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读《学会学习 学会认知 学会活动》有感》可能是您在寻找小学教师读书笔记读后感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徐燕萍老师在《学会学习 学会认知 学会活动》之综合实践活动评价一章中提到: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包含:对学生的学业评价和教师的活动设计评价。所谓学业评价即学生的表现性评价,笔者认为,表现性评价的形式和内容是多元的,可以有这几个方面:学业的过程性评价,评价的过程性原则要求教师的实施的过程中,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情况。一方面引导学生随时对自己和同学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另一方面,引导学生注意搜集评价资料,包括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制定的计划、自我评价、同学的评价以及形成的研究报告等等。
综合性评价任务是学生真正要进行的任务,通过考察学生在活动中的真实反映来对学生进行评价。比如说想评价学生的动手能力,就真正让学生动手制作一个作品,如“学校的绿化方案”。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不是把学生与他人进行比较,而是更重视学生的优点和进步的状况,重视对学生进步的肯定性评价。每个学生在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中,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全面性体现为对学生发展的整体性评价,全面考察学生的发展。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要贯彻自主思想,要以学生自主发展为出发点,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师的指导下,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
1.参与活动的态度。主要考察学生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专注程度;对周围环境中重要事情现象的关心程度、主动参与程度;遇到困难的坚持程度和意志力;完成任务的积极性、用心程度等。对学生态度的考察主要通过学生的在实际活动中的表现来评价,比如学生是否认真制定计划、是否积极参与小组活动、是否主动承担个人任务、是否积极吸取他人的意见等等。
2.参与活动的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的发展;方法、技能的掌握情况;实践操作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