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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在线观看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2 15: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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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煮糊的婚姻

看着灶台上满溢着浓浓的稠稠的米糊糊,锅里是没有了米汤的干巴巴的东西,佩兰懊悔极了,一遍一遍提醒自己,手里和面前的白纸上都写着几个大大的字“正在煮稀饭!”可是,还是忘记了。她连忙扔下了手里的书,迅速拿起抹布擦干净灶台,然后把锅里干结的稀饭倒掉,悄悄地张望一下卧室,还好,家林没有起来,不然,不知道又要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

踮起脚,轻轻地去楼下倒掉了刚才制造的垃圾,回来,家林还在梦中,佩兰不禁长吁了一口气。

家林起来时,锅里的稀饭正沸腾着,是佩兰又煮上的,厨房和餐厅,满满地弥漫着家林熟悉的浓郁芳香,那是家乡人地里种出来的杂交水稻碾出来的大米,等家林去卫生间整理好自己,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已摆在餐桌上。家林很畅快地吃完稀饭,轻轻吻过佩兰的脸颊:“佩兰,我上班去了,再见!”

佩兰追着问:“家林,今天回来吃午饭吗?”

“你知道的,总是很忙,哪里有时间回来陪你!”其实,佩兰早就知道是这个答案,但是,总得问问吧。

“家林,我想今天去乡下一趟,在那边待一晚上,明天回。”

家林嘴里应着,匆匆地走出去,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佩兰无声地叹息着。

家林来自贫寒的农村,凭着勤奋和智慧,他考进了重点大学,毕业后留城做公务员。

不知道是不是幼时的艰难给他太多的屈辱和压抑,家林并不满足于老老实实上班下班,拿那点固定的薪水,饿不死也撑不着,他的内心似乎奔腾着一种迫切的欲望,娶了美丽的佩兰后,他毅然辞职经商,并很快取得不错的成绩。家林成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佩兰辞职回来做全职太太。

一切生活方式皆已城市化,惟有早上吃稀饭的习惯,家林一直坚持着,而且没有一点更改的迹象,那是一种渗进骨子里的爱。

第一次煮糊稀饭,是新婚不久,家林看见了,“押”着佩兰进厨房,对着那些既不是饭也不是粥的东西,佩兰像做错事的孩子,对着家林调皮地吐一下舌头,娇俏地说:“我这不是统筹方法吗?一边做家务,一边煮稀饭。”

家林无奈,拿勺子吃了两口,随即倒掉,佩兰看着他食不下咽的痛苦模样,快乐得大笑。

第二次,家林轻声责备佩兰的粗心,佩兰反驳:“忙起家务来,就忘记了,没办法呀。”

“那你别做家务了,守着稀饭不成吗?”

“可是,上班会迟到的,要不,我再早半个小时起来。”

家林看着佩兰隐忍的面容,知道妻子一个人上班做家务,已经够累的了,再早起半小时,她柔弱的身子怎么承受得了呢?心疼妻子的家林,此后和妻子一同起床,把煮稀饭的任务“承包”了。只是经商后,这个担子还是交还给了佩兰,但是,这时候的佩兰已是全职太太,不必为着上班而把家务“统筹”起来了。

只是,佩兰偶尔还是将稀饭煮糊,不用急着做家务的佩兰闲不住,等待的时间用来看书了。

家林由不高兴变为责备再到呵斥。

因为乡下亲戚家有一袋刚刚碾好的大米,佩兰当天得以顺利地返城。

敲门很久没有回音,佩兰以为家林没有回来,正准备放下背上的东西,门开了,一个女人低着头从佩兰身边夺门而出。看着故作镇静却又无法掩饰慌张的家林,佩兰面色苍白,无力地松手,背上的东西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回声。家林知道,那是佩兰为他去乡下买回的大米。

家林喜欢吃稀饭,而且是喜欢从乡下稻田里收割上来,农家自己碾出来的大米,那是没有经过任何现代机械加工的,味道正宗,清香纯正。为着他的喜欢,佩兰一次一次不辞劳苦地去乡下买回他的所爱,在每天清晨,在家林还在梦乡的时候,耐心地为他熬成稀稠适度的稀饭。

家林顾不得地上的大米,抱住摇摇欲坠的佩兰:“佩兰,佩兰,原谅我,我爱你,你知道的,我爱你!”

佩兰虚弱地挣扎着,决绝地离开家林的拥抱,直接走进了客房,她没有勇气走近跟家林恩爱了三年的双人床,她怕家林和另外的女人造成的那种凌乱,让她直不起走出婚姻的脊梁。

第二天,眼睛红肿的佩兰,依然早早地起来,为家林熬上了一锅热气腾腾的农家稀饭,只是,依然煮糊了。这一次,佩兰没有做家务,也没有看书,佩兰的心,飞到了以前跟家林的点点滴滴里,越温暖的回忆,让佩兰越感酸涩,一个全心全意的妻子,为什么永远敌不过一双红酥手的诱惑呢?

想不明白的佩兰,打点了简单的行装,留下一纸离婚协议和满灶台的米糊糊,离家而去。她想:我们的婚姻,如同这煮糊的稀饭,就让家林来收拾一次吧。

家林说过无数次对不起,依然无法挽留佩兰,他伤她太深了。自从离婚后,家林再也找不着佩兰了,她像一朵美丽的云彩,不知飘到了哪里。

家林后悔着,也有些心痛,但还是在一段时间后,新来的爱情冲淡了一切灰暗的心理,家林的天空再一次绚烂了起来。只是,再也没有人为他熬稀饭了,开始对付着在外面的早点摊上将就着喝点,不管怎么吃,就是吃不出佩兰熬的那种味道。后来认识新女友,不得不偶尔陪她吃西式早点,家林在浓浓的奶腥味中怀恋着往日大米的清香。

“家林,今天陪我去淮海路,那里的西点味道好正宗的。”淮海路,离他们现在的生活地是最远的一条大道了,那里的各式西点,芬芳得让人心醉神迷。可是,家林的心中,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西点,哪里及得上他的农家稀饭呢?有些爱,是一辈子都不会更改的。但到底耐不住女友的撒娇,家林还是去了。

叫好早点,只听得女友大声和隔座打着招呼:“嗨,你好!”很熟稔的感觉,家林抬头,是佩兰。

“每次来,都会见着她在这里吃西点,时间长了,就熟悉了,她是注册会计师,就在这里的事务所上班!”女友没有注意到家林和佩兰的神色,介绍着。离开家林后,佩兰很快考到了执业资格,一切都得归功于做全职太太时的不放弃。为了学习,她煮糊了稀饭,被家林呵斥着,还好,有了事业,家林的背叛,还不至于致命。

“你也喜欢吃西点?”家林尴尬地问。

“是的,这是我从小的习惯。”

可是,恋爱时佩兰从跟他在一起就陪着他喝稀饭,结婚后,每日又早早起来为他熬稀饭呀!他忽视了她的爱好,他忘记了她在优越的城市家庭长大,他心安理得地吃着自己喜欢的早点,从来不曾想起问一声:“佩兰,你喜欢吃稀饭吗?”家林的心,似乎被什么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手里的牛奶撒了一地。

“佩兰,我们该走了。”家林这才发现,佩兰的身边,有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眼里满含着疼爱,看着佩兰。

佩兰,我的佩兰!家林此时,只想撂自己一耳光,失去了佩兰才明白,他丢失的,是世界上最真,最诚,最无私的爱。佩兰煮糊的只是稀饭,而自己煮糊的却是曾经美好的婚姻。

第2篇、爱情故事因为同病相爱 才会以身试药迎新娘


浙江大学女硕士夏馨雨,年纪轻轻担任浙江一家大型企业财务总监,忽然罹患股骨头坏死,男友弃她而去,她无法接受巨大落差,在qq群里留下遗言,准备一死了之,被一个陌生网友报警而救下。她来到了网友的家乡才发现,这个家徒四壁的男孩与她同病,病得更重,然而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从来没有放弃过生的希望!

因为暗暗倾心,因为希望帮助女硕士寻找最佳的治病方法,这个重症男孩以身试药,甚至孤注一掷,一心希望她重新站立起来……一往无前的坚定,从不索取的牺牲,男孩用他的人格力量点亮了夏馨雨绝望的心灵,她的柔情和美丽也敲开了男孩封闭的心房。他们的命运,也在激荡的爱情中逆转——

女高管的绝望与震惊:救命恩人病得更重

第二天,夏馨雨到医院检查。医生拿着x光片凝重地问:“怎么才看?股骨头坏死二期了!”夏馨雨懵懵懂懂问:“多严重?”医生告诉她:“硬化骨形成、软骨塌陷,慢慢会肌肉萎缩,靠拐杖行走。目前医学水平有限,这种病只能延缓,没什么特效药。”夏馨雨的眼前一黑……

1982年,夏馨雨生在宁波一个经商之家。浙江大学毕业攻读硕士,并与同学邱国伟相恋。两人毕业后都很好,夏馨雨连连升职,父母在上虞市为她买了房子和一辆轿车。邱国伟回十堰老家的一家国企担任人事主管,感情稳定。想到自己以后将要在轮椅上度过,夏馨雨的泪水奔眶而出,哭着给男友打电话:“我患上了股骨头坏死二期,知道这病吗?”邱国伟惊得叫出声来。

原来,邱国伟的姑姑也是这病,已经瘫痪了。在安慰了夏馨雨几句话后,电话中传来了邱国伟长长的叹息!后来,邱国伟的电话越来越少。

父母立刻赶到上虞照顾她。她的状况急转直下,走路艰难,十几步就要休息。医院建议她做植骨手术,以人造骨骼填补……夏馨雨听得浑身颤栗。无助中,她忍不住给邱国伟打电话。电话那边气氛沸腾,像在开派对,可邱国伟声音冷冰冰:“我在开会。”夏馨雨的泪水涌了出来,颤抖着发了一条短信:“不用装了,分手吧。”等了很久,邱国伟回复了一个字:“好。”

不久后,夏馨雨在医院接受股骨头植骨手术。公司领导探视了她,也为难地告诉她,因为她必须休养三个月,职位已经安排人顶上。

术后,她满以为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路,可到12月底,她仍然需要搀扶。因为股骨头还在塌陷,出现新断裂!父亲夏成国开车带她到了医疗器材厂,她悲伤地看着各式各样拐杖:以前多么遥远的东西,将伴随自己走完余生?从器材厂出来,夏馨雨想到了死。

在圣诞节晚上,夏馨雨在股骨头坏死qq群上倾诉一番,然后写道:“健康与爱情一起远离,不如痛痛快快解脱了。”一帮情绪低落的病友相互牢骚,很快将她的话淹没。

第二天上午,夏馨雨决意赴死。她向母亲谎称去公司补病假手续,关掉手机,独自拄着拐杖走出小区,辗转数家诊所,开了30粒安定片,到宾馆开了一间房,用房间电脑上了一会儿qq,见群里有个叫“我心飞扬”的男孩给她留了很多言,劝她不要做傻事:“过好自己的人生,不要跑到别人的人生去当配角。当你修炼好强大的内心,自然有人被你吸引而来与你同行。”虽然瞬间心动,但夏馨雨发现自己并不认识他,甚至没聊过天。随后,她就着啤酒吞下30粒安定片……下午3点半钟,上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来自河南南阳的报案电话,称一个准备自杀的女孩已失去联系。原来,这个qq群的群友都向群主留下了联系电话。“我心飞扬”读到夏馨雨在群里的发言,心急如焚,立刻向群主索要她的手机号码,发现已经关机,他就立刻报警。警方联系到夏馨雨的母亲和单位后,发现她的qq曾于一个小时前在那家宾馆登录,赶至宾馆发现一息尚存的夏馨雨,紧急抢救。第二天中午,夏馨雨醒来。一脸憔悴的母亲哭着说:“孩子,就算再难,你也为我和你爸想想啊。”

没过多久,“我心飞扬”电话询问夏馨雨的情况。得知他报警救下自己,夏馨雨有些动容:“谢谢你……可是救我干什么,我走了,一了百了。”男孩建议她四处走走散散心:“来南阳吧,你会发现得病没什么大不了”。劫后余生,夏馨雨感觉,除了父母,他仿佛是世界上最后的一线温暖,忽然也想见见他,犹豫片刻答应了。

2011年1月底,母亲送夏馨雨坐上开往南阳的列车。很久没化妆的她精心将头发盘起,涂了点玫瑰唇彩。生活,因为这个素未谋面的男孩有了一丝朝气。

到了出站口,夏馨雨在人群中寻找着想像中的“我心飞扬”,忽然发现自己的名字被写在一块蓝色牌子上,牌子举得很低,被人群淹没。她拄着拐杖挪过去一看,一个黑黑瘦瘦的男孩在轮椅上腼腆地笑着。夏馨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震惊道:“你真的是‘我心飞扬’吗?” 轮椅上的男孩真诚地笑了:“是的,我是‘我心飞扬’,我是三期,比你病得重。”

以身试药!卑微男孩有颗勇敢坚定的心

刘磊一边寻医问药,一边开了家土特产网店维持生计。病情恶化很快,没多久他路也走不动了。他找来别人弃用的轮椅,自己修好;找了一张带轮子的高脚凳,做饭洗碗都不成问题;出行不便,他在轮椅上捆一副拐杖……走进刘磊的“家”,夏馨雨目瞪口呆。真正的家徒四壁!一台二手电脑,几本《中西医结合治疗股骨头坏死》、《股骨头坏死非手术治疗学》等书。夏馨雨发现书柜上压着张纸条,上面写着每月几号给刘梅钱,什么时候交学费等等。刘磊不好意思解释:“妹妹知道我没钱,从不主动要钱,我只能写备忘以免漏了。”简单温馨、乐观坚定的生活,令夏馨雨触动很大。相比之下,自己似乎一直在索取,对家人、对社会,虽然有光环、有高学历,也有一颗孩子般脆弱的心。

第3篇、爱情故事相爱是一辈子的承诺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他们被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会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相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时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元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元,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生活情况好了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就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询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谎,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百元钱,临走时还拿一千元给他,说,你在上海开销大,拿着。他的眼泪决堤了,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包钱,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并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暂时结不了婚。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不久她就把钱寄回来了,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个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婚的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再回家乡看她。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了,头发已花白,人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被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可语言是如此单薄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又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在她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道。她眼中都是泪花,人有些发抖,她说,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此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倾城。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褪了色,脱了棉线,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旧了,年头太久了。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相爱是一辈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还辜负了爱情。

第4篇、爱情故事我与总统先生的玫瑰情爱

这个世界能够剥夺我们追求幸福的权利,能够剥夺我们追求爱情的权利,但是理想却是它永远无法剥夺的。

one

一切,要从一个偶然的相遇开始讲起。

这一天,橘子抱着一束海芋出现在了市中心的一间礼堂里。台上是一只年轻的浣熊,他正在唾沫横飞地演讲,按照顾客的吩咐,她将在演讲结束之后把花献给他。

洁白的海芋代表着希望、爱与尊敬。因为害怕路上塞车,橘子特地提前了半个小时出发,结果她被迫听完他最后半小时的演讲。坐在礼堂的最后排,橘子小心地用爪子护着花,长这么大以来,除了她的父母亲,她还没有爱过或者尊敬过谁,所以看着周围激动的动物,橘子有一些诧异。

后来,演讲结束了,抱着花,橘子从过道一路挤到台前。那是一只年轻的浣熊,他比橘子大不了几岁,橘子恭敬地将花递到他的怀里——“阿布先生,我谨以此表达对你的敬意。”接过花,阿布微笑着向她表示谢意,也就在橘子准备离开时,他对着橘子眨了一下他的右眼。

two

橘子的花店就开在坚果街上,因为临近森林综合大学,所以生意一直很好。

秋天开始的时候,有一个相貌猥琐的胖子总是会来店里骚扰她。每次,他都会问她这些问题——“小姐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哪个系的”,“你有男朋友了吗”……为此,烦不胜烦的橘子在门口竖了一个“一百五十公斤以上勿入”的牌子,但是那个胖子一点都没有知难而退的意思,他对橘子说:“你怎么知道我只有一百四十九公斤?”

晚上,躺在床上的橘子辗转反侧难以入眠,都这么大了,她居然还没有爱上过谁,如果一粒小小的种子在一次又一次的春风过后始终无动于衷,她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吗?街灯在天花板上投射出淡黄色的影,不知道为什么,橘子开始想起下午那个善意的眼神来了。

three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橘子的花店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来客。就着橘黄色的夕阳,他大大咧咧地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响。

“咦?你不就是那天那位送海芋的小姐吗?”橘子回过头,她眼前的这个先生穿着一件棉质的休闲衣,笑眯眯的,脑袋上戴着一顶棕色的画家帽子。他冲着橘子眨了一下右眼。

“你也是森大的研究生?”橘子的脸蛋有一点红,阿布点了点头,他对橘子说:“有什么适合送给老师的花吗?”

因为给他献过一次花,因为他来订过一次花,橘子与阿布成为了朋友。在森林综合大学,阿布研究的课题是“国际关系”。阿布即将毕业,橘子为他的老师送去了一束剑兰,剑兰的花语是长寿,福禄,康宁。在花店里,阿布对橘子说:“你懂得的花语可真多。”

阿布每次来的时候都是下午,橘子有点喜欢这个充满阳光味道的大男孩。阿布会在花店一直待到打烊,然后他们会在学校里逛一逛,图书馆旁的街灯发出金灿灿的光,夜晚秋风入骨,阿布就把自己的围巾给橘子圈上。后来,在一个晚上,橘子问阿布:“你有什么理想吗?”

“我没什么理想。”阿布挤了挤肩膀旁边坐着的橘子,说,“那你呢?”

“我想当个画家。”橘子张开嘴哈了一口气,“可是我连大学都没考上。现在我只想把我的花店开好。”

“有理想真好呀,”阿布也张开嘴哈了一口气,“既然有理想,就不应该放弃。只要不放弃,总会有实现的机会。”哈完气,他把爪子放在了橘子的爪子上,橘子听到自己的心脏“怦”地抖动了一下。他对橘子说:“你以后成为一个画家后,我去看你的画展。”啊,这是,这是约定吧,那个晚上,橘子几乎一夜未眠,回家以后她都没有洗爪子,第二天醒过来,她发现阿布的围巾还圈在自己脖子上。

four

橘子在下午的花店里等阿布。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因为很忙,所以阿布就不是那么经常找橘子了。花店最近的生意出奇地糟糕,情兽节尚且遥遥无期,橘子却囤积了大批量的玫瑰。鲜红的玫瑰像一簇簇火焰,路过的动物们往里瞟一眼,谁都看得出来这间花店的老板正在变成一个花痴。但是橘子才不管这些,她坐在柜台旁边,用爪子托着腮帮透过花店的落地玻璃窗看着街道。现在她有所期待了,那些从花店前经过的动物就统统跟她产生了联系——每一次,她所期待的那只浣熊就是从大街上那流水般的动物群中泅游过来的。

在周末的一个夜晚,橘子终于鼓起勇气约了阿布见面。因为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橘子最终在口袋里揣了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一封她亲笔书写的情书。他们顺着坚果街逛了一圈,在一处小摊子上,阿布给她买了一支波棒糖,又有动物沿街兜售玫瑰花,阿布就又花了八块钱买了一朵玫瑰。阿布说:“送你。”

坐在学校旁的小河边,围着阿布围巾的橘子还在为那八块钱心疼,要知道,她店里一朵包装好的,新鲜的玫瑰才售价五元。结果阿布先开口了,他对橘子说:“我要出国了。”他朝橘子耸耸肩,表示“我也感到很意外”。但是——出国就出国吧,好歹——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比方一个承诺,一个表白?

没有。什么都没有。此去绵绵无归期,爱情只是一个意外。橘子忽然觉得口袋里的信是那样沉。

five

坚果街的花店倒闭了。可是橘子并不难过,花店开不了她可以干点别的。是的,生活不容易,但如果只是为了生存下去,它会变得很容易。

橘子在家休息了一个礼拜,之后橘子上了一趟街,在一间文具店,她买了画板,纸,画架,颜料,画笔,刷子,铅笔,调色盘,她又在一间书店买了相关的教材。一切准备就绪,橘子委托朋友给她联系了一位教画画的老师,这个世界能够剥夺我们追求幸福的权利,能够剥夺我们追求爱情的权利,但是理想却是它永远无法剥夺的。几天之后,在明亮的画室里,橘子见到了他的老师——还记得那个相貌猥琐的胖子吗——他是艺术设计学院的研究生——他的名字叫蒜头,他成了橘子的老师。

six

四年之后的某一天,橘子与蒜头花了十七块钱在坚果街附近的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就这样,橘子变成了蒜头太太。四年的时间,蒜头从一个艺术设计学院的研究生变成了一名室内设计师,而橘子呢,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很快,在临近的松鼠国,她的画展即将剪彩——她成为了一位画家。

这一天,橘子在卧室里收拾行李,那朵八块钱的玫瑰已经凋谢,现在它成为了橘子的一张大书签。蒜头正在客厅里看电视,他穿着一条花裤衩,吃着坚果,他对卧室里的橘子说:“瞧瞧,瞧瞧,又换总统了。”橘子把头探出卧室——她看到电视上,无数动物的正中间,那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浣熊——啊,那不是阿布吗?!

seven

飞往松鼠国的飞空艇缓缓起飞了。看着窗外的云朵,橘子开始想,她居然真的成为了一名画家,真是世事难料。她想起了很久之前阿布与她的约定,那天,他对她说——“你以后成为一个画家后,我去看你的画展。”他当然不会去,他现在已经是总统,她也已经结婚了。

忽然,有几只扎着热血头巾的刺猬从机舱后部站了起来,领头那只对大家说——“现在我宣布,这架飞空艇已经被我们劫持。我们的目标是撞击六角大楼,所以,不想死的就过去领降落伞。”乘客们被吓坏了,机舱里死一样寂静,然后很快,看看刺猬们竖起的那些坚硬无比的大刺,陆陆续续地,大家佩戴好了降落伞,只待打开舱门,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保存自己的生命无疑是最可行的,虽然六角大楼是总统办公的地方。

不行。不行不行。橘子的脑袋里开始浮现出无数关于阿布的回忆,橘子是嫁给了一只她并不爱的浣熊,但是,她曾经付出过真心的那只浣熊,他不能死。非但不能死,他还应该幸福地、完好无缺地活下去——忽然,橘子站了起来——她的声音有些发抖——“我们不能让飞空艇撞击六角大楼,那是总统办公的地方。”

于是她的声音更大了些——“我认识总统,他是一只了不起的浣熊,请相信我,我们还相爱过。”

“你给我闭嘴。”眼见响应橘子的乘客开始多了起来,几只刺猬齐刷刷地向橘子逼了过来。

eight

历史定格在八月十一日。这一天,在恐怖分子的劫持下,一架飞空艇撞击了世贸大厦,而另一架则在六角大楼附近坠毁。关于那架坠毁的飞空艇,通过对黑匣子的分析,大家得出结论:在飞空艇坠毁前,乘客与恐怖分子进行了殊死的搏斗。而令大家感到意外的是,灾难发生当天,总统居然正在休假。他根本不在国内。

——画面回到飞空艇坠毁前。在那个中午,一只戴着画家帽子的浣熊走进了松鼠国国立画展中心,在那里,浣熊国一名年轻女画家的作品正在展出。失事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他正站在一幅巨大的油画前,那是一朵凋零的玫瑰,在黑色的背景下,女画家为残缺的花瓣浇上了璀璨无比的红——那是一股纯粹的红,红得蚀骨,比火焰还要红的红,就像一个垂死的病人,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在顽强地与命运抗争。

接完电话的阿布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画展中心,当然,他已经不再有兴趣去探究这幅画的含义。而那一天,关于橘子所做的一切,谁也不会知晓。

第5篇、爱情故事人生自是有情痴

慕光是在学校对面的家常菜馆里找到叶明的。

叶明穿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衫,胡子没有剃干净,眼睛里呈现出老态的浑浊。他明明看见慕光已经坐到了对面,也不做声,直到吸干净最后一滴酒,才恋恋不舍地放下酒盅,捡起筷子去夹花生米,那颗花生米跳来跳去,他总也夹不到,可是他不肯将就去夹别的,只要那一颗,终于,他吃到嘴里,有滋有味地咀嚼着,眼神飘得很远,很远。

无意中看到叶明高高的发际线和微微花白的发根,慕光的心一紧,他老了,老得悲情、决绝。

慕光轻咳一声,叶明。

叶明这才把他那黏在遥远未来的眼神收回来。

就在前不久,二院王医师找到慕光谈了梅子的病情。乳腺癌早期并非绝症,只要配合治疗,保持良好的情绪和积极的态度,完全有治愈的可能,若情况恶化,也可割掉双乳,保命是没有问题的。

但梅子说她不想治了。

她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语调一贯温顺,表情极其平淡,好像她面对的不是人命关天的事。

梅子在入院第二天趁着慕光回公司的时候偷偷跑回了家。家里的杂事很多,瘫痪在床的婆婆,慕光养的那些鱼,两层楼的卫生,一家人的三餐,还有领养来的贝贝,他们谁也离不开梅子。

于是,慕光晚上回家的时候,便看见梅子正在奋力手洗一堆衣服。慕光拉着她,去医院。她说,不。那再把保姆找回来,她说,不。那你到底想怎样?她说,就这样。梅子洗完了衣服,又端着一盆水给婆婆擦身子,15分钟后去楼上卧室哄贝贝睡觉,贝贝睡了之后她想起该给慕光煮夜宵。与慕光有关的一切,仿佛梅子生活的轴心,她留恋这种团团转的麻木感。

这7年时间,她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甚至在她怀孕的时候。那天晚上,她端着满满一盆水去老太太屋子里,刚一起身,慕光就看见血从她的裤管里流出来,送她去医院的路上,她一滴泪都没掉,医生说以后不能做妈妈了,她也没有哭。

如今,她患了乳腺癌。

往事排山倒海而来,慕光觉得无比压抑,他猛然咆哮着,够了!梅子够了!

梅子连头也没回,一下、一下地擦着地板。

梅子本不是这样的女人。

多年前她有乌黑的长发,有红润的脸蛋,有可人的笑。不知多少次,慕光看到她从女生宿舍里冲出来,大笑着跳上叶明的自行车后座,破旧的自行车开始在银杏林路上画s曲线,他们谁也不肯下来,最后到底还是平稳了。那时看见阳光透过银杏树叶漏到地面上的星星点点,慕光都会觉得,那是梅子撞到了阳光,把阳光撞碎了,洒了这一地的金黄。

他那样爱她,不输于叶明。他多么希望梅子能够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扯着他的白衬衫,搂着他的腰,靠在他的后背上。

他一直暗恋她到毕业。毕业后,叶明得到了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在散伙席上,叶明和梅子发誓,两个人一定要在一起。

后来,慕光和梅子送走了叶明。

日子一天天过,本以为距离能够冲淡的感情愈加浓烈。如果不是因为一场事故,也许,叶明和梅子,真的能够好好地完成这场爱情。

那本是一次平常的聚会。是慕光发起的,地点在城际的小韩村,一群好久不见的同学远离城市的喧嚣,借着夜色星光喝酒、唱歌、聊天,独缺了叶明,梅子触景生情,一个人跑到河边发呆,慕光跟了过去,谈到叶明,梅子的眼眶微湿,便多喝了几杯酒,谁曾想,竟发生了那样的事。

第二天早上醒来,梅子发现自己躺在慕光的怀里,她的身上,慕光的身上,留下了太多昨夜欢爱的痕迹和味道。床单上的斑斑血迹昭示着,她在身体上率先背叛了叶明。

本是一场酒后乱性,可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也不知是谁把这件事传给了大洋彼岸的叶明,且传得面目全非,梅子和慕光情投意合,以身相许,只剩叶明那个痴傻的人,在异地他乡偏执地守着这份感情。

是的,梅子有太多的理由选择慕光。慕光有钱,有不错的家境,深爱梅子,而远方的叶明,将来未必比慕光更具竞争力,现在的人尤其是被物欲妖魔化的女人,谁不现实?

叶明对梅子的感情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他毅然放弃了前程,在距离毕业还有一年的时间中断了学习,蓬头垢面地出现在梅子和慕光的婚礼上。梅子穿着订制的婚纱,戴着三克拉的钻戒,身旁的慕光剑眉星目,温文尔雅,他们看起来那么般配,而叶明,活脱脱一个小丑的角色。

他被那颗三克拉的钻石刺痛了眼睛,甚至没看清梅子眼里的泪,便颓败而逃。

叶明从此一蹶不振,不肯再回去,也不肯找工作,生活落魄至极,还是过去的老师看不过,帮他在学校的图书馆找了份工作。

而他并不知,让他又恨又爱的梅子,整日以折磨自己的方式超度着。她来不及向叶明解释,她在心里从来没有背叛过他,她嫁给慕光是因为她有了慕光的小孩,她的父亲等到肾源却无钱手术的时候,是慕光送来了30万元。

际遇,真是不可捉摸。

叶明又给自己倒了一盅酒,看着慕光,一饮而尽。

慕光说,来找你是为了梅子的事。

叶明的眼睛因为梅子这两个字挂上了一层霜。

梅子病了。

什么?

乳腺癌早期,只要治疗及时,一定能够痊愈,但是现在,梅子放弃了治疗。

叶明腾地站起来,那你还来这里干什么,带她去医院!

慕光苦笑,她不肯。

事实上,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她一直觉得愧对于你。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一直深爱梅子,你走后,我本以为梅子会改变初衷,可她还是那么坚定,我等不及了,我嫉妒你,甚至恨你,所以,是我策划了那一场聚会。

慕光接着说,是我故意在梅子的面前提起你让她悲伤,是我在梅子的酒里下了药,是我把昏睡的梅子带进了我的房间,是我用龌龊的方式得到了她,并让她有了小孩,后来是我找人传了那样的谣言。

慕光哭着喊,是我拆散了你们!是我害得你变成如今的样子!是我害得梅子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叶明喝了一口酒,大声笑了起来。

慕光说,这些年我愧疚无比,现在,她枯萎了,我卑鄙我自私,我在这个时候要把梅子还给你,我求你跟我回去陪着她治疗,而我作为悲剧的始作俑者,会在经济上负责到底。

梅子和叶明分隔了7年,最后一面便是在婚礼上的那次,可惜连那次,也不曾深情注视过,叶明的整个人,都被那颗三克拉的钻石挫败着。

这便是男人了。一如叶明,一如慕光,他们再爱一个女子,也只会用自以为是的方式,也有再深的爱都横渡不过的沟壑,那是他们的占有欲,是他们不能触痛的自尊。

床上的梅子,瘦削、苍白,窗外有唱得正欢的鸟,有开得正艳的花,有绿得正好的树,多好的人间景象,仿佛都不在她的世界里似的,她只是在等死。

慕光说,梅子,你看,叶明来了。

梅子忽地转过头,漆黑的眼睛里进发出力量和光芒。

她似乎把前世今生都落实在那个颓败的身影上了。太用力,太用心,以至于时间都静止了。过了很久,她掀开被子,慢慢地挪下床,叶明仿佛是弹过去一样,扶住了她。他颤抖着问道,你想干吗,好好躺着啊。

梅子张着嘴,嚅嗫良久,忍着泪和崩溃的情绪,最终,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我只是,只是想给你搬把椅子坐。

泪水便涌了出来。

淹没了过往的许多事,许多事。

因为叶明的出现,梅子开始认真对待病情。化疗时,大把大把掉头发是让她最伤心的事,她怕她不能做叶明美丽的新娘。

两个月后,病情得到控制,被折腾得像个纸片的梅子出院了。慕光签了离婚协议,他本想把自己的财产分给梅子一大半的,可是梅子只带走了属于她的一点钱,叶明说他会照顾好梅子的,尽自己的所能,不想依靠别人的帮助。

他们再也没有在慕光的生活中出现过。但慕光总能收到他们的一些消息,他们结婚了,在另外一座城市安了家,梅子再也没有发过病,他们生活得很快乐很幸福。

听到这些,慕光笑了,在叶明过去常去的那家小菜馆,点一壶酒,要几碟小菜,想起梅子的时候,便专心致志地因一颗花生米耗尽所有心情。然后在咀嚼的过程中,把眼神飘得很远。很远。

那一年在小韩村,梅子喝多了酒,误把慕光当做了叶明,那酒是上好的女儿红,清冽甘甜,从来没被下过什么药。

这便是命。终于懂得何为深爱、如何去爱的慕光,只得认了命。

第6篇、爱情故事木偶缘

一、台湾访客

海峡两岸关帝文化旅游节正在隆重举行,许多华人、侨胞纷纷组团前来参加观光活动。广场上红旗招展,锣鼓喧天,各项文艺活动有条不紊地举行着,盛况空前。

在广场的一角,县木偶剧团正在演出传统剧目《西厢记》,剧情正演到张生泪别崔莺莺。由于是木偶戏,不能像人戏那样眉目传情、用脸部表情表达人物的喜怒哀乐,只能靠木偶表演者高超的操作技艺来完成。

张生的表演者林杰是剧团的团长,他的技艺师传母亲沈采娇。沈采娇当年曾是木偶界的佼佼者,音色好,技艺更好,她和师兄配合,把张生、崔莺莺演得活灵活现,惟妙惟肖。林杰接班后把母亲精湛的技艺传承下来的同时,大胆地加以改革创新,硬是把木偶表演艺术推向了巅峰。省市电视、广播多次采访实况录播,影响日深,由此引起了国内外同行们的赞誉和关注。

这不,眼下观众席中就有一位头戴旅游帽的小姐正神神秘秘地对着戏台一会儿拍照录像,一会儿又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还时不时地手舞足蹈的,脸上有时露出怪异和惊讶的表情。她奇怪的举动引起了负责场务安全的保卫人员的注意,保安人员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

日近中午,剧团表演刚结束,保安人员就带着那位头戴旅游帽的小姐来到戏台后台:“哪个是剧团的负责人?”“我是。”正收拾道具的木偶剧团团长林杰闻声抬起头。

“这位小姐说是你们的同行,要找你们的负责人。我见她神神秘秘的就把她带过来,你们谈吧,我还有事。”保安人员临走又回头交代一句:“有事找我。”

“知道了,谢谢!”林杰送走保安,这才注意到眼前站着的竟是一位身材婀娜、容貌出众的美女。当下慌得他手足无措,两手不停地互搓着:“小姐贵姓?找我有事?”

“免贵,姓陈。自我介绍一下,本人陈思思,今年26岁,台湾高雄人,祖籍福建。本小姐在台湾也是学戏剧表演的,我父亲在台湾也有一个木偶剧团,也是一班之主。”这个叫陈思思小姐的口才极好,一口气自报了一通家门后才问:“先生你呢?”林杰有点腼腆地说:“林杰,28岁。家母也是木偶的传承人。”

“这么说我们家世有点相似,而且我觉得还有点渊源。”陈思思见林杰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相貌俊秀,心里已经有几分好感,话也就多了起来。

“渊源?”林杰一愣,问:“陈小姐说的渊源指的是什么?”

“对了,”陈思思喝口水说:“我觉得你们的表演技艺,无论是走碎步、翻水袖、甩头等都和我们的表演技巧有惊人的相似。”

“是吗?那我们真的要好好交流交流。”林杰说着递上一张名片:“这是我的名片,欢迎有机会到我家做客。”

“一定一定。”陈思思说着也掏出一张名片:“也欢迎你们有机会到台湾来观光交流。对了,我这次来大陆,带有我父亲木偶戏班的部分演出资料,送给你们,请多指教。”说着递过一盒影碟。林杰说声“谢谢”,接过影碟:“我这也有我们剧团的演出资料,也送你一盒,相互交流吧。”

“那就太好了!”陈思思大喜过望,来大陆前父亲特地交代她到大陆要找一些木偶演出资料,想不到在这就得到了,忙伸出双手接过影碟,连声道谢。

又一番畅谈后,陈思思才依依不舍地道了别。

二、两盒影碟

林杰的母亲沈采娇听说一位台湾姑娘留下一盒木偶戏碟片,迫不及待地叫三个儿子都来看。

三个儿子受母亲影响都喜爱木偶艺术,但传承她衣钵的只有老三林杰。林杰见母亲那么着急,就戏说了一句:“台湾的戏难道就比咱的好?看您急的!”

沈采娇白了林杰一眼说:“好不好另说,但不能夜郎自大,别忘了艺无止境。”林杰笑笑说:“好好,我这就放,您看好了。”影片开头介绍了戏班的一些情况,可看着看着,沈采娇神色大变,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林杰见母亲神色不对,忙问:“妈,您怎么了?”沈采娇一把抓住林杰的手,急切地问:“那个台湾姑娘现在在哪?”

“怎么啦?”林杰一脸的不解。

“你快告诉我,那位姑娘现在在哪?”沈采娇急促地问。

“不知道啊,可能回台湾了吧。妈,您问她做啥?”林杰被母亲问得一愣一愣的。

林杰的两个哥哥也是大眼瞪小眼,不知母亲为啥这样问。

“那个姑娘姓什么叫什么?林杰,你都知道她些什么?”

“我……我就知道她叫陈思思,台湾高雄人,她说她父亲也是木偶戏班的班主。”林杰见母亲问得急切,忽然想起陈思思说过什么渊源来着:“对了,她说过我们的演出技巧很像她父亲的戏路,可能还有点渊源。”

“她真是这样说的?难道真的是他?不……不可能啊,都说他阵亡了啊!”沈采娇说着只觉得一阵头晕,人摇摇欲倒。

兄弟仨忙扶住问:“妈,到底怎么啦?”沈采娇稳稳神,摆摆手:“没什么,想起一个故人来。林杰,你能不能去了解一下有关部门,那台湾姑娘还在吗?最好能联系到她,问清楚她家的情况。”

“妈!”林杰为难地说:“我可以去问问台湾观光团还在不在,可不好意思问人家的家世吧。”

“你就侧面问问,有啥不好?”

“那、那我就去问问好了,你们继续看吧。”林杰说着就出门推车走了。

沈采娇望着儿子远去的身影,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无独有偶,话说台湾姑娘陈思思返回台湾后,把林杰送的碟片拿给父亲陈海生,说:“这是福建那边木偶剧团送的,您老交代的任务我完成了。对了,我觉得他们剧团的表演技艺有很多地方和我们的很相似,您老看了就知道了。”

“是吗?”陈思思的父亲陈海生听说,急忙打开影碟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陈海生只觉得血压“吱”地一下升高起来,双手也止不住地抖,连说话也结巴起来:“这……这怎么可能?她、她明明是我亲眼看到中弹倒下的啊,难道她没死?”

陈思思在楼上听到父亲大惊小叫,忙冲下楼问:“爸,怎么啦?”

“这、这不可能啊!”陈海生指着录像画面中的一位老妇人说。

“爸,你说的是她吗?”陈思思看着电视画面问。

“是她,就是她!”陈海生此时冷静下来,肯定地说。

第7篇、爱情故事美妻有用

大家看着他挽着臃肿老态再找不出当年人人喝彩的模样的太太,想象美女熬成婆是如何一种修得正果的脱胎换骨。

娱乐圈小饭局上,哥们正手舞足蹈说着段子,接到一电话,脸色晴转多云,大吼:“我跟朋友在一起,不是你想什么时候见我就什么时候见!”啪地掐断。冷场几秒,朋友忍不住问:“媳妇回来了?你还不赶紧回家?”哥们坚决说不。猛灌几杯酒,诉说娶一个美女做老婆的痛苦。

“前年结婚,婚礼你们也去了,场面何等风光,她也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这两年,她不想做的事,我全都没让她做,谈恋爱时,她做过一顿饭,做得很好吃,但她说,做家务伤手,要我答应婚后不让她做饭。我想她是个手模,保养很重要,结婚后真的没让她下过一次厨房。她呢,什么都不用做,却爱琢磨,觉得我不宠她了,不爱她了,动不动就离家出走……”

后来我在电视里嘉宾席上,每看到这个名牌加身、头衔多多的哥们,就莫名地有些同情:他回家没饭吃。如同某些事业成功、呼风唤雨的男人回到家中一无是处,某些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百、一颦一笑都能引起蝴蝶效应的美女,一旦成为家里的花瓶,也失去生趣。而最残忍的是时间,时间让一切产生审美疲劳,眼中的美女逐渐变成平常人,继而变成比平常人缺点要多的人,最后变成比黄脸婆还讨嫌的人。这个时间大概多久?我问另一个娶美女为妻,却无限期分居的哥们,他回答:“两年。”

“真是没天理,美女也有保质期、有危机?”“女人都一样,再漂亮的女人过了两年也如左手握右手。”“哼,你的意思是,娶了美女老婆后也一样想逃出围城,看见路上再平常的女子都觉得诱惑?”“差不多。”男人大言不惭着自己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但在美妻特例上,他们更充满投资过大,而产品不再升值的现实懊恼。

“你只要漂漂亮亮地过着就好了,不要做自己不擅长的事。”那是哄美女开心说的话。当你精心地涂了半天的指甲油而不洗一只碗时,他自然会觉得穿围裙的保姆更顺眼。曾受控于美女特权的男子,造反起来牢骚满腹。比如一个在失意期与漂亮妻子离婚的男人,得出美女败家的结论,“她不能吃苦,又比平常人有更多物欲,她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不给她买就像委屈了她,更可怕的是,你还要心甘情愿地去满足,直到觉得自己无能为力。”

而相貌中下的女友在美妻无用论中找到了平衡,说谁家的男人不亦乐乎地和她聊天,热心解答各种问题,把美女老婆晾在一边,连电脑坏了都不帮她修。“他说是为了不让老婆依赖他。”真是讽刺,他摘取了众星拱月的那个月亮,却站在高高的云端,忽然垂恋四下的星空,最后让月亮把每颗星星都当做假想敌。

倒是梁家辉提供了美妻有用的模范境界,他说:“岁月流逝,男人也许能在时光的磨砺中越来越有味道,而女人的容貌,却在操持家务的油烟味中变老了。女人老了的时候,丈夫出名了,女儿也长大了。我太太年轻时是个漂亮的女孩,现在她在我心目中越来越美了,有时我会在她睡着时偷偷看她两眼,心里有种温存的东西在流淌:这是给我梁家辉家庭的女人啊。”

然后大家看着他挽着臃肿老态再找不出当年人人喝彩的模样的太太,想象美女熬成婆是如何一种修得正果的脱胎换骨。

第8篇、爱情故事歌舞升平的背后故事

何灵有个迷人的老婆,人、歌、舞都很棒。所以,人人说他好福气,找了个能歌善舞的贤惠婆娘。

艳红是在二十二岁的那年嫁给了何灵,用旁人的话说,叫做“天造的一双,地设的一对”。何灵也感觉不错,亲戚朋友也都称赞他俩是金玉良缘。

光阴荏苒。八年后,艳红单位破产,她也被迫下岗回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待业少妇。她对何灵说:“我现在真的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了。往后,你主外,我就主内啦。”

从此,她便以家为业,相夫教子,倒也其乐融融了好一阵子。

一年后,由于各种因素,何灵也下海经商去了……

一次,何灵回家休假,他发现妻子迷上了盛极一时的舞厅跳舞活动。用他老婆的话说:反正无事,跳一跳还可以锻炼身体、保持身材。因此,何灵也就没太在意。

可谁知,这艳红是早也跳、晚也跳。再说了,这跳舞又不是一个人的事,不都得男女搭配吗?

尽管如此,何灵还是大度地提醒她:“要有分寸,凡事得有个度。不要叫人说闲话。”

可后来,还真让何灵给说中了。这婆娘果真在外面跳出绯闻来了。这样以来,那何灵还能坐得住吗!

他立即找来知心的朋友四处查询。然而,兴师动众调查的结果,也都是些捕风捉影的传闻。因查无实据,何灵也只能从此拒绝艳红外出跳舞,别无它法了。

有好心人劝他说:“这人啦!长得太漂亮了就会遭人嫉妒。莫管那些咬舌根的无聊家伙们。”

这一闹,毕竟让那一向自持清高的伟丈夫感觉丢了面子,以至最终影响到夫妻二人的感情。为此,他们还差一点就闹到法院去办离婚手续。

后来,终因顾及家庭和后人,并在亲戚地干涉下才暂时罢休。

从此,艳红便很少外出跳舞了。

光阴似箭,时间一晃便溜进了21世纪。

这个年头正是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腾飞时代,电脑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很快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且网络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这又给好动难耐的艳红大开了方便之门。

眼下时兴一种叫“UC”的聊天室,那里面不仅有跳舞的,还有为唱歌开设的专门“房间”。为了适应这一需要,艳红将原装电脑中与之不相适应的许多零件进行了更换,以达到最佳影音效果,便于充分配套和展示自觉优良的特长风范。据艳红自己显露:她还穿了几个房间的管理“马甲”,并且还成为各个房间争风吃醋的所谓“名角”。

这样以来,她绝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便全部用于这一“主业”中去了。至于家中的事务,她是能推便推,能拖就拖。以至于后来又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让何灵又逐渐难以忍受。

例如:艳红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然后梳洗打扮。并将那些个表演的服装把整个客厅、书房都堆的满满的,而这一问题突现,则仅仅只是影响到室内的整洁而已。

接下来的事就有些偏离曲谱的基调了:给太阳能上水只开不关,一放几个小时或者到晚上才想起来去关;炉火上炖着汤、炒着菜,还要利用间歇时间去唱首歌或跳支舞;吃完饭的碗筷任其搁置,一天洗一次甚至放到第二天;现代化的厨房竟似街头小饭馆式的脏兮兮的;桌上的灰尘与地面的一样厚,使屋内到处都呈现出一派久未住人的景象;最搞笑的事是上个厕所,从书房到客厅仅十来步的距离也是跑着去的……总之,她几乎废寝忘食,一切的家务事都被繁忙的“演艺乐趣”给替代、给打乱了,使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秩序。

事实上,艳红原本是个能将家务料理得井井有条的一把好手。在众人眼中是个既贤惠又能干的好媳妇。

按旁人的话说,他们家不愁吃、不愁穿的,老公在外挣钱,小孩又在上大学,这样的日子原本应该过得和和美美的。但这不识好歹的婆娘,何苦要如此折腾呢?

这就是老人常说的:人心不满百,当了皇帝想外国。这训诫不就是规劝人们“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吗!

能够拥有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和幸福的家庭不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吗?而一旦拥有了以后,这人啦!往往却又不知道如何去珍惜它……

第9篇、爱情故事传染的呼噜声

秋白结婚后,新添了一个毛病,晚上睡觉时打呼噜。

最先知道秋白添了这毛病的是她的朋友美丽。美丽的丈夫到南方出差,晚上美丽一个人住害怕,就让秋白来给自己做伴。睡到半夜,美丽被一阵响亮的呼噜声惊醒,美丽印象中秋白不打呼噜,但屋里没有第三个人。黑暗中,美丽“秋白,秋白”地喊了几声,秋白没醒,呼噜依旧。美丽无法,只好抱着枕头到另一个房间去睡了。

这事之后,一天美丽在街上碰见秋白的丈夫大伟,美丽抱怨到,你给秋白吃啥药了,跟你结婚别的没变,夜里呼噜打得可够一说了。大伟一愣反问,你说秋白打呼噜,不可能,跟我开什么玩笑。美丽说,我可没和你开玩笑,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差。

大伟回家问秋白,你现在睡觉打呼噜?秋白没回答大伟,而是反问,是美丽和你说的吧?大伟点点头,秋白若有所思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打不打,也许是真的吧。大伟半信半疑道,怎么可能,这总不至于传染吧,我可从来没听过你打呼噜。秋白扑哧一笑说,真没准,兴许真是你打呼噜传染给我了呢。

大伟就想验证一下美丽说的话是真是假。一连几天,大伟上床后瞪眼看着秋白,他想让秋白先睡,然后看看秋白到底打不打呼噜。但大伟的想法总无法实现,因为秋白也望着他,且每次大伟都熬不过秋白先入睡。只有偶尔夜半醒来,大伟会竖起耳朵听,却只有秋白均匀细碎的呼吸声。

一段时间后,大伟上街碰到了美丽,第一句话就说,我们家秋白根本不打呼噜,美丽你肯定弄错了。美丽坚持己见说,我亲耳听到的,还差了吗。大伟也坚持自己的观点说,我有好几次在半夜醒来,可没听到一点动静。

两人谁也没说服谁。

恰巧美丽的丈夫又到南方出差,美丽就喊秋白来做伴,并让大伟晚上到她家来听一听。这回大伟知道自己差了,在美丽家大伟听到了秋白的呼噜声,那声音真的很响亮,跟自己的不相上下。

第二天大伟对秋白说,你现在真打呼噜,而且很响,昨晚在美丽家我亲耳听到了。秋白一笑说,真的吗,我自己一点不知道,也许是偶尔的吧。

大伟似问又似自语,怎么会打呼噜呢?他突然想起在某杂志看到的一篇文章,心不由一紧,那篇文章说女人无缘无故打呼噜是因为体内发生了一种病变。大伟就要带秋白去医院检查,但秋白说啥也不肯。大伟无奈给一位当医生的朋友打电话,咨询秋白打呼噜的事,结果让大伟非常震惊。朋友告诉大伟,如果你所说的都属实,那秋白多数得了一种非常棘手的病,治疗这病需要很多的钱,且能不能治好还不确定。

震惊过后,大伟心里很难受,治病秋白得遭罪不说,家里这些年攒点钱也不容易,弄不好全得花光了。那天下班,大伟第一次没回家,他跟秋白说单位有事,一个人去了一家餐馆。大伟在餐馆自斟自饮自愁,喝到了夜里十二点多钟才回家。

到家推开房门的一瞬间,大伟听到了很响亮的呼噜声。这呼噜声让大伟的心情更不好,他拉亮了电灯,看时秋白已经睡熟了。他坐到秋白的身边,望着那张熟悉的面庞,想到从前的恩爱,情不自禁低下头把脸贴到秋白的脸上。就在这一瞬间,大伟惊奇地发现这呼噜声居然不是从秋白的鼻孔中传出来的,而是来自枕头下面。

大伟一脸迷惑,把秋白抱到了一旁,然后把枕头拿起来,露出了一个微型录音机,呼噜声正是从录音机里发出的。秋白此时也醒了,看了一眼录音机,脸微微红了。

不等大伟问,秋白自己解释,我天天晚上和你一起习惯了,听不到你的呼噜声我就睡不着觉,所以录了两盘带,你不在的时候放好快些入睡。

大伟心一热,一把搂过秋白,一句话没说,哭了。

第10篇、爱情故事爱上你,就要嫁给你

1

22岁以前,我一直和男生混在一起,穿肥大的牛仔裤,梳着极短的板寸头,一点也不淑女。这个世界是自由的,我想怎么样便要怎么样,凭什么我要淑女?有很多男生是我的哥们儿,我们一起去小酒吧里买醉,一起去丽江自助游,没有人把我当成女生,因为爬山涉水我绝不会落下!而吃肉时我从来不考虑身材,总是大快朵颐,我从来不和那些莺声燕语的女生一样,晚饭只吃半片面包,然后娇滴滴地让男生再送一袋酸奶过去,当我举着一只大鸡腿就着香菇豆角美美地吃着时,我觉得她们是羡慕我的,因为我的人生是多么完美啊。

但吴旖旎的话让我很伤自尊,她身高1.70米,体重只有50公斤,二级风以上根本不能出门,但男人爱死她了,一排又一排的男生追求她,直到排球队长陈朝阳出现了才再没有男人来追求,很少有像排球队长那样的男生,会三门外语,英语六级,重要的是,他长得像极道明寺,巨英俊!所有女生全为他晕菜,当然不会包括我,因为我根本不想恋爱,那些女生们很相信我,相信她们的男友不会爱上我这个男人婆,吴旖旎说,男人婆,谁会爱你这样的女人啊?

这句话让我伤透了心,我要让她为这句话付出代价!

所以,唯一证明我实力的就是要恋爱,找一个男人爱上我,而这个男人还必须特别出色,让所有女人大跌眼镜才好。

反正还有半年就毕业了,此时不下手等待何时?半年后,我接受老爸安排去澳大利亚读书,为了证明自己是想爱谁就是谁,我要恋爱!

2

当我出现在排球场上时,我看到一群花枝招展的女生正在给陈朝阳加油,当陈朝阳跃起扣球时,当他打着胜利的手势时,当他把红色球衣脱下围到腰里时,我一下子呆住了,吴旖旎说的没错,如果这个女人真是一个女人的话,她会爱上陈朝阳的。那一瞬间,我被这个英俊的男人打动了,而更吸引我的是,他就是吴旖旎的男友!

那是一场排球的友谊赛,我们学校和联大的比赛,打到中场时,忽然一个选手倒在地上,他的腿开始抽筋,教练喊了停,然后看着下面的替补,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教练,让我试试,在高中时我是有名的扣球手。

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我身上,当然包括他,我嘻嘻笑着,真的啊,不信,试试啊,我可以是最好的二传手。

上场的结果是我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我是唯一的女孩子,身高1.68米,弹跳力好得让陈朝阳总是侧目,我知道他在偷偷地看我,因为我传给他的球总能让他置对方于死地!我多么感谢我的高中时代,我始终混迹于男排球队里,然后练了一身好功夫,没想到在恋爱这一课上用到了!

40分钟后,比赛结束,我们胜利了,而我们的排球队长陈朝阳说,走,我请你吃饭!幸亏吴旖旎没有来看,否则她真要气死,而陈朝阳说,她是不看这些的,她只喜欢看韩国的言情剧,并跟着稀里哗啦流眼泪和把头发每月变一次颜色,那天我对陈朝阳说,男人就是这样虚伪,明知那些女人难伺候还要把自己奉献上去,哥们儿,我真可怜你啊。

我们是在小摊上吃的烤羊肉串、烤鱿鱼卷和麻辣小龙虾,陈朝阳幸福地喝着扎啤。他说,真幸福啊,以前我和吴旖旎总是去那些装饰很好但特别难吃的西餐厅,或者去星巴克喝咖啡,我至少有三年没在这种充满了烟火气息的小摊上吃东西了!

可怜,我骂他,大概你也没有看过通宵电影、打过通宵的电子游戏吧,不如我们今天就去玩吧!

那天我和陈朝阳玩到天亮才回去,他睁着惺忪的眼睛说,哥们儿,我们什么时候再来玩?

3

就这样,我隔三差五和陈朝阳混在一起,吴旖旎说男人婆,你怎么和陈朝阳混在了一起,也暗恋他?我笑着说,暗恋做什么?我就是爱他!所以,从今以后咱们是情敌了。听到我的话,吴旖旎笑得弯了腰,恨不得笑破肚皮,她指着我喘着气说,男人婆如果陈朝阳能爱上你,我就送你们一对鸳鸯枕!

没想到我如此被人瞧不起,难道我真是个没有性别的人吗?我拉过陈朝阳问道,你觉得咱们关系如何?

陈朝阳说,哥们儿啊,怎么啦?

我把眼睛眯成那种明星们的风流眼,然后笑意盈盈地斜睨着他说,有没有可能,你爱上我?

他哈哈笑着,哥们儿,你没发烧吧?我喜欢看你的样子,喜欢你在排球场上的英姿,但我爱的人是吴旖旎那样的女子,你应该知道啊,男人是被那样的女子迷惑的。

我很绝望,原来我真的对男人没有吸引力,难道我要为他们留起长发穿起迷你裙?不,那绝对不是我林南生!我嘻嘻笑着,好了,陈朝阳,我开你玩笑,我们当然是哥们几,只有哥们儿能天长地久,情人早晚有散伙的时候。

陈朝阳同意了我的说法,每次打完排球,我们一起去吃烤羊肉串,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套阿迪达斯运动服,而吴旖旎给他的是一瓶古龙香水,陈朝阳每天穿着我的运动服,为了让他看到任何东西都想起我,我又送了他一打耐克袜子,在他每天穿袜子的时候,他会想起。这个是男人婆送的。

这些东西,打死吴旖旎也不会送他,纵然他不爱我,但谁让我真的已经爱上他?

那天打完球我们骑着一辆自行车回来,我说,我能不能坐到前面去?因为这是我的一个秘密,我看到过很多次陈朝阳带着吴旖旎在开满樱花的路上穿行而过,吴旖旎的长发飘起来轻轻地拂着陈朝阳的脸。有一本书上说,测验这个男生是不是爱上你,就试试他是不是敢用单车带你,并且把你放在脚踏车前面?

没想到陈朝阳连犹豫都没有就答应了,他一把抱起我放在脚踏车前面,我伸开两臂学着《泰坦尼克号》中的镜头,正在得意时,却看到前面正走来的吴旖旎,跳下去是来不及了,她惊诧地看着我们,当陈朝阳追赶着她过去解释时,我呆呆地立在风中,知道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梦就是这样吧,醒了总比梦着要痛。

一个月后,我们毕业,我没有把爱的人追到手,尽管我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从这个城市消失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在出国之前,我要去一趟西藏,那也是我的一个梦想,当爱情的梦想破碎之后。我只能用自然之美安慰我的灵魂。

又过了一个月,我回到北京,打开邮箱。里面塞满了一个人的信,当我一封封打开时,我泪流满面。

是陈朝阳,他说,你走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当我和吴旖旎在一起时,我想起的常常是你,爱情就是这样吧,只有失去时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才知道哪个女孩子是最适合自己的。

他疯狂地找过我,他和吴旖旎终于分手,因为他发现彼此根本不适合,而那个男人婆让他想念,他说。当我穿起那些耐克袜子,当我再摸到排球时,当我去吃麻辣小龙虾时,南生,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我的心会痛,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原来心会痛。

我的眼泪哗哗地掉着,我终于知道,无论怎样洒脱的女子,无论她多像一个男人婆,只要爱了,就是一个细腻而柔软的女子,像一粒珍珠的形成过程,慢慢地被砂砾摩擦着,疼着,流着泪。

4

当老妈把签证放到我面前时,我对老妈说,澳大利亚我不去了,因为我要嫁人了。

老妈的眼镜差点儿掉下来,我说真的啊,我爱上一个人,要去找他,怕煮熟的鸭子飞了,我要嫁给他。

所有人都说我没有志向,又没人拦住你爱他,干吗急吼吼地嫁人?我笑着说,爱情是女人一生的事业,为了他,我甘愿收了双翅栖息在红尘。

当我出现在陈朝阳的面前时,他吃惊的表情像是看到外星人,你不是出国了吗?我还以为你早就在悉尼晒太阳了。而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哥们儿,没有你,别说悉尼,就是去月球又有什么意思?

我向他求婚,他更吃惊,你这个女子,从来都是男人向女人求婚,你怎么出招就不俗啊?

要不怎么让你爱上啊?娶不娶我啊?我几乎是威逼着,反正我就要嫁给你,你看,证明我都开来了,反正我不要玩什么同居的把戏,爱上你,我就要嫁给你!

这下,轮到陈朝阳目瞪口呆了,他叹了口气说,林南生啊,你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吗?就你这劲头,不是每个女子都有的啊!和她们比起来,你就像一株“死不了”一样,怎么那么富有生命力?

什么?什么?这小子把我比成“死不了”?人家都把女友比成红玫瑰,我跳起来,来了个排球扣杀动作,然后一个爆粟打在他脑壳上,说,到底娶不娶?他一把抱起我,然后伏在我耳边说:娶娶娶!

第11篇、爱情故事32号嫁给你

25岁那年,交往不久的男友向我求婚。

我眨着眼睛问他:“你为什么要娶我?”期待着从他嘴里说出:因为我爱你!

他却告诉我:“因为单位要分房子,只有领到结婚证才能……”

原来,这个男人为了一套房子才娶我。我不知道爱情、婚姻的定义是什么?但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套房子。25岁那年,我放弃了我的第一个求婚者。

转眼到了30岁,婚姻成了我的梦。而我的梦又像是一幕幕无声剧,剧中的人物有的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而有的则是固定的,比如我交往了一年的男友——惜。

惜是名成功的商人。我俩过得还算愉快,有种相敬如宾的感觉,只是有些不真实,有些太过客套,丝毫没有情侣之间该有的磨擦磕碰。交往一年,我们从来没有吵过嘴,在彼此的朋友眼中我们是幸福的一对。我觉得这一切正是惜想要的,让别人看见我俩是多么的幸福和谐。

“梅子,我觉得你长胖了。”惜抱着我的腰告诉我。

审视着自己,我问他:“我没有长胖啊!”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刚开始交往,他说我不会讲英文,就要我去补习;接着,他又说我身材不够好,结果,推脂、油压、塑身、有氧课程我一堂也没缺席。我知道,惜要的只是个完美的妻子。

果然,他掏出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对说我:“这些钱拿着,你知道该怎么做。”

我无奈地笑了笑,接过惜手中的钱。惜的条件实在太好了。而对我来说,30岁已不再是能轻言放弃的年纪。

每当有人夸我美丽、气质高雅的时候,我一方面固然开心,心里又总有一分不安。从外在有形的条件来看,我仿佛是从麻雀变成了凤凰,可我的自信早就被打压得残破不堪。这和我25岁那年为了对方因房子结婚而骄傲离走成了鲜明对比,莫名讽刺。

就这样,我一面重复地告诉自己,要保留那份女人的自尊;一面也无休止地接受着惜的改变。如果此刻再有男人为了一套房子而要娶我,我想也许我会答应。毕竟30岁的女人,已经到了无法做太多挑剔的年龄。

为了表示自己是个独立的女人,我也拥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朋友。阿明就是朋友中的一个。人的一生,要找到相互能产生共鸣的很难,而恰恰我们就是那种能彼此产生共鸣的知己,但这样也许做朋友更为合适。男女之间的爱要么处于单纯的精神上,要么建立在彼此的身体中。前者是不能沾染上半丝情欲的,彼此的共鸣也就是在这种关系上微妙的维系着。正因如此,我和阿明才无话不谈。

阿明告诉我:“知道吗,梅子,为了爱而失去了自己,总有一天,可能会连这份爱也保不住。”

他的话像把锋利的小刀,直扎我的痛处。但我的年纪实在无法挑剔什么了,只能紧紧地抓住惜。

就在我们正准备结婚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地紧握住了这个男人,可那一幕却把我的梦活生生地敲打得粉碎。就在我的新婚大床上,我目睹惜和一个女人赤裸裸地躺着。压抑太久就终会爆发,那一幕对我实在是太讽刺了。

一场激烈的争吵、厮打后,惜一边拉开我,一边用一种极为平静的语调对我说:“梅子,不要胡闹,这太不淑女了。”

我手心冒着汗,手里还紧握着那女人的一撮头发木呆呆地站在那儿……时间静止了,我的耳边只有嗡嗡作响的耳鸣声,良久方才开口问惜:“为什么带这女人来我们的家?”其实我更想说,为什么要让我看见这一切?而那话刚到嘴边却咽了下去,因为梦开始醒了!

“玩玩而已嘛。”惜开口道,“你知道的,只有你才能配得上我。”他点上一支烟继续说道:“不过你也应该要感谢我过去对你的要求,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大概还是从前那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哪里会有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呢?”

满脸冷静的是———惜,满脸从容的是———那个女人,无言以对的却是———我。这段话听得我内心淌血,但却是哑口无言。

“你个混蛋!”我边说着边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走出了这个家,梦不是碎了,而是醒了。我觉得在那一巴掌的清脆响声后,我的脚步都开始变得轻快。

我找到了阿明,依附着他的肩膀,让自己的眼泪尽情地流淌。

我抽泣着,向阿明问道:“我是不是个很糟糕的女人?”

阿明回答道:“梅子,其实他说的话很对。如果你不是为了他,的确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模样。虽然你外在形象改变了,可你的内心却变得毫无自信。从头到脚,你是不是没有喜欢过自己现在的样子,即使在拥有了这些外在条件之后?”

“嗯!”我有些歇斯底里地喊道,“我的确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讨厌英文、讨厌推脂、讨厌……”

阿明笑着对我说:“知道吗?和一个人相恋,除了要获得对方的爱,更珍贵的应该是提升自我的价值感。否则爱上一个人,却因此失去了自己,总有一天,这份爱也将随之而去的。不要因为结婚去结婚,更不要为了别人去改变自己。”末了,他又加上了一句:“做回你自己吧!”

像儿时一般,我勾住了阿明的尾指许诺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找到了久违的快乐,也找到了久违的自己。我的生活是属于自己的,不再有该死的英文,不再有该死的推脂、油压、塑身、有氧课!工作之余,我可以和朋友们逛街、喝茶。在这一刻,我才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

我的朋友也越来越多,我也才知道以前自己竟丢失了那么多美好的事情。

在PUB中,阿明近乎调笑地问我:“怎么样?老大姐,现在感觉如何?”

我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高八度地说道:“大姐就大姐,加个老字干嘛,我很老吗?”

他微笑着看着我说:“算不上老,还很迷人。”

相对而视,我们都笑了,夜晚的PUB是我们这群“老大姐”朋友的天下。婚姻并不是人生的必需,爱也不能造成对彼此的改变,人活着开心就好。

生活有时候就是拥有太多的戏剧性,在PUB,我和惜又再度相遇。

“梅子,过得还好吗?”惜向我询问道。

摇晃着手中的酒杯,我言语多了分轻松:“很好啊!你呢?”

一番谈话,我知道他现在过得并不如意。刚分手时,我想要是有天看见惜过得不如意,我定会很开心的,而现在看见他这样,我心中并没有太多快感。或许这就是释怀吧!

他拉住我的手:“梅子,你回到我身边吧!没有你,我发现自己的生活少了许多!”

我眯着眼告诉他:“要我做你女朋友,还是妻子?那你先来追求我吧!如果我高兴,我可能会答应的……”

惜开始重新追求我,连我的朋友都纷纷代惜求情。

我微笑着告诉他们:“适婚年龄既然已经过去,那我就没必要去介意,只要自己过得快快活活就好。结婚的念头我当然有,但这要看缘分。来就来,不来也不惋惜。早点来我会更高兴,迟的话,六七十也不打紧,只是个伴嘛。”

惜无奈地冲我叹了口气:“梅子,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肯嫁给我呢?”

看着他的样子,我心里真有几分好笑,往日的身份在我俩身上似乎已经彼此对调了。

这时,连阿明也看不过去了,他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梅子,适可而止吧!现在你可已经占上风了!”

心中暗自奸笑了两声,我开口道:“这样吧,32号我就嫁给你!”

我———梅子,不是可怜的老处女,而是快乐的单身女郎。我不再为结婚而结婚。爱、婚姻,皆来自缘分二字。缘在天意,而分呢?却在人为。要娶我?可以!32号我就嫁给你!

第12篇、爱情故事千面女郎

1初秋的黄昏

我走在下班的路上,两边的法国梧桐在风中发出美妙的沙沙声。忙了两个多月,这是我第一次按时下班,所以心情很好。正想着晚上找几个老友happy一下,忽然听到一个女孩的尖叫。路边一个玩具店门口,有个女孩抱着一只硕大的毛毛熊站着,脚下满地都是绒布玩具。女孩显然舍不得把毛毛熊放在满是尘土的地上,可这样就没办法拣地上的东西。我过去把地上的加菲猫、史努比、翠儿都拣起来,可不知道怎样把玩具还给女孩,她根本腾不出手来。我小心地问用不用我送你一下?女孩看了看怀里可爱的毛毛熊点点头,我抱紧那些玩具,忽然想到一个大男人抱着一堆绒布玩具走在大街上,可真是件奇怪的事。

好在女孩住的地方不远,当她打开门后我才明白,她应该是开玩具店的,因为在这个不大的一居室里,所有的角落和空地都放满了玩具。大概玩具店也没这里花样多,我随便数了数,光是那种耳朵上有朵小花的小猫,就有五六个。女孩被我的惊讶逗得笑起来,接过我怀里的布娃娃们,把一杯可乐递给我:你抱着娃娃的样子可真有意思。

我就这样和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童馨馨认识了,当然还认识了她一屋子的娃娃。

2两个月之后

有了布娃娃们做借口,我很容易接近了这个女孩。不过开始我只以为她不过是喜欢玩具娃娃而已,后来才发现她的衣服比玩具还要多。和我认识的其他都市女孩不同,她的衣服不只是时髦和漂亮,每一套的风格都大相径庭。从卡通味十足的公主裙,到粗旷硬朗的牛仔装;从婉约成熟的旗袍,到叮当作响的皮衣一应俱全。更有意思的是,童馨馨有无数化妆品和饰物来搭配这些衣服,于是我问她是不是除了工作还业余“走秀”,她嘻嘻地笑起来:我这样的身高可能做模特吗?不过你喜欢,我可以秀给你看。

那是个下着雨夹雪的周末,在那间有些冷意的小屋里,我看到一个个截然不同的童馨馨:风情寂寞的旧上海女郎、怪异迷人的cosplayer、只在夜晚出现的豹美女以及让人一看就血脉贲张的热女郎。我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和迷乱,强作镇静地问她这些衣服中,她最喜欢什么。童馨馨爱抚着那些挂在衣柜里的衣服,一字一句地说道:我都喜欢。这时我脑子里也蹦出几个字:我也都喜欢。

我抵挡不住童馨馨千变万化的魅力,陪着她买衣服或者饰物,仿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一样。朋友们都不无羡慕地告诉我:这样的女朋友,一个能顶七八个。看来是这样,童馨馨一周七天可以穿出八套不同风格的衣服,包括鞋子、化妆和首饰。我一面忍不住得意一面想,这大概是童馨馨收入不低却毫无积蓄的原因吧。

女孩总喜欢被人欣赏,千面女郎童馨馨更是这样,她喜欢和我会朋友、参加聚会。虽然我的圈子单调了一些,却因为童馨馨的千变万化多了许多色彩。她得到了我朋友的承认,我也得到了她的承认。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娇小玲珑的童馨馨蜷缩在我怀里的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

3新年来到了

我决定带童馨馨回家一趟,让她见见我的父母。童馨馨很快就答应了,像个小女孩过家家一样打扮着自己。果然,妈妈对穿着一身雪白毛裙的童馨馨非常喜欢,实际上她那样穿起来真的很清纯很可爱。我想,老妈一定也动了心,估计很快就会让我再带她回去。谁知道几天后,妈妈忽然打来电话,很严厉地质问我是不是背着童馨馨找了别的女孩。我说没有啊,我什么都没做。妈妈说昨天看到我和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在一起,还勾肩搭背好不亲热。我才明白过来,昨天童馨馨穿着一身鲜红的皮装,为此还专门染红了头发,难怪妈妈认错了。

我的解释让妈妈很不满意,离开时我听到她说这算怎么回事,这女孩变得也太快了。

回去后我把这个笑话告诉了童馨馨,她得意地说:别说你妈妈了,我的同事都会出这样的错,擦肩而过都没认出我。嘻嘻,我是千面女郎嘛。

我第一次觉得有些别扭,可没有多说什么。第二天不用上班,我很晚才起来。迷迷糊糊地去洗手间,却看到有个陌生的女人,满头卷发,一条黄一条紫。我下意识地喊了一声,童馨馨转身对我璨然一笑:不认识我啊,讨厌。

4一个没有雪的下午

我决定和童馨馨好好谈一谈。爱美是女人的权力,不过搞到让老公认错可太过分了。谁知道她听了我的话之后根本不买账。我说老人家不喜欢你打扮得太过分,再说,结了婚你总要有个小媳妇儿的模样才好看。童馨馨一脸的不耐烦:我才不干呢,女孩子就这么几年时间,我一定要做最灿烂的我。

我第一次认识到童馨馨的生活观念和我的差距,于是告诉她生活不可能就是穿衣打扮这么简单,女人更多的是内在的素质,尤其是做一个妻子。为了缓和谈话的气氛,我笑着说你实在太善变了,不怕我认错了别人带回家?童馨馨毫不在意地笑道:我才不怕呢,反正我要做一个多姿多彩的女人。

这次谈话不欢而散,我不得不想更多东西。童馨馨已经不算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了,有什么办法让她知道生活除了穿衣打扮还有更多内容呢?我想还是慢慢说服她的好,可此时的童馨馨似乎有意和我作对,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在装扮上,而且下班后经常很晚不回来。我并不限制她和伙伴们玩,可她显然有些过分了。不论是在混乱的迪厅、迷乱的酒吧或者吵闹的歌厅,她都是最显眼的那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友出众,可童馨馨却有了许多故意张扬的成分。我告诉她这样做很不好,和那些不怎么熟悉的男男女女在一起狂欢很危险。她告诉我自己一直都是这样,以她化妆的水平,足够让新认识的朋友对面不相识,而这才是她最大的快乐。“我喜欢每一天每一个崭新的我”,童馨馨认真地对我说道。

5寒冷的除夕夜

我找不到童馨馨,快十二点的时候,才听说她去了一家迪斯科酒吧。我在里面转了半天,新年钟声敲响之前,我注意到舞台上一个肌肤雪白的“洋妞儿”,穿着一身灿烂的豹纹皮衣,裸露着大片的后背,一头金黄色的长发格外热烈。我挤过去,洋妞儿漂亮的蓝眼睛闪着五彩的光芒。我终于认出了这根本就是童馨馨,天知道她从哪里找到的蓝色隐形眼镜。

新年钟声之后,酒吧的人们几乎疯狂,童馨馨变得我从来不认识了,被一个裸露着上身的黑人抱在胳膊上飞快地旋转。我感到一阵眩晕,在一个角落坐下来。凌晨一点,童馨馨从舞台上跳下来。我走过去,她看到我有些意外,很快就平静下来:我给你发了短信,你没收到吗?

在酒吧外寒冷的空气中,童馨馨雪白的肌肤上有一层寒栗,我把外衣披在她身上:馨馨,你不觉得自己过分吗?你已经不像你自己了。

童馨馨点燃一支烟,没理会我的惊讶:我就是喜欢这样啊,不像我自己就对了。今天是春节第一天,也是我又一个新生日。她吐出浓浓的烟雾:这一年我每天都要是崭新的。

我气坏了:喜欢改变风格已经足够了,用得着改变整个生活吗?今天是除夕夜,我却在外面找了你一个晚上。

童馨馨好像刚认识一样看着我:难道换换衣服就是改变了?你怎么这么老土,那样的改变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女人什么都不做也会每天变老。只有每天不同的生活,才会有不同的自我。整天过麻木不仁的日子,就算换一百套衣服也没什么用处。

我被她说得张口结舌,童馨馨的蓝眼睛在霓虹灯下闪着迷离的光泽。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不是连家都不打算回去了?她不置可否地看着眼前积满了雪的地面,一边用尖尖的皮靴在上面画着圈子。我狠下心说道:我不喜欢你这样不定的样子,我喜欢你做一个乖女孩。

童馨馨看着我没说话,半天才幽幽地说道:你不是一直很喜欢我这样吗?怎么原来你是这样守旧无趣的人?

我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也接受你的改变,当然是美丽的改变。可你现在这个样子……

我还没说完,童馨馨就打断了我的话:你不过才认识我几个月而已。她用蓝色的眼睛看着我说: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也就是说,我一直都是变化的。

我退后一步,重新打量着眼前的女孩,想一想这段时间,我和她在一起最多的就是买衣服,狂欢玩乐,根本没时间谈心。实际上我一直被她的美丽和善变所吸引,究竟她是个怎样的女孩,现在想起来,根本没一点把握。

天越来越冷,我说还是先回家吧,别的事慢慢再说。童馨馨一脸戒备地看着我:你想和我说什么?我心一下软了:放心吧,我只是想和你谈谈我们将来的生活,你要是不喜欢说,不谈也可以。

童馨馨甩开我的手:不!我不想去限定自己该怎样不该怎样,我希望每一天都是崭新的,谁也没有权力阻止,除非杀了我!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童馨馨转身跑进了酒吧,消失在惊天动地的嘈杂声中。我没追进去,只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我会在家一直等你回来。

6一个阴郁的早上

我一夜无眠,凌晨五点收到童馨馨的短信:我的世界旋转得这样快/灿烂是我每一刻的容颜/你可以跟上我的速度吗?我回复她:容颜终究会老去,我愿意厮守着你不变的心。

我一直等着,可童馨馨再没有发短信来。看着满屋子的衣服和绒布娃娃,我忽然觉得心里空空的。她追求的到底是什么?爱美的女人这样多,可谁会为了衣服或者化妆去改变生活?难道穿了旗袍就扮淑女,穿了网眼装就去做个风尘女子吗?

我打不通童馨馨的电话,今天是大年初一,或许她已经在某个地方,变成不知道什么模样了,就算我找到,还能认得出来吗?

第13篇、爱情故事村里有个女人叫小芳

刚子一进村就听到了风言风语,那个叫小芳的寡妇想再嫁,可是条件却很离谱。

刚子知道小芳是工友强子的媳妇。两年前,他和强子在一起建楼,都是钢筋工。高高的楼外沿是保险网,他们踩在架子上扎钢筋。那时的强子是幸福的,有个如花似玉的娇妻,还有个乖巧的女儿。

一个架子扎接处的松动,为这个幸福的家画上了句号。强子像一片秋天的树叶一样飘下高楼,刚子却安然无恙。刚子很想去看看小芳,又担心寡妇门前是非多。可还是没忍住,还是去看看吧,强子的老娘还瘫在床上呢。

轻轻的敲门声把沉浸在回忆里的小芳惊醒,打开门一看,是长得又高又黑的刚子。她侧身让刚子进来,刚子讪讪地说:我是来看大娘的。强子娘听见刚子的声音,就招呼:是刚子吗?你进来,我有话跟你说。大娘还好吧?我还好,你来也是想娶小芳吧?大娘怎么这么说,我就是想大娘了,过来看看。唉,自从强子走后,建筑公司老板补偿了点钱,我们家还过得去,就是缺个男人撑家。旁边的小芳眼里顿时蒙上一层雾,她微微低下头说:娘,看您说的什么话,我照样能支撑起这个家!刚子扭头看见小芳的眼里溢满柔柔暖暖的光。那一刻,他心动了。大娘,我听村上的人说,小芳嫂子再嫁是有条件的,是吗?别听他们瞎掰,我儿媳妇温柔又贤惠,搁下耙子拾扫帚,一刻也不闲着。你如果觉得她好,就娶了她,保管你会幸福一辈子!放心,我不会拖累你们的,我又不是强子的亲娘,不用管我。娘,看您这说的什么话,不管您是不是强子的亲娘,您都是我的婆婆,就是我的亲娘!刚子又看见小芳的眼里闪着坚毅的光芒,他猜到了,她再嫁的条件是想带着婆婆一起生活。一直未能生育的强子娘,四十多岁才抱养了强子。强子长大成人娶了媳妇,又有了孩子,眼看着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谁知强子不幸英年早逝,她又得了偏瘫,需要人伺候

小芳端来茶,一杯给刚子,一杯喂给婆婆,动作娴熟,手势轻柔,一缕秀发耷拉下来。刚子看得心动,这样的好媳妇上哪里找去?自己也快三十了,也该成家了。大娘,那您让小芳嫁给我吧,我保证会好好孝敬您的。啥?你答应娶我家小芳了?好,我一个孤老婆子不用你们管。不!您是小芳的婆婆,就是我的亲娘,我和小芳一起照顾您。你娘同意吗?我娘她会同意的。

刚子的娘一听说儿子想娶寡妇小芳就来气:她有克夫的命,而且还带了俩拖油瓶,不能娶她!不,我一定要娶她,而且还要为她的家庭负责,养她的孩子和婆婆。刚子你疯了吧?我没疯,要不是强子推了我一把,也许死的那个人就是我,那现在沉浸在丧子之痛里的人就是您啊!

金秋十月,正是硕果累累收获的季节,刚子的爱情也收获了,他有了两个娘、一个媳妇和一个女儿。远在天堂的强子安息吧,虽然你没有推我一把,但我会好好照顾她们的。新婚之夜,刚子默默地说。

第14篇、爱情故事晓泉同桌,请放心地变老吧

杜晓泉是我同桌,这几天在为我的发型发愁。因为我刚刚烫了个飘逸的直发,学校就发布了发型肃整通知。作为一名男生,前扫眉,旁遮耳,后擦领,可是标准的治理重点。

可是,我的头发和杜晓泉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她是我老妈。

其实,杜晓泉做我同桌也算有历史了。学校为后进学生设立了家长学校,每周一次,从来少不了她。我们并肩坐在教室里,听心理老师辅导,仔细算算,竟然也有两年了。

那天,心理社团的辅导老师说:“今天我们做个互动游戏,家长和孩子每人说出一个立时能完成的愿望,对方要尽可能满足。”

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游戏,我立刻对杜晓泉说:“老妈,请你把偷偷拿走的PSP还给我。”杜晓泉当即翻我白眼说:“做梦!等你成绩上来再说吧。”然后她对我忿忿不平地说:“儿子,拜托你以后不要让我做你同桌了。”我用鼻子说:“哼!不可能!”

真是想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和杜晓泉的关系变得这么差。我们每天的对话,不出五句就会充满了对决味。老爸无限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叛逆期对更年期,没治了。”

说起老爸,他可是这个家重要的和稀泥者,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神奇功效。可惜他被公司远调外地一年。临走前,他对我说:“喂,十六岁了,也算男子汉了,不要和家里惟一的女士作对了。”

“是她和我作对吧,到我房间里大搜查,把我PSP也拿走了。这么大岁数了还玩间谍游戏。真是太幼稚了!”杜晓泉却在一旁冷言冷语地说:“放心,我会一直幼稚的,等你什么时候自立了,我才会变老呢!”老爸皱着眉叹了一口气。

我去宠物店买一只绿蜥蜴做宠物。我给起名叫“猫头鹰”。从宠物店把它拿回家的那天,杜晓泉同学立时惊声尖叫了。我必须说,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有“猫头鹰”在,一定不敢再进我的卧室大搜查了!

9月25日,是个值得纪念的大日子。我忍痛割爱,剪了头发。不过为了呼应校领导对着装的要求,我偷偷溜进学校的网络室,删掉了电子宣传屏上口号,换上了我的大作,点名指出学校一些老师头型、着装所存在的问题。

此条通知一经滚动播出,立时引起了超高的关注度。学校很快就查出这件事是我干的。这天晚上,杜晓泉一脸怒气地在家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对我拍了桌子。看来她已经接到班主任陆杰远的电话了。杜晓泉气得说:“你怎么就不学好呢!以后你的事我都不管了!”

我顿时心里乐开了花,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和杜晓泉的冷战整整持续了五天。周六的午后,我一个人去了家长学校,辅导老师问:“你妈妈怎么没来?”我摇摇头说:“不知道。”第一次一个人上互动课,我想自己应该是很轻松幸福的样子吧。可是我的心里却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没了战友一般。

这一天回家,杜晓泉同学不在。老爸打来电话喊:“你妈被你的怪兽咬伤了,在市医院呢!”放下电话,我飞快地跑去了医院。我在医院找到杜晓泉的时候,她正在点滴,她的左手肿得像馒头。我愧疚地低下头说:“老妈,对不起。”杜晓泉不可置信地坐起来,激动地对病友说:“听到没,我儿子我和我说对不起了。”

鉴于杜晓泉同学受伤的情况,我包揽了全部的家务活儿。而那只“猫头鹰”,我把它送给了生物社团。杜晓泉每天吃着我煮糊的面条,脸上始终挂着幸福的微笑。不做我同桌的愿望终于现实了!杜晓泉高兴地对我说:“我这个同桌可以放心地变老了!”

第15篇、爱情故事爱你让我勇敢:换肝男友,但愿今生一起慢慢

张儒星是个孤苦伶仃命运多舛的男人,从小就没了母亲。可他又是一个幸运的人,在他身患肝硬化时,女友对他不离不弃,多年如一日地照料他;在他病入膏肓山穷水尽时,是社会的关爱让他逃过了生死劫。而今,这对经历了太多磨难的恋人终于修成正果了,他们准备在2005年11月5日喜结良缘。在这人生最激动最幸福的时刻,张儒星说:如果没有女友的爱,没有大家的帮助,我早就是一把灰土了!

2005年10月底的一天,秋雨潇潇,张儒星和刘旸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专访。在依稀的泪光中,一段凄美而感人的爱情故事徐徐拉开帷幕

医学判处他死刑,痴情女友却不离不弃

张儒星家住安徽省濉溪县,家境一般,他上中学时母亲就去世了,是父亲含辛茹苦把他们兄妹四人拉扯大的。高中毕业后,张儒星进入濉溪县瓷厂工作。1996年秋天,厂子破产,他成了下岗工人。张儒星在消沉了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不久,他就在家门口开了一间影碟出租店。

1999年4月,25岁的张儒星鼻子老是无缘无故地出血,有时洗脸不小心一碰就鲜血直流。当时他也没太在意,他以为可能是自己最近火气比较大,注意一下应该就没事了。可几个星期之后,鼻子流血不仅没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重,流血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而且只要一流血就难以止住。

1999年6月,张儒星家里盖房子,请了好多人来帮忙。大家发现张儒星的肚子几天之内突然变大了,都觉得很奇怪。

一天,张儒星在搬石头时,觉得非常疲劳,加之自己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变大,他隐隐觉得自己可能是得什么病了。第二天,在家人的陪伴之下,他来到淮北矿工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肝硬化早期!

犹如五雷轰顶,张儒星一下子傻了:天哪,这种病和死刑又有什么区别?自己才25岁啊!

那天,精神几近崩溃的张儒星跌跌撞撞地回到家里,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也不喝。他胡思乱想了很多很多:自己得了绝症,活的时间不长了,还不如早点自行了断可是,有一个人让他放心不下,那就是和他情感甚笃的女友刘旸。

刘旸也是濉溪人,1979年生。卫校毕业后,她就在张儒星小店对面的诊所工作。张儒星有时伤风感冒了,就到诊所买点药,一来二往,两个人便渐渐熟了起来,于是没事的时候他就跑到诊所来找刘旸聊天。刘旸皮肤白皙,文静善良,做事认真。在刘旸眼里呢,张儒星为人实在,虽不英俊,但很可靠,有安全感。

随着交往的深入,两颗年轻的心越走越近,他们相恋了。

当刘旸的母亲听说女儿交了一个家境一般又没有正式工作的男友后,一边极力劝阻,一边急忙托人给女儿物色条件优越的对象。可无论对方条件多好,刘旸从不去见,她告诉母亲,自己这辈子除了张儒星,谁也不嫁!这让刘母既生气又无奈。

一想到对自己情深意重的女友,张儒星的心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他像个孩子似地哭了。他感叹命运的不公,同时下定决心:自己不能拖累刘旸,一定要和她分手,让她找个好一点的对象结婚,过幸福的生活。然后,我就跳河,了结自己的一生想到这里,张儒星穿好衣服,奔出了家门。

刘旸见男友来了,急忙从办公室跑了出来。然而,让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张儒星竟结结巴巴地对她说:刘旸,咱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

这怎么可能?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自恋爱以来从没闹过矛盾。现在,张儒星突然无缘无故地提出分手,刘旸觉得这中间肯定有隐情。

在刘旸的反复逼问之下,张儒星才将自己患病的事和盘托出。天哪!刘旸实在无法相信,生龙活虎的男友怎么突然就得了这种病呢?她和张儒星抱头痛哭起来,哭完了,她坚定地对张儒星说:你要有信心,千万不能放弃,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你的病是可以治好的。你放心,无论你到哪里,我都会陪伴在你的左右,和你同生死共患难。我们要一起想办法治好你的病,你一定不要再有轻生的念头,你要是死了,那我也不活了。

张儒星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女友,答应她:就算是为了你,我也不会再有轻生的念头。说完,这个七尺男儿的眼泪再次止不住地落了下来,他紧紧地拥着刘旸,久久不愿分开。

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第二天,在刘旸的陪伴下,张儒星来到淮北相山区人民医院,找到了治疗肝病很有名的吕医生。吕医生在检查后说:你脸无光泽,小腿浮肿,病情已相当严重,需住院进行治疗。可张儒星手头上根本没钱,只好先开了一些中药,回家进行保守治疗。

从此,刘旸为了男友,开始踏上漫漫求医路。她经常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到处跑,打听有什么新药、秘方可以挽救男友的生命。因为重病,张儒星的店早就关了门,而且保守治疗每月也要600多元,这对毫无积蓄、仅靠刘旸微薄工资来维持生活的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那段时间,刘旸拼命地工作,还找了份兼职。她不再买新衣服,中午在单位吃的都是方便面,她要节约每一分钱来为男友治病。

张儒星是一个人单住,发病时,连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为了能更好地照顾他,刘旸辞去了那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决定搬来和张儒星一起住,共同去和死神抗争。母亲在听了女儿的想法后,气急败坏地说: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个家门,以后就当我没生过你这个女儿!在走出家门的一刹那,刘旸哭了,虽然在心底,她爱这个家,爱父母,可一想到男友的病,她又义无返顾地向前走去,她在心里对母亲说:妈妈,希望你能原谅我这个不孝的女儿。

日子就这样在苦苦煎熬中度过。半年后,张儒星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加严重。那时的他不仅鼻子频繁流血,就连牙龈、消化道也开始出血,三天两头发高烧,肚子胀得透明,血管清晰可见,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般,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

这天晚上,张儒星的病情又加重了,他持续高烧,还不停地说胡话。刘旸当时被吓坏了,她跑去找医生,声泪俱下地说:医生,求求你,无论如何你都要救活他,我不能没有他啊!说完就要给医生下跪。在场的医生都被她感动了,医院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两个小时后,张儒星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男友脱离了危险,刘旸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那一天她滴水未进,护士劝她吃点东西,可刘旸说:张儒星还没醒来,我什么东西都不想吃。说完又哭了起来,一旁的护士都被感动得落泪了。那天晚上,刘旸就这样一直坐在张儒星的病床边,抓着张儒星的手,嘴里喃喃自语:张儒星,你可一定要醒来呀,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护士对刘旸说:你们还没结婚,可你却把男友的命看得比自己的还宝贵,你们的感情真让人羡慕。隔壁病房有一个男的也是得了肝硬化,他老婆知道后,竟背着他,和另一个男人远走高飞了。

张儒星昏迷了三天,刘旸在他的旁边坐了三天,她坚信男友不会就这样抛弃自己一个人走了。

三天后,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温暖地照在床上的时候,张儒星睁开了双眼,生命的味道扑面而来。刘旸高兴极了,她问张儒星:你认得我是谁吗?你是刘旸啊,怎么问我这么怪的问题?刘旸笑了,可眼角却有大滴的泪落了下来,她知道,男友又逃过了一次生死劫!

后来,刘旸又听说宿州有从南京来的专家,对治疗肝病很有经验,她便借钱带张儒星去了宿州。中午的时候,刘旸让张儒星在医院休息,她去买饭。可饭来了,张儒星说啥也不愿吃,他要和刘旸一起吃。刘旸说自己在饭店已经吃过了,说着还让张儒星看她嘴角的油迹。其实,刘旸在去买饭时,偷偷地买了包方便面,在饭店就着开水吃了。这几年为了省钱给张儒星治病,刘旸一直都吃方便面,最后吃伤了,只要一闻到方便面的味道,就想吐。

看着眼前为自己奔波操劳的女友,年纪轻轻就满脸皱纹,张儒星的心都在滴血。他问刘旸:你对我这么好,我拿什么来报答你呢?刘旸问张儒星:还记得我们上学时念过的《孔雀东南飞》吗?那是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那里面有一句我非常喜欢,其实也就像我对你的爱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张儒星紧紧地拥住女友。虽然年纪轻轻就得了绝症,可他却拥有最真挚的爱情,哪怕有一天自己突然离开了人世,这辈子也值了!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从2000年到2003年,张儒星一共住了30多次院,医院曾对他下过四张病危通知单,但刘旸始终都没有放弃,每次都守候在张儒星的身边,一次次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几年来,刘旸日复一日地照顾张儒星的生活;只要张儒星的身体好点,自己能够下床吃饭,她就会出去找份工作对于这对恋人来说,钱太重要了;可张儒星只要一发烧,刘旸就要辞去刚刚找到的工作,回家照顾他。刘旸告诉记者,她几乎什么工作都尝试过了:饭店服务员,送奶工,建材店营业员,保险业务员,药店售货员,服装店营业员可再累再苦,她的心里都是高兴的,毕竟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有这份感情,就已足够了,别的她什么都不在乎。

2003年春天,张儒星的病情更加严重了。他不仅胃疼得难以忍受,而且消化道也开始出血,这时的他已经站不起来了(肚子腹水太多,脊椎承受不了)。他隐隐觉得这次和以往都不一样,这次极为严重,死神仿佛随时都会来临。

刘旸赶紧将张儒星送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说:张儒星已是肝硬化晚期,肝开始萎缩,呈锯齿状,生命随时都有危险,惟一的办法就是换肝。可换肝需要几十万元呀!现在能借的都借过了,到哪去筹集换肝的钱呢?

几天后,在刘旸的啼血呼唤下,张儒星又奇迹般地醒了过来。医生都认为这是个奇迹一般的肝硬化患者吐血一两次就可能没命了,可张儒星却一次又一次地活了过来。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在支撑着他吧。

虽说张儒星又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可那几十万元的换肝费用就像是天文数字一样遥不可及。从医院回来之后,张儒星的情绪非常不稳定。想起自己几年来被病魔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想起刘旸为了筹集给自己看病的钱而四处奔走求人,他的心里就一阵阵绞痛,轻生的念头又在他的脑子里悄然泛起。

两天后的一个深夜,正在睡觉的刘旸突然觉得床头柜轻轻的响了一下,她一惊,习惯性地摸了摸睡在旁边的张儒星,却发现他不见了。她急忙开灯,发现床头柜上有张纸,打开一看,竟然是张儒星写给她的遗书:

亲爱的刘旸:

这是我第一次称呼你亲爱的(也是最后一次)!以前我没有这么称呼你,是因为我把对你的爱深埋在心底。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不是我不想陪你一生一世,而是我不想再拖累你了我走了,别为我伤心流泪,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是上天恩赐的,我已经很满意很幸福了,我活得也值了。我走了以后,你要找个健康的人结婚(健康太重要了),好好地活下去,这样我的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的。

来世再爱你的张儒星!

2003年5月27日别离

刘旸傻了,她知道张儒星肯定是去寻死了,她急忙跑了出去。

在离家两里路的地方,刘旸看见了正步履蹒跚的张儒星。面对气喘吁吁的女友,张儒星的眼泪像珠子一样落了下来,他说:刘旸,我不能再拖累你了,有你的这份爱,我已经很满足了,求求你让我去死刘旸急了,哭着对张儒星说:这么多年我们都挺过来了,现在你却要半途而废,你要是真不想活了,今晚我和你一起去死!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两个人走投无路之时,县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刘旸:安徽省立医院在开展首例肝移植手术活动,正在挑选合适的病例,可能会免除一部分费用,你们可以考虑一下。刘旸欣喜若狂,她看到了希望。

2003年7月1日,刘旸和张儒星来到了省立医院。第二天,医院接收张儒星住院,开始让他进行调养。

由于是安徽首例肝移植手术,医院对此非常重视,不仅免除了张儒星40多万的手术费,还组织全院相关科室医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布置,以确保手术万无一失。

手术时间定在7月18日。这天上午,打过术前针的张儒星已说不出半句话。刘旸紧紧抓着张儒星的手,他们就这样相互看着对方,一切的交流都靠那双心有灵犀的眼睛。

上午11点,张儒星被推进了手术室。刘旸就在走廊里焦急地来回走动着,她认为张儒星的手术一定会成功,他们还有好多的心愿没完成呢。7个小时后,医生告诉刘旸:手术非常成功!隔着玻璃,刘旸看见张儒星脸色苍白,全身插满了管子。此时的她开心极了,她似乎看到了阳光灿烂的未来

由于张儒星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刘旸每天就在重症监护室的走廊守着,白天坐在地上等,晚上就铺张席子睡在走廊上。7月的合肥,天气就像个大火炉,刘旸全身长满了痱子。值班室的阿姨被这个坚强痴情的女孩感动了,每天晚上都不关门,只为了能让房间的冷气带给刘旸一丝凉爽。

9月23日,换肝后的张儒星终于康复出院了!

可张儒星肝移植后终身要吃抗排斥药,每月都需3000多元。省立医院不仅免除了40多万的手术费,而且全部医药费都暂时给欠着,可沉重的经济负担还是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每次来医院复查,路费都是七拼八凑的。为了能省点钱,张儒星每次到合肥下车之后,都从车站一步一步走到省立医院。有一次,实在筹集不到路费,刘旸只好将留了几年的辫子剪掉,卖了35块钱。

为了男友的生命,刘旸一直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2005年2月,刘旸被查出卵巢囊肿,医生建议立即做手术,因为囊肿万一变成恶性的,不仅影响以后的生育,还有可能危及生命。可男友到医院复查的路费都没有,自己拿什么做手术啊?刘旸放弃了手术,连医生开的药她也从没买过。刘旸说药太贵了,一盒就要20多元。每次发病时,她都强忍着,生怕男友看出来。

生活虽然十分艰苦,可有张儒星在身边,刘旸还是感到十分的幸福。由于肝移植手术十分成功,两年来张儒星的身体状况一直不错。刘旸告诉记者,她已经奇迹般的有了三个月身孕,这让她和张儒星激动不已。

未来的路虽然坎坷,但我们相恋了8年,最困难的日子都一起走过来了。张儒星需要我的照顾,我们的爱也需要归宿。

采访快结束的时候,张儒星和刘旸在他们那间几乎家徒四壁的简陋的新房里唱起了歌,那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那首《最浪漫的事》: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看着这对患难恋人幸福坚定的表情,记者真诚地祝福他们:真爱无敌,一生平安!

第16篇、爱情故事爱的尊严

这不是不爱,而是为了爱的尊严。

那时,她是这座城里的才女,也是一个极度脆弱的女子。像所有陷入热恋中的情侣那样,她经常会傻傻地问将来如果我们一旦分手后,我最困难时,你还会挺身而出帮我吗?

女人没有安全感。这话问了千遍万遍。可她一样要他千遍万遍地回答。

他也像所有陷入热恋中的男子一样,轻轻吻住她,不让她再说下去。他怜爱地说:会的,当然会,小傻瓜。将来无论你有什么难处,只要第一时间想起我,我就会义无反顾。

男人要保护女人,这是他永远的责任。

他们如火如荼地热恋。可是爱情呢?很快像天下大多数的爱情一样,度过如火如荼的热恋期后,他们开始争吵,有时只是为了一件小事。也许爱之深,才会过于敏感吧。有时她回家没有看到他的笑脸,她就会无端地猜想,难道他不爱我了吗?

他们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好像恶性循环一般。他们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争吵、和好、和好、争吵。终于有一天,他无限伤感地说我们还是分开吧。我不知道为了什么,但我感觉和你在一起,我越来越不快乐了。

她泪雨倾盆。到底是她错了,还是爱错了?

分手的那夜,他们整夜地纠缠,好像眷恋最后的时光一样,她一遍遍地问他,分手后你还会记得我吗?我们还是好朋友吗?你还会记得当初你对我的承诺,无论我有什么难处,你一定会是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吗?

他说,会的,我没有忘记我的誓言。当你有难时,请一定想起我。怕她不放心,他主动给她立了一张字据,上面写着无论岁月如何变迁,当你有难处时,请第一个想起我。我一定会义无反顾地帮你。

她于是放心地离开了。岁月流逝,三年后,她依然孤单地生活着。她忘不了他,那个在她生命中像璀璨烟花一样开放的男人和爱情。三年间,她拒绝了许多男人投来的爱慕的目光。她变得沉默,因为她心深似海。

三年后,她得知那个她曾经深爱的男人,一路高歌猛进,成了城里最大的IT公司的老板。他结婚了,有了一个可人的妻子。她看见他在电视里接受访谈。男人越成熟越有魅力,她看着他在镜头前侃侃而谈。他有今天,是她当初就可以想像到的。只是不知为什么,她感觉自己的心就那么疼了一下,接着又疼了一下。

而她的厄运却接踵而来。先是她工作的公司倒闭了,她被迫下岗回家。在重新上岗的日子里,她奔波在城里的大街小巷。可是一无所获。屋漏偏逢连阴雨,她又病倒了,确诊为乳腺癌,做手术需要一大笔钱。她那时贫穷得一无所有。

没有人想像得到那段时间她是怎样熬过来的。在最难时,她也曾经黑夜里捏着那张宇条,想去找他,可是她克制着。

她从医院出来,大病一场如重生一场。为了快速还债,她开了家小吃店。曾经冰清玉洁的女子,开始手上包扎着毛巾,在烟熏火烫里一个人跑前跑后地招呼客人。她脸上的神情坚定,她不再抱怨命运了,也许一切都要靠自己,当自己站成一座山时,女人就是最好的风景。

有一天,一辆汽车开过她的小吃店。车上下来的客人走进店里时,他们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他大吃一惊,而她颤抖,几乎不能自已。几年前的风尘岁月历历在目,她转过身去,几乎不敢去面对他。

终于平静下来时,他轻轻地问她:为什么你不给我打电话?为什么你不来寻求我的帮助?不是说过,当你最难时,我一定会是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吗?

她擦了擦眼泪,笑了。是的,她曾经想过找他。在无数次的黑夜里,她捏着他留给她的字据,想去找他,但她最终没有。这不是因为她不信任他,她知道如果她找他,他一定会兑现他当初的诺言。

她没有找他,是因为只要真正爱过,每一个人在时间无论流过多少年后,一定要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当初的恋人,把最大的苦难一个人默默承担。这不是不爱,而是为了爱的尊严。

第17篇、爱情故事微笑

那年秋天,王成远受聘于武汉一个IT公司,要从长沙离开。王成远们都明白,这次工作的转换对王成远和她意味着什么,但这样的结局不也正是王成远所想要的吗?

走时,她非要送,拗不过,王成远只好由着她。一路上她默默不语,王成远逗她说话,她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在火车站的进站口前,王成远又笑着逗她说:这次走了就不再回来了,你不跟我道个别?她没有说话,只冲王成远挥了下手。王成远进了安检闸,在拿回包时,王成远回过头,她正在几步外的门口前深深凝望着,泪水满面。

王成远鼻子一酸,忙转过头,在宽大的落地玻璃外,夕阳已经渐渐逼近。王成远觉得恍惚。

王成远记起当年王成远的初恋离开,将要嫁到欧洲的那个早上,王成远也有过这样的恍惚。一大早,初恋在街边陪王成远吃完一碗云吞面,问王成远要去哪里,王成远说不知道,回长沙吧。街边有一股风,无声无息将腐败的梧桐叶子吹起再落下,天地间仿佛悲惨起来。王成远坚持不让初恋再送王成远去车站。王成远看着这个爱了四年的女子,拼了命的不让自己声音哽咽:到了那边,要照顾好自己,愿王成远一直待你好!转身离开时,王成远眼中堆起一堆熄灭了的灰烬。等王成远到火车站的时候,天亮起来,天边起了一片云,惨白惨白像是翻着无数死鱼肚皮。那一刻,王成远抬起头,除了那些云,王成远看到天空无限空洞,再无一物。

现在轮到王成远在离开,这个姑娘是否也会像王成远一样,看着漫天的霞彩想,如果生命像天空一样,除却了金色的酡红的耀眼的云霞,它只剩下无限的空洞。除去飘浮的往事,生命也是无限的空洞?

她原是王成远公司新进的文秘,花枝招展的年龄,却有着这个年龄少有的沉静和恬淡。那天下午,王成远出差回来,刚进办公室,她正要出去做些什么,在门口撞见。四目相对的瞬间,王成远从她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丝细微的慌张。那个下午聊了起来,她似乎一直有些慌张,没有了往日的安定。

以后的几个月,她为王成远换了工作,王成远们在农贸市场旁边的一个旧楼里同居。每天早上在叫卖声里醒来,身边躺着她,王成远一晃神想起还是王成远的初恋。

半年后,王成远拿到武汉的这个工作机会,毫不犹豫的决定离开长沙。她试着问王成远表达:一起去吧?王成远说:你是湖南人,武汉会住不惯的,别想着去了。一个乖巧的女子,此时只剩下手足无措。

王成远转过安全门后,站了一会,忍不住转回来看一眼。透过玻璃窗,看见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消瘦萧索,缓缓地消失在酡红的霞彩中。

武汉的生活很快过了新鲜劲,王成远换了号码,换了笔记本,换了一切身外的配置,却还是惯常的空虚和空洞。在送别后不久,她打电话给王成远:我准备去深圳,你觉得怎么样?。去吧,我在这边很好,再不要挂念!。她沉默许久,挂了电话。

一晃眼就是几年光景,没有什么比时光的流逝更轻巧。中间王成远收到她的短信:在一起时,我并不在乎我在你心中的位置,我心里很清楚,我知道我会这样的,因为我更在乎你在我心中的位置。没有人了解这是怎样的苦,又有怎样的甜。你懂吗?王成远心里泛起一丝难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啊,每个人的心事又有谁会懂呢?

这天傍晚,突然接到她的电话:我来长沙出差,曙光路扩建,小市场、旧楼房都拆了!你还好吗?。王成远的心揪着触动了一下。放下电话,王成远走出门,汽车、火车,车轮滚滚,四个多小时的奔走,王成远要去见她,因为什么呢?她的爱还是王成远的疚?没有人能说清。在路上时,王成远不敢想象,一切是否还能一如当年。

长沙火车站广场已渐寒冷的灯光中,远远地王成远看到了这张久违的面孔。她面上浮着微笑,王成远急切地握着她的手。四目相对,她看着王成远的眼神,一如她当年所独具的恬静和忧郁,但王成远知道这些神情再不是因为王成远而起了。那一丝曾属于王成远的不易觉察的慌张已经从这些神情中隐退,她已经找回了自己的内心。一路上说话,王成远感觉到那种体贴的温情似乎又回来了,但却是多年以前的事。等到互相告别,王成远知道,她有深深的情意埋藏于心间。但是不会和王成远再有任何的交点,只是缅怀和纪念。

因为这张脸孔上美丽安详的微笑。

就像生命中每一刻都在消逝的光阴一样,很多东西失去了,都会永不可以再把握。过于沉湎过去只会令生活变得零碎和不堪。她有这样的智慧:留取而今现在!而王成远,从那天早上惨淡的云,到长沙酡红的霞彩,一直过了这么多年,在这个夜晚,在她安详的微笑里,王成远才肯明白了这个早就该明白的道理。

都会好起来的!平静的分开后,王成远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在回来的火车上想起一些往事,王成远面上浮现出一丝静静的微笑。

第18篇、爱情故事只买一只鞋子

小周只有一条腿,每次买鞋子,他都十分难过,因为买一双鞋子,实际用得着的只有一只。这天,小周的旧鞋穿坏了,迫不得已,他又走进鞋店挑选鞋子,一个女店员跟在他身边作介绍。款式五花八门,他看了好几双都不合意,转过一个柜台,两人不约而同地指了指一双新款球鞋,然后对望了一眼。

于是,小周在凳子上坐下,准备试一下那双鞋。女店员拿起鞋子,蹲在他的腿前,仔细地为他穿好鞋子、系好鞋带,然后让小周试走几步看合不合适。小周艰难地站起来,拄着拐杖踏了几下脚,大小尺码恰好。他说:“就要这一双吧。”

付了钱,小周想了想,把那只脱下来的旧鞋和那只用不着的新鞋装在盒子里,用拐杖戳了一下,对女店员说:“你帮我扔掉它吧……”说罢,转身走了。

小周刚走到门口,女店员追了过来,说:“你可以只买一只的!”

小周疑惑地望着她,问道:“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女店员从收银机里取出144元还给他,诚恳地说道:“我现在才想起来,你可以只买一只的,半价,记住,下次买鞋一定要找我……”

小周瞟了一眼地上的盒子,问:“这一只不算是我买的?”

“不算。”女店员把它收了起来。

小周对她点了点头,算是道谢,然后拄着拐杖转身走了。

随后,女店员把盒子里的旧鞋扔掉,提着另一只新鞋对老板说:“这一只我买下啦!”然后掏出144元。

老板大惑不解:“你助人为乐也不必用这种方式啊!”

女店员淡淡一笑。

下班后,女店员高高兴兴地提着那只球鞋回家。

她想,那个小伙子断了右腿,自己丈夫断了左腿,他们一人穿一只鞋,撑起来的世界还是平衡的……

第19篇、爱情故事一个古老的故事:“相濡以沫”成语的由来

一个很古老的故事:说有两条鱼,生活在大海里。某日被海水冲到一个浅浅的水沟,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才得以共同生存。这就是成语:“相濡以沫”的由来。

但是庄子说,这样的生活并不是最正常最真实的。真实的情况是:海水终于要浸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要相忘于江湖。

是啊,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有时,没有结果的感情就像一个包袱,放在心里非常的重,却找不到一个人把他卸下来。明知那是一段镜花水月情,却又不能不寻找、等待。

即使有时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也依然无法在一起,因为我们身在世间,许多事并不能有我们做主。好像花在盛开后,一定会枯萎而去。不得已,也要安慰自己,相濡以沫,相掬以湿,不如相忘于江湖,在花开花落云舒云展间,修着彼此来世的缘。

第20篇、爱情故事藏在拐杖里的爱

父亲是一个粗线条的人,脾气有些暴躁;母亲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人,性格又很固执。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总有吵不完的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父亲在一起意外事故中摔伤了腿。

事故并不是很严重,但父亲却有一段时间不能行动自如,必须拄着拐杖走路。

我看见他在一瞬间消沉下去,苍老了许多,脾气也收敛了一些。而母亲也变了,从没看见她照顾一个人如此细心:每天给父亲端茶送水,陪父亲聊天;天气晴朗的时候,还会搀扶着拄拐杖的父亲到屋外散步,母亲用她温柔执著的耐心一点点化解了父亲心中的失意。对于父母前所未有的和平状态,我看到眼里颇为惊讶。心想,或许因为父亲是整个家庭的支柱,他不能倒下的原因吧。

医生曾说,一个月之后父亲就可以离开拐杖的支撑了,可是一个月过去,父亲的腿伤似乎仍不见好转,离开拐杖他就无法走路。

母亲一急了,怕是伤口恶化,非要带父亲去医院检查,父亲这才悠悠地说:“拄拐杖的这一个多月,我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与你相处的岁月,真希望每天在你的搀扶下去黄昏的夕阳中漫步,跟你平静地说说话,其实腿伤早就好了,只是害怕丢掉拐杖就失去了你的搀扶。”

我看见母亲的眼圈红了,我的心也湿润了。原以为吵了几十年的夫妻之间哪里还有爱情可言,它原来就深深的藏在父亲的拐杖里。

第二天,母亲精心地收藏好那支弥补了裂痕的拐杖,在温馨美好的夕阳下,又和父亲走在了屋外那条小路上,父亲步伐稳健,面带笑容,而母亲的手,正搀在父亲的臂弯里。

第21篇、爱情故事继续偷心

不知道偷了多少颗心,当记忆拉到从前,时常会因为那些好的女孩失去而惋惜~~

一层层的回忆就像一把把刀子割着已经面目全非的心。

人就是犯*,得到不知道珍惜,失去却又后悔莫及。

可我不是这样,至少已经不是这样,我已经知道了珍惜,知道了放手的痛苦,当我小心翼翼的捧着追求了好久的爱情的时候,就像在蒙胧中做着一场虚幻的梦,于是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我怕醒来就会什么都没有。可结局还是不是想要的结果~~~

总该是上天在对我的惩罚,我认了,因为人都报应,我该受到惩罚,就像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后受到的惩罚一样。还是会继续偷心,还会继续心会被人偷去,爱情就像打仗,要越挫越勇,我还会偷到心,也还会认真的去珍惜~~~~

如果不去珍惜,那么就不过是个无耻的偷心贼,不爱,则不要去偷。

第22篇、爱情故事倒追的爱情不掉价

N年前,闺密拿着一张照片跟我说:“就是他了!”当年的我对这句话并没有太在意,要知道这位姐姐的兴趣5分钟一换,说起喜欢的东西来比川剧变脸还快。谁知道,这句话一出口,她还真就没变过。

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水嫩嫩的大姑娘变成大龄妹,从大龄妹又进化成为“剩斗士”,以前人家问她“有对象了没”,现在别人开始问“孩子多大了”。她父母愁,可她就是拿出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架势,还非君不嫁了。

当时,闺密和“目标”一直保持着一种类似于铁哥们儿的关系,而闺密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却不肯捅破这层窗户纸。于是就这么拖着,闺密还期待着“目标”有天能够智商指数突然爆发,蓦然回首,发现她就是那个在灯火阑珊处的人。这可把闺密的妈妈急坏了,老人家婚姻介绍所去了无数趟,参加相亲活动比大姑娘还勤快,只差没跟婚介所的大婶们拜把子结个“金兰之义”了,可是她家闺女照旧。

今年年初,新的状况出现了——闺密的公司来了个新人。“目标”对粉嫩嫩的小学妹照顾有加,学妹也对“目标”有意思。这下,闺密开始急了,连续五六个晚上给我打长途电话,每晚都是追溯往事恨君不知妾之心。我以为她已经陷入了自怨自艾的怪圈,谁料有一天晚上,她打电话过来豪情万丈地丢了一句话:“告诉你,是我的就是我的!”

这句话,我怎么听着都像是肥皂剧里女反派的经典台词。

不管怎么样,在蛰伏了几年后,她终于开始采取行动。第二天,她拉着一个小姐妹,把多年不变的黑色长裤变成了飘逸的裙子,发型配饰也统统改头换面,以银行卡瘫痪为代价,狠狠让“目标”惊艳了一把。

紧接着,闺密借助哥们儿的身份,开始频繁地在“目标”家里露面,充分展现自我,“刷存在感”,哄得二老两眼放光。闺密倒也不开口,只说是“朋友嘛,应该的”。但是毫无疑问,她一转头,二老铁定会对“目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此时的小学妹还在忸怩着。

接下来,公司组织活动,出去旅游。闺密毫不客气地拿着车座票跟人事部门的同事说:“把我和某某安排到一块,晚上请你吃饭。”他俩关系好,顺水人情加上还有晚饭,谁都乐意做。于是,闺密和“目标”一路说说笑笑,小学妹只能眼看着。这样的事情不断发生,从同一条起跑线上开始竞赛的两个人,闺密已经隐隐超出小学妹。

终于,发生了一件决定性的事情,“目标”突然胃疼,似乎还比较严重。小学妹急得直哭,而闺密却不言不语地拿出了一个小包,闺密没有胃病,“目标”看见,里面的药都是这么多年来自己常需服用的。

故事到这,闺密完胜。

总之,我的闺密终于披上了婚纱,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一起走上了红地毯。那天,她真是美极了!小学妹在桌上默默喝着酒。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明白,自己并不是韩剧里的女主角,爱情也不是只靠可怜和等待就能获取的。爱情不是一种施舍,有的时候,它需要你努力去争取。

第23篇、爱情故事三个人的爱情

1843年秋天,法国文学家路易·维亚多的妻子波丽娜,随歌剧团到圣彼得堡演出。在这里,她与屠格涅夫相遇了。

那年,波丽娜22岁,她的声音宛如夜莺娇啼,那清丽的身影,绝伦的面容,令25岁的屠格涅夫对她一见倾心。在当时的圣彼得堡,波丽娜的崇拜者少说也有一打,屠格涅夫并不是最让人看好的一个。可是,爱情来了,就是这么说不清道不明,她偏偏看中了他。

她第一次吻他时,他便想到了猪笼草,那种生在南美森林的食肉植物,深不可测而微微开启,贴近的时候那么轻,是一种轻触。飞虫或蝶,身不由己或奋不顾身地陷入,然后被吞噬。即使是死去,唇上如果能留有她的甜蜜,连陨落都可以羽化登仙。

1845年,歌剧团结束在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的巡回演出离开了俄国。屠格涅夫失魂落魄,茶饭不思,煎熬数日后,居然不顾一切,辞去了内务府办公厅十等文官的职务,去追寻波丽娜。对屠格涅夫而言,没有了爱情会要了他的命。从遥远的俄国,追到位于巴黎东南的库尔塔弗内尔的维亚多庄园里,他们重逢了。

这段岁月里,屠格涅夫白天写作,晚上就去拜访波丽娜一家。她外出时,屠格涅夫经常一天写好几封长信,向她表达感情和谈论各种事情,诚挚热烈的爱情促进了他的写作热情,一部部动人心弦的小说相继问世。屠格涅夫在文学上名声大噪,而波丽娜是他诸多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和评论者。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近20年,他们像两只鸟儿,偶而相聚,彼此相望,天色晚了,却又不得不回到各自的小窝。

1864年,波丽娜全家迁居德国的巴登。是因为闲言碎语?还是她的丈夫忍无可忍?总之人家搬走了。想不到,屠格涅夫又长途跋涉跟着去了。

波丽娜是有丈夫的人,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因,那个男人不但没有杀了屠格涅夫,还允许他紧挨着自家的别墅,也盖了处宅子。

屠格涅夫每年都要回故国一次,但每逢7月18日,也就是波丽娜生日这一天,纵使山高水长,他也必定要赶回巴登去,和她共度生日。

普法战争结束后,波丽娜一家又返回了巴黎。这一次,屠格涅夫居然和他们一起,在小镇布日瓦尔合买了一幢乡村别墅,取名为“棕树别墅”。直到1883年,屠格涅夫躺在这里的一张床上告别人世,恋恋不舍地结束了他和波丽娜40年的奇特恋情。为了一个只能相望却不能相守的女人,一个名震江湖的文学家终身不娶,爱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爱情一定有多种面貌,身体不是一切。爱情也一定有许多别人不能破译的密码,由那神秘的基因驱使着。我们遇见生命中注定要遇见的人,轻轻一拥,凭此,我们在今生才能相遇,而相遇从来就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容易的事。

屠格涅夫是勇敢的人,准确地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脱俗的人。

波丽娜是美丽的人,有魅惑本领的、聪明的人,脱俗的人。

波丽娜的丈夫却是奇怪的人,难以理解的人,同时也不得不让人承认,他也是脱俗之人。

这三个人搅和在一起度过了一生。他们没有被别人的唾沫淹死,没有被世人的嘲弄压垮,他们活得很安然,却让后人猜谜猜得筋疲力尽。

或许,这也是爱情。

第24篇、爱情故事文艺女遇上现实男

女友说,单位后面有条铁路,旁边有大片农田。春末夏初的傍晚,她喜欢拉着老公——他俩在一个单位——从那里步行回家。铁轨、田野,还有电线杆,基本上符合一个女文青的全部喜好。所以,她常常满怀诗情画意地走着,忽然又抬头惊喜地指点:“看,天上的云!”身后传来一个幽幽的男声:“小心,脚下有狗屎!”

她向我诉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哈哈大笑显得很有共鸣。有一回,我把相机充好电,指挥老公开车去郊外,然后,在经过一个地方时,我大呼:“停车!”那个刚经过的农家小院,红砖垒砌的墙,有一枝桃花恰好从里面探出头来。我抱着沉重的单反相机,满心欢喜地直奔这完美画面而去,与此同时,老公煞风景的声音如影随形——小心人家放狗!

一个年轻的女同事聊天的时候说,电影电视里,每当准新娘去试穿婚纱,从里面拎着裙角缓缓走出来时,外面等候的准新郎总会热泪盈眶。因为这些画面给她留下的印象很深刻,所以,她满怀期待地带着男友去试婚纱。当她从里面拎着裙角缓缓走出来时,以为等在外面的他会像电影电视里那样,情不自禁地跪在她的裙下,怀着瞻仰女神的心情去亲吻她的手,或者,漫不经心地放下手里的杂志,转过头,两行清泪以慢镜头里的速度滴落……她说:“电影电视里演的原来都是假的啊,我男友看我出来时的眼神和我进去时候的差不多,还皱着眉说,怎么换个衣服这么慢!”

我的另一个将要退休的女同事也总是埋怨自己有个压根儿不懂浪漫的老公。结婚纪念日或者其他重要的日子,倘若她订了一个颇有情调的馆子,他要么不愿意去,要么勉强去了之后,面对服务员上的每一道菜都摇头如拨浪鼓,还不如在家吃呢!跟着又痛惜起来:“你看,今天家里明明还有一碗剩饭!”

这样的倾诉会让我们彼此大笑——大多时候,面对那个应该最懂自己的男人,我们会觉得,他简直像来自另一个星球。可是,我开头说的那个提醒老婆脚下有狗屎的男人,每年春天,会趁自己出差去海南的机会,不怕苦不怕累地扛回好几箱他老婆要求的“最好最甜最大的”当地芒果。只因为他老婆答应了一帮闺密,要给每个人都分上几斤。每年四月,当我们聚在咖啡馆里“分赃”,闻着饱满的芒果香气,听女友快活地说“老公的亲戚们一个芒果都没有”时,我会觉得,那是一个男人所能给予妻子的最大浪漫。

而那位将要退休的女同事,有一次也说,她老公没什么爱好,不抽烟不喝酒不买名牌,除了上班就是炒股。有一天,他非常认真地对她说:“知道我为什么非要这么累吗?我就是想多赚点钱,让你退休后过和退休前一样的生活!”是的,在企业上班的人都知道,退休前和退休后拿的工资是有很大差别的。女同事原样学出的这句话,让我们这些听众觉得,这是和玫瑰花以及烛光晚餐同样动人的、最实在又最浪漫的语言。

第25篇、爱情故事借一扇窗发现爱

他梦想做一名导游,命运却阴差阳错地让他当上了邮差。

他每天来回奔波在枯燥乏味的城乡线上,日子一天抄袭一天地度过。终于有一天,他决定,送完最后一趟信就辞职。

他风风火火地往乡下赶。无意中,他发现路旁有一座青砖白墙的瓦房,房子窗户很大。透过这扇窗,他发现了倚靠在窗边的女人。

她柳眉凤眼,眼波含春带露,笑容可掬地望着他。那是他生平见过的最优雅的女子。鬼使神差般,他撕毁了辞呈。渐渐地,他不再厌恶单调的邮差生活。因为表现出色,他多次受到领导表扬,工作劲头也越来越足。

他的转变,只有自己最明白:只是为了到达那座房子,与美丽的女人见上一面,哪怕只有短暂的几秒钟!他想,为什么没有一封信寄往那房子呢?此时此刻,他的梦想是继续当邮差,为女人送一封信!

命运在这时跟他开了一个玩笑——由于业绩突出,他被提拔为分拣员。虽然新工作告别了奔波和劳碌,但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还没有来得及和女人说一句话呢。

那天,他借故顶替同事去送信。因为在诸多信件中,终于有了女人的一封信。这封信正来自他本人,他奋战了两个昼夜,用尽了生平所学的美丽词藻,写好了这封信。

他来到女人房前,开门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兴奋地把他迎进去,冲着里屋喊:“闺女,果然来信了!”

“太好了!”他分明听出是女人的声音,像银铃一般,让他浑身战栗。循声望去,他惊呆了。原来,让他魂牵梦萦的美丽女人,竟然是没有下肢的残疾人!他怅然若失,留下信便走了。

几天以后,他收到了一封来自那个女人的信:

“尊敬的先生,感谢你的来信!是你让我明白,我的存在有那么大的意义。

我的丈夫是个朴实帅气的扳道工,我们原本拥有幸福的生活。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他的生命,也让我失去了双腿。他临终前告诉我,在郊区盖一座房子是他的梦想。他说,他会给我来信,让邮差捎来他远方的灵魂。

我时刻准备着,穿着漂亮的衣服,化好精致的妆容,对每一个人微笑。尤其是看到邮差,我就更加高兴。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是你带给了我生的希望和活下去的勇气。

如果方便,请来我这里做客吧……”

看到这里,他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似乎都有这样一条邮路,镶嵌着一扇窗口。正是这样一扇窗,让我们发现美好,感受爱。

第26篇、爱情故事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两个条件都还不错的男人同时追着宛言。公司聚餐上,宛言显摆地跟闺蜜大声嚷嚷:“荒地没人耕,耕开有人抢。”闺蜜说:“你的选择困难症又复发了呀。”

埋头吃着小青鱼的许思行横不啷当地来了句:“这么自信啊,你还是先搞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在追你吧。”宛言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地说:“你算哪根葱啊。”许思行也来了劲:“爷是好心提醒你。”“用不着。”宛言把一杯酒泼到了许思行的脸上,转身离开。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许久之后闺蜜告诉宛言,许思行那天是因为失恋才会讲话发冲。宛言说:“失恋有什么稀奇的。”闺蜜说:“他相当于丢了饭碗,因为对方是一富婆。我看见那富婆甩了他一巴掌。”宛言说:“活该。”

事实上,追宛言的那两人都是学过军事的,常常跟宛言玩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戏码。宛言对他们一有好脸,人家立马就摆起大爷的范儿。宛言但凡板起小脸,他们就又都贴了上来。

几次三番,宛言便腻了,直接把他们PASS掉。

那天,宛言在地铁里遇见许思行,她本不想理他,可他却打了声招呼,跟个没事人似地坐在她身边。

是怎么化敌为友的?她对他的深度鄙视是怎样被他扭转于无形的?宛言现在记不清楚了。反正她记得当时她跟他说过,自己一穷二白,不可能帮助小白脸完成任何人生理想,亦不可能跟个同样一穷二白的人裸婚。

许思行脖子一梗:“姑娘,你真是想多了。”宛言说:“得,那就不想了呗。反正又成了荒地,闲着也是闲着,有个人陪吃陪喝,讲个笑话逗个乐子也不错。”他们似乎有了某种默契,再次相处时则显得无比轻松。

宛言放弃了以前在男人面前装淑女的把戏,她在许思行面前素颜光脚披头散发,甚至吃起东西来也是狼吞虎咽。许思行会拿掉她嘴角沾着的米饭,会递条毛巾让她擦脸,甚至会花半天时间帮她打扫乱糟糟的房子。

宛言问他:“你是不是以前给富婆当宠物时养成的这习惯?”许思行的脸由白变红,说:“是的,你真是有福了。我若不在你这里练练,就会变得生疏的。”宛言揪着他的耳朵说:“人家有脚有手,你也有脚有手,干嘛放着人不做,偏要做个宠物啊。”许思行无语。

许思行拿着摇控器乱按,电视画面跳转到某电影,故事讲述的是一男一女光鲜亮丽地混迹于五星级酒店,目的是钓到有钱人,结果他们都走了眼,把对方当成有钱人。剧情有点搞笑,可是许思行和宛言都没笑出来。许思行甚至还骂了句:“怎么就连电视都配合着你打击我呢。”

宛言转过头,他们四目相对,她说:“吻我。”许思行没有客气。

他们逛街时,宛言会给许思行买衣服。回到家后,许思行很认真地找出购物小票把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放在茶几上给她。许思行没给宛言送过一份礼物,就算遇到卖花的小女孩,他都不肯掏出2块钱为她买上一枝玫瑰。宛言看得出来,许思行在这份爱情里,变得小心而又精明。

一次,宛言恼了,骂着让他滚。许思行就真的好几日不出现,非得宛言打电话过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地整出一件事情来,让他来帮忙。许思行来了也不提之前的事,而是很认真地疏通马桶。

末了,他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以后堵马桶要用点好通的东西,塞只袜子下去,意图也太明显了吧。”宛言哭了起来,许思行手脏没法给她安慰,她从背后抱住他的腰,说:“你拽什么拽,难道就不能先低个头吗?我又没赖着要嫁给你。”

宛言抱着的身体微微颤动,她发现许思行在哭。许思行说:“宛言,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就不能嫁给我吗?”宛言说:“真的假的?”许思行没有回答。

宛言只知道许思行是在舅舅家里长大的,因此她很想知道许思行的过往。可任凭宛言怎么威逼利诱,许思行就是缄口不提自己的父母。

某天下班,宛言在黄昏的冷雨中看到许思行撑着一把伞来接她。宛言觉得他猫着腰、身体向前倾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她不禁自问,自己真的要跟他这么不黑不白地混下去吗?当许思行拉着她的手走过斑马线时,宛言又想,或许就这样走下去也不错。

当初狂追宛言的一个军事男不知怎地回过神来,又策马扬鞭追起了宛言。送花、送巧克力,就连宛言喜欢的梁静茹的演唱会门票他也弄来了。宛言跟军事男去看演唱会,她手里挥着萤光棒,嘴里跟着梁静菇唱《没有如果》:“如果我说爱我没有如果,错过就过你是不是会难过……”她突然泪流满面。

宛言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她要跟许思行说再见。许思行眼睛红红地说:“宛言,我从来没有用爱情,亦没有用身体去跟你索取任何东西,你知道吗?”宛言替他擦了擦眼泪,说:“傻瓜,我都知道。我也清楚自己能给你什么,但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害怕这背后藏有不透明的心机。”

许思行脸色先变青又转白,他转身离开。天下着雨,他忘了带伞。

都已不是青春年少,宛言跟军事男的进展有些风驰电掣。他躺在她的床上揽着她的肩膀说:“没想到你这么容易被拿下,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宛言的目光犀利成一把刀,军事男仍不知闭嘴地说:“公司里的男同事都打赌说,谁要做上老板的乘龙快婿,大家就集体出钱请他去五星级酒店住总统套房。”宛言恼怒了,一脚把他踹下床。不论是打赌,还是他知道了她是老板女儿的身份,这些都是宛言忌讳的。她也终于明白,他们追她追得似是而非。

城市这么大,把一个人丢进去,就跟一滴水落进海里一样。宛言仍然坐那趟地铁,却再也没遇到许思行。

这愈发证实了闺蜜的说法。当初就在宛言决定要跟许思行挑明说她爱上他时,闺蜜迎头给她浇了盆冷水,说:“宛言,你当别人不知道你是啥身家啊?你以为你不穿名牌不开车不住公寓,你就是一平民老百姓家的孩子啦?许思行门清着呢,他们的触觉天生就敏感。”

宛言清醒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还真没本事去改变一个男人的价值观。没准那天他是故意在地铁里与她相遇的。一想到这,她的心就像被刀割成了很多碎片一样。紧接着,她出国了。

在异乡,她遇到个傻乎乎的老外,3天后他们闪婚。

宛言回国已是2年后。

她见到了发了福的闺蜜。闺蜜说:“早知道你嫁给体味那么重的老外,我当初就不该搅和你跟许思行的事。”宛言心里咯噔一下,问:“你搅和什么了?”闺蜜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说:“好啦,反正咱都这么老了,说出来也没关系。当初我都整拧了,许思行根本没有傍富婆。我看到的打他巴掌的那女人其实是他妈。”宛言“哦”了一声。

闺蜜又说:“他后来回家乡了,在小城的报社里上班,据说娶了个开花店的姑娘。去年他来这里出差时碰到我,于是问起你。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向你表白,他说他没条件配不上你。而且为了你好,他可以退出。”

一丝淡淡的笑浮在宛言的脸上,她问闺蜜:“你在哪儿做的发型,挺好看的。”

闺蜜显然不想扯开话题,紧接着说:“许思行最后还说了句挺打动人的话,他说,你若安好,便是他的晴天。”宛言又“哦”了一声。

她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很晴很晴的天却突然下起雨来。她扬起脸,脸上的泪水跟雨水混在了一起。

第27篇、爱情故事不当你的哥们儿

他一直把她当哥们儿,因为她的喜好太男性化了。

他关心国家大事。她聊天时喜欢将《新闻联播》中的内容絮絮讲来,宛如重播一遍,引得他总会坐在她旁边一同指点江山、针砭时弊。他狂热地喜欢军事。她正好收集了许多军事武器图片,请他讲解这些武器的名称,他瞬间进入感觉,讲得神采飞扬,而她听得津津有味。

聊到兴致高时,他忍不住想拍拍坐在身边的她的肩,赞叹她是个好哥们儿。见她文文静静的样子,他才恍然想起她是个女生。

就这样,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俩是志趣相投的好朋友,却从没有人想过她内心的真正想法。因为她一直都是老师的得意门生,成绩特好,喜欢安静,是个十足的书呆子,谁也不会把早恋同她联系起来。

高中毕业联欢会上,全班同学齐聚一堂。有同学提议,谈谈将来的梦想吧。大家都兴奋地响应,一个个都说了将来的一些打算。轮到他时,他认真地说:“我希望以后找一个妻子,帮我做饭,为我洗衣,还帮我按摩。”这话一出,全班哄堂大笑。大家都在叫嚷:“你想得美,哪有所有的好事都轮到你?”

几个同学说了梦想后,轮到她了。她认认真真地说:“我想以后找个人,帮他做饭,为他洗衣,帮他按摩。”这一次,大家的目光一下投向他,哈哈大笑。有的同学直接点了他的名字,说:“看来,你的梦想能实现了。”

他和她都脸红了。

毕业晚会结束后,他直接叫住她说:“笨蛋,我刚说了我的梦想,你怎么会这样接着去说,人家会误会的。”她抿着嘴笑了,反问:“误会什么?”他瞪了她一眼,骂了句:“说了你也不懂,书呆子。”

毕业后,她考上了大学,他去当了兵。部队限用手机,她便同他通信。有一天,他收到她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说:“我喜欢你,上高中时就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他一时蒙了,很难想象一个自己一直当作是哥们儿的人喜欢着自己。他本能地想躲避这份感情。

如何拒绝,又能把伤害减到最小?他想了一晚上,编了一个很离奇的故事。

第二天,他写信告诉她,说自己从小就喜欢邻居家的女孩,但一直没向她表白过。因为他心里有人了,所以,他不能接受她。信寄出后,他心中忐忑不安,担心她难过。这样的担心,竟让他整天牵挂着她,倒想起她的许多可爱之处来了。

两周后,她回信了:“你喜欢她,那你就向她表白,不要错过机会。”

书呆子,真是书呆子!怎么会鼓励自己爱的人向别人表白?他忍不住在心里骂。然后,蓦地失落了。原来,她的确不是很爱他。如果爱,肯定不会这样轻易地放开手。

他觉得心里有些莫名的怨尤,不想给她回信。没想到过了一周,她又来信了,仍不识时务地问:“你向她表白了吗?”

果然,她只是哥们儿。只有哥们儿,才这样鼓励对方去追求幸福。他竟觉得有点儿心痛。在那一瞬,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对她有感情的,不然自己心里怎么会有失落感?只是,她的感情那样淡。这样的情感,他觉得没必要继续。

他再也没回她的信,两人便断了联系。

不久,他复员回来了,遇到一位高中女同学。这位同学让他加一个班级QQ群。他加了,发现群成员里有她。他迫不及待地点开了她的空间,见到她写在上面的“说说”。

“我不喜欢新闻,但是,我要认真看新闻,因为他喜欢。”

“我要多学习军事上的知识,因为他喜欢。”

“我要学会做饭、洗衣、按摩,我要实现他的梦想。”

下面,有人在回复:“他是谁啊?”也有知情人在后面写出了他的名字,她都没有回应。

这就是那个成绩优秀的书呆子,这样傻傻地写出自己的感情,大家都知道她心里有人了,那以后谁还要她啊?他看着“说说”,有些感动,有些担忧。

他继续往下看,看到了这一条:“他拒绝我了,我好难过。但是,我要鼓励他向她表白。如果她接受了他,哪怕再心痛,我也会祝福他们幸福。如果他被拒绝了,我会告诉他,她不要,我要。”

这个笨蛋,原来是等待着他被拒绝呢!他冲着屏幕笑了,一种喜悦和感动充盈着他的心。

啪啪啪,他在键盘上打下一行字:“现在,他来到你身边了,你还要他吗?”

第28篇、爱情故事深情不及久伴

一次,在课堂上,有学员朋友问我:“两地相恋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没有这样的经历。但是,我头脑里储存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两个相恋之人,尽量努力地让彼此靠得近一些,再近一些。因为,爱的脚力不健,距离往往会漂淡相思的颜色。”

是啊!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亲眼看见过,有多少爱情最终都败给了距离。晚上,看北京卫视《卡当案》栏目,主题是“一生痴情——于凤至对张学良的半世等待”,不禁让我感叹:在爱情婚姻面前,深情不如久伴。

于凤至,一个富商之女,生于东北第一家庭,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被当时的张大帅(张作霖)钦点为自己的儿媳妇,可张大帅哪里会料到,这一份父母之命却让一个女人一辈子生活在悲苦与孤独之中,直到生命作古,仍然空留一地的寂寞。

于凤至的一生似乎就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张学良一人而来。她大他三岁,尽管在婚前婚后,她都清楚自己的丈夫是个多情帅哥,难免风流韵事,但她为了维护大帅府的门面和丈夫脸面,对丈夫的所作所为虽挂怀却隐忍,她用她的大度包容终究唤醒了丈夫的关注,并使张学良渐渐与她产生了感情,本就男才女貌,门当户对,也曾一度被世人称之为“神仙眷侣”。

她人生最大的悲哀在于,她的丈夫对她的敬超过了对她的爱,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实则是最大的不幸。以至于后来她必须要面对她的丈夫将另外一个女人搂在怀里,带在身边。尽管这样,她对丈夫的爱和深情仍然忠贞不渝,她也知道另一个女人与她丈夫的事实关系早已胜过了她空守的名分。但她“甘愿”接受了,并为他们三个人的未来做了种种规划。

天有不测风云,1936年的西安事变不仅改变了她的丈夫张学良的政治生涯,也彻底颠覆了她自己的命运。她在丈夫被幽禁的第一时间,放弃对儿女的陪伴只身来到丈夫身边,他们共同面对风雨三年,后来因她身体有恙不得已去往美国,可她怎么也未想到此去一别,她与丈夫就此天涯永隔,再未见面。

她在美国经历了病魔的侵扰,独自承受了失子之痛,她始终秉持着“生死都是张家人”的传统婚姻观,始终坚守着与丈夫分别时两人的告别语“不获自由身,绝不言死生”的承诺,她历尽艰辛为营救自己的丈夫奔走呼号,她将自己毕生的精力与热情都交付给了等待。

世事无常,可她又怎么会想到与丈夫张学良分别二十多年后,就在她拼尽力气、想方设法地在为他们的未来做好种种规划时,却等来了一纸离书。她拿着刊登有自己丈夫与另外一个女人结婚的喜讯报纸前倏然泪下,她的世界已昏天黑地,她的内心苦不堪言。

但当她在电话那头听到自己深爱的丈夫对她说“我们永远是我们”这句话时,她内心的痛苦又瞬间像冰雪消融,她再一次把自己的心和对丈夫张学良的挂念交给了苦涩而漫长的等待。她以德代怨,年近七旬时仍然在美国的商海奔波,只为等他获得自由之身时有个栖身之地,她为此而连连征战好莱坞房地产,以自己的智慧实现了夙愿——为深爱的他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她哪里预料到自己一生的痴情和半世的等待,想与他共度余生的愿望终究还是落空了,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等到与他见面的机会,她的墓穴旁留下一个永远的空穴,那是她为他留下的,她告诉他的女儿,希望与他生不能聚,死后同穴。但她五十一年的等待终究还是被辜负了。她生前唯一至爱的他在她去世一年后终于获得自由之身,他来到她的墓碑前抚碑长叹:“生平无憾事,唯负此一人!”愧疚的声音在墓碑上空飘荡,相比于凤至生前的深情是那么虚弱无力。

他终究还是与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女人携手走完长长而苦涩的一生,他和赵四死后共同埋在了美国夏威夷,而于凤至身旁的墓穴空空荡荡,永远冰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对于他们三个人的故事,早已成为人们口中的谈资。可今天,我们在论及他们三个人的话题时,为她半世的等待垂怜,也为另一个女人半世的陪伴唏嘘。

我们常说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就是一颗温暖体贴的心,一个男人最好的聘礼就是一生的迁就与疼爱,这两者的先决条件是两人必须在一起才得以受用,因为感情是靠温度才能存活的。

深情缱绻抵不过耳鬓厮磨,真情厚爱敌不过长久陪伴。

第29篇、爱情故事便宜占尽不是爱

当初,鹏远很热烈地追求玉瑄。

追她并不容易,鹏远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打败另一个追求者,那个追求者还是个开奔驰跑车的公子哥呢。

他知道玉瑄本来是选择奔驰公子的,后来,因为奔驰公子脾气不好,两人在一次大吵中,奔驰公子竟然打了玉瑄一巴掌,恋情才告吹。玉瑄伤心欲绝,鹏远抱着“就算没有得到她也要安慰她”的心情陪了她一段,鹏远百依百顺,终于赢得美人归。

一切都要听我的。这是玉瑄发出的指令。

她很会考验他的感情。念大学的玉瑄和表姐一起住在学校附近。某天半夜两点,玉瑄打电话给鹏远,要他赶快过来。

“怎么了?”鹏远睡眼惺忪地问。

“来了再说,”玉瑄的口气很着急:“我叫你来你就来,干嘛问为什么?”

他赶到了。原来玉瑄和表姐被一只会飞的蟑螂吓得魂不附体,蟑螂虽然被她们的尖叫声吓走了,但她坚持要鹏远来打死蟑螂,否则她睡不着。

鹏远忙了一个小时,还好真的找到了一只蟑螂(虽然他并不确定是不是原来的那一只)打死了,才得到玉瑄的一句话:“好,可以了。”

一个月总有三次,玉瑄在午夜时肚子饿,就打电话给鹏远,要他赶紧去买指定宵夜。

玉瑄还要鹏远去办信用卡。“我是个穷学生,何必用信用卡?”

“你不用我要用啊。”玉瑄理直气壮地说。

鹏远想,当时的奔驰公子一定有无限多卡吧,自己若没有,也太丢脸。

只要两人逛街,玉瑄想要买东西,都会看着他,要他刷卡。有一次她进了名牌店,坚持要买一个限量皮夹。那个皮夹是鹏远半年的生活费。

为了怕女友不高兴,鹏远还是硬着头皮买了。欠了债,鹏远只好到加油站打工。

鹏远为了给她买皮夹而打工,玉瑄并没有因此感动,相反的,她还会抱怨,为什么鹏远那么忙,不能再随叫随到了呢?

万般辛苦,鹏远安慰自己,玉瑄是认真和自己交往的。因为当他表现良好的时候,玉瑄会说,我以后是想嫁给你的,所以才要试试你值不值得嫁。

不过,嫁字后面有很多条件。

“我告诉你,我一定要搭游轮到地中海去结婚,那是我的梦想;还有,我不要生孩子,因为身材会走样;婚后,我们要和我爸妈住在一起;我不要出去工作,我想要在家画画图就好;还有,你要做全部家务……”

被爱冲昏头的时候,鹏远全都答应。热恋冷却后,他才猛然想到:为什么全是我在付出,你全在占便宜?

占尽便宜的爱不是爱,她是公主找佣人,还是逃走为妙。

第30篇、爱情故事一句话,爱上一辈子

刀光剑影的搏杀。

他的特殊身份让他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那么率性,他的神态显示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做了一件在他看来应该做的事情。那之后,他就又陷入了沉思之中,仿佛眼前的一切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那位经理显然和这位朋友很“铁”,他很大度地容忍了朋友的这种率性行为,顺势说:“好吧,我们谈正事吧。”

整个谈判过程是怎样的,最后的结果如何,这个女人都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深深地把这个男人烙在了心里。因为,她在商场拼杀这么多年,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有的精明,有的诡诈,有的粗俗,有的高雅,这些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逼女人喝酒,看到女人喝醉,醉得东倒西歪,脸颊绯红,又唱又跳,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生意场上的男人大多这样,所以,她早就把自己也当成了男人,不甘示弱地和他们推杯换盏,用自己的“娇肠嫩胃”抵挡着那一次又一次凌厉的攻势。在这种攻与守的战斗中,她的一腔似水柔情早已坚硬如冰。 宁可醉死沙场,也决不能让人看扁。这是她的信条。

而这时,突然遇到一个局外人,轻易就化解了她的招式。那么随意,那么轻巧,甚至有些漫不经心。她的心如坚硬的冰雕在阳光下渐融成水。

后来,她听说那个男人徒步去了西藏,他是一个摄影师,他想拍出一些令人感动的片子。于是,有一天,她突然向经理辞职,在经理瞪得像灯泡一样的眼睛注视下,她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去西藏,找一个人。”

经理觉得她疯了。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下,当天下午她就登上了飞往拉萨的班机。

当她躺在拉萨的土地上,仰脸望着头上的蓝天,望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美丽云彩时,她觉出了自己的心在跳,它是鲜活的,有生命的,心中的那座冰雕又一次渐融成水。

那个男人她最终没有找到。多年后,她嫁给了一个人,只因为那个人竟然也神奇的说出了那句让她一辈子都不能忘的话:“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第31篇、爱情故事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

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

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32篇、爱情故事低下头,看见爱

每次吵架,都是他在说对不起。

吵得最厉害的时候,气得他用拳头砸墙,也舍不得打她。她那么赢弱,随便用一个指头就会让她疼痛,他舍不得。

然后是闹着回娘家,很恶俗的招数,一遍遍地闹,一遍遍地重复着他低三下四地求她同来,坐在出租车里,是她有些得意和骄傲的脸。

因为娇惯着她,所以,使她放纵这样。这些,她全然不知。只当他是没有能耐的男人,所以才会如此的忍让。

后来,她有了外遇。

是个有钱的男人,给她买夏奈尔的香水和路易威登的包,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惟独少的是那份怜爱。她气了,男人从来不哄,只任由她去,反正周围有的是女人。

他知道她有了外遇,提出了离婚。几乎没怎么考虑,她同意了。离了婚。却嫁不了有钱人。有钱人说,男人怎么会娶你这张被别人画过的纸?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不偷了,趣味就没有了,所以,散了吧。

她冷笑着,心冰冰地凉了,知道自己走错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步,也就错过了今生最爱的人。

从不低头的她,约了他出来。

想起很多年前总是他在说“对不起”,低下头讨她的欢心,今天她才明白,那是爱,没有爱,是不会轻易向一个人低头的。

就像也终于明白了自己最爱的人是谁。她带给他的伤害那么深那么深,他想,是应该她说声“对不起”的时候了。

一声“对不起”说出来之后,对面好像老了10岁的男人问她:“为什么?隔了多年你才有这一句?”

她轻轻地说,只有低下头,才看见了爱。

几个月后,他们复婚了,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

错了的时候,她总是说,对不起。

那三个字里,不是委屈,是爱意。

第33篇、爱情故事蔓菁依旧

云姨出嫁时,年方15岁。

荣姨父当时正值学校放假,在假期就娶了云姨。

荣姨父特别爱吃蔓菁,蒸了吃,煮了吃,百吃不厌。云姨不吃,云姨忍受不了蔓菁香甜味之后的那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儿,所以云姨就只给荣姨父煮了蔓菁吃,看他吃。

荣姨父吃到开学的时候,说,多备点儿干蔓菁,等我回来吃,但荣姨父返回了开封的少年学校之后,却没有再回来吃云姨煮的蔓菁。

时局动乱,后来云姨才知道荣姨父学校的师生被带到了那个小岛上。

云姨想荣姨父,想得日夜难宁。云姨就只能来回抚摸荣姨父的回信,摆弄荣姨父爱吃的蔓菁。摆弄得多了,云姨居然也爱吃蔓菁了,那种滋味是一种香甜之后让人欲罢不能的揪心。

云姨甚至不敢留太多空余的时间去想荣姨父,所以云姨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家里家外拼命地做。公婆不忍看着云姨备受煎熬,公婆说,再嫁吧,等不回来的。

公婆说了12年,云姨都只当没听见。

很多当年去台岛的人都开始有了音讯时,荣姨父却没有。云姨情绪消沉,病了一般瘦了下来。后来公婆照云姨的吩咐给了她一篮蔓菁作为陪嫁,云姨再嫁给了明姨父。

明姨父厚道能干,待云姨很好,虽然明姨父不吃蔓菁,但他每年都要种很多蔓菁给云姨吃。云姨也总是先煮了饭给明姨父吃,然后再去煮自己的蔓菁。后来他们有了一对儿女,十分幸福。

那天明姨父和云姨正在院子里喝稀粥,有人敲门。云姨起身去开门,手里的碗竟没有端好,粥洒得客人满脚都是。

客人是荣姨父。

明姨父和荣姨父对酒当歌时,云姨不小心地打碎了一只碟。其时明姨父和荣姨父酒兴正浓,荣姨父正回答着明姨父的问题说自己还没有结婚。

云姨的心里很疼,疼得连嘴巴都哆嗦了起来。云姨说,该找个女人了。

荣姨父笑着应着,是该了,快了。

第二次荣姨父再从台湾来,果真就带回了一个很富态的女人。云姨看着心里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脸上也溢满了笑。荣姨父也是一副很舒心很轻松的样子,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习惯家里的生活,当天荣姨父就陪着她回到了市里的宾馆。

荣姨父是来内地投资搞建设的,每年都要在两地往返两次,每次都要抽出空儿来和明姨父喝酒,走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云姨早已给准备好的蔓菁。荣姨父总是说,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蔓菁,心里想得发慌,就更觉得它的滋味儿诱人。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再陪荣姨父来了,因为太太实在是不能忍受家乡糟糕的卫生状况。

那一年荣姨父又来的时候,明姨父酒后不慎重重地摔了一跤,当时竟不省人事。荣姨父和云姨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很快把明姨父送到了医院。抢救之后,明姨父却只是躺在床上喘气而对云姨的呼唤毫无知觉。荣姨父花了很多钱为明姨父请最好的医生,但明姨父不言不语地躺了十天,终于没有再转回有云姨的这个世界。

待云姨的情绪从沉痛中缓和下来,她想起荣姨父该走了。云姨步履蹒跚地为荣姨父收拾准备蔓菁。荣姨父说,不忙不忙,歇一会儿吧!

云姨手不停地说:你也要注意保重身体啦,年岁不小了,再出门让你的孩子跟着你。

荣姨父在夕阳中坐着,摇头再三。看着去姨已经端着盛蔓菁的篮子站起身来,荣姨父才慢慢地说:我并没有结婚,又哪来的孩子?

云姨迅速转头,白发飘起美丽的弧线,抖落了一地的蔓菁。

第34篇、爱情故事那是青春最值得原谅的事

[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六年的青春光阴呼啸而过,感觉像是骑着单车往斜坡冲下去。秦诚在东城的第二中学念完高中,头发如愿以偿地达到22厘米的时候,很顺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知名大学。

她不用穿高跟鞋也可以高挑,眉目不描画也清秀,挺着胸走在大学人群里,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头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是最受欢迎的。

秦诚几乎要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朱小七和小气猪]

本地西城中学,是教学不怎么好的学校,这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玩,不爱读书。心思总花在种种无聊又有趣的事情上,比如给同学起绰号。

朱小七在倒霉的时候,眼泪汪汪地回家冲父亲闹脾气:“你们干吗给我取这个名字?顺着念是朱小七,倒过来就是小气猪。我根本不小气,也不是猪!”

事实上,十六岁正值青春期的朱小七确实有点胖。娃娃脸加上娃娃头,加上一个“坏名字”,联想成小气猪,太容易了。何况,同桌男生蓝余飘专门找她借橡皮擦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就说:“不借。”

没想到,蓝余飘笑嘻嘻地威胁:“你不借我就再给你取一个。”

“再?”朱小七电光石火间发现真相,“你,原来就是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套用大文豪的一句话:凡事都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嘛。”蓝余飘指指自己的鼻子,“看,我就是那个人。没错,你的绰号就是我取的,怎么怎么怎么着?小气猪。”

朱小七眼红红的,死命瞪着蓝余飘,脑袋里转来转去,最后又眼泪汪汪地大喊一声:“你这个烂鱼泡,烂鱼泡,烂鱼泡……”

这个绰号太形象完美,蓝余飘的脸色当场就变了。他冲上去捂住朱小七的嘴巴,却还是迟了,周围的同学一哄而笑。

朱小七的倒霉就加倍了, 以后在被叫小气猪的时候,还要加上“不吃烂鱼泡的小气猪”。朱小七趴在课桌上,脑袋鸵鸟一样埋进去,袖子都哭湿了,暗暗发毒誓: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成为被螃蟹吃掉的第一个人。

[镜子里的小美女]

东城中学离西城很远,而且没西城中学漂亮。只有孤零零的几株树,在教学楼前面站着。不像西城中学那样开出粉红的花。

刻苦攻读的时候,秦诚就会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一有空闲,就恨恨地想起一张面孔,并且幻想报复那个人。

直到把那个面孔的主人甩得远远的,现在回顾起来,才有了一个清晰的样子。嗯,他有着总是没睡好觉的肿眼睛,头发常常弄得竖立,说话时候爱撇嘴,极其恶毒,笑起来又痞又坏。

综合鉴定完毕,那真是一个令人不得不咬牙切齿的人。看看东城中学的男生,头发熨帖,埋头读书,安静如死水,没人冒个泡。

伴随着幻想,秦诚上了大学。她的幻想其实特别简单:那就是好好报复那个男生。

在这段时间里,青春迅速流转,改变了许多的女孩子,也改变了秦诚。看着镜子的时候,她几乎要认不出自己了。脸型长开了,五官和轮廓就清晰起来,不再婴儿肥。头发故意留长,人有了高度。秦诚忍不住对着自己嘀咕一句:嗨,你这个小美女。

[鱼儿上钩了]

秦诚上大二时,一次去听信息学院的讲座,居然在大一新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依稀的影子,往后倒退6年,可不就是他?烂鱼泡,居然和自己考到一个学校了,只是他怎么却是大一?

为了确认一下,她故意从他身边走过去,看了一眼他胸口的“工作证”,名字赫然就是蓝余飘。还有什么可说呢?冤家路窄,秦诚有点兴奋得哆嗦了。眼前飘过一连串的成语:天网恢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蓝余飘还是讲座的主持人。那位请来的著名教授讲完,下面使劲鼓掌。教授说,同学们可以自由提问。秦诚就站起来,您今天讲得很好,主持人也主持得很棒,我的问题是……她一唱一和地拍马屁,叫活动太圆满了。蓝余飘的眼光越过众多同学,落到了秦诚身上。他冲秦诚一笑,有点迷乱的样子。

鱼儿上钩了。

很快,蓝余飘就知道了这个为他说好话的小美女,是外文系的秦诚。电话殷勤地打给秦诚,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

不去白不去。等他喜欢上我了, 再揭露残忍的真相。让他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想到这里,秦诚偷笑了。

[摇摇欲坠的誓言]

秦诚说,请给我一杯曼特宁。蓝余飘说,那我要行运超人。彼此的距离太近,特别适合观察。她要看清楚仇人6年来的样子。

其实这个烂鱼泡变化也蛮大的。当年他的出格竖发,正是男生流行的发型,拿定型水喷洒一点,抓一抓,就精神抖擞地挺立。里面回荡着音乐,居然心肠温柔起来,把那些恶毒想法,吹灰尘一样吹散。聊天,基本上是他说她听。

他不停讲一些过往的趣事笑话。秦诚被逗乐了,那些人和事,其实有她熟悉的。但她假装不知道。只是想,怎么没听他提起一个名字?没听见他提起朱小七?

他应该提起朱小七的。

从绿茵阁回来,秦诚从书店,抱回一本当年很红的几米,是《地下铁》,里面有一句独白说:“昨日的悲伤我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那么,这是一个终点,也是下一个起点。

人是善变的。晚上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秦诚默默哀叹,我想要忘记过去,和他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我先就很喜欢他了呢?那我的计划呢?当年被欺负得哭了无数次,不堪忍受侮辱的外号,于是要求父母办理转学,还跑了十几次到公安局,改了名字,从母姓,叫秦诚。

秦诚,就是朱小七。朱小七,就是秦诚!

当年的誓言,在光阴的风中摇摇欲坠,在爱情萌芽的地方,成了养料。第一个被螃蟹吃掉的人,也许竟是自己。秦诚迷糊地睡着了,睡梦中,现在的鱼泡先生,有着一双明亮深情的眼睛。

[往事雪一样下起来]

一个人心情摇摆的时候,脸色也会跟着阴晴不定。蓝余飘已经确定了秦诚男朋友的身份。

事情的发展,总是超过人的算计的。所以,这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蓝余飘上了钩,可是自己这条饵,也好像要牺牲了,秦诚已经不想揭露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朱小七了。

那个穿梭于时光隧道,早被抛弃掉的不可爱很难看的朱小七,为什么还要再找回来?并且还会产生对现在爱情的干扰。

周六,秦诚约他出来,去学校电影院看电影。在门口买票时,秦诚说,哎呀,我没带钱。就知道你不会带钱,我带了,蓝余飘无奈地叹气,真是个小气猪。

蓝余飘一说出口,就捂住了嘴巴。秦诚已经听到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什么都没叫啊,呵呵,你听错了!

买好票,两人无语地走进去,179号,178号,挨着坐下。电影院里光影错乱,好像下起了雪一般,秦诚觉得往事也像雪一样下起来。

[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

电影院里又暗又黑,放的是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情书》。那里面,男孩子骑着单车路过女孩子身旁,拿一个纸袋套在她头上取乐。

蓝余飘的声音悠悠然传来:其实,每个年少的男生,都很傻。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一个女生的喜欢。他就捉弄女生,比如套纸袋子,比如放昆虫到她抽屉里,比如笑话她。

秦诚若有所思,说,还比如,给她取难听的绰号?

蓝余飘发出“嗯嗯”的赞同声,然后接着说下去,“当你走过我的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笼罩全身。虽然你改了名字,人长得变了。但我还是认出你了。你走过来的瞬间,我偷偷看了你的脖子后面,你有一个小小的肉痕,那是抹不掉的……你转学后,我想方设法,只打听到一点点消息,那就是考到了一所重点大学。我成绩不好,但那一年使劲用功,报了你的学校。第二年我终于考上了,所以你大二,而我大一。”

眼泪缀满了秦诚的脸,她什么都知道了。她在心里轻叹,在那些过往的年幼无知但懵懂有爱的日子里,所发生的,是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情。不是吗?

“你怎么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朱小七不美丽也不可爱。”秦诚抽着鼻子问。

蓝余飘摸摸脑袋:“呵呵,谁知道呢?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现在很喜欢,坐在我右边的你。”

秦诚,哦,也是朱小七,转过身,在他的额头啄木鸟一样点了一下,就离开了电影院。外面,阳光明媚,跟在后面的就是那个叫烂鱼泡的痴情男孩!

第35篇、爱情故事十七年的紫藤花开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是在12月初回的家,昔日的同学送来一封信。信封已经残破不堪,四周均有油星溅上,地址也模糊了,只有我的名字隐约可见。看了看邮戳,是2004年9月份的,距今两年有余。自西安至郑州。我把信封展平,夹在厚厚的图书中间,没有拆开来看。信是霍凉写来的,短短的两年中,我在三所中学之间辗转念书。而这封信,迟到了两年。它经过太多人手掌的触摸,带有陌生的气息,若来自荒古的化石。至于他写了些什么,要表达的诉说的叙述的,全部被时间湮灭了,无须重温。

在偶然的时间里想念霍凉,为之流泪。冬季的风凛冽,划破脸颊。这是一道不属于任何经纬的线条,它存在所需要的唯一诠释是记忆,仅此而已。

莫邪在地下枯萎了,天已亮了,明媚即将到达那片纯净的冰雪世界。整理东西时,数了数莫莫写来的厚实的信,六封。用手指摩挲,牛皮纸信封光滑,有幸福的清凉感。这个在远方记挂我的男子,总喜欢说,我的洛洛。简单的四个字却给予了我莫大的归属感。他以静默的姿势进入,并横亘在这消逝了的时间中,是一根卡在咽喉里的鱼刺,每一次咽动都会疼痛彻骨。但也因此知道,我们彼此的温暖。桌上放有气味悠长的陈醋,希望用化学反应来处理掉这一障碍,然而,我拒绝。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回忆仿佛是一场二十年代的电影,经过太多次回放显得光线黯淡,人影也模糊了。只有那些咸涩的泪水在皮肤上麻药般轻轻疼过,酸楚的雾气残花。我找遍世界,却唯独忘记转身,而在身后的一隅之地中,恰巧站立着,我最亲爱的人。坐在时间的摩天轮上回看,幼稚的情景,单调的黑白变得过分奢侈。而这一切的一切,是盛大光环下的花好月圆。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傍晚时看悲情小说,莫名地难过。打电话给水,他说,如果你将来去流浪了,没有钱的时候要记得打电话给我。在当时,是想了许多话要说的,突然觉得过分矫情,最终未讲出口,只是说,好。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我在呢,我们都在。

第36篇、爱情故事樱花樱花,请你说话

25岁那年,我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于宣布破产。我揣着4000元积蓄来到武汉,在W大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樱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踩着月光回“家”。我和邻居们几乎没有什么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早餐的……每晚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早上,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刷牙,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刷牙,她的头发用一块白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素洁简练的装扮使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整理好内务,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超越她时被她撞了一下,手中的考研资料散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明白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战蔚的女孩是山西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不知名的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拜读。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在生存的夹缝中刻苦学习,梦想着能进入W大读研究生。白天她要辛苦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复习,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期。她的英语单词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面包。

有一次,我对她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战蔚,占位,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她就肆无忌惮地笑,笑声里有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

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战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编辑的那份杂志。

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战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樱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八月炙热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战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战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战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个套间,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四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战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

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5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战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妻。

这种错觉使我明白:我爱上战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战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三月,W大的樱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战蔚结伴去赏樱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樱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樱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战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共汽车回住所,战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樱花。白天在校园里,战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樱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车到站时,战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战蔚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樱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战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五月到了。我被录取,战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并不快乐。

我永远记得战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战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战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战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广州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樱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樱花,那张掩映在樱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给“樱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西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老总的侄子对我很好,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樱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樱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战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樱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第37篇、爱情故事刻在树上的字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想着想着,他就会露出开心的笑。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中学读书。植树节学校组织植树,每人植一棵,挖坑、栽树苗、填土,给树苗浇水,每人承包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红扑扑的,汗珠儿晶莹地挂在额前颌下。他觉得她就是上苍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我是这样的爱她,总得为她做些什么!在一个月明的夜里他带着小刀,来到自己栽的小树前,用小刀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不久就被同学们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中心,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是谁刻的字?真是色胆包天!班主任大为恼火,小小年纪不知学习,却学会早恋了。班主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动广大同学进行无记名举报揭发……但数周过去,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这次“刻字风波”中,他心中惴惴不安,因为那些字就刻在他栽的那棵树上。然而,她看上去则精神始终特别好,面若桃花,走路昂首挺胸,就好像她已经和谁沉浸在热恋之中了。

爱一个人,就把这个人的名字深深地埋在记忆里。十几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她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学友重逢,握手相看,感叹十几年光阴眨眼便过去了。望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他心潮澎湃,从侧面看,她的耳垂依然极白,依然是弧线极优美。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也长高、长大了,他能够清楚看到她的名字,还有“我爱你”三个字。“也不怕老同学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这树上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他的心一动。

“那件轰动全校的‘刻字风波’,是我最浪漫的少女故事了,说实话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这样写呢?我宁愿相信是他。”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她说:“这是我的一个秘密,那时我在心中偷偷地爱着他。你知道在那个年代,同桌男女还要划上‘三八线’,即使谁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我天真地认为他也在偷偷地爱着我,他是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表达心中的爱意。我大学毕业分配回来,曾写信去找过他,他参军了,我们通过几次信,但从没有谈那件‘刻字风波’,我没问,他也没说。后来,当我鼓起勇气写信追问他时,却再也收不到他的回信了。”

“为什么?”

“他在一次抗洪救灾中牺牲了。”她再一次抬起头,看着树上的字迹,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他知道那个身强体壮的体育委员,在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上一个人独拿三千米和五千米两项冠军,也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位同窗的先进事迹。他望着她,努力平静地说:“应该是他写给你的吧,肯定是的!”

他在她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就像老同学和老同学重逢一样。

第38篇、爱情故事爱情投保

梁英一年前便谈上了男朋友,两人的感情也不错。但最近以来她却老是热衷于约会陌生男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前些时候梁英应聘到一家保险公司当上了促销员。由于刚入行,业绩一直不佳。便有同事点拨她,让她不断地结交男朋友,不断地约会,在约会中只谈保险不谈爱情,等到对方签下保单后,再随便找个理由把他飞了,然后寻找下一个。梁英起先觉得这样不太道德,但那位同事却说,又不是让你去偷去抢去行骗,怎么就不道德了呢?买保险怎么说也是桩好事呀!梁英想想有道理,便心安理得了。

你别说,这一招还真有点效益:上个月,她便利用跟人相亲跟人约会的机会成功地接下了三份保单,其中一份还是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当然???5デ┒┖笏?憬杩谛愿窈喜焕锤?思野莅萘恕

这天晚上,男友约她到网吧去玩,她爽快地答应了。然而进了网吧刚刚把电脑打开,梁英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打开来一听,竟是苏贵!

苏贵是梁英相识的又一个“对象”。他是个私营企业老板,快40岁了,有婚史,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这正是梁英的理想猎物,醉翁之意不在酒嘛。此刻,苏贵在电话里告诉梁英经过反复考虑,他已经决定给全厂53名员工每人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要她马上赶到河滨饭店谈,因为明天他就要出差了,一去便是一两个月。梁英想了想,便匆匆赶到河滨饭店,一坐下来,梁英便提起投保的事。苏贵却说:“你急什么,难道担心我反悔不成?来来来,先陪我喝两杯。”梁英硬着头皮一连喝下了五小杯威士忌,终于头昏脑涨了。苏贵便把梁英搀扶到预先开好的房间里“歇息歇息”。

然而就在苏贵拉扯着要给梁英宽衣解带的时候,梁英却忽然醒了。一看到苏贵如狼似虎的样子,梁英一把挣脱开来,瞪着眼睛问:“你想干什么?”苏贵说:“梁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不过,咱们迟早会发展到这一步的呀!”想了一下,又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把一大沓保险单抽了出来往梁英身边一甩,说:“喏,你看看,我没有骗你吧,只要我一盖章便都成了你的业绩啦。”梁英冷冷地问:“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做买卖吗?”苏贵一把将梁英的两只手抓住,说:“说是买卖也行,爱情也行,反正你让我开心片刻,我便可以让你开心一年,别扭扭捏捏的啦。”说完一把将梁英抱紧了。梁英拼命挣扎起来,瞅了空当扇了他一巴掌,发疯似的逃了出去。

回家喘过了气,梁英觉得自己的“只谈保险不谈爱情”不仅缺德而且愚蠢——你以为人家就那么低能,看不出自己的居心吗?算了,今后还是踏踏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吧。

次日晚上,男友又给她打电话,约她出去谈一谈。梁英本来没有心情,但想了想,还是去了。两人见面还没聊几句,梁英止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男友一问,她便簌簌地落着泪,把昨天晚上的遭遇说了出来。男友听完,便搂过她的肩膀,说:“我看哪,咱们明天就去登记结婚了吧?”“登记结婚?干吗这么急?”男友说:“只有登记了,我才会觉得我们的爱情投了保——就算是爱情保险吧。”“又是保险!”梁英嗔怪地说,把男友抱得更紧了。

第39篇、爱情故事都是为了你

都说爱情使人变傻,此话一点也不假。自从周书博来到我们商场做楼面督导之后,我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

一个月前,当他第一次被卖场部经理带到我们楼层,顿时就像一盏高强度聚光灯,吸引了我的目光。身高1.8米的他在台前玉树临风,简直倾倒众生!惹得众“色女”纷纷向他放电,我也暗暗地想向他送出“秋天的菠菜”,可临到最后,却换成了一个幽怨的眼神。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可像他这种一表人才的青年才俊,怎么会喜欢上我一个专柜小姐呢?

心有不甘的我思考了好几天,一个向周书博“下手”的计划终于“出炉”了:我打算通过犯规,来引起他的注意!第二天,刚好是周书博上早班。穿好工作服后,我想了想又把领结扯下来塞进抽屉里,然后深吸一口气,带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去集合参加早会。果然,周书博宣布:“下面开始晨会,首先请检查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

我装模作样地检查着,发现周书博的眼光落在了我的脖颈上,他问:“苏幕,你的领结呢?”“啊?我忘了!”我故作惊讶。“念你是第一次犯规,不开你的罚单,晨会下去后把领结戴好。”周书博的严肃里居然透着温和,原来他不仅人长得帅,还心地善良,我更加相信自己的眼光没错。

第三天,我先侦察了一番,注意到周书博离我只有50米远的时候,赶紧掏出手机,故意背对他拨通了好友的电话。周书博不动声色看着我,等我放下手机,开口道:“打完了?”严厉中透着揶揄。他掏出罚单本来让我签字,我“不情愿”地接过,一笔一画地签名,故意慢吞吞地把每一笔拉长,这样就可以多一秒钟与他在一起……

9月的一个周末,中午就餐时我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结果还没来得及吃饭,上班时间就到了。我拎着饭盒跑回专柜一看,顿时傻眼了,柜台前围满了顾客。好不容易打发了所有的顾客,饥饿难耐的我背过身偷偷吃饭,待意识到周书博来到的时候,来不及吞下的米饭仍含在嘴里……我正手足无措,周书博却说:“慢慢吃,别噎着。我听到你在跟你母亲打电话,说你父亲病了。这次不怪你。”刹那间,我有种想哭的感觉。

从那以后,我发现周书博看我时的目光多了一丝温柔,但我马上否定了。因为开到第五张罚单的时候,周书博冲我发了火:“看着你挺聪明的,怎么总一错再错呢!”那天下班后,周书博把我留下来,让我重新学习“员工守则”。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他,发现他的侧面看上去很像韩国当红明星张东健,他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在与我目光相接的那一刻,居然脸红了……此后,为了下班后接受周书博的教育,我像是被开罚单上了瘾,到周书博出现的第29天,我已经接到了7张罚单,员工累积分已经是负7分。

那次为了引起周书博的注意,我在上班时间打电话,孰料这一次没有引来周书博,却把商场里的总经理给引来了。当总经理从我背后绕过来的时候,我只觉得脑袋里一片空白……这次,我被重重地罚了3分,累计共有负10分了!按商场规定,负10分就要被开除了!

我不禁后悔自己“玩得太过了”,一旦被开除,背着这个坏名声在同类商场中很难找工作。更何况,在周书博面前被清退,不仅得不到他的爱情,甚至连得到他的尊重都难!经过一番思量权衡,我决定自动辞职。

当我向周书博递交了辞职申请时,心里非常难过。周书博皱着眉头笑了笑,问:“为什么?”看着他英俊的面孔,我心中有一万个声音在回答:“你,都是为了你啊!”但是,我最终忍住了这句话,倔强地走了。

两天后,我收拾好衣物准备离开时,周书博却将我叫到办公室说:“商场还有项规定,叫‘10分复活’制,积分为负的员工,如果在每月的服务规范中获得优秀,会赢得一分;接到一封顾客的表扬信,也可以加一分;提出创新意见及做出特殊贡献,均可酌情加分。有没有兴趣呢?”看着他鼓励的眼神,想到我还有机会跟他天天相见,我幸福得几乎晕厥!我暗暗发誓,一定要争取“复活”,这样才能扭转我在周书博心目中的坏印象!

其实,我原本就是个好员工,我的努力很快有了成效,不断获得加分机会。令我惊喜的是,我还收到了一封顾客表扬信!到了第三个月,我就被当做“复活”的典型加以宣传,我的工作劲头更足了。

不久,周书博被调往总经理办公室。我到他宿舍帮他搬东西时,他的室友阿刚告诉我一个秘密:原来,“10分复活”制在我打算辞职的当晚,是周书博连夜策划出来的。总经理认为它填补了历来管理中只有罚款没有奖励的空白,所以得以很快实施,而我成为第一个受益者!他还悄悄告诉我,那封感谢信也是迫于周书博的“淫威”,在他的软硬兼施下炮制出来的。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请周书博去吃饭,他欣然同意了。在吃饭的间隙,我出其不意地问他:“‘10分复活’制是你想出来的。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他盯着我,却狡黠地反问:“有些事有必要一定要问为什么吗?就像你之前故意犯规,我也没有问你一样。”这家伙,原来他什么都知道!我顿时觉得脸红心跳,连脖子根都在发烧……

我和周书博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成了相亲相爱的情侣。偶尔开玩笑时,他会肆无忌惮地取笑我当时追他的“方法”笨拙至极,他说:“这种方式不宜推广哦。为了不给商场造成不良影响,我只好被你俘虏了!”我不服气地打了他一拳,说:“有本事,你冷酷到底啊!”

第40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承担

我的闺中女友素筝是市电视台的主持人。每天万众瞩目。容貌不用多说,就两个字——漂亮。她的家庭背景也不错。父亲是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母亲是一所中专学校的教师。这样一个家境优越的美人坯子,自是不愁嫁的。她愁的是:我该嫁给谁?

一年前,两个男生,一个学的是建筑设计,分在建筑设计所。一个学的是园艺系,分到了市环保局。两人都狂恋素筝:一个做了一栋像售楼处样板房一样的房屋模型送给她,还附了张字条:“这是我们爱的巢穴,你喜欢吗?”女人都喜欢住大大的房子,素筝没有理由不喜欢;那个园艺系毕业的男生,干脆在她家的院子里搭上架子、撒上花籽,说:“如果一个家庭就是一座花园,我一定会让你成为我生命中的花仙子。”女人都痴恋暗香沁肺的浪漫。素筝没有理由不向往。每年的情人节,素筝都会收到两大束鲜艳夺目的红玫瑰,每个圣诞节,她都会收到两张舞会邀约票……但到最后,素筝却谁也没有走近,面对两个人的执著,她无法取舍,只能逃避。

2006年春天,素筝父亲的单位被骗去了一大笔资金。必须及时堵上这窟窿,若不然父亲就会被追究领导责任。一家人都在为父亲筹钱解困,素筝当然不能坐视不管。

她决定向两位男孩开口。她和两位男生虽然没谈情说爱,但心里对两个男孩多少还是有些牵系的。她听说了建筑所的男孩小小地发了一笔,环保局的男孩前不久去了深圳打工。

素筝拨通了在建筑所的男生的电话,说:“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借我10万块钱。”对方说:“是为你父亲的事吧?我前几天听说了。可是……”可是的后面,是爱莫能助。

素筝其实也就是试试看。内心对自己能借到这么一大笔钱几乎不存什么希望。她拨通了出外打工男生的手机,居然通了。她说:“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借我10万块钱。”对方说:“什么时候要?”素筝说:“越快越好。”对方说:“那我明天就给你汇过去。你把账号告诉我。”

第二天,素筝就看到了他汇来的10万块钱。素筝不是没见过大笔的钱,但看着卡上那笔新进的数字,一时间竟泪如泉涌。

家里的事情挺过去以后,素筝忍不住打电话问他:“我借10万块钱,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借钱干什么呀?”

他说:“你要不是有难处。会向我开口吗?”

她心里一暖。又问:“10万块钱可不是小数目啊。一年不见,你是不是发财了啊?”

他顿了一会儿,答:“我连脚跟都没站稳,去哪里发财啊?10万块钱当然不是小数目……说出来你别笑话我,我自己只有2万多,其他的,我向我父母借了5万,又向叔叔借了3万才凑够的。他们问我借那么多钱干什么,你知道我怎么跟他们说的吗?我说,我要买房子交首付。现在,我正琢磨怎么向他们圆谎呢!”

“我一定尽快还给你的。”挂断电话,素筝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泪水又一次像珠子一样吧嗒吧嗒往下摔。

一个月后,素筝来到深圳。在一问出租屋里找到了那个男孩,说:“我要嫁给你,和你一起还债,你愿意吗?”

男孩先是一愣,问她:“为什么?”她说:“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种爱叫承担。在所有的朋友中,那个敢于借给你钱的朋友才是真朋友。”

男孩看着她笑了起来,然后抱起风尘仆仆的素筝,在小小的屋子里转起了圈,他们快乐得像翩飞的蝴蝶。

第41篇、爱情故事宝贝,别流泪

二战前,英国伦敦有一位漂亮姑娘叫迈克丝。克鲁斯是一个贫穷的小伙子,不能像有钱男人那样,给迈克丝送这送那的。他表达爱慕的方式很独特,每天在迈克丝经过的路口等着,迈克丝一到,他就跟在她身后,吹口哨给她听,他每次都吹同一支曲子,吹得婉转优美,悦耳动听。此前迈克丝从没听过这支曲子,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起曲名,克鲁斯告诉她,这是他自己编的曲子,叫《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终于用美妙的口哨声打动了迈克丝的芳心,两人相爱了。迈克丝也学会了吹这支曲子。不久,二战爆发,克鲁斯在战场上失踪,生死未卜。迈克丝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病倒了。住院期间,有位叫斯汀蒂的年轻护士对她悉心照顾。她将自己跟克鲁斯的爱情故事讲给斯汀蒂听,斯汀蒂被深深感动了。迈克丝还教斯汀蒂吹那支《宝贝,别流泪》。

迈克丝出院后,每天都到军人出没的车站、码头或者酒吧寻找克鲁斯,她嘴里吹着那支《宝贝,别流泪》,她相信她的克鲁斯不会死,克鲁斯只要一听见这支口哨曲,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这天,下着雨,天地间灰蒙蒙一片,迈克丝突然在街上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克鲁斯!没错,克鲁斯!”迈克丝充满深情地叫了一声,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正巧一辆卡车疾驰而至,将她撞翻在地。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她求赶来看望她的斯汀蒂一定帮她找到克鲁斯,告诉他,今生今世她做不成他的妻子,下辈子她一定嫁给他。

不久,士兵们出没的场所又出现了一个吹口哨的女人,她就是斯汀蒂。

几个月后,斯汀蒂所在的医院要抽调一部分医务人员,前往法国前线,她头一个报名,因为克鲁斯一直在法国作战,她希望能找到克鲁斯。她很快如愿以偿,来到了法国一家战地医院。投入紧张的救治伤员的工作中。

一天,医院送来一名头部受伤的上士,他一直昏迷不醒,据送他来的英军士兵讲,他很有可能是从德国战俘营逃出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在的部队等情况。

几天后,这名上士终于苏醒了,但眼睛仍被绷带绑着。当他听到斯汀蒂吹的口哨声时,身子突然像被子弹击中一样,一动不动,失声问道:“迈克丝,你是迈克丝吗?”斯汀蒂断定他就是克鲁斯,一时激动不已,她决定暂时冒充迈克丝,因为克鲁斯可能承受不住迈克丝已死的打击,她流着泪走到克鲁斯跟前,紧紧地抱住她,哽咽者唤道:“克鲁斯,是你吗?我是迈克丝!”

两人非常激动,紧紧拥抱在一起,最后情不自禁地一齐吹起了那支《宝贝,别流泪》。

克鲁斯的伤势慢慢地好起来,不久就可以得见光明。可斯汀蒂却一天天忧郁起来:克鲁斯深爱着迈克丝,当他的眼睛复明后,发现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心上人时,他的精神会不会崩溃?

斯汀蒂找院长说明实情,要求调往别的医院工作。院长答应了她。斯汀蒂来到克鲁斯的病房,深情地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平静地对他说:“亲爱的,我要调动工作了,等战争结束,咱俩回到伦敦再见吧!”

克鲁斯紧紧抓住斯汀蒂的手,深情地说:“迈克丝,请你记住,无论活着还是死去,克鲁斯的心都永远跟你在一起。”

战争终于结束了,斯汀蒂回到了伦敦。她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迈克丝坟前,告诉九泉之下的迈克丝,克鲁斯还活着。另外,斯汀蒂还鼓起勇气透露出自己的心愿:她愿意替代迈克丝,陪伴克鲁斯度过这一生。

当斯汀蒂蹲在迈克丝墓前喃喃自语时,一位英俊潇洒的英军少尉出现在她身后。少尉凝视着斯汀蒂那俏丽迷人的背影,突然吹起了口哨。斯汀蒂心一动,回过头来,发现这位少尉既熟悉又陌生,奇怪地问:“请问您是谁?您认识迈克丝小姐吗?”

少尉缓缓摇摇头:“不,我不认识她。但是,斯汀蒂小姐,我认识您,您还记不记得在法国那家战地医院里的那名上士?我就是他。”

少尉名叫易康迪,战争期间,他曾被德国人俘虏,在战俘营结识了同样被俘的克鲁斯,两人成了知心朋友。克鲁斯向他讲述了他跟迈克丝之间的爱情,并教他吹口哨。后来他们跟其他战俘密谋了一次逃跑行动,并取得了成功,但克鲁斯为掩护易康迪,中弹身亡。

身负重伤的易康迪后来被英军救下,送到了斯汀蒂所在的那家战地医院。当斯汀蒂吹起那支熟悉的《宝贝,别流泪》时,易康迪以为她就是迈克丝,一时不忍心告诉她克鲁斯已经牺牲的真相,便冒充起克鲁斯来。他打算等自己痊愈后,再将一切和盘托出。

当斯汀蒂调离那家医院,易康迪眼睛重见光明后,他找到院长,院长说出了真相。他被斯汀蒂那颗善良的心深深地打动了,发誓等战争一结束,就立即去寻找斯汀蒂,向她表达爱慕之情。

他还没说完,斯汀蒂早已泪流满面。这一刻,两颗真实善良的心紧紧地贴在一起。

第42篇、爱情故事再次相遇,决心抓住曾经的爱

昨天,是我29的岁生日,由于爱情无着落,又挨了老妈一顿唠叨,心情极为不爽。

周一去上班,进了公司,我强打起精神,不管嫁不嫁人,饭还是要吃的。这时,对面桌的Linda悄声告诉我,今天新的CEO上任,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才生,才32岁,年薪百万,钻石王老五啊!看着Linda兴致勃勃的脸,我忍不住恶意地说:“这么好的条件都不肯结婚,也许是这位仁兄奇丑无比或者性格变态。”Linda瞪了我一眼:“据说长相直逼吴彦祖呢,你看了可别流口水!”

我见了他口水倒没流,下巴却差点掉下来:这位CEO竟是和风!和风是我大学时代的暗恋对象。我读大一的时候,他读大四,我给他写过16页的情书,给他偷偷织过毛衣,给他课本里夹过字条,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能做的傻事,我全为他做过。他来做我的上司,可真是糗大了,更糗的是,隔了10年时光,再见他的面,我依然心慌脸红,恰如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和风的眼光接触到我,一跳,随即荡开了一丝微笑,显然,他仍记得我。我红着脸将目光移向别处。

这一晚,我彻底失眠,我绝望地想,十年前我青春年少尚不能打动和风,如今他阅遍百媚千红,我更是遥遥无望了。上天真不公平,十年将一个男人打造成“钻石王老五”,将女人却变成了“没女”。

第二天我肿着两只熊猫眼去上班,打开电脑发现我的办公邮箱有封新邮件,标题是“挥手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的心都快跳出了喉咙,是和风,他仍准确地记得我的名字:李鱼儿,今天一起去吃午餐如何?在公司附近的西餐厅,我俩相对而坐。和风绝口不提我以前的种种糗事,只说些校园趣事,打听相熟人的近况,亲切如春风拂面。我却很没出息,不停地将刀叉掉到地上。和风看着我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我讪讪地笑,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公司里悄悄展开了一场“女人的战争”,各位未婚美女打扮得花枝招展,轮番去敲CEO办公室的门。其中数美艳的Rose战果最为显著,几天下来,她就跟和风熟到在电梯口聊天了。我沮丧万分,Linda给我出策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精明伶俐,要想战胜她们,需先下手为强啊!”在Linda的鼓励下,我约和风下班后喝咖啡,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下班,我先赶到了咖啡店等他。等和风来了,我却傻了眼,他身边竟跟着Rose。和风笑道:“Rose说有些工作没谈完,我就请她一起来了。”听着Rose汇报“工作”,我不耐烦地搅着咖啡。好不容易等她的话告一段落,和风却频频看表了。Rose开玩笑:“家里还有美女等啊?”“猜中了,是个跟我从美国来的洋妞,金发碧眼呢。”和风自顾自站起来,“开饭时间迟了,她要给我脸色看了。抱歉,下周我回请你!”说完,径自走了。我和Rose不禁面面相觑,傻住了。

和风有个“洋妞”的消息不胫而走,“女人的战争”随即偃旗息鼓。Linda不满,很爱国地说:“怎么,洋妞就怕了?你别泄气,要给国人争脸。”我想起和风提到他的“洋妞”时在意的样子,灰心地摇了摇头。周末,和风果然约了我。我少了负担,反倒自如了很多,望着他俊朗的脸,生动的眼眸,我想,与这样的优质男人做朋友,也是件幸福的事。和风好像也喜欢这样的约会,隔三差五就会约上我,喝喝茶,聊聊天。

“十一”长假到了,和风苦着脸来找我:“你能不能客串一下我的女朋友?”原来他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要看看“准儿媳妇”。我刚想问“洋妞”呢,猛然想到,也许是怕保守的父母接受不了,他未敢告知呢。我只好同意了。原想只陪吃顿饭就罢了,没料到和风的父母竟抓牢我不放,这个长假,我这个“准儿媳”可累惨了,和风连个谢谢都没说,真服了他。和风的父母回去前,他妈妈送给我一只玉镯,我忙推辞,和风妈妈嗔怪:“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只好道谢着接过来。

送走和风父母,我将玉镯交到和风手上:“这是你父母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回去给你的洋妞吧。”和风愣了一下:“哦,她不喜欢这个,还是你拿去吧。”我生气了:“你怎么能轻贱父母的心意?”和风看着我:“傻丫头,这样吧,你当面交给她,让她收下,好不好?”“去就去,谁怕谁啊!”

进了门,和风就叫:“咪咪噜,快来,有客人!”这时,走出来一只黄色波斯猫。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和风将我的下巴托回去:“我的洋妞是很漂亮,可你也不必惊艳成这个样!如何,见面礼呢,看它收不收?”我岂是傻瓜,将镯子轻轻巧巧地戴在自己的腕上,厚着脸皮说:“是你母亲大人送给我的,看谁敢抢去!”和风大笑,走上前,将我圈在他怀里。

我幸福得要晕倒。突然,我想到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故意让大家误解呢?”“没有这洋妞挡驾,我这CEO如何做得下去?”“美女你都不动心,如何会喜欢我?”和风点点我的鼻子:“知道我这些年最遗憾的是什么吗?就是当年错过了你!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决心不让你这条小鱼再溜掉了。”听了这么甜蜜温馨的话,我的眼睛禁不住潮湿了。

第43篇、爱情故事爱的私房钱

外公肺癌住院,家里几乎掏空了,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外公受着病痛的折磨。外公临走前的一晚,将我叫到床前,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本存折,小声对我说:这是我留的一点私房钱,就知道那傻老婆子会把自己的养老钱拿出来给我看病,这钱是我偷偷藏的,等我走后就留给她养老吧……

第44篇、爱情故事嗨,你好

  1、

  17岁的盛夏,七沫脑袋发热,跑去订了去丽江的机票,一个人拉着大大的行李箱出远门。

  她不是矫情的孩子,只不过想在高三来临,成年之前做点任性的事。

  只不过,最后那场旅行计划被搁浅了。

  不是娘亲的不放心,或是父亲的不同意,是七沫从机场大巴下来,拖着行李过马路的时候出了点事。

  汽车飞驰而来,七沫的脑袋一片空白了,看着车一点点地靠近,却就是动不了。是夏子墨不顾自己安危奔过来,把七沫护在自己怀里,一起滚过马路。

  夏子墨身上有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很好闻。

  七沫就这么躺在他怀里闻了好久。

  “嗨,你还好吗?”夏子墨的语气关切而又着急。这时候,七沫才感觉到脚踝处的疼痛,钻心的痛。

  被送到医院的时候,七沫的脚踝已经肿了,脸色因为疼痛而苍白,拳握紧,指甲陷进了肉里,泛着点点的血红色。夏子墨一直在一旁,像哄小孩子般地哄她,声音软软的,笑容很好看。

  后来,七沫的脚上打上了石膏,夏子墨抛开自己的事,拖着七沫的行李送她到家门口,还嘱咐她要多喝滋补的汤,这样脚才能恢复得更快。

  十七岁的旅行计划被一场小小的车祸打破,七沫却觉得,不算亏,至少遇见了夏子墨这般明媚如阳光的少年。

  2、

  九月一日,广大学生群体开学日。

  以及,七沫第二次遇见夏子墨的日子。

  夏子墨穿了黑色的衬衫,头发比上次短了一点,露出眉。他站在讲台上,与那日一样好看的笑容,他说:“同学们好,我是新来的实习老师,我叫夏子墨。”

  夏子墨教的是历史,很死板的学科,却是所有课程中,学生上得最High的一门课。

  比如,在复习北京猿人时,夏子墨会点出还原图和风靡世界的凤姐照片,告诉大家,若是凤姐生活在远古时代,也能算个美人儿。再比如,在复习唐明皇时,夏子墨会说起杨贵妃,会评论说,唐明皇这个可以算是老牛吃嫩草。

  夏子墨会在休息时间拉男生去打篮球,后卫、前锋、中锋,他通通都很强大。

  夏子墨会上完课,在教室里放小清新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好听的调子。

  夏子墨会放了学,偶尔和七沫顺路一起回家,问七沫的脚好些了么,说七沫像个小孩子,说七沫是个好孩子。

  夏子墨还会在课堂上提问题,然后望向全班同学,最后说:“七沫,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总之,夏子墨以最快的速度俘虏了全班同学的心,包括七沫的。

  3、

  七沫同学喜欢数学,喜欢语文,喜欢历史,喜欢政治,却偏偏讨厌地理。

  什么晨昏线,什么气压带,什么风带,七沫完全不懂。

  每次考试成绩下来,七沫都想狼嚎一句,偏科的孩子伤不起,不偏历史、政治,光偏地理的孩子你更伤不起!

  月考成绩下来那天,七沫被地理老师召去了办公室。地理老师是个四十几岁,留“地中海发型”的男老师,一见到七沫,就开始一脸痛心疾首地教育,“二十道选择题啊,你就对了三道,你玩点兵点将乱蒙也能多对几道啊,我说你……”

  后面的话,地理老师直接以沉默代替,彻底挫败了七沫在地理学科的信心。

  在地理老师的嘴下苟且偷生,七沫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被夏子墨逮去了。

  作为历史老师,夏子墨有所有历史老师的特质——能扯。可以先说教育,再扯到天文,从天文扯到了地理,从地理扯到了人文,再从人文扯回了教育,也算是前后呼应。

  最后,夏子墨长叹了口气对七沫说:“那些题你不会么?放学之后留下来,我帮你讲一下?”

  听到夏子墨这么说的时候,七沫的脑子有些木,傻乎乎地问他:“夏老师,你能不能把刚刚说的话,再说一遍?”

  夏子墨拿起笔刚要批改作业,听见七沫这么说,正要开口,那姑娘却又说:“我知道了,谢谢老师。”话语刚落,勾起嘴角就跑出办公室。

  一个教历史的老师却来辅导学生地理问题,要是别人,七沫早就翻脸了。可这个人是夏子墨,七沫觉得,一切都还好。

  即使是缺点,只要是夏子墨的,七沫大概都会觉得,还好吧。

  4、

  客观地说,夏子墨是个好老师,思考方法严谨,解题思路清晰,对于某些学生还很有耐心。

  当然,某些学生,例如七沫同学。

  为了表达自己热爱学习,热爱地理,七沫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摆着的各式地图,表情还很是痛苦。

  捕捉到如此痛苦的表情,夏子墨轻咳了一声,低下头来看着七沫,声音很是温柔,“是不是我讲太快了,你没听懂?不然,我讲慢一点。”

  七沫本来脑海里在想着今天晚上吃点什么好,顺口“嗯”了一声,抬头就发现夏子墨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他身上是那天的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让七沫有一瞬间的恍惚。

  抿抿唇,七沫低下头去指着某道题说:“老师,这道题我没懂,你再讲一遍啊。”

  夏天有微微的凉风拂过,七沫蹭了蹭鼻尖,皱起了眉。

  ——夏子墨,对不起。你虽然离我那么近,我真的,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把那道七沫完全不懂的题讲完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夕阳西下,倒是别有一番景色。

  一起去吃饭的提议是夏子墨提出来的。他把书和草稿全部收进抽屉里放好,忽然就对七沫说:“这么晚了,一起去吃饭好了。吃完饭,我送你回家。”

  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明媚。

  七沫转过身去给父亲发短信,然后抿抿唇笑着应下来,“好啊,正好有点饿了。”

  5、

  是麻辣烫。

  七沫提议的地儿。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来这里,放好多好多的辣椒,把眼泪辣出来,心里就会舒服了;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来这里,依旧放好多好多的辣椒,心里会更澄澈,不再有一点儿的阴霾。

  找了角落的位置坐下,七沫指着菜单点了好多的菜,然后扭过头来望着夏子墨,一脸的乖巧。

  夏子墨莫名地扬起唇角笑了。

  “七沫,有没有人说过,你很聪明,很乖巧?”

  “哈?”七沫嘴里正咬着牛肉,傻乎乎地抬头看夏子墨。

  “我说——”夏子墨忽然伸过手来帮七沫捋了捋头发,“头发差点掉进碗里了。”

  夏子墨的手伸过来的瞬间,七沫的脑子又死机了,像那日出事时的脑子。血液供应不上,一片空白,全世界似乎只有夏子墨的存在。

  良久,七沫才抬手把头发缕到耳后,声音很轻地说了句,“谢谢老师。”

  这个夜晚。

  七沫喝着奶茶走在夏子墨身旁,满心的小忐忑。奶茶是夏子墨不准她喝酒给买的,一起走路,是因为夏子墨说了会送她回家。

  肩膀间隔得不远的距离,七沫却是红了脸,一直地低着头。

  像是饶雪漫说的那句话——跟着你,在哪里,做什么,都好。

  ——上帝作证,七沫是个好女孩。

  6、

  后来,夏子墨和七沫之间,像是有了早就约定好的默契,不用言语,却知道对方想要说什么,想要做什么。

  后来,七沫的地理成绩有了小小的上升,至少不会二十道题,错掉十七道。

  后来的后来,七沫一直没有告诉夏子墨,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小心思,只要自己知道就好。

  后来的后来,夏子墨的实习期到了,他要回到他的那座城市。

  算是离别。

  夏子墨走的那天,七沫去机场送了他。

  还有好多的同学也去了,在机场里形成一个小小的圈子,对着夏子墨说各种舍不得,说各种祝福,说各种告别语。

  最后的最后,夏子墨笑着给了七沫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说,七沫,你要乖。

  他说,七沫,你是个好孩子。

  他说,七沫,每个人的青春都会遇见那么些人,爱或不爱,但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那是夏子墨对七沫说的最后三句话。

  说完,他就拉着行李,回了那个该属于他的城市,而非这里。

  ——爱或不爱,但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就像,夏子墨会是七沫生命中很重要的人一样。

  7、

  有些事,会过去。

  有些人,会遗忘。

  就像饶雪漫说过,青春如酒,成长如酣。

  后来的后来,七沫发现,17岁时遇上的夏子墨,自己对他的感情不是爱情,而是仰慕,或者说,像是对哥哥的那种亲情。

  十八岁的盛夏,七沫终于一个人去了丽江,一个人站在一大片的花海里静静地听牛奶咖啡的歌:

  看昨天的我们走远了/在命运广场中央等待/那模糊的肩膀/越奔跑越渺小……

  感情来就的是那么莫名其妙,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只知道你一心只想看见他,与他在一起就是幸福的,不管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那都是幸福的。

第45篇、爱情故事他是否对我没兴趣

小玲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在电子业工作的大平。两人很有话聊,虽然工作都很繁忙,但每周至少也会约会个一两次。

大平个性木讷,每次打电话来问小玲,都吞吞吐吐,不好意思开口,总得要小玲问他:「你是不是要约我出去玩?」他才害羞的说:「喔,你真的有空?那…你有没有想要哪里?」每次约会要去哪里,都是小玲提议的。大平都从善如流。

小玲一直想要找个「可靠」的男人,她想,这样的男孩,应该是很可靠的吧。看样子,应该可以如愿安安稳稳的走进结婚礼堂才对。但唯一不完美的是,交往了两个月后,大平始终没有牵她的手。

「他是不是对我不感兴趣?如果对我没兴趣?他为什么常常打电话来跟我聊天,约我出去?」小玲非常困扰。

听从姐妹淘建议,山不转,自己转──在过马路时,小玲主动的勾住了大平的手。大平还楞了一下呢。

试了两次之后,大平终于懂了,他是「被允许」牵小玲的手的。

又过了几天,他才怯生生的问:「请问…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废话!小玲心想。但他可爱又憨傻的问法,还是逗得她好开心。

「这样的男人真是稀有动物,好好把握吧。」小玲的朋友都这么说。

虽然有点无趣、虽然不太能真正和女孩沟通(比如,会对小玲兴高采烈的解释如何修理笔记本电脑,一解释就是把个钟头),但是这样的男人有他可爱的地方。

「为什么当初你不敢主动牵我的手呢?」后来,小玲问他。

「因为,我很在乎你,怕你误会啊。」其实,这时她已经明白了,大平不是对她没兴趣,也不是功能失常,而是他真的没有交过真正的女朋友。他很害怕被当成色色的男生,不知道自己是否该采取主动。尽管,大平已经二十七岁了。

比起靠巧言令色追求女人的男人来说,大平这样的璞玉,要花一些时间的观察,才能看见他的内在光辉。

虽然,当他的第一个女朋友,确实比较累!但也确实幸福着!

第46篇、爱情故事七点钟的爱情

印象里,父母亲从未有过在别人面前互相示爱的动作,尤其是在我和妹妹面前,他们总是平平常常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我曾经一度想,也许农村的男女就是如此吧。他们从不将爱表露在别人面前,或者他们根本就没有爱情。他们有的,只是一种跨越时空的结合,从而孕育出几个孩子,然后将他们培养长大罢了。

我从山里的小学校跑出去,一跑就是十年的时光。十年的岁月里,我在外面结了婚,生了子,我只是在闲暇的时光里,才会想起在贫穷的小山村里住着我的父母双亲。我每月执著地向家里邮钱,父母写信来说这里钱没处花,不用寄了,家里太平得很,也不让我牵挂,要好好地工作,对得起政府才行。我回信说多买些好吃的,现在山里也富裕多了。

那一年,我在报社参加了一组摄影比赛,比赛的范围为生活中的一些感人镜头,要求有真情实感的那种,我跑了大半个河南,仍然无法找到让人感动的场景。

那一年的冬天,当我路过家乡时,我突然有一种想要回去看看的冲动,已经一年多没回去了。每年也就是在春节时带着妻儿,用一种敷衍的姿态来对待家乡的乡情。

那天回到家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冬天黑得早,屋子里点着一盏温馨的灯,母亲正坐在灯下缝父亲穿破的衣服,妹妹已经出嫁好些年了,家里只留下父母二人过生活。

我问妈,爸呢?妈回答说去矿上干活了。

我无语,母亲起身为我倒水,然后问我孙子怎么样,说有些想他了。我说我会带他回来的。

不大会儿,我听见了矿上下班的铃声,母亲习惯地看了看钟,说六点半了,你父亲每天总是七点钟进家门,她起身和我到门口张望。

一个高大的身躯进了门,有着和我一样的秉性和气质,父亲推门的声音气贯长虹,连他的咳嗽也有着一种气势。

父亲看我回来,问我一些话语,此时此刻,正好七点钟的钟声响了。母亲将父亲的大衣脱下来,然后坐在炭火旁给父亲洗手。父亲的手每年冬天都会得厉害,特殊的作业环境影响了他的健康。母亲用药粉擦在父亲的手上,然后放在炭火上烤干,嘴里面一面说,也不注意点儿,看裂得……我正坐在床边,望着窗外纷飞的雪花出神。蓦然间,一幅感动的场景令我潸然泪下,母亲温润的手托着父亲干枯的手,一种温度从一只手上产出,再向另一只手传输,这是怎样的一种场景呀!

谁说父母没有爱情,他们的爱情就藏在每天的七点钟,在这个时刻,是他们一天中生活最温馨最浪漫的时光。他们用自己的平凡铸就了一份永恒的爱情。

我拿起照相机拍下了这令人感动的镜头。洗出来后,妻子看见了禁不住流下泪来,儿子看了嚷着要回家看爷爷奶奶。

这是一张永恒的照片,我会用一生去珍藏,我给它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晚上七点钟的爱情。

爱情平平淡淡就好,因为平平淡淡才是真!

第47篇、爱情故事最悲痛的分手

我和我第一个女友是在高三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学习非常忙碌,于是天天晚上去图书馆自习室温习功课,于是有一天我们就在一张桌子对着坐,她的笔芯没有油了,于是在本子上划来划去的弄着,我就借给她一支笔用,就这样我们相识了,接着我们就经常约一起去图书馆,进而发展到一起吃饭再去图书馆,通过那一段时间后我们之间感情越来越深厚,就这样她自然成了我的第一个女友了。直到高考结束以后我们还是在暑假里面经常见面。

后来到了大学里以后,我们虽然分别在不同城市,但是每天都互相通电话,而且我每个月最少去看她一次,每次我都最少在她那里呆一周时间,反正是大学比较宽松,每次都是怀着期待兴奋的心情去,然后依依不舍离开。

可是终于有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是这样的情况了,我是趁兴而去,痛心而归,这次我去了以后,她陪我两天之后告诉我她有了新男友了,要和我分手。

我当时听了心使劲跳,感觉天要崩了一样,非常震惊,整个人都傻了呆了,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是却已经成了,我什么也没说就这么一个人走着走了很远,当时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没有感觉到腿酸没有感觉到肚子饿,只感觉到世界是那么冷酷无情。

我应该说感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还是经不起空间的考验呢?还是经不起现实的考验呢?

第48篇、爱情故事什么相亲方式最合适你

我已到适婚年龄但仍无对象

家人亲戚也帮我介绍过几个对象

但一直不了了之

其实有时候不是对方不好

而是双方介绍人常操之过急

逼着追问结果

应要做决定的结果,就是扼杀了一段未萌芽的感情

我不排斥相亲

但是又不希望透过认识的人介绍

这样压力很大,我不想这麽被关注着

因为,我希望这是低调且自我的事

所以,我也不想去参坊间的联谊活动

那还有什麽更好的相亲方式?

真情在线婚恋网认为:

如果你很确定自己是想结婚的

我觉得婚友社的确是一个有效率的管道

年纪越大压力越大

以前我去婚友社时

年轻的女生机会总是比较多

时间总是不站在女生这边的

所以如果你想婚的念头已经确定

就去找一家评价好一点的婚友社!

行动吧!

第49篇、爱情故事若不痴情枉少年

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若不痴情枉少年”。

最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你吃”。最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你吃饱了没有?”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你吃饱了没有?”“想吃什么?”男的说。“豆腐怎样?”女的提议。“你想吃豆腐吗?”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议员”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合法接吻”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第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无题”是他们选择最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第50篇、爱情故事这桂花香到忧伤

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往后面伸手:“秀秀,把饭盒拿来!”见没有回应,才猛然想起身后已没了秀秀。

班里谁都知道,我与秀秀是最好的一对姐妹。我们一起吃食堂,一起去图书馆看书,早晨还一起到操场上跑步,就连课间休息时上厕所,也是约好了同去。

一切都像做梦,清醒过后,才发现全都不存在了。那些曾经的友谊,只是过去的美好。而现在只剩下忧伤。

我嫉妒她了

我是在那天上网时,突然想打开秀秀邮箱的。她的邮箱里,有什么我不了解的秘密?记得她以前跟我说过,她的幸运数字就是她的生日,我输入了她的生日号码,邮箱居然被打开了。

里面的内容很乱,似乎没有秘密,但翻到第二页时,我看到一张照片。那张照片让我愣了好久,是她和张雪亮的,帅气阳光的男生,拥有一双童话男孩才有的干净澄澈的眼睛。她和他脸挨脸,彼此笑得很甜蜜。

张雪亮是秀秀的好朋友,可看到这张照片时,我便猜想,他们在恋爱吗?于是紧张起来,秀秀也知道,我暗恋张雪亮已一年了。她一直劝我别把心思告诉张雪亮,可她自己呢?

我心里不由生出了恨意,像是最心爱的宝贝被歹毒的巫婆抢走了似的。犹豫许久,才颤抖着手将那张亲密照复制,贴在了学校网站的论坛上,并且附上了主题:看我们这一对,多亲密!

谁都能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有些害怕,有些后悔,但学校网站的帖子是发布之后就无法修改和删除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惨烈的意外

第二天去教室时,我像做了小偷一般,悄悄溜进去,经过秀秀的课桌,秀秀笑着问:“昨晚没睡好啊,你脸色很苍白呀!”我不敢抬头看她,点点头,就急忙坐回了自己的课桌。

下午,同学们之间就有了关于秀秀的议论,甚至有大胆的男生走到秀秀面前:“看不出啊,平时正经的你居然也在早恋!”秀秀一脸茫然,第一堂课后,班主任就把秀秀叫到办公室去了。秀秀回来时还在哭鼻子,我走上前问她:“怎么啦,老师说什么?”秀秀边哭边说:“老师居然说我和隔壁班的张雪亮早恋,还说我不知羞耻,把照片贴到了学校网站上向同学们炫耀……老师说我态度恶劣,影响极坏,要我向全校师生公开检讨,还要叫家长……”我傻傻地站在一旁,心里惶恐不安。

后来秀秀出事了。老师说她进医院是一场意外,出了车祸。可我从她妈那里得知,秀秀其实是割脉自杀!她还写了一封遗书:“我用死来证明,我和张雪亮之间是清白的!”

我去医院看望秀秀时,秀秀的脸苍白如纸,她有气无力地问我:“你现在知道我和张雪亮是清白的了吧?”她应该猜到那张照片是我发的,因为,只有我才可能打开她的邮箱。

秀秀要转学了。换一所学校重新开始,或许是她最好的选择。那天放学,我在校门口拦住秀秀,秀秀看着我,紧咬着嘴唇,最后狠狠地丢下三个字就快步跑了:“我恨你!”

张雪亮变了,像换了个人似的。那次我们两个班同时上体育课。我看见他坐在篮球架下,耷拉着脑袋看天。他以前酷爱篮球,可现在怎么不与同学打篮球了呢?我知道是因为秀秀,他才变成现在这样的。

我鼓足勇气走到他旁边,递给他一瓶矿泉水:“喝口水吧。”他看我的眼神仍然很明亮,嘴角划出微笑的弧线,说:“谢谢!”我看着他,心里对秀秀的愧疚增加了几分。很显然,秀秀没有把我的事告诉他,是不想破坏我与他的友谊吧。

友谊该如何继续

不久,张雪亮又像以前那样,隔三岔五就往我们班教室跑。下午放学,他还经常在校门口等我,然后与我同走一段路。上体育课时,他还教我玩单杠。可我每次单独与他在一起时,我都会想到秀秀,我的内心开始不安和惶恐,生怕哪一天秀秀把我所做的事告诉张雪亮。

第51篇、爱情故事才子佳人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才子佳人”。

两口子太有才了,吵架还作诗,全文如下:

妻子:日照香炉生紫烟,啥人和你在聊天?

丈夫:黄河自有澄清日,就是普通一同事。

妻子:万水千山若等闲,微信扯淡没个完?

丈夫:日出江花红胜火,我俩从来不胡扯。

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你俩肯定有一腿。

丈夫:除却巫山不是云,谁要骗你不是人。

妻子:黄河远上白云间,聊天记录为啥删?

丈夫:柳暗花明又一村,网上聊天别当真。

妻子:春风又绿江南岸,纯粹对我来欺骗。

丈夫:野火烧不尽,你咋不相信?

妻子:海内存知己,鬼才相信你。

丈夫:离离原上草,不信就拉倒。

妻子:关梁蜀道难,这事没有完。

丈夫:我自横刀向天笑,看你还想咋胡闹?

妻子:万里长城永不倒,去你单位把她找。

丈夫:天涯谁人不识君,你能不能静静心。

妻子:三千粉黛无颜色,咱俩实在没法过。

丈夫: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讲道理好不好。

妻子:红尘白浪两茫茫,从此不准上我床。

丈夫:东方不与周郎便,正好出去做保健。

妻子:千里江陵一日还,出门不准你带钱。

丈夫:两岸猿生啼不住,老子我有小金库。

妻子:出门先净身,不准带一分。

丈夫:锄禾日当午,娶个母老虎。

妻子:好车配好胎,娶我你活该。

如果你也笑了请分享给你的朋友这才是“才子佳人”。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才子佳人”。

第52篇、爱情故事贫困夫妻的爱情

这是一列开往北京的新空调快车,普座车厢里挤满了不同口音的乘客。

邻座坐着一对衣着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中年男女,女人吃着馒头,男人嗑着瓜子。吃完一个馒头后,女人趴在桌上打起盹来,男人静静地看着她,一粒接着一粒地嗑瓜子,似有满腹心事。

列车在暗夜中疾驰,困顿的旅客们支撑不住睡意,一个个合上眼。

“我的神来我的仙,我的魂来我的天……”突然,那个女人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边大声唱歌一边手舞足蹈。

男人赶紧拉住她的手把她往座位上按,轻声劝她:“别闹别闹,影响人家休息了。”

“把你的手拿开,不要你管!”女人怒目圆睁,一把推开男人。

“听我的话,快坐好。”男人还是低声劝她。

“你再拦我我就跳车!”女人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来,边说边往门口方向走。

争吵声惊动了乘务员,乘务员跑过来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男人搓着手,不好意思地解释:“没事儿,没事儿,她老毛病又犯了。”

女人一听,恼羞成怒:“你才有毛病!我要跳车,我要跳车!”

这时,有乘客悄悄对乘务员说:“我看他们一上车就不对劲儿,男人是北方口音,女人却说南方话,是不是人贩子拐了这个女的?”

于是,乘警很快过来了,男人亮出身份证解释:“我是河北邢台人,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十八年前经人介绍跟她结了婚,这次是陪她回四川娘家探亲的。以前为了省路费,都是她一个人坐车回去。后来她得了癔病,成天说自己是大仙附体,为了给她看病,家当都快花空了。这次,她非要回娘家不可,我怕她犯病走失了,才跟着她的。”

乘警离去后,那个女人也慢慢安静下来,又趴在桌上打盹。男人心疼地看着她,对身边人说:“她不犯病时很能干,家里的田全靠她一个人耕种收获呢。”

夜很深了。男人让女人睡在座位上,自己找来两张报纸铺在座位下,用一个大矿泉水瓶子当枕头,就这样躺了下去,很快发出均匀的鼾声。

空调不停地放着凉气,这在白天适宜的温度,在深夜里就显得寒凉了些。女人被冻醒了。看到男人躺地上衣衫单薄,她便站在座位上,吃力地从行李架上取下一个编织袋,东翻西找一阵后,取出两件布褂轻轻地盖在男人身上,并小心掖好。

天亮了,乘务员开始推着餐车叫卖早餐。男人问女人:“饿了没?”女人点点头。

男人从兜里摸出十块钱要买一份,女人一把拦下,不高兴地说:“不要买,这么贵,我们家里哪有钱?”

男人说:“你饿了,要吃饭就不要怕花钱。”

女人坚决地摆手:“那我就不饿了。”

“碗面!碗面!三块钱一碗,五块钱两碗。”待到卖快餐面的小贩经过时,男人坚持买了一碗,小心翼翼地用开水冲泡好放在女人面前。女人也不客气,很香地吃起来。男人继续嗑着瓜子看她吃。

女人边吸面条边问男人:“你饿不?”

男人坚定地摇了摇头。

女人吃完后,心满意足地将碗推到男人面前让他扔掉。男人拿起碗看了一眼,将剩汤一饮而尽。

列车驶进一个大站后停靠下来。

女人说,车厢里空气闷,想出去走走。男人千叮万嘱:“就站在门口那里,不要走远了,记得要回来。”

女人点点头。几分钟后,女人果然回来了,手里多了一个纸包和一瓶啤酒。她把东西往男人面前轻轻一放,柔声说:“快吃吧,辛苦一天一夜了,我知道你很饿。”

纸包里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男人颤抖着手打开,里面是一只金黄色的烧鸡和两只卤猪脚。男人火烧了手似地赶紧包好,对女人说:“这么贵的东西,好浪费钱,快退了。”

列车已经开动,女人指着窗外向后退去的售货车,嗔怪说:“你想要我跳车呀?”

男人笑笑不再言语,只是眼眶慢慢变红。

我看到,他默默地将双手伸到桌下,悄悄握紧女人那双满是污垢的糙手。

第53篇、爱情故事我心中的她

我一直认为,给不了幸福,就不配拥有爱情。

记得去年阿毛离开后,我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整天疯狂地在博客上发表文章。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认识了她,一个让我无限愧疚的女孩,她说她喜欢我的文章,她说看着我的文章,就像在听一个受伤的人在倾诉一样。再后来,我们联系越来越密切。最后终于约定相见。那天,她来找我,我带着她玩遍泉州的景区,那晚我们在宾馆开了房间,不过什么都没发生。第二天,我带她去看海,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大海,好开心,她的声音夹杂着海浪的声音,我把它偷偷地录在手机里,每天晚上都听着它入睡。

再后来,她说她喜欢我,虽然她小我三岁,虽然我们隔着一个城市,虽然我们一个在读书一个在工作,但她不在乎,她说不管怎样她就是喜欢我。

那时的我真的好傻好天真,我一直告诉她自己曾经因爱情受过伤,所以不会再相信爱情,叫她不要喜欢上我,因为我给不了她幸福。我是个忧伤的人,跟我在一起只会让她痛苦。我不知道她听了这话是什么感受,只是之后的一个多星期,她都没主动联系我,我的电话,短信,她都不回复。再然后,我就请假去找她,那晚,她在我怀里哭了好久,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静静地听着她哭泣,给予她我所能够给的温暖。最后,她停了下来,她说:对不起,是我太任性,太不懂事了,以后不会再那样了。你做我哥哥好不好?我答应了,毕竟比起爱情,亲情更容易接受。那晚,我们聊到通宵,我给她讲了跟阿毛的点点滴滴,她只是静静地听,但我看到她眼角有眼泪在闪烁。她一味地安慰我说:哥哥不要伤心,哥哥会很快找到幸福的。我只是轻轻地点了下头。

后来我们一直以兄妹相称,也天天都在联系,偶尔她放假的时候会来找我,我有时也会偷偷跑去找她,每次离开时,总是逗她掉了好多眼泪。

有天,她告诉我,她遇到一个很爱她的男孩,他大她两岁,在她不远处上班,他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对她很好,她感觉很幸福。我只是笑了笑,幸福就好,哥永远祝福你们。再后来,她告诉我他们同居了,那晚,我很生气,我第一次骂了她,我告诉她:你现在还那么小,而且你们刚认识几个月,你了解他吗?万一他欺骗你怎么办?她哭了,她说他很爱她,她不忍心拒绝他,她说哥哥你不要生气,我晚上回来就跟他说,我明天就搬出去。

那晚我彻夜难眠,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我开始发现原来我是在乎她的,原来我喜欢她。只是那又能怎样,现在她找到幸福,我怎么忍心破坏他们,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能给她什么,我又有什么资格骂她。再后来,她真的搬了出来,他也没为难她,只是之后他们关系变淡了,我不知道该为她的离开感到高兴,还是该为她悲伤。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一直在犯错,我不该拒绝她,我不该让他们分居。只是,一切都已经过去,再也无法挽回。现在她在另外一个城市,一个离我很远的城市,我们还是以兄妹相称,我不愿意打破这层纸,我只希望她能够幸福,毕竟我一无所有,我给不了她任何承诺,我也不愿意让她为我苦苦守候,她的幸福,我耽误不起。

也许我太过自私,只是曾经阿毛的突然离开,让我伤痕累累,我已无力再承受,我只愿我身旁的人都能够幸福,包括她,我爱她,但我不能同她携手,我会永远祝福她。


第54篇、爱情故事此生你还欠我一个天荒地老

有些人的缺点你明明都知道却心悦诚服的被他统治。

有些人的心思你明明都清楚却不惜一切的被他占有。

有些人的感受你明明都了解却无所适从的想要安慰。

——送给你我最亲爱的。

宝宝跟果冻在09年的网络认识。认识果冻之前宝宝因为网恋的男孩劈腿所以决然的选择分手。

宝宝:天蝎座的一个大懒人总是喜欢在网上搞一些有的没的喜欢浪漫整个就一宅腐女上班族。。。

果冻:天蝎座的脾气臭喜欢撒娇可爱的女孩子爱上网爱游戏就读徐州高中。。。

刚认识果冻是宝宝加的果冻因为分手的心疼所以宝宝那时候只上小号(QQ),一次上网无意中加到了果冻,刚开始谁都没在意就那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宝宝叫果冻哥哥。

后来宝宝用大号加上了果冻,果冻每天都会都会找宝宝跟宝宝聊天分享他身边的一些事情他跟她说他家里的事情他逃学不上课成天玩游戏,他给她看***妈给他的短信,她安慰他哄他开心,他成了她的习惯她也成了他的习惯。

“宝宝,我发现我们两个的生日一样的耶!”

他说那是种缘分,可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偶尔会抱怨跟女朋友之间的不愉快,宝宝尽力的劝着他虽然同样深爱着他。

“我想分手了,宝宝跟她在一起好累我们老是吵架”某天他对她说。

宝宝犹豫了,不知道是趁现在跟他表白还是等他们分手再说。感情战胜了理智,宝宝说:“大叔,宝宝喜欢你宝宝牺牲下下做你老婆吧。”他说他被她吓到了,她死皮赖脸的问他要不要他对她也有点意思然后顺理成章的答应了。宝宝成了他跟她分手的直接原因。

交往后的果冻对宝宝更加的好他说宝宝是他的唯一,宝宝跟他约定每天要说一句我爱你。键盘上敲出的爱情不知道谁真谁假,受伤的永远是动心最深的那一个。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忘记多少天之后我爱你中断了,他不再上线她每天都在发脾气她等不到他。

三天整整消失了三天,他出现了他说他前女友回来了说怀孕了,找他拿钱打胎要他把钱打给她,他叫她回来见父母她不回来,他没有说结果怎么样,她爱着他所以相信了他,其实谁都不清楚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事实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只是个谎言而已。。。她不敢猜测

又回到以前那种甜蜜的日子,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宠她哄她,天蝎座的占有欲很强恋爱后的她神经兮兮的老是乱想。

在跟楠交往的几个月中她一直没有忘记果冻,果冻的QQ她一直记着,2010下半年,她开始申请小号加他,可是好像每次他都能猜到是她,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南京上大学了。

她再一次加上他,跟他聊,找网名头像给他修改,他都接受。聊着聊着他会突然发过来一句宝宝,然后她在否认,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她还是告诉了他,他们做着那种看似朋友的朋友,同样的他还跟以前一样什么事都跟她说告诉她,甚至于男孩子最私密的事。

10月中旬她告诉他在他们生日的时候去见他,他很高兴但是又不相信,她曾经爽过好多次约,终于到了11月中旬,原定计划是11月18号之后去的,可是计划有变,她决定提前去。


第55篇、爱情故事痛彻心扉的迷乱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引言文。赵雅婷

寂寞,是一个最有杀伤力的幽灵,刺入心的最深处却不见血。等待,是一种最无边际的漫长,它的尽头直延伸到天涯之外。迷乱,是心底的一道坎,跨不过,你就注定伤悲。

压抑,一直内心中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排解,就象一个结,这些情绪压的我几近崩溃。爱,是此生中最大的劫数,纠缠着心日夜不宁。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我叫念紫,一直用着男QQ,和普通人一样,沉迷于生活与网络的混淆。三年来,在游戏中我看厌了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还有那些虚伪无耻的人们,我渐渐变的冷漠。

网络游戏——劲舞团,这个韩国人开发的音乐舞蹈游戏很吸引80后和90后的孩子们,也是我三年来唯一会操作的网络游戏。一个交友游戏,里面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成情侣,申请结婚,申请离婚。这一切,模糊了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别,一切犹如合成了一体。

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我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冷漠和平静。我所追求的,是我在游戏中角色技术的成功,对于感情和友情早已不屑一顾。因为我明白,那只会伤害了自己。光阴似箭,岁月流逝,我依然心如止水。

从游戏ID到QQ,再到我的网络生命,我俨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男生。那么久,一直都没有人会识破我真正的女儿身,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叫李烈的男人。至此沦陷,这个男人最终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

相识是缘,相知是份,以我的男生身份接触,我发现了他很多的优点和令我着迷的地方,睿智,聪明,善良,幽默。他有着和我对这个游戏同样的平和心态,以及作为男人应有的绅士情节,那如一汪深不可测的沼潭,令我跌入,无可自拔。

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的爱上了他后,我开始变换着各种身份去试探他,在他没有发觉之前,我又换回了我的女号,继续留恋在他的身边。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逼迫着心无可抑制的欢愉和疼痛。不管是幸运亦或是意外,终于,他察觉了一切,并告诉我,他同样也爱着我。这个答案让我欣喜若狂,同时却也愁上了眉头。

爱情给予人的苦忧总是掺半,突如其来,这一段情,又该如何能了?

从小,我便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自卑,偏执,自闭一度的包围着我,稀薄的空气令我喘不过气来。我总认为爱情最后的结局只有两种,生离或者死别。

在我的观念里,爱情和婚姻是完全的两码事。就如我,我是个已有家庭的女孩,去年11月结的婚。我的另一半是一个相识多年的男孩子,很优秀,对我很体贴,于是我们的结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所以我理应幸福的生活下去。

心里无数次地责备自己,承受着良心苛刻的指责。我很矛盾的阐述着这些对自己过错堂而皇之的借口,是的,无论是借口也好,自我安慰也好,我都无法阻止这份不光明的爱在心里生根发芽,孜孜的生长,直至蔓延了整个的身体和生命。

这一条艰难的爱情之路,从我踏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将是荆棘密布,举步艰辛。在如今的社会,结婚离婚都只是很普通的事情,无需太多的理由。但是对于我而言,无论我有多爱,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我的婚姻,不忍去伤害身边那个善良的丈夫。我没有勇气看着两个家庭的破裂,同时我也没有勇气去对未来做出各种美好的憧憬。我是那么的自私,我怎样都放不下这段感情,放不下这个深爱着的男人。心乱如麻,如船断了桅,汪洋大海里怎么找得到方向?


第56篇、爱情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时间从2063年开始,某天,老头到医院收到了一张肝癌的通知书,通知书上说,老头只有1个月的生命了。他很沮丧,但哭了一阵后,他也就想开了,毕竟,自己的年龄不小了,已经有81岁的高龄了。之后,男人把通知书撕了,扔了,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一年前,因为一起事故变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他喂水喂饭的维持着生命。由于女儿平时都很忙,老两口的日子虽不缺钱,但也清静,只有女儿天天的电话成为了他思想的寄托。

想着自己的体检结果,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老伴,他哽咽了,想了许久,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那你怎么办?我的臭臭?我走了,谁来陪着你?谁来保护你?”

想着想着,他的眼圈红了,“要不亲爱的,你和我一起走吧,我们夫妻去那里相依相偎”。

之后,他便从家中找出了一盒安眠药,将其中的所有药片倒在了一个杯子中,等药片化成了无色后,他把水分给了自己和老伴......

女儿按时的打来了电话,但是,等待她的只有“嘟...

嘟...嘟...”的电话等待音。

“每次这个时间爸爸都会等在电话旁,马上接我的电话的,今天是怎么了?”她疑惑道,“或许是爸爸去买菜没有回来?不会的,爸爸虽然年龄大了,但还不至于忘记和我通电话的时间吧,难道......?”。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她的心头......

在医院,医生们正在全力抢救这两个老人,由于老头一直紧握老伴的手不放,所以,为了赶时间,医生只得用两个担架车并排推着。

到了急诊室内,医生上了呼吸机,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活动。急诊室内除了医护人员急促的脚步声,就是急救器械的摩擦声。女儿和家人在一旁哭泣......

这时,老头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轻巧,平时疼的揪心的肝此时也异常的舒服。他不知为什么会有如此轻松地体验,感觉自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时间到了2001年,那是5月的一天,这时的5月是有7天假期的,他的一个异性伙伴约他出去玩,他问都有谁?伙伴说:有一个女孩,你也认识,是我的好朋友。于是他去了,便遇见了她。

他们以前就认识,也是在学校认识的,但也仅限于知道对方叫什么。

有时候,女人的变化真的是很大的。上初中的时候,她还像个假小子,可是,过了4年,她已变得亭亭玉立,凹凸有致。而他虽然青涩,但也风采夺目。

就是通过这次巧合的相遇,他们开始了一段美丽的故事......他们一起在雪中漫步,一起在雨中徜徉......

正当老头上前想要用手触摸年轻的自己时,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场景换成了满屋的红色,抬头望去,上面写着“###与###新婚典礼”。

伴随着梦中的婚礼,他穿着笔挺的西服,挽着洁白婚纱的她,缓缓地从红地毯上走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结成了最幸福的一对,只听他对她说:“臭臭,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她对他说:“胖胖,我愿意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说完,两个最幸福的人拥吻在了一起。

老头看得乐开了花,眼睛里再一次噙满了激动的泪水。可谁知,又是那讨厌的白光闪过,这次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他和她在吵架。

“我就是喜欢这件衣服,虽然很贵,但我就是想买。”她说。

“多贵啊,我们结婚4年了,我一直省吃俭用,一件衣服穿了三年了,都没有换过,你倒好,过几天就想换,有这些钱我们干点啥不好啊,再说了,那衣服也不值这么多钱啊”他说。


第57篇、友情故事第四类情感 比爱情多一点

有一对男女,互相关心,在彼此需要时,不遗余力地帮助。我问过其中的他,有没有想过让她做自己的情人。他答,想过。不过他预计这种状况会很糟,他说,与其要一个糟糕的情人不如要一个可爱的朋友。不知道是谁给这种关系定义为“第四类情感”———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

感情可以归类吗?有第四类就有第一、二、三类情感。资料显示前三类感情大致界定为:第一类情感是亲情,第二类是爱情,第三类是婚外情。如此,除了第一类感情是指血亲外,其后三类都跟性有关系。合法性关系是第二类,不合法性关系是第三类,有性想法但不发生性关系是第四类。在克制不了性关系的泛滥,男男女女们掩耳盗铃般歌颂起第四类情感,发乎情,止于礼。假如大多数人的感情都有自设的天平,略有失衡,知道按类增减法码,这世上的痴男怨女们将了无生趣。

最近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十诫之六是关于爱情。19岁的男孩爱上30多岁的美妇,想方设法接近她。他在邮局工作,制造假的汇票让她到邮局来取;为了能站在她的门口,他兼职凌晨去送牛奶;每天用高倍望远镜偷看她的一举一动。而美妇有很多男朋友。小男孩主动告诉美妇,自己每天在偷看她,“因为我爱你。”美妇问小男孩这么做的目地是不是为了跟她上床?小男孩说,只是想和你在一起。美妇把男孩带回家,让小男孩抚摸她的身体,小男孩浑身颤抖……“这就是爱。”美妇告诉男孩,男孩伤心地跑回住处,用刀片划破手腕动脉。男孩抢救过来了,美妇也醒悟过来,她想追回小男孩的爱,她来到邮局,小男孩漠然地看着她,“我已经不再偷看你了。”不论你是在情感层的第几类,情感不可被猥亵,欲望不是爱的目的地,更不是衡量男女关系的尺度。

安徒生的初恋爱上同学的妹妹,可惜对方已经订了婚;他爱上的第二个姑娘,为了与她分享自己的美好感受,安徒生开始写自传《我的一生》,当姑娘感受到他超出温暖友谊的话时,开始不安,因为那时的安徒生没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和无可争议的前程。功成名就的安徒生遇见了歌剧演员珍妮·林德,他无比迷恋她,他为她写下《夜莺》。安徒生每回想表达爱时,她总把话题引开。一次安徒生忘了她托办的一件事,半开玩笑说,“你一定恨我吧?”珍妮答,“我可不能恨你,要恨,就得先爱。”安徒生终生未娶,余后的日子里珍妮每次演唱时都送安徒生一张票,“让我在那里为你歌唱吧。”安徒生常常想起她,但是“我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这段关系,是安徒生终生受益的真爱,真爱让安徒生创作出美人鱼的故事,那份无私付出的爱,算第几类情感?

爱没有类别,可分门别类的是关系。男女之间,若剥开爱,只论关系,当然,一切关系均是“不进则退。”


第58篇、校园故事爱情“没”毕业

在爱上她以前,他因为斐然的文采和出色的外语主持天分,算得上学院里一个风云级的人物。不知有多少女孩子偷偷地暗恋他,将情书放在教室的窗台上。也有大胆的女孩,在路上拦截他,红着脸问他能否一起去看场电影。但他当时情窦未开,没有喜欢的女孩,所以对于这样热烈的追求,他几乎毫无感觉,只一心专注于学业。但这样的淡然,反而惹来更多女孩子的爱恋。女孩子们皆说,他越是坚持自我,高傲行走,他在她们心里的影像便越是印记深刻,且特立独行。

而她,便这样在他的视线里,从一群女孩子中脱颖而出。他记得见到她的时候,他正要上台报下一个要出场的节目。在后台的幕布旁,一不小心撞到了她。他急急地说抱歉,她却莞尔一笑,柔声道:“没关系。”他只是匆匆地一瞥,便再也无法将她清澈纯美的笑容从心底去除。

这样深的印记,让他的那次主持因为走神而糟糕至极。他常常说着说着,便忘了台词,有时明明看着手中的提示,还是给念错了。一整场晚会,他的口误竟达十几次之多。等他走下台时,甚至有学生当面指责他,说他丢了学院的颜面。

他当然不在乎。事实上,他在晚会一结束,便去找了她。他约她去看通宵的电影,并因此在第二天,被查夜的老师毫不留情地在曝光台上记下一笔。

热恋中的他,与昔日桀骜不驯的自己,迥然不同。他的个性,渐趋温和,早晨习惯跑步的他,将路线改成了他与她宿舍之间几百米的短途。他总是第一个从床上跳起来,跑去食堂买来早点,而后在她宿舍楼下等她慢腾腾地起床。他会为了她的一句话而一晚上不眠不休,辗转反侧。而在往常,他都是利用睡觉前的一个小时,写上一两千字的文章投给报社的。他还时常逃课,只为转遍大街小巷,为她去买她无意中提及的一款衣服。常常当她发来短信说喜欢他的礼物的时候,他正在教室里,因为没有回答出一个问题,而被看好他的老师批得一无是处。

他与她恋爱的第一年,他的一门外语考试没有及格,她交了补课费,又突击了十几天,才勉强补考通过。他们相爱的第二年暑假,他带她四处游山玩水,花光了身上的钱,途中冒险逃票坐上火车,但还是没有逃得过乘警的火眼金睛,当她面在火车上被训斥了好一阵。他们相爱的第三年春天,昔日真诚劝说他坚持写作的编辑,渐渐与他失去联系,最后连他自己都几乎想不起,最初曾因为文笔而被许多的女孩子们仰慕过。

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一心想着可以带她去自己家乡所在的城市,而后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再结婚生子,给爱情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但糟糕的事却接踵而至。先是他被告知因为有三门功课没有及格,他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然后便是他父母联系好的那家单位,因为某种利益上的原因,找了理由又将他拒掉。而女孩子的父母,则下了指示,如果他不留在大城市,他们的爱情免谈。

就在这时,他们开始了无休无止的争吵。这样的争吵,每一次,都以他的妥协结束。他以为自己对她的迁就,会让她在毕业前的动荡时光里,一如既往地珍惜这一份爱情。可是,他却发现,这样一次次屈服的结果,是他离她的距离,愈来愈远。直至最后,她对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他起初几乎是愤怒,想到自己最美好的四年,为了这份爱情,耽搁了学业,荒废了文字,疏远了主持,又弄丢了学位,连向来骄傲的个性,都荡然无存,而这样的付出,却没有换来一张爱情的毕业证书。

后来有一天,他遇到昔日一个曾经当街约他去看电影的女孩,他当即叫出了女孩的名字,而女孩却是看了他足足有十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说:“很抱歉,你与四年前我所认识的你相比,变化太大。”他追问变在何处,女孩微红着脸,犹豫了许久才说:“那时你独特的个性,不知吸引了多少女孩呢,可是现在,你走在人群之中,我却很难一眼就认出你,你的鹤立鸡群的光芒,不知为何会消失得如此彻底。难道你不知道,那时你女朋友是费尽了心机,才制造了一次让你注意到她的机会…… ”


第59篇、爱情故事一生一世的欺骗

一个谎言的四十年……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发生着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也许就在你的身边。
偶尔的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很感动,匆忙之余将它记了下来,无论好与不好,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因为那的确是一个很特别、很真实的故事……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宴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宴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
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好回去。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以把距离拉近一点。”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
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的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
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象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
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
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60篇、爱情故事要爱就要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他十岁丧父,小学三年级就被迫辍学。但是,他对唱歌却情有独钟。长大后,别人挣钱盖新房,娶媳妇,而他一有点钱,就去购买歌曲磁带和歌谱书籍。相亲的时候,姑娘们见了他,感觉都还不错。可是,到家里一看,一个个都被他家的贫穷吓跑了。

28岁那年,在母亲的张罗下,又有一个姑娘登门相亲。这位姑娘长得眉清目秀,有两根又粗又长的辫子。他喜欢她。可是,他知道,就凭自己家这条件,这姑娘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的。他笑着对她说,我给你唱支歌吧,你听完歌,想走就走,就只当没来过。她笑了笑说,好呀。于是,他给她唱了《纤夫的爱》。他唱完歌,她当即决定要嫁给他。

婚后,他与她种田,打工,歌唱,贫穷但却甜蜜地生活着。然而,女儿和儿子的到来使他们很快尝到了生活的艰辛。一次,他用唱歌得来的100元报酬买了一台旧录音机和一盘歌曲录音带。她生了气。她对他说,你整天就知道唱歌,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孩子们想想。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吃的啥?穿的啥?他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说话。她吵够了,便哭。他偷偷地把自己歌唱的带子放进录音机里,按下了键钮。录音机里立即传出了他动听的歌声。她听到歌声,不哭了。歌曲放完,他问,你说我与歌唱家谁唱得好?她红着眼睛,扑哧笑出声来。

他患了重感冒,发了烧,把嗓子烧哑了。可是,家里只剩下1.5元钱。嗓子是他的本钱。没有了嗓子就没有了歌声,她要把家里的粮食卖了。他不同意。他说,这粮食不能卖。咱们没有钱可以生活,没有了粮食那可是要挨饿的。她想想也是。粮食是农村人的命根子,不能卖呀!她没有卖粮食,却把自己心爱的两根又长又黑的辫子卖了。那一刻,他哭了。那瓶用她的辫子换回的药液一点一点地滴进了他的血管里,融进了他的心田里!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使他在《我是大明星》栏目一鸣惊人,接着,他又走进了山东卫视《中华达人》、北京卫视《我们有一套》、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央视13套《新闻纪实》、陈鲁豫主持的《你最非凡》。最后,在著名歌唱家于文华的助唱下,踏上了央视《星光大道》的舞台。他出名了,红了,红得发紫。这是她所没有想到的。

在娱乐圈里,不少歌星出名后,先是买车换房,接着就是换老婆。有人提醒她,让她提防他。她笑了。她说,就他那样,也就我看得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竟然对已经成为大明星的他这么放心,真让人捉摸不透。

在录制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你结婚几年了?他回答说,我结了好几年了。主持人问,究竟是那一年结的婚?他说,记不起来了。主持人问,你现在出名了,后悔这婚结早了吧?他回道,你这说的是哪里话?当时俺说不上媳妇,只有她看上俺,俺后悔啥?主持人又问,你打算不打算重新找一个年轻漂亮的?他急了,大声说,那可不能,这出名可不能出轨呀!在场的人都笑了。主持人在大家的笑声中,把她请上了舞台。主持人让他搂着她的腰,他不。他说,这一搂要是让乡亲们看到了,这还不笑死我们!大家又笑了。

他叫朱之文,她叫李玉华。苦难与贫穷算不了什么,有歌的爱情苦亦乐。不搂腰并不说明他与她没有爱情,爱情有时候并不需要什么动作。一句“出名可不能出轨”表达出了他与她之间那种含蓄而又炽热的爱。这种爱是中华民族最经典最古老的爱情,一定会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第61篇、爱情故事在天地之间

小编为大家带来:在天地之间

在天地之间(大学生择业与爱情故事)

七月流火,炙热炎炎。

辛明顶着午阳烈日,背着行李包走出校园,步入通往大街的小巷。四周悄悄的,只有树上的蝉声不停地响着。

她感到背重腿惫,便停下脚步,拿出纸巾擦拭着满脸的汗水。再回头看看校园,心如火烤一般。

那位该死的徐伟大概也离开了校园,去大上海实现他的人生价值的美梦吧。

徐伟的形象刚在脑海里出现,辛明又是满脸的汗珠。炽热的阳光晒化了当初她与徐伟美好的憧憬,却晒不化她现在满胸(心)的寥落。

正要举步,怏然间听到从高处传过来的叫喊声,抬头遁音寻去,看到近处六楼顶的边墙上站着一个人,似乎要跳楼的样子。

辛明的心一下悬了起来,好像凝固住了。

四周看,没有人注意这即将发生的惨剧;再抬头望去,那男子正向这边举着手。

辛明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嘴,冷静下来,她知道此时不能惊动他,如果对他一声劝喊,惨剧便可能立即产生。

她悄悄地找到楼梯口,蹬到楼顶,想轻轻地靠近他,想从他的后腰抱住他,但是当她进入楼顶时,他已转过身来,面朝着辛明了。看到心中向往的美女大学生愣在楼顶平台的一片花草盆景中,他便出口吟诵着:“一池春水芙蓉现,好似嫦娥入月宫……”

说着跳下边墙,笑着一边学着鸟叫声一边向辛明走来。

“吓死我了,看你站在边墙的样子像寻短见,帅男,甭管什么事,总得往开了想,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辛明的话还没说完,那男子就抢话:“我刚才站在边墙不是寻短见,而是看天空的鸟儿,看地下的白蜡树,天空没鸟,地下的白蜡树就惨兮兮的了。”

辛明觉得他的话莫名其妙,刚要张口说话,他又好奇地抢着:“你看我脸上这么多的汗水,你怎么不淌汗呢?”

“被你吓的,大热天什么事不好做偏偏做这吓人的事。”

“什么啊?被我吓得都出不了汗了,你真的以为我是想跳楼自杀吗?”他脸上挂着不悦的表情。

辛明摸摸自己的脸,确实没有汗水,感到真的很奇怪,心一紧张居然忘了酷热。

此时,再看这位眼前的男子,才看清他是比自己小几岁的小伙子。英俊的脸上带着笑容,眉目间泛出一种英毅的气色,给人一种老实而不失活泼,滑稽又含着忠厚之感。

“你刚才不是跳楼是干嘛?”辛明微笑着无话找话讲。

“跳楼?我怎么会跳楼,你看低我了,我才舍不得这尘世的多彩呢。”他一边用右手摸自己两边的腮帮子,一边用左手指着辛明“看你刚才特着调的样子,怕不是被鸟儿的排泄物砸了脑门了吧?”

辛明听他这样说,心里立刻一阵绞痛,原本舒展的眉头紧锁了起来。他这揶揄的话语,刺伤她的善良、自尊。她觉得他在戏弄自己,甚至感到他的腔调都带着邪气和慧黠,便立即大声反击:“怎么说话呢你!”

还没等他开口,辛明咬着牙指着他:“你这个混小子!我好心想来救你,你真是狗坐轿子,不知好歹,你这个脑残,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说完,那不争气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滚,她立即转身向楼下跑去。

那混小子在她身后说的什么话她也无心听,也没听见。

辛明蹬上船,在起航的时候,她再次向校园的方向望去,她又想到了那个该死的徐伟。

船在江心缓缓而行。

近处,凉风吹来,水波晃动,日光射来,犹如万点金片在水面闪耀;远处群鸥飞翔在连绵起伏的黛色山峰背景之前。

辛明的心情平静了许多,似乎从刚才楼顶的气愤中与徐伟的分手不悦中走了出来。喝着船上供应的凉白开,想起与徐伟在咖啡厅交谈的情景。

徐伟点了特别昂贵的伊朗玫瑰水和韩国的柚子茶。辛明一边喝着一边听着徐伟说着。

“这两样是最时尚最适合当代美女的饮品。”

辛明感到玫瑰水的香味太浓,可能水兑得太少;而柚子茶的苦味又太淡,大概水又兑得太多。

“我的本科学士证已拿到,明天就到上海发展,你还有一年就能大学毕业……”

徐伟滔滔不绝地说着,辛明听着他关于他们二人将来幸福的憧憬,听着听着就感觉不对劲了,就像这口中的饮料不太浓就是太淡。

“明年你完成学业就来上海,做全职太太,这样的高级饮料就可以尽情享用。如果你不来,我只等一年。另外,这一年中,如果我们另有所爱,就各走各的路吧……”

听着徐伟口若悬河地说着,辛明记起当初两人达成的一些大学生恋爱的共识:“一条红线校内牵,出了校门可随便。”

然而,三年的校内爱情生活,特别是徐伟对辛明的呵护和辛明对徐伟的关爱,早将两人世界酝酿发酵的激情自然成为动人心魄的赤诚,升华为永不消逝、不会分别的主题,早已使辛明觉得走出校门,他们的爱情之蕾必然会开出鲜艳的花朵,会结出丰硕的甜果。而现在真觉得这段情感是一枚难以辨味的青橄榄,不知今后回味时,感到的是酸是甜还是涩……

粗莽的汽笛声打断了辛明对昨天的回忆,船已靠岸了。

走在乡间的田野小道上,路边有幽静的树林,远处有山丘和时现半隐在翠竹丛中的农家村庄,前方还有一小片湖水,深蓝的湖里游弋着雪白的野天鹅。

辛明不禁叹道:“好美的地方啊,在此地读书写作,休闲时三月可观桃花,六月可闻稻香,八月可尝鱼肥,九月可赏红叶,冬季可看雪花纷纷如蝶飞,可踏琼瑶于乡间……”

想到此,只觉身边微风涼爽,顿感暑气全消,心情也就舒畅多了。虽已走了两个多小时,可腿似乎却比下船时更有劲了。感到这次利用暑假到室友兼好友尉欣的老家,丢去烦恼,整理书稿,准备完成出版社交给的任务就更有信心了。

不知不觉中便到北靠山林、南临溪水,荗竹奇花环绕的村庄。篱落之中有几十幢二三层的小楼。问一老伯尉欣家在哪里,按指方向来到一门前扣户,无人答理,推开那半掩的半闭的门,门里无人,只有一幅“天伦乐图”——一只老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叽叽喳喳的在院中觅食。

“有人在家吗?”

一位大妈从后院转过边廊来到前院,辛明知道这是尉欣的妈妈,便自我介绍:“我是尉欣的大学同学加密友,我叫辛明,我要在您这里住一段时间,给您填麻烦了,尉欣利用暑假去杂志社当临时编辑,近期不会回来了。”

“欣儿来过电话了,告诉我你今天会来。”大妈笑着,脸上的皱纹被慈祥的笑容填满了。

在天地之间

第62篇、人生故事人类最初的爱情

这是一个古老的不能在古老的爱情故事,在古老人类就还没有出现。

在一个大山的脚下,生活着两个原始部落,他们就相距一个山岗,很近很近,但两个部落却从来没有联系过,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是聪明的人,也只有他们一个部落,其他不认识的部落都是恶魔。那时没有语言,部落的首领们就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告诫他们的子民们;“山岗的那边是一群吸血恶魔,你们千万不要爬过山岗去招惹,他们会吸光你们身上的血”。山岗似乎成了界线,从来都没有一人敢跨过。

在一个多梦的夏天,山岗上开满了鲜花。东边部落里一个男孩再也经不住诱惑,怀着好奇爬上了山岗,他想知道山岗的那边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群恶魔。他看到的却是怒放的花儿那么鲜艳,飞翔的小鸟那么快乐。就在同一个时间里,西边部落里一个女孩也经不住诱惑。怀着好奇的梦爬上了开满鲜花的山岗。相遇来的猝不及防就是那么简单,好像就是我们今天说的‘缘’。

他们相隔很远,默默地注视着对方,男孩子在想‘难道吸血恶魔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漂亮’。女孩也在想‘难道吸血恶魔是那么的英俊,那么的阳光’。他们好像并没感到恐惧,只是心在猛烈的跳,对面前的一切不知所措。男孩终于鼓足勇气走了过去。女孩的身体好像被磁铁吸住一样,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他们都好像忘了首领的告诫,什么吸血恶魔,谎话说的那么可恶。一切说的是那么的荒唐。

那时没有语言,更没有爱情这个字眼。他们只有用目光交流,眼睛中迸发出的语言更具有诱惑性。一闪一闪的告诉对方,什么叫爱慕,什么叫心仪。眼睛的征服力已远远超过了语言,他们都多了感动。没有语言的世界是多么的纯净,眼睛不会说谎,只会真诚的流泪。

好一会儿他们终于从缠绵的目光中脱离出来。男孩弯腰摘了一朵红红的鲜花送给了女孩,女孩带着一丝甜蜜一丝迟疑接了过去。猛然间女孩的脸色变的十分痛苦,原来花下一根刺扎进了手指,当男孩帮她拔下来的时候,血也随之流了出来,男孩心痛的拥抱了女孩,他是想给她一些安慰,女孩从来没有这样感动过,感动的无法呼吸。男孩从腰间取下一个骨哨,放在嘴边吹了起来,那声音清脆的像鸟儿在唱歌,招来成群的山鸡在山坡上鸣叫,女孩高兴的偎依在男孩的怀里,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

从此以后,他们每天都偷偷的爬上山岗,男孩每次都会送花,每次都会给她吹骨哨。女孩每次都会故意扎手,他们每次都是忍受着痛苦相拥,那是他们最好的理由。爱情是需要痛苦作代价的,当女孩接受他的鲜花的时候,她的心就开始为他流血。

一天男孩带来了一只受伤的小狼。那是他们的部落围猎时捕到的,部落首领准备晚上杀死它祭月亮。男孩看可怜兮兮的小狼,心中非常的难过,就偷偷的把它藏在山岗上的石洞中。女孩看到后非常害怕,因他的首领说过:狼和其它部落都是恶魔,因在争抢他们的食物。

但眼前的这只小狼非常温顺,憨态可掬的样子是那么的可爱。男孩的喜爱就是她的喜爱。她学着接受,她和男孩一块采草药给小狼疗伤。一块偷食物来喂养它。很快就和这只可爱的小狼产生了感情,当她躺在男孩的怀里唱歌时,小狼也躺在她的脚前竖起耳朵聆听。她快乐的跳舞时,小狼就围着她打转。仿佛也在快乐他们的快乐。

很快到了秋天,山岗上再也找不到一朵花啦,他们的事也被女孩那个部落的首领发现。首领说是恶魔作怪,谁都不能破坏女人有他先睡,食物有他先吃法规,因那是太阳的旨意。于是就偷偷的带着几个随手,埋伏在山岗上,想在他们约会的时候趁机杀掉对方那个男孩。那个男孩和往常一样坐在山岗上,欢快的吹着骨哨。女孩也如期而至,当他们正快乐的拥抱时,远处成群的野鸡忽然发出刺耳的鸣叫。扑棱棱的到处乱飞,小狼也站起来朝远方狂吠。他们警觉的望去,看见几个身影一个个手拿木棍,面带杀气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女孩和男孩顿时明白了什么,男孩拉着女孩的手带着小狼向远处的山林飞跑,身子后面几个人恶煞一般的穷追不舍。

当跑出那个山岗离山林很近的时候,女孩再也跑不动啦,瘫倒在地上,用着急的眼神让男孩走,她知道被抓住的后果是什么。可男孩就是不愿意独自离开。坐在地上把女孩抱在怀里,很从容的从腰间解下骨哨,放在嘴边吹起来,眼里放出一种坚毅的光。他想在最后一次给自己心爱的女孩演奏,那声音低沉的像狼吠,随着山风一阵阵哀鸣。

眼看追来的人就要到跟前啦,小狼不停的对着这群恶煞狂吠。忽然山崖上露出一头野狼,向这边飞奔,身后紧跟着就是一大群。他们都惊呆啦,男孩依然坚定的吹着骨哨。女孩部落的首领和随从都吓傻啦,他们历来没遇到过这么多的狼,而且很凶很凶的狼。拼命地向他们冲过来,很快就搅在一起,本来他们倒不是很惧怕狼的,所以就大开杀戮。但这次不一样啦,因狼群越聚越多。男孩紧紧的搂着女孩,一只手捂着女孩的眼睛。只听到惨叫声在山谷回荡。

这场人狼大战很快就结束啦,地面上除了一滩滩血迹什么都没留下。胜利后的狼群围着女孩和男孩转着圈子。然后一起对着天空长吠,接着带着小狼离开啦,向远处的山林跑去,那只小狼跑在最后边,几步一回头,几步一回头向男孩和女孩长吠,直到最后恋恋不舍地消失在山林里。

这时男孩搀扶着女孩站起来,他们都不愿失去自己心爱的人,他们离开了那个大山,离开了部落,向东走了很远很远,又走进了另一座大山。找到一个带水的山洞,光着脚踩出一条山路,他们成了这座大山的第一对山民。

他们用两个人的温度,两个人的希望,度过了寒冷的冬天,春天来临的时候在门口开了一块田,没有猜疑,没有嫉妒,一心相爱,点燃了人间烟火,生了一群小山民。再后来又来了一群失散的部落,加入了他们生活,从此山里开始喧闹。他们的后辈们从来没有邪恶,也从来不相信有恶魔,善良的美德一代一代相传,传到了今天的你我。

第63篇、爱情故事那些浪漫不声不响

那一天,传闻中午时分小城将有一场轻微的地震。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恐慌,他们想,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地震。

男人是上午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笑一笑,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5点,即使午饭,他也会在办公室里简单地对付。女人在工厂里“三班倒”,中午时候,她刚刚下班回到家里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打出租车跑个来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里待半个小时。男人想,半个小时,也值了吧。

他轻轻打开防盗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音。他推开卧室的门,一缕温暖熟悉的花香扑面而来。他没有走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床上的女人。女人侧卧而眠,怀抱枕头,身体蜷起如猫。她太累了,凌晨两点到上午十点,整整八个小时,女人一直要站在机床前工作。床边那顶灰色的工作帽沾满了油污。

男人盯着女人,足有半分钟。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饱含爱怜。他轻轻带上卧室的门,退到客厅。他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点起一支香烟。烟雾缭绕中,男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惊艳。

男人在客厅呆了半个小时。他把第三个姻蒂摁灭,然后站起来,再一次推开卧室的门。女人还在熟睡,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睡梦中,她的脸庞如桃花般绽开。男人也笑了,满足而幸福。他掩好门,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换鞋,开门,关门,下楼,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即使无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绅士。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甚至惊不起一只蝴蝶。

黄昏时,女人在厨房里对男人说:“听说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说:“你信吗?”女人说:“当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将葱花下到油锅,香气即刻弥散开来。

也净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在她香甜的睡梦里男人曾经偷偷回来,然后安静地陪伴了她半个小时。

地震只是传闻,只是谣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赶回来,睡梦中的女人也不会惊醒。可是男人还是回到家,看睡梦申的女人,陪睡梦申的女人。他担心女人会有不安,哪怕这不安再微小、再短暂,他也会赶回来。为什么不呢?其实,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这样,不声不响。

第64篇、人生故事便条上的爱情

很早,他就和她同厂,他是三班倒的工作,她也是,一个月里,只有几天能轮在一个时间段上休息。刚结婚,厂里没房,住的是集体宿舍一间极小的房子,卫生间、厨房都是公用。

他早上8点半下班,她8点已去上班,回到家,桌上有一张便条:馒头在锅里,趁热吃,抓紧时间休息。下面落的是她的大名,他看了,去外面已封了火的灶台上把锅端下来,揭开锅盖,馒头还热着。

下午6点半,她下班,他已走了,桌上的老地方,又有张便条:晚餐是大饼和粥,还有一碟腐乳,一定要吃完,我去菜场买菜。后面是他的姓名。一个小时后,他回来了,手里拎着焉焉的蔬菜,“很便宜。”他说完,急匆匆穿上那件靛蓝色的劳动布工作服去上班了,这一天,见面只有两分钟。

添了三个孩子,终于分到一套带厨房的一室一厅,卫生间和水龙头、洗衣池仍是公用的,不过,很满足了。仍是三班倒的工作,孩子是大的带着小的,她早上8点半下班,他怕孩子们扯了折纸飞机,于是把便条留在碗柜顶上:锅里有煮好的甜酒粑,吃了就休息,我已给大娃说好,让他带弟弟妹妹出去玩。大娃是他们的大孩子。她吃完,屋里很安静,她很快就入睡了。

下午6点半,他下班,饭桌上只有二娃、三娃在等他。他知道,她一定是趁菜市收摊去买廉价的菜。果真,一会儿大娃抱着一堆蔬菜,还有几只小鸡回来,说妈妈上班去了,大娃拿出他妈妈用一张报纸边匆匆写就的便条:这是几只母鸡娃,养大后,就可以少买鸡蛋了。落款仍是她的大名。很快母鸡长大,每天轮着抱窝下蛋,鸡蛋成了三个孩子最好的营养品。

一晃,孩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他和她几十年的三班倒,也终于到了尽头,退休后的生活,倒是天天见面,但却更忙了,因为添了三个孙子。一早,她去锻炼身体,回来后做早餐,把孙子送往学校去上课,接着去赶早市买最新鲜的蔬菜;他醒来,冰箱上有张便条:高压锅里有鸡血粥,听说可以治肺病,你多吃点。他很听话地喝完了鸡血粥,然后留张便条,就慢慢逛到花鸟市场。她回来,习惯地看一眼冰箱上,上面有张条:我逛花市去,中午晚点回来,你先吃,别等我。下午一点,他才逛回来,从乡下郎中那里买了些治她关节炎的草根药,她把饭菜一直热在电饭煲里,淡淡地说些家里事,他吃完便午睡去了。醒来,他仍习惯地去菜市逛一圈,买了菠菜和几斤孙子们特爱吃的鸡翅回来,到家,却看见冰箱上有便条:我去买把菠菜,你若先回来就赶紧蒸碗鸡蛋肉沫羹。落款已不是她的大名,而是一个很奇怪的符号。他却知道,那是她写的“妻”字,天长日久,竟简化到一笔画完,他不满地咳了一声。

她买菠菜回来,一开门就遭到他的火力攻击:我才买了菠菜,怎么你又买,尽浪费钱!她被抢白一番,当然委屈:你这个死老头子,谁叫你买了不打个招呼?我怎么知道你买了?两个人当着儿媳和孙子面,又开始了鸡毛蒜皮的拌嘴。其实,两个人都是有重要事情才打电话,一般小事,也就习惯了便条传递。上次,他在外面买了两袋打折的白糖,特地打电话回来请示,她在电话上说他:你个老头子,这种事情还要花电话费?买了就买了呗。所以,两个人经常会在同天买了同样的菜撞在一起,每逢这时,总免不了为多花了几文冤枉钱而争几句。

终究是年岁已高,秋冬之际,他去菜市时脑溢血而逝,非常突然,她极悲恸地哭诉,仍一口一个死老头子,夫妻做了一辈子,他走到哪里都要留张便条,这一次,是走了再不回来,他却没有先告诉她一声。四天四夜她都想不通,第五天,家里人来喊她吃饭,却发现,她睡在床上已仙逝了。怪不得他不留条,这一次,是两个人一起走,没有留条的必要了。

几个月后,子女们收拾他们的用具,在他们老式的衣柜里,发现了满满一大袋的便条,什么样的纸张、什么样的形状都有。

心灵札记

一张张便条,没有亲昵的称呼,也没有思念,因为那个时代的婚姻已被生存挤得平淡平淡到可以模糊爱情。

一张张便条,白纸黑字,写了那么长的岁月,几个字的姓名,融化的全是情感。

那个年代的爱情,尽管没有花前月下,却都是用心灵去沟通,默契到老。

第65篇、爱情故事俏皮爱人的鸳鸯戏法

静艾简直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小小游戏和亲昵举动,却打破了她和丈夫之间的僵持和沉闷,也许丈夫的冷淡不是故意的,却因没有沟通被静艾紧张地放大了。

去年,与丈夫携手度过七年之痒,以为第八个年头会进入第二轮情感高峰期的静艾却陷入了困惑之中:丈夫与她几乎是无话可说。

每天他回到家,扔下公事包,松开领带,沉默不语,草草吃过静艾精心炮制的晚餐,就匆匆走入睡房鼾声大作……静艾十分伤感:“他的冷漠令我信心大跌,甚至怀疑他是否还爱我。”

那些日子,静艾最享受的事莫过于泡上一杯咖啡,蜷缩在沙发里,漫无边际地回忆当初丈夫对她的好。记得有一次,她病了,只说了一句“真怀念老家的泡菜”。丈夫就挨家挨户地敲遍了附近的老乡家门。

而现在……

一个早晨,静艾懒懒地躺在床上佯装有病,他却毫不在意地出了门,气得静艾当即砸碎了梳妆台上那面漂亮的化妆镜。

现在,静艾却通过努力化险为夷,摆脱了冷漠的危机。

“那是一个周末,”静艾回忆说,“他正在目不转睛地看一场球赛,毫不理会我在家里的存在,我很气愤,但我告诉自己,一定和他一起看这场球赛!为了引起他对我的注意。我说要和他打一个赌,赌哪个球队赢最后一球,赌注是20元钱。球在球员之间传来传去,我和他为各自选中的球队加油,最后,我选中的那个球队终于踢进一球。我激动不已,趁机扑进了他怀里……”

结果可想而知,丈夫激动地揽过了静艾抛过来的“球”,两人随即就在沙发上亲热,度过了一个非常快活的周末。

静艾后来又故伎重施,在卧室里和丈夫玩起扑克游戏,谁输了就吻谁一下,结果吻出了一片新天地——久违了的那种亲昵回到了他们夫妻中间。

有一天,当静艾附在丈夫耳边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把你第一次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块表弄丢了,现在这块不过是个替代品而已。”说完,丈夫竟刮了她一下鼻子,唤了她一声“小妖精”。

这是丈夫从前对她的昵称,事隔多年。这声“亲昵的称呼”又回来了……

静艾简直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小小游戏和亲昵举动,却打破了她和丈夫之间的僵持和沉闷,也许丈夫的冷淡不是故意的,却因没有沟通被静艾紧张地放大了,轻松俏皮一点爱情反而不经意间苏醒了,在这般爱情的滋润下,静艾的肌肤和身段一天天地生动起来……

公司里的女同事说起静艾:“这个幸福的女人,爱情好像是挂在脸上的,看得见。”

俏皮爱人的鸳鸯戏法

有人说,爱情好似一瓶酒,结婚之日是启封之时,随着岁月推移,酒精挥发,香气渐渐散尽,最后平淡如水。婚姻真的就这样难逃“平淡”的宿命?

静艾的故事却告诉我们,只要想方设法与他共享精神快乐,婚姻就可能是越酿越醇的美酒一瓶!把你的天真奉献给你的爱人吧!俏皮爱人静艾炮制的鸳鸯戏法可能助你一臂之力:

1、和他一起享受惊险:人们为什么喜欢蹦极之类的运动呢?因为人们总是喜欢寻求刺激。当你和丈夫一起携手征服恐惧、享受刺激时,激动的心情可能会把你和他融为一体。攀岩、蹦极等活动,选择一二,偶尔为之。或者,与他一起在漆黑的电影院里看一场恐怖电影,这也许就足够了。

静艾说:“有一天,我和丈夫去十三陵玩,他要坐热气球,我本来有恐高症,但我还是决定与他一同坐。那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可怕的事情,不过也是我们结婚以后最令人兴奋的时刻,与他一起享受惊险的时候,我感觉到我正与身边这个男人生死与共。”

2、大胆一点,冒失一点:小时候有过这样的经历吗——偷偷溜入一个果园里摘瓜,生怕被人抓住。心生恐惧,现在想起来,那种害怕的感觉还在心里泛起。下次,你和丈夫看晚场电影时,坐在电影院的最后一排接吻如何?有什么可怕的呢?这又不会让你下监狱!或者只要情绪对头,天气许可,就和丈夫在一些公共场所互相拍一些顽皮的照片。

静艾说:“有一次,我和丈夫跟几个朋友一块玩牌,丈夫就坐在我旁边,席间,我把手偷偷从桌子底下伸过去抚摸他,还冲着他诡秘地微笑,结果他也含情脉脉地回应我,后来他告诉我,他把这个当成是我非常爱他的信号,因为我竟敢当着朋友的面与他调情!”

3、重新克隆第一次约会:第一次约会是非常神秘的,且这种神秘一悬而未解,他当时看你时火辣辣的眼睛,他第一次亲吻你的方式……有许多令人紧张的瞬间!严格按照第一次与丈夫约会时的计划去做。喷上与当时一样的香水,面带与当时一样天真的表情,然后把你丈夫约到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静艾说:“当丈夫急忙忙赶到那里,他见到我当时的样子。眼睛顿时放“绿”了,那天晚上我们在舞厅跳舞,他的手搂着我的腰,让我感到特别幸福,我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刻。”

4、你来我“网”随意浪漫:现在,你和丈夫之间产生一道电子沟壑实在是太容易了,玩电脑游戏他可以花上一个又一个小时,“女性聊天室”他可以“聊”个没完没了。你不要生气,想方设法利用这一很酷的技术来为你的婚姻服务。

静艾说:“有一天,我用电子邮件给丈夫写了一首非常亲昵而浪漫的小诗,出乎意料的是,我很快就收到了丈夫非常浪漫的回信,这让我惊喜不已。”

5、换个角度看他:与丈夫一起去体育馆上拳击课,这时,你们俩可能会比平时要疯,要野,更来劲儿。或者,一起去上舞蹈课。跳舞时,你们出现的各自的雅态可能会令对方惊讶不已。换一个角度看他,你会发现许多你以前从未发现的他身上的优点。

静艾说:“去年春节。我把单位那些不能回家过春节的单身同事邀请到家里来,我丈夫招待大伙儿大方得体,颇有绅士风度。那个晚上,我突然觉得我爱他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强烈。”

6、做一个“诱惑”大师:来一点儿“预谋”可以唤醒婚姻中被尘封的激情。你可以赶在丈夫上床前,在卧室里点燃所有的蜡烛,放起他爱听的音乐……

静艾说她曾用一瓶香水来“引夫入胜”:“那日,我买了一瓶我非常喜欢的品牌的香水,他洗澡时,我就把香水洒在他的枕头上,还放上一张纸条,写道:‘今天晚上,为我喷上这种香水好吗?’当我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如愿以偿了,他一直在耐心地等着我一块儿入眠哩!我们有一个多么浪漫的夜晚啊!真是前所未有。”

7、出去漫无目的地玩一次:结婚之初,你们的每次约会都是一次兴奋之旅。你每次都觉得时间过得真快啊,都不清楚这次约会是怎样结束的。现在,利用一个周末,将工作中的烦恼和约束抛到九霄云外,再和丈夫漫无目的地出去玩一夜不回家,或出去玩一天,重新开始一次兴奋之旅。你会重新体验到第一次约会时所感受到的鲜活情感。

静艾说:“我和丈夫不时抓起外套、毛衣和一些面包,开上车就走,喜欢什么地方就停车玩一会,甚至在那里探奇访幽。真是其乐无穷。”

第66篇、爱情故事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

刚结婚时,我和先生相约:每次买回来的新衣服总要把纽扣重新加固。而我从来只缝先生的第二颗纽扣,因为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每当我低下头缝纽扣时,内心会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愫。先生起初并不屑于干这种小女人的事,可是经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笨手笨脚地学着缝我衣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然而,婚姻生活并不像恋爱那般的风花雪月,因为年轻、冲动,不能忍受琐碎,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乏味,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一次,为了谁去洗碗的事情,我们又吵了起来。愤怒之下,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上去扯住了先生的衣服,把他的纽扣揪下来几颗。纽扣哗啦啦散落在地上,只有第二颗纽扣由于缝得牢固,还晃晃悠悠地挂在上面。我盯着那颗纽扣,一下子愣住了:那是我亲手钉牢的靠近心脏的纽扣啊,那是最温柔的地方啊,我这是干什么呢?一种发自内心的伤感涌上心头,我颓然坐在地上。

没想到过了半晌,先生居然温和地坐在了我身边,揽着我的肩说:“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有些意外,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先生怎么变了?我靠在他的肩上,说自己有些不舒服。后来,先生主动洗了碗,看我躺在床上,还给我泡了一杯我爱喝的高乐高。一件不愉快的事就这样转化成了温馨的情景剧。我很感激那颗靠近心脏的纽扣。是它提醒了我,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显得太强硬,那样只会让事情越变越糟。

从那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点不太对。以前我总是很强硬地要求先生去干什么,我越是要求,他越是不想做,没达到愿望后,一场争吵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想想女人还是表现得弱一些好,示弱只会给我带来好处。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再生气时先盯着先生的第二颗纽扣看三秒,让自己冷静下来,温情三秒,一切都不一样了。

以前我一说逛街,先生就摇头,害得我自己生一场闷气。现在我明白了,如果想让先生干一件事情,就得考虑一个让他能高兴接受的方式。一个周末,我非常想让他陪我逛街,可是我知道他除了家电柜台,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于是我就对他说:“换季了,你的衬衣穿旧了,正好有时间,我陪你去买一件吧,顺路看一下电器。”果然,先生很自然地同意了,结果变成了像是我陪他逛街,他倒有些感激。

我不喜欢先生外出应酬,以前我会冷嘲热讽,板着脸发牢骚,而现在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你不回来,我一个人睡不着,在你身边我睡得踏实。”我说这话倒是一点不假,先生知道我胆小,总是笑,说那我尽量早点回。有一次他晚归的日子,还为我带回了我爱吃的南瓜饼。我翻身而起,拿杯子倒了一点酒,两人愉快地吃了夜宵。老夫老妻,还真是挺特别的。

直到今天,我和先生仍然会为对方缝靠近心脏的第二颗纽扣,只是我发现先生缝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不再像以前那样勉强。那天,我买回一件红黄格的小衬衣,纽扣是红黄两色的线钉上去的,我说加固用红线缝就可以了,反正看不出来。先生却认真地找来两种线混在一起很仔细地缝起来,看着他穿针引线的模样,我摇着头幸福地笑了:男人真的像孩子,有时执拗有时可爱,女人还是弱一点软一点,在靠近他心脏的地方温情呼吸吧。

第67篇、爱情故事失明以后

走出医生办公室,我的未婚夫基恩紧紧搂住我说:“你的眼睛肯定不会有事的,我们还要准备婚礼呢!”他用手指擦去我脸颊上的泪水。

我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关怀,但医生刚才说过的话仍在我的脑海里翻腾。借助强光灯,医生观察我放大的瞳孔,告诉我:“你的视网膜受到了损害,不可逆转!”我的掌心汗湿了,心“扑通扑通”乱跳。“你要有心理准备,”医生说,“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失明了。”

我靠在基恩身上,有他做坚强的后盾,我感觉好多了。不管怎么说,我现在还能看见,我正在热恋中,期待的婚礼即将来临。

几个月之后,婚礼如期而至。我对将来充满希望,但九年后,眼科医生的预言变成了不幸的现实,我的视力变得越来越差。我坐在基恩身边,对他说:“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他关掉电视,转身问我:“怎么啦?”

“我恐怕不能开车啦,我的眼睛的确出问题了。”

基恩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因为最近我总是跌跌撞撞,甚至下楼的时候经常踩空。我和他都有某种预感,但要承认这个事实真的很难。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看任何东西就像从钥匙孔里向外看一样。

紧接着,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天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见,我终于完全失明了。以前那些驾轻就熟的家务活我现在做起来要花两倍的时间,但基恩总是很有耐心,洗衣服的时候,基恩帮我区分不同颜色的衣服。“亲爱的,你可以在这些白色衣服中加一点儿漂白剂。”他不失时机地提醒我,把装有漂白剂的小瓶子递到我手里。我无法按照菜谱做菜,而是根据自己的感觉和口味做,可基恩和儿子们都说我做的菜好吃极了。

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年来我们这个家庭有过失去亲人的悲痛,有过经济拮据的一筹莫展,生活中艰难的每一页都记录在我们心里,但我们手挽手地面对所有的不幸和困难。

在婚姻这面镜子中,我看到了基恩那颗金子般的心。每次上班之前,他总是拥抱我,和我吻别。外出就餐时,每当我说“这饭店里似乎有点冷”,不一会儿就感觉到身上多了一件毛衣——这是基恩刚才跑回车上给我拿的。吃完东西,基恩总是第一时间递上纸巾让我擦嘴。我能从无数细节中感受到他对我的爱。他说得最多的话是:“亲爱的,你在家里好好休息,这件事情我来做。”或者是:“我读点东西给你听吧,怎么样?”

有一次,他给我读了很长时间的书后突然停下来,在静默之中我问他:“你在想什么?实话告诉我,这个时候你是不是特别希望你的妻子没有失明,这样你就不用付出这么多了?”

沉默了一会儿,我听见他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此时此刻我在想,如果失明的人是我,你对我肯定比我现在对你还要好。”

那天晚上躺在丈夫身边,枕着他强壮的胳膊,听着他有节奏的呼吸声,我百感交集,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我深爱我身边的这个男人,他用全部的爱和理解让我过得像女王一样幸福。

第68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是爱情胆小鬼

和他相识,缘于男友的生日聚会。

那场聚会很没意思。几个木讷的男生和几个内向的女生,场面难免有些沉闷,于是男友提议大家一起去看场电影。

影院正放着《半生缘》。因为只顾着和男友“窃窃私语”,我有些心不在焉。

影片快结束时,我如释重负地站起身来迫不及待地想外走,在邻座的男孩却像雕塑一般设有一点想动的意思。这时正好一束蓝光打过来,眼前的情景让我怔住了,我看到那男孩流泪的脸。我不禁转头向屏幕看去:影片结尾,屏幕上历经沧桑的男女主人公相拥在一起。我好像也被感动了。我没有惊动那男孩,而是从另一个方向走了出去。

外面已落了一层薄薄的雪,我裹紧了羽绒服,眼前不时浮现出那男孩流泪的脸。我想:男儿有泪不轻弹,像邻座男孩这样忘我投入的还真不多见。伙伴们陆陆续续出来了,人差不多齐了,最后出来的竟是那个邻座男孩。我很惊讶,觉得自己太心不在焉了,一起出来的朋友竟还不认识。

我们一行浩浩荡荡地往回走,快到校门口时,我突然发现我的围巾不见了,大概是匆忙间忘在影院了。我悄悄地拉了拉男友的衣角,希望他同我回去找一找。男友大概怕被大家取笑,烦躁地对我说:“算了,已经走这么远了,等明天再去找吧。要不,再买一条吧!”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哎呀,真冷!快走吧,寝室要关门了。”

确实,这样晚了,一条围巾在这种情况下实在不算什么,大家继续往前走。

我一直沉默着走在人群中。”你,你没什么吧?”一个男声关切地问。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那个邻座男孩。我看了他一眼勉强地说:“没什么,那条围巾是我妈妈为我织的,五彩线的,很漂亮,像彩虹一样。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觉得丢了蛮可惜的。”

他似乎被感动了,不由得停下脚步,下决心似的对我说:”这样吧,我陪你回去找找看。现在影院都是循环场,未必关门。”

我很感激地看着他说:“谢谢,不用了。太晚了,咱们快走吧。你看,我们已经被大家落下了。”

第二天是周末,男友打电话约我出来,说陪我去商店再买一条围巾,我胸口突然痛痛的,我忍了忍夺眶而出的泪水,微笑着说:“算了吧,反正冬天也要过去了。”但男友还是为我买来了一条五彩围巾。我把围巾藏在了柜子里,就像尘封一段我永远不想触及的往事。

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去我们昨天去过的那家影院找围巾。影院里播放的依然是《半生缘》。我找到了头一天我坐的位置,从衣袋里摸出火柴,正要擦亮。忽然旁边亮起了打火机,借着打火机黄色的火苗,我看见了那个邻座男孩,他正举着打火机在我头一天坐的位上寻找着什么。我偷偷地退到了后面。当我看见他兴奋地把围巾揣进怀量时,我觉得这真是一个奇迹。

尔后我一直没怎么注意看影片。但影片快结束时,我却被最后几个镜头吸引住了——世钧打着手电筒在小树林里寻找白天他们照相时曼桢不小心丢在那儿的手套,那是曼桢心爱的东西。世钧找得很仔细,终于在草丛中发现了它们。望着那副手套,世钧不禁微笑起来。

我看着屏幕上世钧傻乎乎的微笑,想象着刚才他找到围巾时表情也应该和世钧是一样的吧。我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一种类似迷茫的感伤中,我逃离了影院。

第二天,我就扎起了男友给我买来的五彩线的围巾。我想邻座男孩应该不会再把“小彩虹”围巾还我了,我这样想的时候,隐隐地觉得有些莫名的疼痛,有点像小人鱼迈着艰难的步子,仿佛在尖刀上为王子起舞时的那种悲壮的奉献。

转眼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马上要毕业了。两年中,发生了很多事,包括我和男友的分手及男友和另外一个女孩的相爱,还包括邻座男孩托人转送给我的妈妈亲手为我织的五彩线围巾。望着失而复得的“宝贝”我的笑像泪一样流了满脸。

在背着行囊踏上即将远去列车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一个男孩在远处向我挥手告别,手里挥舞着五彩线的围巾。眼前的情景似真似幻。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我想起多年以前的一幕——一个男孩在黑洞洞的影院里帮一个女孩找她心爱的五彩线围巾,打火机的黄色火焰在那男孩的眼前闪烁。想到这儿,我感觉有凉凉的东西沿着脸颊滑落下来。有件事我一直不愿意承认;其实,我和他一样傻。

第69篇、人生故事美丽的爱情蝶

美丽的爱情蝶

皮埃尔和苏菲都是在阿尔芒小镇上长大的,他们从小就是一对好朋友。小时候,苏菲特别喜欢蝴蝶,看到那些美丽的小精灵在阳光下翩跹起舞,她会快乐得手舞足蹈。所以,皮埃尔常常带她到林间草地上去看蝴蝶。有一次,阳光温柔地亲吻着草地,微风轻轻拂过树梢;年少的皮埃尔笑着对正在看蝴蝶起舞的苏菲说:“如果你长大以后变得像蝴蝶一样美丽,我就让你做我的新娘。”那个天真的小姑娘扬起一张并不美丽的脸,看着他认真地说:“我一定要变得像蝴蝶一样美丽。”

岁月荏苒,那些年少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来皮埃尔和苏菲都离开了小镇,各自去了不同的城市学习、工作,青春在辗转奔波中渐渐消逝。

终于,在一个寂寥的黄昏,皮埃尔和苏菲在巴黎的街头相遇了。此时,皮埃尔已经是一名英俊有为的青年了,拥有了自己的公司,身边还有一位美丽能干的未婚妻。苏菲的外表没有太多改变,只是多了几分坚毅和沧桑,她告诉皮埃尔,大学毕业后自己成了一名昆虫研究工作者。可能是因为经常在野外考察和搜集标本的缘故,她显得皮肤黧黑,面容憔悴。

他俩像其他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叙旧,回忆到一些年少时的趣事,两个人就会忍不住笑起来,他们也无限神往地谈到了那些曾经见过的美丽蝴蝶。只是,与蝴蝶有关的承诺他们都不再提起。是啊,有谁会去守着年少时幼稚的幻想永远生活下去呢,更何况生活会完全将一个人改变,皮埃尔默默地想。

分手的时候,苏菲微笑着同他和他美丽的未婚妻道别。皮埃尔看着她的背影融入香榭丽舍大街沉沉的暮色中,心里怅然若失。

两个儿时的伙伴就这样又开始像老朋友一样交往。苏菲似乎对昆虫研究情有独钟,常常在世界各地奔波,他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时候,苏菲会从不同的地方寄给他一些美丽的蝴蝶标本。看着它们,生活在城市钢筋水泥丛林里的皮埃尔觉得自己像回到童年—样,又呼吸到了自然而温暖的气息。

就在皮埃尔准备结婚的那一年,苏菲去了南美洲的崇山峻岭,她要到那里的山谷进行一个月的考察。临走以前,她送给皮埃尔一张展览会的门票,说是一个月后自己要在家乡阿尔芒开一个蝴蝶展,希望他回去看一下。

然而,苏菲再也没有回来,她在一个名为蝴蝶谷的地方考察时失足摔下了山崖。据说,在她倒下的地方,有许多美丽的蝴蝶围着她,久久不肯散去。

在法国昆虫研究学会的安排下,苏菲的蝴蝶展如期在阿尔芒举行。皮埃尔带着无尽的怀念和忧伤去看了那个展览,只见展厅的橱窗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美丽的蝴蝶标本。所有的解说词都是苏菲生前早就写好的。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皮埃尔的目光定住了。那是一只紫色的蝴蝶,在众多的蝴蝶中并不特别引人注目,可是它却有着最长的解说词:爱情蝶。传说中,它来到世间时是一只丑陋的虫蛹,一生要穿越无数高山和峡谷,直到变成最美丽的纯紫色,为的是最后能和自己的伴侣双宿双飞。皮埃尔的心微微地动了一下,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在解说词的下面又看到了极小的一行字:我的人生梦想是变成一只紫色的爱情蝶,在最美丽的时候和所爱的人在一起。

紫色的爱情蝶在皮埃尔的眼中模糊了起来。泪光中,他感到一切恍然如梦,多年前那个小姑娘天真的话语仿佛又在耳边响起:“我一定要变得像蝴蝶一样美丽。”现在,皮埃尔终于明白了:从一枚丑陋的虫蛹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那小小的生灵要经历一种多么痛苦而艰难的过程啊。可是,为了能和自己的最爱双宿双飞,它情愿付出生命。

第70篇、人生故事爱情虚客

一个人寂寞久了,会对空屋子生出恐惧来。同事张姐看穿了她的孤单,便十二分热情地穿针引线介绍起男朋友来。

初次见面,不咸不淡地吃个饭,以为就此了断,没想到他仍打电话来邀约。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的约会,谈不上一见钟情,似乎也没有任何“触电”的激情,只是,作为女孩子,有人追求,总比门前冷落车马稀要好吧?

租来的房子,只是一个小小的单房,搁一张床,放一张书桌,再塞一个布衣橱,就没剩多大的空间了。有小小的卫生间,窄窄的阳台上放一个煤气炉就凑合着算是厨房了。他第一次来,对着一眼可以看完的小屋,突然就说:“以后有钱了,就给你买个大大的屋。”停顿了下,又加了句:“房本写你的名字。”她在他的言语里听到了心疼,突然就湿了眼眶。

感情就此飞速升温。没多久,他搬来与她同住。理由是“我与父母住一起,你搬去我那边,等于要和我父母同居一个屋檐下,肯定不习惯”。这说辞基本也是成立的,所以,她也没多想。中间他折腾着说要再换套宽敞些的房子,但也只是说说,没有搬。

周末逛街,经过珠宝店,他非拉着进去试戒指。她听得心中很是窃喜,以为这意味着一场求婚。试戴了半天,终于挑到心头好,其实也不算贵,他说“好看”。转头却对服务员说“先放着,准备结婚的时候再来买”。满怀的期待落了空,她脸上的笑容差点就挂不住了。

几层楼转下来,脚是又酸又痛,想找个地方歇歇脚,却发现走廊上的椅子早密密地坐满了人。他想了想,一脸诡异地拉起她:“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证有椅子坐,还有人给你免费按摩!”

半信半疑地跟着他三转两转,来到健身器材部。他假装很有兴趣地围着按摩椅左看看右看看,还一本正经地与她商量:“你看,这张送给老爸做生日礼物怎么样?”导购小姐以为有生意上门,连忙递上宣传单,拼命推荐这款按摩椅的好处,并且力邀他俩坐上去“亲身体验”一下,于是他们便一人一把椅子坐上去,半躺着体验不同力度的按摩。

她觉得好玩,但又免不了心虚,嚅嚅地不太敢说话。他却是理直气壮,还得意地偷偷朝她挤了挤眼睛。休息够了,找个借口起身开溜的时候,耳畔听到导购小姐愤愤的声音:“搞半天,又是两个‘虚客’!”

何为虚客?她上网搜了下,就是虚幻的客户,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买家,其实不是。看到这里,她的心没来由地抖了一下。关于房子,关于结婚,关于未来……那些承诺,在他的嘴里已经翻腾了N遍,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

往细里想:他现在住她的屋,房租是她在交,水电费上网费也是她在交,买菜做饭是她,洗衣拖地也是她。她很努力地寻思他为自己做过什么,翻遍记忆,却找不到,连个稍微像样的礼物,他都不曾送过她—从头到尾,他都只给她一个爱情的幻象。

如果一定要说他也有付出,那只能说他在她的屋子里多添了一副身躯,让空气没有那么寒冷,这样真就够了吗?

他再带着她在珠宝店当“虚客”时,她就故意耍起犟来,非要马上把戒指买下。他一脸的为难:“我没那么多现金,银行卡也没带在身上。”—在一起生活了一年有余,她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从来是卡不离身的?走出店门,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不是为那个得不到的戒指,而是为那份虚假的承诺。

这大概就是虚客们的爱情:不会投入真心实意去爱,只是画一个虚拟的图,仿若海市蜃楼,你看着美丽,触手可及,可实际上,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他的承诺,永远都是一句空话,不会有兑现的一天。

终究还是分开了。寂寞虽然可怕,但,守着一份充斥着虚伪的“真情”,比守住寂寞更加叫人绝望。

第71篇、爱情故事如果爱情有真相

那天晚上入睡前,许家正犹豫片刻,还是轻轻问怀中的素喜,“我只能给你这样的生活,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豪华,没有锦衣玉食,你可有遗憾?”

素喜笑,并不回答他,只反问:“你可是今天才认识我?”

许家正一愣,随即,一颗心舒展开来。素喜未答,其实答得太好。是,他不是这一日才认识她,他和她相识已一年多,而现在,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妻。他怎么会问出这么幼稚的话来呢?

后来许家正想了想,其实,他还是在意的,在意自己对素喜撒的那个天大的谎。他并不是恶意的,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对这个女子上心了。换句话说,他爱上了素喜,不希望其他的因素影响到他们爱情的纯粹。

以前,许家正是吃过亏的,不只一次,所以才有所防备。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许家正有些“谈爱变色”。直到2012年国庆节前夕,所里安排许家正去一家养老院捐赠一批衣物。正是在那里,许家正遇见素喜。素喜,是去福利机构奉献爱心的志愿者中的一个。

那日,许家正走进那个院落时,素喜正在院子里晾晒被子,背对他,轻轻拍打那些软软棉被,阳光下,有飞絮在她身畔萦绕。然后,她回过头来,看到许家正,微笑。

素喜不算漂亮,五官有些纤细,身材有些娇小,但她的笑容还有干净的眼神,在冬日阳光下,瞬间穿透了许家正的心脏。

许家正忽然觉得,想恋爱了。

后来,放下捐赠的物品后,许家正磨蹭着不肯走,又转到素喜身边,问她可有什么需要帮忙?素喜想了想,说中午吃水饺,如果他有时间,可以先去厨房洗菜。

这样的相遇,多少有些一见钟情吧?吃过一顿大聚餐的水饺后,许家正走时,悄悄跟素喜要电话。她不吭声,只是拿过他的手机来拨了个号码。

之后开始有了来往。当然,都是许家正主动,邀了吃饭、看电影或者看画展……素喜总是落落大方地接受,丝毫不骄矜,不像许家正之前认识的女孩,拿着一股子劲儿。

彼时,素喜25岁,在一家小学教音乐,家境寻常,大学时便在福利机构做义工,天生有爱心的女子。性子不急不缓,爱笑,而最让许家正喜欢的,是素喜不是物质女孩,生活愿望很简单,一碗炸酱面可以吃得眉开眼笑。

许家正暗暗决定,要把这个简单知足的女子娶回家,同时也决定了:隐瞒自己的家世。

没错,街道派出所小民警许家正,其实是个富家公子,父亲做出口生意多年,堪称富商。只是,许家正从小对富裕的家境就不敏感,一直的愿望就是当一名警察。多年后,许家正如愿地考上警校,只是没想毕业后被分到了街道派出所,成了电影里那种每天处理家长里短的片儿警。

饶是如此,许家正也心满意足。可在家人看来,许家正是有反骨的,好好的富家子弟不做,大把的银子不去赚,偏要当一个小警察。好在他还有个哥哥,大学学了经济,毕业后便陪着父亲打拼,愿意继承父亲家业。

但物质上,家人也足够宠他,早早给他置下两处房产。许家正并不在意这些,富有或者商场纵横,从来不是许家正想要的。因此,除非知根知底的熟人,从同学到同事很少有人知道,许家正的名字,和那个有钱的许氏家族有什么关联。

许家正也非刻意隐瞒,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家是家,他是他,两码事。

渐渐的,家人知道了他的性子,也不再过问和干涉他。只是恋爱的事情非同小可,起初,为了尊重对方,许家正会简单说一下家庭状况,后来,许家正即使不说,对方也会很快打听出来,立刻对他百倍热情……许家正慢慢明白过来,在家世的光环下,想要拥有一份真爱,恐怕很难。

于是决定和素喜一起后,许家正认真正式地跟家人达成协议,配合他瞒着素喜。

竟然也做到了,双方父母在一个普通的酒店见了面,父亲只说在一家公司上班,即将退休,一向性格张扬的哥哥也没有拆许家正的台,半点儿都无炫耀。

连戒指都只是一枚小小的铂金戒,素喜欣然接受。

就这样定了婚事,许家正的大房子空在那里,两个人的小家安置在派出所的家属院里,两居室的房子,已经有些年头,重新装修了一下,素喜依然心满意足。

如许家正所想,这次,他找对了人。但是也知道,不可能一直瞒下去,他不可能永远带着素喜去亲戚家见父母啊。

好在,素喜的性格简单到半分都不多疑,如那一日,她在抽屉里看到了许家正20岁时父亲送的一只腕表,惊讶地“啊”了一声。素喜认得那个牌子,绝非一个小片儿警可以买得起。许家正笑说,仿版的。素喜便也信了。

她不怀疑一切,如她半开玩笑所说,从小就信任人民警察。

许家正真是爱素喜这种性子,也决定寻一个合适的机会,把真相告诉她。他觉得,素喜也许会抱怨,但,会体谅他。

因为,他信他们相爱。

只是许家正没想到,还没有等他找到机会,父亲的公司就出事了。从2013年开始,出口贸易的大环境就持续恶劣,使得公司渐渐运转困难,而哥哥心急想改变这种状况,竟然未跟父亲商量,倾尽所有甚至借高利贷,做了一笔业务,结果却被骗……公司宣告破产,父亲和哥哥名下所有房产、股票全部出售,依然资不抵债。

许家正终于知道影视剧里的此类桥段原来不是杜撰,真的是“呼啦啦似大厦倾”。父母一夜间苍老许多,好在父亲性格刚毅,没有被这样的打击放倒。哥哥愧疚、难过,一连数天买醉。父母的别墅抵给了银行,好在许家正名下的房子未受影响,将父母安置过去。

所有一切,许家正都瞒着素喜,每天早出晚归,只说临近年末,所里事情多——还有什么不去隐瞒的必要呢?事已至此,已无须坦白过去。如今,他的家世和她的已无任何不同。甚至,还不如她。至少,她的家人始终过着平静简单的生活,从不曾奢华,也不曾陷落到人生的困境里。

可是眼下,他的家人却正是在人生困境里沦陷,甚至,父亲连收藏多年的两幅心爱的古画都悄悄托人卖掉还债。

许家正不知如何安慰父母,这样的现状,让他难过心疼。

如此种种,让他回到家中后,连一个浅浅微笑都做不到,只能用累来掩饰情绪。

素喜并不多问,好似根本不去疑心,只是每天会给许家正放好一缸温度适宜的热水,让他可以在那种温暖里小憩片刻,缓解一下疲劳。

那些时日,也只在素喜身边,许家正心里会平静些许。

然后,2013年便到了末尾。

2014年元旦,许家正好不容易在这样的日子得到一天假期。一大早,素喜便说:“今天过节,咱们早点回家吧。”

许家正怔了怔,点了点头——这是结婚后他第一个正式的假日,是该回去过节。

素喜顺路挑选了礼物,给母亲的羊绒围巾和给父亲的两瓶好酒——放在以前,这些东西,父母又如何会看得上眼?但这一次,素喜把围巾帮母亲围上的时候,许家正清晰地看到,母亲的眼睛湿润了。

许家正伸手轻轻拥抱了母亲一下,忽然意识到,这么多年,他从不曾和母亲如此亲近过。从小到大,母亲忙于帮扶父亲的事业,很少有时间坐下来和他一起吃顿饭。许家正的记忆里,他的晚饭,大多是和家里的阿姨一起吃的。

如今,母亲开始洗手做羹汤。不再锦衣玉食,不再香车宝马,他们迅速变身为一对年近六旬的老人,一对普通的父母。

但出乎许家正的意料,那顿新年的团圆饭,却吃得格外温馨,素喜总能找到那些小孩子的话题逗父母开心。公司出事后,许家正第一次看到父亲的眉头微微展开了些许,露出简单的笑容来。

饭后,素喜去厨房洗碗的空间,母亲偷偷问许家正,没有对她说吗?

许家正笑,现在,不用说了。再说,素喜不在意的。

母亲点点头,拍拍许家正的手背——许家正微微松口气,他知道,父母已经开始接受人生这巨大的变故,开始适应如今的生活。

如此就好。而对于许家正来说,从来没有在意过拥有,其实也无所谓失去,能给父母保留下这套房子,已经足够了。

因为喝了一点儿酒,路也不太远,在素喜提议下,两人步行回家。

深冬的夜晚,小城略有寒意,许家正将素喜的手一直握在掌心,两个人的手,很快变得暖暖的。在一个转弯的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素喜抬头看了许家正一眼,忽然问:“你说,以后爸妈愿意给咱们带孩子吗?”

“什么?”许家正似乎未听明白。

素喜重复了一遍,然后慢慢地说:“家正,我怀孕了。”

许家正怔住,在醒悟过来后,一下兴奋得手足无措起来。他把素喜拉入怀中,连声问,可是真的?是真的吗……又不等素喜回答,拉了她转身朝回走,去跟爸妈说,他们一定高兴坏了,他们一定高兴。

素喜拉住许家正,“干吗那么着急,到春节时再说好不好?”

许家正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听你的”。然后,忍不住地就笑起来,笑着笑着,却觉得视线模糊了。

许家正转头,掩饰自己的喜极而泣。素喜并不去抬头看他,把脑袋埋在他的胸前,伸手环住了他的身体。

就那么在街头轻轻拥抱着,不舍得分开,如热恋中的男女。

许家正并不知道,其实,素喜知道所有一切。城市那么小,哪有什么秘密可言?即使她不打听,身边也有朋友、同事格外操心,在她和许家正交往不久,她就知晓了他的一切。只是,在素喜确定了许家正想要隐瞒的时候,她也决定了配合他的隐瞒,不去拆穿他。

如许家正爱上素喜的简单善良,她也以同样的理由爱上对方,素喜觉得,这就够了。她相信爱情若有真相,那么唯一的真相是彼此是否相爱。至于其他一切,都可忽略不计。

相爱就好。

第72篇、爱情故事爱情是场雪

意识到自己喜欢上谈澈时,正置身于万丈凛冽茫茫白雪中的女孩白梧,霍然觉得眼前分明是一春秀色,万丈光芒。几分钟前她正喝着饮料走在回班的路上,一个不留神踩到石子,“咚”一声摔倒了。

“你看看你!”谈澈正在她面前走着,听见声响发现身后的某人已然“嘴啃泥”,没奈何,只好停下,小心扶她起来。

“抱歉,有劳了。”满心羞赧并且冻得哆哆嗦嗦的白梧努力握住少年白皙修长的指节,才好不容易站起来。她狼狈极了,满脸是雪,怀里抱着的饮料也撒了一地。谈澈蹙起剑眉,一副于心不忍的模样,伸出手帮她拂去了满脸的雪片,看着眼前不知是冻得还是羞得通红的小苹果脸,眼神里竟含了几分心疼,还帮她吹了吹眼睛。

天啊——那一刻,他唇里温热柔软的气息,击碎了寒风霸道的扑袭,松散飘落覆住她的眼睫。麻麻的,多么舒爽,舒爽得令人生出无尽甜意与怅惘来。

因而,她不可遏止地心动了。

后来白梧跟我说,她在家看电视剧《新洛神》里曹丕在混乱的袁家覆巢里初遇女主,为她拂去一脸黑灰的画面时,蓦然觉得似曾相识。电视剧给了女主脸部特写,雪嫩肌理在未拂尽的黑灰映衬下愈显如花似玉。她从女主的眼神里读到了颤栗,就好像穿越时光看到过去的自己,眼神中蕴着慌乱,柔软而灼灿。

在摔倒事件——白梧已经把它视作自己十六年的人生里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了——之前,她与谈澈是没什么特殊接触的。

啊?你问我什么是特殊接触?

——对于白梧这样苦叽叽正演绎单相思的人而言,但凡是符合同学关系的普通接触,就已经可以让她如数家珍般甜蜜地回想一阵子了。

就好像——

“潘恬恬,我今天发现,亨伯特与洛丽塔最开始的接触也是吹眼睛哎!”我照例是放学后去找白梧,今个儿她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完了。又要听她唠叨那已经要听出茧的动心经历了。我绝望地闭上眼睛,随即赶紧卸下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同她玩笑道:“你呀!把你的谈姓少年比作亨伯特!”

“对哦,”她一下怔住了,“我怎么可以把澈澈比作他呢?我自己也不是洛丽塔呀?”

这什么逻辑——因为我不是洛丽塔,他就不能是亨伯特吗?咦,我怎么已经在顺着她的思维想事情了?不过以上已经完美地反应出白梧对吹眼睛这件事是多么的念念不忘——毕竟可以追忆的美好太少了嘛!

我叫潘恬,和白梧一样目前是高一学生。我唤白梧“桐子”,白梧管我叫“恬恬”,管她的春闺梦里人叫“澈澈”。我是白梧的邻居兼校友。白梧喜欢上谈澈时,她和谈澈已经当了彼此半年的高一同学。

说是同学,也只比路人甲好那么一点点。白梧捧着一桶薯片坐在我家的电视机前扒她的情史,说了几则她与谈澈的轶事。她随即带着满脸底气不足的殷切,问我有没有粉红泡泡。我无一例外地摇头——类似“白梧,交一下作业”“白梧,老师叫你去一趟”这样的对话也能有粉红泡泡?最后桐子恼羞成怒,索性威胁我说有几个带粉红泡泡的梗儿她就留几片薯片给我吃。为本吃货那颗脆弱的心和友谊的小船着想,我当机立断决定她每说一件就同意一件,结果白梧眨着眼睛冥思了半天也只再想出来一段接触,最后迎着我真挚的眼神,哭笑不得地如约给了我一片薯片——只能是一片。

“一追到就请你吃薯片大餐!”她立下豪言。

“你都追到了,哪里还会想起来我!”

“我白桐子是那么重色轻友的人吗?!大不了请你吃的时候把他一并带上。”

……晕死。

高中的座位很少有大的调动,经常开始那一屁股就坐定了一年的前后桌情。而无论组与组之间怎么轮流交换,谈澈都与白梧隔着一大组。她第二排,他第四排。不远,但也不近。谈澈是骄阳一样开朗耀眼的男生,人缘和成绩都很好,还经常在数学课上响应老师的号召给他们讲题。相比下白梧就平庸无奇了些,懒懒散散,守着不上不下的成绩,只有自己的小圈子,不要说在众人面前发言了,和座位远的人话都没说过几句。这样的两个人如果想走到一起并演绎天长地久,光靠缘分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得有一方心甘情愿地去迁就或改变。而白梧猛地把遥控器一拍,说一来谈澈还不喜欢她,二来就算牵手了她又怎么可以接受对方施舍一般的迁就?我说那也未必就是施舍啊,她咬着牙不松口。

好吧,那只有改变了。现在是她先动心,自然就是她先主動改变了。

我看着白梧一路行来,恍然发现改变其实轻而易举,只要你下定决心。因着这份依恋和甘愿,因着谈澈是一个数学学霸,所以日子久了白梧已经能把一贯催眠的数学课上得有滋有味了。她专注而小心地看着谈澈站在台上演算题的灵巧手势和高大背影,愈加坚定了要成为那种“霁月光风耀玉堂”的女子的念想,仿佛那样就真正有了同如此闪光的心上人比肩而立的资格。

她一改在大众面前的木讷怯懦,开始尝试着释放自我结交更多的朋友,终日里欢欢喜喜、笑语盈盈。她有时还会去请教谈澈数学题,不仅为了增加接触,也为了变优秀。情报和观察自然也少不了,挖掘培养共同兴趣的事她也没少做。之后她的成绩有了提升,圈子变广,人开朗大气了不少,和谈澈的共同语言也多了起来。

桐子就这样在修炼与追求的道路上跋涉,全然不顾沿途所有如梭星辰、烈日冰雪。和谈澈不熟又全无恋爱经验的我自然不能帮到她什么,只能偶尔做利于追逐成功的提点和遭遇失败时的后路,更多时候就只能抱着吃瓜群众的心态看她在爱情里享受和挣扎,分享她的悲欣交集。是心头桃花随春浪一并汹涌的时节,四周比翼连枝之事渐多,我却岿然不动,甘于孑然而清醒地旁观。

教室对面那雪片似的荼蘼花开的那一天,我旁观者的使命终结了——后桌韩诺字斟句酌着向我表白了。他说他不似别人只为嫣然一顾便忍心飞蛾赴烛,而是日久不厌,一往深情,不禁晓看天色暮看云,行坐思君。

阿诺是个干净儒雅的好男孩儿。我答应和他在一起,虽然我目前不爱他。我试着去心动,因为我知道他值得我对等的付出,也因为我希望自己的心也能像白梧诸人一般,迎接一场独属青春的蓬蓬远春。

桐子知道这件事后笑了:“我喜欢阿澈,拼命地祈求我俩能在一起;你和韩诺已经在一起了,却在努力地去爱上他。世间的事就是这么奇妙。”

是啊,世间的事就是这么奇妙。不然怎么说“情之一字,熏神染骨,误尽苍生”呢?

教室对面那一大捧雪白的荼蘼花谢了——不久就到了六月。

这时已经迎来“动心一百天”纪念日的白梧开始痛哭流涕,因为据可靠消息,谈澈打算选物生,而身为理科渣的白梧纵然对文科并没有太多兴趣,却也清楚地明白自己只能在文科的怀抱里觅得一线生机,自然玉容寂寞,红泪阑干。

白梧把我拉去了学校的天文台,只不过这次不是因为知道谈澈酷爱天文所以自己也去研习天文相关,而是决定好好发泄一下情绪,痛痛快快哭一场。

高楼之上,流光皎洁,这个娇小的女孩儿就在清辉里蹲下,如同沧海之畔的鲛人,冷月在她的面庞上镀了层霜,满脸的泪看上去并不那么真切。我知晓她的隐忧——物生班的教室在四楼,文科班在二楼,她素来不爱特意爬楼串门,与谈澈的关系也并没有好到那般地步,怕从此是两两来去不相逢的结局。纵然有企鹅号,也终究远水不救近火。她的一颗心如坠冰窟,恨自己努力太迟没能学好物理,也恨时间太短自己还没和他做成老铁,才会这般消受或许长达两年的春风不度,地冻天寒。而这两年偏偏还是青春里最为珍贵、最值怀念的两年。

这是我见过的最痛苦也最歇斯底里的白梧。她抽了半盒面巾纸,扔了满地。我放弃了安慰,默默屈膝帮她捡,她却红着眼眶拦住了我,颤声道:“我造的孽,自己收拾。”

她才弯下腰,晚自习的上课铃便尖叫起来划破长空。“下课再捡吧!”我不由分说拉着她往教学区跑去。

晚自习下后她来找我,面无表情,口气淡淡的,叫我和韩诺先走吧,她一个人去捡纸团。

“桐……”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也不会回家太迟,那样爸妈会担心。”她仰起苍白的小脸凄然一笑,毫不客气揭穿我的欲言又止,“明早你见到的,还是活蹦乱跳的白梧。”

可我终究是不放心,便借口晚上有事先走去应付韩诺。韩诺关切地嘱咐了几句后先走了。

“暖男正太啊,恬恬有福气。”同学打趣我。我忙谦虚了一番,心里惦记着白梧,赶紧收拾好东西去了天文台。

蹑手蹑脚地藏在阴暗处,先质疑了一下学校的安保,仔细瞅瞅四周没什么闲人(有坏人可怎么办),才凝神看白梧动静。她像一竿被露滴润湿的青竹,盈盈伫立在月光里。而后她彳亍前行,一步一弯腰,虔诚恭敬,眉眼温顺。整整五分钟,她走走歇歇,和气的面颜上不时洇出温润的笑意来,神采也渐趋柔和。

我知道她不仅是收拾纸团,更是收拾她青春的满地愁痕。

她把它们一一放进小包的夹层,准备回去扔掉。

我知道今天一过,她的心智将愈发坚忍,人也愈发成熟。

我目送着她离开,自己也跟着离去,却在步下天文台时发现了隐在一旁的韩诺。他见到我,欣喜溢于言表。原来他看出我今日颇惴惴,又不便过问,先行一步颇觉不妥,就半路折回,正巧看见我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朝天文台走,他实在不放心,就一路跟过来。又怕我觉得隐私被窥探,就只好躲在勉强能瞧见天文台具体情况的地方觑着,没想到被我发现了。

此刻他一副心里石头落地的模样,又仿佛犯了错的孩子,讷讷半晌,终于还是开了口:“就算你怪我窥探你隐私吧,你和白梧(他刚才看见了白梧)平安就好。而且大晚上的又是女孩子,这样的地方终究不安全……以后有什么事不怕我知道的就告诉我吧……我帮你們,为难的话就算了……”

心里忽然软软的。

前头桐子似乎并没发现他,而我又为什么能发现……莫非……这就是心有灵犀?

难道少年已经将他独有的魅力气息熔铸成烙印焊在我的心上,还是我不知不觉已经将他当成了心灵的一部分?

总之,不管我以前对他什么态度,从他今夜的关怀和愧疚在星眸里汹涌之时,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真的动心了。

不禁呢喃出口:“嗯……”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晚天文台上还有别人——别怕,不是坏人。

现在先不说这事。

第二天我果真见到了完好无损的白梧。笑意和悦,眉眼盈盈,只是脸上少了些血色,也不如以往活泼,添了几分庄重。她依旧会和谈澈聊天,只是已经不再像以往那般刻意。选科计划表下发,她问了谈澈的选择,得到的回答是“物生”,之后她笃定地在自己的那张上写下了“史政”二字。

我的小桐子,你已经长大了。这样的你,值得生活给予更多甜美的馈赠。

六月三十日那天,学校通知我们去领成绩报告单。再下一次去就是八月末,去新的班级。

交情不算深厚的同学以后就很少联络了,大家心知肚明。陪伴了一载晴时雨季的人终将分道扬镳,朝夕相对化作各自天涯,未能开花的尘埃已然写好了落定的结局,了却了温存的悬念。

我见到白梧时,处处都弥漫离情别意,独独眼前人满脸通红,浑身都在冒粉红泡泡。

“出什么事了?”

“澈澈!澈澈他向我表白了!”

她扑到我怀里,挥手让几米外笑着看她的少年过来。

——无数次她的梦中,瑶台月下逢的净是那个少年,唇齿缄默,眉眼温柔。

那天天文台附近还有一个人——谈澈。

他素来爱研究天文,今天来了兴趣要到此一游。他是从另一边上来的,正好和另外几个错开了,因此谁都没看见他。

他却看见了台上那个女孩的背影,对方不住地俯下身不知在干什么。他一下想到了《红楼梦》里“龄官划蔷”的情节,觉得这个时间点来这里的女孩一定是邂逅爱情乱了心曲,不由生了几分怜惜,又担心她的安全。

近了。

他觉得自己认识那个背影。

不由越走越快也越走越小心,最后索性把自己隐藏在一片朦胧里,生怕惊扰了这女孩子。

又近了。

女孩微微偏过脸来,依旧盯着地面小心翼翼地拾着东西。他再一看,满地的纸团。

就像晶莹璀璨的雪。

回忆像雪片扑得人筋骨一麻——他和她忽然都想起来,摔倒的女孩,擦脸的男孩……天地笼统,山河白头,第一次有那样亲昵的接触时,也是落了满地晶莹璀璨的雪。

瑞雪兆丰年。

第73篇、爱情故事众里寻他千百度

我从南京瑞金路上的一家咖啡馆回到租住房,还未进门,包里的手机就“铃铃铃”响个不停。不用看,我也知道是姑妈打来的。因为,这次是她帮我介绍的第四个男生了,姑妈急于知道我们相亲的结果。和以往一样,我又要让她失望了。

其实我也很落寞,这一年时间,亲戚朋友帮忙介绍相亲不下二十次,却没有遇到一个投缘的男生。

“晴晴啊,你快30岁了,别再挑了,差不多就行了。”每回相亲结束,家人总是这样语重心长地教导我。可是,如果一开始就将就,如何才能渡过漫长的一生?我没办法说服自己与一个内心不喜欢的人携手进入婚姻。

事实上,我也没想过自己会在相亲的道路上,寻寻觅觅。这可能和我有些“宅”的性格有关。我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每天的行程就是“两点一线”,上班和下班。单位同事大多比我年纪大,。他们不是已经有了男女朋友,就是有家有娃。所以,每天下班后都各自回家。没事时,我喜欢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韩剧、美剧。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性格还算开朗直爽,只是平时接触的人太少了。

研究生毕业我已经26岁了,在校期间,也有男生追求过我,却是“喜欢我的人,我不喜欢”。我曾经有过心仪的男生,但当得知对方有女友后,便断了念想。工作一两年后,才蓦然发现,自己已成了“剩女”,家人对我的终身大事开始着急、上心。

我并不反感用相亲的方式寻找另一半,我的父母就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他们相亲相爱地过了一辈子。相亲可以让我认识一些异性,拓宽我的生活圈子,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不知何故,我总是遇到一些奇葩男。

印象比较深的有一位男士,我们通过介绍人交换了QQ号。那段时间,他每天在QQ上早请示晚汇报,聊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每天下了班都电话联系。有时候能说上半个钟头,基本上全是他在讲。但他就是不提见面的要求。作为一个女孩子,我也不好意思主动去问。半个月后,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介绍人。结果,第二天,他就在QQ上说我不是成年人,什么事都要跟别人汇报。还说我太心急,他的庐山真面目总有一天会让我见到的,我不应该急吼吼地向介绍人提要求。对于他的这番指责,我感到很荒唐,便把他的QQ拉黑了。结果,一到下班,他还打我电话,我又掐了电话。那天晚上关机,结果第二天早上一看未接来电有几十个,最晚的是凌晨两点多钟。他又加我的QQ号,并在QQ上对我破口大骂,什么难听的话都有。后来,在介绍人的调停下,这次连面都没见着的相亲就不了了之了。

最让我难受的一次相亲是遇到了一个有“故事”的男孩。

那个男孩是我同学的同事,第一次见面因为我和同学很久不见,聊得很开心。那男孩话不多,静静地呆在一边,但偶尔也会和我们说上几句,大方得体。后来,我同学反馈给我的信息是:他对我印象也不错。

他的工作比较忙,所以工作时间基本不和我联系,但是每天下了班会电话联系。周末,他会约我去看电影。我们就这样相处了三个月,同事和朋友们都觉得我有了男朋友,甚至我自己也觉得他是我的男朋友。

那段时间我快乐得像只小鸟,虽然,他从未主动牵过我的手。我们在一起最常做的事就是喝茶,看电影。情人节,我早早准备好了礼物。我们约在德基的电影院门口见,可是,那天我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电影都开场了,他还没出现。期间,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他一直没接。我非常担心,以为他遇到了什么意外。直到当晚11点,他终于回了电话给我,就跟我说了句“对不起”。我感到非常诧异,一再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约我第二天见面详聊。

第二天下班,我早早来到我们经常见面的那家咖啡馆。到了那儿才发现,他已经在等我了。他似乎鼓起很大的勇气才说出事情原委。原来,他一直有个相爱的女友,不过,女友的家里反对他俩在一起。原因是,女友家里有钱有势,看不上默默无闻的他。但他俩爱得很深。这些年他们一直在和女友家里抗争,始终未有进展。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决定放弃,并且开始相亲,就这样遇见了我。当他的前女友得知他相亲之后,哭得死去活来,还差点走上绝路,女孩的父母不得不同意他俩继续在一起。

他对我感到非常抱歉,三个月时间的相处,他觉得我是个好女孩,知道他的行为深深伤害了我。听了他的这番话,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我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常常有种“不咸不淡”的感觉。原来,他心里装着别的女孩。

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看着这个男孩一副认罪的样子,我不由心生厌恶。没想到,有人居然会以相亲的名义找“备胎”。如果,他的前女友家里没有妥协,那我岂不是有可能一辈子成为别人的替代品?想想,我不由感到后怕。后怕之余,也感到一丝丝的庆幸。

这算是我这二十多次相亲中历时最久的一次。从这以后,再遇到相亲的对象,我总是让介绍人尽可能多地打听对方的情况。但至今,我依旧未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性。

虽然,朋友和家人一再告诉我,不要一眼就把别人打入冷宫,要相处相处才能了解对方。我却坚持自己的想法:别“将就”着自己,婚姻不是条件的配对,终究是两个人的情投意合。我希望通过千百次的寻觅,能找到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他”……

第74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傻瓜

刚结婚那会儿,我也拿那个老掉牙的题目考先生:“假如我和你妈一同掉进河里,你先救谁?”

我知道先生是个大孝子,这问题对他而言很残酷。但反正是假设,也无妨。我只想听听一个美丽的谎言:“我当然先救你这个娇妻了!”但大出我的意料之外,他狡猾地说:“先救母亲,再跳下河与你共赴黄泉!”我仍然感动,不为他的机智,只为他悲壮。平淡恩爱的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但我仍保持这个毛病,喜欢问一些很低级的问题。我小心眼,害怕失去他和幸福,特别是家庭收入提高之后。因为我常听朋友说,一旦男人的钱包鼓起来,很快就会忘了自己是谁。

一天晚上,我的老毛病又上来了。

起因是他开玩笑说,想做一顿“最后的晚餐”。我便顺口问道:“假如我死了,你会不会再娶?”

看他迟疑着不答,我便替他抢答了:“不许!”爱情是自私的。这是我当时内心的真话。他也故作严肃地点点头。

第二天,我在单位上班,莫名其妙地又想起这个问题。前思后想,觉得“不许再娶”也太霸道了。如果那样,他该多孤单!而且平常他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没有太太,不知他该怎么生活?

刹那间,我心里很难受,便立马改变主意,想打他手机,告诉他“可以再娶”。可手机不知为何一直打不进去,而他又没有传呼。他单位的同事说,他骑摩托车出来了。打到家里,没有人接。一个早上,我都在焦急中恍惚中度过。中午下班后,便急急忙忙往家里跑。

我骑车技术本来就不好,因为慌乱,差点撞上汽车。我心里一直在祈祷:小心,一定不能出车祸死在路上!我要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他,否则我真的死了,来不及告诉他这些,他的后半生该多孤苦!这么想着,不争气的泪水就涌了出来……

几乎是一路流着泪赶到家里。丈夫刚好要开门进去。我疯狂地冲上去,紧紧地抱住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可以再娶!”

丈夫莫名其妙,甚至有点被我吓呆了!

当我把自己一个上午的心情告诉他后,他郑重地点点头。这种听话,又让我再次涌出泪水,但不知这时什么滋味。

他轻轻地用手背拭去我的泪水,然后把我拉到阳光下。我发现他的眼睛也湿了。他心疼地说:“我的傻瓜!”阳光多美好,我怎么能熟视无睹?

阳光下的证明:我是傻瓜!幸福的小傻瓜!

第75篇、爱情故事甜豆花咸豆花

那是个雪花漫天飞舞的早晨。在一个只有四张桌子的豆花小吃铺里,他是第一个顾客。

他跺着脚,搓着手,要了一碗豆花和两根油条。一双细润、白晳的手端来了一海碗热腾腾的豆花,上面滚着红红的辣椒油。顺着这双手,他看到了一个姑娘笑盈盈的大眼睛,眼里的微笑驱走了他满身的寒意。

或许太饿,他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额头上不断冒汗,眼角也淌出了泪,嘴里不停地发出啧啧声。

姑娘咯咯笑着对他说,慢点吃,看你辣的,她顺手递给他一条白毛巾。

他边擦边说,没想到北方的豆花是成辣味的,我们南方的豆花是甜甜的。

姑娘睁大眼睛说,还有甜豆花?真想尝尝。

他摇头说,冬天还是吃你这里的豆花够味,感冒都能治好了。

顾客渐渐多了起来,姑娘在小小的铺子里忙碌着,粉红色的毛衣裹着她丰满的身体,让她宛如严冬里的腊梅般俏丽绽放,让他看得有些痴迷。

他每天都穿过马路来这里吃豆花,每次姑娘都给他递过来一条干净的白毛巾,那条白毛巾散发着淡淡的皂香。

公司派他到这个小城开展业务,有时候跑完业务他就来铺子里坐坐,慢慢地和姑娘熟识了。姑娘的母亲早逝,有个弟弟还在上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高中毕业她就开了这个铺子。因为父亲还在别处开着电器修理店维持一家的生计,平时只有她一个人打理铺子。

姑娘不忙时就为他沏一杯热茶,然后拿出编织针坐在那里织毛衣。编织针在姑娘的手指间灵巧地穿梭,他镜片后的眼睛也在她的手上身上游走。他给她讲跑业务的辛苦往事和南方的美景美食,姑娘听得入迷时就抬头望他。他笑着逗她说干脆以后嫁到南方好了,既享眼福又饱口福。姑娘羞红了脸,像红红的炉火,烧得他全身发热。

两团火燃烧了寂寞的冬夜。他俯在姑娘耳边说,你就是我百吃不厌的豆花。姑娘紧紧贴着他的胸膛说,那你就吃一辈子我的豆花吧。

整个冬天,他被豆花裹得有些透不过气,他盼着春天早点到来。

春天来了,他像候鸟一样飞走了,只不过他的迁徙方向是由北往南。

他穿着姑娘亲手织的毛衣,带着姑娘做的一保温瓶豆花,载着姑娘的体温和余香踏上了返程的列车。他发誓说他会回来接她,带她去南方圆梦。姑娘的大眼睛水汪汪、亮闪闪的,照得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列车还没到站,他迫不及待地脱去了厚重的毛衣。这边的气温太高了,他换上了短袖衫。吃了一半的豆花也酸了,他连保温瓶一同扔进了垃圾筒。

回到南方的日子里,他又吃起了甜豆花,还恋上了如豆花一样甜腻腻的江南女子,包括她的嫁妆。

每天吃着甜豆花,他突然感到味觉麻木了,吃什么都索然无味。他是多么强烈地渴望再吃辣辣的成豆花,多少个梦里,一碗碗成豆花幻化成姑娘的笑脸围着他飞转。

在一个飘雨的傍晚,他终于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北方小城。烟雨中,他怎么也找不到当年的豆花小吃铺,细细辨认后才发现那里已经醒目地建起一家大酒楼。他失望地走着看着,附近一家同名的小吃铺子让他眼前一亮。

他犹豫地推开门,迎面走来的老太太问他要吃什么,他点了豆花。

见店里人少,他就向老太太打听原来那家豆花小吃铺里的姑娘的去向。老太太告诉他,那个姑娘未婚先生子,实在呆不下去了,把铺子盘给她后,一个人带着孩子去南方找什么甜豆花了,还莫名其妙地恳求她一定要保留“豆花小吃”这个铺名呢。

老太太端来一碗白白的豆花,就到厨房忙去了。他抖着手送进嘴里一勺豆花,什么滋味都没有。他又放了一大勺辣椒油,再吃一口,顿时泪流满面。

第76篇、爱情故事陪你情窦初开也陪你两鬓斑白

那时,她还不懂“远方”

14岁那年,秦木子正在露天阳台上浇花。隔壁搬来一家人,其中有个少年,抬头向四周打量着,明明表情冷漠,却让那天的阳光都明亮了不少。木子忘了手中的浇水壶,那水沿着半墙一直流下去,咕嘟咕嘟地,浇出了一颗情窦初开的少女心。

柴安跟秦木子同年,他们一家人刚从上海迁到了这座南方的小城。听说,柴妈妈身体有病,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好,最适宜休养。秦木子有空就跑到阳台上,往那边观察,他们家一直很安静。

周末,爸妈出门了,木子跑到阳台上,隔壁的柴安正在院子里看书。她在阳台上放音乐,跳舞,闹出各种动静,柴安却没抬过一次头。木子没得到他的关注,却等来了回家的老妈,一看她空空的作业本,拿着衣服架,追了她两条街。

秦木子发现,柴安居然转进了她的班,做了她的同桌。这个一向厌学的学渣,突然觉得,每天早上去上学,是件很美好的事。她爱多买一份早餐奶,悄悄塞到他的桌洞里;上课时,她用手撑着头,偷偷看他认真听讲的侧脸;自习课上,她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就把右边的耳机塞到他的耳朵里。

大多时候,柴安并不理她。有时,他会停下来,问她,“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木子一脸茫然,长大以后那么远的事,谁知道?后来,木子才知道,柴安在时刻准备着,有朝一日,考回上海。那个时候,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远方”这个词,跟自己会有什么关系。

期末考试结束,全校所有师生都知道了柴安的大名。他的名字出现在年级大榜的第一个,比第二名高出一百多分,秦木子简直震惊了,她身边居然坐着一个逆天的学霸,他竟然还在淡定地做着上海中学的期末试卷,她忍不住问他,“你都全校第一了,还不满足啊?”

柴安根本不看她,“这里分数低,我已经退步了。”这个瞬间让木子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远不是学霸和学渣之间的距离。

全世界都知道她喜欢他

秦木子用了点小手段,就和柴安分在了一个互助小组,放学后,她跟着他一起回家做作业。柴安态度很冷淡,她却一点也不介意。

柴妈妈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身体状态好的时候,她会坐在轮椅上,到院子里晒太阳。她看着木子受到柴安的冷待,嘟着嘴不开心,但过一会儿就忘了,又乐颠颠地跟他说这说那,还跑前跑后地帮她拿毯子,推轮椅。

她很喜欢这个整天乐呵呵的小姑娘,有时会逗她,“你这么喜欢来我家,就做我们家的女儿吧?”秦木子不说话,心想:我才不要做你的女儿呢。

柴妈妈笑了,“那么,你是想做我们家的兒媳妇吗?”木子小脸一红,转身跑了出去。

木子的爸妈很欣慰地发现,女儿终于知道用功了,就是老爱往隔壁跑。但柴安那小子有礼貌,学习好,人长得也精神,实在让人挑不出错,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全世界都知道秦木子喜欢柴安,可惜,只有他自己不知道。木子并不急,她要待在他身边,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只为等一个合适的机会。

2013年6月,高考结束,全班人在小城最大的KTV里开告别会,大家都大碗喝酒,扯着嗓子唱歌,每个人都很疯狂,只有柴安是清醒的。结束后,秦木子和柴安一起回家,到了她家门前,她一把拽住他,“柴安,我们一起去上海吧。”柴安顿了顿,没说话,径直朝自己家走去。

那天晚上,秦木子失眠了。她觉得,柴安明明是喜欢她的。

愚人节那天,秦木子受人骗,差点吃了那块“牙膏奥利奥”,被柴安“不小心”碰到了地上,他一定是故意的;听说班主任课间搞突袭检查,木子拼命往教室跑,老师却在她的桌洞里一无所获,那里面的画报,一定是柴安帮她藏起来的。

但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还不回应她的感情呢?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过往,那些支撑着她一路走来的暖心时刻,那些每想起来都能让她嘴角上扬的小细节,心里越发恨起来,“柴安,你装什么装?”

柴安,你装什么装

那天晚上,柴安也失眠了。

自从妈妈得了病,家里的气氛一直很压抑。妈妈总是痛恨自己的病,拖累了他们爷儿俩。爸爸既要养家,又要照顾妈妈,还一直小心翼翼地,调节着家里的氛围。直到他们搬到这里,认识了秦木子,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柴安才仿佛在窒息中,大大喘了一口气。

柴安真的很喜欢家里有木子的时候,她叽叽喳喳地,一个人顶好几个人说话,能逗得大家都很开心,就连长年病痛的妈妈,眉头也会舒展一些,甚至会跟她开开玩笑。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原本以为等妈妈病好了,他们全家就会回到上海,所以他拼命努力,希望能考进全上海最好的大学。现在,妈妈的病却越来越重,他不得不认命,自己这一生,可能再也不能肆意地飞翔了。因此,他不敢回应秦木子,他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她飞向自己的未来。

那个暑假,秦木子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套出柴安报的是哪个学校,就连柴安的爸妈都被他下了强制令,不敢跟她透露半点实情。秦木子分析良久,选了上海的学校,那是柴安一心想回去的地方,应该不会有错。

录取通知书来的时候,秦木子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柴安竟以将近700的高分,留在了这个小城,让所有人跌碎了眼镜。

在上海读书的第一个“十一”长假,秦木子给父母打电话,想让他们来上海玩几天,却无意中得知,柴妈妈病危了。木子立刻买好了票,赶回了家,她陪在柴安身边,看着柴妈妈病床前的仪器上,数字开始下降,又忽然上升,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随后的几天一直下雨,木子特意买了把黑伞,帮柴安撑着伞,陪他参加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和陵园的葬礼。柴安一直没有哭,直到葬礼结束后,他才突然觉出了痛,把头窝在木子的肩膀上,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地哭出了声。只有木子明白,他妈妈躺在床上的这些年,这个看似清冷的少年到底承受了什么。

他们约好,四年后,一起考研,都报上海的学校。

不管未来是苦是甜

秦木子回学校的那天,跟柴安视频了一路,俩人说了很多很多傻话,有关从前,有关以后。那天晚上,木子的嘴一直都是咧开着的,她舍不得睡觉,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很怕一不小心,第二天就醒了。

果然,没有多久,柴安就跟木子提出了分手。木子气坏了,连夜赶了回来,才知道,柴安的爸爸伺候了妻子十一年,从未离开过她一天,在他送走妻子后,还没松口气,就被查出患了癌。

木子根本不在乎,她想要和柴安在一起,就不怕路上的风雨,她跟他保证,“你放心,我毕了业就回来,和你一起照顾柴叔。”但柴安不愿意,木子从小被父母呵护长大,他不想她跟着自己受苦。他做得很绝,删了所有联系方式,木子假期回来,他也从不出现在有她的场合,想彻底从木子的生活中消失。

那年的雨真多啊,木子特意打了那把黑伞,她打算曲线救国,“咱做朋友总行吧?”

“不行。”他的决定冰冷得让人绝望。木子的眼圈红了又红,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好,柴安,你不要后悔。”她扔下那把伞,跑进了雨里。

2017年7月,木子大四毕业,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四川的大山里支教。她赌着一口气,就为了让某人知道,她能吃苦,能吃很多很多的苦。

秦木子从没体验过这样的日子:漏雨的教室,没有厕所的尴尬,日常用水都成了奢侈品,为了让辍学的孩子回到教室,她需要爬好几个山头。有的时候,她累得几乎忘了柴安的存在,但还是惯性一般,把自己的生活晒在朋友圈里。虽然柴安已经不是她的微信好友,但她坚信,他一定能看到。

一年以后,秦木子的支教马上要结束了,她已经和那些孩子、村里人都成了亲人,老天爷也似乎知道这即将到来的分别,每天都下着雨搞气氛。柴安就是这个时候来的,他打着她扔掉的那把黑伞,来接他心爱的姑娘回家。

这一年,柴安在木子的朋友圈里,眼看着这个娇滴滴、爱哭又爱美的小姑娘,一点点变得粗糙,脸上有了高原红,用她自己的话说,简直是丑出了天际,却依然在阳光里笑出了大白牙。她一直比自己勇敢,敢于说爱,敢于去面对爱情路上的一切。

是她让他明白,真正的爱情,不是放手成全,也不是从此花好月圆,一路花香满园;而是两个人牵起手来,就有了更大的力量,愿意成为彼此的后盾,不管未来是苦是甜,都不想放手。

柴安做好了决定,这一生,他陪过了她情窦初开,也要陪她两鬓斑白。

第77篇、爱情故事写信,让思念变醇

如果你是个恋爱中的男人,因为求学或工作的原因与女友暌违两地,你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与她联络?一天发几十条短信?在MSN和QQ上绵绵情话?搞个视频电话以期经常看到彼此的音容笑貌?

在电子产品提供了这么多即时联络的可能性的同时,我认识的一个德国人,海纳,却在聚少离多的7年中,给他的中国女友写了数百封信光是写信还不足以表达他的爱,他亲手绘制了每一个信封,使用墨水、水彩、闪光胶,将女友的名字和地址用花伴字母涂鸦成一种“开花的藤蔓”。

他在信中告诉她,他正在做什么,将要做什么;他留恋跳蚤市场,他感应到“没有你的跳蚤市场是多么寂寞”:要是他时间紧张,他会选择用旅行地图、乐谱、美妙的海底生物的图片来做信封,然后粘贴一块手撕纸,写绘上女友的姓名和地址。

这样不合规范的信封让邮局里分拣信件的机器感到困惑,于是邮递员们不厌其烦地进行辨识和手工分拆海纳曾为此事向所在辖区的邮递员道歉,你猜邮递员说什么?邮递员说,他很乐意辨认这些“爱的藤蔓”,因为“当互联网发展到今天,90%以上的信件都是商业公函和信用卡催账单,邮递员也会有‘审美疲劳’,而且,我爷爷和我父亲说的(邮递员一家三代都干这个职业),当情书经过这么多双祝福之手,你们的幸福会变得更浓。”

海纳坚持写信和手绘信封的初衷是:短信或QQ会使思念变薄,变得碎片化,变得浮光掠影。写信虽慢,却预留了等待与猜想的时间,让思念变醇变厚。在等待回信的过程中,你会想,她同意我的看法吗?我的信封让她惊喜了吗?她乐意把喜怒哀乐与我分享吗?这一历程伴随着忐忑、期待、不确定“你的心就像一个钟摆”海纳说,“这才是恋爱的真滋味”

他和她,成长于东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不可避免地有争执4年前,海纳第一次跟着女友来到中国,遭遇了谁老丈人的“审问”以及亲朋好友的围观和调侃,他觉得自尊心受伤女友认为,父亲“审问”一下自己的男朋友,是“中国惯例”。

回德国后,海纳还是选择写信的方式向女友解释自己的真实心态,他反对用送礼物的方式弥合双方的分歧:“她会想,呵呵,你在‘贿赂’我,从而避免跟我说理”打电话解释或在MSN上唇枪舌剑,互相打断对方,有可能让对方火气上蹿“你会忘了下面想对对方讲什么,只顾着要在气势上让对方服软,这不好。写信会让你表达完整的思想,如果你想道歉,这样也显得正式和真挚”写信还有一个美妙的后果,因为信件会在邮路上走个三五天,等信到达之时,对方已经心平气和。

一家出版社把海纳的信和信封做成了一本完美的书,这蕾书没有书脊,手工装订,拆开来,每一个信封都像一幅画海纳建议含蓄的中国男女都来写信,因为“恋爱时,每个人都是艺术家”如果你担心这些涂鸡信封到不了对方手中,那就在外面加一个标准信封这是可供珍藏的爱的忆念,哪怕再过几十年,打开珍藏信件的匣子,你都会在唇边浮一抹微笑,确认自己爱过,被爱过。

第78篇、爱情故事对面的大叔看过来

韩剧里时髦的大叔,年纪在26岁到36岁之间,憨厚,有幽默感,舍得为公司里的女孩子跑腿花钱,对未婚妻或太太忠诚,但从不在办公桌上晒两人的蜜月照片。除了公开的恋情和婚讯,他的一切品相,还是像一个“备胎未婚男”的样子,随时随地可以为公司里那些姻缘晚的女子提供帮助、安慰与温润的想象空间。

“在公司里最愉快的事,就是遇上了那么多不痛快,幸好还有大叔你陪着我。”这是韩剧女主角的台词,也是25岁的小安经常对27岁的平治说的话。

当时,听到新调来的小安喊平治“大叔”,所有人的眼镜片都震碎,只剩下镜框:平治只比小安大一岁零三个月,在我们眼中,一个大龄未婚女,即便是见到年长15岁的男同事,也不好叫别人“大叔”吧,怎可如此亲狎犯嗲?

面对质疑,同是韩剧迷的平治给我们上了一课:“在韩剧里,大叔是对年长男性的爱称,不管这男子比女子大15天还是15年,都可以叫大叔,大叔是可靠男、憨厚男、老好男的标志。”小安的补充更有趣:“一般是名草有主的男人才能尊称为大叔——你已经没机会把他发展成男朋友,只有以此为参照系去找你的未来老公。还有一点请谨记哦——见了大叔的另一半,绝不可以叫滑了嘴叫大婶,要叫人家‘美女’。这世上,能配上大叔的美女,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美女哦。”

曾经问平治:“你老婆知道你在公司里被敬称为大叔吗?”“她知道,而且她说,这表明我有安全的女人缘。现在,无数好女孩都可惜姻缘晚,二十七八岁还在过光棍节,她们希望对桌有一名大叔罩着她,这心情可以理解。”平治笑着搔了搔头,“这还用得着老婆敲打?辈份都升了,哪可以对女孩子有非份之想?”

没错,大叔这称谓,既相当于家长,又相当于骑士,既满足了广大未婚女性对父兄呵护之情的那种热望,又满足了她们对世上尚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好男人的幻想:大叔在拼饭时默默买单;大叔在打印机坏了的时候,满手墨黑地当检修工;大叔在你熬夜熬得脸发青眼发红时,送上滚烫的“粥外卖”;大叔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这烂摊子我收拾,你快去相亲吧。”大叔在单位发米发油发水果时,自告奋勇当搬运工;大叔贡献出自己的奖金,请所有女孩子K歌、吃小龙虾;大叔最伟大的一次壮举,是星巴克白送几万杯咖啡的那日,经不住脸薄女孩子的怂恿跑去排长队,领回一杯又一杯免费咖啡,自己只嗅得了咖啡香。

总而言之,大叔这等人物存在的意义,就是增加了女孩子对男人这种动物的信心。是谁说的,哀莫大于心死,嫁不出去的女孩都是因为对男人彻底绝望。所以,小安才会信心满满地说:“在恋爱这件事情上,我是勇者,屡败屡战,因为我坚信这世上总有大叔一般的好男人存在。因此,2008年,我要奋发努力去相亲,总有一天,要让大叔掏出贺喜红包来。”

听上去像酒话,大叔平治却颇为激动地鼓掌。随后,每人都鼓掌,大家的眼中都亮晶晶的。

第79篇、爱情故事友情<我和你<爱情

拾好东西准备下班,手机突然跳出一条短信,是余海。“我在你公司楼下呢,出来坐会吧。”我握着手机,迅速下楼。余海在苏州生活,偶尔到上海出差,但极少来看我。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像歌词里写的:大于友情,小于爱情。

高中时期,他是班长,我是团支书。他喜欢在学习上跟我较劲,考试前总会气势汹汹地向我下战书:“看着吧,夏一朵,这次我定能超过你!”但每次成绩下来,我总是班上的第一名。

其实他各科成绩也不赖,只是英语听力拖了后腿,因为他左耳听力不好,据说是小时候得病留下的后遗症。他听别人说话时,左耳总是不自觉地支棱着,牵动双眉紧皱,一副费解的表情。

高二期中考试,他终于第一次超越我成了班上的第一名。他故意两手捧着成绩单在我座位周围旋了好几圈,那得瑟的神情真的很欠扁。他不知道,我成绩下滑是因遭遇了“爱情”。

高中女生对成绩不好但在球场上叱咤风云脸上总是带着坏笑的帅气男生完全没有抵抗力。林轩就是我们班最受追捧的“坏男生”。有一天在课桌里看到他写给我的情书时,我内心充满了难以名状的幸福感。但我没勇气告诉他我也喜欢他,于是他成了我心底最甜蜜的秘密。

我上课开始走神,无时无刻不在悄悄留意林轩的一举一动……

接下来的一次小考,余海顺理成章又成了班上的“二连冠”,但他显然没那么兴奋了。一天下了晚自习,我被他拉到操场。他一副严肃的表情:“你到底怎么啦?这段时间我看你上课都心不在焉的。你家里出事啦……”不知怎么了,那一刻我变得很脆弱,那个甜蜜的秘密不知何时早成了我心中不能说的痛苦,我渴望找人倾诉,而余海关切的模样告诉我,他值得我信任。

听我说完后,余海只背着我淡淡地“哦”了一声。我突然觉得是不是不该跟他说我和林轩的事。

但我没想到,第二天林轩会来找我。他说余海把什么都告诉他了,他答应余海要帮我重新夺回第一名。接下来,他总是煞有介事地督促我好好听课。但我能感觉出,他并没把我当女友,更像是受人之托在敷衍我。渐渐地,我释然了,觉得自己没那么喜欢林轩了。

高三开学没多久,林轩转学了,我和他的“爱情”还没开始就这样结束了。而我跟余海在学习上的较量仍在持续,两人的成绩不相上下。

自从林轩那件事之后,我和余海成了无话不谈的“哥们”。我说以后想考到上海,然后留在上海生活,他说,你怎么和我的理想不谋而合。可最终,余海的分数不够,考去了离上海很近的苏州。

大学开学不久,余海说要来看我,我雀跃地表示要带他去吃我们学校门口最好吃的小笼包。但那天,和余海一起从车里下来的,还有另外一个女孩。余海介绍道:“这是我们班同学,正好她也要到上海见老同学,就结伴而行了。”

我内心波涛汹涌,表面却不动声色,跟那女孩微笑问好。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对余海的感情根本不只是哥们。但一切都晚了。饭桌上,那女孩殷勤地给余海夹菜,把我这个余海多年的老同学一下变成了尴尬的局外人。

等余海回校,兴许是自尊心作祟,我赌气似地把他的QQ号码和手机号码都拉进了黑名单,我不要他再跟我有什么联系。

大学毕业后,我如愿留在了上海。有一天,多年不见的林轩突然路过上海来找我,见面第一句话他说的竟是:“你和余海现在怎么样了?”一问才知道,当年我收到的情书并非林轩写的,而是他那帮要好的同学的“杰作”,结果被我当了真。“余海求我别告诉你真相,还说他喜欢你,求我监督你学习。他说他在你面前有些自卑,因为一直没考过你,原来他一直没跟你表白?”林轩不可思议的表情刺痛我了。

当我跟其他同学要到余海的电话并打过去时,那边的人惊讶中带着激动,这是我想要的情绪,但我准备的告白台词还未出口,就被那边的人抢先开了口。“夏一朵,真的是你啊,这几年我都联系不上你。这几天我正装修新房呢,年底我就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哦……”

挂了电话,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但一场痛哭过后,我终究释然了。爱情的错过,是友情的成全。我没再那么冲动地把他拉进黑名单,我们成了真正的朋友,平时不需经常联系,不用刻意问候,偶尔见面仍可以开心畅聊。

第80篇、爱情故事好婚姻,看厨房

厨房冷冷清清,日子就冷冷清清;厨房进进出出、热气腾腾,日子也就热气腾腾。日子过好了,婚姻也就好了。

我有个习惯,去陌生地方,爱去当地的乡野转悠。我喜欢站在高处,远眺那些有烟囱的农舍。遇上饭点,袅袅炊烟升腾,弥漫开,和云朵融合在一起,再飘过参天的大树去远方……

那种感觉,仿佛是美好的日子在飞舞,让人流连忘返。

记得母亲跟我说过:“看一个家庭日子过得怎么样,只要看看这一家的厨房就知道了。”厨房冷冷清清,日子就冷冷清清;厨房进进出出、热气腾腾,日子也就热气腾腾。

日子过好了,婚姻也就好了。

小时候,家里做饭,母亲在灶前忙活,父亲在灶后添柴加火,我围着灶台打转、玩耍。锅里冒出腾腾热气,父母大声地聊着天,那种烟火气,让我感到温暖、踏实而幸福。

母亲对我说:“以后成了家,一定要自己做饭吃。外面的饭再好吃,也不如家里的饭有味道。”当时我小,不懂,后来长大,成了家,深以为然。

姑父和姑妈结婚四十几年了,比现在很多年轻夫妻的感情都要浓烈坚固。他们常常一起上街买菜,一起回家做饭。一个洗洗切切,一个下锅翻炒,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被摆上桌,热气在屋子里翻腾,全是幸福的味道。

这样的画面总是很温馨,后来明白,他们的感情之所以会浓烈,大概也和这厨房密不可分。也难怪母亲总是叫我无论如何要学会在家吃饭,大概也是想让我守着这平凡但又真实的人间烟火吧。姑妈跟我说:“其实人只要常常相伴在一起,都沾沾家常,在一起吃饭,家人是很难分开的。”

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个大姐说:“我准备离婚了。日子过不下去了,家里冷冰冰的,厨房也冷冰冰的,夫妻之间一年也说不上几句话。”有人问:“你们不一起做饭吃吗?”

大姐想了想说:“刚结婚的时候会一起做。那时觉得挺好的,日子虽然清贫,但是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聊天,特别开心。后来,他经常不回家吃饭,我也懒得做了。久而久之,就经常在外面吃了。”

有句话叫:你把日子过随便了,日子也就随便你了。

我和周先生结婚十年了,依然保持着一个习惯:经常在家吃饭。也不是不出去吃,而是把出去吃当成调味品,家里永远是主调。

平日里周先生负责买菜烧菜,我负责淘米做饭、洗碗。家里的厨房基本没停歇过,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无论多晚下班,周先生总愿意在厨房忙乎。我要么在客厅辅导孩子写作业,要么与他挤在厨房聊天,他做一个菜我偷吃一个菜。

我的朋友圈里,除了晒文字,就是晒他烧的菜。我觉得,这才是生活。

陈大咖在《不过一碗人间烟火》里写道:人生在世,无非“吃喝”二字。将生活嚼得有滋有味,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往往靠的不只是嘴巴,还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

你在厨房里认真地挑拣着菜叶,为爱的人做一餐可口的饭菜是多少句“我爱你”都不可比拟的。谁家厨房热气腾腾,谁家的日子一定不孤单。厨房不光与吃有关,更与生活有关。厨房留住的不仅仅是一家人的胃,更是一家人的心。

若想婚姻美满,厨房这门学问还是要学习的。身边的年轻朋友总觉得和爱人没话说,觉得日子枯燥,生活乏味。去他们家一看,家里像酒店,厨房空空如也。怎么说呢,旅馆生活总归是不踏实的。

炊烟袅袅,世间情意缠绕,厨房兴旺,则日子兴旺。想起母亲说:好的婚姻看厨房。不无道理。仔细去留意,那些生活安定,婚姻幸福的人,大抵厨房也热腾,有浓浓的爱意。想和你一起的最美妙的意义,就是想和你在家吃饭。

第81篇、爱情故事羞涩爱情

近日读孙犁晚年作品《尺泽集》之《亡人逸事》一文,写到夫妻结缘的情景,很是有趣。

一个雨天,两个媒婆在后来成为孙犁妻子的王氏(后孙犁给她取名王小立)家里避雨,与王氏的父亲闲聊,说起刚刚去的那家的女儿与男方不合适,一媒婆突然说:你家二女儿合适。王氏父亲稍稍问了下情况,便说好。然后,媒人来来去去几次,就定了这桩“天作之合”的亲事。

旧式婚姻,拜堂前男女是不得见面的。孙犁与王小立婚前却有一次见面。

一次,孙犁和姑姑去看戏,顺便相相媳妇。看到一排长凳上站着三个大辫子姑娘,姑姑便大声叫着孙犁的名字,说让他就在这里看,散场后来接他回家。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旧时车厢外有帷子的载人马车)。”———孙犁的姑姑真是聪明,略施小计,就让不曾谋面的青年男女在婚前有了第一次見面。

我觉得更可爱的是那个转身离开的大辫子姑娘,我暗自猜度,连七里八乡难得一次的大戏都不看了,她心里,是怎么样的惊奇与羞涩呢?慌乱中,她看清未来夫婿的面容了吗?用力“盯”了那一眼,就彻底安心,所以值得记一辈子吧?

写故事时,孙犁妻子已病故十多年,他也已是古稀之年,当年情景,淡淡写来,却如在眼前。

于是又想到朋友讲过的父母故事———

母亲是地主家小姐,家境殷实,外祖父重男轻女,母亲从未读过书,却做得一手好女红,懂得操持家务。外祖父看上了做教书先生的父亲,虽然父亲家道不好,外祖父还是决意要把女儿嫁给这个知书达礼的年轻人。

某一日,外祖父请了父亲到家里来谈事,母亲得知,想看看自己将要嫁的人,又不敢轻易出去抛头露面。于是,母亲悄悄站在绣楼回廊边上,等着父亲和外祖父谈完事情离开。

走出院子时,父亲不知何故,停下脚步,回了一下头。“好秀气的一个人啊!”母亲在心里惊呼。母亲说她大字不识一个,可就是喜欢读书人,喜欢那种秀秀气气的样子。只是一眼,母亲就把自己的一生放心交到了这个年轻人手里,风风雨雨几十年。

我至今记得朋友讲述时的神情,虽然父母早已不在人世,她却是一脸艳羡与幸福。最喜欢她母亲心里的那声惊呼:“好秀气的一个人啊!”那一刻,此前的不安与忐忑,一下子不见了踪影,少女心里那些含苞的花儿,犹如春风拂过,春雨滋润,呼啦啦,羞涩而喜悦地朵朵绽放了吧?

无论旧式婚姻还是当代爱情,细细数来,都应是不乏这样让人动心的羞涩之情的。也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吧,我越来越喜欢这些羞涩的情感,似早春初绽的梅花,清清淡淡,若有若无,能芬芳寂寥庸常的时光。又如水墨画,轻轻浅浅,墨韵悠远,却道是情到浓时淡淡描,相伴一生细细品。

第82篇、爱情故事俊男丑女

单位里的男同事结婚了。说句实在话,他们两个真是不般配。新郎不仅长得帅气,家庭条件也不错,而新娘即使是特意打扮了,也是只能用三个字形容:矮、胖、丑。我们私下议论:“他们能过几年啊?拭目以待吧。”不知不觉一晃10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个新娘因为年龄渐长,不但矮胖丑,还有些老了。可是,两个人依旧恩爱有加,时常看到女人来单位,送来一些好吃的。我们都沾了光,自然也喜欢起这个女人了。

一次出差,我们一大堆人在一起,男人每天早中晚都要向女人汇报行程。他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打电话,看着他嘴角翘翘的,表情极为甜蜜,有时我们就起哄:“老夫老妻了,哪有这么多悄悄话?”他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在我们跟前打过去:“天冷了,一定要穿上那件我给你买的带毛领的衣服。”“你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晚上早点休息,小心有黑眼圈,变成大熊猫!”听完我们都笑了,却能感受到那种满满的幸福。“当年追你的姑娘排成队,难不成这个女人是名门之后或者富家之女?”面对我们的疑问,他笑了笑,说:“这样的问题,有很多人问过我。”我们都等着听答案。

他说:“我们是通过某个朋友相识的。那时候,我们一些朋友经常出去玩。大家知道的,出去难免会遇到堵车、恶劣天气等等诸多不顺利。一次,我们到了西部高原的一个戈壁滩上,车子突然坏了。一些美女开始大声地抱怨司机,咒骂越来越冷的天气。可是,她却坐在一旁,指着满天的星斗对我说,快看,天上的星星好亮、好大啊,我们在城市根本看不见。快看,戈壁滩上有一种生命力顽强的草啊,它叫什么名字呢?她拿出小本子,一边画,一边写,忘情于自己的世界中。”他说,那时候突然感觉她好美。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依然能保持那么快乐的心情,这种快乐也感染了他。那一夜,他们数着星星,说着笑话,似乎成了生命中最美的一个夜晚。

女人尽管其貌不扬,心中却仿佛盛开了一朵花,那朵花清香得只想让你离她近些,更近些。女人最拿手的本领是制作美食,每每她在厨房里快乐得像只小鸟般地忙碌,继而飘出香味儿来,那一刻,就是生活中最美的瞬间。“也许是她抓住了我的胃吧。”男人浅笑着,眼神中充满了满足。无论你在外奔忙多久,回到这样一个家,充满了美食和温暖,其他的地方真的不想耽搁一秒钟。

女人是个喜欢安静的人,她似乎有着自己很精彩的世界。她喜欢画画、写字,喜欢芳香的玫瑰花。隔三岔五的,家里就会有美丽的花儿绽放。女人把这些漂亮的花儿摆在屋子的各个角落,似乎只要有她的地方,就充满了芳香。她还是个温柔的母亲和孝顺的儿媳。这一切,都是千金难买的。

听了男人的述说,我终于理解了他们之间的那种爱。生活中,那些我们看似极不般配的夫妻,却有着这些不为人知的甜蜜和稳稳的幸福。

第83篇、爱情故事第五十八盏路灯

荣潇从火车站出来,开始四处张望。上火车之前,她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条消息:“姐准备回乡了,谁来接站?”

忽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荣潇!”她循着声音望过去,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人比前几年黑了一些,身材显得更健壮高大了,原来是她的老同学姜宇。

姜宇走到荣潇面前,他微笑的样子还是带着那么一点儿羞涩,这一点跟当年很像。上学的时候,姜宇是个内向沉默的男孩,少言寡语,跟女生说话时经常会脸红。在老同学中,荣潇跟他算不上很熟的,虽然互相存有联系方式,但是单聊的时候很少,所以,她不认为姜宇是来接她的。

“这么巧。”荣潇对姜宇说,“你来火车站接人呀?”

“我来这边办点事儿。恰好看到你的微信了,顺道送你回家。”姜宇保持着略带羞涩的微笑,接过了荣潇手中的拉杆箱。

荣潇此刻觉得很开心,虽然姜宇不是专程来接她的,但是有老同学送自己回家,心里暖融融的。

坐在车上,荣潇望着车窗外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一切,说道:“好久没回来了,咱们这个老城又有了一些新变化啊。”

“是呀,你有两年多没回来了。”开着车的姜宇说道。

荣潇笑了:“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姜宇说:“两年前你回来的时候我们同学聚会过一次,后来就没再见过你。”

荣潇心想,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能有心记得老同学的行踪,姜宇真是个细心的人。

车里沉默了一小会儿,姜宇问道:“好久才回来一次,怎么不带男朋友一起呢?”

“呵呵。”荣潇干笑了两声,“我现在没有男朋友。”

姜宇像是有些疑惑,说道:“前阵子,我在朋友圈里看到过你跟他的合影。”

“他呀……我们已经分手了。”她说。

姜宇“哦”了一声,似乎想再问问什么,但是终于没有开口。

荣潇貌似并不介意,又补充了一句:“因为不在一个城市工作了,所以分开了。”

其实荣潇前男友调过去的那个城市,距离上海不过一百多公里,可是他调去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很快就淡了。荣潇曾经特别喜欢这样一段话,“在古代,我们不短信,不网聊,不漂洋过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了,就翻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可是这年头,有动车、有飞机、有手机、有网络,爱情却是个太脆弱的东西,连一百公里的距离都可以阻隔。

车子在小城里七拐八拐,终于开到了荣潇家的楼前面。荣潇有些诧异,她刚才一路都在关注车窗外的变化,并没有给姜宇指路,没想到姜宇居然知道她家住在哪座楼。他们虽然是老同学,但是印象中姜宇家并不住在这一片,当年上学的时候,他好像也没有来过她家。

荣潇笑道:“姜宇,你怎么停车停得这么准确无误?”

姜宇微微一笑,“我们是老同学嘛,当然知道你家的住址。”

荣潇心中虽然还有疑问,但是也没有再询问什么。她抬头看看自己住了多年的老楼房,灰色的外墙已经很旧,斑斑驳驳的,小而旧的玻璃窗,窗框都已经生锈。这是上世纪末的老房子了,父亲在电话里说就要拆迁了。她对姜宇说:“这一片就要拆迁了,还真有点舍不得。”姜宇点点头,指着对面路边的一盏路灯,“是呀,路灯也要拆掉了。”

荣潇望向那盏路灯,那是一盏再普通不过的老路灯,黑色的灯杆早已掉漆,如同一个长了老年斑的老人。她听到刚才姜宇的话里充满感伤似的,似乎相比房子,路灯要被拆掉更令人惋惜。

出于礼貌,荣潇请姜宇上楼坐坐,姜宇摇头拒绝了。荣潇走向自家的楼门洞,回头看到姜宇站在那盏旧路灯底下,望着她。她不禁笑笑,忽然听到他大声说:“荣潇,我要结婚了。”荣潇微微一愣,因为姜宇这句话说得太突然,她回过神来之后忙说:“恭喜你!”

“谢谢!”他说。

姜宇开着车徐徐往家走,车窗外的绿树和路灯,纷纷向后闪过。他的家和荣潇的家,隔着五十八盏路灯的距离。

上学的时候,有好多次,他或骑单车或步行,穿越这五十八盏路灯的距离,来到她家楼下。

白天怕人发现,他不方便过来。很多个夜晚,当思念的小火苗冉冉升起,姜宇就默默地来到荣潇家楼下,站在这第五十八盏路灯的下面,望着她家的小窗。虽然看不到她,但是那小窗里透出淡淡的柔和的光,让他感受到她就在切近。他望着那柔和的光,总是在想,她还没有睡吧,在做什么呢?在读书,还是在蹙着眉思考一道算术题?直到那柔光熄灭了,他才转身离去,再次穿越五十八盏路灯的距离,回家。

年少羞涩的他,曾经默默喜欢着荣潇,一直没有勇气表白,也不曾对任何人说起。少年时光早已匆匆而去,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惟有那第五十八盏路灯,记得那个曾经驻守在灯下的少年。如今,路灯也要被拆了,青春时候那懵懵懂懂的情愫,只能留存在他一个人的记忆里。

快要结婚了,他觉得,应该跟过去的情愫做个告别。恰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荣潇的微信。他是特意去接她的,在路上,他想鼓起勇气说点什么,但是终究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姜宇想:从始至终,她一直是不知情的,如今,也不必再去打扰她。青春的悸动已经过去,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就让那美好的情愫,深埋心中吧。

姜宇继续开着车,窗外的路灯不断向后闪过,似乎也在和他挥手告别。

第84篇、爱情故事君生我已老

1反差萌男人

老譚有三十六七岁。

人人都叫他老谭,却是因为他总是一本正经。老谭最喜欢看的书是《唐诗鉴赏辞典》,最爱听的歌是《精忠报国》,最爱看的电影是《霸王别姬》……

用顾念的一句话来说:“你的灵魂和躯壳,有着非常大的年龄差。”

可这样的老谭,总能引起年轻姑娘的注意,顾念也不能幸免。就像小鲜肉盛行的当下,靳东还是能收获一堆少女粉丝的心一样,他们都有一种岁月沉淀后的魅力。

顾念初见老谭,是在偏远山区有个公路建设项目,她拎着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老谭面前,一路奔波已经困乏极了,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可偏偏当时办公室只有老谭一个人,他给顾念倒了杯茶以后让她稍事等待会儿,他先把手上的工作忙完。

顾念想开口抱怨,可老谭那认真工作的神情让人不忍打扰,只能硬生生将抱怨吞回了肚子。顾念站起身四处转了转,最后停留在老谭桌子边,看他一笔一划地用钢笔写下楷体字,看得有些愣神,这年头习惯了电脑手机,能把字写得这般好看的也是少数了,那行云流水的潇洒笔迹,磨灭了等待的焦灼。

老谭说,好早之前就知道要派个姑娘来,所以提前就把屋子整理干净了:“总不能让女同志受苦受难。”

听罢女同志三字,顾念噗地笑出声来,这都什么年代,跟老谭讲话随时都会有穿越的错觉。

顾念在项目部,算是非常受宠了,什么重活脏活都有人抢着干,特别是老谭,他说照顾女同志是他的责任。

“老谭,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会爱上你的。”顾念开玩笑地对他说。

这时,老谭睁大了眼睛,惊讶地说:“不要啊,我有女儿了。”你看,他是一个连玩笑都开不起的男人。

2恋人在远方

顾念其实有男友,叫周深,他做医药器材销售,经常要出差,而顾念的工作也一样,聚少离多的情侣,连置办婚礼都腾不出时间,家里都催她快点定下来,可是两个人的事业都在上升期,谁都不愿牺牲,结婚的事儿一直搁着了。

那天顾念刷朋友圈,看到一张聚会图片,最角落的位置周深和她闺蜜在交头接耳,那眼神里流转的暧昧,顾念怎么会看不出?而且闺蜜本来就对周深有好感,她是知晓的。

她脑袋浮现出关于闺蜜和周深的各种可能,有时候女人的想象力就像刑侦剧,一点蛛丝马迹都能在脑海演出一部大戏,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恍然听见有人叫她,是老谭的声音。

她抬头时,老谭已经在她身边:“叫你这么多声,怎么没反应啊?”

“没事,发会儿呆。”她掐断胡思乱想的思绪,硬挤出点笑容。

“去吃饭吧,我给你打了一份。”在项目部里,男人们胃口都大,要是迟点去食堂,东西怕是都被抢光了,老谭见顾念没去食堂,便多打了一份。

“没胃口。”

“早上还好好的,碰到什么事了吗?”老谭在她身边坐下,定定地看着他,那眼里温柔的目光像是能融化人。

顾念经不住老谭这么盯着,情绪绷不住掉下了眼泪,老谭那张脸有让人倾诉的欲望,她把朋友圈给老谭看,说出了心事。

老谭失声笑了,“就一张图?你就能捕风捉影啊?也是你太年轻了。”他顿了顿继续说,“就算真出轨,其实也就一拍两散的事儿,想开就好了。”

也是在那天,老谭说起了他的故事。他老婆用他赚的钱出国留学后出轨,回国之后就跟他离婚而且带走了女儿,有难过,有伤心,可能怎么样呢?生活还是要继续啊,就算女儿跟着妈妈,他还是要努力工作撑起女儿的一片天。

有时候,当你看见比自己更惨的人,就会被治愈了。老谭用自己惨淡的婚姻,让顾念走出困境。可交换心事以后,顾念对老谭的感情就不那么纯粹了,她习惯性地去找他聊天,有时是生活琐事,有时是感情烦恼。在老谭身上,她找到了安全感。

入秋的时候,雨水特别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施工路段遭遇山体塌方,然而雨势还在继续,项目部有序不紊的工作被打乱,所有人的工作翻倍,项目部晚上亦是灯火通明,有人去塌方现场,有人在办公室驻守,谁都不敢松懈。

顾念的身体素质不如别人,在熬夜到第三天时倒下了。

三十九度高烧,仅仅吃退烧药根本无济于事,大家都建议她赶紧去医院,可镇上的医院距离项目部要三个小时车程,来回一趟太浪费时间,肯定会影响项目部工作,她坚持不肯去。

然而老谭才不管她愿不愿意,直接将她塞进越野车副驾驶座:“必须去医院,没得商量。”

山路本来就颠簸,再加上雨势让整片山林都变得雾蒙蒙的,这个时候开车其实很危险,顾念倚着窗户,叹气道:“我是来工作的,我不想给你们添麻烦。”

话语刚落,只觉得手背有温柔触感,是老谭握住了她的手:“不要乱想。”

片刻后,老谭就把手拿开了,他继续开车,顾念则继续看着窗外,似乎一切都没变,可顾念的心里已波澜迭起,狭窄潮湿的空间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暧昧。

在镇医院输液时,老谭坐在她边上,将她的脑袋搁在自己肩膀上:“睡会儿吧,睡会儿就好了。”

她枕着他的肩,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沉沉入眠,那是她来到这里之后最安慰踏实的一个觉,尽管只有一个多小时。

3有情也难饮水饱

顾念知道,老谭已经住进了她的心里。

她总担心异地恋周深会出轨,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起了涟漪。

从前她巴不得早点离开这山沟沟,可是因为老谭,她能多留一日,也是开心的。然而让她意外的是,老谭是先要被调走的那个人。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顾念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有什么东西压着,难受得慌。而且调令下来,一个星期之后就走。然而这个消息老谭没有提前跟她说过,离别来得这么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那日老谭找她,问她愿不愿意一起去镇上买点东西,他想给女儿带些礼物,找她帮忙挑。他的眼神有些闪躲,像是害怕被她拒绝,顾念盯着他看了好久,老谭眼神里藏着悲伤,这让顾念确信这段感情不是她一个人在演独角戏,老谭对她应该是有感觉的。

说是给女儿买礼物,但事实上,更像是两个人的约会。

在旧式的电影院看完一部电影后,顾念站在一个娃娃机前说:“挺可爱的,抓一个给你女儿吧。”他点头,一切都顺从她。

顾念兑换了很多游戏币,一个个投入机器中,有时抓了个空,有时玩偶在半空掉落,抓了很久一无所获,重复着失败。“别抓了,抓不到就算了,”老谭劝她,“买一个吧。”

“我想抓住的其实不是它,我想抓住的是你,老谭,你知道吗?”顾念没想到自己会脱口而出告白。

老谭先是愣了一会儿,随后摆了摆手说:“别瞎说了,感情的事不能开玩笑。”

“我说真的。”既然已经说出口,顾念也不管不顾了,干脆把她对他的情感一股脑地倾泻出来。他认真听着,脸上看不清一点表情变化,顾念有些沮丧地问道:“你难道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可是,离婚以后我没多少钱了,我不想耽误你。”仅仅这一句话,让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是啊,就算喜欢,就算有爱,可是如果没有物质基础,这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顾念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有情饮水饱的。她想开口说,没事,我们一起努力,可这句话在她嘴边回荡了好几遍,最后还是吞回了肚子里。

4隔着岁月去祝福

离别后,顾念很多次想起老谭,她曾想象,如果当初不在乎他的经济窘况,勇敢点在一起,后来会怎样?然而,她再也没见过他,明明在同一座城市生活,却连一次偶遇都没有发生,曾经项目部的同事聚会,他却从不出现。有人说,他老婆生了病,为了照顾老婆女儿就复婚了;也有人说,他搬去了另一座城市……

他还是那个任何时候都为别人着想的老谭,就像当初拒绝顾念,更多的是怕耽误她。

三年后,顾念和周深结婚,她让同事带去邀请函,婚礼上左顾右盼期待他的身影,却还是扑了空。

婚礼结束的时候,她在一堆红包和信札中看见一张没有落款的精致卡片,那熟悉的字迹她一眼就辨认出来:老谭。上面只有一行字:你住岁月隔壁,我曾偷窥你,惟愿岁月优待你,一生无忧。

她在心里默默回应:也愿你,一生无忧。

对于顾念来说,她对老谭的感情就像一场重感冒,最终肯定会痊愈,但还需要一点时间。

第85篇、爱情故事非卖品

据说,水仙花是由一对夫妻变来的——丈夫名叫金盏,妻子名叫百叶,因此水仙花的花朵有两种,单瓣的叫金盏,重瓣的叫百叶。那个时候,在她每天都要路过的那间花店里,靠窗的左边,就养着一盆粉妆玉琢、温柔可掬的百叶水仙。

每天每天,看到那一盆正在开放的花,她都忍不住将单车的速度放慢——慢一点,再慢一点,花儿都在梦中呢!一朵两朵三朵,云一样优雅地悬浮着。皎洁的花,金色的蕊,像一个沉默的女子,柔顺羞怯,眼睛在向下看。赖以生存之物,无非是一捧净水,几粒沙石,可是它的花朵却美丽得令人心折,甚至就连那些陪衬的叶子,也如小小的碧绿指头,憨稚四伸,绿意扑扑,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春天,击掌喝彩。

然而冬天并没有走远。雪落下来,踩实了,结成冰,路便变得光滑难行,仿佛一块擦试得无比洁净的玻璃,让人无从踏足。这,便是她每天都要来来回回、辗转奔波好几次的路。大学的假期,她向来是不回家的,留下来做几份家教,好攒足下个学期的生活费。这个寒假,她一下子找到了三份家教,很忙很累,然而心被塞得满满的。她获得了自力更生的乐趣。

那花店叫做玫瑰园,上下两层,气派非凡,出售的花全都是玫瑰。红玫瑰、白玫瑰、紫玫瑰、黄玫瑰,妖娆地盘踞着花店的空间。有奢侈的情侣,捧着满怀花朵言笑嘻嘻走出来;有痴心的男子,带着期望走进去,说来半打红的;也有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生活优裕,进到店里买一枝昂贵的玫瑰,为的是取悦自己。

没有人留意到窗台角落里那一盆淡淡的水仙,或许也会有几个人看到了,说句:“咦,什么花?”便再没有下文。是啊,在那韶华胜极的玫瑰丛里,它的寒微,它的朴素,它的倔强与它的清澈,太不合时宜了。繁华世界,艳影幢幢,有多少机会会照亮一袭小小的素白?又有多少青目会垂怜到那并不缤纷的花叶上?

她想一想,终于决定再去做一份打字的工作。为了解救那一盆水仙,再累,也是肯坚持的。而且,她并不是没有看见,就在窗旁花下,时常有一个年轻的店员,在她看花的时候,他看她。她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里满是期待,他一定是希望有一个惜花护花的人买走那一盆水仙,好解决它被玫瑰威胁的痛苦与尴尬。

终于,开学了,钱也攒够了。辛苦打字一个寒假的字,有了自己的二百元钱。一百寄家里,拿了剩下的直奔那家花店。

水仙正开得兴旺。真奇怪,他们说,水仙最娇气,花期也是以分秒计算的,可是这盆水仙,从冬天开到春天,仿佛长生不老似的,总是那么葱茏,没有懈怠。是花解人意吧,她想,不觉脸上微微笑,露出一小粒一小粒洁白的牙齿。

“我连这花盆一块儿都要了。”自己的钱,拿出来踏实,不讲价,自有小小一点傲慢与狂放,难得一次。

他一呆,沉默了,然后缓缓说:“这花是非卖品。”

他说话时,细长的清朗的眼睛不看她,一双手不自觉地拨拨水仙的叶子,仿佛没处放。“店里,有规定的。”他又说。

她悻悻然往回走,心上一片落寞,原来,世界上真有拿钱买不来的东西呀!可是这不公平呀,如果他知道她曾经付出的努力;如果他知道她为此经历的辛苦;如果他知道她心底里纯净无瑕的盼望,他应该可以通融一下的呀!可是他为什么那么坚决?

新学期,他们与管理系有活动叫双系联谊。

无非是跳舞、聚餐、游山玩水,她很少去,一门心思只在学业上。另外,也是因为没有钱,一次迪厅的门票抵得上她三天的伙食,她没有能力过那么奢侈的生活。

只有一次球赛,啦啦队缺人,千呼万唤,她才肯去。

一眼就看到了啦啦队里举着小红旗的他。啊,花店的店员,原来是同一校园的同学,而且,他想必也同自己一样,出身寒微,却自立自强。她不禁心有戚戚,笑着冲他挥挥手。可是,呼应她的却是两个人——在他身后同一条线上,站着一位衣冠楚楚的翩翩少年,此前她也有点耳闻,那人,大概就是管理系的头号才子兼财子张鹏威。

球赛结束,她主动去找那举着小红旗的人:“你好,真没想到我们是一个学校的。”他笑问:“是呀,我叫秦小乐,你叫什么名字?”

“她叫王从容,历史系绝无仅有的倔强女生,这你都不知道吗?”张鹏威夸张地说,表情活泼。大家都笑了。

从此便有了两个朋友,小乐和鹏威。

相处久了,三个人对将要发生的事情都有点觉察,但又都心照不宣。她心里有数,鹏威聪敏,小乐踏实;鹏威热情,小乐安静。鹏威带她们出去消费,那种举重若轻、出手阔绰的姿态固然潇洒,可是抵不上小乐骑着单车陪她去旧书市场寻寻觅觅的快乐。辗转反侧,一颗心,鹏威占了小半,小乐占了大半,何去何从,到底意难平。

终于,到了一锤定音的时候。那一天,是她的生日,三个好朋友聚在一起,高高兴兴的。趁此,她给了小乐足够的暗示,她想,他一定能够感觉出来她与他说话时眼中那非同往日的温柔光芒。然后,两个男孩子都走了。隔了一会儿,有人敲门,她的心怦怦地狂跳不止,小乐!她奔过去把门打开,却惊呆了:一束玫瑰,红色、粉红色,如火如霞,瞬间就将黑暗的空间照亮。而那束玫瑰却不是小乐的,而是鹏威的。

她一步步走过去:“鹏威,对不起。”对面的人听了,慌乱之后,竟是仇恨的目光:“为什么?我有什么不好?——秦小乐,他连一枝玫瑰都买不起,可是我可以给你买来这么多,你为什么不选择我?”

这番话由他说出口,听在她耳朵里,猛然之间,仿佛有一道重重的屏障落下,将两个人隔开了,密不透风,伸手不见五指。她笑一笑:“可是爱情是非卖品。”

鹏威走了,临走不忘揶揄她一句:“但愿你得到小乐的花。”

小乐没有花,但是她爱没有花的小乐。

又是冬天了。寒假,她与小乐都没有回家。小乐这次去一家电脑公司打工。花店的店员换了人,玫瑰还在开,水仙却已不知去向了。

她心里有一点怅惘,想起去年此时,那一盆素洁清雅的水仙,不知它现在在何人的桌上,开着,还是谢了。

小乐拍拍她的肩:“来,带你看样东西。”

我径直走向他的寝室,还没进屋,已觉一阵芳香萦绕。再看桌上,花香袭人,正是一盆花繁叶茂的水仙。

她惊喜得手舞足蹈:“哪里买来的?”

他笑而不语,只将花拨来拨去,说:“这叫百叶水仙,明年送你一盆金盏”

后来才从他室友那儿听说,小乐是养花高手,水仙是他一心一意给她种的——她忽然之间明白了去年的冬天,她去花店买他的花,他为什么不卖了:“这花是非卖品。”非卖,但是可以赠送。

爱情也如水仙一样,花开无价,它需要有心人一捧水一粒沙地小心培植,才肯盛开。花开了,若遇到有缘人,可以不惜代价慷慨相赠;若是无心的人,纵使白玉为堂金作马,也无缘求得它一缕芳香的。

回头去望身后的人,也正遇上他的莹莹目光,禁不住心头一热。生命千流百转,她与他相逢在淡淡花香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她的泪终于流了下来,落在花上,如珠,如玉。

第86篇、爱情故事花开十年

什么话都抵不过说不出口的那一句

最初,我是一朵怯怯的,还未打开的花蕾。

那个午后,我出现在音乐教室门口。你在弹琴,我喊“报告”,你扭头注视着我。不远处,槐花开得正好,你的目光,混合着微微的香气,从我身上滑过。我的心里突突地冒出一颗湿漉漉的小蘑菇,身体恍若置身云端。

彼时,还不时兴“暗恋”这个词,我们只说喜欢,我喜欢你。当然,这四个字是不能说出来的。

毕业前最后一节课,你说:“你们轮着唱歌给我听吧。”轮到我,我唱不出,浑身颤抖。你拍拍我的肩:“不要紧。”你的声音好听得让我差点哭出来。

同学们都写了卡片送你,说了许多祝福的话。我没写,因为什么话都抵不过不能说出来的那一句。

终究,你还是不记得我

你接着问:“你该上大学了吧?”我说是的。你说:“要好好学习啊。我说好的。你又说,我送你去公交车站吧。”

你的灰格子伞罩在我的头顶上,雨水从四面八方落下来。你的头发微微湿润,很性感。你下巴上的胡茬很浅,隐隐发青。忽然想伸出手,挽住你的胳膊,在雨里,慢慢地走。

公交车没来,你陪我一起等。我们站在站牌旁的大槐树下。我仰着头,从你的肩膀上看出去,每一片叶子都清爽干净。忽然你说:“我记得你,一直对你印象挺好的。”

本来失望的心又被搅热。也许,你确实记得我,只是弄错了我的身份而已。我问你的电话,一次就记住了。

后来我发信息给你,用笑话打开局面。我说“有一只面包,有一天它饿了,于是把自己吃了;有一只车轮,有一天它骑上自己跑了。”你回:“你哪位?”我说:“席小果。”

我握着手机,靠在墙上,太阳的影子从我的脸上一点点移过,你没有回复我。

我应该在我最好的年华遇见你

大学时,我看言情小说和肥皂剧,穿B罩怀的内衣,谈恋爱,交男友。听说你离了婚,辞职去了南方,发展得很好。

毕业后,我也去了南方,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另一个人,我们计划在这个温暖的城市买房、结婚、生子、终老。然而一年后我们分手了。

我因年轻糊涂,在一笔合同上吃了官司,除了诉讼费和律师费,我还要赔偿五万元,就算我不吃不喝,也得挣上两年。

我忙碌着,灰头土脸,行色匆匆。这大概是我最窘迫的日子吧,孤身一人,负债累累,像大海上的一块木头,没有帮扶。

为了早一天还清欠款,我搬进一个阁楼。阁楼好小啊,最高的地方也刚够我站立,但是我喜欢,因为,小阁楼的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槐树。我白天上班,晚上帮人翻译资料,累了就靠在窗边,看看窗外的槐树,偶尔会幻想你的目光,同槐花一起,落在我身上。

不过是同在异乡的孤男寡女

每个周末,阁楼下就会传来叮叮咚咚的钢琴声,有时流畅优美,有时生涩粗糙,那是老师在教学生。偶尔我会躺在地板上,静静聆听。还有人弹起了《哆来咪》,一边弹一边唱。

那一刻,窗外槐花飘落,恍然若梦。

找了借口,终于在房东家的客厅见到弹琴的人,果然是你。你的身体还是那么年轻结实,你还是穿着衬衫仔裤,可你的额头,已有浅浅皱纹。

我25,你35,你彻底不记得我了。你打量着这个来借鸡毛掸子的房客,礼貌地颔首微笑。

我发现自己又在颤抖了,牙齿甚至碰出“咯咯”的声响。

我以各种理由进出客厅,同样的椒盐普通话使我们一下子亲近起来。你说:“原来你也是成都的啊?咱们可是老乡呢。”

孩子练习时,我们说些家乡趣事,聊些时事八卦。眼前的姑娘让你觉得亲近,家乡话也很舒服。你开始表示出对我的好感,邀请我出去喝茶,晒太阳,听音乐会。

你还是单身,孩子判给了前妻。你在这边有自己的房子,你想找一个女主人。你说:“席小果,我们很合适。”

你的表白并没有让我立刻欢欣着投入你的怀抱,因为,我感到这种求爱的方式一点也不美好,像是一道计算题,我是你得出的近似值。

后来,再后来

后来,我常常去家。你让我做饭,我满头大汗才把菜弄熟,你却皱起眉头说:“你就这水平啊?你难道从来不做饭的吗?”

多年的家庭生活,让你习惯了家常的美食。可我没有锅没有灶没有厨房,我连泡泡面用的开水都得到房东的厨房里拿啊。

你很爱干净,身上总有清爽的气息,在我的记忆里,你的衣领比雪还要洁白。可实际上那是洁癖,你洗蔬菜要用消毒水,洗衣服要消毒液,饭碗要用开水一一烫过。我不照你要求的做,你会一次次批评我“生活怎么这样邋遢”?

你不喜欢开窗,说灰尘很大,可我喜欢阳光充沛地照进来。你终于板起脸:“席小果,不要每次都把窗户打开。这是我家,拜托你!”

你也不喜欢我大声地笑和说话。你说:“优雅一点行不行?全世界都听到了。”

我试着去改变,改变自己来适应你,可我做得一点都不好。每次在你面前表演完后,我就疲惫地逃回我的小阁楼,梳洗都顾不上,便就着白炽灯翻译资料。

我终究还是真性情的女子,在你第N次批评我的裙子很土时,我冲你咆哮:“我累了!不想再将就你了!再见!”

那怕只有一扇小窗户可以看天空

你来找我,猫着腰钻进我的小阁楼,见我正趴在被大小书本堆成小山的桌子上翻译资料。你说:“你每天都在忙些什么?”

你询问那场官司的始末,指出我的失误,教训我的天真,你还教给我一些职场的经验。我承认你说得对,我惹上这场官司以来,没有人像你这样地教诲过我。可是,我好失望啊。我靠在小窗旁,胸膛里有冷风,越刮越猛。

你接着说:“搬到我那里去吧,我们好有个照应,但你的债务得由你自己偿还,完了我们就登记结婚。我们还是很合得来的,我喜欢你的独立和勤快。”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想天空马上变黑,可以在黑暗中嘲笑自己。你站起身,像个慈悲的大人那样对我说:“你再仔细想想。”

我想要的,并非是借助你的力量摆脱困境,只是希望,希望这困境因了你而变成我人生路上值得纪念的一课,那怕只能挤在小阁楼里吃泡面,那怕只有一扇小窗户可以看天空。

终于明白,你对于我,是15岁开始做的槐花梦,美丽而芬芳;而我对于你,却是人间烟火里的柴米油盐,简单而现实。梦与现实无法兼容,就只能放弃。好就好在,你还没爱上我,而我,也没说爱你。

最后

我搬去子另一个阁楼。那个阁楼,同样的小,而不同的是,那个阁楼,窗外没有高大的槐树,只有一方矩形天空。

在那个阁楼上,我不会再恍惚觉得耳边有琴声响起;亦不会在午后的阳光里颤抖着身体,幻想你的目光混合着槐花的香气,将我轻轻托起。

第87篇、爱情故事爱情路上的丑人暴走

1

遇见王宏的时候,我有一点点心动。

很少有女人愿意说自己丑,但是我,的确有点丑。

我的皮肤很黑,脸颊有很多青春痘后的印子,嘴唇很厚,鼻子有点塌。我的脸上,总有挥之不去的两团婴儿肥,胖的时候,就更明显了。我的头发有些稀稀落落,似乎是十多岁的时候就这样了。

我是建筑公司的工程师,整个建筑公司,只有一个女工程师,我知道同事们私下里都开玩笑,说这行太费脑子太辛苦,美女都不愿意干,只有丑女……后面的话他们没有说,我笑嘻嘻,当作没听见。

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有点点难过。

我觉得我虽然不漂亮,但还不至于影响市容。上网的时候,行业论坛里的一个男人说他不高,念书的时候想打篮球,就因为身高被篮球队拒绝了,所以要找一个高个的女子改善基因,以后教自己的孩子打篮球。

我又想到王宏,他是公司新来的核算师,很帅气的男子,我觉得或许我也应该找他这样帅气的男子谈恋爱……在那个男子的帖子后面,我跟帖:“丑,所以想找个帅哥谈恋爱。”我理解他,想找高个女子的楼主居然不理解我,“切,丑人多作怪。”他回帖说。

2

王宏并不是每天上班,他在别的公司还做着兼职,像哈雷彗星一闪,需要的时候才出现,晃花我这个丑女的眼。

他也和我说话,“你是女子,怎么老跑工地呢?”

他说他在工地看到过我,工人在高台上干活,我在下面冲他们喊:操作不规范。压根没人搭理我。我踩着运动鞋啪啪啪上到升降机里面,和他们理论,人家还是不搭理我,后来是一个同去的男工程师冲他们做个手势,一人发了一支香烟就全搞定了。

他说他有个小侄女,想学建筑,我能不能帮他现身说法一下,女人不适合学建筑,不小心学了是“悲剧”,学了建筑还跑工地,就是“惨剧”了,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让我对他的小侄女证明一下,我现在的人生就是一个摆满了杯具和餐具的大茶几。我觉得要是我答应了,我就有点傻。但是我听到自己说好吧,丑女气短啊,要是换了美女,一定是会拒绝的,但我是丑女,有这样接近帅哥的机会,居然答应了。

王宏带我去见他的小侄女,回来的路上,他说起小侄女,也说起自己,人在十多岁的时候,总有一些梦想,比如小侄女想学建筑,比如他十多岁的时候想去打篮球。幸好那时候被球队退回了,不然以自己的身高,去打球,终究还是没什么出路。

我的心一下子紧起来。我是这时候才注意到,他虽然很帅,其实个子不算高。

“你常常上建筑论坛吗?”

“常上啊。”

“你发帖子吗?”

“发啊。”

“你的ID是?”

他告诉我一串英文。

我记得那位说我丑人多作怪的楼主,ID也是一串和他一样的英文,我什么都不想说了,我想无论我说什么,只要再说下去,就是自取其辱。

3

我死心了。我觉得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虽然还是认为王宏很帅,但是我不喜欢他了。

他的侄女不死心,有时候来找我,说阿姨你带我到工地看一看,她说她真的很喜欢建筑,她学了那么多年画画,你看那些建筑多美。

我说她傻丫头,你可以住在美丽的房子里面,但是你不一定要亲手把房子修起来。我指给她看我黑可鉴人的皮肤,我说你看范冰冰每天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拉窗帘,参加活动都打遮阳大伞,要是她和我一样做建筑,我保证她也就和我一个姿色,绝不会是人间绝色,我说你知不知道,我28岁了,不好看,因为做了这行,越来越丑,到现在还没有谈过恋爱。

小侄女骇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东拉西扯,扯到这个上面去了,但是她显然是吓住了,再没找过我。

王宏大约是感激我,从前是哈雷彗星,现在是人造卫星,以固定的频率定期到公司,还和我说话。

第88篇、爱情故事被你爱的感觉真好

陈曦终究还是没有逃脱被相亲的命运。

对于相亲,陈曦主要是看心情。心情好,去应付一下;心情不好,直接拒绝不好,她就找各种理由推辞。

比如,公司里的刘凯,就经常无偿帮助陈曦,当她的约会男子。之所以拿刘凯开刀,是因为他是公司男士里,最木讷、最不会撩女孩的人,这样的人靠谱,“利用”他也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给自己惹来麻烦。

只要陈曦说和男的在一起吃饭,她爸妈绝对同意她不去相亲。

陈曦也理解父母的盼婿心切的心情,毕竟在家族里,很多比自己小的弟弟和妹妹,都已经结婚生子。

刘凯这垫背的当久了,陈曦父母就主动找了他。这一年下来,跟陈曦吃饭,不下于二十次,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考察期。”面对陈曦父母的询问,刘凯小声地回答。

“谁考察谁?”

“陈曦考察我,说她是为了找老公,不能随便就把自己的一辈子给托付了。”刘凯说的,全是他自己编的,人不可貌相啊,这刘凯说起谎话来,一臉的云淡风轻。

自从陈曦父母私自会见了刘凯,觉得这小子还不错,也就不再催促陈曦相亲了,而是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刘凯身上,“什么时候带回家吃个饭啊?”“家里的灯坏了,让刘凯过来看一看吧”。

一开始,陈曦当然是拒绝的,刘凯又不是家里的长工,怎么什么都能叫人家呢?

可陈曦爸妈,在回老家的长途客车上,遭遇了车祸,老爸腿部骨折,老妈的腰扭伤,两个老人同时卧床。陈曦又要上班,又要照顾爸妈,日子一下乱成了一锅粥。就在这个时候,刘凯出现了。

刘凯提着行李,主动要求住进陈曦的家。

陈曦心里虽然感动,可表面上却不愿意,因为刘凯没有义务帮助自己的。可刘凯却不管,放下行李,他去附近菜市场买了菜,去厨房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端出来四个菜,还炖了骨头汤,说这对骨折的病人特别好。

陈曦爸妈看见饭菜,都馋得不行,说这几天陈曦一直叫外卖,那菜佐料多,还不好吃,陈曦妈妈都拉肚子了。

吃完饭,陈曦去洗碗。刘凯呢,弄了一盆水,给陈曦爸爸擦身体,自从摔伤了腿,他已经一个多礼拜,没有洗澡了,陈曦一个女孩子照顾他又不方便,他只能忍受着。

忙完这些,刘凯又顺带收拾了一下家里的卫生。

但是,对于刘凯晚上的住处,陈曦犯了难。家里是两室一厅,父母住一个房间,陈曦住一个房间,总不能让刘凯睡沙发吧?

不一会,门铃响了,是送床垫的人。原来,刘凯打算在客厅弄一个床垫,自己就这样睡。陈曦爸妈说这样不合适,刘凯说自己在家也是这样睡的,就像榻榻米。这样的“床”方便简单,晚上放下来就是一张床,白天不用竖起来就可以。

因为有了刘凯,陈曦轻松了很多,而且,爸妈的情绪也好了起来。甚至说,他们是因祸得福,这所谓的福就是刘凯。

刘凯在网上给陈曦妈妈买了一个椅子,让腰伤的她,可以不必整日躺在床上,偶尔,也可以坐在阳台上晒晒太阳。

周末,刘凯驱车去了花市,买了很多花,还有盆景。陈曦说她爸妈不怎么喜欢花。刘凯不以为然,说老两口以前可以出去逛一逛,玩一玩,现在一下被圈在家里,嘴上不说,心里肯定着急,看看家里红色的花,绿色的植物,心情肯定会好一点。果然如刘凯所说,两个老人看着家里的花草,心情顿时大好,没事就在一起,嘀咕哪个花又要开了,哪个花需要施肥了,尤其是陈曦的妈妈,还拿着手机和花一起自拍。陈曦看着爸妈高兴,心里对刘凯特别感激。

在公司,刘凯比陈曦早进公司一年,但是业务能力上,却不及陈曦。公司这一次,重选中层领导,陈曦就被列在了名单之内,只是,备选人需要去总部学习一个月。

想着家里的父母,陈曦犯了难。刘凯说:“不用担心,你爸妈我会照顾好的。”只是,这一走一个月,陈曦真的不放心,主要是怕让刘凯太辛苦。刘凯看出陈曦的心思,笑着对她说:“你负责打天下,我负责扫一室。”一句话,把陈曦逗乐了。后来,陈曦细细想来,却发现刘凯这个家伙心里憋着坏呢,这不明摆着占陈曦的便宜吗?

自从陈曦走了,陈曦爸妈就轮番在刘凯面前,催促他们两个人的婚事。刘凯对两个老人向来都是顺从,只得点头说:“我一定努力度过考察期。”

陈曦几乎每天一个电话,陈曦爸妈叮嘱她好好工作,说这两口子啊,不一定非得男人赚钱多,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得幸福就可以。

陈曦爸妈在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家里的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陈曦妈妈,她画几幅画就能抵上陈曦爸爸一个月工资。现在年纪大了,腰不好,肩周炎也严重,所以在陈曦爸爸严格禁令下,妈妈封笔了。两个人一起锻炼、买菜、做饭,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和美。

听了这话,刘凯心里特别感动。实际上,他除了上班,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一家犬舍的老板。他之所以一直在这个公司上班,就是为了陈曦,她虽然业务能力还可以,但是,偶尔也会粗心,好几次她报表上的小错误,都是他及时发现改正的。关于这个小毛病,刘凯和陈曦说过,但是,她就是无法避免,也许粗心就和没有方向感一样——没治。既然没治,那么刘凯就愿意当陈曦的“橡皮擦”,擦掉他报表上的错误。

因为刘凯细心的照顾,陈曦爸妈的身体恢复得特别好。在医院遇见老熟人,被问及刘凯的身份,老两口异口同声地说:“女婿。”

出差回来的陈曦,看见康健的爸妈,消瘦的刘凯,心里特别的感动。她去商场买了一身衣服送给刘凯,以示感谢。可刘凯没有收,理由是他不喜欢西装。

“女婿啊,你收着,结婚那天穿。”陈曦爸爸一边说一边拿过西装往刘凯手里塞。

陈曦看着爸妈,嗔怪地说:“你们到底是谁的爸妈啊?”

陈曦爸妈康复了以后,刘凯就带着那一张“移动的床”,搬出了陈曦家。陈曦爸妈特别舍不得,说这几个月在一起朝夕相处,都有了感情,这一走,就像是家里亲人出了远门似的。

刘凯说:“你们好了,我留下来实在是不合适。”

除此之外,犬舍也需要刘凯,刚出生了几窝小狗崽,需要日夜有人照顾。见爸妈都挽留不了刘凯,陈曦也着急了。之前,她以为刘凯肯定是喜欢自己,所以才愿意这么尽心尽力照顾她爸妈,如今看来,可能是她想多了。

而陈曦爸妈呢,整天在她面前唠叨,刘凯这么好的人,不赶紧下手,等别人抢了去,就后悔了。别以为只有漂亮的女孩子被人惦记,好男人也是凤毛麟角,盯着的人可多了。

听得多了,陈曦也就当真了,经过打听,知道了刘凯的犬舍。为了帮刘凯照顾狗宝宝,她特意买了几本书,突击了一下知识。

犬舍的员工,见了陈曦就亲热地喊着:“老板娘。”

陈曦的脸立马红了,料定这是刘凯教唆的,说他这个人真的是藏得深,真看不出他一肚子“坏水”呢。

一个小伙子立马替老板洗清误会,说这称呼不是老板让喊的,是他们在老板的办公室见了好几张陈曦的相片,以为是老板的老婆,所以见到了真人,就以“老板娘”称呼。

陈曦在刘凯的办公室,果然发现了自己的好几张相片。刘凯说,在朋友圈里保存的,洗了几张出来,想她了就看一看,还爆料说,自己家里更多。

“你来犬舍有事?”刘凯疑惑地问。

“刘凯,你一个大木头,我喜欢上了你,爱上了你对我的好,你要负责。”陈曦一边说一边流泪,这泪当然是喜悦的,被刘凯感动的。

刘凯轻轻搂住陈曦说:“我一定负责,期限是一辈子。”

第89篇、爱情故事如果爱有来生

她叫沈雪君,是一个典型的江南秀女,自幼便跟随父亲读书识字,同时向姐姐学习刺绣技艺。

他叫余觉,少而聪颖,16岁便中了秀才。一天,他在街上闲逛,无意之中看见了明眸皓齿的她,顿时心生爱慕。岂料沈母嫌他只是个秀才,便冷淡地谢绝了媒人。他不甘心,发奋苦读,终于中了举人,风风光光地将她娶进了家门。那一年,她17岁。

婚后的他们,夫妻恩爱。他才气过人,书画皆精;她心灵手巧,绣品如真。一个以笔代针,一个以针代笔,画绣相依,琴瑟相和。

1904年,慈禧寿辰。她在朋友的要求下,亲手绣制了《八仙上寿图》和《无量寿佛图》进献。慈禧喜形于色,当众赞为“绝世神品”,并亲赐“寿”字于她,从此,她改名为沈寿。

1907年,清廷开设了女子绣工科,她担任了总教习,并认识了一个与她的后半生息息相关的男人。他叫张謇,时年53岁。

张謇少年有志,却屡屡名落孙山。40岁时,他终于大魁于天下。

张謇的夫人徐氏勤劳贤淑,却未能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于是她亲自主持,为张謇迎娶了4房小妾,终于使他有了一个儿子。然而张謇的心却是寂寞的。自古才子配佳人,他的身边虽有5房妻妾,却不能排解他对红颜知己的渴慕。直到他遇上了沈寿。

身为官员的张謇深知,沈寿是有丈夫的,而且她与丈夫举案齐眉尽人皆知,他不能破坏礼法。他只是想,能够每天看见她,便是莫大的幸福了。

然而这样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多久。

一日,张謇与百官共同迎候从颐和园回来的慈禧。突然天降大雨,许多耄耋之年的大臣都跪在泥泞之中不敢起身,而慈禧却乘着大轿安然而过,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雨水中的张謇仰天长叹,这不是他想要的官场,亦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于是他毅然辞官回乡,开始了实业救国。

由于十分推崇沈寿的刺绣技艺,张謇先后5次致信邀沈寿来南通执教女工传习所。他的诚意打动了沈寿,她含辛茹苦地培养刺绣人才,以报答张謇的知遇之恩。

由于沈寿的身体孱弱,又因赶制慈禧的寿礼而引发了小产,导致终生不孕,给她原本美满的婚姻蒙上了阴影。加之沈寿终日致力于刺绣,与丈夫余觉的关系日渐淡漠,甚至连沈寿病重之时,余觉也不在榻前。在沈寿赴旧金山期间,余觉自作主张,连娶了两房姨太太。

沈寿回来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完全变了。积攒下来的委屈在这一刻终于爆发,她忍无可忍地搬出了寓所。不久,她便患上了重病。

张謇闻之此事后,将她接到了环境优雅的“谦亭”居住,为她求医问药。为了排解她的痛苦,他开始教她做诗填词。他专门挑选了73首古诗,亲笔抄写、作注,并标出了平仄变化。他将这些诗歌连同自己的注解,装订成了《沈寿学诗读本》置于她的案头。同时,他也在不断地为她写诗,用“比翼鸟”、“鸳鸯”等词语大胆地表达爱慕。

对于这些,沈寿心存感激。然而,她只是一个受封建伦理教条限制的弱女子,虽然离开了家,却没有离开夫权的统摄。因此,她只能用一腔遗憾与无奈回应张謇的热情:“本心自有主,不随风东西。”

然而张謇仍是一如既往的执著。他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沈寿的生活起居,照顾着她患病的身体。而含蓄的沈寿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用最传统的方式表达了内心最深沉的情谊——她剪下了自己的青丝,一针一针地绣出了张謇的手迹——“谦亭”。

1919年,沈寿的病情加重。想到沈寿一直有创作一部绣谱的意愿,已经66岁的张謇,每日都要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听沈寿口述绣谱,自己笔录,历时3个月,将沈寿30多年所积累的刺绣经验分类编撰,整理成了一部《雪宦绣谱》。

张謇和沈寿的心心相印,虽然超越了年龄的界限,却未能跨过心底深处那一条礼法的绊索。也许,这就是属于那个时代的忧伤。如果爱有来生,相信他们一定会再续前缘,在曼妙的时光里牵住彼此的手,用真爱和真情绣出一世美满的姻缘。

第90篇、哲理故事德国孩子的“爱情”

德国孩子的“爱情”

不久以前,在德国,我在一个留学生朋友家里做客,他们家的女孩子一面在室内玩着溜冰鞋,一面闹着要转学。原因是,这个才9岁的女孩子,到一家德国小学里读书,第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女孩子的出现,在班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到一个学期,居然有一个德国男孩子宣称他爱上了他。

这在德国学校里是常见的事,可在这个中国小女孩身上,她的反应不是像西方小女孩那样得意,而是十分愤怒。而那德国男孩却坦然地找尽一切机会来对她表示亲密。有一天,小女孩生病了,请了假没有去上学。德国小男孩居然在班上大哭起来,说是没有这个中国女孩子,他就不能继续上课,他要回家。老师既没有批评他,也没有阻拦他。到了家,他哭着对母亲说,他要和一个中国女孩子结婚。

发生了这样可笑的事,在中国,家长就是不引以为羞,也要引起深深的忧虑的,我问中国小女孩的父母,那德国孩子的家长如何反应?

朋友告诉我:“那孩子的母亲说,那很好啊。但是结婚要有礼服、婚纱、戒指,还要有自己的房子、花园,还要花很多很多的钱。可是你现在什么也没有,连玩具都是妈妈给你买的。你要和这位可爱的中国女孩子结婚,从现在起,就得努力学习,将来才有希望得到这一切。”

那时男孩子居然擦干了眼泪,从此就十分用功起来。

当时朋友的女儿就在旁边,他一直很紧张地阻止着父母亲讲述这个故事。但是故事太有趣了,父母亲还是快速地讲完了。我非常有兴致地问小女孩对这个德国小男孩有什么感觉?她嘴一撇,说:“神经病!”我并不觉得非常扫兴,接着问她:“那男孩子的母亲呢,她不是很开明吗?”她更加不屑一顾地说:“更是个神经病!”

【智慧解读】

喜欢一些美好的事物,本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小孩子们的“过家家”大人有何必当真恐慌呢?德国母亲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

第91篇、爱情故事何苦逼着男人说谎

表弟失恋,问及缘由,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吐出一句话:“因为我骗了她。”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说谎的男人,不说罪该万死,也活该被爱情拒之门外。于是,我忍不住责备他:“你为什么要骗人家?”

没想到表弟却振振有词地说:“天地良心,我哪里想说谎啊,还不是被她给逼出来的。”

细想下,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弟性情温厚,连上班迟到找个借口都会脸红,压根就不是擅长说谎之人。难道真的另有隐情?

“说到骗她,我还觉得郁闷呢。要不是因为不想失去她,我才不想编那些无聊的谎言。你看看她罗列的要求,什么月薪过万,至少有一辆代步车,房子小一点没关系,但房产证上必须是我的名字……可我毕业才两年,又不是富二代,月薪还不到五千,车子是朋友的,房子是租来的。本来想先撒个谎,慢慢兑现,谁知这么快就被戳穿了。”

表弟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当然,表弟说谎是有错,但若不是爱对方,或者对方的要求能够低一些,他又怎么可能去编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没有人想要说谎。作为男人,除了那些乐于在不同女人之间周旋的花花公子,大部分都会觉得说谎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怎么会不头疼呢?说了一个谎,还得找无数个谎来圆。生活已经够辛苦了,何必再给自己添一些没必要的麻烦?有时候男人说谎也实属无奈。

前段时间,女友也跟我唠叨过相同的问题。她那个在外人眼里老实忠厚的老公,最近各种不对劲。明明是在外面打牌,却说是在单位加班;明明是去参加同学聚会,却说是和几个兄弟喝点小酒;明明一起出差的还有一个女同事,偏偏掩耳盗铃地加一句,全是一帮大老爷们……这算哪门子事?

最让女友心情沮丧的是,婚前她问起关于他前女友的细枝末节,说到“谁更漂亮”这个俗气却又让女人好奇不已的问题时,他不加犹豫地说:“当然是你啦,你最漂亮最温柔最体贴。”这话说得女友心花怒放。

谁知,小城挺小,有一次,两人逛街,居然在商场里遇到老公的前女友竟然是那样婀娜多姿,气质优雅。

“为什么骗我?”“怕你不开心。”“现在这样,我更不开心。你欺骗了我的感情,太让我失望了。”

多少女人这样感叹,“他为什么骗我?”却很少有人反思,男人到底为什么要骗你?

自然是有原因的,男人在撒谎前,肯定都权衡过利弊。然后发现,说谎话虽然麻烦,但不说的话似乎更麻烦。不如来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样省事得多。

简而言之,男人会说谎,女人也有责任。说难听点,有时候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就像女友,她万分厌恶老公打牌,所以他只能说是在加班;她不愿意让他参加同学会,怕他与前女友旧情复燃,所以他只好说和兄弟聚餐;她疑神疑鬼,对他的那些女同事个个都存有戒备之心,所以他只好强调是和一帮爷们出差……

关于“谁更漂亮”这个问题,聪明一点的男人都会这样回答。因为骨子里他们都很懒,不愿花心思纠结于这类问题。可对于女人来说,前女友是心底的一根刺,恨不得再将对方拉出来,比个高低。男人撒谎,不过是想息事宁人。

这样看来,男人在说谎这件事情上也有些无辜。换个角度,如果女人要求低一些,或者不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男人,也许男人就不会因为被逼得太急,而不得不依靠撒谎来维持两人关系的和谐。

谎言总会有露馅的那一天,女人一旦发现真相,徒增了烦恼不说,还对那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失去了信任,认不清他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时间一长,两人的感情自然会出问题。

既然如此,作为女人,何苦逼着男人说谎呢?一旦他说上了瘾,你才是最大的输家。不妨学着宽容一些,理智一些,不要对男人过于苛刻。两人坦诚相处,才是婚姻持久的秘诀。

第92篇、爱情故事纳兰性德的爱情悲歌

爱情之花,艳丽诱人,绚烂多姿,拥有时幸福,失去时痛苦。明明知道彼岸之花可望而不可即,古往今来,又有多少才子佳人不惜做扑火的飞蛾,去尝试那“昙花一现”的爱情。但往往是秋风过后,空留一地的花事。

清初,皇室贵胄、文武双全的大词人纳兰性德,也没有逃过这一劫。他短暂的一生裹进了几个女人的爱恨情愁,剪不断,理还乱。

几百年过去了,纳兰性德透过他的词集《饮水词》,仍在向世人诉说着他那缠绵悱恻、感人肺腑的凄美爱情。

俗话说得好:“三个女人一台戏。”此话不假,纳兰性德的爱情大戏,随着表妹惠儿的进府而拉开了序幕。情窦初开的纳兰性德与小他3岁的表妹一见倾心。金童玉女,两情相悦,坠入爱河。“十八年来堕世间,吹花嚼蕊弄冰弦,多情情寄阿谁边。紫玉钗斜灯影背,红棉粉冷枕函偏,想看好处却无言。”甜蜜的初恋让纳兰性德不知所措,心如鹿撞。

然而,好景不长,惠儿应召入宫,纳兰性德惨遭打击,不久病倒,陷入无边的相思之中。纳兰性德为能与朝思暮想的表妹见上一面,趁国丧之际,冒死假扮喇嘛进宫,天遂人愿,他们相见于回廊。宫廷禁律森严,相逢无语,只能以玉镯叩栏发出的响声来传递心声。后来的两年之中,痴情的纳兰性德借公务便利,经常到上次相见的回廊,始终没能再见表妹一面。“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花扇……”一样情怀,两处相思,痴心的惠儿不堪感情的折磨,吞金自尽。纳兰性德悲痛欲绝,给表妹披麻戴孝,并在表妹的闺房墙壁上题词:“谢家庭院残更立,燕宿雕梁,月度银墙,不辨花丛那瓣香。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纳兰性德的情感高潮发生在与爱妻卢氏之间。表妹惠儿入宫后,纳兰性德奉父母之命,娶侧室颜氏,但他此时已心如止水,两人并未擦出爱的火花。

后来,纳兰性德又娶正室卢氏。卢氏乃两广总督卢兴祖之女卢婉君,乳名惠,字雨禅,端庄秀丽,满腹诗书,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纳兰性德起初多次想方设法冷落她,但卢氏一如既往地细心照顾他。卢氏冒雨打伞护花一幕感动了纳兰性德,让他从此爱上了这个纯朴善良的女人。

纳兰性德与卢氏相亲相爱、如胶似漆、夫唱妇随。纳兰性德不办理公务时,两人便去西花园散步,然后再到书房吟诗作赋。“赌书”成了纳兰性德夫妻的一大乐趣,猜某事或某诗词,哪年哪月哪日,记在哪本书的哪一页哪一行。纳兰性德输了喝酒,卢氏输了喝茶,他常常被罚,喝得酩酊大醉,吐得一塌糊涂,卢氏不厌其烦,耐心收拾。

作为康熙殿前的一等侍卫,纳兰性德常常伴驾南巡北狩,一去就是几个月,身居塞外,寂寞孤单,对爱妻的思念只能付诸笔端:“别绪如丝睡不成,那堪孤枕梦边城。因听紫塞三更雨,却忆红楼半夜灯。书郑重,恨分明,天将愁味酿多情。起来呵手封题处,偏到鸳鸯两字冰。”

正当他们爱得如痴如醉之时,厄运降临,卢氏因难产而亡。生离死别,纳兰性德的身心再一次受到重创。3年,短短的3年,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还没来得及珍惜,瞬间化为泡影。“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性德抱憾终生。

纳兰性德肝肠寸断,把爱妻暂厝于双林寺中,7天没有离开,天天夜里守灵。他常常夜里与爱妻交流,倾诉衷肠,情真意切,泪眼婆娑。一次,他想到唐朝进士赵颜用诚心打动画中神仙真真,真真从画中走下来,两人结为伉俪这个典故。于是,他开始为卢氏画像,一画就是七八天,以后每天盼望奇迹出现,爱妻能起死回生。他写道:“春情只到梨花薄,片片催零落。夕阳何事近黄昏,不道人间犹有未招魂。银笺别梦当时句,密绾同心苣。为伊判作梦中人,索向画图清夜唤真真。”可见夫妻相爱笃深。

卢氏走后的3年,纳兰性德情无所寄,心灰意冷。后来,家里又给他续娶了官氏,官氏是大臣索额图的妻侄女,满族人,虽然贪慕纳兰性德一表人才,苦等了他两年,但两人缺乏共同语言,婚姻也是名存实亡。

经受过一连串的致命打击,纳兰性德意志消沉,只能借酒消愁,借词表意,身体也越来越糟糕。他的好友顾贞观绞尽脑汁想办法,欲唤起他生命的激情。他介绍了一个江南名妓沈宛给纳兰性德。沈宛,字御禅,浙江乌程人,天生丽质,能歌善舞,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所不通,18岁还出过词集《选梦词》,曾在江南名噪一时。

纳兰性德与沈宛心有灵犀,相见恨晚,频频鸿雁传书寄相思。沈宛书:“燕书蝶梦皆成杳,月户云窗人悄悄……醒来灯未灭,心事和谁说,只有旧罗裳,偷沾泪两行。”纳兰性德回:“窗前桃蕊娇如倦,东风泪洗胭脂泪……”相思泪打湿张张信笺,一来二去,纳兰性德苦涩的心灵得到滋润,重新燃起了对爱的渴望。纳兰性德无视家人的反对,把沈宛接到京城,安置在德胜门内,并把书房也命名为“鸳鸯社”。由于沈宛的身份,她不能名正言顺地进入纳兰府,没有名分并不影响两个人真心相爱,他们彼此之间惺惺相惜,琴瑟和鸣。

好景不长,患病的纳兰性德遭受风寒,撒手人寰。沈宛满怀遗恨,带着身孕返回江南。红颜知己,一见钟情,流水知音,短短半年的甜蜜恩爱,给沈宛留下一生的思念,“惆怅凄凄秋暮天,萧条离别后,已经年,乌丝旧咏细生怜。梦魂飞故国,不能前。无穷幽怨类啼鹃,总教多血泪,亦徒然。枝分连理绝姻缘。独窥天上月,几回圆。”这刻骨铭心的爱恋作為动力,让她历尽千辛万苦,把纳兰性德的一脉骨血抚养成人。

纳兰性德匆匆走完了他短暂的31年人生路,他身后留下的词作婉转凄怆,苍凉壮阔,历经岁月的打磨,至今仍熠熠发光。“世人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谁人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要什么,他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他在爱妻卢氏去世8年后的亡故日那天猝然离去,他要与相爱3年、相思8年的爱妻永远相伴、相守!

第93篇、爱情故事“大男人”也需要小温暖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人有话不多语”,世世代代被誉为男性“美德”。然而,正是这种“美德”,害苦了男人也害苦了女人。男人的不幸正是在于他们过于“镇静”,过于“滴水不漏”。他们要做姿态给别人看,以致缺少有血有肉的自我,缺少真实的生活。“大男人”一生都得对自己、对朋友、对家人、对社会展示“男子气”。他们从早到晚都要扮演一种“楷模”的角色,无论心中有多少厌倦和悲苦,都不得显露出来。媒体不断报道关于男人的两类新闻,一类是桃色的,一类是黑色的。

心理学关于男人桃色新闻的解釋颇耐人寻味。男人封闭的内心也有渴望,也有希冀;孤寂无奈中的男人也会如饥似渴地寻求女性的爱抚,好似寻求一位“替代母亲”,一旦满足了感情的“温饱”,他就要立即赶往竞争的战场。难怪,女人们抱怨说,男人的爱“来得容易去得快”,男人的心好像“跷跷板”,七上八下不安定。在昔日落后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环境中,女人不得不把男人当作整个大海去永久依靠,男人却只愿把女人当作小小的港湾去稍事歇息;女人希望爱情是一场永远不散的宴席,男人却视爱情为“快餐”式的充饥。多少负心汉,多少“陈世美”,其心理成因并不神秘;女人需要安全感,男人需要成功碑。就这样,男女之间的心理矛盾与感情冲突持续了一个又一个世纪,因此造成了多少短命的爱情和不幸的婚姻。

男人和女人的心理差异并非完全是生理结构所致,而是有其深层的社会文化成因。千百年来“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樊篱,使女人不得显示其智慧才华和勇敢刚毅,同时也剥夺了男人表达谦逊和流露温情的权利。男孩长大要辞别父母,浪迹天涯去谋生;女孩长大则要去依傍一个男人,为他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男人无法在家庭中显示父爱的伟大,女人却尽可理直气壮地表达母爱的温馨。男人在外披荆斩棘、叱咤风云,以致不能陪伴“阵痛”中的妻子,目睹婴儿的降生,领略自己那一份创造生命的喜悦。

至于黑色新闻,是指男人在残酷的事业打拼中失去健康甚至毙命,其原因是比桃色新闻更为复杂的。我们首先也要从男孩的社会化及父亲的角色谈起。

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父亲在职业上投入的时间太多,而与孩子接触的机会似乎越来越少,这已成为孩子成长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对儿童社会化过程的研究表明,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需要与心智成熟而健全的男人有数千小时的接触交往,才能成长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心理学家甚至指出男孩的“父爱饥渴症”,即男孩到达青春期时,往往疏远甚至厌恶父亲,这种疏远与厌恶掺杂着得不到父爱的失望与凄苦;他盲目地去尝试种种可能补救的办法,包括抽烟、喝酒,甚至性放纵或吸毒。渴望父爱,这是男孩最深沉和最迫切的心理需求。男孩与父亲在一起,能培养对周围世界的安全感和对个人前途的自信心。心理学家认为,父爱是帮助男孩走向健康之路的起点。

总之,男人的健康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家人和男人自身的关注。“小车不倒尽管推”,不是对男人正当的鼓励,而是对男人的某种不公平了。“大男人也需要关怀”,应当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第94篇、爱情故事金融危机,永失我爱

2009年新年,我和男友陈新约好去北京,一年前,我们相识在北京飞往青岛的航班上,我想重温往日浪漫,可怎么也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告别时刻……

栈桥遗梦

2007年底,我去北京采访,完事准备回广州,突然接到报社领导电话,让我去青岛。我们报曾对青岛一家企业做过批评报说,被他们起诉了,说我们报道失实,法院通知明天开庭,我是记者部主任,社领导让我去出庭。

当飞机升入高空,平稳飞行时,我打开笔记本电脑,调出有关案子的材料看。这时空中小姐来送饮料,我说:“来杯橙汁。”“对不起,橙汁没有了。”空中小姐歉意地道。我扫了一眼车上的饮料,正要开口,坐在我旁边的乘客开口道:“这杯给你吧。”说着,把手中的橙汁递给我,我接过来,向他道谢。

我们攀谈起来,他告诉我他是青岛人,来北京出差。我看看他,打趣道:“我是第一次来,来当被告。”

他眼睛一亮:“噢,你是律师?”

我摇摇头:“不,我是记者,我们报社律师已经到青岛了。对啦,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他神秘地笑笑:“我在法院工作。”

我的天,怎么这么巧!我瞪大眼睛看看他:“别告诉我,你就是主审法官?”

“那倒不是,我不是法官,我在政治处,负责写材料和干部培训。”

我赶紧道谢,把案子材料给他看,他看完沉思了一会儿,说:“我觉得问题不大,你别担心,我一个朋友在这家企业,我帮你协调一下,看能不能和解。”

在陈新的调解和帮助下,我们和原告庭外和解了。我如释重负,当晚设宴答谢陈新。他趁我去洗手间的工夫,把单买了。我很过意不去。

“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也很不容易。”他体贴地说。

我心一软,眼泪差点掉下来。一个人在外漂泊久了,心渐渐硬了,最受不了别人的关怀。我望着他,心中一阵悸动,但是理智告诉我,我们之间不该发生什么,我急忙说:“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广岛之恋

第二天我离开青岛,走之前没告诉他,登机前给他发了一条短信,然后把手机关了。

到了广州,我刚打开手机,他的短信一连串跳出来。

“为什么急着回去?不是说好多呆几天,我陪你去崂山吗?”

我给他回短信:“可我去了栈桥,有栈桥就够了!”

我想着与他相识的一幕一幕,心中满是欢喜,又无限惆怅,涌起想给他打电话的冲动。我拿起电话,又停住了。我这是怎么了?我这么急着回来,不就是想逃离吗?在这个感情脆弱的年代,身边的爱都很难坚守,何况我们之间隔着2000公里!

我放下电话,穿上衣服,开车去报社。2008年新年,我哪也没去,感冒发烧,卧病在床。我蒙着被子,怀里抱个笔记本电脑,和陈新在MSN上聊。

我们天南海北,聊着聊着,聊起了各自的情史。陈新告诉我,他在北京读研究生时,有一个女友,本来两人想一起出国,后来他父亲患病,他回青岛,两人分手了。我告诉他,我有一个相处4年的男友,后来他去了美国,我们因此分手。

“那你为什么急着回广州?我还以为有人等你呢。”陈新问。

我犹豫了一下,写道:“我怕再呆下去,我会犯错误。”

沉默片刻,我狠狠心,下线了。

新年之后感冒还没好,就投入到紧张忙碌的工作中。真是祸不单行,那天下班去参加Party,路上和一辆奥迪追尾,虽然责任在我,可对方实在蛮横,把我责骂了一顿。我实在气不过,把车开到一边,给陈新打电话。他耐心安慰我,我的心情渐渐好起来。

第二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写稿,门卫打内线电话,说有人找我。我下楼一看,是陈新。

“我来出差,正好看看你。你怎么样?没事吧?”

我怔怔地看着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又道:“我是说昨天的事,他们没再找你麻烦吧?”我疑惑地看看他问:“你真的出差?”

他深情的目光注视着我,答非所问地说:“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我明白了,他是专程来看我的,我被深深地打动了,说话有些语无伦次:“你还没定酒店吧,我帮你安排。你等我一会,我有个稿,马上处理完,晚上我请你吃饭。”

陈新冲我摆摆手:“你先去忙吧,我在那边的星巴克等你。”我嘴里哼唱着:如果爱你是错了/我才不要做对……

恋爱成本

我和陈新就这样相爱了,因为远隔千山万水,见面的机会很少,我们每天都发短信、打电话、上MSN,最多的一天,发了近百条短信,煲了两小时电话,通讯费急聚上涨。谈恋爱的人爱打扮,我买了许多名牌服装,难怪人说,恋爱也是有成本的。

有人计算过,一个中产阶级在广州谈恋爱,以每周约会一次,看电影还有外出旅游,一年消费要3万以上。我每月底薪加稿费有两万多,经济上没有问题。但陈新不行,他一个公务员月薪三千,还要养车供房,经济上很吃紧,所以每次约会我都不让他花钱。

三月九日是陈新生日,我买了一个最新款的诺基亚手机给他。他挺高兴,新办了个号,说这是“爱情专线”,只给我一个人用。

2008年清明节,我们约好去泰山玩。我一下飞机就打“爱情专线”,可是欠费停机。我心急如焚,急忙打车去市区,找到移动通讯营业厅,存了1000元话费,“爱情专线”开通了。我问他在哪儿,他说还在路上,等会才能到,他让我先去酒店,他同学都安排好了。我到了酒店一看,就是个招待所。

我满腹不快,还要装出高兴的样子。晚餐也是陈新同学安排的,山东人好客,能喝酒,我不胜酒力,他们就让陈新代劳,最后终于把他罐醉了,回到酒店就吐,房间里全是酒味。我实在受不住,提出要换酒店。

“我同学好心好意安排,我们要是走了,他怎么想?”

我争执不过,只好留下来。这是我这辈子住过的最差酒店,装修不好不说,隔音条件极差,隔壁房间客人做爱,这边都能听到。

我夜里没休息好,第二天顶着一对黑眼圈去泰山,一路上昏昏沉沉,陈新和我说话,我也懒得理他。

泰山之行,让我对陈新第一次产生不满。我意识到光有爱情还不够,经济条件也要对等,否则就会形成壁垒,影响爱情质量。

“五一”节,陈新来广州看我,我想借这个机会和他好好谈谈。我们不能总是这样,广州-青岛飞来飞去,我想让他来广州,凭他的资历和能力,找工作不成问题。

那天,我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吃完饭,我们在客厅看电视,陈新无意中看到茶几上我去年完税的单据,十分震惊。

“你一年交税3万元?”他问,脸上的表情十分不自在。

我点点头,我知道他想什么,他一年工资刚够我交税的。我趁机劝他:“你来广州吧。”

“不行,我父亲有病,母亲身体也不好。”

他看着我,不无伤感地道:“我知道广州收入高,但没想到这么高,相当于一个小老板了!”

我有些不快:“赚钱多总不是坏事吧。没有钱,就要处处求人,看别人脸色,用廉价东西,感情也会变得粗糙。”

陈新没言语,他也觉得让我放弃30万年薪去青岛,有些不尽人情。可他又不能来广州。怎么办?

我知道恋爱有成本,以前只想到约会、旅行、机票、酒店,却没想到对我和陈新来说,还有一个更昂贵的成本——我们之间必须有一个人,要为对方放弃以前熟悉的生活,去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

告别时刻

“五一”节后,陈新回到青岛,只打了一个报平安的电话,就没消息了。看来他是想冷处理,做分手的准备了。我也在思考我们的关系,如果他不来广州,还有必要投资这份没有未来的感情吗?

5月12日汶川地震,我去灾区采访。从灾区回来,我给陈新写了一封长信,第二天接到他的电话,我们开诚布公地谈了三个小时。

陈新说:“接到你的信,我又心软了,我舍不得放弃你,而不放弃你的办法就是我必须赚钱!”

我一听就急了:“你可别乱来,你在法院工作怎么赚钱,你要赚钱只有受贿,那可是犯法……”

“我一个同学辞职出来自己办厂,去年利润200万。他看好一个厂子,想收购过来,需要260万资金。还缺60万,我觉得项目挺好,联系了一个朋友,我俩每人出资30万。”

我听了很高兴,但又有些担心,陈新一直在机关工作,没接触过企业,可别让人骗了。毕竟,3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我左思右想放心不下,请了两天假去青岛,帮他考察论证。我自信做了这么多年财经记者,对企业的了解比他多。

陈新带我去见他同学,他叫赵广元,我们接触两天,感觉他很稳重,颇具现代企业家意识,决策力和执行力都可以。我参观了他的工厂,还看了下季度的订单,我觉得值得投资,风险不大,收益可观。

陈新没有现金,他自己的房子是按揭的,他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贷款24万,还缺6万元,我决定帮他出。

年初我就把股市的钱都撤出来了,连本带利有80万,所以这点钱对我不算什么,我不希望给陈新带来压力。我真心盼着他的投资早点获利,那样我们的关系也会轻松些。

8月8日,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在北京召开,青岛是分会场,我本应赴京采访,为了与陈新见面,我临时调换去了青岛。我们虽在同一城市,但并没多少时间缠绵。我每天去赛场采访,陈新被抽调到一线,负责奥运期间的城市治安。每天顶着炎炎烈日巡逻,往返于机场、车站,人都晒黑了。辛苦半个多月,发了1500元补助,他把这些钱都给我买了生日礼物:一个索尼CD,还有两张莎拉·布莱曼的碟。

离开青岛前,我们又去了栈桥。我们手牵手漫步海滩,虽然有点离别的伤感,但想到不久后就会在一起,我心神荡漾,轻声哼唱着莎拉·布莱曼与刘欢合唱的奥运歌曲《我和你》……

陈新神色倦怠,默默地走着。起初,我以为他累了,但很快就发觉不对劲。

“厂子怎么样了,已经开始生产了吧?”我问。

陈新脸色阴沉,摇摇头:“还没有。”

“为什么?他不是订单很多急着生产吗?是不是美国次贷危机他也受影响了?”

陈新长叹口气:“本来计划上个月投产,招工、培训都完事了。可美国几个客户突然撤单,说是暂停生产。已经生产完的,也暂缓发货。”

我心头一沉,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们什么都考虑了,就是没考虑到美国会出次贷危机!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但愿危机不要波及太广,希望很快能过去。

国庆节,我和陈新约好去丽江玩,但临行前他又变卦,说有事走不开。我去青岛看他,一个半月不见,他瘦了很多。我知道这都是让那30万投资给闹的。我想安慰他,又怕给他压力,每天说话小心翼翼,生怕哪句话伤着他,搞得我也身心俱疲,假期没完就提前一天走了。

国庆节后,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波及全球,中国外贸出口受到严重冲击,南方许多工厂关门倒闭。我打电话给陈新,问他那边情况怎么样?他说新厂一直停工,原来的老厂还在生产,都是以前的订单。明年订单还没下来,情况怎么样还不知道。

到了年底,情况急转直下,工厂没有接到新订单,原来生产的货大量积压,老厂也被迫停工了。工人放假回家,供货商上门要债,赵广元在青岛呆不下去,跑到南方避难去了。他这一走,可把陈新害苦了,他投资的钱是用父母房子抵押贷款的,他父亲本来就有心脏病,一听说厂子倒了,急火攻心,得了脑血栓。虽然人是抢救过来了,但是半边身子不好用,转到疗养院做康复治疗,一个疗程就一万二。医生说至少要4个疗程以上。

父亲这一病,陈新的压力更大,都快精神崩溃了。我们早就约好新年去北京,乘去年我们相识的北京—青岛那趟航班,重温往日浪漫。现在也没心情了。我想去青岛看望陈新父亲,被他拒绝了。我隐隐觉得,我们的关系也随着这场危机陷入僵局。我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我,陈新也许不会投资,就不会陷入现在的困境。我劝他新年来广州散散心,他勉强答应了。我帮他订好机票,又往他的银联卡汇了两万元,让他给父亲治病用。

2009年新年,我开车去机场接陈新,可人都走光了,也不见他身影,我拿出手机,看到他分手的短信:对不起,爱上你是我的错,爱是一种能力,我现在没有能力爱你,忘了我吧,欠你的钱我会尽快还你……

我急忙拨打电话,爱情专线已关机……

第95篇、爱情故事吃吃窝边草

站台上,我一眼就瞅见了穿得像棵蔬菜的萧雅——绿裙子绿鞋子,要多招眼有多招眼。我强忍住笑,上前接过她的行李箱:哎,我说,就算咱失恋了,就算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不至于穿成这样出来吓人吧?

萧雅白我一眼,管得着吗,几年不见你咋还那么嘴碎?我穿成这样低碳环保心情好,成吗?萧雅的大嗓门惹得路人侧目,我赶紧缴械投降,成成成,谁说不成我跟谁拼命。一周前,接到她的电话,破天荒有气无力地求助,丁可,我想换个环境,去你那待段时间行不行?问她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半天她才咬牙回答,我被那小子甩了。随即,吸溜起鼻子来。认识她二十多年,她哭鼻子的次数屈指可数,看来这次是真的伤着心了。

在出租车上,萧雅问,我来不打扰你们吧,你女朋友没说什么?我忙不迭地回答,不打扰,咱们谁跟谁啊,这么多年的哥们儿了,她胆敢说个不字,我立马休了她。

萧雅在后座不屑地抛了个白眼,切,你就吹吧,还休了人家,到没到手还不好说呢。嗨嗨嗨,不待这么挤兑人的,再怎么说哥们儿也是一顶天立地的男人不是?

下了出租车,萧雅忽然不自信起来,我这衣服真有那么难看?要不找个地方换了吧,省得被你女朋友笑话。逗你呢,挺好看的,就咱这魔鬼身材披个麻袋片都能引领国际时尚新潮流,再说我女朋友今晚加班,放心好了。萧雅掐我一把,说那就好。

女友沈洁晚上十点多才进门,热情地招呼萧雅。我将沈洁拉进卧室,萧雅在的这段时间,你可不能在这儿留宿。为什么呀?你知道她为什么而来吧,失恋,咱俩在一起腻着,岂不是刺激她?沈洁嘟着嘴一百二十个不情愿,我连哄带劝费了大半天唾沫才把她稳住。

出来,却见萧雅提着行李,我想了想,住在这儿太打扰你们了,我还是住旅馆吧。我一把夺下行李箱,吼道,你有钱烧的。

当萧雅再一次穿得像棵蔬菜似的在我眼前晃时,我忍无可忍地把她拖到镜子跟前,算我求你,换下来回到从前的样子行不?她委屈地撇着嘴,可他喜欢。别总是他他他,一场恋爱把你脑子都谈坏了,你要照自己喜欢的样子活着,明白不?

牛仔裤,白T恤,高高的马尾辫,眼前的萧雅让我眼睛一亮,隔着岁月的重重裹缠,她又成为我记忆里的青春女孩。这样多好看,我喜欢。你喜欢有什么用,你又不是他,不会娶我和我地老天荒一辈子。

我脸一沉,把手中的水杯蹾在茶几上:从现在起,别再让我听见他的名字,否则对你不客气。萧雅怯怯地看我一眼,嘟囔:几年不见,本事没见长脾气倒见长了,刚来两天你凶我两次了。凶你是为你好,说过多少次了,那个人不适合你,可你不听啊,飞蛾扑火,痛了也不长记性。她又开始哭天抹泪,我不知哪来的火气,一把将她拖到阳台,想哭就在这儿哭个够,给我好好反思一下。

我正在厨房做饭,听见萧雅一声惊呼,奔过去一看,她手里的笔记本已经黑屏,我跺脚,完了,我做了一星期的设计都在里面,原本今晚加个班就结束的,单位明早还等着要呢。再看萧雅,像个受了惊吓的小女孩,对不起,你打我吧。我苦笑,如果打你一顿能解决问题就好了。

重新做了系统,可设计方案怎样也找不回来了,只好凭记忆重做。夜深了,萧雅坚持陪我,喂,这次你怎么不骂我了?骂你干啥,你又不是故意的。再转头,她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一缕头发盖在额前,脸上似乎还带着委屈和疲惫。这不是我记忆中的萧雅,记忆中的她单纯快乐像个假小子,永远是人未到笑声先来,可眼前的人分明是一个小怨妇的模样。我知道一场失败的恋情足以让人伤筋动骨,可是这个人如果是萧雅,我的心就有一种不由分说的疼痛。

萧雅找了份办公室文员的工作,硬要搬出去住,我不许。她说不忍心再打扰我和沈洁的二人世界。我说我和她不过相识半年,正在相互了解的过程中,还谈不上二人世界,你就踏踏实实住着,等你有了足够的经济条件再说。我说的是真心话,尽管沈洁偶尔会留下来过夜,可对于这份感情,我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她的家人始终不同意她找我这个没有丝毫背景的外乡人。

转眼就是秋天。绵密的秋雨下了一天,萧雅来电话说要加班,后来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眼见已经十点多了,我心急如焚坐卧不宁,沈洁看了在一旁奚落:我加班到后半夜回来也没见你这般着急过。那不一样,她一个女孩子,人生地不熟的,万一有点事怎么办?沈洁阴阳怪气地回答:到底是青梅竹马啊。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急忙接起电话,萧雅带着哭腔:丁可,我坐公交车坐过站了,不知到了什么地方,手机也忘到办公室了。我让她把电话给电话亭的老板,才知萧雅竟坐到了郊区。站着别动,我马上去接你。我拿了雨伞冲出门去。

我打车赶到时,萧雅躲在电话亭的廊檐下,由于寒冷和惊恐,身体有些瑟瑟发抖,头发被雨水打湿了, 贴在脸上。我心里不由得一颤,责备的话再也出不了口,不由拉了她的手,走,跟我回家。

由于受了风寒,萧雅第二天开始发烧,我只好请了假照顾她。看她吃了药,瘦削的身体蜷成一团,我不由责怪道,这么大个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她不做声,随后传来啜泣声,你知道吗,我昨天根本没加班,心里难受,一个人在外头晃悠来着,因为昨天是我和他相识4周年的日子……

好了,还生着病呢,不许哭了。我拿了纸巾给萧雅擦眼泪,她顺势靠在我怀里失声痛哭。这时,沈洁开门进来,怒视着我和萧雅,不等我解释,她已经摔门而去。

一连两个月,沈洁都没联系我,打她电话也不接。瞬间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此时我才理解了萧雅的失魂落魄,不管怎样,我们都曾真心付出过。终于,沈洁打来电话说,我们分手吧,我是认真的。所有的话都写在邮件里,你看了就会明白。

沈洁的邮件写得很长,她说萧雅的出现让她认清了我们的感情,其实我爱的是萧雅。“也许你不敢承认,也许当局者迷你不自知,可作为旁观者,我看得清清楚楚。平时,你的手提电脑从来不让我动,而她弄坏了你连句重话也没有;她打个喷嚏你都紧张得要命,嘘寒问暖,而相识半年多,你从来没有如此对待过我;看你们出双入对,嬉笑打闹,我常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你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既然如此,我祝福你们……”

沈洁的信让我无言以对,她说得没错,二十多年来萧雅一直在我心里,没有人能敌得过她。可她一直当我是哥们儿,我只有忍住心里的痛苦祝福她,然而造化弄人,兜兜转转,她又来到了我身边,我终于没能忍住自己的心,以至于伤了沈洁。

得知沈洁真的和我分手了,萧雅百般纠结:这下我的罪过可大了,上哪给你弄一个老婆来啊。算了,看在你心情不好的分儿上,先给你当一阵子丫头使唤吧。说着,她屁颠颠跑去做家务了。

接下来的日子,对我来说赛过神仙。每天回到家吃着现成的饭,看着窗明几净,不由感慨,家里有个女人就是好啊。萧雅皱起眉头,嗨嗨嗨,注意措辞,谁是你家里的女人,我不过临时友情客串一下。那这客串的时间能不能通融一下,一辈子行不?滚一边去!

光棍节那天,晚上赶回家,萧雅做了一桌菜,说是庆祝节日。还好意思说,不是你捣乱,我哪能沦落这么惨?我喝了点红酒借题发挥。要我说咱俩凑合凑合得了,我光着你也单着,省得费事了。萧雅扑上来拧我的嘴,我趁势把她圈在怀里,她挣扎不得,脸红得像苹果,我顺势吻过去。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萧雅在我耳边嘀咕。我一把抱起她旋转起来,大声喊道,傻瓜,那是因为窝边草不够好!回答我的是萧雅幸福的尖叫。

第96篇、爱情故事章子怡爱情启事:艾维你不是我的依靠

征服好莱坞富豪:

童话段的爱情却暗流涌动

2007年5月20日,数次被好莱坞狗仔队拍到亲密照片的章子怡,在参加第60届法国戛纳影展时,依偎在艾维·尼沃怀里大方承认:“他是我的男友。我可以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他愿意陪我,也给我自由,我觉得自己找到了幸福。”那段时间,章子怡右手小拇指上的那颗鸽子蛋钻戒,让她一时间被很多人羡慕。

影展上,一个好莱坞记者追问艾维:“你曾经和我们美国人心中的女神凯特·摩丝谈过恋爱,但都一直遮遮掩掩。这一次,为何会告诉全世界,你爱上了来自中国的一个演员?”

艾维没有正面回答,顺手揽过章子怡,众目睽睽之下足足亲吻了她5分钟!看着满脸通红、深深地低着头不知所措的章子怡,艾维告诉记者:“现在,你知道了吧?这个东方女孩除了有着独立的美丽、无可挑剔的演技外,她还非常善良无私,也非常勇敢无畏,完全靠自己的打拼和笑容征服了好莱坞!”

晚上回到酒店,章子怡对艾维说:“在你眼里,我好像毫无瑕疵,这可不是好征兆,因为……”

“因为我们不止恋爱,还要结婚生孩子是吗?”艾维接过她的话说,“我可不会轻易结婚,因为我对女人非常挑剔。”见章子怡的眼神慢慢黯淡下去,艾维大笑着将她抱起来:“所以,我完蛋了。因为我找到了可以结婚的女人!”

说完,他突然褪下章子怡手上的钻戒,然后下跪再次将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说:“这枚戒指,其实不是借来的,而是我亲自挑选送给你的。因为你值得。”章子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几天,明明是助理将这枚戒指带给她,并说是从商家借来的。原来,这是艾维设计好的圈套。

面对艾维如此高调大方的求爱,这个一直埋头向前冲事业的女孩,突然有了想结婚的念头。子怡曾梦想在30岁结婚,35岁之前当妈妈。而现在,她觉得自己找到了那个人。

恋爱的季节风轻云淡,两人却没有意识到不和谐的音符也开始暗流涌动。《艺伎回忆录》让章子怡赢得了很高的关注度,但也因为角色的关系让国内的许多影迷失望。因此从那以后,她推掉了许多好莱坞大片的邀请。其中也包括男友艾维为她争取来的,这让艾维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还觉得很没面子。

2007年底,章子怡竟拒绝了和国际影星威尔·史密斯合作的机会,拒绝了《全民超人》剧组的邀请。艾维终于忍不住了,这是他费尽心思为女友争取来的啊。“你为什么要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你要知道,好莱坞任何一个女星都会为此欣喜若狂。”

章子怡吐吐舌头,娇羞地说道:“我觉得没什么呀。我就想多陪陪你,好好学习英语。”此时的章子怡已做好了嫁给艾维的准备,她觉得自己婚后应该陪在丈夫的身边,放下事业。艾维睁大眼睛看着她,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让艾维更为惊讶的是,有些名流的聚会,章子怡也找理由推脱。她喜欢窝在家里看书、看电影,或者动手做中国菜。

也许是中西文化的差异,在对待金钱的问题上,艾维和章子怡更是大相径庭。

一次,章子怡帮艾维给佣人发工资后,艾维坚持要还钱给她,章子怡觉得很难堪,自己和艾维相爱,早已把他当成了不分彼此的家人,艾维如此做,分明是把自己当成了外人。章子怡固执地坚决不要,而艾维执拗地一定要给,结果谁也不服谁还大吵了一架。

几天后,两人一起逛商场,章子怡看中了一个价值200美金的胸针,询问艾维的意见时,艾维却以为章子怡是想让他买单,说道:“你自己看中的东西自己买。”

章子怡很尴尬,因为她压根就没想让艾维付钱啊。“我只是希望你提出参考意见!”说这话时,一丝委屈在章子怡的心头泛起,她只得暗暗安慰自己,这是西方人和东方人的不同。

2008年3月的一天,两人正在餐厅吃饭时,艾维看着不远处一个小女孩对章子怡说:“我有一个8岁的女儿,叫莉莉。”章子怡沉默了半晌后轻声问:“她有母亲吗?”艾维故作严肃地说:“当然有,而且很美丽!”

章子怡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她一边起身一边说道:“我选择离开。我不能让另外一个女人受伤。”

签订婚前协议,

豪门婚姻让人低到尘埃里

过了三天,艾维才打电话给章子怡:“你太可爱了。莉莉的母亲没有跟我结婚,我们也有很多年不联系了。”

“真的吗?”一直耿耿于怀的章子怡破涕为笑:“我想见见莉莉!”

“莉莉很骄傲,也很苛刻。她曾经说过我不能结婚。”艾维耸耸肩说,“所以,我从未打算让你们见面。因为,如果莉莉不接受你,我也只好放弃。”

不久后的一天,莉莉突然提前回家了,艾维还没向她介绍章子怡,她就大声嚷嚷:“我们同学都说你的新女友是个漂亮的东方美女,没想到她的身材这么差!”章子怡没想到艾维会附和女儿:“嗯。她很瘦,也没有胸,不如我的女儿莉莉漂亮。”

看着一唱一和挤兑自己的父女,章子怡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女儿回校后,艾维对章子怡说:“如果莉莉接受了你,我们就结婚吧。”尽管他的承诺听起来有些难受,章子怡还是接受了,她默默地低下头:“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让莉莉能够接受我。”艾维上前拥住章子怡:“你是个好女人!那我回避一段时间。”

为了接近莉莉,章子怡天天下厨为她做饭,只要莉莉能出说来的菜名,她都想方设法找到菜谱然后自己做;莉莉喜欢上网玩游戏,章子怡跟着她一起学,她放弃了时装展,陪莉莉去攀岩,开车载着她和她的同学去野炊。

一个月后,莉莉跑到正在厨房汗流浃背做菜的章子怡面前,跳上去在她额头亲了一口:“我希望你能做我的妈妈。”章子怡紧紧抱着莉莉,激动得不知所措……

2008年4月的一天,艾维带着章子怡去了一家高级餐厅,莉莉也一同前往。大厅里播放着艾维带来的《茉莉花》音乐,氤氲的烛光下,艾维突然单膝跪地,真诚地说道:“亲爱的,嫁给我吧!”

章子怡一时不知所措,一旁的莉莉使劲拽她的手:“快点答应我爸爸啊!这可是他第一次求婚!”章子怡甜蜜地笑了,认真点了点头。

终于等到了男友的求婚,无法言说的幸福将章子怡包围。2008年6月底,艾维将事先找律师拟好的“婚前协议”拿给章子怡,表示要和章子怡结婚。然而,这份婚前协议让章子怡大吃一惊:结婚前,男女双方要做财产公证;女方生孩子,男方给付3000万美金……

想起和艾维交往这么久,每每遇到金钱问题时他都摆出一副“我的每分钱都不会白花”的姿态,章子怡有些犹豫了,她告诉艾维要再考虑考虑。

7月8日,艾维在单方出席Allen &Co.媒体年会时,突然宣布:将于2009年8月和章子怡完婚。铺天盖地的祝福和问候向章子怡袭来,那一刻,章子怡感到这个男人是爱自己的,她已然成了最幸福的女人,至于他的其他毛病,自己可以慢慢克服。最终,章子怡在那份“婚前协议”上签了字。而从来就没准备把这份恋情藏着掖着的她,也主动向媒体和朋友宣布了自己即将结婚的喜讯。

2008年11月,章子怡筹拍电影《非常完美》,首度当电影制片人的她,开始在美国东奔西走寻找赞助商。然而,艾维并不看好这部爱情喜剧片,觉得章子怡更适合拍一些好莱坞大片,因此他选择了置若罔闻,既不掏一个子儿支持女友,也不帮她联络赞助商。而章子怡由于这两年来一直陪伴艾维,没有在国内拓展,回到北京后的她也迟迟找不到赞助商。

第97篇、爱情故事我一直在等这一天

楚瑶把憔悴的脸靠在我怀里,低声说,为了你,我愿意像她那样勇敢。

她没说爱,但我明白——

袭胸事件

我绝没想到女孩会在那一刻突然转过身来,当我戴着白手套的手按在她柔软丰盈的胸部时,脑中剩下的一个念头就是落荒而逃!

我对于这个场景的感受,完全可以用恐惧来形容。试想一下,一个嘴里连连说着对不起,仪容整洁,面貌清秀的男子,忽然成了熙熙攘攘的地铁站里的色狼,公然把手放在女孩的胸上,那种后果,绝不是几句对不起就能蒙混过去的。

我可以想象出女孩的愤怒,尖叫,甚至更激烈的举动。我僵硬地望着自己的手,我汗流浃背地想象它戴上亮闪闪的手铐的情景。

没错,我的工作是个地铁推手。

这个繁华的城市人满为患,在上下班的高峰,总有些焦急的人挤不上地铁,地铁推手的工作就是疏通客流,尽可能地把他们都推进地铁,然后安全地关好车门。

可我没想到会遇到她,一个奇怪的女孩。苍白的脸颊,僵直的身体,举止怪异。她的目光直勾勾地望着前面,脚步像有千斤重似的,似乎在畏缩着什么。她最后一个被我推到地铁上,然后她突然转过身来,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的手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按在了她的胸上。

我僵成了一段木头,机械地说着对不起,声音里都淌着冷汗。

然后我看见面前的女孩猛地抬起手来,我用力地闭上眼,等待那个火辣辣的巴掌。

但,什么都没有。我惊讶地睁开眼时,却意外看见女孩居然跪在我面前,捂着眼睛,浑身发抖,嘴里喃喃地说,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是故意的,求求你,放过我吧!

女孩细细的哽咽声响起,然后她竟在我的面前,昏了过去。

这场面,有点怪异。

逃走的女孩

女孩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时,我正躲在医生的办公室问她的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应该没什么问题,病人似乎受到了很严重的刺激造成暂时的昏迷。身体比较虚弱,需要静养。满脸严肃的大夫这样说。

我松了口气,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对于那个误会的反应,无论是举止和表情,女孩都显得极不正常。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没有事。

我尴尬地挪到病房前,想着等她醒了,该用哪种语气跟她打招呼。迟疑地推开了门,我愣住了。病床是空的,女孩,不见了。

年轻的护士不满地嘟囔:你女朋友怎么回事啊?像见了鬼似的拼命往外跑,嘴里还嚷着对不起,我怎么喊也不回头,这出院手续还没办呢!

我说对不起。小护士压低了声音,指了指自己的头说,她这里,不好吧?

难怪她这么问,女孩再一次反常的举止,我比护士更确定她精神有问题。

楚瑶的忧郁

那个梦又来了。

满坡的杜鹃花,甜蜜的吻,还有痛入骨髓的呼喊,我嘶哑着喉咙的哭泣,铺天盖地,让人喘不过气来。猛然惊醒,才发现满脸是泪,冰凉冰凉的。

在清冷的月色里坐起身来,点燃烟,我才想起,事情已过去三年。三年,足以改变一个人最初的想法。

拿着在医院查到的地址和姓名,我终于找到了那栋房子。开门的正是那个女孩,我微笑着问脸色苍白的她:楚瑶是吗?我来看看你身体好点了没有。然后忽视她惨淡的表情,迈步走进了那间小套房。

楚瑶居然没有再失态,她默默地关上门,甚至还倒了一杯水给我。

我说,对不起,上次的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知道吓到你了,所以不放心,来看看。我把带来的水果放下,尽量放松表情,语气诚恳地说。希望这样没有吓到她。

面前的女孩强笑了下说,没关系,我只是……有点紧张。

我没有问她紧张什么,尽管我很想知道原因。聊了些平常的话题后,最初的尴尬逐渐消散。我发现,有几次,楚瑶欲言又止,似乎想说什么,又难以启齿。我想或许是道歉吧!我迷惑了。

那天,我知道了楚瑶孤身漂在这个城市,是个小白领。这是楚瑶告诉我的,我还知道了一些她没告诉我的事,那就是她眼中浓浓的忧郁,厚得像无法爆破的冰层。

难道这就是她紧张的原因?一个小女孩,却有着无法独自承受的沉重?走出那道门,我点燃烟,伴着烟雾吐出的还有一声叹息。

我也不知道是为了谁。

我愿意

和楚瑶就这样相识并熟悉起来。不可否认,开始她是有些排斥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却主动起来。她说,在这城市我没有亲人和朋友,我愿意把你当成唯一的亲人来照顾。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她在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悲壮。我有些不安,于是开玩笑说,干脆做我女朋友吧!这样我才能理直气壮地让你照顾。

她的脸瞬间红了,眼神变幻着,却很快地抬起头,用细如蚊子的声音说,我愿意。

我却突然狼狈起来:我只是开玩笑……我试图解释,楚瑶却伸手捂住了我的嘴,眼里忽然有了泪光,她说,你说的话,我从不当玩笑。然后,她慢慢地滑到我怀里,全身抖得像风雨中的幼树。

一股怒气从胸口升起来,我用力地推开她,冷冷地说,我不需要你的怜悯。然后砰的一声,关上小套房的门,冲进下了整天还未停的夜雨中。

那夜,我喝了很多酒。手机在口袋里响了整夜,我都未听到。早晨醒来,发现都是楚瑶的来电,头痛难忍的我狠狠地删除着,我想,以后我都不会去见她了。

还未到下班的高峰,地铁站里人不多。我有些走神,以至于那只手轻轻拉住我时,竟一时没反应过来。楚瑶的眼睛肿得像桃子,脸上小心翼翼的表情让我心头一惊。面对我的冷漠,她什么也不说,目光像一尾鱼,随着我的走动游来游去。

那片止痛药还是失去了作用,宿醉和淋雨让我头痛欲裂,晚上,我不得不答应楚瑶留下来照顾我的要求。

我想我是烧昏了头,当女孩略带凉意的颊贴上我的脸时,我的眼泪伴着另一个名字喷溅出来。我辗转地喊着,吻着,那种翻江倒海的痛苦淹没了我。有人拍着我的后背安抚我,我忽然听出是楚瑶的声音。她柔软的胸贴在我胸口,手臂紧紧地箍住我,用坚定的目光看着我充满欲望的眼睛,轻声说,我真的愿意。

心里某一处围墙立马倒塌了,我滚烫的手握住她柔软的手,那种疼痛同时贯穿了我们两个。

带着疲惫,我满足地睡去,似乎自己又重新拥有了什么东西。有人在耳边喃喃自语,从你推开我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值得我这样做。

滚出去

楚瑶,还是做了我的女朋友,那次我喊出的名字似乎并没伤害到她。这让我的心情起伏不已。她像照顾婴儿一样照顾我,我时冷时热的态度,她好像并不在意。她很愿意去地铁站找我,脸上的笑容也多起来。

楚瑶的手机响了,我喊了几声,没有回应,才想起,她说去楼下的超市买我喜欢吃的甜点。

来电显示是李医生,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还没等我开口,李医生便笑着说,楚小姐,根据检查结果,你恢复得不错,地铁里的那个男人看来是你的良药啊!继续努力吧!

天啊!手机慢慢地滑到沙发上,我盯着刚进门的像个小主妇的楚瑶,低声说,滚出去!

这样的爱

三年前,我的未婚妻安恬在地铁站为救一个女孩不幸去世了。我几乎疯了。而被救之人悄无声息地消失,没有慰问,没有感谢,冷漠无情的举动在我撕心裂肺的痛苦上又重重地割上了一刀。

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中,我知道了那个女孩叫楚瑶。后来在医院看到她的名字,我才知道,原来她早认出了我,认出了当初登在报纸上的安恬的未婚夫。所以她才躲着我,甚至求我放过她。所以地铁袭胸的事儿,她反而向我道歉。

当初我恨极了她,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理解了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女所承受的压力。虽然还心有恨意,但看到她眼里厚重的忧郁时,我决定不再追究。或许安恬是因她而逝,潜意识里我总是想接近楚瑶,在她身上找出安恬的影子。

我以为楚瑶后来主动接近我,是为了赎罪。却没想到是因为心理医生的建议,目的是想治好自己的地铁恐惧症,才顺水推舟地和我走到了一起。这个事实让我心头那股几乎消失的恨意又强烈起来。

楚瑶再没出现过,也没打过电话。我扔了她为我买的甜点,砸了她买的吉列剃须刀,撕了她亲手为我洗的内裤和袜子。最后,无力地倒在了地板上,呼吸着满屋突然静下来的不适,哽咽出声。

我重新做了白领,当初因为忘不掉安恬,我做了地铁推手,如今又是为谁放弃了它?我拒绝去想。

那个电话在半年后打进了我的办公室。是医院打来的,其中一句话是,楚瑶小姐受伤了。

车子疾驰在路上,一种熟悉的死亡的痛苦再次抓住了我。

楚小姐为了救一位不慎掉入地铁轨道的孩子,差点没命了。幸亏工作人员及时拉了她一把。

楚瑶吊着骨折的胳膊,疼得脸色惨白,但仍努力地对我笑着。我颤抖着抱住她,咬牙切齿地说,你怎么这样傻?

楚瑶把憔悴的脸靠在我怀里,低声说,我一直在等这一天,为了你,我愿意像她那样勇敢。

她没说爱,但我明白。

第98篇、爱情故事其实很想嫁给你

第一次相亲平淡告终,回到家里,老妈兴致勃勃地问:“怎么样,怎么样?”我撇了撇嘴;“还能怎么样,一见钟情的几率太小啦!”老妈又问我不满意对方哪一方面,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老太太的热情又重新被燃起了:“没有缺点就是优点,能够凑合过日子就成。这次不行,还有下次。”我一听还有下次,顿时不寒而栗。

其实我不丑,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小美女。也许因为我是经济独立的白领,也许是对婚姻有种恐惧心理,我自认为不结婚也没什么大不了,所以直到27岁还未交过男朋友。但在母亲和周围热心的三姑六婆的安排下,我走马观花似的相了一次又一次亲。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五花八门的男人,只是没一个是我想嫁的。直到最后,介绍人信心尽失,我索然无味,只有母亲还不肯善罢甘休。

我工作又多,压力又大,下班还要被迫去见一个又一个陌生的男人,所以见到郑斌蓝的时候,我忍不住把心里的怨愤发泄到这个与我相亲的第十几个或第几十个男人身上。

只是他对我冷若冰霜的态度并不介意:“我看你是被迫来相亲的吧,其实我也是。”

我这才勉强地笑了笑;“没办法。母命难违。”

他善解人意地附和道:“真不明白他们老一辈人,不结婚有什么不对,又不干涉别人,又不妨碍社会。”

“是啊是啊,不结婚多好,自由自在又没有负担。”一说起这个话题,我顿时兴致盎然。于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对婚姻的恐惧、对相亲的抗拒。

一直聊到天色暗下来,依然意犹未尽。我起身告辞的时候,郑斌蓝突然问:“你还打算这样浪费时间精力继续相亲吗?”我无奈地摊了摊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倒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能够使我们从被迫相亲的困境中暂时解脱出来。”他胸有成竹。

我忙问:“什么办法?”“就是假装这次相亲成功,我们互相都很满意。”他说,“这样他们就不会再逼我们去相亲了。”眼下我早已被没完没了的相亲弄得不胜其烦,所以不假思索就答应下来,至少见一个比应付多个好,况且这个与我“志同道合”的男人也没有以前遇到过的那些“面目可憎”。

回到家里,面对母亲迎面而来的询问,我第一次点点头:“今天感觉很好,很愉快。”母亲立即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地笑起来。我没有骗她,这的确是我相亲经历中最轻松愉快的一次。

从那天开始我和郑斌蓝依照秘密协议,每天给对方打个电话。果然,母亲被我制造的假象所迷惑,乐在嘴里、喜上心头,不再逼我去相亲。我看母亲开心,越发演得逼真,周末竟大张旗鼓地去和郑斌蓝约会。开始和郑斌蓝通电话、见面是例行公事,后来却慢慢变成了一种习惯。其实他人不错,最重要的是他和我一样坚持单身。对这样没有任何结婚企图的异性,我才能够无压力、不设防地近距离接触,与他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一年半载,我们互相倾诉和鼓励,出双入对地去玩。郑斌蓝虽不是我男朋友,但却成了我生活中最亲密的异性朋友。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把我约出去,吞吞吐吐地对我说:“西西,我以后不能假扮你的男友了。”“为什么?”我大吃一惊。“因为我已经决定……向一个人求婚了。”他脸上带着一种幸福而神秘的微笑。

“你这个骗子!你说过和我一样讨厌结婚,你说过会一直坚持单身!”突然有种被人背叛的感觉,不等他回答。我便用双手捂着脸跑开了。

路上遇到一位熬人,看见我在哭,好心地问:“你是不是失恋了?”我和郑斌蓝彼此从未承诺过什么,我也一直以为失恋与我无缘,但此刻,为什么我的心里会有沉重的疼痛?

回到家里,母亲看我悲伤欲绝的神情关切地问出了什么事,我不敢告诉她郑斌蓝就要结婚了,一年多来,几乎所有的亲戚都以为我在和郑某人谈情说爱。

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一看是郑斌蓝,愤愤地想挂了它,但转念一想,其实人家也没错,说好是演戏的,带着一丝哭腔接了电话:“你想说什么?”没想到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一听到我的声音,便哈哈大笑起来,好半天缓过气来说了一句:“西西,你哭了?真没想到你会这么在乎我!”“在乎有什么用?你反正要去向别人求婚了。”“当然有用。”他慢慢吞吞地说,“因为我要求婚的对象是你啊!”“啊……”那一刻,我真是惊喜交集。

直到后来郑斌蓝才告诉我,其实在相亲的那一刻他已经喜欢上我,只是因为听介绍人之前说我在男人和爱情面前“百毒不侵,刀枪不入”,再加上那天看我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猜想肯定没戏。于是他干脆将计就计谎称自己也无意相亲,好让我放松警惕,口吐真言,找到共同话题以便获取芳心。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假戏真做地成了郑斌蓝的新娘,原来结婚不仅不恐怖而且很甜蜜。当然,最开心的还有我那头发都要盼白了的老妈。

第99篇、爱情故事死胡同

郁郁说她一个星期就爱上了一个男人,却在一个星期之后告诉我,他们已经结束了。她无所谓地摇晃着杯中不多的龙舌兰日出,那是我们的最爱。我瞠目结舌地听她说,言语间的不屑是她最迷人的地方,她那态度仿佛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我端起酒和她碰了杯,然后一饮而尽。酒吧的灯光很暗,几乎就是伸手不见五指,但是音乐却不吵人,这种环境适合男女谈情说爱,但是我和郁郁,两个女人,却也在这谈情说不了爱。为了寻求一种氛围,我向服务生要了一支蜡烛,还是红色的。划上一根火柴,将红蜡烛点上,闪烁着的火苗虽然很微弱,却也是这里惟一的亮点,不免感伤起来。

郁郁拿出一包烟,娴熟地抽出一支,然后凑近火苗。黑暗中瞬间又多出一抹红,不对,应该是一点红。印象中,红蜡烛应该是古代人结婚时用的东西,而如今却被郁郁这个女人用来点香烟。

我脱下鞋子,将整个身子蜷缩在柔软的沙发中,调整到最舒适的姿势时我已经接近于睡在其中了。漫不经心地看着舞台上赶场子的歌手放浪地跟着音乐摇晃着身躯,而我,却动也懒得动一下。想想人活着真是不公平,有些人把自己的整个身子都摇散了,获得的报酬也只够其勉强地生存,比如我;而有些人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看着钱财滚滚而来,比如郁郁。郁郁说,像我这样,即便是把自己摇散了恐怕也换不来钱,所以只好选择后者了,说得很无奈似的,我真想踢她几脚。

她悠扬地吐了一口烟,鼻子的上方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烟圈,不知怎么了,看着看着,我的思绪似乎也被套了进去,转了一个又一个圈。郁郁问我,你觉得这是爱情吗?她指的是前面所说的那个男人,我说,没有人规定爱情的期限,即便是一天,你自己觉得是爱情,那就是爱情。

她大笑起来,说我这人一点都没有变,思想还是那么自我,行为上却软弱得可以。我表示同意,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她说,别忽略了身边的人,更糟糕的是,到了最后把爱情逼进了一条死胡同里。

我有点不好意思,说,我现在整天心思都在网络上,我越来越喜欢那满满的文字,因为在无声的文字世界里我不会受到伤害。什么狗屁爱情,其实只不过要的是个男人。很多女人在年轻的时候,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挑三拣四,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又被男人挑来挑去,高不成低不就,到了最后,其实要的不过只是个男人过过日子,老来有伴。自以为是地纠缠在爱情长爱情短中,其实无非是睁着眼睛吃饭,闭着眼睛睡觉。还有什么?

桌上的啤酒已经消灭了一半,我们都曾自诩是变态的女人,所以臭味相投,经常相约喝酒,聊自己、聊男人、聊婚姻,聊爱情。

郁郁在一个月前对我说,她发现自己越来越难爱上男人,转身的工夫又在用极其妩媚的口吻对我说着一个星期爱、一个星期结束的故事。这女人,真是不可思议。她很漂亮,精致的脸庞加上时尚得体的装扮,火辣的身材配上性感的着装,直让人想喷鼻血。也许是因为自身条件的优越,所以对待爱情也更加矜持,尽管她心里一直爱着一个男人,却因为彼此都没有表白,到了现在也依然没有捅破。她问我该怎么办?爱了就爱了,若是想了就打电话,如果还是想,那就干脆直接冲到他家,何必浪费时间去等待呢?生活中的我也是这样做的。

郁郁说,你这样的女人。我噘着嘴巴说,我不屑地行使着我自己爱的权利,我哪样了?不过这么一对比,郁郁倒真的比我像个正常的女人,她发疯地想要个孩子,她有的时候很开放,但是内心却坚守着女人应有的传统,生了孩子才是真正的女人。我却不以为然。所以我们经常会为了这个对立的心态争吵不休,明明知道谁也说服不了谁,却还是希望对方能够认同自己的观念,显然我的不被大多数人赞成。其实,即便不认同,我们还不是照样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生活着?

因为我开始没来由地害怕和陌生人接触,我把自己关在这个圈子里,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安全。蓦然发现,我的爱情生活已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第100篇、爱情故事痛爱

他反复向我提起一个事实:我已经将前妻的墓做成双穴,有一天我会躺在她的身边。

你今年几岁?

50岁。

有这个必要吗?男人50岁时很走俏,你能保证不会遇到新的恋情?

他不答,开始讲他的故事。

他和前妻是同一家工厂的工人。她是职校分来的学生,美丽漂亮,引得厂里的单身小伙子都在“蠢蠢欲动”。他是她的师傅,上班下班,他紧跟着她,保护她不受滋扰。

在他俩的婚礼上,那些失意的小伙子们借着酒劲骂他:哼哼,保护她,有这样保护的吗?他却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这场婚姻却让他烦恼得不得了,因为即便她做了母亲,即便她年过三十,年过四十,总是有男子向她献殷勤,总是有关于她和谁谁相好的流言。

终于有一天,他有了婚外恋情。

他说,直到如今,那些关于前妻的传言都从未得到过证实,而自己倒是真的出了轨。唉,他叹气。最后,他们离婚了。

分手后有3年里,两人几乎没有往来,直到她得病,是不治之症。更要命的是,这是一种疼痛异常的病。

她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他,他在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

他送她进手术室。术后,他从麻醉中唤醒她,护理她……在她痛不欲生、漫无尽头的两百多天里,他停掉一切工作,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喂饭喂药。他常常握住她的手,紧紧地抱着她,希望她能把疼痛传递给他。最后,她死在他的怀里时,甚至有些笑意:不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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