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主要有两种方式:业绩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业绩评价倾向于在某个时间段内给教师的业绩和能力作一个结论,对于教学质量的监控有重要作用。但在教师的日常工作中所经历的评价大多应是发展性评价,它所关注的不是给教师当前的能力和水平下一个结论,而在于帮助教师诊断问题并改进问题。我们的教师评价不能只是让教师知道自己的教学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及位次,而更重要的是在下一步教学中注意哪些问题,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进而完善自我。
我们应对教师发展性评价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在坚持评价的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丰富、发展。
(一)
要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首先应对被评教师进行专项评价。
所谓专项评价是指对教师在自己制定的自我发展计划中确立的发展方向上所取得的成果或成效的评价。我们应先按照这样的评价思路完成初评、定位、收集信息、评价面谈和阶段性评价等工作。
(二)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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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研究的方向。
1、首先要有明确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教师才能有目的地收集、分析有关自己教学资料,体现评价的导向作用。因此,必须先有幼儿园制定出统一的评价要求,教师在明确要求后,再制定出自己的切实可行的自我发展计划。
2、
教师的业绩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问题。
教师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不是给教师排序、分等,而是促进教师的不断发展,它在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与我们平常进行的业绩评价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我们对教师发展性评价研究的结果,只作为教师发展水平的依据,一般不记入教师的业绩评价档案。教师在参与发展性评价的同时,还需要完成一些必要的任务,评价小组要对教师就这些工作做出评价,这种评价应该属于业绩评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