,使每个学生“跳一跳都能摘到果子”,他们就会感到成功并不是高不可攀,多次成功体验会激活学生的学习内驱力。例如:在写字或朗读教学中,我们使用了分层评价的方法:首先以学生的实际制定层次评价标准,允许学生自愿进入某一层,达到这一层的标准后,可进入上一层,以稍高一点的标准予以评价,这样就使每一等级学习水平的学生都有获得成功的机会和努力的方向,他们的目标不是遥不可及的,他们的努力都是看得到的,他们的成功都是能在短期内实现的。三、评价范围:从“书面”走向“全面”。传统评价往往只以书面
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这是造成“为考而教,为分而学”的主要原因,我们如果仍然滥用这种单一的评价,对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是非常不利的,而学习困难者恰恰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幼儿教育m.smTxjs.com)
,这些学生将“永无出头之日”。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其精神世界与能力倾向也是丰富多彩的,我们难道能对此漠然视之吗?更重要的是,学习困难的学生也有多方面的才能和个性,如果只以书面成绩来评价他们,无疑是对他们的丰富个性和优秀才能的无情压抑和扼杀。况且,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元的,不是分数尖子的学生在社会上大有作为的例子屡见不鲜,从这个角度讲,难道他们在学生时代就真的没有什么可供我们评价的吗?所以,我们有理由扩大评价的范围,从单一的书面评价转为多元的全面综合评价。如在语文学业评价中,把听(理解力、记忆力)、说(流畅性、条理性)、读(普通话、语感)、写(
童趣化、创造性)、思(敏捷性、批判性、求异性、发散性)、议(合作精神、组织能力)、做(动手操作能力、实践能力)等各方面作为评价的内容,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由选择评价内容,这样,学生学习积极性调动的面就会广阔得多,学生的个体发展、进步的途径会丰富得多,学生将来适应社会的全面素质的发展就会理想得多,学生获得成功的机会也就多得多。四、评价主体:从“教师”走向“学生。”
传统教育评价中的评价主体都是教师,教师是学生学习结果的“裁判员”,学生学得好与差,都是学生学得好与差,都是教师说了算,教师的评价对学生自我评价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学生的自我意识发展还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