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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合集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27 16: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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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周华健:与洋妻一起吃苦的幸福

在人生的长河中,再辉煌的事业也不过是过眼烟云,只有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才是人生最珍贵的财富。

在华语歌坛,周华健拥有“情歌王子”、“天王杀手”等美誉。有爱心、好丈夫、好朋友,这是歌迷对周华健的评价。而周华健与美国太太康粹兰的爱情,一如他的歌声一样动人。她在背后的默默奉献,她那润物细无声的爱,永远是周华健心底一首音尘不绝的歌……

人生低谷时,纯美异国恋情从天而降

可周华健对自己的专业并不感兴趣,醉心于音乐的他准备将来走音乐这条路,于是,大二时,他开始到士林民歌西餐厅唱歌。因为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加之缺乏演唱技巧,周华健并不受欢迎。

一个偶然的机会,台湾著名音乐人李宗盛听了周华健的歌,觉得他很有潜力,便邀请他加盟滚石。能进入这样的大公司,这是周华健梦寐以求的事,离大学毕业还有半年时,周华健申请了退学。

然而,加盟滚石后,周华健过得并不如意。在公司里,他名义上是音乐助理,实际上就是打杂的,不仅收入低得可怜,而且公司也无心把他当作重点歌手培养。事业还未正式开始就差点变成了结束,对于踌躇满志的周华健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他茫然不知所措。寂寞和失落淹没着孤身在外的他,他害怕回到宿舍,害怕面对宿舍里那孤单的四面墙壁。就在周华健人生最低潮的时候,他邂逅了一个美国女孩,由此开始了一段改变他人生走向的异国恋情。

她叫康粹兰,长着一双关之琳般的“电眼”,拥有西班牙文学和艺术双学位,在台湾一家公司工作。一次,康粹兰来到士林民歌西餐厅听歌,一下子被周华健英俊的外表和优美的歌声打动了。康粹兰酷爱中国文化,当周华健唱完《龙的传人》走下舞台时,康粹兰大胆地走上前去,微笑着送给他一束鲜花。

热情似火的康粹兰第二天就主动与周华健约会,但想到自己渺茫的前程,又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周华健很自卑。他告诉康粹兰,自己大学没读完,准备走歌唱之路,但事业发展得很不顺,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坚持下去。康粹兰对他说:“坚持下去,你会成功的。”一句话坚定了周华健的决心。

男人被女人一赞美,就会飘飘然,就如吃了迷药,就会拼命去做事,勇往直前地向前冲。周华健拼命工作,努力写歌,写出完整的作品。理解和信任,把两个青春男女的心拉得越来越近。1986年,周华健与康粹兰在相恋一年多后,不顾双方家人的坚决反对,决定结婚。

结婚前一天晚上,周华健还在歌厅里唱歌,歌唱到一半时,他突然想起明天就要结婚了,于是连忙去找老板预支薪水,然后跑到楼下的服装店买了一套西装和一条领带。

第二天,周华健与康粹兰在租来的小房间里,举行了简朴的婚礼。没有婚纱,没有宴客,没有拍照,康粹兰戴上了周华健为她买的廉价戒指,便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这个痴迷音乐的穷小子。周华健拥着妻子说:“对不起,我很穷,康子,你以后跟着我是要吃苦的。”康粹兰的眼眶湿润了,她在周华健的手上吻了一下,说:“即使你永远贫穷,我也会一辈子陪伴在你身边。”

功成名就时,婚姻生活亮起了红灯

婚后,周华健一直靠康粹兰的工资交房租,他们租住的旧公寓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夫妻俩晚上就睡在地板上。清苦的生活并没有消磨掉他们的激情,简陋的房间里因为有了周华健的歌声而变得温暖怡人。每天晚上,康粹兰都要赶到歌厅去接周华健下班,隆冬的深夜,夫妻俩手挽着手走在冰冷的街头,冷风吹痛了他们的脸,周华健替妻子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心中涌上无限感慨:“康子,你跟着我吃苦了。”康粹兰紧紧抓住丈夫的手:“相爱的人在一起,吃苦也是幸福的。”

这一幕永远定格在周华健的记忆里。许多年过去了,当他回想起与妻子一起吃苦的日子时,内心就会涌上无限的温暖。为此,周华健满怀激情地写了一首歌献给妻子,名字就叫《一起吃苦的幸福》:“每一次当爱走到绝路/往事一幕幕会将我们搂住/虽然有时候际遇起伏/至少我们还有一起吃苦的幸福……”

1987年,一位唱片公司的老板很欣赏周华健,为他推出了他的第一张个人专辑《最后的圆舞曲》。专辑上市那天,康粹兰特地跑到音像店买了十多张抱回家,周华健疑惑不解:“你干吗要买?我去公司拿些给你就行了。”康粹兰告诉丈夫:“我去买,别人就会觉得,连老外都喜欢听你的歌,这证明你很红。”

然而,因为缺乏宣传力度,加上周华健还没有名气,这张专辑卖得很不好。1989年,滚石唱片公司精心为周华健打造了首张个人专辑《心的方向》,从此奠定了他在歌坛的地位。特别是90年代初,凭着《让我欢喜让我忧》和《花心》两首歌,周华健迅速大红大紫。他由此开始了自己一生中最忙碌的时光——演唱会、拍电影、出唱片。那几年,他一年到头在家里的时间还不到半个月。那时他想张学友比想妻子和孩子还多,成天琢磨着怎么超过张学友。

就在周华健用音乐带着一代又一代的歌迷享受阳光和快乐的时候,他的家庭却因为缺少了他而变得有些不正常。当周华健的音乐事业走上顶峰的时候,也是他的妻子和孩子最不快乐的时候。见妻子眼里的忧郁越来越浓,忙碌的周华健只得用优厚的物质生活来弥补她。而对康粹兰来说,她并不在乎现在的荣华富贵,更多地怀念以前与丈夫一起相濡以沫的贫穷日子,她曾流着泪对丈夫说:“现在我们有钱了,为什么反而找不到以前的快乐了呢?”周华健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那时,对周华健来说,事业就是他的一切,他常常想到的是如何让自己的事业更好,全然没有顾及家人的感受,没有顾及到妻子独自照顾两个孩子的辛劳。一次演唱会,周华健不小心从舞台上跌了下去,他的第一反应是,不能让歌迷冷场,必须赶快上台。当时,他看到妻子在台下吓得双手掩面,也来不及去安慰她,全然没有顾及妻子的惊恐和担忧。演出结束后,康粹兰依然心有余悸,但依然没有得到丈夫一句安慰的话语,她对周华健说:“我希望你还是过去的那个穷小子,而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明星。”

康粹兰,这个单纯的美国女人,这时虽然有着令人羡慕的物质生活,但精神状态却一天天在走下坡路。她希望丈夫能多分一点时间给家人,当这点要求都得不到满足后,她的心情愈发压抑苦闷。

2004年,台湾一家媒体刊登了周华健婚外恋的传闻。康粹兰原本相信丈夫是无辜的,但外界一浪高过一浪的舆论,让她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忙于事业的周华健没有时间回家与妻子沟通,向她解释

这一切,只在电话里轻描淡写地说:“你不要相信外面的谣传。”

康粹兰满腹委屈无处诉说,而在这时,经常有歌迷打来电话,询问她与周华健何时离婚。这一系列的变故让康粹兰不堪重负,她患上了抑郁症,整夜失眠,头发大把地脱落。

苦闷之极时,康粹兰觉得丈夫已经不爱她了,便在电话里向周华健提出了离婚。直到这时,周华健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立马赶回家,令他大吃一惊的是,那个曾经光彩照人、热情乐观的妻子变得忧郁憔悴,沉默寡言。周华健这时才知道妻子所承受的压力,她的付出和牺牲是多么巨大。

为了化解他们的婚姻危机,周华健陪妻子去看心理医生,还请婚姻咨询师与她沟通,康粹兰心头的疙瘩终于慢慢解开了。她终于明白,丈夫的心并没有走远,而是他太忙太累,忽略了家人对他的担忧与不舍。

13年前,周华健与康粹兰结婚时,由于种种原因,两人一直没有登记。为了打消妻子的疑虑,几天后,周华健和妻子正式办理了结婚手续,这让外界的谣传不攻自破。

拿着结婚证,康粹兰一脸幸福,她告诉周华健,自己好像又重新嫁了一次,心跳得很厉害。看着妻子那天真可爱的样子,周华健再次向她承诺:“康子,你永远是我生命中惟一的女人。”

重情又爱家,那个唱《花心》的男人不花心

虽然每次演出,周华健都必唱《花心》,但生活中的他绝不是那种花心大萝卜。随着时光的飞逝,“邻家大哥”周华健不知不觉已经变成了“邻家男人”,但不变的是他的随和笑容和亲切举止,以及自然风趣、平易待人的处世风格,还有他对妻子忠贞不渝、一往情深的那份感情。

演艺圈是个花花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出道20年来,周华健一直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鲜有关于他的绯闻。娶了个洋太太、儿女双全、事业有成的他是成功男人的典范。

其实,红透华人世界、阳光健康的周华健无时不在经历着考验,经常有痴情的女歌迷追随着他。每次,周华健都会直言不讳地告诉她们,我有老婆和孩子,我们一家人过得很幸福。他还真诚地告诉女歌迷,他并不像她们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她们只是看到了笼罩在他头上那道耀眼的光环,生活中他也有很多缺点。与演艺圈里许多明星对自己的婚姻生活和情感世界讳莫如深相比,周华健的坦诚和率真令他的妻子和歌迷感动。

在竞争激烈的演艺圈,像周华健这样把事业摆在首位的明星不在少数,为了拼得一席之地,他们无暇顾及自己的家人。2000年初,周华健的一位圈中好友经过多年打拼,终于红起来时,他的家庭却支离破碎了。目睹了好友的痛苦不堪,周华健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他突然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对一个男人来说,事业固然重要,但在人生的长河中,再辉煌的事业也不过是过眼烟云。只有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才是人生最珍贵的财富。如果事业的成功以家庭的破碎为代价,是得不偿失的。”周华健觉得,自己要好好珍视婚姻,珍视家庭。

从这年开始,周华健渐渐淡出歌坛,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陪伴妻子和孩子。他教孩子唱歌、弹钢琴,辅导他们功课,在生活上照顾他们,直到这时,周华健才深深地体会到以前妻子独自打理家庭的艰辛。尤其她是个外国人,对中国的教育方式不明白,不理解,往往会与孩子们在国内受到的教育方式发生冲突,以至于经常在家里受到孩子们的“欺负”,差点被两个孩子逼成神经病。

周华健在家时,他那两个“让他欢喜让他忧”的宝贝再“欺负”他们的妈妈、与她发生冲突时,周华健就会从中调停。

两年的时间一晃而过。这期间,许多歌迷纷纷给周华健写信,问他为什么要淡出歌坛?他们热切地想听到他的新歌,看他的演唱会,周华健的内心常常会涌上感动和失落。康粹兰理解丈夫的心事,真诚地劝他重返歌坛,她提醒丈夫,以后在他忙于事业的时候,也能适当兼顾一下家庭。

在周华健眼里,康粹兰是中西合璧的典范,既有西方人的开明开放,也是中国人眼中的贤妻良母。有这样的老婆,他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就这样,在妻子的支持下,年过不惑的周华健再度出山,这时的他变得更加成熟了。在他心目中,家庭、亲情和事业摆上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周华健又开始不停地四处演出,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不再独来独往,妻子和孩子常常陪伴在他身边,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满足和幸福的微笑。

2007年下半年,周华健将再次来北京开个人演唱会,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将陪同前往。近日,周华健走进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的演播现场,与朱军娓娓说起了他的美国妻子和孩子,情到深处,他的眼睛湿润了,在心里默默地对康粹兰说:“康子,这辈子与你在一起是我的福气,来生我们还要做夫妻!”

第2篇、爱情故事执笔时光,刻画回忆的沙漏

与你相遇,注定是一场夺目的烟花。

喜欢一个人背着旅行包去寻找古老的痕迹,青衣、古镇、小巷,冥冥中似乎有种力量在等着我去探索。烟雨江南,七月的古城总是阴晴不定。

我喜欢下雨天,静静的踩在青石板上,滴答滴答的声音渐行渐远。慢慢的前行,任由雨水冲刷着自己。

一把雨伞罩在我头上,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南方天气阴晴不定,小心感冒哦。”蓦然回头,看见阳光般的笑容。就这样,一把雨伞,两个人。接下来的旅途中,他像一个向导一样,指给我一个又一个景色。

这是一个开始,亦或是一个结局。

你是我这辈子永生不遇的海。

高三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繁重的压力让人透不过气。我不再到处游玩,也学会安安静静的拿起书疯狂的学习。只是,偶尔回想起那个阳光少年。

“大家好,我是苏慕年,这个学期将和大家一起学习。”听着熟悉的声音,我抬起头,是他。他似乎也看到我,朝着我微微点头。

“世界真的好小,没想到我们又相遇了。你好,我是苏慕年,以后多多指教。”他笑着伸出手。

“是啊,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我是童洛夕。”我回应道。

高考,像妖娆的食人花一样侵蚀你所有,将你变得麻木不仁。而那时,因为你。改变了它的意义。还记得,你骑着单车载我去看薰衣草;还记得,你在月亮下的誓言;还记得,你给我哼唱的小情歌。

记忆中,似乎又看见那个阳光少年,站在香樟树下,对我说:“童洛夕,你要记住,这辈子你的幸福只有我能给得起。”

一转身,你已消失不见。

都说距离产生的不是美,是小三。还记得圣诞节那一天,我傻傻的跑过去,想要给你惊喜。苦苦的守在你的寝室门口,等到的却是你牵着另一个女孩子的手出现在我面前。

一幕幕往事如电影般回放,记忆中的闸门宣泄而出。忘记了自己用尽全身力气才挣脱掉你的怀抱,忘记了自己怎么回到学校,忘记了曾经容忍自己小脾气的你。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人生,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下,你最终背叛了我。苏慕年,在你有生之年里,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谢谢你,许我那段旧时光。

听说,现在的你很帅气;听说,你和她走到了一起;听说,你现在很快乐。我强迫自己不去打听你的消息,将所有的心思放在学习上,拼命的去学习,以为这样就会忘记你。然而,你的一个电话让我泪如泉涌。

你说。洛夕,我知道你恨我,恨我欺骗了你。但是,你要知道,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我爱你,一直很爱你。然而,我们却都回不去了。时光仓促,就把我的爱刻画在时光轴上,留给最单纯的你。而现在的我,也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

苏慕年,其实我想告诉你。我从来没有恨过你。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段时光;谢谢你,给我一段明媚的回忆;更谢谢你说你还爱着我。但是,我们终将不在年少。昔日的承诺只不过是一时冲动,而我们,只是需要相互依靠的两个孩子。

尾声:岁月轻轻哼唱,时光刻画我的独家记忆。

时光轴上刻满我们当初最美好的回忆,而我也在回忆中渐渐的追逐、寻找。

也许有一天,我会再度翻开那本尘封的日记,看着我们傻气的大头贴,听着那时哼唱的歌,还有那稚嫩的誓言,回忆下曾经最幸福的自己。而你,始终是时光留给我最珍贵的独家记忆。


第3篇、爱情故事这对有情人

其实最早的时候,身上带着传奇色彩的是那个叫作秋比的澳大利亚女人。她做了一辈子行政工作,却始终不忘记自己想当名医生的梦想。她在50岁退休之后,一头扎进医学院,60岁的时候拿到医学博士的学位,加入了无国界医生的行列。

来自甘肃的老王是平凡男人。高瘦的个子,西北人长脸,颧骨上有着长年的晒斑。他沉默寡言,四十来岁,是一位司机。

这天,他的任务是去机场接来自澳大利亚的医学专家秋比。

“从她下飞机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会有某些事情发生。”老王举着写着秋比名字的A4纸,局促地握了握手,说了他此生会说的两句英语其中的一句:Hello。

秋比在甘肃待了30天,沉默的老王每天早上把她接到车上,每天晚上再把她送回酒店。他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虽然每天他都会给秋比准备好足够的水,让她习惯西北的干燥。虽然某天秋比口干舌燥的时候,他会默默地递上“某种甜甜的水,有点中药的味道”。

老王和秋比都没有告诉我故事里最关键的一幕:他们到底是怎样走出那关键的一步的。我所知道的是,秋比第二次来中国的时候,他俩就已经变成了一对令人惊讶的情侣。所有人都知道老王对秋比的好。那是一种细密的好,连秋比的袜子有了破损,都是老王补的。

老王依然是司机,秋比依然是专家。白天的时候,老王开车载着秋比到各种穷乡僻壤替人看病。晚上的时候,在那些封闭的小县城里,一个“洋女人”和一个中国男人依然不可能住在同一家酒店的房间里。于是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王就提着他的大皮鞋,蹑手蹑脚地跑过整个酒店走廊溜进秋比的房间。“好像十五六岁时跟女孩子早恋的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心跳得好快!”老王说。

纵使有20岁的年龄差距,20年的教育程度差距,这段感情竟也维持了6年。秋比不在世界各地为病人治疗的时候,就留在中国。老王依然没有学会英语,但是他学会了用电脑网上视频。当秋比不在他身边的时候,每天只要他在室内,就把电脑的视频窗口打开。

“怎么交流呢?”我问老王。

“不用交流,就这样看着对方就很好。有时候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也走来走去。能看到对方走来走去,就觉得很好。”

老王说他吃饭的时候把电脑搬到饭桌前,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边,而秋比也做同样的事情。这样,他们就好像还在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没有网络的时候他们也打电话。几乎所有的时候是秋比在说话,老王只负责听,然后呵呵地憨笑。他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在说什么,但听着声音就能知道她今天好还是不好了。

后来,甘肃干燥的空气击败了秋比的呼吸系统。她的澳大利亚医生严肃地跟她说,70岁了,不能跟大自然对抗了,回澳大利亚吧。

老王看着机票和药,大概明白了故事的全貌。他掏出母亲的照片,母亲那年80岁,比起70岁的情人,母亲显然更需要他。

在机场送别的时候,老王说了他英语库存里的另外一个单词:“bye-bye”。

然后还是那些无声的视频,电脑前,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待着。大半年后的一天,秋比认真地向老王说了一大篇话,大意是劝老王找个媳妇,好好过幸福的日子。秋比说,老王一如往常安静地听着,只是末了,说了一个简单的词:“NO。”

这是六年来老王对秋比说过的唯一一个NO。他听不懂,但是他懂。所以,眼眶红红的秋比一扭头,收拾起屋子来。

第4篇、爱情故事用优雅打败情敌

她的涵养、她的优雅、她的定力,足可以抵挡千军万马,更别说她一个小三。

女友薇安是个有古典情结的女孩,喜欢古典音乐,喜欢品茗弄香,喜欢穿旗袍,喜欢在博客上写一些淡雅忧伤的词句,低眉潋滟做小女人状,但却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这样的女孩,身后自然有大把年龄登对的追求者,可是却无一能够打动她的芳心。在她看来,那些人不过是尚青的小桃,毛茸茸的,尚未褪出青涩,这样的男人只能让她偶一回眸,一笑置之。

她的芳心早已暗许了一个人,那个人成熟多金,儒雅博学,游刃有余,举手投足间,魅力四射,她为之倾倒。有阅历的男人,就像一本厚厚的书,让人有忍不住想读下去的欲望。两情相悦时,忍不住就想起了天长地久这个美好的词。随后,就有了一个理想,一个做小三应该有的理想,那就是取代另外一个女人的位置,登堂入室,然后相依相伴,将幸福生活进行到底。

和男人说起的时候,男人微微蹙起了眉头。她是冰雪聪明的女子,知道天长地久这个词有些难度,他的后方城池坚固,不是一两个小三就能攻下的。她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但又舍不得罢手,思谋良久,看来只能智取,不能硬攻。

心智成熟的女子,当然不能和男人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套游戏,这样会把男人吓跑,老实说,她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当小三只能被动地隐忍和接受,做不到这样,就谈不到修成正果。

她决定从他的女人身上找到突破口,让她知难而退,最好是她主动放弃,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成功地攻城略地。

带着这样的理想,她主动了解那个女人,接近那个女人。那个女人面容姣好,受过良好的教育,出身世家,言谈举止优雅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让她主动退出,肯定有难度,但是她还是自信满满地去接近她,也许她还蒙在鼓里,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并不知道自己的男人另有相好,所以一定要让她知道。

和女人一起去喝茶,她开门见山地说自己是他的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然后静等女人雷霆万钧,拂袖而去。谁知她却波澜不惊地拿起茶壶,轻轻地往杯子里注水,茶香袅袅中,轻启朱唇,含笑似嗔地说:“他这个人,还那样,喜欢怜香惜玉,走到哪儿都是女性朋友一大堆,当自己是贾宝玉。”第一个回合,还没有拉开架势,她就闻到了败的味道,有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和女人一起去逛街,在一家专卖店里,女人看中一件长袖衫,质地纯良,纯手工制作,尽管如此,还是觉得昂贵的价格和那件单薄的女衫并不匹配,有点不是物有所值。如果不想烧钱,是不会选择那件衣服的。售货小姐并不热心,用轻慢的眼神打量女人,她以为这回女人肯定会恼,以她的身家,别说买件小衫,就算是买套别墅也不会眨一下眼睛。谁知她却笑了,对以貌取人的售货小姐优雅地说:“这件衣服很漂亮,但有点贵,我回家再想想吧!”她以为,这个优雅的女人即便不会和售货小姐吵架,也会失去内心的镇定和从容,不成想什么热闹也没看到。

有一次,她偶然听到女人和他的对话,他画龙点睛适可而止地提醒她说:“以后别和那个女孩接触太多。”女人沉吟了一会儿,说:“她是个好女孩,聪明、善良、古典,如果我是个男人,可能也会喜欢那样的女孩,爱美是人的天性。”她听不下去,落荒而逃。

和女人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故意把手机留在桌子上,然后去洗手间,以为女人会趁机翻看她的手机短信,那上面有她和那个男人的短信往来。那些令人心跳耳热的短信,一定会让她崩溃,可是,那个女人从来没有动过她的手机。她的涵养、她的优雅、她的定力,足可以抵挡千军万马,更别说她一个小三。

女友收拾东西,原本打算不费吹灰之力博得出位化成了一场空,她被一个女人的优雅所伤,带着些许遗憾和怅惘离开了这个城市。走时,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原来优雅也可以伤人,从此后,打死不再当小三,娱人误己啊!

我看了半天,感叹不已。一个人的优雅,三分是骨子里的东西,七分是后天蓄养的结果。淡定、从容、睿智,那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优雅像一个火锅,需要很多底料和配料,然后慢慢熬,熬得越久,香味越浓。优雅有时更像一种独门暗器,弹指落花间,不经意就让别人自惭形秽。

时代不同了,捍卫自己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伸长了脖子泼妇式的吵架骂街,而是用适度的优雅保持自己的尊严,这才是首选。

第5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世界

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得有些舌硬腿软,因怕他归途磕碰,我凭借被酒精麻醉后剩余的智力勉强驾三轮送他回家。初秋的夜晚冷得让人惊奇,车仗着我的酒劲儿,飞也似地驰出市郊,我的指尖冻得猫咬似地疼,眼角被风吹出的泪干了后像涂过发胶,使皮肤紧巴巴的。回首瞧瞧,他像头老兽般瑟缩在车厢里,眯着眼,一头乱发随风纷扬。

城里让人感觉温暖的灯光都远远地甩在身后,前方是条没有尽头的黑黝黝的路,车灯蹦跳着晃着道两旁有些枯黄的草和树,车轮碾压着干透的落叶,发出单调的刷刷声。

眼前的路突然窄而颠簸了一阵,我将车停在一片四周皆是草丛的一个木门前,他熟练地开了院门,其实这门真是摆设,没用,挡君子不挡小人。车灯熄掉后,四周黒黝黝的树木一下子变得奇形怪状,恐怖的色彩从四周徒然包抄过来,金黄的月亮从山坳里探出头,冷漠地注视着这无边无际的黒森森的山林。

他打开一个房门,拉亮电灯,眼前的世界都亮堂起来。一只半大的长得胖墩墩的灰色的小狗领着只比它小许多的黑狗跑进屋,亲热地嗅着我们的裤角和鞋子,殷勤的尾巴夸张地一个劲儿摇着。他卧室不大,陈设简单,土炕上有一床被褥软塌塌平放着。我打量着这一切,心里隐隐泛起一丝伤感,这伤感牵引着我去揣想着他一个人孤寂时对那些往事的回忆,那种滋味可想而知!

他领我去看了他养的猪和鸡们,那些缺少思想的生灵,全不顾忌缺水少食的窘境,也没有身陷囹圄的愁苦。鸡们互相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吵个不停,你挤我了我撞了你地吵骂着互不相让,猪则很团结,紧挨着挤在圈角,香甜地酣睡......

夜己深,我只好宿在此处。

躺在炕上,西屋的鼾声已经悠然响起,猫头鹰蹲在屋外的老榆树枝桠上偶而叫一二声,那声音似婴孩啼哭,又像神经了的女子怪笑。月亮黄黄的挂在树梢上,咋看咋像一盏灯,发着暗淡的光。

屋地上有响动,为了证明不是幻觉,我猛地拉亮电灯,一只觅食的老鼠,一见亮,拖着细尾惶恐地钻入柜角。熄了灯,一个个问号在脑海中此起彼伏,闪闪烁烁。他咋临秋末晚还在这儿找罪遭?这儿是连树木都会感到凄凉寂寞的地界!是图清净?还是欲想靠养殖赚些钱?在这若有点病有点灾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给他设计出一些充分的理由,然后再一一否定。

正胡思乱想间,西屋的灯亮了,接着有低微的说话声。好奇催促我趿着鞋一点点挪过去,用一只眼顺门的缝隙瞧进去,见他在披衣点烟,眯缝着眼狠命吸了两口,然后将烟放柜头一幅女人像前的烟缸上,自己又摸出只点上吸着,口中叨咕:......喝酒去了,孩子们都劝我别在这呆了,可我要走了你更孤单了......咱俩刨的地收的倭瓜土豆和那些菜够我和猪鸡吃一冬的了,等忙完这阵给你也修修屋,明个把那些熟透的山梨给你捡些去,知你爱吃这口......

我脊背徐徐冒着凉气,对眼前的他突然莫名其妙地理解了,他在与冥界的人对话,在这山中的深夜,我不再费解和惶恐,而他呢,似乎又不孤单,因为附近就埋着他因车祸丧生的妻子......

第6篇、爱情故事寻找丈夫的初恋

关于他们的爱,在他们生前她一无所知,可是,在他们死后,她竟然成了他们故事里唯一的知己。

岂止是心碎

“感觉自己再也不会爱了”,当单位许多85后、90后的小姑娘小伙子纷纷挂上这样的QQ签名,34岁的女公务员杨絮总是感觉啼笑皆非。然而,2012年3月17日上午,当交警支队打来电话,说她老公俞迅雷在一起车祸中当场身亡后,这几个字的含义,忽然那么刺目起来。

杨絮赶到医院时,见到的,是俞迅雷冰冷而面目全非的尸体。

办案交警向杨絮还原了这场车祸。当日上午十点四十二分,两辆大货车在二环路上超速行驶并飙车,同时超越俞迅雷的索纳塔车时,由于车速太快及抢道,将索纳塔夹成了薯片。

一想到老公出事时的惨状,杨絮泣不成声。等到她的情绪稍稍稳定了一些,交警才告诉她,出事的时候,俞迅雷车里的副驾驶还坐着一位女士,目前身份还不知道。最令杨絮崩溃的是,交警告诉她:“出事的一瞬间,俞迅雷用双臂紧紧地护住那位女士的头部,医生费了很大的劲,才将他们的尸体分开。”

杨絮看到了事故现场的照片,的确,俞迅雷用双手紧紧地护着那个女人的头部。命悬一线之际,他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她是谁?值得俞迅雷如此抵死佑护?悲伤夹杂着痛苦的疑问折磨着杨絮。

仅仅一天的时间,这起车祸便掀起了风风雨雨,人们热议的不是车祸本身,而是车内那对男女的情深义重。杨絮穿行在那些含义复杂的眼神里,岂止是心碎。当三岁半的儿子哭喊着跟她要爸爸时,她不知道将来有一天,该如何向儿子解释这起车祸。儿子心中那个顶天立地的父亲,居然与别的女人生死相依,这是多么大的讽刺。

俞迅雷出生于辽宁鞍山的一个偏远农村,自幼父母双亡,是在叔婶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贫穷的叔婶并没有给予俞迅雷多少温暖,他一路靠着大家的接济考入大学,毕业后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成为如今在业界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5年前,身为公务员的杨絮在朋友的介绍下与俞迅雷相识相恋并结婚。这些年来,俞迅雷一直是有口皆碑的好丈夫,敬业又顾家,多金又专情。杨絮一直觉得幸福知足,俞迅雷不管是对她还是对儿子,向来是无微不至。可是,杨絮没有想到,灾难从天而降的同时,还送给她一个惊天的意外——自己信赖多年的好男人,并非洁身自好。从今以后,她还能相信什么呢?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尚需时间,两具尸体也等待医学解剖。在这等待的日子里,杨絮知道自己必须弄清事情的真相。不管真相有多残酷,与死亡相比,没有什么是不能面对的。否则,她的余生将活在巨大的疑团里。

初恋总是最难忘

几天后,杨絮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他们已经确认了女死者的身份,叫王立娟,跟俞迅雷同龄同乡,出事前,是广州一家皮革厂的管理干部。他们打电话过来,是因为与王立娟的家属取得了联系,可意外的是,王立娟的父亲拒绝领尸,说是跟她断绝关系多年了。

这个消息震惊了杨絮,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老公会与一个工厂打工女纠缠在一起。她只能这样推论:她是他的初恋,而初恋总是最难忘的。杨絮决定去趟俞迅雷的老家,去那里寻找她想要的答案。

经过七小时的车程,杨絮来到俞迅雷的老家。这些年,俞迅雷不愿意回老家,是不想想起那些悲伤的往事,但每年他们都会寄一些钱回来。

叔婶看见杨絮,落泪了。而当杨絮提起王立娟这个名字时,叔婶一声长叹。王立娟是俞迅雷的发小,家境同样贫寒,但始终对学习成绩优秀的俞迅雷无比关照。初中毕业时,本可考高中的王立娟选择了念师专,毕业后回乡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继续供俞迅雷念大学。后来,因为当老师收入实在太少,王立娟瞒着俞迅雷,跟同乡去了广东打工。

如果说王立娟供男友读书的行为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后来,俞迅雷毕业了,王立娟却为何在守得云开见月明时,选择了从他的世界里消失?

谁也不知道时间和身份的差异改变了什么。总之王立娟的父母为此与她断绝了关系。是的,尽管很多都市中的女性已经过着精彩的生活,在乡间,一个姑娘挣来的钱分文不给家里不说,有荣华富贵的机会还白白扔掉,让父母成为别人的笑柄,他们当然只好跟这个脑子有病的女儿分道扬镳。

这,是杨絮无法想到的真相。她有点焦躁,假如她面对的小三如此高尚如此善良,她自己,岂不成了这场戏中一个实在算不上光彩的配角?

那一夜杨絮辗转难眠,不管怎样,她都要去见见王立娟的父母。

第二天,当杨絮来到王家,王立娟父母的第一反应是:“你是小俞的老婆?王立娟破坏你的家庭,你到地下去找她去。我们跟她早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杨絮有点尴尬:“我不是来找麻烦的。再说,立娟毕竟是你们的女儿啊,怎么能一点关系都没有呢?”

“我们脱离关系七八年了。当初,小俞几次来家里找她,也去过广州。小俞也算有良心,找了好工作,想娶她。可是不知道她脑子犯的什么病,根本就不让人家找到她。这些年她没给家里留地址,偶尔打个电话也是用公共电话。最后一次来电话,还跟我们说,如果小俞再来找她,就让我们告诉小俞,她结婚了,让他别打扰她。”

“她结婚了?”杨絮松了口气。也许王立娟离开俞迅雷是因为爱上了别人,这个答案多少让她心里安乐了点。

说到这个,王家父亲来气了:“隔壁刘家女儿结婚,拿彩礼钱回来盖了一栋楼房。立娟妹妹嫁出去,最少也给家里买了新电视机、冰箱。只有立娟,从头到尾她的心就在外人那里,从不顾念家里人,白费我们辛辛苦苦养她一场,到死了才……”说着说着,王立娟的父亲不知是气还是伤心,眼睛红了。她的母亲也转过头去擦眼睛。

王立娟那年春节曾回家,父母很生气,没让她进家门。后来她再没回来过,父母偶尔会收到来自广州的汇款,数目都不大,最多一次也没超过一千元。他们也收到了来自省城的汇款,那是俞迅雷汇过来的。越是如此,他们越是恼怒这个蠢女儿,明明可以做个贵妇人,却偏偏脑子犯病与俞迅雷分手。等两位老人擦干眼泪,杨絮留下包里带来的一万元钱,准备离开:“你们还是去帮她收一下尸吧,叶落也得归根啊。而且,肇事的司机也被抓了,会有一笔赔偿金的。”王立娟的父亲数起了钱,她母亲则在一边巴巴地望着。不知为什么,想到太平间里独自躺着无人收尸的王立娟,杨絮忽然满心悲凉。这世间,连父母对她的生死都无动于衷。

第7篇、爱情故事我只有自己的身体

他比她大8岁,显得很老。她的脚有些跛,走起路来很不好看。

他捡破烂,她就在家等。她有个很小的愿望,那就是盼着开春,她说那样两个人捡的破烂会比一个人多。他们是这个城市最贫穷的人,可他们的彼此恩爱在城市里又是那样难得。

那天晚上是圣诞节,他知道街上很热闹,就牵着她的手来到街心广场。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前停住了,那里正在举行一场文艺演出,类似促销性质的。舞台下围了好多人,主持人不时向下抛些小礼物,人群一阵阵沸腾。他们就站在人群后面,踮起脚尖看台上一群青春男女激情似火地跳舞。

文艺演出进入到了高潮。主持人开始准备扔下最后一份礼物,据说这是一份大礼。人们争相往前挤,但他扔得太远了,正丢在他们面前。

于是人群集体向后转身涌向他们,争抢礼物。她的腿本是残疾,站立不稳,就这样一下子被人推倒踩在了脚下。他想去搀扶她,但刚抓着她的衣服,就被人挤散了。

他怎么喊都没有人听。他使劲地连拽带推四周的人,可没有用。他急得哭了。他的声音嘶哑了。

他突然拿出打火机,燃着了自己的衣服。那件破旧的棉袄遇火而着,很快就窜起火苗,烧焦了他的头发。他边大声叫着她的名字,边直接冲向人群。人们看见有火靠近自己,都迅速闪开了。

在空出来的地方,他看见她,躺在地上。

他和她一起被送到医院,她只是外伤,而他全身60%烧伤。病房里,人们都认为他用了很愚蠢的手段救了她。

有记者在医院里采访了他:“你当时没有想过用其他办法救她吗?”

他简单一句话:“我只有自己的身体。”

这是我中午看见的故事。看完的时候,我想起不久前的一天,我的胳膊上突然出现了许多小疙瘩。于是,在唏嘘的时候,我对身边的人说很痒啊。他说,明天去医院看。我说,那不行啊,看出病来怎么办啊。他说,治啊。我说万一是很可怕的病呢?假设你没有房子可以给我卖,假设没有存款可以给我治病呢?他一笑说,那怕什么,我还有我自己,我就把我身上的零件卖了。

听到这,我忽然想哭。是啊,如果有一天,我们什么都没有了,那还有彼此的身体呢。

就像那个故事里的男人,在那样的时候,他只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付出,懂得舍得。

第8篇、爱情故事贵贱都是缘

明子最喜欢去的,是个很小很小的书店。起初的原因,是这里的书便宜,后来却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明子喜欢这里的书,更喜欢这里卖书的那个女孩儿。

女孩儿个子不高,却显得精致小巧,那双有神的大眼睛更是忽闪忽闪看得明子心慌。她和明子岁数差不多,都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每次明子去买书的时候,女孩儿都冲明子微笑,笑得很善良很漂亮。明子想形容她的笑,却总也想不出合适的词。反正明子每次面对她的笑都会有些心猿意马,有次还差点儿把书掉在地上。女孩子就又笑,明子突然问:“你叫什么啊?”女孩儿不回答,只说:“常来买书啊,过几天还会进新书。”

明子有些失望,他想,她会不会也是个很世俗的女孩子呢?别人给明子介绍过好几个对象了,可人家都不满意他的条件。明子只是个普通的中学老师,没有车,更没有房。

望着书店里漂亮的女孩儿,明子心里忐忑起来,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哪里会看上我这个穷教书匠呢?明子把自己的心思藏了起来,他还是会常去女孩儿的书店,还是会找机会跟她说话。可女孩儿的话不多,就只是微笑。

直到有天,明子正在买书,有几个也来买书的学生看见了明子,叫:“老师,老师!”明子高兴地答应。

“哦,你原来是个老师啊!”女孩儿高兴起来。

“嗯。我是个穷老师。”明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那你叫什么啊,老师?”明子告诉了她,她又接着说,“你叫我小霞吧。”

那儿之后他们就更走近了些。小霞好像对老师这个职业很有好感,她说自己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家里供不起她,下面还有个弟弟。小霞很羡慕明子,说他一直能呆在学校,多好啊。小霞特别留恋学校的生活。还说明子动动嘴皮子就有固定的工资,而且是她的好几倍呢。明子笑了,立即有了一种优越感和满足感,底气也足了起来。

他们开始了眉目传情。每次买书卖书的过程中,似乎都有些用眼神说出的话语,是爱吗?不清楚。

明子想向小霞表白,可他不知道小霞的想法。再说,他也不清楚小霞的情况呀,或许人家已经定亲了呢,她毕竟是个农村的女孩儿,总是会让父母做主的。他一直在琢磨自己和小霞的关系,想来想去,也不外乎是生意的关系。人家是卖书的,她对哪个顾客都要微笑面对啊。

明子想试探一下小霞。于是再买书的时候,明子故意压一压价格。店里的书是可以还价的,别人五块可以买的书,他问小霞四块卖不卖。明子想,要是小霞也对自己有意,是会便宜些卖给自己的。因为那样就证明小霞心里也有自己,想要喜欢书的明子高兴。明子等小霞回答。小霞还是笑,但表情有些复杂起来。好一会儿,小霞才说:“四块可不能卖。”神情像个狡猾的生意人。明子心里很难受。

后来明子又试探过几回,小霞居然一次也不降价,连五毛钱都不少。虽然书店不是小霞自己的,可一点儿让价的空间她还是有的,这也太抠门了吧!

明子最后一次买小霞的书是在夏末,那次明子买了本十块钱的书,可后来发现同事有本一模一样的书,也是在小霞那儿买的,却只花了八块。明子生气地想,这个小丫头,居然还有意卖给我高价!

明子把新买的书丢在一旁。看来,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小霞对自己一点儿意思都没有。那之后明子就很少去小霞的书店了,去了也不买书,后来连去也不想去了。他甚至想,这个小霞,不就是有点儿长相吗,只不过是个农村的丫头,也没有正式的工作,还配不上自己呢。这样一想,倒有些宽心了。

直到冬天,明子无意间翻到了在小霞那儿最后买的那本书。翻着翻着,一张小纸条掉落在地。明子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明子,我一直以为你会对我好,可你连买本书都要跟我讨价还价,怎么会真心喜欢我呢?可你知道吗,我每次都故意要高了价格,是为了试探你。如果你喜欢我,你是不会跟我还价的。可你真的太让我难过了。没想到你会那么生气,别生气了好吗?明子,你再买书的时候我不收你的钱还不行吗?

明子觉得心里酸酸的。他赶忙跑向小霞的小书店。可他没找到小霞。老板说小霞走了,因为她后来卖书时总是心不在焉的。明子问小霞去了哪里,老板说:“还能去哪儿,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就回乡下了吧。”明子感到特别失落。

有一天,他正在路上走,忽听有人喊:“明子,明子!”熟悉而甜美的声音。明子抬头一看,竟是小霞,她正在路边经营着一个小小的书摊。明子高兴极了,小霞也很喜悦。

小霞说:“我送给你一本书吧。”

明子说:“不,我要把你的书全买下!”

第9篇、爱情故事父亲的再婚

父亲的再婚曾引起一些亲朋好友的非议,但我自始至终都支持他,理由很简单,我爱他。

父亲86岁那年失去了我的母亲,至今我也无法完全体会他是怎样度过那些日子的。

母亲走后,我请了两个月的假在家陪他。一天我俩到公园散步,父亲对我说:“我想续弦。”当时我的心像是被重重地锤了一下,我知道父亲不是在和我商量,这是他的决定。我必须尊重他的权利,尊重他对生活的选择。

“爸爸,我支持你。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过。”这番话说出来后,我觉得心里踏实了,爱一个人,首先要尊重他。

不过我也并非没有一点儿疑惑,为什么父亲那么急着要找个伴儿呢?我一直在寻找答案。当然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对母亲的感情。那些夜晚,我和父亲常依偎在一起,思念着同一个人,回忆有她在的日子,感叹没有她在的未来。如今想起那些夜晚,反而觉得很温暖,虽然伴着凄楚,但是我和父亲的心从来没有那么紧地贴在一起。

有一次,我问父亲:“你要再找个老伴是不是因为对今后生活有所担忧?”

“不是担忧,是恐惧。我的恐惧感可能过了头。”父亲说。

叹了口气,他又说:“你妈妈要是还在的话,哪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啊。”

这能算是我找到的答案吗?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是个坚强、快乐的人,他从不需要别人的安慰。但是母亲走了,他的天塌了大半,他生活中最重要的那根弦断了,这个打击让他措手不及。他曾写下了这样的诗句:“相伴六十六载,此别何其匆匆,应恨不曾教我,如何度此余生。”

丈夫也好,父亲也好,他首先是个人,怎样活下去是他当时心里最大的问题。他是个精神独立、思想自由的人,但具体到过日子上他却不独立,甚至拒绝独立。如果这算是他的弱点,那就算上一条吧,人不都有缺点吗?

父亲最终和我姑姑的一个同学——谢恒阿姨在一起了,是父亲主动找的她。谢阿姨那年82岁,从前在外交部工作,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她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并且心宽,什么事在她眼里都很简单。

他们非常和谐地生活了4年。

但是,从心里适应新的变化,接受新的人还是有一个过程的。2007年我回家探亲的时候,第一次见到谢阿姨。和以前回到家的感觉不同,总觉得家里多了一个不熟悉的人,很不习惯。不知道哪句话该说,哪句话不该说。直到有一天中午,父亲午睡后醒来,看见我坐在旁边看书,他小声地对我说:“把我的帽子和拐棍拿来,我带你去喝咖啡。”

刚一进咖啡馆,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这些日子我的思绪是复杂的、混乱的。我觉得幸运,父亲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人;我觉得委屈,父亲的一部分属于那个跟我没关系的人。我渴望找到以前回家的感觉,可是我不能再看到父亲生活中没有“女主人”,不忍心再看到他天天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没有人和他说话,没人给他递水。

以前父亲肯定会批评我,他不喜欢我哭。可是那天他没有。

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从他的新生活到过去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一直聊到天黑。父亲的脑子非常清醒,他真是个智者。

他不是在找一个我母亲那样的人,他说:“谁也代替不了你妈妈在我心里的位置,没有人。”

他说:“谢阿姨对我很好,她身上有一种中国传统妇女的美德。”

这些年,我每次回北京,父亲都会悄悄告诉我:“她(谢阿姨)对我很好。”

父亲看清了自己,看清了他人,他给自己找到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第10篇、爱情故事肥妞求爱记

在电影《瘦身男女》中,郑秀文扮演了一位遭失恋刺激、自暴自弃吃成大肥婆的角色,最后为赴初恋情人10年之约,在大肥佬刘德华的帮助下,通过45天地狱般的减肥,重回窈窕身材。剧终时,她没有与初恋情人再续前缘,却寻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么一位大胖妞,暗恋一个男生11年。为了他,她在180天内,从84公斤减到46公斤。重新站在初恋情人面前的她,能如愿以偿吗?

说不出口的暗恋

贾玮眨巴了一会儿眼,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内心狂喜。她清楚地记得,从初中毕业到现在,她暗恋他整整9年了。

第一次见到李昂是在初一开学时。李昂穿着一件皮夹克,戴着一双霹雳手套,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全身散发着自信和不羁。贾玮的目光不由得被他吸引住了,从那一刻起,李昂就在她那颗少女的芳心里生了根。

那时,贾玮是出了名的小胖妞,身高不足160cm,体重70多公斤,留着一头短发。她的裤腿内侧,总是被粗腿磨破。数学课上,她坐塌过椅子。她是别人的开心果,常常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那时的她,自卑且胆小,自然不敢对李昂表白了。

在跟好友聊天时提起李昂,贾玮黯淡的眼神里总会放出一抹光亮。好友就打趣她:“你是不是喜欢他啊?”“怎么可能!我俩不适合啦,你要不要考虑一下?”被戳中心事的贾玮讪讪地辩白。朋友说:“好啊,那你去帮我牵个线。”

贾玮就打着为好友传达情意的旗号,开始肆无忌惮地接近李昂。渐渐地,李昂把她当成了哥们儿,还在圣诞节送她巧克力和贺卡,让贾玮有些不好意思。这样浪漫而酸涩的清纯日子,随着中学毕业而结束了。2003年,贾玮离开北京,远赴新加坡求学,与李昂失去联系。

在新加坡求学时,贾玮曾有过一段恋情,可对方替代不了李昂在她心中的地位。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回国后,她拐弯抹角地打探到李昂当了心理医生,还是单身。她在心里雀跃着,却不敢靠近他。

今天,没有想到,他竟然主动联系自己了,贾玮足足愣了好几分钟。她噼里啪啦敲出回信,刚要按发送键,立刻又删除了——瞧着自己庞大的身躯,形似怀孕的大肚子,她打消了与暗恋情人见面的念头。

“那好啊,有空再联络。”李昂说完就下线了。看着他灰暗的头像,贾玮心头一阵失落。她立马把桌上的零食扔进了垃圾桶,决定为爱瘦一次。

吃货变身拼命三郎

美食太诱惑,吃货时刻遭受着考验。减肥行动开始后,贾玮为自己订立了严格的食谱和运动量——

早上:一杯牛奶、咖啡和1/4片吐司面包。

下午茶:10个小番茄。

晚上:晚餐基本省略。1个半小时的瑜伽;1个小时游泳;快走8公里。

以前,单位食堂美味的午餐是贾玮上班的动力,现在却成为一种痛苦的折磨。“我中午有事,不能去吃饭了。”面对同事的邀请,她找借口推辞,把肚子里的馋虫扼杀在了摇篮里,去超市买了一杯酸奶。

到了下午3点,她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忽然有咬饼干的清脆声从身后传来。她一脸哭相,望着享受零食的牛哥。牛哥被她盯得浑身发毛,递过饼干:“想吃吗?丹麦进口的。”贾玮条件反射般伸出手,又在即将碰到饼干的0.01秒刹住。她咽下口水,然后在心中咒骂自己:“你这个肥猪,还想不想见李昂了!”于是,牛哥听见贾玮弱弱地说:“不用了,我中午吃得比较多。”

下班一到家,她就闻到厨房传出的饭菜香味,那是她最爱吃的宫保鸡丁和油炸鸡翅!饥肠辘辘的她口水直流,嘴里却在埋怨老妈又做了一桌好吃的。“好饿啊,就吃一口?不行!大胖子你不能吃,你要瘦下来去见李昂!”一番思想斗争后,她痛苦地闭上了眼:“你们吃吧,我在减肥。”不顾父母一脸的诧异,她狼狈地冲回房间,然后翻着李昂的照片缓解饥饿。

坚持了两个月后,贾玮的体重从84公斤减到了77公斤。她衣服的尺码,从“xxl”变成了“xl”。同事们十分佩服贾玮,给她取了一个“拼命三郎”的绰号。

此时,李昂却没了消息。贾玮每天都在焦躁中等待,却又不敢主动联系李昂。

两颗心慢慢靠近

到了5月初,李昂的对话框再次亮起:“最近还忙吗?出来一起吃饭吧。”贾玮激动不已,立刻应允。约会那天,贾玮特意穿了一套很显瘦的黑色西装。

分别7年后再次见面,李昂没有多大变化,还是那么帅气精神。贾玮满脸绯红地走上前,未等她张嘴说话,李昂淡淡一笑:“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啊。”

贾玮傻了眼:自己已经瘦了17公斤啊,怎么会没变化呢?她不高兴地嘟囔:“你眼瞎了?我明明瘦了好多嘛。”或许,李昂始终没有把她当作女生,自然对她的外形也就不关注了。

两人吃完饭后,各自回了家。贾玮很沮丧,暗自发狠要努力减肥。

7月的一天,李昂再次约贾玮见面。此时的贾玮57公斤,她在赴约前精心打扮了一番,专程做了指甲,到美容院画了精致的妆,穿了一身名牌裙装。李昂见到她时,眼神仍旧不曾在她身上停留。贾玮耷拉着脑袋跟在他身后,一脸的苦闷。

突然,贾玮见到一只可爱的萨摩耶犬,她兴奋地扑了上去:“乖乖,你好可爱啊。”她忘记了自己的妆容,对萨摩耶又抱又亲。

“你也很可爱啊。”一旁的李昂露出微笑,满含柔情地望着她:“我发现你跟动物在一起时和平常不太一样,这样的你更真实。”后知后觉的李昂,就是在这一刻发现了贾玮的女性之美,开始动了心。

贾玮在李昂面前渐渐放松下来,抛开了刻意的做作。“看出来我瘦了吗?”她主动引起李昂的关注。

“是比上次瘦了。”李昂上下打量了一阵,由衷地夸赞她,“其实,你的五官也挺好看的。”这句话让贾玮心花怒放,并心生希望。

那天,两人聊到深夜11点还意犹未尽,并约好明天再见,才各自回家。

爱情事业双丰收

俗话说,胖子都是潜力股。半年下来,贾玮整整甩掉38公斤肥肉,脱胎换骨成了46公斤的窈窕淑女:一张瓜子脸,黑而亮的大眼睛,盈盈的腰肢,性感的锁骨。瞧着镜中的自己,贾玮自信心高涨,决定向李昂表白感情。

国庆节那天,两人相约去动物园。正闲逛,对面突然跑来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眼看就要撞上贾玮,李昂快速揽过贾玮的腰。贾玮倚在他的怀里,娇羞不已,结结巴巴地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李昂一愣,随即笑道:“是啊,我是挺喜欢你的,你呢?”

贾玮鼻子发酸,两眼含着泪花,抬头望着李昂:“你知道吗?这句话,我等了11年了……”

李昂惊愕得瞪大了双眼,然后恍然大悟,紧紧将她抱在怀中:“对不起,让你等太久了……”

两人相恋的事传开后,贾玮获得祝福的同时也听到不少担忧的议论:“靠外貌换来的爱情经得住考验吗?”贾玮信心十足,她吸引李昂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自信和大胆。

相恋100天,李昂制作了一个100页的求婚ppt,里面每张图片都是他精心挑选的,旁边还配了一些文字:“当年我把你当成一个哥们儿对待,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会把你当成我生命中挚爱的女人,一直陪你到老……”

看着一句句真诚的告白,贾玮泪流满面,幸福地答应了李昂的求婚。

2012年10月3日,两人牵着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出版社向贾玮发出邀请,让她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2013年,贾玮所著《为爱瘦一次》在市场上热销,她成了求爱励志姐,是众多减肥人士追捧的偶像。现在的她,拍杂志封照、做节目主持、写专栏文章、当形象大使,忙得几乎顾不上家了。

李昂对此很有意见,贾玮就打趣他:“谁叫你让我追得那么辛苦,11年啊。现在追到手了,我不该得瑟得瑟吗?”

李昂笑了:“瞧瞧,这就是反败为胜,丑小鸭也有春天啊!”

第11篇、爱情故事多少柔情多少泪

题记:在黑暗里蝺蝺独行,嘤嘤哭泣,哀怨那赋予它蚀骨美丽的女子,如此凄凉、如此妖娆,苦寻着黑夜里属于她的曼陀罗花。

在许多人心里始终认为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是同旧时的戏子一样地位是卑微的,她们每天在不同的客人面前讲着相同的话,用虚假的笑容来换取微薄的收入,可又有谁了解那虚假的笑容背后有多少辛酸的往事。

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都会为自己起一个很好听的花名,不为别的,只是想短暂的忘记过往,哪怕一分钟也好,月蝉也不例外,在这里久了,月蝉早已把最初时的名字忘记,这样也好她从不愿清醒的时候回忆过去。

那段过往是可怕的,月蝉的初恋被继父无情的打跑,继父又趁母亲不在家的时候强奸了月蝉,后来又被哥哥作为赌资把她卖给了一个又老又丑陋的瘸子做老婆,在成亲的头一天,月蝉偷跑出让她恐怖的地方,连翻几座山终于在国道上拦截了一辆跑长途的大货车去了南方。

这一连串的打击再加上深圳是个高消费的地方,灯红酒绿下月蝉破罐破摔,在一家高级夜总会做了做台小姐,从失去初恋后的月蝉再也不提及感情,爱情对月蝉来说是奢侈品,这也让月蝉越发冷漠,可她的内心却是火热的,十分渴望有个人来爱她,可以靠在那宽厚的肩膀上取暖。

那一晚,月蝉被一桌客人点名去服务,在包间里月蝉遇到了梁磊,在吵闹的包间里,只有他闷闷的在喝酒,月蝉静静的坐在梁磊身边,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烟的味道,也有些《花样年华》里周慕云的影子,很温暖又有些冰冷。

梁磊被朋友一杯接一杯的劝酒,月蝉有些看不过去,她从梁磊的手中接过杯子,替梁磊喝下那一杯又一杯酒,可今晚这酒越喝越让月蝉清醒,曲终人散后,月蝉把微醉的梁磊带回了家中。

月蝉把梁磊扶到穿上,出厨房里端出一碗醋,听说这样可以解救,月蝉用勺子把醋放进梁磊口中,睡梦中的梁磊皱了皱眉,轻轻推开了月蝉手中的碗,转身睡去。

凌晨四点钟,梁磊口渴起身找水喝,头疼的让他直晕,他轻轻的锤锤头,这才发现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他来到客厅里看到月蝉像小猫一样蜷在沙发里睡着了,电视里闪着雪花,梁磊透过月光才记起这是夜总会那个叫月蝉的女孩,素颜下的她十分清秀,比在夜总会里多了一份纯真。

梁磊随手把电视关掉,从房间里找了个毯子给月蝉盖上,却惊醒了月蝉:“你没事了吗”

梁磊揉揉还有些疼的头:“没事了,打扰了,我该回去了”

梁磊开门时听到月蝉在他身后说 “那里不适合你去”梁磊的手在门把手上停留了2、3秒后“嗯”了一声离开了。

转天晚上,梁磊又被月蝉带了回来,两人什么都没发生,梁磊躺在月蝉的腿上,月蝉就这样静静的听着梁磊诉说的一切,直到他说着说着睡着了,夜是那么的静,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洒满了房间。

月蝉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梁磊了,是她自己告诉梁磊他不适合去夜总会那种地方,可她又思念起梁磊来,每晚在回家的路上月蝉都在想梁磊会不会出现在家门口,直到月蝉躺在床上才接受梁磊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的事实,这个想法一直缠绕着她,失眠到天明。

一个月后,梁磊出现在月蝉的家门前,月蝉以为自己是失眠产生的幻觉,月蝉冷冷的把梁磊让进了房间,其实月蝉的心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进房间后梁磊从月蝉身后一把抱住了她,梁磊整晚都在要月蝉,可嘴里却喊着小梅的名字,这对月蝉来说是个痛苦的过程,她要装作不在乎,可她的心在流泪,在流血。

梁磊经历了一场苦恋,他刚刚送走他深爱的小梅,当他站在机场大厅玻璃窗前看到飞机起飞时他才大声的哭出来,五年来他始终在争取小梅父母对他的认可,他努力的工作,拼命的挣钱,可小梅的家中始终不接受他,小梅哭着把家里让她去加拿大的消息告诉梁磊,梁磊把小梅紧紧的搂在怀里痛哭,爱她就放她走吧,一个声音从梁磊心中响起。

躺在梁磊的怀中是这样的温暖,温暖的让月蝉不愿醒来,她悄无声息的爱上了梁磊,她不敢谈爱,她有何资本去爱,她只能默默把爱放在心里。

梁磊胃溃疡住进了医院,月蝉每天白天在医院照顾梁磊,晚上还要到夜总会上班,再加上失眠,弄的月蝉身心疲惫,可爱一个人不会计较这么多,月蝉听说用莲子煮粥会对肠胃有好处,她特意给他回去煮粥。

早上月蝉起来时,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她想也许是受凉了,吃点药就好了,也没多想,提着粥就去了医院,月蝉还是第一次下厨做饭也不知道味道如何,梁磊把整碗粥喝完后夸奖月蝉的粥好喝,月蝉的心里开心及了。

接下来的几天月蝉索性给夜总会请了长假全心照顾梁磊,可她的感冒越来越严重,也越发疲惫,也见不得阳光,好在梁磊住在医院里的单间,可以把窗帘拉上,可一到晚上特别精神。

梁磊在月蝉的精心照顾下身体慢慢恢复了,终于可以出院了,让两人都好开心,月蝉让梁磊先回家,她要去夜总会销假,过几天她也可以上班了。

当梁磊回到月蝉的住处,却发现床上躺着月蝉,身体已经冰凉,他突然明白这些日子月蝉的不对劲,原来月蝉已经.......

当他在回头时,看到月蝉呆呆的站在他身后:“原来我已经死了,我那晚煮粥睡着了,忘记了关煤气,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感冒”

梁磊抱着月蝉哭:“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你”

月蝉抚摸着梁磊的头发:“傻瓜,是我自己不好,不关你的事,我好累,好想睡去,我始终有句话想告诉你........”

还没等月蝉说完话,她的身体就轻轻地飘到她尸体旁,月蝉用最后的力气跟梁磊挥挥手,消失了,月蝉至始至终都没和梁磊说出“我爱你”那三个字,带着遗憾离开了。

世上最咫尺的遥远是我在你身边爱着你,你却始终不知道。

第12篇、爱情故事丢三落四的爱人

陈东越来越难以忍受老婆小君了。说起来小君长相甜美脾气温柔,而且对陈东百依百顺,乍看上去什么都好,可只有陈东知道她有一样最大的缺点,就是丢三落四的。家里无论什么东西一经她手就全乱了套,而陈东偏偏是个爱整洁的人。

这天陈东下班时淋了冷雨,到了晚上突然发起热来,浑身没有一丝力气,走路就像踩在棉花上。小君一见火急火燎地冲上街买回药,烧好开水后让陈东服药休息。

陈东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一眼看见小君竟然把刚刚冲好的热水瓶放在桌子的边沿,手略一碰就会打落在地,十分危险。陈东当即吃力地说:“小君,把热水瓶往桌子中间挪挪,不要掉下地给它烫了,”谁知小君听了大大咧咧地说:“哪会这么巧呢?你就安心睡觉吧。”

老毛病又犯了!陈东在心里悲哀地叹口气,又看到窗户没有关好销死,房间里椅子摆得乱七八糟的,更为严重的是,地板上竟汪着一滩水,那是小君刚才倒开水时不小心洒下来的。陈东嘴张张想要小君收拾一下,可最终还是忍住了。这样的话以前不知说过多少遍了,又有什么用?这样粗心的女人,真是不可救药了。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正熟睡着,窗户外忽然出现一个黑影,那黑影试探着一拉窗户,竟然开了,谁让小君没有反锁呢?黑影大喜,立即蜷起身子轻轻翻了进来,谁知刚一进来就碰落了一样东西,那东西落在地上后竟然发出一声巨大的爆炸声!

原来窗户下有张桌子,黑影手指无意中一碰,竟把那个放在桌子边沿的热水瓶碰落在地炸开了,滚开的热水一下子倒在了黑影的脚面上,那个疼啊,黑影真的无法忍受,“啊”的一声大叫起来。

爆炸声、惨叫声惊醒了陈东和小君,小君吓得本能地往陈东怀里钻,陈东想跃起来,可只能发出一声无奈的呻吟,小君立即醒悟过来,老公是个病人哩,她一下子把陈东护在身后,同时锐声大叫道:“抓小偷啊!”

这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了,而再让这女人大喊大叫的,警察肯定会给招来!小偷怒火中烧,咬牙忍着剧痛,拔刀就直扑过来。陈东小君吓得齐声尖叫,眼看小偷就要扑到床前了,忽然奇怪的事发生了,只见小偷猛地一下重重摔了下去,就像给人猛砸了一棍似的,然后“咚”的一声响,小偷便一动也不动了——原来小偷一脚踩上了地板上那汪着的一滩水,顿时就给滑到了,在重重倒下时,后脑勺又撞上了小君不按规矩乱放的椅背……

当警察和邻居们齐心协力抓走小偷后,小君指着陈东惊讶地叫了起来:“老公,你感冒好啦?”

原来陈东经这一吓精神好多了。只见陈东一把搂住小君,发自肺腑地说:“有你这个丢三落四的老婆,我什么病也没啦!老婆,你真是我的活宝!”

第13篇、爱情故事爱她,就得学会等她

苏妹儿是我的网友,也是我惟一一个网友。喜欢和她聊天,天南海北地聊。和所有的网络男女一样,我们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如同两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然而,下线以后,依然被生活打回原形,照样是两个两脚直立站着行走为生存苦苦打拼的动物!

我想,要不是我问了她那一个问题,我一定不会这么轻易地爱上她。我问她,雪化了变成什么?她告诉我说是泪水。记得那一天,我就这样手指停在键盘上,心却感动在她淡淡的忧伤里,苍茫之间,连我也分不清楚了,到底是爱上了她,还是爱上了她的忧伤。

2003年的情人节,和几个朋友坐在一间小酒吧里。没有情人,酒可以替代。我们高谈阔论各种各样的女孩,尖酸刻薄地评论她们,讲一些很俗气的荤段子,再之就是大口喝酒。

酒喝得差不多了,酒瓶空空如也,看着手挽手捧着火红玫瑰的情侣,我突然感到一阵无法言喻的孤独,从灵魂深处直刺大脑,二十多年的寂寞化作一滴滚烫的泪水滴落酒杯。“雪化了变成什么?泪水。”我想起了苏妹儿,这个网络另一边的女孩。

拨通她的手机,她那边音乐吵得厉害,透过无线电波敲击着我的耳膜。她说她在迪高厅里,让我过去。

在迪高厅的门口,我看到了苏妹儿:一身洁白的衣裙,皮鞋是那种耀眼的玫瑰红,头发不安分地卷曲着,高高地束在脑后,她的五官小巧,却美而不实,有种不着边际的虚幻,唇很薄,口红的颜色和皮鞋的颜色一样腥红,冷漠但不乏灵性。我有一种错觉,是不是她把忧伤内敛,化作一种傲人的冷,如梅!

卖玫瑰花的小女孩走过来,我买了一束红玫瑰。我说,苏妹儿,情人节快乐!握着她的手,一种期待已久的温暖从她的掌心传来,我的内心里有些东西渐渐融化。因为,我看到了她的微笑,浅浅的一如月光,铺在情人节的大地上,一直延伸到我的心里。

爱情就如同这淡淡的月光无所不在,直觉告诉我,我会爱上这个女子,网络上如此,现实中亦是!

坐在迪高厅的一个角落里,我们聊得投机,当爱情从网络中下载到现实,注定就和生命无法分离了。我们大口地喝酒,说话的时候亲切地咬着耳朵,嘈杂的音乐在我们之外,世界在我们之外。夜很深的时候,她将我拉下了舞池,灯光明灭之间,我看见她白色的衣裙下的曼妙身体在一双尖尖的红皮鞋上舞得疯狂,她忧伤的身体,旋转着光和影的交织,醉生梦死的感觉,从重金属般质感的音乐里释放出来。

于是,我便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从迪高厅里开始,我二十多年单身的历程在苏妹儿的狂舞之下变成了历史。

白天,苏妹儿是文化局里一名中规中矩的舞蹈演员,上山下乡,为群众演出。而我,则是一名报社的摄影记者,每天西装革履出入报社的大门。夜晚,也只有到了夜晚,我们才会聚在迪高厅里,褪去所有人性的束缚,以最原始的方式喝酒跳舞。苏妹儿说,她喜欢那种乱得让人头昏眼花的环境,可以疯狂地喝酒疯狂地随着音乐起舞然后忘记一切。我不知道她的从前是什么样子,发生过什么事情,让她以如此方式来遗忘,我只是喜欢静静地坐着,看这条深水美人鱼在舞池里自由地起舞。

我本身一直很向往海子诗里的那种生活,劈柴、喂马、周游世界,向来都不喜欢这种嘈杂得让人窒息的地方,更没想到会爱上了一个以迪高为家、前卫得不着边际的女孩。我们恋爱的地方,除了迪高,便只在网上了。有时候感觉苏妹儿就像一个迷途的孩子,在迪高厅里寻找一种叫做遗忘的良方和刺激的感觉,却忘记了挥霍的却是自己的青春。

许多时候,我会用一种深意的目光打量着苏妹儿那姣好的面庞,然而她总是不看我的眼睛,她是个聪慧的女孩。我的意思,她懂!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开始明显地感觉到自己渐渐变得烦躁易怒,在刺耳的音乐和闪烁的灯光里,我注定无法成为一条自由游弋的鱼。我知道,我和苏妹儿的爱情,是以这些为养料的,脱离了这些,便会渐渐地失血然后死亡。她离不开舞与酒,就像我离不开她一样。好多次我都想深情地对她说,苏妹儿,我们结婚吧!话还没说出口,聪明的她已经用一个热吻堵住了我的唇。

她注定是一个舞者,注定是音乐下的公主,或者说妖精!

2003年5月的一天,我从头痛欲裂之中醒过来,昨晚喝了太多的酒。苏妹儿在我的旁边睡得香甜。打开久违的电脑,上网,我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陌生的人在QQ上亮着,很友好地和她们问好。苏妹儿的QQ没有亮,因为,她正睡在我的旁边。阳光暖暖地从窗口照射进来,这种感觉仿佛已经失去了许久,几个月以来,沉浸在音乐、灯光和酒里,我感到灵魂正脱离我的躯体,渐渐离我而去。

我将苏妹儿的身体扳过来面对着我,我说,苏妹儿,我们结婚吧,找一块地盖座房子,然后生一大群孩子,平静地生活。

苏妹儿认真地打量着我,最后却“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说,你神经病呀!

我知道,我们的爱情,在这个夏日的上午开始冻结。见过太多的流逝和褪色,我喜欢的是温暖,而且是长久的温暖,就如春季的阳光,和煦地照进窗口,暖意却直至午后,以及夕阳。苏妹儿爱的却是一种漂泊不定的夜生活,胜过于爱我。

我向报社辞了职,走的时候没有和苏妹儿告别。我想,苏妹儿真的是一滴泪水吧,挂在脸上的一滴泪水,风过了,了无痕。我注定无法和一滴泪水生活在一起,因为她的灵魂里有太多不安分的东西,和现实是那么的矛盾,无法融合。

我背着行囊去了很远的地方,一个人走路,一个人感伤,行走了为了忘却,忘却那一个叫做苏妹儿的女孩子,忘却那一份网络上迪高厅里的爱情。从云南走到西藏,从西藏走到了北京,我注定是要漂泊的,就像苏妹儿一般,注定是我宿命的感伤。

10月份的时候,我在昆明安定了下来,找了一份记者的行当,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无所谓感伤,也无所谓快乐,生活出奇的平静,但空虚却在每个寂静的夜里袭来。如果说爱情是水,那么,我就是岸上的那一个观望者,渴望水又害怕被水淹死。可离开了爱情,我一样无法活下去!

于是,我开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除了工作,整天和她们泡在一起,为她们做她们喜欢的事情,或是弄一些小小的浪漫让她们欢喜。有时候,我也会问她们:雪化了变成什么?可再没有一个人回答说,雪化了变做泪水。

灵儿是一个政府的公务员。她的回答让我有种想要和她生活一辈子的冲动,她说,雪化了,变成泥土。听了她的回答,我感到自己就像是一粒蒲公英的种子,而灵儿的泥土,或许,正是所谓的我的归宿。

灵儿是一个好女孩子,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也不喜欢上网,她喜欢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喜欢夏天游泳冬天打网球。和灵儿恋爱,我有一种很拘束的感觉,始终无法投入到男主角的位置。她不喜欢我喝酒不喜欢我抽烟不喜欢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娱乐场所更不喜欢我成天泡在网上,她让我整天都陪着她,待在家里看电视。和苏妹儿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生活是我最为向往的,然而一旦真正地到了这种生活里,还是无法一下子适应过来。有时候抱着灵儿,仿佛抱着苏妹儿一般,仿佛看到她正调皮地冲我做着鬼脸。

有些时候安慰自己,安慰自己忘了苏妹儿,然后像一粒种子一样,在灵儿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好好地生活,一辈子就这样平平静静地过去。可苏妹儿的影子老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一天,灵儿偎在我的怀里,我凑近她的耳朵,我说,灵儿,我们结婚吧,找个地方盖座房子,然后生一大群孩子……

灵儿很诧异地看着我,顽皮地说,等你有个一百万的时候,我就嫁给你。然后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独自看电视去了。我的笑容僵化在异乡的初冬,落漠而感伤,成为岁末的一个败笔。

我知道,灵儿始终是一个现实的女孩子,爱钱、爱车、爱房子,这些,都是我无法给她的。两个月后的一天,我看见她坐在一辆奔驰车的副座上,驾车的那个男人,用一种暧昧的眼神看着她,我明白了,我们的爱情,算是走到了尽头!

26年了,我从未有过这样深切的悲哀,我一直以为,我所要的爱情和生活都会在既定的轨迹中运行,一切都是尘埃落定,平平淡淡地与爱人生活。可是,我还是被现实打回了原形。是不是我对爱情生活过于奢求,是不是我的记忆深处还有一个她……

日子像弹簧一样,触目惊心地高频弹跳着,转眼到了昆明的冬天。我蜷在小屋里写着一些无聊的文章,整理着我所有的摄影作品,也整理着我所有的回忆。新的一年又快来临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了:原来,所有的日子,我都未曾忘记过苏妹儿。她喜欢吃哈根达的冰淇淋,我在不知不觉之间也喜欢上了;她不吃牛肉,离开她了以后,我从来都没有吃过;她喜欢喝酒蹦迪,我本不喜欢,却也经常独自跑到昆明的夜市里怀旧;她喜欢在网上胡吹乱侃,一个人的晚上我一直在QQ上守候……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好?

2004年情人节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拨通了苏妹儿的手机,号码没变。苏妹儿听出了我的声音,她高兴地在电话那端嚷嚷,死鬼,你死去哪里了,还不快回来陪我过情人节。

挂了电话,我静静地坐在小屋里思索着该不该回去,回去找我的苏妹儿。就在这个时候,收音机里传来了小北主持的情感在线栏目。一篇散文以“爱她,就要学会等她”结束。对啊,爱她,就要学会等她,一念及此,我发疯似的朝机场跑去。

当我手持一枝玫瑰站在苏妹儿面前的时候,她冲了上来,紧紧地抱住了我。我问她,今晚我们上哪儿庆祝?苏妹儿狡猾地笑,她说,迪高。我皱了皱眉,有些不自然地笑了。

爱她,就要学会等她。爱情注定了宿命,任谁也无法逃出这段故事应有的章节。我知道,今后的日子,苏妹儿一样会大口地喝酒疯狂地蹦迪,而我,依然会在迪高厅里度日如年地陪着她。然而,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由一滴泪水,转化成一片泥土。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对她说,苏妹儿,我们结婚吧,找个地方盖座房子,然后生一大群孩子……

第14篇、爱情故事爱,在这里

小编为大家带来:爱,在这里

站在这个自己梦想开始的地方,放眼望去,整个A大都尽收眼底,绿意葱葱,有序交错的小道上还有来来往往的行人,三五成群,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想着曾几何时自己脸上也有过那样稚嫩的笑容,夏雪想着自己是为了什么变得越来越安静,脸上的笑也变成了淡淡的,在心中滋生的越来越多别人可能不能读懂的想法,大概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嘿,想什么呢,魂都没了,叫你也不搭理!”肩膀人拍了下,这一拍也把夏雪从思绪中拉了出来。转过头来看站在自己身旁的好友,回了她个微笑。“也没想什么,怎么了?”好友撇撇嘴,佯装着生气的说道:“没想什么都能把我给忘了,那要是真想什么的话是不是连我是谁都不认识了啊你,嗯?老实交代,想哪个帅哥呢!”夏雪无奈的笑笑,正的不知道当初怎么会和她成为好朋友的。眼向着远方看去,淡淡的回她:“没有,就只是在想,时间真的过得好快,我们都老了……”听到夏雪的话,好友愣了半秒,似乎也想起了些什么事,没接她的话。

气氛一下子变得有点沉闷,有些不受不了这样的沉默。“对了,刚刚你和我说什么事呢?”找了个不痛不痒的话题,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人总是要往前看往前走的。一句话,把她从回忆中拉出来,默契的笑了笑。好朋友,就是这样的吧,不问为什么,默默的陪伴,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的想法。

“明天是我们学校一年一度的‘手拉手’为爱而生的日子啊,听说今年有加码哦,除了每年的帮学校里评选出来的那些痴男怨女告白之外,还组织男生为所有A大的女生免费提供全天服务,而且服务内容很有料哦,像一日情人啊、浪漫一日游啊什么的……”说起这些八卦,好友就来劲了。

“又不关我什么事,和我说这些干嘛!”很不配合的甩了她这么一句。

“怎么就不关你的事了,我觉得刚刚我说的那两个就很适合你啊,再美的女人都需要爱情的滋润她的美才会更有生命力,才会闪闪发光啊,别整天就只知道捧着你那些死物(书籍)呆一天,你自己说说你有多久没出去约会了?”

夏雪才刚想辩解说“捧着死物怎么了”的时候,某人又悠悠的飘来一句“不对,应该是说你有约过会嘛才是!”尔后又气死人不偿命的甩我一个鄙视的眼神,怎么看怎么嫌弃的那种。似乎是在说“我怎么会认识你”,一副恨不得与她划清界线的样子。话说,她也很无奈的好不好,不就是感情那根筋发育得有点迟钝,没有遇见即喜欢而又合适的人而已啊。

“喂,你知道那个叫姚逸轩的男生吧,就是创办‘手拉手’的学生会主席!”某人又自顾自的念叨起来。“大帅哥一枚啊,要我说啊,什么国民校草啊都靠边站,姚主席那长相要站出来和他们比,都能把他们甩好几条街啦,怎奈何人家志不在此,为人低调啊。他说了,为了鼓励更多的男生参与到这个活动来,他首当其冲,把他的‘第一次’(第一次约会)贡献给活动。这决定一出,A大女生就炸开了,有男朋友的暗自惋惜,没男朋友的争相使出浑身解数要抢到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话说,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就算A大所有女生抢破了头都和我没半毛钱关系啊,和我说那么多干嘛?”出声打断某人如数家珍的八卦,夏雪怕再不打断她,到了天黑都别想耳根清静。

“哦,忘了告诉你,今早一大早的时候我就把你的姓名、系别和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按照活动要求的格式发到了活动抽签的邮箱里了,活动抽签的时候你说万一‘上帝’正好偷懒打了个盹,让你撞大运被抽中了不是就和你有关了嘛!”某人很是风轻云淡的回答道,像是在告诉别人她早饭吃了什么似的,完完全全就当夏雪这个当事人的想法无关紧要。

天知道听完她说的话后,夏雪的脸有多黑,就好像是在你喝了一杯加了糖的白开水之后才有人告诉你刚刚有一只死苍蝇掉在水里,他把苍蝇捞出来了但忘了把水给倒了,而你好巧不巧的把水给喝了的感觉一样,想杀她的心都有了。如果杀人不犯法,如果眼神能杀人,那么夏雪相信,她一定死了不下N次。

某人不怕死的为自己辩解“我不是为了你的幸福着想呢嘛,看我多好啊,为你争取和大帅哥约会的机会。那是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事啊,我为了你牺牲个人利益,都没和你抢。那可是大帅哥啊,不信给你看他照片!”说着连忙去掏手机,就怕夏雪不信一样。

“帅你个头了,你以为我是你啊,视帅哥如命的花痴!你最好祈祷上帝没偷懒、你的帅哥主席抽签没抽到我,否则有你好看的……”扬扬握紧的拳头,没好气的威胁着。

“可是真的很帅啊,没准你们还能擦出些个火花来呢……”

没让她说完我就已经暴走,冲着不死心的她吼“帅能当饭吃啊,帅能当银行卡到处刷啊……无聊……”说完看也不看她就自径的往楼梯口处走去。

“哎,夏雪……”某花痴急吼吼的跟在负气而走的女生身后,嘴里还碎碎念的说着些什么话,似在讨饶、又好像是在向女生‘洗脑’。

急匆匆走开的两人都没注意到隔墙后边坐着的气质非凡的男生,此人正是两人某花痴女口中帅得没天理的姚逸轩,而两人的对话更是一字不落的进了男生耳朵里。看着两人离去背影,姚逸轩嘴角扬起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弧度。

掏出手机拨了出去,待电话接通后,姚逸轩对着电话那端的人吩咐道:“找找我的邮箱里是不是有一个叫‘夏雪’的,找到把她的资料发给我,快一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没过多久,手机就有有消息进来的提醒。姚逸轩点开短信,里面正是夏雪的个人资料。照片、姓名、系别、联系方式……吸引姚逸轩的是,手机里的照片,看着清秀的照片,要逸轩喃喃道“原来是她,会在固定时间出现在书吧、做在固定位置上或是看书或是拿着电脑不知写着什么的女孩……”

“是我,不用抽签了,就刚刚我让你找的那个女生了,你看着安排接下来的事就行了!”不知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姚逸轩想了想回道:“不用,明天把书吧空出来,就在那准备吧,稍晚些我给你发要用的东西,明天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将人带到书吧,就这样……”小丫头,该给你准备个什么样的约会呢,寻思着要用什么方式和夏雪见面,姚逸轩也起身离开了天台,那是件花时间的事不是吗?

“小米,说什么我都不要去了,我不管,事儿是你惹出来的,你解决,你看是替我去呢还是自己打电话过去和他们解释清楚,你自己看着办好了,谁让你多事!”早上接到电话通知自己幸运的被抽中下午去学校旁边的书吧和姚逸轩约会,心跳还是不能平静。人是很帅没错,可自己对他不感冒啊,和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约会,夏雪想想就觉得尴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己有多花痴呢。况且……自己似乎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啊,那个不曾见过面的人、那个把自己的书签换掉的人。虽然没见过面,可在他身上却找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默契,他懂她。他留在书签上的文字,在字里行间中道出两人心灵上的契合。

“给我一个能说服我不强求你去赴约的理由,你说你又不是有男朋友的人,就是让你出去约个会而已,又不是让你一下子和他在一起,而且和你约会的又不是什么歪瓜裂枣,大帅哥啊,和他约会保证你稳赚不赔。你就当是出去见个朋友就行了,多认识个人多份选择嘛!这万一你要是看上人家了,回过头来你还得感谢我这个大媒人呢!就算你看不上他,你也没什么损失啊,对吧?”某人不遗余力的怂恿着夏雪去赴约,不嫌多的把赴约的诸多好处给罗列出来。最后夏雪终是敌不过好友的软磨硬泡答应了去赴约,条件就是她必须陪同一起去赴约。

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夏雪拉着好友准时的出现在书吧门口,可却在书吧门口站着踌躇不前,不知道怎么的就是没有勇气推开那扇门,也不知道是怕什么。

“来都来了,不敢进去啊,我帮你啊!”说完伸手推开门,并一把将夏雪推进了书吧里,不给她打退堂鼓的机会。

被推进书吧的夏雪脑袋有那么几分钟不够用,愣愣的站着发傻。看着和平时不一样的书吧,熟悉而又陌生,不知如何反应。悬浮在半空中的各式各样系着彩带的气球,彩带下端或是系着照片或是挂着书签随着气球悬浮着,而这些照片和书签,无一不是自己熟悉的,这是怎么回事?带着各种疑问,一步一步走近,仔细的看那一张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照片里的自己略显狼狈可却很专注,头发被雨水打得有点湿,手里拿着一本书,嘴角上的笑很温暖。第一次知道,专注时的自己是这个样子的,这似乎是自己第一次走进这里,一场不期而遇的雨,让自己和这里结下这一不解之缘。照片背面,有自己熟悉的字迹。

“感谢那场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让我遇见那个像精灵一样专注的你……”

心像是被什么撞到了,止不住的狂跳。手,触上那原本属于自己的遗失了的书签,书签,还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是多了一行刚劲有力的字。“看你所看,想你所想,与你一同看这美妙的大千世界……”

一步一步,看着这些自己或是遗失或是从没注意过的美好,心满满的都是感动。曾经以为,没有谁能读懂自己心里那些异想天开的想法,却原来还有那么一个人,默默的陪着一起疯一起傻,用这几十张照片和书签,筑起自己想要的美丽城堡。

当夏雪拿起最后一张照片的时候,被泪水模糊了的双眼,低着头努力的看清上面的每一个字:我美丽的精灵,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和你见面,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度过这个特殊的日子?

不知道何时,姚逸轩已站在夏雪面前。看着早已哭成泪人的夏雪,姚逸轩有些心疼。“你给的答案会是什么呢,我的精灵?”出声询问。

夏雪缓缓抬起头来,带着泪花的眸,愈发的清明了,里面印着一个俊逸非凡的翩翩少年。“我想……抱一抱你……”小米真的说对了,我真的得感谢他,如果没有她,就不会有今天的事……

姚逸轩脸上的笑更耀眼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张开了他的双臂,给夏雪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有时候,行动,比任何语言都要有用。

“我的眼泪鼻涕很脏的,蹭脏了你的衣服可别怪我,都怪你,害我流那么多眼泪,就算弄脏了你的衣服你也不准怪我……”孩子气的控诉道。

“没事,我不嫌弃你,尽管蹭,我这里,供你无限期使用……”口气里,有着掩不住的宠溺。

两人就那么相拥而站着,待到心情稍稍恢复过来的时候,某女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的退出少年的怀抱,恶狠狠的质问道:“如果抽签抽到别的女生的话你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和别的女生约会?”那口气就像是已经交往很久了的情侣才会有的语气。

少年微微一愣,之后又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笑更灿烂了。“我怎么闻到了一股很酸的醋味,是谁打翻了醋坛子吗?”少年刮了刮女孩的鼻梁,笑着说:“你真以为上帝会打盹儿啊,我根本就没抽签啊,是我特意把你的资料从万千文档中抽了出来的,不然你真以为你运气那么好被我抽中啊,傻瓜……”

“夏雪小朋友,你不是说你瞧不上我的嘛,现在我怎么看你稀罕我稀罕的紧呢”姚逸轩打趣道。

“你更稀罕我才是,送我那么多情书(照片)……”夏雪嘴上不甘示弱的反驳,可抱着姚逸轩的手却是比刚刚拥得更紧了些。

无声的笑笑,“对,是我稀罕你稀罕得紧……”吻,轻轻的落在窝在自己怀里的女孩的发髻上,女孩的脸上,亦是撒满了幸福的笑……

爱,在这里

第15篇、爱情故事360支香烟都说我爱你

那时候,他并不曾为她动过任何心思。他们只是同事,她新来不久,坐在他对面,每天有几小时要两两相对,偶尔也说些什么,因为工作中的事情。更多的时候,他沉默,她也沉默。

她是个过于平常的女子,而他的条件要出色许多。公司里,不乏女孩喜欢他。不过他却不知道选择谁才会幸福,所以对那些女孩,他始终若即若离。

他有抽烟的习惯,过上半小时左右,就会去休息间抽支烟。有次她似乎无意地问,你每天要抽多少支烟啊?

他想了想,笑,我也不太知道,大约每天半包的样子吧。她也笑笑,不再说什么,继续低头处理自己的事情。

日子波澜不惊,就这样过了小半年。

那天,他又拿了烟去休息间时,她忽然在他身后说,其实,你可以把烟戒了的,抽烟对身体很不好呢。

他一怔,回过头,他们之间,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对白。竟然有些不好意思,他笑着说,已经成了习惯,不好改,每天少抽一支都觉得不舒服。

可以改的,她说,只是一个心理习惯罢了,这些天,你少抽了许多,不还是一样?

少抽了?他下意识地把手里的烟拿起来看。是前一天打开的一包烟,抽了一些,还剩一些,和往常并无不同,他不明白她的话。

她笑了。对不起,她说,这段时间,我每天都会在你出去的时候,偷着从你的烟盒里拿出一支来,一开始每天拿一支,后来拿两支,三支……昨天,我从你的烟盒里拿出了四支烟,到今天为止,我共拿了你360支烟,你都不曾发觉。所以抽烟只是你的心理习惯,你离得开它的。

说着,她伸手拉开自己的一只抽屉。他吃惊地发现,抽屉里,装满了香烟,没有烟盒,它们一支支并排整齐地躺在里面。

拿着手里的烟,他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无论如何没想到她会这样做,而这么长时间,他怎么就没发觉呢?难道真如她所说,他可以把烟戒掉,抽烟只是一个心理习惯?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怔怔地看着她。

因为我想让你把烟戒掉,想让你永远健健康康地生活。而这样做,就算你真的戒不掉,至少你少抽了360支,少受了360支烟的损害。我调走了,明天就不过来了,以后也不能再偷你的烟了。我还是希望你能自己戒了它。

她把抽屉关闭,又笑,不过这些烟我不会还给你的,会当做垃圾都带走……他站在那里听着,烟盒不觉已在手里捏扁了。那么长时间,她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他也从来没有发觉,她的笑容,是他一直梦想的温柔。

一年后,他娶她为妻。那360支烟,被他们放进一个漂亮的玻璃罐里存了起来。烟,他自然也已戒掉了。他说,一个女人,为让我少抽一支烟费尽心机,不爱她,上天都不会原谅我。而她说,喜欢他,一直说不出口,是360支香烟替我说了我爱他。

第16篇、爱情故事流淌在岁月里的爱

李艳参加完同学二十周年聚会一回家,就将手提包往茶几上狠狠地一丢,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嘴里象机关枪一样说了起来:都四十多岁的人了,以前那些黄毛小姑娘都变得那么优雅端庄,就连在大学时我那两个活泼开朗的死党田静和刘小青现在也是笑不露齿,就我一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大家都说我二十年来不论是性格还是相貌,一点都没变,这不是在讽刺我不成熟吗?

正在看电视的丈夫陈一明将李艳揽在怀里,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们不是在嘲笑我们家小艳,而是羡慕,你想想啊,二十年的光阴,在你身上没留一点痕迹,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李艳听陈一明这样一说,旋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跑到卧室穿衣镜面前仔细端详起自己来:脸因晚上喝了一些酒红扑扑的,并且一点皱纹也没有,长发乌黑透亮,身材修长,再加上得体的连衣裙,妩媚动人,还真没有人会相信自己已年过四十了!

李艳一边哼着歌一边将家居服换上,坐在客厅的陈一明见此情景,不觉笑了,嘴里还忍不住说了一句:这丫头!

年轻时的陈一明就因为李艳的单纯可爱活泼而一眼就看中了她,那时陈一明就已是教育部门一名副职,他追李艳还真费了一番功夫,主要的原因是他比李艳大上了足足七岁,要让刚参加工作的李艳明白他的心事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李艳脱口叫了他一声叔叔,他愣了一下,反问道:我有那么老吗?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倒把李艳闹了个大红脸。

婚后,陈一明考虑到李艳所在的单位不适合李艳的性格,于是,请一位朋友帮忙,将李艳调到了一个与她专业对口人际关系相对简单的部门,李艳在工作上如鱼得水,她的热情开朗也为她赢得了很好的人缘。

在家里,陈一明更是将李艳当成一个宝,她生下儿子后,陈一明一手揽着她,一手揽着儿子,郑重地说:现在我既有一个女儿,又有一个儿子,我这一生没有任何遗憾了!李艳看到陈一明一脸的真诚,幸福地笑了。陈一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家里的大事小事,很少有让李艳操心的时候。

其实,陈一明心里知道,一个女人如果总长不大,主要原因是她的生活环境及工作环境都非常顺意,环境造就人。但他不会将这些道理说给李艳听,他不希望他可爱的妻子因此有任何压力,况且,他最希望的是李艳一直是这样,昨天是,今天是,到老了还是。

那天晚上,陈一明应酬回家,见李艳一人坐在沙发上抹着眼泪,眼睛都有些红肿了!他心里不觉一痛,忙跑上前去,双手扶着李艳的肩膀,连声问道:宝贝,遇到了什么事?是谁欺负你了?

李艳将脸埋在陈一明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然后才扬起脸来,轻声说:老公,谢谢你!

陈一明不知道李艳说这话的意思。但他并没问什么,只是起身拿来一条湿毛巾,并泡了一杯李艳喜欢的菊花茶。

李艳一边喝着清香的茶,一边说:老公,今天我不是休假吗?白天,田静和刘小青到家里来坐,聊了一会天后,我直夸她们美丽成熟,田静和刘小青都说女人谁愿意让自己长大变老,那都是没办法的事。我问她们为什么,因为我们以前很少聊这样的话题。田静与刘一青见我一脸的迷惘,对望了一下,然后,分别对我说了她们生活和工作中的一些难事。听后,我明白了,我之所以长不大,是因为我拥有了一个懂我知我爱我的你!

陈一明拍了拍李艳的头,笑着说:傻丫头,别想多了,拥有了你,也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快乐和幸福!你好好看看我,现在你还会叫我叔叔吗?

李艳端详着陈一明,真的,经历了二十年,陈一明的外表也没多大变化,皮肤却白了不少。她想到了刚与陈一明见面时叫他叔叔时的情景,脸不觉又红了!

第17篇、爱情故事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故事

爱有很多种,但文坛大师钱钟书与夫人杨绛的爱情是既属于经得起爱情的绚烂,又守得住流年平淡的那种。他们都拥有倾世的才华,在精神和情感上都达到了空前的默契,在为人方面又都给后世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对于妻子杨绛,钱钟书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由此可见,钱钟书对杨绛的爱情是深沉而专一的。

那一年三月,风和日丽,他们相遇了,在清华大学的古月堂门口。当时钱钟书穿着青布大褂,脚穿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目光炯炯有神,谈吐机智幽默,满身浸润着儒雅气质。而杨绛则长得娇小玲珑,温婉而又活泼可爱。两个人的父亲在老家无锡又都是名士,在相似的环境下长大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他们谈家乡,也谈文学。共同的文学爱好,默契的心灵交融,性格上的互相吸引,使得他们一见钟情。

钱钟书第一次见到杨绛就急切地澄清道: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也趁机说明:坊间传闻追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如此这般,双方已然会意,他们坠入爱河,成双入对地在花前月下倾诉衷肠。如此良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正是当年钱钟书写给杨绛的情诗之一,也佐证了他们爱情的美好。钱钟书的小说《围城》里很多的经典桥段,他本人也披露多数来自他和杨绛的恋爱经历。

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得知他们恋爱的事情后,曾拆开了一封杨绛的来信,偷窥后大为杨绛的才华所折服,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亲自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给杨绛,以表达对其品格的赞扬及对其未来家庭成员身份的认同。而杨绛的父亲在她的引荐下见到钱钟书后也十分的赏识和器重。他们的关系很快得到了双方家长亲友们的认同,最终喜结连理。晚年的钱钟书夫妇有个默契的约定,出版的东西都是对方给写题目,这对文学史上情深意浓的夫妇,为我们唱出了最动人的爱情赞歌。钱钟书与女儿钱瑗都早于杨绛离开人世,她深情地笔耕不辍,写下《我们仨》,让很多读者都备受感动于她切近哀痛的人生故事。

第18篇、爱情故事看海

她曾经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在如花的季节里,她读了高尔基的《海燕》。她便常常梦见自己面朝大海,咸湿的海风扑面而来,有一只高傲的海燕在翱翔。生于内地的她从来没见过大海。

后来她认识了他,嫁给他的时候她提出惟一的要求:将来有条件了,带她看一次大海。这几乎算不上什么要求,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本来他决定到海南或是深圳旅行结婚,但她坚决不同意,他很穷,为了结婚已经欠下不少外债。她说还是等等吧,我们有的是时间。可没想到这一等就是近十年。并非他不想兑现自己的诺言,正如一首歌中唱的:有时间的时候没有钱,有了钱的时候又没时间。人生就是这样,本来并不遥远的梦想,也会因为生活的琐碎而搁浅。

他们的孩子在一天天长大,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两个人却都下岗了。在她心里已经淡忘了那个梦想,偶尔想起也是笑自己幼稚。但他的心中却一直惦记着那片海,看着不再年轻的妻子,他因内疚而心潮澎湃。

他们借钱买了一辆大货车,开始跑长途运输。由于他的吃苦耐劳与诚信,生意越来越好。他经常去海滨城市拉货,那个梦想几乎成了举手之劳。之所以一直未实施,是决定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他要在他们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带妻子和儿子一起去看海。

为了制造浪漫,他坚守着这个秘密。就在离这一天还剩下17天时,他意外出了车祸,脊椎受到严重损伤,以后的日子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她偷偷哭了一场,然后抹去脸上的泪水,微笑着去面对这一切。这个曾经小鸟依人的女人从此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她起早摸黑,她蓬头垢面,为了这个家她什么都能做。岁月像一把无形的刀子,在女人的脸上刻下沧桑。

这个万念俱灰的男人想到了死,他不想成为她的拖累。可他不甘心啊,他后悔,竟没有带她看一次大海。一千条理由也构不成一条原谅自己的借口。现在他活着的惟一理由,就是去兑现当初的承诺。可自己已是个废人,还能干什么呢?他想到了写作,对,他要写一部小说,用稿费来完成这个愿望。

可他什么也写不出,他彻底崩溃了。趁她不在家,他驱动轮椅来到四楼的阳台,他攀着护栏离开了轮椅,可他怎么也翻不过那个护栏,于是上不上下不下地悬在了半空。

她回到家,看到眼前的一幕,什么都明白了。她抱住男人,心都哭碎了。男人也哭得像个孩子,他说出了自己的内疚。

第二天,她没有出去摆摊,推着男人来到公园的小湖边。听到了吗?她说。男人一愣:听到什么?海浪声,她接着说,生活是海,爱情是海,亲情也是海,家就是一片海湾,何必一定要去真正的海边。我们都是一滴海水,大海再波澜壮阔也是每一滴水的贡献。是一滴海水就要坚守自己的岗位,谁也不能逃脱。

男人无语,目光眺向远方,他真的听见了海浪声。他闭上双眼,贪婪地去呼吸那咸湿的海风。

很久,女人欢快地说:看见那只海燕了吗?

男人也欢快地回答:看见了,还有一只乘风破浪的帆船。

匆匆忙忙的路人惊奇地看着他们,一对不幸的人儿有什么好开心的,他们眼里分明闪动着幸福的波光,像一片蔚蓝的大海。这种情绪感染了路人,他们木然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不久,男人写出了第一部小说,名字就叫《看海》。

第19篇、哲理故事爱情要有利用价值

爱情无需任何理由。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上,不管是美貌、财富、气质还是善良,甚至荷尔蒙味道的相吸,总有一个具象的理由让人觉得有利可图。何况我们在寻找另一半之初,潜意识里已经设下标准,跟着感觉走一见钟情,只是符合了标准的第一反应:

他相貌堂堂,令你赏心悦目;她体贴细心,对你照顾有加;他有钱有势,让你没有生活压力;他勤学奋斗,意志坚定,有男子气概;她善良温柔,能抚平你的伤痛

对幸福的定义不同,对另一半利用价值的要求也不同。没有谁会爱上一个好吃懒做、脾气暴躁、小肚鸡肠的矮矬穷,没有了美貌和华裳,爱心和财富,灰姑娘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也不会成立。

成为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这不是对爱情的贬低,是对自身的肯定。你的价值决定了追求者的价值取向:用金钱去套美色,那美色一定是现实的拜金主义者;若用爱心打动恋人,恋人也必定有善良的品质。

故真正的爱情,必须有价值成立的理由。而在爱情萌芽的最初,你靠哪一点吸引住对方,就必须在之后的岁月中将它发挥到最大化。更重要的,是要寻找和挖掘过去不曾看到的其他价值,让携手共进的旅途中充满惊喜。

这不是带着算计和铜臭味的等价交换,而是在互相肯定中找到让爱情走下去的理由。

第20篇、禅理故事活得精彩,爱情自然来

丸子小姐跑到我面前,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哭喊道:完了,全完了,啥都没有了!看她蓬头垢面的样子,我以为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之事。谁知一问才知,我和他分手了!哦,原来是这事啊! 我的不过如此惹怒了丸子,她骂我狼心狗肺,平日里白拿我当知心朋友,关键时刻竟然袖手旁观,似乎只有我也做出一副天啊,太惨了,这还叫人怎么活的架势才算是好朋友,并且安慰她没有过不去的河,一定要想开了。可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般动之以情,只好那般晓之以理。 哭得惨,证明爱得深。他曾是她的全部,是她的太阳。如今他突然离去,让她的生活不见了阳光,如何进行光合作用,如何呼吸。她把这段爱看得太重,甚至重过了她的生命本身,更别提尊严了。即便他一次次出轨,她都没有勇气放手,想必他都熬不住了,心想你这女人是不是缺心眼,我这么坏你还不离开!吓得自己赶紧离开。 她的爱,俨然已是一种病态。 也不知是谁蛊的惑,让有的女人把爱情视作宝。

世上最可怜的事,莫过于一个女人没人爱;而最值得得瑟的,当属成为万人迷,屁股后面男人排成队。真不明白,爱情,怎么会有这般魔力,拥有它的女人激情振奋,失去它的女人低落萎靡。 跨年聚会时,很多单身女友的新年愿望都是找个男朋友,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或结一段人神共羡的姻缘。我问为什么不希望多读点书,多学点技能,多赚点钱,哪怕多美美容多旅旅游呢?然后她们冲我投来360不屑的眼神,一人说:女人只有有了爱,她才是完整的。 太把爱情当回事,难免为了爱无视一切,为它放弃了与朋友欢聚的时光,为它放弃了提升自己的计划,恨不得低到尘埃里那才叫爱得伟大。太把爱情当回事,难免失去爱情就痛不欲生,仿佛天塌了一样,瞬间世界末日。 可爱情不是救命稻草,无法保你一世幸福,不要指望有了爱就有了一切。把身家性命都压在了爱情身上,万一哪天爱情离去,岂不是瞬间孤苦伶仃?要知道,爱情本身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来无影去无踪。 很多女人都自以为懂得爱,能够拥有爱并且享受爱,殊不知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你把爱情当做珍珠它就光芒万丈,你把爱情当做干粮它就朴实无华,你把爱情当做空气那离开一会就呼吸急促。 其实,她们不懂爱。 爱情都是给有准备的人。不信你看那些令人羡慕嫉妒恨的爱情,在那段爱情来临之前,那个女子一定不是整天大呼小叫我要爱情,而是做好准备,全方位完善自己,她也不会为了爱情的离去而死去活来。我在这里,你爱来不来。

这种潇洒的无所谓,才是真懂爱。 爱情固然很重要,但是爱情决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因为女人的美,不是爱情赐予的,反而一个女人的精彩会引得爱情来。当一个女人以为有了爱就万事大吉时,那么这份爱也不会长久;当一个女人学会让自己活得精彩时,爱情则会不请自来。活得精彩才是一个女人应该追求并引以为豪的。

第21篇、爱情故事谁曾蛰伏于花影扶疏的寂静

我第一次见到阙子珍的时候,她正在教学楼走廊上和一圈女生大放厥词:陆琳琅那样的女生,仗着学习好,自大又臭脾气,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从背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告诉她:陆琳琅一点也不了不起,但你也不必把她当成假想敌,一则你们不是一个段位上的,二则她根本不认识你是谁。

我挺直脊背迈着优雅的步子扬长而去,身后传来悠长嘹亮的赌咒声:我叫阙子珍,陆琳琅你给我记住了。

那以后我觉得我的好日子似乎到头了。那个阙子珍事事都要和我比较,我梳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她过几天能弄个一模一样的造型,在校园里东逛西晃。

电视台来我们学校做一个采访,采集百位优秀中学生的理想。我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作为学生代表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女飞行员,这根植于我从小对于广袤的天空的向往

后来还有随机采访环节,记者和摄像寻觅了一圈,人群中突然蹦出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我来。是阙子珍。

她显然紧张,但眼角余光看见我站在一边盯着她,于是脸上的表情瞬间舒展开来。我的理想是当空姐,盘发,系丝巾,赏各地美景,拉着小皮箱姿态袅袅地行走在漂亮的广场上。

我闷闷不乐地回教室,在途中意外看见女记者和我们班主任谈话,女记者解释说:最开始那个小姑娘说得不错,但是太书面了。倒是后来随机采访的那个女孩子,自然大方。

后来电视节目播出的时候,我的片段和阙子珍的时间一样长,我如鲠在喉。我理应样样比她好,怎么会败给她呢?

周末,我在家里百无聊赖地逗小狗,外面下雨了。我突然很想看看我的紫藤花,看看它们在雨水的冲击下,是否还会完好如初。

跑到学校,却看见阙子珍把歪倒的紫藤花架扶好。

我们溜进小食堂,阙子珍淡淡一笑:早听说你喜欢这片紫藤花。其实我不是故意要和你比,我希望自己一点点好起来,把你当成了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现在,我正式就我给你造成的困扰,向你道歉。

我终于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和阙子珍相视大笑。

我和阙子珍竟然成了朋友,我教她学习方法,教她打扮,教她怎么样走路说话才可以显得仪态万方。而阙子珍没有正式教过我什么,但她对我的改变,是潜移默化的。我变得宽容、乐观、愿意分享。

第22篇、爱情故事天使暂时离开

彪悍女生的勇敢清晨

安蕊在那个清晨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勇敢女生。

天很冷,公交车的窗户上结了一层冰花。手指受不住冷,正缩进衣袖里时,目光却意外地捕捉到了一个镜头: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正伸进一只公文包里

安蕊戴着毛线手套的手伸了出去,按住那双白皙的手:小偷!声音很脆,像是踩碎了一块薄冰。整个车子的人都听见了,瞬间空气凝固了一般。她没敢看小偷的眼睛,目光撞上的是同学乔林的目光。乔林冲她很慢很慢地摇了摇头。安蕊没松手。

到了派出所,小偷临下车前转身看着安蕊,目光凶狠:你小心。

一整天,安蕊都蔫蔫的。明明自己做了件好事,为什么会这么烦呢?

安蕊觉得有道目光一直跟随着自己。是乔林。那个胆小鬼。

安蕊的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他一下,终于找到了心情差的原因。

怯懦男生的高声呐喊

乔林在安蕊心目中是有些不同的。

安蕊在葵园中学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就是乔林。牛仔裤、白衬衫,他站在校园门口举着高一八班的牌子,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他冲安蕊笑了笑,说:如果你想现在就去教室,我可以带路。不过,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一起等等其他同学。安蕊安安静静地站在他旁边,等着另外的同学。

有了特别的交往是一起代表班级参加知识竞赛。安蕊知道是乔林推荐了自己,很诧异,自己这么胆小,可乔林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有我呢!那次,乔林、安蕊和另一位同学联手拿下了个第二名。

安蕊上车的第二站,乔林会上车。安蕊有个疑问一直没有问乔林:其实他坐11路更近一些,为啥偏走一站到这边来坐公车呢?

乔林是学校跆拳道班的学员,乔林个子那么高,乔林那么出色,可是,她站起来喊抓小偷时,他纹丝没动,哦,不,不对。他向她摇了摇头。

胆小鬼,懦夫。安蕊心里恨恨地想。

第二天放晚学时,到了乔林下车的那一站,乔林没有下车,而是坐到了安蕊边上空出来的座位上。安蕊的脸转向窗口那边,窗上的冰花整齐排列着,颇像白色的热带雨林。

乔林说:以后你放学等等我,我送你回家,你不知道那帮人有多凶

安蕊转过头来,盯着乔林的眼睛说:不用了,别再害了你!

那几个字像针刀一样抛出去,乔林低下头,不吭声。

下公车时,天上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雪,纷纷扬扬的,呼出来的气很快就在眉毛上结成霜。安蕊家附近是公交车的终点站,乔林也下了车,冲安蕊摆了一下手,然后走进风雪里。

看着乔林弯着腰急匆匆的背影,安蕊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

人总要哭过才会成长

那个冬天再漫长,春天也总会来的。

校园里的杨树抽出圆圆的小叶子时,乔林的左臂上戴了块黑纱。他进教室的那一刻,安蕊就看到了。乔林的妈妈过世了,肺癌。

乔林还是坐公交车坐到终点站,跟安蕊一起下车,然后往回走一站。好几次,安蕊都想上前去跟乔林说真的不用这样,可是,她没有说。她害怕自己真的再伤害他。

安蕊把这事儿跟老爸讲了。老爸说:人总会有软弱的时候,也许就是那一秒钟的怯懦便错过了一个机会,不能因此就对人作道德判断。

安蕊一直在公交车站前等乔林,虽是晚春,天还是有些凉。安蕊腿站得有些酸时,乔林推了自行车出来。右臂上的黑纱仍然很让人惊心。

乔林看到安蕊,轻轻地笑了一下。

安蕊跟在后面,她问:我可以跟你走一段吗?

拐到街角的一个小热饮店里,安蕊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些安慰的话。倒是乔林,好像很有说话的欲望。乔林挽起夹克的衣袖,一道蜈蚣一样的伤疤出现在安蕊面前。安蕊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难怪他天再热也不穿短袖。

我从没跟人说我的故事。其实我是获过一次市里见义勇为奖章的,在公交车上,我抓住一个小偷,几天后,我被几个人拦在街角,很多人看着,没人拦

安蕊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这就是那天你冲我摇头的理由吗?

乔林连忙摇头,他说:我答应过我妈妈要保重自己,她还在生病但这件事后,我心里还是很别扭

安蕊拍了拍乔林的手,她说:不用说了,我明白。

那晚,安蕊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我可以原谅天使暂时离开。

其实,那个小偷说了那句威胁的话后,很多次走路,安蕊也是害怕的,她悄悄问过自己,如果还碰到这样的事,自己还会勇敢地站出来吗?

她没有给出答案。

离开的天使回来了

公交车像只沙丁鱼罐头。安蕊很敏感地感觉到有个硬硬的东西顶在自己的腰上,余光看到那个又冷又硬的目光,安蕊的心颤了一下。

她看乔林,乔林的目光跟安蕊交会了三秒钟,便迅速移开。安蕊的心往下坠,那人小声说:别出声,下一站跟我下车,不然

安蕊一动不动,乔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安蕊想到了乔林胳膊上蜈蚣一样的伤疤。安蕊冷静下来,老爸讲过,你不能指望着别人来救你,关键时刻只能自己救自己。

安蕊使劲地想着办法,乔林突然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好像很痛苦。安蕊想,乔林是想赶快下车吧!

乔林踉踉跄跄挤到司机跟前,说:我要去医院。司机骂了声,车子拐了个弯。

安蕊恍然像在梦里,浑身都是汗,自己应该怎么办呢。不知啥时候,乔林居然挤了回来,他继续捂着肚子显得很痛苦,头上也有汗,车子一个急刹车,乔林双手铁钳一样抓住小偷的手,刀子应声落地,司机喊:抓住他!

安蕊清清楚楚看到窗外是派出所。

原来乔林挤到司机跟前时,悄悄给司机看了手机上的字。司机心领神会。

这一次,乔林和安蕊都受到了嘉奖。戴上大红花的那一刻,安蕊看到乔林笑了。她不知道男孩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做了懦夫那是件多丢脸的事。

男孩都有个做勇士的梦。好在,乔林做的是有头脑的勇士,他帮了安蕊,也很好地保护了自己。

夏天蝉们唱大合唱时,安蕊和乔林依然会坐8路公交车,他们相信,有了状况,他们仍然是最彪悍的男生和女生。

第23篇、爱情故事老丁的习惯

每个人都有习惯,只是习惯有不同,有良好的习惯,也有不良的习惯。老丁的习惯是在wc看书看报,这个习惯也无所谓良与不良。

有一次,我问老丁;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个臭毛病啊!

老丁说:无意之间,自然而然。

其实不然。

老丁姓丁,单名一字,今年五十挂零。在七、八年前,老丁还在某机关工作,办公地点就在顶层五楼。和老丁在一起的共有三男两女八个工作人员。那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五楼的wc下水道不通畅,和老丁在一起办公的同事张三就给后勤处打了一个电话,后勤处马上派人上来,三下五除二就通了。

通是通了,可谁也没有想到,造成下水道不畅的竟然是一条领带,而且是一条价格不菲的领带。

科室的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大家把目光集中在老丁身上,因为平日里只有老丁喜欢西装革履,也只见他系过那样的领带,在大家目光的追逼下,老丁承认是他的领带,至于怎么进了下水道,老丁当着女同事的面怎么也不说。

过了很长时间,老丁才说出原委:

那天早晨一上班,老丁感到内急,就跑到厕所蹲下了,痛快完了随手去手纸机上取手纸,咦,没有!平常厕所的手纸都是机关保洁员往每个WC添送,那天可能是忘记了。

这事儿老丁以前也遇到过,掏出手机给同事张三或李四打个电话:喂!伙计,给送点手纸来,可巧那天两个男同事都没在。

老丁是个很讲究的人,不擦屁股的事打死他都不干,于是在兜内左翻右翻,上翻下翻,除了手机、香烟、打火机,就剩1200元人民币,其余连个纸屑也没有。

于是老丁蹲在那里等呀等,心想等个人进来帮个忙,等了半天终于有脚步声传来,可那是高跟鞋的声音,进了隔壁的女WC,老丁敢吭声吗。

蹲的腿发酸了也没人来,想想也没人来,从一楼到五楼,每搂都有WC,谁没事跑五楼来方便啊!老丁实在不能再等了,于是欠着屁股把一双丝袜脱了下来,权当了手纸,可用过丝袜后,老感觉清理不彻底,老丁一咬牙,把领带扯下来派了用场,并随手丢进便坑,一冲了之。

但这事儿没有完。

老丁的领带是他结婚二十周年妻子送给他的,不说价钱几许,就凭结婚二十周年就有纪念意义啊!老丁惧内,怕回去没法交代,就在下班后拐到商场,想买一条一样的领带蒙哄妻子,可找了半天也没有原样的,只好买了一条类似的回了家。

一进门,就被妻子那双慧眼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就问老丁是怎么回事,是那个相好的送给你的,还扯下来仔细端详了半天,任凭老丁怎样解释就是不相信。正在这时,对门王经理来窜门,听完老丁两口子的话,王经理说:嫂子啊,这不希罕,什么手套、手帕都为咱的屁股服过务,去年冬天我去黄山旅游,内急了没手纸,楞是牺牲了一条围巾

打那以后,老丁上WC手里总是那本书或一张报纸,到不是工作繁忙,也不是善于学习,而是以备不测,久之,成了老丁现在的习惯。

第24篇、爱情故事眼神

她那眼睛,汪汪如水,笑意盈盈,那眼神就像迷途者找到方向那样闪着光。

那是平常的一天,放学后,爸妈带我到饭馆吃饭。

饭前要洗手,我迅速奔向洗手间。一个矮矮的、约摸三四岁的女孩正踮着脚,左手撑在台上,右手探出,离那个新式水龙头的开关一厘米的样子,她不住地左右摇摆着身子与小手。所谓新式水龙头也仅是对她而言吧,现在水龙头大多都是上下开关,而左转、右转分别是出冷水、热水。那距离看似不大,却实实在在存在,她够不着的样子有点滑稽,当时我心头涌起一阵笑意。她见我进来了,小脸涨得通红。她张着嘴,皱着眉,坚持要拧开水龙头,累得额头上布满了细汗,可是水龙头就是不出水。

我走过去,在旁边的水龙头停下,下意识地斜着身子向她笑着问是否需要帮忙。谁料到,她竟然一眼都不看我,只顾盯着水龙头。真没礼貌!我心里便生出一阵厌意。我郁闷地转身,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还在执拗地探着手,可始终够不着。

我叹了口气,选择再次转身,伸手帮她拧开了水龙头。她甚是惊讶地扭过头来看我。她那眼睛,汪汪如水,笑意盈盈,那眼神就像迷途者找到方向那样闪着光。她快活地迎着水流搓着小手,咿咿呀呀哼着小调从那小调中,我听出来了,她是个聋哑姑娘。待她洗完手,我帮她把水龙头给拧上,目送她欢快地离开洗手间。

当她奔向餐厅回到妈妈身边时,还不忘回头朝我微笑。那一刻,我心中莫名地感到欣慰,幸亏忍不住多看她一眼,要不然,我真误解了她。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遇见苏辰时,小雅已经36岁,带着一个孩子。这样的年纪,固然风韵犹存,可是扯上爱情,多少显得有点奢侈。

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相依为命,任表面上看起来多平静,多风清云淡,总会让人忍不住浮想背后的艰难和辛酸。很多人心疼地劝她:“你还年轻,再找一个吧,以后的路还长着呢。”而小雅似乎情愿相信天上掉金币,也不愿相信那缥缈的爱情。如果凑合着找一个人陪自己过完下半生,那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偏偏苏辰不早不晚地出现了。那天,雨后的天空格外清新美好,护城河河堤边看书的小雅看着看着就成了画里的人。待抬头,一个男人正把她往画板上画。她怒气冲冲地冲过去质问他,他却无辜又很理所当然地回答她说,他要把人间的美景都留在他的笔下。29岁的苏辰是个美术老师,小雅承认,第一次看到苏辰,的确有些心动,不仅是那张年轻帅气的脸,浑然天成的艺术气质,还有那种莫名的难以言说的味道。

冤家路窄是为爱情而生的词语,这是苏辰为他们的第二次相遇所认为的天经地义的解释。不久后,小雅陪朋友去一个画展,而开画展的就是苏辰,苏辰微笑着向小雅打招口乎。

一个月后,苏辰开始向全世界宣布他喜欢小雅。这_个月时间里,苏辰悄悄给小雅画了50张画像,然后突然蹦出来,把小雅平静的生活搅得鸡飞狗跳。甚至连一向支持她的朋友都觉得小雅不接受苏辰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说真的,苏辰有事业,有追求,有艺术气息,却不是花花公子,是多少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啊。可小雅想,他再好同我有关系吗?我不要搬石头往脚上砸。

然而,小雅所有拒绝的石头,苏辰一个不落地接住了,持之以恒地追求着小雅。一年后,小雅最终被苏辰打动,接受了他。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一个女人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才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小雅决定逞—次英雄,勇敢地再爱—次。

第26篇、爱情故事夫妻间的交叉圆

娟和丈夫认识时,他们都是大龄青年。恋爱不久,就仓促结了婚。哪知婚后因为爱好的不同,两人经常拌嘴,吵得不可开交。丈夫喜欢宅在家里围着电脑下围棋,一下就是一整天,也不跟她说话;而她则喜欢外出散心逛商场,逛起来就没完没了,顾不上他。虽然只是好静和好动的不同,但两个人都觉得,不能陪伴彼此的婚姻真是到了破裂的边缘。

带着感情的伤痕,娟去咨询一位情感专家,这位专家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位生物学家在澳洲的高原上研究狼群,发现每个狼群都有一个半径15公里的活动圈。把三个狼群的活动圈微缩到图纸上,便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三个圆圈是交叉的,既不隔绝,又不完全相融。原来,狼群在划分地盘时,留有一个公共区域,相交部分为它们提供了杂交的可能性,不相交部分又使它们保有自己的个性。当活动圈重合时,狼群互相厮杀;而当活动圈相离时,狼种则会发生退化。

故事讲完后,专家告诉娟:交叉圆理论揭示了夫妻双方相处的艺术。亲密的人之间,应该是两个相交不相重合的圆。交叉部分是彼此共同的世界,可以尽享亲情和温馨;不交叉部分是各自独有的天地和色彩,甚至是隐私。再亲密的人,也不应该将这部分慷慨地全部让出,也不能因一时矛盾无限地扩大。当两个圆没有了距离时,加重的只是阴影。在阴影的笼罩下,放弃与获得都是痛苦的。

听完专家的解释,娟突然发觉,作为妻子,自己以前对丈夫是多么苛刻,多么不可理喻——因为她把他当作了自己的“同心圆”,她从来都是用命令的口气和他说话,哪怕买一件家具,她也没有向他征求过意见,更不要说给他温柔和体贴。

情感专家的话,让娟开始尝试改变自己。接下来的日子,每次跟丈夫说话,娟的语气都渐渐变成了一种征询与请求,而丈夫的语气也慢慢变得温柔起来。无论他坐在电脑边有多久,无论他下围棋多么入迷,她都不再那么生硬地命令他离开电脑,而是从关心的角度劝他爱护身体,尤其是他那双近视的眼睛。

而他呢,对她爱逛商场的毛病,也慢慢变得宽容起来。她说起今天淘到了一件漂亮便宜的时装,什么时候在商场遇见了谁谁谁,他都假装听得很开心的样子。就这样,两个月不到,他们之间发生了奇迹,原来那个充满争吵的家庭,慢慢多了笑声,家庭也渐渐变得温馨起来。

娟现在明白了,懂得交叉圆理论的人,懂得最合适距离的人,才会拥有和谐的感情生活。

第27篇、爱情故事好婚姻不需“读心术”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同事阿菲在和老公闹别扭,起因仅仅是因为一条毛巾。原来,她老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每次用完毛巾后都随手挂在栏杆上,而不是像阿菲那样叠得整整齐齐挂上去。阿菲看了非常别扭,但又懒得说,只是帮老公把毛巾叠好,再挂上去。她以为自己的行动会感染老公,影响他的习惯,但老公依旧我行我素。一次,老公洗好手之后,拿着毛巾一边擦一边往电视机前走,顺手将毛巾扔到茶几上。阿菲更生气了,她拎起老公的毛巾,扔进了垃圾桶。那条毛巾原本有些磨损,老公以为她嫌毛巾太旧了,因此没往心里去。他拿出一条新毛巾,照样用完随手一挂,还是不叠。老公的这些行为气得阿菲要发疯!

当她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我们讲清楚的时候,大家都笑得直不起腰来。我忍住笑,提醒她说:你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不就行了?

“不,我就要等着他自我反省!”阿菲的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

据我乐观的猜想,阿菲再扔上几条毛巾,估计才能让老公回过味来。这件事说出来只能当个笑话听,让人啼笑皆非。但实际上,女人在婚姻中往往希望老公多多少少会一点“读心术”,能读得懂自己的内心,最好变成肚子里的蛔虫那样,了解自己所有的想法。

在婚姻中,有的女人觉得向伴侣坦诚自己的想法,明白地说出自己想要什么,实在有些不好意思,甚至有些羞耻。于是,她们往往学着用撒娇、暗示甚至发小脾气的方式,委婉含蓄地说出自己的要求。如果男人天分好,领悟能力高,那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赶上男人像阿菲的老公那样不解风情,或者像靖哥哥那样憨厚老实,那么很抱歉,恐怕女人收获的只是失望,甚至伤心。如果不趁机沟通的话,估计等在后面的还有绝望。就这样,种种误会的累加和堆积,会让两个人的心灵距离越来越远,最终分道扬镳。

过日子不是看电视剧,没有那么多的传奇。我们很难会遇到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所以,那些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便构成了我们的生活。在生活中,多一些体贴,多一些善解人意是好的,但是苛求配偶万事顺着自己的心意,那实在是不可能的。

第28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曾经渴望爱情是一场盛宴

我吃过的最奢华的早餐,是某年在泰国普吉岛海边餐厅的一只龙虾和巴黎五星级酒店的法国香槟跟一大盒手工巧克力,味道早已经忘记,只是多年以后还是觉得一大早这么吃有点任性;这任性,也因为年轻。假若这就是我在世上的最后一餐,我可不愿意。有些滋味,当时美好,后来却只是回忆里的某个早上。几年前读过一本充满情味的书,作者访问了多位世界级名厨,每个人收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假使这是你的最后晚餐,你想吃什么?在哪里吃?跟谁吃?结果,大部分名厨想吃的东西寻常至极,想喝的酒也不是天价的红酒,而是一瓶用来欢庆的香槟。他们大半生在高高挂着米其林星星的华丽餐厅里埋头苦干,一双巧手做出一道又一道宛如魔幻般的美食,最后的晚餐,却希望在家里吃,想和家人吃,也不介意厨艺跟他没法比的另一半下厨,答案出人意表却也温暖动人。

到了人生的最后一餐,你想吃什么?喝什么?谁陪你吃?或者说,有谁会陪你吃?人一辈子吃那么多东西,早就消化掉,仍暖暖地留在胃里的,终归不是什么珍馐美味,而是最长情的陪伴。

爱情就像吃饭,年轻时吃香喝辣,恃着有大把青春消耗身上的脂肪,常常不知节制。后来开始变得讲究,只挑好的吃。年纪不轻了,胃口也没那么好,追求的是健康,渐渐爱上青菜豆腐和五谷杂粮,明白唯有这些味道可以一直吃下去。这吃的,就是人生。

找一个爱的人,就是找那个余生也会陪你吃饭的人,夏天分着吃一杯刨冰,冬天一起吃火锅。他肯陪你吃你喜欢的,你也陪他;两个人都爱吃的,他总是让给你;好吃的,你总想留给他。不必两个人都爱吃鸡腿,你喜欢啃鸡腿,他喜欢啃鸡背上的肉,也是一种契合。你会笑着质问他什么时候偷偷吃掉你藏起来的巧克力,他下班后会特地绕路去买一块你喜欢吃的蛋糕带回家给你。爱情怎么离得开肚子?又怎么脱离得了口腹肠胃?缘尽了,就是从今以后不再一起吃饭了,坐在我餐桌边的,不再是你。

我们都曾经渴望爱情是一场盛宴,最后想要的是一家子的寻常晚饭。

美酒佳肴固然好,天天吃却会吃坏肚皮,就像激情无法长久,痴心也有用完的一天。西红柿炒蛋、凉拌苦瓜、包子面条、清粥小吃、萝卜煮鱼,才是百吃不厌的隽永的滋味。漫长的相守,总是离不开吃的回忆:某年秋天在路边小店吃的豆浆蛋饼、分着吃的蓝莓冰激凌和一碗漂着油花的热腾腾的汤面、异国旅途上一盘刚烤好的香软的牛角面包……所有这些记忆的味道,总有一些长留心上。人间烟火,饮食男女,琐碎如斯,却也是活着的味道。生活可以没有爱情,爱情却是要去过生活的。

流年似水,只想每年都跟你吃年夜饭,然后抱着暖洋洋的肚子走在烟火灿烂的除夕里,走在明天的第一道晨光里,走在每个雪花纷飞的星夜里,和你看尽人间春色,尝过四时之味,直到味蕾都老了,渐渐领略人生的况味。又一年了,看出了时间的匆促,才又更明白爱情与人生的聚散。肚子的温暖,也是人世的温暖,红尘做伴,形影相依,在世间的无常聚散里始终有你,甜酸苦辣麻咸香,相濡以沫,你是最好也最熟悉的味道。

今天想吃什么?明天呢?

情爱的第一口滋味,也许并没那么好,却永远记得。最后一口滋味,来不及遗忘,留在唇边,化作一朵微笑。花开了,也有花落的一天。花开的时候,你看到青春,花谢的时候,你看出了虚空。生灭有时,聚散有时,最长情的晚饭也有离席的一刻,挽歌已经唱起来了,光阴的小鸟仓皇飞落秃秃的枝头上,枯叶惊飞,杯盘狼藉,啼啭如同告别。我们一起老在自家的餐桌边就好。

第29篇、爱情故事那些生命中的过客

生命中总有一些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我们走路时马路上的那些过客,有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有与我们走向同一个方向的。与我们背道而行的,也许我们转瞬即忘;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里,我们也还会偶尔地想起一下而已——他们在我们身后,已经越来越远。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又重新踅回来,可是因为相隔的太远,再努力恐怕也无法追的上。

那些与我们同行的,有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有的也许会陪我们走一段距离,但时间都不会太长。

人生的道路上岔口太多,在每一个路口,我们的选择都会不同。

你选择了这条路,他选择了那条路,于是,只要分手。新的道路上,当然还有新的同行者,可也同样还会有新的岔路口。

也许,我们选择的本该是另一个路口,可是,在路的那边,我们却看到了一个驻足等候的人,那竟是在我们梦里出现了千百遍的那个人啊!

我们惊喜地跑过去,因为那个人是在等我们,可后来才发现,那个人等得却是另一个人,或者,根本就是我们认错了人。然而回头已不可能,我们只能沿着这条我们并不想选择的路走下去。

有时在路上,我们也想停下来等等某个人。但等来等去,那个人总是不上来,或者终于等来了,不是人家熟视无睹地走过,就是人家早已有了另一个同行者。

我们只好一个人重又上路,沿路的风景,也许因此而好长时间也不想好好欣赏。

我们企盼有一个人能与我们一同走下去。

人生的路上有风有雨,有沟有坎,还有一些能吃人的豺狼虎豹,我们多么想有个人能帮我们打一下伞,扶我们一把,或者来了豺狼虎豹的时候,能同我们一起并肩战斗。

可这样的人总是太少,一生能碰上一个,就是我们的幸运,我们把他们叫做知心爱人,因为有了他们,我们就总是感觉自己不老,不管走多远的路,也不会太累。

更多的,是那些仅仅陪我们走过一小段距离的人,那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同样感谢他们。他们陪我们渡过了某一个难关,或者仅仅是在一段风景不错的路途上,他们同我们一起笑了一会,我们同样感激他们。

我们就这样走着,那么长的人生岁月,竟然一晃而过了。让我们回过头了看看——阳光暖暖地照着,微风徐徐地吹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有多少是擦肩而过的,有多少是刻骨铭心的?其实都已经无所谓了。谢谢你们…在我身边,或者…曾经在我身边。

第30篇、爱情故事不一定要相守,不一定要相爱

我们生活在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不光有着美丽的风景,同样也有着不同个性、不同气质、不同人格魅力的人。

在漫漫的人生途中,你会相识相遇很多的人,不同的人身上有着不同的品质及魅力,欣赏、喜欢和爱,便成了我们最难把握的尺度。

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最重要的是相知相爱”其实,在你的一生中真正能打动你的人远远不止一个,

都去相爱吗?很不现实,爱是一种用心投入的狭隘的情感,它美好但独立而排他。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便想完完整整的拥有他,包括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以及他整个人,但每一次的感动过后,你又能长久的拥有吗?没有永远不变的思想, 也没有永远唯一的情感,所以重要的不是爱,而是欣赏。

优秀的人身上会分散着诱人的光彩,他不仅吸引你,同时也吸引着和你同样有着鉴赏能力的人。就象美丽的风景,它的存在不是为了一座山,一片旷野,而是为了整个自然,是为了点缀这美丽的世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去欣赏、去品味、去陶醉其间。

不同的人,不同的品味会对同一幅景象产生不同的感觉,晶莹的雪山有着冰清玉洁的美,潺潺的小溪有着清秀自然的美,波澜壮阔的大海有着宽广豪放之美,每一种美都给人不同的震撼。

每一个人都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他们的身上同样散发着不同的美,每一种美好的品质都是诱人的。

任何时候,学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你周围的人,你便会更坦然地面对一切了。人性的弱点就是想占有,想占有自己喜爱的一切东西,但人又是有思维的, 这种思维随时都在变,没有一种情感是永恒不变的。所以,不要奢望你能拥有很多,用一种平常心态去欣赏一个人, 就象欣赏一幅画一样,你会很快乐,也会很坦然。

当你用一种平常的心境去认识一个人,结交一个人的时候,你便会没有了一些私情杂念,你们便可以自由随意的交往,心也便会一点点的交融,真正的朋友便会在你欣赏的眼光中向你走来。

友情同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你拥有了很多真心朋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生命的快乐。

拥有一个好朋友,比拥有一段感情要平实的多,在人的一生中,每一次用心的投入都是一种伤害。而朋友则不同,你可以在拥有朋友的同时体味到人性的纯美、真情的可贵。友情同样是一种爱,一种更高尚更至诚的爱,这世上树叶有千万片,这世上人有千万种,不一定都要相爱,不一定都要相守,只要学会欣赏。

第31篇、爱情故事执着与放弃,释怀心情

有些缘分注定要失去,有些缘分注定会不了了之,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他。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好好爱他,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中。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还记得吗?你曾说过,如果有来生你是水我是鱼,你是我的唯一,我是你的心。

人自己也是风景,人的一生自己是最亮丽的风景,恰恰人们却忽略对自我的欣赏,往往使自己感到人生不快乐、不美满、不幸福,人生之路不通达......

人生原本就是好好活着。会生活的人失去的多,得到的更多。有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也许,你辛辛苦苦得到的东西,永远不是你梦里寻它千百度的东西,也许追求的东西永远是水中月,镜中花,但它却照亮了你人生遥远的希望。

人生在寻找得到的同时,总要支付出一种代价,正面认识得与失,人就会在得到的时候,懂得必然的失落;也会在失落的时候,懂得如何从失落中找回自我。哲人说,不为贫困而苦恼有两个方式:增加你的收入或减少你的欲望。

在每个人心灵的最深处,总会有一方空间温柔的存放着些往事,这些不曾也不愿忘却的。有时哭泣不是因为失去,而是不得不留下的遗憾。

有一些东西错过了,就一辈子错过了。人是会变的,守不住一个不变的承诺,更守不住一颗善变的心。承诺是一张白纸,再厚的剧本也有结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恒久的幸福,只有瞬间的惬意和安适。

­有时候执着是一种负担,放弃是一种解脱,人没有完美,幸福无法永久。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拥有,也没有权要求时,那就学会放弃,否则苦了自己,也为难了对方。­ 

­爱上不该爱的人,是一生的叹息,爱了你不爱的人,是一种无奈。爱了不爱你的人,是眼泪决堤的开始。

如果你把我的感情,当成一场游戏,我玩不起,更输不起。花言巧语,谁知道我微笑背后所流的泪。

­­爱由一个微笑开始,一个吻成长,最终由一滴眼泪结束,受了伤,结了疤,最终变成烙印。强迫自己忘了你,但爱过才知道,原来我并不能左右一切,更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安慰,也许回忆是最好的结局。傻瓜也一样,都逃不过爱所留下的痕迹。因为有梦在心上,所以甘心流浪。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很多时候,人们总是太容易左顾右盼,往往会花很多时间了解别人,见异思迁,却忽视了自身的价值。也有的人透支生命去换取财富,却忘了财富买不回生命。生活累,一小半源于生存,一大半源于攀比,对生活的状况及别人的行为要求越少,你就越容易快快乐乐地过日子。

在这个没有上帝的世界,生命的美丽不是因为美丽我们才活着,而是因为我们活着生命才变得美丽。祈祷,并不能改变上帝,而是改变祈祷的人。许多人总是把目标定得太高,结果穷其一生,还是与成功无缘。拥有和失去是人生常有的事,人应该学会习惯于失去,并善于从失去中有所得。受挫一次,对生活的理解便加深一层,举得起,放得下,叫举重,举不起,放不下,叫负担。做你爱做的事,并不意味着生活过得轻松,但绝对可以活得更精彩。人类的智慧不是埋藏在前人的经验里,而是潜伏在自己的心灵中。

自己把自己说服了,是一种理智的胜利;自己被自己感动了,是一种心灵的升华;自己把自己征服了,是一种人生的成熟。

眺望远处,风景迷人,走进风景,自己也是景。

第32篇、爱情故事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

似乎寻觅了一千年也爱了一千年,漫漫人生路仍然孑然一身,但,我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了。

这一生看过太多的风花雪月,阴晴圆缺,唯有对你的思念,回忆,岁岁年年,一成不变。

你的笑脸像春天的花朵,林中的夜莺,开的清纯,唱的甜美,时常让我走着走着就停下来,左顾右盼,不知所措,像迷路的孩子,又像呆滞的老人。于是,侧耳细听,心也就再也无法平静,仿佛你的粉脸触手可及,我伸出颤颤的手,急忙指向你,指向你……

你喜欢穿的那条白裙子,就像夏天飘动的白云,在空中轻轻滑过。又像夏日凉风,轻拂我的前额。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摇椅上,细细品味着被你包围的感觉。你在我身边走来走去,空气中弥漫着百合清香,我屏住呼吸,生怕冲淡了这美好的时刻,慢慢地整个人醉了,化了……

你的小手,纤细,柔软,在微风的吹动下,沙沙地翻动着一片片发黄的记忆。突然一只白鸽惊落了一纸素笺,上面密密麻麻,深深浅浅写满了整张记忆。此刻如烟往事,冉冉浮出,让我甜蜜,甜蜜……

你的脚步时常迈着舞步,你喜欢雪,喜欢雪的纯洁与温柔,不像雨滴那样噼里啪啦打在心上生疼。每年雪来的时候,我都能听见你的脚步声,于是,我急忙起身,走向你,走向你……

冬天马上结束了,你走了,带着满目伤情,满身疲惫离开了。这时,思念如春风,回忆像种子,想你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嫩芽。

啊!一个轮回,我又可以侧耳细听,仰望天空。我又可以牵起你的手,一起舞蹈了。

这些年,我一直自己独自走着,别人也不理解,认为我在荒芜宝贵的青春、生命。认为我,到头来一定会一无所有,孤苦伶仃。其实他们不懂,因为生命无论有多长,即使活上千年、万年,我们也将逐渐地失去自己的所有。因此生命的长短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在一百年、两百年或无限的时间里能得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都是在无穷无尽地循环往复。只有那些看不见,摸不到的精神上的一些东西才会永垂不朽。因此,我因你而丰富了一生,快乐了一生,富足了一生。虽然至今我仍然茕茕孑立,但,我从未感觉到过孤独。每年的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有你的陪伴,有你的关怀,如影随形,我怎么能不快乐呢?

现在细算起来,你也应该是耄耄之年。我们都奔在了天涯的路上,无需见面,我心依旧,无需见面,情归旧路。即使有一天到了弥留之际,我也了无遗憾,因为,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了。

第33篇、爱情故事“爱”和“爱情”不是一回事

“爱”和“爱情”难道是不一样的吗?对,不要疑惑,“爱”和“爱情”的确不一样——如果你将前者当做动词,把后者当做形容词看的话。

某天我收到一封邮件,写信的女人讲述她这样一件事情:她和男友相恋八年,没有结婚,却有了夫妻一样的感情。男友在国外,她常常疑虑,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会不会让他不再爱她了。在写这封信之前,她终于没能忍住内心的怀疑和焦躁,买机票去了一趟男友所在的国家。

她得到的答案是,男友一如既往地深爱着她,并无任何可疑之处。在国外那段时间里,他对她宠爱有加,照顾周到,把“爱”是一个动词的含义表现得非常良好。到这里,应该说这次爱情考验的结局是完美的。

可是,在信里她接着写道,“确认男友没有变心,回来之后踏实了很多,又忍不住花心,去寻找自己的爱情”。这句话把我惊着了,她不是有自己的爱情了吗,而且还是刚刚得到验证的,应该是还处在幸福的感觉中才对,怎么还要去寻找爱情?

后来知道,她要寻找的是作为形容词的“爱情”。通过这封邮件,我才发现“爱”和“爱情”原来真的是有很大不同的。“爱”是承诺、责任,是信赖、依靠,在不安定时让我们安定,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无处不在的渗透,包括做饭夹菜、洗衣打扫……

而“爱情”则是喜悦、惆怅,风花、雪月,蜜语、鲜花,争吵,眼泪,让平凡的生命被激情充满,让普通的人物犹如活在电视剧里。在爱情的宫殿里,可以成为皇帝、皇后,也会沦为奴仆,下人,当然两者也可以随时互换角色,这种刺激的体验,让人每个细胞的活力都被激发,产生难以言说的快感……

“爱”是一日三餐中的馒头、米饭,而“爱情”是让人丧失方向的毒药、迷香,哪个诱惑力更大不言而喻;“爱”是秋风莅临到果园,吹落满枝无用的枯叶,只剩下可供储藏的果实,而“爱情”是春满枝头盛开的鲜花,哪一个更具实用价值无需比较。“爱情”如果得到良好的成长,会升华为“爱”,只是,“爱”却很难回到起点,让那些绚烂像经典戏剧一样,每晚不停地上演。

“爱”和“爱情”表面上很难区分,它们也并非有着本质的不同,只是,在那些片面追求情感的极致性的人眼里,“爱”和“爱情”不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不管你想要哪一面,你总丢不掉这枚硬币,而是悬崖的两边,不是陷入这边,就是跌落那边,不能两全其美。男人和女人花心都不奇怪,但难就难在既能保持“爱”的纯粹,又能拥有“爱情”的多姿多彩,我只见过无数行走在悬崖上的男女的苦痛,在他们的脸上,从没看到几丝甘之若饴。

那么,究竟要“爱”还是要“爱情”?在实用主义至上的今天,“爱”无疑比“爱情”更可靠,可“爱”竟然比“爱情”要稀少得多。在情感多元化的今天,人们对爱各自都有着自解的方式,无需局外人给出参考答案,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爱”让人找到自我,“爱情”则让人失去自我。

第34篇、爱情故事爱情的赛道不止一条

谁也没想到,闺密小美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与一位月入4000元的图书馆管理员结了婚。不仅如此,她还意外怀孕,恐怕满月酒与结婚仪式要一同办了。

如果她是长相平凡、亦没有被物质浸染的女孩也就罢了,偏偏,她貌美如花、家境良好、虚荣心强,18岁开始就周旋于成功男人与富二代的圈子,精通恋爱经济学,房和车都是前男友的馈赠。这样的女孩,突然转性,无人不担心她是心血来潮。

问她是怎么决定的?她笑:一直留守身边的富家子,突然传来结婚的消息,我,是再也折腾不起了。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如果她同意出嫁,早能过上少奶奶生活,可她一直犹豫,直到碰上这位饱读诗书的图书管理员。

恐怕最真实的原因,要追溯到她自身,那些有型有款的富家子,与她是太相似了。

有时,看她与前男友走在街上,就像时尚大片里走出来的男女,星味儿十足。看起来十分美好,可好景不长,她开始变心。历数男友们的缺点时她会说:他唱K总是念错字,他把熊出没注意,读成熊出,没主意。

不猜也知道,那是在学校里睡到毕业的富家子才有的独特风景。按说这也没什么值得诟病,她自己也是没怎么读过书,在社会大学泡大的女孩儿。

但她就是看不起这样的人,而且,越是陷入这种生活,她就越看不起自己。一个女人,不能用外表的奢华掩盖精神的缺失,她是太需要一个精神世界丰富充盈的男人了。

于是,这样一个男人走进她的生活。他以读书为乐,对历史典故津津道来,会吟她不懂的诗词,也不那么功利,非常自信,没有为了生存狠狠相逼的沧桑感。总之,他很干净,是世间少见的净土,安抚她疲惫身心的伊甸园。

在别人都说她是物质女孩时,这个男人就是她的面子。她就像一块海绵,可以从他那里吸收的东西更多。

有的人的爱,是一望既知,有的人的爱,却能给人灵感。这个男人,就让人产生灵感,突破自己。渐渐,她的美也烙上了一层知性的光辉。

这就是她在这场爱情里得到的。

其实爱,也没有什么特定的标准,每一时的需要也有不同。比如你为钱挣扎惯了,就想有一段简单质朴的爱情,找一个内心丰盈的男人,过一种虽不奢靡也没负担的生活。

我看她望着他,眼神温柔,充满崇拜,一点没有下嫁的感觉。也许真的不是下嫁,爱情的赛道不止一条,当所有人都扑向金钱,只有那些从金钱里爬出来的女人,才会沉默地走向另一跑道。

第3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重量

爱情的重量表面看起来是由时间和物质合和一起的。实际上,最重的爱情只是一颗你爱对方的心。

你要给我减价

遇到李文迪的时候正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与我谈了六年恋爱的王晓林找他的上司恋爱去了。他说,在他老板身上能找到他一切想要的东西。我多次挽留无果,他还是绝情离我而去……

“姑娘做不做生意的?这衣服的价钱,我问你好几次了。”有个男人问。

正坐在收银台前垂头丧气回首往事的我抬起头,没好气地回一句:“名码实价的,没长眼睛吗?”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有好几秒,呆立片刻,脸突然变得红通通的,瞬间又自若如常,头摇得像拨浪鼓般:“啧啧,难道不懂得顾客就是上帝,我要找你老板投诉。”

满肚子的怨气和委屈正好缺一个载体发泄,算他倒霉。

“我就是老板。你投诉吧。”然后冲到他跟前,扒下模特身上的衣服,翻出铭牌,二百九十九。

他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嬉皮笑脸的继续贫,“这破衣服得二百多啊。便宜一点。今晚相亲呢。”

我给他打了九五折,他像捡了宝似的欢天喜地走了。临走前,他塞我一名片,陶瓷卫浴店业务经理,李文迪。看完顺手丢垃圾桶。

爱情的味道

三个月后,服装店边上的地铁开通了,生意好得像一团慢慢燃烧的火。越来越旺。一个人照顾不过来,请了一个叫小丽的姑娘帮忙看店。

这天下午,有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一进门就指着假模特说,帮我脱一下那裤子和上衣。小丽应声过去时,他却指着正在柜前算账的我,“不是此姑娘,我要彼姑娘。”

我看到他愣了一下,他眼里好像正收藏着一束火苗。

“你好像忘记我了。”他有些失望,我坦然承认的确没印象了,但他说我永远得感谢你打了九五折让我去相亲。李文迪的名字蹦了出来,便问他是否相亲成功,他说失败了。

我的脸噌地一下红了,但装作若无其事从模特身上脱下衣服给他试穿,不太合身。我又给他换了几件。最后试的这一套穿身上,说:“明明就是高富帅嘛。缝制严谨,大方得体,哎呀好马就要配好鞍,给你打个八折。”

他说:“上次我做了冤大头,不过钱根本就不是问题嘛。”

“这么大方的客户,那我得让衣服在你身上试出一朵花来。”

他暧昧地说,“早已经试出花来了,你就是一朵花。”

我讥笑他,这是习惯性“抠女”(广州话,泡妞)啊!

李文迪委屈地口喊冤枉,他辩解说,“既没叫你靓女(美女),又没问小姐贵姓。只见过一面又没找你要手机号码。”

我说:“泡不泡你自己心知肚明。”

他说:“这事只有你明了。”

这个下午,两个陌生的男女,竟然发生了莫名的心思,老房失火般的心思。或者一个人在外太孤单寂寞了,还曾经日夜想念的王晓林好像离我很远了,人生的这个时刻好像完全不受控制,心头里温暖的暧昧火苗蹿得老高,却又要装得若无其事。

临走前,李文迪坚持按原价付款。小丽冲我狡黠眨眨眼,老板娘春天来了哦。我送他到门口说谢谢李老板的慷慨大方。他突然压低声音说,“上次给你名片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一直在等呢……来,再给你手机号。”

这次,我将他的电话号码存起来。

爱情的重量

这个月,李文迪光顾我的服装店至少四次。每次买衣服都说是去相亲。我每回听得总是心酸酸的,尽管他每回都说相亲的姑娘嫌他不够重量。

夏天来临。我到广州服装城进新货。回来中暑。夜里高烧,本来想给王晓林打电话,通了马上又挂了。想起李文迪,给他打了电话。他正在深圳出差。我有气无力满屋找感冒退烧药。凌晨三时,有人拍门。李文迪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接到我电话后生意也顾不上洽谈,打了车赶回来。

那天晚上李文迪背着我出门打车。事后,我得知他错过了一宗几十万的生意,损失惨重。我为此事十分内疚,李文迪说只需请他看一场电影补偿就可以。我同意了。

那天晚上,我们去看完电影,他邀请我到他的豪宅参观。一座小房子,他亲戚移居香港,免费让他住。一厅一房,破旧不堪,不过里面收拾得整齐干净。他说,肚子饿了,要弄夜宵。他先在一个破抽屉里找着一个大锤子。他的手穿插进我的头发,有好些白头发呢,年轻姑娘有白头发不好看的。原来他要用锤子将那核桃弄破,煮芝麻鸡蛋糖水,听说能黑发。

我们同居了。连续一个月,李文迪都煮芝麻鸡蛋核桃糖水。我的头发黑得闪亮亮的。小丽充满羡慕的眼神,老板娘你真幸福啊。后又提醒我,你越来越胖了啊。我下意识摸摸腰身,滚滚圆圆的,怪不得裤子越穿越紧。我的心里突然掠过一些忧伤,王晓林喜欢腰肢纤细的女人,我这样子,若重逢还会爱上我吗?

我不再吃李文迪煮的糖水。他说,“不用怕胖。胖的姑娘爱得也够重量。你看露丝姑娘胖得多漂亮。”只有我知道,或者我并非真的怕胖,只是怕重遇王晓林不喜欢我这个样子。

过了一段时间,趁着李文迪要出差二个月的时间,我刻意地节食,人慢慢瘦下来。

有些爱只是物件

王晓林到服装店找我。他较半年前胖了许多。面色红润,看来混得不错。他将我拉到服装店附近的咖啡店。他张口就说,“你一点也没有变,还是这么漂亮好看。我错了,对不起你。我离开的每一天都在想念你,真的。回到我身边来吧。”他从桌的对面伸过手,不容我反抗紧紧抓在手里。

手机短信提示音嘟嘟地响起。李文迪提醒我要按时吃饭。曾经有六年的光阴我也是如此提醒王晓林的。我用力挣脱王晓林的手,出了咖啡店。

过了几天,王晓林又死缠烂打,哄我一起跟他看楼盘,最终还是跟他一起去了。六年时光与六个月时间的爱情的重量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爱情有早到迟到,正常的情况下,总是先到时间长的,重量重些。

王晓林买了本市最贵的一个楼盘,那一晚我没有回家。但总感觉是在李文迪身边。

李文迪出差回来,好几次我在他面前欲言又止。一脚踏两船并不是我的本意。最后我还是和盘托出。他没显出什么异样的激烈情绪,他主动提出了分手。

我搬进王晓林的豪宅。一天晚上路过书房,无意听到他在跟朋友打电话:“那穷小子哪争得过我,我王晓林惦念想要的东西,别人休想得到……”原来我只不过是他想得到的一样东西,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出了家门,我拼命往李文迪家里跑,但乌灯黑火的,门上只贴留一张布满灰尘纸条。

一辈子的重量

坐了两个多小时的汽车,拎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一个小镇。我按着纸条写的地址找到一户人家。一个长得特别胖,像怀了孕的年轻女人开门迎接我。我的眼泪盈满,拼命忍住才不掉下来,才分手几个月,一切却已改变。

我迭声说对不起,找错门牌了。女人突然扯开嗓子,“李文迪有靓女找啊。”话音未完,他已经站在我面前了,还是竹竿般的瘦,好像一嗓子就能吼他弹出好几公里。他在女人头上打了一记响重的栗子,“死丫头,哥也不叫一声,不分尊卑。快叫嫂子啊。”女人调皮对我吐了吐舌头,迅速叫了声嫂子便躲到屋里去了。

我从小坤包里取出纸条在半空扬了扬,“诺言兑现不?”他嗯了一声。

晚上,我指着墙上的纸条,命令他给我读。他就念:“我尊重你的选择……王晓林见过我……我的爱没有六年的时间那么重,没有一座豪宅那么重,没有过千万的存款那么重,我的爱只有一辈子那么重……我的地址……”

爱情的重量有时候表面看起来是由时间和物质合和一起的。实际上,最重的爱情只是一颗你爱对方的心。世间万物的爱,没有什么比心更重。一如李文迪爱我的心,还有我爱他的心。

第36篇、爱情故事拔掉婚姻中的刺

万晴晴大学毕业后遇到了现在的老公。那时,万晴晴是个非常严谨的人,比如随便一件什么东西,用到坏都不会丢,包里面永远整洁,房间里的东西永远放在该放的地方。而她的老公却不是这样的,丢雨伞、丢眼镜、丢帽子那是常事,如果哪一天他能够晚上还戴着出门的墨镜回来,那是该放鞭炮隆重庆贺的……

刚开始,万晴晴觉得这个缺点很可爱,粗心大男人嘛,将来盯在后面提醒他就是。于是结婚后,这个严谨女跟在马虎男后面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提醒生活。

久了,发现重复提醒根本不是人干的活!万晴晴在水龙头边贴“关”的纸条,他却还总是忘关;下班路上接了她的电话,到家却想不起来手机的去向;最高纪录是半年帮他挂失信用卡3次……当这些“生活小沙粒”一次次硌到万晴晴忍耐极限的时候,万晴晴爆发了,她骂他无脑缺筋。开始,男人点头认错,次数多了,对方就用冷漠来对应万变。越这样,万晴晴越生气,有朋友在,万晴晴大肆渲染老公一周丢两部手机的缺脑行为。老公伤自尊了,跟她吵架,然后冷战。

万晴晴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完了,就完在这桩婚姻上。离婚协议书写了好几次,最终都因有所顾虑没离得成。当孩子8个月的时候,万晴晴毅然决定暂时离开这个讨厌的男人!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梳理一下思路。

她背上孩子回娘家,正逢小姨因闹离婚寄居在她家里。小姨整天哭诉小姨夫的恶劣行为:家暴、不让小姨花钱、爱喝酒闹事、不洗脚就睡觉……小姨的诉苦,令万晴晴想到了自家老公:没有家暴、对她从不小气、异性打电话来他从不过问、孩子吃的奶粉都是他亲自从国外一罐一罐地往家带,还有,他生活马虎工作却一点不含糊……越想万晴晴越冒汗,既然男人是个好男人,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不是个好女人?吵得凶的时候,都是她动手把他赶出家门;自己可以在床上吃零食他不可以;自己可以在被窝里放屁他不可以……再看小姨,皱眉、缩嘴、眼神哀怨,自己抱怨老公的时候是不是也呈现出这种怨妇形态?

万晴晴跟小姨同宿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带孩子飞回了家。一路思一路想,到家,她换成了别样的心态。审视自己,因为孩子牵绊,缺少交际,于是总把矛盾聚焦在老公身上。她把孩子交给一个有经验的保姆、自己办了健身美容卡、加强了与闺密的联系……如此3个月,她的心境逐渐开阔。老公再丢东西的时候,她不唠叨了,反而打哈哈说:“没事没事,钱丢了再去赚!”当发现老公一直反推卫生间的门挤着进去的时候,她在门上做了小手脚,把胖老公夹住了,让他从此记住了门的方向……她还充分利用了老公的马虎,比如发现跟前有只蚊子,她就悄悄地关了灯打开门,让蚊子直奔老公书房的光亮,然后听老公挪椅子拍腿,暗乐不已。

现在,十年婚姻过去了,老公逐渐学得不丢大物,而万晴晴彻底被同化,经常为找不到钥匙着急。闺密都说万晴晴彻底被“改良”了,而万晴晴却认为老公也为她学会了不少,甚至能在周末亲自下厨忙一桌好菜招待万晴晴的密友。婚姻是什么,是拔光了身上的刺,然后相互偎依。万晴晴拔掉了“严谨”,于是,她可以和老公相亲相爱地共居一个屋檐。

第37篇、爱情故事平凡烟火不言爱

爱情无须刻意去把握,因为越是想抓住爱情的华衣,反而越容易失去。只要我们静下心来,体味这其中的淡淡纯真,不经意间,爱的美感自然就产生了。

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才是我心里最美的梦。

表哥是个相貌堂堂英俊威武的男人,而他第一次相亲,也就是和现今的表嫂。表嫂是个非常一般的女人,没有什么文化,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丑。她的眼睛有些小,皮肤不白。表哥和表嫂结婚的时候,我还小。我一直心里不是很明白,表哥怎么能喜欢表嫂呢?他们之间真的有爱情吗?

我从没有见过表哥和表嫂有过任何不快的时候,表嫂总是对表哥的话言听计从。表嫂任何时候都是任劳任怨,而表哥总是下班就回家,也从不会大声对表嫂说话。他们相互尊重,相处得非常默契和愉快。

当我到了懂得爱情的年龄,我把表嫂拉到一边,悄悄地问:“嫂子,你和表哥之间是爱情吗?”表嫂一听,脸一红,表情有点诧异,有点难堪,小声地说:“爱情?妮子,我不懂呢。我只知道要对你哥好,好好地过日子。”我有些失望,我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这和我在书上看到的爱情和幸福差之千里。心里有些为英俊的表哥惋惜,表哥怕是体会不到缠绵深情的爱情了呢。

表哥和表嫂的婚姻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刚五十岁出头的表哥也当了爷爷。表哥看起来还是英俊威武,而表嫂过早地有了灰白色的头发,脸上的雀斑也长了很多,皮肤也越发的粗糙,和表哥在一起,看起来是那么的不般配。

表哥因为胃癌住进了医院。那一天,我去看望马上要做手术的表哥。表嫂正在细心温柔地给表哥擦手擦脸。表哥像个乖顺的孩子,看着憔悴的表嫂,目光里满是依恋。表嫂看到我进来,赶紧招呼我。我坐下,询问着表哥的病情。

表哥宽厚地笑着说:“我明天就要做手术了,呵呵,谁也别担心,我的体格这么健壮,不会有事的。”然后又看着表嫂,诙谐地逗表嫂:“把我这块肉就交给医生了,他们看哪里好就让他们拿去哈。”表嫂听了,低下头,目光躲闪着勉强一笑。这时,一缕阳光照耀在表嫂的脸上,我分明看到了她那眼睛里满含着一丝忧伤的晶莹,那是打转的泪花。

表哥又笑着对表嫂说:“等我手术后,我还想带你去打猎呢。你不是说想看我是如何打野兔的吗?”表嫂听到表哥允诺带她去打猎的话,抬起头,看了一眼表哥,一抹如少女般的娇羞和温柔瞬间绽放在表嫂满是雀斑的脸上。我又分明看到了那眼神满是崇拜,满是期待和坚定的信任。

我离开了医院,我想,我是真的看到了表哥和表嫂之间的爱情,它是真实地存在着的,是一直存在着的。只是表嫂自己不知道,她自己其实始终都沐浴在爱情的光环中。尽管,爱这个字在表哥和表嫂平凡烟火的日子里,从未说出口。而表嫂的美,那一刻,我才真正地发现。

表哥做完手术后不久就去世了,可是那一幕真实的场景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久久萦绕在心间。爱情有很多种,并非所有的爱情都缠绵,并非所有的爱情都浪漫,也并非所有爱人之间都言爱,平凡烟火有大爱,只是不言爱。

第38篇、爱情故事我真的没有骗你

1过了红灯,出租车开到十字路口时,艾琳喊“停”。

她胡乱地朝司机手里塞了些钱后就打开门急匆匆地跳了下去。左拐右拐,艾琳终于找到了公用厕所。左右张望了下,她心急火燎地冲了进去。在里面,她看着手里的黑色袋子,脚都快要软下来了。就在刚才,出租车一个急调头停在了她脚跟边。坐上后排座位时,艾琳就发现了座位下的这只黑色袋子。她想把袋子交还给司机时,岔开的袋口令她忍不住朝里面瞥了一眼。于是,那一捆捆的大钞便晃花了她的眼。

艾琳翻来覆去把那几捆钱数了好几遍,整整8万,她得拼死拼活干多少年啊?

艾琳想自己真是走大运了。可转瞬她就想起了那个失主,这人怎么如此粗心?竟然会把这么多的钱忘车上?如果换做是她,她一定会把袋子紧紧抱在怀里,怎么可能让人家这么轻易地顺走?

2晚上艾琳早早上了床,但是无法睡踏实。她的脑子仿佛要被轰炸了,无数纠结的问题令她心力交瘁。早上陈刚的分手电话以及失主焦虑忧伤的眼。

陈刚,这个跟她谈婚论嫁的男人在一次激烈的性爱后竟然电告她分手,说婚不结了,因为有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他不能辜负她。而这个女人据他说很有钱,到时候他跟她结婚后会补偿给艾琳一些分手费。他的口气轻描淡写,仿佛艾琳是个妓女,他睡了她,暂时没钱付,但他承诺等有钱后一定会付的。

艾琳气疯了,当场摔了手机。他们已经好了很多年,她了解他如同了解自己身上的每个部位。这些天,她愚蠢的还在为即将到来的婚礼忙乎得焦头烂额。简直太讽刺了。

难道男人也嗜好傍富婆?艾琳想不通。于是艾琳准备找到陈刚狠狠骂他一顿或打他几拳解气也好。可现在躺在床上的艾琳却根本没有了追着陈刚要答案的心思。

突然有钱了,可是不快乐,因为没有了跟她分享快乐的人。突然有钱了,可是不快乐,因为这钱来得并不光明正大。而这个失主,会不会在黑夜里因为丢失这笔巨款而崩溃,然后自杀?艾琳不敢想。

3艾琳的精神一直不好。那钱被她锁在箱子里一分都没敢花。噩梦陡然多了,而且连续剧一样穿梭,都是一张分不清是男人还是女人的绝望的脸;手,无数双手,像爪子一样伸到她眼前;还有恐怖的怒吼声,还我钱来,还我钱来……艾琳每次从噩梦中挣扎醒来时,衣服都汗湿了。兴奋和狂喜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惶恐。

那个依旧噩梦连连的晚上,陈刚敲开了她的门。艾琳真的扑上去打了,她还愤怒地朝他脸上抓了几下,长指甲的力道令他刚硬的脸顿时开了花。

他不生气,他抓着她的手让她打。然后他不容她喘息一把抱住了她,接着埋头义无反顾地印上细细密密的吻,温柔的,霸道的,缠绵的。瞬间忘了伤痛的艾琳则像一尾快乐的鱼儿,扭动着身躯,渴望着更猛烈的暴风雨。此刻,彼此间的那些不快早就被抛远了,只剩下播撒不完的热情,燃烧,燃烧,烧个不停歇。

很快,艾琳冷静下来。她板起了脸,甚至跳下床去厨房拿了刀,挥着刀让陈刚滚。

陈刚慢悠悠从衣兜里拿出一沓钱,歉意地说,艾琳,我欠你的,这一辈子都还不清了,请你理解我的难处。

放屁——艾琳扔下菜刀呜呜哭出声来。那么谁来理解她呢?她再坚强也承受不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啊。

陈刚想给她一个拥抱,艾琳操起地上的菜刀逼他滚。就算这个夜晚再绚丽,她也要把它从脑海里剔除掉。这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她爱,她不稀罕。

陈刚放下钥匙走后,假装坚强的艾琳还是双手环住自己号啕大哭了一场。

4一个晚上,艾琳意外看到了一段新闻。有个年轻男人哭丧着脸说在出租车上丢了要发给工人的钱,整整8万。他的公司才刚起步经营,那些钱还是他跟朋友借的。

接着,镜头来了个大特写,男人的面部表情已经痛苦到扭曲,最后他控制不住呜咽着说如果有哪位好心人捡到,那么就请还给他,那是他员工们的救命钱。然后记者一阵抢白,说请知情人一定站出来,发扬人性道德美,那么这个世界将是如此的温暖而美好。

艾琳的心在那一刻被戳痛了。这个面容清瘦、眼神忧郁的男人太可怜了。他的公司才刚起步,工人的钱那是拖不得的,都是流汗流出来的。

她颤抖着记下了那个男人的电话。她必须还给他。况且他都动用了媒体,可见这笔钱对他有多重要。5当艾琳在电话里说她捡到了那笔钱,她要还给他时,男人的声音一下子激动得哽咽

第二天两人见面定在万达广场的古派家具

艾琳抱着一堆钱坐公交车感觉不踏实,于是她选择了坐出租车。车上下来后艾琳看看时间还早,就准备去豆浆店买早点吃。

她走得好好的,却被对面冲过来的一个高大男人一下子拽住了手,然后一手摘下她的墨镜,一手拽下她手中的袋子,艾琳看到的是一张凶蛮的脸。

她大叫着要去抢他手里的袋子,那个男人就给了她一个耳光,嘴里骂骂咧咧地说,一吵架就哭着跑娘家,你当我空气啊,快跟我回家!

艾琳疯了,她扑上去咬他,然后大喊救命。男人没想到艾琳这么烈性,一下子甩开她疯跑起来。艾琳哭得撕心裂肺,追着追着又重重摔倒了。她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可恶的劫匪劫走了她今天要归还的那8万块。

她不敢想象接下去她要怎么去跟那个可怜的男人交代。

6这个叫顾骏的男人听了艾琳语无伦次的诉说后。瞪红着眼像要把她吃了,你在编故事吗?转而他又愤怒地说,你肯定反悔了,然后编故事骗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些钱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你拿出来吧,我可以给你一万块酬金。我会说到做到,求你不要耍我了!

艾琳强调,她说的都是真的。就在刚刚,她被劫匪劫走了装钱的袋子,连她自己都差点被劫走。

他的脸在艾琳的瞳孔里瞬间扭曲,他嚣叫起来,你必须赔我8万,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艾琳后悔了。好事真是做不得,现在无法收场了。她难过地呜呜哭起来。

顾骏拽她,艾琳苦着脸说,即使你现在杀了我我也拿不出那些钱。钱真的被劫了,我也报警了。

顾骏受不了了,跟着难过地蹲下身也呜咽起来。然后他又快速站起来,拉着她说,你带路,我开车去追。

这一切当然是徒劳,可艾琳不得不跟着上车,她恨不能把那个劫匪碎尸万段。

7风开始大起来,天下起了雨,顾骏不停地问艾琳那该死的劫匪朝哪个方向跑了?

艾琳说他早就躲起来了吧。他便停下车,瞪她几眼,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开。他边开着车边对她絮絮叨叨,从老家出来后奋斗的经过,办公司遭遇的困难以及这次的重创。他的眼神弥漫着对生活的惶恐,他说如果找不回这笔钱。我没脸见我的员工了。

艾琳愧疚极了,也虚弱极了。她知道,这样疯找下去根本毫无结果。

她转头对他说她要回家。他朝她吼,不行。

她又说肚子饿了,他就把车开到了一家拉面店。她没吃几口就吃不下了,因为她面前的这个忧伤的男人一口都没吃。艾琳拉他衣袖让他吃几口,他一脸烦躁地说你快吃,我不饿。

艾琳为自己的疏忽更自责了。接下去,他该怎么回去面对那一摊子烂事?想象着这灰色的结果,她跟着他一起绝望。

晚上,艾琳没有被允许回家。他把她带到了他的住处。他说这些天需要她的配合,他一定要找到那个劫匪。

艾琳觉得他疯了,即便警察也找不到那个劫匪,他又怎么可能找到?但她为了稳他的心,她说她答应帮他一起找。

8顾骏把床让给了艾琳睡。他一晚上没睡,就只是不停地抽烟。

艾琳看着灯光下那张忽明忽暗的脸,觉得愧疚感更重了。她想明天回去跟父母打个借条,她要帮他。他受不起这个打击,她要给他希望。这张颓败的脸突然让她心疼起来。

晚上醒来,艾琳吓了一跳,顾骏就坐在她床口。

他冷冰冰地看着她,然后说,你为什么要捉弄我,给我希望又让我绝望。你这么漂亮,心为什么会这么歹毒?你吞了我的8万还假惺惺忽悠我做戏。

接着他用力箍住她的双臂,眼睛里喷出愤怒的火。艾琳求他冷静,她大声辩解她从没骗过他,钱真的被劫匪劫走了。

他不相信,用力打了她一个耳光,然后没等艾琳反应过来又打了她一个耳光。

艾琳虚弱得说不出话了。她的眼窝迅速涌出泪来,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会令他突然如此失控。

最后他绑住了她,用毛巾堵住了她的嘴。他像头困兽一样在屋子里乱转,他说他再也不要相信她说的任何一句话。她是骗子,她该死。

9艾琳没死,醒来时也已经松了绑。但地上的顾骏却用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血漫了一地。

正当艾琳尖叫连连时她的电话响了,是陈刚。他说我打电话问你给你的那些钱是否藏好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就直接挂了电话。最近小偷猖狂,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

艾琳绝望地闭上了眼,她希望这场善意的救赎只是一场梦……

第39篇、爱情故事别把婚姻当成投资

肖媮是个标准的女白领,每天出入高级写字楼,喝舶来咖啡,健身美容泡吧,要多小资就多小资,而她的个性又极随和,朋友也多,日子过得逍遥不已。但最近她却添了一件烦心事儿,年近30,待嫁闺中,自个虽说不急,但父母已经下了“逼婚令”,限她30之前无论如何要嫁掉。

在肖媮心里,婚姻是一种另类投资,特别是对女人来说,简直就是第二次投胎。所以她的选择是慎之又慎,外在的形象、职业、家世,内在的人品、学识、性格都一一进行了考察,还好上苍从不负有心人,极近完美的男人还真让她找到了。对方不仅年龄与其相衬,且才华横溢,自己有一家公司,算是事业有成。这样的青年才俊让肖媮遇上,她自然不会随便放过,使尽浑身解数,让对方爱上了自己,相处小半年之后,她借生日之机暗示对方,彼此都是大龄青年,可以结婚了。对方表面有些犹豫,但经不住肖媮一而再再而三地暗示,半推半就之下,两人步入了婚姻殿堂。

肖媮在众人祝福跟羡慕的注视下嫁做人妇,她以为从此便是贵妇般的生活,却不料,结了婚才发现,大房子是贷款买的,每月好几千的还贷压力,车虽然还算说得过去,但婚后第二个月,老公的公司就宣布了破产,车被人拉去抵了债。一场金童玉女的豪门婚姻,只一个转身便成了众人的笑资,肖媮那几天都不好意思出门,总感觉自己的婚姻像极了当下的股市,倾斜而下的熊市赔得她措手不及。在这场婚姻的投资里,她觉得自己赔大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每个人必走的一步路。不论男女,在婚姻伊始都易去做比较,我们容易将自己最需求的东西放在首位,或是感情,或是经济,但现实总是与我们的想象相差甚远,我们竟然忘记了,婚姻承载不了那么多的要求,与其在现实中去创造理想,倒不如在理想中去创造现实更可靠。

别把婚姻当成投资,婚姻里没有永远的胜者,也没有永远的败落,毕竟婚姻不是股市,抛一只股票容易,抛一段婚姻可没那么简单。每个人都有可能遇上不合适的爱情,每场婚姻都有可能遇上鞋不合脚的时候,把婚姻适时回归到原本的模样,让它做自己心灵的归属地,而不是承载太多现实的要求,只有减了负荷的婚姻才不容易失落,更容易长久。

第40篇、爱情故事一不小心爱上你

3年前的夏天,周琳琅从江宅的大门走出来,江枫跟在她的身后,慷慨地说:“只要是你喜欢的,你都可以带走。”

周琳琅停住脚,慢慢地转回头,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忍不住笑了,说:“我只想把你装进口袋带走,可以吗?”江枫窘迫地笑,搓着手,眼睛看着脚尖。他的笑容还是那么好看,那么动人,难为这个花心多情的男人,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竟然也会拘谨,竟然也会手足无措。周琳琅忙说:“别怕,开玩笑的。”他听了,像一株风中的青竹,重又生动起来,恢复了往日的那种洒脱和不羁。

经过蔷薇花架下面的时候,一个妖娆妩媚的女子坐在白色的长椅上,两条修长的玉腿架在一起,一双秀足,穿着银色细带的凉鞋,指甲上染了紫黑的蔻丹,目光赤裸放肆地看着周琳琅提着行李从院中穿过。

这不,周琳琅刚从江太太的位置上退下来,便有年轻美丽的女孩毫不掩饰地窥视这个位置。周琳琅在心中冷笑,别得意太早,用不了几年,还不是和我一样?心中隐隐地流露出不怀好意。

从25岁到28岁,结婚3年,周琳琅以为他是爱自己的,他给她买红色的敞篷跑车,给她买外国品牌的时装,周琳琅以为那就是爱,不爱怎么会如此的慷慨?

为了他,周琳琅不再出去工作,不再和男人交往,心甘情愿地在家里等他,有时候他出差去外地,一走两三周不回,周琳琅像一片干枯的树叶,落在大房子的角落里,一个人发呆。

酒过三巡,茶过五味,什么都淡了,也该重新洗牌开局。

拣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周琳琅搬到好友小薇的蜗居,灰头土脸地养了一阵子伤。小薇看不过去,说:“你不如找一份工作吧,省得天天在家里闷得慌。”周琳琅淡淡地笑了,她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3年的时间,周琳琅好像退化到只会烹茶煮茗,打理家务,看时装杂志,逛美容院,难怪江枫会看上别的女子。

9月初,周琳琅去一家公司上班,在那家公司里,她遇到了杨安,一个比她小两岁的男人,却是她的顶头上司,他上下打量周琳琅,语气尖锐:“以后别穿成这样就跑出来见人,你是个白领,不是玩酷的少女。”周琳琅的脸一下子发起烧来,这个小男人说起话来,不给人留丝毫的余地。

天知道,周琳琅是怎么熬过刚开始那段时间的,刚接手广告策划工作,根本没有经验的她,熬了一个星期写出来的方案,在例会上不仅被杨安否定了,而且当着众多同事的面,被他毫不留情地骂了一顿,他板着脸训斥周琳琅:“你做的这是什么啊?白白浪费一堆A4纸,简直是垃圾!”

周琳琅窘迫得无地自容,这个男人凭什么在这里对自己大呼小叫?不就是一个小小的部门经理吗?周琳琅忍无可忍,怒气冲冲地抓起手袋,冲出小会议室,发誓从此不再踏进这家公司,也不再见这个男人。

闲着没事儿,周琳琅去街角的那家茶吧喝茶混时间,去了几次,认识了那个表演茶道的女孩。这次女孩不在状态,不小心把滚水溅到了客人的手上,客人不依不饶。周琳琅看不过去,便笑着上去搭言,替女孩表演茶道。

她温言软语地说:“喝茶讲究的是心情和意境,诸位这么大的火气,只怕是背离了初衷和本意,这样吧,我替几位倒杯茶,消消气如何?”

客人不置可否地点头。

以前,她只给江枫单独表演过茶道,不知道江枫是不是因此把周琳琅从助理升到江太的位置,但却可以肯定江枫是爱茶之人。周琳琅从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卖弄,不免有些紧张,手心里出汗。从备水、温盅、备杯、置茶、摇壶、闻茶香、第一泡、出茶汤、倒茶汤、分杯、闻香、奉茶、清理、到结束,一路表演加讲解,尽管行云流水,但额上仍然渗出了细密的汗水。功夫茶细致琐碎,非心平气和是很难体会其好处的,正说得起劲,忽然瞥见杨安站在远处,看着她微微地笑,周琳琅立时歇菜,声音渐次小了起来。做完最后一道工序,放下茶具,转到杨安的桌子边上坐下。

杨安笑道:“你表演得很好啊!”周琳琅忙说:“取笑了,滥竽充数而已。”杨安正色道:“我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客气和应酬,我相信广告你也一样会做得很好的。敢不敢回公司,继续做我的手下?”原来他是跑到这里激自己来了,明知道是激将法,但仍然抬起头来笑道:“这有什么不敢?”

周一的早晨,周琳琅乖乖地挟了包去向杨安报到,扬安抱了一大堆的广告策划成功的案例给她看,周琳琅接过来放在桌子上,埋头在其中,只一个上午就看得头昏眼花,叫苦不迭。

掏心挖肝写出来的策划仍然不能让杨安满意,他骂人的时候很凶,周琳琅低着头,眼泪缓缓地落下来,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

然而,职场根本不相信眼泪,杨安手把手地教她,常常下班之后,别人都走了,他留下来帮周琳琅修改方案,指出不足。也因此周琳琅和杨安的关系微妙起来,比同事近,比情侣远。实事上对杨安,周琳琅从没有过非分之想,自己凭什么?就凭离婚的身份,还比他大两岁?

这年秋天,杨安和一家食品公司谈广告创意的事儿,临时拉上周琳琅,去了才知道,这家公司被江枫收购了。

杨安递上名片,江枫看都没看一眼,便扔到了一边,他看到周琳琅的一瞬间有些吃惊,然后目光赤祼放肆地落在她的脸上,仿佛她的脸上长出花朵一般,让他惊奇。

周琳琅知道自己现在和做江太太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那时的周琳琅是一朵温室里的花儿,纵是美丽惊艳,却并无香味。现在不同,周琳琅独立、干练,穿职业装、高跟鞋,妆容精致。

江枫一直看着周琳琅的脸,对杨安说:“不用谈了,只要你们这位周琳琅女士陪我吃一餐晚饭,咱们就签约。”

趁下楼的时间,杨安开玩笑说:“你的面子好大啊,八成这位江先生看上你了。”周琳琅瞪他一眼,他识趣地闭上嘴。

吃饭时,江枫一杯一杯地灌周琳琅的酒,连杨安都看出来江枫不怀好意,一个劲地用眼神暗示她不要喝,周琳琅心中不禁有了几分感动。

吃过饭,江枫坚持要送周琳琅回家,杨安不肯,杨安说:“我是她的上司,是我带她出来的,所以要对她的安全负责。”江枫不屑地说:“我还是她的前夫呢!我不能关心她,送她回家吗?”杨安怔了一下,转头看周琳琅。

周琳琅虽喝了两杯酒,但心中却是清醒的,一下子凄惶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香饽饽?

忽然听到杨安说:“我是她现在的男朋友,不能送她吗?”周琳琅不禁呆住了,她看着杨安的脸,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江枫一下子暗淡下来,但临走时还是说了一句让周琳琅无比动心的话——家里的门永远为你敞开着。

年底,离婚一年半之后,江枫第一次给周琳琅打电话,他的声音有些压抑和沉重,他说母亲病重,在医院里想见她最后一面。周琳琅几乎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下班之后,周琳琅急忙赶去医院,毕竟江枫的母亲曾给自己做过3年的母亲,见一面也不为过。只是当她赶到的时候,江枫的母亲已经撒手西去,没有来得及见最后一面。江枫见到周琳琅,这个大男人像个孩子似地伏在周琳琅的肩头哭了。

周琳琅任江枫抱在怀里,一动不动,这种时刻本来就不该计较太多,人文关怀是起码的人道,他毕竟是自己的前夫而不是敌人。

胡思乱想着,一转头忽然看到杨安,他手里握着一张处方,在排队等候划价,周琳琅下意识地想挣脱江枫的怀抱,怎奈他抱得紧紧的。正在挣扎,忽然杨安转过头来,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立时慌乱起来。

杨安一句话都没说,转身黯然地离去,周琳琅追过去,在医院外面的银杏树下,杨安停住脚,看着气喘吁吁的周琳琅,讥讽道:“恭喜你,终于可以过回有钱人的日子。”

周琳琅的内心里忽然有一丝绞疼,她分辩:“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他的母亲刚刚去世,想见我最后一面,如此而已。”

曾经以为,离婚之后,自己不会再轻易踏进婚姻这个是非之地,围城进出,哪怕再洒脱,也会伤筋动骨,可是面对杨安的真情,周琳琅动摇了。

11点钟回到小薇的蜗居,这死丫头竟然没睡。

周琳琅一脸幸福地说:“我一不小心爱上了一个人,他没有很多钱,但我和他在一起觉得很踏实。”

小薇嘻皮笑脸地问她:“是我表哥杨安吗?”周琳琅愣住了。只见小薇笑道:“他从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想不到这么笨,到现在才追到你。”

周琳琅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上的戒指,忽然明白自己掉进了小薇的“圈套”里,她笑骂:“你这个坏丫头,我饶不了你!”

周琳琅和杨安结婚时,婚宴上来了一位让他们意想不到的客人,大家都以为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客人是江枫,他送了一大束百合花给他们,祝他们百年好合。

围城内外,看上去似乎只有一步之遥,但经历过的人都知道,那中间其实隔着千山万水。

第41篇、爱情故事亲爱的,咱们聊点儿“轻新闻”

婚姻里的两个人也是微型社交。交流什么呢?聊一些“轻新闻”算比较不错的选择,不用刻意瞎掰什么国际形势、城市建设与发展,而是聊些各种轻松自然的话题。

前几年,朋友曾问我:“夫妻生活中,你觉得什么事情最糟糕?”我脱口而出:“最烦老公一到周末就出去和朋友聚会。”为此,我很想和他大吵一架。然而,又恐伤了和气,把他的心越推越远。一时间,还真琢磨不出个所以然。

我爱玩微博,经常关注一些明星动态。最初,老公觉得我很幼稚。后来,他见我玩得不亦乐乎,也好奇地开通了微博,之后竟一发不可收和我“互粉”了。

打那以后,我俩没事就一起玩微博,经常聊些明星资讯、偶像魅力等时尚话题。结果,我发现男人和女人一起谈论偶像、明星非常有趣,也很有张力,是在一种“吃醋、分享、赌气、豁达、各有所好”的境地或者情绪里消费快乐。

渐渐地,我发现老公在蓄须,而我的偶像就是蓄着小胡须的儒雅男士。这时,我才意识到“轻新闻”的力量多么强大。

相亲和综艺节目本是“轻新闻”的源头,以前若想叫他陪我看难上加难;而现在,他也能坐下来和我分享、谈论节目了。一次,我们一起看一个约会节目,男嘉宾问女嘉宾:“你认为生活中最浪漫的画面是什么?”女嘉宾说:“你做事情,我坐着看。”全场立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适时地撞了下老公,而他似乎也对女嘉宾的那句话若有所悟。见此情景,我俩会心一笑。

之后,老公有了可喜的变化,他会时不时地当着我的面做一些事情,比如给我倒水、为我刮痧等。虽然刻意了点儿,但我仍然欣喜若狂。原来,男人辛苦打拼换来的财富不及他持续的小小的爱的行为让女人更感动。

适时地聊聊“轻新闻”是一种身心解放。婚姻是很容易寂寞的,“轻新闻”的好处是铺垫了夫妻之间娱乐放松的氛围。办公室政治、明星八卦、小道消息……只要隔墙无耳,尽可信口胡诌。夫妻之间聊“轻新闻”不在于其内容,而在于其过程。有了共同语言,便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有交集,夫妻就不会疏远。

拿一个月前他的生日庆祝来说吧,老公不小心跟我提到他年轻时喜欢听张信哲的歌,而现在却少有张信哲的新闻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碰巧张信哲要在我们所在的城市举办演唱会,而且就在老公生日的前两天。我欣喜若狂,赶紧弄了两张票。老公自然感动得稀里哗啦。从演唱会回来的当晚,老公格外温存,在房事中也表现非凡。

夫妻之间互动的结果,是一起成长、一起分享。过去,我们只强调思想的成长,而忽视了性别魅力的成长。性别魅力的提升,是需要不断修习的。尽管我们越来越成熟,但绝不意味着婚姻生活越来越无趣。如果回家还谈工作,那生活一定太沉重。婚姻是需要一些“轻新闻”来点化的。

主持人张泉灵说,他们夫妻一个很重要的沟通方式就是下班后回家交流一些快乐的事。其实,婚姻很多时候是死于交流的枯竭。

当当网的女主管,和她的丈夫也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每天晚上临睡前,两个人必须聊天一小时。这一小时里,彼此诉说轻松愉悦的琐碎小事、杂七杂八的新闻看点,然后两个人相拥而眠,幸福而满足。

或许有的男人天生嘴笨,不擅交流;有些人性格内向,不懂聊天。那么,做妻子的引导就很重要,千万别挑那些讲究语言技巧又华而不实的话题,朴实的“轻新闻”、家长里短的柴米油盐总能信手拈来吧?科学显示,一个人,尤其是女人,每天要说够一定数量的话,心情才会好,内心才能保持平静。而一个不肯陪妻子聊天的男人,让妻子整日心生郁闷,不找他吵架才怪呢。

如今,老公深谙其道。一旦哪天不小心得罪我,他必定揽紧我的腰说:“上床吧。”我没好气地甩给他一句话:“干吗?”老公嬉皮笑脸地说:“想多了不是。今天报纸的生活版新闻你可能没看,我说给你听。有一家店铺装的自动报警器失效……”而聊着聊着我也就原谅了他。

之后,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棘手问题,我都会在心里告诫自己:莫生气,等到聊天时间里找他算总账。而事实上,很多坏情绪都是一时冲动,压一压,也就过去了。真正到沟通的时候,往往会发现让自己气得发疯的事其实都是鸡毛蒜皮。

“轻新闻”的喜感、无厘头以及好玩的元素,有效地促进了婚姻的血液循环,激活了婚姻生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平静,于是,就有了浪漫与起伏。

第42篇、爱情故事短信倒计时

刘柳和王汉杰,自从大学毕业后三年多一直没有联系过。

这天在省城的街头偶然邂逅,他们l心跳得很强烈。没过多久两人就陷入了爱河。每天晚上,夜阑更深时,你思念我,我牵挂你,如果不打个电话过去就无法入睡。于是,就开始没完没了地煲电话粥。

刘柳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收入不菲,而且手机费公司每月给报销不少,话费多少几乎没什么感觉。可王汉杰就不同了。他一个人在省城闯荡多年,却依旧是一个普通公司职员,每月收入2000多元,可现在每个月光话费就将近千元。但他又实在忍不住自己对刘柳的思念。他觉得话费再多也值!

尽管他为了节省话费颇费了一番心思,移动公司的包月服务只要一推出他就积极参与,但依然没有什么大的改观。时间一长,王汉杰发现话费问题成了自己心上的一块石头。但如何向刘柳委婉表达,他一直难以启齿。

还有。有时聊着聊着两个人就在电话里吵起来。每次都是王汉杰先发火,但最后往往是刘柳落泪,王汉杰投降。有时为了让她心情好一点,他几乎都要哄劝刘柳到天亮。这和当初拨打电话时的美好心情完全背道而驰。第:天上班精神总是萎靡不振。

终于有一天,王汉杰对刘柳说,我们减少通电话的时间吧。

刘柳不知道原因,便对他采取不冷不热的态度,以为他对自己冷淡了。

又是一个深夜,正要打电话时,王汉杰忽然心生一个念头:为何不发个短信息呢?于是他突然给刘柳发过去一条信息:从今天开始,我们短信聊天吧。发短信,相当于电子情书。

本来以为刘柳会极力反对,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刘柳的回信:完全同意。而且我建议,从今天开始我们每天只发5条短信。这样我们就会珍惜每条短信的内容。

王汉杰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急忙发过去一条短信:好的。

然后他急如闪电地发了第三条短信:我爱你。

没等刘柳反应过来,他又发了条短信: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但很长时间刘柳没有发过来回信,他急忙又重新发了一次。

滴滴,收到刘柳一条短信:今天你已经发够5条了,如果再发就是不守承诺。现在开始只能看我发,不能破坏我们的约定!如果你敢再发,我就关机!

这时,王汉杰忽然感到有些怅然若失。“每天5条短息”,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就没把握好。

刘柳这时发过来一条短信:说,昨天和你吃饭那个女的是谁?

王汉杰很想解释清楚,但他更知道刘柳的脾气,如果这时自己再多发一条短信,她一准儿关机。没办法只好打电话过去,也被她掐断了。想解释又无法解释,把他急得抓耳挠腮,一筹莫展。

从第二天开始,两个人坚守每天5条短信息的约定。由于有了这种特殊限制,只要一开始准备发短信。就进入了倒计时,也因此每条短信的内容双方都格外珍惜,了解也越来越深入。两人的关系于无形中贴得更近,近到能清晰听见彼此拇指按下手机键的清脆声。

短信倒计时,看似给爱情设置了障碍,却在无形中拉近了心灵的距离。看起来简单的倒计时,却让心灵从此多了一分尊重,少了几分任性。

第43篇、爱情故事博士生的论文

一位社会学博士,在做毕业论文时被搞糊涂了,因为他在归纳两份相同性质的材料时,发现结论相互矛盾。一份是杂志社提供的4800份调查表,问的是:什么在维持婚姻中起着决定作用(爱情、孩子、性、收入、其他)90%的人回答是爱情。可是从法院民事庭提供的资料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4800对协议离婚案中,真正因感情彻底破裂而离婚的占不到10%,他发现他们大多是被小事分开的。

例如0001号案例:这对离婚者是一对老人,男的是教师,女的是医生,他们离婚的直接原因是,男的嗜烟,女的不习惯;女的是素食主义者,男的受不了。再比如0002号案例:这对离婚者大学时曾是同学,上学时有三年的恋爱历程,后来分在同一个城市,他们结婚五年后离异。直接原因是,男的老家在农村,父母身体不好,姊妹又多,大事小事都要靠他,同学朋友都进入了小康行列,他们一家还过着紧日子,女的心里不顺,经常吵架,结果就分手了。

再比如第4800号案例:这对夫妻结婚才半年,男的是警察,睡觉时喜欢开窗,女的不喜欢;女的是护士,喜欢每天洗一次澡,男的做不到,两人为此经常闹矛盾,结果协议离婚。

本来这位博士以为他选择了一个轻松的题目,拿到这些实实在在的资料后,他才发现《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是多么难做的一个课题。

他去请教他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说,这方面的问题你最好去请教那些金婚老人,他们才是专家。

于是,他走进大学附近的公园,去结识来此晨练的老人,可是他们的经验之谈令他非常失望,除了宽容、忍让、赏识之类的老调之外,根本没说出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不过在比较中,博士也有一个小小的发现,那就是:一些人在婚姻上的失败,并非是找错了对象,而是从一开始就没弄明白,在选择爱情的同时,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这种生活方式,决定着婚姻的和谐。有些人没有看到这一点,最后使本来还爱着的两个人走上了分手的道路。

据说,博士生导师就因为他这一小小的发现,使他通过了博士论文的答辩。

第44篇、爱情故事一百零一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第45篇、爱情故事执子之手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第46篇、爱情故事爱情的保鲜期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是开玩笑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在穿着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能力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经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没有人知道其中她经历过的苦难。当年轻人谈起她时,只会不屑地笑一声,说:“疯婆婆。”是啊,谁还相信似乎痴人说梦般的爱情传说呢?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讯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所有人都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盯着她,以为她神经出了毛病。

埃利斯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着说:“是的,我要嫁给他,在他的葬礼上。”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瑞典。有许多欧洲的诗人为埃利斯写过诗。有人说天长地久不过是爱情中的奢望,爱情的保鲜期,经过科学研究,也只有七个月那么短暂。其实,爱情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第47篇、爱情故事旧梦莫重拾

他和她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她甚至为他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一心辅佐他。她拼死拼活地挣着微薄的工资,只为了让他在学校里每一顿能吃上白白的馒头,她自己却严重的营养不良。握着她骨瘦如柴的小手,他心疼地哭了,他对女人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她却说就那样让他的大手握一辈子,就足够了。她是个十足的精神主义者,却懂得用最实在的方式让他安心读完自己的研究生学业。

她把和他的故事写了又写,装进了自己那只古老的木箱,那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但她还是没能将那段爱情酿成芳香的酒,很快她便品尝到它的苦涩。他变了心,娶了另一个优秀的女子。

她在一阵撕裂般的痛苦过后,毅然选择了新的路,她重拾课本,拼命读书。但她并没有能够走进大学的门,却将自己历练成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可她仍无法忘记他,尽管他早已为人夫为人父。

转眼十年已过,他们都到了而立之年。同学会上,她和他不期而遇,似有千言万语,他们竟不知从何说起。他说,当年的选择实属无奈,十年来他从未将她忘记。她哭了,纵是再有十年的等待,能听到男人的这句话她也觉得值了。

她把自己写的第一本书亲手交给了他,那里有太多共同的美好的回忆,还有许多他不知道的泪水。他激动地接过去说一定会用心来读。

他真的读得很认真,第二天,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她等着他说点什么,那一本子的血与泪,他不会无动于衷的。“我在你的笔下就是这么一个抛弃了心爱之人的负心汉?”她想不到他会这样问,“你这样子写出来,要我怎么在我的圈子里混?”他长长地嘘了口气。

“对不起。”她固执地伸出手,等着他把书还给她。他说,“我要珍藏它。”她冷冷地笑了,“还是珍惜你自己吧。”然后她头也不回地离他而去。

梦就是梦,总是经不住时光的打磨,阳光的暴晒。

第48篇、爱情故事三十元的秘密

她从男人家出来已经是清晨了,忘了多少个这样微亮的光,伴着她走出那小巷子。记得每次离开男人家的心情,都像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一样。

尽管心里明白,但她必须承认有时孤寂的感受是需要跟人分享的。

那天的清晨她像往常一样叫了一部全台湾都一样单调的黄色计程车。坐上车,司机开始用一种熟悉的司机腔滔滔不绝地说着:“台北只有在这个时候是还可以忍受的,空气清新、交通顺畅……”

她望着窗外,脑子里全是刚刚两个人的画面,两个人说的话。司机的微言大义只是嘈杂的衬底。她根本不在乎台北怎么样,白天怎么样,半夜怎么样。她的心神都还在男人家。但她知道,她是一个懂事的女生。而适时的离开,也是一个懂事的女生必要的才能。

司机先生似乎发现自己的话题没有引起任何反应。但他显然认为这个时段有人可以讲话是神圣的权益,于是他改变话题,把焦点转到女生身上。

“小姐你是刚起床吗?——还是根本还没睡?”没反应。司机锲而不舍。

“你是学生还是已经上班了?”

“哎哟!干吗那么酷呀?不理人啊?”女生笑笑还是没说话。女生心里其实在想着,为什么一个陌生人有时比一个朋友还关心自己?

司机看女生坚持不开口,搬出他的压箱激将法。

“你这么酷,男朋友一定很难搞定你喔!”

“你——应该有男朋友喔!”

女生看了看照后镜终于决定点了点头。起码这个话题跟她的私密心情不谋而合。司机眼看战术成功,继续追问——

“那你一定很爱他喔?!”

“他一定很帅吧?”

“你们结婚吗?”这样问就太直白了。不理。

目的地终于到了。司机回头说:“小姐,七十!”

女生突然开口了:“我有一个男朋友,我很爱他。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嫁给他。”

然后她给了司机一百元:“不用找了。”司机狐疑地看着她下了车,关上了门。

她站在路边看着车缓缓地离去,脸上出现了一丝奇怪的笑容。她花了三十元说出了她一直不敢也没机会说出的话。一辆黄色的计程车,一个操着标准司机腔的司机,带走了她天大的秘密,她的秘密心事。

今天开始得很不一样,女生这样想着……

第49篇、爱情故事让你在我怀里跳舞

大三的那个暑假,我因做两份家教而留在学校。

独自在校的第一天晚上,我被老鼠闹得几乎一夜没睡。次日黄昏,我开始在走廊里东张西望,希望能找到一个敢捕老鼠的人,可顾盼了很久,竟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我正垂头丧气的时候,楼下有人大声嚷:“哎,下来呀!”我立刻来了精神,往楼下张望,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正朝我嬉笑呢。我仔细看看那张脸,嘿,不认识,从没见过!

“哎呀,你快下来呀!”那男生又催促了。

这真是“天上掉下个宝哥哥”。我想让他帮忙,便信口开河:“你上来呀!”

谁知,那男生抱怨起来:“你磨蹭什么?我弄到了两张《快乐大本营》现场直播的入场券,你要不要去?”说着,得意地将手中的券朝我扬了扬,两只躲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儿。

哎呀,这等好事我能不凑热闹?我穿着拖鞋就往楼下跑。

那男生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抓起我的手就跑……

那男生没拉我跑多远就停了下来,因为他那帮等着看热闹的兄弟此时就在前面亮着嗓子唱:“对面的女孩儿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唱完这几句就没了,一个个朝我傻笑。他说:请原谅他们的轻狂,只怪这学校寂静得可怕,他们只好自己来一个“快乐大本营”了。

原来,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留在学校编一本书,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在走廊上发呆,就怂恿叶良把我引来,不管他用何种法子。

叶良见我得知入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说:“你性格怎么这么好?倒让准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

那晚,我看着这伙男生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吹萨克斯、弹吉他、跳劲舞……很快,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我踢掉拖鞋,光着脚丫跳起了印度舞。跳完,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惊讶我这个外语系的女孩儿舞跳得那么专业。我告诉他们,我11岁以前曾到少年宫和舞蹈学校接受过专门的舞蹈训练。

叶良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然后轻轻地说:“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啊!” 我悄悄地告诉他:“你真该去学表演!”

夜深了,该散场了。我对男孩儿们说我们那楼里昨夜所有的老鼠都在闹饥荒,全都跑来找我算账,幸亏有电,我才没被它们吃了。于是,叶良他们找来棍子、手电筒,随我去看“现场”。

可经过一番折腾,一只老鼠也没捕获。最后,叶良建议将他们的宿舍腾出一间给我。就这样,我当晚成了他们的邻居。

一天,我做家教回来得较晚,其他几位师兄都在,却没有看到叶良,我问叶良哪里去了,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明知故问啊!”“叶良都快成学校的门卫了!”正说着,叶良进来了。看到我,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哇!你从哪里进来的?我可一直在校门口等你啊……”我忙打断他:“行了,行了。别表演啦!”叶良立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

有一天夜里,我叫叶良过来接电话,是一个女孩儿打来的。他过来后,我就回避了,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音壁似的,叶良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为了彻底回避,我在清风明月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儿又一圈儿,明知道叶良应该放下电话走了,可我还是不想回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发现有棵树下站着一个人,细看竟是叶良。叶良朝我走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我想躲,可躲不开。只听他说:“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哦。”接下来谁也没话说了。僵了很久,叶良才笑了笑说:“夜深了,我送你回去吧?”

这是整个暑假叶良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而我明白自己刻意的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我刚回到自己的宿舍,叶良就跟了过来。

叶良说:“许多,你做一份家教能拿多少工钱?”

我看也没看他,答:“不多不少。”

“哎,我是认真的。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

我这才看了看他,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

叶良接着说:“我有一个让你不出校门也能挣钱的机会。你干不干?”

我忽地来了精神,说:“为什么不干?谁跟钱有仇?”

“对了,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说着,叶良指了指隔壁压低声音说,“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他们每人愿出20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他们三个人,一共600元,到时你我对半开,要不,四六开也行。我宁愿亏给你,也不愿输给他们呀。你只要好好配合,我的表演你也领教过。君子有言在先,我保证不伤害你。怎么样?”

我向叶良翻了翻白眼,说:“你也真够黑的,赚了人家的钱,还不愿与我来真的。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

“好啊!真爽!我就怕你不开窍!看来,我们一拍即合,假戏真做了。”

“啊,假戏真做?”我立刻跳起来。

“不不,是真戏假做。不不不,是真戏真做。”叶良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弄得我心里麻麻的。他马上有了回应,说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怕什么?

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走啊,去那边让他们开开眼界。”

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那么大,相互递一眼神后马上起哄了,说:“真是立竿见影!只是还缺点儿什么。”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问:“什么?”他们异口同声:“亲吻。”不管叶良此时在玩什么,反正我是在玩心跳。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我豁出去了,示威似的扬起脸、微闭眼睛等着,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叶良在犹豫,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象征性地对我蜻蜓点水了一下。我顿生委屈。不过,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故意亲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钱我是要定了的,不许耍赖。”他只朝我傻笑。

此后,我和叶良的“真戏真做”一直看不到曙光。暑假一过,我们便各忙各的去了。

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我才见到叶良和他的死党。我跳完芭蕾舞《天鹅之死》后,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像商量好似的,一人一束,让我足足风光了一把。在叶良的花里,我没有发现玫瑰。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做家教时认识的一个老板请我为一对外国夫妇做两天导游,我一口答应了。万万没想到,在那次旅行途中,我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左脚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这话是对司机说的,可我清楚地听到了。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

我看着绑着石膏僵硬的脚,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唯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而我还活着;天鹅死了也很美,我却只能赖活着。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拒绝所有试图来安慰我的人,常常独自流泪……

一天,照顾我的姐姐小心翼翼地告诉我,外面有个男孩儿来过十几次了,今天在窗外默默地看着熟睡的我两个多小时了也不肯离去,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礼盒。我想了很久才说:“帮我去收下礼物吧。”我心里很想知道这个男孩儿究竟是谁。

姐姐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我小心地拆开,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去。那竟是一双红舞鞋!谁这么残忍,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抬头看见叶良赫然站在门口。

叶良已从我的眼睛里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走过来说:“我不是要刺激你,只是想告诉你,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我只希望你能穿上它,在我的怀里跳舞。”

叶良看我没有任何表情,又说:“暑假里,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他们只是在配合我。看你嘻嘻哈哈的,那么纯真,我岂敢轻易亵渎?”没容叶良说完,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发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我笑了,说:“老天都愤怒了,罚你找个跛脚女孩儿。”

第50篇、爱情故事因为不舍,所以绵长

“舍不得”这三个字,是他一生里说过的最多的话。她嫁他的时候,他刚刚长成一个青涩的少年。正是物质极度匮乏的六十年代末,他父母双亡,住在姐姐家的仓房里,没日没夜地帮姐姐干活养家,自己却饥一顿饱一顿。

尽管,他很出色,或风情款款地笑,或者优雅地沉默,哪一种神态都是那么俊俏,但是来相亲的姑娘一看到他老鼠窝一样狭小的住处,都话也不说就走了。

只有她没有离开,到村子后面的荒地里摘了一麻袋草仔,晒干了,帮他做了枕头。又怕他饿着:在半夜里顶着大雨,走过八里山路,送来一个地瓜。

他就娶了她。姐姐一家人腾出半铺炕,拉上帘子,做他们的新房。第二天,他们又住进了仓房。直到两年后,东挪西借买了一个破败的茅草房,才算是正式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她实在是不漂亮,粗壮的身材,厚厚的嘴唇下面是倒人胃口的黑牙。她也知道自己长得丑,和他走在路上的时候,她总是退后几步,像不相干的路人。但是了解他们的人都知道,他们极其恩爱。

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因为能歌善舞,长得帅,被推荐去市里的文工团工作,同去的人十几年后都出息得像模像样,可是他去了几天就回来了。他对妻子说:要长年跟团外出巡演,留下你们孤儿寡母的,舍不得啊!他这样说起的时候,坦荡荡的眼神里,没有一点悔意。

两个人守着田地,守着孩子,守着别人或许看不见的爱情生活了三十年。她在四十八岁的时候,突发脑溢血撒手去了。

他那时也只有四十八岁,还年轻着,还帅气着,常常拿起扇子,穿戴一新,跟着村里的老头老太太扭一曲欢快的秧歌。他的风流体态,潇洒笑容,吸引得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他却看也不看一眼。

儿女都成家立业,也劝他再找一个,他还是不肯。他说:我舍不得你们的妈啊,她实心眼儿,一定还等着我呢,知道我丢下她,会伤心的。他叼着烟,眯着眼睛,好像己经看透了生死。

他五十六岁时,在睡梦中突发心脏病去世了。去的时候,面容安详,好像这是他向往己久的结局——终于又能和她在一起。一把黄土,亲近了两个相爱的人,同时也掩去了一段现世难寻的爱情,穿越名利,穿越浮华的一切,穿越生死,直达生命的本质。

第51篇、爱情故事9月的薄荷香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的新生各选一个代表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呈现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对他说:“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她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说,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他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13岁就爱上我了,哈哈,13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懂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就开始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他总是穿白白的衬衣、天蓝的牛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睛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洒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也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优雅而舒服的生活,而自己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7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倪小麦一整盒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值不菲。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长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语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了一句西班牙语,并且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他没有学会西班牙语,但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你的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连你的发音都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那句西班牙语,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手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3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但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像他的初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可是,世上又有谁能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30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9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条“洋人一条街”。他也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做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要带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那天他们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莫朴树脱掉衣服让倪小麦穿上,他们看了上海最美丽的夜景,倪小麦说,上海真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胡兰成就是在上海常德路95号爱上的张爱玲。也是从认识倪小麦开始,莫朴树开始喜欢张爱玲的文章,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一个影子一样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他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了一句西班牙语,是当年倪小麦教他的“再见”。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掌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嘛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大脑里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这句真的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那个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是完全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对于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再由自己慢慢地饮下。

(四)

跟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说,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想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那句“我爱你”,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到底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老妈不断地让她去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明天是同事的要出国的公子,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之后,她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9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9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就在眼前。

见到彼此的一个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都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个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第52篇、爱情故事用这样的方式来爱你

他爱她的方式太惨烈了,谁也不能接受。

两个中年男女,一对病夫妻,无儿无女,只有她和他。

半年前,她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之前,他和她靠打工为生,这做一点,那做一点,日子还算过得去。

年轻时她怀过,因为雨天去给他推三轮车流产了,从此,再也没有怀过。这一点,他一直觉得很抱歉。

都知道他们很相爱,一直牵着手进进出出,虽然住的是郊区的烂楼,盖了一半停了工,他们就住在那里。

他常常在那破房子里给她拉二胡听,她常常用捡来的那些烂菜做出美味来———如果,如果不是她生了病,那么,这生活真的也不错的,虽然别人看起来很苦,可他们自己不觉得。

她生了病,很重的病,医生说,得做大手术,否则死路一条。

天塌下来一样,他们本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根本没有几个钱,但是他,为了她的命,跑到街头卖唱,如当年的瞎子阿炳,命若琴弦啊,他得救她啊。

他的行为感动了当地的媒体,有热心的记者写了长篇的报道,于是,四面八方的钱寄到他这里,不久,钱就齐了。

终于,她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是他,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不幸却再次降临了。

他中风了,瘫痪,腿脚全不能动了,甚至大小便不能自理,甚至,手都不能把饭弄到自己嘴里。

他已经成了她的累赘了。

她也拼命去做工,从早晨四点起床扫街,到晚上十点从饭店里帮工回来,为的是给他挣医药费,他们不能再张嘴向社会要钱了,她要把他救过来。

但他知道,他是救不过来的,他不能再拖累这个女人了。

于是,他恳求女人给她一瓶安眠药,他是恳求她的:让我安静地离开你吧,我不想再拖累你了,你还年轻,还能找一个好男人,我不能给你好日子,你让我走吧,我活着也是受罪。

她哪里肯?哭着说,你在我身边,活一天我就幸福一天。

他却觉得,他多活一天就会多拖累她一天,于是,在再三请求之后,他在她出门之后下了狠心。

因为动不了,因为手都握不住一条绳子,他只有选择一种方式,自焚。

他把手边一条毛巾放进炉子里,几秒钟的工夫,毛巾着火了,已经一点不能动的他把毛巾放在了自己身体上。

衣服全是纯棉和化纤的,燃烧的速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忍着疼,想叫,却不能叫,不过半个小时,他已经成了个火人。

当她闻讯赶回来时,他已经不在了,那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已经不在了。

几天之后,她接到一封信,是他写给她的,几天之前,大概是他托别人寄的。因为手不听使唤,字都变了形,他写道:亲爱的,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

这是我听过的最惨烈的爱情方式,他爱她,以让自己消失的方式,燃烧自己的刹那,想必也是心安的吧?但他也应该想到,没有了他,她就是一块碎了的玉,是冬天落光了叶的树,再怎么样的幸福又能如何呢?注定,她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因为她说过,好好过,只要他在身边,我的心里就踏实。

那个在天堂里的男人啊,你选择的方式是多么让人心痛心碎。

所以,若爱着,就好好地珍惜,你傻了或呆了,你痴了或残了,你爱的人都不会嫌弃,因为只要你在,爱才会在啊。

第53篇、爱情故事(微小说)错过

多年后,他为当初的决定后悔不已。于是花重金买来一辆时空穿梭机,回到他们分手的那个晚上。他抱紧她说我们不分手好不好,她哭着推开他,“能见面已经很好了,可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望着时空穿梭机划过天空的痕迹,他终于明白,有些人错过一时就错过一辈子。

第54篇、爱情故事人的一生会遇上的四个人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个人。

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

首先会遇到你最爱的人,然後体会到爱的感觉;因为了解被爱的感觉,所以才能发现最爱你的人;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你,会是别人生命中的第几个人呢?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如果你也不爱他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如果你还爱他,你应该会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希望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了,而如果你不爱他,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你喜欢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来放在脸盆里,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进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样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坏:爱他的优点,也爱他的缺点,绝不能因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万一变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无法说出原因的,你只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心情好坏,你都希望这个人陪著你;真正的感情是两人能在最艰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丝毫要求。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获得;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两人在谈情说爱的时候,最喜欢叫对方发誓,许下承诺我们为什么要对方发誓,就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对方,我们根本不相信情人,而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实际:海枯石烂、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会枯、石不会烂、地不会老、天不会荒;就算会,也活不到那时候。

许下诺言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许下可以实现的诺言,最好是承诺做不到的事,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说说也不要紧,请记住:”不可能实现的诺言最动人。”

在爱情里,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讲的人不相信,听的人也不相信。

你呢?找到了第几个?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

第55篇、爱情故事谢谢你给我的初恋

“初恋”一般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对于我,觉得还不如“前男友”三个字对我触动大。与其说初恋给我的感觉是“哦”,那前男友给我的感觉就是“哇”,再不是就是“哎”。

这些爱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地方可能就在初恋稀里糊涂的,被参与的成分多点,而上一段感情主动性多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拥有的就是自己要的,或者说正一步步靠近自己想要的。而初恋往往是伤痛的。

第一次大多不是完美的,也是就是因为是第一次,太多的不懂,太多的无知。然后又因为这个原因,就被更深刻地记得,有点像是化了浓妆的姑娘,把妆卸完其实真的很一般。每回忆一次,或许就又往上抹了一层粉。慢慢变老,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有人觉得只有第一次感情才配得上纯洁、纯粹这种词,是最认真、最毫无保留、最不计较付出和后果的……好多“最”都用上了。它傻傻的,傻得让人多年后都依然心荡漾。

我本身没这种感觉,倒像八戒吃人参果,没吃出幸福味。可能是当时饥不择食,只想着吃饱不懂如何细品,可能是少不更事连“细品”这个概念也没有——父母老师不会教,也没有任何一本书能教。甚至或许那根本就不是人参果只不过是个梨。

事到如今我已经不再深入地追究初恋的定义以及味道,反正不论是对那些感情的评价,还是回忆得到的感触,都像隔了一层毛玻璃,擦也擦不掉那层模糊。所以我很少去回想,我也不是终日靠回忆过日子的人,即使跟别人聊起这个话题,也没什么可想的、可说的。

比如跟朋友聊,从各自所在的城市,聊到这些年走过的地方。他说过几天就要去某地上班,会经过重庆。

说到重庆,他含蓄地说起了他的初恋。那年他十七岁,他的初恋十九岁。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车程两三个小时。他们都读高中,一个即将高考,一个刚念高一。他提到他的初恋在重庆,我漫不经心地接了一句:好巧,跟我一个城市呢。

他每往下说一句,我就愈发紧张,心想他说的那个人不会是我吧?一边这样想,一边又被这样的想法所吓到,觉得会不会太自以为是了。我打算问他的初恋是谁,都把这行字打出来了,想想不妥,在发送前赶紧删掉,诚惶诚恐不敢多说,等他讲下去,可是他说的越来越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忍不住又想多了。

我终于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问了他说的初恋是谁。他回我言简意赅的一个字:“装。”我甚至都能感觉他翻了个白眼。于是真相水落石出了,果然不是我多心,一切事出有因。尽管如此,我还是没能放松下来,肩上的压力似乎更重了。

我是那个18岁的他的初恋。他说了很多零碎的片段,很遥远,却很清晰。我也想起了那些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其实我颇为意外,因为如果他不说,我真的不记得原来我是他的初恋,我们似乎从没跟对方真正的相处过。

说到我是别人的初恋,这种被动的感觉怪怪的,会不会像是抢走了别人一件珍贵的玩具呢?有虚荣,有甜蜜,有遗憾,有无奈,有伤痛,结果还是没有走到现在走到最后啊。

虽然当时没闹出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我还是如履薄冰地问他恨不恨我。他操了一声,说有什么好恨的,还得谢谢我呢。要是恨的话也不会一直有联系,他还怕我恨他呢。我一直是个完美主义者,不想对不起任何人,即使故事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只要没有在感情和心理上带给他可怕的余悸和阴影,这让我欣慰。

我想我还是应该真心的感谢他,谢谢他将近10年后给了我一个特别的夜晚,我以前从不敢问你对我的看法如何,是甜蜜,是冷漠,还是心有不满的,但是现在,我有了answer。我们之间有那么一段过去,对我来说,已经够了,谢谢你给我的初恋。

谢谢你,我的初恋,因为你,我知道什么才是爱,什么才是一生的幸福。

第56篇、爱情故事茶凉了,我再替你续一杯吧

故事大全提供爱情故事:茶凉了,我再替你续一杯吧

黄昏落幕了,玫瑰花凋零了,梅园石板上的茶几褪去几分暖色,茶凉了,那么我再替你续上一杯吧,一杯又一杯,不知道远方的你是否能看到那一缕缕为你散去的云雾……

等待,像是在早晨里盼望美丽的黄昏,犹如刚落幕的残阳期待明日第一缕阳光,是那么的揪心、那么的迫不及待。人生如戏呀人生如戏,每个人都扮演着一个不同的角色,而在爱情的季节里只有一个主角和一个配角,最终伤的永远是配角,不是演的不好而是演的太认真,忘了自己是谁,难道不是吗?缘分犹如一本书,不经意会翻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一花一木叶,一曲一清歌,花落两茫然,人面是是非。当时的明月照的是当时的彩云,可是当时的云早已随风散去,回不来了,而桂花底下茶几还是当时的茶几,茶凉了,可以再续一杯,倘若心凉了怎么办呢?只好左手抚琴,右手凝伤,淡然玩弄指尖流转的情殇。

喜欢安静,喜欢静静的躺在梅园的草坪上,微微合上双眼,咀嚼往日的忧伤。

你常常问我,为什么我总喜欢一个人在我们走过的地方傻傻的等待,难道不累吗。我说,很累很累,但我累得好幸福,因为我知道至少我心里不是空虚的,起码还住着一个幸福的女孩,可是那女孩真的幸福吗?

你说,你会回来的,而且很快很快就会回来的,当我们种下那株红豆开花的那一刻时就是你回来的那一刻。于是,我信了,我信的那么认真、信的那么单纯、信的那么傻那么可笑,只有你才知道其实那株红豆是开不了花的,也只有我才会假装不知道,假装什么都不懂,因为在你离开那一瞬间它就凋亡了。那只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只剩下那份痴痴傻傻的等待。

走了终究要走,离开还是最终会离开,留下敷衍的理由,留下那那些没有保鲜期的诺言,有什么意义呢?忘记只是用转身的一瞬间,不是吗?故事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局,过程不过是一段回忆罢了。

好久好久没有和你一起看日落了,看着那最后道即将结束一天的光线,你傻傻的问我,如果哪一天你离开了,我怎么办,我说,嘻嘻……那就凉拌呗,于是你抡起你的拳头狠狠地砸向我的胸膛,眼眸里倾泻出恼人的可爱,是啊,其实我也不知道,对于你的离开我会变得什么样,与其多想还不如珍惜与你在一起每一瞬间,凉拌就让它凉拌呗!

每一天都把与你一起走过路走一遍,假装不伤心,假装不流泪,假装那个穿着橘红色衣裳的女孩不是逝去的故事,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假装哦。我不想还哭泣,抹去受伤血迹,你嘴角有隐约笑意,分析不透你的心。我不想还哭泣,看不见的风景,只想藏进你的梦里,看清你。

你说,既然我那么喜欢欺骗自己,那么就把你藏在梦里,你不会把它叫醒,让我沉浸在里边永远不会醒来,或许这便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吧。有时候,常常害怕早晨,害怕醒来,醒来你就不见了。在醒来的那一刻,第一件事便是给你信息“我起来了,我会好好的,茶凉了,我替你再续一杯吧”。

是啊,茶凉了,如今真的凉了,那么我到底还要不要再续一杯呢?或许会再续一杯,或许不会了,因为我长大了,而梦也该醒了吧,邂逅那株凋零的红豆,惹来的是缕缕的忧伤,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或许还会,我依然相信你眼角的泪花是为我而流,你那肺腑的诺言永远不会过期。我的等待或许还会有希望吧,我还没学会放下。

那次是你不经意的离开,成为我这许久不变的悲哀,于是淡漠了繁华,无法再开怀,于是我守着寂寞不能归来。花开后花又落,轮回也没结果,杯里水告诉我,你没归来过。

一本往事录,合上谁的归宿,谁盛开的烟花,在空中匆匆谢幕遗忘,记录,一本泛黄的书,行走停留,擦肩而过的幸福。

茶凉了,我还是再续一杯吧,不管你会不会回来,我想永远把这个梦守住,年少的爱慕是可以寂静的,只是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将永远走在少了你的风景里。

第57篇、爱情故事一辈子对你好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一辈子对你好。

他们是一对相濡以沫七十年的老夫妻。

二十五岁那年,经人介绍他们相识。初恋时,他曾敬告她,我们之间不许用“您”来称呼,这样显得有些假,还是用“你”称呼实在......她乖乖地按照他的要求做得很好。他们交往的次数不多,每次他规规矩矩,相敬如宾,他的言行打动了她,渐渐地觉得他就是她一生的依靠。

二十六岁的时候,她穿着一身藏蓝色的毛料礼服,胸前戴着小红花,坐着银白色的小面包车嫁至他家。新婚夜,他稍醉,看着他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她内心忐忑不安。他似乎看清了她的心底,温柔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他知道她娇气,又不会做饭,从此,他承担起厨房里的重任,摆在餐桌上的佳肴多数是她喜欢吃的,一年,两年,一直到数年。

二十八岁,在撕心裂肺的疼痛后,她生下鲜花一样的女儿。因为难产,她生了一天一夜,产房外面的他,瘦了一圈。看着虚弱的她,他眼圈红了,颤抖着低声说:“对不起,都怪我,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们娘俩好!”她问他,你喜欢女孩吗?他说,当然喜欢啊!不过,我担忧女儿将来会受你这种痛苦。

三十四岁,她小产,原本就拖着弱小的身躯,不慎,又因滑倒而左脚骨折。当医生从手术室微笑着出来,告诉他手术很成功的时候,这个铁骨铮铮的硬汉,终于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泪水释放了所有的内心的柔软。在医院里,他饭来汤去,背抱着她去洗手间,逗她开心,把她当孩子似的,从不厌倦。午夜梦回,她发现他握着她的左脚轻声叹气,清晨起床时,看见他却是一脸的笑容。

四十五岁,送女儿上大学。离别的站台上,她忍着泪叮嘱女儿万千宜事,他抚着她的双肩说,孩子是在深造学业,为将来前程打好基础,并嘲讽她是小女人姿态。回到家后,却细心地照顾她躺在床上,自己去做晚饭。

五十四岁,女儿穿着洁白的婚纱,笑若桃花地成了新嫁娘。她看着空荡荡的家,心酸流泪。他扶她坐在沙发上,调侃地安慰,现在多好,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享受清静的二人世界。

六十岁,他退休了,领着她四处旅游。在云南的山顶,他借着大片的野生山姜花感慨地说:“这一生,与你生活是最幸福的事,若有来生,还会和你在一起。”她笑骂他,这么大年纪了,还肉麻,真像个孩子。

七十岁,他们相互对视着笑了。他说,我们都老了啊!她说,是啊!弹指一挥间!!时间改变了我们的容颜,改变了我们的体态,彼此的心就象平静的湖水,不再会惊起任何波澜,掠过的只是年轻时的身影和一段段刻骨铭心的记忆,还有那些一辈子也讲不完的故事......

八十岁,他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八宝粥,孩子似的说:“老太婆,你吃下这碗粥之后,想想,你嫁给我这辈子亏不亏?我对你好不好?”这两个问题他已经重复几十年了,每次她总是笑着无语,其实,她一直在无声地说:不亏,你真好!

九十五岁,她躺在只有她一个人的大床上,泪流满面。半梦半醒间,似乎又看见了他那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听到了他在轻声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睁开眼睛寻找,却发现早已时过境迁。她捧着他不同年龄的照片,自言自语,你呀,心细如丝,自嫁给你,每个结婚纪念日,我的每个生日,你都记得清清楚楚,说着说着,泪珠融入了照片里。无奈中她才明白了,爱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要用一生的光阴来兑现,只是她读懂这份爱,竟用了七十年。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一辈子对你好。

第58篇、爱情故事是苍茫的岁月,羞红了我的脸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是苍茫的岁月,羞红了我的脸。

女人50岁退休,在家就是做饭,帮女儿看看孩子,老公还在上班。我过着平静的生活,平静的无法描述。

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电话,打破了生活的平静。对方知道我的名字,好惊讶,原来是我30多年前的一个初恋男友,分别后再也没有联系。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了我的电话。电话里,没有过多的寒暄,他约我明天在一个高雅的茶楼见面,我居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

放下电话,我感到脸红了,是岁月,羞红了我的脸。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有一个疼我爱的老公,一对宝贝儿女,女儿已经成家,有了孩子,儿子已经上大学了。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了,已经不那么年轻,为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和他见面。

30多年前,没有花前月下,没有现在的浪漫。高中毕业后,我们恋爱了。由于他要随他的父母要去外地工作,因为距离太远,我的父母死活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把我关了起来,不让我外出,直到他离开济南,我才恢复了自由。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他的影子。多少年了,一直挥之不去。内疚感,负疚感,一直压在我的心头,是我拒绝了他,我感觉对不起他。见面,无非就是想向他说明事实的真相。

老公下班回来了,我一反常态,还没有做晚饭,老公问我:“不舒服吗?”一句关切的问候,把我的脸羞得满脸通红,幸亏是晚上,他没有看到。一边是疼我爱我的老公,一边是30年前被我伤害了的初恋情人,见与不见,我左右为难,明天是去不去呢?

第二天,我还是去了,他早已在等那里,他还是我记忆里的样子,只是岁月在他年轻时的脸上,留下了深深邹纹,头发有点疏稀了。我们只是轻轻的握了一下手。没有拥抱,没有了以往豪情,没有了奢望。两杯清茶。默默地陪着我们。我没有向他解释什么,现在,有必要解释吗?

毕竟已经错过了牵手的年龄,彼此都有了家庭,谁都不想打破生活的平静。见到了他,压在心中30多年的石头落了地。我们只是互相介绍了彼此的情况。

分别后的思念,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今天,一直没有开口表明。既然后来选择了现在的老公,我就得对他忠诚。婚姻的烙印深深地打在我的心上,家庭的温馨我也不想打破。婚姻和家庭把30年前的那段感情慢慢的退了颜色。没有了爱情,也许会有友情,在世俗人的眼里,我们偷偷的见面,也许会说这是偷情。我不知道。

分手的时候,只是说了声再见,“珍重”千言万语融化在两个字中。

我只是希望,他的生活里没有我的存在,他过得会更好。

回到家,我还是平静的生活,每当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就脸红,是苍茫的岁月,羞红了我的脸。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是苍茫的岁月,羞红了我的脸。

第59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来历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婚姻的来历。

传说很久以前,天下发大水,大水一直淹到天顶上。人们都死完了,只剩下兄妹两人。他们见发了大水,就躲进葫芦里去。葫芦一头大,一头小,大的一头着水,小的一头露出水面,不管水怎样漂流,葫芦口总是向着天上,所以兄妹二人就能够活着了。

洪人退了以后,兄妹俩从葫芦里出来,见到一片荒凉,伤心极了。他们见到天下人都死了,自己又是兄妹,不能做夫妻,如此下去,兄妹死了,人类不是绝了吗?他们哭着去问仙人,仙人说:“人们都被淹死了,你们就做夫妻吧。”他们说:“以前都没有兄妹做夫妻的样子,我们怎么能结婚呢?”仙人说:“你们不情愿,天下的人就要绝种了。”不管仙人怎么说,他们都不愿意。后来,仙人又说:“你们不愿意,也没法子。我烧一堆火,你们两人从火苗上跨过去,这样,人类就能繁衍下去了。”兄妹答应了。仙人在地上烧了一堆火,火苗卷着一团团黑烟飘上天去。兄妹二人跨过火苗去。他们一跨过火苗,便认不出是兄妹了,所以后来就做了夫妻,生育出天下人来。

兄妹俩跨过火苗时,烟火一团团地飘上来。烟火,壮语叫“昏因”。因为人类的先人兄妹俩跨过烟火才结为夫妻,所以现在人们成家,就说是婚姻大事。

人们还编成一首山歌:

先时水淹天,

天剩两个人,

进葫芦去住,

相结为夫妻。

这兄妹结为夫妻,生育出后代来。他们死后,灵魂升上了天。那时候还没有太阳和月亮,天下一片黑暗。人们生活很不方便。哥哥的灵魂对妹妹的灵魂说:“我来做太阳,你来做月亮,使白天晚上天下都有亮光。”这样,哥哥的灵魂就做了太阳,妹妹的灵魂就做了月亮。妹妹的灵魂做了月亮后,看到晚上天下阴暗阴暗的,就害怕起来。她对哥哥说:“晚上我害怕,我要跟你换做太阳了。”哥哥答应了。妹妹的灵魂做了太阳,哥哥的灵魂做了月亮。妹妹的灵魂做了太阳后,又觉得地下的人们都朝着自己看,很害羞。于是又对哥哥说:“哎呀,我做了太阳,地下的人都看着我,羞得很,我想跟你换做月亮了。”哥哥说:“你一下子又想换做太阳,一下子又想换做月亮,我不跟你换了。”妹妹不肯,哥哥告诉她说:“你怕羞,就用针放下去,人们就不敢看人你了。”妹妹照着哥哥所说的做了。所以人们看太阳时,觉得刺眼,很难受,这是妹妹的灵魂放针下来的缘故。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婚姻的来历。

第60篇、爱情故事劫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故事是劫!

我曾暗暗问过自己,如果在山上和我一起迷路的是这样的一个老男人,你还会爱上他吗?

(一)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

我们只剩很少的水和食物,过了今天,如果营救队伍还没有及时出现,那么我们很有可能葬身于此。

李川靠在一块石头上盯着那瓶唯一的矿泉水发呆,我这个时候才有胆量细细打量他。他和许多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一样,言行儒雅而有风度,对一切事物保持着恰到好处的淡然和风趣,他还没来得及发福,形象和气质都很好,对许多年轻的女孩都有致命的吸引力。当然我也听说他家庭美满,妻子贤惠,女儿今年刚考进实验中学。

还记得在山脚下汇合的那天,我在一群登山发烧友中一眼便捞出了他。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如此与我幻想中的理想伴侣的形象相契合。随即,我甩下身后那些追逐我的年轻男人,一路跟着他。如果不是怀着这份私心,我大概也不会在他表露出想去另一头看看的好奇心时,就自告奋勇地陪着他一同前去。

结果,脱离了大部队的我们,一入深山就迷了路,慌乱之余,我不小心踩了空,李川听见我的尖叫想要拽住我的手,却被我一同拉了下去。

好在我们都没有受太大的伤,只是李川手里的指南针和手机没有了,而我的手机,早已经摔成了八瓣儿。

(二)

天色渐暗,又一个夜幕降临。我渐渐失去了求生的斗志,整个人变得恍惚起来。为了节省体力,三天来我们很少说话。空寂的山谷偶尔回响起几声凄厉的鸟叫,令人毛骨悚然。此时,我的意志力正在一点点溃败。忽然,李川把那瓶水扔给我,命令道:“喝了它!”

李川见我不动,翻身起来拿过我的包,他把我们所有的食物都找出来摆在地上,他说:“看样子咱们活着出去的机会非常渺茫了,既然如此,何必在这沉闷地等死?不如快意而活。”

听他这么说,笼罩在我心头的阴霾慢慢散去,这个男人此刻像一棵树,一直在用一种沉着淡然的态度面对这个突发事件。我的心不慌了,按照他说的,把水和食物分成两份,还学着他的口气说,都吃了它,饱饱地等死。

晚上气温骤降,我瑟瑟发抖,那一刻我看到李川向我敞开的怀抱,便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于是,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恐惧感以及深山老林的清新气息,全都成了催情的药物。夜色总是与暧昧有染,我和李川终于冲破防线做了最能产生热量的运动,大概算是对死神的挑衅吧,我们默契而疯狂,最后筋疲力尽地迎来了穿透森林的第一道阳光。

奇迹还是发生了。营救队伍是在下午时到达的。那时我已经接近昏厥,迷迷糊糊中只听到李川对着大家说:“快给她喝水!”

(三)

我与李川因为曾经的同生共死,而变得彼此意义重大。在以生命考验为基调的宏大背景下,他轰轰烈烈地与我展开了一段忘年恋。

李川的妻子是个极优秀的女人,自有我这个自诩文艺女青年没有的气度和眼光。本来我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谁知,那天中午,她把我约到咖啡厅,直言她已经了解我们之间的事情,本着互不耽误的原则,她同意和李川离婚,给我们这对同生共死过的鸳鸯一条活路。

后来,李川顺利离婚,孩子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的妻子,他净身出户带着一腔对我的爱和激情,搬进了我的房子。我们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最初的日子总是激烈而美好,我有我的小情调,他有他恰到好处的宽容和气度,我们像所有的老少配一样,在彼此互补的生活气息里感受着错位的快乐。我们本打算等李川的公司赚完这一单,就买个大房子然后办个像样的婚礼,可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

李川最信任的一个部下用低价购买残次原材料,并在给李川的单子上以次充好,客户打来投诉电话时,我们正干柴烈火地厮磨在一起,李川这才知道他的心腹带了几个人卷了所有差额资金跑了!李川瞬间疲软。据我所知,为了拿下这单买卖,李川投了全部的钱,如今他不但面临破产,还要面临对客户的巨额赔偿。

一夜间,李川仿佛变了个人,头发变得花白凌乱,目光凄凉,整日穿着家居服落魄地窝在沙发里。赔偿了客户的损失以后,李川变得一无所有,还背上了几十万的债。

他对我说:“宝贝,现在我只有你了。”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一种依赖与示好,那是我从不曾见过的李川,软弱、无助,过去的浪漫与潇洒全部消失殆尽,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很颓废很糟糕很落魄的老男人。我曾暗暗问过自己,如果在山上和我一起迷路的是这样的一个老男人,你还会爱上他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四)

李川沉迷了近一个月,这段时间我挑起了养家的担子,他如今变得敏感而脆弱,我无法再对他说些什么。一天周末的下午,影楼顾问打来电话,问我们是否可以安排时间拍婚纱照,我们过去订的那个18888元套餐。我沮丧地说:“不拍了。”李川闻言恨不得将整个人陷进沙发里。

他那个样子让我心寒,我忽然怒火中烧:“李川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打算沉迷到什么时候?”他竟然哭了。他大概也不记得很多天前,他还说过“既然如此,何必在这沉闷地等死”的话,那个精神状态下的李川,已经距离他现在很遥远了。

从始至终,我都不爱他的钱,我只是有些矫情地爱着他身上那股被岁月历练过的担当与厚重,而我所不知的是,大凡男人的担当和厚重都是用物质撑起来的,当物质支撑轰然倒塌,他们就如同没了脊椎的软体动物,脆弱得不堪一击。

过了几天,我开始往家里买报纸,逼着李川直面现实出去找工作。他还不到四十岁,打扮起来依旧风华正茂,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过硬的管理才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只要他肯,他一定能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

在逼着他出去找工作之前,我和他谈了一次,我告诉他:“我快要养不起你了,如果你的钱追不回来,你又一直不出去工作,那你的那些债务该怎么办?难道你打算让我一个女人来还吗?”他最终还是走了出去。如我所料,李川很快就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再好的工作,也无法提供给他足够的自由度和成就感。他现在过得是他的员工过去的日子,甚至还不如他过去的员工。

一个月后的一天,李川下班回来,一进屋便把公文包狠狠摔在沙发上,对着正在切水果的我来了句经典的国骂。“公司里那群王八蛋,什么都不懂只会对别人指手画脚……”那暴怒的样子,像极了一个刚闯进职场、一点潜规则都不懂的愣头青。

我想,他曾经也有这样的员工,他那时会在心里揣着这样的话:孩子,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是他手下的那些孩子们,个个年轻稚气未脱,将来有无限可能,可是,他已经很老了,他的成长空间正在缩小,他在倒着走。

(五)

我们一直冷战着,像所有欠磨合的小夫妻一样。后来,李川貌似向现实折腰,渐渐隐忍地忙碌着,每日灰头土脸地回来,也开始频频加班应酬,常在午夜,带着一身的酒气甚至还有脂粉气,悄悄脱了衣服,背对着我睡下。我们很久不再亲热了,我的心和身体都冷了。

一天,李川破天荒地在饭桌上和我有交流,等到我快要搁下碗筷的时候,他才说到重点,他看好了一个项目,觉得前景非常不错,所以,他想辞职来做。

我面无表情地说:“好啊,你去做。”

他沉吟良久,才说:“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

我说:“我也没有。”

他说:“那,能不能先卖了房子?”

我终于爆发了。我说:“李川,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女人,我需要踏实的生活和可以摸得着的未来,我当初爱上你并不是因为你那时有多少钱,而是你的气度让我安心。后来你遭遇变故,我不惜让你记恨我也要让你走出去,你至今不肯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现在竟然还要用我下半生的窝来为你突然迸发的梦想买单,你有没有为我想过?”

李川狠狠地沉默了。那夜,他在客厅抽了两包烟。从那以后,他回家的次数更少,也绝口不提创业的事情,但是我从他接听的电话里隐隐觉察到,他到底还是辞职开始创业了。唯一不知道的,是谁为他的理想买了单。

随着他日渐斗志昂扬,可以推测他的事业发展得很不错,偶尔回来一次,只是拿些换洗的衣物。三个月后,我下班回家,发现他的所有东西都不见了。他成功了,东山再起,所以第一件事就是离开我这个没有全力支持他的女人。

(六)

后来,我辗转得知,李川和前妻复婚了。当初李川走投无路,找到前妻,恳请前妻以股东的身份支持他创业,他们便因此重新走到了一起。一家人经历风雨动荡,喜获大团圆,最为人不齿的,便是我这个眼里只有房子的势利女人,活该没有好下场。

那天,我一个人在家里重温《泰坦尼克号》,当看到杰克与露丝生离死别时,我忽然想起我和李川的过去,多么相似的情境啊!不同的是,杰克死了,把他与露丝的爱情定格在爱情最美的地方,而我和李川都活了下来,我们从轰轰烈烈的生死相依走进了平平淡淡的琐碎生活,烟火还原了我们粉饰过的脸,于是轰轰烈烈的过去,变得虚幻而不真实。

绕开冰川,所谓的真爱还能剩下什么?大概,是物是人非与现实凛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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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篇、爱情故事无声之言,你还在吗

“馨,你…”我伸出手臂,想去挽留。无情地寒风从我手臂上划过,刺痛了我的手臂,也冰冷了我那伤痕累累的心。我睁开那眼泪还未干涸的眼睛,原来天亮了。我笑了,缓缓地收回那已无直觉的眼睛,闭上双眼,却不知一滴倔强的眼泪仍从眼角滑落。

9月是个令人欣喜的季节,我们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也有可能收获美丽的爱情。我们就是这样简单的相遇了,没有人会想到我们会有爱情。刚进高中的我们都有一份的欣喜,一切都是新的东西,好奇心带领着我们学习生活。当然也有些失望,高中也并非我们想象中那样。

我坐在所有人都羡慕的优秀生的座位上,而你则坐在靠墙的地方。你可爱,善于交朋友。而我内敛,甚至有点害羞。不知不觉,我开始注意你了,注意你的笑,每每扬起的嘴角。我的好兄弟翔和你关系很好,就这样,我们也成了好朋友。你说:你好无聊哦,都不怎么说话。我苦笑。

我的家教很严,母亲很少让我出去玩,即使上了高中,还是陪在我身边。你说:我带你上网去。我犹豫。“真是的,不就上个网嘛!”“好吧!”我答应了。你很开心,催促着我快点。就这样,我第一次去网吧!我什么都不会,你把我申请了QQ,你教我玩飞车。和我比赛,赢了我之后就笑着说我笨,我委屈的说你欺负你。你说:下次你要多来来,就有可能跑得过我。我笑了。你说:你很少笑的,其实笑起来也挺可爱的嘛!我伸手去拍了拍她的头。

渐渐地,我的笑容多了,也学会了不上晚自习陪你去上网。当然,时光也在不知不觉的流逝,快到高三了,我也从尖子生变成了普通的优秀生。我的座位也从中间调到了靠墙的位置,在你的后面。你问我:“你怎么成绩下降了,是不是和我玩的,下次不带坏你了。”看到你带有忧郁的眼睛,我笑了笑。推了推她的头,说:“猪,和你没关系。”“哎呀!你就知道天天打我的头。”“我就打,以后天天打。”你还是那么淘气,从来不好好学习。你喜欢拉着我去跑飞车,赢了我之后大笑,说我笨。其实我背地里玩了很多次了,早就可以赢你了。只是我不愿意,怕我赢了之后你就不会再找我了。

秋风叶落,风雨变迁。我走在干净的水泥路面,望着一旁还为泛黄的四叶草。我信手捻起一枝,轻轻地的放在手心。问,你现在在做什么?不知什么时候,你慢慢地忘了我。你喜欢和翔一起,一起玩一起闹。你说:他很好,也很爱玩。不像你。我没有说什么,我想我是该退出你的世界。你还是像以前一样可爱,笑。只是身边总会多一个人。你们常常一起上网,他把你拉到腿上,而你也不反抗。她抱着你,你也没怎么说话。我想去说什么,最后总是默默地离开。

就这样,我们结束了高中生活,但我们却没有结束。高考成绩落榜,你也毫无疑问的落榜了。我选择了复读,而你也因为父母的压力去复读。也许这就是上帝的游戏吧!

开学一段时间后,我得知了你的号码。我们学校离的不是很远,我渐渐也有了想你找你的习惯。我们一周只有一天休假,我们只有星期六晚上有时间。我没有手机,所以每个星期六晚上,我都会去跑去公用电话亭里打电话。你每次都会在离我学校不远的网吧上网,然后和我说来老地方。我似乎每天都在期盼星期六,如果哪个星期六我没有打电话,你都会问我怎么回事。我很幸福,至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

秋天的夜很静,银色的月光撒在我们彼此的身上。默默地寒风也慢慢地渗透我的皮肤,浸透我的心房。我问:“你喜欢翔?”你说:“曾经有一点点。”“他玩你你知道的,那你也让她亲让他抱。”我质问道。你惊讶的看着我。因为我从未发过脾气。你没有说话。我说:“对不起,不该这么说你。”你说:“没事。”我说:“我要回去了。”没等她回答,我转身离去,头也没回。、


第62篇、亲情故事被爱情遗忘的丑女

我聪明活泼,生活一帆风顺,然而长相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从小到大,老师钟爱的都是卖相好或乖巧玲珑的学生。像我这样天生反骨,又没有姿色的女生,当然成了老师的眼中钉。许多男生与我称兄道弟,可就没听说谁把我写在日记里,偷偷喜欢我。

于是我性格愈发奔放,外形愈发中性,成绩愈发优秀。老爸老妈原来以我为荣,后来见我就摇头,担心我嫁不出去。我自己也春心萌动,主动出击过几次,难以忘记他们惊诧的表情:“你是开玩笑吧?!”我只能苦笑着点点头,伤自尊呀。

想想有点辛酸,一些女孩儿,不及我一半兰心蕙质,可面容娇美,走到哪儿都是众星捧月。可我呢?同样是朋友堆里的中心人物,出尽风头,可曲终人散,没人送我回家。一次我酒后吐真言:“你们有人喜欢我吗?”一干兄弟哈哈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你呀!”我怒吼一声:“那怎么没人追我?”兄弟们愣住了,有的说你喝醉了,有的说没想过这个问题,有的说你太强了,不敢追。我欣慰没人说你太丑了。

爸妈觉得我单身贻害人间,精心安排了一次“相亲”。真是老土,但我去了,为了他们高兴。“相亲”这种形式,实在不利于我的发挥,,匆匆一面,内在美来不及表现。我踏上首次“相亲”之路,不抱任何期望。男主角比我想像中英俊,居然有点儿像现在大热的韩剧明星裴勇俊。天哪,这等男儿怎么会是安排给我的呢?我有种搭错车的感觉。在别人面前的洒脱健谈被紧张不安所取代,我数次将可乐洒到毛衣上。

我有多聪明,我有多幽默,已无关紧要。这时候,心中反复在想:我是只没人爱的恐龙。这令我潜藏在心底里的自卑一点一点浮出水面,将“强大”的我淹没。我觉得自己面目可憎,甚至不敢看他。他说什么,我说什么,全不记得了。反正在他的注视之下,我的眼泪一点一点涌了出来。我知道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梨花带雨,可能像只丧家犬。谁在乎呀?反正他是个匆匆过客,不会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

我越哭越有感觉,索性号啕大哭,破罐破摔。他在一旁,镇定自若,沉默不语,后来良心发现,递给我几张面巾纸。我从不在人面前哭,但第一次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袒露我的伤口。

临别时,我握了握他的手,感谢他百忙中抽空儿见我这只歪瓜。他友好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保重。突然我觉得很温暖,我想他将来的老婆一定很幸福,只可惜他不是裂枣儿。寒风中,目送他离去,也许有一天,我会感谢他,陪我看见残破的自己。

我想,我不会再去相什么亲了。


第63篇、爱情故事只爱一点点,只爱一点点!

一个要出嫁的女儿问妈妈,婚后怎么样才能抓紧丈夫的心?妈妈让女儿抓起一把沙子,满满的一大把。妈妈说:你试着握紧。女儿使劲地握紧手,结果她握得越紧,从手指缝里漏出的沙子就越多。最后,留在手里的沙子只有一点点,而且被握成很难看的形状。

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

爱是一种快乐,太爱则是一种负荷。

父母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总是生活在歉疚和报答里;

爱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会被放纵得不再小心去珍惜;

朋友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感到不知所措;

陌生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对他的好心产生警惕。

反过来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当我们用爱和关心紧紧地包围着别人的时候,我们为自己感动为自己喝彩,却并没有想过对方是不是会被这浓烈的爱逼迫得喘不上气。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平静地接受对方的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惊喜地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不平会头脑发热真伪不辨;

只爱一点点,所以眼睛清澈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只爱一点点,所以失去了不会太伤心;

只爱一点点,所以得到了会很惊喜;

只爱一点点,所以心里有更多的位置放更好的东西;

只爱一点点,所以留出更多的精力爱自己;

只爱一点点,所以云卷云舒风起风落皆有情趣;

只爱一点点,所以爱与被爱都是件轻松而幸福的事。


第64篇、爱情故事青春路上的过客

小编为大家带来:青春路上的过客

我,凡凡,正如其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生活学习一切都那么按部就班,在家长老师眼里,我是一个听话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好学生。就这样,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生活平淡如水,我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应该追求什么,就那样走一步算一步。虽然和老公是自由恋爱,但除了热恋时的浓情蜜意还有些记忆,如今婚后的生活都被日常的琐事所替代,生活一如往常,上班下班洗衣做饭。可是我知道我内心是那么的向往那电视剧般的爱情,每每夜深人静,就会想起那段对我来说谈不上刻骨但足以铭心的感情。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但觉得应该写出来,算是对它的一种纪念吧。轩,我青春路上的过客,你还记得吗。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有人信,有人不信,我绝对相信,如不是自己亲身体会,我也不会相信。高中时,我的成绩平平,由于住校睡眠不足,导致每天上课都是迷糊的状态。刚升高三那年的一天,同桌对我说,她要转学了,明天这个座位上会来一个男生,是她的初中同学,还是她们原来的班长。我哦了一声,继续我的周公解梦。第二天,我和舍友走在去食堂的路上,路过操场,远处高低杆上的一个身影像是释放了某种魔力,我像被点穴了一样被定在原地动弹不得,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上下跳动的身影,那一刻,整个操场只有他,我的耳边只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不知过了多久,隐约听到有人叫我,我才回过神来,舍友已经走出去好远了,她说,喊了你N遍你也听不见,怎么了,中邪了啊?我赶紧红着脸追上去。吃完早饭,回到教室,站在教室门口望向自己的座位,我呆住了。

我的新同桌竟然是他,就是刚才那个操场上的男孩,虽然当时没看清他的脸,但我确定就是他。我故作镇定的走到座位旁,不知为何,我竟然没有勇气和他打招呼,就那样木木的坐了下来,他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相对无语了一个月,我们俩同用着一张桌子却没说过话,期间我一直都在想怎么打破僵局,可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时间越长越是尴尬,越是没有勇气。后来,我也想不起来他是因为要借橡皮还是铅笔,终于说了第一句话。我和前后座的男生说话都很自然,也偶尔开开玩笑,可是唯独看见他的眼神,我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我和他话很少,我期待和他交流,可是每次说不了几句,我的心就狂跳不止,进行不下去。但是只要每天看到他,我的心就暖暖的。他习惯每天看我手表上的时间,我特意换了一块新手表,特意戴在左手腕,为的只是那几秒钟他手指的温度。为了一句他的称赞,我努力学习原本最不喜欢的物理,只为一句“哇,你太厉害了,这次模考你物理又上140分了”。他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学习,为了能和他多待久一点,我坚持着跟他一起复习,等他什么时候回去睡觉,我再回宿舍。高三的学习很累,可是我每天都那么精力充沛,只为了每天能比他早去教室,为他把桌椅擦拭干净。我的成绩突飞猛进,我知道是因为他,我上课极其认真,笔记记得不好,我会重新再抄一遍,就是为了下课借给他看。就这样,那段时间我觉得每天过的特别开心,特别充实。

有一天和好友聊天,一个女朋友很神秘的说,知道吗,你那个新同桌黎轩有女朋友了,隔壁班有个女生正狂追他呢。那一刻,我感觉天旋地转,胸口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快要不能呼吸,女朋友后来又说了什么我都没听见,为了不让女友看出来我的秘密,极力的掩饰着自己,我感觉当时我的脸应该是扭曲的吧。那天后,我每天心情都很不好,也不愿意主动跟轩说话,可是没过几天,我还是忍不住会偷看他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样子。轩完全不知情,每天照旧看我的手表,借我的笔记。就这样又过了一些天,女朋友对我说,黎轩还没答应呢好像,那个女生还在追求他。有时我前排的同学也会跟轩开玩笑说那个女生,但是每次轩都看看我,然后很反感的制止开玩笑的同学。我的心情好一些,甚至幻想着轩是不是因为在乎我,所以没有答应她的追求,也不让别人在我面前提起那个女生呢,可是马上又会拍拍脑门想,别胡思乱想了,怎么可能呢。

终究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我想男生总是抵不过主动送上门的女生吧,轩和那个女生在一起了。我其实早就料到了会这样,只是不愿意面对罢了。学习生活还在继续,我还沉浸在自己制造的甜蜜里,享受着和他在一起同桌学习的每一刻。我想着,虽然轩不喜欢我,但我也应该是他在乎关心的一个同学吧。如果一直就这么下去直到离开,我想我的记忆都是美好的。可是那道分界线像一把利刃一样深深的刺痛了我,让我血流不止。那天晚上,外面刮了一晚上的沙尘暴,早上起来,屋里所有的东西上都是尘土。我洗漱完毕,赶紧奔向教室,想早点去收拾我们的课桌。当我走到桌前,发现轩已经来过了,他那一半桌子被他擦拭的极其干净,我那一半上面还是厚厚的尘土,中间那道清晰的分界线就像一把尖刀刺进我的心脏,痛彻心扉。我明白了,对他来说,我没有任何意义,我一直在自作多情,自以为是。

毕业了,离开学校那天我没有提前跟他说,从宿舍收拾完东西出来的时候,轩过来了,只记得他说,怎么没提前告诉我啊,我看你书桌都空了,才知道你要走了。后来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他的脸是那么的模糊,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后来我成功考上了大学,应该要感谢轩吧,是他让我有那么冲足的动力。轩没有考上,继续复读。大一时,我忍不住还是给他写了一封信,一封更改了无数次,斟酌了无数次的信,不敢太直白,只是字里行间流露出些许的欣赏,鼓励他继续努力等。过了大半年才收到他的回信,全是无关痛痒的一些话,我又回了信,之后再无联系。

如今,我已为人妻为人母,老公对自己很好,但忙于事业,生活早已没有了恋爱时的激情和甜蜜。轩,那个我青春路上的过客,你还好吗?我想他应该也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祝福你,不知道在某一天你是否也会想起我。

力挽回。青春路上的过客

第65篇、人生故事爱情从楼上掉下来

苏小蔓住三楼,阳台上支了一个架子用来晒衣服。原先上面住的是一对老夫妻,不知什么时候搬走了,然后住进来一个男人。不就之后苏小蔓的晾衣架上开始出现年轻男人的衣物,她想,这个人这么粗心?

第一次掉下来的是件T恤,黑色与暗蓝的条纹,领口的地方是灰褐。苏小蔓很喜欢这样颜色的衣服,淡雅着装的男人应该有很好的修养。

晚上有人敲门,苏小蔓跑去开,门口站着一个被俗称为高大英俊的男人。苏小蔓有点发懵,问你找谁?高大英俊的男人说:“对不起,我来拿衣服,我的衣服掉下来了。”苏小蔓明白过来,从沙发上拿起那件衣服递过去,随口说:“这衣服挺好看。”英俊的男人脸上露出笑容道:“我是你的新邻居,我叫宋斯如,请多关照。”

后来苏小蔓回想到这一节时,就会想是不是当初自己太主动了,因为从那时起这个叫宋斯如的男人就隔三差五地来敲门,台词不换,只多一个字:“我的衣服又掉下来啦。”

这一个又字让苏小蔓心里好气又好笑,哪里有这样频繁往下掉衣服的,仿佛他的衣服撑没有弯钩,只要稍有风吹草动,立刻自由落体,从四楼处向下,然后在三楼自己的窗前勾搭上一处挂住。再然后到晚上八点,门铃准时响起。

习惯成自然的缘故吧,后来一有衣服下来,苏小蔓到了八点就拿着所掉之物往门口一站,听到脚步声把门打开,衣服往外一举,然后加一句评论:“这衣服好看。”或者“这衣服,不适合你啊。”

这天晚上,闺中密友蓝沙跑来苏小蔓家里诉苦,这是她这半年来第N次的失恋。苏小蔓说,沙沙,你也该静下心来了,难道那么多人中间就没有一个你中意的?蓝沙哭丧着脸,说要么营养不良,要么就是营养过剩,这年头,俊男都跑到大西北去垦荒了?苏小蔓作了长辈状,说,你可别学乔小姐选郎那样,到头来一场空。

这个时候,门铃响起,苏小蔓知道那必定是宋斯如来拿他今日掉下来的衣服。蓝沙问,这么晚了,还有谁来?苏小蔓说,没谁,楼上来拿掉下的衣服。然后从沙发上抄起那件斜条衬衫走到门口去。蓝沙跟着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宋斯如那张英俊的脸,一下子整个人如同生了根一样,动不了。

等到宋斯如拿了衣服道完谢走了之后,蓝沙还没回过神。苏小蔓推一把,张口就来了一句:“小蔓,原来俊男都跑到你楼上来了。”苏小蔓一脸不在意,说我才不要他呢,那么粗心的男人,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

蓝沙狡黠地扑闪了一双大眼睛,说“怕不是吧,网上的那个叫“雍穆贝勒”的男人,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

苏小蔓脸上立刻换上有副陶醉神情:“他周末约我见面,沙沙,你看我去不去呢?”蓝沙没好气:“明明做好准备去赴约,还来问我做什么?”

苏小蔓拿了杏眼瞪过来,蓝沙不管,趴到沙发上看起电视:“瞧你床上堆的衣服,选好了穿哪件没?”

周末晚上七点,中央饭店旋转餐厅。那个叫雍穆贝勒的男人长的一脸俊秀,长发及眼,鼻梁高挺,性感的嘴唇薄如两条简练的笔线,微扬着迷人的笑。苏小蔓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见面的网友也有一大锣了,这一个最满意。她想,若此刻蓝沙在场,必定又是一番唏嘘感慨:“怎么俊男都被你碰上了呢?”

或许两人对彼此都觉满意,于是话不断口,酒不停手。一时间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几番下来,苏小蔓的眼前开始发花,灯光黯淡了,俊男也变形了,口里支吾着絮叨起来。雍穆贝勒走过来,在她耳边慢慢地吹气。苏小蔓慌乱起来,支撑着身子站起来,却感到自己被他架着不知方向地走。

苏小蔓问,这是去哪里?然后她听见雍穆贝勒的声音从一个绅士变成了一头色狼:“去我们的房间啊。”

苏小蔓想喊,可哪里喊的出来,胃里是酒,喉咙也是,满满的连气都快透不过来。苏小蔓想,坏了,以后怎么见人啊。心里的急加上胃里的酒精,一时间统统冲到脑袋,然后身子就倒了,再也听不见看不见什么了。

醒来,阳光穿过蓝色的窗帘射进来。恍然间想起昨天晚上的片段,一下子惊出一身汗。第一个动作就是掀开被子检查衣服,奇怪,竟然除了外套和鞋子都在。再环顾四下,咦,这不是自己家里吗?

揉揉眼睛,捏自己一把,没在做梦。苏小蔓糊涂了,难道昨晚的是场梦?不过心里高兴起来,没犯下错误就一切ok了。于是,换上浴袍准备冲个澡,洗掉昨天的晦气,却没想一出卧室的门就惊叫起来,因为她看见,沙发上躺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再仔细一瞧,不是雍穆贝勒,而是楼上那个几乎日日掉衣服的宋斯如。

喊来了蓝沙,两个小女人左右出击,几乎是审犯人一样地盘问宋斯如。可怜宋斯如本来一场英雄救美到头来,如同自己是恶棍。

最后弄清楚了,原来昨晚宋斯如也在中央饭店里陪客户吃饭,远远看见苏小蔓却因为忙没来得及打上声招呼。后来宋斯如看见她被一个男人拥着往楼上的客房走,心里起疑,便走过去问。

几句话下来,那个男人露出马脚,一把扔下怀里的苏小蔓,夺路而逃。不过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苏小蔓已如同一个木偶,不醒人世了。

事实弄清楚了,审讯结束,宋斯如沉冤得血,蓝沙喜笑颜开,絮絮叨叨地说起宋斯如的义举,直夸苏小蔓碰见贵人了。只有苏小蔓摆了一张落寞的脸,泪水呼呼地往下落。这一场有惊无险,但毕竟心里还有些难过,一个人坐到沙发上呜咽起来。蓝沙拿眼瞪向宋斯如,宋斯如还处在劫后的余悸里,惶恐地看着她。蓝沙忍无可忍,“你是猪脑袋吗,还不过来?”

所谓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再加上蓝沙一旁的添油加醋说宋斯如如何的好,于是闲的时候,苏小蔓就邀宋斯如下楼来品尝自己的一手厨艺。有衣服落下来,照样收回。若是见着没洗干净就放到洗手间里重新洗一遍,再送上楼去。宋斯如谢不离口,隔三差五地请苏小蔓吃饭看电影,名曰答谢。

渐渐地,苏小蔓发现蓝沙口中所谓宋斯如的好,原来都是真的。除了经常掉几件衣服下来之外,其余的样样优秀:工作好,薪水多,人帅又不花心,晚上下了班就回来,不泡吧,不泡妞,不抽烟,不喝酒,而且还很风趣,简直一个标准版的老公。

把心里话告诉了蓝沙,这回蓝沙换上了一脸鄙夷的表情,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喜欢人家就去说,没有理由你不说别人就会知道。人家不是神,整一个木头疙瘩。”

苏小蔓立刻回击:“谁说的,斯如可有趣呢。”蓝沙不说话了,眼都瞪成了灯泡,如同不认识了一样:“苏小蔓,你刚才喊他什么?”“斯如。”苏小蔓回答。

可等到话一出口,蓝沙就从沙发上弹起来,大叫:“妈妈呀,肉麻死了,都斯如斯如啦。”

不过,喊归喊,背后如此称他,人前还是加上姓的。苏小蔓心里不塌实,因为宋斯如直到现在都没表明自己的态度。她问蓝沙:“现在我该怎么办啊?”蓝沙说:“你真听我的?”苏小蔓点头,蓝沙说:“好,那你就跟我来,我有妙计。”

但等到有一天蓝沙拉着她跑到KFC里,苏小蔓才明白,原来所谓的妙计就是她拿了自己的荷包去端了份KFC里最贵的套餐,美美地自顾自吃起来。满嘴的汉堡可乐味,将苏小蔓的嘴都气歪了。但更可气的是,她还信誓旦旦地说,苏小蔓你现在不吃,是为了后来比我更美美地吃。

风卷残云,转眼间桌子上只剩下了遗迹。蓝沙摸摸肚子,一脸意犹未尽地说“可惜,嘴有欲而肚不能。好啦好啦,别吹胡子瞪眉毛的了,要是让你家斯如看见,不要你了可别来怪我这个红娘。”

苏小蔓忍无可忍,恶狠狠地伸出双手作掐人状:“看我怎么修理你。”

蓝沙大叫着从位子上跳起来,说:“表哥你看,嫂子要修理我呢。”

苏小蔓回不过神,顺着蓝沙望过去,只见在她背后不知何时坐了个人。再一瞧,竟然是那个木头疙瘩宋斯如。

苏小蔓明白了,怪不得那天宋斯如会那么巧地在中央饭店,原来是蓝沙偷偷报告。然而苏小蔓心里又暗暗叫苦,得,蓝沙成了宋斯如的表妹,那自己对蓝沙说的话,宋斯如不也全知道了?

想到这里,脸红起来,想去拧蓝沙,但又一想,宋斯如的面前,还是要淑女一点才好。何况,来日方长,等有了正式名分之后,再修理她不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至于淑女,一辈子死缠烂打才成,这叫最毒不过妇人心。

蓝沙凑过来,那脸上的得意如何用言辞来形容:“嫂子,你和你家斯如慢慢吃啊,我家表哥也饿了半天呢。不过,我家表哥只是在咱俩合影里看到你,就费劲力气搬到你楼上去,可不要辜负他。况且,人家为你可不只请我KFC这么简单啊!”说完,不等苏小蔓与宋斯如反应,就风一样地扮着鬼脸跑了。

两个人尴尬起来,宋斯如一边数落蓝沙任性,说表妹打小就被惯坏了,从来都是风风火火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边又拿眼看住苏小蔓。苏小蔓的脸本来就被蓝沙气得一脸通红,刚才被人戳穿,又添一脸羞红。现在,宋斯如把眼看过来,更多一脸柔情的红。

她想,宋斯如你真是个猪脑袋,到现在这份上了,你还要我把话说开吗?心里着急,拿了话引他:“你,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这一回,宋斯如到是利索爽快,马上把话说出口:“我看你热得脸通红,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每次和沙沙来我都热得淌汗。”

苏小蔓昏厥。看来,蓝沙毕竟是他表妹,真的了解他,果然木头疙瘩一块。心里生气,转身往外走。宋斯如追上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苏小蔓甩开,宋斯如又拉住。再甩,却再甩不开,因为她感到,中指被圆圈套住了。心里奇怪,回头看,宋斯如一脸着急地说:“小蔓,别甩了,让我把戒指套对了你再甩行不?”

苏小蔓被逗乐了,扑哧一下笑出来。宋斯如看见她笑了,自己也跟着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说:“小蔓,你要是愿意,就搬上来帮我晾衣服吧。你不在楼下住的话,我的衣服就不用再掉下去了,天天楼上楼下怪麻烦的。”

苏小蔓恍然大悟,原来那件件从楼上掉下来的,哪里是什么衣服,而是一份木头疙瘩的爱情,只是他太笨,而自己又一直忽略了。不过幸运的是,到最后还是接住了。

苏小蔓傻了眼,她在心里想,昨晚是不是出了虎口,怎么又掉进“狼窝”了呢。“不过我喜欢这个‘狼窝’”,苏小蔓心里美滋滋的说到。

第66篇、爱情故事新鲜爱

她喜欢生吃新鲜蔬菜,番茄与黄瓜自然是最爱。为吃到最新鲜的,她在自家小花园里播了种子,自己种来吃。从春到夏,她小心侍弄着这些蔬菜,捉虫、浇水、施肥,不沾染一点儿农药。丈夫说,你照顾蔬菜比照顾我还精心呢。她知道他是开玩笑,他其实喜欢看她在花草和蔬菜间忙碌的样子。

眼看要收获了,她却得出差半个月。出发前交代丈夫看好自己的蔬菜,又一遍遍叹息尝不了鲜了。他说:“放心,熟了我摘下来给你放冰箱。”她叫道:“千万别,摘下你就吃。放冰箱,等我回来不知蔫成什么样了。好不容易可以亲口尝尝自己种的无公害蔬菜,到头来却是‘为他人做嫁衣’,真是便宜你了。”

她去了外地,头两天打电话还提起她的蔬菜,浇水没?施肥没?一忙起来,也就忘了。毕竟那不是必需品,只是生活中的一点儿小奢侈而已。

还有四天就要回家了,她突然接到他的电话:“给你寄了样东西,注意收取。”她问是什么,他说:“收到就知道了,问那么多干什么?”

第二天,快递公司给她送来一个盒子,装茶叶的盒子,可一掂份量就知道不是茶叶。她好奇地打开,里面塞满碎纸。扒拉开碎纸,她看到红彤彤的番茄,绿生生的黄瓜,还有一张纸条:我尝过了,味道确实不错。

她有些激动,又有些感动。

捧着一盒子红绿,她仿佛看到他高壮的身躯在十几株番茄、黄瓜秧间笨拙地忙碌,看看这个番茄,摸摸那根黄瓜,自个儿嘟囔着“熟了吧,应该熟了吧?”然后,小心操起剪刀将瓜果从蒂部剪下,找来盒子一个一个仔细摆放进去,塞上纸以防晃动碰伤瓜果,最后,一笔一画写下她的地址,打电话叫来快递。

番茄六个,黄瓜两根,成了她最后三天的水果。味道当真有别于从市场上买来的,她吃得美滋滋的。同室的人听说这事,啧啧称奇:“老夫老妻了,还这么浪漫。”

回家时她带回了那个茶叶盒,纸条夹进书里。他笑她是顾家的老母鸡,连这样的破烂都舍不得扔。

她笑笑不接他的话,却故意说“你倒是舍得,花一笔快递费就寄六个番茄、两根黄瓜。那些钱可以买多少番茄和黄瓜了。”

他笑:“你不是要吃新鲜吗?我当天摘当天寄,肯定新鲜。新鲜值那么多钱嘛。”他打开冰箱拿菜准备做饭,冰箱里还有些他摘下的番茄与黄瓜。形状有大有小,色泽也不太均匀,因为他挑了最好的寄给她。

他从来就不屑于浪漫,也绝不同意将自己的这次举动归于浪漫。他只是自然而然地把她想要的记在心上,把最好的给她。

第67篇、爱情故事紫罗兰木梳的爱情

她和他同一个村子长大,她从小就是他的小尾巴,一起爬坡上树,一起采荷摸鱼,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能在身后看到那个怯怯眼神的她。时间长了,村里人似乎都习惯了他俩的存在,要是哪一天看不到她的身影,便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他自然而然地把她当作妹妹一样呵护关爱,而她似乎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种宠爱,红扑扑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而幸福的笑容。到了初中,初长成的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常常让他在某个瞬间看得发呆。那样的年少情怀,诗意朦胧,如隔着一层似有若无的纱,美好却总略带点伤感。

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在相邻的两座城市,不是太远,也不算近。每到周末,他都会辗转坐上三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她。每次看到他,她都会心花怒放,两人挽着手走到校园外的小餐馆,炒上几个菜,慢腾腾地吃到忘了流年。

看着她清丽脱俗的眉眼,他觉得自己心里就像是藏了一只小鼓,怦怦而动,她给他描述着同学间的趣事,他,微笑着倾听,双手,却早已在桌子底下紧张地搓出了汗。

一次,两人正在吃饭,进来她的一个女同学,她大方地起身打招呼,而他,瞬间拘谨不安,手足无措,一不小心失手把桌上的一个玻璃杯打碎在地。她在女同学的笑声中渐渐冷了脸,接下来的饭,两人吃得沉默而无味。

她慢慢觉得,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无趣,甚至有点讨厌。她忘了他原本就是这样不善言辞的,是她少女的虚荣,觉得他的笨拙、木讷,让她在同学朋友面前丢尽了脸。而他丝毫没有感受到她内心的变化和冷淡,依旧每个周末风尘仆仆地赶来看她。

她二十岁的生日,并不是周末,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听到宿舍楼下有人叫她的名字。她跑下楼,看到他乱发萦绕下那双疲惫而明澈的眸子,他郑重地递给她一个粉红色锦盒,轻声说道,生日快乐!

因为要赶回学校,他没有久留,急匆匆转身而去。她回到楼上,打开盒子,看到一把紫色木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她明白了他委婉而含蓄的意思,心里头也掠过一丝感动,但想到他的沉闷和呆板,她眉宇微微一皱,随手放到一旁。桌上,一捧娇艳欲滴的玫瑰绽开得肆意而热烈,就如同送她玫瑰的另外一个他。

她理所当然地投入到了另外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里,送她玫瑰的人是她班里的体育委员,一个阳光俊朗、热情四溢的男孩。从她作为新生踏进班级的那一刻起,他就对她彻底沦陷,虽然听她宿舍好友说起过,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友,但并不妨碍他紧追不舍,因为,他有足够的资本,更因为,她看他时的眼神。

当他再次来看她的时候,他看到她和一个俊朗男孩手拉手站在他面前。不待她说什么,他已然明了一切,她将手中的木梳递到他手里,他黯然转身离去。看到他清瘦的背影,她心头些许不忍,却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

美好的大学时光匆匆结束,家境深厚的体育委员,在父母的安排下,回到老家顺利进入了一家事业单位,而她,在经过几个月的求职无果之后,不得不暂时栖身到一家小公司做了销售内勤。分手的时候,他云淡风轻的一句“曾经爱过足矣”,生生刺入她心脏骨髓,刺得她忘了疼。

她收拾行囊,带着一身的伤独自去了一个陌生城市,找了一个普通的工作。倚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她望着宁静星空,突然想起了远方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那个被她辜负了的送她紫罗兰木梳的少年,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双眼。

时光总是很快,转眼是她二十五岁生日。下班后一身疲惫地回到小屋,合租的女伴告诉她,下午有一个很帅气的男人来找过她,说是她大学同学。她脑海里浮現出那捧红得刺眼的玫瑰,漠然地一笑,心里,再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晚上,她一个人走到蛋糕店,想给自己买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庆祝下自己渐行渐远的青春年华。正当她挑好一个蛋糕准备转身时,抬头,看到一个似曾相似的身影,只是,比几年前更高大了些。

她瞬间泪如雨珠,一颗一颗沉重地滴落到手里的蛋糕上。他笨拙地用袖子替她擦泪,一边手忙脚乱,一边说,对不起,我来迟了!她越发泪如泉涌。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泛着旧色的粉红锦盒,郑重地放在了她手中,连同她滴满泪珠的手,一起紧紧握住。

后来,偶然的一次,她在网上看到一段话:紫芯苏木,木质坚硬,生长周期却很缓慢,长达六十年,用它做成的梳子,时间越长紫色越深,就如同尘世间最朴实的爱情。

她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

第68篇、人生故事用一生怀念的爱情

用一生怀念的爱情

认识他的时候,她只有19岁,文静、清纯、素丽。他是她的领导和老师,才华横溢、历经沧桑。

她在24岁那年嫁给了他,这个比她大了整整28岁的男人。她的朋友都很为她惋惜,问她:他比你大那么多,有那么复杂的情感经历,身体又不好,你为什么要嫁给她?她说,我爱他,我嫁给他什么也不为,只是为了爱情。

婚后,他们真正在一起相伴的时光只有7年,这7年,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那时候,他们常常在月光下散步,有时坐在路边聊天……在她31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她在给他最后一次穿衣服的时候,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三颗水果糖——她知道,那是他在会场上舍不得吃,准备带回来给她和一双儿女的。

他走后,她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之中。她把他留给她的房子、他创作的一千二百余幅作品以及他收藏的名家字画以及各种珍贵的图书、碑帖等一万余件文物全部无偿捐献给了国家。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纪念馆建成后,她担任起馆长的职务,怀着对他深深的爱恋和无尽的思念,一边守护着他留下的一切,一边撰写他的传记,就这样静静地走过整整半个世纪。

他就是一代艺术大师徐悲鸿,而她,是他继蒋碧薇之后的第二任妻子廖静文。

如今的廖静文已经87岁了,电视屏幕上的她戴着红色的贝雷帽,着黑底红花的毛衣,系一条紫红色围巾,虽已霜染双鬓,满脸皱纹,可是从眉目、身材与举止间,仍可见当年的秀美、绰约与优雅。当她开口说话,苍老而略带颤抖的声音里字字句句嵌着“悲鸿”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地忘记她已是一位耄耋老人,而发现你面对的只是一个深陷在爱情里面的女人。

她依然把那些陈年往事,记得那样清楚——她又怎么会忘记呢?她毫不忌讳地谈起徐悲鸿与蒋碧薇的婚姻,以及徐悲鸿与孙多慈的婚外情,在世人看来十分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里,她只坚持一个立场,那就是她的悲鸿的立场。她说:我相信悲鸿。

提到徐悲鸿的去世,隔着50年的阡陌红尘,她仍然会禁不住热泪盈眶。抚摸着徐悲鸿那尊她每天守护着的塑像,她仍然会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悲鸿,我来看你了,你听见没有,我在叫你,你知不知道我的痛苦啊,悲鸿……

那晚,直到廖静文的访谈节目结束好久了,电视上已经换了其它节目,我仍然没能从她的故事中走出来。我的眼前似乎还闪现着她那双凝望着徐悲鸿塑像的眼神——那么沉静,那么深情,那么悲痛,却又是那么幸福……

其实,在徐悲鸿去世之后,廖静文曾经有过一段10年的婚姻,可是这10年,用她自己的话说“全是痛苦”,也正是这10年,让她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真正的爱是不能替代的”,正如她在用了9年的时间写就的《徐悲鸿一生》里说的那样:我对悲鸿的爱是深沉的,永生难忘。

廖静文的人生是悲壮的,整整一生的时间,都没能磨去一个人在她的生命里仅仅7年留下的烙印——可谁又能说,她的人生不是壮美的呢?毕竟,有一个人,能够让她一生都活在爱里,不论他带给她的是痛苦还是幸福,最重要的是,她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深深地爱着。

心灵札记

“真正的爱是不能替代的”。

在这个浮华的人世间,大家熙熙攘攘于名利或是物欲,掩盖着自己的情感,逃避着自己的情感,抛弃自己的感情……我们借着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麻痹心灵。

廖静文女士用一生来诠释了一个本来应该很简单的问题,真正的爱是不能替代的。

你无法想象,在深夜两点,我是如何的被这个真实的故事击中,默然无语,唯心戚然。

第69篇、人生故事爱情是朵朴素的花

爱情是朵朴素的花

野百合也有春天

625宿舍的铁姑娘黄小秋病了,身高1.65米、体重65公斤的她,躺在那张小床上显得人也局促起来。个子不低,却那么难看,胖而难看,脸上有生动的雀斑,一笑嘴有些歪。

说黄小秋是个铁姑娘,是因为农村出来的她,开始吃两份饭还不饱,城里的孩子都嚷着学校的伙食糟糕,只有她没心没肺地说,嗯,好吃,比家里的苞米好吃多了。

她天天打水,6个暖水壶,全是她一个人去打。她笑嘻嘻地说,我劲大,人又胖,多跑几趟没事儿。开始那5个人还不好意思,后来,习惯了,没热水了就嚷,黄小秋,热水。好像黄小秋叫热水一样。

宿舍里永远是干净整洁的,5个城里的女孩子东西扔得到处都是,是黄小秋一件件收拾起来,乱了,她们会甜蜜地叫,黄小秋,帮我收拾一下,我请你吃雪糕。习惯了以后,她们当她是她们的仆人,永远地嚷着:黄小秋,帮我洗一下裙子;黄小秋,我的床太乱了……黄小秋习惯了答应所有人。

6个人中5个人都恋爱了,只有黄小秋没有恋爱。周末,只有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宿舍里,其他5个人,全去约会了。

但现在,黄小秋病了。

而且,还是相思病。

据有人说,那个男生,把黄小秋写给他的情书贴到了学校里的广告栏上,和那些家教广告贴在了一起。

5个人全跑去看了,的确,是黄小秋的字。

黄小秋说,杨翼,我要和你好。

她们捂紧了嘴,先是吃惊,接着,哧哧地笑了,怎么可能啊?杨翼是全系最帅的男生,这个傻黄小秋啊,怎么可以动这样的心思?这不是拿热脸往人家的冷屁股上贴吗?

5个人回来劝黄小秋,别傻了,那是不可能的,还是现实一点儿吧。自始至终,她们没有想到戴500度眼镜、总穿平底鞋、胖得和小猪一样的黄小秋会谈恋爱,并且是和著名的杨翼!当初,老四和老二这两个美女想下手都没下啊。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似与黄小秋无关。

黄小秋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脸明显地瘦了。

这不是相思,这是耻辱。

都以为她会吃了这个哑巴亏,但她第二天走到那个杨翼面前说:把我的信还给我!立刻还我,否则我扁死你。

男生乖乖地还了她。

她扭身走了,一边走一边掉眼泪。黄小秋暗暗下决心,谁说野百合没有春天,野百合也要谈恋爱。

有力气没地方使

黄小秋的改革是从宿舍里开始的。

首先,她声明不再为这5个人帮忙了,大家根本没有拿她的话当回事儿,但当她们看到暖水瓶空空如也,当看到屋子脏乱得如同猪窝一样时,她们终于意识到:黄小秋,原来是这样重要的一个角色。

再有,黄小秋开始减肥,天天早晨跑3000米,每天不再傻吃两份饭,她只吃菜不吃饭了。三个月之后,黄小秋变到55公斤,这样看起来很是动人了。

第三步要做的,黄小秋摘掉了眼镜,配了一副博士伦,这是替食堂帮厨一个月的代价。大家才发现,黄小秋原来是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啊。

黄小秋买了今生的第一双高跟鞋,棕色,带流苏,走起路来十分婀娜……总之,大学三年级的黄小秋简直和从前判若两人了,她已经从原来的那个傻傻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迷人的气质女孩儿。

她开始收到情书,也有男生的邀请,但黄小秋没有谈恋爱,还是没有。

大三,她仍然是一个人,她说,玫瑰要等到春天才能盛开。

遇到陈子放是在全国大学辩论赛上,黄小秋是二辩,对方是主辩,两个人就环境保护问题慷慨陈词,陈子放的眼光十分明亮,是黄小秋喜欢的那种,她虽然言辞激烈,可是心里已经服气了。还是陈子放说得好。

结束后,她收到他的一封信,信中说,你的风采让我非常臣服,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那天,黄小秋在镜子前换了好多次衣服,其实无非是那几件衣服而已,老三帮忙化了妆,可是,还是那么难看,原来,自己真的不好看,她生了自己的气,她怎么会这么难看呢?笑时,嘴还有些歪。实在是不像话。

可到底舍不得不去。

坐在他对面,黄小秋手脚都有些颤抖,哪本书上说了,如果你见到一个人颤抖,一定是爱上他了。

他点了好几个菜,黄小秋心疼地说,吃不了的,不用这么浪费的。

陈子放心里就更喜欢了,以前交的女孩子虚荣,总嫌他点的菜少呢,即使吃不了,那个样子是要摆上去的。

黄小秋一直拘谨,不敢笑,因为一笑嘴就有些歪,不但歪,还要露出两颗虎牙,不好看,她对自己太不满意了,裙子也不对,粉不粉黄不黄的,鞋子也不对,带那么多流苏做什么?俗气。

你一直不喜欢笑吗?陈子放问,其实女孩子笑才好看啊。

是吗?黄小秋轻轻笑了一下,可觉得自己丑陋极了。

当然啊,陈子放说,你看,你的笑多么倾城。他夸她了,居然夸她了,这让黄小秋心花怒放了,这是第一个男孩儿夸她好看,而且用了倾城这两个字,真幸福啊。

这次,黄小秋真正恋爱了。

上楼都要唱着歌,6个暖水瓶的水她又全包了,因为,有些力气实在是没有地方去使啊。

这叫夫妻店

陈子放站在楼下叫,黄小秋,黄小秋,整栋楼的人都探出头去,因为那声音又执著又好听。

5个人全说黄小秋傻人有傻福,怎么捡了这么个大西瓜呢。

实在是大西瓜。陈子放的父母,外交官,据所有人说,陈子放毕了业是要出国留学的,而黄小秋也可以跟着去的,爱情事业双丰收,这是多美的事情啊。

黄小秋会傻傻地问,是吗?我怎么不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很爱这个男孩儿,他的清秀、他的博学、他的努力,他一直这样爱她,叫她傻丫头,为她买糖炒栗子,跑到六楼来时,还热乎乎的。

黄小秋说了更傻的一句话,你和我妈一样对我好。

陈子放就笑了,他说,真的吗?那我就能当你老公了。

黄小秋的爱情标准就是,能和她妈一样对她好就是爱情。

所有人都说黄小秋捡了大便宜,这样的男孩儿怎么会给了她?她不好看,她来自农村,她不会吃西餐,她露出虎牙有些傻……可陈子放爱上了她,陈子放说,因为,爱情是朵朴素的花,我的黄小秋,有颗水晶一样的心。

毕业后,他们坐上了西去的列车。

陈子放执意要去西部当志愿者,而黄小秋因为成绩好可以保送上研究生,可她笑着就跟陈子放走了,她说,陈子放在哪里,爱情就在哪里。

所有人都说他们傻,陈子放说,我就是爱黄小秋的傻劲儿,别的女孩子,现实的因素考虑得太多,纯粹的爱情太少了,而黄小秋,就是为了单纯的爱情。这样的女孩子,就是男孩儿的宝贵珍珠啊。

都以为他们是作秀镀金,都以为他们两年后就会打道回府,甚至飞到大洋彼岸去,但两年之后他们的爱情开了花。

再两年,他们的爱情结了果。他们建了一所希望中学,生了一个男孩儿,男孩儿的名字叫陈希望。

在那所中学里,陈子放是校长,黄小秋是教导主任,用黄小秋的话说,她和陈子放这叫夫妻店,有一个小伙计,那个小伙计,就叫陈希望。

第70篇、爱情故事不顾一切抓住他

我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软件公司做美工,工资很低,但也不忙,适合养老。我觉得自己一个朝气蓬勃的应届毕业生哪能这样荒废光阴,再这样混下去迟早要被社会淘汰,于是思来想去,决定去学点什么。

因为我的工作跟美术有关,自己也很喜欢画画,于是就到南京艺术学院报了个设计培训班,光学费就交了7000元,对当时的我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不过这样也更让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起码要对得起这7000元钱的学费。

所以从那以后,每天一下班我就背着画板,转两趟车,跑到南艺去上课,风雨无阻。

培训班上有一个特别好玩的男生,年纪跟我差不多,很活泼,上课的时候总喜欢调侃教我们画画的老师。那个老师也特别腼腆,被学生逗两句就满脸通红,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我很喜欢这种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跟以前大学里沉闷的课堂比起来,这种其乐融融的感觉好多了。但可能因为大家都是“编外”学生的缘故,彼此之间也没有特别多的交流,各上各的课,各回各的家。我跟那个爱开玩笑的男生也不过是“点头之交”而已。

我家离学校很远,每天上完课之后,都要在南艺大门旁边坐29路车回家。有一天,我在站台等车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上课搞怪的男生就站在不远处。这么多天,我还是头一次遇见他。虽然不是很熟,可又的确认识,我心里纠结着到底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呢?说点什么好呢?这种感觉特别尴尬。我就这么纠结着,车子来了。我悄悄松了一口气,开始翻包找公交卡,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平时顺手就能找到的公交卡,那天却翻来翻去也找不到。

这时候,那个男生已经走到我前面,抬手刷了公交卡,然后回头对我说:“别找啦,我帮你刷了。”我更尴尬了,連忙谢谢他,跟着人流往车子里面走。

人还蛮多,没有座位,我们俩就这么一路站着,还是什么话都没有说。那段路,我心里真是纠结死了,想继续找公交卡又不好意思,也不知道这男生为什么要帮我刷卡,又想着人家帮我刷卡了是不是该主动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呢?就这么一路纠结到下车,我们还是什么都没说。

从那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俩的缘分到了,第二天回家,我跟他又是一前一后到那个站台,好像约好似的,一人站一头,谁也没开口说话。车来了,这回我抢在他之前帮他刷了卡,对他说:“今天我找到卡了,还你昨天的。”他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我们又是一路无语。

之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站台遇到他,但我俩还是没有交谈。慢慢地,一个学期结束了。第二学期开始,我们分班,我继续学平面,他去上室内设计,不在一个教室上课了。每天下课后的29路站台就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站台的一端孤零零地等车,好像一只天平失去了平衡,但因为之前也没什么特别的交集,久而久之,我也慢慢忘记了那个男生。

直到有一天,我下课走得晚,到站台的时候,忽然发现站台那头有个熟悉的身影。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我心里竟然抑制不住地一阵狂喜,但还是不好意思主动跟他打招呼。

他也看到了我,对我笑笑。车子来了,他依然抢在我前头,帮我刷了卡。我们从这次才算是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聊天,问对方叫什么名字,交换了电话号码,其实我一直是一个谨慎的人,但那天我想也没想,就把自己所有的信息都告诉了他。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他约我看电影、吃饭、压马路、聊天。我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一个和我这么合拍的人!我想什么他都知道。他身上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反感。这个人在身边,我会充满安全感和满足感。

我们就这么相处了3个月,3个月之后,我们决定结婚。

当我跟家人说这件事的时候,我妈问我:“你为什么要跟他结婚?他是做什么的?父母什么职业?是本地人吗?家里有房子吗?有车吗?一年挣多少钱?”

我这才意识到,关于这些问题,我根本一样也不知道!这3个月里,我除了知道他的名字跟手机号码之外,其他一概不知。我也没有问过,只是全心投入到这场纯粹的上天赐予的感情里面,将其他一切都置之度外了。

但对于我的家人来说,我这么稀里糊涂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显得那么幼稚和草率。我爸更是生气到极点,骂我没有脑子,竟然要跟一个来路不明的人结婚。

我当时没有急也没有气,非常淡定又坚定地跟家人说:“我就是相信他这个人,就是要嫁给他,只要是这个人就好了,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就这样,我在跟他认识只有3个月的情况下,就领了证,结了婚,嫁给了他。父母因为我的坚持也接受了他。我想,当时他们一定很忐忑吧,可能已经做好了我被伤害的准备,只是被我的固执弄得没有办法而已。

但幸好老天是眷顾我的。到现在,我们的女儿已经快6岁了,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依然跟当年一样合拍。他玩游戏的时候,我会在他旁边陪着他;我遇到烦恼睡不着,哪怕深更半夜把他弄醒,他也会耐心地帮我分析;很冷很冷的冬天,不管多晚他也会去接我下班;我要是一个人加班,他就会到我单位陪我,等我一起回家……

也许我真的很幸运,可以遇见这样一个人,我们如此合拍,并且可以一起相知相守这么多年。我们握在手中的每一天,都跟当年一样美好。

我妈常常说:“当年你花了7000元钱的学费,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到了一个好老公。”

回想我们相遇到今天的点点滴滴,真是一场奇遇,人生若只如初见,说的大概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了对的那个人,然后你不顾一切地抓住了他,一切都如初见那般美好。

第71篇、爱情故事职场逃兵的跳槽爱情

徐菲第三次相亲失败以后,宋杨对她说:“妞,你就别折腾了,相亲根本不适合你,不知道吗?你压根儿就不是第一眼美女,在这个看脸又看身材的年代,你太不吃香啦!”徐菲白他一眼,“你以为我愿意啊?要不是我老妈往死里逼我,我才懒得去呢!还有,是我没看上别人好吗?”

宋杨说:“你不是被人家PASS了吗?”徐菲笑得一脸神秘莫测,“你不知道那次我打扮成什么样了。姐就是从心里对相亲极为反感,懂了吗?”宋杨恍然大悟,“你也太损了,要是你老妈知道内幕,不得掐死你啊。”

徐菲摇头,“那倒不至于,怎么说也是亲生的,顶多跟我断绝母女关系也就够了。真不明白她怎么就那么担心我嫁不出去呢?”

宋杨说:“她的担心很有必要,像你这样的,很容易就沦为剩女了。要不,咱俩凑合一对算了,省得你到处瞎忙活,耗时费力的,把这精力省下来投入到工作中,一定会大有成就的。”

徐菲撇嘴,“咱俩怎么可能呢!”其实从一进公司,她就感受到了宋杨不一样的热情,当然,他性格开朗为人热心,对所有人都很热情。而且,他的工作能力很强,业绩一直遥遥领先。但是他却不是徐菲钟意的类型。徐菲喜欢深沉一点的男人,最好眼睛深邃,气质忧郁,不大合群,喜欢独来独往。而不是宋杨这样的,过于外向,老少皆宜,可以和所有人打成一片。

宋杨说:“为什么不可能呢?哥哪里配不上你了?还是你有自卑感?”徐菲说:“亏你还是老员工呢,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宋杨眨眨眼睛,“咱地下进行不就行了吗?”

徐菲没当回事儿。宋杨和她一样,出身普通家庭,父母好不容易把他供到大學毕业,能够进这家公司相当不容易。对他们来说,工作比爱情重要得多。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偏在公司找?为了谈恋爱而丢掉工作着实不划算,何况他还不是徐菲的菜。

尽管宋杨喜欢打击徐菲,但实际上谁都清楚,徐菲虽然谈不上天生丽质,也算肤白貌美,所以宋杨的担心纯属多余,只是还没遇上让她动心的男士而已。

没想到平日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宋杨居然认真起来。他每天给徐菲带早餐,人不知鬼不觉地放在徐菲的桌子上。因为他清楚徐菲懒得早起。同时出现在她抽屉里的还有各种零食和小礼物。而且每天下班,他都会把车停在公司不远处的公交站附近等着送她。周末总是约她一起吃饭看电影。而且他会亲自下厨做菜,厨艺相当不错。

徐菲一再拒绝推辞,她的理由永远是以不变应万变,“不想进行地下恋情,太累。未婚男女凭什么不光明正大谈恋爱?”

宋杨却不以为然,“地下恋情有什么不好,不走寻常路才高大上呢。”

徐菲在拒绝宋杨的同时,开始了第四次相亲。可喜可贺的是,她终于遇到了理想中的男子。目光深沉,气质忧郁,即便满面笑容,也难掩眼神里的忧伤。真没想到,原来他在这里。

他叫舒展,算事业小有成就,在一家公司担任中层,收入不错有房有车。单亲家庭,是母亲一个人把他养大的而且为了他没有再婚。因此他十分心疼和孝顺母亲,任何时候都会把她放在第一位。

百善孝为先,徐菲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而且一个孝顺的人,人品肯定不会太差。

徐菲开始了和舒展光明正大的恋爱。大家都说他和徐菲很般配,只有宋杨一脸怒色。那天徐菲下了班以后兴高采烈地往外跑,宋杨拦住她,在她耳边小声说:“你们根本不合适,我敢打赌你们俩成不了。”

徐菲皱眉,“你怎么知道的?”说完,她绕开他,直奔在外等她的舒展。宋杨在后面说:“那你就走着瞧好了。”

约会第三次,舒展就嘱咐徐菲,“我妈不喜欢女孩子打扮得花枝招展,最好素面朝天,衣服也以黑白灰为主,尽量不要穿高跟鞋,我妈不喜欢比她高的儿媳妇,不然站在她身边她会有压迫感。”

于是之后的每次约会,徐菲都打扮得像修女一样。不久之后,舒展就带徐菲见了他妈妈。舒妈妈看上去很年轻,而且端庄优雅。看起来蛮好相处。

谁知以后的每次约会舒展竟然都带上他妈妈,他说:“我妈妈一个人太寂寞了,我不能丢下她。以后我们结婚也要跟我妈一起住。”

一起逛街的时候,舒展全程都在帮他妈挑选衣服,几乎忘记了徐菲的存在。一圈逛下来,大包小包的都是舒妈妈的东西。徐菲只见缝插针地买了一条丝巾,随手塞在了包里。而且所有的购物袋都落在她的手里,舒展挽着妈妈的胳膊,母子俩有说有笑地走在前面,她肩扛手拎地跟在后面像个搬运工。这时她才明白,原来平底鞋不止有仰望舒妈妈的好处,更大的好处还在于拎包走路方便。

看电影的时候,舒展坐在中间,舒妈妈和徐菲一左一右坐他两旁。舒妈妈看到伤心处,会情不自禁地靠在他肩上落泪。舒展赶紧轻声细语地安慰她。徐菲在一旁把爆米花咬得嘎嘣嘎嘣响。

在餐厅吃饭,舒展问都不问徐菲想吃什么,专门照顾他妈妈的口味。而舒妈妈一般情况下都主张在家里吃饭,因为外面的饭菜不卫生。这也是考验徐菲厨艺的方式。在尝过了几次徐菲差强人意的手艺之后,舒妈妈表示出了明显的不满意。

两人几乎没有单独相处的空间,一直都是“三人行”的局面。徐菲恋爱经验确实少,但是这样的恋爱模式她相信大部分人都没经历过。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条件优秀的舒展会三十多岁还未婚了。看来,舒妈妈为了儿子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舒展也准备投桃报李牺牲自己的幸福作为回报了。此孝心果然“可嘉可敬”。

还没等徐菲开口,舒展先发话了。他语气忧伤,“徐菲,我们还是分开吧,我妈说咱俩不合适,她说你厨艺太差,而且不够温顺,她希望我娶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妻良母型的妻子。”

徐菲点头,“好。”

失恋的徐菲依然乐呵呵的,看起来若无其事。大家还以为她受了刺激。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有多轻松,因为这场“三人行”的恋爱实在劳神费力。她有种解放了的感觉。

虽然她的恋情结果不幸被宋杨言中,但宋杨没有重新开始追求她。听说,宋杨面临升职了。前任部门经理升任为副总,空下来的位置无疑宋杨最有希望。谁都知道,宋杨虽然平日看起来没心没肺,但是对待工作却极其认真,他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前任部门经理如今的副总一直很器重他。听说,最近还找他谈了话。

难怪了,徐菲心想,他现在肯定把心思都用到了工作中了。她就知道他不是一个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男人,只是他的上进心都被他嘻哈的表面给遮盖了而已。不知为什么,毫无道理的,她竟然有点小小的失落。看来他对她那点感情真是微不足道的,他清楚孰重孰轻,面对前途,他轻易就放下了她。本来就是,男人当然会以事业为重了。

谁也没想到的是,宋杨在这个紧要关口却主动辞职了,副总公开挽留他,而他坚持要走。大家都以为他有了更好的去处,不然,怎么会舍弃即将唾手可得的职位呢?他却不作回答,笑着说:“以后你们会明白的。”

半个月以后,宋杨又出现在了公司门口。他已经在另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让人意外的是,那家公司的待遇并不优厚。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正是下班的时候,宋杨坐在车里,冲着徐菲招手,“上来,妞。”同事们都瞪大了眼睛。宋杨对几个熟人说:“明白了吧,哥就是为这丫头辞职的。为爱,哥只能当职场逃兵了。”

众人异口同声惊呼,“情圣啊!”徐菲在大家的鼓掌欢呼中红着脸上了宋杨的二手尼桑。

车里,徐菲眼睛有点湿润,“你真舍得啊,经理的职位那么多人眼红呢,你却拱手让人了。”

宋杨满不在乎,“那有什么的,凭哥的能力,很快就能在新公司崛起了。”说完,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跟你比起来,职位算什么,你不是想要一份光明正大的恋情吗,这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其实我也觉得还是光明正大的好,不然你早晚得被人抢走了。我哪能甘心呢?”这次他的语气郑重了许多。

原来,在他的心里,爱情一直都比工作重要,因为这是他一生的幸福,必须紧紧抓住。

第72篇、爱情故事这辈子,我欠你的

离生日还早,桑宝就一遍遍问桑贝:“你会送我什么礼物呢?会不会有很多好吃的?”

那天,桑贝被问烦了,反问:“那你送我什么?又不是你一个过生日。”

桑宝得意地卖关子:“不告诉你,反正,我早就选好了,特别好特别好特别好。”

桑贝实在很无奈,同样24岁,她自觉已是成年人,而桑宝却还像小孩子,穿得萌、语气萌、表情萌、心态更萌,动辄就跟自己撒娇,从来都不分辨,其实她是姐姐,自己才是妹妹。

这么多年,桑贝觉得,她和桑宝的关系好像一直是反着的,要时时事事地让着桑宝不说,只看两个人,也好像弄错了——自己很小就比姐姐桑宝高了,之后一路领先,长到了169公分。而桑宝,顶着姐姐的名分,却比桑贝低了一头,那么贪吃也一点没有吃胖,瘦巴巴的身板,好像发育不良似的。

这么多年,桑贝很多次问过爸妈,她和桑宝,当真是双胞胎?别人家的双胞胎,都好像并蒂的花朵一样,可是她们这对双胞胎,完全不像。

面对桑贝的质疑,妈妈笑说:“现今养孩子成本那么高,如果不是双胞胎,谁家会养两个啊?再说了,国家也不让啊。”有一次,竟还拿出了出生证明来。

看来是事实了。不过,会不会当时弄错了?桑宝是妹妹,自己是姐姐呢?

老爸便说:“绝不会,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在场呢,分得很清楚。”

桑贝无语了,看来,她和桑宝,就是双胞胎中的例外吧。

可这例外,也太例外了。

桑贝记得,读幼儿园的时候,她就长过桑宝了。个子高了一点儿,身体也比桑宝强壮。于是,顺理成章的,自幼儿园开始,桑宝就把桑贝当成了依赖,渴了饿了,找桑贝;困了累了,找桑贝;受委屈了,更找桑贝。很多次,桑宝哭哭啼啼地跑到桑贝跟前说:桑贝、桑贝,谁谁欺负我了,快帮我报仇。

于是一次次,桑贝挺身而出,以妹妹的身份为桑宝出头,让所有小孩子都知道,桑宝不是孤立的,她有个双胞胎妹妹,她们是两个人,人多力量大。

倒是也唬住了那些小孩子,慢慢的,都知道了桑宝和桑贝是双胞胎,凡事便有所顾忌,尽量不招惹她们。只是小孩子也会好奇,会问,你们为什么长得不一样呢?

在小孩子的概念里,双胞胎就该是一模一样的。

但偏偏,桑宝和桑贝,越来越不一样了。这不一样除了相貌,更在性格和能力上一点点表现出来。用老师的话说,桑贝的智商,明显比桑宝要高。

读小学的时候,桑贝的成绩在班级中领先,而桑宝,却总是排在后面。老师倒是省事,干脆安排桑贝辅导桑宝的功课,但是不管桑贝怎样努力,桑宝不明白的问题,还是不明白。最后,桑贝失去耐性,再也不管桑宝。

桑宝却也不着急,哪怕成绩垫底,回家看到好吃的,立刻开心起来。用老爸的话说,就是那种天生的笨小孩。他们自然也疼爱桑宝,所以,并不苛责她的笨。

当然,他们也欣慰桑贝的优秀——一个宝,一个贝,反正都是他们的宝贝,即使不一样,他们的爱也是不偏不倚的。甚至,因为桑宝的落后,怕她自卑,爸妈有时会明显偏着桑宝一些,从来不忍责备。

于是,老师也死心了,由着桑宝的功课落在后面,对比着,也就更显桑贝的优秀。中考之后,班主任看着两份成绩感慨:“桑宝、桑贝,你们俩,真的是双胞胎吗?”

桑贝听懂老师话里的含义,不免略觉尴尬,而桑宝却浑然不觉,认真地说:“老师,我们真的是双胞胎,有出生证明呢。”

所有同学都笑起来。

这,就是桑宝,和桑贝不一样的桑宝。

自此,桑贝一路读到重点高中,又读了名牌大学。而桑宝,勉强读完高中,考了~所卫校学习护理,常常在家里对着萝卜练习扎针。

这样的生活,桑宝却很满足,从来没有羡慕过桑贝,甚至高考前,看桑贝熬夜激战,桑宝同情不已,拿出自己的零食送给桑贝,幽幽地说,“桑贝,你好可怜哦。”

这态度,让桑贝无语。

大学毕业后,桑贝进入到一家银行工作,成为了收入颇丰的白领。而桑宝,只是在一家小医院做护士,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收入平平。于是,桑宝常常会缠着桑贝给她买新衣、买好吃的……口头禅是“谁让你赚钱多呐”。

这么多年,桑贝始终拿桑宝没办法,有时喊她“小无赖”她也不气,还洋洋自得,“我就赖着你,反正,你的就是我的。”

这态度,让桑贝没有一点脾气。这不,离生日还好几天,桑宝的生日礼单都开出来了,吃的最多,巧克力、奥利奥、提拉米苏、冰激凌……列出一大串,此外还要一个新的“苹果”播放器。

桑贝算了算,一个月的薪水不一定够,桑宝纯粹狮子大开口。于是拒绝。

桑宝不乐意了:“我也给你买礼物了,特别好的呢。”

这样讨价还价一番,桑宝最后把播放器删掉了,其他的绝不妥协。

桑贝没辙,抽了休班的时间,拿着单子给桑宝买礼物,一边推着车子在超市货架中穿梭,一边嘀咕,真是上辈子欠了她的。

桑宝和桑贝的生日,向来是家中大事,免不了热闹一番。吹过蜡烛,桑宝把大包小包的零食统统拿进自己卧室,然后,才捧出给桑贝的礼物来。竟然是两条小小的金鱼,在巴掌大的小玻璃缸里游来游去。

桑贝哭笑不得,这种小鱼,市场中5元钱就可以买一对了。桑宝真是小气鬼。

桑宝却兴致勃勃,对桑贝说:“你看你看呀,这两条鱼是一个鱼妈妈生的,一模一样呢,它们是双胞胎,跟咱俩一样。”

桑贝的心忽然柔软了一下,她这才明白桑宝选这件礼物的用心,便不忍扫桑宝的兴,弯下身靠近地去看那两条金黄色带了少许黑色斑纹的金鱼。果然,如桑宝所说,两条寸余长的小鱼,个头、颜色、花纹,全都一模一样,没有分毫区别。

“是双胞胎吧?”桑宝得意起来,“我挑了好长时间才挑出来的,它们那么多兄弟姐妹呢,可是就它俩最像。”

“嗯,像。”桑贝附和桑宝的快乐。这是属于桑宝的快乐,永远这么简单。

那一对小金鱼,桑贝带回了自己的小窝。半年前,桑贝交了首付,在离家不远不近的地方买了套小户型房子。和桑宝对家的依赖不同,桑贝更喜欢独立,有自己的空间。

那对小金鱼很好照顾,隔几日换换水、撒点鱼食即可,它们亦不挑剔空间的狭小,每日欢快地游来游去。只是慢慢的,桑贝发现,两条小鱼变得不一样了,其中一条,明显比另一条的个头大了一点。那条小一些的,好像一直就没有长,依旧如买来时那样娇小。

桑贝有些疑惑,那天刚好闲来无事,撒过鱼食后,便趴在旁边看那两条小鱼。然后,桑贝就察觉出了端倪——鱼食刚刚落在水面,个头略大的金鱼就迅速地跃起吞食起来,一粒粒动作娴熟地追逐着。而那条小的,则被动、笨拙地等着少少的落下来的几粒果腹。它丝毫没有竞争力,所以大多鱼食,都落入了同伴的口中。也所以慢慢的,同伴在长大,它却不见变化。

原来是弱肉强食的结果,桑贝恍然,没想到两条同胞的小金鱼,也有这样的生存竞争。

桑贝觉得有趣,那晚,便把小金鱼的故事发了微博。

过了一会儿,桑贝看到一条跟帖:“有专家说,同胞的兄弟姐妹中,大多有强弱之分,因为有的孩子遗传了父母基因中优秀的一部分,有的却不是。尤其是双胞胎,在母亲身体内便开始相互竞争了,势均力敌倒还好说,日后两人能力均等,若先天基因有差异,那么差别就很明显了,在母体中,强势的一个就会抢夺另外一个的营养和地盘,等到出生,情势早已分明,定然一个强一个弱。”

看完,桑贝愣了好久。这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的,这些年,她只是不解她和桑宝为何如此不同,年少时,甚至为有桑宝这样一个双胞胎的姐姐有过小小的自卑,却从来没有想,会有这样的根源。

那天晚上,桑贝给妈妈打电话,闲聊了几句后,装作无意地转了话题,问:“妈,我和桑宝,我们出生的时候,是不是一模一样啊?”

妈妈笑起来:“还真不一样,你们俩,从出生的时候就不像双胞胎,你虽然晚出生了一会儿,但足足比桑宝大了一圈、重了一斤多呢,健康红润,头发乌黑。而桑宝,瘦巴巴的,头发黄黄的,皱着小眉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连医生都诧异。”

妈妈的记忆回到多年前,温柔地絮叨着,在她的声音里,桑贝恍惚记起,小时候,她总是轻易就可以抢走桑宝手中的玩具、零食、洋娃娃……后来大了,因为怜悯,她开始让着桑宝,而之前的任何事情,桑宝从来没有争得过她。

原来那么早,还在妈妈的身体里时,她就开始欺负桑宝了,抢桑宝的营养,还争桑宝的地盘。所以,她高大、漂亮,聪慧、自立……而桑宝,矮小、笨拙、依赖……真的是她欠了桑宝的,不是上辈子,而是这辈子。

所以,对桑宝的好,都是应当应分罢了。

和妈妈说完话,收线后,桑贝拨通了桑宝的手机,问她,“苹果”还要不要?

桑宝乐颠颠地答:“要!要!你给的,什么都要。”

第73篇、爱情故事料理之爱

我的老公约什普是个厨师。他出生在阿尔卑斯山脚一个叫做阿尔帕的小山村,这里家家户户都会制作特色奶酪,每天都能吃上新鲜的鸡蛋和牛奶。也许从小就耳濡目染的缘故,约什普很喜欢料理,每次都会发挥独特的创造性。年轻的时候,约什普就走遍了世界多个地方,最后在韩国的一家旅馆工作了11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回到家乡,经营一家餐馆。

经过长时间的准备,最终他在维也纳实现了梦想,开了家名为“考考乐”的餐馆。这是他在东京工作时认识的一个朋友给取的名字,意思是“心愿”,好听又好记。

餐馆不大,要想做出不亚于一流酒店的料理,其难度非同一般,但约什普相信能用自己的双手做出让顾客满意幸福的美食来。他常常道:“我能用美食让客人感到心情愉快,每天还能发挥自己的创意,厨师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如果有来世,我还会做厨师。”如同餐馆的名字一样,约什普认真做好每一道料理,名气也越来越大,甚至就连总统等知名人士也曾经光顾过。

客人中有一个叫约翰的美国青年,他是一个作家,又是一个美食家,但手头不怎么宽裕。约什普曾说:“约翰人很善良,生活却略显困难,他最好能早一点找个女朋友……”每次约翰来就餐,约什普就道:“我做了个新的料理,一起尝尝吧!今天我请你,这个葡萄酒也不错,来喝两口。”于是两人就会边喝酒边探讨人生。

有时会有两个客人一起就餐,却只点一人份的量。此时约什普就说:“他们并不是不饿,而是囊中羞涩。来我的餐馆就餐,分量给足一点,能让他们对奥地利产生良好的印象。料理的目的是让人们感到幸福,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俗话说“借人一斗,还人一升”。过后,那些客人常常会写来感谢信,有时还寄一些礼物,很多人因此与约什普成了朋友。

约什普勤奋努力,视工作为天职,他的执著精神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就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但他没日没夜地沉浸于料理之中,有时不免让我心生怨意。突然有一天,由于过度劳累,约什普突发心脏病去世了。我顿时陷入了万丈深渊,举目无亲,连德语都说不熟练,我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几天后,我正在拾掇餐馆,约翰过来了。他说:“对不起,我刚刚得知消息,这是一封信,请等我离开之后再打开。”约翰走后,我打开信封,里面装了很多钱——足够他在餐馆里吃上几个月的一大笔钱。我赶紧追过去,约翰已不见了身影。

里面还有一封信,这样写道:“我失去了最重要的餐馆,在饿肚子的时候,在怀念故乡深感孤独的时候,在痛苦伤心的时候,在手中没钱的时候,这个餐馆依然热情接待我,让我恢复元气,今后还有何处能体会到那样的热情和爱呢?约什普兄,一路走好!在天国如果也有像我这样贫困的青年,请为他们制作美好的食物,那样,他们也会重拾信心,再次出发。我爱你,我会永远铭记你!”

我用约翰给的钱,在约什普的墓碑上刻上了他的料理哲学:“制作美味虽可称为料理,只有全心投入的制作方为艺术。”

我将餐馆盘了出去,并在一家水晶制品公司上班,工作地点位于市中心。经常还有不曾忘记约什普的朋友们找上门来,他们说:“无论岁月如何流逝,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用心制作美食,让我们开心幸福的约什普。我们希望你能克服困难,祈祷你重新振作,在奥地利好好生活。”

约什普虽已离去,但他播撒的爱却依然在朋友中流传着。

第74篇、爱情故事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1

大四快开学了,我提前了几天来学校,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我提早来学校,把床铺好,把蚊帐挂起来,把厕所弄干净,把寝室打扫一下。

寝室里只有我做这种打扫的事情,寝室有三个人,我一个,丸子一个,还有就是山贼。除了我是一般懒的以外,其余两个人都是奇懒无比的。

打扫完寝室以后,我决定出去逛逛,因为进了大学以后,从来没有雅兴在学校里逛,从来都是走向食堂,走向教学楼,走向校门,是走,不是逛。

逛啊逛,发现地上有个硬币,五毛的,捡起来,放进口袋,环顾四周,没人看到,松了口气。

我捡了五毛钱的事情千万不能让寝室里的人知道,否则,他们两个一定会让我请他们吃火锅的。

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对不起。”

我想,完了,失主找到我了,五毛钱要还给人家了……

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女生,一副怯生生的样子,看来,她是丢了钱,又不知道是不是我捡的。

看到这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想起了以前经常在电视里看到的贫困人家的小女孩,拿着卖掉家里惟一一头小羊羔换来的一个大洋,去给病重的父亲抓药,结果半路上被小偷偷走的故事。我能做这种人吗?我的良心在谴责我。

于是我很不好意思地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五毛钱给她。

她没接,反而笑了起来,说:“我又不是乞丐,你给我钱干嘛啊?”

既然她不是失主,我立即恢复了常态,把钱放回口袋,问她:“有什么事吗?”

她还在回味着被当作乞丐时幸福的感觉,一边笑一边说:“我只是想问你,艺术学院在哪儿?”

敢情现在乞丐很流行,山贼买了条新牛仔裤还特意在牛仔裤上剪一个洞,再弄脏一点,就很像乞丐穿的了。而那个小女生,则很乐意被当成乞丐。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喜欢当乞丐的女孩———纯粹出于对一个似乎有点傻的女孩的好奇。

观察的结果是:她看上去不傻,而且很漂亮很优雅。脸很白,白里透着点红,不是非常红,不知怎么的,我突然联想起了一种水果———桃子,桃子也是白里透着红的。

既然是美女,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说,我也不太熟悉你们学校,不过我总比你熟悉一点,这样好了,我帮你一起找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她同意了。

我心里暗自高兴,可以同美女一起逛校园啰!

于是我带着她,向远离艺术学院的方向走,绕了一个大圈子,一边向她介绍学校里各幢建筑物的历史,以及关于这些建筑物的有趣的传说。她听得呆掉了,她说你对我们学校比我还熟悉嘛。

我说,那当然,我有很多同学在这个学校。

说曹操,曹操就到。发明这句话的人,一定很怕曹操吧?

一帮哥们迎面走来,见到了我们,远远地就喊:“你这么早就来学校了啊?一会儿到你寝室上网去!”

就被这几个哥们一喊,我穿帮了。

她顿时剑眉倒竖:“啊?你就是我们学校的啊?还冒充别的学校的人!你带着我兜圈子吧?”

我说:“我也没说自己不是这个学校的呀,我说我有很多同学在这个学校,他们就是其中一部分呀。”

为了安抚她,我说:“好好好,我马上带你去艺术学院好不好?”

她的脸这才阴转多云,不过生过气以后,脸更红了,像成熟的水蜜桃。

于是我就决定再让她的脸红一下,我对哥们说:“哥们我有事,再见。这是我女朋友桃子,以后帮忙罩着点。”

小女生的脸果然更红了,她说:“你你你怎么这样啊?”她喊:“你们不要听他胡说啊!”

哥们都笑了,说:“一定罩着嫂子。”

于是我带着一个低着头红着脸的小女孩一路无言径直往艺术学院走去。

到了艺术学院门口,她说:“本来想谢谢你的,但是你骗了我,就扯平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我说:“我再次强调一下,我没骗你,是你自己理解错误了呀。”

我说:“我觉得你脸红的时候很像桃子,所以随手帮你取了个名字叫桃子,没想到你真的叫桃子!”

她说:“不和你说了,你这个坏蛋。我走了,有空在学校里再见。”

我看着她走进了艺术学院的大楼,自己也怅然若失地回寝室上网去了。

上网,就是能把什么都忘记,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丸子借了我一百块钱路费,忘记了那个找艺术学院的小女生。

2

尽管我提前一节课去买饭,但是食堂的队伍还是很长。排队我就感觉很郁闷,听到前面的小朋友们(我大四,所有的人对我来说都是小朋友)说今天的菜好丰盛啊!我听了这句话就来气,今天市领导来视察,这还不是给市领导看的?哪是为我们准备的呀!伙食比以前稍微不那么可怕一点你们就满足啦?

于是我就大声对丸子说:“你们学校的学生要求可真低啊!就这种菜你们学校的学生就认为是丰盛了?”这句话一说完,小朋友们立即安静了下来,满脸羞愧之色。作为他们的学长,我有义务让他们知道,我们学校的食堂比起别的学校的食堂有多烂。

安静中爆发的声音往往是很有力的,在这个安静中就爆发出一个我想念了很久的声音:“又在装外校同学了啊?”我一看,不仅声音是我想的,连长相也是我经常能想到的桃子的。我惊讶地说:“桃子您怎么亲自来吃饭啊?”桃子说:“吃饭当然要亲自吃啊。”我说:“吃饭这种累活,让我们这种下人做就行了,您把饭卡给我,我帮您吃了!”

桃子说:“去死!”我说:“桃子你上网吗?”桃子说:“我不上的,网上好多坏人啊。”我还想问点什么,轮到桃子买饭了。眼看着就又要和桃子分别了,我说:“桃子我请你吃饭吧,走吧,这里的东西不好吃。”桃子问:“不会一会儿吃完饭你会叫我埋单吧?”我说:“我是那种人吗?”窗口里面的大娘喊着:“别说话了要什么快讲!”我就拉着桃子走了。留下食堂大娘在那里骂骂咧咧的,一点都不感激我为她减少了两个人的工作负担。

丸子和山贼问我他们怎么办?我问桃子:“这俩人你认识?”桃子说不认识,我说:“我也不认识他们,估计是他们认错人了。”

就这样我把桃子拉到了餐厅去吃饭,我们点了几个菜边吃边聊。

我知道了桃子的大名叫陶晶,桃子是小名;桃子是北京人但是在上海出生,所以桃子有着上海女孩的优雅和北京女孩的大方;桃子是大二的而不是我一直以为的大一新生;桃子居然也是学热动的而不是学艺术的正好是我小师妹,那天找艺术学院只是办点事情;桃子那天其实早知道我在带着她兜圈子,只不过她觉得听我讲解得挺有意思所以跟着我满校园逛,之所以后来假装生气是因为怕我哥们起哄。

当然我还知道了桃子的电话,然后我就经常打电话给她。想桃子了,就打电话给她,挂掉电话却发现反而更想她了。

3

时间匆匆过去,已经是12月了,暑假似乎还在眼前,和桃子的第一次见面,也似乎在眼前。找工作不太顺利,我一直很郁闷地在寝室上网,转眼就到了平安夜的前一天。

我想,平安夜和桃子出去逛逛,也许,我的心情会好一点。

于是我打电话给桃子,桃子说平安夜她已经答应寝室里的人参加一个聚会了。我说:“哦,那你答应人家在先,你就去吧,玩开心一点。”

圣诞节总要给桃子送个礼物吧。为了决定送她什么礼物,我那天晚上失眠了,思考了一个晚上,决定送她一盒焰火。小时候我很喜欢焰火———那时的追求很简单:玩具枪和焰火。有一年过年,老爸给了我一盒筷子一样的焰火,那时候别提有多高兴呢。于是第二天,我开着自行车到控江路一家鞭炮烟花店买了一盒焰火。

回来后想了想,在这个童年最珍贵的礼物里面留了张纸条:

平安夜,我最大的愿望,是和你一起放这盒焰火,看来这个愿望是不能实现了;

其次的愿望,是你今晚聚会的时候,有焰火可以放着玩,给你们的party锦上添花;

假如万一不幸你实在不喜欢这盒焰火,那么,也请不要把它扔进马桶,否则会造成马桶堵塞;等你考完试后,请把这盒焰火销毁,安全起见,你应该在me的指导下,把他们一根根用火销毁。

然后我就把它拿到礼品店包装了一下,从礼品店回来,刚进校门,就看见桃子了,一个人慢吞吞地往里走。于是我叫住她。桃子说:“咦?你跟踪我?”

我笑着说:“是啊,我都跟踪你好几天了,连你上厕所的时候我也跟着呢,怎么你没发现吗?”然后我就把自行车车篮里那盒刚包装好的焰火给桃子,说:“今晚好好玩吧,我先走了。”

然后我就先骑车回去了。

没有桃子陪伴的平安夜,算不上是平安夜,我前一天晚上思考给桃子什么礼物而没睡好,正好平安夜把睡眠补回来。晚饭都没吃我四点钟就开始睡觉。我睡得很香,好像睡了很久,好像睡到了半夜,梦见我的闹钟响了,于是就醒了,迷迷糊糊地发现原来是手机在响,拿起来一看,是桃子在寝室打的。

我一个激灵,一下子就醒了,接听了,我说:“桃子你参加完party回来啦?玩得开心吗?”桃子说:“我就没去,你平安夜最大的愿望能实现了。”我说:“啊?深更半夜的,开什么玩笑?寝室大门都关了吧?“桃子说:“你在睡觉吧?现在才七点钟!起来吧,到我寝室楼下来找我,我等你。”

我赶紧穿衣服起床,太激动了,把袜子穿在了鞋子的外面都没发现。

我们在控江路上一边走,一边放焰火。那时候,心情别提有多轻松,仿佛时间又回到了只有玩具枪和焰火的时代。走到黄兴路的时候,我说:“桃子我们去教堂吧,那里平安夜有宗教活动。”于是我们坐90路到了西区教堂。但是我们没进去,担心人家不让进。里面传出来了唱诗班的赞美诗,我们站在外面静静地听,谁也没说话。沉默的时候,我在思考事情,看得出来,桃子也在。

于是我很严肃很严肃地,用生平最严肃的表情,打破了沉默,对桃子说:“桃子,我很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桃子说:“我今天一直在考虑一件事情。你今年大四,还有半年多一点,你就要毕业了。而通常,毕业那天,就是失恋的那天———这种事情我看得太多了。我今天想了很久,我知道你很喜欢我,其实我也何尝不是呢?但是想到你毕业那天,我就会很伤感。我一直不敢面对这个事实。”

我很惊讶于桃子担心的事情,原来只是如此简单啊!女孩子的心果然很细。

于是我说:“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是同一届的,从大一就开始恋爱,按照毕业那天必须失恋的观点,那也只能相处四年。而这四年,和我们的半年,又有何区别呢?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段恋情结束的时间,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好好珍惜这段感情,不吵架,不分手,约定等到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那样不是很好吗?至少我们毕业以后可以拥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桃子沉默了,一分钟后———这辈子长这么大最漫长的一分钟———她伸出了一只手,说:“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到你毕业那天为止,你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紧紧地握住了那只手。

4

桃子的生日快到了,我也该准备准备了。

当天,我就坐车去南汇了,那里有个陶吧,大一的时候去玩过,和老板娘混熟了,还认她做了姐姐。我花了一下午做成了一个桃子形状的陶器———虽然手生了,不太像。

从南汇回来后,去易初莲花买了包自制蛋糕的原料,山贼和丸子很好奇,说寝室里又没烘烤机,怎么烘蛋糕啊?

终于到了桃子生日的那天,我早早地起来,在床底下随便找了几个易拉罐,用刀裁去顶部,在里面塞上些手纸(当然是没用过的)。然后把丸子书架上的几瓶尖庄拿下来,倒在易拉罐里。丸子每次吃散伙饭都要喝白酒,每次都只喝一点点,然后喝不完的打包带回来,结果书架上就有了好几瓶。点燃了根一次性筷子,把每个易拉罐里的手纸都点燃,把我的大饭盆装着和好的蛋糕粉放到了易拉罐上面烤,烧完了三瓶尖庄以后,蛋糕熟了。寝室里满是酒味,管寝室的阿姨闻到酒味想来看看怎么回事,结果被酒气熏倒了,幸好被熏倒了,不然我就要因为在寝室使用明火被通报批评了。

蛋糕做好以后我装作不知道今天是桃子的生日,把手机关掉,电话也不接,关照丸子和山贼,找我的电话一律说我不在。

终于到了晚上,打了个电话给桃子,让她下楼,说我在楼下等她。五分钟后见到了她,她一点都没有为我忘记她的生日而不快,这反倒令我有点不快了。然后我就递给她一个盒子,她高兴地打开盒盖,往里看了一眼,满脸通红地看着我说:“你怎么送我这个啊?太难为情了!”我说:“有什么难为情的啊?”她说:“怎么是个屁股啊?”我又好气又好笑,说:“你拿出来看清楚再说。”然后她就把桃子拿出来了,看到桃子下面刻着的“何乐为陶晶专制”字样的时候,她感动得一下子抱住了我。我说:“先别忙激动,还有好东西要给你呢!”

然后我就带着桃子去学生会办公室了,我跟学生会主席山贼说好了,让他今天把办公室里的值班人员撤掉,然后把钥匙借给我了。我打开办公室的门,里面一只散发着酒味的蛋糕上插着20根蜡烛,轻轻地对桃子说:“生日快乐!”

本以为桃子会感动得哭的,没想到她疑惑地看着我,说:“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啊!”

我说:“怎么不是呢?上次我和你在网吧帮你申请email的时候你不就是这么填的吗?”

桃子说:“什么呀,我那时候问你生日可不可以乱填,你说可以的!”

然后两个人对视着哈哈大笑,不管怎么样,桃子还是过了一个很快乐的不是生日的生日。

5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每天的生活都无聊而充实,在网上投投简历,跟桃子一起玩,做做毕业设计,跟大伙儿吃吃不完的散伙饭……

毕业典礼来得很快,那一天也是我和桃子约定失恋的日期。

我没去参加毕业典礼。给桃子寝室打电话,桃子出去了。打她手机,关机。

心里堵得慌,我决定出去走走,没带伞。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心里空荡荡的。不知不觉,走到了图书馆门口。那个很深的坑里,雨水已经灌了一半了,水坑旁边,还有一双脚,很眼熟,再往上看,是桃子,也没带伞,湿湿的头发紧贴着可爱的脸庞。两只眼睛盯着我看。

———我就知道你会来这里的!

———千万别跳下去啊!虽然不会淹死,鞋子会湿掉的!

———我们就是在这里第一次相遇的!

———我要向学校建议把那个坑填掉!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就装外校学生骗我!

那双清澈的眼睛还是这样诚挚地看着我,我的眼睛不能逃避这样的目光。于是我也正视着她。

我说:“我带你去找艺术学院吧!”桃子说好,还说:“有的事情该面对的就是要面对,逃避也没用。”

于是我带着桃子,沿着第一次带她逛校园的路线,在学校里逛着。

指着每一幢建筑物,我解说,她点头。不过这次不是讲每个建筑物的历史,而是我们留在每个建筑物那里的美好回忆。

我们走得很慢,可是再慢,我们还是会走到艺术学院的。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就像我们必须面对我们面前的建筑物,而那个建筑物正是艺术学院。

———我今天毕业。

———是的,你今天失恋,我也是。

———那以后呢?

———我也不知道。

———还是朋友吧?

———应该是吧?

———跟朋友比起来呢?

———更亲密一点吧

———比朋友更亲密的,那还是恋人啊!

……

很长时间的沉默。

———你回去吧,再不走,学校要赶你走了。

———那我走了。

———再见!

———有空我来学校看你。

———嗯。

我强迫自己转过身去,然后强迫自己迈腿。这时候如果猪八戒出现该多好,把我背起来就走……

丸子和山贼要离开上海各奔前程,而我则留在了上海。我把他们送到火车站,此次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我们互相拥抱了一下,我就回学校去搬家了。

在回学校的车上,我觉得偌大的城市就只剩下我一个了,我从未感觉到这世界如此的陌生。车上的售票员卖着票,乘客们争抢着座位。这是他们,而我,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爱人、朋友相继离我而去,心底里涌出一股苍凉,想到了一句诗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我想我快哭出来了,但是我没有。

到了寝室,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向我伸出了一只熟悉的手,一个熟悉的声音问我:我们还有必要遵守这个约定吗?

我说有,约定好的东西不能改变。

那只手颤抖了一下,但是没有收回去。

但是我们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我笑着说。然后我也伸出了手。

那只手打了我的手一下,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第75篇、爱情故事找一个肯给你剥虾的男人

虾好吃,皮难剥,单身的姑娘们要么有爸妈疼着,要么就自己动手。谁会跟美食过不去呢?减肥的除外!

要是身边有了男朋友,那还让他闲着干啥?

在综艺节目《幸福三重奏》里,大S有一个剥虾理论。她说,她很喜欢吃虾,小时候吃虾,都是爸爸给剥的。因为妈妈告诉她,女人吃虾必须由男人来剥。后来爸爸不在了,她就再也不吃虾了。嫁给老公之后,老公不给她剥的时候她也不吃,给她剥虾她就会吃。

剥虾理论刚出来时,还引起网上的一片争论,说这是神逻辑。争什么争?你看看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子君给老公剥大闸蟹吃吧?算是贤妻吧?还不是一样被甩!男人啊,就该让他帮你剥这个剥那個,等哪一天你善心发作时,随便给他剥一个瓜子,他就感动得不要不要的!这个,应该是两性关系中的饥饿疗法吧?

要求男人剥虾也不过分,这是给男人献殷勤献爱心的表现机会。别怪男人不懂爱不体贴,你不给他表现机会,把他的活儿都抢了,让他养成大爷,以后就别怪人家不心疼你!如果哪个姑娘说,想给本姑娘剥虾的男人能从这条街排到另一条街去,我只能说:“姑娘,你成功啊!”

当然,让男人剥虾的理论也要审时度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否则就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好尴尬的!

恋爱时,让追求自己的男人剥虾,他老乐意啦!他求之不得!他给你剥一大盘虾都不嫌累的,他自己都舍不得吃,一只一只喂到你嘴里,甜到齁!我相信,此时的男人孝敬自己的亲妈都没那么卖力气!恋爱时都懒得给你剥虾的男人,你还要他干啥?

结婚后,婚姻需要用心经营,爱要互动。剥虾呢,也可以有来有往,你给我剥,我给你剥。但是,有的姑娘就觉得自己贬值了,地位反转,拼命地给男人剥虾。你忘了你是他老婆,不是他妈!还有的姑娘,在不正确的时间里撒个缺心眼儿的娇,比如,和婆婆一起吃饭,你让她儿子给你剥虾,让婆婆看了心疼、窝火、刺眼睛,是不是没事找抽型呢?还有的姑娘,男人在看世界杯,电视直播激战正酣时,你缠着他给你剥虾,让人家烦躁生气又着急,是不是吃饱了找虐型呢?

爱我,就给我剥虾,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不必刻意。也不用特意做给谁看,你情我愿,男女双方舒服是关键!

你不爱他,却让他给你剥虾,他又不是傻子;

他爱你,你让他给你剥虾,他求之不得;

你爱他,你想给他剥虾,他却抢着给你剥虾;

你们彼此爱慕,两个人抢着剥虾,一只剥好的大虾,大家推来让去,虐死单身狗!

说来说去,互相爱恋是关键,无论是恋爱还是结婚后,爱情不能停顿,剥虾不能止步。剥虾只是一件小事,却能往爱的蓄水池里缓缓注水,让彼此心里的爱都很满很满,满得快要溢出来。

恋爱时给剥虾,结婚后就再也不干了,那是耍流氓好吧?

恋爱时不给剥虾,结婚后也不给剥虾,那是没有改进好吧?

恋爱时给剥虾,结婚后依然给剥虾,那是习惯成自然好吧?

恋爱时不给剥虾,结婚后却给剥虾,那是爱在成长。

恋爱时给你剥虾不算什么,结婚多年后还在给你剥虾的男人才是精品!而运用所有的智慧鼓励男人给自己剥虾的,才是成功的女人吧?

恋爱时,我从来没让男朋友给我剥过虾,因为那时候穷,吃不起虾!怀孕的时候要补充营养,我吃了一大盘虾,满足10分钟,却后悔一辈子,咋就没给他留一只尝尝!现在每次吃虾,我和两个女儿都伸着脖子等,等孩子爸爸下班给我们剥虾,否则怎么吃啊!

永远给老婆孩子剥虾,愿意为爱做一些小事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第76篇、爱情故事幸福不需要两台遥控器

“韩剧!”“足球!”“足球!”“韩剧!”一个话题不变的争辩赛,于婚后每天晚上7点半在我们家客厅准时开始。

要看韩剧的自然是我,要看足球的当然是他。恋爱3年,那时候爱得晕头转向,哪里有时间守着一台电视机争论不休。什么韩剧什么足球,统统在爱情面前退后。谁能料到,婚姻会现实到如此的地步,好不容易统一了饮食习惯、作息时间、生活观点,关于电视的个人爱好却无论如何也统一不起来了。

那晚,我先是甜蜜蜜地哄着他,他只是摇头,一副糖衣炮弹轰炸不倒的模样。我恐吓他,做愤怒状,这小子当初对我百依百顺,如今却头一抬,破釜沉舟地说,勿宁死!姓韩的,我冲他大叫,我算是知道你了,当初那些好听的,说来都是假话。

他不甘示弱,姓李的,我也知道你了,当初那些柔情似水。都是做给人看的。

别忘了,遥控器在我手里,你别想得逞。

他蔑视地看着我,径直走到电视机前人工操作,《妻子的诱惑》马上不见了,屏幕上小罗纳尔多那副嘴脸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你给我换过来!我跳到沙发上。

不换!他搬个小凳子,嬉皮笑脸地堵在电视机前。

我拿着遥控器一顿狂按,小罗不见了,张瑞希那张温柔的脸真是怎么看都喜欢。停留了几秒钟,他的还击开始了……那天晚上,我们再也顾不得“要文斗不许武斗”的家庭原则,以行动开战,电视屏幕上不停闪动着小罗的身影和张瑞希的微笑。

我彻底生气了,一把将遥控器对着墙壁摔了过去,哗啦一声。他在电视机前站了起来,怔怔地看着我。我跳下沙发,一头扎进卧室换上外套穿上鞋子,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你去哪里,他在后面嘁,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行吗?我咣当一声将门摔上,我会怕了他?老妈家不过两站地。走过去10分钟就够了,让他跟着小罗过日子吧。我没走下楼道就被他追了上来,一把将我扯住。你看你看,电视你看还不行嘛,我还真怕你回娘家。

我转回身,盯看他片刻。

你看。他诚恳地说。

于是我跟他上楼,我老妈一贯对他如对儿子,他跟我老妈保证过会对我好,事事让着我。我自然晓得,这是他的软肋。

第一次正面战争,以我的胜利告终。那晚,我一手拿着遥控器一手拿着大苹果,身体占据着整个沙发,像只幸福的刺猬。广告时间,我扫一眼卧室门,门静静地关着,里面没有任何声音,我踮着脚过去将门推开一道缝,看他趴在电脑屏幕前,一脸的焦急和无奈……

我忽然有些心软,争归争闹归闹,到底是我爱的男人……再回到《妻子的诱惑》的浪漫中,幸福的刺猬竖着一身的刺开始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终于在再度插播广告时,我推开卧室门,脸依旧板着,你去看比赛结果吧,我困了。他转头看着我,不是还有一集?明天周末,我看重播。我悻悻地说。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臂,走到门边接过我手里的遥控器。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忽然回身抱住我,老婆,以后咱别争了行不?

是你争。我扬起头,将刚刚收起的刺再次张开来:是你刚才说那么狠的话。

好,是我错,我不该说那样的话。可是今天这场是决赛,我是真的很想很想看。以前无论哪次,最后不都让了你。

这次你也没告诉我,以前你说的重要赛事,我哪次又没让你。我依旧倔倔的。是是是,他连声应着。低下头试探着问,要不,我们再买一台电视机吧,何必为了一只遥控器伤害我们的感情呢?我想了半分钟,说,好吧。第二天,一台同样款式和型号的电视机进入我家,新的遥控器归我使用,他大度地将旧电视搬进了卧室,将客厅让给了我。

很长一段时间,他看他的球赛,我看我的韩剧,相安无事。可,这样的日子,我渐渐寂寞起来,他不再同我争遥控器,我也无须时时警惕地将它拿在手里,随手丢在什么地方,想找的时候还会找不到。故事再精彩,没有人同我分享,哪怕争论也好啊,我想。

同样拥有绝对自由观看权的他,一段时间后,总会找了借口跑到客厅在我旁边坐下,说,放广告呢。或者,吃个苹果,说,中场休息一下,出来放放风……慢慢地,他还主动关心起他口中那些“垃圾剧”的进展惰节,有一天晚上,竟然脱口说出了李英爱的名字。我吃惊地看着他,他被我看得脸红,像个羞涩的小男生,两只手在腿上纠缠来纠缠去不知如何是好,让我这只时时都准备张开满身刺的刺猬,一颗心彻底软了下来,将他的手指一根根拿过来,说,要不,咱们还是看一台电视吧,一三五你陪我看,二四六我陪你,一个人看电视,真的很没意思。

好!他说,声音大得着实吓了我一跳。

一台电视就此闲置起来,我们恢复了共同看电视的日子,保持和平共处。但好景不长,没坚持到一个月,两人的本性又一点点浮出水面,遥控器再度成为争夺目标,新一轮的争端又开始了……只是,不管怎么争,他再也没有说过那么狠的话,我也再没有使用过回娘家的杀手锏。那些争端,最后都找到合理或不合理的方式解决了,结果是,要么我陪他看球,要么他陪我看韩剧。总之,输了的要做旁观者,不得离开。

这样争争闹闹的日子里,我怀孕了。他说,给我生个小球星吧。我说,不,我要生个韩国明星一样的女儿……那么多的夜晚,我一边打瞌睡一边陪他看足球,他一边陪我看韩剧一边偷着发信息询问赛程,两人都会委屈地嘟着嘴,在对方节目的广告时间里,飞快地拿着遥控器换台……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肯在同一个屋檐下分开在两个小天地。

这是一种特有的幸福,因为我们手里,共同握着爱的遥控器。

第77篇、爱情故事今天离婚,你抱我出家门

只是因为生活的平淡让我们熟视无睹,而并不是没有感情。

一.

与妻结婚的时候,我是将她抱进门的。那时我们住的是那种一家一户的平房,婚车在门前停下来的时候,一伙朋友撺纵着我,将她从车上抱下来,于是,在一片叫好声中,我抱起了她一直走到典礼的地方。那时的妻是丰盈而成熟的娇羞女孩,我是健壮快乐的新婚男人。

这是十年前的一幕。

以后的日子就像是流水一样过去,要孩子,下海,经商,婚姻中的熟视无睹渐渐出现在我们之间。钱一点点地往上涨,但感情却一点点地落下去,妻在一家行政机构做公务员,每天我们同时上班,也几乎同时下班,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

越是平静,便越容易有突然变化的机率。

我有了她。当生活像水一样乏味而又无处不在,哪怕一种再简单的饮料,也会让人觉得是一种真正的享受。

她就是露儿。

天气很好,我站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儿伸出双臂,将我紧紧抱住。我的心再一次被她包围。

这是我为露儿买的房子。

露儿对我说,像你这样的男人,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我忽然想起了妻,刚刚结婚的时候,她似乎说过一句,像你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之后,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想起妻的聪明,心里微微地打上了一个结,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不起她。但却欲罢不能。

心中那个关于离婚声音,愈来愈大。原本觉得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竟然渐渐地能在心里想像成可能。

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对妻子开口。妻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在厨房里准备饭菜,我依旧打开电视,坐在那里,看新闻,饭菜很快上桌,吃饭,然后两个人在一起看电视,或是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发会儿呆。想像露儿的身体,成了我自娱的方式。

试着对妻说,如果我们离婚,你说会怎样?妻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似乎这种生活离她很远。

妻去公司找我时,露儿刚从我办公室里出来。公司里的人的眼光是藏不住事情的,在几乎所有人都以同情的目光和那种掩饰的语言说话的时候,妻终于感觉出了什么。她依旧对着我所有下属以自己的身份微笑着,但我却在她来不及躲闪的一瞬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伤害。

露儿再次对我说,离婚吧何宁,我们在一起。我点头,心里已经将这个念头扩到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二.

妻端上最后一盘菜时,我按住了她的手。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妻坐下来,静静地吃着饭。突然间觉得自己有些不忍,但事到如今,却只能说下去。咱们离婚吧,我平静地说着不平静的事。

妻没有表现出那种很特别的情绪,淡淡地问我为什么。我笑,说:不,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离婚。妻的态度骤然变化起来,她恨恨地摔了筷子,对我大声说,你不是人!

夜里,我们谁也没理谁,妻在小声地哭,我知道她是想知道为什么。但我却给不了她答案,因为我已经在露儿给我的感觉里无法自拔。

我起草了协议给妻看,里面写明了将房子,车子,还有公司的30%股权分给她。写这些东西时,心里一直怀着对妻的歉疚,妻愤愤地接过,撕成碎片儿,不再理我。

我感觉自己的心竟然隐隐地有些疼起来,毕竟是一起生活了十年的爱人,所有的温柔都将在未来的一天变成陌路,心里也有些不忍,但话一出口,毕竟是来不及收回的。

妻终于在我面前放声大哭,这是我一直以来想得到的,似乎是释放了什么东西一般,几个星期以来的压抑都随着妻的哭声而变得明朗而坚决起来。

陪客户喝酒,半醉的我回到家中时,妻正伏在那里写着什么。我躺在床上睡去,醒来的时候,发现妻依旧坐在那里。我翻个身,再沉沉地睡去。

终于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妻却对我声明,她什么也不要我的,只是在离婚之前,要我答应她一个条件。妻的条件简单,便是再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孩子就过完暑假了,她不想让孩子看到父母分开的场面,而且,在这一个月里还要像以前那样生活。

我接过妻写的协议,她问我,何宁,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嫁过来的吗?蓦地,关于新婚的那些记忆涌上来,我点头,说记得。妻说,是你将我抱进来的,但是我还有个条件,就是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这一来一去,都由你做主好了,只是,我要求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你都要将我抱出去,从卧室,到大门。

我笑,说:好。我想妻是在以这种形式来告别自己的婚姻,或是还有对过去眷恋的缘故。

我将妻的要求告诉了露儿,露儿不屑地笑了,说再怎么还得离婚,搞这么多花样做什么。

三.

一个月为限,第一天,我们的动作都很呆板。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亲密过了,甚至连例行的每周两次的做爱时间也取消了,每天都像路人一样。儿子从身后拍着小手说,爸爸搂妈妈了,爸爸搂妈妈了,叫得我有些心酸。从卧室经客厅,出房门,到大门,十几米的路程,妻在我的怀抱里,轻轻地闭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就从今天开始吧,别让孩子知道。我点头,刚刚落下去的心酸再一次地浮上来。我将妻放在大门外,她去等公交,我去开车上班。

第二天,我和妻的动作都随意了许多,她轻巧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嗅到她清新的衣香,妻确实是老了,我已有多少日子没有这么近的看过她了,光润的皮肤上,有了细细的皱纹。我怎么没发现过妻有皱纹了呢?

第三天,妻附在我的耳边对我说,院子里的花池拆了,要小心些,别跌倒了。

第四天,在卧室里抱起妻的时候,我有种错觉,我们依旧是十分亲密的爱人,她依旧是我的宝贝,我正在用心去抱她,而所有关于露儿的想像,都变得若有若无起来。

第五天,六天,妻每次都会在我耳边说一些小细节,衣服熨好了挂在衣柜里,储藏室的灯坏了我今天买个新回来……我点着头,心里的那种错觉也越来越强烈起来。

我没有告诉露儿这一切。

我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似乎是锻炼的结果,我对妻说,现在抱你,不怎么吃力了。

妻在挑拣衣服,我在一边等着抱她出门。妻试了几件,都不太合适,自己叹了口气,坐在那里,说衣服都长肥了。我笑,但却只笑了一半,我蓦然间想起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不是我有力了,而是妻瘦了,因为她将所有的心事压在心里。那一瞬间,我有一种伸出手去抚妻额角的冲动。

儿子进来了,爸爸,该抱妈妈出门了。他催促着我们,似乎这么些天来,看我抱妻出门,已经成了他最喜欢的一个节目。从卧室出发,然后经客厅、屋门、走道,我抱着妻,她的手轻巧而自然地揽在我的脖子上。我拥着她的身体,感觉像是回到那个新婚的日子,但妻的身体却越来越轻,我的鼻头不禁有点酸痛。

最后一天,我抱起妻的时候,怔在那里不走。儿子上学去了,妻也怔怔地看着我说,其实,真想让你这样抱我到老。

我紧紧地抱着妻,对她说,其实,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就是少了这种抱你出门的亲密。

四.

停下车子的时候,我来不及锁上车门,我怕时间的延缓会再次打消我的念头。我敲开门,露儿一脸的惺松。我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不离婚了。真的不离了。

露儿不相信一般看着我,伸出手来,摸着我的头,说你没发烧呀。

我挪开露儿的手,看着她,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只有对你说对不起,我不离婚了,或许我和她以前,只是因为生活的平淡让我们熟视无睹,而并不是没有感情,我今天才明白。我将她抱进了家门,她给我生儿育女,就要将她抱到老,所以,只有对你说对不起。

露儿似乎才明白过来,愤怒地扇了我一耳光,大哭着关上了门。我下楼,开车,去公司。

路过那家上班时必经的花店时,我给妻子订了一束她最喜欢的情人草,礼品店的小姐拿来卡片让我写祝语,我微笑着在上面写上:我要每天抱你出家门,一直到老。

第78篇、爱情故事“随便”岂可随便说

假设一名居家好男人,不嫖不赌,不烟不酒,有车有房,没有不刷牙不洗脚就上床的恶癖,那他最有可能让女人切齿的恶行是什么?十有八九的女人会说:就是当你兴致勃勃地要他发表高见,拍板做决定时,他眼睛不离报纸或是CCTV-5的球赛,懒懒地蹦出两个字——随便。

你这里是摩拳擦掌筹划已久,准备给他献上一席浪漫大餐或者史无前例地安排通宵电影庆贺结婚周年,你问他到哪里订座、买什么放映厅的票,他老人家一概用“随便”二字打发你,怎不叫你义愤填膺?随便,这话外音是什么——他对这些根本没兴趣,要不就是怕你发神经跟他闹,他懒得出门烧钱,他宁可窝在家里喝啤酒看球赛,睡懒觉也成。

而女人的內心独白恰恰是:呵,随便,你拿我当什么?当年你追我的时候,是最不肯随便将就的人:吃饭要吃船菜,到渔民的舱尾捞虾捞蟹;酒足饭饱,特意雇小划子去湖心江湾里走一走,远处是大船的灯火,敲敲船帮,水里的鱼就跳来跳去,脊背上镀着月亮的银光;连看4场电影,两人互相依偎着解乏……

当年口袋里没两文钱的时候。你们都商议着第一年的工资要攒着去马尔代夫旅行,那个地方令你们心驰神往。他甚至对你说,要是沙滩上的太阳伞可以托运的话,他一定去马尔代夫替你买一把。这些事,他难道都忘了吗?

可是在男人眼里,恋爱时的话差不多相当于酒话。哪能当真。你想胡闹,他由着你,已是容让。说“随便”,就是不忍拂了你的意,就是由你做主。这还不够吗?当年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孩。现在能留出刮胡子的时间就算休闲了,他已经把全家的愿望和规划都背在身上,你还想让他怎样?何况,青春哪能复制?你以为再看一个通宵场就变成了热恋中的少年情侣?才没有这回事呢,撑不到后半场,两个人都睡着了,连个放哨的都没有。唉,已婚人士玩什么约会情调,好好的原配夫妻全成了旁人眼中的“情感走私族”。

饶是男人有理,这“随便”二字还是不可随便拿来敷衍女人。女人的天性,生来就是不甘平淡,她总要推动着男人去干这干那,推动着他向自己表达爱意,推动着两人偶尔离开柴米油盐出去透透气。你说这是女人的虚荣心也好,是小女人的劣根性发酵冒泡也罢,你不得不承认这是平庸生活表层的灵动涟漪。要知道,如果有朝一日反过来,男人建议“我们一同出去做点什么吧,你是想跳舞还是划船”时,女人一边懒懒地上发卷,一边面无表情地说“随便”。这个家,还有什么生气呢?

当生活已无所谓憧憬,或者什么样的选择都不会遭致惊叫和泪水时,这日子过得还有啥意思?

第79篇、爱情故事那些未曾期待的温暖

那力透纸背的字迹诠释着感恩,如一缕阳光,瞬间聚拢了我心灵的暖意。

我在自己比較中意的那家公司面试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地等待消息。

手机响起欢快的铃声,看到号码我不由心中暗喜,这正是我期待的号码啊。听筒对面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她告诉我通过了面试,下周一上午八点半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我难掩兴奋,谢了她准备挂电话向父母去报喜。就在我将要按下挂断键的一瞬间,又传来她的声音,“我刚才忘了和你说,写字楼里的电梯很难等,你可以早来一会儿,免得迟到。”我心里忽然升腾起一股融融暖意,轻轻挂断了女孩的电话。

我很快融入了这个集体,原本不安的心也慢慢变得踏实,甚至和坐在我后面的女孩成了朋友。一次聊天,我得知给我打电话的就是她,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会告诉我电梯难等。她好像早已忘了这件事,淡然说道:没什么啊,只是说到上班时间想起来就顺便说了一下。

在她眼里这是再平常不过了,而那时的我们是陌生的,可这真挚的暖意却如一朵莲花在我心中悄然开放。

公司搬迁,我每天要骑自行车到地铁站,把车存在附近的存车处,再乘地铁去上班。

一天早上,马路上堵得一塌糊涂,我到存车处时距离地铁发车的时间已经迫在眉睫。我匆匆放好车,看到看车大爷正忙着给别人找钱,我抛下一句“晚上再给”就跑了起来,恍惚中听到他在叫我,我头也没回只顾狂奔。

晚上取车时,原来的位置竟没有,我一下子慌了,心想早上赶时间,又不是不给钱,就为这区区的1元钱,竟然用我的车来抵。我愤愤不平地要去质问看车大爷时,忽然发现,在他的小屋旁边,我的车完好无损地放在那里。原来,因为匆忙,早上我的车忘了上锁,看车大爷担心我的车被别人推走,就放到了自己容易看到的地方。

我的心被濡湿了,也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惭愧,他的善良让我感受到了尘世间的暖意,微小却很真实。

每天在地铁里看报纸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那天,我在报亭买了当天的早报,一路翻得差不多了,走下地铁时我将报纸卷起来拿在手里。临近出口时,我看到许多拿着报纸的人们在离开出口时纷纷把报纸给站在那里的一位老人。老人花白的头发,佝偻着腰,手里已经拿了一叠报纸。

我不解地望着这一切,突然,从后面出现了一只手抢走了我的报纸,连同他的一起给了老人。抢走报纸的是我的同事,我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我刚换乘这条线不知道,这已经成为这个地铁站里的一道风景线了。老人的老伴生病住院,他为了减轻儿女的负担,经常趁老伴睡觉时到地铁站捡饮料瓶。没想到有一次被女儿看到了,她说自己会去筹钱,不用老人这样辛苦,可老人还是坚持这样做。他们的对话被天天乘地铁的路人听到了,有人就把手里看过的报纸给了老人,后来越来越多的路人都这样做。

从那天起,出门买一份报纸,看一路然后给老人成了我一天中必做的一件事。不记得那是多久后的一天,当我把报纸给老人时,他给了我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在这个地铁口三四年了,大家每天送给我报纸,谢谢你!

那力透纸背的字迹诠释着感恩,如一缕阳光,瞬间聚拢了我心灵的暖意。

我在奔驰的地铁里玩着手机,突然,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一个陌生的号码呈现眼前。我带着疑惑接起来,对方的声音如号码一般陌生。他说了自己的姓名后,问我是否还记得他?翻遍记忆的辞海,我也没寻到和此人任何相关的信息,我想一定是骗子。就在我要挂断电话时,他的声音又一次传了进来,他说要还我钱。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心想骗子骗术又翻新了,他却说自己几年前曾在微博上求助,而我借给了他一些钱,他想和我确认账号,把钱还给我。他的话激起了我斑驳的记忆,那是我第一次在微博上捐款,可是,捐出去的钱还会被还回来,我的心里疑虑重重。

我刚走下地铁,短信的铃音传来,是银行提醒,但和我当初捐给他的钱数不一样,翻找了几年前的微博,才发现他当初是在借钱,并承诺每年支付5%的利息。

我从未推敲过捐和借的不同,可这一刻他的诚信让我既意外又感动,那美好的温暖在我心中逐渐蔓延。

那些未曾期待的温暖,那些来自于陌生人的感动,却真实地发生着。虽然它如微尘一般,可那份真挚、善良、感恩与诚信总是美好得让我心头一暖,并长久地铭刻在脑海里。

第80篇、爱情故事嫁给你,怎样才够本

认识赵凯时,我是一名天天加班的工程预算员,发誓要在26岁之前找个钻石男嫁出去。

赵凯是我们公司花高价请来的财务顾问。不仅长得帅,还彬彬有礼、内敛稳重,最重要的是单身。经同事撮合,我和赵凯很快谈婚论嫁。

结婚半年后,我怀孕了,赵凯给我办了离职手续,要我在家当全职太太。家中请了保姆,我只管安心养胎。儿子出生不到100天,赵凯就想辞掉保姆,因为他不喜欢家里有个陌生人。可是谁来帮忙带儿子呢?我想到了婆婆,她50岁就办了退休手续。

婆婆来倒是来了,可动不动就用“你小县城来的,不知道我们这的讲究”“小凯能力这么强,你哪能和他比呢”这一类的话戳向我,我心中的不滿逐渐积淀。有一次,她甚至说:“你高攀到我们家,算是掉进福窝里了。”“什么叫高攀?我不过就是赚得比他少而已,再说我也是为了照顾这个家才没出去上班……”我开始反击。婆婆大吵大闹起来,把孩子吓得大哭。赵凯回家看到这情景,对我一通数落。“我妈也不是完全瞎说吧,你到我这来,可是拎包入住。难道你不知道,高攀的角色往往都要低姿态吗?”我顿时愣住了,这个与我同床共枕的男人,竟然就是这么看我的?

我的心抽了一下,扪心自问,不得不承认,嫁给赵凯,我确实是想攀高枝。我突然觉得无话可说,抱起儿子就往外走。本来一向消费很理性的我赌气选了家五星级酒店。我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真的要离婚吗?

第二天,赵凯发来微信:“酒店再好也没有家舒服,下班后我来接你和儿子。”看到短信的那一刻,不知为何,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踏实感,觉得这么长时间以来和赵凯第一次有了夫妻的感觉。原来,所谓的豪华套房,终究不及夫君一句暖心的话。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的就是,丈夫亲近,孩子在怀。

后来,我又重回职场,并且努力通过了造价师考试,收入也越来越高。有时候,躺在床上,听着赵凯轻微的呼吸声,我心中想:“赵凯,嫁给你,我要怎样才够本?”一直以为是拥有了你的房子、车子和银行卡才够本,原来不是,在婚姻里真正的够本,是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的爱情,享受到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幸福。

第81篇、爱情故事别做不屑先生

我和赵军是发小,从求学到求职到求婚,诸般大事都是前后脚完成。但我始终觉得,他的日子过得比我滋润。

他的太太周芸是中学老师,我老婆张晶则是一名医生,从长相到职业到收入到家境,各方面张晶都略微胜出,但搞不懂的是,我就是觉得张晶这个太太没有周芸合格。

我们两家曾经一起自驾去婺源玩儿,赵军买了一副夫妻情趣的骨牌挤眉弄眼地给周芸瞧,周芸笑眯眯地掐他,说他结婚这么多年了还不正经。

再瞧瞧张晶,不知是不是白大褂穿多了的缘故,冷静往往多于热情,脸上很少有啥生动的表情。下班回来各自分工,做饭的做饭洗碗的洗碗,然后我去看电视她去用电脑,谁困了就自个儿洗澡上床,要不是睡在一张床上,简直就像是一对异性合租的房客。

所以难免会在赵军面前抱怨一二,赵军说各家都是一本经,该怎么念外人永远不知道。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一丝端倪……

那天赵军跟我打电话说外滩晚上有烟火表演,他打算带周芸去看,问我有没有打算带张晶去瞧瞧。当然是没有的,我们住在徐家汇,无论是挤地铁去还是自己开车去凑这个热闹,都不划算。偏偏,那天下午公司安排我去外滩的花旗银行谈一笔业务,心想既然人都到这里了,就别错过这个机会了。于是给张晶打了个电话,约她下班后来外滩集合,一起看烟火。

她到时是6点,烟火8点才开始,我说先找个地方吃饭吧。她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汉口路上挺不错的餐厅的排位卡,说她早准备好了。一顿心满意足的晚饭后,我们在外滩等待烟火绽放的时候,张晶的手机响了,应该是她朋友的来电。一番寒暄问候后,她转弯抹角告诉人家她正跟我一起在外滩看烟火,电话那边的人应该是在夸我们,因为她眉开眼笑地跟人假客气:哪有啊,我们都老夫老妻了,没啥好浪漫的啦……

回家时,因为一时疏忽在高架上错过了匝道口,把车开上了延安东路。张晶一点也没抱怨,靠在车座上,有点像自言自语地说:慢慢开,别着急,就当是兜风了。

回到家已经是11点多了,我说早知这么费事儿,就不叫她去看烟火了。可她却笑眯眯地说挺好啊,一点儿也不觉得麻烦。

第二天与赵军通电话告诉他我和张晶去看了烟火,他说他们也去了,虽然挤得够呛,但周芸的兴致还是很高。他说:多大个事呢?无非是一些当年追姑娘用剩下的桥段,偶尔在老婆身上露一手,效果就立竿见影。他说为人妇的女人,其实非常容易满足,只需要为她们做一点点事情,她们就会幸福感充盈。

是啊,多大个事呢?无非是些举手之劳的小事而已,而且还是些明知道做了对方一定会开心的小事,偏偏以前都不屑去做,似乎觉得自己为她背了房贷车贷,孝敬了她的父母,薪水交给了她保管,把这些大事做好了就算是合格的丈夫了。却忘记了她无论婚龄多久,骨子里依然是个女人,喜欢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寻找满足感,爱在那些鸡毛蒜皮的片段上寻求幸福感。

豁然开朗!过了几天,张晶无意中问起我为什么突然想起约她看烟火,我当然不会告诉她是因为我那天在外滩谈业务。我说就是觉得我们俩好久没一起在这样的场合晃悠了,有点怀念当初,所以就这么安排了。

这个回答她应该很满意,因为她随后就去冷库搬回来半条8斤多重的金枪鱼。随后的大半个月里,我们家都充斥着和谐友好的气氛。

不久之后,我干了一件错事。早上出门上班,我关门时下意识地掏出钥匙把门给反锁了。结果到了10点多钟,张晶打来电话问我门怎么打不开了。我这才想起她那天上午调休,被我锁在家里了。灵机一动,我跟她说因为物业提示最近治安不好,我想着她可能会睡个懒觉,出于安全考虑就把门反锁了,因为我打算中午在公司员工餐厅买好饭菜给她送回去做午餐,顺便可以给她开门。

这个解释挺拙劣,但她硬是相信了,中午下班后我打包了两人份的饭菜开车回家,她竟然已经做了个很费工夫的罗宋汤等着我开饭。

很多事情,非不能也,是不屑也,夫妻相处不能如此。我开始变成了一个乐于去做那些以前不屑做的事情的丈夫……

张晶换了一部新手机,我在淘宝上悄悄给她拍了一套原装进口的金属边框,趁她洗澡的时候给她装上去,她拿着立即升了好几个档次的手机,表情很丰满。

她有时念叨说小时候吃的杨桃干现在竟然买不到了,言语间颇为怀念。我在城隍庙的一家老牌干货店找到了,买回来悄悄放进她的包里,第二天就收到了她的短信:杨桃干还是那么美味!

前不久她们医院出了一起医疗事故,跟她所在的科室无关,但因为有医闹掺和,把她们医院的大门给堵了。我下班后去医院接她,她很惊讶我居然会跑去,我说知道她们医院这两天不大太平,来接一下她我才放心。

很多恋人间做得水到渠成但夫妻间做起来略显生硬的小事,我一一尝试,其实都不需什么成本,也不费什么事,但回报却是远远超过投入的……

张晶在医院的中药房熬了两副药膏陪我给父母送去,给我母亲的是阿胶补血膏,给我父亲的则是熟地壮骨膏;老家有亲戚想来上海看病,她给她医科大的老同学打了一圈电话,提前預约好床位和专家,我的那些亲戚们都说我虽然找了个上海媳妇,但一点儿也不会瞧不起乡下亲戚;甚至原本约定的要孩子计划也提前了,本来是打算她32岁时再怀的,但现在已经提前3年播种成功了……

原来,在情感上,每个人都是需要不断成长的。当你觉得日子过得没有滋味的时候,静下心来,放慢脚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总能看到一些遗憾。那么,为什么不能去追求一点新的东西,或者说用上一些旧的桥段呢?过日子,总要有一点味道,总要给对方一点满足感才更有意思的……

第82篇、爱情故事别向往“王子”的爱情

女友谈恋爱了,开始还藏着掖着,但眼里的神采是骗不了人的。在她第N次晚归后,一帮朋友终于逼出了实情——果真是恋爱了,而且,这恋爱还谈得惊天动地的浪漫。一群八卦女听得两眼放光,非要亲自见识。等真正见识到了,大家才明白她为何要瞒着大家交这样一个男朋友了:此男长得玉树临风不说,还是本市著名地产集团总裁的二公子,并且弹得一手好钢琴……这样的“王子”,打着灯笼也难找,遇上了,谁能不藏着掖着一些啊,难道让别人抢了去?

当然是羡慕的,这样完美的男人。对女友这样也仅算是清秀的女孩子来说,纯粹就是现实版的“灰姑娘”童话传说。“王子”毫不介意朋友的普通,也正因为此,她才越来越自信美丽。

可等两人论及婚嫁的时候,却遭到了“王子”家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迫不得已分手了。

青春正好的爱情,本来分分合合也是正常的,可对方是“王子”就不同了。

在最初所有的痛苦都渐渐淡化之后,周围的姐妹们都开始了平平实实的幸福,这位女友也开始了重新寻觅的旅程。这时,她才发现,身边的男人早已经无法入眼,这个不够帅,那个不够有才,还有一个太抠门。上天再也不会送一个完美的“王子”到她面前,何况“王子”的数量也毕竟有限。不知不觉,时光就飞过去了,她无法从这一段生命中的最高处走下来,接受普通男人,于是渐渐“高处不胜寒”。

最近见到她,还是孤身一人,言语间,依然是曾经辉煌的爱情。而此时,这段情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那短暂的爱,已经深深种植进了她的心里,再也无法拔除,她只好一任心灵荒芜,用漫漫人生来回味那短短的甜蜜。

中国有句古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有过更好的,便再也难将就。感情上也一样,徐志摩死的时候,陆小曼尚年轻貌美,可是,徐志摩给了她最大限度的幸福和爱,这福泽,世间再不会有人可以给予,所以,陆小曼的后半生,选择的是深居简出,关闭心门。不这样又能怎样,还要爱情吗?已经经历过最好的,哪里能容忍些许的瑕疵。

日本著名作家三岛由纪夫有本小说讲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男主人公负了情,被出身高贵的女主人公报复,将他赶出了家门,这果然是最恶毒的报复。几年后再在街上相见,这个出身卑微的情人已经落魄到不堪的地步,与乞丐无异。他已经见识过超过自身的一切美好,然后突然回到原点,这个落差是很难承受的,所以,他就一任自己落魄下去,最终毁了自己的人生。

离婚了,或者爱情到头了,走不下去了,都会有痛苦,可时间可以疗伤,一段爱,可以将另一段爱掩盖得毫无痕迹。前提是,曾经相爱过的两个人条件相当,或者都是“王子”“公主”,或者,都是“灰姑娘”“穷小子”,否则,你可以从失爱的阴影中走出来,却很难从曾经更好、更丰富、更浓烈的人生氛围里走出来。

所以,被一个完美的“王子”爱上,如果你不是“公主”的话,那么,幸福的几率其实是很低的。

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视纪录片,一个大山深处的女人,有机会走出去,到大城市去做节目。当摄制组的车开进市区,停在电视台的大楼前时,女人走下来,注视着满街的车辆如织、霓虹闪烁,突然蹲在地上放声大哭,哭得撕心裂肺。旁人不解来问,她断断续续回答:“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地方,能在这里生活,死我也愿意了。”从此后,这个女人真的就没有再回去过,舍弃了原本说不上幸福但绝对平静的家,执意留在了城市里,捡垃圾、打零工,直到原来的家庭彻底离散……女人痴迷的那个城市,是西安。

人,都有见识更丰富事物的权利,都有得到最好爱情的憧憬。难道见识更高处的风景,历练一下人生,提升一下品位不好吗?当然好,可关键是,这个机会是一辈子,并且你有能力和条件来支撑它,否则,便是毁灭。与其这样,不如没有遇见,没有爱过。

所以,如果不小心被“王子”爱上,记住,那不是传说中的幸福,而是凄凉。

奉劝那些“王子”们,不要以为俯身的爱,便是恩泽,若给不起一生,这爱便是疼痛的桎梏,也奉劝那些整天等着“王子”们眷顾的“灰姑娘”们,被“王子”爱上,也许,不是上天的眷顾,正是人生不幸的开始。

第83篇、爱情故事未曾交手的情敌

女人可以为了一个男人翻脸?当然。

有些翻脸幼稚、可笑又可爱,在青春期时,我们以为感情是“比高下”就可分胜负的。我念中学时最兴奋的事,是两学姐约在某处一决高下,只为了决定校草到底该归属谁,打到两个人都挂彩,进了训导处,但她们却未曾考虑过,其实校草从来不曾想在她们两个之中挑一个。

幼稚的事不只是会在年轻、荷尔蒙旺盛的时候才会发生。不少妻子尽管婚姻稳固,还是耿耿于怀于丈夫的“倒数第二个女朋友”或初恋情人,不时用言语刺探一下丈夫是否还缅怀旧情,甚至会千方百计探听,那个其实已经没影响力的女人的消息。

聪明的,不说出来;不聪明的,时时拿来在口头上比,把那个旧日的幽魂变成常常来寻访自己的鬼魂。

“快快,陪我买衣服,帮我选一件可以看起来比较年轻的洋装,我要去开同学会!”

朋友A事业有成始终未婚,本来行事也粗枝大叶,平时处事镇定,对于这次的同学会一事,却一反平常,毛躁了起来。

“怎么了?是要见初恋情人吗?有必要那么慎重?”

逼问之下我才知道,她不是为了见初恋情人,而是同班同学中有她曾经喜欢过的男人的初恋情人。

她曾經喜欢过同学年的一个男同学。这个男同学,本来是她同班同学班花B的男朋友;年少时的爱情是不稳定的,B没多久就因为别的男生而和这个男同学说再见了。

她出了大学之门数年后,恰巧和这个男同学一起回到同一个学校念硕士,两个人一起组队打网球,相处融洽。某日她觉得时机成熟,向这个男同学告白:“你不会只把我当成普通朋友吧?”

某天练完球后,她把这句在心中演练许多遍的很含蓄的话静静地吐了出来。明明也还在感情空窗期的男生,沉默了一晌回答:“唉,我的心中始终还是有B的影子,如果她是一百分,所有的女人在我心中都不及格。”

然后,B就因此成为她一辈子的假想敌。虽然她们在过往的历史中未曾交手,也在同一个男人的感情历程中失之交臂。

我知道她花了许多年的光阴,超乎寻常的关心着B的幸福,虽然那个男同学早已另娶妻生子,和她失去了联系。她后来谈过几次恋爱,那个男同学在她生命中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B,那个在男同学口中至少比她多40分的女人。B成为她人生中努力的动力,她要证明自己总有一天比B分数高。

同学会后我问她:“怎么了?”她不答腔,叹了口气。我料想,B应该还是个婚姻幸福的美魔女。我们忍不住在从未曾真正交手的情敌的幸福中顾影自怜。

假想敌仍有好处:使我们的人生美好。

第84篇、爱情故事爱情非典型

爱情的杀伤力,往往高于瘟疫。我一直这样以为。可是爱情是什么,我们也并不真正清楚……

四月我上京,杨花处处,可是气氛诡异难言,戴着口罩的男女穿行市间,言谈不便,因此沉默着。

大风细雪,扬在古道新城间。朋友对我的出现大惊失色,“现在北京是重灾区,你还来?”

他说,他还是决定先出去玩一趟,说实话,有点怕,要去甘肃、云南等地僻人稀处,可——“我决心还没下定……关键是喜欢的站娘不走,我不好先走。”

是暗恋,因此更慎重,不能是她心中的爱人,至少不能是她眼中的懦夫。

我取笑他,“霍乱时期的爱情。”彼时彼地,爱情是自愿被人群弃逐,生生世世在河流间漂荡,热烈如赴死。

最后他还是说,“她留,我便也留。”还年轻,他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吧?

另一个小女朋友,却几乎是雀跃的。她生也晚,却战争与瘟疫,双双遭逢,看新闻时双眸闪亮。国家不幸诗家幸,写字的人,向来有这份天真与残忍。她说,“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学抽烟了——千禧那一次末日情结,我年纪尚小,没赶上;推了一些活,都这个时候了,我干嘛还要写不喜欢的东西?”眉梢眼底奔腾不休,她却停一停,“啊,最好遇见一个人,爱一场。”

我想她只是累了。生命像一班地铁环线,无止无休,起点就是终点,原来根本不曾离开,什么新异的事也没有发生。在地铁里站了那么久,窗外黑了又暗,老是等不到一个座位,或者一双扶持的手。

我笑,没敢告诉她,前段日子我感冒了,晚上咳嗽怕吵着家人,就把自己藏在被子里——當然渐渐也就好了。这场感冒,像所有的感冒一样,只缠绵了七天,却已经比任何一次一夜隋,长久。

非典是什么,我想她和我一样,都并不真正清楚。就好像,爱情是什么,我们也并不真正清楚。

少年时,读过一本名叫《虎魄》的书。那女子双眸微褐闪烁如虎魄,以之得名。初恋,是浪子,从此踏上刀刃与火焰的道路,一生再也不能止步。有多爱就有多恨,却在全城的大瘟疫里,他染疫,高烧,待死,她却一意要守着他,为他擦身降温,在他干灼的嘴唇里滴下水珠,这情意势必深沉如大地,后来,他活了。

过些年,再遇见,已是安康盛世,所谓离乱,从历史变为传说。浪子改邪归正,带着十八岁单纯秀丽的清教徒妻子,不容外人欺辱,哪怕那人,是曾经教他护他深爱他的——虎魄。

死亡都不能将他从她身边帮走,生活能够。

爱情的杀伤力,往往高于瘟疫。我一直这样以为。

在京,我照样逛东四、太平洋百货,离京,才被谣言弄得惶惶。打电话给某人,“喂,你写遗嘱没?买保险没?”他说,“写了写了,买了买了。”我说,“谁养我?不行,你不许死。”他说,“好的好的,我不死!”

芸芸如我们,在500万彩票都在漫天飞的时候,连五块钱的也没中过,凭什么会中这一记当头彩?

算是侥幸还是失望呢?我竞难以言传。

或者我的那场感冒,也或者关于爱情,不知不觉地得上,亦不知不觉地好了,不能穷知答案,也就含糊过去。

就好像,我到底有没有爱过那一个美丽的少年?而他的朱砂痣,在左眉梢还是右眉梢,我再也想不起。

——总归都痊愈了,一无痕迹。

非典是确凿存在的,一如爱情,然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它永远是稍纵即逝的幻象之魅。

第85篇、爱情故事相亲这么好,为啥要拒绝?

春节长假过后,身边的大龄未婚男女,几乎无一幸免都经历了相亲,有的抵抗到底、绝不妥协;有的耐不住家人的苦口婆心,带着愤懑的情绪,敷衍了事。而我要说的是,相亲这么好,为啥要拒绝?

单身的大龄青年,一边自怨自艾、悲天悯人地称自己为“单身狗”,描述得要多凄惨有多凄惨,满口渴望爱情、渴望婚姻,其实内心深处拒绝身边出现一个亲热的人。正如有句话说的,单身久了,就是一种病。这种病就是习惯了一个人吃饭、睡觉、看电影。事实上,拒绝相亲的人,拒绝的并不是相亲本身,而是拒绝去爱一个人,他们失去了和一个人牵手的强烈冲动。

爱情,有各种各样的遇见方式,或者来自一次同学聚会,或者来自公交车上的偶遇,或者来自一次联谊活动。但是所有能修成正果的爱情,从来都和遇见方式没有关系,而和两个人能否相处融洽有关。相亲只是相遇方式的一种,不奇葩、不特别,也不是封建余孽。

精神上的门当户对,是筛选爱情和婚姻的重要标准。但是地久天长的婚姻和爱情,不光有天上的星星,还有地上的柴米油盐。有些时候,精神上高度契合的两个人,最终也没有走到一起,或者即便走到一起,后来也迫于现实而不得不分手。

相亲对象,经过了介绍人的初步筛选,至少硬件上是门当户对的。硬件上的门当户对虽然不如精神上的门当户对那么重要,对于爱情和婚姻也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它却会影响婚姻的幸福感和持久性。当激情衰退,越来越多的现实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硬件上的门当户对对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则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相亲没有那么可怕,请不要不问青红皂白就拒绝相亲,相亲只是一种你遇见他/她的方式,和你們的爱情无关,和你们的婚姻无关。相亲,就是你的爱人穿过人群,出现在你的面前,免了你千里寻他/她之苦,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第86篇、爱情故事放开别人,解放自己

我有一个朋友在老家做得不错,又南下广州开分公司。

他父母不放心他,提前退休跟他一起南下了。

虽然有财务人员,但他母亲以前在单位就是会计,她不信任别人来管钱,执意要替他做账。

我朋友不肯,两人发生了争执。

他母亲坐到窗台上说:“你大了,翅膀硬了,嫌弃我了,我跳下去算了。”

他知道母亲的脾气火爆,只好妥协。

有一天,母亲去他公司,看到一张新面孔,回来就问他:“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说:“来一个星期了。”

母亲说:“我怎么不知道?你把他辞了!”

他吓了一跳,说:“小王工作做得不错,为什么要辞退他?”

母亲说:“面相不好,我不喜欢。”

两人又是一番争吵,母亲又坐到了窗台上,还是那番翅膀硬了的话。

她说:“我会害你吗?我是你妈!我怕你被别人害了。”

他再次妥协。

我这个朋友跟我说:“现在我好怕回家,平时大家在一起,就是吃顿饭,好好的,也没什么事,但我还会跟她吵起来。”

我说:“你都奔40的人了,自己一点都做不得主吗?”

他说:“做不得,我是真怕她从楼上跳下去。”

我说:“那你爸呢?他能帮你说几句吗?”

他说:“我爸怕了我妈一辈子。”

我的这个朋友非常优秀,人又帅,都快40了,至今单身。

他每次谈恋爱都很认真,可一涉及到婚姻,他就开始退缩。

他说:“我是真的喜欢她,可是我一想到和她结婚就害怕,我觉得她会被我妈逼死的。”

爱情一定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中间涉及第三方,那么一定会无比纠结。在这里,我说的第三方并不是单指脚踩两只船的某一方,其中也包括父母亲。

在我们听到的大量爱情悲剧里,家庭和父母兴风作浪的故事,实在是太多太多。从《红楼梦》到《梁祝》,当事人在自己的爱情故事里,完全做不得主,最后只能用死来谢幕。

当然,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要感谢的人是我们的父母。姑且不问他们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是一次意外还是充满了喜悦期待。我们总是被动来到这个世界的。他们对我们负责了很多年,但到了一定的时间节点,一定要剥离开来,否则就会像背阴的树上结出的苹果,既不红又不甜。

爱一个人就给他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吧。放开了别人,何尝不是解放了自己。

第87篇、爱情故事感谢那些年的异地恋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传来,林依抱着手中8个月大的婴儿,打开门。一束包装精美的紫的薰衣草迎面而来,原来是老公李给自己的惊喜。老公手中还提着一大袋食材和零食,兴冲冲的奔了进来,放下手中的购物袋,将薰衣草花束认真的递到林依眼前,深情地拥抱她和孩子,说道:老婆,生日快乐,谢谢。老公给你做最最爱吃的几道菜,等着我!看着花束,看着怀中的孩子,林依心里暖暖的,幸福莫过于此,往日的种种也再次涌上心头。

林依和老公是相识于高中,同班同学。用现在的话来说,林依是才貌双全的学霸,单纯而害羞,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总是让人很温暖,班里的男生女生们也都很喜欢她,更是老师眼中的宠儿。青春萌动的年纪,总是洋溢着甜美恋爱的气息。同样优秀的李早已对林依情有独钟,却从未开口表白,默默守护。早自习总是班里第二个到达的,因为第一个总是林依。晚自习放学总是等到林依回去,远远的跟在后面,目光护送她进入宿舍楼。学习上总是不停的努力,向林依看齐。就这样,坚持了三年。高考后,李鼓起勇气表白,林依也欣然接受了。三年的默默守护,她又何尝不知呢。

幸运的是那一年,他们都考入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不巧的是,李考入的是南方的一所学校,林依却被北方的一所学校录取。大学期间,他们利用网络QQ,电话,短信工具保持着联系,相互鼓励。李用自己的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的工资,每学期都会坐20几个小时的火车到林依学校看她。每年生日时候李都会等到零点准时送上祝福。就这样熬了四年,眼看异地恋就要结束。林依却获得了保研的机会,这也是她自己的心愿。李鼓励她,完成自己的梦想。

当林依开始读研第一天时,那天晚上她才知道李踏上了北方的火车,开始了军旅生活。上当兵是李的理想,也因为当兵的城市有个她。

三年后,林依毕业,李选择了退伍:因为我不想让她在等待。这场持久的恋爱在读研毕业之后以婚姻殿堂而画上句号,开始新的生活。

林依最喜欢的花就是紫色薰衣草,李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薰衣草的话语是等待爱情,我愿意等你。异地恋,军恋,数年的等待过程不是一句轻描淡写,说是煎熬一点不为过。在婚礼上,李说:谢谢,这辈子最幸运的是遇到你。她说:谢谢,因为你,遇见了最好的你,成就了最好的我。

看着眼前的这个他,已经成为自己的老公,在厨房里熟练的做着美味菜肴,回首相识的数十年,等待让我们遇见了最美的自己,最好的幸福。异地恋也好,军恋也好,心中有爱,何惧等待。熬过去,你会发现等待也会成为最美的回忆,让彼此更加懂得珍惜。

第88篇、爱情故事婚姻中拒绝走“单行道”

1

蒋丽怒了,她的思绪很混乱,脑海里一直在想QQ上勾搭老公的那个妖精到底是谁?

蒋丽没有心情管两个孩子,她也记不清楚,两个孩子晚上吃了什么,什么时候睡着的。蒋丽心烦意乱,喉咙里被一疙瘩东西堵得难受,她身体抽搐了两下,不争气的眼泪犹如洪水般倾泻而下。

直到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蜷缩在沙发一角的蒋丽一跃而起。在振宇刚进门,低头换鞋的瞬间,“啪”的一声脆响,蒋丽狠狠甩出一巴掌,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被打得晕头转向。振宇摸着发烫的脸,又气又恼火:“你疯了吗?”振宇是不打老婆的,振宇身高一米七五,老婆身高一米五五,以大欺小胜之不武。若不是振宇低头换鞋,蒋丽根本没机会占振宇的便宜。

蒋丽的目光像两把尖刀向振宇刺去:“不要脸,和你QQ联系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振宇纳闷了,他犯下的错早都料理干净了,蒋丽如何掘地三尺挖出来的?振宇底气不足:“你胡说什么,什么女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上床了吗?”蒋丽迂回进攻。“我那次喝醉了,已经结束了。”“去死吧,不要脸的东西。”蒋丽怒吼着。

这一夜,蒋丽没有睡意,她认真捋了一下自己婚后生活。自从生下女儿后,她身边没个帮手,母亲前两年去世,婆婆身体不好,不能照顾孩子,老公充其量就是个摆设。夫妻两个一个月六七千元的工资只够日常开销,请保姆余额不足,因此蒋丽只能边工作边带孩子。

女儿还小的时候,蒋丽把儿子送学校后,再把女儿带到单位,有几次都被领导损:“你是来工作的,还是看孩子的?”反正蒋丽脸皮厚了,就当领导放了个屁,转脸就忘掉了。这样的日子熬了两年,蒋丽一张细皮嫩肉的脸,如今发黄变皱。

振宇在家就是甩手掌柜,对孩子的事情不管不顾,家里事情一概不过问。

女儿送幼儿园之后,蒋丽在幼儿园和儿子所在学校两地之间租了一间房子,方便接送孩子,振宇看到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转身就走,说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蒋丽为了迁就丈夫只好搬回自己家。每天做饭、接送孩子、上班就是蒋丽生活的全部。

她爱自己的两个小宝贝,也很爱自己的大宝贝老公。她本以为,自己是个贤妻良母,但是没想到,她就是家里的老妈子,自己把老公当儿子养,结果还多养出个“小三”。蒋丽不甘心。

2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蒋丽没有起床做早饭,按照惯例,蒋丽这个时间已经在厨房里开始忙碌了。

蒋丽走到振宇跟前,面无表情很坚决地说:“今天你给孩子们做饭,你送两个孩子上学,今天下午你去接孩子们放学,以后每天都是这样。”“平时,这些事情不都是你做吗?我要上班还要应酬,哪里顾得上家里这些事情。”振宇听到做饭,接孩子脑袋都要炸掉了。“谁不上班,你每个月赚三千,我还赚三千二呢,按照工资的多少,也应该是你来做家务,凭什么都应该我做。你爱做不做,你不做,就让孩子饿着,你不接,就让孩子们流落街头,反正从今天开始我不管了。”蒋丽一口气把话说完,随后一甩门走了。

振宇太了解蒋丽了,蒋丽说一不二,她说不管就能做到撒手不管,绝对不是开玩笑。

振宇给孩子们做了早饭,儿子嫌饭不好吃,宁可饿着都不吃一口,女儿哭喊着要找妈妈,这一天下来,振宇的花花公子形象完全被整成了叫花子。

振宇最注重自己的发型,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捯饬自己的头发,哪一根向左,哪一根向右,振宇像给学生整隊一样,都要非常有秩序地安排好才出家门。然而,今天的振宇,头发就像被鸡爪抓过一样,东倒西歪,萎靡不振。

晚上,振宇把两个孩子接回家后,发现蒋丽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人,振宇的母亲。母亲让蒋丽把两个孩子哄进了卧室,双手拽住振宇的胳膊,跟儿子说:“振宇呀,妈给你跪下了,好端端的一个家你是要把它给毁了吗?我第一个不答应,除非我死了。”“妈,我知道错了。这家怎么就会毁了呢,这不好好的吗?”振宇安慰母亲。

“我要和你离婚,我要两个孩子,房子和车都归我,你净身出户。”蒋丽的脸阴得可怕,说出的话都像放冷风,说得老太太不断打寒战。“不行,这两个孩子都是我张家的后,只要我活着,你们休想离婚。”老太太咧嘴哭了起来。

老太太这一哭,心脏病犯了,住进了医院。平时老太太对蒋丽很好,蒋丽妈妈又早走,蒋丽也把婆婆当妈看待。蒋丽和振宇离婚的事情先搁置了。蒋丽和振宇分居了。

3

虽然没离婚,但是蒋丽变了,她的变化是从办各种卡开始的。一个女人知道为自己花钱的时候,说明她要脱胎换骨了。

蒋丽为自己办了张美容卡,平时同事们去美容院做美容的时候,蒋丽只是羡慕地问问别人:“办一张卡多少钱呀?”别人一说三千五千的,蒋丽就没下文了,自己拍着脸蛋自夸:“我底子好,不需要浪费材料费了。”如今蒋丽想通了,自己想做的事,和没有做过的事,都要好好享受一遍。要不然,自己省下的,还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妖精。

蒋丽第一次去做美容,她也品尝一下被别人伺候的滋味。她心里盘算着还要做足疗,听一场音乐会,想着想着嘴角露出了笑容。

前段时间单位组织体检,蒋丽乳腺增生比较严重,本来为了省钱,蒋丽打算不治自愈,反正十个女人九个都有乳腺增生,没增生反而不正常。如今蒋丽想法变了,身体是自己的,若自己一命呜呼了,房子车子也都是那不要脸的小三的了,就连她那两个孩子都得管小三叫妈。蒋丽可不能做这亏本买卖。

蒋丽又办了一张卡,一周去通一次乳腺,两三次下来,明显感觉舒服多了。过了一段时间蒋丽又为自己办了健身卡,每天晚上七点至八点,振宇在家陪孩子,蒋丽去健身房健身,出一身汗,不仅能排掉身体的毒还可以排掉心里的毒。

振宇简直不认识和他一起生活了十来年的老婆了,蒋丽从来不喝牛奶。但是振宇发现,现在蒋丽竟然一天能够喝掉半斤牛奶。蒋丽最近脸上白里透红,每一寸肌肤都荡漾着光泽。蒋丽的马尾辫也做了大卷,不断散发出缕缕迷人的清香。

一个月的时间下来,振宇却被折腾得灰头土脸,头发长了没去理发,胡子也忘了刮,皮鞋上面挂着一层土就急急忙忙地去单位上班了。振宇深刻地体会到一天到晚做饭,接送孩子到底有多累了,有点时间只想好好睡一觉,根本没有多余精力收拾自己,更不用说拈花惹草了。

国庆节,蒋丽带着两个孩子去旅游了,仅仅走了七天,振宇感觉他们已经走了一年。妻儿回来后,振宇抱抱儿子,又亲亲女儿。

振宇把蒋丽服侍得舒舒服服。蒋丽说想吃肉,振宇马上就去买,蒋丽说《流浪地球》刚上映,振宇马上为她预定一张电影票。蒋丽购物车里东西,振宇也偷偷一次性清空。

蒋丽仿佛看到了恋爱时的振宇,虽然他人高马大,但是愿意跪倒在小不点儿蒋丽的石榴裙下,当初振宇母亲嫌弃蒋丽个子太矮,怕影响下一代,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振宇为了蒋丽和母亲闹到决裂的地步,才守住了这份爱情。蒋丽为了还振宇这份情,婚后一步步把振宇宠上了天,让振宇找不到北。

蒋丽和振宇分居的半年时间,振宇长进了不少,成熟了许多。对家庭有了责任心,在工作上也得到了领导认可。振宇一跃而为公司副总,那天振宇高兴,买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回了家。

那晚蒋丽和振宇干杯,为升职干杯,为往事干杯,为新生活干杯。爱情就如双行道,有来有往,才懂得珍惜彼此。

第89篇、爱情故事次等婚姻

“里子”男人

苏梧离了婚。

前夫是个挺有本事的男人,长相和内在都是广告中那种成功男人的代表。不过苏梧也不弱,不敢自居女强人,至少也是事业有成的女老板。或许正是因为都是强者,势均力敌,缺了缓冲区反而只能落得个不欢而散的结局。两人离婚办得很高效,公司留给了女方,大部分现金划给男方用以创业。

相貌娇好、成熟爽朗又事业有成的女人,自然不乏形形色色的男人围追堵截,苏梧居然选了一个最不起眼的。是的,陈特不特别,没有显赫的事业、相貌平平,脾气还不错,主要是做得一手好菜。

跟前夫一起拼事业的那几年,一家人就没在家吃过一顿像样的饭,儿子小乐几乎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面对陈特做的那一桌丰盛晚饭,苏梧深深被打动了。而陈特在“玩”这件事上又和小乐无比合拍,两人凑一块常常东跑西颠,玩得满头大汗,笑声震天响。苏梧又默默给他加了一分。

最后让苏梧下定决心的是老桥段。突如其来的一场重感冒把这个好强的女人推倒在床,浑身针扎似的疼,眼泪鼻涕止不住,却连去药店买瓶药的力气也没有。以为自己就要这么死掉的苏梧突然冒出一个奇特的想法:如果我就这么死在床上,要几天后才会被人发现?3天?5天?还是10天?

“及时雨”陈特正好打来了电话。30分钟后门铃响起,苏梧几乎是爬着去开了门。吃完药重新躺回床上,听着厨房里故意压低的切菜声、锅碗瓢盆碰撞声,闻着慢慢飘进来的米饭香味,一时间眼泪婆娑。

苏梧反省了自己前一段婚姻的失败,觉得应该转换思路降个档次,找个能“相妻教子”的男人。面子、里子总得选一个,前夫倒是有“面子”了,但鞋合不合脚还真是只有自己知道,这次,苏梧决定选“里子”。

闲人

苏梧“下嫁”了陈特,新婚生活让她挺满意。下班回家能吃上一口热饭,有人给夹菜、舀汤,然后一起有滋有味地看看电视,睡前有个人能说一会儿话……这些以前从不敢奢望的生活,如今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苏梧觉得这样挺好,自己脾气不好,陈特够包容,以前和前夫相处就跟火星撞地球似的,现在火星还在,地球变成了棉花团。只是她没想到,火星的体量会逐渐增大。

事情的开端是,陈特的工作没了。

说起陈特的工作,苏梧一直就瞧不上。他做的事对外称是小额贷款,实际上就是放高利贷的。最近因为公司业务不太好做,老板裁员,陈特首当其冲。

找个“里子”男人,就别指望他的工作如何出色,只要还过得去,时间自由,把家里照顾好也就成了。如今没了工作,等于是要自己养男人,却太挑战社会普遍的价值认同了。问陈特对未来有什么规划,人家说“再想想”,然后一直想着不见动静。作为家里经济支柱的苏梧开始不耐烦。虽然不至于直接说老公“吃软饭”,但话里话外总透着一股不待见。

那天陈特看中了一件外套,苏梧眼角一瞥:“自己买,我没那闲钱”;过了两天,陈特接小乐时大塞车,到学校晚了,苏梧在电话里吼:“丢了儿子你拿什么赔?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还能干什么?”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陈特不是那种能跟人争锋相对的人,他的反抗是——非暴力不合作。失业的陈特迷上了网络游戏,一坐就是一整天,家里不收拾,晚上也不再陪苏梧看电视了。苏梧没少发脾气,但陈特就像一团棉花,让苏梧的拳头打不出力道。

儿子小乐原来挺喜欢陈特的,但那仅限于一个还不错的叔叔,要变成继父就是另一回事了。再和自己崇拜的亲爹一比,陈特更落下风。只是在强势的苏梧面前,小乐不敢怎样。都说小孩子最敏锐,或许是苏梧不经意间透露出的话语或表情变化,小乐终于敢对陈特喊:“你凭什么教我?你连工作都找不到!我爸才没你这么没出息!”苏梧喝住儿子,看到陈特的脸上没有预料的尴尬,反而是一脸的如释重负。

这下,陈特连接送孩子的任务也省了,自己还更像个闹别扭赌气的孩子。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完全没有责任心的男人,只是责任心体现的方式让苏梧实在是气不打一处来。他离开贷款公司时手下还有一个徒弟,一起被老板炒了鱿鱼。前几天这孩子打电话给陈特,说身上没钱了,又没找到工作,求师傅救命。陈特还真就责任感大爆发,一口答应让他住进了苏梧家。一口一个“师娘”叫着的大小伙子立马扛着铺盖搬了进来,跟陈特一起理所当然地吃她用她住她起来!

苏梧看着实在不像话,大吵一场后,安排这两位爷到自己公司上班,无所事事的大老爷们窝在家里看着太堵心了。

总经理和西太后

苏梧的公司做的是女性身体保养,给陈特的头衔是总经理。总不能让男人在外面太没面子。苏梧给陈特挣了面子,陈特似乎也想着要投桃报李,三天两头地拉着一帮高管开会,可每次开场白都是:“各位,我对这个不懂,大家多教我啊!”谦虚是够谦虚了,但堂堂一个总经理,不懂行,且不说被下面的人怎么忽悠了,这面子也抹不下来啊!

忍无可忍的苏梧把陈特拉进办公室一通教育,“行,你不懂,我教你!”咬咬牙,给陈特开上了小灶。但陈特对这种小学生式的每天定时培训、汇报学习感想、总结如何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的学习方式明显厌烦。开始走神、拖拉、找借口推脱。

苏梧又把目前几个基本成熟的单子交给陈特去跟进,还把一个销售副总监安排给他打下手。一周之后,销售副总监来找苏梧了:“苏总,我想再跟您确认一下,业务是陈总谈,还是我谈?”苏梧心里一紧,“什么意思?”副总监挠了挠头说:“因为每次去见客户,陈总都是带着我去,到那儿一指对方,跟我说:‘你去谈!’……”让她更是气得胸口疼的是,陈特还振振有词:“你叫一个销售副总监跟我一块儿,是在给我打下手吗?他是专家,不让他谈让我谈,不是叫他来看我笑话的吧?”

所谓有山靠山,无山自担。苏梧撤回销售副总监,让陈特独自出去谈业务。

陈总倒是出去了,不过大多数时候不是去找客户,而是做运动,羽毛球、网球、篮球、高尔夫……美其名曰是寻找潜在客户,角度是没错,可是半年下来,各种健身卡办了不少,一个客户没谈回来。

苏梧把陈特叫到办公室,“你到底想怎样?看看你自己,完全就是个‘三无人士’:无信心、无责任、无冲劲。”出乎意料的是,这次陈特不再展现他棉花的特质,而是跟苏梧面对面拍起了桌子:“我想怎样?我还想问你想怎样?让我进公司的是你,叫我做这做那的也是你。但你有给我权力吗?我是总经理,你是西太后。凡事你都一把抓,我一个光杆司令能干什么?不做,你要骂。做了也要骂。我是你的老公,不是你手下!”

区别对待

陈特拒绝再去老婆公司上班,倒分了些精力重新打理起家里的事务,屋子又干净整洁了、晚饭又准时备上了、和小乐也讲和了……日子似乎回到了从前,苏梧却没有当初的幸福。她在想,把一个不适合拼事业的男人逼入商场,一开始就错了吧。但是没有事业的男人,还叫什么男人?

一个晚霞满天的日子,正在开车回家的苏梧接到陈特惊慌失措的电话:“咱们公司有50万元现金吗?”苏梧眉头一皱:“什么事?”“我之前的一个贷款人跑路了,欠了50万元,老板说找不到人就要我还。你知道,老板是黑社会啊!你赶快腾出钱帮我还上!”苏梧说要想想,挂断电话把车停到路边,呆坐了一会儿,她要不要帮陈特还钱呢?

苏梧想起,当年下海就是为了帮前夫还债。前夫的生意是图书代理,一个书商跑路让他损失了几十万元,苏梧辞去公职,动用各种关系把这笔钱还上,而两人则花了两年时间自己做生意终于东山再起。

或许是当年年轻气盛,或者是第一段婚姻时两个人都更愿意付出很多,或许是她坚信前夫不是池中物,只是一时受困,总有翻身的一天。而陈特是这样的人吗?50万元并不多,但他还得上自己的钱吗?主要是,这个男人值得吗?

苏梧知道自己的犹豫会让陈特心冷,她还查清楚了,这笔债是婚前欠款……陈特一直沉默,最终没有让苏梧替他还债,至于是谁帮忙还的,苏梧不知道也没有问。她甚至有点疑惑,这么没本事的一个男人,居然短时间里还是能凑出几十万元。

没多久,前夫传出再婚的消息,听说找了一个性格柔和的女孩,两人过得很不错。苏梧有点难过,都说次等婚姻更适合好强的人,但为什么自己的第二段婚姻眼看还是走向了终结?

第90篇、爱情故事和谁结婚真的不一样

春天的时候,我和女儿去家附近的一个湖畔书屋,正遇上文友嘉林,也带着孩子在那看书。

嘉林看上去特别精神,穿着一件高领黑毛衣,外面一件黑色风衣,和几年前邋里邋遢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五年前,嘉林和前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他在一个事业单位上班,工作轻松也稳定,就是收入不高,业余时间喜欢看书码字,也时有豆腐块在一些报刊发表。

他的妻子我一直不知道具体职业,只知道整天和他吵,嫌弃他没出息,说一个大男人就那几块钱死工资,也不想法多赚点,还整天花钱买书,这日子简直没法过!

嘉林老实,每次妻子嚷,他就不说话,用沉默来息事宁人,可妻子觉得他这是冷暴力,越不说话她就闹得越厉害。可怜了孩子,整天生活在惶恐中。

后来,他妻子提出离婚,说跟着嘉林这辈子就完了。

嘉林考虑了好几天,同意离婚。手续办得很顺利,孩子房子房贷都归嘉林,妻子拿了一点两个人的共同存款,毫无眷恋地离开了。

那段时间,我去看过嘉林一次,他正在给六岁的女儿梳小辫,孩子噘着嘴一脸不高兴,屋里乱七八糟,餐桌上的方便面还没有收拾。看起来,嘉林离婚后过得很糟糕,生活质量下降了不少。

我心里不是滋味,嘴上还得安慰他:会好起来的,孩子大点就好了。

后来,嘉林再婚,我没有去参加婚礼,只是给他发了个红包,想不到今天在这遇见了。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现在过得不错,脸上带着恬淡的笑,爷俩穿得都很整洁。

我坐在他身边,小声问,都挺好吧?

嘉林和我说了这几年的日子。他再婚的妻子和他是一个系统的,也喜欢文字,是他的“粉丝”,有过短暂婚史,但没有孩子,两个人结婚后,她把辅导孩子还有家务活都揽了过去,让他安心搞创作。她今天在家包饺子,包完会过来和他们爷俩一起看书。

我问,不是说和谁结婚都一样吗,你觉得前任和现任妻子区别大吗?

嘉林沉吟着说:“太大了,一个是雷霆万丈,随时爆发;一个是和风细雨,和她在一起就算是什么都不做,也特别舒服。结婚一定要找对人,和谁过,真的不一样!”

正说着,嘉林的妻子来了,简洁打过招呼便拿了本书安安静静坐在旁边,她看丈夫的目光,带着欣赏和崇拜。我知道,这一次,他遇对人了。

嘉林还是那个嘉林,还是挣死工资,可婚姻中遇到了不同的人,就过上了大不相同的日子。

我的发小豆豆,我们俩从小学到初中都在一个班,直到上高中才分开。

她父母吵了一辈子,直到现在,六十多了,老两口也没有罢战的意思。

记得小时候,她爸妈一吵架她就跑我家来睡。他爸经常从外面回来就发脾气,动辄对她妈妈就家暴,她和弟弟就在旁边哭,家里整天鸡飞狗跳,她就跑来找我作伴。

我那时很不理解,我爸妈也有吵架的时候,可一年也就那么一两回,她爸爸这是发哪门子疯啊?

有一次,一位邻居婶婶在我家串门,和妈妈闲聊天,似乎说豆豆的爸爸在外面有人了,是个寡妇,长得很好看,他想离婚,可豆豆妈妈不同意,然后他就往死里打媳妇。

上初中时,有一天晚上,我俩开卧谈会,豆豆说以后自己要考外省的大学,离家远远的,真是受够了父母。她妈妈经常被家暴,她爸爸下手可狠,她问过妈妈,为什么不同意和爸爸离婚呢?

她妈妈每次都只是哭,然后说,我好难啊,妈妈没钱,离了婚拿什么养活你和弟弟?结婚就是过日子,和谁都一样,再说,自己辛辛苦苦建起的家,凭啥给别的女人腾地儿?

豆豆那些话,一直在我脑子里装了很多年,觉得她妈妈真是太可怜了。

后来,和豆豆爸爸好的那个女的改嫁到外地了,她爸妈吵架的频率少多了,但豆豆说,两个人早就彼此厌倦了,在一起无非就是凑合过日子罢了。

高考后,豆豆报了外省一所大学,然后又考了研,后来就职于一家大公司,嫁给了她的大学同学,两个人过得很幸福。虽然我俩不怎么见面,但经常在微信上聊天,她的情况我都知道。

前几年,豆豆春节回来,我们吃过一次饭,聊着聊着又聊到了她父母。

她说:“这些年,你知道我有多努力吗?我让自己变强大,就是怕像妈妈一样,在婚姻里受尽委屈,却因为自己没有能力不敢走出去。当然,我也特别珍惜自己的婚姻,从小在那样的家里长大,我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氛围。

“我妈说,曾经见过我爸和那个女人说话的样子,特别温柔,可对她一言不合就动手,她一辈子也没得到过我爸的心,当初还不如放彼此一条生路,说不定自己也能遇见那个对她好的人。”

你我皆凡人。谁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美满幸福,可如果遇到不爱自己的伴侣,就像穿了不合适的鞋一样,会把脚磨得血肉模糊。

伴侣,是婚姻最贴身的环境,合适与不合适的伴侣,制造的环境绝对是云泥之别。长期住在恶劣的环境里,生活会变得格外艰难,两败俱伤;而住在相知相爱的环境里,才会懂得什么是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你在一个人面前一文不值,在另一个人面前却是无价之宝。和谁相伴一生,生活质量绝对是大不一样。

林夕有段关于结婚的话说得很好:“很多人结婚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而不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如果為了只是找个伴,我不愿意结婚,我一个人能够看电影。”

是啊,婚姻很容易得到,凑合一下就有了,但高质量的婚姻并不容易拥有。

想要一个幸福的婚姻,首先是三观一致,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要找到自己的同类项,建设起来才不会累,否则,鸡同鸭讲,两人之间会越走越远。

然后你要做一个好人,懂得包容,懂得理解,懂得珍惜,懂得世人万千、再遇他(她)难。

好男人,加上好女人,才是,好婚姻。

第91篇、爱情故事别把暧昧当深情

一年前,在良木缘咖啡馆里,他第一次请我喝咖啡,然后告诉我他要走了,就是说我要失去他了。他之所以选择这个环境告诉我,实在是怕我失控。事实上,我没有任何失控的表现,我整个人是麻木的。

两天后,我回到了我们租住的小屋,已经是人去屋空,我突然就泪流满面,心里像有什么东西噼呖啪啦地碎掉了。

那是一个春天,我曾以为自已永远都离不开我生活的这个城市,但是从我接到他要订婚的消息,就马上告诉自已,我要去上海,要到他身边。爸妈伤透了心,一向乖巧的女儿,竟自作主张辞掉了工作,去投奔一个远在1400公里以外、即将结婚的男人。

他的未婚妻是他的高中同学,年少时就暗恋上了高大俊朗的他,在他的订婚礼上,他们亲吻的那一刻,我在饭店外的草坪边泣不成声。

在他的好友宁的帮助下,我在这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定居下来。

一个深夜,他避开他的未婚妻打来电话,语气里透着怜惜和关爱:“你好吗?生活有什么问题吗?”熟悉的声音如同天籁,把我的泪催生出来。这个电话让我心中无比温暖,看来我终究有一天会把他等回来的。

一下班,我决定不做任何停留,而是急忙赶回家去,也许他的电话在等着我呢。而他也总不让我失望,他的电话几乎是每天都打来,语气甚至比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温柔。这让我有无限遐想:因为我们曾经那么炽热地相爱过。

我就在这种温暖和期待中慢慢地过着,冬天来了,他打电话说:“天冷了,记得加衣服。”他的语气依旧低沉深情,好像我一回头就能看见他。我终于控制不住说:“你能来看看我吗?我感冒了,头疼发烧。”

他来了,还带了许多礼物,一切仿佛都是从前。他搂过我,像安抚小女孩那样轻轻拍着我的头……

直到有一天,我陪着公司的一位怀孕的女同事到医院检查身体,走在长长的走廊上,我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扶着一个大腹便便的少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看清了那是他和他的未婚妻。

我远远地停下脚步,身体一点点地僵硬,我又一次听到心在破碎的声音。回家的路上我终于想明白了,那些深夜里打来的电话,不过是他幸福之余偶尔产生的一点愧疚,往更恶劣的想,他就是吃着碗里惦着锅里,以前是,所以他离开了我,现在是,所以他暧昧着。

而我,居然把他的暧昧当成了难以割舍的深情!

我大病了一场。深夜,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来了,仍然是他的电话,他在那头有些气急败坏,责问我家里的电话为什么打不通。我淡淡地笑着:“我家电话换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来,如果你真的心存愧疚,那就为我祝福吧。”我放下电话,突然变得异常轻松。

我是该有我自已的生活了。

第92篇、爱情故事爱是一种软暴力

所谓婚姻,就是彼此拔掉身上的刺能够依偎在一起。

爱情则没有这回事。陷在热恋中的男女身上都是没有刺的,或者说,都是把那些刺隐藏了的。更甚者,彼此是互爱对方身上那些刺的。所以从古至今,爱情的力量通常都比婚姻大。恋爱的时候,即使再怎么如胶似漆,那也是两个个体在“运动”;结婚了,成为一家人了,左手摸右手了,那些隐藏在人性深处、与生俱来的“刺”便直愣愣地竖了起来。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从“撕破脸皮”的那一天开始的,之前的日子顶多算过家家。我们经常说“成人”这个词,而且还将结婚作为成人的一个标志,其实如同“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一样。结婚时我们未必也懂得婚姻。只有经历过婚姻的历练,一个人才能真正成熟起来,虽然为成熟付出的代价总是很昂贵。从第一次产生不耐烦的心理开始,从坚定“谁也没有权改变我”的“信念”诞生的那天起,属于婚姻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这个时候“爱”成为一个砝码,一个互相进攻的武器,一种拔刺工具……

结婚七年是没有必要谈情说爱的——如果以传统的“七年之痒”为标准的话,这七年是爱情寂静的“坟墓期”,却是争夺家庭话语权的“激战期”,想讨论婚姻内有没有爱情这个话题,那么好,过七年之后再来,在爱情快餐化的今天,给婚姻打个折,起码要过三年之后再来。坚持不下来的纷纷成了逃兵,坚持下来的则成了英雄。能造就一段婚姻佳话,也是配得上“英雄”这个称谓的。但正如每个英雄的身上都伤痕累累一样,拨开完美婚姻那袭华丽的外衣,里面同样千疮百孔。

婚内之爱是一种软暴力。那是在双方筋疲力尽、互相妥协之后仍然存在的一种敌视与敏感,那是一种彼此排斥又互相依赖的无奈的幸福。在经过时间的考验之后,你明白世界上不可能再有如此了解你且可以容忍你的人了,即使有的话你也会没有勇气去寻找,因为那意味着还要从头开始重新历练,这种历练的可怕程度甚至足以抵挡外界的诱惑。你听说过那个关在笼子里的猴子的实验吗?如果笼子的左边通了电源,那么猴子在经过几次尝试遭到打击之后。便会老老实实、永永远远呆在笼子的右边,不敢越雷池一步。很多婚内人都是那只习惯了呆在右边的猴子。

为了和平相处,为了营造温馨的环境,不让那颗已经被残酷生活折磨得脆弱不堪的心再添上一笔来自内部的伤害,许多人开始学会妥协、忍让,甚至曲意逢迎、息事宁人。两个人成了光着身子的刺猬,可以放心地拥抱在一起,只是偶尔还会如惊弓之鸟,惶然而仓促地跳开,在意识到没有危险的时候,再默默地靠近。你掌握了对方的致命伤,但再也不忍下手,对方痛苦的样子,让你再也无胜利的快感而言,而是让你从内心深处生出怜悯之意——这就是爱了。

这种爱弥足珍贵。

我甚至想不出非亲情之外能比这种爱更真实的爱了。也许男女的婚姻关系注入了亲情的因素之后才会变得无比坚固。它常常让我想起那个名叫“白头偕老”的典故绝非传说。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但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够放弃自己所在的“星球”的立场,建立共有“星球”大家能够遵守的新秩序,这又何尝不是天下男女借鉴模仿的对象。现代婚姻温情的一面渐渐地少了,是因为残忍的一面在渐渐扩大。随着对伴侣选择权和放弃权得到更为自由的使用,那些曾经互相伤害过,如今却重新建立永恒契约的人,我认为他们之间的爱。不亚于少男少女的初恋。

第93篇、爱情故事植物人的妻子啊,我愿守护你一生

5年前,一向身体健康的妻子突患罕见重病,因没有治愈的先例,专家、医生已放弃治疗,可身为教师的丈夫没有放弃。几年来,他潜心钻研医学,用自己真挚的爱创造出生命奇迹,让徘徊在死亡边缘的妻子“起死回生”……

2000的冬天异常寒冷,连降几场大雪后,豫东平原被装扮在一片银装素裹之中。然而,对于后台乡台北村的教师张广岭来说,有一场比之“更冷”的灾难,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几乎使这个温暖的家顷刻间毁于一旦。

一、晴天霹雳,妻子突成植物人

2000年农历腊月16日,睢县后台乡后台北村村民任秀玲突然感觉右腿麻木,继而双腿失去了知觉。妻子突如其来的怪病让刚刚由民办教师转正的丈夫张广岭不知所措。自1997年5月母亲病故,张广岭从乡文办室借的1000元办丧事的账还未还上,如今妻子又得此怪病,对张广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但看到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妻子,张广岭二话未说,向亲朋好友借了1800元钱,背起妻子乘车去县医院治疗。

在县医院仅仅两天,妻子双腿的麻木向上延伸至胸部以上。县医院的医生也未诊断出病因,便催促张广岭转医疗条件相对较好的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在市第一人医院经核磁共振检查,任秀玲的诊断结果为“上升性急性脊髓炎”。在医生办公室里,专家告诉张广岭:“你家属的病情,目前国内尚无一例治愈先例,我们也无能为力……你还是回去吧。”尽管医生说的话很轻,尽管医生办公室的暖气开得如春天般温暖,可张广岭的心头却如冰窟般寒冷,他未听完医生的话,便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医生面前泣不成声,他语无伦次地哭诉道:“医生,俺求求您,救救她吧,她还年轻,俺这个家不能没有她呀……”

2001年的春节到了,有钱的,没钱的,人们都欢声笑语,喜气洋洋。然而,在县医院病房内的张广岭则热泪伴着冷馒头与妻子度过了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此时,妻子的病情愈加严重,她双眼紧闭、头发蓬乱,孤苦伶仃地躺在床上,失去知觉的双腿、延伸至双肩后的麻木,就连脖子也失去了知觉,僵硬得不能扭动,除了有微弱的呼吸外,几乎看不到其他的生命体征。医院已经停药治疗,这次张广岭彻底心寒了。无奈,他只好将妻子拉回家中。

任秀玲的娘家人闻讯赶来。她的姐姐说:“广岭,秀玲到了这一步,作为娘家人,我们没啥说的,你看看哪块地里的树大些,给秀玲准备一副好棺木吧!你们毕竟也是快20年的夫妻了。”

送走任秀玲的娘家人后,张广岭推开自家土屋的门板,蹲在妻子的床头,瞅着与自己朝夕相处、相濡以沫20年的妻子突然撒手离开人间,他的心碎了。蓦地,忙俯下身去,在妻子的耳畔呼唤她的名子:“秀玲,秀玲……”尚存一丝气息的任秀玲嘴巴张了几张,虽没说一个字,可仅能转动的眼睛里却有两滴清泪滑落。已懂事的大女儿看到此景,死死地扯着张广岭的衣襟跪在母亲的床头,撕心裂肺地哭喊着:“爸爸,妈妈不能走啊,我们不能没有妈妈呀!”女儿的呼喊如刀割般让张广岭心头滴血。一时间,张广岭无所适从,他呼地推开木板门,一下跑到荒无人烟的雪地里,跪地号啕大哭。

一次,夜半时分,张广岭突然被女儿梦中哭叫“妈妈”的声音惊醒。此刻,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涌上张广岭这位男子汉的心头,与其让妻子等死,不如砸锅卖铁去延续妻子的性命,妻子多活一天娃儿们就有个依偎。于是,他把自己多年积攒的文学书籍及家中的水泵、犁耙、生产生活用具都统统卖掉,就连妻子做棺材的棺木也毅然忍痛卖掉。他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妻子一息尚存,就不能放弃为她治疗。就这样,张广岭怀揣着卖掉全部家当的现金,背着已判“死刑”的妻子再次踏上了茫茫的寻医路。

2001年3月,省专家医疗巡回队到中医院巡回治疗,张广岭得此消息竟激动得一夜没有合眼,仿佛在沙漠里看到了绿洲与希望。第二天专家来到任秀玲的病床前用锤敲击着任秀玲的腿部、腰部、胸部……直至敲到任秀玲的脸部,任秀玲才有知觉,省专家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一句话没说就接着检查下一个病号。检查完毕,省专家把张广岭叫到办公室:“据你家属的病情,病人康复已没有什么希望,及早出院吧……”对专家抱有一丝希望的张广岭听此噩耗,如同被人当头一击,随即晕倒在医生办公室门前。

二、雪上加霜,为妻看病自学医

2001年4月中旬,张广岭不得不含泪背上妻子再次返家。其实,家是怎样的一个家啊!残垣断壁遮蔽不住满院丛生的杂草,土坯墙的屋子已空空如也。将妻子放在地上,他便拾些砖头在屋角垒个池子,填上些干草就成了他和妻子所谓的“床”。左邻右舍听说秀玲回来了,便纷纷前来探望,目睹眼前的情景,善良的乡亲落泪了,便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你三块我五块自发地将钱塞到张广岭手中。

俗话说:“祸不单行,屋漏偏遭连阴雨。”就在任秀玲从医院回来不久,她的脊椎上方竟又起了一个酒瓶底大的红肿块,而且在短短两天里恶化成了一个直径30厘米的大疮。此时张广岭为给妻子看病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万般无奈之际,他让二女儿照顾妻子,自己骑车到30里之外的乡村去讨饭、讨钱以养家糊口。

危难之时见真情。虽说任秀玲已经出院,但她的病情始终让中医院的医生任津生、马锦文牵挂。星期天,他们二人来到他家,任津生掏出100元钱塞到张广岭手中,马锦文带来了任秀玲急需的药物,二位好心的医生说:“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杯水车薪,暂缓一下燃眉之急吧,有什么困难,你尽管讲,我们尽力而为。”面对雪中送炭的恩人,张广岭道出了他心中的愿望:“我想学医。”任津生、马锦文两位医生看到张广岭那双渴望的眼神,默默地点了点头。

钻研医学,说起来容易,可对于张广岭来说确实太难了。他白天教学,放学后,要给妻子喂饭、翻身、梳头、按摩。晚上,他还要戴上专门从医院买来的橡胶手套给妻子掏干结的大便。等妻子睡着了,夜已经很深了,他这才有时间看医学书,写笔记。几年间,他不但熟读了《药理学》、《清宫医案研究》、《新针灸学》等几十种书,记了20多万字的18本读书笔记,而且,他还跟县中医院的曹医生学会了针灸医术。

因为任秀玲的病十分罕见,根本没有专门的治疗药物,于是,张广岭对照任医生送给他的《中医手册》潜心琢磨,结合妻子的病情,他到田间地头挖中草药,到制作笤帚的作坊去捡拾有种叫“大青叶”的竹叶进行配制,经过试验、失败,再试验、再失败,他终于摸索出了用黄芪等多味中药治疗妻子的软瘫病有特效。在几名老师的指导下,他开始选药、配药,然后,再进行炮制,研成粉末,装成胶囊或者用蜂蜜制成药丸,再计算出剂量,研究定量,一味药不知要花费多少工夫。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一天晚上,张广岭像往常一样给妻子针灸,突然,妻子喊了一声“疼”。张广岭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又扎了一针,她又喊疼。霎时,张广岭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蹦了起来,继而抱住妻子失声痛哭,他喊道:“孩他妈,你死不了啦。”“广岭,”妻子含泪轻轻地唤了丈夫一声,“这几年,你受苦了,我是个废人,下辈子就是做牛做马也报答不了你的恩……”张广岭一把堵住她的嘴:“傻话,下辈子咱俩还做夫妻。”

任秀玲的知觉恢复一段时间后,继而又失去了知觉。可广岭并不气馁,他慢慢加大药物剂量,使任秀玲每次恢复知觉的时间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中间反反复复;在张广岭的不懈努力下,任秀玲的知觉最后逐渐得以完全恢复。

三、阳光总在风雨后

初从医院回家,就曾有人断言:不说张广岭不懂医术,就是懂,任秀玲的三大感染也避免不了。这所谓的三大感染就是:感冒感染、褥疮感染和尿路感染。初出院,任秀玲几乎没有免疫力,掀开被子就感冒。一次,张广岭打听到邻县一民间医生有增强免疫力的偏方,当时,不顾大雪纷飞,便骑车到60多公里外的邻县去寻医问药。为研制治疗感冒感染的中成药,他更是无数次往返后台与县城之间,不厌其烦地请教医院的医生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经多方指导他终于获得了成功。

感冒防治住了,褥疮感染接踵而至。任秀玲失去知觉的肢体如不及时擦洗按摩,极易造成褥疮感染和肌肉萎缩。冬天寒风刺骨,夏天蚊虫叮咬,疲惫不堪的张广岭几乎不敢睡觉,有时实在困了,就趴在床沿上打会儿盹。那时他想,什么时候她能自己翻身该多好啊!

尿路感染更是难防,任秀玲大小便失禁,小便要用导尿管导尿。大便要靠张广岭用手往外抠。抠大便可是一个技术活,抠得可里了,极易损伤大肠,他要凭感觉一点一点往外抠。夏天异味冲天,冬天寒冷异常,时间长了,张广岭还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掏粪工。”

恢复知觉后,她体表出现了冷、热、痒、痛的过程,特别是她奇痒难忍时,张广岭就要不停地拍打,有时要拍打一整夜,过度的劳累使张广岭的胳膊落下了病根,遇有阴天就酸痛得抬不起来。

自2000年腊月至今,任秀玲经历了6年人间炼狱般的折磨,从发病后失去知觉、成“植物人”被医学专家判为“死刑”,直至后来全身恢复知觉……春去春又回,花落花又开,六载似水,妻子的生命在张广岭的悉心照料下,才得以继续延伸,可6年的付出,对张广岭来说,怎一个“苦”字了得。

任秀玲得病后,张广岭把抽了几十年的烟戒了,两三年,家中连菜都没买过。“糖是甜的吗?橘子是酸的吗?”每当儿子问起这些的时候张广岭就特别难受,生活的拮据,吃饭都成了问题,哪有闲钱给孩子买零食,儿子懂事,从来不要。今年夏天,好心的邻居给他家送来四根黄瓜,儿子接过连洗都没洗抓住就吃:“爸爸,这黄瓜真好吃呀!”童言无忌,随随便便的一句话说得张广岭难受半天。

低矮的草屋内,昏暗的灯光下,暑去寒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3000多个日日夜夜,伴着蚊蝇的叮咬和妻子输尿管流出刺鼻的气味,张广岭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觉。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工作,白天,他用轮椅推着妻子上学校,课间为妻子量体温、打针、喂药……这一推就是三年。

大爱无言,是爱支撑着这位坚强的汉子没有倒下,更是因为有爱的支撑,张广岭用心教书,用他同样饱受辛酸与甘苦的心,体会每段不同的人生。2003年,张广岭所带的班在全校20多个班级中排名第六,2005年,他所带的班级在全乡统考中名列前茅。

2006年的春节刚过,张广岭6年如一日照顾妻子的事迹,如一股春风般被社会广为传颂,学生们为他捐款,各界人士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县中医院也是定期免费上门为她体检。人们都在赞叹,是张广岭爱的执著,吓退了死神,赢来了妻子的生命。

目前,任秀玲的全身已恢复了知觉,肌肉逐渐恢复了张力,但仍然无法站立。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张广岭就把妻子推到外面尽享大自然的甘美。守着近邻,望着远方,任秀玲将幸福写在脸上,一天,她伏在张广岭的后背上悄悄地说:“有你真好,活着真好……”

是的,活着真好!在采访张广岭的那天,记者问他,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张广岭想也没想,便指着身边的妻子说道:“照顾她,守护一生,我相信有一天她会站立起来的!”

第94篇、爱情故事爱在半路明天见

我还在半路,那些关于你的秘密请明天再告诉我。

7号同学:三流大学文科生,文艺女流氓,奥特曼忠实粉丝,以打倒各界小怪兽为终极目标。

爱美男,爱美女。爱自拍,也爱大自然的美丽风景。爱旅游,也爱宅在家中睡觉。

我爱调戏美少女,也爱大叔和正太。我是7号同学,神经病院资历深厚病人,遇见请闪开。

【我还在半路,你在哪里】

电话响起来,你吓了一跳,是周宁,他压低声音对你说:“徐美,我晚上要开会,不能和你一起过情人节了,你自己去吃披萨好吗?”

“在哪里开会?”你声音有些大。

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问:“你在哪里?到了必胜客吗?”

“我还在半路。”你说完便挂了电话,从星巴克门口落荒而逃的时候你还没有忘记拿走那枝从小公园偷摘来的玫瑰花。

这天是情人节,也是你们恋爱一周年纪念日。你缠了好几天才让周宁答应和你一起去吃披萨。可是谁会想到你会在逛街的时候遇到周宁,他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进了星巴克。

你从小就是懦弱胆小的人,可是你有着别人没有的孤勇和执拗,你走了很远之后还是转身进了必胜客,你需要一个沙拉塔来安慰犒劳自己。

【贴到用时方恨少】

情人节的必胜客里满满的都是甜蜜情侣,你独自拿着小碗慢慢地堆砌着沙拉塔,你努力地回想着你从网上看到的帖子。“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无敌6层必胜客自助沙拉制作方法”……可是你的脑子里还是不停地响起周宁的声音“我要开会”“我要开会”“我要开会”……

它不停地轰炸着你,然后……你那并不是很高的沙拉塔就倒下了。

站在你旁边的男生爆发出巨大的笑声,他手中托着的碗里正高高屹立着传说中的6层沙拉塔,你突然就觉得委屈了,眼泪滴在碗里,就像断线的珠子一样。

“喂,你不要哭啊!有什么好哭啊,大不了我帮你砌一个呗……”那个男生在你旁边不停地说着话,你瞪着兔子眼睛看着他,他手中的沙拉塔也怕你,一下子轰然倒塌。

男生“哇哇哇”地叫着,你突然笑了起来。

你在情人节这一天和这个叫陆川的陌生男生搭伙吃掉了三块十二英寸的厚底披萨,两个人都撑得走不了路互相搀着出了门,你趴在他的肩膀上哭,你说你的男朋友劈腿了。他笑了:“嘿,那么巧,我女朋友刚找了新的男朋友!”

你们同病相怜最后一起去了海边吹冷风,你握着拳头制订一系列的报复计划,你说一定要报复。

可是你压根就忘了,你还没有和你的男朋友说分手,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劈腿被你抓了个正着。

【每个人都有选择性遗忘的事情】

你第二天醒睡便忘记了这件事,因为周宁在临睡前给你来了电话,他说他爱你,他最近很忙,要多赚钱,等你大学毕业就娶了你。

你没有追问那个女孩子的事情,心情一下子就好了很多。

你压根就忘记了陆川这个人,所以当他来找你的时候,你后悔不已自己为什么要给他留了学校和系别,他丝毫没有感觉到你的尴尬,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徐美,报复计划什么时候实施?”

他兴奋得一点都不像失了恋。你没有告诉他你已经和你的男朋友和好了,所以你带着他逛了你的整个学校,成功让他遗忘了报复这件事。

陆川的学校和你们学校就隔着三条大街,你们突然就变成了好朋友,他经常来找你吃饭。

而周宁还是忙于工作,却不忘在你生日前一周给你快递一只一米六的玩偶熊,你抱着它不停地笑。你心情好了不少你总算想起了陆川,你觉得他失了恋如果挽回不了还不如干脆就给他找个伴吧!

你没有对陆川提起这件事,你偷偷地约他去奶茶店,当他看着你和你闺蜜坐在那里的时候,嘴巴张大得可以塞进一个鸭蛋。

【其实你爱他像谁】

你第一次做红娘,可最后的结果是不欢而散。你的闺蜜走后,你愤怒了:“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这可是给你介绍女朋友!”

他抬起头来看你,面无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嘟囔出一句:“我不喜欢她。”

你的生日到了,周宁要陪你过生日。你把自己打扮得像只孔雀一样去星巴克赴约,逼着自己喝着那苦不堪言的咖啡。一杯咖啡还没有喝完,周宁却被一个电话叫走了。

你没有说什么,就站在咖啡店的门口看着他上了出租车,然后你打了一辆车跟在了他后面,因为你刚刚听见了周宁电话里传来的女声。

你坐出租车回学校的时候已经哭得双眼红肿像兔子一样,哭累了就打电话找了陆川,你说陆川我们去看电影吧!

你从进场就开始哭,哭到故事结局了,你还在哭。

【对不起,我爱你】

你没有再给陆川介绍女朋友了,你每天拉着陆川逛街看电影,你也没有再哭了。陆川会给你买你最喜欢的爆米花,给你买可乐,从前你和周宁看电影他只会对你说:不要像仓鼠一样窸窸窣窣,好好看电影。

而陆川一般会揉着你的头发说:“快,吃点零食,看电影不吃零食怎么行!”你们才像一对真正的情侣。

事情的发展也越来越诡异了,有一天他送你回学校,轻轻用嘴唇碰碰你的额头,你没有推开他,反而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回到宿舍后陆川发了信息给你,他约你去必胜客吃饭,他说他有话要对你说。

你在第二天并没有准时赴约,而是回信息:“我还在半路,有事明天再说。”

你没有告诉他,你在路上遇见了周宁,他抱着你不肯让你走,他说他对不起过你,但是他还爱你。

你就任由他抱着你,但是你的内心其实是笑着的。和陆川在一起的这些天里,你一直在报复着周宁,你把你们拍的照片传到了博客上去,你知道周宁会去看,后来周宁偷偷跟着你们,你都知道。

在陆川约你的时候,你把回复他的信息发到了周宁的手机上:好的,小川,我们明天晚上八点必胜客见。

如你所料,周宁出现了,你赢了。

【爱我与不爱,请明天说】

从这一天之后你和陆川就没有再联系了,他没有找你,你没空找他。周宁对你越来越好,他放下工作来陪你,他甚至陪着你去必胜客砌沙拉,可是必胜客却已经取消了自助沙拉服务。

你和周宁最终还是分了手,这次是你提出来的,你某一天突然发觉,自己原来没有那么爱他。

你后来打过陆川的电话,却已经停了机。你去了他的学校,找了他的专业,他们却告诉你并没有陆川这个人。后来你百度了陆川,没有想到他会用真名开了博客。

你这时候才知道陆川其实已经毕业了,他是必胜客的员工,并不是大学生,他在日记里说:“她每个星期都会来吃一次必胜客,最喜欢砌沙拉,同事说:她最希望的是男友可以陪她来一次……”

“我想和她打招呼,我想和她做朋友,可是她愿意吗……”

“我明天和她坦白,再告诉她,我喜欢她……”

他是这样写的,可是你却对他说:明天再说。

“原来她是在利用我,我想我太天真了。”他在最后一篇日记上写:“必胜客取消了沙拉自助服务,而我现在也不想再爱她了。”

你哭了,哭得比你失恋时还要悲伤。

第95篇、爱情故事生死15年,爱从那花下一低头悄悄萌芽

16岁,青梅竹马的他们相恋;24岁,婚约临近,他患肝硬化,紧急换肝,每天需要数百元的抗排异药物,为了截留他的生命,她租下了一个摊位,日夜赚钱;花开花落,又是7年,他想在有生之年为31岁的她披上洁白的婚纱……

记得那年花下一低头

黄昏的时候,13岁的石卉喜欢溜出家门,钻到陈剑家里,和他一起看电视。那时,石卉刚刚搬到武汉市江汉区车站路的一间小屋里。与陈剑家是邻居,仅一墙之隔。

那是1993年,陈剑17岁。为了让小石卉看喜欢的动画片,他友好地放弃自己钟爱的体育频道。武汉的夏天很热,少年哥哥怕小妹妹中暑,给她摇着扇子,自己却汗湿了衣襟……

1996年,石卉读中专,此时,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16岁的生日那天上午,同学告诉石卉,教室外面有个男的找他。石卉纳闷地走到教室外,果真见到一个陌生男人捧着一大束鲜红的玫瑰。陌生男子说:“是陈剑叫我送给你的,他说晚上来找你。”

情窦初开的季节,石卉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初恋,已是20岁的陈剑长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浓眉大眼。从技术学校毕业后,陈剑应聘到了一份库管的工作。

两个青梅竹马的少年并排走在学校的花径中,橘色的灯照下来,拉下他们美好的影子。“你喜欢……我?”石卉怯怯打破沉默,边问边低下头,脸已埋在了花丛间。夜很静,月色很美,陈剑终于鼓起勇气,牵了心爱的女孩的手……

初恋如此甜蜜,武汉市大大小小的公园,长江边上,东湖美景里,留下了两个人幸福的身影。

1999年夏天,石卉中专毕业,并在陈剑的鼓励下,考上了大专。石卉和陈剑一样,家境不太好,读书所需的费用对他们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可陈剑用自己坚实的臂膀将她搂住了,他说:“别操心,现在就让我做你的‘家长’。”此后,陈剑每个月省吃俭用,帮石卉积攒学费。

风起时伴着你

2003年1月,陈剑感到身体极度乏力,头也发晕。母亲见状,赶紧带他到医院检查。第二天,检查结果显示,陈剑身患肝硬化。当天,陈剑就住进了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石卉那时刚跳槽到一家礼品公司做文员。一开始,她并没有意识到陈剑的病情的严重性。可一个星期后,陈剑出现了腹部腹水浮肿,黄疸高达900mu。由于腹水超过腹压,陈剑的肚子肿得像要爆炸,还要经常做全身大换血,他被病痛折磨得想用刀子捅自己的肚子。2月20日,陈剑发生体内大出血,医生无奈地对陈剑家人宣布,挽救陈剑生命的唯一办法就是肝脏移植。

尽管医生和家人都没有明确地告诉陈剑他的病情,可他已经悲伤地意识到,他的生命可能已经走到尽头了。大出血后第二天,看着一直守护在身边的石卉,他忍不住流下泪来,说:“卉儿,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可能……”石卉脸上挂着坚定的神情,帮他擦干眼角的泪,朝他轻轻一笑:“没事的。以前,总是你照顾我,现在,请让我好好照顾你。你要记得你说过的,要让我成为最漂亮的新娘。”

此后,每天石卉都来病房照顾陈剑,她像个小媳妇一样负责陈剑的大小便,擦身子,还说,等他好了,就和他结婚。陈剑转过脸去,曾经在他眼里那么需要保护的小丫头,却承受着同龄女孩无法想象的苦痛,坚强得让他心疼……

肝源在哪?这个时候,石卉想到了自己的肝脏。可医院的检查结果让她失望了,两人的配型不成功。

肝移植手术费用高,至少需要38万。这么多钱到哪里去弄?陈家借遍所有亲友,还远远不够。3月20日,陈剑的父母将石卉叫到身边,眼含着热泪说:“原本留给你们做婚房的房子,可能要卖掉,我们现在征求你的意见。”石卉安慰他们,边点头边说:“陈剑的病比婚房重要。”

陈剑家人以6万元的低价卖出了房子,石卉也把自己的全部积蓄1万元给了陈家。加上借来的钱,陈剑的手术费用差不多凑齐了。

从手术室出来后,医院给陈剑安排单独病房、重症监护室。幸运的是,陈剑醒后,生理各项指标都比较正常。只是,医生也清楚地告诉他们,肝脏移植手术即使成功,也要看后面的排异反应,如果不出现慢排还好,一旦出现慢排,最终肝脏也会因为坏死而影响生命。

石卉听了,很难受, 但是,她仍旧感谢上苍让陈剑拥有再生的机会。无论他的肝脏能存活多久,生命能够延续多久,她决定,她要永远地,陪着他走下去……

4月9日,石父将瘦了一大圈的女儿挡在了门口,不让她再和陈剑继续这段感情,他语重心长地说:“女儿,你现在这个样子,这样累,我们很心疼。你想想,即使他好了,也只是一个躯壳。你何苦?”

可在石卉看来,要放弃陈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陈剑是她的世界,而她自己,也是陈剑的世界。

石卉有生以来第一次和父母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石卉心里知道,父母是为她好。可是,她无法放弃刚刚从生死线上抢救过来的爱人。

小摊爱情物语

2004年6月,陈剑出院。房子已卖,石卉只好找了家巷子深处的小房子租住。

疾病带给陈剑身体创伤,也对他精神打击很大。出院后,他整天黑着脸,不说话。当得知换肝成功的人到目前为止最长的也就活了12年时,他情绪更糟。“他不开心,你不能哭;他开心,你应该更高兴。”石卉默默地告诉自己,尽可能让陈剑高兴起来。

然而,不管如何,陈剑的情绪就是不见好转。石卉十分心痛:自己及许多人好不容易将他从死神的手里救了回来,可是,他怎么能这样放弃自己?她琢磨着要想个办法,将他激醒。

2005年7月,石卉向单位请了三天假,同时将手机关机。整整一天,石卉都没有出现,陈剑的心有点慌。第二天,陈剑不知在窗前看了多少次,还是不见人影,急了。到第三天,石卉还不出现,手机还是不通,他坐不住了,四处疯了般寻找她。此时此刻,他才明白,石卉就是他生存下去的意义。

三天后,石卉终于出现了,她告诉他,如果他再这样自暴自弃、自我封闭下去,她就真的不理他了。这一招真的很奏效,陈剑渐渐敞开了心扉,并按照石卉所说的,努力像一个正常人那样去生活。

2007年,为了更好地照顾陈剑,石卉辞去了已经做了4年的文员工作,到民众乐园租了个摊位卖女孩子们喜爱的首饰。从此,每天早上9点,帮陈剑服药之后,石卉准时离开租住房,来到民众乐园守摊。晚上9点,民众乐园关门,石卉回家,照顾陈剑。身体情况好的时候,陈剑会去给石卉送饭,会去接她收摊。

一天又一天,石卉就这样奔走在出租屋与摊位之间。每个月除去开支,能有一千多元的利润。这些钱,加上亲友帮忙资助的,还有医保补贴,基本上能满足陈剑服用抗排药物的需要。渐渐地,大家知道了石卉和陈剑的故事,就给石卉的首饰摊位起了个名字,叫“真爱摊”。

活下去还有梦里婚衫

虽然石卉的守望就像一朵坚韧的小花,风雨无阻,但还是有人不断地在她的耳边小声念叨:“石卉,别一根筋了,你要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你都快三十了,还守着陈剑到几时?要知道,陈剑是不能给你未来的……”

石卉一笑,她说:“你们说得有理,但是我相信并愿意求证爱情。”

石卉如此,陈剑就想:再没有理由不好好活下去。于是,他严格地遵守医嘱,按时服用抗排药物,注意忌口。每天,还尽可能进行一些体能恢复,以增强免疫力。首饰摊位离住地有三站路,他坚持走着去给石卉送饭。当然,他更知道,最关健的,是自己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甚至忘记疾病的存在。

2009年2月,陈剑加入武汉肝友会。在这里,他发现,命运原来并不仅仅是对自己不公,还有许许多多与自己命运相同的人,而他们,却在笑对人生,他觉得,他也应当笑起来,特别是面对石卉的时候。既然其他什么也给不了她了,每天就多对她笑吧……

7年来,医生给陈剑共下过5次病危通知书,陈剑都挺了过来。

2010年3月下旬,陈剑又出现了一次慢排,住院治疗后,情况有所好转。医生说,慢排如果还继续发生,就意味着肝脏开始不正常了,慢排屡禁不止的话,生命就会受到威胁。陈剑似乎听到了自己生命倒计时的声音,于是更急迫地要完成7年前对石卉的承诺。

石卉呢,依旧就不信这个邪,她说陈剑挺过了第七次就一定能挺过第八次,以及今后的第九次、第十次……于是,她监管他吃药,陪他治疗,他病情稳定下来了就去守那个小小的摊位,继续赚药钱。她相信用上生命的全部,奇迹就会发生……

第96篇、爱情故事2012来临前,我要强吻你一次

那时,我们并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但如果我知道,下一秒我们就要永远分开,那么这一秒我会吻你。

艾仍尔:典型摩羯女。喜欢独处,享受安静。居住在一个中小城市,这种静谧温馨的氛围很适合自己。最大的爱好便是码字,坚持在自己向往的道路上不断奋斗前进。

1

2010年秋天,杜薇茗转到高二六班。那时已经开学有近一个月了。

杜薇茗被班主任领着出现在教室门口的那一刹那,林大同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或许,不止林大同,还包括所有的男生女生吧。那个时候,林大同还不懂什么叫一见钟情,只知道看着她,就觉得她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是的,杜薇茗确实和这个小镇的女生不一样。她是从北京转学来的。且不说她那一口流利的的普通话,且不说她裙子的洋气与俏皮,就是她的那股强大气场,也是和她们不同的。

老师把她安排在了林大同的旁边。那一刻,林大同心跳加速。

那天早上,林大同的书一直摆在课桌的中央。确切地说,是中央靠左方,林大同总是偷偷地把它们往杜薇茗那方挪。而他的自卑,在此刻得到了淋漓尽致地体现。坐在这个美丽的女孩身边,他甚至不知自己的双手应该摆放在哪里,也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发型衣服太土气。

自那以后,林大同开始每天早半个小时起床,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纵使没有那么洋气好看的衣服,却也应该干净整洁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连几天,杜薇茗都与林大同合用一本课本。林大同靠她那么近,心跳得那么快,甚至能够嗅到她发上淡淡的洗发水清香。

他们的第一次说话,是杜薇茗提起的。她问他的名字,问他为什么叫“林大同”?是因为他的爸爸喜欢方大同?!林大同并不知道方大同是谁,甚至没有听说过那个名字。要知道在这个小镇,信息总是不那么发达的。他只是很老实地回答,因为爸爸希望他能和大家一样,和大家和平相处。

说完,杜薇茗笑了。说实话,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绽放在粉嘟嘟的脸上。

但这个女孩,即使笑,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淡淡的忧伤。

2

很快,杜薇茗的新书就领下来了。看到杜薇茗认真地翻看自己新书的时候,林大同的内心充斥着说不出的失落。

那天上午,班上还在上课。却来了一个打扮时尚的女人,她是来接杜薇茗的。然后,林大同看着杜薇茗板着脸出去,慢慢地跟着那个女人,他突然有一点担忧。

那天下午,杜薇茗是红着眼睛来上课的。即使她用了很多办法想为自己的眼睛消肿,却仍然无济于事。林大同坐在她的旁边,感受着她的心不在焉,心如刀割,却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难过的女孩。

放学以后,杜薇茗坐在座位上久久不愿离去。林大同偷偷地递给她纸巾。终于,杜薇茗的眼泪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

“他们还是离婚了。我不想回去,那里没有温暖,只有空旷的房间和孤独的我。远不如在这里和奶奶住得温馨。”在这里,杜薇茗只有林大同一个朋友。所有的女孩都排斥她,即使她想努力融入她们。

林大同不明白家庭不幸福的感觉,因为他的家里从来都是充满欢声笑语。可是,他却明白孤独的滋味,他也是没有朋友的,除了杜薇茗。他们如同两只相互取暖的动物,只能在对方身上寻得安慰。

3

后来,杜薇茗没有走,她不愿意回去面对破碎的家,于是倔强地选择了留在奶奶身边,留在小镇上学。

渐渐地,杜薇茗的课桌里开始出现各式各样的情书。在那样一个小镇,所有人都认为情书是最浪漫的表达爱意的方式。

杜薇茗总是小心翼翼地将这些情书折好,把它们放进自己的书包里。林大同看着她的一系列动作,就心生难过。他多么希望,她能够将这些情书随手扔掉。难道,这里面有她喜欢的男孩?

一次,林大同还真问了杜薇茗这一个问题。杜薇茗说,“每一份情书,都是别人的情谊,即使不喜欢,我也没有资格践踏。”

那一瞬间,林大同放宽了心。看来,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可是,该怎样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想到杜薇茗刚转来这个学校,他们共同享有一套课本时的情景,那样的日子多么美妙啊。终于,林大同有了一个自以为绝妙的计划。

那天趁着大家做课间操教室没人,林大同偷偷地潜回教室偷了杜薇茗的语文课本。这是他第一次干坏事,他的心里如同一只小兔在扑通扑通乱跳。

那天后,杜薇茗的语文课本不见了。看她急得手足无措,林大同逼迫自己狠下心来,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和她更接近。

可是,当他们真的在共用他的课本后,林大同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高兴。羞愧感充斥着满脑子,他发现自己再没有过多精力来听课了。或许,他真的做错了。

4

地震的到来,是没有人预料到的。

那一刻大家都在上课,只听不知是谁大呼“地震来了!”所有人都一窝蜂地往外跑。

林大同他们的班级在教学楼的五楼。林大同显然知道他们跑不下去。于是,他迅速拉着杜薇茗的手,将急于奔出教室的她强行拉了回来,让她和自己躲在了课桌底下。

那一刻,短短几十秒,仿佛永世那么长。林大同将杜薇茗紧紧地护在自己的身下,整个背呈弓形直抵课桌。甚至,在那一瞬间他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是的,就那几十秒,谁都没有料到,林大同俯下身吻了杜薇茗的脸颊。淡淡的蜻蜓点水,却让杜薇茗惊诧不已。

或许,他以为他会死,或许,真的在这样的灾难面前才能体现出他的勇气。

杜薇茗红红的脸蛋低着头,林大同看不清她的脸。他想到第一次见她那晚做的梦,竟是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成真。

良久,当地震终于过去以后,他们狼狈地从桌子下爬出来,没有人死去,只是一次小小的地震。可是,林大同却不敢再看杜薇茗,那一刻,从没有过的羞涩包围着他的脸。

或许,不该这么冲动的。或许,这样以后,大家连朋友都不再是了。

5

令林大同欣喜的是,杜薇茗并没有因此而有意生分了林大同。她仍是如同过去,有什么事都和他说,也会和他谈起自己曾经的生活。

一切如常,甚至有时林大同会怀疑自己。是自己做的梦?是根本没有发生那件事情?还是真的她也喜欢他?

林大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他不能这么自私地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感而窃取杜薇茗的课本。他为自己的卑鄙行径感到恶心。可是,他也不能就这样承认了自己,这样,杜薇茗又会怎样看他?

就在林大同藏着杜薇茗的书矛盾着要不要还的时候,杜薇茗却突然消失了。

林大同的心顿时缺了一块。他知道,她是回北京了。她说过,她早晚都会回去的。毕竟,那里才是她的家。而这里,根本就不属于她。

杜薇茗走的时候,给林大同留了一封信,她说,“林大同,加油!”

就凭这句话,林大同想要追随她而去。他仍是抱着淡淡的希望的。至少,在他吻过她以后,她并没有生气。

抱着这样一个信念,林大同发奋学习。因为他知道,想要离她更近,这是唯一的路径。

6

当林大同收到来自北京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彼时,他给杜薇茗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让她等他,说他爱她。当然,他也把自己曾经偷过的她的书快递了过去。他想,作为男子汉,他必须承认这件事情,否则,自己的良心将会永不安宁。

林大同收到的回信也是好长好长。杜薇茗在信里说她知道她的课本在他那里,说她一直在等着他把它归还,终于,他还是做到了,没让她失望。她说,她一直都有喜欢的男孩,在北京,也是因为他,她选择回去。

最后她说,“林大同,我们仍然是朋友,好吗?”

彼时,林大同一个人站在空旷的操场上,突然想笑。

林大同该恨吗?爱情总难两全吧。他是应该感谢那个女孩的,那个给了他希望,给了他尊严,给了他自信的女孩,在他最卑微最无助的时候,给了他奋斗的勇气。

他相信,在北京,他一定会遇到自己的“杜薇茗”。

第97篇、爱情故事因为我太爱你

从得知自己身患重症的那一刻起,女人就有了这个念头。想法像小的火苗,忽闪忽闪,却越烧越旺,终让女人下了决心。

她决定逃离,到一处无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她决定在那里度过生命里的最后时刻,然后投海自尽。她不想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她不想让男人为她债台高筑,她不想在临死以前看着儿子无助的恸哭,她更不想按时服药又按时死去——如果死亡注定无法避免,那么,她宁愿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她尚且美丽的时候。

她的女同事就是这样按时死去的。女同事乐观开朗,可是绝症并没有放过她。她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花光了所有借来的钱,用尽医院里所有的治疗手段,用尽民间所有的偏方,却仍然没能活下来。那么年轻饱满的女子,却在一年之内,瘦成一把枯骨。女人永远记得女同事临死前的样子,她说不出话来,眼睛干涩无神。她躺在病床上,不能去洗手间,不能吞下任何块状的食物。她睁着眼睛,却看不见面前的丈夫。她没有尊严,甚至没有思维。女人不想如她一样死去。女人想,自己纵是死去,也应该是光鲜的。像一枚突然落下的苹果,散着芳香,不过与枝头远离。

女人是在一个清晨离家出走的。她吻别熟睡中的儿子,又轻握了握男人的手。男人被她弄醒,张开眼,问,怎么这么早起来?女人答,出去锻炼呢。她转过身,开门,将自己融入到灰白色的淡淡雾霭之中。她不停地抹着眼泪,她知道,此去便是永别。

女人毫无目标地挤上一辆开往乡下的长途车,她把头扭向窗外,眼前一片模糊。电话响起来了,她知道是男人打来的。她想接,可是却还是将电话关掉。她怕自己回头,怕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信心瞬间崩溃。离家不过两个小时,可是她发现,自己是那般思念她的男人和儿子。她在心里默默跟他们道歉,她的眼泪悄然落下。

她在乡下度过两天安静的时间。她走到田野里看野花,坐在池塘边看夕阳,又爬上山顶,看一片墨绿里若隐若现的村庄。她知道男人在寻找她,她知道男人肯定急出了眼泪。她还知道男人肯定疯狂地拨打着她的电话,可是她不敢开机。儿子会哭着要妈妈吗?婆婆和母亲会急得睡不着觉吗?男人会自责吗?她突然觉得自己其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家。不是吗?虽然她身在千里之外,然而她的心,却时刻牵挂着远方的家。女人再一次流下眼泪,她想人世间最残酷的事情,就是让一位女人与自己最爱的家人永别吧?

女人登上列车,终点是一个遥远的海滨小城。那终点也将是她生命的终点,女人想在那里终结与世间的一切瓜葛。她在那个海滨小城呆了三天,每天静静地坐在大海边,悲伤到极点。终于,黄昏里,女人下了最后的决心。她想就这样吧!死亡,不过瞬间的事情。她向大海扬起双臂,做出跳跃的姿势,却突然,收住自己欲飞的翅膀。她想最后看一眼男人和儿子,她想再跟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女人打开手机,一家三口甜甜地笑。女人盯着手机屏幕,泪水再一次溢出眼眶。突然女人愣住,手机不停地提示,她有未读短信。

女人怔了一会儿,还是打开了那些短信。短信果然都是男人发过来的。女人一条条地翻看,终于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你去哪里了,但我知道你的出走肯定是为了这个家。可是你知道吗?假如你真的就这样走了,我和儿子,肯定会痛不欲生。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现在我只能祈求你平安。快回来吧!我和儿子在到处找你。

——我已经找了你两天,我一直在给你打电话。虽然你不会接,但是我知道终有一天,你会打开手机。当你看到我们一家三口的合影时,你还会忍心离我们而去吗?

——今天是你失踪的第三天,我已经给你发了五十多条短信。所有人都在找你,妈妈、我、儿子、亲戚、同事、朋友,为了他们,回来,好吗?

——你已经失踪四天了,可是我坚信你还活在世上。回来吧!我爱你。儿子爱你。所有人都爱你。

——五天,你既没有接电话,也没有回短信。可是我知道你还活着。我在寻你的路上,如果找不到你,我就一直寻找下去。

——六天,我找到了大海边。我们在这里相识相恋,我想这里也许能够找到你。当你看到这些短信,答应我,回来好吗?你不能死去,我需要你,家需要你。

……

那一刻,女人捂紧自己的脸,终于退缩。她想她纵是死去,也不是现在吧?对男人来说,她是妻子;对儿子来说,她是母亲;对母亲来说,她是女儿……她有什么权利结束自己呢?她有一个家,家需要她。

她转过头,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后,竟然站着面色憔悴的男人。她扑向男人,泪飞如雨。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

我想起了我们的初恋,我想来这里碰碰运气……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想死在你们面前……因为我,太爱你了。

相信我,会有奇迹的。这世上不是还有很多活得快快乐乐的癌症患者吗?

不管如何,你的五十多条短信,让我不会再干傻事。因为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自己,还属于妈妈、属于你、属于儿子……可是如果找不到我,你真的会一直找下去吗?

是的,我会一直找下去……因为我,太爱你了。

第98篇、爱情故事周韵:吵要吵得过瘾爱要爱得夯实

周韵觉得,自己能有这成就,跟姜文没关系。

所以,

在夫妻相处中,

她就缺乏那种低眉顺眼的觉悟。

尽管在戏里周韵经常饰演温润如水的角色,

但这种范儿放在现实生活中绝对是假象。

因为虽然已经结婚5年并育有两子,

但周韵压根没有身披“贤妻良母”标签的打算……

在夫妻相处中,周韵就缺乏那种低眉顺眼的觉悟

仅从给孩子起名字,就能看出周韵的个性。姜文有点愤青,在想大儿子的名字时拿不定主意。周韵一锤定音:那就起名叫太郎好了。心情不好的时候,你可以打太郎骂太郎,在外边儿你还可以自称是太郎他爹!两个儿子的名字就此决定——姜太郎、姜次郎。

周韵的这种彪悍是有底气的,她出身于温州一个商人家庭,15岁偷偷参加温州小姐选美比赛,夺取了冠军,在去北京旅游时抱着玩玩而已的心态参加了中戏的考试,结果就考取了,出道第一部广告片的男主角是梁朝伟,第一部电影是与赵薇、王学圻搭档的《天地英雄》——她觉得,自己能有这成就,跟姜文没关系。所以,在夫妻相处中,周韵就缺乏那种低眉顺眼的觉悟。

初次领教到周韵的这一特色,是两人刚结婚不久。那阵儿姜文工作比较忙。周韵找朋友买了点儿冬虫夏草,小火慢炖出一锅乌鸡汤给他补身子。姜文喝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这么难喝?周韵只问一句:确定不喝?姜文表示确定后,周韵端起汤噔噔噔就出了门。

姜文有点担心,赶紧跟出去想看她到底去干吗。结果周韵端着那锅冬虫夏草乌鸡汤走到小区外边的一个地下通道,往一个乞丐面前一放:喝了吧!乞丐喝了个饱,周韵满意地端着空锅回家。转头看见目瞪口呆的姜文,特别得意地告诉他:我做的东西,多的是人爱吃。

据姜文说,自打他们结婚后,常驻在他们家附近的那些乞讨行业从业人员就有福了。凡是姜文敬谢不敏的饭菜,她绝不勉强,全部一锅端出去犒劳外人。

除了送吃的,还送穿的。周韵一次出国时给姜文买回来一件酒红色水手夹克,羊驼毛质地,大翻领设计,边角部位还点缀着软皮革,非常时尚。

但姜文只瞅了一眼就说不喜欢,嫌颜色太亮。过了几天,姜文回家时,看见小区一个保安身上穿的似乎就是那件红夹克。忍不住凑过去打量,那保安正在跟同事显摆:法国货,克林顿、梅杰、密特朗、阿兰德隆都穿这牌子……

姜文回家一问才知道,那件水手夹克竟然是顶级品牌浪梵的出品。从那以后,不管周韵做什么买什么,姜文再也不敢挑三拣四说长道短了……

事实上,彪悍是她的本色,泼辣是她的天赋

然而,姜文发现,周韵的这种彪悍性格不是在经历了从周小姐变成姜太太后由内而外发生的进化性自然演变,事实上,彪悍是她的本色,泼辣是她的天赋。

两人偶尔一起出去购物,因为会买一些奢侈品,所以那些店铺就会邀请他们填填个人资料,美其名曰定期发送产品信息。不过,也有些商家会把有购买力的客户资料转卖给各个售楼部、保险公司以及众多乱七八糟的公司。

以前,姜文接到这种骚扰电话,对方就会问他是不是姜文先生,这种时候姜文就会很恼火,而且还不知道自己的资料到底是从哪儿泄露出去的。结婚后,填贵宾信息的活儿就由周韵承包了。从那以后,姜文的称呼就变得千奇百怪了——“请问您是姜力士先生吗?”“请问您是姜路易先生吗?”“请问您是姜建设先生吗?”……姜文问周韵是怎么回事,周韵告诉他,只要听称呼,就知道是谁把他的资料卖掉了——姜力士是上次买表的店子泄露的、姜路易是卖包的传出去的、姜建设当然就是银行透露的……

周韵还告诉姜文一劳永逸对付这些骚扰电话的方法,知道了自己的资料是从哪里泄露出去之后,只需要说一句话“其实我是这个钟表行(或专卖店或银行)的员工家属,登记信息完全是凑数的。”对方马上挂断,再不打扰。

周韵的这些故事外传后,姜文的圈中好友们就有了点儿打抱不平的意思,其中以中学同学兼铁哥们英达最义愤填膺,他无数次在姜文耳边吹风,要他重振夫纲。

这话终于传到了周韵的耳朵里,她用实际行动让英达领教了一件很惨烈的事实——有的女人是招惹不得的。

一次英达来姜文家跟他商量72中79届校友聚会的事情,周韵非要留英达吃顿饭。英达受宠若惊,暗地里冲姜文翘大拇指,夸他驯妻有方。姜文含含糊糊地笑纳了英达的一番赞誉,打着哈哈默认了。

酒喝到一半,英达的电话响了,他看看电话憨厚一笑:梁欢的电话。电话一来,高潮来了,英达接起电话刚喂了一声,周韵开口说了一句话:“老英,快来帮我把浴巾披上。”英达还没回过神来,梁欢已经挂断了电话。

结果是,英达围着周韵好话说了一箩筐,并对自己挑拨他们夫妻关系的行为作出了深刻检讨,开车带着姜文和周韵两个证人战战兢兢地回家,一开门,梁欢横眉冷对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声狮子吼:“死胖子,你还敢回来?”周韵笑嘻嘻地先迎上去,一把抓住梁欢的手将她拉进房间,5分钟后,两人眉开眼笑地出来了。

此事传开后,崔健、冯小刚、顾长卫等一帮好友顿时对周韵心生敬畏,从此再也不提支持姜文重振男子汉本色的话题了——引火烧身的事儿,那是一定干不得的。

骂也骂得痛快,吵也吵得过瘾,当然,疼也疼得真实,爱的爱得夯实

但接触一多,大家就发现,周韵其实是个很好客的女主人。她从来不嫌弃把自家弄得乱七八糟,真的是下得厨房上得厅堂,又有好酒量,喝起酒来豪爽无比。

可惜来宾中偶有一些恶客,虽然已经功成名就,但骨子里还是个没有摆脱乡土气息的糙老爷们儿,平时在家被太太耳提面命,尚能保持不错的卫生习惯。一旦到了别人家,再有那么一点儿酒精作祟,于是潜藏的那点劣根性就齐刷刷地全都冒了出来。

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是——上完厕所不冲水。换个女主人,或许就捏着鼻子代劳算了,但周韵就觉得此种恶习绝不能助长,当然,也不能把来宾集合起来挨个儿盘查到底是谁作的案。周韵找了张红纸,用毛笔写了五个字贴在了马桶背后的墙上——“同志们冲啊”,后面是三个感叹号。

这张标语一贴上去,哪怕只是去洗手间洗个手的客人,也会忍不住走过去打量一下,然后按照标语上的倡议按一下马桶的冲水按钮。

有时,一帮子人也会约在新开的特色餐厅聚餐。某日是去一家东北菜馆吃东北菜,该店的招牌菜是酱肘子。正吃得欢,周韵发现肘子肉中有一根刷子上的铁丝,叫来服务员问她这是什么东西。服务员过一会拿着一瓶大可乐来道歉,说可乐是老板娘送的。于是大家继续吃,结果吃了一会儿又发现了一根铁丝,周韵拎着第二根铁丝吩咐服务员:“再来一瓶!”

对姜文彪悍,对儿子也毫不留情,先出生的太郎就领教了妈妈的铁腕。那时候太郎不好好吃饭,姜文虽然看起来一脸严肃,骨子里却是个有耐心的好父亲,经常端着碗哄十分钟才喂进去一口。周韵于是看不下去了,一拍桌子别喂了,吃饭这么愉快的事儿他都不想干,还想干什么?别管了。于是夫妻俩回桌上吃饭,太郎开心地玩去了。

下午,太郎饿了,找姜文要吃的,姜文早已被周韵下了硬指标——不许给他任何吃的,饿了就等吃晚饭。太郎就这样饿了一下午,到了晚饭的时候,自己操起勺子往嘴里填,从此之后吃饭就再也不调皮了。比太郎的挨饿,次郎更悲惨,他吃饭是挨打。次郎一见饭勺喂到嘴边就闭上嘴死活不张开。这哪儿难得倒周韵,她把饭勺递给姜文,一把抱起次郎,照着屁股就是一巴掌,次郎痛得张开嘴就要哭,姜文一勺子饭就塞进去了。次郎含着一口饭抽抽搭搭,周韵趁机让他做选择题:是自己乖乖张开嘴吃还是打一巴掌吃一口?次郎虽然不爱吃饭,但更不爱挨打。两招,搞定两个不爱吃饭的儿子,立竿见影,效果一流。

第99篇、爱情故事雇男友的女孩赢了

“海归”老总发起了爱情攻势

2004年7月,吴文竹中专毕业后和同学一起来到沈阳发展,应聘进了一家家具制造企业。这是一家大型的民营企业集团,年近六旬的公司老板姓何,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

聪明好学的吴文竹在工作时十分认真,一年后,她由一名普通营业员晋升为家具专卖店经理。2006年春节过后,年仅22岁的吴文竹便被提升为总公司事业开发部副经理。这样的进步,不仅让一些资深职员感到不平,连吴文竹自己都觉得很意外。

晋升后的第7天,吴文竹走进何董事长的办公室,打算汇报本部当月工作。结果她被董事长告知,公司已经新任命了总经理,以后经营上的具体事情都向总经理汇报。

对这位新上任的总经理,吴文竹只是见过两次面。她听人讲,总经理叫何兵,是董事长惟一的儿子,今年34岁,很早就去了美国,如今学业有成,于是回国帮助父亲经营公司。而且她还听人说,何总至今未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钻石王老五”。

当吴文竹敲开总经理办公室大门的时候,一个身材挺拔、看上去精明干练的男人站起来向她欠了欠身。他就是何兵。第一次的汇报进行得很顺利,总经理很耐心地听完她的讲述,并以一种商量的口气阐述了自己的意见。

何兵的温文尔雅与不凡的谈吐举止给吴文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可在随后的日子里,每次到总经理那儿去汇报工作,她总是很紧张。因为她总觉得,何总看自己的眼神有些特别。

一个周末的下午,吴文竹像往常一样,一口气汇报完工作,等待训示。“你们事业部的工作进行得很不错,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吴文竹松了口气,刚准备离开,何兵突然叫住她,“吴小姐,我可以请你一起共进晚餐吗?”吴文竹愣住了,过了好久才回答:“对不起,我今天晚上有个约会。”何兵微笑着说:“那么改天不会还有约会吧?”吴文竹狼狈地看着何兵,结结巴巴地说:“不,不会的。”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吴文竹不得不陪何兵吃了两次饭。吃完饭,何兵又让她陪自己在月光下散步。有几次,何兵有意无意想抓起她的手,都被她巧妙地躲开了。好在何兵并没有太为难她,只是对她的凝视越来越大胆,让她有一种受到压迫又无处可逃的感觉。

吴文竹当然知道何兵的眼光意味着什么,问题是,她不爱他,一点感觉都没有!怎么办?如果断然拒绝,很可能会惹怒他,自己不仅将失去在公司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弄不好连现在的职位也保不住。

雇佣恋人救我出国

2006年4月初的一天,快下班时,何兵又打来电话,邀吴文竹晚上陪自己去大剧院看经典的芭蕾舞剧《天鹅湖》。吴文竹再也不想迁就何兵了,她咬咬牙,狠狠心说:“何总,实在很抱歉,今天晚上我男朋友过生日,约好了在他家里开生日Party。”

“男朋友?过生日?”何兵有些疑惑,一时显得摸不着头脑,“你真的有男朋友……那,改日我请你和男朋友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吴文竹只好硬着头皮说大话。

麻烦是暂时摆脱了,可另一份苦恼随即而来:上哪儿去抓一个现成的男朋友呢?吴文竹苦思冥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看来,这真是一个愚蠢的谎言。她不由地为自己的冒失后悔起来。 第二天一早上班,去公交车站的途中,吴文竹路过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她脑子里突然来了灵感:既然保姆可以花钱请,家庭教师可以花钱请,难道不可以花钱请一个临时的男朋友吗?对,就这么办!

来到办公室后,吴文竹随即起草了一份《男朋友聘用协议书》,随后在沈阳东北大学的BBS上发了一个帖子。由于她的“男朋友聘用协议”十分新奇,一时回复的人还真不少。

其中,一封署名为“北风之子”的回信让吴文竹眼前一亮:“我相信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本人是东大计算机开发与应用专业研究生二年级学生,身高183厘米,相貌英俊。对自己,无论是内在和外表,我始终有着很强的自信。如果你对本人认可。请在晚上5:30来学校,我在东北大学正门等你,具体情况见面后详谈。”

看着那个“北风之子”随信发过来的照片,吴文竹笑了,好果断的一个人。

男孩名叫李扬,今年25岁。现实中的他没有网络里那么张扬,初次见面甚至显得有些腼腆,一下赢得了吴文竹的好感。

好了,“男朋友”就是这个既朴素又真诚的大男孩了!

为了让别人相信他们真的是一对,在随后的日子里,吴文竹有意无意把李扬介绍给同事认识,下班后。还会主动约李扬出去吃饭、看电影。她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两人之间的默契,好表演得更逼真。两个星期后,吴文竹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

这一次,吴文竹决定主动“出击”了。周五临下班前,她给何兵打了一个电话:“何总,为了感谢您和董事长长期以来对我的关照,我和男朋友李扬今天晚上想在‘欧罗吧’咖啡屋请您喝咖啡,您有时间赏光吗?”

“请我喝咖啡?OK,没问题,没问题。”何兵答应得十分爽快。

见面并没有像吴文竹想像得那样充满火药味,两个男人似乎都很大度。三个人一边喝咖啡,一边开心地聊天。李扬为人直爽,谈吐也显得很有风度,尤其他丰富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令何兵不停地点头称赞。聊到兴头上,何兵竟破天荒地向两人讲述了他在美国的奋斗经历。走出咖啡屋时,何兵和李扬居然成了好朋友。

从那以后,何兵再也没有纠缠吴文竹。

坦白骗局换来事业爱情双丰收

成功地摆脱了老板的“爱情进攻”,呼吸着新鲜、自由的空气,吴文竹觉得天空格外晴朗。但是,事情好像还没有结束。

尽管只是临时雇来的所谓“男朋友”,但在与李扬的交往中,吴文竹还是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李扬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学识渊博,视野开阔,有上进心和爱心,能与这样的男人相守一辈子相信一定很幸福。可问题是,人家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不会就这么弄假成真了吧?

4月28日这天是周末,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同事小米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吴文竹:“文竹,还有两天就放长假了,“五·一”节你准备和男朋友去哪玩呀?”

“男朋友?”吴文竹一愣,“你说谁?李扬呀,其实我们还……”

她话还没说完,手机却突然响了,竟是李扬打来的:“你好啊,我是李扬,现在我就在你公司楼下。等下了班,我请你吃饭好吗?”等吴文竹和小米一起嘻嘻哈哈地走出公司大楼,果然看见李扬正在马路的对面向她招手。

走到李扬面前,吴文竹故意板

起脸说:“我们的雇佣关系似乎已经结束了吧?而且我已经按当初的协议支付了你报酬,你又来干什么呢?”李扬一怔,随即笑了:“正因为雇佣关系结束了,所以我才来的啊!我正想和你重新开始呢,而且这次用不着再演戏了。对了,我打算用你给我的报酬请你吃饭,不知道肯不肯赏光啊?”李扬说着,像变魔术似地从身后拿出一束红玫瑰,微笑着递到吴文竹面前。

吴文竹也笑了,红着脸接过了花。

“五·一”长假,两人携手登上了泰山,爱情之花开始向吴文竹绽放。回到沈阳后,两人感情发展得十分迅速,吴文竹还收到了李扬的求婚戒指。他们商定,等李扬研究生一毕业就结婚。

可是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李扬发现吴文竹好像总有些闷闷不乐。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吴文竹说出了自己的心事——当初,为了摆脱何兵的纠缠,才雇佣男朋友演了一出“双簧”欺骗了他。虽然到后来弄假成真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何兵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想到自己欺骗了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有一种曾经“做贼”的感觉。这种心情几乎影响到了她在公司里的日常工作。

李扬认真地想了想,说:“文竹,你可以把真相告诉他!他既然已经放弃了你,说明他不会再在乎以前的事。何况在当时的境况下,你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一定会理解的。再说,没有何总,我们还没有机会相识呢。从这层意义上说,他是咱们的大媒人。”

有了李扬的鼓励,吴文竹决定向何兵坦白由自己一手策划的这个骗局。

这天刚好发了奖金,下班后,吴文竹便以此为借口主动约何兵吃饭。席间,吴文竹鼓足勇气对何兵说:“何总,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如果您的手下,出于她某一个善良的目的欺骗了您,您会怎么处理她?”何兵有些意外:“那要看这个欺骗对公司的利益有没有损害,对我个人的名誉有没有损害。”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吴文竹觉得没有必要再吞吞吐吐了,她真诚地向何兵坦陈了一切。“何总,我一直非常尊重您,如果因为我的过失给您造成了伤害,我向您道歉……”

“哈哈……”何兵爽朗地一阵大笑,打断了吴文竹的话,“你不必向我道歉,因为这件事你根本没有错。对了,你和李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到时候我给你们做证婚人。”

一星期后,在公司的例行管理人员碰头会上,何兵在布置完工作后,突然又宣布了一条让吴文竹感到意外的好消息:“各位同仁,我在此宣布:经过与董事长研究,从即日起,吴文竹小姐升任公共关系部经理,这是本公司对吴小姐出色工作的特别奖励!”

事后,何兵告诉吴文竹,之所以要提拔她,是因为她具备了公司看中员工的三种品质,为公司利益考虑,他不能不提拔她。“当初你对我委曲求全,说明你会在商战中避免同实力比自己强大的对手硬碰硬,按中国的一句老话说,这叫不逞匹夫之勇;你能想出雇请恋人的办法,说明你善于思考,不甘失败;最后你与李扬假戏真作,获得了幸福,而你仍告诉我事实真相,说明你敢于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责任!”

第100篇、亲情故事爱情路上我不喝孟婆汤

大三下半学期,父亲在一次体检时查出了肝癌,并且已是后期。父亲一天天消瘦下去,我奔波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尽可能地抽时间陪伴他。

课耽误了很多,每次回到教室,胥犁都把工整规范的笔记送到我身边。以前,我和他并不熟识,在众多追随者中,也没有他的影子。但我真正需要人帮助的时候,他来到了我的身边,却不见其他人。

胥犁每晚11点都在医院门口的法桐下等我返校。医院和学校间路途遥远,有一段长长的黑路,他放心不下。

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我总忍不住把疲惫的身子靠在他宽大的背上。他不善言辞,不会说安慰的话,只是默默陪我前行。可我觉得,他厚实坚忍的爱,让我伤感的心有了依靠。

两个月过后,父亲像一盏将要燃尽的油灯,几乎没有了动弹的能量。我牵着胥犁的手,来到父亲跟前。他像儿子一样,细心周到地照顾父亲。

父亲终于走了。走前,他拉着胥犁的手,微笑着闭上了眼睛。母亲很欣赏胥犁,母亲说,这样的男人,能给我真爱。

胥犁上进心强,学习成绩优异。毕业后,他应聘到了省城一家很有名的科研所,而我去了一家进出口公司。他不善言辞,除了读书科研外,业余爱好不多。下班后我拉着他去酒吧、去广场、去植物园,去每一个我喜欢的地方。他多是沉默着,在危险的地方拉紧我的手。有多次我命令式地要他对我说“我爱你”,他总是把我的手握得紧紧以至发痛,眼神定定地看着我,把“我爱你”的话变成“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实在话。我渴望罗曼蒂克的爱情,渴望他用语言表白”执我之手、与我偕老“的心迹,可他不会。我总觉得我的爱情缺少激情,母亲说父亲的一生也是这样,只会用行动把爱渗透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这样踏实的男人才能承担各种责任,这样踏实的爱对女人来说才是实用的。我在婚姻面前徘徊了很久,还是带着些许失落,和胥犁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他对我有恩,我不忍心违背他。

婚后,胥犁的性情没有什么变化,典型的工作狂,不和别人来往,刻板地上班下班加班,吃完饭就坐在电脑前,编程、搜索材料,我感觉自己在他的心中远不如一个程序重要。我感冒了,声音沙哑了,打了一周的点滴,他竟没有察觉。他的西服破旧了,我张罗着要给他买一身,他却说,你自己去吧,买什么样的都行。他要么不跟我说话,要么就说,等项目结束了,给他怀个孩子,要女孩,他要每天给她扎满头的小辫。伴着这个木头般的人,我很孤独,甚至有点后悔跟他结婚。但我有时也想,一茶一饭的平实生活,膝下有满地的儿女嬉闹,也许就是胥犁对幸福生活的定义吧。胥犁在工作上表现出众,项目刚刚结束,他又被选派到澳大利亚深造两年。2005年2月,他坐上了远行的飞机。

我不得不积攒起足够的勇气面对漫长的“留守”时光。好在胥犁出国后不久我被提升为业务部经理,工作一下子忙碌起来,加班加点,应酬接待,出差考察,没完没了的公务冲淡了胥犁不在身边的落寞。

市场部经理贺羽成了我的工作搭档,很多工作需要我们联袂应对,和贺羽的交往因此多起来。他35岁,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龄。他不仅具有潇洒倜傥的外表,更具有我欣赏的工作上雷厉风行、生活中热情奔放的性格魅力。他是和胥犁完全不同的男人。他的身上,潜存着很多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的东西。贺羽,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和贺羽一起出差,我们的交往在不断出差中密切起来。2006年5月,我们在北京出差近20天。白天,忙于工作,晚上,他带我满城市疯跑。他的地理、历史知识丰厚,一边游览一边给我讲解。每当他滔滔不绝时,我就凝神谛听,我感觉游览是一种享受和愉悦。玩累了,我们一起去咖啡厅、歌舞厅小憩。贺羽会在那朦胧得近乎神秘的环境里让我选喜欢的歌,他为我浅吟低唱;或者轻揽我的腰身,把温热的气息吹散在我的发际,带我在舞池里轻轻旋动,把“喜欢你”的甜言送在我的耳边。回到宾馆,他又把“今晚好想和你在一起”的蜜语一次次用短信发到我的房间里来。他如火的炽烈让我几乎无法抵挡。

我辗转反侧,面红心悸,一次次想拨通他的号码,一次次想为他开启那扇阻挡激情的门,可理智总让我滞留住脚步。贺羽是有妻有家的人,妻子娇小美丽,儿子聪明可爱,我知道我们这份情感的意义,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他不会永久驻扎在我的心间,我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可欲望,如此厚重地困扰着我们,我常常被它折磨得彻夜难眠。

不能入眠时,我强迫自己去想胥犁。和贺羽在一起的日子,心里装满了贺羽,胥犁几乎被我遗忘了。我只是在情欲困扰时才把他从记忆中拉出来,让他成为一堵横在我和贺羽之间的障碍墙。我尽力从胥犁那里寻找能让我感动的细节,他每周给我发一封邮件,告诉我学习的进展情况,给我讲述异域风情。他叮嘱我要养好身子准备为他怀个孩子,他提醒我9月2日不要忘了给自己订个蛋糕,他提醒我不要忘了周末去陪母亲……很多东西我忘了,他却想着,提醒着。提醒就是爱吧!因为爱才提醒吧!他是爱我的,人在天涯,却把爱输送过来。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味着这些,我有些感动。

可胥犁的爱越来越虚幻,他还要很久才能回来。与其把青春消耗在渺茫的等待中,不如去亲吻近在隔壁的爱情。在情人漫天飞的时代,我为什么要固守一份矜持,忍受这水淹火炙般的折磨呢?我一次次劝慰自己,接受贺羽吧,用触手可及的陶醉填补深深的落寞。可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结束北京之旅时,贺羽充满幽怨的目光纠缠着我,我俯在他的肩头,暧昧地安慰他:“下次出差时,我会给你。”

回到济南,母亲正在等我,她听到了我和贺羽的一些传闻。

母亲问我传闻是不是真的。我承认爱上了贺羽,胥犁不在身边,他给了我很多关爱,这种关爱让我感到幸福。可我没想过让他代替胥犁,我只是不可抑制地爱上了他而已。

母亲没有批评我,而是给我讲了一个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了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位云游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个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个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个人,过去,挖一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尸体,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了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我也大悟,贺羽是前世给过我一件衣服的男人,今生和他相恋,是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换来的一次相遇,是为了还他前世的一个情。而胥犁,才是那个最后把我掩埋的人,是我要携手一生一世的人,无论他走到天涯海角,前世今生的情缘都会把我们维系在一起。

母亲又说,胥犁不在身边的日子,我口渴了,这时,我遇到了一个叫“孟婆”的人,她端一碗孟婆汤,劝我饮下,让我解渴。我现在处在喝与不喝的矛盾里,如果我打算忘掉那个前世埋我的人,忘掉婚姻的责任、义务,忘掉道德的底线,而陶醉在眼前的诱惑里,就喝了它。否则,就把那碗充满诱惑的汤泼掉,专心去爱胥犁。母亲说,一个自爱的女人,在爱情路上,要拒绝喝孟婆汤。一个自重的女人,会永远记得和爱人相濡以沫地生活。

母亲清洗了我的灵魂,久被困扰的心情顿时释然,我知道一场游戏该结束了。我邀请贺羽去一座茶楼,我给他讲述了孟婆汤的故事。听完,他和我相视而笑,握一握手,分别。

然后,我专心去等我的胥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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