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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超短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2 17: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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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奇赌姻缘

高峻跟宗晓梅谈了几个月的恋爱,感觉还不错,可让他奇怪的是,宗晓梅从来不邀请他去拜见她的父母。有几次,他问起了这个事儿,宗晓梅也是搪塞过去了。这让高峻心里更不踏实了,猜不透她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这天,两个人又见了面,他发现宗晓梅愁眉苦脸的,忙问她怎么不开心。宗晓梅想了想,这才说,她父母听说她交了个男朋友,很想见见他。她的父母都是文化人,最看不起没文化的,可高峻恰恰就没多少文化,她担心高峻过不了父母这一关,她可就难办了。

高峻只是个高职毕业生,现在在一家电器商场做售后服务,属于父母眼中没文化的。他这才明白晓梅为什么一直不带他上门。他叹了口气,问晓梅:“那你说该怎么办呢?我就这水平。”

宗晓梅想了想,眼睛忽然一亮:“你不是认识那位大画家吗,你不如跟他借幅画,带给我爸欣赏欣赏。他最喜欢书画了,也认为喜欢书画的人才是真正的文化人。他见你也喜欢书画,一定会高兴得不得了,心里先就认同你是文化人了。”

高峻一想,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他告别了晓梅,就赶紧去找赵教授。

赵教授是位很有名气的书画家。两年前,赵教授在他们商场买了一台电脑,回去后不大会使,经常出问题,高峻做售后服务,赵教授给他打电话,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上门去维修,还教会赵教授怎么用电脑,甚至帮他把所有的电器都做了维修和保养。两个人因此结识了,成了忘年交。他这次上门说想借幅画,赵教授满口应允,然后就挑了一幅花鸟图,还给他讲了这幅画的独特之处。高峻不敢怠慢,一一记在心上。

宗晓梅见他借来了画,就兴奋地说:“有了它做底,咱们的事儿就成了六成。”她怕高峻说话外行露怯,又让他上网去搜些书画的基础知识恶补。

周六,高峻准时赶到了宗晓梅家。宗晓梅的父母果然都是知识分子,一上来就问他的文凭,听说高峻只是高职毕业,两个人就阴下了脸,再一问他的职业,只是个售后服务,脸就沉得要下雨了。宗晓梅忙着说:“爸,妈,别看高峻没文凭,工作也不好,可他喜欢书画,是真正的文化人。”说着,她就冲高峻直使眼色。

高峻忙着打开那幅画,请宗爸爸欣赏。宗爸爸看到画,果然就兴奋起来,两眼直放光。他盯着画欣赏着,一边问高峻怎么喜欢上画的,高峻就把刚看来的画的赞语现学现卖。宗爸爸听得心花怒放,一个劲儿地点头赞许着,轻声说:“文凭不文凭的都在其次,真正的文化人,就得喜欢琴棋书画。”

忽然,他皱紧了眉头,凑近那幅画看了看,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原来是幅假画。我说呢,要真是赵教授的真品,那可就太难得啦。”高峻不觉一愣:“怎么会是假的呢?这可是他亲手给我的呀!”宗爸爸指着落款下面的印章说,赵教授的章是艺术篆体,这个字却有些不伦不类了。高峻看不懂这些,却憋着一肚子气。宗爸爸看出他拿来的是幅假画,也无心再跟他讨论书画了,推说还有事,就草草结束了会面。

宗晓梅送高峻出来,阴着脸对他说,爸爸对他很不满。即使拿不来画,也不该胡吹大气,愣说自己跟赵教授交好,拿来一幅假画蒙人,一看这人就不诚实。高峻气呼呼地说:“我找赵教授说道说道去!”

他找到赵教授家,把那幅画往他面前一推说:“赵教授,你这画儿怎么说?”

赵教授接过画来,展开了一看,忽然大惊道:“你怎么给我换了一幅假画啊?我把你当成忘年交,这才把我最满意的一幅画借给你,你却给我耍心眼儿。我的画儿呢?我的画儿呢?你快还给我!”

高峻生气地说:“你交到我手上的就是这幅画,我怎么会偷换呢?你不要诬赖好人!”

赵教授颤抖着问他:“我的画呢?我的画呢?”

高峻黑着脸说:“只有这幅画,我还给你了!”

赵教授喊了一句:“天哪,我的画儿没啦!”他两眼翻白,一头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高峻一下子蒙了。他忙把赵教授送往医院紧急救治。好在赵教授只是气血瘀滞,很快就抢救过来了,但还需要住院观察。高峻替他交了住院费,这时,赵夫人赶了过来,一见赵教授的样子,就难过地流下泪来。她问清了事情的原委,一把拉住高峻的胳膊,恳求他说,赵教授神经衰弱,经受不住刺激,那幅画是他最得意的画作,听说画没有了,这才会气血攻心。她恳请高峻帮助找回原作。不然,赵教授的病还有可能复发。说完,她就忙着去照顾赵教授了。

高峻现在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高峻蔫头耷脑地回到家,见宗晓梅正在等他。他正想跟她说说自己的倒霉事儿,宗晓梅却先打断了他的话头儿,说她从网上查到了赵教授那幅原作,他手里这个还真是假的。高峻愕然地睁大眼睛。他怎么也不相信,赵教授亲手交给他的会是假的,却还有幅真的!

宗晓梅把他拉到电脑前,打开了一家画廊的网站。画廊把很多优秀画作贴在网页上,其中就有赵教授那幅花鸟图。那幅画作和赵教授借给他的那幅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差别,幸亏宗爸爸指点过他,他放大了仔细观看,果然看到图章不太一样。画廊上那幅用的是篆体,而他那幅却不是。他又找出赵教授另几幅画作,果然印章全都一样。他迷惑地问宗晓梅:“赵教授为什么给我幅假画呢?”

宗晓梅摇了摇头,说她也想不明白。

高峻想了想说,他猜想,一定是有人用赝品偷偷换走了赵教授的真作,赵教授并不知道,还当成真作借给了他,看到他还回去的是假画,一气之下才给气病了。宗晓梅点了点头,也觉得他分析的有道理,叹了口气说:“既然是这么回事儿,咱就甭管他了。”高峻却说:“赵教授见不到那幅真画,他心里的疙瘩解不开,这病就好不了啊。”宗晓梅愣住了:“你什么意思?难道你想把那幅真画买回来?”高峻点了点头说:“我去问问值多少钱吧。要是太贵,买不起,那也就算了。要买得起,咱就买回来送给他吧。祛除了他一块心病,也算是做了件善事啊。”

宗晓梅气嘟嘟地说:“我看你真是病了,病得不轻!”说完,她就气呼呼地走了。

高峻赶到画廊,看到了那幅画,见标价是八万元,就找到了画廊胡经理,跟他说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他手头儿上只有五万块,问胡经理能不能优惠卖给自己。胡经理一听是赵教授的事,又被他的真诚感动,就答应了他的要求。高峻兴奋不已,买下画就奔了医院。

第2篇、爱情故事“半胸”女孩,真挚的爱情那么完美

2009年春节,胡晓清和相恋两年多的男友周健就要去海南度假了。在胡晓清成长的岁月里,她就像一只闷在砂罐里的鱼,一直没有畅快地呼吸过。曾经,面对一个男人真诚的爱,胡晓清像一只惊慌的小鹿逃窜,因为,她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

破布裹缠的青春啊一颗偷哭的心

2005年9月,18岁的胡晓清考入了四川成都的一所理工科大学。然而,在这个少女成熟的季节里,她却没有闻到果实的香甜味。

胡晓清出生在重庆的一个县城,3岁时,父母便离异,她成了一个敏感而又胆小的自卑女孩。父亲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前面已有3个姐姐,她的出生自然是不受欢迎。

胡晓清12岁时,一天同堂姐一起洗澡,堂姐惊讶地叫出了声:“晓清妹妹,你看你的胸有点不对呀!”那时,她的左乳已经发育,可右乳却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平坦。在医生那里,已再婚的妈妈终于接受了一个事实,胡晓清是一个“半胸女”。

读初中时,胡晓清意识到了,乳房,对一个完整的女人意味着什么。班上一些调皮的男生总是喜欢盯着她不对称的胸部指指点点。胡晓清没有愤怒,只是自卑得想钻进一个看不见的地缝里去,她甚至气愤,妈妈你为什么要生下我啊。

听医生说。用草药敷对胡晓清有用,妈妈便去药摊上找回草药捣碎,敷在她的胸部。为了使敷的药能固定,妈妈用一些衣服撕下的布条一层一层包裹她的胸,那个滋味让她憋不过气来的难受。日子一天天过去,也没见有什么作用。

在学校,胡晓清总是含胸驼背,最害怕的是遇到体育课,操场上那健步如飞的同学,一脚一脚踩痛了她颤抖的心房。

高中时,妈妈给胡晓清垫上了碎布头,她第一次挺直了胸膛走路。然而因为碎布太硬,胸部的皮肤被磨得又痛又红。

胡晓清总是偷偷地洗澡,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咬着牙努力学习,在班上的成绩一直优秀。

2005年9月,她终于踏进了大学的门槛。

入学那天,周健在学校里负责帮忙接新生。一见到身材高挑眉目清秀的胡晓清,他很高兴。从熟悉的乡音里,他知道胡晓清来自重庆,他介绍说,他外婆也在重庆,小时候在重庆住过一段时间,他如数家珍地和胡晓清聊起了重庆的那些老地名。

那天中午,周健陪胡晓清去学生食堂吃饭。谈话中她得知,周健正在大学攻读研究生,再过两年就毕业了。

和周健交往了一年多时间。2007年元旦,在周健的再三请求下,胡晓清陪他去都江堰和青城山游玩。在都江堰索桥边潺潺的水声中,周健向她表白了他的心迹。他说,晓清,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你,你清纯害羞的样子,和我梦中的女孩一模一样。

面对高大帅气、博学多才的周健的表白,胡晓清的心慌乱了。她跑到树林中,抱住一棵树,想哭又怕哭出声:周健啊,让我该怎样对你说出口?我不能啊,我只有做一辈子的单身丑小鸭!

中午,在都江堰这个安静的小城里,周健给胡晓清点了几样可口的川菜,她却一点没有胃口。目光不敢与他对视。

周健怔怔地望着胡晓清,他腾出一只手来摸她的额,胡晓清一下站起身喝住他:“你想干什么呀?”周健尴尬地笑了笑,说是担心她感冒,用手来试一下体温。

胡晓清气呼呼地告诉他,周健,你要想和我好下去,今后绝对不准动手动脚的。周健当场答应了。在她的面前,他愿意做一个绝对的绅士。

在以后的日子里,周健不时给胡晓清买饭卡,买化妆品,送花,送书,胡晓清一次一次拒绝,却最终不能拒绝他柔情的融化。她试过离开他,但只要一天不见到他,她就魂不守舍。这日子真没法过。她从心底感到,在和周健相恋的日子,一边是蜜罐一样的甜,一边是药罐一样的苦。

2007年5月,周健陪她去一个成都的同学家玩。在客厅,周健用遥控器调到一个电视频道,正好在播放丰胸整形的广告。这像一根刺一样刺痛了胡晓清,她十分恼怒地要他关掉电视,脸气得彤红,大声对他说:“你无聊啊!”

周健呆呆地望着她,十分委屈的样子,弱弱地自言自语:“你不正常啊。”“什么,你说什么?”胡晓清流着泪冲出了门。她一个人跑回学生宿舍,一头蒙住被子,呜咽地哭出了声。

晚上,周健喝了一些酒,他跌跌撞撞地推开了胡晓清的门,大声喊:“晓清,晓清!”见了胡晓清,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两眼直视着问:“晓清,我做了伤害你的事吗?如果有,请你原谅!”面对他火辣辣的眼神,胡晓清流着泪摇摇头。他伸出双手,要抱她。胡晓清轻轻推开了他的手,把他的双手固定在墙壁上,他又伸出头来,要吻她。这一次,她无力再拒绝。一次湿漉漉的长吻,让胡晓清差一点晕眩。

胡晓清告诉周健,如果真爱她,她会把一个少女最珍贵的东西,在结婚的那一天夜里送给他。周健咬住嘴唇说:“我尊重你!”

网上求助爱情竟然真实地靠近了她

2007年10月,周健研究生毕业了,成都一家外资企业直接来学校,要他去工作。周健的父母也在成都,两位老人当然希望儿子留在成都工作。

周健问胡晓清:“晓清,毕业以后,你回哪里工作?”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当然是回重庆啦。”

就这样,周健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到重庆一家建筑设计院工作,为的是将来能和心上人在一起。

在重庆,周健的外婆已经去世,其他亲人也各自有家,他很少去串门。周健在这个茫茫的都市里感到了孤独,每天他都要给胡晓清打电话问候,短信更是此起彼伏。他每月还给她卡上按时汇钱。

2008年4月,周健因公司公差来到成都。那天晚上,周健喝了一些红酒,他很兴奋。思念的煎熬。也让胡晓清从内心深处渴望他温暖的拥抱。

在一家咖啡馆,胡晓清再也没有拒绝周健用力的拥抱。这一次,他把手伸向了她的胸部,胡晓清一下惊醒过来,发出刺耳的怪叫声。

“晓清,晓清,你到底是怎么啦?”周健惊恐地望着她问道。

胡晓清哭着告诉他,她的胸部有毛病,正在治疗。他想继续问,见胡晓清难受的样子,忍了下去。

过后,周健带着有些落寞的神情,回到了他住的宾馆。

面对周健离去的身影,胡晓清心里如万道钢针扎来。心爱的人,我不能和你肌肤之亲,不能让你享受鱼水之欢,这一道重重的壳啊,卡得胡晓清无法呼吸。

胡晓清脱下胸前垫起的布团,一把扔在地上,哭着用脚一阵乱踩。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发泄心头这些年来的苦痛、

周健给她打电话,她不接;给她发短信,她也不回;在网上,胡晓清的OQ也一直隐身。

周健急了,他在短信里说,晓清啊,你再不说话,我就会疯的!不管遇到什么问题,让我们一起来面对吧,我不会放下你的!

然而这一次,胡晓清似乎铁了心+要同周健分手。不能给心爱的人一份爱情的幸福,这种饱受折磨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她只有痛心地放弃。

第3篇、爱情故事陌路绝情

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山林,我几乎要绝望了。我和男友高鹏在山林里迷了路,因为准备不足,早没有了食物,我们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我精疲力竭,浑身再没有一丝力气。越往前走我心里越恐惧,难道我们要死在这片山林里?

一个星期前,我和高鹏参加了一个驴友探险团。想不到,就在半路,因为我去另一条山路采摘野花,拉着高鹏越走越远。等我们意识到走得太远时,已经迷路了。手机没有信号,我们无法和其他人联络。起初,我还感到刺激,甚至有点儿达到目的的喜悦。来密林探险,不正是对爱情的绝佳考验?这不仅可以考验高鹏对我的感情,还可以考验他的耐心,智慧。

可两天过去,我却感到了绝望。

天黑下来,高鹏升起了一堆篝火,我坐在篝火边,不住地捶打着已经酸痛到麻木的双腿。我格外地想家,想母亲烧的菜,想家门口总是香味扑鼻的小吃。我和高鹏已经订下了婚期,就在三个月之后。恋爱两年,我一直心有不甘。和高鹏的恋情太平淡了,甚至没有过动人心魄的波折。就这样走进婚姻,过更为平淡的日子?离婚期越近,我越是不甘心。所以,在报纸上看到驴友自助探险团,我拉着高鹏报了名。

高鹏不想来,我理直气壮地说这次探险能成为我们爱情的见证。高鹏神色明显不悦,低声说爱情的见证多了,为什么非得跑进深山老林?可我认准的事儿决不回头,高鹏拗不过我,只好陪我来。

又累又倦,我倒在篝火边睡着了。梦里,我看到了满满一桌的菜,香味几乎让我馋得流口水。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饿醒了。天已经蒙蒙亮,我转过头,发现高鹏不在。我吓坏了,急忙站起身,却发现他背对着我,倚住树正在急切地吞咽着什么。我悄悄走过去,看到他往矿泉水瓶里倒了些东西,然后仰头喝下。那一瞬间,我几乎惊呆了。高鹏一直在独自偷偷吃东西?!

我站在他身后,半晌拍拍他的肩,他一激灵,转过头,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吃饱了吗?我问。

高鹏结结巴巴地,说不过是两把炒栗子粉。他是男人,体力消耗多,所以他比我更需要食物。

还有什么理由?都说出来。我刻薄地说。

高鹏呆了呆,果真一条条地细说起来。他说如果他倒下,我是个路盲,一定不能独自走出山林。他是我的依靠,是我走出山林的惟一希望,如果他死了,我一定会死,而如果我死了,他也许能活下来。听着这可笑的逻辑,我一点儿都笑不出来。盯着他看了半天,我咬咬牙,说:如果我没有你也能走出去呢?我照样会升火,我在学校就是运动健将,体力不比你差。我虽然是路盲,可你现在不是也找不到方向?看来这次来山林还真是来对了,这真的是一次考验,考验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人性!不来这儿,我还真不知道你原来是如此地卑劣!说完,我冲他冷冷一笑。

高鹏的脸涨得越发红了。他从来都是个木讷的人,不会遮掩,一切都写在脸上。很明显,我的话让他失去了最后的自尊。终于,他将手里的矿泉水瓶递给我,说炒面都泡进里面了。

你如果拿走炒面,我们就分头走。我不想跟一个和自己男友争食物的女人在一起。高鹏看着我喝下几口面水后说。

我呆愣愣地看着他,不相信这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就是我恋爱两年的男友?这就是曾发誓要一辈子对我好的高鹏?这就是几天前还要和我生活一辈子的男人?

这是我们救命的水。你拿走水,也就拿走了我的命。高鹏又说。

我翻出身上的背包,里面还有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我将浑浊的面水倒了一半出来,递给高鹏。高鹏冷冰冰地看着我,说现在他终于看清我的本来面目。我气愤地瞪着他,他微微举起手,做了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将手举起来,朝天开一枪。这动作,现在几乎是对我的侮辱。并且,就在他举手的瞬间,我看到他的口袋里露出一只饮料瓶的塞子。这简直太好了,他居然还私藏了小听饮料。我点点头,将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

最后看一眼高鹏如石头般冰冷的脸,我再也忍不住,转身就走。

开始我走得很快,因为愤怒,越走越快。可十几分钟后,身后并没有响起高鹏的脚步声,我有些恐慌。我一次次地回头,身后除了树还是树,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愣了片刻,我几乎是跑着返回原路。那堆篝火边,高鹏已不见了踪影。

孤零零地站在密林里,我真想放声痛哭。但我紧紧地攥住拳头,告诉自己一定得坚强,现在没有了依靠,没有了那个可耻的男人,我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去。

抹干脸上的泪,我喝了一口泡了栗子粉的水。水不好喝,但几口下去,饥饿感却得到了缓解。我小心地拧上瓶盖,看看从树丛中透出的阳光,努力辨别出正南方,然后一路走下去。

我在山林中走了整整一天,每走几步,我就在树上划个标记。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出密林,即使走不出去,也要让人知道我死在哪儿。常常地,我觉得自己在标记自己的死亡之路。有好几次,我再也迈不动脚。可是,看看手里的那瓶水,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得坚持。这是我用爱情换来的救命的食物,为了这食物,我也得努力活下去。

天快黑时,一瓶泡了面的水被我消耗掉了,我觉得自己似乎走了很远很远。就在我绝望地靠着树,不知道是否该再升起一堆篝火时,我意外地碰到了一个猎人。他扛着枪,惊讶地看着我,而我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忍不住大声哭起来。

我跟着猎人下山,找到了几次上山焦急地寻找我们的驴友。整整三天,我觉得自己像度过了三年,走到山脚下,我钻进帐篷,任谁叫都不出来。

天已经黑了,无法上山搜寻高鹏。休息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其他几个人上了山。无论如何,高鹏曾是我恋爱两年的男友,我一定得把他找回来。而且,我还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地跟他说分手。

一天,两天,三天。到第四天,我们终于找到了高鹏。他坐在树下,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我呆呆地走过去,发现他就在距我们分手不远的地方。他的头垂在胸前,手里有一截桦树皮。

驴友走过来,蹲下看看高鹏的脚,说他骨折了。我拿起那截桦树皮,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琳:

看着你走远了,我觉得自己的心在淌血。我不得不这么做。清晨我去探路时,不慎摔进了深沟,我的脚好像是摔断了。幸亏离得不远,我才能艰难地回来。可我知道,我已经不能行走,我成了你的累赘。琳,我爱你,我无法走出山林,可你一定得走出去。

真是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儿,我应该找出更多的理由阻拦你,可我太爱你了,我不忍心看到你有一丝一毫的不快。

从早晨起,我就开始欺骗你。我把一把在树洞寻到的锯末撒进了杯子,骗你说是炒面。我知道你是个意志坚强的女孩,这瓶洒了锯沫的水一定会给你希望,让你不停地走下去。这是生命的希望,我把全部的希望都留给你。

我永远爱你。即使到了天上,我也会变成星星看着你。

现在,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追上了你。你是那么的美,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做你的男友。但是,我要带你走得远远地,走到看不见山看不见林的地方。我要一辈子都和你守在一起。

爱你的高鹏

捏着桦树皮,看着还握在高鹏另一只手中的笔,我呆呆地,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渐渐地,我感觉自己的心被撕裂了,被撕成了一片片,一丝丝,一缕缕

第4篇、爱情故事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又不干三陪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第5篇、爱情故事爱她勇敢说出来

他今年刚大学毕业,毕业后他像很多毕业生一样不甘呆在小地方,想出去闯一闯,于是乎在毕业后的第二天踏上了火车,离开了家乡。经过24小时的长途火车后他来到了S市,这个令他向往而有些陌生的城市。

刚到大都市,他开始四处投简历.但是这个并非来自名牌大学的男孩子,在大都市中他手中的那纸文凭似乎显得并不是那么重,甚至比他想象的还轻。在经历数次的面试后,他来到了一个小公司做了一份接线员的工作。虽然他对这份工作并不算满意,但是迫于对现实的压力他还是选择了接受。

第二天上班时,他还是满怀着激情来到了公司,尽管这份工作并不是他所想做的。帮他所熟悉的工作业务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而这双眼睛在他们眼神交汇的那一刹那,仿佛把他的灵魂抽走了。在她那漆黑的眼眸中,他仿佛看到了漩涡,对他有种特殊的吸引力。他看的不禁有些失神,等他回过神来时,他看到女孩子的脸上有一些红晕,这时他也意识到自己有一些失礼,直勾勾的盯着人家女孩子看。但这个女孩子却深深的印在了他的心里。

第一天的上班就这在忙碌中度过,他下班时已经晚上八点了,夜幕已经被拉了下来,他走在回去的路上,看着路两边过往的车辆,听着车辆的鸣笛。不知不觉间已走到了他所居住的出租屋,打开房门,一个张床,一个简易的衣柜,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些洗漱用品。本来不多的东西,这个小屋似乎承载不了一样。他洗漱完后,躺在床上,望着散发着黄色灯光的灯泡,她却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他就这样想着她,带着笑意入睡了。

日子就这样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男孩始终把他的这份爱意留在了心里。可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够优秀,还未在这个城市中立足,他并不能给予这个女孩什么。虽然他偶尔也把这份爱意表达在行动中,但却始终说不出口。其实女孩也知道男孩的心思,她认为这个男孩子不错。但是男孩子始终仍是把这份爱意留在心里,他认为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他一无是所有。而一个月三千多块的工资在这个物价极高的城市里所剩无几。不知什么时候有天男孩突然在她下班的路上见到了那个女孩,女孩告诉他每天她都是走在在这条路上,男孩有些惊讶,因为他以前真的没有在这条路上见过这个女孩子,男孩有些疑惑,不禁有些懊恼自己,不过随后被喜悦所冲淡。

以后接近半个月的日子里他们一起上下班,对彼此更加的了解熟悉。但那男孩还是没有说出去的勇气,他想等,等到他能够给予她足够的幸福的时候。不过事与愿违,没几天后母亲打来电话说在家里已经给他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不得不离开她。他只给她发了个短信告诉他要走了。发完短信后,他关掉了手机,第二天,又坐上了来时的那列火车,等到到家后他打开了手机看到了女孩发来的短信,‘谢谢你陪我走过的那段美好的时光’。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但男孩心中还泛起一片又一片的涟漪,眼眶中多了一丝湿意。

女孩在男孩走后,也离开原来工作的地方。她不想自己呆在那个地方,那个充满着美好回忆的地方。等到工作安排完后,男孩立即来找女孩,不过女孩已不再。女孩还在公司的闺蜜告诉男孩,不知你太傻,还是她太傻。为了你她每天不惜走那么远一直陪你走回去的路。男孩恍然大悟。男孩本来想给女孩一个惊喜,不过这个时候再打女孩的电话已打不通。女孩换了手机号码,换了生活的地方。男孩像发疯了一样,通过一切方式寻找着女孩,不过还是找不到,男孩深深地自责,就是因为自己的不够勇敢,失去了她。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自己.....

后来一个月内,男孩每天都每天走在以前下班的路上,不过却只剩他自己,一个人,那年那事那人已不在。只留下他路上在泛黄路灯下孤独的身影。

第6篇、爱情故事天使的祭日

他走在暴雨中,任凭风雨打击着他的身体,他在问自己:“你是天使吗?”“不,你不是,你是恶魔”他的脑海中会议历历往事……

他是恶魔,一个月前,他在网上认识了她,恶魔不知道为什么会对她有好感,恶魔一直在网上找一个人,一个可以信赖,可以交心的朋友,可结果,一个都没有找到,不仅这样还有人会离他而去,恶魔苦笑,“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我不够好?”“不,因为你是恶魔不能带给他们快乐。”

但恶魔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恶魔也有许多的梦想,但每次都在差一步成功的时候失败了,他想这次或许能成功,他们在一起一个星期了,他说恶魔很想守护天使,天使——多么神圣的名字,既然她希望我是,那我就去成为天使,于是恶魔厉尽了千辛万苦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说:“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恶魔说:“我想成为天使?”

上帝吃惊的问“为什么呢?”

恶魔说:“我要去守护她。”

上帝说:“那可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恶魔说:“什么代价都可以,只要让我成为天使。”

上帝说:“你一生的时间只能化成一年的天使,你愿意吗?”

恶魔犹豫了,他猛然抬起头说:“我愿意”。

说完的瞬间,恶魔,不,应该叫天使,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上帝无奈的遥遥头说:“回去吧!”

天使高兴的走了,上帝看到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或许他已经知道了结局。

天使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天使发现,由于他有了翅膀,所以只能在空中默默的注释着她,这样的日子有过了一个星期,天使感觉离她的距离太远了,于是他用双手把自己的翅膀折下,来到的土地上,没有翅膀的天使和普通人一样,只是每当一个人的时候,被折断的翅膀处酒会隐隐作痛,可天使已经习惯了这样,原本天使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知己,不相信有什么古老的友情,可他现在相信了。自己不就身陷其中吗?

天使有时也想,自己会不会喜欢上她,其实天使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他们在一起,但是他知道他们就是两条平行线,可以无限的接近,却不会有交点,所以天使珍惜而后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去她。

时间来到了第三个星期,天使让她开心,幸福,也许下了许多的承诺,改掉了许多的坏习惯,天使很感谢她,感谢她改变了自己,同时天使也很害怕,害怕自己会失去她,害怕时间的流逝,害怕命运的安排,每当孤单的时光天时都是在倍受煎熬中度过,天使默默的承受着这些,并习惯这些,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很开心,很幸福。

这已经是第四个星期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要过去了,天使的生命也减去了一个月,她说她想看看他的样子,他没有拒绝,但天使却没有看她,因为他知道,在她的生活中他只是插曲,但她却是他的全部,他怕看了以后会放不下她。不知不觉间天使感到了微小的变化,他们的联系变少了,她不在讲关于她的事,天使的感觉就像是《童话》那首歌曲中一样,天使开始主动联系她,去证明他的存在,他的关心,她经常给天使唱歌听,在天使的耳朵里,那时最美妙的声音,她也让天使给她唱歌,天使不会唱,天使就去学,认真努力的学,可他在也没有机会唱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联系的变少,随着语音的变化,随着感情的降温,天使知道要结局了,他想挣扎,但他放弃了。想着以前说过的话,想着着一个月以来发生的一切一切……他苦笑着,他只是静静的等待结局的来临,那天,结局到了,她没有挽留天使,而天使是多么希望她能挽留他,哪怕是一句话也好,但她没有,天使来到了楼顶,外面下着大雨,他拿出了手机,仍到了湖里,他不在需要手机,他不在需要这些,这时似乎所有的伤感歌曲都适合他,也都不适合他,他讨厌歌曲,讨厌下雨,讨厌这所有的一切,他闭上双眼,艘——跳了下去,但他却平安无事,是他新长出来的翅膀救了他,他苦笑,连翅膀都和我作对,他走在大街上,任凭雨水的侵袭,他在问自己“你是天使吗?”“不,你是恶魔。”他的脑海中回忆了历历往事,他知道违背誓言的代价,于是他拿出了一只香烟点燃了,深吸了一口,顿时天空雷电交加,他把剩下的烟像空中一抛,一道闪电击中了他,天使鲜血飞溅,跪到了地上,他仰望天空,微微一笑,把所有美好的祝福都化成了微风送给了她,然后他倒在了血泊之中,看了最后一眼这美丽的世间,然后慢慢的闭上眼睛,血水染红了他那双洁白的翅膀……天使走了……离我们而去……离开了着美丽的世间……

第7篇、爱情故事只是不想失去你

他这一辈子,从来不怯谁,除了我。

他在县城没有正式工作,却靠着登百家门,给人修下水道的零碎活计,养活了一家人,供我和弟弟念到大学。但我并不是特别感激他,觉得他对我越好,隐在其下的秘密,便越发深不可测,而我,宁肯面对他冷漠的面容,也不想在他暗含深意的讨好的微笑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兽,惊慌失措中,一头撞入他设置的陷阱。

我一直都将他视为潜在的敌人,一有风吹草动,就即刻缩进自己安全的壳里,密切注视他的一言一行,而后趁其不备,猛地冲上去,用自己还算锋利的牙齿,留一个难堪的伤痕给他。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被他抱回家时自己的恐慌和惊惧。听母亲说,那时我几乎整夜地哭,他干活回来,已疲惫不堪,被我一扰,脾气更爆,有那么几次,他几乎要抱起我送回我亲生父母身边,是母亲哀求说,给这孩子留条命吧,她家里那么穷,又一大堆孩子,送回去,哪养得起?他冲着我哭得扭曲的小脸,叹口气,转身回来,说,去她家时,还没进门呢,这女娃便哭开了,你看,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注定了这辈子,吵吵闹闹,分不开了。

我刚记事时,便知道自己和姐姐弟弟是不一样的。他们只有一个父母,而我,却有两个。尽管,我的亲生父母也只有过年时,作为亲戚,提了东西过来吃顿饭便回了自己的家,走时,甚至因只顾着寒暄,看都不看我一眼。但那时的我,却是大人们百谈不厌的话题。我嚣张的臭脾气,总是飞快转来转去的眼珠,飞扬跋扈的头发,晚上睡觉时老鼠一样咯吱作响的牙齿,皆是可以拿来入洒的佳肴。他每次与人谈论,总是一副要吵架的模样,就像我是他的私人财产,一旦有人来抢,立刻会拼了命护佑。

我当然不只属于他,事实上,等我八岁那年,住在临镇的亲生父母,便开始用年年增长的压岁钱贿赂我,偶尔,还会背着他,有意无意地暗示我,是否愿意跟他们去住上几日?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是问问,没有他的允许,我纵使插了翅膀,也难以飞出他的掌心。除非,我有能力,走出这个小镇。

从进教室那天起,我便开始为了走出小镇埋头苦读。这是我唯一可以逃出他掌控的方式。他那时忙着赚钱,并没注意我的变化,以为我不过像姐姐一样,混上几年,便退了学,四处打工赚钱。直到有一天,老师家访,说,这孩子是读大学的苗子,好好培养定能成才。他正在昏黄的灯下修鞋子,听老师一说,即刻停下,盯着温习功课的我,看了许久,才转头朝向老师,梦呓似的问:我们家小禾真能读大学?

他自此把我当成一个可以让他颜面有光的珍贝四处炫耀。尤其是我亲生父母过来时,他更是不忘给自己贴金,说,不用老师家访,我也早看出来我家小禾是读名牌大学的料。亲朋好友皆说,你有福气啊,捡回来一个宝。但我的亲生父母,脸上却挂不住了。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而他,也就是在这时,开始怕我。

我喜欢住校,尽管离家只有半小时车程,但我却以功课紧张为由,拒绝让他每天接送。可他还是每隔一天,便骑车去学校,以这样那样的理由,送饭,拿需要换洗的衣服,捎一斤苹果,或者说,路过,顺便问我是否有话对母亲说。

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想念我,而是紧张。我的亲生父母,他们的大女儿,恰恰就在学校食堂里打工。这个与我并不怎么亲密的姐姐,在忙完自己的活计时,偶尔会叫住我,将单独留出的一份菜递到我手中。这样一份淡而薄的情谊,于我,并没有觉出多少温情,反而因了从没有在一起生活过的疏远,愈发感到隔膜。

这样的亲近,犹如小小的火花,若有若无地燃着,看似那长长的芯子永远也烧不到尽头,可还是在我读高三那年,抵达了危险的终点。

那一年姐姐因给他送几副治疗哮喘的中药,半路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出去很远,还没送到医院便停止了呼吸。他的情绪低落到极点。姐姐两岁多的儿子,因为姐夫过分伤悲,不得已交给母亲来带。每每吃饭,小家伙就会哭喊着要妈妈来喂,他坐在旁边,闷头喝酒,不说一句话。但还是在小外甥不要命似的哭声里,狠狠将酒杯摔在了地上。小外甥在这惊天动地的碎裂声中,瞬间化作一根僵硬的树桩,再不敢挪动半步,片刻前丰盈的眼泪,也给吓了回去,饭桌上死一般的沉寂,我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很多天没有梳洗的乱莲蓬的头发,一把乱草似的胡子,还有微微颤抖的手,忍不住便讽刺道:若是姐姐在天有灵,看到自己的儿子吓得连眼泪都不敢流,不知道会有多后悔。说完了,我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小外甥抱过来,一口口喂他吃,还故意哼起歌,将吓傻了的小家伙,终于逗出了笑颜。

而他,在我的轻松里站起来,看一眼,丢下一句:我自己的闺女我知道怎么心疼。便起身进了卧室。

我几天后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那天正是周末,我回家拿换洗衣服,在拐角处遇到亲生母亲。本想打个招呼叫声姨妈便转身走人,不想却被她拦住。尽管很小便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不知为何,还是无法与她产生感情,就像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感,在我呱呱落地脐带剪下的那一刻,便已了无印痕。我看她一眼,想要绕开,却被她一把抓住,说,小禾,你爸唯一的女儿走了,或许,为了补偿他内心的愧疚,会让你接替姐姐的位置。

原来,他心疼自己女儿的方式,就是牺牲掉我,照顾姐夫。我在他心中,过去是什么位置,今后,也一直会是。我从来,就无法真正地挤进他的心里。

那一年我与他的关系,几乎冷到无法消融。我的成绩,因为对他愈积愈深的怨恨,急速下跌,最终,在高考中摔得惨烈,成绩只能读一所三类的大学。有关心我的老师,打电话给他,说,让小禾复读一年吧,她本应是名牌大学的苗子。但我并没等他来问,便将他让我继续复读的念头掐灭在萌芽之中。我几乎是很快乐地收拾读书需要的东西,似乎,能够离开这个家,远比考一个名牌大学更让我开怀。

尽管读的是三类大学,但学费却是高昂。整个暑假,我几乎看不见他的影子,我不知道他究竞是在忙碌,还是想要躲避开这最后相处的难堪。亲生父母送来五干元钱,说愿意以后替我缴一半学费,只要,在我放寒暑假时,能够与他们同住上几日,这样小小的要求,立刻便被他拒绝掉。他甚至在他们第二次来时,连杯水也没倒,便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他对亲生父母的嫉妒与不满,鲜明地写在脸上,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家里发泄他的忿恨,重重地摔门,无缘无故朝小弟大吼大叫,只吃了一口便断定母亲淘米前洗手用了肥皂,他朝每一个让他不顺眼的人发脾气,甚至是角落里的阿猫阿狗、花花草草,但唯独在我面前,他始终小心翼翼,就像一只日间的猫,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无助且惊慌。

这样的僵持,直到我走的前几天,偶然在街头,看见他与一个男人扭打成一团。周围许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拉架。那个被他打倒在地的男人,是这一带有名的痞子,他恰好在这个痞子家附近修理下水道,痞子以他扒开的下水道气味难闻为由,上来找茬,企图敲他一笔,不曾想,却遇到打架打到不要命的他。正当我准备悄无声息地离开,回家将他的劣迹汇报给母亲,突然就有人高喊:嘿,继续打啊,看你女儿给你助威来了。

他在那一刻猛地回头,与我的视线撞在一起,且砰地一声迸裂开去。而那个趴在地上的痞子则趁势跳起,一拳打在他的头上。

他醒来时,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小禾是不是已经走了?看见母亲点头,他抱住自己缠了层层绷带的头,当着很多亲戚的面,毫无遮掩地大哭。是母亲哄他,说,小禾答应过,会给你写信,我们女儿又不是不回来,干吗哭成个泪人,让人家笑话。

他终于止了泪,说,我只是,不想再失去一个女儿。

这一句,他憋了十八年,才终于肯当众说出;而我,也是等了十八年,才通过小弟辗转听到。

爱,走了那么多年,终于还是,找到了温暖的臂弯。

第8篇、爱情故事有一种草药能治病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往常一样,闲翻着杂志。在一篇不起眼的小说里,有一句话被红笔重重地圈上了:“山上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旁边是他熟悉的字迹:“写信问问是何种草药,星期天去帽子坡挖。”

有一种感觉刹那间复苏。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不知道他有没有写信、有没有去帽子坡挖草药。她的牙现在仍然周期性地有点痛。但是,那种草药治好了她的爱情。

第9篇、爱情故事爱情花开

大学时,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孩。我固执地认为那些爱情诗人全是为了骗稿费,而那些喝醉了酒张口就是爱你爱你的流浪歌手则全都语言贫乏,让他们停止使用“爱你”他们将全军覆没于哑巴。

老乡李之湄不像别人那样认为我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但她每天给我上课以证明她和她的王子是特例,他们遭遇的是真正的爱情。我嗤之以鼻。心想毕业以后才会见分晓,就像真金不怕火炼一样,真正的爱情是能经受得住毕业的考验的。

毕业的时候,校园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每一对恋人都表演性极强地相对无语凝噎,但李之湄和她的王子除外。他们依然甜蜜蜜地泡在录像厅的爱情专场里,为《廊桥遗梦》掬好几捧同情的热泪。这个现象让我大惑不解,于是死皮赖脸地让之湄给我提供点参考答案——只参考就行了,至于标准,谦者不受嗟来之食。之湄妩媚地一笑:王子的家在本市,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也将会留校。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的共产主义超前来到了,怪不得这么其乐融融!

然而意外还是出人意料地不可阻挡的发生了。意外来自于王子的母亲。王子的母亲和我一样不相信爱情,但她比我更偏激的是,她认为李之湄是贪图他们家的优越条件才死心塌地地跟王子的,他们家根本不打算接纳如此一个有险恶用心的女孩做儿媳。其实李之湄在意外发生之前根本不知道王子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王子很平凡,平凡得如沙滩上的一粒沙。人们叫他王子是因为他就姓王名子而并不是其它什么原因。王子稳健不张狂,朴实得像一个农民的儿子,而且王子的好脾气让所有的人感动。之湄的爱情观是:婚姻是一双鞋,漂不漂亮别人一看便知,合不合脚则只有自己知道。王子不是最好的,但他是最适合她的。在王子那里,她总有一种港湾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李之湄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李之湄是孤军作战。王子不愿伤害她,但也不愿伤害抚养了他22年的母亲。之湄理解他,他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母亲。而王子母亲的坚决绝不亚于之湄的坚决。王子的母亲以自己的势力威胁学校,一定要把李之湄分配回她的家乡。王子母亲可谓用心良苦:只要一只孔雀东南飞,另一只也只能五里一徘徊了。校长委婉地向李之湄解释了这件事:由于外界压力,他们爱莫能助。李之湄跑到校长办公室,向校长讨一个公道。校长接通了王子家的电话。之湄“扑通”一声跪下,在电话的这头泣不成声:长这么大我没给任何人跪过,但为了爱情,我跪了,而且跪得很不光彩,我只要公道,把属于我的机会还给我……而在电话的那头,王子也泣不成声:妈妈,王子只求你这一回了,对于之湄,我虽疼在心里,但我说过什么吗?可是,我们不能耽搁了她的前途啊!王子母亲妥协了,但她只答应不阻碍之湄的留校。他们依然不能见面。之湄幸福的泪如雨下:只要和王子生活在一个城市并及时知道他的消息,我就有希望。

王子的母亲为自己一时心软埋下的定时炸弹后悔不迭,于是她开始紧锣密鼓地为王子介绍对象。王子对这些门当户对条件优越的女孩不否定也不肯定:只要娶不上李之湄,娶上谁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和其中的一个匆匆订婚了。之湄悲痛欲绝。她以为自己的爱情可以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任何人,事实上她只感动了她自己。李之湄放弃了自己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和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留校机会,给王子写了一封厚厚的信后提着档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她心静如水。信最终也没到达王子的手中。王子母亲打劫了它并私拆了它。

信因泪水的浸泡而变得如他们的爱情般坑坑洼洼坎坎坷坷,有许多字模糊成蓝色的泪流满面的脸。王子的母亲认真地读了那封信。之湄说爱情花开不败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婚姻。没有婚姻的保护,爱情像一个美丽的肥皂泡般一触即破。为了爱情花开不败,她流了太多的泪受了太多的苦,虽然最终也没有结果,但她无悔。她会努力捍卫她那个美丽的肥皂泡的。王子母亲手中的信飘在了地上。她终于相信了90年代的爱情,相信了一个女孩能够为了爱情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留在大城市也可以为了爱情而不计后果地回到自己的小山村。

几十天后,之湄和我坐在田野默默地看着落日。我问之湄:你还相信爱情吗?相信。之湄的口气还是那样的不容置疑和斩钉截铁。

我也相信。

我和之湄一齐回头,看见光彩照人一向不懂浪漫的王子手持一束玫瑰正脉脉含情地望着之湄。

我为这个奇迹激动得热泪盈眶,而之湄,早已眼泪乱飞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相信爱情。

第10篇、爱情故事人生如画,生如夏花

  岳麓山下,名胜古迹甚多,有文庙等,路途中,见一女孩,铅华尽洗,萧闲处,宁静作画,颇似喜鹊念初三时的朦胧女友,喜鹊望征路愁迷,离绪雁影,不禁伤叹。

  忆初三念书时,喜鹊任班长,静轩为副班长兼学习委员,每每放学后,俩人便留在教室温习功课,小窗相对,诗词瑶琴,情丝待翦,默契如梦境。之所以称静轩为朦胧女友,是因为俩个人从没发生过什么,只是有一种思念因你存在,有一种孤单叫做等待。

  我们是茫茫人海中俩个人,有缘一起念书,见了面,于是认定双方是一辈子的朋友。

  高中时俩人不在同一个学校,朦胧情开,只能对菱花与说相思,情寄音信。不想一日信至,静轩劝我不要多想,以后也不要再寄复习资料给她,是以绝交之意。喜鹊只能情愁远山迷望眼,心中更画远山眉,是以在高中时庸碌而过。

  多年后,一日喜鹊到一山区踏青,路过一乡间小学,忽闻孩子朗诵声,好奇之下,攀窗而望,却想不到老师却是静轩,戴着一双眼镜,白色红碎花的裙子,一如她的宁静,放学后便在她简陋的宿舍品番茹,静轩告诉我,高中念书时怕影响我的学习,便回绝了我的情意,当年知我去大学念书后,第二年她也报考了北京师大,不想一日去大学校园偷偷看我,发现我的身边已有女友,她只能远远静望,知心惟有月,如何共,海棠说。

  静轩毕业后,便选择到乡间教书,喜鹊甚为惊奇,因她的家境甚好,父亲还是某单位的局长。

  静轩笑语,人生之简单,如巨画中的几笔线条,有着疏疏朗朗的淡泊,也有着清清凉凉的宁静。人生之复杂,若泼洒在宣纸上的墨迹,渲染着城府与世故,挥不去嘈杂与迷惘。天地之美,简单处得,在于奉献。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升华到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文化层次,才能进入历史,让人思忆。

  闻静轩之语,喜鹊心灵为之震撼,是以愧之。

  2008年,静轩到四川支教,地震发生后,电讯不通,喜鹊心中隐约感受到什么,一种牵挂,心灵相约,轻云淡月人憔悴,何处笛。多日后,广西工作队长朋友给喜鹊带回一幅画,说是在静轩的宿舍断壁处找到的,但学校已不复在了,睹画思人,喜鹊此夜残灯寒轻无眠,忆当年,谁共题诗秉烛,不想今日天涯别袂,芳信不来,旧书尘染,待问天,怎把你来换得。

  画的后面,静轩字迹尚存:

  有一份记忆,不会随时间而老去;

  有一份相思,即使有些刺痛,也依然珍惜;

  有一位朋友,可以淡忘距离,彼此心心相伴;

  有一种问候,穿越世俗的喧嚣,会习惯的想你。

  有一份祝福,在来生,我还能遇见你。

  如果能回到相见的那一刻,我不会,再也不会,让你的身影擦肩而过。

  我不会,再也不会,让你的爱情在我的指尖轻轻的滑落。

  我会让你,静静的,静静的,静静的,牵着我的手,一起到海边观日出,赏晚霞夕阳,

  若你不舍不弃,我会终生依恋。

  2011年重阳节,喜鹊抵达四川,来到静轩坟前,手掂菊花忆当年,绿草空锁旧时春,静轩,你,还好吗?轻轻的我来了,多年了,那个在睡梦里用吉他歌声把你灵魂轻轻托起的年轻人,我,来了。

  静轩,我很想你,我带着这三年来写给你的信笺来了,我的伤逝和忧思,全在信笺里面,你慢慢地品读,你曾走进我的梦乡,告诉我不要悲伤,你的诗句,喜鹊常读,每每读起,便不由自主的忧伤,总会触及某根脆弱的心弦,一刹那的恍惚,仿佛置身于你的诗词里。

  静轩,还记得吗?毕业之夜,晚会后,我和你,坐在校园的秋千上,夜数星星月为伴,心不设防,夜,很静,远处的音乐,悠悠的,娴娴地诉说这尘世间的情怀,相遇的瞬间,眼光的对视,偶尔的问候,虽疏淡却温暖。

  岁月长河,遇见你虽不能与你相牵,但有你的相知,一起笑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若你安好,我心灵的天空,便是晴天。

  别了,静轩,你轻轻的挥手,作别西边的云彩,水深处,云起时,那是你真挚的眼神,漫山红叶,随风飘荡,仿佛是你喃喃地,温柔的对我细语诉说,你说你很孤单,你很想回家,回去看看同学们,是的,喜鹊会带着你一生的情丝,让我们一起,一起,回家,回……家,你永远不会孤独,爱会为你点亮每个孤寂的夜晚。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莺啼故人心,却道故人心不变,故人回首成别袂,泪雨飘零终不怨。

  往事如烟,这一切都将随时间流逝飘散,喜鹊写下这些,就是为这些即将飘逝的往事留下一点痕迹,睹画思人,不胜感慨。

  时光带不走昔日的欢笑,往事冲不淡甜蜜的回忆,人生漫漫,纵使天涯海角失去了你的消息,你仍是我心灵深处的那个角落,带泪不可碰触,喜鹊铭记。

第11篇、爱情故事不是冤家不聚头

不是冤家不聚头,形容两个人本来是大家不喜欢彼此,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最终成为恋人。

有人说,只要看看夫妻如何吵架,便可推测其婚姻生活是否幸福。有人甚至整理出两条规则:一、如果与配偶发生争执,正确的解决方法是用大广告牌朝对方的头砸下去;二、买一台崭新的洗衣机或洗碗机,几乎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结婚前,我有个男友老想改变我,叫我试用一种疗法,就是认真听人家讲话。这是众多现代婚姻顾问的主张,说是可以让你在争辩之时理性些,火药味少些。

但我不以为然,声称我本来就总是认真听人家说话。我男友反驳说,人家讲话时如果你老是叹气、嗤之以鼻、来回踱步或冲出房间,都不能算是认真在听。应该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方所说的内容,就像要准备考试一样。方法是重述对方所说的感受,重述之前加上一句:“我刚才听你说的是……”

我同意试试。他先开口说话,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幸好我们当时是在用电话交谈,我可以一面听一面做笔记。他说完了,不出声了。

我说:“我刚才听你说的是,你认为我太自我保护,没能让你表达自己的感受,令你觉得非常不痛,不,不,不痛……”其实是“不痛快”,可是因为我的笔记写得太慢,所以我一下子说不出来了。

这是一个破绽,我的男友已猜出我做了笔记。既然他改变不了我,他就选择了跟我分手。

常有人说我喜欢自我保护,“就像处于险境的獴。”也常有人批评我总是过于刻薄,多愁善感。如果你指责我的时候我正好在气头上,我准会歇斯底里爆发一场。就因为我的性格,这个男友不敢和我结婚。

和艾迪结婚以后,我决心做好每一件事,并向一位有心理咨询学位的朋友求助。

我的这位朋友建议我说话用“我”开头,因为“你”字容易使对方起自辩之心。譬如,不要说“你从来不洗碟子”,应该说“我所爱的人要是将碟子留给我洗,我会非常不高兴。”

另一建议是“互相印证”,即夫妻双方尽量理解对方的感觉。“我知道,要是该我做家务的时候我不洗碟子,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你会很生气。而今天,却是该你做家务哦。”

说实话,当我将所有方法都试用以后,效果却不太理想。

有一天,我和艾迪同在一辆车上,我没注意到停车标志——其实再谨慎的驾驶员也难免如此。艾迪却看到了那个停车标志,下意识地伸脚一踩,就像在踩刹车。我对他说:“我觉得你老是在密切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明白自己的缺点。不过,那次是谁在柯士柯市郊外开车乱闯红灯险些送命的?”

艾迪倒不在乎我拿柯士柯市那件事来挖苦他,真正惹恼他的,是我说话的腔调。那天夜里,我试图向艾迪解释以“我”开头的表达法,也介绍了认真听人家讲话和“互相印证”的理论。

艾迪听得很仔细,然后却这样宣布:“听你说了这些,我觉得,该怎么说呢,觉得听了耳膜痛。够了吧?”

不久,艾迪在我桌上留下一张剪报。报上说,某大学用录像机记录了130对新婚夫妇吵架的情况,共追踪研究了6年。结果显示,婚姻关系良好的夫妇极少采用洗耳恭听或“互相印证”之类的方式。令研究人员惊讶的是,婚姻幸福的夫妇吵起架来跟平常人一样,尘埃落定之后再握手言和,但他们发生口角时总带点抚慰与谐趣的意味。

就这一次,我很乐意承认是我错了。

想到以后再也不必用“我刚才听你说的是”这种方式来说话,我开心得当场发誓:下次艾迪若对我大发雷霆,我不会马上像火烧屁股那样发急。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将一套20世纪70年代的古董立体声喇叭给扔了。那是艾迪本想用来在此后10年浪费地下室空间的。

结果跟我原先所想的不大一样。我一看见艾迪搜遍整个车库,想知道我还把什么别的东西扔掉了,便冲他大声吼:“你又在监视我做什么了!”

艾迪不甘示弱:“你要扔东西竟不问我一声!”

警报响起,我们各自立即偃旗息鼓,以免出现两个人的“战争”。

到了傍晚,我捧着擦干净的古董喇叭来到厨房。艾迪先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然后向我保证不再检查我的春季大扫除。“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竟会这样做。所以嘛,请你原谅我呀。”他笑得很甜,像一个孩子。

第12篇、爱情故事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

【我将不再爱你】
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第13篇、爱情故事小桥与小河

她是一条愉悦清灵的小河,缓缓地流淌,轻盈的掠过。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笑看两岸点缀的小花,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不禁用叮咚的旋律奏响一曲赞歌。她爱极了这对视蓝天的感觉,不管走到那里,总能感受到那温柔的相对,一路相随,永不落寞。

咦,为什么头顶的那片天空突然阴暗了起来?原来又到了那青青幽暗的小桥下。这桥已经存在很久了,久得连小河都记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几乎被青苔淹没。可有一件事小河很清楚,她不喜欢小桥,因为他阻隔了她爱抚蓝天的视线,而且他总是那么深沉,幽暗,正如那构成的一块块巨石,仿佛有着说不完的伤心和难过,压得小河喘不过气来。所以小河每次经过这里都加快了速度,飞速地淌过。

终于有一天,小河把她的心事告诉了蓝天,蓝天为了帮助小河解开这个心结,兴起了一场特大的风雨,小河乘兴暴涨起来,猛烈地向着小桥冲去,一次又一次,一波又一波;本就破旧不堪的小桥终于禁不住小河的冲击被击垮了。不知道为什么,小桥在倒下的那一刻,小河居然没有一丝的开心和满意,反而心隐隐地痛了一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虽然小桥已经断裂,不能再阻挡小河仰望的视线,可小河每次经过小桥旁边总忍不住要放慢脚步,习惯性地四处张望,没有了小桥,生命里好像缺少了什么。而由于小桥的倒塌,两岸的人们不得不涉水淌过小河,每天都有无数对或大或小的脚横七竖八的踩过小河的身躯,彻底的打破了小河的宁静;有些脚还遍是尘土和污泥。

小河开始怀念小桥了,而且这种发自内心的思念一天比一天深。白天被来来去去的人们折磨得疲惫不堪的身心到了夜晚只能默默地叹息;她再也没有心情去对视蓝天,亲吻小花。有的只是一遍遍的悔恨和感叹;于是,她向上天祈求,期盼着小桥能够回到她的身边。

正在这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朵祥云,而祥云上端坐的正是小河做梦都想见到的佛。小河赶紧向佛倾诉了自己的悔意并表达了自己的愿望。佛听完后说:“很抱歉,我无法帮助你完成这个愿望,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再也无法帮你了。”小河迷茫的看着慈眉善目的佛祖,怎么也不肯相信普渡众生的佛祖居然拒绝了自己的请求。佛祖轻叹了一口气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生灵痴恋的故事”。小河有种预感,这故事肯定跟自己有关,于是凝神聆听着。

佛祖缓缓地说:“不知道多少年前了,在一堵院墙上爬满了牵牛花,有一朵小牵牛花很调皮,老想跑到园外去欣赏风景。她努力地生长着,终于如愿以偿地越过了院墙,她很开心,一天比一天开得灿烂。可她不知道,在她身后支撑着她的院墙爱上了这与众不同的小花;并一直默默地支撑着她柔弱的躯体,可她直到凋零也未能回头看他一眼。他不甘心,于是祈求佛祖让他轮回后再与她相遇。第二世,小牵牛花轮回做了一条小鱼,而佛祖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轮回为滋养着小鱼的湖水。小鱼在湖水里快乐地生长着,看着她开心地游弋,他也好开心;总是柔柔地拥抱着她的那种感觉让他特别的满足,而且他知道鱼是离不开水的,所以他以为她会永远留在他的怀里,再也不会离去。可他错了,小鱼长大后随着暗流去探寻别的世界了,而他只能干着急。。。。”

佛祖顿了顿,看了小河一眼,小河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虽有满腹的疑问却又不敢轻易询问。佛祖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渡世以来,从未见过这么痴情的生灵,你知道他一共向我祈求了多少次吗??”小河不敢答话,佛祖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也不忍心看见他再受如此折磨,可他就是不肯放弃;这是第500次了,上次他来求我,我答应他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这是最后一次。”佛祖直视着小河说:“我想你已经明白,你就是当年的那多小牵牛花,而小桥正是那默默支撑了你一世,爱着你,追寻了你500世的院墙。”


第14篇、爱情故事过期

  世界上什么东西是永恒的,爱情吗?初相逢时,我们预约了天长地久;而后满怀欣喜地实践着海誓山盟。可越来越接近的空间里,我们却不得不面对越来越无奈的现实,在终于要牵手的刹那,我们不由踯躅,不由彷徨,因为我们听到远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诫:知道吗?世界上惟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他和她,是在花卉市场认识的。白衬衫、牛仔裤,长发简简单单地披在肩上,那天,她觉得自己跟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他,却看呆了,觉得她的清新雅致远远胜过自己手中的百合花。那花本是买给他母亲的,他却全部送给了她。

  她接受了他,因为他优秀,无论是人品还是学识,他都称得上出类拔萃。他和她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之中,直到他正式把她带回家。

  他的母亲不喜欢她,嫌弃她只是一个在胡同里长大的普通女孩,不能给他的家族带来所谓的荣耀。她痛苦,他无奈,可他们依然执意相爱,但从那时起,他们的爱却有若一瓶被启封的白酒,散失了原来的浓度与醇度,不再醉人。他倒不是畏惧,他只是不愿母亲伤心,她倒不是自卑,可到底意难平。他和她的精力被牵扯,放在如何取悦一个“第三者”身上,他累,她更累,终于,她选择了放弃,而他也只能在无人的夜里细细品味那些逝去的美好,直到泪尽。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小时候,她喜欢玩布娃娃,喜欢过家家时做布娃娃的妈妈;而他,虽然更愿意端着玩具冲锋枪去跟小朋友厮杀,可每逢这时还是能耐下心来做一回布娃娃的爸爸。岁月就在两小无猜的情谊中悄悄流过。她大学毕业去一家外企做翻译,他则没有什么学历只能去卖保险。他们依然心无旁骛地爱着,犹如相互报恩。

  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长相厮守,他和她住到了一起。在刹那的新鲜与激动之后,他和她都恍然若失,仿佛眼前的人并不是熟识与期待的那一个:她太显精明与优越,他过于鲁莽与粗心;她可以拿薪水的一半去买一瓶香水,他则只能买回几块钱的盒饭作午餐;她喜欢歌剧和咖啡几近狂热,他却只有足球和白开水就够了。先是他觉出了差异,接着,她提出了分手,不是不爱,而是越过苍茫的岁月之河,她等到的已不是她期望的那个人了。

  他和她,是硬被同学拽到一起来的。在没有见到对方之前,他们都觉得在信息时代还要依靠媒妁之言来寻觅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但同学的好意难却,所以权当是给大家做一回笑料,于是心下并不当真地便去了。谁知一见,偏很投缘,想着都老大不小的年纪了,便绕过弯路直奔主题,欢天喜地地置办起成家的家当。再不是孤军奋战的日子了,可又该如何解决那些琐碎的家庭难题?

  假若今天不做饭,我们泡方便面,你介不介意?假若我夜里加班要过了十二点钟才回来,你介不介意?假若这个礼拜不洗衣服,你介不介意?假若我把同事带到家里喝酒,你介不介意?他们每天如此困惑,觉得这不应该是他和她面对的生活,可所有的人都告诉他们这就是实际的生活。

  他和她苦笑着挥手道别,他和她依然愿意保持他们原本豪放不羁的性格,生命本是一种过程,他们在意它的质量而不是形式。

  我不禁想起重庆森林里的一句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当千帆过尽,回首发觉你依然是我最动情的人,我们耳畔总是响起那个声音:知道吗?世界上惟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第15篇、爱情故事这也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故事1:他们的爱情,叫成全

刘卫东没有精力“矫情”地思考什么是爱情童话。他只是湘潭大学校园里的一个小摊贩,最关心的是每天能卖出多少个红豆饼。

他又是个不一般的小摊贩,他的摊位是湘潭大学校长特批的。

刘卫东的妻子叫李时华,这所大学商学院的一位教授。

他们是一对看上去身份十分悬殊的夫妻。

一年后,两人步入了婚姻殿堂,随后儿子出生,3口之家的生活幸福美满。

不过,因为在读师范时,李时华错失了中专升大学的机会,她的心里一直藏着一份遗憾。

29岁那年,她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丈夫,说她其实一直想继续读书。当时,刘卫东已经下岗一年多,如果李时华去读书,他将面临沉重的生活压力。但是面对妻子的这份上进心,刘卫东承诺:“你想读书现在还可以读,我一定支持你。”

李时华的深造一帆风顺,到2008年7月,获得博士学位。

为了让李时华读书,一家人分隔两地,还欠了不少债。好在李时华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把刘卫东和儿子接到了身边团聚。外人曾经的不解和奚落,此时变成了敬佩和赞叹。

然而,生活没有剧本,不幸突然莅临。

刚走上大学讲台不久,李时华就被诊断为鼻咽癌中晚期。幸运的是,病情得到了控制,半年后,她出院在家休养。2009年下半年,李时华重新走上了讲台。

为了控制病情,李时华必须每天吃药。这些药物都很昂贵,但这对夫妻谢绝了社会捐助。刘卫东开始学习做红豆饼,经过学校特批在校园里摆了个小摊。

一天一天,李时华的病情日渐好转,还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发表了10多篇学术论文。他们唯一的儿子,也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

网友说,这份不屈不挠、生死相依的情感,这个小贩配教授的爱情故事,堪称“爱情童话”。

故事2:他们的爱情,叫情义

2017年6月,邵民明接到那个陌生来电的时候,他离婚两个月。

电话另一端的医生说,他的前妻娟患上了急性白血病和慢性乙型肝炎。

娟病后,邵民明回到娟身边,担起照顾她和儿子的职责。为了省钱,他们和7岁的儿子搬进了装修未完工的“新居”。只有客厅和卫生间贴了瓷砖,其余部分还是毛坯,管线裸露在墙壁上。一家3口将客厅当成卧室,并排放着一大一小两张床。

2014年11月,邵民明遭遇车祸,右腿胫腓骨骨折,留下了跛脚的毛病。

每天拖着病腿送外卖挣钱。为了能多赚一点钱,午餐和晚餐外卖两三个小时的间隙,邵民明还要在家附近帮快递公司搬搬东西。傍晚,他把儿子从晚托班接回来,自己则继续出门送外卖,一般要送到午夜12点左右。

患难见真情,在命运的考验面前,邵民明让娟看见了情义和担当。

这对特殊“夫妻”的故事,经过媒体报道,得到了来自公众的祝福,邵民明还被网友送了一个称号:中国好前夫。

故事3: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在河北沧州,22岁的武泽辉因车祸变成植物人,妻子张倩男擦洗、按摩、喂饭,每隔15分钟呼唤丈夫的名字,窗外四季轮换,她始终如一。

春天来了:“快看啊,咱家的桃树开花了。”

夏天热了:“麦子熟了!起来,我们一起收麦子去。”

秋天凉了:“快起来,过秋呢,咱们该收棒子(玉米)了。”

冬天下雪了:“下大雪了,快起来扫雪去。”

两年后一个春天的早上,她像往常一样和丈夫“聊着天”。忽然,丈夫的眼睛闪出一丝光芒,清晰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在安徽芜湖,余永花2014年患上漸冻症,逐渐无法动弹,无法说话。丈夫王效民要满足妻子旅游的愿望,开始背着妻子踏上旅途。在旅途中,夫妻二人自己搭帐篷、做饭,以节省开支。靠着退休工资,4年里,从安徽到浙江,从河南到西藏,虽然苦,但也很快乐。

在贵州大方县对江镇元宝小学,支教老师慕志斌和张福凤结缘于2016年的一次重走长征路的公益活动,一年后在支教岗位上,他们决定相许终身。然而,每月500元的支教补助,让他们无法举办一场体面的婚礼。

元宝小学校长王光文为这对年轻人发起了“婚礼众筹”。

“我们必须要用这场婚礼,留住这段美好的记忆,让志愿者精神嵌入山区孩童成长的点点滴滴。”王光文以元宝小学官方的名义,向全国网友发出了筹款呼吁,通过网络众筹,募集到宴席费用和新人双方父母往返贵州的路费。

第16篇、爱情故事原来香水可以喝

爷爷和奶奶这辈子的故事,说也说不完。他们一起走过了最困难的日子,一起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他俩所有的故事当中,我唯独最爱一件小事。

爷爷家是个大家庭,有很多成员,奶奶当年漂亮又能干,嫁过来后很得夫家喜爱。小两口也很恩爱,爷爷有文化又儒雅,奶奶端庄大方,两个人情投意合,甚是甜蜜。

但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婚后不久,爷爷就因为工作关系被调去了很远的地方,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于是,全家大大小小的事都落在了奶奶的头上。

新婚的妻子独自面对那么一大家子有多不易,爷爷也能料到,奈何自己在外帮不上她,只有勤写书信表达自己的心意。

爷爷骨子里是个浪漫的人,常常会给奶奶買些小礼物,后来奶奶不准他再乱花钱,家里那么多人,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于是爷爷很久没再给奶奶送礼物,直到新年,爷爷特地托人给奶奶带回了一瓶香水。在那个年代,肥皂都是奢侈品,香水更是个稀罕物,很多人连见都没有见过,奶奶也不例外。

该怎么处理这瓶“圣水”可难坏了奶奶。奶奶看着上面的英文字母,觉得这应该是一瓶高档的外国酒。她研究了又研究,终于想到了一个方法。

奶奶将全家十几口人都叫了过来,郑重其事地向大家宣布,这是爷爷从外地带回来的洋玩意儿,据说叫香水。奶奶无比神圣地打开香水瓶,将香水全部倒出来,用一壶开水泡了,又拿出10来个小杯子,像泡茶一样,平均地分给了每个人,就这样,全家十几口人都尝到了香水泡水的味道。

喝完之后全家人一致认为,没觉得这洋玩意儿的味道有多特别呀。

后来奶奶托人给爷爷回信,信上说:香水我已经分给大家喝了。不过,味道实在太一般了,可比不得家里的藿香茶。而且分量太少,只能尝尝,不管饱。

不知道当时爷爷收到这封信是什么反应,大概想把这封信吃了吧。

很多年之后爷爷回来,奶奶和全家才知道这瓶香水的真正用途。后来大家开玩笑,说这瓶香水大概是世界上最物尽其用的一瓶香水了。

我第一次听到爸爸讲述这个故事时,先是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心里特别温暖。这瓶被喝掉的香水,是比任何誓言都美好的爱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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