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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短篇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6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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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黔驴的爱情民间故事

话说黔驴入黔后,遇见老虎的那只被虎吃掉了,剩下的一对驴男女,自行结合,一代又一代在贵州的大山里,生息繁衍。几千年后,已经发展壮大为一个庞大黔驴部落。

黔驴部落之间,有没有抢亲习俗?有没有抢男霸女现象?有没有伤风败俗的丑事?都暂且不提。单说这子孙后代里,有这样的两只黔驴,他们的一场惊天动地的壮烈爱情故事,竟然成就了一批又一批知名记者的诞生.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您听我慢慢讲来。

故事里的主人公,当然是一公一母两只驴,那只男驴,继承了它野爹的特征,长得又高又大,帅极了,我称它为猛驴。故事里的女驴,也遗传了它风骚先祖的魅力,我称它为媚驴。故事就在猛驴先生和媚媚小姐间,旁若无驴(人)地展开了。

想当初,媚驴刚长成了风情万种的美驴,卧塌上的草堆里,总是有点点的潮湿斑点。它特别渴望,能得到无数头各具特色的男驴拥抱。它暗想:凭我这小模样,不可能一辈子满足吃草的习俗,应该趁着年轻,想方设法去争取,营造一个天天有谷物吃,有甘泉饮的幸福生活。它听说,北方的同族,吃的谷物是以豆类为主的,它还听说,西北方的同类们,个个长得高大魁梧,身上的皮毛都油光绽亮。要是依偎在先祖诞生地的表哥堂哥身边,和它们性福生活在一起,每天雄性驴的歌声,游荡在无际的大草原上.该有多幸福呀?怎么能实现这美好的理想呢,它想到了堂哥猛驴先生。

有那么一天,媚驴在南方的茉莉花间,实实在在打了个滚。带着淡淡的幽香.风情万种地来到了孟驴居住的男驴宿舍。它嗨--呼儿-嗨-呼儿--.先纽纽身子,轻轻蹭了正集体晒太阳的男驴群中的一只老驴的后屁股一下,大哥呀,昨天我在河边喝水,那该死的蛇和蚂蝗,老是给人家捣乱,害得人家水也没喝成小妹都快渴死了,小妹可是没法活了。你说咱这破地方,蚊子咬,瘴气熏,也不知道啥时才能奔小康?它一边说着,一边用弯弯拖曳闪射的目光,四处放电,惹得男驴们如醉如痴,个个想入非非.都恨不得一口吞下这美丽的尤物。媚驴扭捏着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躲在驴群中身壮劲足的猛驴,猛哥呀,你得和哥哥们帮小妹想个办发呀,那蛇和蚂蝗都藏在河水中,妹妹真怕把它们喝到肚子里呀,你看妹妹的肚子,饥渴得快走不动了,人家都成这样子了,你这当哥的一点也不着急,真是的!没问题,相当于驴事部中专学历的猛驴,当场作出的承诺,这事情好办,哥哥替你做主。刚才还沉湎于想入非非的众男驴们,眼看尤物只对猛驴放电,妒忌得忍不住放声高歌,淹没了媚驴给猛驴的情话,惹得媚驴杏眼一瞪,讨厌!

第二天,媚驴在河边,和猛"不小心"相遇了。猛哥,你看它们那色样,咱可咋在这里生活呀,我真怕那天你上山驼粮食,它们会趁你不在,欺负小妹的,要是那样的话,小妹可真没法活了,小妹可不想让它们随便骑,小妹的肚子,只给哥哥生后代。媚驴那句娇滴滴的话语:人家心里只有你一个,把猛驴美得象喝了蜜,更象成了仙,幸福得仿佛天下无母驴。猛和媚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就在男驴们妒忌声中,甜蜜地开始了.今天媚给猛一个吻,明天媚让猛吃个蜜。忽然有一天,陶醉耳鬓摩擦中的猛,正忘情地热吻媚,那媚驴嘤嘤地哭了,猛哥呀,反正俺就爱你一个,俺把身子给了你吧,你赶快带妹妹离开这里。俺不想让这些没档次的驴们,眼珠都快掉进俺身子里,猛驴就这样,在媚驴妹妹的引导下,稀里糊涂就做了新郎。猛新里在想,死都值了!媚妹,明天我就带你走,跋山涉水带你去寻找那个驴间的香格里拉!

猛带着媚,一路奔波来到了北方,一路风尘,累得是面黑,毛发粘,浑身上下,都是泥和汗水。媚对猛说:亲亲的哥夫,咱初来乍到,我想好了,都说这里拉磨最挣钱,可人家不忍心让你干那粗活,俺想让你考大专,咱将来当百领,赚大钱。猛也是在父母驴前,娇生惯养大的,拉磨的重活,还从来也没做过,不但猛没拉过磨,所有的黔驴,都是悠闲地在贵州的大山里寻找鲜嫩的草吃,都没有劳动过呀。眼下,拿什么做上大专的学费呀?猛驴有点后悔回北方,但在媚消魂的启发下,下定了雄心壮志,不就是拉磨吗?祖先能做的,俺就能做,为了骑在媚妹身上销魂,吃点辛苦怕啥?只要能挣钱,俺不怕吃苦。等挣了大钱,咱也买一间上等的驴圈,让媚妹住在里面,风吹不着妹妹,雨雪淋不着妹妹,只要它每天慰劳一下,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猛愈发自豪自己的英明决定。

猛每天起早贪黑去磨坊拉磨不提,有一天,媚又对猛说:看你一人吃苦,小妹的心里真难受,我也要出去挣钱,我想到北驴嘉年华,做个驴导游。嘉年华是驴界最豪华的乐园,那里每天都有洋驴款驴和官驴在戏耍,钱可好赚了。猛驴本想说不中,媚驴的热吻及时堵住了它的嘴。

媚驴把自己打扮个粉面含羞,浑身的毛发,都散发着香气,走着独具黔南山区特色的美步,一扭三摆它的小驴屁股,勾魂的眼神,不时朝路驴放电。那媚驴一进嘉圆,就引来无数上层驴的关切目光。媚用它特有的魅力,当天就征服震撼了富裕的北方驴界。自打媚驴进入嘉年华,所有的洋驴富驴都被震撼了,哪来的这等水灵灵的俏妹妹呀,大家争先恐后讨好她,先是车接车送,接下来是海边散步谈心,说到黔地水塘边上的蛇和蚂蝗,媚驴是鼻涕一把泪一把,心疼得洋驴富驴心直颤,妹妹受苦了,哥来补偿吧,哥哥替你压惊,咱嘉年华里喝的是自来水,没有蛇和蚂蝗的。那些驴哥哥真够意思,今天你做东请妹妹吃豆谷,明天他做东请妹妹尝稀奇,吃饱喝足,还借请妹妹参观寒舍的名义,和媚驴做爱。媚驴的愿望和理想,终于实现了。

媚驴知道这花天酒地的生活,不会持续长久的,它在一次持久的做爱之后,选定一头集富,官为一身的北驴,确定了今后厮守的伴侣,还举行了平生第一次合法的婚礼。驴界有钱有势的朋友,都去捧了场,担任治安管理的驴警队,还专程去看了仍在拉磨的猛驴,只许在这里老老实实拉磨,再不可对媚想入非非,更不可以回黔,要不然,连同以前偷渡等数罪并罚,判你个终身监禁!还派了一个营的驴兵, 25驴时昼夜守候在磨坊,监视猛驴的一举一动.猛驴拉磨间歇,仰天长哮: 千万别再只爱我一个了!

第2篇、爱情故事有谁看见爱情的忧伤

☆嘉嘉

今天和老白吵架了,他让我滚,我就滚了。

外面下着雨,我没有带伞,雨水顺着脸淌下来,滴在脖子上,有点冷。我没哭,真的,我只是有些心酸。

其实不该怪老白的,他看到了我给小武发的短信:我想你。所以他生气了,他冲我大吼,眼睛红红的,像一只暴怒的狮子。

◇老白

我不是真的要她滚,我只是一时气疯了。我知道她对他不能忘情,虽然她不承认。

其实谁没有过去呢,我也有,但我们得看现在,看将来不是?

如果她和我解释一下,告诉我短信不过是一时起意,什么也代表不了,我一定会原谅她的。可她头也不回就跑了,我抓起伞追出门,却早已看不到人影。

◎小武

嘉嘉怎么了?莫名其妙的一个短信,然后关机,做事总是这样没头没尾的,不知道我会担心吗?

她在老家过得好吗?她还记得我们在一起的四年吗?

我强迫自己不再想她。可为什么,她总在我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为我打开一扇窗,而后迅速关闭,我的眼睛适应不了这样的明明暗暗,它快要失明了。

一遍一遍地打她的手机,始终是冰冷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嘉嘉,你还好吗?

☆嘉嘉

我没有地方可去,只能沿着马路一直走一直走,街上的人真少,偶尔看到几个,也是匆匆忙忙。

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很古怪,像看一只流浪猫。我一定很落魄,像一朵飘浮在空中的蒲公英,寻寻觅觅,找不到一处安稳可以落脚。

我关机了,我知道我不该打扰小武,让他担心,他是个长情的人,不像我,狠毒且自私。

老白呢,大概也在四处找我吧,我能想象他后悔的样子,他不想失去我,就像我不想失去他一样。

◇老白

嘉嘉和我的前女友很相像,弄不清自己想要什么,爱情,还是面包?

我给不了前女友面包,以至于她舍弃了我们的感情。我给嘉嘉足够的面包,也想给她足够的感情,可是如果她不把心空出来,我怎么挤得进去。

短信我是无意中看到的,我很理解这样的情绪,真的,以前的那个她也给我发过类似的信息,是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

理解,但我还是失控了,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

嘉嘉一定以为我贪图她的年轻,就像我一直以为她要从我这里得到安稳。

我们的爱情始于功利,有一点悲哀。

◎小武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嘉嘉时,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在绿树的映衬下是那么纯洁、美好。我小心翼翼地牵她的手,她没有拒绝,那一刹那、我以为我拥有了世界。

我们下课后总是一起去食堂,嘉嘉喜欢吃酱爆鸡丁里面的土豆,每次都是嘉嘉吃土豆,我报销鸡丁。她总说吃肉会长胖,却不在意土豆的成分全是淀粉。

说实话,我喜欢女孩子胖一点,那样拥抱起来,手感会更好。嘉嘉每次问我偷笑什么,我都不说,我怕嘉嘉会生气,更怕她生气之后不再理我。

☆嘉嘉

我和小武属于校园爱情,从他牵我的手,我就知道这段感情长不了。

小武是个内向的男生,难得他主动追我,别人都在网上聊天时,他会给我写信,一笔一画地写,每周每周都写。我被感动了,我想,四年的大学生活,有个人陪着总比一个人寂寞要好些。

我答应他了,他很开心,他描绘出毕业后我们工作、结婚、生小孩子的种种,脸上满是幸福。他不知道,我有多恐惧。我们都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在这个大城市里立足不是凭一腔热情就可以的。我没有挑明,偶尔提及未来,也是一言带过。我只是觉得,能幸福多久就幸福多久吧。

◇老白

嘉嘉在学生会管宣传,她来我的店采购文具,我们认识了。她文静秀气,像一朵荷花,淡淡的。她很像我过去的女友,我动心了。

我给她留了电话,说货到了会和她联系。其实,她要的东西库房里都有,我只是想再见到她。

那时,距离她毕业还有四个月,我们成了朋友,偶尔聊聊天。她有点忧郁,满怀心事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和小武的故事,正在我意料之中。

我说聚散离合,人之常情,没有谁撼得动现实。她哭了,我抱了她,我对她说,让我来照顾她。

◎小武

最后一年,她总是有意无意地提及,说也许会分手,我以为是女孩子多愁善感,可临近毕业,我们的工作依旧没有着落,我真的慌了,难道爱情就这么不堪一击?

嘉嘉的父母催着她回去,就算我肯随她落户,那个三线城市也不好找工作,今后的生活仍然是个问题。她哭着说不想拖累我,除了无奈与痛苦,我还有别的什么可做吗?我抱着嘉嘉,我说对不起,一切都是我不好,我没本事,留不住她。

我们在食堂吃了最后一顿饭,嘉嘉不希望置身于离别时的伤感,我答应了,没有送别。

☆嘉嘉

我不敢让他送我上火车,因为我没走,我留下来,和老自在一起。

小武一定在老家找到工作了,分别半年,我第一次联系他,听得出,他欣喜若狂,他说他一直在努力,努力工作,努力挣钱,他的电话号码为我保留至今,他说会永远记得我。

那一瞬间,我又哭了,我真想扑到他怀里,告诉他一切。

那次以后,我们短信联系,多半是他发来,我偶尔回复,我不想老白多心。有那么几次,和老白闹别扭,我克制不住,告诉小武我想他,然后关机。因为我知道,我们再没有可能了。

◇老白

嘉嘉在这个城市没有亲人,我赶走她,我真不是男人。

雨还在下,她身上一定很冷,或许,心更冷。

嘉嘉是个敏感的女孩子,她和我在一起,更多的是需要我给她的安全感。可我做得不够好,没有好到让她心无旁骛地爱上我。

其实她和他联系说明不了太多,初恋难以忘怀,她偶尔的发泄,我实在没有理由干涉,我只要简单地抱抱她,给她温暖就好。

快让我找到她吧。

◎小武

我没告诉嘉嘉,我留了下来,我想,作为男人,总要去奋斗,去争取。我的想法很简单,先在这个城市立足,有了基础,就去找她,再把她接过来。

我还有点失落,嘉嘉的短信很多时候措辞冷淡,比普通朋友还显生分。我一次一次提醒自己,要有自知之明,不要再幻想,可是,总在我临近绝望时,她又突然说想我,回拨,却关机。

她到底想怎么样?我沉溺在无边的孤独中,摸不到一根稻草。

☆嘉嘉

开机后,老白的信息顶满了存储卡,我一条一条地翻看,他说他错了,他发脾气是怕我离开他,他不能没有我。

他还说,天这么冷,别因为赌气伤了身体。如果我回去,他愿意接受所有的惩罚。

他还说……字迹越来越模糊,我看不清屏幕,我真的走累了,全身都在抖。老自在电话里焦急地喊叫,语无伦次。他说你在那等着,我这就过去接你。

雨停了,我靠在一家商店的门口,喇叭里反复播放着?开业酬宾九折优惠,不远处,一只“机器猫”正在街上散发传单。

◇老白

我看到嘉嘉了,她的样子很疲惫,脸色苍白,头发被雨水打湿,一绺一绺地贴在面颊上,鼻头冻得发红,靠在墙角处瑟瑟发抖。

我真该死,我很想打自己一顿。我冲了上去,抱住嘉嘉,用尽全力,我不知道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温暖一些。但我知道,今后一定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了,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快乐,给她自由,而不是逼迫,窒息。

我说,我们回家吧。

◎小武

我没想到再一次见到嘉嘉,是在这样的时间和空间。

她瘦了,我都能看到她脖子下,锁骨突兀的样子。

她靠在一个男人的怀里,不停地抽泣着,无限委屈的样子。他安慰她,给她买热腾腾的烤地瓜,脱掉自己的衣服给她穿上。

他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动作轻柔,像是对待一件精美的瓷器,生怕磕了碰了。

他说再也不惹她生气,再也不怀疑她,再也不吼她骂她。

慢慢地,她不再哭泣,她笑了,然后,他们依偎着走远。

我揣着一大把的传单,呆呆地站在马路边……

第3篇、爱情故事银行卡里的秘密

平时点点滴滴的小好,攒了一辈子,便成了感天动地的大爱。

银行的朋友为了揽业务,找他办储蓄卡,他给自己办了一张,又拿她的身份证给她也办了一张,没顾上告诉她,就随手把卡扔进抽屉里。

他除了高薪,还有兼职收入,所以从不把她挣的小钱放在眼里。

几年来她一直工作轻闲,持家的精力就多些,要不是月月能领到工资,她更像一个专职的家庭主妇。

即使如此,她每次开了工资都不忘在他面前显摆一遍,“瞧,领工资了。”她晃着那沓钱说。他头也不抬,继续看书,她就在一边来回数,然后自言自语,“嗯,和上个月一样。”

怎么会不一样呢?他暗笑,她的工资从结婚起就没涨过。

但这并不影响日子越过越好。他是个能干的男人,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养家。

她花钱很谨慎,对他的大手大脚偶尔会埋怨几句。他不屑地说:“男人要是像女人那样小气,在外面就没法混了,再说,能花钱才有挣钱的动力,抠门儿的男人都挣不了大钱。”

嘴上虽这么说,却也往心里去了。是啊,请朋友吃顿饭的钱,就能顶她半个月工资,而她为了一捆青菜,能还半天价。于是就有些不忍,好像是把她辛辛苦苦挣的钱花掉了。

为了心安理得,他想起那张卡。于是算了一下结婚这几年她的收入总和,把这笔钱存了进去,依旧把卡放在抽屉里。

他心里舒服多了,这等于她的钱一分也没动,家里所有开支都是在花自己的钱,不必为她的节俭内疚,也可以对自己的奢侈坦然了。

以后他就养成了习惯,每到她领工资的日子,就留心她说的数目,然后偷偷用自己的钱存在那张卡上。这样做,他多少有点儿游戏的心理:等退休了,再让她看,她一辈子究竟挣了多少钱,一分也没动,一辈子花的都是我的钱,呵呵,多有成就感。

也是想顺便考验自己,如果真的全靠自己,这个家会过成什么样子呢?事实是,影响甚微,每月为她存的那些钱,根本微不足道。

他更神气了,觉得自己就是一棵大树,而她只是树上的一根枝条。所以说话做事就更理直气壮,脾气也大了。只要两人吵嘴,不管起因是什么,他都一概觉得委屈:“我在外面做事,要看上司脸色,要忍受同事排挤,还要照顾复杂的社会关系,更何况要兼职搞设计,经常熬夜,睡眠总是不好,身累心也累,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吗?你惹我生气,好意思吗?”

她也不服:“我怎么了?我也照样上班啊,还有做不完的家务,像伺候大爷一样伺候你,难道我轻松吗?”他轻蔑地反驳:“你做的那些,哪一件是大事?光会做家务,能过上好日子吗?得有钱才行。我垮了,这个家还有好日子过吗?”

她就不争辩了。争吵总是以沉默而告终,第二天依旧是一日三餐,简单的家常话,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就像人们常说的“花无百日红”,他怎么也没想到,像自己这样的“精英”竟会在精简中被裁员。他像挨了雷劈,整个人散了架。随后应聘了好几个单位,都没能重新上岗。

她就开导他说:“你可以在家搞设计啊。”他试了几次,可是,仿佛人倒霉了,那些灵感也跟着势利眼,都躲得远远的。

想到昔日的强悍,如今却如此落魄,再看她忙来忙去,毫无怨言,他不禁心生愧疚,想,她真是个好女人,不像有的女人,看男人没本事,就会吵架。那自己更该振作起来,他决定自己创业,开个小公司。想法不错,可是本钱呢?以前的确能挣,但花钱如流水,没有长久的打算,现在空空如也。他旋即又变得沮丧,后悔当初太奢侈了。

正一筹莫展时,她下班回家,也许为了让他高兴,她比以前更夸张地晃着手里的钞票说:“看,又领工资了。你别难过,有我呢,咱饿不死。干脆,这段时间你就当休假吧,累了这么多年,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如此体贴和宽慰,差点儿让他落泪,蓦地,他一惊,忽然想到了给她办的那张卡。

急忙赶到银行,一查余额,他吓了一跳,里面已经有好几万元。怎么会这么多呢?每次都是很轻松地存进去,从没算过前后存了多少。

这些钱,够他重新创业了。在自己身无分文的时候,她那微薄的工资累计起来,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这多像她对他的好,在殷实的生活中不被察觉,却在最困难的几十天里,那么坚实地浮现出来。

他捧着这张卡,喜极而泣。他想,这个秘密永远不告诉她,等自己创业成功了,还要继续以她的名义往卡上存钱,不多存,就存她工资的那个数。等老得动不了了,再让她看,那是她挣了一辈子的钱,虽然曾是一笔笔的小钱,但日积月累,便是可观的巨款。

然后,还要对她说:“这多像你对我的好,平时点点滴滴的小好,攒了一辈子,便成了感天动地的大爱。”

第4篇、爱情故事音乐天才在费加罗的婚礼上倒下

靠近上海音乐学院的复兴中路是条宁静安详的马路。早上9点,从复兴中路骑自行车去音乐学院上课的学生络绎不绝。太阳透过沿街高大茂密的法国梧桐照进了马路边一幢老式的石库门房子里。石库门的三层是个另外搭出的阁楼,29岁的赵智龙就借住在这里。他曾经也是上音的学生。

阳光透过窗户射进了这间15平方米的小屋。温暖的金色闪烁着赵智龙半梦半醒的双眼。躺在床上的赵智龙记得自己今天得去长征医院接受又一次的血透,他的生命是要靠每周三次的血透来维持的。他起身半靠在床上,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真希望能把那整片整片的阳光都吸进肺里,融化进自己的血液,杀死那些该死的病毒。虽然如今的赵智龙已经不像刚刚得知自己的病情时那样手足无措了,但他仍带着淡淡的悲哀看着窗外那只叫得唧唧喳喳的麻雀,感受着生命的喧闹。

赵智龙走到窗边,看着路上来去匆匆的上音学生,他忽然觉得老天是不是和他开了个玩笑。赵智龙,出生在江苏农村,当年以专业总分第一名的优秀成绩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了上海歌剧院工作。当所有人都在羡慕他有个如花似锦的前程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去年年底,赵智龙被查出了患上了“尿毒症”。忽然间,他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阴霾。生活的车轮在奔向灿烂的未来时,突然转了个弯。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人无法接受。

上音的扬州状元

走下摇晃的木头楼梯,每次赵智龙都是一个人去长征医院做血透。走过昏暗狭长的楼梯过道,赵智龙总会联想到自己的生命也正在经历一个黯淡的阶段。他紧紧地抓住楼梯扶手,一步一步地往下走。下楼的几分钟,赵智龙觉得自己在努力穿越一种恐惧,直到双脚踩到了地上,他才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欣慰。

赵智龙也把这种对黑暗的穿越视为生活对自己的考验,其实这样的考验在赵智龙二十九年的生命中已经不止一次了。作为扬州市建国后第二位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的学生,在那场人生博弈中,他是胜者。

赵智龙的父母都在江苏农村的文化站工作,家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乐器。由于受父母的影响,赵智龙从小喜欢音乐,家里的乐器他只要拿上手,过个几天就能鼓捣出音乐来。1995年,初中毕业的赵智龙没有填报高中,很多亲戚朋友都不太理解这个小家伙学习成绩还可以,为什么不顺顺当当地读个高中,考个大学,为家长争光露脸。其实,赵智龙有自己的想法,他决定报考自己心仪已久的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做个职业音乐家。

能弄响各种乐器的赵智龙还是没有办法和很多从小学习乐器的同学竞争。不过老师还是看在他乐感极佳的份上,招收他为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声乐班的学生。能够进入正规的艺术学校念书,赵智龙觉得已经很满足了。在学校他是公认的最用功的学生,毕业后,赵智龙被学校挽留当起了老师。

这应该是条很平坦的道路了,能在艺术学校当老师,多么让人羡慕啊。不过赵智龙并不安于现状。他组织了一个小型乐队,自己当主唱。其实,那个时候赵智龙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计划,他想带着自己的乐队闯荡一下大上海。凑巧的是,赵智龙有个被分配到扬州市一个文化单位的同学恰好被送到上海音乐学院进修。同学打电话给赵智龙,也劝他带着乐队到上海闯闯。

上海还是有很多机会的,只要你有本事,不怕没有伯乐。赵智龙毅然辞职,带着他的乐队来到上海。不多久,他们在上海红星剧场找到了演出机会,每天演出三个小时,收入还算不错。那天,劝他到上海来发展的同学去看赵智龙的演出。原本赵智龙想在同学面前显示一下自己已经能在上海站住脚跟了,不料,却被同学迎面浇了一头冷水。同学对他说,你就准备这样永远带着你的草台班子跑江湖了?这一问,把赵智龙惊醒了。赵智龙的同学劝他去试着考考上海音乐学院,深造一下。不仅如此,他还把赵智龙介绍给了自己在音乐学院进修的班主任顾平教授。

顾平教授是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的副主任,每年声乐系招的新生都要经过他的耳朵同意。直到现在,赵智龙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顾平教授时的情景。两人是在音乐学院的琴房里见的面。虽然是熟人介绍,第一次见到大教授,赵智龙紧张得连手都不知道放哪里。顾平看着他,不冷不热地吩咐他唱几首歌。

其实,赵智龙已经预料到老师会让他试唱。他接连唱了4首自己最拿手的曲目,这些都是他在扬州文化艺术学校读书时学得最好的歌曲。在上海演出时,赵智龙也是靠着这4首歌获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满堂彩。

为了选择这4首歌曲,赵智龙花了很多的心思,既不能让老师听出自己演唱技巧里的“江湖味”,又要让老师从这4首歌曲里面充分了解自己的嗓音特色,博得老师的好感。谁知如此用心良苦,换来的却是顾平教授的一脸平静。这时,赵智龙心想:完了完了,他估摸着顾教授会客套地说,小伙子就把唱歌作为一个爱好,考音乐学院的事情还是先放放吧。

心已经凉了半截的赵智龙两眼瞪着顾平教授,等待着最后的“判决”。顾教授思考了许久,忽然意味深长地提问,“考上音要试唱意大利语歌曲的,你会吗?”赵智龙忽然像是被电击了一下,回过神后他立刻回答:“现在不会,但是一个月后,我肯定能用意大利语唱歌。”后来,等到赵智龙真的成为了顾平教授的学生后,他才明白,当时他一开口,顾教授就觉得他是块材料,决心收他做学生。

当时,赵智龙只觉得一个原本若隐若现的目标突然变得那样清晰,他要考上海音乐学院,进入中国一流的音乐院校深造,他决心不顾一切地去努力拼搏一下。赵智龙推掉了所有的演出,配合默契的乐队也不得不解散。赵智龙把自己关在租来的小房子里,一个人背着拗口的意大利歌词。每天十个小时的语言攻关,就连晚上睡觉,赵智龙都是用意大利语和梦里的朋友打招呼。

赵智龙鼓足勇气走进了上海音乐学院的考场。专业考试一共有三轮,第一轮考试结束后,就有监考老师直接告诉赵智龙专业考试没问题了,让他开始复习文化课。当时距离高考还有一个多月,需要复习的文化课却有七八门。赵智龙又请老师专门补习数学和英语,每天一有时间就抱着课本自学,十几本书硬是让他给“啃”了下来。不久,赵智龙以专业总分第一名的优秀成绩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文化课成绩超过了规定的分数线整整80分。

在出国演出前突然病倒

赵智龙考上了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这在扬州成了特大号新闻。在扬州历史上,曾经只有一个人考上过,而且那已经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事情了。时隔二十多年,赵智龙再次考上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扬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为此亲自写了红榜,贴到了赵智龙的母校扬州文化艺术学校里,鼓励低年级的同学以他为榜样。扬州很多报刊都刊登了赵智龙考上上海音乐学院的事情。乡里乡亲都上赵智龙家祝贺,用赵智龙的话说,那真是“盛况空前,前来祝贺的人都把门槛踩坏了”。虽然在上海度过了一年漂泊的打工时光,最后还是换来了苦尽甘来的结果,赵智龙觉得自己的付出还是值得的。

进入上海音乐学院学习的赵智龙还是保持他刻苦用功的本色,专业课门门拿第一,他还担任学生会主席。老师同学都觉得这个来自农村的男孩子真不错。临近毕业,声乐系有四个同学可以进入周小燕歌剧中心培训,赵智龙成为当仁不让的选择。

2005年,赵智龙从上海音乐学院顺利毕业,被分配到上海歌剧院合唱团工作。因为专业突出,踏实肯干,他很快受到了歌剧院领导的重视,成为歌剧院的主力演员。他曾经在一个月之内连续担当了三个歌剧的主角,而且这三个角色风格迥异。三大本的歌谱,赵智龙在一个月里面全部背出,而且其中有两本还是意大利文的,这份辛苦超乎常人的想象。有时三个歌剧安排在同一天排练,他还得马不停蹄、楼上楼下地赶场子。种种困难,他都挺了过来。赵智龙太喜欢唱歌这个事业了,再累他也心甘情愿。

去年年底,赵智龙参加了《费加罗的婚礼》的排练,准备出国演出。可就在距出国演出还有十几天时,他忽然感觉非常疲惫,呼吸变得不是那么畅快。有时候碰到需要肺活量很大的高音,赵智龙觉得自己难以把握了。这些高音若在平时,对于赵智龙来说是很容易演唱的。而且他还发觉自己的两条腿越来越肿,穿皮鞋上班已经成为很困难的事情。赵智龙原本以为是自己工作太紧张了,随便吃点药就好了,没想到症状越来越严重。实在吃不消了,他就去医院做了一次全身检查。没有想到结果让他吃了一惊,他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

从此,赵智龙必须通过血透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每周三次,而且这还只是权宜之计,要彻底医治,只能通过换肾。赵智龙一下子呆住了。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复兴中路上来回走了整整二个小时,满面泪水。走在这条马路上,他曾经产生过许多梦想。路边的法国梧桐郁郁葱葱,他根本没有料到在这么生机盎然的路上,要独自考虑自己即将面临的关于生或死的问题。刚刚进入歌剧院,有那么多的角色等着自己去塑造,刚刚感受到站在舞台上那灿烂夺目的未来,赵智龙无法让自己明白,这一切都要谢幕了。

赵智龙有些手足无措,但是他还是要让自己冷静下来,面对病魔,他决定抗争到底。一些很现实的问题已经摆到了赵智龙的面前。赵智龙刚走上工作岗位,还没有办理医保手续,如何负担这昂贵的医疗费用?再说,赵智龙生了病,已经没有办法参加任何演出,没有演出也就没有收入,他如何筹措那笔数额巨大的换肾费用。“尿毒症”是能让富裕家庭一下子陷入困顿的疾病,而赵智龙没有任何积蓄,他该怎么办?赵智龙的父母只是江苏的普通农户,为了能让他在上海念书,家里花光了积蓄,如果让父母知道了儿子身患重病,那还不乱成一锅粥。

钱、钱、钱,关于钱的问题一个又一个摆在了赵智龙的面前,他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不过有一点,他暗自下了决心,患病的事情不能告诉父母。其实,家里还是有些察觉的,赵智龙打电话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父母问起他的生活状况,赵智龙总是吞吞吐吐,遮遮掩掩。赵智龙准备独自面对生活无情的磨砺。他能行吗?虽然自己下定了这样一个决心,但是等到自己真的扛起了生活的重担,赵智龙才发觉,现实是那么的残酷。

每个星期三次血透是必须要做的,这是自己维持身体状况的必要条件。但是做血透是需要钱的,一个月5000元,而赵智龙每月的病假基本工资却只有1000多元。几个月下来,赵智龙自己的积蓄和朋友的资助已全部用完,他又向好朋友借了10000多元的外债。面对这样一个无底洞,赵智龙心里充满着恐慌。

义演让所有人泪流满面

就在赵智龙在黑暗中摸索潜行的时候,他忽然抓住了扶手。就像他每次下楼去医院做血透必须要走过的那段楼梯一样,虽然脚下还是那么颤颤巍巍,但是黑暗中能有支撑物让他扶着一把,这比什么都重要。

上海歌剧院的领导来看赵智龙了,他们带来了歌剧院全体演职员们捐献的18000元。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的研究生宋罡和傅晶来看自己的同学,他们偷偷地告诉赵智龙,上音正在为他筹办慈善义演。

那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演出,很多老师同学都来报名参加,赵智龙的师妹从北京赶来捐了款,赵智龙同班的23个同学也来了,声乐系的老师们每人都捐了10000元。有个老师给赵智龙写了张纸条:勇敢地活下去,生命是美丽的,也是多彩的,让我们一起燃烧吧!而正在北京录文化部春节文艺晚会的声乐系主任廖昌永也嘱托他人带来了自己的捐款。

德高望重的周小燕来了,她带来了2000元捐款。演出中,老人家被搀扶着起身,走向舞台,走向红色的募捐箱,走向赵智龙。赵智龙赶紧起身,而老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他赶紧坐下,再握着他的手,轻轻地说着:“现代科技很发达,不要担心,能医治好的。”周先生深情地拥抱着赵智龙,安慰着他。没有几个人知道,就在两天前,老人曾晕倒家中。这一刻,台上台下,全场起立,掌声如潮。

义演的节目单上最后一个节目是大合唱,赵智龙缓缓走上台,《爱的奉献》的钢琴声缓缓响起,十几位献声义演的师生齐齐走上舞台站成一排。一直都为他人演唱着的赵智龙,这次是为自己演唱。他在舞台上深深鞠躬,刚说了一句感谢的话,便哽咽难语。是悲伤的泪,还是欣喜的泪,赵智龙自己也说不清楚。台上一张张脸静静淌着泪,一个个七尺男儿都在仰首拼命抑制眼中的泪水。

身体略微有些好转的赵智龙如今每天坚持练唱一个小时。他想要保持自己原有的演唱水平。歌剧院有些小型的演出,人手实在不够,他能坚持,就跑去参加。赵智龙的父母也知道了儿子的病情,赶到了上海,照顾孩子。

通过几次捐款,赵智龙的医疗费用基本上解决了。而且有了父母的照顾,赵智龙身体状况越来越好。不过接踵而来的问题还是严峻的,医院没有肾源可给赵智龙。现在全部的肾移植费用暂存在了医院,赵智龙还在排队等待着肾源。真心希望所有爱的祝福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第5篇、爱情故事工程师救“疯美女”,“飞越疯人院”的爱情

妻离母疯,工程师住进女精神病房尽孝 今年33岁的易鹏高大帅气,举止谈吐儒雅而真诚。2005年大学毕业后,他进入长沙一家化工公司工作,并与漂亮活泼的老乡兼同事小韩相识相爱。半年后,这对小情侣如愿结为连理,并先后生下两个孩子。从此,易鹏留在长沙打拼,小韩则在丈夫的老家湖南娄底带孩子,和婆婆住在一起。世事难料,这桩看上去幸福美满的婚姻,居然只维持了5年,就被命运之手捏了个粉碎。

2012年4月的一天,易鹏利用假期,回家与妻儿、母亲团聚。一天,妻子小韩出门逛街,不小心把手机忘在了家里。易鹏发现沙发上的手机提示灯一闪一闪的,他随手拿起来一看,是一个男人发给妻子的暧昧短信。在手机发件箱里,他又发现了几条妻子发给对方的短信,每一条都像利刃刺进他的心脏。易鹏再也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将妻子的手机摔个粉碎。 这段婚姻,最终以离婚告终。60岁的母亲彭玉英得知这一切后,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她时常精神恍惚地自言自语:都是我没用啊,没有看好儿媳,让她犯下大错……易鹏看在眼里,心疼不已,一遍遍宽慰母亲。

2013年7月的一天,两人牵着手去见了周琳的妈妈。见女儿已经恢复了阳光开朗的性格,刘美兰又惊喜又愧疚:“丫头,以后妈妈再也不干涉你的婚姻了,只要你健康快乐就好!”周琳不禁欣喜落泪,乘机向妈妈道出了她与易鹏的恋情。刘美兰当即拍双手赞成。 “其实我早看出来了,小易一直对你很好。他人品好,又是工程师,你们能走到一起,妈也放心。”听了这话,易鹏和女友幸福得使劲握对方的手,恨不得当场跳起来欢呼! 目前,这对在“疯人院”相识相爱的有情人,已经在双方家人的见证下敲定婚期。

第6篇、爱情故事低头诱惑你一生

范泽喜欢叫女人亲爱的。一叫亲爱的,他就觉得无比亲近。

其实亲爱的对范泽而言就是一个代名词,和哎一样,比如在单位里上班,他会和同事说亲爱的,当然,只和女同事。

所以,他第一次见到姜姜时,没说几句话,他就张嘴说:“亲爱的,麻烦你把胡椒粉递给我。”

姜姜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是来相亲,范泽请姜姜吃牛排。两个人面对面,范泽爱开玩笑,并不拿相亲当回事。相什么亲啊,什么年代了,何况,他并不想结婚,才二十五,结什么婚。发了昏的人才会结婚。

他没有想到姜姜会脸红,因为现在哪还有会脸红的女孩子啊。

可姜姜的确是脸红了,并且小声说:“谁是你亲爱的啊。”范泽不好意思地说:“口头语,我们公司,亲爱的比较泛滥,你别在意啊,我们天天挂在嘴边上,和说‘你好’一个意思,嘿嘿。”

那天范泽本来只想吃一顿饭就解散,可看到对面的女子红了脸,并且哧哧地笑着,他忽然来了兴致。吃完牛排,他又提议看一场电影,看完电影,他又提议去喝一杯咖啡。到最后散了时,他叫了姜姜的名字,“姜姜”,他说,“嗯,好名字。”

姜姜一直低着头,羞涩地低着头,范泽更感觉到美。原来,低头的女子这样美啊!他离她很近,问她:“你是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啊?”

“没,”姜姜说,“我没。”

“我没”两个字分外生动,范泽心跳加速,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拉着风箱,呼啦呼啦的。姜姜并不是长得多好看的女孩子,顶多中人之姿,穿着也不时尚,素色的连衣裙,一双半高跟鞋,头发是自然黑,没有染任何颜色。范泽忽然觉得姜姜非常生动,似一朵初开的莲花,动人、美丽。他腻了玻璃幕墙中那些太过时尚的女子,忽然遇到这素颜女子时,范泽觉得异常地不一样。

那天他留了电话给姜姜,并且说:“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姜姜还是低着头,小声问:“真的吗?”

连这声“真的吗”都如此好听,范泽点着头,“真的,真的,你放心吧。”

在分手的时候,范泽说:“亲爱的,再见啦。”

这次,姜姜提出了异议。她说:“范泽,你不能叫我亲爱的,因为,我们之间不是恋人。我想,你还是叫我姜姜吧。”

范泽怔了怔,他想,这个女孩子,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他叫过无数女孩子亲爱的,她们都很雀跃,然后也回叫他亲爱的。喝多了时,她们坐在他的大腿上,背一些热烈的情诗,然后喝交杯酒,什么事情她们都干得出来。去年情人节,他们一帮人喝醉了,男男女女七八个人,倒在一间屋子里就睡了。

范泽觉得自己活得很自由,可这自由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却让他厌倦,到底是什么呢?他努力地想,终于明白了,原来,他没有爱情。

是的,他没有爱情。

有了爱情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至少应该是魂不守舍的,像他现在的样子。他现在,坐在窗前,给姜姜发着短信: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这样的短信非常煽情了,范泽想,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而且,他不再随意地和那些女孩子们叫亲爱的了。太俗了,真俗,他想。

他开始叫她们的名字,那些女孩子说:“亲爱的,你这是怎么了?”

他这是怎么了?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他发现自己真是瘦了,从前的裤子,居然挪了一个扣眼。三天看不到姜姜,就觉得心里失落,而看到了,却又不知说什么。

姜姜还是爱低头,爱羞笑,爱脸红。

他拉着她的手,问:“你一直这么爱脸红啊?”

她就“啊”一声,看着他,然后伸出手摸他的脸,“范泽,你长得忒好看。”这个“忒”字无比生动。两个人在小面馆中,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分外纠缠。范泽说爱吃面,姜姜就四处去找山西面馆,终于找了一家口感最好的,于是,她带他来吃。

后来,她学会了做面,拉面、削面。围着碎花裙子,她如贤妇,那样贤良,低眉顺眼。他终于明白喜欢她什么了:她有一种中国女子最古典的东西,是那种外柔内刚,如花木兰,虽然不语,但却可以四两拨千斤。

他开始叫她的名字:“姜姜,姜姜。”叫的时候,还得让她答应。于是,她答应着:“哎。”声音清脆好听。

他们是认识十个月结的婚。

姜姜问是不是太仓促了,可他说:“不,哪里呢?我早就想有一个这样的妻子呢,进了门,有热的茶,有一张笑脸,我想这就是生活吧。”

婚礼办得热闹,朋友全来了。看姜姜不如她们好看,那些女孩子说:“哼,好汉没好妻。”一副嫉妒的嘴脸。和那帮女孩子比起来,她的确是中人之姿,可范泽知道,姜姜无疑是最适合做自己妻子的。

新婚夜,姜姜问:“范泽,为什么会选择我?”

范泽笑了笑说:“因为你是个认真的女孩子,我和别的女孩子叫亲爱的,没有人脸红,而你,脸红了。”

姜姜的手绕过范泽的手,两个人的手扣在一起。“亲爱的,从此,你不能和别人叫亲爱的,你只能和我叫亲爱的,而且,得天天叫。”

范泽刮了一下姜姜的鼻子:“你变得可真快。”

那是,姜姜得意地说:“现在,你归我接管了,你叫亲爱的吧,现在就叫。”

“亲爱的,亲爱的……”范泽叫了许多声。

姜姜翻身抱住他,然后拱在他怀里说:“亲爱的,我要让你叫一辈子。”

范泽对姜姜的倦怠是从结婚后半年开始的。

她仍然羞涩地笑,仍然不好意思开口说话,仍然喜欢低头。范泽后来习惯了,终于觉得有些小家子气。

是小家子气,对,就是小家子气。

哪像公司那些女孩子,能干,雷厉风行,而且,个个火辣得很。姜姜在保险公司上班,业务实在一般,每个月拿一千多块钱,和范泽比起来,她的那点薪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不过她花得也少,大部分钱全让范泽花掉了,请客吃饭买范思哲。他只穿范思哲,男人不穿范思哲能叫有品位的男人吗?

只是这亲爱的他越叫越少,开始是有激情的,后来,他叫,姜姜,姜姜,再后来,他连名带姓,柳姜姜。

第7篇、爱情故事不做爱情炮灰

一个人形单影只坐在食堂里吃饭已经够惨了,却偏偏还撞见前男友与现女友勾肩搭背——宋今昔只觉整个世界黯淡无光,头顶上飞过一排黑乎乎的乌鸦,发出令人沮丧的嘶叫。

本打算忍气吞声缩着脖子装乌龟,哪知道那得意者丁沫沫并不打算井水不犯河水,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来,声音酥麻地在今昔头顶上散开:“这么巧啊今昔,怎么一个人来吃饭呢?”

塞了满嘴的炒饭差点喷出来——事实上今昔很希望是那样的结果,可是当她抬起头看见丁沫沫身后的路明,只得强迫自己隐忍再隐忍。她不想中了丁沫沫的计,开启一场注定惨败的争战,让路明误解她对他余情未了。她自认对路明不亏不欠,即使分手是因为丁沫沫的介入,也依然潇洒地跟他好聚好散。可古人说得好,人善被人欺,丁沫沫瞄准了她这只软柿子,逮着机会就跑过来捏一捏……

吃了个软钉子,丁沫沫再接再厉,对着今昔又说又笑。今昔整个人灰头土脸,任凭丁沫沫乘胜追击。路明站在一边,神色复杂,他对今昔充满歉意,喜欢的却是丁沫沫,嘴唇动来动去最后到底还是选择了沉默。

今昔也并不期待路明会出来主持公道,她已经打定主意自生自灭。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这种神奇的转机,会发生在她身上。

天知道那位干净爽朗的帅哥是打哪冒出来的,反正,他一出场,就让所有人都镇住了。而宋今昔,绝对是被镇得最结实的那个。

即使是慢镜头回放,今昔也找不出被他牵着手走出食堂的理由。而半分钟前,她只是感觉身边走过来一个人,下意识抬头却见他冲自己开口:“怎么跑到食堂来了?不是说好中午一起吃披萨的吗?”见她目瞪口呆,他微笑着伸手拍拍她的头发,接着就再自然不过地拉着她的手,走了出来。他始终对她笑着,今昔一直处在梦幻中的意识终于慢慢恢复,她弱弱地说了一句:“同学……貌似你认错人了?”

见他没什么反应,她忍不住自言自语:“难道我在做梦?”

除了做梦,今昔实在想不出一个贴切的词汇,来形容林维哲对她的搭救。或者,她也可以很平常心地把一切归咎于走运。那天,同样在食堂吃饭的林维哲目睹了她被丁沫沫欺负的全过程,一个心血来潮,就发了善念,上演了一出拉风的英雄救人的戏码。宋今昔有自知之明,自己顶多算是五官端正,只有丁沫沫那样的姿色才敢号称美女。

当然,不得不说,当耀眼的林维哲拉着她从丁沫沫面前走过去的时候,有四个大字在她的身上闪闪发光,那就是:扬眉吐气。

隔天早上,今昔刚一走出宿舍楼,又见到了林维哲。他衣衫清爽,神态自若,态度像是对一个熟悉的老友:“忽然想出去吃豆花,可惜没人陪,走到这里就遇见你,算不算命中注定?”

啧啧,不愧是帅哥,不就是捞个人喝豆花,都能把台词说得像偶像剧。那天他们拿着同样的烧饼,吃同样的豆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十分开心。再后来,她跟林维哲的交集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三番五次下来,今昔已经彻底摆脱被路明劈腿的打击,整个人神采奕奕,那些小女生擅长经营的梦幻情节不由自主地在心底滋生。一个男孩经常叫一个女孩一起出去,而且相处过程又非常愉快,那么很显然,他对这个女孩是有好感的。

可能是大部分的爱情都让人恍然若失,特别是,当林维哲温柔地冲她笑着,却什么都不说的时候,今昔忍不住怀疑,他真的喜欢自己吗?

可是当她收到林维哲的短信,一颗心又立即开始流光溢彩:“在寝室吗?出来吃晚饭吧!”笑容层层叠叠铺盖在脸上,她飞快地回复他的信息:“你在哪,我去找你!”

神经质的女人大都跟爱情脱不了干系。

校门口附近的米线店,今昔一眼就看到林维哲,可是又十分惊恐地发现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难看的丁沫沫。即将被千军万马的猜测淹没,却见林维哲坦然自若地冲她招手。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帅气的男孩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喊她的名字:“今昔,快过来呀!”

他的笑容那么好看,她怎么舍得不过去?鬼才在意那个丁沫沫,她只管朝着心爱的林维哲走过去。在她即将落座的时候,林维哲才优雅地偏过头去,对丁沫沫礼貌开口:“丁同学,你还有事吗?”

今昔偷偷瞄了眼丁沫沫,得出的结论是,再漂亮的美女摆臭脸,也一样难看。臭脸美女鼻子一哼,扭头走掉,恶狠狠的脚步声很明显是气急败坏。

林维哲递过菜谱让她点菜,今昔的思绪一时半会儿还没有转回来。她想,就算是象征性的敷衍,关于丁沫沫,林维哲也该给她点解释吧。一点点就好,省得她胡思乱想。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一如既往地坦然诚恳,倒让今昔觉得,是自己想太多。双人米线锅热气腾腾,林维哲细心地把米线挑到小碗里,让她吃起来更方便。

这个家伙真是体贴,今昔怀疑自己的心都被融化了。她还需要他的解释吗?不,他还是痛痛快快跟她表白好了,他只要说出那几个字,她保证毫不犹豫立刻点头。

“这个星期六我生日!”

跟今昔的期待风马牛不相及,林维哲开怀不已地宣布了另一件事。

——等等,这会不会是一句暗示?假如她愿意,不妨给他一个生日惊喜。

他的表情充满期待。

今昔便不得不集中精力高度重视,跑了三条街,咬牙切齿买下了一副名牌手套当他的生日礼物。又觉得不够隆重,凝思苦想还有什么礼物可以送,忽然灵光一闪茅塞顿开,拍着自己的脑门笑了起来:“我宋今昔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

比较失算的是周六那天去找林维哲,却被同寝室的男生告知,他回家去了。不顾自己的路痴天分,今昔咬咬牙拿着他家地址一通乱找,终于在临近中午的时候,站在了他家门前。头昏脑热的宋今昔根本没想过,假如林维哲没在家怎么办?好在,当她幸福地抬起胳膊摁了两下门铃过后,林维哲出现了。

他踩着拖鞋,身上穿着质地柔软的家居服,整个人显得亲切极了。看到今昔,他轻轻笑了:“是你呀。”

还以为他会很惊喜呢!今昔有点遗憾,可能他猜到她会来吧!便不再多想,伸手把礼物递给他:“生日快乐!”林维哲伸手接过,依然笑着,说了声谢谢。今昔却有点疑惑,他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并不打算让她进去。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喜欢她呀。难道今天不是牵手的最佳时机吗?

“你有话对我说吗?”她循循善诱。

却意外地,看到他满脸不解:“说什么?”

还装糊涂!今昔有些好笑,她朝他走近了一小步,义正言辞:“说你喜欢我呀,这不是你的心里话吗?”

距离刚刚好,只要他承认,她立刻就赠一个吻。

可是,林维哲却皱皱眉头,向后退了一小步,他说:“今昔,我想你误会了……”

或许还有具体解释,却被室内传来的声音打断——“林维哲,能不能告诉我你家这该死的烤箱开关在哪?”紧随其后出现的,是挽着发髻系着围裙跑出来的丁沫沫。很明显,她一直在林维哲家的厨房里忙碌。

难得面前的男生还保持着良好仪态,面不改色地靠在门口,甚至还热情地对今昔邀请:“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宋今昔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抢过两分钟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劈头盖脸摔在他的脸上,怒吼了一句:“你去死吧!”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光怪陆离,明明是再般配不过的金童玉女,却斤斤计较吵架负气,翻来覆去地分分合合。

林维哲跟丁沫沫就是这对男女。上一次的分手,因为他没有主动去哄,她就抢走别人的男友向他示威。他不甘示弱,甚至做得更绝,以假乱真的程度终于让她败下阵来,主动要求和解。他趁热打铁,要求生日那天她为他下厨做饭。她倔着脾气表示不干,他立刻叫了宋今昔陪他吃米线。尽管丁沫沫气呼呼地走掉,但他却知道,她定会做他的黄脸婆,为他煮饭。

他们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圆满结局。可怜的是今昔跟路明,平白无故配合人家演了一场戏,散场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们饰演的,是一对炮灰。

美丽的人,把爱情当游戏玩弄——说到底,他们能通关晋级,是因为普通人对美丽太过沉迷,以为那就是爱情。

后来,路明问今昔,还要不要在一起。今昔摇摇头,她对路明说:“我不喜欢你。”

比起演技派林维哲对待感情的轻浮,害怕孤独的路明是个连爱情是什么都不懂的大糊涂——她不要再把感情随便安放,她要做聪明自省的女孩,分辨出谁给她的笑容是因为爱,谁又值得她去爱。

第8篇、爱情故事不能爱你的理由

施人世间,很多令人羡慕的爱情,未必就有令人满意的相爱理由。很多中途夭折的爱情让人唏嘘不已,但那些拒绝爱情的理由让人更难忘怀。

最费解的理由,是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拒绝表哥的爱情。这位集智慧与美貌于一身的女人,17世纪曾给瑞典带来无数的荣耀,对欧洲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她天生畏惧婚姻,“与其让我结婚,毋宁让我死”。17岁那年,她疯狂地爱上了英俊潇洒的表哥卡尔,一天当中,两位年轻人要交换好几次写满秘密的小纸条。最终,她还是关上爱情这扇大门,拒绝嫁给卡尔,她无比悲伤地对他说,我不得不坦率地告诉你,我不会与你结合,但是我也可以许诺,我也决不同别人结婚。亲政十年后,她为了选择信仰而放弃了王位,在数万人哀求的目光注视下,她微笑着从头上取下了王冠,然后戴在曾经的心上人卡尔的头上。

最朴实的理由,是军阀吴佩孚拒绝德国美女露娜的爱情。上世纪20年代,吴佩孚是威风八面的 “孚威上将军”,成为首位登上美国《时代》封面的中国人。他又是军阀中的另类,能诗善画。他赢得了当时德国大使馆翻译露娜的芳心,她从北京跑到洛阳,亲手 将一封热情洋溢的求爱信面交吴佩孚。露娜正当妙龄,金发碧眼,高大性感,风度不凡,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让“秀才军阀”吴佩孚怦然心动。挣扎了好几天的吴佩孚,在给露娜的回信中写了“老妻尚在”四个大字,婉拒了爱情。

最令人动容的理由,是梁启超拒绝被自己称为“天涯知己”的何蕙珍的爱情。“百日维新”失败 后,梁启超逃亡海外。在美国,他邂逅了侨商的女儿何蕙珍。何蕙珍学识广博,谈吐优雅,是他的狂热崇拜者,尤其对他的著述熟稔。很快,两人成了忘年交,她担任他的英语老师。她是一个大胆的追求者,多次当面向梁启超表白感情。一年后,梁启超也坠入情网,几近痴迷,陆续写了24首情诗,记述对她的赞美、思念和无奈之情,甚至告诉妻子打算纳她为妾。最终,梁启超以理智锁住情感,结束爱情。他在给她的分手信中写道:“我敬你爱你,也特别思念你,但是梁某已有妻子,昔时我曾与谭嗣同君创办‘一夫一妻世界会’,我不能自食其言;再说我一颗头颅早已被清廷悬以十万之赏,连妻子都聚少散多,怎么能再去连累你这样一个好女子呢?”后来,梁启超对何蕙珍很“薄情”,回国后,何蕙珍不远万里从美国赶来探望,他连一顿饭也没留她吃。

第9篇、爱情故事爱上戏子,还是爱上自己臆想的美丽

一天晚上,我从梦中醒来,朦胧中听见同床的月菊姐发出奇怪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像不舒服,仔细一听,又好像带着某种难言的快乐。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月菊姐已经二十六岁了,那是一个女人怒放的最美年华……

A

二十年前的一个晚上,才满百天的我被人放在一只藤编的篮子里,摆在县昆曲团的化妆间门前,是月菊姐带我回了家。

月菊姐那年只有十六岁,豆芽一样单薄的身体,是剧团里女旦的徒弟,微薄的收入里分出一大半给我买奶粉,日子虽然艰苦,但她总是用一双弯弯的笑眼看着我,把我搂在怀里,用好听的声音教我叫她姐姐。

我四五岁时天天跟着月菊姐去剧团,看他们排戏,剧团里总有人在背后议论我的身世,我的生父,曾是剧团副团长也是头牌男角,带着我那身份不明的母亲私奔了,那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叫我小杂种,还嗤笑月菊姐暗恋过我父亲。

晚上月菊姐带我一起洗澡时,我问她,爸爸究竟是谁,她正在往我身上打着的香皂滑到地上,她脸上的笑凝住了,“等你长大了,我会告诉你。”十四瓦的昏黄灯光下,月菊姐赤裸的胴体那么美丽,氤氲的水汽凝结在白皙的皮肤上,散发着仿佛经历千年修炼的宝物上才有的那种光芒,我看得傻了,忘了先前的问题,忽然问道:“月菊姐,你是仙女变的吗?”

月菊姐的脸莫名地红了,然后吃吃笑着碰了碰我的小鸡鸡,“你长大了,以后就自己洗澡吧。”

我撒娇地往月菊姐的怀里钻,我不要,我不要,我一辈子都要跟姐姐一起洗澡。

那时候的我自然还不明白一辈子有多长,只在月菊姐吟唱过的戏文中隐约听过这个词,白蛇传,游园惊梦,梁祝,也许听多了那些缠绵悱惻的爱情,我比同龄人早熟,还在读小学的年纪,就知道从男女间的神色揣测他们的关系。

月菊姐从来不跟其他男人热络,幼小的我天真地以为,那是因为月菊姐爱我,日记里我用稚嫩的笔触写着:月菊姐,你一定要等我,等我长大,我们结婚。

B

我十岁那年,月菊姐当上了团里的花旦,再担上改革后的新剧本,政府拨款和观众都变多了,奄奄一息的剧团像昙花一样绽放。

月菊姐渐渐有了几个铁杆戏迷,其中一个光头的男人经常送来花篮,对月菊姐异常热情,她却只对他淡淡笑。我见过月菊姐浓情蜜意的样子,是在捧着她柜子里的铁皮盒子的时候。

月菊姐不在家时,我偷偷看过那个铁皮盒子,里面只有两个泛黄的本子,其中一本似乎

是日记,字很娟秀,另外一本的字迹却像出自男人,似乎是个剧本,封面上有两个毛笔字:奔月。

一天晚上,我从梦中醒来,朦胧中听见同床的月菊姐发出奇怪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像不舒服,仔细一听,又好像带着某种难言的快乐。我轻轻地转过身,月菊姐紧紧地闭着眼睛,一只手放在两腿之间,另一只手放在胸前,搓揉着自己的乳,微微开启的双唇间,发出陌生的呢喃。我不知所措,身体莫名其妙地发起了火烧。

我半眯着眼偷看,那双丰满的胸部,丰韵得如一双蜜桃,饱满得似乎用力一挤都能捏出水来。月菊姐的动作幅度不大,她隐忍着,双腿紧紧并拢,到了最后,我看见她整个身体发出了微微的抽搐,她为了不发出呢喃惊醒我,咬住了枕巾。

那夜神秘的景象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淡忘,我开始从一种全新的角度看月菊姐,她的一顰一笑,拂袖,碎步,戏台上的那个画着粉脸的古雅温文形象,跟夜里的那个她俨然两样。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月菊姐已经二十六岁了,一个女人怒放的最美年华,追求她的男人并不是没有,只是她总是决绝地拒绝。她一定是在等候什么人。

C

我十三岁那年看完了整本奔月,那只是个关于嫦娥和后羿的老故事,月菊姐是嫦娥吗?那些月冷清辉的夜里她那么孤寂,她的后羿会是谁?

后羿出现的时候,是月菊姐二十九岁时,他是个飞行员,回乡探亲时看过月菊姐的戏后被她舞台上的温婉给迷住了。人们都说,那是她最好的一个机会。

那阵子,月菊姐似乎迎来了生命中迟到的春天,剧团领导决定,把那个多年前撤消的剧本《奔月》重排,月菊姐领衔嫦娥的角色,不久,月菊姐决定跟飞行员订婚。

在小城最豪华的酒店里举行的订婚宴上,女人们怨毒地看着月菊姐,年近三十的她依然那么美丽。酒宴结束后月菊姐破天荒地给了我一些钱,让我去玩电动游戏,我没去,我寸步不离地守在小屋的后窗下,灯灭了后,听见里面有男人急促的喘息声,还有小木床咯吱作响的声音,我想象着,月菊姐的衣服被他一件件剥开,月光下她纯白的身体宛如玉琢,男人的唇落在她的皮肤上,她的身体会柔软绽放……

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幻想,“别,还是等到结婚吧。”是月菊姐的声音,她在最后关头拒绝了他,沉默一阵后小屋的门开了,飞行员穿戴整齐走了出来,他恋恋不舍地道别,“你等着我,等我秋天转业回来就正式结婚。”

那晚,我第一次做了有月菊姐的那种梦,梦里,我的手在她身上肆意游走,强壮的身体覆盖在她身上,她在我耳边喘气,带着栀子花的甜香,像羽毛掠过一样酥痒,强硬的和柔软的厮磨着,空气中有火山爆发前的炙热,可是直到我们的皮肤上腻满了汗水我依然不得其法,我急,迫切地搂紧她,生怕她离开,可她却推开我,我一急,猛然醒了过来。

天已经微明了,月菊姐背对着我穿外套,淡淡地说:今天我去给你买个折叠床。

我惊讶地发现薄被下自己的下身高高隆起,内裤里潮热一片,这是人生中的第一次。那真的只是个梦吗?我有没有在半梦半醒中对月菊姐做些什么?我想问,却羞于启齿。

当天,月菊姐买回一张小小的折叠床,还在两张床中间用布隔了,逼仄的小屋里拥挤不堪,像我的心,堵得慌。

D

我十五岁时,越来越多的KTV和酒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小城出现,剧团再次门庭冷落,《奔月》因为资金不到位搁浅了。

月菊姐没能结成婚,飞行员回部队后遭遇了一场车祸,把命给丢了。月菊姐把自己反锁在小屋里哭泣,那次痛哭之后,月菊姐的嗓子坏了。

月菊姐的工作变成了打扫卫生兼做化妝,她再也不能以一个主角的身份走上戏台了,那段日子她心里苦,常常半夜醒来还在哭。眼角的细纹,暗黄的皮肤,月菊姐就这么把自己哭老了。

日子如细水长流,不觉我已经到了高

曾经给月菊姐献过花篮的光头男人发了财,他兴冲冲地说想投笔钱给剧团重排《奔月》。整个剧团的人都很兴奋,月菊姐高兴了一阵子,加快了排练进度,行头也从箱子里拿了出来,可钱却迟迟不到位。

团长做东请光头男人吃饭,月菊姐和米兰作陪,那天晚上,担忧的我逃课赶到了酒店,正好包厢的门缝没有关严。

包厢里只有月菊姐和光头男人,月菊姐借着醉意,坐到了他的腿上,男人的脸色有些姗姗,月菊姐颤抖着手把衬衣扣子解开了,她不再挺拔的乳房在略微变形的内衣里起伏着,她闭上了眼睛,脸上却是圣母般奉献的表情。

曾像欣赏仙女一样仰视过月菊姐的男人拒绝了她,他帮她扣好了扣子,说她不必这样。我尾随月菊姐走出酒店,她的精神有些恍惚,直到她看到身边驶过的宝马车上,那个男人的身边坐着米兰时才恍然,原来男人要的并不是她。

从那天之后,月菊姐变了,就像一根绷得太久的松紧带,一旦放松已经失去了弹性,月菊姐不再练习身段后变胖了,脾气也变得古怪,惟一不变的,就是依然常常翻看那本《奔月》的剧本,还有久久地凝望着已经长大成人的我,月菊姐时常在晚餐喝些米酒,一次喝醉后她红着眼说,我长得实在太像父亲,所以,当年她才会收养我,可她没想到,这么多年,我父亲竟然一点音信都没有。

听到她说完那句话,我忽然觉得她很可怜,也许月菊姐注定是戏子的命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E

现在,我就读于深圳大学,之所以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我听人们说过,当年我父母私奔时登上的就是开往深圳的火车。

早在铁皮盒子里的那本日记里,我就知道了那些秘密。那本日记是我生母写下的,她是这个小城里惟一大户的女儿,不顾家庭反对和我父亲相好,并且生下了我,那年他们要去闯荡世界,尚在襁褓中的我不能成为累赘,所以,他们狠心地把我送到了剧团。

月菊姐和剧团的其他女人一样暗恋着父亲,知情的父亲在临走前他把自己创作的《奔月》剧本送给了她,还说,希望她有朝一日能演嫦娥,关于《奔月》,大概是月菊姐对父亲的所有憧憬了吧,只为了一个不再被人津津乐道的老故事她就痴痴地等了许多年。

母亲的日记里,最后一句这样写着:他们都说,不要轻易爱上一个戏子,可是真的爱了,谁又顾得了他是不是戏子呢。

是啊,谁又顾得了她是不是戏子呢,

我依然深深地爱着月菊姐,虽然她不再年轻,不再窈窕,她是我这二十年来最亲密的、对我最重要的人。

第10篇、爱情故事爱情高速路不堵车

高速路“女魔头”

轿车在高速路上耗了五个小时,看看码表,才走了二十公里。张进叹了一口气,为什么都要赶在国庆出行?国家应该多安排假期,以减轻黄金周的交通压力嘛!正在牢骚的时候,手机接到一条短信,是被堵在另一条高速路的好友阿华发来的:一行白鹭上青天,我被挤在最中间;借问酒家何处有,车被堵在收费口。张进哈哈一笑,这小子倒是淡定,还能苦中作乐。

笑声未了,前面的货车停了下来,张进也踩了一脚刹车。只听到后面“砰”地一声响,车身一震,糟糕,后面的车追尾了!后面一辆崭新的红色奇瑞QQ,车主是个时尚靓丽的女郎,已经下了车,正在心痛地检查着损失。

张进走上去抱怨道:“小姐啊,你怎么开的车呀?这么慢的速度也能追尾!”

女郎抬起头说:“我还没问你呢,你会不会开车啊?在高速上急刹车,你想害死人啊!看看,我的左大灯碎了,保险杠坏了,前机盖变形了。换灯换杠,钣金喷漆,最少得两千块,你赔我损失!”

张进一看,这是遇上“女魔头”了:“好好好,小姐,咱别吵架,报警吧,等警察来定责。”

“报警就报警!”

可是瞧着堵车长龙的阵势,报警有用吗?

无奈之下,女郎气鼓鼓地指着张进说:“你别想逃,我就跟着你,到高速出口再找你算账。”张进撇撇嘴不以为然,心说我干吗要逃啊,又不是我的全责。

继续前行一小时,眼看就要到出口的时候,前方彻底堵死了,寸步不能前移。车主们纷纷走下车来,对这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河叹气,有些开朗的年轻人在路边打起了网球。张进坐在车里抽闷烟,那女郎敲了敲他的窗玻璃:“喂,坐车上不闷吗?下车陪我踢毽子。”刚才还是凶神恶煞,怎么现在又找我踢毽子?张进一笑:“小姐,高速公路上踢毽子,你还真有创意。”

遇上你是我的劫

没想到这女郎还是个运动健将,盘踢、倒勾、鸳鸯拐,毽子踢的是花样百出,张进根本不是对手。十几个回合下来,张进喘着气说:“不玩了不玩了,踢毽子我不是你的对手,甘拜下风。”

女郎得意地一笑:“既然你输了,就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张进瞪着两眼:“还有条件?刚才怎么不说?”女郎走上前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别怕,不要钱也不要命,更不要你的人。我的车没油了,麻烦你帮我拖一程,前面几公里的出口处就有加油站。”

张进无可奈何地耸耸肩:“遇上你是我的劫,一场浩劫啊!”

总算把车开出了高速,张进拖着女郎的QQ车拐进了加油站,顺便也给自己的车加了油。张进说:“小姐,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不行,你走了,我找谁赔我的损失?”女郎把头摇得拨浪鼓一样。张进苦笑:“小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明明是你的责任嘛!”女郎白了白眼:“交警都没定责,怎么知道是我的责任?嗯,这样吧,你再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不要你赔车了。”

张进叹气道:“怎么又有条件?好好,你说来听听。”

女郎的脸突然红了,说:“你……做我男朋友吧。”

“噗——”张进把满口矿泉水喷了出去:“小姐,你……你说什么?”

女郎拉着张进往前走了几步道:“是这样,我叫程纤纤,今年二十六岁,平时工作忙没时间谈恋爱,一直单身。父母逼着我长假要带个男友回家,现在用泥捏一个也来不及啊。我看你这人吧,长得还凑合,所以,想请你客串一把,如果你表演得好,那我就不要你修车了。”

张进眼珠转了几圈:“成交!不过我要问清楚,程纤纤小姐,你家住得远不远?”纤纤往南一指道:“不远,前方十公里就是我家。”张进嘿嘿一笑,也往南方一指:“前方三十公里就是我家,对了,我叫张进。”

快到纤纤家门的时候,张进把自己的车开进了路边的修理铺,然后说:“纤纤小姐,这是在广州替我表哥买的二手车,我趁着长假送回来,谁知却被你追尾了。必须要收拾一下,否则我交不了货。”

合作愉快

纤纤的爸妈看到闺女带回来一个大帅哥,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围着张进左一打量右一打量嘘寒问暖问东问西。纤纤的小侄女在她妈妈的唆使下,跟着张进“姑爷姑爷”的叫,好不亲热。张进囧着脸唯唯诺诺,纤纤捂着嘴在一边偷笑。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张进才慢慢地适应了气氛,不再那么拘束了。

张进端着酒杯站起来:“叔叔阿姨,我有件事要请二老批准……”“怎么叫叔叔阿姨?应该叫爸妈才对呀!”纤纤的嫂子笑着打趣。张进憨笑了一声,红着脸说:“爸爸妈妈,我想让纤纤明天和我……和我一起回去看我爸妈。”

“噗——”这次喷水的是纤纤,她把嘴里的饮料喷了张进一脸。

纤纤把张进拉到了院子外,“说!打的什么鬼主意?!”

张进挠着头皮,一脸可怜兮兮的笑:“其实吧,我们是同病相怜。我这次回来,一是给表哥送车,二是相亲。我最烦相亲了,可是父母逼得紧,我也是走投无路了。你也帮我一次,客串一把我对象,行不?”

纤纤歪着脑袋曲起食指揉了揉太阳穴说:“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咱们可得说好了,关于客串的事,是互相帮助彼此扯平。那么修车的钱……”

“姑奶奶,这钱我来出,除去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剩下的都是我的,行了吧。”纤纤嘻嘻一笑:“算你识相,成交!”张进伸出手:“合作愉快!”纤纤却没跟他握手,在他手背上打了一巴掌,吃吃一笑:“干嘛,想揩油啊。”

张进收回手,看着纤纤笑道:“其实你不凶的时候,真的很美。”纤纤心里甜蜜蜜的,却故意又装出一副凶相,给了张进老大一个白眼:“无事献殷勤,回屋吃饭!”

第二天张进从修理厂讨了车,带着纤纤回到自己的家。二老一看未来的儿媳如花似玉,笑得合不拢嘴,忙不迭地把红包往纤纤手里塞。纤纤一扫平时的刁蛮泼辣,低眉顺眼扭扭捏捏,温婉得就像一个童养媳。

背下无人的时候,张进说:“纤纤,原来你见了公公婆婆也会害羞啊,嘻嘻。”纤纤踢了他腿梁一脚道:“你就尽管得意吧,回广州再找你算账,反正离得不远,不怕你跑了!”

情路弯弯不堵车

八天长假一眨眼就过去了,回广州的时候,张进没车。纤纤说:“张进,你给两千块油钱,我把你带回广州吧。”张进说:“行啊,我给你当司机兼保镖,工钱嘛,你随便给个三五千就好了。”两人开着QQ车说说笑笑地上了高速路,却被告知:高速路拥堵,请绕行。

掉头走省道,开到增城市的时候又出了状况——前方塌桥了,此路不通。纤纤急得双眼冒火,捶着张进的肩:“后天一早我就要上班,有一笔大业务要谈,怎么办?你快给我想想办法呀!”

张进低头看了半天地图,突然嘿嘿一笑:“你要真的给我做女朋友,我就帮你想办法,让你后天准时回公司上班。”纤纤又捶了他一拳,捂着嘴一笑道:“好,你要是想不出办法来,就罚你给我当一辈子司机!”

张进把车丢在了增城,这里,他有一个修车的徒弟,正好过几天要去广州投奔张进,到他负责的4S店上班。张进带着纤纤去增城市里的独木舟俱乐部租借了一条双人皮划艇,第二天凌晨,从增江上游下水启航,往广州进发。

纤纤兴奋地挥舞双桨:“张进,你怎么想到这一招的?你太伟大了,竟然知道我会划船!”张进哈哈大笑:“你家墙上还贴着你以前划龙舟得奖的奖状,我看不到吗?”

“可是你怎么也会划船?”

“笨蛋,我是这家俱乐部的成员。踢毽子不如你,划船嘛,你恐怕就不行了!”

两人开开心心地荡舟水上,沿东江到珠江口,连续十四个小时,天黑的时候,划艇回到了广州,恋恋不舍地分手告别。

一个星期后,张进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来看纤纤。纤纤打开了电子地图,把张进按在电脑前坐下道:“快看,划船的时候不觉得呀,怎么在地图上看,这条水路这么弯哩?”

张进笑着说:“这不是水路,是情路,是咱们的爱情高速路,虽然弯了一点,但是不堵车,嘿嘿。”

第11篇、爱情故事世界是温柔等我的成熟果园

安然的家在铁路边的一个小站附近,16岁那年,她第一次坐火车,去100多公里外的县城读寄宿高中。每个周末,安然都坐着7184次列车往返在家和学校的路上。高三那年,有一次回家,安然因为没有买到车票偷偷混入列车上。结果被列车员宋天乐发现并补了票,但宋天乐的态度却十分友好。安然记住了这个面慈的男生。

又一个周末,火车中途靠站,安然想在这个站买些樱桃回去,这儿的撄桃很有名。宋天乐说,火车只停5分钟你快点。

提着樱桃再回来,列车已经发动了,宋天乐却在原地等着她。那是那天的最后一趟火车,他们只能沿着铁路往前走。回到家,天色已经晚了,铁路边很多矮矮的屋棚,里面住的都是附近的矿工和家属,安然指着其中一个亮灯的,那个是我家。宋天乐的脸上有一丝惊愕,安然笑,我们在城里其实有房子,但我妈舍不得离开这里,因为我爸

安然还没说完,有个女人在喊,是安然吗,怎么回来这么晚。

宋天乐飞似的逃走了,安然在心里默默地说,下周见。

进入雨季,雨丝飘进车厢里,打在安然的手臂上,凉飕飕的。已经接连两周没有见到他了。她以为他调走了,却在第三个礼拜又看见他了。宋天乐是来查票的,安然使劲地看他,但他却一直低着头看票。直到有个抱孩子的妇女站起来喊,我的包不见了,里面有个手机和1000块钱。

这时,宋天乐从自己包里取出手机,递给那个妇女,打一下你手机,小偷可能还没来得及关机。

妇女拨通了号码,所有人都竖起耳朵。铃声响了,大家的目光都朝安然看来,安然这才注意到声音来自于自己的背包。

好事的乘客强行拽下包,从里面找出一个小袋。妇女用恶毒的语言开始咒骂,安然茫然不知所措。混乱里,她看到宋天乐,那么冰冷的眼神,像寒夜的冰霜。安然祈求宋天乐能站出来为她澄清,但他始终没有站出来。

高三的最后两个月,安然没回过家,她住在学校里,把自己埋在做不完的题海里。

再后来,她如愿考上一所遥远的大学,第一次坐火车去了远方。去学校的路,要钻无数个山洞,当阳光重新照起来时,一个乘务员走过来,薄薄的身影逆着光,剪成熟悉的一片,安然的眼睛生生地痛。

宋天乐,他们又一次相遇了。

安然说,你相信我偷了那个包吗?

她不准备解释的,只要一个答案。宋天乐却给了她另一个答案。

17岁那年,我帮爸爸送两节空车厢,路不远,就一站,没想到开到半路,一个男人从路边跳了进来。他是自杀吧,我理解他,那年矿上闹下岗,工人生活挺苦的,他想给家人留点什么吧。他死后,因为他妻子的坚持,铁路上给他家赔了套安置房。可他怎么就不替司机想想,一个快要毕业的高中生,因为撞了人,只好退学,爸爸也因违反制度被提前内退,因为这件事,整个家差点垮掉。那晚送你回家,我才知道你是谁,那天你后面那个小偷发现无处可逃,在混乱中把钱包放进你的包里。那一刻我脑袋很乱,内心一直在挣扎,最终还是没有站出来。我很后悔,痛恨自己的懦弱和狠心。一直不敢去找你,害怕面对你

安然这才知道了其中缘由。她说:生命原是应该不断地受伤和不断地复原,而世界仍然是温柔地等待我成熟的果园。

第12篇、名人故事股票之外的爱情

股神沃伦巴菲特给我上了很多课,其中最精彩的一些就来自对他的观察。第一堂课就是:以谦卑之态而屈人之兵。

在和女孩交往方面,沃伦一直是个失败者。他很渴望有一位女朋友,但他与众不同的特质对他这方面的诉求造成了阻碍。“和女孩子们待在一起的时候,我是最害羞的一个,”他说,“不过,我对此的应对可能就是让自己变成一台说话机器。”当他把股票或者政治话题都说完了的时候,他只能转向咕咕哝哝。他很害怕邀请女孩出来约会。当有女孩偶尔做了一些事,让他觉得他不会被拒绝的时候。他就能鼓起勇气,但是一般而言,他的态度是,“为什么她们不来约我呢?”因此,在高中和大学期间,他并没有太多约会。而当他有约会的时候,总有些事似乎不太对劲。

虽然苏珊一开始对沃伦不感兴趣,但是如果她不想了解这个人的全部,她从不会在一个人身上花一分钟时间。苏珊很快就意识到她的第一印象错了。沃伦并不是她所认为的享有特权、傲慢而自信的人。“我过得很混乱。”沃伦回忆说,他战战兢兢地处于神经崩溃的边缘,“我觉得自己形单影只,是个社交低能。但是除了这些,在生活中,我找不到航速。”即使是苏珊的朋友也注意到在沃伦自信的外表下面的弱点。苏珊逐渐地认识到沃伦内心的自卑。巴菲特谈论股票时自信、天才的光环。以及夏威夷四弦琴弹奏,所有这一切都包藏着脆弱和需要他人的内在:一个男孩整日笼罩在忧伤之下,踌躇困惑,不知所措。“我一片混乱,”沃伦说,“苏珊看穿了我的部分内心,她如何做到这点令人难以置信。”沃伦后来说。苏珊需要把他变成一个理由对苏珊而言。他足够“犹太人”,但同时对她的父亲而言,又不会太“犹太人”。因此,她的想法开始有所转变。

沃伦对其他人的穿着几乎跟瞎子一样视而不见即使对女性也如此但他如今非常爱苏珊,以至于他实际上注意到了苏珊的衣着。沃伦从不会忘记他们约会时苏珊穿的蓝色女装,或者是他称之为“报纸装”的黑白印刷风格的衣服。在牡丹公园的亭子里,四周飞舞着夏日萤火虫。俩人随着格伦米勒的曲子跌跌绊绊地跳舞,沃伦还没有学会跳舞,所以,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过,“我会做她要求的任何事,”沃伦说,“我还会同意她把蚯蚓放在我穿了衬衣的背上。”

劳动节,沃伦带苏珊去园游会,此时他们已出双入对。苏珊在大学完成注册,成了新闻专业二年级学生:同时她还报名参加了辩论队。以及动力学组织研究协会,这是一个心理团体。

1951年10月,沃伦带着他最为自作聪明的风格,给他的姨妈写信说:“和一个女孩子的交往正处于火热的状态她已经深深把我给迷住。只要我一从叔叔和您那里得到鼓励和首肯,我也许可以进一步地推进我们的关系。这个女孩就一点不好,她丝毫不懂股票,但在其他方面。她真是无与伦比。不过,我想我可以不在乎她的这个缺点。”

谨慎地“有所推进”是正确的做法。沃伦为此打起了12分的精神。他没有提出结婚,而“只是假定,并不停地说起这事”。而对苏珊而言。她“意识到自己被选中了”,虽然“她并不确定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

沃伦很是得意洋洋,定期去参加他的卡耐基课程班。“那一周我赢得了铅笔。如果你完成了很有难度的事,以及训练做得最多。他们就用铅笔作为奖品。我得到铅笔奖励的那周正是我求婚的那周。”

那年感恩节的时候,苏珊和沃伦计划在4月份举行婚礼。

第13篇、爱情故事携前女友母亲迎娶新娘,军中铁汉一诺千金谱

爱情正浓时罹患重病,手术前托“母”给军人男友

2006年,在河南洛阳某部服役的王炳森接待了来自家乡河北保定的儿时好友,好友和同事来洛阳出差,顺便和王炳森叙叙旧。好友的同事叫白雪,一位人如其名俏丽、活泼的石家庄女孩。

让王炳森没想到的是,一顿饭下来,他和小他5岁的白雪竟十分投缘,白雪的活泼、善解人意给王炳森的心田吹来一股久违的清风,而他的阳刚、率直也让白雪倾慕不已。

王炳森陪好友和白雪在洛阳玩了两天,白雪和王炳森临别时依依难舍。好友开玩笑说:“炳森,白雪是我们单位人见人爱的女孩,你们有缘,可得感谢我这个大媒人啊!”

初次见面后,这对恋人在洛阳与石家庄之间架起一道看不见的“情感热线”。每天,王炳森都要和女友通话,彼此汇报自己一天来的情况,再说些绵绵情话。白雪的朋友对她这桩异地恋并不看好,白雪也不辩解,心无旁骛地爱着男友。王炳森在军营多年,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知冷知热的姑娘,感到了莫大幸福。两人利用假期奔走于两地之间,感情热得发烫。

时间一长,白雪知道了王炳森的一些生活喜好,从细节上点点滴滴关心着他。王炳森喜欢吃瓜子,他隔三差五就能收到寄自石家庄的包裹,包裹里有分类包装的五香、奶油、话梅等各种味道的瓜子,让王炳森品尝到了满满的爱。

第二天一早,白雪就到集贸市场采购包饺子的原料。那天,王炳森上午有训练,训练一结束,他就回到宿舍,品尝到了女友为他煮好的热腾腾的萝卜大肉馅的饺子,王炳森一生都不会忘记那顿饺子的幸福味道。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第二年秋天,正当王炳森和女友爱得情真意切,共同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时,病魔却向白雪露出了狰狞面目。

2008年10月31日那天,王炳森接到女友电话,电话里没有了以往那种甜甜的声音,而是被一阵低泣声代替。王炳森吃了一惊,天性乐观的女友这是怎么了?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经王炳森一再追问,他才知道女友被查出了“脑部肿瘤”的坏消息。女友的哭声把王炳森的心揉碎了,他清楚,女友父亲几年前去世,母亲郭秀兰精神状态不太好,现在她罹患重病,心情之糟糕是可以想象到的。

作为女友的精神支柱,王炳森毅然决然地说:“雪儿,你和妈妈先去北京复查,我向部队请假,很快赶到你身边!”

第二天,王炳森向部队打了休年假的报告,并得到了批准,当晚便坐车北上,往女友身边赶。坐在飞驰的列车上,王炳森的心早已飞到了女友身边。

第三天早上,王炳森走出北京西站,凛洌的寒风让首都有了初冬的味道。王炳森急匆匆赶到朝阳区女友所在的那家医院,来到该院神经外科诊疗中心。

刚到女友病房,女友母亲郭秀兰迎了上来,她一把抓住王炳森的手,泪水簌簌落了下来:“小王,你可来了!白雪梦里还喊你的名字呢!”王炳森神情凝重,用力握了握郭阿姨的手,然后走到病床前,抚摸着女友略显苍白的面庞,一对恋人四目相望,虽然无言,却胜似万千话语。

男友来到身边,在床前精心地照顾着她,还为她跑前跑后,白雪顿时踏实了许多,情绪渐渐好转。然而,白雪的病情却不容乐观,必须尽快进行手术。因为手术较为复杂,王炳森经过多方打听,上海有家医院做这方面的手术保险系数更高。王炳森和女友母亲商量,决定带女友前往上海手术。

到了上海那家医院,王炳森被告知,女友的脑部肿瘤手术可以做,但费用需要50多万元。面对这个巨额数字,白雪怕一旦手术不成功,会给母亲带来巨大负担,执意想放弃,王炳森却坚定地说:“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会帮着筹出来,救命要紧!”

随后半个月内,王炳森协助女友母亲到处筹款,终于筹到近60万元的手术费。手术前一天,白雪怕出意外,含泪把母亲托付给了男友:“我爸几年前就走了,万一我再遇到不测,只剩下妈一个人了,你能不能替我照顾妈妈?”说着,她泪水涌了出来。

王炳森把女友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丝毫没有犹豫地说:“雪儿,你放心,我肯定将郭阿姨当亲妈照顾,并为她养老送终,你放心手术就行!”男友的话给了白雪很大宽慰,随后,在王炳森的鼓励声中,她被推进了手术室。

履行诺言倾心照顾前女友母亲,“母子”情深感动战友

白雪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恢复得也挺快。因为军务在身,王炳森随后回到部队。此后,每天他都要和女友通一次话,嘱咐她静心养病,并承诺身体好转后就和她举行婚礼。白雪答应了男友,并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术后治疗。

正当女友病情一步步好转,一对有情人憧憬着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时,事情却急转直下。王炳森接到噩耗:白雪夜里脑部出血,花样年华竟与世作别。接到这个消息,王炳森失魂落魄,放声痛哭。

女友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王炳森帮着女友母亲郭阿姨料理完后事,开始履行对女友许下的诺言,要带郭阿姨回洛阳和他一起生活。正处在悲伤之中的郭秀兰却认为女儿已经走了,两人也没有结婚,王炳森并没有义务照顾她。倔强的她不想麻烦别人,就是不愿跟着王炳森回洛阳。

看到老人不肯去,王炳森“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动情地说:“雪儿走了,我要履行对她许下的诺言,照顾您老一辈子,您要是不跟我回洛阳,我就不回部队了!”看王炳森急得快要哭了,又怕他真不走违反了部队纪律,郭秀兰这才答应了。

把前女友母亲带回洛阳,王炳森自此改口叫郭秀兰为“郭妈”。丈夫离世,女儿又不在了,郭秀兰受打击很大,刚到50岁的她苍老了许多,让王炳森看着都心疼,对她照顾得极为上心。

王炳森在部队是营级军官,住着一间40平米的宿舍,郭妈来后,王炳森把卧室让了出来,自己在客厅支起了沙发床,只要没训练任务,王炳森都会陪在老人身边,并陪着她走遍了洛阳的景区。

郭秀兰原来是眼科医生,丈夫去世后,她提前退了休,靠着不多的退休金生活,女儿做手术欠下巨债,经济上的压力使她在生活中克勤克俭。王炳森每个月初都把当月的生活费准时给郭妈,每到月底,郭秀兰总能节省出三分之一的费用来。

有一次,王炳森陪郭秀兰一起去买菜,他见识到了郭妈买菜时的仔细劲儿。买黄瓜时,郭妈一连问了多家,比较来比较去,最后以比别的摊位每斤少一毛钱的价格买下。那个菜贩苦笑着对王炳森说:“你妈买东西可细心了,如果都像她那样,我们做生意的都该转行了!”王炳森知道郭妈这样做的原因,一是因为不愿多花他的钱,二是因为她没有别的经济来源,只能靠从牙缝里省些钱出来。

然而,只要王炳森需要,郭秀兰一点也不心疼钱。一次,由于王炳森训练刻苦,饮食没调节好,造成牙龈出血,郭秀兰十分心疼,她做过医生,知道甘蔗可以败火,当时甘蔗挺贵,这要在平时,郭秀兰根本不舍得买,但为了女婿,她一下买了好几根,把外面的表皮刮净,分成段,催着王炳森每天吃一两段,不几天,王炳森的牙龈就恢复了正常。

王炳森知道岳母非常俭省,在自己身上不舍得花钱,常年的衣服就那几件,王炳森给她买身衣服,她总要等到过节时才拿出来穿。有时,她身体有些不舒服,也不舍得冶。

想到郭妈每天买菜要路过足疗店,王炳森想出了个主意,他先把200多元钱预付给足疗店老板。第二天,郭妈买菜路过足疗店的时候,老板以店里搞“免费体验活动”为借口把郭秀兰“骗”了进去,并对她进行了彻底治疗。

这对特殊母子相处时间长了,感情越来越深。王炳森外出驻训,一去就是三五个月,走之前,他给郭妈留够几个月的生活费,每天,“母子”俩总要通一两次电话,王炳森给郭妈讲他在外边的训练情况,嘱咐她一定要注意身体,有了病及时去治疗,不能怕花钱。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楚洪涛对王炳森多了几分敬重。驻训完回洛阳后,他还发动战友经常上门看望郭秀兰,一下多了这么多的“儿子”,让郭秀兰开心了许多。

用军人的担当打动美丽女孩,三位母亲同时见证幸福时刻

在王炳森的细心照顾下,郭秀兰身体和精神状态渐渐好转,这对特殊母子的感情越来越浓。然而,5年过去了,35岁的王炳森依然孑然一身,这让郭秀兰心急如焚,心里越发不安。

5年间,家人、战友没少为王炳森的终身大事操心,也给他介绍了不少对象。然而,王炳森相亲时,总会坦诚地把自己的前提条件说给对方:“和我结婚,得答应我照顾前女友的母亲!”这个条件吓退了不少女孩。

有一次,王炳森和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孩见了面,当他刚提出自己的条件时,女孩就直言不讳地说:“你是个好人,但我只想过二人世界,除非你把老人送走,咱们才能交往!”王炳森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是这样,咱们的缘分到此为止吧!”

尽管王炳森从来不跟郭秀兰讲他相亲的遭遇,身为过来人的老人却心知肚明。她向王炳森多次提出想回河北老家,说是想家了。王炳森知道老人在家里也没亲戚,一个人太孤单了,坚决不答应。

有一次,部队领导上门看望郭秀兰,老人拉着领导的手,抹着泪说:“做什么事儿一天两天容易,最难的是坚持,没想到炳森这孩子为一句话能坚持这么久,遇到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呀!”

在家人和朋友的催促下,王炳森一直没有停止相亲的行动,可大多女孩都很现实,一听说他还养着前女友的母亲,都觉得不可思议,一去再不回头。

就在王炳森对婚事有些灰心的时候,没想到他的一诺千金以及军人的担当打动了一位善良、美丽的姑娘来自郑州的王倩。

最终,缘分将王炳森和王倩聚在了一起。她觉得这个英武的军人脸上有种沧桑和忧郁的气质,当她了解到王炳森这几年相亲一直不顺的原因后,反而觉得这样一言九鼎的男人才算得上纯爷们儿。陪她去相亲的母亲也看中了王炳森这一点,她对女儿这样说:“妞呀,别再等了,就是这个男人了,他靠得住。”

母亲的支持更让王倩认定了王炳森,王炳森也觉得这个叫王倩的女孩善良、通情达理,两人遂开始了交往。确定恋爱关系后,王倩对男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对郭妈会像对自己的亲妈一样好,请你相信我!”这句话给王炳森吃了颗定心丸。

按照婚礼进程,一对新人要拜见双方父母,王炳森的父母先上了台,看着俏丽大方的儿媳,王炳森的父母合不拢嘴,两位老人向儿媳妇递上了大红包。

接下来,王倩的父母上台接受女儿、女婿的敬意,司仪把话筒递给王倩的妈妈,王妈妈看着英武帅气的女婿,未开口便漾起了笑容,她对现场来宾说:“对这个女婿,我是一百个满意,因为他人好,他有颗金子般的心,我的女儿这次是找对人了,我祝他们幸福快乐,早点让我当上姥姥!”这句话一出,引发全场善意的笑声。

拜完双方父母,司仪清了清嗓子,又隆重而响亮地向来宾宣布:“应新郎、新娘请求,我们还要请上来一位特殊而重要的嘉宾郭妈妈。”

郭秀兰缓步上台,司仪挽着她的胳膊介绍道:“郭妈妈是新郎原来女友的母亲,郭妈妈的女儿病逝后,新郎把她接到洛阳,二人一起生活,情同母子。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郭妈妈也是重要的见证人。”司仪介绍完毕,王炳森、王倩快步上前,给郭妈妈深深地鞠躬。也许是触景生情,郭秀兰尽管压抑住情绪,还是百感交集地流下了眼泪。司仪忙安慰她说:“郭妈妈,相信您现在非常激动,您失去了自己的女儿,现在又多了一双儿女,以后好日子在后面呢!”郭秀兰接过话筒,激动地说:“炳森、王倩都是我的孩子,我很高兴!”说着,她也递上了一个大红包。

王倩接过红包,郑重地向全场来宾承诺:“郭妈,您放心,我和炳森会为您养老送终,您就是我们的亲妈!”说完,她紧紧拥抱了郭妈,场景非常感人,在座的许多女性客人抹起了眼泪。

仪式进行到最后,三个母亲上台和一对新人合影留念,一对亲家母拥着郭秀兰,亲切而自然,这和谐的一幕,再度感染了现场所有人。

如今,王倩已经怀孕,成了幸福的准妈妈。她和王炳森刚买了房子,两人挑了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其中一间就是给郭妈准备的。“将来郭妈在家逗孩子,我和炳森出去工作,这样的场景想起来就很幸福!”王倩开心地说。

王炳森更是欣慰,他觉得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以后孩子出生了,郭妈就能过上三代同堂的日子,这样也能让老人的晚年找到精神寄托。无论如何,他会给郭妈一个幸福的晚年。

第14篇、爱情故事汤唯的订婚声明:北京遇上首尔的幸福

中国女星首赴韩国拍戏,与知名导演因艺术擦出火花

这一刻,汤唯和金泰勇都抑制不住内心的幸福和激动,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两人深情回忆起从相识到相恋的一幕幕

2009年春季,汤唯的经纪公司告诉她,韩国导演金泰勇正在筹拍电影《晚秋》,想邀请她出演女主角,男主角是韩国赫赫有名的巨星玄彬。金泰勇在韩国很有名气,是中青年导演中的代表人物。想到有机会演韩国电影,而且是和玄彬搭档,汤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专门上网查阅了金泰勇的资料,对他有了大概的了解。

几天后,汤唯接到了金泰勇从韩国打来的电话。在用英语作了自我介绍后,金泰勇简单讲了一下影片的剧情脉络,接着他向汤唯提出希望她能提供一些照片,他解释道:是美国投资方向我推荐的你,我对你并不熟悉,我要把你的照片贴在墙上,每天看着写,这样就能把你身上的感觉写进你扮演的角色里,让这个人物更充实,也更适合你来演。

金泰勇的直率认真,让汤唯对他的感觉很好,她也用英语直言不讳地说:我的照片网上都有,我自己也没什么特别的照片。金泰勇说:那我上网找一找,等剧本成熟了我会发给你。挂掉电话,汤唯回味金泰勇刚才的话,隐隐觉得他有一丝担忧。由于对她不了解,金泰勇作为导演难免心存顾虑。汤唯暗下决心,一定要加倍用心把这部电影演好,不辜负投资方的信任,更不能让导演失望。

的确如汤唯所料,金泰勇对于她出演《晚秋》的女一号有点担心,因为他从未和中国演员合作过。金泰勇甚至暗自盘算,为了整部影片的效果,如果汤唯实在无法胜任,他就要和投资方据理力争,坚决换掉她。金泰勇在网上收集了很多汤唯的照片,感觉她看上去很成熟,和年龄不太相符,这让金泰勇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开始根据她的特点完善剧本。

电影《晚秋》改编自韩国60年代的经典爱情片,此前韩国和日本已三度翻拍。由于最早的版本拷贝遗失,也没有发行过录影带和影碟,汤唯只能找到一些照片作为借鉴。收到金泰勇发来的剧本,汤唯认真地看了几遍,琢磨了一番,给金泰勇打电话提出,为了更好地演戏,她想提前到西雅图体验生活。金泰勇笑着说:太好了,原本我就有这个想法,还担心你们没有档期或者不愿意呢,结果你和玄彬都主动提了出来,我真高兴,也对拍好这部电影更有信心了!放下电话,他和汤唯都在心里断定,对方是个对艺术很敬业很认真的人,对早日相见也都有了期待。

开机前的两个月,汤唯和金泰勇、玄彬还有剧组的其他一些人员在美国西雅图会合了。汤唯对金泰勇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他戴着眼镜,目光炯炯有神,浑身上下透着艺术家的气息,说起话来文质彬彬,显得和蔼可亲,甚至有点腼腆。金泰勇端详了她一番后,直截了当地说:你比照片中的样子还要成熟一些,我觉得你很像片中的安娜。

为了方便汤唯在美国期间的生活,金泰勇要给她配一个当地的中国人做助手,她毫不犹豫地回绝:我喜欢到一个环境就用当地的语言来交流,这样才能融入,才能学习。而且影片有80%的对白是英文,这是谁也不能替我去做的。

在美国投资方的一个大办公室里,汤唯和玄彬各自在一个小房间里,每天白天上英语课。课余时间两人在金泰勇的带领下,乘坐公交车感受西雅图的风土人情。几乎每天晚上,三个人都凑在一起,探讨剧本和角色。不知不觉中,汤唯的英语口语越来越美式。金泰勇看在眼里,心中暗竖大拇指。

获得九项韩国影后殊荣,与导演成为无话不说的知己

有时,汤唯也和金泰勇聊起拍戏以外的事情,从对红酒的喜好聊到西方音乐,从美国的风景说到打羽毛球,两人发现除了电影,相互间也有许多共同话题。金泰勇有感而发:你知道你和韩国演员最大的不同吗?韩国演员和导演聊天都在讲演技,而你谈的东西都很生活化。也许我们在不经意间,会找到更多艺术上的灵感,对我们在电影上的合作是很有益的。

汤唯自从出道以来,从未演过罪犯,她对金泰勇说,希望能为她申请到西雅图的监狱体验一下。她在监狱中关上铁门待了两个小时。她说,在演戏的时候,她会把感受一点一点地带进电影里。

她还告诉金泰勇,为了更好地掌握罪犯的心理,在来美国之前,自己已经在中国做了很多功课。汤唯找到一个老师的姑姑,她是一名女子监狱的警官,汤唯和她聊了很多女性犯罪的话题。她还请教了另外一位老师的丈夫,他是一位心理学家,汤唯也受益匪浅。

汤唯说完,调皮地对金泰勇补充了一句: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就是安娜,你该听我的,而不是我听你的。金泰勇笑了。

随着交往增多,汤唯对金泰勇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和感受。在她眼里,金泰勇是一个对电影很有想法甚至固执的人,但有时候,他的学者味又很浓,而且心思非常细腻。

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得十分充分,电影拍摄进程很顺利,然而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由于好莱坞工会罢工,车队也牵涉其中,连剧组的休息车、器材车都没人开,拍摄时间要由原计划的3个月延长到半年。金泰勇一脸歉意地对汤唯说:我知道你在中国是非常红的演员,时间很宝贵,如果档期实在不够,我再想办法汤唯说:导演你别发愁,接下来的几个月我没有安排拍戏,其他活动我已经让经纪公司推掉了,就冲我们合作得这么默契和愉快,我也不会中途走人的!金泰勇感动得连连点头:好,好,我一定更努力,把电影拍好,不然也对不起你这个好朋友!

汤唯也在心里把金泰勇当成了好友,对他格外信任。在拍摄和玄彬的一场吻戏时,事先金泰勇没有说吻多长时间,两人直到他喊停才停下来。这段吻戏整整一分半钟,创造了韩国影史上最长吻戏纪录。汤唯丝毫没有怨言,她相信金泰勇对艺术的把握是值得信赖的。

在电影宣传期间,汤唯和金泰勇见了几面。两人谈天说地,发现了越来越多的共同话题。汤唯告诉他,自己打算在韩国买一块地,方便以后来拍电影或者度假时居住。金泰勇自告奋勇地做向导,不但准备了大量的土地资料,还抽时间陪她去实地考察。汤唯看中了邻近首尔市中心的盆塘一带,韩国很多艺人都在这个地区居住,金泰勇的家也在这里。汤唯买下了一块面积为485。9平方米的土地,她打趣道:现在我们不但是朋友,也是邻居了。金泰勇也笑了:邻居更应该常来常往,欢迎来我家做客。

话是这样说,但汤唯听说金泰勇有家庭,而他也知道汤唯正在恋爱中,两人都不希望因为过多接触,引发外界的误会。因此参加完各个颁奖礼后,金泰勇在韩国忙着筹备新片,汤唯在中国忙于拍戏,两人有1年时间几乎没什么联系,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礼节性地通个电话。

两人都单身韩国再相逢,爱情无国界今秋幸福大婚

转眼到了2013年10月,汤唯由于在韩国人气很高,接到了很多韩国企业的代言邀请,她到首尔拍摄一个广告。金泰勇去拍摄现场看她,请她吃正宗的韩国料理,还陪她上街购物。汤唯开玩笑说:你天天陪着我,就不怕嫂子在家里有意见啊?

一瞬间,金泰勇和汤唯的情感闸门都打开了,两人都像有一大堆话要说,却都欲言又止,于是两人匆匆告别。回想起认识汤唯以来的点点滴滴,金泰勇猛然间发觉,自己喜欢上她了,而她也是自己一直在寻觅的伴侣。可是汤唯到底是怎么看他的,是否也喜欢他,金泰勇并不知道。他有些担忧,如果自己向汤唯求爱,一旦被她拒绝,两人都会非常尴尬,恐怕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接下来的两三天,金泰勇一直在犹豫中。一天晚上,汤唯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已拍完广告,第二天上午就要飞回北京。金泰勇脱口而出:我要去机场送你!当天晚上,他彻夜难眠,他知道如果这次不向汤唯开口示爱,他很可能和缘分擦肩而过。

第二天在机场,金泰勇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汤唯的面前,他清了清嗓子,鼓足勇气深情地说:我想从今天开始认认真真地学中文,争取做一个中国通,因为我希望能和我未来的妻子更好地交流,长长久久地在一起!你说,行吗?面对金泰勇含蓄而真挚的求爱,汤唯笑着接过了玫瑰花,答道:我想,我也应该从今天起认真学韩语,对我和我未来的丈夫来说,中文和韩语都是我们之间的语音。金泰勇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和汤唯相约,1周后去北京看她。

其实对于汤唯来说,通过这几天的频繁来往,尤其是得知金泰勇已单身一人后,她的内心也涌起了异样的情愫。金泰勇在艺术上才华横溢,和她有相同的追求,而且他举止端庄,心智成熟,却又不失幽默的一面,并且和她有很多共同的爱好和话题。在汤唯的心中,他是做老公的合适人选,是值得她托付一生的男人。或许是心有灵犀,金泰勇的求婚并不让她感到意外,而是让她非常感动和开心。

幸福甜蜜的恋情是持续升温的。汤唯和金泰勇想方设法见面,以解相思之苦。汤唯在中国拍戏的时候,金泰勇会去剧组探班,陪伴她;金泰勇在韩国忙于工作时,汤唯也会飞到韩国,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厚,恋爱短短几个月,就举行了订婚仪式。两人商量后决定,对外公开订婚的消息,和中韩两国粉丝分享喜悦。

与此同时,汤唯还通过经纪公司发表了她和金泰勇爱的宣言,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得知汤唯和金泰勇的喜讯,中韩两国的网友以及汤唯的圈中好友纷纷表达了祝福之情。由她和冯绍峰主演,30位明星加盟,讲述民国时代传奇女作家萧红一生的史诗爱情传奇巨制《黄金时代》,将于2014年10月上映,导演许鞍华表示:汤唯发短信告诉我她订婚的消息,我很替她开心,真心祝她幸福。搭档冯绍峰说:我是看新闻才知道的,感到很意外,但更多的是祝福和开心,祝福她幸福,安好。曾与汤唯合作过电影《武侠》的甄子丹表示:我听到这个消息真是好替他们开心,祝福他们白头到老。曾志伟说:汤唯是一个很好的演员,现在她传出婚讯,我很为她开心,希望她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导演何平也在微博中表达祝福:记得10多年前,我还在负责哥伦比亚电影中国办公室,索尼音乐的一个女同事到我办公室谈事,顺便带来一个女生,说她刚下火车。我把她安排在会议室给了一盘录像带打发无聊,是陈国富导演的《征婚启示》。谈完事好像电影还没完,同事说把她带回家,安排暂时住下,准备考学。她今天公布要结婚了,我由衷祝福!

2014年7月4日,汤唯和金泰勇在北京和汤唯的父母见面,商量婚礼的事宜。两人已确定10月份在中国和韩国分别举行盛大的婚礼,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一起去瑞典的法罗岛度蜜月.

第15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小幸福

在爱情中,我们喜欢追寻“大幸福”。我们以为只要找到一个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但你我都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若有续集,王子和公主也会在家里摔东西。

情人节,通常是“大幸福”兑现的日子。为了表达我的爱意,我也曾买涨价的鲜花、巧克力,带她上高级餐厅。结果发现,高级餐厅像菜市场般拥挤,上菜的速度像等蜡烛烧完般遥遥无期。离开餐厅后,她双手捧着鲜花,寸步难行;吃了巧克力后,又担心发胖。

于是我改变主意。我不打算在2月14日,兑现一年的“大幸福”。我要一天一天地,储蓄“小甜蜜”。这样的话,每一天都会是情人节。

我们常约在上班前见面。清晨的咖啡厅,咖啡豆刚刚“苏醒”,咖啡机冒出的蒸气为一天的好心情打底。我推开门,她站在吧台前翻报纸。她没有化妆,眼角的斑点很明显。我却自然地被她吸引,像走近了一座莲花池。

一杯咖啡十分钟,站着喝,解灵魂的渴。喝完后,开心地各奔东西。接下来一整天,感觉从未分离。

有时候她很晚才下班,见了面就没剩多少时间,与其去夜店吃得满嘴油腻,不如简单地喝点东西。我们约在她办公室附近的一家餐厅,各点一杯红酒,聊了二十分钟,干脆地各自回家。为什么谈恋爱一定要熬夜?夜店里那么多熬夜的客人,不也都是在盘算可以起身回家而不会失礼的时机?

如果她下班早,我会约她去散步。两双球鞋,就这样走到肚子饿。我请她吃冰淇淋,她笑说:“这么冷的天怎么吃冰淇淋?”唉,她如此美丽,任何男人都愿意送她珠宝,我请她吃廉价的冰淇淋,她铁定会被我的荒谬逗笑,而笑容是最美的珠宝。

她明明喊冷,看到冰淇淋却毫无抵抗力。她最喜欢吃装冰淇淋的饼干壳,所以我总是把我的饼干壳留给她。她可以像白蚁一样,一小口一小口、一圈一圈,循序渐进地把壳吃干净。我喜欢再买一份,边走边吃。她越吃越冷,靠得我越来越近。嘻嘻,我在爱情中没有坏心眼,但有很多小心机。

这样走在街上,我们就和幸福不期而遇。散步是最好的约会方式。两个人并肩走着,我可以转头看她,也可以自然地东张西望;街景给我们话题,噪音化解没话说时的尴尬;红灯时我拉她一把,车多时我保护她。走路是人最悠闲和优雅的姿势,当夜风把两个人的头发吹起,即使是牛鬼蛇神,看起来都像俊男美女。此情此景,让任何平凡的爱情,都变成了《魔戒》三部曲。

你也许会说:“散步,怎么会浪漫?”搞浪漫,就像加辣椒,辣椒多了,夺走了食物的原味,或是食物坏了也吃不出来。更糟的是,辣椒多了,嘴辣麻了,下次碰到清纯的美味,就再也体会不出来了。

激情,需要翻天覆地;爱情,可以风平浪静。爱情像一滴滴过滤出来的咖啡,有一种苦尽甘来的美味。所以当我使过所有的浪漫招数,才发觉绝招在于好好相处。与其每年搞一个轰轰烈烈的纪念日,不如每一天做一份盒饭给她吃。最好的情人应该是吧台后的咖啡师傅,不是华山顶上的武林盟主。

情人节要干什么:送玫瑰?唱情歌?看夜景?吃大餐?也许情人只在乎你的出现及陪伴,不需要你讲笑话或转餐盘。马戏表演,一年顶多看一次;整点新闻,可以每小时收听。烟火演出,会照亮旁观的路人;烛光晚餐,才能照亮彼此的眼睛。最浪漫的招数非常简单,却逐渐失传,它叫做“专心”。与其在五星级饭店不断接手机,看夜景时与其他情侣挤,不如退去,让世界缩小到我和你。

不用辣椒,可以体会到食物的原味。不耍浪漫,可以逼我们掏出真心。当我们不再战战兢兢地营造浪漫气氛,爱情,像花开一样,回眸一笑就绽放了。

今年我40岁,慢慢觉得自己没有浪漫,只有自然。我不期望爱情像排山倒海的大瀑布,只求有细水长流的小幸福。

第16篇、爱情故事底层感情生活

又一家邻居上了电视,据说采访车来的时候,小区里大妈都很激动,几乎前呼后拥着一起去围观。

上海台的王牌调解节目主持人柏阿姨从采访车上下来,把当事人的门拍得砰砰响,老年男子刚探出头,想把门关上,柏阿姨就气盖山河地拉开门:“不要搞,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

问题很简单,上门女婿忽然被老丈人一家赶出来,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男人无法接受这现实,决定到柏阿姨处要个说法。

这事有点像那些绝症患者,西医宣布无药可医已经不治,可他们不甘心等死,开始找中医想想办法。

所有调解节目都在解决法庭解决不了的问题,准备给世人一个公道。

上一个上电视的邻居,故事是这样的:作为一个离异妇女,她找了个准备再婚的男朋友,因为家庭条件优渥,有三套拆迁房,于是男方把老父老母从老家请过来,侵占了女方家的一套房子。女方父母不乐意,他们更想出租,男方觉得没这种道理,给自己父母住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还有没有点亲情人性?

男方觉得自己找个离异再婚的已经够亏了,作为一种补偿,他还拿了女方家里十万块钱。等女方忽然回过神来,发现跟此男结婚是奇耻大辱时,她既没有赶对方一家人走的能力,也讨不回那早就用掉的十万块钱。

于是只好一家三口,她和父母,齐齐坐在电视台演播厅,声泪俱下要求一个说法。

据说节目播出后,男方感觉颜面扫地,房子退了,钱还了,从此人间蒸发再无消息。女方虽然钱和房子都拿回来了,也有一些大妈称不划算,这么一抛头露面,将来还找得到男人吗?

不到万不得已,乡下人绝想不到要上电视。现在被赶出来的这位上门女婿也是如此,必须要讨个说法。他现在只能暂居父母家,但父母的房子属于大儿子,已经做了上门女婿就没有回头路,为了还能有片瓦遮头,有张床睡觉,他唯一的诉求就是不离婚。

此人在电视上一脸义愤地展示了很多证据:老婆常年不上班,唯一一次去超市收银还因为小偷小摸被辞退;闹离婚后他还偷偷跟踪送小孩上学的老婆,居然成功抓了次奸。抓完奸后,老婆跪下来说对不起,两人居然就一起高高兴兴去镇上吃饭。

男人特地录了音,吃饭时女人说:“老公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老公居然扑哧一下笑出来,说:“那你以后不会跟他在一起咯?”女人说:“嗯,我肯定跟你在一起。”简直一派其乐融融。

后来之所以被赶出来,是因为他欠了巨额赌资,老丈人一家不想冒着房子被抵押的风险。可他还是要上电视,博一个机会,渴望告诉所有人,像他老婆这样的人,也就只能配他这样的男人。

节目播出后,你猜怎么着?小区大妈们居然真的个个向老丈人一家建言:“不如复婚算了,你女儿这样,再要结婚谁会要呢?”

底层感情生活,跟真正的感情完全没什么关系,不是充满了道德建设,就是全部从实利角度出发。房子永远是夫妻反目或者情人结仇的最大理由,而一个男人想要打倒一个女人,拿出来的总是她并非循规蹈矩的证据。

一个丈夫再烂赌成性,只要他老婆也有不规矩的地方,他就一下有了要求道德法庭再次审判的机会。

本地人手里握着几百万的房子,工资永远是尴尬的三千块月薪,那房子当然就成了不管怎么坍台都要得到的东西。

至于真爱、自尊,这些暂时都可以忽略不计。人的尊严只在拥有栖身之所后,才能站起来说话。

那男人是28岁时相的亲,当时他说他并不想结婚,但周围的人都在劝他,年纪这么大了凑合先结吧。7年后他果真应了命运的安排,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凑合下去。

第17篇、爱情故事饮食里的爱情流派

是鱼香肉丝的忠实粉丝,每次到饭馆吃饭,总要叫上两盘鱼香肉丝,再配上几碗白饭,令旁人侧目不已。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胖姑娘。

那天早上,同事们在一起聊天,结果有个男同事打趣,说我是现代版的杨贵妃,浑身散发着古典气息,连身材都向古人靠拢,可见爱情上也只能走古典路线了。以后呀,如果有人追我,肯定是骑着白马的“唐明皇”。

看着同事们都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差点气晕了。自我感觉良好的身材竟然被天打雷劈的同事拿来取笑,叫人怎能不气?我暗下决心,要脱离古典主义的行列,找一份浪漫的爱情!

没想到不久后,真让我碰到了一位文学博士。面貌清秀,眉宇间满是浓浓的浪漫气息。看了他博客上的文字后,我更是被他浪漫深情的风格深深吸引住了。没多久,两人便决定见面。

第一次约会,是在湖畔的咖啡馆里。那里有悠扬的夜曲、银色的月光和带着淡淡花香的晚风。伪装成淑女的我点了一杯咖啡,听文学博士滔滔不绝地谈了两个小时后,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一声接一声,还一声比一声响。看着文学博士诧异得有些扭曲的脸,我颓然地明白,自己和浪漫主义无缘了!

果然,文学博士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后,再也没有联系。再后来,经人介绍,我碰到了一位成功人士。这位成功人士走的是现实主义的风格,饮食简单而快捷,用微波炉烤大个儿的土豆,配上香肠和牛奶,就是一顿饭了。营养、简单、方便,典型的现实主义流派。

成功人士很有钱,开黑色的现代轿车,每次约会都很匆忙。不说情话,不玩浪漫,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把爱情当事业来经营的面孔。这段所谓的爱情,仅维持了两个月,便夭折了。

那是在一个周末,我带着成功人士,去见住在郊外的父母。车刚出城便坏在了路上。成功人士拿出计算器,敲敲打打,接着告诉我,因为车子是在去我家的路上坏的,所以修理费要和我分摊。听到这个“噩耗”的那一刻,我终于彻底醒悟,自己和现实主义还是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结果,我果断将现实男拖进了黑名单,从此各走各路。

一段段感情,从一开始的充满幻想到最终的灰溜溜结束,让我颇受打击。由此也证实了,饮食的流派多元繁杂,爱情也是如此。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在家里哭得昏天暗地。

而这段时间里,唯一能让我感到快乐的,便是我开始恢复了对鱼香肉丝的喜爱。渐渐地,我又开始光顾住处楼下的那间小饭馆。那里的鱼香肉丝做得特别地道,店主是一个小青年,自主创业,身兼店主和伙计两种身份。

没想到有一次,吃完了鱼香肉丝,他却红着脸向我表白了。他说,他本来不会做鱼香肉丝,为了我,翻遍了各大食谱,又请教了很多同行,这才做出如此美味的鱼香肉丝。有一段时间,他以为我们没希望了。可最近,我又开始光顾他的店,让他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

看着眼前这个傻傻的男人,我心里突然萌发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这个传统的小男人,这个信奉古典主义的小男人,正如那道鱼香肉丝,散发着香而不腻的气息。他没有钱,也不浪漫,却有着一颗为爱量身定做的心,这就是古典主义的爱情,如同鱼香肉丝,怎么吃都不腻!

再后来,我成了那间小饭馆的老板娘。如今,我们的店虽然规模不大,但收益还不错,日子过得挺甜蜜。我也终于明白,爱情如饮食,向别人看齐未必是好事,唯有寻到适合自己的风格和流派,才能成就一生的幸福。

第18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对”与“错”

女友梅离婚了,上上下下百思不得其解,理由是:梅不仅娇小漂亮,且能力非凡,承包着药店和医疗器材公司,几年来顺风顺水,私家车、小别墅一齐到位,还利用自己的人脉把普通教师老公林推向了校长的高位。不可思议的是,这么财貌双全的优质女人,竟让郎心似铁的林给甩了!那个“白眼狼”在万众瞩目之下,变态般地从幸福窝儿里蹿出去后,居然娶了一个事事依赖他,饭都做不好,而且从不收拾房间的笨懒女人娟!

娟长得并不养眼,除了年轻几岁,简直没任何可取之处,而且与林结婚后就失业了,但林乐此不疲地养着人家。好几次,我看见这一家三口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显摆,笑声传出去老远,简直撒着欢儿地张扬幸福!

后来听人讲,娟不是菜炒糊,就是饭半生。林想表现一番给娇妻做个示范,无奈与梅一起生活时太养尊处优,习惯了吃现成的,比娟还笨。二人只好买来菜谱,跟打仗似的弄得乌烟瘴气,忙活半天,做出的饭菜尽管色味均不及格,夫妻俩却对着满桌子的“战果”吃得津津有味,跟中彩一样高兴。

我死活想不明白,不怎么样的娟凭哪一点打败了如此优秀的梅,把林挖到了她的地盘?为什么几近完美的人在婚姻里反而不受欢迎?

那天,看鲁豫采访英达,我一下子开窍了。

英达说,他和宋丹丹的婚姻,是一个对一个错的搭伴。丹丹特能干,而他特不能干,长期下来,他压力大,压抑深,心理极度不平衡,所以过不好。而和梁欢就不同了,他是错的,梁欢也是错的,两个错的人就能过到一起,为什么?很简单,没压力呗。英达边说边笑眯眯地挠着头皮打比方,梁欢属于一盆花能浇一天的那种懒人。冯小刚找到家里请她写剧本,这个北大才女都推了。自己也是,好几年也没种出几分像样的“自留地”,俩人懒一块儿去了,谁也不欠谁的,谁也感觉挺自在的。他还就愿意养着这么个懒女人,从来都是推掉很多应酬回家吃饭,就因为在家里打个喷嚏都是放松的。最后,英达总结,婚姻这场戏,正因一对一错的搭配才演砸的。这好比一个反面形象一个正面形象,时间长了,那个反面的肯定撑不住要玩完。谁说幸福一定就是对的?错的人和错的人一块过更容易幸福。对对结合与错错联手都算靠谱的婚姻,就怕一对一错,必输无疑。

鼓掌!本来,我对英达一向不看好,觉得他自私,不负责任,把我们人见人爱的超级快乐天使宋丹丹弄得差点精神分裂,离婚后天天抱着被子发呆。但看了那期访谈后,我不由得对这个小眼睛胖男人的通透智慧刮目相看!一个能够把婚姻整明白的男人不容易,更不简单,不仅整明白了还能总结出道理来教育别人,完全称得上聪明男人了。

联想到林和梅。梅相当于宋丹丹,林相当于英达。属于强弱联手,当然会输。梅全盘打理着林,难免居高临下,林接受梅种种施舍的同时,自然感觉有失男人的尊严与自我,久而久之太压抑,所以终有一天蹿了出去,和那个大家都感到不对,只有他自己感到不错的娟过日子去了。

琢磨下我和老公。我们都向往“房前种树,屋后栽花,闲暇看看西天云霞”的简单低调,不善交际,不懂算计,不追逐名利,两个同一频道的人错一块儿去了,但彼此在婚姻里伸伸胳膊踢踢腿都挺舒服的,这就对了。

其实,婚姻本身哪儿有什么标准答案?只要彼此看着顺眼,感觉舒服,OK,就是满分。

第19篇、爱情故事爱贵在寻常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工资不高,还经常倒班,十分辛苦。可只要在家,他就会做好所有的家务。每次赶上夜班,他都会事先把饭菜做好,放在微波炉里。他的妻子,从结婚后就没有买过一次菜,没有做过一顿饭,最多不过点火热一下。可她依旧心有怨怼,总是跟当时做介绍人的女友抱怨,他挣得太少了,我想买一件贵点儿的衣服都费劲,这辈子嫁了他真是亏死了!女友说你不想想人家对你多好?都是他给你惯的,越来越不懂珍惜了。

后来女友遇到他,对他说,你别总这么惯着她了,都惯坏了。他不好意思地笑:我没本事没钱,能给她的只有这些最寻常最普通的爱了。女友听了,忽然深有所悟。

女友10岁的儿子暑假去南方父亲家,回来后满怀羡慕喋喋不休地跟妈妈说起父亲家的优渥生活。然后问妈妈,你为什么不能给我像妹妹那样的生活呢?本来欢喜的妈妈顿时沉默了。单亲8年,其间辛苦原以为孩子会懂得,岂料糖衣炮弹如此厉害,一个月便摧毁了10年的岁月。妈妈想了一下说:妈妈是普通女子,能够给予你的不过人间最寻常最普通的爱。在你哭泣时会立刻把你抱起,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你,陪你游戏,伴你长大。如果你觉得这些抵不过物质金钱,妈妈尊重你的选择,你可以去你爸爸那边。

儿子愣住了:不,我要和妈妈在一起,没有妈妈在身边,那样的生活我不再羡慕。

我就是这个妈妈,这是我亲身经历的故事。

我们都是普通人,无法用千金宝马赢得心爱之人的展颜一笑;我们也遭遇不到考验生死的机会,无法演绎荡气回肠的故事。于是,在那些平淡琐碎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给予最爱的人的,不过是这人间最寻常的爱。一蔬一饭,一言一语,一寸寸光阴,是我们能够付出的最卑微也是最宝贵的爱。

当我把这些讲给女友时,她慢慢泪涌,说:姐姐,看我竟然还不如孩子。我懂了,我一定好好珍惜,这些微不足道的却是千金不换、弥足珍贵的人间寻常爱。

第20篇、爱情故事当有一种爱情打马而过

他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家中除了母亲,其余都是男人。他中学读的是男子学校,没有跟女子接触过,见到女子就害羞地低头匆匆而过。

1953年,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大学生的他,被分配到湖南一个偏僻的小镇安江,当了一名农校教师。这种穷乡僻壤,在别人眼中是一个完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但是,自幼经历战乱,颠沛流离的他,却乐天知命。他相貌平平,留运动头,穿粗布衣,上课板书潇洒随意,讲课讲到忘乎所以之时,干脆抬手用衣袖擦黑板,惹得学生捂嘴偷偷笑。他的宿舍里,专业书籍、外文资料就是像样的家具。

终于,有男同事给他介绍了一位对象。戏剧性的是,对方却嫌他“不注重打扮”与作为介绍人的男同事喜结伉俪。他仍坚定自己的想法:专门琢磨衣着的女子,不值得自己去追求。

1956年,26岁的他终于迎来自己人生中第一份爱情。学校派他去邻近一所中学上生物课,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位女教师,并互生爱慕。他们在教研室里共同切磋教案,在实验室里一块儿操作试验;每个周末,他都要给她写两封情书;香樟路下、沅水河畔,留下了他们深情的足迹……

3年的恋爱时光,瓜熟蒂落。就在他们你恩我爱,准备分发喜糖的时候,却得到女教师将要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的消息。男人出身好,在长沙大学当助教。他鞋都顾不得穿一路疯跑,捶打着女教师紧闭的房门:“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变了心!”女教师下了分手令:“你出身不好,我出身也不好;我渴望进步,你自由散漫。所以,现在我只有嫁一个根正苗红的人,才能改变我的命运!”他难以置信,心中涌起一股悲凉,拼命遏制住涌出眼眶的泪水,发愿:“你看我不起,我出身不好!我要干最大的事业!我要做世界上一流的事业!”

他转身踉踉跄跄离开,泪水扑簌扑簌地打在破旧的衣襟上。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女教师第一个孩子呱呱落地,全家人要到另一个城市生活,他才彻底死心。

随着心情逐渐平静,他把全部精力倾注到教学科研当中。他一头扎进稻田里。下雨不撑雨伞,烈日不戴草帽。肤色黝黑亮堂的他,被同事们戏称为非洲“刚果布”。1963年,做着科研美梦的“刚果布”先生,已是33岁,却依然是光棍一个。

当有一种爱情在你的生命中打马而过,飞尘眯伤你的眼,铁蹄碾碎你的心,所幸,它还留给你一片爱的稻田。就如袁隆平。

第21篇、爱情故事那个世道的爱情,容错率为零

来,喝了这杯茶,我给你讲讲那个世道的爱情。

第一个故事。

陆游二十岁的时候,和表妹唐婉结为夫妻。两人青梅竹马,伉俪情深,本来是一桩美好婚姻。但由于陆母对唐婉极度不满,逼迫陆游休妻。陆游作为孝子,受当时封建礼教的压制,虽然万般无奈,但最终还是与唐婉离婚。而后娶了新的王氏妻子。而唐婉则被迫嫁给了越中名士赵士程。一晃十年过去,一个春日里,陆游到沈园散步。意外地遇见了唐婉及改嫁后的丈夫赵士程。十年不见,唐婉已比当年憔悴了,两个人四目相触,又不忍直视,万般情怀又从心底涌出,陆游触景伤情,而后在墙上奋笔题下一首《钗头凤》。

此后唐婉见到这首词,感慨万千,因愁怨难解,一病不起,不久便抑郁而终。在病中还专程赶往了沈园,提笔在陆游的词旁和了一首《钗头凤·世情薄》。唐婉归去之后,陆游日夜悲痛,无法纾解,后北上抗金,又辗转川蜀任职,岁月更迭中,内心对唐婉的追忆之情非但没有消散,反而越发浓烈。他晚年多次重游沈园,每次故地重游后都会写诗。后来因为眷恋至深,就干脆住在了沈园附近。到了他八十一岁的时候,即便是做梦,也在梦中再游沈园,再见唐婉,醒来便又再写诗。到他八十四岁的时候,感到自己大限将至,不顾年迈体弱,最后游了一次沈园。次年辞世。他写的最后一首关于悼念唐婉的沈园诗名《春游》,这样写道:

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

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第二个故事。

一个叫崔护的书生到长安去赶考,名落孙山,情绪低落的时候去长安的南郊散步。走在半路上感觉口渴,看见路边有一户人家,于是去敲门,想讨碗水喝。过了会儿,有个妙龄女郎来开门,只开了一条门缝,问清了崔护的来由,推开门放他进了院子。崔护一进门,就看见这院子种满了桃花,此时开得正好,桃花娇红,花香四溢。再看这开门的女子,明眸皓齿,柳眉杏眼,可谓风情万种,忽觉胸中莫名如有一阵热流涌动,整个人竟有些恍然。那女子见他盯着自己看,脸微微一红,不胜娇羞,显得更好看了。

崔护对这位开门的女子一见钟情,讨了碗水喝,不肯失了礼数,答谢离去。到了次年的清明时节,崔护对这女子的思恋已经深入骨髓,他又沿着去年走过的路,走到了长安的南郊,再次走到了那女子的家门前。他调整呼吸,按捺心中的激动,想着重逢的第一句招呼,然后慎重地叩响了柴门。良久,门吱呀一声开了。开门的是一个老汉。崔护仍旧说想进去讨碗水喝。老汉把他请进院子里,他看见满院子的桃花开得和去年一样好,一样美。老汉给他送来了水,他问:“去年这家的姑娘还在吗?”老汉摇摇头,说早就不知去向了。

崔护喝了老汉递过来的水,冰凉彻骨,再看满院子的桃花,心中怅然若失。等他慢慢走出了院子,心中感伤,无以言表,于是便在那关上的柴门上写了一首《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第三个故事。

苏轼一生仕途坎坷,当年被贬惠州之时,因为风流倜傥、才气纵横,博得附近一位十六岁女子的爱慕。每当他深夜于案前吟诗作赋之时,那女子总是在窗外那梧桐树下偷偷看他。终于有一天,苏轼发现了那位女子,见她在月光下,霞裙月帔,眉目如画,不禁看呆了,他推门去寻,那女子却又悄然离去了。不久后,这位女子便向苏轼表露了“我要嫁给你”的意愿。而苏轼虽然一生多情,但此时已经六十余岁,虽然在当时纳这女子为妾也只是寻常之事,他却念在自己已步入暮年,不愿辜负这年少女子的韶华,还为这位女子牵起红线,做起了媒人。

此后,他离开了所处的惠州,再也没有了这个女子的消息,却一直以为自己成全了一桩美事。然而就在他离去不久,这位女子却因为对他的思念至深,抑郁而终了,遗体就葬在了当地的沙洲之畔。岁月荏苒,等苏轼故地重游,再次回到惠州的时候,他听说那位女子早已因他香消玉殒,不禁黯然神伤。

他乘着稀薄的月色,又去那荒寂的沙洲之畔,在那女子埋葬的地方,踱步而行。这时候,月亮渐渐落下,雾气迷蒙,寒意越来越重了,整个沙洲笼罩着如他心中寂寞一般的苍凉。他回去之后便写下凄婉动人的《卜算子·黄州定慧院寓居作》: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这三个故事都有关别离,都被三位大诗人用诗词记录了下来,他们当时可能只是为了表达心中的悲痛,却不知,也留给了后人了解那个世道爱情的线索。

陆游和唐婉的悲剧,是受当时封建礼教的压迫,是受那个世道的残害,不得善终。如果放在今天,相对开放的年代,他们真的不一定要走到生生分离这一步。崔护的悲剧,是受当时信息条件的影响,如果放在现在,崔护一见钟情爱上了一个女子,随便要一个联系方式,根本不会导致佳人再难寻的情况。那么苏轼呢,如果放在今天,即便他不一定要和那个痴情的女子成婚,但总能及时了解她的情况给予关照吧,也不至于最后重回旧地才知道她早已葬身沙洲。

但这就是那个世道的爱情。容不得一丁点儿的错过。天涯路远,通信困难,几年难得一见。如果不能彼此相守,一个转身就是杳无音信。甚至何时阴阳两隔都不知道。那样的世道,一生是只够爱一个人的,唐婉爱陆游,爱上了,放不下,聚不了,便抑郁而终了。仰慕苏轼的女子爱苏轼,爱上了,放不下,聚不了,也抑郁而终了。放在今天,都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痴人了。歌词里都唱“不懂爱恨情仇煎熬的我们,都以为相爱就像风云的善变”。但那个世道的爱情,似乎是不够善变的。甚至是过于不变,过于执念了。

那个世道留下来的爱情故事,多是有关别离的。欢喜的故事,他们当时只顾欢喜去了,是没空写诗的。故事转身后,时光越千年,弹指一挥间。时代开放了,没有了封建礼教的压迫。信息科技发达了,没有了音书断绝的顾虑。甚至于人的寿命都长了,恋爱的效率都提高了。一生够爱几个人。但这又怎么样呢,这个世道爱情的结局就一定比那个世道要好吗?

把故事收回到一杯茶里,不知不觉,茶已经凉了。

第22篇、爱情故事跑出来的爱心地图

时间久了,恋爱会从激情走到平淡,这是自然规律,需要我们用包容对待。

当很久不见的男友空手而至时,我很生气。最近男友特别忙,我们几乎一个月没见面了,我这好不容易找个理由跟他见面,他却忘记了我的需求,我觉得他越来越不在乎我了,以前我说什么他都会记得。

看到我生气,男友嬉皮笑脸道歉,说马上就回去拿。

“谁知道你是去回去拿相机还是干啥?都一个月没见了,也不知道你在干啥,你越来越不在乎我了,我千叮咛万嘱咐的事你居然忘记了。”我借故找茬,想好好诉说这一个月被他忽视的不快。

“将我们的手机连上GPS定位,这样你就知道我去哪里了,好不好?”男友边说边拿出我的手机,打开地图开始弄定位。

“你看着这个红色的小点,它会跟着我的移动而移动,这样你只要看着手机就知道我去哪里了,你先点菜,我回去拿相机啊。我现在被你牢牢掌握了,以前是心,现在是人,下次不知道是什么?”男友说完就离开了饭店,我不知道男友是真傻还是假傻,看不出来我在乎的是他而不是相机。

看着男友急匆匆离去的背影,我只能无奈地开始点菜。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当第三个菜上来时,男友居然还没有回来,我连忙查看手机,发现那个红色的点正在快速移动,我傻傻地盯着地图看,发现男友的移动轨迹连接起来好像一个歪歪斜斜的爱心符号,这是凑巧还是故意呢?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红色的终点和起点合并在了一起,“心”完整了。

“这一次……我想我的一生都被你牢牢掌握,不愿意吗?”男友拿着玫瑰花,单膝跪地,气喘呼呼说完了这辈子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

第23篇、爱情故事折扣爱情

读书的时候与他逛街,每次都会理直气壮地直奔折扣区,淘拣那些与自己一见钟情的宝贝。回去的路上,两个人抱着那些便宜货,觉得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而爱情,也似乎跟着这省下来的钱,分外甜蜜起来。

那时觉得有情饮水饱,所以挤在折扣区里,从来没有过尴尬,遇到了同学,也常会招呼他们一起加入到折扣族里来。别人问起价钱,总会很骄傲:特价买来的哦。那真是一段纯真的岁月,没有人会因为买折扣店里的东西,而低看你一眼。

后来,我们毕业工作,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贷款买了一个能够看得到风景的房子。依然是没有多少钱,也并没有觉得多么地难堪,直到有一天,当年一起逛折扣店的女友琼来做客。两个人照例是兴致勃勃地结伴逛街,但逛了不过1个小时,我便生出疲惫,胡乱找个理由,就结束了这场处处让我觉出自卑的游逛。

回家后第一次向他抱怨,说,看琼过得多么滋润,哪像我们,一脸的穷酸相。原来与我一样的琼,现在已经将我远远地甩到了后面。几乎每到一个商场,琼直奔的都是最新款式,而我却只能在折扣区里打转。他笑,可是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携手走过来的啊。

心里依然难过,看这个家,视线所及之处也是黯淡无光,那些打折时买下的橱柜、桌椅、帘布、茶几,此刻都带着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挑眉看着它们的主人,似乎它们来到这个家里,不是为她服务,而是要在某个时候,跳出来,将生活里被隐去了的晦暗与尘埃,一一揭示给她。

自惭形秽的日子持续了1年,直到琼再一次到来。琼叹一口气说,突然发觉,再多的钱也未必能够买得到幸福的感觉。就像现在,我有大把的钱,可以买到所有最新款式的衣服,可是有哪一件,他曾经用心看过一眼呢?再昂贵的东西,若是没有爱在其中,也只是冰冷的外壳。你知道吗?我的爱情原来一直在折扣区。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情鸵鸟

有一次公司聚餐,一位女同事带着丈夫参加。开始前,男方去了趟洗手间,女同事则忙着找位子,最后定在了一个离冷气最远的地方。女同事笑着对众人说:“没办法,他体寒怕冷,不喜欢吹冷气。以前每次出去吃饭他都坐在离冷气最远的地方,家里的冷气也很少开。”

哪料到,男方一回来,看到老婆选好的位子,却一脸不满,再一听理由,就嚷嚷开了:“那是哪年的老黄历了!以前瘦巴巴的,怕冷,现在人都吃成个大胖子了,巴不得天天把冷气抱在怀里。都多少年了,怎么还以为是以前那样呀?”众人哄笑,女同事的脸上也有些尴尬,只能干笑几声。身为旁观者的我却在这笑声中读出了危机:男方口中的“都多少年了”令我凛然一惊。是呀,多少年了,对方都已经面目全非,怎么女同事还停留在当初的那个阶段?

一段感情越是久,就越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不少在一起多年的夫妻都会有同样的感受:一方已经踏步向前,和昔日完全两样,可留在另一方脑中的TA一直是那个曾经的样子。一说起对方的喜好,另一方如数家珍——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一一道来。可这时,身旁的另一半往往满脸不屑,原因无他,那些习惯和爱好早就连TA自己都觉得陌生了。

对方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自己却以为还是曾经的那个人,原因无他,惰性!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关心对方的习惯和爱好,对方像个有趣的迷宫,吸引着我们前去探索,可久了、腻了、倦了,探索的冲劲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惰性,懒得去爱,懒得去经营,自然就发现不了对方的变化。这么一来,留在自己脑中的TA就一直是“懒病”发作之前的那个人了。

这是典型的爱情鸵鸟现象:把头埋进沙子里回避问题,对外面的变化不闻不问。对方早已更新换代,自己却一直用旧的方式对待一个“新”人。这样的感情怎能不出问题?对方若也是个“懒”人,倒还能凑合,可若是对方不“懒”,问题就来了。

要让感情保持新鲜感其实很简单,就是时时更新,莫让自己成了爱情里的鸵鸟。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没有变老

工作单位一变换,时间被限制了,中午12点下班很少有。等我到了家,邻居老太早吃了午饭,晃悠悠送小孙子上学去了。高强度脑力劳动一个上午,要我再去拣洗切炒,实在没有勤快贤惠到这份上。

好在家里就我和桑先生,两个大人好对付。先是天天中饭楼下快餐店解决,可老这样也不是事啊。桑先生决定在家吃,承诺他来做。桑先生单身时,在朋友圈里有名厨的美誉。婚后,他归隐办公室了,难得示范一回。

第一天,我中午刚到门口,就听到铲子碰锅的声音。钥匙钻进锁眼里开了门,往餐桌上一看,小葱蒸鸡蛋、慈菇炒肉片、青菜豆腐汤,正冒热气对我笑呢。厨房里,名厨正在完成后续工程,把铁锅用水冲洗干净。护衣只套进两只袖子,后面的带子未系。他人高身壮,动作幅度大,那未系的护衣犹如大鹏的翅膀瞬间压黑厨房,酷极了。

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我由衷感叹:幸福生活是什么?就是下了班,碗头上拈筷子吃饭。也有时候,我回来得稍早些,他的菜才在准备阶段,怕我影响他做菜的思路,他不肯把护衣脱给我,只同意我整块姜、剥个蒜,打打杂。

小小的厨房,电饭锅咕嘟咕嘟地蒸着米饭,两口子安静地忙着。缺个盘子,顺手递过去,不早不晚;炒的菜要勾芡,这边早调好,他的铲子一示意,“哧啦”锅边一倒,动作流畅。人到中年,彼此默契得不需要话语。流逝的时光里,我看到了成熟的痕迹。

收拾书橱,找到20年前我写给老桑的情书:“喜欢纯纯的爱,傻傻的坏,小小的期待,还有8月里我们手牵手,踩着风去看海。”

20年后,爱情没有变老,可以加上一句:“还有厨房里,不论换成谁,都是不变的等待。”

第26篇、爱情故事把金牌熔掉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第27篇、爱情故事为爱留一把椅子

在堂兄阿昌40岁生日宴会上,我发现他对一个女人的态度格外不同。阿昌办了一家大公司,生意红火,称得上一名大款。他高大英俊,风度翩翩,自从妻子前年不幸病故后尚未再婚。这个叫惠的女人是他公司的一名员工,长相平平,难道阿昌会看上这样—个女人?待来宾散去,我提出疑问,阿昌便给我说了下面的故事——

老实说,这两年我身边的女人不少,但我拿不准她们是爱我还是爱钱。惠以前是个擦鞋女,有一次我在她那儿擦鞋,竟然忘记把包拿走,包里有刚取的现金一万元,还有储蓄卡、身份证、合同;发票及手机。大约两个小时后我才发现自己没拿包,连忙拨通手机,惠立即完璧归赵。我拿山一千元谢她,她硬是不要。后来我打听到她丈夫也下了岗,在公路边修单车,便请她到我公司上班。

惠特别勤快、能干,又热心助人,大家都喜欢她。我那10岁的小孩最爱跟她待在一起,加上我经常出差,小孩便常常托付给她。小孩常跟我说惠姨炒的菜最好吃,对她像妈妈—样好。有天晚上,小孩发高烧,迷迷糊糊中,小孩喊着要妈妈,要惠姨。医生催我去叫,我很为难,那时正是寒冬的深夜,从她家赶到医院有好几里路,可惠一听,气喘吁吁地来了,一直照料孩子到天亮,小孩退了烧,我要给她酬金。惠很生气,她说要不是看在孩子面上,真想把我骂一顿,难道人与人之间除了钱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从这以后,我留心观察她,发现她并非是对我的小孩特别好,而是确确实实心地善良,减实纯朴,有着中国女人的传统美德。慢慢地,我觉得自己有点儿喜欢她了。于是,我开始找机会单独跟她在一起。她对我似乎也颇有好感,工作更为出色,只要是公司的事,不管是不是分内之事,她都会尽力去干。我私下里想,若娶了她,肯定是我的贤内助,也会是小孩的好继母。

今年三月,我让她和我一起到小碧乡出差,不料办事不顺,误了回城的车,只好在当地住一晚。我心中暗喜,想此乃天助我也,在这远离亲友、熟人的乡村,我正好可以向她挑明。她有丈夫不要紧,我自信,各方面都比她丈夫强,她一定不会拒绝。

我提议先去吃饭,好不容易找了家有单间的饭店。她磨磨蹭蹭地,老是往大路上张望。“我说不会有车了,进去吧,她勉强走进了单间。我搬了一把椅子,让她坐下,然后再挨着她坐下,不料,她立刻站起来,搬来一把椅子,放在我们两人中间后才坐下。我—看,心凉了半截。她心不在焉,念叨着要是有车回家就好。我预先准备的一番话根本无从提起,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当时我大失所望,而她则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一直望着门口,仿佛那里将有什么奇迹出现似的。

正在气氛最沉闷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她的丈夫出现在门口,风尘仆仆,大汗淋漓。她立即欢呼着扑上去,给丈夫擦汗,那柔情万种的样子,与刚才判若两人。我心里酸酸的,对他说:“你怎么来了?怕我拐了你老婆?”他连忙摇头,惠说:“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结婚这么久,每个纪念日我们都在—起过的。本来,今天你叫我出差,我就有点儿不太愿意,但一想这是公事,也就没说,临走前告诉了他。”然后又对她丈夫说:“你是骑单车来的吧,我还怕你不来了呢。”看他们那含情脉脉的样子,我只好告退。

我从此对她打消了那种念头,但我更加敬重她。我将来要找一个像惠那样的妻子,无论我是高官大款,还是平民百姓,她都一样对我好。更重要的,她能不受诱惑,在任何时候都能想起我,留一把椅子,给我们的婚姻留一块领地,不让任何人逾越。

第28篇、爱情故事暗恋的滋味

他按上司的意愿调控电脑滑鼠,把照片中女孩子的脸色调白,或是把她们的胸部增大……,在屏幕前随心所欲,渐渐地,他已经忘记理想中的女孩是什么模样。他庆幸自己的办公桌靠近茶水间,为数不少的女同事从他眼前经过,去冲茶或是调咖啡,让他有机会看到女人真实的脸庞上还有点黑眼圈毛孔,曲线并不一定浮凸,有时候甚至有点臃肿

其中就有她,他看上她之前先看上她的杯子,那是一只白色的咖啡杯,英国制造的瓷杯,杯身并无纹饰,只是杯口有一道细细的金边。他眼前一亮,抬起头来,就看见她面无表情拿着自己的杯子走进茶水间。以后他每逢看见白色的咖啡杯,就抬起头来行注目礼。她却从未正眼看过他。

他清楚她的口味和习惯蓝山、脱脂奶,通常把杯子放下就离去,让茶水间的阿姨冲调好了 ,再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没有人注意到,每逢她把杯子放下,他就走到茶水间去跟阿姨聊天。她当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咖啡添了一丝若隐若现的香甜滋味。她只觉得,近来喝的蓝山,比从前更能舒缓她紧张的情绪了。

他悄悄地在她的咖啡里加糖看着她的脸颊渐渐地丰腴起来,他觉得心满意足,仿佛已经掌握了她一样。

第29篇、爱情故事爱情求证

出嫁前,女人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爱不爱他;出嫁后,考虑最多的却是自己是不是被爱,

爱情求证。

也可这样说,嫁前女人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嫁后看重的则是对方的感情,是安全感。这就如某人将几十年的积蓄存入一家曾令自己倾心的银行,钱一旦送进银行,倾心常常变成担心,担心这笔钱能否保值甚至升值。

安全感何来?自己要费一番苦心。男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止都是现成的“已知条件”,书刊杂志上的经验之谈权作“公理”、“定理”,剩下的就是艰难的求证了。

当年,学校里的求证题没完没了,不知愁坏了多少学子;而今,许多走出校门踏入家门的女子却不仅乐于此道,而且乐此不疲。

我帮助不少人求证过,她们都比较信任我。聚在一起在列举婚后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之后,等着我得出结论。推导来推导去常常头昏脑胀,但一般的结论都令我欣喜:“他还是爱你的,只是你还没发现,婚礼后的爱已经换面变了样子。”

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曾紧紧抓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是。”

她松开我的手笑了笑:“幸亏是。否则我就死给他看。”

我大惊:“除了被他爱,你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我是因为爱才活着的,也会因为爱而死,

我无言。我想起了上大学之前,我的一个乡村女友,不久曾收到她从乡下寄来的贺卡,贺卡由硬纸自制而成,贺词很别致:

我愿天天做新娘

新郎只有一人

当时她已结婚数月。后来我专程去乡下看她,她仍然梳着两条黑黑长长的辫子,一边喂猪一边同我聊天,然后擦净手,拿出一个精心订制的本子,封面上画着一株破土而出的小芽芽。

我知道这是什么了,很奇怪:“你还写诗?”

“做不了诗人,还做不了业余诗人吗?”

“没想到你还留着辫子。”

“我觉得还是这样好。”

那一整天我们海阔天空地聊,包括今后的读书计划,明春的种地打算,甚至腹中胎儿的名字,因为她的愉快,我也相当愉快。

晚上,她丈夫被“请”回父母家去了,我悄悄问:“天天做新娘吗?”

她笑了:“今天不。”

我非常羡慕她,不是那份幸福,而是那份平静和自信。

从这个小村妇身上,我读懂了,女人的爱情实际上是一份无需求证的证明。它浓烈的芬芳终究会趋于平淡,然而温柔聪慧的女人却懂得将它植入心中,懂得用自己生命中的那份从容和细致来浇灌,这样的爱情,永远保鲜,实在无需任何求证。

第30篇、爱情故事雨泪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 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许久以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的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那一天晚上,又下起了雨……

第31篇、爱情故事我的垃圾工丈夫文

这份工作我已经做很久了。我做的当然不算是苦力活。但作为政府的一名代表挨家挨户地问问题也不能算是令人满意的工作吧。

现在是八月份。天气炎热。我却不得不打领带。

“你好。我叫鲍伯·帕克斯,我们正在这个区做一项调查……”

“我没有兴趣!”……砰,门锁上了。

你无法想象这样的回答我听到过多少次。一次,我终于抓住机会,“在你用力关上门之前,我想告诉你,我不卖东西,我只问一些有关你本人和这个社区的问题。”

门内的那个年轻女人踌躇了一会儿,扬了扬眉毛,耸了耸肩。

“当然。进来吧。家里很乱,请别介意。”

这所房子稍稍旧了一点,是这个区的低收入居民能够租得起的住房。他们用很少的钱,把家收拾得看起来又舒适,又好客。

“我只问几个关于你本人和你的家庭的问题。虽然这听起来也许涉及个人隐私,但我不需要你们的真实姓名。这个信息将用于……”

她打断了我。“你想要一杯冰水吗?你看起来这一天过得很不舒服。”

“啊,是的!”我急切地说。

就在她端水回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前门走了进来。是她的丈夫。

“乔,这个人是来这儿做一项调查的。”她站在那里,礼貌地为我做介绍。

乔又高又瘦,脸上的皮肤很粗糙,看起来很老,虽然我猜他只不过 20岁出头。他的双手就像皮革一样坚韧,一看就知道是做苦力活磨出来的。

她向他倚靠过去,在他的面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当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你能够看出他们非常相爱。她微笑着,将头倚在他的肩膀上。他用双手抚摸着她的睑,轻声说:“我爱你!”

他们也许没有物质财富,但他们比我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更富有。他们的爱情是深厚的。是那种能让人在艰苦的环境下把头抬得高高的爱。

“乔为这个区工作。”她说。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

“乔是装垃圾车的。你知道我为他骄傲。”

“亲爱的,我相信人家不想听这个。”乔说。

“不,我想听。”我说。

“你瞧,乔是这个区最好的垃圾工。他往卡车里堆的垃圾比任何人都多。他能把那么多垃圾堆在一辆卡车里,这样,他们就不必跑那么多趟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热情洋溢。

“时间一长,”乔接着说,“我就为区里节约了开支。工人工作的时间少了,每辆卡车的费用也减少了。”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下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摇了摇头,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真令人难以置信!大多数人都会为这样一份工作抱怨不休的。这份工作当然很难做。但你对工作的态度却令人感到惊异。”我说。

她走到睡椅旁边的架子前。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的手里拿着一个里面裱了一张纸的小画框。

“当我们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乔丢了工作。我们一度失业了,然后终于获得了福利救济。他找不到工作。然后有一天,他被送到这个区进行面试。他们给了他这份他现在正在做的工作。他回家的时候又沮丧又羞愧,告诉我这可能是他能够做的最好的工作。实际上,这份工作的工资比我们获得的福利救济还要少。”

她踌躇了一会儿,向乔走去。

“我一直为他骄傲,以后也是这样。你瞧,我认为不是工作塑造人,我相信是人塑造工作!”

“为了在这儿工作,我们必须住在这个区。所以,我们租了这所房子。”乔说。

“当我们搬进来的时候,这句名言就挂在前门内侧的墙壁上。它完全改变了我们的生活,鲍伯。我知道这份工作很适合乔。”她一边说一边将那个画框递给了我。

纸上写着:如果一个人被称作街道清扫工,那么,他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画画,或者像贝多芬谱曲,或者像莎士比亚作诗一样清扫街道。他应该把街道打扫得让天上人间所有的生物都会驻足留连,并且说:“这里住着一位工作很出色的街道清扫工——马丁·路德·金”。

第32篇、爱情故事老实人的罗曼史

他是一个无趣的人,没什么爱好,也不善与人结交,在这个崇尚竞争的社会里,很不幸运地被人称作“老实人”。老实人也有自己的快乐,他有很好的家庭,也曾有过一两个朋友。他生活得非常简单,“俄罗斯方块”这样的游戏也让他如痴如醉。只是最大的苦恼终于来了,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全都成双成对,自己却还孤单一人。

喜欢的人不是没有出现过,念成人大学的时候,邻桌的一个女孩总让他心跳加快,这个女孩长有一对很好看的酒窝,笑的时候就像阳光打在心上。女孩也喜欢找他说话,问问题什么的,只可惜他傻乎乎的,平时说话还算顺溜,见了这位女孩就脸红、支支吾吾的。女孩不在时他倒幻想一大堆。幻想放学时,他对女孩说,有空吗?一起吃饭。说这句话时脸上一定要具有亲和力的微笑,让她无法拒绝。放学时,他笑倒是笑了,后面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第一天这样笑,第二天也这样笑,每天都这样笑。女孩寻思,这人是不是脑壳有包?终于有一天他笑不出来了,因为看见女孩的男朋友来接她回家。

这件事让他忧伤了足足一个月。

父母开始着急了,替他介绍对象,一个又一个。于是有趣的场面像周星驰电影一样一幕接一幕发生。约女孩子出去喝茶,他居然忘了带钱;和女孩聊天时,居然不知道阿杜是谁;还有一次,他居然问别人,你的年龄是不是比我大?他的际遇可想而知。

单位上的人也逗他,只要见他穿西装,就问,今天又相亲去了?于是有人笑。总之他是别人的喜剧。也有个人从不笑他,这个人叫小玲。他俩是同年同月到单位的,许多年了,在事事非非充斥的单位里,互相照应着。小玲结婚时,他还暗自伤心过。他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当初如果追她,会成功吗?可惜那时他的念头太多了。同单位的,好吗?她那么优秀,看得上我吗?如果被拒绝会多难堪?

有一天下班,他推车出来,正巧碰见小玲。小玲好像有心事的样子,和他打了招呼后,突然说,能陪我走走吗?他傻了,因为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向他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天好奇怪,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路,居然变得陌生。路上车来车往,噪声那么大,他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说了些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肯定是支支吾吾的。到了路口,前面的路两人各不相同,他想说再见。小玲却先说了,能再陪我走一段吗?小玲那天穿水绿色的裙子,荡漾时像风吹过荷池。

两人又一同前行,他只希望脚下的路不断延伸,没有尽头。小玲问他,如果你结婚了,会始终如一地爱你的妻子吗?他非常认真回答,当然,就像爱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他看见小玲的眼中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就到小玲的家了,他想用微笑来作这段美妙路程的结尾。还没等他笑出来,就听小玲说,能陪我去喝茶吗?说这话时小玲看着他的眼睛,眼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茶室很别致。包间隔墙用的是鱼缸,里面有漂亮的热带鱼。服务小姐端上了一个精致的小炉,点着,火焰是蓝色的,放上茶壶,壶里有很美的花瓣坠落。这壶茶有个凄艳的名字:蓝色忧郁。他完全傻了,在这个老实人极为有限的情感经历里,这是最波澜壮阔的一次。如果面前这个女孩要他死,他会马上毫不犹豫地或摸电门或找绳子或跳岷江。

我心里很闷,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的人。小玲说。

怎么会?有我呢。

有些事总不好说。

小玲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说,我老公以前是个很好的人,可最近不太对劲。

是不是,是不是有外遇了?

小玲忍不住哭出声来。这让老实人手足无措。

三分钟过后,他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一生的话,他说,你离婚吧,我娶你。

他是打的送小玲回家的,在车上,小玲突然靠在他的肩上,仿佛他是她一生的依靠。

当天晚上,他失眠了,想了无数方案,如何排除万难,与她结成眷属。再回想看过的所有爱情小说,仿佛都没有自己的故事动人。

第二天,小玲没来上班,中午他迫不及待地拨通了电话,还没开口,就听小玲故作轻松的说,昨天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没想到搞得酸溜溜的,你没事吧?

一年后,小玲替自己的丈夫生了一个儿子,小俩口还被居委会评为“五好家庭”。

原来这一切仅仅是一场误会。

第33篇、爱情故事倾斜的伞

她是他的情人,她决定离开他。

决定离开他的原因,纯属一次偶然。

那天,天下大雨,她去公司找他。当她快到他公司门口时,她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妻子,他们正从公司里走出来。他撑开伞,轻轻地拥着妻子,走进了雨中。她躲在一角,偷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她感到他撑伞的姿势是那么陌生,伞一直向他妻子那边倾斜着,而自己的另一半身体却在雨中。

在雨中,他也曾无数次给她撑过伞,但那伞,始终摆放在中央,并没有向她偏斜一丝一毫,他拥着她,也许比拥着他的妻子更紧,但那只是一种肌肤之爱,没有深入内心。

看着那把倾斜的伞,她内心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她现在才开始明白,他对妻子的爱,真正到了心疼的地步,那把倾斜的伞,便可以证明一切;而对她的爱,顶多是肌肤的相悦相亲,激起的只是几朵短暂的浪花。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目送着那把越来越远的伞,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把倾斜的伞永远不会属于自己。

她决定离开他,寻找一把向自己倾斜的伞,寻找一个真正心疼自己的男人,和他结为终生伴侣。

第34篇、爱情故事爱的习惯

小林和妻子新婚不久。这天,小两口一起回乡下看望妻子的父母。

小林为了给岳父、岳母留下好印象,每天都早起,想帮忙做一些家务,但再早也早不过岳父。

起床时,总会看到岳父把一杯加了蜂蜜的温热红茶放在餐桌上。小林心里热乎乎的,总是端起来喝个点滴不剩。

临回城前的一晚,岳父把小林叫到一边,对他说:“爱一个人很容易,但要保持爱一个人的习惯,却很难!”小林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回城后,小两口齐心协力,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可没过几年,小林禁不住外面的诱惑,出了轨。两人狠狠地闹了一场,到最后,只好提出离婚。

就在这时,岳父突然病倒了,两人把离婚的事搁了下来,忙赶回去探望。岳父一颗心清明如镜。小两口别扭的表情,他一瞧便明白了。

岳父故意支开其他人,对小林说:“我住院的这几天,你能每天早上代我为你岳母泡一杯加蜂蜜的红茶吗?她有胃寒的毛病,习惯起床后马上喝上一杯红茶暖暖胃。”岳父意味深长地看了小林一眼,又说,“其实,我女儿也遗传了她妈妈的毛病,胃一直不太好。”

原来,那杯红茶是岳父为岳母准备的。小林终于明白了当年岳父所说的那句话:爱一个人很容易,但要保持爱一个人的习惯,却很难!

第二天早上,小林在为岳母泡茶的同时,也为妻子倒上了一杯,放在餐桌上。

岳父病好后,夫妻俩回城了。离婚的事一再拖延,到最后,两人都不再提起,重新把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因为,小林已经习惯了每天清晨早起,为妻子泡上一杯暖暖的蜂蜜红茶。

第35篇、爱情故事爱情道具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起晚了,慌里慌张地赶到公司,打完卡,又急匆匆地奔向卫生间。进去了,才发现大事不好,猛然往回走。不料,一位男士正好从门口进来,慌不择路的我一头撞在了他的身上。他打量了我一眼,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我顿时羞愧满面。

倒霉的是,林木,就是那个亲眼目睹我走错卫生间的人就坐在我的对面。这家伙,工作间隙常伸出头来,这时我的电脑顶部就会冒出一蓬乱草。他朝我挤眉弄眼,还肆无忌惮地笑。我瞪他一眼:“可恶!”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恶?我又没走错卫生间。”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气急败坏。

我不知道林木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废话,他问我:“小小,你会下围棋吗?”我说:“不会。”他又问我:“你会打篮球吗?”我说:“不会。”他晃了晃脑袋,又问我:“你会开车吗?”我头都不抬地说:“不会。”他接着又问:“男生会不会追你?”我随口说:“不会。”他立马像吃了兴奋剂,拍了拍我的肩膀,眨巴着毗睛说:“别伤心,我会追你的。”看着他得意忘形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想追我?窗都没有。”他不生气反而眉开眼笑:“像我这么英俊的人,有无数爱慕者。到时被人抢走了,你可别后悔。”我讥笑他:“我见过自恋的,没见过用自恋吓人的。”

别看林木平时贼眉鼠眼,油腔滑调的没个正经,可他的工作能力在公司里是有目共睹的,再难的事到他那儿就变得轻车熟路了,他对电脑也是非常精通,有几次我的电脑坏了,都是他替我修好的。

有一次,我去放文件,由于文件柜年久失修,开门时,我的手被蹭掉了一块皮,痛得我“哎哟”不断。几个同事都走过来安慰我,月有林木瞅着文件柜一言不发。“哼,平时嘴里那么多废话,现在就成哑巴了,真是铁石心肠。”我在心里狠狠地骂他。没想到,午饭时,林木找来了工具,叮叮当当地就把文件柜的门给修好了。看来,这家伙倒是挺细心也挺实在的!我忽然感觉他没那么讨厌了。

8月3日是公司成立10周年的纪念日,为此公司还举办了一场晚会,为了拉动晚会的现场气氛,调动员工的互动情绪,晚会上穿插了有奖问答的环节,问题很简单,奖品是一把精美的雨伞。

前几个题目我都知道答案,可因为胆怯,我都没有举手。等到主持人宣布最后一个抢答题时,我终于鼓起勇气举起了手,我被叫上了台。没想到林木那家伙竟然不请自到地也跑上台来。结果我和他都说出了正确答案,主持人看了看我们俩,为难地说:“只剩一把伞了,你们说给谁?”还没等我开口,他就抢先说:“女士优先,当然归她了。”

下来后,我对林木说:“看在你让伞的份上,我请你吃饭。”

他嘻嘻地笑着:“吃饭就免了,以后碰上下雨天,让我在你的伞下借借光就行了。”

有一天,下班的时候下雨了,大家都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林木却不慌不忙地站在那,有人邀他说:“还不走?”他指了指我说:“我等小小,我们共一把伞。”我差点儿把一张脸都红破了,我瞪了他一眼说:“谁跟你共一把伞?”可看到他没带伞,我的心又软了。

走在雨中,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雨伞小,看样子我的手必须搭在你的肩上,才能确保你不被淋湿,你的意见如何?”

雨越下越大,要想不被淋雨,我们只能靠得更近些。他还故作好心:“我是为你好,不然的话,淋了雨之后很容易生病的。”

我板着脸对他说:“既然道理都明白,为了你我的健康,下次请把伞带上。”

他连连点头:“那是,那是,我也是这样想的。”

接下来,在艳阳高照的日子,林术都会神秘兮兮地走到我身边,打开他的包,指着里面的伞对我说:“小小,老天是不是专门和我作对?我都带一星期的伞了,它竟然没有下过一滴雨,连乌云也没有出现过,我是多么希望老天能为我的伞下上一场及时雨啊!”

他的话让我哭笑不得。不过说实话,林木是个很风趣的男孩,哪里有他哪里就不乏笑声,他从骨子里发出的都是幽默的气息,少了他在场,就好像炒菜忘了放调料。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和他共撑一把伞,耳边听着他的胡言乱语,回家的路也变得生动起来。

半个多月后,一场大雨又不期而至。下班时,林木蹭到我身边,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郁闷呀郁闷,老天是不是有意捉弄我?偏偏在我不带伞的时候下雨!幸亏我有你这么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朋友,你一定不会看着我这么白净的男孩再被雨水漂白了的,对不?”

我还能说什么,只有撑开伞接纳他那并不高大的身躯,这时我看见他的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手舞足蹈地就像一条蹦出水的鱼。他发现我一直注视着他,赶紧替自己的失态辩解:“我这样高兴是因为能在风雨之中护送你回家,这可是一项无比光荣的任务呀。”

他一手撑伞一手搭着我的肩。突然,他指着前方撑着伞在雨中忘情拥吻的一对恋人说:“雨天是最容易发生浪漫爱情的天气,雨伞就是最好的道具,《魂断蓝桥》里男女主人公在雨中相逢的场面就让我非常感动,还有白娘子和许仙因为一把伞而结良缘……”

在他讲得滔滔不绝之时却住了口,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只见一个人正冒着雨急匆匆地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林木对我说:“那人是我的邻居。”然后,他朝那人喊了一声:“你没带伞吗?”那人皱着眉头说:“出去办点事,却碰上了这倒霉的天气。”

林木打开他随身背的包,变戏法般取出了一把伞递给那人:“我这还有一把伞,你先用上吧。”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林木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拍了一下脑门说:“我突然记起来我是带了伞的,不好意思,先前怎么就忘了呢?”

我又羞又气,娇嗔地猛力将他推开。看似瘦弱的他身板却出人意料的硬朗,我这一推不仅没能推动他,自己倒是打了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他敏捷地将伞一扔,一把将我抱住,我便晕晕糊糊地躺在了他的怀里。

待我睁开双眼,他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小手雨点般地落在他的胸口。“等等……”他抓住我的手说,“容我把咱们的爱情道具找回来吧,不能‘过河拆桥’呀!”

第36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阳光

换住大房子后,我原来的房子一直在出租。前一个租房子的人搬走了,我马上去《消费广场》登广告。

广告刚出来,电话就响了,是一个嗓音有些沙哑的中年男人打来的。他说,我想租您的房子。

可以呀,一月800元,我说。

那房子80平方米,两室一厅,不仅家具齐全,而且有煤气电话,还有空调电视洗衣机,800元不算贵。

你租多长时间?我得提前说好。最少得租半年,房租必须一次性交完。我可懒得每个月去收房租。

租半个月,行吗?对方期期艾艾。

我愣了一下,说了句“开什么玩笑”,便“啪”的一声挂断电话。大早晨的,这不是纯粹给我添堵吗?没过五分钟,电话又响了。还是他打的。

你有完没完?捣什么乱啊,不想租房还来捣乱!我说。

不是不是。我有特殊情况。他解释道。

什么特殊情况?我不想听!我只想出租房子,没听说租房子租半个月的,谁费那事呀?这样吧,你如果想租半个月也行,1000元,少一分也别来捣乱!我使性子说。

这次,是他先放下电话。放电话前,他说了句“对不起”。

中午,我在单位餐厅吃饭的时候,守门的大爷来叫我,说外面有人找。

谁呀?大中午的。我匆忙吃两口饭就出去了,一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很矮,腿有点儿瘸,正一步步地朝我走来。

我说,你是谁呀?我不认识你。

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他是那个打电话的人。

阳光很强烈,我用手遮着头说,你快说,我的皮肤受不了晒。

他直奔主题,我来找您,还是想租您的房子,而且只想租半个月。

这人真是有病!我转身想走。

他叫住我,说,我媳妇儿和孩子要从乡下来。我一直告诉他们我住的房子特别好,有电话和电视,有空调机和洗衣机,他们从来没用过这些,如果您能租给我,那就太感谢了。又说,我自己不用住这么好的房子……我就是想让他们娘儿俩知道,我在城里过得不错,他们只住半个月就走。

我愣住了,只觉得心里酸酸的。这个男人如此难堪,在城里奔波着,想必乡下是有妻子孩子惦记着,想必他打电话告诉他们,他在城里好着呢,和城里人一样,也住楼房,家里什么都有。你们来住段时间吧……他这样说,是为了让妻子和孩子高兴,但没有想到他们会真的来……

你是做什么的?你住在哪儿?我问。

我呀,擦鞋,在火车站擦鞋。我腿脚不方便,能干什么呢?我住浴池,大众浴池,晚上去帮他们看门,他们让我免费睡觉。

我能想像那脏兮兮乱哄哄的大众浴池,怕是很晚了,送走最后一个客人,他才能人睡吧,可是他对妻子说,他住得好着呢。

我没有再问,把钥匙给了他。

他说,这是400元。您收着。

我摆摆手:算我送你个人情,半个月后我再出租吧。

那哪儿行啊?他极力要给我钱。那400元,崭新崭新的。他解释说,是用一元一元的钱从银行刚换来的,因为给人家一大堆零钱毕竟不好。

我能想像,那400元原是一大堆一元的钱,擦鞋挣来的,脏的,黑的“天哪,连这样的小细节,他都替别人想到了!

接过钥匙的时候,他笑了,露出很黄的牙齿。

我带他去看房子。他看了又看,一直说,真好,真好。

他妻子终于来了,一个黑胖黑胖的女人,嗓门儿很大。我把自己不穿的衣服给她送过去。他给妻子介绍我:我的老客户,房东,老上我这里擦鞋。他妻子说,城里人原来生活得这么好。

孩子名叫小黑,十来岁,不爱说话。他让孩子喊我“姑姑”。

半个月后,他妻子和孩子走了。还钥匙的时候,他说,我媳妇儿说这半个月像在天堂里一样。我得拼命攒钱,以后让她住上这样的房子。

我笑着说,其实,你给她的就是天堂。他送了好多家乡土特产给我,小米、包谷……还四处找我的鞋,非要给我擦鞋不可。他说,我就这点儿能耐,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深有感触: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寂寞的角落,也会有爱情的阳光,有爱情的地方,到处都会是天堂。

第37篇、爱情故事花语

(1)

我从来没有给人送过花,大学时的女友就因为我从不给她送花最终愤然离去。我记得我对她的最后一句话是:“玫瑰多俗啊,还不如送你一盆仙人掌!”

我觉得我对花的看法也不是什么偏见,你说大家要表达爱慕之情互相送什么不行啊,开得好好的花“咔嚓”一剪子剪下来,过不了一会儿就得谢掉,真不知情人们这样做是为了表达爱情的长久还是爱情的易碎。玫瑰花何辜,每到情人节就这样惨遭情人们的屠戮?

生于对花花草草的爱护,我一直这样认为:大家在一起吃顿饭是最合适的。

新世纪的第一个情人节到来时,我是一个记者。那天当我坐在办公桌前为这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感时伤怀的时候,主任把我赶出去采访城里的花店。看我一脸的苦大仇深,主任安慰我:“听说和平大街有一个花店挺有名的,叫‘花语’,店主是个漂亮的女孩儿。”

看在美女的份上,我屁颠屁颠地去了。

挤了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和平大街,我的满脑袋幻想也渐渐在冷风和热汗中消失。硬着头皮采访了几家花店,像个白痴一样缠住几对情侣问了几个傻问题。在给一对情侣拍照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既不幸又可怜。

“花语”的门脸很小,也很特别,如果远看,那就是一面画着不少花的大镜子。所以,我在进门之前冲着这面镜子狠狠地活动了一下面部肌肉,拍了拍自己的脸,精心换上一幅比较帅的表情,推开门走了进去。

等我走进“花语”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长发披肩,不施粉黛的清秀女孩正抿着嘴冲我笑,问我:“先生,你需要什么花?”

我顺着她的问题打量了一下四周,没有一种花我认识。随口说:“当然是玫瑰啦!”

我马上就发现了一个很经典的错误——刚才对于外面的我是一面镜子的东西,对于里面的她来说,只是一块透明的玻璃!

(2)

我们很快混熟。凭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没多久我们之间已像老朋友一般。

中午我请她在附近的“伯爵西餐厅”吃饭,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里仍然隐藏着一股坏坏的笑意。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周围,对她说:“别这样,子君,虽然我是个记者,但总不习惯被漂亮的女孩子这么满怀敬意地盯着。”子君好不容易把一大口可乐咽下去,红着脸小声说:“你这个人很坏。”

“言重了,我其实就是脸皮厚点儿,但那也是我们的职业需要,大坏蛋倒不至于,我这个人本质上还是很善良的。”

子君竭力憋住笑说,“你们记者是不是都喜欢这么说话啊?”

“不不,像我这样优秀的记者毕竟是少数。”

为了免遭子君的反击,我马上换了一种比较严肃的腔调:“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名字作店名呢?你的名字也不错的——芊芊君子,如兰若荷,多美的境界。花语——花的语言,似乎差了一点。”

“你再仔细想想。”子君低头喝饮料,歪着脑袋瞅我。

“想不明白,浪漫有许多种方式,送花其实是最没有创意的一种。”

“你错了,在情人节里,女孩子最希望收到的是玫瑰,而不是‘创意’,因为创意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不好意思开口的男孩买一朵玫瑰就可以让它说出很多的话。花也是一样,你相信它,它就会很美丽。你的心里充满了爱情,它就会充满了爱情。收到花的人也一定可以感受到爱情。花本身就是一种含蓄而美丽的语言,所以我的店才叫花语——你别把这些话也记在本子上,我只是随便说说。”

“问题就在于你随便说说也比他们说得好,不过,这也有点太夸张了吧——每个买玫瑰的人心里都充满了爱情?”

“我相信多数人是的。”子君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纯净得就像一片湖水。

我正欣赏得入神,侍应生过来在我耳边说道:“水果沙拉一份,二位慢用。”

我把盘子接过来放在桌子中央,看着子君的眼睛说:“如果按你的意思,只要咱们两个人的心里充满了爱情,爱情可以是一支玫瑰花,也可以是一盆仙人掌,还可以就是这盘水果沙拉——一天一天地吃下去,直到永远——来,吃吧!”

(3)

第二天,我的稿子遭到了领导的表扬。主任很奇怪一直搞批评报道热衷于鸡蛋里挑骨头的我,居然也能写出温情脉脉的文章。觉得我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我美得不得了,这次采访也成了我入行以来最快乐的一次采访。

后来我给子君讲我要给前任女朋友送仙人掌的事情,子君笑了,她说:“如果是我,仙人掌我也会收下。”

我觉得我发现了一个宝藏。

每当没有采访任务的时候,我就赖在子君的店里看她卖花。子君卖花真是与众不同,她会根据顾客的心理为顾客选择最适合的品种,还会耐心地对顾客讲解什么时候送什么花,什么人送什么花。一些小伙子们会要求子君告诉他们如何送花女朋友才会喜欢。子君很细心,她会把扎花的样子,打结的丝带,花的搭配这种小节都考虑得非常周全。

小店的角落里有一个别致的花篮,里面盛着一些谢了的花朵。子君解释说,花谢了香还在,把收集起来的花瓣装进自制的香囊里,还可以送人。她说:“每一朵花开放的时间都很短暂,无论是谁也不能让它们无限制地开放。那些没有机会在人前开放就谢了的花是很寂寞的。”

专门从事批评报道久了,整天防着“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差不多已经变成了一个理性的动物。在日常生活中,我极少会受到感情因素的左右,但我却不能不为花语心底深藏的柔情和善良而感动。一个连一朵开谢了的花都那么珍惜的女孩,肯定会珍视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

我觉得我在这盛满鲜花的小屋里和花般美丽的女孩身上学会了好多东西。我知道有一种温柔的力量已经在我的心中生长起来,而且无法遏制。可能那就是爱情吧!

我们俩第36次在一起吃饭仍然是在伯爵西餐厅。我曾听同事的建议试图带她去迪厅、水上公园和稍高级一点的饭店,但她每次都把约会的地点改为伯爵西餐厅,好像比我都贪吃,而且吃得十分专注。每次都要来一盘水果沙拉。我几乎要后悔那天为什么要说“到永远”那些话,我都快吃腻了。

(4)

我们第37次在伯爵西餐厅吃饭的时候,我中间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座位上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粗壮男人,正一脸坏笑地冲子君说话。当我慢慢踱过去的时候,那个男人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对子君说了一句:“就是他?小雪,没想到你还真行。”说完起身走了。我转到子君对面坐下来,问:“他叫你什么?他是谁啊?告诉我,这都是怎么回事儿啊?”

子君没有回答我,只是自顾自地从我放在桌上的烟盒里抽了一支出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一股烟雾从她那动人的红唇中涌出,然后在空气中慢慢地消散。我感觉我的心在隐隐作痛。

“给我一点时间,”子君说,“我会跟你解释的。”

在水果沙拉端上来之前,子君向我说了声“对不起”拎起包走出了伯爵西餐厅。

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好的直觉,我们的爱情之花是开不到永远的……

不久,我收到了一封信。信中竟然说子君是一个“三陪小姐”;而且子君也不是她的真名,她的名字叫马小雪。

我几乎不能不信,因为信中提供的资料几乎就是一个人的档案,有各种各样的表格,甚至还有让人触目惊心的照片。

我在烈日炙烤的和平大街上转了足足有10遍,才相信了这个事实——“花语”已经不在了。在小店的原址上,是另外一家小店,是一个卖毛绒玩具的。店里所有的装修都没有太大变化,惟一的变化是那些鲜花变成了一排排冲着人微笑的可爱的绒布娃娃。在小店的角落里,那个别致的花篮还在,里面盛满了凋零的玫瑰花瓣,兀自散发出若有若无的花香。

卖毛绒玩具的女孩看我盯着花发呆,便问我:“你是子君的朋友吧?”我说是的,她递给我一封信,“子君这人真不错,我找了那么多地方,只有她这里转让费最合适。这是她给你的信。”

我慢慢地打开信纸,也展开了我这一生爱情的谜底。当一行行清纯秀丽的笔迹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子君:

小军: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因为你不会相信他们告诉你的那些话,但是我要告诉你,他们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曾是一个他们说的“三陪小姐”。

我不想为自己作什么辩解,是的,我对你说过许多谎话。如果我伤害了你,我希望你能够原谅。但是,我想对你说,我真的很爱你啊,小军!就像曾经单纯的我是那样单纯地爱着这个世界一样。请允许我再一次这样称呼你。我一直都很矛盾,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你继续欺骗下去,永远都不告诉你事实的真相。

你说过要和我一起把一盘水果沙拉吃到永远,但我们只吃了37顿就结束了。我多希望能和你一直这样慢慢地吃下去啊。不过这已经够了,我很满足。是你告诉我,只要我们的心中充满了爱情,我们身边的一切都会是爱的信物。我相信你的话。虽然终我一生也不可能得到爱情,但是,我要对你说,在与你相识和相思的每一个瞬间,我都在爱情里活过,在那些恋人们手中盛开和凋零的花朵里,我的爱情也曾千百次地美丽过……

第38篇、爱情故事昼是太阳的暖,夜是月亮的蓝

宸珍的家乡,在天山脚下的一个小镇上。喜欢跳舞的宸珍,很快就到了上学的年龄,父母将她送到离家很远的一所寄宿制学校读书。

学校里有舞蹈课,大家发现宸珍跳舞轻盈得像蝴蝶一般,令人炫目。老师立刻把她吸纳进校舞蹈队。那一年,她们去参加电视台的演出,宸珍跳主角,台下有一个男人一直注视着她,等她跳完了走过去问她:“想不想专门学习跳舞?”宸珍点了点头。

宸珍知道他是从很远的上海来的,她有一个远房姑姑在上海。就这样,她踏上了去上海的火车。

五年以后,宸珍在舞蹈界已经小有名气。宸珍那一年16岁,个子很高,身体线条柔软,棕色的眼睛令她看起来像一名风情的异族少女。她念着属于自己的台词:啊,不要指着月亮起誓,它是变化无常的,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也许你的爱情也会像它一样无常。

帷幕徐徐落下,观众席上掌声雷动。演出结束后宸珍看到报纸上业内人士的评价,他们说,宸珍再坚持下去,十年之后会声震全球。但她的姑姑却不予置评。

宸珍的姑姑已经三十多岁,在一家跨国公司做经理。姑姑对她说:“女孩的生命就像蔷薇一样,盛开时有多喧嚣,枯萎时就有多寂寞。你现在跳舞很风光,但是10年后呢?20年后呢?不会有人再看你跳舞,因为会有更年轻的女孩子取代你。”

宸珍愣了愣,轻声问姑姑:“那我该怎么办?”

“所以你要做一个不能被替代的人啊。”姑姑说。

宸珍去过姑姑工作的地方,那是外滩一幢30层楼高的大厦,姑姑独自拥有一间办公室,窗外是缓缓流动的黄浦江。

她向往姑姑的那种生活。她去向老师请辞,所有人都怔在那里。当初带宸珍来上海的那位先生忍不住问:“宸珍,为什么?”

“因为我会老,那时身体不再柔软,不能跳舞也不能唱歌。”

宸珍进入一所重点高中读书。

她长得美,姿态又有一种舞蹈演员特有的优雅,走到哪里都引来大批注意力,而含糊不清的家世和多于常人的开销又令周围流言四起。宸珍并不理会这些,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读书上。

学校每一次大型文艺演出都少不了她的出场。她坚持不肯跳舞,要么就做主持人。在一次英文演讲比赛上,她认识了段衡。

段衡也是学校里的名人,父亲是矿工,几年前在一次矿难中去世,母亲靠收废品维持日常开销。而他也不辜负母亲的辛劳,成绩永远是最好的那一个。

宸珍见到他时他穿着整洁的校服,一双很旧却洗得干净的白球鞋,个子高高的,很瘦。

所有人都认定冠军是段衡。段衡演讲完毕,宸珍走到他旁边,轻声说:“看样子你得不到冠军了。”段衡有些意外地看着她,只见她款款走上舞台中央,对着话筒说:“接下来的参赛者是高二(3)班的许宸珍。”

她用舞台剧的语感背诵自己的演讲稿,表情生动,语句流畅,一口正宗的英式英文令大家都吃了一惊。演讲结束,观众席上照例是轰鸣的掌声。对这一切宸珍早已习惯,她自信满满地退下,看到段衡时有些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段衡则只是冷漠地颔首。

比赛的结果出来,宸珍众望所归。宸珍把领奖时的照片贴在床头,段衡比她高一个头,她刚好到他的肩膀处。她轻轻抚摸段衡的眉眼,他的耳朵,他的唇,心里忽然有了异样的感觉。

宸珍就此关注起段衡来。

他是一个孤僻而内向的人,总是独自穿行在校园之中。

他的家其实住得很远,宸珍有一天特意跟踪他,快到他家时天已经黑了,浓浓的树荫落在他的身上,将他变成一个绿色的少年,青翠欲滴一般。而后路灯亮起,又将他照成昏黄,像一尊发光的铜像。宸珍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背影也是这样值得留恋。

那一天晚上,宸珍想到段衡,忽然觉得哀愁。那种不被觉察的、隐秘的哀愁,如同夜色中朦胧的雾轻轻将她罩住,令她伤感。她犹豫了一下,问姑姑:“我请个家教可以吗?”姑姑浅笑着答应了。

第二天上课前,她在走廊里拦下段衡,问:“你帮我补课好不好?”段衡愣了愣,说:“我没空。”

“你一边帮我补习也是一边再复习呀!而且……”她斟酌了一下,轻轻说:“一个小时一百块。”

即使是段衡也睁大眼睛,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他想了想,最后说:“我考虑一下吧。”

段衡第一次去宸珍家时吓了一跳,她的房间内有一整面墙都贴着宸珍演出时的特写。段衡愣了很久,才问她:“这些,是你?”

“是。”宸珍微笑。段衡指着某一张问:“那这个呢?”

那是一帧相对来说很小的照片,上面是一座座起伏的高山和无垠的草原。宸珍把手伸过去,轻轻抚摸着照片回答:“是我的家乡,天山。不过我很久没回去了。”

段衡又看到了那张他们领奖时的照片,他站在左边,而她站在中间,就像一只天鹅,高贵、优雅。

宸珍不敢告诉段衡,她一直不肯回家乡,是因为孤独的童年、贫瘠的土地。

段衡成了她的家庭教师。她学得很快,到后来他已经很少再教她什么东西了,两个人只是坐在餐桌前各做各的题目,时而互相交流一下。

有一次宸珍的姑姑忽然回来,看到他们俩,打了个招呼便回到卧室里去。

段衡走后,姑姑对宸珍说:“他不适合你。”宸珍吓了一跳,低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宸珍最终考进一所普通大学,段衡则进入了上海科技大学,两所学校距离遥远,乘公交车至少两个小时。

临别的那一天,姑姑亲自下厨做饭。段衡很高兴,他讲起小时候的事,说家里很少吃肉,每次吃也是和着蔬菜一起炒。他想把肉留到最后再吃,只得拼命地先吃菜。母亲看到了,就以为他爱吃青菜,于是每次炒肉时都夹很多青菜给他。

他边说着自己笑了起来,声音坦荡而爽朗,一丝酸楚的痕迹也没有,宸珍真心地佩服他。

姑姑这时说:“小时候吃过苦的人,以后面对困难才能坚持下去,否则生活真会把他压垮。”

宸珍惊讶地看着姑姑,这是姑姑第一次聊起自己的事。段衡问她:“姑姑也吃过很多苦吗?”

姑姑说:“是呀,小时候一心想离开那座山,离得越远越好。因为那里贫穷、落后。后来来了,就一直待了下来。开始一无所有,总会遇到各种麻烦。很多时候都打了退堂鼓,但还是挺了过来。”

姑姑说完,宸珍愣愣的,段衡却低着头思考着什么。

段衡回家,宸珍送他下楼。在电梯里宸珍说:“决定要好好念书后,我再也没有跳过舞。”

段衡转头望着她。她的眼睛里有微微的泪光。段衡怔住,还未来得及反应,宸珍已经抱住了他。

宸珍给段衡写信,每周四封,都是很短的内容,交代一下最近的生活,表示一下想念。段衡却很少回信,忙的时候干脆不回。

有时候宸珍真的很想什么也不说,冲进他的学校里,站在他的宿舍楼下大声喊一句:“段衡你下来,我喜欢你!”

但热切的心却一次再次地被摁下去,摁下去。她不想吓到段衡,只能独自承受那份微酸的痛。

再一次见面已经是两年以后,那一天宸珍去参观一个生物展览,在展厅门口看到了段衡,她忍不住走过去说:“嗨,段衡。”

段衡愣了一下,继而对她微笑:“好久不见了,宸珍,你还好吗?”听到这句话,宸珍觉得鼻子发酸。

段衡与同寝室的男生一起来的,那个男生名叫许明浩。

许明浩和宸珍成了很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也很喜欢宸珍,三个人便常常见面。

宸珍偶尔打听到一些关于段衡的消息。段衡新得了一个什么奖啦,段衡在研究DNA啦……许明浩是最好的传话筒,他总是假装无意地提起关于段衡的事情,一边却暗中观察宸珍的反应。

大学毕业后,段衡去西部工作,国家号召大学生支援西部,出台了很多有利的政策。这很适合段衡,宸珍想。许明浩的女朋友过生日,邀请宸珍来参加聚会。

许明浩喝了很多的酒,散场时已经醉了。宸珍准备告辞,他却突然问:“哎,你是不是因为嫌段衡穷,才不爱他?”

宸珍睁大眼睛,下意识地说:“是他一直在拒绝我好不好?”

许明浩酒醒了一半,眼睛瞪大叫道:“他说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两人仿佛都明白了。

宸珍的一颗心狂跳起来,那种心情就像是她第一次登台跳舞。她问许明浩:“他现在在哪里?”

“天山,”许明浩说,“那附近的牧场适合他做研究。”

啊,天山。宸珍闭上眼睛,仿佛又看到漫天的大雪,一朵朵、一片片,在狂风中飞舞,落在山间,落在湖面,落在辽阔的土地上。

宸珍在出租车上给姑姑打电话,她说:“我想回家。”

第39篇、爱情故事寄错的情书

那年,我在远方城市的一所大学读书。

一个有雪的冬天,我对同校的一个漂亮女孩一见钟情。我们不同年级,见面的机会也很少,我甚至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但是我实在很喜欢她,于是我决定写信给她,以此来表达我对她的一往深情和万般牵挂。

你好:

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才能表达我的一片心意。冬天的雪很大,天气很冷,请原谅我没有送你一束美丽的花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你也似乎离我太遥远了,我们难得相见,即使见面,你也很少注意我,而且从不跟我说话。也许你从来没有给我留一个位置,也许命中注定我们只能一生都陌生吧?即便如此,我也永远不会怪你。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这个周末让我见到你,好吗?我夜以继日地想你啊!

最想亲近你的人于星期二深夜

信写得短,但却真挚。因为不知道她的名字,也就省了。写完信已经是深夜,我匆匆忙忙把信塞进一个信封里,就开始蒙头大睡。第二天起床,寝室长告诉我,他捎带把我桌上那封信投到邮筒里去了。

“可是我没有写地址呀!”我惊呼。

“写了地址,我只是帮你贴了一张邮票而已。”

天哪,那封情书被装到哪个信封里了?我的桌子那么乱,根本就记不起那个信封上写的是谁的地址。

周末的下午,我正在图书馆看书,同学喊我,说是我父亲来看我了。我父亲会来看我?这不可能啊!父亲年轻时好赌,把家底儿输得精光,最后把母亲气得一病不起。记得母亲去世前嘱咐我,如果父亲不戒赌,就不要认他。但是父亲没有听从母亲的遗愿,所以我一直痛恨父亲。除了写信索要生活费,我几乎不与他有任何联系。

回到宿舍,真的看见父亲坐在我的床边,吧嗒吧嗒抽烟。我不想见他,又怕在同学面前难堪,只好硬着头皮进了屋。

“老伯,喝杯热茶吧。”寝室长热情地招呼我父亲,“这么冷的大雪天,您一路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我接到信就赶来了。”

信?什么信?我没有给这个不争气的父亲写过信啊?我疑惑地望了父亲一眼,却分明看到他脸上布满沧桑,稀疏的头发里夹杂着丝丝白发。父亲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晃了一下又收了过去。

“啊……”我明白了,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差点失声大叫:“那不正是我寄错的情书吗?”一定是那天晚上我昏了头,把它塞进了以前就写好准备向父亲要钱的信封,但是我不能说出来。

“龙仔”父亲叫我,竟然用的是我的乳名,“我接到信就匆匆忙忙赶来,今天正好是周末……龙仔,我对不起你……我该死!”父亲已经哭出来了,我也想哭。

“龙仔,你能写信原谅我,我真高兴!”父亲走过来拉住我的手。

“爸爸”我还能拒绝让人如此心酸又心痛的亲情吗?我扑进父亲的怀里,父子俩抱头痛哭。

那封寄错的情书,就这样轻易地融化了那场大雪,也融化了横亘在我和父亲之间的坚冰。

父亲后来开始正正当当地做生意,赚的钱也没有拿去赌博,而是积攒下来买了一套房子。我毕业了,又参加了工作,一直跟父亲住在一起,我们过着父爱子敬的日子。

然而,我还是不敢跟父亲说明那封情书的真相,有几次我向父亲讨要那封信,都遭到断然拒绝。父亲说,他要一辈子珍藏着那封信。

第40篇、爱情故事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

男人失业了,他没有告诉女人。他仍然按时出门和回家。他编造一些故事欺骗女人,说新来的主任挺和蔼的,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清纯的……女人掐着他的耳朵笑着说:你小心点。说这话时他正往外走,女人拉住他,帮他整理衬衣的领口。

男人夹了公文包,挤上公交车,三站后下车。他在公园的长椅上一直坐到傍晚,然后换上一副笑脸回家。男人这样坚持了5天。

5天以后,他在一家很小的水泥厂找一了一份短工。那里环境恶劣,飘扬的粉尘让他的喉咙总是发干。劳动强度很大,干活的时候他累得满身是汗。

下班了,男人在工厂里的澡堂匆匆洗个澡,再换上笔挺的西装,扮一身轻盈回家。

饭桌上,女人问他工作顺心吗?他说:顺心,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漂亮的。女人嗔怒,却给男人夹了一筷子木耳。

女人又说:水热了,要洗澡吗?

男人说:洗过了,和同事们洗完桑拿回来的。女人轻轻哼着歌,开始收拾碗碟。男人心想好险,差一点被识破。

男人在那个水泥厂干了20多天。一天晚饭后,女人突然说:你别在那个公司上班了,我知道一个公司在招聘,所有要求你都符合,明天去试试吧!

男人心里一陈狂喜,却说:为什么要换呢?

女人说:换个环境不好吗?

于是,第二天男人去应聘,结果被顺利录取。

晚上女人烧了很多菜,男人喝了很多酒。他知道这一切其实瞒不过女人的。或许从去水泥厂上班那天,或许从他丢掉工作那天,女人就知道了真相。他可以编造故事骗女人,但却无法让心细的女人相信。

其实,当一个人深爱着对方时,有什么事能瞒过去呢?男人回想这二十多天来每天饭桌上都有一盘木耳炒蛋,木耳可以清肺,粉尘飞扬中的男人需要一盘木耳炒蛋。还有,这些日子里女人不再缠阗他陪她看电视连续剧,因为他是那样疲惫。现在,男人完全相信女人早就知晓了自己的秘密,并一直默默地为他做着事。

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突然失业,变得一文不名,这是一个秘密。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她必须忍着痛,缄默不语。男人站在阳台看城市的夜景,一滴眼泪消然落下。

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其实,还有一种感动叫作缄默不语。

第41篇、爱情故事我的感情之路,相信爱情的人

我的感情之路,有真真假假的各种传闻,我不会去回应。我常常说,感情的事情是最没有道理可讲的,谈不上谁是谁非,最后没走到一起只能归结为没有缘分。尽管如此,自己那些不成功的感情经历,还是多多少少在心里留下了一些伤痕。我和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伤口愈合得比较快。我形容自己面对爱情时就像一头“小蛮牛”,永远使出浑身的力气去爱,从不给自己留后路。

很多女人在经历过失败的恋情后,会变得胆怯和退缩,不再敢轻易地爱了。我认为,其实不存在什么失败,毕竟你们相爱时有过真诚、幸福、甜蜜,留下了那么多美丽的回忆,这些东西并不会因为你们最终没走到一起而被抹杀。所以我说,世界上只存在真诚或者是不真诚的恋情,而不存在成功或者失败的恋情。

或者就是因为这样吧,我不害怕失恋,更不害怕恋爱,因为你只有勇敢去爱了,才有可能遇到那个真命天子;如果连爱都不敢爱,怎么会遇到呢?我总以最开放的心态等待爱情的到来,不拒绝任何形式的相遇。平时和好朋友在一起,我也会嘱咐他们:“帮我留心啊,有好男人介绍给我啊。”

我发现,很多年龄偏大的女孩子,好像越是年纪大就越不好意思表现出对爱情的渴望,就越矜持,似乎就担心人家说自己“着急嫁人”。其实有什么呢,渴望幸福的心,什么时候都应该是急切的啊。

我和钟石的相遇,得益于我开放的心态。这要从2006年说起了,当时我在拍摄电影《心中有鬼》,和导演滕华涛成为很好的朋友。有一次他问我:“奶茶,我觉得你这人真不错,身边怎么没有个男人呢?”我说:“你说得对呀!如果你遇到合适的人选,想着我点儿啊。”

没想到,他还真的记在了心里,用他的话说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把身边的单身男人过一遍”。2010年的一天,他突然想到了钟石,觉得这个人很适合我。他先去问钟石,想不想找女朋友,钟石说想;他又来问我,我也说想,但我说别搞得像相亲那么正式,最好是朋友聚会时见面,双方不至于那么尴尬。

我和钟石见面那天,彼此都带了一堆朋友。一看见钟石高高大大、斯斯文文的样子,我就觉得很顺眼。我们相互留了电话号码。没过几天,他就给我打电话,说他搞了一个摄影展,问我愿不愿意去看?我当然愿意,他就开车来接我,我们的恋情就这样开始了。

交往了半年多,2011年8月8日,我们在北京领取了结婚证。领完证当天,我给滕华涛打电话,由衷地谢谢他让我遇见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后来我回台湾,还特地按照台湾的风俗,带回来喜饼送给他。

能把单身生活过好的女人,才能和男朋友相处好。

很多大龄的女人都有一个感觉,就是现在的男人都害怕结婚,她们常常说:“我都一大把年纪了,找一个人就是为了结婚,我没有时间再陪他谈一个长长的恋爱。”我想,这也是许多“剩女”最感到困惑的问题吧——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当然想赶紧套牢他。可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心态,让男人们觉得心里不踏实:刚认识就这么急吼吼的,有什么目的啊?于是,他就逃了。

“剩女”们为什么会给人这种“急吼吼”的感觉呢?一方面是因为年龄大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满意的男人,担心夜长梦多,想赶紧把关系确定下来;另一方面,单身生活过得太久了,觉得太孤单、太无聊了,就想找个伴儿,进入二人世界。

我没有这样的心态,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大概在30多几岁的时候,我有一阵子特别想结婚,但是过了35岁,结婚的念头就很淡了——反正也这个年纪了,急也没用,索性好好挑挑。慢慢地,我一个人可以去做很多事情:逛街,看电影,喝咖啡……有一天我在家里,给自己煮了很好吃的牛肉面,配上新鲜的蔬菜,坐在阳光包围着的餐桌前细细品尝。我突然觉得,一个人的生活,真的也很不错嘛,就让我这样自己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可以。

也许正是因为我将单身生活打理得很好,结婚的念头不是那么迫切,所以在和钟石恋爱之后,我给了他很大的空间——我不会一天给他打很多电话,问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我不会像个小女孩一样,凡事依赖他、要他陪着我。

有时候拍戏时,我们经常半个月不见面,因为我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只要心里有对方就行,没必要天天黏在一起。倒是他有时候不放心,会抽空来探我的班。我排话剧《在西厢》时正巧是桑拿天,在密封的剧场里排练,挥汗如雨。我中暑了,脸色白得像纸一样,头晕得走不了路。剧组人都吓坏了,要叫救护车。我自己最镇定,让人扶着我到外面通风阴凉的地方,吃了一支冰棍,感觉就好多了。到了傍晚,钟石来看我,一个劲地责备我为什么不给他打电话。我说:“这样的小事,我自己就能处理好。”

情人节到了,钟石工作很忙,他发愁怎么空出时间陪我。我打电话告诉他,我约了一个女朋友一起过节,所以他不用特地陪我,也不用给我送花。只要愿意,鲜花随时随地都可以送,干吗都赶在情人节那天像完成一个任务似的呢?一开始,钟石还以为我在赌气,后来看见我真的不是很介意才放心。成熟的女人就是这样子,更注重一份感情的内在品质,而不在意形式。这份大气和豁达,会让男人觉得很舒服。

我的婚讯传出以后,很多朋友都说我保密工作做得好,那么厉害的“狗仔”也没有拍到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照片。其实,并不是我刻意保密,而是我们俩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在一起。这样的距离恰到好处,会保持你的神秘感,也让一个男人觉得和你在一起自由轻松,到最后“急吼吼”的人就变成是他了,就像他向我求婚时说的那样:“我想和你生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减轻我对你的牵挂还有那种时时刻刻有可能失去你的担心,因为我觉得你很享受单身生活,这真是太让我害怕了!”

哈,男人就是这样——你黏着他,他就想办法要逃;你把自己的生活和心灵都打理好,不依赖他、不试图套牢他,他就会对你产生好奇,就想和你待在一起,就想和你结婚。

第42篇、爱情故事176天后,画上句点

我的人生只有3天,昨天和你分了,今天还在忧伤,明天一切未知……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回想起来,会有些难过……不过也好,你让我明白了,不要轻意相信别人的话,承诺,只是空谈。

我们在一起一共是176天,从去年的8月10号相遇,到今年的1月31号结束,整整176天。

因为难过,昨晚看了一晚上的《爱情公寓》,本来是喜剧,笑着笑着哭了;本来是我最爱看的剧情,看着熟悉的他们我却不快乐了。也许是因为你吧,一直记着你那两个字“烦人”。没事,没什么大不了,几滴眼泪,一段回忆而已,但决不是为你而哭。我说过,我不会为负心人流一滴眼泪,既然不爱,那就滚出我的世界。

我写这些,不是想求你回来,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我一样,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求你干什么,我就是对你太客气,才会让你觉得我没有存在的价值,我真是看错你了。

沉默,并不是故事结束的理由,眼泪,并不是悼念你离开的证据,冷漠,并不是你借此来衡量我耐心的借口。我不是随意让你玩弄于掌心的木偶,我是我自己,我有我自己的方式。

既然你不仁,那么我也可以不义,没必要为了没必要的人做没必要的事,这是你教我的。你放心,我会退出你的世界,但请你也在我面前消失,那些过往,终有一天会消散。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人生路上风景无数,我不会只为你停留在原地,我还要带着你给的伤,勇敢地向前走,微笑着告诉所有人,你甩我,是你人生中最大的错误。将来有一天,我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可以坚强地走过春夏秋冬,坚强地去面对所有困难。

好了,我不会再为你难过,因为……你不值得。

176天,只是我的一个教训,这伤疤,是你砍的

第43篇、爱情故事钱重要还是老公重要?

有一对情侣,都是大学生,他们毕业后结婚了。结婚后`很幸福`这个女孩的一个朋友老公很有钱,她们一起出去,人家买的都是贵的,她都是便宜的,她就闹心,然后就对老公发脾气。她老公很体贴问她怎么了,她就说你挣那么一点钱,连我买衣服的都不够,然后他老公沉默了,没说话,女孩说对不起哦,过了一段时间,男孩和她说我在日本找了一份工作。明天就走。挣的钱多。挣的钱都给你打卡上,也许很久才能回来一次,女孩哭了,想让他留下,但是又想让他多挣点钱。

第二天。男孩走了,没用多久她的卡上就多了一万块钱,从此,她也有钱了,每天出去买好多衣服,她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她,可是,她心里总是空空的。回到家,看到的是双人床,可却只有她自己睡了,每天都自己睡一边,她越来越感到孤单,很想老公,给他打电话,她说很想他,让他回来,他没有回来,还是继续给她打钱,短短的半年,给她在卡上打了二百多万。她说够了,让他回来,他还是不回来,让她好好在家呆着,她有了这么多钱,也不工作了,就是每天逛街看电视和朋友聊天。

快一年的时候,她太想他了,就打电话想让他回来,可是接电话的是个女的,她就想:男人有钱就变坏。看来他真的是变坏了。她哭了好久,她哭着对自己说,我不要钱了,我只想要你。过了几天,她又给他打电话,这次是他自己接的,他对她说:我给你钱你改嫁吧,我们离婚吧。女孩疯了一样的说不行,他说他有了另一个女孩,女孩伤心每天出去买好多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她想他,再次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又是那个女孩接的,那个女孩声音很柔弱的对她说:你们离婚吧,过几天离婚协议书就给你打过去了。然后就挂。这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已经在她卡上打了近三百多万。她每次问他在做什么,他都说在研究人体,所以给的钱多,她也就没再问下去。

这次,她再也受不了了,她买了去日本的机票,打听了他在的地方,因为他一直没告诉过她他在哪里。

她终于找到了他在的地方。她找到了接电话的女孩,问她他在哪?她低着头说你还是来了,你跟我来。然后她带她来到了一家医院。

她心里紧张,经过一年的离别,终于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他了。推开的是病房的门,她进门的那一刻,她呆住了,看着病床上那个脸色苍白的他,已经没有了一年前的阳光和活力,二十多岁的男孩,现在已经像三四十岁。瘦的没有一点点肉。她跑过去疯狂的抱住他问他这是怎么了,他艰难的笑了笑:``傻丫头``,你还是来了,我没事。她哭了,转过头问那个女孩:“他和我离婚是因为你吗?

他怎么了?”她低着头,半天才说出话来,这个女孩只是医院的护士而已,是照顾他的护士,护士哭了,她说她看不下去了,然后跑出去了。女孩抱着他问他怎么了,他只是说`:`傻丫头`那些钱都收到了吧?放心吧,那都是干净钱,我想够你花很长时间了。”她哭了,还是问他怎么了,他没说。最后,她找到了那个护士问她,护士告诉她,这个男孩一到日本他们就认识了,他一直在一家医院研究一种病毒,这件事没到生存不下去的地步没人去做,因为需要用自己做试验,凡是接触这种病毒的人都会慢慢的被感染,除非研究出解决的办法来,只要同意研究,就会签一份合同,合同签了,就会先付一百万人民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签了,他做到了。女孩知道后疯了一样的哭着。

在女孩最后陪伴他的日子里,他是开心的,而她却感觉自己是个罪人。男孩死了,女孩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中国,回到了那个曾经一起共同创建的家,而如今只剩下她一个人和她花不完的钱。她捧着曾经一起的照片哭了。跪在床边,门响了,她打开门收到了一个邮包。她打开邮包,是他走时候她送给他的衬衫一张卡和一封信从衬衫里掉了出来,信里写着:老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叫遗书更合适吧。我已经不在人世,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是不是给了你想要的幸福,但是我知道,你肯定不舍得我走,老婆,还记得我们刚结婚的时候,我答应你要给你想要的生活吗?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老婆,那张卡里有三百万,够你花了,你一定要幸福的活着,我不后悔为你付出了生命,不要再想我了,只要记得曾经有个男人很爱很爱你。为了你,什么都能去做。`丫头`你要幸福的活着!我给了你想要的物质,却没法再给你爱情,但我在天上会继续保护你,我爱你。

第44篇、民间故事童言无忌大话婚姻与爱情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童言无忌大话婚姻与爱情。

合适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84岁吧。那时候什么也不用做,有好多时间彼此相爱。(朱迪,5岁)

等我读完幼儿园,就得开始考虑为自己找个妻子。 (汤米,5岁)

爱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我听人说,这和身上的味道有关。大人们都很喜欢用香水。(简,9岁)

我想大概会被一支箭之类的东西射中吧———应该不疼的。(哈伦,9岁)

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如何?

如果会像学拼写那么麻烦,我可不想试。太花时间了。(里奥,7岁)

外表重要吗?

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我长得应该算不错了,可是没听说过有谁想嫁给我。(加里,7岁)

为什么恋人们总是手牵手?

是怕戒指掉下来吧!那些东西很贵的。(大卫,8岁)

愿意恋爱吗?

我还是很希望和人谈恋爱的——只要别在电视放《猫和老鼠》的时候。(鲍比,8岁)

怎么让别人爱上你?

告诉她你有好多糖。(阿朗佐,9岁)

怎么判断在餐厅里吃饭的两个大人是不是在恋爱?

看看是谁付钱。谈恋爱的男人都愿意付钱。(约翰,9岁)

恋爱的人总是我盯着你,你盯着我,吃的东西都凉了。(布拉德,8岁)

恋爱的人准会叫甜品———他们心里准是很甜。(克里斯汀,9岁)

当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

她没准在想:爱是爱,不过最好他能勤点洗澡,至少一天一次。(米歇尔,9岁)

应该什么时候亲吻自己喜欢的人?

除非我有足够多的钱,买得起结婚戒指和摄像机,否则我不会去吻一个女孩子,因为女孩子们总是想把结婚那天录下来。(吉姆,10岁)

爱情怎样才能持久?

多花一点时间,不要老是想着上班。(汤姆,7岁)

别忘了她的名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的。(罗杰,8岁)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童言无忌大话婚姻与爱情。

第4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颜色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故事是爱情的颜色!

一大早和老公吵了几句,没什么原因,也许只是因为心情很差。

一气之下,我带着满腔的怒火和泪水冲进了小区里的绿化地。一屁股坐在长椅上,默默地流着眼泪。远远走来一对小情侣,他们的脚步声惊扰了我,我赶忙抹了一把眼泪,希望他们能快点走过去,还我孤独。

可是这对小情侣相当不识趣,他们不但没有走过去,还停在了离我不远的地方。女孩说:“嗬!真香呀!”

男孩笑着说:“可不是。”

俩人相对一笑,我却看得肉麻至极。眼睛使劲地瞪了他们一眼,希望他们看见我的不满,赶快走开。

可是他们不但没走,还坐在了草地上,女孩摸着草说:“这些花五颜六色的一定很美。”

“是呀!能散发出如此清香,我想这花的品种一定不止一种。”男孩说道。

他们的谈话让我纳闷,我忍不住仔细看了看他们,发现他们戴着盲人专用的墨镜,原来竟然是一对盲人,于是我更加好奇也明目大胆地去听他们的谈话,女孩不无伤感地说:“可惜我们看不见,要是能看见花的颜色,那该多好哇?”

男孩握着女孩的手,笑了笑说:“老婆,虽然我们看不见,可是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就会想象出花的颜色。”

男孩的话为女孩驱走了阴霾,微笑重新爬到了她的脸上,她面带着喜色说:“老公你看,我最前面的是一朵娇艳的玫瑰……”

“我面前是一朵白色的郁金香。”男孩笑着地接道。

女孩随手捡起了一片枯黄的叶子,高兴地喊道:“老公,我捡到了一片绿色的叶子,它是那么得碧绿而生机勃勃。”

“那是当然,你瞧老婆我也捡到一片,咱们把它们拿回家好吗?夹到书本里,让他们的绿色长青。”

女孩笑意更浓了她偎依在男孩怀里柔声说道:“那我们也把爱情夹在书里,让爱情永远。”

男孩听完哈哈大笑说:“傻老婆,我们的爱情早就保存在彼此的心里,哪怕是有一天我们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爱情也不会停止的。”

女人幸福地笑了,可她马上追问道:“如果婚后我们吵架,闹别扭,彼此厌烦了怎么办?”

男孩认真想了想说:“我也知道婚后吵架闹别扭也许是难免的,为什么我们不能把这种情绪看成是给爱情加色?就像我们现在想象着花草叶子的颜色,我们也要不住地给爱情改变颜色,今天我们高兴,它就是鲜花的,明天如果我们吵架,它就是灰暗的,可后天我们和好如初,它又变回的鲜花,如此变幻岂不多彩多姿?”

听了这对盲人小情侣的对话,我感到很愕然,这是对爱情多么富有诗意和哲理的解释,是呀!在婚姻中,吵架闹别扭是难免的。就看你如何对待这些不痛不痒的争吵,与其一味地把它看成吞噬彼此爱情的猛兽,不如把它看成沉闷生活的调味剂,在吵闹中找到一种平衡点,爱情在这种平衡点上,才不至于偏离。

突然一阵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我忍不住抬头,一排苍翠挺拔,郁郁葱葱的树木矗立在我面前。树木的下面被鲜花簇拥着,红的,粉的,黄的,橙的……颜色各异,千姿百态。鲜花上,蝴蝶翩翩起舞,而我此时的心情已经爽朗轻松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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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篇、爱情故事我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

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被韦章同志插了一脚进来后,正式宣布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春天来时,我们吉祥三宝搬进了新家。

马兰花最近表现异常,早晨,六点还不到就猫在洗手间里化妆,最最奇怪的是五音不全的马兰花居然哼《嘻唰唰》,噢,卖糕的,搞笑变抒情,她这算不算是恶搞一族啊?

吃早饭时,看着马兰花搞得山清水秀的一张脸,我问:坦白从宽,抗拒那啥那啥。马兰花给我夹了个煎蛋说:春天来了。我点头,四季我还搞得清楚,新年早就过完了,春天再不来,那一定是有问题了。我说:你不老实。马兰花低头喝了一口牛奶说:小猪头,这周末,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我倒,我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吃饭嘛,不对,这个咱们里一定有内容。突然心跳加速,我的预感难道是真的?

背书包出门时,我说:马兰花,其实你真的挺漂亮的,像二十一。马兰花的脸居然有点儿红,她说:臭小子,好好上课,别净想着玩游戏。还有,晚上早点儿回来。

走在路上,路边的丁香花都冒出了小花苞儿,突然有那么一点点伤感。马兰花真的打算嫁了吗?我们的单亲房子真的会住进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吗?

我的脚踢到了马路牙子上,很疼,抬头瞅瞅周围的人,没人注意我。

要让世界知道

小猪头的妈妈是马兰花

晚上,我回家时,马兰花正坐在沙发上翻家里的影集。我说:你老了,都开始怀旧了。马兰花摸了摸我的头,说:你都这么大了,我能不老吗?

我有些恍惚,时光恍然回到了五年前的初冬。那个清晨,我睁开眼睛,马兰花坐在我的床头,眼睛红红的,她说:小猪头,我跟你爸离婚,你跟谁?我的思维有了瞬间短路。我傻傻地说:谁同意你们离婚了?不许离!

马兰花没理我的茬儿,接着说:小猪头,你可以跟你爸,他条件好,可以让你过舒服的日子……我抱住她,说:我知道我爸不好,他仗着有几个钱欺压咱平民百姓,但能不能给他个改错的机会?

马兰花笑了,眼泪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我咬咬牙,说:那好吧,我决定跟你啦,谁叫你是个弱女子呢,我不保护你谁保护你!

马兰花又哭又笑,捏了捏我的脸蛋,说:你真是我的小猪头。我抗议:我最讨厌别人捏我的脸蛋,以后,咱俩过日子,我就是家长了,马兰花,你可得听我的!

我跟马兰花搬进了一间藏在胡同里的平房,要东拐西拐很多弯才能找到。第一天我就迷路了。我在那一片贫民窟似的地方转来转去,没头苍蝇一样。直到看到了站在街角不停张望的马兰花。我抹了把汗说:打了会儿篮球,你看我这汗出的。

马兰花的眼睛湿湿的,她说:小猪头,你还是回家跟你爸住吧?我瞪了她一眼:你怎么这么瞧不起我?我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吗?

我说:马兰花,你放心好了,咱们的好日子在后头呢。长大了,我肯定也IT精英,到那时,张朝阳早老得不能动了,韩寒也开不动赛车了,周杰伦也早就落伍了。全国,不,全世界最红的就是我啦。我要开家网站,就叫马兰花开二十一,还要赞助个比赛,F21,对了,还要出张专辑,现在人人不都知道周杰伦的妈妈叫叶惠美嘛,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小猪头的妈妈是马兰花……

马兰花早已笑得肚子疼了,她说:小猪头,你是妈最值钱的宝贝,有了你,妈做什么都值了。

帅哥名叫韦章

周末的晚饭很郑重,马兰花提前下了班,特意去市场千挑万选大包小包地拎了回来。我用眼睛瞟着她:你可有点儿偏心哦,我说想吃红烧肉,都一个月了。马兰花捏捏我的鼻子,去量量体重吧,还吃红烧肉,看哪个女孩喜欢你?

切,我的嘴歪到耳根子后面去了。我玉树临风,后面的女生排着队,我瞅都不瞅。马兰花打了我一巴掌,递给我两根葱,说:别贫,干活去。我嚷:不带这样的啊?那人还没进家门,就虐待我干家务活。马兰花可不管这一套,又坐在梳妆台前化妆了。我撅着嘴说:哼,那帅哥有胆子进来,看他有没有胆子出去。

帅哥个头不高,戴着厚厚的镜片,伸手过来对我说:你是小猪头吧,我是韦章。我一忍再忍,终于忍无可忍,笑喷:警察不抓你呀?韦章同志一本正经地说:我叫韦章可从不违章。

吃饭时,我还是忍不住笑,说:我猜你一定不会开车。韦章扶了扶眼镜问为什么,我说:申请不下来驾照啊,人家一看违章,根本不敢让你上路。马兰花在桌子底下踢我,韦章大笑,说:小猪头,实话告诉你,本人就承包了一所驾校。我大叫世界真奇妙。

晚上,我们都没说关于帅哥韦章的事。我知道马兰花在等我说,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跟她说。

月亮很亮很亮,照得我和马兰花小小的屋子一片银白。我说:马兰花,还记得我们搬进来的那个冬天吗?

单亲房子里的冷与热

我和马兰花的家里有个炉子。在搬到这里来之前,炉子这个词只在我的课本里见过,开始我还觉得好玩,兴冲冲地对马兰花说:这回咱们可以在炉子上面烤地瓜吃了,欧洲贵族家才有炉子呢。马兰花叹了口气,出去问邻居在哪可以买到蜂窝煤。

搬蜂窝煤真累,我成了小黑猪,我对马兰花说:咱俩这才叫真正的“倒霉(煤)”呢。马兰花直了直腰,说:你去歇歇吧,这点儿我自己搬。

这不明摆着瞧不起我小猪头吗?我堂堂男子汉,岂能让女人干重活儿?我的话把邻居都逗乐了,他们说:这小子行。说完,七手八脚地帮我们搬。

炉子红彤彤地点着了。家里自然没有地瓜,那东西还挺贵的,马兰花一个月一千多的工资我们俩得算计着花。马兰花说:小猪头,你那阿迪达斯运动鞋咱只能订做远景目标了。我说:谁穿那玩意儿,穿名牌,俗。马兰花的眼睛有点儿湿,转过身去给炉子加煤。

晚上,我做作业,马兰花削了土豆,切成片,放在炉子盖上烤,烤出来几片递给我,烫手,却很香。我说:这可比麦当劳里的薯条好吃多了。马兰花,你应该创业。说得马兰花的脸红彤彤地兴奋。

夜里,我迷迷糊糊中,总能听到马兰花一趟一趟起来看炉子的声音。我说:屋里不冷,不用加煤了。可是,马兰花过一会儿还是会起来。白天,她困得不行,我说:你看你看,晚上瞎折腾,不好好睡觉,不听儿子言,吃亏在眼前吧?

马兰花说:小猪头,你睡觉打呼噜,山响。

那天放学在胡同口,好些人围在一起,说周围有户人家煤气中毒了,一家三口都在医院抢救。有位大妈说:咱们这烧炉子的人家,睡觉咋能那么酣呢?一晚上得起来看几趟才行。


第47篇、爱情故事牵你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

翻开昨天的记忆,我依然清晰的看见你在最初的相识的起点对我微笑,我将那份最甜美最温情的感动载入我生命的史册,等你若干年后,与你一起携手夕阳的时候,我会用我虽然不再生动却依然纯净的声音为你讲述多少年前墨香的故事,当你听着我动情的絮说,你看着我沧桑的风情,你的心是不是依然是万千柔情。
又是一年的枫叶满山红,你还记得吗?去年的今日,我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在香山山顶采回了一枚最美的枫叶,它是青涩的,是原始的色彩,我把它放在我的书里,今年,已经风干,它已经成为我们情意中最美的标本。每当我孤独的时候,我会翻开那本精美的书籍,拿起那枚枫叶,轻闻它在岁月里沉淀的清香,细数它虽然风干却依然清晰的纹络,它像风干的玫瑰,久而芳醇。
还记得那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图片吗?两个人的手指勾在一起,沉静的画面却在叙说着一种温馨的感动。那双手,是默契的相依,是心灵的相守,是生命的永恒!那双手,无论是在风雨飘摇的黄昏,还是风和日丽的清晨,都已经在风雨人生中定格成一道永恒的风景!
初冬,寻一暖阳初照的日子,剪一缕秋日的斜阳,掬一捧十月的风,牵你的手走进我的文字里,把无尽的柔情揉碎在字里行间,只有你,也只有你的微笑才能将我眉间的轻愁拂散,只有你,也只有你俊朗的声音方可抚平我心湖的波澜。
我多想有一天,我牵着你的手,一同走出喧嚣,在时光深处,品味幸福。我想任何的风雨,你我都能阻挡。即使再多的困苦,我也不怕。我的人生路上因为有了你,再也不会孤单寂寞。有的生命里因为有了你的存在,而变得丰盈美丽。不信,你看我的眼睛,你就能懂得,你是我眼中挚爱的童话。
牵你的手,漫步海滩,沐浴阳光,看日出日落,看潮涨潮落,看排浪声声,看海天一色,感受海的静谧和温情,感受海的博大与汹涌,心,在此时,与海同蓝,情,在此时,与天同宽。
牵你的手,在烟花三月下扬州,飘逸婉约的瘦西湖,赏黄昏的垂柳,看落日的清秀。亲临余秋雨笔下江南小镇,赏同里的桥,看同里的退思园,感受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品味狭窄而悠长”,“淡泊而安定”的真切情怀。
最喜欢三毛笔下撒哈拉沙漠,它像一个传奇的地带,有一种神秘而又浪漫的魅力,我想在广漠的戈壁上,任风儿吹起我的长发,任沙尘迷蒙我的双眼,只要有你,我的心再也不是一片荒芜。一片金黄,一棵胡杨,一行骆驼,一只雄鹰……都是我心中广漠的绿洲。哦,大漠,等我,我定会如约而来!
天长地久的塞纳河,与你在塞纳河边悠闲的散步,在舍林荫下的香榭里清逸的低徊,在酒吧里畅谈共饮,咖啡馆里低声细语--还要去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浪漫之城,在清透明澈蓝天下,薰衣草花海沐浴着温暖阳光,穿上了紫色外套的普罗旺斯泛着紫金色的光芒,在这洋溢着异国情调和典雅浪漫的国度,我牵着你的手,步入我人生的又一次浪漫旅程。
还想牵着你的手,去新疆吐鲁番吃马奶葡萄,看辽阔草原,去云南的香格里拉体验民族风情,观梅里雪山。去云台山的原始森林,赏千姿百态的飞瀑流泉,看如诗如画的奇峰异石。还想牵你的手,去最时尚、最动感的罗马和米兰,感受古罗马时期的辉煌历史、文艺复兴时期的灿烂杰作,那热情阳光下的海边村落、充满圆舞曲曼妙旋律……
一瓣落花,一滴秋雨,一缕相思,一段情缘,今生,我愿是雨中的一朵莲花,殷切的等着你的到来…….等你一起来完成我的心愿。
如果有一天,我牵了你的手,我深知,我已将一辈子的幸福,放在了你的手心里。我已经将我最美的梦想,系在了十指相扣的馨香里。
茫茫人海,滚滚红尘,唯对你凝望,唯对你回眸,唯对你怦然心动。亲,记着我永恒不变的一句誓言“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第48篇、爱情故事属于你的我的初恋

开场独白:假如不曾遇见,我还是一直无忧无虑,还是那个与世隔绝的懵懂少年。感谢你、感谢你让我尝到了恋爱的滋味。虽然我知道,与你一起会留下撕心裂肺的回忆,但我还是无可抗拒的放手去爱。想起你,还是会有点点的心疼,但我依然愿意把你留在心底,至少你令我知道什么是———初恋。­

正文: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恋爱离你我很远,所以彼此铁心去追逐。直到那一刻和你面对面交谈时,才发现原来你耐心在等待着那份隔着白纸的幸福。突然间,发自内心怜息原来我们的心一直紧紧的相连着。­

­

冬日黄昏的校园,几抹深橙色的夕阳,斜照在软弱的小草上。虽说有少许暖和,可是草地上的背影却给人蜷缩的感觉。夕阳西下,把背影拉得越来越长,空气中仿佛夹带着微微的颓废,氤氲了少年放眼的幸福。­

似乎他经历了很多,可是眼眸里透露出的稚气却让人联想到他只是个未经世事的孩子。­

然而,此时的少年喃喃自语的道出:你比从前更悲伤了。­

突然,后面有人接话:你经已不再是从前的你,你变了。­

他感觉这声音很柔和,他听过。少年慌张的扭头向后,全身微微的震,忘记什么时候他见过的这副容貌?其实他是再熟悉不过,早在以前他会和她在上课中疯狂的传纸条,向对方谈天说地,向对方倾诉生活中的不满,那段时间是他对“爱”的启蒙。他仿佛忘了眼前的她开始回忆那段时光。­

那时候,他还不懂“爱”,迷迷糊糊的似乎依赖上了她的美丽。她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他都铭记。他常常在玩笑之中藏着真心话,而她却一直似懂非懂。­

或许,是因为他真的不懂表达,慢慢的思想在脑海中挣扎,一股莫名的躁动涌上了心头,他抬头再看着眼前的她,从来没有想过失去她会令自己变得一塌糊涂。这一刻,他还是需要那个第一次给他拥抱的她。可是,她还愿意么?­

少年伸出手,示意她坐下来。只见伫立在微微寒风中的她,抬起轻盈的步伐向他走来坐下。记不起他们有多久没有这么近的距离聊天了,很早以前他依赖这种类似幸福的感觉,只是自从她狠心的说了那番话,他再都不去理会这所谓他第一次的恋爱。后来,他习惯了每次心情失落都会来到这遍校园的草地,只是因为他口是心非,因为这是他们曾经嬉戏的浪漫境地。­

“你…还在回忆以前?”一句话又把沉浸在回忆的他勾回现实。她清澈的双眸望着他,他默不做声。似乎又再次沉醉在他回忆的世界。是的!他还在想以前。他、想起以前那栋五层的教学楼,那个班,那些破旧的椅子、桌子。还有外面经常有人追赶的走廊,还有那次他拉起她的手往外跑,这些他都一一记起。唯独,还有一次朦胧的对话,他还在努力回想……。­

他脸上带着期待:“喂!你愿意和我尝尝恋爱的滋味么?”­

她脸上带着红晕:“哎呀!我怕,听说这东西要是控制不好,会让我有撕心裂肺的痛。­

“不怕!我怎么舍得让你疼!”­

“这样?嗯,那好吧!”­

就是那么几句,他记起了,也仅仅几句话他堕入了爱河。­

那时他就似迷途的羔羊,找到了依靠。欣喜若狂的带着她到处跑,她总是满脸羞羞。而他很珍惜自己的第一次恋爱,总会把她抱得紧紧的,生怕一放开她就会逃脱不见了。­

这一刻的他并没有察觉到她那脸庞的表情,或许是嘲笑的表现,或许是怜悯的表现。­


第49篇、爱情故事半夜醒来,愿床头再现那长发飘飘

七夕,似那心上弦。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谁轻抚了一下?是织女么。

润扯着我早已愈合的疤痕。

这一刻,那一丝闪电般的刺痛,让我跌进了,

关于回忆带给我的幸福云端.......

七夕过后,一个人来到了情侣们窃窃私语的临江岸边,怜惜着这洒落一地的粉红色的玖瑰花辨,

不曾想这节我是看着别人过完的。

只是不知道,痴男怨女,在七夕的夜晚,葡萄架下,是否听到了牛郎与织女的对话?

你的另一半,牛郎(织女)此刻是不是正在与你共同淋浴着这神人的缠绵。

一直以来,单身的我们对这个节日的到来是如此的期盼,

是因为我们对神话般的爱情有着无比的向往?

还是我们对爱情仍有着如一的执着?

还是因为我们仍坚定着有关爱情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信仰。

或许七夕的光晕才能让我们清楚地识别银河那头,哪一颗星星才是属于你自己的。

再过几天,便是鬼节。

每每此时,想起曾经的那一幕。那一丝惊吓,以及随后缓缓流淌的那一股股暖流。

令我畅怀,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那些难以忘却的美好。

那是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七夕过后吧!我跟女友买了一些菜,来到租房。准备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犒劳一下劳累的一天。女友比我小,能做得一手好菜,像她这个年纪的并不多见。不大会儿,饭

菜做好,上桌,正当我们准备共进晚餐时,窗外的天一下子阴沉了下来,“要下雨啦!快关窗!”

女友急急说道。夏天的日头落得迟,此时一看,却跟深夜差不多。又逢鬼节将至,我故意将话题

往这个方向扯。

“你知道不?天为什么黑得如此之快?”我试控性地问。

“夏天呗!风暴很正常啊,你傻啊!”女友不满天气变化的如此之快。

“你才傻呢?鬼节来了,鬼门关洞开,下面的要上来寻亲人呢?”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看这天,说变就变,你看见没有?我们回来的路上有人在烧纸钱呢?”我眉毛扬了一下。

“吓我是吧!你个X人!吓不到我的!”女友撇了撇嘴。

“这个东西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继续努力着。

“吃饭吧你,还想吓我?”女友露出那一幅不屑的神气。

却忙着给我碗里夹菜,“把卫生间的灯打开,好不?房间的灯有点暗”女友带着哀求的口气说道。

终于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一把搂住女友瘦弱的双肩,“别怕啊,有你老公我呢!”

“你好得意噢!”女友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更多的是关于未来,让人极力回避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以至于我们后来发生了轻微地争吵。

“今天晚上什么都不要想噢!”女友下达了命令,以示抗议。

“不会吧,你也太不人性化啦,灭绝的传人吧!”我不甘示弱。

“你个木脑壳!自己去看看卫生间的垃圾筒里是不是多了一些东西....”女友解释道。


第50篇、爱情故事兜兜转转,我又回到了原地

兜兜转转,走了一圈,我又回到了原地!——题记

那年她16岁,他18岁!最终敌不过命运的安排,他们相遇了!缘分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没想到原本萍水相逢的的两个人,也能差出火花!

该怎么来述说我们的故事呢!那年16岁的她,胖乎乎的像一只可爱的“小猪”,而你,却是那么的帅气!18岁的你,走到那里都是那么的耀眼!你身上的光芒刺痛了我的双眼!茫茫人海中,就那么巧,我们遇见了!

那么优秀的你为什么会选中我,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为什么会那么的宠我?那时候的我放在人群中是那么的平常,平常到有没有我这个人,而你却带着阳光闯入了我的世界!你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轩”。

那时候的我,犹如一直刺猬!因为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了,我把自己的弄的遍体麟伤,还把别人刺得苦不堪言!而你却是一如既往的宠着我,面对你,我什么也没有答应呢!只是默许了,你可以呆在我身边!我没有给过你什么,甚至还对你发脾气,而你什么也不说,一如既往的对我好,一如既往的爱着我,可是我呢,也许是我太不知足了!总是一次次的挑战着你的底线!而你,什么也不说!就算多么难受,依旧由着我的性子,让我任性!不知道从何时我开始习惯了你的存在,只是当我发现的时候,你还是陪在我身边!

同样的季节里,演绎着花开花落。记得那是的我,像一只绝望的小兽!把自己裹在冰冷的世界里,不断的伤害着自己,也不断的伤害着别人,我的冷漠让所有人不敢接近,而你却陪着我,给我温馨的安全!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极端的情绪慢慢的平淡了!说真的,一年半了,到现在你还陪在我身边!

还记得:那时,我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绝望的哭了!是你告诉我:“眼泪解决不了问题”是你让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没有到最后不许放弃”是你在我颓废的时候,教会我:“要坚强”,是你在我厌烦学习的时候,让我想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追求的是什么”你说的很对:“不想上学,没关系,你养我!但是那个骨子里骄傲的雅儿是心甘情愿的吗?那个不可一世的小雅,只有这点能耐吗?那个骄傲不羁的丫头,受到了一点打击就想到了逃跑吗?”

“不!小雅没那么脆弱,给莪一段时间,莪会淡忘并回到坚强旳自己!”你无所谓的语气激怒了我骨子的骄傲:“我会证明给你看,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淡淡笑了:“好,别忘了,这是你说的,我等你的消息”

我丢掉了手机,远离了网络!对于那些人,那些伤害,我开始记不起了,我把那颗不安分,贪玩的心收了回来!开始认真的学习!无论是素描,还是舞蹈,或者乐器,我没有落下一样,那些被我丢下的学业一点点的补回来,甚至变的更优秀了!我已经记不起那些了,后来我连有没有他们这些人我都不知道了!你陪我的这一年多,我学会了很多,但是只要我一回去,那些痞子的气息又会回到我身上!开始变得极端,可是你从来不会说我什么,总是想方设法的哄我开心,抚平我的极端,让我重新回到有阳光的日子!从那以后,你们都不允许我再回到那个地方,可是我一次有一次的让你们伤心!

2011年,9月,我任性的离开了!你什么也没说,看着你为我写的那些日志,我开始心痛了,看着你为我伤害自己,我是那么的自责!原来我早已经习惯了有你,那一刻,我开始心疼你了!

“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对不起”“傻瓜,别想那么多,等你玩够了回来”

原来不是你什么都不说,是你用沉默一直让我任性着,原来你是那么的宠我!宁愿自己难受,也不愿意抱怨我一句!我想说:“我不会带任性了,等高考结束,我们一起离开!带着梦想,再升一个层次!”


第51篇、爱情故事恋爱的空心兔子

从前森林里有一只空心的兔子。

很奇怪是吧?森林里的动物已经习以为常了。有的时候小雀鸟会叼来一朵花或者是一段春天刚发芽的柳枝,兔子也很高兴地把这份礼物放在空心的地方。有的时候兔子看着雨水斜斜地落在空心里,贮成一个小小的水涡。有的时候来自远方的风带着消息从她的空心里经过,她听得到远方的诉说。总之呢,这是一只简单快乐的兔子。

突然有一天,风里有一股咸咸的味道,不是以往海水的咸味,从那阵风里空心的兔子听到一种叫“心痛”的嘤嘤的哭声。“心痛”呢?什么叫心痛啊?。空心的兔子很奇怪。它知道酸的、甜的、咸的、香的或者别的什么,可什么是伤心呢?空心的兔子从来不知道悲伤的。

兔子不明白,跑去问花仙子。

花仙子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给她一个漂亮的水晶心。如果有一天它碎了,你就会知道心痛是什么了。兔子只顾看她的水晶心了,根本没听到花仙子最后说了什么。

然后这只带着水晶心的兔子恋爱了。哦,什么是恋爱啊?这只傻兔子还不知道。她只知道看到那只兔子出现的时候,水晶心在阳光下暖暖的,闪着光哦。那只兔子看着自己映在水晶上的影子,咧嘴笑了,露出漂亮的兔子牙。他对她说,水晶兔子,终于让我找到你了,你是属于我的兔子。她看到他好看的兔子牙,高兴地眩晕啊眩晕。就这样被他牵着手。他们一起去看海,海边的浪花一层层涌来;他们一起坐森林里的空中列车去看夜景,天空的星星闪啊闪;他们一起去找雨后的新蘑菇——以前她自己一个的时候,只知道这些事情很美好,可是现在他们一起,这些事就变得很奇妙。他许她去海的那边看溪水,他许她是他手里捧着的宝贝,他许她一个留给他的宽阔的肩膀······他许的好多啊,好多,水晶心的兔子乐呵呵地笑啊笑啊,做梦都笑。

那只兔子就是在水晶心的兔子乐呵地不知所以的时候消失的。没有征兆、没有预告,就像是他出现的时候那么突然。水晶心的兔子以为他在开玩笑,是不是在玩捉迷藏啊?她找遍了整个森林——什么都没有。她仰头嗅了嗅空气,连他的气息都没有。兔子觉得自己的脸湿了,她抹了抹,没下雨啊·····然后她发现是自己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不小心留到嘴里,咸的。“啊,这是么'???”兔子惊慌地躲躲闪闪起来。“嘭”,惊慌失措的兔子站住了,她看到了碎了一地的小水晶——水晶心真的碎了。就在她瞪大眼睛的下一秒,她感到了心痛,心已经空了啊?空了会痛吗?她痛得蜷缩在地上。很痛啊。细小的、细碎的、像是小时候啥子硌在伤口上······

空心的兔子突然惊醒了。原来是梦。一切都是梦啊。可是为什么她会觉得心痛啊?兔子看着东方泛白的天空。

空心的兔子永远也不会想起,自从他离开后,她求花仙子收留了她的心,还带走了她的那段记忆,那样她就再也不会痛。于是她变成一只只会在做梦时心痛的空心兔子——花仙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于是她变成了一只再也不恋爱的空心兔子。于是她变成了一只快乐的空心兔子。

后记:

有些人有些事终究会像是一个梦一样地过去,要是真能做一只空心的兔子该多好。没有恋爱的、快乐的空心兔子。


第52篇、爱情故事你是我心中的一滴泪

我出生在个贫寒的家庭,我和妈妈一起住,妈妈每天起早贪黑,给人家做保姆,每个月的工资只能够我交学费。我的生活费只能靠自己做些家教什么的。哦,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晓浩,呵呵,我的名字是不是像男的?呵呵,没办法,爸爸妈妈给的,不!只有妈妈!在我的世界里没有爸爸这个词……

我今年十九岁了,我都记不清我换了多少座城市了,不知道这个城市是不是最后一个。

当我走进学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看。有人说:“唉!穿成这样还好意思来上学。”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的衣服都够我一年的学费了。我装着毫不在乎的样子,拿着书包从他们中间走过,我看见有两个位置,就随便找个坐下,屁股还没坐稳,就有人说:“喂!这个位置你也敢坐?!这个是我们老大的位置!”我拿起书包就过去了,旁边有个女孩说:“他是这个学校里最有钱的一个,我们谁都不敢得罪他。”老师来了,跟着老师进来一个男孩,好帅!好帅!他向我看一眼后坐了下来。下课的时间我去操场看书,有几个男孩走了过来。“呦!小姑娘在看书啊!我们陪你啊!”我看了他们一眼就站起来想走,可他们拉着我,我使劲的挣脱。可是没用,他们人多。“你们想干嘛?”“呦!小姑娘生气啦!呵呵!”我生气地说:“放开我!”我从书包里拿出水果刀,那个男孩看到后说“行!你有种!等着!”

天渐渐的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半路上又遇见他们。那个男孩坏笑着说:“小姑娘,巧啊,回家吗?哥哥送你好吗?呵呵!”听了后,我害怕极了,我说:“不用了”然后转身就走,我加快了步伐,可他们还是追我。“你们到底想干嘛?!”另一个男孩说:“陪哥们玩会嘛!”说完就过来拉我,他们对我动手动脚,我拼命的喊:“救命啊!救命啊!”可没有人答应。我朝一个男孩手咬了一下,在他叫痛的时候我赶紧跑,可是他们还是不停的追。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人,是他!那个上午和老师一起来的男孩。我跑过去说:“快帮帮我,有人追我。”他朝我后面看了一眼,正好那几个人也跑了过来,看到我和他说话,就转身离开了,他们怕他。然后他说:“没事了,你回家吧。”说完他就走了,不给我说句谢谢的机会。

到家妈妈不在家心里很烦,就躺下睡了。早上睁开眼睛已经快八点了,收拾一下书包就往教室跑去,可还是迟到了。下半节课是体育课,在操场跑步。由于没饭,我晕倒在操场上了。当我醒来时,昨晚那个男孩在我病床前。“你醒了。”我盯着他看,“看什么?你刚才跑步时晕倒了,是我送你到医务室的。”“哦,谢谢你。我没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林涵,你呢?”“我叫晓浩”他接着说:“医生说你没事,是饿的,我去给你买点吃的东西。”他走到了门口又过回头问:“你想吃什么?”我笑了笑说:“什么都可以,就面包和水就行。”

他跑出去了,那刻觉得特温馨,原来他外表冷血,心里却很善良、很关心人。不一会他回来了,他递给我,“谢谢。”我笑着接过来,我大口的吃,一下噎住了,他赶紧帮我把水打开,他喂我喝水时,走进一个女孩,穿的特漂亮,她问林涵:“她好了吗”林涵说:“没事了。我介绍一下她叫晓浩。”然后指了指那个女孩说:她叫蒙蒙。“你好!你好!”我和她打着招呼。然后她看着林涵说:“她现在没事了,那你跟我走。”“嗯,你好好休息,我下午过来接你。”我赶紧说:“不用了,你们忙吧,我自己可以回家。”她把林涵拉走了,我转过头发现他手机掉在桌子上了,我急忙的跑出去,他们已经不见人影了。


第53篇、爱情故事有一种聪明是装傻

夫妻间的很多问题,就像皮肤上出现了一小块破损,有一些,是癌症前期,需要马上去解决,越拖下去越严重;有一些,只是简单的擦伤,你不去碰它不去管它,慢慢地,它自己也就好了,如果你时不时总去挠它一下,那它总也好不了。

他俩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她,学古典文学的女生,漂亮、浪漫;他,学应用物理的男生,严谨、务实。两人不甚相配,但,还是结婚了。用她的话说:“在最想结婚的时候,恰好碰见他,也就结了。”

语气里有那么一点点不甘和无奈。

他却很高兴,娶到这么一个漂亮能干的妻子,简直超出他的预期。没事的时候,他会把她和身边熟人的老婆比,然后告诉她结论:“我的老婆是最好的!”

她淡淡一笑,说:“无聊。”

她心底有一个小秘密,那就是,她一直默默爱着另一个人。那个人,是她大学时教授古汉语的老师,这份爱情因为得不到,更让人欲罢不能。她珍藏着老师手抄给她的词,是陆游的《诉衷情·当年万里觅封侯》,不过将最后一段改成了:此生谁料,心在香山,身老沧州。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枫”字,秋天的枫叶是红色的,而香山,以红叶闻名。一份感情,要这样曲折隐晦地表达,她看了,说不出的苦涩,苦涩里又夹杂着甜蜜。

她等,一直在等,青春在等待中溜走,而最终,老师也没能给她一个想要的结局,对她说:“没办法,她不肯离,有孩子啊,没办法……”她决定放手了,她不愿意自己视作生命一样珍贵的爱情,到头来却让老师如此为难和痛苦。如果不能和老师结婚,那么,和谁结不也一样?这时候,恰好别人介绍了他,于是,她嫁给了他。

他一直待她很好,他不会写诗,不懂浪漫,但是,他疼爱她。她有关节炎,不能碰凉水,他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家里煤气灶的两个灶头,同时烧水,等她起床,家里的5个热水瓶全都灌满了。

他也包容她所有的爱好,她去看电影,他陪她去,给她拿包、拿水,在她流泪的时候,给她递上纸巾,尽管,他会在旁边的位置上睡着;她去听音乐会,他不想听,就先送她过去,估摸着要结束了,再去接她,什么时候她出来,总能看见他站在门口的身影,从未让她等过1分钟……

还有,他欣赏她,在外人面前提起她来,总是一副自豪的样子:我老婆那菜做得,只要给她尝一尝,她回家就能做得差不离;我老婆那文采,我们家的生活费基本上都是花她的稿费;我老婆那皮肤,天生丽质,从不用化妆品,真给我省钱;我老婆那人,不虚荣,什么名牌都不要,就爱看个书……成天“我老婆我老婆”,搞得别人都很好奇,争相一睹她的风采,发现也不过就是个寻常人嘛。

最后她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你别这样夸我,多不好!”他头一扬:“怎么了?我夸老婆还不让?”她被他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逗笑了,说:“瞧你那傻样!”

有时候她会想,这个世界上,看我哪儿哪儿都觉得好的人,对我提的任何要求,都会当作一件大事想办法去满足的人,大概就只有他了。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结婚对象,温厚、忠诚、人品好、会疼人,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她总是不自觉地会拿他和老师比,和老师之间那种心有灵犀的默契,那种精神交流的酣畅,那种欲说还休的情愫……和他,从未有过。

也因此,她对他,似乎总是淡淡的样子,热情已经用尽,剩下的,只是和一个实在庸常的男人,平淡安静地相守。

他们婚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儿子是她的心肝宝贝,也和她最亲,会勾着她的脖子说:“妈妈你要慢慢地长啊。”她问:“为什么?”儿子说:“你要是长得快,和我长得一样快,那我长大了,你就老了,就死了,所以妈妈,你要慢慢长,等我长大,我不想让你老,让你死。”儿子这样的话,总让她有一种要落泪的感觉。他也对她说:“我知道,你在儿子心目中的位置是无可取代的,我只希望,我在你心目中,也有一个小小的位置,不会被别人取代。”


第54篇、爱情故事为你叠过三十九罐星

那年,她16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她25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26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第55篇、爱情故事灰姑娘的水晶鞋

1

一只对硕大的眼睛盯着我,我被吓退了好几步。青青推了推她的眼镜,一脸地无可奈何。她说,你又失恋了?

我苦笑了几声,算是回答。

为什么你每次失恋都会被我看见?她说。

我双手一摊,摇了摇头,说,其实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还有,为什么你每次见我都知道我失恋了。

青青指了指我提着的一大袋子啤酒和各色各样的咖啡,不还好意地笑了。

每个男生对待自己失恋的方式都大不相同,有的喜欢冲到厨房间给自己灌一大口芥茉,然后借着泪势大哭一场;有的喜欢一个人去蹦迪,蹦到自己不省人事为止,外面就算杀人放火也和他没有关系了;有的喜欢冲到网吧,在最擅长的游戏上的菜鸟专区里横扫一把,于此中里寻找爱情里失去的快感;有的喜欢去到公园里最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发呆,一个人懦弱,一个人哭。当然,我见过很激进的一个做法。我有一位朋友失恋了,立刻在当天另外找了一个女孩,介绍说是他的新女朋友。我不知道这样对待爱情的方法对不对,或许只会适用于像朋友那样的,长得帅气,笑得邪气的标准美男吧。

对于我这样喜欢隐藏自己的人来说,去到超市,买上啤酒和咖啡带到家里,泡好一杯杯咖啡,倒好一瓶瓶啤酒,将盛满液体的塑料杯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好,再疯狂地往下灌,这样的灌是没有任何规律的,咖啡和啤酒混合在一起,充实着我的口腔,麻痹了我所有的味蕾,又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似乎随时就会破肚而出。我就是要苦涩与刺激一起交织在我的脑海里,利用它们的力量将那些我不想记忆的东西赶出我的脑袋,咖啡因起到了麻醉剂的作用,让我不会感受到撕裂的痛苦。

这种几近自我虐待的方法令我时常很狼狈,但我需要狼狈,它使我更像是一个失败逃跑的弱者,挥霍尽自己一切的精力,拼了命地挣扎,死命地拉扯,最后还是陷入了沼泽里,下沉下沉再下沉,直到外面的人认不清自己,自己也看不到任何人。

男孩子家老喝酒也不好。青青说。

我说,那我还能干什么?去把她以后的男朋友一个一个都杀死?或者像偶像剧演得那样,跑到她面前,告诉她我有多爱她,然后等待她的回心转意?如果真那么做,那我才会被她看不起:这么天真的男人,怪不得老会被爱情的倒钩刺弄得鲜血淋淋。她离开的心恐怕会比现在坚定一千倍,一万倍。

青青敲了我一下头说,冷静啊!果然需要啤酒降降火。

我也没有再说什么,继续提着我的啤酒和咖啡往家里赶。说实话,这些东西真的很沉,平时拥有几乎使不尽力量的我也被拖得很疲惫。以前去超市其实也有类似的经历,并不是很重的东西,拎久了,就会成为一个负担,它会逐渐拖垮我的耐心,消磨我的意志力,破坏我的自信心,直到我崩溃,放弃,接着逃跑。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能勉强为其加上一个原因,人,真的和饼干一样脆弱和易腐。

等等,青青突然叫住我。

她说,第五,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或许听了之后你会好很多。

我很好奇,是什么样的故事能打动我这样一个生活在阴影里的人,我更想知道的是,青青这样的自信又是来自何处。

她示意我坐到旁边一个小区花园的石凳上,面对着人工河,托着腮,开始很沉的一段叙述。看来,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至少,要我仔细地听。

2

淮与安是住在同一个城市里的一对青年夫妻,他们的爱情过程简单到让叙述都成了一种额外的添加。在大学相识,谈了4年恋爱,互相见了家长,然后成婚。在此过程中,甚至没有发生过一个轰轰烈烈的,哪怕只是值得记忆的事情,一件也没有。他们的相知和结合可以说是大众爱情的典范,规整地不能再规整了。

平淡不代表不美满,许许多多人期望的就是一份像淮和安一样的爱情,青菜加粥,自得其乐。安爱着淮,淮也爱着安,男孩爱女孩,女孩爱男孩,互相包容互相体谅,这样的爱情力量能很轻易地支撑起他们的家,尽管他们的家并不富裕。

安是一位小职员,为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安很努力,办事效率也很高,往往在别人都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安会早早地就完成他的任务,而且在这样的高效率之下,安的工作也不会有任何差错。老板为了留住安,给他了比普通职员高出百分之五十的薪金,还曾经许诺过,等他的资历再老一些,就提升他担任办公室主任。安一回家,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淮,淮兴奋极了,给了他一个甜蜜的拥抱当做奖励,还在很难得地在外面解决了他们的晚饭。

淮是一位很清秀的姑娘,没有特别出众的容貌,不过继承了江南女子的古典美,温柔而优雅。她从小就对设计很感兴趣,尤其是高跟鞋。能设计这种将女孩子修长美腿的曲线勾勒地淋漓尽致的道具的机会,从童年开始就经常出现在她的梦里。但因为生活和机遇的原因,淮最终还是和她的梦想擦肩而过了。她只能和绝大多数女孩一样,在这个纷扰繁杂的城市里奔波劳累,为生计而辛苦着。大学毕业的她,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平时在一些商店里打打零时工,若是运气好,能接到一个家庭教师的职务,那么当月她和安的日子一定会很踏实快乐,当然,好机会不是那么容易就有的,淮迄今为止也仅仅接到过一次而已。

他们在郊区租了一间已经过了一定年岁,从外面看上去有点破败的公寓,淮一直为能租到这样一间房子而开心。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客厅里是他们寻常吃饭的地方,饭后淮会和安一起坐在沙发上,她看自己的时尚杂志,而安则会翻阅当天的报纸。

当年在租这间公寓的时候,安还为此和淮有过一次小小的争吵。

安说,在另一处有一间和这里差不多的房子,而价钱要便宜一百多。

但淮仍坚定自己的选择,她其实也在房产中介上看到过那处房子,但她没有选哪里。因为那里地段不好,交通不是很方便,而这里,只要一出门,安就可以乘到直通他工作单位所在的那个区的汽车。这是淮心中的一个小小的秘密,她没有告诉过安,她不希望安为此有些什么异样的感情。

争吵的结果自然是淮获胜了,安还是同意了她的要求。其实安的心里也有一个想法:既然淮喜欢这里,那么他就租下它吧。就算价钱贵了点,但淮喜欢,那就够了。做出这个决定后,安立刻就找来房东,交了定金,迫不及待地将他们的一切搬到了里面。

于是,两个人每月加起来3000多元的工资就少了一半,但是在淮的打理之下,安觉得他们的生活也并没有比以前拮据多少。为此,安曾问过她。

淮说,你难道没发现,我们已经好久都没出去吃过了。

安想了想,这才恍然大悟。

淮轻轻地在安的脑袋上点了一下,你啊。

安吻了一下淮的额头,在她的耳边轻轻说道,谢谢你,淮。

那夜,安紧紧地拥着淮入睡,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身边这位女子的宠爱。虽然他现在无法在物质上给予女子更多,但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孩子,当然,还有一间专属于淮的设计室。

安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淮,租房之后,家里的生活之所以没有太大变化,还有一个原因是每个月他在交给淮工资的时候都会偷偷多放几张,那些钱是他帮助同事做事情得来的报酬。

3

清晨,淮会早早地起床,准备好早饭,然后再到卧室里把安叫醒。安很赖床,但是只要一听到淮的声音,他就会很快起来。他知道,淮每天早起是为了给他多一些睡觉的时间,所以他也必须要配合淮的工作。

每一顿早饭,往往是他们最温馨的时光。没有匆匆忙忙赶时间的紧迫,也没有浑浑噩噩回到家后的疲惫,明朗的客厅里,只有淮在微风中飞舞的长发,和淡淡的粥香。安喜欢早上淮煮的粥,这是用昨天的晚上泡过的米煮的,所以特别的粘稠,里面往往会放一些玉米和谷物,这样原来很平淡的粥也变得无比多彩。安总是一边吃粥一边捣鼓那些玉米和谷物,就像一个小孩子玩弄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一样。

淮很爱说话,但早晨她也会很安静,也许是受清晨的空气感染。不说话,文静安详的她像极了田里的稻子,拥有令人清爽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会保持很久,直到安吃完早饭,拿起公文包,准备去坐车。

此刻,淮会起身为安理一理他的衣服,翻好他蓝色衬衫的领子,拍拍西装上的灰尘,然后握紧小拳头,在他的脑袋上轻轻磕一下。安也会学着淮的样子,握住拳头,在淮的脑袋上轻轻磕一下。

加油。

加油。

两个人同时说出祝福之后,淮会目送安离开他们居住的公寓楼,在她的视线里渐渐变模糊。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进进出出,反复经历着门里门外的世界,这两片像是他们自己的天地,可以制造快乐,可以寄托温情。日子如浓浓的小米粥,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变幻出不同的色彩。

淮上班的时间会比安晚许多,所以在安走了之后,她就坐在沙发上,看着自己心爱的时尚杂志。她很期待每一期中有关于Jimmy choo新款的介绍。这是她最喜欢的高跟鞋的牌子,创始人曾经为戴安娜王妃定做过鞋子。Jimmy choo一直保持着自然系的设计理念,以清新明丽的色彩打动消费者,特别是像淮这样江南出生的女子,对于自然总有着一种莫名的亲近,所以Jimmy choo的设计总能深深吸引住她。在杂志上,每隔一两期就会出现Jimmy choo的高跟鞋,通常和它一起出现的是一些大红大紫的女明星的名字,因为许多女明星走红地毯的时候,都会钦点Jimmy choo的高跟鞋作为自己玉腿的炫耀资本。淮并不羡慕那些女明星们,她是一位纯粹地拥有设计师梦想的女孩子,真正打动她的永远都是那淡雅别致的设计风格。

在淮看着杂志的同时,车上的安也不会闲着。他会掏出一张时间表,上面是他每天晚上为自己第二天的工作所定下的计划,清楚地记住每一条之后,他能才安心踏上一天的工作历程。这天,安在他的时间表上用红笔加上了一条新的计划。这是他第一次在上班路上增添自己的计划。除此之外,在车上的空余时间,安选择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回忆自己和淮生活的点点滴滴。从认识淮的那天开始,一幕幕的镜头在安的脑海里划过,一点点生活的细节,一丝丝温暖的记忆。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安记忆里的那些事件都很平淡琐碎,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但是,每个人对于自己的爱情观是不一样的,在安看来,这些事件许许多多地堆积在一起,就组成了一道祝福,一道属于他们青春赐给他们自己的祝福。祝福,往往都是没有很优美的句子的,朴实之中的心意才能让祝福显得更为真诚。

安的清晨,每每是他最最想要偷懒的时候,因为淮太美,记忆太美,沉醉就像是毒品一样腐蚀着他的内心。可安也没有一次真的偷懒过,只要有“家”这个镇静剂在,无论安变得多么聒噪,变得多么累,想到家庭,他的肩上就会多一份叫做责任的东西引领着他在布满危机的城市里果断无畏地前行。

4

安和淮生活的那个小区里没有路灯,每天夜里安都是摸着黑回来的。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小意外。比如,一次淮看见刚到灯光里的安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树叶草枝,头发里竟然还有蛐蛐的声音,西装和乞丐的破衣服没什么区别了。

安不好意思地看着淮,说,要麻烦你了淮,我今天真倒霉,不小心滑到了三次。

淮笑笑,温柔地为他脱下衣服,递给他一块毛巾,对他说,快去洗洗吧,都成大花猫了。

安挠了挠头,冲进浴室。

一些小变故总是来得出乎人意料,有如一首劣质歌曲突然的变奏,徘徊的调子混乱人的内心,让人一时难以适应以至于对于任何事都措手不及。

今夜,淮早早得就做好了晚饭,一边看杂志一边等安回来。

可是安却迟迟不归。没多久,夜就很深了,很黑,像是一个闭了口的蛇皮袋,把为数不多的光亮也挡在了外面。淮有些着急,生怕安出了什么事情,连忙打电话给他。安的电话平时一直畅通无助,今晚却被忙音占据。淮越来越担心了,于是不停地拨打安的号码,不停地拨。一阵阵急促的音符像是鱼刺一般将她的喉咙卡出,无法发声,呼吸困难。

就这样,二十遍,三十遍,快到四十遍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完好无损的安回到家里,像往常一样把公文包扔到沙发上。

安。淮唤了一声。

安抬起头,看见淮的表情。怎么了,淮?脸色这么难看。

安,你去那里了,为什么电话也打不通。淮说。

安猛地一拍脑袋,一脸歉意。淮,不好意思,我今天加班。本来想打电话给你来着的,但偏偏我的手机坏了,中午拿去修了。

淮握起小拳头,轻轻磕了一下安的脑门。没事,安。

安也磕了一下。

接下来,他们又回到了以前的节奏。

淮和安一起吃完有些发凉的饭菜,收拾好桌面,然后坐在沙发上,安看着自己的报纸,淮读着心爱的时尚杂志。

淮突然说,安,你看啊,这一期又有Jimmy choo的介绍了,还是经典回顾。安对于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从容地放下报纸,把头凑到淮的杂志前。

让我看看吧。安说。

淮指着那页光洁的纸张,在日光灯的映照下,纸张上泛着淡淡的光晕,Jimmy choo精品的设计在其的配合下,似乎多了一层飘渺的灵气。

你看,那双绿色的,是去年销量最好的款式,也是我最喜欢的。淮说。

安笑了笑,我知道,淮。你都跟我说过不知多少次了,像我这样不懂鞋子的人都记住了。

这双真的很好看嘛。淮只有在谈及高跟鞋的时候才会像个孩子一样在安的面前撒娇。实际上,安很喜欢淮撒娇的样子,安一直在想,若是有一天他为淮买了一间设计室,淮会是怎样一副表情。

安,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你带我去逛街吃小吃时,路过一家Jimmy choo的专卖店,里面那个柜台最显眼的位置就是放着这双鞋。淮说。

记得,我哪会不记得。安搂着淮,望着窗外的星空出神。

5

去年圣诞节,安拿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奖金。为了庆祝,安带着淮到街上去奢侈一次。安换上了蓝色衬衫。淮喜欢安穿蓝色的衣服,她说,那个颜色每次都会给她大海的感觉,让她觉得很安全。

那年的圣诞节未下雪,但天气还是很冷,淮提议说去小吃街享受一顿。虽然小吃街的东西都很便宜,可安和淮都是爱极了小吃的人,每次去都会花掉一大笔钱。这让家境不理想的他们对于小吃只好避而远之。今日,是个难得的机会,趁着节日与奖金的双重惊喜,怀着无比逾悦的心情,他们牵着手,各自的另一手里拿着一串肉串,漫步在有些复古风格的青石板小路上。

圣诞节的小吃街也比往日要热闹多了,街头出乎意料地来了一个卖艺的杂技团。换在平时这可不多见,淮拉着安在那里看了好久。杂技团里有一位了得的小姑娘,大概十二三岁左右,练一身缩骨功。她表演的节目是通过一段比自己身体细了将近一半的管子。还未开始前观众就给予她热烈的掌声作为鼓励。小姑娘显然是走南闯北过的人,丝毫不怯场,花了三分钟左右的功夫,顺利地通过了那段管子。顿时,全场又掌声雷动。淮也很起劲地鼓掌,好像通过管子的是自己,满脸兴奋。她对安说,这个女孩子真厉害。

安说,那你去给她投点钱吧。

淮点了点头。

安看着淮冲到小姑娘的面前,投下钱,还拉着小姑娘热情地说着些什么,心中暗叹一声。他没有告诉淮自己内心的想法。在他看来小姑娘并没有什么厉害的,她和自己和淮都一样,只是讨生活的人。相比之下,自己和淮还是幸运的,不用四处漂泊,能有一处安身立命的地方。

这些话他当然不会和淮说,如果可以,他一辈子都不愿意告诉淮。女孩子的天真尤为宝贵,不注意保护它的人,往往在不经意间就让这份珍贵的情感从自己眼前溜走。安希望这个圣诞节里,淮不是那个很老练的小姑娘,而是自己的妻子——淮。然后,他会期望下一个,再下一个圣诞节,乃至再下下个圣诞节,淮,永远都是那个淮。

随后,两个人来到了一间做糖画的民间艺术店里。店主是一位六十出头的老人,头发有些白,但看上出很精神。应着淮的要求,店主为他们做了两个蝴蝶的糖画,活灵活现,让淮一时间舍不得下口。安从小就喜欢吃糖,拿到糖蝴蝶,毫不犹豫地一口咬下去,咬碎了一只翅膀。淮瞟了安一眼,最后也咬了下去。麦芽糖原本很粘,火烤过之后就失去了一部分粘性,多了一点香味和甜度。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你一口我一口地咬着对方的糖画。到后面甜得受不了了,正好各自剩下一个翅膀,于是淮把它们拼起来,勉强凑成一只蝴蝶,用油纸裹好,放回包里。

接下来,两个人吃了千层糕,糖葫芦,麻球等等各种各样的小吃。直到玩累了,吃饱了,这才回去。

在路上,他们经过了一家Jimmy choo的专卖店。橱窗里一双双精美的高跟鞋顿时吸引了淮的眼球。淮趴在窗口,细心比对着一双双真实的鞋与杂志上的差别,目光就像是圣诞节祈求礼物的孩子那样虔诚。在柜台的最中央,她看到了那双绿色的新款高跟鞋。怀着无比赞叹的口吻,淮告诉安,这双鞋是目前Jimmy choo的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的一款,要知道,首席设计师一般只为那些特别定做的客人们服务的,像这样设计平民化的高跟鞋是绝无仅有。

安像是一个专业人士一样打量着这双鞋子,要不是上面标签着8888人民币的高价,说不定他就买下它了。只是8888,那要顶上安和淮两个人三个月的工资,对于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不会舍得花一大笔钱来买这样一个奢侈品的。

这一点,淮也很清楚,所以她在柜台那边把玩了那双鞋子很久,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Jimmy choo的专卖店。安留恋地看了几眼,也跟了上去。

今天是我今年最开心的一天。淮说。

安表示同意。

安,我们努力赚钱吧,等到有一天你要送水晶鞋给我。淮说。

安又把目光投向了刚才Jimmy choo专卖店的方向,似乎决定了什么,用力点了点头。

真好。淮拥抱住安。我知道有一天灰姑娘会有自己的水晶鞋的。她的话像是在说给安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女孩子都有一个关于童话的梦想,她们最关心的不是什么时候能实现它,而是什么人来实现它。有时候辜负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就像用刀子划过女孩子的脸颊,会留下刻骨铭心的疤痕。若有选择,还是不要做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提起那个圣诞节,安又一次感受到了肩膀上的重量。

6

日子像是圣诞树上的糖果,一颗一颗地被孩子们从树上摘下,吃掉。日复一日简单的动作里包含着大量不为人知的甜蜜。不知不觉,今年的圣诞节已经悄悄爬上街头,爬到各个商店的橱窗上,爬到每一棵圣诞树的枝头。

淮依旧期望着今年的圣诞节能和去年一样安详快乐地度过。不过,似乎现实总有那么一些残酷。安每天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半夜疲惫地推开房门的事情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有几天他都彻夜未归。

作为安的妻子,她对于安有着充分的宽容。只要时间允许,她都会静静地坐在客厅里等待安的归来,无论多晚,只要可以,她都会等。她时常会思考,安到底是去干什么了呢?

有关这个问题,安的回答是,加班,最近公司好忙哦。

淮想想,安的答案合情合理,毕竟工作多说明老板对于安很器重。而且,在圣诞节里突然加重工作任务也无可厚非,私营企业也就要靠每年的这么一两个特殊的时间段来提升一整年的销售量。安不可能为了圣诞节的私人约会而放弃老板交代的任务。这就是生活,和树上的果子一样,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要么服从规则,要么掉落枝头,烂掉,臭掉。所以,淮不仅没有生安的气,还给予安自己能做到的最大帮助。

在半夜的零点时分,安带着风尘回到家里,桌上是淮准备好的热气腾腾的饭菜。淮在等待安的过程中,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把饭菜热一下,并且为了让饭菜更新鲜,她吃晚饭的时间也往后推迟了两个小时。安在吃饭的时候,淮就到浴室里,为他放好一大缸热水,这样他一吃好饭就能很快洗去一身的疲惫。在最辛苦的夜晚,安一进门直接冲到卧室里倒头就睡,饭都顾不得吃,澡都顾不得洗。淮心疼自己的丈夫,不会再将他叫醒,轻轻地为他盖上被子,小拳头在他额头上磕一下,然后到床的另一边睡下。

清晨的时光,安比以前贪睡多了,有着难以掩饰的疲劳。淮多次提议要他请假一天,好好休息。可是安总摇摇头,挤出一丝笑容,示意自己没事。淮对于自己的丈夫无可奈何,唯有在心里下定决心要努力分担家庭的担子。

7

在翻开生活的记录册时,发现很多事情都是事与愿违的。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很容易击溃一个人脆弱的心灵。人,还真是脆弱,像饼干一样易腐。灰姑娘的故事可能永远都只是童话里女孩子的一个梦想吧。正如淮心中对于设计师的梦想一样,都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

淮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还是迈着其沉重的脚步碾过淮的生活。在11月底,安照例交给淮他一个月的工资,淮接过后有意无意地感觉了一下。似乎……不知是不是她今天精神状态不太好或者感觉比较迟钝——她宁愿是这些原因,可是,种种的说法都无法驯服自己心中的念头,不妙的预感像是蛇信子在舔舐她的心脏,一点一点蚕食她的外壳,然后让毒液渗入身体,把她毒死。

她第一次对钱起了恐惧的念头,自己像是一只妖精,而红色的纸张犹如涂满鲜血的鬼符,压抑着她的灵魂。几次都想鼓起勇气去数一数那叠东西,但伸处去的手仿佛突然被针刺了一下那样,又迅速地收回来。

她知道,自己是真的害怕了,她害怕若是这一数得出来的结果印证了自己的猜想,那么自己该如何面对;她害怕清楚事情的真相,因为在隐约间她能感受到自己是被真相排斥在外的;她害怕在这片洪流滚滚的城市里,又变成一个人流浪,一个人漂泊。

其实,她又怎么会不了解去年圣诞节时所见的那位身怀缩骨功的小姑娘心中的苦楚。正是因为深深的了解,她才会跑上前去,热情地关怀她,也算她作为昔日的同病相怜者所能尽的一份责任。她一度认为自己将会四海为家,直到遇见了安,她告诉自己,也许安定的生活对于她不再是奢侈品柜台上的东西了。她会拥有一切自己想要的——不是金银首饰,而是像灰姑娘一样安静地活着,不会期待王子,不会期待奇遇,做自己的,活自己的。

不能放弃现在的生活。淮在心里告诉自己。

于是,淮选择了忍耐。尽管安还是每天很晚到家,尽管安还是以加班作为借口,尽管可能安交出的工资还会少上一些,但,淮都会忍受,她很清楚这样很傻,却愿意做个傻姑娘。人一旦拥有某些东西之后,就不想再失去她,就算明知道难以挽留,也会痴痴等待峰回路转的一刻。

22号,23号,还只有一个晚上了。淮算着距离圣诞节的日子,坐在沙发上。前面是刚热好的饭菜,旁边是一扇迟迟不开的门。她已经没有什么杂志好看的了,也没有什么心事好想的了,因为一个晚上她都在干这些事情。淮已经忘记自己在这里坐了多少个小时。麻木的四肢似乎在提醒她时光的飞快流逝。时钟指向三点,她没有丝毫睡意,眼睛裹着刚熏出的黑眼圈紧紧地盯着家门。这是淮唯一能干的事情。嘀嗒……等待……嘀嗒……等待……嘀嗒……等待……

安没有回来,似乎人间蒸发了,杳无音讯。淮看到晨光透过窗户,越洒越远,越来越亮,鸟叫,汽车的轰鸣声渐渐开始嘈杂。她机械地准备好早饭,一个人随意地尝了几口,然后把饭菜全部倒掉,慢慢地收拾好桌面,又把桌布从桌上扯下,连着饭菜一同扔进了垃圾筒里。

淮从客厅的茶几下面拿出了一叠时尚杂志,看了几眼,目无表情地一股脑儿也处理了。之后,出门,去到了小吃街,漫无目的地行走,什么东西也不买,什么东西也不吃,失魂落魄地一家店一家店地逛过去,不理睬店主们的吆喝,有时打翻了柜台上的东西也丝毫不知。她一个人从早上一步一步地走向黄昏落日,

8

夜里,淮的精神好了些,回到了家里,开始收拾行李。

在茶几上,她看到了一张安留下的字条。

亲爱的淮:

原谅我淮,这个圣诞夜我无法陪你度过了。

老板很器重我,要提拔我做办公室主任。为了让我开开眼界,他说今晚要带我参加一场圣诞舞会。

对不起淮,你也知道机会难得所以我必须去。

昨夜没有回家也是因为工作的关系,老板让我睡在公司里了。淮,你一定等我很辛苦吧。所以这个圣诞夜你在家好好休息,不要出门玩了。我保证,明天我一会来就带你去小吃街痛痛快快地吃一顿。

祝你做个好梦。

圣诞节快乐。

爱你的安

淮将信揉成一团扔到楼下。她突然很想冲到安的面前告诉他,我的梦早就没有了。

原来,从一开始,她的水晶鞋就注定会穿在了另一位公主的脚上。

房门里穿过一道道冷冷的风,像是一把把无形的剑,狠狠地刺入淮的身体里,血不要命地流,渐渐将栋楼房淹没,灵魂被浓郁的腥气吓跑了,再也不会来了。淮最后看了一眼昔日的家,没说什么,抽身离去。

托着行李走在楼梯上,淮浑浑噩噩地,世界像嗑了药一样,一直在晃一直在晃,天空在晃,屋子在晃,车在晃,行人在晃,轰隆轰隆最后全撞在了一起,劈里啪啦碎了一地。

灰姑娘?公主,舞鞋,王子。这是一个故事,是一个主角不是灰姑娘却有关水晶鞋的故事,大概是童话的另一个版本吧。盗版正版?都不归淮管了。

淮?你怎么出来了,我不是要你待在家里吗?在门口,淮听到了一个令她惊讶的声音。

你怎么回来了,不去参加舞会吗?淮第一次用很冷淡的口吻对安说话。

不过安似乎没有听出淮语气中的不善,快速地走上楼梯,一把牵住淮的手往房间里赶。淮几次想要挣脱,但兴奋的安始终牵地紧紧的。淮终于难以忍受了,她用力甩掉安的手,把行李往地上一摔,说,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怎么了,淮。安注意到行李有些惊愕,随即又释然一笑,我知道了,淮,原来你还在生我的气啊。

淮撇过头去,不说话。

安神秘地一笑,冲进屋子里,“碰——”地一声关上了门。

淮愣愣地看着紧闭的房门,苦笑着含泪转过身去。

突然,“啪——”地门又开了,安从里面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装饰精美的绿色盒子。打开来看看。安说。

淮犹豫了一下,接过盒子,拆去包装,掀开盖子。里面放着的是一双很漂亮的高跟鞋,绿色的。在高跟鞋的旁边挂着一块黑白相间的牌子,上面很飘逸地写着几个英文单词:

Jimmy choo。

9

安学着舞蹈表演里的绅士那样,右手放在胸前,向淮鞠了一个躬,然后伸出左手,说,美丽的女士,你愿意换上你的水晶鞋和我一起参加一场露天的圣诞Party吗?

淮将所有行李往房间一扔,白皙的手指搭到安宽厚的手掌上。还等什么!淮会心的笑了。

安用脚把门关上,托着淮的手指走向满是喜庆气氛的街道。

等等。淮突然叫住了安。

“哆哆”淮握起了小拳头在安的额头上磕了几下。

谢谢。淮说。

安翻了翻眼睛,也在淮的头上磕了几下。

一辈子不离不弃。安说。

浪漫的圣诞夜,是一场真正的舞会。只不过没有人会想到,灰姑娘穿着她的水晶鞋和他的王子会漫步在青石板铺成的小吃街上。

于是,无论正版盗版的故事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了。我说。

恩。青青同意。

听完故事我也该走了。我提起我的啤酒喝咖啡。

青青突然挡在我前面。你难道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她说。

明白了。我怎么会不明白?我说。

那你还……我止住了她的话。

我说,之所以明白了,我才更得回家去好好地虐待自己。我承认,我与她可能会有那么一些误会。但是,我不会再去解释,也不会再去追回。你难道没有看到安,他细心地做事,踏实地对待生活,这是为什么?世界上只要有一个男人不死,那样叫做责任的东西就会永远传承。我需要对我的爱情负责,同时也需要对我的决定负责。不要渴望我去做些补救,更不要渴望我会后悔我所做的事情。就算做错,就算我死了,我也认了!懂了吗?

青青不解地摇了摇脑袋。

哈哈哈!我大笑。告诉你,这叫个性。

我写完这篇东西后,给青青看。她问我为什么要取这么一个老土的题目。我告诉他,凡是老土但不会被遗忘的东西人们就会深究其传世的原因。究着究着,这些东西就成了经典。

比如,水晶鞋和爱情。

第56篇、爱情故事请谈够恋爱再来找我

那一阵子我们总是吵架,除此再没别的对话。他常常默默地坐在窗前沉思,我则躺在床上看电视。有一天早上醒来,我发现他已经不在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我找到了我的第二个女人。

李是我的丈夫。他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我却是他的初恋对象,也是他最终迎娶回家的新娘。李第一次吻我的时候十分笨拙,当我的舌头伸进他的嘴里时,他甚至感到了惶恐。所以我相信他说的话,心底甚至还暗暗得意自己的感情可以交给一个老实的男人。但是我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正在忘形,正在成为他恋爱经验的第一页。

结婚四年了,我们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多。我感觉委屈,没人关心;他感觉窝囊,没人理解。结果他和一个外地女孩私奔了,跑到了贵州,而我呢?成了大家的笑料。

他走了以后,我反反复复地想了好多次,我好像已经明白了一些道理无论这个女人多么优秀,她都只能代表一个人,如果希望他知道你是最好的草坪,就应该让他到外面的花园看一看。

我现在一点都不怪他,婚姻中的许多事情很难用语言形容,对与错的区别可能不是那么重要。既然我们的婚姻在法律上还没有结束,我就依然愿意等待他回来。如果早知道有今天,我会毫不犹豫地放他出去。回来了说明我的确优秀,不回来我就再努力做一个好女人。

找一个单纯的男人没有什么不好,关键是他们终有一天不再单纯,那时候他眼中的你将不是温柔可爱的样子。或许就在明天早上,他看你的第一眼可能就注定了你下半辈子的命运。离婚吧,早餐后他会轻描淡写地对你说,那语气就仿佛让你帮忙把剩菜剩饭倒掉。女人能怎么办呢?泪如泉涌还是大吵大闹?其实一切都无济于事。男人们说男人的心只能等待他们自己收回,我现在开始相信这是真的。

2006年7月的一个傍晚,他回来了,对我说:我想离婚。我问一为什么?他说外面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精彩。我哭了,悲哀地说一那我这几年的青春……他立即反问我:那我的青春应该找谁?

谁都没有想到我和李的婚姻结束比我们的结合更简单。我们结婚的那天我们只是和双方家人吃了顿饭,但我们心里都相信我们会白头偕老。

婚后的一天,他突然问我:你说真正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说:就像我这样,年轻漂亮,人见人爱。他摇了摇头:真正的女人不应该人见人爱,应该只有她的丈夫爱她,她也只爱她的丈夫。我当时根本没在意,更没深想他的话外之音。

我是独生女,从小习惯了指手画脚,工作性质又是东奔西跑,天性和环境使我更像一个男人,而他在家里倒像个主妇。我的悲哀在于我把李想得太简单,虽然他从没说过一句怨言,但我怎么能忽视他的感受呢?

问题总是在结果出来以后才变得容易起来,原先怎么也想不通的事情现在不用想就清楚了。假如过去李能有时间和机会多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许多麻烦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然而糟糕的是我做得正好相反,等我渐渐明白他的重要和意义时他已经在为撤离这个爱情的堡垒做准备了。

当初在大学的时候,我的追求者众多,李是唯一能够坚持每天看我练舞蹈的男生。他长得一点都不英俊,话不多,学习成绩也不出色,所以我和他确立恋爱关系时大家都认为我疯了。我喜欢他默默的样子,他从来不跟我顶嘴,我能记起的就是他要跟我分手那天他反问我的那句话那我的青春应该找谁?我当时气坏了,他的青春有谁在乎呢!

离婚当天他自己打车去的,在门口我看到了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和他在一起,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都不生气。我安静地看着他们拥抱,一起走开,心里空空荡荡,只觉得有些失落。

我回到家时,李做好了饭菜等着我,他说你凑合着吃一点,我也没什么心情做饭。我听了这句话才感到出奇的难过,忍不住哭出声来。都说女人命苦,其实婚姻的不幸怪不了别人。许多东西不到真正失去的时候很难看到价值。

我觉得我是一个好女人,我发自内心地爱着李。如果我们的婚姻开始得晚一点或者李的工作能够让他接触更多的外界,我们的幸福或者可以无限期地延长下去。但命运和他都没有再给我一次机会。

离婚的第二年夏天,他找到了我,说:我们复婚吧。我没有答应。第二天他又跑来,说我想和你复婚。我让他第三天再来。而他第四天才来,并且带着一簇鲜花和一帮过去的老朋友。他没再提复婚的事,只是轻声说:我终于知道了谁是最好的女人。

我现在觉得男人一生中多交几个女朋友设什么不好,谁去菜市场不是习惯多逛一逛呢?只是最好先排对顺序。

第57篇、爱情故事美人如花隔云端

闺蜜晓雯这几天很纠结,因为分手多年的初恋竟然找到她。

那是一个周末午后,儿子在房间做作业,先生出去聚会了,晓雯在午睡。忽然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她正要接,对方挂了。晓雯觉得号码陌生,或许是骗子,没有理睬,又迷迷糊糊睡去。电话再次响起,晓雯听到的竟然是久违的声音,顿时惊醒,瞬间睡意全无。

电话那头初恋的情绪很激动,说他此刻回到了母校,要她赶紧加他的微信,因为他拍了大量照片要发给她。于是,晓雯看到了大学校园边的那条小河,两岸的绿植郁郁葱葱,一排略显破旧的教职工宿舍……那是他们曾经约会的地方。

他在电话里语无伦次地表达此时的心情,有一句准确戳中了晓雯的泪点:“初恋对我来说真的很难忘,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来忘记你。”晓雯说,她当时热泪盈眶,毕竟当年是她先离开的他。

在爱情的战役中,是不是先放手的那个注定要被后放手的念念不忘?他还说下个月要来上海参加培训,说想见她。而她也有想见一面的冲动。

我看见晓雯眼里闪烁着光芒,那是被平淡生活磨灭了的久违的亮光。晓雯是幸福的,先生宠爱,儿子聪慧,使她的生活不乏温情,却缺少了那么一点激情,这是结婚10多年的主妇们的通病。

我毫不客气地给她浇了一瓢冷水:“有必要再见吗?你以为他真的对你念念不忘?他不过是在怀念已逝的青春,而你恰好出任了他青春片里的女主角,他怀念的是青春帅气的自己和记忆中花娇水嫩的你而已。不见面或许还存有点美好,见了面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是我看得太透,是身边有活生生的例子。同事甲,当年与初恋分开,是她先提的分手,之后各自结婚生子,生活安定。可自从初恋事业上打拼成功,又回头找她叙旧后,她的日子就不复安宁。最后,甲为了初恋离婚,而初恋家的后院却固若金汤。初恋本就没想过离婚,只是了却当年没有征服她的缺憾,结果只有她自己当了真。

晓雯撇撇嘴,“初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初恋嘛,就适合待在记忆的云端,不是有句话叫“美人如花隔云端”,你在云端里继续做他的女神就好,千万别他一召唤,你就下凡来,毕竟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了岁月的沧桑。

你,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但我并不去打扰,彼此好好地活着,美好地相望,这才是对待初恋最好的态度。

第58篇、爱情故事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

芬的男友是个医生,被单位派去加拿大学习,为期4年。已经28岁的芬拿捏不定地问我:“我到底是与他同行还是留在国内等他回来?”我的建议让她瞠目结舌:一、跟他同行,哪怕弃了工作只做陪读也行;二、分手,断得越早越好。

芬却选择了等待:“我就不相信4年的时间能把我们6年的感情给拆散!再说,我也不是那种没有吸引力的女子!”芬眯起她那双风情万种的媚眼,充满自信地对我说。

不久后却传来芬男友“城外兵变”的消息。在得到证实之后,伤心欲绝的芬哭了一整夜,男友在电话那头痛苦地向她忏悔,并问她能不能想办法去加拿大。痛定思痛,芬终于做出选择,辞了工作前往加拿大陪君伴读,只因为她还深爱着他。

曾听过有人这样调侃似地解说“丈夫”二字: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意思是一旦他不在你的视线范围内,就极有可能成了别人的丈夫。所以,如果你爱他,就一定不要让他离开你独自远行,不要相信什么事业有成后“我挑水来你浇园,从此夫妻双双把家还”的誓言。李碧华说过,人那么壮大,权位、生死、爱恨、名利却动摇它;权位、生死、爱恨、名利那么壮大,时间却消磨它。隔着时空的爱情,再坚贞,也会有种种可能的意外发生。虽然现代爱情可以借助网络来传输,可是网络未免过于冰冷;鸿雁传书虽然浪漫,却未免太缓慢;电话里虽然甜言蜜语声声入耳,却未免显得过于虚无缥缈。也许,任何一种维系方式都不及耳鬓厮磨更能真实温暖地慰藉孤独中的灵魂和肉体。

第59篇、爱情故事把“精彩”的男人留给别人

精彩的男人只是欣赏就够了,我不想让自己永远活在提心吊胆、患得患失、没有理智的忌妒中,还是让我把这种大众情人留给别人吧,我其实需要的是一种私密家常的幸福。

我的前男友杨远出现在我风华正茂的时候。看杨远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他。杨远在外企当主管,事业上春风得意,他个儿不太高,但眼睛很迷人,干练沉稳,一副很自信的样子。杨远这样的男人自然是很招女人喜欢。可是那时,我简单地认为,这种精彩被我得到了,仅仅属于我一个人,我真是个幸运的女人。

越是爱杨远,我就越是对自己的外貌表示怀疑,我变得特别不自信。我总是在镜前悄悄地看眉毛眼睛甚至侧影:觉得眉毛不够浓、眼睛不够大,头发不够性感……我开始读他爱读的书,吃他爱吃的东西,为了他我学会了喝红酒,学会了装淑女,用一切心思去了解他的喜好。

最要命的不是这些,杨远好像挺有女人缘的。临近春节时,杨远准备带我参加一次他们单位组织的晚会,从得到消息那一刻我就开始紧张地翻衣橱,一套一套地在身上试,不行换掉,再配鞋子和耳钉,足足折腾了几个小时,杨远在一边淡淡地笑着:“随便一点,这样挺好。”可是我全然没有自信。头一天晚上,我兴奋得一个晚上没睡好。第二天晚宴的时候,美女如云,各色的晚礼服像一场时装秀,我穿着一件浅粉色的长袖连身裙,一下子就被淹没了,我不停地扯着自己的裙角,用手理着梳得平平整整的头发,好像浑身都是缺点要掩盖。坐在一边看着杨远端着高脚酒杯自如地穿梭在人群中,和美女们用眼神干杯,我竟然妒忌得心里拧出了水,因为一个漂亮女孩的一句玩笑话,回去后,我和杨远大吵了一场,我有些歇斯底里,把枕头和杯子都摔在了地上,杨远竟然很奇怪地看着我,说了一句:“不可理喻。”

最后的一次天翻地覆出现在杨远的大学同学聚会上,当时一个同学调侃地说出了他和一个女孩的一段故事,而这是我以前没听他讲过的,当时我的脸就白了,出来以后在马路上我就开始不可遏制地逼着杨远招供,自然又引发了一段争吵,当时我居然冲动之下摔碎了杨远的眼镜,在眼镜碎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们的感情也要完了。由于我内心的失衡,我们的争吵越来越多,两个人都已经精疲力竭,我们最终分手了,尽管在预料之中,我还是伤痛欲绝。

这以后长长的两年我没有再涉足感情,我需要空缺,让自己有足够的清醒认识自己。冷静下来,我发现,其实这种精彩的男人本不应该属于我,我活得太累了,放弃可能对我来说会是一件好事。

一个清静的黄昏,我在一次偶然的饭局中认识了现在的先生天明。天明是那种混在人堆里很普通的男人,却有着家常的笑容,不出众却很温暖,其实那时我就是需要这种温暖的,我们认识时间不长就结婚了。

生活真的和我想的一样,天明就像一块璞玉,看着不起眼,可是越是经历时间的打磨,越是熠熠生辉。而且我发现,找到这样的男人我才是真正的幸运,我不用再提心吊胆,这种普通男人的精彩只是留给我一个人的,因为外人不会体会到他的那种细腻。

我们的想法常常会惊人地一致。有一天深夜,我突然想吃麻辣小龙虾,天明二话没说就陪着我穿衣出去,我们在露天的街角吃得有滋有味,对着风满嘴流油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却能释怀大笑;天明想看足球,我也会陪着他一起看,一人一瓶啤酒还有一小碟花生,窝在小屋子里热火朝天;我们一起去菜场为5毛钱的花菜讨价还价,感受生活小小的乐趣。我们在一起很舒服,谁也不会扫兴。不在一起的日子,他有他的朋友,我也有我的生活,我和女朋友一起逛街吃冰淇淋,喝冰镇汽水,看大片,穿着好看的衣服去泡吧,他会看着我活得唇红齿白,温润如玉,每次我对他如数家珍地说我的见闻时,他会一脸欣赏地看着我灿烂如花。我无聊时会看言情剧,天明有时会陪着我看而不会说我没品位。

我和天明平常像两颗小行星,运行在各自的轨道上,相互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出现在彼此的身边,天明会在我做菜时从背后拥抱我,在我生病时给我煲好喝的汤,把他焦急的眼神传递给我。我们都很忙,但能知道对方想什么。

有一次天明出差,晚上11点钟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传来天明的声音,他说:“小湖,你睡了吗?中央6台正在放一部老片,你爱看的。”于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在相隔千里的两端,我们一起看,在片尾曲响起时,天明会打进电话来,我们会聊一聊感受,两个人就这么一辈子是一件多么好的事。

我越来越喜欢这种家常的男人,因为生活是实实在在的,内心的平安才是永远。精彩的男人只是欣赏就够了,我不想让自己永远活在提心吊胆、患得患失、没有理智的忌妒中,还是让我把这种大众的精彩留给别人吧,我其实需要的是一种私密家常的幸福。

第60篇、爱情故事年少时的爱情,一个冰淇淋就够了

一个晴朗的黄昏,我在市区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一架飞机飞过。

我看着它划过城市被建筑物分割的天空,一闪而过。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

曾经有一年,我走了七座城市,从南到北。心里偶尔闪过一些零星的记忆。在杭州机场转机的时候,独自置身于陌生的人群,而灿烂的秋天阳光透过候机厅的大玻璃,洒在我的脸上。

飞机延时,我耐心地削一个苹果。一个绿眼珠的欧洲男人在用钢笔写明信片。是为了告别或是重逢。而我居然毫无牵挂。只是变换着手里的票根,在一场没有归宿的漂泊的路途中。

我记得下雨的上海,因为转机,我短暂地停留了半天。在地铁站台上,一个男孩子给我宣传资料,建议我参加一个读书会社。我笑着对他说,我很想参加,但是我马上要离开这里。他愣了一下,说你去哪里。我说,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我知道他把我当成了学生。

我独自走完整条淮海路。喜欢描着花朵图案的白瓷杯子,喜欢暗色的设计简单的银耳环,喜欢缀着白色蕾丝的棉布褶裙,喜欢挪威的画家孟克的画册,喜欢德国一种取名叫KIDS的儿童用的淡香水。

黄昏时我来到以前来过的比萨饼店,要了生的蔬菜、水果片、玉米粒、葡萄干和冰冻的橙汁,独自坐在临街的座位上,看暮色弥漫的大街上潮湿的雨雾。一个男孩把怀里的女孩拎起来,走过一个水洼,然后飞快地亲吻了她的头发。让我再次为爱情的奢侈而轻轻发笑。

年少时的爱情,身边的人为自己买个冰淇淋就会快乐得雀跃。走在他的身边,以为会一直走到一起变老。

不知道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时间的那端,可以把所有的诺言改得面目全非。

我伸手叫侍应生过来,叫他结账。年轻的男孩看着我背上庞大的登山包,表情惊异。

可是我已经很习惯独自在外面的时候,为自己付账,给自己背包的生活。独立的感觉不到自己的脆弱。

在冰冷的夜雨中,我踏上开往虹桥机场的班车,体会着一个异乡人的漂泊心情。从那时起,就在心里留下一个结。

几个月后,我又到了上海。那时在上海有了一个网上认识的朋友。朋友陪着我从汾阳路一直走到人民广场。也有细细的小雨点,轻打在脸上,温暖安宁。路过一个精致的小店铺,朋友买了一个天使木偶送给我做新年礼物。两个月后,他就结束了在上海好几年的闯荡,回到了他自己的城市。朋友说,上海不适宜外乡人。这不是个温情的城市。

可是我心里有一个结。

在地铁的玻璃窗上,我见一张花朵一样颓败苍白的脸。在黑暗的疾驰中,体会着生命飞掠过的微微的晕眩。

最早的一次旅行是17岁的时候,去黄山。

在杭州转长途汽车,是酷暑的天气。一路安徽在闹水灾,汽车开过的地方,能看见许多被淹没的稻田。

车开了整整有6个小时。我看到女孩把脸枕在男友的手心上睡觉。一张脸洋溢着安宁的幸福。也记得自己强忍着睡意,提醒着自己不要把头靠在身边男人的肩上去。

沿途我看到泡在河水里面的猪的尸体和农民担忧的脸。感触深刻。

在黄山过的那一夜,床铺是潮湿的,我把雨衣裹在身上,听见夜风和松涛呼啸的声音。一早就起来去看日出。早上山顶上太冷。一个来自青海的男人把他借来的棉大衣给了我。

他说,每年你都要让自己看一次日出,让生命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

高高的悬崖上面,挂满生锈的情人锁。在一块岩石上面,有人用刀刻了“我永远爱你”。

但是人性的脆弱和复杂又如何去面对自然的沧桑呢?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刻的感动。

那时我想着,如果我和我爱的人会到黄山,我不会去挂一把锁。那把钥匙扔得不管多远,离别还是在命运的手心里。

我只想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看云飞云落。直到日暮。感激这一刻有他分享。

一刻就够。生活的艰难。爱情的无常。自然的恢宏。

去过的最北的地方是北京。父亲给了我三千块钱,说你该到祖国的首都去看看了。那年我22岁,即将毕业。

和我最好的朋友乔一起去。她在失恋,想到遥远的地方去尝试遗忘。

我们买了卧铺票,火车坐了差不多两天。

深夜我从睡梦中醒来,火车停靠着。我看见灯火通明的站台上,竖着南京的牌子。那时心里突然一片寂静。非常宿命的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会去那座城市。而事实上,我后来去了南京,果然很喜欢它那种安静的气息。连大街两旁的树都是清朗朴实的。

少年时班上有个南京男孩,瘦瘦的,数学很好,笑起来眼睛是弯的。平时总是来逗我,把我逗哭后又哄我高兴。初中毕业时,班里组织了一场电影。他等我一起回家。两个人傻傻地坐着公车绕了城市一大圈。记得黄昏灰紫色的天空,有鲜红的夕阳。他对我说他以后要回南京去。

乔说回去后就要过坚强的生活。可是在北京到上海的特快上,她就开始想念他。

但是如果不回来呢?我有时想。没有什么感情是不能代替的吧。

曾经有个南方的女孩,为了忘记一个人,而跑到那么遥远的北方去。

北方,好像是心里一個解脱的地方。可以卸下过去,从头来过。

我后来一直没有去过再往北的地方。那是一段伤感的旋律。在心里可以轻轻地哼给自己听。后来我和乔也失去了联系。对离别我是个习以为常的人。也许心里早就沉寂。

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

晚上很早就上床去,睡眠让我感到安全和快乐。也有失眠的寂静深夜,重新尝试阅读。不断地喝水。听音乐。回忆。那次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

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的金黄。

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漂流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那个作者写完三本小说后就此失踪,没有任何文字出现。而我是在书店的对折处理书架上面,把她破旧的书淘了出来。

有些美丽灵魂的声音是寂寞的,但是依旧会有人听到。

第61篇、爱情故事廉价的情人草

18岁的时候我喜欢玫瑰。初恋那年的夏天,和他手拉手经过一家花店,我对着玻璃窗内的红玫瑰看了过去,对方握一握我的手说,情人节的时候,我买了送你。我笑,好像得到了天堂一般。

夏天过去就分手了。情人节的时候我在表姐的花店帮忙,送出一晚上的玫瑰,满手的香和满心的苦。纯情的时光和玫瑰的寿命一样短暂。

再后来的情人节,没了爱情。花倒是收得多起来。一个下午的工夫,传达室的大爷来了5趟。一办公室的同事笑:真俗。拆了那些娇艳却生命短暂的东西,分给办公室里的男男女女,下班的时候依然是满手香,心里却没有苦。成长不过是花开花谢之间的事。

现在爱的他开着一辆“广本”,也许是刚和上一个女人在哪里亲热过,看着表来接我,路过一家花店眼睛都不眨买下了数朵名贵的花,急急地来送我回家,感动一下倒真是说得过去。

后来就跟了他。只不过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

夜里下班,“广本”等在楼下。车上依然是百合。

百合里还有一把没见过的植物。淡紫色,清爽得很,不像花,倒更像是路边的野草。那模样却是令人心痛的,没有百合的馥郁和张扬。

他说:这叫情人草,不放水也可以活很久,而且十分廉价,是买百合的时候店里送的。哦,难怪我不认识。多年以来收到各种各样的花,昂贵而没有感情,谁又会送花店都愿意赠送的花草呢?

终于还是消失了。那个男人连同他的“广本”和百合。没有承诺和任何的东西留在我的家里,走得干净也自然。彼此都有足够的自由,来的时候总有花收,走的时候总有满足。时代已经不同,女人男人都一样,不过一场你情我愿,不过一夜情,不过一次风花雪月,不过瞬间的温暖罢了。

唯一改变的,是我爱上了那种廉价的情人草。每周都会到花店去找。因为廉价,不是每家店都会有。还有的老板根本不卖,说那东西是留着包装其他花的时候配的。但凡能遇到,我总是尽量地买了最多,抱回家里直接往花瓶里一放,大半个月过去,它依然在桌上静静地散着香。

情人草,多诗意的名字,却偏偏那样受到冷落和怠慢。只因为人们都不再相信,世上还有花期长过它的感情,只因为玫瑰的妖艳,百合的馥郁和爱情的短暂。

第62篇、人生故事相守是爱情最薄弱的环节

她与他相识前,一个在拉萨,一个在广州。在桂林阳朔相识,仅仅三天,就那么不管不顾地爱了。他说,你是离我最近的人。她说,你是我一直等的人。

整整八年的离别,爱情在书信、电话、短暂的相聚中挥发着淡淡的、勾人魂魄的清香。她常疑惑,别人说爱情的保质期最多三十个月,为什么我们在一起这么久,还是爱不够?于是她想,也许世界上终有一种感情,是可以永远的。

他突然来广州工作,她知道时,一切尘埃落定,他在公司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走在街上看到第一片绿叶,不必再欣喜若狂地发短信告诉他。然而,她还是习惯一上班就打开邮箱,搜索他昨晚发出的信;习惯每晚守着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看看拉萨下雪还是刮风;习惯在暴雨天里拿出手机,飞快地按出:亲爱的,暴雨中,一只鸟儿飞过我的窗口。

依然是相爱的。相爱得平淡,没有了悬念和幻想的余地。那天,翻看过去的信,他写道:“如果我们今生能够有幸在一起生活,我会每天、每天陪你去白云山上看树跳舞,听风唱歌。”她动容,打过去电话:“我们明天去爬白云山吧。”“不行啊,加班。再说不是上个月刚去过吗?也没什么好玩的。”放下电话,她突然对爱情有了彻骨的失望与怀疑,为什么离别时想像出的那许许多多相聚时的美好,在真正相聚时,便像陈年的酒,一下子漏了气,没了醇香。

也曾抱怨过,为生活琐事和性格相异吵得很凶时,真想把过去八年积攒的温情与思念,一股脑打在他的脸上,就算今生认错了人表错了情。

一年后,两人淡了。他委屈,没想到千里迢迢来相会,却是这样一个结局。

他回拉萨那天,广州暴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思念犹如天边翻滚的云,一团浓似一团地汹涌而来。她拿出手机,迫不及待地按起来:在没有你的广州城里想你。

她知道他关机了,她只是希望在他走出机场的第一刻,就能看到她的思念。

爱情毫无预兆地重新回到了她与他之间,就像当初万劫不复的失去。原来,相守是爱情最薄弱的环节。

第63篇、爱情故事两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两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傻得只知道说疯话,女的傻得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他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得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趾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伸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地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地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他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她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地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得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他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第64篇、爱情故事终止也是进步

结婚是人类风险最高的赌博之一,两个陌生人在经历几年乃至几个月的互相试探、摊牌、考察后,决定把之后50年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

走进围城的都是勇者。走出围城亦需英大勇气:必须承认当初选择的错误,必须有快刀斩乱麻的决心,必须承受婚姻脐带被割断的剧痛,必须有面对新生活的勇气。在这些苛刻的条件面前,对婚姻不满者踌躇不前:如果终止现在的选择,未来是不是一定比现在更好?

在婚姻问题上,没有人信奉“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什么投资失败比得上情感和利益的双重打击。越是习惯了两个人关在小房子里的半封闭生活,便越会忘记那条真理:

人类的发展永远呈螺旋形上升态势,只有终止错误的方向。才能继续成长。

长痛不如短痛。在中国迅猛增长的离婚队伍里,顾虑更少的年轻人和婚姻投资高手是发现错误即终止的主力军。以经济学角度看,婚后不久就离婚,多数是发现对方信息披露不充分,婚前没做好精准审查,“你以为买了一只蓝筹股,成为股东之后,发现其实是一只垃圾股,所以,一些投资高手就会在被套牢之前赶紧平仓。”

可是当婚姻已经持续若干年,有了孩子、扯不清的明里暗里的财产、自卑于人老珠黄、不甘心多年付出、放不下等顾虑后,终止它所需要的成本就高出许多——即便你知道对方已成不良资产、并严重影响到你的业绩,但总有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面牵绊着你。更何况,周围那么多“幸福的夫妻”都在劝慰你:日子就是这么过的,不要要求这么多。就忍思吧。

在企业经营上,如果投入太多,收获太少;就会产生亏损。婚姻也一样,当一方没竞争力时,以为可以不计亏损,继续硬撑,最后只有受伤的份。就现实而言,绝对优势不足的企业是无法继续经营的,应该设法反败为胜,如果收益还是不敷成本、资不抵债,最好选择慢慢退出市场。

早退出,重新追求幸福的机会便更多,在犹豫中挣扎越久,机会成本就越高。当婚姻最终变成痛苦并麻木的代名词后,幸福即遥不可及。

生存本就是勇敢者的游戏,在婚姻这道关里。真的勇士当敢于直面惨淡的婚姻。并终止之。

早死早投胎,早离早幸福。

第65篇、爱情故事老婆,我们分居吧

二十天的分居生活就像给婚姻做了一次保养,让我们有勇气更好地将婚姻进行到底。

早上一睁眼,老公阿军站在门口看着我。我没好气地说:“看什么?”

他平静地说:“我们分居吧。”

心一凉,难道婚姻走到了尽头?昨夜因他袜子乱扔吵了一架,从袜子吵到他早上刷牙的声音大、半夜起来看书害我睡不好、下班回家不帮我做家务等等,牢骚像决了堤的洪水,冲垮了理智。原来不光我有不满,他也有,他指责我爱唠叨、有洁癖、不体贴,在婚前他可是常夸我温柔可人、美丽大方的。

眼泪一下涌出来,抓起枕头扔向他:“分居?你说什么?”阿军不愧是篮球爱好者,身手很敏捷,抓住枕头解释说:“只是‘软分居’而已,我真不想跟你吵架,你不觉得咱俩目前的情绪不对头吗?”

尽管生气,但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道理。我们好像对彼此都审美疲劳了,触目所及对方身上全是缺点。结婚后没有难缠的婆媳关系,没有孩子分心,按说该尽情享受二人世界才对。可才三年,时间就把相爱的人儿变成刺猬,为了鸡零狗碎的事吵个不停。

分就分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最坏也不过如此了。

很难得的和谐,头碰头的协商分居细则,样子不像准备分居的夫妻,分明是两个秉烛夜读的好学生。

分居从9月8日早开始,时间暂订为一个月,除了分开睡、财政独立外,还商定出几条细则:

第一不许干涉对方的爱好。这是他提出的。为了他的篮球爱好,没少吵架。

第二从起床到上班、下班到晚上11:00的时间自由活动,这也是他提出的。他烦我常常会N个电话催他回家,还烦我早上化妆时间很漫长。

第三晚饭自行解决,每周每人做一次大扫除。这是我提出的。

第四条也是我提的,不能干涉对方的衣着打扮。就为这件事,我没少一大早生气,我穿什么,他常横加干涉,还大言不惭地说:“女为悦老公容”。

第五条是双方共同提出的,与对方说话时要记得:我跟你没那么熟,请对我客气点儿。看来我们夫妻俩也不是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

第六第七第八条,大抵如此之类,以下省略。

早上醒来,看到客厅里衣装整齐的阿军说“morning!”吓我一跳,没等反应过来,他说:“我先走了啊,你自己注意安全。”我也说:“噢,你也要注意安全。”他拿起门后的篮球走了。这样的客气话好久没说过了,之前常常是我手忙脚乱地化妆,他一迭声地催。

其实若不是陪他,我哪需要每天那么早走。热一杯奶晾着,慢慢地洗漱化妆,感觉好像凭空偷了半日闲一样。找出许久不穿的牛仔裤、白球鞋、双肩背包,梳一个高高地马尾,哇,青春好像呼地一下又回来了。

到单位竟然接到阿军的短信:“到单位了吗?吃早饭了没?”好久没有人这样问早安了。下班时不再健步如飞去车站会合了,一个人慢慢逛路边小店,没人催你快点,没人烦你磨叽,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回来畅快地煲个电话粥,与闺蜜分享分居第一天的美好感受。临挂电话前,闺蜜说了一句:“你今天的幸福有点勉强”,这话让我很不服气,虽然是有那么一点点空落落的,但那只是不习惯的缘故。

一个人看韩剧,没人抢台竟然觉得好没意思,上床,床大得让人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听到门响知道阿军回来,心里有火,可看表还不到11点,想到规则五,就将满腔怒火化为一句:“你回来了?”他说:“嗯,快睡吧。”

无比漫长的一周,他早走晚归,无形中一天多出了好几个小时。单位附近的小店逛遍,韩剧看完,闺蜜约遍,才发现原来夫妻俩吵吵架也是消遣。无聊地整理书柜,找到大小若干盒拼图,那是婚前我的爱好。其中一个塑料袋里是打散的3000块拼图,记得阿军当时说:“等有了房子,我帮你拼起来挂墙上。”若不是看到,别说阿军不记得,就连自己都忘记了这堆拼图。

就势坐在地板上,一块一块地拼,像要拼起自己七零八落的心情,拼起自己凌乱的婚姻一样。阿军回来也坐下来帮我拼,一个小时,一句话没说,但气氛是温暖的。

之后的几天,阿军按时回来。那天还主动为我做了一顿晚饭,蔬菜沙拉、白焯虾,焯虾的水煮清汤面,简单省事。他说:“有时间晚饭当然好好做,没时间不必费事地又煮又炒,累得做饭的人一脸苦大仇深,谁有胃口?”我装糊涂问:“说谁呢?”

他嘻嘻笑着说:“没说你,说我媳妇呢。”

我说:“你媳妇是心疼你的工作忙,给你补充营养。”

他正色说:“那我也心疼我媳妇辛苦呀。”

我问他:“最近很忙呀?”

他说:“这两天训练呢,我参加了一个社区篮球比赛。”

我偷偷去了训练场,看他腾挪跳跃,仍觉得他是场上最帅的,若再给我机会选择,我爱的仍会是他。

拼图边上的好拼,中间部分难度就大了,晚上我正专注地一块块地试,阿军过来查看进度,趁我不注意,他凑过来很快地亲了我一下,我抬头看他,他说:“你安静的时候真可爱。”原以为还有别的行动,他竟礼貌地道了晚安。

我写了纸条提醒阿军该搞卫生了,他下班回来买了清洁剂、胶皮手套,想着一个大男人搞卫生,心里还是不忍,忍不住出来看看。

地板擦了十分之一,厨房抽油烟机擦了百分之一,人呢?客卧里悦耳的男中音正在窃窃私语:“明天吧,我等你,好的,我当然等你到了再走……”一身冷汗,不会这么快有人乘虚而入吧?

悬了一天的心,下班时手机响。阿军约我去吃饭,刚落座,他手机响,隐约听到一温柔女声说话,阿军说:“嗯,太好了,到时给你打电话。”我假装若无其事,他不提起,我也不问。

吃完饭回家,屋子洁净如新,我试探地问:“难道你被善良能干的田螺姑娘爱上了?”他笑笑说:“不是,是我爱上了小时工姑娘。”这个懒家伙原来找了小时工帮忙。

这么好的气氛到此为止,真不甘心。回卧室,我正在设计一个美人计,刚换好睡裙,就听墙那边传来他的呻吟,冲过去问他怎么了?他说胃疼,大概吃坏了。我紧张地问他要不要紧?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低头细听他说什么,他轻吻着我耳朵说:“我想你了。”

那夜,我们又找到了初婚的感觉。

早上一睁眼,阿军还在呼呼大睡,咦,前几天这时间他早洗漱干净了,我推他,他说:“别动,这是分居以来我睡得最香的一晚。”

我笑问:“花费了两周时间,你才只体会到这一点?”

他说:“当然不只这一点,还有没人吵架有点无聊,没人催着回家有点冷清……”

我们的软分居仅坚持了20天,就形同虚设了,因为阿军常偷偷溜回主卧来。床合了,但分居期间的细则我们有选择地保留了一些,比如规则五:“我跟你没那么熟,请对我客气点儿。”

第66篇、爱情故事更为了你自己

爱他,就无法做到不对他好,如女娲必得造人,地母必须孕育生命;要给你热烈的爱寻找一个出口,像哺乳,忍着全部痛楚,只为了让乳汁喷射;为你能问心无愧,说我已经尽了全力;为了,很多年很多年之后,当你忆前尘,你仍能含笑说:那时候,我曾非常美丽,我曾非常非常认真地,经营我的家庭如经营生命自身。

基本上,我是很怕“好妻子”这种说法的,当有人问我,我会真的汗如雨下——动画片一样,周围地面湿了一圈。“三从四德”不太有人提了,啊不,它只是被改头换面了,以其他的语言方式深深地固着于我们的生活里,德容言工的现代版本就是:善良贤惠(德);有品位,懂化妆,保持青春,不要整天跟个黄脸婆似的(容);懂得宽容、善解人意、擅长沟通(言);独立,能养活自己(工)……

有时候,我会觉得有一点点悲哀:几千年过去了,中国女人还没应付完这繁重的考试吗?就像学子们,千年前参加科举,后来参加高考,现在涌向公考一样……对中国女人的考验和要求,几千年来没有变过。

婚姻是女性的一切吗?“三从”里面,其实也只说“已婚从夫”,还有两从是父与子,只占三分之一。婚姻是女性的最大吗?我想了又想,慎重地答:不是———但它的确是大部分女性生活的中心。它的动荡,会令很多女性,日子像船只一样颠簸不定。

或者你像祥林嫂,单知道春天有狼,不知道狼也有春天:也许是万恶的婆婆,或者是陌生的小三,更可能是你自己的心魔。我只是说:婚姻,像一场漫长行军。

首先,我们得保护自己,不能说到了目的地,已经丢盔卸甲。其次,我们要随时做好防卫的准备,即使不能弹无虚发,至少也能保住身边的男人。第三,如果都没成功,仗没打赢,而且还碎了心,在回家的路上一直不出声地哭泣……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人生想通了,不过就是,饥来餐饭倦来眠。”

有一件事,可能大家都不肯说,但我是坏人,我一定要说:那就是,你可以做一个最完美的女人,你做到“好妻子22条军规”中的全部———你也不一定婚姻幸福。

你决定每一顿晚餐都与他同吃。也许他会边脱鞋边淡淡答你:我吃过了。

你愿意为他,45岁还保持少女般的窈窕与清澈。但也许,那时的他,更欣赏18岁蜜桃一样的身姿。

若他爱你,你做什么都是对,哭是梨花带雨,笑是拨云见日,勤快是心灵手巧,懒惰是合该如此,你是百合一样娇贵的女子。若他不爱,你哭是错,笑是错,你活着都是碍了他的眼。

若你知道,你的至爱,未必是你的真命天子,他可能会重创你。你的全部付出,会被他总结成一片空白。你也许会说所遇非人,你会说寂寞多于甜蜜———还要对他好吗?

是的。我想了又想,终于还是说:是的。虽然你看不到我满眼的泪,和我一身不见血的伤。

爱他,就无法做到不对他好,如女娲必得造人,地母必须孕育生命;要给你热烈的爱寻找一个出口,像哺乳,忍着全部痛楚,只为了让乳汁喷射;为你能问心无愧,说我已经尽了全力;为了,很多年很多年之后,当你忆前尘,你仍能含笑说:那时候,我曾非常美丽,我曾非常非常认真地,经营我的家庭如经营生命自身——如果我还是输了,那是他福小命薄,他配不上我这么好的女子。

做这一切,为了他,更为了你自己。

第67篇、爱情故事不敢说想念

今天早晨,我和老公起床洗漱时,厨房的锅里烧着水。等我们洗漱完,热水就会沸腾,然后我会把面下到锅里,把火拧小,在每个碗里放好调料,捞面、装碗、端上餐桌。我和老公吃面时一句话也没说,这些年来,我们共同的话题大多是围绕儿子。

中午回家时家里很冷清,因为儿子不在家,午饭我用微波炉热点饭菜对付一下,晚上吃饭时炒两个素菜和老公一起吃。

突然电话音乐铃声响了,是儿子给我打来的,我问他吃得好不好,他说“好”,问他晚上冷不冷,他说“不冷”,问他适应不适应,他说“还好”。我忽然感觉到作为母亲的无能为力,隔着几十公里的距离,我不能给儿子任何实质性的照顾。

其实我很想问“你想我吗,想家吗”,但我不敢,我怕自己一问,就会忍不住哭出来,也怕我的想念和伤心会让他不能安心。

放下电话,我忽然忍不住放声大哭。人世间,父母与子女能够朝夕相处的日子竟那么少,十几年的时间倏忽而过,在我人到中年,渐渐地更懂得疼爱孩子时,孩子却需要有他自己驰骋的天地。此时,为人父母者所能够做的只是割舍、思念、隱忍和期待每一个团聚的日子。

我知道再过一段时间,我会慢慢适应没有儿子在身边的日子,不会经常流泪,也不会那么地想念他。只是我不知道这是时光的有情,或是无情。

第68篇、爱情故事恰到好处

周末,闺蜜和老公一起去看电影。电影票是几天前就在网上订好的,位子是他俩最喜欢的十排十座。两人吃完饭,慢悠悠地踩着点去了电影院。到了电影院门口,夫妻俩非常有默契,一个去取了票子,一个去买了爆米花可乐。

快开场了,两人捧着两大桶爆米花,拎着两大杯可乐检了票,高高兴兴入场了。可走到第十排,这两人愣住了,位子上居然已经有一对小情侣坐着了。闺蜜拿出票子,客气地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的位子!”对方一听,一脸懵,满是问号地也从裤兜里掏出了票子——十排十座,看了又看,没错啊,就是这两个座位。

闺蜜再低头看看自己的票子,说了句“不好意思”,连忙一把拽着老公快步出去了。走出检票口,闺蜜一下笑了出来:“我们换一场别的看吧,我感觉这电影今天可能不好看,明天才会好看……”说完,她把手中的票子递给了老公,四目对视,一下便都笑喷了。原来,她弄错了日期,买的是明天的票。

或许是习惯了她的“没头脑”,或许是觉得这样的“插曲”也挺可爱,她的老公竟没有一点责备,反倒笑呵呵地买了另一场电影的票子。不知其他夫妻遇到这样的事儿结果会如何,反正他俩是连看了两天电影,过了一个“特别”的周末。

说起他俩的感情,似乎从来没有过轰轰烈烈,却一直有着恰到好处的相互吸引和彼此宽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观察过身边的人,一开始就用力过猛的,往往坚持不了多久,而那些细水长流的,却常常会走得更远。

想起三毛曾经说过:“最爱在晚饭过后,身边坐着我爱的人,他看书或看电视,我坐在一盏台灯下,身上堆着布料,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将那份对家庭的情爱,一针一针细细地透过指尖,缝进不说一句话的帘子里去。”

第69篇、爱情故事留给男人一个舞台

和老公在一起之后,我成了没有脚也没有钱的女人。和他交往之前,我明明可以随口说出公交路线和全市的美食地图,现在没有他接送我,我就不知道百货公司怎么去了,索性连钱包也不带了。

这个习惯即使到了北京、曼谷我也没改,身上常常一毛钱都没有。朋友笑我:“不怕和老公走失,回不了家吗?”

坦白说,我向来不喜欢依赖别人,自己能做的事绝对不麻烦别人。如果我可以自己回家,绝不让男人送;如果我能够自己付钱,绝不让男人请客。我是独立自主的女人,不必依靠男人而活,当然也不必依赖恋爱。在工作上,我往往被贴上聪明能干的标签,工作伙伴都认为我懂得如何面对挫折、处理难题。这样的我,完全没有求助的习惯,即便在爱情上。

刚和老公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男人很奇怪。我和别人出去玩,他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说要来接我回家呢?我自己有脚、有钱可以回家,不用他费事吧?他是“鸡婆”、没事干,还是占有欲强?

“就算真的不需要我,也可以偶尔假装很需要我的样子吧,这样我才有戏。”他微笑着回答。

那一瞬间,我才明白过去的恋爱是怎么完蛋的!

不需要别人的女人,没有给男人展现爱的机会,剥夺了他爱你的权利。铺设一个舞台,让他为你表演,也是一种爱的艺术。

即使你会修电灯,也要留一盏灯让他修,并且在电灯重新亮起之时,大力为他鼓掌;即使他能为你做的事,你都会做,还是要留给他一点为你表现的机会,不要急着自己动手。

有人说,这样太依赖,不是好事。恋爱和依赖像咖啡和牛奶,有人喝咖啡不加牛奶,也有人觉得加了牛奶才好喝,还有人认为喝咖啡怎能没有牛奶,谈恋爱怎能不依赖?

我认为,咖啡和牛奶的本质是不同的,可以加在一起,也能分开享用,绝非蛋白和蛋黄必须时刻绑在一起的关系。你可以依赖、可以独立,但别忘了要多留一盏灯让他修,哪怕他得上网查询才知道怎么修。

留愈大的舞台给男人表演,你就愈轻松省事,只要在旁边负责拍手就好。

第70篇、爱情故事爱到极致当是伤悲

追,还是不追?最终,李岩还是鼓起勇气给俞静发了封邮件。从他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简单的女生。

俞静是生化学院里惟一一个还“单身”的女生,每天游走于图书馆、实验室、宿舍,亘古不变的三点一线。大家对俞静的评价是:感性,浪漫,纯真,有点孩子气。

第二天,俞静回了邮件:“亲爱的师弟,我是你师姐,比你大3岁。”“3岁”两个字,是粗粗的红色字体。李岩看到这样的警告与婉拒,心想,这不过是女生故作的矜持罢了,其实她心里肯定也渴望爱情。于是,李岩回复:“女大三,抱金砖。”然而等了3天,俞静始终没再给他回信。

李岩很失落,整天蓬头垢面地泡在实验室里,不愿让寂寞乘虚而入。这一晃,就是一个月。

北方的冬天说来就来,大雪洋洋洒洒飘下。这天,李岩收到一个没有落款的包裹,里面是一条墨绿色围巾,流苏边用白色的毛线织出了“IAYL”4个字母。李岩没有多想,就将围巾戴在了脖子上。这条来路不明的围巾,在漫长的冬天里给他寂寥枯燥的生活增添了一丝生气。

一段时间以后,李岩又收到一个包裹,这次寄来的是杏仁、板栗和牛肉干,都是李岩的最爱。李岩纳闷,究竟是谁寄的这些东西呢,而且对他的喜好这么了解。

那天,李岩去图书馆查资料,碰到了俞静,他和俞静的手隔着书架在一本《遗传学》上亲密接触。李岩忙说:“你看吧你看吧。”俞静也不客气,将书取下来。她绕过书架走到李岩面前,将书塞到了他手里:“我是师姐,大让小。”李岩不知道该说什么。俞静盯着李岩那条墨绿色围巾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转身离去。

从图书馆出来,李岩到跆拳室去施展拳脚,刚进屋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俞静穿着道服,大汗淋漓地对着沙袋拳打脚踢,似乎在宣泄郁闷。李岩没有想到,像俞静这般单纯孱弱的女生,心中也会被烦恼纠扰。他走上前,拘谨地问:“师姐,什么事让你不开心?”李岩第一次很绅士地称呼俞静为师姐,想讨俞静欢心。俞静立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李岩,眼神里迸射出灼人的火花。

俞静用衣袖抹了抹脸上的汗珠,开口:“废话少说,我们切磋切磋,不许手下留情。”未等李岩缓过神来,俞静的拳头已经扑面而来。

每个周末的傍晚,李岩和俞静都会到跆拳室切磋拳技,然后结伴去食堂吃饭,像是好朋友一般,无关爱情。

一年后,暑假来临,俞静将要去另外一所大学读博。这样的离别,给二人的心里留下了涩涩的伤感。

“后天你就要走了,有个疑惑一直缠绕在我心里。”李岩说,“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当初你为什么不回我的邮件?沉默就是拒绝,还是你怕伤我的心?”俞静低下头,小声说:“我回了,是你没有反应。”

第二天,收发室通知李岩去领包裹。李岩跑到收发室,打开包装盒,里面是一款名牌衬衣,附带一封简短的信:“师弟,在你第一次发邮件给我,说喜欢我并让我做你女朋友的时候,我就回复了你。不信,你看看那条围巾上的英文字母。围巾你戴了整整一个冬天,温暖了你,却让我的心倍感凄凉。我想,或许是我比你年龄大,你渐渐地对我没感觉了吧,所以我就把这份情感放在了心底。在和你相处的这段日子里,你不提爱情,我也不提。在你面前,我尽力掩饰内心的落寞。这款衬衫是我提前买好的,应该在你生日这天能收到。女大三,抱金砖,我把3个包裹比作3块金砖。可是,3块金砖扔出去,换来的是一片沉默。师弟,你明年也要毕业了,祝你好运!”

李岩从衣柜里找出那条墨绿色围巾,细细观察,流苏的一面用白色毛线织着“IAYL”4个字母,另一面织着“IAcceptYourLove”。李岩恍然大悟,起初他还以为IAYL是这条围巾的品牌呢。

李岩去女生宿舍楼找俞静,俞静已经离校了。李岩站在风里,感觉有点冷,他跑进跆拳室,冲着笨重的沙袋挥舞拳头:“你这个傻瓜,有事为什么不能直接表述呢,干嘛这么隐晦?”

是啊,也许女生就是这样隐晦,这样痴傻。可是,爱情的暗香浮动,曲折颠沛,又有谁能用语言说得清呢……

第71篇、爱情故事一辈子就等一句话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脚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戚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5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她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她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行,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20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了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得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细细的女子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来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他羞愤交加,砸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的东西,日日酗酒,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独自支撑着那个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他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作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肺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处的时间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漂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找到了开阔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轻,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他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让他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主管一直让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主管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27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第72篇、爱情故事请拥抱我零碎的欢颜

风景一直在那里,是人的心打不开。有些事,相信,才会看得到。

1

与阿蓉分别三年后,她突然联系我,邀请我去大理。说她在那开了一个小客栈。坐飞机,转汽车,来到那座客栈前时,我该用什么词形容我的感受呢?只能用异想天开。

这样的生活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只敢想想,阿蓉却实现了它。

客栈在一个大理民居老院落里,天那么幽蓝,院子里大棵的芭蕉树和榕树,灿烂的小雏菊开满墙角,咖啡座是露天的,抬眼可以看到苍山顶上的雪。一只腊肠狗慵懒地在树脚晒太阳。这样的画面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中。

阿蓉热情地欢迎我。身边是她的至爱、影响她一生的男人刘凡。他们的眼神在空气中温柔地拥抱。

阿蓉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有关梦想和爱的故事。

那时她还在武汉,有段时间脸色极差,心情也不好,身体不舒服想调理一下。偶然在街道拐角,遇到了刘凡的中药店。看他熟练地拉开一个个小屉,黄芪、当归、丹参、川穹、茯苓、红花,一点点地称,用纸包好。阿蓉问:不闷吗?他头也没抬:我喜欢安静。

阿蓉隔三五天来取一次药,每次都小坐一会,同刘凡聊聊。她喜欢听中药典故,喜欢刘凡说用黑豆煮水是最好的美容汤。刘凡打开了她世界的另一扇窗,一扇有关心灵的窗。

生活中,刘凡是一个八岁孩子的父亲,离婚两年。他的梦想是开一家中药店,他从医院辞职单干,不是容易的事,可他去做了。这是个按梦想来组织现实的男人,安静但从不妥协。

而阿蓉,有很多问题一筹莫展,找不到原因。

有一次,刘凡提到要去北京。那个他很敬重的老中医要办讲座,他要去一睹大师风采。阿蓉正好要去北京出差,于是结伴。路上,刘凡都在讲中医调理的事,阿蓉听得津津有味,焦虑也一扫而空。

阿蓉要求一起去听讲座。第二天,在北京大学一个古老的会堂,四壁笼着树木,绿意葱茏,老中医长须飘飘,慢条斯理。中间有个环节是让大家去摸他的脉搏,阿蓉试了一下,他的脉搏居然像皮球一样有弹性,有力度。而她的脉搏却很微弱,典型的血气不足。刘凡看她紧张,笑说,没事的,调理一下就好了。那次,阿蓉记住了刘凡温和的微笑。

她还记得那个月夜的北京老胡同,南锣鼓巷,他们慢慢地走,月华如水,老胡同沉睡了千年,听得见细碎的脚步声。年华老去、天荒地老,这些词都冒在了阿蓉的脑海里。回到住处,阿蓉睡不着,披衣到楼下院子,没想到又碰到刘凡。刘凡很少见地在抽烟。月夜下的男人,姿态优美,温润如玉,阿蓉心动了一下。

刘凡说过,一动不如一静。阿蓉从北京回来后,变化很大,由内而外。每天炖黑豆水喝,吃坚果,月经期用川穹黄芪熟地炖乌鸡汤喝,睡前用热水泡脚,敲打胆经。两个月后,她去刘凡店里。刘凡抬头看了一眼说,气色不错。她笑了:你的功劳。

2

刘凡的生意不错,阿蓉鼓励他开分店。他说,做到极至便好,我只有梦想却没有野心。

阿蓉几乎在那一刻爱上了刘凡。而刘凡只对阿蓉说了一句话:其实你的世界很大,但你太小心太恐惧。

阿蓉自己都没想到。几个月后,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秋天休假,她去了趟大理,就爱上了这个地方。吹着洱海的风,看着苍山的雪,大理的阳光让人有了突围感。阿蓉用“突围感”来形容当时的心情。

阿蓉动了心,想搬到大理定居。仅仅只是热爱。这是最简单的理由,“人是要跟着心走的,这样才不别扭。”这是刘凡对她说过的话。她在设计院多年,也算混得有头有脸,到大理,等于一切从头再来。大家都说她头脑发热。可阿蓉自有想法:自己可以边开店边做事,大理那种地方,是可以给她灵感的。

她给了自己三个月时间,如果三个月之间想法有变动,就放弃。三个月,她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大理,想着苍山顶上那一壶清泉泡的茶,想着自己设计的客栈里可以看到阳光照在雪白的床单上,窗外有小花的香。

她忍不住把想法跟刘凡说了,刘凡鼓励:想到就去做吧,大活人,还怕没活路?

她艰难地说服父母,把两套房子出租了一套,卖了一套,作为去大理的启动基金。

三个月后,阿蓉辞职,奔赴大理租下了一间老民居,动手设计了这间客栈。

她在院子里弄了个凉棚,旧桌子铺上大理花布,陶瓷罐里插上野花,靠垫用土布亲手缝,根本不用花钱,这样的咖啡座独一无二。房间除了把窗户改成落地的,没作任何改动,阳光和花花草草、玫红色手工刺绣的枕套会让来人惊呼,效果就达到了。挂着便宜的绵纸灯笼,客栈的晚上星星点点。她的客栈被人评为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

静下来后,她却那么思念刘凡,她受他影响那么深。她想起他时,会心惊。

6月,她回了趟武汉,一下飞机,就去刘凡那儿。进店时,刘凡低着头理中药,她靠在门边闭上眼睛闻药香。站了半分钟,刘凡抬头,他们相视而笑。阿蓉倚着门框,轻轻说,跟我去大理吧。

她的眼神不容置疑。这段时间,阿蓉变化很大。她做事不再瞻前顾后,想到就一定要去做,比如一定要回来对刘凡说这句话。

刘凡看看阿蓉的眼:我有孩子,你知道的,我配不上你。阿蓉说:孩子一起带。我们在一起。简洁,掷地有声。刘凡眼睛有些湿润。眼前这个女人,第一天来他药店里颓败、脆弱、不快乐,一步步走来,像花一样绽放,他是欣喜的。只是他不能,她还有更好的未来。

阿蓉固执地说,关几天门,孩子托给我妈。跟我去趟大理再决定。不行,你就回。这次,刘凡没理由再拒绝。

大理的月夜,清冷洁净。刘凡亲手为阿蓉煮汤,热气腾腾地端上来。阿蓉突然有了灵感:“你来吧,在客栈里搞个中医室。算帮我。”刘凡只是说:快喝吧,汤凉了。

一周后,刘凡回武汉。再一周,他打来电话:阿蓉,如果你欢迎,我来大理,好吗?我不想错过你。

刘凡的中药室开在客栈里,四壁是透明玻璃。他别具一格的养生调理法大受欢迎,令住店和外来的客人惊喜不已。生活的意外之喜太多了。阿蓉在室外喝咖啡时,望着刘凡在玻璃屋里用小楷抄写黄帝内经,嘴边的微笑心满意足。他们,都找到了最妥当的位置,他们如此相爱和谐,这是上天的恩宠。

去年,阿蓉把父母接了来,刘凡的孩子一并带来。她决定不再要小孩。老人很喜欢大理,空气好,帮助打理客栈,也算老有所为。

阿蓉就这么在大理生活着,得到了阳光、自由、灵感,或者说是生活。

她记得刘凡的话:生活的声音最大,慢慢回味吧。取舍之间,看你要什么。奇迹从来只青睐有勇气的人。比如,和刘凡走到一起,她就认为是奇迹,是勇气给她带来的完美爱情。

第73篇、爱情故事勇于离开不爱你的人

1

在28岁的女孩都开始愁嫁时,顾小桐选择跟相恋8年并且准备结婚的赵君华分手。倒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只是累了倦了,爱情的热情退去后,什么也不剩下。

虽然没到两看生厌的地步,但住在一起的感情还赶不上合租半年的室友。顾小桐被困电梯,惶恐不安打求救电话给他,他丢下一句,没事,一会儿修电梯的人就来了。顾小桐愣住,她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于她还有什么意义,心也在那个时候一寸寸冷下来。后来,又遭遇过许多类似的事情,她需要他,而他却总是不在,几句争执后她脱口而出一句分手,他一愣骂了一句神经病,再也没当回事。直到顾小桐拖着巨大的行李箱,从赵君华的小公寓搬走,他还坐在沙发上看球赛,还不忘对她说一句,把门带上。

他到最后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让这个女人心灰意冷,8年的爱情毁于一旦。

顾小桐搬去离公司很近的地方,不用为了迁就他而挤一个小时地铁,更不用顾忌他上海人不吃辣的习惯。搬走的第一天,顾小桐一个人在楼下湘菜館吃得痛快淋漓,她忽然觉得跟赵君华的那几年,简直丢了湖南人的脸。

也许是太久不吃辣,也许是顾小桐心里还有几分不舍,吃着吃着就红了眼眶。毕竟在一起8年啊,风华正茂的8年,只可惜没能成为她人生里最好的8年。

2

听闻顾小桐分手,闺密们都震惊了,聚餐时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8年了怎么舍得分手?”

“人生能有几个8年,凑合凑合不就过了吗?”

“8年都过了,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

“不一定还会找到比他更优秀的人吧,长得帅气,高大挺拔,关键还是上海本地人,在市区有自己的房子,工作也不错。”

这些问题顾小桐不是没想过,可是又怎么样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跟赵君华的感情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虽然已是28岁的尴尬年纪,但是她不想把自己的一生就交给这么一个男人。

顾小桐的决然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无论是闺密的不理解,还是父母的劝阻,她都油盐不进。曾经她也以为自己忍忍就过去了,往后的日子还长,跟赵君华吵架的时候,爸妈也说结了婚生了孩子就好了。可是这一切她到底等不到了,也终于醒悟当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不管结没结婚有没有孩子都一样,这世上没有男人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合法的女伴和生孩子的机器,而你对爱情的憧憬也会死在俗气的柴米油盐里。

现在顾小桐只一心想着重新开始,无论是生活还是爱情,28岁都不算太晚。

3

分后之后的顾小桐反而觉得潇洒自在多了,每天下班步行回住所,在附近的店里吃个晚饭,回到小公寓里敷个面膜看书或者看电影,除了有些独居的不习惯,其他一切都好。

一个月后,赵君华来公司找顾小桐,大庭广众之下质问她为什么分手,还说她翻脸不认人,8年的感情说散就散。说到最后,全成了顾小桐的不是。同事们并不了解情况只管看热闹,这个靠八卦解闷的年代,也实属平常。

顾小桐就站在位置上看着那个男人把责任全都推倒她身上,最后还质问她是不是有了新欢,她本想反驳,但不想给这段感情一个难堪的结局,只紧紧攥着手心任他胡说八道。主管看不下去,叫保安劝走赵君华,顾小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挺直了背不管其他人的目光继续工作。

她走了一个月他才明白她说分手不是开玩笑,所以才闹来公司,可是他怎么就忘了,8年来她一次也没有说过分手啊。

下班前顾小桐在主管的办公室里放了辞职信,离开了她毕业就开始工作的地方。

辞职后的顾小桐哪也没去,把自己关在家里,回忆了一遍跟赵君华的往事。

那时候她是大一新生,对一切都懵懵懂懂,赵君华只用一束花就把她骗到了手,从未恋爱过的她掉进了自己酿造的蜜糖罐子,他发一句晚安她也能乐半天。后来她把所有能给的都给了他,还全然没有发现这其中的差距。

现在回忆起来才发现,赵君华除了那一束花什么也不曾为她做过,大学毕业后他提出同居,她不仅没有反对,还欢欢喜喜地准备当个小女人,日日洗手作羹汤。

顾小桐现在想起来都忍不住嘲笑自己,也真的信了一头扎进爱情里的女人智商负一万的浮夸。她相信赵君华对她是有感情的,不然不至于不要脸地大闹公司,只是他被她宠坏了,年深月久养c出了毛病,在爱情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懂原来男人也需要付出。

只是她也明白了,一个女人若是心甘情愿得久了,就会输了自己的阵地和自尊。其实她只是做的决绝,对闺密们死鸭子嘴硬,8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放就放,只要赵君华能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别说爱她如生命,哪怕只是像第一次一样送她一束花,说一句软话,她都会动摇。

毕竟,她已经没有信心能和另一个男人相爱8年。

只是这一闹,她是真的死心了。

4

顾小桐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新办公室里可以看见外滩高耸的东方明珠。说起来在上海这么多年,竟然一次也没有上去过,她决定去一次。

站在东方明珠最高的地方,顾小桐俯瞰上海瑰丽的夜景,跟赵君华在一起的这些年,她只顾着把自己打造成合格的小主妇,幻想着未来的小日子,完全忘了上海是享誉国际的繁华都市,而她却没好好看过。

顾小桐是在东方明珠的旋转餐厅认识董乐的,他跟她一样是湖南人,在一群吴侬软语里说出“麻辣小龙虾”的腔调来,逗得顾小桐笑出眼泪,好感自然而然急剧上升。

董乐虽不如上海男人精致,但是却有湖南人的爽快,见过几次后就开始追顾小桐,起初她并没有动心,也觉得28岁的年纪不该怀揣着少女心,但时间久了,终于在董乐甜蜜的死缠烂打下点了头。

在跟董乐的恋爱里,顾小桐决定换个姿态,不会死心塌地地陷进去,也不急着把自己的心掏出来告诉他,她爱得比天高比海深。

董乐每天都去公司接她下班,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外滩看人潮灯海。她偶尔使个小性子,董乐也只是嬉皮笑脸地全部接招。

半年后董乐被父母勒令回湖南,临走前跟顾小桐支支吾吾半天,还是她爽快地说了分手。董乐眼睛一亮,觉得这姑娘真好,只可惜他父母在家已经给他物色了一个对象,并且以死相逼他回去结婚,不然他还真想跟她在一起。

顾小桐拽着董乐一起去相遇的东方明珠吃了顿饭,喝了杯酒算是告别,要说一点不难过自然是假的,只因为她从来就没在他身上看到过未来,所以也就可以轻易saygoodbye。

从东方明珠下来时撞见赵君华带客户来吃饭,顾小桐悄悄握紧董乐的手从他身边走过去,她感觉到他的目光,许久才消失。

董乐猜出她同赵君华的关系,但也没戳破。

5

董乐回了湖南,顾小桐难过了一阵子后就恢复了一个人的生活。

她也渐渐想清楚了,恋爱就恋爱,分手就分手吧,不管是28岁还是38岁,只要未婚只要互相喜欢且不伤害别人,依旧可以谈几次不伤筋动骨的恋爱,这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后来,顾小桐又恋爱过几次,每一次都诚心诚意,做好女友的本分,只是不再抱着结婚的目的。

那些恋爱对象里有40岁事业有成的大叔,也有刚毕业一无所有的应届生。

最后跟她求婚的是个北京男人,大她3岁,做的一手好菜,说的一口段子,关键是爱她爱得如深似海。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在恋爱一年后背对着黄浦江一脸深情地对她单膝跪地,顾小桐被感动到泪流满面。

收下订婚戒指之后,顾小桐在微博写道:别以为爱了几年就应该按部就班地结婚,要时刻保持清醒,将就而来的婚姻终究好景不长。聪明的女人,要勇于离开不爱你的人。

第74篇、爱情故事谁想离,谁又想放弃

现在离婚还来得及

中秋节前,接到小姨的电话,她哭哭啼啼地告诉我,小姨夫查出了肝癌。听到消息的一瞬,我愣了,小姨和小姨夫结婚这二十年,可太坎坷了。老妈听到这个消息,眼圈一红撂下一句:“当初她要是听大伙儿的,也不至于这么命苦。”

小姨和小姨夫的婚姻,说起来真像一部传奇。二十年前,小姨人长得漂亮又勤快,提亲的人排着队往家里挤,里面不乏条件好的人。谁想,她却一根筋似地看中了同村的小姨夫。小姨夫人是长得英俊,但家徒四壁,还有一双需要照顾的年迈的父母。谁家姑娘愿意跳这个火坑啊。

对于小姨的选择,姥姥一家上下没一个同意。但娇弱的小姨孤注一掷,跟着小姨夫私奔了。生米煮成熟饭,姥爷气得大病一场,后来才勉强答应二人的婚事。关系刚缓和没两年,小姨夫又惹出了大事。他也是挣钱心切,居然混到了“道”上,伙同几个人敲诈过路车辆,一不留神闹出了人命。虽是从犯,罪行也不轻。公安连夜进了村,到了小姨家却扑了一个空——事发当天小姨夫就逃了。看着以泪洗面的小姨,姥姥姥爷那个火气就别提了:“赶紧离婚,现在还来得及。”

小姨闷着头自顾自地掉眼泪。几天后,姥姥打算拉她去法院起诉,却发现,小姨不见了。没人知道小姨去了哪里,直到五年后,家里接到一封信,才知道小姨跑去找小姨夫了。犯了事儿的小姨夫闯了关东,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大山沟里住下来,听到消息的小姨二话不说就千里奔袭而去。这些年,两人一直靠种木耳和运木头讨生活。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小姨不离不弃地守着小姨夫,受了多少苦没人清楚。只是,八年后再见到小姨,刚刚三十岁出头的她,鬓角居然有了白发。隔了这么长时间,小姨小姨夫以为风头过了,所以回了家。却不知,公安一直留意着小姨夫的动向,回来没几天,警车就开进来了。小姨夫到底还是坐了牢。时间不算长,三年。可一个女人的青春有几个三年呐?此时,姥姥姥爷已去世,妈妈这个大姐做了主:“现在离婚还来得及。”小姨什么都没说,转身开始伺候瘫痪在床的公公,看着她那任劳任怨的背影,妈妈又气又疼:“你上辈子就是欠了他家了!”

三年后,小姨夫出狱,看到小姨的第一眼,扑通跪下了。夫妻俩抱在一起嚎啕大哭,旁观的我们,眼圈也都红了。劫波历尽,小姨和小姨夫的生活步入了正轨。第二年冬天,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两年后,小女儿也出生了。结婚11年刚刚当爹的小姨夫,买了辆货车,每天起早贪黑地忙,他们的日子渐渐富裕起来。所有人都替小姨松了一口气,只以为好日子从此开始了。谁想,这才过了几年啊,小姨夫居然又得了这样的大病。

哪怕多买一天的命

看着小姨一夜之间瘦脱了形,妈很心疼:“这是绝症,你得想开,没了他,还有两个孩子呢。”小姨眼泪哗哗地淌:“无论多少钱,我都要救他。”彼时,小姨夫治病已花了五万元,家里的积蓄都空了。小姨给我打电话,也是想借钱。我给了小姨一万元,她又四处跑着借了两三万元。

可是,对于肝癌这种重症来说,区区几万元压根救不了命。有人同情小姨的遭际,劝她:“算了,别浪费钱了,多少钱也买不回命,为了以后的生活,还是理智点吧。”小姨执拗地摇着头:“不,哪怕多买一天的命,再多的钱我也愿意花。”

小姨在外四处筹借救命钱,进了医院,却还得装得跟没事人一样宽慰小姨夫:“医生说没事,你就安心治疗吧。”因为癌细胞扩散,小姨夫吃不下东西,小姨就像逗孩子似地哄小姨夫:“乖,来,就吃一口。”一口下去,她又盛起一勺菜:“来,这是木耳,特别有营养,吃了它,咱这病就好了。”小姨夫眼圈红红地吞下菜,我看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听其他病友说,住院这一两个月,小姨一直这样哄着小姨夫。

小姨夫病了的这段时间,小姨瘦得就像个纸片人。两个表妹懵懂无知,围着病床上的爸爸叽叽喳喳。小姨隔着门上的窗子瞅着,忽然控制不住地哭了出来:“老天爷怎么这么狠心呐,哪怕再晚几年,等两个孩子都结了婚再让他走呢。”揽住小姨抽动的肩,一时间五味杂陈。

倒了八辈子大霉

小姨夫还在病床上躺着,老公家这边,也有了病人。老公的小姑,活了半辈子,突然发现心脏有问题,需要做大手术。说起来,小姑也算是个苦命的人。经历虽不像小姨那样曲折,可当初结婚时小姑夫家里一穷二白,那个艰难就别提了。最近这两年,孩子们都大了,经济压力有所缓解,正要过两天舒心日子,却又得了这么个病。我和老公赶去医院探望,小姑倒没什么,倒是小姑夫,长吁短叹的,自始至终都拉着一张脸。看他这样,我还安慰:“没事,心脏手术虽然有风险,但不至于伤到性命。”

小姑夫一双大手胡噜一把脸,沮丧道:“你说怎么就得了这病,这不是往人身上扔刀子么?”我们都劝他想开,顺便将临时凑的几千元塞到他手里。从医院出来,老公一脸不高兴:“你看到桌子上的饭没?清汤寡水的小米汤,哪里像病号饭。”老公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刚才进病房,小姑正吃饭,一小碗小米粥,还有一碟子榨菜。

从营养上说,这饭真不强,不过,小姑夫本来就不会做饭。“不会做还不会买啊?你看看小姨夫那里,什么时令水果没有,我看小姑夫就是心里没有小姑。”从感情上,我理解老公的愤懑。对比小姨对小姨夫的精心,小姑夫确实差了点,不过,也许这就是男女细腻程度的不同,不值得上升到夫妻恩爱不恩爱的程度吧。可是,到了手术那天,我对小姑夫的观感,也悄然改变。

先是手术单上的签字。这么大的手术,签手术单时,有心的家属定会谨慎地看那些注意事项。小姑夫呢,没精打采地拿起笔,啥都不看就写上了名字。等小姑被推进手术室,娘家这边的人都坐立不安地守在门外,小姑夫却左一趟右一趟地往楼下跑,一会儿去买水,一会儿又去拿烟。他对待娘家人的确客气、周到,可我总觉得,这种礼貌有点不合时宜。换成其他人,老婆在里面开膛破肚的,早就心疼死了,哪里还顾得上那些繁文缛节。

一次去洗手间时,无意中听到小姑夫在隔壁接电话,更让我凉了心。“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摊上这么一个媳妇,这些年存的钱,全花光了。早知道有今天,当初说什么也不娶她啊。”我震惊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姑小姑夫当年可是自由恋爱结婚的,这些年虽然感情不算太深厚,可进进出出的,看着也蛮和谐恩爱。怎么到了如今这关键时刻,小姑夫居然会有这种想法?

男女天生性情不同

听我吐槽小姑夫的极品,妈妈一脸过来人的睿智:“老话不都说了嘛,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啊。”“可小姨怎么就没有飞?”“咳,女人嘛,都是情感动物,天生比男人更耐心,又更容易长情。”妈妈说完,又若有所思,“当然了,也有长情的男人,只是男人心思没那么细腻。”后来在某报上读到外国有项研究,在另一半患重大疾病时,男女的对待方式的确有差异:女性更容易不离不弃,表现出温柔、细腻和忠贞;而男性由于天性缺乏耐性,他们在言语和行动上更容易让另一半不满和误会,从而影响感情。只能说,如果你足够幸运,还是会遇到一个既有耐心痴情的男人。

第75篇、爱情故事爱情里没有山河故人

两个男青年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青年,女青年本来是喜欢男青年A多一些的,但是当B说了句“在一个锅里吃饭,搞得像一家人似的”之后,女青年的情感天平微妙地傾斜到了B青年的身上。

这是贾樟柯电影《山河故人》开头虚构的一个情感故事。这样的情感设定让一些年轻观众炸了锅,一个姑娘,怎么可以让两个男人同时为你为难?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女孩子,对待身边围绕的男青年,她们通常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衡量标准,不像现在这样,有职位啊、房子啊、车啊之类的,可以给男人加分。在那个年轻小伙子们身家大致平等的时代,女孩只能考验他们中谁对她的情感更炽热、更强烈,这才能让她鼓起勇气,去接受表现最突出的那个。

在明确恋爱关系之前,女孩通常一视同仁地对待追求者,不偏心这个,也不厚爱那个,一碗水端平,谁抓心挠肝,那是你自己的事情。男青年B之所以讨得了涛儿的欢心,其小煤老板的身份倒是次要的,关键在于他敢于买炸药,试图把情敌炸死。

一个男人愿意为你去坐牢甚至去死,这么朴素的告白,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吧?但在1999年之前,还是较为常见的,于是涛儿“屈服”了,甜蜜地屈服。

当A背起行囊,说过再见,并表示再也不见的时候,涛儿还是有泪花在眼眶里打转的。多年以后,当A因患病重回故乡,已经离婚的涛儿也只是前往看望了一眼,留给他一些治病的钱,再无半点旧情人相见的暧昧。

回过头来再看涛儿与B的婚姻。除了对他们共同的儿子怀有深情之外,这对夫妻已经彻底成为路人。

爱情里没有山河也没有故人。爱情是一个很好的橡皮擦,它擦除过去也擦除现在那些可以供你幻想的元素。你依然可能拥有哭泣的能力,只不过不是因为喜悦,而是因为失去。

你走在曾经的街道上希望遇到多年前喜欢过的人,却不明白,不遇到才是最好的状况,万一遇到了,说点什么好?怎么平复内心激荡涌动的情绪?又怎样才能装得平静无事?

山河故人适合被当做一幅画,挂在客厅的墙上,时不时地看一眼,不忘它大概的样子就够了。

第76篇、爱情故事情感按妞

情感有按钮吗?我常常想,却没有答案。

人们很爱说,你不要感情用事。那神情像是在上书一个君主,不要起用一个坏武将。因为情感出马的时候,是莽撞的、不经思考的、没有胜算的,甚至是一败涂地的。情感在这里成了不折不扣的贬义词。

情感真的是贬义的吗?如果真的是,那么就应该把五颜六色的情感都阉割了,将人变成一架没有情感的素白骨骼。

不信,咱们打个赌试试。你愿意娶一個没有情感的女子吗?恐怕绝大多数的男子会说:不!你愿意嫁一个没有情感的汉子吗?几乎所有的女子都会说:不!你愿意生一个没有情感的孩子吗?不!不!我猜这是无数母亲的唯一答案。你愿意有一个没有情感的母亲吗?不!绝不!我断定所有的孩子都会这样回答。你愿意在没有情感的老师麾下当学生吗?学生们一定异口同声地说:不!你愿意在没有情感的老板手下当员工吗?不!员工们会谨慎而坚定地作答。人们这样需要情感,情感看来是万万少不了的。

但情感也需有节制。适当的愤怒,适当的哀伤,适当的哭泣,适当的欢喜……如果它们的力度是恰到好处的,那么每一种情感,都是动力,都会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充满连绵不绝的激情与活泼的张力。

可惜,情感的特征就是不受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它我行我素,自说自话,如同脱缰的野马,洒脱不羁。所以,给情感安上一个按钮,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情感按钮,它应该是圆的还是方的?什么颜色呢?谁来掌控呢?依我看,情感按钮最好是液晶屏的,轻轻一触,不显山不露水地就完成了操作。如果你想发火,在别人还没有发现的当口,你就在第一瞬间,觉察到了这喷薄欲出的火苗来自何方。

你会问自己,除了发火,我还有没有更好的表达方式?面前的这个人、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是不是我发泄愤怒的最好对象与时空?发火除了让我有片刻的快意以外,会不会造成更长远的伤害和后果?

情感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存在与否。既然存在了,就要像对付堰塞湖一样,挖一条导流渠,让危险的库容降低,能缓慢地释放最好。实在不行,也要爆破。总之,宜疏不宜堵。

情感按钮的形状,我觉得最好是椭圆形的。我喜欢椭圆形的原因是,它没有棱角,从任何方向抚摸起来,都是妥帖的、流畅的、简便的。既然我们的情感需要控制,那么这个按钮,当然以便利快捷温润周全为好。

如果要给情感按钮规定一种颜色,什么色好呢?红色,太鲜艳了,如果是火冒三丈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刺激。要不,黄色?想想,似乎太触目惊心了一些。想那海难的救生衣,道路的危险警示,都是或深或浅加入了一些红橙的黄。刚一看到,就让人警觉,甚至有不祥的预感。情感的按钮,还是更祥和一些吧。要不就绿色?环保并且时尚。细一琢磨,似乎稍微稚弱和青翠了些,不够坚定强韧。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取沧海和蓝天的色泽。

情感按钮,就用包容一切的蓝吧。海水的蔚蓝,翻起的浪花是雪白的,如同硕大无朋的蓝宝原石,镶着银亮而曲折的边。我乘坐游轮环球旅行,每日看不够的就是无边无际的大海了。我惊叹这个星球上有那么多的水,那么广阔的蓝色,而且它们绝不单调枯燥,而是变幻无穷。

还是回到情感按钮这里吧。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情感之河上树立一座水闸,它有一个蓝色的椭圆形的如同海洋之眼的按钮。当你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时候,就轻轻地触摸它,它是光洁温凉的,带给你镇定和松弛。如果你真的要放纵一次情绪,就请在慎重思考之下,把按钮按下。

如果你在这样的触摸中渐渐地冷静下来,找到了另外的出口,那么恭喜你啊,避免了一场情绪的厮杀。

第77篇、爱情故事我依然爱你,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金庸小说众多人物中,我最爱《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但由于初读年纪小,每逢读到令狐冲对小师妹的念念不忘就匆匆跳过。这点也始终让我觉得令狐冲的潇洒不羁之余,感情上有种张无忌般的优柔寡断之感,不甚舒畅。

话说《笑傲江湖》第二十六章情节中,得知任盈盈为救他被困少室山后,令狐冲率江湖群雄围攻少林寺。此时讲到众人被困陷阱,情况危急,生死只在顷刻之间。突然天降大雪,顿时风声鹤唳,万籁俱寂,群雄只等令狐冲一声令下群起而攻。而此刻令狐冲看着山花野草,飞雪漫天。心中突然一柔,想起了岳灵珊:“小师妹这时候不知在干什么?”

小时候看到这一段非常膈应,紧张热血的情绪被莫名寒了大半。还觉得令狐冲真不是东西,人家任大小姐为了你连性命都不要了,你还在这危急关头想着抛弃你的小师妹,脑子坏掉了啊。

虽然这短暂的膈应很快就被后面的剧情冲淡忘却,但令狐冲在我心中的潇洒形象也带上了阴影。直到不久前,我看到一部爱情电影《oneday》中的一句台词,顿受触动:Iloveyou,Dexter,Somuch,Ijustdon'tlikeyouanymore(我爱你,德克斯特,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如果单独看到这个句子,我会觉得非常难以理解,爱不就是升级的喜欢吗,怎么会存在只有爱而没有喜欢呢?正在我琢磨这句话的时候,记忆这个神奇的抽屉,自动跳出了令狐冲想起小师妹的情景。

“小师妹现在在干什么呢?”

那一刻,豁然开朗。

两年前参加大学好友梁锋的婚礼,前一晚我们一帮男生喝酒唱歌,回忆往昔放浪形骸。喝多了我去上厕所,出门看到梁锋在外面抽烟,招呼我一起。氤氲中,我当时也是喝多了,没话找话,多嘴说了一句:以前我一直以为你肯定会跟王杨璐结婚呢。

梁锋看看我,又看看天花板,沉沉道:谁说不是呢……

梁锋和王杨璐认识在刚进大学的十佳歌手比赛上。当时我也参加了,王杨璐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梁锋突然狠狠拉住我的手,大喊糟了糟了。我一囧,问他你是拉稀了还是要出柜?他神色紧张道:这完全是我梦中情人的款啊,不去认识我会撞墙而死的!

我白眼,那你他妈就去啊。他说可是我不敢,要不你帮我去问号码吧?我说,那你他妈就去撞墙吧!你的梦中情人干吗要我去问?

你脸皮厚啊!兄弟,靠你了,事成我请你吃大餐!

才认识一个月,我就被他发现了我最大的优点,嗯……于是我就去了。

后来比赛我和梁锋都被刷下了,王杨璐进入了决赛。决赛之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原来两个人早就互相注意到了,真是看对眼了。那次大餐我吃得很开心,其实当月老也蛮好的。

两人相处得很好,兴趣爱好也很一致,始终很甜蜜。几乎身边所有人都认定,将来肯定是要吃他们的喜糖的。

那后来为什么分手了呢?我问梁锋。梁锋回包厢拿了两瓶啤酒递给我一瓶,一起坐到了大厅。

梁锋说,你出国那年我们同居了,起初一切都很好,我们也想过早点结婚稳定下来。不过一起生活后,琐碎的矛盾就渐渐多了起来,我是个什么都漫不经心的人,而她很有主见,更喜欢生活有条不紊井井有序,甚至有点强迫症。其他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事,原来没发现,但天天在一起,问题就逐渐积累,甚至一根烟头都能引发争吵。

虽然会吵架,但是我也不怎么往心里去,哄哄就好了。慢慢地,她开始担心未来,想要考研,想要去大城市发展,而我就想回到家乡小城平淡过日子。对未来的规划使我们的裂痕越来越大。随着毕业临近,我们之间越来越冷漠,经常一言不合就闹得不愉快。后来认真沟通了一次,达成了一致。最终她决定去上海,而我留不住,也只能祝福。毕业就分手,我们也没能逃过这个魔咒。

我想我那天真是醉了,又傻乎乎地问了一句:那你现在还爱她吗?

梁锋一口干完了瓶中酒,苦涩道:感性上,我的确爱她,但理性上,我知道我们在一起对谁都不好,只会越来越多的争吵……所以爱并非什么都可以呀,就算我们彼此妥协,心里也谁都不痛快。让彼此都不痛快的感情,又何必死死不放。

我问他,那你喜欢现在的嫂子吗?他眼睛亮了亮: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但我很难说,那是爱。不过没关系,我们可以很好地生活在一起,像喝一杯温水,平淡自如。

两年过去了,如今的他又有了可爱的女儿,家庭和睦,生活得简单而知足。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很清楚自己确实是爱那个人,可那个人的言谈举止又让自己难以接受,爱可以增强对恋人的包容,却无法改变双方的思维行径。彼此在互相折磨中证明是否有爱真的什么都可以,真的很累。

可惜,我想说,真的不是有爱什么都可以。因为生活还有太多细节与琐碎,比爱更坚不可摧。爱的时候,谁都想不顾一切去爱别人,可是回到生活,又免不了更倾向保护自己。在这种纠结的感情中,有人选择了温水煮青蛙,任由生活顺水推舟,缝缝补补彼此煎熬;也有人选择好聚好散,在故事还不最糟糕的时候退场。

无论哪一种,都无可指责。

《笑傲江湖》结尾,任盈盈扣着令狐冲的手腕叹道:“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身和一只大马猴锁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说着嫣然一笑,娇柔无限。这个时候,小师妹已经香消玉殒。而此刻的令狐冲,是否还会心念一动,想起凄苦死去的小师妹?

对于恋人深爱前任这件事,任谁都会不是滋味。可是爱就是爱,怎么可能因为不在一起了,就完全不爱了。感情不是水龙头,想来就来,想去就去,若真是如此,那才叫没人性。

人无法选择是否会动心,但至少我们该懂得是否该放弃。这正是成长的代价。

令狐冲可以为了任盈盈将生死置之度外,若是小师妹呢?我想他也会。令狐冲要娶任盈盈,任谁来阻挡,他都会勇往直前,可若是小师妹呢?我想他不会。因为他知道,自己并非小师妹想要嫁的人。

如果她身处危难,他可以为她放弃生命。但若她幸福快乐,他愿意衷心祝福不再出现。这不就是爱吗?我想起了另一位金庸人物——郭襄。郭襄如此爱着杨过,却又衷心希望杨过能够和小龙女在一起快乐生活。后来郭襄创立了峨嵋,为她的嫡传弟子取名风陵师太。风陵渡,是她最初遇见到他的地方。站在峨嵋山上的郭襄,看着峨嵋金光云雾飘洒,是否会想起,16岁夏天绚烂的烟火……

我知道我已离开你的世界,也知道,彼此不再有交集,然而心中某块地方,始终无法抹去存在的痕迹。很多时候,不正是这些莫名涌上心头的柔软,才让我们觉得没白活过吗?

我依然爱你,我只是知道,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喜欢你了。依然祝你,平安幸福。

第78篇、爱情故事急嫁女迟到的爱情

1

姜岩凯是知道的,夏惠是怀孕嫁给他的。也正是这一点,她才嫁给他。如果大了肚子,却没有快速嫁人,夏惠的名声就坏了,一个女人,名声坏了,一辈子就完了。

所以,当时夏惠找到姜岩凯,问他愿意不愿意娶她时,姜岩凯觉得天上掉下了馅饼,他这样普通,个子还不如夏惠高,还胖,还黑,就是纺织厂一个修理工,都二十七了,说了几个女孩子都嫌他难看,还嫌他工作不好,虽然对方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是,夏惠不一样啊。夏惠是纺织厂宣传队的,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啊,她简直就是纺织厂的仙女啊,现在这仙女忽然要嫁给他!

怀孕怕什么?还没有付出劳动就当爹了呢。姜岩凯这样安慰着自己。他暗恋夏惠不是一天两天了,梦中老梦到她,有一次还梦到和她亲热,醒来是一片惆怅,这才知道,她是天,他是地。

现在,仙女忽然降临了,他手脚冰凉,慌乱地问: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夏惠只问了他一句话:你会对我们母子好吗?

他肯定地点了点头:会。

结婚后夏惠没有让他沾过身,一是怀孕了,二是她说没兴趣。所以,姜岩凯虽然是结了婚,就担了个虚名,媳妇是什么滋味,他不知道。

夏惠之前的恋人是高中同学冯力,是一个画家,特别有艺术细胞,后来去了法国。姜岩凯翻看过冯力写给夏惠的情书,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他想,真有才。再看夏惠回他的情书,更有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他不懂这些,就知道过日子心疼夏惠。夏惠的手好看,于是,他不让她洗碗,夏惠爱吃辣椒,他炒菜就放上辣椒,夏惠的嗓子爱上火,他每天九点就熬梨汤,熬了让夏惠喝下去。

孩子生下来之后,夏惠不愿意喂奶,怕影响身材,于是,他全包了。半夜给孩子沏奶换尿布,夏惠感动地说,嫁给你,真对了。

两个人有了夫妻之实是孩子一周岁的时候,客人们都走了,姜岩凯收拾着家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夏惠突然从后面抱住他。

她喝醉了,喃喃叫着小冯小冯。姜岩凯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她把他当成了小冯。可是,他全身还是过电一样。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拥抱,他们抱了好久,姜岩凯也努力了好久,可是,不知去向,不知道应该往哪里去,夏惠引导了他,这真是他的第一次,早早就结束了。

夏惠沉沉睡去了,他发着呆,哦,真好,真好。他自语着。

女人的味道,真好。

2

他们之间床笫之欢并不热络,因为夏惠总是睁着眼睛,表情冷漠,甚至不带表情,这让他的兴奋点很快就降临下来,然后早早地萎缩了,呆呆地看着天花板。

可他仍旧对她好,喜欢她,宠爱她。发了奖金,立刻打电话给夏惠,夏惠那时离开了宣传队,调到工业局的一个政工科了,姜岩凯仍然在纺织厂,纺织厂是越来越不景气了,好多女工下了岗,姜岩凯仍然在坚持,可是觉得自己也是强弩之末了,大概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三年之后,姜岩凯还是和新婚一样,把夏惠当成宝贝。如果不是冯力从法国回来,如果不是冯力知道了夏惠生了他的儿子,也许日子过得挺好,姜岩凯也知足了,能搂着这么美丽的女人睡觉,他还求什么呢?

但现在冯力回来了,想把儿子带到国外去,因为他在法国结婚了,可是,一直没有生孩子,吃了好多药,也没有生孩子。

姜岩凯知道这个消息,一夜没有睡。他侧过脸问夏惠:你怎么想?

夏惠的回答让他的心很凉:我想孩子在国外会好一点。

姜岩凯的眼泪一下就飞了出来,这是他的儿子!他半夜里看着儿子,眼泪掉到儿子的脸上,夏惠的无情让他很伤心,第一次让他有了愤怒。

3

夏惠私自见了几次冯力。没想到冯力会提出让她离婚。她反问,为什么?凭什么?

因为那个姜岩凯根本配不上你,反正我总要回国办画展,这样,你和儿子搬出来等着我,我给你在南湖边买一所最好的别墅,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

当然明白,夏惠知道,她就是从正房变二奶,是他在国内的一个情人,儿子也是亲的。他和她谈的时候,特别自以为是,以为她可以回来。

她为此买这一套一千多块的粉红春装,不是为了要引诱冯力,而是为了让他看看,离开他,她过得还不错,还是这么美丽动人!女人能用什么证明光阴没有给自己留下痕迹,身材和脸蛋就是最好的证明啊。

她笑了,淡淡地拒绝了冯力,如果从前想让儿子去法国是为了儿子,那么现在,她不了。

因为她看透了冯力,他还是这么自私,还是只为自己着想,他以为她是什么?

她回了自己的家。但没有想到姜岩凯疯狂地和她吵,还强奸了她!

是强奸!

因为她不愿意!所以,他实行了暴力!

暴力的结果是他彻底失去了她,她第二天就和他分居了,一个人抱着被子去了另一个屋子。

一开始就委屈,现在,更委屈了。

冷战就这样开始,姜岩凯照样接送孩子做饭,家里打理得有条不紊,反正现在他有的是时间,因为他下岗了。

冯力回了法国,再也没有信了,日子好像回到了从前,但是,夏惠和姜岩凯知道,不是从前了,再也不是了。

后来姜岩凯开了一个小饭店,没几天就关张了,赔了。接着又开了一个小卖部,因为离着京客隆大超市太近,也黄了。

夏惠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家里清冷极了,尘土都厚了,姜岩凯也懒得打扫,从前热热闹闹的家,因为夏惠的离去而变得这样寂寞。

一切还不算完。

他去给从前一个哥们帮忙,帮人家看工地,结果心神恍惚,从三楼掉了下来,腿摔折了,姜岩凯想,要是八楼十楼的多好,一了百了了,怎么是三楼。

哥们说认倒霉,给了他三万块钱。

也不错,他想,三万块钱,虽然腿断了。夏惠的生日快到了,他正好给她买点东西,从前老是念叨谁谁媳妇有钻戒,一脸的失落和嫉妒,这次,他准备给她买一个,她以后跟着自己不跟着自己不重要,他就要给她买。

买了钻戒,他给夏惠打了一个电话,夏惠,你生日快到了,我给你过个生日吧,你爱烧茄子,我新学了一个鱼籽茄子,做给你吃好不好?

夏惠答应得挺爽快。

放了电话,姜岩凯看着这个钻戒,觉得自己和夏惠真是越来越远了。

也说不清在哪里远了,也许从来就没有近过?他说不清,只觉得心里是一片汪洋,而自己是那一叶扁舟,不知要去向哪里。

谁知道风会向哪个方向吹呢。谁知道呢。

他知道,也许,他的家快完了。

4

夏惠看到戒指,呆了。

看到姜岩凯的腿,也呆了。

三万块你给我买了戒指?她问。

姜岩凯点头。夏惠的心里,轰地一热。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啊,生日宴做得很隆重,两个人没吃多少,姜岩凯一拐一拐地从厨房里忙着,话也不多,还能说什么?夏惠说,感谢你这几年……感谢一说出来,一切全完了。

可是,夏惠走了不久又回来了。姜岩凯都愣了,怎么了,落什么东西了?夏惠答了一句:我把你丢了!姜岩凯一把抱住夏惠,放声大哭!

那天晚上,夏惠敬了姜岩凯酒,以后,咱好好过。唉。姜岩凯答应着,眼睛就湿了。

她走过来,抱住他,然后低下头去,找寻他的嘴唇,这是第一次,她这样主动地寻他找他,姜岩凯颤抖着回应着她,好像寻到了一井甘霖,他们亲着吻着,一寸寸,甚至于惊天动地。

姜岩凯一把抱起夏惠进了卧室,他不知道如何开始如何结束的,自己从来没有过的勇猛,近乎动物了。而夏惠的呻吟声刺激了他,这是她第一次叫,莺声燕语,动人魂魄,他在这叫声中没完没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到后半夜,他仍然在继续,夏惠都嗔笑他:你吃了春药啊。

他是吃了春药,爱情,爱情就是他的春药啊。

天亮的时候他再次纠缠了夏惠,而夏惠配合着他,深情地叫他:你是我的小老虎。他却一把抱住她:夏惠,你是我的亲人啊!

他看到天渐渐亮了,太阳一点点跳了出来,而他心里的太阳,也一点点地跳了出来,那么热,那么亮……

第79篇、爱情故事谁是谁的灯下人

他怎么会选择如此平凡的她

我坐在老板椅上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女子。和桌上摆放的履历表的照片对照着,没错,王甄美,一个普通的名字。一张模样平凡到极点的脸,虽然身材也算苗条,但是却不够丰满,走在人群里,实在不是一个惹眼的尤物。可是。26岁的她。配偶那一栏,却实实在在写着丁慕白的名字。难道只是重名吗?

我开腔,柔声问;“丁慕白,很熟悉的名字,是不是那位本市最年轻的企业家?”

王甄美末开言。脸上已经带着淡淡的微笑。散发着只有幸福的女子才特有的光彩:“嗯,是他,他是我丈夫。

我的内心波澜起伏。外表却冷若冰霜。怎么会,他不是说过不婚的么?说过不会为任何女子羁绊的么?他这一阵风,难道真为一片云而化成了一场温柔的雨?或许是这个女子身上有其他传奇的特色?或者大富?不会,大富的她不会来我这求职;或者学富五车,可是学历那栏不过是小小的专科;或者家庭显赫,可是父母的职业又平平。她究竟是为何原因。得以嫁给丁慕白?

风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的

第一次见到丁慕白,我才明白了一个词。什么叫人中龙凤。他为我们这些学弟妹们演讲,那时候还是学生的他,已经创办了一家IT公司,掘到了第一桶金,买了一辆不算豪华的小车,这在当时的校园。已经足够引起轰动。我从来不曾见过这样的男生。穿着一件淡蓝色衬衣,系着一根洁白的领带,整洁干净。英俊的脸蛋一点也不奶油,反而充满一种若有若无的男人味,但却不显得沧桑。黝黑的眸子里闪烁着智慧的火花,仿佛没有把这个世界看在眼里。

他神采飞扬地演讲,告诉大家有梦就要去追寻。

轮到大家提问时间,我举手。他点到我。我问了一个和今日他的演讲绝无逻辑联系的问题。“请问,你会与什么样的女子结为连理?”

他一怔,眼中含笑看着我,纠正我的问话:“你用了一个很古典的词汇:连理。可见你的内心对爱情的看法是很古典的。你以为所谓从一而终才是真正的爱情。是吗?”他骄傲地抬起头来:“可是我不这么认为,爱情对于我来说,不是生活必需品,我是不婚主义者,我是一阵风,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我对他的回答不满意,却对他骄傲的神态一见倾心。

猎爱计划

那以后,我的心里,只刻了一个名字,丁慕白。我开始收集任何与丁慕白有关的资料。大学四年,关于丁慕白的记录,我写得最多,足够有几大本日记,到了最后。我对他的了解竟然多过对我自己。而这四年里,慕白的事业一年比一年强,身边的女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大学毕业以后,我舍弃了很多优厚企业的待遇,去丁慕白的公司求职。他看着我的履历表。皱眉头:“你的专业和应聘的职位不符合,有没有考虑其实这个职位并不合适你的发展?”

他已经不太记得我了,而我更是假装忘记了他。他喜欢特别的女子,我已是如此了解他。

我自信地微笑:“我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况且,人应该不为钱而活,而应该为理想而活。不是吗?”

这句话,是理想主义者的丁慕白最喜欢说的话。我的话,无疑打动了他的心。他当场决定录用我,握着我的手,他直视我的眼睛,他的眼神逐渐明亮。他想起了我,想起我们曾在大学校园有过的数面之缘,他说:“我记得你了,小师妹,你那时候在学校里还挺风云的,对吗?我们以前有接触过,还记得吗?”

我又如何会不记得?可是,我却装作淡淡地说:“哦,是么,我不记得了。”

他握着我的手,有些失神,这对于骄傲的他来说,应该算是一场打击了。因为没有人不会记得他。尤其是女孩子。

他把我的座位安排在他的办公室门口,这样,透过透明的玻璃窗,他往往可以第一眼就见到我。我知道,第一次见面,他已经把我看成了猎物。

爱情在没有预料的时候结束

成为慕白的下属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他保持着淡淡的距离。从来不会像其他女人那样围着他主动献殷勤。果然。他越来越为我着迷。那夜加班,同事都走了,我依然专注地停留在电脑前,我能感觉到慕白的目光长时间停顿在我的身上。“走吧,我送你。”他拿着车钥匙走过来。主动约我。

他飞速地开着车。他说:“张沈默,你知道吗,我曾有过很多女朋友。可是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女子和我所梦想的一模一样。”“是吗,有这样的事情?”我装糊涂。他把车停下来,轻轻抓起我的手:“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不过,此刻开始,我希望你只属于我。”我抽回自己的手。冷静地说:“人只属于自己。请不要说这么幼稚的话。”我的话大约更加刺激了他的情绪。他忽然死死抓住我的手。头向我俯过来。这一次,我没有避让。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拍拖。但是却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的拍拖,我主动提出不让同事知道,以免影响工作。慕白果然越来越爱我,因为我的独立,令他由衷佩服。感觉与其他女子不同。就这样,我们的恋爱,滑过了—个月、两个月,过去了整整一年。我们是情侣,更是事业的好搭档,在一年的岁尾,我终于等到了他把戒指戴在我的手上,向我求婚。

求婚怎么能这么快答应?我以年纪尚小为借口婉言谢绝。我知道,从来不曾被人拒绝过的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果然,他为我生病了。那夜,他给我打来电话,幽幽地让我过去他家。去照顾他。我如何不明白这是作为爱情高手的他的伎俩,这么晚,去了他家,他会让我留下来,之后同居,然后在他逐渐厌倦之后,他会找借口和我分手。我要做他永远奔跑着的猎物,让他永远珍惜我,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我又如何会放弃?可是,我没想到,那是我们爱情的高潮。也是我们爱情的结尾。一个月后,慕白向我提出分手。

风也有停的时候

见到已为人夫的慕白恍若隔世,他脸上全是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安静平和。他会去菜场买菜,还会下厨房为妻子做饭煲汤。他平稳地开着车,不像以前那样爱飙车,我说:“丁慕白,我们分手了两年,你怎么有这么大的变化?”

他淡淡地笑着:“是啊,比如以前我爱开快车,可是现在我知道。我的安全,维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现在做什么事情,都会想着听老婆的话。”

“你这样爱着王甄美?”我再也忍不住了,冲口而出:“你娶了一个这样平凡的女人,你倒是说说,我到底哪点比不上她?”

丁慕白把车停下来。幽幽地说:“还记得那天晚上吗?我让你来我家,你不肯来。那晚,我不是装病,我真的病了。胃疼得厉害。她当时住我家楼上,我去找她要胃药,就这样认识了。

“你不会为任何一个爱你的女人停留,王甄美很爱你,那你为何为了她而停留了下来呢?”我几乎是愤怒地问慕白。

慕白说:“因为她从来不会绞尽心思想办法取悦我,或者欲擒故纵征服我,她只用一个单纯女孩子的态度去爱我。她不管我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菜,她只做有营养的菜搭配给我吃,她不许我喝酒,把啤酒全部扔掉。不许我抽烟,不许我熬夜,我外出应酬。她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叮嘱我开车小心。她恼火就冲我发脾气。开心了就亲吻我,从来不管场合也不考虑我是有身份的男子。她从来不迁就地爱我,在我身上。营造出了属于她的磁场。”

我也曾经像甩别的女孩那样迅速而轻而易举地甩过她。只是,不到一个月,我开始想念那些不爱吃却很营养的菜,想起在喝酒的时候曾有人霸道地把酒瓶给扔掉。想起那些曾令我不甚其烦的电话和短消息。身边依然美女如云,但我开始感到寂寞,想念起那个平凡的女人……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可以脱离家而存在的,我也不例外,其实我不是风,只是在她以前没遇到过可以把我变得安定下来的女人而已,她的身上,有家的味道。”丁慕白幽幽地说着:“她其实是最聪明的女人,她营造出了家庭的氛围,这样,无论我走去了哪里,都会眷念家的味道,记得回家的路。”

慕白开着车远去了。因为家里,他所爱的女子还在等着他回家。

原来,浪子是不存在的,每个浪子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家的灯光,只是,那盏灯下的女子,必须是知道开关的人。

第80篇、爱情故事手心向上,仰望幸福

他心不甘情不愿把宝贝拱手送上

我最开始跟小游提他时称呼他为“你爸”。你爸什么样?你爸知道你谈恋爱了吗?你爸如果知道你找了个不着调的在家工作的男人会不会介意?

为此挨了小游无数白眼,她捏着我的鼻子威胁说:“有本事,你以后别叫爸!”

后来,我再提到他时,厚着脸皮说“咱爸”。小游这回嘴咧得跟瓢儿似的,跟我说:咱爸说了,要是那小子有种,就带回来让我瞧瞧。不然,跟我姑娘玩哩,那得吃个豹子胆儿。虽然话说得狠,但我知道我这位未来的岳丈大人从前的刑警队长终于点头首肯,同意让小游带我去见我这没见过面的“爸”。

尽管我跟那倒霉的唐僧一样,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抱得美人归。可是老爹一直没有消除对我的敌意。这我虽然没做过警察,我也知道。

自从结婚那一天,我就叫他老爹,当然,这是背后跟小游说话时。因为,叫“爹”才显得我那位泰山大人有尊严。

结婚那天,老爹咱爸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他牵着小游的手走进礼堂,那气势不是盖的。老爹走的那几步,真叫雄赳赳气昂昂,挺拔得一塌糊涂。小游的手臂挽在老爹的手臂上,缓缓向我走来,我立马觉得神圣起来。从今天起,我再不是趿着拖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散仙儿了,我马某人是有家室的人了。

走到我面前,当着亲朋好友的面儿,老爹抬眼皮看了我一眼,说:小子,从今天起,我把宝贝女儿小游移交给你,她在家的这26年,虽然没大富大贵过,但一直是我的掌上明珠,你若给她半点委屈,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游很煽情地眼泪汪汪。该我隆重表态的时候到了,可是,我的嘴一吐噜,说的是:娶媳妇都是来疼的,谁是给气受的?

礼堂里的来宾大概第一次看到这翁婿两人横刀竖枪地交火,都屏住呼吸,全神贯注。

结果当然很戏剧:老爹拍着我的肩膀哈哈大笑,他说,好小子,有种,我家小游就交给你了。

说完,拉住小游的手,又拉过我的手,把我的手心向上,把小游的手递到我的手里。然后让我攥住。我本想说句煽情的话,只可惜,我的那些创意都用在平时的设计图纸里,嘴笨得跟棉裤腰似的。

老爹一个人走回座位,背影有些孤单。我知道他心不甘情不愿把小游交到我手上,小游三岁母亲就嫌老爹铁骨却不柔情,整天忙得跟机器似的,跟别的男人走了。从那时起,小游就跟老爹两个人过日子。小游说:咱爸长得其实挺帅的,他总说年轻那会儿,给个刘德华都不换,身后的追求者一个加强排。可是,老爸怕他工作忙,找了后妈对我不好,就一直没再找。小游说:结了婚,对我好,就要对咱爸好。不然,二选一,我一定选我爸。

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肚子里装不了二两香油

我跟小游吵的第一架是因为有个叫梯子的鬼男人总是给小游发短信打电话,小游态度居然很暧昧,说些不甚明朗的话。我就火了,我说:你给我整明白,难不成你也学你妈,先玩个劈腿,后就红杏出墙。

小游瞪了我三秒钟,然后开始收拾衣服。她收拾外衣时,我点燃了一根烟,玩离家出走这套把戏,戏路未免老了点。我的嘴又犯贱加了一句。

等小游把夏天的衣服都装进衣箱,去收拾秋冬穿的衣服时,我有点慌神了,我说:至不至于呀,于小游,这点事就离家出走,太夸张了吧?

小游说:当然要走,不然哪天再给你弄顶邮递员的小帽子给你戴上,你还不得整死我?然后瞥了我一眼,很轻蔑,拉着衣箱,噔噔噔地开门离去。

临近黄昏,老爹就打来电话了,开口就说:那位娶老婆是用来疼的同志,我家小游为什么眼睛又红又肿回了家?

我立刻觉得心跳加速,这人民内部矛盾演变成敌我矛盾,事情向复杂化发展。

我急忙说:老爹,不,不对,爸,你听我解释……

老爹说:我受党教育多年,不会不给你解释的机会,但是,她回家大半天了,你连个电话都没追来问问,你也太放心了吧?

我的汗就快下来了,我的亲爹哎,我这不也头回遇到老婆离家出走这回事,没经验嘛!头回生,二回熟,下次,我肯定第一时间问候您老人家。

这句话冲出口,我就想把舌头咬下来。果然老爹反映机敏,他说:小子,你还想有二回?我看这回就把事办利索得了。

啥事?离婚!

我差点坐在地上,我说:爸,你说给我解释机会的。就是警察抓罪犯也要个证据吧?没有先判我死刑的道理。

在茶室,我见到了退休依然一身笔挺的老爹。

我把梯子的事说了,本以为老爹会象征性的骂小游几句,谁知老爹说:我说你小子咋狗肚子里盛不下二两香油呢?你是没自信啊,还是没本事啊,出现个梯子,你就慌了神,那以后板子、凳子、椅子出现,你咋办呢?那天,我足足挨了三个小时的训,脸成了紫茄子色。

老爹说:小游跟我说了,那个梯子是她的一个重要客户,人有些色,小游为开展工作方便,就没对他说自己已经结婚有家了。当然这是小游不对,我也批评她了。但是,你小子给我记住,咱们是男子汉大丈夫,男人做事就应该有担当。

我的头如捣蒜,连连称是。我说:爸,你放心,下次就是斧子来电话,来短信,我都不放在心上了。老爹喝口茶,说:我还以为你小子挺有种,原来没自信!都是在家呆着把人心憋屈的,赶紧找个正式的工作,省得天天街溜子似的晃荡,我家小游的下半辈子还指着你呢!

你爸你妈丁克能有你

我跟小游结婚一年半,老爹有些着急做外公了,但又不好意思问女儿,趁我们周末回家时,总是悄悄问我:你俩是不是去医院查一查啊,到底是谁的问题?

我开始还没明白,后来明白老爷子说的是孩子的事,就笑了。我说:爸,我俩都正常着呢,我们是不想要,要孩子多麻烦,我们做的是丁客一族。

老爹的嘴半天没合上,他说:啥啥啥克?

我说:丁克,就是一对夫妻不要孩子,过二人世界。

老爹的脸呱叽就阴下来,砸到脚背上。他说:我看是扯蛋,你爸你妈丁克能有你?

老爹再不来我家,我们周末周日回去时,他也总是不在。我们知道他孤单,想要个小外孙陪。可是……

那天老爹终于登了我家的三宝殿,进门他就说:小子,你是不是怕生了孩子没办法养活?我想好了,你们只负责生,孩子我来替你们养。

我束着手,叫了声“爸”再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看我一逼孬种样,老爹火了,他说:早就知道你这小白脸子,没好心眼,我女儿这辈子算毁你手里了,等老了,身边连个人都没有!

小游从卧室里冲了出来,泪流满面,她说:爸,你别怪他,其实……其实是我原来减肥过度,暂时还不能生。

老爹的脸上表情很复杂,他说:你们不是那啥克?

小游说:不是。是他怕您难过,所以才骗你说我们丁克的。

老爹站起来,狠狠给了我一拳,说:你这小子,我说你肚子里盛不了二两香油,你就给我整了八两,算你有种。

不就是暂时不能生嘛?那就是有机会,别放弃,咱们国家的神六都上天了,零八年奥运都要开了,我就不信弄不来一个孩子。

这都是哪跟哪啊?我瞅了瞅小游,小游瞅了瞅我,破涕为笑。

我伸出手,说:好,老爹,我答应你,为了孩子,我们加油。

我的手心向上,老爹和小游的手摞了上来。我想起不知道是谁说的话,手心向上,仰望幸福。我的手心向上从老爹手里接过小游,我在心里就向他承诺我会像他爱小游一样爱她。

第81篇、爱情故事给婚姻一点“危机感”

嫁给怎样的人,就是嫁给怎样的生活方式

去年国庆长假,同事都在朋友圈里晒到处玩的照片,我却一直宅在家。不是我不想出去,是老叶觉得假期人多车多,还是在家休息最好。从他的话中,我听出了暮气苍苍。

“老公,要不我们自驾游,找个农家乐住一晚吧?”我忍不住提议。

“农家乐有什么好玩的?去过好多趟了。”

“那,总得带儿子出去转转啊,7天假,不可能哪里都不去吧。”我拔高嗓门,脸上挂了霜。

老叶见势不妙,赶紧给自己找台阶:“那当然,当然要出门走走。”

结果我们去了商场,陪儿子在游乐场里夹了一天娃娃。那天的老叶,进门就嫌人多气闷,勉强陪了半个钟头,就溜到了隔壁的星巴克。

忽然,正在沉思的我,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抬头张望,是大学同学苏苏。两人很久没见了,寒暄之后,苏苏打量着我,夸赞我身段苗条,皮肤紧致。

我撇撇嘴:“有什么用?心都老了。”苏苏做猎头出身,人情练达,冲我眨眨眼:“后天同学会你一定来,回味一下年轻时的感觉。”

换种生活方式

我平时不爱参加这些活动,觉得很无聊。我结婚生子时,大家忙着在职场站稳脚跟;我忙着更新家具家电时,同学们在探讨房价何时下跌,何时凑齐首付买房结婚。婚姻使我比同龄人少奋斗10年,他们的话题我怎么也融入不进去。我坐在热闹的餐桌旁,心情有些惆怅。

看着这些有活力、有野心的男同学们,让我想到老叶。准确地说,是从前的老叶。初识他时,他也跟他们一样。但是现在,老叶却格外沧桑。

苏苏看出我的不开心,一本正经地问我,是否愿意去一家公司做行政主管:“我了解你的能力,这家公司委托我很久了,前景還不错,而且,你可以换种方式生活,会越来越年轻的。”我有些犹豫。当年儿子入园后,我在老叶的安排下进了一家事业单位,虽然工资不高,但胜在稳定。

聚会结束后,我回家跟老叶商量换工作的事情。老叶反应很大,他觉得我们现在生活稳定,我没有必要再去奋斗。

“难道像你一样每天过‘老干部’的生活才好?”我有些口不择言。老叶呆了一下,只说了一句:“随你。”便回屋了。

我变成干练又风情的职场丽人

我还是去了苏苏介绍的公司做主管。去了之后才知道,多赚一倍的薪水,我得付出比从前多两倍的辛劳。熬夜加班成了家常便饭,身为行政主管,隔周还得出趟差。

转天,我去武汉出差。到达武汉,我接到老同学高波的电话,约我一起吃晚饭。这顿饭吃得还算欢乐,因为是同学,又是同龄,两个人聊得很投机。

大约是喝了一点小酒,高波开始怀念大学时代的青春岁月。他说:“当初你怎么就嫁给了老叶?班上多少男生喜欢你,你连看都不看一眼。”

我心生感慨,刚想说什么,手机响起。是老叶,他劈头就说:“老婆,我刚才打了个瞌睡,梦见你嫌我老,要跟我离婚。”

“神经病!”我啐道,脸颊却如火烧般滚烫。

一旁的高波,在围观了两人“打情骂俏”的电话后,感叹道:“你们感情还这么好,真是让人羡慕啊。”我笑而不语。

从武汉回来后,我发现老叶变了。跟恋爱时一样,他再次喜欢上给我打电话,喜欢为我挑选服饰、化妆品,还喜欢在双休日时在附近景区定个房间,偶尔把儿子托给岳父母,带我共度二人世界。

察觉到老叶的变化,我由衷开心。打趣道:“我怎么发现,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帅了。”“我有危机感啊,你换了工作后,变得能干又迷人,还动不动就有人约你吃饭。”

“那你怎么也越来越有活力呢?”我又问。

“我怕你觉得我老离开我。”

夫妻俩的深夜情话甜蜜肉麻,也推心置腹。我把头埋在老叶的臂弯中,满足地沉沉睡去。

越是看上去安全稳定的婚姻,越是容易因为缺乏危机感而暮气沉沉,继而死亡。从前我过着大丈夫身边小女人的日子,老叶心里笃定得很。可等我摇身变成干练又风情的职场丽人,这个老男人慌了,自然而然不敢老,也不敢服老了。

第82篇、爱情故事不是所有遇见都为了爱情

我们没多说什么,只是相视一笑,好像千言万语不如微笑,生命里你会遇到一些人,你喜欢他,愿意为他付出,但那不是爱情。

认识L是在大学一年级,当时我们学校中文系与电机系互为友系,一进学校每个人就自动被分配友系的学友一名,中文系女生多,电机系男生多,学友感觉就是“联谊”的代名词。不巧,我的学友是个女孩子,是他们班上唯一的女生,同学都说我很倒霉,因为一开学学友们都忙着送礼物,请吃宵夜,我的学友对我什么表示也没有。

我自己结交了班上的几个朋友,两个冰雪聪明的女孩,A与B都喜欢看书,我们很自然地走在一起,因为常到她们寝室去玩,也认识了她们的室友D。我自小就怕团体生活,女孩之间的相处模式我怎么也拿捏不好,可以交到这几个朋友觉得很开心,D是个厉害的女孩,说话时常带枪带剑的,颇为伤人,她的电机系学友我见过一次,一个大眼睛男生,大家见面时,D向学友介绍我:“江南第一才女”,当时我心里大叫不好,这句话听起来就有点危险。

A才是第一才女,文章写得好、长得美、气质出众,更有一股侠气,班上男生女生都喜欢她,因为我没有学友,A也把她的学友L介绍给我,那次是两系联谊,在草地上围大圈,弹吉他唱歌,我与A都爱唱歌,想不到L也爱唱,那次相聚非常愉快,之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去了好几次,我个子矮小,A又高又美,跟在她身旁我就像个丫环一样,但也无所谓,可以跟聪慧善良的人做朋友,我已经心满意足。

当时从宿舍去教室上课,得走上很远的距离,必须经过男生宿舍,吃饭的餐厅也在男生宿舍对面,那栋男生宿舍住的就是电机系的男生,起初我跟其他人一样成群结队地去吃饭,有一回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我,当时同学都喊我叫小鬼,我仰头一看,他们喊的却是“江南,江南”不知为何,每次我一抬头,他们就开始叫嚣起来,说一些莫名的话,我隐约听见有人喊着“江南第一丑女”。

糟糕的日子这才开始,有其他同学在我旁边时,那些男生只是嘲弄,只要我一落单,隔着远远的马路,就看见D的学友伙着几个人等在那儿,江南江南地喊,当时我完全不理解发生什么事,跑回去问D,她笑笑说,啊,你不是江南第一才女,叫你江南有什么错。

不久之后,有天A的学友L打电话到宿舍给我,说要请我吃东西,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与之后许多日子里我与他见面的场景,他跟我就约在宿舍前面,那时我已经很怕走到那附近,害怕那些男生疯狂而不怀好意的喊叫,但L偏要约在那儿,我起初很怕他也是要来捉弄我的,我心惊胆颤地站在那儿,远远看见L背着书包,从一楼的交谊厅走出来,他个子高高的,戴着眼镜,本来是一脸憨厚的样子,但他踏出交谊厅时,身后却涌起鼓噪的叫声,我不知道那些人在喊什么,只觉得L的身影仿佛要踏入什么危险之境,而他一脸肃穆,背对着那些讪笑,走到我身边,笑笑说:“我们去吃饭。”

那之后几乎每天傍晚下了课我们就会见面,先去吃东西,然后去学校走路,我们去过好多地方,荒僻的校园里有很多他喜欢的秘境,比如某处长了一棵特别漂亮的树,比如那儿有一个天文台,比如废弃的草场。更多时候我们只是绕着校园走,走累了,就到学校前门的大草皮,躺在草皮上唱歌,那时L送给我陈升的第一张专辑,《拥挤的乐园》,也是他喜欢歌曲,他会反反复复唱着陈升的歌,我唱我喜欢的歌曲,或者我们东聊西扯,或各自安静看着夕阳西下,直到天色暗下来。

我问L为什么找我出来,他说:“我就是气不过,你明明就是个好女孩,为什么他们要把你说得那么坏。”我问他那些人说我怎样坏,他说他不想讲,“你会伤心的。”我问他:“为什么他们要喊我江南?”他又把话题扯开,只说:“别管人家怎么说,你要记得你是个好女孩。”我望着天空,星星好大好亮,我说:“那些人不但笑我,也会笑你。”他又唱起一首歌,“我做对的事,不怕人家说。”

我记不清那段时间有多长,每天中午我仍要面对去吃午餐时被男生嘲笑的窘境,我渐渐不去上学了,后来听B说起,因为我在寝室里讲过高中交男朋友的事,D听了很不快,觉得她比我漂亮,凭什么我有男朋友她没有。有次高中认识的男生到学校来找我,我们一起去看了MTV(那时流行这样的视听设备,小小房间里可以看电影),D将这两件事结合起来,跟她的学友编排我生活浪荡、交友复杂之类的话语,那些男生本就是嘴巴特别坏的,在我之前,他们欺负的是一个英文系的女孩,她长得高大,性格爽朗,总是骑着单车,一身热裤背心在校园穿梭,那女孩每次经过男生宿舍,他们就大喊:“象腿,象腿。”几乎只要外貌上稍微不符合主流美女的女生,都会被他们嘲笑,我知道错的不是我,但我是个自卑的女孩,容易受到伤害。

我每天起得很晚,逃掉每一堂可以逃的课,胡乱买些面包饼干吃,也不敢经过宿舍去买饭吃,几次想要休学,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想自杀。

L每天在宿舍外面等我,成为我最痛苦也最快乐的时光,痛苦的是要亲眼看见那些嘲笑我的人,快乐的是,有人在我最危难的时候,为我挺身而出。

许多种奇妙的情绪交织,我对L的感情越来越深,他送给我一个铃铛手链,他说做噩梦的时候就摇一摇它,可以护身。放暑假了,我去L在高雄的家玩,他还特别找了班上另外两个好友作陪,“我要让他们知道你是好人。”我们去吃冰、打撞球,一起去看夕阳,在他们家的日本料理店吃东西,夜里我住在他家客房,睡前他到我房间看我,我们靠得很近,几乎要拥抱了,但他用手揉揉我的头发,说了晚安就离开,我们之间有种说不出的什么,但我又知道那不是爱情。

回家后,漫長的暑假里,既没有讨厌我的人,也没有L,我接到了他写的长信。信的开头我还记得:“我坐在屋顶上,想着你,想着她,想着我的心里到底是怎么回事,跟你在一起是那么快乐,但我喜欢的人却是她。”满满四张纸,是那样情真意切。

可是我像失恋一般哭了起来,我知道他说的她是A,是连我都会喜欢的、完美的女孩,我没有妒忌,因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应该被爱的那一个,但那些漫长的散步,那些唱不完的歌曲,他为我毅然从交谊厅里大步走出来的身影,那又是什么呢?我也弄不懂了。

我没有回信给他。回到学校,升上二年级,那些男生搬到另一个宿舍去了。我经过那个转角,不会再听见“江南江南”的喊叫,但L也没在那儿等我了。

毕业前夕我们在校园里相遇,他身边带着一个女孩,长相跟A很相似,高高的身子,靓丽的脸,我很为他的恋情开心,那样的女生就是他的菜啊。我们没多说什么,只是相视一笑,好像千言万语不如微笑,生命里你会遇到一些人,你喜欢他,愿意为他付出,但那不是爱情。

多年后我才真正理解,有许多感情的出现与存在,比爱情更为贵重,我在一生里遇到许多劫难时,总会出现像L这样的朋友,他既不爱我,也爱我,那不是爱情的爱,而一种发自本能、更为单纯的、人性里存有的美善,就像麦田捕手,我应当记取的不是自己不美丽、没有被挑选,我当记取的是,有一些感情的发生并不以亲密关系作为目的,它仅是要让我们知道人性之中虽然有恶,但善良也从未消失,那份善是如此无私,才足以让一个绝望的女孩,在那时刻活了下来。

第83篇、爱情故事白水咖啡

20多年前,父亲和母亲在上海读大学,两人有一个共同的喜好——在周末的下午,相约在学校对面的咖啡厅,手持一卷书,静心品读,隔窗望街,畅谈人生。一杯咖啡陪伴闲暇时光,惬意盈怀。时日一久,爱情诞生了。

父亲家穷,为了和母亲一起品咖啡,总是节衣缩食。母亲却不同,家境殷实,零花钱富余。每次喝完咖啡,大都是母亲主动买单。渐渐地,父亲的脸上挂不住了,不得不发奋努力,学习之余做兼职,换取咖啡钱。

毕业之后,父亲和母亲被分到天津一家国企。年轻的他们勤奋工作,很快分到了住房,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他们依然延续着喝咖啡的习惯。那些年,每天早晨5时许,父亲总会早早起来煮咖啡。咖啡煮好,丝丝香气氤氲在小家内,夫妻俩隔几而坐,尽管不大富裕,却充实而温暖。

没几年,企业效益下滑,工资一降再降,小小的家庭骤然拮据。以前,父亲和母亲喝的是价格不菲的纯咖啡,后来,就只能喝速溶咖啡了。只是,喝咖啡的仪式依然庄重。父亲依然早早起床,烧开水,冲咖啡,和母親对饮。喝完咖啡,吃过早点,两个人再带着美美的心情,骑车上班。

他们相信,日子就像这杯咖啡,苦苦甜甜,起起伏伏,但快乐不能少。

只是,父亲和母亲并没有料到,企业的经营形势再度恶化,连续3年发不出工资,每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费。如此艰苦的条件,即使廉价的速溶咖啡也喝不起了。

父亲一筹莫展时,母亲灵机一动,发明了一种“特殊咖啡”。在那两只从上海带到天津的旧式咖啡杯里加红糖,注了开水,搅拌均匀,味道虽不同,色泽却相近。

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品着母亲的“发明”,眼角处竟泛动着泪花。

此后不久,父亲下海。多年之后,父亲终于迎来事业的春天,日子不再拮据,生活有了节余,但他们对那两只古旧的咖啡杯仍分外珍视。那褪了色的咖啡杯里又蛊满了级别不低的咖啡,香气四溢。每天清晨,他们依然早起煮咖啡,坐在一起喝咖啡。很多时候,他们也在咖啡杯里注入白开水,开开心心地品着。

在他们看来,那无色无味的白开水一如咖啡,洋溢着生活的滋味。

第84篇、爱情故事请把她的冬暖夏凉装进心里

我心乱如麻,你却鼾声如雷

凌晨三点钟,我被噩梦惊醒,下意识摸了摸旁边,发觉空空无人。初夏时节,天亮得早,我循着从窗帘缝隙透进来的微微天光,发觉小茹正坐在床沿,默默垂泪。

我蹭到床沿拍了拍她的肩膀,哑着声音问:“你这又是怎么了?”

见我已醒,小茹也不再压抑自己,啜泣声越来越大:“没……没什么事,就是觉得……人活着真憋屈……呜……”

我顿了顿,大脑迅速运转,原来还是为了工作上的那点事儿。小茹所在的公司前些日子来了一位新同事,据说是领导的亲戚,接着一系列职场的不公事件轮番登场。性格绵软、为人清高的小茹首当其冲,默默为这位领导远亲扛了很多雷,也因此受了很多委屈。

我说:“多大个事儿呀,还值得你失眠的,不行咱就辞职呗,老公养得起你!”

我拍拍她以示安慰,继续上床睡觉,想要美美地睡个回笼觉。结果,被一阵更激烈的哭泣声吵醒。

“你这是干啥啊?”凌晨三点,难以成眠,这让我有点不满。

小茹猛地转过头来,愤愤地说:“我这么难过,你竟然还能睡得着!”

这下,我睡意全无,起来开灯对着气鼓鼓的她,本来想生气,但一看到她憋着嘴的样子有点萌,竟忍不住笑了起来。“哇……”这下,小茹彻底被我激怒。

你是我亲老公吗

这就是我的老婆小茹,一个心事特别重、神经特别敏感的萌系小女人。平日里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也会被她放大无数倍,刨根问底,弄一个是非了然。最让我感到无奈的是,不管让她纠结的点在哪里,只要我接茬,最终都能成功转移到我的身上来。

有一次,她在银行办业务被插队,对方是一位老大爷,小茹抱怨了几句,那位老大爷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口成脏”,小茹哪里是对手,只好把窝囊气全部带回家。那一整天,她的心情都特别不好,不停地问我:“明明错的是他,他凭什么那么振振有詞?”但我觉得这也不算大事,就简单地劝她:“算啦,多大个事儿,不值得大动肝火。你呀,就是心眼小。”那一次,她整整一天没理我。

还有一次,她和闺蜜发生了误会,一连几天精神恍惚,总是痛心疾首地念叨:“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她怎么可以不信我?”在我看来,朋友之间发生点误会也很正常,就随口开导她:“朋友之间,有缘再续,缘尽则散,没必要纠结。”她首先在朋友圈里发了一个“唉”,然后一天一夜没和我说话。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我越来越觉得她就是个喜欢小题大做的人。某一天,当她为了某个亲戚的弦外之音纠结时,我依惯例劝她把心眼撑大点儿。她终于爆发了,直接对我大吼道:“我这边的天都要塌了,你还在那边嬉皮笑脸;我难受得心乱如麻,你倒下就鼾声如雷。你是我亲老公吗?这样对我,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粗线条的心,漏掉的是感情

小茹越来越沉默,经常一个人默默坐在窗前,目无焦点地度过一下午。开始,我还以为她在修炼自己,只觉得耳根清净,再也不用听她念叨那些鸡毛蒜皮,每天乐得自在。可是,某个下午,我买水果回来,猛地看到她那孤独瘦小的背影,就那么直愣愣地杵在窗前,一动不动。忽然有一种凄凉的感觉贯穿全身,我才意识到,这些日子以来,她并不是在修炼自己,她只是对我失望了,决定独自一人努力消化这个世界的种种不美好,以及现实带给她的种种恶意。

从前,她还可以说给我听,但现在,恐怕我才是她的槽点,哪怕如鲠在喉,她也选择自己艰难吞下。

意识到这一点,我感到特别恐慌,赶紧放下手里的水果,主动凑上去问她:“你最近怎么了啊,老是一个人发呆?”

她似乎很想说出来,但话到嘴边,顿了顿,上下睫毛颤了颤,最终只是说了一句:“都是小事,不值一提。”

纵然是再粗线条的我,也该明白这样一件事,过往种种,我带给她的伤害和失望,远比那些所谓奇葩带给她的纠结要多得多。我在她心里的存在感和重要性,正在一点一点消失。

青梅给竹马当垃圾桶的那些年

掐指一算,我和小茹已经在一起15年了。其实,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就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只不过在感情浓烈时,我将她的心思细腻定义为温柔;而感情归于平淡后,她的心思细腻在柴米油盐的衬托下,变成了矫情的小气、不合时宜的“作”。

还记得我初入职场时,受了不少挫折。但我不是一个擅长表达的人,而小茹总能从我的微细表情中发现端倪。小小的她,经常仰望着我,满眼真诚地问:“你是不是遇上糟心事了,说给我听听,好吗?”

我本不想说的,但在她的引导下,最终还是把那些小烦恼悉数倒出来。其实,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多一个人为我烦恼。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有一个人肯坐在我的对面,陪我一起惆怅、感慨,就好像有人帮着背负了一半的重担,是一件特别舒心的事。

我们结婚后,因为双方家庭的差异,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我着实焦灼了一阵子。小茹家境很好,她害怕我因此觉得自卑,每次我与她的家人相处时,她总能敏感地捕捉到我的痛点,事后主动向我解释,尽管在现在看来,都不是什么大事。

在她的心里,我们之间没有小事。过去,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有什么烦恼,一定要对我说。”

在她的陪伴下,我慢慢变得强大,随之而来的是性格的大逆转。我觉得自己活得特别通透,面对过去烦恼的人与事,不必过多思量就能豁然开朗。而过去那个经常扮演“知心姐姐”的小茹,她的心事似乎越来越重。

是的,这些年她其实一直都没有变,是我变了,是我成功逃离心理的桎梏后,就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个戴过枷锁的人。

学着感同身受

心念一动,我坐到她身边,搂过她的肩膀,轻声说:“老婆,你是不是遇上什么烦心事儿了,快跟老公说说。”

小茹垂着头,小声说:“还是不说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说:“能影响心情的事就不是小事,你快说说,自己憋着多难受。”

小茹叹了一口气,然后把这段日子以来自己遭受的种种烦恼悉数道来。那个领导的亲戚给别人添了无数麻烦后,竟然升职了;昨天坐地铁的时候因为没有让座,被某个强壮的老太太挤兑了;中午吃饭时,被熊孩子和熊家长气着了……

说完这些,小茹哭丧着脸,小声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就是一具行走的负能量啊?”我笑着揉揉她的头发,明白她和我说这些事,并不是为了讨要解决的方法,她只是需要来自亲近之人的理解与安慰而已。

我把她拉起来,笑嘻嘻地说:“就算有负能量也不怕,咱可以去找点正能量对冲一下,你上周不是说想吃芝士虾吗?走!老公这就带你去吃!吃完我们就去买买买,你不是常说‘包’治百病吗,顺道把你喜欢的那款‘直男斩’口红一并拿下!”

在这样的现实中生活,谁还没有脆弱和迷茫的时候呢?谁还没有在负能量海洋中沉溺的经历呢?我们都知道无关生死的事都是小事,可是,真正扎心的、消磨我们的,不正是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吗?对于我们来说,最亲近的人,应该就是那个在大事当头时不离不弃、在小事烦扰时感同身受的人吧。

第85篇、爱情故事隔离时期的爱情

虽然非常心痛,有很多不舍,但我还是决定离婚。今年过年早,一月份特别忙,来不及去办,年底赶着去离婚也不是个事儿,我们就想着等年后去办。

我和老公是办公室恋情,公开后他辞职开了家小公司做室內设计。当初老公是全公司的“小鲜肉”,好多女生向他献殷勤,他最终选择了我。我以为我们会开始一段充满甜蜜的幸福婚姻,没想到只是短短几年,爱情就在一日日的鸡毛蒜皮中消磨殆尽。

有时候我恍惚觉得自己的婚姻是个错觉:他永远不在家,家里的事情完全指望不上他,连卫生纸用完了他都不知道从哪里拿。他给家里的钱倒是一年比一年多,可日子越久,我们两个人活得越像是陌生人。

我曾经试着等他到半夜,试图跟他谈谈我的想法,可是他一脸的疲惫和阴郁,没听完两句话,就皱起眉头来,开始急躁地发脾气:“我不是为这个家好吗?我赚的每分钱都给你了,你还要什么?”“我要的不是钱,我要的是活生生的人!”“没钱你想怎么活?房贷、车贷、孩子的学费,你的化妆品……”“我也是有工资的人,我的口红我自己付得起!”

夫妻之间的争吵总是事无巨细,没有任何要点,以为可以扎痛对方,其实扎痛的是自己。随着时间和年龄的增加,我的工作也越来越多,去年还升任了部门领导。现在,我32岁,有事业,有婚前买的房子,还有孩子,我什么都不怕。

当我跟他说:“我们还是离婚吧。”他一脸疲惫,只说了句“你看着办吧,尽快离了就好”。当天,他就很自觉地把床铺抱到了客厅里。

我妈就住我家楼下,每天过来给我们做饭。她看出我们之间有些不对劲,问了我好多次,我都阴沉着脸敷衍,看到她为难的样子,我真是很内疚。但我知道不能心软,这是我的人生。

大年三十下午五点,他提着一篮子水果回来。水果是在小区门口的进口水果店买的,俗气又不好吃。他分明有钥匙,但还是敲了敲门。我妈看到是自家女婿,相当意外,赶快张罗着让他进来。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心不在焉,他一直握着手机跟公婆发信息。

一切都变得很快,我们这个离武汉一千多公里的城市也开始实施小区管制,每户每周只允许一人出去三次,进出都要登记。看到这个消息,他说:“你们三个(我、我妈,还有女儿)都是女人,抵抗力弱,都在家吧,我去买就好。”我怼他:“我认识你十年,你也没有买过菜。你认识菜吗?”他冒出一句:“我可以问!”

果然,第一天买回来的菜就不对。菜叶子是黄的,排骨全都是骨头,豆腐是我不喜欢的老豆腐,更气的是,菜篮子里还有我吃了会过敏的香菇!花了几百元钱,没买几样我能吃的!

委屈一阵阵往上涌,我气急败坏地给闺蜜打电话。闺蜜却说:“你不能吃香菇,不吃不就行了,他们可以吃啊。这么危险的时候,如果有人能代我出去买菜,让我吃黄叶子菜也可以啊!”

过了两天,他又去买菜,出门前特地问我妈想吃什么菜,然后认真地列了个单子写下来,又郑重其事地塞进口袋里,我在一旁看得又好气又好笑。孺子还是可教的,他第二次买回来的菜质量明显比上次好,还专门买了一只鸡炖汤。头一天晚上,我说过想喝鸡汤。

晚上,四个人坐在饭桌前,我思虑再三,夹了一个鸡腿放到他碗里。他一下子愣住,死死地攥着筷子,没有抬头,我的眼睛瞬间就红了,心里也发酸。妈妈瞥了我一眼,抱起孩子端着小碗到卧室里去喂了。我们两个人相对无语,像数米粒似的,艰难地一口一口把饭咽下去。这是几个月以来,我们第一次没有吵架的晚餐。

第二天,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说是小区里的林阿姨被确诊感染了,让所有和林阿姨密切接触过的人都要注意,其中就包括我妈妈。我妈妈回了她的房子,反复叮嘱:“我在家按要求隔离,你跟他在家好好的,不要吵架,小心吓到孩子。”妈妈的叮嘱,我根本听不进去,不自觉眼泪就漫了上来。他有些生硬地安慰我说:“肯定没事儿,这病还没有流感的规模大,不出门就行了。”

我心急如焚却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妈妈每天过来给我们做饭,她家里并没有存菜。他知道我的担忧,便说:“我负责买菜,每天给妈送,你不要担心。从那天起,他每次买菜都买两份,一份先送到妈妈家,给她放在门口,然后再回我们自己家。妈妈发微信来教训我,说他如何的好,还说一个女婿能做成这样不容易。

有天半夜,我突然感到一阵胸闷。胡思乱想了很久,还是放心不下,硬着头皮给他发短信。他立刻敲门过来,帮我戴好口罩,轻手轻脚地扶着我下楼去医院。拍完胸片之后,医生说没大事,不是新冠肺炎。我和他都松了一口气。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用手机刷新闻,看到已经出现无症状患者,眼泪瞬间下来了。他夺过我的手机,让我不要再看,一遍遍跟我说没事,虽然还是那么笨嘴拙舌,翻来覆去就这一句,却让人觉得安心。

到家以后,他把被子抱进卧室打了个地铺,跟我说再有不舒服就叫他。躺下后,我看着他的后脑勺和亮着的手机屏幕,发现他还在查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的文章。我缓缓开口:“创业很辛苦吧?”他的手指一顿,关掉屏幕,房间一下子黑了下来。在黑暗中,我忐忑地屏住呼吸。过了好久,他才说:“还好,你别担心。”我的眼泪一下子汹涌而出。他慌了:“你哭了?”我控制不住,只能随便找个理由,吸吸鼻子带着哭腔说:“那你怎么老不回家?”“公司真的很忙,我又舍不得多招人,很多事都是自己做。这次在家里休息这么多天,我才知道原来你这么辛苦,既要做家务还要带孩子,还要上班,而我原来以为只要有钱,一切都简单……”我们说了很多,把这些年的话都说了,说到伤心的地方,我失声痛哭,他抱住我也红了眼睛。

我们都活得太自我了。就是因为我们彼此都是有经济能力、能够独立的人,所以我们不愿意退让,不愿意放下身段与对方磨合。不知道多久,我们依偎着彼此睡去。我从来没有睡得如此香甜踏实。

第二天醒来,我忽然发觉这就好像是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的故事,墙外是关系几千几万人的疫情,铺天盖地,全是生与死的焦虑。这个改变世界的疫情,同时也改变了我的人生。很久以来,我和他之间一直有什么东西在中间阻隔,现在却忽然失去了踪影。

虽然仍被限制外出,我却觉得岁月静好。我按着网上的菜谱做蛋糕,他负责吃掉我所有做坏了的蛋糕。他在家里教女儿画画,陪女儿读绘本,兴致来了,就把女儿放在背上骑大马,房间里全是欢声笑语。

十几天后,妈妈的医学观察解除了,小区允许出门了,但他的小公司已经撑不下去了,估计要破产。这一次他倒坦然许多:“坚持不下去,我就去找个工作,朝九晚五的,反而稳定得多。”离婚是我们从此不再提的话题。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关系,有幸福也会有痛苦和磨砺,可就是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深不可破的感情链接,痛过之后,才会更珍惜彼此的善意。

第86篇、爱情故事很久以前小心在意过

我怀念高中就像怀念彩色的塑料发圈一样轻松地缠在头发上,就像碳酸饮料咕噜噜在你喉咙里冒的泡泡,就像打开抽屉发现一盒牛奶不知道谁送的砰砰心跳,趴在桌子上醒来的时候,擦一下口水,推一下同桌说,下节课上什么,作业写完了吗,你那儿有什么吃的吗,晚自习要不要一起看小说。

最开心的心情,最喜欢的话,很多傻不拉几的事情或者感动的事,都发生在同桌身上。

尤其是男孩子的同桌。

我觉得男女生做同桌很难不喜欢上对方。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时期坐最后一排,左边坐的体育委员,一个一米八五的男生,右边坐的一个很高的女生。和这个女生当同桌之前,我对她印象不深,一直觉得她沉默寡言,当同桌以后,才发现她作业做完得超级快,然后……就会偷偷用手机看言情小说。于是我开始经常抄她的作业,然后把我买的杂志和小说分享给她看。

左边的男生作业都是抄我们的,但是在因为冷所以可以关上教师后门的时候,会把手机放在笔袋里面和我共享看一部电影。有时候我们还会一起嗑瓜子儿。我印象里最深的一次,是看一部叫“校墓处”的恐怖片,讲一个不遵守校规的女生会撞鬼的故事。那天晚上我在家里有点睡不着觉,收到他的qq信息问我睡了吗,我说没有,有点害怕。我们打了一会儿qq语音,直到我睡着。

后来我读大学了,把和我同桌的那个女生的qq号给我表哥了,但好像他们不来电。和我同桌的那个男生来我们学校的艺术节时找过我一次,问我要不要带什么,我的大学在郊区,我说你能给我带两盒周黑鸭吗,他就真的给我带了两盒周黑鸭。

再后来我到北京了,我们的联系早就断了,我在班级群里看到他在一个小学当体育老师,我看到他在群里发一个链接,给他带的班级的健身操比赛投票。我点进链接耐心填完了自己的信息,找到他班级的那几个名字,一个个点击了投票。

我突然想到以前我们抄完了作业以后一边吃薯片一边聊以后想做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我想当一个小学老师,除了双休还有寒暑假,上午上完课下午就可以休息,逢年过节还有学生家长给我红包送礼。他说我这辈子也没机会误人子弟。

我问他想做什么,他说他想去混黑帮,劫富济贫,收保护费,晚上打架喝酒,但盗亦有道。我说你真是古惑仔看多了吧。

北京现在很热,我一边吃冰棍一邊刷剧突然想到了这些,《你在我的右手边》是一部网剧,我看了一集,它是同桌之间似是而非的青春,有些人一定是你青春的一部分,比如同桌。那个夏天,那个人。

后来想想,我和朋友说过一句话,我从不羡慕任何青春校园剧,因为我自己拥有完整的,和校园剧一样快乐而青春的青春期,我没有任何遗憾的。但我觉得这部同桌之间的校园剧是真的值得一看,因为……我觉得它足够美好。前几集就蛮高能的,我看着笑出猪叫了。

我都想把链接发给高中那个男生让他也看看,想顺便说句我们那时候也这么搞笑的,他们和我们好像哦。

但终究是没有发,我发了一条仅他可见的朋友圈,算是对我青春期的一点点小触探,最好的爱情是你在我的右手边,但最好的回忆距离,是我不打扰我们青春最好的回忆。

我可以回头看,但不必打破那层温柔。

之前在微博有发,有人去看了以后和我说,这剧好有意思啊。我说对啊真的很有意思。

结果她又回复我,我高中同桌是我现在老公。

我真是无端被塞了满嘴的狗粮。

第87篇、爱情故事你翻看爱人的手机短信吗?

一样短信,万种风情。读图时代阅读短信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但是,翻看爱人的手机短信则是一件苦闷的事情——

刚离开丽江古城往酒店住处回走的时候,爱人发来了短信,文字简洁得像在打电报:“在哪?干什么?很开心吧?”

在这读图的时代阅读短信真是件有趣的事情,因为它不像其它信息符号来得那么直白,它给你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你尽可以挑战你的想象能力。像上面那段短语,你可以认为是咄咄逼人的恶妻盘诘,也可以是风情千种的娇妻亲昵,还可以是平静似水的爱妻戏谑……过去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而如今啊,一万种心情就有一万种情境,关键是在什么情态下阅读了。

如实禀报了行踪和收获,诸位千万别误会我是惧内之人,此刻做个老实人我想好处大大的:一是报个平安了却那边的挂念,一是互通信息对双方来说也是一种慰藉,再者又不是在干坏事,又何苦遮遮掩掩呢?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做个胸怀坦荡的人,轻松,不会心累。

“你不会在骗我吧?怎么不去浪漫一下,机会难得啊?”怎么样,这话有点耳熟吧?尽管你再怎么老实交待,你爱人的嘴里总是这么不满意你的答卷,做男人的,尽可以认真地听,认真地作答,但绝不可以照她的话去做,因为那话里有话,其潜台词就是“你敢骗我!你敢去浪漫!”这是傻子都能听出来的。

如今这年头,就好像“狼来了”一样,“假到真时真亦假”,人们的信仰出现了危机,似乎是“表面上满嘴里仁义道德,究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世间假局太多,伤人坑人不少,原因也不外乎两种:一是世界上的诱惑太多,一是人们的脸皮太厚。

爱人是个大美人,绝对的人见人爱的那种美媚。坦诚地讲,与美眉相爱,一半是幸福,一半却是担忧。没有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不漂亮的,而一旦拥有,得时常准备着吃醋。

曾听说国外某著名导演娶了某著名影星为妻,有次拍戏时其妻与男影星有一场床上激情戏,开拍前既是女影星的丈夫又是该部戏的导演对着男影星的耳朵说:“兄弟,共享吧!”据说那场戏拍得非常成功。真佩服导演的敬业精神和伟大的胸襟。在这样的导演手下干活肯定不累。且别说我见色就怎么的了,“食色,性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这世界上没有不偷吃的猫。所以有人将好色一代男人一分为三:不动声色地欣赏美眉者曰色圣,见美眉目不转睛或者眼冒绿光者曰色鬼,只要一见女人就垂涎三尺、喉管呜咽作响者,色虫者是也。信不信由你,反正同爱人外出时我都遭遇了如许人类。

爱人的职业有点特殊,几乎是在男人堆里泡着,常给人一种“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之感。然而,爱人把持得住,她能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巧妙地转化为友情并作为成就事业的动力。她这样说了:“女人呐,你越是在乎自己人家就越是在乎你,你越是作践自己人家就越是作践你。”

在情感上,我是个有故事的人,曲折的故事带给我的不是创伤不是失意而是一种体会,那就是:女人是用来爱的,用来宠的,如果爱她,就疼她关心她,就得为她谦让为她奉献乃至牺牲。

圣洁的爱要用圣洁的心灵来供奉,圣洁的心灵只能供奉圣洁的爱!在情感的国度里,美满幸福就是一种自以为是,就是法律的、伦理的、心灵的协调平衡。而猜疑,正是砍向幸福的一把锋利的斧头!

曾几何时,你有没有过翻看爱人手机短信息的冲动,那是一种来自年轻心理的好奇的冲动。假设我们一时冲动了,得到的是什么呢?首先是失信于自己爱的人,像小偷般拉开了我们不应该拉开的窗帘,让阳光无端地照进不该照进的地方。我们得到的是什么呢?如果爱人是纯洁的,那么我们将是第一个污染那块圣洁地方的始作俑者,得到的是烦恼;如果爱人有隐衷,我们也应深知她的心底藏匿的是我,因为至今她没有明白地表露过是如何如何地讨厌我,爱她的人没错,她的美丽也没有错,美丽不是原罪,我们应当充满自信地享受爱人的爱,而不要千方百计地去证明爱人不爱。退一万步讲,假若爱人有意红杏出墙,在这张扬个性的年代谁能左右谁呢?我们得到的是苦闷。

诚如于丹所言,《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不如意,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是的,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或者缺憾我们无能为力,但是,改变心境赢得快乐的却只有我们自己!

将圣洁的爱人供奉在圣洁的心灵,我们将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

第88篇、爱情故事你考虑过爱情的感受吗

看到一句诗:这个世界太贫瘠了,需要种一些情话。是的,因为生活有很多不尽人意,或时不我与,或枯燥荒凉……所以,我们常常对爱情抱着梦幻态度。对世界有多热望或失望,对爱情就有多期待、想象与美化,可是,你考虑过爱情的感受吗?

爱情不是上帝,不可能包治百病、有求必应、德艺双馨、滴水不漏……我们常常在为难爱情、为难爱侣。

朋友琪琪痛苦不堪,说她偷看了丈夫的手机,发现丈夫有个微信小号和抖音小号,我问她:“你怎么可以登录他手机?”她说:“他手机密码就是我的生日,我们都知道。”

我宽慰她:“你们结婚已16年了,他是生意人,你又管他那么死,他总要有个透气孔吧。很多人都有小号,为的是有个独立空间。”

可是,琪琪还是埋怨:“他不诚实,这让我很难过,我和他之间应该互相信任啊。”

我说:“你没有给他自由,就是最大的不信任。”

没有自由,就不可能生出责任感。责任感是自制力、自控力,没有自由的环境与土壤,就不可能有与自由相对应的责任。如同,没有爱过,怎么会有不爱之说?

后来,琪琪查看了丈夫的小号登录痕迹,发现没有什么暧昧证据。她说:“相对于他爱我,我更爱他呀,所以我更在乎,要谨防他开小差。”琪琪向丈夫坦白了自己的担忧与偷看行为,丈夫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我早就知道了,你不要想太多……”

我继续安慰琪琪:“你先生可防可控,不必太被自己的多心或过火的期待所烦,你要的不是爱,是偏爱,是溺爱,是专制的爱,这对他不公平。爱情肯定不是他的全部,更何况,爱情还有寿命。”

夫妻间,让妻子开心的招数有很多,比如给她买包、做饭,看电视的时候像在影院里紧紧抓住她的手……而妻子让丈夫开心的方法只有一条:给他自由。

朋友美美是一位残障人士,当年丈夫冲破种种阻力娶了她后,一直悉心照顾着她。最近,他们女儿到外地工作了,丈夫因为有睡眠障碍,要求和美美一人睡一个房间。美美心里虽然不愿意,但还是装着冷静地答应了。她理解丈夫,可是又怀疑丈夫,所以极度灰心。

美美幽幽地说:“当年我们用了一年多时间才习惯睡一张床,因为深爱;现在却要分床,半夜醒来好凄凉孤单。”

我安慰美美:“要学会接受天黑、天下雨,他也老了、累了,多理解他一些。”

爱情,你不仅要接受它的美意,还要接受它的倦意。说实话,这些年都是美美的丈夫在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說:“你能回报的,应该是心疼,是愧疚,是真诚温柔地理解他。”

爱情是自私的,是需要,但是,还应该有深深的懂得、理解甚至悲悯,爱情里应该还有恩情,不要忽略它;爱情不是十全十美的东西,所谓珍惜,就是知道分寸,懂得人性,不能一味索取,要给它一些不太光亮的空间,就好像我们睡觉的时候要关灯,不是所有人的睡容都像睡美人的。

我的劝导,美美应该是听进去了。有人说爱是迷途,不是的;迷恋才是盲目的,而爱是洞悉和接纳。

美美只是习惯了被爱、被照顾,而忘记了爱情的另一部分是回应,是懂得对方的不容易,是知足,是感动之后的感恩与宽仁。

第89篇、爱情故事一生都在热恋

1

我16岁那年,爸爸脑溢血去世。我和妈妈的天一下子塌了。尤其是妈妈,她一个连饭都做不好的人,如何带我继续生活?

安葬爸爸后的第一顿晚餐,有麻婆豆腐、西芹肉片和香煎午餐肉。一切都是爸爸在时的样子。可是妈妈明明不会做饭,偶尔下次厨房,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还把粥熬成了干饭。

看到我的疑问,妈妈特别坦然地说:“你爸做了那么多年饭,我就是看也看会了,只是有他在,不想干而已。”

吃饭时,我注意到妈妈右手拇指有创可贴。问她怎么弄的,她说,开午餐肉时,脑子犯二,直接上手去掀盖子,划伤了。“小伤,没事,没那么娇气。”以前爸爸在,妈妈哪怕掉根头发,都会求安慰。可如今……我心里特别酸楚。

都说撒娇的女人好命,这句话放在妈妈身上,只对了一半。爸爸在,她十指不沾阳春水,经常听见她花式示弱:“老公,突然就心情不好了。”爸爸问:“怎么能好?”她就会说“因为不想刷碗”“因为地没拖”“如果有人帮我把衣服洗完,就好了”……然后,爸爸会毫无怨言地让她多云转晴。哄着爸爸做家务,她全程只需甜言蜜语。

从小到大,我吃尽了他俩撒的狗粮。所以,爸爸猝然离世,悲伤欲绝之余,我更担心的是,妈妈如何生活下去,从生存到精神。就连爷爷奶奶来电话,都会偷偷跟我交待:“好好劝劝你妈,振作起来,如果有合适的人,别拦着,她生活能力差,一个人养活你不太容易。”

2

但我们好像都误会了妈妈。爸爸走后,她开始拥有了强大的动手能力。首先是厨艺。娘俩的一日三餐,她丝毫不糊弄。照菜谱学,跟人请教,有时失败了,半夜不睡觉也要把一道菜研究出来。她把从前用来哄爸爸的智商,都用在了学习生活上。

从前逢年过节,不管是去奶奶家还是姥姥家,妈妈全程负责陪聊,爸爸张罗出一大桌美味佳肴。但爸爸走后,妈妈接管了这个任务。尽管大家不让她伸手,并且对她的厨艺深表怀疑。可是,一年又一年,妈妈继承了爸爸的手藝,以及爸爸的任劳任怨。每一次,大家既吃惊,又赞叹。爸爸虽然不在了,可他的手艺还在,他的心意还在照拂着家人。

爸爸走后的第一个春节,我和妈妈在姥姥家过。大年二十八,我陪妈妈去买菜,她从兜里拿出一个长长的购物清单,大到牛排,小到香菜,一一列举。从菜市场到超市,一路转下来,我们手里提的东西多到令人怀疑人生。

往姥姥家走的路上,妈妈的眼圈红红的。我知道,她在想爸爸。我说:“妈,别难过,你还有我。”可妈妈说:“妈不是难过,妈是觉得幸福。”

她说,往年都是你爸张罗这些事,而且从不拿什么清单,却关照到每个人的喜好。

她说,一个人心里得装多少爱,才能做得这么面面俱到,才能日复一日,不怨不悔。

她说,丫丫,身在福中要知福,就算你爸不在了,咱们也是曾被他深爱过的人。

妈妈的感悟,让我忍不住哭了,又笑了。

3

妈妈的本职工作是出版社编辑。谁能想到,像她这样一个文艺女青年,有一天会对螺丝刀、钳子、扳手感兴趣。爸爸留下来的那个工具箱,她没事就拿出来摆弄,一会儿拧拧水龙头,一会儿修修晾衣架,就像从前爸爸在时那样。只不过,爸爸做这一切,轻车熟路,而妈妈,常常修理就是破坏,但她乐此不疲,也渐渐熟练。家里水管、煤气、电路哪里坏了,再也难不倒她。

有时看她花很长的时间,修一个本可以换掉的水龙头,把自己整得很狼狈,我就会劝她:“妈,别修了,换个新的吧。”可她说:“越修这些老物件,就越想你爸,以前一直觉得,他也是学文科的,但却心灵手巧,什么东西都会,现在才知道,他只是用心和有心罢了。”

常常,我做完作业走出房间,看到妈妈坐在阳台上修修补补,我叫她,她都没听见。她看那些老物件的眼神,就像在跟爸爸对话一样。那眼神里,住着最平静而隽永的相思。

4

给妈妈介绍对象的人很多。而我在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一刻,也在想:妈妈真的应该找个伴了,尽管内心很不情愿,但我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自私。只是我话还没说完,妈妈就生气地扔了筷子。“你爸是怎么对我的,你难道忘了?除了你爸,你觉得我还能接受别人吗?”

那一晚,是爸爸走后,妈妈第一次尽情地跟我聊爸爸。只不过,她向我倾诉的不是相思。妈妈不需要相思,爸爸其实一直都在。

她说:“丫丫,别以为做饭就是把食材弄熟,你买菜、淘米、加盐、加糖、清蒸、红烧,其实心里装的都是家人。”下雨了,多少人叮嘱:“记得带伞啊。”只有爸爸,只要是下雨天,一定会接妈妈下班,他知道她需要伞,但怕雷、怕冷的她,更需要陪伴。虽然不能经常去爷爷奶奶家,可是每次回去,妈妈都像爸爸那样,给他们炸虾丸、做鱼糕,看他们吃得心满意足,没有比那更有成就感、更幸福的事情啦。

妈妈不仅学会了爸爸的手艺,更学会了像爸爸那样,热气腾腾去爱和热爱。

那一天,18岁的我,一夜之间长大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爸爸走后,家里感觉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很简单,是那个从前深受溺爱的妈妈,像爸爸那样,维护着这个家的初心。

那天,我哭成了泪人,可妈妈却没有哭。

她说:“丫丫,妈妈如果哭了,就是想你爸想到坚持不下去了。可是,我欠你一个爸爸,不能再让你没有妈妈,妈妈必须替爸爸给爷爷奶奶养老送终,也必须看着丫丫结婚生子。他在和不在,咱们家都得一个样。”

他在与不在,家都得一样。这是妈妈对爸爸最务实的相思。

5

我结婚生子,妈妈一直在身边。我老公叫林业民。妈妈做饭时,会有意无意地把他带在身边,让他学艺。我们一家三口出去玩,结果轮胎扎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老公急得团团转。于是,妈妈教着他,合力换上备胎。她夸我老公:“小林,真没想到,你干啥像啥,心灵手巧,一点就透。”老公被夸得直“嘿嘿”。

背地里,老公对我说:“妈真是女汉子,进得厅堂,入得厨房,关键还换得了车胎。”于是,我给他讲了从前的妈妈,那个爸爸还在时的她。如果不回忆,我几乎忘了那个从前的妈妈,那个“恃宠而骄”,高跟鞋把脚磨破一块皮,就要求爸爸背她上楼的小女人。

老公听得眼窝潮湿,有感而发:“天哪,我以后得对你好点,不然,有那么高标准的男人比着,咱妈得看我多不顺眼。”

一天,妈妈在看相册,指着其中一张爸爸年轻时的照片发呆:“丫丫,你说你爸怎么这么帅呢!真的,每次看着他,都觉得像第一次看见他一样,还是会心动!”

这滚烫的情话,出自我60岁的老母亲,我一点也不觉得肉麻。

我的妈妈,她从来就没有孤单过,她的一生都在热恋。

第90篇、爱情故事爱情盛开在连理枝头

我给不起你爱情,所以只能给你生活

安蓝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做一个贤妻良母。她对沈默然的好,可以说是纵容。

两个人结婚过日子,开始的时候都免不了吵闹。谁做饭,谁洗碗,看似琐碎,其实都是争吵的导火索。结婚的时候,沈默然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但是他不可能把家务都推给安蓝做,不但是有失公平,并且,他是爱安蓝的,并不想她太委屈。沈默然的心里,甚至已经预先定下了让步的底线。

但是安蓝浅浅地笑着,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她从不叫沈默然做什么,除非是沈默然自己主动做。下班回来,冷锅冷灶,明明沈默然早早地就回了家却翘着腿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换了别的女人,就算不河东狮吼,也会拿冷脸给他看,把锅碗瓢盆弄得丁当乱响。安蓝却不。她不声不响地进厨房,饭菜都上桌了,才语气柔柔地招呼沈默然过来吃饭。

沈默然自然是乐得清闲,向哥们儿大肆吹嘘安蓝是如何的贤惠,如何的好脾气。

他不知道,安蓝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对沈默然好,不要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和他计较。别的女人包揽家务会有怨气是因为她给了男人爱情,所以希望得到宠爱和回报。而安蓝,可以毫无怨言地为沈默然洗衣做饭,不过问他的晚归,是因为,她能给他的惟有这些,而一个女人最应该给她丈夫的爱情,她给不起。

她只能在这些生活琐事上纵容沈默然,尽管她深知,这些都不能和沈默然给她的爱情相提并论,但她只能如此。

背着往事结婚

她的心里,住着另一个男子。她想,这一生,她都会爱他,至死方休。

她把婚姻给了沈默然,却把爱情给了别的男子。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爱,也就没有要求,所以,她可以坦然地承担所有的家务,她可以对沈默然的夜归淡然处之,而不去探究沈默然晚归的借口是真还是假。

和沈默然相亲的时候,安蓝已经28岁,很尴尬的年龄。她自己是不介意的,但她不能不介意母亲的心急如焚。

沈默然的条件很好,人长得俊朗不说,工作单位也吃香,税务局的中层干部,福利待遇好得不得了的政府公务员,光是他住的那套150平方米的集资房,市价已经值到八十多万。男人三十一枝花,又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多少水嫩的女孩巴巴地想嫁给他呢。安蓝不喜欢被人挑的感觉,觉得自己像过了季的水果,蔫蔫地等着削价处理。但是母亲的反应很热烈,安蓝不想扫了母亲的兴,只好去赴约,表情却是疏离和敷衍。眼高于顶的沈默然,想来不会看上自己这个老姑婆,人家以前说嫁不出去的女人都叫老处女,现在却都叫老姑婆,因为深知,老虽老矣,却不是处女。明了结局,所以不作无谓之争,而安蓝的疏离,却勾起沈默然的好奇和征服欲。

两个人淡淡地交往起来。安蓝波澜不惊,沈默然却越来越热烈。对于他的热烈,安蓝不主动,但是也不拒绝。总归是要嫁人的,既然要嫁,当然要选择嫁得好一点儿。

不到半年,两个人就结了婚。新婚之夜,做完了该做的事,沈默然下床倒了两杯红酒。安蓝诧异地接过来,沈默然轻轻地和她碰杯,然后说“安蓝,让我们一起和往事告别吧。”

安蓝的心,慌慌地跳着,沈默然笑吟吟地看着她。30岁的他,28岁的她,想来都曾有过不能割舍的情感往事,对沈默然而言,肯和一个女人结婚,就昭示着往事已经放下,新的生活从此开始。可是对安蓝而言,往事不是放下,而是在心里珍藏着,她还坚守着爱情的承诺。

那些点点滴滴的温暖

和沈默然的新婚之夜,在沈默然呼吸均匀的鼾声里,安蓝在黑暗里睁着双眼,无比清晰地回放了她和盛乔的情感往事。

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还有那疼痛的第一次,安蓝爱情里的所有第一次,都是和盛乔分享的。

从大一到参加工作,他们度过了如胶似漆的六年。六年的时间里,他们疯狂地爱着,那样热烈的爱情,会让安蓝在午夜里隐隐生出担心,过犹不及,她害怕,和盛乔的爱情终究会夭折。

这种担心藏在她心里,不敢对盛乔说。离别却突然到来。盛乔的母亲坚持要盛乔回到她身边,并且拒不接受家境贫寒的安蓝。这是一个绝顶俗气的理由,可是却成了盛乔和安蓝无法逾越的现实。安蓝沉默着,她理解这个经历过风霜磨砺的老母亲对儿子的心意,但还是希望盛乔能够和他的母亲抗衡。然而盛乔也无法和母亲的以死相逼抗争。他们惟一能做的便是分手。

在机场目送着盛乔,安蓝的心在那一刻空了。和盛乔的爱恋透支了安蓝一生的爱情,她想,这一生,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了。

和沈默然,不过是生活。而生活是生活,爱情是爱情。好在,和沈默然的生活,平稳中不乏温暖。是的,温暖。安蓝虽然不再有爱的能力,但她还是能感受到温暖。

沈默然,并非不懂得投桃报李的男人。安蓝的温柔和纵容,他以为,必是爱自己,爱这个家的缘故,所以,他回报给安蓝加倍的爱和温存。他对安蓝的父母很好,总大包小包地送礼品,他对安蓝也很好,总能知冷知热地送鲜花和新衣给她。只是,床弟之间他最爱呢喃,“安蓝,你爱我吗?”这样的呢喃会让安蓝在心底有些微的不堪,怎可以对着肌肤相亲的男人说不爱,那样太残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嘲讽。她只好说“我喜欢你。”

是的。喜欢,仅此而已。

那却是旧相识

生活是琐碎的。在这种琐碎中,盛乔的种种不再频繁地闪现在安蓝的眼前。盛乔的名字,开始只在一些令人伤感的夜晚滑过安蓝的心头。他的影像渐渐模糊。安蓝想,这是分离太久的缘故,但是她对他的爱不会改变。

没有想过和盛乔的重逢。安蓝一直觉得,曾经相爱却又不得不分离的人,相见不如怀念。然而世事无常,和盛乔的重逢,竟是没有任何铺垫。

秋天的时候,安蓝去上海,参加一个业务洽谈会。傍晚,忽然起了心思,想去衡山街转转。因为那里住过一个传奇的女子张爱玲,也因为,后世不少人诘问过她的爱情传奇,然而,谁又能懂得她爱着的喜悦和快乐呢’

漫步在衡山街,安蓝的心,莫名的忧伤。盛乔的面目已经模糊,年轻时的爱情却好像刻骨铭心。

一双男人的脚停在安蓝的面前,安蓝的目光慢慢地上移,然后就看见了盛乔。一别五年不见的盛乔微笑地看着她。

安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真的是遇见了。这样大的世界,这样大的城市,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上,没有早一刻,没有晚一刻。真的是遇见了。一些念念不忘的人,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忘记了

那几天,盛乔也在上海,就住在衡山街附近,不过是随便走走,这一走,就遇到了安蓝。

“我以为你已经忘了我。”盛乔说,“你知不知道,你抬头看我时的目光,好像已经不认得我了。”

“我怎么会忘了你呢々”安蓝说,“你变得成熟稳重了,和我记忆中的盛乔不太一样了。所以,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晚秋的风中,他们牵着手,不说现在,只说从前,说从前两个人在一起时的那些趣事,那些甜蜜。安蓝想,他们真的是成年人了,知道谈论什么,回避什么。

夜色渐暗,他们找了家餐馆吃饭。他让她点菜,她拿过菜单,不假思索地点了洋葱肉片,麻婆豆腐,紫菜汤。

盛乔仍是笑着,缓缓地说:“安蓝,你忘了,我不吃洋葱和紫菜的。”

安蓝就怔住了。突然就想起这三个菜是沈默然最爱的三道家常菜。

那个晚上,本来是有事情要发生的。久别重逢的恋人,最后的纠缠当然在床上。她有些忐忑,却也期待,她有一兴奋和紧张就发生胃痉挛的毛病,坐在宾馆的大床上,她又不可遏制地胃痉挛了。她转过头,冲他叫,“默然,我胃痛,把我包里的药拿过来。”

这一声“默然”叫出口,两个人都沉默了。他拿了水和药,喂她吃下。

后来,两个人一个坐在床上,一个坐在沙发上,说着各自的生活,竟然平静如斯。

安蓝想,或许盛乔没有她想的那么爱她吧,在这太平盛世,如果真的是爱到深处,有什么可以阻隔两个人的厮守呢?而一个男人要和一个女人分手,总会有很多的理由,很多的迫不得已,而其实,不过是表演给爱情看的。

再或老,生活本就琐碎而强大,能够在不知不觉淹没了她的爱情。像她的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开始淡忘盛乔,已经开始倒戈相向沈默然。那一份不为她自己感知,或者是她拒绝承认的爱已经深入骨髓,如影随形,它会在不经意间就跳出来。

蓦然回首中,她和沈默然的爱情已经盛开在这连理的枝头。

第91篇、爱情故事木槿树下的爱情

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

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沓,我拈着一朵绯红的木槿走在校园里。这时有一个长影子走过来,将我笼罩住。我惶惑地看着面前这个挡住自己的男生,挺拔的个子,明亮的眼眸,不怀好意的笑容。

我的心跳不禁有些加速。我隐约听说过这个叫齐晨的隔壁班的男孩。我想,他拦住我要干什么呢?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齐晨就已经走上前,一把夺下我手中的那朵木槿,然后快速揪开我的衣领,将那朵木槿丢了进去。

我吓得大叫一声。齐展已经跑到远处围观的一群男生里,那群男生发出一阵大笑。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恼火,难道就这样便宜他了?我猜他一定什么都看见了。我发育得晚,身体单薄,胸脯就像两个小核桃。想到这里,我甚至感到了屈辱。在得知那人和自己同时考进了厦大中文系时,我不禁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中文系新生见面会上齐晨迟到了。他大概刚打完篮球,头发还湿漉漉的,在灯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泽。好帅啊!身边的室友于筱菲失声尖叫,一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的花痴表情。

我在心里哼了一声。

经过一个月的精心观察,我终于摸清了齐晨的活动规律。

这天傍晚,神清气爽的我靠在阳台上。5点半,齐展准时出现了,像往常一样,他边拍篮球边往前走。蓄谋已久的我举起了洗脚盆——一二三,倒!

然后,我躺在床上,欢快地翻阅着一本杂志,楼下传来一个男生气急败坏的骂声。

很快就是大二了。那一年夏天,我买了一条绯红色的长裙,轻灵飘逸的款式,胸前还绣着一簇木槿。我每天穿着这件漂亮的长裙去图书馆自习。有一次,我正好坐在齐晨对面。我们的表情都讪讪的。泼水事件后,我们一见面便怒目而视。

我埋头看书,不久飘来了一股令人无法愉快的气息。我不动声色地继续作埋头苦读状,却用脚悄悄踢飞了齐晨的球鞋。

在图书馆熄灯时,齐晨发现自己的鞋掉了一只,他上蹿下跳面红耳赤地找鞋。我快速收拾好书包,得意地走在回宿舍的小径上。不一会儿,我听见后面有人喊我的名字。我转身,看见齐展像袋鼠一样单脚跳过来。“小雅,我要你向我道歉!”

“凭什么啊,明明是你先欺负我的!”到底是底气不足,说完我便转身往宿舍跑。

这时齐展在我身后说了一句与木槿、泼水、踢鞋都毫无关联的话:“小雅,你穿这件长裙真的很好看。”

我气喘吁吁地回到宿舍,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年轻的18岁的脸,洁净的眼眸,开始向“桃子”迈进的“核桃”。我的脸霎地红了,就像红映鹭岛的木槿。

大三的秋天,中文系的同学去秋游。带着一丝鱼腥味的海风拂在脸上,让我感觉到一种薰暖的恍惚。当我弯腰去捡一块斑斓的螺贝时,发现身后立着一双黑乎乎的长腿。

这双长腿的主人眯着笑眼,歪着嘴角说:“我给你表演一个魔术吧。”他摊开空空如也的双手,手指错换间,手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橘子。我惊奇地“咦”了一声。齐晨得意地说:“我还可以把一个橘子变成两个哦。”只见他故弄玄虚,两只手臂白痴般地不断交叉,这时呼啦一下,一个橘子突然从衣袖里掉了出来。“哈哈。”我笑弯了腰,“你穿帮了哦。”齐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傻傻地笑着。

我们坐在礁石上分食这两个小橘子,很酸,我和他的眼睛此起彼伏地眯起来。我突然发现这个人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

或许,少年的心总是矜持而脆弱的,尽管两人对彼此的情感归属都已心照不宣,却始终无法更进一步,我们就这样疏远着,亲密着,固守着,祈盼着,如同并茎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曳,偶尔会轻微碰触。

大四的时候,每个人都开始忙碌了。我听说齐展有意去广州一家报社发展,初春时节,广州的一家杂志社希望和我签约,而这时系里也开始催促我快点决定是否保研,我的心一下就乱了。我想还是找齐展商量一下吧,于是我壮着胆给齐晨的宿舍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正是齐展,一听到他的声音,我顿时有千言万语一拥而上却不知如何表达的感觉。这时室友于筱菲回来了,我便匆匆地说:“我们晚上七点去码头再说,好吗?”“好啊好啊。”齐晨似乎很高兴地答应了。我匆忙挂了电话,于筱菲好奇而诡秘地注视着我,我连忙解释道,你别乱想哦,待会儿我去象屿码头见一个老同学。

那天晚上我专门穿上了那条绯红色的长裙,还精心化了一个淡雅的妆。

是初夏的夜晚。这座海滨小城的白天还有些热,到了晚上却异常清冷,而我的心更冷,我一直等到八点,齐展都没有出现。望着黢黑寂静的海面,我突然哭了。从见到齐展的第一面起他就在戏弄我,如今到了大四,他依然没有真诚地对待我。

我心灰意冷地回到宿舍,整个人反倒是冷静了很多。我突然看清我和齐晨之间的关系了,齐晨不过是将我视作平淡生活里的调味品吧。

很多事情一旦想清楚便很容易处理了。我立刻去系里填报了保研资格表。仿佛一夜之间,我和他又成了陌路人。每当在弥漫着离别情绪的校园里邂逅,我和他便不约而同地撇过脸,摆出冷漠的表情。

齐展是全系离校最早的,所有人都去火车站送他。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在图书馆古籍收藏室里。我翻看着浸染了岁月风尘的线装书,突然悲从中来。我快速冲出图书馆。来不及了,我边跑边想。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在很不争气地爱着齐展。我要去见他最后一眼,哪怕明日已是相隔天涯。

我冲进站台的时候,火车已经启动了,我站在站台后面,无力地撑着墙壁,我看见齐晨站在车厢相接处向大家挥手。隔着很多人的目光,他冷冷地注视着我,倨傲、孤独。

年少的光阴,仿佛木槿的花期,只需一个夏天,便倏忽而逝。硕士毕业后我留了校,然后结婚,生子,我和丈夫分期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小区里种满了木槿。我想,我的一生已经彻底安定下来。有时,我靠在宽敞的阳台上,看楼前的木槿花开花落,心头便缠绕起浮云旧事般温柔的感恩与怀念。

在木槿开得最艳的季节,我接到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说是于筱菲得了肺癌,于筱菲很想念我,希望我能去看看她。蛰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在瞬间被开启了。我想起了那个睡在我上铺,天真善良,疯狂崇拜着齐晨的小女孩。

当我看到蜷缩在病床上的枯瘦的于筱菲,我的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了。于筱菲示意其他人都出去,病房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于筱菲看着我,愧疚地说:“小雅,对不起。你还记不记得毕业前的一个晚上,你说要去码头等一个老同学。”我点点头,我当然还记得那个漆黑伤心的夜晚。于筱菲摇摇头:“其实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去见齐晨的。你走后不久,齐展就打电话来,我说你出去了。他就问我知不知道你去了哪个码头。我,我鬼使神差地说,你去的是海天码头……”

六年前那个夜晚的海风呼啸着席卷了我的脑海,我仿佛看见多年前一个青涩的女孩坐在海边,孤独而无助地抽泣着,而一个同样孤独的少年,正坐在这座城市另一端的码头,做着同样忧伤无望的守候;甚至我还记起齐展离开的那天早晨,我和他隔得远远的,人潮在我们的目光之间涌动,他凉薄的眼神沁入我的骨髓。或许那时他的心中,同样充满了被欺骗和被戏弄的愤懑、绝望和伤害……

那天,我在老同学中看见了齐晨夫妇,他胖了,但依稀仍可辨出往昔的英俊。我看着齐展的妻子,顿时怔住了,她穿的是一件绯红色的长裙,胸前绣着一朵木槿。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齐展说:“小雅,你好。”

我在心里说:“时光,再见。”

生命中的一些过往是无法触碰的,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残酷。回到厦门后,我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无论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一天傍晚,我牵着儿子在草坪上散步,是暮夏了,木槿花开始零落,草坪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落英。儿子俏皮地将一朵木槿花丢进了我的衣襟里。

刹那间,往事裹挟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我擎着那朵绯红的木槿,仿佛又看见了齐展狡黠的笑颜。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

第92篇、爱情故事为情人担保,狂吞283万

她本是个工作兢兢业业、为人谦逊的银行女职员,也是所在银行柜组惟一的本科生,前途无量。谁知,却仅仅为了婚外一见钟情的男子,让她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要遭受牢狱之灾,还要偿还数不清的债务……

银行漂亮女职员偶遇帅哥

2004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中,黄莎莎结识了卢劲涛。在聊天中,黄莎莎知道卢劲涛在开公司,经营得很不错。

从那以后,黄莎莎经常在下班之余,找各种借口应付丈夫,与卢劲涛见面。卢劲涛经常托做生意的朋友,在香港买一些品牌女装送给黄莎莎。卢劲涛的用心让黄莎莎异常感动,很快,黄莎莎便借一次出差培训之机,和卢劲涛一起住在一个同学家里。

那几天,黄莎莎做了很多拿手好菜给卢劲涛吃。几天的相处,卢劲涛发现黄莎莎不但外貌高雅,而且贤慧温柔,他决心要征服黄莎莎,两人的关系日渐升温。

每次与黄莎莎见面,卢劲涛都变着法子让她高兴,但黄莎莎内心还是有愧疚——毕竟,自己是一个结过婚有孩子的女人,而卢劲涛却还未婚。为此,黄莎莎总是感到对卢劲涛有些歉疚,便加倍用温柔来补偿。

很快,2005年的新年就到了,黄莎莎和丈夫回外省的公婆家过年。整整4天时间,卢劲涛为了排解寂寞,都和朋友一起打牌。打牌上了瘾的他,再也没心思打理生意。很快,卢劲涛便把自己的公司抛在脑后,陷入牌局不可自拔。

由于卢劲涛不用心打理生意,公司效益日渐滑坡,不仅亏了很多钱,甚至把多年的积蓄也赔了进去。可卢劲涛不仅不去反思,反而在牌局里寻找心理平衡,很快便输得更惨。

为情人疯狂担保去募款

不忍心看卢劲涛如此沉沦下去的黄莎莎,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拿出一万元,希望卢劲涛先拿去做生意,情况好转后再还给她。

随后,卢劲涛做了一笔电脑转卖业务,两个星期后,卢劲涛不仅还上了黄莎莎的钱,还多给了她2000块钱作为感谢。黄莎莎认为,眼前的卢劲涛不仅聪明能干,而且很有发展前途,只要对他稍加引导,就能做出一番大事业。

很快,卢劲涛就想到了能否借用黄莎莎的客户资源做生意。如能成功,不但不必像现在这样辛苦,而且还能挣大钱。为此,卢劲涛经常有意无意地问:“有没有比较有钱的客户,你介绍给我,我开出的收益可比银行利息高多了。”黄莎莎却很认真地说:“银行有规定,但我尽量帮你。”

果然,没过几天,就有一个老顾客对黄莎莎的高息募资很感兴趣。同时,顾客确认合法并进行公证后,在黄莎莎的担保下,将8万元钱交给了卢劲涛。由于卢劲涛开出的募资收益标准是20%,是银行利息的6倍,而且利息分月支付,这让对方十分高兴。拿到这笔钱,卢劲涛和一位朋友合伙做服装生意,不仅及时支付了利息,还净赚了2万元。

为了感谢黄莎莎,卢劲涛送了一根铂金项链给黄莎莎。卢劲涛的感恩,让黄莎莎很开心,也更加坚定了支持卢劲涛发展事业的念头。

为了能在丈夫和情人间周旋,黄莎莎一边帮卢劲涛重建自己的事业,希望他能成为“大老板”,同时也希望自己多留一些时间在家里带儿子。当黄莎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卢劲涛后,他激动地说:“你帮我多募点钱,等我事业做大后,就堂堂正正地娶你。”

但是没过多久,黄莎莎便发现了卢劲涛的异常,打电话他也不热情。为此,黄莎莎加大了为卢劲涛募资的力度。由于前来存款的顾客有限,大多数的人不太愿意将钱投给别人做生意,于是黄莎莎便把目光转向了亲朋好友,很快就募到了大批的钱。这些熟人中,有她的表姐、同学等,在黄莎莎的担保下,他们以18%的高息将60多万元借给了卢劲涛。

看到黄莎莎给自己弄了这么多钱,卢劲涛欣喜若狂。自然她提出的任何要求,卢劲涛都会尽力满足,甚至还亲自帮黄莎莎洗脚,弄得黄莎莎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当黄莎莎和卢劲涛在一起时,觉得卢劲涛离自己很近,但更多时,她感觉卢劲涛有些飘忽不定,黄莎莎试着努力改变这种现状,但卢劲涛就像毒品,让黄莎莎欲罢不能又痛苦不堪。

2006年,黄莎莎又为卢劲涛募了107万元。这时,黄莎莎有点隐隐担心,但一看到卢劲涛如期地把利息还给亲友时,黄莎莎还是十分高兴。有一次,卢劲涛成功地做了一笔玩具生意,高兴之余,他买了价值上万的钻戒送给了黄莎莎。

然而,随着手中募集到的钱越来越多,让卢劲涛意想不到的是,生意却越来越难做,并且出现了亏损。他在黄莎莎面前维持表面的繁荣,心里十分明白,必须让黄莎莎继续找人募资,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困局扭转过来。在卢劲涛不断的劝说下,黄莎莎最终为其募集到了217万巨款。

此时,深感压力巨大的卢劲涛,却经常借打牌来放松自己。到2006年9月,他已经还不起利息,就让黄莎莎从中周旋,将月息改成了一次性还本付息,并且将利率提高到了25%。

挪用283万撞开中国担保第一案

压力越大,卢劲涛越没心思做生意,他早已陷入牌局不可自拔,生意也是交给合伙人打理。见情人如此消极,黄莎莎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她生怕会出现什么意外。

再次和卢劲涛相聚,是在2006年的10月,卢劲涛买了辆车,坐在卢劲涛的车上时,黄莎莎一路都在沉默。

“你知道我最近准备投资一个房产项目,生意做成后能赚5倍,到时候,我不会亏待你这个功臣的!”卢劲涛撒慌说。

“我还担心你还不上这些钱了呢!”黄莎莎轻轻笑了一下。

“哪会?这是通过你借的钱,拼了老命我也要按时偿还本息啊。我不仅要还上这钱,还要让你过上好日子!”说话的时候卢劲涛心里挺难受,一想到即将要和自己深爱的人分手,一想到她的单纯、善良、高雅、大方……卢劲涛的心就像被刺了一刀。

黄莎莎靠在卢劲涛的怀里,说这话时,卢劲涛有种深深的无奈,而黄莎莎却信以为真。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黄莎莎和卢劲涛已经有2个星期没见了。每当黄莎莎的手机一响,她就以为是卢劲涛。不堪忍受的黄莎莎,终于主动拨打了卢劲涛的手机,可却关机了。黄莎莎又将电话打到了他的住处。一个女人接了电话,平淡地说:“他搬家了。我是房东。”黄莎莎大吃一惊,只好挂上电话。

黄莎莎想尽一切办法打听卢劲涛的下落,然而毫无结果。第一次,黄莎莎觉得这个城市变得那么大。朋友圈里也没有人知道他,黄莎莎又给他父母打了电话。他父亲说他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已有2年时间没和家人联系了……

黄莎莎强忍着去工作,下了班却不想回家。她独自背着包在马路上走着,莫名其妙地,黄莎莎想要去卢劲涛原来的住处看看。忽然在小区里,黄莎莎看见一辆车,和卢劲涛上次开的车一模一样,黄莎莎心中一阵狂喜:卢劲涛在家?“劲涛!劲涛!”黄莎莎叫了两声,没有回音,一个不相识的人,从车里出来将车锁好后,离开了。她突然想起卢劲涛曾经的承诺:“等我挣了大钱后,就给你买一套豪华别墅……”她不想再回忆下去,只觉得头变得越来越疼。

回到家后,黄莎莎感冒了,吃了无数的药也不见好转。2个月后,那些借钱的人也陆续打电话给黄莎莎,提醒还钱的事。

此时,黄莎莎都快急疯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直爱慕的情人竟然是一个十足的骗子,她把城市里的每个角落都找遍了,却没有卢劲涛的踪影。最终,黄莎莎决定从银行拿钱,把募集来的钱先全部都还上。经过准备后,黄莎莎决定用快刀斩乱麻的方法,快速把钱放入自己的腰包。

由于款额巨大,取现时需要预约,黄莎莎只好在次日,利用职务之便,将钱转到了另一个银行卡上。

顺利将钱取出后,黄莎莎连本带息将钱还给了7位借款人,结果还差28万。黄莎莎又趁同事上厕所时,弄了60万现金。

当天中午,她把银箱小心地锁好,并将写有“283”的纸条塞到了银箱里。下午1:30,黄莎莎借口腹痛难忍找了个同事顶班,打车回家了,并将3万元钱放在客厅餐桌上,然后匆匆地赶往火车站,踏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

到达深圳后,她准备拿侵吞的钱做生意,赚够300万后,回家把这些钱还上,就能和儿子、家人团聚了。虽然手中有钱,可她却不知如何做生意。本想开个广告公司,可是对一切都毫不熟悉的她,只好用一张假身份证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准备先偷师学艺。在那家广告公司,黄莎莎开始没天没夜地吸取新知识。她暗中给自己5年时间,准备拿手中的钱翻本。但这段时间,她必须隐姓埋名地去拼命做生意赚钱。然而,正当她打着如意算盘时,警方将她抓获,并送回了江苏。

原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白领,却为了所谓的婚外情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就此事,办案法官说:担保骗钱,这是当前诈骗犯罪的一种突出形式。担保人往往认为反正不要自己出一分钱,无非是签个字,这个好人乐得做,有的还能从中捞到好处,结果,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为规范担保行为,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对担保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所以,当大家在面临担保时,一定要谨慎,以防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第93篇、爱情故事“死囚”男友泣血呼唤:为我蒙羞的女友,你

一对相亲相爱4年的恋人正准备结婚时,突然祸从天降,男友赵东被冠上残杀一家三口的罪名被公安带走。望着男友成了“全省十大严打必破案”首案的主犯,终日以泪洗面的女友毅然站出来,四处活动为男友洗刷罪名。不料涉世不深的她中了坏人圈套,最后被骗财骗色……3年后,当赵东沉冤昭雪之时,女友却因不堪羞辱而离家出走。伤心欲绝的他从此踏上了寻找女友的道路……

结婚在即,

我突然成了“杀人凶犯”

1996年3月,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认识了王琪,当时我就对文静纯美的她暗生爱慕。聚会散场后,我主动提出送王琪回家,她没有拒绝……很快,我们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王琪非常温柔和善解人意,尽管当时我只是湖南省冷市造纸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但她却从不看低我。2000年5月,我们商定,准备在国庆节举办婚礼。

6月10日那天,我都和王琪在外购置结婚用品。由于逛街逛得有些疲倦,晚上我便早早上床睡觉了。睡梦中突然被咚咚的敲门声吵醒,然后便哐地一声,数名公安冲进我的房间。我还没来得及反应是怎么回事,便被几个公安按在床上,然后被押到冷市毗邻的南方县公安局。

一直到办案民警审讯我,我才渐渐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在1993年1月16日午夜,南方县洲江村村民肖永春家被大火烧得只剩残垣断壁,肖的母亲和妻子被杀后焚尸,肖永春被杀死在自家责任田里,一家四口惟独不见10个月的男婴肖鹏。省市县三级公安组成了专案组,经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杀人焚尸、拐卖儿童案件。此案还被列为当年湖南省十大必破案件之首。

通过拉网式调查,洲江村一个村民反映冷市造纸厂工人唐勇与另一年轻人在案发当天曾经到过洲江村,因此唐勇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2000年6月10日,潜逃7年的唐勇回到家中,被南方县公安干警抓获。唐勇被民警带走时,在路上遇到了同事蒋某,唐便对蒋说:“蒋叔叔,你帮我去找一下赵东。”

没料到唐勇的这一句话给我的人生带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悲剧,也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办案民警对唐勇的这句话高度重视,当即将我抓到了公安局。

而唐勇被抓后,办案干警对他进行了连夜预审,唐勇承认了犯罪的事实。后来公安出具唐勇的“供词”,唐勇 “供认”,他和我是共犯。就这样,我也就成了杀人凶犯。

我知道真相后,大呼冤枉:我的确认得唐勇,平常与他也有点来往,但天理良心,我没有像唐勇供认的那样去杀人灭迹。我不知道唐勇当时被抓时为什么说那句话要找我,更不清楚唐勇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供述。我与他既没有什么过节,也没有什么深交,他怎么就将此事弄到我的头上了?

替我昭雪,

我的“半边天”被“黑”了

当时我惟一的意识是:我被冤枉了,办案干警如此逼供,即使是老天爷也救不了我。6月11日晚上,办案干警继续审讯我,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多,他们见我仍不“招供”,一名干警便扯着我的头发,将我拖到桌子旁边,拿着我的手在审讯笔录上签名画押。

8月24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凿,便对我和其他二人以故意杀人罪、拐卖人口罪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这时我想一死了之,情绪十分低落。看守所怕我出意外,特批许我女友来探监一次,做做我的思想工作。王琪探监来了,望着憔悴不堪的她,我刚说了一句:“让你受苦了。”眼泪怎么也控制不住,刷刷地流了下来。女友见我被弄得不像个人样,她心痛得大声哭起来。临走时,王琪用含泪的眼光乞求我:“一定要保重身体,我相信你没有杀人,我等你出来!”

女友的话让我鼓起了要活下去讨个公道的念头。市中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发现,在公安预审阶段,我就开始翻供,明确表示原来所作三次有罪供述都是刑侦人员在对我进行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下作出的。

为慎重起见,主审法官组织案发当天与唐勇打过照面的洲江村村民胡某对我进行混合辨认。得知这一消息后我十分激动,认为终于有人能证明我的清白了。但没料到,辨认时胡某一下子就指着我说:“他就是那天和唐勇一起来过我们村的年轻人。”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我感觉自己像掉进了一个黑暗的陷阱里,永远也无法跳出来。

2001年5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进行公开审理。进入审判庭时,我看见了日思夜想的女友,她坐在听众席上,努力朝我微笑了一下。一种无可明言的痛涌上心中,眼泪立即就流了出来。

在法庭上,我再次翻案。我声泪俱下地强调:以前的供述都是刑讯逼供和诱供的结果。经过激烈的辩论,最后经合议庭合议,法庭当庭宣判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这个判决时,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王琪也哗地一声大哭起来。在我被带出法院时,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只是听见女友追在后面大喊:“东东,我一定要为你找回清白。”

女友果真四处找人,为我寻求法律帮助。一想到不谙世事的女友四处奔波找关系,我就揪心地痛,而且我有一种可怕的预感:女友可能会因此遇上不怀好意的人。在她探监时,我提醒不要轻信别人,告诉她我的事只有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办,而我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但担心的事果真发生了。4月8日,女友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在法院门口她遇到了一个自称唐斌的男子,唐斌说他与法院关系挺熟,有办法替我洗刷冤屈。见唐斌说得头头是道,病急乱投医的王琪似乎看见了救命稻草,完全相信了他。

唐斌说找关系需要钱,王琪便将做生意积攒下来的5万元钱全部交给了他。为了掩盖诡计,唐斌恐吓王琪说:“你这段时间不要与你男友通电话,你家里公安部门装了窃听器。也不要给他写信和探监。否则政法部门探知了我们的行动会采取措施,我们就很难成功。”王琪被吓得果然与我中断了联系。

4月20日,唐斌带着王琪说去见一位很有权势的领导。在一家茶馆里,唐斌偷偷将迷魂药放在茶里,王琪喝后便失去了知觉,唐斌趁机将王琪奸污了。

王琪在茶馆里昏睡了两个小时醒来,发现自己被奸污后,人变得恍恍惚惚的。她披头散发来到湘江边,一个人在江边静坐了半天,然后一步一步地向江水中走去。幸亏旁边的一个船工早就注意到王琪不正常,见她要投江自杀,立即跳进江中,将差点被江水淹没的女友救了起来。

寻觅5年,

苦心爱恋的女友你在哪里?

王琪当时并没有将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告诉我。5月上旬的一天,她来探监时,我看见她脸色苍白,人变得憔悴消瘦,我担忧地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咬着嘴唇不说话,低着头只是一个劲地流眼泪。我以为她是想到今生今世我们不能再在一起而心痛,便不敢再多说话。

但从那以后,王琪没有再来探监,给我的信也言词闪烁,遮遮掩掩的。9月19日,女友给我来了最后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说她要去外地打工,此后可能地址不稳定不再给我写信,要我自己保重。

我相信王琪不会如此绝情,一定出了什么事。我不断地给她写信,在当“死囚”的两年里,我共给女友写了250多封信,但再也没有接到她的回信。那段时间我万念俱灰,我在心里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如果高院维持了原判,我就自杀了结此生。”

也许是命不该绝,省高院主审此案时,发现案件存在许多疑点。2002年9月23日,省高院依法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永州中院重审。2003年7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将我故意杀人案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并对我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听到这个通知时,我悲喜交加,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女友。当天我从被关了三年多的看守所走了出来,我多么希望像电影里那样,王琪这时正在看守所外面等着我,然后张开手臂扑进我的怀里。但最终什么也没有出现。

第94篇、爱情故事火鸟的爱情!烈焰焚不毁那串初恋的红豆

传说沙漠中有一种神鸟,为了表达对爱情的忠贞,衔来枯枝堆积在太阳下面,当太阳点燃枯枝后,它就在火里起舞,直到大火将它全身洁白的羽毛烧成通红,枯枝被炼化成一串火红的相思豆,它便披着一身火红的羽毛,将红豆衔至爱人面前……

●初恋猜来猜去,丢一包红豆表心意

18岁的陈秋兰家住四川省射洪县金家镇,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还有一个姐姐。2005年中考时,她被一所卫校录取,可是陈秋兰说啥也不愿意去读,因为家里穷,她不愿意让爸妈为她的学费伤脑筋。她想到外地打工,等挣了钱以后再上学。可是爸妈却因为女儿年纪小,坚决不同意她去打工。陈秋兰只好在自家的小店里帮忙。

2005年12月初,烦人的冬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一天早上,陈秋兰打开店铺后伏在柜台上发呆。这时,亲戚二嫂冒着雨风风火火地走进店里,身后跟着一个年轻小伙子。那小伙子进到店里,两眼就炯炯有神地瞅着陈秋兰。

二嫂亮着嗓子说:“秋兰,他叫杨保绪,是隔壁镇子的,你俩认识认识!”

陈秋兰的脸一下红到脖子根,她立刻明白二嫂是在给自己张罗对象。

陈秋兰在姐姐跟二嫂和杨保绪说话时,偷偷打量着杨保绪。又高又挺拔的杨保绪,穿一身休闲服,理着一个小平头,看上去好帅啊!陈秋兰的心莫名地突突乱跳。

原来,杨保绪是个退伍军人。2003年退伍后,他一直在深圳当保安。杨保绪在姐姐出嫁后,从深圳回到四川,在一家公司当电工,这样离家近一点,方便照顾父母。

听着杨保绪的自我介绍,陈秋兰觉得他不仅帅,还是一个又能干又孝顺的人。那一天,二嫂和杨保绪告辞以后,陈秋兰的心就难以平静了,满脑子想的都是电视剧里那些浪漫的镜头,不过主角却换成了自己和杨保绪。

陈秋兰的一举一动没逃过姐姐陈玉萍的眼睛。晚上姐姐搂着陈秋兰说:“老实说,你中意不中意杨保绪?中意的话,雨停后我们就约他一起到射洪去玩!”

陈秋兰咬着被子笑而不答,心里却盼着老天爷快点放晴。

12月11日,太阳终于出来了。陈玉萍和二嫂带着陈秋兰和杨保绪一块到射洪县城游玩。

从射洪回到金家镇后,爱情就这样悄悄来到少女心中,陈秋兰不再为不能去打工而沮丧,也不再觉得守在店里很无聊。

可是,女孩子的心总是叫人难以捉摸。陈秋兰明明喜欢杨保绪,却常说一些不信任他的话。杨保绪的心乱极了,他不知道陈秋兰到底喜不喜欢自己。春节过后他就要去打工了,如果陈秋兰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示,他怎么有心情去工作呢?杨保绪把希望寄托在情人节那天,他计划带着陈秋兰到射洪县城,为她买一束玫瑰花,如果她接受了玫瑰花,就表明她接受了自己的爱情。

情人节那天,一到射洪县城,杨保绪就拉着陈秋兰到花店买花。陈秋兰却摇头说:“我不要,鲜花容易凋谢。”然后转身就走,把杨保绪扔在花店里发愣。

陈秋兰出了花店就后悔了:为什么不要啊?他会不会生气?一朵玫瑰花10元钱,真是太贵了!他明不明白我是不舍得他浪费钱?就在她胡思乱想时,杨保绪追了上来,手里晃着一个小袋子兴奋地说:“你看,红豆!你知道有个关于红豆的动人故事吗?”陈秋兰摇摇头。杨保绪动情地对陈秋兰讲道:“传说沙漠中有一种神鸟,为了表达对爱情的忠贞,衔来枯枝堆积在太阳下面,当太阳点燃枯枝后,它就在火里起舞,直到大火将它全身洁白的羽毛烧成通红,枯枝被炼化成一串火红的相思豆,它就披着一身火红的羽毛,将那串红豆衔至爱人面前……”

陈秋兰听完故事将红豆倒在手心,又好奇又惊喜地一粒一粒拿起来看。突然,她又把红豆重新装进小袋子里,扔回给杨保绪,小声说:“串成一串我才要!”

杨保绪会心地笑了:“原来是不要半成品,好吧,我就为你串一串红豆项链,到时候你可要天天带着哟。”

●怀揣红豆项链,豪华大巴上有一对幸福小恋人

从射洪县城回来后,两人的爱情急速升温。杨保绪告诉陈秋兰,他很快就要去打工去了,他要挣很多很多的钱,让陈秋兰过幸福的日子。陈秋兰听后恳求杨保绪:“我跟你一起去打工好吗?我好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杨保绪认真地想了想,点点头说:“好!那我就带你到深圳去。”

陈秋兰的父母打心里喜欢杨保绪这个小伙子,便默许了他们交往,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杨保绪竟然要带着女儿出去打工,夫妻俩沉默了。

杨保绪十分理解长辈的心情,诚心诚意地说:“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会把秋兰照顾好,不让她吃苦。”

陈秋兰的妈妈叹了口气说:“也罢,随你们吧。但是你们在外面一定要相亲相爱啊!”杨保绪郑重地点了点头。

2006年2月28日中午,杨保绪和陈秋兰坐上了直达深圳的豪华大巴。陈秋兰像只快乐的小鸟,心早飞到遥远的深圳了。可是她没开心多久就乐不起来了。第一次坐长途车的她在发车不久就晕车了。杨保绪心疼地看着陈秋兰难受的样子,把塑料袋拉开放到陈秋兰嘴边,柔声说:“吐出来吧,吐出来会好受一点。”话还没说完,陈秋兰就“哇”地吐了出来。吐完以后,陈秋兰靠在椅子上喘着气。杨保绪掏出纸巾细心地擦拭她的脸,还有衣服裤子。陈秋兰这才发现,她不仅弄脏了自己,连杨保绪的手和衣服都溅上了呕吐物,赶紧夺过纸巾,又羞又愧地擦着杨保绪手上的残渣。杨保绪推开陈秋兰的手,然后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前,轻轻搂住她的肩膀说:“睡一觉吧,睡着了就不晕车了。”

陈秋兰有生以来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靠得这么近,心像个小兔子般突突乱蹦。她的头一靠在杨保绪胸前,就再也不想离开了,很快熟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陈秋兰被一样东西硌醒,用手一摸,是杨保绪上衣口袋里的东西。“是什么?给我看看?”杨保绪伸手从衣袋里缓缓掏出一串项链,当时天色已暗,可是陈秋兰还是在昏暗中一眼看出是那串红豆项链!杨保绪为她串好的红豆珠链!杨保绪重新把红豆项链装进口袋里,对陈秋兰说:“等到了深圳,我亲自为你戴上!”陈秋兰满脸幸福地依偎在杨保绪怀里。

一路上,班车修修停停,停了好几次,有的乘客已经十分不耐烦,开始抱怨起来。但这并没有影响陈秋兰和杨保绪的心情,他们只要能依偎在一起,不管多累多辛苦,都是幸福的。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陈秋兰已经适应了。而杨保绪依然细致体贴地照顾着她,将剥开的橘子一瓣一瓣地放进陈秋兰嘴里。陈秋兰一边吃着橘子,一边问:“要是我不晕车,你会对我这么好吗?”杨保绪一点也不谦虚地说:“当然会!你找到我绝对是福气,我会一生一世对你好的!”调皮的陈秋兰故意逗杨保绪,撅着嘴说道:“谁信啊!”杨保绪早就看出女朋友是故意调侃自己,仍然认真地说:“会有机会证明给你看我这一生都会爱护你,照顾你的!”

两人正说得开心,突然驾驶室的发动机冒起一股白烟。司机停下车,说:“没事,大家不要紧张。”边说边揭开了发动机盖。

司机的话音还没有落,发动机盖子还没有完全揭开,火苗“轰”一下,从下面蹿了上来,司机赶紧盖住发动机盖,大喊一声:“大家快点跳车!”

●烈火中的神鸟啊,你是感动中国的最好男人

司机话还没喊完,就从驾驶室开门跳了下去,大火瞬间挡住了通往驾驶室的通道。被关在车内的乘客疯狂地捶打着密封的玻璃,陈秋兰拉着杨保绪的衣衫哭喊着:“我怕!”

第95篇、爱情故事只想看看你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找到工作,只好走上了自谋职业的道路。在亲朋好友的资助下,在一条弄堂里开了一家卖窗帘的店。店面一开张,生意还不错呢!

我忙里忙外,热情接待,尽管累得腰酸背痛,但看着自己的劳动收获,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感觉日子有了奔头。

店面开张将近一个月,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那就是一个年轻人频频来店里东张西望,眼神怪怪的,看了一会儿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多了一个心眼,莫非他来踩点?虽然他长得英俊威武,浓眉大眼,仪表堂堂,但说不定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现在治安不大好,有几家店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了。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警惕性也提高了。

那一天,下着淅淅沥沥的雨,在濛濛的雨雾中年轻人又来了,浑身湿漉漉的,一副狼狈相。我警觉起来,抬头一看,与年轻人的目光接触了。年轻人的眼神很特别,好像要把你整个人儿摄进去。这个人真是怪,到底要干什么?我暗暗告诫自己,不可掉以轻心。

“你要买窗帘吗?”我心里忐忑,但还是热情地迎上去问。年轻人显得一丝慌张,忙不迭地说:“我随便看看。”我心里虽然不高兴,嘴里应酬道:“欢迎光临。”

年轻人瞟了我一眼,轻声说:“你的窗帘品种多,质地好,格调高雅,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呢!”我觉得年轻人不可思议,调侃道:“你就是来看窗帘啊!”年轻人微笑着点了头,转身走了。

一段时间,年轻人没有再来,我忙着生意也把他淡忘了。

一天,我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年轻人匆匆地来了,一边精心挑选着窗帘,一边眼睛直向我瞟,急切地说:“我今天是来买窗帘的。”

我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问:“买哪一种款式?规格多少?”

“随便吧,你给我挑选一幅就行。我相信你。”年轻人笑眯眯地说。

“没有尺寸,买回去不合适的。”我觉得蹊跷,耐心地说。

“这是我自愿的,合不合适是我的事。你随便给我挑选一个款式吧。”年轻人毫不在乎地说。他这么一说,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凭着自己卖窗帘积累的经验,挑了一匹很时尚的窗帘布卖给他。年轻人没有让我给他缝制窗帘,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满意地走了。

看着年轻人远去的背影,我哑然失笑,这样的生意还是第一次碰到,年轻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没想到,过了十几天,年轻人又来了,一个劲儿瞅着我,眼神火辣辣的,看得我脸色绯红,心脏怦怦跳。

“你有什么事吗?”我抑制着心慌,笑吟吟地问。

“我是来买窗帘的。”年轻人说。

我傻眼了,百思不解,狐疑地问:“你不是买了窗帘吗?怎么又要买?”

“你的窗帘价格便宜,款式新颖,我还要用。”年轻人不紧不慢地说,并把尺寸递过来,眼睛始终不离我。

我看了尺码问:“用什么布料呢?”

年轻人说:“你帮我挑选一个遮光的布料,缝制起来,给我安装。”

我选了一种浅绿色的布料,并用了半个多小时把窗帘做好,跟着他一起去安装窗帘。

年轻人的家离我窗帘店不远,几分钟就到了。站在他家的窗口,我的店铺一览无遗。

“这下可好了,我就看不到你了。”年轻人喃喃自语。

我不解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太像我的女朋友了。我到你店里就是为了能看到你。怕你误会,有空的时候我只好站在窗口看,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能否控制住自己。”年轻人坦诚地说。

我有些惊讶,也很感动,笑着说:“我真的像你的女朋友?不可能吧。”

年轻人认真地说:“真的很像。”

我说:“能否把女朋友带来让我看一看?”

“她不可能来了。”年轻人明朗的脸刹那间变得黯然。

“怎么了?”我要弄个水落石出。

“一年前,她为了扶一位老奶奶过马路,被一位酒后驾车的司机撞了,失去了生命。”年轻人一声叹息,眼神显得呆滞。我瞥了一眼年轻人茫然的神情,不知说什么好,两人一时沉默,房间里鸦雀无声。

“这个窗帘我不安装了。”半晌,我说。

“为什么?”年轻人一脸的诧异。

“这样你可以天天看到我啊!这样不好吗?”我说着,脸上觉得火辣辣的。

第96篇、爱情故事勇敢的人离幸福最近

陈小愚:少年的情愁是一生最美妙的回忆,像倾听竹子拔节而长的声音,痛和隐,都是为一个人作改变一生的勇敢准备。勇气为氧,时间如光。

一种莫名其妙的忧愁

那个夏天,我准备参加青少年游泳大赛,力争在大赛上拿一个好成绩,但去参加比赛的路上,我出了车祸。回到学校后,我变得异常烦躁,会莫名其妙发脾气,频繁和同学发生矛盾,和老师顶嘴,在教室里大喊大叫甚至走在路上无缘无故放声痛哭。老师只好把家长请来,建议我休学回家休养一段时间。

我一直很沮丧,但离开学校那天天气好得让人不悦。哥哥开那辆旧吉普来接我,车子停在我身边,玛蒂尔达一下子从车子里蹦出来,跑过来用力抱住我,亲吻我的额头说:“我总算见到你了,哇,你比照片上长高了不少儿,比你哥哥帅气多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玛蒂尔达真人,她中文说得真好,还带着儿话音。天然的棕色卷发,两颊飞跃几颗雀斑,鼻子小巧高挺,眼睛是镶起来的两颗稀世珍宝,闪着灵动的光芒,她笑起来那么动人,比照片上更美丽。我闻着玛蒂尔达身上一股甜甜的清凉的味道,不敢再多看她一眼,脸红得低下去。哥哥笑着把我的行李一件件丢到后车厢,也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果真长高了,也瘦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沉默不语,玛蒂尔达在副驾驶座上把身子转过来和我不停说话,她说从哥哥那里见过我很多照片,我4岁的时候光着屁股跳进泳池里那张真的把她萌翻了。我还是低着头红着脸,哥哥咳了一声示意玛蒂尔达别提游泳的事情,她马上知趣地闭上嘴。可是三分钟后她又忘记了,说起夏天和哥哥在海边度假的事情。

“那里的海真蓝啊,小屿,我们下次一起去玩吧。”玛蒂尔达笑着邀请我,我笑着点点头,脑海里浮现一片可以把人融化的蔚蓝景象。

可玛蒂尔达在我点完头之后,双眼随后流露出一种哀怜,她连皱着眉头的样子也很生动。她转过身把手伸过来轻轻拍拍我的头,不再说话。她一定听说了我不能再游泳的事情。

于是在夏天即将结束时,我又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忧愁,一部分的原因来至喉结生长带给声音的压迫感,一部分来自哥哥的混血女友玛蒂尔达。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我被送到远离河海湖泊的乡下,一个远房亲戚的房子里。为了照顾我,母亲一起搬了过来。哥哥每个星期会来一趟,玛蒂尔达也跟着来,她带着手风琴。

常常在晚饭后,我们围坐在客厅里,玛蒂尔达有特权坐那张舒适的沙发,因为她要演奏手风琴,她总是把细长的双腿盘在裙子下面,调整好坐姿,靠在沙发上演奏《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玛蒂尔达用心演奏,大家跟着节奏拍掌,还有隔壁的邻居拉手转圈跳步伐奇怪的舞蹈。

每当那时,玛蒂尔达会不经意仰起头寻找哥哥的目光,两个人相视而笑的时刻,那股忧愁像某种黏稠的液体浇灌到我心里。

那个夏天像个贪玩任性的孩子,到了十月依然不肯离去,纷纷躲在窗外的树丛中,偶尔同风一起被哗啦啦吹进房屋里,却也是温热的。哥哥因为学习的事情很长时间都没有来看我,大家似乎都在忙着什么,只有我的世界被独立。我开始闹情绪,拒绝进食,情绪激动时会摔砸东西。母亲急得焦头烂额,她打电话给父亲,和父亲商量要不要给我请个医生。

玛蒂尔达听说我的状况后,一个人来看我,她提了一大篮子点心,都是她在烘培教室上课时的实验品。只有小松饼还能吃,没有焦煳,也没有太甜。玛蒂尔达觉得过意不去,又提议为我下厨,但母亲已经提醒她,我有两天滴水未进。她还是坚持用胡萝卜和玉米做了一碗粥,端到我的床边。玛蒂尔达坐在床沿,她说:“你这样一点也不像男子汉哦,男子汉要潇潇洒洒地吃饭,才会长得更强壮。”见我不为所动,她手中突然多出一把口琴,继续劝我:“你把粥喝完,我给你吹一首美丽的歌。”

我看着她,又看看那碗粥,我讨厌吃胡萝卜,但我想听玛蒂尔达的琴声。

我一边喝着放多了盐的玉米胡萝卜粥,一边听玛蒂尔达用口琴吹《卡门》,她吹得真好听。

那天晚上玛蒂尔达要求睡在我的房间里陪我,像每一次她和哥哥一起过来哥哥都睡在我的房间里陪我一样。母亲给玛蒂尔达搬了一张折叠床,她仰身睡在上面,手叠加放在胸前看着高高的天花板说:“小屿,你知道吗?睡觉前许一个愿望,连续许一百天,愿望会实现的。”

“你试过?”我半信半疑。

“当然,我许了愿要和你哥哥永远在一起。”她笑起来,头发从枕头上散开,垂在床沿,很美。

我在床上转个身,面向墙的那面,心里有一种哀愁的预感。玛蒂尔达的愿望会落空,因为哥哥要去美国深造,父母在谈话里提出,他们应该分开。

愿望未实现

分手是哥哥提出来的。

从早上开始,雨就没有停过,哥哥和玛蒂尔达一起来看我,雨声很大,但我依然可以听见从客厅传来的争吵声。我高烧39度,在床上发抖,流着莫名其妙的眼泪,半昏迷,母亲在旁边照顾我,连声叹气。

我醒来时雨停了,哥哥来和我告别,还在发烧的我像疯子一样跳上去打他,被母亲拦住后,我坐在地上大哭,边哭边骂哥哥:“你为什么要让玛蒂尔达走,为什么要让她走……”哥哥在旁边,垂着头一言不发。

我迷迷糊糊中知道,玛蒂尔达在夜里跑出去,冲进雨夜里,再也没有回来。

一个月后,哥哥去了美国。离开前一晚,我们两个人坐在院子里说话,哥哥告诉我他和玛蒂尔达相识相恋的故事。天上的星星明亮璀璨,我仰着头看星星,听哥哥说玛蒂尔达的事情,心里突然变得非常平静。

青春的躁郁只化作一个盛夏的光影,被一场暴雨冲刷干净。

12岁暴躁的少年和17岁躲在暗处的少女

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八年前我12岁,性格怪异,喜欢比自己大八岁的玛蒂尔达。

我会提起这件事情,是因为八年后,我和家人去美国参加哥哥的婚礼,我看到了新娘杏子,她比哥哥矮很多,但笑容完美。婚礼在郊区的房子里举行,客人散去后,两家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还有人演奏小提琴。

琴声响起时,我溜到后院的花园里,脑海里忽然想起八年前那张美丽的面孔,以及她好听的手风琴声。有人突然在我身后拍了我一下,转过身,看到新娘杏子站在那里。她说:“你不记得我了吗?八年前我们还是邻居呢。”

“遇见你哥哥和玛蒂尔达之后,我变得很爱哭。”杏子说。她是在此刻与我同时怀念玛蒂尔达的人。杏子暗恋哥哥很多年,最后还追到美国。

原来那个夏天躁动的并不只我一个人,那个躲在暗处的少女,17岁,住在亲戚家的隔壁。只要哥哥和玛蒂尔达来看我,杏子也会从隔壁跑过来,坐在人群中听玛蒂尔达演奏手风琴。她瘦小的身形,戴一副厚厚的眼睛乖乖坐在人群中,很难引人注意。杏子喜欢安静地听那个发光的混血儿女生弹琴,还看到大哥哥的身上也散发着同样的光芒,她迷恋他,迷恋他温柔的目光,无与伦比的笑容。

17岁的少女心中,盛开了一朵花。

很多次,哥哥和玛蒂尔达一起来,杏子就跟在那两个明星般的人身后,默默看着他们相拥亲吻。她羡慕玛蒂尔达拥有的美好。

勇敢的人离幸福比较近

哥哥和玛蒂尔达争吵的夜晚,杏子站在院子外的雨中,一颗心被雨水冲得噼里啪啦响。她看到玛蒂尔达冲近雨夜里,消失在黑夜中,哥哥没有追出来。于是,杏子做了一件事情,追着玛蒂尔达跑出去。

杏子在不远处找到了玛蒂尔达,玛蒂尔达蹲在路边哭,杏子把玛蒂尔达领回家。

玛蒂尔达哭了一夜,天亮时她写了一封信,在信里对哥哥说,她会等他,无论多久都会等他。她把信留给杏子,让杏子转交给哥哥。

而事实上,信并没有交到哥哥手里,但那不是杏子的错,杏子在第二天过来敲门,开门的是我,哥哥夜里在雨停之后就已经离开。杏子把信交到我手里,说是玛蒂尔达给哥哥的信。当时的我,并没有注意到那个少女的眼里的哀愁。

是我把那封信毁灭的。

如果在有生之年,能再次看到玛蒂尔达,不管我们各自身边有没有人,我都会走上去对她说:“I miss you……”

第97篇、爱情故事我们相爱吧!两个“粉丝冤家”在悄悄相恋

他们曾为捍卫各自的偶像在网上唇枪舌剑,这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冤家,没想到会在这场硝烟弥漫的“文学大战”中化干戈为玉帛,演绎了一场“既生寒,也生明”的经典爱情……

韩寒的Fans叫寒丝,郭敬明的Fans叫四迷。

但凡郭敬明热衷的,就是韩寒鄙视的;但凡韩寒厌恶的,就是郭敬明拥护的。来自湖南的80后王智是彻头彻尾的寒丝,而来自山东的90后陈煜璐则是个忠实的四迷。同样,寒丝王智和四迷陈煜璐也是一对冤家。

捍卫偶像,

寒丝与四迷网上唇枪舌剑

2006年7月,作家韩寒在博客上公开表示,四迷们太傻、太幼稚,意思是说郭敬明作为一个“抄袭者”,那些无知的四迷却还在拥护他。这篇博文立即引发广大四迷们的极度愤怒。一个网名叫“璐璐”的女四迷在西祠论坛上发帖申讨:“请问韩大嘴,什么是抄袭?每个人都在抄袭新华字典!有本事你也去抄一本,看能不能卖这么好!”

谁料,这个帖子很快引来了广大寒丝们的鄙视和嘲笑。一个网名叫“哈韩GG”的男寒丝更是在网上对“璐璐”发起了攻击:“真是个没有是非观、心智不齐全、发育不完善的小四,偶觉得韩大哥分析得就是精辟透彻,四迷们把抄来的馊饭当做美食……”“璐璐”看了这段话,恨不得一砖头拍死这个“哈韩GG”。

从此,“哈韩GG”和“璐璐”结下了梁子——

王智和陈煜璐分别是韩寒和郭敬明的Fans,原本天各一方,在网上骂一骂也就算了。可现实偏偏让他俩纠结在了一起……

2006年9月,陈煜璐考上广州市第一商业学校文秘专业,也来到了广州读书。

2007年6月,有人率先在广州论坛成立了一个“寒丝团”,王智踊跃加入。没多久,四迷们也在该论坛成立了粉丝团,陈煜璐也出现在其中。两个粉丝团形成了对阵架势,经常发生口水战。王智和陈煜璐很快又在该论坛“相遇”,并相互“掐”得不可开交。

为了确定陈煜璐是否真的在广州,也为了看看这个总是与自己作对的“辣女”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王智想了个妙招。2007年9月,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后,王智故意在广州论坛上发帖:“韩哥说得对,郭敬明入作协就是堕落和失败的开始!”陈煜璐果然“上当”,很快回帖:“有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的主子混了这么多年,连个名分也没有,到现在什么也不是!”王智觉得“火候到了”,便佯装气势汹汹地说:“小样,有本事把你QQ号码留下,我们单挑!”“留就留,谁怕谁呀!”天不怕地不怕的陈煜璐当即留下了QQ号码。

加了陈煜璐后,王智通过IP地址,发现她果然在广州,便“恐吓”道:“冤家路窄,原来我们在一个窝里已整整斗了一年!小样,你当心!以后骂人温柔点,不然偶灭了你!”但陈煜璐毫不畏惧:“偶从小就是被吓大的,有什么臭鸡蛋、易拉罐之类的东西,尽管放马过来好了!”这样,两个冤家从论坛转入QQ,一有空就争论不休。

同居一城,

两个“死对头”悄悄相恋

2008年5月的一天,王智发现陈煜璐开通了QQ空间,里面转载了郭敬明荣获“福布斯中国名人盛典创业先锋奖”和被美国《纽约时报》评价为“中国最成功的作家”之类的新闻。陈煜璐还在自己的个性签名中写道:“要嫁就嫁‘四爷’!”王智正想在陈煜璐的空间里丢几块砖头,不想被她相册里的两张标明“璐璐近影”的照片迷住了!他没想到与自己频频交火的“璐璐”,竟是一个如此养眼的美眉!

从此,王智非但不与“璐璐”交火,还日夜琢磨如何才能挽回自己过去两年因斗嘴而损失的形象。他在QQ空间里上传自己认为很帅的照片,以及他写的一些诗歌散文之类的作品,可没想到,几天后,“璐璐”毫不客气地在他的QQ空间丢了块砖头:“瞧你一副二流子相,你以为留一头长发就是韩某了?恶心!还是学学四爷,脚踏实地挣钱吧!”

王智虽然有些不快,但觉得陈煜璐说得有道理,一个男人老是油腔滑调,给人不踏实的感觉。2008年7月,他从学校毕业后,被推荐到广州一家动漫公司做网络游戏设计,月薪3600元。上班后,他更没有时间与陈煜璐斗嘴了,即便陈煜璐在论坛上发起挑战,他也总是保持沉默。

同年11月的一个周末,韩寒到广州参加某著名汽车品牌的车展代言活动。王智第一次远远地看到了心目中的偶像,并和一群寒丝们在广州天河城举行“韩寒宣传日”,而四迷们因不满韩寒前不久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攻击郭敬明及其新小说《小时代》,竟然也跑到天河城举行了“反韩”抗议活动。在天河城,两个粉丝团狭路相逢,王智和陈煜璐均在其中。这是王智第一次见陈煜璐,觉得她特别文静,一点也不像网上那个“骂客”。由于人太多,两人还没来得及说上话,就被人流冲散了。

几天后,陈煜璐又在QQ里向王智发起了挑战,可王智不接招。陈煜璐得意地说:“怎么不吱声了?认输了吧!哈哈,你终于投降了!”王智还是不开口。扫兴之余,陈煜璐冷冷地说:“真没劲!再不开口,偶也不理你了!”

其实,陈煜璐只是个单纯、任性的女孩,开始她与王智对骂,的确有捍卫偶像之意,但更多的是青春期无聊和寂寞的宣泄。尤其是她来到广州这座陌生的大城市后,更加觉得内心空虚和孤独。因此,平时在QQ上与王智斗嘴,几乎成了她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她不明白,这个“哈韩GG”为何突然一声不吭了?

好奇之余,陈煜璐打开王智的QQ空间,发现“哈韩GG”是个不错的男孩,随着王智的“保持沉默”,陈煜璐也觉得,没必要再“斗”下去了。但他们偶尔会通过QQ空间关注对方。

直到有一天,王智在璐璐空间留言说:“冤家,出来再斗一斗吧!不与你争吵的日子,我觉得好孤独好空虚!”当时,陈煜璐临近毕业,就业压力令她烦躁。见王智突然发出如此暧昧留言,便发火了:“别来烦我!本姑娘现在正四处找工作!”王智投其所好:“找工作呀?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偶愿意为MM效劳!”

王智说到做到。此后,他四处帮陈煜璐打听求职信息。2009年6月,他把她介绍到广州市荔湾区一家文化策划公司作文员。

事后,为了感谢王智,陈煜璐请王智到广州环市东路上岛咖啡厅喝咖啡。这是他俩第二次见面。王智笑着说:“算起来,咱俩斗了3年吧,没想到还能坐在一块!”陈煜璐一笑:“是不是觉得我很野蛮?”王智说:“呵呵,我就喜欢野蛮女友!”陈煜璐羞涩地说:“其实,我是刀子嘴豆腐心而已……”两个曾经的“冤家”竟互生好感,并悄悄开始恋爱了。

珍惜爱情,

悄悄“粉”偶像

尽管王智和陈煜璐拍拖了,但并没有放弃各自的爱好。2009年9月的一个周末,他俩到广州购书中心买书。王智依然喜欢韩寒的书,而陈煜璐则买了两本郭敬明的书。结账时,王智说:“你那两本破书自己掏钱,我的钱是绝对不会给郭敬明那种人花的!”陈煜璐也一本正经地说:“自己掏就自己掏!”

没想到,这对“冤家”恋人的秘密,被四迷粉丝团的人发现,并很快在网上公布了。他们立即遭到了“寒丝”和“四迷”两大“粉丝集团”的谩骂和攻击。很快,王智和陈煜璐真的被当作“叛徒”,被人踢出了各自的粉丝团。

2010年1月16日上午,郭敬明到广州购书中心参加售书活动。活动9时开始,很多四迷、七八点钟就堵在了书城门前,陈煜璐也赶来了,却被其他四迷发现。大家故意将她挡在门外!陈煜璐拼命往里挤,突然她感到被人从背后猛地一推,摔倒在地……她本能地用右手撑在地上,头顶在一个靠墙角的人的脚上,上面还有一个人压着她。她急得大哭。

危急时刻,陈煜璐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可她脆弱的回应在震耳欲聋的“四爷、四爷”的叫喊声中淹没了!

醒来的时候,陈煜璐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后来她才得知,王智怕她被四迷攻击,一直悄悄跟着。陈煜璐被挤在人流中时,王智一边喊保安,一边冲上去,拼命地将人流分开。可大家互不相让,王智担心女友有危险,奋不顾身往里挤,直到从地上抱起因窒息而昏迷的女友,送到附近的医院急救……医生说,幸亏抢救及时,否则窒息时间过长,会有生命危险。

听了这些,陈煜璐靠在王智的肩头喃喃道:“几年前,我还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可现在我明白了,没有谁比你更重要,也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好……”说完,他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自从没当粉丝后,王智和陈煜璐的日子清静了许多,他们享受这份平凡却浪漫的爱情。2010年5月8日,陈煜璐听说郭敬明又来了广州出席读者见面会,她一时冲动还想去看看“四爷”,但王智生气了:“不许去!今天是周末,你的任务就是好好陪我。再说,我讨厌他,你要是去了,就是惹我不开心,懂吗?”陈煜璐调皮地说道:“明白,爱情最宝贵,偶像脑后抛!”两个人都开怀大笑。

不过,之后有一个周末,王智还是忍不住捧起韩寒的《他的国》读得十分入迷。陈煜璐嗔怪道:“你看我也看!”她随手拿起郭敬明的小说《虚铜时代》,然后沉浸在少女时代那个“白马王子”的虚幻世界里……

两个曾经为各自偶像发癫发狂的年轻粉丝,就这样在相互对骂、争吵中,成了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侣。

第98篇、爱情故事“诗人”丈夫

约翰是一个农民,住在大山里,他与一位大山里的美丽姑娘萨丽相爱了。约翰没有钱,他那小小的农场,是靠银行贷款买的,每年挣的钱在偿还贷款之后所剩无几。然而,萨丽还是答应嫁给他。这让约翰很感动,暗暗发誓要让萨丽永远快乐。

结婚两周后,萨丽惊喜地发现自己嫁的人不只是一个农民,还是一位才情横溢的诗人。那一天,约翰来到萨丽面前,手里捧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野花。他一边把野花递给萨丽,一边说虽然他买不起贵重的首饰,但只要她喜欢,他愿意天天采野花送给她。萨丽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她告诉约翰这些野花比金银首饰更珍贵。“我还要给你朗诵一首诗,”约翰听了萨丽多情的话异常兴奋,真的朗诵起来:“我要凭那松开的卷发/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萨丽听了约翰的朗诵又惊又喜:“啊,约翰,真是太美了!这首诗是你写的吗?”约翰的脸红了,但是看到萨丽开心,他也十分开心。“我真不知道你会写诗,”萨丽幸福地说,“以后你写了新诗都要念给我听。”之后,约翰来到了牲口棚,在一堆干草下面摸出一本又破又旧的书——《拜伦爱情诗选》。他刚才朗诵的诗就出自这本书,这是他婚前收拾屋子时意外发现的。让萨丽以为诗是他写的是不诚实的,但刚才她那么高兴,只要能让萨丽快乐,他什么都愿意做。只要他不说。她就不会知道真相,何不将错就错?于是,他认真研读起书中的另一首诗。

第二天晚上,约翰与萨丽在山间小道上散步。看着月光下萨丽美丽的面庞,约翰朗诵起诗来:“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这些诗句让萨丽无比快乐。

后来,他们有了女儿。萨丽经常把约翰朗诵给她的诗朗诵给女儿听。女儿几乎刚学会讲话,就会朗诵这些诗。晚上,当女儿入睡后,辛劳了一天的萨丽会坐在床边做一些针线活儿。如果约翰恰好新背了一首诗,他就会朗诵给萨丽听。清贫的日子,因为有爱而十分温馨。转眼间,女儿上大学了。她从小受到了父母的熏陶,对文学情有独钟,报考的是文学专业。大一结束,女儿放假回来告诉萨丽,她读了老师推荐的《拜伦爱情诗选》,惊讶地发现,原来母亲引以为豪的父亲写的诗全都是大诗人拜伦的手笔。萨丽沉默了一会后,问:“女儿,你想说什么?”“我想说,爸爸把别人的诗说成是自己写的,这是不诚实的。”“不,”萨丽平静地说,不但没有气愤,而且眼神里满是对丈夫的爱。“他从来都没有说这些诗是他写的,是我自己这样说的。他是为了让我快乐才朗诵这些诗的。女儿,我们永远也不要对你父亲说我们知道了事情真相,这会伤他的心的。”女儿被父母的爱感动了。父亲这样诚实的人能允许一个错误一错就是20年,也的确难为他了,如果不是太在乎母亲,那又能是什么!

约翰60岁那一年,还清了所有的贷款。可萨丽却患上不治之症。她在弥留之际拉住约翰的手,要他朗诵一首新诗。约翰犯难了,因为《拜伦爱情诗选》的诗他都朗诵过了。背诵爱情诗多年,加上对萨丽的爱始终不渝,约翰一下子文思泉涌。现场创作了这辈子第一首诗:“群山永远是我们的/直到我们死亡/漂亮的野花飞向天空……我只想把你紧紧地拥抱/和你深深地热吻/啊/你的脸颊犹如山桃花/一片晕红。”

第99篇、爱情故事今生让我做你的天使

对很多人而言,夫妻长相厮守不是难题,但对安徽省六安市的石红莲与王世伍这对夫妻来说却是奇迹。

你是要做我的天使吗?

2004年暮春,刚满20岁的石红莲从安徽巢湖卫校毕业,成为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实习护士。这位生于安徽滁州市全椒县的姑娘,为人热情、心地善良,笑起来更让人如沐春风。很多病人都说,看着红莲甜甜的笑,针扎下去都不觉得痛了。

也许是大家都喜欢她的缘故,一个病人对她的冷淡引起了她的好奇。那是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每次他都是一个人孤独地来,再一个人孤单地走。一天值班时,红莲翻阅了他的病历:王世伍,男,22岁,白血病,安徽六安市新安镇人。红莲心里一沉:才22岁,就得了这种要命的病,他对生命该有多么眷恋啊?他每次都是独来独往,应该没有恋人,可是没恋人难道也没有家人吗?

小伙子再来时,红莲对躺在病床上的他说:“我叫你小伍好吗?”“随你。”小伙子回答得很冷淡。红莲看看他的吊瓶,又轻声问:“疼吗?要是疼的话,告诉我。”小伙子看看她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乖乖地“嗯”了一声。红莲看小伙子态度有所好转,忙趁热打铁:“快吃饭了,你还没有输完液,我给你买盒饭先凑合一下,好吗?”小伙子又“嗯”了一声。首次沟通成功,红莲感到很高兴。

从那以后,到医院看病的小伍脸上有了笑容,有时还会给红莲带一些小礼物:用彩纸折成的千纸鹤,用广告页粘成的花环,用橡皮泥捏成的小动物……

后来,小伍开始给红莲送精美的卡片,上面写着:“与你的邂逅,是我今生最幸运的事”“你从仙界翩翩落下,是为了降落到我的身边,做我的天使”……一张张自制卡片,开始让红莲感到不安——这分明是爱的表白啊!她本能地想拒绝,但又于心不忍。

在红莲的呵护下,小伍渐渐开心起来。

2004年仲夏的一天,小伍像往常一样,带着小礼物到了医院。他看到红莲正与医生说话,便调皮地躲在医生办公室门外,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红莲与医生的谈话,却让躲在门外的小伍一下子懵了。他顾不上手里的礼物,便失魂落魄地向医院外狂奔而去。

红莲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时,一个护士告诉她小伍不知道为什么哭着跑了,心急如焚的红莲忙按病历上面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小伍的哥哥。最终,小伍的二哥在他家后面的一片竹林里找到了正在痛哭的小伍。

原来,两年前,在外地打工的小伍忽然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小伍请假回家,由大哥陪着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是大哥来拿的,他没想到风华正茂的弟弟竟然得了白血病。大哥与医院做了沟通后,回到家开了一个秘密家庭会议。然后,家人统一口径告诉小伍,说他严重贫血,一定要坚持到医院去治疗。家人众口一词,让小伍怀着侥幸的心理相信自己只是患了贫血症。如果不是偷听了红莲与医生关于他病情的谈话,他还不知自己得的竟是血癌。若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患的是血癌,他根本不可能向红莲表达爱意:红莲怎能嫁给一个癌症患者呢?

即将失去生命与爱情的双重打击,让小伍万念俱灰,他开始拒绝接受任何治疗。

20岁的红莲平生第一次失眠了。小伍的体贴入微和别出心裁,总是将自己的心熨得格外温暖。难道,自己对小伍的同情已经升华为爱情?思前想后,最终红莲发现,自己的同情还是多于爱情。可面对小伍洋溢着青春的生命,她又如何忍心置之不理?经过一整夜的前思后想,善良的红莲决定以爱情的名义拯救小伍。

第二天一早,红莲独自去了位于六安市郊的新安镇,她用尽自己所学给小伍细细讲解了白血病的知识,让他知道只要治疗方法得当,白血病治愈的希望是非常大的。

小伍又回到了医院,但他又恢复了以前的冷淡与沉默。红莲值班时给他输液,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红莲下班后与他聊天,他也多半闷头不答。最终,红莲受不了这种折磨,决定找小伍问个清楚。一天下班后,她将小伍约到医院附近的滨河公园见面。见面后,红莲委屈地问小伍:“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漠?得了病就有权利拒绝生命中的精彩吗?”面对心爱的姑娘,小伍故作平静地说:“我是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人,你没必要把精力浪费在我身上。”

长久积聚在心中的依恋与不舍此刻喷涌而出,红莲宣誓一样承诺:“我要用一辈子的真情留住你!”红莲的表白,让小伍忍不住放声大哭,哭泣中,他的头慢慢地靠在了红莲的肩膀上……

小伍的父母都是农民,两个哥哥也都在外打工,一家人都挣扎在贫困线上,根本没有钱给他做骨髓移植手术。为此,医院专门为小伍设计了一套治疗方案:3年化疗,两年缓解。作为护士,红莲明白,3年化疗的效果肯定不会太明显,但经济的窘迫让他们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

为了帮小伍筹集医疗费,也为了腾出更多时间照顾小伍,红莲决定辞去医院薪水微薄的工作,外出打工,赚钱为小伍治病。

2006年3月,红莲与小伍回新安镇举行了简单的结婚仪式。红莲没有告诉滁州的父母她结婚的消息,他们虽然是普通工人,但肯定也不忍心让从小视若珍宝的女儿嫁给一个白血病人。

为数不多的亲人,几杯粗茶,几声真挚的祝福,红莲和小伍就算结婚了。面对泪流满面、歉意十足的小伍父母及两个哥哥,红莲说:“你们不用觉得过意不去,我和小伍真心相爱,我是自愿嫁到你们家的。没有娘家人来,是因为我不想让他们知道小伍的病情,以防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会陪小伍一直走下去……”

那天夜里,面对娇俏可人的红莲,小伍问:“你来到我的生命里,就是要做拯救我的天使吗?”红莲不说话,只把含泪的热吻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唇上。

为爱孕育一个共同的生命

结婚后,为了就近照顾小伍,红莲开始在新安镇附近打零工。这个20岁出头的姑娘,就这样陷进了从未想过的艰难日子。当一起毕业的姐妹穿着漂亮衣服逛街时,她正拼命地干活儿;当同龄的女孩儿花前月下时,她正在医院陪丈夫做化疗。

周围的亲朋好友渐渐撒开了手——都不富裕,谁也没那么多钱填这个无底洞啊。红莲突然很害怕,怕丈夫有一天再也没有力气抓自己的手,怕丈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闭上了年轻的双眼。那个时候,她多么想躲在妈妈的怀里痛哭一场呀。好多次,她拨通了父母的电话,想说说心里的苦闷,但听着那边亲切的问候,她只是用故作轻松的口气说:“爸,妈,我在六安挺好的,还找了一个男朋友呢,他对我可好了。”听说女儿有了男友,父母一个劲儿让她带男孩儿回家看看。红莲只能推说工作忙,不好请假。

挂了电话,红莲泪如雨下,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候,这个看似坚强其实非常柔弱的女孩儿,多想找一个有力的肩膀靠一靠啊。但是,看着丈夫做了化疗之后虚弱地沉睡,她想,不放弃他的,只有自己了。

2006年10月,在红莲的精心照顾下,小伍的病情得到了缓解。身上刚刚有力气,他就嚷着要出去打工赚钱。夫妻俩随小伍的大哥到了苏州,红莲在一家医院做护工,小伍在工地看大门。能够自己赚钱后,小伍的心情格外好。看着丈夫情绪好转,红莲也开心起来。一天晚上,两人依偎在一起时,红莲说:“小伍,我们生个孩子吧。”小伍沉默了:他何尝不想与心爱的女人孕育一个共同的生命,但他可以吗?红莲有他一个白血病亲人已经够苦的了,如果再生一个白血病宝宝,她这一生还有奔头吗?红莲懂得丈夫的心,她紧紧握着他的手说:“并不是所有的白血病都会遗传,只要措施得当,我们的宝宝会非常健康。”

2008年初的一天,红莲从医院买了一张早孕试纸,检验结果表明她已经怀孕。看着试纸上那两条预示着生命得到延续的红杠杠,她激动地说:“我们有宝宝了!”欣喜若狂的小伍抱着爱妻喜极而泣……

红莲怀孕后,一边拖着日渐笨重的身体工作,一边照顾仍坚持治疗的丈夫。小伍看她这么辛苦,心里很难受:怀孕的女人最需要照顾,自己非但不能照顾她,还需要她来照顾自己,让她承受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迫。自从和小伍相恋,以前每年最少回家四五趟的红莲,就只在春节期间才回去一趟。就回家这一次,还因惦记小伍,待两天就找各种理由匆匆回来。

2008年10月,红莲生下一个健康可爱的男孩儿。经历了生育之痛的红莲想到母亲辛辛苦苦生下自己,现在自己都当妈妈了,却无法告知母亲,禁不住泪如雨下。小伍知道红莲想妈妈了,便帮着她拨通了滁州的号码。听见母亲的声音,红莲正欲说话,怀中的孩子仿佛知道电话那头是自己的外婆,便咿咿呀呀地用哭声打招呼。母亲敏感地嗅到了什么,她震惊地问:“莲儿,谁家的孩子在哭?”就这一句,让红莲痛哭失声:“妈妈,我与小伍已结婚3年,我们刚刚有了孩子,没告诉你这些事,是我不孝……”

红莲仍没告诉母亲小伍是一个癌症患者的事实。听到女儿已结婚生子,父母亲当即决定要来六安看女儿。红莲忙说自己已不在六安,并坚决不肯告诉父母自己的地址。父母无奈地说:“那你们总得回来办一个仪式吧,也好给老家的亲朋好友一个交代。”红莲流泪答应父母待春节前夕就回去补办婚礼。

2008年年底,红莲回到家乡。父母看着最疼爱的女儿竟已为人妻、为人母,再看着瘦削苍白的女婿,眼中有无限痛惜与无奈。但善良的老两口却什么都没有问,只是热热闹闹地张罗了8桌酒席,给女儿补办了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盛满爱的药方

2009年春节后不久,小伍的头突然开始剧烈地痛起来,并伴随着持续性发烧、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查后,一直埋在红莲心底的担忧不幸被医生证实:小伍的白血病又复发了!从此,小伍只能躺在床上,连坐起来吃饭都很困难。直到2009年7月,小伍的病情才有些好转。于是,红莲又将小伍带回新安家中静养。

一天夜里,孩子与丈夫都睡了,劳累了一天的红莲睡不着,走出房间坐在了自家的门槛上,一抬头,便望到星星点点的天空。那些星星,让红莲想起少女时代的很多梦想,也让她暗自神伤:如果没有当年医院里的同情心大发,现在她也许仍是医院里那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天使,然后,嫁给一个健康而帅气的男人,夫唱妇随。平时匆匆赶往医院或打工地点时,偶尔在街上遇到牵着手逛街的幸福一家,她也曾后悔过。但一想到化疗病房中的日久生情、生命垂危时的誓死相留,她就不忍离去,而且也不舍得让他离去。

可是,光靠这种信念和那些微薄收入,又怎么能挽留住他?那个深夜,红莲想了很久。突然,她灵光一闪:我不是护士吗?为什么不利用自己所学,用中医这种相对廉价且有效的方式试着为丈夫治病呢?

红莲开始细细翻阅以前学过的课本,又从图书馆、老师和医生那里借来书籍,以寻找对白血病患者进行化疗时的中药配合与食补良方。买不起昂贵药材,红莲就专找一些食材或药材常见的方子来试;找不到蛤粉、槐米末和乌贼,她就用鲜茅根、黑山槌粉熬药;吃不起甲鱼、鹿肉,她就买来大蒜、蘑菇、雪里蕻、野荠菜、野苜蓿、黑木耳等家常菜来调理;住不起医院了,红莲就自己在家给小伍输液。记不清有多久

没给父母寄过一分钱了,记不起有多久没买过一件新衣了……但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小伍的病情好转,一切,都可以弥补。

在红莲的精心照顾下,从2002年到2010年,得了白血病的小伍坚韧地走过了一年又一年。

现在的小伍,心里很坦然,他曾经对生命有过不公的怨叹,但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努力活下去!今生上苍赐予自己这样一个妻子,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冬天过去了,春天正以绚丽的色彩向世人诠释生活是多么美好。在灿烂的春光里,红莲和小伍都坚信,他们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毅力定能感动上苍,让他们今生都能够携手前行,走过生命中的每一个春夏秋冬……

第100篇、爱情故事半糖主义

“爱情应该有保留,就像糖,只吃半颗,那种若有似无的甜,才不会觉得腻,才能意犹未尽。”这是我跟骆小桑第一次见面时他对我说的话。

那时,我刚刚失恋,心情极度低沉郁闷。我没有想到相恋3年的男友林然那么决绝地就说了分手的话,没有说原因、也没有留一点回旋的余地给我,就飞去了他梦想的巴黎。

我痛苦得难以自持。3年啊,不是一个短的时间,我为林然付出所有,对他百倍的体贴与呵护,迁就他,心疼他,而他,连一个分手的理由也不肯给我。哪怕他说他有新欢了,哪怕他说他是为了前途要舍弃这段感情。我只要他说他曾经爱过,曾经在乎过这段感情,我的心也是安慰的。可是他不解释,连一个字也不说,就决绝而去,这意味着我的付出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独角戏,是一个笑话。我掩面而泣。

“不是,恰恰相反,你的错在于你太过温柔太过体贴。”骆小桑蜷缩在沙发的角落里,喝着一杯摩卡咖啡,冷静地看着我。“你知道时下的爱情观点是什么吗?”骆小桑喝了一口咖啡,自顾自地说道:“不是天长地久,不是逢场作戏,不是从一而终,不是始乱终弃,不是全情投入,是半糖主义。”骆小桑晃动着手里的那杯咖啡,继续说道:“就像这杯咖啡,加半勺糖就够了,发挥到一半刚刚好,糖加得太多,就会太甜太腻,而太甜太腻只会加速爱情灭亡的速度。就像你跟林然的感情。”

说完,骆小桑走到吧台,让调音师换了首S.H.E的歌《半糖主义》。

“我要对爱坚持半糖主义,永远让你觉得意犹未尽,若有似无的甜才不会觉得腻。我要对爱坚持半糖主义,真心不用天天黏在一起,爱来之不易,要留一点空隙彼此才能呼吸……”

在S.H.E动听的音乐声中,我的泪水再一次滚滚而下。

这是我第一次跟骆小桑见面。如果不是因为失恋,也许我们永远只是两个在网络两端彼此信任彼此牵挂的网友。一年了,我们在网上聊着彼此的心动与心伤。骆小桑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他的话不多,在听到我对林然如蜜糖般的爱时,他偶尔会笑,淡淡地说些祝福的话,然后再不多言。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交心让人放心的朋友。后来骆小桑看了我的照片,惊叹我的美丽。说若拥有这样美丽的女友,夫复何求?凭着女性的直觉与敏感,我知道骆小桑的心里,是悄悄藏了我的影子的。有一次我戏谑说相识这么久,不如见个面吧。却没想到被他拒绝了。说,每个人的心灵都有寂寥需要慰藉的时候,他很喜欢这样彼此信任彼此牵挂的朋友,可以倾心,却无需见面。

这样的自持与距离,让我觉得舒适而温暖。所以那天,当林然发来告别的短信时,无助的我首先就想到了骆小桑。我给骆小桑打了电话。

骆小桑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给我一个宽阔的怀抱。他只是一直静静地跟着茫然无序的我。我把我跟林然的照片撕得满天飞舞,骆小桑就静静地收拾满屋的狼藉;我坐在电影院里看爱情电影挥泪如雨,骆小桑就递过来一张张洁白的纸巾;我坐在酒吧里借酒浇愁,骆小桑就替我向服务生要了一瓶又一瓶“嘉士伯”……

其实,在与骆小桑聊天的过程中,他就曾经断言过,说我如此投入,有一天是会被爱灼伤的。以为是句玩笑话,没想到却被他说中。

“只要是梦就会有醒的时候,而无论是好梦还是噩梦,重要的是梦醒了就要开始新的生活。”骆小桑的话总是如此清醒而富有哲理。我不知道是失恋给了我太多的伤痛,还是这个在网上交流了一年的男孩其实一直就潜伏在我的心底。那天夜里,我醉倒在骆小桑的怀里,感觉他的怀抱是那么真实,那么温暖……

跟骆小桑恋爱的速度是如此之快,这是我起初没有想到的。

那夜之后,我来不及为自己的伤口疗伤,就投入到骆小桑的怀抱。3年也好,1年也罢,时间的长短似乎已不能证明什么。我3年的深情换来的也不过是林然决绝的背影,谁又能否认我跟骆小桑一年的相识不能变成一场美丽的爱情呢?

我想我伤痛的心急需要新的恋情来覆盖。所以那夜,当骆小桑给我一个怀抱时,我主动吻了他。

我不是一个放得下的人,但这一次,我决定放下。

也许骆小桑说的是对的,全情付出只会丧失自我,丧失对爱的热度与新鲜,当爱一旦消失,会给自己造成难以言述的痛苦。爱情就应该保持半糖主义。半颗糖给人的除了甜蜜,还有回味无穷的韵味。

没有了林然,我跟骆小桑很自然就走到了一起。这一次,我主动提出,为了让爱保持应有的浓度,为了不让彼此受伤,我们实行半糖爱情,给爱更多的自由与空间。

你终于清醒了。当我告诉骆小桑自己的想法时,他微笑地看着我,眼里是赞许与认同。

之后,我把林然的东西全部搬了出去,按照自己想要的风格把房间布置得温馨浪漫。我没有邀请骆小桑来住。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爱已经变得越来越浓烈,但我想给自己留些空间。与林然同居的日子成了一张痛苦的标签,我不想重蹈覆辙。

相爱的日子是甜蜜的。尤其是跟有着半糖思想的骆小桑谈恋爱,我感到了甜蜜与自由。以前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林然,上班跟他打电话,下班为他做饭洗衣,把他安排得妥当舒适,像一个忙碌烦琐的已婚主妇,全然体会不到爱的滋味。

跟骆小桑相爱后,我觉得生活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最主要的是,我的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对自己的设计工作很感兴趣,也很想做一点成绩出来。可是从前,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爱,无暇顾及工作,所以事业一直平平。而现在,工作时我可以全心全意投入,碰到需要加班时我可以废寝忘食。在我的努力下,我的工作得到了同事与领导的赏识。季度评选时我被评为优秀员工,拿到了最高季度奖金。那时,看到同事眼里的羡慕与赞许,我的心是愉悦的。

当然,生活的改变也是愉悦的。下了班我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直接奔回家买菜做饭了,我可以跟同事朋友去吃饭喝茶。晚上,我有了更多属于自己的时间,看书听音乐上网,做我自己喜欢做的事。

骆小桑说,爱就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给彼此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我们约定,每星期我们只在周末见面,其余时间自由支配。也许正是因为没有天天相守在一起的腻烦,所以,我们更加渴望周末的到来,也更珍视彼此在一起的日子。每个周末,当我们聚在一起,吃饭,看电影或者玩电游时,我们感觉爱情像当初一样甜蜜浓厚。

经济上,我们也一改很多恋人经济合而为一的做法。各自的开销各自负担。起初,我还不适应,觉得相爱的人在一起吃顿饭还分得那么清,实在是生分了些陌生了些。可是半年后,当我看到银行存折上自己那笔数字可观的存款时,我才体会到这样做的好处。

因为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又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我开始买些漂亮的时装,跟办公室的女伴们去做时尚的发型。男同事见了,私下偷偷议论,说我越来越漂亮了。还有不知情的男同事,会偷偷发短信约我。这样的爱慕与虚荣,相信是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的。

相识一周年的日子,在我跟骆小桑初次见面的酒吧,骆小桑举起了一杯红酒向我庆祝,说是恭喜我寻回了自我,保持了爱的本初。

那时,我也是甜蜜的。想起一年前的那次伤痛,似乎一切都已经远去。半糖爱情,让我终于走出了那段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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