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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免费看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07 13: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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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心里美

一段网上流传的视频,看得人心都揪起来。

一个半老男人,瘦小,尖嘴猴腮,却聪明,小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两片嘴唇上下翻飞。他是个算命的。

他租住一间简陋平房,坐落于贫民窟曲里拐弯的巷子内。他的主顾多为底层不幸者,被骗了钱的发廊妹,要不到工钱的民工,被男人施虐的妇人,无钱医治的绝症病人……

他是个见证了太多苦难的人,算的通常不是升官发财而是平安度日。收费很少,看着给就行。民间认为,他算得很准。

有时他滔滔不绝给人排解负面情绪,倒像是一位心理医生。

他没家庭没子女,不过,他有一个女人。

这样子的也叫女人么?又哑,又瘸,又傻,痴肥,奇丑无比,“呵呵”的怪笑声令人毛骨悚然,让人瞧着揪心的就是这女人。

女人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之前她睡桥洞、吃残羹,任人欺负,自跟了算命人,总算有了安定的生活。

算命人走到哪里,女人总跟在后面。他跟路边熟人谈了没两句,女人不见了。

他很有把握地,循着有垃圾臭味的地方走。女人迎面而来,手里捧着一堆红的东西,呵呵地傻笑。她的唯一爱好,就是到垃圾堆里捡红衣裳,她身上一年四季穿的都是捡来的红衣裳。

他说脏死了,扔掉。她不肯,宝贝一样紧紧攥着。熟人皱眉:这个包袱,扔掉好啦。他双手一摊:不行,没人要,没处扔啊。

算命人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么?不。他只是让她陪睡觉。

他待她不错。视频画面里,她坐在床沿,他给她洗脚。洗完,他拍拍她,让她先躺下,他还在收拾。

丑陋是我们的观感。她眼里的世界未必丑陋。有屋子住,有张床可以睡,有个男人供养她,给她温饱无忧的生活。她看见红衣裳时那种怪物一般的笑声,表明她心里美着呢,把自己当成新娘都有可能。

第2篇、爱情故事西红柿里的爱情

女人在厨房做饭,男人在客厅陪我下棋。

女人喊:“你进来一下。”声音很大,语气却温柔。男人去了一趟厨房,只有几步远,用了一溜小跑。

出来时,他拿着切开的西红柿,边咬边问我:“该轮到谁走棋了?”

我问:“你喜欢吃生西红柿?”

男人一边咬着西红柿,一边抬头瞅瞅厨房:“不太喜欢。”

我继续问:“那她为什么喊你,还切了这么一大块?”

“她以为我喜欢,”男人说,“刚结婚那阵子,家里穷,我又馋,每次炒西红柿,她都要切一块,塞在我的嘴里。那时,我爱吃,现在,我不太喜欢了。”

“为什么不告诉她?”

“为什么要告诉她呢?假如她知道,我一直不爱吃她切的西红柿,你想,她会不会很失望?”

那盘棋,他赢了。冲着厨房,他扯开嗓子喊:“老婆,我赢了,吃了你的西红柿,我变得精力充沛、思维敏捷!”

爱情需要表达,一起生活久了,爱情的表达就变成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习惯。

比如为爱人沏一杯热茶,给爱人掖好被角,跟爱人开一个小玩笑,往爱人嘴里塞一块西红柿。当然,茶可能烫了,被角可能没有掖的必要,玩笑可能稍显粗俗,或者西红柿的味道不好。

但是,千万不要拒绝,因为你拒绝的,不是一个动作,而是爱情。

那些握过手,唱过歌,流过泪,爱过的人。所谓曾经,就是幸福。

第3篇、爱情故事老公说,我种五百棵树给你养老

她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五十岁了,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还不结婚是不正常的。

她比他小二十岁,三十岁的她花儿一样,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了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甚至还够不上普通,黑、丑、一口的黄牙,媒人当初说的时候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就因为当年成份高耽搁了,一直没找上媳妇,那阵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找,有四川的,有承德的,有湖南的……几千块钱就带媳妇来。男人也托人带媳妇来,就是这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媒人说男人富着呢,改革开放后靠手艺吃饭,小日子殷实着呢!女人因为当时想急切地逃离那个家庭,她问都没问是什么手艺就过来了,过来才知道原来他的手艺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鞋,再加上男人长得困难点,这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

她想回去,已经没有退路了,婆家的人叫她丧门星,说是她克死了丈夫。其实不是,是她丈夫喝多了酒和人赌博打架被打死了。从她结婚那天起就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丈夫一喝醉了酒就要打她,她生了女儿婆婆整天骂她,在贫困的山区她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她认为这就是她的命,她在再嫁之后才知道男女之间居然还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

结婚之后男人很宠她,隔三差五给她买些小玩意来,一盒粉饼,一支口红,几串荔枝……长到三十岁,她从来没有使过口红,更不用说吃荔枝,她觉得自己比杨贵妃还要幸福。吃荔枝的时候男人却不吃,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她让他:“你也吃。”他说:“我不爱吃那东西,看你吃我就高兴着呢。”后来她偶尔上街,一问吓了一跳,荔枝竟然二十元一斤,她一下子就泪流满面。

女人在家清闲了一年,男人不在家的时候她觉得时间过得真慢,也无聊。看着男人那么累,她也心疼,男人说活儿越来越多,大概是鞋的质量越来越次吧,他都忙活不过来。女人说:“给我买台机器吧,我和你一起修鞋去。”男人不许,说能挣下钱养她,可女人认了真偏要去。于是街上总是看见一对老夫少妻在修鞋,两个人紧挨着,有修鞋的两个人就修,没有就有说有笑地聊天。

有一天,男人对女人说:“总有一天我要走在你前面。”女人就哭了,说:“那我和你一起去。”“那我会生气的。”男人说,“咱们现在的钱还不多,我们再挣几年,给你养老应该没有问题。还有,我给你在地里种了五百棵树,等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能动了,那五百棵树也长大了,我相信那五百棵树就能养活你了!”女人扑到男人的怀里哭了。五百棵树,那只是五百棵树吗?这一辈子没有人这么替她想过,男人甚至给她想到了老年,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现在城里人时兴种什么夫妻树、同心树、爱情树,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树珍贵一万倍!

两年后,他们有了个儿子,儿子的名字极通俗,叫“幸福。”

第4篇、爱情故事婚戒

两个人相识多年,爱着。

他那么好。她知道他的好。

只是,他手上的婚戒,唉,他的前妻都离开人世那么久了,她在心里难过,他怎么还是不肯拿下去,难道,他心里只有她,或者,自己只是爱的傀儡,再或者,自己只是替代品不成……

他终于向她求婚。

烛光、鲜花、音乐、诚意,以及一枚期盼已久的钻戒。

他说他爱她。那么诚恳,当然也是真的。

只是她的目光落在他依旧佩带的戒指上,犹如刺在喉,咽不下,毕竟,那不是自己的啊。

她不停流泪,说,好的,我愿意嫁给你,只是我还要一个理由。

那理由当然是,那枚他始终不肯摘下的曾经的婚戒。

他终于明白,从她委屈的目光,从她看他戒指时的伤心。

三年了,他第一次落泪,那样子如同个孩子。

他边说边哭,她再也控制不住,扑进他怀里,他们终于如愿成为眷属。

婚礼上,他们互换戒指,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同一根手指上戴着两枚闪闪的婚戒,只是她不再感到难过,也不再刺眼。目光里外,满是幸福。

因为那一晚,他说,他好幸运,这一生,能遇到两个可以无悔爱过一生的女人。手指上的第一枚,是他爱过的前世,而今天这一枚,是他爱着的今生,都是唯一,都是上帝的恩赐。他最后说。都放不下,也不能放下,因为,摘下便不完整,因为,忘记便是亵渎。

他说的对,手指上的戒指可以摘下来,可心里的记忆抹不去。一个懂得珍惜的爱人,当然有权拥有真正的感情,不论前世,还是今生。

形式永远大不过内容。

这样一个年代,真正懂得爱的男人不多,如若遇到了,怎么可以错过。

第5篇、爱情故事风雨后的玫瑰

男孩第一次遇见女孩是在大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那头女孩扎着马尾辫,身着一件粉色的T恤衫,手里捧着一盆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她清秀的容貌与恬静的笑容深深地刻在了男孩的心底。

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男孩又一次看到了女孩的身影。她正在翻阅一本有关植花的书籍,读得仔细而专注。男孩被莫名的吸引,忍不住移动脚步向她靠近。那恬静的笑又一次浮现在男孩面前,他鼓起勇气,轻轻地拍了拍女孩的肩:“你好……”

两个人聊得十分投缘,男孩的父亲曾经是一位园艺师,从小就教他许多有关栽种花草的学问。女孩是一位爱极了鲜花的人,一直亲自动手,边学边呵护那些可爱的植物。

男孩教女孩种花,带她到各地观赏百花齐放的情景,为她介绍各种各样的花卉,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然后牵起了女孩的手。这仿佛是一场上天注定的姻缘,两个人的爱情盛开的如此自然。

女孩对男孩说,她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那种极鲜艳极鲜艳的红玫瑰,它的红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坚定,就像人们追求美好事物的心一样,始终燃烧着滚烫的热情。

男孩不同意女孩的观点,委婉的告诉她,自己并不喜欢红玫瑰,因为它太娇弱了,太容易受伤和枯萎了。

女孩没有反驳什么,握住男孩的手,微笑着扯开话题。

情人节的夜晚,男孩去花店买了一只红玫瑰。一出门才发现外面风云色变,刮起大风下起暴雨来了。男孩看了看表,一咬牙裹着红玫瑰冲入雨中。雨滴迅速攻占着他衣服的每一处,但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来到女孩的家中,那支玫瑰花的花瓣已经全部被风卷走了,只留下一根光秃秃的花枝。女孩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骂他“呆子”。男孩准备把它扔掉,却被女孩制止了。她夺过男孩手里的花枝,小心翼翼地把它插到一个花瓶里。男孩不解,女孩狡黠地笑笑,像只偷吃了糖果的小狐狸,说:“女孩子家的事情,你不懂。”

男孩和女孩是学校里众多情侣的模范,他们的家人也同意他们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男孩准备到国外留学,女孩没有作任何挽留,只是告诉他,自己在国内等他回来,要他在那边用心读书。离别前夕,男孩送了女孩一盆未开花的红玫瑰,并且答应她,三年后的这天,他会拿着一支红玫瑰在他们相遇的那个图书馆边的长椅上将他们的爱情延续。女孩点了点头,捧着那盆红玫瑰目送男孩的飞机消失在云端。

三年后,男孩回到母校,依照当日的诺言,手持一朵红玫瑰,坐在图书馆前的长椅上,静静地等待那个恬静的微笑。

第一天,女孩没有来。

第二天,女孩还是没有来。

第三天,男孩心灰意冷。失魂落魄地带着一朵已经枯萎的红玫瑰离开。他来到一家酒吧,喝了一晚上的酒,回到家里倒头便呼呼大睡起来。

男孩将对于女孩的记忆埋在心底,只是在回头张望的时候才偶尔被触动。他不愿意过多地去回忆当年的故事,因为每一次他都会忍不住地思念女孩,忍不住地泪流满面,忍不住地捂着伤口沉睡。

男孩离开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外企工作。期间他遇到了总经理的女儿,并且与她结了婚。

一日,男孩在咖啡店里遇见了昔日的校友,与他谈论,再次聊到了女孩。

校友对于女孩的经历唏嘘不已。他告诉男孩,女孩在他离开不久便遇到了意外,被大火毁去了容貌。更不幸的是,几年前的某天傍晚,她回家时,一辆失控的大卡车草草结束了她的生命。

他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迅速赶到女孩的母亲家中,看到那间空荡荡的女孩曾经的卧室,意识到校友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女孩的母亲告诉他,其实女孩从来没有忘记过当年的约定,在男孩等待她的那三天,女孩每天都会拿着红玫瑰偷偷地在角落里注视着男孩。只不过她了解男孩,不希望成为男孩的负担,耽误他一辈子,所以她没有出来见男孩一面。对于她来说,能给予男孩最好的爱便是放手。男孩灰心的那天,女孩同样忍受着痛苦,恍恍惚惚的她在过马路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被卡车撞飞了十几米,可手里依旧紧紧地的握着那支红玫瑰。

弥留之际,女孩脱母亲带给男孩一句话:玫瑰的爱情,不会凋零。

男孩哭了,一个人在一家花店门口站了好久。天空下起雨来,那还如同一座石像般屹立着,直到浑身湿透。突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一脚踏进花店,买了一只红玫瑰,裹着它,顶着风雨向家里奔去。

他把只剩下一片花瓣的红玫瑰给了妻子,为她讲了一个故事,告诉她说:风雨后的玫瑰,凋落了花瓣与娇美,却不会失去爱情的光泽!

第6篇、爱情故事两个字的爱情

方块字的世界里,有两个字相爱了,可是他们总到不了一起,他们总是相隔很远。有时候隔着几行,有时候隔着几页,有时候隔着几十页,有时候甚至不在一本书里。在他们两个之间,隔着的每一行都像一条河,每一页都像一堵墙,每一本书都像一座山。他们常常被思念煎熬着,在极端的甜蜜中忍受着极端的痛苦。

终于有一天,他们到了被允许结婚的年龄,他们一起来到了造字者那里。造字者说,你们结婚后有三种生活方式可以选择: 一,谁也不会限制谁的意义,在相爱的同时仍然可以保留着自己的完整。这种方式是让你们作为两个独立的字去相爱。 二,你们只为彼此而活,谁离开了另一方都无法存在,你们只有在一起时才会具有意义。这种方式是让你们作为一个词去相爱。 三,这种方式是最普通的方式,也是绝大多数字婚后的方式,在这种方式里,你们和对方在一起时是有意义的,但是和别的字在一起时又有别的意义。

它们选择了第一种作为两个独立的字生活在了一起,如天和真,公和主,沙和发,十和分。他们常常被人用在一起,但是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就可以把他们毫无牵扯地隔开。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标点符号,一个微妙的语气停顿都会让他们之间泾渭分明。 一次,一个小学生就这样用他们造了句:"今天天气真好。" 还有人这么使用他们:"你怎么才得七十分?"

日子久了,他们对自己的这种状态也疑惑起来。他们觉得,他们在一起是那么貌合神离,像是在各自的内心旅行。 他们又找到造字者,请求他允许他们换成第二种方式,造字者同意了。于是他们变成了紧紧偎依的两个字,走到哪里都形影不离,而一旦离开就都失去了意义。就像踌和躇,琵和琶,尴和尬,蜻和蜓,蜘和蛛,咖和啡,乒和乓,蝴和蝶。只要一个字出现,另一个字必定也在一边。若是单独的一个字,这个字就失去了内涵和灵魂。他们只有彼此,再无其他。两个字这样又生活了一段时间,开始时他们是很满足的,觉得这真是神仙眷侣般的日子,无可挑剔。

可是,渐渐地,他们觉得彼此失去了吸引力,直至厌倦。 于是他们第三次找到造字者。 造字者告诉他们,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了。 这一次,他们真是快乐极了。他们发现他们既有自由,又可以随时保持着联系,既可以在有兴致时待在一起,又可以在腻烦时去和别的字进行新的搭配。这使得他们既品尝了家庭的温暖,也拥有了去邂逅其它美妙际遇的可能--这真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他们不止一次地庆幸着自己的选择。

遗憾的是,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对这种状态也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他们开始觉得这种方式既不如第一种洒脱,也不如第二种纯情;既不能拥有第一种的奔放肆意,也没有第二种的深刻专一。

爱,是有的,但是这爱并不神圣,而他们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他们知道任何一种方式对他们来说都是有缺陷的。他们在浪漫时渴望安全,在安全时又渴望浪漫,他们总是想兼而得之。可是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兼而得之的时候,正兼而失之。

这两个字至今还生活在浩如烟海的字典中,始终找不到一种令他们满意的婚姻方式,就像那些在紫陌红尘里纠缠着的无数的男人和女人。

第7篇、爱情故事踮起脚尖的吻

爱上他,从开始就注定是一场青涩卑微的暗恋。他那么高,跳起来灌蓝的潇洒风姿,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的心。

而她,只是一朵低到尘埃里的小花,既不高呀不美,又不怎么会来事儿,挤在一群爱慕他的人中间,渺小的象一粒沙子,他甚至从来也没看她一眼。

可她,心甘情愿地做了篮球队的后勤,只要有他参加的球赛,她一场不落,其实并无大的奢望,她只是想在他渴的时候送上一瓶水,流汗的时候送上一条毛巾,看好他的衣服,为他每次进球鼓掌……

默默做好这些琐碎平常的事,并从中获得付出不求回报的简单快乐,便是她一个人爱情的姿态。

那次比赛很激烈,他不甚被人撞伤了鼻子流血了,他从球场上下来,径直跑向呆呆的她,扯过她怀里的包,抓住一张纸塞住了鼻孔,那时她放从惊吓中反映过来,紧张兮兮地问怎么样?疼吗?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他的腿很长,走路又快,她几乎得一路小跑跟在她身后,到了无人处,他忽然停下来,看了她半天,不禁伸手把她揽到胸前,温暖的唇就落了下来。

柳树的叶子拂到她脸上来,她脑子一下就晕了,那时候却还没忘了他受伤的鼻子,怕他的鼻血因低头而涌了出来,她使劲地踮起了脚尖,去迎合他生命中的初吻。

初吻于她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瑟瑟发抖的小腿,因太用力去够他的嘴唇,她的小腿几乎抽筋。

后来她曾不解地问他,当初那么多喜欢你的美女。为什么偏偏选中了并不起眼的我呢?

他把她抱进怀里吻了一下说,因为我记得你那笨拙的吻,那个时候还记得照顾我那受伤的鼻子的你,一下子就打动了我的心。

她不知道,从她努力踮起脚尖的那刻起,他就认定了她,这辈子非她不娶。

第8篇、爱情故事我一个人疼你还不够

他们恋爱时,几乎所有人都反对。她柔美妩媚,嗓音甜美,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是县剧团小有名气的角儿,唯一的不足是,不能正常走路。小时候,她得过小儿麻痹症,要坐轮椅。他是一名普通的士兵,里壮敦实,沉默寡言。

那一次,她去他们的部队演出,歌声一起,满场皆惊,他更是心醉神迷,从此不能自拔。

双方父母都反对,他是家中独子,虽然木讷沉默,但要找个能帮他洗衣做饭的女子,也不是难事;她虽有残疾,可是能歌善画,身边不乏追求者,他是最普通的一个。

有人说,他娶她,是为了退伍后能留在县城;也有人说,她嫁给他,只是想找一个不花钱的保姆。他家人的反应尤其强烈,带人到他们租住的房子里几次三番地闹,摔盆砸碗,恶语相向。他回来,看着一片狼藉的家和泪流满面、孤单无助的她,心抽搐似的疼。他抱住她,流着泪,说:“没关系,我一个人疼你就够了。”

洗衣、做饭、擦地板、刷马桶,他从不让她动手;她喜欢的东西,再贵,他也舍得买;别人说她是他的累赘,他会急红了脸,跟人辩解,说她是什么都能做的巧媳妇;她任性,有时候跟他吵架说狠话,他从不接招儿,嘿嘿一笑,由着她骂,端盆热水给她洗脚按摩……

在他的疼爱和呵护中,她幸福地走进婚姻。相濡以沫的感情,让这对不被世人看好的夫妻,成了幸福婚姻的典范。她以为他会这样疼她一辈子,以为幸福就是这样,在平淡琐碎的日子里,相守到老。

结果,他被查出患有绝症。拿着那张化验单,他在马路边坐了整整一天。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他目光空洞,表情呆滞。他不怕死,可是,他怕自己死后,再没有人疼她。

当初,家人强烈反对,结婚后,他从没带她回过家。那年春节,他死缠硬磨,非要她随他一起回去。此前,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倘若有人给她脸色看,她立马返回。

那天一下车,她就惊呆了,眼前的男女老少,挤挤挨挨,百十号人,把小小的乡村车站围得严严实实,这些人都是来接她的。他们笑着迎接她,像迎接凯旋归来的英雄。原本反对他们的公婆叔姑,对她格外亲热,呵护有加。她的心软化了,润湿了,像一朵花,娇娇颤颤地展开嫩嫩的蕊。

一进家门,他就开始安排两个人的日程。之后,每天,他推着她,挨个拜访村里的乡亲,见人就夸:“我媳妇画的画得过奖,歌也唱得好,不信,唱一首给你们听。”她就唱起来,《父老乡亲》、《白发亲娘》……

那些天,她像个备受宠爱的公主,走到哪里都有掌声和笑脸,都会受到特别的照顾和关爱。他的父母更是把阳光最灿烂的房间让给她住,还变着花样做她喜欢吃的菜,他们是真真切切地把她当女儿来疼。

那些天,她像一只快乐的鸟,走到哪里都是一脸的阳光。私下里,她悄悄对他说:“原来,不只被你一个人疼才幸福,被大家疼,更幸福……”

看着她脸上绽开的幸福笑颜,他揪着的心,略感欣慰。

从乡下回来,她的感觉也不一样了。小区里的邻居、门岗上的警卫、超市里的营业员、小饭店的老板,就连马路边卖水果的小贩,见了她,都会亲切地和她打招呼,和她说笑话,帮她推轮椅,把最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卖给她。她觉得生活不一样了,以前,只有他一个人宠爱她,现在,似乎所有的人都是爱她的。她想,原来世界是这么美,这么暖啊。

两个月后,他悄悄地去了。从他发病到去世,直到火化,她都没有流一滴泪,她觉得自己的心也随他去了。

婆婆和小姑要接她到乡下去住,怕她一个人生活不好。婆婆说,这是他的遗愿,临终前,他特意跑回家,恳请所有人代他疼爱她……

她没有拒绝,因为她知道,他希望她能像从前一样幸福地生活。

那天,她在整理衣柜时,忽然发现里面有很多纸条,上面是他遒劲的笔迹:“我将不久于人世,请代我疼爱我的爱人。”

她的泪水终于汹涌而出。有他在,一个人疼她就够了;他不在了,全世界的人都疼爱她,他才放心。

第9篇、爱情故事饮食里的爱情流派

是鱼香肉丝的忠实粉丝,每次到饭馆吃饭,总要叫上两盘鱼香肉丝,再配上几碗白饭,令旁人侧目不已。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胖姑娘。

那天早上,同事们在一起聊天,结果有个男同事打趣,说我是现代版的杨贵妃,浑身散发着古典气息,连身材都向古人靠拢,可见爱情上也只能走古典路线了。以后呀,如果有人追我,肯定是骑着白马的“唐明皇”。

看着同事们都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差点气晕了。自我感觉良好的身材竟然被天打雷劈的同事拿来取笑,叫人怎能不气?我暗下决心,要脱离古典主义的行列,找一份浪漫的爱情!

没想到不久后,真让我碰到了一位文学博士。面貌清秀,眉宇间满是浓浓的浪漫气息。看了他博客上的文字后,我更是被他浪漫深情的风格深深吸引住了。没多久,两人便决定见面。

第一次约会,是在湖畔的咖啡馆里。那里有悠扬的夜曲、银色的月光和带着淡淡花香的晚风。伪装成淑女的我点了一杯咖啡,听文学博士滔滔不绝地谈了两个小时后,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一声接一声,还一声比一声响。看着文学博士诧异得有些扭曲的脸,我颓然地明白,自己和浪漫主义无缘了!

果然,文学博士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后,再也没有联系。再后来,经人介绍,我碰到了一位成功人士。这位成功人士走的是现实主义的风格,饮食简单而快捷,用微波炉烤大个儿的土豆,配上香肠和牛奶,就是一顿饭了。营养、简单、方便,典型的现实主义流派。

成功人士很有钱,开黑色的现代轿车,每次约会都很匆忙。不说情话,不玩浪漫,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把爱情当事业来经营的面孔。这段所谓的爱情,仅维持了两个月,便夭折了。

那是在一个周末,我带着成功人士,去见住在郊外的父母。车刚出城便坏在了路上。成功人士拿出计算器,敲敲打打,接着告诉我,因为车子是在去我家的路上坏的,所以修理费要和我分摊。听到这个“噩耗”的那一刻,我终于彻底醒悟,自己和现实主义还是有着一段不小的距离。结果,我果断将现实男拖进了黑名单,从此各走各路。

一段段感情,从一开始的充满幻想到最终的灰溜溜结束,让我颇受打击。由此也证实了,饮食的流派多元繁杂,爱情也是如此。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在家里哭得昏天暗地。

而这段时间里,唯一能让我感到快乐的,便是我开始恢复了对鱼香肉丝的喜爱。渐渐地,我又开始光顾住处楼下的那间小饭馆。那里的鱼香肉丝做得特别地道,店主是一个小青年,自主创业,身兼店主和伙计两种身份。

没想到有一次,吃完了鱼香肉丝,他却红着脸向我表白了。他说,他本来不会做鱼香肉丝,为了我,翻遍了各大食谱,又请教了很多同行,这才做出如此美味的鱼香肉丝。有一段时间,他以为我们没希望了。可最近,我又开始光顾他的店,让他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

看着眼前这个傻傻的男人,我心里突然萌发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这个传统的小男人,这个信奉古典主义的小男人,正如那道鱼香肉丝,散发着香而不腻的气息。他没有钱,也不浪漫,却有着一颗为爱量身定做的心,这就是古典主义的爱情,如同鱼香肉丝,怎么吃都不腻!

再后来,我成了那间小饭馆的老板娘。如今,我们的店虽然规模不大,但收益还不错,日子过得挺甜蜜。我也终于明白,爱情如饮食,向别人看齐未必是好事,唯有寻到适合自己的风格和流派,才能成就一生的幸福。

第10篇、爱情故事嘴巴甜一点,幸福多一点

以前我知道,孩子是需要爸爸、妈妈夸赞的;现在我又知道,婆婆其实像孩子一样,也是非常需要来自媳妇的夸赞。

每天早晨,婆婆坚持为我们准备早饭,两三天内保准是不会重样的。我往往一边吃,一边对婆婆说:”“妈,您熬的粥可真好喝啊!怎么我就做不出这么香、这么稠的粥呢?”其实,那只不过是一碗非常普通的粥,有时还可能是用剩米饭对水熬成的。听到媳妇的夸赞,婆婆经常会笑着说:“好吃你就多吃点。”而我则不失时机地加上一句:“谢谢妈!”这时,婆婆就会向我传授该放多少米,加多少水,用多大的火,熬多长时间……就这样,一顿极平常的早饭让大家吃得“津津有味”。

有一段日子,婆婆做饭前,总是先问我想吃什么,我随口一说,婆婆就不打折扣地照做。过了不到半个月,我觉得,应该学会取悦婆婆呀。于是,我就向老公讨教,婆婆平时喜欢吃什么菜,口味上有什么嗜好。待婆婆再问起的时候,我就顺着婆婆的口味说。婆婆那叫高兴啊!她逢熟识的人便说,我们婆媳俩真是有缘,而且缘分不浅呐,连喜欢吃的东西都一样,难找哇,难找。

有一次,婆婆的腿不太灵便,在家卧床休养。中午的时候,我就到楼下的饭馆点了几个菜。婆婆吃得很可口,满心欢喜的样子。我一边吃一边对婆婆说:“妈,说实话,饭馆的菜是好吃,但我觉得,还是不如妈妈做的好,因为饭馆的菜都是一个味儿。”“那怎么会,饭馆的菜是大师傅做的,人家可是专门学过的,我怎么比得上呢。”尽管婆婆不好意思承认,但来自媳妇的话,却给了她无比的欣慰。快到做晚饭的时候,我对婆婆说:“妈,今天我来做一顿吧,好吃不好吃您多担待。”饭菜上桌,我搀扶着婆婆坐在饭桌旁。“妈,腿脚疼碍不着吃,您多吃点,身体壮实,病就好得快。也不知道我做的饭菜合不合您的口味,以后在做饭上您还得多教教我呀。”短短一席话,乐得婆婆快找不到北了。也就冲这一句话,她身体恢复后,开始花心思变着样地做更多好吃的东西。我还有两个重大发现,一是婆婆看电视,从以前主要看戏曲节目,增加了美食栏目;二是婆婆的身边多了一套《家庭烹饪丛书》。

媳妇看似一句不经意的赞美的话,往往会让婆婆感到亲切,感到你对她的关注,感到她的忙碌是值得的。你真诚地“恭维”,老人家就会心情愉悦,就会对你多一份包容。同时,夸赞婆婆的次数多了,你慢慢地就会从心底里觉得婆婆确实值得夸赞。

第11篇、爱情故事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第12篇、爱情故事赌马

10月9号,马强终于咸鱼翻身了。在地下赌场赌马近1年,一万多块投进去全打了水漂,想不到就在他孤注一掷,将刚拿到的工资全部投了进去,竟赌赢了!想起来,那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幕。赛前,4号跟6号一直是夺标大热门。马强权衡了很久,终于决定把宝全押在6号上。比赛时,本来4号大青马一直遥遥领先,想不到就在最后一圈,骑手周魁仿佛中了魔一般,身子软在了马上,接着,人跌落地上。大青马无人控制,长啸一声蹿出了跑场。而紧随其后的6号很快冲到了最前面。马强原来以为自己又输定了,想不到最后一刻奇迹发生。他赌赢了!

拿到七万多块现金,马强兴奋得心都要从喉咙口窜出来。回到家,他见妻子正睡着,忙推醒她,拿出一沓沓钞票给她看。妻子张晓琳迷迷糊糊地看着他,问钱是哪儿来的?马强一愣,忙说是中了彩票。赌马的事,他可不敢让妻子知道。

马强从中抽出一沓,说明天就去给她买一枚钻戒。要知道,张晓琳跟他结婚3年,没享什么福,他虽然做着发财梦,可无奈只是一个小小厨师,每月几千块薪水,每到月底都剩不下什么。

躺到妻子身边,马强兴奋地设计着蓝图,突然,他看到妻子身子一阵阵地发抖。他慌了,忙问怎么了?妻子抖得更厉害了,马强打开灯,见妻子脸色苍白,目光死死地盯着装钱的背包。马路摇晃着她,问她怎么了?妻子身子哆嗦着走下床,打开背包,指着那些钞票,说:“死人钱,死人钱。”说罢,她倒在床上,两眼紧闭。

马强吓坏了,用力摇着妻子,看上去她迷迷糊糊的。半晌,张晓琳醒了过来。她大喘着气,突然问他怎么了?她刚刚做了个梦,梦到马强被好几个鲜血淋漓的人带走了。她吓坏了。马强心里疑惑,妻子这是怎么了?

第二天一大早,马强就让妻子向单位请假。老婆问为什么?马强说带她去买钻戒啊!当初他因抢劫罪被判入狱4年,要换了别的女人,早跟他分手了。可张晓琳硬是等了他整整4年,并且他一出来两人就结了婚。马强下决心这辈子都好好待她,让她过上好日子。好日子的第一步就是为她买一枚女人都喜欢的钻戒。

老婆诧异,问他哪儿来的钱?这倒让马强有点儿吃惊,钱的事昨晚不是跟老婆解释过了吗?今天怎么又问?他拿过背包递给老婆,老婆一看这么多钱,一下子乐坏了。她问钱是怎么来的?马强摸摸头,说自己中了彩票。要知道,每个月他都买几百块的彩票啊!

“真的?可别骗我!听说来路不明的钱买了戒指戴到手上会摘不下来。”老婆说。

马强一把拽起她,说都什么年代了,她还如此迷信!

两人洗脸吃饭,直奔珠宝首饰店。张晓琳看中一款标价一万两千块的戒指。马强冲妻子伸出大拇指,说她眼力不错,这戒指真的很漂亮。店员取出戒指,张晓琳戴在手上,左右端详。不大不小,正合适。可是,当张晓琳想从手上摘下戒指时,却急出了一头汗。那戒指,怎么都摘不下来了!

张晓琳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她一把揪住马强,问这钱哪儿来的?马强低声说不是告诉她了?戒指摘不下来就戴着吧。

走出珠宝店的大门,马强一边扯着老婆的胳膊,一边看着她的脸。老婆的脸色依旧不太好,马强说不如去吃点东西。

张晓琳强装笑脸,答应了下来。两人走进经常光顾的小面馆,要了两碗牛肉面,面对面坐了下来。张晓琳一直试图摘下手上的戒指,可是她想尽了办法,戒指就是摘不掉。马强想帮忙,可他一碰戒指,张晓琳就疼得皱起眉。

牛肉面端上来了,马强安慰老婆,说这戒指命中注定是她的,所以别再费心思摘掉了。老婆顺从地点点头,吃起面来。可是,马强挑起面条,却差点要吐。他一拍桌子,叫来老板,说面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青虫?

因为是上午10点钟,店里只有马强夫妇俩。老板走过来,用筷子挑挑面,说哪有青虫?根本不见啊!周晓琳也探过头,说面很好,虫子在哪儿?马强用筷子夹起一条虫子送到老婆跟前:“这么长的虫子,你看不到?你看不到?”

老板和张晓琳都吃惊地看着马强。张晓琳绕到他背后,拍着他的肩说:“这明明是一片牛肉,你怎么会说成虫子?”

马强呆住了。半晌,他看看老婆,又看看老板,突然站起身,转身就走。

上了出租车,张晓琳紧紧抓着马强的手。马强用力揉一把脸,他这是怎么了?自从昨晚拿来了那七万块,就频频出现怪事。先是老婆忘了昨晚的事,接着买了戒指再摘不掉,然后,他看到牛肉面里一条又一条的青虫……

马强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半天没说一句话。这时,张晓琳扭过头,眼里含着泪问马强那些钱怎么来的?从小母亲就告诉她,不义之财动不得,否则不管用这钱做什么都不会顺心的。

马强心里越想越烦,他突然叫司机停车。将十块钱扔过去,马强开门下车。张晓琳忙跟着下去。马强走得很快,张晓琳追着他,突然,一辆失控的卡车冲了过来。马强呆呆地站在原地,如遭雷击一般。他看到了那司机的脸,不,那不是司机的脸而是骑师周魁的脸。他的脸血肉模糊,唯有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

马强被送到医院,内脏破裂,多处骨折。两个月医院住下来,他赌赢的七万块全还了回去,还搭进了老婆这几年的所有积蓄。

从医院出来,马强的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伤疤。那些伤疤,马强觉得像是一张人脸。

出院后第一件事,马强去了周魁的墓前。周魁之所以会突然坠下马,是马强一手造成的。周魁最喜欢到马强所在的小饭馆吃爆肚,而这正是马强的拿手菜。为了赌赢这一局,马强将满满一包安眠药洒进了爆肚中。果然,关键时刻,困倦至极的周魁突然坠马。

马强去警察局自首。地下赌马场被查封,而他则被关进监狱。

老婆来看他,说她这次要离开他。说着,张晓琳朝他伸出手。马强看到她的手上没有戒指。她失望地看着他,说那戒指摘不下来,不过是她装的,怕的就是钱来路不明。那牛肉面里的青虫也不过是她和老板合演的一出双簧。想不到,这钱真的是不干净。

看着妻子远去的身影,马强追悔莫及。此刻,如果手里有一把刀,他真想杀了自己。

第13篇、幽默故事爱情启事

一所大学的教学楼门口有一块黑板,是校方用来写通知的,同学们也常在上面写各种启事。一天,黑板上出现了这样一行字:“安娜,我爱你。”
安娜可是公认的校花啊,整个大学没有不认识她的,这则启事自然引起了很多同学的关注。
第二天,在那行字下面出现一行秀气的小字:“你是谁?报上名来。” 落款是安娜。安娜居然回复了!这大出同学们的意料,很多同学开始关注这块黑板,都想看看到底是谁在追求校花。
很快,秀气的小字下有了回复:“中文系一才子”。第二天,安娜也回复了:“既然是才子,就对个对联吧,对的好,我们接着联系,我的上联是:癞蛤蟆仰头望天鹅。” 同学们看了都觉得好笑,这分明是在讥讽才子,不过才子可没气馁,第二天他给出了下联:“韦小宝俯身摘鲜花”。
又过了一天,安娜的小字又出现了:“第一关算你过了,如果你真的爱我,明天中午十二点,你拿着九十九朵玫瑰在教学楼前的空地上大喊三声:安娜,我爱你,我就会走出教学楼接受你的鲜花,你有勇气吗?”
第二天早晨,黑板上出现了才子的回复:“没问题,你等我。”
到了中午,教学楼前的空地上人山人海,同学们都纷纷聚过来看热闹,就连教学楼里面也有很多人趴在窗口向外看。到了十二点,果然有一个人捧着玫瑰来到了教学楼前,不过,他没有喊,而是拿出了一幅长长的条幅,他把条幅放到地上慢慢地展开,几个字露了出来:“明早七点,南校门右转两百米……”
这是什么?是约会的时间地点吗?同学们十分好奇,更加聚精会神地看下去,只见这个人把条幅完全展开了,同学们终于看清了条幅上剩下的几个字:“好再来粥铺盛大开业!”


第14篇、爱情故事对不起 我脏了

世界的某一角落。

女孩问男孩“你真的爱我吗?”

男孩答“爱,非常爱”

女孩咆哮“那为什么在我吧第一次给了你之后,你要抛弃我?让年仅16岁的我受尽所有人的侮辱与嘲笑?为什么在我吃安眠药后你一次也没去看过我?为什么...”

“我是有苦衷的!”男孩打断女孩的话,抱住头痛苦的往墙角蹲去:“我真的是有苦衷的!亲爱的,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原谅我,原谅我,求你......”

看着男孩痛苦的模样,女孩原本锋利的眼神慢慢变得温和,他们之间每个美好的画面从眼前闪过,让她恨他的心瞬间全盘崩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擦掉眼角的泪水,女孩慢慢的蹲下身子,牵起男孩抱着头的手:“我原谅你。”

看着女孩天真且认真的眼神,男孩的心突然痛了。“也许真的是我错了”男孩这样想着。突然,另一个声音从男孩的脑海里响起:“敢和我们打架?小子,不用想活了?今晚你带个妞来这片竹林给哥们消遣消遣,这笔帐就算了,要不然小心你的手!”

男孩猛的清醒过来,他反过来抓住女孩的手:“亲爱的,谢谢你还肯原谅我,我好想去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那片小树林,陪我,好不好?”

女孩的眼里滑过一丝悲伤,却马上被她天真的笑容所覆盖。她勾起男孩的胳膊:“好的,走吧!”

他们手牵手来到那片竹林,一路上两人也都没说什么话。气氛寂静的可怕。男孩停下脚步,似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女孩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男孩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吻了她。女孩闭上眼睛,泪水止不住的掉落。

男孩发现女孩的异样,刚想问她怎么了,一个声音突然的响起:“哈哈,臭小子,我们就知道你会带女人来,除了靠女人,你还能做什么?孬种!”

男孩没说话,此刻他居然非常的后悔带女孩来,他紧张的看着女孩,女孩却显得相当的平静,只是黑暗中,女孩放开了男孩的手,并说了句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的话:“亲爱的,记住我是用生命保住了你的手.......”

男孩猛的一怔,原来女孩早就知道他来找他的目的,她居然还跟他来,真是个傻瓜!男孩发现自己的心好痛,他意识到他是真的不能失去她,当他拉住女孩准备跑的时候,女孩已经被那群人拉走了。

“这小妞长的不错啊”“好好伺候哥哥啊,哥哥会好好疼你的”“那小子从哪儿弄来这么一漂亮的妞啊,真消遣人”“今晚好好的爽一翻”......

女孩紧紧咬着下唇不说话,任他们摆布。

突然,男孩疯了一样冲过去:“傻瓜,我不准你这么做!你是我的!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是个混蛋,我居然为了不挨打带你来这里,我真是个王八蛋......对不起!可是我真的不能失去你!我到现在才发现我真的爱你!对不起,是我明白的晚了,可是你绝对不可以为我这样!老婆,我不准你这样......”那群人恼羞成怒,对着男孩又踢又打:“是你的女人怎么了啊,你自己带过来的,谁叫你打伤了我们弟兄啊!臭小子,不想要你的手了吗?......”

“住手!”女孩开口了“只要你们不碰他,我随便你们怎么样!”他们住手了,这时的男孩已经被打的爬不起来了。他眼睁睁的看着女孩被那群禽兽糟蹋却无能为力。这时的他,恨不得杀了自己,眼泪,肆意流淌......

激情过后,那群人都走了,男孩爬到女孩身边。女孩居然对他笑了,那笑,凄美、绝望。男孩怔住了,他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对不起,老婆,我......”女孩颤颤巍巍的站起身子,看着男孩,说:“我不怪你,我只怪我自己,那么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你。”


第15篇、爱情故事高山地区有冰冻

当他装好满满一车货物的时候,已经挨近黄昏日落。他轻快地哼着小调,冲中山小榄镇刚刚点亮的街灯行了个注目礼。这些天,他心情不错,虽然人在中山市,心却一直拴在湖南福城的小家。结婚两年的妻子怀孕了,还有3、4天就是预产期了,本来吧,他不想这几天出远门。但是,货主是老顾客,得罪不得,价钱也还合适,细细一算也就两天时间就可以赶回家,就应承了下来。

他急匆匆地跳上驾驶室,眉开眼笑地望着副驾驶座位上的小玩具和小毛绒毯,那是他特意抽空买给未出生的宝宝。顺手往衣袋里摸了摸,还有一枚带着体温的蝴蝶结发卡,走再远也不能忘了妻子啊!

晚上8点时分,他独自离开小榄镇,七拐八拐地挤上了高速公路。夜幕拉开了黑暗的口子,像一个硕大的黑色布袋低低地覆盖着大地。外面的风有点冷,乌云低垂在树梢。他抖了抖精神,关上了驾驶室的玻璃窗,老式录音机里传出几曲邓丽君的老歌。想起马上就可以当爸爸了,他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嘟嘟、嘟嘟”手机响了,扩音器里传来她急切的声音:“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呢?天气预报说高山地区有冰冻。”

他打趣的回答:“嘿嘿!我在广东这边啊,这里很少有雪的痕迹,更不要说冰呢。”

“你回来走的京珠高速不是要经过五岭中的梅岭吗?那的山很高,经常有冰冻出现,还是小心点好。”

“哦。”他这回感觉事情有点严重,心也急了。

“也不要太急了,即使出现冰冻也不会那么快吧,这儿白天还有阳光呢。”她温柔地说。

“没事,我都是出远门的老把式啦!”他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说这话,既鼓励着自己也宽慰着她。

妻子家境还可以,但是她没有嫌弃他贫穷,没有嫌弃他危险的工作,毫无怨言地嫁给了他。这两年日子虽然过得也红红火火,但两个人没有少遭罪,起早贪黑不说,还居无定所,出租屋换了一处又一处。但每次回家,她柔柔地倚在他的肩膀上,或者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他的心都扑通扑通地欢畅着。尤其是这几月,望着她日渐隆起的小腹,心里那乐啊,恨不得飞起来。

前面的车形越来越拥挤,车速被迫慢了下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涌上了他的想脑门。前面就是梅岭最高点了,只要过了这就到了湖南地界。在一阵“呜呜呜”的警笛声中,高速路上的车排成一条长龙停了下来。

糟糕!一定是有情况!他想。停好车,推开门,一阵强烈的寒风呼啸而过,一丝丝细雨扑面而来!车灯照过的地方明显就可以看到白色的冰凌,反射着灯光,像魔鬼露出的獠牙。

车越聚越多,当所有的车灯熄灭后,黑压压的高速路上孤寂无援。他准备给妻子打个电话,可这会居然没有信号。无奈的他只有怏怏地拿出备用毛毯裹在身上,然后昏昏沉沉地等待下一个天亮。

“前面的路面结冰了,需要经过处理才可以继续走,大家想办法弄点吃的,做好通车的准备!”天色还在朦胧一片,好心的交警一路奔波着喊话。

他看了看四周,光滑的路面连人都站不稳。有附近的农民批发来方便面叫卖:“方便面,方便面,买面送开水咯…”

“什么意思嘛!未必开水还要钱买啊!”他有点哭笑不得,却不得不买了两桶“来一桶”,外要了一小壶开水。毕竟人再强也斗不过饥饿。

中午,路还没有通。他感觉有点恐慌了。再等下去,妻子就要临产了。双方父母家离得也远,身边没有人照顾,该怎么办啊?

第16篇、爱情故事谁来教尹小田谈恋爱

有一本书

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爆红的时候,尹小田还在念大二。上网的时候,人家说有一本书叫《第一次亲密接触》,你看过吗?

尹小田很好奇,说写的是外星人吗?人家说不是,是网恋,100%真人。

那家伙给了尹小田小说的链接,尹小田看了,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时冲动答应和那家伙见面,随身自带了一点儿香水,打算洒在学校的小水畦里(尹小田的学校并没有喷泉)。结果等了很久,那个人没来。在网上质问他,他说我们男生也挺怕见光死的。

尹小田慢慢回过味儿来,原来他是怕遇到恐龙啊。白垩纪的恐龙在21世纪男生的眼里当然会灰飞烟灭,看来介绍自己读痞子蔡的男生不一定像痞子蔡,而很可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只是那天以后,很长的时间,尹小田都向往轻舞飞扬的爱情,向往那些悲情的女主角,长得有多美,命就有多薄,哪像自己壮得像头牦牛,跑起来像羚羊,脸颊上有风沙的印记,连感冒都没有。

尹小田考上北京的大学时,一手拎着一只行李箱,脖子上还挂着一只背包,豪迈雄壮的样子。老师看到这样的学生特别开心,拉着尹小田的手对送孩子们到学校、为他们洗衣打饭舍不得走的家长说:“这才是我们学校推崇的学生,坚强、独立,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很长的时间,尹小田一直为自己是学校推崇的女生沾沾自喜,后来发现,学校推崇的女生,并不是男生们推崇的女生。这一点,是在大二,被痞子蔡爱情启蒙,并被无情抛弃后才渐渐意识到的。

那个下午,阳光特别强烈,尹小田又一次来到学校唯一的小水畦边,手里握着那瓶便宜的香水。一对对情侣从水畦边经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胖胖的女生脑子里正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变革,乱得像一团麻。

后来,尹小田终于把香水倒进了小水畦里,旁边一个正和男朋友聊天的女生看见了,说:“喂,同学,你干什么?”

美女罗欣

问尹小田干什么的女生叫罗欣。她说,尹小田,其实你长得不是那么难看的。

发现尹小田的枕边一直放着那本叫《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书,罗欣嗤之以鼻,决定现身说法,向尹小田讲解爱情,她说爱情其实是有道理的,没道理只是失恋者的借口而已。在爱情常胜将军那儿,爱情从来都可以量化评分:容貌、学历、性情、家境……

尹小田看到长得漂亮的罗欣在爱情的道路上一往无前,那个眼神亮晶晶、在水畦边和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生不见了,换了系里的一名帅哥,后来又换了一名据说家里神通广大的男生。那些男生在追她的道路上前仆后继,约会的衣服、欧莱雅的化妆品、意大利的手工鹿皮靴,甚至饭卡里的银子,全都是罗欣的战利品。

其中也有一些香水。罗欣将它们放在抽屉里,摇着尹小田的胳膊说喜欢就带走。尹小田看了很久,想起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小瓶香水,便宜的,没有名字的香水,不知是哪个小厂家的作品。

因为那瓶香水,她在水畦前伤心了很久,因为那瓶香水,她刚抽了芽的爱情,一点一点,淹没在失望和自卑里。

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

大二到大四,尹小田再没有动过心,也没有恋爱。那个夏天,一直流行的,是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尹小田曾经听男生唱起过,后来,就注意到许多地方,许多人都在唱这首歌。尹小田五音不全,所以在小树林里,她就听男生唱,在梦里,她曾经问男生,爱情是什么?男生的鼻子皱皱的,说我也不知道。

醒来的时候,宿舍里不知道谁的随身听开了外放,还是那首歌:也许放弃,才能遇见你……尹小田发了一会儿呆,抓起被子蒙住脸,哇地哭了。

宿舍里的女生问她怎么了。

“找工作压力太大了呗。”

尹小田的哭声感染了大家,在宿舍的另一张床上的女生也呜呜地哭了,这一次,答案就很好猜了,“她和男朋友毕业没有分到一起,分手了。”大家笃定地说。宿舍里一派愁云惨雾,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尹小田,和弄明白爱情不是泰坦尼克,不用撞冰山也会消失的女生一起,呜呜地哭了。


第17篇、人生故事牡丹婆的骇俗爱情

牡丹婆是邻居的一个阿婆,生于四十年代。

我几乎想象不出来这样一个小镇上,出生在民族解放和人民解放战争环境下的牡丹婆以及他们那代人的婚恋观。对于那个年代,我的概念似乎始于张爱玲,又止于张爱玲。那种旧上海的灯红酒绿和妩媚妖娆,那种印象中的矛盾让我对那样一个充满硝烟的年代充满了神秘感。我常常试图去写一个发生在那样一个年代的爱情故事,但是提笔词穷,我的想象力终究无法穿越时空,还原那个年代一些真实的影像和感受。

我用极度现代的眼光去看去经历着奶奶和妈妈两位女性的婚姻。

我和他们说爱情。奶奶摇摇头,又摆摆手,继续去干枯的几乎没有一点水分手去给爷爷分发那一堆治疗心血管病的药,目不识丁的奶奶竟然可以丝毫不差的记住那六七种药的名字。

我和妈妈说爱情。妈妈说她不曾恋爱过,也不知道什么是爱。可是搬家时我看到妈妈送给爸爸的一本红色软皮的笔记本。上面写着:“某某某,祝你成为一个又红又专的科技工作者。”

我一直试图去追寻那样一种社会背景下的爱情。或者类似于情深深雨蒙蒙中的那种让人泪水涟涟的情节,也或者像红玫瑰白玫瑰中的那种矛盾重重的境界。

于是我听到了牡丹婆的故事。

牡丹婆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胚子。从她现在风韵犹存的气质中依稀可以找寻到当年美艳的味道。

牡丹婆和牡丹伯伯经常吵架。也或者可以说,吵架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必做的功课,像北风吹里面帅子的爸妈一样。

牡丹伯伯是一个儒雅甚至有点迂腐的男人。或者更像一个学者。他愤世嫉俗,孤傲清高,最大的爱好便是读书写字。据牡丹婆说他的读书笔记垒的都快一人高了。他是个书呆子,牡丹婆说。他不喜欢说话,偶尔主动说话也是看了某本好书或者某条新闻为了要发泄一下。比如“我今天看了……,讲的……我觉得……”说完便又钻回书房,继续徜徉在自己孤独的世界里。

最近的一次吵架是因为牡丹伯伯吃饭洒了饭粒到桌子上,他说他一会擦,结果牡丹婆看不过眼,自己顺手拿布子擦了。于是牡丹伯伯火了。“我说我一会擦,你不信任我。”于是引发了一场和饭粒有关的大吵。

四十多年前,牡丹婆在省城读书的时候认识了在同一所城市读书的山东大汉铁锁。铁锁是一个十分优秀的男人,英俊、聪明、又十分有能力。才子和佳人不论在哪个年代相遇都必然会碰撞出一段不俗的故事。美丽或者忧伤。

铁锁是个富有煽动力的男人,那个时候由于他极强的人员和倔强刚毅的气质,他当仁不让的被默认为学校里造反派的头头,用现代的语言可能就是某某学校的老大吧。

极具威信却并不招摇,但即使那样,他还是成了文明全校的人物。

牡丹婆和铁锁在那样的环境下恋爱了。可能那个年代的人比较的保守和传统,我想那时的恋爱也一定是极力压抑和收敛的。或者说低调。

一切似乎进展的都很顺利,牡丹婆和铁锁同年毕了业,他们约定好一毕业就结婚,然后一起回到牡丹婆的家乡——一个很小的镇上定居,幸福的度过一生。如果故事能够这样尽如人意的进行下去,或者是件好事,但是往往,乐极生悲,上帝总是会冷不丁的制造一些恶作剧。只是这个小小的玩笑,对牡丹婆和铁锁来说,却铸就了终生的遗憾。

一日,铁锁专程从山东拿了所有的证件和证明千里迢迢跑到牡丹婆居住的小镇上准备和牡丹婆一起去办结婚手续,可是百密一疏,铁锁由于紧张还是漏掉了一样证明材料。于是登记失败,铁锁只好再返回山东去取那个落掉的材料。

人算不如天算。有缘无份当时在这两个年轻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铁锁正好回学校办事,所以从途经省城,再转回山东。

省城。六几年的一个午后。铁锁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饭店吃饭,隔壁桌的几个年轻气盛性格暴躁的同学,为了几句话和几个干部样的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可能因为彼此都喝了点酒,闹剧愈演愈烈。最后终于发展成一场群殴。坐在旁边的他本想赶紧吃完然后搭最早的那班火车回家取证件。性格使然。同学的求助和本性的豪爽热情,这个山东汉子终不能坐视不管,他起身加入了这场斗殴。

不幸的是,对方的一个人死了,所有的同学都跑了。事实上肇事的不是他,但是因为他出名的过去和造反派的的头衔,他被公安机关毫不留情的定了罪,并不明不白的遭遇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那个时候,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牡丹婆,但是当时的通讯十分落后,所有的联系仅限于写信或是发电报。可是他又不知道牡丹婆的具体通信地址,他只知道她家住在一个小小的镇上,不知道叫什么街什么路,只知道那里的交通很不方便。他当时万念俱灰,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家人和牡丹婆,他不知道她知道了会怎么样,也不知道没有他她会怎么样。他当时甚至也托狱长通过学校给牡丹婆送过一张纸条。纸条的大概内容是:“对不起,我爱你,不要等我了,忘了咱们曾经的约定,找个好人嫁了吧。”可是由于某种原因,牡丹婆并没有收到这张纸条。

所有惊天动地的爱情都是百转千回的,所有催人泪下的爱情都是充满错过、误会和遗憾的。但是,有过那样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便也是一种幸福了。

牡丹婆在铁锁走后的日子里,开始了焦急而漫长的等待。牡丹婆常常跑到镇上离家很远的那个汽车站站在出站口等铁锁。她常常想某一天,她经过汽车站的时候会看见铁锁那张黝黑的脸和那双充满着睿智和坚毅的眼睛。她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了憧憬和希望,她甚至去找了一家木场去定做了一张她和铁锁都很喜欢的那种款式的雕花大床。她一直相信他们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就那样天天等,天天盼,每次都是希望而去,失望而归。就这样,一年半过去了。所有的人都开始劝他,刹那间流言蜚语也开始在这个小镇上迅速的弥漫开来。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优秀的他背信弃义遇见了更好的人选,抛弃了他。众口铄金,当所有的人都笃信的坚持一样的看法的时候,这个看法在无形间也就等同于真理。

牡丹婆开始接受这样的传言,也开始整日的以泪洗面,希望变成了盼望,盼望转换成失望,失望又转回成仇恨。牡丹婆尽管不相信他会那样的狠心,但是那个时候背叛和抛弃是杳无音信最好也最合理的解释。

这场爱情让牡丹婆心力交瘁。她如同生了一场大病一般,茶饭不思,每天脑海里都浮现出铁锁的样子,耳畔盘旋的总是铁锁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她永远记得他们的那个约定,“非彼此不嫁,非彼此不娶。”

牡丹婆决定终身不嫁,她一生只爱过铁锁一个人,也会这样固执的爱下去,牡丹婆的心里已经再也容不下别人。

就这样,又过了五年。牡丹婆三十了。这个年龄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小镇上是相当不得了的。和她同龄的朋友孩子都已经上小学了。而牡丹婆却依然固守着单身的诺言。

流言猛于虎也。牡丹婆的家人受不了别人对家里的这样一个漂亮的大龄姑娘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于是家里开始强行为她张罗婚事。

这个时候,木栓出现了。木讷,甚至有些迂腐,一身学究气的木栓爱上了牡丹婆。他开始锲而不舍的去追求冷若冰山的牡丹婆。

在牡丹婆一整个家族的怂恿下,在木栓猛烈的攻势下,在整个镇上流言的压力下,木栓成了牡丹公。

他们很快有了两个孩子。所有的人都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光阴荏苒,所有的过去都会在岁月的车辙下被碾成尘埃。而日后的幸福,则会在尘埃里开出花来。

日子开始在争吵中不愠不火的过着。木栓委实是个有些迂腐的读书人。他不爱说话,不爱与人交往。他享受孤独,享受读书。木栓学富五车却清高、孤傲、固执。甚至是极端的固执,他从来不会陪牡丹婆逛街,他坚持认为那是女人的事情,也从来不会说一些好听的话,唯一的交流就是鸡同鸭讲般的对着牡丹婆发表一下对时事的言论或者是对某本书里某句话的看法。

牡丹婆在这样的一种生活形态下更加的思念那个几乎蒸发了的铁锁。而思念似乎也成为了支撑牡丹婆活下去的一种力量。当思念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什么过往都不重要了,那个人的死活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思念可以让人在生活的晦暗中看到一种奇异的光芒。

在对木栓的忍耐和对铁锁的思念中,十年过去了。

十年磨一剑。铁锁这支出鞘的箭终于走出了悲惨的牢笼。十年的光阴过去,回到熟悉的家乡,已是物是人非。妈妈因为想念儿子忧郁成疾悲伤的离去了,爸爸也因为一场车祸丢了性命。而他最爱的牡丹婆,也已嫁为人妇,如今已经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

铁锁是条坚强的汉子,他很快的走出了曾经黑色的阴影。他把所有的经历都放到建功立业上,他发誓要成为省城最有钱的商人。事实上,他做到了。他出来以后跟亲戚借了一笔款子开始做些倒煤的小生意,他的运气实在不错,一来二去,账还清了,还赚到一大笔钱,他开始开煤矿、铁矿、硫矿。资本开始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多。铁锁用了五年的时间成了省城有名的老板。而爱情对他来说,依然是一片空白,他要守着他和牡丹婆的那个诺言,默默的祝福远在他乡的牡丹婆。

随着事业的成功,美女们开始趋之若鹜。身边美女如云他依然洁身自好着,他一心一意的经营着他的事业。

这个时候,一个叫美玉的女子出现了,一个同样被爱情伤害而决定终身不嫁的大龄女青年。同病相怜的经历和美玉的善解人意唤醒了铁锁对爱情和家庭的向往。于是他们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这似乎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故事往往都不会这样嘎然而止的。上帝有时候像个笨拙的花匠,画蛇添足的同时给时间带来如许的忧伤和遗憾。

美玉知道牡丹婆的故事后唏嘘不已,她也终于明白铁锁对他不能全心付出的原因。为了解开铁锁和牡丹婆的心结,美玉决定陪铁锁去看一下牡丹婆。

凭着记忆,他们找到了牡丹婆所在的小镇上,并打听到牡丹婆的工作单位。

两个失散多年互相思念的人再度重逢是一件多么惊心动魄的事情啊。聪明的美玉以买东西借故离开了。整个房间就留下牡丹婆和铁锁两个人。百感交集。十五年的恩怨情仇,如今终于可以做个了断了。铁锁语无伦次的和牡丹婆解释了他这十几年来的境遇,而牡丹婆一言未发,却已是泪流满面,还没有来得及倾诉彼此的思念,牡丹破单位的一个同事就进来了。牡丹婆把铁锁带到单位的宿舍,让他在那里休息一会等他下班。

牡丹婆下班回到宿舍以后,铁锁已经走了。她泡在盆里的衣服都被洗的干干净净挂到了门口的绳子上,地扫了,凌乱的堆满书本的桌子也被整理的一尘不染。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保重,看到你很好,我就放心了。铁锁”

牡丹婆坐在床上整整的哭了一天。五味杂陈,数年前美好的回忆一股脑的翻腾过来。撕心裂肺的,那种感觉似乎一辈子只能给一个人。对木栓,也不是没有感情,只是爱已经被消耗殆尽。

从那时起,牡丹婆决定忘了铁锁重新开始。她不再偏激的拿木栓和铁锁来比,不再对木栓苛刻,她开始慢慢去接受和欣赏木栓的固执和善良。那个年代的爱情,已经结束,她想起了最近流行的一句话:“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

只要大家都能幸福,就足够了。牡丹婆这样认为,铁锁也这样认为。

铁锁见了牡丹婆一面后,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一个夙愿。对美玉,他充满了感激和内疚,他决定忘掉过去,好好的经营和美玉的婚姻。他开始计划卖掉小煤矿到美玉的城市去发展,所有的人都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偏偏应了这句古话,正当铁锁准备卖掉煤矿的时候,煤矿出事了,瓦斯爆炸,一死一伤。那个时候,国家对小煤矿的严格整治还没有开始,这种事情对小煤矿来说,私了是最好的途径。可是死者的家属听说煤矿要转让,以为是铁锁为了逃避赔偿而作出的决定,他们会像皮球一样被铁锁和新老板踢来踢去,最后闹得一场空的。死者的家属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最后一家人合计了下,一冲动就掂了把枪跑到铁锁的办公室,或者是双发发生了一些争执,死者的一个什么表哥气不过,一扣扳机,不偏不倚。子弹从铁锁的太阳穴穿过。铁锁带着对牡丹的愧疚和祝福,带着对美玉和女儿的爱,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铁锁死了半年以后牡丹婆才从同学那里得到消息。牡丹婆怔怔的躲在宿舍里,哭得惊天动地。她那段骇俗的爱情,到现在终于的完全的画上句号。而那个让她牵肠挂肚,让她思念,让她对比,让他恨的男人,竟然就那样的走了。

牡丹婆想起了前年冬天的一件事情,她到省城学习,学习地点就在铁锁单位的附近,她当时是多想去看一眼那个男人啊,但是为了彼此的幸福,她遏制住了内心的思念和冲动。但是如今想来,那种遏制是多么的愚蠢,至少可以再见他最后一面啊。

直到今天,牡丹婆提起这个男人依然有些哽咽,她把这个故事讲给自己的朋友,甚至也将给木栓和自己的女儿。有回忆,总是好的,至少自己的人生中出现过那么一个男人,和那么一场惊世骇俗的爱情。至少,她没有白活。

第18篇、人生故事爱情遗物

时间如水,当她能够平静的面对他的那些遗物,已经是一年以后。

彼时,他刚刚撒手人寰,她顿时觉得自己犹如掉入万丈深渊,天地间混沌一片,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以和她牵手的那个人,再也没有和她相亲相爱的那个人,快乐便像一树繁花,从此凋谢。

独立遗世,像一只孤单的鸟儿,纵然飞翔,也是寂寥无比。孑然一身,宛如深谷里见不到阳光的花朵,纵然绽放,也不会绚丽。苟且偷生,犹如一根绵软细长的藤,没有了他那棵树的支撑,瞬间萎地。失掉他,那份疼,犹如剜心割肝,一波一波袭来,终于心疼成伤。

她翻看着男人留下来的那些旧物,有日记本,上大学时她写给他的情书,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那时,经济上窘迫,他过生日时,她也只能送他一枚廉价的领带夹,他都当成宝贝一样,珍藏在小盒子里,还有她给他织的绒线手套、长围巾……她一一翻看着。还有一本深蓝缎面的日记本,他生前有记日记的习惯,但却从没让她看过。泪水轻轻地爬上了她的眼睫。

那段爱情,于别人来说,再平常不过,一起上学,一起读书,不是青梅竹马,却是缘定三生。一个南方人,一个北方人,因为读书,在大学校园里不期而遇,再平常不过,可是对于他们来讲,那却是一段传奇,两个人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爱,便是传奇。

男人丢下她之后,一度,她几近崩溃与迷失,常常一个人半夜里惊醒,睁着眼睛到天明,不能睡,一闭上眼睛梦里梦外都是他。可是,睁着眼睛,仍然想他,想起他在的时候,两个人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买菜,一起旅行,几乎从来没有分开过,就算是吵架,现在想起来,亦是甜蜜的。她看着床头柜上的他的笑容,定格在时光的尽头,她的泪水,忍不住落了又落。

没有了他,她几乎不能正常的生活。去交水电费,她找不到缴费的地方,在街上转了好几个圈,最后给男人的朋友打电话,结结巴巴地说,子良,我在街上迷路了,你能来吗?子良答应一声,开着车很快就赶到了,缴费这样的小问题,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男人的朋友叫子良,他的喜好品位几乎和男人差不多,两个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男人去世前,叮嘱她,有事找子良,他是个好人,会帮你的。

子良以男人的朋友的身份介入她的生活,照顾她,陪伴她,劝慰她,尽心竭力,她一个人孤独生活在这座北方城市里,除了子良便无可依靠。他陪着她选墓地,操持葬礼,疗伤,家里的事情更不在话下,修水笼头,换灯泡,搬运重物,都是他。甚至她夜里失眠,他都会忍着瞌睡,耐心地在电话里陪她聊天。

她对这个人产生了深深的依赖,男人去世以后,她以为自己从此心如止水,如深山古刹里无欲无念的老尼,身虽在,心已死,此生再也不会爱上别人。可是,上天偏偏跟她开了一个玩笑,想不这么快就对另外一个人有了感觉,而且这个人还是男人的好朋友。她心里有深深的负疚,睡不着的时候,她一遍遍地问自己:我是坏女人吗?是水性扬花的坏女人吗?

她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自责之中,觉得自己是个没良心的小女人,这么快就辜负了一场爱情传奇,辜负了深爱自己的男人。

泪水落在桌子上的那本深蓝缎面的日记本上,她轻轻地拿起来,慢慢打开,一行字跃入眼帘:汀兰。汀兰是她的名字。有茉莉花香味的蓝色印花底色上,是他洒脱的笔迹。汀兰,我累了,看来我支撑不了几天了。我辜负了自己的诺言,不能照顾你一生一世。我托了我的朋友子良照顾你,我活着的时候就知道他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他,我愿意看到你们幸福。如果你不喜欢他,别勉强自己。一段爱情结束了,新的生活开始了,新的开始,不意味忘记过去……

她悲恸不能自抑,伏在他的遗物上,大哭失声。

爱是什么?爱不是房子不是车子更不是银行卡上的数字,爱是我要你幸福,一生一世永远幸福。

第19篇、爱情故事廉价的幸福

晚上和朋友出去吃饭,邻桌的一对小情侣引起了我的注意。刚落座时,两个人点了道很简单的菜,后来,小伙子说要再加几道菜,姑娘似乎有点不情愿,一直在阻拦。小伙子还是坚持加了两个菜。在点一道鱼时,姑娘看了一眼价格,坚决不肯同意。姑娘急得脸都红了,小声说:“你赚点钱不容易,这个月还要不要过了?”“没事,我替别人上了几个班,钱够花。再说今天是你生日,我们就奢侈一回吧……”小伙子握住姑娘的手笑着说。

朋友叹了口气,轻声说:“没钱就不要交女朋友,给不了人家幸福不是不负责任吗?”我连连摆手,完全不认同他的话,相反,我觉得他们恰恰会很幸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钱似乎成为了衡量幸福的一个重要标准。很多商家大力宣传“如果你爱她,就给她买……”,很多网络文章也都在教女人“舍得为你花钱的男人才是真正爱你的男人”……

确实,如果一个男人有钱,并且舍得为你花钱,听上去是很不错。可是,还有很多人,因为出身、环境、教育等条件的限制,他们也许努力了、拼搏了,但终其一生可能也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也许攒一辈子钱也无法像有錢人那样用千金博美人一笑。就像邻桌的小伙子,花光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只能给女朋友一桌普通的饭菜。但谁能说他们不会幸福呢?他会是关心妻子胜过关心自己的丈夫,会自己节衣缩食给妻子买一件大衣;他会是一个尽心尽职的父亲,会努力工作给孩子提供保障;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家人幸福。

朋友小媛宣布自己的恋情时,很多朋友都表示不理解,甚至反对,因为对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薪水还没有小媛多。小媛却不在乎,她说幸福不是用钱来衡量的。朋友们都打趣,说有她哭的时候。后来有一次,小媛在网上买了一支几十块钱的口红,面对朋友们恨铁不成钢的言论时,小媛平静地笑着说:“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买一支正规厂家生产的口红,有什么不对吗?我还要攒钱为以后做打算呢!”那一刻,我们才意识到,小媛找到了幸福。

在这个竭力推崇消费主义的时代,在金钱几乎成为衡量幸福标准的时代,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不会有很多钱,但依然可以用最廉价的物质获得最真实的幸福。

第20篇、爱情故事舒服的爱,是慢慢来

最近看草莓音乐节演出,一名歌手问道:“什么是成功?有钱吗?有权力地位吗?”他自己回答:“不,是爱”。他的话让我最触动的地方,是不怕衰老,因为他一天比一天更加懂得怎么去爱。就像节目《我们仨》里,沙溢说自己:“刚开始不太成熟,但终究有一天,他明白了以后,会加倍地把这个疼爱回馈。这种感情会越来越浓,越走越远。我之所以有这种感受,就是因为我做得不够,所以你看我慢慢也就长大了。”坐在一旁的胡可瞬间哭成泪人。

之前,胡可也因为沙溢的一句话哭过。当时沙溢怪胡可权衡不好演戏和照顾家庭,胡可委屈得不行,她说拍戏不辛苦,辛苦的是沙溢对她的态度。从不被体谅到辛苦被看见,许多情绪涌上心头,胡可在节目里哭到鼻子都红了。

没有男人生下来就懂得疼爱女人,但很多人是因為遇到了一个想去照顾、想去保护的人,才慢慢学会了去爱,变成了好老公、好爸爸。

爱情不是一个结果,是一个慢慢爱上你,慢慢慢慢更爱你的过程。林清玄说:“浪漫,就是浪费时间慢慢吃饭,浪费时间慢慢喝茶,浪费时间慢慢走,浪费时间慢慢变老。”不要着急这一刻,慢慢来。可以爱得少一点,只要爱得久一点。

韩剧《恶作剧之吻》里,江直树用烧水形容爱情。他说两个人在一起就像一壶冷水,你疯狂地给它加热,一直加,一直加,加到水开了。等待壶水烧干,不是烧干了分手,就是硬着头皮烧破壶底,什么都没了。爱情没了,壶也没了,水也没了。袁湘琴气呼呼地说:“那你意思是不爱我了?”江直树转过头,一脸温柔地对她表白:“正好相反,我会越来越爱你,我们的水在持续加温中,我会慢慢地等到水开了,然后再缓缓地保持它,让它一直处于沸腾状态。”

现在有些人对感情都太随意,两个人暧昧一段时间,莫名其妙就在一起了,连个正式的表白都没有。说是男女朋友,你又没有说过“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这种话。说不是,可确实做了情侣才能做的事情。这算什么谈恋爱?

看过的爱情这么多,还是喜欢莫文蔚歌里唱的,“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把我给你。”比慢慢爱上你更浪漫的事,是陪你一起慢慢地生活,慢慢地老去。

情感作家苏芩说:“感情一开始,你要考虑的是喜不喜欢这个人,而相处久了,就要考虑喜不喜欢当下的自己。”如果自己变得暴躁了、卑微了,连自己都看不上自己了,就证明这段关系并不适合你。两个人在一起的意义是共同成长、共同升值,而不是让你慢慢长成一张被生活欺负的脸。

网上有人问:“为什么男人到了四十多岁,会给自己的老婆买首饰,买这买那?”一个男人回答:“那不光是爱,还是一种弥补,因为老婆对家庭的付出太多了。我越来越喜欢现在的生活,以前以为是生活质量变好了,后来才发现,是因为我老婆在。”

没有成长的婚姻,里面的人看到的是一地鸡毛,而有爱和成长的婚姻,个中之人看到的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里的浪漫。

去年,一封老爷爷的辞职信火了。他在辞职信里写道:“我要带老婆去贝加尔湖拍婚纱照,这是她一直的心愿。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老婆才是最重要的。”

年轻时以为自己最酷的时候,是半夜路上飙车,整夜呆在海边等日出,在酒吧一瓶接一瓶地喝酒。可人到暮年,回首一生,才发现,你做过最酷的事,就是好好地爱一个人。

第21篇、爱情故事火锅与爱情

流氓是一条狗。

流氓的名字是肉头取的,他反复强调这条狗在窜进我们小区时别有用心。肉头说:“这家伙就是个流氓坯子,它一直对着六号楼那条放养的泰迪流口水,在人家屁股后嗅来嗅去。这个小区不大,大部分人和狗我们都熟悉。一条流浪狗,连饭都吃不饱,还敢对着一条母狗流口水,你说它不是流氓是什么?”

关于流氓,肉头曾非常认真地和我探讨过一个话题。他问我:“一个人在衣食无着的情况下会不会奢望爱情?”

我的回答是:“奢望是肯定的,但付不付诸行动是另一回事,爱情极容易被现实捆绑。一个人脸皮再厚,在预备和一个女人约会时,口袋里肯定要有喝咖啡的钱吧。”

当我们这么深刻地讨论一条狗的爱情时,这条叫流氓的狗已经被肉头收养了。肉头说,他用半根火腿肠就轻易地引诱了它。当时流氓正在向泰迪大献殷勤,但看到火腿肠后就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了。

肉头的话可信度不高,但流氓确实被带回了我俩合租的屋子,而且弄得动静还挺大。他用纸盒给流氓做了个窝,又自作主张地把我的洗脚盆改造成流氓的饭碗。流氓比我想象的要温顺,它在肉头脚边嗅来嗅去,表现符合半根火腿肠就能收买的那种状态。

从流氓这个名字来看,肉头对这条流浪狗并不尊重,甚至有点儿鄙视。鄙视的原因有两点:一、流氓因为半根火腿肠就把自己给卖了;二、流氓在跟随肉头时,直接就放弃了当时自己还在大献殷勤的泰迪。也就是说,在面包和爱情之间,流氓选择了前者。

对肉头的第二条理由我不以为然,我觉得肉头认定流氓对泰迪的态度属于爱情未免草率。——狗总是流口水,我们不能把流氓的正常生理特征引申为心理特征。毕竟是一条土狗和一条宠物狗,族群差异太大,爱情基础不牢固。

肉头对于流氓的态度并没有因为我的不以为然而改变,他在流氓埋头于洗脚盆吞食剩菜剩饭时,眼睛盯住了流氓的屁股和腱子肉,极其深沉地冒出一句:“对于一条缺乏高尚情操的流浪狗,火锅是它最好的归宿。”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肉头收留流氓的重点是火锅。道德讨论是一个幌子,在吃火锅之前,他要找一个让自己觉得过得去的理由。毕竟当他恶毒地算计流氓的时候,这条单纯的狗正躺在他的脚边打呼噜。

我不是爱狗人士,而且我对突然闯入我生活的一条狗也缺乏好感。我对肉头说:“你要吃火锅是你的事,我不参与,不过,你得赔我一个洗脚盆。”

肉头要杀流氓,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他买了把锋利的菜刀,准备了一根结实的麻绳。之后,他用六七天时间给流氓喂食。肉头认为,六七天的相处可以加深流氓对自己的信任,在他把绳索往狗脖子上套的时候,它才不会挣扎,也不会发出凄厉的惨叫。我认为,肉头这么做,只不过是想让流氓多长出几两肉。

杀狗那天早晨,肉头非常兴奋,他早早地跑到菜市场,买了八角茴香、酱油、料酒,光是预备蘸肉吃的蒜头就买了两斤。肉头想让我给他搭把手,并许诺事成之后分我一条狗后腿。我说:“我不想看到这些,小时候我见过大人杀鸡,一把菜刀在鸡脖子上来回抹,想着都头皮发麻。”

故事这么发展似乎有点儿平淡了。事实上,那天肉头杀狗的阴谋并没有得逞。当我回到住处,想象中狗血四溅的情形没有出现。一开门,流氓呼哧呼哧涎着脸凑过来,吓了我一跳。看起来,这条缺乏高尚情操的狗并没有顺利走入火锅。

肉头有点儿惭愧,他跟我解释,本来他吃火锅的心思是很决绝的。在杀狗之前,他加了一道工序,他想先给流氓洗个澡。终归是条流浪狗,身上污秽不堪,也不知道有没有虱子或其他寄生虫,这些东西光是想想都影响胃口。于是,肉头就很贴心地给流氓洗了个澡,洗澡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前后约莫半小时。30分钟的时间足以发生其他一些事情,肉頭公司一位女同事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来找肉头。本来很正常的会面,由于流氓的介入,就多了一层别样的气氛。

一个小姑娘,看见男同事在给一条流浪狗洗澡,她会想到什么呢?当时,刀子和绳子还没有登场,做火锅的大料和蒜头还静静地躺在厨房里。女同事被眼前的一幕打动了,她觉得她看到了一个爱心爆表的好青年。

接下来,小姑娘也加入洗狗队伍,主动和肉头唠嗑儿。这种唠嗑儿忽略了工作上的问题,自然而然地在狗的话题上铺展开来。肉头对于狗的认知,原先一直是建立在火锅之上的。这次聊天,重新刷新了他对狗的认知,也刷新了他对这个小姑娘的认知。

总之结局还不错,流氓活了下来,肉头顺利地收获了爱情,我也有了新的洗脚盆。

这么狗血的事,肉头后来给我总结时却岔向了另一个方向。他说:“狗比人下贱。狗在面包和爱情之间会选择前者,人恰恰相反。”

我不想反驳。我一直认为,这是个混账逻辑。

第22篇、爱情故事仙人掌的婚姻

1

苏麦是在酒吧里遇见肖永平的。

那天,她的前男友结婚了,新娘却不是她,苏麦心里堵得慌。给闺蜜黎娟打电话,黎娟说:“多大点事啊,今晚我带你high个够。”

在酒吧纸醉金迷般的喧闹声里,苏麦不到半小时,就喝得云里雾里。迷迷糊糊中,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像极了前男友。她走上前,想要叫住他,结果一个踉跄,跌进了对方的怀里。

这个人就是肖永平。

不到一个月,两人飞速陷入恋爱状态。感情升温之快,连一向号称“爱情专家”的黎娟也有点看不透。她有点担心地问:“你确定你是喜欢这个人,而不是因为你刚好空窗?”

苏麦也不隐瞒,她坦白说:“一开始确实是想转移注意力,但后来是因为真爱呀。”

“那他呢?”

苏麦眨眨眼,调皮地答:“要不你去帮我问问?”

黎娟没再说什么。热恋中的人,对方在自己眼里,当然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可惜,这场恋爱并不被看好。苏麦带肖永平回家时,她爸没给什么好脸色。而肖永平走后,她妈更是挑出一堆毛病。什么说话声音不好听,工作看起来没前途,以及“我女儿可不会嫁给一个外地人”等等。苏麦气得去了黎娟家。

而肖永平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肖永平的妈妈表面上和和气气,没说苏麦一句不是,她一直在反复强调的是,肖永平个子高,学历高,老家有不少姑娘爱慕她儿子。言下之意,一米六高、本科学历的苏麦,遇到一米八高、名校硕士学历的肖永平,是她高攀了。

得不到父母的祝福,两人的心凉了半截。

这之后,他们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齐心协力地和父母斗智斗勇,用不离不弃表达了要结婚的决心。最终,总算换来父母的点头同意。

这个过程中所经历的曲折,让苏麦确定,她和肖永平是真爱。我想要和你在一起,想和你结婚,这才是一场婚姻最良好的开端。

可是,有了好开端就能幸福吗?苏麦可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2

所以,苏麦当然也没有想到,结婚不到一年,她和肖永平就有点过不下去了。

果真是只有住在一起,才能彻底了解一个人。肖永平的存在,简直就是用来让苏麦生气的。从巴厘岛度完蜜月回来那天,肖永平将脏衣服往沙发上一扔,扭头对苏麦说:“我那件衬衫不能机洗,你注意下啊。”

苏麦的不乐意写在了脸上,她没好气地回他:“听起来,我理所当然要洗衣服?”

“这难道不是你们女人应该干的活吗?”

一晚上,两人在以后谁洗衣服谁做饭这些问题上,唇枪舌剑地争论了半小时,然后谁也不理谁地上床睡觉。第二天,肖永平主动修好,苏麦也就没再计较。

可这婚后的第一年,家里动不动就开启斗嘴模式。

谁会想到,这个在人前绅士又温和的男人,吵起架来的时候,那叫一个得理不饶人。随便一件琐碎小事,都能引发一场毫无意义的争吵。吵得面红耳赤,吵得心灰意冷,一点点挑战彼此的底线。

肖永平不进厨房就算了,还老嫌她做的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而她忙前忙后打扫房间时,肖永平玩游戏一激动,手边的一杯茶就那么华丽丽地泼在了刚打过蜡的地板上……苏麦说他两句,他那副好口才能不停歇地说上十分钟。

肖永平反驳她的时候,那叫一个咄咄逼人,有理有据:“你别老说我呀,我还想问你呢。你每天不好好工作,老在淘宝上瞎折腾什么呀?你那些化妆品都够开专柜了吧?还有,你能别老是翻我手机吗……”

吵到后来,最伤人的话也蹦了出来,不是“你给我滚”,就是“我当初怎么看上你了”。对方的痛点在哪,就直接往哪戳。

苏麦有时挺想不通的。明明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两个人,现在怎么就越看越不顺眼?

作为过来人,黎娟用一句话就直接点拨了她:“道理很简单,之前恋爱的时候,因为家里的反对,你们两颗心拧成了一股绳,目标一致地忙着对抗外部敌人。当外部矛盾消除,终于走到一起后,内部矛盾逐渐成了主要矛盾。”

太对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只是一起战斗过的伙伴,压根就不适合结婚。所以苏麦打算一次性解决这内部矛盾:离婚。

黎娟劝她慎重,苏麦原本还有点犹豫。可那天晚上回到家,看到肖永平正在打电话,对方应该是个女的吧?不然那声音为什么温柔得让苏麦心里窝火。这一年以来,他何时对自己这般温柔过?苏麦一生气,直接摔了肖永平的手机,说:“肖永平,离婚吧。”

肖永平有点莫名其妙,然后回过神来,一脸愤怒地说:“离就离,谁怕谁啊。”

两人的性格都要强,说出去的话就认了死理。第二天,他们果真一早就去民政局,将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出来时,苏麦觉得像是做了一场虚无的梦。

3

为了让两家父母能够平静地接受这个事实,他们一致约定,先瞒着。能瞒多久,瞒多久。

苏麦搬去黎娟家住了几天。黎娟了解苏麦的脾气,却也没想到她真的就把这婚给离了。她叹了口气,问苏麦:“你真的就不爱肖永平了?”

苏麦说:“爱又能怎样?我们不对路,日子过不下去。”

黎娟笑着挤对她:“当初是谁说,怎么看怎么顺眼来着?”

苏麦说:“看走眼了。你不知道肖永平有多可恶,他天天和我作对,太幼稚了……”

絮絮叨叨了半小时,总算吐槽完毕。黎娟给她倒了杯蜂蜜水,盯着她看了半天说:“我怎么感觉现在的你看起来像……对,像一株浑身长了刺的仙人掌。我就奇怪了,你可以温柔地对待同事对待朋友,为什么一到家,就非得竖起身上的刺?”

苏麦被问得有点发愣,她说:“他是我最亲的人呀,在他面前,我难道还得像对别人那样礼貌客气?再说,明明是他浑身都是刺地伤害我。”

黎娟说:“我看你们是半斤八两。当然,你说得没错,他是最亲的人,所以你心安理得地将最糟糕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但你不能一有矛盾,一有冲突,就竖起身上的刺向对方发起进攻啊。原本结婚是要相互取暖,你们倒好,只剩下相互伤害。”

苏麦没再吱声,黎娟的话有点刻薄,但并不是没有道理。这一年以来,她和肖永平可不就是一直铆足着劲儿地相互指责,彼此伤害,谁也不肯输给谁。

但最后,他们各自又赢了什么呢?

在黎娟家呆到第三天的时候,苏麦接到肖永平的电话,他问:“我那套西服放哪了?今晚有个宴会要参加。”

苏麦原本想说,我们已经离婚了,凭什么来问我?但后来说出口的却是,在隔壁客房。

肖永平说了一个字“好”,就挂了电话,连句谢谢都没有。一切看起来好像只不过是,苏麦出差不在家,作为丈夫,找不到东西,打电话来问她。

他忘记他们已经离婚了吗?

4

周末一大早,肖永平发来微信:“今天是咱妈生日,蛋糕我已经订好,晚点我去接你。”

苏麦刚想说“谁跟你‘咱妈’,我们离婚了,那是‘我妈’”,肖永平先替她把话说了:“离婚的事,缓缓再说,免得让老人伤心。”苏麦只好将话咽了回去。

晚上,一桌人吃饭,肖永平像往常一样,给她碗里夹菜。那种自然而然的亲昵,让苏麦有种错觉,好像他们并没有去领那张离婚证,好像他们还是那对吵吵闹闹,却有很多温情片刻的小夫妻。

生日宴的气氛被肖永平调动得很喜庆,母亲高兴得合不拢嘴。当初在她眼里,哪里都是毛病的肖永平,现在却成了她的骄傲,她恨不能走到哪都将女婿挂在嘴边。苏麦觉得,肖永平虽然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浑身是刺,对老人却是真心实意的好。

那一刻,苏麦有点动容。

回去的时候,肖永平送她,他一边开车一边问:“这些天,你过得怎么样?”

苏麦嘴硬:“很好呀,好得不得了。再也没人天天和我吵架,日子别提多舒坦。”

肖永平叹了口气说:“可我过得并不好。小麦,这些天,我想了很多。我们的婚姻存在问题,但也并没有坏到一定要离婚不是吗?如果我们能够对彼此多一点包容,也许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苏麦有点意外,她没想到肖永平,这个自从结了婚,就一直在她身上挑刺的男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而那一刻,她脑海里回想起来的,都是两人在一起时甜蜜的画面。所以,当肖永平说“苏麦,我们重新开始可好?”的时候,苏麦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原来复合并不需要天大的理由,只要爱还在就好。那天晚上,苏麦回了自己的家。

之后选了个日子,两人偷偷去民政局换了证件。离婚这件事,除了黎娟,再无第三个人知晓。在父母以及其他朋友的眼里,他们还是那对结婚才一年的小夫妻。没人知道,这中间还穿插着离婚事件。

也许有人说他们拿婚姻当儿戏,不高兴了就离婚,高兴了就复婚。但苏麦心里清楚,这来回一折腾,对她和肖永平来说,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离婚和复婚。

曾经的他们,各自都是一株带着刺的仙人掌,在拥抱的过程中相互伤害,最后心灰意冷,两败俱伤。而现在的他们终于懂得,在漫长的婚姻路上,要学会以一颗慈悲包容之心去柔化对方身上的刺,这样才能相互取暖。

第23篇、爱情故事当好人遇到好人

其实,他们只需问声:“你要什么?”便可开启婚姻的另一条幸福之路。

我的母亲是个非常好的人,自小,我就看到她努力地维持一个家。

她总是在清晨五时起床,煮一锅热腾腾的稀饭给父亲吃,因为父亲胃不好,早餐只能吃稀饭。然后,还要煮一锅干饭给孩子吃,因为孩子正在发育,需要吃干饭。

每个星期,母亲会把榻榻米搬出去晒,晒出暖暖的太阳香。每天下午,母亲总是弯着腰,刷着锅子,我们家的锅子每一个都可以当镜子用。晚上,她努力蹲在地上擦地板,家里的地板比别人家的床头还干净。

我母亲是个认真辛劳的好女人。然而,在我父亲的眼中,她却不是一个好伴侣。我成长过程中,父亲不只一次表示他在婚姻中的孤单,不被了解。

我的父亲是个负责的男人。他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认真,暑假还安排孩子们的作息,他是个尽责的父亲。他喜欢下棋、书法,沉浸在古书的世界。父亲是个好男人,在孩子们眼中,他就像天一样大,保护教育我们。

只是,在我母亲的眼中,他也不是一个好伴侣,我成长的过程中,经常看到母亲在院子的角落中,暗暗无声地掉泪。

父亲用语言,母亲用行动,表达了他们在婚姻中的痛苦。成长的过程中,我看到、也听到父亲与母亲在婚姻中的无奈,也看到、感受到他们是如此好的男人与女人,值得一桩好婚姻。

可惜的是,父母在世的岁月中,彼此的婚姻生活都在挫折中度过,而我也一直困惑地问自己:“两个好人为什么没有好的婚姻?”

我长大后,进入婚姻,渐渐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婚姻的初期,我就像母亲一样,努力持家,努力地刷锅子、擦地板。奇怪的是,我不快乐;我的先生似乎也不快乐。我心中想,大概是地板不够干净,饭菜烧得不够好,于是,我更努力擦地板,用心做饭。可是我们人还是不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正忙着擦地板时,先生说:“老婆,来陪我听一下音乐!”

我不悦地说:“没看到还有一大半的地方没有擦!”

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呆住了,好熟悉的一句话,在我父亲母亲的婚姻中,母亲也经常这样对父亲说。我正在重演父母亲的婚姻。

“你要的是?”我停下手边的工作,看着先生。想到父亲。

他一直在婚姻中得不到他要的陪伴,母亲刷锅子的时间都比陪他的时间长。不断地做家事,是母亲维持婚姻的方法,她给父亲一个干净的家,却从未陪伴他。她有她的方法爱父亲。

而我,我也用我的方法在爱着我的先生。我的方法也是母亲的方法,我的婚姻好像也在走向同一个故事“两个好人却没有好婚姻”。

我的领悟使我做了不一样的选择。

停下手边的工作,坐到先生的身边,陪他听音乐,远远地看着地上的抹布,像是看着母亲的命运。

我问先生:“你需要什么?”

“我需要你陪我听听音乐,家里脏一点没关系,以后帮你请个佣人!”先生说。

“我以为你需要家里干净,有人煮饭给你吃,有人为你洗衣服……”我一口气说了一串应该是他需要的事。

“那些都是次要的呀!”先生说,“我最希望你陪陪我。”

原来我做了许多无用工,这个结果实在令我大吃一惊。

我们继续分享彼此的需要,才发现我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在爱对方,而不是以对方的方式。

自此以后,我列了一张“先生的需求表”,把它放在书桌前。

有些项目比较容易做到,有些项目比较难,像是“听我说话,不要给建议。”这是先生的需要。如果我给他建议,他说他会觉得自己像笨蛋。我想,这真是男人的面子问题。这对我实在是一条不容易学习的路,不过,比擦地板要轻松多了。

而我们在需求的满足中,婚姻也愈渐美好。

现在,我知道父母的婚姻为何无法幸福,其实,他们只需问声:“你要什么?”便可开启婚姻的另一条幸福之路。

第24篇、爱情故事谁的青春没爱过渣男

生活里的渣男确实不少,之所以成为残渣余孽,除了童年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言传身教,也和青春期的情感以及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有关。

有些男人最爱的只是他自己,你大可不必浪费时间。而渣男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但有一点相同,就是心理阴暗长年见不到阳光。渣男看似生活得很好,可你只要黏上了就会自己先入地狱。因为渣男即使什么本事也没有,欺负女人还是行的,冷暴力甚至热暴力会是首选。年轻的我们敢作敢当没有错,为渣男辜负自己才最是不值。

谁的青春没爱过个把渣男?谁的人生没演过几部烂片?你根本不必把心思和回忆都用在这些破人破事上,和渣男较劲你也会成为渣女,被烂片所累你就会成为烂片之王。

真相往往残酷,或许回不去的才算美好,回得去的又变成了奸情。疯过、累过、痛过之后,有的人凤凰涅槃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更多的人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别动不动就谈什么原谅,不如学会及时原谅自己,带着爱与希望一直在路上。也别动不动就说什么付出牺牲,其实到最后还不都是为了自己。只是多数人走着走着就不配了,不配得到曾经想要的生活与爱情罢了。

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男人才算好?一路流连到青春远去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不重要,找个有心胸的才是王道。唯有这样的男人可以爱上你的优点又接受你的缺点,唯有这样的男人有能力让你安全,也唯有这样的男人能够不断成熟向女人展现担当和大义。要知道,在我们面对人生的风雨、人性的无常和情感的选择时,这一点才是非常重要的。

第25篇、爱情故事水晶的颜色与爱情

我和刘扬是校友,再次相遇在招聘会,穷困潦倒的样子和心情可想而知。几杯小酒,我去了他的出租小屋。

刘扬咔咔地按了两下,尴尬地说:坏了,开台灯吧。

我醉醺醺地趴在床上,说:还用开灯吗?

我的意思是,反正要睡觉了,就不用开灯了。但在那个荷尔蒙泛滥的夜晚,这句话充满了各色含义。刘扬呆愣站在门前5秒,急忙转身做君子,不幸一头撞在防盗铁门上。那巨大的声响,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我都惊醒了。我腾地坐起来说:什么情况!

刘扬却捂着头,色胆包天地说:嗨,你考虑一下做我女朋友吧。

地下爱情的工作者

很幸运的,我和刘扬同时接到了那家公司的录用信。因此我也搬进了他的小窝,做了他的女朋友。刘扬有些不放心地说:你答应我不是因为什么寂寞孤独之类的城市心理病吧?

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可是想想那天酒醉的全程,阐明一下自己的爱情观点也好。我说,爱你有两点:第一,你喜欢我那么久,说明你专情;第二,我觉得吧,你可能是我的福将,让我一直在低位徘徊的命运终于有了起色。

刘扬很中意“福将”这个词,非常满意地吻了我。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吻,他的唇一点儿也不柔软,很硬,有爆皮,没擦润唇膏。

那段时间,我和刘扬过得像对小夫妻。每天两个人一起搭地铁到公司,然后装作素不相识。他去他的技术部,我做我的小文员。我们只在MSN上眉来眼去。爱情像地下工作一样神秘而有趣。有时,我们在茶水间偷偷接一下吻,刘扬就兴奋得吹一天口哨。

发工资的那天,刘扬在MSN上说:看我。然后高高地举起胳膊。我看见了他探出格子间的手腕上,挂着一串晶莹的绿色水晶,闪烁着微微的光芒。

我飞快敲字:要死啊,大男人带水晶手链!

他回:拜托,送你的。今天是收银子的大日子,你以为老公我会独吞呐!

绿水晶代表鸡皮疙瘩

四月,公司内部调整。我被调到了售后服务部。调岗前,人事部经理特地语重心长地提醒我,做这份工作,要有挨骂的心理准备。谁买了坏东西,还会有好脾气呢?

我做新工作的第二个星期,遇到了智畅。他是公司的大客户,公司要专人跟单。我倒霉的,被他看中了。

虽然智畅脾气不好,但公私分明。私下里,还有一张比较暧昧的脸。那天收工,他约我去“巴西烤肉”,听着舞台上热情的桑巴,食欲都变得很开朗。智畅看着我手上的水晶链说,当初我找你,就是因为它。

他和刘扬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很难想像却有一样的嗜好。智畅相信水晶有意想不到的灵力。绿色增加财势,白色避邪开运,黄色适于减肥,粉色代表爱情……我有些小得意,举起手说:看,我这条还是施华洛世奇的呢,是不是财运更旺一点。

他却摇头说:施华洛世奇都是人造的,会有什么功用,做水晶灯还差不多。接着他悄悄拉住我的手,借题发挥地说:其实,人也一样,外表和内在往往是不同的。

我立刻石化。

谁说绿水晶引财,明明引来一身鸡皮疙瘩。

人造的配不起天然贱货

智畅是生意人,像谈生意一样和我谈爱情。他说,要么你和刘扬在一起做贫民,要么和我在一起做有钱人。看他的用词,“贫民”对“有钱人”,直白得让我比较出现实的质量。

只是我可以不问爱情,做个有钱人的女朋友吗?我不知道。这促使我被动地劈腿了。白天,我假借工作,和智畅花天酒地。晚上,和刘扬过安稳的生活。其实在我心里,阴暗地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停。智畅不要逼问我究竟爱谁,刘扬不会发现我的备胎,然而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刘扬要比我想像中敏感得多。

那是个晴朗的周末,我打着出差的旗号和智畅去北京。只是没想到回来的那天,一走出机场闸门,就看见了刘扬。他看起来很平静,穿着干净的仔裤白T恤。我瞪着眼,看他走到我面前,却说不出话。

刘扬很温柔地拉起我的手,摘下我手腕上的绿色水晶,说:对不起,它是人造的,配不起你这种天然贱货!

说完,他啪的把手链摔在了地上。我的世界就像那串水晶一样,碎了。

刘扬在那天晚上搬走了,我们从此划出了分明的界线,彼此再无联络。我终于和智畅名正言顺地恋爱了,可以大张旗鼓地挽着他的胳膊,昭告天下。朋友都说我有眼光,可我在得意的笑容中,隐约知道,自己再也找不到以往安然的幸福。

紫色水晶代表深情

我搬到了智畅的别墅,那里有花园,草地和马来风情的小泳池。但刘扬那套小小的房子,我却始终租着。我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偶尔,很想去那里坐坐。做一顿简单的晚餐,摆两个人的碗筷。屋子里仿佛就会听到从前的笑声。过去的记忆,像无数串联起来的铃铛,拨动一只,就会纷纷作响。

那一刻我才发觉,刘扬用退出,来告诉我爱情的强大。

那天,我在小屋里洗碗。智畅来了,一进门就不由分说地吻我,粗鲁的动作,带着愤恨。可他有什么资格愤恨?他用一份虚荣的未来,换走了我的爱情。

我木然地直视着他,一言不发。智畅泄气地松开了手,说:我就知道,你还爱他。

那天,智畅走了,留给我一颗紫色的天然水晶。他说这块石头是一对儿,希望我有机会能送出去。

窗外月光澄明如水,安静地泻进黑暗的房间。我没有开灯,只把那枚水晶放在窗前。紫色的水晶,代表深情。只是我不知道可以把它送给谁。

BT老姑婆也有春天

离开智畅,爱情仿佛从此与我绝缘,我成了公司怪脾气的代言人,一边对客户无比温柔,一边对同事无比苛刻。于是我有了一个名震office的绰号—“BT老姑婆”。两年后,我在公司终于升职了,做了部门经理手下的小主管。他安排我去公司总部培训,那是处山明水秀的度假村,培训等于度假。

第一天晚上,同事聚餐。我坐在陌生人群里,闷闷不乐。很突然的,一个穿着管理工装的酒店经理,敲我的头。

我不敢相信地瞪着眼,是刘扬!

他蓄了整齐的连鬓胡子,剪了极短的发。看起来,他似乎已经冰释前嫌了,口吻里,甚至还带着一点宠爱的味道。他说:天啊,你怎么还是老样子。

我激动地想要抱紧他,可一瞬间,我瞥见了他左手的无名指,光亮的铂金婚戒闪闪发亮。我张开的口,迅速转了180度的弯。

你……可是变多了。

那一天,我提前离开了聚会。因为我无法平静面对刘扬,也无法告诉他,这些年来,我的愧疚与想念。我能做的,只有在转身之后,泪流满面。

刘扬追过来一把拉住我,手掌里的戒指刺得我生疼。我甩开他的手,说:想看我笑话吗?

刘扬微笑着摊开手,反戴的戒指竟镶着一枚紫水晶,静静地停在手掌上。这该是智畅的吧?我愣愣地问:智畅找过你?

刘扬点点头说:不久前我遇见他,他告诉我,你只爱过一个人,是吗?

第26篇、爱情故事舒服是爱情最好的方式

【葛优——对于婚姻,他不贪咫尺的温暖,不贪稍纵即逝的美色】

葛优是演艺圈里出了名的好人,观众缘极佳。据说,有一次在石家庄有活动,他被观众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争着和他握手,握不到手的就拍他的光头。在混乱之中,他被拍得心尖都疼了。即使这种情况,他也没有翻脸,而是忍到结束,回头自嘲地笑笑:“也许人家就是图一高兴,给你一巴掌,人家特幸福。”

“德艺双馨”的他是演艺圈的异类,而他婚姻的低调和圆满更是很多明星可望而不可即的。1985年结婚到现在,他和妻子贺聪过了30年的丁克生活,仍然恩爱如初。

葛优和贺聪相识之时,他只是一个长相不那么帅气的跑龙套演员,而贺聪却像个真正的伯乐,看中了这匹踏实稳重的黑马。她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嫁给了葛优。葛妈妈在葛优的传记里写道:“当年葛优不是白马,只是一匹黑马,被贺聪选中了,如今黑马变成了白马。”那段发生在明艳秋天的感情故事开花结果,贺聪教书每天上班,葛优就包揽了家务活,有时候贺聪脱下的羽绒服,葛优都洗得干干净净。这个好习惯也一直延续到现在。而最让贺聪欣赏的,是葛优对父母的孝顺。父亲生病做手术,他陪着手术后的父亲在监护室里待了两天两夜。父亲住院后,他每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照顾父亲,最近几年更是减少工作量陪病中的父亲,一星期回一次父母家。对父母孝顺周到,对妻子也是细致贴心。每次带妻子回公婆家,怕贺聪在公婆面前不自在,他都要格外照顾她。连葛妈妈都会吃醋:“你对贺聪比你爸对我好!”

葛优快30岁才结婚,对家庭有一种特别的珍惜。他保护妻子的办法是不让妻子出现在镜头前,面对采访有自己的约法三章:不评价导演、不评价别的演员、不问私生活。媒体只能从偷拍到的越来越发福的贺聪身上,猜测葛优又送过什么礼物。

葛优对于每一个角色都非常珍惜。他每年要看大概30多个剧本,常常因为琢磨一个角色而整夜看剧本,导致失眠成疾。他们结婚后一直没要孩子,葛优在拍摄《不见不散》时,和著名影星马龙·白兰度不期而遇。马龙建议葛优要个孩子,葛优只说了两个字“忙啊”。虽然没有孩子,但他依然留出了很多时间来陪伴妻子和家人。他几乎不出席商业活动,他放任自己在婚姻生活中宁静度日:喜欢围棋,爱拉二胡,在家陪着妻子,跟她抢着做饭、洗衣、拖地板,平时逛街也只去王府井附近的商场。他还不忘逢人就夸老婆好:“我老婆人聪明嘴也甜,家里家外都能干,别人老说我配不上她。”

今年58岁的葛优,已快到退休的年龄。他了解现代婚姻的状态——“只是先结婚玩玩,反正离婚也很容易。现在离婚之后心里还特别放松,反正还有机会,可以再找。然而他和贺聪的婚姻一直充满着平等和包容,那种共过苦的幸福与同过甘的甜蜜相比更难得。他没有特别执著的事儿,“我就一个演员,演点戏,什么都干点。总之什么都沾点,什么都不深入”。然而对于婚姻他却是执着守护的。他说。

“我真怕,人家觉得我贪。”这是葛优的肺腑之言,也是葛优的婚姻之道。他对于婚姻,不贪咫尺的温暖,不贪稍纵即逝的美色。他要的是长久而平静的陪伴与守护,就如同他欣赏《非诚勿扰》中的秦奋的感情观一样,先有爱再有情,感情需要一点儿一点儿地去呵护。

【贺聪——在婚姻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她无比执拗】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大都有相似的特点,实用而踏实,不一定是绝色佳人,但看起来舒服,日子能长长久久地过下去。

年轻时候的贺聪秀气、温和、有教养,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当年她能一举征服葛优及家人的最大优点是心态平和、对生活不挑剔。葛优妹妹的一对女儿最喜欢的家庭成员就是这个爱笑的舅妈。

《非诚勿扰》中秦奋在征婚广告中写的一段解说词,就是对贺聪最好的注解:“没期待您长得跟画报封面一样看一眼就魂飞魄散。外表时尚,内心保守,身心都健康就行。要是多少还有点婉约那就更靠谱了。”

贺聪大方、开朗,打扮时尚而不奢华,待人接物都很得体。葛优不名一文的时候,贺聪认真工作,悉心陪伴,从不埋怨。葛优拿下影帝,声名渐盛,贺聪别的忙帮不上,只能在生活上关心他,做他喜欢吃的菜。为了好好照顾葛优,她后来辞职做他的专人助理,陪着他四处拍戏。过春节时,两个人总是一起回来做饭给家人吃,葛优一定会记得留菜给厨艺了得正在厨房忙碌的贺聪。

两个脾气好的人也曾经历了一次大吵架。当时葛优在拍贺岁片《大腕》,拍对手戏的是关之琳。贺聪到片场探班,得知明天葛优和关之琳拍吻戏,贺聪当时就很不乐意。第二天,吻戏真正发生在眼前时,贺聪完全接受不了,一路哭着跑开。而且,贺聪的直觉并没有错。不久之后记者采访关之琳,她回忆这场亲热戏的时候,不无羞涩:“拍那段戏时他帮了我好多忙,他心地很好,所以我真的有点动感情了。”葛优拍完戏赶紧前来解释与安慰,可贺聪的哭闹让好脾气的葛优也发火了,两人于是大吵。

这段插曲广为流传,贺聪也坐实了醋坛子的大名,甚至一度有人猜测两人会因此离婚。说到离婚,葛优是这样认为的:“跟你说实在的吧,真要离的,人家都不张嘴提‘离婚’这俩字。悄没声的,安安静静就把事儿办了。这是规律。我们两口子能过到今天,根儿,特别牢。”

说吵架,他就觉得:“必须吵架,才能继续过下去。这我可体会深了,因为我们两口子,隔三岔五就吵。我总结了一下,互相都特别在乎对方,才吵。”

贺聪平时好脾气,但在婚姻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却无比执拗。从专职的美术老师到葛优的私人助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演员满世界走。这是陪伴,也是监督。

葛优以“老婆是个醋坛子”来笑对这次风波,但从此之后,他极少拍亲热戏。在狗仔队无处不在的时代,葛优是没有丑闻的男明星。虽然也许你会在北京某处的胡同和他相遇,但是在娱乐新闻里找不到他。在灯红酒绿、美女如云的演艺圈,如何提防每一段莫须有的感情,是每一个名人妻子必做的功课。连葛优自己也交代过——“后来有没有碰见比她好的?肯定有。”然而,这些后来碰到的都没有开始过。这里,有葛优的坚持初心,也有贺聪水到渠成的坚定。

某网站曾经以贺聪的穿着做过一个专题,叫作“葛优妻子花裤衩出街,坏品位雷翻人”。大有戏谑调侃的意味。可就是穿着花裤衩的贺聪,在结婚20周年的纪念日,收获了葛优送的一套别墅和一辆奔驰。为了两个人的闲暇生活,葛优还特意花重金购买私人游艇,陪着她畅游太湖享受人生。

第27篇、爱情故事我家有个男保姆

1

出差半月回来,刚进家门,我就看到正对着铁门的餐厅里,一个陌生男人系着围裙在择菜,我的火当时就冒到了头上:妻子外遇了!

我握紧了拳头,男人也直直地打量着我,我在门口,他在房内,手里还有棵没择完的葱,仿佛我是外人,他是主人。

还没等我爆发,妻子穿着睡衣、零乱着头发从卧室出来了,我依旧死盯着那男人,像蓄势待发的狮子,妻子赶紧说:“这是刚请的保姆,小江。”

小江也客气地向我致意:“刘哥好。”

原来是个男保姆,我松了口气,攒足的劲一下泄了下来。妻子早就对我说过,岳父瘫痪在床,得找个人照料,最好是个男人,男人守家可以更安全,也能更好地照顾岳父。可男保姆突然真的出现在家里,我还是有些适应不了。

小江36岁,浓眉大眼,身材健壮,很有男人味,让文弱书生的我暗暗妒忌。据妻子说:“小江从前照顾过瘫痪多年的母亲,口碑极好。他当过厨师,离婚三年,孩子归前妻,又刚刚下岗,想到岳父得有人照料,妻子就主动找到了他,开的工资也不低,小江是犹豫了好几天才同意的。”

妻子极力夸赞他,也许目的仅是让我认同小江是个好保姆,但却不知道,她刺痛了我深藏的小心眼,女人怎么能在丈夫面前极力夸赞其他男人呢?何况这个男人还天天待在我家里。

我也不能再说什么,房子是岳父的,妻子工资比我高,她只不过请了个男保姆,我能提什么异议。

2

我看着小江忙里忙外的样子,出于复杂的心情,竟十分讨厌,一个大男人,干什么不好,当什么伺候人的保姆?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没找过其它工作,可没有学历,工作不是太脏太累,就是工资太少,反而男保姆这个工作比较轻闲。最重要的是他看到瘫痪在床、无人照料的岳父,心就软了。

有了小江以后,我家的情况大有改观,我们再不用每隔两小时就往家里打电话了,妻子再不用操心父亲的吃喝拉撒,洗衣机里再没有堆积的脏衣服,尤其是饭菜色、香、味俱佳,儿子好几次大叫“还是小江叔叔好!”小江心灵手巧,能用纸、废塑料瓶做成各种各样的玩具,逗得儿子开心不己,儿子整天粘着他,仿佛他才是爸爸。

做饭时,妻子喜欢给他打下手,他们把厨房门一关,在里面有说有笑,儿子偶而进去蹭个嘴,看上去像其乐融融的一家子,我反倒成了局外人。妻子给我们买东西,还会给小江捎带一份,完全把他当成自家人。

有一次,妻子在卫生间洗头,洗发水蒙住了她眼睛,她大叫大嚷,我正看足球赛来着劲,儿子在做作业,是小江递上去毛巾,仔细地帮她擦掉泡沫,那亲热的样子俨然一对夫妻,我心里酸溜溜的。

酸溜溜归酸溜溜,我还不能发作,因为我家的确需要小江,我开始神经兮兮,上班时间突然回家,或者佯称加班,夜晚搞突然袭击,结果什么都没抓到,最严重的一次,也不过是小江坐在卧室和妻子一起缠毛线,说说笑笑十分惬意。

没抓到把柄,我的心还是七上八下,小江单身一人,妻子正值如虎之年,整天一个锅里搅和,日久生情,干柴烈火很容易点燃啊。

3

说心里话,其实我有时候还会情不自禁地喜欢小江。

有一天,我突袭回到家,看到小江正和己神智不清的岳父讲故事,他娓娓道来一些市井笑话,岳父呵呵地笑着,十分开心,许久没见老人这样高兴了,我静静地听着,竟有些感动,我甚至想假如小江是女保姆,对我父母这般温柔体贴,我是不是会爱上她呢?

还有一次,儿子问我:“爸爸,冼夫人是什么样的人?”我随口说道:“是冼星海的夫人。”儿子摇头:“不对,好像老师说她是古代的,很著名的。”我实在憋不出来了,因为我压根不知道,妻子也不知道,小江笑呵呵地说:“冼夫人是隋唐时代的岭南少数民族女首领,是最早民族团结的代表人物。”

一查网络,果然一点不差,儿子崇拜极了,妻子也赞许地笑,原来没有学历的小江懂的不少啊,这个男人很深啊,我暗暗心惊:家里该不会安了颗定时炸弹吧?

浮想联翩间,我更感觉可怕了,那段日子,我推掉了所有出差,还拐弯抹角唆使儿子不要贪玩,早点回家,好去当电灯泡,并争着给小江打下手,好把妻子的机会挤掉。

4

日子在有惊无险中度过,我最害怕看到的一幕终于还是来临了,岳父病危住院了,忙坏了我们一家人,那天晚上我去看他,在楼下猛一抬头,看到岳父的病房灯光掩映下,妻子和小江拥抱在一起,我头嗡的一下,血顶上了脑门,炸弹真的爆炸了,等我三下两下冲进去,他们早就分开了。

我心里压着一团怒火,又碍于岳父病重,忍着没有发作,岳父就在那晚去世了,妻子哭得死去活来,小江也哭得很伤心,我虽然也伤怀老人的离去,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这下可以打发走小江了。

岳父的丧事一办完,小江就主动向我们辞职了,妻子很是不舍:“小江,这个家自从有了你,才越来越像样,你一走,我们只怕习惯不了。”小江眼里也满是感情:“以后我会常来看你们的。”在我眼里,那完全是一副郎情妾意、情意绵绵的离别戏,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小江最终还是走了,红灯终于解除了,但那团阴云却一直压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5

妻子对小江颇有情义,四处张罗帮着他找到个环境待遇都不错的公司,她的热心更叫我胡思乱想,开始悄悄盘查她的电话及去向。

小江走后,我家饭菜口味一下滑了坡,洗衣机又堆满了,如果不是那天在岳父病房的事,我会很想念他,如果小江是个女人,我会希望他回来。

我和妻子之间莫名地生分了,我感觉我们中间隔着一个人:小江。

几个月后,我和小江无意中遇到了,他热情地请我吃饭喝酒,他在公司干得不错,提了工资,穿上了西装,越发精神帅气了,甚至有点成功男人的气质,看得我心里又泛起了酸意,这个样子的小江让妻子看了,不知有何感想?

酒桌上,小江说:“留哥,真的很感谢你和大姐的帮助啊,不然也没有我今天的好日子。”我以开玩笑的口吻,试探着问他:“你当初在我家当保姆,对我妻子难道没有过非份之想?”

小江喝多了,脸儿绯红:“大姐那么好的人,说不喜欢她那是假的,医生告诉我们大伯病危那天,大姐因为顶不住靠在我身上时,我还真冲动过呢,不过想归想,做是不能做的,后果大家都担不起啊。”

我后背出了身冷汗,好险啊!难道他们只有这一回“艳遇”?可小江的样子又那么无辜坦诚。

后来,我把小江的话当笑话讲给妻子听,妻子也笑了:“我还不至于为了小江毁了这个家吧,你的心眼也太小了,不过,要是没有你,我倒是真愿意和小江凑成一对,哪个女人能找上他的确是福气。”

我相信妻子的话,小江那细腻、勤劳、宽厚的性格会打动很多女人的心,甚至都曾一度打动过我这个男人的心。

6

没多久,小江在妻子的撮合下,有了女友,而我的心,终于彻底平静了。

因为小江,我对妻子更好了,我知道她还是会叫男人冲动的,我可得好好珍惜,对于小江,我则有了更多的兄弟情谊和感激。

家有女保姆的日子能平静度过,家有男保姆的日子当然一样能过。

第28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是在一起

夏天来的时候,我给婆婆打电话,想让她从老家过来一起生活。

自从老公颜浩因病离世后,我有一年多没见过婆婆了。有好几次打电话让她过来,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春节时,我原本打算带儿子小越去她那里过年,她又说她和大姨一家报了去昆明的旅游团,准备出外散心,所以过年又没有见到她。

我时常想,我失去了爱人,婆婆失去了儿子,随着时光一天天的流逝,她有没有像我一样从悲伤中走出来,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尽管她总在电话里说自己还好,也算坚强,但是否真是这样,还要等我见到她才知道。

电话打通了,我刚说完自己的想法,婆婆又像往常一样推托:“芸芸,咱老家过夏天虽然没有你们青岛凉快,但也热不了多长时间。再说就是热,家里还有空调。在老家,有熟悉的邻居、朋友,平时跟她们一起聊个天,遛个弯也很好,你那儿我就不去了。”说到这里,她又嘱咐我:“平时你和小越要注意身体,不要太俭省,经济有困难了,给我说声。”

听婆婆这样说,我心里暖洋洋的,又有些酸涩。老公走后,供儿子读书和还房贷的重担就压在了我身上,为增加收入,我又利用业余时间找了份兼职,经济状况才有了一些改善。

“放心吧,妈,经济没有什么问题,一切都好,”我故作轻松,紧接着又劝她,“我看你还是过来住吧,咱老家再好,也看不到大海。你来了可以常去海边散散步,吹吹海风。到周末,我们带着小越去海边钓鱼,想想看,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可美?”

婆婆在电话那边难得地笑出了声:“傻闺女,看风景还用走到跟前看啊,想看的时候,你在海边,我们用微信视频聊天,我就能看到了。”

我笑了。婆婆退休前虽然只是工厂里一名普通工人,但她从年轻时就爱钻研学习,如今60多了还能紧跟时代,早早就学会使用微信。

我说:“妈,小越今年秋天就该读初中,暑假想给他报两个培训班,所以我们也没有时间回老家了,你还是过来吧,小越也想你。”

以前颜浩在的时候,每年暑假都要带上小越在老家住上一阵子。如果没有及时回去,婆婆会一天打好几个催促电话,等不及了,她就从老家过来看孙子。小越是婆婆一手带大的,祖孙间感情很深。没想到婆婆今天依旧不为所动,她沉吟片刻,说:“等过一段,我一定过来看小越。你们多照顾好自己,不用挂念我。”

那天放下电话之后,我总觉着哪里不对劲,婆婆和以前反差太大,想来她是不是因悲伤过度得了忧郁症,不愿意出门见人?但仔细想又不像。我思来想去,放心不下,决定先不给婆婆打招呼,到老家一看究竟。

我坐了5个多小时的火车,终于到了家。

婆婆不在家,小院一切如常,非常干净。打婆婆的手机,只听手机在小屋的桌子上响了起来,看来她出去忘带了。我拿起手机,第一眼就看到了婆婆的微信。想当初还是我教婆婆用微信的,会用以后,她经常在家跟我们用视频聊天,现在想来,那些过往的好时光好像就在眼前。

我随手点开婆婆的微信朋友圈,忽然,几条评论吸引了我的目光。

那是由一组图片引发的评论和回复。最开始的时候是有个李姓朋友晒出了一组在海边旅游的照片。婆婆点了赞,评论说:“风景真美。”那朋友回复:“你什么时候去青岛看孙子啊?到时也能看到大海了。”婆婆说:“我也想去那里看看,只是他们刚买了房子,日子过得紧,我就不过去给他们增加负担了。”

看到这里,我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我又接着往下看,只见那李姓朋友又说:“那下次就跟我们一起参团去旅游,你就是生活太俭省,退休工资足够花了,怎么现在又自找苦吃,在外边当环卫工?”婆婆说:“我是想给孙子攒点儿钱,让他以后读大学用,省得到时作难。”

那一刻,我无法形容内心的震惊和感动,婆婆在外边当环卫工?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现在想来,那些婆婆让我不理解的地方,如今都有了答案。原来,她为了帮我撑起这个家,让我和小越生活得好些,竟然一直瞒着我,在外边辛苦做工。如果不是我这次回老家,还不知她要瞒多久。

正抹眼泪,院门响了,抬头看,婆婆回来了。只见她身穿橙红色的环卫工作服,肩扛一把竹扫帚走进了院门,花白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脸晒得黝黑,整个人瘦了好多。

我轻轻喊她:妈——

婆婆看见是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眼睛似的站那儿一愣,很快那愣怔又化成满脸惊喜的笑容,她高兴地大声说:“芸芸,你来啦,小越来了吗?”

我说小越还要上学,我离开的这几天,由我爸妈照顾他。

她笑着点点头,放下扫帚,转身快速脱去身上的工作服,那神情里有被我发现秘密的尴尬。

“妈,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去外面当清洁工?”她不好意思地解释:“我在家闲着没事,干这个锻炼身体,早上和下午各打扫一回,总共两个多小时,也累不着。”

婆婆最关键的原因没说,我说:“妈,咱家里现在经济状况还行,你不用这样辛苦啊。”

婆婆看瞒不住我了,说:“芸芸,我干这个临时活,一月能有1000元收入,这样我的退休工资就可以省下来供小越将来读大学了,不能让你娘俩生活得太苦。”说到这里,她声音有些哽咽。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婆婆的爱是那样无私,她心里只有我和小越,何曾想过她自己。在丧子苦痛的困境下,她還在默默地挂念着我们,想方设法隐瞒着操劳,只为多给我们一些爱。相比较,我给予她的实在太少了。所以这次,我一定要把婆婆接走,不让她过孤单的辛苦的日子。

我终于把婆婆接到了青岛,小越也很开心,家里一时充满了暖暖的春意。

为了打消婆婆对生活的担忧,我向她隐瞒了我在外兼职的事,只是连着两个月让她了解家庭收入。我还告诉她,下一步我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婆婆夸我:“你真能干,这样我就放心了。”

凡是上了年纪的人,最喜欢“被人需要”的感觉。从婆婆来到的第一天,我和小越就不断给她强化这种感觉。

小越说:“奶奶,你做的骨酥鱼最好吃了,以后我可有口福喽。”我也跟着连声附和。婆婆眉开眼笑,立即挽起袖子,走进厨房,说:“这好办,我现在就去做,保证晚上你们能吃到。”

从那以后,我家的饭桌上,时常会有一道鲜美可口的骨酥鱼,婆婆看着我们大快朵颐的样子,非常开心。

我感叹:“妈,有你在真好。”小越说:“奶奶,不许走了啊。”她笑着点头。

为让婆婆尽快熟悉新环境,下班后,我常陪着她去市场买菜,或到海边散步,边走边聊聊一天来的见闻。海边风光旖旎,婆婆不时用手机拍一些照片,看得出来,她渐渐喜欢上这里。

但我和小越白天各有各的事情,能陪婆婆的时间毕竟有限,婆婆的生活里难免会有一些孤独和寂寞。正好我住的小区附近,有个成员全是中老年人的业余文工团,平时演出,吹拉弹唱样样都有。我想,要是婆婆能加入这个文工团多好。

婆婆年轻时曾是厂里的文艺骨干,早些年还是家乡小城一个文工团的编外成员,最擅长的是唱豫剧。只是近年生活坎坷,再也没有开口唱过了。

我征求婆婆的意见,她说有个事情做也不错。我替她报了名,进团没多久,她就跟几个大妈一起学弹古筝,生活充实了许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是一年时光过去了。我们的小家就像一只船,抵御了惊涛骇浪,逐渐驶向平静安稳的港湾。这其间,偶尔会有同事或朋友给我介绍对象,我从最开始的抵触,到如今也能坦然接受了。每当有人问我有什么择偶条件,我说,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同意我带着婆婆一起生活。这样的条件总是让人望而却步,有人劝我放弃这样的想法,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和小越是婆婆在这世上最亲的人,婆婆也是最爱我们的人,没有什么能将我们分开。

最好的爱是在一起,最好的家是相亲相爱,在经历了这么多的波折坎坷之后,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属于我们的好风景会有好多好多。

第29篇、爱情故事千万别被美丽耽误了

她在城里的汽车界小有名气。因为她是一位车模,城里每次举办车展,车商们都会找到她。在圈子里,她是一个“大腕”级的人物,每年的收入颇丰,有人说她住的是别墅,开的是奔驰跑车,还有人说她被一位富商包养了,钱多得花不完。

其实,她还是她。

秋天里,城里又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车展。但这一次,和她合作多年,并且有过口头协定的车商却没有找她。她知道,车商对她的美貌和身体特别感兴趣,但是她对车商却没有任何兴趣。她想是不是因为这个,她被那位每年出高薪聘请她的车商冷落了。

后来证实不是,因为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易主了,新来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她去问这家公司里的一位朋友,朋友带回来话说:“你太美丽了,如果让你当车模,顾客是去看你呢,还是看车?”

她哭笑不得。当然,城里还有许多车商,还有许多机会。但她想,那位朋友的话是对的。从业6年,她似乎真的被自己的美丽耽误了什么。

3年前,她的一位同学邀她投资一家主题咖啡馆,那时她有足够多的钱来办这件事。但是她觉得当车模不错,被闪光灯包围着,被男人们的眼睛聚焦着。同学对她说,这都是过眼烟云,你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

她不信,因为她有美丽,美丽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但现在她还是车模,一个被车商担心抢了车子风光的车模,而同学在城里已开出了第八家咖啡馆。

记得她曾在画报看到一张照片,一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女人坐在老式洋房的窗前,脸上写满了忧郁。她曾是让人惊艳的美国好莱坞影星海迪·拉马尔。拉马尔当年在电子科学方面颇有造诣,她曾获得过美国电子科学基金会授予的荣誉奖章,还是美国“光谱扩展”学科的研究人员。但是,因为美丽,她走上了演艺道路,放弃了自己的研究。拉马尔的人生感悟是:“如果我不美丽,也许现在我会更好。”

拉马尔的遭遇对她的触动很大。原来美丽真的是可以耽误人的,她已经被美丽耽误了一次,现在不能再耽误了。否则,那份美丽反而会伤了她,埋没了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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