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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狼的爱情动物故事
梨花盛开
1963年的额伦草原是那样美丽,碧绿的草场像修剪过的草毯子,远处,一层一层的山浪漾向云天交接的地方,绿草青山蓝蓝的天空,羊群和马群像大朵牡丹花一样盛开在草原上。
三个着蒙古装的猎人骑着快马急驰过一座山包,他们在追赶两只溃败的狼。三天里野狼和他们一直像捉迷藏一样,时隐时现,作为经验丰富的草原猎人,还是从狼的粪便足迹里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于是他们一直紧追不舍。
这天他们终于赶上了狼,在那道高高的山梁上,两只狼跌跌撞撞跑上了山脊,三个猎人兴奋异常,从下面慢慢靠近山脊,近了距离他们才看清,两条狼一公一母,公狼毛色银灰,体格健壮,母狼同样有一身银灰的毛,她身材矮些,有些消瘦,她的一只前腿蜷缩着,是一只受伤的狼,瘸了前腿的母狼是跑不快的,所以他们能够撵得上这对狼夫妻。
猎人从三面慢慢地向狼包抄过来,公狼领着蹒跚的母狼向更高处爬行,母狼动作很缓慢,公狼不得不停下来等等她,焦急的眼光望望逐渐接近的猎人,而猎人已经举起了猎枪,突然公狼撇下了母狼跑开了,山脊上公狼跑的很快,他要把猎人引开,三天来,他完全可以抛下受伤的母狼自己逃命的,他没有,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他还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猎人一迟疑,母狼钻进一个最近的山洞,公狼冲到断崖顶部,转过身来背对悬崖,寒光闪闪的狼眼凶光毕露,他直着身子,高昂着头,两眼逼视着逼近的猎人,一副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样子。银灰的狼毛在微风中微微颤动。
猎人停了下来,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举起猎枪瞄准目标,扣动了扳机,枪响的同时,狼冷不丁来了个180度转身,像狼牙山五壮士一样跳下悬崖,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快到深深的悬崖下没有传来任何声响。猎人们遗憾地去找那只母狼,母狼钻进了一个风化了的洞穴里,猎人找来干的和湿的柴草堆在洞口,点火熏烟,他们把股股的白烟往洞里扇,不一会,洞里传出母狼咳声,烟越熏越大,母狼的咳嗽声越来越剧烈,仿佛患气管炎的病人,咳的五脏六腑都要出来了,猎人紧紧握住枪,紧张地盯着洞口。
突然哗啦一声响动,风化的洞穴突然塌方了,石缝中冒出白烟股股。剧烈的咳嗽声骤然停止。
母狼自己扒塌了洞穴,她把自己埋葬了!这天晚上,清冷的月亮升上了山脊,山风吹动着那只悬崖下的公狼,公狼醒了过来,他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子,他受伤了,悲壮的跳崖伤了他的头和腿,浑身血淋淋的,他那浸透了鲜血的毛贴着身体弄得他很不舒服,他试着往前爬了一步,一阵剧烈的疼痛疼得他难以忍受,他望着山脊,咬着牙开始了艰难的爬行。
几天后有人在山脊上发现了一只公狼,狼已经死去了,伸直了四肢微闭着双眼,像睡着一样,也许他在做梦,梦中和自己的妻子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妻子是那样灵巧,他是那样威猛,他们是一对自由的草原狼。
死去的公狼身体很轻很轻,他爬到山脊,这段路程耗尽了他身体里的鲜血。人们可以顺着一路的血迹清晰找到公狼的爬行路线。
公狼死了,他的身体正下方的沙土中长眠的是自杀的母狼。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准确地找到土层下的母狼葬身地的,没有人知道狼是以怎样的毅力爬上山脊的。
第2篇、爱情故事最年轻金马奖女编剧:等待你暖阳般的微笑
2014年10月1日,北京的一家饭店里张灯结彩,鞭炮齐鸣,著名的美女编剧鲍鲸鲸披上洁白的婚纱,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王冉携手步入婚姻殿堂。交换戒指的那一刻,鲍鲸鲸幸福无比地对王冉说:“我愿意用一千万年等待你初春暖阳般的微笑,世间永远善变,而我却永远爱你!”
鲍鲸鲸曾经凭借电影《失恋33天》,一举创造了华语电影的票房奇迹,她也凭借该片获得第49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编剧奖。鲜为人知的是,该片中的男主角“王小贱”正是以鲍鲸鲸的男友王冉为原型。鲍鲸鲸与王冉在现实生活中,也曾经有过一段“失恋33天”的悲喜过程,只不过与银幕上的结尾不同,鲍鲸鲸与王冉最终守得云开雾散,迎来了幸福满满……
大一结缘,青春的情愫涛起波涌
2006年11月的一天,北京电影学院的一条林荫道上,几个刚刚看完影片《爱玛》的学生一边走,一边大声议论着刚才的故事情节。兴奋之下,一个叫王冉的男生说道:“爱玛说得太对了,世界上总有一半人不理解另一半人的快乐,在这种不理解中,人生才充满了挑战,充满了无尽的乐趣,更值得为之坚持和逆流前行!”
正在王冉激昂地表述想法之际,一个女生“不识时务”地和他唱起了反调:“什么充满挑战,依我看浮生若梦,韶华易逝,虚虚实实的繁华背后,总有掩盖不住的苍凉与叹息,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走下坡路的过程。”“就是,就是。”另外几个女生凑起了热闹,大声地附和着鲍鲸鲸的观点。此时,王冉被噎得脸都涨红了,鲍鲸鲸悄悄地捂着嘴,得意地笑了起来。
1987年1月,鲍鲸鲸出生在北京一个军人家庭,受到家境的影响,鲍鲸鲸从小便开始练习毛笔字,熟读各种历史书籍。
上初二的那一年,受到父母不断鼓励的鲍鲸鲸开始写第一本小说。为了支持她,父母还特地给她买了一台新电脑。那段时间,鲍鲸鲸每天晚上都会在9点准时打开电脑,对着屏幕一顿噼哩叭啦,4个月的时间,她码出了20多万字。可是这本定位“青春伤痕类”的小说,父母却完全没有看懂,几个小闺蜜看了也是连连摇头。这一下,鲍鲸鲸知道自己写得“太烂”了,气愤之下的她把打印好的书稿一张张地撕下来,再揉成团掷在地上,很快,满屋的每一个角落都是纸球……
2005年4月,沉浸书海多年的鲍鲸鲸决定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由于心里没底,鲍鲸鲸直到专业课通过后,才把此事告诉家人。幸运的是,凭借着扎实的文字功底,鲍鲸鲸最终收到电影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进入电影学院没有多久,鲍鲸鲸便听说就读广告导演专业的王冉是个“才子”,虽然比自己大了一届,但他的几部作品在校园里口碑极佳。一次同学聚会上,鲍鲸鲸见到了王冉。当时的王冉皮肤黝黑,穿着起了毛边的牛仔裤,套了件T恤,外表显得很随便。鲍鲸鲸不客气地对他说:“你就不能穿得严肃一些吗?和刚刚认识的女孩子在一起,你得注意点儿形象!”王冉先是一愣,很快进行反驳:“学编剧的女孩我最不喜欢,整天就知道拿着笔,或者对着电脑胡思乱想各种事情。和这种不着边际的女孩在一起,我没有必要注意形象。”就这样,两人在互相起哄,互相“抬杠”中认识起来。
奇怪的是,鲍鲸鲸虽然与王冉一直“作对”,但一种说不清的情愫却在她的心底蔓延开来。她在自己新写的一部剧本中,这样朦胧地写道:“我知道,市面上的好青年有很多,一定有一个人,幽默而不做作,温柔而不咸湿,相貌不用多端庄,但随便一笑,便能击中我心房。茫茫人海活跃着这么多的怪胎,我难道还容不下这样一个人存在?”写完之后,面对这些文字的鲍鲸鲸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分明就是在说王冉嘛!
2007年1月,两人在结识了半年之后,首次合作了一部《文竹》的短片,剧本由鲍鲸鲸亲自操刀,王冉找来几个临时演员,并亲自进行导演。没想到,这部短片竟然“一炮而红”,在当年的校园短片展上,一举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文竹》的获奖,成了两人感情的“催化剂”。那天晚上,王冉主动请鲍鲸鲸吃了一顿她最喜欢的“铁板烧”。饭后的两人走在灯火迷离的街道上,像往常一样唧唧喳喳地聊着。突然,王冉静了下来,在一处街灯之下,他认真地对鲍鲸鲸说:“鲍鲍,我要和你谈恋爱!”鲍鲸鲸顿时心跳加速,嘴里却调侃道:“你不是在演戏吧?”王冉整个人像被冻住了,好半天才缓过来,再次认真地对鲍鲸鲸说:“这可是我第一次向女孩表白,你竟然这样开玩笑,我是认真的!”鲍鲸鲸笑了起来:“要拒绝的话,我早就拒绝了,女孩子总要多问几句,你说是不是?”爱情在那个温馨的夜晚,不经意地向他俩靠近……
无意摩擦,打造“失恋33天”
两人悄悄恋爱之后,王冉很快体味到鲍鲸鲸的细心。王冉是近视眼,在野外拍摄一些短片时,为了在现场工作方便,他一般都戴着隐形眼镜。可是常戴隐形眼镜眼睑容易发炎,消炎用的药水要随身携带。鲍鲸鲸发现,由于拍片节奏太快,王冉常常忘记带眼药水,眼睛也时不时地发痒和红肿,有时还耽误拍摄。于是,鲍鲸鲸就随身带上眼药水,让王冉感到好体贴。
鲍鲸鲸也时不时地体会到来自王冉的浪漫。一个初冬时节,她骑着电动车去看望王冉时,王冉发现她的脸颊冻得通红,不禁责怪道:“你怎么不穿得厚一点儿,这样太容易感冒了。”鲍鲸鲸的手却朝他一摆:“咱俩都是在校生,交完学费后,剩下的只有生活费了,这点儿生活费还要挤出一些去拍片,你说说,我到哪里去弄钱买衣服?”
让鲍鲸鲸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两天之后,王冉便为她买来了一条红蓝相间的驼绒围巾,当看到上面的标志时,鲍鲸鲸惊讶地说:“天呐!你为了这条围巾预支了几个月的饭钱啊?”可是王冉却手捧着这条围巾,对鲍鲸鲸深情无比地说道:“鲍鲍,我没有万贯家产,更没有显赫的家境,可我有一颗真诚对你的心,谢谢你来到了我的身边!”王冉满以为自己的一番措辞,再加上这条温暖的围巾,会把鲍鲸鲸感动到热泪盈眶,不料鲍鲸鲸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王冉,你咋这么‘二’?看来真的是提前支了伙食费,饭都吃不饱,又何必去买这么贵的围巾呢?”王冉的脸上现出一丝尴尬,鲍鲸鲸赶紧刹住笑声,真诚地对王冉说:“你的心意我明白,我笑你是希望你以后别浪费钱。但是我相信,你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子汉!”王冉闻听此言,高兴得抱起鲍鲸鲸不停转圈……
第3篇、爱情故事有这样一个女人
有这样一位50后的女人,她叫静琬,这个美丽的乳名是母亲起的。
小时候的静琬并不美丽,因为她的伶俐可爱赢得众人的喜欢。在她刚刚牙牙学语的时候,父亲的警卫员总是教她用“结巴”的方式来表达,因此,她说话时渐渐地形成了口吃,这样,更加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成为了大家的开心果。
读小学时,因为她的娇小和性格的孤僻,并没有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注意。当她迈进中学大门的时候,一下子长大了,亭亭玉立,才华出众,摘下了班花乃至校花。 也许是青春期在作怪,静琬吸引了很多男孩子的眼球,她的文具盒里、书里......常常夹塞着小纸条或书信,打开来,全是男孩子的情书。那时的她就学会了淡定,一一回绝,表现自如。
转眼间,静琬参加工作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也许是她的自身条件有些优越,也许是上帝在掌控,也许......在静琬的身上增加了一点儿傲气和挑剔。她择偶的要求不是看重财富或区域,而是人格和才智,相貌还要得体。她知道世上无完美,但她要求最好的。其实,她的心里还真得有几位白马王子,个个都是才貌出众,都在一如既往地追求着她。他们之间是挚友又是竞争的对象,这可难倒了静琬,她清楚地知道,只能在这几人中选中一位。她辗转反侧,最终选择了一位,个子高高的,英俊潇洒,是当地有名的才子。她再次辗转反侧,却拒绝了他,原因是顾及另外几个人的感受,只好忍痛割爱。这几次辗转反侧,这几次痛苦的决定,只是藏在自己的心里,因为那个年代的择偶还是属于封闭式的。
婚后的静琬,对待工作和家庭始终是分开来的。在工作中,她是有思想有内容的女人,是一个佼佼者,眼里可以不容沙子,可以较真。但在家里就不一样了,她的思想变得很简单,因为家里不是说理的地方,她只想努力做好女人,好妻子,好母亲。一路走来的风雨历程如同厚厚的一本书,翻不完。在床榻上,与老公窃窃私语过,也背靠背过;饭桌上的碗里飘逸过幸福的味道,菜碟也碰碎过;手牵手吮吸过大自然的美好气息,也被鸡毛蒜皮之事纠缠过;努力做过友善和睦,也被所谓家庭原则交锋过......她常常念叨这样一首歌词:
女人的泪一滴就醉
男人的心一揉就碎
爱也累恨也累
不爱不恨没滋味
不要说你错不要说我对
恩恩怨怨没有是非
人生这个谜几人能猜对
爱情这杯酒谁喝都得醉
静琬常说:“我是常人,就应该接受常人的人生。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与自然界中春夏秋冬是成正比例的,如果失去了这些,会怎样?
这就是静琬,美丽而平凡,风情而淡定,刚毅而贤惠,责任而守望......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第4篇、爱情故事有钱之后,再离婚
我和妻子都是工薪阶层,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一家三口也就勉强吃饱穿暖。我和妻子经过五年恋爱才结婚的,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可最近,妻子参加了几次同学聚会后,我们的关系突然变得紧张了起来,她几次提出要跟我离婚。我问其原因,她说主要是因为我们太穷。
这让我接受不了,于是我问她:“那为什么当初你死活要嫁给我?”
“因为当初我不知道钱有这么重要。”她说,“我们什么时候去离婚?”
“等我们有钱的时候再离婚。”我慢条斯理地告诉她。
“为什么?”
“你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没钱的时候离婚,在精神上,你得不到一点快乐,人家会说你嫌贫弃苦,只重金钱不重感情,会受到世人的指责,也会让自己的良心不安,这会影响你重新嫁人。
第二,没钱的时候离婚,在物质上,你得不到一点财物上的补偿,你依然两手空空。你因为我没有钱而跟我离婚,同样别人会因为你没有钱而不会跟你结婚,所以你仍然还是穷。
第三,没钱的时候离婚,对我们的孩子是一种伤害,法院将她判给我,会跟着我受穷,法院将她判给你,同样也受穷。她失去一个完整的家已经够可怜的了,再让她受这样的苦我们于心何忍?”
“那我们怎么办?”妻子听后觉得有道理,就向我讨主意。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暂时不离婚,用自己的双手去拼命地赚钱,等有了很多的钱之后,我们再去离婚。”我说。
“可那时候我为什么要跟你离婚?我又不是犯精神病。”她说。
“那我们还离什么婚?”我大声地说。
第5篇、爱情故事徐僧问白庆琳,你觉得我招人烦吗
2012年8月,在横店拍戏的徐僧接到妻子这样一则短信:“婚姻像一对筷子,要想夹住里面的幸福,就需要两人一起努力,不然的话,一个人不管怎样折腾,其结果还是为零!”言语中的俏皮,让徐僧忍俊不禁,他立刻回复道:“没错,彼此相依相扶,一辈子不离不弃……”
徐僧是颇具实力的武生演员,生活中的他更是豪爽与大气,甚至有些“大男子主义”,不过,他的妻子白庆琳也不是“省油灯”,两人为此制造出不少摩擦与纠纷。幸运的是,最终他俩意识到:婚姻是一件精美的瓷器,打碎它很容易,粘合起来却不容易,所以需要双方的倾心呵护……
欢喜冤家,初见总是无穷烦恼 ?
2009年6月,徐僧应一位制片人邀请,到澳门拍摄纪念回归的数字电影《菜园街醒狮会》。当时,制片人安排他在咖啡厅里,与另一位名叫白庆琳的主演见面。徐僧对白庆琳并不熟悉,只听说她曾是北京电影学院的“状元生”,是个有着精湛演技的女演员。徐僧正期待制片人好好介绍一番,没想到,当两人落座之后,那位制片人突然说:“你俩先聊吧,我还有点儿别的事情,要提前撤了!”说完后,他真的拿着包走了。
座位上的徐僧与白庆琳十分尴尬,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这哪里像是拍片合作,反倒有点儿像相亲啊!平时很豪爽的徐僧,脸一下红到了脖子根,活泼善谈的白庆琳也变得沉默无语。为了缓和空气里的尴尬气氛,两人只好故意找些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半个多小时后,那位制片人又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一进屋就满脸歉意地对徐僧说:“我的事情办完了,为了方便日后联系,咱们互相留个电话吧!”徐僧心里正没好气,立即回敬道:“即使你留下号码,我也没时间打给你,因为我要结婚了!”制片人有点不相信:“你真的要结婚了?”“那当然,拍完这部戏,我马上要离开这里!”徐僧直着脖梗的样子,给白庆琳留下了极深的第一印象,她想,结婚的事不管是真是假,但这个人一定非常有个性!
几天后,两人一起进驻剧组,徐僧的表现再次印证了白庆琳的想法。当时,白庆琳坐在片场的一个充气沙发上,独自一个人“默戏”。徐僧走了过来,拍拍她的沙发后背说:“喂,现场有人欠你钱吗?”白庆琳被他问得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好随口说道:“没人欠我钱呀!”徐僧说:“那你一个人坐在这儿,铁着脸给谁看呀?” 白庆琳这才知道,自己由于过于投入剧本,一脸严肃的模样“触怒”了徐僧。
白庆琳又好气又好笑,心里想,我可没招你惹你啊!性格倔强的她虽然没有言语,但她把火气撒在了角色里。该片中,两人恰好扮演一对醒狮大会上的“欢喜冤家”,在与徐僧 “掐架” 的戏里,她演得格外卖力。这样的合作,自然让两人没有任何的交流,《菜园醒狮会》拍完后,两人各奔东西,再也没有了任何联系。
2010年年末,徐僧在家更新博客,无意中,他看到了白庆琳的博客,虽然两人已形同陌路,不过想起从前的合作,他还是忍不住看了起来。结果,他很快被白庆琳的几篇日志吸引住了——
“如果非要用一种植物来形容女人,我宁愿做一株青草,不用太娇艳也不敢太凄美,决不奴颜媚骨取悦于人,朴实无华简简单单……”
“马上又要开始一段新的旅程,四个多月的古装戏,去一个大漠孤烟的地方,心里有莫名的酸楚和失落,因为许多人给我爱,我却回报不了。我不能常常陪伴父母,不能常常陪伴亲戚朋友,我有许许多多的不能,我痛恨这种分离和不能,对不起,爱我的家人和所有人……”
徐僧情不自禁地一页页翻看,优美的笔触,一段段饶有趣味的生活花絮,顿时让徐僧感到:这个女孩不但心地善良,还饱含着对万事万物的爱心!想起一年前的不佳表现,徐僧有些后悔,当时怎么就怠慢了这个好姑娘呢?徐僧火速在白庆琳的博客里留言:“我是徐僧,快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两人很快就联系上了。由于白庆琳的爷爷刚去世一个多月,白庆琳当时接戏很少,心情也很低落。那些天,徐僧常常打电话安慰她,为她讲述片场里发生的趣事。白庆琳经常被他逗得开怀不已。连绵的笑声里,两人的距离变得近了。 ?
纠葛不断,情感的路途一片迷茫
挂上电话后,白庆琳既为徐僧的坦诚与直率感动,又莫名地怅然与难受。白庆琳觉得奇怪,明明两人是很普通的朋友,为什么她会有嫉妒的感觉,是不是自己在内心深处,已经暗暗地喜欢上徐僧了呢?
第二天傍晚,徐僧给白庆琳发了条寓意明显的短信:“外面华灯初上,静谧的海滩太美了,真想和你一起去吹吹风……”许久后,没有收到白庆琳的回复,徐僧忍不住又发了一条:“这个愿望看来无法实现了,你要是不去,就让海浪把我拍死在沙滩上吧!”徐僧的风趣,让白庆琳忍俊不禁。白庆琳虽然不能前往北戴河沙滩,但对徐僧的一片诚心,还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不久后,徐僧特地到北京横店,去看望在那里拍戏的白庆琳。几天后的一个中午,他想与白庆琳明确恋爱关系。白庆琳矜持着说:“之前我听很多朋友讲,徐僧是一个很怪的人,也没有人喜欢你!”这时,剧组的灯光师、化妆师午休完毕,正鱼贯着往外走。徐僧的“愣劲儿”又上来了,他拦住他们问道:“你们觉得我这人讨厌吗?是那么招人烦吗?”几个人都被问傻了,一个个都怔怔地回答道:“不烦、不烦!”这时,徐僧一脸坏笑地对白庆琳说:“你看到了,他们都说我招人喜欢!”白庆琳抿嘴一乐,她想,虽然这个男人性格上有些张扬,甚至有点儿“愣”,可是他的大胆与幽默,带给自己无尽的好奇与开心,特别是他追逐爱情的勇敢,更让她不忍拒绝!
横店求爱成功之后,徐僧特地在白庆琳的剧组临时帮忙,一口气待了两个多月。剧组完成拍摄之际,他也随即向白庆琳提出了结婚的要求!感情的进展一日千里,白庆琳被他弄得有点发晕了,犹豫着说道:“咱俩进展得是不是太快了,多留些时间,仔细考虑一下好不好?”徐僧二话不说,立即拿出手机,在上面一边计算一边对她说:“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24小时都陪伴着你,如果一对情侣每次见面5小时,每周见3次面,那么我一天陪你的时间就超过了别人一周相处的时间,如此算来,我们相处的这两个月,相当于别人的一年半!”
第6篇、爱情故事徐悲鸿与孙多慈的“慈悲之恋”
仿佛命中注定,孙多慈会遇见一代绘画大师徐悲鸿,并成为她终生的恋情。出生安庆的孙多慈,清丽、温婉、乖巧,她18岁时来到南京中央大学,作为艺术系旁听生,成了徐悲鸿的学生。
那年,徐悲鸿在南京中央大学教授美术,也专心绘画,他看到孙多慈第一次交上来的画作,非常吃惊。这个女学生用笔坚实厚重,造型准确传神。
他感觉这个女孩有着与众不同的才华和悟性,而她年轻的脸庞,明亮的眼睛,略带伤感的目光,又让徐悲鸿心生怜悯,就有心培养她。初遇徐悲鸿的孙多慈,心底对他无限崇拜。她的话不多,并没有更多地接近老师。
有一天下课,徐悲鸿对孙多慈说:想参观我的画室吗?孙多慈对这突如其来的邀请,又惊喜又意外,她羞涩地点点头。孙多慈在老师的画室里,看了很多他的画作,她深深眷恋在那苍凉的画作中。
这一天,她还给徐悲鸿当了模特,坐在窗边,穿着丹青布旗袍,阳光洒在她的肩头,看起来很美。
具有艺术天赋的人很敏感,也容易寂寞孤独。徐悲鸿结婚多年,妻子蒋碧微则在他的疏忽中沉醉于交际,两人情感正处于疲倦期。而孙多慈远离家人,独自在学校,于是在传授和习艺,倾诉与聆听中很自然地熟识与接近了。
孙多慈喜欢这样的日子,去老师的画室学画,或者和老师同学一起去写生,她在他的身边,脸上的忧伤逐渐消失,她变得活泼爱笑,甚至有些调皮。那段日子,徐悲鸿的心情也阳光灿烂起来,他一心传授指导孙多慈绘画。
如果说这只是师生或者朋友的感情,那么在1933年徐悲鸿离开学校远赴欧洲举办巡回展览,他们之间关系似乎有些不同了,在长达一年多的分别时间,孙多慈发现徐悲鸿在她心里有多重要,刻骨的思念激发内心深处的爱慕,她独自在画作里倾诉着自己初恋的欣悦与疼痛。这一时间,两人在两地书信中倾尽相思。
徐悲鸿从欧洲回来后,两个人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见面,他们在彼此的目光里读到了爱。一次,徐悲鸿带着学生去天目山写生,孙多慈也在其中,在僻静的山石背后,他吻了她。
这师生恋情传得非常快,徐悲鸿的妻子蒋碧微闻得此事,心内像燃起大火,蒋碧薇冲到徐悲鸿的画室,迎面就是一张孙多慈的画像,她年轻貌美,目光纯净,这让她很受伤,蒋碧微过去就把孙多慈的画扯撕了,声称要去找孙多慈。
徐悲鸿无法制止她,他迟疑无措,孙多慈见老师进退维谷处境为难,压抑所受的伤害和内心的痛楚,她理智冷静而主动地中断了学业,匆促地离开南京中央大学,回到家乡安庆女子中学任教。
孙多慈的师生恋没有像鲁迅和许广平、沈从文和张兆和那样修成正果。
“慈悲之恋”在刚刚燃放时就戛然而止了。
蒋碧微虽然拆离了徐悲鸿与孙多慈,却无法收回徐悲鸿的心。他平日沉默无语,思念在远方有才情的女弟子,他拿出不菲的钱款,请朋友陆续收购孙多慈的画。
孙多慈对此并不知晓,见有人不断来买画,自信心愈增,更沉迷于绘画的世界中。抗日战争爆发,徐悲鸿逃到长沙,在这里他遇见随父母来避难的孙多慈。后来,他帮助孙多慈一家迁到桂林,又帮她谋得职位。
但是,孙家父母对徐悲鸿产生不了好感,就带着女儿迁往浙江丽水,并力主了她的婚事,把已经26岁的孙多慈,嫁给了倾慕她才华的官员许绍棣。
孙多慈在结婚之前,写信给徐悲鸿说:我后悔当日因为父母的反对,没有勇气和你结婚,但我相信今生今世总会再看到我的悲鸿。只是,老天不遂人愿,她的余生是再也见不到徐悲鸿了。
孙多慈结婚后,一直难以忘怀徐悲鸿。徐悲鸿后来与蒋碧微离婚,迎娶了廖静文。消息传来,孙多慈握笔画了幅红梅图,题诗道:“倚翠竹,总是无言,傲流水,空山自甘寂寞。”诗中难掩惆怅的情怀。
这幅画传到徐悲鸿手中,徐悲鸿在画上补了只没有开口的喜鹊,那是一种欲说还休的无奈,还有对她的赞赏和默默祝福。她又曾寄给徐悲鸿红豆,徐悲鸿就到银楼打了一对戒指,把红豆镶入其中,一个刻着“慈”字,一个刻着“悲”字。
他还以《红豆》为题赋诗:“急雨狂风避不禁,放舟弃棹迁亭阴;剥莲认识中心苦,独自沉吟味苦心。”
后来,孙多慈随丈夫到了台湾,任台湾师范大学艺术系主任,并日益精研绘画,她的画浑厚而深沉,专家称她继承了徐悲鸿的衣钵真传。五十年代,孙多慈在中山堂看画展遇见蒋碧微,昔日情敌带给她的竟是徐悲鸿在北京病逝的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她脸色大变,眼泪夺眶而出,瞬刻就在她面前晕倒过去。蒋碧微没有想到分开那么多年,这个当年的女学生对徐悲鸿的感情还是那么深。清醒过来之后,孙多慈决定为徐悲鸿戴孝三年,比她年长的丈夫也宽容迁就了她。
孙多慈整整三年素服素食,难有欢颜,真的为徐悲鸿守了三年孝。徐悲鸿的离世,带走了孙多慈全部的感情,无法驱散她刻骨的忧郁,长期的压抑让她的身体一直不好,她草草淡淡地活着,在1975年追随她的所爱逝去了,享年63岁。
徐悲鸿夫人廖静文曾感慨道:“接触过孙多慈的人,都说她人品好,后来为她的老师悲鸿戴了三年孝。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就是有情人未成眷属。”
第7篇、爱情故事天若有情
朱花一直喜欢张智。
张智开了家净菜店,两年前搬到了朱花水果店的对面。起初朱花根本没有留意他,一次偶然的机会,朱花发现张智表面粗糙,内里却心细如发。朱花水果店临街,这天来了三个醉鬼,其中一个还是工商管理人员。三个人一样水果只要一枚,几样要熟透的,几样是半熟的,几样要生的,明摆着是来找事。朱花强忍厌恶将水果装袋,可一个醉鬼竟然捏破一枚水果,说是破的,硬要朱花以一赔十。
门口站着几个人看热闹,朱花眼泪都要下来了。正无奈间,张智推开众人进来,上前一把拉住那工商管理员的手,说早备下了喷香的肘子,正到处找他喝酒,想不到竟在这儿找到了他。说着,强拉硬拽把那人拖走。三个人离开了,朱花又气又怒,关了店门哭了起来。约摸一小时后,张智打发走了三个人,敲开朱花的门。看到朱花一脸梨花带雨,他不知所措,顺手拿起三只橙子,对朱花说他会变戏法。三变两变,橙子不见了。朱花脸上挂着泪花,却气笑了。这种小把戏,把她当孩子?
爱情的种子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播下。那天之后,朱花心里对张智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情感。她处处留意张智,发现他不仅长得耐看,心细致,还有一副热心肠。一看到她进货,大筐的水果搬着吃力,张智马上过来帮忙。关店门时,朱花个子矮,要吃力地用铁钩将卷闸门放下来,张智看到,对朱花说以后再关门,只消对他喊一声。
晚上,躺在床上,朱花辗转反侧。她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张智,可是,一年前,她答应了临终前的母亲,绝不嫁给菜贩。父亲走得早,母亲病故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儿,她哭着对朱花说,一定要走出菜市街,千万不要嫁给菜贩。她年轻时一心向往爱情,所以才嫁给了做菜贩的朱花父亲,这一辈子都清贫。她不要女儿走自己的老路。朱花答应了。
一想起母亲临终前那焦虑不安的眼神,朱花就不由得一阵心酸。她是喜欢张智的啊,可张智是菜贩,他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卖菜,除了卖菜,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她该怎么办?
腊月初八,是朱花的生日。这天,张智运货回来,手里捧了束开得正艳的马蹄莲。没等菜卸完,他就把花送过来。看到张智鼻尖上的汗珠儿,朱花情不自禁伸手替他擦了一下。张智呆呆地看着她,脸骤然红了,他说不出一句话,放下花走出了门。
呆呆看着张智的背影,朱花咬着嘴唇,心里涌起一阵甜蜜。入夜,朱花一直睡不着。不知过了多久,好像是凌晨时分,她突然听到外面几声闷闷的声响,接着有什么东西扑倒在她的门口。朱花吓坏了,菜市街一直不太安定,天天都有小流氓打架斗殴。
半晌,街上再没有动静,朱花起身走到门边,悄悄打开门一看,顿时吃了一惊。月光下,张智浑身是血倒在店门口,已经昏迷不醒。朱花吓坏了,赶紧招呼人将他架起来,又拦了出租车直奔医院。
张智被人砍了三刀,有一刀砍在了大动脉上,幸亏抢救及时才没送命。第二天,张智清醒过来,朱花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张智叹了口气,说昨夜他贪图凉快,就在店门口支了床睡,想不到半夜两个蒙面人进来,挥刀就砍。他爬到朱花的门前,想叫她报警,却因失血过多昏了过去。
朱花关了水果店,每天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跑。张智家在外地,没有人照顾,朱花白天在医院看护,晚上在家煲汤。这天,她正扇着炉子炖排骨,邻居大妈进来,看着朱花欲言又止。朱花问她有什么事?她嗫嚅着问朱花是否知道张智为什么会被砍?朱花摇头,邻居大妈说他招惹了一个女人。那女人好像是被黑社会老大看中的,所以他才被砍。
朱花不信。煲好汤送进医院,张智睡着了,手里紧紧捏着一张照片。朱花轻轻拿起照片一看,是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女人。背后写着一行字:永远爱你。张智。
刹那间,朱花的心凉透了。原来张智另有所爱!那么,他的那些暧昧表示难道都是自己在自作多情?
张智出院时,朱花已经将水果店转让了,转让期是三年。拿着几万块钱,朱花离开了菜市街。她到了城里,进了一所服装裁剪学校学习服装设计。除了卖水果,做衣服似乎是她惟一喜欢的事情。母亲去世后一直没有下决心离开菜市街,大多是为了张智。喜欢中早滋生出了爱,而爱是最容易绊住脚的东西。
朱花学得很刻苦。白天上课,晚上她买来许多时尚杂志,一遍遍地琢磨。偶尔闲下来,她也会想起张智,心里便一牵一牵地痛。他还在菜市街吗?他是否和喜欢的女人在一起?过去丝丝缕缕的甜蜜,现在品尝到的却是难以自抑的心酸。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两年过去。朱花从学校出来,到一家服装厂做了设计助理。
在五一劳动节这天,工厂举办公益模特大赛及服装展销会。展出期间所有售出服装获得的资金都将捐给慈善总会。
其中,有朱花的设计。到工厂不久她便崭露头角,这次模特大赛中一件吊带裙便出自朱花之手。所以,展台上,朱花心情激动而兴奋。她希望自己的吊带裙热卖,希望自己的处女作获得肯定。
朱花没有失望。展出三天,她的吊带裙卖出了两百多件。而且,竟然有人十件八件地买回去送人。最后一天,她的吊带裙只剩了三五件。朱花的脸红扑扑的,笑得格外灿烂。午饭时间,一个中年妇女过来,指着吊带裙说自己全要了。朱花诧异,看看她的水桶腰,无论如何也装不下其中任何一件。她感到好奇,忍不住上前询问。女人一咧嘴,说有人雇她来买,付了五十块跑腿费,何乐而不为?
朱花忙问是谁雇的她?女人摇摇头,说她只管将衣服买走,送出去,拿钱,雇主是谁她还真不知道。朱花疑惑地看着她,百思不得其解。
菜市街要拆迁,朱花看到了市里的通告,不得不回去一趟。她的水果店得办理拆迁补偿手续。
再回菜市街,朱花心里不免感慨。这里已经没有从前的热闹,对面的净菜店依旧开着,张智还在,似乎没有看到她。他将菜放进盘秤,一脸汗水,一脸笑。两年没见,风轻柳绿,他的举手投足却仍让朱花感到一阵阵地悸动。
这时,张智抬起头,一眼看到了朱花。他放下秤,大步朝她走过来。两人站在廊檐下,默默相对,半晌无言。
“你可以当我老婆的伴娘吗?”张智突然说。
朱花顿时愣住了。他要结婚了?张智要结婚了!
“明天彩排,在正太大酒店。”张智轻声说,“希望你能去。”
回到住处,整整一晚,朱花边喝酒边流泪。风一阵阵地,却像从她的五脏六腑吹出来。两年的时间,她以为自己能忘掉张智,可她没有。不仅没有,现在当她得知可能要永远地失去张智,她几乎是心灰欲死。
一直折腾到凌晨两点钟,朱花再也忍不住,拨通了张智的电话。恍惚中,张智问她有什么事?朱花哭了起来,她说自己喝醉了,她问张智可不可以不结婚?她不想当伴娘,她喜欢他,她一直都喜欢他。只是,只是,她答应了她妈妈,不嫁个菜贩。说着,哭着,醉着,酒一阵阵涌上了头,朱花瘫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日上三竿,朱花才慢慢醒过来。看看表,她想起了十点钟的彩排。朱花的心像在油锅里煎一般。不行,她爱张智,她不甘心他就这么被人夺走。张智不过是个菜贩,她现在是服装设计师,她一定比他现在的新娘有更多的优势。
赶到正太大酒店,司仪已经到了。张智和一个身着婚纱的女孩站在台子上,一脸笑容。女孩年轻明丽,落落大方。朱花走过去,细细打量着女孩。女孩朝她嫣然一笑:嗨,嫂子,我当伴娘还合格吗?
啊?朱花呆住了。她是自己的伴娘?她转头看看张智,张智走到她面前,握住她的手,目光直直看着朱花问:“请嫁给我好吗?我虽然只是个菜贩,可我爱你。我不敢直接向你求婚,所以才用这种方式表达。我一直都深深地爱着你,为了你,我努力赚钱,先后开了两家净菜超市;为了看到你脸上的笑,我雇了几个人买走你设计的服装。而正是因为爱你,两年前我才和两个流氓结下了仇,因为其中一个扬言要娶你。”
朱花呆呆地看着张智,脑子里一片空白,接着,一阵阵的甜蜜如一股股热流涌遍她的全身。她突然感觉到,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被她揽进了怀里。
两个月后,朱花和张智举行了婚礼。
偶尔,想起张智在医院里拿过的照片,朱花忍不住追问。张智笑着下床,拉开抽屉。照片被他夹在笔记本中,一直珍藏着。拿着照片,朱花却发现越看越像自己。
“这是我让一个朋友制作的。两年前,我不敢贸然跟你要照片,就让他用电脑根据我向他描述的你的相貌特征制作了一张。这照片,我每天都拿在手里,不知道看多少遍。”张智抚摸着朱花的头发说。
朱花微微一笑,手放到了微突的小腹上。那里,爱情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
第8篇、爱情故事丝巾缠绕,捆着身体绑住爱
舒雅这次又惹熙若生气了,如果在平常,舒雅才不管那么多呢,照样吃喝玩乐,舒雅心里有把握,不到5分钟熙若就会乖乖地凑到跟前来套近乎,而这次,都快1个小时了,熙若还是闷着头,一言不发。
舒雅感觉事态严重性了,原来男人把自尊看得如此重要。她无非晚饭时说单位的张主任对老婆真好,大热天从不让老婆在家做饭,每每订好饭店,下班来接等等。舒雅最后哀叹,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福气,碰到这样的男人呢?其实说这话也是无心,舒雅只是想为自己下班后找个不做饭的理由,才故意夸张言辞和动作。只是,她不知道,熙若刚因为工作的事情有点情绪,而舒雅撞到了枪口上。
为了调节尴尬的气氛,舒雅不得不主动施展美人计。她拉上窗帘,脱下薄纱的裙子,衣着三点,故意在熙若面前晃悠。以前,这招屡试不爽,而现在,熙若却视而不见。
舒雅感觉颇有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走进浴室,故意把水笼头的声音开大,门还露出一道欲说还羞的缝。舒雅这个澡洗了很久,仍不见熙若行动,她决定加强攻势,甜甜了喊了一声:亲爱的,拿条毛巾。几声后,一条毛巾啪地落在脚下。然后,又是一片死寂。
舒雅委屈得一塌糊涂,走出来要发作,发现熙若已经在卧室鼾声大作。舒雅想治治这个睡得如猪一样的男人,她关了电闸,并找出一条长长的纱巾,把自己的右腿连同熙若的左腿死死地绑在了一起。想到半夜总要上厕所的熙若狼狈的模样,舒雅甜甜地睡去了。
夜里,舒雅果然被吵醒了。“老婆,我的腿怎么了,动不了。快开灯!”舒雅嘟囔着,停电,睡吧。接着,只听熙若又大叫:“这是不是你绑的,你干什么啊,为什么要把我和你绑在一起?我要上卫生间,憋死我了!”舒雅听到他一边喊,一边扯绑在腿上的纱巾。怎奈纱巾被舒雅打了几个死结,又伸手不见五指,怎么也扯不开。无奈,他只能央求舒雅帮忙。舒雅怕他憋得厉害伤了身子,动手去解,可越急越不行,绑得更死了。无奈之下,舒雅建议两人搀扶着一起去卫生间。可刚一站起来,一个趔趄,又双双倒了下去。
这边熙若急得叫着忍不住了,那边纱巾死死地纠缠在腿上。突然,舒雅想出一个好主意,两个人一起挪动双腿爬向卫生间。熙若喊着口号:里,外,再里,再外。然后他们就跟随着口号一起挪动着里和外的两条腿,如连体婴儿,由一开始的碰撞到最终和谐地抵达目的地。
舒雅第一次和一个男人一起上卫生间,尽管他们是夫妻,但她在黑暗里如此接近地听到男人畅快的声音,感觉就如一乐曲,从一开始的洋洋洒洒到最后的点点滴滴,起承转合,高低有致。
他们又开始回爬了,在黑暗里他喊着口号:里,外,再里,再外。舒雅仿佛听到了暧昧,她感觉两人在地板上挪动的身体开始发烫,并渐渐搂抱在一起,他们顾不得寻找床铺,就在地上肆意地缠绕着。
熙若还在喊着号子,但声音已成了耳语,就在舒雅的脖颈里,酥痒一片。但她又隐忍不发,左突右闪,就是不让他得逞。可丝巾仅仅缠绕在一起,挣扎反而成了挑逗,躲闪变得更加诱惑。在一场你追我逐的争斗中,他们的身体始终连在一起,并愈发滚烫。熙若告饶着,说自己不该生气,舒雅以退为进,嘴上说着不原谅,可身体却贴了上去,于是,一条丝巾,两条捆绑在一起的腿,紧贴着,挪移着,上演着另外一场圆满。
第二天,舒雅在一阵饭香中醒来,看着熙若端来的早餐,她幸福地笑了。那条丝巾不知何时已脱落,熙若抱着舒雅说:“其实,昨晚你做的一切我都明白,你关了电闸,绑了丝巾,不过让我更明白的是,我们的感情就如这条丝巾,不管发生什么摩擦,都会紧紧捆绑着我们,不仅是身体,还有爱。”
第9篇、爱情故事失身丈夫,在真爱中重生
婚姻就像一株树,难免会有风摧虫蛀,只要它没有从根部烂掉,我们都要爱护它,让它长成庇护我们一生的参天大树!
引“狼”入室好男人不慎出轨
我的丈夫黎铭是大家公认的好男人,才35岁就被任命为省里某局的副处长。对家庭,他倾注了满腔的爱,他常对我说,我和女儿芊芊是他生命的全部。谁知2002年10月,这温馨和美的一切却被无情地打破了。
国庆节,单位组织我们港澳七日游。本来黎铭很早对我说,他想一家人待在一起,因为当时他在下面的一个县“蹲点”,刚完成任务回家,好不容易等到假期,一家人能团聚了。可我实在不愿错过这个旅游机会,我征求意见时,他愣了一下说:“既然你们单位的人都去,你又特别向往,还是不要错过吧,我正好可以在家写论文。”我感激地吻了他一下,却看到他眼睛里闪过一丝失落。可以想像他肯定不开心,虽然我心里有些愧疚,但还是抵挡不住港澳游的诱惑。
旅途中,我意外地接到大学同学温小仪的电话,她说她正在我家附近,想见见我们。我告诉她黎铭在家。挂掉电话,我随即有些后悔,心头掠过一丝不安。大学时代,我和温小仪是好友,她看上去非常“淑女”,从来不主动和男生搭腔,当大多数同学恋爱恋得如火如荼时,她却“孤芳自赏”,一个人郁郁的,而我和黎铭已经决心“将爱情进行到底”。我常热心地张罗着给她介绍男生,却被她一一拒绝了。毕业那会儿,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既生瑜,何生亮。”我当时没有在意,直到毕业后,黎铭才告诉我,他收到过温小仪的情书,她暗恋他很久了。
旅游结束回到家,黎铭也没有主动提起温小仪,我以为她没来过我家。但我发现黎铭有些变化,说话的时候他常常卡壳或走神,我想,他一定是看到我回来高兴得神魂颠倒了。
10月9日,回到单位,我竟又接到了温小仪的电话,她要我看一下我的电子邮箱。当时我的心就“咯噔”了一下。打开邮箱,映入眼帘的文字让我惊呆了:“王一霏:一直以来,你在我面前永远都是胜利者的姿态,你常常在我面前和黎铭亲密,这些,都深深地刺伤了我。这次到你家,我才知道黎铭心里其实有我的位置。我想告诉你,你找了个很棒的丈夫,他的床上功夫真不错,那一夜,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呆了,瘫坐在椅子上半晌无法动弹。我挣扎着回到家,黎铭似乎从我的表情上觉察到了不妙,我想大声痛哭或者嚎叫,然而只是虚弱地说:“温小仪给我发了邮件。”黎铭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颓然地陷进沙发,把头深深埋在两手间。
“她说的都是真的?你心里真的有她?”我带着哭腔问。
黎铭突然坐直了身子,恨恨地说:“我被她暗算了,这个心存不轨的女人!她到了我们家就说是你打电话给她,说你旅游了,希望她来陪我一下。我想既然是老同学,就留她吃了一顿饭。当时她带了一瓶红酒来,本来我喝一瓶白酒都没事,可那瓶红酒我才喝了一杯就醉了,当时她把衣服脱了,我在稀里糊涂的状态下就……我真混啊!”
我哆嗦着身体,半天才吐出几个字:“这一切都是她蓄谋已久的,她恨我,她嫉妒我们的幸福,她终于达到了报复的目的。”黎铭抱着头,从沙发上滑下去,他蹲在地上,痛苦地说:“霏,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要我怎样做才能补偿你?”
好一会儿,我才稍微平静下来。我绝对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我拼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对黎铭说:“我们做饭吃吧,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我走出“不忠”阴霾他却陷入“恐艾”泥潭
那些日子,我尽量用理智告诉自己,事情都是那个恶女人引起的,和丈夫没有关系。可是理智归理智,只要我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媾合,就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此时,我们的夫妻生活出现了严重的障碍。黎铭的百般逢迎爱抚,再难激起我的兴奋。我的脑子里强迫性地闪动着他和温小仪绞结蠕动的身影。终于有一次,他颓然地翻身下去,用悲哀地语气说:“霏,我们是不是没救了?我对不起你,我不会勉强你的!”我用被子蒙住头放声大哭。这以后,我们的关系陷入了僵局。然而,很多时候,我都在心里痛苦地呐喊:“心底深处,我还是深爱着你啊,黎铭!”
2003年4月6日,我无意中翻出了以前的日记,我怅然地打开浏览。很快,泪水打湿了我的脸颊。日记记载的,都是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大学毕业后,我患了一种怪病,医生怀疑我将失去生育能力,黎铭的母亲得知后,阻止他继续和我恋爱,把他锁在家里,他硬是从二楼的阳台上跳下去,来到医院找我,对我说:“不管将来是什么结果,我都永远和你在一起!”也许是上天垂怜我们的爱情,我的病竟很快治愈了。我怀孕后,一个冬夜想吃西瓜,这个近乎天方夜谭的想法竟被黎铭实现了,他深夜找了一个有能力的朋友,敲开了一家专卖反季节水果的超市,花高价买了几个西瓜,那夜,他把西瓜切成小瓣喂我,我一边吃一边泪流满面……以往的种种一幕幕浮现出来,我百感交集。难道丈夫偶然一次出轨,我就这么在意吗?何况,他不是故意要那么做的啊!
就在那一天,我决定解开这个心结,重新开始我们的温馨和美的生活。
第二天,我拨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在心理医生的循循善诱下,我尝试走出心理阴霾。一个月后,我终于能和丈夫亲密如常,夫妻生活也和谐多了。我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谁知,温小仪的又一封信搅得我们的生活波澜迭起。
2003年9月8日,我和黎铭同时收到了她的邮件,寥寥几句话,却像投下了一枚炸弹!她说:“我被确诊为HIV病毒携带者,你们好自为之吧!你们不用找我,也找不到我!”我和黎铭都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黎铭的脸色涨得通红,牙齿咬得“格格”响,他马上抱了一床被子睡到了小卧室。我对他说:“也许是温小仪故意这么恐吓我们,你知道,她看不得我们夫妻幸福。”黎铭没有作声,眼睛里满是惊恐和对我的歉疚。
那几天,黎铭正好患了感冒,有些发低烧,并且手臂皮肤上长了几个红色的丘疹,这些迹象都被他认作是艾滋病的征兆。一时间,我们如临大敌,我焦灼而心疼,黎铭却竭力装出冷静的样子,他说:“事情到了这一步,都是我的错。霏,也许我只有来世再补偿你了!”我忍住眼泪说:“事情还没有最后证实,你不要这么悲观。”
我鼓起勇气陪黎铭到艾滋病检测中心做检查。第二天下午,我独自到检测中心取结果,攥着结果从检测中心出来,我不敢看,一直走过了两个站牌,我才颤抖着把被手心的汗浸湿的结果单打开,“阴性!”那一刻,我旁若无人地痛哭,全不顾路人奇怪的注目。回到家,迎着丈夫惊惧的眼神,我扑到他怀里,哽咽着说:“没事了,没事了!”黎铭长长地舒了口气。
可是,黎铭的身体发低烧却断断续续,手臂上的丘疹也转移到了大腿内侧。黎铭的心又悬了起来。我再次陪他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是感冒和湿疹,没有大碍,只是病程长了点。我的心放松了,黎铭却越来越反常,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总是蕴含着深深的悲哀和惊恐,似乎有解不开的心结。
2003年10月的一天,黎铭从外地出差回来,我帮他整理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两张HIV病毒检测单,一张是上海医院的,一张是北京艾滋病防治中心的,结果都是“阴性”。我心里说,黎铭是怎么了,到处去检测?随即又想,这样也好,可以排除他心中的恐惧。可我从他脸上却怎么也看不到开心,有的只是心事重重。
黎铭拒绝和我过夫妻生活,连平时的亲昵行为也看不到了,他更不接触女儿,有时女儿撒娇地坐到他的腿上,都被他推开,常惹得女儿嘤嘤哭泣。我越来越难以理解他的行为。
11月5日,黎铭突然递给我一个存折,上面竟有15万元!我吃惊地问他哪里来这么多钱,他说是朋友帮他炒股挣的,然后没头没脑地说:“霏,我真恨自己没有给你们母女带来幸福!”我隐隐感到一丝不安,天哪,黎铭这样子似乎在安排“后事”!
我偷偷拿着那几张HIV病毒检测单到医院咨询,医生告诉我,黎铭确实有病,但不是艾滋病,而是“恐艾症”!我终于明白,丈夫所有的反常举动,都源于他内心深处的那个死结!
执子之手何惧险山恶水
医生听完我详细地讲述我们的婚姻风波后,对我说,黎铭患上的“恐艾症”与一般的“恐艾症”患者不同,他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他对那次无意的出轨一直心怀内疚,“潜意识”里想以惩罚自己的方式来赎罪,于是他就“强迫”自己“患”上艾滋病。治疗他的“恐艾症”,除了彻底消除他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惧,更重要的是,配偶要给他充分的信赖和支持,用“爱”来帮他战胜心魔。
回到家,我从网上下载了很多有关艾滋病的资料打印成册,又到书店购买了相关报刊书籍,我不声不响地把那些资料放到丈夫的案头,果然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有空就翻阅。我想,我不能打“无准备之仗”,要先让丈夫彻底了解艾滋病。
然后,我想到了一着“险棋”———找到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温小仪!她自曝艾滋病,如果不是真患病就是事出有因,她要破坏我们的婚姻!只有找到她交涉,才能把丈夫拉出迷局。然而,虽然经过多方打听,托人查找,我仍然一无所获,只是听到一个不确切的消息,说温小仪好像患了绝症!我不禁为丈夫感到庆幸,他万幸没有感染上!接着我犯难了,如果找到她,情况会更不妙,黎铭会认为自己患艾滋病是铁板钉钉的事!
我突然想到,温小仪是通过邮件掀起风波的,我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呢?于是我在网上申请一个邮箱,用的是温小仪的拼音字母组合,居然申请成功了。我尽量模仿温小仪用刻薄的语气给自己的邮箱发了一封邮件。回到家,趁丈夫在面前时,我故意当他的面上网打开邮箱,随即,我开始了在心里排练了很多次的“表演”。
我一边看邮件,一边“流泪”,并伴以逼真的“啜泣”,黎铭果然被我引过来了,问我怎么了。我“气愤”地说:“你自己看吧!我觉得我是多么的失败!”黎铭仔细地看着“温小仪”发来的邮件,当看到“我根本没有什么艾滋病!只是恐吓一下你们。听说黎铭现在惶惶不可终日,你们的婚姻怕是不会长久了吧?我终于达到了目的,我们虚伪的友谊也该结束了。那些年,你装好人到处将我展览,以后你不用再装了。我讨厌你居高临下的怜悯!告诉你,我得不到的,我就会让它毁灭!”我透过“泪眼”看到黎铭的嘴张成O形。他突然狠狠地在电脑桌上拍了一巴掌:“这个可恶的女人!我们简直被他害苦了!”
第二天,在我的劝说下,我陪着黎铭去看了心理医生。从门诊楼走出来,他抬头看了看晴朗的天空,缓缓地说:“想不到,我居然会患上‘恐艾症’。真是当局者迷啊!”
我知道,“恐艾症”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散尽。因为丈夫内心深处还有着深藏的内疚,那次出轨,给我们婚姻留下的创伤让他疼痛。我多么想回到当初那亲密无间的状态中去啊。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唤醒过去的爱,让丈夫知道,我们的爱在险山恶水中并没有消退,而是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我该怎么做,才能达到期望的结果?我想到了恋爱日记!于是,我把那些值得回味的美好记忆一篇篇输入电脑,每天给丈夫的邮箱发一封,让他明白,虽然经风历雨,我们的爱仍然经得起考验!
当我给他发到第5封日记时,丈夫似乎突然换了一个人,他的脸上出现了少有的阳光。
这天是2004年2月14日。下班回到家,黎铭主动做了一桌菜,他动情地对我说:“老婆,这些日子,我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不能让昨天的不愉快侵占今天的生活,我决心还给你和女儿一个全新的我!”我欣慰地笑着回答:“经历这些事,我觉得婚姻就像一株树,难免会有风摧虫蛀,只要它没有从根部烂掉,我们都要爱护它,让它长成庇护我们一生的参天大树!”
丈夫的眼圈红了,他拥住我说:“你知道吗?那15万元是我索取的贿金,我曾经准备给你们一笔钱后,找个地方了结自己。后来细心的你拯救了我。我把贿金都退回去了。我知道,对于你和女儿来说,一个有责任心,清醒的丈夫和父亲才是永远的依靠!”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第10篇、爱情故事奶酪结缘:我那“臭”味相投的异国之恋
邂逅一个澳洲的乡村姑娘那天我沿着墨累河广袤的原野行驶,一边听着音乐,一面欣赏着澳洲旖旎的自然风光。我到达了 临近北艾尔湖一个叫维奇的小镇,穿过小镇进入一望无际的牧场,只见木栅栏、羊群,还有那带着晶亮水珠的草枝,我不住地按动相机,拍摄下一个又一个美好景致。天已渐渐黑了,我走得太远,早已不见了自驾的越野车,原先打算就近找一个旅馆投宿的计划落空了。
我一阵发慌,快步穿过一片树林后,终于看到隐隐约约的灯光。“有人吗?”我大声喊道。门“吱”地打开,出来一个姑娘好奇地打量着我,我告诉姑娘自己迷了路。姑娘看了看我,然后一声不响把我带进了一间很大的木屋。里面一大群人正在吃晚饭。一股浓烈的又臭又奶腥的味熏得我泪水差点流出来。主人的桌上摆着面包、自酿的葡萄酒,还有长着蓝绿色霉点的奶酪,他们热情地邀请我吃晚饭。早已饥肠辘辘的我顾不上客套,大口吃面包,然后强忍着,对准那臭臭的奶酪一口咬了下去。奇迹发生了,臭不可闻的奶酪在我口里变成了滋润香滑的美味,太棒了!敢情这玩意像我家乡的臭豆豉、臭豆腐,奇臭无比,吃上去香润可口,我找到了家的气息。我老爸就是靠开臭豆腐、臭豆豉作坊起家的。
这是芬奇一家子和他们的几个雇工,他们以制作黑山羊奶酪为生。姑娘是家里的宝贝女儿,叫路易丝·芬奇,灯光下的她显得丰满健壮,有一双像澳洲天空那样碧蓝的大眼睛,红扑扑的脸上冒着热气,嘴角挂着宁静而好奇的笑容。我内心被什么东西触动了。那天晚上,我洋相出尽。先是我喝了几杯纯羊奶后肚子咕咕作响,一连上了好几次厕所,引起主人家一阵阵发笑。后来在主人盛情邀请下,我接连喝下几大杯葡萄酒,原本就不胜酒力的我,加上旅途劳顿,几杯酒令我说起话来结结巴巴。这天晚上,我醉卧在芬奇家。
第二天天一亮,路易丝的哥哥在几公里外的维奇镇一片草场找到了我的车子,我并不急于赶回学校,索性借宿在这个纯朴的人家,我想看看黑山羊奶酪的制作过程,顺便再画一些画,当然,再悄悄多看几眼路易丝。
奶酪的制作十分辛苦,每道工序,是交互轮换着循环进行的,几个步骤都很耗人体力并需技巧。听说澳洲农家自制的黑山羊奶酪连许多欧美人都吃不来,那浓烈的奶腥和特有的臭味,可与世界奶酪之王、法国的侯克霍蓝霉奶酪相比。头两天,很少做体力劳动的我沉浸在澳洲原野的古朴风味之中,又是画画,又是摄影,路易丝几幅劳动时的照片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接下去,我提出要帮忙挤奶,我手忙脚乱,羊就是不听使唤,使劲把身子往后拖,扬蹄重重地给了我一下,我的一只眼被踢成了熊猫眼,还把我弄得一脸都是奶水。路易丝在一旁偷偷地笑,然后仔细地给我上了些药膏。路易丝给我上药膏时动作温柔,一阵温馨的气息吹到我脸上。这天晚上,我的脑海里尽是路易丝的形象。
那几天我仿佛误入桃花源中的人,幸福得叫我不知东南西北。在澳洲,居然有这等清新自然的农牧场,还有对我手提电脑好奇的乡村姑娘路易丝,她不像都市姑娘那样百般修饰,反让我生出许多好感。有一天,我在草图上作素描,不知不觉地,尽是路易丝的形象,我发现自己已痴痴地喜爱上了路易丝。
一周的时间很快过去,分别时,憋了很久,我试探着问路易丝:“你愿意到遥远的中国去看看吗?看那里的美丽山河和好客的人民,品尝我家乡那跟黑山羊奶酪一样闻着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臭豆豉。”路易丝一下羞红了脸,点了点头。我高兴坏了。
老爸反对我与路易丝相爱
回到学校,我兴致勃勃地把在牧场拍的照片整理出来贴满房间,十来张路易丝的写生图画博得了老师的称赞,并给我开玩笑说:“你这个来自中国的富家子该不会爱上我们澳洲的农家少女吧?听说贵国讲究门当户对的哟。”老师的话不是没道理,我老爸这辈子视为最成功的事,就是从农村“杀”进了城市。我暂且不忙给急性子的老爸说。假期到了,我打电话给父亲,假称想多画点画,这个假期就不回去了,末了,我请老爸有机会给我带点臭豆腐、臭豆豉来。气得我老爸在电话那头吹胡子瞪眼睛,责怪我放假了都不回家看望老爸。说那么远的,你不想念老爸,想念什么臭豆腐。
隔天以后,我就急匆匆地赶到了芬奇家的农牧场。这次,我打算在空气清新的牧场帮芬奇家干活,把自己文弱的身子骨锻炼一下。当然,我又可以见到朝思暮想的路易丝,吃到美味的“臭”奶酪。
路易丝开始手把手教我做活,一闻到路易丝身上乡村女孩特有的青草饲料味和少女的体香味,再苦再累,我都浑然不觉。
此时,维奇镇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农牧场体育运动会,这是全镇的狂欢节。我报名参加了劈柴比赛。我想改变文弱的形象。哨声一响,比赛开始,我对准柴堆猛抡斧子,那些大块的木头四下乱蹦,其他几个身强体壮的男子都劈了一大堆了,我才劈开了几根,引得人们阵阵善意的笑声。
下午,我参加了背姑娘的比赛。路易丝愉快地给我当搭档,当路易丝搭上我的背时,她小心翼翼的样子仿佛怕压坏了我。“没事,你放心吧。”我说。发令枪一响,只见七八个小伙子背着姑娘奔跑如飞,我吭哧吭哧最后一个到达终点,一下跌倒,两人被泥浆溅了一身。这场比赛结束后,路易丝带着我回到家里,在院落一个木质的简易沐浴间,路易丝示意我先去冲冲。等我出来后,路易丝已把外衣除去,用一条浴巾裹着大方地欲进去冲洗,那露出的部分肌肤白里透红,我抑制不住一股创作冲动,提出要为她画一幅沐浴中的少女图,路易丝脸微微一红,默许了。
半个小时后,一幅素描完成,我拣起路易丝的衣裙一一递给她,“叭”地一声,一本小册子从路易丝的衣袋里掉出,是《澳洲人学汉语》的初级教材。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一把将她抱住就开吻……
“路易丝,告诉我,你真喜欢我吗?”我动情地问她。路易丝想了想,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在堪培拉的同学给我电话,告诉我,有一个老爸的熟人利用出国旅游之机,给我捎来了臭豆腐、臭豆豉。在我贴满路易丝照片的寝室,来人只坐了片刻,便匆匆离去。
很快,老爸给我打来电话,正如我所料,出身农家的老爸坚决反对我同澳洲农家女恋爱:儿子,你自小生长在城市,没有在农村呆过,你老爸我是从农村打拼出来的,你知道城乡差别有多大吗?我耐心地给父亲解释,在澳洲,乡村的人生活得并不差,最宝贵的是,他们生活得幸福自在,在劳动中充满喜悦。人家路易丝家还有广阔的牧场呢!老爸不容我多说,一下挂了电话。老爸的态度叫我心事重重。异国男女的婚恋,起码应得到家庭的认同,老爸这么爱我,辛劳了大半辈子,我真心希望我的选择能被他接受。看到美丽的路易丝在认真地一句句学汉语时,我的心都碎了。
此后一段时间,我每隔一周或半月都来看望路易丝,却闭口不谈把她带到中国去的事。路易丝似乎觉察出了什么。
一个周末晚会上,路易丝喝了很多酒,让一个叫尼克的小伙子带着自己跳了很多舞。这天晚上,路易丝并不看我,也拒绝和我共舞。我沮丧地想,路易丝可能并不爱自己。我多么软弱,在牧场尽出洋相,一定不配男人二字。
圣诞之夜,同学们疯狂派对,大伙都喝了点香槟,有人提议搞游戏,给一个姑娘脸上涂了奶油,然后抽签叫一个男同学去舔干净,结果,我被抽中。正当我满脸通红去舔时,我哪里知道,这一幕会被赶来看望我的路易丝看见呢。总之,在同学们疯狂的喧闹声中,我看到了路易丝的背影,我飞奔出去,路易丝不听我的解释上了的士,绝尘而去。这一天晚上,我整夜未眠。
臭味相投的爱情终于结果
次日,我给老爸挂了个电话,表示自己将自食其力,不需要家里的经济支持了。之后我立即登路易丝家门,要求留下打工。路易丝忽然对我说了句汉语:“我家不欢迎小男人。”她那怪兮兮的发音令我忍俊不禁。“路易丝,你能开口讲中文了!?”路易丝反问我:“难道我就不能学中文吗?”“那好,”我说,“我就告诉你,我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在你家农场打工过日子。”路易丝说:“那,我家暂且收留你这个落难的公子。”我兴奋地说:“愿意为您效劳。”看准机会,我连忙给路易丝解释了舔奶油事件。路易丝表示,自己早忘了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算起来,我有两年没有回家,我十分想念老爸和家人。善良的路易丝看出来了,她劝我不必再为她而与老爸闹翻,叫我回去看望家人。路易丝的善良、温柔更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心想方设法,把倔老爸的老观念扭转过来。我绕道而行,频频给两个哥哥和母亲打电话,还把我拍摄的照片寄给他们。当然,其中包括路易丝的照片。这些努力开始发挥作用,等我再次打电话给老爸时,他的口气没有那么硬了,我见缝插针说:“路易丝与我们家有缘。”老爸问怎么个有缘,我灵机一动,说臭味相投。老爸在电话那头诧异地问道:“小子,你说什么,臭味相投?”我说:“是的,臭味相投,我们家乡的臭豆腐、臭豆豉她一吃就喜欢得要命。”“有这种事?臭哄哄的臭豆腐臭豆豉,外国女孩一吃就喜欢上了?”随即,老爸还嘟哝一句什么,听上去语气有点舒缓了。终于,老爸发话了:“臭小子,假期都快完了,你快把你那个澳洲女朋友带回来吧。”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故意说:“老爸,她可是农家女啊,是什么原因叫你改变观念了?”老爸说:“她吃得来我家的臭豆腐、臭豆豉,就能进我家门。”
我终于带路易丝回到了老家。也许是天生有缘,连欧美人都掩鼻的黑山羊奶酪一下就征服了老爸,他一面嚼,一面连说:“好,好!”见路易丝是这般美丽的女孩子,老爸假意生气:“小子,你为何不早早把路易丝带回来?”我说:“老爸,您忘了,不是您,我不早就带回来了吗?”当着众人,老爸说:“小子,你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2005年5月,我老爸老妈来到维奇镇,见证了我和路易丝的婚礼。仪式上,除新娘手持一束花外,司仪不知从什么地方听说了我和路易丝的爱情故事,别出心裁叫我托个盘子,挽着路易丝行走在教堂的通道上,盘子里装的是:黑山羊奶酪、臭豆豉、臭豆腐。结果呢,可以说是臭气熏天。大家都乐不可支。我老爸笑得好不容易直起腰,指着我说:“小子,你的爱情可是臭不可闻哪!”
第11篇、爱情故事美女要靠老公衬
美女都是比较出来的。陆太太的公司里到处都是年轻貌美的OL佳丽,她眼看就要退居为当背景板的绿叶。但回家就不同了,只要和先生在一起,走到哪里都会赢得一片赞扬声。年轻,漂亮,有气质。这样的话,都是有老公陪衬的时候听到的。
陆先生长太太7岁,30岁那年修炼出了二尺六的腰围,40岁不到就朝二尺九的记录迈进。肚子大,脸也瘦不了,把一双丹凤眼淹没在脂肪里。但他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说起话来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极具感染力,尤其在渲染细节领域堪称专家。另一项修炼得炉火纯青的功夫,是他无论说什么,最后都能落实到太太身上。比如他拿自己的皱纹说事:“我脑门上的这几条皱纹,深得都能夹死蚊子,没办法,天生就这样,我吃奶的时候就有抬头纹了……”然后瞅向太太,“所以我找老婆时就特别挑剔,有皱纹、或者容易长皱纹的,抱歉。”大伙恍然明白他的意图,赶忙心领神会地夸起:“就说弟妹的皮肤好,你能娶到弟妹这么年轻漂亮的老婆,真是有本事。”
吹捧得多了,陆太太的美女之名在圈子里越来越响。那次,先生单位新进的同事来家里串门,进门就说:“早听说陆头儿娶了个美女……”话音未落,女主角从厨房里伸出头,挺不好意思地解释:“那都是他吹的,现在要让你失望了。”
同事肯定不会把失望表现出来,但陆太太早已习惯听到言不由衷的安慰,有了应对的办法,回头就招呼丈夫:“快!站我边上来!”
这一次,胖子陆就把普通版的太太升级为清秀佳人。这样的戏码演了十几次,他也不嫌烦,得意万分地为自己表功:“没有我这绿叶衬托,哪儿能突出红花的漂亮?”
绿叶老公不仅会从形象上衬托出太太的美,在突出老婆有内涵、能力强方面也功夫扎实。陆太太收入比丈夫高,别人家的男人也许会介意,陆先生却大拍太太马屁:“你不是都把钱给我管了,我管钱,你管我,正好。”他也不介意外人谈论这事,一次同学聚会吃饭聊收入,他笑哈哈对一桌人说:“我老婆挣得比我多多了!”太太赶忙用腿使劲拱他,先生却若无其事继续说:“有什么丢脸的,老婆比自己会挣钱,那是我眼光好,挑了个能干女人。我要能挣大钱,还能显出老婆的能耐?”
永远开朗以扮绿叶为荣的陆先生也有忧心忡忡的时候。那天正在吃饭,他突然语气沉重地对太太说:“这次体检,查出我血压有点高,身体有些问题。不像你,没心没肺吃嘛嘛香,你肯定能活一百岁。我也就是活八十来岁,剩下的那些年你找个合适的老头来照顾你,要不然我不放心……”话没说完,太太用手中的筷子使劲敲在他脑袋上:“让你胡说八道!”
说话间,陆太太的眼泪却大颗大颗掉在桌子上。
第12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圆
她想她是爱他的,他是一名心理医生,她是一位瑜伽老师,他们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在美国读大学。
那晚,她早早回了家,做好一桌菜,她以为他会早点回来,她以为他就是再忙也不会忘记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可是他还是忘了,深夜,他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也没洗澡,一下就躺在床上。她说,今天女儿打电话回来了。他迷迷糊糊地“嗯”了声。她把身子侧过来,说,女儿打电话回来,问我们今天是怎么过的?难道你真的忘了,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啊。
他一下子弹起来,用手拍了拍额头,他说,你看我,为了诊所的事都忙晕头了。她不说话,别过头去,泪却湿了枕头。
他总是说忙,一回家就睡,缺乏交流,也没有了激情。别人总羡慕有车有房、才子佳人般的婚姻,然而只有她深知其中的苦。
她想他们是走到了尽头。
有个男人一直想追她,她喜欢那个男人的幽默与风趣,她喜欢那个男人随意营造出来的浪漫。她一度想,那才是她想要的生活。但她一直拒绝着,二十年的感情,说离就离吗?她倚在窗台,默默地叹气。
她终于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了,那天,她去他诊所,挂了他的号,本想和他好好聊聊,可是他太忙了,一狠心她就和他分了“家”,他住书房,她住卧室,家里所有关于他们的东西,都分开了。
她去超市买东西,他也去。她买鱼买肉,而他只买方便面和黄瓜。晚上吃饭,她一个人坐在餐桌上享用着,而他只是啃着黄瓜,吃着方便面。
深夜,她下楼想看看他睡得怎么样,不想却在厨房里看着他偷喝她买来的牛奶。她问,你在干什么呢?他就笑。
那个钟情于她的男人又来找她,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想邀请她到家里坐坐,她犹豫着答应了。却不想被他撞见了。
回家他和她闹。她说自己是清白的,可是他不信。他说离吧。离就离吧。反正这种日子,她也受够了。
他们去排队登记离婚。有一对年轻的男女就坐在他们的对面,男孩拿着女孩的手,在手心上画着爱情的圆。她忽然想起二十年前他们登记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拿着她的手,一样画着天长地久的圆。看着看着,她眼睛就湿了,侧头看他,他也看得入了神。
终于轮到他们了。可是离婚却要先出具结婚证。他说,我们这些年都搬了好多次家,结婚证都不知道放哪去了。
那没办法,没有结婚证,你们就离不了。办证的人一脸认真地说。
回家,他差点把房子翻转过来,依然没找到。他就对她说,想不到为了办离婚,还得要补办一张结婚证。她没说话,心却早飘到了二十年前。
他们商定去二十年前办证的婚姻登记所补办。下了车,可他们却在高楼大厦里迷了路。问了很多人,才找到当年的那个小房子。却早已没人。
他们顺着台阶一级级地走上去。
还记得当年的那些事吗?他忽然问。她点头。
那个时候你特别爱笑,为了这,摄影师连续给你拍了五次,一结账,我们少两毛钱。最后没办法,写了张欠条,第二天还是我送回来的。
她笑,那个时候你话也特多,摄影师都给你取了个外号,你还记得不?
当然记得,刀子嘴嘛。都过这么多年了,想想,恍如昨天。
她忽然不说话了,只是站在那,一遍一遍地在房子里走动着。
他下来,开动了汽车,却迟迟不见她下来。上去,他就望着她,一脸的泪。
他伸去手,轻轻刮去她的泪,然后握住她的手,打开,画了一个同心圆。
还记得这个圆么?他的声音极尽温柔。
她拼命点头,她当然记得,每一夜睡觉前,她都会在自己的手心里重复着这个动作。因为,那是他们两个人的圆,两个人一辈子的圆。
第13篇、爱情故事绝唱
七婶爱唱,天生一副好嗓子,婉转悠扬:“我与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我不教你叠被铺床。将小姐央,夫人央……”问了,才知道,唱的是《西厢》。
我偷偷找来读,竟奇怪素来袅娜漂亮的七婶。唱的竟是男腔——张生的唱词,再打听,回答说:“只喜欢唱张生,跟你七叔学的。”
我从未听过七叔开腔,忍不住问他,七叔淡然:“嗓子坏了,多年不唱。”
七叔是剧团的龙套,在舞台上看见他,只见伸拳踢腿,却从未见过他开口,就有了一点不屑。母亲“哼”了一声,说你七叔唱得红时,你还不知在哪里呢。
原来木讷深沉的七叔也有红瘟天的时候,再打听,甚至七婶也是冲着他的戏,才非他不嫁的。七叔8岁学戏,15岁就红透了,唱的是小生,演的是张生、赵云、秦驸马,面白无须,薄粉敷面,满脸含春威亦露的那种,一招一式,唱念做打,都能换来若干的喝彩。七婶是他最忠实的粉丝,跟着剧团东村跑到西时,西村跑到南村。看来看去,七婶径直跑回家:“妈,我要嫁给他!”
唱戏毕竟是下九流的行当,七婶为此受尽了责难。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抓回来,终于七婶的父亲吃不住劲了,叹口气:“女大不由娘,由她去吧!”
托人去倒提亲,是意想中的顺利。戏子历来出寒门,碰上如此好事上门,爷爷当即就答应了。没想到七叔将头一扭:“不。”
爷爷火冒三丈:“不?凭什么你敢说不!”不由分说,换了庚帖。
七叔素来孝顺,不忍忤逆了父母的意思,只是一个人不停地辗转,整个晚上都能听到他在屋子里大声地唱:“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奶奶很担心,说别逼这孩子了。爷爷把桌子一拍:“这个家,他说了算还是我?”
爷爷把父亲唤了去审问,有什么蛛丝马迹?父亲嗫嚅半天,说临走时他去跟个女演员告了个别,就是那个演崔莺莺的。爷爷哼了一声:“有我在,就不许他私订终身。”
翌日拂晓,唱了一夜的七叔声音嘶哑地敲开爷爷的房门:“爹,嗓子哑了,不能唱戏了。”爷爷一脚把他踹出去:“你再唱一夜,还哑。”
第二夜没唱,依然嘶哑。第三夜没唱,还是嘶哑。看来七叔的嗓子是真的哑了,爷爷无奈,只好托人跟七婶家话里话外说明了,没想到七婶毫不犹豫:“我喜欢的是他的人。”
终归还是拜了天地,七叔从此与那未曾来得及私订终身的小旦成了路人。他的嗓子渐渐恢复了洪亮清脆,却声言再也唱不成了,成了跑龙套的。
结了婚的七叔和七婶就住在剧团的大院一间小小的平房。七叔日渐沉默老去,倒是七婶愈加细腻妖娆,整天里刷碗做饭都在哼唱:“郎才女貌年相仿,定要到眉儿浅淡思张敞,春色飘零忆阮郎……”却不知,这一出《借厢》,正是七叔被喊回家议婚时的最后一出绝唱。
每天早晨,院子里小生小旦老生黑头纷纷出门来吊嗓。中间更有小旦那一声银铃乍响,技压群芳:“他思已穷,恨不穷,是为娇鸾雏凤失雌雄,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七婶回头唤七叔起来,也出去吊嗓:“说不定,你练一练就又可以了。”
七叔扯过被头盖住脑袋;“你说过喜欢我这个人,不是我的唱。”七婶说,就是上不了台,你也可以与我一起在家唱,你演张生,我扮莺莺。七叔摇一摇头,说不唱了,就不再唱。再说,你也扮不成莺莺。
七婶也常逗他,说如果我生逢其时,说不定与你对唱的就是我了。七叔呵呵一笑,说唱戏只是唱戏,当不得真的。
俩人恩爱一生,生了四个孩子,都蛮有出息。只遗憾,七婶一生,再不曾听过七叔的唱腔。七婶临去时,叹息说多想再听听你唱《西厢》。七叔微微一笑:“不唱了。你喜欢的是舞台下的我,不是张生。伴我一辈子的是勤俭持家温柔贤良的你,而不是你想演的莺莺。”
七婶去了,留下七叔一个人,很快成了个沉默孤独的小老头儿。
50年没有开口唱戏的七叔,却在昔日小旦的葬礼上突然开了口。那一天阴云沉沉,众人脸上泪水未干,却见一直静穆在旁的七叔正冠服,踏方步,“呀”的一声叫板:“见他临上马,痛伤嗟,哭得我似痴呆。不是心邪,自别离以后,到西日初斜,愁得陡峻……”声遏行云,字正腔圆,举手投足间当年的俊美小生又回来了。庄子鼓盆而歌,七叔是以一段《惊梦》为昔日的搭档送行。
父亲叹口气:果然还是一副好嗓子,不是你七婶的唱腔配得上的。
人老总归眼毒,只有七十多岁的父亲才看得出来,七叔19岁那年后不再开唱,便永绝了对那倾国倾城的莺莺的念想。
母亲替七婶不值,说得到了他的人,却没有得到他的心,他的心里。还是记得当年的唱腔,可略一沉吟却又没有再说下去。毕竟,他以50年的缄默,绝了自己的念想,为七婶守护住了生前甚至身后的安宁与平静。也许,他的爱,她已经永远地得到了。
第14篇、爱情故事被骗度蜜月
我和老赵,没有牵过一次手,没有接过一次吻,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却先度了蜜月,然后成了夫妻。
遇到老赵的时候,我已经胖得不成样子,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和前男友的分手。那时我和老赵还不熟,他说自己也胖,但胖人有胖人的好处,为人处世自有一种超然心态。
其实,遇到他就是缘分。在网络社区里的一个论坛,只有悠闲的人才会来,大家一起约了去爬山、打羽毛球,AA制,各不相欠。当然,也有约了一起驾车旅行的。老赵说,他和别人一起去了很多地方,自己开车想停在哪儿就停在哪儿,特爽。我来了一句:“要是车坏了怎么办?”老赵说:“你这个人怎么杠头呢?”我说:“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总把事情往坏的地方想。”
那天,老赵给我发了一个帖子。他说:“胖妞,‘五一’组织个活动——野外减肥生存试验。十几个人到深圳郊外南澳的一个孤岛上,7天,每天只给二两米,剩下的自己解决,比如可以摘摘野菜钓钓鱼什么的,也可以捉到螃蟹煮了吃。”
老赵说:“我想去,你去吗?”
“当然。”我说,这种好事怎么能落下我,何况费用不多。
于是,我和老赵见面了。见了面才知道,老赵并不老,年轻面嫩,白白胖胖,除有些龅牙,长得还算可以。
我是打车去的。他看到我,扫了两眼说:“不怎么胖啊,瞎折腾什么?”一句话差点把我温暖哭了。
我喜欢挑战,可坐上那贼船后我有点害怕。再有,一天二两米,太惨了吧?老赵却戴上了耳机听林忆莲的歌:“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我既不是莲花又不是牡丹,我是一棵被人抛弃了又死不了的树。
到了岛上,船就走了,15个人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半天,忽然都哈哈大笑了。老赵说:“别傻愣着,先搭帐篷吧。天有些阴,说不好晚上就会有雨。”有人拿出麻将和扑克想打,被老赵有力地制止了。一伙人搭了帐篷各自散去,有的去看海,有的去沙滩上捡贝壳,还有的去小山上看风景。当然,也有迫不及待支开麻将桌的。我和老赵对了对眼色,找了个地方聊天。
老赵说:“你比我想象中要好看1%。”我很不满意这个数字,白他一眼。
没有生疏的感觉,也没有碰出爱恋的火花,我们的共同目标就是减掉身上多余的肉,并考虑如何百折不挠地把这一周时间混过去。据说,主办方已经搞过一次这样的活动,让你一周之内准能减掉10斤肉。
开始的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我们开始饥肠辘辘。想一想,一天二两米啊,还不够塞牙缝的。半夜果然下起了雨,有人像狼一样叫着,真是又冷又饿啊。老赵喊着:“同志们,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要镇定!”这几句话颇有大将风度,让我一下子崇拜起他来了,也是,一个网站的总监,这点风度还是应该有的。
第二天,有人打电话说要回去,再饿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于是,船来接人,临走时人家问,还有走的吗?又有一个意志薄弱的上去了。老赵说:“老黄,你不至于当叛徒吧?”我特别不满意这个称号,我又不老,为什么叫我老黄?老赵的网名就叫老赵,这实在怨不得我。
我们开始了原始生活,一有时间就去海滩上捉小螃蟹,然后找个地方点火烤着吃。有一次,我们居然捉到一条大鱼,放在水里煮了煮就吃了。用老赵的话说,真天然!
第五天的时候,岛上还剩下3个人。那是一个意志坚强的男人,他说要是再减不了肥老婆就不要他了,但半夜他发烧,老赵只好给主办方打电话,把他接走了。结果第六天,就剩下我和老赵了。
老赵开玩笑:“假如世界上就剩下咱俩怎么办?”
我冷静地说:“你别指望着这几天我爱上你,或者想用什么方法达到什么目的。”
老赵说:“我达到什么目的啊,我走路都晃了,还能怎么着,我只是说假如。”
“没有这种假如。”我冷静地告诉他。
天空很蓝,肚子很饿,孤男寡女,想的都是吃。我说:“假如真有一天我得把你吃了,先吃哪里呢?”老赵哈哈大笑,他说:“你得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不要为生活而生活,要为快乐而生活。比如你自认为是白领,每天穿着精致的衣服、化极好的妆去工作,其实你完全可以穿得朴素一些,把钱省下来买辆车自驾出游。如果你爱上旅游,去到很多地方感受很多人,你会觉得自己好像活了几辈子!”
我就这样被老赵教育着。到第七天船来接我们的时候,我说:“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住够呢。”老赵解释说:“那只有一种可能,你爱上我了。”
我目瞪口呆,“你?算了吧,你以为你是梁朝伟?”
我和老赵成了极不错的哥们儿倒是真的,我们一起办了羽毛球和乒乓球俱乐部的卡,有时间就打打球喝喝茶。老赵说:“你完全可以在家做soho,何必朝九晚五?”
我想想也是,在哪里做设计都一样。于是,我辞职在家,整天睡到日上三竿。偶尔老赵来,我们就一起包饺子。老赵手艺不错,给我做过一次糖醋鸭,口感很好。
偶尔也会问问他的终身大事,他总说被美女们包围着。这句话大概有吹的成分,但也有60%是真的。IT业的先锋,加上房子车子和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脸,足以吸引那些女孩子了。但我对老赵的感觉就是他聪明,什么事跟他一说,三下两下就四两拨千斤了,让人叹服。
不知不觉,老赵影响了我的生活,我不再那么热衷于往脸上涂脂抹粉,而是注重了环保,穿棉布的衣服。我也不去酒吧买醉了,而是认真地读一些书。日子越来越散淡,终于在生日那天,我给自己买了一辆车,我准备上路了。
老赵说:“咱一块儿行吗,我怕你车坏在路上,人又有几分姿色,让坏人惦记。”
我和老赵已经做了两年的朋友,在一起如兄弟手足。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他和一个高大美女并肩走,我心里酸溜溜的。我没说什么,怕他得意。我们不过是两道美丽的风景,彼此有自己的天空,真要在一块儿,能快乐吗?
不过,我们还是一起驾车去了西藏。在公路上飞奔时他说:“老黄,你手艺不高,胆子不小,这可不行,要慢慢来。”我不听,结果车子撞上了一根电线杆。老赵瞪着我,四处检查,“你没有伤着哪儿吧?”他手心里全是汗。我偷偷地看了他两眼,他认真的样子让我心动。
车,自然是他修好的,他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啊。到了西藏,我一下子就呆了,忽然想起一句歌词:我轻轻一想就碰到天空。
眼泪落下来时,老赵说:“人看到自然的美景都会情不自禁,只有抵达人灵魂的东西才让人最难忘。”
我看着老赵,知道这不是那个嘻嘻哈哈的老赵了。他一路上都在写日记,然后把文章发给编辑们。他文笔极好,有些文章看得我都想掉眼泪。这么细心而真情的男人,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配得上他?
十几天中,照了很多片子,有很多我们的合影——老赵把手搭在我的腰上,我亦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回来后我却发现,报纸和网站上全是我和他的合影,下面还有注解,我与黄小荷的蜜月之旅。
蜜月之旅?我盯住正在喝汤的老赵,“那是我煲的鸡汤。谁和你度蜜月?”
老赵头也没抬,“对了,忘告诉你了,临走前我跟别人都说了,说咱去度蜜月了。”
“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
我和老赵,没有牵过一次手,没有接过一次吻,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却先度了蜜月,然后成了夫妻。这世界上的事情有很多是不能解释的,我想,既然他这么说了,就这么着吧。我觉得,嫁了老赵,就是嫁给了一种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最接近生活的本质。
第15篇、爱情故事爱情“回头草”
他只是她繁花似锦的爱情路上,曾经的一处最不起眼的风景,或者说,他是她曾经匆匆一闪而过的小站。彼时,她年华正好,刚刚从一所名牌高校出来,又在那个城市觅到一份让众人艳羡的高薪工作。那时,她是月亮,身边不缺捧月的星。而他,不过是众星星中的一个。
他与她在同一座大楼上班,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也只是礼节性的一笑,彼此并不熟悉。直到两个单位举行的一次年度联谊会上,他们才算正式认识。
可她,并没有接受他向她抛来的爱情彩球。她只说,年纪还轻,还想多玩几年。他倒识趣,再无纠缠。此后,她走马灯一样地去相亲看人,他只静静地站在远处,悠然观望。直到,她再一次,敲开他的门。
寻寻觅觅,兜兜转转,眼睛和心,都挑得花了,终是累了,不想再挑。可年龄不饶人,老爸老妈的唠叨更不饶人:“你以为自己还是小孩子啊,天天抱着《蜡笔小新》看个没完,可你看人家美芽,二十九岁,小新都那么大了……”
没有办法,只好把与自己交往过的男子一一拉出来再挑一次。挑来挑去,就再找到他,她是被那些唠叨声赶到他身边的。因为,几年下来,那些被她“相”过甚至信誓旦旦说会爱她等她的男子,最终坚守独身的,只有他了。
不过一个小把戏,她把电脑里某个程序悄然删除,然后,蓝屏,然后,打电话找到电脑高手的他。他却不知是诈,大热的天,一会儿桌子底下,一会儿桌子上面,倒真的给她找出一大堆隐患,电脑外面裸露在外的电源,电脑里面杂乱无章的垃圾碎片……她的电脑,竟然真的病了。收拾妥了,鼠标轻点,一切正常,他的额上,已沁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不经意地抬手,轻轻替他擦了,他还她一个孩子气的笑。仿若有什么,在心尖上轻轻地一颤,又转瞬消失。
她跟他的交往,明显多起来。周末,相约同一帮驴友到远山郊游。呼朋引伴,却也多是成双成对。那天,她把他喊来,美其名曰封他为“护花使者”。对那个头衔,他似乎很受用,一路上拿水拎包儿,跑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
散入丛林,就把彼此的性别全然抛开,各自顾各自。男人们忙着拿着相机去采风,女人们忙着去摘那满眼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他也一样,一进山,就不见了踪影。
日薄西山时,各路大军才从四面八方向着来时路会合。每一个人,都有满满的收获。男人们忙着展示各自抓拍的美景,女人们则把满怀的鲜花编成漂亮的花环挂在手臂、脖子上。惟独他,怀里抱着一个大大的袋子,一直微笑沉默。众人起哄愣是打开了他的袋子,才发现,袋子里头还层层叠叠分了几个小袋,是一袋又一袋的野生猕猴桃。再也隐瞒不住,他倒也大方,老老实实地招了:“她喜欢吃,我就多摘了一些,熟的半生不熟的都摘了,可以带回去多吃几天……”又是一阵哄笑,她也笑,笑着笑着,眼睛却温温地湿了。她喜欢吃猕猴桃,可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问他,他淡淡地答:“那次联谊会上,我看到你只吃那一种水果。”那已是几年前的事了。她的心,忽然跳得凶猛。
寻寻觅觅,兜兜转转,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爱就在来时的路旁。她终于不再犹豫。闺蜜们打趣她,说,在爱情的世界里,最好不要吃“回头草”。为什么不呢?如果那是一片丰美的草,如果那一片丰美的草在你回首的路上还绿在那里,她没有理由,不义无反顾地向着那片芳草地奔赴。
第16篇、爱情故事一袭青衫万缕情
我念初三时,物理老师是一位高高瘦瘦的梁先生。他第一天到课堂,就给我们一个很滑稽的印象。他穿一件淡青褪色湖绉绸长衫,本来是应当飘飘然的,却是太肥太短,就像高高挂在竹竿上。坐在我后排的沈琪大声地说:一定是借旁人的长衫,第一天上课来出出风头。沈琪的一张嘴是全班最快的,喜欢挖苦人,我低头装没听见,可是全班都吃吃在笑。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梁字,大声地说:我姓梁。
我们早知道,先生姓梁,梁山伯的梁。大家说。沈琪又轻轻地加了一句:祝英台呢?
梁先生像没听见,偏着头看了半天,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一颗大大的金牙。全堂都哄笑起来,我也笑了。下课以后,沈琪就跳着对大家说给梁先生起了个外号叫土牙。大家听后都笑着拍手同意了。沈琪是起外号专家,平时比较调皮,但心眼并不坏,只是有些娇惯,一阵风一阵雨的喜怒无常。
第二次上课的时候,梁先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空心玻璃人,一张橡皮膜,就把小人儿丢入桌上有白开水的玻璃杯中,蒙上橡皮膜,用手指轻轻一按,玻璃人就沉了下去,一放手又浮上来。他问:你们觉得很好玩是不是?哪个懂得这道理的举手。级长张瑞文举手了,她站起来说明是因为空气被压,跑进了玻璃人身体里面,所以沉下去,证明空气是有重量的。梁先生点点头,却指着我说:记在笔记本上。我坐在进门第一个位置,他就专盯我,我记下了,他把笔记本拿去看了下说:哦,文字还算清通。一个同学说:先生点对了,她是我们班上的国文大将。梁先生看我说:国文大将?又摇摇头:只有国文好不行,要样样事理都明白。他虽然是教物理,但时常连带讲到做人的道理,这点令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他解释功与能的分别时,把一本书捧在手中站着不动说:这是能,表示你有能力拿得动这本书,但一往前走产生了运送的效果,就是功。平常都说功能、功能。其实是两个步骤。要产生功,必须先有能,但只有能而不利用就没有功,他怕我们笔记记不清,自己再将教过的实验画了图画,写了说明编成一套讲义,要我们仔细再看,懂得道理就不必背。
升入高中时,我们每人总平均都在甲等,这都是由于梁先生的热心教导。升上高一的开学典礼上,梁先生又穿起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坐在礼堂的高台上,校长特别介绍他是大功臣,专教初三和高三的数理的。
在高一,我们没有梁先生的课,但时常在教师休息室里可以看到他。有一天,校长忽然告诉我们,梁先生肺病复发,吐血了。在当时医学还不发达,肺病没有特效药,不到两个月,梁先生竟然去世了。闻此噩耗,我们一个个嚎啕大哭,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受这残酷的事实。
在追思礼拜上,虽然我们全班同学都曾去祭吊过,但也只能看见他微微带笑的照片。我们没有被允许走进灵堂后面,也没有机会再看见他穿着那件褪色淡青湖绉绸长衫,我们永不能再看见了。
第17篇、爱情故事亮亮与莹莹
亮亮和莹莹是初中同学,毕业之后也没有断了联系。只是一天天的各忙各的,相聚的时候不多。
亮亮不定时的打着短工,一个月下来挣得不多,只是因为不抽烟不喝酒,一个人的花销还是能够维持。莹莹也在为别人站摊销售服装,前两年从自己很小就离婚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也得病去世了,只剩自己一个人住着一套不大的房子,亲戚也不多,很少往来。虽然这样,她也一天尽可能的露出笑脸,给别人也是给自己愉快的心情,就算流泪,也是晚上一个人蒙着被子偷偷地流。
他俩之间经常通电话,亮亮和别的女孩子的交往总是很腼腆,很矜持的,但是对莹莹他却没有这种心态,他们是兄弟间的交往,可以聊所有的话题,可以开有些过分的玩笑,甚至有些时候莹莹心情不好,亮亮可以问她是否是大姨妈来了的缘故,莹莹也讽刺他的心境是否到了更年期。他们通电话总是有说不完的话,聊过去的同学,聊现在的生活,聊工作中发生的事,一说起来时间就过得很快,一小时两小时时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有时候很压抑的心情在通完电话之后,也都慢慢的好转起来。只是他们从不提各自的感情的发展,有时候莹莹开着玩笑:没人要你,我将就要你好了,亮亮也笑着说:像你这样的男人婆我可不敢要,也就大头敢要你,可别错过了,莹莹也毫不示弱:我呸,以后你等着打光棍吧,还挺拽呢,两人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
就是这样的日子,不定的电话交流,恍惚间有十年了,他们都渐渐的要成为大龄男女了,莹莹也相了几次亲,总感觉缺少了什么。亮亮的相亲也失败了,女孩子都对他的自身条件很满意,一米九的个头,人也相貌堂堂,文质帅气。但是现代的姑娘都很现实,一句话,差在了经济条件上,没房没钱人再好,也不是我所想要的。
终于莹莹定亲了,婚礼定在两个月之后。这期间,莹莹很忙很忙,买了许多东西,后来又去了男方在外地的婆家。亮亮突然变得消沉了,变得沉默寡言了,一个人痛饮过几次酒,喝的人事不省。虽然朋友见面也依然说着话,但是所有人都觉得他变得像傀儡一样,仿佛缺了魂。在莹莹还有一周结婚,而她人还在外地的时候,亮亮用颤抖的双手拨通了她的手机,手机一直在响着,始终没有人接,又响了几遍,依然如此,亮亮奋力的把手机摔在了地上,手机碎了
在莹莹的婚礼上,亮亮准时的来了。他还像当年的他一样,不时的和新郎新娘开着玩笑,也没和莹莹说过他打电话的事,只是在莹莹夫妻对拜的一瞬间,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隐痛,随后又被笑容所掩盖。
泰戈尔曾经说过: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我认为更让人痛苦的是,你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你自己也不知道,等你想明白的时候,一切都已事过境迁,时不我待了。
第18篇、爱情故事没有戒指的铂金爱情
每一位新娘都渴望得到一枚精美的戒指,用来见证自己坚贞不渝的爱情。然而我已经结婚几年了,却至今没有得到那枚渴望的戒指。
当初谈恋爱时,老公问我结婚最想买的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戒指,象征爱情恒久远的铂金戒指。”老公搂着我喃喃地说:“行!”但他未能实现诺言。就在我们即将走入婚姻殿堂时,他的父亲得了重病,不但用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借了大笔的债。
结婚后由于没有能力买房,我们与公婆住在一起。两位老人性格开朗,待我如同亲生女儿。我喜欢和婆婆一起料理家务,时间久了,便发现婆婆有个习惯:只要做家务,必定摘下手上那枚戒指,小心地放在固定的地方,做完后立即戴上。我曾细细打量过那枚戒指,很普通的一枚金戒指,款式也很一般。
婆婆对戒指的格外珍爱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忍不住对老公问起婆婆的戒指。老公说:“那是我给母亲买的。从我记事起,母亲就在为这个家不停地操劳,就连陪嫁时的一枚戒指,也因为我父亲的一场大病而卖掉了,那是姥姥留给她的唯一纪念物啊!父亲病好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攒了两个月的工资,为母亲买了那枚戒指。结婚前,母亲想把戒指送给你,被我拦下了。我们这么年轻,想要的东西慢慢会有的,你说是不是?”
见我不语,老公轻轻揽住我的双肩:“不用急,等我将来有钱了,一定给你买一枚铂金钻戒。”我默默依偎在老公胸前,心里涌起一阵感动,不是因为他的承诺,而是为了那份母子之情。
去年的大年初一是情人节,老公和我一块去逛街。走着走着,老公将我拉进了一家商场。来到首饰柜台前时,服务小姐走过来热情地为我们作介绍。老公从容地让她取出一枚价值3880元的铂金戒指,拿起郑重地套在我手上,柔情地问:“合适不?”我有些感动也有些慌乱,不知道他身上是否揣着足够买回这件奢侈品的钞票,怕我们光试不买会招致服务小姐的白眼。
戒指正合适,老公说:“小姐,我们要了。”我却对老公说:“我们再看看吧!”接着脱下戒指往服务小姐手中一塞,拉着老公就往外走。老公有些莫名其妙,问我:“什么事?”我不做声。老公拉着我的手:“多漂亮的手啊,这样的手如果戴上那枚铂金戒指会更漂亮的。走,我们去买回来。”我挣脱老公的手,真诚地说:“用不着,真的用不着。既然我的手漂亮,戒指戴在我手上,岂不显得喧宾夺主?那时想要戒指,不是为了摆阔,我是想用戒指套住你的心。这么多年没有戒指,我们不也这么真诚地走过来了。既然戒指跟感情没有关系,我们又何必刻意地去追求这种形式呢!”
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有戒指,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和老公会用心去维护这份虽不奢华却平实厚重的如铂金一样闪光的平民爱情。
第19篇、爱情故事没有新娘的婚礼
那个饭店的一楼餐厅嘈杂而拥挤,热气蒸腾。男孩穿着笔挺的西装,打了漂亮的领带。他的手里拿一个麦克风,站在餐厅一角。他说:大家静一静,大家请静一静。
费了很长时间,大厅才稍显安静。正吃饭的人们不解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男孩清清嗓子,他说,本来今天中午,我应该请你们参加宴席的。可是由于时间太仓促,又没有准备,所以,只能请你们喝一杯酒了。然后,他让服务生,给每一张桌子,都放上一瓶白葡萄酒。
男孩变得有些羞涩,他说,今天是我和她结婚的日子,昨天夜里才决定的。父母和亲朋在外地,不能赶过来。所以现在,你们都是我最尊贵的宾客。
原来如此!大家纷纷端起各自的酒杯,说些祝福的话。男孩腼腆地笑起来,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新娘子呢?有人问。
男孩就朝门口招招手。人们看到,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姑娘走进来。姑娘既没有化妆,也没有披婚纱。这是她的同事,也是她的伴娘。男孩跟大家解释:新娘今天不会来了。
人们再一次愣住。新娘不会来?这算什么样的婚礼?
是这样。男孩继续说:她是医院的护士,本来我们计划好的,明年国庆节结婚。可是前些日子,她在照顾完一个病人后,感觉身体不大对劲。昨天下午做了检查,才知道原来是被传染了染上这种病,结果很难说。所以现在,她其实正在医院里的隔离病房。我是在昨天夜里,才决定把我们的婚礼提到今天的。
那为什么不等等呢?有人不解。
为什么要等呢?男孩说:我就是想让她知道,在隔离房门外等待她的,已经不再是她的男友,而是她的丈夫
男孩掏出一个粉红色的首饰盒,郑重地递给那位穿连衣裙的女孩。替我跟她说对不起,男孩说:因为,我不能亲手给她戴上周围静了十几秒钟。突然有人鼓掌。然后,掌声连成一片,经久不息
一年后,结婚纪念日那天,他们在这个酒店,摆了一个小型的宴会。
有人问女孩:在隔离病房里,每天你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我在想:我一定要出去。女孩说:因为这城市里,我已经有了一个家......
第20篇、爱情故事低头的幸福
第一次婚姻,她是高傲的皇后,颐指气使,任性霸道,骄横无理。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高昂着头,无论对错,都不愿低头迁就。
直至一日,他和一相貌平平的女子好上了。无论哪方面,那女子均不及她,可他执意要离。原来,他爱的仅仅是女子的体贴关爱与俯身低就。
从伤痛中走出来后,她有了第二次婚姻。第二次婚姻里,她不再任性与霸道,而是试着为心爱的男人做些什么。清晨,她会为正准备去上班的男人备好营养早餐。在男人情绪不佳时,她不再无理地烦扰他,而是给他足够的自由空间独自思索,待情绪稍稍稳定些,再去抚慰他。面对男人小小的错误与缺点,她不再锱铢必较,而是用一颗宽厚容忍的心去爱与感化。
她的善解人意与体贴关爱深深地打动了他,他一心一意对她好。
如今,她和他已到了不惑之年,他们的婚姻并没有因子女问题和各种琐事的缠绕,反而更加和美幸福了。晚饭后,他们仍如相恋时那样手牵着手散步,他亲昵地叫她小妮子,甚至,在无人时,在她耳旁悄声说,我爱你!她身体不好,他便给予她更多的关爱与呵护。
无论在哪,他俩都是手牵手。无论干什么,彼此都会有同样的想法。有人说,她和他简直像一个人,这样的婚姻太完美了。
谈及他和她的幸福,她笑着说,我迁就他,他迁就我。
她的所谓迁就,即为低头。她说,第一次失败的婚姻让我懂得了,谁对谁错不重要,谁吃亏谁讨好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他,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她的一席话,让我瞬间明白,幸福的婚姻便是肯低头迁就对方。
第21篇、爱情故事爱花及人
在电视上看到这亲一个画面:
记者请一位资深的老花农谈经验,他于是一边给一枝花示范施肥、浇水,一边讲解管理要领,末了,他抬头看看镜头,以为节目结束,便俯下身子,轻轻抚摸着花枝,说:“你今天好漂亮、好精神啊!”
记者觉得奇怪,问:“你每天都这样赞美它们吗? ”
“不。但还是常有的,”老花农解释说,“花跟人一样,它以有听懂你的话,及时得到表扬,一高兴长劲就大了,明天你来看,小家伙会长得更好呢!”
赞美一枝花,原来也是管理的经验之一。但与其说是技巧,倒不如说是一种爱心。植物不可能真正听懂人的话,但真正的爱心,却是每时每刻感受得到的。它来自平常的琐碎,却超越了琐碎的平常,一肥一水,一笑一语,无不涵盖其中。
曾看到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在公园里追逐玩耍,小男孩不小心把一朵鲜花扯了下来。小女孩停下来,急得大叫:“你弄痛它了!”
花的感觉,小女孩是如何体验到的? 可是,那种痛,经她那么一说,却分明在我们心中轻轻地蜇了一下,竟如此真切!有些疼痛,也许我们一辈子出体验不到;有些赞美,也许我们一辈子出来不及说出。但是,要知道,“人一生一世,草木一秋”,好好爱一遭,也只不过短短一个“秋天”啊.
第22篇、爱情故事初恋无故事
蓉是我高中时代班上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个自卑的男孩,蓉的光芒常常使我抬不起头。我一向是在远处端详她的,我很希望这是一幅画,何以随身携带。偏偏她是极活泼的,像浪花一样,我很有耐性地保守着秘密,生怕自己的心情被打湿。这为我忧郁、内向的青春埋下了伏笔。
蓉的课桌在我的侧后方,我上课时充分运用了自己的余光,影影绰绰地感应到她在那儿掀动书本,或埋头抄笔记。心里便很安详,像置身于幸福的氛围之中。偶尔,臆想到她有一缕视线不轻不重地落在我肩头,便下意识地坐直了腰杆,深沉、庄重,尽可能体现出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总之那一份朦胧、混沌的情感在心中岩浆般汹涌着,我反而显得是被动的。
一切开始于一个平淡的晚上,我在家中台灯下做枯燥的作业,为试用新买的钢笔,便在一张白纸上乱画,出乎意料地写下了蓉的名字。那一瞬间我被冥冥之中的安排惊呆了。老早看过一本杂志上的心理测验,说大多数人在试新笔时,总是无意中写下“爱人”的名字。从第二天早晨开始,我真正地注意蓉了。她穿一件天蓝的毛线衣,桌上的课本像帆一样支起,她伏案的姿态自然随意,似乎对一切都无从察觉,构成了一个独立的世界。然而正是这个世界唤起我的好奇,带着新鲜的感觉想多看几眼。
母校坐落在梅园新村附近,门前是一条花树夹道的马路,放学的时候,蓉总和一位叫薇的女生结伴同行。我习惯放慢脚步,远远地跟在后面,她们的背影像两只快乐的舢板在人海里时隐时现,蓉的披肩长发如夜色般笼罩在我心头。端详其背影比直接跟她打照面更使我放松,给笨拙羞涩的我留下了想象的余地。我想象着多年后跟她并肩走在大街上的情景,路旁的商店、建筑一定和此刻一样真实完好。蓉家住离校址不远的五芳里,一次放学,某个去过她家的同伴指着那幢青灰色的小楼,说二层有阳台的那个房间就是蓉的家。他是无意中说的,我却记住了。每每路过时忍不住仰面望着那扇养好几盆红月季的窗口,设想蓉正在里面做什么,以及房间的摆设。
蓉当时在学校里是引人注目的,经常有高年级的同学给她写信。做完广播操大家散场,蓉看见传达室门外的黑板上写有她的名字,就有点拘谨地进去取信。班上的女生议论:“信封上肯定写着‘内详’。”这一度引发着我的嫉妒和恐惧。我想我如果再不让蓉爱上我的话,她恐怕就会爱上其他的男孩了。于是我反复辨别着蓉对我的态度,擦肩而过时她的眼神似乎蕴含着一点什么——它们曾给我带来这一整天的兴奋与回味。
我下定决心,准备在蓉心中的舞池登台亮相了。我讨厌写信表白,觉得那是躲在幕后的怯弱。然则我更不敢当面跟蓉说,在她清澈的目光下我会像冰块一样融化的。我选择了校园里通行的递纸条的方式。常常是前一天晚上在家里事先裁一小条白纸,认认真真地写上一行——关于纸条的内容已淡忘了,准备第二天夹在作业本里或直接塞给她。上课时我用余光扫视着侧后方蓉的身影,一遍遍地脸红、心跳,然而课间休息的铃声一响,就打消了我的所有勇气。就这样,一张纸条在口袋里被揉皱了,我又另写出更洁净的一张,字迹依旧那么工整,然而没有一张最终栖落在蓉的纤巧的掌心。
然后就是匆促紧张的高考,接着就是母校门口的依依挥别。毕业后我鼓足勇气去找过蓉一次,蓉礼貌地把我让进门时我惊讶了,家具布置得确实和我想像中的差不多。
蓉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的背影,披肩长发如夜色般笼罩在我心头。那明眸皓齿、步态婀娜的南方女孩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次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直未在阳光下公开,就这样结束了。
第23篇、爱情故事最美的徒劳无功
在我们很年轻的时候,心里面就住着一个很喜欢的人。虽然初恋无限美好,我们也总以为它可以天长地久,但遗憾的是,能够和初恋走到最后的,真是屈指可数。所以今天,我想跟各位分享一段没有结果、无法天长地久的、充满徒劳无功的爱情。
我的初恋,发生在小学五年级,那时我爱上了我后面的那个女孩。她坐在我的后面,但是,她的兴趣并不是拿笔戳我的后背,而是用手疯狂地掐我的背,捏我的背。每次她叫我的时候,总会非常用力地捏我,我都会痛得回头大叫:“你神经病哪!”她就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笑着说:“怎样,我就是喜欢捏你。”
但是,每次被捏,我其实都非常开心,因为她是全班最可爱的女孩。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不让我的乐在其中被她发现,免得她失去成就感。
她每天捏我,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会趁她在擦黑板时,偷偷地走到她后面,用力拉她的马尾,然后开始跑,大叫:“哈哈哈,赶快来追我啊。”然后,那个可爱的女孩就在后面疯狂地大叫:“我要报告老师,我要报告老师。”
幸好,她很讲义气,没有一次跑去报告老师。她只是非常冷静地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的书包拿起来,走到窗户旁边,从五楼丢到一楼。有时,我的书包里会放着一盒牛奶,那盒牛奶会大爆炸,把我的课本和铅笔炸得乱七八糟。她居然站在阳台上对着我挥手,然后笑着看我收拾书包。
有时她惹我生气,有时我惹她不开心。当她气得不跟我讲话时,我就画很多漫画送给她,并且在漫画的右下角,签上我的名字“柯景腾”。她每次收下那些漫画的时候,都觉得匪夷所思,问我:“柯景腾,你干吗要签名?”我说:“因为,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漫画家,你要把这些漫画妥善保存,将来一定大增值。”她说:“真的吗?”我说:“我保证。”
就这样,我们打打闹闹直到毕业。那天,我写了一封很长的情书,准备给她。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将那封情书放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她,却不晓得该说什么。她看着我说:“干吗?”我说:“没干吗。”她说:“那,这个给你。”她就拿出两个玻璃杯,送给了我。那两个玻璃杯上各印着一只可爱的小青蛙。我收下了,但是,那一封情书还留在我的口袋里。
毕业后,她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读书,后来,居然跑去欧洲留学,我失去了她的音讯。她送给我的那两个玻璃杯子,过了几年,不小心被我打破了。而我准备送给她的那封情书,也不知道被我藏到了哪个角落。
当我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即将上映时,我在Facebook上面找到了她。我非常兴奋,在网上不停地问她:“我是柯景腾啊,你还记得我吗?”她说:“当然记得啊,有谁忘得了你?”
正当我想要发挥超强的记忆力,跟她滔滔不绝地叙说之前的点点滴滴时,她抢先说:“后来我知道你开始写小说,出书,居然还当了导演、拍了电影,我非常非常惊讶,因为我总以为,你将来会成为一个漫画家。我的抽屉里,到现在还放着当年你送给我的那一沓漫画。那上面,有你的签名。我在等它们大增值呢。”听她这么说,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总以为,在爱情里,只有一个人会负责保存彼此的记忆,记得彼此多么深爱着对方;而另一个人,会毫不眷恋地往前走。我一直以为,我就是那个负责保存记忆的人。没想到,我错了。原来这个女孩子,她也一直都记得。她记得我的梦想,记得她喜欢把我的书包从五楼丢到一楼,记得我喜欢画画送给她,她什么都记得……她甚至记得,我对她的喜欢。尽管,我们没有缘分在一起。
像童话里一样,她现在是两个小孩的妈妈,跟老公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她的抽屉里,还偷偷地放着当年我送给她的那一沓漫画。
爱情,有很多很多的遗憾。就让我们带着这份温柔的遗憾,不完美的完美,倔强、快乐地生活吧。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情跟努力往往成反比
我们的人生字典里,“努力跟收获成正比”几乎称得上是一条至理警言,甚至天智愚钝、智商低下的人也不怀疑它的绝对正确性。不过,看到身边痴男怨女不停地上演分居、分手的闹剧,我不仅怀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是专门用来安抚弱智人士的谎言,甚至觉得“爱情”跟“努力”一直就是成反比的关系。
先作个说明,我说的“努力”,是俗眼里“正统”的那种,跟爱情肥皂剧里那些“地痞流氓”追女人“死缠烂打”式的“努力”是两码事。如一个“人品好、作风正、才财俱备”、“用情专一、婚前拼命挣钱买房买车、婚后唯老婆乃至岳母大人是瞻”的男人,在公众眼中肯定就是一个好男人、一个努力的男人。如果一个男人以为凭这些努力就足以支撑诡异多变的爱情和婚姻,那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我认识一对在不明真相人眼里是“金童玉女”似的小夫妻,前不久也彻底结束了组合才不到两年的“幸福小家庭”。男的总拉着朋友帮他分析,结婚虽然才近两年、实际睡在一起四五年了,她怎么就不肯和我过下去呢?朋友都心知肚明却无法明说——他前妻见到豪华车上走下来的、碰到往人堆里就“鹤立鸡群”的、遇到自吹能“穿越唐朝”的男子,两眼就放光,怎么可能跟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过一辈子。要不是这男的有体面的职业、精装的新房、几十万存款,那女子还是作贱自己委身于他四五年。要说这男人不懂女人心就更说不过去,他除了寡言少语外,可称得上是现代男人中的超级“模范丈夫”:妻子上街他跟着、妻子购物他拎着、妻子打牌他蹲着,平时为回家陪老婆极少跟狐朋狗友互动,更不要说对满大街美女动眼珠子。然而,这样的“好丈夫”还是被有几分姿色却没工作的老婆一脚踹多远,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啊。他前妻对他的评价也许能代表一部分女子的心声:一个大男人,狠话不敢说半句,整天就像跟屁虫似的……提起那个窝囊废,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当初真是瞎了眼……男人想做一个好丈夫,有时非得努力地“去男性化”。可是,这样的努力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你别以为我说的个案,时下发出这样怨恨的“女声”经常就在城市的天空飘荡。
当然,女孩子在婚恋市场也一样。我朋友大张的妻子就跟我们说过一件事,她一位远房表妹,在一个市级的事业单位工作,跟一个小包工头发生恋情后,就常常问她:他又跑哪去了?打电话关机。他到底在想什么?弄得张大嫂只能无助地看着表妹回答:“我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啊!”因为这个问题太包罗万象了。张大嫂继续发挥道,其实没有一个男人是真正了解女人的。女人天生就是幻想家,而幻想多了就自然杞人忧天。比如她的远房表妹总是无事生非,高度关注对方,有点风吹草动就开始揣摩对方心理,是不是自己在什么地方做错了?是不是他看上别人了?是不是他的本质就是这样啊?男人也不傻,你总用这种雷达一样的思维方式时刻扫描着他,他必须时刻提心吊胆地应对你一个接一个的新侦查、新焦虑,时间一久受得了吗?不跑才怪呢……听到这,我和小白、小邢等便揶揄张大嫂:“你对张大哥是不是也这样啊?”她回答得很俏皮,爱着的女人都一样……
所以说,爱情与婚姻中的失意与失败之人,抱怨无用。因为就算你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在哪,并努力地去弥补,但偏偏对他或她究竟想要什么还是不知道。这样一来,你越是努力地去“创造”,他或她反而越是厌恶得越逃越远。就连世界上一些自称能够破解任何爱之疑问、能看到“婚姻”和“情感”核心本质乃至量子状态的所谓顶级爱情婚姻专家,也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总被大大小小的情爱纠缠着、蛊惑着、裹挟着、颠覆着……看来,世界上任何一种企图用女人的思维来了解男人或用男人的思维来理解女人的“努力”都是得不偿失的。尤其是天资不够之人,若想用“努力”来挽回失意的恋情、失败的婚姻,得到的结果往往就是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就越大,甚至会加快闹剧变悲剧的速度。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总在风尘仆仆的路上
听说王蒙再婚的消息,我第一个动作就是去网上搜索这位老伴仙乡何处,贵庚几何。休怪我八卦,相关搜索全是王蒙新夫人单三娅的消息。可见人心所向,非吾一人。
对王蒙,我始终抱着好感,实在是因为我很欣赏《青春万岁》那本书。当年他还年轻,以一个少年对女性的天然好感,他塑造出了一群美而智慧、性格各异的女子。那首著名的“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我至今还背得一两句。
王蒙与妻子崔瑞芳60年伉俪,她陪他下放新疆,陪他官场沉浮。崔老师仙逝后,他在葬礼上痛哭失声,仿佛天塌地陷,然而他也承认:“我完全没有可能独自生活下去。”不久,他在友人介绍下迅速再婚,说:“不可能有更理想的结局了。”
有人会齿冷吧?觉得男人的爱情真是凉薄,见了妹妹忘了姐姐。其实他只是说了个实话,老来失伴,孤清难守,与其去养猫养狗,不如和一个亲密的人手挽手,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我还觉得,女人也需学习男人这种作风,不要再怀恋你的初恋情人,不要念念不忘那离弃你的负心人,不要在丧夫之后黯然神伤,从此活在未亡人的世界里。相信爱情,决不意味着一段爱情逝去你就要为它殉葬。只要你是自由身,就要相信,下一段爱情正风尘仆仆地在来你家的路上。
第26篇、爱情故事爱在拐弯处
自双胞胎宝贝三年前上幼儿园以来,每天早晨,都是家中最忙碌的时刻:呼唤孩子的起床声此起彼伏;替揉着惺忪睡眼的孩子穿衣、梳头、洗脸;全家打仗般地吃早饭;我们再赶鸭子般地催促孩子下楼上车;紧随其后必定是老公那不厌其烦的叮嘱声“慢点,别急,过马路要小心!”可今天有点反常,因老公和我冷战,没有叮嘱声的早晨让我的心情变得稍有些失落。领着孩子匆匆上车、打火、启动,汽车带着沉闷声缓缓开到小区门前的204国道边拐弯处。每天上班,我和老公都是一起出门,然后从这个拐弯处分开,他右拐,我左拐,奔赴各自的单位。时值上班高峰期,国道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郁闷的心情也直接影响了我驾车的反应速度,索性耐着性子停下,打着转向灯,等待左拐上204国道。
我神色黯然、百无聊赖地看着身边一辆辆疾驰而过的汽车,脑中盘旋着昨晚争执的场景,心情跌落到谷底。就这当儿,我的眼前突然一亮,透过后视镜——右拐弯处,我又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老公依然像昔日一样守候在那儿!他穿着黑色外衣,骑跨在电动车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皮肤白晰、文质彬彬。他背对着我这边,右手握着车把,左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右脚踩在车踏板上,左脚撑到地上,控制着整个车身的平衡。他身体微微倾斜,尽力扭过上半身,偏着头注视着我这里。晨风带着一丝凉意,像个调皮的孩子肆意吹过,使他那平时干净整洁的发型显得稍有点凌乱,他时不时伸出左手去捋捋额头上随风飘舞的头发,扯扯被风儿掀起的衣角。虽然看不清老公的眼睛,但我好像已经感受到他那充满担心和忧虑的眼神,时刻关注着我汽车的动向,生怕我出一点点意外。
知道我性子急,加之上班赶点,老公最怕我为抢时间,冒险拐到国道右边去,每天总是在上车前就先一个劲地叮嘱,而我总嫌他像我妈一样啰嗦。身处热闹繁杂的国道边,每次过马路,都会要耽搁一些时间,但不管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能透过后视镜,看到他那熟悉的身影伫立在拐弯处,目送我安全驶入右边车道,才悄然离去。也许是习以为常,才导致熟视无睹,三年多来,这是我不经意的一次,但却是最认真的一次,透过汽车后视镜,如此认真审视他。
掐指一算,我跟老公结婚已经17年了,起初二人世界的日子恩爱有加,相安无事。自从有了双胞胎宝贝,我们的生活平添了无穷的欢乐,但以前的小资生活也成了童话故事,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声渐渐成了家庭生活的主旋律。无情的岁月耗尽了婚姻中的激情,生活中的压力、工作上的劳累、教育孩子观念分歧等等,给家庭生活平添了些许不和谐的音符。难怪我经常跟闺蜜感叹:“这爱都去哪了?难道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
此时,看着拐弯处的身影,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地冲击,我的眼前像回放电影般,浮现出老公的生活片段:那是厨房里的忙碌;那是病榻前的精心呵护;那是我迟归时的灯下徘徊,焦急等待;那是每次在拐弯处的担心凝望……一股暖流瞬间融进了我的心田——爱在哪里?爱不就是相守、相望、相盼、相惜吗!
我的视线有点模糊了,一股热泪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滑到我的嘴角,咸咸的味道让我百感交集。孩子在一旁看到我流泪,有点手足无措:“妈妈,你怎么了?我们又让你生气了吗?”我回过神来,扭头看看孩子天真无邪的脸庞,伸手轻轻拍了拍孩子那可爱的小脑袋,一时说不出话来。车流渐稀,我赶紧顺势把车拐到对面车道,车子稳稳向前驶去,后视镜中老公的身影渐行渐远,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汽车像撒欢的马儿一路向前奔去,我如释重负,豁然开朗,心情如雨后天晴一般,充满阳光。原来,我的生活一直没有离开过爱,只因匆忙的脚步不肯停下来,去认真发现爱;浮躁的心灵不能静下来细心体会、感受爱。爱的表达不一定轰轰烈烈,爱有时就是那一声声叮嘱声;爱有时默默无声,爱也许就在拐弯处……
第27篇、爱情故事消失了的爱情地图
今年春天,我到北京出差顺便回了一趟母校。毕业六年,学校里早已没有认识的同学,连最小的师弟师妹们也都毕业了。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晃悠,从主干道走到教学楼,到图书馆,到体育场……正好是开花的季节,一树一树的火红、明黄、浅紫、淡粉,湖边的柳树和银杏冒出小小的新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榆钱树圆圆的翅果被风吹起,像洒了一地儿的铜钱。我循着记忆中的地图,沿着楼宇间的道路,却越走越陌生。看着那些新建的房子,我忽然有一种找不到北的感觉。我确定那里六年前不是这样的,但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以前是怎样的。
我很想再去看一看7号楼后的那条银杏道,可我在新建的和原有的宿舍楼间绕来绕去,却怎么也找不到,好像迷了路似的。后来,从一个熟悉的角度,我才发现,它们已经淹没在推土机和脚手架的工地下了。
齐铭学长
印象中,那是校园里最美丽最浪漫的一处风景,每年秋天来临的时候,一片片金色的银杏叶被风吹起,飘飘扬扬,天空中好似下起一场金色的大雪。男生骑着自行车载着女生从银杏树下经过,她搂着他的腰,风扬起她的长发和他的衣角,连空气中都洋溢着甜美的芬芳。
微央每次和我走过那条路时,都会对着那副梦幻的场景羡慕又憧憬地看上几眼,有时怔怔地停住了脚步。我知道,她又在想齐铭学长了。
微央是因为十佳歌手比赛认识齐铭学长的。彼时我们刚升上大二,那年秋天最受人瞩目的十佳歌手比赛,微央闯进了总决赛。为了增加现场效果,她想找一个小提琴伴奏,后来经一个要好的学姐介绍,有幸邀请到校乐团的小提琴手,那个人就是齐铭。
据微央后来的描述,当她第一眼看到齐铭穿着白衬衫打着黑领结站在她面前向她问好时,她紧张得连自我介绍都说不利索了。还好,在后台昏黄的灯光下,微央自我安慰齐铭应该没有看到她烫得发红的脸颊。那次决赛,微央表现得出人意料地精彩,加上齐铭如泉水般清澈优美的前奏和间奏表演,微央如一匹黑马进入了前三名。
自那次比赛以后,黑马微央的心里便住进了一位白马王子——那个就算是站在舞台的暗处也散发着光芒的齐铭。
齐铭比我们长一级,是校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也是我们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才艺双全。我记得大一时的新生入学典礼上,齐铭作为老生代表发言,那清俊颀长的外形、温文从容的谈吐立刻就让台下新入学的女同学们萌生了各种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和向往。不过,那次开学典礼,微央偷偷地跟高中的老同学去游颐和园了,所以错过了她与齐铭的“第一面”。但是一年后在十佳歌手比赛中的相识更让她确定了“命中注定的人即使错过,也一定会再遇见”的至理名言。
但那时候微央的“命中注定”只是她单方面的暗恋。下午下课后,微央经常拉着我去体育场的看台“背英语”,美其名曰“刷卡”(那时候学校为了督促我们进行体育锻炼,每学期都有到体育场打卡计时的要求),事实上是因为齐铭有每天下午跑步的习惯。微央的刷卡借口为她获得了很多次与齐铭偶遇的机会,有时候时间刚好合适,还可以一起吃晚饭。微央有个老乡也是校乐团的成员,她以此为由经常去观看他们的彩排,而且只要是校乐团参与的演出,无论排多久的队伍,微央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搞到一张入场券。为了有更多的时间与齐铭接触,微央特地托学生会的同学介绍加入院学生会做干事,如此一来,但凡开例会或者学生会有什么事务或活动,她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和齐铭一起参与了。除了这些,原本时不时要翘课的微央忽然端正起了学习态度,竟还叫我帮她占座,认真地听课,认真地温习,因为她知道如果能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她的名字就会出现在学校的布告栏上——她希望自己的名字能被齐铭看见。
爱情憧憬地图
有次和微央一起在图书馆自习,当我无意中抬起头时,看见微央正杵着下巴看着窗外出神,嘴角挂着“傻傻”的笑容。我的目光落在她的面前,那A4的草稿纸上竟然满满地写着“齐铭、齐铭、齐铭……”各种字体、大大小小。
从我大一认识微央起,她给我的印象就是个风风火火、敢做敢为、自信又勇敢的女生,所以微央暗恋齐铭后做出的这一系列表现让我格外无法理解。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她:“既然你这么喜欢齐铭学长,为什么不告诉他呢?以你的性格,应该不会在意女生先告白这件事吧。”
微央抿了抿嘴,讷讷地说道:“你知道吗,认识他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跟他有这么大的差距。他太好了,完美得像一颗闪亮的星星,而我离他却是这么遥远。我想在我最好的时候再告诉他。我希望,如果我能站在他的身边,也是一颗闪亮的星星。”她说着,嘴角不由地扬起一丝知足的微笑,“而且现在这样,能和他做朋友,能远远地看着他,我就已经很开心了呀。”
于是少女微央怀揣着对白马王子满满的爱,和成为更好的自己的努力,不动声色地做他的普通朋友。但是每每看到校园里相依相偎的情侣们,微央还是会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对我说着“等到我俩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要怎样怎样”的话——比如冬天湖水结冰的时候,要手拉手一起溜冰;比如下雨的时候,要撑一把伞穿过那片在水雾中泛着绿光的小树林;比如夏天的夜晚,要到湖边放河灯许愿;比如秋天的时候,要一起漫步在金色的银杏树下,最好能有片叶子不听话地落在他的头发上,那么她就可以踮起脚拂去他头发上的小叶子……学规划的微央很会画画,她有一本很漂亮的绘图本,一笔一笔,一页一页,她画下了整个校园的地图,并标注着她想和齐铭一起做的事情。
微央的暗恋整整维持了漫长的两年,即使大三时所有人都知道齐铭成功申请到加州伯克利的研究生入学资格,毕业后即将前往美国。但只有我知道,在得知齐铭计划去美国读研的消息的第一时间,微央就去报了新东方的TOEFL和GRE课程。
学长先表白了
转变是在我们升上大四那时发生的。开学不久,生活委员在课间休息时给微央送来一封信——带着蓝色标识的航空信封。微央看到信封上的字迹时,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她整个人顿时像被碰到了按钮似的立即挺直了身子,一脸期待却又满心忐忑地撕开封口,小心翼翼地拿出里面的信笺。
我看着微央因为紧张而微微发抖的双手,看着她紧绷着的脸部神情慢慢、慢慢地转变成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最后她湿红了眼眶,怔怔地盯着信的末尾,久久不愿放下。
猛地,她侧过身抱住我,呜呜哭了出来:“齐铭说他喜欢我。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
微央给我看过那封信。齐铭是在飞往美国的飞机上写下那封信的,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满满三页。我依稀记得齐铭用他那遒劲有力的字体写道:“我们都是很难对人敞开心门而又太相信完美主义的人,总是为了所谓的“最好”精雕细琢,总是自信地以为一切都会如自己期望的那样理所当然。可是,当刚才飞机遇到强烈气流发生剧烈的颠簸时,那一瞬间我猛地意识到我或许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的心里忽然像被剜去了一块似得狠狠地痛起来。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对你的思念。微央,就算这封信可能会让我永远地失去你,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想拉住你的手,想把你搂进我的怀里。”
那天以后,微央持续了两年的暗恋转变成了隔着大洋隔着时差的异地恋。15个小时的距离,让生活习惯一直很好的微央成了夜猫子。有时我们都上床了,她还坐在电脑前敲着键盘,趁着齐铭去上课前的一小段时间说一会儿话。微央的TOEFL和GRE考得都不错,开始着手准备申请学校的文书和各种材料,每天捧着电脑泡在图书馆,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修改、完善,而大洋彼岸,齐铭的功课和科研也排得满满当当,但齐铭回到住处的那段时间,两人都会打开视频——就这样对着小小的屏幕,齐铭忙他的课业,微央写她的申请文书,即使不说一句话,却好像能听见彼此心里的声音。每天齐铭都雷打不动地给微央拉一首小提琴曲,然后微央对他说晚安,那一万多公里的距离,仿佛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只有两个人的房间。
写材料写累了的间隙,微央在本子上写她自己原创的诗句——“二十四个小时有二十四个心情/在纸上画个地球/才能算出你和我的距离/曾经我满怀虔诚/想祈求菩萨让你看见我/却被一场狂风暴雨阻挡了海路/还好我错过了菩萨/却没错过你。”
悲伤的PlanB
春天的时候,微央一边写论文,一边惴惴不安地等待申请的结果。我问她:“万一,如果没有收到合适的offer,有没有PlanB?”
“齐铭说,如果我暂时没拿到offer的话,就先拿F2签证去美国。”微央回答。
“F2?”我惊讶得喊出声来,即使我这从没计划过出国的人也在同学们的申请过程中耳濡目染地听说过这个签证类型——学生配偶。“这算是求婚吗?!”我吃惊地问道。
微央脸上漾起红晕,像一朵娇羞的玫瑰花。“算是吗?算是吧。可是,我都还没牵过他的手,还没有亲吻和拥抱过他,我们没有一起泡过图书馆,没有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旅行过……”她的声音轻飘飘的,好像在自言自语,“不过没关系,他说,我们的一辈子才刚刚开始呢。”
那年夏天,校园里的紫藤花烂漫得一塌糊涂。微央接连收到了几个学校的录取通知,其中就有她最想去的齐铭所在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微央很兴奋,顿时忘记了时差,立刻给齐铭拨去了越洋电话,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吵醒的齐铭。
一切都好像尘埃落地。然而老天似乎为了显示他的存在,却将命运的琴弦轻轻一拨。
之后一连好几天,微央都联系不到齐铭,没有登录MSN和QQ,邮件没有回复,电话没有人接。微央担心得像丢了魂一样,不停地胡思乱想,我们只有一个劲地想各种理由安慰她。直到几天后我们词穷得都无法说服自己时,微央接到一个也在美国读书的学姐的电话——齐铭在开车从旧金山市区回伯克利的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救护车赶到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微央在床上躺了三天,无声无息,不言不语,我们给她带饭回来,她也没怎么动过。寝室里的姐妹们无比担忧,怕她想不开,怕她的身体吃不消,正纠结着是否要告知她的父母。第四天,却发现她一大早就起来了,打扮得整整齐齐,还画了个淡妆,带着她早就准备好的签证材料出了门。
天气开始炎热起来,校园里的大树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出了茂密的叶子,空气里弥漫开槐花的香味。原本热热闹闹的如同夏天一样的微央却变得沉默寡言,安静地好像不存在似的。在学校的最后几个月,就看她经常带着她的绘图本坐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画画,或者长时间地发呆。风拂过素白的绘图纸——飘扬如雪的金色银杏叶下,依偎着两个小小的身影,少年握着她的手指干净纤长,她看着他,仿佛一辈子那么长。
槐花谢了,炮仗花爬满青色的砖墙,学士帽抛上了天空,我们毕业。盛夏天气最热的时候,微央登上了飞往旧金山的飞机。
第28篇、爱情故事美女总嫁傻男
帅气的男孩见到一漂亮女孩,心想: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轮到我来追?肯定有那些比我有钱的阔佬,比如巴菲特去追求她。于是,他长叹一声,转而追求其他女孩去了。
巴菲特在华尔街上巧遇来纽约观光的漂亮女孩之后,也颇为心仪,但转念一想: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轮到我来追?肯定有那些比我年轻的阔佬,比如比尔·盖茨去追求她。于是,他长叹一声,转而与结发老妻相伴去了。
漂亮女孩去微软公司面试时,巧遇比尔·盖茨。面对如此佳人,比尔·盖茨再也不能正襟危坐,心中一阵激动。但他转念一想: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轮到我来追?肯定有那些比我更强壮的阔佬,比如乔丹去追求她。于是,他长叹一声,埋头继续与司法部周旋。
漂亮女孩去观看篮球赛时,邂逅飞人乔丹。面对如此佳人,乔丹岂能坐怀不乱,脑海中翻起千层浪。但他转念一想: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轮到我来追?肯定有那些比我更英俊的小伙,比如她的同学或同事,早就把她追到手了。于是,他长叹一声,转身来个扣篮,发泄心中的郁闷。
漂亮女孩心中也充满困惑,为什么那些优秀男人对自己都不敢有所行动?最后,她嫁给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懵懵懂懂就对她展开感情攻势的傻男人。
第29篇、爱情故事还是因为爱
是香芸约我来喝茶的。这小女子最近总是心神不定,情绪也如坐过山车般不稳当,一会晴一会阴的让人难以捉摸,我也不敢问,怕哪句话不妥惹她不开心,她是典型的林妹妹,太敏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抬起头说:“我爱上一个男人,很爱很爱。”我做出静听的姿势,我知道这句话只是个引子,后边便是正文了。
她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很优秀的男人,长得好,工作好,脾气好,家庭好,幸运的是那男人也爱上她了,男人对她怜惜体贴,照顾有加,让她这个大龄剩女总能想起温暖俩字。那段时间是她最开心的时光了,他们频频约会甚至一起出游,她说长这么大除了父母还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这些让她很知足,他们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见双方的家长了,一切都如正常的爱情般甜蜜着。
却不料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他单位里分来一位年轻靓丽的女孩,和他坐对面,不仅坐对面,而且对他一见钟情,九○后女孩敢作敢当,干脆利落地对他公开示好,他对女孩说自己有恋人了,而且就快结婚了,女孩妩媚地笑,然后说:“不是还没有结吗?没有结就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男人是个温和脾性的人,又觉得是同事不好说出让人难堪的话来,于是只有躲,但却躲不过,那女孩不仅上班时间对他痴缠,就是八小时以外也不懈怠,电话短信像密集型的武器一般射向他,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撒娇卖萌,让男人时常无奈地苦笑,香芸的心却一点点乱起来,她很想让男人对女孩疾言厉色地说些难听的话断了女孩的痴心妄想,但男人却不肯,男人只说我的心里只有你,别人做的都是无用功,你要相信我,更要相信你自己。
香芸却渐渐地不相信自己了,她变得喜欢胡思乱想,她时常拿女孩和自己比较,比来比去就气馁,她没有人家年轻,没有人家漂亮,没有人家会撒娇,总之,她什么都不如人家,难怪男人不舍得断然地拒绝人家,说不定心里还很享受呢。
因为女孩,香芸和男人之间有了无形的裂痕,男人自觉问心无愧,他却不懂女人的心思,女人天生善妒,何况男人和女孩每天都要在一起上班,何况他们坐那么近,何况女孩攻势那么凌厉,天啊,想想这些香芸的心都要沉到深渊去了,说实话,她是真的不舍得这段爱情,但她却还是决定退出了,她是个傲气的人,从小就不屑于和人争,何况男人对女孩的态度这样暧昧不清。于是她不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男人懵了,不知道她怎么会这样,于是去她家里和单位找,她便想方设法地躲——躲起来哭。
那天,一位朋友给她打来电话,说男人出车祸了,她吓懵了,一连声问他现在在哪儿?受伤了没有?去医院了没有……朋友赶紧安慰她说已经送医院了,伤不重,只是小腿轻微的骨折。
她挂了电话就往医院奔,直到见到躺在病床上的他真的只是轻伤,她提溜到喉咙口的那颗心才算复归原位,委屈感却像潮水般涌上心头,忍了又忍还是哭了个稀里哗啦。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伸出胳膊紧紧地抱住她不撒手,就如抱住失而复得的宝贝。
我笑着问:“和好了?”
她点头,脸却红了,有点难为情地为自己的去而复返辩解道:“主要是他受伤了,这时候离开他有点不讲情义,所以……”
我深深地看住她,轻轻地问:“还是因为爱吧?”
她怔住,脸越发地红,然后低下头说:“嗯!”
第30篇、爱情故事幸运祖母绿
人人都说祖母绿宝石闪耀着幸运的光芒,只有詹妮弗知道,那光芒来自关怀和爱
那一年感恩节的晚上,在威尼餐厅就要打烊的时候,一个女人走进来。她漂亮高贵,却精神恍惚,她点了几个价格不菲的菜,还开了一瓶陈年的白葡萄酒,然后就一直呆坐着,眼里不时充满泪水。
这个女人名叫詹妮弗,她出身贫寒,单纯善良,18岁那年嫁给了一个大财团的太子爷。可就在这个感恩节的夜晚,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一个自私的风流鬼,他不仅情妇成群,而且还拿出詹妮弗签下的婚前协议来威胁她,如果离婚,她将身无分文,净身出户。
詹妮弗在一夜之间失去了爱情和生活保障,她不停的喝着葡萄酒,心里又酸又涩。这样活着不如死去
詹妮弗正在胡思乱想,餐厅打烊了。詹妮弗正准备付帐,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没带钱!詹妮弗尴尬极了。
就在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脸上带着亲切的微笑,语气非常礼貌:小姐您好,我是这家餐厅的主人威尼,很荣幸地告诉您,您成为了我们的幸运顾客,这一餐全部免单。詹妮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脱口而出问道:幸运顾客?为什么?
餐厅老板指了指詹妮弗右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微笑着回答:祖母绿宝石代表幸运,凡是戴着它来用餐的客人,就可以免单。詹妮弗没想到,在陷入绝境的时候,幸运真的降临到了自己头上。
詹妮弗如释重负地走出餐厅,经过门口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一张招工告示,说这餐厅缺少侍应生。几秒钟之后,詹妮弗又回到了威尼餐厅也许这就是祖母绿宝石给自己的启示,她要在这里开始新的生活。
威尼不仅录用了詹妮弗,还预付了她三个月的薪水。就这样,詹妮弗暂时安顿了下来。她聪明伶俐,服务热情,每次看到客人戴着祖母绿宝石前来用餐,都会祝贺他们成为本店的幸运顾客,并主动为他们免单。威尼对詹妮弗的工作很满意,他总是偷偷地注意着她,脸上带着欣赏的表情。
转眼詹妮弗在威尼餐厅已经工作三个月了,这段时间,来用餐的客人越来越多,可是餐厅的利润并没有增加,因为戴祖母绿宝石来要求免单的客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有一次,一名记者在报纸上报道了这间餐厅的幸运顾客制度,一夜之间,好象全城的祖母绿宝石都出现在了威尼餐厅,它们的主人全都是为了免单而来。
眼看餐厅就要亏本,员工们都急了,除了詹妮弗,大家都要求威尼取消这个关于祖母绿宝石的优惠。可是威尼却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不,这关系到我们的信用和餐厅的声誉,
看着威尼左右为难,詹妮弗很是心痛,她勇敢的站出来说:我有个办法!詹妮弗的挺身而出招来的却是同事们的反感,他们恶狠狠的瞪着她,简直好象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相信詹妮弗的只有威尼一人,第二天,他们两人一大早就把一张告示贴在了餐厅门外,那上面写着戴祖母绿宝石前来就餐的人还是可以享受免单,唯一的改变是:同一颗祖母绿宝石只可以免单一次!
这张告示引起了包括餐厅员工再内的全城人的好奇心,谁能知道一颗祖母绿宝石是初次光临还是餐厅常客?难道詹妮弗真的有本事像认得人的面孔一样辨认出每一颗不同的祖母绿宝石,并且把它们牢记在心么?
每当戴祖母绿宝石的客人进门,詹妮弗都会小吟吟地问候客人说:欢迎您的光临,您的宝石最近还好么?在一第一次带祖母绿宝石来的人听起来,这句问候亲切自然,把宝石也当成座上客一样尊重,体现了餐厅的特色。可是在戴同一颗宝石第二次来餐厅的人耳中,这句问候听起来就像是:好久不见它了,您的宝石最近还好么?就好象詹妮弗真的记得它上一次的光临一样,于是客人也就不好意思贸然要求免单了。就这样,通过这个新的规定和一句巧妙的问候,餐厅的危机解决了。詹妮弗不仅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还赢得了威尼的爱情他早已经爱上了这个聪明善良的好女人。
关于祖母绿宝石的优惠使威尼餐厅越来越红火,人们都喜欢来这里用餐,因为他们知道祖母绿宝石代表着幸运,谁不想成为幸运的人呢?一年后,威尼餐厅改为祖母绿餐厅,餐厅的女主人就是詹妮弗。在庆祝餐厅正式更名的宴会上,一个记者问威尼,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餐厅有了那项吸引人的优惠策略。威尼仔细地想了想,回答说:就是去年,我记得那一天是感恩节。
感恩节?詹妮弗楞了,自己不就是感恩节那天第一次来到了餐厅么?这时候,威尼又接着说:传说祖母绿宝石会给人带来幸运,我看确实如此,感恩节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了我美丽的妻子,她手上就戴着一枚祖母绿宝石。
大家都为威尼鼓掌,詹妮弗却泪水盈盈,威尼餐厅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关于幸运顾客的规定,只是善良的威尼不忍心看到詹妮弗难堪,才随口编了个善意的谎言。他没有想到,那一句戏言竟然会被詹妮弗弄假成真,更没有想到,它成了一段真挚爱情的开始。人人都说祖母绿宝石闪耀着幸运的光芒,只有詹妮弗知道,那光芒来自关怀和爱
第31篇、爱情故事等待鹤群起飞
她在黑暗中倾听着鹤的叫声,那声音听上去像是哈哈大笑,它们是在嘲笑她吗?
凌晨时分的沙漠寒冷刺骨,她不由得紧了紧风雪大衣帽子的松紧绳。她疲惫极了,肩、背和手指关节都疼得厉害。她把卷成一团的军毯靠在篱笆上,背朝干盐湖坐下。远处公路上一辆小汽车的灯光逐渐消失在东方。
卡尔不在了,她一个人还来这里干什么?是什么使她鬼迷心窍,半夜一点起床驱车几百英里来到这荒凉之地?除了悲痛,她还期望找到什么?“我真是老糊涂了,”她自言自语,“都76岁了,还是个傻瓜。”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来这里看鹤的情景,那年她正好70岁。
“我们干嘛要半夜三更起床,开车到那个连上帝都遗忘了的角落去看一群鹤?”她问卡尔。
“干嘛去?因为它们是沙丘鹤,老伴儿!几百只,也许几千只!想想吧,它们聚集成群,同时展开双翅飞向天空,脖子又长又直,就像矛一样,双腿还在空中摆动!干嘛不去呢?我们都老了,还能看上几回?”
他去看了五次,直到被癌症夺去了生命。五年来,看鹤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头天傍晚他们总是早早吃点东西,看完六点钟新闻后就上床。午夜时分卡尔会突然从床上跳起来,闹钟也不用,他总是说:“一个老头儿的膀胱就是他的闹钟。”他准备好饮料和食品,悉数放进背包,然后把她叫醒。他总是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园林工人的手挠她的痒痒,当她嗔怒着踢他时,他就威胁说自己先走,不管她了,就这样软硬兼施地把她从床上叫了起来。
第六次观鹤之旅还没到来,他就先走了一步,把她孤零零地扔给了无穷无尽的空虚日子和辗转难眠的夜晚。她一次次回忆往事,一次次泪眼涟涟。
他们驱车去威尔克斯时,一路上谁都没说话。沙漠的冬夜繁星点点,魅力无穷,他们不禁为之陶醉了。
凌晨时分穿过威尔克斯,然后向南驶往干盐湖。公路旁的小停车场总是空的,没有人会这么关心鹤,在如此寒冷的冬夜驱车几百英里跑到沙漠里来。他们先在车里喝上一杯热咖啡,然后沿着篱笆朝干盐湖走去。一路上他们不时看到远处某个动物发光的眼睛,听到野狼唱出的世界上最孤独的歌曲,还有从干盐湖刺眼的白色盐层上飘过来的风声。穿过篱笆的一道门,他们来到一棵大牧豆树下坐好,用毯子裹住身体,等待鹤群起飞。
她背上包,拿起军毯,沿着篱笆往前走。她知道已经迟到了,因为她听见鹤群中有动静,很快它们就要冲向山谷中的玉米地了。可是,她每多走一步悲痛便似乎多了一分,她的双腿像灌了铅,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她明白自己走不到“他们的”那棵牧豆树下了。
当第一线曙光出现在东方,鹤群中会发出剧烈的沙沙声和鸣叫声。她和卡尔从半梦半醒中清醒过来,他把毯子围在她的肩头,两人迅速离开牧豆树,他们的身影在田野上划出一条长长的弧线。
“它们准备好了,玛吉!它们准备好了!”卡尔压低声音说。
当第一群鹤喧闹着起飞时,卡尔会高兴得直蹦,他指着天空兴奋地说:“它们飞那儿去了,玛吉!看呐,老伴儿,那儿!”
她却依然看着卡尔,这个80多岁的小老头儿使她想起了在盐碱地里茁壮成长的肉叶刺茎藜树或是一株墨西哥刺木,除了刺所剩无几,春天里枝头上依然挂着几片绿叶并开出几朵猩红色的小花。
她每年到干盐湖来都不是为了观鹤,而是为了看卡尔,她的快乐就是目睹他的快乐。
卡尔用双筒望远镜追随着鹤群的踪影,她的目光则追随着卡尔。当最后一群鹤消失在天际时,他们也许已经在一英里开外累得气喘吁吁了,然后他们手拉手走回到牧豆树下。
卡尔会绽开笑颜满足地说:“生命中总有一些有意义的事……”
看着他疲惫的神情,蹒跚的步履,她不住地点头,同时把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他们倒在牧豆树下,吃点带来的食物,静静地等着太阳爬上东边的山峰。当第一缕金光洒向山尖时,她口中喃喃念出圣弗朗西斯的祈祷词:“主啊,在黑暗笼罩的地方,让我看见光明。”
卡尔会接着说:“主啊,在忧伤笼罩的地方,让我看见欢乐。”
他们在对方的怀抱里入睡,直到临近中午。然后他们驱车到威尔克斯吃午饭,一路上兴奋地交流着刚才的感受。有一次,一个30多岁的女招待被他们逗乐了,对他们说:“我真希望我和我那口子老的时候也有这么多可说的……对不起,我指的是在你们这个年纪。”
卡尔和她互相眨眨眼,对着这位年轻女士笑了。
可现在我已经老得连路也走不动了,她想,我已经精疲力竭了。她又一次在篱笆前坐下,低下头试图祈祷:“主啊,在沮丧笼罩的地方,让我看见……”她怎么也说不出“希望”二字,在她进入梦乡以前能说出的最后两个字还是“沮丧”。
她梦见自己在拂晓前穿过白色的盐碱地和黄色的鼠尾粟草来到湖边。当她探下头去喝水的一刹那,太阳爬上山头,她全身洒满缕缕金光。一种悲喜交加的情绪笼罩了她。
突然,她周围出现了十几只鹤,体型巨大,至少比普通的鹤大三倍,有些是银色的,大一些的是金色的。它们同时亮出歌喉,不是那种平常的鸣叫声,而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交响乐。“天使!”她高兴地放声大喊,“天使!”
当她呼唤它们的名字时,群鹤扑扇着翅膀,一阵旋风似的冲向天空,阳光洒在它们身上,发出炫目的光芒。它们在天尽头翅尖挨着翅尖围成一个圆圈,然后又飞回到她头顶上方,一起轻拍了一下它们的左翅为她祝福。紧接着,金色的、银色的鹤伸着如矛一样笔直的脖子重新飞向太阳。
阳光温暖着她,天已经大亮。她微微睁开眼,朝干盐湖看过去。她知道自己错过了观鹤,甚至连一两只掉队者也看不见了。一束沙漠小草被风吹着落到了她的毯子上,她想看看仔细,但就是睁不开眼睛,淡淡的困倦温柔地包围着她。她知道自己错过了看鹤,但她并不难过,还有时间,有时间看鹤,有时间再次看它们在牧豆树下起舞。
第32篇、爱情故事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吹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 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黑人聚居区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黑人聚居区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人。”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第33篇、爱情故事春天是从深冬开始的
(一)
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但那天却抱了一盆秋海棠坐上了2路公交车。花盆是寻常可见的那种白色塑料盆,没有任何的图案修饰。秋海棠更是常见,厚厚的叶子并不是水灵硬挺的,相反,却有些发黄打蔫。
但那是一株开黄花的秋海棠,不过现在并不是开花的季节。小玑曾经给他描述过它开花的样子,像是一株开在深冬的油菜花。可惜没有等到花期的来临,一场病患带走了小玑。
他抱着那株秋海棠像是抱着一团思念。郁郁而离群索居。
直到有天他看到书上这样的一句话:死亡是一场旅行,只不过旅行家不再回来了而已。
他忽然间就开朗起来了。阴霾掠过,明净的十二月的北方天空空旷而辽远。
他抱着那盆秋海棠看着窗外。忽然公交车停了下来,是到了一个站点。他被这突然的停顿惊了一下。他看见一个女生上了车。黄色的帆布书包首先映入眼帘,那个斜纹的粗帆布书包斜挎在她的背后,像一个大大的橙子。女生扎一根漂亮的发带,脸上带着笑,眼睛四处搜寻着座位,随后在他身边坐下来。
她不时看他一眼,像是有话要讲。但当他迎着她的目光而去,她便又娇羞地躲开。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你手里的秋海棠……送给我好不好。
她继续说,今天是她的生日,但现在很少有人记起她的生日,她说人越是长大就越是孤独起来了,她说这株秋海棠你能不能……送我当作是生日礼物?
他犹豫了片刻,便把花盆塞给她。她就细眉细眼地笑起来。
(二)
他是去火车站的。女孩在中途下车,下车前她给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她说若是你想你的这株秋海棠了可以发短信给我。随即又转过身来说,男生应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吧。
是的,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这盆秋海棠是他问小玑要来的,小玑从小学一年级便是他的同班了,后来上到初中他们又做了三年的同桌,高中也是同班。他经常像小玑的跟屁虫,她去超市的时候他便帮她拿东西。
有时小玑有些烦他,说你不要总是跟着个女生好不好?
他便笑,心里都是细密的幸福。
深冬开始的但是小玑忽然离开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常的变数,以往形影不离的日子仿佛是他的一场幻觉。他的记忆不再牢靠,他觉得他是活在了梦里,现实梦境互相交织着,分不真切。
唯一让他觉得可靠的东西是那盆秋海棠。他以他的生日来要挟小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了,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如果我赢了你送我这株秋海棠。如果我输了,买卡百利的打口带给你。
小玑那时正在浇那株秋海棠。不知道那天哪来的兴致,很轻松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从阳台上下去,她也从阳台上下去,他们的家只一条狭窄的巷子相隔。
他们在巷子里玩那个简易的游戏,猜硬币的正反面。
当然,他捣了鬼,所以轻易地赢得了那盆秋海棠。
其实他并不是为了要那盆秋海棠,只是他平日里实在是想不出借口可以问她要点什么,来借以打发自己对她供过于求的情感。
她跑上阳台搬来了那盆秋海棠,告诉他,是株开黄花的秋海棠哦,很少见的。
她说你一定好好照顾它,死了我可不饶你!他严肃地说了声,遵命。
她就看着他细眉细眼地笑。
傍晚的时候,他还是拿了卡百利的打口带给她,其实是早就买好了的。
(三)
他独自去北方上了大学,小玑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抽离出去。唯一留下的纪念便是不太牢靠的记忆和那株秋海棠。
他带着那株秋海棠去学校,放在他的阳台上,很多时候他都对着那株秋海棠发呆。
他一直没有看到那株秋海棠开花的样子。
或许是小玑编来骗他的,它根本不会开花,或者开了也不是她所说的金灿灿的样子。
而现在马上就是寒假。如果把它留在学校,没人浇水,再加上学校即将停止供暖,这株秋海棠必死无疑。
所以他决定把这株秋海棠带回南方去,到开学的时候再搬回来。但是假期的火车完全是人山人海,哪怕是带回去了,也被挤成了花泥。
现在倒是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给他好感,让他信任。
你可以发短信给我哦,如果你想念这株秋海棠了。
他想着她的这句话,在离开北方的第七天,他发了条信息给她。
还活着吧?他问。
很快信息就来了:没那么容易死吧!
他呵呵笑起来:我说那株秋海棠呢!
她又很快回复:中间的叶子长大了许多呢!
他们像是两个认识许久的朋友那样,随意地对着话,从深冬开始的没有半点的虚伪和雕饰。人生里总是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就像失去了小玑的他,谁能说他现在所偶遇的她不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呢?
他再次发给她信息是在他离开北方的第二十三天。
在忙什么呢?他从自己的计算机课本中抬起头来,手指啪啪地按着手机键。
没忙什么。学photoshop呢!
真巧啊,我也在看计算机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叫我小棠好了!
更是令他惊诧,他笑一笑说,那株秋海棠它还好吗?
长了许多呢,长花骨朵了哦,好像要开花了吧。
他头脑里立刻显现出它开花的样子。金灿灿的样子,向日葵一般的喜气洋洋。
开学了如果还开着能不能让我看看。他问。
当然可以了。
(四)
度过了一个多月的寒假,他再次返回北方的时候,北方依然是他离去时的样子,一派萧索景象。他坐上公交车去学校的路上,忽然想,我能不能遇见她呢,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背着一个大帆布斜纹的黄色背包。扎着好看的发带,这次应该还抱着一盆开得金灿灿的秋海棠。
但他没有遇见她。
他待在学校里,恢复了以前的木讷,他过着教室宿舍STORY 金故事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打打篮球,和同学去网吧玩一会CS,但日子还是被他过得索然无味。
直到有一天他在对面女生楼的阳台上发现了一盆黄色的秋海棠,他的心里忽然一阵敞亮,好像是黑暗了太久的心室忽然打开了一扇天窗,俏皮的阳光便迫不及待地钻了进来。
是料峭的二月天气。但那株秋海棠却开得喜气洋洋。
是梦境还是现实呢?
他忽然想起她来,莫非,他们两个原本是一个学校的,他们就只隔着一个小小的草坪,彼此相望着的?
他赶忙发信息给她,但是等了很久却没有收到她的回复。他终于耐不住性子打过去,里面好听而机械的女声说,你拨打的电话已经停机。
他无计可施,只好呆呆地望着对面的阳台。
直到一个女生出现了,却不是那个细眉细眼的女生。
她眼睛大而明亮,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高领毛衣,梳着俏皮的马尾,她正拿了喷壶给那株秋海棠洒水。
喂,他在这边喊了一声。
她遂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
小棠呢?他问,他不知道对方能否听得明白他的问话。他不知道那个一个多月前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小棠会不会是她的舍友。当然了这一切假设必须是在这株秋海棠是他那株的前提上。
她去美国留学了,就把这株海棠转交给了我。她冲他从深冬开始的说着。他们的距离并不远,并且是课外活动的时间,大多数的学生都待在操场或是图书馆里。宿舍楼沐浴在太阳的余辉里,安静而美好。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你也叫我小棠好了。
说完他们笑起来。
那株秋海棠在对面的阳台待了半年的时间,忽然失踪了,他的心一阵失落。后来他在其他的窗口发现了它,无论主人的更迭,它一直生长得茁壮而浓绿。
后来校园里开始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黄色的秋海棠代表了幸运,如果有人肯送你一株黄色的秋海棠,也便是送了一生的祝福给你。
他便释然了,他想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话来。不禁笑起来,觉得自己还有什么值得不开心的呢。
第34篇、爱情故事青春期事件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扰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地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朦胧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和谐。我好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地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然。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第35篇、爱情故事爱是一只装满细节的篮子
一
紫薇和郁麟在同一个报社工作,但是两个人并无交往,因为分别在不同的部门,紫薇在副刊部,郁麟在体育部,两人的关系只不过是在电梯里相遇的时候点点头而已。
紫薇有一个从大学的时候就开始相爱的男友,男友在电影学院读了研究生之后,在一家影视公司做导演。两人虽然共同用按揭的方式买了一套延长式楼房但是他们相亲相爱的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男友因为要拍电视剧,所以总是在全国的各个地方飞来飞去的,身边总是美女如云。紫薇感到他们两人这间的感情,就像是一件挂在衣柜里的老式西装,只有在特定的场所才能展示一下。比如说,在紫薇的母亲过生日的时候,男友会亲亲热热地陪她回去看望老人,可是,等到宴会结束一走出家门,他就会马上赶奔片场。虽然他们已经同居了好几年,但是,紫薇却看不出男友有半点准备结婚的迹象。紫薇经常能从男友的朋友圈里听到一些关于他的风言风语,尽管她有足够坚强的神经,但也忍受不了这样持久的考验。
终于,有一天,她在一个酒店的门前看到了他的车子泊在那里,她给他打电话,他却不肯接听,然后再打,就是关机。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这使她想起了一位朋友对她的暗示,他暗示她,她的男友正跟一个新崛起的女演员打得火热……那一刹那,紫薇感到自己的胸膛里好像被塞进了一团乱草,刺得心在隐隐作痛,她想冲进去看个究竟,但是,她毕竟没有直面现实的勇气。
紫微来到江边的一家酒吧,这里是她曾经跟男友经常光顾的地方,过去的一幕幕记忆就像锐利的刀锋,将她的心割成无数碎片。紫薇记不清楚自己喝了多少酒,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就像一根轻盈的羽毛在空气中漂浮,眼前的景物模糊成一团。第二天早晨,紫薇从沉沉的酒醉中醒来,暖暖的阳光透过窗帘,斑驳地洒在地板上。紫薇惊讶地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紫薇第一个念头是恐怖的,她想到自己有可能落在了坏人的手里。她挣扎着爬起来,警觉地检查自己的身体,身上穿着的衣服完好,没有被人非礼过的迹象;再看手袋,里面的银行卡、现金和手机都安然无恙。她爬起来,却感到自己的头好像要炸裂了似的,头重脚轻,全身的关节都在隐隐作痛。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好爬起来在房间里搜索,终于,她在桌上看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简短的话:“紫薇:昨天晚上路过酒吧,看到你醉了,我不知道你的家在什么地方,只好把你带回来。今天早晨看你还在睡,没有叫醒你,我去上班了。好好休息,我会替你请假。郁麟”看了纸条,紫薇这才明白,自己喝醉酒之后,被同事发现带回了他自己的家里。
不过,这次奇怪的遭遇激发了紫薇的好奇心,她发现,这间房子最引人瞩目的地方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看上去像是新婚的两个人在照片上甜蜜地笑着,不过那笑容上面已经落满了尘埃。房间里乱糟糟的,看不出有过女主人的存在。这时候,紫薇想起来,很久以前,在单位里好像听说过,郁麟的妻子到南方去做生意已经好几年了,郁麟在家里守着空巢。那时候,紫薇对这类事不关己的事情从不放在心上。紫薇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她简直无法忍受郁麟这样脏乱的房间,她咬着牙爬起来,替他整理房间,她在地板上找到了若干双穿脏的臭袜子,还有很多空的方便面的袋子和用过的饭碗,紫薇将它们扔进了垃圾筐,又在厨房水池中将脏碗一一洗干净。做完这些工作之后,她来到卫生间,紫薇在一只污渍斑斑的玻璃杯里,看到了他的牙刷,那支牙刷已经旧得不成样子,牙刷的毛怒目金刚般卷曲着。她想找一只没有用过的牙刷,洗漱一番,但她的努力失败了,房间里根本没有可用的新牙刷。
二
从这次奇怪的相遇之后,紫薇的脑海里总是涌现出在郁麟家里看到的那一幕,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男人,用那样一支破牙刷,多么的难受啊!紫薇是编副刊的,她知道形形色色的小知识,她知道,一支牙刷用久了就会滋生细菌,引起牙周炎的,更不要说是那样一支面目狰狞的牙刷了。下班的时候,紫薇神差鬼使地来到超市,一口气买了10支高露洁牙刷。
再次和郁麟在单位电梯里相遇的时候,两人的眼神里都多了一些内容,紫薇把那些牙刷送给他,他什么也没有说,很爽快地收下了。没过多久,紫薇因为在男友的旅行包里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的照片,她跟男友大吵一架,男友赌气搬出去住了。紫薇很奇怪自己的内心,看着他搬走,内心深处涌起的竟然不是悲伤,而是一丝暗暗的窃喜,一种解脱后的轻松。紫薇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修炼成这样的定力,结束一场8年的感情竟是如此的波澜不惊,就算她打算装出一种受伤害者的表情也不能够。
男友搬出了他们曾经同居的房子,紫薇—个人住在空荡荡的房子里,窗帘的后面总好像是潜藏着无限的危机。她给郁麟打电话,让他过来陪陪她。郁麟放下电话很快就来了,紫薇看见他在玄关脱鞋的时候,脚趾头从袜子的破洞里脱颖而出,郁麟感到很尴尬,急忙把脚藏进了棉拖鞋里,紫薇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他们坐在阳台的藤椅中喝红酒,紫薇说想要跟郁麟较量一下酒量,郁麟欣然同意。
两人从下午喝到天黑,又从傍晚喝到午夜。红酒往往是后发制人,两个人都醉得很厉害,郁麟一直说“天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可是却并不起身来实践他的语言。郁麟感到红酒的后劲,他的腿有点迈不开,不过,更重要的是,他舍不得紫薇。
那天晚上,他就住在了紫薇的家里,可能是因为喝醉的关系,他躺在紫薇的身边,却是秋毫无犯。第二次,紫薇又请他来喝酒,这一次郁麟显然有备而来,他们两人都想着自己的心事,谁也没有喝醉。晚上,他又借故留在了紫薇的家里,一番热烈的拥抱之后,他进入了紫薇的身体。在那一刹那,紫薇泪流满面,她感到,自己急需一种感情来冲淡前任男友留在她肉体和灵魂中的记忆。
三
以后的日子,郁麟经常来看紫薇,当他们情浓似火的时候,郁麟说他想要离婚,娶了紫薇。可是紫薇却拒绝了他。“结婚”这个词对紫薇来说,是她心里的一个“死穴”,在她和前任男友同居的时候,紫薇不知道有多少次在梦中梦见自己披上了洁白的婚纱,可是,男友却只字不提“结婚”两个字,尽管她也曾经孕育过他的孩子,可是他不想要,她只能忍痛将那小生命扼杀在萌芽中。
如今,往事已矣,过去是别人不想,现在是她不愿意。她感到自己的心如死灰,她不想让自己一下子陷入婚姻的陷阱,但是,她还是希望跟郁麟保持这样亲密的关系。从那以后,郁麟经常到紫薇的家里来,他们尽情地享受着情感的盛宴。日子就这样静悄悄地过去,紫薇是一个细心的女人,她会记得每隔20天就给郁麟换上一把新的牙刷,每隔两个星期给他换一双新的袜子。
这些温情的细节让郁麟这个准单身汉感到幸福异常,而紫薇也喜欢看到郁麟换上新的李宁牌纯棉 袜子之后,脸上露出的那种男孩子一般单纯的笑容。又是一个周末,郁麟照例留在她的家里,已是午夜时分,郁麟的手机突然响起,就在他接电话的一刹那,紫薇的心里充满了不祥的预感。电话是郁麟的妻子打来的,她说孩子生急病住进了医院,需要他过去护理,越快越好。郁麟放下妻子的电话,马上打电话让人送机票,他要赶凌晨最早的航班飞往珠海。紫薇穿着睡衣,茫然地看着他爬起来整理东西,他在收拾东西的时候,紫薇轻轻地提醒他说:“别忘了带上袜子和牙刷。”
四
他走了,偌大的房子又剩下紫薇一个人,一切又都是老样子了。紫薇开始顽固地失眠,她躺在黑暗中,回忆着她跟郁麟在一起生活的一鳞半爪,想像着他和前妻重逢的场景,郁麟是一个粗线条的男人,他的妻子不甘心一辈子跟他在一起过这种平凡的生活,一个人去珠海创业,开了一家美容院,生意兴隆。现在,他的妻子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他们的感情在经过了若干时空距离的考验之后,变成了一个徒有其表的空壳。现在他听从妻子的召唤去了珠海,家人团聚,皆大欢喜的结局就像是一场被人表演到恶俗的喜剧,让人感到厌倦。尽管紫薇从来没有对郁麟说过一个“爱”字,但她已经被他占满,她甚至羡慕他的袜子和牙刷,它们还有机会跟他一起浪迹天涯,而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却不得不承受分离,躲在这间空荡荡的房子里暗自啜泣……
第二天,郁麟在珠海发来一条短信,说他的儿子患了急性肺炎,他陪孩子在医院里。几天以后,紫薇又接到他的短信,他告诉紫薇,他要在珠海住一段日子,因为孩子生病的时候更需要他的照顾。
这时候,紫薇又想起了那次酒醉之后,被郁麟接到家里的情景,那天,她在墙上看到的那张落满灰尘的婚纱照,照片上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就是他的妻子。又过了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郁麟打来电话,他说他的妻子希望他留在珠海,一边是孩子和老婆,一边是紫薇,他现在亦难取舍。紫薇听了这个消息,她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平静,她在电话里劝他留下,言不由衷地向他恭喜了一番之后,放下电话,她痛哭失声。她感到自己实在撑不住了,委托同事替她向单位请了病假,然后关掉了手机,拔掉电话线,她一个人躲在家里借酒浇愁,她希望自己醉到麻木。她不知道郁麟真的留在珠海之后,她该怎么办,但是她是一个极爱面子的女人,她不会向他祈求什么,绝不。
五
紫薇打定了主意,决定放弃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
她又照旧出现在单位里,上班、下班。可是,她一走进电梯,脑子里就会浮现出他那憨态可掬的样子。他们在一起的情景就像潮水一样漫过理智的堤坝,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的情节总是那样顽强地占据她的记忆。他是足球迷,她记得有一次,他在她的家里看球的情景,他在午夜的时候看“英超”,她被吵醒了,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到客厅去看球,他看见了,大叫“别感冒了”,急忙用一条毛毯将她裹起来,就像堆雪人一样地将她放在沙发上,让她陪他一起看球,看到激动处,他会手舞足蹈,将沙发垫子扔得满地都是。他知道紫薇怕黑,就在窗帘旁边安了一盏橘黄色小灯,虽然他走了,可是那盏灯还在,紫薇时刻感觉到,四周到处弥漫着他的气息。这时候紫薇感到,她竟是对他那么的依恋,甚至比对曾经海誓山盟地相爱过8年的男友的感情更深,这样的结果是她始料不及的。
那天晚上,紫薇又去了那家酒吧,喝酒喝到深夜。紫薇喝醉了,她拨通了他的手机,他在电话里问紫薇:“你好吗?”紫薇听到了他那熟悉的声音之后,放声痛哭,她说:“我一点儿都不好,没有你在我身边,我一点儿都不快乐!你快点儿回来吧,我不要你留在珠海,我想跟你在一起。”郁麟听出来她是喝醉了,不然,自尊心极强的紫薇,就算是杀了她也绝不肯说出这样的话来。郁麟急切地问:“你在哪里?还能回家吗? ”紫薇索性放赖说:“我现在已经找不到家了,你如果不回来,我就会躺在大街上! ”郁麟在电话里大叫:“你快点儿找个警察叔叔送你回家!我现在正看着孩子,不能回去照顾你啊!”
紫薇没有找警察叔叔,却给自己的前任男友打了电话,男友在接到紫薇的电话之后用最快的速度赶来;把紫薇送回家。紫薇的男友看到紫薇颓丧的样子,以为紫薇是因为他们的分手而难过,他感到自己对不起她,于是,他向她求婚。这个让紫薇等待很久的结局,并没有让她感到兴奋,不过就像是坐了一次环城地铁,一切又从起点回到了终点。
几天之后,郁麟急冲冲地赶了回来,他一下飞机就直奔单位,当他推开副刊部的门,紫薇刚刚从影楼试了婚纱回来。紫薇告诉他,自己要结婚了,日子定在了下月的8 号。郁麟惊愕地看着她,半晌才回过神来,连连说:“你没有事就好,没有事情就好。”6天后,紫薇跟她的男友终于结婚了,而郁麟也调到了南方的一家报社去工作。 紫薇仍然记得按时给丈夫更换袜子和牙刷,而丈夫也将紫薇经常为他换牙刷和袜子的习惯当成了一种美德。他经常在人前夸奖,婚姻使紫薇变成了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妻子,而紫薇却在听到这个夸奖的时候,心里暗暗地泛起一阵酸楚,她经常暗忖:“早就听说郁麟的妻子是一个事业型的女人,不知道她是否能够想起来经常给丈夫换一把新的牙刷呢?”
郁麟离开了紫薇之后,也不再像从前那样粗枝大叶,他会在妻子每次出差的时候,都会想起在妻子的旅行包里放一只牙刷和一打丝袜。有时候,妻子甚至埋怨他婆婆妈妈,她说所有的宾馆都会为客人提供牙刷的。可是郁麟却坚持说,宾馆的一次性牙刷都是次品。郁麟的妻子试过之后,果然是这样,从那以后,她在每次出门的时候都欣然接受丈夫给她的牙刷和丝袜。她感到,几年分别的时光,教会这个男人更加懂得珍惜了。所以,每次在外面出差的时候,她看到丈夫给她放在包里的牙刷和丝袜,心里总是泛起一阵细碎的感动。
不过,只有紫薇和郁麟才知道,这种细节,是他们曾经的爱情的一部分,是他们对自己深藏在记忆深处的一段感情的追思。不过,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都各自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第36篇、爱情故事唯一的要求
我生长在江南一个宁静而又美丽的小村庄。19岁那年,我高中毕业,以两分之差与大学失之交臂。我是个美丽的女子,不想过与泥土相伴的生活,我想活得更精彩,于是在那个飘着落叶的早晨,我离开了生我养我19年的地方,南下打工。
我的初恋,是和我一个车间的技术员,他是个大学生。我真的很投入,从肉体到精神,我毫无保留。我把每个月的生活费省下来给他买衣服;他生病时,我冒着被工厂开除的危险,去病房里专职守候……结果呢?半年后,他攀上了高枝,一句“性格不合”就把我给“休”了。任凭我哭成泪人,他都不再回头看我一眼……
参加自考毕业后,我靠自己的实力,进了深圳一家外企。高收入给了我自信。曾经沧海,痛定思痛,女人还得靠自己,自立才能自尊、自强。我的努力工作使我在业内赢得了很不错的口碑,用周围男人的话来说,我是个有才有情有貌的好女人。
八年过去了,我已迈入了而立之年,不再是个不解风情的小姑娘。工作上顺风顺水的我内心开始寂寞,尤其是在漫漫长夜,内心好像有一团大火燃烧。我渴望爱情,渴望男人的拥抱。但我不相信男人,更害怕婚姻。我害怕男人再背叛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网络,工作之余,我就上网畅游,一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日子变得轻松起来。
然而,在一个冬日的晚上,这种平静被打破,我的生活又起了波澜。
那晚,我怀着对婚姻的失望,打开电脑,进入了一家网站的“一夜情”聊天室,我要在网上寻找知己倾诉心声。
这是个“一夜情”的约会主题,我对之虽有些反感,但是它对我又有一种神秘的感觉,有一种想尝试一下的冲动。出于内心的某种渴望,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蒙娜丽莎”。很快,第一个网友出现了,他的网名叫“骑士”。应该说,这家伙的知识面之广,是出人意料的,给我一种强大的诱惑力,或者说是一种吸引力。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通电话。每次接到他的电话,我都惶惶不安,面颊发烫,仿佛成了情窦初开的少女。他的幽默风趣,他的善解人意,甚至他特有的霸气,都让我着迷。我知道,我这个年轻美貌的女子,因忍受不了男人的冷酷和单身的孤寂,陷入了网恋。
圣诞节的晚上,“骑士”约我出来玩,见面后,“骑士”真如我想象,外表英俊高大,很有风度。
我们疯狂地跳舞,休息时就喝酒。舞会结束了,我们在酒店开房过夜。我借着酒意,扑进了“骑士”的怀抱……
我只能说这是酒精惹的祸,我努力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游戏啊,这样的男欢女爱,本身就是没有分量的。我想,一次小小的出轨,无害的刺激,是我生命里最好的休闲,不会妨碍以后的我做个好人。
后来,我和他又有了几次约会。他十分懂得浪漫,很会搞情调,和他在一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我甚至开始考虑和他结婚生子,白头到老。有一天晚上我们缠绵完之后,我看着他温柔的目光,鼓起勇气向他提出了请他离婚和我结婚的要求。没有想到的是,他断然拒绝了。他说他觉得我们只是很好的情人,他根本就没考虑过和我这样的女人结婚。他冷漠地说,你也许不信,虽然我看起来是个浪漫开放的男人,但其实我也是个传统的中国男人,而我的妻子是个贤淑又贞洁的好女人,我是永远不会背弃她的。再说,我也信不过你这种不贞洁的女人!
天哪!在开放的南方,我仅仅因为不是处女,仅仅因为和他上了几次床,居然被这个男人视为不贞洁。那个夜晚我内心的悲凉透彻骨髓,那时只觉得自己是个脏女人,没有人要的脏女人!
认识阿明是在一年半之后。无论外表还是能力,阿明都远不是我所期望的男孩子,但想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觉得还不如一切顺其自然。几个月相处下来,我发现阿明很细心,很体贴,也很尊重我。在深圳,恋爱中的男女同居、婚前有性生活的很多,但阿明似乎从没打过这样的主意。他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却处处依着我。
相处了八个月后,我们决定结婚。在结婚之前,我拿出勇气,把发生在我身上的屈辱、伤痛的事原原本本地讲了出来。阿明听完以后,明白了这个故事的内容和所指的人。可是他不能这么快接受这个事实,阿明告诉我,让他想想,给他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晚上,阿明来到了我的宿舍。“我想了一晚上,我想告诉你。”他说,“仙子,我爱你,其实,那些事不是你的错,过去的事就让它永远过去吧。但你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阿明的声音很温柔。
“你说吧,如果能在这个很短的时间里办得到,我一定答应你。”
“仙子,在我们没结婚之前,请你为我守住第三次贞操,行吗?”
“什么?”我迷惑地看着窗外,贞操不是只有一次吗,怎么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是的,第一次不是你想失去的,是因为你的纯真。第二次是因为你对婚姻的渴求,并不是你真心交给一个人的。你可以把你的第三次贞操用心地交给我吗?”
听了阿明的话,我泪流满面,忘情地冲上前去,紧紧地抱着他:“我把我的第三次贞操给你,现在就给你!”阿明狂吻着我晶莹的泪水:“不,等那一天,那一天你给我的时候我再要,我等,你也要等,知道吗?”
新婚之夜,阿明说:“过去的一切都过去了,不要记在心上,只要我们好好过日子就行了。”依偎在阿明的怀里,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女人。
第37篇、爱情故事为了5分钟的幸福
他和她,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工作。因为有了爱,两座相距百里的城市,也仿佛近在咫尺。
每个周末,他会从他的城市赶往她的城市。那里,有他们的温馨小家。他总在天黑之前抵达,然后陪她共进晚餐。
他是个心细的男人,知道她爱吃抽子。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上两只蜜柚。他工作的小城,盛产蜜抽。他带的都是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蜜柚,散发着淡淡的甜香。
回家的百里路程,高速直达的大巴车只需一小时。每次上了大巴后,他都会剥掉蜜柚厚厚的外皮,把抽予肉掰成一瓣一瓣的,用小塑料袋装好带回家。晚餐后,偎依在小屋里,他撕开柚瓣薄薄的皮,把甜甜的柚米粒儿送进她的樱桃小嘴里。
这样的爱,如蜜柚,让她透心甜。有时她甚至觉得自己爱的就是这百里路程。因了这不算太短的距离,他才会这般娇宠她吧?
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不再在意她的感受了。那只是一个细微的情节,却在女人心里生了根。
正值炎夏,他们的女儿也刚刚出生。返程时,他却不再像往常那样坐高速直达空调大巴了,而是选择了比大巴早五分钟发车的普通小巴。小巴车很破旧,走的是百转千回的小道,价格也并不比快巴便宜。可是,男人却坐着小巴走了。
五分钟,成了她的暗伤。在她心里,这个男人变了,他那么急迫地想要离去,哪怕连五分钟的时间,也不愿在她身边多待。她想,也许总有一天,他坐上小巴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天晚上,他嗫嚅着,想要对她说些什么。
他犹疑的样子,让她黯然。她说,不用磨蹭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你知道?
他喜形于色的神情,像锥子一般刺疼了她的心。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她尽力保持平静,但哽咽的声音却出卖了她。
你怎么哭了?难道我调到你身边,你不愿意?他焦急又心疼地伸手轻拭她脸上的泪花。她只觉得如同晴空万里,欣喜的感觉如片片莲花,在她心中绽放。幸福的眩晕,温软如玉……
可是那时,为何每次连5分钟也不愿在家里多待?许久,她忍不住,终究还是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他呵呵地荚。傻瓜,大巴发车后直接上高速公路。小巴开得慢,还会绕城转一圈,最后还能经过咱们家。坐在车上,我可以看到咱家的阳台,还有还有,晒在阳台上的,咱们女儿的尿布和小衣裳呀!
她也坐过小巴,知道车厢里又热又闷,像个大蒸笼。她的眼睛湿润了。其实,爱不过就是这样。回家的时候坐快车,为的是早一秒钟靠近你;分剐的时候坐慢车,是想慢一点再慢一点离开家。哪怕,哪怕,只为绕道看一眼,阳台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尿片!原来这短短5分钟的幸福,他都不舍丢下。
第38篇、爱情故事我们的宝宝叫什么
三年了,分手这么久后,突然很想念他。
打开QQ查找联系人,输入那个久违了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QQ号。
一个验证加友的问题:我的小宝宝叫什么。
她愣了,她试了自己所有的名字可能的写法,都不对。
她想他也许结婚了吧。
第二天她又尝试一次,这一次她对了。
当年,他们共同取的孩子的名字。
第39篇、爱情故事改变Google的厨师长
Google刚成立时只有十来个员工,在一家拥挤的居民房里办公。而Google成立的时候正是互联网开始发展的时候,因此人才的流动性很强。Google的创始人谢尔盖一直在考虑如何才能增加Google对互联网人才的吸引力,提高薪水肯定不现实,因为Google也是刚刚成立不久没有多少资金。
谢尔盖为了了解最吸引这些互联网人才的是什么,特地走访了几十家网络公司。最后谢尔盖发现:由于这些做互联网的工程师工作都特别忙,因此午餐都是随便吃一些三明治或者别的快餐。谢尔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决定从午餐开始改变。
当时提供午餐的公司很多,可是大多数公司都是随便应付一下而已,谢尔盖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决定招一个厨师来为Google的工程师提供免费的午餐。谢尔盖打出了一则广告:诚征厨师长——Google的人饿了。在广告里,谢尔盖许诺Google的厨师长可以得到Google的股份。广告打出不久很快就有厨师来应聘,最后经过挑选,谢尔盖决定选艾尔斯为Google的厨师长。
艾尔斯并没有把厨师长当成工作来做,而是当成一份事业来做。由于谢尔盖的充分授权,艾尔斯有了充分的权力来决定午餐做什么和怎么做。由于艾尔斯的加入,Google的午餐有了很大的改变,艾尔斯骄傲地对Google的同事说道:“我们有美国西南部风味的食品、经典意大利菜、法国菜、非洲食品,以及带有我自己烹调风格的亚洲菜和印度菜。”
由于艾尔斯的努力,Google工程师们的午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很多工程师就是因为艾尔斯的午餐而留在了Google。在2000年Google列出的十大值得留恋的原因中,艾尔斯的午餐排在第一位。艾尔斯的到来打破了那种互联网公司没有生机的环境,有了艾尔斯的Google变得充满生机。
第40篇、爱情故事天使离开的夏天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曾飞舞的声音,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幸福的过往。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那熟悉的温暖,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无边的心上,相信你还在这里,从不曾离去……”
这首歌,现在听起来还是那么好听,还是那么浸入人的心扉。
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依稀中能辨认出是希的身影。只是衬衫配上了与它格格不入的休闲鞋,蓬乱的头发掩盖了被时光打磨的脸。
畅逐渐靠近,心里印象与现实的落差让她不敢相信这是她深爱的希。
“靠近?不靠近??一直纠结她的心。
正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希突然回头,一眼认出了三年未见的畅。
“畅,我在这里。”
一声普通的招呼在这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显得格外亲切。
然而,畅只是尴尬地举手示意,露出了敷衍的笑容。
突然的确定让她措手不及,原本期待与希见面的兴奋不已,在刹那间烟飞云散。
希热情地接过畅手中的行李,手一甩,直接把行李放到了肩上。佝偻的背似乎承受不住这庞大的行李箱,然而畅却异常反感他的姿势。
望着这熟悉而又陌生的背影,畅呆呆地站在原地。
曾几何时,她那么熟悉那个高大俊朗的身影奔跑在篮球场上。她用最高的艺术眼光去欣赏一个人的背影,她是痴痴的。
而现在,她只能呆呆的。地狱与天堂的落差,她不能接受。
从前从前,她喜欢他的秀气,喜欢他的才气,而现在他是他么?没有人能够告诉她。
“丫头,走了,发什么呆!”他还是喜欢叫她丫头。
“哦,……”
畅只是停停顿顿地跟着后面,不时左顾右盼,深怕别人异样的目光。
此刻,畅觉得与希有了距离感,是三年未见的陌生?还是那种隐藏在心底未曾打翻的排斥感吗?
“畅,你知道吗?”一声,打破了两人的沉默。
“知道什么?”
“这三年的打拼,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天地了,呵呵,你看了一定会很高兴的。”希饶有兴致地叙说他的“成就”,像一个孩子一样天真无邪。
畅却心不在焉地附和着。
希并没有察觉到这微妙的变化,还在兴致勃勃地说着他的故事。三年的打拼对于他来说是多么漫长而又艰难,在无数个夜晚他祈祷三年之后,他将拥有一切,现在他已知足了,因为畅的来到。
“还有多久啊!”畅跺了跺脚,往路边的石凳坐下来。
“过了这条街,再绕两个转角就到了。”
“啊,那么远。”畅撇着嘴,不停揉腿的手停止了,“我坐车累了,怎么不坐出租车?”
“坐出租车太……”
看着畅难受的表情,希还是把话噎了回去。
车停了,希小心翼翼地从钱包取出一张张的一元钱,数了又数。
“给,不用找了。”啪一声车门关了。
望着匆匆向前的畅,希好不容易追上了。
“畅,你给得太多了,给,你钱。”
“钱,就知道钱,你以前不是这样的。”畅一把抓过希手中的钱,狠狠丢向希,“我给你钱。”
希愣了愣,看着一地的钱在很重狂乱飞舞,希却平静地拾起了一张张。
钱,对他来说的确很重要,如果当初多一点钱,奶奶就不会躺在家里受苦了,如果当初多一些钱,他就可以上大学了,如果当初多一点点钱,他就不要低声下气的,如果当初多一点点钱,他就不用吃了上顿担心下顿了,如果当初多一些钱,他就……
是的,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没有钱,他举步维艰。想起以前的奢侈生活,他觉得太可笑了,没有想到上帝给自己的花钱额度已经超支了,注定他用下辈子还。
他没有及时追上怒气冲冲的畅,但他已经最好了最坏的心里准备了。
可是,回忆扯不断,将他重重拉拉回那个已不可能的美好时光,他们十指紧扣,磨鞋前走,互相咀嚼对未来的幸福,彼此相依,都对未来的世界憧憬。
然后,希却始终抓着回忆不放,尽管幸福已远离,可是无法带走在畅在心中的印记。斑斑驳驳的誓言似琉璃,一触即碎。在时间轮回的海里,看着你越漂越远,在最后只剩下这个冗长的夏天。
希的世界在瓦解……
第41篇、爱情故事我的吻只属于你一个人
她,一个安静的女孩,从小长在农村的她渴望外面的花花世界,一个偶然的机遇,她来到了城里,并且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她叫静,如她的名字一样安静。这天她一如既往的上网,一个莫名的网友发来信息“你好,美女”静很奇怪他怎没会有自己的QQ号?“你是?”静很小心的打过去这几个字。“你叫静儿?”“你怎么知道?”静儿惊讶的问道。“你的网名啊,静儿还小。”静恍然大悟“哦,呵呵是啊”“傻丫头”,当静儿看见这几个字的时候,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你叫什么?”静儿试探地问道。我叫“青鸟飞鱼啊,看不到吗?”静儿顿了顿,“哦,是啊呵呵”在这边男孩想着,这个女孩怎麽这麽傻,傻得可爱,她是个怎样的女孩呢?就这样他们交了朋友。男孩叫军。他们聊了很久,似乎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小事。军知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军鼓起勇气向静表白了。“静儿,做我女朋友好吗?”静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吓到了,可心里却很甜密。“为什莫要做你的女朋友啊?”“因为我想保护你啊,傻丫头”静儿笑了,笑得好开心“嗯,好吧”当军看见静儿答应自己的时候兴奋的拿着手机狂亲,“嗯,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这是对我的承诺吗?”“是,一辈子的承诺哦。”静儿坚定的笑了亦如军那坚定的眼神。他们就这样相恋了,都说网恋不可靠可她们却爱得如痴如醉,相信,相信幸福只要踮起脚尖就可以触碰得到。
“老婆,我想见你”“好啊,那我们开视频吧。”“嗯,好的军兴冲冲的跑到网吧,当视频开的一霎那,他们都呆了“他长得好帅气”“她长得好可爱”静看见军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羞红的脸像那秋末熟透了的苹果。“我长得很丑吗”“不。不,很好看”静的头低的更低了,她知道她真的爱上了军。那天他们聊到很晚。。·
“老公,如果你不爱我了怎没办?”“傻丫头,怎么会呢,我说过会对你好一辈子的。”静甜甜的笑了,以后的日子静儿总会问些傻问题,可军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回答她,军知道,静需要的是安全感,只有自己才会给她。那次,静儿生病了军不停地打电话“老婆怎么样了?严不严重?”“老婆,去医院了吗?吃药了吗?医生怎莫说?用不用住院?”一大堆的问题让静无从答起“傻瓜,只是感冒而已,没那麽严重的。”“怎么那么不小心,吃药了没,不然去打点滴吧,不,你怕痛,要不我去看你吧?”“傻瓜,我们离得那麽远,大半夜的你飞来啊?”“好啊好啊,可是可是,我不会飞啊”“傻样,谁让你飞啦”嘻嘻。幸福。。。此刻只有用幸福来形容他们。。。。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军不知道该怎么和静儿说,“老婆……”“怎么了”“我我。。。。我可能要走了。”“走?为什么?去哪里?,你不要我了吗?”"不不是的,你别激动,我可能要去当兵了”“当兵?为什么要当兵不去不行吗?”“可。。可这关系到我的未来啊”静沉默了,她知道自己不能改变什麽,自己也不能阻碍他的前程。。。。“老公,我等你,无论几年我都等。”军哭了,是幸福“嗯,老婆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这一次他们在电话里沉默了好久,谁也不愿打破着沉默“如果时间在这一个永恒多好”两个人同时说了这句话,,,'呵呵''他们都笑了。。。。
军走了,静每天都在等,等周末,因为他知道,只有周末军会打电话给她,军也在等,他知道静在等他。。两年来他们每个周末都会写信,每个星期都会同次电话,这成了她们心中的期盼,记得军这样说过“每当自己在烈日下顶不住时我都会想起你,你的笑,我知道,我要坚持,我把太阳挡做你,你在温暖我,还有每当我扛起沉重导弹的时候。我会把它当成是你,我再抱我的老婆,这样再苦再累也值,因为老婆一直都在我身边。。。静儿哭了,是幸福的泪。。。
两年了,两年过去了静儿大了,19岁了成了大姑娘,她知道她们的两年之约到了,他说过,他会把一切都补偿给我的,军我们的两年之约到了。他们相约在公园“静,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军自言自语着。“军,还记得我的样子吗?好想你”当列车停下,门开的那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同样也认出了他。静刚想过去,“别,别过来,让我过去好吗”静点了点头。军,快步的走到静的面前,猛的抱住了静,她们都落泪了,紧紧地抱着,哭着这两年来的思念,委屈。在这一刻全部都哭了出来,好久,好久才放开对方,彼此凝视着,眼神中满是爱意,满是对对方的眷恋,他们再次相拥,似乎现在什么语言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只有聆听对方的心跳,感受彼此的温度,这才是真的。。
就这样,他们真正的在一起了,过着小情侣一样的生活,可静从来不让军吻她,因为静觉得,她的吻要在结婚的那天在给他。军笑了拍着静的头说“傻丫头”以后的日子短暂而又漫长,静偶尔会耍些小孩子脾气,可军不在意总会让着她,因为他知道,静是爱自己的。静也很乖,她爱军,亦如军爱她那样深,每天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军,都会再醒来的第一刻吻上静的额头,这样的小动作每天都会有。
或许生活太安逸了吧,又或许是上天的不公,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今天是军的生日,买什莫好呢?哦,对了他说会爱我一辈子的,我就买对情侣杯吧”静找到了哥哥“哥,陪我逛街吧”“你饶了哥吧”“不,不嘛”静拖着哥哥的胳膊用力的摇着还时不时的嘟着小嘴,可这一幕被军看见了,他不相信,刚想过去质问,却看见静的唇吻上了那个男人的脸,军再也看不下去了,转身向后跑去,他始终不能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哥,你答应了”“你都这样了,我能不答应吗”“太好了,谢谢哥”静还不知道刚才那一幕在军的眼里是多麽的刺眼。军拼命地跑,累了,哭了,他不明白静为甚莫要背叛他,渐渐地,军冷静了下来,“或许,静是有原因的”可是事情就是那么的巧,当军回去找静寻求解释的时候,却看见了同样的一幕,军彻底崩溃了,“不,,不,,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军哭喊着跑了,静突然听见军的喊声,看见了军逃离的背影,“军”静追了过去,傍晚的天空那么的阴沉,似乎即将有一场暴风雨洗礼人间,风无声的吹着,军已经抽了两盒烟了,满地的散落的烟灰就像他那杂乱无序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军,我找了你好久,怎么在这啊?给,今天是你生日,这是我送你的————”啪的一声杯子应声而落,静被吓了一跳,看着破碎的杯片,泪眼朦胧的看着军,“干吗把它打碎了?这是我给————-”啪又是一声响,在这个宁静的夜显得格外响耳,静捂着脸倒在地上,雨毫无征兆的下了起来“贱人”静看着军,军的眼神里不再是疼爱,是愤怒,绝情“为什莫这么说?我做错了什麽?”静竭力的哭喊着“爱我?还和别的男人鬼混,啊,把我当什麽?”“不,不是的,你误会了,那是————-”“误会,什么误会?,你拎他的胳膊是误会,你亲她的脸也是误会,是不是要你和他上了——————”啪,又是一记耳光,是静打军的“混蛋”静哭了“我混蛋,她不混蛋你去找他啊。”“不,军,你听我说”静抓住军的胳膊“滚。我不听,滚啊”军用力的一甩把静甩了出去,这时一辆大卡车迎面而来。。。。。刺耳的刹车声,一个完美的弧度,静倒在了血泊里军疯了般跑去抱住静的身体,“老婆,醒醒啊,不要吓我”
静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军,眼中满是爱意。“军,今天是你生日。我给你买了礼物是一对,一对情侣杯子,因为你说过要爱我一辈子的,我相信,你会做到的”“别,别说了,我们去医院”军把静抱在怀里“别,就这样抱着我哪都不要去,其实,其实那个人是我的哥哥!你,你吃醋的样子好,好可爱”这时静觉得胸口一舔、一口鲜血吐了出来。雨下得更大了,军早已泣不成声“老公,记得、记得我说过我要把我的初吻就在结婚的那天吗?恐怕、恐怕来不及了,下辈子,下辈子好吗?我一定不会在那么吝啬了,下辈子听我解释完好吗?别再说那些很话了好吗?丫头心会很痛、很痛”“嗯,嗯一定会的”军无力地点着头。“你说的爱我一辈子还算数吗”“算,永远都算”“好,那记得来世,来世把它兑现给我好吗?”“好,好,不要来世,你会好的,没事的,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要坚持,救护车马上就到坚持住啊老婆”“呵呵,老公抱紧一点好吗,好冷。”军紧了紧手臂“今生我们无缘,来世让我们白头偕老,老公吻、吻我一次好吗?”军默默的吻上了静的唇,静微笑的闭上了眼睛、“不,不,静,老婆,你醒醒啊,我要兑现我的诺言,你醒来啊,别睡了,好冷的,我们回家,回家啊,你还没给我切生日蛋糕呢,怎么又不听话啦、、、、、、、、啊、、、、、、、为什么?静……。。你回来啊”雨依旧下着,只是在雨中少了一些缠绵,多了一份凄凉。
从此,每年总会在一座墓旁看见一个少年拿着一对情侣杯在诉说着什么…………。。。。。
谨以此文告诉情侣们,爱就要相信对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记得要听对方解释,误会往往会让爱情变得不堪一击。。。。。
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你会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看吗?
第42篇、爱情故事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1 .像合欢花一样红了脸
2003年的徐维雅是个骄傲的女生,扎高高的马尾,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目不斜视。所有人都认为徐维雅有骄傲的资本,比如每周一升国旗之前,撞击大钟的人一直是全年级第一的徐维雅。每当雄厚沉重的钟声回荡在年代久远的校园,金色的阳光均匀地撒下,所有的男生女生从教学楼蜂拥而出时,都会看见亭子里单薄的徐维雅,用力的撞钟,一下,两下……那是无上的光荣。
所以,即使徐维雅昂着下巴,目不斜视,微微一笑就回答了同学远远打过的招呼,那又怎样呢?她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17岁能比来比去的东西其实乏善可陈。这一切很美好,徐维雅在所有人的羡慕中强大的保护了自己,如果姚远方不出现。
每次开学都有新同学转来,他们或者是穿长裙子的漂亮女生,或者是穿白衬衫的翩翩少年,很快像水滴落进大海,与新班级相处融洽,连带着融洽了徐维雅所向披靡的优秀和骄傲。而姚远方的出场白很一般,以至于很久以后徐维雅才知道那个懒洋洋的爱对漂亮女生吹口哨的男生叫姚远方。他的口哨吹得和他的人一样痞痞的坏,就像他转学过来的第一天,斜斜地靠在椅子上,对着班上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大大方方的吹了口哨。两秒钟后,所有的男生笑着鼓掌、起哄,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起先红了脸,瞪着姚远方,可是后来笑意浮上她的嘴角。徐维雅就转过头去看刚转来的这个男生,他细长的眼睛弯弯眯起,笑起的唇线很长很张扬。不知为什么徐维雅愣了愣,然后迅速转回来,脸微微发烫,同桌很关心地说,“徐维雅,你的脸像合欢花一样红。”
2.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17岁的徐维雅成绩确实很好,可是她没有去过法国,不知道巴黎圣母院的石头上刻着“命运”两个字,也没有用课外时间来读《巴黎圣母院》。当她又一次昂头挺胸从走廊经过时,姚远方的口哨吹响,徐维雅没有回头也没有止步,走廊上所有的男生破例般肃静沉默而没有起哄大笑。后来他们像爱八卦的女生一样将徐维雅的优秀和骄傲毫不夸张地讲给姚远方,而姚远方从始至终都用一种轻蔑和不屑安静的听,完了他伸伸胳膊换一种懒散的姿势靠在栏杆上,一字一顿地说,“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龙卷风的中心总是一片晴朗,风和日丽,哪怕它方圆百里已经波涛汹涌,人尽皆知,徐维雅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她一如既往的昂首挺胸,考一成不变的第一名,对所有人拒之千里。可是她渐渐发现有人在她走过时忽然轻轻一笑,莫名其妙而又不可救药的笑。带着嘲讽和可惜的意味,徐维雅就真的不懂了。
周一升国旗之前徐维雅又去亭子里敲钟,这一次她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姚远方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站在亭子边靠着柱子,他说:“早上好,卡西莫多姑娘。”徐维雅愣了,她显然没听懂,但这不妨碍她敲钟。她甚至不想和姚远方说话,更用力地撞钟,钟声在安静的早晨厚重而清晰。所有去升国旗的同学经过亭子时都看看他们俩然后摇摇头笑了。
姚远方在钟声响过后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凯旋离去,而徐维雅在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冲进图书馆,翘掉上午四节课读完了《巴黎圣母院》,明白了卡西莫多是谁。
于是那个一向骄傲,昂首挺胸的徐维雅伏在桌子上呜呜的哭了,这使她驼着的背显得更弯,弓起来像驼峰。窗外的合欢树长得很高很高,枝丫拦在二楼的窗台,粉色的扇形合欢花一团一团开到极致,徐维雅哭红的脸更像合欢花。
很多年后徐维雅走在陌生的城市,路口拐角处有大棵合欢树,叶子疏疏散散遮了大片阴凉,她还是会想问,是不是17岁的男生,依然不够成熟?
3.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
学校在上午两节课结束后有一段20分钟的大课间,大家站在教学楼前做广播体操。卡西莫多姑娘的流言在最初盛行的时候,姚远方总是跟在徐维雅身后,在汹涌的人群中踩她的鞋子,吊儿郎当的样子。徐维雅很生气,可她不发作,不转身也不说话起头穿好鞋子跑到班级最后的位置。没办法,姚远方是体育委员,他要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徐维雅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远远躲开了姚远方。
流言在时间的沙漏中缓慢地沉淀下来的时候,徐维雅已经升入高三,调入学校的实验班,在教学楼的最高层。站在五楼的走廊可以看尽学校所有的合欢花,近处的远处的,高处的低处的,开过的未盛开的,层层叠叠。下楼做课间操拐到三楼的时候会看到姚远方靠着栏杆,他不再懒洋洋而是笔直的站立,偶尔双手插在口袋,微笑的样子很安静。彼时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已经被大家叫做小张韶涵,她作为艺术生也搬到五楼。小张韶涵高瘦修长,爱穿白色的裙子,在课间铃打响的时候快步跑下去。每次徐维雅磨磨蹭蹭走到三楼都能看见姚远方和小张韶涵在说些什么,小张韶涵挺直的肩背和齐腰的长发都使她愈发的亭亭玉立,而恰及姚远方下巴的个头让徐维雅才发现那个穿校服松松垮垮的男生正在拔节的长高。徐维雅就别过脸去装作没看到,可他们总是或前或后的走在徐维雅身后,那些欣赏的目光多多少少掠过徐维雅,她真想转身狠狠推姚远方一把,吼一句:你走开!
那个时候的徐维雅以为自己是不屑于这样的喜欢,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姚远方在成绩最差劲的班里,考少得可怜的分数,带着一帮男生联网打游戏,因为兄弟义气和外校的学生打架,跨着自行车载着小张韶涵穿梭于校园。他把问题少年的所有标签都贴到自己身上,应该很不招人喜欢,可在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还是有很多男生大声的喊他远方,有女生礼貌地跟他打招呼。
徐维雅不认为这样的姚远方会多么有出息。
4.同学少年多不贱
姚远方是不是差劲到只有语文成绩才能拿的出手,徐维雅不清楚,但是能起出卡西莫多姑娘这个异域名字的人却是姚远方,如假包换。所以代表高三年级参加全国语文能力竞赛,姚远方坐在徐维雅身后时,多多少少让徐维雅惊讶了。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但兴许姚远方有两把刷子。
初赛的考场设在本校,大家的能力旗鼓相当,而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复赛就必须在初赛中遥遥领先。徐维雅卡在了几句古诗默写上,她正苦思冥想时,有一张填得满满的卷子飘在徐维雅的桌子旁,她只是惯性的弯腰去捡,就像捡掉在地上的橡皮、铅笔。可是监考老师走过来,厉声说:“徐维雅,姚远方你们出来。”
站在走廊上的徐维雅百口莫辩,她急得眼泪掉出来。姚远方靠着墙,看着徐维雅,然后对监考老师说:“让她进去考试吧,这样的好学生怎么会作弊呢?”徐维雅听姚远方说这话不亚于晴天霹雳,更奇怪的是监考老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徐维雅不知道姚远方会不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在走进考场的一刻她转过身,看见姚远方挺拔地站立,微微笑着,唇角飞扬,目光是温柔的。徐维雅忽然因为这样的挺拔和微笑而感到释然,她猜想那亮若星辰的目光算不算道歉?窗外合欢树的叶子已经落了厚厚一层,褐色的树干很安静,没有谁能告诉她这个答案。
后来考入大学的徐维雅参加过很多场辩论会,她遇见很多能言善辩,出口成章的男生,但是唇红齿白之间再没有一个人说出那样令她刻骨铭心的话。她清楚的记得,捡到的那张卷子上,古诗默写是: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姚远方的答案是对的,杜甫诗人的这句诗像是预言,也是对的。捡到那张卷子并把答案熟记于心的人回考场答完了整张卷子,勇于站出来的少年承担了后果。和成绩优异的徐维雅相比,姚远方拥有的实在不多,可是他让出来了。
5.合欢合欢几月开
每一年六月的北方,合欢花如粉色云锦,团团茸茸开了一树又一树。徐维雅的大学像高中一样有满校园的合欢树,在毕业季开得红红火火。站在合欢树下抬头看高远的天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那些年喜欢过我们的男孩,在回忆的滚滚红尘里,都渐行渐远。
徐维雅自小趴桌子写字而弓起的肩膀,后来即使在她多年昂首挺胸的努力之下也没有太大变化。升入大学后,她索性放空了自己,不再刻意纠正,这让原本平凡无奇的她显得更普通。在大学宽广的舞台上,仅仅拥有骄人的成绩已经不再传奇。徐维雅像太多长大的女孩子一样,说话温婉,举止礼貌,平易近人,这让她与很多人相处融洽。就像当年转学过来的新生,轻易地被提起,轻易地被遗忘。当年骄傲得像钻石一样发光的女生终于暗淡,像沉香一样独自散发若有若无的幽香。
2011年年末,同学聚会。很多年后一起走过青春的人重新聚在一起,说读研,工作或者结婚,日子不说是否平步青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顺风顺水,都有一个小妻子,会生一个胖儿子,慢慢有了白胡子。徐维雅在推杯换盏间安静地听每个人的这些年和将来的那些年,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看见姚远方,熟练地行酒令,豪爽地喝酒,稳重幽默不失风度。那个当年她认为不会有出息的痞痞的坏男生,事业很成功,家庭很幸福,徐维雅为他默默祝福。
很多年后徐维雅想自己依然会记得,在结婚前夕翻高三那年的同学录,很多面孔浮浮沉沉在回忆里慢慢定格。她曾经一度用骄傲伪装了坚强,其实敏感的青春,最好的放下就是不在乎。那个洞悉她而没有点破的少年,虽然叛逆,太过张扬,但是教会她,外刚内柔的人最容易受伤。他并不好看的字迹在泛黄的同学录上清晰可见: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那是美好而骄傲的青春里,最厚重的礼物。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第43篇、爱情故事嫦娥奔月的传说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嫦娥奔月的传说。
相传,远古时候有一年,天上出现了十个太阳,直烤得大地冒烟,海水枯干,老百姓眼看无法再生活去。
这件事惊动了一个名叫后羿的英雄,他登上昆仑山顶,运足神力,拉开神弓,一气射下九个多余的太阳。
后羿立下盖世神功,受到百姓 的尊敬和爱戴,不少志士慕名前来投师学艺。奸诈刁钻、心术不正的蓬蒙也混了进来。
不久,后羿娶了个美丽善良的 妻子,名叫嫦娥。后羿除传艺狩猎外,终日和妻子在一起,人们都羡慕这对郎才女貌的恩爱夫妻。
一天,后羿到昆仑山访友求道,巧遇由此经过的王母娘娘,便向王母求得一包仙药。据说,服下此药,能即刻升天成仙。
然而,后羿舍不得撇下妻子,只好暂时把仙药交给嫦娥珍藏。嫦娥将药藏进梳妆台的百宝匣里,不料被蓬蒙看到了。
三天后,后羿率众徒外出狩猎,心怀鬼胎的蓬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
待后羿率众人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后院,威逼嫦娥交出仙药。
嫦娥知道自己不是蓬蒙的对手,危急之时她当机立断,转身打开百宝匣,拿出仙药一口吞了下去。
嫦娥吞下药,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牵挂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
傍晚后羿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羿既惊又怒,抽剑去杀恶徒,蓬蒙早逃走了。气得后羿捶胸顿足哇哇大叫。悲痛欲绝的后羿,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今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
后羿急忙派人到嫦娥喜爱的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己的嫦娥。
百姓们闻知嫦娥奔月成仙的消息后,纷纷在月圆之夜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吉祥平安。
天帝也被嫦娥和后羿这种为了乡亲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感动了,后来,便封后羿为天将,于中秋佳节日使二人重逢团圆。
从此,嫦娥和后羿在天上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嫦娥奔月的传说。
第44篇、爱情故事十年茉莉香
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爱恋冻结了。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的茉莉花倒在他的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在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的滋润更加美丽生动。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10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第45篇、爱情故事最浪漫的事
她与他在大学里是同学,他成绩很好,学习委员;她呢,是班花,文艺委员。才子佳人,用在他们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所以,大四时,他们水到渠成地成了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侣,没给人留下任何悬念,节外生枝的事更从未发生过,因为,在同学们的眼里,他们本就是天生的一对,没人会想到从中作梗。
结婚后,两人到了深圳,凭着优秀的素质,他们分别找到了很好的工作,他在一家外企做行政人员;她呢,因英语已过了六级,再加上外表端庄靓丽,在另一家外企任翻译。两人一月的工资总和有一万三千元左右。
他与她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但他们两人都很独立,虽然两家大人已共同出资为他们在深圳付了一套住房的首付,但他们拒绝了长辈们进一步的资助,决定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这件大事。
四年后,他们还完了房子的全部款项,不觉松了口气,接下来,他们开始作另一种准备,那就是要一个可爱的宝宝。这也是两家大人梦寐以求的大事。
大胖小子如愿来了,在雅致的房子,靠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感觉到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两家大人轮流着过来照顾孩子和她,在家里她过起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在这种温馨的环境里,她不知不觉休完了三个半月的产假,为了不影响他与她的工作,他的父母将孩子带回了老家。这个时候,夏天也悄悄地来了。
要上班了,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告别那些宽松的家居服,那个双休日,她来到了久违的时装店,习惯性拿起了中号的套裙,可是,任由她如何收腹,裙子就是提不上,她只好沮丧地离开了时装店,路过一家米店时,她走了进去,往电子秤上一站,当即她就吓了一跳,体重在原来基础上竟重了十多斤。
她一阵风地跑到家里,对着在家休息的他大叫起来:“我得减肥了,我这样子可怎么见人!”然后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瞧,越看越感觉到自己很胖。
看着她一改往日的神态,他走了上去,拥着她,笑着说:“你这真不算胖,只能说是丰满,说现代一点叫性感,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你现在的样子。”
她气恼地说:“这个时候你还和我开玩笑,我要减肥!”
他认真地说:“我说的真是实话,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你还不了解我吗?”
她这个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减肥!其他的她什么都听不进去。
他知道她是那种要求完美的人,见她决心已下,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
她采用的第一招是节食,早上基本不吃饭,中午只吃少量的米饭,晚上呢,吃的东西就一个苹果。他看着心疼,她却振振有词地说:“这可是网上最流行的减肥方法!”
两个星期后,她体重倒是轻了不少,但走起路来总感觉轻飘飘的,在一次与外商谈判时,她竟在现场昏倒了。醒来后,当知道因为自己而损失了公司几百万元订单时,懊恼不已,他趁机劝她别再这样减了,丢了工作是小事,丢了性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的饮食恢复了以前,体重也跟着反弹。紧接着,她采用了吃减肥药和跑步等办法进行减肥,但收效甚微。
她的性格因此急燥了许多,在家总是唉声叹气的,他刚开口想说什么,就被她气鼓鼓地顶了过去,他索性少说话,只是比以前更尽心地做着家务。
她见他沉默不语,她认为他在嫌弃她,心情变得更糟了。
那天早上,她无意中在他的手机发现了几条暧昧的短信,趁他不注意不动声色地将对方的手机号码存了下来,上午下班后,她利用在公司吃饭的时间给对方打了个电话,还真是一位女性的声音,对方爽快地答应与她见面。
十分钟后,她见到了那个发短信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很漂亮,不过,很瘦。
在那个高挑的女孩子面前,她更有些自惭形秽。不待她说什么,女孩子开口了:“我承认我很喜欢他,他是我的一个客户,可他从未拿正眼看过我,我打电话给他,他一听不是谈公事,就将电话挂掉了;我发短信给他,他没回过一条,我将他堵在办公室里,威胁他如果不与我交往我就将订单全部交给别人做,没想到他对我说:‘无所谓,我不会将自己的幸福拱手卖掉,我从没象现在喜欢我的妻子,她如杨贵妃的那种美令我放弃什么都可以,而且,她其他方面都很优秀,在我的心里,没有人比得上她。’他这几句话彻底让我死心了,因为同时我还看见他的眸子里闪着动人的光,这种光是从心底里淌出来的。”
她没想到这女孩子这么坦率,不觉怔住了,那女孩子接着说:“今天我看到你,你的这种雍容华贵让我相形见拙,我输得心服口服,请放心,我以后不会再缠着他了,也不会为难他了,这也是我今天同意在阳光下见你的理由!”说完,女孩子潇洒地甩了一下头发,走了。
她望着女孩子离去的背影,有种做梦的感觉。
晚上,她依偎在他宽阔的怀抱里,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
从此,她不再想着减肥,而是听从了他的安排,科学饮食,合理运动,虽然她的体重没有减多少,但人显得很精神,工作上也做得有声有色。欢歌笑语又重新回到了家里。
那个双休日,他加班,她一人到超市去走走,没想到,她又遇到了那个女孩子,女孩子身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一见到她,女孩子与男孩子耳语了几句后,朝她走来,将她拉到一个人少的地方,笑着说:“你现在的气色好多了,人看起来更漂亮,我与你家先生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以前在办公室大家闲聊时他经常说起你减肥的事,见他为你焦急的样子,我们都被他感动了!你家先生为了让你打消盲目减肥的念头,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请我演了一场戏,先让我发短信引起你的注意,他说你一定会背着他找我的,他真的太了解你了,你也是按他的设计一步一步走了进去,刚开始我还担心会伤害到你,没想到你真是一个如他所说的那样,很通情达理的人,现在呀,他在办公室可是整天呵呵地笑着,我们就知道他搞定你了。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真正的爱是要用心去经营,这不,我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准备下个月结婚呢!到时,你可一定要来哦!”
她迎着女孩子真诚的目光,重重地点了点头,由衷地说:“祝你们幸福!”女孩子向她挥了挥手,跑走了。
她没有一点被愚弄的感觉,只觉得有那么一束阳光直入心底,她拿起手机,拨了他的号码,轻轻地说:“老公,我爱你!”然后她就挂机了。
她想象着他此时的模样,笑了,嘴里不觉哼起她最喜欢的那首歌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你手心里的宝!”
第46篇、幽默故事爱情专家
孙生善良热心,为人爽快,在朋友圈里是出了名的,这让他博得很好的人缘。大伙有事都爱找他商量,让他参谋参谋,他从没让大家失望,成了名副其实的高参。
人人渴望爱情,可当爱情来临后,烦恼总是少不了的。没关系,在这方面,孙生是绝对的明白人,能像x射线一样把人心看透看准,对爱情做出精确的定量分析与判断。朋友恋爱时出现了状况,他这个调解师出面,总能轻松化解危机,给朋友指出一条光明大道。
张成长得帅,家庭条件优越,工作是真正的金领,别看刚过二十五,可已跃入有房有车一族。他和孙生是发小,绝对的铁哥们,每谈一个女朋友,都得经孙生把关。孙生呢,铁哥们儿的事,自然是使上全劲。其实这对他不是难事,和女孩见上几面,听张成说说他们相处的细节,他就能为张成提供是否相处下去的建议,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能入张成眼的女孩,漂亮是不用说的。话说回来,不漂亮的,也没勇气接近张成。
第一个女孩因为一个字让孙生否了。这女孩说话喜欢用“我”,基本不用“我们”。孙生说,这样的女孩说得好听一些是自主意识太强,难听一点说,是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内心的霸道虽然几经掩饰,但仍然露出马脚。一旦结婚成家,这样的女孩控制欲望会超强,你张成不是那种可以服从一切的男人,你又制服不了她,所以趁早避开是上策。
第二个女孩因为一句话让孙生否了。一天,张成与这个女孩一起逛街,一个小男孩冷不丁从他们身边蹿过。张成心里一哆嗦,那女孩更是吓得脸色大变。那女孩冲着小男孩的背影怒骂道:“破男孩子,下次再让我碰到,摔死你!”张成仿佛听到了那女孩咬牙的吱吱声。孙生的理由是,这样的女孩心肠太硬,同情心太少。一个没有同情心的女孩,在生活中会像你脚下的一粒石子,时常会硌你。
第三个女孩因为一个承诺让孙生否了。这个女孩和张成在一起时,总是会大谈自己以后的事业理想,并不厌其烦地经常向张成保证,俩人经济上各自独立,她绝不会在他的大树下乘凉。女孩的口才很棒,说得情真意切,让张成一次又一次感动。可孙生却说,这叫欲盖弥彰,你张成中计了。
当然,张成还是有些怀疑的。不要紧,孙生有的是办法,他让张成按着他的计策去试探,并向女孩周围的朋友邻居打听,不但了解女孩的情况,还调查其父母的性格和为人。你别说,事实总是证明孙生是对的。
事不过三嘛,在孙生的帮助下,张成终于找到了中意的女孩。
这孙生真是长了一副火眼金睛,让人不得不佩服。
可时间长了,麻烦就来了:朋友们有事找他,没事就不爱和他在一起。大家都说他眼太毒,没什么能瞒住他,在他面前,人人都是透明的。这样的人,太可怕,还是少接触好。
女孩们也不敢和他交朋友谈恋爱,这孙生不好惹,像本姑娘肚里的蛔虫,找这样的男人,太恐怖了。
这下可糟了。孙生为朋友帮了不少忙,朋友却越来越少;对爱情精通无比,可自己却离爱情越来越远。
我们的爱情专家孙生同志,到如今还是光棍一条。
第47篇、爱情故事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恳替她抄笔记。她有时去学琵琶,他就远远地跟着。送她到了楼下,就靠在一棵树上,看本《围棋》杂志,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那时她也不在意,青春太美好了,有人肯跑遍整个城市只为给她买一张CD,也有人肯为她抄完厚厚一本乐谱。我们都以为,这男生的心意,不过就是春天的第一片树叶,很快会有新的枝叶生长出来,代替它的位置。
弹琵琶的女孩子留学去了美国,写信回来,总是说彼处如何苦寒,如何枯燥,如何艰难。她那只琵琶,恐怕也是闲置已久了。偶尔会想起那个等在楼下看一本《围棋》杂志的男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找到了一棵新的树呢?
去年冬天接到女孩的电话,说回国来完婚,一问之下,新郎竟然是那看《围棋》杂志的小子。
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国度,连昼夜都是颠倒的。她每日里上课,打工,能闲下来接一个越洋电话,只有下午四五点那一段空暇。12个小时的时差,就成为一条分水岭,昔日那些热情的追逐者,纷纷流向了别处。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惟独只有他,每回都是凌晨4点,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里,一次一次拨她的电话。
第48篇、爱情故事我多想抱着你哭
孩在家感觉无聊,有没有一个可以跟自己谈心的人,便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上网聊天。
男孩:你好!
女孩:你好,你是?
男孩:我叫**,你呢?
女孩:我叫***
男孩:可以交个朋友吗?
女孩:当然可以了
......
当女孩关掉电脑后,心里感到美滋滋的,脸上的笑容就像是久储在密室里的鲜花突然见到阳光一样,是那样的灿烂、那样的迷人。因为她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就这样一连几个月过去了,男孩和女孩依旧联系着。
女孩:在干什么?
男孩:我多想抱着你哭
女孩:(看着信息沉思了片刻)什么?
男孩:哦,是歌曲的名字。你听听看,很好听的
女孩:嗯
...
男孩:听完了吗?
女孩:听完了
男孩:喜欢吗?
女孩:喜欢。干吗让我听这首歌啊?
男孩: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到这首歌,想让你陪我一起听
女孩:哦,你很喜欢这首歌吧!
男孩:是的
从此以后女孩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她在走路时、和朋友一起玩耍时、甚至不开心时,都会想到这首歌,并且偶尔还会哼唱几句。
二
在一个傍晚时分,女孩再次打开了电脑。她看到的男孩在线,就习惯性的等着男孩问候,因为她知道男孩肯定会主动向她问候的。
一分、二分、三分......
半个时辰过去了,男孩竟一句话也没有说,女孩再也等不下去了
女孩:在干吗呢?
(又过了半个时辰,男孩依然没有说话)
女孩:在吗?怎么不说话啊?
...
男孩:你是?
女孩:什么?(气愤)
男孩:我不是本人
女孩:哦,这样啊。请问你是?
男孩:他姐
女孩:(惊讶)那他呢?
男孩:他病了,现在在医院呢
女孩:病了?什么病啊?(紧张)
(男孩的姐姐没有回答)
女孩:那他现在还好吗?
女孩:怎么了?
......
男孩的姐姐下线了,女孩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呆呆地坐在电脑前...
女孩一大早就打开了电脑,等待男孩上线,她想问歌究竟。可一天过去了,男孩依然没有上线,此时女孩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正当她失望时,男孩上线了
男孩:你叫***吗?
女孩:(先是一愣)是的。你怎么会知道啊?
男孩:我弟他...
女孩:他怎么了?
男孩:他出车祸了...
女孩:车祸?(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男孩:嗯
女孩:他现在怎么样了?
男孩?他昏迷好几天了,高烧一直不退...
女孩:他在那家医院?(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
第49篇、爱情故事谁来教尹小田谈恋爱
有一本书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爆红的时候,尹小田还在念大二。上网的时候,人家说有一本书叫《第一次亲密接触》,你看过吗?
尹小田很好奇,说写的是外星人吗?人家说不是,是网恋,100%真人。
那家伙给了尹小田小说的链接,尹小田看了,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时冲动答应和那家伙见面,随身自带了一点儿香水,打算洒在学校的小水畦里(尹小田的学校并没有喷泉)。结果等了很久,那个人没来。在网上质问他,他说我们男生也挺怕见光死的。
尹小田慢慢回过味儿来,原来他是怕遇到恐龙啊。白垩纪的恐龙在21世纪男生的眼里当然会灰飞烟灭,看来介绍自己读痞子蔡的男生不一定像痞子蔡,而很可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只是那天以后,很长的时间,尹小田都向往轻舞飞扬的爱情,向往那些悲情的女主角,长得有多美,命就有多薄,哪像自己壮得像头牦牛,跑起来像羚羊,脸颊上有风沙的印记,连感冒都没有。
尹小田考上北京的大学时,一手拎着一只行李箱,脖子上还挂着一只背包,豪迈雄壮的样子。老师看到这样的学生特别开心,拉着尹小田的手对送孩子们到学校、为他们洗衣打饭舍不得走的家长说:“这才是我们学校推崇的学生,坚强、独立,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很长的时间,尹小田一直为自己是学校推崇的女生沾沾自喜,后来发现,学校推崇的女生,并不是男生们推崇的女生。这一点,是在大二,被痞子蔡爱情启蒙,并被无情抛弃后才渐渐意识到的。
那个下午,阳光特别强烈,尹小田又一次来到学校唯一的小水畦边,手里握着那瓶便宜的香水。一对对情侣从水畦边经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胖胖的女生脑子里正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变革,乱得像一团麻。
后来,尹小田终于把香水倒进了小水畦里,旁边一个正和男朋友聊天的女生看见了,说:“喂,同学,你干什么?”
美女罗欣
问尹小田干什么的女生叫罗欣。她说,尹小田,其实你长得不是那么难看的。
发现尹小田的枕边一直放着那本叫《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书,罗欣嗤之以鼻,决定现身说法,向尹小田讲解爱情,她说爱情其实是有道理的,没道理只是失恋者的借口而已。在爱情常胜将军那儿,爱情从来都可以量化评分:容貌、学历、性情、家境……
尹小田看到长得漂亮的罗欣在爱情的道路上一往无前,那个眼神亮晶晶、在水畦边和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生不见了,换了系里的一名帅哥,后来又换了一名据说家里神通广大的男生。那些男生在追她的道路上前仆后继,约会的衣服、欧莱雅的化妆品、意大利的手工鹿皮靴,甚至饭卡里的银子,全都是罗欣的战利品。
其中也有一些香水。罗欣将它们放在抽屉里,摇着尹小田的胳膊说喜欢就带走。尹小田看了很久,想起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小瓶香水,便宜的,没有名字的香水,不知是哪个小厂家的作品。
因为那瓶香水,她在水畦前伤心了很久,因为那瓶香水,她刚抽了芽的爱情,一点一点,淹没在失望和自卑里。
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
大二到大四,尹小田再没有动过心,也没有恋爱。那个夏天,一直流行的,是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尹小田曾经听男生唱起过,后来,就注意到许多地方,许多人都在唱这首歌。尹小田五音不全,所以在小树林里,她就听男生唱,在梦里,她曾经问男生,爱情是什么?男生的鼻子皱皱的,说我也不知道。
醒来的时候,宿舍里不知道谁的随身听开了外放,还是那首歌:也许放弃,才能遇见你……尹小田发了一会儿呆,抓起被子蒙住脸,哇地哭了。
宿舍里的女生问她怎么了。
“找工作压力太大了呗。”
尹小田的哭声感染了大家,在宿舍的另一张床上的女生也呜呜地哭了,这一次,答案就很好猜了,“她和男朋友毕业没有分到一起,分手了。”大家笃定地说。宿舍里一派愁云惨雾,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尹小田,和弄明白爱情不是泰坦尼克,不用撞冰山也会消失的女生一起,呜呜地哭了。
第50篇、爱情故事在离你最近的地方说爱你
我向她呵斥一声:“嗨,说你哪,别挡着我的标尺!”
她吓了一跳,但没逃窜,反而直线向我走来:“先生,麻烦您,能不能把这个杆子借我用用?”
多吉的汉语一直不灵光,低声问我:“她要什么?”
“标尺。”
多吉当即脸色大变,没等我开口,就把她轰到50米开外。
我发现她离开的时候,步伐比刚才至少小了0.14米——她的心情应该非常沮丧。
让多吉看牢镜子,我跟在她后面。盐湖边上,她望着掉在下面的行李包,呆呆地出神。她是想用“杆子”把行李挑起来。
1姑娘跟我回到驻地,一屋子的光膀子邋遢男人,齐刷刷向她看过来。
我让姑娘抓紧时间跟山下的旅行团联系,最好能在明天一早就把她送走。
半夜里又刮起了妖风,狂风裹挟着沙石从窗前掠过,哗啦啦一片碎响。“风是咸的呀!”姑娘站在台阶上。
我愣了愣,忍不住哈哈大笑。屋里丢出一只鞋,险些砸到我头上:“周颂民,在半夜里你鬼叫什么?捡了个女人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
我神色尴尬,抓了抓乱蓬蓬的头发。小姑娘却看着我微笑:“我知道了,你叫周颂民。”
对面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在夜里看过去也闪烁着高贵而疏远的冷光。
小姑娘抬起手:“你们是要把铁路修到那上面去?”
“对,5072米,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铁路,只要有了这条路,再深的山里都可以飞出凤凰。”
她好像非常向往,牢牢地望向远处,许久之后,忽然扭过头:“你记住了,我叫杜明娟。”
这时,我们相距5.01米。
2邮递员踏着两寸厚的积雪,一路咯吱吱跑到我面前。
信是杜明娟从成都写来的,她说成都现在热得像一盆火,她想念高原清朗明媚的天气,想念这里的人。
我哈哈一笑,就把小姑娘的呓语丢在了旁边。
然而,信还是会在毫无防备的时候飞过来。
铁路即将横跨山脊时,杜明娟就要毕业了。去往什么地方,她已有了自己的打算。
我喜欢看她的信,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就像捧着大学时代的繁华热闹。
两个月后,工程遇到了技术难关,这是意料中的事。
杜明娟的信又飘然而至,她说她分到了青海。
从成都到青海,是她煎熬了日日夜夜的见证。父母的冷眼和坚决反对,都让她有莫大压力。她说只要我有时间,随时都可以在格尔木市一个名叫华风中学的教室里看到她的身影。
我悚然动容,不知该怎样去回答她的炙热。
3第一次给杜明娟回信,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不沾边的话。只是“不经意”的,在第700多个字的空当里,我提到多吉的妹妹,一个非常美丽的藏族姑娘,而我和她,只相隔20000多米。多吉大惊失色,扑上来抓我的脖子猛摇:“周颂民,我拿你当兄弟,你什么时候勾搭上我妹妹?”
我被他掐得几乎窒息:“我都没见过你妹妹,拿来当一下挡箭牌,你别发疯行不行?”
“那个姓杜的女孩儿多漂亮,你不喜欢她?”多吉不明白。
这跟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就像雪山和草原、标尺和桩点,看似近在咫尺,其实根本不可能融为一体。
信寄出之后,很久没接到杜明娟的消息。
8月,终于重新开工,却一连下了3天的雨。远远的,邮递员从泥地里趟过来,却不给我信,一脸诡异的表情盯着我:“老周,有你邮包。”
第51篇、爱情故事70岁的风尘岁月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第52篇、爱情故事爱情感人小故事
小编为大家带来:爱情感人小故事
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在海上划小木船度假时。发现一条鲨鱼正尾随他们的小木船,眼看就要冲上来了。
男孩却拿起刀子指着女孩让她跳下去并说“我们俩只能活一个。"
此时,女孩大脑一片空白。男孩昨天才说会保护、爱护、守护她一辈子的。
痛心欲绝的她闭上双眼跳下了船。她觉得活着没意思了,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她诅咒这个男孩。
过了一会,女孩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死。鲨鱼也未曾追过来,她惊慌着寻找鲨鱼的位置。在船尾女孩看到了鲨鱼和一片血泊,血泊中男孩正垂死挣扎着。
男孩并未注意到女孩,而女孩只是对男孩轻轻一笑就游向岸边。
上岸后,女孩看见岸边有个渔夫在哭,便走上前寻问。
女孩听完渔夫的讲述后,就哭着跳海不管岸上的人怎么叫都不上来。于是就死掉了。
原来,渔夫告诉她,女孩跳水后,那个男孩也随后转身跳了下去,并用刀子在手脉上割了一刀,血流了一大片。鲨鱼闻着血腥味才过去咬了男孩。
爱情感人小故事
第53篇、人生故事爱情天枰
常见我家楼下一对推车卖苹果的老夫妻,一个叫卖一个称称,没有顾客时,俩人就默默坐在推车边不言不语。
偶尔我在阳台看见这一幕,冲着老公喊:“瞧吧!人老了便没了情爱,整日无语,可见时间带走的不单单是岁月,还有这满腔的激情和浪漫。”
老公没吱声也没抬眼看我,只是摆弄着他的花花草草。
我愤愤然,“难道你现在就老了不成,半句话没有,让我一个人说得好没意思。”
老公抬头一笑,“行啦!别那么多感慨,好容易休息一日,一会出去逛逛吧!”
我狡黠地一笑,这正是我的目的。想想终日为赚这几斗米的钱忙碌不堪,好容易得以清闲,真想出去逛逛商场,累了找一雅致点的餐厅,狠狠消费一场,岂不美哉。
老公说是说,可人未动,还在摆弄着花花草草。我撇嘴不悦,继续望眼苍穹,几缕奇形怪状的白云,漂浮在蓝蓝的天幕之中,让人为之陶醉。
这时一阵吵闹随风贯耳,我低头一瞧。见一位剽悍的妇人手拎着一袋苹果站在苹果摊前,指着老夫妻嚷嚷道:“老不死的真缺德,缺斤少两的事也能做出来。”边说边把她手里拎着的苹果扔在苹果摊上,哗啦一声,摆好的苹果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重量,撒得满地都是。
老婆子一边用手捡着苹果一边说:“不会的……我家老头子从不会给人称错称的,更不会短斤少两……”
剽悍妇人哪里肯听,不依不饶地继续骂道:“你们这种做买卖最没良心,哼!不缺斤少两苹果能卖这么便宜?”
老头子气得满脸通红,指着妇人半天说不出话来。
剽悍妇人见老头子用手指着她,气焰更胜了,她一脚踹在推车上,推车一晃苹果全部撒在了地上。
老婆子心疼地哇哇直哭。
“哼!太不讲理了。”不知道何时老公已经站在了我的身边,我看他时,他正急匆匆地跑下楼去。
我知他素好闲事,怕他这样匆匆下去要惹事上身,急忙随之身后,叫着他的名字。
老公下了楼竟没向苹果摊走去,而是向不远处的几个疯跑的顽童追去。我见他追上一个大约七八岁的男孩,那男孩正拿着一个苹果在肯。
老公拽着男孩来到苹果摊前对妇人说:“这是你儿子吧!”
妇人惊声回头,见儿子啃着一个苹果,脸顿时变得紫红,拉着儿子灰溜溜地走了,引起围观人们一阵指责。
老公待要拦住妇人,我上前一把拽住,用眼神狠狠地给他了一个警告。
妇人走后老婆子还在哭,老头子唉声叹气地捡着地上的苹果。捡好了,拿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用手使劲擦了擦递到了老婆子嘴边说:“老婆子!你吃一个苹果吧!平日里为了卖钱舍不得吃,今天咱们不卖了剩下的都自己吃掉。”
老婆子抹着眼泪说道:“哎!都摔成这样,不自己吃,还怎么卖?本想卖了这车苹果帮你把药开了,你已经断药十几天了,我可不能没有你呀……”说道这里老婆子的声音哽咽了。
这时老公突然甩开我的手,指着苹果说:“这些苹果我要了。”说完便往兜里掏钱,可是他掏了半天一分钱没掏出了,脸红得像个巨大的番薯。
为了他的面子,我只好千不舍万不舍地掏出准备去消费的钱来。哎!谁叫我老公太过善良,这既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老夫妻见我们拿钱买苹果,急忙摇手说:“不能卖了,都摔烂了。”
可老公坚持递过去钱,然后开始装苹果,装完逃一样拉着我跑上楼去,不给老夫妻说谢的机会。
进了家门,我偷看那对老夫妻,他们还没有收拾推车离开,老婆子正把手里的苹果掰成两半,一半递给老头子,俩人就坐在推车边吃起了苹果。
我突然有种想法,如果我和老公老了的时候也能如此平静地坐在一起相互陪伴,想想即使不说话,也是一种幸福。
随即我被自己的想法所感动,扭头看见老公又在摆弄他的花花草草。这让我的好心情一下子变得恶劣,真可恶,就不能把摆弄花草的时间分我一点,让我的爱情天枰在生活和浪漫间找到平衡?
第54篇、爱情故事离婚前一个月 请你每天抱我出门去
与妻结婚的时候,我是将她抱过来的。
那时我们住的是那种一家一户的平房,婚车在门前停下来的时候,一伙朋友撺纵着我,将她从车上抱下来,于是,在一片叫好声中,我抱起了她一直走到典礼的地方。那时的妻是丰盈而成熟的娇羞女孩,我是健壮快乐的新婚男人。
这是十年前的一幕。
以后的日子就像是流水一样过去,要孩子,下海,经商,婚姻中的熟视无睹渐渐出现在我们之间。钱一点点地往上涨,但感情却一点点地平下去,妻在一家行政机构做公务员,每天我们同时上班,也几乎同时下班,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在别人看来,生活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幸福。但越是这种平静的幸福,便越容易有突然变化的机率。我有了她。
当生活像水一样乏味而又无处不在,哪怕一种再简单的饮料,也会让人觉得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她就是露儿。天气很好,我站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儿伸了双臂,将我从后面紧紧抱住。我的心再一次被她感情包围,几乎让我无法呼吸。这是我为露儿买的房子。
露儿对我说,像你这样的男人,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我忽然想起了妻,刚刚结婚的时候,她似乎说过一句,像你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之后,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想起妻的聪明,心里微微地打上了一个结,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不起她。但却欲罢不能。
我推开露儿的手,说你自己看着买些家俱吧,公司今天还有事。露儿分明地不高兴起来,毕竟,今天说好了要带她去买家俱的。关于离婚的那个可能,已经在我的心里愈来愈大起来,原本觉得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竟然渐渐地能在心里想象成可能。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对妻子开口,因为我知道,开口了之后必然要伤害她的。
妻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我依旧打开电视,坐在那里,看新闻,饭菜很快上桌,吃饭,然后两个人在一起看电视,或是一个人坐在计算机前发会儿呆。想象露儿的身体,成了我自娱的方式。
试着对妻说,如果我们离婚,你说会怎样?妻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似乎这种生活离她很远。
我无法想象,一旦我说出口时,妻的表现和想法。
妻去公司找我时,露儿刚从我办公室里出来。公司里的人的眼光是藏不住事情的,在几乎所有人都以同情的目光和那种掩饰的语言说话的时候,妻终于感觉出了什么。她依旧对着我的所有下属以自己的身份微笑着,但我却在她来不及躲闪的一瞬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伤害。
露儿再次对我说,离婚吧何宁,我们在一起。我点头,心里已经将这个念头扩到非说不可的地步了。妻端上最后一盘菜时,我按住了她的手。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妻坐下来,静静地吃着饭,我想起了她眼神中的那种伤害,此刻分明地再一次显出来。突然间觉得自己有些不忍,但事到如今,却只能说下去。咱们离婚吧,
我平静地说着不平静的事。妻没有表现出那种很特别的情绪,淡淡地问我为什么。我笑,说:不,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离婚。妻的态度骤然变化起来,她恨恨地摔了筷子,对我大声说,你不是人!
夜里,我们谁也没理谁,妻在小声地哭,我知道她是想知道为什么。但我却给不了她答案,因为我已经在露儿给我的感觉里无法自拔。我起草了协议给妻看,里面写明了将房子,车子,还有公司的30%股权分给她。写这些东西时,心里是一直怀了对妻的歉疚的,妻愤愤地接过,撕成碎片儿,不再理我。我感觉自己的心竟然隐隐地有些疼起来,毕竟是一起生活了十年的爱人,所有的温柔都将在未来的一天变成陌路一般的眼神,心里也有些不忍,但话一出口,毕竟是来不及收回的。
第55篇、爱情故事一片“喜欢”的花瓣
那天,当她独自拎着重重的行李穿越开满木棉花的校园时,忽然听到有人说:“我可以帮你提行李吗?”她转过头去,看到一个陌生的男孩。
想起离开家前,邻居家的姐姐曾善意地提醒:“有些男生喜欢盯着美女,他们往往披着‘助人为乐的羊皮’,期待一见钟情的浪漫……”
可是,这样一张英俊的面孔,怎么看也不像色狼呀,她果断地把行李递到他手中,自己轻松地跟在后面。在问清了她的班级之后,他非常高兴地说:“真巧,我和你是同班呢……”
后来,他屡次制造和她巧遇的机会,有时在食堂,有时是图书馆,每一次,他都主动打招呼,她却只是浅浅一笑,从来不多说什么,表现得非常淡定。
其实,她并不是最开始就懂得淡定的。从小家贫,让她几乎没怎么出过门,直到中学毕业考入县城的重点高中,她才第一次看到那么宽的马路,那么高的楼。同桌的男生不爱学习,整天捣乱,不知怎么的,却有很多男生甘愿追随在他的左右。
她和他同桌不过几个月,尽管老师三令五申不许早恋,他却偷偷对她展开了攻势。她的书包里,莫名其妙多了花花绿绿的零食、带着香水味的情书,这些男生追女生的小把戏,却让她感动得一塌糊涂,冒冒失失答应了他的约会。
那个夜晚,她在校园的梧桐树下等了很久,他没有出现,等来的却是班主任老师。原来,他追她,只是为了实现他曾对同学的夸口:“这个乡下小丫头,我一定能追到!”得知真相,她羞愧难当,迅速要求调整了座位,从此一心读书,再也不理会任何人。三年之后,她终于考入这所全国重点大学……
大学校园里的她,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幼稚,她能说会唱,学习成绩也拔尖儿,却依然没有恋爱的心思。那天是校庆日,同学们一起联欢。有人捧来一盆玛格丽特花,说这是一种可以预测恋爱的花朵。相传只要一片片摘下花瓣,口中反复念着“喜欢、不喜欢……”待数到最后一片时,就可以对恋情作出占卜。
女生们立刻被这个美丽的传说打动了,她们嚷着要玩这个游戏,于是悄悄把花瓣藏在手中,让班里的男生轮流从面前经过,占卜一下谁和谁有缘分。当她手里只剩下最后一片花瓣时,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他刚好经过,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他们都涨红了脸。谁知,这样一次玩笑之后,她竟然真的和他谈起了恋爱。
多年后,他们结婚。一天,她逛街回来,捧着一盆玛格丽特花,他笑着说:“当年,你用花瓣占卜,说到‘喜欢’时,怎么正巧就是我经过你的面前?”
她笑笑,心里悄悄回味当年那甜蜜的一幕:她当然知道为什么那样巧,因为当别的男生经过时,她都故意念出“不喜欢”,只在他走过来时,她才说出了“喜欢”两个字。
于是,一片“喜欢”的花瓣,从此开在她的心底,而它的花期,是一辈子。
第56篇、爱情故事爱情再苦,幸福就好
我有一个表姐,从小成绩就很好,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后来考上了复旦大学,就在大家都以为山里飞出了金凤凰,从此衣食无忧时,她却悄然爱上了农业大学的一个老乡。
表姐说,他们是在一次老乡会上认识的,一见钟情。不巧的是,姑父也恰好认识那个男孩子,知道他家的情况。姑父说,男孩子的家世太不好了,房子还是泥砖屋,家里什么电器都没有,比我们家还破烂。姑父好心劝表姐,盼了你二十年,本指望你能过上城市的生活,结果,还是要我们替你操心,你这是不孝。
但表姐不听,她说,她幸福,快乐。她还说,虽然他现在很穷,但他一定会有大出息的,她坚信着。在大家的一片质疑声中,表姐坚持和他回到了老家,干起了养猪的活。姑父一气之下,嚷着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表姐在门外哭了一夜,但这并没有阻止她继续爱的决心。
我去看表姐的时候,正是下雪纷纷的时候,他们正在紧张地忙碌着。表姐说,猪圈太小了,想盖间大的。但姑父拒绝支助,为了省钱,他们只好自己动手建。那个冬天,应该是他们最贫穷的时候,但表姐并没有任何放弃的想法,她说,贫穷只是暫时的,我相信未来。
表姐没钱买菜,就让表姐夫带着我去后山抓野鸡,寻了半个小时,抓着了三只,表姐喜滋滋地做了顿红烧野鸡肉,那是我吃过的最美的一顿野味。
因为采用了更为科学的饲养方法,再加上猪的品种好,姐夫的猪一出笼,就占领了市场。
再后来,姐夫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远近有名的猪王,很多人都跑来拜师求艺,就连姑父也不例外。
日子虽然过得殷实了,但表姐并没有忘记那段贫穷的岁月,在我出现感情困扰的时候,她总会拿自己的往事来开导我。表姐说,婚姻有三层境界,嫁给金钱,嫁给羡慕,嫁给幸福。嫁给金钱,得到的是爱情的背叛;嫁给羡慕,虽得到了别人的认可,但可能会迷失自我;只有嫁给真正的爱情,得到的才是幸福。毕竟是读过书的人,说的话都是那么有哲理,让我犹豫的心一下就坚定了起来。
表姐说:“爱情再苦,幸福就好。”
第57篇、爱情故事请来的第三者
第三者就是那一位被请来创造新平衡的人,很可能就是你我他,骂也没有用,那是现实。
男女之间,一旦产生问题,很容易找别人的错,而不是反思自己,特别是在出现了第三者的情况下。
一生经历丰富的毕加索在谈到第三者时曾说到:“两人中间请来了第三者,必是两者的合力造成的,其中一人是主动者,一人是被动者。”
从积极方面说,花心是人们寻求丰富人生的一种性格,并无什么特别的不妥,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异性,也是人性的要求。当然,这里面是有风险的,因为后面的不一定比前面的更好,但主动自信进取的人总是愿意把希望放到未来,一对恋人之间,当一个人努力获得成功,一定会给另一人造成压力,无论男女,试图坐享其成,就是自私自利。
我以为被甩掉了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从来都祝福离开我的姑娘,希望她们能有个更好的未来,机会往往是相互的,即使我很痛苦,但突然间关注自身,我会发现我也有了一个同等的机会,尽管我是被动地获得了这个机会,但我会像主动得到般地珍惜。我永远记住年轻时一个朋友对我说过一句老话,叫做“你觉得合适了,别人未必觉得合适,两个人都合适,才叫合适。”
我觉得爱情是不能凑合的,必须付出。分手中的痛苦,多半只是两人交往时形成的习惯被打破了,但我们为何不去充满信心地建立新关系及新习惯呢?
你说没有旧的好了?那么这只是表明你是一个笨蛋罢了,谁让你连建立一个更好的关系的能力都没有的?优胜劣汰嘛,你不巧正处于劣势的一方,除了使自己强大,哪儿有别的道理。
导致花心的,多半是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不满及愤怒,也许他们从头就是相互欺瞒,后来一放松,原形毕露,才发现并不合适,那么,快点吧,别粘粘乎乎的,免得拖延了建立新关系的机会。有关男女关系,只要不是品质问题,我相信一切都是好商量的,但若是发现其中一人有品质问题——什么满嘴瞎话,好吃懒做,虚荣不讲理、极端自私之类,那么怎么商量都没戏,尽快拆伙是惟一办法,我们叫做“逃离水深火热”。
我以为,花心有积极的一面,它会主动迫使那些任性自私的人改正习惯,反醒自己,也让那些被动的人警惕起来。
人们以为什么都是竞争的,而爱情可以例外,唉,妄想啊——那些曾以青春貌美获胜的男女,必被更为青春貌美的竞争者击败,还是发展自己的后天努力获得的能力比较可靠吧!没东西或少东西可付出的人,在爱情竞争中处于劣势,我以为天经地义,很公平。
经常有一种人高喊着:“爱情就是不计后果的付出,你若是没这感觉,你便是没经历过爱或不懂爱。”这种人经历的只是被情欲蒙蔽后的胡说八道。爱情与天下所有事情一般,都是要计较的,甚至是最计较的,“全然的不顾一切的付出?”那不是有病吗?我以为,碰到这种没有理智的人最好躲远点,两人之间计较得好,能达成平衡,可互相利益,便是成功的爱情,相反,必有一方不舒服,任何试图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牺牲之上的想法都是太过自私的,也是不现实的,是不可能成功的——第三者就是那一位被请来创造新平衡的人,很可能就是你我他,骂也没有用,那是现实。
第58篇、爱情故事香皂盒与香皂的爱情
婚礼上,我的新郎阿丑(这只是他的外号而已,其实他挺有男人味的,大块头,让我非常有安全感)时不时地转头望我,笑得嘴都合不拢。
婚礼结束,我累得腰酸背痛。晚上,阿丑帮我洗澡,他手握香皂,温柔而小心翼翼地涂抹我的全身,那么专注而认真。
“我最喜欢用香皂了。”阿丑突然开口说,“因为可以握在手里,感觉得到它的存在。”
我诧异阿丑有这么细腻的思想,平时他大大咧咧的,完全是粗人一个。
“我会像香皂一样爱你,你使用一次,就消耗一点,直到最后,我全部的能量都被你消耗完了,我的爱也全部奉献给你了。”阿丑说。
听着阿丑的香皂理论,我很惊讶。我说:“阿丑,你能不能不被消耗完啊?永远留着一块在那里。”
“不行的,只有一块,奉献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阿丑一本正经地说。
我亲吻了一下阿丑的额头,说:“阿丑,我也是你的香皂。”
“不。”阿丑说,“你是香皂盒。”
婚后,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是阿丑操心,我无理取闹的时候阿丑也不跟我计较。阿丑说:“谁叫我是香皂呢,命苦啊!”
我们过了3年幸福的二人世界。
怀孕3个月后,我把工作辞了,在家里养身体。阿丑每天去上班之前都要叮嘱我:“多走走,多活动活动筋骨。”阿丑很忙,他想挣更多的钱养我和孩子。
我怀孕4个月的时候,阿丑出了车祸。阿丑的左腿没了,我看到他的时候心疼得哭了。他浑身上下都是伤,到处缠着纱布,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看到我,阿丑惊喜地张开嘴,想叫我的名字,却又收起笑脸。我去抓阿丑的手,被阿丑轻轻地甩开。我试着重新去拉阿丑的手,再一次被阿丑轻轻地甩开。
我有些蒙了。
“走。”阿丑的语气和眼神一样冰冷,“你先回家,别的事等我回家再说。”
我愣在那里,眼泪不停地往下掉。
公公和婆婆,父亲、母亲和姐姐,天天都有人在家陪着我。他们劝我想开点,并劝我去医院拿掉孩子。我惊诧于大家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阿丑还躺在医院,他们却要我去医院拿掉孩子!我冲他们大声吼:“这是阿丑的孩子,我不会拿掉的!”
“是阿丑的决定。”姐姐说。
我怔住了。阿丑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阿丑是多么喜欢孩子啊,怀孕才两个月他就整天贴着我的肚子和孩子说话,说是沟通感情,而他现在居然要我把孩子拿掉!
我跟公公婆婆和母亲说:“我不会去医院拿掉孩子的,我要把他生下来。阿丑以后不能工作的话,我来养家养孩子。”
公公转过身去擦眼泪,婆婆流着泪去给我煮红糖鸡蛋。
没想到阿丑竟然以绝食来反对我的决定。
最终,我去医院拿掉了孩子。阿丑出院以后,我们去办离婚手续。在民政局门口,我求阿丑改变决定,让我照顾他以后的生活。阿丑大发雷霆:“你在说什么?你以为我需要你照顾吗?我是男人,我少了一条腿照样生活,但是我不想再管你了,你像个累赘像个包袱,你知道吗?我扛不起了!”
我吃惊地望着阿丑,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说:“阿丑,这不是你真实的想法,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阿丑粗暴地打断了我的话,“我是为了我男人的尊严,别啰唆了!”
离婚一个月以后,我去找阿丑,他不在家。我去婆婆家问,才知道阿丑去学电器维修了。婆婆说:“你不要去看他,过一段时间再说。”
我听了婆婆的话,在那家电器维修店对面隔着马路看见了阿丑。我亲爱的阿丑,曾经把我当孩子一样照顾的阿丑似乎瘦了很多,但是却很有精神,他和店里的顾客说笑着,看起来很开心。
伤感了半年多后,我开始重新工作。
在我慢慢地习惯了单身生活之后,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我遇见了阿丑。我快步向阿丑走去,他微笑着迎接我,做了个请我坐下的手势。
“还好吗?”我问。“很好。”他微笑着说。
我欣慰地笑,不住地打量着阿丑。他恢复了,真的。看到他,我满心欢喜,很亲切。
不断有朋友过来跟我们打招呼,阿丑微笑着回应每一个人。
我问阿丑:“你现在愿意让我再回到你身边吗?”
“不。”阿丑摇头,“我现在是一块用完了的香皂,我没有能力照顾你了,那就给别人机会,代替我来照顾你吧。有部電影有一句这样的台词:能够和自己爱的人同时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幸福。其实,我觉得:能够知道自己爱的人活得平安健康,也是一种幸福。”
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59篇、爱情故事女人是谜才迷人
我们掏心掏肺死去活来地爱一个男人,爱到把自己变成一个空空的躯壳,让他带走了我们的思想、智慧、理智、尊严,然后再耗费半生的时间去恨他。有时候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不帅,也没钱,不见得我有多爱他,奇怪的是我却离不开他。
这糟糕又让人留恋的生活!
我的一个朋友薇薇,很多人都认为她看起来傻傻的,实际上她就是谜一样的女人。之前,好多朋友都问我,怎样才能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我总回答,只要做好两件事:拥抱,喝咖啡。朋友们听后都嗤之以鼻,只有薇薇暗暗记在心间,并且付之行动。
薇薇并不特别,相貌和身材都很一般,念书的时候也是成绩平平。毕业以后在一家公司做小秘书,“不思进取”地过生活。工作两年后,薇薇顺利地跟男朋友结婚。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我们都是普通人,没有那么多生生死死、痴痴怨怨的爱恋。
可是小小的薇薇也有大大的梦想:她希望自己的婚姻可以保持甜美,永不变质。每天早晨,老公送她到公司,她总要抱一抱他才下车。如果两个人因为什么事情生气吵架,薇薇会在吵得不可开交之时停下来,做几个深呼吸,然后继续争吵,循环往复,直到吵出结果。而不管结果好坏,薇薇总要轻轻问一句:“你能抱抱我吗?”我想那时,薇薇老公的心一定已经变得很软很软。
他们曾经遍游台北的咖啡馆。薇薇跟老公约定,不管有多忙,一个月至少要两个人一起去一次咖啡馆,哪怕带着计算机去咖啡馆工作也好。两人每次都会换一家,相对而坐,一边品评咖啡馆的设计,一边聊天,聊最近的工作、朋友、家人,还有各自脑袋里的奇思妙想,好似他们两个此时不是夫妻,而是许久未见的朋友。慢慢地,老公喜欢上了这项活动。再后来,好似能聊的都聊过了,两人便在咖啡馆静坐一天,听音乐不说话,也无比舒适。
再有人跟薇薇讨教婚姻保鲜法的时候,薇薇就说:“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做好了两件事:拥抱,喝咖啡。”朋友们啧啧称奇,又来问我,这次她们问的是:“为什么?”
因为拥抱训练依赖,喝咖啡训练放松和独立。
触摸是人的本能,从远古而来。我一直觉得这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我没有办法用科学的方式解释给你听。人心里的秘密,当思想和语言都达不到的时候,拥抱可以达到。它引发内心复杂的感情,激发一种说不清楚的紧密联系,并且透过更进一步的连续的刺激,比如爱抚,比如亲吻,比如做爱,最终达到一种“相依为命”的境界。你不能每天跟丈夫做爱,但总可以每天都去拥抱他,拥抱让你们无法分开。
而喝咖啡这件事,目的不是咖啡,是相对融入又相对隔阂的空间。这个空间可以带来独立思考的自由,可以带来无话不谈的放松,可以带来深沉的理解和包容,可以带来无尽的凝想和希望。
朋友们埋怨我为什么以前不说。亲爱的,我要怎样说呢?懂的人一点就通,看似“很傻很天真”,其实心如明镜。不懂的人点通了也不会去做。她们只会抱怨没有办法坚持,还借口多多:很多时候想不到啦,想到的时候又要赶着去做别的事情,太忙了没时间……这样“看似”聪明的女人,实则是真傻。
第60篇、爱情故事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第61篇、爱情故事爱情有奇迹
5年前,丹麦分子生物学家里克杰·克拉德因一次感染,被医学宣布“死亡”,半年后竟奇迹般“生还”。每每谈及此事,克拉德总会说:“我虽然出生在童话王国,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王子唤醒沉睡的公主的童话故事,会在我身上上演。”
克拉德住在哥本哈根,她有深爱她的丈夫彼得和三个可爱的儿女。一家人快乐幸福地生活着。可是厄运来临时,总是悄无声息。一天,克拉德忽感身体不适,随后医检结果让全家人陷入了绝望,克拉德感染了肺炎双球菌!这一致命细菌让她的病情迅速恶化,几天的时间里,她的生命体征急剧下降,心跳越来越缓慢,各个器官严重衰竭,最严重的是,她的大脑陷入了深度昏迷,完全没有了意识。
医生郑重地告诉彼得,理论上说,克拉德已经“死亡”,治疗只是尽人道,他随时可以向医院申请中止治疗。医生的话让彼得伤心欲绝。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克拉德除了有微弱的心跳,大腦没有任何意识,无论是光照、声响,还是医生的指令、亲人的呼喊,她都感知不到,没有了灵魂,只剩下一具躯壳。一时间,仿佛世界上认识克拉德的人,都基于科学和理性,认定克拉德已经死了,他们劝说彼得接受现实,早日处理后事。
可是,彼得,作为克拉德的丈夫,这个深深地爱着她的人,始终不相信她已经“死亡”!不管医生、朋友怎样劝说,冥冥之中他总有种感觉:克拉德是那样深爱着他,不会就这么轻易地离开,她只是沉睡了而已。
那晚,月光温柔,笼罩着病床上的克拉德。沉睡中,她是那样的优雅和安详。彼得端详着她,感伤万分。他轻轻地翻开克拉德的眼睛,与她深情对望。他久久、久久地凝视着她,想与她诉说衷肠。忽然,从克拉德的瞳孔深处,彼得看到一丝微弱的变化。她还活着!彼得心里一阵惊喜。
医生理解彼得的心情,认为是彼得出现了错觉,让他理性些。但是,从那一刻起,彼得斩钉截铁地回绝任何对克拉德的“死亡认定”,他说:“她一定活着,我要等她醒来,她的眼神不会欺骗我,我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不知多少天过去了,彼得依然在心里深情地呼唤着克拉德,期待着她的醒来。有一天,克拉德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一条小缝,反射些许光亮!彼得激动地大喊:“医生!医生!”医生来后,说这样的现象叫作“日落之眼”,说明克拉德的大脑里残存着微弱的意识,并开始恢复了。
奇迹终于出现了,克拉德活过来了!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儿了。但医生却对彼得说,不要抱太大希望,严重脑损伤患者长期昏迷后通常都会出现“日落之眼”,即使克拉德醒来也可能不再会说话,脾气性格也会变得古怪,总之,一切还是未知数。彼得对医生的话毫不在意,他说没关系,克拉德能这样他已经很高兴了,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只要是她,他都完全接受。
为了让克拉德感受到家人的期待,彼得叫来孩子们,轮流和克拉德说话,给她讲学校里的趣事、自己的生活,为她唱歌跳舞。彼得自己则读小说,每晚都给克拉德讲个故事。渐渐地,克拉德有了反应,并和彼得形成了默契的沟通方式:眨一下眼睛代表“不”,眨两下眼睛代表“是”。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彼得不离不弃的努力以及孩子们的悉心照顾下,克拉德一点点地好转,她睁眼的时间越来越长,眼珠也可以随着外界的变化而转动,渐渐地,她的身体机能开始全面恢复,不仅手指可以动了,还可以发出简单的声音。五个月后,克拉德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克拉德可以下地走路,并获医生批准出院,结束了半年之久的“幽灵”生活。
回想那一段人生,克拉德依然心有余悸但又无比幸福,她说:“我的意识被锁进了一个牢笼里。身边人的谈话、做事,我都感觉得到,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识与他们沟通。平心而论,我以为我真的会死,是彼得的召唤让我活了过来。”
第62篇、爱情故事不要圈养,做野性主妇
主妇是婚姻中的“圈养岗”
一个女人,十年间三次发现老公的外遇,跟不同类型的女人。外遇对象不见得比她漂亮,不见得比她性情好学历高,也不见得比她年轻。就有一点,糖醋系也好,麻辣系也好,都比她这份十年如一日的京苏大菜,口味上要新鲜。
一个结婚快二十年的女人,怎么跟外面新结识的女子比“新鲜”?这份窝囊,她真的难以与外人道。
跟闺密诉苦,人都劝她赶紧离开这样的老公,快刀斩乱麻开始新生活。一说到此,她便一改之前的义愤填膺,变得吞吞吐吐、犹犹豫豫,“你们不身在其中,当然不知厉害。我一生完孩子就辞职了,家用都是老公给,我只会在家做做清洁,烘焙个蛋糕饼干,要不,就是穿水晶珠子打发时间。这会儿我都45岁了,就算当年也是复旦毕业生,但闷了这些年,翅膀都变肥变短了,再要出去跟鹰抢食吃,怎么可能?”
我瞟她一眼,“不止这些顾虑吧。不然,你老公已写下保证书来,说只要你离开他,他会付
所有赡养费,红手印都按了,你还是拿沉默的眼泪拖着他,究竟为何?”
“这婚姻虽伤人,可老公也不是一无是处。如果我能忍下他外面有人,凡是买房、装修、添置家具、人情来往这些大事儿,都不要我烦神。还有我女儿,现在也势利得很,总希望爸爸去开家长会,嫌我跟老师应对谈吐露怯……瞧瞧这些事,家里没一个见过世面的男人撑着,母女俩一定会平白无故被小看。想想,要回归单身,这些事一股脑儿都堆到身上来,心里那股受不了憋屈要离婚的冲劲儿,就泄了六七分。”
哦,作为从没离开过工作岗位的职业妇女,我倒没想过这个。原来,衣食无忧、诸事不烦神的家庭主妇岗位,也是婚姻中的“圈养岗”。
女人在这儿,夏有冷气冬有暖气,到点就有人投喂,基本成了每天踱着碎步的圈养动物。脑袋变小,翅膀变短,长腿变肥,能力全退化。这会儿把婚姻的藩篱拆去,等于把十几年来的保护也撤去,让她回归野生状态,独自应对一切变化,独自“捕猎”来养活自己和孩子,她怎能不两股战栗,心生恐惧?
外面那片丛林里,是充满友善,还是布满陷阱?连这种判别能力都变得迟钝,如果不经过一定的“放归野外适应性训练”,她不掉头往篱笆里钻才怪呢。
现在,对她而言,还不是谈离婚的时候,而是应该寻找一切机会,训练找回独立生活的本能。
小爱好让人挺直腰杆
先从赚取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十元、一百元钱开始。现在网络这样发达,凭小手艺接订单接到手软的人,数不胜数。家庭主妇的那点小爱好,养活自己也毫无问题。
我认识的一位大姐,穿水晶珠子也穿出了名堂。2015年是羊年,光是水晶小羊,她就绞尽脑汁设计了十六个品种。光是灰色盘羊那一对弯萌大角,就要用上百粒水晶珠子来穿。小羊不便宜,一只两三百元是常事。很多订户收到货给她点赞说:“比香奈儿新款项链还萌。”
还有一位大姐,因为烘焙手艺高超,每天在自家微店上推销各种手工饼干。光是前同学、前同事,以及闺密们踊跃发来的订单,每周就超过150份。她简直忙不过来,不得不雇佣了自家女儿和女儿的大学同学,每天帮她采购各种原料、选购牛皮纸包装袋、为每份饼干附上简短祝福。她自己草创的蔓越莓饼干、金华火腿饼干和茶籽饼干,都在网上有很高的好评率。
有一次,一位客户为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订的饼干,就超过200袋。她装完最后一袋饼干已经凌晨一点,忽然想到几个月前,自己居然有时间每天跟老公纠缠掐架十几个小时,整天被眼泪泡得面庞浮肿,很想冲过去对旧日的那个“我”大喝一声:“你怎么这样傻?”
这两位,早先也因为自己没专业技能自卑过,也曾为男人的负心流下一缸眼泪,而发现小饼干、串珠小挂件都能让人挺直腰杆时,她们的世界突然就变宽了。
带着矫健与野性创建新规则
那位做饼干的大姐,不但重新装修了自家房子,还在她的饼干订购圈里发展出一批铁杆会员,每个月都组织大伙到家里来上“烘焙课堂”,也带着会员们出门自驾游。
最近,她还在自家大客厅里组织了朗诵会,会员们带来打动心灵的诗。她则选取其中的六首,打印在自己的饼干袋上。
也就是说,之前被她视作畏途的事:自力更生找一碗饭吃,独自装修房子,与各色人等打交道,在团队中充当创意师和组织者,她都做了。
每办成一件事,晓得这些事儿离了她老公也能办得好,甚至办得更好,她的内心就如同春天的枝条,内里蹿动着汁水,蹿动着属于女性的灵性与欢洽。她在十几年婚姻生活中渐次丢掉的自信心,被一份份地捡回来了。
过了大半年再见,我都认不出她了。她重做了发型,新修了眉毛,愁苦之气一扫而空。她变得能干、幽默、从容。
离心不离家的老公偶尔回来,对她还有挑剔与挑衅,她已不再如之前那样,动不动方寸大乱、以泪洗面、溃不成军。她很从容地择其一二,予以回击,回击之后,还可以不动声色地回去揉面做饼干。
她越是面不改色,她老公越是心中发虚。没错,她不再是木讷胆怯的圈养动物,她恢复了丛林觅食的某种矫健与野性。她创建了自己的规则,初步尝试到自由的好处。这些能力上的恢复,让她终于面露淡定与骄傲。这样,要不要再接受他的归来,也要问问她的意见了。
她说,有关离婚的谈判还在进行,但他已无法在言语和行动上藐视她的存在了。
本来,人类的情感也少不了遵从某种丛林法则:圈养动物是没资格与野生动物谈条件的,唯有野生动物之间才有平等对视的权利。那份尊敬,其实是用你激发自身潜能的辛劳换来的。
第63篇、爱情故事病中伴侣
石榴27岁的时候遇上了她与李景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他们正商量结婚,石榴却在单位的体检中发现右乳有癌肿。
乳癌有4个等级,石榴的肿块在第二级,坚决一点的措施是右乳全切,把右腋下直到锁骨的淋巴也切除。风险更大的做法是,看看能不能通过化疗和介入疗法来保全石榴完整的形体。
李景让石榴自己拿主意,不过也表示了他的主张:“毕竟,命比好看重要,我觉得你还是全切为好。”为了让石榴对他们的感情安心,李景决定马上去领结婚证,推迟举行婚礼。“什么时候你觉得缓过来了——不是指全好了,而是说可以恢复精神气,我们再补婚礼。”
李景就这样成了石榴的老公,石榴做手术的时候由李景签字,而不是由石榴年过6旬的老爸签字。李景是这样讲的:“这样,发生任何事,我先来挡一挡,传递到老人家那里的震荡就会小得多。”
就是这样一对刚开始心很齐的小夫妻,后来也经不住有抱怨。石榴承认,是李景陪伴她经历了整个痛苦的治疗过程,但她还是埋怨李景变了:“易怒了,不耐烦,好几次同我的主治医生吵起来,也不考虑我还要在人家手底下做手术。当我跟他商量要植入义乳时,他说没必要。‘我不嫌’,他没有考虑到我不是为他一个人的感受活着,我特别不情愿干瘪着半边胸脯成为别人眼中的怜悯对象。我也特别不喜欢生病后,我们在‘底气’上的高低不平:他似乎成了强者,我成了弱者。对他选择留在我身边,我似乎一直要感恩戴德下去才对,可他忘了生病之前我也是很骄傲的,如果他对这段婚姻后悔,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我将石榴的话转述给李景时,李景愣住了,缓了半天他才说:“要是我告诉你,自从石榴生了病,我一直在做抗抑郁的治疗,你相信吗?”李景的办公桌上堆着半尺高的关于治疗轻微抑郁的书,同事都认为他是为了开导老婆买的书,谁也不知道他是在做自己的医生。“石榴得了病,整个人都变了。”——这话,听上去是如此耳熟——“说白了,她变成了一个精神上的怨妇,老是说:‘我又没做坏事,为什么这事摊到了我头上?’她拿这问题磨了我大半年,好吧,我体谅;天天在一起谈乳癌有多少多少的复发率,乳癌患者有多少多少比率以离婚收场,装上义乳后过敏的人,比例有多少多少,好吧,谁叫人家身在其中呢,我体谅;从此以后,我不能谈球赛,不能谈电影,不能谈朋友到哪里去旅行了。但是,你不能因为我说今天同事生小孩了,我们集体去看小毛头了,就说我嫌弃你了,有意刺激你了——我已经保证过,如果你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们就过两人世界,我哥有儿子,你不会有任何压力的,我要怎么保证,你才相信?”李景开始半宿半宿地失眠,他觉得石榴的所做所为是那样任性,就因为她是病人,她就有权力任性吗?而李景,因为没病,就必须无条件地担待她,让她成为“常有理”?
李景某一天终于成为活火山,冲石榴嚷道:“嘿,是不是上天不该安排我们俩一个人病着,另一个人却活蹦乱跳着?是不是因为我还健康,你就怨恨我?”
李景此言一出,石榴的脸就白了。继而泪下,接着,两个人抱头痛哭。哭完了,郁积心中的不安都抖落了一点,两人开始了石榴患病后的首次长谈。李景承认在照顾石榴的感受方面思想准备不足,他从前认为自己可以100%地接受石榴的病,现在他认为可以接受85%。“我也需要心理援助,某些援助可以来自朋友,但某些援助只能来自你,因为你是妻子,只有你能给。”得悉李景在照料她的过程中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石榴也称没想到:“也许有些乳癌患者失去了婚姻,她们自己的心理状态也要负责任。”
石榴意识到,要给李景一点空间,让他去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也需要球赛,朋友,啤酒,需要乳癌之外的话题。“也许当我们俩能坐在一起谈谈刚上映的大片,谈谈下次短途旅行去哪儿的时候,我们才能彻底在精神上放松,那一刻,转机才会来临。”
从前,我们以为,如婚誓中所说的那样,不论贫穷还是富贵,不论卑贱还是腾达,不论疾病缠身还是健康,永远不弃不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错了,这向来是一件很难的事,尤其是一方健康,一方恶疾缠身时,问问自己,你们还能从今日的相处中感知幸福吗,还能对对方的所做所为感恩吗,还能有幽默感逗乐对方吗?如果有,很好,你们的关系才算进入水到渠成的境界。
第64篇、爱情故事再亲密的人也没有义务去懂你
一位女生朋友向我抱怨她男友不懂她,举的例子是她想吃冰激凌,对方却给她奶茶,我问:“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你要吃冰激凌呢?”她很理所当然地说:“這是他自己应该知道的啊,我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他都应该记得一清二楚啊,还用我说。”
我黑着脸继续问:“那你爸妈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吗?他们会在你想吃冰激凌的时候,递给你奶茶吗?”她也一脸的不屑说:“父母怎么能和男友比呢?如果我父母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那还要男友干什么?”
我表弟正处在叛逆期,据姑妈说他和家里一直处于敌对状态,似乎父母是他的仇人一般,他和朋友在外面喝酒吸烟彻夜不归,快乐得不得了,一回到家里,就开始撒泼耍赖,或者是关在自己房间里一句话不说,好像自己被扔进了地狱一般。其实姑妈很开明和大方,不会乱说话,和儿子之间也尽量保持合适的距离,但不知为何,儿子到了高中,突然就由一个会牵手和父母逛街的人,变成了现在一和父母说话就暴跳如雷的人。
有一天我去他们家时,也许是赶上表弟的心情好,对我也格外的热情。我在他房间里观摩各种飞车的同时,不经意间问了一句:“姑妈说,你好像不太喜欢和他们说话呢?为什么?”他没有丝毫的停顿,满声愤怒地说:“他们不懂我。”
我惊了一下,问:“什么叫懂你呢?”他说:“我想和朋友在外面通宵唱歌,可她非得每晚让我回家睡觉,这样我会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大家都笑话我是‘乖乖女’;我和朋友说好了暑假一起去北京玩,朋友都去了,他们却怎么也不让我去,说我们几个男生出门不安全,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他似乎有一肚子的苦水,说起来几乎没完没了,反正无论怎样,都是父母不能理解他,不能站在他的角度想问题。
他以为我也会义愤填膺站在他的立场上,但我没有。我问他:“那你把心里的想法告诉他们了吗?你给他们说你和那些朋友在一起,在哪个歌厅唱歌了吗?你给他们说了你和那些人去北京,是如何安排行程的,你想通过这趟北京之旅获得什么吗?”他好一会儿不说话,好像很生气的样子,然后突然说:“人家的父母怎么那么懂孩子呢?人家也不用每天向汇报工作一样,汇报给父母,人家父母就能理解,就能放手呢?”
突然之间,看着他狰狞而且很不争气地表情,我也怒了,说:“没有哪个父母天生就该理解你!你不和父母沟通,父母就能知道你想什么,那他们就不是人,是神了。不和父母交流是你的错,如果你说了,父母仍然不能理解你,才是他们的错!”结果我们两个人不欢而散。
后来,我通过很多叛逆的案例了解到,基本上所有的问题都出现在“沟通”上,孩子不想说话,只想着让父母去猜,但即便父母真的用心去猜了,也往往猜不到点子上,所以积怨越来越深,越来越难解决。
在孩子的眼里,父母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在情侣眼中,爱人懂自己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为单纯的爱增加了太多的附属性的东西,比如懂得。想当然地觉得爱你就应该懂你,但是这种懂的前提是你愿意坦诚相待,愿意给对方懂你的机会,而不是把自己包裹的紧紧地,让人猜不透,让人没办法去了解你,更不要说懂得了。
说白了,懂得是两个人的事情,任何一方在谴责对方不懂你的时候,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给了对方懂你的机会。
以前,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找闺蜜去抱怨一番,每次她听完我抱怨后,都不会安慰我或者是和我抱头痛哭一场,她似乎有一种迅速转移注意力的能力,她总是在听完我抱怨后,拉我出去逛街或者约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或者是给我看最近买的东西,介绍新认识的朋友。长久下来,我对她开始厌烦,觉得她怎么那么自私呢,我愁眉不展的时候,她依旧带我吃喝玩乐,全然不顾我的心情,渐渐地我们的闺蜜情开始濒临结束。
直到有一天,我又不经意间给她说了一些不称心的话之后,她依旧想要转移我的注意力,我终于沉不住气了,简直是声嘶力竭地说:“我说什么你听了没有?为什么每次我难过的时候,你都不安慰我,你到底在不在乎我,你把我当朋友了吗?”
我泪眼婆娑中依旧看到她怔了一下,她平静地说:“呵,这么多年的朋友看来是白做了,我当然知道你难过啊,你难过的时候,我就想让你做些快乐的事情,不要一直沉浸在痛苦的情绪中,就是想要转移你的注意力,没想到却让你理解为我不关心你了?”
既然敞开了,那我也豁出去了,我说:“我不要你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就要你和我一起咒骂我讨厌的人,我就要你在我流泪的时候和我抱头痛哭,我觉得这样更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闺蜜反问:“那你怎么不早说?”我说:“我以为你知道?”“我凭什么知道,你又没告诉过我?”她问,我哑口无言。
有多少人败给了“我以为你知道”?有姑娘给我写信,问我和男朋友吵架之后怎样解决最好,我说我也不知道。我父母吵架的模式就是之后好几天不说话,几天之后才说话,再讨论双方谁做得不好,而我和男友吵架,每次都是他不过五分钟就立马和我和好。我父母的吵架模式肯定是经年累月习惯养成的,而我和男友的吵架模式,则是我自己要求的。
有一次吵架之后,我告诉他说:“你要在五分钟之内求我原谅,不管是不是你的错,因为我这个人能够承受和人生气的极限就是五分钟,过了时间,事情就有可能会变得不可挽回。”于是,他每次都乖乖地做。
其实,两个人吵架本来就没有大不了的事情,如同一个游戏,玩着玩着就过完了一生。所以,你希望两个人吵架之后怎么做,就和对方沟通,最好的模式就是两个人经过商量之后得出的方法,不要只让对方去猜你喜欢什么样的和好方式,你要告诉他,做不做就是他的事情了。
再亲密的人也没有义务去懂你,但是再亲密的人也有义务和对方去沟通,有义务去给对方提供懂你的条件。
第65篇、爱情故事留白的婚姻才保鲜
夜半时分,我还在网上溜达,对面不知哪个窗口又传出女人尖利的哭叫声,男人的争辩,最后只剩女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不再,是甩手出门还是保持沉默?
我此时想入非非。如果这女人聪明,她会明白这样步步紧逼,不但伤了自己,哭哑了嗓子,还会吓退了男人,两方面都没有好结果。
可聪明敏感的女人又会怎样呢?在一套小小的居室里,敏感如曾经小鸟依人般依偎在萧军一侧的女作家萧红,两人隐隐有了裂缝后,她和萧军因各自的写作习惯有异,为了不影响对方休息,在一个房间里架了两张床铺。有天深夜萧军听到萧红在哭,开灯问她怎么了,萧红泪流满面地说:“三郎,我觉得你离我已很遥远了。”
男女有别,在相识与最终走到一起之前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有别,分室而居最起码解决了以下的麻烦:
一,打电话、接电话时不会不方便,不用临时编造谎言。有些事越解释越糟,画虎不成反类犬,原本没事反生事。
二,再好的感情也经不起日日夜夜、长年累月地磨,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这时独处,掩盖可憎面目不给对方看,是一种明智和尊重。
三,必须承认,如今女人面对着和男人一样多的压力,对男人整体依赖感减弱,小鸟不再那么依人,各方面更独立。一天工作之余,女人也需要时间独处。
四,避开不必要的麻烦、争执和影响。如果他睡时打呼,你不必被迫成为聋子;如果你习惯晚睡,不用担心影响了对方……
五,男人在女人眼前,永远带着剃须水的清新香味,女人穿着一条普通的白蓝花裙在男人门口出现,也能让他眼前一亮,吐出几句由衷赞美。
六,让我们重新变得友好,男人不再贬低女人正在做的事情,女人也不用夸大自己的工作和辛苦。
七,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当然,我们应该珍惜。可时时刻刻缠在一起就是珍惜了么?我信佛的外婆说,夫妻是冤家,却不是光欢喜的那种,能少欠一点就少一点。
因此,站在人性的角度,我无比赞同夫妻比邻而居。只要有条件,人总是希望多一点空间属于自己。如果你有两套房子,就不会为了爱情自愿挤在一处。
就像家里有两套卫生间的人不会愿意自己在刷牙的时候,另一个人突然从门外冲进来提着裤子说他要拉肚子了,即使这个人是你深爱着的丈夫。
当然,假如你还是喜欢和对方挤在一起,吃一样的饭菜,呼出一样的气味,睡在一张床上,你听着男人的呼噜声,他听着女人的梦话,白天继续亲热而恩爱,并且不是一年、十年地保持下去,而是四十年、五十年快快乐乐、太太平平。那么,也实在是可喜可贺的一件事。
第66篇、爱情故事完美不是爱情的必要条件
“我到底哪一点不如他?她真是鬼迷心窍!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在一阵近乎狂风暴雨似的投诉之后,他咬牙切齿地说。
听他形容那个横刀夺爱者,确实,都不如他。他学历好,才华洋溢,谈吐优质,长相俊美,收入丰厚,家世背景也没得挑。
他无法相信,自己竟然被抛弃了。
谈过恋爱的人,总会明白,人总有些隐讳的难搞部分,自己浑然不觉,只藏在亲密爱人才会看到的角落。
感情,有某个部分如同就业市场,一个好条件的人,可以有比较多的面试机会。但有时,你所爱的人,在千挑万选或千思万虑之后,并不能够广纳精英,只想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最后的抉择,并不是全然理性的,你若合TA的条件,却不贴TA的心,也还是要对你说抱歉了。
到最后,人们要找的或许不是一个最好的人,而是一个最适合的人。
谁说我们最喜欢的人一定最优秀呢?心不是以理性为衡量、以客观为标准的。
就好像一个有许多孩子的母亲,她最爱的未必是最优秀的。也好像你家养的宠物,你有3只狗或5只猫,那只与你最投契的,也未必是最聪明或身价最高、品种最纯的。
我们终其一生,内心里都在寻找一个“最适合的人”。
有些人很幸运,很早就找到了。有些人很不幸,一辈子没找到。所以他认命了,就算身边的人不适合,他也还是会安稳窝着。
有些人,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身边已经有人,忽然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另外一个。
我也曾经听过不少坚持“遵守先来后到法则才是做人道理”的人,坚持着“先占者优势”,抱怨“第三者”破坏了其爱情或婚姻。
但爱情并不是道德。爱情是一种感觉。只看它是否强烈到一个人的理智不能抵挡。它是心的本能。如果你爱的人,没有把心里的位置空出去,那人如何能够在你爱的人心里占有一席之地?
TA在讲感觉,你还在跟TA论道理?对一个心已经不想栖息在你身边的人来说,你讲再多的道理,都是噪音了。
万万不要等到这个时候,才想要挽回些什么。就算你万般有理地打赢了辩论赛,还是输了。爱情不是靠道理争来的。
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都渴望有一个人,可以值得用命来爱、终生来爱,只是有没有遇上而已。
一个最适合的人,换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一个会让你感到温暖的人,感觉到活着还能燃烧一点热情的人,这一辈子如果没有你,一生遗憾的人;让你深知这一辈子再怎么空白,至少还有你,能够爱你就是幸福的人。
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一定要在TA对你仍有爱的时候,当TA的好情人。条件好的人,未必是好情人。先来占位子的,也未必是好情人。
什么是好情人?经典里说,信、望、爱。我的白话解释如下:
使TA相信自己爱你也相信你爱TA;使TA对于和你一起走过的将来满怀希望;使TA相信TA爱上你,就忘了空虚或不圆满;男女皆然。TA需要你的温柔、需要感觉到爱、需要对你有一点点佩服、需要拥抱、需要温度、需要如鱼得水的自在;TA需要你,不是因为你的功能齐全,而是TA的内心渴望不断呼唤,呼唤你,拥着你,TA面对绝美的景致,才不觉空虚。
第67篇、爱情故事走之前,先分床睡
我外公去世前,他跟我外婆分床同屋了两年多。他们的房间,就像酒店的标准间似的,两张床,两盏床头灯,中间一个床头柜。
听我妈说,当初,这个要求是外公提出来的。因为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老两口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特别是外公在被查出患有癌症后,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药物反应,简直随时都会惊醒,外婆也跟着不得安寝。
于是,外公提出了分床睡。
外婆刚刚听完外公的决定,竟然半晌没说出话来,然后打电话叫我妈速回。见到我妈后,外婆竟然孩子般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得知外公得了癌症,她都没这么大的反应,觉得生老病死,人生必经。可是,那一刻她反而感觉自己被遗弃了。
外公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吩咐我妈照办。我妈也只能听从外公的意思。
接下来的日子,外婆慢慢地接受了这种方式。明显的,外婆的睡眠质量好了很多,精神也跟着好了起来。有时候,半夜两个人都睡不着,就拉开床头灯聊天,聊到对方睡着为止。
就这样,直到外公开始糊涂,恶化,住进加护病房,弥留,然后,去世……
遗物中,有一封给外婆的信,那是外公在清醒阶段写的。
内容很平淡,就是交代一些后事和跟孩子们的相处方式,他不放心外婆,因为外婆是个单纯了一辈子的女人。
在信的末尾,内容大概是这样:我知道你对分床这件事,一直心存芥蒂,五十几年的夫妻,我还能不了解你?其实,因为我早晚要走,不如趁我还在的时候,早点让你开始适应一个人睡……
从外公去世,到葬礼,外婆一滴眼泪都没掉,看到这封信,却泣不成声。
到现在为止,在那间房里,还依然是两张床,跟原来一模一样。
外婆说:“看着床在那,踏实。”
第68篇、爱情故事一开始就不该忍
前同事刘大头,两个月前与我喝酒,大醉之后嚎啕大哭。问其原由,却是快被自己的老婆逼疯了。追究起这件事,还必须得从一年前他老婆怀孕的时候说起。
大头是个东北汉子,北漂十年,三十好几才要孩子,虽不算老来得子,却也对这小孩尤为看重。自然,在孩子未生的这段日子,他和他的一家,便把所有的疼爱都转移到了他老婆身上,尽量满足她的所有要求。
渐渐地,他老婆洞察出了这里头的端倪,态度突然反转,身份立马从公主变成了女王,俨然一副号令全家的气势。在家如同婴儿一般,除了上厕所不用人管以外,其余的吃、喝、穿、用都要人伺候。
婆婆做的饭菜不合口,她会当面把饭菜吐到桌上,甩身离去;午觉时,若是电视声把她吵醒,她连招呼也不打,当场扯掉电源线;上班前,她要丈夫做好早饭再走;下班后,不准丈夫晚回来一刻;但凡有不顺心的事,她便以跳楼、上吊、堕胎相要挟。
讲到这里,我问大头:“你怎么任由她这般乱作?”
他使劲儿摇了摇头:“不是看在她怀孕的份儿上么?”
可怀胎十月孩子出生以后,大头老婆变本加厉了。嫌家里坐月子的条件不好,于是自己去了月子中心,没几周就花出去三万多元;孩子刚两个月,就逼着大头辞职回家照看孩子,否则就得高价请月嫂照看。无奈之下,大头辞了工作,被困在家里做全职奶爸。以为这样迁就便可了事,谁知事到如今却被老婆嫌弃,说他整天在家游手好闲,连一辆婴儿车也不愿意买。
“孩子生完了,你为什么还让着她?”我问。
“我也不想,可她现在不还在坐着月子么?”他回。
“月子坐完了呢?”我接着问。
“再说吧。”他唉声叹气,端起酒杯,眼中含泪。
如此,一步步的容忍,使一个七尺高的东北大汉,被一个娇小的南方姑娘气得怨声载道,躲在角落里跟我哭哭啼啼地抱怨。事实上,他对妻子疼爱,我能理解,如同许多父母溺爱小孩一样:只要你好好的,不管你需要什么,闯了什么祸,我都可以依你。
可夫妻关系跟亲子关系一样,溺爱终究换不来融洽。
当孩子生完,月子坐完,大头又过来向我倾诉了一番,说一跟他老婆理论,老婆便强词夺理起来:“你们还有没有点良心!我给你们家生了个大胖儿子,你们就不能让着我点?”
日子在忍让与被忍让中,一步步走向恶性循环:一个不知道如何开口争辩,一个已经习惯了对方的忍让,关系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不偏不倚,再说一位女性朋友。她因为生病需要休养,不得不辞掉工作在家打针吃药。可就是这样一个举动,竟惹怒了丈夫。丈夫的理由是:我身体也不好,为什么还可以坚持上班养家,而你却不能。他没有体谅妻子,更不知道她的病情轻重。
当时我这女性朋友本应据理力争,掏出化验单与他理论一番,至少摆明自己的立场:老娘要是能干,肯定干下去!但她一时并未说出实情,怀着两全其美的期许,想着先忍一忍,不让丈夫替她担心,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再找工作。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她的病情未见好转,丈夫对她的态度却愈发恶劣,每天颐指气使,话语间透露出嫌她不赚钱吃闲饭的意味。到最后,两人不得不离婚,不是因为丈夫嫌弃了她,而是她再也承受不住丈夫的抱怨了。
你看那“忍”字头上,终究是架着一把刀的。如若忍到了一定姿态,忍得善始善终,那倒没什么大碍;如若一不小心忍不住了,结果一定是利刃穿心。
忍,也应该是有原则和底限的。
第69篇、爱情故事你看蓝蓝的天
(一)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北京,成了一名北漂。
我是学平面设计的,只有专科文凭,在这座人才济济的城市里,这样的学历让我觉得前途渺茫,但又不想放弃希望,我相信我自己是有才华的,只是我需要耐心等待,等待伯乐出现。
换了几份工作后,我进入了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助理。这家广告公司在双井附近的一座商住两用楼里,离国贸很近。这是一家典型的私营小公司,上上下下不到20个人,每个人的工作都很繁重。老板是个30来岁的女人,板着个脸。
公司是不解决住宿问题的,所以我得找个安身之处。上网查知双井附近有一居室出租,房租高得令人咋舌,可房东说地段好啊!我租下了这间一居室,虽然房租贵居住条件也不好,但离公司近一点,好歹能节约上下班的时间,不至于每天都像个沙丁鱼挤公车长途旅行。
付完押金和三个月房租,房东交给我大门钥匙和一把贴胶布的钥匙,钥匙是开楼下信箱的。我觉得好笑,房东算盘打得精,租房子赠信箱,好让人长期住。
我的工作需要经常面对电脑,通信也都是用Email,信箱与信件在我脑子里已经是远古时期的事情了,可房东给了我钥匙,我想去试一试邮箱能否打开。
那个信箱安静地嵌在墙上,上面写着与之对应的门牌号码,已经锈迹斑斑。打开的时候,我看见有很多很多的尘埃落下来。
信箱里面是一些花花绿绿的广告直投邮件,让我感到吃惊的是,真有一封白色信封的信,上面一行小小的字体,深蓝色的钢笔整齐而娟秀地写着“新房客收”。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这封信是不是给我的。当我拆开这封信时,心里升起了小小的期待:这会是一封什么样的信呢?这是平时打开电子邮件时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信的里面是一张白色的信纸,深蓝色的钢笔字在细细的分隔线上排列。信的内容很简单,大致意思是说,她是这里的前一任房客,搬走后担心会有一些信件寄到旧地址,所以想请新房客帮忙转交一下,她留下了她的名字,一个地址和一个手机号码。她叫秀红,在信件的最后,她告诉我房子厨房的水龙头不太好使,需要往下按着才不会滑丝,还有,房间里有一个插座不能用,以免短路。真是一个热情又细心的女孩!
(二)
我每天都会开一次信箱,这已经成了我无聊生活中的小小插曲,我盼望着哪一天真的有一封给她的信,这样我就能名正言顺地和她见面了。
她的名字比较朴实,应该是一位从农村来的女孩,也许她也想在北京有一天能出人头地。从她的字体和言语来看,她那么善良,那么热心,一定是一个漂亮温润的女孩,有着黑色的大眼睛和抿着嘴的微笑。她可能喜欢穿简单休闲的衣服,对文学比较热爱,也许还会一些乐器。
我就这样幻想着,可是每次开信箱都会让我失望,除了偶尔有一些广告传单,别无他物。
这一天回家时,我没有一如既往地打开信箱,而是心情郁闷地直接回房间躺着。我实在搞不清楚“更年期提前”的女老板最近又怎么不顺心了,见了员工就破口大骂,我的广告设计图到了她那里成了一堆垃圾。她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饭桶,还把我的设计图当面撕毁,并命令我最迟明晚做出让客户满意的方案。
许多人不满意女老板的嚣张跋扈,设计部三个同事同时辞职,问我要不要一起走。我只是个设计助理,离开这份工作后又得失业很长时间,我犹豫了。他们对我说,你还没看出来吗,老板这样挑刺无非是想压低工资,这个黑心的老板迟早会遭报应的,还是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我到底还是留了下来,但也被同事们说中,虽然我完成了任务,工资足足少了一半。我去跟老板理论,她却是一副不想干走人的态度,甚至说出“铁打的公司,流水的员工”这样的话。我气极了,离开了公司。
没有了工作,生活就失去了经济来源。那天,我买了很多啤酒,一瓶一瓶地喝,直到喝得全部吐出来,我难受极了,想打电话给朋友,却发现手机里的号码没有哪个是值得信任的,他们都只是泛泛之交,谁也不会深更半夜听一个大男人的哭哭啼啼。
可是心里依然难受,我撕下笔记本上的两页纸,把自己的委屈和不幸写了下来。我没有信纸,写完两页后不够,只好再撕下两页来,当我写完这些时,心里感觉舒服了很多。
我把这四页纸放进从公司拿回来的商用信函里,然后跑出去投进了邮局的邮箱,寄给秀红。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给秀红写信,但投出信以后,我回来很快就睡着了,梦见自己找到了新工作。
(三)
第二天醒来,阳光灿烂,难得的好天气。我接到了以前同事的电话,他们已经跳槽到了一家4A广告公司,这家公司实力雄厚,在业界也有一定口碑。他们问我是否愿意来这家公司,我太高兴了,赶紧答应了他们。
新公司的办公地点在亚运村,我每天要坐一个小时左右的车才能到达。虽然有些辛苦,工作压力也很大,但心里仍然是高兴的,终于进了国际级的大公司,应该是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
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依旧平淡,但有一件事情打破了生活的乏味——我收到了秀红的回信。那天本来是在坏心情和酒精的双重压力下,我做了一件让自己都觉得幼稚得冒傻气的事。可是发出的信又收不回来了,我甚至一度希望地址是错误的或者根本没有秀红这个人,却没想到真的收到了她的回信。
秀红的信还是那么简短,仍旧是一张白色的信纸,深蓝色的钢笔字在细细的分隔线上排列。她没有刻意安慰我,只是说了些她曾经的不如意,她说她是一名农村女孩,为了供弟弟读书,一个人来到北京打拼,因为没有学历,也吃过很多苦。刚来北京时,她住过地下室,终日见不到阳光。北京的天气很少能见到蓝蓝的天,所以每当她走出地下室时,她都会仰望天空。如果看见了天空是一片蔚蓝,心情就会特别好。
我走出去,看了看天空,天空正是蓝蓝一片。是啊,生活太匆忙了,好久都没注意天空了,这么好的天气,没有理由悲伤。
就这样,我和秀红联系上了。我买了一沓纯白的信纸,不时地给她写信,有时候很长,有时候就写一两句话,只是想表达彼时彼刻的心情。每天查看信箱,成了我生活中值得期待的环节。秀红的回信都很简短,她也会写到生活中的细节,例如今天熬了绿豆粥,前天发现街道旁的树已经发芽了。
这些不定期的来信中讲到的细小事情,让我单调的生活变得温润起来。慢慢地,我知道了一些这所房子里关于秀红的印迹,比如,墙角的那个鞋印是她打蜘蛛时留下的,窗帘前挂着的那串塑料纸风铃是她亲手做的,还有厨房窗檐边上的那株仙人掌是她养的,隔两年才开一次花……
(四)
我想见见秀红,她从来没有在信里说起她的职业和感情生活,有时候我觉得她很神秘,在那些白色的信件之外,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
很突然的,我收到了她送我的一件礼物。信封里有一张天后级歌手海伦的演唱会贵宾级门票,她说海伦会在演唱会里唱《你看蓝蓝的天》这首歌,那天她也会到场。
我有些兴奋,有些忐忑。她是否和我想象的一样,有着黑色的大眼睛和抿着嘴的微笑?想到这里,我总是傻傻地笑。
当我来到演唱会现场,已是人山人海。海伦有那么多的歌迷,她真是一个受人爱戴的歌手,但我对她一点也不了解,我已经过了追星的年纪,我来听演唱会主要是为了见到秀红,盼望她出现在我的面前。
演唱会已经开始了,秀红依旧没有来。我身边坐着的是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小姑娘,她显然不是秀红,她卖力地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脸上的表情兴奋而热情。她居然主动问我是不是海伦的歌迷,并对我说只有资深歌迷才能弄到贵宾席的票。我笑了笑,问她是否认识秀红,她一脸迷茫。
演唱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海伦要唱那首《你看蓝蓝的天》,现场的气氛安静下来,大家都入神地聆听着。我想,秀红可能来不了了,我想起了秀红给我的回信,那个从地下室走出来仰望天空的女孩。
其实我和你一样心中也有迷茫
真假之间会受伤也曾放弃希望
不管过去怎么样前面路还长
只想你能再和我一起唱
你看蓝蓝的天它并不遥远
等我们伸出手感觉梦想的容颜
你看蓝蓝的天它纯真一片
经过多少风云变幻仍在眼前
听着听着,我的泪流了下来。秀红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她一定也很喜欢这首歌,在我睡着的那张床上,她也曾经低吟着这首歌,盼望着早晨醒来,天空一片蔚蓝。
(五)
我把听演唱会的感受写了下来,并问秀红那一天为什么没有赴约,然后把信寄了出去。
我的工作变得忙碌起来,因为表现出色,公司总部希望我能调到新加坡工作,这就意味着不久后我可能会搬家。
当公司的调令下来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我十分想见秀红,哪怕只是见一面也好。我第一次拨打秀红留给我的手机号码,奇怪的是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
我按照秀红留下的地址找到了她所在的公寓,门卫是个老大爷,他看了看地址,又看了看我:“你们这些歌迷怎么找到人家家里来了?”“歌迷?”老大爷看我一脸迷茫,说:“那你就是记者吧,海伦已经搬走了,据说到海外发展去了!”“我找的不是歌坛天后海伦啊,我找的是秀红,”老大爷说:“海伦就是秀红啊!海伦是她的艺名。”
海伦就是秀红?这怎么可能!海伦是个大明星,而秀红在我心里只是个普通的女孩。
搬家前的最后一晚,我在信箱里放了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新房客收”。
飞机上,我看见窗外高空中那一片蓝色,映在我的心底,像一面镜子。
第70篇、爱情故事爱情真的回来了
何必谈一场自取其辱的爱情
才是初秋,就有些凉了。同事曾空减肥过度,如今皮包裹不住骨,她裹着啡色羊绒大衣,单看身型,很是雍容华贵。曾空提着大包,要去北京参加一个书展。临出门她转回头对娄录说:“拜托,你别老是坐着,瞧你这身肥肉,能嫁出去才怪。”
娄录对着电脑,在编辑稿子。她胖,不是因为心宽,是因为天生如此。
娄录对着没有关紧的门大声送出一句:“你瘦,不是也没有把自己嫁出去嘛。别忘了在北京购个打折的帅哥回来。钱不够及时微信我,我给你打卡。”
正下楼的曾空朗声回过一句:“好嘞。要是赶上买一赠一,你就有福了,我回头把赠品送你啊。”
电脑右下角QQ小企鹅头像在不停地闪动。娄录点开,是“我在远方等你”发来的信息,他问她:“明天书展你们单位来人吗?”
“我在远方等你”真名叫汪其,在北京一家内刊做文字编辑,业余时间写散文。娄录虽然与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他们曾经在同一本刊物的同一个栏目发表过散文,那期杂志还同时配了他俩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卷发及肩,照片上的她头发却短得连耳朵都没有遮住一点点。
汪其一个要好的哥们儿宋朝跟曾空是多年前就认识的朋友。网状的关系,只因一个生活的梭子,无意就编织在了一起。于是,曾空、娄录、宋朝、汪其,成了QQ上有事没事闲着就相互侃几句的好友。
娄录回他:“去啊,曾空已经出发了。对了,她还说去了宋朝请她吃饭,叫上你呢。”
过了半天,汪其回她:“知道了。刚才宋朝给我打电话了,让我晚上过去。”
娄录眼前不觉出现一幅画面——曾空娇而不妖,弱而不俗。她靓丽,时尚;汪其高而不陋,粗而不野,他收敛,内涵。他们站在一起,郎才女貌,抑或是金童玉女……
娄录心里莫名地多出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她打趣地问:“宋朝是不是有意为你和曾空做媒啊?”
汪其回复:“是啊,你怎么知道?”
婁录心情有些黯然,飞快地打出:“那你就去吧。祝你好运。”接着,她又飞快地打出“也祝你们子孙满堂,白头偕老!”,不过,她又删除了。
汪其的头像定住般不动。娄录用鼠标使劲地点击了好几次,都没有见他发信息过来。她只好继续忙自己的,但心里,有些许的纷乱。
许久,汪其的头像闪动,娄录迫不及待地点开:“我决定了。现在请假,去见你!”
娄录骤然如同触了电,她蒙了,等她缓过劲儿来,急忙劝阻,但是,汪其的头像已经暗下去。她拨打他的电话。通了,他拒接。一次,又一次。
汪其之前也说过几次,说过来见她,口气是玩笑的,但也都被她以同样的玩笑口气婉拒了。她从曾空那里知道,汪其比她要小4岁。4岁的差距,他们能谈什么?没有见面前,他们可以做网友,做相互可以开开玩笑的朋友,可以有个云里雾里的梦。但是见了面呢?她想,见面后或许连个最普通的网友都做不来了吧。既然这样,何必谈一场自取其辱的爱情?
心,是比痛更疼的疼
下午快下班时,汪其出现在了娄录的办公室门口。他一身休闲装,更衬托出粗犷豪放。汪其满眼的笑,笑得娄录都恨不得想找个地方藏起来。至此的前一秒,她还以为他又是在和她开玩笑。他以前也没少跟她开这样的玩笑啊,怎么今天这个玩笑,他玩成真的了?
他们走在灯火阑珊的街上,他把她的手放进他的口袋里,把一个耳塞放进她的耳朵里,分享他在听的音乐。
她不喜欢听歌,也不知道耳机里唱的什么,是谁在唱,只是觉得曲子有淡淡的忧伤。他跟着曲子哼哼,她跟着他在走。
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他们已经相识了很多年,相恋了很多年。他就是她的情人,她的爱人,他们生生相惜,他们彼此交融。
还有,他好高,在他身边,原本胖胖的她是如此的娇小。在一个路口,等红绿灯,他摘下耳机,跟她说:“其实,8年前,我就读过你的散文《远方》,那时,我才上大一。”
她惊讶,8年前,她正热恋的那个人在几千里外的城市,她所有所有的梦想都在那里。但是,那里毕竟太远,她用心赶了数年的路,都没有到达。汪其看着她的脸,说:“自从看了你的那篇《远方》,我就感觉,我的远方就是你。”
心旌摇荡。这初秋的月夜,凉里带着温温的馨。娄录迟疑了下,说:“谢谢你。”
汪其拉紧了她的手,声音有些许的激动:“是我该谢谢你,让我在最年轻的梦里,有了你。”
风微微起,吹过面颊,拂过耳。汪其的卷发飞扬。她的目光无意地望向他的耳,心惊:他的耳朵上,打着三颗耳钉,还戴着一个带亮光的耳环。那带亮光的耳环,她再熟悉不过,式样一样的,曾空耳上也有一颗。只不过,汪其是戴在左耳,曾空是戴在右耳的。如此的巧合,那他们之间的关系……娄录如何也阻止不了自己的想象。
午夜的站台,她送他上了车。他把脸贴在车玻璃上,并把一个精巧的小盒子从车窗里递出来:“录,请收下我送给你的礼物。”
娄录把小盒子断然推回车厢里,坚定地摇头。她何止是拒绝,更多的是气恼。汪其明明和曾空已有了关联,却还来招惹她:“我们不可能!”
汪其惊骇,问:“为什么?”
娄录强忍镇定,答:“没有为什么。”
汪其逼视:“我要答案!”
秋风又起,掀起他的卷发,他三个黄色的耳钉和锃亮的耳环再次晃了她的眼。她闭上眼,心,是比痛更疼的疼。但她竟然笑了,之后摇头:“我没有答案给你。”
女大四,啥都不是事
曾空从北京回来,满腹失落的模样。说起北京之行,她才说:“宋朝本来约了汪其的,那小子临时有事没有去。本来我还想给你考察下他呢。”
娄录不解:“给我考察他?”
曾空说:“我托宋朝给你介绍汪其。你俩都痴迷散文,也属于当今两朵奇葩了。结果,失之交臂。遗憾遗憾。”
娄录嘴硬:“汪其那朵奇葩你自己怎么不拈?”
曾空无奈地笑:“我喜欢的男人是宋朝,结果,昨晚,我才知道,宋朝和他的女友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可是曾空的耳环?娄录不觉望向曾空的耳朵,她那里是空的。两只耳朵上都是空的。她问:“你的耳环呢?”
曾空黯然,过了好半天,才道明。原来,宋朝和汪其是大学同学。他们骑行去西藏时各买了一对耳环,回来自己各带了一只,说等找到女朋友的时候,把另一只送给女朋友。当时曾空正在场,跟宋朝抢了一只,说我先替你女朋友戴着吧。这次见面,眼见偎依在宋朝身边美丽可人的他的小女友,曾空只好摘下了那枚耳环,还给了宋朝。
娄录突然明白,站台上,汪其从车窗里送出的,或许就是他自己保存着要送给女朋友的那只耳环吧。
可是,如今明白这些,还有何用!即使有用,那4岁的差距,也是问题的问题。还有她的胖,她的矮。想至此,娄录觉得自己应该释然。
但是,她释然不了。一年过去。又是一年过去。
其间曾空结婚孕子。娄录还是没有男朋友。她曾无数次看汪其的QQ头像,都是暗的。偶尔下定决心拨过汪其的手机号码,竟是空号。
曾空到处托人给娄录介绍男友,也终成不了。那是一个周末,娄录正在家打扫卫生,门被敲响了。她打开门,一个戴大旅行帽的人举个盒子给她,说是送快递的,让她签收下。
娄录最近没有网购什么,正疑惑,那人说,还有我,也是快递来的,麻烦你也得签收一下。
有些熟的声音。不等娄录喊出声,那人已经横着抱起了她进了门。
是汪其!原来,前年他从这里走后,就辞职去边远地区支教了。那里没有电,更没有网络信号。他才回来,向曾空打听娄录的情况,曾空都告诉了他。
如今,他来了。他说,他不走了。
抱着娄录,汪其拿捏着声音说:“俺娘说,胖女子身体好。俺娘还说,女大四,啥都不是事啊!”
不是梦。娄录暗自掐了自己好几下,都疼。她眼泪就出来了。是惊喜的。
第71篇、爱情故事1000次幸福的聆听者
本文主人公
这是一对婚礼主持人夫妻,在他们主持10周年分享会上,他深情款款地看向妻子,举起麦克风:“在我眼中,林欣是个光芒万丈的女人。”她的目光迎着丈夫,满含笑意:“鑫哥很有自己的想法,我爱他的文艺,爱他的思维,爱他一切的与众不同。”台下掌聲雷动。
林欣和郝鑫是国内第一对知名婚礼男女双主持,从业10年,他们主持了1000多场婚礼。他们从事着世界上最美好的工作,各自保持独立进取,却又终身相依。他们体会了爱与被爱,更学会了将幸福和善意传递出去。
遇见你,这一生就有了寄托和希冀
在郝鑫眼里,妻子自带发光体质,入行10年,她从初出茅庐的新人成长为运筹帷幄的西南地区首席女主持,获得亚洲年度风尚主持人……一个人活成了一个品牌。而对林欣来说,做婚礼主持,来自一瞬间的怦然心动。
大学期间,林欣做兼职,帮忙为婚礼机构布置现场。在一对公务员的婚礼上,主持人放出了“猪八戒背媳妇”的音乐,腼腆的新郎不得不配合音乐背着新娘,宾客哄笑成一团。林欣有点儿不平:“如果我去主持,绝对不会是这样!”在林欣看来,办一场好的婚礼,需要充分了解新人的性格和他们相处的动人细节,让大家分享新人的幸福,让新人带着大家的祝福开启生活的新篇章。
回到学校,林欣上网查资料,还拜了主持界的前辈为师。3个月后,她接到第一单主持。那天是中秋节,很多主持人都不愿意去,婚庆公司就推荐了林欣。林欣特意花了一个下午和新人见面,充分沟通。新人也是一对公职人员,结合他们的性格,林欣觉得场面应该庄重大方,为此她选了一套典雅的礼服。上场前一晚,她把台词改了一遍又一遍,一切准备就绪。谁知,婚礼进行到一半出现意外,因为设备故障,音乐戛然而止,原本热闹的现场仿佛突然被按了静音键。一丝慌张过后,林欣很快冷静下来,她笑意吟吟地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此时此刻,让我们把对新人的祝福汇入掌声中……”宾客们都赞赏地鼓起了掌,人们想不到这个聪慧靓丽、落落大方的主持人还不到20岁。这场意外成就了林欣,她像一匹黑马杀入婚礼主持界。
2010年,林欣特别不顺利,丢了5部手机,还和男友分手了。孤单、失意、无助,心情影响到身体,她患上了严重的胃病。在最狼狈的时候,林欣遇到了郝鑫。郝鑫和她同一年入行,因为主持风格独特,已经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主持人。当时,郝鑫也失恋不久。两个人通过婚礼主持圈相识,在网络上倾诉彼此的痛苦,互相打气,慢慢从阴霾中走了出来,虽未谋面,却已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几个月后,郝鑫要主持一场婚礼,但音响师临时请假,林欣便毛遂自荐。就这样,他们第一次见面了。婚礼开始,郝鑫化身品酒师登场,林欣按下音响,怀旧的爵士乐缓缓响起。郝鑫举杯倒酒,浅酌,用充满磁性的嗓音说:“婚姻就像红酒,如果你懂得品它,喝进嘴里就是甜的,你不懂得品它,它就是苦的……我是品酒师,此时此刻,我想邀请所有来宾一起品味一场美好的爱情。”别开生面的开场,行云流水的演绎,林欣看呆了,这才是真正的婚礼,她有一种找到知音的感觉。而郝鑫更是吃惊地发现,林欣能看懂他的每个眼神,什么时间放什么音乐以及音乐的节奏,被她拿捏得恰到好处。那一天,他们配合得无比默契。
他们成了生活中的知己。他为她煲养胃的爱心粥,约她去游乐场散心。一起看4D电影时,灾难洪流迎面涌过来的一刻,林欣吓得大叫,郝鑫把她紧紧拥在怀里,他们相爱了。后来,郝鑫告诉林欣:“我第一次看见你,就觉得这个人真好啊,好到我觉得这一生突然就有了寄托和希冀。”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婚礼主持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夫妻同行的,结婚后要有一个人退出,这个人通常是女性。林欣则说:“嫁给你,我不会是退出的那一个。”郝鑫爽快地回答:“好,那我们就一起。”
2011年底,林欣和郝鑫结婚了。两个人为别人主持了那么多场婚礼,这次,他们决定为自己主持一次婚礼。没有复杂的舞台背景,郝鑫穿着自己平日里主持的西装,挽着林欣的手,一步一步走上台。他们说:“我们能在平等的关系中相互信任、坦诚相待,我们不伪装自己取悦对方……”香槟礼花被开启,砰砰作响,郝鑫紧紧握着林欣的手,对她耳语:“‘一起’的感觉真好!”
这场为自己主持的婚礼被他们做成了样片,反响出奇得好,很快有新人找到他们,要求一场双主持婚礼。在婚礼现场,灯火阑珊处,郝鑫从观众席缓缓走来,花色重重间,林欣款款而至。他们越走越近,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睛,道出爱情感悟:“爱情就是在城市里,遇见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两个人简单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一刻,不可言传的美妙在两人之间流淌。
婚后,两人的生活和事业都蒸蒸日上,然而,在婚礼主持的舞台上,女主持人往往像烟花一样,璀璨只是一瞬间,达到极致便濒临谢幕。2012年,林欣怀孕了,不得不告别心爱的舞台,这一别就是近1年。孩子出生后,当林欣在奶瓶尿不湿之间忙得不亦乐乎时,郝鑫的事业正如芝麻开花,他把几何学、万有引力定律、电影视角等创新元素巧妙融入到婚礼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业内认可,还成立了自己的婚庆公司。
离开心爱的舞台的林欣心里发慌,丈夫的成功,更让她备感落寞。夜深人静时,林欣常常看着以前的主持视频发呆,她想复出,可复出谈何容易?孩子离不开妈妈,自己1年多不登台,复出等于重头再来,再看看自己暴涨十多公斤的身体,林欣很郁闷。郝鑫劝她:“家里有我就够了,你不要有这么大压力。”林欣摇头:“你记得我们恋爱时你说过什么吗?”郝鑫沉默片刻,抬起头对她说:“我也兑现诺言,陪你!”
孩子几个月时,林欣就开始了复出计划。郝鑫陪她控制饮食,健身。他们在跑步机上并肩,挥洒汗水。两个月后,林欣窈窕如初,她开始跑现场,接附近的单,中间再赶回家喂一次奶。妻子的努力,郝鑫都看在眼里,他知道妻子这是要发力了。在一场主题婚礼上,他向新人推荐了林欣:“这场婚礼,我需要和她一起主持。”他和她再次站在繁花似锦的舞台中央,一起主持一场盛大的主题婚礼《花重锦官城》。林欣柔美动人,站在丈夫身边,像他近旁的一株木棉。
实现梦想的同时,帮别人完成梦想
2018年是夫妻俩从业的第10年。10年,1000多场婚礼,对他们来说,不是简单的数字积累,而是一个又一个珍贵梦想的实现。在生活中,他们发现,许多深情的夫妻在经历酸甜苦辣后终于修成正果,却无法实现自己的婚礼梦,他们想帮助这些人弥补遗憾。
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欣结识了一个叫微微的女孩。微微是武汉人,去成都旅游时在酒吧里听到自己最喜欢的歌《夜空中最亮的星》。台上的歌手弹着吉他唱了很多歌,每一首微微都喜欢。后来,她和这个叫老徐的歌手相爱了。清贫的生活让两人无力承担一场婚礼,微微只能将梦想藏起来。她去婚纱店工作,偶尔偷偷试穿一下店里的婚纱,对着镜子发呆……
听完微微的故事,林欣落泪了,她想帮助这对有情人圆梦。2018年4月,她和郝鑫启动了公益“婚礼白日梦”计划。花团锦簇的婚礼现场,这段爱情故事被林欣娓娓道来。蓦地,灯光暗下来,老徐弹着吉他,轻轻吟唱,“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台上的微微一袭白纱,像童话里的公主。所有来宾把手机举起来,打出上千只荧光棒。微微捂住嘴巴,喜极而泣。
浪漫不是年轻的代名词,而是仪式感。一对中年夫妇找到林欣,想举办一场特殊的婚礼。他们结婚多年,在琐碎的生活中变得不再信任,难以相容。女人郑重拜托他们,她想要一场盛大的仪式,仪式过后,或许继续柴米油盐,或许就是分道扬镳。
林欣和郝鑫将两夫妇分开,各自沟通细节。典礼那一天,男人走上台,他说:“老婆,今天是我们相识14年零6个月3天的日子,从我见你第一眼,就爱上了你,这份感情,从未改变。可我想不通,到底是为什么,我们竟然走到这一步?”女人听得泪流满面:原来爱还在,只是缺少表达的机会;他们的感情没有死亡,只是生病了。这场典礼之后,夫妻俩的婚姻没有落幕,而是燃起了新的希望。
主持了10年婚礼,林欣和郝鑫见证了太多人的爱情,讲述着别人的故事,他们也越来越包容理解彼此,“或许见过轰轰烈烈的爱,才能守住平平淡淡的真。”每次为别人主持完婚礼,两个人总喜欢回忆一下自己的婚礼。郝鑫说:“婚礼那天,天空忽然飘起了雪花,我特别开心,觉得这雪花为我们的婚礼增添了许多浪漫。但是现在,我觉得比风花雪月更重要的是,我们两个人走在夜路上,一起牵着手回家。”
有人说,爱是一场远行,必须保持和对方步调一致,才能长此以往地相依相伴。生活中的林欣有著川妹子的热情与直爽,走到哪里都是耀眼的女主角。郝鑫则低调、内敛,和他的主持风格一样带点蓝调,却有小小的浪漫。他们步调一致,又各不相同。2018年9月,是林欣主持10周年的日子,她想办一场分享会,从决定到发出请柬,只用了两天时间,林欣说:“我想到就去做。”郝鑫说:“她想做的,我都支持。”
生活中,郝鑫喜欢摄影,他的镜头里最多的是妻子和女儿。秋天,郝鑫牵起林欣的手,说:“走,咱们去看落叶。”田野里一片金黄,林欣穿着米色长裙,风吹起她的长发,宛如林间精灵。他说:“亲爱的,你真好看。”林欣笑靥如花,女儿憨萌可爱,郝鑫按下快门,将幸福瞬间定格。
郝鑫说:“美满的家庭是幸福的源泉,我努力把生活经营好,是为了我爱的人,也为了把我们的幸福快乐传递给每一对即将步入婚姻的新人。”林欣说:“我们从事着世界上最美好的工作,聆听别人的幸福的同时,也更加深刻理解了爱与被爱。”有人说,幸福就是有事做、有爱、有梦想,林欣和郝鑫全都拥有了,但在他们看来,幸福还有另一种诠释,那就是把自己的获得传递出去。一颗星星再耀眼也是寂寥的,只有满天星斗才是最美丽的夜色。
第72篇、爱情故事败给岁月的爱情
张诚在高三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个女孩子写了一封情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写这样的信件,而且是亲手用毛笔写的正楷,想要让那个女孩儿知道自己对她的一片真心。
那个女孩儿,是学校里的校花。她叫林洛洛,是校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高挑的身材,乳脂般的肌肤,乌黑透亮的眸子像是一潭深不可测的秋水。张诚很早以前,就暗恋着这个女孩儿,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去表白。
张诚是班长。那个漂亮女孩儿林洛洛,跟张诚同班,而且是他的同桌。尽管是离得这样近,张诚却从未敢露出半点蛛丝马迹。林洛洛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她有时候会请教张诚,每到这个时候,张诚总是会耐心细致地为她讲解。张诚真的很希望,林洛洛的学习成绩能够提上来,这样他们将来就有可能考上同一所大学。
暗恋林洛洛的男孩子很多。其中有一名家里很有钱的男孩儿,一直在明目张胆地追求林洛洛。那个有钱的男孩儿,叫王策。校园里,属王策的穿戴最拉风,人又长得帅气,每天都是一身的名牌。光是脚上的名牌鞋,就是一天换一双,一两个月都不带重样的。他每天都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执着地等候着林洛洛。
张诚,很佩服那个王策的勇气。王策,不怕受到别人的嘲笑,也不怕会受到林洛洛的白眼和拒绝,他一如既往,风雨无阻,时常送贵重的礼物给林洛洛。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开毕业晚会的那天,张诚终于收到了林洛洛的回信。也是一封手写信,粉红色的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字迹:“张诚亲启”。张诚拿着信,躲在小礼堂的一个角落里,迫不及待地将信读完。他满以为,林洛洛会答应自己。可是,他被拒绝了。其实,这也在张诚的意料之中,只是拒绝的理由令他心有不甘。
原来,张诚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得到林洛洛的爱。林洛洛在信上说,她一直很欣赏张诚,因为他是学霸,是班长,也是她心里仰慕已久的人。可是,张诚从未对她有过什么表示,所以她一直很自卑,认为是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好,配不上张诚。林洛洛如今,已经答应了王策,做他的女朋友。
林洛洛在信的结尾处说,如果张诚能早一点让林洛洛知道他的心意,她后来也就不会答应那个王策。张诚的眼睛里,瞬间落下了惋惜的泪水,恨自己为何没有及早向林洛洛表白。如果他能早一步,也就不会让那个王策占据先机。
张诚初涉爱情,就无疾而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但是他心里却永远无法忘记林洛洛,无法释怀自己对林洛洛的爱情,虽然他们之间不曾真正的爱过。只要自己一直爱着林洛洛,这就足够了,爱情其实只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或者不爱,都与他人无关。张诚固执地这样认为着,想起自己那份初恋的情愫,觉得这一切只不过是时间摆下的一个局。
张诚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名牌大学。林洛洛,没有考上大学,去一家工厂打工去了。王策,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只因大学在外地,所以他没有去。王策,为了跟林洛洛在一起,放弃了大学,选择在家族企业里工作。
当张诚知道王策的决定时,再一次地佩服他的勇气。王策对于林洛洛的爱,很彻底,义无反顾。
多年以后,张诚依然是单身,他的心里还是放不下林洛洛。他对林洛洛的爱,始终埋藏在心底,隐忍卑微,充满韧性,无法改变。他曾默默地想过,或许他这辈子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护这份爱情,他要永远去独自承受这份失爱的孤独。他没有林洛洛的照片,只能在夜深的时候拿起画笔,在白纸上画出林洛洛的样子。那是林洛洛在张诚心里的样子,美好而纯净。
张诚三十岁那年,参加了高中的同学聚会。王策,也来了。可是,却没有见到林洛洛的身影。
张诚多想看看林洛洛现在的样子啊,看看她还是不是自己心里想象出来的样子?
一直到聚会结束,张诚也没有见到林洛洛。
张诚,终于忍耐不住,索性直接去问王策:“林洛洛怎么没来?”
王策,看着张诚,苦笑了一下。原来,在林洛洛去工厂打工之后,被当时的厂长一眼看重,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厂长比林洛洛大了很多岁,不择手段,穷追不舍。最后,林洛洛怀上身孕,只得跟那位厂长结了婚。
王策伤感地对张诚说:“我以为,当初放弃了上大学,就可以永远守在林洛洛的身边。可是,我离她,还是不够近,以至于没能及时守护我们的爱情。”
张诚,无言以对。爱情,从来只会关乎心灵,跟距离又有何关系呢?或许,王策和张诚,对于林洛洛的了解都还不够。
一年以后,张诚在咖啡馆里偶遇到了林洛洛。她貌美如初,清丽动人,只是眼角多了些细细的纹路。在交谈中得知,林洛洛如今已经与那位厂长离了婚,孩子也给了那位厂长,她现在恢复了单身。
林洛洛对张诚妩媚地笑着。她说,王策如今已经是地方的首富,依旧时常会给她打电话。她得知张诚单身后,婉转地告诉张诚,其实她这么多年,一直在等待着张诚回来的那一天。
张诚这些年来,用孤独和思念度过漫长的光阴,他的心里对林洛洛或许是有所期待的吧?他这么多年来,似乎在跟时间谈一场看不到结局的恋爱。而且,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张诚,如果你也在等待着我,那就让我们停止等待,重新相爱吧!”林洛洛深情地望著张诚。
最美满的等待,就是可以等到心里长久盼望的人。
可是在这一刻,张诚的内心却陷入茫然。他找不到自己当年对林洛洛的那份急切的渴望,也重温不到心里那份失落和疼痛。他曾经对于林洛洛的思念已经踪影全无。这份爱情,是什么时候从他的心里走失了?他找不到答案。
“我现在已经找不到最初的感觉了。最初,我把爱情败给了时间,没有在对的时间向你表白。如今,我的爱情或许已经败给了岁月,岁月让我的爱情无以为继。”张诚凝望着林洛洛美丽如初的容颜,落寞地说道。
岁月和时间,总是令我们无能为力。当我们拥有爱情的时候,常常忽视了时间。后来的情形,却是时间令我们遗忘了爱情。
第73篇、爱情故事爱情总带烟火味
咖啡厅情景剧
秦洛第一次撞见李白的时候,她和程成又一次吵得天翻地覆,她终于厌烦了每周去程成学校为他的租房打扫,做饭……程成马上研究生毕业,事情多得足足占据他每条神经,完全没空去替秦洛想。况且他比秦洛小,从来不懂什么叫做退让。俩人吵架,他总是针锋相对。
当他说出“你觉得我不够好,赶紧去找个好的!”空气沉滞两秒,秦洛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好!精彩!”咬着汉堡的李白拍着手,一脸无辜地看着怒目相对的俩人。最后,秦洛一咬牙推开程成跑了,可惜,没跑几步,细细的高跟鞋不堪重负,寿终就寝。跌倒的瞬间,秦洛眼泪也跟着掉下来了。程成像是战胜了的公鸡,趾高气昂从她身边经过,甚至还很骄傲地瞥了她一眼。
这时,李白跟了过来,低头看秦洛,很同情地说:“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真吵架,我以为你们在拍情景喜剧。”
秦洛差点没背过气去,截至此时,纵使程成带给她如此大的羞辱,她都未曾想过要分手。在她心里,还不知道名字的李白就是一二货。
伟大的缘分定律
根据缘分定律,李白和秦洛是一定会再次相遇。可是秦洛没想到,他们的相遇,居然来得这么突兀。
李白穿着一身阿曼尼,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伸手:“你好,我是李白。”秦洛只觉得有些眼熟,可把记忆扒拉了一圈,也没找到关于这个名字的蛛丝马迹。于是,她以一副女精英的样子自我介绍:“你好,我是秦洛。”然而,她终于想起来了,这人就是三个月前亲眼目睹了她狼狈的分手之战的人。一瞬间,秦洛眼前发黑,几乎晕过去。
李白是甲方市场总监,秦洛被折磨得苦不堪言,一个策划被毙了八次,自从与李白再次相遇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脱离过加班生涯。被毙掉第九次的时候,秦洛给李白打电话:“李大总监,李老爷,你放了我吧,我请你吃麦当劳。”
李白立马拍板同意。秦洛毫不食言,却请李白吃了一顿火锅。俩人辣得眼泪汪汪,还点了啤酒。秦洛喝酒跟灌白水似的,几杯下去越发酣畅,拉着李白奸笑:“李大总监,吃人嘴短,我的策划这次该通过了吧?”李白其实也有点晕,看着秦洛一张红唇在自己面前晃悠,当时脑子就不太清楚了。
晚上俩人把车撂了,打车回去。李白勉勉强强从秦洛身上翻到钥匙,一进门,双双瘫倒在地。一转身,李白的嘴按在了秦洛的红唇上,不过,那一晚,他们什么都没发生。
同是天涯不幸人
秦洛贿赂李白,显然没有成功。她的策划没过,李白的回复只有几个字:太文艺了,这是卖卫生巾,又不是卖单反。这件事令秦洛耿耿于怀,她开始觉得,自己请李白吃一顿饭还被骗了一个吻,显然是亏大了。她在微博发了条状态:男友飞了,工作瓶颈,求包养求安慰。很快得到一个回复,一个叫做李白不白,一本正经回复她:秦洛你好,我是李白。
大约是隔着长长的网线,话题一下延伸开来。秦洛这才知道,原来李白和她一样,都是近期失恋。同是失意人,撇除甲方乙方的关系,他们约好周末一起去看电影,这场电影看得十分纠结,进场一会儿,李白就睡得昏昏沉沉。秦洛无奈之下,只得弄醒他,离开电影院。俩人都不太在意,找了家路边摊坐下。
李白一下精神了,拉着秦洛讲故事。据说,突然有一天他相恋多年的女友就用一种谈苍蝇的语气谈起他的所有习惯。例如喜欢吃汉堡,大排档,甚至是他喜欢自己做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秦洛一脸同情地看着他,帮他解惑:“女孩子都喜欢浪漫,喜欢法国大餐,喜欢迪奥,香奈儿。”李白的神经大约全部长在脚底,他看起来越发困惑了:“我工资折子在她手里啊。她要,可以直接说啊。”秦洛仰头望天,想起来当初约会定要去星巴克的程成,顿时无语凝噎。
有位爱情大师曾说过,年轻时总希望爱情不要沾染上烟火气,而此去经年,又总恨沾染烟火气太少。他们两个不幸是如此相似,那就是都遇上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主。
前男友是每段新感情开始的绊脚石
秦洛的第十五次策划终于通过。此时,李白已然习惯每天下班接秦洛吃火锅,他就喜欢吃俗人的东西。秦洛也习惯了半夜打电话骚扰李白问策划创意,听李白朦朦胧胧的声音,用直白的语言和她说哪里不合适。
说来奇怪,和程成在一起,秦洛很小心,明明一副雷厉风行的大女人形象,还常常作小女儿状替程成打扫屋子。可是和李白认识的每一天,她所有的话都是以“我要怎样”开头。再不用穿着一身职业装,别扭得要死坐在星巴克喝咖啡;更不用装腔作势,捏着嗓子说:“啊呀,人家不喜欢吃辣。”秦洛迷恋这种简单粗暴的感觉,可是伤痕没有好,她不想贸然爱上这个一开始就目睹了她狼狈经历的男人。
所以程成又一次给她打电话,她语气开始缓和。但这段从校园到社会,七年的感情,没有毁于程成当街侮辱她,却毁于她一次意外的到访。和任何一个狗血剧一样,她跑去找程成准备妥协和好,可惜,推开门,看到的是他和小师妹缠绵悱恻的场景。秦洛终于说了拜拜离开。
程成第二天跑去公司堵她。车水马如龙,他当街下跪,深情款款:“秦洛,你回来吧,我对不起你。”这个骄傲的男人,第一次如此卑微地道歉。可惜秦洛心不在焉,着急地看着越开越远的小宝马,恨不得把眼前的男人一脚踹飞。
对不起,爱情过期不候。秦洛坐在台阶上给李白打电话。那边一直有个机械的女声回复: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药物依赖症
秦洛公司终于做完了这次设计,李白也跟着人间蒸发。失恋之于秦洛,就像是一场感冒,本以为就要好了。谁知道她居然一不小心因为这场感冒而患上药物依赖症。这种药物的名字叫做:李白缺乏症。
过去的秦洛,从未觉得跟在一群一定要用咖啡豆煮咖啡,从来不吃大排档的人身后有什么可别扭的。可现在,她却在午夜一遍遍想念米线的汤汁,还有麻辣烫的香味。李白消失第十四天,秦洛精神颓靡,眼睛一直想流汗。
寂寞到了极点,她一个人跑去吃火锅,还要了好多啤酒。她懊恼李白那么俗的一个人,偏偏对她的胃口。秦洛本来以为,依照李白找她的频率,他怎么也该对她有点超友谊的感情。可原来,一切都是她喝醉了的臆想。
就在这时,电话响起。秦洛喝得眼睛都不对焦了,却还是看见来电显示上“李白”二字。不等对方开口她就翻旧账:“李白你这个混蛋,亲了我就跑,太没出息了!”那边李白的声音依然无辜:“秦洛,对不起,我临时出国了,手机停机,就没联系你。”酒精彻底在秦洛血液中泛滥,她拖着哭腔吼道:“没中国移动了,你就得自杀是吧?”
李白沉默一会儿,说:“不会,如果没有你,可能会。”秦洛愣在火锅前。
你愿不愿意陪我吃火锅一辈子
从第二天开始,李白每日固定一捧玫瑰送到秦洛公司,还附带一句蹩脚的甜言蜜语。秦洛坚持一周,缴械投降。李白来接秦洛,脸上带着些微妙的羞赧,他说:秦洛,我订了法国餐馆。
秦洛睁大眼睛,而后别过头不看他,冷言冷语。什么意思?你不喜欢吃法国菜?李白惊愕。你干吗请我吃饭送我花?我们两个非亲非故,甚至是个出了国就失去联系的陌生人。秦洛把“陌生人”三字咬得掷地有声。李白摸了摸头,表情认真地说:我这不是顺便出国想想么,秦洛,我想和你过日子,你看怎么样?我出国这两周,想着要是想你超过一百次,我回来就和你表白。
秦洛终于正眼看李白,抿嘴问:“那你想我多少次?”李白嘿嘿一傻笑:“每分每秒都在想你。秦洛,我想和你一起吃火锅,一辈子。”秦洛低头,脸上绯红蔓延,映着天边斜阳,第一次不娇柔不做作得像个小女生。
她说:好。一个字,轻飘飘地落了下来,像是不经意间就许了一辈子。
第74篇、爱情故事在婚姻中慢慢相爱
我和丛文的婚姻一开始只是一种“交差”,是剩女和剩男的无奈选择。所以,它脆弱得经不起任何打击,以至于结婚半年后,我就做好了离婚的打算。然而婆婆的一番话让我改变了主意:“我们不敢保证能嫁给自己爱的人,但我们可以努力爱上自己嫁的人。”
在我和丛文爱上彼此后,我们给迟来的爱情举办了一个不同凡响的仪式。
“被爱”惯了,
婚后竟不知如何去爱
2008年8月18日,三十岁的我和丛文步入了婚姻殿堂。从相亲到结婚,我们只用了三个月时间,我们已经被社会舆论与各自父的母逼到了将近崩溃的边缘。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搞婚礼庆典,选择了去海南三亚旅游。
所谓的洞房花烛夜,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尴尬的。我洗了澡躺在床上,丛文洗完后,穿戴整齐地从浴室里出来。看着床上的我,他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最后鼓足勇气钻进了被窝。没有两情相悦的激情澎湃。我感觉新婚之夜就像两个网友间的一夜情。一切平静下来后,望着那个依然陌生的背影,我脑海里蓦然闪出一句话:“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好在肌肤之亲还是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那七天我们玩得还算愉快。
结束蜜月回到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并不觉得结婚后与单身时有太大区别:周六周日做家务,有时结伴去父母家;一方有应酬,会客气地给对方发个短信通知一声;有了大病小病。也会关心地为对方求医问药;遇到各种节日,会很精心地为对方挑选礼物……对于各自的私人空间,我们也极为尊重,甚至不曾追问彼此过去的事情。对于这种状态,我们是相当满意的——既结束了单身孤旅,也依然有着身心的自由。
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那件事发生时我们才彻底明白:没有爱的婚姻真的是不道德的。
婚后六个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的第一感觉是,婚结就结了,但不能因为孩子让自己失去自由、自取束缚。在这一点上,我与丛文不谋而合。
我们迫不及待地去做流产手术。
一个小时后,我内心凄惶地走出手术室,丛文正在看手机电子书,气定神闲,仿佛我做流产手术只是进了一趟卫生间。我委屈、难过、愤怒,除了流泪,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丛文这才意识到我的情绪,作为回报,他能想到的就是在打车回家的路上,给我买了一台最新款、价格不菲的诺基亚手机。
回到家里,我把手机狠狠地摔在床上,对丛文大喊:“我要跟你这个冷血动物离婚!”他愣在那里,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这是我们相敬如宾的婚姻生活里唯一的一次战争,且火力如此之猛,让他十分震惊。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丛文几次试图和解未果,便没有了声息,只是每天按时给我做一日三餐,并把水果、零食送到房间来。我仍然无法原谅他的冷血,一副发誓要离婚的架势。
三天后,闻讯赶来的婆婆把丛文狠狠骂了一顿,望着苍白憔悴的我,声泪俱下:“妈来晚了,让你受苦了。傻孩子,他混蛋。你怎么不知道给妈打个电话呢?”看着婆婆的眼泪,我倔强的内心一下子柔软了下来。看着婆婆手脚不停地为我做饭,命令丛文做这做那,我突然感觉到,这个曾被我视为陌生人的老太太跟我有关——原来,陌生人之间也会产生如此温暖而感人的亲情。再看被训得体无完肤的丛文,在百度上恶补了有关小产的常识后,整个人都有些蔫了。在丛文诚惶诚恐的态度里,我第一次真正关注起他的品质——这小子的心地还算善良。
正是那温暖的感觉,让我醒悟:婚姻对于我和丛文来说,不应是抵挡剩男剩女尴尬的外衣;在孤独的世界里,我们要找一个心手相牵的人,慢慢变老。
那天晚上,我和丛文突然变成了两个乖孩子,静静地坐在婆婆身边,听她讲那些过去的事情——从她与公公的相识到如今白头偕老。虽然没有电视剧浪漫,但绝对精彩感人。这是我和丛文第一次受到的正宗的爱的教育。
婆婆走后,我和丛文结束了冷战,开始认真地反思婚姻。
原来,爱是可以种植的
我们决定让对方爱上自己。既然做过离婚的最坏打算,何不做一次相爱的最大努力呢?
那天晚饭后,我和丛文没有像往常那样,一个玩电脑一个看电视,而是各拿出一张纸,在上面详细罗列出各自的爱好,在网络游戏、看电影、运动这三项上。我们志趣相投。我们制订了一张夫唱妇随的“业余爱好表”:周一晚上一起玩网络游戏;每隔一周的周二晚上去看电影,因为周二影院的票价打五折;每周双休日除了回家探望父母,我们用一天的时间做户外运动。
第一天晚上玩游戏,我根本不是丛文的对手。十分钟后,忍无可忍的他开始对我恶语相向,“笨蛋”、“弱智”之类的词冒了出来。
周二看电影时,丛文想看《阿凡达》,我想看《花木兰》。我们各自去了不同的放映厅,看了自己想看的电影。可想而知,从影院出来后,我们的心情并不愉悦。
在参加羽毛球QQ群的大赛中,我脱颖而出。丛文在第一场就败下阵来,我嘲笑他头脑发达、四肢简单。我和一名网友组成混双取得冠军,聚餐时大家向我频频举杯。我从余光中注意到丛文闷闷不乐。为了加重他的不快,我故意逞能多喝了几杯。回到家,丛文粗暴地把我俩从QQ群里退了出来。若是以往,我会同他较真。但那天,我听之任之,心里有一些得意:嫉妒是爱意的初级阶段。
接下来的日子,我制造了许多让丛文吃醋的机会,比如搭男同事的车回家,接收一些神秘短信,饭局突然多起来……还有,我突然对自己大方起来,经常买衣服和化妆品。还总在上班出门前认真地征求丛文的意见:“这件新衣服怎么样?”眼看丛文就要爆发了,我心中自得。
一天黄昏,我在单位的QQ上给丛文留言:“我和刘丹无论在业务上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旗鼓相当,可是关键时刻,人家够媚,于是上位。难道女人之间的竞争就非得靠这个吗?我想不通。为了那个职位,我努力了那么久。”
很快,我收到了丛文的回复:“我请你去吃哈根达斯,把所有的不快都吃光。”我虽然已经开始流口水,但还是矫情了一下:“算了吧。不升职已经是损失,还要拿咱家的钱去挥霍,太不划算了。”
十五分钟后,他出现在我的办公室,大声说:“走,老婆。我请你去吃哈根达斯。”不顾同事诧异的目光,他强行把我拉走。在公司楼下,我责备他做事太粗鲁,他却大声而愉悦地说:“我就是要让你的同事看到,没被戴绿帽子的男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那天,我们很开心。我夸张地感慨:“在这个公司升职无望,可能就意味着职场上被判了死刑。”丛文颇有英雄气概地说:“工作事小,失身事大。你没工作,我可以养你。别说养你。就是你再为咱家添个下一代我也养得起。”这话令我很感动。
与曾经不爱的人慢慢相爱
那天像往常一样,我们隔着半米的距离散步回家。我往丛文身上靠了靠,轻轻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他握住了我的手。在与这个男人结婚七个月后,我真正有了心动的感觉。我调皮地问:“我能不能当众吻你?”他回答:“没人会阻拦你吻自己的老公。”那是我们第一次自发地亲密,我们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老天给了我们一个更加亲密的机会。丛文患有痔疮,已发展到不得不做手术的地步。住院后。丛文表示术后要请护工照顾他。那天出了手术室,他没有看到护工,而是看到我。当我小心翼翼地为他擦身换衣、端屎端尿时,他的眼睛湿润了:“这活儿还是交给护工做吧。”我笑着对他说:“这可是咱家的隐私,怎么能交给别人呢。”
七天后,丛文出院,他认真地对我说:“晓炎,咱俩也算是患难夫妻了吧?”我笑着点头。从此,再做家务或者帮我打个洗脚水什么的,他不再有任何怨言。
我们渐渐找到了老夫老妻的感觉,可是我们有时会遗憾地认为,跟那些自由相爱的夫妻相比,我们的婚恋少了些许浪漫,少了些许共同的回忆。直到那一天,我们不约而同地找到了灵感。
2009年“五一”,我和丛文参加了他表弟的婚礼。婚礼说不上奢华,但非常温馨。当新娘父亲把女儿的手交到新郎手上,新郎新娘在《婚礼进行曲》中携手前行时,丛文忽然抓住我的手说:“晓炎,咱们再结一次婚吧,给爱情一个名正言顺的仪式。”那一刻,我真想当众拥抱丛文。
我们要举行婚礼了,这件事对于大家来说是一个“雷人”的消息——结婚快一年了,居然才想到举办婚礼。一时间,众说纷纭,但我和丛文态度坚决。
我们的婚礼还算“环保”,我们请来彼此的父母和各自最好的朋友,只收祝福不收礼金。每一位来宾都发了言,且事先被要求讲述一段与新娘或新郎有关的故事。在那些或可笑或难忘的故事里,我和丛文第一次真切地了解了对方。
丛文母亲的发言最让我们落泪,她说:“作为从小就被父母当做中心的独生子女。在被爱方面,他们拥有得太多;但在爱人方面,他们知之甚少。尽管他们已在去年成为夫妻,但没有夫妻间的关切体贴以及相依为命的感觉。他们先结婚后典礼,固然出位,可是如果没有爱,他们会如此别出心裁吗?如果没有爱,他们会给爱情一个如此不同凡响的仪式吗?今天,我要对我的儿子说一声:‘恭喜你终于找到了你的爱情。’我更要感谢晓炎,感谢你用智慧赢得了爱情。孩子,我衷心地祝福你们……”
那天,笑声与掌声如潮;那天,感动与激动相伴。丛文得出一个结论:“世界上最勇敢的事,就是和曾经不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
第75篇、爱情故事男人其实也嫌你穷
周末被闺蜜H拽着,陪她去参加相亲大会。H是典型的“拼得好不如嫁得好”主义者。从27岁开始,形形色色的相亲大会参加了不下20场。
这次,听她说,对方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30至35岁的各行业精英,她费了很大功夫才弄到的入场券。
会场设立在郊区的一家私人别墅里。进入之后,很快H就消失在了觥筹交错之间。
大约过了40分钟,重新见到H,她垂头丧气地朝我走来。原来,在接触了几位之后,H了解到,对方对于伴侣的要求甚是严苛,尤其是对于职业、收入等,给出了非常具体的条条框框。
“有一个律师,他希望自己的爱人月收入起码达到自己的1/5,他的月薪是8万,1/5那就是1。6万。”她满脸落寞地念念自语。
听多了女嫌男的故事,却不知,还有一個真相正在我们的心理盲区盛行,那就是——男生并不比我们理想主义,他们对于恋爱、对于婚姻的要求,比起女生可能更现实。他们也会觉得,你压根配不上他。
前一段时间,在微博上看到个话题:“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男孩子不追女孩子了?”
打开评论区看到,点赞最高的两条评论是:“减肥目标刚完成了一半,报了法语班下周开课,好多事还都没有做,哪还有空追女孩子呢。”“因为男生越来越明白,女生是吸引来的,不是追来的。”
当我们以为男生是因为自卑而束之高阁的时候,其实,他们可能是变得自负了。而这种自负正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在鞭策他们优化自己、提升自己。
曾经读《简爱》的时候,对里面的一句话印象深刻——“爱是一场博弈,必须保持永远与对手不分伯仲,才能长此以往地相依相惜,因为过强的对手让人疲惫,太弱的对手令人厌倦。”
我想说的大概就是邓超和孙俪夫妇了吧。
因为电影《影》,这对影坛伉俪的演艺之路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实,最初电影并无孙俪的戏份,邓超作为男主,向张艺谋百般推荐,这才有了最终呈现在荧幕上的“夫妻档”。孙俪自己也坦承,这次是自己蹭了老公的资源。
不过,当初拍摄《画壁》时,邓超本是个“局外人”,但因为老婆的缘故,得以在剧中觅得一个角色。
网友评论道:最好的爱情,是“既是爱人,又是战友,棋逢对手,也乐逢知音”。
你追我赶的邓超与孙俪,为爱情提供了一种比较高级的表达——相爱不仅是一种成全,它该是一种成就。身处其中,我们都可以挖掘出更好的自己,然后愿意为了对方,去探索、去实现。
后台曾经有读者向我倾诉,她通过朋友圈发现,相亲对象特别爱花钱,动辄就是几千块的球鞋,出国旅游,租一天1万多元的别墅过生日。
她惴惴不安地跟我讲:“花钱这么大手大脚,肯定不适合结婚。”但其实,我想说:“人家只是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他自己赚来的,如果你觉得不适合,可能你也嫁不起。”
要知道,你在对伴侣设下条条框框时,他必定也建立起了自己的一套标准。我们不会设置低于自己现状的标准,所以,当你遇到那个满足你全部期望的他时,很大程度上,你并不是他的意中人。
第76篇、爱情故事无法尘埋的感动
就在这时,一把伞轻轻伸了过来,遮挡住飘向我身上的雨水。
那是个雨天,因忘了带伞,而等车的公车站台又是一个临时的、无盖棚的路边小站,所以,我只能站在绵绵细雨中,耐心等待公车的到来。
雨在下著,眼前的一切仿佛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轻纱,我的头发与衣裳也已潮湿。而公车迟迟不见踪影,多少使得我愈加地烦躁起来。
就在这时,一把伞轻轻伸了过来,遮挡住飘向我身上的雨水。我侧首看去,那是位二十来岁的男孩,戴着眼镜,脸上挂着一份阳光的笑容,我感激地向男孩道了声谢。他微微一笑说,没关系,不要急,公车误点是经常的,何况今天还下雨呢。之后,我们俩没了交流,默默共处不足一平方米的伞下,我不知道怎样去表达内心的谢意,只是盼着公车早点到来。
约二十来分钟后,我终于看到要等的那趟公车闪着车灯缓缓开来,车刚停稳,我再次向男孩表示了谢意就迫不及待地沖上去了,正准备在车后排入座,我突然通过雨水淋湿的车窗,看见那男孩也上了趟车,而这趟车之前我们刚才在雨中一块等车时曾经出现过。
我的心蓦地被什么轻轻撞击了一下,一股暖流悄然涌动。
第77篇、爱情故事知道真相后
刚认识Z先生的时候,他给我的印象一直是文质彬彬、温文尔雅。
可后来时间一长,我对他越来越了解,才发现他和我想象中的那般绅士样子有一定的偏差。
虽然Z先生本人很含蓄礼貌,大方文雅,身边人对他都是一致的好评与赞赏,但和我相处时,他在保留这些优点的基础上,又会从骨子里隐隐约约透露出些许无赖的气质。
他总喜欢时不时地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恶作剧,把我气得哭笑不得之后,再在一旁“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Z先生是标准的东北爷们儿,说着一口浓郁的东北腔,却又少了很多东北口音特有的大碴子味儿。
起初我对东北人并不了解,但总觉得东北话特别有趣,没事儿我就缠着他听他说东北话,他说话好听,我听得入迷。
最开始我们都互相称呼对方的全名,后来他便自主对我改了称谓,也不管周围有没有其他同事,便每天跟在我屁股后面,用熟悉的东北话“老妹儿”长“老妹儿”短地叫着。
整个公司那么多人,他只对我一人这么称呼。
从此,“老妹儿”成了我在他口中的第一个专属昵称,这个词甚至成了他的口头禅。
后来有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来“大姨妈”肚子疼得厉害,实在扛不下去就被经理送回了家,那天Z先生在外工作,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第二天听同事跟我说,Z先生回到公司,刚进屋就开始满屋子转悠好像在找什么,在公司转了一圈之后,很疑惑地问同事:“我老妹儿呢?”
同事刚开始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马上心领神会,然后把我肚子疼的事情告诉了他……
同事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满心欢喜,这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对Z先生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暗恋的人来说,得知自己喜欢的人异常关心自己,真的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了。
没搬进宿舍之前,我和一个叫小梅的女同事在公司附近合租了一间小出租屋。
某天夜里我睡得正香,突然被一条短信吵醒。原来Z先生说要来我家找我,知道他向来喜欢开玩笑,我便没当回事。但是没过一会儿,便听见Z先生在外面大声急切地喊着我的名字。
已是深夜十一点多,家家户户都沉浸在静谧的睡梦中。
然而我喜欢的那个人却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正站在我的房间窗户下,不顾一切地喊我名字叫我出去!我想世上大概没有比这还要让人欣喜若狂的事了!内心激动不已,来不及整理邋里邋遢的形象,我不顧乱糟糟的头发冲过去给他开门。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晚Z先生穿着一件黑色薄西装外套,安静地站在胡同里等着我,暖黄昏暗的灯光倾泻在他的头顶上,整个画面看起来温暖美好,让人恨不得想将时间永远定格于此刻。
……
四月的夜晚还有些清冷,但是Z先生的突然出现,让我心里涌起一阵暖流。
胡同里安静得连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到,我强装镇定和他闲聊嬉闹一阵才知道,他是和别的同事一起送小梅回家。
我有些小小的难过,本以为他只是半夜特意来找我的。
第二天小梅告诉我:“当时我们正在吃饭喝酒聊得特别热闹,大家都很开心的时候,Z先生突然安静下来,非常认真地说了句:‘你们说,我现在要是出现在W面前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听到Z先生这么说大家都愣住了,谁也没想到一帮人喝得热火朝天的时候,Z先生却突然提起了你,而且Z先生那会儿并没有喝醉,一字一句都说得特别认真。当时啊我就觉得他肯定喜欢你,吃完饭他们说要送我回来,他说什么也非要跟着,快到家的时候Z先生在车上跟我们商量,让我们一会儿到地方之后都先躲起来,因为他要趁你不注意的时候,亲自叫你出来……”
知道真相后,我恍然大悟,原来并不是我自作多情,一瞬间内心的情绪像朵朵绽放的鲜花,害羞、甜蜜、温暖、美好。
第78篇、爱情故事戚风之事
爱情,像是一个简单的戚风蛋糕。它的美味来自彼此的独立,也来自彼此的融合。有些道理,不历经打发、静置和热火烘焙并守到最后一刻,是不能体会的。
一个“红房子”,两份“老地方”
王双华来深圳已经整整10年了。他和邵青青一起淋着大雨跑到地铁附近的便利店吃泡面,把满口麻辣撑到满心甜蜜的那件事,也已经过去10年了。35岁的他,早已不可能再去淋雨,而是站在35层楼的落地窗前,云淡风轻地看风看雨,甚至在公司里呼风唤雨。
但是,居于高处后,他才知道风雨从来不是他的景色,在失去了当年那澎湃的工作野心时,他开始向往来自生活的安心。想到这里,他给项目部打了个电话,约邵青青晚上一起吃饭。
“青青,晚上来‘红房子’,我先点两份‘老地方’,你来了再点菜。”
“好!”邵青青简单地应了一声。
那个叫“红房子”的小餐馆离公司不远,平凡不起眼,既有中餐,也有西点。
他们这几年在“红房子”吃的其他东西都跟过客似的,只有那款叫“老地方”的戚风蛋糕让他们始终无法放弃。每次谈工作或是跟深圳的同学小聚,他们都会先去那里,点两份“老地方”作为餐前的点心。
洁净的6寸白盘上,搁着方方正正的手工戚风蛋糕,无一丝华丽,却有千丝万缕的精细。店主解释说:“它叫‘老地方’的寓意相当简单:老式的、地道的、方形的蛋糕。”
双华和青青钟情这份甜点的原因,是它的名字和味道,触动他们的岁月往事,每一次抿它下口,都是在回过头来安抚抑或挽留自己的青春。
可是今天,双华对着两份“老地方”等了两个小时,青青都没有来。夜色中,双华独自开车兜了一大圈才回家,他没有打电话问青青为何不来。他太了解她,她想来,风雨无阻;她不想来,神也无助。
两份戚风蛋糕在双华的腹中突然就长出了棱角,甜蜜翻滚成苦涩,他失眠了。
不是一体的客气,不成一体的匪气
10年前,双华和青青的愿望是在深圳扎下根来,他们像两株弱草,因为坚强和依偎,把草本之质长成紧密木质,完成两棵树的一生。
为此,双华努力工作,拼尽全力想要成为公司里最出挑的那个人,以求升职加速度。青青虽与他的大方向一致,但她还是希望双华有一点儿时间来安排他们的小日子,哪怕只是每个月有那么一个不忙碌的星期天,两个人能依偎着虚度时间。
但是,双华没有,他甚至觉得坐下来吃青青做的早点太浪费时间,总是旋风一样拉着她往地铁站跑,因为迟1分钟就会再等5分钟。在路上他会叫好外卖,到公司门口外卖送到,拎到办公室后,在等电脑开机的时间里迅速将早餐解决掉。
双华曾经把这样精准到秒的时间安排一次次说给青青听,但青青越来越觉得双华与她的日子就像吃快餐,迅速却无味。
那个周末双华又要加班,青青没有去陪他,她睡了个自然醒,然后买回烤箱以及一大箱烘焙工具。她想打破现状,想把两份分头而行的感情捏拢成甜蜜充实的生活。
晚上,她把烤好的蛋糕放到双华面前,说自己今天忙了整整一天,才把烘焙界最基础的戚风蛋糕做成功。然而,双华很认真地说:“青青,我们老了吗?我们真的需要为了吃,浪费这么多宝贵的时间吗?这整整一天的时间,你若去帮我,可能我的报表就不会压到明天,可能那个项目策划书也完稿,我申报的PPT你也可以精修好。”
青青忍住眼泪,把心里泛起的砂石沉入湖底,笑着说:“你吃一口,剩下的明天早上带到公司,老吃外卖不好。”双华虽然吃了为他做的戚风蛋糕,但是他的每根头发都在表达不屑。
半年后,青青去了北京。离开深圳前想再做一次戚风蛋糕时,却没有成功。她放进去的所有原料都不相融,疏离而客气,完成不了那份可以呼吸般的松软。
双华没有时间因为青青的不告而别去北京找她,他只是在回复工作邮件时,顺便写了一封邮件给青青:“愿一切顺利!”青青看到后抱着电脑痛哭,从深圳到北京的距离,让她的心脆弱又遥不可及。
3年后,双华结婚了,没有给青青请柬。他给不起,青青也接受不起。但是命运安排,他和妻子林小艷飞到北京时却偶遇青青。相见的那一刻,双华有些失控,他拉住青青走到一旁,却又握紧拳头不知所措,他突然变成妇人般喋喋不休地给青青道歉;青青突然变成男人般,大大咧咧地说:“不用不用。”
青青接到客户从机场离开后,双华发短信说:“青青,我等了你3年,等你回来,你却说北京更好。”青青回短信:“双华,我也等了你3年,等你找我,你却说深圳更好。”从那之后,两人之间再没有邮件、电话、短信,说和不说似乎都是多余,只需要某种静止。
直到1年前,青青再到深圳。因为两家公司合并,青青不得不回来,也因为双华说:“青青,不过是回到老地方。”
这一年,他们仅仅像一对过去进行时的老朋友。双华知道,青青还在跟自己生分着、客气着。哪怕她早已知道自己跟林小艳结婚不到1年就离婚了,哪怕她一直保持单身。
纵然不舍,青青也只想静止在过去的岁月里,她怕一动就丢了原有的一切。他们只有各自在回忆里的熟识和相知,只能去“红房子”品尝那方寸之甜。
两两托付,两两相偿
1个月后,双华才在办公室等到青青出现。从上次爽约之后,青青请了1个月的假。她一个人去了两个真正的老地方。
一个是王双华的老家,在那里,她见到了王双华的父亲。
一个是林小艳的老家,在那里,她见到了林小艳的两个儿子。
双华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在了,父亲后来有了家庭。老父亲说,双华是他的骄傲,这么多年来他只是用力闯出自己的天下,用力给家人富足的生活,但是他从来都不回家看看,只有寄出去的钱款、节假日的电话。当双华的继母把家里的一篮鸡蛋和一只老玉镯塞给青青,并嘱咐说让双华和她赶紧生个孩子时,青青才明白,双华的家人从来不知道林小艳的存在,只知道双华的爱人叫青青。
青青还顺路去了林小艳的老家,她听公司里的人说双华当年为帮一个大学生,竟然和她假结婚;但也有人说双华跟前妻刚结婚不久,就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他们是奉子成婚。双华曾经提过林小艳老家所在的那个小城,她知道,林小艳的母亲是双华已故母亲的最好朋友。他说的一切,都让她刻骨铭心。
在林小艳的老家,青青意外地看到回来看儿子的林小艳。两人坐下来聊了之后,一切都清晰了。当年她未婚先孕,那男人出国却杳无音信,怀孕4个多月的林小艳想去打掉孩子时,被医生告知是双胞胎。她心疼,决定生下来,但未婚生子很难上户口,于是她请求王双华和她结婚,只做结婚证上的夫妻,等孩子生下后上了户口就立刻离婚……
与林小艳道别后,青青踏上了回深圳的火车。在火车上,她望着小心放在脚边的那篮鸡蛋,开始用手机在网上购置烘焙工具。她知道现在双华不会再拒绝她的戚风蛋糕了。经过多年的分离和等待,他已经知道了什么是生活。
双华不会再是一个孤独的人,她也不再是。完成下单后,青青回家换了一套衣服跑去双华的办公室,让双华带她去“红房子”吃饭。
也许是好事多磨,佳味佳时需要用心去等。那天“红房子”很忙,他们等到很晚才排到,当时已近打烊,他们索性去工作间看看老板娘是如何做“老地方”蛋糕的。具体步骤没看到,却意外地看到快50岁的老板娘把蛋糕糊放进烤箱后,老板很自然地拉着老板娘躺在藤椅上给她揉肩。他们向她请教做蛋糕的诀窍,老板娘笑着看了他俩一眼,然后靠着椅背闭上眼睛说:“蛋清和蛋黄本来就是一体的,在不同的时间它们可能需要分离,彼此不能带一点儿杂质,各自打发好自己。但当步骤需要时,二者再融到一起,才能给予对方最好的甜蜜。”
青青和双华相视一笑,手却握得更紧。爱情,像是一道戚风蛋糕,但又没那么简单。它的美味来自彼此的独立、静止,也来自彼此的融合。有些道理不守到快打烊时,是不能体会的。
第79篇、爱情故事爱情最美的样子是从少年走到白头
1
高中那会,韩铭成绩好,人长得也清秀,简单的一件白T恤都能让他发光。
这样的学霸男神,自然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但他很少跟女生说话,眼里只有一个人。每天下晚自习,他都会骑在自行车上,支着大长腿,等着程姗姗一起回家。
这场景让女生们都羡慕程姗姗命好,沾了青梅竹马的光。
程姗姗和韩铭住同一个小区,从小一起长大,她最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韩铭小学时,父母去了南方做生意,把他扔给了奶奶。奶奶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有一次他在外面玩到很晚,回家时奶奶已经睡了,他使劲敲门,奶奶都听不見,他只能一个人坐在门外哭。程姗姗拿了工具,帮他把窗户撬开,还给他支招,下次再被反锁在外面,就从窗户跳进去。
有人把他自行车的脚蹬子卸掉,他个子小,反抗不了。程姗姗见状,随手拿起一个树枝,把那些欺负他的孩子撵得到处跑。
有时,她逗他,让他叫姐。他闭着嘴,坚决不从。最后在她再三的威逼利诱下,他才极不情愿地叫出一声“姐”,声音小得像蚊子。
2
高中毕业的时候,韩铭的成绩能选择北京上海最好的大学,但他还是和她一起留在了本地。
大学里,男生们都忙着在操场打球,或在宿舍里打游戏。而韩铭却忙着跟程姗姗一起上公共大课,一起泡图书馆,一起逛街。韩铭和程姗姗在一起,从不会因为打游戏冷落她,更不会和别的女生暧昧。
程姗姗却觉得,韩铭因为对她太依赖,而丢掉了很多机会。大三那年,他放弃了出国交流的机会,就因为他不想和她分开太久。大四那年,他被保了研,是北京的名校,最好的专业。这么好的机会,多少人求之不得,他居然犹豫了,因为程姗姗想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
韩铭不想一个人去北京,就想跟程姗姗一起留在家里。程姗姗不想再由着他胡闹,劝他尽早去北京。但不管她怎么劝,韩铭根本不为所动。程姗姗没有办法,只好决定跟韩铭一起去北京。韩铭这下开心不已。
程姗姗不知道自己上辈子积了福还是造了孽,遇到这么个男人,爱她,忠于她,依赖他,却像个永远没长大的孩子,还需要她来推动他的人生道路。
去北京前,两家老人商量着,先给他们把婚礼办了。22岁的年纪,外面的风景还没有看够,怎么能甘于细水长流?但他俩谁也没有觉得仓促,从情窦初开那天起,他们就认准会是对方,这一天来得早一点,或者晚一点,又有什么分别呢?
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就连北京的冬天,都没有那么冷了。韩铭研三那年,就得到了工作机会,是家很不错的公司,等他一毕业,就能正式入职了。
如果不是家里出了意外,他们就确定下来,一起在北京发展了。
3
程姗姗的爸爸患了脑梗,需要长期做康复训练,程姗姗决定在家待一段时间,让韩铭一个人回了北京。
那段时间,程姗姗一直忙着照顾老爸。她每天陪老爸做康复,进展却很缓慢。一天晚上,等爸妈都睡了,程姗姗跟韩铭视频,韩铭告诉她:“再有两个月,我就能回家陪你了。”
再有两个月就是韩铭毕业的日子。程姗姗一下子警觉了:“你想干什么?我爸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了,我很快就能回去的。”韩铭只得跟她一再保证,毕业后就乖乖去上班,她这才放下心来。
程姗姗万万没想到,韩铭居然敢骗她。两个月后,他毕业离校,直接回了老家。他还跟程姗姗解释,凭自己的能力,在家也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程姗姗气坏了:“你分不清利害关系吗?留在北京更有利于你的发展!”他怎么就不懂呢,她这么坚持让他留在北京,还不是为了不耽误他的前程?她不想让他父母觉得,是她在拖累他。
程姗姗又气又骂,加上这些日子的疲累,她一阵难受,跑到卫生间吐了。韩铭吓坏了,紧张地跟在程姗姗后面递水、递纸巾。
还是程姗姗的妈妈先意识到女儿怀孕了。这些日子家里事太多,她都没注意到经期迟了太久。
韩铭高兴坏了,大声说道:“我就知道,我该回来的,你看,我们的宝宝都来欢迎我了。北京虽好,但那里没有家。这里有你,有我们的宝宝啊。”
有了韩铭在,程姗姗就轻松多了,她一心一意地养胎。韩铭正式接管了岳父康复训练的工作,他的方式很雷人,不是装轻松安慰他,也不是想办法哄劝他,而是说:“爸,你这进度可是有点慢,你看看姗姗的肚子,宝宝可是很快就要出来了,你这走路和说话还不利索,怎么带她出去玩?怎么给她讲故事?我看还是算了吧,孩子还是我来带吧。”
准姥爷表示很不服气,一有时间就在床上做桥式,见到谁都咿咿呀呀地打招呼,惟恐自己以后没有机会哄孩子,根本顾不上怕自己的样子出丑了。
老爸那个积极努力的样子,让程姗姗又高兴,又嫉妒,自己这亲闺女那么苦口婆心,手把手地拉着训练,效果还不如韩铭随便说这两句话有用。
4
程姗姗和宝宝一起从产房被推出来时,韩铭哭了。
那个小东西太神奇了,脑袋圆圆的,毛发有点稀疏,眼睛惺忪,小鼻子小嘴巴。他伸出一根手指碰碰她,她竟伸手攥住了他,小劲儿还挺大。
那一刻,他脑海里瞬间出现各种生活的可能性。他把那些场面念叨给程姗姗:以后,他要负责孩子的吃喝拉撒,要考虑大了后去哪家幼儿园能全面发展,上学要怎么辅导她作业,和小朋友闹矛盾他该怎么处理……
程姗姗憋着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表演,这家伙进入角色也太迅速了点。出了月子后,韩铭觉得跟月嫂学得差不多了,晚上,他把奶奶和姥姥都撵回各自家里睡觉,自己来带孩子。
程姗姗还有点担心,没想到,这父女俩还挺争气,女儿给足了韩铭面子,晚上吃完奶,一觉睡到天亮。有时,女儿也会闹,韩铭怕吵她睡觉,便抱着女儿去另外的房间,他坐在沙发上,闭着眼摇晃着,怀里的女儿躺在他的肚子上睡着了。
这样的场景让程姗姗感慨:从小依赖着她的韩铭,如今却成了她和宝宝的依赖。
程姗姗一直明白,韩铭为什么那么依赖她。从小,韩铭就被父母丢下,太缺乏爱和安全感。程姗姗对他来说,不只是爱人,而是他在手足无措时,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她虽然没有光芒万丈,却能使他的生命温暖有光。
当年,他的父母确实在南方赚了不少钱,但又怎么样呢?直到现在,韩铭跟他们都不太熟。有时,他们回家吃顿饭,就跟完成任务似的。爷儿俩坐在电视前大眼瞪小眼,几乎无话可说。一吃完饭,韩铭就催着程姗姗走,好像那里根本不是他的家。
韩铭一个人在北京时,深夜做完实验回家,看着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没有一盏灯是为他留的。北京没有他爱的人,即便街道上车水马龙,对他来说,也是一座空城。
所以,他才冒着惹恼程姗姗的危险,回到她身边。他那么拼命承担家里的一切,不只是为了让程姗姗承认,他回来是对的,他也是在努力治愈心中那个缺爱的小孩。
因此,飞得更高更远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一家人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才是最值得的诗和远方。
5
其实,程姗姗曾经试图甩过这个男人。
大学那会,她做过手术,医生说,会影响以后的生育。韩铭是家里的独生子,她不能让他冒这个险。韩铭不觉得这是问题,对她的苦口婆心,根本不予理会。
她粗暴地提了分手,拉黑了他的联系方式,躲在宿舍里不出门。他联系不上她,就一直在宿舍楼下等着,让经过的每个女生帮他传话。
舍友们看不下去了,警告程姗姗:“你快别作了,你那傻男人快站成望妻石了。”
她忽地想起来,两人的饭卡和钱都在她手里,他连饭都没得吃。她匆匆地跑下楼,他扑过来抱住她,声音里满是委屈:“你别丢下我。”程姗姗很是心疼,想起了他小时候被父母丢在家里时就是这个样子。
那次分手只维持了6个小时,就以失败告终。这个男人像块橡皮糖一样,粘得她紧紧的,这辈子甩都甩不掉了,让她烦,也带给她甜蜜。
既然如此,她便陪他一起,从少年走到白头吧。
第80篇、爱情故事什么样的女人千万不要离婚
去年我参加过一场婚礼,至今记忆犹新,原因是新郎和新娘的亲友团结构实在复杂。
新郎的妈妈,知名女企业家,结过两次婚,新郎是与前夫的长子,而前夫已经再婚,这位再婚的继母是否需要出现在婚礼上?新郎是奶奶的心头肉,这位前婆婆是否需要出现在婚礼上?女企业家与再婚丈夫十分恩爱,育有小儿子,现夫和小儿子在婚礼上充当什么角色?
新娘的妈妈,另外一位知名女企业家,结过两次婚,新娘是与前夫的长女,而前夫已经再婚,这位再婚的继母是否需要出现在婚礼上?女企业家与再婚丈夫十分恩爱,育有小女儿,现夫和小女儿在婚礼上充当什么角色?
婚礼现场极其热闹,不否认,很多观礼嘉宾都冲着复杂家庭关系来看热闹,结果却是:现场秩序井然,毫不混乱。
主桌坐满了人——新郎新娘的亲生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伴郎是新郎同母异父的弟弟,伴娘是新娘同母异父的妹妹,两边的继母协助接待家人,两边的继父协助应酬亲朋,其乐融融。
两位企业家妈妈的发言也很真诚:我们是复杂的大家庭,尤其感谢每位家庭成员都非常有“大局观”,给了两个孩子隆重温馨的婚礼。
大局观3个字一说出口,现场来宾都会心而善意地笑了。
结婚和离婚都需要大局观,尤其离婚。这种“大局观”究竟是什么呢?新郎的妈妈曾经对我说过3点:
首先,有共识,不争论。
婚姻本身很难“对错清晰黑白分明”,上完厕所不放马桶圈都能吵一辈子,怎么可能离婚后还保持平和?可是,大家心里都得明白,最重要的共同财产是孩子,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成年人必须放下所谓自尊、芥蒂、委屈,前夫前妻在孩子的问题上,得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其次,尽量少谈论,绝对不诋毁。
美国前总统里根去世时,前妻简·怀曼参加了葬礼,此前,两人多年没有联系。第二天,简·怀曼评价前夫说:“美国失去了一位伟大的总统和一位杰出、善良的绅士。”仅此一句,再无谈论,虽然她无论再说点什么,都可以获得媒体的关注。
最后,力所能及让自己有钱。
绝大多数女性离婚时都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容易讨要吗?不容易,过程的艰辛和屈辱很多女性都忍受不了。
婚礼结束后若干天,我和新郎妈妈约了顿午餐,她问:“你觉得婚礼还好吗?”
我笑:“不要太好,充满了活明白了的女企业家气质。”
她重重靠进椅背,舒口气:“我真是太庆幸当初离婚的选择。你知道吗,我的事业是离婚后才一路开挂,之前做什么都别扭。但是,不是每个女人都适合离婚这个选择。”
我好奇:“什么样的女人打死都不能离呢?”
她說:“一种是期待下一个男人更好,另外一种,没有能力自己吃苦挣钱。假如离婚不是为了自己更开阔,而是为了找下一个所谓的好男人,那还是和现在这个在一起吧,不然,会急切投入一段又一段情感旋涡,自己的心情和生活收拾不好,遇到的每一个男人大概率都会更失望。假如没有自己吃苦的决心和挣钱的本事,那还是和现在这个在一起,因为你们的感情不是夫妻,是金主,单身能生活,但没有金主的供养那是真活不下去。”
她的话是我多年来听到的关于“离婚”话题特别中肯的建议。不是每个人都具备与过去一刀两断的决然,更不是每个人都有从废墟中站起来的本事,即便生活是一团不堪的乱麻,假如没有能力去厘清,稀里糊涂过下去也比莫名其妙重启强。
第81篇、爱情故事他是地中海的一阵风
初中毕业那年,坐在我前排的男生在我的同学录上留了一句话:大海一样的女孩。可他不晓得,我早已暗恋他好久。这算是我跟他少有的连接。
这个男生有两道火焰一样的眉毛,他的眼睛总是冷冷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在吵闹的人群中,他显得很安静。在一堆耍帅的男生中,他是那么与众不同。我自私地想,要是他可以永远被凐没在黑暗中,他一定就是我的了。
可我没有那么好运,也不是“沈佳宜”,可以有那么大的魔力成为那个男生的苹果。我普通得像一粒混杂于黄土中的沙,而他,在我眼里太特别,以至于我好想抱抱他。可惜,我只是一粒沙,没有那样的勇气,也没有那样的力气。
可是,暗恋的力量太强大,比飓风还让人无法驾驭。
记忆中的无数个夕阳西下的傍晚,他总是骑着单车穿梭于回家的路上,而我则疲惫地追他追了好几百米,最后对他家的线路竟跟背九九乘法表一样烂熟于心。我总是躲在远远的地方,在昏暗中逼仄的一隅里,看他那白色的衬衫在风里被温柔地吹起,看他像一只金色独角兽穿越整条街道,每一个步伐都会在我的心里激起重重的回响。他在东九区,我在西一区,几十米的距离在那一刻变得好近。
某个下大雨的晚上,教室里只剩我们两个。我坐在他的后面,感觉空气都凝固了。他戴着白色耳机,低头写着什么。而我,在他背后小鹿乱撞了整个夜晚。我们各自沉默,没有说一句话,对他来说,那天大概只是个平淡无奇的下雨天,对我,却好像刮了场龙卷风。有无数的话,在心里排练了一万遍,最后却化为两个钟头的沉默。
终于,他整理好书包,站了起来,转过头轻轻地问了我一句:“还不走吗?”
我睡眼蒙眬地抬起头,语无伦次:“要走了,你呢?”
我记得,那天我们走在毛毛细雨里,走过长堤,走过十字路口,走过每盏昏黄的路灯。黑暗中,我偷偷地抬头看他的侧脸,埋没在一片黑色之中,我在心里耐心地勾勒着他淡淡的轮廓。一路上,我们话很少,偶尔会有这样的对话——
“你家还要走几个街道?”
“三个吧,嗯,应该是四个。你家也在这个方向吗?”
“嗯,我绕过去就可以了。”
世界突然变得很安静,我听不到汽车的引擎声,也听不见沙沙的雨声,只能听到自己此起彼伏越来越剧烈的心跳声。
有时,我会怀疑那个晚上是否真的存在过,但那时的心跳,那时懵懂而认真的沉默,都深深地在我不谙世事的心里打上了烙印。
这五六年,我依旧在感情的“撒哈拉沙漠”里来回奔波,看到了太多荒芜和丰茂,而他,在千里外沉默燃烧的岁月中,好像一阵风,吹过我的头发,留下一声温柔的叹息。再也回不去那样的岁月了——“喜欢”两个字让它变得沉甸甸。带着这份小小的感情,我像《星球大战》里那个冒失的暴风兵,莽撞地追求着什么,想要得到點什么。我知道,这样的感情不需要点缀,只需要他的一个回应,只是最后我什么都没有得到。
再遇见他是很久以后的同学聚会上。我远远地看着他,他变得更合群,也更健谈,头发也变长了。现在的他是属于所有人的,没人知道,有那样一段时间,他被我自私地霸占,骄傲地自认为晓得他的故事、他的特别。后来,他在我的梦里百转千回,抵得上所有的结尾。
第82篇、爱情故事单身男与他的电炖锅
一个周末,早起跑步时,因为有事找朋友苏明,刚好离他住的地方不远,便直接去住所找他。大学毕业后因为考研、换工作等各种原因,苏明一直单身,不知不觉已是5年。下了车去小区的路上,我还在想,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会是什么样子?认识苏明很多年,他毕业刚找到工作就买了这套小公寓,一直住在这里,但还真没有来他的公寓看过。实际上,潜意识里也觉得,谁会去单身公寓做客呢?打开门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衣服扔得满地都是,甚至还有泡面的味道。
苏明住的公寓环境不错,可能住宅区都是小公寓的原因,到处很整洁,电梯里也没有推车、提菜、送水的人,电梯间明亮如镜,倒像一家酒店。
到了18层,摁门铃,刚锻炼完的苏明一身运动装活力四射来开门,进门处一堆的鲜花和绿植,生机勃勃。
我笑道:“花都养得这么好,以后养女朋友肯定没问题。”他解释说,其实是找家园艺公司,办了会员,每周固定换一次。还有这么省心的养花草方式,还真是第一次听到,默默替我阳台上曾经盛放过但都迅速枯萎的花植哀悼一番。
这套公寓虽然是东西朝向,但采光很好。一进门就感觉通透明亮,苏明说他把一个房间浪费掉了,砸墙打通用来当客厅,而且朝南那个光线最好的房间,他布置成餐厅,他狡黠地一笑:“这就是单身的好处。”
一个15平米的房间当餐厅,3面都是落地窗,一面可以看到小区的绿化带,一面是不远处的护城河,还有一面是城市高楼风景线。在18层,视线可及之处都是风景。“所以,我的餐椅是可以360度旋转的。”苏明说,“吃煎雞蛋和素炒面之间可以切换不同的感觉。”真是一个无敌私房餐厅。
8点钟,苏明邀请我一起吃早餐,他去厨房忙碌了10几分钟,相继端出了西瓜汁、凉拌海蜇丝、芦笋培根。
最后,他抱着一个电炖锅放在餐桌上,打开锅,里面是4个白色陶瓷小汤盅,他用夹子把它们一一放在桌上,一碗八宝粥、一碗银耳羹、一碗蒸蛋、一碗排骨海带汤。
看着这丰富的早餐,我甚是惊讶,这几乎就是一家人的早餐标准了,要是我在厨房里,得忙个1小时,而且不一定能做出这么多花样,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单身男人会把自己照顾得如此周到。
苏明说,一切有拜于这个电炖锅的功劳,想吃什么,提前准备,睡觉前预约,第二天早晨就可以吃了。不仅仅是早餐,还有晚餐,他基本都靠这个电炖锅来解决。说是炖锅,其实是隔水蒸,四个小汤盅,蒸米饭、蒸肉菜、蒸红薯,萝卜白菜、鸡鸭鱼肉、五谷杂粮,一次全部搞定。
虽然是炖锅的功劳,但其实是一种学会善待自己的生活方式,家居用品只是一个载体而已。
苏明说的确是这样,又工作又考研度过四处叫外卖吃的时光,炒菜又特别麻烦,便想到炖汤,开始只是买个电饭锅,随便乱炖。再配点米饭,虽然乏味一些,但至少健康。
后来开始买电砂锅炖汤,下班回来炖个汤炒个菜,省时易行。毕竟吃饭是每天离不开的事情,买了一些专门的炖汤食谱,照着准备食材,慢慢地也摸索出了一些经验。
有了这个一锅四胆的的电炖锅之后,他开始精心地安排自己的饮食,早餐和晚餐都依赖它,因为它实在很方便,不过最主要的是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也郑重起来。
他指了指餐桌旁边的书架说:“你看,全是菜谱和食谱,能炒的菜我基本都拿来炖。”1年多的时间,苏明通过菜谱、附近菜市场还有自己的口味,详细地编了一本自己的饮食菜单,有了这个菜单,就不用整天费心想着吃什么,大致照着上面做,再稍加改动就行。
这份食单与其说是一份做饭做菜指南,不如说是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精心规划和整理。我拿过来仔细翻看,发现他用了很多心思。荤素搭配合理,比如,清蒸南瓜、萝卜鲫鱼、豉汁排骨、香菇青菜,都是有蔬菜、有肉类,还有谷物。
能看到季节的流转,秋天有板栗鸡汤、夏天有苦瓜排骨汤、冬天有腊肠饭,春天有香椿鸡蛋。
也有食材种类的变化多样,豆腐既能和排骨炖,也能和鱼头蒸,还可与大白菜一起慢熬。
苏明说有时出差,时间允许,他会去当地的菜市场,拎点不一样的食材回来,比如云南的鸡枞菌,金华的火腿。
在外面餐厅吃到好吃的菜都会记下来,回来试验,然后加入自己菜谱中。像有一次请客户吃饭,发现干贝冬瓜汤特别好喝,便在网上从广东购买了一包。
还有自己改良创新的食材,有一次蒸鸡翅的时候加入番茄酱,发现酸酸甜甜格外好吃。
其实,并非一个人会做饭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说有了一个什么样的锅能改变什么,而是苏明身上有一种认真生活的痕迹。
他的住所十分干净,并非来自钟点工的功劳,而是他自己用一系列方法,一个家里一般卫生最难对付的就是厨房,而厨房的难度在于油烟,苏明的经验是即使他平时做饭不多,煎炸成分更少,也买了一个高配大功率油烟机,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与产品的换代,他准备今年再换一台新的,这是他最舍得的投资,因为好的油烟机吸力大,能最大程度把做饭炒菜的污渍清洁干净,也不会殃及其他厨房用品,卫生好打理。同时他买了一款蒸汽清洁器,能高效清洁厨房的油污。如此一来,厨房的工作量并不大。
至于客厅、卧室等处,坚持一星期彻底用吸尘器清理一下,并时有空时推着吸尘器四处走一圈,就当健身。
单身只是一种状态,并不是一个人的品质,对生活的情趣、对自己的尊重,任何时候都应该需要,学会对自己好一点,不管是做一款早餐,买一个适合的锅还是租个干净的房子,都是一种方式,量力而行。
第83篇、爱情故事我的梦想家太太
也许是出自艺术之家的缘故,妻不但天性浪漫,且极爱做夢,还美其名曰:心中有梦想,日子不荒凉。更有趣的是,她的那些梦想还随时间的推移经常变换,颇有点想一出是一出的小作。
一
22岁那年,我从部队退役后暂在小城里的一所中学当代课老师。而当时比教书匠这个头衔更耀眼夺目的却是我的另一个身份——作家。因为喜欢写作,并时有文字见诸报端,所以在那个巴掌大的小城里,也算是小有名气。我和妻初识便是在一次县里组织的文学活动上。彼时她应该算是我的一个粉丝,能背诵我发表过的好多文章。起始,只是隔三岔五地拿着自己的习作很虔诚地让我修改,每每我也煞有介事地好为人师一把,可后来我慢慢发现她其实是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老师,我现在有一个梦想,你猜是什么?”
“当作家呗!”我脱口而答。
“不对,我想成为你故事里的女——主——角。”她一字一顿地说完,冲我嫣然一笑,随后便转身云一般地飘走了。望着她姗姗而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
彼时她在一家棉纺厂上班,她的父母都曾是小城京剧团的名角。从小耳濡目染,加上自己又因为喜欢阅读而饱经文字的浸润,使原本就亭亭玉立的她更显温润知性,就连表白都如此地温婉可人。我也不由得醉了。
如此郎情妾意,18个月后,我们牵手走进了围城。
新婚之夜,摇曳的烛光下,妻柔情款款地对我说:“老公,我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照进现实啦!”
她嫣然一笑,一如当初说出这个梦想时的模样。
昔日“粉丝”摇身一变成了“偶像”的枕边人,随着身份的变化,妻那个“想成为女主角”的梦,也随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生儿育女柴米油盐地过日子,我以为已成孩他娘的妻,大概不会再那么天真地爱做梦了。可谁知就在我们结婚第四年的那个夏天,她又有了新的梦想。
二
那天,妻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老公,我好想离开这里,去一个有海的城市生活。”
我一怔:这家伙怎么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这正好也是我的心思啊。
彼时,因为没有那一纸相应的文凭,我一直只能代课,眼瞅着转正遥遥无期,便不再想做这种无谓的坚持。妻的单位效益也是日趋直下。
穷则思变,我们两口子所想到的变,居然不谋而合,那就是:树挪死,人挪活。而之所以选择有海的城市,首先我当兵的地方就在海边,几年的与海为邻已让我从骨子里爱上了那种辽远与壮阔。平日里动辄就会在没见过海的妻面前大肆显摆一番,想必也激发了她对海的向往。
年轻就是好,有了想法便立马行动,且义无反顾。就这样我们双双辞职,随后便带着刚满三岁的儿子,意气盎然地来到了这个靠海的城市。
刚来岛城那段日子,尽管之前之于理想与现实间的距离我们也很有一番未雨绸缪,但现实的残酷还是毫不客气地让我们这对异乡人领教了什么叫传说中的“骨感”。
为省钱我们特意在老城区的筒子楼里租了一间老式小屋。房子是西向的,只有朝西的一个小窗,所以岛城的风尽管凉爽,却无法吹进来。尤其到了下午,大片的阳光晒进小屋,蒸笼一般。
没想到窝在那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妻居然一脸幸福地对我说:“老公,我好喜欢这个城市,既来之则安之,我的第二个梦想也算初步实现了!”
说来怪了,一看到她那副没心没肺的穷开心样,我的心里就好像无形地被注入了一股力量。因此尽管现实很“骨感”,可我却并不感到凄凉和无助,更没有那种因为陌生而泛起的孤寂。
那个夏天,为了添置一台电扇,我每天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然后步行六站路去单位上班,下班后再步行回家,目的是节省两块钱的车费。
而妻的省钱妙招则是整整一个夏天不给自己添一件新衣,并从杂志上学会了自己腌制一些小咸菜。她说省下买衣服买菜的钱差不多就够儿子的幼托费了。
妻除了过日子懂得精打细算,收拾家也很有一套。最有创意的当属窗帘,她特意选了一块小树林图案的,还美美地说:“每当夜幕降临,这窗帘一拉,灯光一打,是不是就有了月光下你我徜徉在小树林里的感觉!”
就这样,白天我们各自忙碌,晚上回家我们便各自手捧一杯热茶,静静地坐在“小树林”边,无语自语,不笑而笑。而即便是如此的窘迫,妻的梦也是照做不误。只不过她这次的梦想已经与浪漫无关。
她说:“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半年后能够攒下一笔钱,不用太多,哪怕三千两千也行,然后一存,最起码这个城市的银行里也算有咱这一户了。”
我知道妻想要的是一种安全感,而作为一个男人,我自是责无旁贷。
除了本职工作,我利用双休日的空闲还给一家广告公司做兼职,晚上回家再挑灯夜战搞创作,虽然忙得脚不沾地,可也如愿得到了回报,不但跟客户签单顺利,而且文字也开始慢慢遍地开花。
结果离半年期限还剩20天时,妻的这个小梦想便提前照进了现实。
那个晚上,一向节俭的妻竟然破例大方了一把,于是我们一家三口浩浩荡荡地下了一回馆子。那也是我们来到这个城市大半年,第一次舍得举家在饭店消费。
三
转眼又是三年。就在这三年中,儿子顺利升入了小学,我也离开了原来那家公司,谋到了一份更适合我的工作。妻的工作还是不断变换,干过超市收银员、卖过珠宝、摆过地摊,最后做了一名服装导购,且得心应手。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妻的又一轮梦想也如期而至,而且还升了格。
一天,她郑重其事地跟我商量,说自己这么年轻,不能老给别人打工呀,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
说来巧了,因为文字结缘,我和一位退休的大学教授成了忘年交,而老教授的二女儿正好就是一家品牌服装在这个城市的总代理。
于是,妻这个自己当老板的梦想,毫不费劲地就实现了,店址就选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服装这行,妻果真有些天赋,不到半年,服装店便让她经营得风生水起。
老板梦实现了,紧随其后的就是房子梦。这在这个越来越寸土寸金的城市可绝非易事。好在妻的生意越做越好,我的稿费单子也越来越多起来。可尽管如此,这个梦还是让我们整整等了六年才圆。
拿到新房钥匙的那一刻,妻一下子扑在我的怀里,喜极而泣。
店有了,窝也有了。我想年已不惑的妻这回总该消停消停了吧!不料,竟还是照做不误。
四
就在上个月,妻突然神神秘秘地对我说:“老公,现在咱总算可以松口气了,我好想去你当年当兵的地方看看,做梦都想。”
我立马窃喜不已,这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一个梦吗!既然妻也如此向往,那还犹豫什么?于是赶紧订票,说走就走。
部队所在的地方离青岛还很远,仍需坐火车,只不过飞奔的动车替代了当年的绿皮车,但沿途的风景还是那样熟悉的美丽着。一别经年,当我的双脚又一次踏上那块曾经留下过青春印记的土地,看到当年曾经住过的那座小楼居然还稳稳地立在那里,仿佛冥冥之中就是在等我穿山越水来看它。
静静地站立在小楼旁,我忍不住泪湿双眼……
“老公,这回终于圆梦了吧!”
望着妻一脸诡秘的神情,我终于恍然,原来这才是她此行的真正目的。
我顿生感动,为妻的这番良苦用心。而此刻再回头过往日子里她的所有梦想,逐一梳理后,终于发现那每一个貌似心血来潮的梦之所以都能和我的心思不谋而合,原来都是“蓄谋已久”。
而将这些梦想连接起来则分明就是记录我们婚姻生活的一幅画卷,我知道无论画布上画的是什么,也不管这幅画卷有多长,但画轴却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妻对我以及我们这个家的那份爱。
第84篇、爱情故事若不是因为爱你,我怎会连笑都这么像你
1
去年,临近七夕,跟妈打电话叙家常。妈说:“外婆主动提出,想将老房子后面的小菜地推了,挪出地方起一间小平房。”
我听到挺诧异。小菜地是外公生前伺弄的,2006年外公去世后,舅姨几人也曾极力劝说外婆,是否将小菜地去掉,作一间小房子改善一下老人的居住环境。但那时外婆不舍得,极力不肯。没想到过去10来年了,年过耄耋的外婆突然转性,终愿舍得将外公的小菜地推了去。
我不由得想起那块菜地来。外公之所以要在老屋子的后面开块菜地,是因为外婆说了一句:“现在的蔬菜都是农药打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外公听在心里,第二天就扛着锄头把老房子的后院翻了一遍,种上了丝瓜、大葱、黄瓜等。后来就什么当季种什么,四季的阳光将外公的脸跟身子涂得黝黑,但外婆却能时时吃上新鲜的蔬菜了。
开垦小菜地那天,正好是七夕。
有时候舅舅姨妈们回家,外婆拿出采摘好的菜,想给大家带回去,外公会很生气。他说:“带什么!我种给你们妈吃的,要吃自己去买。”
舅舅姨妈们听到后都是面面相觑,尴尬地说着不要不要,但外婆听到都是乐呵呵的,脸上是最幸福的笑容。
2
外公跟外婆曾是娃娃亲,从小一起长大,他们是大家眼里的青梅竹马。
外公的父辈是地主,后来被分了家,外公一家就得了一间小土屋。
外婆曾经跟我妈说过,那时候啊,好多人劝外婆的爸爸再给外婆寻一门亲。外婆的爸爸也有些犹豫,毕竟外公家一落千丈,女儿嫁过去免不得要受苦。但外婆的态度很坚决,她跟她爸爸说:“不,我就是要嫁给他,吃糠咽菜也要。”
外婆为外公生了一儿五女,在这间小土屋里,外婆跟外公把一家人的艰难日子过了下去。舅舅争气地考到了武汉读大学,成为了一个电器工程师,几个姨妈也努力地奋斗到了城里。每个人都继承了外公的独立自强,吃苦耐劳,而且大家的感情非常好,一家有事,都是聚到一起商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村里家家户户说起外公一家子,都是满满的羡慕。
3
外公不知怎么就突然病倒了。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很少到外公外婆那里去,有天我妈说,外公住院了。
我放学后跑过去,姨妈舅舅都赶过来了,大家围在病房外面的走廊里,舅舅抱着手蹲在地上,几个姨妈脸上凄然的样子,我感觉很不好。
外公得了肺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外公叫我们不要告诉外婆,免得她担心。又跟几个姨妈说,不治了,治不好的,把钱留着,给外婆养老,给小孩上学。
我们不敢忤逆,没有把消息告诉外婆,外婆只是以为外公害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外公把外婆叫进去,轻声细语地忍着痛,故意说:“哎呀,住一天怪贵的,小问题,我们回家去吃点药就好了。”
总是听外公话的外婆却严厉起来:“你这哪是小问题?住好了再回家!”外婆又跟大家说:“我老婆子不要养老的钱,我也不要你们的钱。我把钱花完了,就卖了老房子的地,卖地的钱花完了,我就去种菜,我一定要把他治好。”
但终究是没治好。外公在医院治了一个月,后来医生说,拉回去吧。
外公在小土屋的床上,开始还能忍住痛,每天轻声细语地教外婆,怎么去小菜地里拔草,怎么给猪肉去毛,怎么把锅里的油污去干净。后来,外公疼得忍不住了,半夜里经常哼出声音,外婆就把姨妈舅舅们赶回去,自己把生活用品搬到小屋子里,时时刻刻陪在外公身边。
小菜地里的杂草越长越高了,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但外公却没有像小草一樣,外婆那么努力,他还是一天一天委顿下去。外公葬在屋后面,那几亩田的田埂上,用水泥修了一个小小的坟堆。
4
外婆伤心过度,但儿女还在。她似乎一直记得外公的话,慢慢地从悲痛里把自己拔出来。
菜地里的蔬菜,外婆开始仔细地伺弄。西红柿、黄瓜、小白菜是种得最多的。所以我至今买菜,只要有西红柿黄瓜,我一定要买上一些。
到了七夕这天,舅舅从武汉回来,请了几个还在村里的叔伯,大家一起出力,把小菜地推掉了,前面的小杂物间也推掉了,又花了几万块钱,在原来的地上,起了一层红瓦的小平房。
外婆一定要选在七夕这天推掉小菜地,她说,这天外公记得,他肯定会看到的,不然以后他会怪她的。我知道,外婆推掉了对外公的思念,把它收拾起来,深深地埋在了心里。
进新屋那天,外婆眉开眼笑地,乐呵呵地坐在门口,我忽然有一下子失神,外婆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外公蹲在门口抽烟时得意地笑。
我的眼泪一下流了下来。若不是因为爱你,我怎么会连笑也这么像你。
第85篇、爱情故事没有然后的爱情
有人说,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懂爱情。其实,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不懂得怎样恋爱。也许在不经意间,爱情就这样溜了过去。
1。某女当年约会我,悄悄和我说:谁谁谁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呢,真过分。我说:是啊,咱身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然后,没有然后了。
2。大四的时候,我打算给外甥女买个礼物。逛街时正好遇到班里一个妹妹,她自告奋勇说要帮我挑礼物,于是我们边逛边聊天。她问我,男生是不是很在意女孩脸上长痘痘。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她左边脸上有几个痘痘。我就说:“没什么啊,我可以走在你的右边。”然后,没有然后了。
3。我曾经喜欢一个女生好久,但一直不敢表白。有一天,那个女生对我说:“我同学说,看得出你很喜欢我。”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地说:“啊?抱歉啊,我以后会注意不让人误会了。”就这样,没有然后了。
4。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师妹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约在明天早上图书馆门口见。第二天到图书馆门口,没见到她说的女朋友,只见到穿了一身新衣服的师妹。我大呼上当,扬长而去,等回味过来时已经晚了……
5。有一次和喜欢的女同学一起参加完培训出来,我说一起吃饭,她说还是一起去爬山吧。当时是冬天,我们爬到山顶的时候才五点,但天已经黑了。她说眼镜度数不够,天黑看不见,让我拉她一下。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拉着她的袖子下山了。然后,没有然后了。
6。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舍友,他在大四那年,由于一直在一个固定的教室上自习,于是注意到一个也一直在那个教室上自习的女孩。而且很巧的是,那个女孩每次都坐在他前面。他越来越喜欢她,但是,内向的他却不敢有任何举动,只是每晚默默注视她的背影。大四第二学期,已经不用上自习了,但为了心爱的女孩,他依然每天去教室。当他把秘密告诉我们后,宿舍的6个哥们一致决定帮他走出第一步。
那天晚上,7个人一起去了教室。可是,无论我们怎么鼓励,他就是没有勇气走出关键的那一步。我们无奈地说:“看来我们也帮不了你了,自己努力吧。”回到宿舍,他彻夜难眠,痛定思痛,决定第二天无论如何也要向他心爱的姑娘表白。
第二天晚上,他如期见到了她。经过了心潮澎湃、如坐针毡等等过程,内心的两个小人儿激烈大战了1800回合,最后,浪漫的骑士胜利了。
他递给姑娘一张字条:“你好!我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姑娘,我能和你做个朋友吗?”
女孩看完字条,开始收拾书本,完毕,站起来转身问他:“我要走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接下来,他说了一句也许是他一生中说过的最经典的话:“你先走吧,我还有几页书没看完。”
该生如今已上研三,仍无爱之体验。
第86篇、爱情故事婚姻要账目清晰,更要界限明确
我和丈夫婚后跟公婆一起住。丈夫工资从不交给我,有一次,还闹着让我把工资卡交给他,花钱也必须经过他同意,我没理他。我的性格比较软,胆小怕事,为了息事宁人,就一直不断给他钱。结果他变本加厉,要钱的态度越来越恶劣,不给他就辱骂说狠话,我实在受不了。我爸妈知道后也气得不行。他們说,实在不行就离婚,孩子归男方,我回老家。我该怎么办呢?
这封来信,貌似是夫妻矛盾,其实是一个大城市的土著家庭,对外地媳妇的各种限制。
这段婚姻中,最难的不是经济问题,而是界限问题与归因问题。你之所以痛苦,在于你们与公婆住在一起,男方一直觉得你在占便宜,却从未看到你的生育成本、为家庭付出劳动的成本、耽误事业的成本。双方都觉得自己亏了,又不愿意赤裸裸去讲,于是就变成了情绪折磨与语言暴力。你自己也有责任,当下的局面是由你一开始的被动造成的。女孩如果从小被打压,自卑,胆小怕事,息事宁人,又对现实世界懵懵懂懂,那么进入婚姻后,万一遇人不淑就会“被动挨打”,毫无招架之力。
所谓好丈夫,心里的账目清晰,把媳妇的青春、健康、生育成本看在眼里,从不无视她的付出。所谓好媳妇,是懂得立界限,而不是一味忍让等到某天撑不住了全线崩溃。一家人过日子,跟经营家族企业差不多。只有清清楚楚表达需求,量化付出,才有平衡点与公平性可言。
夫妻财务共享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男方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尊重妻子的付出。这种“锱铢必较,讲出来都难为情”的问题,在婚前讨论最有主动权,婆家娘家聚在一起讨论,白纸黑字写下来,总好过稀里糊涂结婚后,因为没有理性算过账,双方心存不满。
如果你态度强硬起来,他说不定就会妥协,比如夫妻搬出去租房子,至少从AA制开始对家庭财务进行重组。如果他不肯停止对你的经济索取,那么果断结束这种关系是最好的止损方式。
如果你一直对一个人付出,一开始对方可能会感恩,但时间长了,会觉得理所当然。如果哪天你付出少了,对方还会因此而怨恨你。你对丈夫一直进行经济上的供应,到最后反倒成了伤害自己的利刃,所以,对一个人好要有限度,爱是双向付出的,当付出长期得不到回报,这种关系就需要停下来反思。爱人的前提更要爱己。
人可以善良,但是也要有自己的底线。否则,你的忍让,会换来得寸进尺;你的包容,会换来肆无忌惮。
第87篇、爱情故事不能向爱人借的能力
有了爱情就有了幸福?差太远了!想要幸福就要拥有很多能力,而这些能力,是不能从一个爱你的男人身上借到的。
微博上每天充斥着各种貌似哲理的心灵鸡汤,多以谈感情为主,今天看到图文并茂的一条:
“遇到对的人是什么感觉呢?就是感觉那个人不会走。你怎么吵,怎么发脾气,怎么撒娇,怎么耍赖,都知道他不会走。你的心知道:他就是不会走。你放心地去爱,去拥有,去简单,去快乐。”
哦,天,这就是“对的人”?明白了,原来“对的人”就是你爸你妈。被如此对待还不会走的,只有你爸你妈了。仔细品读上述文字,你会发现它所描述的女人心中对爱情的期待无非是无条件的爱,可以任性耍赖不讲理,而她所期待的男人,不就是个宽容备至、毫无原则溺爱女儿的父亲吗?
中国女人多公主病,老大不小了还一种小女人心态,常把“小鸟依人”挂在嘴边。我曾经在给单身女性的讲座中问她们想要什么样的男人,让她们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结果贴了一大面墙,她们想要的男人几乎就是个十项全能的超人:导师+领路人+钱包+职业规划师+朋友+厨师+电工+木匠+装修工+设计师+性学家+妇科医生+心理医生+除虫专家+倾诉对象+爱干净+健康+热心+细心+勇敢+聪明+有趣+温柔+强壮+善解人意+有能力+真诚呵护+有同情心+爱逛街+诚实+富有+不看其他女孩+多关心她+少索取……一句话,什么都要比我好。
热恋的时候,情人们的口头禅常常是“他/她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我们合二为一,非常互补”。
其实,需要反省检视的正是“合二为一”,比如,结婚前,女方觉得男方成熟自信,果断霸气,虽然觉得他太强了,对她的意见不太重视,可是他们彼此相爱,她非常需要他的超能力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然而,结婚后,妻子开始感觉被牵着鼻子走,丈夫原来最吸引她的特质这时成了她的噩梦。
很多中国女人把婚姻视作第二次投胎,她们结婚,是出于内在的软弱,为了补足自身的缺乏。殊不知,婚姻是两个成年人所缔结的盟约,只要任何一方成熟度不够,都将损害日后“合二为一”的可能性。
常听夫妻说“我们两个人真是互补”。互补,是指双方把不同的才能、经验和资源带入婚姻中,形成共同协力的关系,而不是两个“残疾”人的结合。如果女人没了丈夫,就不能在社会上谋生,那她等于嫁了张长期饭票;如果男人少了老婆就不能生活自理,那他无非是娶了个保姆。
美国心理学家列了张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能力:
◎安身立命的能力
◎与人分享内在的感觉,向人显露自己弱点的能力
◎果断决策的能力
◎能够说No而不怕失去对方的爱的能力
◎采取主动的驱动力
◎基本组织能力
◎自主思考并能清楚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
◎有心灵生活的能力
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这些做人的基本能力,这是无法向对方“借用”的,多少婚姻破碎,都因一方依赖对方提供幸福感、安全感和完整的感觉。婚姻的合二为一中也依然有“你是你,我是我”,幸福婚姻就是两个人在婚姻中过好单身生活。
第88篇、爱情故事男人也需要空间
男女两性,既有相同的智慧,又有不同的体格;既有相同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有不同的对世间万物的感悟。只有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才能和谐相处。
在很多家庭尤其是城市家庭中,两代人甚至三代、四代人同处一室的现象并不鲜见。主卧室通常是妻子的天下,次卧是老人或孩子的,更不适合丈夫在里面独处;客厅是公共场所,是家人吃饭、接待客人的地方,男人可以在这儿抽支烟、喘口气或看会儿电视新闻,但说到底,他们在这里的存在感也不强。
女人无论在卧室、厨房、洗手间或客厅都游刃有余,因为家中的处处,都有她忙不完的活计。男人见妻子做家务,难免会觉得自己有点碍手碍脚。有的男人会主动帮妻子干活儿,但妻子未必領情,因为她习惯了自己大包大揽,有的男人则笨手笨脚把活儿干“砸”了,更会招致妻子的嫌弃甚至责骂。如此一来,男人更觉得家里不需要他了。
一位苦闷的丈夫说,他所有的东西—书籍、工具、资料、照片全都被妻子胡乱塞在大纸箱子里,衣服被放在女儿专属衣橱的最底层;裤衩、背心混在妻子的袜子堆里。他好不容易在阳台一角给自己弄了个小仓库,但不到一周就被妻子的鞋子霸占了。在他家,大卧室是妻子的,她在那里化妆、换衣服、打电话、看书、看电影;小卧室是女儿的,她更喜欢邀请妈妈进去;书房则是老父亲的天地……“房子是我买的,但我却活得像个寄人篱下的外人,晚上才回来过夜的房客。我该往哪里去?”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很多家庭都普遍存在,但让人惊讶的是,很多人不以为意。就像这位男人的妻子,得知丈夫有这样的苦闷后,反而还说丈夫矫情。但这样的男人真的是矫情吗?他每天都顶着“必须成功”的压力去上班,在他的工作空间里,需要独自应对压力并承担责任,如果回到家还没有一个空间让他暂时放松、歇息,原本就紧绷的神经可能会断掉,家对他的吸引力当然也就越来越小了。
聪明的妻子一定会在家里给丈夫留个小小的空间,让他暂时歇息和放松。当然,这里的“空间”不仅仅指物理空间,理解、倾听和接纳丈夫需要独处一会儿这个事实,其实也是在给男人空间。当然,不光是男人,女人也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有属于自己的一小片“隐私”天地。
现代婚姻中的夫妻关系好像是两个交叉又不会重合的圆。交叉部分是夫妻共同的生活空间,两人在这里尽享温馨和甜蜜,同时也在这里争吵、妥协并和解;不交叉的部分则是各自的独有“天地”,两个人各自展现出男性和女性不同的色彩、千差万别的个性特征,甚至是保守着各自不愿对他人开放的“禁区”。在丈夫和妻子各自独有的“空间”里,容不得对方过多打扰和干涉,这也正是婚姻文明与进步的鲜明特征。
丈夫和妻子在各自独享的空间里耕耘、收获并以此充实自己的内心世界,其实也丰富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存。君不见,正是那些毫无距离、完全没有自己空间的夫妻才更容易产生矛盾冲突,最终导致分道扬镳。因为这种时候,一方乃至双方可能视婚姻为枷锁,寻求解脱与向往自由的念头也就会油然而生。“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家里的世界很无奈”,正是那些缺少独立空间的男人的真实心理写照。
如今,很多男女不愿走进婚姻的围城,视婚姻为爱情的坟墓,他们畏惧结婚,渴望逃离家庭,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各自没有空间,在互相监视、控制的生活里当然会相看两厌。但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在婚后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婚姻便不再是戒备森严的“围城”。
第89篇、爱情故事嗨,我叫约翰
玛格丽特从小生活在巴洛可市的乌兹堡,这是全德国最美的小镇,而她的姐姐菲姬是小镇上最美丽的女孩。姐姐有着曼妙的身姿,会说话的大眼睛,性感的双唇,而玛格丽特却像父亲一样,天生是笨笨的身材和木讷的眼神。在姐姐身边,玛格丽特感到自己像只丑小鸭。
然而,玛格丽特有着一颗敏感善良的心,她喜欢看人们在罗曼蒂克大道上悠闲地漫步,喜欢在郊外的农场里亲吻微微绽放的紫色薰衣草。最让她最开心的是躺在花园的草丛里,想着那个每天早上骑车经过她家门前的英俊男孩。
每天清晨,男孩都会骑着一辆山地车像风一样经过,有时候他快乐地吹口哨,有时候对着她微笑,这些足够让玛格丽特的心怦怦直跳。他叫什么名字? 是附近学校的学生吗?每天,玛格丽特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猜测关于男孩的一切,并在脑海中幻想和他交谈的场景。她是个自卑又害羞的女孩,不像姐姐那样会快乐地大笑,热情地迎接男孩的目光。她只有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才敢卑微地、甜蜜地幻想。
五月的一个星期一,玛格丽特照常在家门口等着心爱的男孩,可他并没有出现。玛格丽特微微失望,期待着第二天的见面。可是5天过去了,男孩仍然没有出现。玛格丽特在心里责怪着自己:都怪自己胆子太小,如果下一次见到男孩,一定要主动跟他说话。
在懊恼和期盼中,玛格丽特终于熬到了下个星期一。她精心装扮自己,穿上了最漂亮的粉红色长裙,还偷偷抹了一点姐姐的绿茶香水。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玛格丽特的祷告,男孩终于出现了。玛格丽特屏住呼吸,将眼神迎向男孩。突然,让她脸红心跳的奇迹出现了——男孩停下了车,向她走来。一时间,玛格丽特紧张得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嗨,我叫约翰。”男孩主动伸出手。玛格丽特轻轻地、颤抖地伸出手,两只手触碰的一瞬间,她感到眩晕。“我叫玛格丽特。”她用蚊子一样微弱的声音介绍自己。
“你可不可以帮我将这封信交给你姐姐?”约翰从怀里拿出粉红色的信封,上面有玫瑰花的图案,还有一个小蝴蝶结。玛格丽特顿时明白了,这一定是写给姐姐的情书。她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下子从希望的顶峰跌到了谷底,但她还是强挤出笑容对男孩说:“没问题。”
约翰开心地转身离开了,玛格丽特忧伤地看着他的背影。约翰忽然回过头:“你身上的香水味道很好闻。”他还俏皮地对她眨了一下眼睛。玛格丽特的心情又欢喜起来,至少,他注意到了她身上的香味。
玛格丽特还记得,在收到约翰情书的那个傍晚,姐姐就把这封情书放到了她收藏着100多封情书的抽屉里,从未打开看过。后来,玛格丽特家从小镇的东边搬到了市集边上,她与约翰再也没有见过面。
又是一年的秋天。姐姐出嫁的那个早上,玛格丽特帮姐姐整理衣物,在一叠厚厚的书信里,她找出了那封曾经让自己失落的情书。粉色的信笺还未褪色,里面是一个男生的字体:“亲爱的菲姬,我是你隔壁班的里昂。每次在学校里都不敢面对你美丽的眼睛,可是我仍然深深地爱上了你……最后顺带说一句,帮我送信的约翰喜欢你的妹妹。如果你们姐妹俩愿意,明天晚上7点就在旧缅因桥下见面吧。”
玛格丽特的心微微疼痛起来,她落下了泪水,为轻易丢失的爱情。伤心的玛格丽特不由自主地走到了旧缅因桥下,一切都在改变,小镇也在变,可她还是那个自卑而平凡的女孩。今天,她没有擦任何香水,即使擦了世界上最奇妙的香水又能怎样呢,她的约翰再也找不到了。
忽然,一个声音仿佛从遥远而又近在咫尺的地方传来:“嗨!”玛格丽特一回头,看到了一张刻在她心里的笑脸。一切是这么不可思议,顺着旧缅因桥下波光粼粼的河水,玛格丽特看到了昔日心爱的男孩缓缓地向她走来。玛格丽特屏住呼吸,再次听到了他的声音:“是你吗?玛格丽特,你还是那么可爱。”
这些年,约翰每次回到小镇,都会到旧缅因桥边走走,没想到竟然和玛格丽特相遇了。牵着约翰的手,玛格丽特明白了,香水其实是无关爱情的,只有自信的女孩才能体会到真爱的味道。
第90篇、爱情故事最浪漫的话
他和她结婚还不到一年,然而,他俩的生活却没有一点新婚的浪漫。
刚结婚一个月的时候,他俩便收拾起行李,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里打工。可是,他俩只有初中文凭,再加上人生地不熟,找了好些日子也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他们身上带的钱,眼看就要花光了,于是,他俩经过一番商量,决定也像其他老乡一样,到街市上收购废品。
每天,他俩天不亮就出门,很晚才回来。他俩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每个月,他俩都要将微薄的收入分成4份,一份支付每月300元的房租,一份作为生活的费用,还有两份寄给老家双方的父母。
她怀孕之后,行动渐渐不方便了,他便独自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一天到晚,他顾不得喘歇,他必须多攒下一分钱。因为,他希望妻子在分娩的时候,能够住进医院的产房。只有这样,他的心里才会感到踏实。当然,那需要一笔对他们来说数目不小的住院费,他必须为此努力。
中午在外面,他自己从不舍得多花一分钱,每顿饭都是两个馒头,外加几块从老家捎带来的咸菜疙瘩。可是,在回来的时候,他总是不忘买两元钱的肉或杂鱼,这是为妻子补充营养的。有时候,他还会给她买一串糖球,或者像那些时尚的城市女孩一样,挤到摊前为她买一串油炸臭豆腐。
回来后,她做饭,他则忙着将收购的废品归类。
在吃饭时,对碟子里的那一点点鱼或肉丝,他总是不忍下箸。她逼他吃,他就说:“我中午在外面吃过了,买了一条炸鱼,对肉腥有些腻了。你应该多吃一点,为了咱快要降生的孩子。”
她的鼻子就酸酸的,一边咽着眼泪一边吃。是啊,为了肚中的孩子,她必须听他的话。那段日子,他在外面淋了雨,连续发了几天高烧。他原本黑瘦的身躯又瘦下一圈,然而,他仍不肯歇息一天。
那一天傍晚,他在经过一个海鲜市场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两条拳头大小被人丢弃的小鱼。看上去,那两条小鱼还很新鲜,他便捡了回来。
晚上,她将那两条小鱼做出一碗鱼汤。她不舍得喝一口,却逼着他说:“你感冒这么久了,身子太虚弱。为了我和咱们的孩子,你必须把这碗鱼汤喝了。”
她的口气不容拒绝。
这一次,他很听话。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鱼了。他感觉今晚的鱼汤格外鲜美,不自觉便将那一碗鱼汤喝个底朝天。
她才舒心地笑了。
夜里,他感到腹疼如绞。他想去厕所,却一头栽倒在地上。
她惊慌失措地出去喊人,在几个老乡的帮助下,将他送入附近的医院。经过抢救,他苏醒了过来。他惊异地发现自己竟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着液。
他费力地问她:“我这是怎么了?”
她眼圈通红地坐在他的旁边,啜泣不语。
医生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摇了摇头说:“你们这些乡下人胆子可真大,剧毒的河豚都敢自己做着吃。倘若再晚来一小时,你就没命了。”
他听了之后,呆愣了许久。蓦然,他醒悟过来,紧紧抓住她的手,心有余悸地说,“幸亏鱼汤都被我喝了,如果你吃了,咱们的孩子就……”
他不敢往下说了。
她扑到他的身上,身子因为惊惧而颤抖着。她再一次哭出声,紧紧地抱住他,惟恐一失手。他会从这个世上消失掉。
他见她恐惧成这个样子,却轻松地笑了,然后安慰她说:“我们虽然生活得不容易,但是我们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幸运的一对,因为连毒药都毒不死我们的爱情。”
这是她至今听他说过的,最浪漫的一句话。
第91篇、爱情故事感动一生:盲人夫妇
这是个令我感动一生的故事。
三年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被列入了下岗人员的名单。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一下子失去了工作,家中的生活仅靠丈夫一人的工资支撑,困窘而拮据的生活让我的心情郁闷极了。后来,靠朋友的帮助,我倾其所有在小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开了个小小的日用杂货店。杂货店开业之后,营业额总是上不去,一天的收入扣除费用后,所剩无几。生意的不顺心,再加上生活的艰辛与沉重,使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那年冬天一个下雪的早晨,我一大早打开店门开始营业。大概是因为下雪,这天来买东西的人很少,而我也乐得清闲。因为在家时跟丈夫吵架,所以我的心情很差,自顾自坐在柜台后面忧郁地想着心事,对进来的每一个顾客都是爱理不理的态度。
快到中午的时候,进来了一男一女两个盲人,大约三十出头,男人拄着一根探路棍,牵着女人。他们两人都穿着破旧而单薄的衣服,寒冷使他们浑身发抖。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满是泥水的脚上竟然没有穿袜子,那缩在破旧的鞋子里的脚面已经冻得变成了青紫色。从他们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他们是两个在城市流浪的可怜人。
当我问他们需要什么时,男人牵着女人摸索着移到柜台前说:“小姐,我们想买两双棉袜,请拿给我们好吗?我们有钱。”说完,就将手伸进了破棉袄里掏出了一把零钱。我数了数这些油腻腻的零钞,对他们说,这点钱只够买一双。我的话,让这个男人有点为难。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伸手拉了拉他的衣角,说:“他爸,你腿脚不好,要不咱给你买一双算了,我就不要了。”那男人怪她:“说什么话,我是个男人,冷点没关系,我看还是给你买一双吧。”女人正要推让,那男人将手一挥,说:“就这么定了,不要再说了。”又对我说:“小姐,麻烦给拿一双颜色好看一点的。”
我给他们拿了一双绿色的袜子,那男人用手抚摸着说:“手感还不错,肯定质量好,小姐,这双是什么颜色的?”当我告诉他是绿色的时,他摇了摇头:“还是拿红色的吧,我老婆穿红色的好看。”他的话,让我感到有点好笑,两个人都是瞎子,还讲究什么好不好看!然而,当我将目光投向男人身边的女人时,看到的却是令自己感动一生的一幕:这个紧紧地牵着丈夫衣角的女人,将那双男人刚刚递给她的红棉袜在自己的脸上贴了又贴,而她那张刚进来时还因为寒冷冻得青紫的脸庞,竟然在瞬间泛起了红晕,再看她那双浑浊而茫然的眸子里,却是掩不住的欢喜与幸福。
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了女人的幸福,他蹲下身子,将女人脚上那双沾满泥水的鞋子脱下来,用自己破旧的衣角擦干净了女人的脚,慢慢地给她穿上了那双红棉袜,并拿起女人满是泥水的鞋子在地上磕掉了沾在上面的泥水,小心翼翼地穿在了她的脚上。然后,他站起来,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摸索着用手理了理女人被风吹乱的头发,仔细地给她系好围巾,说:“这下好了,你的脚不冷了,咱们快走吧,晚了恐怕路更难走。”女人听后柔顺地点了点头,任由男人牵着走了出去。
听着他们渐行渐远的探路棍的“笃笃”声,我愣在柜台旁半晌没回过神来。这对盲夫妇的行为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使我对所谓的爱情有了更深的领悟。原来真正的爱情与贫富无关,只要心中有爱,苦日子里也会有无尽的甜蜜。爱一个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包括贫穷与困窘。比起他们我很惭愧,我的日子不知要好过他们多少倍,但我却不知道珍惜,不知道体贴自己所爱的人,老是嫌他穷,老是强求他做不愿做的事情,相比之下,那对盲人夫妇的境界比我要高出许多。
之后的日子,醒悟过来的我在与命运抗争中努力改变着自己。转眼间三年过去了,当我在婚姻的美满和生活的幸福中体味着快乐与甜蜜时,我会常常带着感恩的心想起那对盲人夫妇,在想起他们的同时,默默地为他们祝福。
第92篇、爱情故事直击80后爱情: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我们在夸大80后代际特征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应该从生命历程这一视角去观察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这代人,他们最典型的特征是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后,从小成长就没有物质匮乏的担忧,所以,我们把他们称为“经济繁荣的一代”。
成长于经济繁荣一代的80后在对待爱情方面与70后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他们对金钱并不太看重,反而追求内在之物。在影响爱情的各种因素中,性格、长相和学历排在了前三位,70后所注重的家庭背景和经济条件都被他们排在了后面。
即使是最看重的性格因素,也只占了不到50%,多元化的因素在80后的爱情中起着主导作用。过去,人们对80后的爱情有很多片面理解,觉得这代人更实际,比如“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其实,这种感情观不是主流,罗曼蒂克的爱情并没有远去——
缘分中的爱情
平泳佳不英俊,却有着洋洋得意的神态。他向我解释说,他在整个高中时期都是这种神态。那时候他办了一个网站,在学校里他有专门的办公室,是上海不少报纸上争相报道的最年轻的CEO,17岁,就是全校知名的人物。这种心态使得毕业照上的他也与众不同,别人都是穿着整齐的校服,只有他穿着普通衣服,占据了校长旁边的有利位置。
他的妻子许瑜洁,是他的高中同学,可是像妻子这种相貌平平的小女生,当时与他完全没有交集。
两人相识多年之后才发现,人生真是有缘分这回事。只有在一定阶段,一定场合的相遇,才可能发展成爱情。他们就读的幼儿园相隔不远,她经常去他所在的幼儿园玩耍;他们的父母在同一单位工作过,彼此是熟人;他们两家的房子相隔不远,两人每天走相同的道路;他们的单位也相隔不远,甚至两人天天坐同一班公交车上下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几米漫画中《向左走向右走》的故事,两个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年轻人近在咫尺,彼此却直到陷入突如其来的地震中时,才终于有机会在一起。平泳佳说他和妻子都有这种感觉,是缘分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所以他们的心愿就是,一定在有生之年拍一部故事片,把他们的爱情故事好好地演绎一遍。
“为什么我们以前就一直没有遇见?”两人一起发问。和许瑜洁聊天,平泳佳说自己有两种感受:一是彼此之间的相通,比如他说到某个高中老师,许瑜洁能立刻接上;而另外一种感觉,则是害怕。“是上天让我们在一起的吧?”平泳佳说自己谈过多次恋爱,可是从来没有这种天注定的感觉。两人生日只差5天,这点也让他们兴奋不已。也许外人看来这不过是凑巧,可是他俩却认为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平泳佳掏出一个模型,一个玻璃盒中罩着的,是一辆上海街头常见的公交车小翻模,与众不同的是,这辆公交车模型上贴着两人的结婚照片,还有种种爱的誓言。原来这是结婚那天他们所租用的986路公交车的微缩版,所贴的结婚照片,则是他们打印出来的。“打印了两套,大的贴在真公交车上,小的贴在模型上。”他们觉得,他俩一定是那天上海最拉风的新郎和新娘,车身上贴着他俩的巨照,所有的朋友都坐在公交车上和他们一起行进在这辆车常走的路线上,路边行人都好奇地看着这辆奇怪的花车。
因此,与一般人比,平泳佳和许瑜洁更享受他们的爱情。“命运把我们拴在了一起。”平泳佳说,他把和妻子在一起的每一天过得格外认真,不太会争吵。
两人出门去玩总带上三角架,这样就能记录下生活中所有细节,包括买结婚戒指时营业员的名称和享受某顿大餐时厨师的名字,然后每天回家整理这些材料,到年底做一本精致的书,每年出一本。这个“和你在一起”系列已经出到第三本,读者是自己的妻子。这三本书,每张照片都经过精心修饰,一本有几百个页码。只有享受爱情的人,才会不分昼夜地在那里忙着这些琐事吧。除了出书,两人还在朋友帮助下拍摄了一部4分半钟的MV,是《向左走向右走》的翻版,表现两个人一直素不相识,突然认识后的幸福感。
世俗事务似乎在平泳佳的爱情故事中没有出现:比如房子,比如双方家长的态度,比如结婚的费用。平泳佳说,因为双方住在一个小区,父母又认识,家庭经济状况相差无几,典型的门当户对,父母非常愿意双方的结合。他和许瑜洁都有父母买给他们的房子,他们也就住了,这也是他们这代人很普遍的状况。
流浪中的爱情
其实,80后在对待家庭问题上有时会呈现出两个极端,一个是与家庭联系极其紧密;一个则是和家庭相当疏远。刘一青就是后者。
这家隐藏于上海街巷的小酒吧是刘一青经常喝酒的地方,她和老公菲力克斯也相识于酒吧。在这个城市各个隐秘的角落喝酒,是她的爱好。作为自由摄影师,这些年,刘一青一直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她的婚姻也一反常态:丈夫是德国人,典型的“浪子”类型,每隔两年就换一个国家生活,即使是在上海两人也是租房住。丈夫现在已经去了爱尔兰,他所拥有的物品都装在一个箱子里。在传统的父母看来,这太不稳定了,不会是持久的婚姻。“由于我从上大学开始就向父母灌输我要过独立生活的想法,这么多年下来,他们已经能接受我的一切决定了。”
刘一青说,大学毕业后,她就不断打破父母希望自己循规蹈矩的意愿。她的工作都是以自己的兴趣为准,有钱的时候,她就迅速放弃工作,拍自己喜欢的、那些不可能在杂志上发表的、也没有什么商业用途的照片;没钱了,她会再次找个工作随便做一段时间。她喜欢和一大群朋友一起玩,长期以来,也有适合她的男孩出现,可是,刘一青说,她很“寒”两个人在一起的状态,只要是只有两个人,她就很尴尬,没话可说。哪怕要试着交往,她也会叫上一堆人在一起。事实上,这也是80后爱情的一个特征。
菲力克斯,16岁就开始独立生活,他比刘一青小几岁,不过对人世的态度要比她坚硬多了。“我最佩服他的地方,是他所有的物品都在一个箱子里,两件衬衫,一条裤子,一件羽绒服,包括电脑和几个小物件。”刘一青说自己第一次看见菲力克斯的箱子,就被感动了,“人需要的东西实际上并不多”。
在来上海前,菲力克斯在东南亚一带流浪,做DJ,也做软件工程师,那段时间来上海也仅仅是为了休息。因为身体不舒服,他不愿意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就选择在酒吧喝酒。刘一青说她那天见到菲力克斯的第一眼,就被他身上那种哀伤气质吸引了。
在认识了刘一青后,菲力克斯就到上海工作了。他依旧做软件设计,刘一青注意到,虽然随身物品甚为简单,但是菲力克斯并非不重视生活。他对饮食特别在意,所有吃的东西都从越南的有机农庄快递到上海,包括新鲜肉和蔬菜。这种对生活细节的重视,也让刘一青迷恋,她发现了与自己的生活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活。
刘一青说她喜欢这种流浪的感觉,她不久后也随他去了爱尔兰。“他教我如何放下外物,你看他是DJ,在上海的时候,唱片和DVD堆得满屋子都是。可是一旦离开,这些东西全部送给朋友,一点儿也不留恋,这种随时随地能够离开自己附属物的态度,很让我迷恋。”
很多人把刘一青的这种选择视为不成熟。而事实上,整个世界的青春期都在延长,现在45岁的人都被视为青年,中国的80后和西方青年的选择越来越同质化,他们都不太看重金钱,而是更看重爱情和家庭在人生中的重要性。
遥远中的爱情
和爱人一起浪迹天涯,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不切实际。不过,更不切实际的爱情不是一起流浪,而是距离遥远地相爱。
蔺瑶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这两年一直保持着业绩领先的位置。她此前是一名图书编辑,由于母亲要退休了,为了保证客户资源不流失,她被母亲要求进入这个新行业。不过,蔺瑶一点也不排斥自己的新工作,她觉得做证券可以迅速地掌握大量社会知识,而且收入要比图书编辑丰厚,在这一点上,她很现实。
第93篇、爱情故事十方:一切从图书馆开始
惭愧,我很抠门,喜欢看书,但却不想多花钱,所以尤其热爱图书馆。读大学那会儿,只有三件事情能让我早起,一是食堂供应限量葱油饼,二是八点有课且教授点名,三是到图书馆占位。
学校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去晚了肯定没有一个地方可供你舒舒服服坐着,当然,你也可以厚着脸皮去坐别人的位儿,不过那是很考验心理素质的,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走过来用飞眉咧嘴的动作提醒你:“嘿!哥们儿,这位子我先占下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在图书馆里是绝对不管用的,许多萝卜其实并不在坑的周围,却仍占着坑位,致使总有另一些萝卜没有坑。
除了供我抄袭论文的专业书籍外,我最常看的是带劲的八卦杂志、恐怖的推理小说、纠结的言情故事和都是图片的旅游指南,另外还喜欢看那些来图书馆的人。这是个忙碌的场所,有的男人来这里不看书,只是忙着同他的女人讲悄悄话,只见两颗头叽叽说一阵,然后咕咕笑,心照不宣互看,瞳孔互相映照,眼瞧着想亲个嘴,又悬崖勒马,然后再叽叽说一阵,咕咕笑;有的人则抱着电话不停说,仿佛电话里有一整个好世界;还有的人来图书馆就是无所事事地睡觉和发呆,这我倒是很能理解,将脸埋在书里打瞌睡是最舒服不过的事情了,尤其是冬天,更是如此,暖气懒洋洋地熏在头发末梢,窗外草坪上时不时有人大声唱歌,趴在桌子上,阳光照在头顶,看不见唱歌的人,那种半梦半醒似像非像的感觉很像一首诗,没有名字。
第一次正儿八经写小说也是在图书馆,大约是本科一年级的时候吧,很平常很寡淡的一天,之前似乎在看一本推理小说,看着看着,突然,就在心里有了一个故事,奇特的是,这个故事和推理、杀人或是肢解什么的完全无关,反而是很烂俗的言情桥段——关于少数民族部落男女青年的爱恨纠缠(可能是因为当时图书馆正好新进了一批少数民族民俗的书):先是闷骚的心理活动,然后一个劲儿地展开伤春悲秋的对话,接着大反对大抗争大高潮,最后以主角先后殉情告终。我记得很清楚,写故事时那种自以为天降奇才的错觉,以及故事写完后自我欣赏时的那种自鸣得意,这个故事后来被登载在了班刊上,并不是因为它有多好,而是中文系的传统,每个班级搞一个刊物,每个人都得往上面投稿填内容,无所谓水平高低,政治任务而已,没有读者,没有跟帖,没有长评,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却让我慢慢养成了习惯,跑到图书馆看书,无论好看不好看的,只要触动神经想到一个故事,便忙忙写下来,如此这般,直到七年后毕业,写故事的毛病还间歇性发作,图书馆却已遥远。
第94篇、爱情故事新一天的地铁很拥挤
他感觉到人群在流动,一切仿佛都变得很慢,耳朵听不到任何的东西。
郭敖:男,1988年生于河南周口,英文名AoKuo,毕业于传媒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栏作家、编剧、新媒体导演。
出版作品《那一年,我们18岁》《混世》《北纬已北》《暮雪光年》《写给未来恋人的情书》等,剧本《后青春期的诗》等。
{Part 1}
哗啦啦的雨滴声拍打着玻璃,风吹过电线的声音响了一夜。苏慕城讨厌这该死的雨季,一股发霉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他来北京七个月,女友谈了七年。
她叫KIKI,出差的第二个礼拜。他准备了一份礼物给她,一个1∶1的仿制范思哲包包,他等她回来,精心筹备了整个惊喜,他甚至幻想了她喜悦的表情。
那天他们通电话到很晚,加上房顶一直在漏水,他觉得她心情一定不好,因为这栋房子漏水的时候,就像有人在哭。
雨后地上的积水还没有干,积水里飞驰而过一辆城铁的掠影,水中的天空很蓝,一只脚踏在积水上模糊成一团,川流不息的人流交叉而过,平行的几根电线把街道切割成豆腐块,镜头移动推进地铁旁的一个小区阁楼里,穿越锈迹斑驳的窗子,苏慕城以一个“九”的形状躺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个扫把,桌子上的闹钟响起,他伸手摸着闹钟扔出窗外,楼下传出一只狗凄惨的叫声。
卫生间里的门没有关,苏慕城穿着一个白色的四角裤站在卫生间里撒尿,马桶抽水的声音,拿起身边的牙刷,挤空的牙膏冒出几个泡泡,他用嘴吸吮了一下,漱口,扔进垃圾箱里,然后在脸上涂满了剃须膏的泡泡,刮干净脸,用清水洗净脸上的疲倦,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抿着嘴嘴角上翘,练习了几次微笑,在地上捡起一只袜子,嗅了一下被熏到,憋一口气穿上,在一个水杯里找到了另一只袜子。洗了头发,吹干,穿上西服,打了领带,拎着公文包,推门,一个崭新的有为青年从破旧的屋子里走出来,穿过马路,融入到相同的人群之中。
地铁很拥挤,苏慕城的脸被人群挤在玻璃上,扭曲变形,嘴巴贴着玻璃。“我叫苏慕城,看上去光鲜亮丽的白领一族,我和所有的上班族一样,一个礼拜总有那么六七天不想工作。在这里每个人看着都很友善,他们会对着每一个人微笑,就像我对着他们微笑一样,这是练习过的,就像一张面具,最重要的是我自己竟然相信了。”他从手机里发出这条微博的时候,感觉到无比地欣喜,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他觉得自己一定会是一个作家。
苏慕城走出地铁,整理好了衣衫,微笑地拎着公文包走进一个办公大厦。在广场上,一个装满便当的摩托车从他身边擦肩而过,险些撞到他,叶千寻把车停下来,骑在车上转身,头盔里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睫毛很长,她的声音沙哑,表示内疚地点头道歉。苏慕城走进办公室,打卡,泡一杯咖啡,打开电脑,整理桌上的文件。
{Part 2}
胡同两旁的梧桐叶落下,背着书包的小孩子绕过一辆三轮车,从远方传来一阵急促的摩托车引擎声音。装满便当的摩托车从小孩子身边驶过,拉出一条长长的白烟,小孩子欢笑着追赶着摩托车。镜头移动定格在十字路口边上的两个流浪歌手,倚靠在天桥旁,弹着吉他,哼唱着《春天里》: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没有信用卡没有她,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如果有一天,如果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远方传来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叶千寻骑着装满了便当的摩托车在他们面前停下,打开头盔挡风玻璃,问:定福庄北街怎么走?
两个流浪歌手同时指了两个不同的方向,叶千寻点头说谢谢。摩托车飞驰而过,白烟弥漫,把两个人淹没在烟雾中。
剧烈的咳嗽声中,烟雾散去,两个人灰着脸相视对望。
歌手甲:这个城市一直都这么包容吗?
歌手乙:我看见一哥们在高速路上骑着摩托车,一手抱着一瓶二锅头,一路狂飙到120K/H。
{Part 3}
办公室墙壁上的钟表过了18∶30分,苏慕城办公桌上的电话依然响个不停,他把电话夹在肩上,整理了几页材料,在记事本上写了几句话和几个数字。顺便按了一下身边的传真机,接收客户发送的文件。
苏慕城一只手拎着外套,夹着公文包,疲惫地走出办公室。
这一天就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的心意,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一个齿轮,每天机械地重复,他快要感觉到生命被打上了烙印,就像他的毕业证一样,到处充满了讽刺,广播里一直播出着:
2011年大学毕业生将达到650万人,加上去年待就业大学生,全国将达到800万大学生,急于寻求就业。
苏慕城走进屋内,看见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惺忪着眼睛,女人躺在那个男人的怀中,苏慕城点头抱歉,来不及看清是谁,转身跑出去看了门牌号。再一次走进来,看见那一对男女迅速地穿着上衣,他认出了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女朋友。
苏慕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女友:你不是出差了吗?
苏慕城:他是谁?
女友:超哥,我跟你说过的。
苏慕城感觉到哭笑不得,他的眼睛有一点红润,他说:超你妹啊!原来这他妈就是他妈的惊喜,都他妈给我滚。
女人带着男人匆匆离开,苏慕城狠狠地把门摔上,隔壁邻居出门大喊:大晚上还让不让人睡了。
苏慕城:大白天都他妈让人睡了。
苏慕城把钟表的时间调到了进门前的那一刻,然后走出去,重新推门进来,假装着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苏慕城像往常一样拖地,洗衣服,打扫卫生。他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练习微笑,镜子里的微笑僵持在那里,他的眼睛充满血丝,红润,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窗外星稀,隐约地可以听到一个人在哭诉。
第二天,空旷的街道,稀拉的人影走过,昏暗的街灯熄灭,千寻骑着一辆装满了便当的摩托车穿过街道,苏慕城西装革履和她擦肩而过,须臾,街头人群熙攘。
苏慕城坐在地铁里发呆,车上人群熙攘,嘈杂。他面无表情的脸,他手中的电话响了三遍,屏幕显示:王主任。
他感觉到人群在流动,一切仿佛都变得很慢,耳朵听不到任何的东西。
{Part 4}
酒吧里的霓虹灯闪烁,照在他的视网膜上,他感觉到有一丝痛楚,光折射在人群里,舞池里的人面无表情地扭动着身子,苏慕城桌子前放满了空酒瓶。
苏慕城喝红了脸,吐字不清,对着桌子前一支空酒瓶做着各种表情和形态,晃动的镜头,酒吧里几个人在他背后打成一片,苏慕城认真地面对着镜头自言自语:“说你呢,就你!别自暴自弃嘛,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假装全世界就剩下你自己,我可比你好多了,能开口骂人是好事儿,你太贫了,我不应该跟你聊!你怎么开口侮辱人呢,是文化人么你?你还真甭劝我,千万别,我宁可不知道,你又不说话了,睡着了?你再不说话我就走了,你自个儿行么?你看你一身酒气。”
他摸出一盒烟来,递给空酒瓶,“抽烟吗?你还是别抽了,上回一口气没上来呛着,回头两行泪。还把自己得瑟得不行了,你胃疼?我家里有药,还倍儿多,那药还挺贵,你要不要来两片?不要?我一直以为你感情很丰富……”
打架的人群晃晃悠悠闹成一团,一个陌生人被一脚踹歪倒在他身边,他随手拿起一个酒瓶将迷迷糊糊的陌生人敲晕,“你千万别学我这样,我还可以原谅自己,换成你,你肯定倍儿恨自己!你又不讲话,你再不讲话就给我滚!”
他表情严肃,愤怒着,他咆哮了起来:“我跟你是不是不骂骂咧咧地就不能正经聊天了?你老不说话……告诉你个秘密,你千万别跟人说,嘘,我失恋了……”
第95篇、爱情故事谁都不愿意失去
她挺着大肚子做了一套保健体操后,有些喘,便坐下来打开电视,看见正在播报新闻:市风光商厦刚刚发生严重火灾,已经有三人死亡,火势异常猛烈,消防人员已经赶到出事地点,正紧急扑救。
她发慌,定睛看,火灾现场十分混乱,哭叫声,求助声,鸣笛声,烈火燃烧物件发出的噼啪声,黑烟浓重,人影纷杂。声音撕心裂肺,她的心怦怦直跳。
他去了吗?她在电视中寻找,但没看见。
他是她丈夫,在消防指挥中心工作,有8年工龄了,曾参与上百次的救火任务。她知道,消防员是很辛苦的,平静的生活里,没人在意消防员的身影,而一旦出现事故,冲在最前线的,总是他们。她曾劝他换换工作,做这一行太危险,但他不同意。她问为什么,他说,如果你要亲历火灾现场,看到那些灾难中孤独无助的人,你就会无法远离了。
她想,他是好心的,是心好的,于是也便没强求。
只是,每次听说哪儿又发生火灾了,她总是忍不住担心。作为消防人员,一有灾情就立即出发,是不容许有任何迟疑的。而有灾难就有牺牲,她怎能不提心吊胆。
风光商厦的火灾正在紧急扑救,电视中不时穿插一些最新的消息,报道火灾救援的情况。由于灾情重大,市领导也赶到了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她无心做其他的事,把电视一直开着,想得到关于他的信息。
三个小时过去了,火灾扑救已接近尾声,死亡4人,伤三十多,消防人员无死伤。她长长地出了口气。
她曾对他说过,如果你去救援,一定要小心,一旦有什么闪失,我跟你没完。他点头,说我一定完璧归赵。
可就在这时,电视中出现消息:一名消防员在火苗即将熄灭的房间里又发现一名孕妇,为了解救这名孕妇,消防员受伤,已被送往医院。
她的心一震,看名字,是他……
她心急如焚地出门,赶往医院。她既担心又恼怒,担心是因为不知道他受的伤轻重,恼怒是他终究还是没有听从她的叮嘱,还是受了伤。
等她赶到医院,病房里已经挤满了人。市、局领导都来了,也来了记者,正采访他。她稍感安慰,看来他的伤势不太重。
“你是怎么发现那名孕妇的?”记者问。
“感觉。”他简单地说出两个字。
她在人群外静静地听着,知道他平时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
“现场那么危险,你为什么敢冲进去救人?”
“因为,我不愿意让一个男人失去老婆和孩子。”
“可是你是受了伤的啊,你是凭着什么力量出来的?”记者感慨道。
他没立即回答,仿佛是平静一下心绪,说:“因为,因为我不愿意让我的老婆和孩子失去丈夫和父亲。”
都不愿意失去,不愿意让一个男人失去老婆和孩子,也不愿意让一个女人和孩子失去丈夫和父亲,就是凭借这样的毅力,他从火灾中把人背了出来。而在这两个不愿意中,蕴涵了多么大的坚持和仁爱啊,体现了一个男人的胸怀和责任,更融进了对爱的深刻领悟,对生命的独特关怀。
她的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第96篇、爱情故事如果机器猫知道泰迪熊最爱谁
1.
在很多人眼里,南雪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因为年轻的她既不听流行音乐,也不看TV Show,她听古典交响曲,看法制追凶节目。她说,如果说小丑的世界一半是悲伤,一半是快乐,那么那些激昂的旋律和犯罪心理学,就像是划分小丑世界的那条神秘分界线。
没有人听得懂南雪的奇怪理论,她在人群中总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有点小孤单,又有点小可怜。
南雪在一家出版社做校对员,下班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家面包店,她会在这里停下来,买一个奶酪火腿面包和一杯热巧克力。老板娘是一个爱笑的妇人,她的先生在银行工作,所以她能换到很多崭新的钱币。如果她喜欢哪个顾客,她就会找给他崭新的零钱。
南雪从来没有被找过崭新的零钱,她把那些皱巴巴的钱币一张一张地铺平在地毯上,然后她看见了一个电话号码。会是谁写下的呢?也许是一个穿着黑皮鞋的保险推销员匆忙记下了顾客联系方式,也许是一个办假证的商人想出来的业务散播途径,还有可能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写下的自己的电话号码,可是这张写有号码的纸币没有抵达她心爱的男孩手中。
这个夜晚,它被南雪看见了,她实在很想找人说说话,于是她拨通了这个电话号码。
2.
南雪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撒谎,她无比诚恳地告知了电话那端的人,她是如何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以及她打这个电话的目的。她想过最糟糕的后果,那人会骂她一句“脑子有病”,然后粗鲁地挂掉她的电话。
可是会让人难堪的事都没有发生。那端是悦耳的男声,他说,那我们就聊会儿吧。
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认真去琢磨南雪的奇怪理论的人。他坦诚地说,达·芬奇说过一句话,“墙上的斑点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我看不出墙上的斑点有什么美丽,但是我知道他是想表达对墙上的斑点的热爱,就好像虽然我不明白你的理论,但是我知道你是想表达你对激昂的旋律和犯罪心理学的热爱。
南雪在电话的这端很丢脸地哭了。她突然觉得自己这些年来不懈地对牛弹琴是对的,因为只有当牛都被吓跑了,对的人才能来到她的身边。
南雪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她说她是机器猫。他没有无趣地接口说自己是大雄,他说,机器猫你好,我是泰迪熊。
再去面包店买面包和热巧克力的时候,南雪多叫了一个洋葱圈和一份水果沙拉,她很感激老板娘找给了她那张写着电话号码的十块钱。
这一天,老板娘找了崭新的零钱给南雪,她其实一直都很喜欢这个爱喝热巧克力的女孩子,只是每次她都没有余额合适的崭新钱币可以找给她,今天数目终于对上了。
可是南雪却想,大概是收银机里的旧钱币用完了吧。
3.
南雪和泰迪熊开始了煲电话粥的日子,她什么事都愿意和他分享,除了关于爱情的过往,那是她心里的一道伤。
那个时候,南雪还是个古怪却自信的女生。她喜欢上了那个爱环保的学长,他不用塑料袋,不用一次性筷子,从不乱扔汽水罐。她在大二那年决定向他表白,没想到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很投机,以至于她忘了表白这件事。翌日她想要补上,却听见他和别人在谈论她,他说她是个奇怪的女生。
真正的自卑,是从喜欢上一个人开始的。南雪从那个时候开始发现,奇怪并不是优点,原来她真的很不讨人喜欢。
泰迪熊却很愿意和南雪分享他的爱情经历。他交过两个女朋友,一个喜欢吃烤红薯,大冬天的时候,总能听到或闻到一丝异样的声响和气味;另一个喜欢吃大蒜,和她接吻的时候他会很尴尬。南雪在电话这端听得咯咯地笑。
除夕夜,南雪一个人过。她的家人都移民去了新加坡,只有她坚持留了下来,因为她舍不得屋前的这棵歪脖子树。理由很奇怪,她的家人却已见怪不怪。屋外的孩子在燃放烟花,南雪在砧板上切妈妈从新加坡寄过来的腊肉,她打算给自己做腊肉炒年糕。
突然,她听见了敲门声。这样的日子会有谁来看她呢?南雪实在想不出,她打开门,看到是出版社的同事丁可。他左手抓着一只鸡,右手拎着一袋瓜果蔬菜,他说,我听说你的家人都移民了,所以我来陪你吃年夜饭。
丁可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一点犹豫,他用的是陈述句。
丁可做了一桌子五彩斑斓的菜,南雪一言不发地吃了个精光。吃完饭,他们一起趴在窗口看别人放鞭炮。有那么一小会儿,南雪的手机亮了一下,是泰迪熊打来的电话。很快,那光亮便暗了下去。
4.
泰迪熊生活在海南,公司里同事都叫他关允。关允有点特别,他的公事包里总是装着竹筷子和牛皮纸袋。他对此解释说,大学时的一个室友是绿色和平组织的志愿者,在他坚持不懈地循循善诱下也被同化了。
除夕夜,关允的家里很热闹,所有的亲戚都来了。
孤单的时候想起一个人,也许并不是真的喜欢,不孤单的时候却也常常想着那个人,就是真的喜欢了。
很多的朋友给关允发来祝福短信,可是当他拿起手机的时候,想念的只有机器猫。
关允记得她第一次打来电话的那个晚上,他正遭遇失恋烦闷不已,脾气暴躁得不得了。奇怪的是,她居然让他平静了下来,甚至还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对,他突然觉得机器猫有点像南雪,他大学里的一个学妹。他从来没有见过像南雪那样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很开心,可是他们只聊过一次天,那次之后,她再也没有找过他。
关允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绿色封面的校友通讯录。周围好像一下子安静了,亲戚们不说话了,放烟花鞭炮的人们也都中场休息了,只剩下关允一个人的声音。他对着那行方正的印刷字体说,真的是你。
关允兴冲冲地给机器猫打电话。他想告诉她,南雪,我是关允。 然而电话没有接通。天空中爆开一颗果绿色的烟花,孩子们的欢呼声淹没了关允的叹息。
5.
新年过后,南雪开始和丁可约会。丁可有点大男子主义,他总是像个欧吉桑一样地管着她,不准她看那么多的恐怖片,不准她把袜子乱扔在沙发上,不准她吃葡萄的时候不吐皮。南雪有时也会觉得憋屈,可是她知道丁可是真心喜欢她的,而且,在丁可的面前,南雪从来都不会觉得自己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
南雪已经很久没有和泰迪熊联络了。她的手机在除夕夜莫名其妙地就坏掉了,这个新手机才买了半个月,她气呼呼地跑去投诉,最终还是要返厂修理。手机返厂修理再寄回到南雪的手中,已经是在两个月后。她刚一开机,泰迪熊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他说,机器猫,我们见面吧。
南雪看着挂在钥匙扣上的老婆婆玩偶,拒绝了他的见面,这样不好,我可不想我男朋友误会。
泰迪熊挂掉了电话。
南雪从抽屉里拿出那本绿色封面的校友通讯录,第7页第1栏第5行,关允的联系方式那么清楚地印在那里。那张皱巴巴的十块钱上的电话号码,与关允的电话号码只是差了一个数字,而她擅自更改了那个数字。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是在和谁通电话。
南雪不知道关允已经知道了她是谁。她只知道她的自卑是从喜欢他开始的,并且一直延续至今。
6.
红鼻子路21号是一家老字号小吃店,南雪和关允手牵着手走进去,他们不理会老板的白眼,坚持只点一碗鱼蛋粉。他们把长长的粉条吸进嘴里,发出像金鱼游过水面一样欢快的声音,像两个快乐的疯子。
然后,关允陪南雪回家收拾行李,他要带她去海南。临走前,关允还得意地拍了拍那棵歪脖子树说,不好意思啦,南雪要跟我走了,谁叫她喜欢我多一点呢。
如果那天南雪下楼来了,这一切都会发生。可是她没有选择下楼。
南雪并不知道,关允最后一次给她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在她家的楼下。他看见了她屋前的那棵歪脖子树,还看见了她阳台上生长得很好的金鱼草,还有晾衣绳上那个湿答答滴着水珠的泰迪熊抱枕。
如果你没有那个泰迪熊抱枕,你会不会愿意让我做你的泰迪熊?不管你开心还是难过,都陪在你的身边。我明白了,你已经是别人的机器猫了。
关允给这个城市留下的最后纪念,是在一家不起眼的港饮店里。夏天来临的时候,有人发现了它,他们皱着眉说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的,机器猫自己也不相信,那张贴在留言板上的小纸条写着:机器猫,泰迪熊的最爱。
第97篇、爱情故事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
约翰·克劳斯顿是英国的亚马雷思小镇上的一位牧师,他的妻子比尔·玛丽亚是名护士。
1854年,38岁的约翰·克劳斯顿患了食道癌,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在一个微风吹拂的黄昏,克劳斯顿对陪自己散步的妻子说:“我曾经对你承诺要陪你白头到老,请你原谅,现在我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了。我有一个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在告别尘世前,帮你找到一个善良的男人,让他来替我完成爱的使命。”
玛丽亚紧紧抓着克劳斯顿的手说:“我也对你承诺过,今生我的爱只献给你一个人,我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能背叛对你许下的诺言。”
“不!亲爱的,如果我撇下你一个人在尘世上孤苦伶仃,我会很愧疚的。只有你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福地生活着,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才开心。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过,爱,就是为了要让对方更幸福。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诺言呀。”
当死神向克劳斯顿逼近时,他并不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而是为妻子今后的幸福着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克劳斯顿,抓紧时间为实现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心愿而努力。他印发了大量的传单,传单上写着: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使命。因为我的妻子—36岁的玛丽亚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护士,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她的住址是亚马雷思镇教堂街9号。
无论玛丽亚怎么劝说,克劳斯顿都不为所动。他站在亚马雷思镇最繁华的街道上,将为妻子征婚的传单一张张散发到路人手中……
然而,病魔并不给克劳斯顿实现他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时间,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请人将传单上的征婚内容刻在我的墓碑上……生前我不能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死后我也要去找……”
克劳斯顿走了,玛丽亚按照克劳斯顿的遗愿,在他的墓碑上刻上: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爱的使命……
在克劳斯顿去世不久,玛丽亚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教师。因为丈夫使她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她知道,只有她找到新的归宿,才能让克劳斯顿在另一个世界安心。虽然玛丽亚实现了克劳斯顿的心愿,但她并没有将墓碑上的“征婚启事”抹去,她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她拥有一份最深的爱。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块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依然伫立在克劳斯顿的坟前,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第98篇、爱情故事从背后抱着他的那种感觉
我很难过,当初没告诉他,我就喜欢那样木头颜色的玫瑰,上面有一圈一圈木头的纹理,像是我们的掌纹,写着命。
他搬过来的那晚,我正在楼梯口生炉子,我是那么不想有一个陌生的人搬来我家,打扰我的生活,我故意把炉门封上,烟一下子涌出来,弥漫了仄仄的楼梯。他两只手拎两只木头箱子,无法挥手,被熏得眼泪刷刷地流,我也被熏出了眼泪,所以第一次见面,我们便都是哭着的。
他住二楼有窗朝南的房间,也就是我以前住的那个房间,而我搬去楼下的小房间住,其实家里本来就不大,可爸爸却执意要将我的房间租出去,我能理解,爸爸下岗一年了还没找到工作,妈妈在街办厂糊纸盒,下班了还要帮洗衣店熨衣服,熨一件衣服是一块钱。
租房的那人是从江西来的,在附近的工地上班,好像是木匠。我和妹妹背地里叫他大趴趴,因为他走路时永远都是低着头的,像是要趴在地上走一样。
他好像从来都不说话,像个幽灵,每天无声无息在家里走。因为小房间太小,所以我的很多书都还放在原来房间的壁柜里,每一次我去取,敲一下门,他就会主动走出去,等我取完东西再回来,有一次,他突然说,你的那本《青春的伤口》能不能借我看一下?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我没理他,而是把书拿走了。
大趴趴出事那天,妈妈上 夜班,爸爸和几个同事去原来厂里要拖欠的工资。晚上11点,有人敲院子里的铁门,爸妈都有钥匙,我便知道是大趴趴了。妹妹问我要不要开门,我说不开。后来便听见院子里轰隆一声响。
到爸爸回来时,才发现翻墙的大趴趴痛得蜷在墙角,血顺着裤管一直流到鞋子里。送到医院,是粉碎性骨折。后来才知道那天是大趴趴20岁生日,他和几个老乡在外面聚了一下,多喝了几杯。大趴趴出院后,爸爸执意不肯收他住院的那两月的房租,他却执意要给。爸爸用那两个月的房租给我买了新自行车,因为我考上大学了,他不想我住校,说那太贵了。我每天骑着那辆自行车穿过大半个城市。
大趴趴去工地上班时,走路一瘸一瘸的,就感觉趴得更低了。爸爸说,这也是个苦孩子,才20岁,腿就废了。
那天我又去取书,他眼睛红红的,不知道他是不是躲起来偷偷哭了。我拿了要读的书,又把那本《青春的伤口》放回壁柜最显眼的地方。
其实知道大趴趴只有20岁时,我挺惊讶的,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同岁,我20岁那天,刚好大趴趴交房租,所以爸爸就买了个蛋糕,蛋糕上嵌了鲜橙和草莓,妈妈给大趴趴切一小块,让我送到楼上去。大趴趴捧着蛋糕站在桌旁不说话,也不吃。我看见《青春的伤口》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说,那本书你还看不看?他愣了下,点点头。
第二天回来时,在楼梯口遇见他,他像是鼓了很大的勇气才从口袋里掏出一朵木头刻的玫瑰。他说,昨天你请我吃蛋糕,我没礼物送给你。我笑说,谢谢你,很好看。他也笑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的样子。他说,过两天工地开始刷油漆时我帮你漆一下,你喜欢什么颜色?
爸爸又找到了新的工作,
本来他从前答应过我,等他找到新的工作了,就把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那样我就不用和妹妹挤在小房间睡了。我说,我在小房间都住习惯了。
爸爸找到工作之后,家里做饭和照顾妹妹的事情就全落在我的身上,大趴趴从工地给我带了许多刨花和碎木头,还教我生炉子时要把炉门打开才不会有烟,他不知道,从前我是故意把炉门关起来,不想让他走进我的生活。
从家到学校,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有好几次在路上看见大趴趴,一个人低着头一瘸一瘸地在路上走。原来他换了新的工地,就在离我学校不远的地方,后来有一次,我说,我骑车带你吧。他说,不用了,继续往前走。我追上去。他说,那我带你吧。那是他摔伤后第一次骑自行车,歪歪扭扭的。他说,别怕,有我。那以后,他就每天骑车带着我上学,放学。同学问我他是谁,我说,是男朋友。
知道大趴趴要走是11月初,天才一点点冷,我就看见他穿着厚厚的老棉裤,心特别疼,医生说过他的腿不能受凉。他说,工程结束了。爸爸说,明年如果有工程还住我家。
大趴趴交的最后那100块房租,爸爸让我交班费的,可我弄丢了。爸爸发了很大火,妈妈一直抹眼泪,她说,那可要熨100件衣服,糊500个纸盒,你再仔细找找,是不是丢在哪个角落了。我去楼梯口找时,刚好看见大趴趴路过。
大趴趴走后,我又搬回从
前的房间住,在壁柜里,我看见摆满了一排的木头玫瑰花,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粉色的,每一朵都那样精致和美丽,我很难过,当初没告诉他,我就喜欢那样木头颜色的玫瑰,上面有一圈一圈木头的纹理,像是我们的掌纹,写着命。
第二年,大趴趴没来,毕业后,我考研了,转系去读土木工程。那时爸爸盘了一个水果店,生意还不错。他说,你想读就读吧。他只是奇怪,你不是从小就想当个作家吗?怎么去读土木工程呢?一个女孩学土木工程,以后去工地多危险啊。我就是想去工地。我总觉得,我还能再遇见他。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问题总让我觉得清澈而充满希望。
我苦心读了4年的土木工程,却没有在工地遇见他。而他,回来了。拎着两个木头箱子,站在楼梯口,家里早就不用生炉子,我却不停地揉着眼睛。他说,这边又有新工地了,你家还有空房间吗?他居然一点没变,还是那样低着头,不说话,甚至连腿还是一瘸一瘸的。
我又开始呼哧呼哧地往小房间里搬东西。他说,我帮你搬。狭窄的楼梯,我们来来回回地走,有好几次我们擦肩而过,他都停下来,侧着身体让我先走。搬着搬着,我的心像也被搬空了一样,我无数次设想过我们的重逢,却都不是今天的样子。我扔掉手里的书,从背后抱着他。那本《青春的伤口》顺着楼梯哗啦啦滑下去,从前的那本送给他之后,我又买了一本。
那辆旧自行车已很破了,我把它修好,洗干净,给他上班骑。下班了,我就要他骑车带着我。我说,你现在骑车都不晃了。他说,习惯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靠近他印满橙子的大T恤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好酸,我想起那个午夜他的敲门声,如果当初我肯打开那扇门,就不会有人流泪了。可是我现在打开已经来不及了。
有一天,我回房间取书,他指着壁柜里的木头玫瑰说,这些你还留着啊?都褪色了,扔了吧,我说,我舍不得。我这样说的时候,眼泪就掉下来。他说,你怎么哭了?我说,你抱抱我好吗?他站着不动,也不说话。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他说,我结婚了。
第二天,他的妻子就从江西老家过来了,也拎着一个木头箱子。他赶紧下楼,帮她拎箱子,然后一跛一跛地扶着她往楼上走,我这才发现,他的妻子也是一跛一跛地走路,比他趴得更厉害。
学校安排实习,我选了上海的一家工程设计院,走的那天,他推着车送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这样好,没有谁可怜谁。到车站,我说,你先回去吧。他说,好,却站着不动。我倒着走,挥着手,嘴里说bye-bye,心里说不留恋。一直到车开,他还是站在那里,我看见他掀起满是橙子的大T恤蒙住脸。我不知道,他的鼻子会不会酸,眼泪会不会掉下来。
我到上海,下工地的第一天就出事了,腳手架突然坍塌,我从7楼栽下来,居然没死,连医生都觉得是个奇迹,只是我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左腿。我妈妈一直劝我不要难过,其实我知道她比我更难过,只是她使劲憋着,怕勾得我难过,我是真的很、非常、极其难过,我难过我跛晚了。
从医院回去,大趴趴已搬走了。爸爸说,你走的那天他就走了,说是工程结束了。不过以后你还是住楼下吧,住楼上爬来爬去不方便。我说,我还要住楼上,爸爸拗不过我,我便还是住在了大趴趴住过的房间,我看见壁柜里一排的木头玫瑰,全都刮去了油漆,我觉得这样最好,没有颜色,就永远也不会褪色。
爸爸的水果店做得越来越大了,开了许多的分店,他说,女儿,你不要难过,爸爸养你一辈子,爸爸养得起。我让爸爸每天从他的水果店给我带一粒新骑士橙,我说我喜欢吃,可是怕酸,一酸就掉眼泪……
第99篇、爱情故事爱情须要招惹
一个正在谈恋爱的朋友对我说:“爱情就像出租车。”
首先,出租车必须你自己招手,它才会停下。爱情也一样,你喜欢上了谁,你得大胆去表白,你得主动出击,你得付出真心,才有机会收获对方的爱。有时候,爱情不是等来的,而是争取来的。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暗恋班上那位活泼可爱的女孩,本来男孩应该主动点,可他害怕遭到拒绝,一直没敢表白,后来那女孩被别的男生追到了手。毕业多年后的聚会上,他以轻松的口吻对当初暗恋的女孩说:“知道吗?我曾经爱过你。”那女孩愣了,半晌才认真地回答他:“我也是。”这下轮到他怔住了。一场对话,牵引出多少挥之不去的惆怅,只恨自己当初不够勇敢。
其次,如果停下来的出租车上已经有人,你要么得到别人的同意再上车,要么就继续等待下一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车,因为人太多了会挤会累。爱情也一样,如果你爱的人已经有主,你要么等人家同意分手或同意离婚,你才能放手去爱,否则你就得继续等待下一个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对象。最好不要去当修不成正果的“小三”,一段爱情,当角色只有两个人时,那是一种幸福,多一个人便成了纠缠,几个人纠缠不清的恋爱,会太挤太累,不要也罢。
最后,你一旦上了出租车,就必须付出整条街的代价。爱情就像出租车,你要主动招惹它,才有机会乘车上路,还注意不要跟别人挤同一辆车,否则又累又伤心,而且上了车,你必须付费,这跟谈恋爱直至结婚的过程多么相似。
第100篇、爱情故事婚姻的N种留白
婚姻就像一幅水墨画,与其拥挤局促,不如留下一片空白。
老公的大学挚友来访,醉了酒,两人肆无忌惮地说起了过往。老公初恋的名字被一次次提起,老公的脸上始终有种奇特的光芒。酒越喝越多,话也越来越多。当年约会的情节,老公竟仍然记得分明。我往里送水的间隙,听见他的叹息,叹爱不逢时,叹时光匆匆。等屋里没了动静时,两人都已在餐桌上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老公破天荒地做了早餐,昨夜的残羹冷炙也被他清理得一干二净。他可怜巴巴地看我,挚友也是一脸尴尬。初晨的阳光照进厨房,我笑了笑,踮脚吻了吻他的唇,云淡风轻地说:“吃饭吧。”
那晚的事,我再也没提过。爱一个男人,都渴望天荒地老,占有彼此的所有岁月。但或许,他会在某个夜晚为了一首老歌而低迷,会在某个黄昏想起昔日爱人的脸。这些他心底的小秘密,我愿意给他一点空间,让他安心地怀念。我霸占了他一生的好时光,又何必强占他怀念青春的空间?
为他的过往抹一片留白,是我用信任给他的回礼。
某天工作忙碌异常,临下班儿子的班主任又打来电话,委婉地告诉我,儿子一天都不听讲,一颗心不知飞到了哪里。回家后,我心里的小火苗已经燃得老高。在厨房连喊三遍,让老公去楼下买根葱,但他两眼只顾盯着球赛,愣是对我不理不睬。我冲过去一下关了电视,谁料想,就这一分钟的工夫,最关键的进球竟然错过了。
老公气得眉毛鼻子恨不得挤在一起,冲到楼下买了葱一把扔进厨房:“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也恨不得陈芝麻烂谷子都翻出来跟他一件件掰扯清楚,把一天的情绪一股脑地发泄出来!
可我们之间有个约定:不涉及原则的争吵,不要非得说个明白。各自憋着气吃完饭,老公忽然跑了出去。回来时,手里竟捧着一束野花。我的心,一瞬间柔软得快要滴出水来。
一时意气的争吵,给个留白又何妨?换来的,兴许是意想不到的浪漫和惊喜。
有相当长的时间,我和老公几乎 像连体婴儿一般。一天最少要打三四个电话,吃饭、打球、k歌,什么都在一起,所有人都说我们是婚姻的楷模。
可有一天聚会时,老公的朋友却开玩笑说,聚餐后的节目,他们总要避开邀请老公。野外拓展、爬山攀岩,但凡男人的运动,老公也不在大家的“结伴”行列里。谁都知道我俩“黏”,邀请的结果也是拒绝。听了这话,我心下不由一紧,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女友打电话邀我逛街,基本都被我拒绝。就连做瑜伽,我都要拖着老公一起,我们的空间距离基本为零。当天晚上,我破天荒地把老公塞给了朋友,没有打电话催他回家,没有问他是否喝醉。第二天,我主动约女友去打网球,老公只在中午打来一个电话,嘱咐我不必急着回家。
慢慢地,我开始学着放手,给彼此留一些空间。我竟然发现,我有了更多交流的途径,而他,也有了发泄压力的空间。我们仍然依赖对方,但又独立成长。
我一向认为,老公是思想上的巨 人,生活上的矮子。所以从结婚起,我基本上把他当孩子养,衣到身边,饭到口边,无微不至。直到那次我出差,一周的时间,我简直心乱如麻。可7天后回家一看,大男人小儿子,衣服搭配得精神利索,桌上还有爷俩儿大餐过的痕迹。儿子见了我,一迭声地夸他爹的红烧茄子做得很正宗。
我忍不住唠叨:“你明明可以自理,平日里却看着我这么操心!”老公只是笑,被我唠叨得紧了,终于说了心底话:“你爱我才会那么做,我又怎么忍心拒绝?每个人都有表达爱的方式,我假装糊涂一点,留点空间给你表现,这样难道不好?”我笑了,想到自己其实并不怕黑,但到了晚上,老公却总不肯让我一人出门。而我,也乐得在夜里握着他温热的手,做个“小胖鸟依人”的幸福女人。
这份沉默也是一种留白,让对方有一个地方释放爱,也让自己有一种方式表达爱。
或许,婚姻就像一幅水墨画,与其拥挤局促,不如留下一片空白。正是这份留白的意境,才让无穷幸福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