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自己去做——读《<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案例式解读》有感》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教师读后感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一拿到“《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案例式解读”这本书,封面就引发了我的思考:一个孩子顺着长颈鹿的脖子往上爬,脸上既是恐惧既是坚持,而长颈鹿瞪大着眼睛看着他,有担忧也有鼓励。其实,这就意味着《指南》的宗旨,是老师和孩子之间的角色,孩子总要长大,总要自己去攀登高峰,作为老师,更多时候是支持,大胆放手,给予孩子去想象和努力的机会,也正如陈鹤琴所说的:“凡孩子能够自己做的事,你千万不要替他做。”翻阅至第五章解读艺术领域内容中,“认识和探索乐器”的案例中:老师搬来了木琴,孩子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和关注,都围上去,认为演奏出来的声音比钢琴还要好听,一名幼儿拿到了铜镲,还配合着形象的小动物的脚步声,说是“大灰狼和兔子”来了,最后不当心落在了地上,正当孩子一位自己犯错时,教师回应:“大概是大灰狼掉到了猎人设的陷阱里了吧!”孩子们都笑了。虽然孩子们使用了并不太正确的演奏方式,但却赋予了声音不同的“故事”,让小乐器的声音变得多元化。孩教师通过两次活动的对比,了解到了做一个合适的引导者的重要性。
另一则案例“自制响瓶”中:孩子们自主选择瓶子往里面装东西,出了老师提供的东西,有些孩子想到了黄豆、小米等,装进去后做成了特别的小乐器,还进行了合作演奏。这个活动中,教师在孩子具有创新想法的时候,及时地认可和鼓励了孩子,得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相信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到的不仅仅是打击乐器的乐趣,更让幼儿探索到了可以利用一些废旧材料自制乐器来演奏,
从两个案例来看,再回想自己,我们在组织幼儿的活动时,只要是有操作材料的,我们就有可能局限孩子的想法和行动,一定是先介绍这样东西怎么使用、怎么玩,等孩子清楚了后再去尝试,一旦发现“乱”的迹象,就立刻制止孩子们的活动,待重新理清要求后再去。当然,在一些活动中是比较适用的,这对低年龄段的孩子有帮助,对大年龄段的孩子,更多的体验和想法的验证可以让孩子收获更多。
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做个有心人,善于发现孩子的兴趣点,鼓励和支持孩子创新,多一些耐心,不随意干涉和固定孩子的活动,只要孩子有想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就可以让孩子大胆地去尝试、去做,相信收获一定是与众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