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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最幸福的7年
这是关于我女儿惠惠的故事。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7年前她从日本留学回来时,幸福地告诉我,她有了心仪的人,是个日本小伙子,叫冈崎健太。
本以为是一段幸福的开始,可没过多久,惠惠发现乳房里有肿块。去医院检查前,她在电话里跟健太说了实情。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健太抱着一大束花,仿佛空降一般,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说想陪惠惠去医院,所以决定从大阪飞来北京,凌晨3点就在机场等,几个小时后才等到了退票。闻着爱的花香,惠惠安心了不少。
医生初步诊断说,惠惠的情况不太好,要进一步做检查。在被推进手术室前,惠惠犹豫片刻,轻轻摘下健太送她的戒指,放在手心里攥了一下,但还是递给了健太。她本想微笑的,但眼里分明闪着泪光。手术室的门徐徐关上了,健太默默地守在门口,紧握着那枚戒指。用日语祈祷着几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他一定跟我一样,企盼这只是一场虚惊。
检查的结果让我无法承受:恶性肿瘤,需要化疗。化疗开始不久,健太说因为证件的原因,要回日本一趟。我的心往下一沉,他这一去也许就不会回来了。然而,短暂而又漫长的两天后,健太再一次风尘仆仆地出现了。这次回去,他辞了职,把各种和结婚有关的手续都办好了。他说,等这次化疗结束后,就跟惠惠结婚。他满怀期待地看着惠惠,但惠惠眼里的欣喜很快就转为黯淡,健太没再说什么。惠惠住院期间,他一直在病房陪护,白天照顾,晚上就蜷在旁边的折叠床上,几乎片刻不离地守着。我想,他是懂得惠惠的担心,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诚意。果然,惠惠同意了。
因为化疗,惠惠的头发不断脱落,她为自己不能成为一个漂亮的新娘而难过。谁知第二天,病房里就有了两个光头——健太趁惠惠睡着时,偷偷去理发店把头发剃光了。他笑嘻嘻地说:“你看,现在我们更般配了。”这些爱,让惠惠坚强地挺过了化疗的痛苦。2006年春天,经过了大半年的放化疗,惠惠的病情得到控制,离开了医院。我和健太都松了口气,他们开始奔向新生活,惠惠在一家培训学校做了日语老师,健太则去了一家日资企业。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健太说,他一直有个心愿,想给惠惠一个隆重的婚礼。2007年9月,惠惠已经长出漂亮的黑发。在关西学院的礼堂里,他们举行了结婚仪式。婚礼上,一对新人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我的女儿宛若新生,站在自己的爱人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脸上已满是泪水。
健太对惠惠说:“这是一场迟到了两年的婚礼,在这两年里,你经历了极其痛苦的治疗,但还是为我坚持了下来。”惠惠几度哽咽,不停地擦着泪水:“感谢你在知道我的病情后,马上飞过来陪我,感谢你跟我结婚。当初知道自己的病情后,我曾无数次问上天为什么对我这样不公平。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上天是非常公平的,他给了我这世界上最好的父母,还有独一无二的爱人……”他们一起承受病痛的日日夜夜,就是为了这个时刻,能站在彼此身边。健太拉起惠惠的手,对到场的亲友说:“虽然我的妻子想等到拥有一头长发再举行婚礼,但我实在不能再等了。如果再等的话,我的头发就要掉光了。”一句话让在场的人笑中带泪。
一对历经患难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很欣慰,但对健太,又觉得愧疚。医生叮嘱,为维持疗效,惠惠需长期用药,会影响生育,作为独生子的健太却毫不迟疑地同意了。他的父母不仅尊重健太的选择,还给惠惠写了一封满怀深情的信,祝他们幸福。
然而,幸福的日子只持续了几个月。2008年春节期间,惠惠的病情复发,而且癌细胞已经发生了转移。这一次,她依然乐观坚强。住院的惠惠需要照顾,健太就辞去了工作。没了工作的健太有些发愁,我劝他说,不用担心治疗费,但他说希望惠惠能花他挣的钱。思来想去,他开了家日式小吃店,这样时间能自由些,照顾惠惠也方便,但生意一直不太好。惠惠知道后,总想给他出出主意、帮帮忙。后来健太坚决地关了店,他知道店开着,惠惠就跟着操心,这会影响她养病。最终,健太做了家庭教师,可以赚钱,更重要的是能留出更多的时间照顾惠惠。
他们的努力感动了上苍,经过8次化疗,惠惠的病情得到了控制。转眼,2010年的春天来了,惠惠的头发又长到了齐肩。她和健太去伦巴舞班报了名,把对生活的热情都倾注在轻快的舞步中。
如果日子能这样下去,我愿意用任何东西去交换。让人心痛的是,8个月后,肿瘤再次卷土重来。我们都清楚,这一次比任何一次来得都严重,惠惠有时会大小便失禁。每当此时,健太不让任何人插手,一定要亲自清理。他说,只有他知道,怎样做才能让惠惠舒服一些。这次的打击,让惠惠有些招架不住了。她日渐消沉,健太常带她出去散步,惠惠总是走着走着就累了,健太就蹲下来背她走。每周健太都带她去郊区散心,他时常一只手开车,腾出一只手来给惠惠揉腰……
最后的时刻还是来了。惠惠依然像往常一样靠在健太身上,眼里满是不舍,许久,她说了一句“我要躺下了”,随后就进入昏迷状态。健太的泪水打湿了她的脸颊,他抚摸着惠惠的脸庞,用日语在她耳边轻轻地诉说着,没人知道他说了什么,但弥留之际的惠惠流下了眼泪。2011年6月1日,惠惠走了。健太痛不欲生,他没有号啕大哭,但眼泪不停地流,他一直紧紧抱着惠惠,仿佛一松手,就真的放她走了。冷静下来后,他最后一次为惠惠擦洗身体,动作轻柔,这是属于他们的爱的告别仪式……后来,惠惠的墓碑上写的是“詹松惠冈崎健太之家”,健太说将来要和惠惠团聚。上面还有“我在天国祝福你”7个大字,这是惠惠的遗愿。
惠惠走后,我心疼地对健太说:“这些年,苦了你了。”他却说:“不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7年。”
第2篇、爱情故事冤中缘
王大牛是红旗镇镇办鞋厂的推销员。做推销就得经常往外跑。这天,王大牛又到市里推销他们厂新生产的一批童鞋。几个关系户跑下来,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钟。以往,他都是找那便宜的小旅馆住,今天天气实在是太热了,为了能冲个澡凉快凉快,这回他破例要了个带卫生间的中档房。
王大牛让服务小姐开了房,也没开灯就把衣服脱了往沙发上一扔奔了卫生间。王大牛打开水龙头这么一冲,嘿别提多舒服了。他足足冲了半个小时才出来,光着身子朝一个空床摸去。就在这时候,床头的壁灯“啪”地亮了。王大牛心想,准是自己扑扑腾腾,把同屋的客人搅醒了,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就随口说了句:“影响你睡觉了吧真对不起。”谁知还没等他的话音落地,旁边忽然响起一声尖叫:“啊……”这一声叫把王大牛吓得跌在了床铺上。我的妈怎么是女人声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旁边床铺上真的是一个只穿着内衣的年轻姑娘。常听人家说旅馆里有这种服务,可我也没要哇,难道硬性摊派不成王大牛正不知如何是好,那个姑娘却一个翻身跳到地上大喊大叫起来:“快出去……流氓……流氓……”
王大牛一听姑娘叫他“流氓”,这才想到自己还光着身子,他赶紧去穿衣服,一边穿一边生气地说:“我又没要,是你自己找上门来,你才是流氓。”
“你放屁,这是我的房间。”
“什么你的房间……”王大牛话没说完,“啪、啪、啪”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的是服务员小姐:“半夜三更的,你们这么大声地嚷嚷,别人还睡不睡觉,要吵回家吵去。”
王大牛刚想说话,谁知那个姑娘比他嘴快:“谁跟他是一家子,我根本不认识他,是他闯到我房间来耍流氓。”
姑娘一口一个流氓,倒把王大牛骂乐了:“我不过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洗了个澡,你可是自愿上门服务,你说,到底谁是流氓”
服务员小姐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哎你们不是夫妻怎么进了一个房间,到底谁住这个房”
王大牛从裤兜里掏出住宿证甩到床上,说:“刚才不是你给我开的这个房吗”
服务员小姐看了看王大牛,想起刚才的确是自己给这个人开的房,可怎么开到女人房来了,难道是自己开错了她赶紧拿起王大牛的住宿证看了看,是315,没错。她松了口气,立刻理直气壮地问那个姑娘:“你的住宿证呢”
姑娘也找出住宿证递了过去。服务员小姐看了看,立刻没好气地说:“你是318,怎么跑到315来了”
姑娘愣了一下,赶紧要过自己的住宿证看了看,真的是318。她又跑到门口看了看房间号,
315。姑娘的脸“腾”地红了,说了声:“对不起,是我看错了。”就赶紧收拾自己的东西。
事情到这里本来可以结束了,可偏偏这时候来了两个查夜的城市治安联防队员,听说两个不是夫妻的年轻人进了一个房间,而且服务员小姐进去的时候两个人又都在手忙脚乱地现穿衣服,这不是嫖娼又是什么。不由分说,把两个人和从其他一些房间查出来的几对男女一起带到了联防队。
通过问话,王大牛知道姑娘叫沈红妹,今年24岁,是邻县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这次到省城来进货,顺便采购些嫁妆,下个月要结婚。王大牛记起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大包小包的确不少。这会儿他们俩都相信他们之间只是一场误会。但是那两个联防队员不知出于何故,任凭他们磨破了嘴唇,却一直坚持认为他们一个是卖淫,一个是嫖娼。
其他几对男女都被罚款后放走了,最后只剩下王大牛和沈红妹。那个负责审问的联防队员不耐烦地说:“你们两个也别在这磨嘴皮子了,一个人交一千元走人。”
王大牛火了:“我们什么事都没做,凭什么叫我们交一千元”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在一个屋子里能不做事,鬼才相信。罚你款是轻的,再闹,让你去蹲笆篱子。”
旁边负责记录的联防队员看了看五大三粗的王大牛,拽了拽他的同伙,说:“念他们是初犯,就各罚五百算了。”
“什么初犯,我根本就没犯,你们这是敲诈。”
“嘿小子,你敢跟我们玩混的。”负责审问的联防队员抽出了警棍。
就在这时候,沈红妹抢前一步挡在了王大牛的面前,说:“这位同志,事是我惹出来的,与这位大哥无关,我愿意替他把钱交了。”
负责记录的联防队员似乎也怕把事情闹大,赶忙和稀泥说:“谁交都一样,交钱就走人。”
沈红妹赶紧从挎包里数出一千元放在桌子上,拉上王大牛就走。
出了联防队,沈红妹说:“王大哥,你还看不出来吗,他们就是为了敲钱,根本不讲理。”
“我怎么看不出来,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大妹子,那钱,回去我寄给你。”
沈红妹说:“不用了,我的生意还可以,再说,是我给你惹的麻烦。”
王大牛说:“这事也不能怪你,旅馆走廊灯那么暗,谁也有可能看错了。”
“你不怪我就好,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以后大哥生意上有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找我,这是我的名片。”
王大牛也给沈红妹留下了一张他的名片。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又可以画句号了。谁知王大牛回到厂里十几天后,这件事却又来了个一波三折。原来市里正在搞严打,凡是联防队记录在册的卖淫嫖娼人员,都分别给单位发了函。王大牛所在的鞋厂自然也收到了这样一封函。
要说事情就这么巧,厂长正为没有合适的位置安排乡长的小舅子发愁,见了这封函决定来它个顺水推舟。他叫人把王大牛找了来,劈头盖脸一顿训,然后让他卷铺盖走人。任凭王大牛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其实厂长还真有点舍不得王大牛,王大牛干工作那真是没挑,可是为了乡长的小舅子,只好牺牲他了。
王大牛哪知道还有这段内情,他以为厂长不相信他,是没有证人为他作证,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他决定去找沈红妹。
王大牛到了邻县,按沈红妹名片上的地址很快找到了她的服装店,可服装店关着门。看来,沈红妹一定是在家里准备结婚的事哩,他就向旁边一个开服装店的女人打听沈红妹家的地址。女人听说是找沈红妹,立刻挤眉弄眼地说:“你还不知道,沈红妹出事了,在市里一个旅馆里卖淫,被市联防的人当场抓住了,人家来了检举信,让她对象知道了,立刻跟她吹了,还结婚呢,这回发昏吧。咦,对了,听说她没脸见人,离家出走了。”
王大牛脑瓜子“嗡”地一声,看来沈红妹比他还惨。都是联防队那两个王八蛋。王大牛的拳头攥得咯咯响。
王大牛心灰意冷地往车站返。这会儿,他不但为自己鸣不平,更为沈红妹担心,一个女孩子家脸皮薄,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不定会出什么事呢,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出事了。王大牛心慌意乱地正想着,忽然听到有人喊:“有人跳河啦……有人跳河啦……”
王大牛激灵打了个冷战:一定是沈红妹。不行,我得去救她,她要是死了,可就太冤了。
王大牛跑到出事地方一看,大桥下面的河里果然有一个女人的头忽隐忽现,桥上站了许多人,却没有一个人下去救人。王大牛急了,立刻甩掉鞋子,大喊了一声:“沈红妹,我来救你。”“嘭”从桥上跳下去了。
王大牛在水里扑腾了一阵子,总算把人弄上来了,哪知还是耽搁了时间,人已经死了。“嘿”王大牛“嘭”给了自己一拳,抱着头跪在了地上。
这时,有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拽他。王大牛缓缓地回过头去,却立刻惊呆了,沈红妹正泪流满面地站在他的背后。“怎么你……那她……”
沈红妹把王大牛拉到人群外面,说:“王大哥,刚才的事我都看到了。你真是个好人。”
“嘿嘿,”王大牛的脸红了,抻着自己的湿衣服说,“人家说你离家出走了,我就以为……”
沈红妹猛地擦了一把眼泪,说:“我的确有过这样的念头,但后来我想通了,我不能死,像这个女人那样死了,真是太冤了。我们去告那两个王八蛋。”
王大牛也愤愤地说:“那两个坏种,把我的饭碗也给弄没了。”
沈红妹说:“王大哥,都是我不好,是我连累了你,如果我能帮你……”
王大牛立刻说:“你帮我到厂里去做个证吧。”
沈红妹说:“那样做有用吗?这样的事有些人只信其有不信其无,我们不必去浪费时间了。我倒有个想法,不知你同不同意”
“什么想法,你说说看。”
“我们先去市法院告那两个敲诈犯,然后我们一起南下,我这里还有些钱,我们到外面试试去闯一条路。”
“这事好倒是好,可……可你是个女的,我们又不是夫妻,怎么好意思”
沈红妹红着脸说:“那……那咱们就做夫妻好了”
“哇”王大牛高兴得就地转了三圈,都找不着北了。
第3篇、爱情故事狱中情人,走进春天续写生命的恋歌
一个是被判处死缓的女囚,一个是到2004年刑期才满的劳改犯,漫长的铁窗生活,曾使他们悔恨、痛苦和绝望,只因为有了爱情,希望再次在他们心中燃起,并一步步走出人生的泥淖,提前迎来生命的第二个春天。?
2000年春天,当马正晓和俞维凤抱着女儿星星,又一次伫立在江苏省第一监狱的高墙外,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纪念他们的爱情时,心里交织着错综复杂的情感。?
血泪演讲,穿越心池起微澜
1985年,江苏省第一监狱。?
这天,监狱举办"告别昨天,把握今天和明天"犯人演讲会。?
温暖的阳光照在监狱的土地上,春天的气息强烈地激起犯人们对高墙外世界的思念和渴望。然而,对已有五年"狱龄"的马正晓来说,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没有意义。?
在监狱里,他想早点结束生命,以求解脱。他用头猛撞窗户的玻璃,把手伸进正在高速运转的铣床,甚至还一连吞下21把刻字刀片……所幸的是,每一次的自戕行为都被管教人员及时发现,得到抢救。?
犯人们在听着台上的演讲,而马正晓却一副"曾经沧海"的样子。?
他抬起头,斜睨了一下,一位身体单薄的女囚正走向演讲台,她的脸色那样的惨白,宽大的囚服将她衬托得愈发消瘦和柔弱了。?
一种奇妙的力量,在他的心中震击了一下。?
她叫俞维凤,上海知青,父母早年离异。17岁时,她被下放到连云港。?
初次离家的她,生活充满了孤独和枯燥。这时,一位年轻英俊的青年撞开了她的情感世界。他们俩很快地坠入爱河,并闪电般地结了婚。?
幸福如此地短暂易逝,当你还来不及抓紧它时,它已快速地逃开了。她发现丈夫开始跟别的女人厮混,而且经常偷偷地领回家,这使她感到痛不欲生。?
他呢,跪在地上百般求饶,并写下保证书,发誓决不重犯。她原谅了他。可没过多久,他又故伎重演。?
当一切都无济于事时,她提出了离婚。他横竖不同意。她便卷起铺盖搬进了厂里的集体宿舍。他竟然寻到厂里,当众羞辱她、殴打她,还恶人反咬一口,四处散布她的谣言。爱面子的她只好又回到那个如同冷窑的家,但提出分居。他竟然又采用暴力,疯狂地折磨他。?
带着一颗绝望的心,她来到火车道上。望着苏北的广阔田野,她想起儿子,想起在上海的妈妈,流着泪对自己说:"不能这样。"一天晚上,她又一次被丈夫粗暴地蹂躏了。当他心满意足地睡着后,她看着他一副淫邪的面孔,举起了榔头……?
她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
她悔恨自己不该用那种方式结束悲剧性的婚姻,发誓在狱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听着俞维凤声泪俱下的演讲,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开始在马正晓已麻木的灵魂中蠕动。?
俞维凤画笔生情,浓墨重彩绘春天
那次演讲会后,俞维凤一袭宽大的白色囚服、消瘦而弱不经风的身影总是不时地在马正晓的脑海中跳出。?
有一天,他忽然对管教干部说:"请给我纸和笔,我要画画。"管教人员不知道他又耍什么花招,但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然而,让管教人员惊讶的是,这个平时抵触管教的重刑犯还真画得有模有样。?
这引起了监狱领导的重视,他们把马正晓的画拿去请教专家,竟受到专家的好评,说他的功底不错。事实上,马正晓从小就学过绘画,老师还是江苏国画院著名的画家金志远教授。?
心灵复苏之后,他将胸中丘壑尽情地倾泻在画布上。他的画被拿到省里参展,竟然获了奖。价值被承认的充实感愈发激起他要重新做人的信心。?
命运出现了转机。没多久,他被抽调到监狱管理局美工组搞宣传,经常被派往各个中队去出黑板报,画宣传画。?
有了这份差事,马正晓就有机会到俞维凤所在的四中队。?
在出黑板报的间隙,他常常偷偷地寻觅俞维凤难忘的身影。他发现她总是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干活,这个世界仿佛与她不相干,当其他犯人对马正晓的画品头评足时,她却显得非常冷漠。?
他看她时奇异的眼神很快被其他女犯人发觉,她们对俞维凤说:"那个画画的,老是偷偷地看你,看来,他喜欢上了你。"她也觉察到他火辣辣的眼神,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伤痛,使她对所有男人都充满了警惕、戒备,何况他还是个正在服刑的犯人。?
有一次,他鼓足勇气,把心里的话写在一张纸条上,包在棉纱团里,趁人不注意时,悄悄地塞给她。她没有拒绝,然而也没有回音。他多么希望她能跟他说上一句话,哪怕是听听她的声音也好!可是,没有。?
那天,马正晓又接到去四中队换橱窗的通知。在绘制橱窗内宣传画时,他看到俞维凤慢慢地从路上走来。待她靠近宣传栏时,他迎了上去,心怦怦地乱跳着:"我的信你看了吗?""看了。"她甩过来一句冷冰冰的话。?
"你是不是病了?"他关切地问。"我的心早已碎了,请不要再在伤口上撒盐巴了。""我只是想关心你。""这不是关心的时候,要关心,就等春天来临吧。"俞维凤匆匆地走了。"她的话是什么意思?"马正晓问自己,"要关心就等春天来临吧!"春天,春天是多么遥远和渺茫啊!然而,忘不了她,就是忘不了!她的忧郁,她的纤弱,她的宽大囚服掩饰不住的气质,在他空寂的心中总是无法抹去。尽管她一如既往的冷淡,可这并没能减弱他对她的热情。每次到四中队去时,他都竭力寻找她的影子。?
时间很快进入1990年的冬天,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隆重开幕。马正晓的家人给他寄来了四枚亚运会的吉祥物---可爱的熊猫"盼盼",盼望他好好改造,早日出监与亲人团聚。马正晓自己留了两枚,将另外两枚悄悄地送给了俞维凤。他的用意不言而喻。?
让他惊喜的是,几天后,他意外地收到了俞维凤的礼物:一枚用红丝线织成的"心"形装饰物,上面还织着三个英文单词:iloveyou(我爱你)。?
爱情悄悄地滋长着,他们开始互相传递纸条,用只言片语倾诉着爱慕之情,并互相鼓励努力改造,争取提前获得自由。?
冬天的时候,她给他送来了亲手织的毛手套,让他戴上,告诉他说,这样作画时,手就不会冻着。?
1992年7月,俞维凤被转到南通女子监狱。从此,两个人之间开始了漫长的无语相思。?
俞维凤走后,马正晓的生活更加寂寞了。劳动之余,他常常将思念诉之纸和笔,他画记忆中紫荆山落叶萧萧的山林、涓涓流淌的小溪,画栖霞山深秋火红的枫叶,还画南京大街上美丽的法国梧桐……《记忆中的秋林小溪》,一举获得全国首届服刑人员工艺美术展览一等奖。接着,《秋韵》和《盼》也相继在全国获奖。?
马正晓的特殊才能,很快得到管教人员的一致承认,"监狱画家"的名声也不胫而走。1993年,马正晓被江苏省劳改局主办的《新岸报》聘为特约美编。他更加忘我地工作,而一切的动力都基于这样一个信念:好好服刑,顺顺当当出去,去看心爱的恋人。?
努力的改造,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他多次得以减刑,前后共减去了8年零3个月的徒刑。?
1996年3月,马正晓刑满释放,提前获得了自由。?
春天终于来了。
相思绵绵,青鸟殷情为探看
"要关心我,就等春天来临吧!"他没有忘记俞维凤曾说过的这句话。?
回到家,他立即给俞维凤写信。他在信中告诉她,他依然在思念着她,在等着她,并热情地鼓励她振作起来积极改造。?信寄出去了,却没回音,他又连着写了三封信,都如石沉大海。?
生活的起点,在他出狱前就料想到了,生命中最富有拼搏性的韶华已留给了监狱,对于一个已步入不惑之年的人,一切都要从头再来,谈何容易!但活就要活个硬气,不能让别人瞧不起。他从亲戚朋友处借了3万元去了南方,在广东惠阳开了一家画廊。然而,生意并不好,苦苦撑了几个月后,血本无归,他又失落地回到了南京。这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城市,同时也是唤醒过他沉睡心灵的城市。?
在南湖,他开了一家"老九布匹店",生意还过得去。?
在为生活奔波和漂泊之余,他时刻没忘记俞维凤。每换一个工作环境,他都要打电话将地址留给俞维凤的继父,希望老人能转告女儿,跟他联系。?
看完信,马正晓激动得跳了起来,立刻关了门,冲到街对面的公用电话亭,给她家打电话。电话那边传来"喂"的一声,就不讲话了,只听见不断的抽泣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我马上来上海!"放下电话,他才发觉,泪水也早已打湿了面颊。?
那时候,他的日子过得很清贫,每一分钱都要掰着花。可是,为了能快点见到思念的人,他平生第一次打的赶到位于城西的汉府街汽车站。到车站时,是下午4点,到上海的最后一班车已开走了。他又打的到城北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很不巧,去上海的班车又开走了。无奈之下,匆匆赶到南京火车站。?
火车票是晚上8点的,还需等3个小时,马正晓感到这是一生中最难熬的3个小时。?
火车向东疾驶,他仍觉得车速太慢。凌晨1点多,终于到了上海。霓虹灯下的夜上海,过滤了白天的喧嚣,格外地宁静。马正晓轻轻地敲开了俞维凤的家,开门的是俞维凤的继父,老人已睡下了,看到这个身上布满灰尘,曾经造访过的中年男子,明白了一切。老人将他请进屋,告诉他,俞维凤今晚住在她表哥家。?
马正晓坐在客厅里,一夜没睡。天总算亮了。到俞维凤的表哥家,看见日夜思念的心上人,马正晓心情格外地清朗。她也羞涩地看着他。一时,两个人都不知道怎样开场白。等到她表哥一家都上班去了,马正晓终于挤出一句话:"小俞,还好吧?我们终于可以自由地在一起了。"俞维凤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他将她紧紧拥在怀里,脸贴着她滚烫的泪水。?
他从她的话中得知,原来她因积极改造,六次减刑,提前获得释放。?
第二天,他们去苏州给俞维凤的母亲上坟。在老人的墓前,两个人都跪下,恭敬地献上一束花。马正晓对着老人的墓说:"伯母,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过日子,我一定会好好待小俞……?
天长地久风雨同舟患难情
婚后,俞维凤帮马正晓料理布店,由于多年未与社会接触,她连钱币也分不清,有一次,把人家给的100元钱又找给了人家。?
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他们开过汽车修理店,做过服装,在街头开过大排档。马正晓还推销过啤酒,尽管每瓶只能赚1毛钱,而且一天辛辛苦苦也推销不出几箱。在非常艰难的日子,俞维凤甚至去做过保姆。?
马正晓觉得对不起妻子,他答应过要给她幸福,可是他无法做到,这使他特别的愧疚。每当闷闷不乐时,俞维凤就笑着劝他:"没事,你讨饭我就跟你去讨饭,你喝凉水我就跟你喝凉水!"像天下所有的夫妻一样,他们偶尔也会因一点小事而闹别扭。有一次,在争吵中,俞维凤一气之下,将他们新婚照片也撕作两半,气得要回娘家。马正晓拦住她,对她说:"我们多不容易啊!这个家再也经不起风雨了。"两人相视一笑,很快又和好如初了。?
1998年,马正晓一家搬进了父母留下的房子,在城里总算拥有了一方固定的栖息之地。在布置房间时,他们不约而同地看中一盏灯具,灯具并没有什么别致之处,但上面有四个红色的大字:地久天长。?
是的,有什么可以比"地久天长"这四个字更能表达这对夫妻劫后余生的心愿呢?那一段人生歧路也许永远都是心灵上难以愈合的疤痕,可那毕竟已过去,美好的爱情将会冲淡痛苦,抚平伤口。?
1999年6月6日,马正晓和俞维凤的女儿降生了,爱情终于结晶成一个新的生命。他们给女儿取名"星星",希望女儿将来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耀眼,光明磊落。?
1999年8月,马正晓在南京市热河南路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为纪念他和妻子俞维凤的爱情,他给公司取名为"天缘"。?
经历了那么多,马正晓和俞维凤似乎很平静,他们说今生今世拥有了这份爱情,这在他们已觉得很幸运了。为纪念这份难忘的爱情,每年春天,他们都要到江苏省第一监狱的高墙外去"凭吊",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告别过去,憧憬未来。
第4篇、爱情故事星座爱情
她正值芳年,明眸皓齿,温柔大方,且琴棋书画样样行,大学刚毕业,就参加了林峰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考试,经过严格的笔试和面试,被林峰市三中录用为高中英语教师。
听说这么优秀的女孩子还没找对象,身边立即围了众多的追求者,三中许多老师也纷纷给她做起媒来,她也见过了不少优秀的男孩子,可最后都不了了之。
林峰市总人口虽然有五十多万,但城区人口只有十多万,就这么一个县级市,与她年龄相仿且未婚的优秀男孩子并不算多,三番五次过后,再也无人敢问津了。
私底下,说她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别看她长得有模有样,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有的说她眼光太高了;有的说她只是在玩弄感情。特别是有几个与她接触过的小伙子嘀咕她故作清高。
有些话经好事者传到她的耳朵里,她笑了笑,只说了四个字:宁缺勿滥。照样弹她的琴,照样上她的英语课。
这天,一个穿着军装提着行李箱的年轻人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其他老师都上课去了,只有她一人在批改作业,她无意中抬头,正遇到他军帽下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心里不知为什么竟有些慌乱。他见到她后也有些呆了,竟忘记了自己到这的目的。
倒是她很快地镇静下来,笑着问:请问你找谁?
我找我妈,赵静。他赶紧回答道。
哦,赵老师上课去了,不过,马上到下课时间了。你坐一会。她看了看手表,说道。
正在这时,下课铃响了,赵老师进办公室后见到了阔别一年的儿子,连手中的讲义也来不及放,忙走上前去问这问那,欢天喜地。
他有些心不在蔫,总往她那边瞄。
赵老师见状,这才从见到儿子的喜悦中回过神来,来到自己的办公桌旁,放下讲义,介绍道:这是我们学校新来的叶老师,这是我的儿子严明,在桂林部队任连长,回家休探亲假呢!
赵老师将儿子拉到走廊上,悄声说:这女孩子是不错,但你别打她的主意了,比你优秀得多的男孩子都被她拒绝。咱们回家吧,妈做好吃的给你吃。
他跟在母亲的后面,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呢?
这还要问吗?条件高呗!你死了这条心吧!赵老师很干脆地说。
都有哪些人与她接触过呢?我认识的。他还是一个劲地问道。
你的同学李田锋、谢磊,还有你萍姨的儿子小东。赵老师知道儿子的犟脾气。
谢谢妈,我知道了!他拍了拍母亲的肩膀,笑着说。
几天后,他开始频繁地在她的办公室出现了,不过是针对她来的。她由对他态度淡淡地到与他成又入对,只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
那些与她接触过的小伙子惊呆了,那些给她保过媒的老师们也有些不可思议,他们虽然与她接触时间不长,但能感觉到这女孩子不是那种随便的人,况且他也不是她的追求者中条件最好的,只有十天时间,这也太快了。
三中的一些老师问起赵老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赵老师也是一头雾水。
赵老师回到家后,她和他正在厨房里做饭。在这种场合见到赵老师,她的脸顿时红了。赵老师心里乐开了花,但还是不解地问道:你们咋能走到一起啊?
他走了过去,揽住母亲的肩膀,笑着说:有你这么聪明的妈,就有我这聪明的儿子啊!我可是经过侦察后展开进攻的,知己知彼,屡战屡胜。
她也笑了,补充道:赵老师,他真是一个有心人,他问了几个以前与我接触过的小伙子,得知我都会问他们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出生的年月日,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年龄,最后他推算出我很相信星座,我是双鱼座,我想找一个天蝎座的人,书上说这两个星座在一起生活会很幸福。
可我并不是天蝎座的呀!他逗着她。
她的脸又红了,说:你是第一个懂得我心思的人,况且又是军人,也是我喜欢的类型,再说,赵老师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儿子也一定不错。这不,就上你的钩了。
赵老师这才明白上次儿子要三中老师基本情况表的事,而赵老师正负责行政这块。赵老师虽然不懂得什么是星座,但能得到一个这么优秀的儿媳妇,且天天在自己眼皮底下,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赵老师故作生气地说:你到现在还叫我赵老师吗?
她马上甜甜地叫了声阿姨。屋子里顿时响起一阵欢快的笑声。
第5篇、爱情故事心里美
一段网上流传的视频,看得人心都揪起来。
一个半老男人,瘦小,尖嘴猴腮,却聪明,小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两片嘴唇上下翻飞。他是个算命的。
他租住一间简陋平房,坐落于贫民窟曲里拐弯的巷子内。他的主顾多为底层不幸者,被骗了钱的发廊妹,要不到工钱的民工,被男人施虐的妇人,无钱医治的绝症病人……
他是个见证了太多苦难的人,算的通常不是升官发财而是平安度日。收费很少,看着给就行。民间认为,他算得很准。
有时他滔滔不绝给人排解负面情绪,倒像是一位心理医生。
他没家庭没子女,不过,他有一个女人。
这样子的也叫女人么?又哑,又瘸,又傻,痴肥,奇丑无比,“呵呵”的怪笑声令人毛骨悚然,让人瞧着揪心的就是这女人。
女人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之前她睡桥洞、吃残羹,任人欺负,自跟了算命人,总算有了安定的生活。
算命人走到哪里,女人总跟在后面。他跟路边熟人谈了没两句,女人不见了。
他很有把握地,循着有垃圾臭味的地方走。女人迎面而来,手里捧着一堆红的东西,呵呵地傻笑。她的唯一爱好,就是到垃圾堆里捡红衣裳,她身上一年四季穿的都是捡来的红衣裳。
他说脏死了,扔掉。她不肯,宝贝一样紧紧攥着。熟人皱眉:这个包袱,扔掉好啦。他双手一摊:不行,没人要,没处扔啊。
算命人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么?不。他只是让她陪睡觉。
他待她不错。视频画面里,她坐在床沿,他给她洗脚。洗完,他拍拍她,让她先躺下,他还在收拾。
丑陋是我们的观感。她眼里的世界未必丑陋。有屋子住,有张床可以睡,有个男人供养她,给她温饱无忧的生活。她看见红衣裳时那种怪物一般的笑声,表明她心里美着呢,把自己当成新娘都有可能。
第6篇、爱情故事小保安征服美洋妞,爱情是否需要理由?
一名湖南农村的小伙子,因为家里穷,初中毕业后辍学到广州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朋友一起去中山大学游玩,看着那些莘莘学子,不由得又勾起了他渴求知识的欲望,他暗暗发誓一定争取做一个有知识的人。于是,他辞掉了待遇不菲的工作,应聘到中山大学当起了一名保安。不久,他开始报名学习英语。殊不知,就是这段英语缘分,让他结识了一名叫梦露的瑞典女孩……
求 学
杨顺今年24岁,老家住湖南娄底农村。爸爸杨明才、妈妈石金红都是当地农民。看到爸爸妈妈太累,初中毕业后,杨顺主动提出不再上学,外出打工挣钱养家。
2009年3月,杨顺和朋友陈超骑着自行车去位于海珠区的中山大学里玩,看着美丽的校园,杨顺被深深地震撼了,求知的欲望再次被点燃。看到学校大门旁边立了一个招聘保安的广告,他就有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应聘当一名保安,再抓住机会,利用业余时间当一名旁听生,好好学习。
杨顺的行为遭到了家人的反对,还让远在湖南的未来儿媳来劝他。殊不知,杨顺是一个犟脾气,说啥也不听。女友气愤地在网上给他留言:“你就做你的大学梦吧,俺这个乡下人只知道钱管用,你如果不回头,咱们就分手!”一句留言,一段情缘就这样匆匆结束了。
为了能在中山大学当上一名旁听生,杨顺跟保卫处申请值夜班。杨顺喜欢英语,于是报名参加了英语专业的学习。由于只有初中文化,杨顺学习起来很是吃力,上课压根听不懂。加上值夜班,白天得不到充分休息,值班时,杨顺打起了吨,被夜查的领导发现后,提出了警告并进行了处罚.
杨顺感到压力很大,准备放弃学习。好友王贺看着他这样,就劝他说:“万事开头难,你如果就这样放弃了,许多人都会笑话你的。再说了,你喜欢英语可以从头学啊!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年马克思学习英语时,都53岁了呢。”听了这样的话,杨顺备受鼓舞,劲头又来了。
杨顺给自己制订了学习计划,除了当旁听生外,每天跟着收音机学习英语,向大学生们请教。为了不耽误值班,他把时间进行了合理调配,确保了正常休息。就这样,渐渐地,杨顺发现自己的英语水平有了长进,简单的对话已经没有问题了,他打心眼里为自己高兴。
求 爱
2010年11月3日上午,杨顺看到一个外国女孩独自坐在中山大学东湖边晒太阳,他觉得锻炼自己英语口语的机会来了,于是主动上前搭讪。女孩打量着杨顺觉得眼熟,就用一口流利的中文跟他说话:“你好,你不是那个爱帮助人的小保安吗?你忘了吗,上次,我打出租车回校园,带了很多东西,还是你帮我送到宿舍里的!”杨顺嘿嘿一笑说:“嗯,还真是我!”
闲聊中,杨顺得知女孩和自己同岁,名叫梦露,家住瑞典北部城市吕勒奥,爸爸克里克在瑞典是银行家,妈妈李马亚是一名中学老师,早年他们都曾留学中国,能讲一口流利的中国话。梦露此次是专门来中国进修汉语语言文学的,为期一年时间,
得知这些,嘴笨的杨顺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就说:“这样吧,今天我请你吃饭,天下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心里正郁闷的梦露一口答应下来。当晚,在中山大学附近一家名叫天天开心的小酒馆里,梦露喝高了,杨顺搀扶着她走进校园宿舍。没想到,杨顺的举动被人反映到保卫处后,领导决定将杨顺开除,理由是他勾引侮辱外国留学生。
2011年1月18日,梦露跑到保卫处想感谢杨顺送她回宿舍,可是来到学校大门口却发现杨顺不见了。梦露向当班的王贺询问究竟,王贺说:“都是因为你,杨顺被开除了!”梦露急坏了,她觉得是自己连累了杨顺,于是找到保卫处的领导说明原因,死活要他们找回杨顺。就这样,杨顺继续回到岗位上班。梦露问杨顺为啥当时自己不向领导说明情况,杨顺憨憨一笑说:“我觉得你一定会为我做主的!”梦露指了指杨顺的鼻子说:“你呀,真是典型的东方男人”!
第7篇、爱情故事我愿做你的人质……
当爱情的力量足够大时,连魔鬼都会被感化。
劫匪手持一把尖刀,正午时候,闯进一栋大厦的八层。那是一家没什么戒备的公司,他在那里做过事,对环境很是熟悉。他没有蒙面,这说明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得手后他试图逃出大厦,却在一楼窗口,看到楼下停满了闪着警灯的警车。他只好重新返回大厦八层,并且冲进了一间办公室。椅子上惊恐地颤抖着一个女人,劫匪走过去,用桌上的胶带将她紧紧地绑在椅子上。然后,他开始了与警察的紧张对峙。
警察用高音喇叭对他喊话。他们说:“马上放了人质,然后举起手走出来,这是你惟一的选择。”
劫匪说:“你们也只有一个选择——为我准备一百万现金和一辆轿车,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后看不见钱和车,我就杀掉人质。”
他一直把自己称作魔鬼。他想他说到做到。
劫匪的要求老套陈旧,没有任何新意。可是人们从他的语气中觉察出他的决心。假如他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也许人质真的将被杀掉。
当然,警察不可能答应他的要求。
那栋大厦的周围,没有任何高层建筑,荷枪实弹的狙击手根本派不上用场。劫匪把人质推到办公室的角落,警察们没有办法掌握更多的情况。他们只知道人质的脖子上架着一把尖刀,她随时可能被劫匪杀掉。那间办公室很大,假如他们强行冲进去,那么,谁也不知道将会有怎样的后果。
他们只能暂时将劫匪稳住,尽量拖延时间。匆忙之中他们制定了很多方案,最终却只能全部放弃——所有这些方案,都没有安全救出人质的把握。
随着时间的推移,劫匪开始焦躁不安。他握着刀子的手慢慢加着力气,他疯狂地向警察们喊叫:“还有四十分钟!”
这时有人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一个男人。虽然长得魁梧高大,却戴着眼镜,文质彬彬。他在距劫匪很远的地方站下,他说:“你不用紧张,我不是警察。我更不会伤害你,也请你不要伤害她。”
劫匪问:“那你来干什么?钱呢?”
男人说:“没有钱。我来,是为了交换人质。”
“交换人质?”
“是的,我愿意代替她做你的人质。我知道你根本不想伤害我们,你的目的只有钱。既然如此,那么,我和她谁做你的人质,其实都一样。”
“你以为我是白痴?”劫匪说,“你肯定是警察。只要我放开她,你就会掏出枪或者冲过来。现在你马上离开,并让他们准备好一百万现金……”
男人没有离开。他说:“既然如此,我只好让你相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子,那刀子很长,很锋利。他举起刀子,狠狠地扎进自己的左腿;然后,拔出,再扎进自己的右腿;然后,再拔出,扎进自己的左肩。
劫匪目瞪口呆。他说:“你想干什么?”
男人从肩膀上拔出刀子,扔到一边,人同时栽倒在地。他说:“现在,我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对你来说,换成我当人质,肯定会更加安全。求求你放了她……”劫匪说:“你太夸张了吧?”
男人说:“那人质,是我的妻子。”
男人的血流得很快,他看着劫匪,目光中充满乞求。有那么几个瞬间,劫匪几乎被男人感动。可是他咬了咬牙,终将自己说服。他说:“办不到。我决不会冒这个险。如果我的要求得不到满足,那么,我肯定会杀掉她。”
男人说:“警察不会让你逃走,更不会为你准备钱和车子。你现在放了她,走出去,不过是抢劫未遂,还有机会;当然,如果你要坚持,那么,请允许我做你的人质……”
“不要再说了!”劫匪打断他的话,“马上爬出去!”
男人没有动。他知道即使自己留在这里,劫匪也不会对她下毒手。他已经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劫匪的目的,只是为钱。
距劫匪规定的时间,只剩二十分钟。现在他开始了倒计时。他的表情绝望并且恐怖。
男人在不停地流血。也许是没有经验,也许是太想让劫匪相信自己,他把自己伤得很重。他的胸前全都是血,他更像飘浮在自己的血水里。他的嘴唇蜡一般白,他的目光散乱游离。显然,男人已经失血太多,他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椅子上的女人突然撞向劫匪的刀子!是用脖子。她用脖子向刀锋撞去。她只求速死。
她知道,如果自己死去,警察们就会马上冲进来;警察们冲进来,她的丈夫就会得救。她不能亲眼看着自己的爱人慢慢地死去。她必须救他,用自己的生命。
劫匪感到女人的脖子撞上了尖刀。锋利的刀锋划破她的皮肤,惊天动地的切肤之痛传到他的手上。可是,也许那刀锋本就是偏的,也许那一刹那,他迅速将刀锋偏移,总之女人只是受了点轻伤,刀子并没有割断她的颈动脉。
女人连同椅子,一起摔倒在地。她开始了绝望的哭泣。那是无声的哭泣,她的嘴巴被胶带封得很紧。
劫匪还在倒计时,只是声音越来越小。终于,他扔下刀子,举起了双手。与此同时,警察们冲进来,将他摁倒在地。
男人得救了。可是医生们说:“如果再晚一点点……”
劫匪的突然放弃,让男人保住了性命。可是,是什么力量,让一个自称为魔鬼的人,最后选择了放弃?
“是爱情。”他说,“为使对方活下来,他们甘愿舍弃自己的生命。那一刻,我被他们深深地震惊和感动。”
第8篇、爱情故事首例植物人顺产双胞胎,这是一曲爱的呼唤
高龄孕妇!植物人!双胞胎!早产!不能剖腹!……当这些难题同时集于一身,这个女人,能否和她的丈夫一起,创造出生命奇迹?
神话并没有终止。谁能想到,一双孩子交相呼应的啼哭,竟让于曰芳从沉睡中醒来!2012年7月3日,笔者采访了她和她的丈夫……
幸福背后暗藏危机
病房里是他的妻子于曰芳,在她的腹中,有一对7个多月的双胞胎。
命运的悲喜转换,常在一瞬间。就在这天早上,于曰芳还好好的,哼着小曲儿给即将出生的宝宝织毛衣。吃完早餐后不久,她却突发脑出血,送到医院,颅内压不断增高压迫生命中枢。也就是说,于曰芳随时会因窒息、心跳停摆而死亡。
一人三命,生死转瞬间。赵祥海怎么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悲痛无奈之余,他的眼前浮现出自己和妻子一起走过的那些平淡而温馨的过往。
赵祥海、于曰芳夫妇家住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棋山镇,2000年,他们有了女儿赵恩雪。按照生育政策,头胎是女儿的家庭可以生二胎。女儿一岁时,他们准备要第二个孩子,但是转眼3年过去,于曰芳的肚子毫无动静,去医院检查,夫妻俩都没有问题。赵祥海不在意,但于曰芳却无法忘记:婆婆离世前抱怨,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抱上孙子。
2009年3月,夫妻俩带着女儿来到青岛市黄岛开发区,为孩子办好了入学手续后,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工棚,一边做废品生意,一边照顾女儿的生活起居。
生活虽然清苦,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2011年底,一份意想不到的幸福翩翩降临,36岁的于曰芳怀孕了,而且还是双胞胎!
从那以后,赵祥海不让于曰芳干一点活儿。忙里偷闲,他还变着花样给于曰芳做好吃的。因为天天和废品打交道,每当午休或忙完一天活儿时,赵祥海都会先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给妻子做饭。
急救人员赶到时,于曰芳还能说话,她坚持自己起身,却不料身子刚抬起一半,就“扑通”一声倒了下去。任凭丈夫怎么喊,她都紧闭双眼没有回应。很快,于曰芳被送往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急性脑出血,得马上转往大医院!听着医生的话,看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紧闭双眼的妻子,赵祥海顿觉天都要塌了。妻子生死不明,她肚子里还有两个孩子呢!
下午3点20分,被紧急送往青岛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黄岛分院的于曰芳,已陷入深度昏迷,高烧达40度。瞳孔散大、心率过快、血压居高不下,赵祥海拿到了妻子的第一张“病危通知书”。
凶多吉少,于曰芳得救的可能性非常小,即使救活了,也十有八九是植物人。至于一对双胞胎,存活的希望更是微乎其微。“要放弃治疗吗?”医生问他,刚才还瘫坐在地上号哭的赵祥海,马上站起身说:“大人孩子我都要!”
大人小孩都要保,这个男人太“贪心”
于曰芳被转至重症监护室,医护人员进一步采取抢救措施,与此同时,神经外科、产科等相关科室的专家开始紧急会诊。检查结果是早期脑疝,高烧、瞳孔散大、心率过快和血压升高等多种症状,都是由脑疝引起的。5月27日下午4点,医生为于曰芳做了双侧脑室钻孔引流术,用两根引流管,将淤积在双侧脑室的血引流出来。这样做可降低颅压,从而排除致命险情。但为防止高烧伤及胎儿,医生不能为于曰芳进行药物退烧,而是让她睡在冰毯上进行物理降温。
抢救一直持续到夜里10点30分。守候在病房外的赵祥海以为希望就在眼前,但医生却告诉他:于曰芳是突发性脑出血,两侧脑室出血已经铸型。也就是说,脑部出血非常严重,血液将脑室注满,导致脑积液无法循环。手术可以解决脑疝问题,但因为脑出血时间过长,对大脑已经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于曰芳醒来的希望很渺茫。而她怀有7个多月身孕且是双胞胎,又大大地增加了救治难度……
赵祥海什么话都听不进去,只是一个劲儿地恳求医生:“无论如何也要救救我妻子和两个孩子!”隔着门缝,他发现妻子浑身上下插满管子,只能靠呼吸机来维持呼吸,头上的两根引流管里是殷红的鲜血。不顾医生提醒,赵祥海在门外号哭:“老婆,求求你一定要挺过来!”
声声呼唤,能将处于深度昏迷的妻子唤醒吗?这个想大人小孩都保住的“贪心”男人,命运将会给他怎样的结局?高龄孕妇多胎妊娠、脑室出血深度昏迷合并脑疝,如此特殊、危重的情况,在这家医院甚至世界医学史上都少见。
于曰芳颅压不稳定,导致心跳、血压、体温等生命体征像过山车一般起起伏伏。如果是普通患者,医生往往会使用效果比较好的药物,但是,这些药往往会透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为了保护胎儿,只能采用效果不太理想的物理措施。这样一来,监护器时不时响起报警声。三天过去,医院对于曰芳进行了近50次的紧急抢救,赵祥海都不记得自己在多少张“病危通知书”上签过自己的名字。
5月30日下午,于曰芳的心跳从90次/分钟,猛蹿到170次/分钟。看到大批医生、护士跑进妻子的病房,赵祥海瘫软在地上,心想这下完了。
然而各科室的通力合作,再次让于曰芳起死回生。心跳渐渐平稳了,但危机接踵而来,因为气管插管及间断性使用呼吸机,加上脑出血后肌体自我保护能力减退,于曰芳的病情急剧恶化,浑身抽搐、痰液增多。这是肺部感染的症状,而感染是深度昏迷病人的大忌。
一个让赵祥海无法接受的选择摆在面前:保大人,下一步就大胆用药;保孩子,就尽量少用药。但无论做哪一个选择,孩子都未必能保住,大人存活下来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保大人还是孩子?”医生一遍遍问赵祥海,他沉默了许久后问:“不能大人、孩子一起保吗?我谁都不想失去!”医生无奈地摇头。
她流下了眼泪,生命就有希望了
见医生都有点不耐烦了,赵祥海咬着牙,闭上眼睛说:“保大人!”
有了“保大弃小”这个底线,医生在用药上可略微大胆一些,但他们还是最大限度地兼顾到两个胎儿,但凡对胎儿脑、肾有损害的药物都未采用。
万一发生奇迹呢?
2012年6月1日早上,肺部感染还没得到有效控制,于曰芳又因颅内置管时间长而发生颅内感染。命运多舛的她,又一次被推到死亡边缘。
赵祥海已经连续几天不眠不休,也没吃什么东西了。医生的一句“光哭有什么用”惊醒了他。是的,无谓的担心已无济于事,他知道自己必须做点什么。因为不能进重症监护室,赵祥海想到一个办法,录下自己要对老婆说的话,让护士放给她“听”。于是他逢人就问:“你有录音机吗?借我用用。”终于,一个病友把自己的复读机借给了赵祥海。
赵祥海跑到僻静处,按下“录音”键,哭着说:“老婆,我们结婚十几年,从来没分开过一天,我离不开你。没有你,我也活不下去!你要为了我和孩子,好好活着……”“老婆,想起我们走过的日子,我就一次次地落泪。我们住在工棚里,夏天一到,蚊子黑压压的在头顶飞。可是你却把裤管挽起来,说‘看我不撑死这些讨厌的蚊子’……”“你嫁给我,一直陪着我吃苦受累。眼看着好日子就要来了,你却生病了……要活下来老婆,等咱们的双胞胎孩子出生后,3个孩子成天围着我们叫‘爸爸妈妈’,我们真正的好日子就到了!”
护士们一遍遍地在于曰芳耳边播放赵祥海的录音,可她依然处于重度昏迷,毫无意识……唯一让赵祥海和医生欣慰的是:尽管入院几日每天都险象环生,妻子依然还在与死神顽强搏斗。她,还活着!
2012年6月1日深夜,医院进行专家会诊后,一致认为:于曰芳病情危重,不适合剖腹产。一是剖腹产会带来二次创伤;二是双胞胎才7个多月,自然分娩的成活率会更高一些。但是,让病入膏肓的植物人孕妇,顺产下双胞胎,这在世界医学史上还没有先例。
这是唯一的办法!赵祥海也同意了医院的方案,让妻子顺产。产科医生24小时监测胎儿情况,并注射药物促进胎儿肺部尽快发育成熟。当然,医院也做好了两手准备:如果于曰芳病情恶化,则及时进行剖宫手术,保证孩子的存活;如果孩子出现异常,在最大限度减少对母亲伤害的情况下,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医院所有的防范措施都已经到位,唯有祈祷于曰芳的病情,能在最关键时刻稳住不恶化。
6月2日上午,赵祥海被破例允许来到妻子病床边。他伏在妻子耳边,喃喃地说着话,回顾着与妻子走过的那些暖心的日子。突然,泪珠从于曰芳的眼角滑落。赵祥海激动地跳起来喊:“护士,她流泪了!她醒了!醒了!”
护士急忙喊于曰芳的名字,告诉她如果听见呼喊就弯弯手指头。可是,她没有任何回应。护士告诉赵祥海:“她流眼泪,也许只是昏迷状态下的不自主反应……”没等护士说完,赵祥海声嘶力竭:“她真的听得到!她不会死!”
6月4日凌晨,重症监护室的值班护士发现,于曰芳出现规律性的子宫收缩。这可出乎医生们的意料。产科主任为于曰芳检查后大惊失色:“宫口开了,马上要生了!”
世界首例植物人顺产双胞胎:爱能创造奇迹
尽管已经预想到会早产,但所有人都没料到,于曰芳会在离预产期两个多月时就出现生产迹象。情况突变,所有人都措手不及。当医生要求赵祥海在手术单上签字时,他的手不住地颤抖,但愿此生,还有很多机会能为妻子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不是最后一次!他默默地告诉自己。
时间紧迫,已容不得医生坐下来详细讨论方案。6月4日0点50分,于曰芳被送进手术室。凌晨1点30分,神经外科医生监控颅脑,重症监护室监控其他各项生命体征,产科医生监控胎心、辅助生产,儿科医生严阵以待做好抢救两个不足月宝宝的准备,输血科、检验科等医疗科室,都为这场特殊而艰难的手术严阵以待。
重症监护室外,赵祥海紧张得无法呼吸。他双手合十,祈求上苍保佑妻儿平安。如同坐在秒针的箭头上,在读秒中等待妻儿的消息……
凌晨2点40分,手术室里传来婴儿清脆的啼哭声。于曰芳竟然成功地用自然分娩的方式,产下一对男婴!于曰芳虽然仍在昏迷中,但病情没有因为生孩子而恶化。这让在场的所有医生既松了口气,又觉得是天大的奇迹!没有片刻耽搁,双胞胎被火速送往新生儿监护室。
得知妻儿平安,赵祥海哭着去拥抱医生、护士,给他们下跪谢恩。顺利产下孩子后,当晚,医院立即给于曰芳用上一直不敢用的特效药,于曰芳的生命体征开始趋于平稳。生命的奇迹有时真让人感动震惊,于曰芳产下一对双胞胎后,尽管她和两个孩子都分别住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但医生说,母子三人已经合力挺过了最危险的关口,如果不出意外,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在妻子和双胞胎儿子病房之间来回奔波的赵祥海,脸上开始出现了笑容。他逢人就说:“我的老婆会醒的,我的一对儿子会活下来的,我敢打赌!”
也许,他的爱和祈祷,真的感动了上苍。2012年6月5日下午,赵祥海在妻子分娩后首次进入重症病房,他捧起妻子的手,亲吻着说:“老婆,两个儿子都很好。你可要好好的,赶紧醒来啊……”
“老婆,你要是能听见,就动动指头。”奇迹出现了,于曰芳的右手小拇指,轻轻地动了一下。赵祥海忍不住大叫:“我老婆的手指能动了!”随后赶来的护士,却没能让于曰芳的手指再动。但赵祥海却笑着说:“她知道我是谁,所以才愿意动的。她是在告诉我,她会醒来的。”从重症监护室出来,赵祥海又直奔新生儿监护室,孩子的情况很好,模样像极了他。他拿出复读机,请新生儿监护室的护士录下孩子的哭声,然后放到妻子耳边,一遍遍地播放。奇迹再次出现了,在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后,于曰芳的眼角流出了眼泪。有一天,赵祥海准备把复读机拿走时,她的手突然动了,似乎是想要抓住复读机。
在重症监护室的一对双胞胎,也勇敢地闯过呼吸关、感染关、营养关,一天一天地康复起来。与此同时,于曰芳的脑积水也大幅度减少,血压、脉搏一天天稳定,瞳孔对光的反应也更灵敏,肺部感染、颅内感染都得到了控制。
于曰芳的故事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后,青岛市民纷纷通过各种渠道,为她和一对双胞胎儿子捐款。短短一星期,赵祥海就收到了10万元捐款。有一对专门到医院来看望他和妻子的老夫妇,对他竖起大拇指:“你做得对!你这样大仁大义的好丈夫,值得我们学习和帮助!”
2012年6月10日上午,赵祥海守在于曰芳的身边,反复播放着儿子的啼哭录音。孙院长边用手拍打着于曰芳的肩膀,边喊道:“能听见吗?睁睁眼!”和着复读机中婴儿的啼哭声,昏迷的于曰芳,竟缓缓睁开了双眼,看着丈夫流下两行热泪。赵祥海泣不成声,大声对孙院长说:“谢谢你们的及时救治,我老婆起死回生了!”
孙院长也忍不住湿了眼眶,他对赵祥海说:“你的妻子创造了举世称奇的奇迹!这个奇迹的诞生,除了医院的积极治疗外,离不开你一直以来的不离不弃!”
曾被判了“死刑”的于曰芳,一天天地恢复正常。7月1日晚上,赵祥海突然听到一个微弱但无比熟悉的声音:“祥海,两个……孩子……好吗?”天呀!她竟然认出了丈夫,她心心念念的,还是差点要了她性命的一对孩子!赵祥海俯身拥抱着她说:“你醒了,我的天就亮了!”
是的,赵祥海的天亮了。2012年7月3日,双胞胎孩子满月的日子,也是他们从重症监护室出来的日子。赵祥海把两个孩子带到妻子的病房,这也是于曰芳第一次见到两个孩子,她涕泪横流,艰难地想伸出手抱抱他们。赵祥海把一对孩子放在她身边,于曰芳抬起手,摸了摸孩子的脸蛋,然后一字一顿地对丈夫说:“孩子,可真像你,我,对得住你了吧?”赵祥海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拼命地流泪和点头。然后,这个老实木讷的男子,在众目睽睽下,俯下身亲吻着妻子说:“亲爱的,我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2012年7月30日,于曰芳和一对双胞胎儿子出院回家。快两个月的一对孩子,各项生命体征都正常。虽然还不能下地走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但于曰芳的意识已经恢复了七八成,语速虽然很慢,但能基本准确地表达。医生说于曰芳要彻底痊愈,至少还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对赵祥海来说,未来注定还有一段非常艰难的路要走,但他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是啊,只要人还在,只要一家人互帮互助、互敬互爱,这世上,就没有迈不过去的火焰山!
第9篇、爱情故事手语之恋
这年8月的一天,罗兰在白岩路公交车站等车。
十米开外,一男一女两个用手语交流的年轻人吸引了她的视线。读大学时,罗兰当过三年的志愿者,定期去聋哑学校服务,她能熟练地用手语跟聋哑人交流。她看出,女青年是在问路,她想去三峡学院,而男青年,用手语说他“不知道”。
一向乐于助人的罗兰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二人。出于对残疾人朋友的友好,上车前,罗兰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QQ号码。
第二天,罗兰意外地收到了男青年的电子邮件。他叫吴天宇,在重庆市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父母都在开县,他一个人住在渝东花园小区。罗兰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她还鼓励吴天宇好好工作。
后来,两个人就开始在QQ上聊天了。除了网上聊天,吴天宇还偶尔约罗兰出来走走,地点就在罗兰家附近的西山公园,虽然总是用手语交谈,罗兰丝毫不觉得沟通有障碍。
可是渐渐地,罗兰变得不那么快乐了,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吴天宇;而吴天宇,显然也很喜欢她,可他不是一个健全人,他永远只能用手比划“我爱你”。
心事重重的罗兰在网上碰见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没有一个网友给出肯定的答案。罗兰更加难过了。吴天宇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异常,但对罗兰依然关心体贴。
转眼过了元旦,一天晚上,吴天宇约罗兰出来。这天,他居然捧着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划:“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罗兰既惊讶又惊喜,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她请求吴天宇给她两个月的时间,她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去争取朋友的理解。
不出罗兰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后大发脾气,看她态度坚决又动员了家中其他长辈轮番当说客。家人都说,你条件这么好,何苦跟着个聋哑人吃苦呢?
罗兰告诉他们:“他很优秀,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他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上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
一段时间过去,家人不再强烈反对,要求先见见这个小伙子。
第二年的3月8日,罗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带着吴天宇回家。公交车上,吴天宇特别开心,他用手比划着:“放心吧,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好照顾你一辈子。”罗兰感动得快要流下眼泪。
一进家门,罗兰告诉父母:“这就是吴天宇……”没想到,语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吴天宇扔下手中的礼品,紧紧抱住罗兰说:“你会说话?”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罗兰想问吴天宇的。
在场的四人全惊呆了,足足愣了十多分钟,罗兰突然喜极而泣。
原来,吴天字也一直以为她是聋哑人,尽管如此,他还是深深地爱着她。吴天宇会手语,是因为他母亲是聋哑人。
此时的罗兰,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纯粹,真正的伟大,不掺一点杂质。
现在,吴天宇和罗兰都亲耳听到对方说“我爱你”了,但每天说话时,他们仍边说边打手语。走在路上,路人都露出惊讶的神情。
这其中的乐趣和意义,大概只有吴天宇和罗兰他们两个人才能体会吧。
第10篇、爱情故事神秘购物框
钟晴是一家小型超市的采购员,每天除了四处奔波采购物品之外,便是到其它大型超市去“窥探敌情”。
星期天,钟晴闲得发慌,心不在焉地钻进了住所附近的家家欢超市。刚走到入口处,便被保安给拦了下来。钟晴怒目圆睁,正欲开口,却见保安笑容满面地说:“小姐你好,请问你有男朋友或者老公吗?”什么乱七八糟的!钟晴瞟了他一眼,问道:“你发神经啊?我有没有男朋友和老公,关你什么事?”保安毫不生气,依然笑盈盈地介绍着:“这是我们超市刚设计的一款新型购物框。如果你有男朋友的话,它会让你们早日走进婚姻的殿堂;如果你有老公,它会令你家庭美满;如果你还没有男朋友,那就更好了,它能带你找到爱情。”钟晴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保安多半疯了,否则怎么会说话颠三倒四呢?一个购物框能有如此神奇的力量,那这超市还不被挤爆啊!保安看出了钟晴的心思,说让她大胆试用,不会害她。钟晴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这购物框还挺漂亮,于是便接过购物框,走进了超市。
莫名其妙地瞎逛了一圈,没遇上什么爱情,反倒是将购物框装了个满满当当。钟晴到收银台付完款正要离开,又被刚才那保安给拦住了。钟晴大骂道:“神经病,你又想做什么?还说能找到爱情,我连帅哥的影子都没见到。”保安依然满脸堆笑:“你别生气,要遇上心仪的男孩,这购物框才会起效。”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张邀请函递给了钟晴,说超市为了回报顾客,准备在10周年庆典时邀请一些顾客参加超市的活动,到时还有礼物相送,希望她能够参加。参加就参加呗,反正还有免费礼物相送,何乐而不为?钟晴接过邀请函,喜滋滋地回了家。
家家欢十周年这天,钟晴准时来到了那里,保安将她带到了一间屋子。屋里已经围上了一堆人,保安说这里都是随机挑选的顾客,要带他们出去好好玩一天。
钟晴将人群打量了一番,突然,她感觉眼前一亮,人群中竟然有蒋帅!这个人她认识,上次电视里报导说他捐给山区儿童10万元钱建学校。钟晴平生最佩服做善事的人,此刻,她心情激动万分,走到蒋帅面前打起了招呼:“请问你就是蒋帅吗?”那人点了点头,问她有什么事。钟晴一把握住了他的手,情绪激动地说:“真是太荣幸了,我最敬佩像你这样有爱心的男士。”蒋帅一听乐了:“能够认识你这样的美女,我也感到荣幸。”两人相视一笑,天南地北地侃开了。
后来钟晴才知道,原来蒋帅也是到此购物后被邀请参加活动的,其实活动也就是让他们提些建议之类的事情,最后带他们到餐馆吃了一顿大餐。
第二天上班,部门经理又安排钟晴出去调查,并且要让她交出详尽的调查资料,钟晴又钻进了家家欢超市。奇怪的是保安竟然又将那什么爱情购物框给了她,钟晴提着购物框围着超市逛了一圈。突然,她一下愣住了,她发现原来蒋帅也正好提着爱情购物框在不远处看着自己,钟晴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的脚突然不听使唤,飞速往蒋帅奔去。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购物框真有神奇的力量,钟晴狂奔向蒋帅,一下子撞到他怀里。
两人尴尬极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钟晴羞红了脸,吞吞吐吐道:“我……我……”蒋帅却微笑着制止了,说想请她喝咖啡,钟晴轻轻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咖啡厅坐了一上午,快到中午时分,钟晴突然想起经理安排自己做的调查工作,于是赶紧跨上背包准备离开。蒋帅不解地望着她,问她是否有重要的事情。钟晴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心想反正是调查,何不问问他喜欢哪些东西,这反而比去超市调查来得轻松。
钟晴放下包,随意地问起话来,蒋帅听后,反问道:“喜欢你的工作吗?”一说起工作,钟晴眼神黯淡下来,蒋帅继续说:“好的,你继续问吧。”接下来蒋帅竟然出奇地配合,而且有问必答,把自己的爱好、习惯全都说了。不错,钟晴不停地点着头,蒋帅连自己喜欢的理由都说了出来,看来今天真是找对人了,他的的确确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啊。钟晴一再嘱咐蒋帅千万不能将今天的事情告诉别人,因为这涉及到商业秘密,蒋帅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两人一直到吃过午饭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下午,钟晴再度潜入家家欢,准备再作深度调查。挑选了几位认真购物的顾客,悄悄地问了他们几个问题。令钟晴十分惊讶的是,他们的回答竟然跟蒋帅所说的十分吻合。
钟晴整理好调查表,交给了经理。在接下来的采购任务中,她都不由自主地买回大批蒋帅所说的商品,因为她相信蒋帅,他的影子一直浮现在钟晴的脑海里。
这天,在外奔波了一天的钟晴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超市,片区经理没让她休息片刻,便把她叫到办公室,“啪”的一声将一沓资料扔在桌上,愤愤地说:“你仔细看看销售情况,这是你近期采购的货物,全部堆积没卖出去一件。”钟晴一听,心都凉了,她颤抖着拿起桌上的销售表,经理所说一点没错,怎么会这样呢?难道蒋帅故意陷害她?钟晴战战兢兢道:“经理,我——”经理手一摆,说如果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情况仍然没有好转的话,只好请她离开。
虽然是家小超市,一个不起眼的小采购员,但是钟晴的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因为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前,她还是不想离开这里。
事情往往不如人意,这些东西仍然摆在超市柜台上,整整一个月都无人问津。领着最后一笔工资,钟晴迈着沉重的步子离开了超市。她来到家家欢,希望能够遇到蒋帅,她跟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样害她。可是,钟晴在家家欢超市转了整整一天,连蒋帅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钟晴郁闷地呆在家里休息,她想先平静下来,然后再出去找工作。这天,邮递员突然送来一封快件。里面竟然是一张聘书,上面写着:尊敬的钟晴小姐:现在我公司急需聘请导购员数名,如有意,请于明天9:00到家家欢超市面试。奇怪了,家家欢怎么知道自己要找工作?
第二天,钟晴带着满腹疑惑赶到了家家欢。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面试的人竟然是蒋帅,怎么会这样呢?自己正要找他算账呢,他竟然送上门来了。没等蒋帅说话,钟晴怒气冲冲地对着他吼开了:“你为啥要陷害我?还寄了聘书给我是啥意思?”蒋帅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满脸歉意地说:“对不起,真的十分抱歉,害得你丢了工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到我的超市来吧。”“什么,你的超市?”蒋帅点了点头,说其实他就是这家超市的老板,上次他扮成顾客,其实是为了做一项实验。
现在快节奏生活中的人们,往往每天下来都会疲惫不堪,很多人还因此而耽误了终身大事。于是他便想了个措施,购物是人们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份,如果人们能够在购物时遇到自己的另一半,那将是多么浪漫的事情。于是便有了爱情购物框,这个想法虽然很好,但是却没有实际经验,于是蒋帅亲自做起了实验。
其实在选钟晴作为实验对象之前,蒋帅已经对她观察了很久,发现她每次都是单独来购物,猜测她应该是单身,所以才实施这项计划的。通过一天的接触,蒋帅发现钟晴正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恋人,于是便用爱情购物框来进一步促进两人的关系。
这爱情购物框其实并不神奇,它不过是融入了一块很大的磁铁,磁铁相吸引,所以钟晴才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后来蒋帅发现钟晴竟然是“间谍”,到他超市来调查行情,他通过表情看出钟晴对工作不满意,这才把滞销的商品告诉了钟晴,而她所调查的那些人,全是蒋帅离开后打电话派去的公司员工,因此害得钟晴丢了工作。
钟晴的脸有些微微发烫,她嘟着嘴,不满道:“还以为你是好人,没想到你一肚子坏水。我可不管,没了工作我可就天天赖你这儿了。”蒋帅笑道:“你从哪里看出我坏了,我捐给山区儿童的钱可都是出于自己的真心啊!一切都是为你好,看你工作不开心,我又怎么开心得起来?”一席话,说得钟晴羞红了脸……
第11篇、爱情故事千万富翁“藏富”打工寻真爱
这是一场豪华的婚礼,浩荡的婚礼车队引人注目。围观的群众都禁不住互相询问:宝马车上的新郎是谁家公子?新娘又是哪家的千金?他们哪里知道,新郎就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建筑公司的老板,新娘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打工妹!一个是家财万贯的千万富翁,一个是身份卑微的打工妹,他们是如何牵手走到一起的呢?
今年33岁的刘兴是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多年来,他一直漂泊在外,承接工程,历经十多年打拼,他由一名普通打工仔变成了建筑公司的老板。刘兴在享尽无尽风光之时,却时常感到孤独寂寞,在内心里,他对婚姻家庭的渴望是十分强烈的。
九年前,刘兴事业刚起步时,认识了一个叫江丽的大学生。刘兴想,自己没有实现上大学的梦想,找一个大学生做妻子,对今后孩子的教育肯定有帮助。可是,刘兴无意中听到江丽对她的同学说,准备在刘兴这里弄到100万元后,就离开他。刘兴迅速果断地结束了这段爱情,发誓要找到一个不是为了钱,而真正爱他的女子。
2000年,经一个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在政府机关做公务员的叶玲。叶玲家庭背景很好,父母都是机关干部。交往半年后,叶玲向他摊牌说:“我们谈了这么长时间,你总得表示一下你的诚意。你先在武汉以我的名字买一套房子,然后,我们再谈往后的事情。”刘兴问:“如果我没有打算给你买房子,你是不是不和我谈?”这次爱情的失败,让刘兴非常懊恼。他开始怀疑自己这富翁的头衔,是否能找到真正纯洁的爱情。
又过了两年,刘兴又认识了一个叫丁娟的女孩。丁娟不仅貌美如花,还能歌善舞,令他百般怜爱。在之后两年的时间里,刘兴虽然在她身上也花了不少钱,但丁娟给他的感觉是,虽然也喜欢钱,但是,更喜欢他这个人。他原本考虑,等忙完在武汉承接的这个工程,就回黄冈和丁娟结婚。然而,一系列变故,又让他错失了结婚的机会!
丁娟的哥哥是公务员,可他一心想着发大财,好几次叫丁娟出面,让刘兴借钱给他与人合伙做生意。刘兴深知这未来大舅子没有生意头脑,担心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所以没有借。几次之后,刘兴和丁娟为了钱终于起了争执。而后不久,丁娟就跟另一个有钱的男人走到了一起。
失恋的日子,刘兴心情十分糟糕。他常把自己关在家里,喝闷酒抽闷烟。他痛苦地想:难道富翁的爱情注定就要粘满铜臭吗?自己哪怕是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娶一个心里只装着钱的女人!最后他想:或许自己只有“隐富”扮成打工仔,到工厂去寻找自己的爱情了!工厂里有的打工妹还是刚从农村走进城市,尚未受到城市坏习气的污染,或许能找到真爱。
“藏富”打工难,另类求婚差点暴露身份
2005年年底,刘兴把公司交给弟弟打理,他南下东莞市虎门镇的一家服装厂,当起了货车司机兼搬运工。因为这里的年轻女工比较多,他希望能在这些女工中间,遭遇一场荡气回肠的爱情。
但是,藏富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尽管他时时刻刻都注意自己的言行,但作为一家公司老总,长期培养出来的处事方式,很快让他在这些普通的打工仔中鹤立鸡群。厂里的人总觉得他不是一个简单的打工仔。也正是因为这样,好多女工对他十分好,有的直接找人介绍想和他谈朋友。但是,对于刘兴来说,此行的目的是找一个真正的爱人,他不敢轻易接受这些女孩对他的好感。
一个来自湖北襄樊的女孩邓红梅吸引了他的视线。邓红梅的表哥胡凯和刘兴住同一间宿舍,她经常把表哥的衣服拿去洗。刘兴从胡凯这里得知,24岁的邓红梅,因母亲生病去世得早,她高中只上了一年就辍学外出打工。她还有一个比她小7岁的弟弟,父亲娶了继母后,弟弟和继母相处得很不好。为了让弟弟能上高中考大学,她承担起了弟弟上学的全部费用。
与邓红梅熟识后,刘兴发现她性情温和,为人善良,一双清澈的大眼睛聪慧而温柔,更重要的是,她朴实勤劳,为了攒钱给弟弟上学,她对自己十分节俭,很少看见她像别的打工妹那样,到了休息天就往市区里跑,买吃的穿的。刘兴不止一次地想:要是能娶这么善良的姑娘做妻子,也是自己的福气啊!
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刘兴出完一趟车准备回宿舍换掉湿衣服,推开宿舍门,却发现邓红梅独自坐在胡凯的床边,满脸忧伤地落泪。刘兴关切地询问,才知道她弟弟患了急性阑尾炎,等着她寄钱回去动手术。刘兴来不及换掉湿衣服,当即拉着她说:“我这里有钱。我送你到市区寄钱去。”刘兴从自己的工资卡里取出1000元。邓红梅当即如数汇到父亲的账户上,她感激地看着刘兴,泪水奔涌而出,连声说:“刘大哥,我下个月发了工资一定还你!”
这件事情后,邓红梅对刘兴很是热情,一口一声“大哥”地称呼他,有时她来拿胡凯的衣服去洗,也把刘兴的衣服一起拿过去洗了,晾干后再送回来。一段时间接触后,刘兴认定了邓红梅就是自己要寻找的爱人,于是决心向她求爱。
一个周末,刘兴第一次单独邀请邓红梅到市区去逛街,却被她拒绝了。他沮丧地找到胡凯,希望胡凯能在中间帮忙。胡凯却劝他说:“我对你说过的,我表妹是个实心子人,她发过誓,要把弟弟送上大学后再谈朋友,要等弟弟大学毕业才嫁人!”两天后,胡凯拿出1000元钱给刘兴,说:“这是她让我还给你的。今后,你也不要打她的主意了!我表妹家境虽穷,但这点志气还是有的。”刘兴顿时傻眼了,自己借钱给她倒被她误解了。但越是这样,刘兴越是对邓红梅情有独钟。他想,像邓红梅这样的女子,绝对不是一个追慕金钱的人。刘兴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大胆地向邓红梅表白心中的情感,他并为此做了精心的准备。
两个月后的一天中午,刘兴在职工食堂吃饭时,终于“逮住”了邓红梅。他拿出一个精美的小礼品盒,说:“红梅妹子,我爱上了一个女孩,马上就要订婚了。这里面装的是她的照片,我想请你把一下关。看了她的照片,如果你笑了,就说明你同意了!”邓红梅听了,眼神中有一丝失望闪过,但她随即镇定下来,将盒子打开了。打开盒子后,她才发现,这是一个精美的化妆盒,里面根本没有什么照片,倒是有一面小镜子,镜中的邓红梅娇羞得像一朵冬天盛开的梅花。刘兴不失时机地说:“你笑了,就表明你同意了!”邓红梅突然明白他的用意了,这分明是他向自己求婚嘛!
邓红梅有几分害羞,有几分惊喜,她愣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时,食堂墙上的电视里突然响起主持人浑厚的声音:“邓红梅小姐,这位先生要和你风雨同舟,一起面对生活的艰难。他把这首《爱你一万年》送给你,也把一颗真诚的心交给你……”音乐响起,随后,一个捧着鲜花的小伙子出现在食堂门口,他大声询问:“请问谁是邓红梅?”几个和邓红梅关系较好的打工妹嬉笑着,把小伙子引到邓红梅的面前。小伙子递上鲜红的玫瑰,并坚持要邓红梅在一个小卡片上签字。小伙子收到签字的卡片,羡慕地对邓红梅说:“小姐,你真幸福!订花的那位先生说,你要是在这张“爱情证书”上签了字,他就付给我双份的小费,谢谢你!”
对这群没见过多少世面的打工妹而言,刘兴绝无仅有的求爱方式令整个食堂沸腾起来。旁边开始有人起哄打趣,大声询问邓红梅,是哪位白马王子如此浪漫。邓红梅的脸庞涨得通红,她抬头在人群中寻找刘兴。刘兴的目光在和她目光交融的一刹那,他读懂了她的目光中有被爱的幸福,也有对他莽撞的嗔怨。邓红梅不知所措,连饭钵子也不要了,捧着那束鲜艳的玫瑰冲出了食堂……
刘兴赶紧追了出去,他拦住了邓红梅,急不可耐地向她表白说:“红梅,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一生一世爱你的,我会尽我所能让你一生平安幸福!”面对刘兴的表白,邓红梅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她摇着头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大哥,可我没有这个福气。我弟弟读到大学毕业至少还要六年,我不想因为自己让弟弟再受委屈。”
刘兴真想马上告诉她,自己有千万身家,可以解决她所有的困难。但是,他又不敢,生怕他如此一说,会夭折了这刚刚发芽的稚嫩爱情。
也许是刘兴的真情感动了邓红梅,几天后的一个晚上,邓红梅终于小心翼翼地点头同意和他交往。激动的刘兴拉着她的手,海誓山盟地面对满天的繁星说:“让天上的每一颗星星作证,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王子”现原形,灰姑娘成了新娘
刘兴向邓红梅求爱成功之后,在厂区的林荫道上,经常可以看见他俩相依相伴的幸福身影。
一个星期天,刘兴决定带邓红梅到市区去玩玩。他们打车来到市区,走进一家金碧辉煌的酒吧。邓红梅从来没有到过这么高级的地方,瞪大眼睛问道:“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呀?”刘兴得意地拉着她的手说:“听音乐,喝茶,让你也享受一下生活。”邓红梅顿时拉下了脸,转身就要走,说:“我们怎么消费得起?”刘兴说:“为了你,我愿意倾其所有。”邓红梅幸福地看着他,温柔地说:“我知道你是爱我才这样的。但是,我不喜欢这个地方。我喜欢吃兰州牛肉拉面,你带我去吃一碗面吧!”刘兴只好听她的,在路边的一个拉面馆请邓红梅吃了一碗面。邓红梅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开心地大口吃着牛肉拉面,刘兴心里十分疼惜。
为了表达心中对她的爱,刘兴抑制不住自己,隔三差五地给她买东西。时间一久,邓红梅怀疑地问他道:“你怎么有这么多钱?”显然,刘兴大手大脚地花钱,让邓红梅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一次,刘兴利用开车到广州拉货的机会,给邓红梅买了一只铂金钻戒。回到厂里后,刘兴十分郑重地把戒指送给邓红梅。开始时,邓红梅十分高兴地拿着钻戒看了又看,但她转瞬又把钻戒脱下来,生气地问:“这么贵的戒指,你哪来钱买的?你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刘兴“做贼心虚”,可又不敢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的爱情还太稚嫩,本就不自信的邓红梅还不知道能不能接受这么巨大的身份反差呢!万一她反悔了怎么办?
就在刘兴为此困惑的时候,一直受他遥控指挥的弟弟又一次打电话来要他回去打理公司,因为,连续几次工程竞标失败,弟弟担心公司长此下去会垮掉。刘兴无心管公司的事情,对弟弟指导一番后说:“我宁可不要公司也不能失去眼看到手的爱情。我只要你让公司维持下去就行。”因为刘兴无法解释买戒指钱的来源,之后好几天,邓红梅都一直在生他的气。正在刘兴十分为难之际,邓红梅家里出事了。她弟弟和继母吵架后离家出走。为了找到弟弟,劝他继续上学,邓红梅决定回趟老家。刘兴要求陪她去,却遭到拒绝。可邓红梅还没有回到老家,刘兴就乘飞机,然后坐长途车提前赶到邓红梅家所在的镇上等候着了。
邓红梅见到刘兴,又惊又喜,激动得眼泪流出来了。她埋怨他说:“你怎么来了?你怎么会有钱坐飞机?你为什么从来不对我说你的家庭情况?”面对女友这突如其来的一连串疑问,刘兴无言以对。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刘兴感觉到有必要向她说明事实真相了。刘兴深情地注视着邓红梅,问:“如果,我对你说出真相,你会不会离开我?”邓红梅眼神里有一丝惶恐,关切地问道:“你先说吧,看你都做了哪些让我不能接受的坏事。”刘兴低头抽了一支烟后,对她说:“你猜对了,我的确不是一名普通打工仔,我是湖北黄冈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但是,我爱你是真心的,请你一定要相信我!”随后,刘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多次恋爱受挫,决定“隐富”寻真爱的事都告诉了邓红梅。
邓红梅静静地听他讲完,她幽幽地说:“我就猜到了,我们不是一类人。你在天上,我在地下,我们不般配!”刘兴一听,着急了,急切地向她表白他对她的真诚。但邓红梅一直含泪摇头,她害怕他和许多有钱人一样,游戏感情,玩一玩就把她甩了。邓红梅坚决地拒绝他说:“我们分手吧。我只是一个卑微的打工妹,不值得你苦苦追求。”遭到拒绝后,刘兴极其沮丧,无奈之下,他只好乘火车先返回东莞,再做打算。
邓红梅的弟弟离家出走一周后,回家了。邓红梅安顿好了弟弟,也返回了东莞。刘兴实在不愿意放弃这份纯真的感情。可是,已经打定主意和他分手的邓红梅不愿意再见他,拒绝他所有的约会邀请。为了挽救爱情,刘兴每天一早就守候在女职工宿舍楼下,等待邓红梅出来后,陪她一起走到厂房。下班的时候,他又守候在厂房门口,接她回宿舍。晚上,他痴坐在女职工宿舍楼下的水泥椅上,一坐就是一整宿。他就是要让邓红梅知道他是真心的!
如此过了十几天,邓红梅心软了。她决定找刘兴好好谈一次,让他放弃对她的追求。可是,当她表明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惧怕时,刘兴断然告诉她说:“你如果觉得我是个富翁和你生活有差距,我可以放弃所有的财富,和你一样,永远做一名打工仔。”邓红梅听了,感动不已,她追问道:“难道,我比你那千万财富还要重要?”刘兴动情地说:“我不能没有你!”邓红梅被打动了,她热泪盈眶地说:“你让我再想想好吗?”见邓红梅的口吻有所松动,刘兴高兴极了。
按照邓红梅的要求,刘兴没有对厂里任何人说穿自己的身份。虽然,刘兴知道再上班做司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是,他也明白邓红梅的想法,她需要渐渐适应和一个千万富翁恋爱的感觉。又经过半年多的相处,邓红梅彻底放下了心里的担忧,踏踏实实地接受了刘兴的爱情。
今年元旦,刘兴带着邓红梅回到黄州拜见父母。刘兴虽然是个大老板,但是父母都是农村人。两老见儿子带回一个温顺贤惠的儿媳,高兴得合不拢嘴。于是,双方老人按照家乡的习俗,下聘礼正式为儿女订婚,并择定在“五一”完婚。
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一向生活节俭的邓红梅叮嘱刘兴不要太铺张了,但是,刘兴坚持要大办婚礼,他对邓红梅说:“我就是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娶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再大的场面也表达不完我心中的幸福,你就让我尽情炫耀一番吧!”邓红梅幸福地依偎在他怀里,感动地点头,其实,她也像所有普通的女孩一样,盛大的婚礼,也是盛大的幸福和快乐呀。
婚后,刘兴担心邓红梅工作太辛苦,提出让她在家做全职太太。邓红梅婉拒了他的请求,说:“你答应过我的,我们要平等地相爱,因此我要有自己的工作。只有同步成长的爱情,才能天长地久!”刘兴充满爱意地看着妻子,说:“我会让你拥有一片属于你自己的天空。我爱你,就一定要让你幸福!”
第12篇、爱情故事拍一场爱情电影
胭脂说,熊澜,咱结婚前做点儿什么吸引眼球的事吧。她对我说这话时,我们正怀着无比虔诚的心情,像两只朝圣的蜗牛般,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我特意穿了显得自己有玉树临风之观感的休闲装和牛仔裤,胭脂果真擦了点儿胭脂,这让她的脸特别像一枚下了霜的苹果。她还特别做了头发,穿一身碎花旗袍,如果举一个牌子上书“I am 花花牛”,那就更加形象。她戴了副墨镜在脸上,因为民政局就在她们学校附近。胭脂说,她教的学生都是她的“脂粉”,看见我俩这样子,会很痛心的,恐怕整个学校的男生都要游行示威加暴动,那局面就不可收拾了。本来是她挽着我的胳膊走来着,但她鞋跟儿太高,走了几步就不行了,非要我搀扶着她缓慢前进。走到民政局门口,胭脂很警惕地左顾右盼一番,很失望地叹了口气说,走吧,我还指望“脂粉”们过来送我束鲜花呢,看来这群白眼狼是没指望的。
我搀着胭脂走进办证的办公室,屋子里人挺多的,不知怎地一见到我们进来,就纷纷给我俩让出条路来,还拿怜悯的目光不停地扫描我。先是窃窃私语,继而我听见他们说:“这小伙子挺帅的,怎么跟一个瞎子结婚呢?”这话把胭脂气坏了,把墨镜拿掉,不做声地怒视了一圈。就又有人说:“眼睛挺好看,但大而无光,脾气也不好,将来这小伙子可怎么跟她过呀?”搞得胭脂哭笑不得。
轮到我们办证时,我很虔诚地送给办事员两袋喜糖,他也很高兴地笑纳了。然后看着我俩身份证说了句石破天惊的话:“严志这小伙子真帅气,熊兰这丫头也怪漂亮,不过看起来,怎么有点小子气。”严志者,乃胭脂的本名也,她的身份证上短发寸头,看起来标准的一名英俊小伙子,而现在长发飘飘几近齐腰;熊兰者,熊澜是也,办身份证时正在青春逆反期,留着一头毛茸茸的刺儿长发,派出所的户籍警察也犯了晕,愣是化波澜为一朵娇媚的兰花。要不是我纠正得及时,我们的结婚证上,估计写的就是女方熊兰,男方严志了。胭脂走出民政局后还跟我说,是我娶你啊,你要搞清楚。
数天以后,胭脂打电话让我到她家里去。匆匆赶到后,发现她正装得如一朵慵懒的花儿样独自歪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正欲饿虎扑食打个Kiss,刚扑了一半,她弟弟严青进来了,弄得我只好假装蹲下身子在地上找东西。胭脂问:“都剪辑下来了吧?”严青从包里拿出个数码录像机用数据线连了电视,我们去办结婚证的场景就出现在电视画面上。我惊呼:“原来我们后面居然还有狗仔队跟踪啊!”严青说:“这是我姐雇我干的,你以为你们什么厉害角色啊,不给钱我还不拍呢。”
我望向胭脂,她说:“没错,这是即将开拍的一部记录咱俩爱情故事电影的第一个场景,你觉得还行吧?哦,你还有必要保留说不行的权利吗?”
胭脂嘱咐我务必尽快拿出拍摄脚本来。她说就是那些我认识你的糗事,麻烦你添加些浪漫的气息,党考验你的时机来了,写得不好,开除你婚籍。
在书房里憋了数个夜晚,糅合了唐明皇与杨贵妃,许仙与白蛇,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永与七仙女等一对对仙侣璧人们的爱情故事,我终于完成了这部长达三万字,荡气回肠、勾魂摄魄的剧本,然后诚惶诚恐地捧着打印稿去找胭脂。她翻看了一遍,激动地在我额头上盖了一个唇型的章,然后把剧本朝我腿上一摔,说,写得什么狗屁剧本啊,你打算拍连续剧啊?前世今生,几辈子的情缘,罗里罗唆,夹缠不清地叙述,看得我都要睡着了。我告诉你,应该这么去写。
她说,我们在前世的码头相遇,我回眸一笑,那一笑让你三魂六魄俱散,不提防脚下是水,一跤跌落,一命呜呼。
我抗议道,为甚这么浪漫的相遇,我却要悲壮地落水而亡。
胭脂说,前几世的擦肩而过或遗憾,只为了衬托今生的爱情,是多么的灿烂多么的珍贵多么的迷人。
她继续说,你受了那老牛的蛊惑,加上自己光棍快熬成油,情绪激动地翻过几座山,到河边偷我的衣服。谁知,到了指定地点一看,傻了眼,河里的确有一群美女在洗澡,但地上的衣服没有玫瑰红的那一套。你心想,管它三七二十一,我全抱走,逮住哪个娶哪个,能娶上七个,那就艳福齐天了。刚弯下腰,不料我拿着根木棍,一棍砸在你的臀部,你扑通一声落了水。我踩着一片云彩晃晃悠悠上天去。你远远地看见了我美丽的背影,就一下深深地爱上了我,结果,你害了相思病,一命呜呼。
我叹息一声,看来在爱情这场战争中,受伤害的总是我呀。
她说,接下来,我们在战场上相逢,各为其主,横刀立马。你的目光刚落到我脸上,就觉得似曾相识,再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位英姿飒爽、美丽动人的女将。就在此时,战鼓擂动,我催马挺枪杀了过去,只一招就将你挑落马下。她顿了顿,说“眼见也是活不成了”。这口气是刘兰芳的。
我说,难不成咱们的电影就只在前世晃悠,并且总是要我为了爱情杀身成仁?那你也该封我做个爱情烈士什么的吧。
胭脂说,该说说这辈子的事了。你知道为什么从咱俩相逢到相知,一直是我主动跟在你屁股后很辛苦地追吗?那是因为我上几辈子欠了你的啊。你说说,我光情书都给你写得不下百万字了吧,以后如果我不幸堕落成一作家,那纯属拜你所赐。这辈子的镜头不多,但一定要纯美,多选择些朝霞如血、枫林日晚、潮涨潮落的镜头就可以了。
遵照胭脂的意见,我整理出一稿、二稿、三稿……直到我小小的书房被废弃的稿件塞满,她才很不满意地点了头说,凑合吧,你也就这水平了。
我讨好地说,掌柜的,你看拍摄费用咱是不是也拉个赞助商什么的。
胭脂说,可以考虑嘛。实在不行,就咱两个出资算了。唉!我是担心你木头木脑,演不好,要不咱再找个男主角什么的?跟你搭戏我没信心。
我说,我看梁朝伟这小子就不错,你再请其他人,我就罢工不干了。她开始嘻嘻哈哈地大笑。
深秋时,我们的电影开始投入拍摄。这么一拍,我发觉道具租赁啊交通费什么的,简直成了无底洞了。我们的小金库迅速地缩水,到拍摄接近完成时,为结婚准备的费用,如酒席、车辆、购买家具、蜜月旅行的钱,就如融化的冰川一样消融得无影无踪。
我说,胭脂,咱们没钱结婚了。她说,怎么会,咱新事新办。
于是,我们结婚那天,亲朋好友组成了百余辆的自行车队伍,大家骑着自行车到黄河岸边,为我和胭脂举行了隆重的典礼仪式,然后,支开野战锅与烤肉架,大家美美地野炊了一顿。算作我和胭脂这部爱情电影的收尾。
到了晚上,我俩躺在我原来的那张1.5米宽的床上,打开我们拍的电影,嗑着瓜子,喝着可乐,开始观摩。胭脂说,这部只有两个观众的电影好极了,她要看上一辈子。我说,我们得争取多看上几辈子才对。她朝我头上敲了个栗凿,说,爱卿说得极是,现在咱们拉灯睡觉。
第13篇、爱情故事那一场私奔
她真的想停下了,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脱轨太久了,疼痛令人觉得真实而温暖。她想,如果就这样再也不睁开眼睛该有多好。
白乔来过这个家之后,姚瑶就觉得空气里那股浓重的荷尔蒙香味怎么都散不去了。
那是冬日里的一个中午,姚瑶照例去菜市场买菜,她已经有了5个月的身孕,孕期丰沛的激素分泌使得她黑发乌亮,瓷白的肌肤中透出蜜桃汁儿般的绵软的粉红色。
她提着一篮子瓜果蔬菜慢悠悠地走在冬日暖阳中,突然头顶的斜上方传来一声崩塌的闷响,有一块阴影在余光中迅速地靠近,姚瑶缩了一下肩膀,手下意识地护在肚子上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白乔黝黑的面容挡住了耀眼的阳光。他说:没事儿了。然后因疼痛而发出低声呻吟。他的手腕处有血一层层地涌出来。
刚才路边建筑工地发生了楼体外墙坍塌,白乔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冲着姚瑶袭击而来的大块碎石。
她惊魂未定,手一直紧紧抓在白乔的手腕上,血流进了她的指缝里,她就这样一路牵着白乔的手回家了,道谢都忘了说。
她说:“你送我回家吧,顺便给你清理伤口。”他默不作声提过她手中的菜篮子,他身上都是灰尘和深深浅浅的污渍,脸上散发出阳光和汗水在一起微微发焦的味道。
有一个瞬间她多希望自己是个20岁出头不管不顾的小女孩儿,被这男人粗糙温厚的手掌牵着私奔,该是一种多么醉生梦死的美妙啊。
姚瑶家的大防盗门上还贴着新婚的喜字,客厅的墙上她和于森笑得美满幸福。
白乔始终一言未发,任她冲洗伤口,只有一个无比暧昧的动作留在了那温热午后狭小的空间里,上好药之后姚瑶俯身轻轻呵气,唇靠得有点近,她的头发扫得白乔心里真痒。
热烈而一见钟情的爱是因为在灵魂深处,你企图在那个人身上寻找答案。姚瑶爱上了白乔,这个浑身散发着尘土味儿来路不明的建筑工程师。
在那短暂的相处里姚瑶就看得真切了,别在他上衣口袋的钢笔和绘图铅笔,卷尺随便揉成一团,方方正正的文件袋夹在身体一侧,参差不齐的图纸露出来。
这是她儿时最熟悉不过的打扮了。爸爸总是穿成这样送她上学接她放学,她在建筑工地干燥舒适的角落里做作业吃盒饭,她喜欢那里的空气,带着特别踏实的泥土味儿,夕阳金彤彤的光包围着她,她最喜欢眯着眼睛看对面那些风骨正劲还是雏形的高楼大厦,描绘它们、建造它们的那些手,多么性感迷人。
遇到了白乔,姚瑶身体里的少女梦轰然苏醒。她真真切切地感受着她对他的爱和渴望,那天之后她又去找过白乔两次,一次是给他送了亲手烤的小蛋糕表示感谢,一次是傻傻的拿了一个相机去给白乔拍照。她说:怕以后找不到你,将来我想给孩子看照片,告诉他就是这个叔叔救了他。
第一次的时候姚瑶故意说蛋糕可以给白乔女朋友带回去吃些,白乔狼吞虎咽吃光了蛋糕,嗓子里发出含糊的应答:没有。
第二次白乔拒绝了照相,他拿过姚瑶的手机输入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他说:一个人想找另一个人怎么都能找到的。
三月的天美得充满了希望,就像姚瑶的心。她恋爱了,怀着一个男人的孩子,和另一个男人。
姚瑶26岁已婚已孕,可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她没有谈过恋爱。
她和于森是相亲认识的,她对于森的印象不坏,人不龌龊不胖,资产颇丰。于森也满意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他们开始约会。
可是姚瑶觉得很乏味,每次约会就是看电影吃饭聊聊琐碎的生活,突然有一次她提出来要去开房。于森的脸惊得愣了一秒钟又浮上来难以抑制的喜悦。姚瑶趴在他耳边低声说:我还是个处女。他的嘴几乎都裂到了耳朵根儿。
一个月后姚瑶拿着一深一浅两条线的验孕棒给他看时,他当场就高兴得抱起她转圈,然后摘下路边一株野花跪地求婚,姚瑶整个人傻了,她没猜到这样的结局,头脑一热嫁了。
她被于森深深地感动了,在这世上,能得一真心太不容易。而如今她也将于森深深地伤害了,在这世上,能动心,值得拿全世界换。
她先是和白乔发着暧昧的短信,天凉加衣、按时吃饭、伤口恢复情况,以及时不时的说一句,想你了。姚瑶不觉得羞耻,因为那是她真实的想法,即使每天她都要路过工地直愣愣地望着工作中的白乔好久,她还是止不住地想他。
他们开始偷偷约会,她给他送午饭,在工地冷清的背阴处,她看他狼吞虎咽吃完,然后踮起脚亲他的唇角舔掉挂着的饭粒,他长久地拥抱她,手掌在她身上游走抚摸得那么温柔,他仔细的抚摸她隆起的肚子,他说,他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在她和于森刚结婚搬进来的时候,施工楼刚好盖到正对着她家窗户的高度,他每天都会默默地看着她,想象着如果这个美丽的女人是在等自己回家该是多么美满的生活。白乔说,他不在乎她肚子里是谁的孩子,以后那将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她下定了决心,生完孩子就和白乔消失,她的人生需要重新开始。
就这样过着不能见光的分裂的生活,姚瑶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于森悉心地布置了婴儿房。周末阳光很好的下午,姚瑶看着于森这样幸福地建设着家的每个角落,她心里也曾有微微的动容,她也想停下来了,可是却不能停在这里。
她也加快了准备的步伐,联系外地的生产医院、买机票、租房子,她的行李没什么好收的,除了秘密办理的银行卡,这个家的东西她一件都不想带走。
白乔在这边的工程收尾了,他将去往另一个城市接一个新的项目,按照他们的计划,不出意外一个月后他们将在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临上飞机之前,白乔亲吻姚瑶的额头说:等你来,再见。姚瑶不曾想到,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白乔去了另一个城市之后他们之间失去了一切联络,他拿走了她所有的存款,她深信他是去建设一个他们的未来。姚瑶只剩一张机票,她在极其焦虑的情绪中终于等到了出发的日子,即使不知道投奔去何处,她也已经无路可以退。
她又一次没有猜中结局。
在另一个城市等待她的是比绝望更可怕的宣判。当她挺着十个月即将临产的肚子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她被穿便衣的警察带上了警车。姚瑶想过或许会有这么一天,她曾经丝毫不在乎,而今,她心里有爱,她觉得这真令人悲伤。
她早就放弃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16岁的时候她暗恋爸爸工地上那个不知道应该叫叔叔还是哥哥的工程师整整四年,他有女朋友,姚瑶常常偷看他们在工地的废墟里亲吻,可是他同样会拿那湿漉漉的唇轻轻的吻姚瑶,吻她的额头和鼻尖,就像吻一件珍贵的礼物。他们也在潮热的夏和寒冷的冬拥抱在一起,他的心跳那么动人,身上永远有呛人的泥土味,包裹着少女的心化成粉末。
其实那一天他们被发现的时候什么都没干,是姚瑶自己脱光了衣服钻进了他怀里。他只是抚摸,连揉捻都舍不得,可是他的喘息声很温热很急促,姚瑶觉得自己像是飞上了云端。就是那一刻,爸爸带着很多工友和警察闯了进来,姚瑶的人生好像从那时起一下子画上了休止符。
青春里,少女懵懂初开的动心就像是一个未完成的仪式般留在了姚瑶的心里,那个男人的体温和爱惜,还有那令人沉醉的尘土气息,在姚瑶身上下了一个魔咒,她所有的爱都等着被这样的一个人召唤,然后沉沦。
审讯在医院的特护病房进行。她没打算反抗,道出了一切。
这些年来她一共骗过两个男人卖过两个孩子,她假装与他们恋爱然后发生关系,一怀孕就威胁他们结婚,没想到这些男人果然负不起责任,他们逃避拒绝,姚瑶就顺势敲诈一笔赔偿费,然后消失去另一个城市,当孩子生下来之后,再由她所属的犯罪组织负责卖掉。
她心里有愧疚吗?说不清楚,那一天之后她觉得自己只是副皮囊,她离家出走混迹在这些组织里,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了,心死得一干二净。没有爱的人就没有意义,也没有力气努力地在这本来就足够艰辛的人世活下去。
直到遇到了白乔,就像她的生命有机会重新来过一样,所有爱的情绪都一一苏醒,她会哭会笑会痛苦地思念,她有勇气为一个人将自己摧毁重建。
可是他最终还是消失了,她不怪他,没有答案就没有绝望,只要他在这个时空里,她就能与他一同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活下去。
她在濒临崩溃的疼痛中产下了新的生命,随着那一声嘹亮的啼哭,一切的罪孽都暂时被撕得粉碎。她累了,太累了。其实,她已经给了组织的中间人一大笔钱,让他们在孩子出生后把孩子还给于森。她不求于森原谅她,或许他恨她更好,这样她心里会踏实点。
她真的想停下了,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脱轨太久了,疼痛令人觉得真实而温暖。她想,如果就这样再也不睁开眼睛该有多好。
她想念白乔,白乔的身影和16岁的那个他重合在了一起,她这一生多寂寞,寂寞到只想为爱而活,可却没有一个真正的爱人能和她相守。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此刻白乔也正在暗无天日的深牢里。他们的组织有两种犯罪模式:一个是由女性骗单身男性的身体和钱财,一个是由男性骗取已孕少妇的金钱和爱情。
第14篇、爱情故事婚姻是一只碗
心中有一只戒盈碗,比手握一只戒盈碗更重要啊。我是偶然得到这只破口的碗,是笨人无意得到的,但我知道,我终于要在心中修得一只戒盈碗,那才真的是聪明爱人呢。
认识阿泰,是一个非常偶然的机缘。他是茶室的斟茶人。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我和朋友难得地闲逛,累了就随意走进了这家布置颇有些禅意的茶舍。
薄胎的骨瓷杯子,用滚水清毒,配普洱,看着就舒服。阿泰自己用的是一个有破口的杯子,那颜色又深沉又淡薄,纹理类似于歌窑,朋友好奇地问他,你怎么用一个破杯子?
阿泰温和地笑,说,这个杯子,是老板送给我的,明代的,叫“戒盈杯”。朋友恍然大悟的样子。再聊,原来阿泰是广东人,在那边有自己不小的生意,但他觉得那不是他要的生活,他把生意委托给朋友,一个人游走到这个城市,无意间一眼喜欢了这个茶室,便问老板需不需要人,老板也是相信眼缘的人,当场就录用了他,后来又把这样一个充满偈语的杯子送给他,可见对他的认可。
我跟阿泰说,我有一只碗,也是有破口的,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破口,我发现时想扔掉,但还是留了下来,因为我感到生活是无法圆满的,而我个性里,又总是那么苛求完美,我想让它时时提醒我,要接受生活有缺憾的事实。我的碗只是一只普通的白瓷碗,我用得久了,也感到它的身上带着我的能量,便再也舍不得丢掉。
阿泰惊喜地说,哦,是么,那你的碗,可以叫“戒盈碗”啊。
后来,再在家里吃饭,便会想起阿泰的那只有破口的杯子。也真奇怪呢,我买过好几只很贵的碗,有胎薄而细致的骨瓷小碗,有日式的看着不忍用的精致小花碗,还有美脆清白的青花瓷小碗。在我小心翼翼地使用的过程中,偶然一个不小心,磕到料理台上,无一例外地,突然碎裂了。单这只破口的白瓷小碗,特别经用,磕了碰了,都没有碎掉,迄今为止,碗口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三个破口。
我用砂纸细心地打磨了破口,它就不会伤到我的手了。
前几天,有朋友找我聊天,聊到男人,都是恨怨恼怒烦,想换男人的不在少数,尤其是听说谁谁换了男人后,生活大变样了,再也没有烦恼了。
她们提到的女人,我也认识其中一两位。一位嫁了的女人,对方的条件非常之好,有多少家产,赚多少钱,对方都跟她讲得清清楚楚,并告知这里面有一半都是她的,让她有绝对安全感,她也是发自内心想和他好好过下去。
闲聊中,我提到自己生活中的种种遗憾,她忽然大声地说,谁没有遗憾呢?!
她忽然提高声线说出的这句话,吓了我一跳,肯定是有感而发。我没有深问她的遗憾是什么。对于一个成熟的成年女人来说,遗憾是生活的常态。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所以,我常会被别人的幸福晃花了眼,这也是我用破口碗的深意。每当盛饭的时候,我会因为有那几个破口,而装得少一些,不盈满的感觉,很好,又不会怪幸福有问题,又不会吃多发胖。
先生几次要把这个破口的小碗丢弃,我都抢了下来,我说,正因为我是一个感性的女人,容易被诱惑,我才愿意用这个有缺口的碗,那么,白天无论在外面听到别人多么天花乱坠的幸福,晚上回到家,一端起这个碗,就会再次醒过来,就不会和你吵架了。
还记得我在这个城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相谈甚欢,便欲把她视为知己。她说咱俩从做酒肉朋友开始吧。我当时听了怪生气,感到她没有把我饱满的友情当回事儿。后来,我陆陆续续交了几个其他的好友,都是一开始惊为知己,但随着事情的发展和时过境迁,大家都散了,有的还弄得非常不愉快。直到这时,我才惊觉那位酒肉女友的高明,在低处,不盈满,两个人都保有回旋的余地,才不至于盈满则亏啊。
我们知道,一个健康的女人,会在婚姻中待上三十年以上。如果手捧一只戒盈碗,就不会对爱人有那么苛刻的要求,就不会在爱人没有达到你的要求时,伤心哭闹。如果修行得饱满了,那就是佛缘了。
和伤心的女友们聊起这只戒盈碗时,她们陷入了沉思,一阵静默之后,一位刚结婚半年的女友说,我觉得我明白了一些,可到哪里去买这样的戒盈碗呢?商场里卖的都是完整的。
大家都呵呵笑了。
是的,心中有一只戒盈碗,比手握一只戒盈碗更重要啊。我是偶然得到这只破口的碗,是笨人无意得到的,但我知道,我终于要在心中修得一只戒盈碗,那才真的是聪明爱人呢。如此,也能做得起别人的知己,也能做得起别人的妻子,也能做得起一个孩子的好母亲,也就能过得起自己的好日子了……
第15篇、爱情故事奋斗的女人招人爱
我很不厚道地换了几个女友。其实,跟每个姑娘开始交往时,我都觉得挺满意的,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们渐渐令我改变了当初对她们的美好感觉。
我从未见过她们的钱包长什么样儿,也想不起她们曾经为我做过些什么事儿,她们只是一味地向我展示她们的年轻可爱。其实,男人对那些东西只是最初觉得新鲜,多看几眼就觉得平常了。而且,年轻可爱有着太多的竞争者,如果没有独特的本事,男人很容易从一种年轻可爱,转移到另一种年轻可爱上。
我可以呵护她一个月,但第二个月便会降温,觉得她完全不值得我如此。到第三个月,我便会悄悄地注意别的姑娘。对不起,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不是觉得你很好吗?真不巧,哥们儿又遇到一个更好的,先撤了。
她们若问我为何离去,我会直接回答:“因为你品质不好,因为你对我不好,因为你太自我了,因为我不想照顾你了。”这就是我谈恋爱的方式:我会对你好,但你要是飘飘然地接受,并觉得理所当然,那你就太没眼力了。对不起,我只好换人了。
没有原则地溺爱一个人,只会让这个人变得自私、冷酷,只考虑自己。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对于一个根本不关心你的人,你还使劲地对她好,还不计任何回报地付出,那不是受虐狂吗?
我曾经对一个女友谈起我要去欧洲旅行,她生气地说:“你怎么就没想带我一起去?”我看着她,内心感到一阵悲凉。事实上,我们曾一起驾车游历过小半个中国,她不会开车,只是坐在一边享受音乐和美景。住旅馆时,她只想住豪华的,吃饭时只吃菜不吃饭,且不知节省,她有的只是在享受之后抱住我,对我说她爱我。
我真想告诉她,我还没有阔绰到带着女友随便旅行的程度,就是有这种条件,我也不会那么做,太奢侈了。如果是我一个人去,可以花半年游完整个欧洲,而带着她,我游完几个国家就只好打道回府了。更重要的是,在她的观念里,还没有为两人在一起尽责的想法。
在我看来,旅行时你不出钱,出点儿力总可以吧?便宜旅馆住一住,吃饭时少点两个菜,这总可以吧?或是在旅行时也出点儿钱,不在乎多少,表示你也想为这件事尽点儿责,也可以啊!但是,她一点儿这方面的意识也没有,只是一味地要求我对她尽心尽责。
每当我拒绝她这一类建议或要求时,她都会气愤地说我不爱她。我觉得这跟爱不爱没关系。我拒绝她,其实是在提醒她:你的要求不合理。委婉地指出这一点,正是表示我对她的尊重。
我想告诉现在的姑娘,想通过恋爱得到安逸的生活,这完全是幻想。人生总是很累的,你现在不累,以后就会更累。
第16篇、爱情故事第三个生日礼物
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歪着头坐在在那里沉思。
坐在她对面的李姐打趣道:“该走了,又在想你的金龟婿呀?他或许就在楼下等你呢!”
她笑了笑,算是回应李姐。她和她那个他从恋爱到结婚,明天就已整整三年时间了,只要不出差,都会风雨无阻地到办公室楼下等她,不见不散,这已成为单位公开的秘密。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进了经贸委,这可是千里挑一。而他,虽然是生意人,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学的是经济管理,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酒业经营,他的父亲是五特酒厂的元老。
对了,她和他所在的地方生产一种国家名酒,清、香、纯、醇、绵,这就是五特酒名称的来源。所不同的是,她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离城区足有一百多公里;而他,生在县城,长在县城,家里不但经济条件好,而且就只有他一个独子。
她和他的相识只是一种偶然。她所在的单位与酒厂关系很密切,然后她又是经办企业报表这块工作,那天,当他替他父亲到经贸委协调有关酒业方面的数据时,他遇见了她。这一见,就让他着了魔,他第一步就请他的父亲打听她是否名花有主,待知道她还是一人时开始对她展开了进攻,几番下来,她感动于他的用心,但在她的心里总有一个疑问,她问他:你家在城里,我家在乡下,门不当,户不对,我们会有共同语言吗?
他听后,没有丝毫犹豫,举起右手,表态道:我向上天发誓,爱能战胜一切。
为了表达他的诚意,第二天,他就大包小包地带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从没在农村生活过的他虽然没做过农活,但他每天都跟着她的父母做这做那,手上起了许多泡也不在乎,到了第四天,她的父亲再也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这孩子不错,你嫁给他吧!
她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这句话就缘定三生,在这之后足足过了两年多后,在考虑周全后她才决定与他结伴终身,因为他们结婚时遇到老家正是农忙时候,他只请到了她的父母还有几个亲戚,这对于她来说真是个遗憾,她并不虚荣,只是她考上大学那时,因家里穷,诸多亲戚都帮了她,所以,这成了她的一个心病。
虽然她知道他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人,她也很爱他,但有些话,她并不想对他说,她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认为,他和她生活的环境不同,她说出来,他并一定能理解,还不如不说。
夜幕渐渐降临了,她接到了他打过来的好几个电话,他真的就在楼下等她,她解释说在加班,还得一会儿。他自认识她到现在,只到她办公室一次,就是他们谈恋爱时她生病发烧他上来背她到医院,她单位在政府大院三楼。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不想走是为什么,只是认识他近三年来的情景似电影似地在眼前播放,特别是每次生日那天,一次又一次让她感动,第一年,他送给了她梦寐以求的手提电脑,让喜欢文字的她终于圆了一个梦;第二年,他带她到新疆走了一趟,她因此兴奋得几个晚上都没睡好;明天是她认识他后第三个生日,也是她与他结婚后的第一个生日,他会送自己什么呢?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以为是他打来的,正想收拾东西下楼,一看手机,原来是好朋友陈艳,她停止了忙碌,只听到陈艳说:今年你的老公又送你什么呢?说出来看看,我们可是好关注这事哦!她听到了电话里还传来其他朋友熟悉的笑声。
她是她这几个好朋友里第一个结婚的人,所以,她理解陈艳她们的好奇心。
她老老实实地说:不知道,可是他现在还在楼下等我。
陈艳语重心长地说:你可别要求太高了,现在你已为他妇,他能经常接你下班就已不错,我们祝福你!
她知道陈艳后面的潜台词,是叫她别抱太大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而前两次生日,陈艳她们在生日几天前就已知道他送她的生日礼物。
挂了电话后,她的心更乱了,她索性收拾好东西,关上办公室的门。
当她走近车门时,他含笑地下了车,为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没有丝毫不耐烦。
她偷偷地看了一下手机,他已在楼下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她心里感叹道:如果这次生日他不送我任何东西我都认了。
他请她在外面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牛肠粉,回到家平平静静地拉着家常,然后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她醒来后,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她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身边,他不在,无意间见到了床头柜上一张粉色的纸条,她下意识地拿起来一看,是他写给她的:
老婆,生日快乐!今年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到老家补办我们的婚礼,一切我都和那边安排好了!我知道你夜思梦想的就是那些你牵挂的父老乡亲,单位那边我已给你请好了假,爱你到永远!
她的眼睛顿时湿润了,穿着睡衣赤着脚象个小女孩子似地跑出了卧室,他正端出热腾腾的面条出来,上面还放着两个荷包蛋,放在餐桌上后,他走过来拥着她,笑着说:宝贝,我打电话问咱爸了,他说小时候每次过生日时你喜欢吃的就是这面这蛋,快吃吧,然后咱们就回家!
她反手抱着他,重重地亲了他一下。三年来,她第一次这么主动,她这才真正明白,嫁给他,真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第17篇、爱情故事当癌症妻子的手将要从残疾翻译家身上滑落时
“你照顾我13年了,以后的日子让我来照顾你吧。”张可平想抬起他的手,想摸到身旁的妻子吴恩娇,可无奈用尽全身力气也只能挪动了一点点。“你怎么照顾我?你要学着照顾自己,你能好好地活,我才能放心地走啊。”吴恩娇缓缓地伸出手,握住了张可平已经肌肉萎缩到像孩童般的小手,眼里尽是泪水。
晴天霹雳,妻子身患重疾
吴恩娇常说,张可平是她的宝贝,由于他自幼双亲离异,没有获得过多少母爱,有时,妻子甚至还扮演着母亲的角色,别人家里,往往是妻子在丈夫怀里撒娇,他们家则有些“倒过来”,反倒是丈夫更加依赖妻子。
2010年的9月,不幸却再次降临到这对已经相濡以沫13年的夫妇身上——吴恩娇被查出患了晚期卵巢癌。对于才45岁的吴恩娇来说,在这样的年龄被查出绝症,本就是一件难以承受的事儿,更何况她还有张可平这样一个和她相依为命的丈夫需要照顾,以至于在检验结果刚出来的时候,连主治医生都觉得难以对他们启齿。医生还是不得不告诉他们实情:“癌细胞已经扩散,只能保证3个月左右的性命”!
晴天霹雳般的消息,让张可平一下子面临精神崩溃的边缘。他感到生不如死,同样的感受只有在自己17岁那年发生过。想当年,一场意外事故让正值花季的张可平从一个充满活力的小伙子一下子变成了高位截瘫的病人。那时,是一位病友的鼓励让他找到了英语这个兴趣,自此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如果说英语是他少年时期那场意外时的救命稻草,那么妻子吴恩娇,则是他此后的人生支柱,可以说,13年的厮守,吴恩娇早已超越了一个妻子的身份,而成了张可平生活、事业和心灵上的寄托。
13年的相守相伴,吴恩娇每天从起床的那一刻起,就重复着家里所有繁重的家务、操持打理丈夫的一切。张可平是个高位截瘫的病人,吴恩娇也是因小儿麻痹症而腿脚不便的残疾人,普通的生活起居在他们面前都是难上千百倍的难题,就拿起床这样的事儿来说,由于张可平肌肉无力,这个普通人只要1分多钟就能完成的动作,他们俩就必须分解成几十个动作,花上半个小时:先由吴恩娇起床撑好拐杖,再把张可平的手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用全身的力气抱着丈夫直起上半身。张克平没有支撑物就会朝后倒,所以妻子还特意做了大大小小二十多个靠垫帮他固定,再摆正位置,抱起丈夫的腿……
如今,妻子已经成了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无巨细都要商量着做,现在连找个电视机遥控器,张可平都依赖着妻子,没有她自己该怎么生活?他曾经感谢上天,在历经磨难后终于等到了她这样一个知音、一个天使,但为何上天要如此残忍,让本就难得的幸福戛然而止?回想起来,张可平觉得万分自责,在妻子照顾自己的13年里,他总是如此的依赖妻子,可为什么没有发现,她每次间或出现的腰疼、腿脚酸,会是癌症的前兆?
这场大病,让吴恩娇原本娇小的身躯变得更加消瘦,每周一次的验血和每两周一次的肝肾检查,使得她的左手静脉血管已经无法再扎针,只能在右手上一直插着针管,原本浓密的头发也因化疗变得日渐稀少,张可平看在眼里,心如刀绞。
妻,我不能离开你
为了让吴恩娇接受全面的治疗,今年年初,这对患难夫妻不得不忍受暂时的分离,张可平住进了福利院,吴恩娇则在父母的陪同下去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可习惯了两个人互相依偎的生活,现在又面临着随时会降临的死别,又怎能忍受如此的生离?
在福利院里的张可平,一边还在完成今年电影节的翻译,一边挂念着住院的妻子。要知道,对于张可平这样高位截瘫的人来说,翻译一本书或一部电影,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儿:由于双手肌肉萎缩,加上手部神经受到损伤,手指无法伸开,他只得将特制的手套套在右手大拇指上,再借助牙齿的力量,把手套绑在卷曲的四指上,手套上插着一枝笔,靠手腕的移动完成书写。一般翻译家花上一个星期不到就能完成的电影翻译,张可平需要花上10多天。
想起以往,每每有翻译的任务,吴恩娇总能在一旁做他的贤内助。张可平时常为了翻译文章废寝忘食,吴恩娇就在一旁静静地等,自己肚子饿了也要等他翻完才给他做上一顿热腾腾的饭菜一起吃;每次为丈夫剪指甲,吴恩娇总是在修剪后细心打磨,怕指甲毛糙划伤丈夫的皮肤,她还抓着丈夫的手往自己的脸上磨确认不会弄伤皮肤才算修完;为了给他创造一个床上工作的环境,她亲自动手“改装”了一个桌板,放上参考书、电脑和文件让丈夫伸手就可以摸到;张可平写完的书稿需要输入电脑,吴恩娇就当丈夫的打字员。所以,13年来,小到买一支圆珠笔这样的琐事,大到书稿究竟怎么翻译来得通顺,张可平都会问吴恩娇意见。可现在,虽然福利院的照顾并不是不好,可是谁又能代替得了妻子对他的细心和关心呢?
人们常说失去时才知道珍贵,而这种分别让张可平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他原来是如此离不开妻子,可是,挪动都困难的他连去医院探望都不可能,更不用说陪伴和照料妻子了。每每到了夜晚,他总是被自己的噩梦惊醒,发一身冷汗。醒来后,张可平常常想:“我是个多么不称职的丈夫,多没用!她要是走了,我该怎么活?”绝望的他甚至想到要跟妻子一起走,可他却发现,瘫痪的他竟然连自杀都做不到。
终于在今年6月初,术后出院的吴恩娇回家疗养,张可平也从福利院暂时请假回家,饱受相思之苦的二人又见到了面,吴恩娇的脸上失去了以往的神采,好像一下子老了10岁,而张可平也已经变得憔悴不堪,短短几十天瘦了10多斤。“宝贝,你怎么瘦了那么多?”吴恩娇疼惜地望着丈夫,“其实,我自己倒是想得开的,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呀!”她摩挲着张可平颤抖的手,两人眼里已尽是泪水。
13年,我亏欠了你太多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老婆,天气不错,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躺在床上的张可平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妻子吴恩娇。虽然腿脚不便加上重疾在身的吴恩娇觉得有点累,但她想了想还是答应了。出门前,吴恩娇特地给丈夫和自己都选了红色的衣衫,又拿过一顶红色的绒线帽,遮住因化疗而稀疏的头发。“好看么?”吴恩娇微笑地看着丈夫。“好看!别忘了带上相机,今天多拍两张照片。”张可平笑笑地嘱咐着,心里却泛起一丝酸楚:妻子离开之前,我们还能有几次这样的合影?神呀,能不能再多给我们俩一点时间?
吴恩娇缓缓地推着自己的轮椅在前面给张可平领路,这是结婚13年来,吴恩娇的习惯。在张可平还没有用上电轮椅的时候,每次出门,吴恩娇都是用一根细细的铁架,把丈夫的轮椅紧紧扣在自己的车头上,用力摇着轮椅让两部轮椅一起动。一根细细的铁架,就这样支撑着两个患难相守的人。所以直到如今,吴恩娇依旧喜欢“走”在前面。
他们是在1993年的一场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中认识对方的,当时,来自浙江温岭的吴恩娇开始给张可平写信,叩响了他已经因残疾而封闭的心灵之门。此后的4年,鸿雁传书的两人感情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共同的残疾经历让他们的心一起共鸣。
第18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要步步紧逼
小白的婚姻就像涨势正旺的股票,被所有人看好。你看,老公英俊潇洒,对她又疼又爱,一大把的幸福在等着他们呢。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婚后三个月,他们爆发了一次大规模“战争”,导火索就是小白无法容忍老公每日深更半夜回家。结婚前俩人各住各的,相对自由,没觉得男人晚归有什么影响,可是结婚后就不同了,她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天天独守空房,像一条被冷落的干鱼不说,还得时时刻刻担心他在外面别发生什么不测。终于忍无可忍时,两个人就爆发了激烈的争吵,面对小白的指责,老公的理由理直气壮:“我这么累死累活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于是,“战争”一触即发,最后,老公盛怒之下,动手打了她。
夜夜晚归不说,还动手打人?这还了得!小白当即收拾东西,搬回老妈家住,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比孟姜女还凄惨,还信誓旦旦指天发誓:“我跟他分!”
老公似有所悟,马不停蹄地追到岳父岳母家去,又是检讨又是保证,搞得比考研还认真,看那阵势,只差把一颗心掏出来双手捧着递到老婆大人面前了。
这一出“负荆请罪”的戏码还真管用,小白当下心就软了,想起老公的种种好处,最终,在心里说服自己:婚姻不是要互相忍让互相包容的吗?他就这一个缺点,我怎么就不能包容呢?
于是,二人和好如初,日子又恢复到以前的甜蜜。美中不足的是,老公晚归的行为依然高频率发生,小白虽然心中不满,但已经决定包容了,怎么好意思再拣起来挂在嘴边跟他吵?
虽然决定包容到底,但是两个月以后,俩人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这一次,是因为老公在外面交了些狐朋狗友,居然跟人家学赌博,输了不少银子。小白急火攻心,跳起来就甩了老公一巴掌,作河东狮吼状:“离那些狐朋狗友远远的!”
老公也有理由:“人哪能没几个朋友啊,不就是娱乐一下输了一点钱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
“瞧瞧,瞧瞧,这说得什么话?交友不慎还不自知,真是朽木不可雕!”小白彻底被惹毛了,一场大战随即在家中爆发。
小白越想越生气,再次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住到朋友家去,逢人便哭诉:“这次,我一定跟他分!”
结果,分手的决心刚下,老公又追过来检讨道歉,说了一大堆好话,还买了玫瑰花,买了她一直想买没舍得买的裙子。
小白前一秒下的决心开始动摇了:老公这次交友不慎,就原谅他一次吧,谁能保证自己交的朋友就一定好呢?
于是,两人再次和好如初,只是,老公依然隔三差五地和那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娱乐。每次见老公和他们在一起,小白都气个半死,却也只是干生气没办法。
再然后,他们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第N次争吵。总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场大战,而每次大战的导火索,都是小白无法忍受老公的某些行为。
每一次,小白都是气势汹汹地离家出走,逢人就涕泪横流地哭诉,每一次都咬牙切齿指天发誓:“这次,我一定跟他分!不分是王八蛋!”
而每一次,她的决心都会在老公的检讨和刻意讨好中,偃旗息鼓败下阵来。
到最后,老公甚至连检讨都省了,每次吵架,只要晾一晾,小白自然就会想通,自然就会包容他,而后,自然就会回家来。
连朋友们都看不下去了,纷纷盼望小白来次真的,跟这男人分,给他一点教训,看他还敢这么嚣张!
可是慢慢地,朋友们都对小白死心了,都知道她只是说说,天大的誓言也当不了真。这个女人,就是太懂得包容了。
直到那一天,小白得知老公和女同事暧昧不清。她追到他公司去,恼羞成怒地冲他吼:“要么跟她划清界线,要么我走!”
老公不以为然地说:“你已经走了多少回了,要是真离得开我,你还会站在这里吗?”
那一刻,小白绝望到撞墙自杀的心都有了。这个男人,她一直包容着他的缺点,一再地忍让,却没想到,在他看来,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离不开他!
真是可笑!
而更可笑的是她自己。她以为忍了让了就可以让爱情圆满,没想到,却是让爱情一点点变得满目疮痍。
爱情就是要步步紧逼,你不能忍受他夜夜晚归,不能忍受他心里有别的女人,就一定要不依不饶用尽各种手段让他改正,毕竟,这个人是要和你生活一辈子的。
所有的容忍都有底线,而这个底线,你必须让他知道。
也许这样会让男人受不了而选择分手,但是,如果你一味纵容,就只能一辈子忍受他的这些坏毛病。
如果有一天你厌了烦了不能忍受了,那么结果就是,耗尽了青春,消磨了热情,最终,还是不得不分手。
第19篇、爱情故事“戏子”和名媛的传奇恋歌
1928年元旦的晚上,上海滩最大的戏院正在上演京剧大戏《徐策跑城》,主角是周信芳。在最靠近戏台的包厢内,一个漂亮洋气的女孩看得如痴如醉。她叫裘丽琳,是当时上海最大的私人银行天宝银楼老板裘夫人的三女儿。在兄长的安排下,她第一次看戏,没想到,竟被舞台上的他深深吸引住了。演出结束后,她拉着哥哥奔向后台。
当时,京剧界有“北看梅兰芳,南听麒麟童”的说法。作为与梅兰芳齐名的“麒麟童”周信芳,尽管名气十足,但对于上海滩的权贵们来说,他还是不敢得罪的。
脱下戏服的周信芳年纪轻轻,一身白衣白裤显得安静淡然,这与舞台上的老生形象判若两人。而周信芳看到裘丽琳,也不由睁大了眼睛。原来,裘丽琳的外公是一位来华经商的苏格兰人,所以她身上有着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因为就读教会学校,再加上优渥的家庭环境,她的美貌和装扮都让人印象深刻。
裘丽琳一发而不可收拾地迷上京剧,成为周信芳舞台下最忠实的粉丝。每次落幕,她总通过戏院老板去后台看下周信芳。一个月后,周信芳突然小声对她说:“裘小姐要见我,不用麻烦老板了,直接到后台就好。”这温柔体贴的话语,让她满心欢喜。
经过相处,他们恋爱了。那时,他28岁,已唱了20年的戏,而她年仅18岁,刚从女校毕业。
爱情来了,地位和年龄的差距都无法阻挡,但他们依旧不敢公开。因为怕被发现,只能悄悄到郊外约会。他们本以为这段地下恋情是安全的,可没想到还是被一个小报记者无意间发现了。
1928年盛夏,上海好多家报纸在最显著的位置刊登出“上海名媛坟场幽会麒麟童”等诸如此类标题的文章和照片。裘家得此消息,乱成一团。裘夫人先是命儿子封锁消息,然后严密看守女儿。面对报纸爆料周信芳早有妻室的消息,裘丽琳也懵了。她通过正上学的表妹传递信件,提出分手。周信芳急忙回信,解释自己已婚的事实。原来,从小随师学艺的他在19岁那年,师父自作主张为他张罗了一门亲事,而事实上,这只是一场有名无实的婚姻。周信芳恳求裘丽琳不要放弃,并且承诺会离婚。
面对承诺,裘丽琳坚持了下来,可裘家根本不允许这样离经叛道的爱情。她的哥哥威胁周信芳,母亲也公开发布消息,给她相亲。面对这一切,裘丽琳一无所知,依旧靠着小表妹传递着信息。当相亲对象正式上门时,她才恍然大悟。周信芳得到消息,就安排了一辆黄包车随时守候在裘家大院外的一个胡同里,因为无计可施,两人约定私奔。
1928年农历端午节过后一个闷热的中午,裘丽琳趁母亲午觉时偷偷溜出家门。周信芳怕夜长梦多,当即带她去火车站直奔苏州,把她安顿在一个偏僻的旅店后,他又急忙返回上海照常演出。当裘家人发现裘丽琳不知所踪时,都认定是周信芳捣的鬼。她的哥哥把周信芳绑到黄浦江边,并用枪逼迫他说出妹妹的下落。他没有屈服,而是反问裘丽琳的去处。由于没有证据,裘家人只好放了他,但暗地里依旧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周信芳仿佛没事一样,除了演戏就闭门不出。结果,裘家人找遍了整个上海滩,依旧一无所获。
为了迫使女儿早日回家,裘夫人刊登了与裘丽琳断绝关系的声明。看无人盯梢,周信芳马不停蹄赶往苏州。裘丽琳看到声明后,决定写信向家人坦诚一切,并希望得到成全。但遗憾的是,裘夫人看到信后恼羞成怒,命令儿子用尽一切力量把周信芳赶出上海。
即便如此,他们的爱情依旧不能被世俗接受,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离开上海,到江浙一带跑码头唱戏。虽说是名角,但因为行业的包银制度,再加上母亲爱赌,周信芳负债累累。为此,裘丽琳和他约法三章,以后演出报酬必须她经手,然后,她又找到戏院老板,提出利润分红,不然就罢演。戏院老板虽说同意,但背后却纠结一些帮派打手骚扰周信芳。怕他出事,裘丽琳就随身携带着私奔时周信芳给她防身的一把手枪每天陪同着上下戏。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私人保镖。
两年后,裘丽琳不仅帮周信芳还清了所有的欠款,还帮他组建了戏班。第三年,他信守承诺,和包办婚姻的妻子离了婚,并登报和她结婚。离开上海的五年间,他们有了三个孩子,虽然生活平静富足,但渴望家人的祝福依旧是她内心最深的渴望。
就在这时,上海一家戏院邀请周信芳登台,借这个机会,裘丽琳又写了一封长信回家。亲情毕竟无法泯灭,1933年,她终于带着丈夫和孩子回到了上海的家,当穿上母亲为自己精心准备的白色婚纱,裘丽琳放声大哭。
在此后的45年中,他们夫唱妇随,享受幸福与快乐,得到尊敬和荣誉,但也遭受忧患和劫难。不管顺境逆境,他们都相互扶持,彼此慰藉,就如结婚时宣读的誓词一样:“不管贫穷或富有,不离不弃。”
1968年3月26日,裘丽琳遭受迫害在华山医院去世。7年后的又一个三月,同一家医院,周信芳也随她而去。
第20篇、爱情故事初恋成伤,纠结难忘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焚心似火/只为照你上路。穿越极地的光/抵不过似水流年的惆怅。路漫漫/挣不脱思念的情网。风乍起/已是满城桂花香。
虽说真爱能让折翅的天使重生,而胸怀和见识更能让天使飞翔得更高。
正是情窦初开,青春绽放的季节。
她叫菊桑,是一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与他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并且,他从她那羞怯的小鹿般的眼神中看出她是喜欢自己的。然而,装作未知,并不说破。
是的,她确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1。80的个子,一张干净的脸,迷人的笑容再加上风趣的笑谈,都足以让她倾心,更重要的,他有着神奇的数学天赋,有时那个数学教师难以解答的问题,他竟然可以思路清晰并条理清楚的说出简解法,这在她看来既神秘又充满着无尽吸引力的。
而她,却是个脑袋里充满着各式各样幻想的女孩,内心善良但极其自卑。
她个子不到一米六,却对别人有一米六一;
体重早已超过55公斤,却告诉别人至多有50公斤。
这种谎言说的多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是窈窕淑女,等着君子好逑了。
然而,没有。至少,他没有对自己表达任何有意思的讯息。
班上一些胆子大些的女生都开始和男朋友老公老婆的叫着,她却依然守候着他,就那样,安静地,淡淡的喜欢着他。
那已经是秋天了。午后的课间,她拿了一本语文书去操场上朗诵。她就是喜欢语文,确切的说她喜欢写字,她把很多在现实中不敢说的不敢爱的不敢做的统统写在那本带着锁的日记里,当然包括对他的情感。
正朗诵得酣畅淋漓时,一记足球砸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努力的保持着平衡,但依然没站稳,以最难看的四仰八叉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意识有些模糊。
恍惚间,她看到好像是他背起自己进了校医室,并且语气急急的跟校医说着什么。再后来,她就觉得眼皮好重,渐渐睡去了。
醒来的时刻,她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坐在自己床前的就是他,不敢相信!再眨眨眼,是的,就是他!意外的惊喜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麻酥酥的,醉了一般。随即,她为自己这种感觉感到羞耻,脸烧了,耳朵也开始跟着烧了。
他看到她醒了,脸上的表情先是捉摸不定,随后脸又变得通红。
他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烧啊?我去找校医给你量量体温吧?
她急急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舒服,不碍事的,你别多心!
他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好笑,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其他意味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个笑容就是他对自己友好的表示:天哪!他该不会也喜欢我吧?还是不要喜欢好了,他那么优秀,我怎么配得上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想她大概就是那朵正在开放的花吧。
正胡乱思忖间,他又开口了:昨天的事真的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都怨自己技术不好,连累了你。
顿了顿,他拿出一个食品袋说:这是我去早点铺买的早点,你喜欢吃吗?
牛奶和烧饼
她忙不迭的点点头:喜欢!当然喜欢!我每天早上吃的都是这个。
事实上,她对牛奶不是很感冒,对烧饼就更是讨厌,那股浓烈的大葱的味道是会让她彻底反胃的。
但是,她依然开心的吃掉这顿在以前看来绝对难以下咽的早餐,她认为这是他对自己仅有的体贴,不接受难道还要抛弃吗?她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任何讨厌他的行为的。
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他起身告辞:今天还有很重要的数学课,我先去上课了,你好好休息,完了我给你讲一下讲义。
她再一次感觉到幸福满满,这是多么让人沉醉的早晨啊!
他走了,她还兀自躺在校医室那简陋的床上,做起了迤逦的梦。
因为她的受伤,他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他帮她补数学,她帮他补语文,慢慢的,慢慢的,她开始试着进入他的视线。
青春期的躁动是最瞒不过旁人的眼光的。班内流言四起,都在说他和她好上了,而且是学习互补型的情侣,真让人羡慕。
她喜欢大家这样的误会,这样的误会让她满心欢喜。
而他,内心充满了厌恶:她又矮又胖的身材,脸上还时不时露出傻里吧唧的笑容,有时候真叫人倒胃口,若不是自己语文太烂,怎么都不可能和她有任何瓜葛,谁让她是语文高手呢?作文几乎次次拿满分,那个语文老头读起她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没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他那漂亮的初恋女朋友:那才叫一个美丽!身高一米七,体重也就40多公斤,模特的身材加上一张略显成熟的脸,太完美了!但最终,还是因为异地求学而没能将这段美好的往事继续。
转而,他又开始想着:班上那个号称年级十大美女之一的芯也不错,身材长得亭亭玉立,那是公认的美不说,学习成绩又好,能找她当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唉。他失落的叹了一口气。被敏感的她捕捉到了,轻轻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有心事?
他给一个她苦笑:没事,我就是有心事也不能说出来烦你啊!她又是欣喜:他是这么的体贴,连烦恼都自己扛着,不让自己担心,真的是内外兼修的好男孩啊!
她想着想着,忽的,就将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听了吓了一跳:什么?她被自己的鲁莽吓到了,赶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不再看她,口中继续背着枯燥无味的古文,但内心却翻腾了起来:跟她做情侣?要不要笑死人?走在一起也太不搭调了!不行,不行!
她的内心也是纠结着责怪自己:怎么可以那么没脸面跟男孩子说这个?自己喜欢他的心思,如果被他知道了岂不是要丢死人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太不矜持了!
事情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可以一成不变的一路顺利的走下去,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那次联考给她带来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巨变,让她的人生彻底转弯。
那次,他考得很不错,语文尤其进步的快,几乎要超过芯了。因此,他自信满满的去找芯表白,却被芯拒绝了。
芯还说了他最不想听的话:你不是和桑儿在一起吗?怎么还来找我?你这样的三心二意,桑儿会伤心的,你知道吗?随后,芯甩下一句:别再来烦我,好好待桑儿。
他生气,他绝望,他转念一想:都是因为她!都是她害的!我要去找她说清楚,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他愤怒的,气急败坏的走到她的桌子边上,一言不发,拉起她朝操场走去。她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懵了,心思转了很多圈,却始终没有想到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来给我讲题了,我不需要你了,我们的交易到此结束。你以为你用那点破语文水平就可以笼络我吗?休想!你先看看你的长相:水桶体型,大盘脸,头发还那么的一根根竖起来,像个男生,谁会喜欢你?别做梦了!我只会喜欢像我初恋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漂亮高挑,又或者像芯那样才貌双全的校花!你一样都不占,还想着和我一起?别做梦了!从此以后,别再来烦我,我讨厌你!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只有愤怒和激烈。
她听呆了,也惊呆了,一连两个别做梦像炮弹一样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痛到麻木。
他说完话就像甩掉包袱一样,迈着大步走了。留下她一个人,杵在冬天无情的风里,泪流满面,竟不知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
她只是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晚自习也没去上。她不敢放纵自己坐下,她怕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脸上的泪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干了,有的地方还结了冰块。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去死吗?她甚至这样想着。
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也不知是怎样睡着的,也不知梦里她又哭了多久,很多不知道
她没有心情再应付高考了,她只想睡觉,因为睡着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忧伤。
她休学了,没有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是省内的一所普通高校,也去读了。
关于他的讯息,都是一些关心她的人跟她说起的。她总是对这些人报以微笑,并且说谢谢。
但这些讯息,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悲哀过后,她废寝忘食的重新走过高三那段路程:每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背古文和英语,中午从不休息,晚上更是几乎次次都躺在台灯下睡觉。父母劝她不必如此搏命,随便考个什么大学就好了,她只报以微笑,继续苦读。
等到发榜,她的名字排第三:北京大学。很多人都为这个结局而感到惊喜,更多的是感到意外。因为,学校的老师甚至没有注意到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她太过于安静和沉默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他对她咆哮那篇话开始。
她要告诉他,她不是一个仅仅可以利用的小丑角色,她是有才华的,她也不再是他眼里的水桶女孩,她也变得亭亭玉立了:一米六三的个子和45公斤的体重,那是备战高考给压的。但总归,还是符合了他眼里的标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并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知道。
上大学,拿奖学金,谈恋爱,她走的大学之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毕业后,与大学恋人结婚,买房,买车,奔小康生活,相夫教子,她过着平淡的安静的幸福生活。
在平淡安静的生活过程中,她依然会在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想起他,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想的时候依旧是甜蜜参杂着苦涩,她会捶打着告诫自己:不该有这些想念。
但是,回忆仍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丝藤,缠绕在她的心间,不肯离去。
偶然一次,她回乡探望父母,遇见他。
大热天,他穿着一件很破旧的夹克衫,磨得没颜色的牛仔裤,面容憔悴,胡子也没刮,头发散乱着像是几年没洗过的样子,颓废的蹲在超级百货的门口,与街景极不协调。如果不是同行的高中同学捅了捅她告诉那个人就是他的话,她是决计不会认出他的。
此时的她,已是一个知名的青年作家,文章的频频发表,数不清的文学巡讲,参观不完的实地写生,以及应付不完的文学笔会。
这一刻,穿着紫色长裙的她变得成熟了,高贵了,更加出落了,没人会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缓步走向他,像当年似的,小心的轻轻的问了一句:你是杰吗?你还认得我吗?
他茫然的抬起头,傻呵呵的笑着:嗯,是呀!你是仙女吧?你知道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她不回家了,我好想她!说完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兀自哭了起来。她被这一连串的问话和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同学走了过来,拉起她,匆匆的走开。
咖啡厅,她听同学讲起他的遭遇。
大学时代,他又追回了初中女朋友,而且痴情无比,对那女的极其宠爱。但那个女的似乎对他没什么感情,如流水般花他的钱,还动辄就发脾气打骂他,可他,竟然都可以容忍。毕业后,那女的说只要他肯给她家里拿出一百万,她就跟他结婚。你也知道,这并不难,他家开酒店,有的是钱。给了钱,这女的就嫁过来了,但是整天跟他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安宁。
那女的嫌他没出息,只会做家务来讨好她;嫌他没本事,只会靠老子生活。他也觉得这么窝囊也不好,也是被老婆骂心虚了,便去外地创业,结果,你想,像他那样被老婆损成是老实巴交没有任何闯劲的人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呢?欠了一屁股债,还是他老子还的。这期间,他老婆找了一个相好的跟着人家私奔了。他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疯了。
她听着他的遭遇,像是看着《当代故事》一样,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但,这一切又是从同学嘴里讲出来的,那确是,确是真的了。
逛街此刻也变得无味了,匆匆结帐,回到母亲家里,夫君正在沙发上笑盈盈的看着她归来:累了吧?玩得开心吗?她勉强的笑笑:还好啦!
回卧室,夫君跟着进来,轻搂着她: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这样的无精打采?
她说:没什么。稍停了停,抬头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有才吗?漂亮吗?
丈夫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继而哈哈大笑:你是知名作家,货真价实的才女啊!说你没才,给鬼听,鬼都不信!你当然是极漂亮的呀,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哥们儿嫉妒我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呢?
听着丈夫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自己,她的心突然又回了位。
是啊,当爱已成伤,一切都不需要再留恋再回忆了。或许,你不断回忆的念念不忘的美好早已经被时间无情的彻底的打碎,面目全非,无从辨认。
那么,就让它永远的,永远的,随风飘散吧
掌心里纵横着诗行,血脉里涌动着不息的向往,人与人都一样,淡定、真实、善良是人生唯一的方向。
第21篇、爱情故事一生情、一辈子
一百年前,一只老鼠爱上了一只猫,它们两个彼此相爱,但是它们不同的家庭让它们的交往有了很大的阻碍。其实在这份感情里老鼠对猫有很多的顾虑,但是还在一如既往的坚持着去说服它们的亲人,让它们的亲人去接受它们的感情。一天、两天、五天过去了。老鼠坚持不了它家庭对它们感情否决,对它们的不支持。老鼠放弃了。猫并没有怪罪老鼠,反而却送上了它最真挚的祝福。那只猫觉得老鼠的幸福确实它这辈子最大的满足。猫在心底告诉自己老鼠是自己一辈子最爱的人。
一百年后,那只猫已经是白发沧桑,在享受生活最后一段时光,因为不管是什么生物、动物、人类都会面临这病老死去。猫的脑海里还残留这对老鼠的那份感情,猫坚持不住一百年前在眼眶打转的眼泪,终于施放出它的不甘心,猫的那份思念已经盖过时间带给它的沧桑,猫很想再次见到一百年前曾经视为生命的老鼠,但岁月并不让它完成这个愿望,它病在病床上,猫到了老去得最后一刻。
这时猫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老鼠的身影,老鼠没有了曾经艳丽的姿色、更没有曾经那份稚嫩。猫的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老鼠慢慢的走到了猫的面前,看到了曾经那么爱它的猫,猫不在有原来的年轻,猫的家里还是一张床,但是橱柜里却是两个碗和两双筷子。老鼠抚摸着猫的。此时猫的生命已经接近了尾声。老鼠含着泪问猫这么多年还好么?这时猫已经奄奄一息。老鼠放声大哭,这时在猫的腋下留着最后给老鼠的一封信,当老鼠把这封信读完的时候,老鼠的心如刀割。其实猫这些年就是自己一个人,大家一定会在问那一个人为什么是两个碗两双筷子呢?猫每天都很思念老鼠,每天吃饭的时候都准备了两份的餐具自己一份给老鼠一份。猫每天都在梦想,如果有一天老鼠回来了,那就一定会马上品尝这猫最精心的早餐、午餐、晚餐。但是这都是过去了,老鼠想了想曾经过去的自己与猫的那份感情。其实这谁也不能怪,只能怪这社会的现实,只能怪当时的稚嫩。岁月的沧桑带走了很多幸福的时刻,带走了猫对老鼠的那份深深的感情。
猫去了另一个世界,但是却没有带走老鼠对猫的那份思念。猫在心中最后一段话说亲爱的,当你收到这份信的时候,我也许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也许在这另外的一个世界里,我会长得帅帅的、高高的、兜里的钱多多的。但是我对你的那份关心、那份情谊是不变的。也许等你来的时候,你并不知道我还是曾经那个视你为生命的猫。等你享受那份关心、那份感情,我希望你会想起我。其实那就是曾经的那个我。我等你,我在那边给你暖了被窝,等你来了,你面临的就是享受不尽的幸福、快乐。岁月总是让人在不懂得感情的时候,突然遭遇感情,在理解感情的时候让感情离去啊!
第22篇、爱情故事停电时偷吻我的男生
马木子:青春爱情写实小说作家。双鱼座女子,现居沈阳,养狗,热爱文字,内心很强大。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偷吻,关于青春时的自卑和不勇敢,虽然最后没有在一起,但是不后悔,只是有遗憾,因为偷吻自己的那个男生,自己也喜欢过,而且因为那个吻,让自己变得更好。
1.现实版的小白菜
比起那些妖气重重的女生,龚薇真不像是艺术班的女生,她从来不化妆,总是素面朝天,只擦一点淡淡的乳液,坐在一堆黑色烟熏妆的女生中间,算是异类。而且,龚薇也不像90后,她没有破洞的裤子,烫不起爆炸头,她有个难堪的外号,叫小白菜,为什么呢?因为她总是穿一件白衬衫一条绿裤子,脸上又总是委屈的样子,活脱脱现实版的小白菜。更何况,龚薇还很节俭,在这年代,节俭可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女生们都在比谁去了北京,谁去了香港,在比谁穿的衣服比较新款,谁的包包更贵,龚薇却还穿着姐姐的绿裤子白衬衫,真是难看。
龚薇也和母亲闹别扭,可闹来闹去还是那样,父母都下岗了,生活都困难,还顾得上什么漂亮衣服。母亲最常说的话是,你可一定得考上好大学,不然,钱都白花了。
念艺术班的学费很贵,更贵的是那些画纸和颜料,所以,龚薇总是在报纸上画,别人笑话也只能这样。
龚薇没有朋友,更没有爱情,不是不想,每天做梦做都梦见一个白马王子走过来,但一醒来,现实却是那么无奈。更何况,她也没有时间恋爱,她在打工,在校办工厂,每天两个小时,一小时十块钱,够她两天的生活费了。
当然也有全班同学一起去实习的时候,给做好的娃娃缝上眼睛这类简单的活,还是会有人做得不好,龚薇来帮忙,就会有人冷嘲热讽,她每天都做,当然做得好了。
龚薇听见会很难过。
她很希望这时候,有个男生站出来帮她,会希望有个人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默默地喜欢她,在她最无助的时候,给她安慰。可又一想,就泄气了,自卑的,不漂亮的,功课不好的龚薇,怎么会有人喜欢呢?
2.黑暗里的偷吻
龚薇真的很自卑,旁边的女生都那么美,只有她那么平凡,一个人走路会低着头走得很快,碰见男生吹口哨,会吓得急忙逃走,又不大方又扫兴。
在校办工厂实习,也是一个人,旁边的同学都在聊天,她张张嘴想插句话,却发根本在插不进去,她们聊的明星,聊的衣服,聊的化妆品,她通通不知道。
她有点伤心,连灯光都不帮忙,忽闪了几下,突然就灭了,听说线路短路,正在修,但这并不妨碍同学们的好心情,大家还在火热地聊着天,龚薇走到最后面,坐在了那里。
四周都是黑暗,她听着她们的聊天,会微笑,但是突然,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偷吻了一下。
就在她的右脸颊,被人轻轻柔柔地亲了一下。天哪,龚薇简直要害羞死了,她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在那一刻,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她只看见了一个黑影子闪了一下,就不见了。在那一闪的时候,他亲了她。她知道是个男生,因为看起来很高,她还想也许是个恶作剧,这样一想,就更委屈了。
灯在这时亮了起来,龚薇还是坐在最后面,红着脸,细细地看过班里的每一个男生,每一个都像是亲她的那个人,每一个又好像都不是。但还是有好消息,因为从同学们的脸上,龚薇看得出这不是玩笑,不然大家早就哄笑了,可到底是谁。
龚薇想,或许真的有个男生偷偷地喜欢自己也不一定。龚薇觉得很高兴。一切好像都和以前一样,但龚薇知道不一样了,她还是穿着绿裤子白衬衫,被大家喊着小白菜,还是那个自卑的功课不好的女生,但她的心里开出了小花,不高调,但很骄傲。
都是因为那个吻,让她备受鼓舞。可龚薇很想知道,他是谁?他是谁呢?
是陈建吗?一想,龚薇就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怎么会是他呢,他那么帅,那么优秀,身边的女生络绎不绝,龚薇对他,也只是暗恋而已。没错,是暗恋,已经两年了,可是不敢表白。后来龚薇觉得是唐宁,龚薇觉得唐宁总是偷偷看她,而且,唐宁曾经说过,龚薇是个很特别的女生。说一个女生很特别,多少是有点喜欢吧。
3.吻了就是爱情
唐宁离龚薇心里的王子形象差远了,画画很好,但长得不好看,还有点傲气,龚薇向他请教的时候,爱理不理的,但龚薇不生气。
她觉得唐宁是和自己一样的人,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装作不喜欢。可是龚薇真的喜欢唐宁吗?她不知道,她只是觉得他吻了她,她很感激,要知道,一个孤单的女生是需要这样的鼓励的,更何况,平心而论,唐宁是个不错的男生。
已经有美院要破格录取他了,他的一幅画得了个全国大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龚薇有点丧气,她从来没对那样的好学校有过憧憬,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要和他一样,所以,她要比以前更努力百倍。
夏天的画室很闷很热,龚薇流着汗不停地素描,原来真的是工夫不负有心人,几个月过去,她竟然考了全班第三名。
龚薇第一次觉得大家喊她小白菜是充满了赞赏和喜爱。她也有朋友了,大家说她其实很有品位,白衬衫穿在身上很是与众不同,像极了文艺少女,而且,她笑起来,多么单纯。
龚薇还用自己打工的钱交了学费,这次没人再冷嘲热讽,都说她很厉害。连唐宁都这样说,说的时候,顺便握住了龚薇的手,说,我知道你总是偷看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龚薇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但她没有把自己的手抽回来,而是安心地让唐宁握着,分外妥帖。龚薇知道,自己对唐宁没有那么喜欢,她只是感激,感激他在她那么落魄的时候还能喜欢她。所以,龚薇和唐宁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画画,一起去看电影,一起聊以后以及未来。
可是忍不住看陈建,他很消沉,龚薇听说他失恋了,被一个女生甩了。龚薇有点心疼还有点忌妒,她很想安慰他,但找不到理由。
4.凌晨四点的生日祝福
龚薇是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大学的,比唐宁的成绩还好,但她看红榜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唐宁,而是在寻找陈建。
陈建去了另外的城市,龚薇有点难过。
实际上整个一夏天,龚薇都很难过,她再也没办法每天看见陈建,再也没办法坐在他的身后,偷偷地画他。龚薇画了无数张陈建,整整两大本,有他不同的表情,不同的样子,他哪天穿哪件衣服,她记得清清楚楚。
她想把这些告诉他,又不敢。她听说,陈建过生日,要开生日聚会,可是她没有被邀请,也是,他们根本就没说过几句话,怎么会邀请她呢,可还是会伤心。
但她还是去了。订了个大蛋糕,写着生日快乐,只敢写这一句,在凌晨四点的时候,偷偷放在他家门口。
他家的门早上六点才打开,是他母亲出来取牛奶,一出来就喊他出来,让他看门口的那个蛋糕。龚薇躲在角落里,看见陈建穿着小花猫的睡衣,非常可爱,她笑了,她还看见他出门跑了几步四处张望了一下,又跑了回去,手里提着那个蛋糕,在说,是谁呢?
龚薇想,他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是自己了。那天,她一直坐在离陈建家不远的地方,看着他邀请的人一个个地走进去,大多数是那些漂亮女生,拿着贵重的礼物,他们还一起去吃了饭,去唱了歌。
龚薇一直跟在后面,后来,她接到了唐宁的电话,唐宁问她有没有准备好,他们明天要一起去上大学。龚薇说,准备好了。她已经准备好跟陈建说再见了,而且,也许说完再见就再也不会见了。真是难过。
5.从来都没有如果
龚薇上了大学一个月后就跟唐宁分了手。是唐宁说出来的,他以飞快的速度追上了一个女生,就对龚薇说,我发现我没那么喜欢你。
龚薇哭了,问他,不喜欢我,还偷吻我?偷吻?唐宁有点莫名其妙,我没偷吻过你,没有。唐宁说完这句话,龚薇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自己也没那么喜欢他,她还冲他潇洒地挥挥手,说再见。
龚薇想,幸好不是唐宁,幸好不是,因为她真的没办法喜欢上他。她心里还有小小的骄傲,也许那个偷吻自己的男生在等着自己也不一定。可他,是谁呢?
龚薇又想到了这个问题,一想到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去参加寒假的同学聚会不可,一定要找到他不可。大家并不知道龚薇和唐宁分手的消息,大家还开他们的玩笑,陈建坐在后面,一直沉默。后来大家都喝醉了,说了很多胡话,龚薇也是,说很感谢一个人,因为那个人,她才有了动力,才融入了大家,有了朋友。
龚薇眼睛有点湿润,她去天台上透气。她没想到陈建也跟了过来,站在她旁边,她的眼睛更湿润了,因为她刚才听见陈建说,已经和喜欢的女生在一起了。
陈建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你也很好啊,有唐宁。说完陈建沉默了一下,接着说,龚薇,其实我喜欢过你,我还在校办工厂停电的时候,偷吻过你呢。
龚薇愣在那里。陈建接着说,但我发现你喜欢的不是我,我又发现,我喜欢上了别的女生。龚薇的眼泪掉了下来。
陈建回去了,龚薇也回去了,她发现自己还能说笑,还能喝啤酒,只是眼睛有些红而已,但过一会儿就好了。就像爱情,也会好,可是,如果她知道当初偷吻她的人是陈建,那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但没有如果,从来就没有。
第23篇、爱情故事锋菲再恋,也许没有故事
2002年初夏,王菲、谢霆锋在香港手拉手上街游玩。
理论上每个正常人都有逃离黑暗的能力和权利,这个黑暗包括糟糕的婚姻、单身的寂寞、世俗的评判。谢霆锋和王菲的复合也许没有故事,或不如想象中完美收场,那又怎样?至少他们在某时某刻某个点上,听从了内心,没有被卑微的生活打败,没有将爱情变成憎恶和悲痛。而应该怎样生活,怎样去爱。这是冲击每个人的基本问题。
14年前,无惧狗仔镜头世纪牵手14年后,因为忘记拉窗帘而被拍到了像少年情侣似的相处,上帝用弯曲的字行写下笔直的路,娱乐圈那张著名的网状关系图居然找到了一个闭合点。
你不得不直面这个世界的复杂多样,以及对幸福千奇百怪的理解。锋菲再恋的消息搅起了惊涛骇浪,婚姻与奇遇之间,到底应该怎样选择?前者确保生活的延续但威胁到了欲望,后者虽然打破庸常,但危及婚姻制度的正统性。祝福锋菲的,与反对锋菲的,在某个层面几乎达成了共识,让人们不自觉地代入了自我陶醉和自我批判的正当性。而无孔不入的媒体文化更是扭曲了现实意识,模糊了生活故事与虚构故事之间的界线。
因此,我们才会像相信电影的幻象一般相信复活,相信起死回生,即便那是假的、戏剧性的复活,是用娱乐的手段,由一个幻想中的魔术师来实施,从他身上我们依然可以认出爱情的胜利,但这对他来说就是没有分别的因与果。戈达尔曾把电影的作用归结为替代了一个与我们的欲望相契合的世界,我们潜入了这个世界,或潜入了我们的幻觉。这些时时刻刻准备上头条的娱乐名人存在的意义,也是为了给我们制造关注点,从平庸的生活中逃离。
精神分裂的实质其实是自我边界的缺失,这次事件,除男女主角外,所有人都有这个迹象。谢王张三方各有一位经纪人或准经纪人出来表达立场,不像主角的立场,更像是个人的代入立场,陈家瑛替王菲高兴,向太一脸对谢的怒气,霍汶希不情不愿只好警告媒体。至于观众,更是代入多于投入,而一场游戏,需要的是投入感而非代入感,对于明星的审视也许不应该超过一个界线,事实上也许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都应该遵守这个界线,就是不要妄自揣测别人过得不好,比如整件事中,王菲和谢霆锋不会过得不好,李亚鹏和张柏芝也并没有过得不好,前者收获了爱情,哪怕是暂时的,而后者也没有因此损失什么,还在做慈善和上娱乐节目,至于想象4个未成年孩子过得好不好,那更是没有必要。
不要试图从娱乐事件和娱乐人物身上寻找意义,娱乐才是整件事情的意义。
第24篇、爱情故事此生等候,只为刹那回眸
世间的美就像一朵轻盈的蒲公英,春风拂面,纷纷洒洒,你不知道它究竟要飘向何处,会遇到什么样的爱侣佳人,只知道倘若有天遇见,便会不顾一切地去追随。
金岳霖就是如此追随着那个女子的,他的守候从初见直到再也不能见。
金岳霖认识林徽因,缘于徐志摩的引荐。那时,梁思成与林徽因在北平的四合院里过着平淡的日子。就是在这个四合院里,金岳霖与林徽因夫妇成了邻居。
此后见面的机会也就多了,金岳霖发觉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会为了一朵花开而欣喜,为了一只蝴蝶而驻足,为了一缕阳光而感动。不知不觉中,金岳霖对这个白莲般的女子生了情,动了心,他爱上了她的才情和温柔,爱上了她的吴侬软语。
虽然他同徐志摩一样爱慕林徽因,但行止却大相径庭。徐志摩诗人的气质使他狂烈的感情之火烧掉了理智,而金岳霖自始至终都用坚定的理智驾驭着自己的感情,显现出超脱凡俗的胸怀与品格。
他是哲学家,可初遇爱情,那些烦琐无味的逻辑方法便不听使唤了。对于林徽因,他是爱着的,可是她早已为人妻,为人母。世间的爱情就是毫无头绪,没有道理的,怎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金岳霖心中的爱慕就像高涨的潮水,汹涌而来,久久不退。但金岳霖从没有把林徽因从她家庭中拉走的自私想法。也正是如此,梁思成和孩子也都爱他、信他。实际上,作为邻居的金岳霖就像一位大哥一样,已融入这个家庭中。
如果不能与心爱的人携手一生,那么便将这份爱深埋心底,默默守护,这就是金岳霖的选择。他知道,林徽因身边已有了梁思成,他只能成为朋友,大哥,守护着心中的爱情,守护着她和她的家庭。
然而,那样风度翩翩的学者,那样幽默细心的老金,还是让林徽因的心中犹豫了。1931年,林徽因给胡适寄了一封信,她说: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庭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有时,我自己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是的,另一个爱我的人就是默默给予她关爱的痴情老金。
对梁思成坦白后,林徽因得到了丈夫思考一夜的结论: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愿你们永远幸福。这话让夫妻俩痛哭不已。而林徽因将这话告诉金岳霖时,他则痛苦地回答: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这就是金岳霖的爱。
金岳霖与梁思成夫妇的关系如同小说里的故事,只是开始相同,结局并不一样。林徽因的坦白并没有让三人的友谊产生芥蒂,甚至连梁思成和林徽因吵架也是金岳霖做裁判。金岳霖就这样跟随着自己的心,顺从着自己的思想,成了梁思成家里的沙龙常客,更是长久地与他们毗邻而居。
也许,故事到这里就该到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可偏偏命运多舛,林徽因在1955年去世了。
追悼会上,那张黑白照片里的素颜依然清秀美丽,宛如这世间的一切不幸与磨难都未曾打扰过她。在众多花圈和挽联中,金岳霖的一副最为醒目: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很久之后,金岳霖回忆起林徽因的追悼会时说:追悼会是在贤良寺开的,我很悲哀,我的眼泪没有停过。
那个始终挚爱的女子不在了,金岳霖的心也就不再悸动了。他们这一生不曾相守,却在心中给彼此永久留了位置,无人撼动。如今,林徽因走了,而那个默默守候的老金终身未娶。
当每一个孤灯独照的夜晚来临,金岳霖就会感到漫无边际的寂寞如潮水般向他涌来,那滋味不可名状。
黑暗中,金岳霖的心沉静如水,不起涟漪。那些曾经的欢声笑语,依旧不时传来。回忆的潮水正在慢慢退去,直至看到了海天交接的那一抹蔚蓝。而他望向那泛黄的纸张,看着那些林徽因曾用真情写下的句句诗歌,慢慢凝成了黑暗。
有些感情一旦在心底扎了根,就很难移除,即便是连根拔起,也还会有空缺存在,这样的真情深藏于一生。
林徽因去世多年后的某天,金岳霖郑重地邀请了些许好友赴宴,前来的宾客疑惑不解,然而心中的那一丝疑惑却在开席前的那一刻变成了唏嘘,因为金岳霖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多年后,当年的老金成了80岁高龄的老人,而曾经那些旖旎岁月也已经逝去了半个世纪。无法想象没有林徽因的日子里,为爱痴狂的金岳霖是怎样度过每一天的。佳人不在,他已不再期盼,不再等待,他的世界从此暗了下来。
人生短短几十载,有多少陈年旧事积满尘埃,被尘封在心底,直到慢慢遗忘。一切都仿佛是那窗口处纷纷落下的夕阳余晖,直至黑夜降临,再没了喜悦和伤悲。蓦然远望,只感觉到无尽的黑暗。
也许每当夜深人静时,他总会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夜色。灯一直点着,一个人,一片静谧,只有一片孤影相伴。
时光蹉跎,白驹过隙,几十年后,当有人拿来一张金岳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请他辨别拍照时间与地点时,金岳霖依旧会凝视许久,直至嘴角慢慢下弯,仿佛是要哭的模样,千言万语梗在嗓子里说不出来。
最后老金仍一言不发,手却紧捏着照片,生怕照片中的人会飞走似的。良久,金岳霖才抬起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那人说:给我吧!
那一句请求的话,只简简单单三个字就让人忍不住心酸落泪。他从不曾说过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只是那样无言地做着一切。他一辈子都站在离林徽因不远的地方,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这就是为爱痴狂的金岳霖,从20世纪30年代一直到晚年,他的那份爱始终没有变质,追随一生。也许正应了那句歌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第25篇、爱情故事6年后,我们第二次相亲
1997年,姑姑为我安排了人生第一次相亲,当时我只有19岁,心想,都什么年代了,还兴这个?可姑姑说小姑娘年纪小一点可以慢慢挑,等你年纪大了就只有被别人挑了。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随姑姑一同赴约了。晚上7点左右,当我们来到鲁迅公园门口时,对方早已到了,介绍人互相报了一下我们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后,双方就打道回府了。姑姑认为他的条件不错,比我大7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卖相也不错,接下来的程序是等待男方提出约会。
记得我们相亲是在冬天,而初次约会已经是春天了。这中间如此漫长的间隔似乎预示着这次相亲将无疾而终。尽管如此,姑姑还是传授了一些经验给我,什么初次约会女方要迟到一会儿,要多听少讲,要保持矜持,并嘱咐说你年纪还小,还在读书,为了不影响你的学业,你们一个月最多约会一次,每次不能超过两小时。对方约我在鲁迅公园碰面,我真的有些担心我们能否认出彼此?幸好,我一看到他就认出来了,他也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当时一副学生打扮,短发、戴着眼镜,身着休闲装;他则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一看就很不般配。我们在鲁迅公园里闲逛,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突然窜出一个乞丐,他很会轧苗头,你们一看就有夫妻相,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虽然我们当时根本没有来电的感觉,但被这乞丐这么一说,我还真脸红了。他倒挺坦然,若无其事地建议我去打保龄球,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我,一下子来了劲。他打得不错,而我一开始一直打双沟大曲,不免有些懊丧。后来在他的指导下我也打得有些像样了,这时我才认认真真将他打量了一番,他长相很斯文,戴着眼镜颇有几分灵气,皮肤也很洁净,不像我满脸青春痘,而且他打保龄球的姿势也很潇洒。
打完球,他问我上哪吃饭,我想起了姑姑的忠告:不要用男孩子的钱,而且规定的两小时也已经到了,于是便推辞了。
虽然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但这次约会后,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也许大家都没有把对方放在心上,一晃6年过去了。这期间姑姑又为我安排过很多次相亲,但都未成功。
2002年底,我随公司赴香港考察,在著名的黄大仙旅游景点,我衷心祈祷能够尽快找到我的白马王子。谁想天下竟有如此巧事,不再相信相亲的我在回上海的当天晚上就接受了姑姑为我安排的第n次相亲,因为对方居然是6年前的第一任相亲对象。我想,他现在应该有32岁了吧,想来他这6年肯定也是阅人无数,曾经沧海,怎么又想起我了呢?看来是我们彼此的姑妈见我们都未修成正果,有意再当月老。
再度相见,是在他姑妈的家里。那晚,听说他先前拒绝了好几档相亲安排,而介绍人一提我的名字,不知怎的他就同意了。说实话,我只依稀记得他6年前的模样,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显得更成熟,更有魅力。颇有涵养的他仍旧一身西服,中规中矩的样子;而我也由一名学生妹变成了一个淑女,眼镜也换成了隐形的,手上也不再有圆珠笔迹,着装虽然还是休闲的,但款式能与西服相配。
我们一起去喝咖啡,面对面聊着各自的工作、生活以及这6年来寻寻觅觅的故事,忽然觉得我们彼此是那么熟悉,心越来越靠近。他告诉我他姑妈为他安排的相亲次数虽然很多,不过他还记得我当时的学生模样,还有留有圆珠笔迹的手打出的双沟大曲。我也问道:其实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好,为什么后来你不约我了?他说:你还说呢,你当时规章制度那么多,怎么谈啊?亏他还记得,也许那些规矩是很特别吧!再说那时你还太小,6年前我错过了你,6年后不会再错过,我要把这6年的时间都补回来!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我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他也笑称:如果6年前我们就相恋,说不定现在都有孩子了。我说:如果当时与你恋爱,说不定不会成功的。他也表示赞同地说:其实我们的性格和兴趣都挺相投,但当时我的事业刚起步,而你还未完成学业,不确定因素太多,直到再次见面,我才明白原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一年后,我们携手踏进婚姻的殿堂。现在新婚半年的我们时时沉浸在幸福中,并且深信这辈子永远如此幸福。
第26篇、爱情故事她走了但爱情留在了我心里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席慕容《无悔的青春》
这是两年前的故事。
那年冬天,在朋友们举办的一场晚会上,我上台唱了一首歌。下台时,我看到一位女孩的目光一直定格在我身上,笑脸相迎地朝我走近。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染着红棕色的秀发,修长的身材,亭亭玉立。我边打量她边揣测她的职业,我想她应该是一名大学讲师,或是一名白领丽人。除此之外,我猜不出还有其他什么职业更符合她的气质。
她和我寒暄了一会儿,自我介绍她叫王嫣(化名),还夸我歌唱得好,我只得说些“过奖了”之类的客气话。王嫣的口音听起来不像是内地人,带着一口浓重的港台腔,她的举止显得极其优雅,是个很有涵养的女孩。
我问她:“王嫣,你是哪里人啊?”王嫣表明身份的时候让我猝不及防:她是一名澳大利亚籍华侨,12岁随同父母移民澳大利亚至今,现在在悉尼一家医院当护士,她此行的目的是回山东老家探亲和相亲。
晚会结束后,我邀请王嫣一起去喝咖啡。在咖啡厅,王嫣低垂着头,羞涩地将她相亲的故事讲述给我听。
她相亲的那位先生是一位大学教授,今年34岁,比她整整大了8岁。在父母的认可下,他们已经见过一次面了。那位先生很喜欢她,可是她并不喜欢他,并已经含蓄地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咖啡厅柔和的灯光照耀着她动人的脸庞,不可否认,我特别欣赏这个女孩,甚至是对她有着强烈的好感。容貌是其次,主要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气质,温柔、优雅,有别于我见过的其他女子。那晚,我们相互留下联系方式,然后我送她回到她一个阿姨家。
之后,我和王嫣偶尔发发信息、通个电话,保持着不愠不火的联系。
那是一个周末,科室里的同事们相约去南部山区烧烤。这事我和王嫣提起过,她似乎很感兴趣,问我到时候能不能带她一起去。我当然不会拒绝。
那天,烧烤结束后,同事们就分头去玩了。那天风和日丽,我和王嫣欢快地穿梭在大自然中,偶尔牵起她的手,丝丝的温暖与甜蜜撞击心扉。
我们在山顶看见水库里有人在划船,于是就下山一起去划船。那种船只是用塑料制造而成,两个座位,两个踏板,一个方向盘。波光粼粼的湖面,静悄悄的大自然,微风轻柔地吹拂在脸上,酥酥的、软软的……我们踏了一会儿就让船在湖泊中轻悠悠地漂荡,四目相望,心里那种甜蜜无以言表。
王嫣坐在我身边,特别开心。后来她拿出手机,提议我们一起听歌。于是,我和她一人戴一只耳机,我们一边听,一边跟着旋律轻轻哼唱。
那一刻,我产生了要与王嫣在一起的想法。但是理智告诉我,这不现实,因为她不久后又要漂洋过海重回澳大利亚了。
周一一上班,我按捺不住就给王嫣发信息,向她问好。她给我回过一条短信:“我现在遇到一件头痛的事情。”我赶紧给她打电话。
电话那端,王嫣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哭腔。原来,之前和王嫣相亲的大学教授对她一见倾情,虽然她已经把他婉拒了,他却不死心,要来找她,还说追不上她誓不罢休。
在电话中,我说:“我想你了。”她说:“我也一样。”我们约好晚上在公园见面。
那晚,我们沿着河边漫步,晚上的风颇有些凉意,王嫣看起来很冷的样子,于是,我把她的手握在了自己的手心。后来,我们走到一个僻静处,我拥抱了她,她很乖地靠在我怀里,我甚至都能听到彼此的心跳……最后,我吻了她。
那真是一个甜蜜的夜晚,每次想起,我的心都会泛起带着一股酸酸的甜蜜感。
我帮王嫣推掉了那个大学教授的约会,从那以后,我们俩整天在一起,就像普通的恋人那样,你侬我侬,每天都很开心。只是,我们谁都不提她不久就要回澳大利亚的事,仿佛这一切就是个甜美的梦,谁也不愿主动把梦惊醒。
王嫣要离去,这是计划中的事情,无论我多么不舍,她都要离开。虽然我们现在还天天在一起,但不久后她却要前往另一个国家,或许我们只能在遥远的将来见面,而“遥远”的概念需要用“年”甚至是“永远”来计算。
王嫣的行程是从济南赶往北京,然后从北京乘飞机抵香港,最后从香港转机到澳大利亚。在北京她逗留一晚,暂住在她北京的姑姑家。我决定去北京送她。
到北京的那天傍晚,天空下起了雨。
我们撑着一把伞,漫无目的地沿着马路携手前行。路边是橘黄昏暗的路灯,将空中飘摇的细雨照射得水雾缭绕。走了一会儿,我把王嫣抱在了怀里。我说:“真舍不得让你走。”她沉默,然后说:“我会回来的。”那一刻,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诸如“留下来吧”、“我等你”之类的话都到了嘴边,却不知如何说出口。
最后,我笑了笑,对她说:“那你记得跟我联系。”她轻声说:“嗯,一定。”
王嫣回澳大利亚后,给我打过几次电话,我们也在网上聊过很多次。我们之间的交流,无非是诉说彼此的思念,然后就是回忆在一起的美好。两个人都没有说过未来,好像心照不宣的样子。我知道,我们的未来十分渺茫,爱情来得太突然,我还没准备好,她就走了。
后来,我们之间聊的就是彼此的生活,大多是她说,我听。再后来,我们的联系就慢慢减少了。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我有我的生活,她有她的生活,我们就像两条线,短暂的相交之后,是漫长的平行。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如同烟花,美丽地绽放了一刹那,过后,一切复归寂静。
彻底失去联系一年左右的时间,我突然又接到了王嫣打来的电话。她说,她又要回国了,想见见我。
见面后,我们像是一对老朋友,虽然亲切,却少了那份激情。回忆起上次的相处,感觉就像在说年少的故事,温暖却久远。
王嫣告诉我,她马上就要在澳大利亚结婚了,未婚夫是一名工程师,对她很好,他们感情笃定。我祝福她,是真心祝福她的。她让我结婚的时候,也记得告诉她。我笑着说:“会的。”
如今,我已经很少想起王嫣,只有听到“澳大利亚”这个国家的名字时,才会想起这个曾经心动不已的女孩。我很明白,有些人有些事,在岁月看来只是一段短暂的插曲,我们没办法去追究结果,只要过程美丽,就够了。
如今,我虽然单身,却对爱情充满憧憬,我明白,我要找的,是能够从恋爱走向婚姻的女孩,认识她,了解她,爱护她,然后和她携手一辈子。我始终坚信,有一个对的女孩会在对的时间里出现。
是的,我坚信。
第27篇、爱情故事痴爱
他们的相识只是一次偶然。
她是个农村的姑娘,在一家餐厅打工,挣着微薄的工资,供养患病的母亲以及上学的兄弟。而他却有一个富足的家庭,父亲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他在一家银行工作,没有任何生活的压力。
他第一次走进餐厅时,就被她的秀丽端庄吸引住了,还有她的气质,她与别的打工妹有根本的不同。
他的眼光是对的,她在餐厅打工只是生活所迫,她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她的本科自学考试将要通过了,专业是外贸英语。
他尽一切可能帮助她。在她母亲病重住院的时候,他负担了全部的高额费用。她拿到文凭后,他四处托人为她寻找工作,她被招聘到一家效益很好的外贸公司。凭着她的努力,几年后,她成了主管出口部门的经理,而他仍是一个普通的银行职员。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应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但是,她却对他说:“你的人情我一定还。”他总是对她淡淡地笑,然后低下头,神情很落寞。他要的不是钱,而是爱情,他已经等了许多年。
然而她却不能,产生爱情的原因很多,崇拜、喜欢甚至仇恨,惟独负疚不能。他为她做出了许多牺牲,她活在他的影子里,他给她的太贵重了,可以说,她现在的一切都源于他的帮助,这成了她的不能承受之重。
冬天的时候,他对她说:“我要结婚了。”她很惊讶。
他接着说:“你借我一些钱吧,我们即将置办酒席并外出旅游。”
晚上,她拿钱来到他的住处,他正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在看电视,他说:“这是英子。”她对那个女孩笑笑。
当她把一大沓钱交给他时,她觉得完全解脱了。后来,她顺利地恋爱、结婚、生子。
多年后,有人偶然谈起他,说他都快40岁了,还一直单身。她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呢?
后来她知道,那个女孩是他的表妹,他是故意骗她的。因为他的爱只会给她造成痛苦,所以只好离开她,这是他送给她的最后一份爱。
爱情在外人看来往往是有些荒唐的,因为爱情本身,便是一个“痴”字。即使岁月老了,人变了,但那份痴心永远都不会变,这就是真爱。
第28篇、爱情故事恩爱夫妻恩在先
她嫁给他,本是无奈之举。因为孤傲清高的她,一直对爱情有一种理想主义者的挑剔,只因年龄大了,心里慌慌得没了着落,才在亲友的撮合下,匆匆地嫁了。
她瞧不上他,有意无意找着茬挑他的刺,他总是一味地退让。日子便这样浑浑噩噩地过着。有一段时间她身体不适,检查出有了身孕,她没有丝毫做母亲的快乐,心底依旧不甘,却又无可奈何。他却很开心,待她更胜从前,戒了烟、戒了酒,拿那钱都买了水果给她吃。怀孕的女人嘴馋,且不可理喻,大半夜里想吃前街的豆腐花,他也二话不说顶着寒风就出去了。直到女儿出世,他一个大男人,依然喂奶、把屎、洗尿布、哄孩子,全都包揽了,把她和女儿都养得水嫩葱白。旁人羡慕她做了妈妈反而更漂亮了,她抿嘴一乐,那是因为她的辛劳都由他代受了呀。
她是老师,课业负担重,所教科目又不是自己的兴趣,所以她厌倦了。刚巧有老同学找她合开服装店,她就想到了辞职。父母闻说,大怒,好容易培养出一个大学生,还端上了铁饭碗,怎么能说不干就不干?于是他们动员了许多亲友来阻止。四面楚歌里,唯有他坚定地站在她身后:“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我都支持你!”
她最终还是辞了职。在商业区盘了一家店面,前期的装修、进货,她都亲力亲为。生意忙,女儿和家务活,自然一股脑儿扔给了他。因为正值销售旺季,头两个月的营业不错,但没过多久,生意萧条,老同学临时撤股,她独力难撑,这一行竞争又激烈,店子只好转给了别人。她好些日子都没出门,怕的是别人问起,觉得丢脸。幸而,他只字不提,还是若无其事地对她,她的自尊心才好受了些。
闲暇时,她喜欢涂鸦文字,后来还鼓起勇气去投稿。其间她遇见了一个特别投契的文友,随着话题的不断深入,两朵“隔墙花”就小心翼翼地探出了触角,试探、缠绵、暧昧起来。他发觉了她的异样,第一次失控,与她大吵。第二天,她离家出走,去了文友所在的城市。可她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独自过了几天,却冷静地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她还是回了家。打开门,地板光洁明亮,家具整齐干净,这个家似乎随时都在等候着主人的归来。她走进卧室,摊开被子,这么多天来,头一次安心地睡了一个好觉。
不知不觉,她和他便已结婚多年。如今他偶尔去外地出差,她也会很想念他,盼着他回来。纵使她原来不爱他,但这一点一滴的相处,一次次的施与受,任谁都会感动。恩爱夫妻,恩在爱先,有了恩,慢慢地,也会有了爱。
第29篇、爱情故事领着老公回家
浪漫期过后的冷漠
我先生林怀瑞是个小有名气的律师。我们认识已经8年了,从最开始的谁也离不开谁,到现在淡淡的像白开水一样的生活,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
我们吵架是从他越来越被关注开始的。他渐渐有了名气后,应酬多了,回家越来越晚,也开始忘记我们的一些纪念日了。有时候关于他的一些事,我还是从他朋友那里知道的。他对客户和同事都体贴入微,回到家却变得很冷漠。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变得需要争取他的关注,而他却只对陌生人微笑?
后来,读到一本叫《懂得爱》的书,里面说,亲密关系都会从最初的默契而亲密的浪漫阶段,慢慢转到权力争夺期,如果争夺期能很好地过渡到整合期,就会有日后的承诺期和共同创造期。合上书,我看看自己的家,是继续冷漠下去,还是在我们需要前进的整合期里,做一些功课呢?
一天,我的律师先生回到家,依旧窝在沙发上,锁着眉头一言不发。我看着他疲惫的脸,没有再冷漠地关上门,而是帮他端来一盆洗脚水,他迟疑又惊奇地把脚放到水里。一盆洗脚水的能量真大,他依然没有说话,但态度明显和蔼了许多,而我,心里也暖了一下。
他一直把脚放在水里,我时不时地加一些水。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说:“很累。话说得太多,回家只想一头扎进被窝里。如果可以一直睡觉,我愿意睡上10年……”
我听得泪眼婆娑,同时也明白了,他的冷漠不是对我,他太累了,却没办法停下脚步。男人跟女人的心里,装着的从来都不是同样的东西,只是我一直都不愿意去面对。
那一天,他破天荒地跟我说了很多话。而我,也破天荒地不再抱怨,只是在一边安静地听他说,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整合期的反反复复
他不回家吃饭的时候,会提前打电话给我。如果下午要开会,他也会提前发短信通知我。他不再像从前一样,我打了很多次电话都不接。但是回到家,他还是没什么话。
我开始学习“手艺”,看许多保健书,等他回家时,就给他按摩、推拿甚至艾灸。开始,他只是不愿意扫我的兴,由着我一样一样地试着。试了些日子,他一进门换上拖鞋就说:“老婆,能帮我按摩一会儿不?”我们又有了新的交流方式。
他还是有很多应酬,但偶尔会提前给我打电话说:“一起去吧。”4个字,很简单,但我却欢天喜地。每个成功的男人,都会被一群姑娘盯着。我在饭局上,就看到了几乎要杀了我的眼神。大方一点儿的姑娘还会跑来跟我说话,挑剔林怀瑞的衣服,说应该可以打理得更好。我告诉这个女孩儿,我对丈夫尽的本分是:他需要我的时候,我一直都在。我能感觉到,林怀瑞的目光停留在我脸上许久,然后下意识地,在我的肩膀上用力捏了一下。
回来的路上,他说:“你开车吧。”然后整个人懒懒地瘫在座位上,自言自语。他说:“我不想瞒你,这几年,身边的诱惑很多,也动过心。我也是男人,年轻漂亮的姑娘在身边,难免……”他停了一下,似乎看出了我情绪上的变化,“但不知道为什么,心还是系在你的身上。”
我突然非常难过,把车停在路边,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下来。委屈、愤怒和理智在我的身体里打架,但我清楚地知道,他跟我坦白这一切,总比把我一直蒙在鼓里要好。
承诺期的慢慢尝试
林怀瑞的坦白换来的是我很多日子的纠结。最亲的爱人,跟其他女人有了暧昧不清的关系,再大度的女人也没办法接受。
有一天,上海下了大雪,林怀瑞却约我去外面吃饭。我们并肩走在漫天的大雪里,没有打伞。如果一直这样走下去,我们是不是就会走到白头到老那一天呢?我正这样想的时候,他跟我说:“要不,生个孩子吧?”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听的我鼻子发酸。
我知道,如果我不想放弃,就得选择接受。一个人一瞬间被诱惑,谁能断言那是彻底的背叛呢?我的心就没有飞扬过吗?就没有对哪个林怀瑞以外的男人动过心吗?我们像结伴而行的旅者,他望了一眼其他的风景,但重要的是,我是陪他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我们开始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告诉对方自己最真实的感受。比如,他约见的客人是一个漂亮并且对他有好感的女人,他会告诉我,我虽然不希望他去,但并不阻止。我的感受是我自己要处理的事情,而他是否去,是他需要面对的事。
晚上,我会告诉他,我心里酸酸的。把这些真实的感受说出来,可以踏踏实实地睡得更好。原来两个人这么真切地面对,是减少能量消耗的最好方法,为什么早些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呢?
当我不带负面情绪地跟他互动时,才发现有些事情是我不了解的,我表达自己真实的感受,也让他目瞪口呆。但我们都试着去感受自己的那份情绪,尽量不阻止对方。
共同创造期的温暖
后来,林怀瑞只要晚上超过10点钟回家,就会打电话告诉我,无论身边是吵闹还是宁静,我都不会因为猜忌在电话里跟他吵架了,而他也会耐心地跟我多说一些话,让我放心。
我出差的时候,如果有男同事同行,他一定要送我去机场,亲自去见一下。如果是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他也会发短信给我:“两条路,任你选:一是不能出轨,二是我陪你去。”我看着短信,笑了。
纪念日越来越多,这些纪念日里,我们不再像从前那么形式主义地送礼物,或者为了情调去吃饭。而是一个长长的拥抱、他洗一次碗或者打扫一回房间;我们在记事本上写着,他需要哪几本书;有些时候他不能回家看父母,我就一个人提着礼物给老人送去。
洗手间里,有他早上帮我挤好的牙膏;还有他不知道在哪个电影里学会的,用我的口红在镜子上留言。周末回家看望我父母,无论送什么,我都说是他送的。父母经常趁我不在时打电话给他,让他回家吃饭。他去看望父母回来,我又会接到同样的电话。这样的默契让我觉得踏实又安心。
某个周末的早晨,我醒来,看他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看报纸、喝茶。我愣了好久,他不出去了吗?看我醒了,他几乎是跳过来,将整个人砸到床上,一把环过我的肩膀说:“我为什么要这么忙啊?我要挣钱养家。现在家养的挺好的,为什么还要继续挣钱?难道就是为了挣钱而挣钱,我成挣钱的机器了吗?不是。所以,从现在起,我要好好的陪着我的黄脸婆啦!”
我的眼泪就在他自问自答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流下来,这小子之前虎着脸,一直忙着所谓的事业,现在他眉开眼笑地跟我说:“去他的事业!”
我很惊讶,甚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紧紧地挨着他,感受这份真实地存在。短短半年时间,林怀瑞不再是那个只以工作为重的律师,他给自己更多的时间,用来生活。我也松一口气,这么久的努力总算没白费,我终于把他的心领回家了。
饮食男女的身心成长,无非是把每一天过好,把握每一个当下。很少有人的婚姻之痒经历了非常枯燥的开始、非常委屈的过程,却还能收获一个完美的结果。
第30篇、爱情故事我们这个时代爱情的那场大雨还在下
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时代。我们对自己不确定,我们对别人也不确定;我们对爱情不确定,我们对婚姻也不确定;我们对昨天不确定,我们对明天也不确定。
惟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每个人一生至少会遇见一次笨蛋,就是在真正恋爱那一次。有时候,我们自己就是那个笨蛋。
这也是一个相反的时代。在整个社会拼命往前走的时候,全世界的人却都认为这个时代会往后退。在我们接触到的物质生活愈来愈丰富的时候,我们感觉到的精神生活却愈来愈贫乏。在我们听说的传奇故事愈来愈多的时候,我们发现的真正爱情却愈来愈少。
惟一无法相反的是:爱情是我们每个人人生中的一场大雨,当这个时代有愈来愈多的人在不停地寻找属于自己生命的那场大雨时,却遇到这整个时代的情绪碎片下成了另一场大雨。
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这个时代的爱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这是一个有史以来爱情最多的时代。这个时代教会我们贪婪,以至于我们对周遭所有的东西都贪婪,包括爱情。这个时代的爱情已经多到可以下成一场浪漫却泛滥成灾的大雨。
过多的情绪、过少的感觉,过大的物质需求、过小的精神领域,这些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复杂。而一个习惯于复杂的社会,会渐渐忘记自己简单的梦、简单的生活方式和简单的爱情。
所以,每个人人生中的那场大雨,在现代姗姗来迟。
那么关于爱情的愚蠢呢?牛顿说过:“我可以丈量物体的运动,却无法测量人类的愚蠢。”两个人碰上所产生的爱情,当然可能是愚蠢的。而且,如果爱情不愚蠢,就没有下面说的那么迷人了:因为人类在情感上从来就不是群体动物,群体意识只是为了生存;我们每个人在情感上其实都是既自私又自我的,而爱情却像是一种凌驾于全人类生态之上的病毒,它让你感染以后既热情疯狂,又不再只有自我,让你变成一个能够包容世界上另一个自我的美好的笨蛋。
然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的爱情DNA却是有点问题的,我们血液里还残留着老祖宗交换式婚姻的影子,我们脑海中又接收了好莱坞电影式的浪漫爱情,这两股互不相干的DNA衔接在一起,让许多人成为一种纯粹的爱和世俗价值间被拉扯的爱情异形。异形的爱无法长久:如果爱情可以变成一种交换,我们交换的是情感、性、物质条件,还是社会认同?
这样说吧,以往单纯年代的爱情常常可以是两颗心永恒的思念,一辈子的认定和坚持;现在复杂年代的爱情却常常可以是尝过味道、嚼完就吐的口香糖。就像许多其他事物,爱情当然也难免改变,问题在于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太善于把人生当作一种复杂的现实拼图游戏,而爱情也只是现实拼图中的某一块。
于是,现代的男人和女人遇见爱情时,会先努力把自己的心当成礼物,用爱情这个华丽的蝴蝶结和对方的心绑在一起。等到有一天,不知道是哪一方解开了蝴蝶结,却发现两个人的身体已经被现实这个绳结绑在一起,即使用绷带也无法贴回原来那个蝴蝶结了。
我一直觉得,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太喜欢追求一种“圆”的方式: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爱情、事业和生活方式如果构成一个圆,就会拥有一种圆满的幸福。相反,我的看法是:我们还是对这个时代要得太多了,大家都应该追求“不圆”。因为“圆”其实没有角落,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最需要的其实是一种自己的角落。在“不圆”里,你的角落可能是爱情,也可能是其他比较接近幸福的东西。
我们这个时代爱情的那场大雨还在下,我想告诉你的是:在这么复杂的时代里,真正的爱情相对来说可能是一件最简单的事了。
——以此送给从前、现在和未来的那些笨蛋。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一种骗来骗去的游戏”
最忌恨有女友对我说那么一句:你看他又在骗我了,他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吗。
我总是没心没肺地打断她的话:你看看,你又来炫耀你的幸福,他骗你,那是因为他太在乎你,要是他不在乎你,他还要骗你干什么,怎么就不见哪个人来骗我?
本来嘛,天天瓜葛在一起的男人和女人,就是在玩一种骗来骗去的游戏。所谓游戏,就会有规则:两人玩一场游戏,如果一方不想玩了,游戏就不会继续下去;如果玩着玩着,胜负能够揭晓,那么这个游戏就会没有了存在的可能。你骗我我骗你的游戏到底好玩不好玩,能玩多久,全在当事人对这份爱是不是在乎,以及在乎的冷热程度。
你想他把你娶回家后一直都把你捧在手心像烫山芋一样地捂着,别做梦,那是电影中的童话。
生活就是平淡无奇的,大家都不想把日子弄得灰头土脸的。那好吧,男人只好骗骗你,你以为撒谎好玩吗?又费脑子又费心。能那么费脑费心撒谎骗你的男人,那是因为他爱惜你,是因为他在为你“衣带渐宽终不悔”呀。
反过来说了,如果女人不是太在乎那个男的,你自己会心甘情愿被他骗吗,既然你知道被骗了,为何还不愤然揭竿而起,大吼一声: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这和女人愿意享受被骗的心情是一样的:他很爱惜我,我也乐得为他“衣带渐宽终不悔”。
有一段话我一直奉为经典,意思是:男人都是骗子,好的骗子能骗女人一生,笨的骗子只能骗女人一时。而女人生来就是让男人骗的;幸运的女人上了智者的当,不幸的女人上了蠢才的当。反过来说,女人这个骗子也是一样的。说到底,不管是上了智者的当还是上了蠢才的当,前提都是男人女人还在想一直上当下去。所以,爱情这种游戏,我认为最好的态度就是:一是愿意上当,二是不必较真,骗的人不想赢也不会赢,被骗的人不想输也不会输,没输没赢的游戏玩起来才可能有旗鼓相当的对手,才可能有没完没了的过程。能够存在的幸福婚姻在我看来大概都是在这样一种骗来骗去中得以继续下去的。
第32篇、爱情故事爱情拔河
“你在哪里,罗莉快要结婚了,就在年底。”我打开电脑,QQ里一位挚友给我发来信息。
时光仿佛随着跳动的屏幕一闪,我的意识一下子回到了两年前的那次拔河比赛。
那是一次实力悬差别显的较量,我们部门女生偏多,仅有的几个男的看上去实力也不咋地,最后连我这瘦骨头也被迫硬着头皮上了。运气还不好,我们第一个对手就碰到了隔壁“纯爷们”的部门。看着他们磨拳擦掌虎视耽耽的盯着我们,邻导们很温柔的给了给我们安慰,劝我们尽力而为就可以了。
临上场前,部门里的一漂亮女生罗莉突然闪现在我面前,握着瓶饮料递给我说:“快喝一口吧,加油喔!”
我一下愣了,这女生其实我喜欢很久了,只是一直羞于开口表白,没想到她会主动对我这样,此刻我这心底里简直热血沸腾,口渴难耐,我木讷地接过饮料一口气把它干了个底朝天,然后一扭头奔向了赛场。
大家站步就位,随着裁判一声哨响,我仰天长啸,一声大吼,把一腔热血全转化为力量爆发了出来。伴着此起彼伏的加油呐喊声,我们双方僵持了近三分钟之久,最后我们这边全员倒地,胜利的红旗偏向了我们这边。我们都累趴下了,索性躺在地上喘气,我偏着头寻找罗莉的身影,看到她坐在不远处的看台上正对着我微笑,我拳头一握,心里一下下定了决心,今晚就要跟她表白。
下班后有一同事的生日聚会。我们在一大排档外正吃喝得欢,出现一弹吉它的小姑娘问我们要不要点一曲,大家都感觉她来得正好,不如就为咱们的寿星弹唱一曲吧。她在一旁弹唱,我们安静的听着,大家都沉侵在优美的旋律里,气氛真是温馨得正好,我感觉机会来了。等小姑娘弹唱完毕,我一下兴起,说能不能把吉它借我弹一下。同事们都很意外,惊讶的说你也会弹吉它啊!我故作随意:“我要在这为我喜欢的女孩弹唱一曲。”大家乐了,起着哄问:“你喜欢的女孩是哪一个啊,我们这美女这么多?”我卖个关子没有回答,直接拨弦弹了一曲《传奇》,尾音收起,我深情地注视着罗莉说:“罗莉,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很久了!”“喔…”大家都看着罗莉起哄。看着罗莉羞涩的低下了头,我一下也羞怯得呆立在那不知所措了。旁边弹琴的女孩碰了我一下,问:“大哥,琴可以还我了吗?”“哦,”我反应过来立马把琴塞给了她。大家都哄笑不止。
散席后大家都先走了,故意留下我和罗莉两个,我就不客气了,送她回宿舍的途中勇敢地牵起了她的手……
“真替她高兴,那男的是哪里人?”我回复。
“谁知道呀,我也不熟,相亲认识的吧。”朋友QQ回。
我和罗莉甜蜜的腻歪了半年多之后,出现了一个对我来说难得的机会,一发小在云南开店发展得不错,他打算继续开分店问我有没有想法去入股合伙。我家经济条件不好,我也知道我现在这样在工厂里老这么干下去也不是个事,我得寻求点发展,所以想去试试。走之前我问罗莉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她说她一女孩就不跑那么远了。我说也行,我先去那边看看,如果在那发展得好了就把你接过去,或者那时我挣了些钱了再回家发展也可以。她依偎在我怀里,说等我回来。
第三年的七夕情人节,我没告诉罗莉就悄悄地跑回来看她了,这期间因为距离的原因,磕磕拌拌我俩也闹过不少矛盾,有那么一两次她说想我了,想要我回来别呆那边了,我都因舍不得这边的生意跟她打着哈哈推过去了。这次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她也已经辞去了以前公司的工作,现在在她家附近的省机场大楼上班。
我在她快下班之前捧着一捧花来到了她楼下,拔通了她的电话:“罗莉,你快下楼。”
“干嘛?”她声音不太专注,似乎有点忙。
“今天情人节耶。”我欢快的说。
“哪有怎样?”罗莉语气淡定透着一点小情绪。
“我叫快递给你送了一捧花,可快递师傅被保安拦在了门外不让进去呢!”我焦急的说。
看着她从出道口慌忙地跑了下来,我一闪出现在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她又惊又喜的看着我,我二话没说一把将她搂入怀里。
正欲吻她她却推开我,故作正经的说:“你瞎闹,我还有十几分钟才下班呢!”
我在楼下公园里一边等她一边幸福的考虑着呆会怎样去渡过我俩的两人世界。
快到点时一辆PASSAT在我身后停下,手捧着花走出一帅哥,一看就是来等小姑娘约会的。我心情不错的朝他点了点头。
罗莉下班了走过来,看向我这边时眼里掠过一丝惊慌,不过就那么一闪之后她的神情又恢复了平静。可这一瞬刚好被我捕捉到,我正感到疑惑,身边的PASSAT男一脸灿烂的向罗莉迎了过去。我一下怔住了。
虽然罗莉还是选择了跟我走,可接下来的约会我心情还是逊了一半。
我半开玩笑的说:“看来你现在的追求者还不少啊!”
她嗯了一声,岔开了话题。
之后两天我打电话约她,她都推说要上班给拒绝了。
我走的那天,她来送我。犹豫一阵后她向我坦诚,其实那天来接她的就是她新男友。
“你在云南好好发展忘了我吧…”她低着头轻语,没有看我。
这两天我心里虽然早预料到了这种可能,可听她亲口说出来我还是有点不敢接受这是真的,我难受得一口气连问了三声“为什么?”
她呼了口气,神情淡漠的说:“我们得接受现实,或许我们的状况根本就不适合呆在一起。”
我心刀钻一样痛,两手握着她的肩激动的说:“你是不是怪我没回来过啊?我马上就回来,我那边什么也不管了,我回来!”
她提高语调也有些激动了:“别傻了,你难道没发现吗,我们的感情早已经淡了没了。”
我幼稚的带着嘲讽说:“你是不是看中他比我有钱啊!”
她说:“这就是你的看法,你们男人的看法!我和他从小就认识,他可以天天陪着我,他能给我一种安定感,我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踏实。”
我心里痛苦得差点哭出来,一转身进车站走了……
再回来,已经是我来星城开分店的时候了。后来才从朋友们嘴里三三两两的知道罗莉这几年其实根本就没谈过恋爱,人却变得忧郁了。
我很诧异,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是悲是喜。朋友开玩笑对我说,你们复合得了。
可是我心里过不去那个坎,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不爱我了,再加上刚开店忙,所以一直没去找过她。
“相亲认识的?谈很久了吗?”我问对方QQ
“哪呀,前两个月还听她说没男朋友呢,我看她是想对付着把自己嫁了算了!”对方回。
我心里一阵慌张,明显感觉心跳加速,一知莫名的责任感油然而生。脑子里浮现着在那个寒冷的秋天,在川流的人群面前她依偎在我怀里的情景,她说:我等你回来。
我猛地合上电脑,冲了出去。
合上电脑之前我给QQ回复着:“等着,朋友,看我把她劫回来!”
第33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是为你倾尽所有
某天,好友对我说,她已经报了会计实操班,接着还想考驾驶证。
她报会计实操班,我一点都不吃惊,因为,她一直都在往会计方面发展,但是,驾驶证倒是很少听她说,而且两个培训一起来是不是有些吃力呢?
于是,我说:别累坏了身体,驾驶证,缓一缓吧,反正也不急于一时。
没想到,她说:这不是急不急的问题,是我的时间太多了,容易想东想西,我还能多报一个班呢!
我愕然,问她:为什么?
原来,是因为他。她和他结婚不久,虽说结婚了,但她还处在热恋的阶段,而男人总是比较容易融入角色,结婚不久,他已经进入了丈夫的角色。
其实,他对她已经很好了,比如,有时她说喜欢吃什么菜,即便全家只有她一个人吃,他都会去买。比如,每天她下班后,都会收到他的信息。比如,他看到她吃得很少,总担心她身体不好,经常嘱咐她买些营养品补补等等。
他做的,她不是不感动,其实她都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可是她总是觉得,他对她,远不及自己对他的好,而她对他,确实已经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了。比如,他要出远门,她难过了好几天,甚至嚷着要陪着他去,只是他说,那地方太穷,不想她去。比如,他出远门的前一天晚上,她会半夜为他洗衣,带着不舍为他收拾东西。最重要的是,只要他说想干什么,只要他需要她,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会义不容辞。
她愿意为他倾尽所有,只为他开心。
一次,他回家两天,她心花怒放,但白天要上班,到了晚上,她便想和说说话,可他却说,他实在太累,希望她别吵着他。她一直都知道他工作很辛苦,因为事业刚刚起步,万事开头难,看着他为工作愁眉苦脸,她是多么希望能助他一臂之力,只是她总是帮不上忙,为此,暗地里常常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她心疼着他,尽管她是那么的渴望能他说说话,可她依然只是安静的看着他入眠。
第二天晚上,她以为总算可以一起聊聊天的时候,他说,要去朋友家打牌,因为顾虑到她,便让她一同前往。而她是有一万个不乐意的,但为了能和他在一起相处,她都认了。而他却很少会违背自己的愿意,去为她做什么,只要他不想的,他都会拒然。
可是每当安静下来,有关于他的琐事都会不自觉的浮上心头,他的好,让她安心,感觉幸福一直耳陪同着自己,可一想到他某些不好的地方,她就会烦躁不安,她不明白,为何他宁愿陪着朋友,也不可挤点时间给她,为什么,想要他陪着逛街,竟显得那么的奢侈?诸如此类的小事情很多很多,所以她经常都在烦恼,她自己也明白,这样真的不好,但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唯有多找些事情来做,让自己充实忙碌起来,于是她才拼命的报读各种培训班。
知道了事情的来龙脉之后,我突然觉得,原来,爱一个人,是不能倾尽所有的创出的,再深爱,也该有个尺度。就如同放风筝,不能太松,亦不能太紧,太松,风筝会飞走,太紧,线会断。如她,爱得如此刻骨铭心,依然不快乐。
常常有人说,爱你,愿意为你倾尽所有。或许,这句话也是对的,因为爱情,会让人变得盲目,不理智,以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你的眼里只有对方,爱着的时候,你会以为,对方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为了这种快乐,这种所谓的幸福,即便倾尽所有,又如何?
可是,爱情也有它不能承受之重,你的倾尽所有,若是没有一个度,或许也会让对方感到压力太重,甚至没有自己的空间。久而久之,对方是否会害怕这样的倾尽所有呢?
爱情,把握的好,会让彼此都幸福,若把握的不好,也有可能会让彼此都痛苦,而自己的快乐、自己的幸福,若只因为对方,只因为爱情,那么它那也是渺茫的。
你的快乐、你的幸福,本来就不是依附在某一个人身上的,如果你的世界里,只有对方,你快乐着对方的快乐,你忧伤着对方的忧伤,那么你不再是你了,你已经成为了对方的一个附属品,那么你已经失去了自己快乐的权力。甚至你也不再是对方当初爱着的你了,那么也很难保证,对方是否会一如既往的爱你。
若倾尽所有的爱,最后会如此,你还会倾尽所有吗?
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
爱一个人,并没有错,付出也是理所当然,但是要有一个尺度,爱情和任何东西都不一样,并不是倾尽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等同的回报。
好友,无疑是聪明的,她知道问题出现在哪,而且一直都在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希望做一个更独立、更自我的自己。我想,一位个性独立、知识丰富、通情达理的女人,她的婚姻之路应该能走得更顺畅,更长久。
第34篇、爱情故事二十三点的班车
那天晚上,我们约在电影院门口见面,两人分别乘坐的都是同一路车。杨舒也说,真巧!电影的内容我已经记不住了,只记得身边不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还有很淡很淡的香水味。我送杨舒回家,公车上,她很自然地给老人让座,然后又理直气壮地要我给她让座。送她到路口,杨舒就不让我送了,她突然问我:“有零钱乘车吗?”我看了看钱包,又翻了翻裤兜,没有。杨舒就把一枚硬币放在我的手心里,笑嘻嘻地说再见。我望着她的背影,这是个体贴而率性的女孩,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
我开始频繁地约她,杨舒总是大大方方地应邀,没有丝毫地忸怩。我们吃饭,散步,看电影,有一回过马路时我还轻轻拉了她一把,杨舒的脸居然就红了。她略带羞涩的样子真的很好看。遗憾的是我和她的关系并没有多大的进展。每次约会前,我绞尽脑汁想要向她表白,吃饭时我在酝酿,看电影时我在斟酌,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了,时钟却已指向十点半了,每当这时,杨舒总是很坚决地对我说:“你送我回家吧。”
我只好送她回家,然后一脸沮丧地乘坐812路公车回宿舍。长长的归途中,我一直在想,该死的十点半!杨舒为什么要像考勤官一样严格限定时间,难道她也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时间一到就会变回原形?我为自己荒谬的想法感到可笑,最后只好找一个理由安慰自己——也许是她家教严格。
第二天晚上,夜已深了,我打电话找她,她不在。电话里,她的母亲用很温和的声音告诉我,杨舒去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十二点会回家。握着话筒,我愣住了,心底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杨舒为何对我如此的吝啬,如此的苛刻?
几天以后的一个晚上,已过午夜,我打电话给她。正是她接的,她告诉我她刚回来,和几个朋友在茶馆下棋,酣战若干回合,把对手杀得丢盔弃甲。听着她兴奋的声音,我却觉得心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这一夜,我彻夜未眠。杨舒可以和其他朋友欢畅尽兴,不拘时间,却横加“十点半”的限制给我。我开始重新评估自己和她发展的可能性。杨舒喜欢我吗?有个朋友对我说过,现在的女孩子太精明,她们不会一口拒绝你,而是把你吊着,等有更好的选择再一脚踢了你。我被这个念头吓坏了,我喜欢杨舒,可是自己已近而立之年,实在没有青春和精力可以挥霍了,结束一段无望的感情总比身陷其中苦苦挣扎来得轻松吧。
最后一次约会,我们吃过饭去喝茶,望着杨舒单纯的笑脸,我几乎开始动摇了,一味扯着不着边际的话题,我只觉得氤氲的茶香里有离愁飘散。直到杯中的水渐渐褪了茶色,杨舒开始频繁地看表时,我说,我送你回家吧。
送杨舒到她家的路口,我终于低声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她愣了一下,但什么也没说,她原本就是冰雪聪明的女孩子。然后她问我:“你有零钱乘车吗?”我还来不及回答,她就把一枚硬币递给我。再抬头时,我看见她眼里有晶莹的的东西在闪烁,她倔强地抿抿嘴转身走了。
杨舒就这样走进无边的黑夜,走出我的生活。我的心底是不可名状的失落,就像丢了最心爱的东西。我迷迷糊糊地转身,迷迷糊糊地上车,那枚硬币塞进公车的投币箱里时,发出清脆的响声。812路的线路是那样的漫长,而我们就像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永远地擦肩而过。
两年后,我结婚了。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我想,也许人生本就是如此。至于杨舒,我没有过多地想到她。对我而言,她是尘封的往事,仿佛已被定格在岁月的最深处,只是偶尔在街上看到疾驰而过的812路公车时,我心里总免不了会怦然一动。
上个月,为了准备职称考试,我躲在图书馆里学习。那么巧,我遇见了杨舒,我一眼就看到了她手上熠熠闪亮的婚戒。时间过得多快啊!我们客气地寒喧着道别时,我终于忍不住问她:“杨舒,我至今想不明白,那时你为什么一到十点半就急着回家?”杨舒轻描淡写的回答却让我的心疼痛不止。她说,从我家到你宿舍有三十多站的距离,打的士会很贵,我怕你赶不上二十三点的最后一趟班车……
第35篇、爱情故事谁是你最心爱的女人
我的妻子叫陈凤英,她有1/4的马来西亚血统,没有读过书,但人很好,十分朴实,几十年洗衣煮饭,帮我操持这个家。她几乎不出去购物,她穿的衣服、鞋子包括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是我买的。不过,我现在所有财产都记在她的名下,人家说这个公司是曹德旺的,但从法律关系上说是我妻子的。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安排呢?这是因为在我还没有富起来的时候,曾经对婚姻徘徊过。
我们的结合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前两个人连面都没见过,仅仅看过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所以我们没有经历过谈恋爱的过程。结婚那一年是1969年,当时家里非常穷,生活很苦。
刚一结婚,我就把她的嫁妆全部卖掉了,这些钱成为我做生意最初的本钱。有了这些钱我开始种植白木耳,然后拿到江西去卖,来回一趟可以赚七八百元钱。而她在家里伺候我生病的母亲,一年到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这就是我们的“新婚燕尔”,但她一句怨言也没有。
没有想到,才跑第四趟,货就被人家扣了,不但本钱赔了进去,还欠了村里人1000多元。很多人来向我要债,家里能卖的东西全都卖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小间房子,我对那些上门要债的人说:“你们要是能拿走,也拿去。”
当时我就对妻子说:“我现在一无所有,只余下一个人,实在不行,你可以再嫁人。”我丈母娘说:“胡说八道,你这么聪明,困难一定会渡过的,你放心回去吧,老婆孩子我给你养着。”
后来,我遇到了另一个女人,一个让我想把家都扔掉的女人。那是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我们的生活已经有了很大好转,不像刚结婚时那样拮据。不过,虽然我做推销赚到一些钱,但也只是一个富裕起来的农民而已,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有能被称得上事业的企业。就在那个时候,我在明溪(福建省明溪县)爱上了一个女人。她很年轻,大约二十四五岁,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我们都很投入,彼此觉得找到了一生的知音。
当时我写信给妻子,向她表明心迹。她不识字,信是我妹妹读给她听的。后来等我回到家,她也只是说:“我知道配不上你,知道你是会走掉的,你如果真要走,就把房子和3个孩子留下来给我。”我听了又觉得非常对不起妻子。
我面临着一个选择。一面是结发妻子,她为我默默奉献了这么多年,吃了那么多苦,永远无条件地信任我;另一面是红颜知己,我们有刻骨铭心的感情,有共同语言。我那时很苦闷,不知道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后来我就去做调查,了解别人的生活。
我选了100对有代表性的夫妻,有工人、医生、干部、老师,也有老板,我发现并不是我一个人对家庭不满意。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福州水表厂的一个朋友,他和太太两个人,一个是科长,一个是团干部,可谓郎才女貌,他们是谈了3年恋爱才结婚的,在我看来,应该幸福得不得了。然而,在我跟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以后,才知道双方都对家庭不太满意,两个人互相指责起来,不满情绪一点儿不比我的少。
当时我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一个家庭是绝对幸福的。于是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想通了——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家庭,受着不同的教育,就会形成各自不同的观念,谈恋爱时,可能是求同存异,一旦真正生活到一起,就会有很多问题。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去考虑换家庭的事。想通之后,我就回到家乡专心去办玻璃厂了。
后来我慢慢悟到,两个人从素昧平生到成为一家人,这是缘分,应该好好珍惜、和睦相处,有困难的时候同舟共济,发达之后更要不离不弃。
我还有一个看法,就是男女之间还是要有真感情,像我和妻子,虽然直到现在我们也很少有时间交流感情,可她和我是患难夫妻,我们一起经过很多事情,这就是感情。
我们结婚这么多年,很少去刻意培养感情,像电视剧里那样,送让对方惊喜的礼物或者相约吃个烛光晚餐、在月光下说些缠绵悱恻的话,我们都没有过。我们的感情就像涓涓溪流一样,无声无息。
一想到妻子嫁给我时还是一个纯朴的少女,这么多年,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她都始终如一地信任我,我就觉得有义务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所以把所有财产都放在她的名下,我要让她觉得安心,这辈子有依靠。我们虽然没有那些激情如火的海誓山盟,但毕竟是携手从青春走到白发,中间所有的悲伤和快乐都是连在一起的,这是一种血脉相连的感情,没有经历过的人体会不到。
许多人为了做事业,经常要处理家庭和工作的矛盾,可是对我来说,这个矛盾根本不存在。妻子从来不会要求我这个要求我那个,她不需要我去哄她。现在想一想,这种安静本分的感情难道不是一个专心做事的人最需要的感情吗?
第36篇、爱情故事幸福爱情需警惕三个误区
爱情是美好的,所以它成为了我们每个人都想要的。不过,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幸福一生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本文提醒大家,在寻找爱情的时候一定要警惕下面3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真正的爱情能征服一切
有爱情就行了,只要我们很爱对方,婚姻就会幸福。只要我爱他,他酗酒没关系,他老是批评我没关系,他游手好闲、拈花惹草都没关系,我只要一直爱他就好了,爱情能征服一切。
你若相信以上这些,第一,你不会认真处理关系上的问题,只要相爱,冲突和差异就永远存在!第二,当爱情渐渐褪色,你以为只要再多爱一点,就可以挽救这段关系,但现实是,光有爱情不能使感情持久,还要彼此合适,并有委身的决心。
第二个误区:一见钟情才是真爱
你怎么知道就是他了?我就是知道嘛!当我的他(她)出现时,我一定会知道。这个迷思的第一个危险是:第一印象不见得能够持续下去。很多夫妻以为第一印象很好,将来感情就会幸福,但因为没有面对现实,感情还是走不下去。
第二个危险是,你可能会错过真正能持久的爱。很多人对“一见钟情”的想法上瘾,如果不是一见钟情,就不觉得是真爱,结果可能因此错过了可以培养出来的真爱。其实激情几秒钟内就可以产生,但真爱需要花时间。
第三个危险是,有时你自以为爱上某人,其实只是爱上一个形象而已。你根本就没注意到对方是怎样一个人,他的业绩也许最好,但人品很差,你爱上的仅仅是他的形象。
第三个误区:完美配偶可以完全满足你
很多人不自觉希望配偶能够满足他所有的需要,以为只要找到完美的配偶,就可以在各方面得到满足。真爱不是让你予取予求的,真爱是要付出和分享。选对伴侣,可以满足你许多需要,但不是所有的需要。
倘若婚前你感到心灵空虚,婚后仍然会空虚。其实人类心灵中的空缺,需要用实实在在的事业、家庭和责任心来填满。
第37篇、爱情故事家有“甩夫”妻
周末傍晚,我还没下班,就接到了老婆的电话——她和两个闺蜜已经到了机场,快安检了,两个小时后到厦门,儿子送到老妈那了,她给我放一周的单身假。我苦着脸,到底谁给谁放假呢?老婆去旅行,我又得独守空房吃外卖了。
老婆的微博更新很快,我那几天没事就上微博关注她的消息,她不是在鼓浪屿散步,就是在品尝小吃,从微博上看得出老婆很开心很充实,我在她的微博下面评论:悠着点,别乐不思蜀,家里还有老公和儿子呢!老婆回道:放心吧,7天后完璧归赵!一次,我关注到老婆的微博里更新了一张她们仨和一个大男人的照片,我心里一紧,评论道:美女,艳遇了?这个帅哥是谁呀?不大一会儿,老婆和两个闺蜜回帖:那是帮我们拍照的帅哥导游,男人怎么都那么小心眼,闺蜜是最好的情人,我们不需要艳遇,只需要闺蜜。
别看老婆比我小几岁,却是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尤其在旅行上主意特别正。我们恋爱时,她就告诉我,她喜欢背包游。当时,我还觉得这女孩特大方不扭捏,慢慢地才明白,老婆那是给我打预防针呢。
她有两个大学时代的闺蜜,大学毕业后都在这座城市安家落户,3个小女人“气味相投”,对旅行有着不同寻常的热爱,除了经常组成“甩夫团”,抛夫弃子去陌生的城市放飞,老婆和两个闺蜜还经常一起逛街,一起泡吧,一个月至少有一天时间是属于她们仨的,这些活动都没有我们这些大男人和孩子们的份。我们3个男人渐渐生出同样的担忧,虽说这几个女人都是孩他妈了,但魅力不减当年,3个“美驴”上路,被别的男人拐跑了怎么办?
老婆每次出行都欢天喜地,每次回来都满载而归,我抱怨她:“别人家都是男人自由大过天,在咱家角色互换,女人比男人还自由。”老婆一本正经地说:“男女平等,男人可以有一大把业余爱好,女人怎么就不能有点自己的嗜好?男人可以出去和哥们喝酒聊天,女人怎么就不能和姐妹一起旅行?”
细琢磨,老婆说得也有道理,对于围城中人来说,女人要照顾家庭,抚养孩子,比男人辛苦得多,她们偶尔出去撒个欢儿也未尝不可!何况每次旅行回来,老婆都像换了一个人,做起家事来精神头特别足,对我和儿子也温柔体贴,尽显贤妻良母的范儿。
第38篇、爱情故事你的钱夹里有谁
有个朋友和我说过这样一件事:她的先生偶然去菜场买鱼,在讨价还价的时候,被卖鱼人抢白:“你的夫人总是在我这儿买鱼,她从来不问价。她是我的老顾客,我都是给她最新鲜的鱼,最便宜的价!”
这位先生疑惑:“你怎么知道我的夫人是谁?”卖鱼人说:“她每次付钱,打开钱包,我就会看到你的照片,看过多少次了,我认识你!”
原来如此。我们大笑。后来呢?后来呢?笑过之后,我又追问,就像小时候听到精彩的故事,总想快点知道结尾。这个故事里的浓浓爱意,实在让人心醉。
后来,她的先生拎着鱼回到家,很少下厨的他,细心地、认真地煲了一锅汤。朋友说,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那锅鱼汤的鲜美。喝过汤,他要求看老婆钱夹里的照片,原来钱夹里是他的一寸免冠照片。
再后来呢?我还是要追问,这个故事实实在在地温暖了我的心肺。再后来,他要了她的一张照片,也放进了他的钱夹。
人生原来可以如此诗意,如此美好。
很多人喜欢在钱夹里放照片,照片上都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年轻时,钱夹里是恋人,再后来是爱人,再后来就是孩子的照片了。在喧嚣的红尘里,钱夹里的那个人就是我们最贴心、最牵挂的人。
品味:钱夹很普通,却藏着一个大世界。真爱,有时不仅仅是流于表面的誓言,而是存在于这些小小的细节里。存在于他(她)的钱夹里。
第39篇、爱情故事听到了花落的声音
美丽的新娘
那个曾经的女孩,白白的,天生一种孤傲高贵的气质,眼睛大大的,在一群同学之间分外打眼。
她不是我的同班同学,而是我好友的同班同学,她们两个,家里条件都好,从小就学的钢琴,因此,她们考到艺术学院,是深造钢琴的。而我能来到这里上学,纯粹是偶然,命运使然,我结识了小兵。
她们两个是那批校友里比较能瞧得起我的,说实话,我跟她们都没有相同的背景。我习惯了蹭她们的饭,习惯了抢她们的衣服穿。
但是,我只能抢到宋宋的衣服,因为小兵是个娇小的女人,她的衣服我根本穿不上。她雪白的皮肤,恰到好处的个头,娇俏的体态,让很多女人都望尘莫及。
最初,我们只是间接的朋友。我们都会觉得,小兵有点娇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多年后,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不是故意娇气,她生来就是那个样子,更多的时候,我们误解了她。
她们弹钢琴,我画画。我们在人生各自的轨迹上前行,顺利或者多灾多难,诠释着我们自己的命运。那一年,我跟宋宋搬出了学校的寝室,租了一间房子,她为了练琴方便,我们住在一起彼此照应。那个期间,小兵自己也租了一间房子,她的家在吉林,她一个人在长春,我们虽然彼此来自不同的家庭,但都经过了单独奋斗的阶段。
那一年,宋宋毕业,回了她在武汉的家。而小兵,从此留在了长春,那时候她已经找到了工作,处了男朋友,一个帅气的男孩子。
结婚的那一天,我帮她拿衣服。那一年,我的人生还在漂浮不定中,而她,已经有了很好的归宿。婚礼上,她穿着上好的婚纱,那么光彩照人。
自古红颜多薄命,我不知道那样一个女人,为什么后来会那么体弱多病,而她却那么坚强。或许,因为她总是用娇弱的语态描述她的痛苦,所以让人没有感觉到她的痛苦。
那年,她怀了第一个孩子,买来好多孕妇装,剪短了头发,在镜子面前一件件地展示给我看。多么美丽的女人,即使怀了孕,大了肚子,也一样美丽。那时候,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楼层上班,总看见她挺着微微隆起的腹部,每天走过院子。曾以为幸福会永远伴着这个女人,总有让人惊鸿一瞥的感觉,深深地埋在我的记忆里。
失落的愿望
可是,六个月的时候,医院查出那个孩子已经死在肚子里一个多月了。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白被单上,睁着大大的眼睛,孩子死掉了,但是还要把她生出来。我那时候没有钱,买了两只叫花子鸡去看她。她看见我,很高兴,一个劲儿地跟我学这件事,看不出有什么痛苦的样子。以后她经历了比这更多的疼痛,每次挺过来,她都会跟我们学这些事,就像学别人的事情一样。我们都觉得好奇怪,为什么她会很无所谓地讲着那些听起来让人心痛的事情?也许,那是一种终于挺过去的兴奋吧。
休养了一段时间,她有了第二个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几个月后又拿掉了。她总是担心,孩子因为她吃了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她总莫名觉得身体的某一处不舒服,总是在看中医,又说不清楚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她的气色一如既往,脸色如象牙一样白,按部就班地生活,对未来总是充满希望。
那段日子,我在自己的命运里挣扎,总觉得那么幸福的人,似乎不用总去关注。在这些年里,武汉的宋宋结婚了,我也是一样的感觉,偶尔打个电话,听到的都是幸福的信息,心,也就放下了。
然后,听说小兵第三次有了孩子。我就静静地等着,想等到她生产的时候再去看她。算着大约快生了,我再次拨通了她的电话,结果是,那个孩子一个月前又没了,是个女孩,已经八个月了,长着漆黑的头发。
她说,我没有孩子的缘分吧。她依然笑着,讲她突然腰痛,突然起不来床,讲医院里她怎样被抬来抬去,讲那些大夫怎样的手忙脚乱,讲大夫跟她说,打了很多药,孩子恐怕受了伤害,不能要了。那时候,孩子已经八个月了,讲她怎样挺着,怎样不忍,但最终孩子还是失去了。
她又一次经历了生产的痛苦,又一次失去了孩子。
养养身体,再试一次,她总是这样说。那时候,她的体形依然保持得那么好,跟未婚的少女一样,腰肢依然纤细,手臂依然柔软。那时候,她父母的身体都不好,哥哥的事业听说也不怎么顺利,她就拼命地教学生弹钢琴,想替家里减轻点经济负担。每每周末想去看看她,总是说没空,在上课。
每年,她总是吃大量的保健品,总是看见她在治病,看见她用艾蒿在熏身体的关节。但是,似乎总觉得她是不是没什么病,只是有点娇气?为什么总也看不见她哭,看不见她不高兴?倒是总看见她买了漂亮的衣服,试着鞋子,让我们欣赏。谁能想到呢,谁能想到,死神,就那么一步步地走近她。
最后的相聚
已经十多年不见的宋宋,突然从武汉飞来。十年里,她也有了家,有了女儿,十年里,我们虽然不太联系但彼此都牵挂着。
我们三个人相见的那一刻,眼睛都有点湿润,恍若时光倒退,回到了十几年前。但是,这分明不是十几年前,因为,那几个青涩的少女已经不见,对面坐着的,是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
我们一起在小兵家住了半个月。我们逛街,试衣服,互相展示着自己的所有,重温着往昔的时光。
晚上,我们会躺在一张床上聊天。小兵总说某个地方疼痛,我给她按摩,感觉她的身体柔若无骨,她总会说某处有个结节,按着会觉得舒服一些,以为也就是筋骨劳损。晚上,她熬不了夜,总觉得疲惫,然后就先睡了,去了另外一个屋,怕动静。我们觉得,她也许是教学累的。
宋宋走的那天,我们一起去的机场。安检处,宋宋回头摆手,我心里很难受,但没有像毕业分手时那样痛哭,生活的磨砺,已经让我的感情不再那么脆弱。我突然觉得武汉并不遥远,飞机这么方便,所以很释然。
而一向不哭的小兵,却突然哭起来。她突然说,下一次,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了。我很诧异,觉得这话说得很无厘头。
三个月后,我正在上班,接到宋宋的电话,说你知道吗?小兵得了白血病……第二天,我赶到了医院。夜里突然昏倒,家人急忙送到医院,做了骨穿,才知道,她得了白血病。
她很平静,像每次住院一样,配合医生,按规定吃药,好好吃饭,按时休息。我也不敢总去病房,她说,她能挺住。
然后,她开始做化疗,长发再一次剪成了短发,后面扎个短短的马尾辫。
在门口,窥见她很认真很仔细地梳着头,泪如雨下。那么爱干净爱美的一个女人,头发即将那么大把大把地没了,该是什么心情?
化云烟而去
她老公着手卖掉了房子,想凑足做骨髓移植的费用。
然后,哥哥开始做配型,遗憾的是,后来没有配上。
第二期化疗结束,再到医院,隔着无菌病房的玻璃,看见她的头发光了,总是在睡醒的时候往下拽帽子,怕难看。再一次泪如雨下,不敢说太多的话惊扰她,看见她呕吐,跟我隔着玻璃,说挺不住了,太难受了,不想挺了,不想每天对着寂静的病房,不想每天喝米汤了。还告诉我不要减肥了,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告诉我要有个家,有个孩子,大家才放心。
除了泪如雨下,感觉对一切都那么无能为力。她的声音依然娇滴滴的,原来,她生来就是这个样子,即使痛苦,也永远是这个样子。
第三期化疗之前,我去了她的家。她戴着帽子,精神很好的样子。想到房子什么的,一切都因为这场病而没有了,她的眼神满是愧疚。然后,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那天,她怎么也不肯休息,总说不累。还问我,宋宋买的那些漂亮帽子寄来没,她需要各种帽子,她还摘下帽子给我看她的光头,没有头发的女人,还是那么美丽,感觉那么鲜活的一个生命,不会说没就没了的。没成想,那一面,却是我们最后的一面。
然后,那天早晨,她进了无菌病房。那天,下了夜班的我,一个人在雪地里走,看见满街寂寥的灯光。我不肯打开手机,那么一种恐惧的感觉包围着我。第二天上午,在梦中突然醒来的我,打开手机,听到了那个噩耗,她已经去了……这次,她没有挺过去,也许,她不想挺了,放弃了。
虽然觉得会有那么一天,但是,还是太快了,什么都没来得及的样子,什么忙都帮不上,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去。总是后悔,哪怕多去帮她做几次饭也好,现在,没有机会了。
那一刻,懂得了,活着的时候,为什么要珍惜已经拥有的一切,应该珍惜的,不仅是亲情和爱情,还有友情。在时间的长河里,得到和失去,其实一直在并行,而我们常常因为拥有,而忽略了很多。能做到的,一定要在活着的时候做到吧!当金钱无能为力的时候,我们需要的,其实仅仅是那个温暖的拥抱。
那一刻,我分明听到了花落的声音,一下下,撞痛我的心。
清明节前,再次去了朝阳沟,看看躺在小盒子里的那个人。相片上的女人,依然美丽。然而,真的没了,连声音也听不到了。那个如花一般美丽的女人啊,那样毫无病态地回眸一笑,就那样,在我的记忆里定格。
第40篇、爱情故事绿叶老公
是不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要有精确比较才能得出结论。
陆太太知道自己不算是美女,顶多也就和皮肤白净、身材匀称沾上点边,扔到人海里立刻就被基数庞大的同类淹没了,捞都捞不上来。
美女都是比较出来的。陆太太的公司里到处都是年轻貌美的佳丽,她眼看就要退居为当背景板的绿叶。但回家就不同了,只要和先生在一起,走到哪里都会赢得一片赞扬声。年轻、漂亮、有气质,这样的话,都是有老公陪衬的时候听到的。
陆先生长太太7岁,30岁那年修炼出了二尺六的腰围,40岁不到就朝二尺九的纪录迈进。肚子大,脸也瘦不了,把一双丹凤眼淹没在脂肪里。但他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说起话来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极具感染力,尤其在渲染细节方面堪称专家。另一项修炼得炉火纯青的功夫,是他无论说什么,最后都能落实到太太身上。比如他拿自己的皱纹说事:“我脑门上的这几条皱纹,深得都能夹死蚊子,没办法,天生就这样,我吃奶的时候就有抬头纹了……”然后瞅向太太,“所以我找老婆时就特别挑剔,有皱纹或者容易长皱纹的,抱歉。”大伙儿恍然明白他的意图,赶忙心领神会地夸起:“就说弟妹的皮肤好,你能娶到弟妹这么年轻漂亮的老婆,真是有本事。”
吹捧得多了,陆太太的美女之名在圈子里越来越响。那次,先生单位新进的同事来家里串门,进门就说:“早听说陆头儿娶了个美女……”话音未落,女主角从厨房里伸出头,挺不好意思地解释:“那都是他吹的,现在要让你失望了。”
同事肯定不会把失望表现出来,但陆太太早已习惯听到言不由衷的安慰,有了应对的办法,回头就招呼丈夫:“快!站我边上来!”
这一比,胖子陆就把普通版的太太升级为清秀佳人。这样的戏码演了十几次,他也不嫌烦,得意万分地为自己表功:“没有我这绿叶衬托,哪能突出红花的漂亮?”
绿叶老公不仅会从形象上衬托出太太的美,在突出老婆有内涵、能力强方面也功夫扎实。陆太太收入比丈夫高,别人家的男人也许会介意,陆先生却大拍太太马屁:“你不是都把钱给我管了,我管钱,你管我,正好。”他也不介意外人谈论这事,一次同学聚会吃饭聊收入,他笑哈哈对一桌人说:“我老婆挣得比我多多了!”太太赶忙用腿使劲拱他,先生却若无其事继续说:“有什么丢脸的,老婆比自己会挣钱,那是我眼光好,挑了个能干女人。我要能挣大钱,还能显出老婆的能耐?”
永远开朗以扮绿叶为荣的陆先生也有忧思重重的时候。那天正在吃饭,他突然语气沉重地对太太说:“这次体检,查出我血压有点高,身体有些问题。不像你,没心没肺吃嘛嘛香,你肯定能活100岁。我也就是活80来岁,剩下的那些年你一个老太婆咋过呀?不行,我得先给你找个合适的老头来照顾你,要不然我不放心……”话没说完,太太用手中的筷子使劲敲在他脑袋上:“让你胡说八道!”
说话间,陆太太的眼泪却大颗大颗掉到桌子上。
第41篇、爱情故事相互算计的爱情
一开始也是爱上他外在的体面,才爱上他精致的灵魂。
爱情大过天
六个月前,我和廖晨在婚博会上领到一套免费刀具。婚纱影楼的业务员对我们软磨硬泡,可我和廖晨还是很坚定地摇头拒绝下单。确切一点说,是我们囊中羞涩。
整个会场兜下来,最便宜的婚纱照一套也得3999元,而我们身上所有现金加起来不过区区两千块,那是付完房子首付后唯一的存款。
回去的地铁里,我俩还开玩笑说,等秋季婚博会再来领一套餐具。很屌丝的生活,可电视剧里不是说了嘛,一百块钱有一百块钱的活法,一千块钱有一千块钱的活法,最主要的是两人在一起要开心。
我和廖晨在一块是穷开心,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想要嫁给他的决心。一起凑首付还房贷有什么关系,不拍婚纱照有什么关系,婚戒没几克拉也没关系啊,有爱就行。爱情,大过天。
只是我没料到,房子装修到一半的时候,廖晨在同学聚会上与初恋重逢。两人蓦然回首,发现原来彼此才是这辈子的最爱。于是,我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成了多余的爱情。
分手的时候,廖晨说你一个女孩子不容易,所以房子留给你,但他一个人赤手空拳在这个大都市打拼也不容易,所以我得把首付的另一半还给他,哪怕分期付款也成。我当即点头同意,男人留不住,至少房子是不动产。不过从此,我也就开始了悲催的还贷生涯。
闺蜜骂我傻,玩劈腿的男人只能净身出户,我慈悲个啥。其实我不是傻,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廖晨,我只是不想玷污我曾这样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的时光。
听起来好矫情。可这样的爱情,一辈子也就一次而已。从此,我也会在爱情里锱铢必较。这是后遗症,没办法。
秋天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婚博会,算是在心底祭奠一下死去的爱情。
都是被抛弃的可怜人
帅哥庄子明,是我从婚博会上“捡”来的优质男。
开幕当天,我坐公交换地铁,一到会场,就直奔礼品区。可等我排了半小时队,却被告知这次领礼品的规则有变动,需要情侣两人身份证登记才有效。
放眼望去,全是情侣,这处境让我非常尴尬。正当我沮丧不已的时候,人群中居然被我逮到一个形单影只的男人。我赶紧凑到他跟前,压低声音问:“请问,你也是一个人么?”他愣了下,然后点头。我跟他解释完情况,他朝我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说,喏,正好,我也正愁没人一起领。这个看起来还算养眼的男人,就是庄子明。
领完礼品,我俩友好地一人一半。本来我打算桥归桥路归路跟庄子明saygoodbye,可这个大男人突然说,算了,还是都给你吧。我也用不上。就是嘛,一个大男人要餐具干啥?说实话,主办方为了吸引顾客,还真是下了血本。这套餐具真心不错,我巴不得他不要。
鉴于庄子明的大方,我客气地和他聊了几句。待我准备去坐地铁的时候,庄子明叫住我说,要不我捎你一程?看你拿着不方便。我立马点头。
可是,等庄子明从车库里将车子开出来的时候,我严重怀疑这人是不是个大骗子。就算我再屌丝,也知道那辆车至少也得二三十万。
开这样的车来领三四百一套的餐具,开什么玩笑?我满脑子的大问号。他看我满脸狐疑的表情,从车里探出头来问,不上来么?
在车上,庄子明给我讲了一个爱情故事。故事很俗气,和我的大同小异。不过他们是高大上版本,我和廖晨纯属屌丝版本。
优质男庄子明来婚博会当然不是为了领礼品,而是和我一样,矫情地悼念死去的爱情。据说两人婚纱照都已拍好,女主却在领证之前爱上更高更富更帅的高富帅。
我和庄子明都是被抛弃的可怜人。能在婚博会这样喜庆的地方,遇到个境遇相同的异性,也算是缘分。于是,互加微信微博互添手机号。
这一年,我27岁,当然不会轻易就给只有一面之交的异性留联系方式。留了,自然是别有用心。
你果真是开窍了
回去和闺蜜一说,她大呼小叫起来:“林桃桃,此等男人不抓住,更待何时?”想想也是,庄子明各方面条件都符合我心里的那杆尺。而且我和他现在都处于失恋期,更容易发酵爱情。
其实从庄子明的车上下来的时候,我故意将遮阳伞留在他的车上。就是这个小细节,闺蜜给我点了32个赞。还难得地夸了我一回:“林桃桃,你果真是开窍了。”我当然得开窍,不然只能当剩女。
综合分析庄子明,他都是我目前最该抓住的男人。我承认,也许我并非有多喜欢他。我更喜欢的是他身上的标签。庄子明的名片上印着,某外企高级主管。单就这一点,也值得我费点心思试探一下他的心意。
我设计好的情节是庄子明在看到遮阳伞后,给我打电话。第二天他来送伞,我顺便请他吃饭表示感谢,然后他不好意思,又回请。一来二去,也就有了爱情。电视剧里一般都是这样教我们的。
只可惜,一天天过去,庄子明那边还是没有丝毫动静。微博微信的更新也停留在很久之前,我在他那压根没有掀起丁点涟漪。这样的结果,让我有点沮丧。
就在我差点准备放弃的第五天,庄子明的电话打进来。然后他不但把伞还给了我,还请我吃了饭,看了电影,甚至将我送到楼下。我觉得这是庄子明喜欢我的表现。可在这之后,他又突然消失了。我努力让自己不在意,可心里被他掀起的那点涟漪却怎么也平复不下来。
那天从电影院出来,门口站着一个乞讨的老人。庄子明拿出零钱,蹲下来送到老人跟前。我说很多都是骗子呢,他答我,至少不是所有的,说不定就帮了一个人。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他有点动心。不仅因为他身上的诸多标签,还因为那些小细节折射出来的优良品格。
庄子明没有任何动静的第三天,我终于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微信,周末有空去公园赏樱花不?刚点完发送键,庄子明的回复就过来:有。然后又说,那我们几点见?还没等我回复过去,他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心里大抵都有一段伤
周六,庄子明和我坐地铁去的公园。这没什么不好,不用担心堵车,还能省钱。
公园里人很多,我和庄子明坐在草坪上聊天。看似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其实都是在旁敲侧击打听对方的情况,然后各自在心里打分。爱情,再也不像当年那样不问原因不问结果。
回去的时候,我们在地铁换乘站告别。心里一下子失落起来。庄子明一定是不够喜欢,才会这般不着调地忽冷忽热吧。而我好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这个男人,以至于我都快要忘记去算计爱情的成本。这样真糟糕,我告诫自己,不能重蹈覆辙,我已经不是可以为爱情疯狂的年纪。
可我没想到,晚上十点,庄子明突然捧着一大束玫瑰来表白。他说:“林桃桃,我们不要相互算计了好吗?我喜欢你,我知道其实你也喜欢我喜欢得要命。”
他还说,因为害怕自己又遇上一个爱钱胜过爱他的女孩子,所以他只好这样一点点地试探。这个世界上,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一个比他有钱的男人,这会让他没有安全感。可他觉得一个愿意跟他挤地铁还觉得很省钱的女人,一定是爱他胜过爱他的钱。
我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我该告诉他,其实我一开始也是爱上他外在的体面,才爱上他精致的灵魂。我计算过他的市场价值,才会费尽心思地制造两人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庄子明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因为我也计算过成本,我也用过欲擒故纵,所以我们扯平了。计算完之后,你不觉得我们俩挺合适的吗?”我点了点头,像是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其实每一个在爱情里精于算计的人,心里大抵都有一段伤。很久之前,我觉得这样压根就不算爱情。只有初恋,才称得上是最纯真的爱情。可现在我却愿意相信,算计过的爱情,其实比随性的更长久。
第42篇、爱情故事一个爱情故事
看了以上的故事,我也有一个故事要讲。
这是朋友讲的一个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张,是朋友的中学同学。
小张学的是理工科,性格内向,他从没近距离地接触过异性,更没有品尝过爱情。眼见他二十六七岁了,父母天天像在火上烤着。无奈之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与煎熬之后,羞涩的他加入了相亲大军。
他的第一次相亲经历是这样的:女孩把他的方方面面,甚至父母及全体家庭成员的枝枝叶叶,包括有无家族遗传病史,扒了个底朝天。女孩连珠炮式地问,小张紧张地答,很有些语无伦次。以小张的性格,加之是第一次相亲,不紧张是不可能的。那情形,很像警察查户口,甚至有些像审犯人。
回到出租屋,小张就哭了。他不是个爱哭的人,但值得哭的东西似乎太多了。尽管他不是个浪漫的人,但他想象的爱情或相亲,不应该是这个样子。这是一场里程碑式的哭,从少年时代开始萌生的对异性的渴慕,包括对爱情的所有美好想象,都在第一次简单而坚硬的相亲中永远地死掉了。
小张最后的归宿,在我看来比较完美:他住的附近有一家小超市,老板是位30岁的寡妇,丈夫死于车祸,她带着孩子开了这家超市谋生,日子自然是艰辛的。小张经常来买东西,一来二去彼此渐渐熟悉,后来竟然擦出了爱的火花。在小张,似乎有些由怜生爱,且女人质朴而坚韧,对他则很有些仰视,这是男人喜欢的感觉。在女人看来,这个本分老实甚至有些羞涩的大男孩,正是可以依靠的居家型男人。婚后,小张对女人的孩子视若己出,一家三口很是和美。
讲故事的朋友,其婚恋路线图则是另一个极端,我名之为“栏杆拍遍型”:大学毕业后就开始相亲,因为自身条件还算硬朗,又在妇联系统工作,所以永远不乏相亲资源。十几年下来,见过的女孩已经不下一个娘子军连。他把自己的相亲经历,总结为三部曲:第一阶段是“酒店时期”,只要相亲,无论印象如何,都要请女孩撮一顿;第二阶段是“咖啡店时期”,相亲都选在咖啡厅,时间要短,花费要少,一杯咖啡就搞定了;第三阶段是“地下党时期”,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见面,但一毛不拔,打个招呼瞄一眼,没有感觉就拍腚走人。
朋友说,第三阶段也就是机器人阶段,有感觉的时候已经极少。但没有感觉也要结婚,因为退休后百无聊赖的父母,为他的婚事经常有跳楼的冲动,本来不吸烟的父亲已经一天抽到两包。去年,年近不惑的他终于结婚,新婚半年后对我说,早就对婚姻生活不抱任何奢望,但二人世界的无趣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丈母娘不仅插手家庭事务,甚至干预到了床上,多次谆谆告诫他说:没有激情,起码也要有点热情。我心中涌出无边的悲哀与苍凉,当然,不仅仅是为朋友。
在某种意义上,木讷的小张是幸运的,甚至是幸福的,因为他还知道羞怯,还有一颗未被污染的初心,于是他找到了当下已经很奢侈的爱。而很多人还没出发,甚至在幼儿园时代就干涸了。
第43篇、爱情故事那一场盛夏里的清凉之恋
我是从偏僻的大山里来到武汉打工的。武汉在我眼里什么都好,就是夏天太长、太热了。我在一家公司做推销员,每天需要在武汉三镇四处奔波,近40度的高温下,我觉得自己都快融化了。更难熬的是晚上,我租住的那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完全就是一个烤箱。那台吱吱作响的旧电扇,好像也成了铁扇公主的假芭蕉扇,吹出来的都是热风。
不过在武汉度过了三个夏天以后,我也慢慢习惯了。我找到了很多办法来躲避夜晚的高温煎熬,比如说在大桥上吹风、在汉江里游泳、在冷气大开的超市或商场闲逛。有时候白天太累了,我也会奢侈一把——803路空调巴士的起点站就在我住的旁边,终点站在火车站,全程大概两个小时,我花上2元钱,舒舒服服地靠在软软的座位上,很快就睡着了,到了终点站,再花2元钱“睡”回来。
这样要用去我4元钱的“清凉睡眠”,我是不能经常享受的。每个月,我只在身边留300元钱,其余的全部寄回家去,父亲的药费、弟弟的生活费,还有家里的一大笔债务,都还压在我的肩上。
那天,累了一天的我实在困了,又上了803路。车开了几站后,睡意朦胧的我忽然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麻烦你……可以让一下吗?”
我睁开眼,面前站着一个清秀苗条的姑娘,长长的黑发,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大大的眼睛正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自己斜躺下去把两个座位都占了,而车上已经坐满了人。我急忙坐直身子让出地方,那姑娘坐在了旁边,浅浅笑着说:“谢谢!”
巴士继续行驶在都市的夜晚,而我却没有了一点睡意。我眼睛看着车窗外飞逝的风景,心里却一直在想着此刻正坐在身边的姑娘:听她的口音,并不是武汉本地人;看她简单朴素的穿着,还背着一个明显是手工缝制的背包,说不定,她也跟我一样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
正想着,冷不丁地觉得肩膀一沉,转头一看,她睡着了,头不知不觉歪在了我的肩上。那一刻我的感觉,称得上欣喜若狂。我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姿势,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她突然醒来。
封闭的空调车里很安静,司机的驾驶技术非常不错,武汉的道路修得也真好,一点也不颠。中途巴士经过了三处红灯,每一处停了30秒;在立交桥下还堵了一会儿车,哈哈……
她睡得很香。车厢里没有开灯,路边的霓虹和街灯一闪而过,光影迷离地在她脸上游走着,那纯真可爱的模样就像漫画里的公主。我一直偷偷地看着她,她的几缕长发飘到了我的脸上,痒痒的,很好闻的清香……
正在心里抒情,大事不好了,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虽然极力控制,她还是惊醒了,看到我们靠得那么近,立刻红着脸说:“对不起……”
我想找个话题跟她聊聊,可是她却没有继续跟我谈话的意思,把背包抱在怀里看另一边的窗外。路上不断地有人下车,我着急得很——如果她中途下车了,我以后上哪里找她去?
庆幸的是,她一直安静地坐着,直到终点,而且一下车就上了另一趟要启程的803。我的心里乐开了花,看来我猜测得没错,她跟我是同一个世界的同样聪明的人。
我跟着她上了那趟车,穿过空荡荡的车厢,径直走到她的座位旁,厚着脸皮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她瞪着眼睛看着我,大概以为我跟踪她。我连忙解释:“我也要回去……太热了是不是?”别人听起来莫名其妙的两句话,她显然是听懂了,抿着嘴笑了起来。
我们之间的距离,因为这个共同的“小秘密”而一下子拉近了。回程的车上,我知道了她叫林小娴,来自四川,在一家复印店上班。她住的地方,就在我的住处前两站。
那以后的几天里,我一直魂不守舍,眼前晃动的都是林小娴的影子。我想我不能傻等,上天已经给了我一次认识她的机会,不能再奢求第二次,机会要靠自己创造。
记得林小娴说过她上班的地方叫“君君复印店”,我很快找到了。那天我下班早,就在复印打字店附近坐着。我看到林小娴走了出来,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两个馒头,边吃边走向附近的一家超市……我跟了进去,看见她坐在休息区抱着一本书。我偷笑,看来她今天是来超市里“避暑”的,这也是我的强项。
我装着不经意地坐在她身边,当然得顺便撞掉她的书,再说上一句“对不起”,捡起书递给她……那竟是一本高中数学书。
她抬头看见是我,愣了一下,又抿着嘴笑。
经过上一次的铺垫,这次我们的谈话真诚了许多。小娴说她准备参加明年的高考,她不甘心原本成绩优秀的自己就这样打工一生。我们一直在聊,直到超市要关门了才一起走出去。经过出口时,一个保安嘟囔着说:“差不多每天都来蹭空调,什么东西都不买……”小娴的脸红了,低着头要快步出去。我拦住她,从手边的货架上拿了一支棒棒糖:“送给你的。”小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一支5角钱的棒棒糖,是我们两个甜蜜的开始,我们越走越近了。为了方便小娴复习,我们基本上固定了“避暑胜地”,就是在麦当劳或肯德基里。那里冷气大开,安静明亮,而且服务生态度绝佳。我们两个总是点一杯冰可乐,放两个吸管,偶尔一人一小口地啜着,从晚上7点待到10点。
有时候,我也会“强迫”小娴休息,不准她再用功,拉着她去游泳、去大桥上吹风、去坐我们的“803爱情巴士”……有一次,在大桥上,我们聊天时谈到了理想和愿望。我问小娴:“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小娴看着两岸灯火,悠悠地说:“我的愿望很多啊,想我的家人朋友都健康平安,想考上一所好大学,想找到一份好工作……不过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清凉舒服地度过武汉的这个夏天,不用再四处蹭空调……”
我沉默了半晌,觉得自己很无能,不能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个清凉的环境。我说:“小娴,其实买一台旧空调也不贵,不如过几天我给你买一台吧。”小娴立刻反对:“不行!买得起空调用不起电啊!还有,你总不能把租来的房子打个洞吧,到时候搬家也麻烦……”
小娴歪着脑袋,千方百计地想理由。我知道她其实只有一个理由,就是怕我乱花钱——她已经了解了我家里的情况。
那天我回到住处以后,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怎么样能让小娴在这个夏天过得清凉些?哪怕一天也好。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在附近商场里卖冰柜的老乡,他说,他们的样机要一天到晚开着……第二天,我提了一小桶水和十几个装满了自来水的矿泉水瓶子找到了那位老乡。
那天晚上,我提着一桶冰块和一袋冰冻瓶子,敲开了林小娴的房门。小娴看着我叮叮咣咣地进来,很是纳闷。我神秘地说:“我给你带来了‘土空调’!”我把那一桶冰放在小娴的电风扇前,把那些花花绿绿的瓶子一个个吊在她的床四周。小娴一直惊讶地看着我。弄好了一切,我高兴地转身问她:“过来感觉一下,这样是不是凉快很多?”
小娴慢慢地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你……哪儿来的这些东西?”我咧着嘴笑,对她讲了来龙去脉,问她:“以后我每天都给你送过来,好吗?”小娴的眼里忽然有了泪,然后快速地亲了我一下。
之前看到人们用“火”来形容爱情,那种爱给人温暖,让人燃烧出沸腾的激情;现在我知道了,原来还有一种爱情,可以用“冰”来形容,让我心旷神怡,让我在武汉的炎炎夏日里,找到了一个晶莹剔透、清凉美丽的天堂……
第44篇、爱情故事鱼头和鱼尾
读过这样一则故事:一对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在近耳顺之年离婚了。分手之际,为了纪念他们曾共度的岁月,双方提议再吃一餐告别宴。菜上桌之后,丈夫挑起鱼头对妻子说,这是你喜欢吃的鱼头,并放进对方的盘子中。他几十年如一日,坚持把鱼头让给妻子吃,虽然自己也很喜欢吃鱼头,但为了所爱的人,只好改为专吃鱼尾。妻子拒绝了。她喜欢吃的正是鱼尾而并非鱼头。而几十年来,和她朝夕相处的人,正是让她吃不到鱼尾的人。
姑且不论他们之间的是非曲直,单是这种爱的谬误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屡见不鲜。
我有一位同事,结婚前很爱打扮,结婚后却衣着朴素和以前判若两人。究其原因,方知她丈夫不喜欢她穿得花枝招展的。从此,她的那些漂亮衣裙全部封存在箱底。我不知道她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心里有没有委屈,也许她认为只要丈夫喜欢就行了,其他的都无所谓。他喜欢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好了。但是有一点却很清楚,她的丈夫正在按照自己的好恶逐渐地改变妻子的生活习惯。这种改变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夫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层面。后来,一方习惯改变,一方习惯被改变,到了最后,他们自己也弄不明白,到底喜欢的是当初的对方还是改变后的对方。
有一位男士在舞厅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当年她的舞姿折服了他,但是婚后他坚决不同意妻子再去跳舞,为此不惜夫妻反目。因为丈夫怕再冒出一个和他一样的选手出来,颠覆了自己的爱情王国,自己不小心去当了“二传手”。
我们常常听周围的人们说,他(她)是因为太爱你了,怕失去你才这么做的。听起来这理由似乎很感人:因为爱你,太在乎你,才这么改变你。仔细一想,好像不是那么回事:爱了就有权利让你不去跳舞,让你不穿漂亮衣服,让你吃不到鱼尾吃鱼头?……
婚姻双方,谁对谁错外人很难评判,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但是,也许最不了解自己的人有时正是我们自己。
吃鱼头和吃鱼尾看上去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改变的只是对方细小的生活习惯,但不知不觉中,爱也一同改变了。
第45篇、爱情故事变成河的女人
因为心疼所爱的男人,女人便选择了一种如水般的温柔,呵护她的男人。
他成为单身父亲的时候,女儿刚7岁。肿瘤医院送走了那个善良女人之后,女儿的小手抓了他一整天。从此,他开始娇惯女儿。女人说,“我也是因为他的那个样子喜欢上他的……那天,他带着女儿去春游,他牵着她的手并排走,很称职的一个慈父。”他们的爱情是在那之后不久开始的。“你知道吗?你做父亲的样子比做情人还要好,温厚极了。”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情话。
已经13岁的女孩,说什么也不让她进家。他为三个人见面准备的晚饭,在厨房里摆了3天之后倒掉了,女儿翻出母亲的一张照片,放大,摆在他预定的新房里……
他们只好重新坐回以前约会时常去的那家茶馆里。
她是独生女儿,家庭很传统,年老的父母用担心的眼光猜测着她的初恋。他去过她家。她父亲独自坐了一夜之后才说话:“挺沉稳的,年纪大,就大了吧……”她听见父亲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第二天带她去买了戒指,婚礼定在开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
现在,他坐在茶馆的椅子上,低着头,无话。她靠近他,蹲在身边,很近地看着他的脸。男人的眼睛布满红丝,那是从女儿那里得到的败绩。她觉得什么东西被打翻了,心慢慢地溶化成甜蜜的太妃糖软得没有力气怨恨。
她知道,来年的婚礼不会有了,因为一个倔强的小女孩。
第二年春天,女儿和同学去春游,汽车翻在高速公路上。女孩躺在父亲面前的遗体完好无损。他呆坐在医院抢救室外的椅子上,两手扶着膝盖,低着头,一缕头发挡在眼前。她第一时间赶去,走廊里没人,灯坏了,光线很暗。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因为无望,手上有种可以扣进她肌肤的气力。她把他的头紧紧揽在怀里,用两条胳膊护着……
一个不能谈论爱情的故事,却始终被爱情搀扶着,直到爱情过早地煎熬成了亲情。
他们最终没有结婚,因为他在失去女儿之后忽然间老了,再没了做丈夫的激情。但她却瞒着老父老母说是登了记,然后堂而皇之地搬进了他的家,不是因为没有了倔强的女孩儿,而是因为她爱着的男人正没人心疼呢!
女人开始洗涮、做饭,张罗着生活,预想中的烂漫似乎已经淹没在了实现的日子中。
女人在闲下来的时候想想就笑了:“我以为找到了一座山,没想到自己先变成了一条河……”
第46篇、爱情故事那一夜我们生死相依
我问陈初:“你的心像切开的蛋糕,一块给学业,一块给足球,一块给社会工作,一块给那些随时准备叫你为他们两肋插刀的朋友,给我的,还剩多少呢?”
陈初简明地回答我:“我的心不是蛋糕。”
与陈初的恋情,始于大二的秋天,在电影院看《闻香识女人》。他们大队人马,我却形只影单,坐在最后一排。他频频回头,招呼我过去坐,我只是微微一笑。过半场,突然觉得有人碰我,我侧头一看,是陈初,他递过一罐饮料,怀里还抱着好几罐,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他对我笑一笑,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散场,经过我身边,他停一停:“一起走吧。”我不为所动:“我还有点事。”他仿佛想说什么,但人如潮涌,他站不住脚,很快就走过去了。人都走光了,我才起身。从灯火阑珊的大路转入漆黑的小径,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硬着头皮走进去,听见旁边有个声音:“别怕,是我。”是陈初,他淡淡地说:“我刚刚走过,发现这儿路灯坏了,想你一个人走挺危险的。”
在夜色里,看着他挺拔的肩,我愣住了。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跟他并不熟识,又骄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却仍然记挂着我的安危。我不禁怦然心动。
一路走着,我们随意地聊着电影里的人物,忽然发现,我们的意见竟是惊人的一致,我脱口而出:“真看不出,我还一直以为……”蓦地一顿。
他若无其事地接口:“你还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哗众取宠、头脑简单、只知道踢足球的笨蛋。”我随即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自命清高、装腔作势、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我们相视大笑。在夜里,他的黑黝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的脸慢慢烧了起来。
此后,他会在上大课时给我占好座位;会在我胃口不好的时候,骑车飞快地买来我喜欢的牛肉面;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小小的请求,他都记得。那年的圣诞夜,同学们起哄着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朋友,我面红耳赤,而他从容地环住我的肩,大声道:“是。”
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我好福气,而我是在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福也有气。
寒假过后,回到学校,就是情人节了。这所北方城市正大雪纷飞。每天走在雪里,都想为陈初选一件心爱的礼物,陈初却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有几个朋友想跟我们一起过情人节。
“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情人节哎,他们跟我们一起过?”
陈初笑得很尴尬:“他们有些刚跟女友分手,有些一直没有朋友,这种日子特别寂寞,我想把我们的快乐分给他们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再说,我已经答应了。”
结果那天来了七个男孩,八个女孩,醉倒了两个,而且酒终人散时,问谁愿意送一个住得最远的女生,竟没人回答。最后陈初叹口气:“还是我送吧。叶青,你一个人走,行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白雪覆盖的大操场,觉得寒彻肺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人节,却是与一大群人共同度过的,而最后,我的情人却送别的女孩回家。陈初的热心肠和好脾气,曾是最让我动心的,然而此刻,我却突然发现同样的原因使我深深地悲伤。
我和陈初的疏远便是从那天开始的吧。一天又一天,当我与他的约会内容变成替失恋的小女孩出谋划策;当他因为要复习功课没有时间陪我去逛商场;当他倾尽生活费为同学捐款而无法为我买一朵玫瑰……我的疑问便像青藤一样暗暗滋长:在他生命中,我到底占什么样的位置?
陈初显然也察觉了。不久,是我二十岁生日,我们相约再去看一遍《闻香识女人》,并好好地谈一谈。还没有走出房门,就听见人声喧哗。
是一个感情上受到挫折的男孩,正在猛敲女友的房门,求她出来。那段日子,保定周围地震了好几次,虽然震级很小,却闹得人心惶惶。那男孩就一直叫着:“地震来了,大家一起死,可是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陈初低声问我:“我过去看一下好吗?”他和另外几个人拉住了男孩,连劝带说地把他向楼梯拉去。在楼梯口,他向我投来抱歉的眼光。
而我,其实真的没有生气,我了解陈初就好像了解我自己。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天生就是应该当大哥的,保护人、帮助人,在保护和帮助中得到快乐,可是我却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只爱我一个。
隔了很久,陈初才回来,笑笑说:“哎,现在我们走吧。”我听见自己喑哑的声音:“我不想去了,”我低下头,“我知道你不是不在乎我,我相信你真的喜欢我。可是,你的生命中,总有更重要的事、更亲爱的人,已经没有空间来容纳我,”我轻轻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所有的表情都从陈初脸上滑落,他面如白纸,却一言不发。当我抽身离去,他没有阻挡。
只是,沿着长长的小路,我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在我背后追着,火一样烫,伤口一样疼。我,没有回头。
子夜,我才??睡去,忽然一声呐喊惊醒了寂静的夜:“地震了———”
起初的瞬间是奇异的宁静,突然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我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忽然间赤着脚就往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门,在漆黑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挣扎着,尖叫着,陈年的地板在我们脚下摇晃着,好像整幢楼都摇摇欲坠。
楼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每个人都拼命地向外挤,但是铁门是关着的!挤在最前面的人用力摇撼着铁门:“开门哪!开门哪!”没有人来开门,而人群还在不断地涌上来。这一处弹丸之地,霎时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这时门外已满是人,大声喊着:“窗子!”我起来冲进一间寝室,但是窗上有铁栅!我听见陈初在喊:“叶青!叶青”我大叫:“我在这里!”他跑过来,双手用力扳住铁条,使尽全身力气向两边拉,而铁条只微微弯了一点。他又捡起一块砖头,可是只砸了一下,砖头就断开了。忽然有人惊叫:“楼要塌下来了!”“呼啦”一下窗外的人群纷纷向后面退去,我拍着窗栅撕心裂肺地叫:“陈初,你快走!你走———”陈初瞪着窗子,两眼发红,眼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突然,他扑上来,手臂从栅栏的间隙里伸过来,用力环住了我。我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我们紧紧相拥。这一夜我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那楼没有塌。
那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地震。
那夜,在大操场上,陈初一直用力地搂住我,他的手指箍痛了我的背,而我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见他的心在胸中跳动。我轻轻地问他:“你的心,究竟是什么?”
很久很久,他才慢慢地回答我:“我想,是一棵树吧,春天有花,夏天有荫,秋天有果,四季都有不同的美丽,每一个瞬间都可以为他人奉献些什么,而你,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各自枝丫都有各自的方向。可是,在地下,根须是紧紧交缠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第47篇、爱情故事还君明珠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岁月,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那般的年龄,红颜焕发青春飞扬,他像喝了迷魂药般迷上她。
他几乎没有学历,但他事业的成功却让所有人刮目。她也为他的成功而欣喜。他对她的表达方式是送花,送珍珠,送钻石,送一切他以为能征服她的东西。
她不表态,与他保持着淡淡的友情,那时他尚单身,而她已为人之妻,他毫不在意,对她的追求热情如火肆无忌惮。短短几天的相聚,他送她的东西几乎以十万计。
隔天,会议结束,她不辞而别,留下他送给她的所有宝贵的东西,留言纸上只有纤秀的四个字:还君明珠。他看了无语,他知道她还他这些东西的意义,内心极为遗憾和愤恨,遗憾是以为自己的世俗吓退了她,可是他爱她的时候,恨不得给她全世界;愤恨是因为她的不辞而别,连最起码的告辞也没有,可见她是多么的看不起他!彼此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从此再没联系。
不久,他结婚,并不爱,但没关系,婚姻有时并不需要爱。
弹指一挥间,红颜渐成白发。他有了小孩,是个女孩,他喜欢,从小就请老师教她诗词歌赋,潜意识里希望女儿可以像她那样冰雪聪明。
有一天,家庭教师在教女儿读一首诗,他听着有趣,于是仔细听,却听到女儿念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猛然整个人弹起,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原来这才是她当时要对他说的话,想起她当时的不辞而别,短短四个字已说明俩人之间一切的红尘故事。只是当时她含泪写下那四个字时,是多么希望他能看懂,希望得到他的体谅,可是他却在十年之后才明白,而十年,足以让江山失色,沧海改变。
她不幸于半年前病逝,他是从报纸上获知这件事的。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当我们明白了世事的前缘后故,那份爱却早已不在。
第48篇、爱情故事零下二十度的爱情
那是个冬夜,我值夜班。凌晨一点时,我接到内科的紧急会议通知,安排好工作,一拉开门,一股像刀子一样的寒气一直刺到心底里去。屋子里有暖气,还不觉得天冷,没想到外面的气温竟然这么低。
我走下楼梯,快到一楼时,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像梦呓一般:“你冷不冷?”“不冷,你呢?”“我也不冷。”走到一楼的门厅时,我看到了说话的人,一对中年夫妇,紧紧地并排缩在一个墙角,他们的腿上盖了一条被子。我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可能是带过了一阵冷风,他们同时打了个寒噤。
半小时后,我从内科回来,走过他们身边,他们还在说着话:“回去给娃们都添件衣服。”“嗯,你也添一件吧。”“算了,我不要了,看病花了不少钱哩……”
我在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声中回到科室,我走到护士值班室,想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正看到护士从厚重的窗帘后面出来,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一见我脸就红了,调皮地说:“天气预报说今天最低温度是零下二十度,是本市有史料记载的最低温度,我刚才专门在窗外测了一下,真的呢!”
我心里一动,问她:“还有没有空床?”她扫了一眼病床分布表,说:“还有。”我说:“我去查查房,麻烦你到楼下的门厅去把那一对中年夫妇叫上来这么低的温度,他们在那里只怕会出事。”
她下去后没多久就又上来了,很紧张地说:“不好了,鲁医生,他们都站不起来了!”
我吃了一惊,赶下楼去。那对中年夫妇都是盘腿坐着,果然都站不起来了。我叫来了保卫科的人,把那对中年夫妇抬上了楼。
我一边给他们做治疗一边问他们的情况。原来他们是今天早上出院的,可为了等一份检查报告,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又舍不得花钱住旅店,就想在那门厅里凑合一夜。护士埋怨他们说:“你们不知道吧,再这样坐下去,不到明天早上,你们的腿都要废了!”那男人不好意思地说:“是,是,我也感到腿麻了,想动动,可又怕把被窝弄凉了。”那女人也说:“是呀,我的腿也麻了,也忍着没动。”
这朴实无华的话使我的心一阵悸动:他们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为了维护共同的那一点点温暖啊!
第49篇、爱情故事我是你的手啊
多年未见的大学同学,在班长组织下办了一个聚餐会,他和她一同赴宴。席间,有一道大闸蟹,是她最爱吃的东西。不一会儿,她就拣了几只放在盘里。
她看着他,没有自己动手,那意思很明显:你帮我剥壳剔肉。他看见了她的眼神示意,却附在她耳边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周围的同学看了,纷纷叫嚷:“打住打住!当着这么多人还窃窃私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啊!快老实交代。” 她起身尴尬地逃往洗手间。回来时,在门外分明听见他的声音,很大很响亮。他说:“十年前,我老婆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她要5只,我就给她剥10只!现在,我连帮她脱衣服都没兴趣了,还剥壳呢!” 而多年前,正是这个举动坚定了她嫁人的心。她的失落在哄笑里淹没了。
回想起当初他追求她时的殷勤关怀,她愈发感觉到他现在的疏忽冷淡。难道,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他们的爱情褪色,她甚至猜测着更坏的结果。一天,她一不留神摔了一跤,右手骨折了。她心情不好乱发脾气,他始终笑脸相向,还耐心地讲笑话逗她开心。这天,他学着烹调书,煲出一锅“花生猪脚汤”,说是可以让她的手尽快复原。她喝着香浓滑润的汤,由衷地说了一声:“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他轻刮一下她的鼻子,说:“我给你讲一则古老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每个人都有两个头,四只手,四只脚,而且不分男女。人类非常聪明,幸福的生活在地球上,后来遭到天神嫉妒,天神就把人类劈成两半。从此以后,每个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我找到你,我们就完整了。你的手可以做事的时候,你自己做;你的手不能做的时候,我就是你的手啊。难道你会因为手做了事,而向自己的手道谢吗?” 她不禁听得呆住了,耳边回荡着一句:我就是你的手啊。
既然他的手就是她的手,她又何必计较是自己剥蟹壳还是他来剥呢?那些浓浓的关爱,已经注入到需要时的一杯清茶一碗热汤之中。
第50篇、爱情故事最美的注视
那年,她20岁,像春天枝头上新绽的桃花,鲜嫩而饱满。她自小学戏,在剧团里唱花旦,嗓音清亮,扮相俊美,把《西厢记》里的小红娘演得惟妙惟肖。他32岁,和她同在一个剧团,是头牌,演武生,一根银枪,抖得呼呼生风。
台上,他们是霸王和虞姬;台下,她叫他老师他教她手眼身法步,唱念做打功,一板一眼,绝不含糊;她悄悄拿了他的戏装练功服,在料峭的寒风里搓得满头大汗,衣服晾在太阳底下。旗帜一样飘扬着,她年轻的心,也猎猎飞扬。
知道他是有家有室的人,她还是爱了。就像台上越敲越紧的锣鼓,她的心在鼓点中辗转,起落,徘徊,挣扎,终究是失陷的城池,一寸一寸地陷落下去。台上,当她的霸王在四面楚歌中自刎于江边时,她一手拉着头上的野鸡翎,一手提着宝剑,凄婉地唱:“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双日落泪,提剑自刎……
她想,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吧,他生,她亦欢亦歌;他死,她绝不独生,
这份缠绵的心思,他不是不懂,可是他不能接受,因为他有家有妻子。面对她如花的青春,他无法许给她一个未来。他躲她,避她,冷落她,不再和她同台演出,她为他精心织就的毛衣,也被他婉言拒绝。却还是有风言风语渐起,在那个不大的县城,暧昧的新闻比瘟疫流传得还快。她的父亲是个古板的老头,当即就把她从剧团拉回来,关进小屋,房门紧锁。黄铜重锁,却难锁一颗痴情的心。那夜,她跳窗翻墙逃到他的宿舍,热切的心扑进他的胸膛,对他说,我们私奔。
私奔也要两情相悦,可他们不是。他冷冷地推开她,拂袖而去,只留下两个字:胡闹。
那一夜,以及那之后的很多夜,她都辗转不眠。半个月后,她重回剧团,才知道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他已经辞职,携妻带子,迁移南下。
此后便是音讯杳无,她的心成了一座空城,她知道,这份爱,从头到尾,其实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可是她入戏太深,醒不过来了。
十五年过去,人到中年的她,已是有名的艺术家。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夫贤子孝。她塑造了很多经典的舞台形象,却再也没有演过虞姬。因为她的霸王,已经不在了。
那一年元宵节,她跟随剧团巡回演出。在一个小镇上,她连演五场,掌声雷动。舞台,掌声,鲜花,欢呼,都是她熟悉的场景。可分明又有什么不一样,似乎有一双眼睛,长久炙热地追随她如燎原的火焰。待她去找时,又没入人群不见。谢幕后,在后台卸妆的她,忽然收到一纸短笺,上面撩草地写着一行大字:十五年注视的目光,从未停息。
她猛然就怔住了,十五年的情愫在心中翻江倒海——是的,是他。她追出来,空荡荡的观众席上寂静无人,她倚着台柱,潸然泪下。十五年来盘桓在心中的对他的积怨,在刹那间冰消雪融。
是的,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只是他清楚,那时的她是春天里风华正茂的树,这爱是她挺拔的树身上一枝斜出的杈,若不狠心砍下,只会毁了她。所以,他必须离开。如今,她是伸入云霄的钻天杨。而她成长的每一个枝丫间,都有他深情注初的眼睛。那遥远的守望,才是生命中最美的注视。
第51篇、爱情故事半臂的距离
他们结婚不过一年,彼此已经感觉,无论生活习惯还是性情爱好,都与对方格格不入。
她是个精细的女子,喜欢扎着围裙在厨房里研究各种菜的做法,他却天性简洁,简单的米饭馒头就能打发过去;她喜欢逛街,专拣偏僻的小街巷里的小店,淘碟子或者一些精致的小玩艺,一呆就是半天,而他,宁愿呆在家里打游戏。还有:他喜欢吃糙米,她喜欢吃精米;她的衣服每天必换,他一双袜子能穿一个星期……
当初恋爱的时候,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不合拍,但那时候只往美满的地方想,不是说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没想到结婚后,这些琐碎的一点一滴,都成了利刃,把他们的婚姻生活刺得伤痕累累。摔盆砸碗,恶语相向,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走:离婚。
离婚的过程格外简单,他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她,还没有孩子,所以并不怎么麻烦。离婚协议写好,签完字后,便一起打的去民政局。
出租车上,两个人都坐在后排,却都各自靠着车门而坐,远远的,隔着半臂的距离。这半臂的距离,是冷漠,是疏离,是咫尺天涯。想到热恋的时候,彼此恨不得把对方和自己粘在一起,永不分离。那般如胶似漆的狂热,如今都已是过眼云烟,彼此都有些伤感。
出租车经过一个路口,前面突然多了一辆装满黄沙的大货车。司机踩了油门,从左边超车后,向右转弯。没想到大货车减速不及,失去了控制。
悲剧在瞬间铸就,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剧烈的疼痛使他意识到,他们出了车祸。他试图转动一下身子,尖锐的疼痛袭来。他马上想到了她,四周一片黑暗,他看不到她,他焦急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黄沙仍然不断地从窗口涌进来,车里的空气变得非常稀薄,呼吸都困难。但他仍在固执地喊她。
他叫:“宗娅琴!你在哪里?”没有回应。
“娅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他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但是没有她的声音,哪怕只是微弱的喘息。
“丫丫……宝宝,……你应我一声啊……”
泪水,悄悄地布满了他的脸庞。他无助地想,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么一想,他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他的脑中一瞬间闪出许多场面:恋爱时,她连夜给他织围巾,手都冻烂了;结婚后,她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胃不好,她便常常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为他熬出浓香的粥;那次她过生日,他给她一个红包,让她买新款的宝姿,她却抱回来几斤上好的毛线,为公婆各织了一件毛衣……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啊,如果他多迁就她一点儿,日子还是很幸福的,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呢?
他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到底在哪里,可是胳膊似乎也断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隔那半臂的距离,那么此刻,他至少还能握一握她的手吧。
他们被救出来时,他伤势较轻,尚且清醒,他看到自己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则躺在座位下放脚的地方,一上一下,其实只有半臂的距离。她的伤势严重,人已经昏迷不醒。他试图去拉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到。
一个月后,两个人出院回家。他兜着一只胳膊,她拄着一根拐杖。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紧紧地挽着她的手,须臾都不愿放开。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哪怕只是半臂的距离,也会隔断幸福,从此天涯。
第52篇、爱情故事美的爱情,我们自己却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很多次他和她都在这里相遇。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他是她忠实的听众。最初打动他的是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中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的耳边,她才把抑制了许久的泪水释放了。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却有一种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的痛。这是她第一次爱情中的分别……她得恪守着自己的诺言,她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她不是那种爱许诺的人。因为她真的很爱他才说了这句话。她不需要他对她承诺什么,既然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粉红色的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就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进了大门。因为没有说话的理由,没有戏剧化的情节。他是那种很谨慎的男孩。他不想让她认为他很鲁莽。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后来他们才知道车在路上出了点故障。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洲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
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第53篇、爱情故事哭落一地花香
有人说,一个女孩子,20岁不秀则永不再秀。我想,没哪个女孩子会愿意有这样的遗憾。
高二下学期,我喜欢他的心事被添油加醋后像风一样吹入了人群。原本只是一份默然美丽的爱慕,经过那些捕风捉影的人的一张嘴巴传到一个耳朵,再从另一张嘴巴传到另一个耳朵,完全变了味儿。
有一阵子,那群女生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脑袋凑在一起,发表对这件“天大新闻”的高见。“天啊,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叫她别想了,下辈子也轮不到她!”还有人更尖酸:“你们看她,饥渴是蛮饥渴的,对食物的挑剔程度也不低嘛!”
我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自己的心事被当作流言传来传去,没有什么比这更痛苦的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句至理名言就像逐渐失效的麻醉剂,对我的安慰作用越来越小了。
那时候,我连看他一眼都不敢。我避开了一切,然后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静静地发呆。
压抑终于在一个午后爆发了。那个下午,我走进教室,后排忽然爆发一阵哄笑。我抬头一看,黑板上醒目地画着一只奇丑无比的大青蛙,旁边站着一个英俊的王子,底下是一行大字:青蛙公主和她的白马王子。
来不及多想,伤痛像一阵暴风雨突袭上来。“啪!”我用力把手上的书重重地朝黑板摔去,转过身,在齐刷刷的蔑笑声中飞也似地逃出教室。
清亮清亮的蔚蓝天空下,几只鸽子拍着翅膀轻轻掠过,成行的相思树郁郁葱葱,树上开满了细细密密的黄色小花,地上,也铺满了黄绒绒的一层。我就躲在树下,长久压抑的委屈一倾而下。我哭得天昏地暗。
正当沮丧和绝望一点点地吞噬我时,泪水迷离中,我看见他由远及近。他轻轻地、浅浅地笑着,看看一地黄色小花,又看看满脸泪水的我说:“我就想呢,是哪个女孩子在这儿哭,把花都哭落了一地。”我背过身,顿时破涕为笑。
后来,就在开满黄色小花的相思树下,他告诉我,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哦,但是,你了解他吗?也许他十天不洗脚,也许他睡觉流口水……不了解他,就轻易地喜欢人家,这不是很傻吗?
我笑了,很灿烂,原来,我有着和一地美丽的黄色小花一样灿烂的笑容,这是他说的。
后来,他把我带回了教室。再后来,那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吃惊而羡慕地看到了一切变化:上课,他帮我占位置:课间,他塞给我一小盒点心。更经常地,他站在我必经的路口,给我一个轻轻、浅浅的笑。仿佛突然之间,我拥有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切。
这就够了,我想,真的够了。后来,再后来他的身边多了位文静清秀的女孩子。我给了他们一个很灿烂的笑,就像那时满地美丽的黄色小花一样灿烂,我想,这样的笑容送给他们最合适不过了。
再后来,我也有了爱护自己的人。我想,一个女孩子最初的一份爱慕只是一颗善良的种子,可以关于爱情,也可以不关于爱情。幸运的是,我的种子遇上的是他的宽容和关爱的适宜温度和水分,开出了一朵叫做美丽的花朵,即使这花朵,不关于爱情。
很久很久以后,当我想起那个清亮清亮的午后,想起他轻轻地、浅浅地笑着说:“我就想呢,是哪个女孩子在这儿哭,把花都哭落了一地。”我的全身还是会涌过一阵暖流。这样的男孩子,我以为,即使到了80岁,我依然记得他。
第54篇、爱情故事遗憾
她喜欢他四年。
收集关于他的一切。
喜欢他低头写字的样子,看见他和别的女生一起会生气,也写过无数次情书。
只是,这一切,他不知道。
若干年后,他和她早已不在一个城市。
她在婚前却收到他的礼物。
是那次她不小心遗落的一只耳环。
信上:
我把青春耗在暗恋里,却不能和你在一起。
第55篇、爱情故事只爱一点点,不要太紧
一个要出嫁的女儿问妈妈,婚后怎么样才能抓紧丈夫的心?妈妈让女儿抓起一把沙子,满满的一大把。妈妈说:你试着握紧。女儿使劲地握紧手,结果她握得越紧,从手指缝里漏出的沙子就越多。最后,留在手里的沙子只有一点点,而且被握成很难看的形状。
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
爱是一种快乐,太爱则是一种负荷。
父母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总是生活在歉疚和报答里;
爱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会被放纵得不再小心去珍惜;
朋友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感到不知所措;
陌生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对他的好心产生警惕。
反过来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当我们用爱和关心紧紧地包围着别人的时候,我们为自己感动为自己喝彩,却并没有想过对方是不是会被这浓烈的爱逼迫得喘不上气。
只爱一点点,所以不平会头脑发热真伪不辨;
只爱一点点,所以眼睛清澈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只爱一点点,所以失去了不会太伤心;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惊喜地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得到了会很惊喜;
只爱一点点,所以心里有更多的位置放更好的东西;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平静地接受对方的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留出更多的精力爱自己;
只爱一点点,所以云卷云舒风起风落皆有情趣;
只爱一点点,所以爱与被爱都是件轻松而幸福的事。
第56篇、爱情故事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素凉站在篮球场看球。政管与经法,两个与我们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系,但她的神情十分专注,紧张时发出尖叫,声音可以压住身旁的鼓声。十月阳光明晃晃泼下。一张脸如此热烈生动。总是会有人问,宁安,你怎会有素凉这样的朋友。2000年的素凉。穿紧身吊带,只过大腿的短裙。眉毛描得很细,手上套丁丁当当的首饰。明快利落的东北女子。与我截然不同。
可是,我那样喜欢她。她从来不逃课。她被全票选举为班长。她包揽了那一年所有的给予外语系学生的荣誉。她对着我大声地说,宁安,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只能用沉默来表达。就像我对苏耀阳。山顶风很大。她的声音永远这样肆无忌惮:我爱苏耀阳。林素凉爱苏耀阳。
轻声安抚她,素凉,你今天很漂亮。
我们在等待苏耀阳。素凉一周前就是在这里撞见了上网的苏耀阳。第一排第三个座位。他起身结账的时候她追了出去,鼓起了所有勇气,你好,苏耀阳。我看过你打球。我很喜欢看你打球。我叫林素凉。一字一顿,像背书的小学生。低着头。偷偷地瞄一眼,却发现他在笑。苏耀阳挑起眉,的确是在笑。你好。我赶着去训练,改天见。她回来的时候像踩在云端,宁安,他居然对我笑。他约我改天见。恋爱中女子的智商。
2 苏耀阳的确会在午休时间来图书馆上网。他习惯左起第一排第三个座位。却看到已经有人坐在了上面。四目相对。显然那个女孩子比他的反应要激烈百倍。他看到她的眼睛立刻睁得好大。她说你终于来啦,脱口而出。然后急忙捂住嘴。她把属于他的座位归还给他。他有一点迟疑。她连忙摆手,我已经来很久,我本来就是要下的。一边解释,一边面红耳赤。
夜里素凉翻来覆去睡不着。拉着我去通向天台的台阶。摊一张报纸,两个人席地坐下,感觉月光洒在脊背上。她喜欢像大鸟一样伸展双臂,缓慢收拢,然后方开始百转千折的叹息。
宁安,我多么想天天看见他。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看到他笑,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像被丢在棉花堆里,突然就没有了大脑,再也学不会思考。
苏耀阳再次将她拒绝。她还是努力地笑了出来,站在图书馆的走廊里,搓搓手,没有关系的。那么苏耀阳,祝你圣诞快乐。
她嘻嘻笑着挤到我的床上,宁安,让我们去吃一次圣诞大餐。
那一天她还是往常的样子,开朗健谈。但是她要了一点酒。那是我第一次接触酒精。因为辛辣,大声地咳嗽。素凉举着杯子对我说,宁安,圣诞应该和最爱的人一起过。我很高兴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宁安,我希望以后的圣诞我们可以各自找到伴侣,我们可以终于不要在这样的时候只有我陪着你,只有你陪着我。然后她开始俯下身去哭泣。
4 将素凉拖回宿舍。替她盖好被子,然后出门去买几片止痛的药片。我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素凉,我的头撕扯地疼。走了几步已经支撑不住,吐得一塌糊涂。身体靠着墙沿滑下去,抬眼只看得到一角沉黑天空,风声在耳边穿梭,间杂不知何处的欢呼和祈祷。想起素凉说,世纪末就要来了。我们注定要寂寞一个世纪了。她的眼泪将我的心都烧痛,宁安,我真为自己的寂寞感到羞耻。
我用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黑暗冰冷墙角,行人匆匆,却没有一个会为我停留。在这盛大繁茂之夜,我亦终于觉察出胸腔里的破洞,是羞耻在其中汩汩流动。
第57篇、爱情故事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法国鹅肝是天下美味,制作过程却很不人道。农夫先选一批一级肥鹅,然后每天灌之以酒。鹅中了酒精毒,肝一天天不健康地长大,变成原来体积的数倍,农夫杀鹅取肝,鹅肝的价值远远超过鹅的本身。
朋友认为制法残忍,坚决不吃鹅肝。子非鹅,焉知鹅之乐?也许肥鹅喜欢喝美酒,难得被选中做喝酒的鹅,简直是做鹅的乐事。天天有人喂酒,飘飘欲仙,醉眼昏花,短暂欢愉,是真正的吃喝玩乐。鹅引颈以待,也不过是这些日子吧?反正要死一次,死后身价百倍,也就不枉此生了。
朋友说:“子非鹅,焉知鹅之不乐?也许鹅根本不喜欢喝酒呢!”那便是一个很动人的爱情故事。
天天负责喂鹅喝酒的,是农夫的小女儿。她有一把夕阳般金黄的头发,湖水般绿色的眼睛,脸如月白,鹅对她一见倾心,虽然知道喝下第一口醇酒之后,肝会一天天变大,他会一天比一天承受更多肉体的痛苦,然而,为了爱,他还是含笑喝下毒酒。
他每天盼望情人出现,在她怀里,喝她所赐的酒。他的肝一天天变大,痛苦也一天比一天厉害。然而当她出现,他仍然是最勇敢去喝酒的鹅。
他的肝开始硬化,体积已经达到要求。当情人捧着酒壶出现,鹅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喝情人亲手灌下的酒了;明天,他们要把他的肝拿出来。
鹅含笑喝下最后一壶酒,拍起翅膀,在湖上为情人跳出最后一舞,湖水也为他悲伤,情人舍不得他,掩面离去。
翌日,鹅被杀,新鲜的鹅肝被送到一流的餐厅里。吃下鹅肝的人,突然明白了爱情。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第58篇、爱情故事我相信真爱的存在,相信她和他之间的真爱故
我听到过朋友的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心里空空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女人一味的付出,换来的却是无限的等待,思念一个人时痛苦的,煎熬的,那是一种慢性自杀,会让自己喘不过气。
他们很相爱,至少我知道是这样的,但是唯一的问题就是我只是旁观者,给不了任何的意见,心里我知道他们很相爱,我没办法去说些什么……
女孩被他的坚持给感动了,两个人彼此思念着对方,女孩和他在一起,从来不是因为他的钱,因为他没有钱,就是觉得他人好,至少在女孩的眼中是这样的,到最后女孩被他征服的时候,他告诉女孩说:“我可以给你任何东西,包括他自己,但是给不了你婚姻,”女孩很聪明,沉默了,女孩知道他说话的含义,明白了他是有家室的人,但是女孩已经被他打动,爱上了他,其实女孩拒绝过他,但是却因为他的真诚一次次被他感动,女孩记得他说过,他和妻子一直吵架,他是个很听老婆的人,老婆一直都不理解他,怀疑他,但是他都在一次次的忍让,感情时间久了,真的会很平淡,他们两个如果不是结婚前谈了两年,有感情,早就离婚了,其实一切的忍让,让步都在孩子身上……
女孩不知道是被他的坦诚感动,还是被他的眼神所吸引,选择了继续,但是女孩没有去图男人的任何东西,但是有一样,确实女孩承认了,就是对这个男人的爱,刚开始,两个人肆无忌惮的包着电话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男孩对女孩想要了解的,该问的,不该问的,也都问了,就这样,日久生情是肯定的,终于,女孩一个多月后,被他的执着感动,和他在一起了,女孩想着他对自己的承诺,女孩记得他说的话“不会离开的,你不嫌弃我就很感谢了,只要你不说不理我,我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不会不理你的”女孩又一次被感动了,但是似乎美好的时光总会很快过去,两个月以后,不再有现在的这种状态了
他的领导开始对他怀疑了,开始和他吵架,闹离婚,让他没有心情工作,查他的电话记录,短信,时时刻刻在监视他的举动,每天检查他的通讯记录成了必修的课程,他几天没有联系女孩,说自己心情不好,女孩一直理解,在开导他,让他给领导多解释,多沟通,让他理解,从那以后,两个人不在用电话联系了,因为女孩害怕他领导再次为难他,就这样,两个人上班的时候,会在号上沟通,联系,其实女孩这样已经觉得很幸福了,因为她明白,自己不想当被所有人唾弃的那种人,这不是她想要的,只是爱上了,就无法自拔了,只想对他好,其他的真的没有……
他们两个小心翼翼的经营着属于他们的爱情,女孩付出的远远比他多得多,但是女孩觉得都不算什么,只要他们相互心里有着彼此,相爱就够了,两个人没有天天在一起,也许很长时间才会见一次,因为彼此想念太多,才会在一起,他们共同的朋友都知道他对女孩爱意,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两个人真的在一起了,两个人努力的在朋友面前装坚强,装着是多么的不在乎,多么的不熟悉,然后又有谁知道,他们彼此是多么的亲密和熟悉呢?女孩给他足够的空间,给他自由,因为女孩知道,他不是那种花心的人,也许因为他的真诚,说话的真实感吧,渐渐地,时间又在过去着……
两个人认识快半年的时候,其实在这期间,他的领导一直在为难他,在怀疑他,甚至想到过不让他来这个城市,让他守着自己过一辈子,但是他说过的,如果一直和领导在一起,他压力会更大,女孩和他是在目标上,理想上,对事业的追求上有共同话题的人,两个人配合的和默契,他身边的朋友也很喜欢这个女孩,但是又有谁知道,他们两个的亲密无间呢!终于,苦恼一次次接连而来,他的领导是幼师,难免会到城里考试,会有很长的假期,暑假来临,女孩明白,自己不能和他联系了,最多只能在号上说了,那种心痛,那种煎熬没有人可以体会,不过还是因为理解,因为爱,挺过去了,两个人还是回复了以前,在号上说着有的没的,以为这样又可以度过一段平稳的日子……
第59篇、爱情故事云淡风轻的爱情
生活似乎总是给了别人希望,过后又会让人掉进失望的陷阱,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公平!
我们的故事,从开始到结束,在别人眼里却象从来没有发生过!
从18岁起,我就一直听我们身边的人说,他暗恋我,那时自己只是一笑带过,只觉得那是别人的一个玩笑。因为我们一堆朋友玩的时候,我们两个并没有太多的交流,而且我们还在不同学校读书,之间的联系更是少的可怜!
19岁,我读中专毕业了!刚出来的我,对于这个社会很迷茫,也没有想过要交男朋友这回事。那时,他还在读高三!我们之间的联系,虽然比以前多了点,但都是偶尔,而且聊的话题,都是关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
21岁,我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他在读大专!因为我们公司双休,所以我会经常回家,那年暑假,一堆同学,就他一个人在家,所以每次回去都是他一个人来找我玩,慢慢的,我们之间的联系多了起来,可以说那时我们的关系很暧昧,但是谁也没有挑明,直到我生日那天(那时正好是暑假),那晚他叫我出去,我答应了!那晚我们各自回家后,发信息聊天又聊了好久,我们的关系或许可以说从那时候开始确定。
22岁,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了,在那一年里,虽然他还在读书,可是我们基本上1个月还能见一次面,不见面的时候也会视频聊天。他是个很细心的男孩子,对我真的很好。那时知道我们关系的只有我的一个同学,我们总是会聊到彼此的男朋友,她说跟她男朋友相比,他好太多了,我不予致否,因为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可是,那幸福中,总带着点苦涩,因为我不知道我对于这段感情还能坚持多久,未来总是显的那么的遥远,跟他在一起,我总是不敢想以后。。。
在23岁到来之前(就是年前),我提出了分手,他答应了,甚至没有问我原因。或许是因为他觉得他很了解我,知道我不会告诉他,可是我还是失望了!其实跟他分手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段时间因为工作上的事有点烦心,想换份工作,而且那段时间他也开始在找工作,总觉得那时的我们在一起太不实际了,所以想大家分开一段时间,到大家都想好以后的路该怎么走,生活比较稳定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比较现实点。
23岁,分开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想过要找男朋友,或许潜意识里一直在等着他,可是他真的很另人失望。在我们分开不到一年,他就重新找了个女朋友,刚开始听同学说,我还不太相信。后来,回家几次大家同学一起玩过之后,开始慢慢相信。
24岁了,过年大家不例外的又总是凑到一起玩,似乎对于我,他总是显得比较关心,我感受到了(同学也这样说),所以那几天,对于那个消息,又开始模糊。几天过后,假放完了,大家都是那天要出来上班了。那天到公司后,跟他一直发信息,那个消息,也终于从他那得到了证实,那时,眼泪就那样流出来了,可我还是装着若无其事的跟他发着信息,可是,心,真的很痛!
过后几天,亲眼见到他们甜蜜的合照,从那一刻起,我就告诉自己,该彻底的死心了,就让那一切都烟消云散吧!
对于这段感情,没有谁对谁错,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我还是会微笑迎接下一段感情的到来。
第60篇、爱情故事情人节的玫瑰
那天是情人节,他刚刚下班,和公司的同事从电梯里鱼贯而出。大概是因为情人节的缘故,公司里很多年轻人都成双成对地相约在公司门口,而公司门口恰好有一个小女孩在贩卖玫瑰。火红的玫瑰一时间成了青年男人的抢手货,眼看就要销售一空了。公司里的小王从他背后用手捅了捅,诡异地一笑:“经理,还不赶快去买一支玫瑰,情人节啊,送给嫂子啊,或者送给那个你朝思暮想的她啊。”
他幡然有所悟,是啊,从妻子和他开始相好后,自己从来没有送给她一支玫瑰。当初是因为经济拮据,舍不得买,后来是因为工作忙碌,没有渡过一个真正意义的情人节,再后来嘛,觉得老夫老妻,没有那个必要吧。再说吧,妻子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谈恋爱时就经常说“我们是为美好家庭而来的,不须要那些虚伪的浪漫,如果你送玫瑰给我,还不如给我添件新衣呢。只要是你爱我就行了。”
他想了想,终于忍不住,买走了小女孩手里最后一支玫瑰。这时候,他猛然记起了,妻子约他在附近商场碰面,说是要给儿子买初中教学辅导书,还要给自己买一条新款领带,家里的领带都有些旧了,不适合出门交际。
他手里捏着玫瑰,站在商场门口左顾右盼。这时候正值下班高峰期,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而且还有很多人认识他。于是很多人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他像平日里一样和打招呼的人点点头,或者是寒暄几句,但今天,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人都表情神秘,说不准是喜是忧,是赞许还是疑惑。他看了看捏在手里的玫瑰,感觉大家都是在怀疑他在等待“小蜜”,要不,这把年纪了还像年轻人一样,用玫瑰来讨人喜欢,套取芳心。
“经理,行啊,平日里一本正经,今天却浪漫满怀啊。嘻嘻。”又是一个认识他的毛头小伙在奚落他。他一时间尴尬极了,后背感觉有万道锋芒在猛扎,凉飕飕、火辣辣,手里的玫瑰越来越不是个味道。他捏玫瑰的手稍微一抖,玫瑰的枝条就折断了,他刚刚要把玫瑰扔到垃圾桶去,恰好妻子赶到了。他顺手把玫瑰塞进了西装里面的口袋里。
商场里,各式各样的花朵摆在了醒眼处,但妻子和他路过时,他都不敢去直视那里,害怕稍不留神就被妻子看穿了自己的小阴谋。妻子领着他在超市东逛逛西逛逛,买好了给儿子的辅导书,也买好了给自己的领带。快要出门时,他捧起一对陶瓷小人,样子是“夫妻恩爱到白头”的那种,陶瓷小人的样子,可爱惹人,让人怜爱有加,联想翩翩。妻子看着他的样子说:“想买就买吧,原来是为了赚钱买房,结婚了又说孩子还小,摆在家里容易被打碎。现在孩子也大了,买一两件时尚物品装饰一下也好,让家看起来温馨一些。”
“诶!”他小心翼翼地捧起陶瓷小人,付了钱,然后和妻子急匆匆地往家里赶去。
昏黄的楼道里,他看到妻子日益臃肿的腰身,逐渐枯黄的脸色,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妻子打开门,开灯,然后默默无闻地做好了晚餐,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吃完。妻子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肥皂剧,他坐在电脑前修改着公司的文档。
肥皂剧刚完,妻子要他系上刚买的领带看看效果。他顺从着妻子的意思,脱下西装外套随意挂在了衣架上,火红的玫瑰爆露出来,从西装口袋里探出几片玫瑰花瓣来。他想赶快去处理掉,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妻子的目光已经死死地盯着那朵几乎蔫了玫瑰。
他恨不得狠狠地刷自己一个耳光,觉得败露了一个不可告人的机密,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杰克·伦敦说过‘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没有忘记过我们当初的爱情,这是我18年以前就想要送给你的玫瑰。情人节快乐!!”
第61篇、爱情故事星碎·心也碎
女孩和男孩一直彼此相爱着,信任着,幸福快乐着···直到有一天,男孩的好朋友告诉男孩,见到女孩和一个帅气的男孩在街上亲热的说说笑笑,还一起去了情侣精品店;男孩心里有些波动,他告诉自己没什么,却又无法让自己不去猜测,想像;于是,男孩马上就打了女孩的电话,问女孩:你在干什么啊?女孩笑着说:我没干什么啊!怎么了?想我了?
男孩听到女孩的电话旁边有个男人在小声的跟女孩说话,于是说:没什么,你和谁在一起啊?我想你了,你呢?
女孩笑的更开心了,说:我当然想你啊!不想你想谁啊?我旁边没人,你一定听错了!
男孩又说:如果没人,等会一起吃晚饭吧!你这几天都没陪我吃饭了,在忙什么啊?
女孩说:不好吧!我等下还有事呢!下次再陪你吃好吗?88!
男孩正准备再说什么时,女孩已经挂断了电话!男孩的心里这时很难过,也很生气,他想,女孩一定变了心,不然怎么会骗他!于是,男孩跑到女孩的家门口去等女孩,可是等了一夜都没有等到女孩,一直到男孩早上返回学校的路上,才遇到女孩了,女孩坐在一个帅气的男孩车上,没看到男孩,男孩这时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他知道他深爱着女孩,所以女孩这样将他的心伤的很深很深!男孩失魂落魄地向学校走去,他心想:明天就是我们相爱3年了,也是我的生日了,这就是你送给我的惊喜礼物吗?我深爱着你,你却这样对我,伤害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于是,男孩就回到班上找了一直都很喜欢他的女孩,说要和她交往,女孩很开心男孩跑来说和她交往,于是笑着点点头,挽住男孩的胳膊走了出去;女孩来学校后看见这伤人的一幕,她走近男孩后,一脸受伤地问: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男孩轻笑着说:你以为呢?你看到了还问?你心里不是知道了吗?
女孩往后退一步,双眼通红地问:为什么?你,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不是说你会永远爱我的吗?
男孩看着女孩伤心的表情,心里有些迟疑,他不知道是女孩的演技太好,还是真的伤心,但一想到这几天,男孩就无法理智,他冷笑着说:爱?多么讽刺的字,我和你在一起时,才说爱你,我和她在一起,还不是说爱她,我从来就没真正爱过你,你别做梦了,我现在已经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所以请你不要再缠着我了好吗?滚开!
女孩低头半天不语,然后,女孩说:我想和你好好谈谈,晚上我在树林的老地方等你!然后女孩头也没抬的转身走了,但在女孩转身的时候,男孩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女孩的眼泪,男孩想:为什么变了心还要这么伤心呢?只因为不想让我说出分手吗?还是喜欢我也喜欢那个人?
晚上,天下起了小雨,后来又变成大雨了,男孩去的时候,女孩已经在树林的路边那里等他了,而且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只是女孩怀里抱着一样用黑色袋子装着的东西,男孩走到女孩的面前,女孩看到他来后很开心的笑了,然后扑到男孩的怀里,而男孩忍着抱女孩的冲动,将女孩推开了,女孩望了男孩一眼,开口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将手里的东西递给男孩,只听见“嘣”的一声响,男孩用手将东西打掉了,说:我不爱你了,所以不要你的东西,你走吧!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有什么误会!然后男孩转身离去···
女孩终于哭出了声,她快步走向那个要送给男孩的礼物,打开后,才发现那个找了很久的爱情的水晶心已经碎了,
而许愿瓶也碎了,里面的纸折星星也都洒了一地,
女孩边哭边用手在地上拣,雨也越下越大,仿佛也在哭泣着;也许是
雨下的太大,看不到路,也许是女孩蹲着太瘦小,让人难以发现,所以女孩被一辆急速开来的大车撞倒了,马路上盛开了一朵美丽的血莲花,女孩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握着水晶心的一角和没拣完的星星!
第62篇、爱情故事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我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走出了杯子的心里,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的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要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要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第63篇、人生故事到东莞寻找爱情
这天早上,张晓峰刚把店门打开,发现门口树墩上坐着一对青年男女。看样子,他们刚下火车,风尘仆仆的样子。
张晓峰以为是歇脚的过路人。不料那个男青年向他走了过来,说:“晓峰,是你?”张晓峰仔细打量他,认出他是自己的同学彭勇。
“真巧,到我店里坐下吧。”张晓峰客气地把他往店里让。与彭勇同来的女孩长相漂亮,但神色间很受拘束,眼里还闪动着泪光,张晓峰对她突然产生了我见犹怜的感觉。
彭勇介绍说:“她是我女朋友,叫刘梦娇,跟我一起出来打工的。我们对东莞不熟,晓峰你可得帮帮我们呀。”张晓峰听了,明白这一对儿是要等找到工作才会走的,唉,不仅是住的问题,还得管人家吃饭。张晓峰硬着头皮说:“我这个电器维修店是新开的,楼上住处小,好在有一张高低床,你们愿意住就住吧。”
“那好!多谢老同学了。”彭勇感激地说:“我们会尽快找到工作搬走的。”
午饭以后,彭勇和刘梦娇就分别在高低床上休息了。想着这两个年轻人出来闯世界不容易,张晓峰心里酸酸的。
张晓峰店里的高低床,是准备给他父亲和徒弟住的。店刚开张,父亲还没来,徒弟也还没招。本以为彭勇和刘梦娇住上个三五天就走的,但是转眼过了一个多月,俩人只是早出晚归找工作,没有搬离的意思。其实东莞分布着很多工业区,青年男女先找个工作落脚是没问题的。但是彭勇说:“我们没手艺,也没文凭,也不想进工厂的流水线。“要不,你跟我做徒弟?你学会电器维修技术以后,自己去开一家店就行了,这边人口多,经济发达,生意好做。”张晓峰一片好心地说。
“嗬,那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发财啊?”彭勇不屑地说,仿佛他是做大老板的料。
张晓峰有几次上街买电器配件,无意中看到彭勇在游戏厅打游戏,看到刘梦娇在工厂或饭店门口徘徊。
张晓峰的店刚开张,一人赚钱,三人吃饭,还有水电费、门面费什么的,日子长了,怎么招架得住?如果只有彭勇一个人,张晓峰有勇气请他住到旅店去,可一看到温顺可人的刘梦娇,他就不忍心开口赶人。
这样又过了半个多月。张晓峰的父亲来了电话,说农活干完了,也有亲戚愿意做他的徒弟,他们想一起到店里来。这是一个好消息,父亲和徒弟来了,店里就住不下了,彭勇应当会主动提出带刘梦娇离开。
想到刘梦娇要离开店里,张晓峰有些不舍,他看她在厨房忙碌的时候,常想着她要是自己老婆就好了。可是她是同学的女朋友。刘梦娇对他,也常有欲言又止之态。
明天,父亲和徒弟就要来了。这个晚上,三人依旧坐在一起吃饭。菜依旧是刘梦娇做的,但是味道与平时明显不同,不是淡了就是咸了。
吃饭时,彭勇果然说了明天会离开的话。饭后,彭勇叫刘梦娇去洗澡。然后,他就出去了,说去看哪家旅店便宜。
刘梦娇果然去洗澡,但比平时多洗了20分钟还不出来。张晓峰坐在店门口,不时把眼晴往卫生间那儿瞄。瞄了一会,他觉得不对头,因为水流声是一样的。显然,没人在花洒下了。
她是不是煤气中毒了?张晓峰赶紧走过去敲门,但是里面没有回音。不好!肯定是中毒了!来不及多想,张晓峰一脚踹开了门,看到刘梦娇倒在地上,像睡着了一样,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张晓峰一把抱起来,抓起一件外套往她身上一盖,跑到大街上拦了的士就往医院跑!
经过一番抢救,刘梦娇醒了过来。看到她睁开眼晴的一霎那,张晓峰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天,感谢上天让你活了过来!”他一把抓住刘梦娇的手,“刚才,我真想用我的命换回你的命!都是我不好,我应当提醒你把窗户打开一点透气的!”
刘梦娇显然被感动了,她说:“你早就提醒过的,哪用你天天提醒呢?是我自己的命不好,不怪你。”
这些天来,刘梦娇对张晓峰还从来没讲过自己的命运。现在,她对他谈到了自己的身世,原来,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跟着下岗摆摊的小姨长大,初中毕业以后就出去打工,做餐厅服务员。三个月以前,她在自己打工的酒店遇到了同村的彭勇,听他说东莞好挣钱,就跟着来了。
两人正谈着,彭勇到医院来了。他一进来就急急地说:“梦娇,你怎么洗澡的?你要误了大事了!”张晓峰听了,责备他道:“你没看她这么虚弱?你一个大男人的工作都找不到,你还指望她做什么大事?!”
彭勇脖子一扭,争辩道:“你别管我俩的事!你们平时就眉来眼去的!你那眼睛,成天在她身上瞄,连她洗澡你都想偷看是不是?这下好,你是把她什么都看到了!”
张晓峰冲上去就给了他一拳头,怒骂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东西,这么好的姑娘,就不配你来爱!”
彭勇找工作怕苦怕累,打起架来可不含糊,当下两人拳来脚往扭打在一起,被医院的保安拉开了。
当天晚上,彭勇一个人先搬到旅店去了。刘梦娇住在医院观察。
过了三天,刘梦娇出院了,张晓峰把她接回了自己店里。彭勇天天到店门口来“要人”,刘梦娇却死活不跟他走了。
彭勇气极败坏地说:“刘梦娇,我带你来的,你怎么赖在人家店里不走了?”刘梦娇说:“我又不是你买来的货。我以为跟着你到东莞,会有一份更好的工作。谁知你自己不工作,也不准我找个正规工作!现在,张晓峰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肯定要报答他了才能走。你走吧,不要再来找我!”
听着听着,张晓峰不明白了,他说你不是他女朋友?刘梦娇说:“我什么时候承认过是他女朋友?都是他在说,说我是他女朋友。”
回想一下,确实如此。彭勇跟刘梦娇从来没有过份亲热的动作。可是,刘梦娇是一个漂亮的好姑娘,彭勇怎么对她若即若离呢?
彭勇又一次“要人”无果后,刘梦娇突然从店里消失了。彭勇来了一次,再也不现身了。
一年多的时间,就在张晓峰对刘梦娇的担心和思念中过去了。
有一天,张晓峰去给客户安装空调。当客户家门打开时,他惊喜的发现是刘梦娇。刘梦娇羞涩地说:“真巧呀,我刚到这家做保姆几天,本来打算抽空去看望你的。”
原来,为了摆脱彭勇,刘梦娇唯有选择逃离东莞,听说彭勇去了另一个城市以后,她再回到东莞找了一份保姆的工作。她选择回到东莞打工,主要是想报答张晓峰对她的救命之恩。
装完空调,刘梦娇说有话跟他说,就跟着回到了店里。进了店,她从卫生间热水器背后摸出了一张纸条。张晓峰打开一看,竟是一封绝命书,写着:“张哥,谢谢你收留我。今晚彭勇强迫我去接客,他说不接客,就把我的裸照发到网上去。我不是彭勇的女朋友,他骗我来到这里,是想利用我为他挣大钱。我一直坚持洁身自好,可是现在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走了,来世报答你的恩情。”
张晓峰看完,柔声责怪道:“梦娇,你当时为什么不跟我说呀?可以报警的。”刘梦娇说:“我当时哪知道你是好人坏人呀,我被彭勇骗怕了,他拍我的裸照,就是在我饮料里下了迷药拍的。”
“那天晚上做饭,我不停地想着死,做菜也乱了套,不是咸了就是淡了。本来出院以后,我是想把绝命书拿出来撕掉的,可是我就想给你发现最好,这样你不用内疚没提醒我打开窗户透气,也可以看清彭勇的真面目。结果,我走一年了,你还是没发现这纸条。”
“你再不许失踪了!你就在这里做老板娘吧。”张晓峰将刘梦娇一把搂在怀里。
刘梦娇说:“张哥,我看到你踏实地凭自己的电器维修技术吃饭,我就喜欢上你了!其实,彭勇是听同学说你开了店,拿到你的地址才来投奔你的。”
“不管他了。好在你又回到了我身边。”
“你不嫌我啊?”刘梦娇问道。
“嫌你……你跟彭勇?”张晓峰心里有点凉。
“切,彭勇为了把我卖个好价钱,根本没动过我。”
张晓峰装出痛苦的表情说:“梦娇,你就这样报答我呀。”
刘梦笑了:“傻瓜,我回东莞不是来报恩的,我是来寻找爱情的,你才是我的真爱,你也爱我,我在你店里时,就从你眼睛里看出来了。”她和张晓峰相视一笑,双手握得更紧了。
第64篇、爱情故事找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
沈宏菲说,“你要恋爱,就离不开饭桌。除此之外,我也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
去饭店晚餐容易,有钱就行,贵有贵的讲究,穷有穷的吃法,只要你一天不是他的,他就舍得,就豪爽,哪怕死撑。难的是他肯做给你吃,姑且不论是否拿得出手,就好像自制的卡片远比街上卖的珍贵,尽管它简单;亲手打的毛衣肯定比机器批量生产的暖和,尽管它粗笨。难得那人肯费了脑筋,花了心思,豁出时间,陪尽耐心,难得他肯动手。
有部旧港片,是张曼玉主演的,讲一个粗声大气、呼风唤雨的黑社会老大,为了讨女友欢心,从刀光剑影的浴血生涯抽出空来,威胁酒店大厨教他做女友最爱吃的番茄猪扒饭。一脸凶神恶煞的男人,竟像个认真而又满怀期待的小学生一样,温柔小心地看着女人大快朵颐。这片子还让我记住的是那女人的母亲在电话中说,一个男人肯做饭给你吃,对你就一定是真心的。
有个朋友,曾以“原来煮饭也要放水呀,我一直以为只有煮粥才放水”一语一鸣惊人,后来娶了个护士小姐,经常加班,他心疼老婆,想做点好吃的送去,谁知用了两个小时才煎好一只蛋,还忘了放盐,想煮丝瓜汤,把瓜皮刨了,气急败坏地打电话来:“怎么丝瓜的瓤这么难掏?”后来跟他夫人说起,她笑着、笑着,笑出了眼泪。
在爱情的辞典里,没有大男人,只有小儿女。
其实所谓“君子远庖厨”不过是堂皇的借口,所谓“大丈夫不为五斗米折腰”只是虚伪的托词。永远有工夫振振有词地去强调三纲五常、三从四德,证明自己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乃天赋男权的懒汉,永远跷起二郎腿一张报纸看到开饭,油瓶子倒了也视而不见,哪管女人在厨房里烟熏火燎。这样的男人,他最爱谁?不是你,是自己。
第65篇、爱情故事四十岁的风景
女人四十,也可以有新生活。
她要的婚姻不是这样
陆丽想离婚,想了不是一天两天了。
好像是从35岁就开始的念头。现在,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
陆丽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她35岁生日,她在床上醒来不一会儿,丈夫周良也醒了,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继续睡。陆丽心里特别想做点什么,她和丈夫已经很久没有那种亲密的感觉了。她往丈夫身边凑了凑,周良就往一边让了让?陆丽伸出胳膊搭在他腰上,但是周良拿开她的手,把被子拉上来裹住自己,说,你干嘛?要不想睡了就起来做早餐吧,我还困着呢。
陆丽泄了气,躺在床上发了会儿呆,然后穿上衣服做早点去了,一边煎鸡蛋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离婚,我一定要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他竟然问她“你干嘛”,夫妻多年,他真的不明白她想干嘛?
周良的淡漠,对陆丽而言,是感情和自尊的双重打击。他们陷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周良早出晚归,即使回来了,也很少说话,不是倒在沙发上养神,就是跟电脑较劲。有一个周末,周良难得不加班,窝在沙发里看电视。陆丽故意穿了特别性感的睡衣在电视机前晃,周良却站起来拨开了她,“你挡着电视了。”陆丽怄得几乎吐血。
很久以前,他们不是这样的。两人间一个眼神,一个暧昧的举动都能让对方心潮澎湃。很多个早晨,周良都是手忙脚乱地从床上跳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埋怨陆丽,都是你惹的祸,我又要迟到了。可那样的埋怨分明是甜蜜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孩子吗?他们结婚不到两年就有了孩子,夫妻亲热成了忙里偷闲的事情。偶尔孩子被爷爷奶奶接走,两个人就会偷着乐半天,那时候最盼望的就是孩子快点长大。慢慢的,孩子大了,不再有碍手碍脚的感觉,两个人有大把的时间重返二人世界,却突然有点不知所措,找不回原来的感觉。
陆丽怀念从前的生活。非常怀念。她也知道,婚姻不可能回到最初充满激情的状态,但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至少身体和精神的交流应该没有障碍吧,但现在他们唯一的共同语言就是孩子和柴米油盐。
这不是她要的婚姻。
第二春
有一次,陆丽问周良,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婚姻出了问题。周良说,没有呀,我觉得一切正常。夫妻很少说话,性事稀少,这样也叫正常吗?
那些日子,萦绕在陆丽心头的一个问题便是,自己的婚姻到底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身边的人都说她是个幸福的女人,儿子可爱,老公顾家又有实力,但她自己却感觉不到。彼此厌倦,令人窒息的冷淡,陆丽时不时会冒出逃离的念头。
在这样的厌倦和疲惫中,遇到另一个让自己再次体验心动感觉的男人,那就顺理成章了。这个成熟稳重,善解人意的男人像一阵春风吹皱了陆丽这池死水,他的殷勤和激情让陆丽好似找回了远去的青春。她开始热衷于打扮自己,并且欣喜地发现自己风韵不减。
如果再年轻十岁,陆丽会毫不犹豫地奔向那个男人的怀抱,而现在,39岁的她已经没有了折腾的力气。虽然一次次在心底呐喊着离婚,但是她也明白她这个年龄的女人需要的是安稳。周良年薪20万,能给她和儿子舒适的生活,她没有勇气放弃这样的安逸。
所以尽管那阵子陆丽几乎真的爱上那个男人,却一直和他保持着第四者的关系,没有跨过最后一道防线。
陆丽和那个男人喝茶泡吧,爬山健身,一个脉脉含情的眼神,一个拥抱,一个印在额头上的吻,这些都让她感到了生活的美好。
和那个男人交往的时候,陆丽会想到周良。他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呢,欣赏着外面的风景,体验着心动的感觉,然后每天晚上按时回家。只是,他会和她一样仅仅是心动吗?想到周良可能早已经背叛了他们的婚姻,陆丽心里有些微的痛。
陆丽和那个男人的分手缘于男人的不满足,也缘于陆丽的恐惧。两个人久了,男人不再满足于蜻蜒点水似的暧昧,开始渴望有更深的关系。陆丽不是不心动的,和周良各自拥被而眠的夜晚,她想象过如果是和那个男人会如何疯狂如何热烈如何缠绵,但是最后她怕了。
婚外恋的故事陆丽见多了。她的朋友圈子里奋不顾身奔激情而去的也不是没有,但结局却不那么美好。
一个选择
和那个男人分手后陆丽终于问了周良她一直想问的问题,那就是,周良到底有没有出轨,对他们的婚姻到底是什么态度?
她问得郑重其事,周良也回答得很认真。他说,他没有出轨,但不是没有要好的异性朋友,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轻松,觉得赏心悦目,但他们也就是喝喝茶吃吃酒。
“顺便打打情骂骂俏,吃吃豆腐什么的”陆丽心想,“就像自己和那个男人。”
“离婚?傻瓜才会干那事!是,我知道我们的婚姻缺乏激情,但很多和我们一样的夫妻也早就没有激情了。因为缺乏激情就认为自己的婚姻出了问题,那你还不够成熟。婚姻怎么可能老有激情呢,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这么长时间了,闭上眼睛都知道对方是怎么回事,不小心摸到对方跟摸到自己似的,到哪里去找那么多的激情?”
“所以,我们的婚姻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你对婚姻的不成熟的认识。人都需要新鲜感,如果今天我遇见这个人了,她给了我新鲜感,我就觉得她好,我老婆不好,那我可能都离了八次婚了。”
“再说吧,如果你找到一个能给你激情的人,就要离开我和儿子跟他结婚吗?咱们俩,有了儿子,挣来一分钱都是给咱们儿子,而你跟他呢?除了激情,还有什么?好好守着自己的婚姻,偶尔欣赏欣赏外面的风景,这样就够了。”
陆丽没有想到周良会说出这番话,她有点震惊,又有点愤怒,他在给她洗脑,却用了一套貌似强大实则站不住脚的说辞。她突然觉得,周良并不简单,他的冷淡他的世故他的虚伪,都让她心灰,她甚至感觉到周良身上沾染着的其他女人的味道。
那晚,陆丽躺在床上睡不着,侧头看见周良黑洞洞的背脊。她突然想,难道自己就要一辈子守着这个背影过日子?她要的是温暖的拥抱、热情的亲吻、细致的关爱,可周良什么也不做,在她多次暗示明示后,仍然固执地坚持不做。
一夜无眠,陆丽想清了一件事,不再有爱和感情可言的婚姻,没有存在的必要。她决定实施自己想了很久的计划。
3个月后,陆丽和周良各自拿到一个绿色的小本——原来离婚也不那么困难。些许阵痛之后,陆丽感到身心放松——她可以养活自己,周良也会很好地照顾他们的儿子。
女人四十,仍然可以有新的生活,陆丽想,明天,会是另一番景象。
第66篇、爱情故事那一碗幸福的软饭
成为居家男人,有时候,我觉得没什么不好;大多数时候,我想的是潜龙勿用……
章先生的早餐时间
我已习惯了新的一天这样开始:在黑暗中睁开眼,等着第一缕晨曦慢慢爬上窗棂,然后听见楼下隐隐传来阿霞准备早餐的声音。身边的太太正在熟睡。她总是工作到很晚。再过一会儿,她就得冲锋一样起床、洗漱、化妆、早餐,那个日益庞大的美容院正等待她去打理,正如以前的我。
四肢不动,脑细胞补偿似地飞速旋转起来。我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企业突然在两年前变得不合时宜,经过由大变小、由小化了的痛苦过程而烟消云散。我也从商场上衣角带风的大腕级人物成为居家男人。此时,太太的小小美容院在经过几年的蛰伏后开始了气势磅礴地扩张,靠着她医科大学硕士生的牌子和业界的人脉关系,终于进入整形美容领域。我的太太像我当年一样日理万机。我们家阴盛阳衰、女主外男主内的格局就此形成。我对她的称呼已由“太太”或“廖太太”改为“章先生”。不用说,我太太姓章。有时我也叫她“章院长”,她就拿眼瞪我,说章先生就很好嘛。那口气就像上级对下级。不过,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
早上,阔大的餐桌上已按照我昨晚的吩咐摆上了小米粥、牛奶、烤面包片、煮鸡蛋和煎鸡蛋,还有咸菜,水果。我们家是中西合璧。我喜欢中餐,太太偏好西式。我们的双胞胎女儿一个随我,一个随太太。她们在私立中学住读,周末才回来。两个保姆阿霞和小翠跟我们一起用餐。这一点充分说明我们家的民主和对下人的尊重。阿霞跟我们4年有余了,她是城里的下岗工,40来岁,小翠是乡下姑娘,才17岁,刚来几个月。
一会儿,太太下楼了。她迎着我欣赏的目光,走到我为她拉开的椅子前,像个女王那样坐下,当然她没有忘记礼貌地拍拍我的手背以示谢意。她这一拍我就知足了。
我一边喝小米粥,一边浏览报纸,“油价又涨了。”我说。小翠马上接话:“完了,我们以后要走路去买菜了!”太太用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对小翠说:“嘴里含着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阿霞用筷子头敲小翠的头,说:“你就是思想不好。”小翠反唇相讥,“你思想好,重活你都不干,就会指使我!”阿霞把筷子一放,作色道:“说话要有根据,我在这里干了4年了……”她们你来我往打起嘴仗。我制止道:“再说一句,就让你们上厨房吃去!”保姆就是保姆,当着主人的面在饭桌上争吵成何体统!况且,我要保证太太在家里的时光过得舒适开心。
院长好
用完早餐,我开车送太太去美容院。这不是我的工作,太太有专车和司机。只因今早司机到机场接一位重要的客户去了。
到了太太的美容院门口。太太下车前对我说:“市美容协会今晚7点半有个Party,我都忘了告诉你了,你也要去,我六点回来。”
我发现太太有一叠资料忘在后座上了,就拿了跑过去,“章先生”,我这样叫她。门迎小姐认识我,知道我是谁,她先向太太鞠躬,说院长好,又向我鞠躬说先生早晨好。多聪明乖巧啊!如果这是我的公司,她就会说廖总好,然后说廖太太好。这样的念头一闪,我很快就在心里打自己的嘴巴,小肚鸡肠!
我问太太:“需要我六点来接吗?”她想了一下说:“不必了,你准备一下衣服,我上回穿的那身白色晚礼服太打眼了,腰上还配根蓝色缎带,活像个新娘,你看我还像个新娘吗?”太太笑起来。她说得很小声,因为身边陆陆续续走过上班的员工,大多是女性。她们小心翼翼地飞快打量我一下,然后笑容可掬地向她们的老板致意。在那些年轻而谦卑的脸上我读出了许多内容:
和院长说话这么亲热的人是谁啊?
她老公!
听说什么也不干,在家呆着呢。
是吗,怎么会?
谁知道!
有钱有名的章院长找个没工作的人当老公?
有胆问院长去。
这群乌鸦嘴肯定不会知道我的生意曾经做得多么大,资产总值远远超过章院长。这不怪她们,那时她们还是屁都不懂的中学生。怪就怪这个社会,那么快那么轻而易举地就把一个人给遗忘了!
整顿家政
我脑子里经常蹦出各种想法来,我原来不是这样的,居家后,想象力变得特别丰富。明知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可就是控制不住。有时候,觉得喝喝茶,看看书,最多帮太太提点意见,日子过得挺惬意的。可是,一想到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模式,就怎么也安不下心来。所以我一般不到太太的美容院去。
这么想着回到了家里。把小翠和阿霞分别叫来谈活。我以前的企业鼎盛时足足有200名员工,个个安分守法,现在两个保姆却敢在饭桌上干仗!小翠说本来该阿霞吸地毯的,现在阿霞叫她干,还有洗衣服、熨衣服也是她一人干了。阿霞分辨道那是为小翠好,让她多学会些本事。我当然明白阿霞的心思,我说:“如果小翠什么都会做了,你不怕她取代你吗?”阿霞愣了一下,很快,不卑不亢地说:“不会。”我问:“凭什么?”“我会配菜,我知道怎样吃才会有营养又不会长胖,我还知道你们一家人的口味。”我一听,乐了,“阿霞呀,你真说对了,这就是你的核心竞争力。”
我知道小翠不可能达到这个高度,她初中都没有毕业。阿霞却读过中专。我说:“阿霞你还可以更上一层楼,提升你的管理能力,比如做管家。”说到这里,我脑子里突然亮了一下,现在这么多住别墅里的富人,他们不仅仅需要保姆,还需要管家。管家要掌握更多的东西,比如科学地拟定食谱、为主人搭配衣物饰物、策划小型家宴、医疗护理等等。如果有所管家学校,我倒是愿意送阿霞去培训培训。
我让阿霞和小翠下去分一下工,然后向我汇报,以后各司其职,不准吵架扯皮。打发走两个保姆,我开始考虑晚上的Party,太太特别吩咐准备衣服。我走进衣帽间,打开衣橱,一件件拿出来挑选、搭配,足足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我对自己的搭配很满意,虽然床上已经横七竖八地铺满各种衣物。
阿霞被我叫来收拾房间,一看吓了一大跳,“先生你这是在干嘛呀。”“你懂什么?要是这件事你能搞定,工资起码翻两倍!”阿霞瞪大双眼,“真的假的?!”我笑,心中却已豁然。
新生活
太太对我帮她搭配的礼服相当满意。说先生你可以当个好管家了,看来我得给你多开工钱才行。那晚太太成为晚会的焦点,而我则心甘情愿地当陪衬。因为我知道,我新生活就要来临了。
接下来两个月,我没闲着,先在阿霞和小翠身上做些试验,在朋友圈里做些调查……最后我拿着厚厚一沓策划方案对太太说:“我要办一所管家培训学校。”太太是个敏感的人,立刻断定:“肯定有市场!”
我想,“潜龙勿用”的软饭时代该结束了,下一步该是“飞龙在天”。
第67篇、爱情故事男人的心思你别猜
有一首歌叫《女孩的心思你别猜》,歌词是告诫男人不要去妄自猜测女孩的心里到底想什么。因为女孩的心思跟她的脸差不多,喜怒无常,你费力地猜来猜去,最后恐怕还是不得要领,整不好还会弄巧成拙。歌虽这样唱,但现实中的女孩,骨子里还是喜欢自己那些小心思能被男人来猜的,因为你猜来猜去的潜台词就是对她的在意。说到底,女人还是简单的,口口声声说不让你猜,无非是拐弯抹角地讨爱罢了。真正从骨子里不喜欢让你猜他心思的倒是男人。可就是有那么一些女同胞,偏偏热衷于去猜男人的所思所想,更有甚者还非逼着男人说实话,尽管屡逼屡爽,却还是乐此不疲。
表嫂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当年在大学里,表哥就是因为稀罕她的聪明才爱上她的,可万万没想到,表嫂的这种聪明在婚后居然大都用在了如何猜测表哥的心思上。起始只是一些小事,表哥为了免受其扰,便违心地称赞她,真是料事如神。每每表嫂也便在心里得意一下,并不忘来让一句:“哼!我就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可随着表哥社会地位的提升,尤其应酬和晚归变成经常后,表嫂的小得意就慢慢演变成了小惊慌。
表哥算是一个不错的男人。3年前,他的公司因业务需要,招聘一名秘书,就是考虑到怕表嫂多心,便特意招了一个男的。不料,表嫂却说:“这不过是刻意做给我看的罢了,好让我因此放松警惕。”表哥无语。
身为老总的表哥,有时难免会陪客户消遣,不过是喝喝茶、泡泡脚、唱唱歌,可回到家里却不能实话实说。这种骗原本是善意的,也是为两人的感情着想,之所以隐瞒一些真相,就是担心女人知道后会把它上纲上线。可表嫂却非要问个水落石出,然后,两口子要么大吵一架,要么表哥摔门而去,至于表嫂所要的真话,表哥到底还是没有说,这样的场景一多,两颗心的距离自然也就越来越远了。
终于有一天,表哥很平静地问表嫂:“你如此神机妙算,那么请猜猜我今天要送给你一份什么礼物。”
钻戒、名包、银行卡?表嫂绞尽脑汁,终是不能猜对。这时,表哥依然是很平静地伸出双手递给表嫂一张纸。表嫂一看,犹如晴天霹雳,那上面有5个大字十分刺眼——离婚协议书。
后来,表哥对我说:“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可她这种爱的方式实在折磨人,我就是受不了她那种自作聪明的胡猜乱想,让人哭笑不得。这样不仅她活得累,我也是天天如履薄冰,所以,分开对谁都是一种解脱。”
同样是猜,男女大不相同。男人猜女人的心思,猜得满头大汗,目的就一个,讨好女人。女人猜男人,目的却往往是为了找出男人不爱自己的种种蛛丝马迹,有点破案的意味。目的不同,效果自然也就不同了。
爱情中,一个懂你的人,会用你所需要的方式去爱你;不懂你的人,会用他所需要的方式去爱你。懂你的人常是事半功倍,他爱得自如,你受得幸福;不懂你的人则事倍功半,他爱得吃力,你受得辛苦。两个人的世界里,懂比爱更难做到。尤其男人,他真正想要的其实是女人对他的知和懂,而绝不是你自作聪明的猜。作为女人,与其做这种大伤脑筋且损人又不利己的傻事,倒不如努力做好自己。男人,只要他依旧和你在一起,又何必管他心里想什么。你把自己做得越精彩,他的心思就会越在你的身上,这时,猜来猜去的人就轮到他了,到那时,恐怕你就是拿着鞭子抽他,他也不会离开你。
第68篇、爱情故事恩爱鸟的启示
不久前的一天,我和丈夫偶尔走过一条商业街,我们随意走进一家宠物店,想看看里面都有什么宠物卖。我们走过一排排装着狮子狗、斑点猫和海龟的笼子,突然,一对漂亮的恩爱鸟吸引了我们的眼球。跟我们见到的其他恩爱鸟不一样,这一对看上去真的很“恩爱”。在我们观察它们的时候,它们一直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接下来的几天,那对恩爱鸟的影子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它们的恩爱让我羡慕,它们对情感的专一让人很受鼓舞。
很明显,那对恩爱鸟对丈夫也有同样的影响。有一天晚上,他回家比平时晚一些,他一进门,我就发现他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鸟笼,里面装着那对珍贵的恩爱鸟。它们成了我们家的新成员。那几天,我们冥思苦想,想用国内一对名人夫妇的名字来给它们取名,最后我们选择了奥兹和哈里特(美国喜剧片《奥兹和哈里特的冒险》里面的人物,一对幸福的夫妻),希望它们能成为平淡生活里每一天的温柔提醒:夫妻间的爱和相守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认真观察这对恩爱鸟,并写下了这些有关生活和爱的感悟:
※如果你每天花在照镜子上的时间太多了,你的心理就很容易失去平衡。
※脸上总是保持令人愉悦的表情,即使你的笼子早就需要打扫了。
※如果你的伴侣想和你分享你栖息的那个枝头,那么就让过去一点儿。
※只有在剥去了生活的外衣之后,生活的乐趣才来临。
※相互依偎是两个人的事。
※很多时候,你的伴侣一下子就发现你能帮助他,而你却还不知道究竟能为他做什么。
※歌声总是比惊叫更具有吸引力。
※只有当你的羽毛弄乱了的时候,你的本色才会真正显现出来。
※玩的东西太多了容易让人分心。
※当你心中有爱的时候,周围的人会从你身上得到快乐。
第69篇、爱情故事再婚的智慧
有时需要牺牲和妥协
那年,闫玉兰刚从张家界调到岳阳市某机械厂工作,就有朋友给离异的她介绍对象,这个人就是马尔福。经过几次接触,她对马尔福很欣赏,尽管知道马尔福也是离异,且有个9岁的女儿安娜,她最终决定走进这个家。
考虑到安娜对爸爸再婚接受起来不容易,闫玉兰打算低调处理婚事。她没有为结婚添置任何新物品。怕安娜看到自己和马尔福的结婚照会产生抵触情绪,就将结婚照藏到了安娜姑姑家。她甚至打算连宴席也免了,但婆婆不同意,婆婆坚持订了几桌宴席,请了亲朋好友来简单低调地举行了婚礼。
闫玉兰第一天再婚生活,是在安娜的哭声中开始的,小女孩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要住在自己家、吃自己家的饭,还和爸爸睡一张床。为了表达不满,安娜开始起得很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撞开闫玉兰和马尔福卧室的房门、打开灯,然后坐在床边的梳妆台前开始梳头。闫玉兰和马尔福常常正睡着就被惊醒,两个人哭笑不得。尽管有些不适应,但闫玉兰没有说,也不让马尔福说,毕竟是个9岁的孩子,自己怎么能跟她计较?
后来,两个人索性不关房门了,便于安娜自由进出。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安娜就不再来了,毕竟起那么早对她来说,也是极大的考验。
不只是妥协和退让
安娜爱哭,几乎每天都哭。经过反复思考,闫玉兰想到一个好办法,用白纸设计了两张精致漂亮的考评表,找了个合适的机会,拉着安娜的手说:“阿姨身上也有不少缺点,你愿意帮我克服吗?”安娜一听很高兴,点头表示同意。
趁着热乎劲,闫玉兰又问安娜有没有缺点,愿不愿意改,安娜竟爽快地说愿意。于是,闫玉兰拿出另一张考核表递给安娜:“每天哭对身体不好,如果你一天不哭,就可以得一朵小红花;如果还有更好的表现,就会有更多的小红花。”安娜听了高兴地答应了。
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安娜每天坚持给闫玉兰考评,一天都没有落下过。同时,她也开始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小红花。就这样,安娜动不动就哭的毛病改掉了,还跟闫玉兰热乎起来。
婚后第三个月的时候,闫玉兰发现自己怀孕了。安娜知道后,又是一番哭闹。闫玉兰原本想去打掉孩子,但因为年龄偏高加上身体虚弱,医生劝她要慎重考虑。婆婆知道后,坚持让闫玉兰生下孩子。为了安抚安娜,闫玉兰许下诺言: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把安娜放在第一位。
可安娜显然并没有释怀。闫玉兰在医院里待产的时候,安娜不让爸爸去照看。闫玉兰分娩那天,得知爸爸在医院里,安娜气得在地上打滚,说什么都要让他回家。或许是产后脆弱的缘故,那天闫玉兰哭了:为什么付出这么多,竟然没有感动安娜?也是在那一刻,闫玉兰突然意识到,一味妥协也许能在感情上稍稍接近孩子,却无法解决孩子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无法让彼此的关系得到更深入的发展。
那之后,闫玉兰开始有意识地看一些有关教子方面的书,并推荐给安娜。知道安娜喜欢听故事,闫玉兰就找机会给她讲一些表现真善美的故事,其中还有一些反映单亲或者再婚家庭的故事。有时候,闫玉兰被故事感动,自己讲着讲着就哭了,这让安娜很触动。慢慢地,在安娜的眼里,闫玉兰变成一个“优秀”的化身:她不仅能解决安娜所有学习上的难题,还多才多艺,她会给安娜织各种各样的漂亮毛衣,能给安娜做出漂亮的发型,她会打篮球会跳舞……安娜开始越来越信任这个后妈,有事不再首先去找爸爸,而是来找闫玉兰。
爱的收获
儿子东东出生后,闫玉兰坚持把安娜放在第一位。闫玉兰很少给东东买新衣服和新玩具,基本都是拾别人旧的,而把更多的钱花在安娜的身上。每一次,闫玉兰都跟儿子耐心解释:“姐姐是大姑娘了,应该更注意穿戴,用的东西也应该更好一点。”
安娜15岁那年的“三八”节,送给闫玉兰一张自己做的贺卡,并在贺卡上深情地写道:“亲爱的妈妈,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也许让您失望过、生气过,我想对您说一句:妈妈,对不起。这么多年,我开始从心里爱您、敬佩您……”
闫玉兰是含着眼泪读完这段文字的,她觉得女儿对自己的认可,就是对她付出的最大肯定。
慢慢懂事的安娜越来越呵护弟弟,有谁欺负了弟弟,她都会站出来保护。
1996年《湖南日报》举办“我爱我家”征文,安娜把自己对父母和弟弟的爱写成征文,投给了报社,还获了奖。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栏目组被这一家人的故事感动了,邀请全家去做了一期节目,观众的反响非常好。
后来,安娜去外地上学和工作,再忙都会给闫玉兰寄贺卡来。安娜还用自己的第一份工资给弟弟买了名牌衣服。
回首22年的再婚生活,闫玉兰觉得,做后妈,其实不需要斗,也不需要防,最好的办法便是爱和智慧。
第70篇、爱情故事舒服的爱,是慢慢来
最近看草莓音乐节演出,一名歌手问道:“什么是成功?有钱吗?有权力地位吗?”他自己回答:“不,是爱”。他的话让我最触动的地方,是不怕衰老,因为他一天比一天更加懂得怎么去爱。就像节目《我们仨》里,沙溢说自己:“刚开始不太成熟,但终究有一天,他明白了以后,会加倍地把这个疼爱回馈。这种感情会越来越浓,越走越远。我之所以有这种感受,就是因为我做得不够,所以你看我慢慢也就长大了。”坐在一旁的胡可瞬间哭成泪人。
之前,胡可也因为沙溢的一句话哭过。当时沙溢怪胡可权衡不好演戏和照顾家庭,胡可委屈得不行,她说拍戏不辛苦,辛苦的是沙溢对她的态度。从不被体谅到辛苦被看见,许多情绪涌上心头,胡可在节目里哭到鼻子都红了。
没有男人生下来就懂得疼爱女人,但很多人是因為遇到了一个想去照顾、想去保护的人,才慢慢学会了去爱,变成了好老公、好爸爸。
爱情不是一个结果,是一个慢慢爱上你,慢慢慢慢更爱你的过程。林清玄说:“浪漫,就是浪费时间慢慢吃饭,浪费时间慢慢喝茶,浪费时间慢慢走,浪费时间慢慢变老。”不要着急这一刻,慢慢来。可以爱得少一点,只要爱得久一点。
韩剧《恶作剧之吻》里,江直树用烧水形容爱情。他说两个人在一起就像一壶冷水,你疯狂地给它加热,一直加,一直加,加到水开了。等待壶水烧干,不是烧干了分手,就是硬着头皮烧破壶底,什么都没了。爱情没了,壶也没了,水也没了。袁湘琴气呼呼地说:“那你意思是不爱我了?”江直树转过头,一脸温柔地对她表白:“正好相反,我会越来越爱你,我们的水在持续加温中,我会慢慢地等到水开了,然后再缓缓地保持它,让它一直处于沸腾状态。”
现在有些人对感情都太随意,两个人暧昧一段时间,莫名其妙就在一起了,连个正式的表白都没有。说是男女朋友,你又没有说过“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这种话。说不是,可确实做了情侣才能做的事情。这算什么谈恋爱?
看过的爱情这么多,还是喜欢莫文蔚歌里唱的,“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把我给你。”比慢慢爱上你更浪漫的事,是陪你一起慢慢地生活,慢慢地老去。
情感作家苏芩说:“感情一开始,你要考虑的是喜不喜欢这个人,而相处久了,就要考虑喜不喜欢当下的自己。”如果自己变得暴躁了、卑微了,连自己都看不上自己了,就证明这段关系并不适合你。两个人在一起的意义是共同成长、共同升值,而不是让你慢慢长成一张被生活欺负的脸。
网上有人问:“为什么男人到了四十多岁,会给自己的老婆买首饰,买这买那?”一个男人回答:“那不光是爱,还是一种弥补,因为老婆对家庭的付出太多了。我越来越喜欢现在的生活,以前以为是生活质量变好了,后来才发现,是因为我老婆在。”
没有成长的婚姻,里面的人看到的是一地鸡毛,而有爱和成长的婚姻,个中之人看到的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里的浪漫。
去年,一封老爷爷的辞职信火了。他在辞职信里写道:“我要带老婆去贝加尔湖拍婚纱照,这是她一直的心愿。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老婆才是最重要的。”
年轻时以为自己最酷的时候,是半夜路上飙车,整夜呆在海边等日出,在酒吧一瓶接一瓶地喝酒。可人到暮年,回首一生,才发现,你做过最酷的事,就是好好地爱一个人。
第71篇、爱情故事婚姻里无须完美
心甘情愿地、形影不离地为小家做着各自不喜欢的事,这大概,才是经营婚姻的真实面目。
一
回老家前一个月,小如就开始准备礼物。那日晚饭后,她收拾完毕,打开电脑新建了张表格,清清楚楚地列出需要走动的亲戚,还在每位亲戚的名字后面注明了送什么礼物。我瞄了一眼,“公公婆婆送羊绒衫”“大伯父送洗脚盆”“二姨家新添的小孙子送婴儿装礼盒”“三姑家的小外孙送遥控飞机”……
我打趣她:“哎呀,你这个新媳妇当得真是越来越专业了!”
她叹了口气,眼睛盯着显示器,说:“没办法呀,你们家的亲戚那么多,我怕把谁落下了不好。”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们几乎天天收快递。每一件,小如都拆开来看,检查有没有破损、考虑是否能合亲戚们的心意。单单是送我妈的羊绒衫就退换了两次,第一次是因为有色差换了其他颜色和款式,第二次是因为调换后的款式看起来尺码偏小。我是个粗线条的人,一直觉得送礼这种事贵在心意,好不好的顺其自然就行了。但小如一定要做到尽善尽美,让每个人都满意。
果然,回老家后,小如赢得了大家的一致称赞:“小如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媳妇。”即便我没有把这种人际经营看得很重要,但彼时彼景,在众人的夸赞声中,脸上也是极有光的。
当天中午,亲戚们齐聚我家吃了顿团圆饭,整整摆了两大桌。小如全程忙里忙外,择菜洗菜、煎炒烹炸,颇有女主人风范。她不是个擅长厨艺的人,就在前几天,还在网上找菜谱,在家学做菜。我直到现在才明白,原来是为了这顿饭做准备。
在厨房忙了大半天的小如,脸都是灰的。但即便如此,吃饭的时候她也没闲着,给这个添饭给那个盛汤。饭毕又去洗水果、装干果,大家让她坐下来歇歇,可是小如坚持去厨房帮忙,因为洗菜池里堆了好多的脏碗和碟子,她不好意思让我妈一个人在那里收拾。
她不是在做样子给谁看,毕竟这么辛苦,装是装不来的。况且,在我们的小家,她也是这般操持着琐碎的一切。我身边和她同龄的许多女孩,整天想的是怎么让男朋友和老公买不同色号的口红、攒几个月的工资代购一款包。相较之下,小如简直是两个画风,更显出她的难能可贵。
晚饭后,小如洗漱完就倒在了床上。她一定累坏了,我赶紧过去给她捶捶腰,却被她小声阻止:“亲爱的,我睡一觉就好啦,特殊时期,不能按摩腰。”
她说完这话就睡了,我却因为愈发强烈的愧疚感失眠了。唉,我竟然不知道她处于生理期,爸妈住的是老房子,厨房没有热水系统,所以,小茹洗菜、洗碗用的都是凉水。真不敢想象,她当时有多么难受。
第二天早上,我坚持不让小如起床做早餐,我妈原本也没打算让新媳妇早起做饭,一听她身体不舒服,也坚持不让她进厨房,小如这才安下心来休息了一天。
我们没有久留,因为假期不多,还要回小如的老家看看她的父母。临行前,妈一再嘱托我,像小如这样姑娘不多,一定要对人家好。
二
当日下午,我们抵达小如的老家。我本想先去超市買些礼物,却被小如拒绝,她笑嘻嘻地说:“不用那么麻烦了,我家亲戚少,也没那么多讲究,我们还是先回家吧。”
回到老家的小如,整个人变得特别活泼,像只欢快的小兔子。我们刚进小区就遇见熟人,她笑嘻嘻地和他们打招呼,看起来有点“没大没小”。进了家门更是放肆,鞋都懒得换,“嗷”地一声,直接把妈妈扑倒在沙发里。
岳母爱怜地看着她,岳父招呼着我,屋里飘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四仰八叉地摊在沙发上的小如,当听岳母说做了糖醋排骨、小鸡炖蘑菇,便蹭一下跳起来,冲到了饭桌旁。
小如坐在桌前大快朵颐,吃饱了后便窝进沙发里看电视。洗菜池里堆着小山一样的脏盘子、脏碗,我进去帮忙,被岳母赶了出来,她说:“你们难得回来一次,好好歇着吧。”
我陪着岳母在厨房里聊天。她跟我讲了很多小如的事,她说小如很懒,经常宁愿饿着也不去做饭,讨厌做家务,尤其洗碗。末了,岳母说:“你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呀。”
呃?岳母口中的小如,和我的妻子小如,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这时,客厅里传来小如开心的笑声。我转头看了眼,见小如歪在沙发上看综艺节目,岳父戴着眼镜,正在一粒一粒给她剥榛子。
一面是众口称赞的好妻子,一面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她的表情、眼神、动作告诉我,做后者她更自在、更快乐。但是,在我的面前、在我家人的面前,她却努力藏起了那个真实的自己。她一定很辛苦,但我也知道她心甘情愿甚至能从中体会到些许的快乐。因为她飙的不是演技,她凭的是对我的在意。
回到父母身边的小如,忘记了投入角色。睡在自己曾经的小房间里,很快入眠,看起来格外香甜。其实,很多话都在嘴边,但我决定不提也不念。因为,很多事情与感受,我不该去问她,我应该问问我自己:为什么她每日睡在我的枕边,却没能做回自己。任性也好,骄纵也罢,她只要觉得在我面前需要把它们统统藏起来,这就是一份牺牲自我的委屈。
我们在小如老家小住了三天,走时带了很多特产。直到上火车后,我才知道,岳父岳母不仅没有收我送的红包,反而包了个更大的还回来。小如喜滋滋地数着包里的钞票,笑嘻嘻地说:“我上学的时候每次放假回家,我爸就高喊‘小土匪又进村啦’,哈哈哈……”这时,她才发现我正盯着她看,大概意识到这些天的自我暴露,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三
回到家的小如,又恢复了往常的样子,总是温柔地应付一切琐事。不知其他人是否与她一样,回娘家像度假,回婆家像面试,回自己家像上班。她没有变,但是我变了。
我觉得真实的小如更可爱,她不用讨好任何人,不用卖人设,不用树形象,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自如自在地生活。也唯有如此,我们的婚姻才能经得起平淡岁月的磨蚀。
很多丈夫不懂如何去爱自己的妻子,此前我也不懂,现在想想也很简单,就像她的父母那样去待她,一定不会错。至少在二人世界里,要让她感受到,结婚于她而言,继续做自在的自己就好。
回来后的第一个周末,小如照旧打扫房间。只是她打扫卧室的时候,我去整理书房;她去厨房做早餐,我到卫生间洗衣服……
这些事,她不是真心喜欢做,我也是。只是我们已经成年,组建了自己的小家。所以说,心甘情愿地、形影不离地为小家做着各自不喜欢的事,这大概,就是经营婚姻的真实面目吧。从某个角度来说,家庭本是一个舞台,每个人都该把握释放和掩饰的节奏与时机,凡是婚姻的参与者都需要上台表演。一个依然随心所欲,一个已经转变角色,这大概是多数家庭的模样,鸡飞狗跳的结局也是大致无二。
是我疏忽了。从前,小如在演独角戏;而现在,我也愿意拿出走心的演技。
五一小长假,我带着小如准备再回老家。出发前,她依然考虑如何面面俱到,我告诉她不必再拉表单,做到基本的礼貌待人,其余随心就好。她依然紧张如何在我父母面前表现乖巧,我告诉她,以自己的本色示人就好。这下,她反倒无所适从了,瞪着大眼睛问我:“那我这次回去该怎么办啊?毕竟上次回去格调弄得那么高?”
看着她一脸困惑的样子,我笑了很久,送她一句港剧经典台词:“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其实我想告诉她,做我的妻子,只需要好好做你自己。不爱你的,你无需讨好;爱你的,还会一如既往地爱你,但我不习惯说这样肉麻的话。在我们两个人的世界里,是她最先颠覆自我,这份深情,我永远记得就好。
第72篇、爱情故事另一种浪漫
当另一半不再送花,取而代之的是更实用的物品表达浪漫?我曾经失落,但直到那天,我对“浪漫”有了新的想法……
偶尔有人问我:“跟诗人结婚,生活是不是比较浪漫?”我就不知道如何回答。其实,我不懂男人如何看待浪漫这件事,但是我自己年轻时就不是浪漫的人,对浪漫的体会仅限于表面的行为层面,浪漫的情怀也常常被理性所掩盖。每当听到有人讨论:“面包重要?还是爱情重要?”我就嗤之以鼻。
我和丈夫认识时,我们都是穷学生。穷,并不是有上顿没下顿的穷,只是收入有限,所以必须量入为出,任何额外的开销都得三思而后行。元旦认识,到情人节,我收到生平第一次“情人花”———一打长梗的玫瑰花。看着美丽的、大红大红的玫瑰花在我的房门口,我打心里的高兴,却很快地被一股现实怒气盖过。这束玫瑰花花了不少钱吧?生活费拿来买花,有点不实际吧?尤其在情人节买玫瑰花一定被敲诈了吧?我有点责备地告诉他:“哎呀,你发神经病,干嘛送我花?花虽然漂亮,可是枯掉了价值就没有了,真是浪费钱!”他没说什么。事后,我有点后悔如此不解风情,买都买了,我为什么不假装很感激的样子?他会不会从此不敢送我什么东西了。
第二年的情人节,他送了我一个杯子,一边交给我还一边解释:“杯子不会枯掉,可以用很久。”我没说什么,只是想到我可能已经扼杀了情人的浪漫细胞。
第三年的情人节,我们已经分手,他没送我东西,倒是给我打了个电话,我心中甚是怅然,虽然没有情人了,但想到交往期间因为不懂真爱,伤害他那么深,只好骂自己活该。
又过了一年,我们“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复合时他送我一只手表,比杯子更实用,我不知道我的“消费作用”算是成功?还是失败?总之,他不再给我送花了。
我想人都是有“再教育”的潜能,来日方长,我应该可以将他复原成送花的男人吧?婚后,我常提醒他:“小城的花又多又美丽,而且比广州便宜多了,但是他毫无开窍迹象,我只好放下自尊心,直接问他:“你为什么不再送花给我了?”
他说:“你不是说花会枯死,不实用吗?”
我咬牙切齿地说:“我以前是舍不得你花那些钱啊!现在不一样了!送花才有浪漫的情调。”过了几天的傍晚,他回到家,兴冲冲的递给我一个湿淋淋的塑料袋,我看到里头有三小束花,顿时目瞪口呆、瞠目结舌,还来不及反应,他立即得意洋洋地说:“我在刘邦广场的旁边买的,三束五毛钱。”我哭笑不得,心里有些失落感,看来要寄望先生来打理送花事宜是缘木求鱼了……
直到丈夫做了一件令我惊讶的事,我才有机会重新思考浪漫的事。那是四年多以前吧?一天他去海南参加一个创作会,回家时小心翼翼地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画,原来他看到一位摊位是给小朋友当场在那儿做卡通画的,他看到有樱桃小丸子的图案,想到我那阵子很爱看樱桃小丸子的卡通,就要了一张,然后花了三个小时蹲在小椅子上,完成这幅“美劳”作品。
我很慎重地将那张卡通画挂了起来,我不知道旁人看到一位形销骨立、弱不禁风的“眼镜”满头大汗地混在一群小孩中间会怎么想,但是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许多问题:
“你为什么费这么大力气画这张卡通呢?”
“因为我想你会喜欢啊!”
“都是你自己完成的吗?”
“有些部份太细,我手笨做不来,负责摊位的小姐帮了一点忙。”
“她有没有问你为什么要画卡通画?”
“有啊,我就说太太喜欢,我要太太高兴啊!”
“其他人有没有注意你?”
“当然有,他们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就跟他们微笑。”
在问答间,为什么忽然觉得好浪漫?眼前没有花,只有一张色彩有点不太协调的卡通画;没有曼妙的音乐,只有一个看来疲惫的男人;没有甜言蜜语,只有一份“管他人怎么想”的自信。这是浪漫吗?这不是浪漫吗?
往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吵着要花了,良人依旧浪漫,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浪漫的讯息要有浪漫情意的人才能接收得到吧!
第73篇、爱情故事树的影子和爱的阳光
我有个外号,叫做黑妞和傻妞。不要误会,我本名不叫“傻妞”或“黑妞”。之所以背负这样又土又俗的“雅号”,完全拜他所赐。在他向我表白之后的九个月零一天的某时某分,他说:“真不知道我当初是什么眼光,竟然会看上你———”我拿眼睛使劲地瞪着他,“黑亮得晚上可以当镜子用的皮肤。”他说这话的同时,也在我面前摇晃着他白白胖胖的手臂。
看着他用事实说话,我只能气得翻白眼,谁叫我信奉的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呢?
他又问:“你说,我是叫你傻妞好,还是黑妞好?”他的话激发了我的想象力。“你还是想想吃粉丝炒肉好,还是吃竹笋炒肉好吧。你这么胖,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总是和一头猪一起逛街。”“一比一,平局。”
从此以后,他叫我作傻妞或黑妞,我则叫他猪猪。
我在网吧看电影,他完全是个陪客,不说话,不干扰。我看电影,他看我和我喜欢看的电影。我总是说他,开着个机子不用,太浪费,故作风雅。每次看完电影,他都是静静地听我的真知灼见,自己极少发表意见。
看完《窈窕淑女》,特别感动于黑炭头刘青云的柔情,我颇有感慨地说:“哪天我成了百万富翁,你就做我的宾宾好吗?”他说,还不知道谁是谁的宾宾呢?我把他手臂上白皙的肉拧成个90度角。他马上告饶说:“好,好,我是你的宾宾,永远都是。”
看完《粉红女郎》,我朱唇未启,他居然说,你什么时候和朱德庸认识的,他让你作了“结婚狂”的原型。我轻声问,你是想吃粉丝炒肉,还是想吃竹笋炒肉?猪猪。
我与他的相逢,跟无数爱情故事的开头一样,是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刚拖着行李艰难地走出火车站,我就看到了师大的校车。“你一个人来的吗?”有个戴眼镜穿白衬衫看起来挺舒服的男生走过来笑着问。“是啊。”我知道学校有专人接的,就指指两个行李箱,“帮我拎一下。”他把我的行李箱递上校车的时候,我听到出站口那边有人喊“这是谁的行李?”他回了一下头,就飞奔过去。我明显感到我的视神经僵直了3秒钟。
我跟他第二次近距离接触,是发我主编的《军训特刊》到他寝室。他倒水给我喝,却不小心烫了自己的手。然后,他又拿出一包话梅,刚撕了个口,话梅们就纷纷奔将出来,而且好像快发霉了。他一个劲地劝我喝水。我握着那杯水,不敢喝,怕不干净,连连说,不渴不渴。我坐了一会儿,就说,我要回去写作业了。然后,头也不回,拂袖而去。
第三次谈话,是在上完语言学的教室。他把我在校报发的几个豆腐块放在课桌上,“很有文采啊。”我还来不及说谦虚话,就听见了后面意味非同寻常的“但是”两个字。“但是,不够深刻不够别致。”他边说边递过来一摞文稿。我刚看了几行,像炎炎夏日喝了杯冰镇绿茶,再看下去,又像闻到冷冷冬夜里的淡淡梅香。“你写的?”他点点头。接下来,我们谈得很入港。
大二时的女生节那天,班上决定用班费给每个女生寝室发8斤苹果。他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负责这事。他叫我最后去领。“我数过,苹果是3个一斤的,每个寝室都是24个。但你们寝室的24个苹果特沉,不知道为什么。”我掏出一个,掂了掂,好家伙,至少有半斤。我狂笑起来,笑得下巴都累了。
大三时,我有一段时间特别不开心。那时,家里陷入了经济危机,我的学费也成了问题,更不用说是生活费了。屋漏总是偏逢连夜雨。期末时,我在做完家教工作回校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好在只是外伤,没有伤到筋骨。
从医院出来,想到还有期末考试和没有做完的家教工作,我哭了。我们经过教学楼旁的林子时,他忽然问我:“你看,地上都是什么?”我向地上望去,在阳光的照射下,地上满是斑驳动荡的影子,答案脱口而出,“树的影子啊!”他笑着摇摇头,说:“傻妞,你怎么就看不到我们的爱情阳光呢?放心,我会和你在一起的。”
毕业那天,我送他上火车。天竟下着细雨,配合着我们的心情。进站前,我跑过去,拉着他的手说:“在那边好好工作,说不定能找个温柔贤淑美丽大方的女朋友,不像我这样,长得又丑脾气又坏。”
他诧异地笑了:“你怎么这么傻,哪有教唆自己的男朋友采野花的。”一把将我搂在怀里说,“傻妞,不要背着我被别的男的给拐跑了,你太容易骗了,一根棒棒糖就能让你死心踏地。”
我使劲点点头,“我会记住你的话的。”看着他走过检票口,开心的不开心的心情,都从心底浮上来了。
在从车站通往学校的路上,我正一个劲掉眼泪,想自己还不知能否在他所在的城市找到工作呢。手机响了,有短消息。“傻妞,你怎么把我的干粮给截留了?”我这才发现我手上拎的塑料袋里全是他爱吃的东西———我前一晚在超市精挑细选的,“东东你自己吃了吧。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要饿着冷着摔着了。千万不要摇身一变,变成个芦柴棒,我是不会要的!”
我立马回了条短信———“要不我就吃成个大胖子,两头猪在大街上并排走,那谁也不会嫌弃谁了!”
第74篇、爱情故事谁规定豆浆一定配油条
不是一路人
男友沈建波对我不错,可就是从没考虑娶我。他是IT高管,理想中的妻子人选应当是那种英语说得比中文还溜的女人:可我的最高学历,不过是个中专。而且,我从事的职业——化妆师,在他眼里比商场的售货员还不如,拿他的话说,售货员至少还有个五险一金。
沈建波之所以看上我,是因为一次给他们公司的公关化晚妆,他被我不施粉黛的素颜吸引了,所以说,男人喜欢你的时候,什么都是好的。但我早就知道,沈建波跟我不是一路人,可以说,他内心嫌弃我不够档次。闲来无事的时候,他喜欢和朋友谈时事政治、谈他曾经在海外的生计经验。而我压根就接不上嘴,更听不懂他们间或蹦出来的英文,每次都障悻地坐在旁边发呆。
我和沈建波之间的距离,从开始就是那么的遥远,可我偏偏还傻傻地相信,只要我努力用功,有朝一日成名后,就能和他平起平坐。
用朋友的话来说,我做化妆师这一行,靠的不单是天分和努力,还有运气。当千载难逢的工作机会降临到我面前时,沈建波突如其来的相亲,把我从自我幻想中彻底拉回了现实。
突然降临的机会
名模usa给新上市的su啪广告宣传照,本来约的是行内某知名化妆师,人家却因为飞机晚点,临时推荐我替补上场。这对只有四年经验的普通化妆师而言,绝对是美差一件。
我兴奋地给沈建波发短信:“我今天给Lisa化妆了,就是给Lv拍广告的那个,晚上有空一起吃饭吗?”沈建波回复的短信没有一点的祝贺意思:“没空,我今晚要相亲。”这条短信像手雷一样炸得我满脸焦黑,我差点儿夺门而出,找沈建波问个究竟。但摄影师冷冰冰的声音拦住了我的脚步:“化妆师,过来补点粉。”没名气,别人就记不住你的名字,这就是没成名化妆师的命运。
虽然我正遭遇着可能是情路上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可我还是不想把工作搞砸。
我小心翼翼地给Lisa重新补妆。而Lisa冷冰冰地看了看电脑屏幕里的自己后,突然伸出纤长的手指指着我:“你姓杨7把号码写给我助理,等我电话。”
于是我知道,今天晚上我虽然可能失去沈建波,但我的前程开始明亮起来。你的学历太低
沈建波看见我时,明显有点尴尬,他和对面那姑娘正把酒言欢。我不客气地在他身边坐下。沈建波连忙对她解释:“这是我表妹,是个化妆师,今天正好在旁边的影楼给人化妆。”
那女人察觉出气氛不对,笑语嫣然地站起身:“正好今天我们也说得差不多了,你们兄妹慢慢聊吧。对了,你能给我张名片吗?下次我结婚,就找你来跟妆。”
我装着没听见她的讽刺,等她走后,一脸气愤地瞪着沈建波:“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建波看着我,半天没说话,然后点燃了一支烟。
十分钟后,他才吐出几个字:“不然怎么办?我们这样拖着,根本就没结果。”
我针锋相对:“所以你就看上了她?”
我的声音太大,引起了旁边人的侧目。沈建波连忙压低声音冲着我暗吼:“都跟你说了几十次了,你就不能在公共场合讲点礼貌?”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我喜欢了两年的男人,他都和别的女人相亲了,可他居然还要求我发脾气时要小声?
他继续絮絮地说:“我也没办法啊,你的学历太低,工作也不稳定,我妈根本不同意……你就接受现实好不好……再说这两年我也送了你不少东西……”
我腾地站起身来,拉开随身带的化妆箱盒子,抓起一把眼影腮红和粉底瓶子砸向他:“你要我接受现实是吗?好吧,我们分手,这些东西都是你送我的,我全还给你!”
豆浆就一定配油条,海归一定要找海归?
我的气焰在离开后的十分钟里就消失殆尽。朋友都说我傻,说人家丌新贵,看不起我们这些按天拿钱,只会伺候别人的化妆师。
我不懂,爱情的距离到底是什么?难道豆浆就一定配油条,海归一定要找海归?现在我明白了,在沈建波心里,化妆师永远是个跟着别人跑前跑后的丫环婆子,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
三天后,我接到Lisa助理的电话。她被一间法国酒庄选中当亚太区代言人,为期三个月的宣传期,指定要我当专属化妆师。如果说婚姻是别人给的,但事业一定是自己把握的,何况这是我热爱的行业。化妆师怎么了,化妆师是爱和美的使者,可以为世界创造更多美丽。
我每天都揣摩技巧,从内而外全方位观察Lisa,很快地掌握了Lisa的特点。两个月过去,我拿到了我的报酬,五位数字。开庆功会的时候,Lisa神秘地对我笑笑:“我送了你件礼物,记得过两天看杂志啊。”
直到翻开那些报道,我才知道,Lisa在她的专访里,居然称我是“她见过的中国最有天分的化妆师”,然后记者用了一百多字,来夸奖我的化妆技术。
然后我就接到了一个面试通知,LVMH集团下的某个化妆品品牌,要请我当高级造型顾问。
我在心里狠狠地想,沈建波那个家伙,真是瞎了狗眼。
沈建波当然不会觉得自己瞎眼,他已经和那位相来的林小姐在一起了,准备五一节就结婚。而林小姐还是时刻化着无可救药的烟熏妆,掩饰着她那豆丁一样大的眼睛。在某个五星级酒店举办的圣诞晚宴上,我甚至看见了她,以及她身边的沈建波。
他似乎是想和我搭话的样子,可他显然找不到机会,我被簇拥在一群精英人士中间,瞥见了沈建波那张惨白的脸。我内心异常高兴。因为我知道,从那一刻起,他的生活再已与我无关。
第75篇、爱情故事喜欢你才怕你
怕老婆是一种风度,怕老公是一种情调。
我和王威成为校园情侣时,学校的小电影厅正流行《我的野蛮女友》、《河东狮吼》等片子,银幕上对男友大打出手的女人们又漂亮又神气,激起银幕下一片片“深得我心”的叹息。
那时我和王威对爱情懵懵懂懂,潮流是最好的导向牌。我以大女人自居,把大男生往妻奴的路上驱赶。女强男弱的局势持续到我们毕业后。他同事搞的那些酒吧小聚、南山一日游、轰趴,我直接勒令他不许参加:“办公室恋情防不胜防,我就是爱吃醋,我就是不许你和女同事私下还有接触给我添堵!来,给本宫按摩!”
我知道自己的名声在他那堆哥们里是大大的坏,所以经常给他做洗脑工作,常举的案例有:“希腊有个人叫苏格拉底,他老婆没事就拿水泼他,他完全没意见,结果成了大哲学家;唐朝有个人叫房玄龄,老婆动不动就吃醋寻死觅活,他也不离不弃,后来成了宰相。可见有成就的男人都是听老婆话的。”
王威也不发表意见,也许是被洗脑洗得发蒙,也许是他听多了不想搭理我了。
我的作威作福终结在6月12日那天。
单元楼的破电梯刚到8楼就呼啦往下掉。里面就我们俩,我吓得连尖叫都忘了,站不稳直往电梯壁上撞。电梯最后悬在3楼,我安然无恙,王威因紧紧护住我,被墙上的广告框在脑门上划出一道长口子。
去医院包扎完,我一马当先冲到小区物管要讨个说法。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第一次踏足物管宝地,对方倒打一钉耙的气势让我瞬间明白:原来我就是传说中外强中干的怂货。
王威踏进物管门就见到我这副怂样,也不管自己被纱布缠得像个阿拉伯人的头,抄起一把空椅子照着说话那人扔过去,旁边的保安用手架了一下,椅子砸在书架上,稀里哗啦碎了好几个瓷器。
办公室里一片安静。我的小心肝都要跳出来。听说小区的物管都是附近城中村雇来的小混混,他们要集体冲过来把我们打残怎么办?
正这样想,我家男人咆哮了:“我不和你们说,我直接和你们经理说!”没人吱声,王威抄起一把椅子又一声吼:“今天不光道歉,还要赔钱!耍横?老子当年混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他现在的样子还挺像那么回事,白纱布里透着血,眼睛一瞪,须发皆张,像极戏台上的张飞李逵。
号称“不在”的经理终于舍得露脸,又是赔礼又是看账单。认识8年,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王威,充满雄性力量,超有气场。无论你承不承认,男人在突发事件中爆发的雄性力量是能镇住女人的。可镇住之后是后怕。他对着外人原来可以这样凶!他以前老被我打骂,会不会心里有很多怨气?万一以后没有这么爱我了,还会处处忍让吗?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天冲我发那么大的脾气?
因为怕,我开始对一些事放手了。比如他要对我讲“同事组织聚会”,我会说“哦,不要太晚!喝了酒不要开车,打车回来就好了”。
给男人点好处他就敢蹬鼻子上脸。后来有次他借着酒劲儿吹了牛,让我凌晨1点去小区门口接他。我乖乖地去了。几个哥们正陪他等在大门口,肯定是来看笑话。
我的表现让多少人的眼镜都碎了啊。我像日本小妻子一样颠儿颠儿跑过去扶住王威,“怎么喝那么多,该打电话叫我去酒吧接你啊。”转头又看失望的看客们:“谢谢你们,还给送回来,改天来家里做客!”他们集体目瞪口呆,这表情真是大快人心。
也是那天,我扶着不知道有多少醉意的王威往楼里走,他忽然说话了,声音很小,但是我听见了。“老婆,我是喜欢你才怕你。但只有有成就的男人才不怕别人说。我目前还没有成就,所以我怕别人说。以后我会努力变成一个有成就的人,这样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老婆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第76篇、爱情故事十年一碗水
说实话,在岳母家住得很别扭,自己的行为习惯不仅要改,而且作为晚辈,老人的传统又不能多说。总之就是一句话,处处不方便。可我又偏偏娶了个外地的老婆,因此每年的假期都要在岳母家度过一段难忘的日子。
岳母有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以前,总会在门口的桌子上面放一碗水。我好几次都差點打翻,门口的那碗水我越看越别扭。防小偷?不可能啊,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应该把水放在门框上啊。或许是老人信奉神灵,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更不好多问了。放那就放那吧,反正也碍不了我多少事。可奇怪的是,她老人家每天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碗水倒掉,晚上睡觉前再放一碗新的。
我不止一次小心询问妻子,可她总是笑而不答。
谜团终于在一天早晨被解开。
由于头天晚上吃坏了肚子,凌晨5点我便起来上厕所。回卧室时,我不经意一瞥,那碗里的水空了。岳母都是6点才起床,而昨天晚上我亲眼看她把一碗满满的水放在那儿的,现在怎么会不见了呢?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回到床上,我叫醒妻子,忙问她怎么回事。她转过身来,向我讲述了发生在10年前的一件事。
从那时起,岳母便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睡觉前,总会在门口放一碗白开水,而这个习惯一坚持就是10年。说实话,岳父酒量有限,也轻易不喝酒,自从那次之后,10年来,他几乎没有醉过,可岳母的这个习惯却一天也没有中断。
已经10点多了,岳父还没有回来。我起身走到门前,那只碗静静地放在桌上,里面是岳母刚倒入的满满的水,此时正荡漾着美丽的波纹。
第77篇、爱情故事青春之舞
读书的时候学过一种大概叫做十四步的舞,是一个时髦的女同学教的。她是城里人,姓叶,尖瘦的长脸挖着促狭的两只细眼睛,一张阔嘴,眉毛钳没了,用眉笔描出黑而突兀的两条,远看要吓人一跳,以为蚯蚓游到了额上。
班里联欢,她唱一首歌,不知道歌名,词依稀记得几句:“为爱神魂颠倒,气喘又心跳,为爱神魂颠倒,汹涌如波涛……”一边放肆地蛇扭,手从胸口抹下去,然后是腰、腹、臀,收回来,再抹一次,拍沐浴液广告般。她的眼内有一种笨拙却辛辣的勾引,向台下人左右翻撩。男生们紧张起来,绷紧了脸,攥紧了手心,跳完时他们倒是一手的汗。
夏天的时候,忽然兴起跳舞热。姓叶的女同学说:“我学了一个交谊舞,好看得紧,教你们!”
一个女同学乐颠颠地走过去,被她搂住,两人盯紧脚尖,慢腾腾地,一边念叨:“左一步,右一步,前一步,后一步……”几近半个月,我们的寝室里一直回荡着数步子的声音,把那步法数得几乎和乘法口诀般熟了,有人大起胆子来,说要去小城里的歌舞厅里试验舞功。
当然,我们都没好意思说出真正的理想:一个浪漫艳遇。
翻出最好的衣裳,描眉毛画眼睛,还涂了些唇膏,喜滋滋、扑剌剌地赶往舞场。三轮车的斗子里滚过夏天的晚风,霓虹灯早已亮了,小摊子的斗篷正在霍霍咔咔地挂。我们挤成一团,香樟的树叶子擦过一只丰腴的臂,有人笑起来,仿佛那痒已经无限制地,钻到了心里。
那是一个露天的舞场,白地砖外围绕了几丛棕榈,树上牵着几圈碎光流窜的小灯泡,卖冰饮的推着白冰柜满场滑步,往各个白塑胶桌上源源不断地运送瓜子、话梅和汽水。我和女友们坐在一个角落,心情忐忑,像初尝禁果一般甜蜜、坚决和害怕。
第一曲大概是快三吧,跳的多是中年人,全涌到舞台中央,嘣嚓嚓,嘣嚓嚓。我们老实地坐着,盯着台子,不敢上去。第二曲是慢四,第三曲是什么我忘了,总而言之,我们悲哀地发现这半月学习的其实是屠龙之术。
于是死了心,放弃跳舞,转而专注地搜寻场上少得可怜的年轻异性。几个小青年正在不远处抽烟,穿牛仔裤,白衬衫,还算漂亮。
因为我们也同样年轻得醒目,那些人走过来,笑着搭讪,然后请我们跳舞。
有一曲拉来拉去、转来转去的舞,我开始尚能应付,最后转得几近晕厥,胡乱起来,像乱撞的苍蝇,好几次踩住他的脚,虽没有被抱怨,但自己已经觉得羞耻,摸索着赶回座位来。
舞伴跟在后面,说:“很简单的啦。”
那晚我们离去得早,拒绝了他们的挽留,仿佛呆久了,就要破坏纯真似的。他们要送,我们连不用不用都没说,瞅着空子就跑了。因为听说社会青年很会缠人,一旦挨上,就难以脱身了。
走出大门的时候,我没能忍住,向里瞟了眼,看见紫黑的夜幕里,我陌生的舞伴倚着一张桌子立着,面容清瘦英俊。
在师大时,开设了体育舞蹈课,但我不喜欢几个动作翻来覆去,学得漫不经心。后来转换兴趣,喜欢上了民族舞。学校里有一个专业的舞蹈老师,为赚外快,开了培训班,在自家的客厅里竖起满墙镜子,招生授课。在这里学了傣族舞、新疆舞、朝鲜舞、蒙古舞、藏舞、东北秧歌,还有稚气夸张的儿童舞蹈,被我们跳得近乎可笑,几个身体健壮的大姑娘蹦着弹着,摇头摆晃,做孩子的天真状,实在是古怪至极,想都不敢细想。
那时冷老师的家在一个山脚下,是一个平房,静谧得很,门口有一个小院子,种着高大的桂树,红茶蔷薇大白菊,还有几小畦葱韭。凤凰山在这些叶尖花蕊上绽开,颜色丰富的鸟从檐前掠过,光影宁和。外面的巷子也应景,细长而宁静的一条,两旁是低矮的青砖屋舍,裁缝店,内衣店,以及一家糕饼房——这是我喜欢的地方,卖好吃的茶饼,外脆里酥,一咬,便有一种芝麻苏打桂花混合的幽香覆上舌苔。
冷老师四十多岁了,丰白的脸,微有罗圈腿(这是舞者的通病),但气质逼人。她给我们看她表演孔雀舞时的剧照,云般的丝纺把她的人和脸罩住,只一只手探出来,拇指食指相捏,作嘴,状若安栖的白鸟,不真实地美着。
我们周日和周六去她家,学新舞。分列排开,踏着节拍,盯紧她的表情动作,然后尽力模仿。有一回跳新疆舞,不会扭脖子,被她按着肩,盘着我的头左右挪擦,有一种被捉上砍头台的恐怖与尴尬。从大镜子里看自己,突出的脸,丑而木,吓了自己一跳。
上周回家淘旧书,发现曾经的老相片,拍着我们在简陋的舞台上的跳舞,满脸的年轻,满脸的“未来是我们的”,满脸的“岁月也奈何不得我们”的自以为是。没想到一晃,青春就已经过去了。
在那尘灰覆盖的旧物里,也看到弟弟的日记本,稚气用力的笔迹,应该是他在六七岁时写的吧。那些年,我们家还没有电视,每到除夕,就会开一个家庭联欢会,每个人都有节目,或独唱,或独舞,或者互动演出,轮流胡闹。当年弟弟那么小,那么小,小得就像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萝卜头,傻乎乎地滚动着,可是,他用一支铅笔,在打着绿色方格的作业本上,一笔一笔地记录下当年的欢乐和遗憾:
“今天晚上,我们做了许多灯long,插在我的房间里。到了晚上,大家点上了灯long,一人拿一支,在中间的灯long边围着跳,围着唱。我们做了一个小品,白雪公主这个小品,我演白雪公主,我非常高兴。我爸爸和姐姐做小ai人,妈妈做后妈,不过一会儿,我们开始了,过了好久,我们做完了。完了后,爸爸跳得最好,我跳得最差,我妈妈说我连白雪公主都不会演,我心里热热的,心里想后回跳好些……”
我看了泪如雨下。
一晃,20年的时光已经过去了,而今,那个一门心思要跳好白雪公主的舞蹈的小男孩,已经长大,成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过许多地方,历经许多苦楚。他大概早已经忘了这些事吧,就如同,我也差点要忘了那些数步子的岁月,那些在各色舞曲中荡气回肠的青春。
第78篇、爱情故事别问我爱你有多远
几乎每一个人,在开始一段恋情的时候,都希望自己的爱情能进行到底。而现实,总是令人失望。
我经历过3次这样的失望。
初恋时,我只有17岁,不懂爱情的年龄。事实上,那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只是一种异性间的好感,就误以为“爱情”了。那时我读高中,刚学过刘白羽的《长江三日》,文中有一段描述在江上观日出的壮观场面。老师布置作文,让我们写一篇《日出》。我的家乡小城,正好有一条江,在北山角下。我和他约好,第二天早晨去北山江边看日出,但我们却没有成行。那天下午放学,他和另一位同学去江边游泳,就再也没有回来,永远地留在了那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去死的心都有。而我们,连手都没碰过。
现在,又一个17年过去了。我经历了3次爱情,一次比一次短暂,最近的一次,只有8个月。记得有一次我们开车去海边玩,音响里放着罗大佑的歌《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我曾经非常爱听罗大佑的歌,但自从在报上看到他和相恋多年、新婚不久的妻子李烈分手后,我的爱就减了一半。
“这不能怪他,感情的可变系数本来就高,所以都是一段一段的。”他边开车边说。
我听了心里有些不舒服,反唇相讥:“这么说,我们也是一段啦?”
他听了一怔,点了点头:“是的。”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把身子一扭,转向窗外,一下午没和他说话。
可是后来,提出分手的却是我。
现在回过头来想他说的话,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爱情,都是一段一段的。
我如此,许多人和我一样,亦如此。
从时间意义上讲,能够进行到底的爱情几乎不存在。再长的爱情,也长不过生命。就算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那也已经脱离了爱情的原意,更多地依赖道德、责任和习惯的力量。本质上,人生是一场淘汰赛,爱情亦如此。所以,相爱的长度是由行走的速度决定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就不再在时间上苛求爱情了。精彩的不会长久,绚丽的一定短暂。你不能什么都拥有。可惜,这样简单的道理我用了17年的时间才搞懂。
17岁的时候,我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可以为他去死。现在来看,这真是再傻不过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高,即使是爱情。爱,是因为她能让我们从中汲取到营养,提升自己,让自己成长。如果不能,那就放手。这是爱的原则,也是爱的境界。
曾经有朋友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作家?
我说:“谈3次恋爱,离一次婚,就可以成为作家了。”
这,并不全是一句玩笑话。
我能走到今天,不能不感谢我经历的3次爱情,感谢曾经爱过我和我爱过的男人。也有朋友问我:在你经历的爱情中,哪一个最好?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下一个。”
世界上最好的爱情,就是还没有开始的爱情。已经结束的爱情,哪一个不是千疮百孔?
第79篇、爱情故事爱情我懂,但是专注什么?
“楼下小公园的花开了,春天要来了。”“今天去电影院看了《流浪地球》,特技实在是震撼,太牛了。”“加班到凌晨,去楼下的全家吃碗面。外面的马路此时空无一人。”
……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收到这样的微信了,安森每天總有一两条信息传过来,贞贞收到这些只言片语时,有时在敷着面膜,有时刚起床,有时在跟同事喝下午茶。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安森把这种生活的点滴,以文字和图片分享给她,都能让贞贞心里泛起一点点甜蜜。
他们是在一个行业群里认识的,安森在公司里做宣发,贞贞是设计师,帮他免费改过几张图。群主召集群友们吃饭,他们一起参加,高大帅气的安森往烧烤架旁一站,马上就吸引了姑娘们的目光。他们有过交集,顺势就加了微信,一个月来,每天都有这样的短信传来。
“今天跟客户去吃泰国菜,我们有空可以一起去。”这是今天的。
“好啊,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明晚吧。我可以早点下班。”贞贞想主动一些。
好可惜,半天过去了,安森那边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回复。
反而是高中同学小熊打电话来约她:“贞贞,你上回想去看的话剧,周六一起去吧?我可以先买票。”语气带着点讨好,生怕她说不。
自从半年前他们在深圳重新遇到,小熊就频繁联系她,每周总要找借口约她出来见面,贞贞心情好就出去,心情不好就拒绝。只要小熊不表白,她就不拒绝,有人捧着,难免拿乔。
“你不想去的话,那我请你吃小龙虾,今天发奖金了。”小熊赶紧给贞贞第二个选择,不用面对面,贞贞都能想象出小熊胖脸上堆起来的笑。
好吧,不能拒绝笑脸人,贞贞勉强答应。
晚上吃饭,小熊殷勤地给贞贞剥小龙虾,给她倒饮料。倒是贞贞,不冷不热的表情,时不时地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对小熊的话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
小熊不知道讲到什么事情,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贞贞终于放下手机,抬起头来看他,拿着筷子无心滑动碟子里的菜,扯动嘴角:“对啊,是挺好笑的。”她根本没听到小熊此前说过什么,只想安森怎么还不回她短信?难道是手机坏了,难道是忙得没空看手机?
小熊把她送回家,往常的他总要缠着贞贞多说几句话,但是那晚他罕见地没有废话,很快就放贞贞回去了,贞贞没有在意,她整颗心都系在安森那里。
从天亮等到天黑,从天黑等到天亮,安森的回复终于来了:“好,我这周六有空。”
贞贞拿着手机几乎跳起来,转了个圈,赶紧和他约好时间地点。
周六那天,贞贞花了好一番功夫打扮自己,怀着满心欢喜,有点害羞的憧憬。
安森倒是按时来了,短裤T恤配拖鞋,幸好长得高大,走在商场中还不算猥琐。只是跟贞贞隆重的打扮相比,他就显得太过“简约”了一点。
那家泰国菜排队的人太多,安森有点不耐烦,为了迁就他,贞贞只好跟着一起去吃寿司。饭间,贞贞努力想找话题破开这种尴尬的局面,面对贞贞过分的努力,安森只用了嗯啊哦三个字回复了所有,没话说的时候拿起手机玩玩游戏、发发微信,眼神飘来飘去,就是不在她身上。
贞贞有点泄气,默默地吃着碟子里的三文鱼,沾了太多芥末,一不小心辣出了鼻涕眼泪,泪眼朦胧中,突然想起前几天跟小熊吃饭的画面。看,对面那个心不在焉的安森和当时的自己重叠在一起,而现在可怜的自己,就是当时的小熊。爱情和风水一样轮流转,现世报来得让人猝不及防。
安森现在会不会跟另一个人说,吃了一家不错的寿司店,下回可以一起来吃呢?贞贞有些恶趣味地想。
这顿饭她买了单,是为自己买了某个教训。后来小熊再约她看电影,仍表现出热情的样子。贞贞想了想,拒绝了他:“不了,谢谢你。我更喜欢瘦一点的男生。”小熊也不生气,还乐呵呵地说以后有事可以找他帮忙。
至于那个帅气但漫不经心的安森,贞贞把他删掉了,不想用无心辜负别人,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心意被人忽略。
第80篇、爱情故事像他爱她那样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你侬我侬,表面上看起来一个不着调,一个无尽的嫌弃,但是那么多年的相互扶持,很大一部分已经相互融合,难分彼此了。
1
我妈摩羯座,做事一板一眼的,梳着中规中矩的头发,就连自己的衣着,也尽量以不突出不惹人瞩目为目标;而我爸是白羊座,直率、热情、冲动,十分的孩子气。两个人很巧的性格都和网上解析的星座性格一样,但是让我不解的是,网上说这两个星座是冤家。
2
俩人是怎么认识的,怎么结婚的,这些我都不知道,因为那时候还和他们不太熟,没一起吃过饭。反正我就稀里糊涂的来到了这个家。在我印象中一直都是我爸更像是一个小伙伴,大多数情形都是他和我还有我姐一起墙角蹲着挨我妈数落。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某次我爸喝多了,和我妈耍威风,我妈啥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收拾残局,冷眼看我爸呼呼大睡。之后的几天我爸貌似都没回家,据当事人事后回忆,因为怕我妈算后账他就在外面躲了几天,后来觉得这么躲着会出更大的事,就主动投案自首了。回家后的几天我妈哪怕是咳嗽一声,都能把他吓哆嗦。
可能你要说我爸怂,在这里不得不澄清一下,当年他也是街边吆五喝六,拍过砖砸过啤酒瓶的主。他腿上有一道将近二十公分的伤疤,那是在我眼前被划伤的:一块玻璃“噌”的一下就插进去了,周围人都吓坏了,人家和没事人似的打了个招呼,骑上自行车带着我就去医院处理伤口了,完事了还因为多了半天假兴高采烈的带我去买小黄鱼吃。我腿上也有类似的伤,不过规模要小得多,只有三厘米,但是破的时候那个疼真的是难以言喻。我也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想让我害怕还是真没当回事。
满打满算俩人结婚也三十多年了,有我的这二十多年他俩一次都没吵过架,顶多就是我爸不满地嘟囔几句,要么招来更残酷的镇压,要么没被我妈听见侥幸逃过一劫,最罕见的情况就是我妈反过头来安慰几句,概率不比中五百万高多少。
3
如果说我妈不在乎我爸,这也说不通。
我家有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我爸第一天提起了什么菜肴或是什么水果,第二天饭桌上绝对会出现。做个对比,我想吃个红烧肉过程一般是这样的,暗示三天,明示三天,撒娇三天,威胁三天,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悄悄的告诉我爸我想吃了。我爸爱吃带馅儿的,我妈恰巧极其擅长做包子、饺子、馅饼、馄饨等等一系列面食;我爸喜欢喝两口小酒,我妈又很恰巧的做了一手好下酒菜;再有就是我爸年轻搬重物伤过腰,当我妈感觉到我爸不舒服的时候,相关补食会顿顿出现。
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
我爸笑眯眯的和我妈耍贫嘴的时候,我妈的反应如下:“哼。”我最佩服我爸的一点就是在数十年如一日的相同回应都能坚持不懈的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逗我妈。在一次失败的挑衅中被我妈一碗水泼头上落荒而逃后,我悄悄地问我爸,天天这么被虐有意思么,我爸没回答,乐呵呵地向我透露下一个调戏计划。我又跑去问我妈烦不烦我爸,她竟然笑了。当时我只觉得是我太年轻了不懂成人的世界,应该每个家庭都应该有这样的父母吧。
4
他俩曾在厨房有一次特别吓人的争执。
当时俩人正在做饭,不知道为啥就开始拌嘴了,我妈顺手拿冬瓜就砸我爸头上了,将近一指厚的冬瓜瞬间就四分五裂了。我爸吼了一声:“你咋能拿冬瓜砸我头呢?”
当时两个人手里都提着刀,我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慢慢地挪到两人中间琢磨着怎么才能缓和气氛,万万没想到我爸会冒出来这么一句话:“好不容易弄回来这么好一块羊肉,就等着冬瓜下锅好喝汤呢!”
原来我爸那句话的重点在“冬瓜”上,不开心的原因是冬瓜没了。
接着我妈就把我俩赶出了厨房,自己一边捡冬瓜块一边乐,捡完了用水冲冲直接就扔锅里了。过一会我姐也回来了,饭也熟了,看着我爸绘声绘色的和我姐讲正在嘴里嚼着的冬瓜是怎么落到他头上怎么四分五裂的,又怎么被我妈捡起来放锅里的,本以为吃不到这道菜了现在又吃到了有多开心,我有一种错觉,他俩是不是早就商量好了要整我?
5
我家曾有一段非常困难的时期。
刚花了大价钱买了房子,装修期间我妈出了车祸,万幸没有后遗症,我因为中学分配不满意去考了学费昂贵的私立中学,旧家拆迁两人又执意要了回迁房……一时间处处都是花钱的地方,哪哪都是填不平的窟窿。刚下岗没多久的两个人疯了似的四处打工,每天除了晚上回家睡觉就没有停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要高考,只有我相对轻松一些,所以承担了家里做饭洗碗的任务。通过一年的观察我能依据用过的碗的摆放和盘子里剩下的菜判断出来他俩谁先回的家,早晨谁先出的门。要是盘子里有肉,还有菜汤,那就是我爸先回的家,先出的门;要是盘子里没有肉,也没有菜汤,那就是我妈先回的家,先出的门。
原因很简单,我妈习惯于给我爸多留一些肉,我爸喜欢用开水冲菜汤喝。
一家人相扶相依的不知道怎么走过的那段年月,看起来彼此间并没有什么交流,但是也没感觉有多生分,只是看到哪个同学的家长来接,或者听到哪个同学说父母带他去某某地方玩了,心里会有一些失落吧。
那段时间我爸说过最多的话就是:听你妈的话,她太累了别让她操心。
而我妈说过最多的话就是:你爸不容易,别因为钱上的事难为他。
还有一句是他俩都常说:你俩好好学习,其他事有我们呢。
6
现在我和我姐都开始上班了,他俩也都退休了,虽不是富贵人家但也生活得有滋有味。
我分别和他俩问过同一个问题,家里过得那么困难,你绝望过没。
我爸说不管回家多晚,他必须看看已经熟睡的我和姐姐,还有他风雨同舟的妻子,那是他催促自己第二天早些起床去努力工作的动力,家人都在,日子就是好日子。
我妈说她绝望过,在我不学习的时候,在我爸生病的时候,在我姐惹事的时候,但是身边的这个男人总能讨着她嫌又给她无尽的安全感。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你侬我侬,表面上看起来一个不着调,一个无尽的嫌弃,但是那么多年的相互扶持,很大一部分已经相互融合,难分彼此了。
虽然嘴上没说过,但是我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俩。
我爸和我妈接下来的生活肯定会更精彩,一个将嫌弃进行到底,另一个继续沉浸于自己的一个恶作剧中,我喜欢他们这样的状态,甚至期待明天会有新的段子。
而我希望我能继承下来的,是像他爱他的她那样,用一生去爱我的她。
第81篇、爱情故事握不住的爱情
同学聚会,陈奕迅的《十年》带出了他仅存的那点傻气——想听D亲口说说当年对他的看法,但在D面前,他无法开口,只能借助网络慷慨表达,D瞬间打出一排灰黑小字:那么早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冬天,H喜欢坐在太阳地里吃甘蔗,不一会儿面前就铺满了白花花的渣子,这渣子好比他彼时的坦然,边吃边刻意将其堆高,堆到累了,干脆躺在草坪上,嘴边还存留着甜腻的汁水,迫不及待地涌向梦境。
到了晚自习,他怂恿同桌下五子棋,用笔在纸上画,同桌画了两盘皆输,看看时间,再没底气画下去,H仍旧不自习,一人分饰二角对弈。晨读更糟糕,他不是迟到就是趴在座位上睡觉,老师宽容地笑笑,甚至不惊醒他。期末考试前,H打了一个下午乒乓球,休息的间隙把地理书给看了,第二天考了高分。有同学问道:“你靠什么学习这么好?”H说话酒窝深深,一脸坦诚:“我也不知道啊。”同学嫉妒的是H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
严格说来,他算不得好学生,从来不考前三名,最后考上个二线的名牌大学,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当周围所有人都在你追我赶奋力准备高考时,H知道并执行着“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的信条,他把生活的另一部分都放在了喜欢女孩儿D身上。D坐在前排,面容平淡,沉默寡言,每天只留一个瘦削的背影给他,他只能在上体育课或是食堂吃饭时,悄悄看D。
有一次,D穿了一件米白色的乔其纱衬衫,质地轻薄,能轻易看到衣服里面的白色背心,以及背心肩带上的五彩花边。H略微有些脸红,但又忍不住抬头再看,他觉得自己必须得和D说些什么。说什么呢?他在自己的草稿本上写满了D的名字,也没想出该说的话。一直到毕业典礼的时候,他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说: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校长诧异地半天没合拢嘴巴,同学里却是一片骚乱,掌声经久不息。他借着人群和掌声,借着“有情人”这样庞大的字眼,终于表达出内心汹涌的情感。可惜,得到的回应全不是他想要的,看不到D娇小的身影,他立刻有些后悔——这种表白似乎充满了傻气。
大学里,H每周给D写一封信,开始他小心翼翼地谈着自己的近况和趣事,对感情只字不提。D从不回信,他以为是种默许。后来称呼也从小D慢慢过渡到Honey,D还是沉默。他终于不再享受沉默,试探地写了个自己对一女孩倾慕的故事,该女活泼开朗有朝气,运动超凡身材好,于是每天都想看到她。虽然他下一封信立刻揭开真相——那不过是游戏《心跳回忆》里的女主角清川望,D还是巧妙地抓住了两封信之间的间隙回了唯一一封信,她似乎一直在等这个机会,把当年那句情话原物归还: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大学毕业后H在某大型网站谋得一份好差事,娶妻生女,生活小康,令人羡慕,在我们班算是事业家庭双丰收的典范。同学聚会,陈奕迅的《十年》带出了他僅存的那点傻气——想听D亲口说说当年对他的看法,但在D面前,他无法开口,只能借助网络慷慨表达,D瞬间打出一排灰黑小字:那么早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第82篇、爱情故事我知道你忙,有空娶我一下
我有两次,特别深信爱情,是两个平凡的人好好过日子,看到彼此,眼里会发光,光芒万丈。
1
想起多年前的某一个深夜,我跟小照一起加班,忙到半夜12点,那时候天有点冷,天气预报上说最近有雨,从写字楼里出来,小照问我,你冷不冷?我双手哈气说,冷。她拉起我的手,说,走,我带你去吃点热乎的?
我疑惑地看着她,她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转了有两条街,真的就看见了一个支起的大棚,灯光很亮,棚上写着麻辣烫。我们坐下来,点了两份麻辣烫,小照笑着说,没在深夜肚子饿的咕咕叫,你怎么好意思说,你尝过最好吃的美食。
我回头跟老板说,天冷,多放辣!小照也补加了一句,多放辣。
麻辣烫上桌,我就低着头开始吃,吃着吃着感觉不对劲,就看见小照哭了,我问,怎么了?小照说,辣。我问,到底怎么了?小照猛吃了一大口,眼泪就往下掉。
我问,到底怎么了?
她突然笑着说,我失恋了。
她想结婚,可是她男朋友非说等他先立业再成家。可是立业跟成家真的没有关系啊,那么些平凡的人,没有英雄的梦想,他们一样开心地结婚生娃。小照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他男朋友的愿望里有她就够。
我拉起小照的手,去她男朋友租的房子楼下,我说,你打电话给他?她说,算了。我说,你喜欢一个人不是为了受委屈的。
她男朋友下楼,我在楼的另一个拐角看着她们,不知道她们又争吵了什么,反正最后小照扇了那男生一巴掌,那男生头也不回地走了。小照哭着说,这一巴掌下去,是不是再也回不去了?
我说,可以回去啊。回到麻辣烫摊上,那碗麻辣烫居然还温乎,只是上面有一层结块的红油,我让老板加热一下,那时候我想,小照那一年的爱情不过是从逍遥二路东头走到西头,一碗麻辣烫还没凉的时间,他们就散了,可是她想过一辈子。
三个月后,小照实习转正了,我跟她说,你转正,工资翻倍了,你要请客啊!她说,好啊!你想吃什么?
我说,我要吃,大份的,麻辣烫。
还是逍遥二路那里的大棚,还是那对夫妻的路边摊。小照说,我都要走了,你就不能好好敲我一顿好的?我坐在小马扎上,正回头跟老板说,多放辣。我转过头,问,你刚才说什么?
小照笑着说,没什么。
麻辣烫上桌,我夹起一块鱼豆腐放到她碗里,说,他们家这个特好吃。小照没拿筷子,看着我笑,我说,你快吃啊。然后小照吃了几口,突然笑了。我问,怎么了?小照说,辣。我说,不就转正吗?至于这么开心吗?小照猛吃了一大口,眼泪就往下掉。
我问,到底怎么了?
她突然哭着说,我结婚了。
我才想起,她上个月请假回家,回来的时候她手腕系着一根红绳,我问她,几个意思?她只是笑而不答。
有些决定,别人以为好仓促,可能在你心里已经揣摩万遍,我们都爱的好认真,哪会轻易托付一生,不过是觉得你就是我要的那个人,遇见那个人之前,我们拼命准备土豆莴苣冬瓜片,海带藕片娃娃菜,鱼丸肉卷豆腐泡,血旺毛肚金针菇,那下了锅的幸福都是我们一个一个选的啊,麻辣烫是一个人的火锅,火锅是一群人的麻辣烫。
她问我,你不打算说点什么?
我说,这麻辣烫挺好吃,吃一口少一口。嗯。我转过头,问老板,有酒吗?
小照说,有些人你可能跟他处一年三年五年,都是老样子,而有的人,你遇见他第一眼,你脑海里就蹦出来四个字,我要跟他结婚。
我疑惑地说,这不是六个字吗?
小照说,对啊,遇见一个你想要结婚的人,脑子会断一根弦,要不,怎么女的一昏头,就想结婚呢。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你飘摇惯了,突然的踏实会让你特别的心安。
往后,小照回老家了,再也没有回来,我们已经多年不见了,但是我还记得。
小照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喜欢就是喜欢了,没什么丢人的,但也没什么了不起。可是,她结婚了,结婚可不是两个字“喜欢”一笔带过的。她最后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这爱情还是一件蛮有意思的事,她说,两个平凡的人好好过日子,看到彼此,眼里就发光,光芒万丈。
小照说,结婚后,懂得了很多事。早上擠牙膏要挤两次,煎蛋要做两个,你会给他揉肩他会帮你捏脚,冰箱里的小布丁永远不够吃,他出门你会帮他打个领带,他下班会给你带回来楼下刚刚出炉的烤面包。你知道周三超市打折,你知道菜市场最东头的摊,买冬瓜会送你两棵香菜。恋爱终归有一天褪去浪漫,成为一天天的日子,还好日子里有惊有喜。
2
我有一个二奶奶,裹脚,走路很慢,一辈子没学多少文化,庄稼人。二爷爷走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二奶奶握着二爷爷的手,就说了几句话,她把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放在二爷爷的手里,帮他攥紧,然后说,老头儿,戒指还你了,要是有下辈子,你再来找我,给我戴上。那时候,二爷爷已经没有多少力气握紧戒指了,然后他闭上眼,眼泪从眼角滑下来。
老一辈儿表达爱,不像我们那么复杂,他们谈不上喜欢,只是相互守一辈子,一个人先走一个人送。听说,那戒指,二奶奶一辈子只戴过两次,一次是结婚那天,一次是二爷爷走的那天,二奶奶说,天天干粗活,万一丢了呢。
二爷爷和二奶奶,不是自由恋爱,媒人上门说了两次,他们就结婚了。二爷爷有一道菜做的很好吃,山药焖羊排,二奶奶结婚的那天,家里杀了一只羊,其实一只羊对于一个贫苦的家庭来说,那是至少半年的生活费。二爷爷说,别让人家太委屈了。能吃上一顿肉的婚礼,也挺豪华了吧,可惜大半辈子,二奶奶就豪华了那么一次。
我猜,二奶奶大概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他们吵架最凶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分开,反正只要二爷爷做一顿好饭,二奶奶就原谅他了,原谅一个人好简单,就是我想跟你好好过日子。大概爱情的观念里,老一辈儿的思维是什么破了旧了就补补再用,而现在的年轻人思想活跃了,什么破了旧了,就换新的了。
我结婚的前一天,二奶奶听说了,从家里小步换小步地来我家,见到我的时候,她说,快认不出来了。她递给我红包,我说,你留着买点好吃的。来回推让了几次,她把红包递给我妈妈。临走前,她握着我的手就说了一句话:好好过日子。
二奶奶还挺健朗,碰到门口来我家串门的同龄人还会嬉笑聊天。那时候,二爷爷已经走了好多年,她一个人生活了很多年,大概留下的人更应该好好生活,好好开心,因为身上还有另一个人的光和希望,一个人也要好好发光,光芒万丈。
3
你说,哪有那么巧,山药遇见山药,羊排遇见羊排,这世界,大多数爱,都是山药遇见羊排,无非就是要我们花时间,去适应对方。你说,那叫爱情,快别闹了,那叫生活,生活会原谅你的所有错,而爱情不会。
小照说,以前,我以为那句话很重要。后来结婚后,才知道,那个离家前的吻和回家后的拥抱,才是我要的安稳。我们都太依赖爱了,却恰恰忘记了爱的力量来自那个心里有爱的人。
我问,你怕爱吗?
小照说,怕,像是走进一个黑夜,你不知道脚下有没有坑。像推开一扇门,你不知道门后的世界有多少未知的可怕等你。像点了一锅虾火锅,你不知道哪一个配菜先上。
我问,怕,为什么还要接近?
小照说,你贪恋的那个人,便是最好的一杯二锅头,酒壮怂人胆,干了,往后你的日子,就敢跟生活所有的刁难单挑。
你看,在人来人往的街道,那星星点点闪烁的微弱的光,都是来自我们每一个平凡的人,我们携爱行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自成一系的光芒,那光芒,在你喜欢的人那里,万丈。
你说,把爱情放进冰箱,需要几步?你猜,这是一到数学题,可惜这是一道生活常识题,而且还是送分题。后来我才知道,把爱放进冰箱保险,不如把爱情从冰箱里拿出来,跟一只狗一只貓一起,等着你来加入我们吃晚餐,那种等待真美妙,生而为人,爱的就是这股劲儿。
4
我二十来岁,跟小照吃过麻辣烫,在破旧的大棚里,我见过人间烟火,所以我信普通的日子,平淡也有光芒,光芒万丈。
小照失恋,我告诉她不要记仇,日子太长,记不住那么多,她转手扇了前任一巴掌,跟我说,手疼,其实她心里更疼。可是,她就是想要结婚,结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什么错。
小照结婚,我满杯祝她新婚快乐,不提白头偕老,快乐比白头,更值得,但愿她能常有。像小照说的那样,她没有遇见最好的时光,结了婚,那才是她美好时光的开始。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开心的冒光,光芒万丈。
第83篇、爱情故事别再和我妈一起落水了,好吗
对于夫妻轴的美国人来说,救另一半是最好的答案;对于父子轴的华人,不救你妈,皮就要绷紧一点。
“如果我和你妈一起掉进水里,你会先救谁?”
相信这个问题一直是许多人胸口的痛。过去,我们曾用许多种方法试图逃避、躲避、闪避,都只换来面壁,现在,我们有了一种新的选择。
长期研究亲密关系与文化心理学的学者Susan进行了一项调查,他们请受试者想象两个情境:
1。火烧房子情境:如果今天发生火灾,你妈和你的伴侣都受困火场,但你只能救一个人,请问你会救谁?
2。日常生活情境:如果今天你正要赴一个约会,你妈和你的伴侣都打电话给你,叫你回来的时候帮她们带点东西,但碍于时间,你只能帮一个人,请问你会帮谁?
结果发现,在火烧房子的情境中,台湾地区的受试者中有66。1%的人会救老妈,在日常生活情境,87。5%的人会帮妈妈买东西。
而美国的参与者只有32。6%会救火灾中的老妈,42。2%的人会在两难情境中帮老妈买东西。他们也发现,中国人选择救老妈会感受到较少的罪恶与忧郁,美国人则呈现相反的情况,救伴侣会让他们心里比较好过。换句话说,我们似乎比美国人更孝顺。
为什么我们会救妈妈?莫非我们都有恋母情结?在后续的研究中,把火烧房子换成落水,并问了“如果你妈和你的小孩……”以及“如果两个陌生人和你共乘一条船,一个是60岁的老妪,一个是10岁的小孩……”之类的问题,结果发现如果两个陌生人落水,美国与中国人都会救小孩而不是老妪,但如果落水的老妪是老妈,救妈妈的中国人还是比美国人多。
俗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Susan指出,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我们可能得依照社会的期许,做出罪恶感最少的决定。对于夫妻轴的美国人来说,救另一半可能是最佳答案;但对父子轴的华人来说,不救你妈,皮就要绷紧一点。
可见,天下的妈妈不是一样的。中国妈妈看起来更好过一些。
所以,别再和我妈一起落水了,好吗?
可是,只解释结果,并不能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所以,这样的回答可能要好一些──
“这个问题,真的让我很挣扎。毕竟一个是爱我最久的人,一个是我最深爱的人。但是身为一个科学人,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不得不做出一个选择。我想,我会救妈妈,然后眼睁睁地看你溺水。”
“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们可能会遭遇咆哮。于是,你终于可以说出一个深情款款的答案了:“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帮你做人工呼吸。亲吻你,看着你的眼睛,并呼唤你的名字,直到你苏醒,是我这辈子最值得等待的事情。”
这选择真跟爱不爱的没半毛钱关系。
第84篇、爱情故事离婚不离情
當妻子海伦说她想离婚时,我感到震惊。
跟大多数男人一样,我一点也没注意到婚姻出了问题。我每天都工作12小时到14小时,想方设法满足家庭的开支,下班后累得精疲力竭,吃完晚饭就是看电视,然后上床睡觉。我很少发脾气,也不刻薄,从不说粗口,更不用说不忠了。那一切坏习惯都与我毫无关系。对我来说,在工作中获得成绩就是一切。等我明白与海伦的婚姻是多么珍贵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对我说:“再也不想当你的妻子了。”我这才意识到我们的婚姻出了问题。
这事发生在5年前,从那之后,海伦和我就一直接受心理医师的治疗。我们尝试外出约会,我们分居,像其他夫妻一样,为维持婚姻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因为我们有两个年幼的女儿,她们当时一个5岁,另一个3岁。
我学会了倾听,知道了海伦喜欢的颜色和电影,她衣服和鞋子的尺码。但这已经太迟了。她曾给我大量的警告,让我为她和女儿多花一点时间,叫我更加浪漫和主动一些。那时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会离开我。
尽管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我们仍然离婚了,却在其他方面取得了进步:我们竟然成了好朋友。我们互相支持,但很少拥抱——只在重大时刻,才会像好朋友似的拥抱一下,互相安慰。
我们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在钱财和孩子的监护权方面做出任何规定,相反,在处理有关房产、钱财和孩子方面的问题时,我们仍然按夫妻方式来处理。我们会坐下来谈,仍然互相尊重,并将女儿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
大约在10个月前,我们搬到美国中西部。因为亲戚们都在这里,这对我们的女儿会更好一些。我们决定共同努力,一起完成这次搬迁。尽管已分居3年,我们都同意搬迁后先一起住一年左右,然后,我再出去找一处地方自己住。这样安排对女儿更好,我们找工作的压力也会少一些,当然还能减轻经济负担。我哥哥说:“有些人会觉得你们的这种做法很奇怪,但我支持你们。”
离婚并不需要终止对他人的关爱和承诺,正是这种价值观,引导我们度过了这段复杂的过渡期。
自从回到中西部,我们4人经常在一起吃晚饭,我们谈论学校、朋友、工作,谈论各自生活中发生的事。一天晚上,小女儿玛丽问:“你们俩怎么不再浪漫了呢?”我们告诉她:“我们仍然爱着对方,永远都是她的妈妈和爸爸,但我们目前已没有婚姻关系了。”她还小,这样回答足以满足她了。
令她感到安慰的不是我们所说的话,而是我们的行为:她的父母彼此相爱,并且尊重对方。我们是在向自己的两个女儿展示爱的真谛。
第85篇、爱情故事牙刷上的蜻蜓
晨起洗漱,我发现牙刷上挤好的水晶状牙膏像一只敛翅欲飞的蜻蜓。
时间回到七八年前。那时候女儿才五六岁,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淘气、捣蛋,不喜欢安静,尤其不爱刷牙。我威逼利诱,皆无效果。有一天,我挤好牙膏后,手机铃声骤响,接完电话回来,只见她抓着牙刷在嘴里慢慢地倒腾,不由得大喜。见我来了,她拿出牙刷,口齿不清地说:“爸爸,蜻蜓……”
“蜻蜓?”我四处张望。
她急了,说了半天,我终于明白,我挤了一条蜻蜓般的牙膏。那天,我给她挤了不下十条蜻蜓般的牙膏,她呢,刷了不下十次牙。
白茶味、薄荷味的水晶状牙膏成为她的最爱,她说这样的牙膏会让她长出轻盈透明的翅膀。她总是问我这些小蜻蜓飞到哪里去了,我总是让她张嘴吐气。
“是不是特别清新?蜻蜓就在空气里飞呢!”
“我会不会长出翅膀呢?”
“当然,总有一天,你会飞得高高的、远远的,爸爸都看不到你了。”
她开心了。
我给她讲故事,扛着她看晚霞中的红蜻蜓。有一天,她扭捏着从我的肩膀上下来,说:“爸爸,我同学来了。”她长大了。在她的词语中,“小朋友”变成“同学”,再变成“朋友”,现在使用的是“死党”和“闺蜜”。时光就像一只倏尔远逝的蜻蜓,背着霞光,背着黄昏的晚风,瞬间飞远。
我跟她说她童年的旧事,她从题海里抬起头来,问:“有过吗?我只记得牙刷上的蜻蜓了。”
“还记得这个?”
“嗯,幼稚得要死。”她又埋头下去。
事实上,那只蜻蜓飞远了,把平凡的她留在了原地。
昨晚我训斥过她。她已经连续两次物理考试在60分以下了,我表面上的淡定就像薄薄的冰,经不起踩踏。她默默地流着泪,不辩解。她已经比我高一个头了。她一直是个乖巧的孩子。我曾经对她有过很高的期望,但是,谁不曾被自己的父母期望很高呢?也许,更多家长的陪伴成长就是接受平凡的同時收获惊喜吧。
我在这水晶状的蜻蜓旁呆立良久,想象晨起洗漱时她的怦然心动,她挤牙膏时的表情。我知道她已经原谅我的暴怒了。她只是个小小的孩子,无论她是天才还是平凡的人,她都是我心尖上的蜻蜓。我愿意世上的风暂息,让她安睡,让我可以看着她安睡。
第86篇、爱情故事科学地让老婆少生气
我结婚7年,是两个孩子的爸爸。
两年前,我认为我的爱情是一个错误,娶了一个错误的人,我们经常吵架,时常冷战,每次都是我主动示好才能结束。吵架的原因莫名其妙,有时候一点点小事都能冷战一个月。我也常常反思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也常常思想中批判对方的各种错误。不止一次地想,我们的婚姻是一個错误,如果没有结婚该多好,退一步,如果没有孩子该多好。
慢慢地,吵架的次数多了,我也总结了其中的一些规律:长时间不吵架,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就会发火,然后吵一架。凡事涉及她家都要小心谨慎,一切听她的,否则又会吵一架。不要和她讲道理,服从就好了,即使服从也会偶尔吵一架。饭从来不做,即使我在外面干活,让她用电饭锅做饭她也不会用。不要答应别人请吃饭,反正答应了她也不会同意,偷偷去也会吵一架。
因为我在她面前的各种退缩行为,我妈和她的关系很微妙,经常背后跟我说你看她怎么怎么样。我听了之后自然一肚子火,回去又免不了吵一架。基本上,我认为我娶了一个集合女性所有缺点的人回家。
我认真想过,假如我离婚会发生什么。其他我都可以逃避,比如我只要远离家乡,一切闲言碎语都屏蔽了。但是孩子不能很好地处理,两个孩子真的非常可爱,你能从他们身上体会到被信任和被爱的感觉。最主要的是,她不嫌我穷啊。一想到这些,我便无话可说了。其实,这占9成的原因。所以我决定坚守下去,改变这场婚姻、改变她。
我把我们家当成一个小环境,里面有7个量:我、我老婆、我妈、我爸、两孩子、岳父母家、外环境。既然改变不了我老婆,我就改变其余的量,那么当一个量存在的环境变化的时候,这个量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来适应这个新环境,并且永远以追求其利益最大化为标准。
这7个量里面,对我老婆影响最大的是我,因为我和她最亲近,日常也接触最多,所以我占她的精神利益最多。当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时候,精神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能在我身上找到。其次是我妈,我经常受我妈的影响,然后找借口跟她生气。再次是孩子、我爸、岳父母,这3个量看似重要,其实他们都是各自运行的,“从不主动找事”这一规律明显,波动较小,影响较小,所以把他们归一类。最后是外环境,那些朋友亲戚的影响更加小。只要凡事跟她商量就行了。她让做就做,不让做就不做。然后分析每种量的特点和重要性。每个人都有其独特性,都有其看重的和轻视的,都有其敏感点。
第一个量,最最主要的我老婆。
首先,她很敏感,她在意外界的环境变化,她很害怕被轻视、被伤害。如果她意识到了这一点,她会通过吵架来表达她的不安全感。吵架这回事,与其说是她的一种手段,不如说是她的一种情感发泄,意思就是在吵架之前,她受到了刺激,感觉到了不安全,然后必须依靠伤害别人来使自己隔绝外界环境,就像鸵鸟把头埋在土里,生气的时候很可怕很可恨,但本质是很可怜。
其次她很容易满足,小小的满足都会让她高兴很久。假如能让她相信我是爱她的,那么就会在以后一段时间内,规避误会产生的不爱她的假象。最后她也会为没钱而焦虑,但她焦虑的主要是没有属于自己的钱,因为一直在家看孩子,所以钱都是我赚的,她觉得花这种钱没有安全感。
第二个量是我妈,老年人,话多,总希望过上美满的生活——儿子赚钱多,儿媳能干活,孙子乖巧学习好,老伴啥都听我的。
第三四五个量:两娃、我爸、岳父母。只要满足基本需求,就不会对她产生负面影响,并且还是加分项。
第六个量,亲戚朋友,影响为零,直接屏蔽,弃车保帅。原因是本来我的社交范围很少,我对此需求也很少。很必须的活动我跟她商量,她都会让我去的。
还有一个量是我自己。爱一个人要讲究方法。在你爱她的过程中,让她感觉到成就感和安全感,但这种成就感不是廉价的夸奖,而是实实在在地从你眼神里表现出来,表现出来你遇到她是多么开心,她是多么重要。
说说我的方法。
首先,清除她对钱的焦虑,并建立这上面的安全感,来屏蔽日常小的冲突带来的不安全感。方法就是,每次有大笔收入,比如2万元以上,都会给她一部分,告诉她这是她自己的钱,随便花,怎么花都行。我们家的钱都是她管,怎么花我也不会管,但是理论上要给岳父母、给小舅子钱时都要跟我商量一下,但是她可以自由支配不用通过我的钱,她的感觉就会好很多。
其次,明确告诉我妈,我和我老婆的事是我们自己的事,过好过坏都是我们的事情,你不要插手,这样说了几次,她就不再管了。最后,时不时给岳父家主动干点活,看看缺什么主动买点,平常好吃的都买两份,一份给我家,另一份给岳父家,让她知道我心里有他们。爱一个人最捷径的方式是对她在意的人好。
最后,一切涉外事件,做之前都会跟她商量,一般她都会答应的。商量会让她感觉到她具有知情权和因此带来的安全感。从心底爱她,时不时地凝视她,冲她笑。一旦发现有生气的苗头,立刻掐灭。如果有什么你认为她应该改的地方,说出来,大声吵一架,然后第二天买些什么说些软话,也就好了,床头吵架床尾和。你以为你批评完之后又道歉会加重她的嚣张气焰,其实不然。因为伤害是客观存在的,当再次遇到这种事情时,她就会考虑一下你的感受。
以上,做了这么多,目的是让她充满喜悦和安全感,这样有些小摩擦或小冲突都被大堤挡住了,因此不会陷入无休止的争吵和互相责怪中。现在,我感觉我娶了世界上最好的老婆,会做各种饭,什么都照顾好了。比方说前两个月,我父母去旅游,她没跟我商量就给他们几千块钱,把我爸妈感动得不行。现在我妈对这个儿媳妇非常满意,然后有啥不满意,就把矛头对准了我。
女人是折翼的天使,这种折翼的痛苦让她变成魔鬼,你找到她折翼的伤口,细心修好,那么她就会让你活在天堂中。相反,假如你一直把这个伤口扩大,她便会让你一直活在地狱里。救人救己,舍己为己,爱她才是爱自己。
第87篇、爱情故事那些爱情教会我的事
一
欲买桂花同载酒,
终不似,少年游。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一个美人儿,又聪明,又骄傲,又古怪。有一次她跟老师说,“期末复习我可以不做那些卷子吗?如果考的时候我没有达到语数英三科满分,我自愿在一天内把所有我没做的卷子都做完。”
谈判完毕,我很担心她。放学后我走过去给她一包糖渍青梅。她说,这个好。然后她带我来到她家药铺楼顶的天台,从一个大水缸里拿出一瓶酒。没有杯子,她对着瓶口喝。问我喝吗,我说不喝。她把我给她的梅子丢进酒瓶里,然后拿起书,开始背课文。
记住,那些傲慢的人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学无术才敢傲慢,他们都是用功的。
一个酒精女孩,十六岁就开始喝酒,或者更早,十二岁,或者更早,十岁。她酒量很好,从不喝醉,学习又好,还漂亮。所以在我心里她是百里挑一的人,我喜欢她到俯首称臣,甘心为其奴犬。男人在少年时如果想过从一而终这种事,那大概就是对他们的第一个女朋友。
她喝的酒都是她爸爸中药铺用来泡枸杞、蛇或者蜈蚣的白酒。
她考到城市江对岸的著名学校,我留在原本的学校升高中。我们的学校很烂,我看起来毫无前途可言。她很快就被著名学校的男生们盯上,据说她生日那天,书桌里塞着至少十个礼物。还有一个男生把一个丝绸布袋扔到她面前,里面是一条足金项链。
她会怎么选择呢?我不知道。她住校,不常回江的这一岸来,我就从天台那大水缸里拿出一个一个的空酒瓶,有的还剩着一点点残酒,有一个瓶里有三颗干缩的梅子。
二
还似旧时游上苑,
车如流水马如龙,
花月正春风。
我考上大学后的那年寒假,我们系有二十人决定不回家,结伴去乌镇旅行。
说实话,做了大半年的同学,系里很多人我还不太熟,包括啾啾,她是赵一丁的女朋友。
在火车上啾啾坐在我对面,她一直在看一本自印的诗集。赵一丁则在一旁和别的人吹牛,说那本诗集的第一首就是他写的。然后啾啾对我说:“我发现这本诗集每一行的首字合起来是一句话。”
我拿过来看,其实并没有那么厉害,并没有藏着玄妙的藏头诗。但是有一页的每行第一个字真的可以连成一句话:我喜欢你。
啾啾看着我的反应。
我既新奇又兴奋,既汗颜又焦虑,唯独不害怕。
我知道赵一丁那厮配不上啾啾。
我们在乌镇找到一间非常便宜的旅馆,但二十人住不下,有人就起哄说,那啾啾和赵一丁出去住吧。
啾啾在起哄声中暴哭:“我的钱包被偷了!”
赵一丁要和男生打牌,说:“丢了就丢了吧,反正有我呢,我有钱。”
啾啾繼续哭。
后来我陪啾啾去找钱包,然后我和啾啾没有回来。
在旅馆里我问啾啾:“你害怕吗?”
她说不怕。
我们从乌镇坐火车到扬州,差不多整个寒假都在穷游。我们还在武汉打了一段时间的短工,在电脑城,替人装机和看店。
啾啾变成我的女朋友,赵一丁非常恨我,直到现在应该也很恨我。
“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你了。”啾啾说。
“不管我是不是坏人,有没有坏心?”我问。
“是的。”她说。
年轻时候的女朋友啊,都是那么好,好到如同泉水、月亮、水晶、雪。一尘不染的心,情比金坚的女朋友。
三
如今俱是异乡人,
相见更无音。
工作后,我攒钱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但是不久后相机的镜头盖丢了,我就去网上发了个帖子要买一个二手的镜头盖。
这个帖子很快就淹没在网站里,我想没有希望了。可是不久后,有一个ID回复我,说可以见面交易。
是个女孩子,跟我约在便利店门口见。她一见到我就说我长得像陈道明,然后走进去端出两杯咖啡,一杯给我。
我发现她始终不肯拿出镜头盖,而是跟我聊些有的没的。我只是去做个交易而己,就直接问:“你说的镜头盖呢?”她笑笑说:“忘记带了。”
她说:“只是想见个陌生人,聊聊天。”
“对不起,我还有事,没太多时间。”我说。
隔了不久,她又在网上问我:“镜头盖还要不要?”
“这次还会忘带吗?”
“绝对不会。”
我们又约着见面,还是那家便利店,我买了两杯咖啡等她。她把镜头盖给我,一只崭新的尼康单反相机的镜头盖,我开玩笑说:“不会是为了镜头盖买了一台新相机吧?”
她笑笑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不如替我拍些照片吧。”
“呃……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我委婉地说。她好像故意听不懂似的说:“这个周末?”
“要加班。”
“下个周末?”
“可能也要加班。”
“我想有几张比较好的照片,寄给山区的孩子,我以前在那里支教。”
“好吧,下下周末。”
我发现她总能想出办法敲定下次的约会。再次见面,我为她拍照,她说要谢我,请我吃饭。就这样,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是个明媚的姑娘,可是越相处越觉得她怪怪的,仿佛所有的快乐都是装出来的。
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我不得而知,她也似乎并不愿意向我吐露。
偶然看到她写在网络上的东西:如果我每见一个网上的男人,他都会成为我的男朋友,是不是最后轮到你的时候,就会回到我身边来?
这写的是一个因为和女网友见面而劈腿的男人,她所钟情的人。
她确实有一台崭新的、从未使用过的尼康单反相机,没有镜头盖,因为那只镜头盖给我了。分手的时候我把镜头盖还给她,希望她的人生也能像这只相机一样完好、完满。
四
眼波明,黛眉轻。
绿云高绾,金簇小蜻蜓。
我后来跳槽到电视台工作。本杰明,一个奇丑的男人,具备一切激起画家画钟楼怪人灵感的丑陋,他是我的上司。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他是我的上司,经常叫我去他家喝酒。
他从不知道我和她老婆每周会见一次面,其实到后来,那种事情对于我和她来说都有点乏味。我们只是待在一起,有时候坐在公园或者咖啡馆或者电影院发呆一下午,但我们觉得很好,我们是能够待在一起而不需要找寻什么话题、彼此又觉得相当舒适的靈魂伴侣。因为我们都是寂寞的人,拥有寂寞的灵魂。
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在爱荷华,每天上午九点,我到河对面的草地上,拿一张画板,开始写我的小说。那时候我因为语言不通而自卑得要死,总躲着人,像一只地鼠,直到后来有一个叙利亚人带我来一间咖啡屋。那间咖啡屋里全都是亚洲人,我的自卑一下子就消失了。我看到有一个女子坐在角落用笔记本写着东西,那就是周欢,她离开丈夫来留学。我们很快就认识并且成为朋友,然后又从朋友变成了情人。世界非常小,我后来又成为她丈夫的下属。
我总想也许某天,我会踢爆本杰明那张丑陋的脸,但是事与愿违,他被抓了,涉嫌杀人。
而我从那天起就再也没见到过周欢,她失踪了。
五
黯乡魂,追旅思,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三十岁过后,有一段时间,我很想结婚。
好像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时间段会非常想结婚,想过那种稳定正常而又平凡的日子。
和周欢纠缠了这么多年,我也有点累。
据说本杰明后来被放出来了,证据不足,但是周欢还是没有下落。
我跳槽到另外的公司,做纪录片。我们拿到的选题是“从事各种行业的女人”。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详细解说一名工人或者一位教师这样普通职业的女人,所以,我去采访那些我在此前并不了解的行业的女人。
有一位标本制作师,她曾做过一头大象的标本,光是掏空内脏就用了一年,她说她在大象的内部看到了它的伤口,钻进去,抚摸那伤口。
有一位颜料合成师,她告诉我从前的画家使用的紫色——推罗紫,是从地中海的一种骨螺的肉里提取出来的,非常珍贵,1000银币也不一定能买到一磅。
有一位剥蟹师,她的工作是每天坐在餐馆后厨房,用八种拆解大闸蟹的工具,将蟹肉完整剔出来,她剔好的蟹,壳可以拼装回原样,肉一点不剩。
还有制作采耳工具的女子,用鸡毛、鹤毛、鹅绒做出如一团团柳絮的可爱的小毛笔,给采耳师采耳用。
……
我一下子见识了很多奇怪的职业和有趣的女子,有意寻找一位做我的女朋友,但是最后居然是我自己公司的化妆师成了我的女朋友。她是网上很有名气的美妆主播,拥有3000管口红、3000把眉笔、3000盒眼影,除了给姑娘们灌输各大牌口红或者粉底的买买买,还是个请假妆高手。她可以把任何人的脸化成病入膏肓的样子,想要发烧、肺炎、车祸、过敏……都可以找她。
我喜欢她不是她有什么绝活,而是她人很好。
那天剧组杀青,大家一起聚餐。
我们聊着、吃着,很开心,商量要在年底去泰国海钓。散了后,我和她在深夜里一起走在马路上,不开车,只是开心地走。忽然下雪了,冬天的夜晚,路灯的光晕,飞舞的雪花扑到我们的鼻子和睫毛上,我知道我又在爱了,而且这次的爱是那么笃定。
“我可以去你家里坐坐吗?”我厚颜无耻地请求。
她说,“下次吧。”
既然说下次吧,那我就当真了。
后来,我真的去了她的家里。她的房间整洁又温馨,冰箱里有卤味、醉蟹和辣白菜,我真的不想离开。
但我想我不能轻易把这次的拜访变得不伦不类,所以我喝一杯茶,聊聊天,就走了。
我在想以怎样的开场去追求她,是比较妥当的,成功可能性比较大的。
她却沉不住气了,大概之前我献殷勤献得太过火,一下子冷却几天,发生了爱情的巴甫洛夫效应。她看到我莫名其妙很生气,安排她的工作也阻抗。
在去泰国的飞机上我问她为什么?
她正要睡着,迷迷乎乎地说:“你问这个干吗?你不是不喜欢我了吗?”
我马上表白心迹,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如今我快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妻不是以上五位中的任何一个。但是我要和现在的这位女子结成眷属,我很确定此事。
如果一个人觉得这辈子应该结婚,那么,在对结婚最有兴趣的时候结婚当然可以称作是一种幸福,至少目前我是。
我曾经有过五个女朋友,如果要我交待我和她们的故事,简单地说就是这些了。
我曾真心爱过她们,她们也如我一样爱过我。
她们是我生命中的金子,散落在时间的河床上。
她们真好。
第88篇、爱情故事最大的幸福,是被爱的人需要
1
退休后,妈妈终于答应来深圳和我们一起生活。
我爸去世的早,从我上大学到结婚生子,妈妈都是一个人在家。如今,我和老公的公司风生水起,她又退休没事,应该让她来享享天伦之乐,也了却我对她的牵挂。
我提前和张姨打了个招呼,告诉她这件事。张姨是我们的住家保姆,她专业素养很高,照顾孩子细心周到,家务活认真仔细,饭菜做得也很好。自从3年前她来到我们家,我和老公轻松了不少,两人对她都很满意。
妈妈来深圳后,我们过了一段其乐融融的日子。
直到有一次,我们无意中聊起了张姨的事,她好奇地问:“你们每月给她开多少钱?”
“6000元”我随口道。妈妈瞪大了眼睛,说:“这么多,比我的退休金还高啊。”
也许,就是这件事,引发了后来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有天晚上,妈妈神神秘秘地把我喊到她的房间。她低声说:“隔壁张工家的保姆才要4000,你们给得太多了吧。而且我观察了,她擦一张桌子就要10分钟,换3块毛巾,不是自己的,可是不心疼。”
这个我清楚,而我看中的就是张姨这种专业精神,每一个门缝、门把手她都会抠得一尘不染。
我扯开话题,安慰了几句,总算把妈妈哄好。但她一向爱操心,我觉得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
2
果然,妈妈开始不停地向我抱怨张姨的种种不是:“每天中午都要午睡,懒惰。”“莫莫还没吃的水果,她就先吃了,不懂规矩。”
“妈,这些我都知道,她午休是为了哄莫莫睡觉、吃水果、零食……这些细节当初签合同时就说清了。”
妈妈没有拉到我这个同盟军,干脆和张姨杠上了。
第二天,她早早起来做好早餐张罗大家吃饭。张姨有些尴尬,吃完早餐赶紧收拾碗筷,妈妈起身制止道:“不用不用,我来吧。你洗碗太费水了,我心疼。”这下,张姨更尴尬了。
趁张姨带莫莫出去玩的时候,我打算和妈妈谈一谈。
“妈,你这不是想赶张姨走吗?”我开门见山地问。
“我来这里了,还要你们浪费这些钱干吗?她能做的,我都能做。”
我脱口而出:“妈,她要真走了,我要工作还要照顾你们,我很累的,这是给我找麻烦。”
“我不用你照顾,我来就是要照顾我的宝贝外孙女的,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3
我生日前一天,妈妈把电话打到办公室:“你回来一下,家里有点事。”
我匆忙赶回家,推开门,看到妈妈坐在客厅里发呆,张姨坐在阳台上,眼睛有点红。
“妈,张姨,发生什么事了?”我问。
“前天你送给我的金耳环不见了,我早上放在洗手台上的。”妈妈没好气地说。
“大姐非说是我拿的,但是我真没有看见。我收拾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张姨委屈地说。
“不用解释,我相信你,张姨。”我安慰她。凭我对张姨的了解,我根本就不会怀疑她。
晚上,饭桌上静悄悄的。我正想找话题缓和缓和气氛,莫莫说话了:“快到妈妈生日了,我送妈妈一对花朵耳环,漂亮吗?”
我瞧着插花的东西有点眼熟,仔细一看,可不就是妈妈的金耳环!
“莫莫,你从哪里拿的耳环啊?”我问。
莫莫指着洗手间说:“在那里捡到的,漂亮吧妈妈,我一直给你留着呢。”
真相大白,我妈的脸一下红了:“真是不好意思,小张,我错怪你了。”
“没事,没事。”张姨摇着手。
这件事就像冬日大雾天的太阳,使得云开雾散。从那以后,妈妈再没挑剔过张姨。但她也并没有真正开心起来。
周末,我正在书房忙碌,张姨敲门后走了进来。“小何,你妈来的这段日子,总是不太开心。她并不是对我不满意,而是对自己期望太高了,她总是想帮你,但又总觉得什么都帮不上。”
我突然醒悟,是呀,我怎么没想到呢?所有孝顺的孩子都想要妈妈享清福,却并不懂得妈妈也有被需要的心情,这也是作为家庭成员的存在感。
想明白这些,我马上打开门,对着客厅喊了一句:“妈,我想吃你做的红烧肉了。”
正看电视的妈妈顿时喜笑颜开:“你要吃红燒肉得提前说呀,我得早早去菜场买最好的五花肉,肉选不好,红烧肉不好吃。”妈妈一边叨叨着一边穿外套,乐呵呵地出门买肉去了。
晚餐桌上,大家都很开心,老公和张姨夸妈妈的红烧肉做得好,妈妈笑得很开心。
我们拼命地长大,拼命地想向父母证明自己已经有能力让她幸福。而人生最大的幸福,是自己正被自己爱的人所需要着。这也是一种孝顺吧。
第89篇、爱情故事曾经,她不是我的最爱
爱着的放心底身边的善待之
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这是1969年林语堂送给廖翠凤的手镯上刻的一首诗——若艾利的《老情人》。那一天,是两位老人结婚50周年纪念日。想来,他们似乎有着幸福美满的婚姻。然而,事实上妻子廖翠凤却曾经不是他的最爱。
都说才子多情,林语堂也不例外,在没娶妻成家之前,他爱过两个女孩,但都没开花结果。直到遇到廖翠凤,他才定下心性,把一个老式的婚姻过成了圆满的爱情。
林语堂出生在福建龙溪的一个牧师家庭,他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而初恋也发生于此。母亲的义女有个名叫“橄榄”的女儿,按辈分,应该喊林语堂“五舅”。因为年龄相仿,常常一起玩耍的他们也算青梅竹马。那年,林语堂要到上海读大学,走时向橄榄求婚,可当时橄榄的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照顾,而她本身也不愿离开美好的家乡。于是,这段感情无疾而终。
初恋的失败让人快速成长,也潜意识里影响一个男人接下来的情感选择。一天,在圣约翰大学读书的林语堂意外碰到一个女孩,那黑亮的眼睛、漂亮的脸型依稀有着初恋橄榄的影子。女孩叫陈锦端,是同窗好友的妹妹。相识是美好的,一个热爱画画,一个喜欢文字,他们兴趣相合,渐生情愫。陈家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富豪之家,陈父早就为女儿寻得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少爷,根本看不上出身贫寒的林语堂,又怎会让他当女婿呢?为了尽快让两人各行其道,陈父便给林语堂介绍了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尽管廖家在当时也颇有名望,可林语堂无意其他。但他父母听说此事,则甚是满意,要林语堂去廖家提亲。心爱之人不可得,父母之命不可违,林语堂只好遵从。
一对有情人就这样被所谓的“门第观念”拆散,自此,陈锦端变成了他心口的朱砂痣。
廖家二小姐就是廖翠凤,她对林语堂的才气早有耳闻,见面后更是满心欢喜。可廖家同样觉得把宝贝女儿嫁给一个牧师之子有些委屈。于是,廖母就和女儿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但廖翠凤坚定而干脆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只因这样一句铿锵有力的回复,感动至极的林语堂决心听从父母安排,答应这门亲事。
她隐约知道林语堂和陈锦端的旧情,只是,关于这段过往,她不提,也不介意。她是聪慧的女子,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将来,曾经的人和事,只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段插曲。
母亲得知陈锦端和林语堂的恋情后,曾劝阻她:“他真正喜欢的是隔壁陈家陈锦端,陈家不同意,他才相中你,你不过是在代替陈锦端。为何陈家不要的东西,你要捡起来?”
廖翠凤沉思了片刻,说:“喜欢就是喜欢,我也说不好,反正就是他,我相信他会喜欢我。”
父母都是明事理的人,见女儿心意已决,也就不再阻拦。1919年1月,廖翠凤和林语堂完婚。婚后,林语堂赴美留学,廖翠凤陪读。
那段日子过得很艰难。她没有工作,他本来是有助学金的,可是留学生总管拿着这笔钱去炒股,投资失败,自杀了,两个人也自此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极其困顿。无奈之下,廖翠凤外出打工,自幼家境优越的她,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有时候,实在过不下去了,她便把陪嫁的首饰拿去卖掉,补贴家用。
林语堂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有一天,他拿出两个人的结婚证对她说:“结婚证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我们烧掉它吧,反正今后用不着它了。”说着,他也就真的点燃了一根火柴,把结婚证烧了。
她对他的好,他无以为报。所以,他愿意用一生的时间陪伴在她身边,死心塌地地和她一起共度漫长的一生。你予我万千温暖,我许你一世欢颜。
后来,林语堂在美国成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华人作家,版税可以拿到很高,生活也越来越好,可是他从来没有过任何风流韵事传出。不是没有机会,只是眼前的女人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没有理由辜负她。
林语堂和廖翠凤是典型的先结婚后恋爱,他曾说:“婚姻就像穿鞋,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可即便如此,廖翠凤知道林语堂的心里从不曾真正放下陈锦端。但聪慧如她,不会愚蠢到想要攻占丈夫的思想,而是顺从着解开彼此的心结。
善解人意的廖翠凤会主动请陈锦端来做客。每次,只要陈锦端要来,林语堂就显得坐立不安,女儿不解就问她,廖翠凤坦然微笑着说:“你爸爸曾喜欢你锦端姨。”她并不吃醋,也不对他发脾气。她相信,他娶了她便会一辈子好好待她,“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以后的生活也渐渐证明,两个人都没有看错对方。林语堂去美国,她就跟着去美国,林语堂回上海,她也就随着回上海。她承担起所有的家务活,一丝不苟地打点他的衣食住行。结婚快四年时,廖翠凤才敢怀孕,由于经济拮据,她挺着大肚子回国分娩。抗战初期,林语堂写了不少文章宣传抗日,廖翠凤也走出家门,担任了纽约华侨妇女发起的救济会的副会长,向纽约的贵妇人们宣传抗日,开展募捐活动。林语堂走的每一步,都有廖翠凤的陪伴与支持。她不仅是他的生活伴侣,更是他的知己与战友。
而林语堂也就真的只把陈锦端放在心中,扮演了一位好丈夫的角色。他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位如此贤惠的妻子,几十年来一次又一次为家庭的幸福做出牺牲,毫无怨言地陪伴在他的左右。得妻如此,足矣。
廖翠凤曾打趣说:“人家西装教授一窝蜂离了黄脸老妻娶新潮女生,你就不想趕这个时髦?”
林语堂摇摇头:“离了你,我活不成呀。”五十年的风雨同舟,她已经融进了他的生命里,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
廖翠凤,一个聪明的女子。因为聪明,她没有纠结于过往。即使对方心里一直装着另一个人,她也能坦然接受,从容面对,波澜不起,生活继续。没有什么重要到值得放弃自己想要的幸福,她相信眼前的男人。也因为她的聪明,她的包容与付出,她得到了深爱的男人的回应和肯定,最终拥有了美好的婚姻。
两个人的故事,三个人的爱情,未必不能圆满。好与不好,还是要留待时光去证明。
第90篇、爱情故事知心爱人
骑车的时候,潇洒;车坏的时候,尴尬。那天中午下班,电动车在路上走得好好的,经过红绿灯时,刹车停住,再次启动,电量指示针纹丝不动,可能是电源出故障了。我只能推着车,边走边看,沿路问人,好不容易就近找到一家维修店。
修车师傅姓高,今年37岁,动作麻利,擅长神侃,讲起话来,可谓滔滔不绝,不时露出洁白的牙齿,脸上挂着纯朴的笑容。他说:“我不搓麻,喜欢运动。”
我接过話茬:“什么运动?打球?”
“你咋知道的?你是不是看到了我那放着的球杆?我喜欢玩斯诺克,运动量适中,打着不累,基本上都是赢,很有成就感。台球室就在隔壁,非常近。”他说着,嘿嘿一笑。
“球杆在哪儿?借我瞧瞧……”我也笑。
我十分乐意跟他聊天:“你什么时候学的修车?”
“两三年吧。以前在一家外企,后来辞职了。”
“啊!不会吧?看你活儿挺溜,熟练工,像老手。外企的工作不稳定,遭遇裁员了?”
“不是,在那儿上班,照顾不到家……果然是电瓶的问题。你不着急赶路吧?能不能稍等一下,我有点事,很快就好。”
我笑着点头,说:“没事。”
他放下扳手,在旁边的水盆里将手洗干净,然后起身进屋。我跟着他走进去,只见轮椅上坐着一名女子,她仰着头,歪着脸,在看电视。
高师傅朝我笑笑,说:“这是我爱人。前年出车祸,一直这样,比植物人好点,生活不能自理,意识也不是很清醒。”说着,他从桌上拿起白色药瓶,拧开盖子,倒出几粒药片,另一只手端着水杯,蹲下身去。他自己喝了一口水,自言自语道:“嗯,凉够了,不烫。”他将药片塞进妻子的嘴里,然后帮她仰头,喝水,咽药。
高师傅的身后,墙角壁挂的电视里,播放着经典的流行金曲。一段悠扬的前奏飘起,好熟悉的感觉,忘了是什么歌。我喜欢安安静静的歌,能把人听哭的那种。这首歌就是此风格,我曾经多次听过。
妻子服药毕,高师傅接着用调羹喂她喝汤。他一次一次地喂,女人一口一口地喝。
“……漫漫长路,拥有着不变的心,在风起的时候,让你感受什么是暖……”这首《知心爱人》,与眼前的情景多么契合!
汤喝得差不多了,高师傅用餐巾纸帮妻子擦嘴,然后静静地看着她。妻子不会开口说话。他们四目对视,他从妻子的眼里,可以读出她内心的想法。
“……你有没有感觉到,我为你担心,在相对的视线里才发现什么是缘。”听着,看着,我的脑海里回响着一句话:“爱一个想象里的人很容易,但是爱一个在你身边的人要难得多。”
“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她需要我,离不开我。我要一直陪着她,随时随地照顾她。我这就给你换电瓶。”高师傅让妻子继续看电视,自己出去继续修车。
第91篇、爱情故事如果我的爱人突然变成一个馒头
如果我的爱人突然变成了一个馒头,我会爱她如当初,不在于形式。这样慢慢地,我的伤心逐渐平复,我既习惯了照顾一个我珍爱的馒头,也习惯了平静的生活。
我首先要确定,我是把她当做一个馒头、还是继续当做一个人?出于延续下来的爱,我会把她始终当做一个具有独立人格、但表达不出来的人。
我把她妥善地安放起来,绝对不能放在厨房、餐桌等地,以免她被人误食。同时我要通知全家人,从此以后家里除了她这个馒头,禁止出现任何馒头,以确保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她和其他馒头混淆——这是保障她生命的必要牺牲。
保质同样是个大问题。馒头放个一两天没事,可是时间长了就会变质。为此,我要为她单独买一个冰箱,具有冷冻功能。馒头是不能冷藏的,不然会变成硬硬的一块石头,只能冷冻起来,等到节假日、庆典、旅游等需要带她出来时,再把她拿出来加热,就和新鲜的一样了。当然,这个冰箱从此以后也绝不能放任何物品,因为要避免她沾染上其他食品乱七八糟的味道。
她是爱干净的人,即使变成了一个馒头,也一定要卫生和干净。我需要每天给她洗一个澡,用最好的面巾纸或者湿巾慢慢擦拭,小心不碰伤她的皮肤。馒头是脆弱的,外面薄薄一层面皮就是她唯一的屏障,因此一定要保护好。家里需要经常性地除虫,以防止她在我不知情的时候被虫咬。
至于她的校内、QQ、豆瓣,我会帮她继续打理,告知她的朋友们她旅游去了,而且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不让别人知道她已经变成了一个馒头,偶尔将以前旅游的照片重新贴到网上。我猜她绝对不希望曾经的好友得知她是一个馒头。
她变成了馒头,虽然我恐怕会很伤心,但是旅游的时候,却实实在在地比以前省下不少钱。例如住宿的话,我只需住青年旅社的床位即可,把她装在我精心挑选的柔软的口袋里放在枕边,依旧和她游历四方;在景点为她拍照,并请求路人给我们合照。
我在别人眼中,恐怕会变成一个疯子,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一个馒头,甚至景区的游客朋友都不愿意帮我们合照——而且没准,我会在网络上出名,名字也许是“馒头男”?因为我有一系列各个景区跟她(如今是一个馒头)的合影:我手拿馒头,或快乐地拥抱,或兴奋地亲吻,对待馒头一如曾经的她。在别人眼中我因丧偶而疯狂,在我心中,我知晓我的最爱是一个馒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可以接受。
但我并不承认我因此从恋人变成了恋物。我爱的不是馒头,是她。但她现在变成了一个馒头,那我就将爱上她变化后的这个馒头。可我会不厌其烦地和父母解释,具有独立人格的话,无论是馒头还是什么,她都是一个和我一样的人。
这样慢慢地,我会养成善待每一个馒头的习惯,并且从来不吃馒头。我希望经过我身边的每个馒头都能得到也许以前未曾受到的关爱。闻着馒头的香味,我本能地张开大嘴,而在接触到她的时候,就将血盆大口化为一个小小的吻——这样慢慢地,我的伤心逐渐平复,我既习惯了照顾一个我珍爱的馒头,也习惯了平静的生活。
我希望能将和她一起出游的照片贴满一堵墙,即使一部分是正常的人,而另一部分是和馒头的合影。这样我感到内心宽慰,让我相信她从未走远,让我想起她过去的快乐。我愿用照相机记录下她所有的角度,用摄像机记录和她一起值得珍藏的时刻,并用我的电脑写下每一篇关于馒头的日记。
我一直相信,某一天,当我醒来,身边的馒头已经变回了沉睡的她。我丝毫不会大惊小怪,轻轻地帮她拉上被子,蹑手蹑脚地起床拿起相机,为她拍下一张张照片。我想,她终于回来了。
第92篇、爱情故事从爱人到亲人
今天是我和季涛结婚10周年的纪念日。可是,他已经不记得了。我并不怨他。两个人的婚姻已是千疮百孔,即便记住这一天,又有什么意义呢?
1
我和季涛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我是季涛头顶上的伞。
曾经在幸福中陶醉。因为自己不仅仅拥有了纯美的爱情,还有婆婆给予的和亲生母亲无二的疼爱。
婆婆和母亲是同事,据婆婆说,母亲曾救过她的命。俩人从此情同姐妹,后来又锦上添花地成了亲家。和季涛结婚第二年,母亲就去世了。婆婆搂着我说:“孩子,我是你的婆婆,更是你的妈妈,这辈子只要我在,就不会让你受委屈!”
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此吧。尤其有了儿子以后,我以为这一生的每一天都将被打上幸福的烙印。
却没想到,仅仅过了6年,变故陡起——季涛有了别的女人。
那天晚上,他说:“我们离婚吧!”我正靠在床头看电视,起初以为他在学说电视剧里的台词呢,眼皮抬也没抬地说:“别起哄。”
“安蕾,原谅我!我不想再欺骗你。”季涛语气加重了几分,我不得不把视线从电视屏幕上挪到他的脸上,才发现他是那么严肃地看着我,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他说,他恋爱了,那个叫雨萌的女孩子让他懂得了什么是爱情。“安蕾,我们平心静气地想一想,我和你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大人们说我们是天生一对,我也以为是。可是现在我才明白,我们之间那不是爱情。从小到大,我都是把你当姐姐的。我对你,只是一种亲人间的情感。你对我,也是。”
我说:“我对你不是。我爱你,小时候是把你当弟弟了,可是现在你是我的男人,是我这一生要生活在一起的爱人。我不管什么雨萌雪萌,我不离婚!”
婆婆不讲任何条件地和我站在一条战线上,她对季涛说:“你要是和安蕾离婚,我就不要你这个儿子!还有宁宁,也没有你这个爸爸!”宁宁是我们的儿子,那年5岁。
可是平日里季涛让我和婆婆惯坏了脾气,他很任性地离家出走,找那个用他的话说“真正爱着”的雨萌去了。他不仅不要我了,连自己的母亲和儿子也不要了。
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不是青藤,离了大树就不能活。绝望于他的决绝和无情,我同意离婚。
2
儿子跟了我,婆婆和我的心留在了那个曾经装满我的希望和寄托的家里。
婆婆每天都给我打电话,恨恨地说,决不让那个女人进门。“安蕾,你放心,总有一天我要让季涛把你接回来!除了你,没有人可以做我的儿媳妇!”我只是哭。季涛伤透了我的心,即便有那么一天,我还能回那个家吗?
没想到,季涛还会给我打电话。那已是离婚一年后了。因为婆婆对他说,他和雨萌结婚的日子,就是她的忌日。所以,他和雨萌一直没有结婚,雨萌也从没到家里去过。
季涛竟求我充当说客,“安蕾,咱妈听你的,你劝她,她会听的,我和雨萌谢谢你!”我抬头望着墙上镜框里一家人脸上晴朗的笑容,泪水不争气地顺腮而下。我还在日日哀悼那份死了的爱情,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我没说一句话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电话又响,还是季涛。刚听他说“喂……”我就激愤地喊:“求你别来打扰我的生活!你和谁结婚,和我有什么关系?别再来烦我行吗!”要知道一整夜我的双眼都是在泪水中泡着的,因为他的那一个电话。
“不好了,咱妈病了!你快来医院吧……”没想到那头传来的是季涛带着哭腔的急促喘息。
老人昏迷了10多天,命终于抢回来了,可是从此离不开床,而且说话也很困难。
才知道那天跟我通完电话,季涛就回去和婆婆做最后的“谈判”。婆婆急火攻心晕倒了,送到医院,当时就下了病危通知。脑溢血,最乐观的情况是半身不遂,严重的话就是植物人,或者死亡。季涛没了主意,惊慌地给我打电话。
清醒了的婆婆一手拉着我,一手拉过季涛,把我们的手放到一起,含糊不清地说:“带我回家……谁也不许离开家……”
3
当我和季涛把复婚后领来的结婚证送到婆婆面前,婆婆笑了,骂了季涛一句:“小兔崽子,差点要了你妈的老命。”
经历了如此惊心动魄的劫难,季涛有了深深的愧疚。“如果不是因为我,母亲现在还可以天天去公园扭秧歌……”他说,“我不再闹了,咱们好好过日子。”于是日子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我向单位请了长假,一心一意照顾婆婆。看着我不厌其烦地给婆婆按摩,每天把沉重的轮椅搬下楼,再把婆婆背下楼,推着她去公园,季涛一遍遍说:“谢谢你!”而这时婆婆总不忘了敲警钟:“好好对安蕾啊,否则要天打五雷轰的!”
他从不在我面前提起雨萌,我也一个字不问,似乎这个名字从没有和这个家有过瓜葛。我想当然地安慰自己,看我和季涛复婚了,她一定无趣地走开了。于是,我努力忘记这个人的存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从手指缝中溜走,沉沦在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的琐碎中,我打发掉了3年的时光。
婆婆是微笑着闭上眼睛的。
没有了婆婆的家,一下子清冷了许多。不再忙碌的我,整天恍恍惚惚的,不知道该干什么。而季涛一天比一天沉默,回到家只是一个人闷闷地看报纸,偶尔会长叹一声,透着说不出的沧桑。
我想,他在为失去母亲而感伤吧,过上一段时间就好了。
4
可是结婚10周年的纪念日,他不肯回家和我一起吃晚饭。
他的解释是他忘了,可他真的是忘记了吗?当我枯坐在灯下,想着过去种种快乐或哀伤的时候,季涛脚步踉跄地回来了。他喝了酒,满身酒气,让我不由得后退了一步。他不肯看我一眼,连鞋也不换,径直走到婆婆的遗像前,伸手把它搂进怀里,大哭不止。
“妈妈,到底叫我怎么做?您放过我吧,我不想再这样过下去……”
“你不想怎样过下去?”我心里涌上一丝痛楚,走过去看着他脸上的泪,问。
“安蕾,你原谅我,我真的不想再伤害你。可是,雨萌怎么办?我就该伤害她吗……”
“雨萌?!”原来她根本就没有消失过,只是我自己蒙蔽了自己的心,挡住了自己的眼睛。
“是,4年了,她一直在等我。请你相信,我们真的是彼此相爱的。我也想忘记她,好好对你。可是……”
我呆坐在沙发上。
5
和4年前一样,我不想离婚。上次离婚时那种撕心裂肺的痛,现在想起来心还一阵阵抽搐。所以,这一次,我不想轻易放手。
我去见雨萌,事先准备了好多话来说服她。我想,只要她离开,季涛终会忘记从前。
可是真见了面,我竟觉得说什么都很艰难。因为那个女孩子眼里的凄楚,还有脸上的憔悴,很清楚地告诉我,她心里的苦一点也不比我少。尽管此前我从没见过她,可是我能断定从前的她绝没有现在这样瘦削的肩膀和苍白的脸。
“对不起,我知道我不该说这样的话,可是我还是求你,放了季涛吧,我们会感激你一辈子!”女孩子眼里的泪滴到桌面上,很清亮。“季涛说,只要你不说离婚,他永远不会提。”
“你无论多痛苦,只是一个人承受。可是我如果放弃了,痛苦的不仅仅是我,还有我的儿子。你退出了,重新开始一段感情,应该不会太难。可是我如果放弃了和季涛的感情,今生不会再找到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了。”我自顾低头说着早就准备好的话,不去看雨萌的眼睛,因为我受不了她眼底那份凄楚。
“他对你只有感恩,并不等于爱情啊!恩情越多,他会越感到压抑。你没看出来,他一点也不快乐吗?”
我有些愤然:“你不是我,也不是季涛,你不懂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在一起过家家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女孩子趴到桌子上,肩膀一耸一耸的,她在极力抑制自己的哭声。回到家里,再看季涛时,竞发现他眼里的凄楚和雨萌眼里的一样。我有一种窒息感,如囚禁在死水潭里的鱼,很想跳出去,深吸一口气……
回想几年来同一屋檐下的日子,不得不承认,我和季涛回不到从前了。
我决定和季涛离婚,放爱一条生路。
当我对季涛说:“我们离婚吧。”季涛流着泪对我说,“安蕾,你是我永远的亲人。”
6
第二次拿到离婚证,我仍然痛苦,但内心多了几许轻松。
我想,在另一个世界的婆婆会理解这一切的。她也不忍心看着所有的人背负着一个承诺过日子。她也会明白,靠着愧疚和感恩来维系的婚姻,终究不会幸福。
季涛和雨萌结婚了。踌躇很久,最终我还是让儿子一个人去。
回来后,儿子对我说:“雨萌阿姨今天很漂亮!”看着儿子脸上的坦然表情,我很欣慰:儿子比我豁达,他已经能够平静接受爸爸妈妈的分离,也能接受爸爸身边有一个阿姨了。
我该向儿子学习。所以,当季涛和雨萌来串门,齐声叫我姐姐的时候,我朗声笑着,响亮亮地应着,尽管转身的时候,还是有泪涌出……
第93篇、爱情故事被妈妈看守的恋情
18岁一个人去西北上大学,寒假回来的时候,高中一个男同学来接我,被妈妈看到,妈妈告诉我说,她不喜欢我以后毕业了回小城,也不喜欢我找一个只有高中文凭的男友。那个只是同学的人,后来我也渐渐疏远了,就怕妈妈把他当成假想敌。
20岁生日,和一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而这个男人呢,也足够优秀,留学回来,有自己的公司,长相好,出身好,又很有修养。妈妈估计也挑不出这个男人的毛病,可她告诉我说,你毕业了就要回江南的,西北再好,也不如江南,而他有那么多事业,怎么可能为你舍弃呢。我说,妈妈,爱情是不分年龄和地域的,这样的人,我怕失去了就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的了。妈妈摸着我的头说,我女儿这么优秀,争着想来娶的男人多得是,每个男人都会很优秀的,你要的男人,要有钱,有家庭背景,把你当成宝贝,还要孝顺,有自己的事业。
23岁有个很帅的唱歌的男人在我生活中出现,对我也很好,可妈妈不愿意,说这样的男人花心,而且事业不稳定,跟着这样的人,会受苦的。我下了很大决心要跟对方在一起,妈妈拒绝和我说话,甚至拒绝吃饭,终于我妥协了,决定放弃。
25岁有个男人对我猛追,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他,觉得看到他是件很不开心的事情,但是妈妈第一次为一个陌生男人说好话,说他对我是真心的,说男人有没有钱无所谓,主要是要对你好,只有这样你才能过舒心的日子,还说就算没有房子,也没有关系,两个人都努力,一样会很快买到房子的,又说错过了,会很难再找到合适的人。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男人有什么好,错过了有什么可惜?
26岁时,我依旧是一个人,妈妈每天唠叨,说别人家女儿这个年龄都带女婿和外甥女回家了,我到现在还是一个人。
27岁了,被迫去相亲,每次看见那些相亲对象,都会胡编一堆谎言,说自己这里有缺陷那里有问题。结果没有一个是成的。
28岁采访途中认识一位朋友,觉得聊得投机,某次刚好家中电脑坏了,就请他帮忙修理,妈妈看到很是开心,问长问短,从他家祖宗问到结婚之后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之类。我这个朋友是有过一次婚姻史的。妈妈显然对这个男人有兴趣,我说,妈妈,他可是离过婚的,我为什么要嫁一个二婚的男人啊?妈妈说,那有什么,他不是没有孩子吗,二婚怎么了,二婚的男人懂得体贴女人,再说,你这个年龄,好男人早就被年轻的女孩子抢走啦,也没多少机会可以再挑选了。
29岁基本上每天下班到家,妈妈都会问,今天是个什么情况,我会说,没情况,妈妈还是问,我就说,妈妈,我发现停车场的小陈对我有意思呢,他每天看我去开车都会对我笑。说完对着妈妈做鬼脸,妈妈却气得要打我。
30岁我依旧每天快乐上班,按时下班回家。不过基本上,妈妈每天都没有好脸色,晚上吃饭时告诉我说,今年无论如何要结婚,不然就别在家里住了。我说没有人选和谁结啊,她头也不抬地说,你自己找去,我就不信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就算离过婚的,就算有孩子的,也没有关系,对啦,如果对方没有房子,只要愿意结婚,我和你爸商量过了,帮你们付首付。
狂晕!估计我妈被我逼疯了。看来今年不把自己嫁出去是不行了。只是,曾经那些排着队要追自己的男人们,都躲哪里去了,满眼望去都是些小年轻,我又能嫁给谁呢?
第94篇、爱情故事上帝藏起的一厘米
相爱的时候,风软花香浓,满眼里净是对方无限的好,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结婚后,总有些促狭的朋友,拿他俩的身高打趣。他1.69米,她1.70米,仅仅相差一厘米。可视觉是个坏东西,它将这一厘米的差距,在世人眼里夸大到无限。
玩笑听得多了,他仍然笑嘻嘻的,可她的心里就长出了草。这一厘米,忽然变成了天堑。丝丝缕缕的悔意,如小虫,无声无息地日日夜夜啮着苹果的芯子。
也想为了这一厘米分手,可总有点什么东西,柔软地、固执地牵系着,叫她没有勇气扯断。是什么呢,静下来的时候,她细细地想过,可是,终究没有答案。
终于,她不肯与他一同出现。一个人逛商场,咬紧牙,苍白着脸提大包小包的东西,一个人参加朋友聚会,小小心心地只喝饮料,唯恐软成泥后无法回家。甚至,加班的时候,也不再要他去接。
出租车开不进来,只能在巷口下车。水似的凉风,静得异样的夜,逼仄的小巷,开始也是怕的,可慢慢习惯后,也就好了。她终于明白,没有他,也是一样的过。
他居然什么都不问,而且,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每次她回来,无论多晚,他总要比她更晚,且满脸的疲惫。他这是在向她示威吗?她有些委屈。
苹果的外表仍然光洁红润,可芯子已经变苦了。那一丝不舍,灰飞烟灭。她想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平静地结束这段婚姻。
他忽然被派去出差,当晚的火车,她没有去送。走之前,他一再地嘱咐她:逛商场的时候,别把钱包随意地捏在手里,加班或者朋友聚会,如果太晚了,打车时一定要叫那个熟悉的司机。
听着他的温言软语,她几乎想冷笑:这样虚伪的男人!还以为他只是身体上差了一厘米,谁知灵魂却差得更多。他在家的日子,眼里心里何尝有过她?现在却扮演爱侣情深,真是教人不齿!
心,忽然就轻松下来。她知道,这段爱情,已寿终正寝。他离开的7天里,她照旧逛街,聚会,加班。可是,却发生了一些意外。
在超市的门前,她的钱包,竟被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抢了。争夺的过程中,她还被推倒在地,擦破了膝盖。半夜加班回来时,一下车,心里的阴影就愈发重了。好容易捱到家门口,才发现,装钥匙和手机的包,忘在了出租车上。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抱住双肩,蹲在门口。
一阵上楼的脚步声,惊得她慌乱地站起来。竟是那个出租车司机,急匆匆地冲了上来,送上那个救命的小皮包。
她破涕为笑,千恩万谢。那司机微微一笑:不用谢,你老公嘱咐我的,你晚上坐我的车,一定要通知他去接你。今天,他说他在出差,叫我一定要等到你家的灯亮了再走,刚才我等的时候,发现你忘了拿包。
司机又说:你在闹情绪是吧,好多次,你一个人走,我都看见他悄悄跟在你身后。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一走,就连小毛贼也敢动手抢她了。每一次,他回来得比她更晚,只因,他一直走在她身后。是她,委屈了爱情,是那一厘米,蒙住了她的眼睛。
心里的草,被拔得干干净净,头顶是一个朗朗的晴天。她去车站接他时,嗔怪道:为什么要藏在我身后,害我差点丢掉你!他笑道:上帝藏起了我的一厘米,是为了让我发现善良的你。我藏在你身后,是为让你一转身就能看见幸福。
她转过身去,紧紧地抱住他,抱住她的幸福。谁会那么傻,为了上帝藏起的一厘米,而丢掉一世的幸福呢!
第95篇、爱情故事“渐冻人”良知苏醒:在恋人的怀抱死亦何憾
她接到前男友病重、想和她说说话的电话,想到以前的屈辱,她犹豫不决,然而,看到前男友后,她痛定思痛,决定救人要紧!她拿出全部积蓄,甚至不惜卖掉自己唯一的住房。她的大义,温暖了前男友那颗被冻僵的心,前男友向她透露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男友背叛,
那一份屈辱太沉重
在女友怀孕期间,男孩耐不住寂寞出轨了,导致爱情崩溃。7年后,男友患上肌肉萎缩症,成为“渐冻人”,最多还能活5年。而此时,情人却强行逐他出门。他只好向前女友求助。是救赎还是不管?如果救赎,前男友多年前的背叛早已在她的心上刻下深深的伤痕,这一切怎能叫人释怀?如果不救,那可是自己曾倾心相爱的人啊!
一天,昆明市一家商场服装部主管周英,接到前男友的二姐刘明珍的一个电话:“刘华检查出了绝症,你快过来看看他吧。”周英一听这话,既吃惊又十分矛盾,不知如何选择。
周英比前男友刘华小7岁,那年,18岁的她是一个售票员,刘华则是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两人因工作接触而结识,相互欣赏,很快陷入热恋。
当时,刘华的父亲刘义中风偏瘫在床,母亲是个家庭妇女,两个姐姐已经结婚,弟弟还在念大学。他虽然是国家干部,但是工资不高,家庭担子很重;而周英并不嫌弃他,依旧爱着他。
周英深深感动着刘华,他发誓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后来,刘华毅然辞职,开了一家公司。
经过几年打拼,刘华终于事业有成,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了一辆面包车。此时,周英也换了一份工作,到一家商场上班了,还当上了主管。
很快,他们订婚了,因为工作太忙,婚事一拖再拖。
就在这时,周英忽然发现男友变了,经常背着她打电话。
2000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刘华再一次醉醺醺地回到家中,周英趁他睡熟后查看他的手机,发现一条暧昧短信,上面写道:“亲爱的,你睡了?”
周英一下子傻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想到他们的过往,她气愤不已,但是生气总不能解决问题,她于是按下火气,模仿男友的语气跟对方聊了起来。这一聊不打紧,她发现男友真的在外面找了情人。她当即将电话打过去,质问对方是什么人?不料对方居然得意洋洋地声称:“你男友不爱你了,你赶紧分手吧。”周英非常生气。
第二天一早,周英逼问男友那个女人是谁?刘华支支吾吾,最后承认他与那个名叫孙艳的女子,已经好了两年。
原来,孙艳和丈夫离婚后,带着3岁的女儿在外租房生活。她和刘华在一次酒局上认识,后来渐渐好上了。
周英痛不欲生,很快和男友分手。
周英原以为,刘华跟孙艳会过得十分幸福。不过后来听说,他们似乎过得并不顺心,经常吵架,并一直未领结婚证。
自从分手之后,周英再也没有碰见过他。直到今天接到刘明珍的电话,她才得知刘华已经大难临头。
见周英不愿意搭理刘华的事,刘明珍哀求地说:“孙艳把他赶出家门了,他已无处可去,你就看在你们往日的情面上,过来看看他吧,他觉得特别对不起你,想跟你说说话。”
周英的心终于松动,答应过去看看。
叛逃的男友碰上生死劫,
大义前女友选择救人
在医院的病房见到刘华,周英的心一下子软了,昔日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不见了,眼前的他无力地垂着双臂,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经刘明珍介绍,她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刘华的双手突然连吃饭时筷子都拿不住了。吃了一些药,效果都不佳。鉴于此种情形,刘华关了公司的门,买了一辆出租车由孙艳开着。
那年年底,刘华的病情急转直下,连走路都十分吃力。因为要强,加之老父亲中风偏瘫卧床多年,他一直把病情瞒着家人,父亲、姐姐和弟弟都不知道他病了。
孙艳开始责怪他无用,两人争吵增多,关系恶化……那天,孙艳说带他去外面的公园走走,他很高兴,因为患病以来,他很少出过门。于是,孙艳和他高高兴兴地出门了。
到了公园,孙艳说办点事情……就离开他走了。
见孙艳还没有回来,他不断拨打孙艳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没有打通。刘华只好一个人艰难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思前想后,痛苦与绝望令刘华一阵哽咽,思忖再三,他拨通了二姐刘明珍的电话。刘明珍很快赶来,得知弟弟的病情后,便带着他搭乘出租车赶到医院。经过检查得出结论:刘华患的是罕见的肌肉萎缩侧索硬化症,患者的肌肉、肢体会逐渐萎缩,吞咽、咀嚼、呼吸会逐渐发生障碍,人也不会动了,但生命还维持着,像一个冻僵的人,俗称“渐冻人”。该病与癌症、艾滋病等一起,并列为世界五大绝症。因病因不明确,目前尚无特效药物可治愈,且病情不易控制,多则生存3年至5年,病情发展快者仅能存活半年至2年。
仿佛晴空霹雳,姐弟俩堕入一种绝望之中。刘明珍不断拨打孙艳的电话,对方一直关机,上门去找也未果。
刘明珍起初想让自己的几个姊妹帮一把,但是事实上,姊妹几个也都无能为力。无奈之下,刘明珍只好试探着向周英求救……
看到前女友来看自己,刘华非常意外,很激动,但是出于羞愧,他没有说什么。看着刘华可怜的样子,周英百感交集,一时找不到语言来拒绝,于是答应将刘华接回家中,先照顾一段时间再说。
见周英愿意照料自己,刘华的精神好了很多。他想开口向她道歉,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周英懂了他的心思,但是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她想到前男友的无情,也想到了他的种种好处,后来决定,不管怎样,她还是决定救人。
出院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吃中药看看怎么样。
为了照顾刘华,她不得不辞去工作。每天在家里带前男友活动身体,并给他煎药。家里人也被她的行为感动了,纷纷为治疗刘华排忧解难。
2007年5月,刘华已无法正常行走,扶着墙壁吃力走几步便气喘吁吁;舌头也僵了,说话也含糊不清,好在周英与他相处久了,能够听明白他的意思。
2007年6月初,周英的一个亲戚告诉她,在大理自治州的山区里有一个药师,以医治神经偏瘫症闻名。但他的配方中的一种中药草必须在天降初露时分采摘,然后配上祖传秘方,用石臼捣碎入药,求药者须在日出前取药,五小时内取回服用,方见奇效。
周英听了,好像得到了救星一样,她马上联系妥当后,便将二姐刘明珍请到家中照顾刘华。
周英在6月6日出发了,当晚住进该地山下的一家小旅店。凌晨4时起床,到达药师家门外轻扣柴门,医师将药放入她的手中,催促一声:“快走!”
周英遂揣药疾走,按时赶回昆明家中,冲药给刘华服用。做完这一切,她整个人累得都瘫痪不能动了。然而,刘华服完药后,病情依旧……
服用中药无果,他们开始求助于西药。
通过查询,他们得知目前世界范围内可以控制“渐冻人”病情的唯一药物,是美国生产的“力鲁唑”,但价格昂贵,每瓶3600元,一瓶只够吃十天,而且这种药昆明没有销售。他们只能预先打款向广州市新特药大药店购买。
周英原本没有多少积蓄,刘华被孙艳赶出来时身上也没有什么钱,后经过二姐刘明珍的交涉,方从孙艳处取回了刘华的面包车和部分衣物,还有几口装资料杂物的皮箱。他们以2万元的贱价处理了那辆面包车,才使得治疗延续下去。
力鲁唑确有效果,当刘华服完一个疗程,病情已得到控制,但此时他们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这时,刘华的两个姐姐送来了三千多元钱,周英的母亲资助了两千元钱。
靠着亲人的资助,他们极力支撑着……
身体渐僵爱却在复苏:
回归你的怀抱含笑而去
进入8月份,眼看药要吃完了,周英急得心跟猫抓似的,决定把住房卖掉。
一天,周英正在打电话,联系房产中介询问卖房事宜时,刘华却招手示意她过来坐下。她放下电话,吃惊地走了过去。刘华让她不要卖房子,说他自有办法。说完,他尝试着用手抱了抱她,眼里泪水盈盈。
这是自从刘华住进来后,第一次作出如此亲热的举动。周英有些不适应,却听见刘华含糊不清地说:“周英,真是对不起你了。”周英一时间愣住了:刘华能有什么办法?为什么这样说?周英问他,他不肯说。
8月6日,刘华从网上查到了昆明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力的电话,就打过去咨询问题。但是,他的话音含糊不清,对方根本听不明白。无奈,他只好挂了电话,把周英叫过来,告诉她说,自己要跟孙艳打官司,让她帮忙跟谭律师联系。
周英不明就里,但还是给谭力律师打了电话,说明刘华患有绝症,希望律师上门服务,对方知道情况后,爽快地答应了。
谭力律师如约上门后,刘华将周英叫到身边,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由于当时家中经济大权都在刘华手里,周英对此竟然一无所知。
刘华和孙艳的关系恶化后,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被孙艳赶出家门的他,无可奈何下,住进了前女友家中。他曾数次偷着打电话,让孙艳出钱给他治病,不料孙艳却翻脸无情,表示女儿现在正在念书,她没有一分钱可以供他治病。刘华就提出那套房产曾是自己出钱购买,劝她做事不要太绝,不料,孙艳却声称那套房产是她该得的。
后来,刘华病情恶化,连说话都困难,自然没法再找孙艳。因为心中有愧,他也不敢告诉周英,怕她因此念及旧恶不再照顾自己。可是,这些日子以来,周英巴心巴肝地照顾他,甚至不惜卖掉赖以栖身的住房来为他治疗,他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因此,他想通过法律途径向孙艳索要那套房产……
听完前男友的讲述,周英又难受又欣慰。难受的是,他当年竟然如此卑劣;欣慰的是,他终于悔悟了!
谭力律师和刘华签订了代理合同后,与孙艳取得联系,并上门劝说双方和解。
在那栋130平方米、装修得十分漂亮的住宅内,孙艳拒不承认那套房产系刘华出资购买,继而倾诉自己与刘华在一起生活的不易,说着说着,她大哭起来……
见对方无和解之意,9月底,刘华和周英将孙艳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原属于二人的房产。孙艳也聘请律师,争锋相对。
孰料,2008年5月初,孙艳于判决生效后,在短短几日内变卖了房产,不知去向。这样,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刘华因此受到重大打击,一度绝食,后枯坐于书房中,终日泪水满面,深感对不起周英。无奈,周英只好卖掉房子,给他继续治疗。
然而,病情仍在加重,到2008年下半年,刘华已不会穿衣,随着他的吞咽能力进一步衰退,周英只能做些流食,像伺候婴儿一般一勺勺地喂他吃……
2008年10月的一个晚上,刘华年近八十岁的父亲刘义突然病危住进医院,得知消息后,周英前去探望。次日,她便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为了不刺激刘华,周英隐瞒了这个噩耗……
孰料,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刘华坐在灯下突然问道:“周英,我爸走了吗?”周英赶紧掩饰说:“他还在医院里,已过了危险期,好着呢。”刘华突然惨笑起来:“你不要哄我了,父亲已经去了,对不对?”
周英不敢看他的眼睛,顿时有一种莫名感伤。刘父去世后不到几个月,刘母竟然也被查出患了淋巴性白血病,在煎熬半年后,追随老伴而去了。
周英代表他参加了他母亲的葬礼。当晚,回到家后,刘华径直问他母亲是不是走了时,这次她没再对他隐瞒。没想到,刘华听后淡淡地说:“周英,感谢你代我向爸妈尽了孝,这下,我走在爸妈的后边,也就没有什么担心的了。”周英听后打断他的话,说:“你要养好病,不要瞎想。”刘华突然说:“我走后,你重新找个好人吧。”
周英默然,俄顷泪如雨下,不知说什么好。
120急救车将刘华送进了附近的医院急救。原来身体受凉后,他咳嗽,因吞咽能力衰退,浓痰堵塞了呼吸道。抢救了一个晚上,刘华起死回生。
次日上午9点,周英正打电话叫出租车,刘华却连连摆手,说想让她背他回家。他可是150斤的大胖子啊,自己能背得动吗?但瞄了他一眼后,周英不禁心里一酸,原来,自从患病之后,刘华越来越瘦,犹如一把枯柴了,只是此前她一直在照顾他,反倒忽略了他的胖瘦。她弯下身子,轻轻一背就走了。
那天,周英歇了三程,一直将刘华背上楼。当晚,两人回忆起当初谈恋爱时的情形,说着说着,刘华似乎想起什么事,让周英搀着他,翻找从孙艳处拿回来的箱子,翻了半天,才从里面翻出一个墨绿封皮的16开日记本。
翻看日记本,初恋时周英写给他的十几封情书都整齐地贴在日记本上。
看着上面娟秀的蓝笔字,周英一时感慨良久,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纷纷散落。就在那本日记的扉页上,还写有一首古诗:“涉江渡秋水,爱此芙蓉鲜。攀叶弄其珠,荡漾不成圆。”记得那个日记本是她当初买给刘华的,他还别出心裁地摘抄了一首古诗。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刘华还保存着这个日记本!
周英忍不住潸然泪下,这才醒悟到当初刘华外遇时,自己的处理方式也未必恰当。如果自己宽容一点,给他改过的机会,他们也不会散啊……
见周英哭了,刘华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比划着说:“周英,对不起,当年是我不好,没有珍惜幸福,把爱情给毁了!我好想好想能够跟你重新恋爱。只是,我的病好不了了,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直到母亲和嫂子赶到,使劲地掰开她的双手,才发现刘华面带微笑,已经溘然而逝……
第96篇、爱情故事再见,肆虐青春
这就是青春。总是有莫名的悸动和不可预知的恐慌,我们都无法避免。聪明的人只能够隐藏自己心底下很深的欲望,以为谁也看不见。我们的母亲引导我们成长,可是为什么她们又不肯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我们通过自己的途径寻求答案,难免在风暴中受一点小伤害。
1
我们都不知道在懵懂无知的岁月时,究竟饱含了多少不知名的情愫。
但是张文枫知道,每次絮絮叨叨地讲诉这些时,他都悲壮地举起酒瓶,为了往日的年华,干杯。
那时郑姓帅哥才刚刚出道,当时我们不知道他有一个女友叫邵美琪,只知道他叫陈浩南,他的女朋友是身材火辣、说话口吃的小结巴。
男孩子迷恋他,感觉这辈子要是不当流氓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张文枫在回忆这些的时候他清楚地记得,即使当时年纪小,也还是知道:出来混是要有自己的社团的。就好像陈浩南背后有个洪星一样。
张文枫很有气魄,他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做个小混混,要做就做大的。于是他邀约了他的好哥们开始了一场在校园内很是浩大的结拜活动,这次活动不仅是向外界宣称了他们的存在,更是他实现理想的一个开始。
这次结拜选在了学校的后山,当时天已经黑了,如果有人注意路上过往的人就可能会看见张文枫手里拿着用报纸包了好几层的西瓜刀,意气风发地走在小镇漆黑的路上。
那晚他们大概做了三件事:
割破了他们的手指喝了象征同生共死的血酒;
拜了天地,宣读了誓言;
下山来和学校另一个较为有声势的一群人大干了一场。很幸运,他们赢了。于是只是一晚上的时间,张文枫完成了他最初的脱胎换骨,成了学校的扛靶子。
张文枫有一个铁哥们,所有的人都叫他阿杜,没有人会想到在很多年以后,娱乐圈里真的出现了一位阿杜而且朴实如民工。
阿杜大概是除了张文枫以外的,学校的二号风云人物,他的主要任务是向下面的小弟传达张文枫的指令。比如说放学后去溜冰场集合之内的。
溜冰场在小镇上有特殊的地位,那是流氓的集中营,不管大小流氓总是会在那里集合。因为那里不仅有不同年龄层的姑娘,而且老板也是个流氓。
张文枫是依附着那里的另一个高中生群体成长起来的,他们的组织似乎比阿杜他们的庞大。他们总是在溜冰场里矫情地吸着香烟大声地朝女生打口哨。等到后来阿杜他们再也不能忍受屈居人下的时候,他们的矛盾冲突激烈了。
听人说,他们的战斗是很突然的,那时候头顶上的彩灯还在转,DISCO的音乐还很震撼人心,接着就听见有人大喊一声,冲啊!一个人被甩了出来。后来的发展据说很壮观,两边的小弟们都闻讯赶了过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阿杜他们赢了,并且此后的日子里溜冰场成了他们的地盘。
于是阿杜不再叫阿杜了,兄弟都叫他地头蛇。张文枫也不再叫张文枫,大家都很尊敬地叫他枫爷。
这场骚动的代价第二天显现。张文枫的班主任要他们在讲台上作自我检讨。她在讲台上大叫道,你们还混黑社会啊,连白社会都没混出头就想混黑社会,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那天晚上出去结拜的都给我站出来。
一阵骚乱后,班上三分之一的男生都站了起来。那个女人让他们跪到讲台上向全班同学道歉。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结拜要给其他人道歉,但是他们还是惧怕班主任的,他们很顺从地跪下,并且忍着笑。女人说,你们割的是哪个手指?都给我举起来。
然后就看见二十几只无名指统统指向天花板,只有阿杜委屈地伸出了中指。下面一片狂笑,接着连他的兄弟们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有班主任气得嘴都歪了,她竭斯底里道:下午都给我把家长请来,太不像话了。
张文枫回忆起那天的事情时竟然哧的一声笑了出来。他说尽管那时候自己是学校的老大了,但是当班主任要我请家长的时候,我还真是打心底里害怕的。
2
当张文枫成功地做了我们学校的老大以后,他的感情生活一度陷入空虚状态。
那时的女生还是很矜持的,尽管爱慕他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张文枫并不知道。每次他看见他的好兄弟阿杜带着妞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时候,张文枫脸上就会浮现出很落寞很忧伤的表情。
有天张文枫对阿杜说,阿杜,你不要每次都带妞出来好吧,长得这么丑你还好意思带,真不知道你是不是鬼遮眼了。
阿杜觉得委屈,他认为他的妞很俊美,甚至其中一个还是四班的班花,发育得相当成功:大胸,大屁股,还有个大蛮腰。就跟当时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的。于是阿杜认定张文枫是在忌妒他,但是他不敢当面拆穿张文枫,他嘿嘿笑了两声,把衔在嘴里的烟丢进了厕所。然后转身拍拍张文枫的肩,“走吧,上课了。”
怎么讲呢? 张文枫是怎么学会欣赏女人的。据张文枫讲是阿杜带领他见识了那片广阔而美丽的土地的。
那天阿杜领着张文枫说,哥,我听说有个好地方你要不要去试试。
张文枫觉得很神秘,因为阿杜要带他去的地方是个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并且那个地方在他每次经过的时候都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引诱他去多看几眼。可是因为那儿常常有成年人出没所以他一直没有胆量进去看看,那里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现在阿杜提出来了,并且愿意与他一同前往。张文枫有了胆量,并且抑制不住地在脸上绽放出笑容。
那是在离家不远的一个镇子上,本来自己镇上也是有的,可是阿杜说这样安全。于是他们步行了三个小时来到了那个镇子上。
其实那是家录像厅,在很隐蔽的街角处,是栋私人建的房子,在后门的地方用纸板歪歪扭扭地写了录像厅几个字。开始的时候阿杜和张文枫还在想我们到底要不要进去呢?后来阿杜说既然来了,我们就进去吧。
在门口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问他们:看片?
嗯。 张文枫假装很镇定地说,“多少钱。”
中年妇女抬头看了他们一眼,“成年了没?”
这句话其实显得有点多余,但是形式上来说这是个程序问题。
阿杜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站在旁边说,大婶,你看我们像未成年吗?
“一人五块。”
张文枫第一次发现了世界上还有这么美妙的东西。在漆黑的电影院里,他和阿杜一句话也没说。那些个画面让他觉得心惊肉跳,他觉得他也有这种冲动,可是他忍了忍还是没有这么做,他骨子里觉得那样很肮脏。
出了录像厅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们俩伸了个懒腰就开始往回走了。走着走着张文枫突然转过身对阿杜说:阿杜,其实你的妞还真他妈的漂亮。阿杜开始还很开心,可是走了一段路以后他拍着张文枫的肩问:“哥们,你不是想打她注意吧。”
张文枫显然觉得这句话侮辱了他的人格,他说:“放心,这点江湖道义我还是有的,不是说兄弟妻不可欺吗!”这句话显得张文枫很耿直,阿杜甚至抱着他说,“好兄弟,讲道义。”
两个人就嘿嘿地傻笑起来。不过现在回想,张文枫会很鄙视地说:“那句话根本就是狗屁。”
3
张文枫的爱情在他看见了苏牧洋后,蓬勃发展。
那时候苏牧洋刚转学到我们学校,她长得出奇地水灵,并且和张文枫在录像厅里看见的女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张文枫打心眼里觉得这个女生特别。就在那天回家以后他的脑里一直浮现苏牧洋的身影。他甚至闻到了一股香气,这个香味弥漫在空气里,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脸突然红了。他心底,那天在录像厅里的冲动重新缠绕着他。这次他没有再刻意控制自己,他想放纵一下。
张文枫死死地盯着地板,他不知道地板上来自他身体里排出的东西是什么,他只是感到恐慌。意识里这是不该发生的事。
刚进门的母亲看见他拿着拖把拖地,连裤子也没穿好,就那么仓皇地站在客厅里,她的脸显得扭曲,瞪大了眼睛问张文枫在干什么?
我,我刚才把水洒在上面了,上厕所的时候滑了一下,现在把它清理干净。
这就是青春。总是有莫名的悸动和不可预知的恐慌。我们都无法避免,聪明的人只能够隐藏自己心底里很深的欲望,以为谁也看不见。我们的母亲引导我们成长,可是为什么她们又不肯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我们通过自己的途径寻求答案,可是我们以为那是触目惊心的结局,是让我们堕落的开始。
难道只有自己才有这样荒唐的行径,难道自己天生就是犯罪的天才。我们不明白,也找不到人寻求出路。这一路还得自己走,前面是什么不知道,但是只有走下去才有活路。自以为是的活路。
成长是一种学会思考的过程,当张文枫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他痛苦无比,迷茫不已。这不是简单的暴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他小小的脑袋还不足以清楚地知道该怎么做。可是张文枫既然以一种领袖的姿势站在了众多乳臭未干的小男人面前,那么他就不能够胆怯。
张文枫对苏牧洋爱的表现得大张旗鼓。他让他手下的人去警告曾经嘲笑过苏牧洋的那些无知少年们:如若再敢欺负苏牧洋就是和他过不去,而和他过不去的下场是别想安然地度过在学校的几年。没有人再敢嘲笑苏牧洋,他们都知道那是枫爷的女人,枫爷的女人是的苏牧洋。
在往后的日子里,苏牧洋神气活现,当她站在操场上,看见远处正看着她笑的张文枫,她显得骄傲。他清楚地听到背后的女生在小声议论着她,她们的眼里有忌妒,有疑惑。可是苏牧洋自己知道她所要的男人不是张文枫,而是比张文枫更有气魄的男人,但是张文枫是个桥梁,她现在不能失去他。
苏牧洋的成熟对于那个年纪的女孩来说来得早了点,但这正是她特别的地方。
苏牧洋的家事在小镇上一直有个传说,说她的妈妈抛弃了她,抛弃了她的父亲,不顾一切地跟了一个台湾老头。我曾经见过苏牧洋的母亲一面。那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在小镇上大宴宾客,镇上有头有脸的人全被她请了去。看不出她有多么地出彩,只是在那个小镇上她的确衣着光鲜,特别是她一头卷发,在她走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成为镇上中年妇女所追逐的流行。
那次的宴会让苏牧洋看上去真的像个公主。她微卷的头发,她身上粉色的长裙还有黑色的娃娃鞋,在她母亲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苏牧洋最好的回忆。
母亲还是没有带走苏牧洋,那个台湾的老头是不允许她那么做的。而苏牧洋的母亲也知道自己只是个情妇,她要演好这个角色就不能有苏牧洋这个绊脚石。而她现在所做的一切也正是为了以后的苏牧洋。她把这些讲给苏牧洋听,苏牧洋笑着点头,“妈妈我知道,我能理解你。”
苏牧洋很快认识了镇长的儿子,那是在宴会以后的事。虽然苏牧洋母亲的名声在小镇上并不好,但是她母亲在镇上已经是个有钱的富婆了,这种身份足以抵消她的名声。
那个在城里上学的高个子男孩。他有好看的衣服,官二的气质,还有一个和他人一样好听的名字,罗河。每次回到镇上的时候罗河都会给苏牧洋带点小礼物。他说,牧洋,你真漂亮,你比城里的姑娘还要美丽。
苏牧洋是谁,她当然不会为了这些小玩意,这些小小的甜言蜜语所蒙蔽了她的双眼,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跟他说过,男人永远是说的比唱的好听。牧洋记住了,并且明白地理解了。
他们依偎在镇上的小河边,两双小脚在水里晃呀晃。苏牧洋迎着罗河清澈的眼睛问,“罗河,你吻过女孩吗?”
罗河愣了一下,然后就挽住牧洋的胳膊试着吻了下去。那日的阳光很耀眼,在河水里泛着异样的光芒,风很轻地吹拂过他们的脸膀,吹得后面的竹林哗哗直响。苏牧洋悄悄地睁眼看着罗河,她想罗河,我总有一天会离开你的。你一定也一样吧。
苏牧洋不知道,就在那天小河的小桥上,在她看不见的背后张文枫的眼光正死死地盯着她和罗河。
第97篇、爱情故事六楼阳台上的五年守望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住在监狱旁的女孩
2004年5月里一个很普通的下午,肖敏燕在看房。
肖敏燕是长沙女孩,2003年大专毕业后签约到佛山一外资企业做会计。公司的事情处理好后,她想赶紧租个房子把自己安顿下来。那个下午,肖敏燕通过佛山生活网找到一处出租房。一室一厅的房子干净整洁,光线明亮,租金也不贵。肖敏燕非常喜欢。可是,就在房东去拿合同;准备签约时,肖敏燕无意中走到了阳台上。200米外,赫然是一所监狱的操场,从6楼的阳台上望下去,整个操场几乎一览无余。
这么好的房子,难怪租金这么便宜!肖敏燕心里笑了。
每天下午6点左右,收工后的犯人在操场上点名排队吃晚饭,下班回来的肖敏燕便顺便看看200米外那个不同寻常的世界。
一个月,两个月,时光像流水一样过去了。肖敏燕隐约感觉到,只要自己出现在阳台上,便会有一双眼睛望着她。成百上千穿着同样服装、理着同样发型的犯人里,偶尔会有一个人朝她挥手。
本来,被一个服刑的犯人盯着看,对一个女孩来说是一件恐怖的事。但奇妙的是,肖敏燕并不害怕。也许是因为那眼神很温柔,也许是因为那动作很礼貌,对那个人她充满了好奇。
等待奇迹的男人
同样是5月里一个非常普通的下午,张海站在操场上。
因为想帮朋友一把,也因为高额的利息,张海动了心,向财务挪用了100万元。可是两个月后,借钱的哥们儿很不够哥们儿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恰巧这时公司需要资金签合同,东窗事发。
企业老总很气愤,以诈骗罪把张海告上法庭,张海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从高高在上的副总变成阶下囚。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在监狱里张海收到了妻子的离婚起诉书。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带着还不到一岁的孩子与张海划清了界限。张海彻底一无所有。他破罐子破摔,和狱友一起抽劣质烟,结帮打架,装病不出工。
一次谈心时,张海跟耐心劝诫他的管教员说:“你们不要再浪费口水劝我了。我什么都没有了,除非发生奇迹,否则我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张海做梦也想不到,奇迹就那样突如其来地降临了。
那天,张海站在操场上,张海的目光无意识地落到了200米以外的楼房上。6楼的某个阳台上一个长发的女孩倚在栏杆上,手托下巴,朝他们的方向张望着。
女孩沐浴在昏黄的夕阳中,背后是傍晚蓝灰色的天空,张海甚至看不清她的脸。他分不清是什么拨动了他的心弦,他只知道自己有几秒钟的时间忘了呼吸。
而等张海重新开始呼吸的时候,世界竟然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每一件东西都在熠熠闪光,他第一次注意到监狱操场上的灯是晶莹的蛋白色,第一次发现对面楼房张贴的广告上有个笑得很可爱的小女孩,第一次闻到操场旁边灌木丛里小紫花的香气。
张海不知道女孩是谁。他只知道,每天能看到她一眼,幸福就会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他总是趁着下午集合的间隙,悄悄朝那个女孩挥一下手。有一天,张海满脸笑意地挥手时,有狱友按捺不住了,问他:“那个女孩是你什么人呀?”张海笑笑,脱口而出:“等我获得自由的那天,我一定要娶她。”
狱友们哄然大笑。可张海一天天地变了。原先他不守纪律,出工消极怠慢,而且喜欢滋事打架,如今他多次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当年获得了改造的满分,获得减刑6个月。
爱在冥冥中注定
2006年10月,张海的刑期累积已经减了11个月。按照这个速度,用不了两年他就能走出监狱了。但国庆节过去,张海掐着指头一数,发现女孩已经18天没有出现在阳台上。
张海尝到了失恋般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时,一位跟他平时关系很好的狱友做起了他的工作:“张海,说实话,我认为你的梦想缥缈,但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自从阳台上那个女孩出现,你重新做回了一个人。你还不到四十岁,走出监狱,你完全可以东山再起。中国虽然很大,但只要这个女孩在这里留下了痕迹,等你有能力时,你一定能找到她。”
好友的话让张海豁然开朗。
时间回到2006年9月底。那天肖敏燕接到家里的电话,得知一向疼爱她的奶奶突然中风导致半身不遂。肖敏燕马上赶回家,在医院和家里照顾了奶奶一个月。之后,奶奶因为脑溢血去世。
奶奶的去世极大地打击了肖敏燕,伤心失落的肖敏燕打算辞职回乡。
2006年10月底,肖敏燕回到阔别一个月的出租房,收拾行李。上午10点多,监狱方向传来整齐的口号声,肖敏燕忍不住放下东西,走到阳台上观看操场上犯人们的训练。
这些犯过罪的人想通过改过重新获得新生,这个场景深深地刺激到了肖敏燕。肖敏燕从小就梦想能在长沙开一家属于她的服装店,现在,她决定坚持下去。
肖敏燕没有想到,她在阳台上短短几分钟的亮相,令另一个人开心地笑了,同样坚定了对梦想的追逐。
天降奇缘并不只是传说
眨眼间又过去了两年,26岁的肖敏燕依然过着上班下班的平淡日子。
2008年10月的一个星期天,上午10点,香梦正酣的肖敏燕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惊醒了。
谁会在这个时候敲门呢?肖敏燕穿好衣服打开门,隔着防盗门,她看到一个陌生的留着平头的中年男子。
“你找谁?”肖敏燕问。”我找你。”对方回答得简单干脆,肖敏燕非常疑惑,但她确定自己在佛山并不认识这样一个朋友。
“我是你的邻居,几乎每天都和你相见。”他的话让肖敏燕更困惑了。
中年男人有点局促地咳了一下,然后坦然地说:“我叫张海,是广东汕头人。两天前我还是一个服刑犯。5年前,是你的出现让我重新有了对生活的向往。我特意来跟你说声谢谢!”
肖敏燕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叫张海的男子,就是她曾经感受过的那种温柔眼神的主人,正是从成百上千人里向自己挥手的男人。
如此戏剧性的场面让肖敏燕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张海没再多说什么,跟肖敏燕要了一张名片,然后隔着防盗门朝她鞠了一躬。像来的时候一样,他又突然地离开了。
之后,张海一直没有打她的电话,肖敏燕没有留下张海的联系方式,却对仅仅见过一面的张海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惦记。2009年的春节就在肖敏燕的无限怅惘中来临了,由于春运坐车不方便,肖敏燕没有回家。大年初一上午,一条问候的短信跳了出来。短信正是消失了三个多月的张海发来的。
肖敏燕回了一条意味深长的短信:“你离开了佛山,我还在守望。”
第二天下年,肖敏燕突然接到了张海的电话:“我想给你补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可以吗?”
肖敏燕以为张海是在开玩笑,笑着回答:“可以呀,不过,只怕等你从汕头赶过来,我早就饿死了。”谁知张海接下来便说:“那你到富湾湖酒店来,我正等着你。”
前一天还在汕头发短信,大年初二就跑到佛山来了?肖敏燕决定去富湾湖酒店一探究竟。
这是肖敏燕第一次认真端详张海。个子高高的张海穿着得体的休闲外套,跟三个月前相比,整个人舒展了不少。
“第一次出现在你面前,我有些自卑,我想我必须有一个好的开始,再出现在你面前。你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爱情那么简单,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想要跟你一生一世在一起。”
肖敏燕很感动。虽然是晚来的年夜饭,两个人却吃得格外温馨。
第二天,张海来到肖敏燕家楼下:“我可以去你住的地方阳台上看看吗?”
站在六楼阳台,张海思绪万千,指着曾经待了近6年的监狱对肖敏燕说:“曾经,我在那里,望着这里,我真的觉得我们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遇见你后才再次点燃了我对生活的憧憬。我们相隔不到200米,但是走到你面前,我用了整整5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我的下半辈子,走进你的内心。”
张海的眼里闪动着泪水。虽然他们之间有年龄上、经历上的巨大差异,但想到这个男人5年来走的每一步,肖敏燕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的心疼。
张海离开后,肖敏燕发了一条短信,上面是三个连续的感叹号。不明白什么意思的张海随着回了三个问号。
肖敏燕说:“我们的相识让我很惊讶!你的真诚让我很惊讶!我接纳你如此之快也让我惊讶!”
2009年5月1日,张海圆了肖敏燕的心愿,在长沙给肖敏燕开了一家服装店,开业那天,肖敏燕在家人的陪伴下,和张海领取了结婚证。
肖敏燕的家人对于这个经历特殊的女婿有过疑虑,肖敏燕的话让他们开始重新看待张海:面对婚姻时,打动我的不仅仅是缘分和他带来的感动。首先,我觉得张海是一个永远不会放弃希望的坚强的男人。他认为是我的出现给了他奇迹,事实上,是因为他在最绝望时内心深处也从没放弃过对生活的热爱,这才会有所谓奇迹的降临。
其次,他本质上是一个好人,只是做错过事,走错过路,我很庆幸最终能和他走到一起。
2010年6月8日,肖敏燕为张海生下一名3.8公斤的健康男孩。
孩子睡着的时候,张海翻出一本《小王子》。“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他轻轻搂住抱着孩子的肖敏燕。那天在监狱,第一次见到她,他的世界就充满了开着花的星星。
第98篇、爱情故事前夫,一件衣服的情谊
也许前夫就是那个前世给我盖过衣服的男人,我和他的一段恩怨已经了却前世缘分。此后我们也许仍然只是一件衣服的情谊,看上去不过随手而为,但终究也是一种温暖,一种家常亲情,延续了前世恩情,也隐含着今生曾经有过的深情。如此解释我与这个男人的过去现在,心中很是安然。
A
我和他有过六年的婚姻,把人生最真挚的感情挥霍在他身上,却发现他竟然对我漫不经心,常常抱怨和我在一起压力太大,婚姻剥夺了他的自由。为此他时不时地要到婚外透口气,直至我忍无可忍,向他宣布他不是我值得爱的男人,我要离开。对我的提议,他立刻举双手赞成,说:“我不适合婚姻,你应该找对你更好的男人。”恨他竟然不做任何挽留,我愤愤然丢下一句:“哼,像你这样的男人,王府井大街抓抓一大把。”也许还是觉得有所亏欠,最后他说了一句安慰性告别语:“无论如何,我还是最爱你的。”
六年婚姻,惟一的收获就是三岁的儿子。他说:“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再嫁不容易,把儿子放到我名下吧,当然你可以先带着。”对这样荒唐的好意我根本不领情,我决意做一个独立的单身母亲,抱着儿子回到单位当年分给我的一间小房子。他说那我帮你装修和搬家,于是,邻居眼里就有了奇特的一幕,我和他蹲在小屋的地上,一块块地铺着地砖,动作协调,神情默契,俨然一对恩爱小夫妻,惹得邻家小姑娘问我们是不是在装修新房。搬家那天,他找了一辆小卡车和一帮哥们,把属于我和儿子的东西悉数塞进小屋,然后笑着说,我会常常来看望你们的。
他并没有履行诺言,我也不意外。但三岁的儿子常常大哭着要找爸爸。儿子一哭,我心中的委屈和愤恨就滔滔而来,抓起电话就冲他大喊:“快来接儿子,别忘了你还是个父亲。”他答应着,但几乎每一次约好的日子,都让儿子眼巴巴盼上好几个小时。等他终于现身,我刻薄的话就像利剑一样刺过去:“我真为我的儿子有你这样一个父亲而悲哀。”他还击说:“有一天儿子会知道,他有一个值得他骄傲的好爸爸。”
转眼儿子要上小学了,因没有好的小学,我急得团团转。他自告奋勇,我虽然信不过他,但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一个劲地催他赶快行动。被我催急了,他就跟我摔电话,说你从来不信任我,就知道给我制造压力。不过,摔完电话,第二天他又会主动打过来,言语温和地向我汇报找学校的进展,似乎前一天根本没有过冲突。终于,在学校放暑假前的最后一周,他笑嘻嘻地说,学校找好了,只要一万元赞助费,还可以寄宿。我和他一起去看了学校,基本满意。他得意洋洋地向我表功:“你看,你的前夫还不错吧,关键时刻就会出手。儿子一寄宿,你也轻松了。”然后,又像想起什么似地问:“咦,在王府井大街上发现比我更好的男人了吗?”我一下笑起来:“会找到的,现在有时间找了。”
这件事之后,我发现自己积累了多年的对他的怨恨消散了大半,开始比较冷静地来评判我和他的婚姻。他天性自由,不喜拘束,我却喜欢凡事计划,按部就班地生活,我们的个性有很大的冲突,加上年轻气盛,我们的婚姻才会战火纷飞。婚姻有问题,肯定不是一个人的责任,我想我至少在对他的态度和方式上有可检讨之处。他也许不像我认定的那样不堪,对儿子看来不能算全无责任心。但有一点,我还是无法谅解,那就是他的用情不专,不过这点现在已经跟我无关,所以我想从此可以和他心平气和做一对前夫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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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上小学后,他基本每月接一次孩子。第二年春天,情形发生了变化,他居然每周都来接儿子。不久他打来电话,他说有个女孩对他很好。我问他是否打算结婚,他说还没考虑。他也问我这些年为何一直单身,我故意笑呵呵地说:“现在才发现,原来比你更好的男人不多呀,至少我还没发现。”他听了,得意非凡:“哈哈,谁能比你前夫更有魅力!”后来我想起这次煲电话粥的情景,就觉得不可思议,谁能想到,从前吵闹的一对冤家,现在居然成了谈笑风生的朋友。
夏天的时候,儿子说,爸爸家里贴了大红喜字。我心里有隐隐的不平:这个叫嚷不适合婚姻的家伙居然这么快又结婚了,而发誓要找个好丈夫的我,却还是形单影只。过了几周,他带着新妻子来接孩子,她是个看上去清纯温顺的女孩,比他小整整一轮,我一下对她产生了几分怜惜:这么小就做别人的继母,好委屈。乘着女孩和儿子说话的间隙,他问我:“你看她怎么样?”我答:“我替她委屈,你可要好好待她。”他高兴地一笑:“看来你喜欢她。”转身又对女孩说:“你不是想看成成(儿子的小名)妈妈写的东西吗?叫她拿给你好了。”我能感觉出来,他在努力调和他的前妻后妻的关系。
我和他的妻子后来果然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朋友,看得出来,她对我儿子是真心喜欢。一来二去,我觉得我们之间仿佛有某种默契,保持距离,又真心以待。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男孩,前夫对儿子谆谆教导:“你有一个小弟弟了,以后要像个哥哥的样子。”他一本正经的模样,让我想起他以前曾经对儿子说:“我比你厉害,你服我,我就是你爸,要是你比我厉害,你就是我爸。”说这种没逻辑没头脑的话的男人,说自己不适合婚姻的男人,现在居然是两个儿子的父亲,他能背起如此重大的养育责任吗?不过他好像还是一副世上无难事的满不在乎的样子,我想他大概仍会做甩手父亲的。
C
儿子小学毕业的时候,我终于觅到了第二任丈夫。虽然他在大洋的另一边,我还是毫不犹豫打算跟他走。前夫听得消息,将信将疑地问我:“你真要远嫁呀?不会上当受骗吧?”话听上去不顺耳,不过背后的关心我能明白,我说我心里有数。他立刻恢复一惯的洒脱说:“那我恭喜你,终于找到比我更好的了,虽然不是在王府井大街上找的。”
半年后,我和儿子办妥了移民手续,先生专程来北京接我们。临走,前夫打电话说:“我们一家想给你们送行,大家一起吃顿饭行吗?”
那天,前夫开着他的丰田吉普,带着他的妻儿,将我们的几大箱行李装进车内。看他汗流浃背的样子,我想这个男人终是有他的可爱之处。席间,他以少有的严肃和诚恳,对先生说:“我儿子就拜托你了。”先生点头:“我会把他当自己的孩子。”这边,他的妻子也在对我儿子说:“到了那边,需要什么就告诉阿姨,阿姨给你寄。”这样一家人似的情景,我以前从未想过。虽然如此奇特的关系在旁人看来多少有些不可思议,但我们身在其中,竟没有丝毫的异样感,也许因为一切出自真心,便是自然流畅。
国外的生活异常宁静,但也很不容易。为了减轻先生的经济压力,我去一家中文报纸做夜班编辑。儿子进入了青春期,异国生活让他感到很大的压力。有几次儿子对我说,他想回北京,他喜欢那里无拘无束的生活。我在矛盾中挣扎了两年,最后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带着儿子回国。
先生自然不同意,我向他承诺,等儿子考上了大学,我一定回来与他共度此生。他理解了一个母亲的心,但我的许多亲朋好友几乎都难以理解我这样的决定,那么多人都想把孩子送出去,你却要带他回来,真的对孩子好吗?只有前夫在电话里以一贯的放达,对我表示支持,他说:“如果真的不快乐,那就回来吧。人活着,最重要的是快乐。”然后强调,回来有什么要他帮忙的,尽管说。虽然我知道他不一定能帮上什么,但这个男人关键时刻的支持,还是让我眼中有湿湿的感觉。
D
去年炎热的夏天,我和儿子回到了北京。前夫来接机,两年未见,他的头竟有点微秃,脸上却仍有顽童般的笑容,他对儿子说:“回来也好,爸爸再给你找个好学校。”看他心情愉快地开着车,我心里宁静澄明,这个从前我如此迷恋的男人,如今已人到中年,在别的女人眼里也许仍有魅力,但对于我,已经完全没有两性意义上的感觉,我看他,就像看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很亲切自然。他帮我什么,我都能心安理得地接受,就如接受家人的关爱,不会像接受别人的帮助那样,记着要还人情。
他果然又给儿子找了一个不错的中学,儿子在新学校很快如鱼得水,我在他脸上重又看到开心的笑容。今年儿子中考,考试的第一天早晨,我刚刚送走儿子,就接到了前夫的电话,他怕儿子迟到了,专门打电话来,这在他真是难得的用心,因为他一向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他说:“我现在觉得跟儿子在一起非常快乐。”我说:“你得感谢我给你养了一个好儿子。”他回答说:“那是自然。”不过他仍然忘不了自我赞美和澄清,说现在你该相信我也是一个好父亲。
这个不期而来的电话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相隔多年之后,我们这一对前夫前妻又煲了一次电话粥。我们甚至谈到了彼此现在的婚姻,他说从前我老说你有太多的规矩,老是管着我,其实你跟她相比,那是小巫见大巫,大概真是我太散漫了。我说那她还是比我更能包容你的一堆坏毛病,他承认这也是事实。我说我现在也体会了被人要求被人约束的难受滋味,所以也理解了你当时的心态。他赶紧说,你从前不是一直说我不够爱你吗,他可是比我一心一意得多,你可不要随便抛弃他。我笑起来,我知道珍惜,你也该和我一样。
一对曾经将婚姻搞得不可收拾的男女,在十几年之后,竟然可以这样心平气和、真心诚意地彼此反省过去,相互为现在的婚姻打气,也许真是我们在风风雨雨的人生中,懂得了人与人相处的不易,懂得了婚姻需要宽容,需要接纳,更需要耐心。年轻的时候我们不能做到,但命运还是给我们机会,将我们觉悟之后的真情真爱,补偿给此生将要相守到老的爱人,自己也从中收获幸福。
和前夫经历的这一大段人生,有时会觉得命运很奇妙,直到有天看到一个佛教故事,才豁然顿悟。有个被未婚妻抛弃的书生,痛苦中遇到一游方僧人,他让书生看一面镜子。书生看到一名死去的女子赤裸裸地躺在海滩上,有一人路过,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有一人走来,将衣服脱下,给女子盖上,然后离开。最后过来的那人,挖了个坑,小心翼翼地把女子掩埋了。僧人对书生解释道,这个死去的女子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将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第99篇、爱情故事只能选一枝玫瑰
“他是个才子啊!”有人指着他告诉她。她不经意瞥了一眼,却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了两秒钟,之后坦然地冲他笑了一下。
“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
“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笑自己。
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啊。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赢。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
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他当然要陪她在校园里四处转转。转到化学系楼下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她。
“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制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
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呢?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
“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像蒙了一层雾,让人看不清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尽管伤心,却好聚好散。
“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大度。
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他有些后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小说,不知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就吵。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地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却笑着拒绝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那句话:“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
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
看着前女友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的。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
第100篇、爱情故事没有人敢淘汰她的爱
世上没有完美的恋人,但却可以拥有完美的爱情。比如她和他。
那天,他在街上邂逅了她。她出众的外表让依旧单身的他怦然心动。本来他是要去参加一个同事的聚会,但他突然改变了主意。爱情来临的时候是容不得犹豫的,一旦错过了,后悔都来不及。他“嗯啊”着向同事们找了一个不去参加聚会的理由,然后像特务一样尾随着她……最终知道了她的住处。
第二天一大早,他早餐也没有吃,就在她家门口静候她出门。不一会,一身运动装的她从外面跑步回家,半小时后,她换装后再次出门。他依旧远远地跟随着她,并得以知道了她的工作单位。
得知她有晨练的习惯后,一向喜欢睡懒觉的他决定改掉这一恶习,加入到爱情长跑的队伍中。他买了和她颜色相配的运动装,在同一时间内和她跑同一条路线。
渐渐地,她也注意到了他。看到他笨拙的跑步姿态和气喘吁吁的样子,她感觉这个男人既可爱又可笑!
那一次,他跑在她前面,不小心崴了脚。看到他大山一样倒下来,她花容失色,匆忙跑过来扶他……
这以后,他们认识了,经常相约着一起跑步。一年后,他和她跑进了婚姻的殿堂……
她在他的眼中几近完美,秀外慧中,话语温柔。惟一让他感觉有些缺憾的是,她不会唱歌,偶尔斗胆唱一句,也是五音不全。
他平时喜欢唱歌,民歌、通俗歌曲都唱得有模有样。有一年参加了全市业余歌手大赛,还差一点获得了名次,这让他一直引以为豪。
你说话音色这么好听,唱歌怎么就不行呢?他感到有点难以理解。看到他一脸困惑、遗憾的表情,她的脸倏地红了,像一颗红苹果。从此以后,任凭他怎么鼓励,她再也不开口唱歌了。
不幸是突然降临到他头上的。那一阵,他经常鼻塞、头晕。开始他也没当回事,后来嘴巴会莫名其妙地流出血来。在她的催促下,他才不情愿地跟着她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了,他患了鼻咽癌。这样残酷的结果,于他而言,如同五雷轰顶,他一下子瘫软在地,怎么也站不起来……
她百般地宽慰他,但他始终沉默着,不发一言……
经过多次的放疗和化疗,他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望着镜中自己憔悴的模样,他感觉生不如死。
看着心爱的人一脸的消沉与绝望,她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流血。她不知道如何帮助他重新树立起活下去的信心。
此时,市里正举行全市平民才艺大赛。她眼着一亮,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并鼓励他参赛。他凄然一笑,摇头拒绝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自己报名参加这次大赛。
得知这个消息的他,对她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你疯了吗?你五音不全,去参加比赛只能让大家笑话你!
她眼含泪水:我是替你参加的这次比赛。我们来比赛一下好不好?我争取在这次比赛中获得名次,而你要保证快乐地活下去……
他用手指点着她坚挺的鼻尖:别犯傻了,我都没有获得过名次,你就更不可能了。我的病是治不好的,就像你在这次比赛中注定要被淘汰一样……
她用手捂住了他的嘴:我就是要和你比赛一场,我保证能在比赛中获奖,而你也要答应我好好地活下去!
看着她急切的充满期待的眼神,他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她托同事找了一名音乐教师教她唱歌。音乐老师听她开口试唱一句就笑了:你唱歌五音不全,现在学唱歌太晚了!同事把她和丈夫比赛的事告诉了音乐老师,音乐老师流泪了,收下了她这个学生,并答应尽最大努力来提高她唱歌的水平。
她开始疯狂地练歌,在家中为丈夫做饭时,一个人在厨房里大声地唱;为丈夫送饭的路上小声哼唱。常常是唱着唱着就泪流满面了……邻居和路人都认为这个女人疯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他趴在床上默默地哭了……
全市平民才艺大赛终于拉开了帷幕。初选赛,她五音不全的歌声让评委们全都皱起了眉头,观众席上甚至传来了喝倒彩的声音。
一位评委毫不客气地问她:你知道自己唱歌五音不全吗?
她羞愧地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还要参加这次比赛呢?
她噙着泪水把参赛的缘由告诉了评委。
长时间的沉默后,发问的评委站起来,走到她跟前,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带头鼓起掌声。所有的评委和观众都站了起来,为她送去了最热烈的掌声……许多观众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她顺利地通过了初赛。
这样的结果,令不明真相的他感到难以置信。是的,五音不全的妻子竟然能通过比赛的初赛。那么,自己的病看起来也不是不可以治愈的。他开始好好吃饭,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并要求院方为他搬来一台电视机,他要在病房内亲眼目睹妻子参加决赛时的风采。
决赛是在电视上现场直播的,在病房里听完妻子的歌声,他有些失望,断定妻子获奖无望了。但最后的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妻子最终获得了本次大赛临时增设的一个奖项——特别奖。
主持人宣读了颁奖词:这是一个伟大的妻子!是的,她的歌声并不美妙,甚至可以说有些五音不全。但为了帮助患病的丈夫重新树立起生活下去的勇气,她甘愿在大众面前自曝其短,勇敢地参加了本次大赛。按照她的唱歌水平,她早就应该被淘汰了,但没有人敢淘汰这份最深沉的爱,评委不敢!因为观众不答应……
听着电视上传来的雷鸣般的掌声,他的眼泪夺眶而出。在那一刻,他感觉电视屏幕上的妻子就是一个天使,他分明听到了天使在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