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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锦集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06 1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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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锦集》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纪念

张永康搬家的时候,只带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件随身衣物。好在他租下的地方生活设施十分齐全,连被褥都是新的。

那是一个很幽静的小区,只有十几栋房子,彼此间离得很远。推开窗子,前面就是一片小树林。张永康十分满意。他的职业是广告设计,每天凌晨开始工作,清早6点钟结束。合上电脑,给自己沏一杯咖啡,张永康会坐到窗前,看着一轮红日冉冉升起。

可是,搬来没多久,张永康就发现一件怪事。每天清早6点钟,正当他工作结束,就会有一个女孩出现在树林中。那女孩身材高挑,十分漂亮。坐在一个固定的长椅上,她不停地变换姿势,十分古怪。而更古怪的是,10分钟后,女孩起身离开。不过片刻,她又换了一套衣服出现在树林中,依旧坐在长椅上,摆出各种姿势。如此这般,从清晨6点到8点半,她要换六七套衣服。而且,她所有的衣服看上去都很时髦。

张永康微微皱眉。看她的举手投足,像是有人在远处为她拍照。可小树林里,只有几个老人在打太极或练气功,压根不见摄影师啊。张永康奇怪,这女孩到底在做什么?

一晃,半个月过去。这天清早,张永康喝罢咖啡,来到楼下。女孩已经回去换衣服,他问旁边闲坐的老人:“你认识刚才那个女孩吗?”

“不认识。很奇怪的女孩。听人说,是个模特。”

张永康不再说话。即使是模特,好像也不用每天都来练习摆拍照的姿势吧?就在这时,女孩又来了。她依旧坐到那个椅子上,不停地变换着各种表情。这次,张永康看得一清二楚,她的神情忽而冷若冰霜,忽而笑颜如花,忽而又变得古灵精怪。最令张永康佩服的是,女孩旁若无人地做这一切,专心致志。

回到家,张永康吞下两片安眠药,用被子蒙住头。一觉睡到天黑,张永康起身出门,采购、做饭、吃饭,看电视……他的时间,总是排得满满的。

不知什么时候,天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整夜。像往常一样结束工作,张永康端着咖啡杯走到窗口。那女孩,竟然又来了。像往常一样,坐在长椅上,变换着姿势和表情。现在,张永康突然觉得不对劲儿。这女孩,怕是神经有问题。雨打湿了她的衣服,她却浑然不觉。就在女孩去换第三套衣服时,一个二十多岁、胸前挂着相机的年轻人冲了过来,将自己的雨衣披到女孩身上,不停地对她说着什么。女孩看上去似乎欣喜若狂,一把抱住年轻人,再不肯松开。

年轻人抱起女孩跑向远处,张永康愕然。果然有人一直在为女孩拍照!那么,他藏在哪儿?

令张永康没想到的是,从那天起,那拍照的年轻人从幕后转到了台前。他举着相机,远远近近地拍着女孩。女孩不停地换衣服,年轻人不停地拍。偶尔,年轻人还对女孩指点着,叫她侧头,弯腰,或者摆出其他的姿势。女孩十分顺从,不摆姿势的时候,脸上一直带着笑。

渐渐地,张永康对年轻人和女孩千篇一律的行为变得厌烦。他们为什么不换个地方?比如到有山有水的地方?每天要拍两个多小时,那年轻人不觉得闷?

张永康在租住处呆了半年,看厌了窗外的景色,离开了。搬走之后,他再没见过那个女孩。

一晃,两年过去。这天,张永康吃着饭,随意地打开电视。他一下子愣住了,是访谈节目,嘉宾竟然是那个古怪女孩和摄像师。

张永康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女孩是刚刚在模特大赛中夺得冠军的王晓梅,摄影师是她的男友,刘子军。

画面中的刘子军一直在微笑。当主持人问他,怎么把王晓梅从精神的深谷中拉出来,刘子军的神色顿时变得凝重。

从刘子军缓慢的讲述中,张永康得知了一个缠绵凄恻的故事。

三年前的王晓梅还是个业余模特。年轻的她满怀激情和梦想,一心想成为专业模特,走上高贵的红地毯。男友是个摄影师,为了帮她实现愿望,曾有一段时间,每天都特意来树林为她拍照,然后发给各大经纪公司和时尚杂志。

就在两人踌躇满志,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南方台风“云娜”登陆,男友只身前去采访,却意外身亡,再没有回来。得知这消息,王晓梅惊呆了。有整整一个月,她不说一句话,连眼泪都没有。她不肯接受深爱的男友去世的现实,精神渐渐出了问题。

后来,就像张永康看到的那样,王晓梅每天都到楼下,变换不同的衣服,想象着男友在为自己拍片。她沉浸在过去的记忆中,无法自拔。

刘子军一直喜欢王晓梅。他是她的高中同学,在一家电子厂当技术员。听说了王晓梅的遭遇,他既心痛又怜惜。自从那天在雨中把王晓梅带回家,他就开始扮演她“男友”的角色。为了给她拍出好的照片,他刻苦学习摄影技术。为了治疗王晓梅,他读了大量有关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书籍,整整两年,他的生活全部以王晓梅为中心。值得庆幸的是,时间一天天过去,王晓梅终于渐渐康复,而刘子军也等来了她的爱。

“整整两年,你不觉得辛苦?”主持人问刘子军。

“不,有爱就不觉得苦。”

主持人脸上露出赞叹的神情,目光又转向了王晓梅:“你觉得,是什么支撑着你一路走向了成功?”

王晓梅想了想说:“是子军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活着的人幸福,就是对死者最好的纪念。幸福,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需要自己去争取。不仅要争取,还要积极地去争取。明白了这个道理,我渐渐放下了过去。”

下面的话,张永康再也听不到了。他缓缓坐到沙发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这么浅显的道理,他为什么不明白?那场大台风,夺走了妻子和幼小儿子的生命。这几年,他沉浸在痛苦的深渊,甚至不敢回家。他在外漂泊,深夜拼命地工作,生怕自己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半夜醒来,他无数次想过自杀。

张永康抱着头,泪水浮出了眼眶。他关了电视,站起身。

在街上,张永康不停地走着。破天荒,他没有工作,他行走了整整一夜。“活着的人幸福,就是对死者最好的纪念。幸福,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需要自己去争取……”这些话反复在他的耳边回放,直到黎明。

张永康站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呆愣半晌,拿出手机。有个女孩,一直都很喜欢他,整整两年,她默默地关注他,想照顾他。可是,他从没给过她机会。

“我们,一起去散个步好么?”张永康艰难地说道。

女孩沉默半晌,说:“好。”

合上手机,张永康伸手拦了辆出租车。这时,天已经亮了。

第2篇、爱情故事一个安庆小伙的浪漫情事

遇见一见倾心的她

由于家境贫寒,詹伟民小时候没少吃苦头,一年当中,只能吃到三顿白米饭。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上小学四年级时,他回家找父亲要钱买钢笔,可家里根本没钱,为此,他在家哭了半天。

詹伟民身材矮小,走街串巷时最怕的就是遇见恶狗。一次,詹伟民在一个村庄吆喝时,突然一条大狗扑上来,一口咬住詹伟民的小腿,顿时鲜血直流。正在不远处的一个老太太赶忙用棍子吓退了恶狗。直到今天,詹伟民的腿上还留有当年被狗咬的伤疤。

虽然环境恶劣,但詹伟民聪明又能吃苦,还擅长与人沟通。两年后,詹伟民给家里汇去了800元钱,一下子在村里引起了轰动。期间,詹伟民卖过钢笔、地图、照相器材等。

1998年春节之后,在外漂泊多年的詹伟民回到老家安庆创业,开了一家照相器材经营部。创业初期,詹伟民跑遍了各乡镇的婚纱影楼和照相馆,和很多老板都成了好朋友。由于营销措施得力,很快打开了局面。

一天,詹伟民去信用社贷款,无意中认识了女孩王金霞。王金霞在太湖开了一家摄影店,刚开业时,生意火爆,然而现在出现了经营危机。

詹伟民见王金霞皮肤白皙,外貌清秀,身材修长,对她一见倾心。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詹伟民听了王金霞的烦恼之后,主动帮她策划了一场营销活动。为了赢得心爱女孩的芳心,詹伟民自己出钱,租赁了音响设备,还印刷了宣传单,在县城里四处散发,让王金霞非常感动。

得知几天后是王金霞的生日,詹伟民计上心来。王金霞生日的那一天,詹伟民买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准备送给王金霞。詹伟民到了王金霞住的地方,深情地说:“阿霞,我第一眼看到你时,就深深地被你迷住了。做我女朋友吧。”这时的王金霞觉得很意外,她吞吞吐吐地说:“噢,这太突然了,让我考虑考虑吧。”詹伟民递给王金霞玫瑰时,她说什么也不愿意接过去。

詹伟民可急坏了,这怎么办呢?他转念一想:可能是自己的诚意不够吧。他立马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捧着玫瑰花对着王金霞说:“阿霞,你如果不做我女朋友,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了,直到你同意为止。你放心好了,我会一辈子好好呵护你、珍惜你、爱你的!这辈子,我就认定你了,非你不娶!”这时的王金霞觉得很气愤,怎么会遇到这个神经病?王金霞很不耐烦地说:“你是不是神经病?赶快起来吧,我不吃这一套!”詹伟民听了后,还是很深情地说:“是的,我是神经病了,我这种神经病,是因为你引起的,只有你才能治好我这个病。”旁边围了很多人看詹伟民的笑话。

王金霞还是不理睬,跑到里面房间去看电视去了。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王金霞这时才想起詹伟民,赶紧起身去看詹伟民还在不在,没想到的是,詹伟民还是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单腿跪在那里。这时王金霞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也很是感动,从这个细节来看,觉得詹伟民是个重情专一,体贴的男子。王金霞急忙说:“你赶快起来吧,有话好说,我刚刚心里着急,说的是气话,你别当真。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了,快快起来吧。”

闲聊时,詹伟民得知王金霞的母亲第二天会过来看女儿,头脑灵活的他顿时觉得机会来了:要想追到王金霞,就必须先得到未来丈母娘的认可。詹伟民去车站接王金霞的母亲,然后一直陪着老人家。詹伟民嘴巴很甜,又会做菜,很快便和王金霞的母亲熟络起来。

这年秋天,王金霞带着詹伟民回到老家看望父母。王金霞的父亲听说詹伟民的家境后,强烈反对两人交往。王金霞告诉父亲:“詹伟民踏实能干,将来会有出息的。”父亲说:“一个小学还未毕业的人,能有什么出息?”在王金霞母亲的劝说下,父亲这才接受了詹伟民。

一天,王金霞和詹伟民从安庆出发,骑着摩托车回岳西给王金霞的母亲过生日。摩托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狂奔,两个小时后,因发动机发热,王金霞和詹伟民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王金霞看着白雪皑皑的大山,唏嘘不已。詹伟民说:“我向你保证,一定把生意做好,将来买辆汽车,这样你回娘家就方便了。”詹伟民本以为王金霞听了会很激动,谁知她说:“有车有什么用,不照样还要在这山路上绕来绕去吗。要是能坐上直升飞机回娘家,那该多好啊……”

王金霞的一句玩笑话,却让詹伟民记在了心底……

夫妻携手打拼美好未来

2003年初,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由于还在创业阶段,婚礼很简单,只是双方的亲人在一起吃了顿饭。詹伟民满怀歉意地对王金霞说:“我欠你一个完美的婚礼,将来一定会补上的。你既然嫁给了我,只要有碗饭吃,我肯定会让你先吃饱。”

物质虽然贫乏,但有了丈夫这句话,王金霞觉得满足而幸福。詹伟民一本正经地对妻子说:“这段时间,忙着追你,生意都荒废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做生意了。”王金霞听了哈哈大笑。

婚后不久,非典疫情肆虐。很多人出门都需要证件照,照相器材店的生意非常火爆。可好景不长,生意再次变得异常冷清。詹伟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詹伟民擅长观察,通过走访市场,他很快就有了新的主意。詹伟民找到一家超市,对老板说:“现在有个两全其美的项目,不知你们可有兴趣?”对方一听,冷冷地说:“是什么项目?”詹伟民说:“如果顾客在你这里购物达20元以上,我免费给对方拍一张照片。”超市老板一听,不要自己出一分钱,还能促销,这种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谈妥后,詹伟民和王金霞带着数码相机,在超市的收银台边上摆了一台电脑,超市电脑形象设计店就这样开张了。让詹伟民和王金霞惊喜的是,前来拍照的顾客非常多。一些顾客在拍照后,想放大照片;还有爱美的女顾客,想换成明星的发型等。詹伟民和王金霞本就只提供电脑形象设计,这些另外的服务都是要收费的,每张照片收15元不等的服务费。开业第一天,就有几十个顾客设计了新形象。看着摊位前熙熙攘攘的顾客,詹伟民和王金霞心里乐开了花。

第3篇、爱情故事西红柿里的爱情

女人在厨房做饭,男人在客厅陪我下棋。

女人喊:“你进来一下。”声音很大,语气却温柔。男人去了一趟厨房,只有几步远,用了一溜小跑。

出来时,他拿着切开的西红柿,边咬边问我:“该轮到谁走棋了?”

我问:“你喜欢吃生西红柿?”

男人一边咬着西红柿,一边抬头瞅瞅厨房:“不太喜欢。”

我继续问:“那她为什么喊你,还切了这么一大块?”

“她以为我喜欢,”男人说,“刚结婚那阵子,家里穷,我又馋,每次炒西红柿,她都要切一块,塞在我的嘴里。那时,我爱吃,现在,我不太喜欢了。”

“为什么不告诉她?”

“为什么要告诉她呢?假如她知道,我一直不爱吃她切的西红柿,你想,她会不会很失望?”

那盘棋,他赢了。冲着厨房,他扯开嗓子喊:“老婆,我赢了,吃了你的西红柿,我变得精力充沛、思维敏捷!”

爱情需要表达,一起生活久了,爱情的表达就变成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习惯。

比如为爱人沏一杯热茶,给爱人掖好被角,跟爱人开一个小玩笑,往爱人嘴里塞一块西红柿。当然,茶可能烫了,被角可能没有掖的必要,玩笑可能稍显粗俗,或者西红柿的味道不好。

但是,千万不要拒绝,因为你拒绝的,不是一个动作,而是爱情。

那些握过手,唱过歌,流过泪,爱过的人。所谓曾经,就是幸福。

第4篇、爱情故事我在你身边.刘梦瑶

转眼间.这是第四年开始了.

对不起,把你丢了半年这么久.一个人应该很累把.

我回来了,不会在走了,刘梦瑶.

还记得吗.

2012年十二月八号,那时候我们多么单纯,

那时候我追你好像就是一天把.一天就追上了.当时觉得老婆好天真啊.哈哈.

没想到一梦三年.

从刚开始的每天早上.中午.晚上.天天电话不停,对吧.每天情话不断的.现在一想都好暖心,

那时候因为工作问题,上班不能老打电话.你老生气,说我挂你电话.

不过你还是很聪明的呀.给我买个蓝牙耳机,让我带着.那样干什么也不打扰打电话.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我送你的冬天三件套.

反正我是记得,你冬天就不听话,让你朝东你就朝西,非得给我对着干.

但是没招呀.

还知道吗?

我送你的第一个情人节礼物.我说你猜不到猜不到.

你把你想到的都猜完了.但是还是猜不到.我说是你可以每天带身上.随时随地能看到的.你不信,.

然后我送了你一首歌.对把.嘿嘿.

现在一想想那时候呀.年轻呀.哈哈.

没有不吵架的情侣,没有不闹矛盾的情侣.

我们也经常吵架,虽然说我超不过你把.也不舍得揍你把.没办法。男人得疼老婆.万一跑了怎能来是把.

所有情侣都知道.都经历过.

感情都会有一个磨合期,

就是一断感情.刚开始的时候.会每天腻歪在一起.

慢慢的就会谈很多.很多,.很多情侣因为这个分的把.没感觉了.

但是你想想分完之后.你又想回去.你们理解这个滋味.很难受.

上次.我们就是因为把.

吵架太厉害了.分开了半年.

可是忘不了.真的忘不了.

今年也许是老天给的一个机会把.

你去济南考艺考,你说一个人无聊.我说我去找你.

然后你说好呀.

老爷们没几个我这样的.当天晚上给我做的.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早上凌晨三点到火车站等着六点.

恐怕睡过火做不了最早的火车.这样就能早见到你了.

半年.

刚见你的时候,真的发现你成熟很多很多,.

很心疼你,.半年胃疼,肚子疼,难受的时候没有我在.是谁哄你的.很担心.

不过唯一没变的.还是俄我.

你说想干嘛.我只要一不同意.你就阿宁.阿宁的.然后就让你去做.

都这么大了,

要是在玩不重样的,真叫人败坏死了.

你想结婚了.我就娶你,

不想结婚,我就陪你玩够,.【陪你上完高中.上完四年大学】不会离开.

我爱你.刘梦瑶.

所有的情话,全部在我的行动里面.

我并不是图你什么.男人该有的.我会去努力得到.

你想要的,我都给你.

没有的,我会去努力得到.给你一个未来.给你一个家.

没有太多的情话对你说.没有天长地久,海誓山盟,永远不分开.

人都会死.

我就想对你说.刘梦瑶.你在一天.我邵龙龙会好好爱一天.

不会再分开了.不会在对你发脾气了.不会再说你了.

第5篇、爱情故事为救姐姐搭上了爱情 分手后峰回路转走进最

2013年9月4日,河南省方城县大华宾馆,郑玉华见到董太生。他们曾经是一对恋人:当年,董太生给郑玉华的姐姐捐了骨髓,也许处于感恩郑玉华与董太生谈了恋爱。后因郑玉华经不起两地煎熬而背叛了董太生,最终两人分手。几年后,郑玉华的姐姐再次病发,唯一能救她命的仍是董太生。而此刻,面对郑玉华的再次求助,董太生会答应吗?他们之间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捐髓男子之恋:是感恩之还是趁人之危?

1988年,家住江苏镇江的孙玉梅与丈夫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了小学教师郑多海。郑多海比孙玉梅大7岁,妻子因病去逝后,留下他与5岁女儿郑玉芳相依为命。相似的命运,孙玉梅与郑多海很快结婚,第二年有了女儿郑玉华。

在郑玉华的印象中,姐姐从小带她,对她非常好。2001年,姐姐读高三,郑玉华读初二,父亲患上类风湿,只好办理内退。骤然间,所有重担压在了妈妈肩头。年满18岁的郑玉芳主动提出辍学打工,供妹妹郑玉华读书。之后,郑玉华到深圳平湖德昌电子厂当工人,每月寄钱回家。

2006年郑玉华考上了南京林业大学。在深圳的姐姐很激动:“妹妹,你安心地读书,学费和生活费归姐姐包了。”郑玉华知道自己欠姐姐太多,感动得哽咽落泪。多次QQ视频聊天当中,细心的她发现姐姐老穿着多年前的旧衣服,泪水模糊……

2007年底,姐姐开始低烧不退,吃药输液无效,到深圳龙岗医院诊断为急性粒细胞白血病中期!医生意见:必须尽快骨髓移植,一是寻找配型骨髓,二是筹20多万手术费。之后姐姐辞职回家告知父母。父母把她送到南京市中医院化疗。郑玉华闻讯也如遭霹雳,一路哭着冲到医院,和姐姐相拥而泣。

接下来,一家人争相为姐姐的骨髓配型。可他们居然都配型失败。在医生建议下,他们向中华骨髓库求助。2008年4月,中华骨髓库河南分库告诉她们,已经找到一份吻合的骨髓:董太生,1983年生,河北唐山人,在南阳理工学院上学时检录资料,但留下的号码已经停机……于是,郑玉华自告奋勇,动身来到南阳,找到了唐太生和同学在这儿开店,径直找来……

4月中旬,董太生正在南阳市工业路上开着热水器专卖店做生意。郑玉华没打招呼就突然到访了。郑玉华风尘仆仆、一脸焦灼和忐忑。一见董太生,她就掏出自己的身份证和一堆医院就诊资料,说自己名叫郑玉华,带着哭腔恳求他救命。董太生吓了一跳,确认她不是一个骗子后,让员工看店,把她带到了旁边的面馆,叫了两大碗面,让她一边吃一边慢慢说。

平静下来后,郑玉华含泪告诉董太生:“姐姐有恩于我,我欠她的太多太多。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姐姐……求求您,救救我姐姐。”说到这儿,郑玉华已哭得梨花带雨。董太生感动得心都软了,觉得这对同父异母的姐妹感情这么深厚也不容易。可是他的心中格外犹豫:当年他加入骨髓库不过一时冲动而已,后来他也道听途说了一些捐髓的害处。为陌生的外地女孩捐髓,万一损伤了自己的身体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迟疑半晌,他站起身搪塞说“店中事多”,又说“必须考虑考虑”,让郑玉华回江苏等消息。郑玉华一听急得泪水飞迸,一把拉住他,说:“我姐的命就系在您身上了,求您了!”此时,董太生才认真地打量了郑玉华:皮肤白皙,身材苗条,梨花带雨的眼神惹人怜爱……他怦然心动,一时恍惚了。见他还在迟疑,似乎心动,郑玉芳终于抛出了最后的条件,红着眼圈小声道:“只要能救我姐,你让我做什么都行。”她说到这个份上,董太生如何再拒绝,只得答应了。郑玉华神情激动,忘形地拉着他的手连声道谢。董太生握住她细嫩的手,很久不愿松开,郑玉华略略一惊,也就任由他握住了。

当晚,当天晚上我们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董太生告诉郑玉华,她是他梦寐以求的温柔型江南女子。郑玉华则淌泪告诉董太生,我们是注定的缘分……第二天,董太生就随郑玉华去了南京,店中生意交给合伙的同学打理。

他的到来令郑家千恩万谢,父母和姐姐生怕怠慢他,叮嘱郑玉华多陪陪他……在朝夕相处中,两人的感情飞速发展,如胶似漆,然而都对她的家人很默契地不露声色,保守着秘密。期间,郑多海卖掉房子,借遍亲邻,凑到20万元手术费,还差3万多元。董太生毫不犹豫地把一年多来赚的5万元交给郑玉华。郑玉华将钱交给父亲,只说从朋友那儿借来的。

5月初,郑玉芳的骨髓移植手术在南京市鼓楼医院进行。采集造血干细胞的过程持续四小时,不能随意活动,他出现心慌、恶心、抽筋等症状。郑玉华闻讯过来,握住他的手陪他聊天。为了缓解他恐慌的心情,她答应:等姐姐的病情好些,两人就公开关系。

一周后董太生出院了。半月后,郑玉芳出院了。在南京呆了差不多一月的董太生准备陪他们回镇江。郑多海过意不去表示谢意,郑玉华终于发话,对父亲说:“爸,你不要客气了,我和太生……5万元也是他的。”郑多海夫妻和郑玉芳顿时明白了,当场同意了这桩恋情。

怀恨的决裂:不珍惜也不放过善良的爱

董太生在镇江呆几天后,恋恋不舍地回到南阳。郑玉华回到南京上学。两个人靠短信和电话保持热恋的温度。不久郑玉华放暑假,应董太生的要求到南阳和他团聚了,一住个把月。因为也想回家看看姐姐和父母,不到9月他们只好含泪惜别。

恋爱中的郑玉华对董太生依恋,每天一有空就给他打电话,一打就一个多小时。可董太生的生意忙,又自恃是她的恩人,不是太注意她的感受,经常挂断电话,歉疚地说晚上再给她回话。很多次,忙一天的他又累又困,倒头就睡。时间久了,郑玉华有些抱怨他的爱意不够。2009年3月12日,郑玉华生日,可令她失望的是,董太生也因为有事忘记了。

这时,一个叫赵丹的大学同学出现了。

赵丹也是镇江人,家境良好。在认识郑玉华之后开始追求她。学业不繁重的她,也慢慢地经常和赵丹等人吃饭、活动。终于一天赵丹表白,他暗恋郑玉华已久……郑玉华当然不接受他,说男友是姐姐的救命恩人。不料赵丹掷地有声:“你没结婚,还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我不会放弃。”

第6篇、爱情故事王雅捷:就这样登上幸福的列车

在“西圣地”,

遇到人见人爱的好人

王雅捷自幼就有表演天赋。1997年考入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时,家里不富裕。父亲虽然是词作者,但属于那种潜心创作不求财的人。父母深深爱着女儿, 18岁的王雅捷,非常感动,就是从那时起,她心里种下了奋斗的种子。

2001年毕业后,王雅捷成为“北漂”中的一员,但是却找不到一部戏。同学推荐她去找《马大帅1》剧组,这却把她吓了一跳。她想:赵本山老师会看上她?找他演戏的演员可多了,自己算哪棵葱啊?

犹豫再三,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王雅捷还是去了,但没有化妆。她自己估计希望不大,何必操那份心呢?可她做梦也没想到,赵本山要的就是她的“土”样,而且还能够成为赵本山老师的同事。

“玉芬”形象自此深入剧迷们的心里。王雅捷一下子火了,片约应接不暇。现在每次谈到这些,她对赵本山老师充满由衷感激,她从赵本山老师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2005年3月,王雅捷进入《西圣地》剧组时,已经参演过十余部影视剧和舞台剧了,可她自始至终保持低调,自觉与媒体“绝缘”,没有绯闻,远离炒作,似乎秉承的是父亲的老师工作的“传统”。

剧组有个与她一样崇尚奋斗的演员,他叫于洋。不过,王雅捷对他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因为他“有些滑头”。于洋到底有多“滑头”?剧组却没有人能完整地说出一条半条来,反而有位女演员当着王雅捷的面说:“我要是没有男朋友,一定把于洋搞定。”可见,于洋是个受人欢迎和喜爱的好人。

她何尝又不知道,给剧务帮忙,为同事带盒饭,帮同事摄像扛机器……哪天不看到于洋“雷锋”模样!当然,她也有被他帮忙过,路上他曾帮忙拎过行李箱,还是没有接到她请求帮助信息而主动施援手的。

当时,剧组的演员没有想到,他们会在后来成为了一对恋人。

最是那一盒酸奶的温柔

2005年4月,连王雅捷自己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跟于洋相爱。

拍摄《西圣地》的时候,他们在新疆的克拉玛依,打井采油战天斗地,生活之苦不难想象。

剧情里,正当王雅捷和恋人沉浸在浓情蜜意里时,昔日同学于洋半道杀出来。他已经是钻井队队长了,手中有权力,岂能眼睁睁让自己暗恋的姑娘旁嫁他人!在于洋处心积虑的离间下,王雅捷最终离开恋人,投入于洋的怀抱,并且很快怀上他的孩子。然而,当她提出与他结婚时,于洋却害怕影响到自己的前途,一再拒绝。王雅捷追悔莫及,在央求于洋带自己走而无望的情况下,借外出学习之机偷偷生下孩子,不久,谎称帮人带的而将孩子带回克拉玛依。不幸的是,回来没多久,她外出勘探,意外牺牲……

你看,剧中的于洋是不是够坏?不过,这是在剧情里。正是这出爱情悲剧,彻底颠覆了于洋在王雅捷心中的地位。她惊喜地发现,戏里的于洋,的确很坏,但现实中,却并非如自己所想象,“有些滑头”,原来,剧组同事所言他的种种好处,都是情动于中而外于形,于洋的的确确称得上“好”。

那些日子,拍戏比较辛苦,尤其在夜间。一天,王雅捷实在饿得不行,四处找食品。当时,新疆有那种“大罐”的酸奶,用勺子一勺一勺舀着吃,大家都很喜欢,当时王雅捷手里拿着一罐,猛然发愣,乖乖,满罐酸奶表面,全被白色的毛毛覆盖了。于洋马上撂下自己手中的酸奶,夺过王雅捷的,话也不说,扭身就跑出去。3分钟后,他双手捧着一罐酸奶,气喘吁吁站在王雅捷面前。王雅捷愣了,心里直感叹他的速度奇快。

由于在戏中饰演的是一对情侣,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客套。王雅捷要接酸奶时,于洋说,这回放心,我查验过日期。她于是微笑着将一罐酸奶吃完,同时也将于洋吸纳入心。不过,谁也没有明白表达,只是通过眼神,互相感觉对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自然,局外人无从知道,他们的情语到底是“戏”言还是实话。

一次拍戏耽误了吃饭,午夜时分,王雅捷胃痛发作,疼得同寝室的姐妹惊慌失措。大家翻箱倒柜帮忙找药,可惜全都没有储备。大家只好帮她按摩胃部,还一边像哄婴儿似的安慰她。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于洋知道后,风风火火赶来,问王雅捷胃痛症状。问完,马上跑去附近医院、药店买药。药买回来,服下后,王雅捷的胃疼才好一些。

五月的新疆乍暖还寒。

王雅捷和剧组姐妹趁拍戏空隙,到街上闲逛。她突然被街边摊子上的羊毛线迷住,起风了,要是于洋能有一块这种毛线织成的围巾护脖,该有多好,遗憾的是,她不会编织。姐妹们也被毛线吸引,摸摸看看,随即纷纷慷慨解囊,大量采购。王雅捷磨磨蹭蹭,局促不安。有人问她怎么了。她脸一下就窘得发白,称自己不会。“你只管买,我们都能教啊。”姐妹们全来怂恿。王雅捷立即兴奋地大买特买,还说就拿这个学手艺了。毛线买来了,只要有空,王雅捷就求姐妹教编织。白天拍戏本来就累,可王雅捷晚上却常常编织到深夜。即使如此用功,一条围巾也差不多花了她近一个月的时间。

6月3日,于洋过生日。剧组的人纷纷送祝福送贺礼,独独王雅捷没送。大家都纳闷,又不好“催”,以为她寡情薄义。谁知,王雅捷趁大家开工,偷偷将那条围巾塞进了于洋的行李箱里,并且马上短信通知他,查收自己的特别贺礼。于洋像是王雅捷肠道中的小蛔虫,居然全然明了她的心思,自此收藏这条围巾,“没舍得”用一次,即使风再大。

由于保密工作到位,加上拍戏常常“两地分居”,即使会上一面也有“朋友探班”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搪塞,所以,两人的恋情始终不为外人察觉。

情到深处,

他们登上“秘密列车”

2005年12月,辽宁开原的天气寒冷。王雅捷正沉浸在《马大帅3》中女一号“玉芬”的角色表演中,无意发现围观者中,赫然立着于洋,当即“走神”。尽管就是那么几秒钟,却仍然没有逃过导演赵本山的眼睛。

戏一拍完,王雅捷就被赵本山请走。赵本山问她为什么走神。王雅捷觉得奇怪,矢口否认。赵本山说瞒得了别人但瞒不了他,让她“坦白从宽”。见实在瞒不过,王雅捷只好从实招来。原来,她和于洋有个约定,谁拍戏有空,即前往对方营地探班,但必须自然而然,不得引发风吹草动,闹出什么绯闻来。半个月、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他们才能这样“偷偷”见上一面,随便如普通朋友一般聊聊,王雅捷能不“一惊一喜”么?赵本山说于洋他认识,接着,双手抱胸,抬头仰望,半晌不语。王雅捷心里非常紧张,生怕他要开始训诫。没想到的是,赵本山语重心长地说,两个人做同一个行当,不合适,要找,就别找同行。

王雅捷认真考虑后,告诉于洋,以后探班,不能让赵本山大叔碰到,否则,后果自负。于洋连为什么都不问,就“遵命”了。

2006年8月,王雅捷拍戏间隙,回了一趟家。毕竟婚恋大事,不跟家里尤其是母亲说一声,实在不妥当。然而,面对母亲,她却期期艾艾,不知从何说起。总算实话实说。旁边“偷听”的奶奶却跳起来:“傻闺女,他最后都把你害死了,你还要跟他?”母亲听罢,乐得直不起腰来。王雅捷也撑不住,倒在沙发上,可爱的奶奶,真的对《西圣地》“入戏”太深啊。

因为都是演技派、实力派,他们的恋情,居然没有被同事识破。当然,王雅捷那些姐妹是不敢相信,这个一直都跟大家唱于洋反调的女孩,怎么可能会跟于洋谈呢,何况于洋还比她大9岁。

但是他们真的相爱很深。于洋去香港拍戏,一有空就跑各大商场,给王雅捷搜猎化妆品,由于拥有众多会员卡,逛的商店又多,人送他外号“旺角VIP”。他去日本拍戏,时间紧张,他抓住空隙,背着大包上街,搜猎化妆品。同事看到他,才喊出个“于”字,他已经“失踪”了,所以,大家都叫他“中国移动”。同事怀疑他狂购化妆品的动机。于洋嘿嘿一笑,一个“送亲戚”就忽悠了所有人。

2008年8月,已经有一个月不见于洋,王雅捷瞅准空隙,赶去《秘密列车》现场探班。听说该剧还有一个女特务角色缺人,她当即申请饰演。导演同意,却又抱歉,说这只是个配角,而且戏份不多。王雅捷说“没事没事”,马上要导演说戏。

没想到,剧情里,她什么话也不用说,就是不停地换新旗袍,走过来,走过去,而且,与于洋也没有对手戏。但这已经令她相当满意了,有戏就来,来了就看于洋,往返车旅公费报销,太值了!除了于洋,没有一个人“看穿”王雅捷。

2009年8月,王雅捷细心的母亲还是从电视剧《秘密列车》中,王雅捷与于洋在医院匆匆相遇的一个镜头里,发现他们之间有猫腻,于是电话追问。王雅捷承认了,并且告诉母亲,他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母亲尊重了女儿的选择。

我们祝愿这对我们喜欢的明星恋人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第7篇、爱情故事甜蜜爱情的背后

一个叫小娴的女子,在深爱她的丈夫患绝症离开她后发现一个秘密,原来丈夫在和她相爱的时候就已经被确诊为绝症,时日不多了。小娴于是陷入一种痛苦中: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从前的幸福,从前的誓言,都是真实的谎言吗?

我喜欢这种在生活中遇见一个人,然后,很自然地牵起他的手,一直走下去的感觉

今天是我老公肖宇离开这个世界整整一年的日子。早上,我把孩子送到幼儿园,看着她朝我懂事地挥挥小手,我的心就再也没有平静过。我的眼泪直往下掉,班是没办法去上的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却又觉得心里好像有些东西不吐不快。

我和肖宇是在1997年的夏天认识的。7月19日,下班之后,我又参加了一次不成功的相亲活动,心里乱乱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有些心不在焉,不幸被一辆摩托车带倒在地。还算是有良心的摩托车手立即把我扶起来,憨憨的脸上诚惶诚恐,温柔地追问我:伤着哪里没有?我朝他摇摇头。摩托车手执意要送我回家。我点头默许。我坐在他的车上,他让我把手放在他的腰间。我就用手指拎着他的衣服,想要避免碰到他的身体。他身上一股汗味。当摩托车手把我送到我家的小巷里时,正在纳凉的母亲和弟弟还以为是我相亲的那个人呢,朝我挤出暧昧的笑来。

一个星期之后,我都快忘记了摩托车手,下楼买东西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他站在我们家楼下的不远处。还没有等我的嘴巴张开,他就友好地向我打招呼,他告诉我,他叫肖宇,早上在我们家附近有事,下午就想过来看看我。

听起来像是一出谎言,却又让人很好接受。我买了东西,放回家,就和肖宇一起去兜风。肖宇看起来是叫人很有安全感的那种男人,所以我才有这个胆量。这之后,肖宇“路过”我们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经常被家里人看到,他们也就不再逼我去见这个见那个的了。好像顺理成章地,肖宇就成了我的男朋友。

我喜欢这种在生活中遇见一个人,然后很自然地牵起他的手,一直走下去的感觉。虽然,肖宇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职员,家里还有一个妹妹没有结婚,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毕竟这个人是我自己遇到的啊。

我不知道等待着我的是继续的幸福,还是别的什么

肖宇向我求婚,我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肖宇会在初夏的时分扎在姑娘婆婆堆里给我买一大捧栀子花,他会在双休日的早上给我把早点端到我的床边。在我们相爱没多久时,他就悄声问我的例假是哪天来。我害羞地笑骂他怎么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说他在一本书上看到,知道女孩子这几天的情绪都不会太好。如果知道了我的生理周期,他就能更好地呵护我,迁就我啊。他的眼睛清澈得能够看出我的身影,和他结婚时,我幸福地掉下了眼泪。

结婚后,我仍被肖宇像小公主一样捧着。哪怕我已经有了女儿,做了母亲,他还是对我那么地好。生小孩时,每天都是他亲自给我做饭,然后亲自送到医院。有时候,我觉得饭菜不合口味,他又到附近的餐馆帮我买来。他对我的细致,养成了我的坏脾气,大冬天里我要吃西瓜,夏天里一时来了兴致,又要他带我一起去吃火锅。真正到了火锅店,又吃不了多少,我只是想多个机会,坐在他的背后,从背后紧紧地搂着他,把我的头倚在他宽阔的肩上而已。

然而,就在我对他越来越放心,越来越依赖的时候,肖宇却病了。在我的印象中,肖宇的体质一直是不错的,特别是他胳膊上的肌肉,非常结实。所以,我没有深想,只当是老天给我的一个小小考验吧,让我把他给我的爱回馈给他一些。可是,即使病了,肖宇还是不忘为我着想,不让我跑。即使到医院检查,他也总是执意一个人去。他说对他来说,我和孩子才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他不想看我那么辛苦。他把他妈妈接过来调养他的身体。婆婆对我也很好,有时候我洗澡刚换下的内衣裤,她都要抢着帮我洗。还说,肖宇能够找到我,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婆婆看我的眼神很温柔,我的母亲都没有这么看过我。

在肖宇母子温情的关怀下,肖宇的病对我的生活并没有形成很大的冲击。但去年年初,肖宇的病情却突然急转直下,到了不能去上班的地步,我的心这才提到嗓子眼。即便如此,每天晚上睡觉,肖宇还是紧紧地搂着我,充分给我安全和力量。

背着肖宇,我掉了眼泪,我不知道能够属于我和他的幸福时光还有多长。要知道,和他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光。为什么幸福总是那么短那么短呢?而更让我心里没有底的是,我不知道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结束之后,等待着我的是继续的幸福,还是别的什么?

我再也看不到他在屋里转来转去的身影了

肖宇最后的时光,也是我们最温馨的日子。每天早上,都是他把我吻醒。而我去上班的时候,他就在家里想方设法地给我做我爱吃的饭菜,写女儿的成长日记。晚上吃完了饭后,他就把女儿的成长日记读给我们听,然后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在小区里散步。

在刚和肖宇相爱的日子里,我也觉得这份近乎极致的幸福是那么的不真实,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当爱已成习惯,剩下的就只有珍惜了。我并没有意识到那是肖宇最后的日子。要不然,我绝对没有心情每个周末陪他去看电影逛公园的,我会天天以泪洗面。

肖宇的离开非常突然,那天早上,他说好下午要去医院看病,还让我晚上等他回来吃晚饭。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没有等我下班,却接到婆婆打来的电话,她忍着抽泣对我说,要我不要着急,千万千万要冷静,肖宇在医院抢救。我立即打的赶到医院,还是没能见上肖宇最后一面。我伏在他身上哭,用唇吻他的冷颊,最后昏倒在他身旁。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肖宇。我也不能想像没有肖宇的日子,我应该怎么过。女儿的成长日记上他熟悉的笔迹还在,而我,却再也看不到他在屋里转来转去的身影了。办完肖宇的后事,我已是一个半边入土的人了,我真想追随肖宇而去,因为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再也遇不到一个人会像肖宇那样对我。婆婆拉着我的手说,以后我就是她的女儿,有一天,她也会像嫁女儿那样地把我嫁出去。我告诉她,肯定不会有那一天的,因为肖宇已经把我的心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接受不了肖宇对我的欺骗

整整大半年的时间,我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更没有心情去收拾肖宇的遗物。有一天,婆婆劝我应该把肖宇的东西收起来了,我才开始清理。我和肖宇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平时也很尊重对方,他的东西我从来不乱动。我也没有想到他对我还会有什么秘密。

那天,在收拾肖宇的遗物时,我意外地看到了他8年前的一份病历,我这才知道,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有那种不治之症!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感到了一种被欺骗和愚弄。既然他知道自己的时日已经不多,他为什么还要追我?既然他明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和我白头到老,为什么又要和我结婚?既然他和我结了婚,如果他真的是爱我的,为什么还要要孩子?他以为他力所能及地给我6年的幸福就够了,然后再让我活在对他无穷无尽的思念中,痛苦到老?

我当时就质问婆婆,她流着眼泪承认,她和家里人都知道肖宇的病。而且,在遇到我之前不久,因为这件事,肖宇的女友离开了他。我有些恼火地说,既然如此,还鼓励他结婚,不是害人吗?婆婆反问我,有谁规定,一个时日不多的人,一个患了绝症的人,就不能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呢?何况他是一个那么年轻的好人。婆婆是哭着说完这些话的,字字句句都叩问着我的心。是啊,法律上也没有规定,患了不治之症的人,不能结婚生子啊。而且这么多年来,他对我是那么那么地好。只是肖宇为什么完全没有为我想想呢?为什么没有想到,因为爱我,才不能害我?难道是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爱上过我,只是把我当做他过上正常生活的一种途径?有太多的疑问,本来是只有他本人才能向我解释得清楚的,可现在,却永远地失去了这个机会。

肖宇离开这个世界已经整整一年了,可我却一直不能开始新的生活,因为我无法再相信爱情。而这段秘密,我又不想向更多的人诉说。这一年来,没有人知道我是怎样度过的,我就这样压抑着,压抑着失望,压抑着伤心,压抑着悲痛,周围的人都以为我接受不了肖宇的死。其实,我是接受不了肖宇对我的欺骗。

编后:肖宇在人生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追求自己的幸福是无可非议的。如果他确实存在欺骗的话,那是不道德的。婚姻是严肃的,当一个男人牵起一个女人的手走上红地毯的时候,他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自己的责任和给予这个女人以及他们的孩子一生的幸福。明知自己的生命有限,不能履行一个做丈夫和父亲的全部责任,而且妻子和孩子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病而遭不测,故意为之,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却给别人带来了痛苦。

文中的“我”完全可以通过婚前体检来杜绝这桩不正常的婚姻,但她没有这么做,生活当然就报复了她。

人生的不测有时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关键问题是人没有避免这种不测的意识。人生处处须留意啊!

第8篇、爱情故事天花板上的小情书

他和她在一起,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彼此都到了适婚年龄,热心的长辈安排了相亲,家世、长相、工作都称得上门当户对,谁都会说这是一桩良缘。

彼此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与前女友的爱情在大学里开始和结束;她亦与别人十指紧扣过,却从未向他提起关于前任的点滴。他并不强求知道故事的始末,只要当下的她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其余的事不重要了。

倒是他的母亲好奇心重,忍不住问了说媒的人:“小雅那么好的女孩,怎么上一段感情会没有结果?”

媒人面露难色,母亲见状,脸色随之沉重。只有他,云淡风轻地说:“没事,但说无妨。”

在媒人絮絮叨叨的讲述中,他知道了她的前男友死于癌症,在男友生命的最后阶段,由她全程照顾,令人唏嘘不已。

媒人不停地夸女孩的坚强、贤惠,他的母亲亦频频点头。他在心底暗暗发誓:自此往后,要比从前更怜爱这个好女子。

某日,她慌乱地打电话来,无措地告诉他:“客厅里的灯忽然坏了。”他急急赶赴她的住处,搬了梯子准备换灯泡。拆下灯罩后,他发现天花板上似乎有一团东西。他以为是灰尘,让她去厨房拿抹布。没想到竟然擦不掉,他没辙了,干脆换了灯泡再说。

待客厅恢复光亮时,他听到她小小的欢呼,让他心底的自豪感油然而生,甚是喜悦。但是,当他重新装上灯罩时,才看清了那团东西竟是几行字!他揉揉眼睛,凑近一看,是刚劲的钢笔字:

“嘿,比我幸运的兄弟:我和你一样,深深爱着小雅。我曾想过和她一生一世,但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为她换灯泡了。当你看到这些字时,也是我为你和小雅祝福的时候。请你好好珍惜她。她值得。请告诉小雅:我爱她。”

他怔在原地,双眼湿润。

她仰头唤他:“发什么呆呀?快下来!”

他轻声道:“亲爱的,我念一篇写在天花板上的小情书给你听……”

第9篇、爱情故事妈妈跟我抢情人

黄怡今年42岁,是一位中学教师。女儿三岁的时候,丈夫另觅新欢离她而去。十几年来,黄怡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女儿身上,女儿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精神支柱。

转眼女儿已经16岁了,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女儿学习成绩优秀,有考市重点高中的希望。可就在这中考即将到来的节骨眼上,黄怡发现女儿有些反常:平时不大爱打扮的她,最近竟刻意打扮起来,甚至三天两头地化个淡妆,她平时很少给人打电话,现在却经常藏在屋里打电语。更让黄怡奇怪的是,只要她一进屋,女儿就很快地把电话挂了。

什么原因让女儿有了这些反常的变化呢?黄怡百思不得其解。正当她束手无策时,蓦地想起女儿有写日记的习惯,灵机一动,何不到日记中去寻找蛛丝马迹,也许会有什么收获。

趁女儿上晚自习的时候,黄怡找到女儿的日记。其中一篇日记引起了她的注意,日记的内容是:他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样子,长得不太英俊潇洒,也不太风流倜傥,却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课堂上,他的身上似乎散发出了一种磁力,吸引着我的目光。目光偶尔相遇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就狂跳不止。他的声音令我陶醉,一会儿听不到,我就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于是我经常忍不住拿起了话筒……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吗?可他是我的班主任啊!我该怎么办呢?

黄怡明白了:女儿竟然暗恋上了自己的班主任!在这初三冲刺阶段,怎不令黄怡心急如焚呢!女儿的班主任叫张峥,黄怡是在开学生家长会时认识他的。从日记的内容可以看出女儿已经陷得很深,并且背负了极大的压力,很需要别人的帮助。可怎么帮助女儿呢?黄怡本想当面与女儿好好谈谈这件事,可又一想如果女儿问自己怎么知道的,又该怎么回答?如果承认自己看了她的日记,必定会引起她的反感,谈话肯定无法进行下去。黄怡作为一名中学教师,也经常亲眼目睹教师与家长因处理孩子的早恋问题方法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星期天,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跟黄怡说要去学校补习。黄怡心想学校的补习一般都是安排在星期六,于是多了一个心眼,在女儿走后也跟着出来了,她想知道女儿到底是去了哪里。果然,女儿走的是跟学校方向相反的路。黄怡看着女儿拐进一个小区里,进了一户人家。黄怡不敢声张,等了一会儿,她看见女儿从里面出来走远了,才试着走过去敲门,原来这户人家就是女儿的班主任张峥家!黄怡想正好自己也要找他谈谈,于是就走了进去。

张峥正在忙着洗衣服,他一见是黄怡,连忙把黄怡迎进了屋里。黄怡打量着张峥的家,朴素而且干净。

“怎么你亲自动手?你的妻子呢?”黄怡随口问。

“妻子十年前因病去世了。请不要见笑,至今我还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生活。”张峥面色凝重地说。

“对不起,我不应该勾起你的伤心事。”黄怡面带歉意地说。

“没关系。”张峥停顿了一下,“你今天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找你呢!”

“你找我是不是因为我女儿?”

“不错,你女儿最近有些反常,经常给我打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并且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

听张峥这么一说,黄怡忙将女儿在家的反常现象以及偷看到的日记内容告诉了张峥。

“你女儿知不知道你偷看了她的日记?”张峥听后,忙不迭地问。

“不知道。”黄怡回答。

“这就好办多了。”张峥长松一口气。

“你有什么办法?”黄怡迫不及待地问。

“许多教师和家长一遇到学生‘恋师’现象,就如临大敌,紧张万分。于是,向孩子讲一些影响学习、危害健康等大道理或者生掰硬拆,甚至训斥漫骂,吓唬威胁,但这些做法往往事与愿违。其实,只要用心分析学生的心理特征,对症下药,就一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像你女儿的这种情况就是要设法让她彻底死心!”张峥滔滔不绝。

“怎么才能让她死心呢?”黄怡疑惑地问。

“比如说让她知道我正在谈恋爱,并且跟我谈恋爱的这位女士值得她尊敬,她会为了这位女士而放弃我。”

“到哪里去找这样的人呢?”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张峥眨了眨眼睛。

“你是说我?”黄怡不相信地问。

“不错。你想一想,你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她拉扯这么大,为她付出那么多。十几年来,你为了她拒不接纳任何人的求爱,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最爱,她没有理由不祝福你。只要她从情感的漩涡中走出来,学习成绩自然就会很快回升。”

黄怡觉得张峥说的有几分道理,何况也的确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为了女儿不至于抱憾终身,黄怡只有豁出去了,决定与张峥来一场假恋爱。

为了演得逼真,黄怡先去服装专卖店买了几套服装,又上美容店做了美容。本来就面容姣好、风韵犹存的黄怡,经过这样一包装,更加光彩照人。

黄怡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女儿见了,开玩笑地说:“妈妈,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不是要去约会啊?”

黄怡一本正经地说:“这次你算猜对了,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今天晚上我要去约会。”

女儿问:“能告诉我是谁吗?”

黄怡佯作轻描淡写地说:“告诉你也无妨,他就是你的班主任张峥。”

黄怡说完偷偷看了看女儿的表情,发现女儿神色有些变化,心中暗自得意。

为了让女儿彻底相信自己与张峥正在热恋,黄怡不得不假戏真做,频频地与张峥约会。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职业相同,又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的缘故,所以,在与张峥约会时,黄怡没有一点戒备之心,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在交谈中,黄怡发现张峥的确是一位不错的男士,他身上成熟男人的沧桑与从容开始让她倾倒。

不知不觉中黄怡和张峥的交往已有一个多月了。一天晚上,他们相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轻盈的乐曲响起,再加上窗外有些昏黄的灯光,两个人越谈越投机,越谈越亲密,不由自主地把手握到了一起。张峥是个聪明人,知道已水到渠成了,忙不失时机地拿出一枚精美的戒指,正式向黄怡求婚。

此时,黄怡内心掀起了波澜,犹豫半天才说:“现在我还不能接受你,因为我还不知道女儿是否走出了暗恋的误区,再说女儿能理解我的再婚吗?”

张峥闻言,哈哈大笑道:“事到如今,我就告诉你真相吧。其实,我对你倾慕已久,你的女儿也很乐意我能跟你在一起。由于你曾受过感情的挫折,对婚姻与爱情有了畏惧与担心,我不敢贸然去追求你。于是,我和你女儿就精心导演了这出戏。她的反常现象及那篇日记都是为了让你主动来找我而设的一个局。接着我又故意向你献计与我假恋爱,来达到能与你长时间接触的目的。”

“你真狡猾!”黄怡嗔怪地骂道。

“只要你接受我的求爱,我宁愿狡猾一次。”张峥笑着说。

“真坏!”黄怡羞涩地低下头。

“妈妈,这十几年来,您太辛苦了!不过,现在好了,您终于找到了一个完整的家,找到了一份完整的幸福!”不知什么时候,女儿已来到他们的身边。

霎时,黄怡忍不住泪流满面,那是幸福的泪,欣慰的泪。

第10篇、爱情故事李小冉牵手鄢颇,风雨中亮出勇敢的爱


2010年6月8日下午,著名导演鄢颇在北京一地下停车场内,被数名持刀男子砍成重伤,当即倒在血泊里。这时,当红影星李小冉勇敢地站出来,寸步不离地守护着命悬一线的鄢颇…… 10月9日起,鄢颇重返公众视线,推介他所执导的电视剧《我的糟糠之妻》。这一康复奇迹,源于爱的神奇力量!鄢颇好了,李小冉笑了,观众又有新的期待了……

第11篇、爱情故事老公的隐情

小丽上了回广东的火车,准备给老公张强打电话,叫他来接车时,突然想起,回来之前总觉得张强神神秘秘,有什么隐情瞒着她,于是把拿出的手机,又塞进口袋里。

小丽两口子,在广州城郊结合处开了一家服装店,前段时间,张强不知道那根神经错位了,非要小丽回老家一趟不可。他不是说她两年没回家看父母了,就是说女儿想她,要不然就是“华尔街风暴”生意不好,反正想办法劝小丽回家。后来女儿在电话里哭了两次,真把小丽哭回家了。回家后,小丽才知道,女儿的哭,还是张强教的。难道他是在隐瞒什么吗?

到广州已是晚上九点了,小丽直接要了的士,往店里赶,看他这么晚了在干啥。

在门口老远,小丽就看到张强,张强在向一名顾客介绍衣服,并没什么异样。

看张强在做生意,小丽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走到店里,才叫张强,说她回来了。

张强一阵惊讶,说她回来怎么不打个电话,让他去接。然后就是一脸的不快,责问小丽:“你回来怎么不打电话,搞突然袭击啊?”

小丽说:“怎么?不行啊?”

两人闲扯了几句,小丽说要上楼,把东西整理一下;楼上是他们的卧室。张强看着小丽脚下的那个大包,无动于衷。要是平时,他会主动把包提上楼去,看张强的样子,他是生气了。

小丽自己提着包上楼了,心里涌出一丝不快。

更让小丽不高兴的在后头,她回来几天了,张强总是找各种借口,不与小丽过夫妻生活。一定有隐情!凭女人的第六感,他一定跟哪个狐狸精混到一起了。

小丽虽然没表露出自己的不满,但她多了个心眼,跟踪张强,看他到底与哪个狐狸精在一起。

开始,也没发现张强与别的女人有什么来往,除了走市场看行情,再和往常一样,到老朋友李时那里去看一看,然后就是服装店。他不进舞厅,不去桑拿,最多就是去足道,做做足疗。那家足疗馆经营正规,小丽也去过,不会有什么问题。

一时找不着问题,但小丽还是不死心,继续寻找,而且加大了力度。她不但跟踪张强,还向一些朋友打听张强是不是有什么异常。在打探的过程中,小丽有个好友帮她分析:“张强老是往李时家走,李时经常有病,他老婆赵妍又有几分姿色,张强是不是奔赵妍去的?

这一提醒,小丽恍然大悟,是不是李时不能满足赵妍了,赵妍就与张强……

可是,冷静下来,小丽又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张强与李时是好朋友,八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公司时,公司员工出去旅游出了车祸,张强伤了动脉,在抢救时,血库里没有张强的血型,只有李时的血型与他相符,是李时为张强献了差不多一半的血液,才挽救了张强一条生命。张强血管里还流着李时的血,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李时,更不会做出与赵妍有染的事来。

好友说:”如果李时两口子同意他们,哪不就成了?李时有病,不能生孩子,但又舍不得离婚,又不愿意领养孩子,张强是朋友,又长得帅,难道不是最好的人选?“

小丽没话说了,因为她听说过这样的事,这下,她毫不犹豫地说:”真做出这样事,我还跟他过什么,一个字‘离’。“

当然,小丽也不是三岁小孩,没有眼见为实,她不会贸然做出离婚的决定。于是,她联系了一家私人侦探。

几天后,侦探送来了资料。资料是段吃饭的录像,录像上可以清楚看见,桌子上那火锅里的东西,有的是炖鸡,有的是炖鱼,有的是野鸟,反正都是营养好吃的。有时赵妍给张强打上一碗,给他喝;有时赵妍还拿着勺子,喂上他一口。

说句实在话,小丽深爱着张强,但现在也没恋爱时那么亲热了,小丽看了心里特别的难受,这叫什么事啊。

私家侦探随便放了几段给小丽看,尽管看小丽难过,但他还是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我们只拍到客厅里的镜头,但从这些镜头,足以证明他们关系的密切程度。你真觉得证据还不够,要拍卧室的镜头,那价格另算。“

小丽交了另一半的佣金,对探员说:”谢谢,有这些够了。“把他支走了。

她怎么也想不到,张强会是这样一个人!

经过了几天的思考,小丽最后还是咬咬牙,拿起纸和笔,颤抖着写下离婚协议书。

这晚,张强正要睡觉时,小丽叫住他,把离婚协议书递了过去。

”凭什么?“张强看了离婚协议书几个字,就问小丽。小丽有准备,把侦探给她的资料,让张强看。

张强一看资料,很是生气:”你找人监视我?“小丽就说,从他赶她回老家,她就觉得有问题,回来这么长时间,张强又不碰她,她才这么做的。张强就问:”凭这些,你就断定我与赵妍上过床?“

小丽伤透心了,反倒心平气和:”我本来可以要到你们上床的镜头,但我不想花那冤枉钱,没有必要,再说我也不忍心看到你们这对狗男女上床的镜头。你现在不同意,也没关系,我也可以陪着你耗,到李时死后,我们再离。但那样对我们都没什么好处。“

张强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无可奈何地掀起衣服,先露出一个大肚皮,然后侧过身子,露出一条刀疤对着小丽,说:”知道这是什么吗?“

小丽吓了一跳,忘记了与张强正在谈离婚的事,心疼地问:”张强,你这是怎么了,谁把你捅了一刀。“

这时张强告诉小丽,她走的第二天,他陪李时看病回家的路上,遇到抢劫了,李时死命护着他的包,一个歹徒拿出刀捅李时,他为李时挡了一刀,但又不想告诉刚回家的小丽,就隐瞒下来。所以,赵妍总是来为他加营养,所以,小丽回家那天包也不敢提,也不与她睡觉。

小丽傻了,一时间愣在那里不会动,只是看着张强。张强把事情说出来了,反而轻松了,还向小丽开玩笑:”我这样子,能上赵妍的床吗?“

张强一句玩笑话,才让小丽清醒过来。小丽急急问他伤情怎么样。张强告诉小丽,内脏是伤了一些,但手术很成功,休息半年,体力就可以恢复了。然后又笑着说:”不过,这半年可能与你睡不了觉。“

小丽哪里还顾得上与张强开玩笑,把协议书撕了,马上从冰箱里找到东西,要做汤给张强喝。

张强受了伤,小丽心疼。但比起他有外遇,小丽心里还好受了些。这天,她就打电话给好友,要请她喝酒。

好友看到小丽一副好心情,问小丽:”与张强的事,雨过天晴了?“小丽兴奋地说,张强不是有外遇,他是见义勇为,为李时挨了一刀。”

好友沉思了一会,疑惑起来。她觉得小丽回来这么久,张强不说见义勇为的事,当她发现有问题时,他说是见义勇为,可信吗?如果是见义勇为,有什么不能跟小丽说的?好友怀疑其中有鬼,莫不是那伤口是人造的,在表皮做个刀伤来糊弄小丽。现在的美容水平高着呢,做个假伤口,那是很容易的事。

好友这么一说,又勾起了小丽的疑心。

回到家里,又开始吃不好睡不香,小丽决定进一步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直接问张强、李时、赵妍,那是不可能的,就是有那么一回事,他们也不会说,只有从外围来查找。小丽想到了张强的伤,这么大的伤口,如果是真的,那肯定要做手术;要做手术,那医院肯定有登记,只要医院有登记,到医院一查,不就查到真实情况了?

小丽又找到私家侦探,请他们到医院查一下,是不是有个叫张强的人,住过院,做过手术。

侦探很快拿出了结果,在中心医院,查到张强做过一个手术,手术是小丽走的第二天做的,为一个叫李时的表哥,做了肾移植,手术很成功。

李时哪是张强什么表哥。这时小丽想起来了,张强有一次偷偷刻他们村里的章,要证明李时是他的表哥,小丽当时问,要证明李时是表哥干什么,张强只是说李时借了别人的钱,想找个亲一点的人做担保,他担保了,要证明他们是表亲的关系,所以弄了个证明。原来担保是假,为了捐肾是真!

难怪那一段时间,张强总是神神秘秘的。

小丽听张强提过李时的病,他有尿毒症,需要换肾,但亲人们的肾都不相配。没想到他和张强的肾相配了,张强支她回家,就是为了做手术。说实在话,如果她在家里,她真舍不得张强为别人捐一个肾。

可现在能说什么?救了一个人的命,何况张强血管里还流淌着李时的血,小丽只是叹气:“哎,谁叫他们不是兄弟胜似兄弟,我有什么办法?”

叹气之后,小丽把侦探弄来的资料,一把火烧了,提着菜篮上菜市场,她想好了,今天买土鸡炖给张强吃……

第12篇、爱情故事黄昏

“罢了,罢了!”她自言自语,将两瓶安眠药片三次服下,随手端起已经盛满红酒的杯子,一杯、两杯、三杯……怒而微笑着,痛而安详着。就这样,她选择了黄昏时分,在这间豪华的宾馆房间里,结束了自己金一般的生命。

上午9时,她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他建议吃顿散伙饭,她无语,眼睛里投出了反对的目光。他低下头,不敢正眼看她,因为他清楚地知道,是自己残忍地切断了彼此美满的姻缘,伤害了这位千里难寻的好女人。

就在前一个月的一个黄昏时分,她加班在公司的办公室里,随着轻轻的敲门声,走进来一位服务行业打扮的中年女人。女人仔细地端详着她,流露出羡慕和妒嫉的神态,因为她的一切与这位女人是没有可比性的。

女人说明了来意。他与女人已经相好两年了,是在一次醉酒后相识的。内疚的他一直在努力摆脱女人的纠缠,女人却动了真情,只好鼓起勇气来与她挑战。听后,她沉稳冷静,自如地对女人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晚上咖啡厅见。”女人尴尬地离开了。

看着女人的背影,此时的她,觉得浑身发软,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不眨眼地眺望着窗外天空中蠕动着的云,一簇簇,一片片,仿佛积累了她与他几十年的生活历程。如今,苦尽甘来,各自事业有成,他竟然出轨,背叛!

她是一个特要面子的女人,是一个严于律己的女人,也是一个女强人,更是一个传统女人。她一味觉得,他的行为玷污了整个家庭的道德风尚,玷污了她原本纯洁的人格,往后如何面对公司里的下属?如何面对周围的一切?

咖啡厅里,她和女人面对面地坐着,恍恍惚惚地听着女人的诉说。掌握了一些证据后,在家中的床前,勉强的以平和的语气与他对证。他无奈,只好认可了事实的真相,软瘫地坐在了地板上。

他向她忏悔,向她求饶。她心软了,痛了。痛在剪不断的夫妻情,痛在他是孩子的父亲,痛在此时他是弱者,重要的是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是无人可代替的。她还知道,在这个家累,没有她的存在,会是啥样。

原谅他吧,再给他一次机会?这两句话始终盘旋在她的脑海里,如同祥林嫂。几经周折,她还是被世俗的观念击倒了,因为两个人生活中的真实性越来越淡。她看不得彼此的假面具,看不得刻意出来的爱,空气里的每个颗粒仿佛都变了味,简直要窒息。

她咬着牙,选择了一个风和日丽的良晨,在婚姻的征程上停止了脚步;她无法接受自己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又选择了一个阴云密布的黄昏,傻傻的结束了亲娘给于的宝贵的生命……

第13篇、爱情故事核物理学家的婚事

亚特兰大遇到银鸽,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偶尔一抬眼,月亮已斜斜地弯在夜空。“再说件真事给你听。”她撩了一下前额的短发,“刘川山东农村长大,父亲早逝,和寡母相依为命,少年勤学苦读,考上了清华,核物理专业。”

“穷人金榜题名,老一套的故事。”我直起了坐得酸痛的背。银鸽自了我一眼。

刘川毕业后准备出国留学,母亲要他先成家,经介绍,认识了个四川女孩儿,长相中等,他觉得谈不上喜不喜欢,看着还顺眼,就匆匆结婚了。来美后,他们靠奖学金生活,太太在外打点零工,还生了一个儿子。终于熬到刘川拿到博士学位,可谁知,美国在三厘岛事件后就不再大力发展核电,刘川找工作四处碰壁,无奈又回到学校去读博士后。

一天晚上,娇小的妻子对性格变得焦躁易怒的丈夫说,要出去开一个小中餐馆。刘川吃惊地张大眼睛,她伸出手软软地摸他的脸。

小餐馆远离城市,在阿拉巴马州一个中途加油站的旁边,远远看去,孤零零的。妻子雇佣了几个墨西哥工人,自己也经常亲自充当大厨,尽管她的英文有限,但笑容甜美,生意着实不错。每个周末,刘川带着儿子来探班,坐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忙碌的妻子,感叹她如此瘦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巨大的能量。

大约在春季,妻子又怀孕了。分娩那天,护士兴奋地抱着婴儿从产房走出,一抬眼看见刘川的脸,笑容就僵住了。刘川热切地盯着孩子,黝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分明是个混血儿。他喃喃说了句,你抱错了,就失去了知觉。

妻子羞愧得无地自容。那是一个暴风雪的夜晚,餐馆遇到劫匪,那个喜欢唱歌的善良的墨西哥青年,搂住歇斯底里哭泣的她不断地安慰……万没想到,仅那么一次,就造就了这个小小的生命。

刘川先是命令后转为哀求,让妻子放弃这个婴儿。妻子像小猫一样地安静,她摇摇头,轻声说:我们离婚吧。刘川万念俱灰,带着大儿子返回了中国。

命运往往难以预料。由于中国正大力发展核事业,刘川海归后,一个星期就找到了理想工作。待遇优厚。他原本内向,现在更加沉默寡语,每天闷头工作,目不斜视,不争名夺利,上上下下好评如潮。国家特殊贡献科学家之类的荣替接踵而来。年轻的、漂亮的、性感的,各式各样的美女飘然而至,个个颇为主动。最后,他被一个时髦精明、步步紧逼的美女降服。

就在结婚喜帖广发亲友之后,刘川开始不安,说不清楚原因,他躲避所有的祝福,经常把自己锁在屋子里。终于,他订了一张飞往美国的机票。

他按照地址找到一座老旧的公寓。在大门口,他遇到一个五六岁的墨西哥小男孩。黑黑的大眼睛,用中文喊着“妈妈”。刘川往门里看去,一个瘦小的女人背对着,花白的头发随意地挽起。女人转过身,看见了他,嘴唇微微颤抖。

小男孩奇怪地看着无语的双方,天真地笑着对刘川说:“嗨,我是凯文。”

他上前蹲下身子抱住男孩儿。半晌,他说:“嗨,我是你爸爸,今天来接你和妈妈回家。”

第14篇、爱情故事高锟:我人生的诺贝尔奖是与妻子的爱情

你能想象没有光纤的日子吗?没有光纤就没有高速传输的互联网,没有高清晰数字电视,没有即发即收的电子邮件,没有免费的QQ、MSN等聊天工具,没有遍布城乡的固定电话和移动通信。高锟,一个伟大的华裔科学家,正是他对光纤的发明改变了我们这个世界!他也因此荣获2009年诺贝尔物理奖!

近日,记者采访了这位了不起的科学家。这位低调的老人谦恭地说,诺贝尔奖并不是他人生中的最大成就,而令他备感荣耀且萦绕他一生的荣誉是他与妻子甜蜜的爱情——

私奔的爱情:只因被高锟废寝忘食的科研精神感动

高锟1933年出生于上海金山,父亲高君湘是一位留美法律博士,母亲金静芳秀外慧中,数学极好。1944年,高锟随父母移居香港,入读香港大学,1954年又远赴英国攻读伦敦大学机电工程。大学毕业后进入英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ITT),一边做实验室研究员,一边攻读伦敦大学博士学位。

高锟的甜蜜爱情来得并不容易,在当时甚至有些惊世骇俗。

一天,线圈组工程师黄美芸正在专心地工作着,一个年轻人跟她打起了招呼:“你好,我叫高锟,是这里新来的见习工程师。”因为高锟的国语中带着浓重的粤语口音,这让祖藉广东的黄美芸备感亲切。两人就这样结识了。

从见到黄美芸的第一眼开始,高锟就喜欢上了她。一天,高锟约黄美芸看电影,黄美芸很尴尬,但盛情难却,她勉强答应了。那是个寒风呼啸的晚上,电影不好看,更不是黄美芸爱看的类型,但黄美芸礼貌地陪高锟看到了剧终。之后,高锟送黄美芸回家,在萧瑟的寒风中,高锟握着黄美芸纤纤素手的温馨,顿时让黄美芸有了相依为命的感觉,之后每每回忆至此,都令她回味无穷。

那之后他们开始了恋爱,黄美芸发现,她与高锟在很多方面都合得来,她也很崇拜高锟对科研的痴迷。黄美芸跟高锟在一起既开心,又有忧虑:她担心有着浓重封建思想的母亲是否支持她与高锟的爱情;也怕高锟是花花公子,对她的好只是昙花一现。因而她决定跟高锟做一个“实验”,刻意与高锟分开一段日子,让时间来考验他们之间的爱情。

然而当她向高锟提出分开六个月内不见面,以考验是否真的相爱时,高锟急了:“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要用一生才能完成。科学的东西是应该做实验的,但婚姻的实验哪能做啊!”高锟说:“我不愿意做这个实验的原因还在于,我哪怕就是跟你分开一天,也会非常思念你的!”高锟还用《凤求凰·琴歌》中的诗句“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形容自己不舍分离的心情。高锟的话将黄美芸感动得不行。

他们的爱情由此递进了一层,爱得也越来越深。后来在高锟多次求婚的情况下,黄美芸答应高锟的求婚,但要求在教堂举行婚礼。

不过,要赢得黄美芸的心不易,要获得黄美芸母亲的支持却更难。黄母认为,按照中国习俗,兄长必须先成家,妹妹才能出嫁。可黄美芸的哥哥还没结婚,因此她母亲非常反对他们的婚事,老人家要求高锟从此不要再找黄美芸!见母亲如此固执,黄美芸决定自己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做主,她决定去国外举办婚礼。

高锟的父母很开明,得知儿子找了一个既贤惠又漂亮,还同是华裔的媳妇之后,很开心,母亲还特意给黄美芸做了一套旗袍,将苗条好看的黄美芸衬托得更漂亮。

1959年9月19日,在那个云淡风轻的迷人秋日里,高锟与黄美芸的婚礼如期举行。婚后,高锟每次陪妻子回娘家,都希望见岳母一面,但他们怎么敲门都没人搭理,他们已被逐出家门了。意料之中的他们只得在门前放下一份礼物和一张字条。后来的一天,他们发觉门是虚掩的,便大着胆子走进屋里,既赔不是,又“秀”孝敬,才将他们与母亲之间的坚冰慢慢融化。

闪耀的荣誉:

来自对世界顶尖科学家的支持与爱怨

1963年,正在攻读伦敦大学博士学位的高锟开始对玻璃纤维进行理论和实用方面的研究,他是全球第一位想出用玻璃纤维传送激光脉冲的工程师。所谓“光纤”,就是光导纤维的简称。高锟的“光纤”理论发表后,曾遭到很多人的讥笑,因为当时几乎无人相信世界上会存在无杂质的玻璃,高锟却坚信自己的理论,他像传道一样,远赴日本、德国,美国,到处推销自己的理论。

在妻子黄美芸的支持下,面对质疑与批评,为了证明自己的高锟时常废寝忘食。那段时间,他们的儿子高明漳和女儿高明淇分别出生。因为忙于工作,高锟很少有时间来照顾孩子,黄美芸心中有着颇多无奈。她开玩笑地对高锟说,“我迟早要在电冰箱上贴一张告示,提醒孩子们早上看到的陌生人,是他们的父亲!”有时周末一家人开车去商场,途中高锟总要在办公室停一停:“等我十分钟,我去看看实验结果。”但高锟通常是一去实验室便忘了时间,等到他回到车上时,家人们常常在等他的过程中都睡着了。

一次,当黄美芸和儿女们在冰冷的车上等候又去了实验室的高锟之时,高明淇着了凉,感冒了好几天。于是黄美芸便改变主意了,那之后的一天,当原计划在周末陪家人玩的高锟在途中又一次提出去实验室10分钟,忘了时间的他在两个多小时后走出实验室时,却发现妻子和孩子们不见了。正在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家时,妻子又开车跟着孩子们一起来接他了。原来黄美芸与孩子们在等高锟半个小时之后,就自行开车去购物,然后回家,将高锟搁在了半途。看到高锟在寒风中可怜兮兮的样子,黄美芸笑得前俯后仰:“你让我们等你,你不知道等人是什么滋味,我们也让你等等我们,体验一下!”说着给高锟送上了装在保温饭盒里的香喷喷的饭菜:“怕你在实验室时呆得太久,忘记了吃饭,饿坏了身体,我们特地给你做好了送来!”妻子对自己如此体贴,高锟既愧疚,又感动。

虽然高锟坚信自己的理论,但对何时能够实验成功,并证明自己的理论却也很迷茫。有时候,在面对别人如同狂风暴雨般的讥笑和嘲讽时,高锟也有了退缩的想法。每当此时,最支持他的总是妻子黄美芸!黄美芸总是这样默默地支持着他,对他的爱亦如涓涓细流淌过他的心坎,让他充满活力,备感自信。

第15篇、爱情故事等你

老牛并不老,才30岁。老牛家很穷,很小的时候,爹就死了,娘也跟人跑了。老牛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老牛娶媳妇了,娶了俩——一个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女人,一个未出世的娃。女人很美,比村里五大三粗的媳妇要纤细水灵许多。结婚那天,邻里给了老牛一件褂子,八成新的。蓝色的。原本就不老的脸上,焕发着年轻人的风采。

送走最后一拨闹酒的人,老牛熄了灯,脱了衣裳,哆哆嗦嗦地摸上床。女人一脚把老牛踹了下去。“滚!”女人丢出一个字。于是,老牛的烟星子便在初秋的夜里闪了一夜。庄上的汉子知道了:“揍她,娘的,老娘们儿就欠揍……”老牛皱了皱眉头猛抽了口烟,吐如“昨下手啊,那么瘦,又有孩子的。”一村的爷们儿都骂老牛,骂老牛窝囊。

女人生了一个白胖胖的小子,当即取名叫“小牛”。打那儿以后,蓝褂子上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孩子尿臊味,老牛脸上的笑也多了,“老牛的女人真有福气,一冬天连炕都没下,老牛这爹当得也够格……”村里的女人说。老牛只装没听见。

夜里,老牛搂女人,女人躲开。老牛叹了口气“咱们,难道就这命了……”“你不懂。”女人说。

女人跑了!这个消息传来在第二年盛夏,一个老牛赶集回来的傍晚,他手中还攥着一只红色的头花。一场夏日的暴雨之后,老牛的生活又回归到以往的寂静。不同的是身旁多了一个寡言的小牛,手上套着一朵火红的头花。庄上的光棍打趣儿地问小牛:“小牛,你娘哩?”“我爹说,娘去了很远的地方,再过几天就回来了。”小牛头也不抬低声地说。

女人去了南方。

女人跟了个商人。

女人被抛弃了!

从外面回来的人不断地带回女人的消息。又是一年,进腊月了,从南方回来的年轻人带来了一封女人的信。女人说,她想儿子,如果老牛愿意,她就回来,让老牛穿上那件蓝褂子去接她。熟悉,好认,估计腊月二十五傍黑就到了县城了。

老牛去了,二十五的早晨,穿了那件蓝褂子。女人的车误点了,到县城的时候就已经是二十六的下午了。纷纷扬扬的大雪覆盖了整个世界。女人没有看到蓝褂子,只看见一个蹲在路边被雪掩埋了的人。她走上前,拂去那人脸上的雪,露出一张冻僵了的脸一一是老牛!她忘了。那蓝褂子是初秋的单衣,而此时正值北方最冷的数九时期。老牛的双眼微闭着,脸上却漾着幸福的微笑,手中还攥着那玫瑰般火红火红的头花,像一尊浪漫高雅而庄严的雕像……

女人哭了……女人回来了,头上戴着那朵红头花,仍旧住在当初与老牛完婚时的土坯屋中。她坦然地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上了学堂的小牛回来委屈地问娘,为什么小伙伴说他是杂种。娘拉过小牛深情地望着远方,坚定地对小牛说:“不!你就是你爹老牛的儿子!你爹只是去了很遥远的地方,我们在等他回来……”

第16篇、爱情故事藏在袖筒里的爱

他和她是一对中年哑巴夫妻。

他是修鞋的鞋匠,她是卖菜的菜农。有了这两样营生,他俩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融洽和谐。他修鞋的摊点就摆在十字大街西口的街面上,那儿也不是谁指定的修鞋摊点,而是那些修鞋的鞋匠自发地攒在一起摆到一处的。修鞋的摊点摆在露天里头没苫的身没挡的,风吹雨淋日晒冷冻时没有个躲避处,苦是有点儿,但这个活儿只要不怕脏臭不怕苦累是能挣钱的。鞋摊对面是一长溜儿蔬菜铺,她就在那里租了一间铺面卖菜,没有风吹雨淋日晒冷冻那一说,相应地就没有他吃的苦多。闲着没买主的时候,她就搬条小凳子坐在铺面门口,痴痴地看他,看他手里转着翻动的活计。他闲着的时候也坐在小凳子上痴痴地看她,看她眯眯盹盹的睡意。这时候,她看到了他,他也瞅着了她。他俩就相视而笑,笑得很甜蜜,那甜蜜蜜的笑容里是无忧无虑的知足和快乐。他们相互看着微笑的时候,人们就羡慕地停留住急匆匆走过的脚步,看着他俩的笑容,看着他俩的幸福劲儿,会情不自禁地过去在她那里买上一把嫩葱或是一把青菜,然后再悠然地回家,把自己生活上、工作中的烦恼和不愉快顷刻间打发得一干二净。

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正在上初中。学校放学回家的时候,小姑娘就顺路拐过来,帮着父亲收拾鞋摊。回家的时候,小姑娘推着三轮车,他俩就跟在车后。走出十字大街,他就用手势问她今天挣了多少钱,她笑着不回答他,也用手势问他挣了多少钱,他也不说,只是嘿嘿地笑着,笑容里有着一种无以名状的满足。他过去拉住她的左手,藏在他的右袖筒里,互相用肢体语言告诉对方挣了多少钱,之后就又相互望着对方的眼睛嘿嘿地笑上几声。小姑娘推着车低头走着,也嘿嘿地笑着,笑她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也笑父母的相亲相爱。第二天中午上学的时候,小姑娘就拿着零零碎碎的钱到银行里去存。有好事者想看一看这对哑巴到底存了多少钱,但小姑娘却恨那些伸长脖子瞧别人隐私的好事者,连着翻上几个讨嫌的白眼。这是她父母挣来的血汗钱,别人没有理由和必要去关心钱多钱少。

青海玉树发生了地震,灾情很严重,他俩从电视上看到了,心里很难过。地震过后几天,县民政局来人在十字大街的一角摆了一张木桌,设了个募捐箱,放了一个登记簿,为青海玉树的灾民募捐救灾款。有人伸出了援助之手,有人却远远地躲避着。他俩相互看着对方,用眼神交流捐款的事。但捐款的人和看热闹的人来来往往挡住了他俩的视线,他俩无法交流了。他就走过去,她也迎过来,和平素他俩相互告诉挣钱多少的方式一样,在袖筒里决定捐款的多少。他告诉她捐款的数目,她有点吃惊,但随即就笑了,笑得像一朵红艳艳的山丹花。

后来县电视台公布的捐款名单里,他俩是这次民间个人捐款数额最多的两个人。民政局的登记簿上,他俩登记的捐款者姓名是“哑巴夫妻”。

他是修鞋的鞋匠,她是卖菜的菜农,是一对有着无私大爱的哑巴夫妻。

第17篇、爱情故事谁的青春没有暗恋

高二,面临文理分班,跟我铁的哥们大多数选择了理科,而我毅然选择了文科,刚开学那段日子,我是孤独的,孤独得就像一匹找不着北的野狼。沉默寡言的我常常一个人落寞地盯着课本,企图从死板的文字里面寻找一丝慰藉。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着朴树演唱的歌曲《火车开往冬天》。悲伤的曲子,沙哑的腔调,含混不清的歌词,一下子朝我涌过来。在暗淡无光的日子里,我自诩为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青春的轨道上,我梦想着,有一列绿皮火车载着自己。然后,火车尽头遇见一位丁香一般的女孩。车厢里,有一位女孩系着粉红丝巾款款地向我走来,最后我将女孩揽入怀里,一起走下火车,走向美好。越是孤独,这种不着边际的想法越强烈地占据我的内心。黑夜,我像波涛一样翻滚着,飘荡在无际的海崖上。

我记得《火车开往冬天》的歌词是这样的:明天是个没有爱情的小镇/我会默默地捡起我的冬天/疲惫的火车/素不相识的人群/哪里是我曾放牧的田野。爱情,对于幼小的我太遥远,太奢侈了。出身贫寒的我,穿着永远那么暗淡,瘦小的身躯总抬不起高贵的头颅。那时,我是自卑的,只有成绩可以带来些许安慰。关于爱情,只出现在一闪而过的幻想里,我从不敢奢求一场高贵的爱情降临在穷孩子身上。

我继续听着朴树哀伤的歌曲,仿佛自己就是那列破烂不堪的火车,开往没有爱情的小镇。没想到有一天,梦中的女孩静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娇媚地喊着我的名字。一点点开始,撕碎了我旷日持久的哀伤,我义无反顾地踏上没有结果的幻想之旅。

犹记得那天晚上,美丽的团支书莎丽娇滴滴地走到我身旁,出其不意地问:你就是薛臣艺吗?我应了一声,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出于自卑,出于害羞吧,我不敢望向莎丽,低着头胡乱地在作业本上练字。可是,莎丽的呼吸离我那么近,身为班花的她那么美,那么聪明,还有一副好听的嗓子。她的嘴唇,就像两片纯净的柠檬,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也许为了缓和气氛,莎丽微笑着对我说:你的名字好好听哦。莎丽,谜一样的女孩,留着齐耳短发,凭着甜美的嗓音一度成为学校晚会最受欢迎的主持人,追求她的男生据说一卡车都拉不走。那一刻,我感激地看着莎丽从我座位离开。从来没有一位女孩说我的名字好听,从来没有一位女孩对我笑得那么甜。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土,土得就像一个草包。莎丽,不经意间的赞叹,让我多了几分自信。

恍惚中,我才记起莎丽是来收团费的,赶紧将准备好的团费掏出来交给莎丽。莎丽在本子上记录的时候,清秀的脸庞离我很近,一种快要窒息的诱惑渗进我的鼻孔,我感觉身体不自然地颤动。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我兴奋得睡不着觉,一遍又一遍回味莎丽对我说过的话。她的靠近,她的美貌,她的微笑,她转身离去的刹那,像电影无数次攻击我的神经。

自那以后,单相思时刻陪伴我度过漫漫长夜,我不断幻想着莎丽成为我的女朋友。梦里梦外,都是莎丽漂亮的双眸,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秀发,一次又一次将手中的鲜花递给她。她微微一笑,胜过千言万语,将我的忧愁和自卑消灭得干干净净。那时候的暗恋,如此美好,如此漫长。

偶尔,莎丽会向我请教一些很笨的数学题。她喊着我的名字,快步向我走过来。其实,那些数学题都很简单,有些甚至是课本上的例题,莎丽却说她弄不懂,请我演算一遍给她看。每次,我都很克制,只是讲解题目,整个过程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可是莎丽不知道,我的心底是怎样的波澜,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想念。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孩,她让我陷入长久的暗恋。

莎丽向我请教那么简单的数学题,让我以为她是想故意靠近我。为什么呢?她是那么貌美,出身于富有的家庭,还那么单纯。难道她爱上我了吗?难道她就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吗?

我胡乱地思索着,对莎丽的爱恋无声无息地进行着,从没告诉任何人。我不敢相信,莎丽会喜欢上我,因为我跟她的差别太大了。她是公主,我是农夫,怎么可能走到一起呢?

一边是甜蜜的幻想,一边是绝望的毁灭。想念莎丽的半年里,我开始用堕落麻痹自己。我茫然地走进游戏机室,陶醉地玩着跑马机,将口袋里的钱输个精光,幻想着莎丽化身天使前来拯救我,将我拖出泥潭。一天晚上,下起了大雨,输掉一个月的伙食费之后,我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忐忑不安地走进电话亭,用身上仅有的五毛钱拨通了莎丽家里的电话。

接电话的刚好是莎丽,莎丽很有礼貌地问道:喂,您好,请问你是?我紧紧地握着话筒,说不出一个字。雨水噼噼啪啪地敲打着街面,我不敢说出自己的名字,心里哽咽着。等莎丽挂了电话,我握着话筒,疯疯癫癫地说:我是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清醒后,我明白了,有些爱恋,只是青春的产物。谁的青春没有暗恋呢?开往冬天的火车,也会发出青春的嗷叫。

第18篇、哲理故事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报应是什么

小友近日非常郁闷,细问之下,原来她被小三儿了交往一年多的男朋友在老家一直藏着个青梅竹马,并且东窗事发杀上门来声讨,从撕头发到劈耳刮闹了一通。

我说那还有什么好迟疑,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但小友说,没那么简单,这一年来男人公司效益不好,说白了就是我养他,现在他出了我这村就进她那店,天下岂有这样便宜的午餐?他会遭报应的!

但她诅咒归诅咒,那边男人却早已轻松转移阵地,携青梅竹马二人游玩去了。未几,又传出青梅竹马出资在男人老家购屋的消息,只气得小友面如金纸般高呼: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样的情节也算是屡见不鲜。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是被辜负的痛不欲生,事业爱情两失意,偏偏那个辜负你的人该玩还玩该乐还乐,更有甚者升官发财娇妻美妾,似乎被幸运女神眷顾着。难怪小友要套用罗大佑的一句歌词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报应是什么?

我一向很怀疑报应这个词的科学性。一段感情发展到要求老天来审判这样唯心,且不说是不是真的有上帝存在,即使存在,他老人家也是个旁观者,从旁观者的眼光看能够辜负的就不是爱情。他很可能本来就不爱你。既然他不爱你,他也不认为自己作恶;既然不是恶人,上帝凭什么帮你,凭什么让他受报应。

也有人拿老话来安慰小友:你比他过得幸福,他终会后悔。这是他受到的最好的报应。此种境界稍微高了一些,至少不是仇恨型的了。可是,念念不忘地要幸福给对方看,也还是变相怄气的感觉。像李白,有段时间混得比较差劲,同居的刘氏女友大概闹着要分手,大诗人不高兴了,说:会稽愚妇轻买臣,我亦举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篙人。后两句还是千古名句呢。可我觉得很可笑,你就是仰天大笑着,又有什么光彩,不还是在跟愚妇对着干吗?再说,你李白成名后,也没听说你那愚妇后来落魄潦倒、悔不当初呀。

做不成恋人,可以做朋友、陌生人,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做仇人。但是,别指望那个辜负你的人有朝一日会受报应。所谓爱情里的报应,几乎完全取决于辜负者的良知和能力,而不是被辜负者的手段与现状。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天真的愿望,我们不能靠它活着,只能靠它做梦。

当然,如果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别指望老天,自己动手,办法还是有的我给小友说了一个惩罚负心汉的故事:男的拂袖而去,几天之后回来,女的也已不见踪影。他正以为得计,却发现客厅的电话未放好,拿起来一听,有个声音正不停地用英文播报天气。

呵,原来女的临走前,接通了国外的天气预报声讯台。

第19篇、爱情故事小夏还是逃跑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大学四年就要走到尽头。小夏一个人走在路上。想着大学的几年,她是怎样告别了一桩又一桩本可以开始的爱情。

※似是非是※

峰是小夏的旧日同窗,从中学时代起,就暗恋小夏,这是小夏所知道的。大一的中秋之夜,峰在遥远的中国南部,壮着胆子委婉地向小夏表白,他说,他是蜜蜂,而她是蝴蝶。远离家乡寂寞的小夏没有拒绝这样的想念,跟他在短信里轻松地谈天。

峰总在短信里感叹,离小夏太远,无法日日照顾,心中有很多浪漫的主意却无能为力。小夏说:浪漫是长长久久的事,不在乎一时半会儿,距离是爱情的保鲜剂。但是终于距离没有成为爱情的保鲜剂,蝴蝶还是丢下蜜蜂飞走了。小夏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会那样决绝,执意结束这段似是非是的爱情。也许是发短信发累了,也许是打电话打烦了,总之分离让她无限委屈、不知所措,再也承受不起。

※假想恋人※

那么川呢?大二的时候,小夏在课堂上认识了川。他坐她旁边,上课懒懒地听课,借她的笔记看,凑在她脸旁说话,会注意她的发型,偶尔夸她漂亮。小夏从来没有在一个人面前这样紧张。所以她认为自己是爱他的,或许他也对自己有意思。

可是时间晃晃悠悠地过了一个半学期,始终不见川对自己有所追求。小夏心里很难过,她努力克制自己,想用冰冷的温度麻木自己,杀死爱情。再后来,听说他有了女友。他开始用一个十分可爱的粉红色笔袋。那是女友送他的礼物。

那天,太阳非常大,他们和一同下课的同学一起走在路上。小夏满心烦躁,不说话也不笑。走到一个路口,川突然爆出一句我请大家吃冰激凌吧。小夏小心地问:为什么呀?川故作随意地说:为了开心呀。小夏突然觉出,川有点悲哀。

那一刻小夏明白,川是喜欢她的,也许那不是一种恋人的爱,但是有爱在的。他在乎她。隐隐约约地,小夏觉得自己失去的不但是一个假想的恋人,而且是一个曾对自己充满友爱的朋友。抵心的悲凉。那支冰激凌是一个句点。

※胡闹的孩子※

俊是小夏在舞会上认识的,憨憨的,微胖,讲一口南方口音的普通话。舞会中间的休息,俊给小夏拿来水:渴了吧?空气里弥漫出无声的交流。

俊约小夏一起去操场跑步。俊把小夏的手机和钥匙装进自己口袋。告诉小夏怎么调整呼吸,脚要怎么落地,语气耐心而温柔。她喜欢这种感觉。

可不知道为什么,小夏还是逃跑了。那是寒假回家的路上,俊给小夏打电话,车上人多,小夏不好意思多说,草草挂断。他接着打,打了好几次,可就是有一股巫术般的力量钳制住小夏不让她接。然后,就那样,再也没有联系过。

小夏逐渐对自己有点生气了,她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一个爱胡闹的孩子嘛,天真无邪地在别人心里点着了鞭炮,待别人那里一片噼里啪啦热烈响起,自己却调皮地跳着叫着逃开,剩下别人独自在那里寒凉悲哀

她只是渴望小说里那样轰轰烈烈的传奇式爱情以至于在现实里灰心了吧。又天生没有安全感,怕开始,怕失去,怕背叛,怕失望,怕付出后没有结果,怕心会累、会伤因而不敢去尝试、去争取。

她想自己就是一个活得有些不明白的22岁的傻丫头,总有一天她的王子会来将她拯救。

第20篇、爱情故事白月光

青春的岁月,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显得更加光芒四射。

他是她的邻家哥哥,其实也只不过大了半岁的时光,便比她沉稳安静许多。自小对她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为了她硬是不肯先升去读小学,硬和她留在了一个年级一个班。当时阿姨笑问:“月亮,长大了给哥哥当媳妇好不好?”她看着哥哥手里的糖葫芦,不假思索的说好,哥哥的笑像阳光一样灿烂,迅速把糖葫芦递给她。她边吃边想着媳妇是什么呢?

她很笨,总是理解不了那些复杂的数学题,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复杂的数学题非要她们现在来学会,难道以后工作的时候,还要做几道数学题才让工作吗?哥哥总是会敲着她的脑袋说又在胡思乱想什么,然后不厌其烦的给她讲解那些让她永远难以弄明白的数学题。有一次她在哥哥讲题的空隙抬头望了一眼窗外,那样明媚的白月光,柔柔的洒了一地,再听着哥哥温暖的声音,觉得这样的日子可真好,真的太美好。

哥哥画一手非常漂亮的画,所有的风景人物从哥哥的手里出来,就像照相机照的一样,可是比照片更加有神与流光,让人觉得这不是画里的人物,而是真真正正有感情的活人一样。哥哥说因为画者有感情,所以画出的画也有魂。她希望哥哥能为自己画画,可是哥哥老是不答应,说画不好。为此她还狠狠的和哥哥生了一场气,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画自己画不好,难道对自己没有感情?后来还是哥哥送了一组非常漂亮的芭比公主,才消气的。

慢慢的长大,青春期的孩子都变得异常的好奇与敏感,看着他们如此亲密的上学放学,都悄悄的传他们在谈朋友。她知道以后委屈得不行,她觉得他们真的只是兄妹关系,怎么会像同学说的那样?于是开始躲着哥哥,但哥哥还是坚持,要等她一起回家。在离家不远的小胡同里,哥哥问她:“月亮觉得害怕了吗?”她委屈的点点头:“他们那样胡说。”哥哥轻轻一笑,说道:“既然月亮知道他们在胡说,为什么还要在意呢?清者自清,月亮难道不明白吗?”于是她终于释怀,照旧与哥哥亲密无间。

高考在炎热的六月里过去,考完的那天下午,哥哥带着她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哥哥向她表明了心径,她被吓坏了,丢下哥哥便跑回家。在她心里,哥哥一直都是哥哥,从来没有超出以外的感情,当初被同学笑话的时候,哥哥还那样信誓旦旦说清者自清,原来他才是那个内心最浊的人,白白辜负了自己对他那么多年的信任。于是她悄悄改了志愿,放弃与哥哥约定好的那个大学,填了个离哥哥非常远的学校,整个暑假也躲着哥哥不让他见,甚至连开学的时间都不让父母透露,自己悄悄的离开。

可是离开了,才觉得想念,失去了,才觉得拥有的可贵。在大学里也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可是总喜欢拿他们与哥哥比较,不是不如哥哥的温柔体贴,就是不如哥哥的才华横溢,才猛然发现哥哥的影子在心底已经深深扎根,谁也替代不了,谁也拔除不去。可是哥哥在哪里?离开了这么久,哥哥定是伤透了心,是否还会恋着自己,是否还能接受自己回去?

好不容易熬到放假回家,她使劲按捺住心底的羞愧,跑去哥哥家找他,哥哥不在,阿姨让在哥哥房间等他。才进屋子,便被满屋子的画深深的感动着。全是她啊,有青涩稚嫩的她,有神采飞扬的她,有调皮捣蛋的她,还有做作业困极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她。后面有几张更是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是大学时期的她,成熟了稳重的她。眼泪就这样流了下来,哥哥去看过她,可是哥哥怎么不去找她呢?定是自己的绝然让哥哥害怕了,不敢来见自己罢。

泪眼朦胧中,看见了哥哥的身影,一年多不见,哥哥越发清秀俊朗,她怯怯的望着哥哥,看见他眼睛里的笑容,心里就充满了勇气,跳上前抱住了哥哥:“哥哥,对不起。”

哥哥紧紧的抱住她,叹息道:“回来就好,哥哥不是一直在这里等你吗?”

“哥哥,请原谅愚蠢的我以前没有看清楚哥哥的心,伤害了哥哥,可是哥哥,我也受到了惩罚,离开哥哥的日子太难受了,没有哥哥的日子,我就像失去庇护的幼鸟,在风雨中摇摇欲坠,我向哥哥保证永远不离开哥哥了。”

“哥哥明白,哥哥依旧爱着月亮,哥哥也保证将继续爱护着我心爱的月亮。”终于将青月牙等待成了白月光,哥哥怎么会就这样放弃呢?

月亮,请原谅哥哥心里的小秘密,哥哥是故意让你离开的,如果没有承受过失去的痛苦,怎么会明白拥有的幸福?哥哥只是希望我的月亮早一点从青月牙变成白月光啊!

第21篇、爱情故事家乡的口哨

家乡的口哨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吹的。

每当夜幕被扯下,乡村便沉浸在无边的夜色中,只有各家各户的窗口漏出一两点昏黄的灯光。乡村的夜晚是多么的静谧。

突然,吱的一声口哨划破了寂静的夜空,接着一声长过一声,把安静的小山村搅乱了。年轻的姑娘放下了正在忙的活儿,找个借口,赶紧梳妆打扮;年老和年少的也情不自禁地竖起耳朵,饶有兴趣地听着,似乎要听出些什么门道来。

这就是家乡的口哨声,是邻村的小伙儿们趁着夜色寻找心上人来了。那时没有手机和电话,托人传话又不方便,如果老是通过媒人,又怕被别人笑话,什么年代了,还那么老古董。相识了,见个面都很难,乡村的夜色又到处黑黢黢的,找个人也不容易。不知什么时候,在月上柳梢之时,家乡便飘荡起这种清脆响亮的口哨声。

家乡的口哨声吹得尖锐响亮,拇指和食指一夹,成个U字形,往嘴里一放,嘴唇一夹,两腮一鼓,气流尽从指缝间滑过,吹声响亮异常,甚至是一里开外的地方都能清晰入耳,每个多情的灵魂便再也无法安静了。

哨声一响,整个村子就骚动了。年轻的姑娘们纷纷出来,三三两两,聚在村头的大樟树下,窃窃私语,看看是哪一方的后生仔来了。她们嘻嘻哈哈,银铃般的笑声飘荡在村子的上空。后生仔们看到自己的口哨声引来了三三两两年轻的姑娘,心花怒放,急急凑过来套近乎。姑娘们见小伙子拥来,纷纷散开,羞答答。如果都是面生的,便简单应付几句,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搭不上,便悄悄走开,任你在身后千呼万唤。幸好大伙都是这附近村寨的人,不是小学同学,就是初中同学,大多面熟,很少有这种尴尬场景。小伙子们也聪明机灵,即使不是同学,也能说出几个对方熟悉的名字,油嘴滑舌硬是逗得姑娘们乐起来。于是,大伙坐在村头有说有笑,浓浓的情意萦绕其中。

家乡的口哨声长短不同,各有其意。初次来的时候会是那种长长的呼唤,漫无边际的,看能不能唤来心仪的姑娘。既然没有特定的目标,便有些放肆而尽情,悠长嘹亮,把她们都引来。一来二往,大伙熟了,彼此心中有数。再次来时的哨声可不再是悠长悠长的那种了,而是长短交替的,能听懂的人不多,只是把某一个姑娘的心搅乱了。姑娘这回可不是马马虎虎地洗漱了,而是把在田间地头干活带回来的泥土味冲洗干净,再喷点什么馨香的东西,独自一人兴高采烈地朝着哨声的方向快步走去,今晚的夜色是属于他们的了。

家乡的口哨如此富有深意,但一般人是不能随便吹的。如果是一个年过三十已经成家的男人四处晃晃悠悠,嘴夹手指,悠闲地吹着口哨,整个村子的人就会在他背后指指戳戳,骂他老不正经。家人得知,也会狠狠地训上两句:耍什么风流,丢人现眼。那口哨声便会戛然而止,不敢再造次。

如果是一个未满18岁的男孩,吹着口哨,摇头晃脑,大人们见了,就会摇头叹气说:这孩子什么不学,去学这个,不争气!家乡人很讨厌那种早早搞男女事情的人,认为十几岁的人应该好好读书,增长点见识,抑或出去打工挣点钱,锻炼锻炼。

如果是一个女孩吹口哨,大伙更是看不顺眼,马上就有人斥责说:贱,不正经!一个女孩子应该深守闺中,在家老老实实帮父母干活,温顺听话。谈婚论嫁,自然等人找上门来,不必自己费心整天去想这种事情。只有藤缠树,哪有树缠藤。一个女孩就应该保持高傲矜持的姿态,整日吹着口哨到处闲逛,不是去找野男人是找什么?在家乡,女孩子是千万不能吹口哨的。

这样响亮的口哨就留给那些充满激情的年轻人尽情而热烈地吹,吹出乡村的浪漫之夜。

有了清脆的哨声,家乡的夜色就生动多了:樟树下,池塘边,成双结对,甜言蜜语,把冷寂的夜晚聊暖了。那相依相偎的背影,演绎着多少动人的爱情故事。父母在家里心情无法平静,想着自己可爱的女儿会跟了什么样的人,会不会是年轻帅气、聪明能干的小伙子?他们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想象猜测中。直到突然有一天,自家的女儿牵着一个朴实憨厚的小伙子进来,他们那颗悬着的心才怦然落地,欢天喜地地张罗喜事。

家乡的口哨吹来了婚礼上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第22篇、爱情故事共过患难,才知他的真心

曾经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患上了绝症,你觉得你的伴侣会始终陪你在身边吗?大多数人都很怀疑。选择和一个生命岌岌可危的人在一起,需要的不止是爱情,还有极大的勇气与担当。

现实中,大多数人并不曾面临这样的选择,而有的人,他们注定要用自己的行为,来为这个不幸的提问作出回答,比如新近从央视辞职的郎永淳。

郎永淳和太太吴萍是大学同学,两个人都是班干部,经常见面,不算一见钟情,就那么相爱了。1996年,两人从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毕业,被分配到北京和上海。距离没有让他们的爱情减退,1997年5月,两个人结婚了,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

吴萍曾经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这样平淡度过。谁知,2011年,她发现自己患上了乳腺癌,她很怕,却还要瞒住丈夫,因为郎永淳正在广州参加亚运会的直播报道,不能分心。

后来,郎永淳发现吴萍在iPad里搜索乳腺癌相关信息的记录,才知道了这个惊天噩耗。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淡定地告诉她:不要怕,乳腺癌是癌症中愈后效果最好的,5年存活率接近90%,咱们抓紧治。他有过5年医学院的学习生涯,比谁都明白癌症的可怕,可他不能垮。从那天开始,吴萍对郎永淳的依赖更多了几分,即使不为自己和孩子,为了他,也该抗争下去。

5年生存期是一个大关卡,闯不过去,吴萍的生命可能会在2015年终止没想到吴萍的癌细胞两年就转移了,对病情很不利。好不容易将转移点控制住,美国高昂的治疗费用带给郎永淳沉重的经济压力。再难,郎永淳也没有想过放手,他将脆弱藏在心里,面对吴萍,他始终乐观积极。

2014年,吴萍的病情得到控制,他们一起参加了真人秀节目《鲁豫的礼物》,在夏威夷的碧波蓝天之下,重新补办了婚礼。他们努力在命运的惊涛骇浪中矫正自己前进的方向,保持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

据说,郎永淳的这次辞职也是无奈之举,沉重的医疗费用已经让他们囊中羞涩。郎永淳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事业,走出体制去创业。

当有的男人连为老婆多付出一点儿时间精力都觉得吃亏时,郎永淳打算和太太一起,与疾病苦战到底。吴萍并不是天底下最美好的女子,但她得到了这份最珍贵的爱情。只因她在郎永淳眼里,是唯一,是不可替代。

其实好男人也没有太多不同,他们只是将爱情与良知焊接在一起。他们的爱是一种朴素的做人真谛:我始终记得你对我的好,那是生命中的亮与暖,你给过我,我就同样要给你。爱情可以似浮云,也可以如烙印,共过患难,才知谁的心最真。

第23篇、爱情故事遗失的地老天荒

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一个流浪文青。每天,她都坐在地铁站大厅的同一个地方,表情认真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带着些许的迷惘。

渐渐地,开始注意看她。二十岁上下,明亮的眼睛,小巧的鼻,五官清丽。柔软的长发大部分时间披在肩上,有时也挽成一朵花。只是,嘴唇总是没有血色,让人不由得揣测她是藏在地下的幽灵。有时候,我很佩服她的勇敢,比我勇敢。起码,我还要为了一日三餐在自己不喜欢的公司混日子,不敢做丝毫的游离。

那天周末,公司安排聚餐并包房唱K,我对这些一向没兴趣,早早找个理由离开。在街上闲逛一晚,乘搭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到了终点站已是晚上十点多。列车下来的人寥寥无几,大厅一片静谧。

她居然还在,坐在那里,全身被乳白色的光笼罩。我终于抵挡不了内心的好奇,走到她面前。她马上站起身,警觉地看着我。我有些尴尬地对她笑,我不是坏人,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每天都在这里。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唇角枯涩地翘了一下。我只是在看人的表情。看表情?我诧异。是的。我在画一本画集,画集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需要很多表情,所以我在这里观察。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得来的是这样的答案。其实我在这里的收获不大。她似乎没意识到我的异样,继续说,我看到的所有人都是一般模样,脚步匆促,神情淡漠。说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想,她一定来城市不久,否则,怎么会不习惯城市的表情。城市里,人早被喧嚣和浮躁淹没,哪里有心思去随心所欲地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次,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沐梓。

青岩又穿着一件崭新的皮夹克在镜子前转来转去,不时靠近镜子捋捋新剪的刘海。他一定又要和女友去约会了。和他住一起的这么长时间,他平均每三个月换一个女朋友。他和我,终究是不一样的人,他在这座城市活得很好。

我对他说起沐梓,他哦了一声,然后回头,对我诡谲地笑,你小子是不是动心啦?我哑然失笑。说实话,对沐梓,是有一点儿好感的。我喜欢这种单纯的女子,对这个世界抱着一种来自本能的天真和好奇,又对城市的声色犬马、聒噪喧嚣持有戒心。

再见到沐梓,我看到了她的画。画在素描本上,用彩色的铅笔。一页一页翻过去,画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大多数是翘着一边嘴角,笑容痞气而桀骜。这就是你画集里的男主角?我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可是我只画出了一种表情,别的表情,还没找到适合他的。我把素描本合上,跟她开玩笑,人的表情不都是一样的么,喜怒哀乐,不过是脸上若干肌肉的组合排列。沐梓认真地摇头,眼睛里有异样的光芒一闪而过。不对,我的石头不一样。石头?没想到这个帅气的少年有这样难听的名字。她听了咯咯地笑,露出两颗白牙,说,是呀,他的名字是不好听。不过,他是独一无二的。

这次,沐梓似乎很兴奋,说了很多话,说关于石头的画集半年后就要出版了,还说出版社对她的作品很满意。我第一次见到她笑得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这是这个城市少有的表情。

这是青岩第一次带女孩回家。之前他从不会这样,所有的风流都被他扔在外面,和生活泾渭分明。地上的衣裙鞋袜,从客厅进门开始,一直延伸到他紧闭的房门。我的心里忽然就积满了莫名其妙的愤懑。想用手砸房门,想了想,还是把手放下来。

进了自己的房间,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想着隔壁的一男一女。青岩和她,相识了多久呢。也许,时间并不是问题,正如我和沐梓相识不过一个月,却已深刻于心。只是,青岩一向滥情,定是和以前一样的露水情缘吧。

上了两个小时的网,终于听见敲门声。青岩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外面吃饭。开门,见到他用胳膊搂着一个女孩的肩膀,那女孩长得苹果似的小圆脸,带着小小的单纯和可爱。青岩看她的表情也与以往不同,洋溢着幸福和满足。他说她叫心凌。

我想青岩这次是真的动心了。识相地谢绝了他们的邀请,我继续呆在家里,吃了泡面,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话响了,是沐梓的,言语有些忐忑,要邀请我去她那里看她的画。听我不作声,又怯怯地为她的唐突道歉。

其实,迟疑是因为兴奋,我连忙抑制住心里的兴奋说了好,然后忙不迭地出了门。是在市郊的一幢破旧的小洋楼,楼体爬满了苔藓,在夕阳的余辉里泛着暖光。按她说的地址上了三楼,她已经倚在门框上等我。

如我所想,沐梓一个人住。只是一间单房,除了床和一些必备的物品,就是靠在墙上的很多油画,都是那个叫石头的少年。或撇嘴,或皱眉,或开怀地笑。我在油画面前一幅一幅地走过去,那个叫石头的少年似乎和她素描本上的有了一点不同,那表情似曾相识。

正要问她,她却挽住了我的胳膊说谢谢,她的动作不带一点暧昧,是真的对我深怀感激。我的笑容僵在脸上,终于用手拍了拍她的手,说要说谢谢的是我,是你让我知道我还没有被这个城市湮没。

青岩和那个叫心凌的女子在一起很久了,这次完全没有分手的迹象。我想,这一次,他是真的爱了。不久,青岩说要和心凌搬到城市南端的一个小区,我有些伤感,却是真的替他高兴。只是,在他和心凌亲昵地坐上计程车的尾座,青岩高兴地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的心里还是晃过一丝惶恐。直到计程车在车水马龙里消失成一个小点,才微微舒了一口气。

独自回到家,我躺在床上,等心跳恢复正常。我给沐梓打了电话,我说沐梓,我想找你。沐梓在那边静默了一下,说了好。

这次见沐梓不是在她的家,是在游乐场的摩天轮下面。她一直抬着头看着摩天轮,以至于我走到她的身后,她也没有反应过来。沐梓穿了干净素雅的棉布裙子,长发海藻一样披在肩上,像单纯的孩子。

我试探着拍了她的肩,她似乎吓了一下,见了我,微微一笑,问,过几天的话,摩天轮会转吧。我看着旁边立着的那个机器故障抢修中的牌子,说,也许吧。离开前,沐梓用手掌盖着眼睛,抬头认真地凝视了一下那些停在空中的空空的坐舱,期盼地点了一下头,说,我想让石头坐在上面,笑容清澈地朝下面招手。

那天,我带沐梓玩遍了除摩天轮以外的所有设施,沐梓很开心。但我终究没能说出那三个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我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向她表白,而不是因为我有些害怕,害怕说出来了,就意味着将要失去。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为自己的表白准备了很多,想了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被我一一否决。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何况,在我爱的人面前。

最终,我带了很多的照片,从小时到现在,各种各样的表情。我想为沐梓的画集提供更多的素材。我选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带着我的礼物到了沐梓的住处。在沐梓的门前犹豫良久,手指终于落在那面老旧的带着精美雕花的门板上,然而,门久久不开。我的心里浮起不祥的预感,把门砸开,我见到了倒在地上的沐梓,她的手里还拿着画笔,颜料撒在尚未完成的一幅油画上。那幅画里,石头正得意地把脑袋从摩天轮的坐舱里伸出来,未完成的笑容也是灿烂如葵花。

沐梓醒来是在第二天的上午,那时太阳刚刚升起。看见病床旁边的我,她皱皱眉,身体警觉地朝墙壁靠了靠,眼睛里有瞬间的惶惶然。过了一会儿,紧蹙的眉头才舒展开来,朝我虚弱地笑,说吓着你了吧。

我摇头,并安慰她。医生说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脑肿瘤,可以做手术切除。可是,会影响记忆力。也许,我很快就不记得你了。她笑着说,但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担心,更多的只是遗憾。我把她的手放在手心,心里的疼开始蔓延,眼泪开始往外涌。我转过身,不让沐梓看见我的眼泪。半个小时后,沐梓吵着要吃苹果,我去买了后回来,她就不见了。医生说她坚持要出院,去找另一家医院做手术,可是不愿意说出那家医院的名字。我愣在原地,哭不出声音。

事实上,从见到她的素描本开始,我就知道她的真名并不叫沐梓,沐梓只是她的小名。她的画集,画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是青岩,小的时候,他的小名就叫石头。我相信,她一定是青岩的青梅竹马吧,他和她相约过未来,相约一起去坐摩天轮,一起乘搭地铁在城市的地底下游玩。直到青岩独自一人到了这座城市,在城市里的声色犬马里迷失,终于回不去。而沐梓,在等不到青岩又发现自己生了脑肿瘤后,便到了这座城市找青岩,她一遍一遍地画石头,不过是想让自己不要那么快把青岩忘记。

而青岩,是依然深爱着沐梓的吧。心凌,和沐梓那么相像。他只是不自知。我想,在沐梓和青岩之间,我是一个道德低下的第三者,虽然严格来讲不是。但我没有告诉青岩沐梓的到来,完成沐梓的心愿。我爱沐梓,我不知道这值不值得原谅。

总有一天,沐梓也会把我忘记吧。但或许这是好事,在没有青岩的世界里,我和沐梓的爱情才可以得到圆满。我坚信我会和沐梓重新遇见,重新相识。在地下铁,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她画展举行的某个城市因为,她画布上的那些表情,一定都是我的。她一定记得,我曾经为了她,真实地欢笑,担忧,以及红了眼眶。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情结束后,如何面对自己?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幸福,如同不存在绝对的爱情,幸福的人和不幸的人随时都在调换着位置。

爱情里,分手和牵手的随时都在变换着主角,来来往往,离离散散,这就是爱情,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就失去了再爱的勇气,没有谁是谁的过客,只是无法停留太久。

一段感情的结束,也正意味着即将会有一场新的爱情开始。曾经的幸福变成了现在的痛苦,对方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我们便从天堂跌到了地狱,不得不去习惯一个人的孤单,没有人陪的生活,无论过去是多么的甜蜜,也无法拒绝而今的酸楚,很多时侯,我们都希望接受不了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虽然明知道那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还是喜欢用那样的方式安慰自己,即便是自欺欺人。

让一个吃惯山珍海味的人去食用一些粗茶淡饭,这的确是需要很长的一个适应期,如同,一个婴儿刚离开母亲时的苦啼,依赖是一种很难割舍的东西,习惯了背靠着背听着情歌,习惯了,在大雨中共撑一把伞的浪漫,而当这些即将消失不在时,没有谁能做到淡然处之,说无所谓,只不过是假装出来的坚强。

后悔通常会和遗憾同时出现,如果世上真的有后悔药的存在,即便付出任何代价,就算是拿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做交换,也是会在所不惜的,很多人都曾这样说,但,事实上是真的没有后悔药的,于是,我们开始抱怨,嘴里喊着遗憾,心中痛苦万千,其实,纠结的感情就如同一条看不到头的黑胡同,何时才能看到亮光,谁也不知道,但,只要你肯放弃心中那份无谓的执着,多余的固执,和不该坚持的观点,我相信,即便你已经走出了很远,只要你愿意回头,署光就会在你面前出现。

从只有两个人的世界到剩下一个人的空间,需要接受的不止是精神上寂寞,更多的还是生活里的孤独。

爱情,并不是一个人的全部,何必非把爱情看的高高在上呢?

爱情是很重要,但也可有可无,它不是必需品,看轻爱情,珍惜自己,不要自我折磨和堕落。

面对感情,我们常常都是说到容易做到难,很少会有人能点到为止,这度,是不好把握的,也正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感天动地的爱情发生。

有时侯,得失并证明不了一段感情的成败,爱情里没有谁对错,无论开始是多么的华丽,也挽回不了现在这个残忍的结局,不能选择过去,就好好把握未来,像习惯幸福一样的去接受痛苦。

这世界,有太多我们无法改变的东西,勉强自己去做超越自身能力以外的事情,只会更加的痛苦,放开已经结束的感情,放过遍体鳞伤的自己,看到了么,一段更加美好的爱情,在前方等着你,跟过去说拜拜吧。

第25篇、爱情故事刻骨铭心的感情,初恋

我从来都没有质疑过这一点,那便是:人的一生中,曾付出过的最刻骨铭心的感情,便是初恋。

初恋,是一尘不染的玻璃上宣泄的阳关,是只有一弯新月的夜晚弥漫的缕缕花香,是万丈冰峰中仅有的一点嫩绿。它有着“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朦胧,也有着“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着,更有着“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无奈与酸楚。

初恋,一颗梦幻般唯美的露珠,滚动在那亭亭玉立的树叶上,却还未待到清晨第一缕阳关的来临就消失得无影无综,惟有那似泪般的痕迹永远刻在内心的最深处。

初恋,是一种稚嫩得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情感,它确实是一颗流星,稍纵即逝,无法永恒。正因为如此,才让人觉得那么的凄美,永远无法忘却。他那瞬间激荡起的光芒,足以燃亮整片天空。

也许“思念在幻想的土壤里存活,一旦从幻想走到现实中,也许思念也不再存活。”

许多事物是经不起现实的冲击的,最美的情感永远只能写在心碎的时候,当它被现实的残酷击成一片片破碎的浪花,才实现了它本有的价值;只有它才能在这短短的一瞬间激荡起心灵深处一串串共鸣,那时来自心灵的一份虐诚。

其实,时间是最好的导师。

它教给人们如何去遗忘,如何去疗伤,如何去懂得珍惜。

于是,当曾经无数次决堤的眼泪枯竭了之后,它便凝成了一颗晶莹璀璨的钻石;

当往日的浪漫被磨砺成理智之后,它便聚成了一种永远缭绕心头的感动。

第26篇、爱情故事爱不是一句简单的话,爱是一生一世的付出。

爱不是一句简单的话,爱是一生一世的付出。

当我们说爱的时候,那一定要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爱。爱不是索取。爱是付出,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真爱是无条件的,没有期限。

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那是最真的爱。父母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哺育子女的成长,用自己宽广的胸怀给予子女温暖,用自己的生命呵护子女的安全。父母对子女的爱只有付出,没有祈求。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心甘情愿的付出,不求回报。父母会用自己的一生去爱他的孩子。

男女爱人之间的爱很少能够达到父母对子女的爱。因为男女爱人之间的爱总会搀杂各种各样的祈求。当爱对方的时候,最低的要求也会是要求对方能也爱自己。

男女之间的爱如果接近到父母对子女的爱的程度,那才能说是真爱。真爱超越外在的东西,比如外貌,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等。真爱就是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自己的爱,没有任何要求,只为让对方幸福。

我们在年少无知的时候,当我们爱着某个人的时候,那肯定是最纯真的爱,那样的爱就是真爱。当我们步入社会,我们的爱就搀杂许许多多的别的因素,为了获得爱而去爱,为了获得财富而去爱,为了获得地位而去爱,为了虚荣而去爱,这些爱都不是真爱。

我们把爱当作了交换条件,用我们的爱去交换许许多多我们想要得到的东西。爱情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牺牲品。很多人在天天高喊“我爱你”的时候,心中却在想着别的东西,想要得到的不是真爱,而是现实社会中的物质。

搀杂了许多社会因素的爱都是很脆弱的。当我们发现我们的爱并没有换来我们想要得到的虚荣,想要得到的财富,想要得到的权利时,我们还会天天去说:“我爱你”吗?当我们用我们的爱换来的财富一旦贫穷时,当我们渴望的权利一旦失去时,当我们想要的虚荣一旦瓦解时,我们很多时候会产生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但实际是不是别人在骗我们,那是我们自己在骗自己。我们想用爱换来永久不变的财富和权利,但这个世界的权利和财富从来就不会一成不变。

我们有多少人能明白,真爱是什么。真爱就是心甘情愿的付出,是真心实意的希望对方幸福。真爱只能换来真爱。用爱去换取财富和权利,虚荣都是不可*的,都会转瞬即失。这样的爱也不是真爱。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能值得我们一生一世去追求?不是权利,不是财富,只有真爱。

第27篇、爱情故事想你,是落花飘飞在肩的美丽

一个人,走在黄昏的微雨里,想着心事,想着你,风也轻柔,雨也轻盈,淡远的思念,便沉醉在雨和风合成的一章散韵里。总觉得有些什么是属于前生的记忆,为了一次倾心的相逢,我不知道曾在佛前求了多久,求佛赐我们一段缘,为此,我宁愿成为秋水之湄为你守望的荻花,在痴痴的等待里将思念根植成篱。

四季的风,穿越前世的回廊,抚一曲千年的古琴,引蝶翼般美丽的向往。撷我满怀的相思,凝成殷殷红豆,托原上的明月清风相送。在一个月圆时,你来了,迈着从容淡定的的步履,挟一缕君子兰花的优雅,迢迢地涉水而来,以悄然颌首的微笑,扣响我人迹罕至的心扉。

微风起于青萍之末,山又青了,树又绿了,花儿又红了,而我,也便醉了,醉在你前世相熟的眼波中,醉在你每一声轻轻柔柔的呼唤里。曾经痴迷于一个古老的传说,我便固执地相信,起起落落的缘份,就是一朵花与一只蝶的轮回。于是我只想倾尽一生的柔情来珍爱你,将前世错飞的心蝶,握取为今生鬓旁的那一簇淡菊。

从此,做伴红尘,我朝朝暮暮地读你,读你成明媚春阳的温暖,读你成如水月光飘逸,读你成婉约宋词的韵致,读你成蒹葭诗经的深沉古意。习惯了点一盏精致的香熏小灯,于每一个静夜聆听你的心语。习惯了于每一个无人的角落,在洁白的纸页上写满你的名字,涂无数含笑的眼,诉说我无尽的思念和欢喜。

站在满是繁花的树下,我忍不住再一次想你。想你的感觉,心轻盈得仿佛一片沾染了快乐的羽毛,每一次的颤动里都浸润着你的呼吸。"悠悠脉脉随风至,翩然飘落舞红尘"。风起树摇,有花儿片片飞落。瞬间的眩惑,仿似天籁之音款款奏起,而我,却已分不清眼前舞动的,是透明的蝶翅,还是如仙的霓虹彩翼,更莫辨是如丝的细雨在为飘飘的落花吟千年的情话儿,还是这轻盈的落花早已化身为呢喃着美丽誓言的细雨。这一刻,我多想执你的手啊,舞清风盈袖,弄花香满衣。

凝神于风过后,遥望无人可知的距离。轻抚肩头犹自沉醉的,满是飘红的痕迹。轻轻地伸出指,为你收藏一份永恒的美丽。再微笑着对自己说,花开是美,花落亦是醉,何必执着于一种结局?残红犹解相思意。那么,就让我拾几片落花为茗,掬素手为盏,温绕指的柔情成水,为你沏一壶清醇酽酽的茶吧,让往后所有的岁月里,弥漫的是思念的香。

我不知道,此生我们是否真的会有相见,如果真的可能相见,我希望是在三月,那个草长莺飞,花稠雨润的季节,我会站在前世相约的树下,和着杏花春雨浅浅地对着你笑,说一声红尘有你,真好!

如果终究有一天,缘份注定如烟而逝,那么,我只祈求:让我在五百年轮回的月光里能够再次想起你。

第28篇、爱情故事这次散步穿越一生

雷瓦特和卡斯瑞尔在一个紧挨着田野和果园的小镇中一起长大,他们从小就特别亲近。后因雷瓦特参军,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渐渐失去了联系。

直到两年后,卡斯瑞尔不得不遵照父母的安排准备和同村的查理结婚,尽管她并不了解对方,可是她也没有提出反对。就在结婚前的某一天中午,有人敲响了卡斯瑞尔的门,当门打开后,卡斯瑞尔惊讶地看见一身尘土的雷瓦特,“你愿意去散步吗?”雷瓦特突然问。“去散步?”卡斯瑞尔很惊奇地望着他。“是的,就像小时候那样随便走走,穿过森林,或者坐在卡瓦桥下的石头上……”雷瓦特尽量把那份羞怯掩饰在心不在焉的谈话中。

“可是,雷瓦特,我要结婚了,我很忙,婚礼下周举行。”

“我知道!妈妈写信告诉我了,可我也很忙,一会儿还得赶回去。”雷瓦特拉了拉自己皱巴巴的衣服,在草地上擦擦满是泥泞的鞋,胡子拉碴的他很狼狈地站在卡斯瑞尔面前。“那你为什么一定要邀请我去散步呢?”卡斯瑞尔问。

“我爱你!”见卡斯瑞尔还在追问,雷瓦特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沉默过后,卡斯瑞尔低着头和雷瓦特一起走出了小镇,乡间的小路弯曲而细长,雨后的空气仿佛奶酪般甜润。

雷瓦特停下脚步,把手轻轻地搭在卡斯瑞尔的肩上,两人又沉默地走着。卡斯瑞尔感觉到他的手臂越来越有力,终于,他伸出另一只手,将她环抱在怀里,“卡斯瑞尔,我想争取到你!”“可你以前什么也没有说——包括爱我!”卡斯瑞尔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雷瓦特还是不想放弃,他将狂热的吻深深地压在了卡斯瑞尔的唇上……卡斯瑞尔的脑子里,顿时出现了以前和雷瓦特一起摘苹果的情景。那时,雷瓦特在树上大声对卡斯瑞尔喊叫:“我给你摘苹果吃,你得奖励我一个吻……”

但卡斯瑞尔的思绪又立刻回到了现实,她想反抗,可是雷瓦特的力量实在太大。而且,卡斯瑞尔有一种感觉,她似乎期待这一刻很久了。当雷瓦特从卡斯瑞尔的唇上抬起头时,她也气喘吁吁了。

“我们回去吧!”卡斯瑞尔说道。雷瓦特只是携着她,继续向前走去。

小桥下是一个转动的水车,以前雷瓦特总要把摘来的鲜果拿到这里和卡斯瑞尔一起分享,他们会一起响亮地咀嚼着。于是,走到这里,两人都情不自禁地停了下来,这时,雷瓦特问:“你真的爱查理吗?”“是的,我就要嫁给他了!”卡斯瑞尔突然有些气愤地大声回答道。“他有很多优点?”雷瓦特也激动地问道。“他诚实!”卡斯瑞尔边说边停下了脚步,“你知道吗?这是多么讨厌的问题,他的好与坏和你无关。”她也激动地大声喊道。

“对不起!”雷瓦特的声音有些嘶哑,卡斯瑞尔觉得心里有种隐隐的痛。这时,他们走到了果园的草坪上,“坐下吧!”雷瓦特说。卡斯瑞尔有些犹豫,雷瓦特似乎生气了,他拉住卡斯瑞尔,不容置疑地把她拥在怀里,“我只想和你一起做个好梦!”她顺从地由他拥着躺在草坪上休息。在静寂的午后,阳光暖暖地照着大地,两人懒洋洋地相依着沉沉睡去……

蜜蜂在树上嗡嗡地闹着,苹果树的阴影也移到了东面,学校的钟声又一次响起,惊动着飞鸟冲向蓝天……

卡斯瑞尔醒了过来,她身边的雷瓦特还拥抱着她——甜蜜地打着鼾——昼夜兼程地赶回,仅仅为了说,他爱她。

泪水终于顺着卡斯瑞尔的脸颊滑落在雷瓦特黝黑的脸上,刚毅的轮廓更衬托出他的英俊,他睡得很甜,卡斯瑞尔俯下身子轻轻地吻着他……

雷瓦特睁开了眼睛:“嫁给我!卡斯瑞尔!”“可是,太晚了。”卡斯瑞尔喃喃自语。雷瓦特笑了,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一个好美的散步!那再见了,卡斯瑞尔,祝你好运!”他转过身,大步地离去。

就在雷瓦特消失在小路尽头的那一瞬,他回过头来——卡斯瑞尔还远远地站在那里望着他——风吹动着她的衣裙,飘逸而洁白。“雷瓦特,知道吗?爱,永远不会迟到……”卡斯瑞尔忽然大声地叫道。

于是,乡间小路上又有了一对如孩子般疯跑着的年轻人,和他们的童年一模一样……

第29篇、爱情故事奶奶的爱情

爷爷晚年的时候,听力下降得很厉害,跟他说话,我们得把音量提高八度,有时一句话得重复两三遍。可奇怪的是,奶奶从来不用抬高声音与爷爷对话,她只需轻轻地说一句:“老头子,再添把火。”爷爷就会把折断的枯树枝一股脑儿塞进灶膛。有一次,奶奶低声喃喃:“老头子,当年我给你做的布鞋去哪了?”爷爷接过话茬儿:“你啊,那次给我做的布鞋偏小,走起路来脚趾头生痛。”又有一次,奶奶伸手指着某处,还没张口说话,爷爷就会意地搬来梯子,将挂在墙壁上的风干的板鸭取了下来。

在一间屋子里共同生活了五六十年的爷爷奶奶,相互之间的默契已达到无须对方开口,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已心领神会的程度。

那时候,爷爷奶奶都已七十多岁,他们身边的老友一个接一个地去世,奶奶有点担心,她不止一次对爷爷说:“如果你走了,我一个人活着多难啊!希望我比你先走。”我在不远处听到,心里酸酸的。

偏偏出事的是爷爷,去医院检查,医生宣布癌症已到晚期,他只有最后几个月时间了。爷爷反复地发高烧,时而神志模糊,连自己的儿孙都不认识,时而清醒,悲哀地望着他的晚辈说:“我被烧糊涂了,连你都没认出来。”他却一直认得奶奶,他艰难地露出微笑,慢慢地招手,示意奶奶过去。奶奶走开一会儿,他便四处张望:“她去哪儿了?”

奶奶躲在某个角落哭泣,哭一会,抹掉眼泪又回到爷爷身边,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儿孙们伺候爷爷穿衣喝水。眼睁睁看着骨瘦如柴的爷爷,挣扎在死亡边缘,她很害怕很无助。奶奶原本是个能说会道的人,经历过很多次生离死别。邻村的张奶奶病危时,她常去探望,张奶奶口齿不清,她几乎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聊了一下午。可是现在,奶奶却胆怯地坐在旁边不言语,她甚至害怕与爷爷独处。亲人们在厨房忙着熬药煲粥,我抱着爷爷换下的衣服去清洗,奶奶紧张地抓着我的手说:“漫青,你和我一起陪着爷爷吧。”

爷爷最终还是去了,奶奶瘦了很多,显得特别孤寂。两个月后我去乡下看望奶奶,家里冷锅冷灶,她说反正只有一个人吃饭,随便弄点什么填饱肚子就行。儿女们想接她去住,她不愿。我想,那老房子里有太多她割舍不下的记忆吧。

第30篇、爱情故事经典爱情,好久不见

有关青春的爱恨情仇永远是深受观众喜爱的题材。近年来,大银幕将其变为炙手可热的题材,小荧屏也用其收获了无数观众的笑声与泪水。虽然不知道这顿“青春饭”可以吃多久,但是眼下,至少每一位观众都有自己心中的“盛宴”。

如果说《何以笙箫默》是一顿饭,那么它也是一道属于偏文艺的观众所心属的“私房菜”。

一座城,在十年前顾漫的笔下承载了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于是,十年后的我们听着女生版《好久不见》弦犹在耳,看到唐嫣扮演的赵默笙若有所思地徘徊于街头,钟汉良成为何以琛依旧高冷到令人目不转睛时,这一道荧屏上视听俱佳的别样风景还是值得鼓励的。眼下对此剧的热播和热议,也使得这个拥有众多粉丝的故事,在一堆后宫与谍战题材中显得与众不同。

首先,对《何以笙箫默》而言,原著的影响力实际上是不折不扣的双刃剑。出众的原著还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与经典武侠小说改编为电影必然大卖是一样的道理。不过值得警惕的是,与此同时,改编后的剧集质量就成为重中之重,影视作品如若与原著出入很大,定会受到原著“粉丝”的质疑。为了让观众满意,《何以笙箫默》还是很好地把握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那个度,让这个故事本身散发出了光芒。

《何以笙箫默》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喜欢,仔细分析原因有三:首先,象牙塔中女追男的故事,隔壁系的男神被靓丽少女拿下的情节,这种似曾相识且稍显大胆的校园题材模式本身就很吸引人;再者,这个故事依旧有自己不同于一般青春小说的残酷面孔,女主角赵默笙不辞而别的意外转折,七年之后与何以琛的再次重逢,都是很不错的看点,也有了一丝现实的冰冷;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故事主题关于坚守的爱情观,这种“不愿将就”的爱情很值得人们思考。当然,剧集也先于十年后的很多作品,玩起了“霸道总裁爱上你”的风格。剧中钟汉良的个人魅力被发挥到了最大,而唐嫣的扮相又有着自身的优势,看起来二人相得益彰。这个横亘十年的爱情故事,也有了自己最完美的答案。

当年这本小说之所以被热捧,主要还是作品风格的原因。如今再观剧集,仍不过时的是对爱的真诚。要知道,爱只有经历时间,才能成为经典。

这里不得不称赞一下顾漫的文字,很纯真含蓄,不像如今的很多作品那么明晃晃地谈及爱恨,反而有些保守和古朴的美感。这部剧集也抓住了这一特质,很多观众反映故事推进的节奏太慢,但要知道,这个故事本就不是十年后那些打着“青春文学”旗号,让男女主角们一起撕来撕去的路数。所以说,这样看来,这部剧集恰恰保持了原著拙朴、生动的风格,而不是创新之余一味求快、求新而丢失了本来的味道。

《何以笙箫默》中几位主角的表现很值得称赞,颇令人惊喜的是青年演员扮演校园时代主人公时所展现的那份自然。小赵默笙的扮演者新人吴倩很清纯,像一汪清透见底的水。小何以琛扮演者罗云熙玩起高冷一点也不落后于钟汉良。当然,我们还是喜爱钟汉良已经印在骨子里的“总裁”范儿,以及唐嫣恰如其分的美。多看几部钟汉良的作品,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无论他扮演总裁、文青抑或是渣男,都让人恨不起来。他的角色本身具有轻微的“无害感”,尤其是默不作声、故作高冷后,面对女主角的请求,违背身边所有人的意愿执着答应的一瞬,既让人感动,又颇有趣味。而其他几位青年演员的表现也都所符合角色本身的气质,值得肯定。

这样看来,对于荧屏上很久不见的这个故事,值得关注是因为十年来故事里的角色仍鲜活;喜欢是因为书中字里行间的感觉被真实重现;难忘是这种可称经典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观仍在观众心中。

如今,当这个故事化为光影重现荧屏,我们只愿轻轻说一句:你好爱情,好久不见。

第31篇、爱情故事婚姻这道菜

一到下班就犯愁,真的不知道做什么饭好。问男同事小张晚上回家吃什么,他说老婆做什么吃什么,不过我老婆还真没什么拿手的菜。说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又问了女同事小安,她也笑着说她不做饭,都是老公的事。末了,她补充,虽然我吃现成的,但我老公做的饭菜,说实话真不敢恭维。

家家都是如此,做饭的那一个总被埋怨。

老公也常常撇嘴,不是说咸了,就是说淡了,逢到我懒得做,对付一下,他就牢骚不断。都说拴住男人的心,先拴住男人的胃。可男人不是个个都顶呱呱,做CEO,做经理,做主管。我们遇到的只是小职员,我们也要做小职员。哪有那么多时间?,即便终于合了男人的胃,翻炒的饭菜也是那几样。久了,也淡然。

做的饭菜花样百出,赶得上专业,说实话,全职太太才有这个闲工夫,我们没有这个福分。上班提起精神来应对一切,下班了,在路上还要想着今天吃什么,最好和昨天的别重样。超市的半成品不少,做着也简单易行,可是太费钱。如果自己动手,一个能顶三。网上的菜谱真多,动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终于学到拿手的了,时间一长,也就不拿手了。

今天吃什么?不但要力所能及,还要看心情,看功夫,看心劲,看时间……没有百吃不厌的菜,也没有百看不烦的花,更没有一直的好心情。生活中的菜,想做的太多,会做的也就那么几个,又不是人人都做得好。吃的那个人,也并不是天天都满意。

婚姻也是一道菜,苦辣酸甜,个中滋味,亲品的那一个才最清楚,都说自己的那一个不是最好吃的,可是谁也舍不得丢掉。

看,看,那一家灯火通明,在发牢骚。老婆说这个菜不好吃,老公围着围裙摊着手说你来做,牢骚我来发。看看谁把菜做得更好。

老婆撅嘴,老公转身,最后的结果是两个人一起做,苦辣酸甜,一同担,谁也别埋怨谁。

第32篇、爱情故事下辈子,还要见

甘小二是在它13岁这年病逝的。那天,我没有赶回去见它最后一面。

其实它只是一只很普通的猫咪,可妈妈偏要说它是我们家的一员,是我的妹妹,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甘小二。我不喜欢它,哪怕我们相处了13年。

它住进宠物医院的时候,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它是肾虚竭加并发症。医生说它的年纪太大了,恐怕这次过不了这道坎。我的心瞬间有点下沉,但下一秒妈妈的话让我全身的血液沸腾了起来,她居然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来陪甘小二!我承认,我再次妒火中烧了,没错,我在嫉妒一只猫。

我4岁那年它来到我们家,那时候它刚出生不久。妈妈喜欢小动物,从亲戚家抱回了它。据说它当年楚楚动人,就一眼,便俘虏了我那母爱泛滥的妈。

从我记事开始,我这个甘老大就在与甘小二争宠。小时候我和它争夺妈妈温暖的怀抱,长大后我嫉妒它永远是一个小动物的模样,可以一直享受妈妈的爱:带它去散步,买最好的猫粮给它吃;帮它洗澡,梳理毛发;允许它爬上床,和自己睡;每天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它抱起来亲一口……妈妈对甘小二的态度,我是看在眼里恨在心上。我无法忍受它在这个家得到的待遇和我一样,甚至比我还要高。

当然了,甘小二并不明白我对它的这种复杂感情,它除了喜欢黏着妈妈之外,也喜欢往我身边凑。在妈妈面前,我也会亲昵地摸摸它的头,偶尔抱起来虚伪地说上一句“姐姐爱你噢”等诸如此类口不对心的话。

后来上中学后,我开始住校,我把整个妈妈留给了甘小二,不知它有没有感激我。

我虽不喜欢它,却已深深地习惯了它的存在。只可惜直到它真正离去时,我才明白过来。是的,它终究是没挨过这一关,从此永远地消失了。

妈妈说,那天甘小二出奇地乖,仿佛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打点滴,头歪到一边,目光注视着门口。它已经很累了,可是它还一直睁着那双已失去光彩的眼睛,痴痴地望着门口处。它在等我,它在等我这个姐姐。

等啊等啊等啊,天快要黑了的时候,它闭上了眼睛。甘小二闭了眼,天就黑了。可是天黑了,我也没有回来。

家里再也没有了它的身影,我想起以前周末我回家,它总是欣喜异常地绕着我走来走去,我坐下来后它便往我身上蹭,可我总是不耐烦地用脚踢开它、用手推开它。听说每次我回家前的电话,妈妈都会开免提让它听我的声音,然后它就会安静地趴在门口等我,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冬天的时候,它也在门口迎着冷风等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甘小二有一天会离开,我从来不知道一只猫的寿命最多只有十几年。它离开之后,我忽然发觉我开始会想念它。妈妈收藏着许多它的照片,四五岁的我和它抱着在地上打滚、嬉戏欢笑着,原来我们曾经也如此亲密过。

照片上的甘小二近在咫尺,可是我再也触摸不到它柔软的身子、再也见不到它了。在我离开家的日子,它代替我陪伴了妈妈那么多个日日夜夜,以后谁来陪她呢,以后谁来翘首以盼等着我回家呢?13年了,我终于意识到其实甘小二那么重要,它守护我的成长,我却一意孤行忽略了它的逐渐苍老。

在这迟来的光阴里,我终于觉得我失去了一位亲人,眼泪掉落下来,心开始疼。

甘小二,这辈子算我亏欠你的,下辈子,记得再见。

第33篇、爱情故事让女人伤心的都是好男人

朋友发来一条网上的经典留言:女人,一定要经得起谎言,受得了敷衍,忍得住欺骗,忘得了诺言。

我说:是女人,看了这话都会觉得刺心。朋友笑:何必当真,世上男人有好有坏,好男人绝对不会令男人伤心。我冒出一句:正是好男人才让女人伤心,坏男人只是败胃而已。

真的,能伤及你的肺腑的,多半是好男人。一个毫不隐讳自己留恋花丛行走的浪子,或者摆明了玩完就拍拍手走人的耍家,能令女人伤心吗?暴露过早的坏男人,带给女人的不快和痛苦都是暂时的,如同吃坏了肚子,呕吐出来,数天就痊愈,连小病都不算。

真正能将你摔痛的,一定是曾把你捧上幸福云端的男人,伤痛是落差造就的,而要伤到你,就要先让你上当。一个好男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成熟稳重、进退有度,你因此而青睐他。好男人懂得把握机会,适时展示出知识渊博、思维敏锐的内在品质,当你们开始交往后,他会花上大把时间陪你游山玩水,隔三岔五送上令你惊喜的小礼物,你觉得他既懂情趣又重视你。好男人也会把你带入他的朋友圈,介绍给家人,你会亲眼目睹他对朋友对家人有情有义,也会亲耳聆听别人对他赞誉有加,你觉得他是个有原则性、有责任感的人。这时,你精明感性的心已经完全被他征服,你肯定他是个渴望婚姻、重视家庭的好男人,你相信和他在一起一定会过上浪漫温馨的日子。一旦失去这样优秀的男人,哪个有头脑的女人会不痛到锥心?所以,只有能勾起你幸福憧憬的男人,才有能力真正伤到你。

好男的“好”是他征服女人的方式,但他亦和其他男人一样会有厌倦的时候,然后把兴趣转向其他女人。好男人做起这种事情,比坏男人要可怕百倍,因为对于女人而言,他这样做是完全不可思议、不可想象的。他在女人心目中的形象太完美,品质如玉,忠贞不二,他的承诺仿佛金石镌刻一般牢固,让女人毫无疑虑地相信他的一切。

当坏男人说他受你一生一世时,女人会头脑清醒地微笑,她知道他在说笑,她甚至会比坏男人更快地忘记这个诺言;好男人的郑重承诺,却会让女人幸福地傻笑,她会把他的每句话都当真,相信自己是他此生唯一的爱,相信他会和她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承诺是因为可信才可怕,当好男人没有热情再维持这种完美时,他的“好”也就随他的心而去,留给你的不过是一张冷漠狰狞的脸。此刻,他是别人的好男人,却是你的坏男人。当好男人的形象和他建造的幸福天堂双重幻灭时,女人的痛苦可以用天塌地陷来形容。

第34篇、爱情故事终其一生证明爱

那时,他是个贫困的律师,而她是百万富翁的掌上明珠。于是,她的父母毫不犹豫地认为,他一定是看上了自己的财富,想通过女儿来谋取想要的利益。不由分说,淡漠地取消了这门婚事。她绝望极了,整日浑浑噩噩地过着,似乎,生命已然到了尽头。

他给她的父母写了信,要求出席葬礼。但遗憾的是,这位身价百万的父亲不仅毫不领情地将原信退还,还把女儿的死因归结在了他的身上。于是,他在凄惘中发誓:“既然她已死,我将终身不娶!”

为了治愈潜藏在内心的创伤,为了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的真心,他毅然放弃了律师的职业,涉足政坛。不管怎样苦楚,他总相信,她一直在不远处审视着他,鼓舞着他。

他从州议员到国会议员,再到民主党保守派领袖,再到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他曾三次竞选美国总统,皆以失败告终。他始终不怨不弃,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1857年如愿以偿,问鼎白宫。此年,他已66岁高龄。他用一生的光阴来表明了自己当时与她结为连理的初衷,以及对爱情的坚贞。这位痴情的男子,就是美国的第十五届总统詹姆斯·布坎南,而那位让他魂牵至死的女子,名叫安尼·科尔曼。

第35篇、爱情故事婚内见人品

最近和一位做企业的朋友聊天,他说他每次招聘高管都要请对方的太太或先生吃饭。通过对伴侣的观察,通过对他们之间相处模式的观察,可以看到很多信息。

如果一个人对待伴侣傲慢无理,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修养不够。这样的人可能在某一方面比较优秀,但他的格局决定他不会有特别大的发展,不可重用。如果这个人对待饭局里的其他人殷勤、谦逊,则绝对不用。这不是修养的问题了,是人品有极大的问题。

我说你吃顿饭就对人下定论未免偏颇了吧,他说吃顿饭不能完全判断一个人,所以他的公司经常举办员工家庭聚会。

为什么你对伴侣冷漠?因为你本身不是一个热情的人。在演讲台上的激情四射只是为了吸引目光以达成自己的商业目的;在朋友圈中热情、活跃,潜意识里是为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自己崇拜的人。而对于伴侣,这个某种意义上已经坐实的固定资产,额外的投资对你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

为什么你不愿意说我爱你?即使你明明知道说这一句话能让对方开心,因为你本身不是一个乐于付出的人。你在慈善晚宴上仗义疏财,却对自己的伴侣如此吝啬;你对员工的冷暖尽心尽力,却对伴侣的需求不闻不问。夜深自省,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没有爱情了。然而,即使没有爱情,面对一个立过契约的生活伙伴,如果你心中真实存在的东西是善良,是为他人着想,是害怕别人受到伤害,你也能规范自己最起码的言行。

真实的并不一定就是好的,但真实的东西具备变好的前提条件。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家是修行的最好场所。

我们无需为那个真实的灵魂感到羞愧,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应该羞愧的是不知改变的傲慢和惰性。

第36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圆舞曲

她真的相信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直以来,艾蒂和迈克都是这个小镇上让人羡慕的一对夫妻,他们恩爱浪漫,有着火一样烧不完的热情。但是天妒佳缘,在一次旅行中,他们遭遇了车祸。迈克侥幸躲过了这一劫,艾蒂却永远失去了右手。

从麻醉中醒来的那一刻起,艾蒂的泪水就没有断过。她是一位钢琴师,谁都知道失去一只手将意味着什么。她爱迈克如同爱音乐一样。从走进婚姻的第一天起,他们就为自己的爱情创作了一首圆舞曲,并相约弹奏一生。那些日子他们过得非常幸福快乐,可现在,好日子已逝去如烟,一切都将远去了。

一个月后,艾蒂出院了,她心情糟到了极点。迈克每天上班,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艾蒂一个人在家望着那架心爱的钢琴暗自忧伤。失去了右手,也失去了音乐,有一种莫名的空气在不安地躁动。有时候,丈夫悉心的照顾也会引起她莫名的反感。

终于有一天,艾蒂与迈克大吵了起来。原因是迈克每天中午都要抽空回来一趟。以前他从不是这样的,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每天中午是他最宝贵的时刻,他应该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度过。现在他是怎么了?怕她自杀吗?不知不觉中,艾蒂心里产生了恨意,狠狠地将手中的杯子摔了出去,并朝迈克嚷道:“你走,我不要你怜悯!你这样,只会让我更恨你!”迈克狼狈地逃走了。

迈克回家的次数渐渐地少了。有时就算在家,两人也没有话说。艾蒂感觉到,她和迈克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有时候,她还会梦见迈克正朝别的女人走去,而她在一旁哭得那么无助。只是因为失去一只手,曾经的山盟海誓就变得苍白起来,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一件事。

几天后的又一个中午,迈克打来电话,告诉艾蒂,他将出一趟远门。去就去吧。艾蒂轻叹一声,刚放下电话,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

艾蒂打开门,迎来的是一张陌生姑娘的脸。艾蒂实在打不起精神与陌生人交谈,便冷冷地拒绝道:“小姐,我想你一定是按错门铃了。”

“没错,我是一个家政公司的。”姑娘温和地笑道,“是你的先生请我来打扫卫生的,你瞧,这个庭院已经很脏很乱了。”

“但是我觉得并不需要。”艾蒂还是不冷不热。“可是你的先生已经付费了。”姑娘说,“如果我不服务,要赔偿违约金的。”

艾蒂只好任由她在院里干起活来,自己回到了卧室。休息了一阵后,艾蒂忽然发现那姑娘干活的样子很不熟练,而且她还时不时地透过卧室的落地玻璃窗窥视自己。

艾蒂一下子警醒起来,再仔细一看,那姑娘虽是家政公司的装束,看起来却不像一个寻常的女子。那么,这姑娘是谁?为什么要以家政服务的幌子闯进她的家庭?处于危机感中的女人总是很敏感。

一连几天,那个姑娘总是准时来到艾蒂家干活。不同的是,她已经不满足于干活,还经常向艾蒂问这问那。艾蒂懒得回答,却不得不认真地看她。这的确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从里到外都透着成熟女人的魅力。她的睫毛经过细心修饰,甚至她的指甲也修剪得非常精致。更可疑的是,当艾蒂试探着在她面前说起迈克时,她竟然是一副很欣赏的样子!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到这个女人跟丈夫之间好像有说不清的瓜葛!

该来的一切都来了。艾蒂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她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迈克是优秀的,他应该有更优秀的女人相伴。如果是以前,她当然有信心战胜任何女人,只是现在,失去一只手的她太自卑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里,艾蒂再也没有为那个女人开门。一个星期后,她终于痛下决心要离开丈夫。

当艾蒂叠好衣物,最后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一眼屋子时,又一次看到了那架躺在角落里的钢琴。以往快乐的日子又一次像倒带一样地回放起来。不管怎么说,她是爱丈夫的,可是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幸福。她决定最后弹一次曾经属于她与迈克的圆舞曲。她要用这种特别的方式向迈克告别,即使只有一只手。

想到这,艾蒂轻轻掀开了琴盖,却发现琴键上躺着一沓纸条。迈克熟悉的字体出现在她的眼前:艾蒂,我很高兴你终于打开琴盖,让我们再次弹奏爱的圆舞曲吧!如果你不方便,我是你一生的右手……

一张张纸条记录着迈克每一天的话。这个迈克,他竟然把对妻子所有的爱都悄悄放在这儿了,而艾蒂却差一点就铸成了大错。

晚上,迈克准时回到了家里。看到打开的钢琴,他微微一愣,然后万般欣喜地将妻子拥入怀里。他告诉艾蒂,他已经知道她和那个女人之间发生的事了。那个女人不过是公司里安排来专门照料她的一个职员。因为出差的时间很长,他实在放心不下艾蒂……

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艾蒂流下了幸福的泪水。这天晚上,他们家终于响起了久违的琴声。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他们二人合奏。当欢快的琴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艾蒂早已泪流满面。她感觉这是他们有生以来弹得最好的一次。她从来不敢想象,两个人的两只手会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这一回,她真的相信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第37篇、爱情故事为爱相守

某酒店三楼大厅正举行着一场简朴而温馨的婚礼。新郎单膝跪地向新娘求婚:“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好好、好好、好好地爱你。”

新娘扶起新郎,郑重地点了点头,热泪盈眶。这句话,她等得太久了。恍惚中,自己仿佛还置身于那场不堪回首的噩梦中。

10年前,他俩相恋了。他喜欢骑上摩托车载着她兜风玩耍,她喜欢坐在他身后任凭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只要紧紧搂着他的腰,把头靠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心里就会觉得特别踏实、安全。

可是,意外发生了。那天,他俩说好一同去看望乡下的二伯。他载着她途经一条狭窄拥挤的三岔路口时,被一辆迎面而来的重型渣土车撞倒。千钧一发之际,他回过头用尽所有力气,把坐在后座上的她朝路边的草丛中拼命推去。他则应声倒地,昏死过去。

他在重症监护室里躺了3个月,一直没有醒过来,成了植物人。医生对她和他的家人说,他的脑部受到重创,活着已是最大的奇迹,植物状态将会伴其一生。

她和他的家人哭瘫在地,他们跪求医生一定要想办法治好他。医生安慰他们说:“回去后,经常跟他说说话,也许有一天会有奇迹发生。”

她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眼睛泛光,紧握住医生的手一个劲儿地说:“我一定天天跟他说话、天天给他唱歌,我一定要让他醒来。”

她辞了工作,每天守候在他的身边。她买了电脑,每天上网浏览新闻,为他讲解当天的奇闻趣事。她还和他妈妈一起,每天给他擦身子、喂饭。

她文笔很好,每天伏在他的身旁,写些散文和诗歌,然后配上轻缓的音乐读给他听。她的文章发表了,她会把散发着油墨香气的样刊、样报放在他的鼻尖上,期待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的那份喜悦。邮局寄来了稿费单,她会抱着他,把稿费单塞在他的手心里,轻轻地吻他的头发、他的脸。她跟他耳语,说谢谢他,是他给了自己动力和创作灵感。她还俏皮地吹他的脸、打他的屁股,让他别偷懒,快点儿醒来。

7年后的某一天,她正读着诗歌给他听,他的嘴角忽然抽动了一下,手也动了一下。她愣了几秒,继而抱着他喜极而泣。他的眼角也流出了泪,忽然就睁开了眼睛。

医生难以置信地说:“他这么快就能苏醒,简直是一个奇迹,这完全是爱的力量啊!”

可是,苏醒后的他依然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仍旧是个植物人。

她说,我有信心让他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她变得比以前还要忙碌,每天带着他奔波于家和医院,让他接受8小时的专业肢体和语言的康复训练,并认真记下医嘱,事无巨细地照料、看护着他。她陪着他一起笑、一起哭,就像妈妈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他一天好似一天,她用爱让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经过3年全方位的训练,他渐渐康复了。只是,他因左脑脑干受损,导致右腿功能性障碍,走路有些瘸拐。幸运的是,他的智力没有受到大的影响。2011年年初,他陆续开了几家网店,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而她也重新拾起笔,用深情和温暖的文字描绘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婚礼现场,他们紧握着手,深情相拥。是磨难,让他们的爱更加纯粹、更加执著。只要有爱在,幸福和希望就在。

第38篇、爱情故事爱情这把刀

Z和男友在一起四年,她比男友小五岁,两个人始终生活在不平行的世界里,年龄的差异让两个人的价值观有难以跨越的隔阂,但Z还是一直坚持守候着这段感情。Z今年大三,而男友已经工作,不同的生活环境让两个人的距离越走越远,男友对Z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厌烦,做的任何事情从不考虑Z的感受,经常晚上出去和朋友花天酒地,而Z每晚躺在床上,扛着奋斗了一天的疲倦却始终无法入睡,总要等到很晚很晚,等到男友回到家后才会安心地闭上眼,而男友却从未有过任何歉意与愧疚。

Z说,她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想放弃这段感情。我说,你自己会慢慢做出决定的。

“可是我不甘心啊,四年的时光我都耗在他身上了,如果结局是失去他,我真的不甘心”,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是告诉她“爱是爱,不甘是不甘,千万不要弄混”。

K是我的好朋友,他和女友分手已经快一年,女孩在这一年交了三个新的男朋友。也许女孩是真的属于那种可以随时甩掉回忆更换记忆的人,也可能只是想让自己尽快从K的那段时光中摆脱出来,不管怎样,女孩后来的生活过得不错,K已经逐渐从她的生活轨迹中消失。而K却沉浸在了对她的回忆和感伤中,不停地去和朋友打听女孩的近况,女孩现在的男朋友是个怎样的人,女孩是否真的喜欢他,喝多的时候总是诉说自己是如何的后悔,分开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多么爱她。

有天晚上和K出去吃饭回来的路上我问他,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忘不掉她的,“当我在街上遇到她和她的新男友甜蜜地从我身旁走过时”。“她是属于我的,一直都是属于我的,谁也不能拥有她,你说她怎么忍心去投入别人的怀抱”。一路上我没有再说话,K也再次陷入了对女孩的回忆和悔恨中,走之前我拍了拍他“兄弟,忘了她吧,你并不是真的因为爱她而忘不掉,别再去打探有关她的消息,会慢慢释怀的。”

爱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无论任何年代,都很难去定义,也从来没有准则,可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常常把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都归为了爱。

可也许,那些说不明道不白的情感,根本就不是爱。

好多人,总是把即将失去一件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时产生的失落与不甘和看到别人得到曾经属于他的东西而产生的妒嫉混合的情绪误解成爱。

L和一个男人相恋五年,五年里男人离开她三次,把她当作旅店一样,想走时起身便走,头也不回,在外面玩累了疲倦了,便门也不敲的就回来。而L一直这样任由他来来往往,五年的时间有三分之一都是在等待、忍受和原谅中度过。曾经很多次大家一起劝导她还是离开这个男人吧,你没有义务陪他长大,可每次L都是哽咽着对我们说她是如何深爱这个男人,她心甘情愿这样付出,最后都是以一句“我知道这样很傻很懦弱,可我离不开他,就是离不开他”来默默收场。

这些年,见到过很多像L这样的人,她们对爱情孤注一掷,愿意倾尽所有,无论这段感情多么痛苦,明知未来是多么的渺茫,都宁愿像个傻瓜一样任人伤害。明知自己爱上的是一个很烂的人,明知他待自己恶劣又敷衍,可却无论如何也不愿分开,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她们究竟是为何要这般苦苦忍耐。

后来才明白,就像电影里一个人被长刀刺穿,伤者总是会说一句“不要拔出”,如果伤得太深,那份伤和痛也就成为了身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得这样过下去。

任何东西,只要够深,都是一把刀。

爱得太深,就会有失去时的不甘,就会有看到曾经心爱的人归入他人怀抱时的妒忌。爱得太深,就会有痛苦,有懦弱,有卑微,有不顾一切,有对所有的苦痛与伤害甘之如饴。

爱得太深,其实便已经不再是爱了。爱情存在于这世间的意义应是两个人的相互扶持,彼此的陪伴与鼓励,为了对方努力变得更优秀,为了两个人的未来,努力活得更精彩。在一起时互相守候,分开时,感谢彼此过去的陪伴,然后微笑真诚地祝福。

爱情,是美妙甘甜的,会有苦涩,会有痛楚,要懂得包容,懂得忍耐,但不是为了爱情而去无限度地忍受痛苦,接受伤害。

爱一个人,会有不甘,会不忍离开,会因为看到对方新的伴侣而心酸,会对过去惋惜与后悔,但不能因为不甘,因为不忍离开,因为心酸,而继续去偏执地爱一个人。

曾经我常会为像Z、K、L这样深厚的爱而感动,为这种无私的爱而心生敬佩,却不知作为旁人,这样的默默认可是在加深伤者刀口的深度,会让她继续陷入自己那无底的泥潭,沉浸在那段自己被自己感动的扭曲的爱中。

我知道,每一次,当他伤害你时,你都会用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来原谅他,然而,再美好的回忆也有用完的一天,到了最后只剩下回忆的残骸,一切也都变成了折磨。用回忆来原谅一个人,除了最后一个人的孤独舔伤,什么也不会留下。

当爱情变成了一把插进生命里的刀时,一定要拔出。我知道你会疼得钻心,会痛得歇斯底里,会因为拔出的那一瞬间而血涌如泉,可我希望你相信,你不会死去,更不会无法继续后来的生活。

回想那些我们曾经念念不忘,思念时痛彻心扉的人,你曾以为那会是一生的不忘,一世的不舍,可其实数年之后,那不过只是一个名字,你怀念的,放不下的,只是段时光里的自己,只是那段相爱时的感觉。

这个世上,谁失去了谁,其实都会一如既往的生活下去。

你虽然不会再遇见一个和过去一样的人,却一定能遇见一样的感觉,一种更心动,更安稳,更让你愿意守候与相信的感觉,还有一个更美好的自己。

人的生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会因为一时的中断而停下,不会因为一次离别,一次伤害,一次跌倒而终止。我们每个人,仔细想想,其实都是越活越好的,而你也是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坚强,越来越温柔,越来越美好。既然曾经的你可以遇见一个让你愿意托付终身的人,那么未来的你一定会遇见一个愿意许你一世繁华的人。

有时候,人要有告别的勇气,才会有幸福的可能。

有时候,只有有勇气彻底结束过去的人才能够拥有更好的未来。

面对过去的那个人,将来终会有一天,你会抛开浓妆与靓丽的衣服,简简单单去见那个曾让你撕心裂肺的人,而你的心不再起任何波澜,不再期许,也不再怨恨,只是像老朋友那般坐下来,微笑着聊聊天,没有暖味的情愫,不再细数过往的对错。你从未那般真切的希望与庆幸过,这个人已不再属于你。

你会礼貌地说再见,没有不舍,没有回头,坦然地化解了积攒了那么久的委屈与放不下。

错过的不怨,爱过的不恨,曾经的一切,你终会可以一笑置之。你勇敢地向前走,安宁地去生活,不再对谁隐瞒,不再因为谁而否认。曾经的你确实深深爱过,后来的你终于让这一切过去,诚实且坦然。

有一天,你再想起他时不是沉默或哽咽,而是微笑淡然地讲述,那便是你在他那里得到的最好的成长。

如果可以,就去拔出身体里的那把刀吧。如果还是做不到,祝你能够与你生命里的那把刀长久地生活下去,想想,这又何尝也不是一种幸福。

第39篇、爱情故事女孩,当你说没有好男人时请看看

十岁以前,就不说了,无非是淘气和不懂事。

十三、四岁的时候,开始对女孩有好感,但是那时候他离女孩远远的,并且以讨厌女孩自居,生怕被同伴嘲笑。

十五岁的时候,听到大人们说某某男人好花,把女朋友甩了,女孩自杀了。他觉得这人真狠毒,自己将来一定要做个痴情的男人,一定要一生只爱一个人。

十六岁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不敢和她说。仍然和往常一样,脏兮兮的在灰土飞扬的操场上踢球。只在女孩走出校门的时候,躲在二层的窗户上看她的背影,他觉得她一定是个天使。

十七岁的时候,有个女孩喜欢上了他,但是他离她很远,他心里面只有自己那个女孩, 他觉得看别的女孩都是对她的不忠。

十八岁的时候,看了一个mtv,感动得想哭,他想,如果自己的女孩失去了双眼,他一定 男主角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眼睛给她,让她能看到光明。

十九岁的时候,高考了。终于和自己暗恋的女孩分别,坐火车去学校的时候,感觉自己离她越来越远,心像被掏空了一样。还在想自己一定不会忘记她,等到自己成功以后一定要去找她。

二十岁的时候,听到有人讲黄色笑话,觉得这人真可耻

二十一岁的时候,她的回信中告诉他,自己有了男朋友。偷偷的哭了一个晚上。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向一个女孩表白,女孩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还小。”他想,我的确是个好人,他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心想,我不会像那些花心的人一样,三年五年我也能等。

二十三岁的时候,说自己还小的女孩和一个帅哥恋爱了。他很纳闷,长大原来可以这快。

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又向一个女孩表白,女孩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并不适合你。” 他纳闷很久,我是好人你怎么还不适合我呢?

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又追求一个女孩,女孩接受了他。他开始很幸福的为未来拼搏,他 想,一时的开心只是暂时的,只有努力拼搏,他和她才能有快乐的未来,但是,半年以 后,女孩和他分手了。只是因为另外一个男孩会说让她开心的话。女孩说“你是个好人 ,是我对不起你。”他似乎明白了问题所在,他是个好人。

二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堕落,交网友。打扮得时尚而酷,而且渐渐的学习着讨好女孩 的话。不久,他有了个女朋友,虽然他对她也很好,可是,他心里知道,自己并不爱她 。

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和女孩分手了。他对女孩说“你是个好女孩,是我对不起你。”

二十八岁的时候,他尝试了哈哈哈,发现别人能做的,自己也一样。

二十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讲黄色笑话,并且以看旁边的女孩子脸红为乐趣。

三十岁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变得很有能力追求到女孩,但是却没有了爱的能力。于 是

他在自己qq上写下了如下的话: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想做一个感情专一的好男人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渴望爱一个人直到永远的。

只是,没有任何女孩爱这样的男孩,她们觉得这样的男孩太幼稚,太古板,没有情趣。

于是男孩开始改变,变成女孩喜欢的那种 嘴角挂着坏坏的笑,玩世不恭或者幽默

开始学会说甜言蜜语而不是心里想说的话 开始学会假装关心,学会给女孩送小饰物讨好她 学会如何追求,如何把握爱情。 或者看破红尘,游戏情场,成为女人恨恨的那种男人

他们可以很容易俘获女孩子的心 但是他们也会在黑的夜里叼着烟流泪 心里有爱的时候,没有女孩.有了女孩,却永远没有了爱的感觉 在听到女人抱怨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时候 他们不会再去努力做个好男人,只是微笑着擦肩而过....

第40篇、爱情故事那一年牵手的秘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

她是公司里最美丽的女孩,青春飞扬,举首投足间,都是醉人的味道。很多男孩喜欢她,有人送她大束的蓝色妖姬,有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守候,也有人四处打听她的喜好……女孩只是微笑,微笑着拒绝。

他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远在天边的云,在他心里,她是集上天的宠爱于一身的女孩,而自己,从平凡的家庭中走来,平凡的相貌,平凡的资质,紧张的时候,连话都无法说连贯。也许唯一让他自豪的,就是他傲人的文采。可是有些时候,看着她与别人谈笑风生,他会泄气地想:除了做个小文案,我又会做什么呢?

有一天傍晚,他刚做完一个楼盘的宣传册,在楼上看着她沿着林荫路走来,即将落下的太阳柔柔地笼罩着她。那一刻,不知从何处萌发的悸动,他冲到了楼下,若无其事地迎着她走去。

两个人很平常地打招呼。有短暂的沉默。女孩看着他涨红的脸,突然就心软了,笑问:你也知道我们明天要去划船?你是不是想一起去?他愣了一下,随即用力地点头,心想:哪怕看看她,哪怕离她近一点,也是幸福的。

于是,几个人兴致勃勃地去了。

女孩和所有的人都聊得很好,快乐得像春天的清风,感染了每一个人。他的心随着她欢呼跳跃,他觉得自己是她放飞的一只风筝,和她一起奔跑,欢笑,却始终隔着一线之遥。回去的路上,他有些黯然神伤:她不会注意到我的,更不会喜欢我的。

这样想的时候,他们正走在斑马线上,冷不丁地,身边的她轻呼一声,扯住了他的一只手。他有些怔怔的,好像风筝突然落了地,而她俯身捡了起来。他的心开始狂喜,是坠地的瀑布,每一粒水滴都是四溅的快乐。

他就那样小心翼翼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了对面,女孩不好意思地松开手,想说什么,却眨了眨眼,对他笑笑就走开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他把那件衬衣挂在墙上,很久都不舍得洗。

他想,她对他是有一点喜欢的,哪怕只是一丁点儿,也是可以破土萌芽的。他想,我是优秀的。

在同事眼中,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朗热情自信,参加很多活动,渐渐显现出领导才能,很快便成为公司最优秀的首席文案……但没有人知道,她是他心里的秘密。

一年以后,女孩成了他的女友,他幸福地牵着她的手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问她那一次出去划船的事情。女孩的表情很茫然——她已经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她说,或许有吧,我是色盲,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总是很紧张的,可能是下意识地去拉朋友的手

他愣住了。

其实,在爱情里,很多时候,我们就需要那么一点点的鼓励。鼓励是一座桥,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牵引我们通往彼岸。

第41篇、爱情故事请摸100下

有那样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非常相爱。

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了,男孩非常伤心,却不敢留她。

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不敢留她,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

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

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

然后,女孩就上了飞机,她没有回头。

晴朗的天突然下起了雨,男孩含着眼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竟然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于是,从此他开始等待,一天一天地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但是没有,一直都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

他等了整整三个月。

后来他绝望了。

他觉得女孩一定是放弃了他,他甚至开始恨那个女孩了。

男孩走出了自己的屋子。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忘记这段感情,他要重新开始。

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想了想,狠心将它扔出了窗外。

扔掉了关于女孩的一切回忆,男孩从此再也不回头了。

第二天一早,有个清洁工到楼下打扫卫生,她看到了那个小毛猪。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动了。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小毛猪是女孩专门跑到一个玩具厂找人定做的,费了很大的心思。如果摸了猪头100下,小猪就会吐出她写在里面的宇条来,她已暗暗决定,只要接到了男孩的电话,她就不顾一切赶回来,再也不和他分开。

但是,男孩最终只摸了98下。

清洁工想;多么好玩的小猪呀,带回去给儿子玩吧。

她抱走了小猪,扔掉了字条。

男孩和女孩从此错过了一生。

第42篇、爱情故事鸽子与沙土

一个家境和相貌都不出众的青年,爱上了邻居的独生女儿,而那个姑娘是小区首屈一指的美人。青年很痛苦,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挫败众多情敌,赢得姑娘的芳心。有时夜里从梦中惊醒,喃喃地叫着姑娘的名字,手脚冰凉——他梦见心爱的姑娘成了别人的新娘。

父亲看出了青年的心思,温和地笑笑,把他带到院子里。整洁的庭院中,几只鸽子正在阳光下觅食。青年和他的父亲坐在古槐树下,轻声细语地谈着天。这时,一只鸽子飞过来,落在父亲的胳膊上。父亲不动声色,依旧娓娓地说着话。起初,鸽子惊魂不定地东张西望,不一会儿,就安静下来。父亲漫不经心地伸出另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将鸽子捉在手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青年一眼,将鸽子放飞。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只鸽子落在父亲的胳膊上。这回刚刚落下,他就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捉。结果,受到惊吓的鸽子一下子飞走了。父亲说:“只有耐心能帮助你成功,你懂这个道理吗?”青年点了点头。

从此,青年不再愁眉苦脸,他把心思全都用在读书和写作上,文章一篇接一篇地发表,渐渐地,他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对邻家心爱的姑娘,他不刻意去献殷勤,只是在她空闲的时候,把自己读到的和想出来的故事讲给她听。日子一久,姑娘对那些虚伪的求爱表演厌倦了,却对青年的好学和才华格外倾心起来,她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他和他的故事了。

娶到了心爱的姑娘,青年仍然心存忧虑——我能把握得住她吗?她是那样美丽可人,谁见了都会动心的。

父亲知道了青年的想法,仍是温和地笑着,慢慢蹲下身子,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土,说:“你看,多么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假如我要握紧它,会是什么样呢?”说完,父亲用力握紧双手,沙土立刻从他的指缝间流泻下来。再张开双手时,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已所剩无几。父亲说:“爱情是不能刻意把握的,握得越紧,越容易失去。能够使爱情圆满的,只有宽容。”

青年望着父亲手中的沙,领悟地点点头。他想起泰戈尔说过的一句话:“我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爱情是需要自由的,正如生命需要新鲜的空气。青年用捧一捧沙的情怀对待爱情,他的爱情幸福美满。

第43篇、爱情故事爱就三个字

珍妮弗和史提夫的婚礼定于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举行,因为珍妮弗希望在自己的婚宴上能开满春天的花朵。婚礼的日子一天天地逼近了,她的心里充满了甜蜜的期待。

那天,珍妮弗和罗索太太约好了晚上去她的缝纫店,取回自己订制的结婚礼服。那天的天气不是太好,早上就雾蒙蒙的,到了中午,天空又下起了小雨。在罗索太太的小店里,听着小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窗玻璃,珍妮弗的心里突然有些不安起来:今天史提夫要到城里去购置一些结婚用品,可这样的天气,还有他那辆已经用了很多年的老爷车……

“但愿他不要出什么事才好!”珍妮弗担心地说道。

罗索太太刚从衣架上取下婚纱,她笑着安慰珍妮弗:“不会有事的,姑娘,开心点,你们那么恩爱,一定会白头偕老的。”

珍妮弗从罗索太太手里接过那件洁白的结婚礼服:精致的剪裁,漂亮的蕾丝花边。她仿佛可以看到自己正穿着它走向婚姻的殿堂。“也许自己真的是太多虑了吧。”珍妮弗甩甩头,抛开那些无谓的念头。

就在这时,缝纫店的电话尖锐地响起,把她和罗索太太都吓了一跳。罗索太太转过身接起电话,她的表情瞬间变得很凝重。看着罗索太太的表情,珍妮弗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罗索太太告诉了她一个不幸的消息:史提夫在回镇的路上出了车祸,现在已经被送到了医院。

当珍妮弗飞奔着赶到医院时,医生告诉她,史提夫的性命保住了,不过,他的下半生将在轮椅上度过。没有语言能够形容珍妮弗当时的心情,一个春天的梦想就这样在这个冬夜里被击得粉碎,她的泪水顺着脸庞滑落下来。

在医院的病床上,珍妮弗看到了劫后余生的史提夫。他看起来是那么疲惫和沮丧,洁白的被单下掩盖着做过截肢手术的下半身,空荡荡的。珍妮弗走上前,想安慰他,却已是泣不成声。

医院为史提夫安装了假肢,但史提夫是脊椎受损,这两只假肢也只能是个装饰而已。当珍妮弗推着轮椅载着史提夫离开医院时,史提夫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要和珍妮弗解除婚约。谁都知道史提夫是怕连累珍妮弗才做出这样的决定的,珍妮弗自然也知道,可不论珍妮弗如何表白自己对他的爱,史提夫就是不为所动,他甚至拒绝再见珍妮弗。

看着自己的爱人失而复得,却又一次地得而复失,珍妮弗痛苦得不能自已。春天的脚步一步步逼近了,烂漫的山花在郊外灿烂地盛开,而珍妮弗的心却还活在冬天。

一天,史提夫坐着轮椅到镇上的医院复诊,在医院的门口,他看到了久违的珍妮弗。她正独自一人在医院的湖边哭泣,手里还拿着一张诊断书。史提夫有些担心,毕竟,他还深爱着这个善良的女孩。他转着轮椅上前,叫着珍妮弗的名字。珍妮弗一看到他,立刻扑到了他的怀里伤心地大哭起来。原来,珍妮弗被诊断出喉咙里长了一个肿瘤,虽然是良性的,却必须切除,而且手术会破坏声带,也就是说,手术后,珍妮弗再也不能开口说话了。

一阵春风顺着湖面轻轻地吹到了史提夫的脸上,他却感到了一股刺骨的寒冷。原来,是珍妮弗的泪水在他的脸上被一点点地风干了。那一刻,当珍妮弗柔弱的身躯在他的怀里轻轻地颤抖时,他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地深爱着这个女孩。他轻轻地拥着珍妮弗说:“别难过,珍妮弗,等你做完手术,春天的花就都开了,那时,我们就结婚,好吗?”

珍妮弗的手术定于两周后进行,为了保障手术的安全性,她要到纽约市的大医院里进行这项手术。因为路途遥远,珍妮弗没有要史蒂夫一同前往,而是在镇医院医生的陪同下去了纽约。史提夫答应了珍妮弗,他会在他们将来的家里做好结婚前的准备,珍妮弗喜欢如霞般的窗帘,缀满小碎花的餐台布,还有满室的鲜花。

临行前,珍妮弗对史提夫说,她要在失声前对他说最后三个字:我愿意!那是婚礼上珍妮弗要回答神父的三个字,因为到了那天她可能已不能开口,她要提前把这三个字告诉自己的爱人。

珍妮弗的手术很顺利。尽管婚礼那天,她已无法再对神父应出每一个爱的承诺,但无可否认,每个人都从她的泪水里听到了她对爱的诺言。

婚后的史提夫和珍妮弗开了一家蛋糕店,珍妮弗做出美味的糕点,史提夫就守在店里将它们一一售出。而每到傍晚,他们就会关了蛋糕店,到美丽的湖边散步,珍妮弗推着史提夫,他们用笔、用手势、用眼神、用心交流,谁都能看出他们的幸福。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四十多年,黄昏里他们散步的背影,已经成了镇上最动人的风景。直到有一天,史提夫在家里翻找一个老朋友的地址,他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就在他准备放弃之际,他看到了压在箱底的一张泛黄的纸片——是珍妮弗当年的诊断书。史提夫无意中翻开那本诊断书,竟然在上面发现了一行让他触目惊心的字:误诊记录!

史提夫怕是自己年纪大了,眼花了,难免有时会看错,他戴上了眼镜,但没错,诊断书上的确盖了医院的误诊签章。

那天晚上,史提夫将这张诊断书递到了珍妮弗的面前。珍妮弗没有否认,她用手势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多少年来她已经习惯了这样跟丈夫交流。那天她确实是接到了医院的诊断书,她也以为自己真的会失去曼妙的声音,所以她在小湖边失声痛哭。可就在那时,她遇到了史提夫,还听到了他的求婚。在那一刻,她是那么开心,她甚至认为是上帝要她用声音来交换她这一辈子的幸福。有了史提夫,她觉得即使失声也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可没过多久,医生就告诉他,他们的诊断是个误诊,那个所谓的肿瘤不过是仪器出了一点问题。

珍妮弗犹豫了,她害怕这个更正的结果会让她的幸福长了翅膀飞走,因为她太了解史提夫了,他是不愿意让一个完美无缺的她守在他身旁服侍他的。几经思量,珍妮弗选择了欺骗。她求医生帮她隐瞒这一切,因为她是那么迫切地想要得到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四十多年的沉默,使珍妮弗早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而她惟一能说的,只有三个字,那就是“我愿意”。为了不忘记这三个字,她常在一个人的时候不断地重复着念叨,因为这三个字后面有太多省略的承诺可以诉说。

当珍妮弗又一次结结巴巴地说出“我愿意”的时候,史提夫早已泪流满面。

爱,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有时候,就是三个字:我愿意!

第44篇、爱情故事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剔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子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漂起来了,他也漂起来了。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落下。梦让母亲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第45篇、爱情故事姐,当我的新娘好不好

林念吟9岁的时候,罗素衣19岁。

那时他还只是个调皮的小学二年级男生,手里总是拿把小弹弓。罗素衣看见他裤子上的泥巴,皱着眉头说:“你这小破孩儿,真脏。”

罗素衣是林念吟的远房亲戚,来参加林念吟叔叔的婚礼。外面的鞭炮声响了,罗素衣牵着林念吟的手去看新娘子,林念吟跳起来想看热闹,却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挡住了。“姐姐抱我。”罗素衣敲敲他的头说:“小鬼头,麻烦死了。”但还是把他抱了起来。新娘子非常漂亮。林念吟嚷起来:“我也要新娘子,我也要!”

大家轰地笑了,新娘子也笑了。“这小孩儿,什么都想要!”罗素衣连忙掏出糖来哄他,花花绿绿的糖纸非常耀眼。林念吟笑了,露出嘴里的牙窟窿,罗素衣笑话他:“牙还没长全就要新娘子,羞,羞!”

林念吟拉住罗素衣:“姐姐,长大了你当我的新娘子好不好?”罗素衣笑哈哈弹了一下他的小脑壳。

林念吟忽然说:“姐姐你笑什么呀?你真的要做我的新娘子呀?”

罗素衣笑着,把林念吟手里的糖纸一张张叠好:“记住了,把这些漂亮的糖纸攒好,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其实罗素衣只是不想林念吟把那些糖纸扔得到处都是,但林念吟却很认真地说:“好的,姐姐。”

那只是罗素衣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6年后,当她接到一封中学生来信时,已记不得他是谁了。

信,当然是林念吟写的。此时的他已经是一个15岁的少年,变了声,喉结突了出来,嘴唇上也有了细细的茸毛。15岁的少年,有了青涩的心事。他偶尔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看新娘子的女孩儿,她身上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他喜欢闻这种味道,此时想起来却脸红心跳。他写了一封信过去,是想问她好不好。因为听母亲说她的男朋友去了法国,两人相恋多年终于还是分手。想必她是难过的,只是,她还记得他吗?

很快,她给他回了信,她说:“小弟,没想到你还记得你姐姐,谢谢你的关心。对了,你的糖纸还在收集吗?现在有很多人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收集糖纸的好像不多,你好好留着吧,弄不好将来会有用的。”

林念吟心动了,他想起罗素衣说过的话:“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从那次起,他开始四处收集糖纸。高中三年,林念吟一直和罗素衣通信,告诉她自己的学习情况,但从没说起过收集糖纸的事。直到某一天,林念吟收到一封罗素衣的信,信中她说:“小弟,姐姐终于要结婚了,他也是一个记者,我们很爱很爱,马上要去欧洲度蜜月。结了婚给你的信也许会少一些,但姐姐永远惦记你。”

林念吟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呆呆地坐在校外的池塘边,看着水鸥飞起又落下,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没有人知道他一个人翻看那些糖纸的心情。

几个月后,林念吟考到北大,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罗素衣:“姐,我到北大来了。”电话里罗素衣嚷着:“小破孩儿,真有你的。”那时,罗素衣28岁,新婚三个月,有新郎宠爱着。只是她从不知道,还有一个少年的相思。

当英俊挺拔的林念吟站到罗素衣面前时,她简直都认不出来了,罗素衣笑了:“小破孩儿,长这么高了。”

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姐,我不是小孩子,我是男人了。”

她笑了起来:“哟,还男人男人的。走,姐带你上东四吃好吃的去。”像小时候一样,她仍拉住他的手,但这次,他反握了她的手。

那天他们喝了一点儿酒,微醉中,罗素衣谈起了这些年的生活,也说起了自己的婚姻。新婚才三个月,丈夫就被派到英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言谈间,眼神有一丝落寞,沉默片刻,她笑嘻嘻地说:“你来啦,姐以后就不会寂寞了,周末来姐姐家吃饭,我给你做红烧排骨。”

周末的时候,他坐地铁穿过大半个城区来罗素衣家。饭桌上,她开着玩笑,爽朗大方:“小弟这么帅,肯定有女生追你,老姐教你几条妙计,对女生要欲擒故纵……”她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往他碗里夹菜。他低着头默默吃,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眼神泄露了心中的秘密。

就这样过了三年。林念吟大四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了一趟香山。此时,她已经是31岁的女人了,追不上林念吟飞一般的脚步。她喘着气,在台阶上坐了下来,自嘲道:“念吟啊,姐姐真的老了。”他也坐下来,认真地说:“姐姐不老,姐在我心中永远是年轻而美丽的。”她夸他会说话,掏出纸巾给他擦汗,依然拿他当小孩子。他红了脸,说:“姐,我自己来。”

那天他们一直爬到鬼见愁。秋天的北京美丽妖娆,罗素衣的长发飘起来,脸上飞起红晕。林念吟觉得这景致就像此时的罗素衣,31岁,正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林念吟说:“姐,你还记得那些糖纸吗?我快攒够一万张了。”

罗素衣呆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小傻瓜,还真想娶姐姐呀?可惜姐姐已经嫁人了,而且是半老徐娘了。我听你们宿舍的人说,你是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呢,不要太骄傲啊。”他的心沉下去……

回去的车上,罗素衣疲惫地睡着了,香山一点点远去,渐渐地,罗素衣的身体一点点靠在他的肩上,他不由自主地伸过手揽住了她的细腰。这是他们的身体第一次如此亲密地接触,他紧张得轻微颤抖起来。就这样,他抱着她,虽然她把他的胳膊压麻了,但他一直坚持着,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嗅着她长发里洗发水的清香。那一刻,他忽然想流泪。

却没有料到,半年之后,就在他即将毕业的时候,罗素衣离婚了。他去看她,见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屋里,他递上纸巾,又递上自己的肩膀。这次,她靠在他肩膀上哭了起来。

良久,罗素衣抬起头,幽幽地说:“你不知道姐姐的苦。”

“我知道,”他说,“我从来都知道。姐,我的糖纸有一万张了。”她站起来,背过身去说:“你还是个小孩子,不懂什么的。”

他忽然狂躁起来,攥住她的双手,疯狂地嚷道:“不要再说我是小孩子了!我不要你永远把我挡在外面!我喜欢你,从我9岁起,从我19岁再一次见到你,为什么你不相信我!年龄不是问题,爱情只是一个人到达另一个人的灵魂,我有这种感觉!”

罗素衣倒了一杯冰水给他,缓缓地说:“念吟,姐姐已经32岁了,32岁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儿,她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小弟,姐累了,你回学校准备论文吧。”

他忘记自己是如何回的学校,一夜没睡的他,第二天又坐地铁来到罗素衣那里,却发现门锁上了,门上留了纸条给他:小弟,我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要找我,我不想耽误你的青春。

他颓然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知道你喜欢我……”

毕业后,他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她。每到一处,他都会去电台请主持人讲这一万张糖纸的故事,找一个叫罗素衣的女子。

两年后,他来到杭州,这里是罗素衣的老家。电台里播放着他的故事,讲到最后,主持人的声音哽咽,说:“或许我们早已对爱情不再发烧了,因为我们的温度总是36.5度,但有一个男孩儿,他的爱情热度始终保持在38.5度,林念吟的热情,让我们深深地嫉妒……”

林念吟坚信罗素衣总有一天会听到自己的爱情宣言,他决不会放弃。

第46篇、爱情故事青果涩涩

这段时间,雨缠缠绵绵地下着,每当这个季节,埋在青春里的那枚青果,总会泛着苦涩的味道将我带回多年前的伤痛记忆。

那时的我还是一名大四学生。为了来年的考研,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单间。房东住在我的对门,她是一位30岁出头的女人,面容清秀,待人和蔼。她在收下我租金时说,以后就喊我梅姐吧。

日子久了,知道梅姐的老公在外地打工,他们长年分居。她一个人支撑着家,还要伺候70岁的老母亲。她对每个人都很好,特别看到我回家总要热情地打招呼,大学生回来啦。

每当梅姐从我身旁经过,我总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这种香似有似无,像只小手在我心头抓挠。在梦中,我总能看见梅姐向我走来,抱着我的头贴近她的胸前……

清楚地记得那天,屋外的雨从清晨一直下到夜里,让人很烦闷。我正复习功课时,忽然停电了。我起身找蜡烛时,梅姐走了进来,是不是在找这个?她手里正拿着蜡烛。当时,她穿着一件紧身旗袍,合体的裁剪勾勒出窈窕的身材。梅姐望着我呆呆的样子,笑道,小傻瓜,怎么了,还不快接着。我慌忙去接,却一不小心碰掉了点燃的蜡烛。梅姐急忙躲闪,躲来躲去,竟躲进了我的怀里……

那晚,我在梅姐身上完成了从男孩儿到男人的转变。可事后,我在感到兴奋和刺激的同时,也陷入深深的自责中,同时,那种不安的忐忑也撞进我的心扉,我无法与人倾诉这种感觉,我的心有了分量,沉重感让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能释然。

当梅姐再次借口推开我屋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中与我相同的渴望。我终于按捺不住,将梅姐紧紧抱在怀里……从此,我们总是趁人不备,在我那张小床上用尽全身气力,纠缠着彼此。我终于明白,激情带来的快感,是潘多拉盒子里的诱惑,打开了,很难再收回,我的不安与胆怯被欲望如潮水般地吞噬,从而忽略并且遗忘。

那年的梅雨季节格外的长。梅姐的老母亲多年的病又犯了,梅姐忙于照顾她,很少有时间来我的小屋。欲望无处宣泄的我,变成一头受困的猛兽,等待出笼的爆发。直到有一晚,当梅姐在给老母亲煎药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将梅姐从灶台旁拉走。在我的小屋里,我们释放着所有的激情,燃烧着内心最强烈的渴望……不知过了多久,我和梅姐同时隐隐地闻到一股说不清的味道在弥漫。忽然,梅姐像弹簧一样跳起来,大喊一声:“坏了,煤气没关!”就急匆匆地向外跑去。

一切都无济于事了。匆忙中,梅姐忘记关掉煤气阀,药汁煮沸后扑灭了炉灶。煤气在梅姐的家中恣意横行,梅姐可怜的老母亲因煤气中毒,就这样在梦中睡去,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处理完老人的后事,梅姐身穿白衣,跪在老母亲的遗像前,整整三天三夜。此时的我,已无法再将目光与梅姐坦然地对视,我们都害怕看到对方眼中的悔恨与自责。

不久,没等备考结束,梅姐就把剩下的房租退给我,希望我另谋住处。望着梅姐憔悴的面容,我知道,自己只能接受她的安排。虽然满心愧疚,可我却什么都不能做,因为,我没有资格为梅姐负责,消失,也许是对她最大的帮助。

很多年过去了,研究生毕业后,我被一家事业单位录用,工作稳定,收入充裕。亲人同事也把我的终身大事纳入议程,很多优秀女孩儿向我投来青睐的目光,可我都不愿接受。没有人知道,我的心底一直是绵绵的梅雨季节,我害怕那些充满诱惑与激情的夜晚。青春里那枚苦涩的青果,让我无法吞咽。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走出心底的雨季……

第47篇、爱情故事爱情抢不来

云妮爱上那个男人的时候,我们都劝她不要。不是那个男人有什么不好,而是那个男人已是别人的风景。

云妮不听,偏着头说,她就是要看看,谁是爱情的最后赢家。遂勇往直前地披挂上阵,像头勇猛的小鹿,和那个男人的妻明里暗里斗。

男人只把她当情人,而不是当爱人。在和她万般恩爱后,他说的一句却是:我要回家了。是的,家里的床头永远有一盏等待的灯。那是和他结婚10年的妻,虽不再有浓烈相思,却成了他心口上一颗饱满的痣——难以割舍。何况还有个可爱的儿子呢!

云妮的心就这样一次一次被伤着了。她学会哭泣,但哭泣过后,却不肯放手,是不服气放手。她想,她有的是青春的千娇百媚,怎么会败给那个已成明日黄花的女人呢?

为了在这场爱情争夺战中斗赢,云妮努力把自己打造成精品女人,像传说中的狐仙,既美,又贤惠。从不会做饭的她,不但学会了做饭,而且会烧好喝的汤,会把生姜切成极细的姜丝,放在鲫鱼汤里一起煨。她还会烧糖醋猪蹄,因为那个男人说,他的妻烧的猪蹄很好吃。

就这样地,一点一点地,云妮几乎倾尽全部热情,甚至偷偷怀了男人的孩子。这个时候,她让那个男人选择,是要她和孩子,还是要那个黄脸婆的妻。

男人在她的眼中看到了一种决绝,又看到她的楚楚可怜和青春可人,曾经坚定的心发生动摇,遂回家跟妻提出离婚。

妻自然不同意。大家都骂男人是个负心汉,但更多的矛头却指向云妮。云妮成了众矢之的,每日出门去都要被人咒骂与指责。

彼此就这样耗着,几乎拖到精疲力竭,最终松开手的是那个男人的妻。她几乎诅咒般地对云妮说:我看你们能幸福几天!而男人为了补偿内疚,给了前妻三分之二的财产。云妮不介意,她要的只是爱情。

终于做了那个男人的新娘,云妮却没有想象中的兴奋。她累,是心力耗尽的累。新婚那天,祝福的人寥寥,场面极其冷清。云妮的眼中闪过一丝茫然,像迷路的孩子似的。她空落落地笑,说:爱情到底到我手里了。听不见回响,只有一屋的空,如同叶子落尽的冬天的枝头。

改日再见到云妮,哪里是个幸福的新娘啊,简直就是一弃妇。她说她准备去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问及为什么,她沉默半晌,哭。曾经苦心追求的,原来也是一段庸常。他和她,现在中间横亘着他的前妻。倒是那个女人,让他觉得异常的珍贵和怜惜。

云妮说:好悔啊。说这话时,她的眼里蓄着深深浅浅的哀愁。

这世界,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缘分。别人的爱情,千万不要去抢,纵使抢到手了,也已成一朵枯败的花。生生耗尽热情,到头来却徒留两手的空。还是换个风景吧,好好谈一场属于自己的恋爱,或许平淡,却惟一。

第48篇、爱情故事7年之远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初见黎明朗的那一个刹那,他如一道闪电刺亮了我,这个手指细长身材颀长的男生,有一种迷离而颓废的味道,一瞬间,让我痴迷。

彼时,我是A大二年级女生,男友是殷生,他带来了黎明朗,然后介绍给我:这是我的好朋友,南京大学的高才生,我们曾经同桌3年。他又指着我说:我的女友宝蓝。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我喝了很多,和殷生划着拳,一点也不像个淑女,这和我平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其实,我一直很内向很自卑,直到遇到殷生,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一直,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丑小鸭,除去写作,一无是处。殷生多才多艺,长相英俊,在别的女生看来,我是中了头奖的幸运者。

我应该很知足,但是我遇到了黎明朗。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我和这个男人会有故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再看对方,我们一直喝酒。我和殷生喝,他也和殷生喝。我和黎明朗之间,没有喝过半杯酒。

我们都喝多了,是黎明朗把我背回去的,我伏在他肩上,闻着他夹杂着汗水和海腥味的后背,还有头发散发出的薄荷香。那是第一次,我与他的肌肤之亲。

我怀疑自己是轻薄女子,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事隔多年证明,我不是。因为对待黎明朗,我一意孤行坚持到底,甚至有一种决绝。那样的恋与爱,如藤与树之间的纠缠,没完没了,一生相随。

黎明朗走后,我向殷生提出分手。

这不是应该有的结局。殷生一声声问我:给我个理由,你看我们曾经多么恩爱,而且,在别人看来,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没有理由。我缩着双腿看着窗外,原来,女人变了心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她的内心薄凉,不再有微澜,即使殷生苦苦哀求。

我开始给黎明朗写信,以一个陌生女子的身份。我知道他的家乡与殷生一样,我知道那个中学有好多合欢花,我知道他喜欢站在楼顶吹笛子,这些,都是殷生曾经说过的。

在信中,我说我是暗恋他的女子,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那时,他路过我的身边,带着合欢的迷迭香,我喜欢看他在楼顶吹笛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的想象。

他回了信,问,真的吗?你是不是那个穿着白衣背着大黑书包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你是不是常常在学校外边修道院门口的那个女生?

我想,如我一样,他亦暗恋着一个女子。

我回应他说,我是那个女子。

不久,我收到黎明朗的照片,果然是翩翩美少年,坐在中山陵的台阶上,眼神浩如烟海。

我不敢寄照片给他,我给他的照片是室友马丽的,马丽身高一米七,妖娆婀娜,她是中文系的校花,典型的万人迷。

果然,他很快来信,这次居然寄了挂号。他说,你出落得更加动人。我知道他说了谎,那个修道院门口的女子与马丽不会是一个人,他只是被马丽吸引而已。

我们依然通信,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怕从此永远失去他,即使他只是我的水中月镜中花。

大四,殷生又谈了新女友,走马灯一样。他的女友,永远是我这种类型,又瘦又高,短发,眼睛大大的,面色苍白。每次看那些女孩子坐在他的单车上,我的心就会浮起一层叫做疼痛的东西,一直飘啊飘,他把她们,当成了我。

黎明朗的突然到来让我分外慌乱,殷生来到我宿舍:宝蓝,黎明朗来了,我们一起去喝酒吧。

突然,一个念头让我惊恐:他是为谁而来?马丽正在窗边化妆,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妖娆靓丽。我说,马丽,走,带你去喝酒。

这个刚刚失恋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黎明朗的身边,黎明朗的眼睛发亮。而我,布衣素裙,素面朝天,与两年前并无区别。我们4个人去海边吃烧烤,喝啤酒。

黎明朗的眼神落在马丽身上,马丽回应着他,是的,黎明朗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可这个马丽,不是写信的女子。

这次,喝多的只有我一个人,黎明朗和马丽跑到海里游泳,他们一见钟情了。他们嬉笑着,打闹着,一切与我无关。在我身边的是殷生,他问我,你的另有所爱是黎明朗吗?

我惊住,回转身去看那张曾经熟悉的脸。爱我的人,了解我的人,才会洞察我细密的心思。

我不再给黎明朗写信,此时离毕业还有3个月。我的爱情,以荒唐开始,以寂寞结束。

马丽开始往返于A城与南京之间,每周一次。我知道,黎明朗与她开始了情爱之旅。马丽说,谢谢你宝蓝,没有你,我不可能收获爱情,我迷恋黎明朗,我要得到他。

黎明朗没有再写信给我,我们中间,仿佛陷入了真空,他以为马丽是我吗?怎么可能啊?我们写过那么多信,马丽的轻浮放荡他应该看得出来,但他为什么选择了沉默?

我后悔选择了马丽的照片给他,后悔带马丽去喝酒。一切,已经将错就错。

3个月后,我去了北京。从此,与这些人再无联系。殷生出了国,马丽去了南京。而黎明朗,我不想再提起,那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里,都是落花缤纷。

3年后,我是一家国际化妆品品牌的华北代理,我开本田车,有自己的房子,定期去做美容足疗。我亦有三三两两男友,但我只与他们谈欢,不与他们言爱。他们,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26岁,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第一次写道:黎明朗,我曾经多么多么爱你。

7年之后,我勇敢地站出来,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爱过一个人,这样刻骨铭心,我想,那是我的骄傲。

春天的时候,我去上海开订货会。我住和平饭店,那里还有一个会也在开,签到处有两个本子,我随意瞟了一眼,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

黎明朗,黎明朗!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遇到。

我们对视了足有5分钟,他接过了我的包。

我如石破天惊,那样傻傻地看着他。电梯门开了,他却不下,又拉着我坐电梯下楼。他牵着我的手,走到签到簿那里,指着那个名字说:宝蓝,这个字迹我七年前见过,它天天到达我的信箱里,我还要告诉你,我们学校没有合欢树,我也没有喜欢修道院门前的女子,而马丽,不是那个写信的女子,我看到一个人的博客,那里面的人说,她喜欢我……

这个找了我7年的男子告诉我,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写信的人是我,和我一样,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我。

这句话,我等待了7年。

第49篇、爱情故事车载爱情

那时,他的事业正处在创业阶段,他们的收入并不宽裕。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他考虑了很久,跟她商量:“咱们去贷款买辆车吧?”她答应了,并且要求定车时她要一起去。

其实,他早已看中了一款车,这款车虽不豪华,却省油、耐用。可到车行后,她一看,却说不要买这车。几经挑选后,她看中了另一款车,车里配有导航仪、车载电话,比他看中的那款要贵5 万多元,属于豪华的那种。

他有些犹豫,作为代步工具,何必买这种华而不实的车子?他试探着跟她说:“这可超出了我们的经济承受范围,再说那些配备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平时她都很听他的话,可这件事她却毫不相让,说除了这款车别的都不买,要买就买豪华一点儿的,省得别人看不起。他叹了口气,又说:“买这辆车每月可要多还近千元的贷款呢!”她还是寸步不让,说从今天起她不买新衣不去做美容了,这样省下来的钱就可以凑上。

也是拗不过她,他只好答应定下了那辆车,可在心里也有了疙瘩。他本以为她是一个朴实的人,凡事不喜张扬,不与别人攀比,可现在他才知道她其实也如别的女人一样爱慕虚荣,至少她认为豪华车才够档次,开出去才显得气派。

买了车子后,她却极少乘坐他的车。为了不耽误他的工作,每天她还是如往常一样早起半小时去挤公交车,而不要他绕道送她去单位。不过有一次,她特意坐到车中,问他车载电话如何用。他早把这车的功能弄得烂熟,按了几下键就把车载电话演示给她看。他双手握着方向盘,和朋友用车载电话闲聊着,那清晰的声音在车内回荡。她点点头,连声说这车功能好,买得值了。他心里却是一笑,女人家真是头发长见识短,这只是车子的一个附属功能,车的好坏还得看整车的性能如何。

那天,他驱车在高速公路上跑着,听着车内的收音机,一则新闻让他不寒而栗:说是一个年轻人边开车边接听电话,因为单手来不及把方向盘,避让不及前面的车辆,结果发生了车祸而命丧黄泉。正当他唏嘘不已的时候,车载电话响了,是她的,他知道她并没有什么事,每次他上高速公路时她都会打来电话。果然,她那熟悉的声音在车中响起,一如既往地嘱咐他开车要小心,末了又提醒他开车接电话时一定要用车载电话啊。

他心里一动。以前听她的这几句话,总觉得是那么的唠叨,现在他终于清楚,她是在牵挂着他。她知道他业务忙,开车时总不停地有电话打进来,之所以坚持买这车只是因为:车里多了个车载电话,这样他就可以把自己的安全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中。

开着车,他感觉温馨满怀。每当有电话来时他就打开车载电话,尽管以前他总嫌这东西使得不顺手。但现在他明白,那车载电话也载着她的爱,伴着他行驶在人生幸福的旅途上。

第50篇、爱情故事爱情道路

他18岁时嚣张跋扈:喂,跟我谈恋爱吧!20岁时年少轻狂:都两年了你还没考虑好?22岁时风华正茂:放心考研,我可以养你。24岁时意气风发:我尊重你的选择,但你也要相信,我会全力支持你。26岁时目光柔和:8年,抗战都有结果了,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28岁时成熟内敛:行,我给你当伴郎。

第51篇、爱情故事手机备注

他们已经分手很久了,久到已经删了QQ没了手机号,又是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她同时受邀参加老同学的婚礼,婚礼上她不小心丢失了手机,只有他不翻看通信簿便第一个播出了她的号码,铃声响起,他和她同时去捡地上的手机,他不经意见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老公”。

第52篇、爱情故事再见,我疯狂的18岁

18岁,2012年,我想,这年该是我最疯狂的岁月。颓废且狼狈。

抽过烟,喝过酒,打过架,逃过课,跳过墙头,去过网吧,停过课,谈了四次恋爱。看吧,多么劣迹斑斑。

真是可怕,我的十八岁,还真是颓靡。

2012年正月初六,我甩掉了我青梅竹马的初恋男友。我放弃了一个对我好得无以复加的男生,我放弃了我们长达九年半的感情,我放弃了我们从初一开始到高一三年的牵牵绊绊。

然后以一个这样的开端,我开始了我的十八岁,我的2012年。

18岁,我遇见了第一个让我真正喜欢的男生,第一个让我委屈求全的男生,第一个让我怀疑我本人魅力的男生。和他在一起,我以为我是幸福的,可现实不会容许谎言的存在。在我以为我很幸福的时候,猛然发现,原来幸福只是一场幻觉。哈、、、真是残忍。。。是了,我和他的开场太糟,所以我们的结局不美好。

也许吧,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他注定了不会是我的Mr。right。听人说,聪明的女人在无法控制局面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优雅的退场。我不聪明,那时的我只有我的一腔孤勇和爱,所以,我做不到优雅退场。我开始走极端,我彻彻底底的颓废。学会抽烟,学会喝酒,学会翻墙出去上网吧。

有人劝我“何必呢”她们不是我,她们不会了解我那种近乎绝望的痛苦。那种被最信任的人欺骗和背叛的难过。能想像么?前一天晚上他信誓旦旦的对你说“这段时间,我们好好的,好吗?”“不要怀疑,我是喜欢你的。”第二天早上就分手。这种感觉,谁能理解?没有。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针刺不到别人身上,别人就不知道你有多疼。旁观者轻,没错,轻松的轻。

想想都好笑,从分手到现在,我竟然还不知道原因。罢了,罢了,都不重要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都不懂,何必强求呢。就这样,说着说着就变了,听着听着就倦了,看着看着就厌了,跟着跟着就慢了,走着走着就散了,爱着爱着就淡了,想着想着就算了。再多的无可奈何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最终还是伴岁月远去了。。。我说了,我不喜欢他了,我说了,我要忘记他了。我说到做到,我忘了,我不喜欢了。

人人都说,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历程。刚刚分手我就接受了别人的追求,随便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怎么想,怎么看。说我薄情寡义也好,说我移情别恋也罢,我只是证明给他看,有的是人会珍惜我。可是,心中终究是有个人的。这段恋情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最终,还是没结果。恩,是的,轻易的开始,无畏的结束。这本就应该是这场游戏的结局。可是,我是谁,我怎么可能让这场游戏这么轻易的落幕。所以,最后的最后,我告诉他,那个被我当疗伤品的男生,我告诉他,我是真有点喜欢上他了。看吧,我就是这么卑劣,我就是要让他有遗憾,我就是要让他有愧疚感。我真不是个好女子。

那段时间,我就是个疯子,彻头彻尾的大疯子。我穿露肩T恤,穿超短裤,穿着人字脱跑步,晚自习逃课跑到高四去荡秋千。我疯了,我甚至同时交了两个男友,其中包括我的现任。

曾经我想,经历过伤害,我的爱是否就变得冷漠如冰。我错了,错的离谱。就算冰看上去坚不可摧,但暖暖总会化的。

从开始同时接受两个,这个决定压根就是个错误,欺骗了别人,也累着了自己。我口口声声的说着,我讨厌欺骗。我口口声声的说着,我讨厌骗子。到头来,我不也是个骗子么。我说过人都是一种虚伪的动物。看吧,没错,我也是。。。我骗了他,我的现任。那个说长大后要让我成为他老婆的男生。他对我的好,好到可以让任何人嫉妒。他可以包容我时不时的无理取闹,他可以忍受我的小脾气,他总是无条件的让着我。我呢,我做了什么。我骗了他。在我们交往180天的时候,我告诉了他真相,我告诉他我骗了他。

当我说出真相之后,我心里有一种害怕的感觉,是害怕吧,我开始害怕,他是不是会离开。毕竟我犯的错不小。在我骗了他那么久之后,我告诉他真相之后,我问他,“你会离开我吗?”他说“我不会。”等他回复的时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我真是矫情。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动心了。忘了是谁说的,当你习惯一个人爱你的时候,那你也就爱上他了。我想我是习惯了。

我张亚军何德何能啊,能够拥有一个对我这么好的男人。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

对不起,王岩,对不起,我亲爱的你。对不起。。。我知道道歉没什么用,可我还是想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今天是二零一二年的第一天,传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会是世界末日。我们要好好的。王岩,我们,要好好的。抱歉的是,我又食言了,谢谢待我如公主的你,我为我所伤害过你的行为说抱歉。虽然说祝你幸福很矫情很虚伪,我还是想说。真的真心祝你幸福。

人说18岁是雨季,不错。暴雨季。。。这个雨季,我差点失去一个朋友。冷战,就来的那么猝不及防。当初吃饭、上学、洗漱甚至睡觉都要黏在一起的两个人。冷战到即使是面对面擦肩而过,都不肯给对方一个笑容。忘记了这场冷战持续了多长时间,忘记了掉了多少眼泪,明明两个人都想和好的,却都固执的不肯先低头。面子、自尊、骄傲。多么残忍的三个词。

冷战、冷战、冷战、持续冷战。最终,还是友情打败了面子。忘不了那一晚,熄灯后不知道多久。妮妮把我拍醒。她喊“丫头”我以为我在做梦,迷茫的盯着她。她笑着问我“知道我是谁吗?”我迷迷糊糊的说“媛媛,你是媛媛。”…………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女神经病穿着卫衣,站在洗漱间抱在一起又哭又笑。那天晚上,冷战已久的我们终于又在同一张床上相拥而眠。妮妮,抱着你睡的感觉,好安心。

我们说好了要一辈子,妮妮,还好我最终没有失去你。

2012年,这年青春赠予我最多的东西就是失去。现在,2012年已经过去了,那个傻了吧唧自甘堕落的张亚军,死了。无论怎么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是不值得原谅的,越是没有人爱,越是要爱自己。2012年,我会变得坚强,我发誓我不会再让自己心伤,要天天开心,哪怕是用装的;要勇敢,没有人可以保护我一辈子,以后的路终究还要靠自己;要坚强,不坚强,没人替我坚强,不坚强,脆弱给谁看?

再见,那些回不去的过去。

再见,我疯狂的十八岁。

再也、不见。

第53篇、爱情故事穷学生的爱情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家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

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做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

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

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

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那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这一切就是我所能给她的,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就这么多,却要求她无休止地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象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妈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她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象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去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打电话给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象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我比你更疼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她走了,生活还在继续。有时候我会来网上看些爱情故事,每个痴情的女主角,都那么像她。我想在这里对她说完这段话: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只想远远地看你一眼,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我想说,爱情既然没有过度的限制,为什么还要有金钱等级的限制呢?她走了,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呢?心里装着一个人,怎么能轻易放下呢?

第54篇、爱情故事找回刺有纹身的新娘

  找回刺有纹身的新娘是一个浪漫、感人的故事,由故事大全提供:

  我上初中那年,爸就去世了。妈一个人把我带大成人,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我成家立业。所以,我大学一毕业,妈就开始经常为我的婚事着急。但感情这回事,是 急不来的,我更相信缘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海南姑娘吉莲,见到她的第一眼,我知道她就是我一直盼望的百分百的女孩。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吉莲善良 大方,与我情投意合,我不由暗地里高兴,吉莲一定会是一个贤惠的好妻子,也一定会是一个孝顺的好媳妇。

  在我和吉莲相识相知相恋半年后,经不住妈三番五次地催,终于,我说服了吉莲,跟我一起回家见见妈。为此,吉莲又是准备礼物,又是想着该怎么样打扮,整 个人都紧张了。我把她搂在怀里,怜惜地对她说:“我选择的女孩,那么善良可人,妈妈怎么会不喜欢呢?”怀里的吉莲顿时羞红了脸。

  晚上,我和吉莲带着礼物回家。吉莲特地穿了淡蓝的中袖开衫,白色的长裙,显得清纯贤淑。我不由多看了她几眼,心想,这样的女孩,如果错过了,岂不是遗憾?我已经打算好了,见过妈妈之后,我就找机会向吉莲求婚。

  到家了,妈迎出了门口,脸上堆着笑容,拉着吉莲进了家。看得出,妈其实也很紧张,生怕我带回家的是一个刁蛮的女孩。当吉莲嘴巴甜甜地唤着她“阿姨”, 把精心挑选的礼物拿出来时,妈终于把心放下,直夸吉莲面善可人。趁进房间放好礼物的当儿,妈私下拉着我说:“想不到你这个笨小子,竟然找到一个这么漂亮的 姑娘。”说罢,妈妈眼眶有点红了,“如果你爸还在,他该有多高兴……”眼看妈妈的眼泪就要下来了,我有点急了,这让吉莲看到还以为妈不喜欢她呢。正不知该 怎么办,只听吉莲在客厅问道:“阿姨,厨房里还有什么活吗?我来帮你干吧?”妈一听,回过神来,“哟,我正炖着鸡呢。呵,这女孩勤快,好!”放下礼物,急 急地奔回厨房。

  吉莲对我一笑,也跟在妈后面,到厨房帮忙去了。我舒了一口气,其实我不奢望太多,只希望吉莲和妈能好好相处,爸走后,妈真的为我操了很多心,我发誓一定要好好报答妈的深恩。看着厨房里两个女人忙碌的身影,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欣慰。

  我正在客厅里翻着报纸,忽然,妈铁青着脸走出厨房,把我拉进房间,压低了声音说:“大鹏,你要跟这姑娘好,就别叫我这个妈。”我顿时一愣,怎么回事? 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妈摆摆手,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斩钉截铁。我满心疑惑,到厨房一看,吉莲正在炒菜。她看到我进来,又笑着把我推了出去,说别让油烟呛 了我。吉莲好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顿饭,妈一直是板着脸的,我也满怀心事。吉莲开始还笑容满面地为妈夹菜,后来发现气氛不对,也不出声了,只用她的大眼睛不停地看我,想知道出了什么事。

  晚饭后,我送吉莲回去。吉莲担心地问我:“大鹏,你妈妈是不是不喜欢我?”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因为我也不知道妈的态度为什么转得这么快,只能安慰她说不会的。晚上,因为这个事,妈和我说了很久话,这一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我去找吉莲。见到我,吉莲还是像往常一样浅笑。但对我来说,有一些东西一夜之间在我心目中已经完全改变了。我的心很痛,妈昨晚说的话就像针一 样,刺得我无法释怀。吉莲,难道我看错了你?但是,妈从来不会乱评价别人什么。我是该相信吉莲的纯净笑容?还是相信妈的判断?吉莲就站在我的面前,只要我 去求证,一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我轻轻地握住了吉莲的右手臂,把她的袖子往上一挽,一个蓝黑的刺青纹身狰狞地露了出来。我心顿时一沉,但还不敢确信,也许只是吉莲好玩水印上去的呢。 于是伸出手,用力地擦着吉莲的手臂。手臂的皮肤被我擦红了,但那个一圈叶子围绕一把弯刀的图案还依旧清晰。图案真的是一针一针刺上去的!我一下子崩溃了, “吉莲,我们分手吧。”“为什么?”吉莲拉着我追问。我什么都不想说了。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臂,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大鹏,你听我说……”我摇摇头,“还 有什么好说的?一个好女孩的身上,怎么会有刺青?如果不是昨天你在厨房干活时无意中挽起了袖子被我妈发现,你还要瞒我多久?你叫我怎么相信你?”吉莲急哭 了,“大鹏,你先听我说……”吉莲的哭声让我肝肠寸断,但我还是推开了她,逃一样地离开了。

  离开吉莲的日子,我变得很消极,混在烟与酒的麻醉中,想以此忘记吉莲。我是真的爱她呀。这个我曾经视为神赠与我最意外最纯洁的礼物,这个我发誓要娶为 妻子生生世世好好呵护的女孩,竟是一个不良少女。为什么?老天要跟我开这样一个玩笑。除了上班以外的时间里,我醉了醒,醒了醉,不想有一刻清醒。

  一天午夜,我头痛欲裂地醒来,发现灯没关,妈坐在我的床头看着我,眼睛红肿。妈对我说:“大鹏,妈看见你这么痛苦,妈这心真不好受。妈知道你是真喜欢 那姑娘,你再去找她吧。就当是妈错了,妈收回那句话,只求你不要再这样折磨你自己了。”灯光下,妈的皱纹和白发清晰得像刀一样刻在我的眼里,我忍住痛坐起 身来,“妈,是我不好,没找到一个让你放心的媳妇,还让你为我操心了。我答应妈,以后,不喝酒了。”妈拉着我的手,“大鹏,妈都指望你了。”一颗泪珠滴落 在我手上,我也握住了妈粗糙的手,紧紧的。

  第二天,我开始戒酒戒烟。虽然爱情我已经一败涂地,但我还有亲情,还有永远期望着我的母亲。我不能再颓废下去,不为自己,也要为了我的母亲。工作上,我更卖力了,加班、出差,别人不愿干的活我都揽上。一忙起来,会让人忘记许多东西的。

  这次,我陪经理出差到一个小城。事情办完后,经理去会老朋友,我没有什么事做,就上街随便转转。城虽不大,但也很热闹,人来车往的。这时,我在街角看 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小店,门口的幡旗上只有一条像是版刻的龙。我走近了小店,当我看清楚里面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席卷而来。这是一个专门帮人纹身的小 店。这一瞬间,我又想起了吉莲她臂上树叶弯刀的刺青。我想转身离开,但一种莫名的冲动又拉住了我,让我走进了那个小店。我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店里的样品图 案,我隐隐地想弄清楚,吉莲臂上的图案代表了什么意思。翻遍了所有的样图,也没有我想找的。已近中年的纹身师傅就让我描述一下我要找的图案,我描述了吉莲 臂上的图案,他摇摇头,说从没有见过。他还说,一般街头的小混混来纹的都是龙啊、虎啊这些,而时尚前卫一点的女孩来纹的又都是花啊、字母这类。最后,他说 没关系,只要是客户要求的,他都会纹。

  “不行,这个图案不能纹。”突然,小店的角落里传出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其实我并没有纹身的打算,但这一声拒绝吓了我一跳,也激起了我的好奇。纹身师 傅从小店的里间扶出了一位老人,介绍说那是他的父亲,是解放前这小城里最有名的纹身师傅,熟知很多关于纹身的掌故。我向老人问了好,便问他为什么这个图案 不能纹。老人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下,问道:“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个图案的?”我的心痛了一下,苦笑道:“一个……朋友的手臂上。”老人继续问道:“这么说来, 你那位朋友可是海南人?”我微微吃了一惊,吉莲正是海南人。我点点头。老人满意地笑了,“这就对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图案是海南黎族一个很偏支系 的家族标记,只有这一个家族的人,才有资格纹上这个图案。”这一下,我是真正地呆住了,耳边忽然传来那时吉莲的哭喊:“大鹏,你听我说……你先听我 说……”我为什么不给吉莲一个解释的机会?”

  回到我所在的城市,我一头扎进图书馆。我查到了,果然一切如老师傅所言,黎族纹身是自古以来的习俗,被他们看成是民族的标志。他们认为如果一个黎族人 生前不纹上本家或本支系的特定标志,死后就不被祖宗认可。所以,纹身对吉莲来说,不过是一种认祖归宗的行为,而我们却把她看成了品行不端的女孩。晚上,我 把一沓打印好的资料放到了妈的面前。妈一边翻看,一边叹气,“真想不到呀,想不到。都是妈这些老观念害人啊!大鹏,妈这真对不起你和吉莲姑娘了。”我不说 话,从小城回来我就一直在想一个事,现在,我决定了。我把我的决定跟妈一说,妈的眼泪哗地下来了,但她没有反对,“大鹏,妈不再用什么老观念约束你了。只 要你和吉莲能够幸福,妈就很开心了。”

  当我出现在吉莲面前时,眼前的姑娘已经瘦了,憔悴了,望着我的眼睛里都是伤心。我想把她搂在怀里,但我不敢。在她面前,我感觉是个罪人,用无知的偏见 伤害了这个纯洁的女孩。我结结巴巴地说出我的道歉和悔恨,话没有说完,吉莲扑进了我的怀里,委屈地哭了起来。我把吉莲搂得紧紧的,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手 了。“吉莲,嫁给我,做我生生世世的新娘。”

  在吉莲的老家,我和吉莲举行了黎家习俗的婚礼。婚礼过后,我向吉莲说出了我的重大决定,我希望在我的右手臂上,与吉莲同样的位置,纹上与吉莲同样的标 志。吉莲和她的家人都非常震惊,但在我说出我诚恳而真心的理由后,再经过族里各位长老的讨论,终于破天荒地同意了我这个外族人的请求,在我的臂上纹上他们 家族的标志。长老们微笑地拍着我的肩膀道:“有勇气的小伙子,我们的祖先会认可你的,一定会保佑你和吉莲幸福的。”

  当特制的针一针一针地扎进我的皮肤时,我握着吉莲的手,紧紧地,笑了,“吉莲,从此以后,我都可以带着这个标志找到你。如果下辈子,下下辈子你发现了 一个和你有同样标志的外乡人,那一定是我。请你一定答应他的爱,他的求婚,做他的新娘。”我看见,吉莲感动的眼泪滚落在衣襟上,而我的手,正被她握着,也 是紧紧的。

第55篇、爱情故事天涯海角,海枯石烂

我爱你,爱到没有退路。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我将形影相随,选择了你,我,不后悔……

大白天,屋子里却阴暗得可怕,我知道那是暴风雨将来的前骤。每一场暴风雨来临之前,天色都是那么的黑。我走到窗前,想关上它,眼神却落在不远处扑腾的麻雀上面。我的眼眶,情不自禁地湿了,时至今天,我还是逃不脱那些捻碎的记忆。

宋涛,是个浓眉大眼,打扮很清爽的男生,我那个时候以为他会爱我一生一世。可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所谓的爱情,是经不起时间消磨的。他对我的感觉淡了,无论我做什么,都无法重拾回最初的激情。我看得出,和我在一起,他过得很不快乐。于是,我率先放了手,我不想要爱情成为负累。

在他的面前,我没有落一滴泪,可是在他转身离开以后,我却足足哭了三天三夜。我想,就算这二十五年加起来的眼泪,也没有那三天流下的多吧。哭泣,绝食,不言不语,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愿踏出房门一步。当芳芳发现我三天不见人影来敲门的时候,我早已经昏厥多时了。幸好,芳芳没有因为没人来开门而离开,而是叫了开锁匠撬门。所以,这一生,我应该算欠她一条命。

和宋涛分手后的一个月,我瘦得厉害,什么都吃不下。芳芳说我就像是一个女鬼,走路都轻飘飘的。我知道,也许当初我是对宋涛过于依赖,而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失去了他,我感觉自己就象掉了半条命。我有点后悔自己的这个决定,但是也没有想过再回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正因为爱他,我才放了他自由。

可我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好,恍惚的,每一天都像是在做梦。于是,我向公司请了三个月的假,希望可以好好调整自己的心态。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消息传来,老家的父亲已经到了肝癌晚期。这个消息令我的脑海突然空白一片,人就歪歪斜斜的倒了下去。醒来的时候,屋子里还是只有我一个,顾不得自己,我急忙地奔向火车站买票。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在医院里陪父亲,祈祷他的病可以奇迹般的康复。只可惜,上帝听不见我的呼唤,五十天后,他还是离开了这个人世。

办好父亲的丧事后,我开始无端地暴饮暴食,最多一天甚至可以吃八顿。面色红润,人也渐渐地精神了。芳芳以为我已经想通了,很为我开心。之后,她因为忙于婚事的筹办,就没再分出时间陪我。

就在那请假的两个多月里,我越来越胖,腰围一下子粗了七寸,体重也增长了二十多公斤。我成了邻居众所周知的“小胖妹”。

那一天,踏进保安室大门的时候,我就被保安拦住了,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进去,并且认定工号牌上的照片绝对不是我。我解释了半天,还是没用,只能打了电话给琳琳,叫她出来接我。

琳琳见到我的时候,那嘴巴长得老大,她无法把我和三个月前的样子联系起来。慕青,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都胖得不成样子了。

我没有吭声,只是跟着她走进了电梯,然后进了公司的大门。我知道很多异样的眼光在看我,还有几个公司的小妹也在一旁偷笑我。这个胖得不成型的身体,连我自己都觉得讨厌,也许大家都会觉得厌恶吧?

总经理把我叫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心里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他对我噼里啪啦一顿臭骂。慕青,公司本来有意把你培养成公关经理,如果要不是你请假了三个月,你早就坐上这个位置了。可是你看看,你现在这个叫什么样子?还怎么和人家谈生意?你给我马上减肥,我限你三个月之内给我减回体重。

我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本来想追我,估计现在看到我这个样子肯定倒了胃口了吧?人就是那么现实,本来追在你身后的男人,一看见你胖得像肥猪,不吓跑才是怪事。我估计是想得太走神了,最后都没听见他说了点什么。只看见他的嘴唇在不断地蠕动着,蠕动着……

芳芳结婚的前一天晚上,说是要带我出去玩玩,带我见见世面,过最后的单身疯狂之夜。我拗不过她的热情,只好准时赴约。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夜总会,里面的装修极其豪华,还有整排的俊男美女都在和我鞠躬问好。我一边好奇地四处张望,一边却又不敢太多看,这种地方如此奢华,不该是我这样的工薪族消费得起的吧?

进入包厢之后,芳芳就将酒水单放在我面前,说今天的一切由我做主。看了一下酒水单的价格,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一瓶洋酒的价格基本都在千元以上,另加水果小吃等,估计一晚至少要两千以上吧。看我一直在发呆,没有点单,芳芳拿过酒水单随意地点了几种。

慕青,一会让你见识一下帅哥。我看你自从和宋涛分手后,就已经再也没有接触过男人了吧?芳芳挤眉弄眼地,在我耳边悄悄地说。

洋酒送来刚打开,包厢就有人敲门,有个男人走进来,向我和芳芳敬酒。火辣辣的洋酒到了肚子里,令我的头一阵昏眩。那男人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就走了出去。

大约十分钟的样子,包厢里面进来了八个男人,相貌俊朗,每个身高都在一米八零以上。其中一个男人,直接就坐到了芳芳的身边,看来她肯定是这里的熟客。

慕青,喜欢哪一个就点哪一个。快点挑吧。芳芳拿起一杯酒,和我干杯,一饮而尽。

不要了吧。这样的场面,实在不适合我,我有点怯场。看着那些时尚又帅气的男生,我的脸一片绯红。

你要是不选,我可就帮你选了哦。芳芳在我耳边低语。

不,不,我还是自己选,那就第五个吧。男孩子长得特别秀气,人很高,一副模特的衣架。当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心里忍不住地感概,长那么帅气,居然入了这一行,真是可惜。

仔细一看,那眉,那眼,似曾相识。他的长相居然有点象宋涛。那一刻,我迷糊了。酒一杯杯地倒在喉咙里,迷乱中,我一边哭,一边笑,我的吻也糊里糊涂地盖到了他的脸上。

宋涛,你来了,我好想你。我紧紧地抱住了他。我叫天赐。他皱了一下眉头,似乎想躲,但最终还是将我搂入了怀里。在放开手的那一瞬间,他的唇无意间擦过了我的唇,顿时,他和我都怔住了……

这天晚上,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躺在自己家的床上。手机里面有很多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大部分是芳芳和天赐打来,发来的。给芳芳回了一个电话,一看时钟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幸好,我推掉了做伴娘,只需要六点去喝喜酒就好。将换洗的衣服拿好之后,我顺便给天赐回了一个信息。

想不到,这一个短信就是我们情缘的开始。在芳芳的喜酒上,我和他至少来回发了五十条短信。我很奇怪着,他为什么要入这一行。他解释说,家里穷,打工钱又赚太少。其实就算我不问,也知道他肯定会那么回答的。

今天的芳芳很美,我想天女下凡也不过如此吧。如果我没有和宋涛分手,不久的将来,我也会穿上那一身婚纱吧?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张脸,那张脸,不知道是宋涛,还是天赐呢?

席间,我意外收到了宋涛的短信,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这个消息,还是令我的心剧痛了一下。我冲进了洗手间,不停地洗脸,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我眼眶里的泪。才这么点时间,他就要结婚了,那么,我这个跟了他六年的女朋友,在他心里又是处于什么地位呢?

又是酩酊大醉的一天,自此以后,我恋上了酒。如果没有酒精的陪伴,我就无法入睡。接下来的不少时间,我一直都在酗酒,天赐则每天都会有短信给我,短信里面都是关怀的字眼。我发现,其实除去职业之外,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男孩子。温柔,会关心人,能弹一手钢琴,还能烧得一手好菜。

芳芳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提醒我小心点,说那样的男人你可以逢场作戏,但是千万不要太认真,否则就是陷入了沼泽地,再也上不来了。

对不起,芳芳,也许,我已经陷入了。我在心里对她说。

禁不住思念,我跑去了夜总会找天赐。他看见我的时候,一脸惊喜,然后就象是一个老朋友一样地拥抱住我。想我吗?他在我耳边说,声音温柔极了。我歪着头看着他,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关于宋涛的影子。但却发现,天赐正在逐渐代替宋涛的位置。

我开始频繁的出入夜总会,挥金如土。最高的一次消费,甚至达到了两万多。眼看着卡上的金额越来越少,我的心也在不断地纠结。我明白,爱上了这样的男人,也就意味着将会万劫不复。

我不敢告诉芳芳真相,只是告诉她,我和天赐之间没有再见面,也就是发发短信而已。可我明白,我的收入和开销早已不成正比,按照这样的金额消费下去,我将会背负不少的信用卡债务。

连天赐都开始提醒我,你不要再来看我了,我们见面不一定非要在这里。我摇摇头。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是你的客人,而你只是一个陪酒的男妓,除去在这里见面,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的话令他的脸色大变。在你心里,我就只是一个陪酒的男妓?原来你是那么想的。把你的钱拿回去,这小费我不要了。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天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将我给他的小费扔在了沙发上。

对不起,对不起,天赐。我真的不知道该把你放在什么位置?我眼看着他出门,身体瘫软倒在了沙发上。

之后的日子,天赐没有再发短信给我,他就象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过他,那边的人说他请假了。连续一周,他都没有再出现。

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他的电话。彩铃响了几声之后,他终于接了。声音很低沉,听起来很郁闷。我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无助地抽泣起来。这些天,我真的想他,疯狂的想他。还没等我开口,天赐已经吐出了三个字,我想你。那一刻,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我很想见到他,立刻见到他,多一秒钟都不想再等。如果上天给我一双翅膀,我会马上飞到他的身边。

见面的那一刻,他抱得我几乎窒息,就象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一样。四目相对,他的吻就这样轻轻地落在我的脸上,唇上,脖颈上。他在我脖颈动脉处不断地啮咬,反复地啮咬,痒痒地,麻麻地,引起我一阵轻颤。

宝贝,我想要你。他灵活的舌头挑开了我的唇,不断地吮吸。我看见他那狂热的眼神,一副想把我吞下肚子里的样子。身体开始一点点的酥软,我的手也不由自主勾上了他的脖子。不可否认,他的吻技很纯熟,能勾起人最深层的欲望。他的手也不闲着,灵巧着解开了我的衬衣纽扣,手指慢慢地探了进去……

不要。我的理智在提醒自己不该被情欲控制。而我的手,却不知不觉地伸进了他的胸膛。我听了见他低低的呻吟声,而那一声却突然唤醒了我。我腾地坐了起来,将他的手用力地推开。

怎么了,宝贝?弄痛你了吗?他对我的举动,大惑不解。

天赐,你不可能会喜欢我的。我玩不起感情。今天的这一切,就当作是一个梦吧。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说完这段话,我整个人都在颤栗,这种心情,比和宋涛分手的时候更痛。我想我,真的,泥足深陷了。

离开的时候,我没有转头看他一眼。我怕,如果看了,我就再也走不了。只要一看到他的眼神,我的心就会软化,我会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那下场,可想而知。

我在不断地说服自己,我们之间没有明天。我们本来就是两根不同的平行线,根本不应该有交集的,不是吗?

在躲避天赐的那些日子里,我变得浑浑噩噩,终日不知所谓。他给我打了很多电话,发了几百条短信,我都狠心地没回。断,就彻底断了吧,可是心,为什么还是那么痛呢?

这是他打来的第一百零八个电话,我想了想接了。他在电话里面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一切都好。他说,我是真的爱你。我不想你那么纠结,那么痛苦,我希望你能幸福。以后你也不要再躲我了,因为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手一抖,我的手机滑落到了地上。一切都快得叫人无法思考,我在心里喊着这个名字,天赐,天赐。

几天后,我在大街上看见了天赐,他挽着一个女孩,彼此笑得很甜蜜。我站在远处,淡淡地笑了。天赐,只要你幸福就好。

在楼梯下的信箱里,我收到了宋涛寄来的喜帖,照片上的新娘有着一双酷似我的眼睛。也许,在他的心里,还没有把我完全真正的放下吧。

连续不断地悲伤令我突然特别的清醒,我决定减肥。我要回复到从前的样子,没了爱情,我不可以再失去工作。节食,运动,有时间就没完没了的加班,减肥的效果出奇意料的好。每一天,磅秤上的重量都在改变。我在变瘦,不断地变瘦。

四个半月,我回复到了从前窈窕的样子。而不知道为什么,减肥成功的第一时间,我想见的人就是天赐。

我去了他上班的地方,那边的人说他早就辞职了。其中的一个DJ向我招招手,说他认得我。他附耳告诉我一个消息,而我惊得跳了起来。

你说什么,天赐得了胃癌?

天赐,你不能有事啊。我几乎是飞奔着打车,来到了他的出租屋前。屋子里很安静,敲了半天门,也没有人开。我心急如焚,在门前转悠来,转悠去,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

终于,门开了。一刹那,就看到天赐那张放大的脸在我的面前出现。我冲过去抱住了他,眼泪不争气地噼里啪啦掉了下来。他还在,他还活着,我太开心了。

怎么了,宝贝?他的手抚摸在我的脸上,为我擦拭着眼泪。为什么不告诉我?病了也不告诉我。我捶着他的胸膛,又哭又笑,完全象个疯子。

告诉你什么?正在说话的同时,里面浴室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长腿美女,我顿时一愣。这个美女貌似在哪里见过?

你女朋友?我问他。我想起了几个月前,路上看见的那一对男女,当时的天赐正挽着她的手……想到这里,我的手下意识的缩了回来。

哥,这个是嫂子吗?怎么不介绍一下呢?女孩子一开口,就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丈二摸不着头脑。他是她哥哥?她是他妹妹?那我,误会了岂不是很糗?

那你的胃癌是怎么一回事情?你为什么骗我,你有女朋友了?我连珠带炮的追问。

胃癌是一次误诊,其实只是一次胃出血而已。不过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得了胃癌,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想让你死心,所以就骗你有了女朋友。

那你知道是误诊的时候,为什么也不来找我?我几乎是怒吼地冲着他喊。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怕你会看不起我们的职业,你该懂的。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堵住了他的嘴。这一次,是我主动在清醒的时候吻他。他是我的,以后我可不会再允许他去陪别的女人。他只可以陪着我,我在心里嘿嘿地笑。

我爱你,爱到没有退路。正如萧亚轩歌曲里面所唱的:在爱里连真心都不能给,这才真的真正的可笑。即使爱情里没有永恒,我也愿用伤痕换取一点点的真心。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我将形影相随,选择了你,我,不后悔……

第56篇、爱情故事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有时候,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时候,明知没有结局,也要去争取,因为不想后悔。

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你呢?单纯吗?宽容吗?爱我吗?要我等吗?还是你的自私?

你会记得这些年的我吗?愿意为你丢弃自尊,放下矜持。不管我做这些值不值,不管爱的多卑微,都是应该的吗?

我知道,我一直怀念过去。我知道,我还记得你天真的笑容,手心的潮湿,眉宇的深情,以及你脸红心跳的感觉

我知道,这些都过去了,可是我还是会回忆起?和你手牵手走向每个幸福的脚步,累了躺在你身上然后咯咯的笑?

忘记这些美好的回忆就必须先忘记了你。我知道忘记你、我都知道,但我却做不到。说得容易做起来却是那么的难。

深夜,走在文庙的街头。总有那么多次,很强烈的渴望能回到从前,牵着你的手,陪我走这段幸福的路。

或许,总有一天,我能像你忘记我一样的忘记你。只是,我还需要点时间。或许,有些人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

命中注定我们相爱,或者,命中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所以,我想明白了,我不在恨你、我也不再怨你。我想不明白的是口口声声的说爱我?

却那样对我,还是你一直想当电视剧女主角那样?俩个男人抢一个女人,然后你会骄傲的想,你看我多有魅力。

其实不爱了,可以好聚好散,就想你今天说你还爱着我,你不觉得好笑吗?你觉得对我们公平吗?

哪天晚上我都说了,你选择他只要你幸福,我退出,默默的祝福你

可是你却选择了我,然后第二天你给个大大的惊喜给我,让我丢尽了脸面。而我最后却那么对你?对不起?

我是过分了点,或许我长这么大没这样丢过脸吧?一时冲疯了脑袋?

也像你说的,爱的越深,恨的就越深吧?毕竟我们相爱过,何必那样。对不起?

关于你,你像天使来到了我的世界,给了我温暖。但是,同时你也是我悲伤的源泉。

俩年前,你说我玩你的感情,我承认那时我没有爱上你,但我喜欢你。所以我敢说我没有玩你?俩年后,你给我答案永远都是这样?

(你税?我选了你、然后我觉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起好累)然后说我骗你,(明明不爱我,还说爱我)那只是你的想法,就像你问我?

嘉欣,你爱我吗?我说爱?而你会说爱你什么?我只是傻傻笑?你也说过爱不是说出来的,是用行动证明的。

你不是老是说我确不确定爱你吗?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爱你?因为爱情是永远琢磨不透。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答应你让我做的所有事情。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晚上都想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去看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都那么关注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思念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回忆我们的过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跟你说带你去见我父母。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为你一个人喝闷酒、抽愁烟。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就不会像个SB一样跑到你们厂门口说我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只听你喜欢的那一首歌。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跑到你QQ空间来回走动。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看见你哭而我像疯了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开心。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为你担心。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陪着你回来。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像现在如此落寞如此孤寂。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在乎是否有你的消息。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去相信我们之间的缘分和爱情。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害怕失去;不会担心你哪天会突然离我而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胡思乱想。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一直看着你的。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为了你和兄弟吵架。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不顾别人怎么说你而死心塌地的去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QQ就不会有你专门的一个分组。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爱你爱到不能自拔。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一心一意去守护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放不下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晚上一个人寂静的写日记,希望能感动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让你乱叫外号。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那么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那么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就不会有一种想多点了解你的想法和冲动。

想知道你的开心,想知道你的痛苦;希望能够帮你一起分担忧愁和压力,想帮你做点什么。

如果我不爱你,就不会在意你是否对我在乎;也不会每天给你电话的时候尽量去幽默,给你快乐和笑声,让你可以在通话中舒解一天的劳累和压力。

如果这样还不算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一辈子都不知道这样才算爱。

其实,分开并不是我想要的,永远这个词,我也高攀不起,所以,幸福只是暂时的,曾经的轰轰烈烈,最后的撕心裂肺,这句话,是我说的。

没有永远,也没有人给得起永远,就像你说的那样?老公我们一辈子也不分开,可是结局呢?

所以,永远这个词只是人编造出来的谎话,也对,你是他的掌上明珠,我只是你的替代品,或者,我根本就没资格和你在一起吧?

曾经的我们,在宁愿婚沙点约定,我说,雨,三年后,你未嫁,我未娶,我们就结婚,你说恩。

现在呢?你牵着他的手,对他说,亲爱的我们永不分离。曾经,我以为你的笑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你的哭是世界上最悲伤的。

你的哭你的笑都牵扯到我的情绪,现在才知,你的哭你的笑都是为了他。

我和你的故事就如梦一般,醒来就只能回味,不真实,不过,谢谢你曾经爱过我。谢谢你曾经担心过我。

伤感爱情故事谢谢你曾经给过我温暖。也谢谢你,曾经对我说的再见。

现在你和他,一定很幸福,像曾经的我们那么幸福。你们也曾到我的面前,手牵着手拿着花,头也不回的走去,我想如果我们某年某月相遇了。

你和他牵着手,而我和我那个她牵着手,你会对我说,祝你幸福?而我也会说,祝你幸福。

其实我们只是匆匆的过客,偶尔的回幕,只是上帝的恶做剧。

其实我们只是电影里的一个剧本。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第57篇、爱情故事六年,终于等到这场你许我多年的婚礼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六年,终于等到这场你许我多年的婚礼。

今天,我们俩在一起整整六年了。6年,2190天,72个月,52560个小时,3135600分钟,189216000秒,我们陪伴着彼此,爱着彼此,包容着彼此。我们是比亲人还亲的恋人。

还记得,2007年,一个干净的男孩站在讲台上指着教室最后一排我座位旁边的空桌子说“老师,我就坐那”

我记得一个简简单单的玩笑就决定我要把他追到手,我说“怎么就来这学校了呢?”他回答“被开除了”我又问“为什么就被开除了呢?”他说“找对象”我继续问“那现在有对象吗?”他说“有啊,两个”我说“小后生魅力真大,我也要追你”

我记得他当时特惊讶,停顿了好长时间他说“美琪,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好女孩”我说“那试目以待吧”

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改变,那就是浩宁,为他从一个小太妹变成乖乖女。

一个月以后吧我说“你答不答应吧,我喜欢你”他痞痞的一笑说“行啊,我答应你”那天是五月十号,我成功的追求到了一位我并不喜欢的男人,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追男生。

快假期的时候,我问他“我是你的第几任女友啊”他没考虑一下就回答我了“记不清了”那年他才十七岁。我们彼此谁都不喜欢谁,只是对彼此有淡淡的好感吧。

当我们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的时候,爸爸大耳光扇着我问我“他能给你什么”的时候,我明白了原来这就是爱情。

转学后,他每个星期坐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去看我,他第一次说了我爱你,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你一次接吻。最后一次来看我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要当兵走了,我哭着说,我等他。他走后的第三个月,我接到了他第一个电话,时间五分钟,挂了电话我哭的像个泪人,三个月没联系我,我以为他不要我了。

我开始攒钱,假期一个人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我看到了站口那个穿着军装的他。。第一次要考清华美院的念头动摇了,我要去北京,我要去军区,虽然不在一起,但会在一个城市。

高考成绩下来了,文化课:620分,我没考美术,从小学一年级学到高三,因为他,我没考。

我说我不读大学了,我要去军区,所有人都认为我疯了。

我求着姐夫,求他把我送到北京军区,我说只待到老兵退伍就回来,我以体验者的身份留在了北京军区,他知道后,第一次对我发脾气,第一次对我暴粗口,他应该把世界上最难听的话都骂我了,队长告诉我说,我和他离的并不远,只是见不到。

退伍那天,他不顾父母的眼光搂着我对他们说“爸妈,这是咱张家未来的儿媳妇”后来他说“美琪,我如果以后负了你,我绝对不得好死,我如果以后娶的媳妇不是你,那我就真的是世界上最恶心的垃圾”

去年,第一次见我爸妈,爸爸第一句话是“臭小子,又是你”晚上,爸爸又一次问我“他能给你什么”事隔四年,同样的一个问题,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出两个字“幸福”爸爸说“他什么也给不了你”

父母不同意,我一哭二闹三上吊我应该都用上了,他们同意我们先订婚。

那时的他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个小小的模特,一个月一千多,他没房没车我都陪着他。

那时的我,查出了胃癌,家人都说,他会离开我,父母没有掏一分钱,他去找他爸妈借,六月份第三次手术结束,在重症监护病房,我睁开眼睛还上着痒,我第一句话就是“老公,我想吃雪糕”他已经泣不成声。

七月十五号我们就要订婚了,他依旧得不到父母的认可,他说媳妇咱俩结婚吧,我偷着户口去和他领了证。

订婚典礼上,他对所有人说“我们领证了”爸爸妈妈笑了,他乐的像个孩子抱着我说“媳妇,他们终于同意了”

在我病的最严重的那段时间,我不能吃饭,我说我饿,他买来偷偷给我吃,我吃完吐了好多天,医生骂他说是在喂我毒药,他一遍遍的说着对不起。

每天三十多根针扎在我身上他抓着我的手,指甲都掐进他手心里,他怕我疼的受不了抓自己,他细心的给我剪指甲。

他好多朋友都让他放弃我,他只对他们说一句话她是我媳妇。最后一次手术结束,昏迷了二十多小时的我醒来,他已经泪流满面,我对他说我能健健康康的做你的新娘了,他哭出了声。

我们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拍结婚照,好多好多人看,好多好多人祝福我们。2.14号在北京热闹的街头,他抱着99朵玫瑰花,单膝跪地向我求婚。我们把婚期订在八月十五号,那天是我的生日。

当爸爸问他,以后的目标是什么的时候,他说“二十六岁之前让美琪衣食无忧,让她不要因这个家辛苦的工作,我说这些话不是为了取悦您,三年,我会给您看到结果”

我们的新房整面墙壁都是我们大大的照片,从六年前到现在我们的每一张合张贴满了一面又一面墙壁。

他为了这个家,曾经做着三份工作,白天是白领,晚上是街舞教练,星期天是模特。

他是个好男人,我把一辈子交给他我放心。他说“我要把美琪宠的他离不开我”他说“女人们,勾引有妇之夫是犯法的,男人们,勾引美琪就得五马分尸”他说“我愿意守护美琪,直到白发苍苍,儿孙满堂”

其实全天下的男人都一样,我庆幸自己遇到的是对我最好的那个。

那个肯一个月不和朋友出去玩一次,那个肯一个月不去一次饭店,那个肯一个月不买一件新衣服,只为我给我买套GabrielleChanel的男人。

前段时间在我快得抑郁症的时候,睡眠几乎为零,一个翻身就能把我吵醒,我们分房了,他在床前守着我,到我睡着他才离开,夜里他调好一个又一个闹铃去给我盖被子,早晨总能看到放好的洗脸水和挤好的牙膏,还有餐桌前打盹的他。

在我们相恋的第2287天我们将举行婚礼,2287天多漫长的日子,2287天他给了我数不清的感动与幸福,我爱他,超过爱自己的生命。

在我心里爱情很纯洁,因为在我还没怎么受到伤害的时候,我就遇到了我的张先生,那个我说一他决不说二的男人,那个把我宠的无法无天的男人,那个帅的一踏糊涂却对我衷心不二的男人.

我们的爱情美的不像话.

她们说“美琪不倾国倾城却有那么优秀的浩宁肯为他颠覆整个世界”他们说“有人爱了她十二年,追了他八年,却因为浩宁她没有丝毫动容。”我多想让全世界都知道,8.15号我与浩宁正式结为夫妻,从此同甘共苦。

这篇文章到尾声了,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了,原来我们的爱情经历了太多太多,该幸福了!

女人们,如果你们足够爱你身边的那个男人,不要总是对他挑三拣四,不要总是因为他偶尔对你发一次脾气就闹的死去活来,吵吵着宠你爱你都是骗人的,他们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请多体谅体谅他们,不管他有多么差劲,记着,你爱的是他,你的他是最优秀的。

男人们,请把你身边的小姑奶奶宠成众多女人都嫉妒的小公主,让她离不开你,如果你足够爱他,你的面子,你超强的自尊心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身边的她。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六年,终于等到这场你许我多年的婚礼。

第58篇、爱情故事介意

外人眼里,她很坚强。社会的波澜与人际的顽梗,她都能在心中成功地化解。而对他,她竟然托不起他一句话的分量,常常委屈得泪花滚滚。
他感到奇怪,问她。她说,因为别人我不介意,所有人我都不介意,除了你。我介意你,每时每刻都在介意。以后呢?一生都在介意!这是她最终斩钉截铁的回答。
男人活在粗心中,同时又活在女人的介意中。除了爱,还有男人的一丝一毫,都被女人介意着,这是一份幸福,又是一种约束;是一份甜蜜,又是一种压迫。
恋爱时,男人的身高都被女人介意。张小娴有篇小文,题目就够恐怖的——《一厘米一厘米地介意》,女人对男人的身高,不是以“米”而是以“厘米”来计算,一厘米一厘米地在意,一厘米一厘米地攀比。男人在女人眼中因为身高而有了等级差别,“多少厘米以下是几级残疾”,让小个子男人殊为不幸。不过,女人相应地也会善解人意。女人的高跟鞋高度,就是按身边男人的身高来确定的。
结了婚,女人除了介意男人直勾勾地看美女,还得介意男人的眼袋和钱袋。眼袋越大,老得越快,精力和体力越发不让人满意。当然,钱袋比眼袋更现实,男人仅有“帅”是不够的,一般来说,老帅哥晚景都比较凄凉。女人依据男人的钱袋子,对男人有了一番划分,什么“白金”男人,“钻石”男人,这样的标准,虽说是“软件”,硬逼得男人疯狂地去外面捞世界,让男人与男人之间拼个鱼死网破。另外,这个时段,女人不但介意男人,还介意男人身边必然和偶然出现的每个女人。走到大街上,女人常常逼问男人,瞧,那小狐狸精看着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先看她?
人老了,爱和婚姻的含义渐渐淡去。女人开始认真地介意男人的健康。男人那苍凉老迈的躯干,仍然是她的大树。她要让男人完整地陪她一辈子,抵御晚景中的无奈、孤单和恐惧。这时,男人健康的意义已经大于一切,除此之外的其他要素,渐渐退居幕后。菜市场,一位老大妈向另一位老大妈出示一把芹菜:“这是给老伴吃的,他血压高……”忽闻此言,感慨万千。
“老伴”一声叫,人生风云际会,红尘沧桑变幻,霎时间一一尽收眼底。开始摩擦,到老相伴,那是“介意”一生的见证。


第59篇、爱情故事新娘不是我,没晒遗憾

今天竟然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又或者可以这么说,是我一直一直在忽略着这件事。

可能系我的潜意识里,一直在“虚荣”着这件事吧。

曾经有过一面之缘,聊过几次电话,追求过我的人,竟然已经结婚了。对这个消息有点诧异,但不会做成大悲大喜。可能早就在那些QQ说说了,料到了吧。

我们的相识有点玄,是经过一个俗称“拜神婆”介绍的,由电话将陌生感拉离。

聊了好多次的电话,慢慢发觉到,挺风趣的。不过,相见的那一天,我发现,我没有勇气去改变些什么,对于那些言行举止,只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当我知道,有人改变了句的思想,句的言语行为,句的个性签名时,这个结局,已料到!

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我承认,但不遗憾。

可能是我电话停机了,没来得及通知;可能是我病了,入院了,慌得可以,没说出来;可能是我妈不喜欢那种行业吧;可能是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告诉句什么吧;可能是我对这根本没有那种感觉;可能是。。。。。。

过了几个月,我在QQ里叫TA,TA竟然问我是谁,那一刻,我很受伤。尽管我有不对,也不该这样对待我吧!那一刻,我觉得很可笑!之后,我什么也没说。

我一直知道句准备结婚,但我却在这一刻才知道已经结完了婚!知道后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开心。我朋友说这是虚荣心作祟。或者吧。。。。。。

可能心胸没有那么广阔吧!应该要学会放得开,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勉强不来。

在这里,我真心的祝福他们,幸福美满每一天!同时,也希望自己也有这一天的到来!


试问,如果你自己将心筑起高墙,有边个甘有力量在无任何力量帮助之下,自己爬得过去。呵呵,所以我在努力地将心墙,一点一滴地悄悄敲碎!


第60篇、爱情故事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红颜知己

这个世界上你们觉得有真正的红颜知己吗?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下面有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也很巧合,本故事属于原创。也可以分享与转载。在此祝大家天天开心。喜欢我日志的和不喜欢的请认真看下!

一天一个男孩子无聊在家上网,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加了他好友。女孩子就问你是哪的呀?男孩子没有理那么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这个男孩子整天QQ都在线上面就觉得好奇。飞想和他认识一下。男孩子其实挂QQ是为了消除寂寞还有因为某种事情没有了工作干而只能对电脑发呆而已。男孩子的朋友也帮他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女孩子经常关注男孩子的QQ空间发表的动态,只想知道男孩子心理面到底有什么事情经历过。可是男孩子始终不和女孩子聊天。甚至每个和男孩子聊天的好友都拒绝回复。男孩子后来闲烦就都给删除了。为什么男孩子会这样呢?请往下欣赏!

记得那是一个圣诞节的一天,男孩子下班去他女朋友的单位接他的女朋友。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就在很短暂的瞬间男孩子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时男孩子傻了。亲爱的这是我最后给你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了,上面就简单的说了这么简单的话: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来找我!当时男孩子马上用公用电话给女孩子打了一个电话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请不要挂断。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出来见最后一次面,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要见你面一次。他的女朋友答应了。男孩子一路上都在想为什么?他们处了有5年的感情,就这个莫名其妙的分手吗?他们见面了。当时女孩子还带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很亲密的对男孩子说了一句: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和你处了5年什么都没有给我,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女孩子身边的帅哥还骂了男孩子一句:朋友我要是你就钻到墙缝里面,像你这样的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得到真爱。男孩子看到这种场景随后愣了一下就说:祝你们幸福。完了转身离开!回去的路上男孩子很伤心,晚上还喝了很多的酒。第二天男孩子醒来下定了决心这辈子不交女朋友了。男孩子挂QQ是为了消遣自己的时间打发寂寞,男孩子还经常发表日志!

女孩子再次和男孩子说道:一个经常挂QQ的人的内心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知道能否进入你的内心世界,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事情。男孩子看到后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女孩子高兴的说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能否介绍下自己呢?事后他们经常聊天。后来男孩子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在一个高中的,只是不一个年级而已。他们经常视频,后来男孩子被女孩子深深的打动。有点喜欢上了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说了一句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想这一生有一位很好的异性朋友。男孩子已经成熟了。这种事情他理解。后来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红颜知己吗?女孩子竟然答应了。并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因为女孩子喜欢在视频上面看男孩子抽烟还有微笑也想让男孩子抱下。所谓日久生情!

有一天他们见面了,男孩子很帅。女孩子也很漂亮。他们并没有吃饭,只是陪着女孩子一直在逛街。因为晚上别人看不清楚!就这样男孩子在女孩子家楼下的小区陪着她一直聊天。天气很冷女孩子让男孩子做到了她身边依靠。男孩子后来抱着女孩子。大约有半个小时。女孩子很满足,最后男孩子把女孩子送回了家。就这样他们经常的联系。不好的事情不用说了。女孩子的老公知道了非要和女孩子离婚。男孩子很愧疚,影响了女孩子的幸福。后来他收到以前女朋友的一份礼物。是结婚的请帖。这些事情男孩子真的是受不了了。就去找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他走进他以前女朋友结婚殿堂的时候他很气氛。但是爱一个人是在心理面深深地祝福,而不是得到一生。看到女孩子举办完婚礼连饭都么有吃就离开了!


第61篇、爱情故事背靠彩虹流泪水

我一朋友,我们处了三年,在一起天天见面唯一的乐趣就是打击对方,笑话对方,我们很亲近,几乎无话不谈,她啊,就是一个假小伙子。陪我一起疯一起傻。她喜欢听我讲我以前的恋爱经历,但每次听完总会撅着嘴骂我,打击我一顿,说我这样不好那样不好,所有喜欢你的女生都瞎了眼了。我就会生气,:就你好,好可爱,可怜的没人爱了!我们就这么闹,维持了三年的友谊。

我们大概真的是臭味相投吧,都喜欢搞怪,但我老是怪她,交友没有原则,她和谁都能处得来,有时吧,自己也会有点小吃醋一下,但我知道我们只是朋友的,也就会慢慢的接受她的“大方”。但更多的事,莫名其秒的就不理她了,她老是说我这样的性格不好,打击我,你要是老这样,你身边的朋友迟早都得走光了。每次都是她主动的来找我,化解我们的矛盾......

高一时,她说喜欢我,我拒绝了,我当一个玩笑,后来我们还是那样打闹依旧,从此她在没有对我说过同样的话题,只不过唯一改变的就是她更喜欢打击我了无论什么,只要能打击到我,她都千方百计。

我恋爱了,我们之间似乎有了隔膜,然后那个女生又去了外地,我们靠着电话维持着感情,我很累,她又回到了,我身边。她喜欢安慰我,那一段时间她很少打击我,像个妹妹,她也很会照顾别人。

高中的假期是有限的,每个假期她总是发短讯或打电话给我,也都没什么事,无非就是,哪个节目好看不好看,她说她喜欢欧汉生,说我像欧汉生,我就会说,我比他帅多了,“切,他比你帅多了吧,狗屎!”下面就是无休止的争论.....

初中时喜欢一个女孩,六年了,她喜欢听我和那个女孩之间的故事,特别是我被拒绝的那一段子,每次讲她都那么的痛快,就像是她在拒绝我似的。特让我鄙视,:“切,什么人啊,还说是朋友呢!”,而且,从此有事没事老是拿它来笑话我.......

艺术统考在南京举行的,正好我的那个女友在南京工作,我满心欢喜的去找她,那天有好多同学一起去玩的,我们约在夫子庙见面的,也许是时间久了不在一起,彼此都会生疏些吧,我努力的去和她拉近感情,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可真的,有些东西,并非你想就能做到的,累了,她有心无心的看着我,也许所有同行人中,也只有她真正的理解我吧,她就走在我身边,即使我的女友也在我身边,我看着她,是那种会心的笑,她不在乎女友在,她给我买了好多的礼物有的就是那种一分两半,各持一份的情侣挂件。我看着她和她,笑了,笑的分外牵强.......

我和谈了两年的女生分手了,因为我不喜欢吃大餐,我宁愿和她去吃几十元的小饭店,因为那样无拘无束......和她分手,我没有隐瞒她,她一边安慰我貌似还有点小窃喜好像是吧。

我吻了她,就是左边的脸颊。她定在那几十秒,我说不要乱想哦,纯粹的友谊而已,假小子的脸上上似乎浮现了,一抹红晕,我没看错吧,我问自己,她也会害羞吗?奇迹啊,从此打击她的理由又多了一条!

高三了,我和老师产生了矛盾,最后的十几天,我背着书包回家了,同时骂了老师一顿,我和假小子很少在联系,因为忙于学习了,后来我听说她老是在宿舍骂我,老是在别人的面前揭我老底,但更多的却是,向别人借手机,去看我的QQ动态,看我最近在想什么。期间我回校两次,都没有和她讲话,但在我和别人聊天抬头的刹那,偶尔就会对上她的目光,但只有一个微笑应对......

她:以后你会主动联系我吗?

我:应该不会吧,你知道我的,性格就这样的啊!

她:你就不能迁就我一下吗?

我:你都迁就我三年了,继续迁就下去会怎样啊?


第62篇、爱情故事表乱喊帅哥!成为下两个生命的结束者

明明和奇奇是高中同学,明明是一个聪明又帅气的男孩。。却很少说话,是女孩子心中沉睡的王子。

奇奇同样也被明明吸引,于是奇奇老是有意无意的请教问题。。日久生情,他们就这样的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日子久了,奇奇发现和明明在一起。老是找不到话题,如果不是她先开,明明一两个小时也不会跟她哪怕是说一句话。

这样的日子使她很厌烦,那一年班里来了位插班生叫朗朗,朗朗是一个帅气阳光而浪漫的人。当朗朗第一次看到奇奇的时候,就被奇奇的美丽迷住了。朗朗写了很多的浪漫诗歌,又是鲜花又是笑话,还有美丽的烟花。这感觉让奇奇觉得自己就是偶像剧的公主般,这所有的浪漫和快乐是和明明在一起没有的。就这样朗朗和奇奇频频约会,这些是明明不知道的,因为他依旧还沉迷在书海里。这天奇奇和明明,回到了家中(一起租的房子)明明依旧默默的看着电视。而奇奇在心里不断的比较着朗朗和明明,具体这个天秤偏向哪边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许久奇奇看着外面的明月痴痴的说:“明明!我们去散步吧!”“不去,怪冷的”不在意的回答。“你就不能浪漫一回麽,朗朗在的话一定会陪我去的!要是再这样有什么意思,我们分手算了!”说完摔门而出。

明明预追,等下楼依旧没看到,明明就这样回去了。因为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吵架,等气消了就会回来了。而奇奇气愤的拦车就打电话给朗朗,他们去了酒吧,喝了很晚,最后他们就醉熏熏相护搀扶的就在酒店住了一晚。

那一晚他们发生了关系,奇奇很委屈却不得不接受事实。所以决定今晚就和明明说清楚。明明听了昨天奇奇的话,决定浪漫一回给奇奇赔罪。所以准备了红酒和烛光晚餐等着奇奇回来,夜深了奇奇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家。去开灯发现依旧黑黑一片。当走到客厅餐桌的时候,餐桌上突然亮起了三只蜡烛。

餐桌的另一边明明正含笑的看着她,而奇奇心中只有苦涩。“坐吧!”明明柔柔的说。晚餐过后,桌上依旧还残留着半瓶红酒,明明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而那花上玫瑰花型戒指的光芒在黑夜里是那样的璀灿。明明单膝跪地,那满是柔情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奇奇。“奇奇,我爱你!嫁给我吧!”这一刻奇奇的眼里满是泪水,不知道是伤心还是感动。“晚了,太晚了!”奇奇不断的摇着头。在明明说爱她的时候,她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因为她已经不在是以前的她了,这一刻的幸福因为那晚飘散。

许久,奇奇的泪水流干了。明亮的大眼睛也变得黯然,整个人也仿佛失去了灵魂。“我们分手吧!”奇奇的话语不带一丝的感情。当听到这样的话的明明,像被雷击中一般,定格在那里。因为他知道奇奇不再是说气话了。“为什么”轻声的疑问仿佛是在问轻风一般。渐渐的,明明的心好象恢复了知觉传来震震的痛。这样的痛使得明明加大了声音发出厉哄:“为什么?”

这样的哄声使得奇奇一呆,随后又恢复了无情。“不为什么,只是奇奇不在是原来的奇奇了!”说完转身,流干的泪水逐渐浮现。“对不起!对不起…”这样的声音很轻,好象只是说给自己听。当看到奇奇要走,正发呆的明明也清醒过来,从后面抱住她。“不要走!”奇奇转身无情的推开了他,不知上帝是不是也打了磕睡。明明正巧踩在那被奇奇哭失的地面,向后倒去碰掉了那蜡烛和那半瓶红酒。“垮啦”“啊!”那妖红的火焰正灼烧这明明那帅气的脸。听到惨叫奇奇清醒了过来,当看到那一暮奇奇也吓傻了。随后马上清醒,跑去浴室打湿了面巾,盖上了火焰。解救出明明,拨了120。人民医院。手术室中医生走了,奇奇跑了过去:“医生怎么样了!”从语言中可以听出那焦急与关心。“百分之四十面部伤,已经毁容了,现在还需要留院观。”听到消息后,奇奇当场愣住了。一个月后明明出院,这一个月都是家人照顾他。奇奇每天躲在门外看着他,她没有进去,因为她再也无法在面对他。


第63篇、爱情故事爱的奇迹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到来,可不是吗,商店为了更好的推销商品,趁此机会开展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活动,什么情侣套餐,到某地烂漫一日游等等。其中销售最好的就是一朵朵鲜艳亮丽的玫瑰花了,那可是情人节的标志,是情侣们彼此向对方表达爱意的最佳方式。仿佛少了它,情人节就少了许多烂漫的色彩!

瞧,前面的那个情侣,男的正捧着一束玫瑰,将它送给旁边那个令他心仪的女孩子,女孩羞涩地接过花来,泛红的脸蛋流露出迷人的笑颜,此刻仿佛是登上了华丽的婚姻殿堂,接受新郎官送给自己的定情戒指一样。多么浪漫的场面呀!但这样的场面却深深刺痛了一个人,在她心里,这样的浪漫就如刀绞一样,在心中无情的切割着。

这是什么回事呢?故事是这样的:林梦瑶,是一个聪明伶俐,天真可爱的女孩,两年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此不久,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吴浩,(*吴浩:年轻有为,少年时就有极不平凡的表现,被当地人称为“江南鬼才”。长大后又以优异的表现在职场上步步高升,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某公司的经理。)当第一眼看到吴浩时,少女的内心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就是自己心中要找的白马王子。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缘分,吴浩对她也是一见钟情。两人的目光在彼此的身上恋恋不舍,宛如在梦境中,他们多想时间就此停留。当他们擦肩而过时,又互相回头望了望对方。

果是天公作美,林梦瑶就在吴浩的公司下成功应聘了一个职位。吴浩得知,欣喜若狂,于是趁一个机会向她表白。梦瑶听了,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主动的向自己示爱。羞涩的脸蛋通红。吴浩看了,心中大喜过望。就这样,他们白天在公司里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样。梦瑶业绩惊人,连吴浩也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从心里由衷的敬佩她…..

这天是情人节。梦瑶刚醒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屋张灯结彩的,桌子上用红玫瑰铺成“ILOVEYOU”的字样。不用想,这肯定是吴浩的杰作。此时梦瑶的手机响了,是吴浩打来的,“你醒了吗,梦瑶。我送的花还喜欢吗?”“讨厌,谁让你送的。”梦瑶嘴虽这么说,心中却无比高兴。“哦,不喜欢,那我送别人去。”吴浩故意挑逗。

“别呀,我喜欢还不成吗。”

“真的?”

“真的,只要是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

“哈哈哈吴浩暗中得意“哦,对了,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呀”

“秘密,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吴浩故意卖关子。

梦瑶心情激动不已,不知道吴昊又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

到了晚上,月光如明镜一样,足以把黑夜照亮。此时,吴浩已开车来接梦瑶了。“去哪呀?”:

“到了你就知道了。”一会儿,车停下来了,梦瑶下车看,眼前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俯望下面,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月亮就像是从这儿升起的。令人心旷神怡。梦瑶不由得伸出手来,哇,好清爽呀!仿佛此刻自己已经摸到了月亮。此时,吴昊走了过来,告诉她,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的地方,每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或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时,他总是到这里静静的望着月光,把所有的烦恼都置之脑外,他曾在这里许下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仪的女孩,与她厮守一生。梦瑶静静地看着旁边的吴昊,心中有股莫名的感动。眼睛稍微紧闭,嘴角露出甜蜜的笑容。想不到平日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吴昊,竟然也会有如此烂漫的举动。她想到这里,又微微白了吴昊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也就在这时候,吴昊双手抱住了她。


第64篇、爱情故事爱情和金钱的考验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65篇、爱情故事一支口红葬送了她的婚姻

她从没想过她和他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她也不会想到,也是一支口红,成就了他……

上学时校园流行两种感情;一种是为了爱情选择贫穷的“精神之恋”,再一个是因为金钱选择的“物质婚姻”。她选择了前者。大学毕业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秘,一年后,她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新婚最初是幸福甜蜜的,可是没多久,这种平静消失了。做文秘的她经常同经理参加各种会议和酒会。在一次商务洽谈会上,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一个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生怕被别人看见。然而,这一幕还是被洽谈会另一方的女秘书发现了。招待宴后,她在洗手间碰见了那个女秘书,她说:“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只可惜印在杯子上不太雅观。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在女秘书转身关上门的瞬间,泪从她的脸上流了下来。

婚后,为了住上更舒适的房子,攒钱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部分,口红都是十元钱左右的。她从没有在乎过它们的价格,只觉得青春是骄傲的资本,但是今天她却感觉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她没有对他讲起这件事,只是再同他上街时,她发现自己的心情明显地不同了,有一种虚荣心得不到满足的失落感。

有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碰到化妆品促销活动。热情的小姐拉住了她,向她介绍一款法国知名品牌的口红,口红涂在她的嘴上生动靓丽,最大的优点是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她几乎下定了决心要买它。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八折销售,是388元,他的手突然停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不久,他们离了婚。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在她结婚那天,他送给了她一份礼物,她没有拆开便放进了抽屉的角落,她不想再记起这个曾让她伤心的人。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有一天,她从丈夫的衣领上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

她质问丈夫,他一把推开她并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你当初同我结婚还不是看上我的钱,想过富足的生活。”说完他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她苦笑。

她失去了她的第二次婚姻,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找回了一个做女人的自尊。在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她结婚时他送的礼物。她拆开包装纸,竟是那天她同他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

卡片上写着:“我从没想过我们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这令我想起来还心痛,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都成了过眼云烟了吗?失去你是我今生无法愈合的伤痛,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没有任何意义,还是祝福你新婚快乐吧愿这支口红带给你好运。”

后来,她无意中在~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他,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要以经营口红为主。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产品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有388元,但是当时我很穷,没能给她买。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的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在杯沿上留下唇印,遭人耻笑,伤害了她的自尊,所以十分向往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我却不知道。直到她再婚的前一天我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所以我买了那支口红给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那种不沾杯的,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

泪从她脸上一行行地滑落下来,一滴一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第66篇、爱情故事抱着生命过海洋

有这样一则希腊神话,阿波罗爱上西比尔,并且告诉她,不管多少年,只要她手里有尘土,她就能活下来随着时光流逝,西比尔日渐憔悴,终成空躯,却依然求死不得。

孩子们问吊在瓶中的西比尔:“你要什么?”她回答说:“我要死。”

我认为死并非是上帝对我们的一种惩罚,倒是命运女神钟爱人类的标志。正如我们要睡眠一样,我们需要死亡。正是死亡的黑暗背景衬托出了生命的光彩。

试想,如果生命是无限的,我们还会觉得她的可贵吗?如果生命像空气、沙砾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果明天是无限的,那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辛劳呢?一切都等到明天再说吧。

假如这样等下去,我们能做成什么事呢?直到最后,我们个个都成了瓶中的西比尔,那时也许才觉出死的可贵,生的可怕。

正因为有死亡,我们才这么珍惜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优秀的舵手,而现实中的许多人却因痛苦而导致海水没顶,过早走向死亡。

痛苦应成为我们生命之舟上的压舱物,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我们的船才得以稳健地前行。

优秀的舵手还会摆脱魔鬼的诱惑,他们看淡尘世的物欲、烦恼,追求真理,他们一生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他们惜时如金,勤勤恳恳,度过丰富而有效的人生。

第67篇、爱情故事爱一个人,最久有多久

阳光下的芭蕾

故事从那天上午开始。

13岁的长庚第一次踏进丰家的园子时,被满园叠翠惊到了。他跟在师傅身后,近乎贪婪地看着眼前的美景。隐隐有悦耳的音乐声飘出来,长庚被那声音吸引,竟不知不觉找到了放音乐的那间屋子。阳光从窗子照进去,他看见一个女孩伸着柔美白皙的脖子,在跳芭蕾舞。

长庚第一次听到这么优美的音乐,也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女孩子。他趴在窗户上聚精会神地看着。等到音乐停下来,他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想到即将要受的惩罚,长庚急得哭了起来。

屋子里的女孩被吓了一跳,跑出来看到长庚,温柔地问:“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哭?”长庚这才发现,女孩比他还高半头。长庚说,自己跟着师傅来给丰家的女眷做鞋,谁知竟然跟丢了。

女孩笑弯了眼睛,说:“原来你是新来的小鞋匠。我是丰家的清瑶,等我换件衣服,就带你去。”

女孩再出来时,手里还拿了一瓶牛奶,递到长庚面前说,“把这个喝了,你就能长高了。”

那是他第一次喝到牛奶,香甜略带点腥的味道让他的胃一阵激动,但更激动的是他的心,自从见了女孩后,就跳得格外剧烈。长庚一路上看着那抹背影,听着女孩清亮的声音,连接下来要面对的惩罚都忘记了。

师傅每个月都带着长庚去丰家做鞋,这一年他身高长得飞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每次来的时候,清瑶都会偷塞给他一瓶牛奶的缘故。

清瑶的生日是6月18日。那天黄昏,长庚等在清瑶放学必经的路上,手里捧着一双为她精心制作的新舞鞋,忐忑不安地想将礼物交给她。清瑶出现了,不过她身边还有一个人,颀长英挺,风姿卓约。

清瑶望着那个男孩子远走,长庚也陪她望着,直到那个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里,他才出现在清瑶面前。清瑶被他吓了一跳,嗔道:“你什么时候来的?”长庚知道,清瑶眼里看到的只有那个人。清瑶接过长庚给她的鞋,开开心心地道谢,长庚知道,她的开心不是因为自己。

那一年,长庚15岁,清瑶16岁。

一直陪在身边的人

时逢乱世,人的命运在历史长河中变化莫测。

后来,丰家败落。丰家人不仅要做最脏最累的工作,每天晚上还要被拉到台上批斗。像长庚这样的孤儿,根正苗红,自然可以每天坐在台下,看资本家如何遭到批斗。长庚想跳上去救下清瑶,可最终还是做了懦夫,那一刻他比清瑶还要屈辱。批斗结束,长庚凑上前去,把一个馒头塞给清瑶。那时粮食珍贵,清瑶说什么也不肯要。长庚急了,红着眼睛说:“我替你喝了那么多你不爱喝的牛奶,你就替我吃一次我不爱吃的馒头不行吗?”

清瑶的眼睛也红了,她是真的不爱喝牛奶,可她知道馒头对长庚来说多宝贵。

曾经跟她并肩走在一起的那个少年,早就跟她划清了界限。眼前这个小鞋匠,却是落难时唯一陪在她身边的人。

那一年,长庚25岁,清瑶26岁。

终于不再等

几年之后,整个世界像被重建一般。昔日的小鞋匠,变成了企业家。而昔日的丰家明珠,则每天教小孩子跳舞。闲暇时,他常去她教课的地方,站在门外听钢琴声如清泉般流泻。

直到那个人又出现。长庚愿意为她的幸福高兴,但有一天,一个女人怒气冲冲地找来,把她骂个狗血喷头。原来,那个男人已经结了婚。此刻他躲在那女人身后,看着清瑶独自一人面对千夫所指。长庚拨开人群,跟她站在一起,目光灼灼地迎着那些人的目光,仿佛在宣布自己的所有权。

从那之后,再没人送孩子来上课。在这世间,清瑶孤身一人,感到了深深的疲倦。谁知没几天,竟又来了一群上课的孩子,让她的学校重新恢复生气。她以为只是偶然,却不知道,是有人许诺免了她们的学费,还让她们保守秘密。

丰家的园子早就被政府没收,如今拿出来拍卖,被一个神秘的人买去。那个买家将园子恢复原貌,只是从来没有人住进去。

那一年,長庚38岁,清瑶39岁。他未婚、她未嫁,却也一直没有在一起。

光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已是2015年。这一年,长庚69岁,清瑶70岁。

医生说长庚脑子里长了东西,已经危及到生命。长庚的第一个念头是,他没办法继续保护她了。第二个念头就是,把那些没说出口的话,全部告诉她。

清瑶又何尝不知道他的心意,他守了她半生,这一次,轮到她来守护他了。他们约在丰家的园子见面,可是她等了许久,长庚也没有来。

在紧邻着园子的那栋公寓楼中,长庚穿着整齐的西装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双新舞鞋。他的头已垂了下来,紧闭的眼睛再也不会睁开,脸上却是一片安详。他等了她那么多年,这一次,终于不用再等了。

第68篇、人生故事爱情的力量

爱情的力量

詹姆斯跟丽娜是一对恩爱夫妇,结婚以后,他们常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知道他们夫妇之间感情的人们无不对其啧啧称赞,尤其是詹姆斯的好朋友查利,更是对他们的恩爱钦佩至极。

这是个平常的早晨,夫妇俩跟往常一样,上班出门前照例相互拥抱着一阵热烈的亲吻,而后互祝平安,依依不舍地各自奔向自己的工作岗位。然而今天,詹姆斯的心中却藏着一个秘密,他准备下班后去一趟超市。他注意到,丽娜除了心中爱着他这个丈夫之外,已经把全部精力集中到了她那化学物理研究工作上,早已把今天是自己30岁的生日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因此,他今天一定要悄悄地为丽娜买回生日蛋糕和蜡烛,再买回丽娜爱吃的食物,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

时间过得好慢,詹姆斯好不容易挨到下班时间,他便急匆匆地赶往超市,迅速采购齐了为丽娜祝福生日的物品。正当他提着沉甸甸的物品赶到家时,忽然他的手机响了:“喂,你是詹姆斯先生吗?”“是啊,请问你是……”“我是警察署,你的太太出了意外,请你迅速到医院来一趟!”“啊,丽娜怎么啦?”詹姆斯听到这个消息,就像疯了一样赶到了医院,医护人员已经将蒙着白布的手推车推了出来,一旁是两位神情严肃的警察。当詹姆斯掀开手推车上的白布时,只见丽娜静静地躺在推车上,昔日那美丽的大眼睛已被长长的睫毛覆盖着,好看的小嘴仍像平日那样俏皮地翘着,脸色的神态恬静而安详,似乎是沉沉地进入了梦乡。詹姆斯见了,先是吃惊地一愣,当他反应过来眼前是怎么回事时,完全失去了理智,用头使劲地撞击着丽娜的遗体,嘴里发出了可怕的嗷嗷声,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这时,警察走上前来,轻轻地拍了拍被巨大的悲痛淹没的詹姆斯,悄声说:“节哀,詹姆斯先生。现在我把你太太遭遇不幸的情况告诉你。今天,你太太在进行一项化学气体的配比时,很不幸,气体泄漏熏倒了她,等同事们发觉时,她已不省人事。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还是没能挽回她年轻的生命。现经警方查明,排除了他杀与自杀的嫌疑,而是意外事故死亡。现在,请你签字。”警察说着向詹姆斯递上了“死亡结论报告单”,詹姆斯胡乱地在“报告单”上签了字,仍然不顾一切地向丽娜的遗体扑去。

詹姆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实,他舍不得把自己妻子美丽的容貌、姣好的身材送进火化炉。于是,他把求助电话打给好朋友查利,恳求他能帮他一个忙。查利是一家生物生命研究机构的专家,在他的研究所里,用低温恒温及化学物理等科学方法保存着诸多动物及人类的遗体,进行生物生命保护和复生的探索。詹姆斯告诉查利,他求助他,是想让他尽可能地保护丽娜的遗体不仅不腐,而且能够较长时间地不变色,犹如生前睡着时一样的美丽安详。这样,他便可隔三岔五地看到爱妻睡着了一样的姿容,以排遣心中思妻之苦。鉴于好友对妻子的一往深情,查利非常同情,于是,便破例答应了詹姆斯的请求。就此,丽娜的遗体被查利保存了起来。

失去了丽娜,詹姆斯顷刻间苍老了,他的头脑中怎么也挥不去丽娜那笑容可掬的神态。只要一闭眼,丽娜似乎就在对着他甜甜地微笑;要是一睁眼,又似乎丽娜娇丽的身影就站在他的面前。在丽娜去世后短短的几天里,有不少美丽的姑娘曾向詹姆斯示好,也有不少亲朋好友曾向他荐引过年轻的女子。然而詹姆斯的心中只有丽娜,除了丽娜,他一个女人也不能接受。不仅如此,詹姆斯还把自己家里的一切陈设如同丽娜在世时一样地摆放,就连丽娜的盥洗用具也犹若她生前一样地陈列。见这般情景,查利苦苦地劝导詹姆斯:“你要正视现实,丽娜一去不能复返,但你的生活却还要继续。”言下之意,还是劝詹姆斯续弦。然而,詹姆斯仍不为所动。丽娜去世后的这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都要到研究所去看望“沉睡”着的丽娜,每每见到丽娜那美丽的脸庞依然红润安详时,心中便不禁升起了几许安慰。

大约在丽娜去世后一周的一个夜晚,詹姆斯躺在床上苦苦地回味着他跟丽娜在一起时那些美好的日日夜夜。突然,他听到自家的门铃响了一下,詹姆斯躺在床上懒得理它。然而,门铃又持续地、急促地响了起来,詹姆斯这才从床上起来,懒洋洋地去开门。当他打开门的一瞬间,身子不禁像触电似的一惊,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像傻了一样。半天,他才失声叫道:“啊,丽娜,你这是……”丽娜一下子扑进了詹姆斯的怀抱,嘤嘤地呜咽起来:“你好狠心哪,你怎么能把我一个人撂在那么冷清的地方,你难道不要我了?”“不不,丽娜,我这不是在做梦吧?”詹姆斯搂着瑟瑟发抖的丽娜,真不敢相信眼前是真的。“是我,我是丽娜!”丽娜用小拳头不停地擂着詹姆斯的肩膀高叫着。詹姆斯仍觉得若梦若醒、似幻似真:“丽娜,你是怎么醒来的?你又是怎么回来的?”丽娜这才简要地向詹姆斯讲述自己醒来的经过:“我睡醒以后,只觉得通体阴凉,便使劲踹开躺着的床。待我钻出床一看,原来我不是睡在床上而是躺在一只大柜里。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环顾一周,又发现自己是在生物生命研究所里。我好生奇怪,便大声呼救,终于惊动了值班人员,是他们把我接出来又把我送回来的。”詹姆斯这才发现丽娜的身后站着两个中年男子,詹姆斯遂向他们道谢。这时,其中一个男子说:“詹姆斯先生,你的太太复活了,真的恭喜你。至于你太太是怎么复活的,要等查利博士他们作研究分析。”

詹姆斯把丽娜接进屋不一会儿,查利便来了电话,他对丽娜的死而复生也觉得是个谜。

翌日的本市晚报上,出现了一則令大家无比震惊的新闻:丽人死而复生。接下来,查利跟诸多生命科学的专家们对丽娜的死而复生现象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丽娜虽被化学气体熏“死”,但其生命体征的各项指标并未受到致命的摧残,因此,当时她的一些生命体征消失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现象,是一种假死。尤其是,她的身体经研究所运用尖端设备促使维护复苏生命必要的温湿度、气体及营养物质的源源供给,维持并催生了其生命细胞的活力,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机体调节,使得原来留存于体内的有害化学物质渐渐分解流失。再加上其时因詹姆斯悲痛过度,狠命地撞击丽娜的身体,使得丽娜一度停止了工作的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同时因受震动而恢复了部分活力。由于诸多因素的巧合,终使其机体渐渐复苏。

谜底揭开,詹姆斯领着丽娜来到查利面前,双双向查利深深致谢。詹姆斯说:“感谢您把美丽善良的丽娜帮我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丽娜说:“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而查利却握着他俩的手说:“这一切是你们那坚贞不渝的爱情的力量挽回的。”

是啊,詹姆斯与丽娜也觉得,要不是夫妇俩恩爱的力量促使死神怯步,丽娜早已被火化炉吞噬了。想到这里,詹姆斯与丽娜紧紧相拥,不愿松开。 

第69篇、爱情故事五分钟换二十年

冬天的风吹到哪里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時分,当我出差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怠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

列车在此停站五分钟。

“哗!”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利落地打开了车窗。也许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的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风卷着细尘肆无忌惮地吹了进来,我不由得竖了竖衣领。

“小——菲!小——菲!”他忽然大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在车窗外站定。她四十岁左右的样子,皮肤虽然粗糙,却是健康的黑红色,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地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两人一时间却没说话。男人似乎有一点儿不敢看她,他下意识地把脸转向车厢,顿了一顿,才又转过去:“今天没课吗?”

“有四节课。我请了假,放到星期天给孩子们补。”女人说。

“工资能开得出吗?”

“经常拖欠着,不过四百多块也够花了。粮食和菜都是自己种的,平日花不着多少钱。”妇人又说,“你呢?你能开多少?”

“没多少,和你差不多。”男人说。从他的衣着透露出的信息,他的工资显然不是妇人所能比的,但他却是那么含糊着,似乎他比她富有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堪的羞愧。

“你看,多快,二十年了。”妇人又说。

“是啊,都二十年了。”

又是沉默。

“我们一起教过的那个学生王有强清华都毕业了,现在是北京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了。”女人说,“他年年给我寄贺卡。”男人点点头。

“你返城时偷偷给你盖过章的那个老会计去年死了,得的是肝癌,你说多巧,他的老婆也是得这种病死的。”

男人垂下眼眸,沉默着。他一个个地剥着手中的橘子,但是一瓣也不吃。

“你是骑车来的吗?”男人终于问。

“是的,还买了一张站台票呢。”女人笑道,“想给你煮一些鸡蛋吃,可是火不旺。好不容易煮熟了,我紧赶慢赶,还是差点儿迟了。”一袋热气腾腾的煮鸡蛋递了上来。袋子下还滴着水,然而男人毫不犹豫地把它放在了制作精良的裤子上。

发车的铃声响了。

“回去的路上,你慢点儿。”男人说。

“你也慢点儿。”女人说。

“我没事,火车最安全了。”男人笑道,这是他第一次笑。他从窗口递出一大袋剥好的橘子,女人踮起脚尖接过去,眼圈红了。

火车慢慢地启动了。

女人转身往回走,一边用袖子去抹眼睛。男人没哭,他剥开一个鸡蛋,打开蛋白,圆圆的蛋黄像一枚太阳,一滴泪终于落在他的手上。

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一场二十年的爱情在五分钟之内的完整汇集。从始到末,没有一句精彩的台词,没有一声热情的问候,没有一点儿像样的表达,没有——我们习惯想象和看到的那一切。但是,我震撼、喜欢,并且铭记。

第70篇、爱情故事让男人下班时捎棵葱

那天,为了给李翔熨平开会要穿的白衬衫,我又差点儿迟到。这已经是一个月内的第三次了。我那生活能力极差的老公,似乎随时随地都需要我贴身服侍才行。

一进办公室,听到同事正在抱怨:“如果结婚就是为了从公主变女仆,找一个少爷让自己伺候,那我为什么要结婚?”看来这一早,窝火的不止我一个。同事们七嘴八舌地出着主意,仔细一听却也是控诉居多,“我家那个也是甩手掌拒,家里大事小情都得我管。”“我家保险丝断了都是我换。”“我那位更过分,我生病了还得起来给他做饭。”……听着这些,我的怨气稍微消了些——相比之下,李翔还不是最糟糕的。

最有主意的小萱终于说话了:“是不是你们太能干了,才把老公给宠懒了?”大家不以为然。我却突然寻思过味儿来——李翔不高不富又不帅,当初我看中他,不就是因为他能干又有担当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这一面悄然不见了?我开始回忆我们在一起后的点点滴滴。因为相信“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原本不会做饭的我很快成了烹饪高手;因为妈妈说女人要给丈夫营造一个温馨的家,所以洗衣做饭拖地这些家务活我从来不让他插手;甚至是两人出去旅行,我也早早在网上查找资料做好攻略,安排得比旅行社的导游还要周到细致……我一直以为,这样李翔会觉得特别幸福,可是没想到,我事无巨细的大包大揽会退化他的担当。

小萱说的好:“你们看电视里《爸爸去哪儿》中那几个爸爸,在家都不带孩子不做饭,独自带孩子出去,不是也什么都能干了吗?”小萱的话让我想起在网上看到过的一个帖子,有网友调侃:“应该出一档节目叫《老公去哪儿》,让老公带着咱们到处旅游,给咱们买菜做饭洗衣服,给咱们梳头,好吃的都给咱们吃,还陪咱们做游戏,哄咱们开心……这节目也指定能火。”

这节目能不能火我不关心,但用这个形式调教一下老公,倒是个不错的办法。正好是周五,一回到家,我就向李翔宣布,我们家即时起进入到《老公去哪儿》的节奏,“双休日由你负责安排每日三餐,做家务,帮我搭配每天穿的衣服,还要安排节目……”若是平时,听我唠叨这些他早烦了,好在他也是《爸爸去哪儿》的忠实观众,听了之后兴奋地表扬我“有创意”。

周六一早他赖床,我推推他:“老公,我们早餐吃什么?”他揉着惺忪的睡眼看了我半天,似乎才想起前一晚的约定,于是利索地起了床。我听到他在厨房翻箱倒柜了好半天,之后听到大门的关门声。心里有点儿没底:他是不是生气了?

二十分钟后,又听到门响,他回来了。之后就飘来了油条和豆浆的香味。我突然想起那句经典的电影台词:“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也许他不会带我去坐游艇吃法餐,但是他可以每天早晨都为我跑几条街去买我最爱吃的豆浆油条。”一下子觉得幸福满屋。

吃完早餐,他乖乖地收拾餐具。我笑眯眯地问:“老公,一会儿我们去哪儿?”他想了想,问:“逛街?看电影?去爸妈家?还是到郊区玩玩?”我说:“要你说啊!”他确定了自己可以做决定之后,果断地说:“这周好累,我们去泡温泉!”

城郊的温泉度假村,我们之前去过几家,都是我一手安排的。这一次,他明显已经进入当家做主的角色,只见他在电脑上百度了一会儿,又打了两通电话,然后跟我说:“老婆,出发吧!”途中,他甚至已经在做第二天的打算了,“《爸爸去哪儿》的电影版上映了,明天下午回来我们去看,然后晚上去爸妈家蹭饭……不,不,还是在家吃火锅吧,把四位老人请过来。”在家吃火锅,他早就提议过不只一次,每次都被我以太费事又不省钱为由一口否决。这一次,因为要听他的,我自然不好说什么。但继而一想,在家吃火锅,干净又有气氛,有什么不好呢?平日里,我否定了太多来自李翔的意见。我以为我都是对的,但其实,他也不是错的……

从此,每到周末,我家就进入“老公去哪儿”模式。几个回合下来,李翔再也不是那个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懒汉了。

女人应该学会独立不假,但把所有事都大包大揽,男人岂不成了多余?是否“被需要”,往往是男人判断自身在家庭中“存在感”的一种方式。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不愿意生活在女人的羽翼之下只是索取,他们与生俱来有对家庭的责任感,但女人们常常以爱和付出的名义,抹杀了男人在家庭琐事上的作为,然后又在男人乐得悠闲时叫苦不迭。聪明如小萱,道出了这样的心得:“即使家里什么也不缺,偶尔也要让男人下班时捎棵葱回来。”这一棵“葱”就是对这个家的责任与爱。

第71篇、爱情故事睡在臂弯里的爱情

这是一对贫苦的夫妻。

每天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他就要起床去工地干活,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才回来。日复一日,就像上紧发条的钟,不停地重复着无休止的劳作,没有节假日,没有福利和奖金。

一双手,生满了厚厚的老茧。

每天都会累得腰酸腿疼,但每次走到家门口,看到家里亮着的灯,他的心一下子就亮堂了,暖了,他知道,女人一定做好了饭,在等着他。

每天晚上,女人都会给他烫一壶酒,让他喝两盅,解解乏。他知道,能遇到这样知冷知热的女人,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一盅酒下肚,所有的苦累都去得烟消云散。

他心里总有些感觉对不起自己的女人,他想让她跟自己享福,相反,却让她跟着自己受了那么多的苦。他疼爱地看着她,那份内疚让他的心很疼。

他想多一点时间陪她,可是他不能,他必须起早贪黑地去干活,他是男人,他要养家糊口。

除了吃饭,唯一的浪漫就是一起睡觉的时候了,他给女人讲工友们的趣闻,女人给他讲邻居们的新鲜事。每个夜晚,他都会把臂膀伸过去,让女人枕着她的胳膊入睡。他认为这样能稍稍弥补一下他不能陪伴她的遗憾。尽管胳膊酸麻了,他也从不改变姿势。

而她也很乖,在他臂弯里的时候,总是一动不动,睡得很香的样子。

而她呢,要在男人起床之前为他做好早餐,然后偷偷地去旅店接一些洗被套枕皮儿的活儿,没有洗衣机,她就拼命地用双手搓,把自己的双手一整天都浸泡在冰凉的水里。之所以是偷偷地,是因为她怀了身孕,男人不让她出力干活。

一双手,被凄苦的岁月浸泡得肿胀发白。

每天都会累得腰酸腿疼,但傍晚来临,当男人迈进院子的时候,她便感受到了一种暖意。她能听得出自己男人的脚步声,不管多累,走得都一样铿锵有力。她会早早地把灯打开等着他,让男人感受家的温暖。哪怕停电了,她也会点上蜡烛,她不能让家的温度冷却。

每天晚上,男人在洗完脚后,都会再给她端来一盆热乎乎的洗脚水,给她泡脚。她知道,能遇到这样知冷知热的男人,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双脚泡进热水里,所有的苦累都去得烟消云散。

她心里总有些感觉对不起自己的男人,他每天都那么累,自己却帮不上他什么忙,她疼爱地看着他,那份内疚让她的心很疼。

她喜欢看着她的男人吃饭,看着他狼吞虎咽、风卷残云,那种气吞山河的气概让她暗自喜悦。

夜里,是他们唯一浪漫的时候,她给他讲邻居们的新鲜事,他给她讲工友们的趣闻。每个夜晚,她都会把头靠在男人的怀里,她想这样会让他睡得更舒服些。为了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她每次都是假装睡着,她不敢动弹,怕惊醒他,哪怕脖子僵疼了,她也从不改变姿势。

她就那样静静地听着他的心跳,听着他的鼾声,听着她一生的幸福。

第72篇、爱情故事爱的根须有多深

几个朋友一起喝酒,醉意中聊起爱的话题。有人说,爱是有根的,是从一个瞬间、一件事、一句话起,在心里生根发芽,逐渐长成参天大树。于是有人提议,每人都讲一件亲历的事来证明,顺便比比,谁最早让爱在心里扎了根。

他最先开口。他是个豪爽义气、乐善好施的男人,特别看重朋友。他说这种性格起源于小学时代的一次全区统考。当时,十所学校的孩子聚在一起,紧张迎考。刚一答题他就写错了,到处找橡皮,却发现忘了带。那时年幼胆怯,他不敢跟老师说,就用手指去擦,反而越擦越黑,急得想哭。这时,旁边的陌生男孩捅了捅他的胳膊,递给他一块橡皮。那一瞬间,他紧绷的心突然松弛了,温情的感动,第一次在幼小的胸间流淌。

橡皮上写着男孩的名字,他默默地记住了。但是考完后大家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学校,他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同桌。那份关爱却在心里扎下了根,让他乐于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朋友。

她说,1976年惨绝人寰的唐山大地震发生时,6岁的她正和弟弟熟睡。天摇地动的一瞬间,年轻机警的父亲一手夹起一个,抱着他俩跑出摇摇欲坠的屋子。回头一望,母亲还没出来,父亲又往回冲,却看见母亲跌跌撞撞跑了出来。她显然是被吓懵了,双手紧抱着一个枕头。原来,妈妈把枕头当成了弟弟。劫后余生的一家人说起这事,乐得前仰后合。

之后,儿女继续成长。她和妈妈不和,经常吵架拌嘴,甚至觉得妈妈太笨,关键时刻都稀里糊涂。直到有一天父亲回忆旧事:“你妈和我曾经约定,一旦有什么灾难,我救女儿,她救儿子。地震时,你妈没想到我把两个都抱走了,心急如焚找翻了天,幸好认错了枕头,随即房子就倒了,多险哪!”

从前她一直把这事当笑话听,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的浅薄,懂得了什么是母爱。说到这里,她脸上浮现愧疚的神情:我的孝心来得太晚,太晚。

轮到我时,大家一致要求讲讲我的初恋。在朋友中,我们夫妻一直甜蜜无比。其实,我们是经媒人介绍,到年龄就结婚,并不浪漫。

记得17岁那年,我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儿。盛夏炎热,大家又累又渴,恰好来了两个女孩儿,推着自行车卖冰棍儿。第一个女孩儿伶牙俐齿,很会讨巧,大家都围了过去。另一个腼腆瘦弱,低头站着,周围冷冷清清。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很疼惜,便走到她身边买冰棍儿。她脸红了,手忙脚乱地拿冰棍儿,递给我时对我露出了羞涩的笑容。

过了几年,媒人带我去相亲,我发现对方有些眼熟,傻乎乎地问,你卖过冰棍?她看我一眼,垂着眼角,呐呐道,没有啊。我想,可能是相像之人吧。待到去她家拜见准岳父母,我无意间在她家的杂物间,看见了那个白漆斑驳的冰棍箱子。当年卖冰棍儿的小女孩,就是她。

说到这里,有人插话,这不是爱情,而且,嫂子还很虚荣。

是的,这不算爱情。但是,自从工地相见的一瞬间,我就心疼她,想保护她。即使后来她否认自己的经历,也不过怕别人会因此鄙薄她,或者,只是想忘掉生命中最艰难的阶段,卸下负担轻装赶路……我放弃了追问,但我总记得自己17岁时瞬间的心疼——那时,她多像一朵寂寞的花,开在无人关注的角落,默默为自己的人生积攒力量。就如同我一样,为了给自己挣足学费,不得不四处奔波。我疼爱她,疼爱那一颗同样敏感而又倔强的心灵。我觉得,爱或许是从那时萌芽,比我们真正的恋爱要早好几年。

那个夜晚,我们轮番讲述,互相感动,当然无法比出高低,但那些难忘的经历都证实着。爱,的确有根须,并深扎在生命中最柔软的地方,渐渐抽枝生叶,甚至开花结果,让疲惫的我们能够靠着休息,心旷神怡,感觉人生之美好……

第73篇、爱情故事炫富也惹祸

结婚没几天,我就发现,老公还有炫富的本事。

星期天早晨,没等起床,门就被敲得嘭嘭响。来人竟然是老公的大姐,扭扭捏捏半天才说清楚意图。她想跟我们借点钱,她的儿子结婚买房,还有一个小小缺口。可我们俩是月光族,明天的钱恨不能今天就花掉,还有钱借给她?

我忙解释:“大姐,不是我们不借,我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大姐一听就不高兴了,脸黑得像锅底:“前几天我还听大伟说,你们假期要去欧洲旅行,有钱去享受,没钱借给大姐,你们是不是成心的?你告诉大伟,不借他的钱,他的外甥一样能把媳妇娶回家!亏得我对他那么好,小时候他学游泳,掉到大湾里呛水差点死掉,还是我跳下去把他捞上来,现在有钱了就不认识大姐了,简直是没良心……”

大姐发了一顿牢骚,气呼呼地走了,我恭恭敬敬地把她送到门外,回身跑到卧室,把睡得正香的老公扯着耳朵揪起来。

老公一把打掉我的手:“别闹了,让我再睡一会儿。”我也来了气,对着他嚷嚷:“你还有心思睡觉,我问你,我们什么时候商量过假期要去旅行?我倒是想去,那么浪漫的欧洲之旅,蜜月都没有去过,现在想补偿我吗?”老公说:“美得你,哪有那么多的闲钱啊,除非我去抢银行!我不过是随口一说。”

我恼怒起来:“你随口一说不要紧,这回可把大姐得罪了,以为我们有钱不借给她。”老公一听彻底清醒过来,一骨碌爬起来,看着我发呆。我幸灾乐祸地说:“平常告诉你不要到处炫富,你就是管不住这张破嘴,这下惹祸了吧?”

老公狡辩:“现在谁不炫富啊7早晨上班。办公室的小张说,他的孩子费了很大的劲儿,进了一所国际双语学校。办公室的小李说,她新手袋是LV的,她不想要,老公偏要送她。中午在食堂里碰到上司,上司说,下班了去打高尔夫,问我去不去。晚上去你爸妈家,你爸得意洋洋对我说,朋友要送他一个进口的痒痒挠。一个朋友说,他只穿限量版的鞋子。就连你姐的女儿,那么小的一个小屁孩都会说,这年头谁挣有数的钱啊?房产广告清一色的豪宅、花园什么的,其实去看了,也不过是几十平米的公寓。大家都在炫富,凭什么我不可以?”

我用手指头戳着他的额头:“别人炫富咱管不着,可是你现在炫出事了,怎么办吧?”老公挠了挠头,吭哧了半天问:“大姐真的生气了?”我没好气地说:“谁还拿这事跟你开玩笑?”老公的态度软了下来:“老婆,帮我出出主意,怎么办啊?我就这么一个姐姐,大姐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老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的心软了下来:“办法吗,倒是有一个,不过我要跟你约法三章,然后才能告诉你。”老公一听来了精神:“快说吧,好老婆,别说三章,八章我也答应你。”我捂住嘴忍不住偷乐:“第一,以后不许炫富,特别是在亲戚朋友面前;第二,若不小心犯了炫富的错误,罚洗碗、拖地半年;第三,情节严重者开除家籍。”

老公面有难色:“没那么严重吧?”我说:“如果想听我的主意,那就必须遵守我的约法三章。”老公无奈地点点头,

我叹了一口气,说:“不想得罪大姐,只有借钱给她。”老公说:“你糊涂了吧?我们也没钱啊?”我说:“你才糊涂了,人家演小品,做梦拉饥荒,你这是炫富拉饥荒,目前惟一的办法是,去别的地方凑点钱借给大姐。”老公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我这不是没事找事吗?看来只能这么办了。老婆,别生气啊,以后我会好好表现的,给我个留家查看的机会吧!”

那之后,老公再也不敢到处炫富了。

第74篇、爱情故事给老婆一个好评很难吗

东方男人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不好意思,而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

在哥几个的小聚场合,说到自家的那一位,有位男士是这样评价老婆的:只要我出差三五天,家里头那个乱——书和碟片在地板上堆成了山;大大小小的杯子里,不是茶垢就是咖啡渍;衣服堆满了洗衣篮;被子没叠,当然更别指望挂出去晒;满池子油腻腻的菜碟;花瓶里的野花和芦花都抽穗飞芒,扬了一桌一地的芒花儿……您倒是说说看,有功夫看书看碟,插花冲咖啡,就是没空收拾一下屋子,这还是一当老婆的啊?

大概是好久没逮着机会控诉老婆了,该男士喝一大口酒继续说下去:文艺女青年娶不得啊。早年,我还指望她能历炼成我妈那样的人——我妈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从没让我们爷仨叠过衣服添过饭,更别说下厨煮饭了。

可在我们自己的小家,要是我不下厨,她做出来的饭简直没法吃。这么说吧,我会觉得回了家还在吃盒饭,而且大师傅手忙脚乱,菜都有糊味;她擦地板的速度比我妈快N倍,擦完了,地板仍然是花脸;生了孩子,我妈来照顾她时,一晚上起来三五次给小孩掖被子,我妈一走,孩子从小床滚下来嚎啕痛哭,冻病了好几次。

您猜,这懒人想出了啥招?她买了个睡袋,把孩子一股脑儿塞进去,然后在四周铺好垫子,对我说:这睡袋品牌是美国大兵野战露营用的,可以直接睡在冰地上!我就没见过这样对孩子不上心的妈,也不知她给孩子灌了啥迷魂汤,孩子现在到了青春期,视她为精神偶像,有心事会跟她夜话到三更,还说将来就要做老妈这样的文艺女中年。天,要是真如此,不知又要祸害哪家小伙子了。

听这位男士的评论,你一定以为他老婆是个不修边幅的家庭主妇,可事实是,他老婆一面在大学教书一面修完了博士学位。比她的博士名头更响的,是她的影评人和书评人的地位。有个出版界的朋友说,她最擅长发掘那些枯躁刻板的书中蕴藏着的趣味,经她推荐的社科类书籍经常进入排行榜前十名。她能用3种不同产地的咖啡豆调配出酸度和香醇度最佳的咖啡,能烤地道的牛角面包,能设计银首饰,能把一个阳台改造成舒服的茶室,家里墙上的油画都是她自己画的……为什么在她老公眼里,她却那么懒、那么低能呢?

东方男人好像是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自家人表扬自家人,不好意思,很伤男子汉的脸面;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比起我妈的踏实能干、隐忍宽容、全心全意,她差远了——她统共只有半颗心在家里。”

其实,时代不同了,有一半心给家人已经非常不错了,还有一半心,那得给自己、给工作、给朋友啊。一次聚会上,我见到了这位女博士。我建议大家做一个小游戏:所有的女人,把自家老公的特点写在纸卡上,供大家集体传阅。不到5分钟,女博士就写好了:他很会收拾屋子,哪怕我刚刚交完稿,家里像刮过龙卷风;他很会做饭,煎的鱼从不破皮;他擦出来的车子,直接可以去参加博览会;身为建筑师,他的图纸都有备份,从未出过差错;他对女儿很有耐心,当年是个会编故事的超级奶爸;他对爸妈很有孝心,对岳父母也礼数周全……看了这些评价,我不由暗笑一声,问她:“知道你老公给你打多少分吗?”

她若无其事地说:“知道。”

“那你还毫不吝啬地给好评?”

“知道当年苏东坡和佛印见面的那段典故吗?东坡说,佛印在他眼里是俗人一名;佛印说,东坡在他眼里是活佛一名。谁更心安理得?”

老婆有如此心胸,那位男士给个“中评”都说不过去啊,遑论给“差评”了。

第75篇、爱情故事2000平方米的爱

黑木敏幸是日本宫崎县新富町一名爽朗淳朴的农民,20岁那年,在樱花烂漫的季节遇到了一位名叫山口婧子的姑娘。两个人兴趣相投,两情相悦的他们,很快步入婚姻殿堂。婚后,黑木料理着几亩田地,婧子在家照顾着3个孩子,收入很少,生活得艰辛却温馨。

孩子渐渐长大,家里的经济条件愈发拮据。黑木决定养殖奶牛,他向朋友借钱养了10头奶牛,经济条件慢慢好转后,又买了院子外的一片山丘,养殖规模越来越大,牛也逐渐增加到60头。可是,工作变得更繁忙了,一年365天没有休息,每天早上4点就起来扫除,喂牛,挤奶……但跟在身后的妻子卻丝毫没有怨言。

奶牛养了一茬又一茬,孩子们都已成家,黑木和婧子也渐渐老去。无情的光阴刻下了黑木脸上的无尽沟壑,岁月的风尘掠尽了婧子面部的所有光泽。那天,望着跟着自己劳累了半辈子的婧子,黑木一脸愧疚地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未曾忘记我俩的约定,是时候带你去周游世界了……”听到这番话,婧子眼睛里瞬间放出光彩但旋即又黯淡下去。她略显无奈地对黑木说:“我们已经这么老了,不要说周游世界,能周游日本就行了。”

然而天意弄人,就在黑木快要退休的时候,婧子饭量减少,面容日渐消瘦。检查后才知道患上了糖尿病!望着婧子愁苦的眼神,黑木嘴里不停地说:“不要放弃,还有那么多好日子等着我们呢!要快乐起来哦……”孩子们都不在身边,黑木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婧子。他心想:“到我们结婚30周年的时候,我一定实现当初的约定。”

黑木掰着指头数着日子,为了便于记住日子,黑木用一个罐子装进了几百粒豆子。每过一天,就倒出一粒豆子,每倒出一粒豆子,心里像塞进了一块蜜糖。望着罐子里的豆子越来越少,黑木心里盛开了快乐的花朵。

那天早上,他正做早饭,突然听到婧子在房间里大呼小叫:“我的衣服呢?怎么什么也看不到?这是怎么回事?”黑木拿着一把梳子在她眼前晃了又晃,婧子毫无反应。找到医生后才知,这是糖尿病引发的失明,婧子一下子成了盲人!婧子顿时陷入绝望之中,甚至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黑木一刻也不敢离开婧子,他给她讲有趣的事情,和她一起回味年轻时的美好,带她到人多的地方散心。然而眼前陡然一片黑暗的现实让婧子无法释怀,她寻找着机会准备默默离开这个世界。看着妻子,黑木眼里心里满是愧疚和心疼。有一天,看到很多年轻人携伴相游赏樱花,他突然做出一个疯狂的决定:把家里所有的奶牛都卖掉!随后,他开始默默实施自己的计划。

那天,当黑木将饭碗送到婧子手上时,婧子感觉碗上黏黏的,顺手摸了一下黑木的脸,竟然有泥巴!

“这是怎么回事?”婧子不解地问道。

“院子前面路不平,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黑木搪塞道。

日子就这样不疾不徐地过着。

初夏的一天,黑木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婧子走出院落,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什么味道。黑木动情地对她说:“你还记得我们之前的约定吗?现在就给你……”婧子听着他的诉说,幸福的泪水溢满了眼眶。

原来,黑木想到了种芝樱。他心想:“芝樱的花期长,香味馥郁,婧子无法看到樱花开放的美景,可她能嗅到花香啊!如果我把院子里种满芝樱,花香扑鼻的感觉一定会让婧子快乐起来,而且还会吸引很多人来观赏。那样的话,就会有很多人和妻子说话,心情肯定好起来,也更有勇气活下去。既然婧子不能去看全世界,那就把全世界都带到她身边!”从此,黑木开始一株株地把庭院里的杉树砍掉,运土,拔草,施肥,选种,育苗,并把幼株密密麻麻地栽满院子。还推倒了院子外围的山丘,将其变成平缓的斜坡,在斜坡上也种上了芝樱。

这一切,都是背着婧子悄悄地在做。

如今,黑木终于完成了他的夙愿,粉红色的芝樱花完全覆盖了2000平方米的角角落落,这里成了一片花海,吸引了日本各地游客的造访,人数最多时达到每天7000人。

婧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经常坐在庭院里遍地的芝樱花中,听着来来往往的人们的赞叹与祝福,偶尔还会与客人愉快地攀谈。早上她会沿着丈夫在芝樱园里开辟出来的走道散步。

有人劝黑木:“这么多游客,你可以收点门票或卖点茶水啊!多好的商机!”黑木望着络绎不绝的赏花人说:“这么多人光临,我应该感谢才对。我种植芝樱的初衷只是想驱走婧子心头的阴云,让她恢复以往的明媚与开朗,还有当初的约定。如今,这么多游客来到她身边,在自家的庭院里讲述着外面的风光和趣事。能让她幸福地充满希望地活下去就是我最大的满足。”黑木说着,转过头爱抚地看了一眼婧子。

“能听到这么多人的声音,我真的很幸福。”被花香萦绕的靖子激动地说着。

如今,已经86岁的黑木还在继续打理着庭院里的芝樱花,因为,每年的四月份,盛放的芝樱花会向婧子诉说着他们无言的爱与约定。

世界上有很多种浪漫,一种叫做牵手旅行,一种叫做白头偕老,黑木和婧子拥有的是第三种浪漫:用双手把世界带到你的面前。

第76篇、爱情故事婚姻里,欠最爱我的人一句:谢谢你!

1

闺蜜来我的城市出差,办完公事找我叙旧。

恰好是周末,老公善解人意地决定带孩子去奶奶家蹭一天饭。老公领着孩子出门后,我跟着来到电梯口,在孩子脸上亲一口,然后小声对老公说:“你今天真体贴,谢谢!”老公笑着挥挥手,表示谢意已收到。

虽然刻意回避,但闺蜜还是看到了这一幕,她被肉麻得龇牙咧嘴,说:“服了你们了,老夫老妻还谢来谢去?!”

老公走后,我们欢快地进入闺蜜时间,像单身那几年一样备好零食,一人敷一张面膜,窝在沙发上看剧。

看的是《亲爱的客栈》,王珂洗着碗池里的脏碗催促刘涛早点儿去睡,感念王珂的体贴,刘涛跑过来亲他一口,说:“谢谢老公!”

闺蜜突然问我:“快到感恩节了吗?咋都这么见外!我和我家老张可不这样,我从来不对他说谢谢。”

我一边给自己的脸做按摩,一边接下她的话:“以前,我和老公也不相互说谢谢,因为夏天发生的一件事,我们才改变了。”

2

之前,我和老公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有了不满就吵几句,有了感动就藏在心里。都是最亲密的人了,实在不必那么客气。

可是九寨沟地震,给了我们很大的震撼。当时我加班刚回家,而老公在四川出差,因为签单签得很顺利,那天客户请他到九寨沟游览。地震的消息对我来讲,简直就是一颗炸弹,“嗡”的一下把我脑袋炸蒙了。

当然,因为震级不高,老公住处相对安全,所以并没有事,虚惊一场的我也很快将这件事遗忘了。毕竟每一天遇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有很多,我们没必要脑补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可是老公回到家后,却与以前有些不一样了。那就是很多年没对我说过谢谢的他,变得有礼貌起来。

给加班的他倒杯咖啡,他说:“老婆辛苦了,谢谢你!”

给他购置厚一些的衣服,他说:“谢谢老婆,你真体贴!”

给孩子爷爷买只水杯,他说:“谢谢,真是个好儿媳妇!”

……

我挺高兴,但也有些不习惯。这还是我老公吗?摸摸他脑门,也不发烧啊!一再询问之下,老公才吐露了实情。原来,那次地震对他影响很大。虽然他没有目睹惨烈的伤亡,但从山上大规模滚下石块的轰隆声、大地忽然裂开一条缝给心灵带来的恐惧和震动,没亲临现场的人是不能懂的。

那天晚上,人们害怕更大一次的地震来袭,不敢睡觉。帐篷不够,就尽着老人、妇女和儿童用,男人们只能靠着大树打盹。老公靠着一棵树,听着大山深处犹如成群飞机飞过的轰隆声,第一次做了个大规模的人生盘点—

欠某某一顿酒钱,欠父母养育之恩,欠孩子更多呵护和陪伴……想到我,他觉得欠我最少,只欠一句话。不善言辞的他简洁地说:“好多年没对你说过谢谢了,可是你分明为我做了那么多,我欠你一句谢谢。”

3

隔了这么久,提起老公说的这句话我还会眼圈泛红。

是啊,如果内心有本账,大概每个人都会觉得与另一半的“实际”账面是平的,两个人饭在一起吃,劲往一起使,用温暖抵了温暖,用感情抵了感情。如果要说欠,还真的只是一句谢谢。

谢谢你,对我好!

谢谢你,选择了和我共度此生。

谢谢你,在柴米油盐的岁月里与我荣辱与共。

……

这么多年,我也欠了老公很多个“谢谢”。

我脑海里储存的、最应该感谢老公的一件事,是有一年我妈生了很严重的胃病,我们带着她到各大医院初诊、复诊。

为了挂个名医的号,一向爱睡懒觉的老公会凌晨5点起床。这还不算什么,最感动我的是有一回带我妈去一个老中医的诊所看病,那个诊所是个两层的小楼,患者像赶集一样多,而且好多都是老年人。诊所没有电梯,来看病的老年人排成一队,紧紧地扶着楼梯扶手,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下蹭。我担心妈妈被碰倒,紧紧抓住她的胳膊,正要扶着她下楼,老公却直接一弯腰,说:“妈,我背你!”说完背起来就走,噔噔噔,一口气背下楼去。

同来看病的人投来赞许的目光,以为他是我妈的儿子,我心里暖烘烘的,满满都是感激,可是那句“谢谢”却是哽在喉头,怎么也说不出来。

4

鉴于老公的改变,加上想起这么多温暖的事,我也开始和老公说谢谢。

一开始我还不太好意思,毕竟我没经历过地震那么重大的事,而且这么多年不和他说谢谢已经形成习惯,说起来真的很拗口。

比如有一天,我深夜从外地出差回来,下了飞机,大家睡眼蒙胧,杵在原地回神。这时,只有一个刚毕业的90后小美女说男友要过来,我们一群80后的“中老年妇女”默默无言,准备各自坐大巴回家,可这时却接到了老公发来的微信:“我在出站口,广播说你们到了,拿到行李箱了吗?”当时我的心情差点儿美到炸裂,抱着手机幸福地回复他:“拿到了拿到了,还有几个顺路的同事,你也顺便送一送吧。”

对这件事,我很想对老公说谢谢,但是扭捏来扭捏去,还是没能开口,便发挥了爱写字的优势,闷骚地制作了一张“致谢纸”。

第二天,我上班离家前把致谢纸贴在了洗手台的镜子上,上书:“老公,昨天那么晚了你还来接我,真的十分感动,谢谢你!”落款:“老婆”。

我不知道老公看到致谢纸是什么感受,反正我还没到单位,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没提致谢纸的事,而是笑眯眯地拣了最平常的话题问了问:“到哪一站了?早饭吃了没有?晚上想吃什么?”而且晚上这货分明说要在单位加班的,却提前回来了,手里还提着我最爱吃的糖炒栗子。栗子往茶几上一放,他什么也没说,脸上全是笑。

只要不傻,谁都知道这好心情是那张致谢纸的功劳。

5

看过一句经典的话,是著名心理学家黄维仁博士说的“活在爱中的秘诀,是拿着心灵的笔,常常标明别人的长处、善意和所做的努力。”而夫妻俩常常说谢谢,无异于手中拿了一个记号笔,把对方的善意和努力一下子画了个重点。

后来,“谢谢”说得多了,我也不再扭捏了。感谢的话一点儿不觉得肉麻,张嘴就来;他若感念我做了一件体贴的事,张口谢我,我也笑嘻嘻地照单全收。

虽然我们谢来谢去的行为,在很多人眼中很“古怪”,偶尔还会难为情地被人怀疑是新结婚的二婚夫妻,但是我们的婚姻确实有了很好的改变。

以前,在习惯与老公相互不言谢的那些年,我也是有着一些失落和委屈的。有时会腹诽:明明自己付出了,你却没有丝毫反馈,难道我做这些是应该的?也有时会在心里感激,像老公背我妈下楼,我明明很想说谢谢,念头一闪而过,慢慢便淹没在了柴米油盐的日常里,不刻意搜索都不能再想起。

《颜氏家训》里有这么一句话:“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意思说一个人进了兰花盛开的房子,时间久了就闻不到香味了。为什么很多人明明走进的是一个美好的婚姻,卻时常觉得自己不幸福?这大概和在兰花房待久了的人的感受差不多。他对你一直好,你一直没感谢,觉得这是生活的日常,那么时间长了,自然感受不到婚姻的温暖和善意。

仔细回忆之下,我们并不是从来就不会说谢谢的,而是有一天,我们走到了某一步,你对对方说:“谢谢你!”对方佯装生气说:“和我不用说谢谢!”于是大家不再见外,走进了更近一层的关系。然而,当我们携手走进婚姻深处,再次说:“谢谢你!”也并不是我们见外了,而是在亲密的关系里懂得了感恩和感激,懂得了如何让温暖和爱意在婚姻内传递。

常想起不善言辞的老公那句简洁的话:“好多年没对你说过谢谢了,可是你分明为我做了那么多,我欠你一句谢谢。”

其实,这何尝不是我想说的?

那么,谢谢你!

第77篇、爱情故事爷爷和奶奶的爱情

爷爷出生于旧社会一个破落的大户人家,据爷爷的亲人回忆,爷爷过满月宴的时候,小拳头大的银元装了整整三大箱子。爷爷的小名叫“应生”,取的就是“应运而生”之意。原本应该是含着金汤匙长大、富贵无忧的爷爷,却因为父亲赌博败了家,母亲参加自己外婆的葬礼,却因伤心过度感染痢疾,不久后去世,于是年仅十岁的爷爷成了无人照顾的孩子,无奈之下,被寄养在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舅父家。

如果说,不幸的童年是爷爷生命中最灰暗的阶段,那么与奶奶的结合则是爷爷生命重获色彩的开始。爷爷奶奶是邻村,奶奶的父亲是当地一位十分有威望的乡绅,做过爷爷的老师,一直对这位邻村虽然清贫但聪明上进的年轻人颇有好感。后来在奶奶父亲的主持下,十九岁的奶奶嫁给了大自己五岁的爷爷,而且一分钱的聘礼都没有要。当时想求娶奶奶的人很多,个个都比爷爷条件好,所以太爷爷的这个决定遭到整个大家庭所有亲人的一致反对,奶奶家的亲戚讥讽爷爷说:“那穷小子估计家里穷得连擦屁股的土疙瘩都没有。爹娘走得早,舅舅又不亲,嫁过去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奶奶的母亲当时已经去世,家中的女眷都心疼奶奶,埋怨奶奶的父亲狠心,不替闺女端详一门好亲事,就这样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奶奶的父亲当时找到奶奶,就说了一句话:“你别看这小伙子现在穷,你信爸的,以后他不会委屈你,别人有的,你少不了。”就这么一句话,算是将爷爷奶奶的婚事敲定下来。

出嫁那天还有一段花絮。按照当时的习俗,接新娘的轿子里需要放一床新被子,预示着新生活温馨幸福、吉祥如意,但是当时爷爷穷到连一床新被子都拿不出来,轿子里只好放一床旧的代替。奶奶家的姑姑看到这个场景,当即就将早已积压在心中的不满发泄出来,认为爷爷不诚心,连最基本的礼数都不懂。眼看着已经到了上轿的时间,但是奶奶的家人丝毫没有送新娘上轿的意思。他们让爷爷回去换床新被子再来。后来,还是奶奶的父亲出来圆了这个场。他说:“有粉谁不往脸蛋子上擦?家里但凡能拿出来,不会失了这些礼数。新的旧的不就是那么个意思。我都不计较,你们在这儿闹什么!”说罢,便大手一挥,张罗着奶奶上轿。爷爷说,他一直都记得那天太爷爷戴着一顶黑色礼帽,身上穿着深色的缎面长褂,手里拄着一支梨花木拐杖,站在人群的中间。爷爷没有说出口的那份感激与崇拜,已然融进了他叙述的语气中。直到现在,奶奶每次说到自己当初稀里糊涂就跟了爷爷,我都会跳出来维护爷爷道:“我爷是一块被埋没的金子,奶奶你应该庆幸我太爷爷有眼光,有品位,發现了我爷这个宝贝,不然,你随随便便嫁给别人,哪有现在的幸福日子?”每次听我这样说,爷爷坐在一旁偷偷笑得像个孩子,嘴里嘟囔着:“看我孙子说得多好。”

爷爷奶奶六十八年的婚姻生活几乎已经成为身边亲朋好友的爱情典范。爷爷属虎,奶奶属羊。脾气暴躁,发起火来谁的门都不认的大老虎爷爷,却在温柔敦厚,贤惠隐忍的小绵羊奶奶面前一点儿脾气都没有。这么多年,两个人没有歇斯底里地吵过架,有没有摔盆砸碗地拌过嘴。爷爷常常说,奶奶是我们这个大家庭里的功臣,没有奶奶的隐忍付出,就没有我们所有人今天的幸福生活。年轻时,爷爷常年奔波在外,家里五个子女都是奶奶一手拉扯大的。当时,奶奶除了要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地里的农活,家长里短的事都是奶奶操心,而且从来没有对爷爷抱怨过一句。

爷爷退休后,没有听到他们之间有过一句甜言蜜语,但爷爷却用实际行动弥补了这么多年对奶奶的亏欠。退休后的爷爷,每天六点准时早起,在炉子上烧开一壶水灌在水壶里,为奶奶和自己泡好茶,准备好早饭,才叫奶奶起床。每天出门为家里买菜当采购员,被奶奶挑剔菜买得不好时,也会发脾气说自己撂挑子不干了,但是被奶奶三言两语一哄,又立马雨过天晴,将自己之前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在我们偶尔挑剔奶奶的饭菜口味时,爷爷豹眼一睁,开口道:“有意见给我憋着!免费伺候你们还不落好,不想吃就别回来?你花多钱雇这老太太给你干活,还让你们挑剔!”吓得我们赶紧闭紧嘴巴,生怕再惹到“大老虎”发威。爷爷生性严厉刚直,对待子女儿孙都是如此,只有在奶奶面前才会露出温柔的一面。爷爷生前一直是奶奶的“私人助理”。他会细心地将毛巾围在奶奶脖子上,替奶奶修剪头发;会在阳台坐一上午,用纸板给奶奶剪只蝴蝶和花儿;会在奶奶喊着眼睛疼的时候,将奶奶拉到亮光处,用镊子替奶奶拔掉眼睛里的倒睫毛……

爷爷弥留之际,没有留给奶奶多余的话,只是抚摸着奶奶的脸,缓缓闭上了眼睛,流下了两行眼泪。其实,爷爷不说我们也知道,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奶奶。他没有这个勇气面对这场意料之中的离别。

爷爷去世后,奶奶在我们一群哭天抹泪的人中显得异常冷静。她坐在客厅,沉静地看着家人们忙碌的身影,从始至终没有掉一滴眼泪,一直到所有事宜安排妥当,殡仪馆的车要来拉爷爷走的时候,奶奶才提出要进房间看一眼爷爷。她轻轻地给爸爸念叨着:“我就进去看一眼,看看他们给你爸把衣服穿好了没。”说着就走进了房间。她走进去,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爷爷,替他抚平了身上每一寸褶皱的衣角,轻轻掸去了爷爷衣服上的浮尘,最后两只手紧紧拉住爷爷,突然放声大哭。这哭声听得我们在场的所有人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奶奶的不舍、依赖、痛苦、无助、思念都揉进这眼泪中,仿佛在经历这人世间最哀痛的告别。

爷爷奶奶的爱情里没有耳鬓私语的寒暄,也没有甜言蜜语的桥段,有的只是平淡生活里互相关照的点滴。可能他们那代人的观念里,爱情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我爱你”这些话更是羞于启齿。可是他们的婚姻却满满都是对爱的诠释。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生命中的好日子。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世间最幸运的事大约就是有人愿意一辈子包容你的坏脾气。爱从来不是挂在嘴边的道理,爷爷奶奶用最朴素的生活,教会我爱情与婚姻的真谛。

第78篇、爱情故事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她和他婚后的缠绵,已被时光漂白淡漠,婚姻呈现日渐凋零的一面,她在他眼里是一位喋喋不休的女人,他在她眼里是缺乏家庭责任心,只会添乱的人。

“你怎么又把房间搞得一团遭?”他耳朵里灌满她的声音,那声音不再甜润柔美,而是刺耳。“家又不是宾馆!”他带着不屑的语气反驳,依然斜靠在沙发上抽烟,烟灰弹落在茶几上,有时他边看报纸边磕瓜子,瓜子皮散落在沙发上地上,那副邋遢模样她看了就心烦。

她捶着酸痛的腰肢,心恼得火冒三丈,和他吵了起来,“你知道我每天做家务多辛苦吗?”她把挥舞成宝剑的拖把一扔,提起包甩门走人。看吧!这就是婚姻,他不复是那个挑动眉目,对她说童年趣事的他了,她也变了,时有对他不满,从工作到家庭,都与她婚前想像得相差甚远,她的心隐隐地空落,眼神里有捕捉不住的哀怨。

日了过得如温吞水般,离婚,在她心里只是倏忽一闪,蜻蜓点水般,毕竟建个家庭不容易。正在这时,她突然接到同学小燕的电话,说有个同学聚会,她郁郁独行在街上,想起那个说她抬起下巴,优雅地象跳“天鹅湖”芭蕾演员的梁浩,忆起时脸上依然有红晕飞上面颊。学生时代的她柔婉,气质乖纯,笑起来毫不在意地甩甩头,光洁的面庞有雾一般的光华。

梁浩是大学校园的业余播音员,她先被他那美丽的声音迷住,浑厚、磁性、美妙,在黄昏朦胧的群山与绿树间环绕,每逢周五的黄昏,她穿上一袭白裙,象赴约似地坐在那青草地上,痴痴感受那浑厚磁性的男声,一任思绪遥遥纷飞……梁浩如他的声音那般清秀俊雅,后来梁浩听人说她爱听他的播音,就送她一盒录制的磁带。那是毕业前夕,校园里弥漫着浓浓的伤感,当时她血液凝住,激动紧张地说声谢谢,其余地一切都留在了梦里。

聚会时见到梁浩,她想不到自己的情绪竟乱了方寸,那一瞬间大脑竟突然死机,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开机,那张脸依然英俊,只是瘦了多了苍桑,他举杯朝她敬酒时,在同学的提醒下他才想起她的名字,她笑了,心底是凄凉的,象不经意的雪花落下,落进脖子,寒气缓缓地爬过每一处。她忽然明白,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种精神的鸦片而已,那种感觉只有自己知道。

她想起当初和丈夫度蜜月,他们也曾在黄山上锁了万年锁,相约一生一世,她的心似一朵带露的芙蓉摇曳生姿,在一起的日子,爱却淡寂了,情如落花满地。

回到家她意外地发现家特别干净,丈夫的衣服也焕然一新。“怎么,换人了?”她故意冷冷地说。丈夫低低地说:“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她的心像琴弦,有细微地颤动。

是啊,婚姻中你我是琴手,只有彼此配合,在不缓不急中弹奏,一起演绎和谐的爱的音符,才能听到优美的生活旋律。

第79篇、爱情故事画爱情

爱情如花,是否一定要有眼泪的浇灌?我不知道,也不去想。只是择对了季节与气候的植物,总会开得无边无际。

那天辛田显然是醉了,我敲了好久的门,才听见他踉踉跄跄地来开门。他站在门口看了我半晌,方认出来:“咦,是你,莫向心?”

他乱发如蓬,酒气熏人,我叹口气:“亏你还认得我,不然我真不敢相信,你就是那个以一幅《月光谢颜》获得校际大奖的江辛田了。”他的脸蓦地一红,就知道,我刺到他的痛处了。

大学时代,辛田是艺术学院著名的风流才子,他的画及他的不羁同样知名。我却是工学院罕有的几个女生之一,也写点乱七八糟的东西。两个不相干的人,偶然的一次接触,是他获奖后,我以校报记者的身份采访他。

画室墙上,四周皆画,其中有多幅是同一个女子。我认得,那是他的女友谢颜。坐着的,站着的,横躺着的,牛花微笑的,满天繁星下的,都有着一样的脸容,柔弱地、静寂地面对画外的大千世界。

我问:“你每一幅画都是同样题村,不觉得太单调吗?爱情并不是生命中的惟一。”

他答:“却是最好的。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面的生活是闭塞的;课堂上日复一日重复同样的教材是枯燥的。只有爱情,给了我们自由驰骋的机会,让我们知道何谓广大。”

“不,”我坚持,“世界广大,爱情却狭小”。

他淡淡地说:“如果你觉得爱情狭小,那是因为你不懂得艺术,也不懂得爱情。对不起,”他握笔在手,神态冷淡,“我要作画了。”

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转身就走了。

此次前来,我已经毕业多年,初入广告界,急需一个要价便宜而又能画的人,旧日恩怨不值一提,才又辗转找到辛田。

我只看了一眼屋子,就倒吸一口凉气。满地狼藉,空酒瓶七歪八倒到处都是,除去屋顶墙,就是一个现成的垃圾堆。我想起朋友说的话:他毕业后分到画院,倒也画了些东西,然而时代剧变,没有买家也没有知音的职业寂寞地支撑着。而自从谢颜离开他之后,他开始喝酒了。

我实在受不了那气味,径直走过去把三扇窗都开得最大,阳光和风争先恐后地扑进来,吹落桌上的几张纸。我捡起来,都是些草稿,没有一张完成的,有些只是寥寥几笔,却仍是每一张都记着谢颜的影、谢颜的笑。我一直觉得,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情侣。只是,象牙塔里的爱情,如何经得起现实的冲击?我轻轻放回画稿——那该是辛田的黄金时代吧,然而那时的阳光早已过去了。

听完我的来意,半晌,辛田才迟钝地说:“对不起,我可能没有心情……”

我打断他:“你不需要心情,你需要钱,至少能保证在谢颜回心转意的时候,你还不至于饿死的钱。”

他眼神一直,有一刹那我以为他会拍案而起,然而他还是慢慢低下头去:“我没画过广告广告也不算艺术……”

我失笑:“江辛田,广告不算艺术,你画得出来吗?”

他只是摇头。我不信他真的药石无效,趋前蹲在他身侧,轻声唤:“辛田,谢颜为什么离开你?”他全身震颤,我知道我的残忍,却不能不说下去:“如果你有了钱,谢颜还会走吗?广告是很赚钱的。”我起身,把文件放在桌上,“你想一想给我答复吧。”

在我快走到门口的时候,辛田叫住我,迟疑地、恍惚地、却是决绝地:“我愿意接。”

合同签了,然而在约好的日子,我在画室等了40分钟尚不见他人影。闯到他寝室一看,比上次还乱,辛田醉醺醺地倒在床上睡着了。

我也不恼,敲邻居的门:“请问有水桶吗?”借来水桶在公用水龙头下灌来满满一桶水,对他兜头浇下,他“啊”地一声大叫,湿淋淋地弹了起来,对我大吼:“你干什么?”

我伸出腕表给他看:“你说几点钟在画室跟我碰头的?”

他爬下床找毛巾,一路骂骂咧咧:“迟一点就迟一点,有什么了不起?艺术又不是上班……”

我冷冷地说道:“你以为艺术是什么,喝酒睡觉?要这样我早成了十个艺术家了。”

他一呆,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劈头就骂:“人家多少艺术家在劳改农场还坚持作画,你不过失个恋,天塌地陷似的。我看你根本是懒,拿艺术当幌子……”

辛田突然大声道:“我不是!”痛楚蓦然呈现于他的脸上。我一惊,再说不下去。许久,只听见他头发上的水滴在地上,微细的声音,他低声说:“你走吧,明天我会准时到。”

我退后一步,从包里掏出两本书,搁在桌上,一本《广告技法初探》,一本《梵高传》,说:“送你的。如果你一定要学梵高的疯狂,最好先学一学他的努力和天才。”

当夜我辗转反侧,后悔不已,生怕他一怒之下更加破罐子破摔。第二天天一亮,我就往画室赶,还在楼梯下面,就看见灯光如锦缎铺陈。我奋力爬上去,只见烟尘滚滚里,辛田正在清扫,半侧身看我一眼。我扶着门框,将全身的重量靠了上去,不自禁地笑了。辛田忽地冒出一句话:“你这个样子,像谢颜呢。”我一愣,他已过去了。

此后我每天都去,后来相熟,辛田一见我就笑说:“监工来了。”开始他还有些心不在焉,左顾右盼,像重新回到水里的鱼,一时忘了该怎么游泳。然而随着工作渐上正轨,我又看到那个过去的辛田。

然而,我们还是纷争不断。最常见的,就是他几天不眠不休搞出的稿子,我只扔给他两个字:“不懂。”他气极:“你不懂艺术。”我答:“辛田,你画的是广告。”他自言自语:“天天给这些狗屁熏,日久天长,正经东西都不会画了。”我正莞尔一笑,他已牛起眼睛瞪我:“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重又坐回画凳上。

说多了,他也烦,轰我:“你不是说行内高手如云吗?去找他们呀,找我干吗?”

我实话实说:“那些腕级人物,开出天价来,我倾家荡产都不够。你是新人,便宜,而且好说话。”

他一呆,随即脏话一句,自己忍不住也笑了。

他时常带我一起去郊外写生,他专注地画着,我便静静坐在一旁,看天,看景,也看他寂寞的背影。曾几何时,他年少轻狂,青春如水般泼洒,那时的他与谢颜……我不自禁咬住嘴唇。来去路上都是他骑一辆哐啷乱响的自行车带着我,我一路提心吊胆,怕闸不好下坡时车仰人翻,怕急拐弯时与别人擦身,怕裙子绞到车轮里。但我却不抱怨,只是颠簸最狠时,搭在辛田背上的手轻轻紧一下。

几经周折,终于拿出我和辛田都满意的画稿,然而客户一看即脱口而出:“咦,像太阳神的广告呢。”我心一沉,竟没注意到。

那晚我们两人都垂头丧气,辛田找出画稿来左看右看,愤愤不平:“哪里像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他一句话我们一个月的辛苦就泡了汤。他到底懂得什么?”

我正烦躁,也没好气:“他要懂,自己设计不就得了,何必找你我?有钱就够了,钱的声音最大,否则,谢颜……”

“够了。”他一声大喝,我呆住了。

他霍然而起,脸色铁青:“为什么每次都要这样侮辱我?我知道我没用,我没钱,除了画画之外一无是处,女朋友也留不住。可是莫向心,我不欠你钱,轮不到你来糟蹋我。”

只听见风吹得画页唰啦啦响,辛田一扭身,一个箭步冲过去,将桌上所有的东西都扔到地上,还不肯罢休,追上去踢几脚。调色板、画笔、纸张全都受惊一样四处奔逃,一室丁当的破碎声。辛田站在灰烟里喘气,犹如受伤的兽。

而我终于开了口,声音零乱破碎,几不成声:“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或者给你些刺激,会让你更快地康复。我没想到,会伤害你。对不起……”他没有回答我,或者他永远不会再回应我的任何一句话了。

我听见自己的脚步沉重地拖过黑暗的楼道,一步一步,仿佛每一步都踏在燃烧的荆棘上,那样地艰难与痛楚。到楼梯口了,我少数了一级台阶,一个踉跄,眼看就要一咬栽下去,“当心”,一双手用力抓住了我,我跌入淡淡的油彩气息中。

我扑向他,死命地把脸埋在他怀里,把哭声闷塞在他的衣服里。我喜欢他。从最初发最初起,他的画便让我在深夜轻轻颤栗,而我是那样地嫉妒谢颜,因她是他画中惟一的容颜。现在的我终于承认了,我是喜欢他的。

而辛田一直紧紧抱着我,连声说:“我知道,我明白,我懂。”我的泪滚滚而下。

爱情如花,是否一定要有眼泪的浇灌?我不知道,也从不去想。只是择对了季节与气候的植物,总会开得无边无际。因而每一个与辛田在一起的日子,就渐渐轻盈如鸟,却没想到,生命中充满不可预期的突变。

那晚,辛田不在寝室里,在天台上,我看见他和谢颜。月色无比明亮,遍印在谢颜的白衣上,她背栏而立,双手掩面,而辛田的手,轻轻环过她的肩。

辛田没提过这件事,我也不问。和平常一样与他并坐在草地上,享受着初夏的阳光。我却恍惚不安。因辛田的眼光,深深地经过我的发、我的额、我脸部敏感的皮肤……他那样探究的,几近贪婪地打量着我的周身,好像要认真地读出我的每一个细节,或者要由他的眼睛,将我的身体一寸寸雕刻成形。我冷眼看着他的专注,心里充满了疑虑和惊惧,他在做什么,他是在比较吗?比较他生命中这两个女子,以最后决定他的取舍?

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辛田就没日没夜地泡在画室里,每天一身的烟味,一身的油彩,眼里却蕴着两团火。我默默看着那白布遮掩的画板,仿佛看到我与辛田之间的墙。我问:“你在画什么,可以给我看吗?”

他说:“以后吧,等完工了吧。”

那一夜,我久久地坐在湖边,凉风阵阵,蚊子不停地袭击我,我不能自制地想及辛田和他的画。他不肯给我看,那么,他画的是谢颜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谢颜是他惟一的灵感,我只是一个看画的人。

辛田生日那天的傍晚,我在辛田寝室的楼道里遇到谢颜。我叫住她:“谢颜,你帮我跟辛田说一声,今天我有事,不去了。”

我缩在房内,喝茶,翻我准备送辛田的画册,先看说明和评析,再看画,然而还是越看越承认,我不懂得艺术,也不懂得爱情。突然有人敲我的门,我去开门:“咦,是你。”谢颜长久地站在门口,不说话,长睫毛上凝满了泪。我说:“我已经把辛田还给你了,你还哭什么呢?”

好久,她才说:“辛田在画室等你。”

画室里一片漆黑,我叫一声:“辛田。”没有人应。我拉亮了灯,刹那间,我整个人都呆住:我看到了我自己。

我看到了我自己,在画布上,微微仰着脸,带着期盼的姿态,流动如水而凝重如玉,一抹自由的光打在我脸上,将我脸上那一点略带稚气的笑容映得那样清晰。

直到辛田从背后抱住我,我才发现我在流泪。他轻声说:“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没想到你会误会。”

“为什么会爱上我?”我哽咽着,“谢颜才是真正的美女,而我,不懂得艺术。”

“不,不懂的是我。曾经,我以为艺术不过是些光与影,直到世界暴露出它的真相,我才知道自己的虚飘。惟一庆幸的是,那段日子你在。你让我知道了真正的美与爱情。谢颜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爱,而你,将我从爱中提升到整个世界,让我懂得世界的广大。”

第80篇、爱情故事甜蜜有迹可循

那天,我精心准备好了晚餐,看着一桌美味,我大喊一声:“大猪,小猪,来吃饭喽!”说完,我忽然感觉这句话怎么很熟悉呢?对了,是我小时候母亲经常说的,每当母亲高兴的时候,就会称呼我们的昵称,叫父亲“大猪”,叫我和妹妹“小猪”。父亲总说母亲是快乐的“饲养员”,母亲也乐得叫我们“大猪”“小猪”。

如今,我喊出的这句话竟然和母亲的语调一模一样,我的表情也和母亲的一模一样。我不由地笑了,原来,那些幸福的记忆早就根植在心里。父母都是性格开朗的人,尤其是他们的婚姻,平淡温馨,是我向往的状态。多年里,我以父母的婚姻为范本,经营自己的家庭。

在我的印象中,父亲和母亲从来不当着我们的面吵架,两个人偶尔拌嘴,也不会把矛盾升级。有时母亲受了委屈,父亲就主动认错:“算了,这次我错了,你别生气了。”母亲背过脸去不理他,父亲逗她说:“你这饲养员咋当的?大猪、小猪都饿了,连吃的都没有!”母亲笑了,然后欢欢喜喜给我们做饭。父亲总说:“夫妻之间,没必要那么计较嘛。”母亲也是这样,所以两个人一直都是恩爱的。

我最感动的是父亲和母亲患难与共的情谊。这么多年,家里遇到过一些难事。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他们从不唉声叹气,而是积极面对。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庄稼遭了灾,收获寥寥,父母没有沮丧。深夜,我从梦中醒来,听到父亲和母亲在小声说话。他们总结教训,说下一季的打算。两个人柔声细语,话语中满是对生活的憧憬。那一刻,温馨弥漫在深深的夜里。

我在婚姻中也学会了宽容,所以家庭很和睦。结婚后,我懂得与老公风雨同舟。在我们的婚姻里,也遇到过很多困难。但是,我每次都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耐心地分析问题,积极想对策。老公深情地对我说:“有你在,遇到再难的事我都是踏实的。”

一天,刚上初中的女儿凑在我耳边小声说:“妈妈,我将来也要找一个像我老爸这样的老公,过和你一样幸福的生活。”我笑了,甜蜜是有迹可循的,我们为孩子创造了幸福的家庭氛围,将来有一天,孩子也会沿着痕迹寻找自己的甜蜜。

第81篇、爱情故事嫁给谁都幸福

曾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在好友的聚会上,一个35岁的女人,中等姿色,学历也不高,却嫁了个气宇轩昂的好老公,据说他是硕士,后来做家具生意发了家,结婚十年,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儿,好多女人半妒半羡地感叹:“嫁到这么好的男人,这个女人真幸福。”我笑着不说话,想来她的故事不会这么简单。

这个女人叫明依,她刚结婚那会,老公还是大学里年轻的讲师,台下的女生们多数是冲着英俊老师来的,明依也是,那时候她当然不会去考虑台上气质非凡的他名下只有一间20平方米的筒子楼宿舍。

婚后的状况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如胶似漆的爱情可以弥补一切。小两口一起在公共用水间洗衣服,一人一头拧床单;在烟熏火燎的楼道里做饭,饭后老公陪着她边洗碗边聊天;周末手拉手去看场电影或是回婆家吃顿饭。小日子虽然清贫,但明依觉得幸福甜蜜。

怀上孩子的时候,老公的事业刚起步,天天周旋于客户和朋友间,吃饭陪酒陪玩,每晚不到深更半夜回不了家。明依非常难过,面前的男人虽然还是熟悉的面孔,却好像完全换了一个灵魂:他没时间对着大肚子的老婆嘘寒问暖,没精力回应老婆的温存关切。在生活的残酷考验下,他还原了男人爱事业不爱美人的本质,简直就是一个工作狂。

定居美国的大姐回来看她,明依哭着告诉大姐:“老公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我想离婚。”大姐缄默,第二天给她带来一本美国专栏女作家的畅销小集子,里面有一句话让明依有所触动:有一种女人,不管她嫁的是建筑工人还是国会议员,她都有能力让自己过得幸福。没错,女人的幸福,为什么要靠男人给呢?

明依向父母求援,请妈妈过来帮忙买菜做饭,照顾这个自己无力兼顾的小家。她不再等老公夜归,不再像以前那样每天缠着他问长问短。也怪了,原本觉得天昏地暗的生活,渐渐变得阳光灿烂起来。

女儿快3岁了,他们搬了新家。钱都花在房款上了,明依雇了个油漆匠把墙一刷,购置了简单的家具,就这样凑合着先搬进去了。老公每天回家都能看到一点点新的变化:客厅里别致的灯罩是用硬纸壳蒙上米色暗红碎花图案的棉布做的;自己到海南出差带回来的椰子,吃剩的硬壳被巧妙改造成了造型可爱的小猪;卷筒纸用完了,明依给筒芯细致地裹上了一层米白色亚麻细布,教女儿用蜡笔涂鸦,画出五彩的虹、绿的树、蓝色的河流、金色的太阳,这样一个DIY小笔筒摆在书桌上,做爸爸的每次看到心里都暖洋洋的。生活越来越有情趣。

可是,汤妮的出现差点击碎了明依的幸福梦想。她是老公生意上的重要合伙人之一,年轻,家境富裕,有生意头脑和管理能力,带着一种咄咄逼人的美和气势。汤妮频频向老公示好,老公不免有些心猿意马,暧昧不明。很多人都来向明依告密,有的是打抱不平,有的纯粹为了看热闹。

明依却还是和以前一样,看自己的书,种自己的花花草草,照顾刚上小学的女儿。

在老公回家的时候,给他送上舒服的拖鞋;在他起床洗漱的时候,提前给他挤好牙膏。她对烹调的兴趣越发浓厚,时不时来些新奇的花样。比如把香蕉切成小块,浇上酸奶,然后裹上全麦饼干屑;去凤凰旅游的时候学会了用蒜叶和新鲜芹菜加干辣椒炝炒;跟婆婆学会了做四川泡菜。

种种小创意让在外面吃惯了大鱼大肉的老公回到家就会忍不住多添一碗饭,赞一句:“还是家里的菜好吃。”明依把周末的时间精心策划起来,老公有空的时候,带上孩子,开车到附近的农家乐,老公没空陪她,她就自己带着女儿去儿童乐园,或是看最新上映的动画片。每次娘儿俩都开心地手牵手回家,女儿欢声笑语,明依红光满面。

老公终日担心,如果明依提出那个难堪的问题,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明依开心地过自己的日子,从来不多问一句。当然明依也有变化:她恢复了几分婚前活泼可爱的样子,穿衣打扮越发精致;她参加了瑜伽课,学打网球;她组织姐妹旅行团去尼泊尔,回来容光焕发,给女儿带回一条手工绣花的小裙子,送老公一个乌木镶银的烟灰缸。这个跟了自己十年的女人,身上原来还有那么多自己不了解的特质和能量,这一切都让他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并深深为之吸引。

汤妮的事情就这么慢慢淡了,没了。女友去看明依,崇拜无比地追问她的处理方式。明依笑着说:“以前我老觉得嫁个好老公就能幸福,现在看来,女人的幸福,是要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热爱生活,照顾好家庭,不冷落自己。”

有能力让自己幸福的女人,才有能力给男人幸福。

第82篇、爱情故事短暂的迷梦

平淡的爱

琪琪婚后变得越发漂亮了。

尽管她快要三十岁了,但是在轻熟的美里面仍然略带着一丝隐约的少女气质,让她更加具有别样的风情。

她去参加同学聚会,有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一直惊呼:“天哪天哪!琪琪!你完全变了一个样!现在简直美翻了!”

她有点羞涩,因为在过去的成长经历中几乎没被人夸过漂亮,因此不知道怎样面对这样的场景,只得抿着嘴唇轻笑,看在一干男同学眼中,更添了一丝娇羞妩媚。

聚会结束后,尽管知道她已经结婚了,男同学们还是明里暗里争着送她回家。她很开心,一颗心仿佛飞翔在云端——原来当美女的感觉这样好!

她回到家,已经快凌晨一点了,老公还没睡,在等着她回来。但是他确实已经很困了,只好拿着手机躺在床上努力睁着眼睛防止自己睡过去。她看得心里暖暖的,感动地走过去抱着他撒娇:“快睡吧,我还要卸妆,要一会儿呢。”

他放下手机紧紧抱了她一下,说:“那你快点啊,我好困,先睡了。”

她微笑着放开他,换下衣服进了洗手间。

她心情愉快地卸妆,开心得想要哼唱几句,又担心吵到老公,最后只好生生忍住了。

回想起今天的经历,再想到新公司同事的反应,她心里感慨良多,同时也对老公深深感激。

琪琪年幼时家境艰难,性格阴郁,长得又偏胖,所幸学习成绩还不错,否则真是低到尘埃里也没人会注意到她。

这样的成长经历中,自然不会有男同学来献殷勤。琪琪自己又内向,成年之前和男生说话的次数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和老公是高中同学,高中时她除了成绩好一点之外,依然还是没有更多的优点。婚后她问过他,问他当时为什么会爱上她。

老公温柔一笑:“觉得你有才华啊,而且似乎很有个性的样子。”

原来她的沉默寡言在老公眼中是有个性的象征。才华呢?则可能是因为她的作文经常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吧。

他们大学时开始谈恋爱,但因为是异地恋,他在北京,她在广州,真真是天南地北相隔万里。不过他有机会就会坐火车到广州来看她,学生时代没有多少钱,只好坐硬座。一路摇晃到广州,下车时腿已经肿胀得几乎没有知觉了。她每次看到都心疼无比,希望他来又不希望他来。

但是,尽管无比甜蜜,毕竟是异地恋,情侣之间的很多小问题都会被无法相见的距离放大无数倍,他们也曾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不过,幸运的是一起坚持到了最后。

婚后他依然如婚前一样疼她宠她,她只管负责照顾好自己就行,其它的大小事,几乎被他全包了。也因为如此,她活得越发滋润,也越发光彩照人,绽放出从未有过的优雅美丽。

但是这样幸福平淡的生活久了,她又隐隐约约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就像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少了一点盐,总觉得不是那么让人彻底的心满意足。

但是她又说不出具体是少了什么,直到遇到新公司的年轻小同事。

小秘密

琪琪最近换了一家新公司,是对她而言全新的金融行业。因为对公司和专业来说,她都是彻底的新人,因此刚到公司的时候,内心其实是比较惶恐的。

第一天下午,她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想事情,考虑怎样开始新工作,突然有人轻轻敲她的桌子,她抬头一看,一张朝气阳光的脸正在对她笑,不等她开口,对方已经先开口了:“你好,我叫苏书,叫我小苏就好,你叫陈琪琪对吧?”

琪琪还没来得及回答,已经先听到了自己的心跳的声音,她莫名地觉得紧张,突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笑着点头。

后来琪琪回忆起那天的场景,什么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张年轻动人的脸庞上开朗的笑容,以及自己响如擂鼓的心跳声。

第83篇、爱情故事落满蔷薇的时光

1

吕凝突然发现,医院的西门竟然紧邻她几年前暂居过的小区,同样的时节,铁栅栏上盛放的蔷薇依旧惊艳。

吕凝呆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随即,她拨了童泽浩的电话,很快通了。童泽浩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丝毫“久违了”的感慨,他说:“小凝。”吕凝的心一软,30多岁的女人,父母都早已叫她吕凝,而童泽浩却还是直呼她的乳名,也只有他,还这样称呼吕凝。

童泽浩并没有问吕凝何事,他就是那么沉得住气,等着吕凝先开口。吕凝说:“父亲需做心脏搭桥,已入院,准备手术事宜。”电话那边,童泽浩轻咳一声说:“等着,我马上过去。”吕凝轻轻叹息,经年之后,童泽浩的言简意赅依旧如故,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变,还是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邻家少年。

20世纪80年代,小城工厂的家属院,一墙之隔,吕凝两三岁的时候,童泽浩就映入了她的眼底。在他们成长的年月,两家之间那道低矮的院墙,有那么一处,被一对少年头对头地趴出了一道清晰的弧形。那些年,吕凝眼里从来没有过别的男生,而童泽浩除了一个少年正常的成长,唯一的爱好便是宠吕凝。

在吕凝20岁之前,唯一的愿望便是嫁给童泽浩,天长地久地生活在一起。可愿望终究是破灭了,以最不堪的方式。

很多年后,吕凝都在努力忘记那个周末。暴雨初停的午后,在好友何蓉儿的小屋,贸然闯入的吕凝看到童泽浩拥着何容儿坐在小床上,左手指尖的烟明明灭灭。

2

从那之后,吕凝对这个世界保持了沉默,血液却突飞猛进,专升本考入省城最好的大学,又读了研。之后她进入省城知名的出版机构,两年后升职为中层。

一直到6年后,吕凝遇到了唐宇。对方相貌、性格、事业皆说得过去,有一家小型印刷厂,和吕凝有过几次合作,就那么认识了。唐宇完全属于另一种男人,细心、温和、安全。偶尔一次,他陪吕凝逛商城,竟记得吕凝的目光在两件衬衣上做过短暂的停留。过了几天,吕凝便收到了唐宇的礼物,打开来看,竟是自己看中的衬衫。经历过童泽浩的吕凝知道,于她而言,一个男人的安全性远胜过其他。

秋天的时候,他们举办了婚礼。婚姻平和,不乏温馨,却并没有坚持到底。5年后,吕凝和唐宇平静地离婚了,原因很简单,吕凝流产过两次,医院得出的诊断结果是,两人的血型基因不合,无法正常孕育。唐宇两代单传,吕凝知道对于这样一个家庭,孩子意味着什么。

吕凝再一次选择了用事业对抗失败,做了一个系列的图书选题,出版社给了吕凝半年时间,单独完成那个选题系列图书。

吕凝也想回家乡小城住一段,陪陪父母。由于工作相对繁重,并不适合住在家里,吕凝决定在家附近找一处房子。于是那一天黄昏,走出房产中介所的时候,在路口,吕凝遇到了童泽浩。

3

愣怔片刻后,吕凝翘起嘴唇角微笑。也因这无需刻意生出的笑意,她知道,自己复原了。他近在眼前,而她毫发无伤。

随即,童泽浩也笑了。“小凝,是你,怎么是你?”“可不是我,童泽浩,别来无恙?”戏谑的口吻,不是刻薄,全是随意。她和他当真不是一笑泯恩仇,因恩仇已不在。接下来,便如两个多年不见的故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寒暄起来。没有絮叨别后的时光和各自的生活,更没有提及当年的那一幕。吕凝只说要找房子。童泽浩眉毛一挑:“朋友那里倒是有一套空房子,绝对适合你。”他不由分说,拉着吕凝前往。

果然适合。幽静的小区离父母家只有两站路,吕凝喜欢巧克力色的外墙,小区四周有一圈铁栅栏,4月的时节,爬满栅栏的蔷薇结满花苞。小公寓的格局、简约的装修风格、整套的白色家具,全然符合吕凝的愿望。

于是,她当即付下半年租金。吕凝说:“童泽浩,谢了。”童泽浩叹一口气:“小凝,你两岁起就喊我的名字。”一句话,吕凝的心晃了晃,也只是那么一下子。两人相视,没有恨,也就没有爱,唯有一对儿时旧友一别经年后的久别重逢。

4

就这样回到小城住下来,专心做事。大多时候吕凝回父母那里吃饭,童泽浩会不定时地在某一天的饭点前打来电话:“下楼来。”始终是言简意赅,他也从来都料定吕凝在家。

吕凝便会下楼,看到童泽浩已在最近的那处栅栏外等候,手中拎着不同的食物:西湖牛肉羹、三鲜水饺、剁椒排骨煲仔饭,要么是新鲜的巧克力蛋糕……绝少重样,却都可以轻易俘虏吕凝的味蕾。

吕凝也接受得坦然,并时常理所当然地得寸进尺,要求童泽浩,水饺一定要“天天过年”的,牛肉羹要“西湖春天”的,蛋糕则要“李氏”的……童泽浩向来点头称是,绝对照办。恍然,会有那么一刹那让吕凝觉得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童年、少年时的自己。可回去了,也回不去了。那道可以递进一个饭盒、一块蛋糕却递不进来一具身体的栅栏,定格了如今吕凝和童泽浩的关系,咫尺天涯,而且谁都没有突破的愿望。

吕凝知道,他已成家,为人夫为人父,过着一个男人该过的日子。

半年后,吕凝完成那套图书的全部工作,退掉房子离开小城。火车票是童泽浩买的,因为工作便利。

之后,隔上一段时间,吕凝就会回小城看看父母,不过再没有为火车票的事犯过难,哪怕春运,童泽浩也会不言不语地递上一张软卧的车票。票钱,吕凝没有给过她,有时回来,给他带两条软中华。

再回小城,吕凝选择驱车,她已经和火车告别,很久不再联系童泽浩。他也没有联系过她。这些年,童泽浩从来都没有主动联系过吕凝,他只是等在那里,她一喊,他便出现。

5

因为父亲的手术,吕凝请了长假。

手术那天,童泽浩一早就来了,和吕凝一起推着父亲进了手术室。预计5个小时的手术,7个小时后依旧在进行中。吕凝终究还是慌了神,恐惧起来,先是握着水杯的手不停地发抖,随后整个人都抖起来。

童泽浩察觉了,伸手将吕凝拥近怀里:“别怕,相信我,没事的。”吕凝的眼泪无声没入童泽浩的衣衫。这个时候,她需要这个怀抱,安全而有力。

8个小时后,手术终于结束,护士对吕凝说:“手术很成功,只是你父亲年纪大了,体质不太好,需要在监护室观察一晚。”

那天晚上,童泽浩没有走,买了白粥和小菜,逼着吕凝在病房吃完,然后便一直陪她坐在监护室外面的长凳上,默默地坐了整整一夜。父亲在午后被平安地推出监护室,童泽浩又守着父亲睡着后才离开。

吕凝知道,她和童泽浩之间,都无需再说太多的话。就像童泽浩没有告诉吕凝,无论时光如何,在他心里,她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他失去了她,但永不会放下。就像吕凝也没有告诉童泽浩,多年之前,她收到过出国前的何蓉儿发的一条短信,何蓉儿解释,童泽浩和她只有那一回,大约是青春过于荒芜,让人情不自禁地想犯错。

不过又如何?年轻的时候,对爱太认真执著,自然容不得一点瑕疵。童泽浩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沉默地看着吕凝离开,然后过着平常男人也都会过的日子。

爱过,永远不会成为往事。那一年,落满蔷薇的时光,有两个孩子,把低矮的院墙,头对头地趴出了一道清晰的弧形。

第84篇、爱情故事忽冷忽热总是情

不知是工作的劳累,还是体力的透支,他出差归来的当天夜里,突然没法和我欢爱了。而我,本以为小别胜新婚,却没料想他只能抚摸亲吻,一到关键时刻就功亏一篑。我猜自己的眼神肯定可以电死人,事情怎么变成这样?闷了半天,我问:“你,外面有别的女人吗?”

他恼羞成怒,火气“噌”地窜得老高:“你居然怀疑我外遇,太不信任我了!好吧,如果我有别的女人,出门给车撞死!”吼完后,他抱着被子去客厅睡,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隔日起床,我怯弱地跟他道歉。他微皱的眉头开始舒展,我知道,好的态度最能慰藉他了。夜幕降临了,我弄出几个他爱吃菜的菜,摆上一瓶红酒,打开CD。他见我一如既往地温柔,刚进门就给了我长久的吻,整桌晚餐我们吃得犹如初恋般甜蜜。饭后,我催他去洗澡,他佯找借口推搪,我微笑,别怕。其实,我已经了解他发现自己“不行”后,对肌肤之亲会有些抗拒。可是,今晚我要打破僵局,他拗不过我,勉强地进入浴室。

20分钟左右后,他洗浴出来,忐忑地躺在我身边。我偎依在他怀中,耳语道:“不要你做任何事,听我的话就行。”

他犹豫不决,我跳下床自顾自打来两盆水,一冷一热,然后又在床头柜上放了同样的两杯水。我怪异的举动令他如坠云雾,他笑:“老婆,你这是干吗?”

“嘘……”我以手指示意他别再问东问西,他被我神秘的举止勾起好奇心,果然认真地看我。

我将毛巾在温水中浸泡几分钟后,在他的身上轻轻擦拭,让温热从最敏感的部位传遍他全身,加之我柔软的小手拌着热水的温热,绝对美妙的感觉。慢慢地,他开始兴奋起来,我乘胜追击,借舌代手,含水舔吻……这次,残留在舌间、嘴中的却是丝丝清凉,既给他带来全新的体验,又能将他从巅峰边沿带回舒缓平复。

来来回回数遍,在热与冷的交替刺激下,两种迥然不同的感触带给他较大的刺激。不知不觉地,我触摸到他的坚硬。他仿佛全身产生了强烈的满足感,紧实地抱住我并轻咬我耳垂,兴奋地说:“火山爆发啦!”

很奇妙,他迅疾把我拥入怀中,一边轻解罗裳一边亲吻我,密密的,富于感情的迸发,极其温柔、深沉、绵长。他的牙齿撕咬着我的耳朵,不停地往里面吹着热气。他坚挺的胡须,刺得我又痒又痛。我羞涩地闭目,他手伸到我胳肢窝呵我痒痒,我本能地挣扎了一下,他的手随即加大了攻势。我就像一尾扔在海滩上的鱼,所有的动作都显得苍白无力,长发在他的拥吻里凌乱飘散开来。

他还不愿放开我,很卖力地抚摸我胸前的蓓蕾,不停地说腻死人的情话,赞美我风华绝代。我的手指也在他紧致光滑的背部滑行,感受着男人强壮的肌肉。他往日的疲溃早就不知遁往何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迫切渴望交融的冲击力,像一个矫健的骑士在战场上勇猛厮杀。我在他的侵犯里颤抖,如玫瑰花瓣的唇微微地张开,气喘吁吁,无法抑制地发出呢喃声、呻吟声,胳膊和腿紧紧如藤般绕在他身上,神荡魂摇。我脑海忽然一片漆黑,忽然又一片阳光,身体如同在碧波荡漾的大海上冲浪,在卷起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浪潮中飞升、滑行、穿越……整场爱事激烈且温文尔雅,我们甚至在结束后击掌欢呼。

后来,他强健如初。只是,我们爱上了这种忽冷忽热皆是情的方式,两极感觉的前戏可以让我们身体如花般打开,温润如春日的溪水。在只有我和他的空间里,是那么的甜蜜和充满浓浓爱意的挑逗,令我们的激情在冷热刺激的享受中高涨,逼迫得互相不能呼吸。很多个夜晚,或我或他,总是以冷热水开始我们的缠绵,在顶峰来临的一刹那,体会快乐的感觉。

第85篇、爱情故事有幸作伴侣

马上要搬家了,我和阿彦抽出一个周末整理东西。这么一收拾,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放眼望去全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中看不中用的一米多高的欧式台灯,一大堆装饰品,還有满满四柜子衣服,很多买回家后就不喜欢了,从来没有上过我的身。阿彦倒是没说什么,一看这架势就跑去买了两个更大的箱子。

本来我最不喜欢收拾东西,但是慢慢地居然找到了乐趣。很多东西都是有历史的,不管是阿彦的还是我的。这也是一个绝佳的了解阿彦的机会,只要阿彦神情不自在地快速收到箱子里的东西,我就知道那些东西肯定不适合给我看。这家伙,不知道对我隐瞒了多少秘密。

都说好奇心杀死猫,我趁他不备拿过一本影集,阿彦见我已经打开,也不好意思表现得太紧张,云淡风轻地说:“看吧,看看我珍藏了多少女人的照片。”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想:“装吧!你就装淡定吧!”

果然,我在里面看见了他初恋的照片,酸溜溜地说:“没想到,你的初恋还挺漂亮的。”阿彦不动声色地翻到后面,指着去年同学聚会的一张照片说:“这个就是现在的她!”我怔怔地看着这两张照片,喃喃地说:“这……变化也太大了吧?岁月果然是一把杀猪刀!”

又看了一会儿,我指着一个瘦骨嶙峋的瘦高小伙子问他:“这么黑的人是谁啊?”阿彦的脸抽了抽,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就是你老公我!”我拿着照片不断跟真人对比着:“天啊!怎么一点都不像啊?你家的条件不错啊,怎么会把你饿成这个样子啊?幸亏我认识的是现在的你,要不然我肯定不嫁给你,太没安全感了,风一吹就没了。”

阿彦郁闷得差点去挠墙了,我来了兴致,要他把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拿给我看。他想了想,提出一个交换要求:“你也把你从小到大的照片拿给我看。”

那个下午,我们一起坐在书房的地上看对方的照片,阿彦出生的照片还是黑白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周岁的阿彦好胖,脸上的肉都快掉下来了。3岁的阿彦穿着小背心跑,十分可爱。上小学的阿彦系着红领巾,一脸严肃的样子。16岁的阿彦已经戴上了眼镜,精瘦精瘦的。30岁的阿彦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自信地在台上讲话……

每一张照片几乎都有一个故事,无论是阿彦的还是我的。我们一直看到日落西山,我依依不舍地合上影集:“虽然我没有参与你的过去,但我还可以从这些照片里看到一些轨迹,真好!以后无论我们要搬多少次家,这些照片一张都不能丢。”

阿彦仔细地看着我:“真没想到,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娃娃,长大后竟然是我的老婆。”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迎风飞扬的少年,后来竟会成为我的老公。当我在父母身边慢慢长大的时候,阿彦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下生活着,最神奇的是这两个人日后竟会相遇、相恋,命运是何等神奇,除了缘分,我想不出其他解释。

有人说过:“两个注定相爱的人每一步都是走向对方的,不偏不倚。感谢命运让我们走到彼此面前,成为对方的伴侣。”

阿彦对我说:“有幸做你的老公,我很幸福。”我柔柔地看着他,只说了3个字:“我也是!”后来,阿彦说:“把我们从小到大的照片放在一起吧!名字就叫:有幸做伴侣!”

第86篇、爱情故事永不消逝的爱恋

“我爱的,并且永远爱着的,是那个和我相爱时的陈光荣。”

我在宾馆负责住宿登记。一个两鬓斑白的老人前来住宿,他的脸上透出一种难以掩饰的沧桑感。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的面容好像在哪儿见过。接过他递过来的身份证,一看名字,我差一点喊出声来。他就是陈光荣,难怪会有点眼熟。

我强忍着自己激动的心情,若无其事地给他办登记手续,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同志,你是来开会呢?还是来旅游?”

“我以前就是在这儿长大的,这次是专程回来看看。”他答道。

“那你怎么没把家属和孩子带来?”我又问道。

他叹了一口气,说:“我现在是独自一人生活。”

我一阵狂喜,我知道我的喜悦之情一定在脸上很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因为他有些生气地看了我一眼。

给他办好登记手续,送他上楼之后,我立即给表姑打电话,让她赶紧来一趟。

陈光荣是表姑的初恋情人,那时他们爱得死去活来,让周围的年轻人羡慕不已。但陈光荣最终抛弃了表姑,原因是表姑的父亲在海外,表姑就成了政治上有问题的人。一心追求进步的陈光荣最终娶了革委会主任的女儿,再后来就举家外迁,从此没再回来过。听老人们说,陈光荣变心后,表姑就像经霜的树叶,迅速憔悴了,她甚至寻过死,幸亏被人救下了。

表姑珍藏着一张陈光荣年轻时的照片,她时常对着那张照片发呆。有几次,我发现她看陈光荣的照片时突然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很甜蜜很温馨的笑容,让表姑在那一瞬间又恢复了青春。如不是亲眼所见,我根本不相信表姑这种年纪还会有这么迷人的笑容。这时,表姑就会和我说起她和陈光荣的故事,但表姑从来只说她和陈光荣相爱的故事,说他们在一起的幸福时刻,似乎陈光荣一直没有离她而去。每次提起陈光荣,她的语气中都透出醉人的甜蜜。听她的语气,我知道,表姑这一辈子是忘不了陈光荣了。

表姑一直生活在对过去生活的回忆中,拒绝再和任何人发生感情,因此也一直没有嫁人。表姑说,她不可能再拥有那么刻骨铭心的爱情了。表姑这样说时,目光中流露出的仍然是对逝去的神往,也让我感叹世间竟然有如此执着于爱情的女子。我常常想,假如陈光荣突然回来,表姑会作出怎样的抉择?

现在,陈光荣居然回来了,而且他现在是孑然一身。我怎么能不让表姑来见他呢?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我没有告诉她陈光荣来的消息。我问表姑:“你还记得那个你深爱的陈光荣吗?”

表姑似答非答地说了一句:“那时我们是多么幸福啊。”表姑这样说时,目光中现出很痴迷的样子,脸上竟又泛起了红晕,就像一个热恋中的少女。看到表姑的样子,我扑哧笑了出来。表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脸顿时羞得通红。她佯作生气,在我肩上轻轻捶了一下,说:“你个死丫头。”

我知道陈光荣正在餐厅吃饭。我拉着表姑到了餐厅,选了一个恰好能看到陈光荣又不易被陈光荣看到的位置,远远地指着陈光荣让她看。表姑看到陈光荣时,两眼顿时放出一股温柔的亮光,忧郁的脸也立刻灿烂起来,她人晃了两晃,险些摔倒。我赶紧扶住表姑,告诉她陈光荣现在是独自一人生活。

我对表姑说:“现在,你该去追求你的幸福了。”

然而,表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望着陈光荣。很快,表姑的目光逐渐恢复了平静,继而就变得冷漠起来,冷漠中还透出一种鄙夷和愤怒。接着,表姑从怀中掏出陈光荣的照片,痴痴地望了一会儿,又小心地放进怀中。然后,表姑慢慢地转过身,走了。她的步伐虽然缓慢,却走得无比地坚定。我拉住她问为什么,表姑说,陈光荣后来的所作所为让她鄙视,她不可能去爱现在这个人的。

我说,我不懂。表姑说:“我爱的,并且永远爱着的,是那个和我相爱时的陈光荣。”

第87篇、爱情故事爱情,通常都是肮脏的模样

很多人问过我一个问题,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但那个人对我爱理不理,这个人是不是在使用某种策略,或者我应该用什么样的策略征服他。

我说,世界上已经有太多的事情需要算计了,高考算分,买车算价格,在职场算同事,这么多有精确结果的事情,還不够啊?留一个角落给自己,喜欢你就飞蛾扑火。去追逐那些点燃你的,没有结果的东西,是人性不可缺席的浪漫。

我并不了解之后他们都怎么样了,有没有建筑那些甜蜜又闪闪发光的画面。那些画面变成你的影子,破碎十年之后,他们会被气味、旋律、街道偶然撩拨,昨日眼前。

我不记得我推荐过多少次巴尔加斯·略萨的《坏女孩的恶作剧》了。我一直把这本书的女主角称为人格上的“恋爱女王”。

男主角里卡多迷恋上了一个“坏女孩”,她美丽、拜金、崇拜权力、贪婪,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她的世界由无数的战役组成,战役的果实就是一个男人——准确地说男人是她的社会阶梯。她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不断地不辞而别,又总在低谷的时候回到里卡多身边。里卡多嫉妒愤恨,可这是一口上瘾毒药,每一次,再见她的那一刻,所有的悲怆怨念都转化为更大的温情,拥抱她的伤痕。直到她痊愈,振奋,再次凭空消逝……

她是各种各样男人的女人,绅士夫人、黑帮大哥的女人,有时候她还是游击队员。归根结底她是里卡多的女王。

后来,坏女孩风烛残年,她丧失了继续纵横天涯的能量,她陪在里卡多身边,她死在里卡多身边。这本书是略萨晚年写就,或许他年轻一点,他甚至连最后的慈悲都不会放给里卡多。

因为爱情在他眼里,在通常时候,原本就是肮脏的样子。

不管读过多少次,我都为里卡多感到痛惜,但也会让我联想起另外一个作品,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玛莲娜是小男孩的意淫对象,是他的女神。她太美了,美到所有人都说她必然是一个浪荡妇人。因为她的存在让所有女人羞愧,她是她们的天敌。所有男人都想占有她,哪怕获得一个眼神。

直到她终于变成了寡妇。现在男人们疯狂了,女人的弱小变成了欲念的通行证。小男孩在门洞里看着他的女神遭受蹂躏,医生、律师都上门来了,玛莲娜只能用身体交换她生活的权利。小男孩哑然啜泣。

直到玛莲娜走投无路成为妓女,小男孩终于见到自己的女神、他的初恋玛莲娜。不过在她眼里,他只是众多的恩客之一。

不管别人相不相信,这部电影我只看过一次,甚至我都不敢保证我以上记忆的叙述是否完全属实。因为我难以忍受“脏”被影视化得太具体。

或许这就是电影的成功之处。如此的脏,用莫妮卡·贝鲁奇的完美作比对,导演赢了,这是他需要的文学反差。

可能玛莲娜就是另一个“坏女孩”,只是摄像头的位置放在了不同的地方。

我不喜欢“渣男”“渣女”的定义。人那么丰富、多变、自相矛盾,信息过载导致人群追求效率,追求智商上的优越感,追求快速下判断。

但问题是,大部分人真的经过大量的知识积累,大量的信息观察,大量的思维训练了吗?文学训练缺位导致人群只能用单调的标签让世界更加扁平化。人们的爱情、交谈会越来越像打扑克牌,一人出一张,权力大的为王。

那天和朋友争论了一下,我说我不喜欢《白鹿原》,即便是个人命运的史诗写作,但一些两性细节描写过于猥琐。朋友说,他还是很喜欢的,那些所谓猥琐其实都是陈忠实的时代局限。因为他的年代,两性关系是受压抑的,这种压抑必然会导致一些夸张变形的联想。

我回去重新翻了一下,忽略那些“时代猥琐”,田小娥的故事还是很惊人的。我们分明在她和黑娃身上看到了爱情,可为什么她和好几个男人发生关系?而且有的一开始不情愿,后来也都将就快活。

我一琢磨,田小娥必须这样才能活下去啊,对她来说,这恐怕是她唯一的生存方式。爱情,太奢侈了。

文学的力量就是,告诉你爱情通常脏到什么程度,但站在更远的地方解释脏。文学让你在情伤自悯的时刻,通过别人的惨烈找到平衡;也可以让你带着预期飞蛾扑火。

读读书,谈谈情,跳跳舞吧。

第88篇、爱情故事生死之恋

蜜月之旅

在埃及金字塔考古研究人群中,有一位来自中国江苏的姑娘刘玲羽,她自1997年从伦敦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图坦卡蒙金字塔的研究工作。

刘玲羽作为开罗大学的客座教授,亲身经历了数起发生在考古工作中的离奇死亡事件,由此便对著名的图坦卡蒙咒语(“谁打扰了法老的安宁,死亡将会降临其人身上”)将信将疑。专家们在为她做了全面的心理测试以后,认为她患上了“图坦卡蒙咒语迷幻症”。

2006年4月5日,在吉萨高原的荒漠上,正在给金字塔做数据测量工作的刘玲羽与来自中国四川的钢铁工程师林鸬一见钟情。林鸬在沙特已经工作5年了,特意从沙特到埃及游玩。2007年元旦,二人在尼罗河畔举行了婚礼,然后去迪拜度蜜月。

2007年2月2日晚8时,他们踏上返回开罗的旅程。林鸬决定乘船,理由很简单,轮船可以带上他的Fiat爱车,以便以后开车周游西非。当客轮准备起航时,望着舱外的狂风,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席卷了刘玲羽的心。

刘玲羽握住丈夫的手说:“我总觉得这艘船有些不堪重负。只能载500人的船,可是经过简单改造后却装载了近3倍的人,再说还有货物和车辆……”

林鸬把妻子搂在怀里,试图用自己的拥抱化解妻子的不安。但是,刘玲羽只平静了一会儿,然后焦急地说:“求求你,马上下船,我真的快要窒息了!”

但是,他们已经没有机会下船了,“萨拉姆98号”拉响了汽笛,在风雨中驶离了杜巴港。

林鸬把一杯热热的苹果茶端到刘玲羽面前,发现妻子脸色苍白,她说:“亲爱的,有一件事我必须向你坦白……你可听说过图坦卡蒙咒语?”林鸬坚定地握住她的手说:“你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女子,一切不幸将远离你。我相信我们的爱可以战胜一切邪恶。幸福将伴随我们一生……”

船舱外的喊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林鸬走出舱门,许多人正奔跑着涌向甲板。“出了什么事?”林鸬拉住一个少年,少年惊恐地回答:“2层忽然起火了,可船长不让一二等舱的旅客下去救火!”

刘玲羽已如惊弓之鸟,死拽着丈夫的手不让他离开。等林鸬在船员的招呼下再次走出舱门时,刘玲羽已瘫软在床边……

红海波涛声里的死神

15分钟后,林鸬回来了,他告诉妻子火势已经得到了控制。接着。船舱内响起了船长向乘客致歉的广播声。刘玲羽不安地说:“这么大规模的客轮,说起火就起火,可见管理之差。”

林鸬来到船长室外,那里已经挤满了人,船长闭门不见客。乘客们愤怒地喊道:“请出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这里有上千条生命等待着你负责任的答复!”

奥威尔船长终于无奈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固执而自负地叫道:“一切都已经得到了控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请诸位放心!”

林鸬回到妻子的身边,可是他还没有说话,船舱外就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火光从轮机舱中蹿出!

3层5等舱的乘客拼命地奔向4层和5层的甲板,甲板上挤满了惊慌喊叫的人。望着在暴雨中腾起的黑色浓烟,林鸬的大脑在飞转着:如果掉进布满鲨鱼和红色海藻的大海里怎么办?林鸬抓起两个救生圈,赶紧回到妻子的身边。

刘玲羽看着救生圈,那种濒临死亡的痛苦幻象又开始在眼前浮现,她恐惧地睁大眼睛哭起来:“这次真的是一次死亡之旅。”

客轮的外联通讯全部陷入了瘫痪。持续3个小时的忙乱救火,使客轮2层左部淤积了大量消防用水,增加了船体的负荷和倾斜的危险。

重心偏高的巨轮危在旦夕,在惊恐的喊叫声中,人们嚷着要求船员马上放下救生艇,愤怒的乘客们开始哄抢救生器具。

地狱般的喊叫声不断从底层传来,刘玲羽在丈夫的怀抱里却出奇的镇静,她要求与丈夫交换结婚戒指:“戒指是我们爱情永恒的见证!”

林鸬并没有像妻子那样绝望,他还在等待奇迹的发生。当晚11时30分,狂风暴雨肆虐的红海海面上,几枚求救信号弹划破了漆黑的夜空。

一个小时后,“萨拉姆98号”像一只失重的鸟儿一样缓缓地扎向了海面。林鸬打开舱门,他和妻子套上了救生圈,冲了出去!

爱神与死神的殊死较量

奥威尔船长扔下1400多名乘客,率先跳上救生艇和几名船员逃之夭夭。

林鸬没能争取到上艇逃生的机会,他拉着刘玲羽,大声提醒着妻子跳海的时机。刘玲羽闭上了眼睛,她只感觉自己像一只鸟儿被丈夫的手轻轻托起,然后扎入海中……

等刘玲羽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和丈夫在狂涛暴雨中浮动着,海面上已经不见了“萨拉姆98号”的身影。看着周围一个又一个没穿救生衣的人被巨浪吞噬,刘玲羽的眼里噙满了泪水……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风浪似乎小了一些。然而,平静很快就被远处若隐若现的鲨鱼打破,人们再次惊恐起来。

2月的海水冰冷刺骨,林鸬哆嗦着伏在妻子身边。跳海时林鸬腿部受伤,由于失血,他的语气显得有些虚弱:“听着,玲羽,这世界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你要坚信这一点。那些陵墓中发生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别成为你一辈子的阴影。要坚强而快乐地活着,一定要记得……”刘玲羽似乎预感到什么,泪流不止。

不远处,一艘救生艇开始漏水。为了减轻重量,一个母亲和她的孩子竟被救生艇上的男人们抛进了水里!年轻的母亲哭喊着,希望人们给她的小儿子一条活路。但是,救生艇上的人们沉默着。波涛声掩没了哭喊声,那位母亲和儿子眼看就要沉入大海,当一个巨浪把他们推近时,刘玲羽伸手一把拉住了他们。但是,刘玲羽的处境马上变得相当危险:一个小小的救生圈根本无法容下3个人!

林鸬不由分说把自己的救生圈套在了刘玲羽身上,他则向远方游去!刘玲羽知道,丈夫是想用自己流血的身躯引开鲨鱼,她眼中凄迷一片,甚至丧失了哭喊的力气。

海面上狂风大作,巨浪把林鸬的身体吞没了。刘玲羽大声呼喊着丈夫的名字,拼命向他游去。林鸬已被巨浪抛出好远,就在他身后不远处,一条鲨鱼的背鳍露了出来……

刘玲羽撕心裂肺地哭起来,她和那对母子一起,靠着救生圈,终于坚持到搜救人员到来……

黎明的曙光洒在了海面上,此刻的红海是那么美!刘玲羽紧闭双眼,手里紧紧握着丈夫留下的结婚戒指……

海难震惊了世界,448名乘客获救,近千人失去了生命。刘玲羽后来无意中从媒体上得知,自己救助的男孩来自迪拜,而迪拜的酋长正用巨额赏金寻找她这个亚裔女性。刘玲羽全无获取名利的心情:“100万美金能够换回我的丈夫吗?”

当刘玲羽从医生那里得知自己已经有了3个月身孕时,她无法控制奔涌而出的泪水:孩子是她与丈夫爱的结晶!劫后余生的她几乎在悲伤中无法自拔,而孩子却在她的腹中孕育着。她想起了丈夫说过的话:“你是世界上最善良而智慧的女性,一切不幸将远离你……”

2008年9月,儿子林再生1岁了。刘玲羽接受埃及《国际先驱导报》的采访,正式向媒体披露了灾难发生的真相。3个月后,迪拜的谢赫酋长把100万美金和“迪拜永久荣誉市民”证书颁发给刘玲羽:“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中国女性,你和你的丈夫是真正的英雄。”

刘玲羽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激动,她把儿子紧紧抱在怀里,轻声对儿子说:“孩子,妈妈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你以后能够真正了解你的父亲。你要记得,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的生命,他是英雄……”

第89篇、爱情故事每一朵百合都要恋爱

世间每绽放出一株百合,上帝就会创造出一株金盏来陪伴她,即使最平凡最卑微的那一株也不会例外。而让我们与生命中的金盏、百合擦肩而过的,往往是那颗期望爱情而又害怕受伤的卑微的心。

1

12岁那年的仲夏夜,在外婆家用来藏书的小阁楼里,我第一次读到了这个关于水仙花的故事:

有一位母亲,在她的花园里种了两株水仙,冬天来临的时候,如果开金盏的话,她将有一个儿子;如果开百合的话,她将有一个女儿。因为渴望能拥有一个儿子,所以她特别不希望开出百合花。

其实,这位母亲并非不喜欢女孩,而是疼爱女儿到了不忍让她出生的地步,她害怕自己拥有一个奇丑无比却偏偏聪明又善良的女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孩子的一生将是多么的不幸。

她企盼着自己能拥有一个儿子,能以善心厚待他生命中的女孩,给她短暂的人生中可以记忆的幸福。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化解了我孩提时代所有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为什么被送到乡下外婆家的不是甜美可人的妹妹?为什么每次合唱演出时,个子矮小的我却总被塞在最后一排?为什么外婆总说我是无人疼爱的小可怜?原来,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不公正待遇,只因为我是一株错生的百合花。

13年以后,我成了上海这座繁华都市里一家电台的情感热线节目主持人。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都会准点坐在直播间里,与来自四面八方的陌生人共同感悟他们生命中刻骨铭心的感情故事。因为爱情从来都是一个不断希望然后又不断失望的过程,所以,我的节目中从来都不缺少渴望倾听与倾诉的听众。

也曾有熟识的人好奇地询问过,年轻如我,又哪来的对人间情事深刻而精辟的分析?

一个刻意远离爱情的女子,对感情理所当然有一份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领悟。

2

从周一开始,每天下午5点,我都会收到沈原发来的内容统一的邀约短信。每一次,我都需要以一连串的深呼吸来抚平因为过度紧张而显得呆滞的情绪,然后再以忐忑不安的沉默替代应有的回应。

对于沈原,我不敢轻易地拒绝,因为害怕他真的会因此而退缩。也许从他让我在直播间里第一次哑口无言的那一晚开始,就注定我今生都将与他纠纠缠缠,直到永远。

那一年的2月14日晚10点,电台的直播间里,伴随着在每年的这一天都会被无数痴男怨女传唱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哀怨的旋律,我用低缓的语调说着事先酝酿好的开场白:“在今天这样一个应该被花香弥漫的夜晚,我的手中没有玫瑰,我想送给依然孤独的你一束彼岸花,因为我相信,爱即使在此岸凋零也会在彼岸绽放。”

正如我的预想,此后便有无数为情所困的孤独男女打进热线,寻求安慰。哀婉的情愁,让那晚的直播节目做得异常成功。离节目结束还有5分钟的时候,我接进了当晚的最后一个电话:“我很想知道,在情人节的晚上仍需坐在直播间里聆听悲情故事的女主播会不会比旁人更落寞?”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是那么猝不及防地通过电话传进我的耳朵。

这突如其来的疼痛与尴尬让伶牙俐齿的我一时语塞,傻傻地呆在那儿,全然忘记了正在直播的节目,导播只好提前放起结束曲,草草结束了节目。

浑浑噩噩地走出电台时,已是夜里12点半,道路两旁的商场早已打烊,只是被玫瑰与气球包裹的门柱仍然渲染着情人节的余温。

手机就在这一刻突兀地响起。

“你好,我叫沈原,好不容易才从电台问到你的电话,我就是刚才打进热线的听众,请相信,我并无恶意。每次听你的节目都会被你犀利的见解折服,本以为我的问题会引出你更独到的见解,没想到,让你难堪了,实在对不起……”

3

“6点半,梅记私房菜馆?”

周日,当沈原第七次发来同一内容的短信时,我知道,我连忐忑不安的沉默也无法做到了。

“为什么一定要请我吃饭?”还好是发短信,如果是打电话,他一定会感觉到我声音里传递的不安与企盼。

“梅记的当归红枣鸡汤很有特色,深秋进补,对于常熬夜的你大有好处。”

原来如我般坚强的女子,也终究敌不过一碗暖汤的关怀。

“知道吗,从小到大,甚至没有人肯安慰性地称呼我一声美女。”简短的回复文字里掩饰不住的是我的自卑与彷徨,我甚至不敢想象,如果沈原终于知道了他心里那个温柔体贴古灵精怪的小天使竟然是如此平凡无奇的女子,还会一如既往地将我视为掌心里的宝吗?

“水仙在开出清新脱俗的花朵前同大蒜相差无几,而你,就是一株含苞待放的水仙,只为在遇到我的一刹那,欣然绽放。”

4

唐甜是在沈原进入餐厅前5分钟才被我连哄带骗地拽来做友情客串的。

她是台里出了名的万人迷,一进餐厅,就引得四座的男士纷纷侧目。在她的映衬下,本来就平凡的我就越发显得鄙陋了。

6点30分,穿米色休闲西装的沈原如约而至。正如我曾千百次设想的那样,出现在我面前的他温文尔雅,沉稳而不失品位。而眼前的我又是否是他魂牵梦绕的女子呢?

唐甜又一次露出了她的招牌笑容,而我也极力控制住自己紧张不安的情绪,努力地冲他淡然一笑。

在分别与我俩对视了5秒钟之后,沈原毫不犹豫地坐在唐甜的身旁,谜底被豁然揭开,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永远只能在童话中上演,而我所要面对的,只能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唐甜尴尬地低头旋转起了桌上的茶杯,陶瓷与木桌发出的轻微的碰撞声却在我心里掀起了狂风骤雨,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我想,只有坐在这个位置才能更好地注视你。”一个如天籁般的声音宛然在耳边响起。

王子爱上了灰姑娘。两个人的世界让人浑然忘我。唐甜也经常乐此不疲地学沈原打电话给我,因为只有他来时,我才会下厨做些令她垂涎三尺的小吃——将翠绿的菠菜榨成汁,掺入雪白的面粉中,再做成碧绿的菠菜水饺,也只有恋爱中的小女人才会有如此精致细腻的情怀。

直到那日,办公室里坐班,不经意地一抬头,发现刚刚还秋高气爽的天空竟没由来地乌云密布,昨晚刚洗的衣服还在阳台上。

急匆匆地跑到楼下,还没来得及进楼道,就先被一阵熟悉的笑声给震住了。也不知沈原说了什幺,竟惹得在阳台收衣服的唐甜笑得花枝乱颤,而倚在门框边的他也是一脸的柔情蜜意,任谁看来都像是一对缱绻情深的小恋人。

“不过是刚好牵挂着还没收的衣服而已。”踉跄着走在楼梯上,我强忍着夺眶而出的眼泪对自己说。

终于,在那一晚,朦朦胧胧地从睡梦中醒来到客厅倒水,看着前一分钟还抱着电话讲得眉飞色舞的唐甜逃也似的冲回卧室时,我竟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寒颤,带着最后一丝侥幸按下重拨键时,听到的竟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无论是沈原还是唐甜,都不会想到,那个在头一天下午还饶有兴致地为他们包菠菜水饺的我会在第二天不辞而别。是的,他们都忽略了,即使世间最平凡最卑微的女人也会有一颗尊贵而不容侵犯的女人心。

美丽的海滨小城,我在一家私立小学做着语文老师,朝九晚五的生活过得简单而乏味。如果不是那日领着孩子们在海边游玩时与唐甜的偶遇,沈原这个名字将会和我生命中许许多多拥有过的曾经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然。

喧闹的海边,嬉戏的人群,就是那么不经意的一瞥,却意外地发现了正躺在海滩上晒太阳的唐甜。

强迫自己露出久别重逢的笑容向她走去,只是依然忍不住想问一句:“沈原,他还好吗?”

在用惊诧的眼光将我从上至下打量了一番后,唐甜突然发疯似的抓住我的双肩,歇斯底里地朝我吼道:“你发什么神经,无缘无故地玩失踪,你知道你把沈原害得有多苦吗?”

茫然地看着唐甜,我有些迷惘,难道他们没有如愿以偿地在一起吗?

“知道吗?从你出走的前两个月开始,我和沈原还悄悄计划着,要为你举行一个特别的生日派对,而他也会在那一天向你求婚……”

原来,那些午夜时分的电话,那些欲言又止的神态,只为给我一个特别的生日派对。

“直到去年,一直没有你音讯的沈原才在父母的要求下,和一名护士结婚了。婚礼当天,他醉得一塌糊涂,还不住地叫着你的名字……”

熙熙攘攘的海边,我最后一次默默地在心底重复着那个关于水仙花的故事。直到那时,我才恍然明白,原来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故事的寓意:其实,世间每绽放出一株百合,上帝就会创造出一株金盏来陪伴她,即使最平凡最卑微的那一株也不会例外。

而让我们与生命中的金盏、百合擦肩而过的,往往是那颗期望爱情而又害怕受伤的卑微的心。

第90篇、爱情故事转身也是一种深爱

18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胳膊,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四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见父母。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脸色立刻变得阴冷。父亲冷笑着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旅馆。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门锁了,她就从窗户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

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

镶有葡萄千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四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四年。或许,甜美的反面就是极度的酸涩。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一方面却仍坚定地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然而,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时,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时,他已经辞职走了。那段日子,她不知流了多少泪,心里只有深深的绝望。

不管人如何痛苦,时间仍然在流逝。后来,她终于淡化了对他的怯懦的痛恨,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小车里和家人去郊游赏花。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惟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

已分开六年了,这天,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地写着:“我曾经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从家里偷跑出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这三个月里,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我不忍心让你如此挣扎,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横糊,有他的眼泪。她恍惚想起父母当年曾经不屑地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谈这些没用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幽幽地说:“他还真是个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第91篇、爱情故事为爱许个愿

1恩爱渐行渐远

爱玛出生在伦敦郊区,她和先生福兰克在地铁上一见钟情并闪电结婚。爱玛24岁时生下了女儿布兰妮,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

可是,幸福的日子很快过去,爱玛开始抱怨老公的无能,责怪他不能在离她上班近一点的地方买一套房子。一次次的争吵使他们失去了往日的恩爱,终于,他们再也不能忍受彼此,签下离婚协议。

离婚后的第二天清晨,爱玛拖着一大堆行李准备离开这个生活了10年的家。临走时,她来到女儿的房间,和女儿告别。5岁的布兰妮从梦中醒来,看到妈妈走过来,一骨碌爬起来,从枕头底下抓了一个东西放到妈妈的手心里。爱玛一看,是一颗小小的乳牙,她摸了摸布兰妮说:“宝贝,你真的长大了!”然后将女儿换的第一颗牙紧紧捏在手心里出了门。

等布兰妮洗漱完毕,发现妈妈竟然走了。布兰妮知道,爸爸妈妈肯定吵架了。当福兰克和女儿来到地铁站附近时,突然听到轰隆一声,接着车被警察拦了下来。福兰克下车察看后,急忙掉头,脸色十分可怕。他告诉布兰妮,伦敦在庆祝申奥成功,所有人都放假一天,今天不用上学了。

回家后,福兰克把房门关得紧紧的,闷声不响地看电视。布兰妮想,等妈妈一回来,就拉着她玩哈利·波特的游戏,一起追逐扮演伏地魔的爸爸,玩着玩若,她就会将妈妈的手交给爸爸,她以前也这样做过,结果爸爸妈妈成功和好。

然而,直到天黑,妈妈都没有回来。第二天上学时,街道上静得出奇,走到地铁站附近,布兰妮吃惊地发现,地铁站口居然被封闭了。在布兰妮心里,妈妈从这个地铁站去上班,现在它关闭了,妈妈回不来了。布兰妮万分忧伤。

2重燃寻妻希望

爆炸后的第5天,地铁站重新开放。布兰妮欢呼着对爸爸说:“地铁站开了,妈妈就要回来了!”

福兰克不知该如何回答女儿,这些天他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痛苦和悔恨。爆炸发生的当天,他看着妻子拖着大包小包,朝地铁站方向走去,却没有上前阻止她。因为他断定,妻子之所以喜欢就一些小事情跟他争吵,肯定是有一个经济条件比他优越许多的男人在等她。他推算,爱玛很有可能在地铁上出了事。他痛恨自己没有阻止她,没有为她叫一辆出租车。5天后,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因为爱玛走时,曾说她安顿好了,就来探视孩子,可是电话一直没有响起。

布兰妮不理解爸爸沉默的表情下掩藏着怎样的痛苦,她只记得妈妈说过,每个妈妈都是牙仙女的化身,如果收集全了孩子换下的乳牙,就会拥有超凡的力量。可是傍晚,布兰妮回到家里,找遍了每个角落都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她央求爸爸带她去地铁站看看。

当时的国王十字站已经焕然一新。福兰克来到站口附近的启事栏前,张贴了一张带有爱玛照片的寻人启事。上面写着:“爱玛,你在哪里,你还好吗?告诉我,分手那天,你为什么还要去坐地铁?”

3红丝带情牵伦敦

7月21日,地铁连环爆炸声再次响起,恐怖的阴影再次笼罩着伦敦全城,地铁站又关闭了。布兰妮央求爸爸带她到地铁站,将自己写的小纸条贴在了告示栏的最下方——妈妈,快点回来吧,布兰妮和爸爸非常想你!

贴完启事后,布兰妮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地铁站重新打开,她一趟趟往车站跑,不厌其烦地打听有没有列车到达的最新消息。慢慢地。小姑娘的故事被从那里往返的人带到了伦敦的各个角落。

当布兰妮一次次打听消息时,陪着她一同到地铁站的福兰克逐渐失望了,因为启事栏里的启事已经越来越少。直到最后,惟有他们父女的启事仍然贴在那里,没有任何回复。

当福兰克再也不愿往地铁站跑时,布兰妮发现了一件让她高兴不已的事情:她好像又有颗牙齿松动了,她渴望这颗牙齿快点落下来,妈妈一定会赶回来收集女儿的第二颗牙齿的。

布兰妮想了许多办法让牙齿快些落下来,她故意用松动的牙齿去啃硬硬的骨头,甚至嚼最难嚼的牛轧糖。3天后,那颗牙齿终于脱落。布兰妮拿着牙齿再次来到地铁站,她要让妈妈在出站的第一时间得到她的牙齿。

福兰克带着女儿来到地铁站口,发现启事栏那里围着许多人,有些人甚至泪流满面。他走近一看,竟是一张署名爱玛的纸条,上面写道:

我知道,那天你一直站在我身后。我强忍着眼泪赶到地铁站,挤上一列刚到站的车,转念之间,我突然觉得,这趟车比我们相遇的那班车早了5分钟,于是我又下了车,就在这时,巨大的爆炸声响了……

大街上,我惊慌失措地跑,前所未有地想家。在连连的爆炸声里,我想的全是你的好,在与死亡擦肩而过时,我最难舍的只有你和女儿……

福兰克,你愿意接受一只受伤的鸟儿归巢吗?如果愿意,请在启事栏前放上一件红色的东西,反之就放白色……

福兰克吃惊地发现,启事栏下已经有了各种红色的东西:红玫瑰,红纸条,甚至是红帽子。他挤到众人前面,含泪将女儿带血的牙齿系上红丝带粘在了爱玛的纸条上……

第二天早上,启事栏前已堆满了各种红色的礼物,来往的人还在不断往上面放他们随身携带的各种红色物品。

布兰妮一家的故事和启事栏前的一大堆礼物,一起被搬上了报纸和电视。一时间,那些已经分裂或即将分裂的家庭,也开始寻找弥合家庭和感情裂痕的途径……

而布兰妮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妈妈回来收走了她的另一颗乳牙。

第92篇、爱情故事情敌不老,你就不老

我有一个姐妹,婚后不久,她就发现丈夫身边多出了一个“她”。“她”的气息氤氲蔓延着,她感觉到了,却不敢说出,她怕一旦说出,丈夫索性就毫无顾忌地扑进“她”布下的“芬芳阵”里,再也不回头。

她开始和“她”进行暗中拉锯。她首先开始精心地打扮自己,每天神采奕奕地出门,神采奕奕地回家;她更加努力地工作,做事追求细节的完美,在单位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钦佩;她重新拾起了丢弃了五六年的画笔,把美丽的四季消息聚敛到细腻的笔端……

就这样,她活得有滋有味。两年后,她不但成了单位一位出色的中层干部,而且成了全城有名的美女画家。她举办个人画展的那天,“她”来了,夹在人流里,偷眼打量着女神般尊贵美丽的她。她的丈夫殷勤地忙前忙后,和前来参观的人们热情地打着招呼。当他瞥到黯淡的“她”的时候,他快步走过去,悄声地责备她,说她不应该来这里。明眼的她在一旁看到了这一切,迎上前去,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真诚地说:“欢迎你!我知道你是我丈夫的朋友,并且,我还知道你曾带给过他很多的快乐!请允许我和我丈夫共享他珍贵的友情资源——让我们成为好朋友吧!”

后来她告诉我说:“其实,我没有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我的一切,都是她间接给予的,我应该感谢她。在我活得特别懈怠、慵懒的时候,她就像一针特效针剂,注射到我的体内,瞬间激活了我。说真的,我愿意她永远都这么年轻、漂亮、楚楚动人,那样的话我就一点不敢松懈,我会拼尽自己的智力和魅力,和她角逐,和她争夺一个我们都很在乎的男人。”

第93篇、爱情故事爱情傀儡巫启贤

巫启贤,新加坡著名歌星,曾以《太傻》、《爱情傀儡》等情歌唱红歌坛。这个歌唱生涯三起三落的“浪子歌王”,在经历失声、被驱逐出台等多舛事件时,背后一直有一名贤淑的女子不离不弃,陪伴左右,几经沉浮的爱情因为彼此的信任与坚贞而披上了岁月的美丽光环。

“地震月老”成就艰涩姻缘

这是巫启贤记忆里最难忘最甜蜜也是最惊心动魄的一个夜晚,由于这次“地震月老”的加急花絮,婚礼水到渠成地提上了议程。

巫启贤18岁就获得了马来西亚十大金曲奖的殊荣,那时他出生地的音乐圈太过狭小,于是这位名噪一时的歌星就前往台湾发展,雄厚的实力让他很快在台湾杀出了一席之地。彭美君当时是台湾首屈一指的名模,家境也相当优越,两人邂逅于一次商业演出,相恋已3年有余。

但是就在他们结婚的当口,却出现了一桩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当时巫启贤签约的经纪公司因为疏忽,造成他工作签证延期没有及时续签,结果巫启贤被台湾当局驱逐出台。无奈之下,已在台湾大红大紫的巫启贤只得忍痛转战新加坡。谁料到了机场,彭美君却被机务人员告知“怀孕前三个月不得登机”。彭美君只得打道回府,留下巫启贤一个人。

新加坡的事业拓展还算顺利,这稍稍给了巫启贤一点慰藉。那阵子,彭美君一人在台湾孤单又备受压力,父母并不赞成这门亲事。巫启贤几乎每天必打两个电话问候未婚妻。2000年5月7日晚,巫启贤突然在电话里说:“亲爱的,你去订8日的机票,我们9日来这里登记结婚。”

5月9日上午,新加坡婚姻注册局门前迎来了一对没有穿婚纱礼服的年轻人。彭美君因为临近生产,只穿了件白色的孕妇裙;而巫启贤更是简单,一身T恤牛仔就来注册了。

5月29日,两人的大女儿巫永乐出生了。可是作为爸爸的巫启贤因为要履行合约,正在香港拍一部警匪片,错过了女儿出生的时刻。临产前的那一刻,彭美君因为想起那些百感交集的往事委屈地大哭起来,电话那边巫启贤的心也一下子揪了起来。还好,孩子非常顺利地出生了,37岁的巫启贤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因记得老婆最喜欢吃水果蛋糕,巫启贤特意委托快递公司把一个高达70公分的水果蛋糕送进老婆的产房。谁料,当晚通电话时才被护士告知太太根本不能吃这个。结果,巫启贤再度跑到快递公司订购了599束鲜花送到了彭美君的床前,以纪念两人结婚的日子,可是电话中的彭美君仍未传出笑声。

那一晚,巫启贤真是觉得很惭愧。于是,他创作出一首伤感缠绵的歌曲,取名叫《爱情傀儡》,后来经台湾著名音乐人袁惟仁的深度打造,这首歌成了日后巫启贤走红内地的主打歌。

当巫启贤结束工作匆匆赶回太太身边时,彭美君已经在医院住了14天。太多的歉疚让巫启贤无从开口,他索性唱起了自己写的这首歌曲。歌声把彭美君委屈压抑、孤独忧郁的心声表达得淋漓尽致,终于,这个女人扑进丈夫的怀抱大哭起来。“今生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爱情傀儡,谢谢你给了我骄傲的事业和明媚的生活。”巫启贤吻着爱妻坚定地说。

风雨执著,好妻子一心为君

有了孩子后的巫启贤非常渴望能回到太太的台湾老家定居,彭美君也渴望丈夫能主动提出来,但是情况并不像想像中那么简单。当初巫启贤被动离开台湾后,就有一些对手经纪公司炮制各种负面新闻,企图打击这个实力相当的歌王,最终观众被真真假假的八卦扰乱了眼睛,巫启贤也就渐渐淡出了FANS的视线。

那时新加坡的事业正在蒸蒸日上,如果放弃的确太可惜。虽然心中非常难过,但彭美君还是劝丈夫留下来,她的大度让巫启贤十分感激,于是两人就在新加坡建立了家庭。当时的新家非常简朴,连婴儿车、家具都是临时到便利店选购的。巫启贤仍是日复一日地在天上飞,彭美君一人扛起了生活的重担。女儿经常生病,很多次深夜都是彭美君一人带女儿前往医院,辛苦无法言说,所以刚刚生产完4个月,彭美君就恢复到以前的窈窕身材。

2000年9月的一天,彭美君带女儿去散步偶遇了昔日的模特领队,对方非常惊讶她恢复了完美的身材。“美君,我现在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回来吧,女人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啊!”她的话让彭美君非常矛盾,平心而论自己的父母已年迈,能回家乡工作当然更好,况且自己也十分喜爱模特这份职业。彭美君想跟丈夫好好商量下,谁料巫启贤那边出了状况。巫启贤在拍摄一部黑帮片时,不慎摔断了踝骨。这一下,彭美君彻底打消了复出的念头。事后,巫启贤得知老婆做出了告别T台的决定后,一时语噎:“美君,我欠你的真是太多了。”

在新加坡,音乐圈似乎比影视圈竞争还要残酷,那时歌坛又崛起了许多新星。像阿杜、李茂山、林俊杰当时已经很红了,再加上张学友、刘德华等人频频在东南亚等地举办音乐会,人气直逼新加坡当地歌星,巫启贤的霸主位置开始动摇。那阵子经纪公司安排他的商业活动也少了,巫启贤的情绪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2001年夏天,在新加坡体育馆举办的百名歌星演唱会上,一个香港著名歌星的歌迷竟然把饮料桶砸在了巫启贤身上,好让他的偶像快点登台。情绪本来就低落的巫启贤方寸大乱,竟忘了歌词,这时彭美君抱着女儿勇敢登台。“今天是我女儿的一岁生日,本来是想等爸爸唱完我们才上台的,可是女儿已经等不及了,所以爸爸突然停止了。”台下的歌迷先是开怀大笑,紧接着为甜蜜的一家三口鼓起掌来。彭美君贤淑婉约、大方镇定的谈吐与巫启贤的歌唱魅力相得益彰,两人完美的配合再次征服了新加坡的观众。

荣登家乡舞台,上演幸福一家亲

2004年,巫启贤的工作出现了齐头并进的情景,他的新专辑《红尘来去一场梦》创下了100万的销量,而他涉足影视圈的作品《十三太保》,竟让他意外获得了香港金像奖第十四届最佳新人奖,此外最最重头戏是他的“巫启贤世界巡回演唱会”即将开演。这几个消息接踵而来,着实让太太彭美君心里乐开了花。“Eric(巫启贤的英文名字),我和女儿会陪你每一场演唱会,我想听你站在台湾舞台上放声歌唱。”

在这半年多的准备中,巫启贤频出状况,先是累得失声近二十天,而后腰椎又出了问题,医生的诊断差点让他的演唱会泡汤。彭美君默默支撑着这一切,上天在她的辛勤操劳下终于吐出了光亮。

2004年10月,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可是怕什么来什么,谁也没料到一向自认为“钢嗓”的巫启贤会出现“倒嗓”。“足足有1分钟我唱不出声来,也许是因为重新站在了这个舞台感触太多,一时间情急失声。我看见太太在台下焦急地望着我,当时我想就是拼了命,也不能在她的家乡丢脸。”终于,巫启贤用激动的哽咽掩盖了失声的尴尬,当台下数万名歌迷与他一起合唱《太傻》时,彭美君泪流满面。演唱会快结束时,巫启贤坦诚地道出了刚才的失误,随后他对台下的太太说:“美君,谢谢你!为了能站在这个舞台上,我等了很多年,是你给我最大的支持。”掌声像潮水般涌向这幸福的一家三口,歌迷自发地跑上台拥抱他们。“他依然是大家的偶像,他的声音并未因时间推移而缩减魅力,他注定成为一个时代华语流行音乐的经典。他是爱的产物,爱的宠儿……”台湾媒体第一次正式、客观、激情地评价了这位红透了整个亚洲,并一直拥有着不计其数疯狂歌迷的歌王。

世界巡回演唱会“爱贤乐”的大获成功让巫启贤威名重震,一时间众多的商业应酬应接不暇,但是绯闻也接踵而至。“爸爸,你现在哪里?身边有没有别的阿姨?如果再晚回来,我就不叫你乖爸爸喽!”女儿甜美的声音让巫启贤不得不推掉各种应酬往家赶。即使这样,媒体仍捕风捉影地说他与一女歌星打得火热。“爸爸可不能亲别的阿姨哦,只能亲妈妈哦!不然乐乐就生气了。”女儿时不时的强心针让巫启贤好气又好笑,他明白这其实是太太的攻心计。“那些都是无聊媒体乱写的,你不要去相信。”“我当然相信你,不过时常敲警钟可是没错的。”“你真是大老板啊,买房子听你的,做投资听你的,你还有免费侦察员,真是佩服!佩服!”巫启贤对老婆的“管理”才能大加赞赏。生活中,彭美君是最高掌权人,先生的钱全部交给太太打理,买家具、孩子择校,过年发红包,包括给工作人员的红包都是彭美君一人说了算。

这两年,巫启贤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内地,2006年底他开始担任《快乐男声》的首席评委,没有到过内地的彭美君也带着两个女儿来到了丈夫身边。巫启贤在内地事业发展得非常顺利,为了支持丈夫,2007年8月初,彭美君已在上海订下了一套房产,看来这位“浪子歌王”要把内地当作他的第三个家了。

第94篇、爱情故事透着暗香的花

那一年,雪妮十岁,昌民十七岁。

雪妮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昌民时,他是个穿白衬衣、黑裤子的男孩,干净得像阳春三月的柳絮。他眉眼温和、身材修长,立在朱红的门前朝雪妮笑。只是轻轻一点头,雪妮的脸就滚烫起来,抓住自己的衣角低着头逃也似的进了门。

原来,昌民是舅妈远方的亲戚,来到这里上高中。雪妮听大人说,昌民的学习成绩极,好,人又乖巧,还经常帮正上初中的表哥补课。雪妮抱着许多童话书去舅舅家。想送给昌民看,她怯怯地喊他“民哥哥”。昌民轻轻地笑,他说他已经过了看童话书的年纪,他不知道这些书都是雪妮的宝贝。

夏天的时候,舅舅在缸子里装满了五分钱一根的冰棍,然后盖上棉絮。舅舅让孩子们自己拿了吃,但昌民从来不吃。觉得自己是寄养在这里,总归不如在自己家随意。雪妮自己拿了钱想请昌民吃,昌民说他不爱吃,他不知道这些钱雪妮存了很久。

在最热的夏天,雪妮偏要去舅舅家玩。街上的人很少,明晃晃的太阳照在头顶。雪妮穿着塑胶凉鞋,背着小包。跑得气喘吁吁。小包里装着她的玩具—一几颗玻璃弹珠、几枚头花、一个小洋娃娃……她想把这些送给昌民。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讨好他,只是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给他,听他温言细语地说话就觉得快乐。

那天,雪妮中暑了,她在舅舅家吐呀吐,心里难受得很。昌民用手轻轻地拍她的背,她就哭了。她总觉得自己和昌民之间不够亲近,不像她和表哥那样随意,她可以在表哥面前耍赖撒娇,却不好意思在昌民面前那样。

舅舅让三个孩子一起做瑰课。雪妮用铅笔写字,抬眼看到昌民用的却是钢笔。她问他:“为什么不用铅笔写字?”表哥插话对她说:“你笨死了,考大学的人都要用钢笔。”雪妮嗫嚅着,她盼望可以用钢笔写字,都样自己就可以和昌民一起上大学了。

后来。雪妮终于有了第一支钢笔。她欢天喜地地用它写字时,昌民已经在很远的一座北方城市上大学。

上初中的雪妮扎着长长的辫子,有个男孩喜欢扯她的辫子,喜欢和她作对,然后又在放学的路上拦住她,塞贺卡给她。打开贺卡,还有音乐,她把贺卡一直打开着。很快电池就没电了。

男孩再来扯她的辫子,她就去掀他的书桌,她狠狠地瞪他,说:“你真无聊。”她从《皮皮鲁和鲁西西》的书里看到这样一句话:“男生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去欺负她。”她隐隐地感到男孩是喜欢自己的。

昌民大三那年到舅舅家来做客,那时他已是英俊洒脱的大学生,一身的自信。雪妮踩着最轻的步子进门。藏在大人身后,有点心慌意乱。昌民还是发现了她,说:“二妹,你好!”并伸出手来摸雪妮的头发。

雪妮的脸又红了。惹得大人笑道:“小丫头还会害羞了。”她已经不会傻傻地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摆到昌民面前,只是在日记里写昌民说过的话或有过的表情。

年少的暗恋就是青涩如这般。

过年时,昌民和表哥在空地上放鞭炮,雪妮也要放,但怎么也点不燃,因为风有些大。昌民就把手圈起来为她挡风,当雪妮缩手回来的时候就碰着了昌民,像被烫着似的。可她又抿着嘴笑。

那是她离昌民最近的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

雪妮记得,她点的这枚烟花叫“降落伞”,烟花散去的时候,会从空中落下一个纸做的降落伞。她在夜里寻了很久。终于拾到那个小小的降落伞,把它放进盒子里,觉得那是一个纪念。

雪妮上高中的时候,昌民去美国留学了。舅舅老在表哥面前提起昌民,说他如何有出息。

雪妮像呼吸空气一样,想把昌民的名字吸进肺里。她想考昌民上过的大学,虽然那里早已没有昌民。她只是想走他走过的路。想看他看过的风景。

高中三年。昌民偶尔被人提及,只有在雪妮心里最深刻,因为那是把一个人刺进去的感觉。

有同学写情书给雪妮,是大段大段表白的话。雪妮在午后的房间里撕那些信,她打开自己的盒子,里面有昌民送给她的一块口香糖和几页草稿纸。还有那个降落伞。她曾经想向昌民要一张照片。可又不知找什么理由,因此始终开不了口。

雪妮红了脸去找表哥,绕来绕去终于问出了昌民在美国的地址。写了寥寥的几个字寄去,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问那所大学的情况,最想问的一句其实是:“民哥哥,你还好吗?写的时候,她的心很乱。一直没有收到昌民的回信,大概是搬家了,但是信也没有退回来。

雪妮终于考上了昌民上过的大学。她抱着书坐在校园的槐花树下想,这张椅子昌民坐过吗?冬天的时候,她冻得不行却仍守在楼顶,她想许愿,关于昌民和自己。

雪妮大学毕韭时,昌民在深圳开着一家公司,有了一个家。雪妮想也没想就把学校保送读研究生的通知书撕碎了。她南下去了深圳。深圳的大街车水马龙,一点不像江苏老家那般恬静。

雪妮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昌民了,走在大街上时她常想,若这一刻遇上了会说什么呢?只是深圳太大,她没遇上他。

夜里,雪妮从梦中哭着醒来,她怎么也找不到昌民,他总是若有若无。

雪妮终于在小区的超市见到昌民。他和妻子推着购物车,他们的背影那样和谐,他成熟了,穿着西装,风度翩翩。他的脸上已经有了男人的刚毅,他的目光轻轻地扫过来,雪妮的心都快要跳出来。她咬住嘴唇低下头去,突然想起一个词——近乡情怯。

昌民从雪妮身边经过,他已经认不出她了,或者,他早已忘记那个他喊“二妹”的女孩。他不知道这十年来,有个女孩追随着他的脚步,朝拜着他,就像朝拜着爱和幸福。

两年的时间,雪妮有很多次和昌民说话的机会。可她不知道说什么。她总是碰见他,在大街上、在街边的咖啡屋、在新开的健身房、在公园、在停车场……她偷偷地看着他,只一眼,心就欢喜起来。她觉得,他存在于她的世界就够了。

舅舅给雪妮打来电话说:“你怎么不和昌民联系?他也在深圳,你去找他也好有个照应。”雪妮含糊地答应着。最后,她听舅舅说昌民离婚了。

雪妮恍然大悟,怪不得最近见昌民时他总是一个人,眉头紧锁。她正在发愣的时候,手机响了。

她接起来听见对方说:“二妹,我是昌民,你还记得吗?”

她惊得差点将手机摔了出去,嘴唇哆嗦得厉害。昌民说:“二妹,你不对,你到深圳两年了也不和我联系,要不是我打电话向姨夫问好,还不知道你也在深圳。有时间我们见见面吧,我来接你。”

雪妮用手轻轻捂住手机,不让他听见自己眼泪落下的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终于长大了,他终于孑然一身了。她可以走在他身边了吗?

雪妮在房间里打扮自己,垂着长发穿上最素色的裙子,抹上点点唇彩。对着镜子,她笑得像花似的。她把自己的宝贝放进包里,她想告诉昌民她的成长。

电梯一直不上来。雪妮决定走楼梯,鞋跟落在台阶上的声音虽然急切而慌乱,却又满心的欢喜。

那一日,雪妮终究没有赴上昌民的约。她看着他的电话一直显示在她的手机上,却怎么也接不了,她的哮喘病犯了,忘记了拿药,她只记得带上她的宝贝——片口香糖、几页草稿纸和一个小小的降落伞。

她捂住胸口,蹲下去,大口大口地喘气,可是胸口还是很痛。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手机还在响。接电话的人对昌民说:“她死了。”

电话从昌民的手中掉了下去。他被巨大的悲伤包围。他似乎看见一个穿碎花裙的女孩,红着脸要他看童话书。那一日他才知道。她原来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不到五分钟就可以见面。

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他的悲伤无关爱情。

而她却爱了他许多年。许多年却一个字也没有留下。她的爱只能像开在夜里的花,透着暗香,却无人知晓。

第95篇、爱情故事买断婚龄

近日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是一个千万富翁,因为新欢,给了旧爱600万。一时网上众说纷纭,许多人认为,不可以要他的600万,你就值600万了吗?要我说,可以拿,权当买断婚龄。

记得自己有个最要好的女友。当时为了家庭和爱人,可以说牺牲了许多。男人是个事业型的,工作起来很玩命,女人默默站在男人身后,放弃了自己的进修、升职,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交给了家务、孩子,安心地相夫教子。后来男人升得越来越高,两人自然不般配起来。男人非要离婚。女友也想不通啊,一闹二哭三上吊。后来,她想通了,跟男人要八十万,算是买断婚龄。“钱一捧出,自此井水不犯河水,我也不用怨妇般地逢人便说。”女人平静地讨价还价。

男人牛气冲天,当场答应了。八十万是笔不小的数目了。女人很快用它盘了家服装店,整个身心投入到生意中去,很快经营得风生水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又认识了另一个优秀的男子,正应了各花入各眼这句古训,在前夫眼里早已是昨日黄花的她,在后者看来却是百年不遇的好女子。他不很会说话,却坚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亲手做最好吃的饭菜,送到她店里,经常有客人光顾店里,见他们头抵头,就着一个饭盒,吃得正欢。

女友提起从前的婚姻,早已没有半点留恋:“其实捆绑不成夫妻,爱既已不在,不如买断。我不觉得拿了钱会玷污了自己的尊严,我不这么看。如果不拿钱,我会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说这么多年的付出很不值,也很委屈。男人不是要变坏吗,都说是让钱给烧的,那就用钱解决吧。我劝那些姐妹们,拿钱的时候,大可以理直气壮一点,你曾经付出你的青春、你的爱情,既然他视你如糟糠,那就为自己开个高价!”

女友的店在小城做得红红火火,新的小家也如日中天。女友叹息着:“幸好那时跟他要了一笔钱,自己终于可以重新活转过来,相遇这段迟到的爱情。要是分文没有,居无定所,一个离过婚的女子到何时才能喘过气来呢?只怕此生也难咸鱼翻身了!”

我为网上那位妇人祝福,有了600万,什么样的生活追求不来?许多买断工龄的人都因为有了那笔启动资金,活出了自己的精彩,女人一旦脱离了已经死亡的婚姻,在生活中游刃有余,还愁寻不来真爱、觅不到知音?那个薄情男人,会不会因为600万周转不灵元气大伤直至屋倒船倾了呢?也或许他会怕了再次支付600万,从此对待感情、婚姻都不敢儿戏了,那这个钱花得还是值的。

第96篇、爱情故事婚姻雨过天晴

有一份真挚的爱可以让身体依靠,有一个平静温暖的家可以用来存放琐碎的日子,再贪婪的女人也会知足。而我把二者撕开,分别让两个男人来成全,就注定到最后会有一份撕心的痛。

沉寂的爱重新热烈起来

孙名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一起度过了四年大学时光。可是毕业后终于可以谈婚论嫁的时候,来自我父母的重重阻碍却让我们不得不选择了分手。孙名连一份稳定的工作都没有,而且家庭负担重,所以包括亲戚朋友都反对我跟他在一起。

一年后我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张育,是母亲托人介绍的。2000年,我和张育走入围城,虽然我明白自己依然爱着孙名。我想这桩婚姻也许维持不了太长时间,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心怎么可能得到归宿感?

孙名的再次出现有些意外。我结婚不到一年的时候,他突然找到了我。我承认自己恋旧,但也不是那种可以随便交付的女人。我对孙名说,我有了婚姻,再去爱就意味着背叛。然而冷静和理智总是短暂,在孙名锲而不舍的追逐下,我对自己屈服了。

那天丈夫出差,我接到孙名的电话就下了楼。在孙名那还同以前一样凌乱不堪的单身宿舍里,我任由他拥抱,任由他滚烫的唇落满脸颊,然后又任由他慌乱地褪去身上的层层羞涩。我当时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觉得脸上发热,心里乱乱的,似乎还有些害怕。可这在孙名的义无反顾面前,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张育出差的机会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而孙名总能在最合适的时候找到我,他让我对他的那份爱在经过短暂的沉寂后,重又变得热烈起来。从第一次忘乎所以地回应他的身体,我一步步地沦陷下去。

我问他,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吗?他说当然可以,如果不再言及婚姻。他说我现在的婚姻为我们的爱挡住了所有阻力。是这样的吗?我问自己。其实他说得也对,假如我没有结婚,跟他在一起,是必须想着婚姻的,而现实中恰恰是婚姻让我们分离。

熟识的亲朋好友都说,张育是个好丈夫。每每听到这样的评价,我就心虚不止。我不是一个好妻子,对婚姻的背叛足以将一个女人从一个好妻子的行列永久除名。我不再害怕与孙名的暧昧关系被发现,连最坏的结果——离婚我都想好了,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呢?

我和孙名平常几乎不联络,每次见面后,接着就肯定有一段时间各自都变得杳无音信。我的生活里似乎就没有他的存在。他在离市区20多公里的远郊上班,租住的是附近的民房,前后左右找不出认识的人。我曾听见他对房东说,我是他妻子,在市里工作。房东是个50多岁的老太,哪会想到我们做着离经叛道的事情。

两年,就那么跌跌撞撞地过去了,我的生活在掺入一段婚外情之后,有过被撕裂的地方,但现在又被一一缝合。慌乱没了,内疚没了,恐惧也没了。结婚时曾想过,跟张育的婚姻可能不会维持太久,可现在,连离婚的念头都被剔除得一干二净了。有一份真挚的爱可以让心依靠,有一个平静温暖的家可以用来存放琐碎的日子,再贪婪的女人也会知足。

两个男人分割了我的生活

孙名身边没有别的女人,他是个固执的男人,他说他只爱我。而我呢,应该说是很自私的吧,甚至从来没替他想过将来。有时候是不敢去想,我不知道他走了,我的心该放在哪,或许身体都找不到好的出路。那时我已跟张育分房而睡,理由是他经常加班晚归,吵着我休息。夫妻生活在我的掌控下越来越少。每当张育蹑手蹑脚地走进我的房间,我就突生一种本能的抗拒,却又无力抗拒,支撑那个过程的,变成了一种义务似的给予。张育大概也感觉到了家庭生活里微妙的变化,提出要个孩子,说有了孩子,日子就不会那么单调了。我说,再等等吧,还早呢。他也就不再强求。但后来一念之间,我却毅然怀上了孩子。2003年8月,孙名很突然地告诉我,他走投无路了,家里逼他结婚。这事本来算是正常,我却震惊,追问为什么。其实,对于来自农村的男人来说,到了二十七八是该结婚了。

那天晚上,我能感觉到他抱着我时,手在战栗。因为心里想着别的,我们经历了一次最索然无味的身体交融。我把耳朵紧贴到他的胸膛,听到的是一片混音,那是不知所措的男人才会有的心跳。我问,是要我离开,还是你主动离开?他轻拂着我头发的手突然停住,说,我都做不到,除非你对我没有了爱。四目相对,彼此无言。

坐车回市区途中,我决定自己离开。当时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怀个小孩。回到家里,我对张育撒了个谎。我说,我们要个孩子吧,别人都说我这个年龄生孩子最合适。张育的眼神中倏地闪过几丝诧异,毕竟以前我从来都是反对这么早生小孩的。

我开始压抑着心中的渴望,不再去找孙名。这么久以来,孙名已经习惯不约我而是在房间等我,所以当我一个月都毫无音信时,他慌了,违背了我们的约定,在深夜把电话打到了家里。好在孙名知道我说话不方便,只说句“你至少应该让我知道你是不是还好”就匆匆收了线。

第二天,我给孙名打电话,告诉他我准备要孩子了。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准备用这种方法来逼迫自己离开我?我很奇怪他把我的心思猜得如此透彻。我说是的,纠缠了这么久,我才明白,我应该为自己所爱的男人的幸福让路。他几近歇斯底里地喊道,你以为你离开我就一定幸福吗?他猛地挂断了电话。几天后他就把手机号码换了,并搬了家。或许他也想明白了吧。我这样替他解释和安慰自己。

我的生活开始有些乱了,但只是一种失去平衡后的微度倾斜,不会翻天覆地。浑浑噩噩中,我等来了妊娠反应。没有孙名,肚子里多了一个可以偶尔幻想偶尔期盼的孩子,日子似乎也能勉强过下去。我以为孙名再也不会找我了,直到次年4月。

那天中午,孙名打电话给我,很坚决地提出见面,甚至以死相挟。我敢肯定,仅仅靠自己,我是无法拒绝的,好在有已开始微微挪动的孩子。我说见了面又能怎样呢,如果你看见我腆着肚子,你就会后悔。那以后我们还能再相爱吗?他的语气中显然带着哀求。泪在那一瞬间,滑落两颊。

一个男人不管怀有怎样的心态,能如此痴心对你,你能不感动吗?我甚至在想,彼此分开的这些日子,他是怎样熬过来的。孙名就这样重新回到了我的生活里,但我们并不见面,只是通电话而已。那个时候的我,天天就想着快点把孩子生下来,心情急切得像要扔掉一个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包袱。

2004年9月,我在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孩子自出生那天起,基本上都由张育的母亲带着,无所事事的我对孙名的想念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为了方便与孙名见面,我不顾家人的反对,主动缩短产假,提前到单位报到上班了。

见了面,关了门,没有任何言语的过渡,我们迫不及待紧紧拥抱……他真的是一个永远活在幻觉里的男人,对他的这种感觉从大学起就盘在了我的脑子里。我那么爱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一次,我觉得他爱得有点傻,可是这样的感觉仅仅维持了不到5秒就消散了,毕竟,我的爱也聪明不到哪里去。与孙名关系的复活,让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有一份真挚的爱可以让心依靠,有一个平静温暖的家可以用来存放琐碎的日子。只是有了孩子和婆婆横在中间,我不敢像以前一样恣意放纵。我以恢复身材为由,装模作样地去报了个女子健美操班,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实际上除了报名那天,我就再没去过。这个没人去管没人去怀疑的时间,我把它用来与孙名见面。早上去,傍晚回。

他的离去完整了我的婚姻

眨眼间,就到了2006年的夏天。女儿一天天长大,乖乖的。彼此对女儿的喜爱,让我和张育也拥有了一些难得的、从内心认同的快乐时光。我像演技极好的演员一样,不露声色地扮演着双重角色。星期六与孙名幽会;星期日,如果张育有空的话,我们就一起带着女儿,去公园或广场走走。

第97篇、爱情故事我的爱情如何跨越时空的界限

在新婚妻子充满离愁别恨的哭声中,我毅然踏上了异国求学之路。

刚到温哥华,我虽极其思念妻子,然而繁重的学业与急着补习尚不太熟练的英语,使我根本抽不出多少时间顾及儿女私情。妻子的信却是一封又一封地翩然而至,诉说着相思之苦。当我渐渐地适应了异国生活时,才感受到身在异国的孤独。

温哥华的春天,温柔而轻曼,这种舒适的天气更易唤起身在异国的我怀念在襄城与妻子甜蜜的丝丝缕缕。回忆过后继之而来的是更大的失落。可这种失落并没有促使我去寻找其他女人来慰藉自己孤独的心灵,周围许多来自国内的留学生大多在国内都有妻子儿女,他们却都互相依靠关心,两颗同样孤独的心灵碰撞后,不计索求地在国外过起了同居生活。开始我对这种生活方式十分不屑一顾,在我认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们这种生活方式简直就是对爱情与家庭的亵渎。

任何一个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可能都有这样一种痛苦感受,那就是在国外生病。那种不但要忍受生理上的病痛折磨,更要忍受孤独的滋味,令人毕生难忘。秋日的一个下午,在教室里正上课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腹部异常疼痛,大滴大滴的汗珠顺额而下,几个中国同学见势不妙,连忙把我送到了医院,经检查原是患了急性阑尾炎。幸好手术及时,没有造成穿孔。

手术后的第一个夜晚,送我进医院的同学都已回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静得令我心灵窒息的病房里。回忆起在国内时,要有个小病小痛时,父母、妻子都会着急地奔前忙后,爱心浓浓,而今……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心灵的脆弱,面对窗外的明月,我默默地咀嚼着孤独并忍受着刀口的隐隐作痛,泪水打湿了枕巾。

突然我想起了襄城的那个温暖小家,因顾及到经济原因而很少往国内打长途电话的我,再也忍不住寂寞的煎熬,拿起手机毫不犹豫地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久违的妻的轻柔声音在耳旁响起:“喂,哪位?”“我是……”不知为什么我竟无话可说。妻听出了是我的声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呀?我真的受不了了。”听着妻的凄然哭声,我也哽咽了,我当然明白妻子的感受,一个人的长夜总是难以度过的,我一个男人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形单体薄的女人?

我不忍心让妻子再遭受一年多的相思之苦,待她的哭声稍稍平静时,我沉重地说:“要不,咱们分手,你另找一个。”

电话那端,沉默良久。啪的一声电话被挂断了。望着医院病房洁白的天花板,我长叹一声,苦苦思索:为什么分居两地,夫妻俩都被相思折磨着,可是电话里想进行情感的交流时,却无语。难道长久的分离给两颗本相爱的心设置了一扇难以跨越的心灵帷幛?正想着,伤口的疼痛又紧跟着袭来。

出院那天,留学生朋友为我小庆。在他那间租住的小房里,我第一次见到枫,一个来自台北的女子。枫尚未结婚,一个人独自到加拿大求学。枫有着宝岛女人特有的气质,虽是第一次见面,我却和她谈得很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被枫深深地迷住了,我像在国内与妻恋爱时的心态与行动一样,努力地制造与枫的见面机会与情感联络。枫与我的感情随着接触交流的增多而不断升华,我们像异极相吸的两块磁石般深深地相互吸引着。

那一天,我在枫那张小床上突破了心中的那道道德防线。之后,我与枫同居了。我虽有些愧疚于国内的雪芹,但在异国他乡孤独的滋味是没有长期在国外待过的人所难以感受到的。此时,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在国内已有妻女的留学生在国外另觅新欢。也许有人说我的行为,是见异思迁,但的的确确我的感受是这样的。

再也接不到雪芹的来信,我似乎有某种预感,但我没有勇气去求证。

那天,我接到母亲的电话,母亲愤怒地告诉我,雪芹又找了一个男人甚至公然地同居了。三年的求学生涯终于以优异的成绩结束了,而且我还获得了加国的永久居留权。但我还是决定回国一次。因为,我不想因我的因素,而给雪芹设置追求幸福的障碍。

离婚手续办得很顺利。当我踏上飞机准备返回加国时,冬日的襄城雪花飞舞,我突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我和雪芹的感情与婚姻就这样一切消失于无形,虽然在温哥华有着我的另一份真爱,但牺牲已有的爱去换另一份爱的代价是否值得?难道我三年前的出国求学本身就是个错误?

第98篇、爱情故事能触碰到幸福的地方很远

我相信,爱其实是有生命的,有的爱可以缠绵一生,激越跌宕;而有的爱只是片刻烟花,是刹那芳华,一瞬间将生命照亮。

华丽的流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对文字不怀敬畏的写作,也是耍流氓。

【1】

第二天,沈老先生在篮彩驿站为我们举行了盛大的圣诞晚宴。篮彩驿站建在即将修复的百年老字号程协盛民窑中心的西北角上。名为驿站,实为含居住和文化交流一体化的陶瓷文化会所。占地不大,200平方左右,仿明清的建筑,外墙也是用一些碎瓷片砌成。框架为木质,辅以青砖碧瓦。驿站内,诸多老先生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民窑制品装饰着各处。驿站外曲径通幽,且有流水环绕,流水沿着芭蕉或者其他灌木蜿蜒流出墙外……古色古香,置身其间,给我一种穿越时空、恍如隔世的感觉。

【2】

就当我在驿站溜达时,传来一个让人着迷的声音“喜欢吗?”抬头见一个近30岁的男生站在我面前。穿黑色的中山装,戴黑框眼镜,一如旧时文人。一副知书达礼的模样。声音是磁性的,但“磁性”这个词我总觉得很俗气,不想用在面前这个男人身上。后来他给我说到程协盛,此前我也做过这方面的史料收集,但显然面前的这个男子比我懂得要多很多。

“其实你可以多待一些时间的,如果你愿意,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男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不远处的掌声打断了。那边沈奇常先生主持的圣诞晚宴开始了,男子慌忙站到了老先生的边上。此时,我才知道男子便是沈老先生的四公子沈汉生,曾旅居日本,现归国,协助父亲修复程协盛民窑。

回到房间,我的脑海里面还是闪现出沈汉生的影子来。我承认我对他一见倾心了。

让我回归到现实的是林一凡的电话。这样多年来,我到哪里林一凡的电话就追到哪里。在电话里,他又一次劝我不要整天满世界乱跑,安安心心嫁给他,相夫教子。我知道林一凡是个好男人,是高雄市首屈一指的律师,又有良好家世。跟着他,我根本不必为未来担忧。安安分分是他给我的唯一要求。我也爱他,但还是说服不了自己现在就过那种没有了想象力的安逸生活。

圣诞后的第六天,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便先行回了台北。我执意留了下来,因为这座古镇,和一些我一下说不清的思绪。

【3】

因为临近旧历新年,这座古镇也放缓了它的步伐。它缓缓地行走着,给我更多的时间可以从容地观察它。沈汉生便成为我的导游。

他还是穿那种颜色中山装,几天来都没有改变。

“你没有换洗的衣服吗?”认识的第四天,我们已经放下了彼此的拘谨,我开始调侃他。他吐字缓慢地问我:“国父中山先生也没有换洗的衣服吗?”然后开心地笑了,像个孩子一样。然后他给我讲起他一直就是这样的着装,迷恋中山装。我没有告诉他我也是一个中山装控。

很快就是旧历年。大陆的春节和台北并没有多大的差距。亦是礼花鞭炮,走亲访友。

团年饭之后,沈汉生来敲我的门。“我带你出去兜兜风怎样?”很神秘的语气。我喜欢他这种神秘表情,便跳上了他的老式红旗。

车子驶进城市的夜幕,车内放的是一首《倾国倾城》:所以倾国倾城不变的容颜/瞬间已成永远……身侧两边万水千山/此刻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静夜如歌般委婉……

彼时,我突然想起一部老电影《玻璃之城》来。那样的迷茫夜色、那样的城中小路、那样的窗外树木,还有时不时照亮夜空的礼花……仿佛他是我的港生,我是他的韵文。时光流转,我有穿越的幻觉。

沈汉生看着车前方,向我滔滔不绝地讲述景德镇的历史,然后教我说景德镇方言,仿佛要我一下就变成景德镇人似的。后来,他沉默了,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也沉默了。不沉默的是车外的礼炮。此前,我一直以为爱情应该是那种很激烈的,那天我才发现,真正的爱情才是安静的,细无声地渗进你的灵魂。我和沈汉生的感情就像越来越浓厚的夜色,在不断渗透交替,很安静很美好。

那夜,林一凡的电话我没有接到,因为我正和沈汉生在外面兜风。我再打电话回去,林一凡竟然关了机。我索性也关了机。我知道在这段突如其来的恋情里,我就像穿上红舞鞋的女孩,只有不断旋转下去,否则就是死亡。

【4】

我喜欢和他共度生命的每一秒时光。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敲了他的门,因为我想和他待得更长,更何况我们约好去看程镇故居的。

但彼时有电话来。沈汉生有慌乱的神情。他跑到我很远的一个地方接电话去了。我听不到他的声音,只可见有寒冷的风把他的头发吹乱。三十多分钟后,他回到我身边。不再言语。

沉默地开了十几分钟的车,沈汉生断断续续讲述了他的故事:前女友和他是高中同学。短暂的恋情抵不过她父母的一直反对。他们希望她远嫁日本。拗不过父母的她终于走了日本。但第二年,就偷偷地把他办到了日本。也有过短暂的幸福。但不知什么原因,她父母还是知道了一切。强制性地让女儿和一个日本人成亲了。爱情终于抵不过命运之手。不是不爱,也不是爱得不彻底。对于一个22岁的女生来说,必须在亲情和爱情之间作出抉择的时候,一个传统家庭的孩子还是选择了亲情。

“现在她回来了,带着我们的孩子。”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吐字缓慢,但一个个汉字如针尖一样扎向我的心,谁都可以想象我当时震惊的程度。

我理解他作出的抉择。如果角色交换,我也会像他一样。

好在我对沈汉生的爱才刚刚开始,我亦没有对他表白,可以保留我的自尊。我亦有更多的时间去修复自己的伤口。生命中,我们都在等待着修复,就像沈奇常老先生修复百年老字号程协盛,这是他生命中最辉煌的梦;就像沈汉生修复和初恋的感情,这是他爱情中最辉煌的梦……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可是我的梦想又会在哪里呢?

【5】

大年初八,航班恢复,我终于离开了景德镇。

是沈汉生送我去机场的。当这座历史名城的风景在眼前逐渐淡去,我知道再也不会回来。彼时,我的泪流了出来。

他在机场安检处,抱了我一下,是那种成年人之间的礼节。但我可以感受到身体内巨大的风暴,带着温暖与激烈,海啸一般,但不久就复归平静。我相信,爱其实是有生命的,有的爱可以缠绵一生,激越跌宕;而有的爱只是片刻烟花,是刹那芳华,一瞬间将生命照亮。但不管怎么说。在这段最美的时光里,我曾和一个人相遇,并爱过他,虽没有波澜壮阔和没有太长的时间,但它像一阵轻风,吹拂了我青春的身体,让我感受生命的温暖与舒适,这便是美好。

我用唇贴在他耳边轻声细语“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后,进了安检大厅,不再回头。

【6】

2009年春节过后,台北民窑研究中心的3位陶瓷研究员重返景德镇。其后也陆续给我发来一些程协盛民窑修复的进展报告,但那时我已经忙于筹办和林一凡的婚礼。因为我决定停下了脚步,安心地嫁给林一凡,做他的新娘。

那年的12月,我把手交付到林一凡手上,在神圣的教堂,我对主起誓。“真诚的恳求上帝让我不要离开你,让我跟随在你身后,你到哪里我就会去到哪里,因为你的停留所以我停留。你爱的人将成为我爱的人……你在哪里死去,我也将和你一起在那里被埋葬……”

彼时,我想起沈汉生曾对我说,“如果你愿意,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地方。但我相信,那里应该离幸福很近很近,又很远很远。近到我触手可及,远到我不可触摸……

那天,台北下了一场很大的雪,覆盖了教堂的屋顶和四周的树木。它埋葬了很多东西,包括我内心里曾有过的愿望。

第99篇、爱情故事牵挂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和你,是不是早在几百年前就曾有过擦肩一遇的前世之缘?

否则,宇宙之大,我为什么偏偏把你牵挂!

现在的你,一切的一切,都还好吗?

落地阳台的玻璃窗前,绽放着一盆山茶花,看到它娇美的身姿,我不由想起了你。这是不是就是人们常说的牵挂?

牵挂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牵挂就像一杯清茶,淡淡的,却沁人心脾……

牵挂你的时候,我的心,犹如饮入了一杯浓浓的酒,又仿佛注目着盛开的花儿……陶醉着的,是我的情怀,还有,我对你的一次又一次深情的回想。

牵挂着你的那一颗痴情的心,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到处繁殖……

淅淅沥沥的夏雨,在我眼前的天空洒落,朦胧着楼宇,暗淡着天地。在我的眼里,细雨是在向大地倾诉着润肺浸腹的牵挂,投递着的是它的悠悠思念;柳叶娉婷,随风摇曳,拨动着湖面的琴弦,弹奏的是相依相恋的对水的牵挂之音;潺潺流水,绵绵东逝,波动着的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心跳,送去的是对大海无尽的牵挂,留下的是倒映着的树影摇晃出的墨绿色思念;绵延不绝的萋萋芳草,铺展着缠绵的情思,却是在宣告着一种永不枯竭的对远方的牵挂;花中的蕊儿,嫩雅娇羞着痴情萌发,用温馨述说着的是对蜜蜂的牵挂;山谷里的鸟儿婉转啼鸣,用乡音脆甜着清新的空气,传递着的是对青山绿水脉脉含情的牵挂;彩蝶翻飞翩翩起舞,悠然信步忽上忽下,是在用矫捷展现着对百花儿的牵挂;白云看似轻松舒适乘着风儿飘然浮动,其实何尝不是在用飞翔诠释着对蓝天的牵挂……

这些,所有的这一切,是不是也代表了我对你的牵挂呢?

怪不得自从有了诗经、有了风雅颂开始,到唐诗宋词……数千年的岁月中,牵挂一直是一个永不衰竭的主题;怪不得人世间的男男女女,为它痴迷不悟着彻夜难眠牵肠挂肚;怪不得南来北往的漫漫邮路上络绎不绝地往返着从未停止的鸿雁传书……

风吹杨柳雨打芭蕉时,人最容易产生牵挂;月明星稀举杯消愁时,人最容易产生牵挂;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时,人最容易产生牵挂;佳节来临欢聚一堂时,人最容易产生牵挂;烦恼缠身难以释怀时,人最容易产生牵挂;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时,人最容易产生牵挂……因此,我想说的是,牵挂与生俱来,牵挂无时不在。

有人说,牵挂,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深深惦记。

那么,牵挂像不像是我手中握有的、被我放飞着的风筝的那一条长长的线呢?在另一头儿,连接着的,一定是人类最宝贵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喽。

如此说来,那么,一个人要是多了一份儿牵挂,是不是也就多了一份儿幸福呀!

牵挂是情感的寄托,“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是一种牵挂,“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是一种牵挂,“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是一种牵挂,“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是一种牵挂,“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是一种牵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是一种牵挂,“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是一种牵挂,“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是一种牵挂……然而,我认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才是牵挂的最高境界,其惦念之情之殷切之深广,实在是非笔墨所能言表。

说牵挂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是因为牵挂摈弃了虚伪和杂质,没有功利的色彩,还因为牵挂是一种不求回报的慷慨。

我在牵挂的时候,已经将我埋藏于心的深深祝福和默默祈祷,蕴涵其中了,我的思念我的情爱我的感激我的心愿我的祝福都浸润在里面……

我牵挂我的父母,我的兄弟,我的姐妹……他们是我的至亲至爱;我牵挂我的老师,我的同学,我的同事……他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牵挂我的红颜知己,我的那个另一半……有了他们,正因为有了他们,我的生命才因此逐渐变得有了激情,有了活力,有了缤纷色彩。

什么是永远?

好久好久是多少年?

请相信,我的朋友,在我今后的生命中的每一天,不论我在不在你的身边,我都会将你们放在心间,那,就是我对你们的挂念!

第100篇、哲理故事笼子和小鸟的爱情

一只笼子和一只小鸟相爱了。笼子跟小鸟说:“我是一只笼子,是用来关鸟的那一种……笼子。”鸟儿说他知道。

过了一会儿鸟儿问笼子:“你会关我吗?”

“我不会,可是,我却希望你……永远都在我身边……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笼子艰难地回答。

鸟儿微笑了,我会的。因为你对我而言,更像一间温暖的房子,而不是一个冰冷的笼子。不可言喻的幸福充满了笼子的心。

于是笼子和小鸟很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早晨鸟儿会去寻一些小虫果腹,再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上纵情飞翔。傍晚回来,便哼唱起悠扬的旋律,点缀每一个美丽的黄昏。夜深了,鸟儿就依在笼中皎洁的月华里甜蜜地睡去。

可是,有一天,主人发现了睡在笼子里的小鸟,就锁上了笼子。

笼子心想,这样小鸟就可以一直跟它在一起了,可是,她它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由,爱情还会存在吗?不会。

而鸟儿的爱情,对笼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笼子不愿意看到鸟儿失去自由,更不愿意看到鸟儿伤心,也不愿失去鸟儿对它的爱。

它深情地看着睡在自己怀里的鸟儿,含泪说道:“再见了,我的爱,希望来生我们能够再见。”说完,笼子就四散裂开,轻轻地坠落……

大道理:

自由和爱情并不是相抵触的,它们可以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但是如果一旦失去了自由,爱情恐怕也不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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