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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锦集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03 16: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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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老鼠的爱情动物故事

  金文吉

  那是一个遥远的年代,一个属于饥饿的年代。罕见的大旱带来了罕见的饥荒,从春天的榆钱到秋天的橡子面,饥饿使我们这些年轻人无比憔悴。实践证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是治疗饥饿的最佳良方。那时候,在我的屋子里陪我一起挨饿的还有两只老鼠,每天晚上,它们不知是谈情说爱还是也同样饥饿的吱吱叫声和着我肚子里咕咕的不满,让我经常难以入眠。

  记不清是哪一天的一个黄昏,我无力地躺在床上。突然,我隐约嗅到一丝肉的气息,那是一个饥饿的人的敏锐直觉。我使劲地嗅着寻去,在床底我发现了一块腊肉,接着看到了那只毛发杂乱没有光泽的瘦弱的老鼠。这只可爱的老鼠聪明的老鼠,不知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大块宝贝。我使劲地咽着唾液,手已经快速伸向了那块腊肉。在我抓住腊肉的同时,我的手一阵剧痛,但是我还是牢牢地拿出了它。那只老鼠也跟着跳了出来,看得出它很虚弱,嘘嘘地喘着粗气,但是它的眼睛却闪烁着雄性的光芒。说实话,我抢夺了它的食物,或许是愧疚,或许是对一个饥饿者的同情,或许是对一个雄性的欣赏,我真不忍心伤害它。但是它太不知趣,就像一只不自量力的螳螂,更确切地说像一只投灯的飞蛾,义无反顾地向我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但却在我的布鞋和木棍面前一次次瓦解。如果我不剥夺它生存的权利,就无法支配这块腊肉。当它在我的木棍下瘫软的时候,它那悲哀、绝望、仇恨的眼神深深地刺伤了我。

  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它的伴侣回来了,见到了四脚朝天的爱人。它一边嘶叫着,一边用鼻子嗅着,然后咬它的耳朵,继而拖动它的尾巴。但是死去的老鼠已经无法感知这所有的努力。母鼠停了下来,似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木然蹲在那里。这个时候我终于理解了雄鼠不吃腊肉的原因,它是在等待它的爱人回来一同分享那难得的珍贵的食物。我扯下一小块腊肉,作为赎罪,丢给这只丧偶的老鼠,但是它无动于衷,只是呆呆地蹲着。屋子里很静,过了好久,母鼠仿佛做出了重大的决定,突然跳起,拖着死鼠向外走去。出于好奇,我跟了出去。

  在屋外,母鼠无视我的存在,开始拼命挖洞。这是一个北方普通的寒冷的傍晚,我清晰地看到冻土上鲜亮的血痕,一只老鼠在一个人的注视之下,用它足上的鲜血埋葬它的恋人。在这之后的第三天凌晨,那只母鼠因绝食而死亡。

  许多年以后,当我和妻子回忆起我们的初恋,回忆起那个年代和那块腊肉,妻子说你对我真好,就像、就像??她一时无法找到更贴切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像什么。我告诉她,我就像一只老鼠,我只希望我是一只老鼠。

第2篇、皇太极和海兰珠的爱情故事民间故事

  说起皇太极和海兰珠的爱情故事从古至今,都有一个表达,那就是皇太极对海兰珠的深爱,超越了生死,甚至可以说超越了极限,海兰珠虽然嫁过人(史上无载),但皇太极对她的宠爱甚过了任何一个娘娘,任何一个贵妃,包括漂亮,华贵,又善解人意的皇后,海兰珠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宸妃,他给海兰珠的爱使他倾尽了他所有的真情,这是一段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皇太极共有后妃8人(不含庶妃),其中5人系蒙古人,占了多一半,这就是皇太极“抚绥蒙古,进攻明朝”国策的政治需要。但皇太极最宠爱的三位后妃(皇后、庄妃和宸妃)又都是蒙古人中的一家人,这已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而他对宸妃海兰珠的宠爱更可以说是达到了痴心痴情的地步。
  海兰珠是蒙古科尔沁贝勒寨桑的女儿,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之妹,姓博尔济吉特氏。她是皇太极清宁宫皇后哲哲(史称孝端文皇后)的侄女,永福宫庄妃布木布泰(史称孝庄文皇后)的姐姐,于天聪八年(1634年)十月在其兄吴克善陪送下出嫁皇太极为妃。
  这次婚姻是在天聪七年(1633年)四月皇太极中宫皇后之母科尔沁大妃偕次妃前来盛京访问时商量决定的。
  当时皇太极最小的弟弟多铎,先已想要娶科尔沁大妃的小女儿,就是哲哲的亲妹妹。皇太极最初不同意,因为他听说此女才貌都不太出众,而多铎自幼娇生惯养,心高自傲,放荡不羁,十分任性。恐怕两人合不来,引起不愉快。这次科尔沁大妃亲自前来,既是带女儿走亲戚,也有意让多铎相看小女的意思。多铎相看之后,更加钟情。皇太极不忍违背汗父留下的幼小弟弟的意愿,更不愿为徇庇戚属而与幼弟发生矛盾。皇太极经过反复考虑,准备同意这桩婚事。
  皇太极带领后妃造访科尔沁次妃的幕帐,次妃热情款待,由于有后妃的光临,全部女眷出场承担招待,海兰珠也跟随前来拜见姑母哲哲,和妹妹布木布泰(大玉儿)见面。对于既是姑夫,又是妹夫的皇太极,海兰珠当然也会问候一番。
  海兰珠是一位知书识礼、贤惠端庄而又十分秀美的姑娘。然而在诸多蒙古族姑娘中更加显得苗条清秀,白皙娇嫩,抚媚动人。而且,当时姑娘多在十几岁就出嫁,海兰珠时年25岁,据说海兰珠曾经嫁过一次人的,但是在任何历史资料中都没有关于海兰珠嫁给皇太极之前的资料,究竟嫁没嫁过不详。不过海兰珠更具一种成熟的美。自古英雄爱美人,皇太极对海兰珠一见钟情。
  这次大妃及次妃的来访,也确定了皇太极与海兰珠的婚姻关系。
  天聪八年(1634年)十月海兰珠在其兄吴克善陪送下出嫁皇太极为妃。被皇太极封为关雎宫宸妃,成了关雎宫的主人,地位仅次于中宫皇后。关雎宫,来源于《诗经》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佳句,是皇太极爱恋宸妃,并为之最动真情的象征。
  崇德二年(1637),宸妃入宫两年多就为皇太极生了个男孩,即皇太极第八子。皇太极非常高兴,召集文武群臣,颁发了大赦令。宠妃生子,大赦天下,这是不合礼制的事情。只有皇后才有此荣誉。但皇太极对宸妃一往情深,只愿与她厮守终老。她生的儿子将来是要继承皇位的。所以才这样的兴师动众的。
  皇太极还封宸妃的母亲为和硕贤妃,赏赐仪仗。对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一门大加封赏。除爱新觉罗家庭之外的封赏之隆仅此一家。谁都知道这是因为宸妃的原因。谁知这个孩子出生才半年,还没有来得及命名就夭折了。皇太极为之伤心不已。宸妃本人当然更伤痛,日日夜夜哀思亡儿,竞大大伤了身子。当然,皇太极对她的钟爱并未因此而稍减,反而更加倍地怜惜她,抚爱她,希望能为她分担忧伤,恢复健康。
  祟德六年(1641)九月,皇太极亲率大军攻打明朝的松山、杏山,在松山城西北十里处安营扎寨。一天,朝中大臣满笃里、穆成格等从盛京(沈阳)来到军营,报告了宸妃患病的消息。皇太极立即召集军事会议,对围困杏山等地做了具体的部署,然后,他就启程返回盛京。
  可是,他没有回到盛京,海兰珠已命归西天,皇太极听说之后悲痛不已。“一日忽迷惘,自午至酉始瘥”。大臣们都劝他节哀,但效果不大,仍然茶食不进。祖可法、张存仁、马国柱、雷兴等大臣见此情景,纷纷劝他说:“伏念皇上以万乘之尊,中外仰赖,臣庶归依。今者皇上过于悲痛,大小臣工,不能自安。以臣等愚见,皇上蒙天眷佑,底定天下,抚育兆民;皇上一身,关系重大,况今天威所临,大功屡捷。松山锦州,克取在指顾问。此正我国兴隆,明国败坏之时也。皇上宜仰体天意,自保圣躬,勿为情牵,珍重自爱。”
  皇后、宫妃及大臣们都为他祈祷。
  一天中午,皇太极突然昏迷了过去,嘴里胡话不止,而所有的胡话几乎都是在呼唤着海兰珠。嫔妃和大臣们非常害怕,赶忙在神像前摆设祭物,进行祈祷。过了好大一会儿,皇太极才苏醒过来。大臣们把他昏迷说胡话的情况讲了一遍。皇太极开始受到震动。他懊悔地对大臣们说:“自知过于悲悼,乃大悔日:‘天之生朕,原为抚世安民,今乃过于悲悼,不能自持。天地祖宗,知朕太过,以此示警。朕从今当善自派遣也。”
  皇太极还说:“太祖(指努尔哈赤)病逝时,我也没有这样悲痛过。我怎么能就为一个妇人而活着呢”。
  后来,皇太极出猎路过宸妃墓地时,还是不能自制,放声大哭,可见皇太极对宸妃的感情之深。
  为表示对爱妃的悼念,皇太极为宸妃举行了隆重的丧礼,赐谥号为敏惠恭和元妃,这是清代妃子谥号中字数最多的。但宸妃埋葬后,由于怀念宸妃,皇太极仍然不时地悲伤。大臣们看他那个样子,就劝他说:“皇上每天居住深宫,忧伤的心情没有全部消除,不如出外打猎,换一换心境。”皇太极听从了大家的劝告,遂和众大臣外出狩猎。当走到蒲河岸边,看到宸妃的坟墓时,他又开始痛哭起来。此后皇太极再也没有重返战场,结束了他四十几年戎马征程。他每次出猎,必经过宸妃墓地,总是下马伫立,长时间地凭吊默哀,以茶酒奠祭,痛哭不止。
  皇太极的雄才大略可谓当世英主,一个以武功见着、驰骋疆场的皇帝,竟有如此真挚的儿女之情,实在令人耳目一新,这也说明了皇帝是人,不是神。他亲临战场作战,流血牺牲都不离开战场。却为了宸妃在最不能离开战场的时侯离开了。从此永远离开了战场。当初在战场上的指挥若定,运筹帷幄,此时随着海兰珠的去世而消失殆尽。
  但,这世上最令人感动的就是这种铁汉的柔情。
  宸妃后来居上,在宫中的地位远远超过比她年轻五岁、早嫁九年的亲妹妹庄妃,仅次于姑母皇后哲哲。
  对宸妃的魂牵梦索,使皇太极难以自拔。自宸妃死后,皇太极频繁地举行各种祭典活动,并请僧道人等为宸妃布道诵经,超度亡魂。皇太极亲撰的祭文,情真意切,催人泪下。
  松锦大战捷报频奏,关外四座重镇全部归属清朝,关外障碍既除,那么挥师人关,逐鹿中原亦指日可待。然而,战争胜利的喜悦,似不能冲刷掉皇太极的悲伤。对宸妃的思念与难解的忧伤,严重损害了皇太极的健康,以致他的身体日渐衰弱,甚至连日常朝政也“难以躬亲办理”。在宸妃去世两年之后,皇太极也病入膏盲,死在清宁宫,灵魂追寻宸妃而去了,享年52岁。
  历史记载皇太极是“无疾而崩”,年仅52岁怎么算是无疾而终呢?史学界对他的死至今尚无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宸妃海兰珠的早逝,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3篇、爱情故事钟声嘀嗒

挽着老公的胳膊逛街对女人来说真是天大的满足,老公那安静沉稳的步伐简直就是心中的鼓点。这时候,我总会缠着老公买这买那,老公一般也是顺从我,因为他是“疼老婆”一族。我也因而被大多数女朋友羡慕着。

今天,我又看中了一个挂钟。我是充满中国情结的80后,我喜欢古典屏风,檀木桌椅,大而笨重的方形钟也是我所钟情的。也许,它可以挂在我们的客厅,我想。我毫不犹豫地决定买下它,本以为老公会乖乖地跟在后面埋单,谁知道,今天他拒绝。现代感十足的他习惯用手机看时间,闹钟的嘀嗒声早就闹得他险些失眠,对购买这个大钟他更是反对。任性的我不顾他的脸色,自作主张了。

虽然不满,老公还是充当了辛苦的“搬运工”。我正得意着,他却又开始给我找碴了。这不,回家刚坐一会,不等我决定,他悄悄地把大钟挂到了厕所。无论是谁,在别人家厕所见了这么一个古色古香的挂钟,一定会满腹狐疑吧。我见了之后,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心想,他一定是怕吵。的确,看大片时,一个挂钟“嘀嗒嘀嗒”响,滋味一定不怎么样。但如果挂到厕所,岂不是浪费了?我不依不饶,非要挂到客厅。老公生气了,干脆不理我,让我自己弄。我怎么弄嘛,他这不是给我下马威吗?

我也不是好惹的。我取钟时,故意不小心让钟成为自然落体。钟重重地落到地上,“砰”的震天一响,肯定把楼下的人也吓着了吧?还好,现在的人不理别家的闲事。

熟知我脾气的老公居然稳坐如泰山,不理我。我有些按耐不住了,和他吵了起来:“别人还夸你是好男人,我看徒有虚名嘛。不想让我买就直说,干嘛让我买回来又不好好给我挂好?”“我不是挂了吗?”“那不是我想要的,我要挂在客厅!”“那你就自己动手呀。”“你明明知道我挂不了。”“那我就不管了,我早就说了不想让你买,买来干什么,手机也可以看时间啊,浪费钱。”“钱,钱,钱,难道是你一个人赚的吗?”“行了,你想买就买吧,反正我也帮你搬回来了。我不管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睡觉去了。”“你不帮我弄好休想睡觉!”“你这女人真难缠!”

他转身溜进卧室,顺便把门反锁了。我重重地踢了几脚门,门纹丝不动,他毫无反应。我把气全撒在了挂钟上,非要把它挂到客厅,大有“不见黄河心不死”之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我只把它挪到客厅就快累趴下了。我气馁了,妥协了,觉得还是上床睡觉吧。

我尝试着扭动门锁,居然是开的,看来他还有点良心。但我气还没有消,便裹了条毛毯背朝他躺下。静静的,只听见钟“嘀嗒嘀嗒”地响,感觉时间就这样溜走了,不由自主想起一些事:读书时,我是系篮球队员,每次训练完累得不想走路,他就把我背回家;下雪了,他买5角一碗热热的汤圆给我吃,看着我一个一个吃下那滑滑的圆丸子开心得直笑;天黑了,没有地方可以去,我们就依偎着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累了就坐在路边的椅子上聊天,聊着聊着,天竟慢慢亮了……算一算,我们已经一起度过了1500多个这样的日子了,而今天我们竟然为了这么小的事吵架了,应该吗?我懊恼地钻进他的被窝,多温暖啊,我轻轻地从后面抱住他,他也反过来抱住了我,原来他还没有睡着。

“对不起。”我们一起说出对彼此的道歉。无需多言,就这样相拥而睡,钟声还在客厅“嘀嗒嘀嗒”地响。我想明天它一定有一个我们俩都喜欢的位置。

第4篇、爱情故事中药丹方化解了川妹子英伦婚姻危机

四川姑娘王珈远嫁英伦,却因丈夫林格患有不育症,两人间又夹了个阴沉傲慢的婆婆,以至横生波折,婚姻亮起红灯。山穷水尽之际,王珈回国搬“救兵”,一纸神奇的药方妙手回春,令夫妻俩喜获千金。

英伦之恋困于不育症

2000年,我在英国获得了中英比较文学硕士学位,进了一家剧社当脚本撰搞人。两个月后,我与读剑桥时结识的林格结了婚。林格是学化学的,英俊潇洒,而且非常爱我,我也十分爱他。 有好多个夜晚,我们漫步校园,吟诵着拜伦的美好诗句,沉浸在爱情之中。 婚后我们住进了英国纺织城曼彻斯特西郊林格的父母家。

住进了格林家,我不亢不卑,工作之余,还做家务,料理花草本就是我的爱好,我把私家花园拾掇得像一座微型的中国园林。林格的祖父霍尔十分高兴,干脆把两个园丁辞去了。我们生活得还算融洽。霍尔是个二战老兵,在缅甸曾与中国军人并肩作战,也曾到过四川、云南,故对我十分友好。林格家到他这一代已是三世单传,其父已病逝,母亲简妮是英国贵族之后,待人傲慢,冷淡。

林格的祖父霍尔经常指着私家花园说:“王,你不觉得花园里少了点什么吗?”我笑着摇摇头。霍尔说:“一个小宝贝。”我脸红了,是的,没有孩子的家庭,是一个不完整的家庭,生气也少了许多,在这一点上,不论东方西方其实都一样,更何况林格是三世单传。

和林格商议后,我们打算生孩子,遂在夫妻生活中不再采取避孕措施。两年过去,我却并未怀上,林格家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因为我们曾保证过要尽快生孩子。有一天,我和林格去看医生,医生告诉我,我的生理周期正常,输卵管也通畅,原因可能在林格一方。果然,林格被确诊为免疫性不育症,抗精子抗体呈阳性。这以后,婆母简妮总是带着疑惑的眼光审视我,仿佛我有问题似的。简妮出身贵族,祖上有人在鸦片战争中大发其财,后被打死在虎门炮台上,故她对中国人有偏见。我们都不喜欢对方。

秋去春来,鲜花盛开。看到霍尔面对孤寂的花园那失望的眼神,我心生不安,这个慈祥和蔼的老人其实跟许多中国老人一样,同样渴望儿孙绕膝之乐。我与丈夫林格也焦虑万分,我俩同样渴望生一个宝贝。从此,我带着林格四处投医问药,我们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生育上,对人工授精,我和林格都不想采纳。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林格吃了不少西药,但其抗精子抗体仍呈阳性;一次接一次的失败,像灭火剂一样把希望之火浇灭了。林格灰心丧气,一蹶不振,开始找借口不愿回家和家人一道吃晚饭,有时深夜回家,我闻到他身上一股酒味。为此我和林格开始闹矛盾。我劝他正视现实,实在不行,我们还可以用人工授精的办法。林格带着哭腔向我承认,他在心理上无法接受让别的男人的精子进入我的身体。

为缓和矛盾,我决定暂回四川成都探亲,用时间来修复我和丈夫林格的爱情。回到四川成都不久,一个瞬间的念头在我脑海闪过,中医药对付不孕症说不定就有办法呢?我四处求助中医专家教授,终于看见了一线光明。我十分高兴,当即给林格发了封电子邮件。不料林格的回音却异常冷淡,说英国那么先进的医术对不孕症都不能见效,中国药那苦苦的汤剂岂有回天之理?林格在邮件中竟一反常态叫我在四川成都老家多住一阵子吧。而此前丈夫一般是不愿我离开他两周以上的。此信叫我感到蹊跷,婆母那傲慢而冷淡的面容又浮现在我眼前。

婆母插手夫妻险分离

事后我得知,我离开的这一年里,林格竟在其母的唆使下,做下了对不起我这个当妻子的事。

林格在一次聚会上,邂逅了一个伦敦女子曼莉,她是个典型的英国女子,苍白的皮肤,牙齿不太整齐,但显得端庄而典雅,加上一头金发,令婆母一见到曼莉便惊叹:小姐,你叫我仿佛回到了维多利亚时代。见母亲如此欣赏曼莉,林格更加得意,经常与曼莉约会。此举被林格的祖父霍尔多次好言劝止,但林格根本听不进去。曼莉频繁地到林格家,发展到最后,她索性与林格同居了。

有一天晚上,霍尔到一个老友家去喝生日酒,完了后他一人慢行回家。快到家时,他瞥见曼莉在树林中正与一个拉美模样的男子在说着什么,好像两人还手拉着手,两人一见霍尔,立刻紧张地分开快速躲到树林中。老霍尔权当是花了眼。隔了几天,霍尔对曼莉的行踪开始了注意。有一个深夜,他跟踪了曼莉,果然又见到了上次见到的一幕,这回霍尔确信自己眼没花,便告诉了孙子林格。不料林格一听便说:祖父,你又喝醉了。霍尔的确有酗酒的习惯,这一点深受林格母子的厌恶。在林格与曼莉同居三个月后,曼莉在一天早上羞涩地告诉林格一家:她有身孕了。三人反应各异,霍尔十分怀疑,但他不露声色;林格惊喜交加,复又有一丝疑云;婆婆简妮则非常高兴:“我早说过我儿注定要给我添个英国的纯种孙子。至于王珈那个中国女人,还说什么吃中药治不孕的呢,现在看来,不孕的可能是她。”随后不久,简妮就劝儿子林格与我离婚,正式娶曼莉。

在霍尔的反复规劝下,林格还是背着母亲到医院复查,结论仍是他抗精子抗体呈阳性。是夜回到家里,林格悄悄把结论告诉了祖父,两人疑窦丛生。爷孙俩一商量,雇了个私人侦探调查,原来曼莉是伦敦一个舞女的私生女,自幼生活在平民区,生活放荡,与很多男人有染,长到20多岁后,又与一拉美男子同居,这名男子并未取得英国国籍。曼莉看中了求子心切的林格一家,简妮想要英国纯种的想法令曼莉大受鼓舞,她打算待她生下拉美情人的孩子后,让孩子取得英国的合法身份后再坦白真相,带着孩子回到因此能顺利移民的拉美男子身边。曼莉万万没料到她的如意算盘就要落空,她并不知林格患有抗精子抗体呈阳性的不育症。

家庭矛盾终于激化,家里吵翻了天,林格大骂曼莉是伦敦平民区的婊子。霍尔则写信告诉我全部事情,并叫我立即赶回。简妮的反应也很沮丧,她愤怒地赶走了曼莉。

接到霍尔的信后我百感交集,又十分难过,为什么林格不给我亲自写信,来求得我对他的原谅?其实这时的林格肠子都悔青了,他自觉无颜对我,不便写信给我。还有婆母简妮,她为何不给我道歉?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我与林格情缘已尽,遂打算离婚。

我把准备离婚的文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林格,孰料很久都没有回音。半年后有一天我在四川成都父母家中突然接到一封寄自联合国的信,拿着信时我挺纳闷,这是谁会从联合国寄信给我?拆开后我惊呆了,原来这是发自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慰问信。林格于半年前由于接到我的离婚申请万念俱灰,他采取了不予正视的态度,去参加了维和部队,在执行任务时,被地雷炸失了一条左腿,我作为他法定的妻子,故维和部队寄信于我。这时霍尔再次给我来信,解释自己的孙子早已幡然醒悟,从与林格的交谈中,霍尔告诉我自己的孙子林格仍是多么爱我,时常在梦中喊我的名字。我想霍尔决不会说谎,我百感交集。一想到我和林格当年的爱情以及他那张洋溢着朝气的笑脸,我再也坐不下去了,立即飞赴英国曼彻斯特。

真情相爱中医送千金

我的出现令林格一家颇感意外,婆婆十分不自然,祖父霍尔则表示了对我的热烈欢迎。婆婆简妮白他一眼说:“你怎么知道她来不是为和林格离婚的呢?”我无需申辩,而是径自走到林格身边,凝视着他那蓝色的眼睛,问:你还爱我吗?林格不做声,半晌才说:“你想离开我这个瘸腿就请吧。”我一字一顿地告诉林格:“只要我俩之间还有爱,我不会离开你的。”林格不做声,浓密的睫毛下流出了泪水。良久,他说:“我爱你,可是你信吗?”我点头。此情此景看得霍尔都流出了泪。

经过这番波折,我和林格又和好如初,婆婆从此待我的态度也有了好转。然而,由于林格断了一条腿安上了假肢,他走路时变得一跛一跛的,他时年已三十有四,又回到了大学教化学,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一个老问题:我们没有孩子。没有孩子的家庭是残缺的。我和林格一家三口意见分歧,婆婆主张西医疗法等待奇迹。霍尔则主张干脆收养一个,他早盼着当曾祖父了。而林格则主张人工授精。他们三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我推荐的中医药疗法不抱任何信心,我十分苦闷,思索着怎样才能说服他们呢。我找了位在英国讲学的中医教授到家里做客,教授用流利的英语同林格一家人交谈,下午茶都快喝完了,那个书生气太重的教授有些失望地告辞。他用中文悄悄告诉我:“给这些西方人说中药我发现是鸡同鸭讲,他们不信中医药。”

一晃我快32岁了,我得加快步伐,让我丈夫相信中医并认真接受中药治疗。于是,我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跑遍英国许多地方搜集到中医治病的实例,又埋头在互联网和英国的报章之中,查找中医治疗的病例。当我把浸泡着我心血的一大叠资料交给林格时,他终被感动,愿意接受中医治疗,并保证说服老霍尔、婆母跟我到四川成都去一趟,一来看望我父母,二来可以治疗不育。

2003年9月,我们到了四川成都。老霍尔为四川的变化所惊叹。不久,我和林格找中医专家治疗。在我鼓励和爱的目光注视下,林格皱着眉喝下了一碗又一碗的中药。有几次林格实在经不住再喝那中药汤剂了,喝下后又几番呕吐了出来,一次竟吐出了胆水。我一度打算放弃,叫他不要再喝,但林格还是一仰脖喝了下去,之后说:“亲爱的,为了我们能有爱的结晶,我一定得喝下去。”

在中药治疗两个疗程后,林格的抗精子抗体终于转为阴性。我终于怀上了孕。

2005年5月,我生下了一个重达3千克的女儿。千金宝贝给我和林格全家带来了欢笑。从此,霍尔和简妮都赞叹:中国医药,真神奇啊。特别是霍尔,在英国一有机会便向人讲述这件神奇的事。而林格,一系列风波过后,他已变成了模范丈夫。

第5篇、爱情故事真情老来伴

幸福村有一个老人叫马福,跟续弦老伴楚云住在一起。女儿马玲在和老公闹别扭,带着女儿回娘家住。这天楚云带着外孙女去街上玩,去趟厕所的工夫,出来孩子就不见了。

一家人急翻了天,全家出动总算是找回了孩子。尽管楚云一直自责,马玲还是不依不饶,叫回兄弟姐妹还有楚云的儿子大龙,掰着手指数落起楚云的不是来,哪天晚饭不及时,哪天忘了熬药……大龙听不下去了,为老妈争理:“我妈天天买菜做家务还得伺候老的小的,就一点好儿没落下?”

马玲冷笑一声说:“我爸最近查出了脑血栓前兆,我听阿姨跟邻居说,这病早晚得瘫痪,我看她是想离开这家门,省得连累她端屎端尿!”

马家其他儿女嚷着说,既然这样还是散了好。大龙也火了,拉着楚云站起来就走,楚云哽咽着说:“你要说我粗心我没话说,家里外头活多,谁也免不了一时疏忽。要说我嫌弃你爸,你们自己问老马吧,他要是也这么说,我就走!”

大家都抬眼看着马福,马福的手哆嗦着,好半天才长叹一声说:“人老了就是废物,不如一条狗啊。走了也好!”

马福一锤定音,楚云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那边马玲赶紧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一扬,那正是楚云进门时签的财产协议。楚云抹了把眼泪,平静地说:“你们放心,我跟你爸过这几年也没攒私房钱,现在走了一根线也不拿走,这就跟我儿子回家!”马福看看漆黑的夜问楚云,能不能再留最后一夜?楚云答应了。

大龙和马家其他孩子都走了,只有马玲留下来。楚云一边整理自己的东西,一边忍不住心酸落泪。

楚云跟马福都是老单身多年,相处以后情投意合,没想到登记时遭遇了马家儿女的强烈反对。原来楚云跟儿子大龙是外来户,家底儿薄。马家就不一样了,前房后院,着实殷实。看俩老人实在难分难舍,马玲掏出一份协议,协议上写得明白:两人可以搭伴过日子,生病养老归各自儿女负担,楚云没资格分财产。面对这份侮辱人的协议书,楚云居然一口答应了。这五六年,两人和和睦睦,脸都没红过。最近村里要动迁上新楼了,马家儿女也动起了心眼:以前楚云种菜养猪足够自己的开销,上了楼就得跟老爸一起啃那点补偿款了,这才有了这场闹剧。

马福默默坐在炕头,看着楚云忙活,马玲紧盯着他们,生怕老爸在这临行前一夜偷偷给楚云钱和物。

半夜了,马玲再也熬不住,睡了过去。马福忽然坐直了,低声叫着:“小玲!小玲!”回答他的是马玲均匀的呼吸声。马福腾地跳下地,那动作敏捷得不像是七十岁的老人,楚云没好气地嗔怪着:“你慢着点儿!”

可马福已经跳下了地,几步奔到了柜子前,两只手指着柜子顶。楚云又伤起心来:“你要找啥东西我给你找,那上头都是棉衣服,我都拆洗好了,要穿还早着呢!”马福一声不吭,双手仍然僵直地举着,豆粒大的汗珠从脸上滚落下来。他的嘴努力大张着,可干张嘴一个字吐不出,一道口水沿着嘴角流到胸前。

楚云惊呆了,忽然叫起来:“老马!老马你别吓唬我啊,小玲快起来,你看你爸这是咋的了,快叫救护车呀!”

马玲惊醒了,赶紧帮着楚云扶住了爸爸,同时拨打了急救电话。

马福因为久坐之后用力过猛,突发了脑血栓,在医院住了六天还昏迷不醒,医生说很可能成为植物人,但是钱已经花掉了五万多块。

楚云衣不解带伺候着马福,医生护士都说没见过这么尽心尽力的后老伴,儿女们自然也不再提俩人分手的事。

这天楚云在盥洗室洗衣物,看到马玲跟医生在走廊里说着什么,一边还揉着眼睛。等到她晾完衣物回到病房,马玲正在跟昏迷不醒的马福说话:“爸,明天咱就出院回家。医生找我谈了,说没必要再治疗了……”

楚云闯了进去,颤抖着说:“小玲!你爸这样子,回家就是等死啊!”

马玲哭着说:“阿姨,家里就这点钱……动迁的钱还没到位,再花就得借钱了,快一周了一点知觉都没有,人家医生也说治疗价值不大。”楚云看着一动不动的马福,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她抓住马福的手哽咽着说:“老马!你倒是长点儿脸争点儿气呀!孩子都是孝顺孩子,可你得让他们看着点儿亮光啊!”

这句话说完,楚云猛地喊起来:“小玲!你爸动弹了!他的手动了!他听见咱的话了,他害怕你不给他治!”

马玲急忙俯下身喊着:“爸!爸!你能听见我们说话吗?”马福的嘴抽动了几下,紧接着两大滴泪珠从眼角滑落出来,滚到了枕头上。楚云放声大哭,一转身跑出病房。马玲也泣不成声:“爸,对不起爸,是我错了,我昧了心。你放心,我们给你治,我这就张罗钱去……”

马玲奔出屋,楚云正在走廊打电话:“大龙,听妈话,咱家不是还有一万多块钱吗?别给我留着养老了,不好干啥的,拿出来给你马大爷救命吧,我不能看着他死啊……”

马玲扑过去抱住了楚云,哭着说:“阿姨,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楚云拍着她的肩安慰着:“我知道,你阿姨不糊涂。你跟老公闹意见,还有那次孩子丢了,都是你们合计好的,想撵我走……”

马玲的脸涨得通红,楚云已经回过身守着马福去了。

奇迹出现了,马福恢复得很快,不过出院的时候还是不能说话、不能走路。楚云依旧是尽心尽力地服侍着。住院之前的那场风波,谁也没再提。大龙虽然不满,可看老妈心甘情愿,也没多说什么。

立了秋,村里的新楼终于下来了,楚云忙里忙外准备乔迁。这天她喊来一个收废品的小贩,然后登上椅子打开了柜子的顶层,搬出来一个大包裹,里面是几件多年不穿的旧棉袄,小贩说一件给五块,楚云答应着递了过去。

自从收废品的进来,马福就盯紧了楚云不放,看到她把包裹递给人家,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急切的神色,颤抖着伸出手,张大嘴似乎想说什么,可嗓子里只发出“啊、啊”的声音。楚云发现了他的异常,知道他是不舍得卖这些旧衣服,就哄着说:“老马,进了新楼家里暖和,老棉袄都用不着了,不卖咱没地方放!”可马福还是在轮椅上扭来扭去,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小贩问她到底卖不卖,楚云说:“卖!”接过小贩的钱,再次把包裹递了过去。

就在小贩接过包裹的刹那,马福突然哆哆嗦嗦站起来,蓦然间大喊一声:“不……卖!”

这声音石破天惊,不要说楚云,连小贩都吓了一大跳。楚云惊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惊喜地喊着:“老马!你会说话啦!天啊,你会说话啦!”马福却不理她这茬儿,指着包裹一字一顿地说:“……袄里……有……钱……”楚云似乎明白过来,急忙解开包裹,一件件拿给马福看。拿到一件藏青色棉袄的时候,马福连连点头,楚云摸索了半天,兜里是空的。她又一点点摸索里子,终于发觉不对劲,赶紧扯开了里子,里面掉出一个存折,打开一看,是她的户名,上面的数字是八万块。

楚云只觉得心里热乎乎的,含着眼泪问马福:“老马,这钱……你是早存好了打算给我的?”马福使劲点头。楚云又问:“你临发病那天,你等到小玲睡着,突然跳下地指着柜子,是不是想找这个存折让我拿回家,给我养老?”马福再次点头,吃力地说:“我让你走,是怕……发病了……拖累你……”楚云再也忍不住,抱着马福大哭起来:“老马呀老马,我就知道,你心里始终惦记着我啊!”

第6篇、爱情故事雨中的救赎

眼看着雨越下越大,邵铭的心情糟透了,她不停地催促司机:“师傅,快点,我赶时间,再晚就来不及了。”

司机是个五十岁左右的黑脸汉子,姓孟,他一边开车一边叹气回答:“姑娘,别催了,这样的天,我就是有再高的技术也快不了呀。依我看,你还是别去了,这么大的雨,飞机肯定也走不了,你还是打个电话跟你老公说一下道个别行了,等他回来的时候你再去接他,一样的……”

“不行,我一定得去!”邵铭打断孟师傅的话,“我不但要去送他,还要警告一下那个狐狸精,如果不是她,我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说这话的时候,她用手摸了一下包里的瓶子,那里面是她托人找来的硫酸。她想好了,今天一定要给那对狗男女一点颜色看看,如果那个狐狸精还不悔改,她就把硫酸泼到她脸上,看她毁容后是不是还能迷惑自己的丈夫。

邵铭和丈夫江涛是大学同学,大二开始恋爱,两家父母也默许了。大学毕业后,他们就在父母的张罗下结婚了,江涛有头脑,用双方父母给他们买房子的钱开了一家装潢公司。因为他读书的时候就在不同的装潢公司和广告公司实习,所以他们的业务开展得相当顺利,开始邵铭还帮着他忙活,后来公司规模大了,邵铭又恰好怀孕了,就干脆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

事情的发展总是很老套。正当邵铭沉浸在幸福生活憧憬未来的时候,她发现江涛竟然背着她和公司刚招聘来的业务主管孟晓敏勾搭到一起了。邵铭是个火爆性子,立即就跟江涛提出离婚,可是江涛不答应,说他的事业正在上升阶段,这个时候不希望因为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邵铭当时就给了他两耳光,然后怒气冲冲地找到孟晓敏,警告她离自己的丈夫远一点。没想到那女孩儿也是个烈性子,咄咄逼人地说:“你没有资格要求我做什么,我和江总是真心相爱,他不过是为了不影响工作才不和你离婚。我爱他,当然就会全力支持他的事业,我不要求他给我名分,你就安心做你的少奶奶好了,等到时机成熟,江总自然会和你离婚然后娶我的。”

邵铭被伶牙俐齿的孟晓敏一顿抢白气得直哆嗦,一时却又不知道如何是好,恶狠狠地回了家。事后,江涛的父母和朋友都站在邵铭一边指责他,江涛不为所动,依旧和孟晓敏打得火热,甚至公开在外面租房子过起了家外家的生活。邵铭曾想举报江涛二婚罪,可是却被婆婆拦住了,老太太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铭铭,妈知道你心里苦,可是我就江涛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进去了,我这后半辈子可怎么活啊?你再给他一点时间,我们慢慢劝他,他一定会回心转意的。”

江涛听母亲说邵铭要去告他后,非但不悔改,反而冷着脸说:“随便她,我明天要和晓敏出去度假。妈,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好,你就不要担心了!”邵铭在里屋听到江涛跟婆婆说的话,气得肺都要炸了!她猛地冲出来大喊:“江涛,你太欺负人了,你要是喜欢那个狐狸精,我成全你们,我们离婚,你和她结婚就是了,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耗着啊?”江涛冷冷地看着她不回答,嘱咐了母亲几句话离开了。江涛走后,婆婆又安慰了邵铭几句,叹着气回房了。邵铭一个人在客厅里咬牙想了半天,决定给江涛和孟晓敏一点颜色看看。她托人找了一瓶硫酸,决定第二天到机场让江涛把事情说明白。她想好了,要么江涛同意离婚,要么她让孟晓敏毁容,就算万一什么都干不成,机场人那么多,到时候这件事儿肯定闹得满城风雨,说不定会上报纸,江涛不是想保住自己的名声么?明天大家都知道了看他怎么收场!

可是没想到路上会遇到这样的大雨。她本来是自己开车出来的,但是半路的时候看雨实在太大,她没有把握只好随便把车一停打了辆出租车,一路催着往机场赶。

见邵铭口气不善,而且一口一个狐狸精,孟师傅大体也猜出发生了什么事儿,好声好气地安慰说:“大妹子,你可别想不开,这年头,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这人呀,只要好好活着,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其他的事儿,就顺其自然吧……哎呀,今天这雨,有点吓人!”

孟师傅猛地一个拐弯,刚才差点和一辆斜斜冲过来的车撞上。邵铭这才注意,刚才只顾想着怎么跟江涛算账了,没发现外面的雨已经没过轮胎,马路上到处是水,很多人是手拉着手一起走,可是雨太大了,别说人,很多车都被冲得歪歪扭扭,旁边一辆小QQ甚至已经被冲翻……

孟师傅放慢了速度,小心翼翼地看着邵铭:“大妹子,我是真不敢走了,你还去机场么?”

“去,一定要去!你要是不敢走,把车租给我,我自己开!”邵铭仿佛着了魔一样,似乎今天不达到目的,她就会疯掉。

“算了算了,一个孕妇,该有五六个月了吧,还是我送你!想当初我老婆怀孕的时候,我真是高兴坏了,每天出车都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就盼着下班后快点回家。那个时候,我真想能有个儿子以后和我一起看足球,结果是个丫头,呵呵!”说到这里,孟师傅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想当时的幸福。“不过丫头也好,也贴心啊,我那女儿,真是孝顺!就是一直没有男朋友,一心忙工作!”说着话的功夫,车子又往前走了一段路。

雨还在继续下,孟师傅已经没有心情跟邵铭说话,只顾专心地开车,神情严肃。那个时候,已经有雨水一点一点地灌进车里来了。邵铭想说停车回去,可是已经晚了,一个浪头过来,孟师傅没掌握好平衡,他们的车子被打翻了。迷糊中,孟师傅说了句保护好孩子就把她抱在怀里,两个人随着车的翻滚,在车里上下四处碰撞。车子终于停住了,好像是卡在了什么地方,孟师傅长叹了一口气,放开她,转身查看车外的情况。邵铭安静下来之后也爬起来看,车子侧立在一堵墙边,随时有再次翻倒的可能。孟师傅小心打开上面的窗子,看了看说:“周围没人,这可怎么出去啊?”雨水很快瓢泼一样进了车子,邵铭摸着肚子流下了眼泪,经过这么一折腾,她不敢断定孩子是不是会出问题。如果孩子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她也不活了。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孟师傅突然缩进车子一边脱上衣一边说把你的上衣借给我用一下,邵铭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快点,你穿我的,远处有人,你的上衣是红的,我挥动一下他们应该能看见!”说完把自己的白衬衣递给邵铭。邵铭赶紧脱下衣服给他,还真管用,两个行人发现了他们,跌跌撞撞地走过来,终于在车子再次翻滚之前把他们救了出来。

这样一顿折腾后,邵铭自然无法再去机场,孟师傅的大腿也被划了一道口子,因为被雨水感染了,需要赶紧送医院。

事后,邵铭专门去孟师傅家拜谢,没想到开门的竟然是孟晓敏。邵铭当场一阵眩晕,都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看来是真的。孟师父也看出了邵铭的怪异,一个劲儿地追问到底怎么了。

“爸,没你的事儿,你赶紧回房间去吧。”晓敏不知道大雨那天父亲和邵铭的经历,还以为邵铭是来找自己麻烦的,又转头对邵铭说:“有什么事我们在外面解决,请你不要骚扰我的父亲!”

听女儿没头没脑的说话,再联想到大雨那天邵铭的表现,孟师傅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大喝一声:“晓敏,是你勾引了人家的老公,对不对?我怎么会有你这样不要脸的女儿啊!”

“爸,不是的,你别激动!”

“我不激动。晓敏,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你妈去得早,我好容易把你拉扯大,盼着你有出息,你还真是出息了,竟然勾引人家的丈夫!你、你、你让我怎么跟你妈交代啊!”孟师傅说着,眼泪就下来了,转眼对邵铭说:“闺女,是我管教不严,让你笑话了!我老孟……”

“大叔,别说了,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儿,真的!”邵铭打断他的话,又转头看着晓敏:“下雨那天,我本打算去机场把你毁容的,可是却巧遇你的父亲,是他救了我一命,不,是两命!所以,我不恨你了,我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如果你真的爱江涛,就和他结婚吧,我跟他离婚,我能照顾好孩子!”

孟晓敏神情古怪地看着邵铭:“大姐,你真的想要离婚?”

“住嘴!”孟师傅大喊一声:“你这个不要脸的,难道真的要人家离婚娶你,我是不会同意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除非你不认我这个爸!”

“爸,事情不是那样的,你听我说。”

迎着大家疑惑的目光,孟晓敏说了事情的真相。前段时间,江涛在体检中被查出患了肝癌,这让他痛苦万分。妻子刚刚怀孕,他不敢打击她,所以才想借着孟晓敏让妻子对自己死心。“大姐,你想过没有,如果他真的不爱你了,怎么会不同意离婚呢?他知道,如果离婚,依你的脾气,肯定不会要他任何抚养费,只有不离婚,他离开之后你和孩子才能顺理成章地继承所有遗产,你们以后的生活才会有保障。至于前几天说去旅游,其实不过是有个外地的单子需要我们去洽谈,江总这段时间最大的心愿就是多赚钱保证你们以后的生活,他说和我一起去旅游,也是为了让你更恨他而已。”孟晓敏虽然说得平静,邵铭在一边却已经泣不成声了。她深深地给孟师傅和孟晓敏各鞠了一个躬,感谢这对父女为他们所作的一切。然后飞快地赶回家,她要告诉江涛,不管发生什么事儿,自己会永远在他身边,支持他!

第7篇、爱情故事一帘幽梦

有些人一辈子隔着、想着却见不到,他们虽然爱的千疮百孔,但最终还是爱着足以。

桑吉曾经是舞蹈学院的一名老师,因为一次排练晕倒在练功房,被送到医院,被医生检查出有白血病,只剩下三个月的时间. 张珂是医院最年轻有为的医生,出过洋留过学,备受院长器重.

那是非典最肆虐的时候,医院上下包括病人全部要求带上口罩.

桑吉和别的病人不一样,知道自己病情后,没有哭闹,甚至惊慌都没有,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每天她都带着口罩静静地站在窗前望着窗外.

张珂是桑吉的主治大夫,每天都例行查房,看到桑吉就会问她"感觉怎么样",她总会轻轻地"嗯"一声,然后就不说话了。

时间久了,张珂对她不免有些好奇,因为她带着口罩,看不清她的表情,不过桑吉有一双大而清澈的眼睛,每次看到那双眼睛他都会莫名的心跳.

一天,张珂刚忙完一个病人,感到很累,就到后花园走走,无意中抬头看见窗前的桑吉,他招了一下手,她打开窗子,张珂问她”愿意出来晒晒太阳吗”桑吉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他找了一把轮椅,把桑吉推到后花园,可能由于长时间没接触阳光了,阳光使她有些睁不开眼睛,索性她皱起鼻子,深吸一口气,他被桑吉的样子逗笑了,感觉她跟孩子一样可爱,他问她:"你很特别,为什么你的反应如此平淡,别的病人知道自己患了不治之症都会接受不了,可你为什么如此轻松".

桑吉很久都没有开口

“嗯,其实在半年前我就知道自己患了白血病,刚开始哭过,绝望过,甚至拒绝医生给我治疗,可后来想通了,我还有时间,哪怕还有一天,我都要坚强的活下去,我还有一个心愿没有完成,就是这次演出,这次演出对我来说很重要,可谁知体力不支晕倒了”桑吉说的时候,很平淡好像在说别人的事。

“每天看你在医院都很忙,连家都不回,不怕家人有意见吗”桑吉问他

他笑了“我孤家寡人一个,不会有人惦记”.

说完两个人都很沉默了。

以后张珂每次查完房,都会陪她聊会天或带一些小植物,渐渐地他发现心里有了她的存在。

谁都知道白血病是不治之症,得找到匹配的骨髓才能有一点希望,可张珂不想让她死,他就每天晚上上网查阅资料,为了能找到匹配的骨髓,每天都打电话联系。。。。

噩梦还是出现了,那晚护士急着跑来找他:“医生,快,她不行了,出现了肾衰竭,快去看看”

他疯了一样跑到病房,拉着她的手说:“再坚持两天,我已经联系好骨髓了,我要为你换骨髓,你不会有事”

桑吉笑着说:“不用了,我知道自己不行了,我好累,走了这么久,这两个月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我没有遗憾,谢谢你,你还没见过我的容貌”说完她无力的摘下自己的口罩,一张美丽清秀的脸出现在他眼前,然后她掏出一条平安符放在他手心里,“带上它会保佑你一生,拉紧我的手好吗”

张珂一边流着泪,一边紧紧的握着她的手,渐渐地感觉她的手松了。。。。

他有些后悔,没来得及救她甚至她都从来没见过他的容貌,她就走了。

第8篇、爱情故事相爱的琥珀

她静如止水,动若惊鸿。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像泉水,会让人生出无限怜爱来。

他常常会不自觉地想,人世间怎么会有如此让人心动的眼睛呢?见到她第一眼的时候,他便醉了,醉得一塌糊涂,爱得无法自拔。

就是这个人,她走进了他的生活。她带来了爱,带来了他毕生寻找却终寻不见的东西,带来了热烈,带来了海啸一样的激情。她将他从一个懵懂稚嫩的苍白灵魂真正地变成了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她用她单纯而又丰富的心填补了他的平凡。

当一个人把一双眼睛看进自己的瞳孔,那双眼睛就属于了他。他不仅把她看进了自己的瞳孔,还看进了他的灵魂。他常常凝视着她的眼睛,对她忘情而又谐谑地做广告一般打趣道:“最爱的是你的眼睛,它们就像两汪泉水,带给我无比清爽的感觉……”

清澈的泉水,就这样浇灌着他们的爱,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直到有一天,一场车祸使她昏迷。清醒过来后,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如鬼魅般飘然而至:她的视力开始急剧下降,直到最后,她再也看不见任何事物,整个世界都黑了。

在一番绝望的歇斯底里之后,她问他,我失明了,你还爱我吗?他握紧她的手,一字一顿地说,他对她的爱,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此后的日子,她平静下来,开始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她在黑暗中摸索着为他做一些事情,比如织那件没有织完的毛衣,比如为他煲八宝粥。那种艰难可想而知,不是被针扎疼了手心,就是被开水烫伤了手背,他不让她做,她不听,她说她可以的,可以为他做很多,就像眼睛没坏之前那样。

他拗不过她,只好任由她去做。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如果什么都不让她去做,只会让她更加感到世界的空虚。只是,她常常出错,织毛衣的时候,今天用的红毛线,明天用的可能就是黄毛线、绿毛线,把一件毛衣弄得花花绿绿的,煞是鲜艳夺目。她做的粥,不是熬过了头就是熬不到火候,但他吃得却很香甜。

刚开始的时候,他不放心,担心她无法控制煤气,发生危险。只好假装走掉,把门关得很响。他要看见她开始一天的忙碌。他在脚上套上厚厚的布,走路没有一点声音。她要够什么,他总是偷偷地放到她能够到的地方,由于他在暗中帮忙,她总能很顺利地完成她的工作。时间久了,她慢慢地适应了,手脚也麻利了许多,他才放心地去上班。她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等他下班的那一刻,她坐在那里,闻着自己做的饭菜,竟小声地哼起歌谣来。他很大声地开门,很大声地唤她宝贝,很夸张地惊呼,哇!好香啊。

她满脸幸福地坐在他的对面,听着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她做的饭菜。她从柜子里取出她织好的毛衣,让他穿到身上试试。很合身,一针一线恰到好处,只是颜色太杂,穿到身上有些滑稽。他说很好看,穿着也很舒服,她笑靥如花,喃喃地低语道:这么说我还有点用。

那当然了,他说,没有你,我就跟没了魂儿似的。她哭了,一滴一滴的泪珠从脸上滚落下来,他把她拥在怀里,晶莹的泪水,就那样湿透了他的衣襟。他知道,即便她失明了,但她的泉水从来不曾枯竭,那就是源源不断的爱。他忽然傻傻地想,就让这泪水把他们滴成琥珀吧,千年以后,会有人把他们捧在手心里说:看,他们是如此相爱。

第9篇、爱情故事夏日里,凋谢了一朵犹太玫瑰

然而,她依旧爱了,倾心掏肺。

许多时候,爱上一个人,就必须承受他命运的碎片。她赌上了一生最真的痴心,换来的却是一段真挚狂热却极为短暂的幸福时光。

11个月,是那场爱情的所有时长,是那个男人留在世上的最后的光阴。

她叫多拉·迪阿曼特,是个犹太姑娘,有着一双纤细的毛,一头乌黑的长发,一颗善良的心。她勇敢坚毅、心思细密,温柔而又多情。年轻的多拉原本出生在一个富足、极富名望的犹太家庭,如果不是个性使然,她将像她的姐妹们一样,由父母包办一场门当户对的婚姻。然而,倔犟的多拉不想在一个自己并不爱的男人身边度过自己的一生,不想将自己一生的幸福拱手交给父母去安排,她毅然离家出走,渴望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与生活。

离家出走的多拉最初在柏林的一个犹太人孤儿院当裁缝,后来到一个海边的度假村里做厨房里的帮佣。

19岁,多拉遇到了她的爱情,卡夫卡·法兰兹,一个被喻为20世纪的天才思想家和文学大师的犹太裔捷克人。

那样的一场相遇,想来有着几分戏剧的味道。

那一年,卡夫卡和他的妹妹以及妹妹的两个孩子到波罗的海度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一个来自柏林的犹太人度假村。一天,卡夫卡路过度假村的厨房,看到一位姑娘正在杀鱼,卡夫卡不由感叹道:“多么纤细的一双手啊,可干的活儿又是多么残忍啊!”

那个杀鱼的姑娘便是多拉,卡夫卡的话,让多拉羞愧难当,她当即向度假村的领导要求换个活儿干。

就这样,他们相识了,那个男人深邃的思想、幽默的谈吐以及隐藏在这些表象背后的令人心碎的忧郁与绝望,深深地触动了多拉。同时,多拉身上那种坚毅与执著以及青春的勃勃生机,也深深地感染了卡夫卡。

他们相爱了,多拉的出现唤起了被卡夫卡压抑和扭曲了一生的生活意志,爱情的力量使这个已经对自己的生命自暴自弃的男人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欲望。他开始像个孩子般俯首帖耳地听从多拉的话,认真地接受医生的治疗。后来,他们在柏林租了房子,开始同居,在多拉的身边,卡夫卡的每一天都沉浸在无限美好的遐想中。

卡夫卡向多拉求婚,同时,征得多拉的同意后,卡夫卡给多拉的父亲写了一封信,求他答应把女儿嫁给自己。在信里,卡夫卡称自己为“一个回头浪子”“一个悔过的犹太人”“一个渴望赎回自己的人”。然而,多拉的父亲却本着自己的反感和正统犹太教的精神,拒绝了卡夫卡的求婚。

病痛中的卡夫卡得知了多拉父亲的回信,只是苦笑,一言不发。夏日里的第一朵玫瑰尚未来得及开放,便在这突然而至的凄风苦雨过早地凋零。

卡夫卡明白,自己一生都无法享受具有赎回意义的婚礼了,自己终将作为一个毕生的单身汉凄凉地死去。那个夜晚,支撑着无比痛苦的身心看完《饥饿的艺术家》的清样后,卡夫卡,这个一生性格乖戾、从不将喜怒哀乐写在脸上的男人,终于忍不住长时间地泪如雨下。

与卡夫卡同样遭受打击的,还有多拉,她无比激动地渴望着与爱人步入婚姻殿堂。然而等待她的,不是婚礼,而是卡夫卡的葬礼。

因为没有被人承认的婚姻,多拉甚至无权拥有爱人的葬礼。然而,她还是来了,她固执而决绝地出现在卡夫卡的葬礼上,在一片责难与嘲讽的目光里,哭得死去活来。整个葬礼上,多拉那唯一的号啕声极具戏谑地昭示着卡夫卡的一生:这个世界,只有多拉短暂而真心地温暖过他。

在多拉撕心裂肺的哭声里,一切生活中曾经的苦难与伤害都随风陨落,只有那一段花儿般瑰丽的爱情,在尘世间,永远不曾凋零。

第10篇、爱情故事我只能为你说一个小故事

他坚称自己是黑天使,可人们都喜欢唤他死神。

盘旋在城市上空,引渡刚刚离世迷路的灵魂。坏人下地狱,好人排队入天堂。那女孩出车祸的前两分钟,他正蹲在这城市最高的楼顶。灵魂从她身体飞出去,轻轻的。

伴随满天飞散的梨花,他轻盈地直飞而下,悄无声息地落在她的灵魂前,像一只张开漆黑羽翼的鸟。梨花在风里簌簌地落,梨花是雪白诡异的花朵,开满了纯真。

只有死去的人才能看到死神,他朝人群里透明如玻璃的她伸出手,说,来,我带你走。

她不愿意走。她的眸子浓郁似琥珀,他忍不住一看再看。

她说不能走,男朋友还等着去见面呢。死神说,你以为他还能看到你?你现在不过是个灵魂,逗留在人间的话,7天后必定魂飞魄散。灵魂只能待在原地,不能到处走动。

女孩恳求他,让她在人世逗留最后7天。“我想等他来,哪怕只望一眼也好。”她眼神明澈,似寂静的湖,“我每天都说一个小故事,留下我,就当给你解闷好吗?”

死神也寂寞。他是孤独的候鸟,觅不到落脚的岛屿。

“从前,有一颗星星,星光上住着水晶心的孩子……”女孩说的故事美好又残忍,暗黑系童话。许久没人聊天的死神听得入了神。这些故事清澈干净,只有心地清澈的孩子才能写出来。他对她动心了,他不敢说。死神是没有心的,死神怎么能爱上人呢?

时间转眼过去6天,女孩的男友还没来。“你确定他会来看你?”死神担心,“太阳落山之前,如果你还不跟我离开人间,就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会,会的。”

“你现在就得走,太阳越弱,你的魂魄也会越虚弱。”

女孩哀求:“只有最后一个下午了,陪着我,好不好?”

那一刻死神忽然有种错觉,好似这女孩是为了他才留下来。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一对情侣。他忍不住用死亡之眼看她的前世今生。今生她爱过的人一一掠过:爸爸,妈妈,姐妹……竟然!还有他自己。

很久以前,死神也曾是平凡人,在一场车祸中遇难后被选为黑天使,徘徊于人间,接手引渡亡者灵魂的差事。他从不知道,原来女孩喜欢的人,就是去世之前的他。

太阳快要落山了。

她在夕阳的余光里怯怯地道歉,“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没有男朋友。高中时,你是我学长,我喜欢你而你从没注意过我。后来听说你去世了。我不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是这样,我们一定会再见……”

所以,当他展开漆黑的羽翼落在她身边:当他向人群里透明如玻璃的她伸出手;当他用她熟悉的声音说,来,我带你走。那一刻她竟忽略了死亡的痛苦和错愕。像夜空里忽然升起花火,她心底燃起靡丽的欢喜,她故意说要等男友,只为了能与他相守这7天。哪怕只有短短7天,哪怕以魂飞魄散为代价。

女孩的笑容消失在夕阳的最后一抹余光里。死神不会让她魂飞魄散,在关键的瞬间,他把她推入了去往天堂的通道。

她不再记得他。

每当死神隔着云端远远眺望忘却了烦恼亦忘却了爱情的她时,都会想起他们的初遇。他朝人群里的她伸出手,而她不肯,她说,我可以给你说一个小故事。

死神站在云端,鼻子酸酸的。

原来这是爱。这就是爱。

哪怕是用灵魂为代价才换来与你相守的机会,才能这么近,这么近地端详你,却还是紧张得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为你说一个小故事,解一解你的寂寞。哪怕这次相遇后永不能再见,哪怕你永远不知道我喜欢你,但此刻,能坐在你身边,能真真切切看到你温暖的笑容,竟然就觉得——这些年,为你傻乎乎地付出了所有,也全值得。

全都值得。

第11篇、爱情故事碗里有真爱

嫁了个不浪漫的老公,生活就像老家屋檐下蓄满水的大水缸,静得能见天。

那日上班,同事灵的桌上多了一束红艳欲滴的玫瑰花,她得意地告诉我,是她老公送她的生日礼物。在眼热羡慕之余,我决定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春风化雨。“不就是送束花吗?这太简单了。”老公觉悟如此之快,让我喜出望外,孺子可教,可见我以往教育方法不当。

“今天我要给你一个惊喜。”生日那天一大早,老公就对我说。他竟没忘我的生日,一大进步啊!下班后我急急赶回家,想象桌上那芳香四溢的玫瑰,心里竟有微微的醉意。打开门四下一扫,没有使人眼前一亮的东西,只有菜香味扑鼻而来。“来来来,我给你烧了你最爱吃的椒盐基围虾,这可比玫瑰好多了。”呜呼,我的“润物细无声”在榆木疙瘩面前彻底失败,气得我无话可说。

“发生了什么事?”客厅里的父亲见我面沉似水,关切地问。待他得知原因后竟大笑起来说:“夫妻之间的爱是盛在碗里的,椒盐基围虾,很好!”见我不以为意,父亲说:“我和你妈50年的共同生活,没有浪漫,有的是每日三餐。无论是物资匮乏的年代,还是我落难时期,回到家,碗中总是盛着暖心的爱,支撑我走过那些坎坷的岁月,那是最真实最动人的爱啊!”

父亲告诉我,60年代母亲生我妹妹,好不容易买到20个鸡蛋,身体虚弱的母亲自己舍不得吃,又怕几个孩子眼馋,把糖心蛋埋在饭菜里给他吃,父亲动情地说:“那时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辈子对你妈好!”

听完父亲的一席话,我陷入了沉思。与老公结婚以来,我一直享受着他盛在碗里的爱情,可就像一生都在母亲呵护之下的儿女,对幸福未必真能诚心领会一样,我一直没有感觉到老公每日不厌其烦地变着花样给我做饭做菜,其实那就是最本真、朴实、绵长的爱呀!送玫瑰是爱,那是色彩厚重抢人眼目的西洋画;烧椒盐基围虾也是爱,那是可以让心灵得到休息的恬淡而雅致的中国画。

林语堂先生有句名言:“欲爱一个人,从他肚子起。”台湾女作家张晓风在《一个女人的爱情观》一文中说:“爱一个人,就是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还是猪舌,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把爱盛在碗里,实实在在,朴实无华,却感人至深,是爱的另一种境界。寻常人家,粗菜淡饭,慢慢滋润着寻常的岁月,含蓄而温馨,天长而地久。

直到这时,我才忽然发现,其实,自己渴望的,也不过是这样平常的生活和平常的情感。

第12篇、爱情故事身高不是距离:矮个儿小伙真情逆袭美女巨人

大庆市普通小伙王金宝,对身高1。97米、青春靓丽的前国家少年女子篮球队队员梁天云一见倾心。但他不知道的是,梁天云却有着无法释怀的情殇,这次,她是来大庆“疗伤”的。而梁天云因身高、相貌出众,很快成为许多高富帅的追逐对象。无钱无势、身高不及梁天云的王金宝能够抱得美人归吗?

2014年4月11日,在举世瞩目的《中国梦想秀》第7季的首播节目中,王金宝勇敢地站在舞台中央,以“我的梦想就是让我女朋友上台来”这简单的梦想,创造了全场300票满票通过的“奇迹”。当他的“女神”梁天云上台时,王金宝满怀深情、泪流满面地向女友求婚。深受感动的梁天云在观众的惊喜和祝福声中,含泪说出了“我愿意”——

邂逅,

应聘的高个儿女孩如此端庄俊美

2012年8月的一天上午,会馆客人少,比较清闲,王金宝便到大厅休息。这时,一个梳着披肩长发的高个子女孩走了进来。王金宝立刻愣住了:自己身高1。83米,算是高个头,可眼前的女孩足足比他高出一头,他需要仰起脸才能看清她的眉眼。

王金宝正发愣,女孩主动问他:“师傅,你们这里需要健身教练吗?我来应聘。”王金宝急忙应声:“需要,需要,你等着,我去喊经理。”说完,王金宝“噔噔”跑上楼,对经理说:“来了个应聘的女孩,有两米高,她若能留下,绝对给力。”经理随王金宝来到一楼大厅,果然看见一个高个子女孩鹤立鸡群般站在那里,周围的人都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她。

趁女孩与经理交谈,王金宝仔细打量起女孩。女孩高约两米,身材袅娜,眉清目秀,宛若天仙,只是看上去显得单薄,眼神也有些雾蒙蒙的,透着一股淡淡的哀愁。不知为什么,王金宝忽然有种心颤的感觉。

然而,王金宝发现,梁天云除了工作,很少与同事交往,有时同事聚会也不参加。王金宝隐约感觉到,她内心深处似有忧伤。其实,打从见到梁天云第一眼起,王金宝就喜欢上了这个高个子美女。虽说自己也高大帅气,但毕竟比她矮了一头,他只得把自己的想法压抑住了。每次翻看手机里与梁天云的合影,王金宝都希望自己能够再长高一点,这样在个头上就和她般配了。

王金宝每天都找机会和梁天云接触,帮她熟悉业务,替她买饭。对王金宝给予自己的关心,梁天云除了投以感激的一瞥,并没有过多的话语。王金宝并不介意,对梁天云更加关心备至。一天早上,王金宝发现梁天云上班时脚步缓慢,就关切地问她怎么了,梁天云见他满脸真诚,就告诉他,自己睡的床只有1。9米长,每晚睡觉,两只脚只能悬空,第二天起床便双脚肿胀,穿鞋都费劲,走路更不方便。王金宝一脸坏笑地说:“谁让你那么高呢,和我一般高不就好了。”梁天云白了他一眼:“人家遭罪你还乐,什么人啊?”

令梁天云没想到的是,晚上下班,她刚走出会馆,就看见王金宝站在门口,肩上扛着几块木板,一手拎着装有锤子、短锯等工具的蛇皮袋,在等她。梁天云满脸狐疑:“你这是干什么呀?”王金宝嬉笑着说:“献爱心啊,把你的床改造成加长版的,你的脚就不会悬空了。”梁天云心头一热,这个爱耍贫嘴的帅气男孩挺暖人心的,可带他回自己的住处稳妥吗?王金宝见梁天云有些犹疑,便不由分说把蛇皮袋塞到她手里:“拿着。”随即伸手拦车。一辆出租车停下来,王金宝将木板放进后备厢,随后钻进车里,冲梁天云招手,不容她再犹豫。果然,情急之下的梁天云只得乖乖上了车。

在梁天云住的出租屋里,王金宝围着床脚量尺、锯木板,然后乒乒乓乓,不一会儿就把床脚加长了30厘米,那聚精会神的样子像个专业木工,把梁天云看呆了。收拾好工具,王金宝故意咽了口口水,说:“我替你干活,你是不是得请我吃顿饭啊?”梁天云不好拒绝,只好乖乖地随王金宝出门。

追逐,

健身教练引领钟情女孩走出情伤

在一家火锅店,王金宝反客为主,点了好几盘羊肉:“你请客,我买单。你太瘦了,多吃点,不然你这么高个子别被风吹倒了。”梁天云既感动又生气:“你是夸我还是咒我?”王金宝目光炯炯地望着梁天云,说:“我是心疼你。”话一出口,两人的脸都红了。

氤氲热气中,王金宝见梁天云面颊微红,便大胆地直视她的眼睛:“说说你吧,你有对象吗?”

“有!”梁天云脱口而出。

王金宝顿感失落,但他还是故作绅士地一笑:“他做什么的?”梁天云沉默片刻,说:“他死了。”王金宝不相信:“分手了就说分手了呗,你干吗咒人家?”梁天云的面色逐渐凝重:“是真的。”接着,王金宝从梁天云的讲述中了解到了她的那段荡气回肠的凄美爱情:

在大庆生活了两个多月,梁天云被这里的湖光水色和恬淡宁静吸引住了,觉得这里特别适合“疗伤”。而且,这里离鞍山也近,方便她去看望张佳迪的父母,于是便应聘到健身会馆做健身教练……

王金宝深感震撼。辉煌过去与坎坷情殇居然交集在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上,而浸淫在失去恋人痛苦中的她还想着照顾去世男友的父母,这一切都令王金宝由衷地折服。他和梁天云碰了一下杯,舒缓一下情绪,问:“你打算长期留在大庆吗?”梁天云说:“看吧,有理由就留下。”压抑在心底的爱意突然爆发了,王金宝捉住梁天云的一只手,说:“有个理由你能留下来,咱俩处对象吧。”

梁天云知道王金宝喜欢她,她对王金宝也颇有好感。但是,她无法从前一段情感中走出来,而且,自己和王金宝在身高上差距太大,不般配,如果他们两人在一起,会让人说三道四,甚至承受很多压力。最重要的是,她对王金宝还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想着,梁天云抽出手,说:“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王金宝信心满满地说:“那咱们就从普通朋友做起,等水到渠成了,再恋爱。”

之后,女“巨人”在王金宝眼里变成了需要呵护的小妹妹。见她时常心情低落,他便想方设法给她制造笑点:不是给她讲笑话,就是给她唱东北二人转,周末还带她环城游。按理说,无论男女,身材高总是骄傲的资本。可梁天云却为自己的身高略感自卑。原来,她上小学时因为个子高,经常被同学们戏谑为“傻大个”,这多少给她的心灵留有阴影。而且,只要走在街上,她那“巨人”身材立刻会成为路人瞩目的焦点,令她非常难堪。

一天,王金宝和梁天云去饭店吃饭,邻桌有人对梁天云的身高议论纷纷,有人猜她身高超两米,也有人说她身高一米九,梁天云很尴尬,想离开,王金宝却示意她别动,随即走到邻桌跟人家套近乎:“你们好好猜,猜对了我请你们,猜错了你们给我们买单。”最后,那桌人谁也没猜中梁天云到底有多高,心甘情愿地给他们买了单。走出饭店,王金宝对梁天云说:“你看,别人有议论也是善意的,你长这么高,有多少人羡慕啊,你该骄傲才是!”说着,王金宝挺胸抬头和梁天云并排走在了一起,还得寸进尺挽住了她的胳膊……

从此,梁天云灰暗的天空,一点点被明媚的阳光渗透,她开始变得有说有笑,从阴霾中走了出来。2013年“五一”,健身馆休息。上午,梁天云正在出租屋里听音乐,忽然房门被敲响了。打开门,是一头汗水的王金宝:“我爷爷过生日,我想带你回去。”梁天云问:“我去干什么?”王金宝诚恳地说:“爷爷奶奶希望我带对象回去,可跟我走得近的女孩只有你,我想请你装成我对象,让爷爷奶奶高兴。”梁天云被王金宝的孝心打动了,而且她也想见王金宝的家人,便答应下来。

求婚,

一定要和女神永远幸福下去

王金宝带着梁天云回到了乡下老家。此时,王金宝的家人正热热闹闹地为爷爷举办生日宴,看见梁天云,所有人都愣住了,现场瞬间静了下来。当王金宝向爷爷奶奶介绍梁天云是他女朋友时,现场立刻又人声鼎沸,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以及所有亲属纷纷对梁天云赞不绝口,奶奶更是把梁天云拉到身边,摸着她的手,一个劲夸她个儿高、漂亮,把梁天云夸得都不好意思了。

爷爷家的门只有1。85米高,梁天云进出必须弯腰低头,很不方便,而且几次将头磕在了门框上,王金宝看着心疼不已。梁天云已被王金宝家人的热情感动了,门框磕头也不觉得疼……

第二天回到大庆,王金宝正式向梁天云表白爱情:“我虽然不是富二代,没有楼房、汽车,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有一千万的人给你一百万,也只给了你百分之十,而我,哪怕只有一分钱,也要百分之百给你花。”随即,他拿出了自己的定情礼物——一双44码的高跟鞋:“这双鞋是我找鞋店专门为你定做的,快试试合不合脚?”

高跟鞋是小羊皮的,柔软而轻巧。梁天云惊异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高跟鞋?”王金宝说:“哪有女孩不喜欢高跟鞋的,你不是跟姐妹们试过高跟鞋吗?”梁天云想起来了,一次,健身馆的一个姐妹新买了一双高跟鞋,她试穿了一下,显得身材更加挺拔。姐妹说她:“喜欢就买一双穿嘛。”她把鞋脱下来,自嘲道:“我太高了,再穿高跟鞋,就成长颈鹿了。”她记得,王金宝当时就在不远处看着她。

王金宝让梁天云坐下,随后俯身把高跟鞋给她穿上。梁天云站起来转了一圈,高跟鞋正合脚。王金宝大声说:“现在水到渠成了,做我的女朋友吧,从此你踏踏实实地高!”梁天云眼含热泪,答应了。

两人相恋后,王金宝立马将工资全部上交给梁天云:“在这之前,我前半月像富二代,后半月啃馒头,现在你管钱,我就能过正常日子了。”梁天云果然把两人的日子安排得合理有序。王金宝回家有饭吃,衣裳脏了有人洗,乐得逍遥自在。

尽管有了新的恋情,但梁天云并没有忘记前男友的父母,定期去鞍山看望他们。对此,王金宝非但不吃醋,还两次随女友去鞍山看望张佳迪的父母,帮他们干一些体力活。张佳迪母亲对梁天云说:“小伙子不错,阿姨和叔叔祝你们幸福,相信佳迪也会为你高兴……”

然而,与女“巨人”相恋,王金宝也有苦恼,那就是他常常被人忽略。不管他与梁天云走到哪儿,别人的目光永远不会聚焦在他身上。一次,他和梁天云去超市买东西,就在他转身在货架上挑选商品时,一个身穿名牌的高富帅走过来和梁天云搭讪:“有男朋友吗?想和你认识……这是我的名片。”王金宝闻言,急忙回身,把高富帅硬塞到女友手中的名片夺下,还给对方,说:“人家名花有主了,你就别费心思了。”说完,拉起发蒙的女友就走。身后,传来高富帅的一声叹息:“唉,又高又漂亮的女孩,怎么找了个矮个儿对象?白瞎了。”王金宝气嘟嘟地往前走,可走着走着,他却笑了:“我矮,我却有能耐找个又高又漂亮的对象,你能找到吗?”梁天云被他逗乐了:“就是,1。97米的,除了我,没有。”从此,王金宝不再为自己与女友的身高差苦恼,变得更加乐观和自信。

女高男矮的爱情也给他们带来一些乐趣。一次,两人去泡温泉,对面是一对夫妻。忽然,男的神经质似的喊了一声:“谁踹我?”女的看了对面的王金宝和梁天云一眼,嗔怪丈夫说:“隔着这么远,没人踹你。”梁天云却偷偷地笑了,原来温泉池子较小,她伸腿时不小心踹到了对面的男人,男人一声喊,她又马上把腿收回来了。那个男人万没想到离着自己那么远的女孩,居然长着那么长的腿,能踹到自己。泡完温泉,梁天云把这个小秘密当笑话讲给王金宝,王金宝调侃说:“你要是在1。80米深水游泳池里站着,不知道你身高又不谙水性的人误以为是浅水区,就会出事。”梁天云当真了:“看来,我以后游泳,真不能在泳池里站着了。”

两人相爱后,王金宝事无巨细处处为梁天云着想。2014年春节,梁天云随王金宝回家过年,惊喜地发现,她不用弯腰低头就能走进屋子里——原来,王家人居然将原有的低矮门框卸了下来,又将门上的墙体凿开,换上了特制的两米多高的新门框,这样,她进出时就不会再磕脑门了。得知这一切都是王金宝雇人在她来之前就已经改造好了,梁天云双眼湿润了。她原本以为,前男友死后,她再也找不到般配的爱情了。却没想到,比她矮了一头的王金宝,依然给了她“高海拔”的爱。

梁天云与王金宝的爱情故事经大庆媒体报道后,梁天云成了“红人”,走在街上总有粉丝要与她合影,梁天云有求必应,这个时候,王金宝便充当起了摄影师。

2014年4月11日,王金宝在浙江卫视《中国梦想秀》的舞台上,向心目中的“女神”浪漫求婚。最终,王金宝在人们的祝福声中,获得女友“我愿意”的真情回应。面对记者的采访,王金宝激动地说:“我就想让全国观众都知道,我要和女神结婚了,我们一定会幸福一生的。”

第13篇、爱情故事娶了个媳妇是“大力士”

本人郝吉珍,包钢天丰公司的司机,有幸娶个了“大力士”媳妇。

由于从小家庭条件所限,营养不良,长得比较“节约”。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想,为了祖国的下一代,咱也要找一个“重量级”的互补一下,前提是对方一定要温柔。

1995年春天,朋友给我介绍了李瑞芳,说大芳由于患小儿麻痹症,腿略有残疾,但心地善良,吃苦耐劳,现在跟随国家残疾人举重队的李伟朴主教练练举重,在远南运动会上夺得过金牌。

第一次见面是在大芳家。大芳主动给我剥了个橘子,忸忸怩怩地走到我身边递给我。我感觉这姑娘会来事,对我有意。当时她家的“亲友团”都集中在家替她把关,哥哥姐姐们都比她腿脚方便,可没有一个主动走过来给我橘子。大芳虽然走路姿势不太优雅,但我感觉没什么,何况,我苗条,她丰满;我细腻,她粗犷,在我俩身上,总能找到互补的地方。她不嫌弃我是个司机,我也不觉得她是个冠军。

可惜好事多磨,结婚一波三折,“好日子”为了比赛一改再改又改。大芳2004年悉尼残奥会载誉归来后,李教练终于批准我俩成为“知心爱人”。这时我父亲已患上癌症,他极想抱抱孙子。

新婚之夜,大芳含情脉脉地对我说,之所以嫁给我,是因为我对她好,一次她的鞋带开了,她胖,蹲着不便,我看到后马上蹲下帮她系好。大芳很感动。这种小事我早忘记了,大芳还记得。她还说,类似这样的细节很多,自己离不开举重,我心里明明不乐意,但从不反对。婚后三天,我就放她归队了。从那以后,我俩过的是聚少离多的日子。

大芳是吃着避孕药怀上宝宝的。咨询妇科专家,认为影响不大。再说大芳已30岁高龄了。大芳对李教练说明了情况,并表示要坚持练下去。有一天,我去看她,大芳躺在举重台上练哑铃,我看见她的大肚子一会儿左边鼓起了大包,一会儿右边鼓起了大包,这时大芳已怀孕7个多月了。我叫她回家休息,她反过来劝我:我们每次去检查,医生不是说宝宝发育正常嘛,别担心。还说:让我多运动运动------我心里漫过一种心酸。我想这就叫“魔鬼训练”吧。

大芳可谓“走火入魔”,临产前9天还在训练。2002年元月3日,大芳剖腹产,产下3200克的健康女儿。

女儿迪雅出生10天后,大芳为了一心一意的训练,跟我商量给女儿断奶。我大吃一惊!但架不住她的软磨硬泡,我同意了。大芳在吃回奶药的时候,我看见她抱着迪雅哭了!15天后,大芳让李教练把哑铃拿到家里,开始恢复体力。李教练被大芳这种毅力感动了,为她制订了一套特殊的训练计划。31天后,大芳在济南比赛中拿到全国冠军。当时队员和其他教练都惊呆了,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李教练却微微一笑:这是我意料之中的。

大芳的这种拼劲,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大芳被誉为世界残疾人举重头号“大力士”。

大芳一拿上金牌,我的那帮朋友们就把我围住叫我请客。我给大芳打电话,骄傲地告诉她,你老公身边可聚集着一帮你的“粉丝”呢。酒不醉人人自醉啊!

大芳兴致勃勃地回来,迪雅却不理她了。难怪,大芳常年累月不在家,迪雅刚学说话,我是对着大芳的照片教她学叫妈妈的。以后,女儿上街看见胖女人就“对号入座”喊妈妈。为了快速加深母女之情,大芳每次回家休假,就擅自给迪雅放假不上幼儿园,陪着迪雅玩。迪雅佩戴金牌,迈着小步,像个高傲的公主在屋里走来走去,大声说:“长大了,我要像妈妈一样,当运动员,拿金牌。”大芳听了笑成一朵花。

我家客厅的正面墙上,挂着一副珍贵的挂毯,那是已故原包头市市长牛玉儒当年赠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上面写着:让纯洁的爱情激励你攀登新的高峰。

大芳和我认为,眼下新的高峰,就是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金牌。

第14篇、爱情故事哪个青春有他狂!无臂博士“翱翔”之路

他9岁那年,因贪性顽皮,被厄运无情地夺走了双臂……面对灭顶之灾的打击,父母对他百般呵护、劝慰与鼓励,他慢慢从人生的地平线上崛起,用自强和自信铸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学习“神话”,直至漂洋过海,成为世界著名高等学府的留学博士。

血肉磨砺,没有双手还有双脚

现年27岁的王争出生在宁波北仑。1991年的一天,命运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悄然向他扑来。那天,王争放学后照样到他妈妈厂里玩,只见厂里的配电房没有上锁,就偷偷地摸了进去,爬上去捡一根废旧的灯管,不小心手碰到了高压电线……王争当即不省人事。妈妈看到儿子被电流烧黑的双手,当场昏厥倒地。王争被急速转送到上海瑞金医院。昏迷中,他只隐隐约约听医生说:“要保命,孩子的双臂必须截掉!”爸妈顿感天崩地裂,一片恸哭声久久回荡在抢救室里。

王争渐渐从昏迷中清醒……突然发现自己的双手没了,身上有钻心地疼。“爸,妈!我的双手呢?”他惊恐地大喊,接着是撕心裂肺的哭叫。

双臂高位截肢,在世俗的眼里,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死,一条是无穷无尽的困苦与折磨。王争回到家,整个人呆若木鸡,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不喝,不理任何人。

9岁的王争哭着说,失去双臂后自己像变成了婴儿,生活处处不便,洗脸、刷牙、穿衣都要爸妈帮忙,吃饭要别人喂,走路时稍不小心就会跌倒,只能任自己重重地摔在地上……躺在地上他绝望地想,难道自己这一生就这样废了?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爸妈的心都快碎了。但残酷的现实摆在那里,唯一的出路就是想方设法恢复儿子活下去的信心。妈妈安慰说:“争儿,别担心,以后科学发达了,给你装上和原来一模一样的手臂!”爸爸还买来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鼓励儿子:“我们给你取名王争,就是要你争气、争名,眼下你遭遇了不幸,你可一定要争气啊!”

毕竟还小,痛苦一段后王争渐渐平静下来,痴痴地想,没有双手还有双脚,只要下苦功双脚可代替双手。刚开始练习用脚给自己洗脸时,脸没洗干净,水却泼了一身;刷牙时,牙刷放不到嘴里,牙膏却涂了一脸;穿衣服,脑袋经常从袖口钻出;吃饭时,撒在桌上的饭粒比送进嘴里的还多……妈妈看着心酸,要帮忙,但被他拒绝。就这样,王争借助双脚,对生活中每个动作进行顽强练习,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上百次的重复动作。每天晚上睡觉前,王争还强迫自己在床上做躺倒起身动作100次,不完成不罢休。

苦练平衡术成了王争生活中的“必修课”。他咬着牙,一定要让自己的10个脚趾像别人的10个手指一样灵活。当时,他的骨骼带已开始成长,练平衡术要压腿,当身体压向双腿时,感觉有一种撕裂般的疼痛,没办法,王争强忍着,每天像个舞蹈演员,在疼楚中站立数个小时,常常疼得黄豆大的汗珠往下滴。母亲在一旁伤心地落泪:“争儿,你这是在折磨自己呀!”王争却一声不吭地坚持着……终于,王争的双腿可以自由地奔跑,洗脸、刷牙、吃饭、穿衣……别人会的他也会了。

王争吵着要上学,只有上学才是孩子唯一的希望。10月,王争已拉下了半学期多的课程,父亲把儿子送回原来的班级就读,而不是留一级。事后王争才知道,爸爸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儿子在失去双臂后没有自卑感,王争感谢父亲让他找回了自信。

写字成了王争的一大难题。爸爸规定儿子每天用嘴写字200个,用脚趾写字100个,他说:“这是死命令。”王争毕竟是个孩子,玩性很重,有时也会偷懒。父亲会用一种严厉的目光盯着他,王争不敢松懈,只得每天硬着头皮写。

笔咬在嘴里,口水常常打湿作业本,写出来的字歪歪斜斜,像在画圆圈。母亲在一旁耐心地帮儿子擦去笔头上的口水,鼓励他不要泄气,不要灰心。王争每天坚持完成“任务”,即便有时生病,一天漏下的字第二天立即补上。一段时间下来,王争用嘴写字变得顺畅,字迹也工整漂亮,唯一感到遗憾的是他原来2。0的视力不久降到了200度的近视眼。

脚趾写字相对难度要大,好在自理生活时王争的双脚练功有了一定的“底气”,没多久,他也学会了用脚丫叉夹笔写字,旁人看了都露出惊讶的目光。为磨砺意志,王争有意识地在冬天光着脚板写字,一股股刺骨的冰冷有钻心的痛,母亲几次拿着袜子要他穿上,都被儿子拒绝……

慈母三迁,骄子考入著名学府回馈双亲

父母拜托老师要多“敲打”他们的儿子。学校里,上课时老师常常提问王争,还把他写得并不特别出色的文章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读出来,他挂在外套上的一条杠升到了二条杠,春游活动还让他当队长……这一切让王争倍受鼓舞,他掉下了眼泪。

在老师的深情关怀下王争的心态回到了出事前。下课后,同学们仍像以前那样找他玩,一点也没把他当成另类。在这样一种良好的环境下王争奋发努力,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小学毕业,他摘取了令人羡慕的“宋庆龄奖学金”,破天荒地创下了学校的记录。

上初中后,王争的父亲王国平,是北仑建筑公司的一名技术员,他常常随单位外出施工。母亲唐惠珍为照顾儿子的生活,毅然辞掉工作,在学校附近租下房子。王争想住校,母亲却说:“争儿,你没有双手,生活不便,你回家住,我照料你!”说着母亲抹了一把泪水。望着两眼泪汪汪的母亲,儿子还能说什么呢?

那时,王争十分渴望电脑,父母满足了儿子的要求,但母亲说:“争儿,你学电脑又要吃苦了。”每天晚上,王争10个脚趾在键盘上胡乱地来回“奔跑”,这比写字要难得多,脚趾需要足够的定力和耐力,稍一偏差,脚趾就会“飞”到其它的符号上。他屏住气,凝住神,像走钢丝一样学着打字。

操作电脑不可能在冬天停止。大冷天王争光着双脚,旁边不得不放个热水袋,实在冷得受不了,他就用热水袋烫一下脚板。母亲看了,又是泪流满脸。王争劝慰母亲:“妈,你别哭,过不了多久,我就会用双脚练就一身电脑‘绝活’”……读完初中三年,王争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进入北仑重点中学念高中,母亲又要迁址租房。这时,王争固执地说:“妈,我这次铁心住在学校!”母亲抹抹眼泪,默默地为儿子打点行李。

王争深知,自己失去双臂,只有在学习上出类拔萃,才能弥补人生的缺陷,这也是回报父母的最大资本。他凭着一股我虽失去了双手,但没有失去志气的犟劲,拿下了班级里一年又一年屈指可数的“三好学生”。高中毕业那年,他获得了宁波市三好学生、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多项殊荣。王争还入了党,成为北仑中学唯一的一名学生党员。母亲看着儿子一张张浸透汗水的奖状,热泪盈眶,父亲则神采飞扬。

2001年,王争参加高考并取得了651分的优异成绩,但由于体检不合格,他的档案被挂了起来。父母带着儿子先后6次赴浙江大学请求录取,然而,收效甚微。王争给浙大潘云鹤校长写信,叙述自己的人生磨难。王争的不幸遭遇以及他感人肺腑的语言,打动了潘云鹤校长,他调来王争的档案仔细审阅,亲自拍板,破格录取王争。

“捧”着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王争真想大喊一声:“苍天,你是公平的,我终于进浙江大学啦!”但他没有喊出来,只是静静地流着热泪。母亲喜极而泣,父亲眼眶里也一片湿润……一家人紧紧地拥在一起。

初进大学时,同学们见他是失去双臂的残疾人,都惊叹……与王争同居一室的3名室友都想帮他做点什么,然而,当王争搬出一台带去的电脑开始摆弄时,他们的目光变得惊奇。那晚,王争脱掉鞋袜,抬脚拧亮台灯,坐在椅子上用双脚娴熟地敲打键盘,看新闻、逛论坛、发帖子、打印资料、处理邮件……王争得心应手。

见室友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王争微笑着说:“我是初中时开始接触电脑的,很快就学会了用脚上网。”说话间,桌上的手机响了,他低头从桌上叼起一支笔,用笔尖按下接听键,伏身趴在桌子上,很快用肩膀和下巴夹起手机接听起了电话。接完电话,王争用嘴咬着笔,用笔尖发起了短信,速度比正常人还要快。看到这里,3名室友不约而同地猛烈鼓掌,赞叹说:“王争,你真是好样的!”

不枉人生,用最美的姿势翱翔

每天早晨,王争会提前半个小时来到教室,温习学过的课程。上课提问,往往要举手,王争只能像部队一样喊报告。他成了全班课堂提问最多的一个人。有时老师提问学生,还没等别的同学举手,他就争先恐后地站起来回答……老师说,王争不仅提问多,而且回答问题也迅速,脑筋很灵活。夜晚,学校规定九点半息灯,寝室息灯后王争用嘴拧亮台灯,伏在床上阅读2个小时左右的辅导书,或抄写一些课外资料。王争喜欢独立思考,通常,他比一般同学要晚睡2小时——3个小时。

双休日,是王争逛图书馆的最佳时机,别的同学休息、闲聊、上街或搞其他娱乐活动,而他背包里塞进两只面包,一瓶矿泉水,在图书馆一蹲就是一天。管理员打趣地说:“王争,你真像个拼命三郎,像你这样对知识如痴如醉,在我们浙大是不多见的。”王争笑笑说:“上苍关闭了我人生的一道门,我只有用力打开仅有的一扇窗,让阳光射进来……”就这样,他陶醉在知识的海洋里。

皇天不负有心人。2005年8月,王争以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身份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年又转入了攻读博士生学位。一瞬间,“王争”这个名字在浙大校园里传开了。

候 每天傍晚,王争总会出现在学校的体育场上,他很重视体能锻炼,全长1500米的弧形跑道会跑上三圈。有几位女同学私下里感叹:在她们眼里,王争成了浙大校园最美的一道风景,她们说他象征着阳光和坚强。

2005年至2006年,王争的论文一篇接着一篇发表在《中国经济研究》等权威刊物上,而且成为第六、七届中国经济学年会获奖论文。他还应邀出席经济学年会,在会上作论文学术演讲,受到好评。与王争合作过论文写作的几位教授感叹:这样勤奋的学生第一次碰到。

面对赞美和鲜花,王争所付出的只有他自己清楚。搞学术相当枯燥。2006年8月,王争研究中国地区工业生产绩效的课题,光输入各省有关的经济数据,他就用脚趾操作键盘2个多月,枯燥乏味的数据搞得他头昏眼花,精力憔悴;查阅资料、分析数字、撰写论文他又常常熬到深夜一两点钟,第二天起来双眼布满了血丝……那时,母亲尽管回到了宁波,但她乘长途汽车,会不顾劳累常常来看望儿子,给他送好吃的东西。一见到母亲慈祥的目光,王争浑身的热血就会沸腾起来。

2007年1月6日,浙大举行最高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领奖答辩会,王争有幸入选。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母亲说她一定要来现场看他的答辩。多数评委没见过王争,大家看到他是个没有双臂的残疾学生,都露出一片惊讶的神色。也许是出于好奇,评委会指定王争第一个发言。想不到王争答辩思路清晰,观点新颖,有多处独到见解,他精彩的答辩一下子征服了所有评委。

母亲愣在那里,出神地望着儿子,此时此刻,她忽然觉得儿子是如此的高大,伟岸……接近尾声,不少评委流下了泪水,他们认为,一个残疾人能够取得这样的研究水平,所付出的努力与艰辛为常人难以想象。于是,王争成了浙江大学有史以来第一个获得竺可桢奖学金的经济学博士生。成功的喜悦让他欣喜不已,在场的每位师生都向王争投去敬佩而羡慕的目光,母亲已激动得热泪滔滔。

令王争意想不到的是他会成为浙江大学出国留学的推荐者。他仰慕发达国家的高等学府,更希望有朝一日出国深造。然而,“梦”会来得如此之快——那是2008年9月22日,在王争顺利通过雅思英语考试后的一个月,浙大领导把他叫到办公室,兴奋地告诉王争,学校推荐他到英国诺丁汉大学留学深造3年。王争一下子愣在那里,久久回不过神来……他的内心似翻江倒海,一向沉稳的他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任凭泪水从眼角一串串滑落……

临行前,在上海国际机场,父亲嘱咐:“王争啊,人生难求最好,但你要做得更好,更优秀。”母亲在一旁流着既兴奋又难舍的泪水,说:“争儿,你一个人在国外,可得好好照顾自己,你千万要多保重啊!”“妈,我会的,您放心!”王争宽慰母亲。

第15篇、爱情故事离婚晚餐

那一段日子我正处于婚姻的低谷,丈夫阳成天早出晚归,也没见他的事业有什么起色。而我们的感情像冲了三遍以上的茶淡而无味,出差回来不再有礼物、拥抱、欣喜,而是老夫老妻似的平静……

当我把这些婚姻的苦恼讲出来时,姐妹们以过来者的身份帮我分析我一潭死水的婚姻,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像这样的婚姻早该解体了。

和女友发泄一通之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步履坚定。回到家里,看着这个一成不变、略显简单寒碜的家,我突然感到一种难言的厌恶感。孩子将牛奶洒了一地,家里也被扔得乱七八糟,我手忙脚乱地拖着地板。正忙着做晚餐时,电话响了,阳又要晚点回来。

绝望中的我一不小心抓住了那只裸露的锅柄,顿时手被烫出一个大泡。那个锅柄的木头手把早就掉了,只剩下黑乎乎的铁柄,一不小心就烫手,我跟阳说了不下五十遍,可他从来没有空去把它修理一下。

自从动了离婚的念头后,家里遭遇的每一件事情都加剧着我离婚的决心。

我愤然关了火,走出厨房。看着镜子里那双曾经春光明媚,现在却充满怨意而暗淡的眼睛,感叹道:婚姻真的是太可怕了!我一定要抛弃这种半死不活的生活,要离开这种一潭死水的地方。

两个小时后,阳回来了,看到桌上没有照例摆上晚餐,我一个人坐在黑暗中目光决绝。“怎么没有做饭呢?”他一边说着,一边走进厨房。

“为什么要做饭?我做够了,再也不想做下去了。这种日子我也过够了,我们离婚吧。”

丈夫这时正在厨房里用力地洗刷一只不应该粘底的锅子。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第二个反应是我听错了吗你再说一遍;最后当他终于弄明白了我的意思时,儿子哭了,他只好先把我的感情问题摆到一边,扑进房间里抱着他喂牛奶。

“不是过得好好的吗,为什么要离婚?”阳手里搂着孩子走出来,一脸意外。

我看着他冷笑,心里油然升出一种报复的快感。他一直粗心地忽略了我的感觉,现在痛苦该轮到他了!

“你当然觉得过得好好的,可是我觉得不好,而且,再也不想过下去了。”

当天晚上,根据女友们的经验,我执意与他分床而睡。离婚是一件异常复杂的事,它纠缠着情感、财产还有习惯等许多因素,因此一定要有毅力。

为了顺利离婚,我早已想好离婚的三部曲:第一决不再买菜做饭,从生活中把两个人分离出来;第二决不再陪他散步睡觉,不给他和好的机会;第三经济上分开。

躺在沙发床上,一个人睡却怎么也睡不着。我拧开台灯,找出一张白纸开始写离婚协议书。落笔的瞬间,我盘点了一下家里的财产,往日的情景也依稀浮现:我是北方人,他来自江南,我们漂到大连这个城市,白手起家,现在人过三十,也挣下了两套房子,一大一小。大的是三居室,去年年初才搬进来的,小的是我们刚来的时候凑钱买下的,现在已租给了别人,月收入六百元,这两套房都在我的名下。另外丈夫还有两个店面,约值三十万元。

我在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房子、孩子归我,门面给他。这样公平合理。

第二天,交给他这份离婚协议时,我还在餐桌上留下一张字条:我要自由!

“签字啊!离婚,你懂不懂?”看到他一脸发呆的样子,我有点烦躁了,却又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分,换用循循善诱的口吻道:“我们做夫妻时间虽然并不长,但我们在一起也有五六年了吧?相处这么久,难道你还看不出来我们实际上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吗?分开,对你对我都有好处。”

一个星期后,阳的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里,“我同意签字了,下午出来吃饭吧。我们老地方见,我把协议书交给你。” 阳的声音低沉伤感,他挂了后,我还握着话筒颓坐在椅子里发呆。

下班后,我去了那家常去的海边西餐厅。几天不见,他似是瘦了许多,但身体挺拔,眼神忧郁沉静,刮净了胡子的下巴显得性感。丈夫沉默地把一只牛皮纸信封推到我的面前。还没坐下,我的眼眶先红了。我真的要永远地离开这个男人吗?我忽地慌张起来,难道就这样失去他了吗?

“既然来了,就不急了,先点些什么吃吧。”也许是因为这是最后的晚餐,他看着我微笑,他的眼神清澈而温柔,然后伸出纤长的手指,招呼waiter:“来一份黑椒牛柳饭,一份蛤蜊汤。”这两样都是我的最爱。

我默然坐着,直到他突然对我说:“最后的晚餐,你能为我点一份我爱吃的东西吗?” “你爱吃的?”我一下子被问住了,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搜索了半天后,我有点口吃地说:“你爱吃的?你不是一向和我吃一样的吗?”

他忍耐地笑了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其实,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一直吃的是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你忘了,我是苏州人,我其实很喜欢江南的菜肴,有点甜的那种。”

我听着他的话,仿佛惊涛骇浪,一阵强烈的自责把我擒住了。是的,这么多年来,我居然从来没有想过问一问他喜欢吃什么,而且平生第一次知道原来他喜欢吃甜的时候,我们居然就要离婚了,这不免有些讽刺。我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我想好了,房子、店面、家里的东西全都给你!”他沉默了半响,突然又说:“我只带走自己的书和几套衣服。”

“你要到哪里去?”听到这令人心酸的告别,我忍不住失声叫道。近两千多天的日日夜夜,肌肤相亲,月下的温情,对视的双眸,总是爱过的吧?到底这么多年了。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象过没有这个男人的日子。

“其实,来大连这些年里,父母还有我的朋友们多次召唤我回到南方去,说那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你喜欢海,喜欢浪漫,所以我一直陪着你,在这里呼吸有腥气的海风,吃我不太喜欢的海鲜。事业上没有取得什么成绩,让你受委屈了。”

“你在说什么呀?我不是指这些。”我的泪水一下子流了下来。

“离婚后,我就要去南方发展了,以后一个人过,还要带着孩子,你会很辛苦的。”他紧皱眉头,抽出一支烟,顿了顿, “所以我把东西都留给你。门面每年还可以租一些钱,要攒起来,不要乱花,以备不应之急。孩子上学,也需要很多的钱,到时候我再想办法。”那种口气,不像是一个准备离婚的男人,而像是一个即将远行的家长对妻儿的那种不舍与牵挂。

窗外是蔚蓝的天空,明净的大海,白色的水鸟,一切都如天堂般美丽和宁静。而这一切突然变得黯然失色,因为一个答应永远陪在我身边的人就要离去了。

“那你怎么办?”我问道。“我总有自己的办法,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生存的办法, 不像女人,你那么轻信、善良,又容易受伤。”看着他望着我怜惜的眼神,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

“别哭了,亲爱的。”他的大手按在我的肩头,一种淡淡的烟草味,如此熟悉。我多么喜欢他身上的这种力量感,这种烟草味,可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却丝毫感觉不到,反而只有厌烦呢?

“我也该走了。你知道吗?每次你和父母姐妹团聚时,我的心里都空落落的。我也很想念我的父母,他们毕竟都老了啊。”

听到这里,我的内心充溢的是感动,是自责,更多的是一种全新的爱恋与不舍。这是一个多么好的男人啊!我见识过多少离婚时夫妻反目成仇,为争财产而大打出手,相互辱骂与诅咒;可我从没见识过这样的离婚,这样柔情、深沉、宽容的分手仪式……充满祝福、伤感和牵挂的别离。而直到最后一瞬间,才知道他在婚姻中也一直忍受的种种不愉快和不适应,却都是因为我。

“这些,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含着泪紧紧抓住他的大手,顾不得自尊与骄傲了。

“因为,我爱你,我愿意忍受这一切,我希望你过得快乐,不要为这些琐事来烦心。”我又一次呆住了。

迟疑了片刻,我说:“你,可以不走吗?”

最后,我们手牵着手走了出来。外面的海风很凉很凉,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驶往回家的路。看着沿路上灯火辉煌的街景,想到自己那个依山傍海,那个他一手打造出来温暖的家,我突然有了一种很幸福很幸福的感觉!

一个星期后,在女友又一次聚会中,她们问我:“离了没有?”我把我们最后一次晚餐的故事讲了一遍,然后说:“这件事让我上了一堂关于离婚的课。现在离婚越来越容易了,可正因为如此,懂得坚守婚姻才是一件需要理性、忍让和智慧的事情。”

第16篇、爱情故事过往的爱情!翻脸如翻书

小编为大家带来:过往的爱情!翻脸如翻书

人生就像一辆列车,沿途的都是站点,每一个站点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经历,触目惊心实实在在的,上一站的故事刚刚愈合,却又好了伤疤忘了疼沦陷了下一站,爱来时,甜如蜜,爱去时,翻脸如翻书

题记------

故事发生在一次偶然,在一次偶然的时候一个男孩看见QQ上有人加他,网名叫逍遥,是个女的,所以也就加了,开始加的时候不以为然,很长时间也没有聊过,直到去年年底,生活轻松了,日子也悠闲,所以也就玩起了QQ,在一个群里和逍遥经常混打成一片,却发现逍遥为人很爽脆,男的网名叫‘沧桑’沧桑在群里还收了个徒弟,所以时间长了也就聊出了感情,在加上都是鄱阳人,所以大家都说有空就在一起聚一聚,开始沧桑也不以为然,只是嘴上的应付,直到2014222周六故事才真正开始。

2014222周六晚上,沧桑去鄱阳玩,也就顺便给了她们信息,就在那天晚上沧桑在芝山公园里见到了那个叫逍遥的女孩子,徒弟因有事临时回家了,所以没见到徒弟了,开始沧桑还怕会尴尬,毕竟没见过,没想到见到她人和QQ上一样,谈吐大方,为人谦和,也就少了隔膜了,她们在公园里爬楼,玩了一会,又去看电影,聊天也很融洽,那天晚上两人玩的很开心,玩到很晚,沧桑也就在鄱阳开了一间标准房住下了,逍遥也在那里住下了,一人一张床,晚上还聊了很久才双双进入梦乡。

第二天双方告别,说下次有机会再聚,逍遥因有事就冲冲离去,沧桑回到家里,心想这女的为人不错,晚上还怕自己一个人无聊,愿意留下来陪自己,她的留下就证明相信自己,自己不会做什么越轨的事,从此心里多了一份爱慕之心了。

他们继续在QQ上聊,只是多了一些爱慕的话题,沧桑被她的为人和大方吸引了,人非草木谁能无情,聊久了也就差出了火花,当二次见面时比上次更亲切了,什么也都聊上了,开心和不开心的时,久而久之两人终于牵手了,逍遥因有自己的事,只能约在每周星期六见面,也只有周六和周末她才有时间,但是大家多很珍惜那在一起的时光,

见面多了,又很难得,所以两个人也就终于走到了一起。可是,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在一起久了也就会出事,

一天,沧桑收到了逍遥的消息说自己怀孕,要他马上去,沧桑丢下手上的工作,也就马上去找她了,他们还是约在公园里见面,在公园里沧桑见到逍遥,看见她心急如焚的样子沧桑心疼死了,说不要急,坐下来慢慢说,于是她们在公园的一角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沧桑知道逍遥的情况,现在她还不能要小孩子,再说双方家里也不知道,所以说:不要急,你不想生就打掉吧!我无怨言,逍遥听沧桑这样说,心里平静了许多,沧桑:我不是不讲理之人,你想生我支持,你不想我也支持,一切由你决定,别不开心了,事已经出,只要解决就可以了。逍遥:我确定打了,因为你也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你不会恨我吧?沧桑:不会,你开心就好,你这样说那就这么决定了,那天,她们坐在公园里整整玩了一天,直得晚上,两人才开房睡觉,也决定明天去打掉小孩,那晚沧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那毕竟是鲜活的生命,自己的孩子,来之不易,去真快,逍遥看到沧桑流泪也哭了,两人抱头一起流泪,

孩子的事就这样解决了,两个人的感情依然在,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每天沉迷在爱河里,谁也不去提此事了,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是逍遥生日,为了庆祝她生日,她们一切都计划好了,到了那一天,生日也就自然过得很愉快,可是,人有担心祸福,天有不测风云,生日聚会上她的朋友,说沧桑和逍遥不适合在一起,也许就是因为这个不适合,她们又走到了分手。

生日过后的第5天,沧桑在家发愁,情绪相当低落,原因就是工作上的事,加上国庆,又见不到她,自己的心情坏到极点,第六天,也就没有和往常一样,找她聊天的时间长,怕给她也带来了心情不好,在我调控,第七天,上午没找她,中午聊了几句,问去那里玩了,她说和朋友去湿地公园了,沧桑也就欣慰了很多,怕自己在调整自己时冷落了她,又怕自己感染了她,沧桑;下午还去吗!逍遥;有朋友来就出去,沧桑:好吧!昨晚失眠没有睡好,我现在眯会!逍遥;好的,你睡吧!就这样吧!其实沧桑根本没有睡,对着电脑发呆,只是怕破坏了她的心情,不想说太多话,怕影响了她,最后找了个电影看,一直到下午,沧桑怕她木出去玩,一人在家无聊,克制自己的情绪发信息给她,沧桑;你现在在干嘛,逍遥;和朋友在XX地方玩,你不认识的地方,沧桑知道她和朋友在一起更是欣慰,沧桑;那你玩得开心点,我就不破坏你们的心情了,逍遥;噢!这时沧桑终于熬不住,睡上了,当醒已经是傍晚了,心想不能再这样了,再这样不然她会多疑,睡了一觉心情也好了很多,所以,又找她了说了一些平时爱逗她开心的话,两人聊了一会,沧桑要吃饭了,也就停下来,

当饭过后噩梦也就开始了,沧桑忙完后,提好了心情,打开电脑找她,却发现她不在线,以为她影身了,就发了一些跟平常一样逗她的言语,后来一直没有回,心情一下子又坏了起来,就发了一条很长的一段话,但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又等了一会,她上线了,逍遥;我想清楚了,我们分手把!沧桑如雷贯耳,莫名其妙,抓不住头脑,气不打一出来,但还是压住自己问她为什么?我那里做错了?逍遥;你没有错,只是我现在不想谈了,沧桑终于忍不住了,心想本来情绪就不好,是怕冷落了你才来陪你,爱情岂能说想谈就谈,不想谈就放下的吗!那你当我是什么,沧桑;你想清楚了?逍遥;我想清楚,沧桑;你想清楚了就行,那就再也不见了,压抑的火气终于爆发了,就这样也把她删了。

第二天,沧桑想到曾经的过往,点点滴滴多在眼前,一幅幅优美的画面像放电一样印在脑海里,沧桑心软了,再次找她,用短信联系她,因为再也没有勇气去打电话了,等来却是残忍的结局,挽留不住,至少自己去做,强求不来,至少自己不给自己遗憾,对得住她,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无愧与天地之间。爱情来时,甜如蜜,爱情去时,翻脸如翻书。本故事完,多是身边听来的,真人真实的事情,生活还得继续,列车又开往了下一站,只是不知道站点在那里停下。

过往的爱情!翻脸如翻书

第17篇、爱情故事爱你让我勇敢:换肝男友,但愿今生一起慢慢

张儒星是个孤苦伶仃命运多舛的男人,从小就没了母亲。可他又是一个幸运的人,在他身患肝硬化时,女友对他不离不弃,多年如一日地照料他;在他病入膏肓山穷水尽时,是社会的关爱让他逃过了生死劫。而今,这对经历了太多磨难的恋人终于修成正果了,他们准备在2005年11月5日喜结良缘。在这人生最激动最幸福的时刻,张儒星说:“如果没有女友的爱,没有大家的帮助,我早就是一把灰土了!”

2005年10月底的一天,秋雨潇潇,张儒星和刘旸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专访。在依稀的泪光中,一段凄美而感人的爱情故事徐徐拉开帷幕……

医学判处他死刑,痴情女友却不离不弃

张儒星家住安徽省濉溪县,家境一般,他上中学时母亲就去世了,是父亲含辛茹苦把他们兄妹四人拉扯大的。高中毕业后,张儒星进入濉溪县瓷厂工作。1996年秋天,厂子破产,他成了下岗工人。张儒星在消沉了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不久,他就在家门口开了一间影碟出租店。

1999年4月,25岁的张儒星鼻子老是无缘无故地出血,有时洗脸不小心一碰就鲜血直流。当时他也没太在意,他以为可能是自己最近火气比较大,注意一下应该就没事了。可几个星期之后,鼻子流血不仅没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重,流血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而且只要一流血就难以止住。

1999年6月,张儒星家里盖房子,请了好多人来帮忙。大家发现张儒星的肚子几天之内突然变大了,都觉得很奇怪。

一天,张儒星在搬石头时,觉得非常疲劳,加之自己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变大,他隐隐觉得自己可能是得什么病了。第二天,在家人的陪伴之下,他来到淮北矿工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肝硬化早期!

犹如五雷轰顶,张儒星一下子傻了:天哪,这种病和死刑又有什么区别?自己才25岁啊!

那天,精神几近崩溃的张儒星跌跌撞撞地回到家里,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也不喝。他胡思乱想了很多很多:自己得了绝症,活的时间不长了,还不如早点“自行了断”……可是,有一个人让他放心不下,那就是和他情感甚笃的女友——刘旸。

刘旸也是濉溪人,1979年生。卫校毕业后,她就在张儒星小店对面的诊所工作。张儒星有时伤风感冒了,就到诊所买点药,一来二往,两个人便渐渐熟了起来,于是没事的时候他就跑到诊所来找刘旸聊天。刘旸皮肤白皙,文静善良,做事认真。在刘旸眼里呢,张儒星为人实在,虽不英俊,但很可靠,有安全感。

随着交往的深入,两颗年轻的心越走越近,他们相恋了。

当刘旸的母亲听说女儿交了一个家境一般又没有正式工作的男友后,一边极力劝阻,一边急忙托人给女儿物色条件优越的对象。可无论对方条件多好,刘旸从不去见,她告诉母亲,自己这辈子除了张儒星,谁也不嫁!这让刘母既生气又无奈。

一想到对自己情深意重的女友,张儒星的心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他像个孩子似地哭了。他感叹命运的不公,同时下定决心:自己不能拖累刘旸,一定要和她分手,让她找个好一点的对象结婚,过幸福的生活。然后,我就跳河,了结自己的一生……想到这里,张儒星穿好衣服,奔出了家门。

刘旸见男友来了,急忙从办公室跑了出来。然而,让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张儒星竟结结巴巴地对她说:“刘旸,咱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

这怎么可能?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自恋爱以来从没闹过矛盾。现在,张儒星突然无缘无故地提出分手,刘旸觉得这中间肯定有隐情。

在刘旸的反复逼问之下,张儒星才将自己患病的事和盘托出。“天哪!”刘旸实在无法相信,生龙活虎的男友怎么突然就得了这种病呢?她和张儒星抱头痛哭起来,哭完了,她坚定地对张儒星说:“你要有信心,千万不能放弃,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你的病是可以治好的。你放心,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陪伴在你的左右,和你同生死共患难。我们要一起想办法治好你的病,你一定不要再有轻生的念头,你要是死了,那我也不活了。”

张儒星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友,答应她:“就算是为了你,我也不会再有轻生的念头。”说完,这个七尺男儿的眼泪再次止不住地落了下来,他紧紧地拥着刘旸,久久不愿分开。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第二天,在刘旸的陪伴下,张儒星来到淮北相山区人民医院,找到了治疗肝病很有名的吕医生。吕医生在检查后说:“你脸无光泽,小腿浮肿,病情已相当严重,需住院进行治疗。”可张儒星手头上根本没钱,只好先开了一些中药,回家进行“保守治疗”。

从此,刘旸为了男友,开始踏上漫漫求医路。她经常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到处跑,打听有什么新药、秘方可以挽救男友的生命。因为重病,张儒星的店早就关了门,而且“保守治疗”每月也要600多元,这对毫无积蓄、仅靠刘旸微薄工资来维持生活的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那段时间,刘旸拼命地工作,还找了份兼职。她不再买新衣服,中午在单位吃的都是方便面,她要节约每一分钱来为男友治病。

张儒星是一个人单住,发病时,连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为了能更好地照顾他,刘旸辞去了那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决定搬来和张儒星一起住,共同去和死神抗争。母亲在听了女儿的想法后,气急败坏地说:“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个家门,以后就当我没生过你这个女儿!”在走出家门的一刹那,刘旸哭了,虽然在心底,她爱这个家,爱父母,可一想到男友的病,她又义无返顾地向前走去,她在心里对母亲说:“妈妈,希望你能原谅我这个不孝的女儿。”

日子就这样在苦苦煎熬中度过。半年后,张儒星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重。那时的他不仅鼻子频繁流血,就连牙龈、消化道也开始出血,三天两头发高烧,肚子胀得透明,血管清晰可见,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般,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

这天晚上,张儒星的病情又加重了,他持续高烧,还不停地说胡话。刘旸当时被吓坏了,她跑去找医生,声泪俱下地说:“医生,求求你,无论如何你都要救活他,我不能没有他啊!”说完就要给医生下跪。在场的医生都被她感动了,医院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两个小时后,张儒星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男友脱离了危险,刘旸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那一天她滴水未进,护士劝她吃点东西,可刘旸说:“张儒星还没醒来,我什么东西都不想吃。”说完又哭了起来,一旁的护士都被感动得落泪了。那天晚上,刘旸就这样一直坐在张儒星的病床边,抓着张儒星的手,嘴里喃喃自语:“张儒星,你可一定要醒来呀,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护士对刘旸说:“你们还没结婚,可你却把男友的命看得比自己的还宝贵,你们的感情真让人羡慕。隔壁病房有一个男的也是得了肝硬化,他老婆知道后,竟背着他,和另一个男人远走高飞了。”

张儒星昏迷了三天,刘旸在他的旁边坐了三天,她坚信男友不会就这样抛弃自己一个人走了。

三天后,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温暖地照在床上的时候,张儒星睁开了双眼,生命的味道扑面而来。刘旸高兴极了,她问张儒星:“你认得我是谁吗?”“你是刘旸啊,怎么问我这么怪的问题?”刘旸笑了,可眼角却有大滴的泪落了下来,她知道,男友又逃过了一次生死劫!

第18篇、爱情故事爱的两万里:闪婚之后的跨洋传奇

2014年3月的一个夜晚,万金玉夫妇的帆船静静地停泊在香港的维多利亚港,灯光阑珊之间,在微微起伏的甲板之上,万金玉幸福依偎在丈夫若赋身旁,对他说道:“现在我明白了,幸福就是在风雨兼程的路上,能够时刻感受到彼此的温度,有时是一个小小的亲吻,有时是一个小小的拥抱!”

万金玉是湖南人,若赋是一位瑞典男子,两人的年龄加在一起正好是110岁。然而,他俩却驾驶着一条二手帆船横渡了整个太平洋,途经了39座大小岛屿,在海上航行了整整497天,驶过了一段不可思议的爱的旅程……

网上频传情,天各一方难阻情愫

2007年3月,万金玉独自一人来到广州,准备和那里的几个朋友合资,共同开办一家国际交友网站。万金玉来自湖南长沙,此前,她由于在生意的投资经营上与丈夫产生了分歧,导致感情破裂,并结束了经营多年的婚姻。步出“围城”后,万金玉的情绪十分低落,对前途更是心灰意冷,幸好有很多朋友帮助她,这才令她勉强振作起来,这一次来到广州,她主要的目标就是想借助工作,来缓解心灵伤口的阵阵余痛。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后,网站终于建立起来。一天晚上,为了测试一下网站的各种性能,万金玉将自己的征婚条件挂在了网站上:“万金玉,女,45岁,此前曾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现欲找一位诚实稳重之男子。如果你陪着我走过这个冬天,我将还你一生的春天。”写完这一段话后,万金玉提出了自己的附加条件:年龄不能超过自己十五岁,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与学历。接着,万金玉将自己一组容貌靓丽的照片一同挂到了网络上。万金玉的照片刚一亮相,立刻引来很多人的关注,最多时,她一天能收到一百多条回复信息。

万金玉很快接到了一个名叫若赋的,来自瑞典男士的信息:“你好,你看起来好漂亮,能聊聊吗?”。万金玉看了一下时差,这时正是瑞典凌晨三时,这么晚了,他还有精力向自己献殷勤,万金玉的心里有一丝感动,于是回复了他一个笑脸。

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很快,万金玉了解到,若赋来自瑞典的马尔默市,是一位IT硕士,业余时间的他很喜欢下国际象棋,刚刚过足了棋瘾的他在交友网站上休息浏览,看到了万金玉风姿绰约的相片,他顿时被吸引住了,这才好奇地联系起她来。带着欧洲男子特有的直接,若赋问她道:“你的这组照片什么时候拍的,当时你有多大年龄?”万金玉告诉他:“照片拍摄于一周之前。”并把自己的年龄告诉了对方。

若赋显然很是吃惊,他一个又一个地抛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万金玉的英语不佳,是典型的“三句半”,再聊下去的话,她害怕会被对方取笑,于是,她将自己的邮件地址留给了若赋,让他有时间发邮件给她。

对于两人的第一次沟通,万金玉并没有太在意,认为这不过是一次良好的“网站测试”而已。可是流水无情,落花有意。此时的若赋完全被照片中的那个貌美如花的女子深深吸引住了,若赋一夜无眠,第二天一大早,一封长长的邮件便躺在了万金玉的邮箱里。

打开这封邮件,万金玉发现里面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我想了很久,究竟什么才是你最感兴趣的,因为你每个笑容,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割舍这一切。”接下来的若赋一本正经地介绍起自己如今的状况。万金玉得知:若赋比自己大十岁,目前单身,有一个八十岁的父亲与他一起生活。若赋还特意地谈及他是如何照顾父亲,诸多的细节,让万金玉感到这是一个可靠而忠厚的男人,因为“百善孝为先”,在西方国家里,能做到若赋这种地步很是鲜见。

正是这封信,让万金玉感到了若赋的与众不同,当时,若赋在网络上没有照片,万金玉对他说:“我把照片都发给你了,你也邮一张来我看看。”当天下午,若赋很听话地发过来一张照片,照片上,他站在一片清澈的海水里,光着脚,戴着眼镜浅浅地微笑,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邻居老大哥一样。

这张毫不做作的照片更增添了万金玉的好感,因为此前的万金玉也曾经收到了一些来自国外的求爱信,那些男子总是秀着自己的游艇、价格不菲的房子,而若赋的朴实着实打动了她。更让万金玉激动的是,发来的照片之后的若赋表示,自己将很快前往中国来,他要近距离地仔细看看,这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子,究竟能否成为他人生中的“另一半”!

若赋的航班准时到达了白云机场,之前两人以玫瑰花为信号,在机场的东南角见面。很快,万金玉远远地看到了若赋提着黑色的旅行箱,身着一件军绿色的的确良衬衣。如织的人流之中,两人一下子便认出了对方,接过万金玉手中的鲜花,若赋拥抱了一下万金玉……

回到万金玉为若赋预订的一家酒店后,若赋忙不迭地打开了大箱子,为她郑重其事地取出一件礼物。万金玉接过来一看,发现竟只是一瓶普通的香水。万里迢迢地来到这里,只送了俗气的这个?懊恼了短短的几秒钟后,万金玉马上转念想到:这更能说明若赋是一个简单质朴的人,他不会讨女人的欢心,一切行为都是自然而发至于内心。这样的人更加值得交往!

四天即一生,彼此牵手惊世骇俗

考虑到若赋要倒换一下时差,万金玉对若赋说:“你先休息一下,明天早上,我会带着早餐来叫醒你。”第二天早上,两人用完了早餐后,万金玉决定进一步地“考验”一下若赋。她故意带着若赋来到附近的一家菜市场,在聒噪吵杂的环境中,万金玉一直关注着若赋的表情,看他是否会皱起眉头。在万金玉看来,光有一个朴素的人格还不够,他还要适应国内的环境。让万金玉欣慰的是,若赋的表情一直显得很量恬淡与安然,没有任何不适的表现。

孰料,就在万金玉对若赋十分看好之际,由于刚刚来到中国,水土不服的若赋第二天就患上了严重的感冒。若赋自恃身体强健,并不把感冒当回儿事,可这怎么能行呢?万金玉强行带着他看了几家医院,可是若赋都不见好。

万金玉突然想起湘西治感冒的一个土方子:用两床被子捂住后发汗就会好转。于是,万金玉立即为若赋拿来两床厚厚的裙子,扶他躺下后,严严实实地盖在了他的身上,万金玉守在床边,一会儿给他喂水,一会儿给他擦汗,看到床单被若赋的汗水濡湿,她就小心地把他挪到床的另一边,将湿床单撤下换上干净的床单。

第19篇、爱情故事在最好的年华,穿最好的衣服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我的同学去旁观某个大学风采女生选美大赛,回来之后,他并不是一副餍足的模样,反而跟我谈起比赛的一个细节,几乎要怆然而泪下。他发现在比赛的第一个环节中,有五六个女生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都是件粉红色毛线连衣裙。这显然不是什么默契,因为她们相顾彼此,一脸震惊。比赛结束,我的同学还没走几米,就找到这件衣服的出处校门右手五十米处有个叫做丑丫头之类令人胆寒名字的服装小店,橱窗里大减价那一块儿,伶仃地展示着这件连衣裙。

我小时候对衣服也有着黑暗的回忆,记忆每次触及此处就要瑟缩一下。我青春期的衣服都是亲戚朋友的孩子穿剩给我的。有一次去亲戚家串门,亲戚要把她女儿的旧衣服送我,我套上试却死活脱不下来,衣服缠在背上。我就这样半裸地佝偻着挣扎,从领口看到衣服的原主人抄着手,淡淡笑着看我。那种窘迫,我简直毕生难忘。

相比我同学哽咽着讲给我的这个撞衫的细节,我反而觉得自己相较之下,还是幸运的。至少我的寒碜是在青春期,虽然我的衣服都过于宽大或过于紧身,幸而我人也不好看,衣服丑得就不那么明显。而她们的尴尬,却乍现在骨肉匀亭的青春。青春,用50年代老诗人的腔调吟咏那是本该绽放的年龄呵!

青春有多少事情要做啊!若不想做事,只想过安生消停的日子,倒好打发,一件套头衫就能穿它个一年四季。可但凡想弄出点声响,出一切可以出的风头,谈一切可以谈的恋爱,豪言壮语都放出,要缴战俘三千,却发觉自己连个战袍也没有。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走在学校里,我常常猥琐地尾随着女生们,看着她们的打扮。有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传说中的淘宝爆款,不到100元,日销万件。最不忍看的是冬天的时候,少女为了讨好男友,大冷天仍追求身段毕露,穿短裙黑袜薄底流苏靴,裙边与袜子都起了毛球,女孩们沉溺这种廉价的乖巧可爱,不知老之将至。我知道,当她们年纪稍长当然有钱有闲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们会有钱有闲置办华服,用整个下午茶讨论一款包包,她们将买大牌,她们将知妍丑。可那时,她们已经老了。在最好的年纪里,她们的美丽非常廉价而寒素。

几年前,我像个虔诚的马克思信徒一样批评拜金者。那时我看女优饭岛爱的自传,她写自己入行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朋友穿了用八只狐狸做成的银狐大衣之后,非常羡慕,而且不管怎样都要得到。当时觉得小布尔乔亚(即:小资阶级)们非常不可思议。

现在,我仍然讨厌充满了痴情描述着名牌的文章,却渐渐理解了饭岛爱,也理解了物质女郎,拜物拜金,崇拜自己姣好绮丽的身体。并不是庸俗价值观,而只是追求一种巧合:沈从文说他生命幸运的巧合是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对正当最好年龄的少女来说,最幸运的巧合是在最好的年纪,恰好能穿得起好衣服。

我幸运能在养活自己之余,还剩了点闲钱,便发疯似的囤了许多衣服在衣柜。整理衣柜是我惟一的体育锻炼,我一件件拿出来,爱惜地整理那些纱纱纺纺,觉得都是骨肉。我一边仔细叠好放进柜子,一边喃喃自语:我可不想在我最好看的年纪,没有好衣服穿。甚至非常渺茫地未雨绸缪想道:如果有一天,我谈恋爱了,我可不想没有好衣服穿。整理好了,看着满眼浮花浪蕊的色调,我的衣柜就像一个小型的文明古国。我又套上铁灰色大棉袄和运动裤,带着简直是死里逃生的十二万分庆幸,高高兴兴地出门去。

第20篇、爱情故事来生,再也不爱你

他家贫,靠自己打零工挣的钱念完了大学。

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分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们缠缠绵绵地谈了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要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个男人是她想要的。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母亲给的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后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他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过山去扎一次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要爱你。这辈子,你太苦了。”

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

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他开始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年华最好的时候。

法国,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爱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了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乘这趟车?”

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错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我,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让你自己太苦了。”

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第21篇、爱情故事经营婚姻的智慧

我认识一对盲人夫妻好多年了,他们的婚姻是如此令人羡慕,期间只有一次小小的波折——那是因为丈夫似有过复明的希望。

妻子是先天失明,丈夫却是后天的。当那个渺茫的喜讯走近时,她和他都高兴极了,然而高兴过后却又忧虑:一旦他的世界花红柳绿了,而她的世界依然漆黑一片,他们之间将会怎样?

好在后来复明的希望落了空(这是他的原话),一切归复平静,他们又一起守住他们的两人世界,依恋如初,甜蜜依旧。

想起来,盲人的婚姻也许自有它无可比拟的幸福。为了要了解彼此的存在,他们相互的触摸一定要比一般的夫妻多得多;那触摸包含万千内容:关心、依赖、搀扶、爱抚,频频的触摸在心理上唤起的亲密感觉,是一般的视觉作用所无法抵达的。

正因如此,他和她的身段、肌肤乃至一切在对方的心里都是最美好的。他们不会像别的夫妻那样,在大街上左顾右盼,以眼光去抚遍满世界的靓男倩女,再来与身边的人进行比较。他们不受诱惑,也无须妒忌,他们深切感知的始终只是对方一人。

盲夫盲妻对自己的容貌绝对自信。她不怕老,不会像别的妻子那样对着镜子里日复增多的皱纹犯愁从而对丈夫心生疑虑。自然,他们的皮肤有一天也会变得粗糙的,但是这种粗糙是两相抚摩的结果,他们定会相信,粗糙的只是自己的手指而已,自己所爱的人美好依旧,这与眼看着昔日的花容月貌变成惨不忍睹绝对不一样。

有人说婚后该闭只眼,说是那样才有利于婚姻的稳固,那么闭两只眼,是否更好?

将此番话说与明眼的夫妻听。他们竟一起羡慕起来,当然他们是绝不愿变成盲人的,却愿意拥有盲人的婚姻。

心明眼亮的婚姻难道不好吗?在恋爱时信心十足的我们,是否多半已丧失了对婚姻的自信??

第22篇、爱情故事纯洁、单纯的爱情

在他们的绯闻传遍全公司之前,他突然辞职南下。

她大学刚毕业,遇到的第一个上司就是他,这是福分还是劫数?他给过她太多——思路、朗朗的笑声、许多许多的口头禅,比如“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她给过他什么?说不清。

她只觉得自己年轻的生命像气球,胀饱,轻盈,随时欲飞。

她上班时,会突然站起,在他办公桌前走一遭,小小的细高跟鞋踏出无限欣悦;她加班加得很快乐,下班却难舍难分。晨会,他发言,她听得全神贯注;轮到其他同事,她就聚精会神看他的侧脸。

这就是全部了。

他们没上过床。她还小,过不了自己那一关。而上司,多年后她说:“他是好人。”

也问过他:“你想过离婚吗?”

他轻轻抱一抱她:“我的孩子才7岁,还小。”

这段感情随时变质,她是火柴,在渴盼天雷地火的毁灭。就在这关口,他走了。

等她听说,他的办公桌已经干净了,连一张废纸片都没留。她永远记得那一刻周身的乏力,如果不是为了保持形象,她会在写字间放声大哭。

她想问他:“你为什么要走?”替他回答:“为了你好,也为我自己。”在盛放之前,毅然把花束连根拔起,也就阻止了一切可能的凋零。

他们后来还有联系,一年通一两次电话。

他一直混得不错,升职、移民、送女儿去英国读书,又送妻子去瑞士拿学位——妻子从此滞留不归,若干时日后,寄回离婚申请,理由是:早过不下去了。

如果她曾经有恨,就是那一霎:你不要他,为什么你早不放手?又暗笑自己的荒谬。

她老早知道:成年人的结婚、离婚、同居、分手,都不过是权衡利弊、深思熟虑,与爱不爱、要不要,无关。

该回流的时候,他回流中国,托她帮忙置产,200万交到她手里:“只要你喜欢。”她假装听不出这背后的隐喻。

从看楼盘、与开发商谈、交房到装修,她一路跟到底,预算超了100万,却是她至今最得意的投资。她轻描淡写道:“现在的市值,已近千万。”

那晚,他们找一个清静的酒吧坐坐,喝到差不多的时候,他问:“你想过离婚吗?”

她遂也轻轻抱一抱他:“你当时的理由,也是我眼下的理由。”

此刻,离他们初遇已过12年,她早已完成结婚生子的全过程。

于是,继续喝酒,不诉离殇。他们当初不曾上床,现在更不会。

他是好人,她也是,于是,注定这是一场“好”的恋情

第23篇、爱情故事爱情,就要彼此互相尊重

我有一个朋友,和男友A相处的特别好,而A和我们这些姐妹也相处的很好。

在我们眼里,A对我的朋友是毕恭毕敬,什么都哄着她,什么都听她的。就在前两天吃饭的时候,无意间提及这个话题,朋友惊讶的看着我们,一脸怀疑的说到“你们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他平时总是教育我的呢!”我们面面相觑,好奇的看着朋友。朋友说,平时A在我们面前对她是哄着的,而朋友在A的朋友面前也是很乖很乖的,导致A的朋友们都说她真的很善解人意。而他们自己私下却都对这样的评价都抱有怀疑,因为平时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打打闹闹,A喜欢说教,朋友就左耳听右耳冒的应付着。平平淡淡,亦甜甜美美。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我和另一个朋友清晨去海边,看着清晨柔和的阳光下的景物,我们突然间为这件事不约而同的笑了。他们之间的行为,其实说白了就是相互的一种尊重,这种尊重出于彼此间的爱。真的有种让人觉得贴心的感觉。

因为有好感,所以两个较为陌生的人相识、相处;

因为有爱情,所以两个相处融洽的人更为了解,更为贴心。

彼此都对对方有一种尊重,彼此都为对方多想想,那是一种爱情的生活化。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发觉,其实我们一直相处十分融洽的所谓的爱人并不是一生的最爱,但是因为你们可以将你们之间存在的爱情生活化,所以你们彼此将会是彼此世界上最合适的伴侣。也许这就是生活与爱情的完美结合。

尊重,是一种很重的品德。我们要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一种尊重之情。

然而,尊重在爱人之间就变得很特别。

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很微妙的界限,当过于尊重,那将会是相敬如宾、有种刻意而冰冷的感觉;而如果欠缺了尊重,那么彼此之间一定又会存在隔阂。

巧妙的把握爱情与尊重之间的平衡,两个人则会拥有一种既平淡又甜美的爱情了。

第24篇、爱情故事没有伟大的爱情,只有最好的爱情

世界上只有3种东西是伟大的:伟大的风景,伟大的食材和伟大的感情。它们与生俱来,无需雕琢,立地成佛。

由于职业使然,便会有女生问我,怎么控制男人?在西安,接连碰到两位神奇的司机,他们可以解答这个问题。第1位是在我刚下飞机,奔赴鼓楼的出租车上。当时忘记调整语系,我用了南京话。司机乐呵呵地问:“来旅游的?”我说:“对。”他说:“怎么不买一张地图?”我说:“反正你认识路。”司机不吭声了,埋头猛开。几十分钟后我看手机导航,震惊地发现他在绕路。我喊:“师傅,你绕路了吧。”司机恐慌:“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没买地图吗?”我喃喃道:“可我开着手机导航呀!”司机沮丧地说:“难怪哦,后座老是传来什么前方100米右转、什么靠高架右侧行驶……我说呢。”我比他还要恐慌:“你都听到这些了,还绕路?”司机长叹一声:“我这不是想要赌一把嘛。”

前者说明男人永远都有侥幸心。你常常无法明白他这么选择的理由,事情的主次程序本来有目标、有结构、有轻重的,往往一个忽闪而过的念头,就莫名其妙变成了最大的支撑点。男人讲究整体逻辑层次,自我规划牛气冲天的系统,失败于核心内容常常“这不是赌一把嘛”。后者说明男人永远都有孩子气。女人会在思索他们某些举动的过程中死于脑梗。这位司机师傅在我走100米的时间里,沿着大楼另外一条路暴奔半公里,掐准钟点,气喘吁吁冲出来咆哮一句“哇哈”,取得让我吓一跳的成绩。投入产出如此不成比例,但我估计很多男人会狂笑着点赞。大概这两点各磨损女人的一半耐心,让小主们得出“男人无可救药”的结论。所以我说,最伟大的感情,一定不包括男女之情。

只要伟大,就不好找。去见莽莽昆仑,天地间奔涌万里雪山;去破一片冰封,南北极卧看昼夜半年。你得做出多大牺牲、多大努力,才能迈进大自然珍藏的礼盒内。

我在胸外科一室的走廊写下这些话。父亲躺在病房,上午刚从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搬下来。心脏搭了5座桥,并且换了心瓣膜,肾功能诊断有些不足。手术前,医生找我谈话,由于肾功能不全,手术死亡率是别人的5到10倍。虽然朋友事先同我打招呼,医生一定会说得很严重,但这个数字依旧砸得我喘不过气。手术的5个小时,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5个小时。当父亲从手术室出来,推进ICU,医生说手术顺利,在这件事情中我第二次哭了。第一次是在手术前,我去买东西回来,听见父亲在打电话,打给他以前的单位领导。他说:“如果我这次走了,希望领导能考虑考虑,千万拜托单位,照顾好我的家人。”

我拎着塑料袋站在走廊,眼泪止不住下掉。所以,我说这是最伟大的感情,往世间人人都拥有的伟大。至于爱情,你觉得它伟大?它本身放着光芒,但一切牺牲需要条件,养殖陪护小心呵护,前路后路一一计算。没有与生俱来,没有无需雕琢,没有落地成佛。所以,只有最好的爱情,没有伟大的爱情。

第25篇、爱情故事我曾经这样爱过你

那天,我与一群旧友在国际大厦喝醉了酒。

全喝高了,忽然有人说,咱们都说说自己的初恋行吗?必须说真话。大家都说这个主意好,谁没有初恋啊?

第一个先说的是一个30多岁胖乎乎的女人,她醉眼惺忪地说,知道吗?我的初恋只是一个人的初恋——那年我18岁,去石家庄上大学,来接我的那个男生比我高一届,之前我就认识他,他是我们学校的明星。当他在人群中不停地张望我的时候,我的心怦怦地跳着,就是那张望打动了我,他那么帅气,那么紧张,而且,他的头发眼睛都那么黑,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在暗恋中我过了4年,直到毕业我也没有说出来,但我想起那个他张望我的镜头就会颤抖,多少次我想告诉他我爱他,可是我知道那样只会打碎一个梦……

讲述的第二个人是一个快40岁的男子,他现在是某市的国税局局长。20年前,他爱过一个美丽而灵秀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是班里最漂亮的,他写过很多情书给她,终于把她追到手了,那时,他们在一所中学里读高三。

高考之后却是男生考上了女生落选了,女生提出了分手,她说,我配不上你了。男生却没有答应,但女生很快就开始相亲,和乡村里那些20岁的女孩子一样,她订了亲,断了男生的念头。

男生痛苦地到北京读书,寒假回家时,发现山坡上站着一个围红围巾的女子,他知道那一定是她!她来等他,知道他必经这条路,知道他一定会回来过春节。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待他张口叫她的名字,她却转身跑了。

十几年后,他应该有的幸福全都有了。他再也没见过她,只听说她嫁了一个农民,离城里极远。直到后来的一天,他去乡下视察工作,在乱哄哄的集市上,去给那些无证无照的小贩们开罚单。他是领导,看着自己手下的兵给那些小贩们开罚单,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卖点心的摊子前站着一个中年女子,又黑又胖,脸上有很深的皱纹,手上全是黑黑的东西。他一愣,她又叫了一声,然后说,我是——她说的是她上学时的名字。

怎么可能是她啊?当年她多么漂亮多么美丽!

“我也没有证,能不能不罚了啊?”她开口说的居然是这句话。后面,站着的是她男人,讨好地看着他,她对男人说:“我从前的同学。”

刹那间,他感觉有什么堵在胸中。眼泪是没有的,有的,只是那份难言的惆怅。那天,他用了自己的特权,走的时候,他从汽车的反光镜里看到女人背过脸去。

他继续讲着,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流眼泪的。那个当时没流眼泪的男子,在给我们讲这个故事时忽然泪如雨下。

初恋,不管它以什么样的结局结束,都是让人怀念的吧。无论两个人走到了哪一步,也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曾经这样爱过你。

第26篇、爱情故事艰难的爱情

建东需要一个家庭,他真的很需要,家庭离开他已经十多年了。

建东离婚是在十五年前,那时候他和他前妻打得太厉害,一时一刻不消停。只为他是一个电影导演,是一个工作狂,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他前妻不干,脾气特别大,各种质问、猜忌、哭闹、争吵……连他们家那大门都打破了,想开开不开想关又关不上,直闹得是昏天黑地鸡犬不宁。最后……只有离婚一条路。

这一下子就是十几年的孤家寡人,当年的青年人如今成了中年人了。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没有了婚姻的建东拍出了不少电影,练得一手的好字,还经常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事业上蛮有成绩。渐渐地,说媒拉纤的又开始登门了。

首先是他家里人着急上火,非得要他赶紧找个人结婚,目的是尽快生孩子,完成承嗣大业,他九十多岁的老爹就他这么个儿子,如今四十六七了还是独身一人,家族香火可怎么办?于是各种中老年表姐表哥们开始鱼贯出现,今天介绍一个不错的,明天介绍一个蛮好的。建东又开始相亲了。

他开始给我打电话告知他的相亲进程,一会儿是个什么政府部门的科长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接触一段时间后觉得呆板无味,没有情趣,吹了。一会儿是一个开盲人按摩连锁店的女老板,后来感觉女老板似乎太忙,总是穿梭在各个店面里,对他不大热情,放弃了。又不久,一个在机场后勤部门工作的女士跟他约会了,女士三十多岁,自称有小女孩情结,正是夏天时节,非要拉着他在傍晚时分到机场旁边宿舍楼下的草地上去看夜空中一架架启程和归程的飞机。建东电话里跟我说:“这大热天的,拉着我坐在草地上,听着好像挺浪漫,可谁知那蚊子咬虫子叮啊,再加上我怕热,一身一身地出汗!我的妈呀,受不了呀!”

我心里说,他是不是最近事业有成,狂起来了?有点儿浪漫情怀的女孩现在不是太多吧?拉着你去看夜景看飞机起落这不是挺有情趣的女孩么?行了就是她吧。正说准备让朋友们见见这位可能的未来新娘呢,又出岔子了。人家家里人不同意。那家人是北京房山区的老派人家,对文艺界有一种深深的工种偏见,觉得找一个导演,天天工作在美女俊男堆里,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儿,加之经常在电视新闻里听闻各种各样的圈中绯闻丑闻一类的消息,女儿嫁一个文艺界的,还是电影圈的导演,那还了得!

本来还想着很快就会吃他的订婚酒了,谁知又是虚晃一枪。

大约半年前,某天晚上,电话铃声响起,是建东。告诉我说,最近他表姐介绍了一位各方面都挺满意的女朋友给他,是位银行工作者,四十岁刚过,样貌丰润富态,虽然离过婚,但并没有生育过,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处过一段时间后感觉相当的不错。最重要的是,女士很佩服建东的成就,对他很是崇拜并且充满爱意。

一段时间里,建东真的是忙起来了。他经常在周末花几个钟头从西头到东头穿过大半个北京城去看望女朋友。到了人家家里,操刀挥铲地煎炒烹炸给人家做饭,女朋友生病了他送医送药,过生日了他选购礼物送到人家眼前。天天不见他闲着,好家伙,比以前还忙,忙得是不亦乐乎。

不久前,他告诉我女朋友跟他发脾气了,原因是嫌他不陪她。我觉得奇怪,他不是每个周末都在陪她的么?不行,她说陪得不够,她想见他见不着,很痛苦。然后就是建东找空就往女朋友那儿跑,有一次发烧感冒了还跑,结果是把女朋友也传染上了,两人一块儿接着又跑医院。

建东基本上陷入热恋了。但是同时他发现女朋友属于脾性过强的那种,经常耍性子,一起去吃东西没吃好会生气;大家聚会的时候建东和别人说话多了会生气,因为觉得自己被冷落了;某次两人约会之后建东没有送她回家也会生气,尽管建东刚刚忙碌了一天,又要接着开会讨论拍戏的事,还是不行,她哭了,因为失望。

建东说:“怎么又遇见一个心理年龄过小的呢?让我返老还童到二十几岁有点难,我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激情不再了啊!难道女人从十八岁到八十岁都会是这样的么?男人是不是跟不上啊?”

最后一次约会是在女朋友家里。不知怎么的忽然一切都不对了,气氛不对,情绪不对,话锋更不对。最后女朋友哭闹声达到高分贝,外加双手拍桌子两脚直撂蹦,数落建东的种种不是种种冷淡……建东拔脚起身,开门溜之大吉。本来已经开始谈婚论嫁的两人互相删除了对方的微信,删除了对方的手机号码。半年多的恋情付之东流。

建东说:“不行,我得消停一段时间,这两年一个接一个地谈恋爱,头发掉了不少,身心感觉已经木了。还是回到自己的轨道上吧。”

现在建东又在自己的轨道上了。

第27篇、爱情故事嫁给品质好的男人

漂亮的护士小张嫁给了矮个男小郑,众人唏嘘不已,这不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小郑没钱,没貌,又没才,图得什么啊。

他人品好!小张掷地有声。

小张最初看中的是小郑的孝敬。母亲住院,喂饭,洗脚,擦身子,温柔细致的像个女人。对母亲都是如此的人,对自己的女人更是如此吧。小张义无反顾地嫁了。

结婚后,小郑对小张真是百般地好。

时代不同了,嫁人的标准也不同,过去嫁劳模,嫁英雄,现在嫁大款,嫁精英。有钱,有地位,家世好的男人无疑成了抢手货。可是在这些浮华的背后,女人往往忽略了男人最本质的东西,比如人品。

事实上,一个有着好品格的男人,才会更有教养,更有前途,更值得女人去爱,试想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欺负弱小,阿谀向上,胆小怕事的男人,又会有多少爱来分给你。当然和一个男人结婚,也不是单单地爱上他的品质,但是不管你为了他的什么,诸如钱财地位还是别的,他在人品上首先要过得硬。

同事小丽年轻的时候,为爱自杀过。但是她拿生命做赌注的爱情最终还是辜负了她。男人有了钱后,有了不止一个女人,如果小丽稍有不满,就拳打脚踢,后来晓丽终于想开了,弃恶男而去,可是离婚后,小丽什么都没得到。

爱往往会蒙住人的眼,看走眼的人大有人在。防患于未然,也许并不适合于爱情,可是当我们准备踏入红地毯时,却应该清醒地想一想,我们要嫁的男人,品行是不是端正,为人是不是大度,对家人对朋友是不是有一颗贤良的心。事实证明和一个无良好品德的人相爱结婚,结果好的并不多。

花似人心,往好处牵。相爱的人谁不希望有个美满的结局,可是当情非所愿,两个人真的走到末路时,谁愿意看到曾经相好的两个人,为了一点利益,纷争大起,转移资产。

你不容易带着孩子,工资又底,房子、存款都给你。这样大度的男人,大有人在。这样的男人人品也该是不错的吧,无缘做夫妻,离开也要潇洒些,我们常听到某某谁和谁友好地分手了。友好地分手,最起码比恶语相对要好得多。

池莉曾经说过,即便没有了爱情,与好品质的男人离婚都会离得文明一些。

离婚只是退一步的假设。女人终究是要嫁的,嫁人就嫁品质男吧,这样的男人不止重情重义,最主要的是他还讲理。

第28篇、爱情故事做一个懂得欢喜和感恩的女人

闺密如莲嫁了个做外交官的老公。他知性优雅,帅气多金,最主要的是对如莲好,舍得在如莲身上花钱。每次从国外回来,他都会买各种各样的名牌送给她做礼物。有如此贴心的老公,如莲自然倍感欢喜,幸福之余免不了常常在朋友面前显摆。起初,我对如莲的矫情嗤之以鼻,但时间长了,我却再也无法将她的幸福视作浮云了。心态失衡之下忍不住就将她的老公与自家老公相比,比来比去,心里就有了落差,觉得自家老公不如别人家的。

之后,带着严重的心理不平衡,我越看老公越不顺眼。与如莲的老公相比,过日子喜欢算计的老公不但抠门还不懂得体贴,极不会讨女人欢心。心里有了芥蒂,我便对老公爱搭不理。老公疑惑之下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幽幽地说:“你对我都不够好。”老公一愣,问:“为什么这么说?”

我说:“如莲过生日,人家老公不但在家给她办了个聚会,还送了她名贵的包包。你看看你,今年的生日你都没送我礼物!”

我的话一出口,老公便大喊冤枉。他辩解道:“你每次过生日,我都送你礼物,但每次都不合你的意,落你埋怨。去年你过生日,我怕我买的东西又不合你意,反而招你不高兴,就给了你钱,让你自己去买喜欢的东西。这次,我问你要什么礼物,是你自己说不要的,现在又反过来埋怨我对你不够好,我对你不够好谁对你好?”

老公的一番话让我有点理屈词穷,但我还是心有不甘地回击道:“女人的话经常是口不对心的,有时候女人说不要,不是真的不要。况且我自己给自己买礼物那算怎么回事?你给了钱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吗?”

“你们女人的心思,真是猜不透。以后拜托你有什么需要就直接说出来,不要让我猜谜了,你这样真的让我无所适从啊。唉,你怎么和我妈一样。”老公摇着头,一脸的委屈。

老公的话让我一愣。难道我真的像婆婆那样性格古怪、难以讨好吗?

我的婆婆是个善良、勤劳的老人,但她古怪的性格,令人难以捉摸。日常相处中,对她不好不行,好了也落埋怨。从困难时期过来,苦惯了节俭惯了的她,骨子里希望儿女对她好,却又无福消受,弄到最后,本来挺好的事情,却总是以不欢而散收场。

那年她过生日,老公为表孝心,送她礼物,她嫌老公乱花钱,逼着老公将礼物退了。老公过意不去请她到饭店吃饭,她边吃边唠叨,嫌饭菜贵,嫌老公花了大价钱却吃不到东西,说如果这些菜让她自己在家做,不但做的比饭店的好吃,还会省不少钱,埋怨老公不会过日子。整个生日宴,我们光听婆婆的训话了,老公则是一脸的苦相,花了钱还不落好。

有了这次的教训,第二年的母亲节,我和老公便学乖了。下班回家的时候,我们去花店为婆婆买了束花,然后又去菜场买了食材,打算回家让婆婆“露一手”,一起为婆婆庆贺。但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回家后婆婆看到这些东西,并没有如我们预期的那样欢喜,而是接过我手里的花,看了一眼就放到一边了。我在厨房忙着做菜的时候,她也没像往常一样进来帮厨,吃饭的时候,也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婆婆的反应让我心里有些忐忑,我不知道是哪里做错了又惹她不高兴了。直到之后的一天,我无意中听到她和邻居太太的对话才恍然大悟。

那天早上我下楼去上班,在楼门口,看到婆婆在和邻居太太聊天。

“你说我那儿子儿媳多不懂事,母亲节只送我一束花,那东西哪能当饭吃?尽花钱买那些没用的,有那钱给我买点实用的东西好不好!不给我买礼物倒也算了,更过分的是,还买来一大堆菜让我下厨做菜,过节了,还让我给他们做厨娘,没见过这么做儿女的……”

婆婆的话,让我倍感烦恼。我知道,老一辈的人都不喜欢讲排场,喜欢实用,在他们眼里送花还不如买礼物,买礼物还不如直接给他们送钱实惠。但要命的是,他们却不理解我们做小辈的苦心和孝心,无论儿女们送给他们什么,他们都嫌浪费。

老公的一句“你怎么和我妈一样?”让我开始反思自己,并引以为戒。为了不变成像婆婆那样的人,我决定改掉爱挑剔的毛病,以欢喜和感恩的心来看待老公对我的每一次好,不再让他觉得“讨好你,是我自讨没趣”,而是要让他知道“你的每一件好我都记在心里”。

有位婚姻专家说过:“容易幸福的女人,一定是一个懂得欢喜和感恩的女人。”仔细想想,这话很有道理。好取悦的女人,一定善于接纳别人施于她的好,并懂得表达自己对这种好的欢喜和感恩。在待人接物上,她不指望别人给她种植一片森林,但人家却心甘情愿为她种植一棵浓浓绿荫的树,让她在这片绿荫的庇护下活得幸福快乐。

第29篇、爱情故事幸福不过是吵吵闹闹

楼下的情侣又吵架了,自从我搬到这里,已经是第N次听到女生歇斯底里的吼叫声。这次除了吵架声,还有东西噼里啪啦落地的声响,害我本来想要出门,硬是等到声音结束,才小心翼翼地走下楼。

“唉,真是一对冤家啊。”我心里无奈地想。随着东西哐啷哐啷落地的声音,从前在医院的一些回忆,也片段、破碎地涌出。

某个没有新病人的下午,我走过医院长长的走廊。落地窗前,年约三十几岁的男子,推着坐轮椅、戴毛线帽的妇女,静静地在窗前晒太阳。我一眼认出那是我所在加护病房的一个早产儿病人的爸爸。妈妈因妊娠高血压送医,从家里送来急诊时,已经失去意识,状况很不好。紧急产下婴儿后,妈妈因为脑部缺氧过久,变成近乎植物人的状态。孩子因极度早产,脑部也受到伤害,住在我们的加护病房。午后阳光很温暖,透过落地窗,像水花一般轻轻洒落,抚触着坐在轮椅上、面无表情、插着鼻胃管的妈妈和站在她身后的爸爸。我静静地通过走廊,心中涌起一阵酸楚。

以前在急诊室学习时,一位年约50岁的中年妇女晕倒被送进来。主治医师从急诊留观区满满的病人中,查房到她,她却一直央求离开急诊室,去楼上的病房看她先生。“他得了口腔癌住在楼上,最近状况很不好,我压力好大,心里太难受了!”泪水从病人眼中,止不住地流下来。

还有一次,急诊室送进来一位肾脓疡的老婆婆,因为同时还患有败血症,十分危急。儿女全都来了,把医师围住,认真地看着电脑影像,听医师的解释。只有一位矮矮的老先生,斜背着一个破旧的却洗得很干净的包包,他不像其他家属围在医师身边,而是静静地走到病床旁,嘴巴靠近婆婆耳边,讲了好久好久的悄悄话。我听不到他的悄悄话,只知道那是世间最疼痛的小河,潺潺流过婆婆的耳畔。

将时间再往前推几年,我还在医院实习,一位老先生久住病房,意识不清,半夜大声吵闹、胡言乱语,手脚不停地挥舞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泪眼婆娑、手脚无措地站在旁边,一边哭,一边用乡音伤心地喊:“老伴你怎么了……醒醒啊……”等到老先生终于要出院了,他们却用大嗓门吵着架,整个护理站都听得见。

更早以前,我刚进医院,第一次帮忙压胸做CPR(心肺复苏)。那是一位90多岁的老婆婆,压胸时,我都不敢看她带着一些瘀青的脸,只觉得她的身子弱小、肋骨软而细。一阵繁忙过后,急救终于结束,老婆婆被插上管,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所有的家属和医护人员,像潮水一般退去。病房突然变得安静,空空荡荡的。这时,一位九十几岁、满头白发的老先生,他的腿脚不方便,却缓慢而又坚决地、一小步一小步地走过去,有些吃力地挪了一张椅子,在婆婆的病床旁边坐了下来。他痴痴地看着婆婆很久,才缓缓开口:“你好好休息,以后我会自己去家对面的自助餐厅买便当吃,我都还可以自己慢慢走,你就不要担心我了。你……”老先生顿了顿,仿佛下了决心似地继续说:“你要是先走了,那也好,不然如果我先走,我一定舍不得你,会很担心你的……”

或许,这便是最平实的爱情。

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但我会在你年老生病的时候,帮你在床边挂上点滴瓶;在你病痛难过的时候,我会整个晚上都睡不着觉。这般爱你,就像太阳今日落下、明日照常升起,爱情不必成天说着华丽的誓言,不是吗?我知道你所有不好的地方,也总是因此和你大吵大闹,但让我惦记最多的总还是你的好。当然,你的不好,也只好由我来补足了。这般爱你,就像大海时而翻腾、时而平和,争吵本身也是爱情的一种语言,不是吗?

年少时,以为最美的爱情,是盛装在玫瑰花装点的容器里;年岁渐长才发现,幸福,不过就是半生的吵吵闹闹,然后老的时候在病榻前,平凡地相依相守。我想,楼下这对年轻的情侣,彼此吵闹大半生,到了最后,也会彼此陪伴、相依相守,这也是温馨隽永的一幕吧。

第30篇、爱情故事一次意外的“爱情事故”

她是在一个微信群里认识他的,得知他是她的校友,她就主动加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她了解到,他们不仅毕业于同一所学校,而且他们的生日只相差一天,他们都在十七岁那年失去了父亲,他们都经历了贫穷、无助的年少时光,他们都是善良、感恩、知足的人……他们有太多的共同点,她觉得跟他特别有缘。每次和他在网上交流,她心里就会升起一种温暖,渐渐地,她把他当知心朋友,开始和他无话不谈。

彼时,她的老公在外地,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她和公婆一起住,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上的不如意,事业上的迷茫和烦忧,她都倾诉给他。而他呢,总是认真地听着,然后发来安慰的话。在下雨的时候会提醒她带伞,得知她所在的城市在修路,提醒她骑车小心点。他会在每个清晨发来一个问候短信,会在她痛苦、快乐、悠闲的时刻,陪她聊天,他坦白地对她说:“我好像找到了曾经的感觉。”

她是聪明人,不会不明白曾经的感觉是什么感觉。她何尝不是一样,会期待他的短信,不停地打开手机看呀看,会猜想他这个时段在干什么,会想象他的样子,想象他的怀抱,还会默默地把他们的聊天记录翻出来看,然后一个人笑得很开心。那样牵挂一个人,想念一个人,好多年都不曾有过。

他们每天都感到很幸福、很快乐,只是,他们都是有家的人,而且自认为是个幸福的家庭。其实她对老公还算满意,老公疼她、爱她,只是没有太多的时间陪她,而他恰巧填补了老公的空白,对她说些老公不曾说过的甜蜜的话。

虽然有时候她会觉得对不起老公,心里很矛盾、愧疚,可又很享受和他聊天的时光,她感觉自己渐渐地偏离了婚姻的正常轨道,她的心里同时装着两个男人,而且都不想放。

他第一次提出见面,她拒绝了。她不敢见,怕自己会真的动心,会一发不可收拾。

再后来,他又提出见面,她还是不想见。他说:“见一面吧,我保证不会伤害你。见一面,会让我们认清彼此,我有太多的缺点,肯定都是你不能忍受的,而你,也肯定有许多我不能接受的地方,一见面,好感就全消失了。网络里的聊天和现实生活毕竟完全两样,见面,是为了让我们及早回头,不再沉沦于对对方的想象里啊!”

她想了想,觉得蛮有道理,下决心见一次。

他们是在一个咖啡馆里见面的。

果然如他所料,见面时,她竟然不心跳了,而且他提出拥抱时,她迟疑了一下,接着就像老朋友一样拥抱了他。他们聊天,竟然也没有网络上那么随意了,他看着她的样子,她看着他的样子,都觉得与想象中相差甚远。她甚至不喜欢他说话的语气,还有他身上难闻的烟草味。而他呢,不喜欢她浓妆艳抹的样子。这时候,他们才明白,他们都没有爱上对方,他们爱上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种被人关心、被人宠爱的滋味。

回家后,他们都各自将心收好,做了普通的朋友。偶尔,他们还会笑谈那段聊天的时光,那时是真的为对方动过心,不过,那只是一次意外的“爱情事故”。

第31篇、爱情故事选择不爱

她是一座小城的电台主持人,一位清秀的女孩,微笑时有一种梦幻般的美,神情里有淡淡的孤傲。背后男同事议论:谁敢和她恋爱?那样高不可攀。

她穿衣服很时尚很有韵味,给人一种神秘感。她在寻常可见、平淡无奇的黑长裙上缀上蝴蝶状红色蕾丝花边,就使黑色裙子有了一种惊艳的美。她的衣服并不昂贵,她自选布料、款式,让手艺不错的裁缝去做。她是位内心雅致、才情温婉的女孩,只是周围的人不了解她。

一次,省里领导来小城调研,她去采访时结识了陪同省领导的他。他是有着大都市气韵的男人,儒雅的外表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那白衬衣在秋天的阳光下显得温馨而清爽。

他陪同省领导游览当地古迹,她作为记者一同前往。每到一处,他就会娓娓谈起历史典故,有些连她这个当地人都没听说过。她不由得惊叹于他的博闻广识,她喜欢有内涵的人。一处经年老宅,斑驳的墙上满是秋天的爬山虎,好似经霜的枫叶。“好美!”他赞叹着说,“让我以此为背景为你拍张照吧。”她站在他的视线里,不自然地笑着,他却望见她眼底的寂寞。

是的,她一个人努力着、失落着,孤独时拿音乐取暖,身边却找不到一个谈心的朋友,男朋友就更不用说。在她看来,身边的男性,要么青涩不谙世事,要么“成熟”得玩世不恭。个性清高的她,在这座小城,灵魂总是落寞如风。

他那份散淡的优雅、沉思的浅笑,让她心底的爱慕渐渐地滋长。

他要走了,雨透小城,她满心不舍。他似乎已读懂她的心事。临别,他握住她的手,声音低低地说:“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这样的人生足矣,你说呢?”她呆呆地望着他,心头响起高山流水的筝音。“我会来看你的!”说完抬首,他眼里蒙上一层水雾。她冲他淡然一笑,却是浓的深情。

就这样,在短暂的交往中,她被他的魅力捕获,她爱上了他。

日子是忙碌的,她的思念也是忙碌的。几个月后,一个阳光微醺的午后,他如约来看她。思念已酝酿得如酒般浓酽,十指相扣的刹那,她的眼泪落了下来……他轻轻地为她拭去泪水。她憧憬着美好的生活,想象着做他身边温柔而懂事的女子,安静地看每一天的日出日落。

接下来,他对她说,他是有家室的,只是遇到她,唤醒了那个死去的自己。

她的心突然灰了,灰暗如雨季降临。

他不停地抽着烟,在烟雾中站成一座雕塑。

一种痛,像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地攫住她。她变得像候鸟面对骤然来临的冬天一样恐慌不安。但她是理智的。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后,她选择离开,尽管她知道这一别也许是永远。

以后的日子里,虽然她总不经意地想起那个人,但她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她之所以选择不爱,是因为她发现自己演错了角色。如果执意让这种错位的角色演下去,结局定会是悲剧。当发觉演错了角色,就要努力使自己从这错位角色中走出来;否则,将一错再错,以致错过那本应属于自己的精彩未来。

第32篇、人生故事当爱情输给现实

吴小小,28岁,知名上市公司白领,生活小资,长相俊美,追她的人络绎不绝,整天鲜花不断。可她总感觉她的白马王子还未出现,他应该是有理想,有报复,前景一片美好型的男人,可是好男人不是已经结婚就是名花有主,眼前的这些男人都是只知道看重女人长相,花着父母兜里钱的浮夸男人,还不如自己活的漂亮,眼看快要沦落到了大龄剩女的年龄,家里也开始催促,终于在一次家人安排的相亲中,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张诚。

张成,32岁,一家小企业老板,年纪轻轻就把事业做的风生水起,等到事业稳固小有成就的时候才发现把自己的婚事给耽误了,父母整天催促着要抱大孙子,整天说谁谁家的二胎都生了,你这连个媳妇都没着落。

正好两家过去是老邻居,有回张母上街买菜,正好遇见吴小小的妈妈,两人见面很是热乎,聊了好长时间,不由的聊到了儿女成家的问题,正好两家知根知底,儿女又都比较优秀,于是一拍即合,两家交换照片,安排相亲。吴小小也比较中意这种靠自己实力吃饭的男人,看长相也是成熟稳重型的,便答应了下来。

这天吴小小精心打扮了自己,换上淡黄色过膝的裙子,穿着小高跟,把长长的头发束成了马尾,看着镜中美美的自己,自信的出了门,她来到了约好的地点,发现张诚早已坐在那边等候,心里不由加分,张成看到美丽的吴小小便赶紧站起来为吴小小拉开了椅子,两人的这顿饭吃的非常开心,也都比较满意,由于年龄都比较大了,于是没见几次,两家便把日子定了下来,婚礼上,吴小小身披白纱张诚西装笔挺,一对璧人终成眷属。

婚烟的初期两人生活的十分甜蜜,张成对吴小小温柔体贴,吴小小也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偶尔下厨,生活的非常温馨。不久,吴小小便怀孕了,张成非常高兴,什么活都不让她干,劝她把工作辞了,安心在家养胎,吴小小不愿意了,她希望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她认为花自己的钱才比较踏实。张诚便也没说什么。可是突然有天加班后的吴小小见红了,打电话给张成,张成赶紧离开公司带她去医院,医生说由于前三个月胎儿不稳,现在又劳累动了胎气,必须卧床养胎,吴小小为了孩子,递交了辞呈,安心的在家做了全职太太,生活也挺幸福。隔年孩子出生了,是个大胖小子,这下可乐坏了公公婆婆,他们专门赶来看望自己的孙子,还给孙子买了许多玩具衣物,说要帮着带孙子,于是吴小小,张成,公公,婆婆,还有孙子住到了一起。

起初吴小小是不愿意的,她听说了太多婆媳不和的故事,而且她与张诚结婚没多久,比较喜欢无拘无束的二人世界,但是想到二老也是疼爱孙子,便答应了。

刚开始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不错,互相谦让理解,可是时间久了,问题便出来了。五月的天气,已经非常的暖和,可是婆婆还总是认为孩子冷,还给穿着薄棉袄包着厚包被,眼看着孩子热的小脸通红后背都是汗,吴小小是即心疼又没辙,每次她给掀开婆婆就会给盖上,害怕孩子吹风,把窗户都关的死死的,刚满月的孩子就开始给把尿,说早养成习惯早好。公公也说,张诚小时候就是这么带大的。吴小小去向张诚抱怨,张诚却总说咱妈也是为了孩子好,你这不也轻松吗?我这每天也挺累的,你就别总抱怨了成吗?

自从与公婆同住,吴小小便要每天做一家子的饭菜,伺候一家老小,自己的孩子也做不了主,心里有委屈,也说不出,婆婆只会关心自己的儿子是否饿了,自己的孙子有没有吃饱,从不帮忙做家务,每天只负责和孙子玩,晚上张诚回家还要抱怨,带孙子带的腰酸背痛,张诚听久了也开始心烦起来,有天关起门来对吴小小说,那是你儿子,你就不能多照顾照顾,你看把妈累的!吴小小听了气不打一出来,于是两人吵了起来,越吵声音越大,婆婆听见了推门进来说道“我儿子忙了一天够累了,回来你还跟他吵架?”吴小小非常委屈,认为他们才是一家人,自己只是个外人,可是也不想与公婆争吵,于是闭了嘴。

渐渐地,张诚回家越来越晚,总是说公司最近拓展,应酬比较多,有好几次竟然彻夜不归。这天吴小小拿着张诚换下来的衣服准备放进洗衣机,没想到闻出了淡淡的香水味,吴小小自从生了孩子,就再也没有用过香水,直觉告诉她,出了问题。

这天张诚回家洗澡,吴小小偷偷把手机拿了过来,试了几个密码就解开了,看到短信内容瞬间被恼怒杀红了眼睛,里面全是跟一个女人你情我爱的告白,她每天在家伺候公婆,又是洗衣做饭又是打扫卫生,他却在外面私会情人,想到自己的男人与别的女人滚到一起,比吃了苍蝇还恶心!等到张诚出来,吴小小立即跑去把手机摔到了他的脸上,问他怎么回事。张诚楞了,公婆跑来问怎么回事,张诚没办法,说是公司新来的秘书主动勾引他,一定断了,绝不会有下次,希望吴小小原谅你。公婆假模假样的骂了张诚一顿,转身对吴小小说,张诚事业有成,招一些女人喜欢也是正常,他要没有本事,我们全家不也没饭吃不是?是啊,吴小小明白,自己没有工作,就算离婚也没有能力抚养儿子。

第二天吴小小开始出门找工作,她要重新回到那个自信的自己,她明白,这个社会,必须靠自己,什么男人都是骗人的!很快,她找到一份销售的工作,她每天早出晚归拼命的推销自己的产品,成绩出色终于没多久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做了当地团队的代表。慢慢的她已经有很好的能力照顾自己的儿子了,她也一直知道张诚并未与那女人断了关系。吴小小搜集了很多证据,把张诚告上了法庭,为了争夺了儿子的抚养权答应净身出户,搬离了那个冷冰冰的家,她觉得特别轻松,重新过上了小资的生活。

几年后,也许是报应,听说张诚花心不改找了小四,公司机密被小三一气之下卖给了竞争对手,没多久张诚的公司便破产了,他的小三小四早跑的远远的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子,又没有了钱,到现在都还单着。

第33篇、爱情故事又多一个人爱你

他曾经深爱着夏,屈指数来,已经爱了六年了。而其中的整整三年,他们是隔天离海间各自度过的,因为三年前,她的父亲将她送到了新西兰。

接下来,便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在分开的时间里,他渐渐学会了理智处事,明了奢望的距离。

第四年,他的单位组织集体旅游,景点繁复,只有他断然选择去那个最南端的岛市,它有个诗意的名字———天涯海角。他想,那该是离她最近的地方吧。

跨越差不多整整一个中国的距离,去度短短的一个假期,同事纷纷摇头。但他仍然坚决地去了,还有另一个叫婕的女子跟随着他。

颠簸了两个日夜,他终于抵达目的地。但是当他向无边的大海呼喊她的名字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空茫而无助:即使他到了天涯海角,他离她仍然那么远。

他的泪流下来,有温暖的双手从背后拥抱了他,是婕。抱住了他,他没有惊诧,婕的深情其实他早就明了。

他就在这一瞬间有了决定,如果距离注定不能跨越。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决定告诉夏。夏会是怎样的心情呢。痛责?还是大哭?毕竟他们曾经有了这份渺茫的希望,坚持了这么久。

他终于提起电话,拨下那个冗长的号码。很快,是她的声音。

他的言语开始吞吐,却仍然说出了那几个字———我答应照顾另一个女孩,对不起……

电话那头是他意料中的沉默。他的心在这沉默中备受煎熬。

良久,飘过来细细声音,夏说:“这样也好!又多一个人爱你了!”

他听着,心忽然如巨石落地,瘫坐在椅子上,眼泪翻花。他想过千万种与夏的结局,只是始终未想到,这结局仍然是爱。

“又多一个人爱你”,多好的一句话啊,当我们真挚的爱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剥离,当我们深爱的人爱上别人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要想到指责,想到背叛呢?我们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去祝福他呢?其实真正的爱一个人,不就是让他能快乐幸福,不再孤单吗?

“又多一个人爱你”话音落下的一刻,我们看到彼此的爱没有消失,而是变得更加博大如海。

第34篇、爱情故事红布条儿

她来的时候,他在擦他的小号。她看了他一眼,就去连长那里报到去了。

她的到来,对这帮男性公民们来说无疑是头号新闻。几个被硝烟熏得像黑猴般的战士像看外星人一样目送着她从坑道这头儿走向另一头儿;坐在一起打瞌睡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个人还因为神情专注而被手里燃着的纸烟烧了手,样子很是好笑。

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也没有人打听她的名字。大家只知道,她是上边派来的卫生员。她的头上扎了根红红的布条儿。时间一长,大家便叫她红布条儿。

很多人找红布条儿说话。

红布条儿偏偏爱和他说话。

很多人都不明白,她怎么那么喜欢和他说话?他们的疑惑不无道理,因为———他是个哑巴。

很多人不屑:“哑巴嘛,除了吹吹号,还能干什么?”

那是一场恶仗。敌人的飞机下冰雹一般把一枚枚子弹嚎叫着扫过掩体。不断有请缨炸碉堡的战士冲上去,又倒下去。

掩体里,连长和他都负了重伤。她是卫生员,她知道他和连长都需要马上输血。然而现实往往令人遗憾:她手上只有一瓶血浆和一枚输血针头了。连长已经深度昏迷,他仍然清醒。

她拿针头的手有些颤抖。然而最终,在他和连长之间,她没有选择他。

他看着她把那枚针头插进了连长的身体。看着血一滴滴流入连长体内,她捋了捋头发,怯怯地看了他一眼。

他挤出一丝笑,虽然勉强,但很平静。

他艰难地抬起手,比划了几下,她明白了,她把头上那根红布条儿解下来递给他。他费力地把它塞进了内衣口袋。

他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她知道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然而就在此时,他竟然拿起炸药包艰难地爬出了掩体。

她突然明白了。她也爬了出来。

他们两人艰难地爬向了敌人的碉堡。后来一齐用力把炸药包顶在了碉堡口,再后来就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

有人看到,一根红红的布条儿,从半空中袅袅地飘落下来……

残阳如血。负责清理战场的战士把一把小号和那根红红的布条儿交给了连长:“报告,除了这些,其他什么都没找到。”

上边来了人,来人轻轻告诉连长:据我们了解,他们是一对夫妻。 连长雕塑般地站住了。

有人悄悄告诉连长说,连长我们走吧。

连长未置可否,有人看到,连长把那红红的布条儿紧紧系在小号上,紧紧地……

第35篇、爱情故事宝贝别流泪

二战前,英国伦敦有一位漂亮姑娘叫迈克丝。有一个小伙子叫克鲁斯,他因为贫穷,不能像有钱男人那样,给迈克丝送这送那。他表达爱慕的方式很独特,每天在迈克丝经过的路口等着,迈克丝一到,他就跟在她身后,吹口哨给她听。他每次都吹同一支曲子,吹得婉转优美,悦耳动听,此前迈克丝从没听过这支曲子。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起曲名,克鲁斯告诉她,这是他自己编的曲子,叫《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终于用美妙的口哨声打动了迈克丝的芳心,两人相爱了,迈克丝也学会了吹这支曲子。不久,二战爆发,克鲁斯应征入伍,上了前线。迈克丝日夜思念着心上人,每天都上教堂祈祷,求上帝保佑心上人平安回来。可半年后传来坏消息:克鲁斯所在的部队吃了败仗,几乎全军覆没,克鲁斯在战场上失踪,生死未卜。迈克丝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病倒了,住院期间,有位名叫斯汀蒂的年轻护士对她悉心照顾,她将自己跟克鲁斯的爱情故事讲给斯汀蒂听,斯汀蒂被深深感动了。迈克丝还教斯汀蒂吹那支《宝贝别流泪》。

迈克丝出院后,每月都到军人出没的车站、码头或者酒吧寻找克鲁斯,她嘴里吹着那支《宝贝别流泪》,她相信她的克鲁斯不会死,克鲁斯只要一听见她的口哨声,就会出现在她面前。很多士兵都认识了这位吹口哨的年轻姑娘,并热心地帮她打听克鲁斯的下落,但遗憾的是,克鲁斯一直杳无音讯。

这天,下着雨,天地间灰蒙蒙一片,迈克丝突然在街上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克鲁斯!没错,就是她的克鲁斯!迈克丝血往上涌,呼吸几乎都停止了,可克鲁斯为什么不来找她呢?她再一瞧,克鲁斯两只胳膊全没了,袖筒空空荡荡的。她顿时明白了:克鲁斯是因为残疾了,怕拖累她,所以避而不见,顿时,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

迈克丝充满深情地喊道:“克鲁斯!”可克鲁斯已经穿过了马路。迈克丝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正巧一辆卡车急驰而至,将她撞倒在地。她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太重不治而亡。临终前,她才知道那人不是她心爱的克鲁斯。她求赶来看望她的斯汀蒂一定帮她找到克鲁斯,告诉他,今生今世她做不成他的妻子,下辈子她一定嫁给他。斯汀蒂含泪答应了。

不久,士兵们出没的场所又出现了一个吹口哨的女人,她就是斯汀蒂。

一次,有位军官听到斯汀蒂的口哨后,问她:“你吹的曲子是不是《宝贝别流泪》?”斯汀蒂眼睛一亮:“没错,您以前听到过吗?”“是的。”军官告诉她,他指挥的部队在一次战役中救了几名被德国人围困的英军士兵,其中有一名下士叫克鲁斯,后来克鲁斯他们加入到他的部队里作战。战斗间隙,他听克鲁斯吹过这支动听的曲子。

斯汀蒂激动地跳了起来:“那后来呢?”

“那一仗打得非常激烈、残酷,我的部队被打得七零八落,我自己也受了伤,昏过去了,等醒过来时,我已经躺在了战地医院,就再也不知道克鲁斯的下落了。唉,可怕的战争!”

斯汀蒂非常沮丧,但她坚信:只要克鲁斯还活在世上,就一定能找到他,完成迈克丝的遗愿。

几个月后,斯汀蒂所在的医院要抽调一部分医务人员,前往法国前线。她头一个报名,她希望能找到克鲁斯。她很快如愿以偿,来到了法国一家战地医院,投入到紧张的救治伤员的工作中。

忙碌之余,她找伤兵们打听克鲁斯的下落,并一次次深情地吹起口哨。一天,医院进来一名头部受伤的上士,他一直昏迷不醒,据送他来的英军士兵讲,他很有可能是从德国战俘营逃出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在的部队等情况。

几天后,这名上士终于苏醒了,但头部、脸和眼睛仍被绷带绑着。他的情绪十分低落,动不动就发脾气、找茬儿,拒绝医护人员的治疗。这一天,当他听到斯汀蒂吹的口哨声,身子突然像被子弹击中一样,一动不动,失声问道:“迈克丝,你是迈克丝吗?”斯汀蒂断定他就是克鲁斯,一时激动不已,她决定暂时冒充迈克丝,因为克鲁斯可能承受不住迈克丝已死的打击,她流着泪走到克鲁斯跟前,紧紧地抱住他,哽咽着唤道:“克鲁斯,是你吗?我是迈克丝!”

两人非常激动,紧紧拥抱在一起,最后情不自禁地一起吹起了那支《宝贝别流泪》。优美的口哨声在病房内回荡,几乎所有的伤员和医护人员都停下手中的活儿,认真聆听着。这一刻,大家都忘记了那该死的战争,心中充满了温馨和浪漫的感觉。

爱情的力量是无可匹敌的,心爱的女人意外地出现在身边,使克鲁斯乖乖地配合大夫的治疗,他的伤势慢慢好起来,不久就可以重见光明。可斯汀蒂却一天天忧郁起来:克鲁斯深爱着迈克丝,当他的眼睛痊愈后,发现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心上人时,他的精神会不会崩溃?

第36篇、爱情故事蓝蝴蝶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第37篇、爱情故事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第38篇、爱情故事雪妻

洪班长带领的是一个十足的光棍班,从他到新兵清一色没有对象。偏偏健康的肌体里,那种上帝为他们设计的爱情机理甚是活跃。班长自入伍来哨所已整整5年,从未见过女人,甚至没有听过女人的声音。他手下的10个兵均是如此,只是他们对异性外表、声音的记忆要稍稍亲近一些。在这男人的世界里,大家总是口不设防,荤事艳语无所忌讳,女人是他们嘴边的一种艳丽的装饰和心中的渴望与寄托。

一日,空中的雪花总算疲惫地歇去。班长走到室外,心情爽朗,突发奇想,准备用雪堆一个女人。许多女性形象便在他脑里活生生地晃动,个个表情生动,令他十分激动,双手就开始行动。他是呼吸大山的豪气长大的,家乡那些熟悉的山妹子朴实的爱情,像地里的庄稼似地饱满诱人,以古老的成熟方式被山里的汉子们传统地收割。招兵时,在100个竞争者中,他被红花、鞭炮轰轰烈烈地送到了西藏,而剩下的99个汉子却渐渐地被红花、鞭炮热热闹闹地送入了洞房。他只能用一堆冷冰冰的雪造一个偶像。

当然是先从双脚堆起,他柔柔的目光看着两条女性的腿在自己的手里“咔嚓咔嚓”地长高,由下往上已缓缓地长到了胸脯部位。对胸脯高度的设计他显得经验不足和主意难定。是刻画一对丰乳还是削它一个“一马平川”?最后出于对曲线美的考虑,他决定逼真再现。这么关键的部位塑造,材料的选择自然要慎重而又考究。他将手插入积雪的中层,抓出洁净的没有污染的雪,细细地捏两个碗状的雪坨儿。从雪的色泽和触感他都感到与那真物有某些相似,尽管他有足够的理智压制一切脏欲邪念,可毕竟造的是女人身上一个神秘的部件,很令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叫他怦然心动,仿佛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他把雪坨往雪身子上安装的时候,脸颊羞红起来,双眼一闭,“叭叭”两下左右手同时将两个馒头似的东西贴将上去。他的双手有触电的感觉。

慢慢地他从眼缝里漏出窄窄的光,一瞧,见两个乳房一高一低,一大一小,很印象,很现代。经过一些修补和处理,才让那酥胸呈现穿上衣服的那种高耸而含蓄的美。接下来的美人肩、细脖、粉面、披肩发造得很迅速。转眼完成。剩下的工夫是他退后了几步,远观近瞧,作一番唐诗宋词般的欣赏。

他冲屋里一吆喝:“弟兄们,哨所来客人了!”5个月的封山期才过去一半呢,进出不能,哪会有什么客人大驾光临?兵们都以为班长想见外面的人想疯了才说出的疯话。班长又喊了一遍,兵们半信半疑地蜂拥而出,一看,甚是惊奇,大加赞赏。小刘说:“洪班长给大伙儿送来个维纳斯,现在我们这个雄性世界阴阳完整。”大李说:“真是天女下凡呢!她是第一个来到哨所的姑娘。”

班长在家作过泥瓦匠,手艺与雕塑近亲,雪姑娘塑得还真有几分耐看,但也明显不那么专业,倒像个长得朴实,穿得臃肿(因为此处高寒,可以理解为班长御寒的考虑),带几分傻气的村姑。

班长得意而严肃地说:“大家听着,哨所今儿有一位姑娘,以后你们的嘴巴放干净点,那些脏话粗话收敛点,要讲究男女有别!”

经过一夜酷寒的加固,雪姑娘冻成了一尊冰清玉洁的冰雕。班长又用小刀对她的五官和其它部分进行了精加工,作品多了几分生动、俏丽。雪姑娘从此忠实地亭亭玉立于兵舍前,深情地注视着大家。

雪姑娘的到来,给寂寞的哨所增添了欢乐,也带来了层层波澜,多了些“男女诉说不清”的事情。

一天,全班外出巡锣,只剩小刘留守做饭。他看看天色还早,便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起来。他久久望着雪姑娘情思飞扬,眼前幻出一位长期叫他患单相思的姑娘。当兵后,他给她写过好多求爱信,无一回音。此刻,不知是出于爱还是报复,他心里升腾起强烈的占有欲,禁不住搂住雪姑娘柔抚,狂吻……

雪姑娘的脸上因他嘴唇的停留和鼻息的热度,高高的翘鼻已秃,透明的大眼已暗,性感的双唇整个被融化。最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她的胸脯还留下了乌黑的指纹。班长一行巡逻归来,发现纯贞的雪姑娘受了糟蹋,众人怒火升腾,班长冲他一顿臭骂,大伙儿对他好一通批评。全体通过以“猥亵罪”对他实行多做两天饭的惩处。

事后,班长用小刀将“流氓犯”给雪姑娘留下的创伤做精细的医治手术,重新恢复她的妩媚,雪姑娘风韵再现。

时间一天天过去,雪姑娘忠贞不渝地立在哨所门前,其可爱可敬远远胜过那些一听雪哨就不屑一顾的女人们十倍百倍,更值得这些顶天立地的汉子们投入情感。每遇雪降、风袭,班长总要为雪姑娘进行形体美容,使她永葆青春丽质,光鲜,动人。

而就在即将开山之时,在全班战友的主持和“证婚”下,班长与雪姑娘举行了悲壮的感天动地的“婚礼”。

那是一个雪猛风疾的日子。班长带着小刘巡视喜马拉雅山南麓的025号界碑,发现此处刚刚发生了雪崩,呈现在他俩眼前的是冰石纵横,雪霰升空,雪崩将丰满的山体削下了大大的一块,散乱地泻下凹地,星星点点的碎石仍断断续续地往谷底滚。“界碑呢?界碑哪去了?”班长万般惊愕。此刻,那块花岗石的国界标志,已被埋在冰石雪土中。班长和小刘焦急地挥动军用小铁锹挖找界碑。许久许久,班长的铁锹碰到一个硬体,界碑露出了一角。他欣喜万状,扔掉铁锹准备用手去搬,可铁锹怎么也抛不掉了,零下30多度的严寒,将他的手万能胶似地与铁锹把子牢牢冻在了一起。小刘见状,解开衣服,露出干瘦、发黄的肚皮,把班长的手连同铁锹把子牢牢地搂进怀里。一股猛烈的寒气冲膛而入,冷得小刘牙齿像发报机一样“嗒嗒”作响,暖了半小时才使他与木把子分离。他的手重又活过来。

两人时而用锹铲土,时而用手抠泥,界碑逐渐露出身子。他们的双手被尖石利冰划得皮开肉绽。班长被戳掉了5个指甲,手都变了形。他俩将界碑扶正,从土坑抬出来,准备让它复归原位,重新肩负神圣的使命。碑上了土坑,突然又倒了下去,声音很小但很有力量,班长的手缩慢了一点,右手五指被齐刷刷地砸断。他看着光秃秃的右手掌,喃喃道“我的手怎么了?十指连心,我却连一点痛都没有!”原来,他的手指早已冻死,像5根冰冻的胡萝卜般没有知觉并且带着脆性,殷红的断面,血都滴不下来。

界碑总算在原位上安顿好,笔挺、神圣、庄严。班长秃秃的右手伸向界碑上那遒劲的凹陷的大字:中国025,用残留的断指钳入笔划槽儿时,像蜡笔一样一遍遍逐出雪尘和泥土,肉末和凝滞的血从笔划里透出腥味儿,直涂得“中国025”几个大字鲜红耀眼。

这时,山上又一次塌方,乱石汹涌下来,班长眼明手快,奋力将小刘推出老远,而乱石却“哗哗啦啦”向他疯狂地砸去……

全班战友的泪水最集中、最大流量地倾泻出来,泡化了这个冰冷的日子。小刘哭得死去活来。好久,他啜泣着说:“班长走了,他临终时给我说他到西藏当兵不后悔,没啥遗憾。可我觉得他这辈子没碰过女人,连恋爱都没谈过。我们不能让他光棍一条地走。雪季马上就要过去了,雪姑娘不久会被夏天融化,她凝结了班长的爱心和感情。我们作媒,把雪姑娘‘嫁’给班长吧,让她永远陪伴孤独的班长,将坟墓变成他们的洞房吧……”

面临现实,这无疑是一桩悲怆浪漫的良缘,全体战友含泪点头。

葬礼用“婚礼”方式进行,悲伤和喜气交织一起。大家用菜刀和铁锹把冻得牢实的雪姑娘从脚部与地切开,让她和班长同躺一穴。“新娘”头盖婚纱,颈上挂着小刘用子弹壳做成的项链,温馨而甜蜜地紧偎“新郎”。班长一身崭新的军装,双手在大家的调动下,亲密地搂住他的雪“妻”。

大家表情肃穆、凝重、酸楚。小刘哭喊道:“大家笑啊,这是班长大喜的日子,我们不能哭,我们要为班长高兴啊!”他的声音颤抖,蕴含了大量的悲伤和哀思。大李哽咽着说“我,我们是为班长高兴得……流泪呀……”

全班人在哭中强作笑颜,在笑颜里释放豪哭,在哭嚎中夹杂一句句喜庆而沉痛的祝辞:

祝班长新婚快乐!

祝你们永远幸福、甜蜜!

祝你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39篇、爱情故事谁来证明爱

遇到他的时候,她32岁,正闹离婚。老公另有新欢,处心积虑地要和她离婚。她固守阵地,死不退让。离婚大战打得风生水起,她的心日渐疲惫沧桑。虽然容颜依然美丽,但眼角也有了掩饰不住的皱纹。

他22岁,笑容干净明朗,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最年轻的主管。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席间有人频频向她敬酒,她也不推辞,闷头就喝,很快便两颊飞红眼神迷离。旁边的他忽然起身,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对着一桌诧异的人,坦然地说:“我姐醉了,我先送她回去。”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外走。

她没有说话,由着他,乖乖地跟着他走。一直到外面的马路上,他才松开手,红着脸低头说:“喝酒伤身,哪能像你那样灌?”路灯下,他年轻的面庞有微微的潮红,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的心里,仿佛有一根弦,轻轻地颤了一颤。却只是看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走了。是的,她借酒浇愁,他如何能懂?

很快便有他的电话来,也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叮嘱她再喝酒的时候要学会拒绝。“或者,以后就不要喝了吧?”他试探着说,带着孩子气。她不答他,却问:“从哪里找来我的电话号码?”他说:“想认真找一个人,还能找不到吗?”电话那端,他笑得天真明朗,像窗口斜进来的那抹阳光。

渐渐地便多了联系,她懒于做饭,他会请她到家门口的小店吃烤肉;家里总是有他送来的各种新鲜水果;午夜不眠,他在网上陪着她,讲笑话给她听,发可爱的表情给她……他细致地呵护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不久后,她主动和男人离了婚,重新找了工作,人渐渐神采飞扬。

他很坦白地对她表示喜欢和爱,她总是一笑而过,仍然戏称他小男生。是的,他们中间隔着10年的光阴,她是繁花渐衰的晚春,而他,还是早春初绽的花蕾。难道他爱的,是她的沧桑?她也知道,他家在农村,父母多病;而她,有车有房,小有资产。他如果想走捷径,她自然是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只是猜想,当然什么也不会说,她只是拒绝。拒绝也很委婉,不久后她便有了新人,是公司的老总,长她8岁,也离异。她拉着他跟老总介绍:“我小弟。”又对他说,“你姐夫。”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紧咬下唇,脸色涨红,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他跟老总僵硬地握手,他说你要是照顾不好我姐,我会跟你拼命的……然后他便不停地喝酒,像白开水似的,整杯整杯地灌下。她的心,有微微的疼,她知道他从不喝酒,可是她甚至来不及劝他,他便已经醉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不眠,关了手机,拔掉电话,人却在房间里焦躁不安地转悠。她看着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厨房里被他清洗过的油烟机,阳台上他种下的芦荟,沙发上他买的靠垫,抽屉里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心一阵阵地抽搐。她想到他陪她度过的那些最黑暗的日子,他酒醉时无望的眼神,他加薪时兴高采烈地第一个告诉她:你不用担心我养不活你了……她想,这个孩子,是真的在爱她了。她想,明天就告诉他:她答应他的求婚。她找来的那个老总,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他……

却还是难眠,午夜两点的时候,她的心口突然一阵疼痛,无端地慌乱。她本能地想到他,打他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再拨,仍然在通话中。她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关掉的手机,刚一开机,电话就响了起来。对方说:“我是警察,刚刚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酗酒后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你是他的朋友吧?……这是他手机里惟一保存的电话,死之前,他一直在打这个电话……”

手里的电话“啪”地掉在地上,她疯了一般冲到事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路面上有惨淡的血迹。她蹲在那摊血迹前,心像被抽空了一样。她不知道,原本爱情是这样脆弱,经不起些许的怀疑和怠慢。

是的,她不过是想证明他爱她的纯度,只是她没有想到,代价竟是如此的昂贵。他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做了爱的代价,逾越了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

第40篇、爱情故事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 ”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第41篇、爱情故事前女友要结婚

男人曾经的女友玲儿要结婚了。玲儿告诉男人,她的婚期将在半年后的某天举行。也许只是出于一种世俗的礼貌,她才通知男人。尽管男人早已心静如水,可是他认为,还是应该送她一件像样的礼物。

可送什么呢?男人和女人结婚时,玲儿曾送给他一块漂亮贵重的表作为结婚礼物。婚后男人一直戴着那块表,只是一种习惯而已,什么也不代表。甚至男人认为,这更能代表自己的坦然。

男人最后决定,回送玲儿一块精致的表。能告诉自己的女人吗?当然不能。女人应该不知道那块表是玲儿送的,男人从来没有告诉过她。男人更不打算把想送玲儿礼物的事告诉女人。他知道女人也许不会计较,但不计较不等于赞同。毕竟在婚后,一边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一边给曾经的女朋友送礼物,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会让人心里有些疙瘩。

可是,买一块精致的表是需要一笔钱的。在这之前,男人总是把自己的工资全交给女人,不留私房钱。

于是男人开始偷偷攒钱。每个月,他都会从工资里抽出100元,塞进衣橱的缝隙。一直攒了7个月,男人才攒下700元。7个月里,他抽最低档的烟,从没坐过一次出租车。

终于,一个星期天,男人决定把那些钱取出来。玲儿的婚礼,就在第二天。女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男人躲在卧室,悄悄取出那700元钱,若无其事地从女人面前走过,到门口换鞋。

男人说,我要出去一趟。女人说,干什么?男人说,看个朋友。女人突然站起来说,你等一下。她走进卧室,又很快出来。男人的心怦怦直跳,心想女人不会发现自己的秘密吧。女人盯着他,意味深长地笑,笑得男人心里发毛。女人拿出300元钱,递给男人。男人说,干什么?女人说,玲儿明天要结婚了吧?男人挠一下头说,你怎么知道?女人说,我当然知道……拿着,给她买点儿礼物,别让人瞧不起。男人装模作样地说,我看还是算了,买什么礼物啊,再说300元钱能买什么呢。女人扑哧一声笑了,在男人的胸脯上轻轻地捶了一下说,还装,300元钱是不多,可再加上你口袋里的700元,该差不多了吧。

男人愣在了门口。女人说,从你攒第一个100元起,我就知道了。其实人家送你一块表,你回送一下,也是应该的。男人说,你还知道什么?女人说,我什么都知道。别忘了,我是你老婆。我不了解你,谁了解你?男人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突然觉得面前的女人,既像聪慧敏锐的福尔摩斯,又像善良宽容的赦免法官。

第42篇、爱情故事是谁冷却了爱

2008年的情人节,罗列早早地来了电话,下班后要去机场接一个重要的外商并且陪同他,所以,艾琳的情人节,要改在2月15日。

情人节礼物,艾琳早早挑明最好是一枚结婚戒指,或许他是真的很忙,又或许,不过是为了逃避那枚意义重大的戒指。

一整天,艾琳的手机沉寂着。听到别人的手机铃声此起彼伏地响着,艾琳有些后悔,真不该一门心思吊死在罗列这棵树上,早早地发展一两个备份男友,也不至于在这样的日子里如此醒目地孤单着。

好在,下班的时候,电话响了,却是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周生。艾琳的语气便有些冲,难不成今天你还要带我去看房不成?

周生却说,希望艾琳赏光,能够陪他共进晚餐。眼前闪现出地产中介周生西装革履的样子,打了这么多次交道,艾琳愈发觉得周生没有一般中介的狡诈,待人还实诚,人长得也不恐龙,反正是个寂寞的夜晚,不如找个人来陪陪。虽然这个日子有些特别,但艾琳想,和周生一直只是客户的关系,不过一顿晚餐,也暧昧不到哪里去,就很爽快地应了周生的约。

艾琳开始看房,是弟弟定下婚期以后。照说弟弟结婚与艾琳是否继续住在家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未来弟媳妇险恶的表情让艾琳自己感觉到了尴尬。

终归是要嫁出去的女儿,老这么住在家里,确实令人不爽。

于是开始看房,从城南到城北,艾琳跟在周生的后面四处奔走。周生竭尽全力,每次都眼巴巴地盼着她点头说好。然而艾琳翘着兰花指,每套房子都能说出一二三四五的不足来。

因为,她并不是很想买房。

因为,罗列是有房子的,最后一趟集资建房的末班车,三室两厅,装修的时候艾琳没有少指手划脚过,完全是以未来主妇的身份。只是,房子装好以后,罗列却没有开口让艾琳搬去同住。两个人在一起8年了,身体已经纠缠过无数次,但是罗列一直没有说,亲爱的,我们同居吧。

艾琳其实是很愿意从父母家搬出来和罗列同住的。但是罗列说,同居是对婚姻的演习,容易让人对婚姻产生倦怠,你没听人说,分开同居的爱情更能长久地保有激情吗?

就这么分开同居着,隔三差五地约了,泡吧,K歌,然后是享受一场身体的盛宴。艾琳单恋和罗列相拥的那些夜晚,她喜欢罗列的怀抱,那么温暖,那么宽厚,像一粒豆荚,自己则像一粒小豌豆儿,便想着,结了婚,便可以日日蜷缩在那豆荚之中了。

艾琳等着罗列求婚,一晃就等到了28岁。

28岁的女子,每日清晨起来都要细细地数额角细小的皱纹,越数越心惊。虽然那皱纹,还细小得不易发现,然而艾琳自己,却是看得清清楚楚了。

那一刻,心里对罗列,是怨的。她从20岁就爱上的男人,两个人耳鬓厮磨了8年,那个男人,却不肯开口说“结婚”这两个字。8年的时间,抗战都结束了,艾琳还没有把罗列拿下,有时候想想,自己也觉得失败。

两年前,艾琳就开始婉转地逼婚,暗示自己希望能够收到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罗列咬着她的唇,点头。他果然送了艾琳一件特别的礼物,一只铂金的镯子,花去他一年的积蓄,却不是艾琳想要的那枚戒指。

他无视艾琳失望的表情,殷勤地将镯子给艾琳戴上,口里还说,那次逛百货商场,看见你在珠宝柜台前站了3秒钟,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给你买回来,怎么样,喜欢吗?

这样的等待,实在是种煎熬,后来,艾琳终于自己开了口,我们,到底什么时候结婚?

明年。明年好吗?罗列伸手过来抱她,我现在正是提局长的关键时候,我不想分心,等明年我提了局长我们就结婚。

来年,他如愿提了局长,艾琳却没能如愿结婚。他总有那么多的借口,他的下一个目标似乎又瞄向了区长的位置。艾琳也提过分手,不过是句负气的话,是啊,这么多年都等过来了,现在放弃,无论如何也是不甘心的。

8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东西。比如说,罗列日渐增值成为本城最年轻的官场新贵,前途大好,最具魅力的单身男人;而艾琳,则跻身大龄女青年,危机感日重,不得不开始给自己找退路了。28岁的女人,开始想得很远,想到也许有一天,真的和罗列分了手,那时候的她,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安置自己流离失爱的身体吧。

周生准时过来接了艾琳,先陪着艾琳逛了百货商场,买了一个小挂饰送给艾琳应景,天色渐渐黑尽,两个人便去了“流金岁月”西餐厅。艾琳有点诧异他对一个小买家如此不惜血本,因为这家西餐厅是全市最好的。

周生一直言谈很有分寸,虽然他看艾琳的目光流露出更多的温存,但他曾听艾琳说过自己有男友,所以一举一动都限定在朋友的角色上,也因此,两个人的交谈一直都很轻松随意。艾琳能够感觉到他的体贴,而这体贴又不那么咄咄逼人,这让艾琳感觉很熨帖。

后来,艾琳起身去洗手间,经过某包间的时候,却听到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她伫足细听,回到自己位置的时候,已是神色大变。

·

她听到的,分明是罗列的声音、这个时间,按他的说法,他应该是在机场接人的,艾琳心痛地想,原来。关于罗列的那些谣言竟然是真的。

坊间传闻,罗列最近和某市委书记年轻的离婚女儿走得很近。艾琳曾用这个谣言试探过罗列,罗列两眼放光地对艾琳说,什么,市委书记的女儿?在哪儿,你认识吗,快介绍给我,让我去给市委书记当女婿去!

然后,一脸痛苦地对艾琳说,我听说市委书记的女儿才15岁,那我不是等到黄花菜都凉了?

艾琳被他逗得咯咯直笑,可是,那个和他在包间喝红酒的女人又会是谁呢?

第二日,罗列果不食言,和艾琳共度了一个2月15日的情人节。艾琳伸出自己光光的手指在他眼前晃,他握了,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地吻过去,饶是如此缠绵,艾琳还是恨恨地夺回了自己的手指,戒指呢,我要戒指。

感觉这样子逼婚很灭女人的威风,可她顾不得那么多了,她已经28岁了,在这位男同志身上耗费了8年的青春,如果就这么无疾而终,她怕自己要吐血而亡。

更何况,还有昨日那来历不明的女人,很想叉起腰一五一十问个明白,可是她告诫自己,艾琳,不要这样,28岁的女人,做事不可以不给自己留退路。

隔了几日,艾琳到底打听到了那女子的来历,原来是市长的女儿,离异不久,难怪,竟然有能耐和罗列享受2月14日这个正日。

某日,市长的女儿打电话来,正好是艾琳接了,罗列拿起电话,转身去了阳台。接完电话进来,一脸笃定地对艾琳说,只是普通朋友,别听他们瞎传。

艾琳当然不相信他们只是普通朋友,总是有些暖昧的。罗列并没有说分手,还是时常打电话过来,两个人就这么耗着。

终于看好了一套小户型的房,艾琳交了首付,办了按揭,又和周生喝了几次茶。周生,现在已经发展成她的暖昧男友了,比朋友多一点儿,比恋人少一点儿的关系。她一直以为罗列会让自己不可避免地患上“男人免疫症”,真的和周生交往下来,才发现,原来自己依然能感受到别的男人的好,又或许,爱罗列不过是一种惯性,就看自己有没有勇气去踩刹车罢了。

夏天的时候,有一天,周生突然对她说,想娶她回家。她有些惊异地看着眼前的男子,她和他连唇都还没有吻过,他竟然说要娶她。周生迎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点头说,觉得她是一个非常宜家的女子,所以想早点娶回家去。这样的一句话。她等了罗列8年,罗列没有说,而这个相识不过三个月的男子却说了出来。

没想到,两天过后,罗列竟也郑重其事地约会她,然后将一枚钻戒套在她的指上,艾琳,我们结婚吧!

她不语,心里翻江倒海。她曾经做梦都想嫁的男子,终于向她求婚了,可是,她在心里苦涩地笑。上午,朋友在电话里告诉她,罗列因为某件事情踩了“地雷”,被连降三级,基本上与仕途绝缘了。

当他春风得意的时候,她追着求着要嫁他,他不干,那时候,他有多少可以选择的机会啊,向上,可以做某高官的女婿,向下,可以找年轻漂亮的女孩,委实是没有娶她的决心的,可是现在呢,他一落魄,就转过头来向她求婚了。

她取下了那枚戒指还给罗列。罗列不敢置信地望着她,她冷冷地说,我等到现在,一盘黄花菜早就凉了。

身后,传来罗列的冷笑,原来你也是个势利虚荣的女人!

艾琳本想说点什么,却苦笑了,就让他这样以为吧。和罗列在一起的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艾琳觉得在和这个男人相处中占了上风,她也终于明白,她并不是非要嫁给他的,没了他也有可能会更好。

她没有告诉他,她其实并不介意他的降级,她介意的是,这么多年来,他都只把她放在第二被选择的位置,年轻美艳时那盘色香味俱全的爱情生生地在他手里凉了下去。她曾经用了自己的全部去等他,可是,再怎样热烈的爱情也会在漫无边际的等待中一点一点地冷却,再多的爱情也终究如沙一样,从他不知道紧握的手指缝隙里漏去。

如果一个男人爱你,怎么会忍心,看着你的年轻美好在他手上生生冷却?

想到周生,艾琳凉了的心才又慢慢地暖了起来。

第43篇、爱情故事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那时,他是班里唯一的山里娃,早已习惯独来独往,一个人吃一份素菜。她偶尔会打两份红烧排骨送到他面前,后来就抢着替他洗衣服,再后来主动开口说喜欢他。毕业后,她又求父母帮他安排了工作,在他租来的小屋里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理所当然的,他娶了她,波澜不惊地过到现在。

妻子没什么不好,可她不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太能干,这反而让骨子里很传统的他觉得日子过得越来越寡淡无味。他希望和同事、同学们的婚姻模式一样,男的拼事业挣钱,女的小鸟依人。

累了一天,他回到家,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妻子有条不紊地一边炖上牛肉汤,一边开始洗菜。他从报纸缝隙里偷看她,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很没女人味,她曾说这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做有用的事;她身上传着牛仔裤和休闲服,那是千篇一律的装束,早已忘记是哪年哪月买的,按她的理由,没有样式的衣服就不会过时。放下报纸,他逃一样地进了卧室,随手打开电脑,想来上几盘“斗地主”,好熬到开饭时间。一盘未果,他就听到她在客厅接电话的声音,剁排骨的声响,吱吱啦啦的炒菜声,这些一成不变的节奏和内容都让他从心底衍生出丝丝厌烦的情绪。

那天,他遇上一件让很没面子的事。他和助理去一家公司洽谈业务,负责人的态度很傲慢,久经商场的他知道这次肯定没戏,正准备说出得体的结束语,助理突然指着负责人桌子上的一张报纸说:“呀,是嫂子的文章。”负责人低头浏览了一遍文章,再抬起头时脸上就堆了平易近人的笑容:“鼎鼎大名的艾罗记者就是您夫人啊?”他有些嗔怪地横了助理一眼,颇有些挂不住面子地点点头:“是啊。”接下来的洽谈很顺利,顺利得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自己怎么就沦落到靠打着妻子名号揽业务的地步了?

他待在电脑前的时间越来越长,喜欢和不了解他过去的陌生人畅谈,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有了一个叫蝶舞的固定聊天对象。他意气风发地向她提起自己事业上的成绩、小康的等级、旺盛的人际关系,这些都如他所愿引来她夸张的惊叹。他觉得这个女人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人,需要男人呵护,很有女人味。

他们见过几次面,在咖啡馆里,在林阴道上。他喜欢她过马路时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喜欢她穿着高跟鞋走下斜坡时的胆战心惊,喜欢她点菜时一副拿不定主意的神态。

妻子要出差一个星期,她将他的衣服都洗干净放在柜子里,买了很多吃的放在冰箱里,叮嘱他别图省事只下方便面吃。把妻子送上火车,他直奔蝶舞家。进了门,客厅乱得超乎他的想象,茶几上是一袋袋拆开的零食,垃圾篓里堆了很多果皮,已经有些异味散发出来。一瞬间,他想起那个任何时候都窗明几净的家,觉得收拾这些应该很容易,于是先整理归类,然后打扫垃圾,最后做地板清洁……做完这些,已是傍晚,他腰酸背痛。

蝶舞在这段时间里弄好了头发化了个精致的生活妆,很有把握地说,我来做晚饭吧。

他刚在电视前坐下,就听到厨房里传来尖叫声。原来,她把没有控干水分的椰菜扔进沸腾的油锅里,四溅的油烫伤了她的手。

他关掉冒着浓烟的油锅,扶她擦药膏,光是安慰她就花了半个小时,他觉得她像只玻璃娃娃,美丽是够美丽,可是不能碰,不能烟熏火燎,只能小心翼翼捧在手里。夜幕降临了,从她家出来,他出了口气。这一天,跟以前的日子完全本末倒置,最初的新鲜感被极度不适应所替代,他突然有些感慨,如果以后每天都要这么过,他该是怎样焦头烂额?想起任劳任怨的妻子,第一次有了丝丝缕缕的愧疚。

这时,他接到妻子发来的短信:明天是妈妈的生日,礼物就在电视柜里,你帮我送去吧。

第二天下班后,他带着礼物敲开岳母家的门,陪二老吃了顿晚饭。饭后,他抢过碗筷走进厨房,发现冰箱上用磁铁粘了一张张小小的菜单,什么鱼头豆腐、红焖羊肉、滑熘鳝丝等等,都是他在外面吃过后赞不绝口的菜名。岳母是厨房高手,还用得着看菜单做菜?进厨房拿抹布的岳母看见他盯着那些菜单,就说:“这些都是艾罗那丫头搞的鬼名堂。她不会做什么菜,又担心你有胃病在吃饭上不能凑合,纠缠着我给她写菜单,她一回来就照着菜单上的步骤做菜。我们老两口不知道吃了她多少咸甜不对口的试验菜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是反复咀嚼那些话,体会到了她的苦心。

她选择他,不是向他要房子车子要享受的,她跟他在一起,是要给给他很多很多的好,替他分担,陪他做伴。可是他竟然直到今天才明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明白得太迟。

打开QQ,蝶舞的签名换成了:我想要一只LV的包包,我想要他说爱我。

他想跟她说些什么,作为一个告别仪式,可是终究一个字都没敲出来。他发现,那点曾经曼妙的暧昧现在看来真的很无趣,决定永远不再打开这个QQ,让时间来做删除工作。

睡觉时,他揽过妻子枕的那只枕头,拥在怀里。枕头上熟悉的洗发水味道伴着他,睡得很安稳,很踏实。

婚姻没有固定模式,谁做坚硬的牙齿和谁当柔软的嘴唇都不重要。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相依相守,互相给予,一辈子都唇齿相依。

第44篇、爱情故事惟不说相思

我一直以为父亲是个没有情爱的男人,至少,他从没有在我和哥哥面前,表现过对母亲的亲密。甚至,连关爱都很少有。

他总是粗声大嗓,口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和强硬。我因此常常很奇怪母亲怎么会看上了父亲,两个人从小就在一个小镇上,彼此看着对方长大,却从没有说过一句话。即便是后来他们结了婚,父亲都惜字如金,极少对母亲说一些温柔的言语。有时候我给他们拍照,让父亲靠近母亲一些,他都黑着脸拒绝。他似乎很难忍受这样在众人面前与母亲相依相偎的时刻,倒是每次母亲,不好意思地捶他一下,微微笑着靠过来。那一刻父亲很有些紧张,总是催促着我们赶紧照,他没闲工夫陪着我们。说完了又偷偷把身子朝前移一移,结果,几乎所有的照片里,都是父亲很伟岸地占据了大半个江山,而母亲,则温顺地站在他的身后,像是他的贴身丫头。这很像两个人在家里的地位,母亲不仅包揽了所有的家务,而且把父亲像孩子一样精心服侍着。

我和哥哥一直笑话父亲,说他定是离了母亲就生活不能自理,否则,怎么有什么出差或是去市里学习的机会,他都毫不吝惜地让给了别人?父亲从不理会我们的笑谈,母亲倒时常地替他辩解一句,你爸是舍不得放下你们两个孩子呢。这个理由我们当然不信,因为我和哥哥都在离他们很远的城市里生活,每次回去请他去住一段时间,他都一脸紧张,死活都不肯。没有他的允许,母亲自然也不会跟我们过去住。

直到后来我生了孩子,实在照顾不过来,不得不将母亲接过去帮忙。那是母亲第一次远离父亲,也是父亲第一次自己独立生活。我以为父亲会说些挽留或是伤感的话,但他从母亲开始收拾东西,到送她坐上火车,都始终是一副神情淡漠的模样。等母亲到了,我担心他挂念,给他打电话,他依然是不耐烦,说知道了,这么罗里罗嗦浪费电话费干嘛。此后我谨记他的教导,没事不浪费电话费给他闲聊。母亲也忙碌,难得抽出空来给父亲说话。我知道即便是他们聊,父亲也照例是习惯性的那几句,所以看母亲在忙,就不再让他说那几句废话,嘱他好好照顾自己后就挂断了。

大约过了有一个星期后,父亲的电话就骤然多起来。但每次并不与母亲说什么,就专门给我絮叨,说这两天院子里的花不知道为什么都枯了,养的小狗也没有精神,就连天气都不遂他愿,总是阴雨绵绵。我每次都绞尽脑汁地给他支招,让他试着给花施施肥,给狗遛遛弯儿,没事听听戏曲。他勉强答应下来,但下次又有了新的问题来烦我,说邻居家不知怎么回事,老有噪音,吵得他几天都睡不好觉。还有啊,洗衣机突然坏了,衣服一大堆都不知道何时能洗完。这样琐碎的事情,父亲每隔一天便会给我诉说一通。我被他弄得心情郁闷,便问母亲,父亲一向是很安静的一个人啊,怎么近来这么能唠叨。

母亲听了便笑,说,你爸是闲的。我没注意到母亲说这话时的表情,以为真的是如此,便不再理会父亲一个又一个缠人的问题,每次都拿好听的话应付他了事。有一天他又打电话来,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我被一大堆杂事搞得头晕脑涨,便忍不住朝他发了急,我说爸,身体不舒服就去隔壁看王大夫啊,你和他不是经常下棋的吗,怎么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自己照顾自己,非得让我们无休止地操心呢,我和妈已经够累的了。父亲在我这通气话里,“啪”地挂掉了电话。没过几分钟,父亲又打过来,却是只朝我气冲冲吼了一句话,他说,我身体不好,你们不知道,你妈难道心里也不清楚吗?

我有些迷惑,不知道父亲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母亲却叹口气,说,其实,你爸他是心里有毛病,他只不过是一个人孤单,他一辈子,就从来没有和我分开过……

原来父亲絮絮叨叨地说了一个多月的废话,只不过想让我们明白,他多么希望母亲能回去,像从前一样,寸步不离地守护在他的身边。

相思两个字,父亲永远都不会像我们年轻的一代,那么轻易地就说出口。他只肯厚厚地积蓄起来,深藏在心底;而这样用一辈子的厮守酿出的爱,也只有母亲,才能一眼,就看得清晰。

第45篇、爱情故事见证爱情

喂,你不觉得我们早已过了激情燃烧的岁月了吗?

“我要去北京。”我对我的女朋友说。那是1989年的7月,那个时候,我刚刚毕业,她还在读书,马上念大四。

“决定了?”她居然很冷静,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盯得我有些心慌。

“决定了。”我说。

“不改了?为我?”她冷静得有些可怕,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时代的20岁的女孩有过如此的冷静。

“怕是难。”我赶忙接口,怕说得晚了,便会动摇,却露出了心里的忐忑与惶恐。

“你去吧,反正我不会离开成都,不会。”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知道这意味着结束,学生时代的爱情不太容易开始,却太容易完结。我用30封情书以及4个月的时间追到她,却用3句言简意赅的话将她放弃。

我没有后悔,真的;但很舍不得,真的。

前不久,我在我的一档谈话节目里访问了一对在长沙读书的学生恋人。同年,现在读大四,面临毕业,注定要分开了。

“你会留在长沙吗?为我。”女孩子问。

“我想留下,但不能。”男孩子当时的心情大约跟十几年前的我差不多。爱情这东西,看起来千差万别,一人一样,仔细想想,根本上是大同小异,能差别到哪儿去呢?

“你爱我吗?”女孩子问,这句话很厉害,如果她当时这样问我,说不定,我就留在成都了,不会做什么主持人了,在电视上教全国人民做菜,肯定早早地结婚生子,尽享天伦。当然,妻子不一定就是她,很难说的。

“你爱我吗?”女孩子问。

“当然。”男孩子回答得一如既往地坚定。

“证明给我看。”女孩子说着,两滴硕大而晶莹的泪珠突然涌出,恰到好处地滚湿眼帘,落下来。

“我会证明给你看。”男孩子转身离去,恰如我的女朋友离开我,头也不回。女孩子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顺着脸颊流淌,落入刚刚泛起的笑容里。

一个星期以后,男孩子的朋友们以及女孩子的朋友们都各自接到一张红红的请柬,上书:请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餐厅用餐,参加我们的婚礼(模拟)餐宴。落款,男孩和女孩的名字。

模拟婚礼,是的,没有结婚证,没有双方父母,没有婚纱礼服,没有洞房,只有一对新人。所有人都吃惊了,包括他的女朋友,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如此出人意料,脸红了,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她接受了他给她戴上的9块钱一枚的戒指。朋友们很兴奋,女孩子很幸福。男孩子说:“我要证明,我爱她,我一定会娶她,不管在哪里,长沙还是武汉。”然后,男孩取出一纸文书,上面写着:

“今日,某某与某某模拟完婚,实无其它,只为证明我们的爱情,忠贞不二,永生永世。见证人:……”

所有到场的来宾均谨慎地写下了自己神圣的名字,为今天作证,为爱情作证。

女孩子大哭。

我很羡慕坐在面前的这一对学生恋人,谈话间,他们常常不经意地四目相望,目光里荡漾着数不清的缠绵。我当年如果也这样来一下,我的女朋友会怎样呢。

做完节目,我打电话给她,好久没有联络,她已经结婚,后离婚,离婚的第二天发现自己怀孕了,3个月后,再复婚,厮守至今,两情相悦,孩子4岁了。

“我不知道。”她说,听得到她身边孩子不知疲倦地欢呼。

“假如,”我坚持道,“拜托,假想一下。”

她沉凝片刻,有些犹豫:“我真的不知道,别问我这个问题。喂,你不觉得我们早已过了激情燃烧的岁月了吗?”

失去的果然就再也捡不回来。

第46篇、爱情故事向前看,我爱你

一个平常的男人,一个平常的女人,一拥有活生生的过去,即使不能有最美的未来,却仍然可以做一对到老的夫妻。

她15岁时,被同班一个男生追,男生姓秦。用尽少年的心机对她说爱,都被她拒绝。最后的“谈判”是在学校的水房里,秦又问:行不行?她熟练转身,秦却在身后叫她,说,你能不能最后回头看一次?她回头看了,秦从背后抽出一柄短刀,很利落地在手背上划了一道口,她看清楚那个伤口,慢慢渗出一圈一圈的红,她一下子昏过去。

后来再也没见过秦。十年后,她嫁给他,她说:人生千万不要回头看,过去就像一只恶狗横在路上。埋头过下去,小白莱从两毛钱涨到一元,女儿上了一所很好的小学,老公新换了一部车,音响很好,放女儿的英文磁带。暖气很足,照顾怕冷的她。

她觉出自己的暮气,比如愈来愈不经冷了。嫁他时是大雪天,她坚持穿婚纱,能让人看的地方全露着,像新剥出来的笋一般触目。回忆中也没有冷,只记得华丽得惊心动魄。女儿也生在冬天,他一夜起来几次,一冬瘦掉七斤,恰好是女儿的重量。

近几年冬天再也没有很大的雪,好久没堆过雪人。她有些怀念早些年的冬天,没有暖气的房子,两人挤在木板床上,她把脚伸在他腿上,一片密密的汗毛,扎得她轻轻笑。他们现在的房子暖气很热,她的脚却再也暖不热,常常一觉醒来腿下像连着两坨冰,冷得人心灰。

他们的第十个结婚纪念日,女儿睡了,只有他和她。开着车绕城。向前看!她不断地指给他看:电影院前的大枫树他们第一次接吻;那间还没打烊的西餐厅,有他最喜欢的土豆泥;老牌的百货公司,他们曾在三楼给女儿买了个学步车,回去时眼睫毛都被冻在一起;中心广场,春天里他们总会带女儿来敢风筝……这座城里。到处都有他和她留下的细节,像海滩上的贝壳,一捡起来就有重见天日的光彩。她心里一痛,发现自己始终不肯回头看的过去,一不小心,竟然变成未来横在眼前,向前看,同样是看见往昔。

下车时他对她说:我爱你。她愣了一下,自从有了女儿,他似乎再也没有对她这样说过。

第一个对她说这句话的人就是秦,秦保留着爱过她的痕迹,留着一个伤疤。她最近才意识到。自己也保留着被秦爱过的痕迹:不肯回头看。她装作视而不见的都不会自动消失,它们埋伏在前方,如同当年秦制造的预谋,近乎凶残地留下一个残缺的未来;一个黑暗的过去。

还有三天就是元旦,他曾说过要出差,她帮他整理出门的箱子,他在旁边看,忽然一把按住她的手,说,我不去了。她不抬头,良久,两颗圆圆的泪砸在他手背上,清清亮亮。原来,她什么都知道的:他的离开,只为和那个鹿一样年轻的女孩去度假,看着自己的手背,他的泪也落下来。就在这一刻,他们突然把彼此看得透亮。一个平常的男人。一个平常的女人,一拥有活生生的过去,即使不能有最完美的未来,却仍然可以做一对到老的夫妻。

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他把她的脚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过去和未来在他密密的汗毛里相逢。这个冬天发生了很多事,最重要的是他和她都说了:向前看,我爱你。

第47篇、爱情故事帝俊的爱情故事

  遥远的东方大洋浩瀚、汹涌的海水中,生长着一棵极为高大而繁茂的扶桑树。它是一株同根偶生、两干互相依倚交叉在一起的巨树。它扎根于海水之下的岩礁上,伸出海面达百里之高。扶桑树的顶端立有一只神奇的玉鸡,它腹部红色,头颈处却像美玉一样是纯白的,并发出宝石般的光泽。每天夜里它都会准时鸣叫,呼唤、提醒着太阳要准时出发,把光明送给人间。当它啼叫过五次之后,太阳就会在它的催促之下准时登上扶桑树,准备自己的行程。

  太阳神帝俊与月神嫦羲每天和晚上都是从扶桑升起,驾着自己金银的车辆,经过一天的驱驰,最后在西方的大海中缓缓下降,结束他们一天的工作。在西方大洋——大西洋中同样也有一棵像扶桑一样的高大的巨树,它的名字叫若木,开满了大如车轮的五彩的若花。每当太阳到达若木之时,若花的色彩变得那么鲜红娇艳,以致于把整个天空都映得红彤彤的;而当月亮到达若木时,若花的色彩则洁白如银,并散发出浓烈的馨香。在这里,他们通常都会受到海洋之神禺京与专司黄昏与黎明之神的热情欢迎。帝俊与嫦羲稍事休息之后,再继续他们的行程,经过大地的另一面,重新回到东方的扶桑之地。

  每天早晨太阳神回到扶桑,他都会停下车儿,在扶桑下面的海水中尽情畅游、沐浴,洗掉一天的风尘与劳累。由于太阳神常常在这里洗浴,这里的海水比其他地方都要温暖许多,水汽升腾,云蒸霞蔚,使这儿远望过去犹如一只热汤之锅,所以这里既叫扶桑之国,也叫汤谷;由于这里正是太阳升起的地方,它又被命名为日本,流经这儿沐浴过太阳的温暖海流也被人们称为日本暖流。

  帝俊与嫦羲常常沿着同一条线路绕着高远的天空驱驰着他们的车马,日久天长,他们就渐生情愫,爱情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萌芽与生长。爱神云若则用自己的金炬极力促成着这对光明之神的结合。他们在南方衡山之中一座名为卫丘的小山上建造了一座宏大美丽的琼楼作为他们温馨的家,生下了十二位如同花朵般美丽的女儿。这十二位女儿正好是在十二个月份里分别出生的,于是他们就决定分别用十二种花朵的名字作为女儿们的爱称。她们的芳名分别是:兰花、杏花、桃花、牡丹、石榴、小荷、栀子、丹桂、金菊、芙蓉、山茶、腊梅。

  他们本来一直过着其乐融融、非常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可是,正像一句俗话所说,“祸从口出”;还有一句话说的也很好,美好的总是难以久长的。有一天,帝俊碰到了多情的女神瑶姬,他和月神的美好生活终于开始像暮春的花朵一样枯萎凋落了。

  多情女神瑶姬看到天空中光芒四射的太阳神帝俊,被他的魅力所折服,立刻就爱上了他。她将母亲交给她的司掌爱情的火炬悄悄吹熄,却装成是被风吹熄的样子,飞到太阳神的金车那里要借助他的火光来点燃这只金炬。但帝俊却嘲笑她手持的火炬,说它发出的光还不如一只萤火虫所发出的光,就连一颗冬夜的寒星所发的光也要比它强十倍。瑶姬受到嘲弄,心中充满了一种幽怨与愤怒之情,她决意报复这位目空一切、骄傲自大的光辉之王。多情的瑶姬便使帝俊的心里狂热地爱上了驾着三匹金翼飞马的时光女神羲和——她长长的秀发犹如黑色的锦缎一般飘散在身后,她的笑声如同悦耳的银铃,她像春天一样的清新、活泼、开朗、热情,使帝俊深深的迷恋上了她。

  渐渐的,他很少回到卫丘的家中,只在每月的十五、十六才回来小住两天,然后就对月神嫦羲编造一个借口,说与其他神祗要游玩、饮酒、集议或狩猎等,须在下个月才能回来,然后就驱车而去。他总是月半才回,稍住两三天就要离开。月神的柔情与十二个女儿的小手都留不住他匆匆离去的脚步,美丽的琼楼因为缺少了他而显得是那么冰冷而凄凉。月神思念的泪水涔涔而下,夜夜打湿了沿途经过的原野和山岗。她的痴情的泪水滴到石头上,石头为之软化;滴到草木上,草木也因为痛苦而颤抖;滴到泥土中,地母让它深入地下化为黄金;流到河水中,河神们把它化为珍珠;洒到森林里,山神们将它化为美丽的琥珀。——只有人类才把它当成自然而又平常的夜露。明亮的月亮渐渐变得消瘦无比——人们发现她总是由圆而缺,渐渐如弓如眉。只有在他回来的那两天,她才恢复原来那样的美丽与明亮。等到过了那几日,一切又是周而复始。月月如斯,年年如是,以致人们只要看到月圆,就知道已是月半帝俊回来的日子了。

  而潮汐之神禺国,他常常在夜色中头戴绿色水草编成的冠冕,伫立在海水中,深情的凝望着高空中皎洁的明月。由于他对月神的痴情迷恋,这位原本英俊的海神不知伤透了多少美丽女神的芳心,也使他的慈爱的父母看着他渐近中年仍孤独一人而泪眼婆娑。但他却痴情不改,每当月亮靠近时,仍然鼓动波浪来迎接她。但月神却总是小心地驾驭着自己的银车追寻着帝俊,远离着这汹涌如山的海面,不使它沾染上大海中冰凉的水滴。

  月神想知道丈夫对自己厌倦的原因,她哀求在夜间手持爱之火炬飞过车旁的女神云若。云若让她在光明的白天出现,把自己隐藏在层层的白云之后,去观察自己丈夫的秘密。嫦羲看到了什么呢?她看到帝俊驱车经过空中,身旁相伴并甜蜜说笑的是秀发披肩的时光女神羲和。车上还有十个面庞灼灼、浑身如火的儿子,在车上挥舞着小手,甜蜜的喊着“爸爸”、“妈妈”。她当场心碎而昏厥过去,以致于月亮后来再也不像原来那样浑然一体,冰清玉洁,而变得阴影重重了。她被同来的夜空女神望舒救醒之后,决心惩罚这位虚伪、负心的丈夫。她从云中驾车冲出,用身背的银弓银箭狠狠向他们射去。银箭洞穿了金色的太阳车,从此,太阳上就留下了这几个抹不去的黑点,也给众神留下了嗤笑他的话柄。帝俊见到秘密戳穿,就驾车狂奔。人们见到这一天太阳还没到中午就匆匆西坠,快如流火,很奇怪这一天为什么那样短暂,竟然只有每日的四分之一长短。

  帝俊乞求诸神之父、伟大的创造之神盘古去劝解愤怒的嫦羲,并为他们居中调停。盘古起初很是为难于这样的工作,但后来他发现羲和的生日是3月22日,嫦羲的生日是9月22日,正好相隔半年。于是他就想出一个折衷的好办法,也就是根据她们两人的生日,将这一年的时间均分为两半,帝俊要不偏不倚地分别陪伴她们两人各自6个月的时光。盘古便把他们三人和其他所有的众神都召集在一起,宣布了他的不可更改的规定。从羲和生日开始,在其后的6个月里,帝俊要到北方与羲和生活在一起;从9月22日也就是月神的生日起,往后的6个月中,帝俊要回到南方卫丘山上的琼楼里,与月神嫦羲老老实实地生活在一块,不能再与羲和有任何的交往与幽会。

  时光女神羲和想到要与帝俊分离6个月之久,心里就涌上一阵阵痛苦与悲伤,但想到自己毕竟有6个月之久可以名正言顺的与帝俊生活在一起,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打扰他们甜蜜而平静的生活,甚至有使他们家庭拆散的危险了,就低头含泪表示同意。月神虽然也不满足于这种规定——因为自己的丈夫属于她只有短短6个月的时间——但她知道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很有可能永远失去自己的丈夫,可爱的女儿们也将永远失去他们的父亲,而她的情敌将独享她的丈夫——这是她决不愿看到的。于是她也收敛自己的怨岔之情,点头表示同意。

  在帝俊即将回到琼楼来的那一个月里,月神嫦羲发出的光彩是这一年12个月中最为皎洁、明亮的;在这个月的月半之日,她见了任何人都含着笑意,她看起来是那么美丽动人,人们就把这一天称为中秋节。她对帝俊是多么痴情啊!可是从这一天起,时光女神却无心于她的工作,她分配给北方的光明白昼的时间越来越短,而冷清的黑夜在这儿盘桓的时间却越来越长。帝俊离去的这半年,伤心的羲和给北方大地带来冷清的秋季与严寒的冬季。直到来年的3月,羲和才能安心于自己的工作,使光明的白昼长于幽暗的黑夜。她苦盼着与丈夫的团聚,对她来说,2月是那么的漫长,于是她便利用自己的职权,偷偷地从2月里减去两天,使每年的2月变成只有28天。那难捱的时光终于度过,时序的金针指向了他们即将相会的3月,她才催促着东风女神赶快温暖冰冻的大地,催促着春天诸神让五色的花朵与绿色的小草覆盖整个大地,她好迎接自己日夜思盼的夫君。帝俊与羲和的团聚,不但给她带来了甜蜜的爱情,也给北方的大地带来了温暖的春天与火热的夏天。人们便把每年帝俊回来的日子称为春分,把他离开这儿奔向南方的日子称为秋分。

  虽然有半年之久的时间太阳神必须呆在月神身边,但他也常乘月神不在身边的昼中与别的女神谈情说爱、卿卿我我。他曾在烟波浩渺的洞庭湖边与常在此泛舟游玩的洞庭女神芳彦相恋。他们常在美丽的湖边相会。在如银的月光下,他们以桂枝作船桨,一人划船,一人唱歌。有时候,帝俊用悠扬动听的笛声和着她清丽的歌声;有时候,他又弹着一把金琴来为她伴奏。帝俊吹奏过的竹笛后来被他插在湖边,形成了洞庭与鄱阳两湖周围葱郁茂密的竹林。有的竹子长得非常高大,甚至可以剖开做成一只小船。

  他与芳彦生下了三身、黑齿、中容、奢比、季厘、晏龙等儿子。

  月神听到许多关于她丈夫的风流趣事,就经常在白天也出现在天空,监视着他的丈夫,防止自己“多情”的丈夫再做出对她不忠的事情。即使是晴朗的白天,人们有时也可以看到淡白的月亮高高地挂在空中,与太阳拉开一段距离,跟它一起穿行在茫茫云海中。

第48篇、爱情故事闪婚我也幸福

闪婚在很多人心理是难以接受事情,相亲也很难被现在很多人接受,但是闪婚其实也可以获得幸福。

为了学业,我一路读研考博,成为一个标准的大龄剩女。老妈唯恐我嫁不出去,到处为我张罗相亲的事。我到乐见这样的事情,毕竟我这年纪找个合适的对象还真有点困难,与其自己找,不如老妈介绍来得快。

朋友都很惊叹我的想法,毕竟我这样太不把感情当一回事了,但是在这个快餐式爱情泛滥的社会,相亲 结婚,也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现在的老公是我的第五个相亲对象,今年30,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忙于事业,一直未婚。他各方面的硬 件条件都比较好,老爸老妈都很满意。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为了让父母放心,我们也 试着约了几次会。随着认识的加深,我才发现我们有那么多共同话题,从吃到玩,从音乐到电影,从穿衣 到审美,就连喜欢到什么样的地方去旅游,我们都出奇地合拍。

我们的恋情发展的很迅速,连周围的朋友都很感叹我俩的缘分。恋爱不到两个月,他就向我求婚了。接受 他的求婚,只因为他的一句话“亲爱的,过去的我们把太多的青春浪费在学业和事业上,以至错过太多美 好的事,我们现在为何不疯狂一下,一切随心走”。

老妈一开始并不同意我们那么快的闪婚,毕竟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她建议我和他再多接触一段儿,还说, 她走的桥都比我走的路多,过来人,看人准。我宽慰老妈:“您那一套早过时了。再说,爷爷奶奶连面都 没见就结婚了,生活不也很幸福吗?我相信自己一定会幸福的!”

我们结婚已经有三个年头了,期间难免有些小摩擦,这样并不影响我俩的感情,我相信我和他一定能够幸福的走下去。是的,闪婚不一定不幸福,幸福来了就要抓住,北京首家高端婚介真情在线婚恋网祝福这对小新人幸福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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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篇、爱情故事神话

这是一个古老的神话,源远流长!

很久以前,至于是那个朝代已无从考证,就是古时候的事了。有这么一个小村庄,村里有个仙风道骨的老头,大家都称他:赛神仙。要说这个赛神仙可为名不虚传,谁家补个风水,算个卦,那是句句中的,卦卦灵验。

一天,天气晴和。赛神仙难得在家品茗乘凉,正是悠哉悠哉,赛神仙呀。你道这赛神仙如何这么舒心,那是当然了,赛神仙膝下有一子一女,子名唤孝正,是个老实巴交的读书人,从不惹事生非。取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那媳妇的性格也是难得的贤良。最让赛神仙高兴的是,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孩子生的是虎头虎脑,大耳垂肩,一付福相。

这天她那儿媳正哄完孩子睡覚,出门见公爹在树下品茗,遂过来行礼,问有无事,神仙说无事。儿媳见公爹今天心情甚好,于是又说到:“父亲天天与人算卦,何不给自家算算?”赛神仙闻听,和颜到:“儿呀,我已为你们算过,我孙儿有帝王之像,将来我家要改换门楣了。”

儿媳听来,心里一阵兴奋。“不过,我交代的事你们一点照办,万不可有一点差错。否则,不但大事不成还会招来杀身之祸。”儿媳听之,露出惊恐之色,遂回道:“请公爹吩咐。”“那好吧,这一天总会来的,你把孝正也叫来,我在屋里等你们。”一会儿,两人来到老头屋里,只看老头正色说到:“我家是要出皇帝了,但是你们必依我一件事,此事方成,否则,必有杀身之祸,你二人定要紧记。”夫妻二人听后,跪曰:“请父亲大人吩咐,孩儿等一定照办。”

“等我过世以后,你二人将我的身上衣服全部脱下,一丝不挂,把我封与密室之中,不要告知任何人,七七四十九日之后大事定成。”二人面露狐疑之色,但也是应了下来。时光荏苒,又过了一年,这一天,赛神仙将二人叫到身边:“我就要仙逝,你二人定要依我吩咐去办,说完撒手人环。”

夫妻二人照着老人的意思办理了后世。眼看七七四十九天还差两天,这天,老头闺女回家探亲,闻听父亲已经离世,痛苦万分,怨二人为何不告知于她。二人说此乃父亲大人的意思,她却不信定要见父亲,二人拦之不住,遂带其相见。此女见父亲被封之于闭屋之中,且一丝不挂,甚是气愤,说二人不孝,定要与父亲穿上衣服,二人说此乃父亲临终指示,双方争执一天,方才达成为其父穿上一条内裤。

因小姑来为父亲之事,故儿媳这一天没顾得上喂狗。你定问这有什么关系,且听我细细到来,因有善观天像者看出此方祥瑞之气,上告朝廷,皇上震怒,誓杀之,顾派高人查之,因此家大黑狗天天盘于房顶之上,状如一片黑云,遮挡一片,故查找不到。今其妇没有喂狗,饥则择食,跳下了放顶。第二天,正是满七七四十九天之日,且看一条大龙正在一草从中蠕动,高人飞将过去斩杀之,方看清原来身上有一内裤脱将不下,使之不能飞腾,真是险已。

大事已去,高人上告朝廷,此已不足威以,遂没有灭老人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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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篇、爱情故事怀念初恋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怀念初恋。

老人病卧床榻,自知时日不多。很多时候,他会轻嘱老伴为他播放一首曲子。那是上世纪40年代的流行歌曲,歌名叫做《梦中人》:月色那样模糊,大地笼上夜雾。我的梦中人儿啊,你在何处……

老人的行为无疑有些怪诞。更为怪诞的是,他还让女儿为他买来南京的报纸,一版一版看得仔细。老人在南京没有任何亲戚,他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人,很少出门远行。他的行为让家人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有一天,老人抖抖索索地摸出一张照片。他对着照片看了很久,眸子里刮起潮湿的暖风。照片上浅笑着一位清秀的女子,年轻得如同一枚青涩的果实。老人唤来自己的女儿,鼓起勇气说:“我想见见她。”

那个上午,老人一直在给女儿讲他的往事:

50年前,23岁的他在重庆的一家纱厂当学徒,在一次学生和工人的联谊活动中,认识了她。那时她是财经学校的学生,清纯,漂亮,羞涩。爱情似花蕾般在两颗年轻的心中绽放,芳香四溢……最终他们还是无奈地分手了。女孩离开重庆的那天,两个人在江边久久相拥,泪流不止。后来,无数个日日夜夜,老人无数次来到离别的码头,面对滔滔江水,暗自忧伤……

女儿被父亲的初恋深深打动,也为自己的母亲感到一丝难过:母亲与父亲风风雨雨走过50年。50年里,父母从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红过一次脸。母亲当然不会知道,50年里,父亲的心里,其实刻着另一个女孩曾经的青春岁月啊。

最终,女儿还是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接下来的几天,母亲一直沉默不语。然后,她决定,远赴南京,为他寻找那个她。母亲笑着对家人说:“我不在乎什么。50年了,都过去那么久了,我真的不在乎了。”她说,“看到他痛起来的那个样子,我那心头就像刀在剁啊,如果能找到他的初恋女友,让他高兴一点的话,我也高兴了。”她用一位女性的善良、包容和大度,对她的丈夫,做出了世间最体贴的举动。

寻找之路注定是艰难的。她先和女儿找到了南京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户籍核对,找到她所居住的小区,可那个小区早已经拆迁。眼看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母女俩突然想起,老人曾经说过,她好像在无线电厂工作过。也许,去无线电厂,会有她的消息吧。

颇费一番周折,终于在无线电厂找到一份封存已久的档案。的确,50年前,有一位女学生从重庆分来,并且,无线电厂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她现在的住址。得到这个消息,母女俩激动不已……

可令她们倍感意外的是,联系上后,对方竟表现得异常平静。不仅如此,她还礼貌地拒绝了见面的要求,说:“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再说我身体也不好,不便去四川。”

事实的确如此,曾经的清秀女子,如今已是古稀老人。

怎么跟自己的丈夫说呢?他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他失去的不只是一次与初恋女友相见的机会,他失去的也许是大半辈子的惦念与牵挂,埋藏在心底最隐秘角落里的神圣记忆会訇然倒塌。

可是,正当母女俩无奈地打算回四川时,却惊喜地接到对方的电话。

对方说,当初那段感情,其实同样令她刻骨铭心,她还曾经在20年前独自远赴重庆寻找过他。她是担心儿孙们无法接受50年前的这段感情,才对母女俩一再回避的。

她说,经过再三考虑,她愿意与他见面。当然,这也是她跟她宽容的老伴商量后的结果。

然而他们,终未相聚。与他一样,她的身体也绝不允许她远赴四川。最终,家人决定通过网络视频帮助两位老人见面。

那一刻等待已久,那一刻注定忧伤和幸福、心酸和动人。那天,两位老人各自守着自己相伴了大半辈子的亲人,守着小小的屏幕,完成了他们50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见:“你还好吗?”

“还可以……你好吗……”

淡淡的语气,却充满着无限的关爱。只有饱经沧桑的老人,才会有如此淡定的表情。

当天,老人陷入昏迷。四天以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离开了人世。只是,那首情歌,还会在世间继续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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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篇、爱情故事一支断箭温暖了孤独的青春

大学里的第一年的冬天,我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看一本书。有人走过来,是个男生,他说:“风很大,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他穿着漂亮的夹克,他戴着一双十分精致的手套,他还有一张漂亮的脸。
我没有回答,我和他,从穿着上已分了阶层,他来念书,我却是来拼前途。
他并不离开,他自我介绍说,他是大三的卫东。
那是第一次见他,没有涟漪,也无心动,我不怕冷,就像不怕长时间的孤独。
系里的元旦晚会上,卫东是最出风头的主持。现场气氛热烈,我听旁边的女生说:“卫东真酷,尤其是那双酷酷的黑手套。应该是真皮的吧,听说他家里很有钱。”
台上的卫东光芒四射,亮得人睁不开眼。我悄悄退场,操场的灯光映照着宣传栏,正中央,是系里奖学金状元榜,有笑得酷酷的卫东,无所不在的卫东。
我想,无论男生女生都希望是卫东吧,富有、俊美、才貌双全。
星期日的图书馆,又看见卫东。他的书掉了一地,我帮他捡起来,看见他的黑手套,我说:“戴手套很好看,可是不灵活,不好翻书的。”
他的样子很平淡,他答:“我知道。”他抱着书离开。喜欢外表美好的事物,喜欢和其他女生一样,留心他俊美的脸,他笑起来,万人迷的诱惑。
上帝给了他太多。
于是在投往校刊的一篇散文中,我未署名,写了一点孤独的心事。我说,曾有人说,上帝给谁的都不会太多,可我却看到一个又一个幸运儿。我站在我一个人的愚人码头。
我没想到,他来找我,卫东来找我。他说:“你不该这么悲观。”
他笃定那文字的作者是我。
我说不是,他说是。他盯着我的眼睛,我心慌,想逃,我好恨他,他凭什么这样逼我。
半晌他叹了口气:“你真像我。可我要你知道,上帝真的不会给一个人太多。”
他缓缓扯下右手的黑手套———他的右手,竟只有一根大拇指!
他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戴手套了,十年前,我的四根手指被生生地压断。没断的时候,他们修长、精致,可是它们断了,精致也就跟着断了。我曾经想过死。”
他平静地说着,我听得泪流满面。我说:“不,它们还是精致的,在我心里,永远都是。”
卫东擦去我脸上的泪,用他的右手仅剩的一根手指。他说:“知道吗,第一次看杨过断了手臂,我想,我和他一样,是个残废了。”
他的声音平淡而哀伤。我说:“我愿意是那个人。”卫东说不,他会拖累我的。我说怎么会呢,他这样能干。
卫东看着我,眼光爱怜:“你不明白,要怎样才明白呢?我天天晚上都想着你,可是不能告诉你。我的右手等于废了,我没办法上机练指法,不能一次拎四瓶开水,戴了手套,我有时拿不住太多的东西。”
他笑了,他说:“真好笑,丘比特的箭射中我,一看,却是一支断了的箭。”
我说,我要和他在一起。
他毕业了,因为断指的残缺,他找不到工作。我把和他的恋爱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他若只是卫东,我同情他,他如果要成我的妹夫,我反对。”
我不能再受苦,卫东和姐姐一样,这样对我说。
“我不愿意看到你痛苦,选择的痛苦。在你还没为我的断指和我争吵之前,我选择放手。”卫东在电话里诀别。
从此,他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和卫东在一起,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都铁定我会后悔,因为他只是一支断箭。
我那时不明白,到今天我毕了业,我只有在心里怀着感谢———我不敢面对我的自私,我只能感谢这一生,含泪谢他。纵是一支断箭,也温暖了孤独的青春。从一开始,注定我无法回报。


第52篇、爱情故事闪着荧光的外衣

他和她,只是那么普通的一对夫妻,他们的家坐落在一条匆忙的国道边上。
一天晚上,正在做饭的她听说又发生了车祸,死去的是一个骑车的男子,女人的心一紧,第二天,她给丈夫买了一件新衣,那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在衣背上镶着几道荧光彩条,一到暗处便会闪光的那种。她让他穿上,男人笑而不言,开始穿着衣服去上班。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继续着,没有任何风生水起的东西。直到有一天,男人又很晚回家,他骑车走在国道的一个拐角时,忽然有一辆车从他身边迅速地刮过,斜插到路边的草丛里,而他也被刮倒在路边的田地里,司机惶恐地走了过来,扶起他,顾前问后之后,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司机说:“幸好看到你背上的荧光,要不就撞到你了。”
而他也惊魂甫定,脱下那件沾满泥土的外衣,看着那闪亮的荧光,豁然明白了妻子的用意。原来妻子是为了他的安全才特地买了一件荧光衣。
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他抬头看,忽然发现一个黑色人影居然站在窗台上凝望着黑暗的路口。他忽然又是一颤,原来妻子只是关了灯,其实仍然在翘望着自己带着一身荧光回去。
于是,他又拐了出去,重新穿上荧光衣,在妻子的凝望下从路口赶回家里。到家的时候,妻子假装睡去了,而他也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妻子他的遭遇。
只是从那天起,他总爱穿那种镶带荧光的外衣。而每晚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总是分外地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有一个女人始终在沉沉的黑夜里,凝盼着自己安全回家的身影。
日子久了,他身边的邻居居然都喜欢起穿荧光衣,因为无论在多黑的夜里,它总能闪动着无比温暖的爱意。


第53篇、爱情故事冰河世纪的爱肥熊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的叫刘俊,有个女的叫冰如。

他们生活在冰村里,他们很相爱,结婚有20年了,过着很幸福的生活。

刘俊白天去打猎,冰如在家做家务。晚上刘俊打猎回来,冰如就在家准备好晚餐...刘俊每晚都会喝到爱妻冰如做的汤...每晚刘俊喝汤的时候,都会看着冰如,跟冰如说:“谢谢你冰如,辛苦了!汤很好喝,喝到你做的汤真的很幸福...”冰如微笑的对着刘俊说:“跟你在一起也很幸福啊...”

就这样,他们一直过着这样,很简单,不需要怀疑,不需要吵架的幸福的生活。村里的人都很羡慕...

有天刘俊准备去打猎,冰如也想跟着去顺便采草药,但是刘俊不准不冰如去,因为很危险,可能会有暴风雪也不定。

刘俊说:“我帮你采吧。”

冰如对刘俊说:“你知不知道草药是什么样的噢?有你在什么也不需要怕啊。”

刘俊很无奈的说:“好好好,走吧,多穿件衣服。”

刘俊带着爱妻冰如一起上了冰山,刘俊在打猎,冰如就在旁边采药草。突然有只熊袭击刘俊,刘俊连忙的拖着妻子跑,跑到了一个小洞口里。熊一直在门口守着,刘俊的左手也给熊的熊爪爪伤了。冰如看到刘俊血一直流,冰如哭着把自己衣服撕了一小块帮刘俊包扎,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给他们的考验,天气变了,下起了暴风雪,很大很大。熊也慢慢的离开了,刘俊看熊走了,也准备想带着冰如走了,但已经天黑了,暴风雪很大,他们只好在洞里过一晚。

刘俊的朋友,阿伟,想去找刘俊和冰如一起去他家吃饭。

阿伟去到刘俊家,家里没开灯,阿伟在门外敲门,敲了很久。阿伟看着这么大的暴风雪,难到...刘俊在冰山出事了?

阿伟连忙把村里的所有人叫来,问村里的人有没见到刘俊,村里的人说没见到,突然有个村里没见过的老伯说:“我今天看到他们俩夫妻上了冰上。”

阿伟和村民都着急了,全部一起上了冰山去找刘俊和冰如,这时暴风雪很大很大。刘俊和冰如还在洞里,刘俊看到冰如在发抖,快要睡着了,刘俊把自己的大衣拖了下来,给冰如穿上。忍着痛用自己的身体紧紧的抱着冰如,这时冰如没有发抖了。慢慢的睡着了,刘俊微笑的看着熟睡的冰如,亲了她一下。对熟睡的冰如说:“难到这是天意吗?如果是的话,我希望下辈子再和你做夫妻,冰如,我爱你!”

刘俊落下了眼泪,泪也变冰了,刘俊也睡着了。冰村的所有人都去找他们夫妻俩,阿伟看到有个小山洞被熊袭击过的痕迹,他和几个村民跑上去,看到刘伟只穿了件衣服,紧紧的死抱住冰如。阿伟把他们夫妻俩带回了村里,急救了刘俊,可惜...

当冰如醒来看到自己穿着刘俊的衣服,问阿伟刘俊呢?阿伟指着那冰硬的刘俊,冰如傻了,看着刘俊的尸体,冰如很用力的抱着刘俊哭了。她希望用自己的身体暖回刘俊,冰如哭着抱着刘俊的尸体这不是真的,为什么你要丢下我,为什么天要这样,为什么?你快点醒来好吗?你还没喝我今天做的汤啊?

阿伟和旁边的村民也哭了,这么恩爱的夫妻,就这样天各一方了。

阿伟和冰如说:“我们在洞里发现你的时候,刘俊把他的衣服都给你穿上了,死死的紧抱着你...”

冰如哭着说:“我宁愿跟刘俊一起去,也不想他丢下我。”

阿伟对冰如说:“你不要想去做傻事,刘俊哥不在这是事实了。”

他想你好好的活下去,不然也不会用自己身体给你温暖。


第54篇、爱情故事牵手!太阳岛 外篇

对于一个生在21世纪90年代的我们来说,生活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因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提高,对于物质的享受已经完全脱离了以往的旧社会,而如今人们追求的则是更高等级的精神享受。

我生活在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家庭,虽然没有李嘉诚那么夸张富有,也没有林路那么奢侈的生活。不过对于我来说,每天有面包牛奶,就已经足够了。

我爱玩,亲戚朋友都这么说,我也承认很爱玩。曾经爸爸还开玩笑的对我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每天还想着玩呢?学习,学习,学不好,工作也做不好,真不知道你能做什么?”(我爸是一个非常慈爱的父亲,对我和姐姐照顾的无微不至。他还是个很开朗的父亲,对我和姐姐所做的事情,只要是我们想做的,他都尽量的让我们去做,用他的话来说,孩子长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了,做什么事情也该让自己历练了。)

我只是呵呵一笑,并没有说什么。其实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小学时每当看姐姐成绩比我高的时候,我都会努力学习,希望下次考的比她好.)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心里已经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了。

星期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期盼已久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你可以放下一个星期的工作,一个星期的学习,可以放下一个星期的起早贪黑,尽情的享受被窝带来的温暖。


为所有爱执着的痛

为所有恨执着的伤

我已分不清爱与恨

是否就这样

血和眼泪在一起滑落

我的心破碎风化

颤抖的手却无法停止(手机铃声无法原谅)

“喂。”

“小雨哥哥吗?周浩南的声音。”

看见他的来电我似乎有种不好的预感,似乎有种危机感悄然向我临近。

“恩,什么事?"

“姐姐说很讨厌你,他说完,我的心咯嘣一下。”我知道该来的事总是逃不掉。

因为昨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因为朋友喝多了,正好被周金月经过,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我知道现在解释只是徒劳无货。就是我自己看见当时的场景也不会相信。这几天,周金月和我断绝了一切联系。

所以在这段时间我才明白了食不知味、坐立不安、失魂落魄真正意思。

每一天都是那么漫长,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凄凉。

我曾经想要忘了爱情忘了你,忘记过去的痛苦和甜蜜。

但是越是想忘记,就越记得清晰。

今天是月圆夜,但却是月圆人不圆。

忆往昔,偶偕佳侣共依偎。叹如今,空守寒窗度寂寞。

为什么爱情只能错一次,从此就再也牵不到你的手?

伤心之余,我来到网吧。打开微薄,看着曾经写的歌词:让我心碎让我醉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为你消得人憔悴。曾经给我安慰,曾经让我无悔,今日却让我让风吹。爱恨心底交汇,脸上多少纵情泪。止不住的泪水,流不走心中伤悲,不知真爱再为谁?无法挽回,无力再追,无心错失多少回。茫然不知进退,谁能计较错对?情由你生亦由你毁。爱恨已是累赘,为什么还想回味?失去你的岁月,问苍天谁来点缀?唯有风雨来作陪。

这么凄美的歌词,可惜没有人看得到。不过,也许对于我来说是美的,而对于别人来说,却是肤浅幼稚和故作呻吟之语。

没有人在意我,所有的人都在盯着自己的屏幕看,有的聊天,有的游戏。只有我,躲在这个阴暗的角落,在为自己的爱情和梦想唱着挽歌。


第55篇、爱情故事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

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

---题记

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你是何时出现在我梦中?睁开眼睛的刹那,天地一片朦胧,无力的双手揉了揉眼睛,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浑浑噩噩的梦。而我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只好一阵苦笑。

夜已很深,我迷迷糊糊的试着爬起来,可四肢明显感到无力,无奈一头倒下,陷入沉思。墙上的钟,滴答滴答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我的心灵。时间过去了很久,而此刻我已渐渐清醒。轻轻地走向阳台,习惯性的寻找那一抹月色,可我怎么也寻不到那远处的橘黄色光芒。从这一边跑像另一边,我开始慌了,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抛弃了月亮还是月亮抛弃了这个世界。脑海中一片混乱,思绪也随着凄美的夜色想起了你。

某个城市,某处角落,某个人,静静的享受着周遭环境所溢出的寂寞气息,借助那孤独的夜色慢慢的搜寻着有关于你的记忆。在那种温暖而淡然的心绪中,无声无息的回忆着,嘴角划过一丝笑意,仿佛我又回到了那唯美的灿烂年华,一下子坠入年少时的懵懂中。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百看不厌,越看越入心。

那么多年过去了,你的微笑,你的转身,你的一举一动,都给了我无限的美好,让我又重新感受到了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从楼上走下来,而你在楼下,我傻傻的看着你,而你也用那温暖而又韵味十足的眼神看着我。当眼神互相碰撞在一起的的那一刻,就好像北斗星司和南夕子两人合二为一变身为艾斯奥特曼。

还记得我第一次牵起你的手,一对懵懂少年的羞涩从两个脸蛋上不约而同的浮现出来,就这样向前走着,谁都不说话,即使手心抓出汗了,还是没有松开。真想就这样抓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刻,变成两尊雕像。和你一起走在湖边,和煦的春风缓缓吹来,吹动你的长发,吹的你更加迷人,我静静的望着你,带着一种美丽的小甜蜜。静静的回味着,思忆着,微笑着,珍藏着。。。。。。。。。

我还记得,你推着一辆小自行车,而我走在你的左边,紧紧的挨着你,生怕你会突然消失,消失在这个世界,让我找也找不回。两个人的影子倒影在月光下,此请此景就像是上天刻意为我们而安排的,那场景就如同一幅温暖的画面,深深的刻进我们的心灵,好让我们彼此铭记这条路我们曾一起走过。

我还记得,杨柳岸边,你靠在我的胸前,我们谈笑风生,你还时不时的挠我几下,急的我都不敢靠近你。其实不管是谁,只要能够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很幸福,很浪漫,甚至是牵了一下手那也是幸福的,浪漫的。你说你会永远爱我,我傻傻的笑了,这个笑是最真挚的笑,最坦诚的笑。那时,我不懂誓言,更不明白什么是承诺,我只是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仅此而已。

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来。时间很快,一个学期转眼间就结束了,而向我们迎来的是那漫长的暑假。在学校一个月30天,我有24天可以看到你,而两个月的暑假我却寻不到你的身影。看不到你的日子里,度日如年,两个月就像两个世纪那样长。就这样无奈的过了两个世纪,2208年我又再次遇见了你。“两百年没见了,你还好么?”她一头雾水的看着我,好像很惊讶却又让我感觉她很开心。"我好想你,你怎么都不来找我,这两个月你知道我怎么过的吗?我没有回答,“只是无奈的看着她,当时很尴尬,但我却知道了幸福其实一直都围绕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很激动她还是会想我,她还是那么的喜欢我。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害羞神情,我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不得不让我做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这不就是所谓的俯首甘为孺子牛吗?思念穿越两百年,赤字之心永不变。我轻轻的伸出手,如履薄冰的整理好她那东倒西歪的刘海,彼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第56篇、爱情故事他的爱已落幕,很遗憾他没能风度的谢幕(感

情感剧场的爱情故事总是会有想不到的美好结局,几乎有很少最后是伤感的,但剧场的经过总是惊天地,泣鬼神,这也使得我们对爱情的憧憬,总也想有那么一段感动天感动地的情话,但是,天真的我们得到的却是分手时撕心裂肺的痛。

北京,我们的首都,每天在这里出现的美女帅哥成千上万,每天几乎都有美丽的爱情童话在这里诞生,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段曾经憧憬的梦从这里破粹,爱情的童话故事有时候真的只是我们的想象。嗨,大家好,我是炫龙,还记得我吗?现在我带着大家去体会一段曾经让人羡慕,让人嫉妒但也只是曾经的一个故事!

一辆豪华的保时捷跑车奔驰在B市远郊的公路上,开车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她叫紫怡情,是B市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今年只有20岁,是他们学院的校花,她的家族背景让很多有心的同学只能远观,不敢走进!她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只喜欢微风吹蕩的田野,她觉得这能让她忘记一切,丢下所有烦恼,这种感觉让她迷恋,让她疯狂,以至于有点时间她就会往郊外跑,去感受大自然的美。

她总想退出经济圈,但是她的家族不允许,她无奈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必须坚持下去。微风吹荡着她的长发,显得格外诱人,车里的轻音乐让人别有一番享受的感觉,保时捷华丽的外表在这乡间小路更是一番触不可及的风景。

保时捷慢慢的行驶着,前方200米的地方出现了一处路障,她放慢了速度,在距路障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打开车门,摘下墨镜,看着前方的木头,这显然是刚弄不久的路障,是大风挂到的?还是?在她感觉到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车的周围出现了6个大汉,他们虎背熊腰,个个彪悍,西装领带一看就不是农民,是专业的打手?紫怡情在心里算计着是谁在操盘着这场阴谋?绑架?为钱?为色?“你们是谁?是谁让你们来的?”紫怡情并没有多慌张,她的神情非常自然,可是她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她知道,慌只能增加他们的兽性。

一个带着墨镜的大汉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似笑非笑的说道:“美女,不要问我们谁派来的,但你要明白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一趟”“笑话,你们真的以为能带走我?”紫怡情冷笑了一声。大汉摇了摇头,跟他的同伙动了个眼色,六个人开始向她靠近,她的心跳在加速,她的手心在出汗,她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但求助也并非易事了。

紫怡情被他们抓住了,她的挣扎像是鱼钩上的鱼无济于事,她真的想有一个人如果能救她该多好啊,她无助的呼喊着救命。大汉把她塞进一辆帕萨特里,准备上车。一辆摩托赛车出现在路障的前面,带着头盔的他听到了呼救声,抬起前轮越过木头,看着眼前的景象,女孩拍着玻璃,喊着救命,前方20米的地方停着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跑车,男孩意识到了女孩被绑架了···救她是大脑里的直接想法,在他明白过来后,帕萨特已经发动并离开了,男孩发动摩托车,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出去!没多久,帕萨特的影子就出现在他的眼中了,这也许是赛车的优点吧,可惜不是他的。

他加快速度和帕萨特并行,打开比赛用的扩音器,向对方喊话:“黑色帕萨特靠边停车”声音一出大汉们紧张了,但看到他只是一个人,又笑了,在他们眼里,一个皮毛孩子而已!而紫怡情不这么认为,能骑这种车的人肯定不简单,可能是电视剧看多了,不过她还是期待新的转折点!

第57篇、爱情故事掠过童话我们依旧做对情侣

曾何几时,在那一段漫长的童话里我们初次遇见了对方。
在那一段美好又短暂的时间里,我以为我深深的爱上你。
可是事实证明了我只能做你的旧情人,永远只能在你的感情里做一个情客。
---梦

vol。1

{。曾经的深爱,如今换来眼里的无所谓。}

我不得不承认爱情的最高境界和情歌的对唱一样,总会在平凡中遇见高潮涟漪,而留下伤痛的痕迹那么深、那么深。也许我们所谓的爱情真的像别人说的一样是一种千回百转的航线。尽管如此,你说过不会放弃这航线的,可是你说的话消失在那个夏日里?我们曾经的许诺还有曾经信誓旦旦的情话,对于你,那些暧昧成什么了。


曾经我的爱是你用心给的,而现在呢?我对你的爱成了你眼里无所谓借口,你说以前我们的认真是为了不让自己太冷清、不让自己太寂寞而已。可是我,我把它当成了我初恋的倚梦了。我曾经无数次的回想这句话,直至现在我也不愿意相信这是你跟我说的真心话,你曾经说过会做属于我一个人的专属天使,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站在我前面来保护我,为我遮风挡雨。你说过画地为牢做我一个人的情未央。你还说过我们要一起隐居,不去管人间的情恨与纠葛,只想要我们好好的作对山间的情侣,那时候我们都说要向往“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现在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我的自作聪明罢了。

曾经的深爱换成了撕破没有弧度的无所谓,曾经的誓言成了我们不可怀念的过去,曾经的山盟海誓成了无心策划的无所谓。只是现在的我是否该去拾起这些回忆好好珍藏。你知道吗?在墨色洒满的黑夜里,我只能回忆那些往事而暗自唾泣。没认为我擦干眼角的泪水也没有人像以前那么安慰我、讨我开心,也不再有人为我讲好听的故事让我安然入睡,现在我只想知道我怀念的你是否再一次想起我,为我担心。

vol。2
{。走出爱你的泥潭,蓦然回首,只剩思念的疼痛。}

望着两年拍下的情侣照,我是否该苦笑。望着曾经爱过的你,我没有半句的怨言,也没有半点后悔曾经深深的爱过你,因为曾经是你让我开心的度过高中的日子,现在我们都高三了,要面临的是分离,我只想让你记得有我在深深的思念你,好吗?任凭昔日的喜悦冲刷我内心莫名的疼痛。我知道,我明白我们的遇见只是个错误的巧合,我知道她能带给你的只是幸福约定的终生,而我能带给你的只是疼痛与昔日的爱情纠葛。


看,那情侣照里扬起微笑的你。
看,那情侣照里充满幸福的你。
看,那情侣照里亲我额头的你。

只是我现在好想撕毁它,因为它带给我很多很多的伤痛,亦有很多很多的幸福回忆,对于它,比我生命更重要的一张照片。我开始苦笑,任凭眼泪打湿我娇瘦的容颜,任现实打断过往的回忆,我不得不承认照片里的我们只是在演绎一场生离死别的闹剧,最终我却落得一无所有。

想着曾经的念念不忘和过往的回忆正在远离自己,而自己却在靜逸的夜晚空虚的打着键盘,输入的是过去的回忆,输出的是现在的疼痛。生活中我假装着微笑的过完每一天,别人则认为我是个快乐的女子,会有很多爱我的人在我生命里给我珍惜,给我幸福。但日复一日,我依旧管不住我内心的哭泣声,又是一个眼泪浸湿的夜里,我的寒冷是你遥不可及的关怀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反复说着。

对于爱情。一个从来不让我真心去理解的名词。对于疼痛,一个从来没有离开我身心的话题,我周旋在你我的爱情之中,看苍穹里的云朵片片消散,或许这足以证明上天想让我走出爱你的泥潭,然后好好的去理解爱情这个话题。可是我只想在我一生里好好爱一个人,陪他走完此生。想让他义无反顾的只守候在我的身边,可是爱我的你,你带给我的不是守候,而是你给的疼痛和无所谓的曾经。


第58篇、爱情故事桃花缘

哎,十年磨一剑!想我出生于书香世家,纵使天资纯良、才情俊逸,然,科举如若不中,又与市井游民何异?文字,本源于浊世流俗之中,罢了!罢了!教我如何不为之动容。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平日埋头寒窗,却苦读不知春已浓。今儿正逢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屋外”应是桃红柳绿蝶舞蜂飞,我决定暂且放下笔墨出去走走。

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清风微拂,我不禁感叹大自然之淳朴花花鸟鸟之靓丽,沿着春的气息浑然不知走了多远,渐渐抛却了已经模糊不清的城。伴随着午后的阳光,忽然觉得腿酸口渴,我打定主意决定找一户乡野农家歇歇脚讨杯水喝,这里已是僻野不知有没有农家居住?

我举目四望,见不远的山坳处于万株桃花掩映中露出一角茅屋,袅袅的炉烟于屋内散发出来,婉若人间仙境一般,我不禁加快了步伐。沿着桃林间的曲径往里走,当茅屋完全呈现在我目力所及之处时,我不禁惊叹:“不知何方高人在此隐居?

”只见翠绿的山脚木屋坐落于纷脂桃林之间,有一竹篱围成的小院柴门半掩,当我走进院中梅、兰、竹、菊在微风的轻拂下交相辉映,心想:“此主人必是一位仙风道骨、白发美髯的老者”,于是高呼:“小生踏春路过,想讨一杯水喝!”吱呀一声,房门敞开,谁料开门的竟是一妙龄少女。

少女淡妆素服独立遥阶,我再次说明来意,少女便殷勤的引我于草堂落坐,亲自厨下去张罗茶水,我也少有空间的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室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墙上挂的山水字画与桌上的笔墨纸砚映出了浓浓的书香之气,我不禁心生疑问:“到底是何许人也隐居此地?

”恰逢这时,少女已端茶进来轻唤一声:“公子,请用茶”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我赶忙从思索中回过神来,逢迎的双目正好遇上少女热情的明眸,少女迅即垂下眼帘,白皙的脸上燃起两片绯红,一份娇羞更显得楚楚动人,“世间竟有如此明媚的女子!”我再一次傻傻的怔在那里。

“公子,请喝茶”少**柔的话语使我自知已经失态,于是轻轻咽了一口茶水,故作镇静地表明了自己的姓氏和乡里,接着忙问小姐的姓氏及家人。小姐娓娓而答:“小字绛娘,随父蜇居于此。”我虽学识浅薄但男女之间的礼数还是懂的,于是不再深问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风景与诗文上,“这里远离市井车马风景宜人,是踏春游玩不可多得的好去处”绛娘听我言只是含笑颔首并不多言。

面对盛景佳人我禁不住吟咏一句,当我拙口粗吐:“桃红暮若鸾凤齐鸣”

“柳绿夕年鸳鸯比翼”绛娘接到。

不曾看见佳人丹唇开启,声音却如丝丝春风如约而至,风景迷人,伊人却醉人!这时的道德礼数在我心里就如同那大山一样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中已近日落西山,我对绛娘表明了辞意,绛娘也没有太多的挽留。

“小姐请留步”

“公子慢走”

映着落日的斜晖桃红的淡雅,伊人倚门…我不清楚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脑子里全被那一双脉脉含情目占据着!胡乱收拾了一下,草草的睡了!

平日里依旧埋头书案,日子久了渐渐的淡忘了此事。转眼又到了桃花灼灼、柳絮翻飞的季节,我忽地想起了去年的这件逸事,于是决定再去拜访,一路上我再也无心欣赏沿途的盛景,径直朝那片桃林奔去…还是和去年一样花开如旧,我的心里却隐藏着丝丝的惶恐不安。

走进院落,里面寂静无声,我也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望着茅屋柴扉上的那一把铜锁,风景今朝是,人事昔昨非,往事历历在目夕阳西下我取出笔墨写到:


第59篇、爱情故事对不起胜过我爱你

有两句短语男人在恋爱时是经常说的,这两句话分别是“对不起”和“我爱你”。甜言蜜语的男人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性格内向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男人唯有懦懦地说“对不起”。不管说哪句,只要肯说,总是能看到效果的。因为这两句话对女人是非常有杀伤力的,一个男人都“对不起,我爱你”了,还想怎么着?

无论什么性格的男人,恋爱时,可能是他这一生说话最多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比如精神错乱成了话痨),婚后的男人说话的频率会大大下降,不仅对“我爱你”惜字如金了,就是“对不起”也懒得说了。惜字如金和懒得说,客观原因在男人这儿,主观原因其实还在女人那里,因为女人不再逼迫男人开口说话了,既然恋爱的时候能逼,结婚后怎么就不能逼了呢?这说明女人也会产生婚姻疲劳的,再加上柴米油盐永远比甜言蜜语重要,所以,男人们不说就不说了吧。

可是,有些时候,不说也不是办法,因为有些矛盾,必须是用言语才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女人对“对不起”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我爱你”。“我爱你”是适合于打情骂俏的语境之下的,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说这三个字实在是不合时宜,也未必见得能收到预期效果。相比来说,“对不起”就好使多了,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承认错误。围城内的争执,不就为了一个胜负对错吗,承认错误,说声对不起,大不了再自抽几个耳光,你再看结果——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化解不去的怨气。

作为一个男人这一生说出的“我爱你”很少有发自肺腑的,要么情势所迫,要么别有所求,估计很少有男人敢保证自己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不干巴巴的。但女人是感性动物,即使干巴巴的也爱听。所有的幻境最后都要破灭的,包括曾经由甜言蜜语构筑的海市蜃楼。女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在更大的程度上,“我爱你”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可持续增值的情感债券。爱我还冲我大喊大叫?爱我还花天酒地夜不归宿?爱我还对我撒谎?……算了,那不是爱。

那些被婚姻缠绕得疲惫不堪的人,那些彼此尽力收拢身上的刺避免刺伤对方的人,那些目光很少对视时时胆战心惊生恐爆发“世界大战”的人,是没有权利说“我爱你”的,“我爱你”也从未如此苍白无力甚至无聊可笑过。但爱确实又存在,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手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锯掉的话却感觉到疼”,也像每天早晨醒来看见阳光心里会踏实地想到普通的一天将要开始,而遇到雨雪天气总会担忧发生一些什么一样。

还是说“对不起”吧。我们对不起对方的有太多。首先我们违背了曾经说过的让彼此快乐的诺言,我们做不到。许多许多人都做不到,即使他们在内心深处还爱着。还有我们并不真正地了解彼此的心灵需要,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个体,有着各自固执的思维逻辑,两个人不被对方同化不奇怪,真正同化了那才奇怪,因为这意味着肯定有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尊——虽然有人常说婚姻中是没有自尊的。

所以,不说“我爱你”了吧。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远比那句虚无的话语更实在。一句“对不起”,代表了宽容的姿态,代表了实质的退让,带来了和平与温暖,谁说这不是爱?


第60篇、爱情故事被爱的资本

五年前,他说爱我。我却说:“不,我还没有被爱的资本呢?”他惊愕,我惭愧。
被人爱是女孩子的骄傲。可我懂的太少,无法和他争论国际风云、国家兴衰,听不懂他讲世界名画、古典音乐。还是别让心中最敬佩的人失望吧。这太幼稚了吧?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四年前,他做实验烫伤了手,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我都偷偷地查看他的手,可嘴上却说:“你看诺贝尔……”他踢足球撞伤了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足球赛了,可嘴上却说:“足球,是勇士的运动。”他在校乒乓赛中名落孙山,觉得很难堪,我却说:“男子汉嘛,要有输得起的气魄。”我猜想,我如此知书达理,他一定会爱我,可他再也不提此事,大概怨我再傻不过了。
三年前,当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世界通史》,《中国通史》,当我细心地倾听美术系列讲座,当我也能笨拙地弹起吉他时,我多么希望能在他面前炫耀一下儿啊!此时却接到了他北京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捷报夹着一张一等三好生的证书。我好不羞愧!我的这点小小的进步何足挂齿,我的院级三好生的证书又怎能拿给他看呢!他会认为我可笑吧?真是再傻不过了。
两年前,他考上研究生的喜讯使我高兴得连喝3瓶汽水,腹痛了一天;他的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常使我夜不能寐;他喜欢的英文书,我连夜抄写……但是,当他突然吻了我一下儿时,我却气愤地喊:“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你有什么权力?!”事过之后,我后悔,那本该是多么含情脉脉的一瞬,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瞬啊!谁还会再吻自尊心这样强的女孩子呢?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不久前,他要出国去读博士了。我再也不能那样“坚强”、那样“豁达”了,我伤心,他腿受伤时,我不该把眼泪擦干;他手烫伤时,与其我独自彻夜难眠,还不如床边陪伴;我精心练习的吉他曲,早该弹给他听;他吻我时,我应该回报他……这无数的遣憾,使我怆然泪下。“我只想告诉你,这5年,我真是再傻不过了。”他却说:“我真希望我有资格说‘我爱你’,也许在我回国的时候。唉,我也够傻的,只有傻子才肯等我了。
我泪流满面地回答了他:“我再傻不过了。”


第61篇、爱情故事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我是个很容易急躁的人,婚后,在许多琐事上,我都习惯与林锱铢计较,争吵不休。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上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作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他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他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千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一种命运的沉痛。


第62篇、爱情故事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
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第63篇、人生故事莫把占有欲当爱情

暖暖愁眉苦脸地坐在我面前,她不知道该选择继续和胡博保持这段纠缠三年的恋爱还是选择和现在的男朋友结婚。

暖暖三年前在老家的一次朋友聚会中和胡博认识,那时胡博的太太刚去世半年,他一个人带着女儿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暖暖那时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在公司总会被同事挤兑,胡博在工作上给了暖暖很多帮助。暖暖很喜欢和胡博在一起的感觉,虽然他们也会吵吵闹闹,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不久后暖暖意外怀孕了,她知道父母肯定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所以暖暖选择了流产。

一个月后,暖暖父母还是知道了他们的事情,在父母的威逼施压下,暖暖选择离开老家到深圳工作,而胡博也收到暖暖父母的威胁让他不准再去见自己的女儿。

到深圳工作的暖暖心里还是放不下胡博,她瞒着父母偷偷和他联系,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见面,而每一次他们都是在酒店开房。

这样偷偷摸摸的关系又维持了两年,期间他们从未停止过争吵,暖暖很希望胡博能勇敢地面对她的父母,胡博希望暖暖能回老家来工作。今年暖暖在深圳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他对暖暖很好,也很符合她要的结婚对象的条件。

当胡博听说暖暖要和他分手要和新男友结婚这件事后,他冲到深圳逼她并威胁她不许分手。

暖暖觉得很累,她要瞒着家人瞒着男友,还不能让胡博知道她继续和男友交往的事情,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了。

试想当你还是小孩儿的时候,走在马路上,或者在小区楼下的花园玩耍,看着其他小朋友在玩你从没见过的玩具时,你是什么心情?

羡慕,嫉妒,眼馋?超级想把那个玩具抢过来,占为己有吧。

可当你真的得到这个玩具后,你会怎样呢?

精心地爱护它,每天玩完都会把它擦干净放在醒目的地方,只玩这个玩具其它的都统统扔到一边?

不管小时候的你当时有多么喜欢这个玩具,过一段时间以后,这个你心爱的玩具都会变得破旧不堪,特别是男生玩的车、枪、变形金刚之类。

你会说,玩具本身毫无生命,怎能和爱情相提并论。表面上看好像是这样,但无论是玩具还是爱情,他们都是你当初最想得到的你认为对你来讲最重要的东西,他们都需要你用心认真对待。

暖暖和胡博的故事,如果用台式爱情剧来演绎的话,绝对可以拍成一幕非常赚人眼泪,相爱却被家人逼迫,最终两人纠纠缠缠,远隔千山万水,想在一起却无可奈何的虐心爱情。

但他们之间纠缠的原本就不是爱情,他们也都不懂爱情,他们只是借爱情之名相互占有。

暖暖的家人在威逼胡博之前暖暖并没有和家人好好沟通做好保护工作,胡博在已经和暖暖分手之后并不去祝她幸福反而威胁逼迫,暖暖在已经离开老家后还继续和胡博保持暧昧关系让他欲念不断,最后暖暖脚踏两船既伤害新男友又伤害胡博更让自己陷在情欲之间无法脱离。

面对这样的情况,唯有暖暖自己果断起来,无论选择胡博还是男友,当做好决定后,就不要暧昧不清。

有这样一句话:若爱,请深爱;如弃,请彻底。不要暧昧,伤人伤己。

第64篇、爱情故事婚姻修补也成锦

我父母的婚姻可以说是幸福的。虽然父亲脾气暴躁,但是他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因此他们修补婚姻的过程,更像是一出出闹剧。

记得我7岁那年的一天,父母不知为了什么事吵架,母亲—边哭一边悲愤地整理行李,要离家出走。父亲坐在客厅里,佯装镇静地看书。幼小的我很紧张,在房间与客厅之间来来回回地跑着,—边跟父亲报告:“妈妈要离开我们了!”一边跟母亲哀求:“妈,你不要丢下我!”可是,他们两个人看起来都不为所动。

正当我哭哭啼啼,跑出去要追提着行李即将走出大门的母亲时,父亲忽然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拦在母亲前面,左手拿着铁锤,右手拿着钉子,双手越过母亲的头顶,把我家的大门砰砰砰地钉了起来。

我愣了一会儿,破涕为笑。母亲开始也是一脸惊愕,但立刻就忍不住笑了起来。第二天,门上的钉子就拔掉了,但是那两个钉眼,却让父母彼此互相取笑了很多年。

长大之后,跟母亲闲聊,有时候,她会抱怨父亲胡乱发脾气,气得她想一个人搬出去住。可是,当父亲牵着她的手在小区一圈又一圈散步时,妈妈又会带着小女孩崇拜偶像一样的神情对我说:“你爸爸就是脾气坏点,其他什么都好。他聪明好学,工作认真,情感专一,我也算是嫁对人了。”

父母就这样吵吵好好地度过了将近40年的婚姻,直到母亲在62岁那年不幸病逝。母亲过世之前,在医院住了半年多。200多个日子,没有一天间断,父亲每天下班后就直接到医院去,亲手喂母亲吃饭,给她换衣服、按摩,陪她上厕所。那时的父亲仍然在高校授课。母亲离开之后,父亲每天在家里整理母亲的遗物,把母亲的每一张字条、照片,用笔记本一本一本地贴起来留念。

如今,我也已经步入婚姻近10年,我的婚姻,也是一样的有争吵,但我从没想过要放弃,因为我心中明白老公爱我,爱这个家,我们只是很正常的摩擦,互相让让或哄哄便又重归于好,甚至彼此的情感会在这种修补中加深,加固。这就如同一辆汽车,它的动力没坏,只是某个小零件出了问题,及时修补便依旧是辆好车,而且在修补时我们更熟悉了车况,驾驶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第65篇、爱情故事流水线上的爱情

1

高考落榜后的第二年,我来到南方某城,在工厂的流水线上做工。工厂设施不错,管理也很规范。三餐有大食堂,居住有宿舍楼,休闲有活动室,生活用品有内设的便利店,东西比厂区外便宜一些,整个一个封闭的小社会。

宿舍楼有5层,一二层住女工,三四五层住男工。为了安全,3层以上另开入口,一层的入口处安了铁门,有专人把守,并立了规章:没有女工带领,男工不能进入。我和阿珠等8人共居一室,分上下铺,共4张床。一天,阿珠的男友来了,说刚从老家回来,没地住,“今晚不走了,你们理解一下呗,去隔壁找个宿,改天我请你们吃饭。”阿珠说。

这之后,阿珠的男友再没出现,但8姐妹的情分也被泼了冷水,阿珠很快就辞工离开,再无音信。

2

流水线的工作量极大,要求速度快。我不熟练,每次一掉线,工长就会过来盯着,偶尔还会斥我两声。有位男工经常替我解围,他叫靳文(化名),湖北监利人。我俩试着交往了两个月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每次靳文来宿舍看我,都要被宿管盘问警告一番。所以,我俩更愿意上班时聊天,下班时一起绕着厂区走两圈。一天,靳文突然说:“这样太别扭了,不如在外面租个房吧。我打听了,与人合租,没几个钱。”我同意了。

10月,我俩在厂区附近找到一个不足30平米的出租屋。进去才发现,这么小的空间里,中间还挂着一块碎花布帘,帘子那边,蜗居着另一对年轻的打工情侣。我犹豫了,但靳文说啥也不想回去。我只好妥协,签了租约,与帘子那边的一对,开始了4人共居一室的尴尬生活。

每个星期六,我和靳文一早醒来,就会对帘子那边的情侣说:“我们出去转转,大概中午回来。”到了第二天,也就是星期日,这两人也会这样说,回来之前还会打个电话。我们的默契中,带着几分理解、几分酸楚和无奈。

一个月后,激情退潮,面对窘迫的起居常态,我hold不住了,提出重回厂宿舍。靳文虽然一百个不愿意,但见我去意已决,也不好再坚持。当天,我就找到相关领导,经过协商,我俩再次分别入住宿舍楼的男女区。就这样,我俩白天在一起做工,下班后,一起去食堂吃饭,再到厂区里逛两圈,最后在宿舍大门口分手,我进入铁门内的女区,他直接上3楼的男区。想亲热一下,只能找机会,像室友们逛街去了之类的。由于担心被突然回来的姐妹搅局,肌肤之亲也只能草草了事。但有一点比4人共居一室强,至少晚上,能睡个踏实觉。

3

一天中午,几个姐妹相约去厂外饭店聚餐。机会来了,我谎称头疼没参加,转身一个电话把靳文叫过来,还请求宿管让他多待一会儿。宿管是个40出头的河南女人,因工伤腿有些不利索,脾气极差,死倔死倔的。“就一个小时,多一分钟也不行。”她边说边靠着椅子上闭上眼睛,任靳文怎么请求都不松口。

靳文匆忙进来,搂住我求欢。可毕竟是大白天,我放不开。推推就就间,一小时过去了,敲门声比钟都准:“怎么还不走?到点啦啊!”靳文摁住我的嘴,我俩都没吱声。宿管也没多说,走人了。没多久,宿管回来了,把门敲得震天响,还大声嚷嚷:“快走吧,领导来了,让外人滞留,我要丢工作的!”

我害怕了,忙打开门,说大姐大姐,他这就走。宿管满脸怒气地看着我,说:“你个姑娘家,看着也斯斯文文的,大白天就在宿舍里等不急了,伤风败俗,不觉丢脸呀!”“什么伤风败俗?我们正常谈恋爱,没偷没抢,丢啥脸了!”靳文被宿管的话激怒了,指着这个女人说:“我就不走了,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宿管立即给男宿管打电话,说有人闹事,赶快带几个保安过来。

男宿管带着三个保安赶来,一句话也没问,就去推靳文。高大的靳文一点也没惧,反推起保安。宿管在一旁煽风点火:“不想走,就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靳文转身冲她说:“再说我抽你!”这女人得理不讓人,抬手就往靳文脸上抓。靳文一推,她撞到男宿管身上。就这样,几个人扭打一团。

男宿管外加三个保安,把靳文围住。我吓哭了,冲过去抱住一个请求住手。此人一使劲,我一个踉跄坐到地上,头重重地撞到了铁床的立杆,当场昏过去。所有人都傻眼了,靳文忍着疼痛打了120。经检查,他右臂骨折,我头部和腰部都受了伤。更严重的是,我已有身孕,但自己未知,流产在所难免,我们必须报警了。

我和靳文一夜之间,成为全厂瞩目的“名人”。恶语像瘟疫一样流行起来:“女的没钱开房,在女舍被男人搞大了肚子”“宿舍楼晚上男女串屋”……更耸动的是:“单身女宿管偷看宿舍男女之事,又妒又恨打110捉奸”“一个叫靳什么的,跟一个叫绍什么的,在宿舍走廊当众做爱,遭保安暴打”。

我崩溃了,靳文也没办法继续工作了。在拿到工厂的5万元补偿金后,他带着我辞工,逃跑似的来到千里之外的一个小镇,结婚并用这笔钱开了个食杂店,过起平静生活。但涉世之初的这段经历,是个深深的伤口,一辈子都会感到疼。

第66篇、爱情故事幸福只是一枚草戒指

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送给她一枚极其普通的草戒指,并且对她说:“长大了,我娶你做我的新娘,好不好?”她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看着这个一脸真诚和稚气的小男孩,她被打动了,从那一天起,她开始喜欢上他了。其实,这只是玩儿过家家时一句玩笑话,她却把它当成了“承诺”。

从那时起,她总喜欢跟他在一起,任他牵着小手在田野里疯跑。弄脏了鞋子和花衣服,回到家被妈妈罚站,她也不怕,因为每次都会有他陪她一起受罚。她喜欢看《白雪公主》,在她心中,“王子”就是保护她的人,而他就是。这种念头直在她心里,那么固执,那么傻气。

直到有天,他不再牵她的手疯跑了,她才意识到:男孩跟女孩是不可以随便牵手的。于是,她很乖巧地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尾巴。他会逗她-萧萧变成我的小尾巴了呢。她气得小嘴一撅,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下来。“别哭嘛,你哭起来好难看哦。”他冲她做了一个鬼脸。随即,她哭得更凶了。在他的记忆中,她是“爱哭鬼”。

时间飞逝,抓不住的,就像他和她曾有过的那些纯真而快乐的时光。他爱上了踢足球、吉他,还有抽烟。球场上,只要有他,就一定会有她在场边看,为他递水、擦汗……她喜欢静静地坐着,听他弹吉他,看他的手指灵活地翻转在琴弦之间,那么动听的音符从他指间流过,那么深刻地划过她的心。而她的手,曾被他握在手中,那么幸福、那么美好的童年时光。每次想到这里,她都笑得很开心,他看到她笑了,也笑了。很多次,她看着他,很想很想告诉他,她多希望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他还可以牵着她的手,像儿时那样,纯真而快乐。

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下午,他弹了一首曲子之后,随手点燃了一根烟,很潇洒地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她发现,一向开朗活泼的他,眉宇间多了一丝淡淡的忧郁,她的心中掠过一丝微微的疼。她问他:为什么?他看了看她,欲言又止地走开了。她追到门口,想说什么,却发觉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流动……

他不在身旁的日子,她觉得很孤单,纵然身处热闹的人群中,还是觉得惆怅,失落。

很快地,便有流言传人了她耳中,他有女朋友了,就是梅。梅爱笑,笑起来很漂亮。梅从不会在他踢球的时候,为他递水,擦汗,她只会站在场边又喊又叫地为他“加油”。他弹吉他时,她会跟着乱唱一气,他因为她而不抽烟了。

而一直以来对他死心踏地的她,却依然过者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简单而平淡,每次遇到他,她总是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午夜梦回,想起童年时他的那个“承诺”,她笑自己真是好傻。清晨醒来的时候,枕边有丝淡淡的眼泪的味道。

然而有一天,他却来找她了:“对不起。”他内疚的样子,让她又一阵心疼:“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他的幸福啊。”她还是微笑着,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在以此来掩饰眼中的泪水。“我以为跟梅在一起便会忘了你,可是,我错了。梅很好,但是,在我心中,你是唯一的好。”他说。“算了,这个还给你。”她却从口袋中掏出了那枚已经发黄的草戒指,头也不回地走了。昨日的种种,如同她的眼泪一般,怎么也串不起来了。

后来,她戴过很多枚名贵的戒指,却怀念起童年时他送她的那枚普通的草戒指。她开始厌恶手指上珠光宝气的戒指,在她看来,这戒指是那么的俗气。是的,她嫁了个有钱的老公,旧时的同学都好羡慕她,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不爱她,而她也不爱他。当她看了太多红尘中的潮起潮落时,她向他提出离婚。他开心地揽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走了,作为补偿把豪华的别墅留给了她。

年过四十的她,守着空荡荡的别墅,那么大的房子,只有她和阿香两个人。阿香是家里的女佣,她白天来工作,晚上就回自己家。白天里,有阿香陪她说说话,而晚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大厅很宽敞,宽敞得令人害怕。她把灯都打开,耀眼的灯光刺得她想流泪。“阿香,你搬到这里跟我一起住好了。”她说。阿香想都没想就说:不行,我叔叔一个人在家,他身体不好,我要照顾他。“我可以加你的工钱,你不考虑一下吗?”她说。阿香的头摇得像拨浪鼓。看着这个年轻而朴实的女孩子,她笑了,想起年轻时的自己来,想起那个爱踢球、爱弹吉他、爱抽烟的男孩子来,他现在在哪儿呢?他过得好不好?“好吧,我不勉强你。”她说。

窗外飘起了细雨,一丝一丝的,像她的忧愁。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记忆,就在这个清晨很清晰地浮现在她脑海中。阿香一路小跑进来,头发有些湿了,大眼睛红红的,哭过似的。她关切地看着阿香,刚要说什么,阿香“哇——”的声就哭了,“阿姨,我叔叔病危了,我以后都不能来了。医生说,叔叔的时日,不多了。”“你不要哭,好好说,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吗"她问。阿香摇了摇头,临走的时候,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阿姨,你是好人。我走了,你多保重。”

阿香不在的日子,她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豪华的别墅,孤独而寂寞,眼前常常浮现出记忆里那个伤了她的心,却也占据在她心中足足20年的他。这段日子,她收到了阿香寄来的信,阿香在信里说:阿姨若是想来散散心,可以到我家来,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但是,风景好美的。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收到信的第二天,她就去了阿香的家,因为那儿有田野,有青青的草,有古朴的农舍,还有她童年的回忆。

只是,她第一个见到的不是阿香,是一个似曾相识的人。他那么老,那么瘦,脸色苍白。当他看到她时,一阵剧烈的咳嗽,大滴大滴的眼泪滑落下来。“你是,你是阿香的叔叔,你身体好些了吗?”她问。他转过头不看她。“阿香刚出去,你等会儿,我出去找她来。”他说。她想着,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会是他吗?不可能,他不可能变成这个样子的。想到这里,她忽然很害怕,怕这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会是他,这么多年没有他的消息,她做梦都想他过得好,他不可能是现在这样的。阿香很快就回来了。她问阿香:“你叔叔是你的亲叔叔吗?”阿香点点头,继而又摇摇头:“我是叔叔收养的,他对我好,叔叔一生都没有娶亲,他说,他只娶他心中的那个人。”阿香又接着说:“阿姨,我做饭,你可以到外面去走走,农村的风景不比大城市,可是,也好美丽的。”

她冲阿香笑笑,走出农舍。走在田野里,她想起童年时,他章着她的手在田野里疯跑,想起他送她草戒指时的那句“承诺”,想起长大了,看他踢球,听他弹吉他……不知不觉地走了好久,觉得有些累了,她坐在草地上,看到不远处,有个老人坐在地上,跟孩子似的,手里拿着草,在编什么东西,是小孩子玩儿的蚱蜢什么的吗?因为好奇,她起身,悄悄地走过去,站在老人身后,看着看着,她的眼眶湿了。他编的是一枚草戒指,那么像儿时她戴在手上的那一枚啊。“你还记得那个承诺吗?”她问。他点点头。“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从这儿到城市,不过1个小时的路程而已,你说话,你为什么都不来看看我?”她大声说道,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那天见过你最后一面之后,我们家发生了很大的变故。知道给不了你最好的幸福,所以……”他喃喃地说。“你以为我要的幸福是什么,我要的幸福其实好简单,就像小时候那样,我们手牵手……”她说。“对不起,对不起……”他说着,用手捂住嘴,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她看着眼前的他,心里仿佛被锥子狠狠地刺了一下。“叔叔,叔叔,你又咳了,我们去看医生。”阿香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阿香扶起他,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阿香哭着喊:“叔叔,你坚持一下啊,见到医生就好了啊,叔叔……”她才跑过去,握着他的手,怎么也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幕,太残忍:“你说过的承诺还没有做到呢,你给我起来,起来,你听到没有,我要你起来啊。”他颤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普通的、发了黄的草戒指:“这么多年,我就想,等我还了家里欠下的债,就买一个好看的戒指给你,你会是一个最美丽、最幸福的新娘……”“我不要,我只要你好起来,只要你陪在我身边。这个草戒指,对我来说,比任何个戒指都好看呢。”她说着,把这枚发了黄的草戒指戴在手指上。他看着,笑了,像个孩子似的“阿姨,叔叔会想念我们吗?”阿香问。“会啊,阿姨也好想念他呢。阿香,阿姨很累很累,我要睡了,你不要来叫醒我,没准,梦里就看到你叔叔了呢。”她说着闭上了眼睛,脸上有微笑,只有这一次微笑,她心中不再有泪,因为她知道,他会在童年时一起跑过的田野等她,他在冲她招手了呢,她于是跑向他,义无反顾……

第67篇、爱情故事听妈妈的话,过好日子

我和马原是经过相亲、妈妈极力怂恿后,才结婚的。当时,说真的,我对这个男孩并没有太多感觉,长相不帅,家境一般,工作是个小小公务员,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就是他的人品。而我呢,当时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部门主管了。

妈妈看我犹疑,趁我坐在阳台上发呆时,递过来一杯柠檬蜂蜜茶,自己也调了一杯,坐在另一把软椅上对我说,小棉,妈妈知道你觉得像是在“下嫁”,可是过日子,长相是不能当饭吃的,长得帅有时会成为男人发展的绊脚石,而且,在一起时间长了,再帅你也看不出他的帅了;不帅的呢,看得顺眼了,也就感到好看了。事业上,只要他有上进心,那肯定是不会错的。

我说,老妈,你哪来的这些逻辑呀。你当年找我爸,为什么找那么帅的呢?

妈妈不再多说,站起身去煮饭了。我一定是说到妈的痛处了,她和爸吵一辈子,直到爸去世,都没有原谅他。我是爱爸爸的,但从女人的角度,也觉得爸爸对妈妈的伤害太深。可是,不能因为爸爸不好,就断定所有的帅男人不可靠吧。

事实上,我也像妈年轻时一样,喜欢长相帅气的男孩。我有过一个帅男友,是大学同学,但是毕业后,他到北京发展去了,很快被北京女孩撬走。说真的,我心理上不平衡,本想找一个更帅的更有钱的男友,气气前男友,但遇到的都不太满意。这一拖就拖到28岁,和马原不咸不淡地谈着。

尤其让我心有不甘的是,女友吴小小跟我同时相亲,对方家境不错,人也帅多了,吴小小每次一跟我讲她男友,我就心理不平静,恨不得跟她换。

又过了快一年,在妈妈软硬兼施地劝说威胁下,我最终还是听了妈妈的话,嫁给了马原。妈妈的劝说,再加上马原的耐心和宠爱,让我渐渐地稳定了心神。日子久了,不知不觉马原的好慢慢显现出来了,他不是那种能让人感情突然爆发的男人,他对我的好,对小家的爱,是那种细水长流式的,正好弥补我想一出是一出的性格。

在我的小日子渐渐有了滋味时,女友吴小小哭着找我倾诉,她老公升职后对她一点都不尊重了,周边的想上位的女孩子一把一把的。她当时要是听自己爸妈的话,找另一个条件相当的就好了。看着吴小小憔悴的脸,我不知说什么好。我们是一前一后结婚的,当时她的风光出嫁,还曾狠狠地刺激过我。

我小心地安慰了吴小小,她心里好受一些,回家去了。

妈来给我送汤,我对妈说起吴小小的婚姻。妈妈说,吴小小和她老公根本就门不当户不对。那男的再一升职,她又没有能降住男人的本事,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怪不得以前我每次说到吴小小和她的风光,妈妈都表情沉默。原来她早就料到这一天。只不过吴小小是外人,妈妈不好参与意见。其实,吴小小的妈妈当时也是反对的,吴小小铁了心没听她妈妈的话。

结婚一年后,我怀了宝宝,马原那里也传来好消息,他升了职,真是双喜临门。他没有后台,能够升职,真是让人心安神定。

联想到吴小小的泪眼,我更是庆幸听了妈妈的话。

现在,我和马原的小日子过得滋味更美了。马原因为事业和家庭的顺意,看起来容光焕发,越发有味道了。怪不得妈说,男人无丑相。我越看心里越甜,终于从心里接纳并爱上了这个老公。

妈妈的话是累积半生的宝贵经验,他们是不会害自己儿女的,所以那些听起来不中听的“妈妈的话”,大到家庭大计,如过日子要量入为出,小到女人一定要保暖腰部免得老了犯病,都一一应验,有一句俗语叫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的真是至理名言。

一些没有听老人话的,自己瞎胡闹一阵子,发现还是奔着老人的预言去了,直到吃了大亏,回头对照妈妈的话,才发现果真妈妈说的是对的。如果当时就听了妈妈的话,那肯定不会走那么多的弯路。

“为什么要听妈妈的话/长大后你就会开始懂得这种话……/美丽美丽的白发/幸福中发芽/天使的魔地/温暖中慈祥……”

这是周杰伦曾经风靡一时的歌《听妈妈的话》里的歌词,有一种忧伤的温暖,妈妈的经验就像一个天使魔法。因为妈妈的话,总是对的,你要听她的,才会过上好日子。

第68篇、人生故事给爱情加油

黄昏的河边高清与女友张安格在散步,微风拂过河面时带起一层涟漪,蜻蜓停留在河边的青草上随风摇晃。两人走到一棵枊树下张安格背靠在枊树杆上“猪!其实咱们的爱情真算是一波三折,如果不是那次的赶任务以你我的个性可能到现在都还只是暗恋阶段呢!”张安格感叹道。高清看看夕阳西下的河面,然后又深情地注视着张安格,双手搭在她肩上动情地说:“是啊!现在想想都后怕,还好你不够坚持”

“你还好意思说,你要是喜欢我的话就直接告诉我呗!一个劲在那里装酷,要不是我有意让你看到我的……”说到这儿张安格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赶紧不说话了。高清听后打趣道:“哦……原来你是早有预谋啊!”“是,是,是,是我上赶着追你!谁让你那么楚楚动人可怜呢!”张安笑道。说着高清将张安格搂进怀里说:“丫头!”“嗯,干嘛?”张安格轻声问道。高清双眼看着张安格说:“认识你是我这二十多年来最幸运的事,虽然我们的关系是靠你主动得来的,但请你相信我由此刻开始我的心就只属于你!如有背叛你的想法必遭天打雷劈……”张安格用手捂住高清的嘴说:“嗯,我相信你!”

回到宿舍高清就被众同事逼供:“哎呦喂!咱们清哥回来啦!看你满面春风的,怎样亲了没?”“是啊!亲了没?感觉咋样,这是你初恋么?” 见高清笑而不答可馋坏这帮“老”光棍了。“这么私人的事情你怎么问得出口啊!想知道啥感觉自己找个女孩试试不就知道了吗!”高清此话一出宿舍传出一片哀嚎声,其中有个杨剑的最为突出“清哥!我杨剑今晚清楚地告诉你以后别在众光棍兄弟们面谈找女朋友的事情,兄弟们真心伤不起啊!”

“那你们有喜欢的人吗?”高清问众兄弟。听高清这么问众同事都低头不语,只有同事杨剑微笑说:“小清清,张安格好像有个老乡叫吴玲玲的吧!”“对啊!干嘛?”想了一会儿高清接着说:“你,不是喜欢她吧?”杨剑做出嘘的样子红着脸小声说:“别招摇低调点。”高清见杨剑 不致可否着急说:“是不是啊?”小杨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嗯!”“呦,看不出来嘛!你小子隐藏的够深的,快告诉我这事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高清笑道。

杨剑双眼看着屋顶似是在回忆美好过去一般:“你还记得国庆节放假那天吗?”“记得啊!怎么了?”高清奇怪地挠挠头。“那天我本来打算在网吧上一天的网,可我刚到小区门口就发现吴玲玲表情很痛苦的坐在地上一问才知道她不小心扭伤了脚,于是出于好心我把她带到附近的诊所,等她治好扭伤我送她回宿舍后我就发现我喜欢上她了。”“这途中有什么事发生了么?你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喜欢上人家了吧!”高清不相信地问道。“可是,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杨剑反问道。“不需要吗?哎!干嘛这么认真啊?你告诉我这个是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地方吗?”高清说。就见杨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被折的很整齐的粉红色的纸片正面写着“吴玲玲亲启”,杨剑将纸片递给高清说:“麻烦你让你家我嫂子把这个送给玲玲呗!”“哎呦我去!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高清鄙视道。“谁叫咱脸皮薄呢!”杨剑无奈地说。见同事很认真的样子高清也由鄙视改变成同情地说:“帮你送情书是可以,但吴玲玲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吗?要是有的话这事就包在哥身上,保证让你俩牵手成功!还有情书就算了吧,我有一个更好的计划!”

然而虽说放出狠话来了,但高清心里还是没个准,因为他不知道吴玲玲是什么态度,于是看看时间还早便来到张安格宿舍,想让身为吴玲玲老乡的张帮着探探吴玲玲的口风。刚到宿舍门口准备敲门时就听见宿舍里传来张安格的声音“嗯!医生说要两个礼拜才能正常走路呢!”“听说你扭伤时身边只有你一个人,那你是怎么去诊所的?”张安格问道。听到这儿高清一阵高兴心说“这个“丫头”问问题都能问到点儿上,不错!”“扭伤时是没有人,后来……”吴玲玲话说一半就不再说下去了,“后来什么啊?”张安格追问道。“后来我遇到了小王,是他扶我到诊所的。”吴玲玲说。“看来这事儿有门儿。”这样想着高清没有敲门就回去了。

小杨见高清出去想办法到现在都没回来心里很着急。(也许读者朋友们会怀疑喜欢产生在短时间内这样的事情可信度有多高?如果大家这样想的话那就错了,因为喜欢一个人本来就很简单,只要感觉对便喜欢了,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复杂。是,在感情的旅途中有个过程很复杂,但那决不是恋爱伊始的喜欢。)

高清回到宿舍“怎样?嫂子愿意帮忙吗?”杨剑发了根烟给高清后问道,高清将烟叼在嘴里故意装得的很为难样子说:“刚才张安格说了,吴玲玲说过短时间内不想交男朋友!”杨剑如泄了气的气球一般表情顿时变得暗淡无光地问道:“这样啊!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年纪小吧!”高清边点着嘴里的香烟边说。见杨剑过于失望的态度高清补充道:“别灰心啊!虽然她现在不想谈恋爱,但总有一天她一定会谈的,慢慢等吧!再说了你对她了解吗?”杨剑沉默着。“兄弟啊!哥不是有意要骗你的,我只是想让你学会更珍惜。”高清在心里对小杨说道。 其实从张安格在宿舍和吴玲玲的对话中高清就明白吴玲玲对同事杨剑是有感觉的,怎么看出来的呢?据高清了解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表达方式有两种,其中性格活泼的会把喜欢的人的名字整天挂在嘴边(如杨剑)。而性格内向的人刚好相反,他们不会轻易说出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如吴玲玲)。

知道二人双方对彼此有感觉后高清开始置定求爱计划书。一个月后的一个休息日的早晨高清拿着自己呕心沥血给爱情“加油”的方案找到张安格,张安格看着兴冲冲的高清问道:“猪,你拿着的是什么啊?”高清把计划书摊开放在桌子上兴奋地说:“这啊1是一份由我个人经过一个月的设计研究出来的求爱方案。”“求爱方案?弄这个干嘛,谁要跟谁求爱啊?”张安格不解的问。“我们宿舍的杨剑喜欢上吴玲玲,这就是我给他设计的求爱方案。”高清回答说。“那你怎么知道吴玲玲是不是喜欢小杨呢?”张安格怀疑道,高清把他对喜欢的了解详细地告诉张安格,听的张安格一愣一愣的。

愣神之余不免感动道:“当初要是也有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出现的话该有多好啊!那样我就不显得那么主动了。”“就是怕那些想喜欢又不敢主动的人有遗憾,我才这么认真研究,这只是个开始。”高清认真道。“这么说你还会这样做?”张安格问道。高清将张揽进怀里缓缓说道:“以后的事情谁会知道呢!先把杨剑吴玲玲这对儿搓合到一起再说吧!”张安格在高清嘴角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说:“猪,我怎么突然发现你好伟大。”“伟大吗?不要这么说啦!伦家会不好意思的啦!”高清调皮的语气逗得张安格轻声一笑:“呵呵,别不要脸了,哎,对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没?”高清想了想说:“这个可以有!”“呵呵!好了猪哥哥赶紧说正事儿吧!”见张安格如此严肃高清停止了阴阳怪气的语气。他是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对张安格进行安排,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求爱方案初步准备完毕,唯一少的就是男女“主角”。

高清拿出手机“喂!杨剑吗?你到小区公园来,我有事要告诉你。快点儿啊!”挂了电话他又对张安格说:“OK了,你也给吴玲玲打个电话!”张安格拨通电话对吴玲玲说了高清和小杨说的话后也挂了电话,见张安格挂了电话高清拿出一台摄影机“你等会儿到一个没人注意的地方把今晚发生的都录下来!”“这是干嘛?”张安格不解问。“这是他俩爱情的见证。”高清回答说。 杨剑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接到高清的便心有不甘地下来了,来到公园见不到高清的他正准备打电话给高清,就在他拿出手机的时候他看到吴玲玲也背着手走来。见到梦中情人的小杨顿时有点慌乱“这……这么巧啊!”杨剑结巴道。“是你啊,上次的事情麻烦你了,这么晚了在这儿干嘛?”吴玲玲说道。“不……不干嘛,就是想出来走走!那……那你呢?”“我啊!跟你一样呗!”不远处的高清听了两人的对话心里暗道“这两个人还真有默契,理由都编一样的!”高清对着手机小声说:“喂,你可以出场了!”电话那边哦了一声挂了电话。

杨剑和吴玲玲正聊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提着一篮玫瑰花进了公园,小女孩来到两人身边对小杨说:“哥哥买朵花送给姐姐吧!”吴玲弯腰拍拍小女孩的肩膀温柔地说:“小妹妹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卖花啊?”小女孩眨了眨大眼睛说:“是我表哥非要让我来公园卖花的,他还说不卖完不让我回去!”“你表哥真不是东西!”杨剑插嘴道。“不许你说我表哥,虽然他是 不是东西,但这话你不可以说!”女孩生气说。角落的高清一个劲的喊冤他拿出手机“凌莉同学赶紧说正事儿,我是 不是东西这个话题可以跳过了。”就在高清挂电话的前几秒小女孩对着耳边的手机说:“知道啦!”“你在跟谁打电话啊?”吴玲玲问道。“哦!是我表哥,他让我赶紧把花卖完回家吃饭,大哥哥你就帮我买朵花吧!”小女孩请求道。杨剑见女孩挺可怜的就把所有玫瑰花都买下来了,拿着花小杨走到吴玲玲面前说:“送给你!”

吴玲玲犹豫了会接过花说:“其实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花,我曾经无数幻想有个人会在很浪漫的气氛中送我花,没想到……”

“你就不能改变一下你的想法么?”杨剑打断道。“改变什么想法啊?”吴玲玲奇怪的问道。“现在不谈恋爱啊!”“谁说现我不想恋爱,不想恋爱我故意扭伤脚干嘛?”着急的吴玲玲竟说漏了嘴。突然公园内响起舒缓的音乐声,音乐打破了园内尴尬的气氛,可能是受到音乐的感染吧!两人同时开口说:“吴玲玲(杨剑)我有话跟你说。”几秒后两人又同时说:“我先说!”最后杨剑说:“不管你想说什么,都请你先听我说!”吴玲玲微微点头“嗯!” 杨剑整理了一下紧张的情绪开口说:“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你扭伤脚后我突然喜欢上了你,也许你会说这份喜欢不可靠。我想说的是喜欢一个人本来就很很简单,不存在可不可靠这一说,喜欢本身就是在权衡了彼此之间的优缺点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对于你我从朋友那儿了解很多,权衡之后我就由刚开始的点点喜欢变成现在很喜欢,我也曾经幻想过,幻想着和你手牵手走进结婚的礼堂,幻想着因为一点小事情吵架,幻想着等到你我老得哪里都去不了的时候我还是像现在这样喜欢你。但是你不要因为我因为我喜欢你而喜欢我,因为我相信只有彼此之间都喜欢的感情才能走得更远!”小杨说完后如释重负般地看吴玲玲。此时此刻的吴玲玲面对杨剑哽咽地说:“好吧!我承认我也喜欢你,而且肯定比你喜欢我的时间要长。其实十一那天我是看到你要出来才故意把脚扭伤的,因为不知道为何我就是想接近你,我幻想过无数次给我送花的人都是你,就在小女孩出现的今晚我都幻想过,而且不止一次。”眼泪从眼角流出。见吴玲玲在哭泣杨剑走到她身边拿出纸巾,这时一张被叠的很整齐的粉红色纸片从杨剑口袋掉到地上。“那是什么?”吴玲玲接过纸巾红着眼问道。杨剑捡起纸片递到吴玲玲手上说:“这是一封迟来的情书!”“有情书干嘛不旱送给我?”“高清说情书太老土!” 这时响起刘若英那首《最浪漫的事》就见高清手拿麦克风和张安格同时从角落来到剑杨吴玲玲身边,四人同时轻声唱道(背靠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等到我老到哪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的宝……) 两两成对的四人手牵手把歌曲唱完。

歌曲唱完杨剑生气的大叫道:“高清!你能解释下之前你说的话吗?”就见高清不好意思的说:“别误会兄弟,我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让你明白相爱容易相处难这个道理。”……

平淡无奇的感情需要时不时地加加油!今天你给爱情加油了么?

第69篇、爱情故事等待一个爱情要多久

我说:“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要是你的故事还没有发生,那么它迟早是要发生的。如果你愿意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可以把它写下来,为你冲洗一张文字的相片,以做纪念。”

L女说:“我的故事很平常,没有白富美的女主角,也没有高富帅的男主角,没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情感纠葛,也没有曲里拐弯的故事情节。能写么?”

我说:“能写!”

我便得到了L女的故事:

“那一年我十六岁,初中毕业回村,在农机维修厂当学徒。每天,我和师姐跟着师傅到各生产队巡查保养维修农机。发现了故障,能修的小毛病就现场修,现场修不了的换下损坏的部件回厂里仓库取好的来换上。我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把那些损坏的部件送回厂里,再拿上好的部件去给师傅安装。

“我师傅的技术很好,他是城里来插队的知青,不多不少,整整比我大十岁。那时候知青已经开始返城了,师傅迟早也是要走的。村里希望我能学点技术,接上我师傅的班。

“我的师姐不是知青,她原本是县农机厂的人。据说在一次青年技术标兵表彰大会上遇见了师傅,两人相爱,她便申请参加支援农村的队伍,跟到村里来了。师姐很美,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美丽的。我看得出,师傅很爱她。有几次我拎着备件回来,远远地看见他们二人紧挨着坐,师傅的胳膊搂着师姐的肩。我只好停下脚步。等他们分开了才走过去,假装刚刚赶到。

“有一次,去河西边的生产队维修农机,我因为毛躁,撑小船过河的时候没站稳掉到河里去了。我是会水的,但头天下了场大雨,河水比较急,我一时竟然游不到岸上来。师傅先跳下河来救我,但他好像水性不太好,几番挣扎,最后我和他两人抱着一起往河底下沉去。

“等我醒来时,已在岸上了。是师姐把我们捞上来的,师姐原是浪里白条,游泳健将。打从那次后,我们三人的友谊有了微妙的变化,好像一下子亲密了许多。师傅和师姐互称对方‘亲爱的’,三人出工,只要是没人见着,他俩会手牵着手,一点也不避忌我这个大灯泡的小师妹。师姐有时会这样喊我:‘亲爱的,你把板子递给你师傅。’师傅有时也会这样喊我:‘亲爱的,帮你师姐把轴承安上。’我们一起走在乡间的路上,闻着田野的气味,唱着禁止传唱的爱情歌曲。

“不久,全国恢复了高考,师傅以全县最高分的成绩考取了大学。师姐也考取了中专,双双回城去了。送别的那一天,我哭了,师姐拥抱了我,师傅也拥抱了我。我拥抱了他们。

“再见到师傅是十多年之后。那时我进城跑业务,打听到了师傅的消息。师傅大学毕业后在大学里教书。他找了几个有办法的学生,我很顺利地拿到了业务。我男人因为太不上进,已被我休了。而师傅的妻子是个才貌平凡的士子。我问师傅:‘师姐呢?你们不是在一起的么?怎么会是这样?’师傅摇摇头,笑了。我却哭了。师傅轻轻地拥抱了我说:‘亲爱的,别哭!’这一次,我全身都酥了,这是我从未有过的体验。

“我的业务一直进展得很好,但爱情从来没有降临。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在我的心里,只有师傅和师姐那样的情形才叫爱情。我这辈子还没遇到過呢。如果一定要我谈曾经有过的爱情,我想只有我的师傅。那些日子,我是多么快乐呀!就是抱着他一起沉向河底,也一点都不惧怕。”

听完L女的故事,我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你师傅现在出现在你面前,与你相亲相爱,你愿意么?”

L女说:“人们都说,是知青把文明,把素质,把城里的世界带进了乡村。我想我向往这些,我爱我的师傅,爱我的师姐。我也知道师傅永远是爱着师姐的。我既然能把我的爱收藏在心底几十年,当然还可以继续收藏几十年。”

L女的故事讲完了,我用文字为她立此存照。

在这张照片的背后,我写了一行小字:等待一个爱情要多久?没人知道。

第70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悲与欣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不会遗忘。

鲁迅的第一夫人朱安,虽然从没有和鲁迅有过夫妻样的生活,但她却一辈子守在鲁迅的旧宅里。

近段时间看到不少微信转发关于朱安的故事,说她活着再也不想见到鲁迅,果真是这样吗?朱安去世前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和鲁迅葬在一起。这说明,她的一生都是念着鲁迅的,她一生都忍受着不能遗忘所带来的煎熬。

弘一法师出家前,他老婆领着孩子追到寺院,问他为什么要出家。他说,要普度众生。他老婆说,那你先把我们娘几个度了吧。他好像一下子遗忘了滚滚红尘,挥挥手,进了寺院,任由老婆孩子在寺外又哭又闹。经过在寺院的潜心静修,弘一成为了一代名僧,可他真就把红尘间的事遗忘了吗?

没有。圆寂前,弘一法师写下了“悲欣交集”四个字,这说明,他一直没有放下尘事,一直被尘事折磨着。

十多年前,我去采访一对无性婚姻的夫妻。

男的因为在战场受了重伤,不能自理,女的崇拜他这种英雄精神,从几千里外找到他,并与他结婚,心甘情愿地照顾他。这么年轻貌美的姑娘,怎么能甘受寂寞呢?因为他们这种特殊的婚姻,世人都认为女的有其他想法。

于是,关于她的各种流言蜚语不绝于耳。

但她却是充耳不闻,依旧悉心照料她残疾的丈夫。一年年过去,她的笑容越来越阳光,而那些流言蜚语早已退去。

隔壁老王,好打媳妇。

年轻时,他常常把媳妇打得要么跑回娘家,要么就喝药上吊。年老了,老王身体不方便了,也没脾气了,媳妇经常牵着他的手在公园里溜跶,帮他恢复健康,以前的那些恩恩怨怨,她早就忘得一干二凈。

遗忘,是治疗一切人生顽疾的良药。忘得了,即便是寻常百姓也能过一段美好的生活;忘不了,就算是高僧,也只能是悲欣交集。

第71篇、爱情故事没被吓跑的男人

朋友K既有胸前四两,又有情义千金,还性感好看,数年与烂桃花搏击,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她总结了吓跑男人的三大绝招——死心塌地爱着你、逼婚和借钱。

第一招:死心塌地爱着你。

K曾经有一位良师,对她百般关照。起初她以为那是鲁迅对萧红式的欣赏,直到有一天,良师约她外出登山。

良师开车疾驰,一路分享人生经验,然后说自己婚姻不幸福,和太太没有共同语言,最后问K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K观察了几分钟,确定那些不着调的话确实是对她讲的。她没有暴跳如雷,而是做出羞涩的样子:“其实,你知道我这样的文艺女青年最渴望如兄如父般的爱情,但是我好担心自己一旦爱上一个人就无法控制。我会每天都想见到你,一想起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就百爪挠心;我会情不自禁地到你的住宅外溜达,想跟你的太太聊聊天,让她成全我们;我还想在微信上秀恩爱,让所有人分享我们的爱。你会害怕我这样无法自拔的爱吗?”

良师瞬间沉默,连车速都放缓了,钓鱼钓上一头鲸鱼估计就是这种感觉。不到登山地点,他就把K放下,从此极少出现在K的生活中,再也没有关照过她。

第二招:逼婚。

有一段时间,K被一个有钱有闲、情史复杂的男人追求,办公室里经常塞满鲜花,路上频繁被追堵。她屡次拒绝,都被对方视为欲擒故纵。她火了,约对方在办公室附近的咖啡馆摊牌:“我奶奶今年89岁,她人生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赶紧结婚,所以和我谈恋爱必须以结婚为前提。六个月之内领证,对老人有个交待,你行吗?”

男人很快偃旗息鼓,他只想“海天盛宴”,却遇上“非诚勿扰”,有点崩溃。

我曾经问K:“万一他是真心的呢?你这么不矜持,把人吓跑了。”

K呵呵笑:“真心不会用这种表达方式,过于戏剧化的情节不适用于普通人的生活。我们的日子是长跑,不是三两下就把爱情消费完了。”

第三招:借钱。

K是个自己挣钱买花戴的好姑娘,但那个追求K的工作体面的男人从来没有送过她一件体面的礼物,K觉得这样的追求者必须迅速吓退。

“我最近出国旅行需要交50000元的存款证明。我的钱都在理财产品里,现金不够,你能借给我50000元钱应急吗?”

男人迟疑很久:“我只有10000元。要不,你先打个借条拿去应急?”

K婉拒后,男人也消失了。

我说:“很多好男人都很节俭啊。”

K说:“我从来不想占男人便宜,但能借你多少钱,基本上就是你在他心里的分量和价值。我觉得我至少比10000元钱要贵重一点点。”

K拆解完三大招,我问她:“有三招全放完却没有被吓跑的男人吗?”

K说:“有哇,我老公啊。”

“我老公追求我很久,我都没找到爱情的感觉,就想对他放招。首先,我说我是个很认真的人,要么不爱,要么就死心塌地去爱,缠人又磨人,问他受不受得了。当时的他说:‘谁恋爱不是一心一意的?你缠缠我,让我开开眼。’这是第一次,没吓跑。

“然后我说,父母不让我跟没有结婚打算的男人谈恋爱,他说:‘太好了,我父母也是这么对我说的。’这是第二次,沒吓跑。

“最后我说,我出国要交存款证明,他说:‘好呀,正愁情人节要送你什么礼物,那就把钱一道打给你,你自己买,别说我没用心。’这是第三次,没吓跑。再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第72篇、爱情故事我们不需要为了恋爱而恋爱

“我们谈一场一周就分手的恋爱,好吗?”

在大学里,恋爱的话题经久不衰。兴许是高考之后就彻底摆脱了“早恋”的大帽子,大家乐于放飞自我,一边给自己贴“单身狗”的标签,一边又抓心挠肝地想要脱单。

时间过去了太久,我已经记不清最早是在哪个公众平台上见到这句话。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社交,后来者效仿纷纷,“一周CP”像龙卷风一样在高校之间流传开——

由活动方来制造机会从中搭线,每个参与者都有一周的时间,通过活动方布置的任务去认识、了解自己的“CP”,并与ta谈一场恋爱。至于一周之后要不要继续在一起,选择权当然也在参与者。

遵循着这样的规则,大家兴致勃勃地模拟恋爱,进行这场大型的社交游戏。推杯换盏,自得其乐,我没能免俗,也成为了其中一员。

至于原因,当然是应了它那句宣传词——

我想遇见有趣的灵魂,想谈一场不可思议的恋爱。

1

这是我第三次参加“一周CP”。

古语有云事不过三,有了前两次遇见奇葩、中途忍无可忍地结束游戏的经历,这次我已经把对CP的期待值降到了冰点,不指望再发生什么有趣的事,但恋爱这种事,用L君的话来说,“不成功,便成小说素材”,横算竖算,又不会有什么亏损。

所以我兴致勃勃地,加了他的微信。

互相做过自我介绍,我开始叫他朱同学。他跟我同城,大我两岁,一米九二的个子,刚刚毕业在做主持人,养了一条被称为“雪地三傻”的哈士奇。

我看着他发来的话,噗地笑出了声:“我明明还这么年轻,为什么就在相亲了?”

他和善地笑:“初恋不嫌早,目的比途径重要,你说是不是?”

大概主持人们的声音都低沉又有磁性,而我偏偏是个声控,这一段语音听得人心旷神怡,像某场战役一个漂亮的开端。

于是我埋头,笑着说:“是的。”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遇见”本身就是奇迹。

2

一周CP的任务循序渐进,以了解对方为目的,第一天向对方做自我介绍,第二天为对方讲一件开心的事、一起做创意拼图。

行至此处,游戏出奇地顺利。

朱同学跟我之前在这个游戏里遇见的两个男生不太一样,他懂得沟通也会交流,不会生硬地转移话题让人迅速失去兴趣,也不会接不住我抛出的话题。

推杯换盏、礼尚往来,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第三天的任務,是玩一个小游戏:向对方说三件与自己有关的事,一件真事、两件假事,由对方来猜真假,猜错的人要接受小惩罚。

在朱同学面前,我从硬汉变成了纯度百分百的少女,所以思前想后,我决定给他埋个陷阱。发消息时,得意得像只小狐狸:三件关于我的事,我是个学渣;我有社交恐惧症;我不喜欢你。

高情商的朱同学收到消息,突然无措起来。他把前两个顺着猜了一遍,在得到我的否认之后,可怜兮兮地说:“真实的那条,该不会是三吧……可我真的很不想相信三是真的啊!”

我心里浮现出一种诡计得逞后的开心,兴奋得想把狐狸尾巴掏出来摇一摇:“你上当啦,三条都是假的。”

“诶?这样也太不公平了。”他微怔,旋即表现得很委屈,“因为舍不得骗你……我那三条都是真的。”

所以他喜欢吃芝士、能喝酒、曾经玩cosplay。

“这样说起来,我们都没有遵循游戏规则。”我笑眯眯,“这个角度看,还真是很默契啊。”

“那当然。”他从善如流,“互相喜欢的人,向来心有灵犀。”

我却微微一愣。

为了表示完成任务,我们将与任务相关的聊天记录截屏,然后发到这期游戏的大群里打卡——在我看来,就是供大家围观。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一个人感慨“这对CP好甜啊”,就有人跟着感叹“喂得一手好狗粮”,然后无缝衔接地转换成“来群里告个白吧”。

我猜朱同学很喜欢被关注——或者说是,”秀恩爱”的感觉。哪怕那是假的,也要在这一瞬间让别人感受到自己的愉悦和幸福,纵情享受别人的嫉妒。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在大群里发了一段无关紧要的长语音,在末尾缀上了“希望你今年一年都能开心,ya同学”。

我突然对他感到好奇,不明白他为什么能对刚刚认识第三天的人说“喜欢你”,在陌生人的注视下享受嫉妒的注目礼,秀根本不存在的虚假恩爱。

然后不受控制地在心里想,大家谈恋爱时,究竟想从恋爱里获得什么呢?

3

我对朱同学的疑问,很快就得到了回答。

一周CP第六天的任务是真心话大冒险,两个人互相掷骰子比点数。我开局先赢,问他:“你最理想的恋爱模式是什么?”

“唔……”他想了想,“我其实很粘人,所以希望能跟她一直在一起,希望她能随时回复我的消息,让我觉得她一直在我身边。”

我不置可否,第二局换他问问题,朱同学把同样的问题,原模原样又抛了回来。

我努力地想了很久,有些泄气:“我不知道。但我其实希望他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既不粘人,又喜欢我喜欢得不能自拔……朋友说我这样的想法很自私,但我并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更适合我。”

他失笑:“我以为写青春小说的作者,实战经验也都会很丰富。”

“我大概是个例外。”我哭笑不得,“对我来说,小说的世界比现实简单很多,时间长了,就不想再去处理复杂的事。”小说里黑白分明,没有现实里无穷无尽的变数,我喜欢的人永远喜欢我,从彼此目光交汇的第一眼,就能看见白头。

“这样的话,我可不可以多问一个问题?”他沉吟片刻,说,“如果游戏结束之后,我还希望和你继续交往,你愿意吗?”

你愿意吗?

朱同学说,我们都知道,世界上不会有“永远”。但我们想要的,从来都只是说出“永远”的勇气,和那一瞬间的心跳。

我也想把“单身狗”的标签撕掉,想要跟男孩子并肩走在学校里,想要过节的时候,买了漂亮的礼物能有可以送出去的对象。

可如果我不喜欢画面里的另一个人,一切都会失去意义。

我到现在才明白,L君是对的,找一个喜欢的人,比谈一场恋爱难得多。因为现实里的情况有无数变种,到头来多的是不咸不淡的”刚刚好”,多的是世俗意义上的互相将就。

我想了很久,坦然地告诉他:“我们是两类人,如果对方是你,我会对自己很没有信心,不知道该怎么建立亲密关系。”

“ya。”他沉默很久,叫我的名字,”你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我不是。对我来说,遇到喜欢的女生就去追,开心就跟她在一起。可你不同,你期待爱情。”

“爱情发生在这个星球的每个角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遇见它。”他叹息,“祝你能嫁给爱情。”

说完,他把情侣头像换回了自己原先的头像,一枝风骚的黄玫瑰。

我如释重负,发消息给L君:“我好像又失恋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心里头竟然有点儿窃喜。”

4

L君表现得很淡定:“从你跟我介绍朱同学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你跟他最好的结局,就是你把他写进小说,然后两个人在现实里老死不相往来。”

我乐不可支:“最坏的结局呢?”

“像你前两个一周CP一样,”她耸耸肩,“坚持不到第七天。”

“因为网络跟现实还是很有距离啊……”我想了想,笑,“所以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在现实里也多接触一些不同类型的男生。”

“然后呢?”

我笑眯眯:“充实我的资料库,写小说。”

“心态放端正啊年轻人,这样是不会有男朋友的!”

L君表现得愤愤不平,可我比她还清楚,我们是一样的人。如果站在我的位置上,她会做出跟我一模一样的选择。

所以無论如何,年岁尚早,我还是想活得浪漫主义一点。不为撕掉那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单身狗”标签,不为加入大学同学们轰轰烈烈的恋爱大军,也不为了恋爱而恋爱。

我仍然幻想有朝一日能遇见一个人,小心翼翼地在胸口揣着一只小鹿,抬头时撞碎他眼里的星光,寂静一秒,全世界天地希声,万物复苏。

或许那个人,就是爱情本身。

而彼时我已经足够好,足够包容,也足够宽和。我能握住他的手,对他说:

嘿,原来你也在这里。

第73篇、爱情故事天气与爱情

曾经的诗人小刀哥,从17岁起就跟在姑娘后面转。转了17年,小刀哥觉得应该在这个夏天停下来了,因为他遇上了像一座绿意盈盈的小岛一样的姑娘,他觉得可以系缆下船上岸了。

但在和姑娘怎么约会的问题上却遇上了麻烦。姑娘家住城市的最东边,小刀家住城市的最西边。现在的城市摊大饼,从东边到西边的路远得惊人。开始时,小刀和姑娘都是在晚上见面。但小刀发现这样见面的成本太高,吃饭看电影的钱不算,单是小刀打的送姑娘回家,再返回自己家,费用最少要60元钱。

小刀哥是公务员,姑娘也是。基层公务员真的很辛苦,特别是在一个中部地区最穷的省最穷的市的基层公务员尤其苦。小刀哥对自己心爱的姑娘绝不小气,但小刀哥只是一个曾经的诗人,现在小刀哥不写诗了,他已变得很现实,小刀哥想攒钱给姑娘买一辆车。

后来小刀哥发现了一个可以降低会面成本的办法,那就是选择在中午和姑娘见面。因为他们的工作单位相距并不远,只隔着两个街区,而且夏天都是3点钟上班,办公室人又多,没法休息,中午有3个小时的时间。小刀哥只要从他单位所在的A街口到B街口,而姑娘只要从她单位所在C街口到B街口就能相见,各自步行时间约10分钟。

却不料这么显而易见的“优秀”会面办法却在姑娘那儿受到了抵制。抵制的原因竟然是天气。第一次小刀哥约姑娘,姑娘说:“这么毒的太阳,热死了,不干!”小刀哥心里咔嚓地响了一下,仿佛有什么裂了开来,他想起曾有个姑娘顶着烈日跟在他后面跑到野湖去看荷花。

第二次小刀哥又约她,姑娘说:“下雨呢,到处湿嗒嗒的,不去。”小刀哥心里又是咔嚓地响了一声,他想起一个姑娘在一个大雨的晚上,摸了100多米的齐膝深的水来赴他的约会,他打电话叫她不要来了都不行。

第三次小刀哥又打电话约她,姑娘夸张地冲他喊:“今天大暑啊,大暑是什么意思你不知道吧?大暑是一年之中最热的一天啊,你真是没文化!”小刀哥怒火中烧,心里面又是一声干脆的咔嚓声。至此,小刀哥知道他心里那个柔柔的叫爱情的东西彻底地断裂掉了。

为了爱情,连一个夏天的风雨都不能克服的女人,怎么能陪他走过一生的风风雨雨呢?小刀哥虽然现在不写诗了,但心中热爱的诗人诗句还记得。孤独而沮丧的小刀哥想起了里尔克《秋日》里的诗句:“谁在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谁此时孤独,谁就永远孤独。”小刀哥就想,谁在这个夏天里不能相见,谁就永远不要相见;谁在这个夏天里不能相爱,谁就永远不要相爱。

第74篇、爱情故事好女不与男斗

男人最输不了的,不是感情,而是面子。

那日接到一男士电话,聊了半天才想起是好友小妆的前男友,他们恋爱的那段时日,偶尔大家一起出去吃饭,唱歌。算来,他们分手也有三年了,如今的小妆,已经嫁作他人妇。

婉转询问,他才说,只是想和小妆见个面,让我帮忙联系下。然后解释,没有别的意图,不管怎样大家曾经相爱一场,爱情不成友情在,只当普通的老朋友重逢吧。

挂了电话,我把此事转告小妆。小妆略犹豫,说,约个时间,咱们一起过去吧。

约在周六的晚餐时间,地点是小妆定的,一家环境安静的西餐店。小妆穿了件颜色略显黯淡的毛衣,衣服还有些褶皱。没有化妆,头发随意地扎了一下,整个人有点灰头土脸的感觉。

平日里的小妆并不这样,虽然已经结婚,但向来是注重衣着和容颜的,现今经济条件又好,更是每日打扮得精致优雅,没想到今晚去和旧情人见面,反倒这么不成样子。忍不住问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怎么这样就出门了?

小妆说,故意的,这件衣服,好不容易从柜子底下扒拉出来的。

故意做给他看?我诧异,为何?

她笑,你即刻便会知道。

很快到达地点,小妆将车子停在略远的地方。

进到餐厅,一眼看到小妆的前男友。和她的黯淡相反,前男友倒是极其光彩照人,新崭崭的品牌西装,不时晃动一下戴了贵重名表的手腕,招呼服务生点餐点酒水极有成功男士的风范。不时扫一眼满身满面灰朴朴的小妆,眼神里充满胜利感。

席间,小妆也是低眉顺眼,一句大话不言,只听前男友在那里宣扬这三年的奋斗史,让他今日的成功凸显,直到所有光彩闪烁完毕,才停下来吃了点东西,边吃还边询问小妆的现况。小妆只说还过得去,老样子吧,其他的绝口不提。不提如今家庭美满、事业顺利,不提老公英俊潇洒、年少多金……只由着前男友张扬得意。

饭后,前男友拍拍停在门前的车,要求送我们。小妆婉转拒绝,说,打车就好。然后看前男友意气风发地上了车离开,才转回身拉我走到她的车旁,松一口气,好了,到此为止。

干吗让他那么嚣张?我不忿。

小妆笑说,你想,都分开三年了,他现在非要求见面,我不相信是旧情未了,无非是他现在混得比以前更好了,想让我看到,然后令我后悔和他分开。那么何不成全他?如果我同他一般见识,光鲜亮丽地去赴约,显示出我现在的优越安逸,反倒会激发他的斗志,然后和我没完没了地争斗下去,直到他拥有胜利感为止。何必呢?他已不是我的谁,就满足他的好胜心,让他觉得我离开他后生活并不如意,令他一血前耻,从此两两相安吧。

我恍悟,原是为此。她到底是了解他的,知道他是这样的个性。

小妆却摇头,不是他个人的问题,男人大多都这样,虚荣好胜,最输不了的不是感情,而是面子。他一直认定当初我和他分开是嫌他不够富有,所以赌了这口气,今天来扳回三年前那一局。现在他赢了,也就安心了。好女不与男斗,过日子远比斗气要紧。

小妆将车子开进城市绚烂夜色中,由衷地笑。我亦轻轻笑起来,原来当真是“好女不与男斗”,男人的输赢是给旁人看的,女人的输赢,自己有数就好。

第75篇、爱情故事疼惜路旁的花草

我知道,他喜欢我。

他约我吃饭,约我看电影,给我买漂亮的发夹,出其不意地拿着玫瑰花在我要经过的某个路口出现。我开心的时候,他陪着我开心;我伤心的时候,他想办法逗我开心。

我告诉他:“这不是我想要的爱情,你所做的这些,是每个男孩子追自己喜欢的女孩时都会有的行为。我不想你有多么与众不同,只希望我能在细微之处感受到你的爱。”

我的话没有让他放弃,他也没有刻意制造一些小温暖感动我。他仍然给我发短信,内容有时是情话,有时是笑话。他仍然在下雨时准备好两把伞,因为他知道在我没答应他的追求之前,两人是不打同一把伞的。

没多久,周围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痴情王子,如此执著地喜欢着我。

那日,我与他在公交车上。他弯腰捡起一瓶被人丢弃的矿泉水,里面的水所剩无几,约有二十毫升。我一点都不奇怪,我知道他会在下车后将瓶子丢到垃圾桶。

下车后,他在丢瓶子之前做了一个让我吃惊的举动:他将瓶中的那点水倒在路边的花坛里,还用力抖了抖,使瓶子里的水一滴不剩。他微笑着向我解释:“这些水扔了就没了,倒在花坛里,能给予那些花儿生命的希望。”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女友了。”

他突然愣住:“不过是疼惜一些花草,这跟爱情无关吧?”

我笑了:“花草你都疼惜,你一定会给我最真诚的疼爱。”

第76篇、爱情故事给他一个疼你的机会

  芳离婚了。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意外了,因为我们几个老同学都知道芳很能干——她把家里布置得很温馨,单位工作也干得很有声色,和她比起来我们都觉得自己逊色不少呢。这么一个优秀的老婆,她的老公怎么会舍得不要她了呢·

  爆炸性的新闻一条一条地围着芳的离异在昔日同学之间传播、蔓延,我们也渐渐了解了芳离婚的原因。

  芳的老公是机关干部,一直以来都是只管工资上交财务,家里一切就都不用再过问的主儿。不过,这些都是芳促成的。

  刚结婚时,芳下班后忙家务,男人想帮忙,芳看不上老公的笨手笨脚,不让他帮忙,并且在劳累之余,还喜欢唠唠叨叨的嫌弃男人这个那个,刚开始男人还没觉得什么,后来实在是烦了,两人就开始吵架,后来男人干脆就什么家务也不做,回来就吃睡休息。

  芳怀孕了,男人觉得这时该让自己伺候老婆了吧·结果芳接来了自己的妈妈,男人每次想帮忙做事的时候,都不让他做,他觉得自己是很没存在感。

  有了女儿后,男人想对芳表示关爱,抱着女儿笑:“瞧,像你一样是个美女呢。”芳自忖,她哪里算得上美女·没准儿老公嫌生的是女儿,于是就赌气地回答:“哪有你们单位的靓妹们漂亮·”男人一愣,不知该怎么回答了。

  芳一直把所有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男人是想帮忙都没办法。只能由着她硬撑。

  女儿3岁了,男人逗女儿:“宝贝儿,将来要孝顺爸爸、妈妈呀。”芳在旁边插话:“还好意思让孩子孝顺你,你这个爸爸为孩子做什么了·你都没照顾过孩子,整体就是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你好意思么你?你配么你?男人一愣,随即开始生气发火了。

  芳没想到老实的老公会发火,可一直以来自己独挑大梁的劳累是摆在眼前的事实,她当然也不肯让步,反击道:“你就是笨,学也学不会,还不够捣乱的呢。”

  男人不再跟她吵。

  后来,芳听说男人外面有了别的女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男人说,在那个女人面前更觉得自己像个大男人。而不是在你面前那么一无是处的样子。

  本来男人不舍得女儿,也觉得对不起芳,没想真离婚,但芳坚决离了,她想不通自己的能干怎么成了错误,男人的笨拙怎么倒有理了·

  一次下雨,街上积水很深,芳看到自己曾经的男人背着那个女人过水坑,想起自己和他过水坑时,男人也曾经想背她过去,可是自己觉得丢人,还笑他不正经。

  看男人背着别的女人过水坑,芳心里说不出是生气还是羡慕。想想自己几乎从没有给过他机会让他显示一下大男人的作用,从没有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来爱护自己、疼疼自己,明明是两个人的婚姻,她却过得像一个人似得。

第77篇、爱情故事无事生非

前几天,雨荷的丈夫出差了,她好想他。

平时,雨荷的丈夫喜欢吸烟。每次一进家门,一股香烟气息扑面而来,她闻习惯了,觉得有一种特别温馨的感觉。

丈夫不在家,没了烟味,她觉得家中格外冷清。

这天晚上,为了减轻对丈夫的思念,她早早地就躺下了,想早点进入梦乡。可是,她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她爬了起来,点燃了一支香烟放在烟灰缸上。不大一会儿,整个房间充满了香烟的气息,也充满了丈夫的温情。她找到了感觉,很快就闭上了眼睛。

不久,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丈夫回来了。雨荷赶紧下床开门。

丈夫进屋后闻到烟味,看见烟灰缸里有一个烟头。他用手捏了捏,烟头还有点儿烫。他的心中不由一动:是谁来过了呢?

丈夫迟迟不肯脱衣上床。

“快睡觉吧。”雨荷说。

“你先睡吧,今晚我睡外屋。”丈夫冷冷地说。

雨荷没有多想,她关了灯,这一夜她睡得特别踏实,因为丈夫回来了。

第二天是双休日,雨荷起床后,发现丈夫早已起来。丈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闷闷地吸烟。

“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雨荷关切地问。

丈夫没有回答,还是一个劲地吸烟。

“到底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不能说给我听听吗?”雨荷有些着急。

丈夫终于说话了:“我不在家,有谁来过吗?”

“没有呀,谁也没有来过。”雨荷说得很肯定。

丈夫说:“那烟灰缸里的烟头是哪来的?”

雨荷明白了,她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那根烟是我点燃的。”

丈夫不信:“你以为我是3岁的小孩子呀?”

雨荷生气地说:“你爱怎么想怎么想。”

就这样,他们谁也不再理谁。

20多天后的一天晚上,丈夫终于说话了:“咱们俩结婚这么多年,看来有些事情你还瞒着我呢。”

雨荷说:“本来什么事都没有,可是你无事生非,你想让我说什么呢?”

“你不说也行。我想了很久,既然你不信任我,咱们分手吧。”他把离婚协议书递过来。

雨荷急了:“你是非逼我说不可了?”

“不是逼你。而是你要对我忠诚。哪个丈夫能忍受妻子对自己不忠诚呢?只要你说出实情,我会原谅你的。”

雨荷不忍为了这件小事而与丈夫闹翻,她违心地编造了一个故事:一个男同事来过家里,坐了一会儿,吸了一支烟就走了。

丈夫听完,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他说:“就这么点儿事,你早说不就完了嘛,我是那种心胸狭窄的人吗?”说完,他把那张离婚协议书撕个粉碎,然后一把将雨荷搂在了怀里。

第78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能让男人窒息

3年前,我做过一个两性话题的节目,一个女生投诉男友对她不忠。

节目组为了考验男孩,约他到一个酒吧,然后借故走开,5分钟后,一个漂亮女生进来了。下午的酒吧里只有他们两个人,20分钟里他们只说了一句话,是女孩走过来问男孩:你手上的小册子是在哪儿拿的?

男孩紧张地用手一指,说:那边。20分钟里,他看了坐在吧台边的女孩30多眼,平均不到一分钟看一眼。但前提是,酒吧里没有别人,女孩一直时不时地瞟男生。最后,当我们节目组的导演回到酒吧时,女孩走了。

我很想为这个男生鼓掌,觉得他经受住了考验,要是我,一定早就和美女聊翻了。我想当然地以为,女孩应该为自己男友的表现自豪了吧?没想到,我吓了一跳,女孩脸色铁青,已经哭成了个泪人:我就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他经常做这种对不起我的事!

我快抓狂了:男孩做什么了,怎么就让她受了那么大的刺激?在我眼中,这是每个正常男人都会表现出来的正常行为。

男孩低头听完女友的痛诉,真诚地道歉,承认自己错了。更可怕的是,现场所有的女导演们也都觉得男孩做错了。这节目没法做了,我当场就翻了脸。

爱人,并非你的私有物品。

你在画廊里看中一幅画,把它买下来,这幅画在没有被拿走之前,还是要挂在那里供大家欣赏的,只是在它右下方的小角落会写上某某已订,这代表它已经名花有主,从此别人只能看不能碰了。因为你购买了这件物品,你对它的占有可以私人一点、霸道一点。

但是爱人并不是你的私有物品,就算你们结婚多年,就算你们有了孩子,他还是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呼吸的空间,你有什么权利把他收归囊中?如果说这代表了你对他的爱,照我看,这种让人窒息的爱不要也罢。

男人是一种奇怪的物种,在男女交往的过程中,爱情并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女人常常会问:我和你妈掉到河里,你会先救谁?男人要是这么问,那他一定是脑残了

有一则无趣的广告,女孩打电话给男孩:你和谁在家呢?女孩要求男孩用3G手机拍照给她看,然后,家里一堆人就躲翻了。

欺骗是一种习惯,是会上瘾的。如果你逼得他欺骗你超过3次,那他就会骗你一辈子。

第79篇、爱情故事谁看到梨花树下的等待

1

男朋友于洋在玩超级玛丽,让殷姗姗在旁边看。“如果玩家中我的积分最高,就能赢一万元奖金。”

殷姗姗在一个小公司做内勤,薪水刚够养活自己。她没有告诉于洋,她每天下了班都去步行街的夜市摆地摊,这样赚来的钱才能维持两个人的生活。她也没有告诉于洋,就在他玩游戏的时候,她摆地摊的时间也到了。

殷姗姗告诉于洋,她得去公司加班,然后匆匆忙忙跑出商场。到了摆地摊的地方,她刚铺好塑料布,还没来得及把那些个性闹钟、搞怪玩具一类的小东西拿出来,手机就响了。是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喂,你给介绍的是什么屋子啊,不是说那个人就是房东吗,怎么突然又冒出另一个房东来,到底怎么回事?”

2

殷姗姗立刻明白了,有人租了房子,又冒充房东把屋子租出去,骗了半年的租金跑掉了。于洋这段时间一直忙着玩游戏,稀里糊涂地出了岔子。

当初签单的时候,于洋曾用过殷姗姗的手机和那个男子联系。事情弄清楚后,殷姗姗在电话里跟那个叫杨峰的男人说:“对不起,中介费还给你,你被骗走的钱也由我们负责。”“5600元啊,半年的房租,你们什么时候能还清?”

殷姗姗咬咬嘴唇:“给我一个月。”对方倒不是刁钻的人:“那就等你一个月。”

一个月后,殷姗姗给杨峰打电话,约他在步行街附近的小饭馆见面。殷姗姗点了很多菜,还点了啤酒。她喝了几杯,借着酒壮胆:“我们能不能先还4000元?我把小摊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就凑够这么多。剩下的,能不能下个月还?”

饭馆里灯光很亮,杨峰看着殷姗姗因为喝了酒而红透的一张脸,心想,原来她请自己吃饭,是因为暂时还不了钱啊。

出门的时候,杨峰问喝醉了的殷姗姗住在哪儿,他送她回去。殷姗姗说不用了,然后站在马路边吐得不亦乐乎。到底还是上了杨峰的车,杨峰把殷姗姗载到她家楼下。殷姗姗说她就住6楼A,不用送她上楼了。

小区外一溜高高的路灯,不是很亮,黄黄的光洇在夜晚淡淡的雾气里,像宣纸上的月亮。大槐树下,几个老人正在乘凉,这是城市里有些历史的小区了。

杨峰忍不住说:“那天的中介,不是你,是一个男人啊。”

“是啊,他是我男朋友。他欠你的,就和我欠你的一样。”

杨峰觉得,殷姗姗这个女子,怎么说呢,怪特别的。她那么瘦,有一些醉了,站在那儿,却还努力挺着细细的身板。看起来,像一棵喝醉了的小白杨。

3

后来,殷姗姗来还钱的时候,还带了女友一起过来,从女友那儿,杨峰渐渐知道了殷姗姗的事情。

比赛结束,一万元的奖金泡汤了,于洋又回去做中介了。殷姗姗提醒于洋核对房产证的时候细心些,于洋便拍着桌子说:“不要老提那些倒霉的事行不行?”

殷姗姗把钱还给杨峰时,还替于洋说好话:“他不是你想的那样。”

“是什么样呢?”

“大学的时候,于洋对我很好,每天都陪我等公交车。刚开始我家条件还算不错,虽然父亲出了一次车祸,不能上班了,但得到的赔偿金也足够用了。父亲成天呆在家里,到底禁不住别人的怂恿,拿了那些钱去投资,被骗了。后来,我家就很穷了。”

“我最困难的时候,于洋用他的生活费帮我凑学费;过生日的时候,于洋送我换季需要的衣服;他饭卡里的银子,随便我花。整整一年,他一直是这样。毕业了,可能是他找工作不顺利吧,他心态渐渐就不好了。我觉得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能好起来,你相信吗?”

事实证明,情况真的好起来了。殷姗姗的能力,不止是摆地摊而已。因为待遇好一些,杨峰介绍殷姗姗到他们公司应聘,她成功了,靠自己的努力。

别的同事工作时,殷姗姗工作;别的同事休息时,她依然守在格子间小小的电脑桌前;她最先拿到客户订单时,主管表扬了她。只有杨峰知道,这段时间,她往外国销售商的邮箱里发了无数邮件。她没有技巧,有的只是毅力和耐心。

那天加班结束,殷姗姗去于洋家,刚好杨峰顺路送她。经过前门附近,路边梨树开着花。城市流丽的灯火中,空气中有着梨花淡淡的甜香,美得让人窒息。“哈哈,于洋说你不逼我还钱,还帮我介绍工作,是对我有意思。”殷姗姗没心没肺地说。

那个晚上,杨峰失眠了。他第一次考虑,自己对殷姗姗是不是有友谊之外的情愫。

殷姗姗不漂亮,不高,她太瘦了,但她相貌清秀。她常常脸红,让人感觉到她的局促。她的喜怒哀乐像穿了一根透明的细线,连到他心里,让他觉得怜惜和心疼。她为于洋承担,为于洋奔波,于洋那家伙还不知道珍惜,让他常常有打于洋一顿的冲动。

他喜欢看殷姗姗在格子间里忙碌,看她加班累了的时候,走到休息区为自己倒一杯水,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拿本《幽默世界》看一会儿,被漫画逗笑,捂着嘴不让自己发出笑声,却又忍不住开心……

4

杨峰去邮局订了两份《幽默世界》,一份给自己,另一份填写了殷姗姗家的地址。

就像一册沉默但透着坚定的战书,当城市里背着大包、骑着绿色单车的邮递员把第一份《幽默世界》送到殷姗姗家的时候,于洋来了。

公司不远的商场拐角,于洋约杨峰见面:“我知道这段时间我对殷姗姗不好,但并不等于你就能挖墙脚。”他的拳头落在杨峰的脸上,杨峰还击。有人报警,殷姗姗赶来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被拉开了。

殷姗姗拉着于洋的手,让他和自己离开。于洋不肯:“你告诉他,你爱的究竟是谁。你告诉他,你爱我。你告诉他,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被看热闹的人群围在中心,殷姗姗想走,于洋不让她走:“你一定要说清楚,他就不会再纠缠你了。”

于洋那么激动,那么用力,殷姗姗的手腕很疼,渐渐变红,变紫。殷姗姗突然哭了:“是的,上大学的时候,我那么爱你。毕业后,你不愿意好好上班,我说没关系;你用钱的时候,直接从我包里拿,我去摆地摊贴补生活;我每天去为你收拾屋子,为你烧饭;你的家人生病了,是我一直在医院照顾;你欠了钱,我替你还;你在朋友那儿喝醉了,我去接你回家。”

“于洋,你为什么要问我,要逼我呢?难道你不知道,就在上个月你因为杨峰可能对我有好感而争风吃醋的时候,我给你收拾房间,看到别的女孩留下的内衣。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可能是玩游戏的时候,可能是网友。我知道你们已经交往很长时间,最少一年了。每次那个女孩去你的屋子,都会留下一点东西,期待我发现。”

“是的,我曾经很爱你,爱到你对我有一点点好,我就想抛下一切跟你走,爱到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我就全都给你。”殷姗姗哭了,捂着脸,眼泪从指缝间涌出,“我对你的爱,已经在你一日日不知珍惜的侵蚀中消磨光了,没有了。于洋,我并不想说的,你不该逼问我。”

于洋握着殷姗姗的手不知不觉松了,他手忙脚乱地想帮她擦眼泪。杨峰站在一旁,心疼得无以复加。殷姗姗那么恨,恨自己是这样的女子,轻易不哭,再大的悲伤和委屈都压在心里,可一旦哭起来,怎样都止不住。

5

那是混乱的一个月,杨峰对殷姗姗好,于洋也对殷姗姗好。

公司组织大家去小亚湾旅游,晚上篝火晚会的时候,杨峰坐在殷姗姗身边,事无巨细地照顾她。殷姗姗骑马,马儿不听话,杨峰不顾危险和牧民一起飞奔过去,将马儿逼停在灌木旁边。

于洋去了人才市场找工作,其实以他的专业,找工作并不难。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来找殷姗姗,每一次,殷姗姗都笑着走过他面前,目不斜视。看到殷姗姗的无动于衷,于洋不再来了。

殷姗姗换了工作,换了电话号码,于洋没有再跟她联系。杨峰辗转得知姗姗的电话号码,不时地给她打电话,还抽空帮她妈妈将家里粉刷一新,做了很多事情。

杨峰终于收到姗姗的回信是3个月后,殷姗姗给他发短信:“从前,有人像你这样待我好,我会立刻跟他走。现在,我再也不会因为一点好,便让任何人带我走。我学会了,自己走。如果两年后,你还喜欢我,我也没有遇到更喜欢的人,你能不能在曾经的那棵梨树下等我……”

6

时光荏茬,一年后,在那棵散发着甜香的梨树下,他们重逢了。

杨峰没有告诉殷姗姗,其实,每个周末他都会到梨树下等待很久,等着偶尔经过那棵梨树的殷姗姗看到他,等她从爱情至上、别人给她盛一碗汤也会感动得交出自己的女子,成长为淡定、明白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会拒绝也会主动选择的女子。

殷姗姗没有告诉杨峰,一年的时间里,刚开始她只是偶尔想起他,后来便常常想起他,想起他的柔软、坚定和大度,想起他如同一座山,一直守望在那里。经历了涅口的她已然知道,选男朋友,不能仅仅因为他对自己好,而是要看他这个人本身,他的品德和素养以及自己对他的感觉。

在对杨峰越来越浓的思念中,殷姗姗感受到自己对他的感情——并不是结束一段感情后的填补和失落,也不是对别人帮助自己后的心存感激。

在开满鲜花的梨树下,殷姗姗甜笑着向杨峰走来。

杨峰告诉殷姗姗,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很久。

第80篇、爱情故事女人的心思

女人从不掩饰自己对钱的喜爱,她说有钱多好啊,可以穿漂亮衣服,吃很贵的冰淇淋,住装着空调的大房子,用各种名牌化妆品。那时,男人有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女人说,之所以爱上他,就因为他有钱。

其实男人哪有什么钱呢,工薪阶层而已,每个月挣的那点钱也就只够请女人喝杯咖啡吃个冰淇淋再买支低档口红的。那时,男人还是男孩,女人还是女孩,女孩总喜欢把男人为她花多少钱当成衡量这个男人是否有钱的惟一标准。

结了婚,男人辞去公职,一心一意做生意。生意越做越大,房子越住越宽,日子越过越好,所有的一切都令女人心满意足。可是突然有一天,女人有了伤感,她在心中对自己说:“今天你必须伤感。”

起因是她和女伴闲聊,说到钱和各自的老公,女伴说:“怎么看不出来你是有钱人呢?”女人端详着自己,发现了问题:穿的衣服很普通,用的化妆品还是以前的牌子,手指上仍然戴着结婚时的小钻戒。女人突然想起来,老公已经很久没为她买礼物了。

回家后,她开始抱怨:“有再多钱,我过的还是以前的穷日子,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件衣服。”

男人说:“抽屉里不是有钱吗,你随便取随便花,又没有人拦你。”

于是,女人决定:放下手头的一切,逛街,花钱。她咬牙切齿地往挎包里塞了两千块钱,趾高气扬地上了街,两脚像装了弹簧。

女人在街上逛了整整一天。黄昏时,女人满身疲惫地回到家。

男人笑着问:“钱都花光了?”

女人说:“一分不剩。”

男人再问:“都买了些什么?”

女人把手中的几个大包扔到地板上,坐在沙发上喘气。

男人伏下身子,一件件地翻看——

女人为他买了一件夹克衫、一条牛仔裤、一个剃须刀;

女人为儿子买了一件毛衣、一箱核桃奶、一箱酸奶、一本书;

女人为洗手间买了一个垃圾桶、一瓶浴液、一瓶护发素;

女人为客厅买了一个很大的中国结、三双布拖鞋、一个墩布;

女人为厨房买了一把木锅铲、两个不锈钢盘子、三个不锈钢汤匙;

女人为卧室买了一件被套、两个抱枕;

男人吃惊地问她:“这么多东西,你是怎么拿回来的?”

女人说:“正好剩下8块钱,刚好够打出租车。”

男人问:“那你给自己买的东西呢?”

女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唇膏:“这个,60多块钱呢,算是中档名牌。”说完,她跑到梳妆台前,细细地往唇上抹新唇膏。

整整一天,女人一个店铺一个店铺地逛,一件东西一件东西地买。连她自己都弄不明白,为什么她极想买下来的东西,都是男人所需要的、儿子所需要的、他们家所需要的呢?如果不是无意中在柜台上看见那支唇膏,她都彻底忘了自己怀揣两千块钱逛街的初衷——把钱全花在自己身上。

她想,或许自己一直就是这样吧,结婚后就没有了自我,将所有的心思都给了丈夫、儿子、家。她忽略了自己,被日子挤到最不重要的角落,可她心甘情愿。

她坐在沙发上,撅起红艳艳的嘴唇问男人:“漂亮吗?”男人说:“漂亮。”她就高兴地笑了,一天的疲劳荡然无存。

婚姻里的女人,她们爱钱、节俭、生闷气、发牢骚,只为自己所受的委屈;而当她们真的有了“挥霍”的机会,想到的却是自己的家人……一切只因为,她们的心思,从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便不再属于自己。

第81篇、爱情故事男人真话里的秘密

经常看到这样滥俗的桥段——女人问男人,“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此时的男人,可能正心不在焉地看报纸、看电视或者干脆发呆,但是回答得都很快,“没想什么啊”?要么是“哦,工作上的一点小事情”。

“又撒谎!”女人发怒,“别当我看不出来,你从来不对我说真话……”

然后呢,要么大吵一架,要么男人拂袖而去,至于女人要的真话,男人到底也没有说。

有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总要逼着男人说实话,不知道是因为太想了解他,还是因为对所谓的真话有幻想,觉得会很美好很动听?

如果真是为了后者,那女人简直愚不可及。大多逼着男人讲真话的女人,都是那种凡事刨根问底、弄不明白誓不罢休的性格,信奉任何时候撒谎可耻、真言至上。认定男人不说的真话,必定是极度不可见人的。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男人不想说的真话,当然不会是太好的事,肯定不是升职、发奖金或者体检指标样样合格。至少,不会加深彼此的感情,否则不等女人问,他早就说了。

而男人不说的真话,也不见得就是什么大不了的坏事,肯定不是吃喝嫖赌、杀人越货。有可能,就是男人的小阴暗和小私情,比如公司新来的前台小姐的胸围,要么正暗暗诅咒竞争对手出门摔跟头,也没准,他在偷偷嘀咕你新买的大衣一点都不适合你,甚至可能对你的父母有怨气……所以,男人觉得不能和女人说,因为说出来女人肯定不开心,吵个小架倒没什么,就怕上纲上线成为女人日后攻击自己的把柄,问题就严重了。

为此,男人宁可被指责撒谎、没真话,也不会干脆彻底地坦白。为撒谎吵架和为得知真相吵架,是两种结果,男人知道轻重。故此,你问你的,我偏不告诉你到底想什么。

那么,女人何必非逼着男人时时、事事地拿真话来应对?要知道,如果有一天男人真的什么事情都敢于对女人说真话时,问题就真的严重了——要么他已不在乎你,所以,才不管真话是不是伤到你;要么,他已经决定离开你,没有再继续哄骗你的必要:对,我就是喜欢别人了,我厌烦你现在太胖话又太多,我一眼都不想再看到你不讲理的父母……

然后呢?女人,现在你终于听到你想要的真话了,打算怎么收拾结局?

所以,男人骗你,不见得就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时候可能只是为了彼此的感情着想。一旦他真的不骗你了,才是真正的悲剧。记得亦舒说过一句话:管他心里想什么?只要他依旧和你在一起。多么有道理。

是啊,如果你要的,只是想继续和他在一起,那么,管他想什么呢?何况,哪个女人又没有点小隐私、小秘密?你就敢保证自己是永远坦白、不说谎的那一个?

由己及人,给他一条前路。

第82篇、爱情故事当理科女爱上程序员

我曾跟朋友开玩笑说,这个时代,有两种人的妻子应该要受人尊敬,第一种是军嫂,第二种就是像我这样的——程序猿的老婆。

这个玩笑半分自嘲半分真。

我的本科是穿着白大褂在各种挂着植物、动物、有机化学、无机化学门牌的实验室里度过的,在显微镜下给夹竹桃画过横切片图,在大头针和解剖剪子的辅助下找过蚯蚓的三条神经……是的,你们猜对了,我就是相貌平平、不修边幅、素面朝天的理科女。

见了人,我习惯性地喜欢给他们科普:蝴跟蝶,蜻跟蜓,其实是不一样的,还有,白菜跟萝卜其实都是属于十字花科,香港的市花根本就不是紫荆,那是马蹄甲……没人欣赏我。

他们说,女生就应该好好打扮自己嫁个好老公,谁关心什么纲目科属种;他们说,女生就应该多读点张小娴和亦舒,多学点礼仪和瑜伽;他们说,理科女就是木讷,没情调,不如去选修一个文科的双学位吧?

——为什么呢?

——为什么?你不想嫁个好老公吗?

——哦。

其实,虽然我没读过张小娴和亦舒,但我读过三毛、张爱玲、席慕容、《飘》、《苏菲的世界》……不是只有清新文学和治愈系才能诠释一个女性啊,难道严肃文学就不能解读一个女性了吗?虽没学过礼仪,可我大一就开始报名学习街舞,难道一个戴着鸭舌帽跳街舞的女生就不能被男性疼爱怜惜了吗?

我总算还是遇到一个会正眼看我的男生了。他告诉我,你很特别啊,很好啊,不需要改变啊。我顿时就觉得他的周围笼罩了神一般的光辉。他是个程序猿。

当然,我不否认我确实被一些有审美偏差的男生夸奖过长得好。或许是他们深知白富美不会给予垂怜,像我这样的不入流的长相应该可以陡增他们的自信。但是,从来没一个人跟我说过那么一句话:你很特别。

可惜“晴天霹雳”是贬义词,不然我真想用它来形容我当时听到此话的心情。

然后呢,然后我就义无返顾地成了一位程序猿的老婆。我继续给他科普各种知识,他从来都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就算我口沫横飞手舞足蹈他都不会嫌我聒噪。我甚至在他的鼓励下一天天觉得自己确实长得不错。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那个小黑窗,看到了各种在小黑窗上面跳跃的白色字符。

——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个表示创建一个目录,这个表示进入这个目录,这个表示

查看这个目录的列表内容……

——哦……我给你洗个苹果吧……

后来,一个房间两台电脑,我们都不知道彼此在做什么。我说要不你教我学编程吧。

然后,他让我知道了cnbeta、爱范儿、瘾科技,他给我讲什么是单核、双核、bug,他送给我手机,然后帮我刷机,他不让我给手机贴膜,并花时间跟我解释为什么不需要这么做……

后来,我陪他看《生活大爆炸》、《行尸走肉》、《生化危机》,陪他逛华强北,逛博物馆,陪他加班……

我开始学习PHP、HTML、Java、Dreamweaver、PS……

我开始给身边的女生普及各种计算机知识,陪她们去买电脑,挑手机,告诉她们不要给手机贴膜……

我认识了很多很多程序猿。从我的老师到同学,从我的朋友到朋友的朋友,从我读的书里面。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我知道了SteveJobs,知道了为什么lessismore,知道了SteveKrug……

我懂得了程序猿的幽默,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我真正开始从心底肯定自己,也是因为他。这是一个好男人带给我的。所谓的独立,便是不向别人过多索求,也不过多抱怨。很遗憾的是,我没能带给他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于是就想起了张卫健那首很老的歌:“我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点吵,如果你感到寂寞,我带给你热闹……”存入我的阅览室

第83篇、爱情故事一场万众瞩目的暧昧

多少影迷都在猜测与臆想,梁朝伟与张曼玉那段似有若无的爱情,从他们的影片中,从娱乐报刊的八卦消息里,甚至从电影人无意提及的文字里,他们的藕断丝连……

细数梁朝伟与张曼玉合作的影片,其实真不能算多,好像除了《花样年华》,就是《英雄》吧?当然,《东邪西毒》、《东成西就》、《阿飞正传》和《2046》等影片中两人也都有出镜,然而没有多少对手戏。

我最爱的影片是侯孝贤导演的《海上花》,男主角是梁朝伟,三大花旦中有刘嘉玲、李嘉欣。伊能静演了一个小角色,出场不到一分钟,跺个脚,鼻子“哼”一声,甩帕子走了,是个最窝囊、没正经的小妓女。

后来看到编剧朱天文的文章,我才知道:最初这个小角色(男主角最钟爱的妓女)是想请张曼玉来演的,但后来因为她要顾及王家卫《北京之夜》的档期而婉辞,但她提了许多意见,其中一条就是鸦片这个道具。朱天文写道:“她说要去搞一个真的鸦片来,感觉一下抽鸦片的状态是什么,不能光是装装样子……最重要的是要把道具练熟,感觉你手上或是拿水烟或是鸦片,要忘记它,要让它变成生活的节奏,那样你在生活里头,就会有你的调调出来,还有你说话的姿态,完全都变成你的一部分了……演员要练这些东西,所以那时曾经托朋友从云南弄了一块鸦片回来。”

看到这一段,我顿足不已。整部《海上花》中,我最看不顺眼的就是这个小角色,根本不具备让男人神魂颠倒的力量,这个演员用得实在没有说服力然而现在我知道了,那个位置本来应该是张曼玉的,我完全可以想象她会把那个角色发挥得多么出神入化,淋漓尽致……那真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我忍不住猜想:张曼玉辞演《海上花》,会不会与片中的另一女主角刘嘉玲有关呢?不管怎么说,刘嘉玲的确是这部片中最光芒四射的女明星——倘如有张曼玉参演,她还会不会一枝独秀呢?

朱天文后来又写道:“光就抽鸦片这东西,练得最好的是梁朝伟、它已经变成整个人的一部分,当他抽烟你就晓得不用再说一句话,不用对白,不需要前面的铺陈和后面的说明,”不知怎的,看到这一段我忽然有点想哭。

我想起有一次安慰一个愤怒的朋友,她因为被一个信任的朋友辜负而火冒三丈。我劝她:水至清则无鱼,如果你想做一个快乐的人,就不要对友情太过挑剔。她还是怒火未息,后来又向我老公诉苦。我老公对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不如宽容些,原谅朋友的缺点她大叫起来:怎么你们两口子说的话都一样?

当然一样,那是十年夫妻的基础啊。两个人在一起呆得久了,说话做事乃至思考的方式便都会有点相类似——梁朝伟与张曼玉,可也是这样?在《海上花》的戏里戏外,他们一个虽然拒演,却提出了最宝贵的意见;另一个,则是在身体力行着这建议,并且将它做到完美——这是怎样的默契,怎样的两个并肩飞翔的美好灵魂!

编辑部有个同事,她每每提及梁朝伟时都会十分惆怅地说:“他最爱的女人是张曼玉,他们拍《英雄》时,一有时间就骑着自行车在小镇里到处走”就好像她看见了那情形似的、然而她这样说的时候,我便好像真的看见了那个场景,看见了那布满爬山虎和青藤的胡同墙壁,看见了夕阳照在他们脸上那温暖的光晕,甚至看见了他们颈上飘扬的长围巾,看到了自行车轮子均匀的飞转,那便是流年啊,他们相思相望不相亲的青春时光。

爱情故事里,永远只应该有两个主角,那个第三者往往为人所唾弃、、但是对于张曼玉,好像从没有人忍心责备,甚至人们根本从头至尾都说不清,张曼玉与刘嘉玲,谁才更像是第三者。

还是在朱天文的文章里,提及练水烟筒的一幂。旧时候没有火柴,用火的时候是对着火纸一吹,就把它点燃了,怎么拿,怎么吹,非常有学问,练得差的是李嘉欣,在戏里头总是被纸火所困,而练得最好的就是刘嘉玲:“你会觉得它根本不存在。”刘嘉玲秉行的,是与梁朝伟同样的教条;而他们所追求并且达到的,也是同样的境界——他们到底也是同路人。

对于这样的三个人的故事,所有的道理都失去了意义。我们除了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又能评说些什么呢?

第84篇、爱情故事恋爱的真谛

郑华喜欢上了隔壁公司的美女小冉,可两次暗示后,小冉还是没有丝毫表示,他心里可就没底了。想到表哥于青足智多谋,郑华就来找他讨主意。

于青带着郑华来到附近的一家小酒馆,点了两个小菜、几瓶啤酒,哥俩边喝边聊。于青让他讲讲小冉的情况。郑华就把知道的都讲给他听。

小冉今年二十四岁,老家在外地。她在公司做行政工作,也就是俗话说的后勤。

没等他讲完,于青就一摆手说:“我又不是招聘新员工,要她的简历做什么!你跟我说说,她是哪里人,最爱吃什么菜,爱吃什么小吃,爱穿什么样的衣服,爱用哪个牌子的化妆品,爱到哪家店淘宝,朋友圈里爱发什么。”

郑华听得瞠目结舌:“这些我可不知道。”

于青从鼻孔里冷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道:“这些重要信息都不知道,难怪你不讨人喜欢。我跟你说,跟女孩子谈恋爱,那就得了解人家的喜好,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把有限的资金花到最该花的地方,效果才能事半功倍。不然,你花了钱,还不见得能讨人喜欢。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郑华十分敬佩地说:“哥,你说的好有道理啊。我只知道她是四川人,老家好像是……一时还真想不起来了。好像有个红叶风景区。”于青说道:“那是理县米亚罗红叶风景区。山川秀美,怪不得能滋养出美人呢。”郑华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哥,这你都知道?”于青撇了撇嘴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得略懂诗词,你才好跟女孩子聊天啊。要不,女孩子觉得你肤浅,就不爱跟你交往了。别扯远了,先说这个理县。那里接近藏区,很多人都喜欢吃些带藏族风味的食品,比如牦牛肉。哎,你赶紧从网上买些牦牛肉干送给她。”

郑华掏出手机,在网上定了两袋牦牛肉干。郑华觉得要跟表哥讨教的东西太多了,就又要了几瓶啤酒,和表哥聊到很晚。

一周后,郑华又给于青打来电话,兴奋地说小冉收到了他的牦牛肉干,对他露出笑脸了,他想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于是两个人约好,还是那家小酒馆见。

一见面,郑华就对于青竖起了大拇指,乐呵呵地说:“哥,你真高啊,实在是高!你都没见到小冉的面兒,就知道她喜欢什么,真是绝了!”

小冉是个洁身自好的女孩子,别人送她礼物,她轻易不肯接受。郑华以前送过两回,都被她拒绝了。这次,郑华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思,把那两袋牦牛肉干送给了小冉。小冉看看那两袋牦牛肉干,只是犹豫了片刻,就接过去了,还对郑华嫣然一笑,小声说:“谢谢!”听着她的声音,郑华的心都要醉了。

于青得意地说:“你听我的,这事儿就八九不离十了。下一步,你要陪她锻炼。”郑华一愣:“为啥?”于青神秘地笑笑,这才分析说:“女人嘛,再瘦也会觉得自己胖。更何况,小冉那么爱吃肉,她定然不会太瘦。四川女孩呢,骨架小,稍稍有点儿肉就全挂在脸上了,她就更会觉得自己胖,那就要锻炼了。她早晨起不来,就得晚上跑步。你跟着她,保护她,那是最好的理由,也是跟她接近的最好时机。”

郑华有些犹豫:“每天晚上都去陪她?”

于青说:“要没这点儿毅力那就算了。”

郑华忙说:“有,有。”

于青想了想,又对郑华说,不要急于表白,那样会让小冉很难选择。毕竟,她对郑华的了解还不是很多。万一被她拒绝了,以后就没挽回的余地了。跟她多待些日子,互相了解得多了,让她知道了郑华的心意,那就水到渠成了。跟小冉在一起,还得多替她着想,体贴她,关心她。很多时候,女孩子选择男朋友,不是看他有多少钱,有多豪华的车,有多帅气,更多的是看他会不会关心人、体谅人。

郑华连连点头,真是明智之言啊。

又过了两个星期,郑华觉得跟小冉发展良好。该不该表白,他又没主意了,只好再跟于青请教。

两个人坐下来,于青就问他发展到什么程度了。郑华说,自从于青给他出了个陪小冉夜跑的主意后,他就打听到小冉的住处,然后在楼下蹲点守着。还别说,又让于青给猜对了,小冉为了减肥,还真夜跑啊。原先,她怕一个人出来遇到危险,只敢在小区里跑跑,有了郑华的陪伴,她就敢到附近的公园里去跑了。那里风景好,空气好,又安静,跑着舒服啊。他们一边慢跑,一边随意地闲聊。于青曾给郑华提的那些问题,他都旁敲侧击地搞明白了。现在,小冉对他感觉很好,经常在微信上跟他聊天,还约他一同去夜跑。郑华就是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小冉接受了他,他该不该马上表白。

于青想了想说:“不要着急。”

郑华问:“为啥?”

于青笑道:“你得了解女孩的心思啊。女孩嘛,都是喜欢仪式感的。她再喜欢你,也不喜欢你随随便便地表白。你得选个她认为很庄重的日子,郑重地表达你的情感。她哪天生日啊?你要给她下厨做几道地道的川菜,买一瓶红酒,再买一束鲜花。在吃饭前,把鲜花捧给她,单腿跪地,庄重表白说‘你是我的女神,我正式向你求爱’。这样,她会很感动,知道你把她当回事,就会答应你了。她也好把这场景拍下来,拿到朋友圈里去炫啊。”

郑华兴奋地说道:“下个月八号就是她的生日。”

于青一拍手说:“这个时间正好。你赶紧去学做几道川菜!”

郑华忙着点头说道:“哥,我听你的。”他像是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小声问道:“哥,你交女朋友了吗?”于青凑近他,小声说道:“我就看上她了,还没有攻下来。我带你到这里来,就是要多陪陪她,让她知道我对她的心。”说着,他就冲旁边努了努嘴。郑华转头看去,见有个女服务员正站在不远处朝他俩笑呢。那个女服务员长得十分娇俏,水葱一样。郑华想帮帮表哥,就招手叫来女服务员:“姑娘,再上两瓶啤酒。我哥说了,他会一直在这儿陪着你,直到你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为止。”

女服务员一听,娇羞地低下了头,两朵红云飞上了脸庞,转身跑开拿酒去了。郑华一看她的表现,兴奋地拍着于青的肩膀大笑道:“哥,你传授给我那么多恋爱的真谛,好人有好报,我看你的好事也要近了。咱哥俩都等着双喜临门吧!哈哈哈……”

第85篇、爱情故事尊重你的伴侣

参加婚宴,偶遇朋友Z与老公。两人隔着八丈远坐着,各挂了一脸霜,显然是在怄气。

Z偷偷告诉我,他们从早上起床就开始吵,一直吵到进酒店。起因是她原本计划下午去老妈那,没想到老公约了朋友来家里吃晚饭,要求她必须留在家里做饭。

她十分不爽:“你约人家来玩要我做饭,怎么事先不跟我打招呼?我的安排都被你打乱了。”她老公不服气:“大周末的你能有什么正事儿?我现在跟你说也不算晚。”

这一回合还没结束,新的争端又来了。老公要穿运动服出门,因为下午他打算去打球,懒得穿正装参加婚礼后再回家去换。Z很气恼,找出衬衫西裤,逼老公换,“你穿成这样参加人家的婚礼,我都丢不起这个脸!”老公却不肯,到底还是穿着运动服来了。

Z窝了一肚子火,咬牙切齿地跟我说:“今天我就去我妈那,就不给他们做饭,看他怎么办!这种人,蠢得不可理喻,真是跟他过得够够的了。”

最后这句正好被她老公听到,他反呛道:“她管天管地,我穿运动服不行,穿深色衣服不行……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得听她的,从来没尊重过我的意见,我也过得够够的了。”

家务事难评对错,但我听来听去算是明白了:两个人都想得到对方的尊重,却都没有尊重对方。Z凡事都想替老公做主,而老公却偏当她是空气,我行我素。

结婚十年,这对夫妻成了怨偶。

说真的,我见过的夫妻,结婚超过十年依然恩爱和谐的很少。而但凡恩爱的,都有个共同点:发自内心地尊重彼此。

朋友H和老公就是。有一天陪H逛街,她给老公选了件T恤。问好了款式、价格,她打电话给老公,说:“我给你看了件T恤,有深蓝色和浅灰色两款,深蓝色不显肚子,但是不如浅灰色看着有品,你想要哪个颜色?”她老公说:“灰色吧。”

H说:“好。还有,我妈晚上去咱家,你今天能早点回来一起吃饭吗?”

那边说:“有个小应酬,我推了吧。”

想一想,一般老婆给老公买衣服,多半是自己看好了就买了,内心的潜台词是:“他眼光不行。”“我觉得好的,他肯定得喜欢啊!”“给他买就不错了,他还敢挑三拣四?”

而H是做设计的,审美一流,却依然要征询老公的意见。这背后的心态,想必是:就算我品位比你高,但还是要尊重你的喜好,更尊重你为自己的事情做主的权利。

正如H要做什么事情,即使自己已經想好了,仍然要去征询对方的意见。两个人之间有这份尊重在,相处一定是舒服融洽的。其实一个人要跟另一个人结婚,其根本就是希望物质和精神都更上一层楼。而尊严感,是精神的一个重要层面。

如果对方不懂尊重,处处都要管束、压制你,让你听Ta的话,你连穿什么衣服都不能自己做主,连最基本的自由都被剥夺,你一定会很憋屈;或者Ta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事事随心所欲,想干啥干啥,完全不顾及你的感受,你也一定分分钟想离婚。

没有尊严感的婚姻,是蕴藏着巨大负能量的万丈深渊。得不到尊重,是特别糟糕的感受,会极大地消耗两个人的感情,以致婚姻走向破裂。

在婚姻中,好的伴侣,对待另一半,一定是:不讽刺、不挖苦、不贬损、不嘲笑、不打击、不强权,征询、聆听和考虑对方的意见,相互尊重,让彼此都活出尊严感。这才是有质量的婚姻。

第86篇、爱情故事结婚只是一种选择

最近我看到一个故事,很是感慨。

有一个女孩非常优秀,研究生毕业,33岁没有结婚。父母为此吃不好睡不好,不停地催她相亲结婚,还对她说:“你不结婚,我们都感觉没面子,你也要为父母想一想。”因为大龄未婚,她从父母的骄傲,变成了父母的耻辱。

我一直非常反对父母逼婚。可能是因为经常做婚姻咨询,我比其他人更深刻地体会到:结了婚,并不意味着就能幸福。婚姻幸福需要具备很多因素,比如,两个人心理要够成熟,懂得尊重理解,会处理差异;两个人要有爱的能力,能够付出爱、接受爱、回应爱;两个人要有责任心,敢于担当,有处理困难的能力。人生几十年,那么漫长琐碎的岁月,外面的诱惑又那么多,没有这些功力,怎么能应付得来?

被父母逼婚的人,往往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或者没有遇到那个让他情之所至、甘心共度一生的人。匆匆忙忙结了婚后,或者发现和伴侣三观不合,话都说不到一起去,关系怎么亲密?或者遇到点儿困难就惦记离婚,婚姻怎么长久?或者伴侣本身没什么毛病,但自己就是不甘心,日子怎么过得好?这时候,父母更是跟着着急上火,心疼后悔又自责,熬得自己一身病。

所以,父母们不如少一些焦虑,相信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曾经采访过台湾著名作家刘墉,他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刘墉的儿子刘轩也曾经是个大龄未婚男青年,刘墉和太太却从来没对儿子逼过婚。刘墉说:“我们要尊重每个个体。结婚是儿子的事情,我不能多过问。他没有找到自己认为‘对’的结婚对象,我怎么能硬逼呢?硬逼出来的婚姻,能真正幸福吗?”

刘轩结婚时已经36岁,但是婚姻幸福美满,因为决定结婚时,他已经对婚姻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清楚自己的责任,而且确信妻子就是自己渴望共度一生的伴侣。

其实,结婚只是一种选择,代表一种生活方式。你可以选择结婚,也可以选择单身;你可以选择和张三结婚,也可以选择和李四结婚。但是,如果结婚,一定要确定: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有一次,我接待了一位妻子。她的老公很有錢,但自以为是,无法沟通。他认为,自己做的决定都是对的,老婆的意见全是错的。结婚10年时,他买了一套新房。装修的时候,她没敢吭声,直到买家具时,才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可不可以买一张欧式床?”她老公勃然大怒:“你懂什么?这个家有你说话的份儿吗?”或许是为了“教训”她,所有家具他买的都是中式的,当然也包括床。

咨询时,她对我说:“在他眼里,我还不如一条狗!我天天盼望他出轨,这样我就有理由离婚了!”一问她当初为什么选择这个伴侣时,她满腹怨气:“根本就不是我选的,是我父母硬逼我嫁的!”我说:“你选了,你选择听从父母。结婚,是你自己的选择。只是,把婚姻不幸的责任推给父母,你会好受一点儿。”她先是一愣,然后号啕大哭。

让人心酸的故事实在太多。我衷心希望天下的父母,都能够学会放手,尊重儿女的选择,结婚不是万事大吉;希望天下的儿女,都能够自立起来,做自己的选择,并且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第87篇、爱情故事婆家娘家在一家

我和妻子的老家都在城郊。几个月前,我正在单位上班,妻子打来电话说岳母的肾结石犯了,让我赶紧请假去城郊接岳母过来看病。我带着妻子把车开到岳母家时,只见老人家疼得在床上打滚。我们送岳母住进了市中心的医院,医生说要是早点送过来就不会耽误病情,看岳母不停地呻吟,妻子心疼得流下了眼泪。岳母住了半个月的院,妻子精心照顾,人瘦了一圈。

原以为可以消停一阵,我父亲这边又出事了。那天深夜,我被急促的電话铃吵醒了,母亲心急火燎地对我说,父亲起夜时摔了一跤,现在躺在地上起不来了。我二话没说开车一路飞奔赶到父亲家,我把父亲背上了车,等车开到市里的医院时天已蒙蒙亮了。

经诊断,父亲是小腿胫骨挫伤,医生要求父亲住院,等把父亲安顿好后,已到上班时间,我饭也没顾得上吃,拖着沉重的脚步赶往单位。

父亲住院时岳父母还专程过来看望父亲,四位老人聚在一起,病房里他们花白的头发亮得刺眼。我和妻子都意识到老人们年纪越来越大,日后需要子女照顾的事也会越来越多,而我和妻子不在他们身边,往往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即使我们过去帮忙也是疲于奔命,弄不好还会耽误大事。对此我愁眉不展,还是妻子有办法,她说四位老人平时相处其乐融融,干脆把他们全接到我们身边来个组团养老,这样我们也不用疲于来往于城郊之间,照顾起来更方便。组团养老的方案我很赞成,老人们也很支持。

于是父母、岳父母和我一起出钱在我住的小区里买了一套三居室的二手房,房子就在我家楼下。我和妻子将房子装修和改造一新,父母住一间,岳父母住一间,还有一间当四位老人的棋牌房兼电脑房。老人们很快就过上了组团养老的幸福日子。岳父是烹饪的好手,还在三星级酒店当过主厨,这让我的父母很是沾光,大饱了口福。父亲是象棋高手,以前在老家总为遇不到好的对手而郁闷,恰好岳父象棋也下得好,两位老人住在一起正是棋逢对手,经常在饭后来上几局。父亲还爱好上网,在他的影响下岳父母都学会了上网,老人们一起在网络聊天室聊天、看网上电影、逛网上论坛、浏览网站,母亲和岳母都学会了网上购物,老姐俩一起在网上买东西,有商有量,非常开心。生活中老人们也是相互照顾,要是哪一位有个头疼脑热不舒服,其他的老人又是嘘寒问暖,又是端茶送水。因为老人们就住在我家楼下,要是遇到他们有什么急病重病,我送老人去医院也非常方便。

到了双休日,我和妻子买好菜直接送到楼下,岳父在厨房大展厨艺,一大家人品尝着美味,共享天伦之乐。到了节假日,妻子和四位老人聚在一起共同策划出游事宜,大家乐此不疲。组团养老让父母和岳父母的生活增加了很多乐趣,我和妻子每天都能在父母身边也让老人不再感到孤独和冷清。妻子开心地说:“婆家娘家同住在一个家里,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我们当子女的应尽的孝心。”

第88篇、爱情故事狮子吼何时有用

男人闹脾气,不是第一次。

她20岁出头就嫁给了他,他当时是一家大饭店里的新锐厨师,长得既高又是一表人才,而她只是饭店里清秀生涩的新进人员。谱了一段缠绵恋曲之后,两人决定交往,很快结婚,有了第一个小孩。

新婚过后,她才发现这个表面上玉树临风的男人,问题还真不少,他晚归得理所当然,因为他常和同事们喝酒与聚赌……她一说话,他就说:“大家都这样,你不讲没人当你是哑巴!”

孩子接二连三出生,她尽了很大的努力,要他离开那只会越陷越深的酒肉朋友社交圈。以创业为由,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了家小店,共同创业。她想,如果他当上老板,应该就会变成一个更有责任感的男人吧。

她一个人负责外场,算成本,做会计,扛起一切重担。他是稍有了些责任感,但也会耍小孩脾气,明明小餐馆里只有他一个大厨,他偏偏会在客人最多时闹情绪,扬言罢工,或对她粗声粗气。

这个男人呀,对别人都是笑脸弥勒,独独对她会耍脾气。人人都赞他脾气好,只有她看过他那张阴晴不定的脸。

她知道他工作过劳,于是忍耐了下来。当着客人,也不好发作,只能当是没事,忍到最小的孩子也成了年。

某天,碰巧是中午忙完,客人散去,他又摆出了难看脸色,咕咕哝哝说:“我快累死了,晚上关店,我不想开了……”

她忽然抓狂大吼:“关就关,老娘也没有怕!你这个人活到这么大,到底有没有一点担当?你以为这家店是我的?我也忍够了,你要怎样就怎样,我管不着!要去就去!不要每天在那里鬼叫!”

空气冻结,他愣住了,仿如“忽闻河东狮子吼,菜刀落手心茫然”。本来以为会换來她的委屈求全,好言相劝,却换来她的狮子吼。这一吼剧力万钧,当晚他当然照常营业,有好一段时间他表现得像个顺民。

他发现,原来她是可以没有他的,于是有了警觉心。

原来,这个长不大的孩子需要的,不只是全然的温柔。她又好气又好笑。

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虽然那不是她的常态表现,但此后她并不再只是一只病猫。

多年适时一声“忽闻河东狮子吼”,的确有用。但若每天乱吼,吼叫的“边际效益”低了,就会变成耳边风。婚姻里的人的确是痞性坚强。

如果男人娶的是一只狮子,那么,有用的则是“忽闻水上琵琶声”,被凶了那么多年,最在意的是那一抹不经意降临的温柔,就会让他感到,原来她那么在意我,此生真值得。

第89篇、爱情故事我确定,还是你好!

决定隐离婚

3年前的冬天,我决定和黎丁离婚。

黎丁经营着一家水电器材公司,常年深夜才归;满口生意、市场;对我不进入他的圈子深有不满,偶尔随他出席所谓重要场合,他春风得意,忙着向别人介绍我这位文艺妻子,我却苦不堪言;经常在朋友圈看到他与美女勾肩搭背,逢场作戏……

开始我们还会争吵,渐渐地,我便沉默是金,冷战持续了一年,我说:“离婚吧,一别两宽,你奔你的花花世界,我守我的云淡风轻。”他犹豫了好一阵,说:“你可想好了,一旦离了,咱俩可就没任何关系了?”我说:“两套房子,一人一套,儿子归我,因为你也没时间管他,至于存款,你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自己的我就不给你了。”签了协议,吃了散伙饭,然后去离了婚。

可是,走出民政局大门,我们几乎同时懵住了:怎么跟儿子说?怎么跟父母说?怎么跟亲朋说?儿子正在考初中版托福,双方父母都对我们关怀备至,还有黎丁生意上的事,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期,离婚多少会有影响。我衡量再三,决定隐离婚,黎丁也满口答应。

各自有新欢

他像之前一样,下班后回家,我们一起吃饭、聊天,回到同一个房间睡觉。甚至,刚离婚那段时间,他回来得比之前早多了,搞得儿子开心得很。不同的是,他睡地板,我睡床。第一个晚上,他说地板太硬了,我又给他加了两床垫被。他说谢谢,我心里觉得怪怪的,他也解嘲似的笑笑。有时深夜里我们还会聊天,他工作上有些事会跟我讲,我也提点建议。离婚了,反而成了朋友,这是我没想到的,心中有点小庆幸。

没多久,有人跟我说,黎丁和区政府那个小科员唐阳一起吃饭看电影,两人很亲密的样子,我连忙说:“哦,他们是远房亲戚。”唐阳我认识,30出头了还没结婚,由于工作关系,之前跟黎丁经常有接触。

晚上,我悄悄问黎丁他和唐阳怎么回事,他吞吞吐吐。我说:“我理解你,我都咨询过了,唐阳她爸唐处长手里有项目,你们正在竞标。”“我们是正常竞标!”“那你就是真喜歡唐阳了?可你不能在儿子出国前把这事公布出来。”黎丁说:“你放心,这点责任心我肯定有!”

没多久,儿子周末回家,对我说:“妈,我不想出国了。”他的理由很充足:“以我现在的成绩,肯定能进全市最好的高中,我有信心考上全国前十的大学,这些大学不比国外的大学差,以后我可以作为交换生出国,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陪您了。”“就陪我?不陪你爸?”“他不需要我陪!”“为什么?他那么爱你!”“他有他的事业陪啊!”犹豫了好久,儿子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黎丁撤出了唐处长手中的那个项目,和唐阳的事也不了了之。我曾在深夜听黎丁接电话,说:“不要再打电话来了,我们之间不合适。”

就在这时,我觉得自己却好像谈恋爱了。他叫顾斯,是一个画廊老板,我有时去他的的画廊逛,有几次我策展时请了他画廊的几幅画。一来二去,彼此相谈甚欢。他妻子因车祸去世,现在他独自带着10岁的女儿。顾斯让我觉得很新奇,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

有天晚上,顾斯给我打电话,约我第二天去他家吃饭。黎丁问我是不是谈了新的,我说就许你一个接一个地谈,不许我有新生活?”他没说什么,转了个身,朝墙睡了。

拔牙时的家属

有一天,我妈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没跟黎丁一起回乡下去。我这才想起每年的这几天黎丁都去我们那儿的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他的妻子,往年我都要跟他去签字。为了不引起我妈的怀疑,我连忙说现在都是在视频上签字。我妈“哦”了一声,又说:“你爸说,黎丁这孩子心不坏,要你珍惜。”我心上涌起一阵难过。

几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坐在顾斯的画廊里聊天。黎丁打来电话,说:“我在医院,要拔牙,但是血压有点高,医生说要有家属在场。我爸妈在乡下,儿子在学校,除了你,还有谁是我家属?你至少曾经是家属吧?”“那也是曾经了。”“每个人都得对曾经负责,你得尊重你自己的过去吧?还有,如果我在拔牙时血压突然飙升,那可是要出人命的,你难道希望我把银行密码啥的告诉别人?那可都是属于咱儿子的。”

我只好悻悻地去了医院。没想到拔颗牙还挺复杂,又是签字又是上麻药的。拔完没多久,黎丁的手机就响了,他掐掉了,电话再次打过来,他捂着脸说:“不就拔个牙嘛,没事,已经拔完了。”我说:“新家属呀,你过分了哦,要我这过去式来照顾你,新欢却宝贝似的护着。”他拍拍身边的包,说:“你打开看看,银行卡、合同书、房产证,我的整个身家性命全在里面。你还记得周大哥不?拔了4颗牙,没多久就死掉了,也是血压高,我这虽然为了手术暂时把血压降下来了,但也还是有风险,这样的风险时刻,只有你在身边,我才放心。”

还是你好

很快就是春节,这是我们离婚后的第二个春节,依旧是先回公婆那,一家人一起做饭,一起打牌,一起去走亲戚,但我发现婆婆总是偷偷抹眼泪,担心地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什么,就是看到这样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自己高兴。然后去我爸妈那儿,一大家子闹腾,一起去旅游,父亲偏要坐黎丁的车,还要坐副驾驶位,告诉他上次买回来的那种丑橘真是好吃,以后每个月都送一箱回来;又说今年要多组织家庭旅游。黎丁“嗯罗”“嗯罗”地答应着。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3月,我的身体出现一系列不适,皮肤瘙痒,浑身无力,睡眠不好,食欲不振,诊断为内分泌失调,要调理。调理了一个多月,月经出现异常,后来流血不止。去社区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子宫膜增厚,要吃药打针。

人在生病时特别脆弱,我给顾斯打电话,他立刻就来了医院,可由于要照顾女儿,没多久又走了,后来又来过几次,都待不了多长时间,只是安慰我要好好养病。我也理解他,又是生意又要带孩子,何况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承诺。

黎丁有一段时间没回家了,说是去深圳出差。儿子周末回家,看到这情况,急忙给他打电话。黎丁一来,把那些检查资料全打开,又在电脑上一通查阅,火急火燎地说:“赶紧去大医院,你这明明是癌前病变,还在这不痛不痒地挂水,人都要挂死了!”我“哇”一声大哭起来,说:“你就咒我是癌症吧!”他也不理我,喊护士拔针,叫儿子拿东西,夹着我就走。

到大医院诊断,果然是癌前病变,需要尽快动手术。直到这时,黎丁才和颜悦色对我说:“所谓癌前病变,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离正宗癌症还有十万八千里。”然后又悄悄对我说:“不过,你这种病,我个人觉得不太适合另找新欢了。要不,咱俩还是复婚算了。”

儿子也劝我复婚,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其实儿子和家人早就知道我们离婚了,唐阳曾去找过儿子,告诉他我们离婚了,希望孩子接受她,黎丁就是为了这事觉得唐阳不单纯,因为他曾明确跟她说过,暂时不能要儿子知道他们的事。儿子正是知道我们离婚了,才决定不出国。在面对真相时,家人们一致决定假装不知道,虽然痛苦,但给了我们充足的自由来决定我们自己的生活。

我动手术前的那晚,深夜,睡不着,他陪我说话,紧握着我的手说:“这两年多来,我尝试过与别人过日子,但最后发现,跟你在一起时,我最安心,最踏实,最自在,离婚后的这段时间,我确定了一件事——还是你好!”其实,这又何尝不是离婚以来我确定的一件事呢?

我出院后没多久,黎丁就带我去了民政局,我们重新领回了结婚证。全家人一起吃饭,大家都没提离婚的事,仿佛从来就没发生过。

在这场隐离婚过程中,家人不介入但也不放弃的态度为我们的冷静处理提供了宽松而温润的环境,我和黎丁没有将离婚理解成结仇,而是尊重过去,在新的尝试里重新审视我们的婚姻。就像是跳出围城当了一次旁观者,又像是带着埋怨离家出走了一次,幸运的是,我们没有走多远,就确定了“还是你好”。

第90篇、爱情故事带着爱情去找你

冒失鬼的承诺能信吗

那天,在市人民广场的人工湖木板桥上我突然被一个高大的男人不慎撞下湖里,就在我自认倒霉双手撑着桥面准备爬上去时,一双大手突然先一步捉住了我的两臂,接着那人用力一提,我整个人便被捞了上去。我看向这手的主人,好啊,就是他,那个害得我像只落汤鸡的冒失鬼。

我正想对他破口大骂,却奇怪地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盯向我的胸前。我低下头一看,啊,今天我穿的是白色纺纱衬衫,被水浸湿过后变得透明的布料,正紧贴着我若隐若现的胸部。我匆忙用双手遮住,红着脸骂他:“下流!”

他愣了一下,苦笑着从背在身侧的休闲包里拿出一件外套,然后轻柔地披在我的身上,正儿八经地说:“放心,我会对你的清白负责。”

我突然想起20岁那年,也曾像这样被一个冒失鬼撞进湖里。不同的是,那次撞我进湖的男人长得很好看,他笑着问我:“你的小熊内衣挺可爱的,帮我也买一件吧。唔,我想我女朋友会喜欢的。”

我回到公寓洗好澡,准备洗衣服时,才发现自己居然把那人的外套给穿回来了。我把这件外套一起扔进了洗衣机。晒衣服的时候,李裴俊来了,他把啤酒和烤肉串往我客厅的桌上一扔,愁眉苦脸地说:“哎,桐桐又去出差了,我好寂寞。”

我就知道,李裴俊只有在寂寞的时候才会来找我。看见我手中的湿外套,他瞪大了眼:“钱漾漾,你在晒男人的衣服?”

我斜睨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有什么问题?”

“钱家有女初长成啊。”李裴俊夸张地叹息,“钱漾漾,你终于有人要了。”

你以朋友的名义陪在谁身边

“那天你回家后没感冒吧?”早晨,在公司门口,身后突然有人这么问我。我困惑地回过头,看见说话的竟是一个多月前在市人民广场将我撞下湖的那个男人。

“你怎么在这里?”我防备地看着他问,“你跟踪我?”

他摇摇头,又露出那种好心却做了坏事般的苦笑,递出一张名片给我:“我也在这里上班,请多多指教。”

我接过名片一看,原来他就是新上任的营销经理曾立哲。这下真是糗大了,我红着脸发挥超人的语速:“经理您好,我是行政部助理钱漾漾。您刚上任一定很忙,所以我就不打扰您了,再见。”

一说完,我就赶紧脚底抹油地溜了。谁知,傍晚下班的时候,曾立哲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想拿回我那天借给你穿的外套,你不反对吧?”

“不反对。”我假笑着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我赌气地在“小气鬼”开车送我回家去取外套的途中,故意刁难地说要去菜市场买菜。没想到曾立哲竟然爽快地答应了,还下车陪我一起进去买。在路过海鲜摊时,他拎起一只大螃蟹说:“这蟹真新鲜,一看就知道很好吃。”

“嗯。”我赞同地点点头,咽着口水说,“可惜我不会煮。”

“我会啊。”曾立哲挽起袖子开始挑蟹,“今晚把你家的厨房借我用用吧。”

可乐极生悲的后果就是,第二天我一到公司,发现关于我和曾立哲在交往的流言已是满天飞。原来,昨天曾立哲陪我去买菜时,被同事看到,于是用手机拍下了他和我买菜以及他拎着菜进到我公寓的照片,还图文并茂地传上了公司的灌水论坛。

我在MSN上给曾立哲发消息:“这祸是你给我惹出来的,你得负责澄清。”

曾立哲很快回过来:“没问题,你在论坛上发公告吧,地点就选在公司楼顶的天台。”

下班后,极富狗仔精神的众同事们纷纷聚集在了天台。我脸色铁青地看着曾立哲把玫瑰花递到我面前说:“钱漾漾,和我交往吧,我说过会对你的清白负责。”

“他毁了你的清白?”有好事者探过头来问,“是怎么毁的?”

“曾立哲,你的玩笑开得太过火了。”我火冒三丈地说完,一把抓过他手中的玫瑰花扔下楼,然后掉头就走。

我为自己长久以来的坚强哭泣

这天下午,正在上班的我突然接到李裴俊的电话:“钱漾漾,我正在你公司对面的餐厅吃饭,要付账了才发现忘了带钱包,你快来救我。”

“没有我看你怎么办。”我挂掉电话兀自嘀咕了一句后,便拿起钱包赶去了餐厅。

回到公司,迎接我的是主管勃然大怒的脸。我这才知道,因为我的擅离职守,公司差点就要因此而蒙受损失。当着众人的面,主管毫不留情地将我狠批了一顿。下班时,曾立哲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毫不掩饰关心地问:“你没事吧?”

“没事,不过就是被骂过两句而已。”我笑笑说,“所以我现在只是打算上天台吹吹风,不是要跳楼。”

曾立哲跟着我一起上了天台。我望着天边大片绚烂的火烧云,听见身旁的他缓缓开口说:“大四那年因为实习,我很少回到学校。有一天,我回校去找导师有点事,途经校内的相思湖畔时,看到一个女生不小心被一个男生撞进了湖。她上岸后,我在阳光的照耀下看见了她湿透的白衬衫里的小熊内衣,很可爱。三年后,我在市人民广场巧遇她,这次我想着一定要认识她,可在笨拙中我竟然把她撞下了湖。”

我哭了,为自己长久以来的坚强泪流满面。曾立哲轻轻地拥我入怀,他身上令人安心的气味,使我迟疑着久久没有推开他。

爱你就是不做会伤害你的事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李裴俊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当我发现邻家的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漂亮的男生,长长的睫毛几乎可以卷铅笔时,我的心就已经动了。可他始终只把我当成友情深浓的青梅竹马。

李裴俊就要迎娶贺桐桐了。我抛下手中的喜帖,打电话给曾立哲:“出来陪我喝酒吧。”

“你要想清楚,我从来不当你是朋友,酒后我会乱性。”曾立哲在电话那端提醒我。

“来吧,想怎么样都随便你。”我虚软地说,“反正你不是早就说过会对我的清白负责吗?”

半个小时后,曾立哲拎着一扎啤酒来到了我的小公寓。我凶猛地喝起来,很快,我就醉得不省人事了。第二天我醒来,发现自己衣衫完好地躺在床上。

在李裴俊刚大婚的这段艰难日子里,曾立哲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让我逐渐感受到,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已拥有”。就在我越来越习惯他的陪伴时,他却突然要离开了。

“公司让我到另一座城市开拓新的市场。”曾立哲的口吻无奈又抱歉,“我也不想离开你,但为了将来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必须要服从公司的安排。”

“有人说要嫁给你了吗?”我有些不高兴地嘟起嘴炮轰:“公司里是没有人才了吗?”

他笑,然后轻轻地抱住我,柔声叮嘱说,“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周末,下雪了。我自己一个人跑去雪地里堆了个雪人,然后红着眼睛点着它的鼻子自言自语:“曾立哲,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好想在这样的下雪天不撑伞,和你一路走到白头?我发现自己好像爱上你了,你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很得意吧?”

雪停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带着爱情去找你

我躲在候机室的一隅,偷看坐在那端的曾立哲,此刻他正眉头深锁地一遍遍拨打着手机。当他终于无力地停止拨打后,我坏笑着打开了手机,然后拨通了他的号码。他果然很快就接起,劈头就问我:“你的手机怎么一直关机?我就快登机了,你真的不来送我?”

“我说了不送就不送。”我边捂着嘴低声讲电话,边看向那方脸色越发难看的曾立哲。他没有再说话,也没有挂掉电话,就是这样沉默着。最后,我于心不忍地先挂掉了电话,然后走到他的身边,把行李往他的面前一扔,说:“我自己也要搭飞机,哪还能送你啊。”

“你要去哪儿?”曾立哲不解地问。

“公司里的人才不是只有你一个,我也被调去那边的新公司帮忙了。”没错,我瞒着曾立哲偷偷地申请了调职,这就是我在那个下雪天所作出的决定。因为我在那一刻突然发现,当你以为爱一个人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的事时,你所想得到的也许并不是爱情。如果你想得到的是爱情,你会做的事一定是勇敢无畏地把爱一个人这件事,变成属于两个人的事。就像,我对李裴俊,曾立哲对我。

“这一次,是不是换你带着爱情来找我了?”曾立哲眼神殷切地望着我问。

我点点头,忠于自我地回答他:“一人一次,很公平。”

第91篇、爱情故事让我们等一等爱情

下了班的莫小贝,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超市去买水芹菜。这菜紧俏得很,去晚了就没了,可是,买早了,在办公室放着就蔫了。

刚到了超市,眼瞅着剩下的一把水芹菜,已经被一只咸猪手掂在手上。

放下那把芹菜。莫小贝一声吼,脚下一滑,重心不稳,一下摔在了男人身上。当然,就在关键时刻,她也没有忘记那把水芹菜。

男子吓得面容失色地看着莫小贝,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水芹菜被莫小贝纳为己有。

大哥,好人会有好报的。莫小贝抱歉地说,捏着水芹菜大摇大摆地走了。

清炒水芹菜,是莫小贝男朋友陈波最爱的一道菜。

上大学那会,得知陈波喜欢吃水芹菜,莫小贝就跑到很远的菜市场去买,让学校旁边的小饭店老板给加工一下,再送到陈波宿舍。他们的爱情,就开始于这一盘盘的水芹菜。

毕业了,莫小贝跟闺蜜借了钱,在这个城市租了房,让陈波搬来一起同住。莫小贝先于陈波找到工作,于是,陈波在朋友眼里就成了一个吃软饭的。

这软饭吃了没多久,莫小贝用一个月工资,请了一个很有来头的同事吃饭,帮陈波把工作的事给搞定了。当然,这事陈波不知道,他自认为是千里马,遇见伯乐是迟早的事。

半年后,陈波把工作做得风生水起。醉酒后,也不再来莫小贝这里,而是随便找个落脚地,一呆就是一夜,手机关机,任凭莫小贝再着急,也没有办法。

莫小贝从哭闹到后来全盘接受陈波的改变。因为莫小贝不想失去。

爱情开始于水芹菜,莫小贝也想用水芹菜来勾起陈波的回忆。可是,莫小贝错了。在厨房,莫小贝被辣椒呛出了眼泪,陈波说,别炒了,现在饭店想吃什么都有。

接了一个电话,陈波走了,留下莫小贝一个人呆在厨房。

闺蜜打来电话,说她的身份证在网上被公开了。闺蜜关注的一个插画师在网上发了个微博帮身份证寻找主人呢。莫小贝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不在包里。

在一个叫陈北的插画师的微博,莫小贝身份证上,那个樱桃小丸子的发型,被众多粉丝吐槽。

原来,这个插画师就是跟莫小贝抢水芹菜的哥们,那天,莫小贝摔倒的时候,身份证从包里掉了出来。这哥们也太小气了,不就一把水芹菜,莫小贝心中的火呼哧呼哧地冒着,此仇不报非君子。

两个人在约定的地方见面。不等莫小贝伸手要身份证,陈北却说一个人吃饭没意思,要请莫小贝吃饭。

点菜的时候,莫小贝看到菜单上的时令菜有水芹菜,想着那天把陈北的水芹菜给抢了,就想着给他来一份,结果陈北却说不要,说受不了那个味。

受不了那个味,还买干嘛。

原来,陈北和莫小贝有几分相像,那就是他们都有一个爱吃水芹菜的恋人,而他们自己却都讨厌水芹菜。

以后再也不用买水芹菜了,有时间,我倒可以帮你买。陈北说。

我也不用买了,他已经不爱吃我炒的菜了。莫小贝神情哀伤。

陈北要了酒,说庆祝两个人单身。

莫小贝突然就抓狂了,说自己没单身,只是跟男友闹了别扭,正在这时,手机短信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的短信——陈波爱的是我,你早日醒醒。

小三叫嚣,不比分手更郁闷?莫小贝不顾陈北阻拦,咕咚咕咚灌下一瓶啤酒,醒来时,已经暮色十分,陌生的房间,到处贴的都是卡通画。

陈北说,你醉得厉害,我只有把你带我家来了。

你们姓陈的没一个好东西。莫小贝头痛欲裂,说完话,又继续睡了。

莫小贝昏睡了一天一夜,再回到家时,陈波已经把所有他的东西带走了。他留下了纸条,不是在乎这些零碎,而是因为怕你睹物思人。

尾随身后,担心莫小贝想不开的陈北,在看到这张纸条后,不禁感慨,同样是姓陈的,差别真的很大。前女友跟他分手的原因,就是觉得做什么事都太缺乏自信心。而这位姓陈的兄弟,真是自信心过剩。

莫小贝这才注意到身后的陈北,大声质问他干嘛。

还你身份证。

陈北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却并不着急走,说如果莫小贝愿意,他可以把自己两居室房子的另一间出租给她。

莫小贝斜眼看着陈北,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换一个环境,对疗伤有好处。其实,房东上午刚来电话,说自己一个亲戚来这个城市打工,想提前收回房子。这样算来,自己不仅不愁租房,还赚了一笔违约金,这就是所谓的有得有失吧。

陈北是一个自由插画师,不需要坐班,只需要按时完成工作就可以。于是,他有很多的时间来做家务,买菜做饭。莫小贝说无功不受禄,陈北说,做事情可以疗伤。为情所伤的莫小贝懂得,所以,她不再拒绝。

陈北对着油锅哼着曲。油热了,放入作料,厨房立刻弥漫着一股香味。莫小贝的肚子没出息地叫唤了,自从吃了陈北做的饭菜,她的慢性胃炎已经好多了。

陈北把饭菜端上桌,莫小贝借口怕饭菜吃不完浪费,就跑了出来。陈北就笑,莫小贝也笑。这样的画面看上去多美好。闺蜜说,陈北对你肯定有意思,要不然一个男人能给你做家务,做菜?

可是,莫小贝不信,她信的只是,他们是天涯沦落人。陈北只是多了一份善良。

失恋了整整一年,因为自己一直租着陈北的屋,陈北又给她当“保姆”。朋友圈中,都认定这是一段佳话,所以,大家都不再单身时,却没人替莫小贝考虑。

直到收到了陈波的结婚请柬,莫小贝像受了刺激一样,急得在房间里团团转,如一个困兽,找不到任何发泄的出口。

陈北买了半只鹅,问莫小贝是清炖还是红烧。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莫小贝冲着陈北大喊,看着陈北的两只无辜大眼睛,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陈北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只不过对自己好点,那又如何呢?看来还是自己想得太多,她一定要找个不错的男伴去参加婚礼。

陈北在厨房忙碌,莫小贝转悠到陈北的房间,自从上次醉酒后,她再也没有走进过这个房间。据陈北说,这是他的私人阵地,杜绝外来人口。

陈北的画的确很不错,从读者的眼光来看,莫小贝喜欢这种风格。有一本画册吸引了莫小贝,是一个手绘本,名叫《等一等爱情》,是通过一个系列漫画来表达的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怎么看怎么像是她和陈北的同居生活。

从这个故事看来,男主角一直在暗恋女主角,只是,女主角一直心有所属,男主角就一直在等,等待女主角爱情的位置空出来,他才慢慢住进去。

正在这时,陈北正好进来,看见莫小贝,转脸刚准备走出去,却被莫小贝喊住。

怎么回事……

莫小贝不喜欢藏着掖着,喜欢就喜欢,她这么貌美如花,被人暗恋也是正常事。只不过,陈北扭扭捏捏了好一会,才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陈北是陈波的堂哥,在一次家庭聚会上第一次见到莫小贝,他就喜欢上了这个有樱桃小丸子发型的女孩,只是兄弟妻不能欺,但是,他一直默默关注着莫小贝。那晚的抢夺水芹菜事件,也是他设计所致。关于什么前女友,也纯属捏造事实。

身份证也不是莫小贝不小心丢的,而是堂弟陈波让他送过去的。他不想点破自己和陈波的关系,所以就想到了万能的微博来寻人。

既然郎这么有情,为什么一直磨磨蹭蹭,不见你有任何动静啊?莫小贝一副女汉子的模样问道。

因为你刚失恋,我不想乘人之危,只想等你忘记旧情,只想等你慢慢爱上我,我等一等没关系。

看来我是栽倒你们老陈家人手里了。莫小贝转身一笑,扬着手里的画册说,稿费要分我一半哈。

也许,我们遇见对的人,在不对的时间,或者在对的时间,遇见了不对的人,那么让我们等一等。等一等,爱情就真的会降临。

第92篇、爱情故事美丽的邋遢

近来婆婆总嫌她的儿媳邋遢。

刚结婚那阵子,不是这样子啊!婆婆不满地对老伴说,那时她多勤快啊!那时家里收拾得多利索啊!地上铺着地毯,吸尘器天天嗡嗡响;衣服来不及脏就洗了,阳台的晾衣架上总是挂满一排……可是现在呢?现在,每一次去,洗衣盆里总是堆着脏衣服;地毯卷起来扔在阳台上,吸尘器早不见了……屋子里的摆设也是扭七歪八,茶几上胡乱地堆着果盘……

以前,她很少去儿子那里住,住不习惯的。进屋子要脱鞋,东西不能乱扔乱放,从早到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看得腰酸背痛,没病也能憋出病来。拒绝过几次,儿子就生气了,他说就算您不想我们,也总该想孙子吧?她的确想,孙子儿子儿媳都想,于是第二天就来了。来了,马上就不习惯了,浑身不自在,当天就想回乡下。

可是现在,她不得不在儿子那里住上几天。去了,洗几件脏衣服,收拾一下屋子,一天就过去了;然后,第二天,洗衣盆里又多出几件脏衣服,茶几上又多出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杂物……她知道儿子和儿媳都忙,可是再忙也不能这样啊!她感觉儿媳变得有些懒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勤快。虽然儿媳对她,还是那般孝顺。

把儿子偷偷叫到一边,问了说了。儿子咧开嘴嘿嘿笑,没办法啊妈真的忙呢!他说,您只管歇着,脏衣服不用您管……等积攒得多了,拿到洗衣店里就是。她撇撇嘴,更不爱听了。歇着?看一盆脏衣服就这么放着?还要去洗衣店洗衣服?钱多了烧的吧!

回到乡下,继续跟老伴唠叨。老伴笑着说你管人家小两口干嘛?她说不是我想管,才结婚几年就成这个样子,以后,那家还不得变成猪窝狗窝?……以后说什么也不去了。

可是隔几天,当儿子打来电话,又再一次进城。怎么能不管他们呢?毕竟那是她的儿子和儿媳,毕竟邋遢一点懒一点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毛病。然后,等回乡下,继续跟老伴数落儿子和儿媳的不是。

后来,有那么一天,她跟村里卖西瓜的汽车进了一趟城。只是帮人一天忙,并没有跟儿子打招呼。想不到西瓜中午就卖完了,心里想,正赶上星期天,去看看儿子也行。如果洗衣盆里的脏衣服不是太多,如果家里不是太乱,天黑以前,仍然可以坐另外一辆西瓜车回村。

儿子打开门,她大吃一惊。她怀疑自己走错了屋子,她怀疑儿子和儿媳回到了刚结婚那时候。地上再一次铺了干净的地毯,茶几上的一切再一次摆放整齐,阳台上,更是挂满一排刚刚洗过的衣服。儿媳操着嗡嗡响的吸尘器,正在卧室里忙。她从这个屋子转到那个屋子,越看越不对劲。反倒是儿子拘谨地搓着手,说,妈,您要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家里要大打除吗?她似乎明白一些什么了。

儿子和妻子耳语几句,见确实瞒她不过,只好向她道出实情。

知道您嫌进屋脱鞋太麻烦,所以,她吩咐我,只要您来,就提前把地毯收起来。儿子指了指自己的妻子,说,知道您在这里住不习惯,知道您呆着烦,闲不住,所以她总是找几件稍脏些的衣服扔进洗衣盆,让您有点事情做……其实每一次,您来之前,我们都要忙很长时间呢……知道这样骗您不对,可是妈,我们费这么大的劲儿,也是想让您在这里住得习惯一些,想让您在这里多住几天啊!

老人一时语塞。想儿子和儿媳为了她能来这里住几天而费尽心思,想他们把干净整洁的家故意搞得脏一些乱一些,想自己这么长时间一直在老伴面前数落儿媳的不好,心里,便有了愧疚。再看静静地坐在一旁为她削苹果的儿媳,那脸蛋,那眉眼,那笑,还真是惹人喜欢呢。

第93篇、爱情故事将婚姻进行到底

婚姻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我和安苒的恋爱经过很简单。

那天早上,我等巴士时,安苒骑着一辆自行车经过,那姿势、那脸蛋、那身材,帅呆了!我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

结果,安苒停下车,一脸严肃地问我:“有男朋友吗?”

我一时蒙了,老实说:“没有。”

安苒又问我:“你是否知道对一个陌生男人吹口哨是女流氓的行为?”我说:“我真不知道,若我的下意识行为冒犯了你,对不起。”

想不到,安苒又说:“既然你知错能改,证明孺子可教,你决定学习雷锋好榜样,和你交个朋友,好把你从女流氓的队列中解救出来。”

目瞪口呆后,我忍不住笑了。

桃花运这东西真是神出鬼没!自从两年前,我被初恋男友甩了之后,便望眼欲穿地盼着被它解救,可是它无影无踪。却没想到,一声口哨竟把它盼来了!——后来,安苒告诉我,其实,那时的他急于想找到一段新感情,把自己从失恋中解救出来,见我面相善、长得漂亮,一冲动便停了车。

既然有帅哥主动要求解救我,而我如果拒绝就太不人道了。

后来我才知道,安苒是“富二代”。

没人相信我和安苒是真心相爱。群众们统一的口径是:安苒和云彩谈恋爱只是一时冲动,待新鲜劲儿一过,安苒肯定会让子弹再飞一飞,飞出N个“肇事孤儿”后,云彩可就后悔莫及了……

云彩就是我。

有时候,闲言碎语可以消弱人类的智商。而门当户对,是古往今来衡量男婚女嫁的条件。

于是,我对安苒表示压力很大,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露出热情的笑容:“我就是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我说:“穷人家的姑娘多了,难道你都喜欢?”他白了我一眼,说:“如果你再磨叽,我就立即如你所愿,喜欢别人家的姑娘去。”

我生气了。什么叫如我所愿?我是在担心他对我的感情是否真实,他却装糊涂!

他也生气了,说我拐着弯儿考验他,他最讨厌这种行为。

望着安苒的背影,我涕泪交加。其实我爱他,真的不是为了钱。我巴不得和他天长地久,可是现在,我却因为自卑丢了他。我心想,我们完了。

可是第二天,安苒找我,说:“我想了一夜,还是觉得我是爱你的。别人都说结婚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可只要咱俩愿意同心协力,肯定能把风险降低。”

我承认,安苒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心里暖融融的。我还有必要质疑吗?若如此,就显得我太没自信、太矫情了。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浮云

安苒家有好几套房产,我们结婚后,住在其中的一套带有小花园和泳池的别墅。于是,我与公婆无需早晚见面,他们也并不因为我是“穷二代”瞧不起我和我的父母,所以,日子过得很舒坦。

我从原公司辞职,进入安家的公司工作,两年后,成为了掌管公司财务大权的总经理。可是,两年多来,我一直在一种说不出的危机中生活。我不明白这是什么危机,直到一场同学会的到来。

明月的出现,是在安苒的中学同学10年一次的聚会上。明月刚从瑞士留学回来,手腕上戴着一款造型别致、刻有她名字的手表,据说是在一家私人手表工作室订做的。

当明月向我们打招呼时,安苒握着我的手突然松开了。

我看了看安苒,突然想,莫非这就是曾让安苒失恋的女人?难道安苒和她还有旧情?

果然,第二天傍晚下班时,正在分店巡查的我接到了安苒打来的电话。

安苒说:“朋友请他吃晚饭,今晚会晚归。”

午夜近1时,安苒回家,身上略有酒气,面色绯红,眼眸晶亮。这是我和他结婚后,他从没有过的精神状态。我看着他,心里翻江倒海,没有想到,一场同学会,就让我的婚姻闪了腰。

有钱,能办到许多你想办而不方便亲自出面办的事情。一个星期后,私家侦探给我带来一个消息:明月是安苒的初恋情人,父母均在别的城市,俩人是大学时的恋人,但这段恋情以明月出国留学爱上别的男人告终。

私家侦探继续补充:明月现在一家瑞士投资公司做投资顾问,安苒和她这几天来往频繁,最常见的地点在某五星级酒店的1109号房。

从私家侦探的办公室出来,走向停车场,刚才在私家侦探面前强压的愤怒,再也无法抑制地在我心里燃烧。

我应该知道,像安苒这般有钱有貌的男人,在我之前应该有不少女人。我介意的是,婚后,他与别的女人纠缠。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在和安苒结婚后总有危机感,原来,是因为我害怕他出轨,害怕他如我们的朋友所说:“待新鲜劲儿一过,安苒肯定会让子弹再飞一飞,飞出N个‘肇事孤儿’后,云彩可就后悔莫及了……”

我又想起了女儿。

女儿一岁,活泼聪明,安苒和他的父母都非常喜欢她,但我也从他们的言谈中捕捉出一个信息:公婆希望我能再生一个儿子。

我又何尝不想如此?可是,我生女儿时是剖腹产。医生说,依我的体质,两年后才能生第二个孩子。所以,剖腹产后,我和安苒一直采取避孕措施。有时,他会说避孕措施让他感觉“隔靴搔痒”,渐渐地,我们的床笫之事也偶一为之……

也许,明月就是钻了我们的这个空子。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渐失欲望,是不是便没有了爱情?假若婚姻里没有了爱情,婚姻不就是一片浮云吗?

我开着车子往家赶。今晚,我要和安苒好好地过一晚,在床上携手狂奔,直抵幸福!

但是,安苒没有回家,他来电说出差了。

“云彩,再过5天是你的生日,到时我回来送你一份礼物。”安苒说。

我苦笑。安家生意多,安苒经常天南海北地出差,有时一去一个星期。但从来没有这一次出差令我心碎,因为在他的电话背景里,我听到明月在说:“安苒,快来看。”

当男人背叛婚姻时,是不是都想以所谓的礼物来弥补他的内疚感?

并不是每个人都热衷于婚外情

我开始在销售报表上作假,私自截留给客户的部分回扣。在做这些时,我有一种不成仁便成义的悲壮,安家发现与否,我都会说:“是安苒对婚姻的不忠,导致了我对你们不忠。”

而更多时候,我会点一根烟,临窗俯视楼下的花坛,看着一朵朵小黄菊在风里安静地绽放,恍惚忆起第一次见到安苒的情景。

许多人都说,对待你爱的人,就应像放风筝,线攥得太紧了就松一点,松得太久了就紧一点,只要风筝线一直在你手里,那么天空任它飞。我懂。可我知道,线是对风筝的一种禁锢,风筝未必喜欢。我害怕突然的一阵大风吹来,令手中的线突然绷断,徒留一无所有的我。

心不在,留人何用?

我以为,利用手中的权利,想尽办法把安家的钱掏空,再远走高飞是对安苒最好的报复。

但在我生日的那天下午,我接到了明月从医院打来的电话,她说:“安苒在机场出事了。”

我飞车急奔到医院,站在急救室的门外,焦急地等待着关于安苒的消息。这时我才知道,无论他对我做了什么,我仍然爱他。

“看出来,安苒对你挺好,那次同学聚会后,他知道我的手表是在瑞士的一家私人手表工作室订做的,便找我商量了几次,想订做一只手表送给你。他很挑剔,一定要做最好的,所以,我建议他不如亲自到瑞士找手表师傅面谈。5天前,他让我和他一起去瑞士找那位师傅,恰好我要回瑞士的总公司办事,便答应了。我们在瑞士呆了5天,今天一早终于拿到了手表,他便急着回来,说要为你准备晚上的生日宴。结果在机场,后面的一位旅客推了他一下,他便从自动扶梯摔了下来……”明月说。

我呆了:“你们,不是旧情复燃吗?”

明月惊讶地看着我:“你想到哪儿去了?当然不是,我们虽然谈过恋爱,但那是过去,现在他已有你,我也有我的爱人,我们还是有自己的道德标准的。”

明月招呼着不远处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他走过来,热情地伸出手,用生硬的中国话自我介绍说,他是明月的未婚夫。

“我和他,还有安苒一起回来的。”明月说。

“云彩,并不是每个人都热衷于婚外情,不少人都有自己的爱情道德标准,好好爱一个人和被你心爱的人好好爱着,人生才是最幸福的。”明月意味深长地说。

那一瞬间,我无地自容。

将婚姻进行到底

现在,安苒有时会迷惑地问我:“我觉得你挺面熟的,我真的认识你吗?”

我说:“你当然认识我。”然后,我给他讲关于口哨和“女流氓”的故事,“你那时特有男人味,我第一眼看见你,就喜欢上你了。”我说。

安苒咧着嘴笑,像个天真的孩子。

医生说,从机场的自动扶梯摔下来后,安苒患上了暂时性失忆症,但在亲人的帮助下,记忆是可以恢复的。

于是,我遵从医嘱,每天带着安苒到我们第一次相识的巴士站、第一次接吻的地方……

重返与安苒的过去,是幸福快乐的。但有一段时间的记忆,我永远都不会带着他重返:那就是从参加他的同学聚会回来的那一晚,直至我生日前的一天,这15天的时间,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是我终生的秘密,我会永远把它藏在心中。

安苒的记忆在渐渐恢复。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记得好像和你结过婚,是吧?”

我说:“不是好像,是确实。”

安苒又说:“可是,我记不起我们的婚礼场景了。”

我说:“那我俩再结一次婚怎么样?不过,友情提醒你,婚姻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喔。”

他重重地握了握我的手说:“你怕风险?只要咱俩愿意同心协力,肯定能把风险降低!”

我大笑:“好吧,谁怕谁?结就结呗,只要你爱我,我爱你,是吧?!”

第94篇、爱情故事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

爱情是现代人的宗教。

所谓宗教,大抵要叫人为之痴狂地信。爱情的信一如宗教的信,不必被说服,根植于本能。

只不过宗教可以组织化,爱情却须以自由个体的形式进行。

自由的现代人,解放了观念,走出了家族,突破了身份的限制,解决了空间的制约。一个曾经遍布爱情界限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充满爱情可能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前所未有。

于是乎,在公共场域,当代的娱乐生活,约等于看偶像谈恋爱,以及幻想和偶像谈恋爱。偶像的分合故事,足以让互联网平台陷入瘫痪。

在私人空间,“前任”“劈腿”“异地恋”,已是见怪不怪、生活常态,“耽美”“SM”“开放式关系”,不断拓宽爱情关系的观念边界。

看起来,比起上一辈,这一代人的爱情更加包容和开放,可另一面是,精神控制令人咋舌、规模化的PUA愈演愈烈、相亲大战剪不断理还乱。

似乎,爱情成了这代人最容易的事,也是最难的事。

爱最大

让我们先回到原点。什么是爱情?

三毛有句话,“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纵如此,文人墨客的书写鲜少绕过爱。印度裔英国作家萨曼·鲁西迪在《摩尔人的最后叹息》中,对陷入爱情的状态作过此番描述:我努力把无爱视为傲慢,因为除了没有爱的人,谁能相信自己是完整的,全知全能的?要爱,就会失去全知全能的本领。我们坠入爱河的时候,都是无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堕落,我们闭上自己的眼睛,从悬崖纵身跃下,希望能来一个软着陆。但我还是告诉自己,若没有那纵身一跃,任何人都不会有生命。这一跃,就是出生,即便它以死亡告终。

如今,恋爱的正当无可辩驳,婚姻的必须却需要论证。《奇葩说》把“两个人相爱却恐婚”作为辩题搬上辩台,这在过去简直无法想象。

以上这段,可算是对爱情之不可描述的最佳描述之一。

作为一种个人体验的爱情古往今来都一样。激情之爱是狂喜,是嫉妒,是憧憬,是愿与对方虚度时光,是想触碰又收回手。所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观众不分中西,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恋可以跨越时空。

但作为一种社会观念的爱情,一直在变化。

与谁相爱?如何相爱?

按弗洛伊德的讲法,无论中西,在爱这件事上,现代人与古代人完全不同。现代人所在意的,是性对象,也即谁能与我共度一生。而古人所崇拜的,是性冲动和性能力,性对象并不重要。

可举一例:在古代没有同性恋的概念,中国皇帝多男宠,同性之爱在古希腊既普遍又正当。这是爱情的古今之变。

在我们所熟悉的现代版本中,爱情太理所应当了,以至于我们也忘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爱情从来不是必需品。

向20世纪60年代的人询问生活中如何表达“我爱你”?答曰:不表达。这是保守时代的羞涩含蓄,再往前追溯呢?大概同样。过去人的生活以家为中心,家即是家族,而非家庭,在这种大型亲族共同体中,爱情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所谓门当户对,婚姻匹配的一切条件里,唯独不会考虑爱情。

爱情不讲“当对”,没有理由,一旦讲起理由,那便是要谈婚论嫁了。所以婚姻,要么与爱情无关,要么扭曲爱情。

在婚姻与爱情这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里,谁占了上风,便要以另一方的让步为代价。在婚姻还是神圣的必须的年代,舍弃爱情是必然操作,但当自由开始拓展,恋爱唱起主角,爱情分走了婚姻的神性,作出让步的一方也就要改变了。

王小波在《红拂夜奔》里借王二之口如是说:有数不清的人告诉我,该结婚了。这当然是件重要的事,提醒得对。不管谁说起这个话题,我总是很认真地回答说:我不想结婚。我想这解释得够明白了,但是他们却不满意。

继承这精神衣钵的当代人,谁不坚称婚恋自由是人权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呢。

认定“所有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的时代离开得并不久,纯粹奔着谈恋爱而谈恋爱去的历史也很短,但就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里,完成了神奇的转换。如今,恋爱的正当无可辩驳,婚姻的必须却需要论证。《奇葩说》把“两个人相爱却恐婚”作为辩题搬上辩台,这在过去简直无法想象。

当人们引用“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时,是在哀悼爱情,并非惋惜婚姻。流行的歌曲、偶像剧,也不会把人强扭进婚姻之中。人们想方设法地相爱,却绝口不提结婚。一旦结婚,定是剧终。

所以爱情在今天所展现出来的面貌,既是熟悉的,又是崭新的。

爱太难

如下事实已经得到研究支持:最近这些年,我们国家结婚总人数与结婚率逐年走低,离婚总人数和离婚率逐年升高。因果关系当然很复杂,但可以大致梳理出一条简单的理解:这是婚姻和爱情分开后的结果,也可以用来解释爱情如何与婚姻日益分开。

我们已经很熟悉速食爱情、单身社会这样的流行概念,它就是当下的社会、当下的生活。在这样的概括中,大体可以看到如今的年轻人正在面临着什么:他们恋爱得自由而困难。

在《十三邀》项飙接受采访的那一期,他说出了一個令自己惊讶的观察。与他同代(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早已接受了自由恋爱的观念,并且身体力行,坚持爱情完全是自己的事,耻于让父母帮着相亲。没想到如今的潮流逆转而动,相亲角和相亲节目如此盛行。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新相亲大会》,直接把父母搬上了台,父母先于子女见到嘉宾,牢牢掌握着把关权。真不知年轻一代是更保守了,还是更看得开了。

这当然不只是观念层面的问题,年轻人很难,这个社会的生存环境对结婚也很不友好。一部法律的修订,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可能对婚恋关系产生不小的影响。

项飙提出了一个概念:“附近的消失”。大意是说,现在的国人对自己周边的现实世界越来越没有一种沉浸进去的愿望或能力。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是在“消灭附近”,一切生活内容皆可网上完成。快捷的生活和快速的变化冲刷着人际连接,把人与人之间强连接变成弱连接,马不停蹄又把弱连接斩断。

所以这不只是一个恋爱越来越难的时代,而是与所有人发展并维系亲密关系都变得越来越难的时代。点赞之交已难维持,异地恋更是危险。

这是现代人的“自由两难”处境。它的一体两面是:更多的可能性,更低的稳定率。

自由的恋爱世界里,进入恋爱关系的成本和风险的确变低,所以匹配的效率相应提高,但也因此,人的承诺感降低,既然可以自由出入,那么不行就换,何必花成本和耐心来维系。

所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人,难以维持长期稳定的恋爱关系,又或者表现得对爱情无欲无求。他们以不能恋爱伪装成不想恋爱,或以不想恋爱伪装为不能恋爱,无论哪种,结果都一样:没有恋爱。

但爱是人的本能啊。所以新的趋势出现了,高科技介入进来,试图帮人来解决爱的问题。

我曾看到一款远程接吻器的发明,可以模拟出接吻的体验,帮助相隔两地的恋人维系爱的感觉。还有VR,也在试着解决单身群体无人可接吻的问题,为使用者模拟出心仪的对象,使之在幻想的世界里你侬我侬。国内有些城市也出现了性爱娃娃体验店,同样不失人性关怀。

在想象未来的科幻电影《银翼杀手》和《她》中,主角也已放弃真人,转而与AI恋爱,止孤独之渴。

无论社会如何演进,爱的需求没有消失,它是人类永远的阿喀琉斯之踵。

爱的真相

爱的需求永恒,自由地爱让爱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很多新鲜的爱情尝试出现,它们围绕解决爱的多样性需求而生,各种更开放、更包容的爱情观念被接受。

但依然很难准确描摹出这代人的爱情观的清晰面貌,与上一代人相比,这一代人的爱情,怎么变化、何种模样,我们的判断大多基于来自自己生活圈层的经验。不过有一个词用来形容比较合适,即现在已是分众的时代。

就像如今各混各的圈子,互不认识,各自安好,对爱情与性的不同理解与偏好,大概也割开了不同群体,形成了各种圈子。

一友人与我论起最近娱乐圈某某明星公开恋爱,某某分手,某某又如何,仿佛与之身处不同世界。更有些耽美的圈子、小众癖好的圈子,圈外人不解,圈内人自得其乐。毋庸置疑,如今的年轻人,分化得更厉害了。

这不只是一个恋爱越来越难的时代,而是与所有人发展并维系亲密关系都变得越来越难的时代。

分众的存在,意味着多元的存在,而多元的存在,使一些人惧怕,随之伴生出很多担忧。性学中有一种性的滑坡理论,说出了一些人的担心:你主张单身,可如果都单身,人类怎么繁衍?你要求给同性恋权利,会不会鼓励社会的同性倾向,那是不是就乱套了?类似由此通过无限推论生发出大量想象式担忧。

可以看到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开放与保守同在,包容与封闭共存,各种对待爱情与婚恋的态度并立,有些已然形成的潮流甚至相反。

试举几例。

偶像剧影响并反映了当代年轻人的恋爱观,以此作为切口可以得到一些有趣的观察。

偶像剧的标准配置是什么?一生只爱一个好。

最近很火的台剧《想见你》,在剧情上做得很扎实,相当吸引人,内核依然是穿越时空的专情爱恋:从小孩子起,我们就是命中注定的一对,不管交错多少时空,你都是我所认定的唯一。

更多的大陆偶像剧,把这种模式演绎得更简单。在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套路里,遵循着自始至终的专一和至死不渝的深情。从与此伴生的微博舆论场可以看到,被认为更能接受多样性的许多当代年轻人骨子里也还恪守着从一而终的信条。

笃信唯一的真爱,这没什么,但一种口味的糖吃得多了,难免觉得天下的糖都该是这种味道。所以一种当代奇观产生了,如今成了一个盛产所谓“绿茶婊”“玛丽苏”“大猪蹄子”的时代,何书桓也在这一代人嘴里被骂成了渣男。

某些女明星移情别恋,或是与男友分手、与丈夫离婚,评论更是不堪入目,叫人怀疑自己還生活在封建礼教正盛的时代里。

国内专注于性研究的学者黄盈盈表达过这种观点:性议题并没有走向更开放的讨论,“在一个看似对性更开放与包容的时代,我们关于性的表达反而走向了极度的单一”。

如她所说,谈论性的快乐,是抑制性暴力的重要途径。但性议题与爱情关系的讨论,正表现出一些切割、简化、站队、拒绝复杂性的倾向。

该为此担忧吗?我想,现实迟早会教给人:复杂性才是真相。

第95篇、爱情故事闭上眼就能看见你

孩子还不到3岁,今年秋季,我们把她送到一所私立幼儿园。

和所有小朋友一样,刚开始那段时间,孩子哭着闹着就是不想去幼儿园。和我们一同生活惯了,突然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孩子没有安全感,自然不愿意去。有时早晨起床,孩子知道要去幼儿园,就一千个不愿意,有时甚至“耍赖”,赖在床上不起来。

见孩子可怜的小样儿,妻子有些心软,想让孩子在家玩几天。我知道孩子刚入园,处于心理“断奶期”,必须坚持下去,不然功亏一篑。于是,孩子在我连哄带吓中,又哭着去幼儿园了。每次听到孩子撕心裂肺地哭,我心里也不好受,只好狠狠心转身就走。终于熬了一个多星期,孩子慢慢不哭了,开始变乖了,一到幼儿园就跟我们说“拜拜”。我们才渐渐欣慰起来,孩子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是我们小瞧她了。

有天下午,放学了我去接孩子。孩子坐在后座上,然后兴奋地告诉我:“爸爸,我今天看到你了。”我一惊,孩子整天在幼儿园,怎么可能看到我呢?“爸爸,在睡午觉的时候,我眼睛一闭,就看到你了。”听完孩子的话,我算是明白了,孩子原来是说在梦里看到我了。“宝贝,以后想爸爸了,睡觉时把眼睛一闭,就能见到我了。”我笑着对孩子说。孩子听了咯咯地笑了起来,那种开心满足的笑,深深地感染了我。孩子稚嫩的话,也让我想起了母亲。

母亲在70岁那年,身体突发不適,送医院抢救诊断为脑梗。一生好强的母亲,出院后依赖性特别强,记性也大不如以前。中风后的母亲,行为和心理完全回归成一个孩童了。晚上总是不肯睡,非得哄着才行。有时母亲不愿睡觉,她担心睡着了我们就走了。我就哄着她说哪儿都不去,就专门在家陪着她。母亲听我们这样说,终于把心放下来,慢慢入睡了。有次吃早饭时,母亲突然说:“你们说奇怪不,昨晚我眼睛一闭,就看到你们了。”母亲说完,我们相视一笑,母亲准是在梦里看到我们了。“那以后睡觉就要听话,把眼睛闭着就能看到我们了。”我告诉母亲,母亲欣慰地笑了。从那以后,母亲睡觉就像小学生一样认真,一上床就把眼睛认真地闭着,不久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

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你,这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

第96篇、爱情故事爱人就该在远方

爱情真是一个容易氧化的东西,做不到长相守,那么最好的只能是长相思,把爱人放在隔山隔水的对岸,默默注视,不必靠近,对于爱情,这也许

是真正的爱护。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意境很美,更重要的是,作者似乎很享受那种距离,也许,他就是想讲那么个意思,恋人就该在远方,或者,换言之,恋人不该离得太近。

关于这个道理,《聊斋》里的那篇《云萝公主》说得更清楚。

云萝公主来路不明,总是牛鬼蛇神花妖狐怪一类吧,她跟《聊斋》里其他女主人公口味差不多,看上了一个名叫安生的书生。安生知道她的意思,就汤下面,开始动手动脚了,云萝公主说:君暂释手,今有两道,请君择之。安生正在兴头上,估计没心思听一个女人口,唆,但毕竟是新相识,还没有将对方吃定,少不得耐着性子,细问端详。云萝公主说,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安生想也没想,张嘴就说,六年之后再说吧。云萝公主沉默了那么一会,但还是顺从了安生,完事之后,方道:我知道君也未能免俗,这也是我的命啊。

原来花妖鬼怪们也认命哦!可为什么要在六年和三十年中选择?它们各自代表了什么?男人懒得花费琢磨它,这个问题,是属于女人的。很多年前,我读到某女作家写的一篇小说,讲述一对男女绝望的忘年恋,他们相爱多年,隔着纷纭尘事,就像两座寂静的山,只能相望,不能相亲,女主角长久地注视着他高贵的白发,肃穆温和的背影。

这个小说是我的阅读史上的里程碑。然而,世界存心让我惊奇一把似的,待我长大成人,那位女作家突然推出了长篇力作,讲述的还是一对男女的忘年恋,两人外面的身份气质跟那一部里面没有什么区别,但内里那些花花肠子可就太不一样了。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是,两人的爱情不再那么缄默,终于得到了爆发。用云萝公主的话就是,把棋酒之交变成了床笫之欢。

离得那么近,看见的便不只是高贵的白发,还有透出腐朽气息的老年斑。他们开始争吵、猜忌、算计,两人都是感情那么强烈的人,爱起来固然刻骨铭心,恨起来也会让对方终生难忘,眼看着那爱情绝唱变成了一场闹剧,作为忠实观众的我,张大了嘴巴的同时,不由暗暗心凉。据说这小说是有生活底本的,假如是这样,我得说,爱情真是一个容易氧化的东西,尤其对云萝公主以及文中女主人公这些走非主流路线的女人们。她们的来历处境或是性情使她们做不到长相守,那么最好的只能是长相思,把爱人放在隔山隔水的对岸,默默注视,不必靠近,对于爱情,这也许是真正的爱护。

第97篇、爱情故事晏紫:谁说嫁到豪门就不幸福?

晏紫被称为中国网坛的金花之一,这个出生于成都的美丽女孩,似乎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在了球场上。尽管声名鹊起,但爱情却始终被隔离在她的世界之外。

因着一场邂逅,豪门公子李圣根爱上了这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尽管向往平凡幸福的晏紫拒绝了这个常人眼中的钻石王老五,但李圣根却并未放弃,他甚至化身粉丝,隐身于晏紫的博客之中,以真诚与执著打动了晏紫,最终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

网坛金花坚守纯真,豪门公子倾心相爱

2006年,晏紫22岁,正是一个女孩对爱情最为憧憬的年龄,但她没有。因为从6岁开始,晏紫就开始了她的网球训练生涯,一路走下来,从四川省网球队到国家队,青春的岁月就在辗转于各大赛场的日子中悄然而过。尽管2006年获得的澳网、温网女双冠军让她的网球生涯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峰,但这个被粉丝亲切称为燕子的女孩,却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2006年8月,同她一起并肩战斗多年的好友郑洁结了婚。在郑洁的婚礼上,看着那对甜蜜幸福的新人,形单影只的她终于感到了孤独。但面对好友们的关切与热心,晏紫总是微微一笑,对她来说,爱情是一种缘分,一切随缘,总会有来到的一天。

她不知道,月老的红线此刻已经悄然拴在了她的脚上。

有一天,晏紫正在练球,却发现球场外多了个高大帅气的年轻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这位是李圣根先生,在广州做生意,也很喜欢打网球,听说你在广州比赛,非要让我介绍认识一下。”

听完朋友的介绍,晏紫才明白原来是位粉丝,她对李圣根微微一笑,然后又投入到训练之中。

那次见面短暂而平淡,并未在晏紫心中留下多少印象,但那天李圣根的心中却激起了千层涟漪。在看见晏紫的一刹那,他已经认定了,这个女孩就是他寻觅多年的另一半。

李圣根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家族,父亲李贤义白手起家,创办了全国第三大玻璃王国信义集团有限公司。在2009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李贤义以52.2亿元人民币的巨额财富排名第118位。

作为典型的富二代,李圣根身上却没有一般纨绔子弟的习气,在父亲的影响下,他们全家人都保持着非常简朴的风格。一般男性嗜好的抽烟、打牌、喝酒等习惯,李圣根通通都不沾,生活自律得甚至有些乏味,惟一的爱好就是体育。李圣根也不是只靠父荫的二世祖,他不仅拥有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商科学士学位以及澳大利亚蒙那许大学应用金融硕士学位,而且从2005年开始,就在父亲的公司做事,认真学习打理家族事务。

同晏紫一样,李圣根对爱情也是诸多挑剔,所以直到26岁,仍然是孑然一身。虽然他不着急,但父母却为他操心起了终身大事。有一天,家里人问他:“你这样挑挑选选的,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孩呢?”

因为平日爱好运动,李圣根对网球也非常感兴趣,加上当时晏紫的广告宣传经常见诸报端,李圣根对这个女孩印象颇深,她那清纯真诚的笑容让他印象深刻,于是随口说道:“我希望找像晏紫这样清纯的女孩。”

当时随口的一句话,却埋下了这段缘分的伏笔。自此以后,家里人总念念不忘李圣根所说的这个“清纯的女孩”,总叫李圣根主动认识一下人家。正巧不久后广州网球公开赛举办,李圣根就叫朋友帮忙引见了一下,终于见到了晏紫。

晏紫的笑容很清澈,很温暖,那一瞬间,李圣根的心微微一动。那个夜晚,他失眠了,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这个女孩的影子。李圣根明白,就是她了,寻觅这么多年,其实只是为了等她。

随后李圣根去了国外出差,在异国的日子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晏紫,但又怕贸然联系她显得唐突。思念的折磨让他心神不宁,于是迫不及待地飞回了北京,然后选了一家极为浪漫的法国餐厅,邀请晏紫出来。

晏紫几乎快忘了这个年轻人,但出于礼貌,她还是赴了约。在小提琴悠扬的乐声中,李圣根鼓足勇气,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鲜花,郑重地说:“晏紫,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吗?”

没想到李圣根如此直截了当,晏紫不禁愣了一下,但晏紫心目中的理想对象,不是圈内人,也不是有钱人,而是一个能同自己畅谈人生理想、享受人生的人。虽然许多体坛明星都嫁入了豪门,但晏紫却从未想过走这条路,她甚至对此有些本能的反感,认为有钱人都没有真心。所以她很快就拒绝了李圣根:“对不起,我不想找商人做男朋友,我还有事,先走了。”

看着晏紫义无反顾离去的身影,李圣根心里空落落的,他没想到,极具魅力的家境,此刻竟成了晏紫拒绝他的理由。虽然心中满是失落,但李圣根对晏紫的感情却更为深厚了,这个女孩子并不以物质作为第一条件,是浊世之中难得的清流,她值得他继续等待,更值得他用真诚打动。李圣根暗下决心,他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打破她的偏见,让她能够接受他。

隐身去爱,爱在执著中延续

“前天输了,很不好受。主要是在场上看球的一些台湾同胞太过分了,自己居然又这么不争气,感觉心里特别窝火,那天哭得我头都疼了。”

这是她2006年10月建立的与粉丝交流的一个博客,在这里,她就像面对最亲密的朋友一般,对粉丝毫无顾忌地倾吐着自己的酸甜苦辣。

朋友们的回复陆陆续续出现,有安慰的,有加油的,看着一条条的回复,晏紫心头一暖,而其中一条回复却格外引起了她的注意。

“燕子,只要继续保持你的笑容,你就能驱散所有阴霾。”

那是一个叫“爱要执着”的人留下的,这段时间以来,晏紫时常能见到他的留言,短短的几句话,晏紫却能感觉到,他是在用心看她的博客,也用心在回答着。某些时候,甚至能引起她的共鸣。

“谢谢你!”晏紫在他的留言后,郑重地做了回复。

而在往后的时光中,“爱要执着”便成了博客的常客,晏紫也习惯了第一时间去看他是否有回帖。有时晏紫也会想,对方到底是怎样一个粉丝,那字里行间所流露出来的人生的睿智,又源自何处?而他执著的爱,又到底是为谁呢?

而在这个世界的另一端,李圣根正坐在电脑前,无比快乐地看着晏紫的回复,嘴角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此时李圣根远在香港,这年1月,他升为了家族企业公司的副总经理,繁忙的公事一件件堆来,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但无论多忙,安静独处之时,他都会为心里那块最珍贵的角落抽出一点时间来,他进入她的博客,化名普通的粉丝,毫无保留地关心着他最心爱的女孩。而“爱要执着”这个名字,正代表着他对晏紫那永不变换的爱恋的执著。

这隐秘的时光,对李圣根而言,有着别样的甜蜜,他不敢再刻意表白,但在这方小天地之中,李圣根能够毫无顾忌地去了解她的一切。

晏紫的每一个回复,李圣根都保留起来,而在这些交流中,他更多地了解了这个女孩,家里的猫死了,她会哭;昨天还为比赛失利而懊恼,但今天却马上会因为明媚的天气而开怀大笑。李圣根看着她简单而直白的话语,仿佛也能感受到她内心的欢乐。

第98篇、爱情故事隔壁住着旧情敌

A

下班回家,一出电梯就看见秦子阳和一个娇小妩媚的女子站在楼道里说话。两个人言笑晏晏,春风满面的样子。我的心“咯噔”一下,瞬间便被惊愕和错乱填满。那个妩媚的女子,眼角眉梢都有说不出的风情,站在我家门口和我的男人热络,意欲何为?

秦子阳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小包,指着那妩媚的女子对我说:“瑞莹,她是我们的新邻居,叫方妮。”

方妮浅笑着伸出手来,“你好。”

我木木地握了,只呐呐地说了一句“你好”,便失了言,不知要和她如何寒暄客套下去。方妮的目光迅速地在我脸上一掠而过,然后看了秦子阳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有着诸多的内容,似乎隐隐地在为秦子阳的俊朗抱屈。

心里腾地有火焰冒起,我转身蹬蹬蹬地进屋,秦子阳忙不迭地和方妮说再见,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瑞莹,吃不吃苹果,我帮你削好不好?”秦子阳的声音很温柔。可是这刻意的小心和温柔此刻看在我眼里便只是心虚的表现。

冷哼一声,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老实交待,这个新邻居,”我顿了顿,仔细看他脸上的表情,“到底是新邻居还是旧相识?”秦子阳打着哈哈,“当然是新邻居了,也算是旧相识吧,从装修房子的时候算起,也认识了有三个月了吧。”

看样子,秦子阳是不打算说实话了。

他不知道,那个叫方妮的女子,我其实是认识的。并且我还知道,方妮,就是秦子阳的初恋女友,两个人曾经很热烈地爱了三年。

我是在秦子阳和方妮分手后和他相识相恋的。刚认识秦子阳那会儿,他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当中,心里眼里都还想着旧时的恋人,偶尔酒醉,会口齿不清地叫着方妮。只不过,那时,我们还没有谈情说爱,所以,我没有指责他的立场。后来我们在一起后,我没有追问过他的情史,秦子阳也将往事封藏在心里。他以为,我不知道方妮这个人,更不认识方妮。而偏偏,我却是识得方妮的,曾经和她因为工作关系打过几次照面,只是,彼此没有交谈过,她也从来没有注意到一大群人当中那个最不起眼的我。然后,我和秦子阳一起离开小城到了省城发展,我以为我们的生活从此与那个叫方妮的女人再无交集。

没想到,搬进新房子不过三天,我就和方妮劈面相逢。谁能想到,时隔四年之后,我们竟然在同一个小区买了房子,而且比邻而居。这个世界,有时候让你不能不感叹,真的是很小。

此时,真是打心眼里后悔装修的时候怕苦怕累将一应事务一古脑儿地推给了秦子阳,一想到他们已经重逢了三个月,我却一无所知,心里就乱得不行。

细细地回味秦子阳近段时间的表现,倒也没有什么旧情复燃的迹象。只是,刚开始装修新房的那几天,他从新房回来,总有片刻的走神。那时,我以为,不过是为着装修的事伤神,现在,我才明白,是与方妮重逢后的心神不宁。

炒菜的时候,一抬眼,就能看到对方在厨房里的身影。我们的卧室,湖蓝色的窗帘正对着方妮家浅紫的窗帘,晚上,若是放肆一些,对方又有意细听,定能听见那亲热的声音。想到这里,搬进新房子的好心情骤然降至冰点。

和秦子阳结婚四年了,我们才结束住出租屋的日子搬进新居。当初虽然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连房子首付都付不起的秦子阳,但出租屋里简陋的新房总是令人心中遗憾的。少不了在秦子阳耳边碎碎念,“也就是我吧,换了是别的势利女孩能嫁给你吗,你呀,别不知好歹。”终于念得秦子阳的耳朵起了茧,也念得他一门心思地在升职加薪的康庄大道上奔驰。终于在漂亮的花园小区里买了新房,我又开始在秦子阳面前碎碎念,“看看,我有旺夫运吧,我妈早就给我算过命了,说我有旺夫运,你呀,别太得意。”

秦子阳一副“I服了YOU”的表情,“是是是,你有旺夫运,娶到你是我这辈子做的最英明的一件事情。”

和方妮重逢后,他再听到我的这番话,会不会在心里想,娶我,或许不过是不得已的事情吧。方妮目光里的意味深长,想说的无非就是我的相貌平平。而方妮,却是个我见犹怜的美人。秦子阳,也是一俊美帅气的男人,他们两人站在一起,才是相得益彰。

秦子阳说方妮是我们的新邻居,显然是不打算让我知道他和方妮的那一段过去。或许他觉得以前没有告诉我,现在两家比邻而居就更没有告诉我的必要,免得生出是非。

显然他和方妮已经达成共识,我在心里冷笑,这样也好,其实当一个心知肚明的旁观者,要比一个当局者更游刃有余。

一夜辗转。

B

一墙之隔,睡着我的旧情敌。虽是旧的,我却不能不日日警惕,以防那旧的情敌,卷土重来,成了新的。

方妮从此就如一粒砂子,硬生生地嵌进了我的眼睛,不时在我的眼前出现。有时是在小区的花园里,有时是在电梯里。很少看见她的丈夫,大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碰到她大包小包地拎着东西,如果秦子阳在,会很客气地要帮她拎着,她往往也不客气,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在旁人眼里,那也不过是邻里之间的友好互助,但是谁又能知道,暗地里,有一些什么样的情绪在流动?

也许是女人天生的直觉吧,方妮好似很渴望打破和秦子阳目前这种旧情人新邻居的关系。方妮的丈夫,是那种很热衷于成功的男人,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我常常看见方妮一个人,穿着很性感的衣服,在他们的卧室里走来走去。她当然不是穿给我看的,也许是在自我欣赏,也许更希望有一个人能够看见,然后心动。她不知道,秦子阳在家的时候,我总是要拉上卧室的窗帘的。

我看到了方妮的寂寞,还看到了她婚姻的乏味。一个婚姻乏味的女人,在遇到初恋情人,特别是这个初恋情人好像变得比以前更有味道的时候,她的心,难免不蠢蠢欲动。而秦子阳,对方妮,总是那么客气,他以为的客气,看在我和方妮的眼里,其实都是一种暧昧。更或者,他心里本就还在留恋着曾经的美好,所以,他本人也是喜欢这种暧昧的。男人都有初恋情结,特别没有结果的初恋,对方弃他而去的初恋,在男人的心里永远都是一个遗憾。我不知道,秦子阳的心,会不会因为这个遗憾有了弥补的机会而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们的婚姻已经平淡如水的时候。

那天和秦子阳为一件小事发生了争吵,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更何况我心里早存了对他的不满,早就有意借题发挥。这个时候方妮来敲门。我想她是听到了我和秦子阳的争吵故意过来的,果然她一进门就摆出了劝架的样子,笑嘻嘻地去拉秦子阳,“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就不知道让着自己老婆呢,和女人吵个什么劲啊?”我过去,亲昵地抱住秦子阳,不动声色地隔开了方妮,“吵架也是增进夫妻感情的一种方式,没听说过床头吵架床尾和吗,每次我和子阳吵过嘴后,感情倒要更上一层楼呢。”方妮的神色有些讪讪,“吵架增进夫妻感情,这倒有些新鲜。”方妮略坐了坐就告辞了。

我和秦子阳的争吵自然没有再继续下去。我也没有像以往那样和他赌气冷战,非要他和我道歉才罢手。我告诫自己,今时不同往日,强敌在侧,我不可以再任性,更不可以对秦子阳冷漠,自家的蓠笆扎好了,别人才没有可乘之机。

C

我和秦子阳都喜面食。周五下班早,我就去菜场买了肉馅和韭菜,准备晚上包饺子。回家的时候,和方妮在电梯里相遇,她看了看我手上提的菜,说了一句,“其实他喜欢芹菜馅的。”

第99篇、爱情故事幸福的秘诀

父亲早已过了古稀之年,每每亲戚朋友关切地探问他的生活,他老人家总是乐呵呵地说“住有屋,食有鱼,出有车,我现在过的就是古人所向往的幸福生活。”——这是父亲的口头禅。其实呢?他的住房还是二十多年前的老房子,出行基本依靠公交车,一日三餐,简单清淡,尤其是,不抽烟不饮酒。

父亲对自己俭朴,却对他人慷慨大方。与人交往,从来都是过滤掉别人对他的不恭,剩下的,全是对他的好——这样,他就处于一种感恩状态。而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就等于拥有了一件核武器,生活中的任何烦恼被这个核武器摧毁得片甲不留,人际中的任何不快化作云淡风轻,父亲的世界一片风和日丽。如此一来,父亲的幸福感就变得很强。

不由想起另一件事。

那日,在百货大楼购买腰带,卖腰带的营业员是个身形丰满、面色红润的姑娘。我挑选了一款商场做活动的打折腰带,姑娘丈量过我的腰围,一边为腰带打眼,一边说:“你先生娶了你好幸福哦!”为什么呢?“因为你买打折的商品,替他省银子啊!”我莞尔——一个将来必定会成为某个男人妻子的女人,在她尚待字闺中时,便能够站在男性及丈夫的立场,用居家过日子的精打细算理性地看待购物,这说明她是个具有移情能力的人,亦是个通晓人性的人。

小姑娘又感叹:“这么细的腰围,还做了妈妈,你让我们还怎么活呢?”我绷不住笑了,好可爱的小姑娘啊:但凡勇于自嘲者,均拥有极强的心理素质。我说:“我原先做姑娘时也比现在丰润,当了母亲,家里家外要操心的事情多了,身形自然而然就瘦了下来。”小姑娘又说:“你先生挺能挣钱的吧!”我又笑:“他也是个工薪阶层,我们不是老板,仅仅衣食无忧而已。”我倒好奇了,我并未描眉画眼、穿金戴银,小姑娘是从哪一点上判断出一个人家境的富裕程度呢?小姑娘回答:“因为你的心态很好!”——还真有点道理!姑娘小小年纪,却洞察世事,具备了高妙的判断能力。其实,快乐的一切要素,都在你的心中。观察一下,心中充满幸福感的人,往往沉着宽容;而捉襟见肘者,往往怨天尤人,祥林嫂般唠叨着自己的怀才不遇。至于珠光宝气的怨妇,十有八九,苦苦挣扎于情感的漩涡中。

在横流的物欲、弥漫的权欲面前,我们失落了内心,却缘木求鱼,从外部环境找原因,以为我们是凄惨的受害者,因此抱怨苛责,甚至,翻山越岭去寻找快乐,殊不知,我们恰恰忘记了透视自我的内心。其实,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如果注视世界的目光温柔了,那么,你的眼中,也会映射出一个温柔的世界。人生在暗流涌动中往往夹杂着惊涛骇浪,而人类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我们会在心中构建自己的快乐方舟。幸福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远在天边其实近在眼前——幸福的秘诀,不要老想着自己没有什么,应该多想想自己拥有什么。

第100篇、爱情故事无所谓小姐和随便先生

恋小她:她,是我理想中的一个女子。像无所谓小姐一样,对爱情认真,隐忍,又倔犟。我也是那种随便先生,爱的时候会似飞蛾扑火,心伤的时候会黯然。随便先生遇见无所谓小姐,是遇见了另一个自己。我心中现在的那个她,会是另一个我吗?

无所谓小姐和随便先生还没有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也并没有在一座城市。彼时的无所谓小姐在一个叫西安的城市,刚刚毕业,从事着一份叫“逃客”的职业,无非就是像她们这种暂时没找着合适工作的大学生对摆地摊的一种戏称。

因为要时刻防着那不知从哪个小巷子突然就钻出来的城管。

无所谓小姐有个帅气的男友,两人同住在一个小村子里的小单间里。15平米左右,带单独卫生间,有窗户,但是不向阳,一到下午4点左右就黑得要命。无所谓小姐的男友有两份工作,一份是偶尔接送她上下班,另一份就是躲在家里,穿着仿CK但是却印成OK的黑色内裤打游戏。

随便先生呢?他在济南,做着一份听起来光鲜,但是收入却不如建筑队民工的广告文案工作,也有一枚光鞋子就10来双,衣服更是塞了满满一衣柜的女友。随便先生觉得自己这样蛮好,一辈子守着一个自己爱的女孩子,拿正好够自己花的工资,生活无忧。

无所谓小姐一个人工作养三个人,她每月都要给自己在老家的妈妈寄300块钱,虽然不多,但这是一个做女儿的心意,这个她没有和男友说过;她每天都要与同行、城管斗智斗勇,有时为了躲城管,甚至跑着跑着就会崴了脚,这样的事隔三差五都有,她同样没有和男友说。她爱他,不想他操心。

随便先生家里很有钱,但是执意不肯回老家接手爸爸的工厂。年轻时,对于爱,为了爱,无论男女,都有自己的小执拗。

时间继续流逝,不紧不慢,夏过了,秋来了,冬天又尾随而至时无所谓小姐失恋了。

在无所谓小姐冒着三九寒天的凛冽风去摆地摊时,男友却把游戏里的女孩子请到“家里”来“取暖”。

他被抓个现行,声泪俱下地向无所谓小姐求饶。无所谓小姐背对着他收拾自己的东西,她的东西其实并不多,挣来的大多数钱都用来包装他了。也就半个来小时的工夫,无所谓小姐就收拾好了。其间她一句话没说,表情平静。

他的眼泪飙了出来,“亲爱的,我真的知道错了,原谅我好吗?”他甚至还抓着无所谓小姐的衣摆,摇来晃去。无所谓小姐看着他的样子,真像一只死皮赖脸的哈巴狗。

“无所谓,你以后爱怎样怎样。”无所谓小姐说无所谓就是真的无所谓了,只是他和她生活了这么久,从大二到大四再加上毕业半年,他却不懂,以为她还只是说气话。下一秒他站了起来,急急穿衣服,“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这种时候并不多见,但无所谓小姐一声“无所谓”后,她笑着噔噔噔跑下楼了。

几乎是同一天,随便先生也失恋了。

女友正在卫生间洗澡,手机响了,好奇心使他看了看那手机的来电显示,嘴里刚要喊着问她要不要接电话,喉咙就哽住了。显示是亲爱的2号。

卫生间里的水声依旧在哗啦啦响着,他朝卫生间的门看了看,按了接听键,他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连“喂”都没有,那边就叽里呱啦一大堆肉麻兮兮的话,随便先生忽然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挂断。

然后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女友裹着浴巾出来时,他说,分手。

无所谓小姐第二天就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她家在济南,那是生她养她的地方,她决定先回去看看那将近一年没有见过的母亲,然后北漂。将近20个小时,买的最便宜的车次,没座,大冬天的,她就站着,由于是最老式的绿皮车,所以两节车厢对接的地方漏风。

无所谓小姐都咬牙坚持着。她就是这种脾气,对自己吝啬,对自己“狠”,只为叫心里爱着的人过得舒服一些。她把省下来的钱给妈妈买了一床羽绒被。

无所谓小姐在家只呆了3天就再次动身了,这样她刚好赶上和随便先生一列车,而且还是坐对面。

半夜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无所谓小姐睡不着,望着窗外,过去和男友的点点滴滴像播电影一样一帧一帧回放,眼泪不知不觉就湿了眼眶,吧嗒吧嗒掉下来。无所谓小姐轻易不哭,顶多是漠然,然后对什么都假装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以保护自己脆弱的心灵堡垒。但是有些事,真的无所谓吗?

随便先生听到轻微的抽泣声,睁开了眼,待看到无所谓小姐哭到梨花带雨时,赶紧从口袋里掏出手绢来伸过去,拍拍她的肩膀递给她。

四目相对,无所谓小姐破涕为笑:“你真老土,手绢?”然后一把接过。用手绢擦泪时,无所谓小姐闻到上面淡淡的薄荷清香。

随便先生看着她笑了笑,算是回应。直觉告诉他,她哭,是因为爱情。就像自己选择逃离,也是因为爱情一样。年轻时还有什么事能让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泪水滂沱呢?除了失去亲人,恐怕就只有失去爱情这一件事了吧。

后来的行程,开始变得不再那么无聊,灯打暗了,两人就趴在桌子上小声说着话。谈童年、谈感情、谈将来,下车时还互留了手机号码。

之后两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联系,因为都忙于找工作。这个大城市,每天涌进来的像他们一样的人都要数以万计。

元旦的前一天,刚要钻进被窝的无所谓小姐突然接到了随便先生的短信:明天怎么过?无所谓小姐想都没想就回,没想过。

要不,我们一起过?我请你吃饭,刚领了工资。可能还有点怕无所谓小姐拒绝,随便先生又赶紧发了一条开玩笑的短信,不过你要给我带新年礼物啊。

无所谓小姐一开始还真是想拒绝的,但看到接踵而至的另一条短信后,她想了想,又笑了笑说,那好吧,晚安,明天见。

不过他们谁都不会想到,第二天的见面竟会是在医院。无所谓小姐在地铁上昏倒了,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好心人查看了她的短信,便通知了随便先生。

随便先生赶到的时候,无所谓小姐正在和护士纠缠,她非要拔掉正在输着的营养液。护士小姐急了,任她怎么说无所谓小姐都不听,就喊了起来:“你自己身子弱到什么地步你知道吗?严重缺营养,抵抗力下降,怎么年纪轻轻的,就这么不知道注意身体呢?”无所谓小姐看到推门而入的随便先生,立马就沉默了。

输完液后,随便先生执意要送无所谓小姐回家。无所谓小姐拗不过他,便答应了。等到了无所谓小姐住的地方,她一开门,随便先生便愣了,屋子里的方便面几乎堆了满满一墙,另一边的墙边是满满的衣服。“你这是要做什么?”随便先生声音里夹杂着颤抖问。

无所谓小姐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从第一次和随便先生说话时就那么舒心。她可以毫无忌讳地把自己的过往说给他听,就像现在自己面临窘境时,她也会和他说,来北京找工作到处碰壁,面对高额的房租,没办法,她又做起了老本行,只是资金有限,除却铺货、交房租的钱,自己就只能暂时以泡面度日了。

随便先生那一刻是多么想失声痛哭,但是他没有,他只是紧紧将无所谓小姐抱在了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无所谓小姐愣了好久,双手终于慢慢环上了他的腰。

那晚,拗不过随便先生的无所谓小姐终于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和他步入了一个比较高档的餐厅。随便先生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放在桌子上,他对无所谓小姐说,这是现在我身上所有的钱,我只给自己留一半,剩下的,我们都把它吃掉!

无所谓小姐眨巴了眨巴眼睛,然后在随便先生一脸严肃加认真表情的注视下,数了数桌子上的钱,是整整两千块!除去一千,还剩一千。“一顿饭吃一千?你打肿脸充胖子啊!”

随便先生笑了笑:“我不是打肿脸充胖子,我是想把你养成胖子。”

那顿晚饭,无所谓小姐和随便先生吃得很是畅快。吃完饭,随便先生牵着无所谓小姐的手把她送回去。他并没有留下。他叫随便先生,但是这个随便并不是指那个随便。

随便先生和无所谓小姐即使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也没有住在一起。不光是因为他们工作的地方隔得远,还因为无所谓小姐的固执。她说,我这里本来就这么点地方,即使不吃方便面,也总是堆很多衣服,你来了住哪里啊?随便先生听着,笑笑,心里却很酸涩。

为无所谓小姐的懂事。还为她的隐忍。她拒绝了他的接济,但是随便先生可以随时去看她,每次都拎好多水果。他知道随便小姐只是不想把自己的负担转移到他身上。

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无所谓小姐发现了随便先生的秘密。她在随便先生的手机上无意看到他回给前女友的短信,回给她前女友的短信是这样说的,我不是故意瞒你我是富二代这件事的,不过我也一直觉得这是件很无所谓的事情,当初你和我分手时,我确实想过用这个身份来挽留你,挽留已不重情而重钱财的你,可是那有什么用呢?我不是你的“归宿”,而你,也不是我的寻找的人。

随便先生还说,我要找的人,现在已经找到了,我叫她无所谓小姐。不过我知道,她的无所谓只针对你追求的那些有所谓,她在意的和我应该一样,是一份最简单质朴的感情。

无所谓小姐知道了这些没有生气,她也没有问随便先生,只是默默地流了泪。

随便先生和无所谓小姐相遇之前,都经历过几次分分和和的感情。那时候他们还只是在盲目追随恋爱。别人恋,他们为了不掉队,也恋,可是恋来恋去,也只是徒增伤心记忆。

不过我们总会成长到对于爱情,水到渠成的年纪。像随便先生碰到无所谓小姐,像路人甲碰见路人乙。他们也会有与之前相似的不希望对方知道的事情,不是故意瞒着对方,而是想着怎么把对方一颗为生活,或者为其他纠结着的心,悉心熨平,妥善疼惜。

其实口头禅爱说“无所谓”和“随便”的人都有一颗善良又敏感的心,他们懂爱,对爱坚贞,拥有能为彼此挡风摭雨的胸襟。

随便先生碰到了无所谓小姐,这是段靠谱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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