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告状事件”谈家园共育》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家园共育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一天下午,家长来接孩子离园的时候,我听到大班的一位老师正在和家长交流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是区角活动的时候,班上的一个小男孩在科学区抢别人的玩具,争抢之中男孩把玩具摔坏了。在讲述的过程中,老师还提到小男孩以前也损坏过其他区角里的玩具。小男孩在旁边低着头,家长一边听老师诉说事情的经过,一边数落着孩子。直到家长带着男孩跟老师说再见以后,还边走边训斥孩子:“看你这么调皮,以后再不给你买玩具了!”事情发生之后,我在心里琢磨:老师在与家长交流的过程中,只是承担了一个“告状者”的角色,这岂不是显得有点“无能”?对于家长来说,了解到孩子在幼儿园做错了事情,回家后可能还会继续“帮助”老师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而对于一个多次损坏玩具的大班孩子来说,如果单纯靠说教,教育的效果可能已经微乎其微了。我觉得教师更需要做的,是和家长商讨更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从认知到行为有根本性的改变。
第二天,我主动找当事教师谈话,与教师一起分析大班幼儿的社会性发展目标。讨论之后我们一致认为,大班幼儿的认知能力已经较强,有了初步的责任感。在日常生活中,教师和家长可以有目的地教育幼儿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结合这一教育目标,我建议当事教师再找家长交流一次,商讨“让孩子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办法。当事教师采纳了我的建议,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商讨之后家长陪着孩子一起,带了了一个新玩具带到幼儿园来,算是“赔偿”。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让孩子理解“损坏东西要赔偿”的道理,即通过实际行动,让孩子初步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一直在说“家园共育”,但实际上,如何“共育”也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我们老师需要扮演好我们的角色,是指导者、教育者、沟通者!因为我们地处农村幼儿园,家长的育儿理念可能和幼儿园的、老师的有一些距离,所以,我们担负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我们不光面对的是孩子,还有家长!所以,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帮助孩子、帮助家长,真正实现“家园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