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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人生故事爱情如烟花
爱情不是阳光、空气和水。
它不是必需品。
然而,它就像夜空上绚烂的烟花。
烟花不是必需品,每个人却都想看一回。
一天,当一个人看过了够多的烟花,也已经看出了烟花的绚烂只是一瞬间,然后就散落,甚至是虚幻的、骗人的,他幽幽地转过身去,把那片寂寞的天空遗落在背后,从此不再那么想看烟花了,但他心中的那片天空毕竟是点亮过的。他邂逅过烟花。
是的,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才会甜蜜。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四片嘴唇才可以亲亲。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两双手和四条腿才可以变化出许多不同的拥抱,可以飞抱、熊抱、腰后抱、亲嘴抱,用尽全身气力的狠狠抱。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和两颗脑袋,你才可以把脑袋靠到另一颗脑袋上睡一会儿。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两张嘴和两个自我才吵得成。吵完后,你才会知道你有多么爱他,多么想念他,多么害怕失去他,又多么痛恨自己不肯为他把自我缩小。
一个人的爱情也是爱情,你可以一直爱着一个人而永远不让他知道,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
但是,你也深深知道,两个人的爱情圆满些,两个人的遗憾也缱绻些。
家庭是两个人或更多人的事,爱情却是一个人的事。不管你爱过几个人,不管你看过几回烟花,爱情终究是自我追寻、自我认识和自我完成的漫漫长路。
然而,这一个人的事,是要由另一个人去成全,就像烟花需要一片夜空。
第2篇、爱情故事丈夫越洋拯救病妻,与妻子的背叛无关
2011年9月,正是南半球澳大利亚的春天。在墨尔本蒙纳士大学商学院校园内,郁郁葱葱的林荫道上,人们经常看到一位高大英俊的中国男子,推着轮椅上一位恬静靓丽的女子慢步着。男子时而教女子学说话,时而扶女子学走路,那种亲密无间的缕缕深情,让来来往往的师生们羡慕不已。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对来自中国的年轻夫妻,经历了一场婚姻风暴和生死劫难后,丈夫用博大的胸怀和深深的爱恋,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竖起了一座感人的爱情丰碑!回顾五年来夫妻俩所走过的坎坷情感历程,丈夫仍一往情深,无怨无悔。
新婚之夜,签约诚信
2005年,庞童方从沈阳一所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在学校附属医院当了一名神经科医生。庞童方出生于吉林省长白山深处一个偏远的农家,他憨厚善良,勤奋敬业,很快在医院上下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医院内科主任周长生教授非常欣赏庞童方的才学和人品,于是将女儿周玉婷介绍与庞童方相识。时年24岁的周玉婷毕业于沈阳一所师范大学,在父亲供职的医院附中任教。当时,周玉婷眼看昔日的男友和一些同学陆陆续续地出国了,虚荣心很强的她也一心想出国。
周玉婷身材高挑,不但漂亮,而且能歌善舞,正是庞童方梦寐以求的那种才貌双全的女孩。2006年秋天,庞童方与周玉婷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能找到这样一位如花似玉的漂亮女友,庞童方自然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姻缘,所以当周玉婷提出想出国深造的意愿后,庞童方毫不犹豫地支持她的选择。
相恋大半年来,庞童方一边辅导周玉婷学英语,一边千方百计地为周玉婷办理出国手续。2007年,庞童方几经周折,总算为周玉婷办好了留学澳大利亚的全部手续,也由此背上了近10万元的担保债务。
周玉婷出于感激,一定要在她出国之前与庞童方结婚,以此来回报男友。新婚之夜,周玉婷一再郑重其事地坚持签约10万美金的承诺,以此见证她对庞童方爱情婚姻的诚信诺言,让丈夫放心地支持她留学。周玉婷动情地说:“童方,你借给我10万元人民币留学,待我学成归来,会以10万美金偿还给你!”
新婚蜜月里,两人在一起幸福地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温馨浪漫的日子。
这年国庆节过后,庞童方依依不舍地将周玉婷送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含泪告别的那一刻,他紧紧地拥抱着新婚不久的妻子,叮嘱她学成后早日归来。
飞机起飞后,庞童方感觉全身心空荡荡的。周玉婷走后,庞童方将对妻子的爱倾注在周家人的身上,权当自己是周家的儿子,工作之余经常到岳父家帮着料理家务……
庞童方觉得,像周玉婷这种既适合做妻子、又懂得如何理解和关爱丈夫的女人越来越少了,所以他特别珍爱妻子,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婚姻。
从小到大一帆风顺的周玉婷,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如今远离了亲人,初次来到遥远的澳大利亚,孤身在外,人生地不熟的,日子过得没有她出国前想象的那般顺利。
周玉婷交完了学费不到两个月,身上带的盘缠就所剩无几了。她不得不一边读书,一边为生计四处寻找能够兼职的工作。
周玉婷好不容易找到在大学附近一家华人餐厅洗碗端盘子和面包房做送餐工两份工作,但这两份活又苦又累却挣不了几个钱。学习的辛苦和打工的劳累,让她一时感到有些沮丧,仿佛看不到前途,她真有些后悔不该死要面子出国受这份洋罪。
距离能够淡化感情。经济拮据的周玉婷开始埋怨丈夫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撑她在国外过得舒心安逸。
异国他乡,婚姻变质
2008年6月一个傍晚,周玉婷在送餐的路上,意外捡到了一个高档黑色皮包,里面有合同书、支票、银行卡等物,还有两摞厚厚的澳币和美钞。周玉婷虽然缺钱用,但她还是按照名片上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失主。
失主是一家公司的老板陈锦伦,台湾高雄人。接到周玉婷的电话,正在焦急忧虑之中的陈锦伦喜不自禁,当即邀请周玉婷在墨尔本一家豪华酒店的大堂见面。皮包失而复得,陈锦伦感激地对周玉婷说:“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太重要了……”话未说完,他看着眼前的华裔女子年轻漂亮、丰腴白皙,眼睛骤然一亮。为了表达对周玉婷的感激之情,陈锦伦盛情邀请周玉婷共进晚餐。
席间,风流倜傥的陈锦伦告诉周玉婷,他虽然年近五旬,但在澳大利亚打拼了20多年,他现在的公司在当地也算是赫赫有名。随后,陈锦伦取出厚厚一沓澳元和美钞放在周玉婷面前,一脸真诚地说:“周小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你收下!”
周玉婷婉言谢绝了。
望着眼前美丽善良的周玉婷,陈锦伦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于是,他侃侃而谈自己奋斗成为一名拥有近亿元资产的成功人士的曲折经历。涉世未深的周玉婷也心无城府地谈到了自己的家境和来澳大利亚之后的艰难。陈锦伦趁机盛情邀请周玉婷到他的公司上班,报酬从优。周玉婷深知以自己当前的状况,在悉尼找一份舒心的工作不容易,找一份薪水较高的工作就更难了。她当即答应了这份邀请,决定到陈锦伦的公司上班。
陈锦伦的公司规模很大,仅在澳大利亚就有三家分公司,分别位于堪培拉、悉尼和墨尔本,实力雄厚,人才济济。周玉婷为了在众多的硕士、博士中脱颖而出,学习之余,她勤奋地工作着。半年后,她由一名普通职员升迁为项目部经理。陈锦伦对她特别关爱,在墨尔本城郊给她租了一套住房,还给她配备了一辆轿车代步,而且极力支持周玉婷攻读MBA,将来留在澳洲发展。
就这样,几乎在一夜之间,周玉婷不仅过上了白领丽人的生活,而且感到自己在澳大利亚的前途一片光明。一番的唏嘘感慨之后,周玉婷仿佛置身梦中。
陈锦伦自然有他的打算。相处的时间久了,他越来越欣赏周玉婷,于是一步一步地实施着自己的计划。当周玉婷对陈锦伦由感激到相知时,陈锦伦背着妻子和儿女们,开始全力追求着周玉婷。
面对陈锦伦的这份“痴情”,周玉婷有些一筹莫展。最后,为了完成自己的学业和维持眼前的好生活,周玉婷不得不违心地答应做陈锦伦的情人,暂时把自己交给陈锦伦。白天,她是一位典雅的学生和公司白领,到了晚上,却成了陈锦伦的秘密情人。也许是一种依恋心理作怪,周玉婷渐渐地感到,其实和陈锦伦在一起,也有一种无法言表的幸福和快乐。
患难与共,拯救爱妻
庞童方为了尽快偿还妻子出国所借的那10万元债务,发挥过去校园歌手的特长,晚上下了班到沈阳的酒吧、歌舞厅串场当歌手。在那种场所,庞童方面临的诱惑很多,但他极力保持着对妻子的那份挚爱。他还抓紧时间发奋攻读雅思,到电台作兼职英语节目主持人,以锻炼自己的英语口语能力,准备将来赴澳与妻子团聚。
有一天晚上,当地赫赫有名的餐饮连锁企业年轻女老板段晓华慕名来到庞童方演唱的歌厅,一连点了他演唱的10首歌,让他一下子挣了3千元。
散场后,段晓华让庞童方送她回家。在豪华的别墅里,显得十分兴奋的段晓华劝庞童方喝了不少酒。到后来,段晓华已是喝得酩酊大醉,餐厅和房间尽是她吐出的污秽。庞童方不得不留下来给段晓华擦洗干净,扶她上床上休息。
第二天清晨,段晓华一觉醒来,发现庞童方坐在床边椅子上规矩地陪伴在她身旁,再看看他将昨晚的床单、衣物和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当时颇为感动。她得知庞童方窘迫的遭遇后,劝他趁早离开娱乐场这个充满诱惑的圈子,她可以出资替他还债。如果他愿意,还可以包养他,只要他愿意做她的情人。如果相处投缘,她还能够送他出国,或给他安逸的生活。庞童方不愿背叛妻子,他断然拒绝了段晓华的一番“好意”,他要靠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
第3篇、爱情故事英雄
那年夏天,在周六下午练一通跆拳道,然后到江边游泳,是雅洁的必修课。
江在城西,有一座大桥横跨。此岸是泥沙,江水多少有些浑浊。彼岸是岩石,水又清又深。一般的人,游泳都在此岸。雅洁容不得不洁的水浸泡身体,所以不嫌辛苦穿越大桥,去彼岸游泳。开始,练跆拳道、游泳,都有女伴相随。很快,女伴坚持不下来了,她就独来独往。
长长的江水,宽宽的江面。在桥东头下面游泳的人,小得分不清男女。桥西头这边,只有雅洁一个人,她就恍然觉得整条江是她的泳池,不由得心旷神怡,但又有点孤单和惆怅。
在清凉的水中缓缓游动,刚练跆拳道出的满身臭汗就不知不觉地消散了。那是一种脱胎换骨般的轻松舒爽,让雅洁心醉神迷,流连忘返。她有时甚至为沉湎于牌桌饭局的人感到遗憾和悲哀:白白错过人生这种轻而易举飘飘若仙的享受啊!
有时,她干脆一丝不挂,在大桥底的水域尽情裸泳。没人看得见。她觉得,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极乐,她因而乐此不疲。累的时候,她就上岸休息,喝点饮料,吃些点心。然后再游,爽极方休。
走上大桥,走向城里,她很快就走回现实。现实是简单而残酷的,她找不到一个同泳的伙伴,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她曾经为此悲哀过,现在习惯了。她想过,将来找男朋友,只要他能陪自己来这边游泳,别的都可以将就。
这天来到江边,她发现有个青年男子先到。她有些惊喜,因为到底有人像别人说她那样,脱裤子放屁,舍近求远跑过大桥来游泳了。她主动跟他打了招呼,然后在距离他适当的位置下了水。她边游边东一句西一句地跟他聊起来,不时用余光扫描他。他游得不错,各种泳姿都在行。这让雅洁对他顿生好感。
他先上岸。嗬嗬,身材很不错嘛。雅洁由衷地把赞美说出口,他的脸居然红了。雅洁很开心,这样的男子她在城里没见过,便问他,不是城里人吧?他说不是,老家是农村的,来城里打工。雅洁哦了一声,不知怎么的,有一丝深深的失望掠过心头。
但她很快释然。她也上岸。她的余光发觉,男子的眼光这时候直了,扎在她的身上。她不在意,她知道自己的模样和身材,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何况是刚刚从水里出来?她不怕他看,甚至不怕他起邪念。敢动粗,凭她在跆拳道馆练就的身手,对付一两个普通男子根本不在话下。她大大方方地打开饮料来喝,并递一块小蛋糕给他。他目光躲躲闪闪,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吃了蛋糕。他说他叫阿检。
一来二去,他们就在江边熟悉了,可以分享彼此带来的饮料和食物。但是,他们的谈话,始终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深入。好些雅洁认为是常识的东西,他都不能理解或领会。对此雅洁也不苛求,有个泳伴就不错了。
那天傍晚,阿检照例带着食物和饮料,走过大桥。走下桥底时,他觉得内急。他看了看,只有第一个桥洞合适。洞口长满杂草和灌木,就算雅洁从旁边经过,也不会看见里面有人。
他扒开草木,走进洞口。刚刚蹲下,就感到后脑勺被一圈冰冷的东西顶住。他毛骨悚然,想转头看个究竟,就听到一句压抑而凶恶的男声:“老老实实蹲着,一动就打死你!”阿检猜到遇上什么了,他魂飞魄散,一动不动地蹲着,双手还不由自主地举起来。然后又像木头一样,做梦似地按照歹徒的指挥,站起来,把长裤脱下,把皮带取下,递给歹徒,再用长裤把自己的双脚绑得结结实实。这时,歹徒才把枪从他的后脑移开,把他的双手反剪到背后,用皮带牢牢地捆起来。最后,歹徒脱下阿检的袜子,把他的嘴封住。然后,歹徒把阿检拖到桥洞的角落,扔在地上,再回身捡起阿检带来的东西,狼吞虎咽地吃喝起来。此时,阿检才敢定睛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肮脏可怖的脸。阿检绝望了,提心吊胆地听天由命。
歹徒吃喝完毕,惬意无比,坐地靠在桥墩上,把手上的残渣舔得干干净净。过了一会儿,他竟然打起鼾来!阿检又喜又怕,拼命挣扎。他终于弄掉口中的袜子,弄开手上的皮带和脚上的长裤,狼狈地跑出桥洞。直到跑上桥面,看到车来人往,他才感觉自己还喘得出气来。
突然,阿检看到桥边的路灯杆上,有一张惹眼的照片。他的心怦怦乱跳,凑上去仔细地看。天啊,是他,正是他!他再看文字,是通缉令!上面说,协助抓到犯人的,奖赏5万元人民币。
阿检的心狂跳起来。5万元太有诱惑力了。他定定神,转回头,悄悄来到桥下。歹徒正在呼呼大睡。阿检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先把歹徒的枪捡起来,轻轻藏到乱草中。然后捡起自己的长裤,轻轻把歹徒的双脚捆住。最后捡起自己的皮带,把歹徒的双手绑得紧紧的。做好了这些,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全身瘫软,骨头都像散了架。
但他还是不敢松气,赶紧起身快步走出洞口,准备去找电话报警。正好,雅洁来了。他顾不得理会雅洁的惊讶和询问,迫不及待地跟她要了手机使劲摁:1、1、0。
阿检的判断没有错,歹徒正是通缉令上的A级犯罪嫌疑人。他成为英雄,不但获得5万元奖金,不久之后,还得到本市户口和一份体面的工作。
雅洁想来想去,最后认为这样的男人不是随便能碰上的,就主动追阿检。他居然没有同意,这大大出乎雅洁的意料。
雅洁不会轻易放弃自己认定的事情,她穷追不舍,一次接一次地给他打电话。他终于说出原因:那天歹徒吃下的食物和饮料,他事先都放有高效的麻药。他原本是打算给雅洁吃的。
雅洁不寒而栗,手一抖,手机就掉在地上。过了很久,她才回过神来,弯腰捡起手机。
过了近半年,雅洁决定继续自己的追求。她认为,在那种情况下能向她说出那个秘密的人,配得上“英雄”的称号。
第4篇、爱情故事我稀罕的是包馄饨的人
去年秋天,母亲查出胃癌晚期。每天早晨,父亲还会像往常一样,和母亲一起去晨练。我站在窗前,看着父母并肩而行,有说有笑,忍不住想哭……
第5篇、爱情故事为幸福轻装前进
一
我父亲弟兄三个,大伯家两个女儿,二伯家一个女儿,于是,我有三个堂姐。
大堂姐嫁到了二百多里外的省城,她的老公在大学里教书,三十七岁就被评为了教授,大堂姐夫是教营销策划的,在外面办了个商务咨询公司,给一些公司出谋划策,生意不错,还有专职司机,整天坐着奥迪来去匆匆的。二堂姐老公是我们市税务局的一个科长;三堂姐的老公是生意人,是一家名牌太阳能热水器在我们这个地级市的总代理,生意很红火。我三堂姐三十岁生日的时候,三堂姐夫就送她一辆红色本田作为生日礼物,三堂姐这个全职太太从此就开着她这辆红色本田奔跑在她的幸福大道上。
我的老公建伟是区医院的一个普通牙科医生,整天给一帮老头老太太看牙、拔牙、镶牙,薪水也不高。
我们这一大家子逢年过节的时候,都拖家带口地互相走动,热热闹闹地在一起吃个团圆饭。看着几个堂姐夫活得那么滋润,看着夫荣妻贵的几个堂姐,我就禁不住悲从中来。我们姐妹四个,我是最年轻、最漂亮的,学历也是最高的,我后悔自己当年研究生毕业后,意志力太薄弱,禁不住建伟的死追活缠,嫁给了他,想一想,就来气。
我在饭桌上感叹姐妹四个,我混得最惨了,几个姐姐说:“你惨什么?看看建伟对你多好,会烧一手好菜,会做家务,脾气也很好!”我说:“一等男人是有本事好脾气;二等男人是有本事坏脾气,三等男人是没本事没脾气!我也就是找了个三等男人而已。”建伟的脸开始发红,发红后又逐渐变黑,其他的人赶紧打哈哈:“妹妹你真会开玩笑,建伟是当今少有的好男人呢,工作敬业又顾家,对亲朋还挺讲义气。”我自觉失言,很尴尬地看着老公,老公也不看人,闷头猛喝酒。
二
老公自从上次被我当众数落后,脾气越来越不好了,心思也越来越重。有次,儿子爬他腿上勾着他的脖子玩,他训斥儿子赶快下去,儿子不听话,老公居然把儿子的小手掰开,然后重重地把儿子推下身,儿子躺在地板上大哭,他自己跑到书房里去了。
我推开书房,发现他躺在长沙发上发愣。我气不打一处来:“你本事没有,脾气倒挺大的啊!”他立即从沙发上跳起来,气势汹汹地说:“我就是没本事,就是脾气大,怎么着?看不上我,赶快土豆子搬家,滚球!”我目瞪口呆,这男人怎么说变就变得这么快呢?这还是以前的那个捧着鲜花站在银行门口等我下班的建伟吗?还是那个喜欢烹调主动干家务的老公吗?还是那个喜欢趴在地板上让儿子当马骑的父亲吗?
过了一阶段,我在大街上见到建伟一个科室的同事,她叹气说道:“大姐,你可要好好劝劝你家建伟啊,我感觉他最近心理有问题,前一阵子老是和领导顶,结果,我们区医院被市第三人民医院兼并的时候,建伟就被精简下去了。主要原因就是与我们领导关系搞得很僵。”我大吃一惊:“建伟下岗了?我怎么不知道?”对方见我不知道这个情况,后悔自己多嘴了,赶忙走了。
晚上,我就问建伟下岗的事情,他吊儿郎当地晃着二郎腿:“是的,下岗了,怎么着?是不是不想过了?不想过了就早讲,我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看他强撑起的满不在乎,我的心一阵发疼,“你现在怎么变得与我这么离心呢?下岗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和我说说!”建伟冷笑道:“和你说什么?以前有工作的时候,你都时常讽刺挖苦我,现在下岗了,不是更会受到你的鄙视?反正我现在就是这个样子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看着他自暴自弃的样子,我心里特别难过。
三
建伟工作认真负责、对家庭有责任心,对我父母也很孝敬,如果从过日子的角度来说,还有什么挑剔的呢?只是我以前太虚荣了,老是拿他和我几个堂姐夫比,比较来比较去的,就把老公的自信心比较下去了,老公现在这样我有着很大的责任。
解铃还要系铃人,我把孩子送到父母家,利用业余时间,就在市内四处找房子,我想给老公弄个牙科诊所,让他有自己的事情可做。
找了几天,我在一个新的居民小区找了个门面房,租了下来,然后上网查资料,添置了一些很先进的仪器,一共花了十多万元。
那天,我笑眯眯地对老公说:“亲爱的,我带你出去散散心吧。”老公鼻子里哼了一声,不过,他还是勉强和我一起坐上了出租车。到了那个地方后,看着上上下下两层的漂亮诊室,老公特别惊讶,二楼的衣架上,还挂着一套名牌西服和一条领带,我对他说:“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既是赔罪又是祝福!”老公的眼泪立即流了下来,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老公带着自己的证件和行医资质证明,很快就把营业执照办了下来。
老公有了自己的诊所,精神一下子好了起来,整天春风满面踌躇满志的。他招了个前台和一个助手,然后就开始正式营业了。他技术好,服务周到而热情,生意很快火了起来。
一年后,老公以连锁的形式,在另一个小区开了家分店。看着挣来的二十多万元,我毫不犹豫地拿出十多万元给他买了辆车。
有房有车有自己事业的老公,现在走路腰杆挺起来了。有时候我也去老公的牙科诊所看看,每次看着老公穿着白大褂,表情专注地给顾客看牙或者拔牙、镶牙,我心里就特别高兴。
现在,逢年遇节的时候,老公也热衷于和我一起走亲访友的,我现在明白了“女人靠哄,男人靠捧”的道理,于是,极力夸奖老公很能干,白手起家创出了一番事业,大家也都跟着我夸赞,老公高兴得眉飞色舞的,一个劲地频频与几个堂姐夫碰杯,并且主动张罗着下次他做东,请大家在饭店里聚聚。
没有了我给老公以前施加的那些压力,老公的心情愉快,在婚姻中,我们轻装继续前进了……
第6篇、爱情故事天堂回信
美纪是日本东京一家公司的白领,就在前不久,一直爱慕她的冈田第二次向她求婚了,可年满28岁的美纪依旧没有接受,因为她始终无法忘记前男友千夏。
美纪还清晰地记得他们初次见面的情景。那天,美纪原本是接受冈田的邀请去登山,没想到,冈田的学弟千夏也在。千夏看到美纪的第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开,登上山顶后,平素沉默寡言的千夏竟然主动示爱,美纪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可让美纪没料到的是,就在他们准备婚礼前夕,千夏坚持要去登附近最高的那座雪山。那年的雪特别大,这一去也成了永别,因为突发雪崩,千夏再也没有回来。
每到千夏的忌日,美纪总会去雪山祭奠。千夏的父母劝美纪找个男朋友重新开始,冈田也重燃勇气向她展开攻势,可美纪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千夏三周年的忌日,美纪去雪山回来时,又到了千夏家。千夏的父母决定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于是决定整理千夏的房间。美纪在帮忙时,突然发现了千夏初中时的纪念册。在纪念册里,美纪默默记下了千夏之前在乡下的地址。不久,千夏突发奇想,写了一封简短的问候信按地址寄了过去。
这本是一封寄往天国的书信,没想到,一个星期后,美纪竟然收到了回信。信是电脑打印出来的,简单的几个字:我很好。署名千夏。美纪的心瞬间被提到嗓子眼,难道千夏还活着?
但据千夏的父母说,自从千夏初三那年全家人一起搬到东京后,房子就卖了,后来听说附近建了高速公路。美纪迫不及待地回了信,她写自己的近况和那些往昔的日子,可等到回信时,回信人也说了乡下的情况,只是最后问了一句:“你是谁?认识我吗?”
冈田不想美纪陷入无尽的痛苦里,知道此事后就悄悄按照回信的地址去亲自拜访了。回来时,他带回了一张驾照的复印件,地址是千夏原来的地址,但照片中是一个女孩。冈田说:“女孩刚巧不在家,但证件是他们家人提供的,只是个同名的女生罢了!”
美纪呆呆看着那张照片,竟然发现长相和自己特别接近。细想与千夏交往的点点滴滴,她猛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千夏喜欢自己是因为她?
美纪决定弄明白,她写信说了与千夏的所有事,最后恳求道:“千夏小姐,你认识他吗?我忘不掉他,如果你认识,我很想从你那里多了解一下他的过去,拜托了!”
女孩的回信如期而至,信中回忆说:“开学第一天,当老师点名时,我才发现班级里还有一个男生和我一起举手应答,后来,噩梦就开始了,做值日,为了不混淆,老师就让我们一起做,每次他都偷懒,而我只能包揽全部的打扫。
他爱运动,但学习不好,考卷我们有时会拿到对方的,而他每次都不愿意把我的高分试卷还给我,为此我经常受到爸爸的怀疑。一次班会匿名选举,不知是谁的恶作剧,竟然有人写了两个千夏,并且中间画了一个爱心,这让我抬不起头来。后来又一次活动,全班同学竟然串通好全部写了我们的名字,当然,中间全部有爱心。我哭了,他也和同学打了一架。为此,很多人以为我们在谈恋爱,实际上,我想我们彼此厌恶。
初三那年,我去学校图书馆帮忙,他每次来借书都不认真看,只是在借书卡上乱涂写他的名字,为此我还受到老师的批评,因为他们都认为那卡片是我写的。美纪小姐,也许你很爱他,但对我来说,他只会让我难堪。对了,我最后一次见他,是我生病在家休息,可气的是他找到我家让我替他还书,最后那本书也不知被丢在哪个角落了,因为没还,我还赔了钱。不过,等我再去学校,他已经转学走了。”
美纪回味着千夏的过往,甚至有些忌妒。美纪的心开始松动,她决定接受冈田。不过,在这之前,她要去见一下千夏小姐。
美纪终于见到了千夏小姐,两个人确实很像,美纪希望得到千夏最后借的那本书,千夏小姐答应帮她找找看。
千夏小姐说:“他以前住的房子早就拆掉了,我们的房子也原本要拆的,只是爷爷恋旧不让搬,还就不知从哪找到了一个破旧的邮箱放在门前,我想这就是我们能通信成功的原因吧。”
再次见面时,千夏小姐抱歉没有找到那本书,美纪遗憾地说:“看来,他也想让我答应冈田的求婚吧。”千夏小姐拼命地点头,笑得像花一样。
美纪走后,千夏小姐从书包里取出了一本书慢慢地翻阅着,这是之前美纪让她帮忙找的,她找到了,可最终没让美纪看到。因为书的背后,是那个调皮的男孩千夏写下的一段话:“看见你的一眼我就喜欢你,所做的一切也只是为了让你注意到我。”
千夏小姐流着眼泪笑了,当美纪和她彼此解开爱情的谜底时,她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她想,她怎么忍心让这秘密阻碍了决定重新奔向幸福的美纪呢?
第7篇、爱情故事帅财迷,拿彩票当彩礼
那天下班,我匆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吴清清。”我转身,看见一张俊朗的脸,脸上挂个问号:“你是吴清清吗?”我并不认识他,但他穿着厂服,于是我没好气地答:“你刚才都叫了。”
“哦——是这样的,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站定,也往脸上挂了个问号。
“你住在A幢406是吗?你是……一个人住的吧?”
他竟然调查我,我立刻犹如一只受惊的兔子:“有话直说,不然我走了。”
我作势要走,他急了,忙拦住我:“哎——别走,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坏人,我是想让你帮我借运气。”我瞪大眼睛:“借运气?”他压低了嗓音:“据说……据说你现在住的那个房间的上一任住户超级幸运,买彩票中了500万……所以,我想让你帮我把这张彩票放在那个房间里,沾点喜气,说不定我也能中个500万呢。”
真是个疯子,估计是想中奖想疯了。见我没有表示反对,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夹,从里面抽出一张彩票给我:“拜托你了,吴清清,中了奖我一定分给你,记得哦,最好放在枕头底下。”
我哭笑不得,只好拿着彩票回了宿舍。晚上,我跟同车间的小倪说起这事,她证实,厂里几年前确实有人中了500万,中奖之后那人就卷铺盖回家享福去了,不过她也不清楚那人是否住过我的房间。
至少证明那个财迷疯子没说谎,我依他的话把彩票压在了枕头底下。虽然我觉得这样做有些荒唐,但既然受人所托,就要忠人之事。这是我吴清清做人的原则。
过了两天,我几乎忘了这茬事的时候,那个财迷疯子又在路上拦住了我,他垂头丧气地说上次没中。我问要不要把彩票还给他,他说不用,他记得号码,说完他又从钱夹里抽出一张彩票来。从这以后,他每过两三天就会送一张彩票过来“借运气”,每次的号码都不同,但没有一次中过奖,连小奖也没有。
那天午饭时间,小倪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听说你和咱厂的一号帅哥林边在谈恋爱?”我瞪大眼睛:“哪个帅哥?谁是林边?”小倪捶我的肩:“别装了,有人都看见你们约会了。”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个财迷疯子叫林边。小倪临走时朝我眨巴眨巴眼睛:“林边可是质检科科长助理,前途无量,你要好好把握哦。”
林边再次来找我时,我叫他:“林边。”他受宠若惊:“你总算知道我的名字了。”我说:“听人家说你是咱厂一号帅哥?”林边讪笑道:“那是人家瞎说的,你不是没觉得我帅嘛。”我心想:是不觉得帅,但是挺入眼的。
和林边熟起来之后,我找了一个机会劝他:“还是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吧,中奖这种事是要靠缘分的。”林边喃喃地说:“其实缘分是靠人争取来的,比如我和你,在同一个厂工作,算是有缘,可如果不是我来找你,我们恐怕现在都还不认识。”我无言以对,只觉得脸上有些热,大冬天的,怎么会发热呢?我环顾四周,结果发现热源来自林边那双眼睛。
隔几天,老妈打来电话,老话重提:“男朋友找到了吗?”我没好气:“没有。”老妈语重心长地道:“你也别太挑了,到底有没有看着顺眼的?”我哭笑不得,放下电话,林边的样子突然从脑海里蹦了出来,笑嘻嘻地说:让我做你男朋友吧?
我使劲晃脑袋,把幻觉赶跑。那种梦想成为暴发户的男人,根本不适合我吴清清。何况,人家早有女朋友了,我曾看见他钱包里夹着和漂亮女孩亲密相拥的照片。呆望着窗外皎洁的月光,我竟有一丝失落,不觉拿出枕头底下的彩票细细端详:5779955。真是个傻瓜,偏偏选了那么一个顺口的号码,能中大奖才怪呢。
林边去广州出差了,半夜三更却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帮他买彩票。我没好气:“干吗不让你女朋友帮你买?”那边沉默了几秒,说:“我没女朋友。”“骗人,我都看见钱夹里你们的合影了。”
那边再次安静,然后传来调侃的语气:“你这么在意,是爱上我了吗?”我又觉得脸上发烫:“放屁!”挂了电话,我惊魂未定。
我的心里突然有股暖流荡漾开来。我拿出枕头底下的彩票,在背面写了两个字,写完了才发觉,那两个字是:林边。
八卦小倪又神经兮兮地跑来告诉我:“过完年,林边就要升职了,据说是当副科长呢。”我装作毫不在意:“他升职关我什么事,再说了,整天幻想着中大奖当暴发户的男人,我吴清清还不一定看得上呢。”
小倪语重心长,像我老妈似的:“爱情和彩票是一样的,有人碰上了一次就中大奖,有人一辈子都碰不上,就算倾家荡产也没用,现在机会就在你面前。”
那一晚,我早早上了床,却没有丝毫睡意,我过5分钟就要拿出手机看一次。我知道自己在等什么,那种意识渐渐清晰,完了,我是真的爱上林边了。可这种爱,又让我极度不安。
我回了一个字过去:哼!
那边很快回过来:乖,你该睡觉了。
我再回过去一个字:哼!
那边没了动静。
林边回来了,几天不见,他瘦了。我突然很想触摸他脸上的青胡碴,好不容易才忍住这种冲动。林边说:“为了犒劳你为我买彩票,我请你吃饭。”
我们要了两碗乌冬面,林边吃得很快,吃完了就看着我吃,我开玩笑说:“林边,你的眼神烫伤我了。”林边一本正经地道:“是吗,可别把你烫焦了。”我一口面差点喷了出来。
回来的时候,经过彩票出售点,林边又要买彩票,我忍不住插嘴:“不如随机吧。”林边摇头说:“自己有权利选择,干吗随机呢?”
没过几天,林边病了,据说是因为连续工作了3天3夜。我买了一些水果去看望他。病房里有很多人,大概都是他的好哥们。林边正和他们兴奋地说着什么,看他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有病啊。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林边已经看见我了,一看到我,他就顺着床沿躺了下去,还做出虚弱的样子。
“这就是林哥口中的吴大美人啊?”他的好哥们起哄道。我看见林边朝他们丢了个眼色,然后他们识趣地走了。
病房里只剩下我和林边,我放下水果要走,林边突然拉住我的手:“我都病成这样了,你还狠心要走?”
手被林边拉着,我面红耳赤,不想理睬他。林边长吁短叹起来:“唉!要是我死了,你可怎么办?”我瞪眼,他更正道:“哦,我是说我的彩票可怎么办?”我忍不住笑起来:“死到临头还惦记着发财,真是个财迷。”
林边突然压低了嗓音说:“吴清清,你是真心关心我吗?”我又开始觉得热:“这病房空调打得有点高。”林边的脸也有些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热……
很快到了春节,我要值班回不了家。这时听见有人在楼下喊我,是林边,他又拿着他的彩票“借运气”来了。
自从上次在医院看他之后,我好几天没敢见他,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怕捅破那张纸。我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我能托付终身的男人?
林边说他要回去了,让我去车站送送他,我说:“凭什么?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干吗送你?”
话虽如此,我还是去了,毕竟他这次回去,我有将近半个月看不到他了。林边上了车,什么话也没有跟我说,只给了我几个彩票号码,让我每天买一张。
我看着渐渐远去的车,心里泛着酸,突然我看见车后窗有人在挥手,定睛一看,是林边在用手擦车后窗的玻璃。林边看见我,停下来不动了,他默默地瞅着我,眼神里满是不舍。
我装作没看见,迅速转身离去,眼泪落了下来。
厂里只剩下几个人,一下变得很安静。我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除了值班、吃饭,就是步行去彩票出售处,然后伴着纷飞的雪花慢慢往回走。枕头底下的彩票已经有厚厚一叠了,我一张一张翻看着,边看边想念林边。
大年三十除夕夜,我打电话回家,老妈说想我,说着说着便哭了,我也哭着说想念她,其实我还想念另一个人。林边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依旧是7个数字,让我觉得心很凉。
半个月后收假开工,我却得了感冒,林边来看我,眼神里满是关切。我冰冷的心渐渐复苏,春天就要来了呵!走时,林边把那些过期的彩票都要了回去。
第二天清晨,我还在睡梦中,突然听见楼下有人在大喊大叫:“我中奖了,我中奖了。”是林边的声音,难道他真的中大奖了?我连忙穿了衣服起来看,楼下已经围了一大群人,大家纷纷追问:“你中了多少啊,500万?”林边手里捏着彩票,又跳又喊,直到他看见了楼上的我。
林边示意旁人安静,然后指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的大奖就是——吴清清。”人群一阵喧哗,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不知这小子在搞什么鬼。
“现在我林边当着所有人的面发誓,我会一生一世爱吴清清。我将用这些彩票当彩礼,迎娶吴清清,同意的举手!”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举起了双手,还有人鼓起了掌。
我还能怎样,心里的感觉惟有幸福。就这样,我和林边在春日里谈起了恋爱。我打电话给老妈说:“有个迷恋彩票的男人拿彩票当彩礼想要娶我。”老妈说:“不行不行,彩票这玩意儿不可靠。”“可这个男人不但是个年轻有为的副科长,还对你女儿一片痴心。”那边老妈立马改口:“那成!”
林边坦白,其实他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我,只是一直苦于没有表达的机会。后来他想出了在枕头底下埋数字情话的办法,只是想不到我太笨,一直没能破解他的爱情蜜语。直到那天他看见我在彩票上写了他的名字,才知道我对他的爱意,所以他才敢在所有人面前向我求爱。
我和林边结婚了。洞房花烛夜,趁着林边喝醉了,我问了那个早就想问的问题:“那个‘500万’真的住过我那个房间吗?”
“其实我早买通了小倪……”
我佯怒,用粉拳捶他:“骗子!”
第8篇、爱情故事十米白色塔夫绸
凯那年16岁,很幸运地被一家大商店招为学徒,在女性用品专柜干活儿。他的手接触过千姿百态的绸料。
女性在凯心中仍是一个谜,她们就像新闻影片中的画面一样,来去匆匆,一晃而过。她们来到商店,用手试试绸料的手感,付款,离开,这些对于凯来说,宛如虚幻的梦境一般,在醒来后的记忆中只残存那么一丁点儿。
一有空闲,凯就望着商店的天窗,从那儿可以看见一方小小的天,一只鸟儿忽地掠过阴郁的天空,恰在此时,一位女顾客走了进来。
她来到柜台边,凯正卷着一捆料子。他问这位女顾客是否要买某种特定的料子。
“对,非常特殊的。”
很好听的女中音,他打量着这位顾客,她年轻,有一张活泼可爱的脸庞,双眼闪烁着探询的目光,小嘴像一朵含苞待放、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我要一种做裙子的绸子,每走一步它都能发出响声。”
“那您最好买塔夫绸,”富有经验的凯建议道,“我们进了许多五光十色、艳丽多彩的塔夫绸。颜色也要很特别吗?”
“颜色倒无所谓,只要能听到响声就行。”
这可就别出心裁了,凯仍很有礼貌地说:“您放心吧,能发出响声,这正是塔夫绸的特点。”
凯依照她的意思把一些绸料展开给她看,她放下手套,轻轻抚摸着,还把整幅的料子披在身上比试着,并来回地走动。
凯把一幅塔夫绸像一件拖地长裙般放在她身后。
“能听见声音吗?”她问凯。
“嗯,”凯肯定地回答道,“听起来非常清晰。”
她买了十米,付款后就离开了商店。凯目送着她离去。忽然,他感到商店里变得空荡荡的,连天窗的上空也不见鸟儿的踪迹,那一小块天竟是那么空旷了。那些沉默的丝绸包围着他,五光十色却死气沉沉。
“快去追那位女士。”旁边的一位女售货员对凯说,“她把手套忘在这儿了。”
凯抓起那副兽皮手套,赶忙冲到热闹的大街上。那位女顾客正慢慢地走在前边。“对不起,这是您的手套。”凯上前彬彬有礼地说。
“您真是太好了,”她看见他的面颊因跑步而变得红扑扑的,眼睛在冬日的寒风中闪着光。
凯情不自禁地问:“您是否可以告诉我,您为何偏偏要买那种有响声的料子?——请原谅我的冒昧。”
“这是用来做结婚礼服的。”她答道,“我的未婚夫是一个盲人,他虽然看不见我穿着这件礼服,但可以听见。这样他就会知道,我永远在他的身旁。”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没人留意这两个人。
“我不相信。”凯说,“您的未婚夫不可能是盲人。”
“他在战争中失去了双眼。对这个可爱的世界,他珍藏着美好的回忆,但他从未见过我。”
“他看中了您,他不会是瞎子。”凯依旧喃喃地重复着。
随后,凯转身急匆匆地走了。
她目送着他远去。在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她心爱的人永远看不见的亮光——在这几秒钟,是为这个年轻人发出的,那是一个阴冷的冬日,天空灰蒙蒙的。她却想,当她一步步缓缓地穿过教堂时,他一定能听到婚礼长裙发出的响声。对一位盲人来说,生命之光不就在那窸窣的声响之中吗?
第9篇、爱情故事神医
高二三班的前任班主任,想治理班风,反被同学们治跑了。
新班主任来之前,同学们热烈地议论着,各自发表着对付的办法。教室里闹哄哄的,跟集市差不多。
新班主任一瘸一拐走上讲台时,在值日生的口令下,“老师好”的呼声七长八短,甚至有些阴阳怪气。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王老师,姓王……”
教室里一片哄笑。同学们认为,王老师当然姓王,这真是脱了裤子放屁。不过,这王老师倒有些幽默。
同学们笑,王老师也笑,娃娃脸上的酒窝深深的,酷似明星王宝强。
“我姓王,名崇,崇高的崇。爱上网,人称网虫。”王老师接着介绍说,“唉,我身上长了一个疮,看了好多医生,都拿它没有办法。同学们给我介绍一个好医生吧。”
同学们纳闷了,前两任班主任走马上任,往往第一节课要发表施政演说,罗列读书重要性之一二三四,校纪班规甲乙丙丁。可他……
“医治一个疮,小菜一碟。一小时止痛,两天痊愈。”一个同学说。
“你就是传说中的神医?”王老师笑眯眯地问。
“神医!神医!神医!”教室里起了哄。
王老师手指顶着手掌,示意暂停,教室里安静了。
王老师说:“网上有句俏皮话,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我偏迷恋传说中的神医。神医,请你上台来,给大家讲讲神医是怎样炼成的。”
王老师一瘸一拐走下讲台,很绅士地做了个请的姿势,然后坐在神医的座位上。
神医生平第一次走上讲台,不知是害羞,还是受宠若惊,天边的红霞飞上了他的脸庞。
神医这个名号,是同学们叫出来的。神医学习成绩差,稳居倒数第一名,却备受同学们崇拜。高一上学期的一次课问,有位同学忽然流起鼻血,大有不止之势,其他同学慌了神。神医前去一瞧,流血的是左鼻孔,便不声不响找来绳头,将那位同学右手的中指缠上。一会儿,鼻血就止住了。他还告诉同学们,出血的是右鼻孔,就缠左手中指:两鼻孔出血,就缠两手中指;一般都有效,如不灵,就要看医生。后来,同学们得知,神医的祖父人称“草药王”,神医耳濡目染就成了神医。渐渐的,神医成了班王。
尽管是班王,在讲台上讲得唾沫星子乱飞,可还是有不少同学打瞌睡,有的甚至打起了呼噜。也难怪,这些同学偷偷溜出学校,通宵上网,太疲倦了。为此,神医很气愤,好几次用黑板擦把讲台拍得啪啪响。
见台下的同学精神萎靡不振,神医草草收了场,王老师带头鼓起掌来。
一鼓掌,打瞌睡的同学都醒了。王老师说:“神医在上面讲得津津有味,你们却在下面打瞌睡。这是对演讲者的不尊重啊!据我了解,有些同学晚上当蜘蛛去了。我也是网虫,很理解你们。不过,对网络,我很钟情,但不沉迷,上网以促进工作和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你们沉迷网络,荒废了学业呀!我相信,你们只要把当蜘蛛的劲头放在学习上,一定很棒。从现在起,你们戒掉网瘾,好吗?”
“好!”神医带头鼓掌。其他同学好像还不明白怎么回事,附和着鼓起掌来,稀稀拉拉的。连神医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以前总是带头和班主任唱对台戏,现在却带头支持王老师了。
掌声停下来,王老师说:“同学们,从掌声中,我听到了你们胸腔里跳动的信心,也看到了希望。这里,我还要求你们帮个忙,写个作文,题目就叫《假如我是班主任》。请你们不吝赐教,这厢有礼了。”
说完,王老师向同学们深深鞠躬。
课后,神医身边聚了很多同学,问:“那作文,写吗?”
神医答:“我们这些差生,从来都被老师歧视。现在王老师把我们当人看了,不写的是猪。”
神医家离学校不远,当天就给王老师送来草药,叫王老师掺和唾液捣烂敷上。第二天,王老师就不一瘸一拐了。
高三毕业,神医考上了一所医科大学,班上无一人落榜。
神医捧着录取通知书拜见王老师,只见王老师客厅的案几上,还放着神医送来的草药,都干枯了。神医问:“王老师,去年您的疮是别的医生治好的吗?”王老师笑着摇了摇头。
事后,神医对同学们说:“你们今后谁也不许叫我神医,王老师才是真正的神医。”
第10篇、爱情故事三生石上的爱
我是佛前忘忧河里的一朵莲花,每天只是闲情的看着河中自己的身影,听佛朗诵着自己并不理解的经文。有一天佛放下了手中的佛珠,口中也不念诵经文,我就问佛,为何如此。佛不语,只是让我俯身而视,我只看到一对殉情的男女。我不知道为什么,便问佛。佛依然不语,我知道佛知道我不懂。那时开始我心中充满了疑惑,直到有一天,我请求佛能让我去人间体验一次,佛答应了,并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领悟到了真爱,他就会将我接回。
我啼哭着来到世间,我哭着,周围的人在笑着,只听到有人说:这女孩就叫惜莲吧。我无法言语,但是我能够听懂他们的讲话,相信佛已经将我的今生注定。我无意间望到了门外的那池河水中,那天的莲花开的正艳。
我过着与人间孩子一样的生活,进私塾,跟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耍,我总是显的那样格格不入,那时候我只能一个人跑到那池河水边,椅躺在池水边的老槐树下,那是一棵生长了近千年的槐树,它知道我的前生,知道人世间的种种情感,看到过太多的生离死别。它只是不明白我为何要祈求佛能让自己来到人间,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它告诉我,人世间的痛苦都源自一个情字,问我:为何要这样自投苦海;我不语,因为自己也没有答案。直到有一天,在那棵槐树下,我遇到了一个叫俊的男孩,记得那年我16岁,俊18岁。
对我来说那天是很平凡的一天,可是他的出现让我感觉是那样的不平凡。俊手里拿着一本书,穿着朴素,却有着一股书香的气息。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与他在视线接触的那一刹那,两个人都微笑了,我随即羞涩的低下了头。那是我第一次对着一个陌生的男孩笑。从那以后我时常看到他,有时候他会将手中的书卷放下与我畅快的聊着。只感觉他的声音很稳重,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总是喜欢微笑,笑的是那样的甜美,又是那样的无暇。一直就这样,直到有一天,老槐树说我变了,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变了,我只是漠然。
有一天你没有出现在你走来的方向,他未曾跟我说过要去什么地方,我一个人没有目的的等待着,倚靠着老槐树,只是看着你来的方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爱了,佛说过当我领悟到真爱的时候就带我回去,他此刻没有带我回去,我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爱。我问老槐树我的俊去了哪里,老槐树不语,只是在风中摇头。或许它跟我一样,没有答案。我一天天的变的落寞了,那种不安的情怀一次次的冲击着我。当我接近绝望、想告诉自己别在等待的时候,俊又出现了,从他来的那个方向,只感觉他的身上多了些许沧桑。
他几乎是冲到我的身边,我被他的举动吓坏了。他问我:惜莲,你还好吧?我只是点头。他说他去考了功名,我不知道功名是什么,他说要让我做他的娘子。这份接近绝望时的欣喜若狂,我突然间手足无措。我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我不确定,在他没有出现的日子中,向着他的方向张望等待,要的是不是这样一个结果。俊紧紧的抱住了我,我没有去挣脱,只感觉他的怀抱温暖而又结实。他伸手要去采摘池塘的荷花送我,我让他停了下来,最后他小心的采摘了一片荷花瓣放在我的手上,说我美的就如这荷花一般,我开心的笑,他不知道我就是佛前忘忧河中的一朵莲花。
第11篇、爱情故事抢走一个保温瓶
我终于相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只有杨过和小龙女才可能拥有古墓中的幸福,而我不是小龙女,子午也不是杨过。
我和子午,只是两只锋芒毕露的刺猬,随时会用各自的尖刺攻击对方的要害。尖刺是用冷漠、刻薄等毒汁浸泡过的,招招可让对方致命。
我知道子午是爱我的,一如我,也还深爱着他。但当他攻击我的时候,我做不到不还击。我们在进攻中伤害,在反击中受伤。
那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再一次爆发战争后,我感觉幸福已结成千年寒冰,再也不可能融化成春水。
娘家是个永远的避难所,偷偷溜进家门的时候,老爸正独坐书房看报纸,厨房飘出浓浓的熟悉的海带排骨香。见我一脸的怒容,妈只淡淡地问:“又怄气了?”打开委屈的阀门,我把对子午所有的不满排山倒海地放了出来。妈不劝阻也不安慰,只是微笑着,静静地听。
妈从厨房端出排骨汤,然后拿出那个精致的保温瓶,一勺一勺往瓶里装汤。这是妈的习惯,每年冬天,妈煲完汤都会先用保温瓶温着。她说,否则,等炒完菜。汤就凉了。
爸沉醉地喝着香浓滚烫的排骨汤,鼻尖渗出丝丝细汗。妈用纸巾轻轻为他试着汗,嗔怪地说:“这副馋相,也不怕女儿笑话。”“你妈煲的汤,天天喝也不会厌。”爸冲我扮了个鬼脸,眼里闪烁着一种叫幸福的光芒。而妈,也是一脸的满足。
我找不到我要的幸福,就向爸妈蹭点幸福吧!下班,又急急奔向娘家。
子午竟和爸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们是在等我吃饭。我装作无动于衷的样子坐到餐桌旁,子午沉默不语地挨着我坐。
迫不及待地揭开餐桌上的保温瓶,我发现蹄花汤面上,竟漂着厚厚的、凝固了的油花,汤冰凉如霜!我惊叫起来“妈,咱们的保温瓶坏了,不保温了!”
妈气定神闲。“保温瓶没坏,只不过,我装的是冷汤!”见我迷惑不解,妈拍着我的手,柔声说,孩子,保温瓶就是这样,你把热的东西放进去,它就会替你保热,你把冷的东西放进去,它就只会替你保冷!爸望着妈,附和着说:“家就是一只保温瓶。这一点,你妈最懂。”
家就是一只保温瓶?爸妈就像是得道的仙人,再也不肯多说什么。再偷眼看子午,独坐一旁,心领神会状。
妈从厨房端出一锅热气腾腾的百合马蹄排骨汤。子午抢着为我盛了一碗,悄悄在我耳边说:“咱们把爸妈的保温瓶抢走如何?”子午轻轻握住了我的手,而我一把把桌上的保温瓶抱进了怀里。
保温瓶的“温”是“温度”,不是“温暖”。你对别人的感情就放在保温瓶里,你装进冷漠,它就是保冷你装进火热,它不会给你冰凉。如果你想拥有幸福,那么别忘了,把你的关爱、体贴、宽容都预先装进你的保温瓶。
第12篇、爱情故事钱包为媒
陈忠厚今年30岁了,还没找到女朋友。按理说,陈忠厚的条件也不差,长得高高大大,浓眉大眼的,在乡政府上班,虽然没有一官半职,可大小也是个公务员。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谈不上对象。
说起来,这陈忠厚是有一个毛病,就是太节省了。他不抽烟,不喝酒,除了日常开支,工资全部存起来。平时吃、穿、用都很抠门,他的衣服是商店卖不动的打折货,全身上下的装备加在一起,不足1000元,这还得算上他大大前年花600元买的手机。就这形象,怎么找得到对象呢?
这天,陈忠厚的大姨为他物色了一个女孩。看到陈忠厚的那身打扮,他大姨硬拉着他上商场买了套400元的西装,又花180元买了双新皮鞋,把陈忠厚心疼坏了。可是没办法,大姨也是为了他好,再找不到女朋友,难道要打一辈子光棍吗?
经过了重新包装的陈忠厚果然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可惜皮夹子也空了。大姨见了,拿出1000元现金给他,说:“第一次和女孩子见面,大方一点,别太抠门!”陈忠厚接过钱,高高兴兴地赴约去了。
到了指定的咖啡馆,陈忠厚一眼就看到大姨为他介绍的那个女孩,果然和照片上一模一样,眉清目秀,皮肤白里透红。陈忠厚的心怦怦乱跳起来,走到跟前,才发现女孩旁边还有一个女子,想来是对方怕羞,拉来做伴的。
三人聊了一会儿,倒还算相谈甚欢。喝完咖啡,女孩就准备离开了。陈忠厚连忙叫服务生过来买单,三杯咖啡90元,陈忠厚掏出钱包付钱时,不免有些心痛,可是想到自己的终身幸福,又释怀了。
和女孩分开后,陈忠厚忐忑不安地回家了。
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了两天,陈忠厚的大姨来回话了。大姨一脸愠色,一见面就让他把钱包拿出来。陈忠厚疑惑不解地把钱包掏出来递给大姨,大姨一看陈忠厚的钱包,忍不住骂道:“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破钱包,你这钱包都成古董了,一个新钱包能花你多少钱啊?你看,就为了一个钱包,好好的一次相亲,又让你给弄砸了。”
陈忠厚让大姨没头没脑地训了一顿,还是不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姨歇了口气,把钱包扔给陈忠厚说:“人家女孩说了,一看你的钱包,就知道你人如其包,抠门、小气、不注重自身形象。我都快被你气死了!”
陈忠厚捡起钱包,默默地低下了头。
过了几天,陈忠厚下班时,忽然听到有人叫他:“喂!”他抬头一看,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女孩,他觉得有些面熟,可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女孩笑道:“你不记得我了,那天在咖啡馆……”
陈忠厚想起来了:“这不就是上次相亲时作陪的那个女孩吗,她找我有什么事呢?”
看到陈忠厚一头雾水的样子,女孩又笑了:“我就不拐弯抹角了,我叫小婉,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第一次面对女孩如此大胆的表白,陈忠厚的脸刷一下红了,这个场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后来,陈忠厚就和小婉处上了对象,再后来,两个人顺理成章结了婚。
陈忠厚在他32岁生日到来之前终于光荣地结束了他的单身汉生活。不过,有一件事他还是很疑惑。新婚之夜,他忍不住问小婉:“能不能告诉我,当初你是因为什么看上我的呢?”
小婉羞答答地笑了:“因为你那个钱包。”
“钱包?”陈忠厚更奇怪了。
小婉捏捏他的鼻子说:“当我看到你那个钱包时,我想,你一定是个节约、会持家、会过日子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你是一个很长情的人。一个男人对一个旧钱包尚且如此不舍,何况是对他所爱的人呢!”
陈忠厚听了小婉的解释,终于明白了。没想到,一个破钱包,两个女孩竟有如此大相径庭、截然相反的感觉。真是败也钱包,成也钱包啊!
第13篇、爱情故事裸婚不裸爱
不管是时尚新潮,还是为了省钱,婚可以裸,但爱,却不能少……
刘宇是个大龄青年,前段时间经人介绍认识了姚洁。姚洁和刘宇一样,由于种种原因蹉跎成了“剩女”。一对剩男剩女凑在一起,彼此印象不错,很快就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说到结婚,刘宇却发了愁。为啥?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房子、车子、票子他是一样都没有!姚洁和他的状况也差不多,两人一合计:“时下不是流行裸婚吗?要不干脆咱也裸婚吧,既时尚还省钱。”
所谓裸婚,通俗点说就是啥仪式也不要,两人领个证住到一起就行了。
刘宇的父母很高兴,说:“你们新事新办,我们支持。咱就在家里摆两桌酒,请请亲戚朋友吧。”
刘宇说:“一切从简,干脆连这个也省了吧。”
父亲说:“那好,我就把省下的酒席钱寄给你们,买点家具吧。”不久,父亲果然寄来了一万块钱。
刘宇得意地对姚洁说:“你看,这就省下了一万块。要不这钱还不是白白吃掉了,这就是裸婚的好处啊!”
按照姚洁的意思,两个人就近旅行一下,也算结婚一场。刘宇同意了,可是去请假的时候,领导却说:“最近公司很忙啊。如果你同意先不请婚假,这段时间公司可以给你算三倍工资。等这阵忙过了,公司可以再补假给你。年轻人嘛,有的是机会。”
刘宇答应了。他回来对姚洁说:“干脆你也别请婚假了,要求三倍工资。多出来的钱凑在一起,可以买一样像样的家电了。”姚洁似乎有些不情愿,但也没有反对。
姚洁搬进了刘宇的出租屋,两个人就算结婚了。日子虽然平淡,但过得其乐融融。单身多年,“家”的感觉让两人觉得既新鲜又温馨。
一天,两人路过一家婚纱影楼的时候,姚洁停住了脚步。刘宇抬头一看,巨幅广告上,一对新人甜蜜相拥。
姚洁拽住他的胳膊,说:“咱们拍个婚纱照吧,我办公室的同事都有。”姚洁恳求的目光让刘宇有些心动,可是他转念一想,婚都结了,还拍什么婚纱照呢?那点形式就那么重要?于是说:“咱要裸婚,索性就裸个彻底,免得让人笑话,婚纱照也免了吧。”
但姚洁的脚仿佛被粘住了,她站着没动,还轻轻地摇了摇他的胳膊:“打折呢,花不了什么钱的。”姚洁眼里亮闪闪的东西让刘宇心软,他赶紧笑着拉她走:“那些骗人的把戏你真相信?说是打折,你真去照了,保证让你掏钱的花样一个接一个,走吧。”
其实刘宇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但别人一说起结婚,都是花了多少钱,背了多少债;而自己呢,不仅没有负债,还为今后的生活存了些钱。更妙的是,向别人说起自己是“裸婚”,不仅不丢面子,还很新潮。
刘宇觉得这婚结得值,他逢人就说“裸婚”的好处。
新婚的新鲜感过去了,两人感情渐渐归于平淡。虽然结婚不久,可刘宇感觉已经是老夫老妻了。
他有时候也会觉得生活中好像少了点什么,不过他又安慰自己,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的确,他很享受这种感觉。家里一切都井井有条,银行里的存款也在增加,这不是很好吗?
刘宇的公司组织去杭州旅游,他在商场里发现了一条很漂亮的丝巾,价格不菲。刘宇觉得戴在妻子脖子上一定很好看,就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付款的时候,他有些心痛。回家的路上,刘宇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她要结婚了。妹妹结婚,单单封个红包不大好,于是刘宇想都没想,就说:“哥给你买了条漂亮丝巾。”
回到家,姚洁帮他整理行李,翻出了那条丝巾,她惊喜地“哇”了一声。刘宇忙说:“那是给妹妹买的结婚礼物。”他看见姚洁眼里的亮光熄灭了,心里有些自责,他心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记得给她买礼物。不过时间一长,他就把这事给忘了,姚洁也没有再提起。
因为工作需要,刘宇被派驻另外一个城市三个月。为了联系客户方便,他买了一张当地的手机卡。派驻期满的当天晚上,他一查话费,发现还够打几分钟的。可此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这几分钟打给谁好呢?他想起了姚洁。
这三个月,因为工作忙,自己很少回家。因为想省钱,也没打过电话,偶尔发个短信,也是例行公事式的。比如“今天跟客户谈了一天,好累”之类的,姚洁回复的内容也差不多。其实他是常常想到妻子的,只是不太习惯说“肉麻”的话了,所以短信才干巴巴的。
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响了许久没人接听。他有些疑惑,也许在卫生间,他想。过了一会儿又打了第二遍,还是没人接。他有点急了,这么晚了她会上哪呢?他记得她晚上一般是不出去的。他开始拨她的手机,尽管接听要钱,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电话通了。
“老婆,你在哪儿?我想你了。”说这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同时,他奇怪这句平时不大说得出口的话,今天自己竟说得那么自然,仿佛一下就从嘴里溜出去了。刚才那一瞬间的担心,让他意识到自己是真的想她了,手机里很久没有传来回答。而且,他隐约听到了姚洁的抽泣。
刘宇有点慌神了。他急得一遍又一遍地问:“老婆,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委屈了?”
姚洁还是没有说话,刘宇急得从床上站了起来。终于,他听到了姚洁的声音:“如果你真的想我了,就马上回来,我在十字街口等你。”声音不大,但却很清晰,仿佛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他从来没有听到过姚洁用这样的语气说话,电话挂断了。他跳起来穿上衣服直奔车站,可是晚班车已经开走了。好在两个城市之间并不远,他决定打的。
当司机说出价钱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还价。尽管这一次,一下就耗尽了他三个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但他不在乎,因为他想马上见到姚洁,马上!
他在十字街口下了车,天上下着小雨,却没发现姚洁。一个穿红色风衣的女郎站在街头,那背影让人心动。他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都什么时候了,还在心猿意马!
就在这时,那女郎转过身来,竟然是姚洁!他从来没有看过她穿这件衣服,妻子的背影是那么美……
姚洁站在雨中,没有打伞,脸上湿漉漉的,嘴唇被冻得有些发紫。
看见刘宇,她哭了。刘宇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别哭,别哭,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快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姚洁破涕为笑:“什么事也没有,就是想你了。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刘宇疑惑不已,这深更半夜的,去见谁呀?
姚洁把他带进了一家很豪华的餐厅。进了包间,桌子旁坐着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男人看见刘宇,有些慌乱。刘宇看见他把桌子上放着的一束玫瑰偷偷放到了脚下,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瞬间,他觉得一股热血涌上了头顶,连手都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就在这时,一只温软的小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他听见姚洁对那男人说:“这是我丈夫,我带他来和你认识一下。”
回去的路上,刘宇终于知道了是怎么回事。那个男人,现在是一家公司的副总,大学时曾经追过姚洁。两星期前,在一次单位组织的活动上,他又遇见了姚洁,于是开始疯狂约她。
“你动心了?”刘宇直视姚洁的眼睛。
姚洁低下了头:“结婚两年了,我觉得你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真的在意我。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很苦闷,想找个人聊聊。他约了我很多次,我都很矛盾,没有答应他。今晚也一样,我走到了十字街口,不知道该不该再往前走。
“那时,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你这时候来电话,我就不去了。没想到,手机真的响了。我听到你说‘我想你’,我的眼泪就下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我只想确定,你是不是还爱我……老公,为了惩罚自己,我在雨中等了你三个小时,你不怪我了吧?”刘宇一伸手,把妻子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两人相拥着在街上漫步,仿佛是一对初恋情人。
路过那间婚纱影楼的时候,刘宇动情地对妻子说:“明天咱们去拍婚纱照,拍最好的那种!”
“真的?我不要最好的,太花钱,有一张就行了。”姚洁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开心得跳了起来。
看着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妻子,刘宇不由得热泪盈眶。
他突然间明白了,生活中有些东西不能省。婚可以裸,但爱,却不能少。
第14篇、爱情故事对不起,你辛苦了
有一位军人英模接受电视台的邀请做一档访谈节目。与他一同受邀的还有他的妻子。主持人问他的妻子,像他这样一位英雄人物,作为妻子,应该为丈夫感到光荣吧?
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她对着话筒大声地说了句:“我恨他!”这令现场观众目瞪口呆,经验丰富的主持人,也不知所措,只好硬着头皮请她具体谈谈为何恨他。
她说:刚结婚不久,我怀孕了,我家在农村,医疗条件不好,我住到他们部队,本来准备在部队生孩子,可是他们部队接到参加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的任务,让所有的部队家属都回家。本来他应该亲自送我回去的,可是由于部队参战时间紧,已经进入战备状态,不但他不能请假,就是连派一个战士出来送我也不能。就这样,我挺着大肚子,自己带着行李回老家。当我坐了火车换汽车,换了汽车再换三轮车、马车回到家里时,我流产了。
那个时候,我是多么恨他啊,我恨他为什么不能送我,在我需要他时,他为什么不在我的身边!之后我好多年都不敢要孩子。
后来,我好不容易又怀了孩子,生下孩子后,我带着孩子到部队住。因为他们连队驻扎在山沟里,离团部有几十公里,连队里只有一名懂得不多的卫生员。连队离乡镇也很远,送孩子出去看病很麻烦。有一次,孩子感冒发烧,只好请连队的卫生员开药,可卫生员那里又没有小孩的药,只能开大人的药吃。后来孩子吃了药上吐下泻,病情加重,可是此时他们部队偏偏又接到要参加军事演习的通知,部队要到一个小岛上去参加海陆空联合军事演习。我们这些家属只好又带着孩子回老家。孩子在火车上又受了风寒,到家时已经高烧不退,拉稀不止,病入膏肓。医生要我把孩子他爸叫回来,说孩子很危险,这个时候最好是我们做父母的都在,而且还需要家长在手术单上签字。孩子要是挺不过去,有可能就……现场的观众寂静无声,都瞪大眼睛静静地盯着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接着说:我说孩子他爸是一名军人,还在外地演习,就让我签字吧。所幸,孩子平安地度过了危险期。那时我就更恨他了!
观众席上一阵骚动,主持人害怕他妻子的话对他的形象有影响,便试图打断她。可是,她一发不可收:还有他的老父亲、我的公公,一次心脏病发作,我把公公送到医院,医生发了病危通知书,我打电话让他回来,可是因为那年正好长江流域发洪水,他们部队就要开赴九江抗洪抢险……
这时,主持人长长地舒了口气,将话筒递给他。他早已老泪纵横,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呜呜”地哭出了声:“你怎么不早一点跟我说这些啊?今天,我要当着所有观众的面,郑重地对你说一声——对不起,你辛苦了!”
第15篇、爱情故事当懒巨蟹栽进爱情的汪洋大海
一
我叫邓小橙,今年22岁。如果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头发扎成两把刷子,穿着宽松粗布裤子,斜挎一个嫩绿色大包包的女子,那一定是我。
星座宝典上说,巨蟹座女子是天生的贤妻良母,有着一颗细腻温柔的包容心,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老婆材料。别的螃蟹们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反正这些特征在我身上是绝对的尸骨无存。我的死党汪天晴每当走进我的房间,看见那铺了一地的速食面袋,就会大叫:“天哪!邓小橙,难怪你没人追。我很怀疑,你真是有着母性代表的巨蟹座么?”
汪天晴在一家外企当秘书,拿着5万元的年薪,做什么事都会有周详的计划。我三餐不定,随心所欲。通常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我才刚刚爬起来,慢悠悠地晃到街边小店里去吃一碗牛肉面。我只要每天在电脑前敲800个字,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告慰自己的灵魂。
我说过,我是一只懒巨蟹。
二
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那天那个猪头戴蔚农,是怎样和我遇上的。说起来,戴蔚农还是我的旧识。他是我哥哥大学同学的弟弟,那时我还借他几本文学名著一直赖着不还呢。
一晃七年过去了,当戴蔚农抱着一个大纸箱,迎面将我的手臂撞了一下的时候,我才凭那个黑框眼镜犹犹豫豫地认出他来。还是不敢叫,因为这家伙变化实在太大了:米色的长袖衬衫,配咖啡色的绒布裤,一张周正而含笑的脸,健康自然,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他倒是脱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邓小橙?是你!我是戴蔚农,好久不见,你住在这里么?”我张大了嘴:“是啊,你这是……”“太好了,以后我们是邻居,我今天搬家,住4楼B室……”
他住4楼B,我住5楼B。他擦肩而过时,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新气息。我静静地站在那里,十秒之后心跳才恢复正常。
戴蔚农也是一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我常常站在阳台上,看见他一边看表一边背着一个大包狂奔,偶尔还会撞上一棵大树。这时候我就会仰天长笑,他回过头来,愤怒的眼神足以杀死人。
戴蔚农居然还会做饭。周末的时候,我在五楼就可以闻到排骨汤消魂蚀骨的香气。蹭吃是我的拿手好戏,我一边吃一边很真诚地夸他:“戴蔚农你好可爱,连你做的菜都那么可爱,你炖的排骨香香的……”他敲了一下我的头:“邓小橙,闭上你的嘴,你的口水快喷到汤碗里了。”
三
“喂,你已经在我面前第十次提到戴蔚农了,你是不是爱上他了……”汪天晴不怀好意地笑着,我一惊:“怎么可能呢?他说不定早已有女朋友了。”我发现我的声音很无力。
昨天,有人来按我的门铃,我以为是隔壁的阿姨,打开门却是戴蔚农。当时我的眼睛和他的眼睛相距只有0.01厘米,我穿着一件像麻袋一样的睡衣,身后是我乱七八糟被汪天晴称之为“雀巢”的闺房,一切都昭然若揭。这种感觉,很……沮丧。是的,在我想像中,我应该把房间打扫得清清爽爽,桌上的清水里养着马蹄莲,我梳着两个小辫来迎接他,而不是这样。
我三天没有勇气去见他,第四天,他上来敲门了:“有红烧虾,下去一起吃。”不知是虾和他的魅力哪个更大,我乖乖地下去了。我一边嚼着虾,一边心神不定地偷看他。他突然抬起头,眼神灼人地来了一句:“邓小橙,我可不可以天天做菜给你吃?”我的心差点没蹦出来:“你说什么?”“我喜欢将事情明朗化。是这样的,我很喜欢你,也知道你很喜欢我,而暗恋的感觉我又不喜欢。”他嗦嗦地将意思表达清楚。我呆呆地:“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那你没事总站在阳台上看我干什么?你不知道你那个样子有多傻。”
天,这就是我的爱情么?它像一粒子弹“砰“地发射至我的身边,浪漫的过程为零。更可笑的是,尽管这样,我还是义无反顾地一头栽了进去。
四
我现在已不需要蹭饭了,男朋友给做的,还需要蹭么?呵呵。他将他的窝收拾得干净温馨,这是一个典型的双鱼座男人。有时码字码得烦,我就索性将手提电脑拎下楼来,趴在他的地板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翻他的杂志,有灵感了就顺手敲两个字。每当他一回来,看到我坐在地板上的情景,眼里就会流露出恐怖的神情,继而发出一声高分贝的惨叫:“邓—小—橙!我忍无可忍了,我要将你这只懒巨蟹扔下海!”
我的危机感来自于他的前任女友,那是一个大方而美丽的女孩。她满不在乎烧出来的菜,让戴蔚农连声叫好。虽然我知道他们保持着一种普通朋友的关系,但还是刺痛了我的心,我要让他知道我也一样能干。
我决定给他一个大的惊喜,偷偷地研究起了菜谱,并实习多次。到了那一天,我开始隆重地洗手下厨。我挽着头发,系着小围裙,面前的砧板上是绿的青椒红的西红柿。小砂锅里“卜卜”地冒着香气,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喜欢的男人啊,我沉浸在这样的氛围中,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
当他拧开门的时候,果然他睁大了眼睛:“我没有看错吧,邓小橙,你在干什么?”我得意地扬着锅铲:“我在给你准备晚餐啊,这是玉米煲排骨,这是青椒炒牛肉……”他的眼里分明洋溢了许多深情,但他只是像往常一样敲了敲我的头:“笨蛋,你会不会做菜是一回事,但我愿不愿意让你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啊。”他满不在乎地说着,执起我的手,放至水龙头下洗干净:“一边玩儿去,剩下的让哥哥来。”没有太多的废话,我彻底的再一次被他感动。
五
五月,我们开始为我搬到4楼B,或是他搬到5楼B而争论不休。最后还是他搬上来了,因为我的阳台可以看到更多的风景。
汪天晴对我的举动表示理解,巨蟹座的女子,一旦爱上了某个人,就会一直痴爱到底,即使火里来水里去也在所不辞。老哥也知道了我和戴蔚农的事,他说:“如果戴蔚农敢欺负你,我就和他的哥哥一起痛扁他。”我呵呵笑着,心里想:只要我不欺负他,就是万幸了。
他很纵容我这只懒巨蟹,但越是这样,我越有兴趣弄点什么。或者,换一块新的桌布;或者,养一盆绿色植物。地板拖得光可鉴人,阳台上摆个藤制的摇椅,两个人的空间被我收拾得清爽而整洁。用他的话说:小模样看起来俊多了。一切的改变都在自然中,我是一只潜力股。
晚风吹来的时候,我和戴蔚农会相拥坐在阳台上,喝着红酒,一边聊天一边看远处高楼上灿烂的灯火。
我们开始有了更远的计划:要努力地赚钱。三年之内,在这个城市里买一套房来,大大的落地窗,自己来装修。每当一说起这些的时候我就很兴奋,指手画脚的,常引起他的抗议:“哎,你醒醒,房子尚在开发中呢,小女人。”
走在大街上,那个穿粗布裤子斜挎一个嫩绿色大包包的女子,还是我邓小橙。只不过,我的心不再像风一样自由而迷茫。我走路也会看表,有时会去赴戴蔚农的约会,有时会忙着去采访,时间安排得满满的。为了我和戴蔚农那既温馨又朴实的小日子,我目的明确,无比欢欣。
第16篇、爱情故事此生无憾
董行接到女友的电话,马上打算坐高铁去B城。他和马娟是大学校友,毕业后,董行留在省城,而马娟则回到生她养她的县城做一名中学教师,难得见上一面。
来接董行的却是马娟的同事蒋茹,两人未曾谋面,但马娟不止一次在董行面前提及,蒋茹是她的闺蜜。一介绍,就完成了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蒋茹开着借来的私家车,离学校只有几百米了,董行要去商场买东西,提前下了车。当他拎着大包小包路过人行天桥,突然像触电一样呆立在原地,马娟居然同一个大帅哥手挽着手,亲热地在街头散步。马娟眉目传情的样子不由得令董行羡慕加妒忌,跟自己在一起,马娟从来都很含蓄。怪不得推辞有事无法接自己,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董行打死不信女友的心飞走了。
但到底是怎么回事,董行不愿轻易下结论。马娟买的那套房子,董行投了大半首付,自然有把钥匙。他做好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会儿,马娟春风满面地回来了,眉角似乎留存着一缕若隐若现的幸福。
董行意味深长地说;“玩得开心吧?”马娟的态度透着冷淡,告诉他,有些事情该了断了。“分手?”董行擦边球似的抛出话题,马娟却快人快语地回答:“我已经受够了两地分居,爱上个知冷知热的男人,我也不愿脚踏两条船了,对你我都是解脱。”
毕竟没有结婚,更没有生育子女,马娟提议将尽快偿还董行的15万房款,其他的再无瓜葛。董行试图拯救这份爱情,马娟的话里不无讥讽:“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找个白富美,咱俩算是扯平。”马娟还搬出一套奇谈怪论,要她回心转意,只有一个办法。她向来欣赏那种讨女人喜欢的男人,魅力、能力、魄力之外,还有点坏坏的感觉。说到这儿,马娟挑战一样地说:“怎么样,你真要钓到一个能证明你很优秀的女孩,我脸上有光,跟那个帅哥一刀两断,立马嫁给你,从此一心一意跟定你!”
多么荒唐的理由!董行脑门充血,却非常平静地同意了女友的要求,然后蹬蹬蹬跑下楼。小城的夜色无比艳丽,凉风习习,董行漫无目的地走着,蒋茹发了条短信来:你有个包落在我车里了,是你来拿还是我送来?蒋茹有车,董行回复他在滨江公园大门等候,不到10分钟,蒋茹如约而至。
董行礼貌性地道声感谢,蒋茹的声音像泉水般柔软:“马娟呢?”或许还带着无奈和沮丧,董行直言相告。蒋茹的嘴巴张成“O”字形,倒是董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这次来B城是带父母之命来商讨婚事的,老人要抱孙子,催他赶紧把婚事办了。“现在棘手啊!”董行两手一摊,提出租她做两个月情人。蒋茹一下子笑得花枝乱颤:“怎么,你也玩起时髦和刺激的游戏来了?”
春节来临,董行有他的苦恼,得想办法向父母应付一下。一个月两千块的佣金很诱人,但蒋茹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表示看董行失恋值得同情的份上,也检验自己有没有做演员的天赋,玩一回又何妨。
降温了,马娟与那位帅哥的交往不冷不热,怀念起老实巴交的董行,可男人的脸面如同蝉翼,受到伤害难以回头。这时,一位女同事发来微信:“快来,好戏正在上演。”同事让她去情缘酒吧看看。情缘酒吧,马娟心头一颤,那是她和董行经常约会的地方,给她留下了无数温馨、浪漫的回忆。马娟匆忙打的赶到情缘酒吧,迷离的霓虹灯下,透过玻璃窗一眼看见了卿卿我我的董行和蒋茹,偶尔毫不顾忌地打情骂俏。但马娟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空气中飘荡的年味越发浓郁了。按照事先的约定,董行带着新女友回家过年,尽管双亲很意外,或许蒋茹是天生的演员,或许她真诚的笑容、不俗的谈吐和善解人意俘获人心,二老悄悄对董行表示,换对了,蒋茹比马娟应该更会过日子,只是脸色有点苍白。临走,老人给蒋茹封了个大大的红包,而董行在前往车站的路上,也把工资塞给蒋茹。哪承想她生气地把钱扔了,斩钉截铁地说:“谁稀罕你的钱了,别侮辱我的人格!”
眨个眼,与蒋茹分别半个月了,有意无意地,董行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她的面容,自己真的喜欢上她了?董行明白,他俩只是在演一出戏,曲终人散了,从那以后分道扬镳。
好几次,董行产生了打蒋茹电话的冲动,却无力地垂下手。一天晚上,他再次陷入纠结,偶然地进入了一个叫“玫瑰之约”的网站,浏览着各种信息,董行的目光定格在“记录生命”空间。那个身患绝症的女孩,用优美的文字,把生命倒计时的点点滴滴与网友分享,没有忧伤,没有怨恨,女孩传播着一种热爱生命的信念。
董行流着泪看完了“记录生命”的全部日记,感动,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可当他仔细打量女孩的照片,猛然间,仿佛有座山在坍塌,那不就是蒋茹吗?不幸降临在这个阳光女孩身上,掩藏得那么深,根本看不出她正在接受病痛的折磨。
在B城那所中学,董行像间谍似的搜集蒋茹的信息,奇怪,竟然没有教师得知她患病,反而质问:“人家如花似玉,造这种谣太缺德了。”但董行厚着脸皮询问马娟,得到了证实。年初的一次私人体检,蒋茹被查出了癌症晚期,她是个乡下考入大学的女孩,为了不给一贫如洗的家再添负担,蒋茹“封锁”了消息,马娟则含泪同意保密。
几乎不假思索,董行决定替蒋茹治病,哪怕倾家荡产。蒋茹拒绝了董行的好意,却被他拉进怀里:“等着吧,我要把冰山劈开一角,你逃不出我的手心。让我们共同面对困难,好吗?”
董行霸道地将蒋茹送进了省城最好的医院,尽管权威医生告诉他,蒋茹的病已经回天乏术,但董行义无反顾,他好歹有笔存款,实在不够,马娟那儿还有房款,他甚至作了最坏的打算,动员父母拿出养老的钱,相信他的爱能够创造奇迹。
一边上班,一边要照料蒋茹,董行很快消瘦了许多。然而即使董行心甘情愿,住院的蒋茹却不辞而别,医生遗憾地对董行说,蒋茹来日不多,她坚持要回老家,即使是在天堂,那也是她的根。难怪,头一晚,蒋茹希望董行能拥抱她。
“我要走了,你会想我吗?”蒋茹给董行留言,却更换了电话号码。董行发疯一样地寻找却徒劳无功,直到第十天,马娟在电话里焦急地说:“快来B城的××街××巷,蒋茹快不行了,希望能见你最后一面。”董行的脑袋“嗡嗡”作响,连换洗衣服也没带一件,马上拦了辆的士。
两个钟头的行程仿佛漫长的两年。董行冲进那幢普通的出租屋,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躺在床上的蒋茹憔悴不堪,浅浅的笑容再也涌不起可爱的酒窝,但飘逸的长发仍旧梳理整齐,衣着朴素却整洁。
“谢谢你来看我。”蒋茹淡淡地说,在生命的最后岁月,她感受到了人间温暖。可是病魔不容许她再享受、留恋了。
董行紧握住蒋茹冰冷的手,早就泣不成声。蒋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略带羞涩地说:“原来爱和被爱都是一种幸福,虽然我们仅仅是个开始,但你给我的美好回忆,到那边也能永远品尝,这辈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轰轰烈烈爱一回,那个男人肯定是你……”
窗外院落里的几棵小树新发了嫩芽,但在那个细雨绵绵的夜晚,蒋茹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去了她向往的天堂。董行自作主张,在蒋茹的墓碑刻下一行字:女友蒋茹之墓。蒋茹的父母并未反对,还认了董行当干儿子,但很严肃地说:“马娟是个好姑娘,你们的误会该解除了。”
误会,什么误会?董行一脸迷茫。蒋茹的父亲说,他也是前两天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马娟送走了蒋茹,向老人讲述了一切。“具体的,你还是找阿娟问个清楚。”老人催促道。
仍旧是那个情缘酒吧,董行老远就发现了马娟的身影。他迫不及待朝马娟吼:“伯伯说的是真的吗?”马娟轻轻地点点头。原来,蒋茹与马娟曾经是高中同窗,一直以来,蒋茹非常内向,又为父母分担家庭重担,对追求她的男孩子“视而不见”,偏偏命运捉弄人,年纪轻轻的蒋茹患了绝症。一次,马娟去探视的时候,说悄悄话,蒋茹没品尝过爱情的滋味就将告别人生,她有点不甘心。面对好姐妹的最后请求,马娟设计了连环“骗局”出让男友,帮助蒋茹真切地体验一回爱的味道。虽然时间太短也并不算太成功,好在蒋茹比马娟晚两年调回母校,一来就查出了癌症,对马娟的爱情并不知情,连替马娟接董行,她都以为是马娟的“表哥”呢。当马娟“移情别恋”,也许董行的情感需要填充,蒋茹出于同情,两人进入了马娟安排的角色轨迹。
董行忘情地将女友搂入怀抱,马娟喃喃地说:“茹茹此生没有留下遗憾,我也没有遗憾……”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是一剂良药
一栋破旧的家属楼里住着一个年轻的疯女人。疯女人叫梅子,是两个女儿的母亲。梅子虽然灰头土脸,衣着邋遢,但细细看上去,仍是一个美人胚子。
好端端的一个俊俏的女人,咋就疯了呢?这还得从头说起。四年前,梅子在市里一家餐馆打工。一天中午,进来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几个小混混一边喝酒一边说着粗话。梅子瞧不起说粗话的男人,把菜端进包厢,一刻也不愿在包厢里停留。一个长头发的混混见梅子一副清高的样子,于是喷着酒气喝道:“老子最看不惯那种自以为是的女人,快滚过来,给老子点烟。”
梅子懒得理他,转身就要走。长发混混不依不饶,拦住梅子吼道:“你点得点,不点也得点,今天我进门就是大爷!”
梅子不卑不亢,义正词严道:“请放尊重些!”长发混混嘿嘿冷笑,伸手就掐梅子的漂亮脸蛋。梅子义愤填膺,猛地打落长发混混的手。长发混混恼羞成怒,牛眼一瞪,骂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不给点颜色瞧瞧,你这黄毛丫头不知大爷我的厉害!”长发混混话音刚落,就重重地掴了梅子一巴掌。
隔壁包厢有个食客叫二横,听见梅子哭得伤心,忙跑过来瞧个究竟。二横的家在郊区,在乡里横行霸道是出了名的。二横一见美女受人欺负,顿时勃然大怒,一拳就把长发混混打倒在地。二横撸起袖子,手臂上露出两条青龙文身,吼道:“谁要是不服气就上!”长发混混捂着左脸,慢腾腾地爬起来道:“大哥,误会误会,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得自家人。”小混混们也都来打圆场:“是呀,咱兄弟们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
从这之后,不但没人无故找梅子的碴,连餐馆老板也对梅子敬畏三分。梅子想,二横这人虽然鲁莽一点,但还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听说梅子跟二横好上了,梅子的父母高低不同意。梅子问:“二横哪点不好?”父亲说:“嫁给这种人,以后会吃苦头的。”
梅子不听,执意要嫁给二横。父亲气不过,就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从今往后,我没你这个女儿。”
梅子嫁给二横没出半年,没想到二横果真是父亲说的那种好逸恶劳之人。梅子要是唠叨几句,二横挥手就打。梅子生下女儿不久,二横就逼着梅子到市里打工。梅子哭哭啼啼地说:“女儿还吃奶哩,你一个大男人还要老婆养活,你丢不丢人呀?”二横甩了一巴掌,骂道:“臭娘儿,还嘴硬!”
两年后,梅子又生下一个女儿。二横黑着脸,月子里也不照顾梅子,连尿布都得梅子自己洗。想想自己当初宁肯跟父母闹翻,也要嫁给二横,梅子欲哭无泪,真想跳进河里一了百了。
没多久,梅子疯了。村里人都说是被二横逼疯的。
见梅子落到这种地步,父亲再也不忍心让女儿留在二横的家。父亲看到二横,指着二横的鼻梁怒斥道:“你这没人性的畜生,我女儿要跟你离婚。”二横早巴不得离婚哩,谁还愿意守着一个疯女人?
离婚后,父亲把梅子接回家,第二天就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父母虽然已是债台高筑,但梅子的病情仍然没有太大的好转。母亲泪流满面对父亲说:“以后要是我俩两腿一伸,梅子咋办呢?还是给梅子找个人家吧。”父亲接话说:“是要给梅子重新找个人家,只要人本份就行。”
这天,家里来了个乡下亲戚。母亲问乡下有没有三十来岁的找不到老婆的男人?亲戚沉吟片刻,说:“有哇,邻村的铁柱心眼好,就是家里太穷了。”父亲接过话头说:“如今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铁柱能接受梅子就成。”
铁柱三十出头,因为家贫如洗,没有一个姑娘愿嫁给她。铁柱见了梅子,当即就答应一辈子好好照顾梅子。
一晃三年过去,梅子的病竟不治自愈。见梅子已脱胎换骨,活脱脱一个大美人,村里的男人无不羡慕铁柱有福气。
一天,市晚报有个记者到乡里采访,无意中听说疯了多年的梅子在市精神病院花两三万元没治愈,而在乡下没花一分钱竟然好了,于是想探究一下奇迹是怎么发生的。
记者由村长陪同来到铁柱的家里。记者见梅子身上再也没有疯女人的影子,就问铁柱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秘方?铁柱说:“我哪有啥子祖传秘方,我只不过是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了梅子的身上。当年,二横为了得到梅子不择手段,竟然找来街上的小混混到梅子打工的餐馆滋事,并威逼梅子点烟。梅子当时并不知是计,还以为二横是侠肝义胆,所以死心塌地要嫁给二横。当梅子知道真相后,却为时已晚,因为梅子那时已有身孕。梅子原以为忍气吞声就可以过平静的日子,可她的忍辱负重却换来二横变本加厉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听完铁柱的讲述,记者意味深长地道:“我懂了,梅子当初得不到丁点的爱疯了。疯了以后,因为你给了她无尽的爱,所以她慢慢地恢复了健康。”
回到市里,记者当晚就赶写了一篇通讯报道,题目就叫《爱是一剂良药》。
第18篇、爱情故事80后神仙眷侣:携手一起走天涯
年轻,就是一场不计较代价的出走。
他们在中国最美的山峰——南迦巴瓦峰下相遇,之后便放弃了原有的生活,双双辞掉工作,花10个月4万元,穿越亚洲18国。他们如神仙眷侣般一起出去看这个寂寞的世界,他们说:“最美的人生,不是长辈控制的样子,不是社会规定的样子,是勇敢地为自己站出来,温柔地推翻这个世界,把世界变成我们的。”
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怀有环游世界梦想的人,你缺的不是钱,而是勇气。
为爱出发
他叫谢平航,她叫蔡婷,网络上他叫谢谢,她叫菜菜,在未相遇前,他是广州一国企的IT工程师,她是上海一外资银行的白领。本来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在冥冥中,于神山下相遇。
那是2009年仲秋的一天,谢谢和一群朋友到西藏旅游,他们来到了被誉为中国最美山峰——南迦巴瓦峰下的直白村,当天因为云雾没有看到山峰,同行的朋友先走了,而谢谢却为了一睹南迦巴瓦的芳容而留了下来。
就在他留下的当天,她出现了。第一次见面,她那闪闪发亮的双眸和及腰的长发一下就击中了他。接下来的几天,他找机会接近她,并且要了联系方式。然而,在山脚下等了四天都没有看到山峰的真容,他们决定打道回府。
那之后,两人开始了联系。他们聊的最多的话题就是旅游,那时候菜菜已经去过国内的绝大部分省份,还去过东南亚各国和澳大利亚,旅游经验比较丰富;而谢谢还是一只菜鸟,没旅行过几次,更没出过国门。虽然人未动,却心已远,谢谢一直都期待着一场接一场的旅行。
谢谢知道菜菜最喜欢的五月天组合即将在上海开演唱会,于是托上海的朋友买了两张票。激情似火的演唱会上,两人挥舞着荧光棒又蹦又唱,当唱到《私奔到月球》时,谢谢一下子抓住了菜菜的手,再也没有松开,那一刻两人的感情也正式确定下来。
2009年年底的一天,谢谢说:“我想辞掉现在的工作,沿着丝绸之路,从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一路过去。”“我也想,我还打算明年辞职呢。”菜菜干脆地回答。
其实,很多人都有过环球旅行的梦想,但工作后,面对生活、社会、家庭的压力,又有多少人还会记得这些呢?
谢谢的父母都是农民,父母眼中的儿子一直很争气,考上了大学,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谢谢原以为自己的人生就会这样在父母的期望中延伸下去。可是,当他从南迦巴瓦雪山下归来,便忍不住思考:难道我们的一生,真的就只能从出生到上学到上班,为了一间房、一辆车、一份养老金,蝇营狗苟,仰人鼻息?这是谁规定的人生轨道,让每个人都面目模糊地沿着这条轨道走下去,由生到死?是社会规定的?是长辈控制的?还是我们自己作茧自缚?
在辞职前,谢谢和所有人一样,面对着巨大的压力。经济来源怎么办?辞掉一份不错的工作,以后怎么跟父母交代?但他想起了那句话:有些事,你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经济来源,有积蓄;父母那边,先瞒着,以后总有办法交代。想得太多,失去的只会是勇气。
走过去,山河锦绣
决心已定,可出发前,谢谢还是有许多担心:因为没有出过国,他甚至不知道护照和签证有什么区别,更不知道如何办;不知道如何买到最便宜的机票;语言方面只是学生时代学过的一点哑巴英语,从来没跟外国人说过话……
担心归担心,脚步还是迈出去了。2010年3月17日,凌晨5点30分,天还没有亮,谢谢早早地起来,背起前一天已经收拾好的行囊,出门前再望了一眼这间住了两年的出租屋,“哐当”一声关上那扇每天都要重复打开、关上的铁门。
谢谢和菜菜决定从青藏线到拉萨,再从拉萨到尼泊尔。然而,在去尼泊尔之前,菜菜因为工作交接的问题要先回趟上海,谢谢只好一个人先到尼泊尔,等待着三周之后,菜菜从上海飞到尼泊尔,两人会合。
菜菜走了,谢谢遇到的第一关便是语言关。在尼泊尔海关,面对海关官员伸出两根手指,用口音古怪的中文大叫:“200尼币,200尼币。”谢谢因为不会说英语,只有乖乖就范,交了钱才顺利入境。
从海关到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有很多小轿车,但车费也很贵,为了省钱,谢谢决定找便宜的巴士。可自己不会说英语,怎么办呢?
只是片刻间,他就想出了办法。他拿出了电子词典,查到了加德满都英语怎么念,然后逢人就边说“Kathmandu,Bus;Kathmandu,Bus”,边用手指自己。终于,遇到了一个领悟了他意思的人,把他带到一辆破旧的巴士面前。
到了加德满都,谢谢又用同样的方法来到了外国游客聚集的泰米尔区。虽然已经华灯初上,早上跟他一起在海关的、坐小轿车的游人已经吃了晚饭,并且在街上逛了一下午,但谢谢还是非常满意,因为仅凭借几个单词和手势,他就像尼泊尔人一样从边境来到这里,省下了一大半的路费。
就这样,谢谢发现开口说英语并不是件太难的事后,就开始乐此不疲地用英语去跟其他背包客“勾搭”:约旅馆隔壁房间的俄罗斯人一起吃饭,在顶楼的露台上和大伙谈天说地……三周后,当菜菜来到加德满都的时候,谢谢已经在这里混得如鱼得水。
都说尼泊尔是徒步者的天堂,所以谢谢和菜菜决定体验一次徒步登珠峰。那天早上,他们三点半就起床出发了,一般的徒步者,都是在太阳快出来的时候出发。他们希望途中多拍点照,所以提前出发了。
两人爬了一个多小时,天边才泛出一点白光,他们在山坡上停下来,等待拍日出。珠峰的日出壮观而短暂,他们不停地按动快门。拍了十几分钟后,菜菜突然蹲在地上,大叫:“谢谢,我好冷,走不动了。”谢谢伸手想去拉她,手还没碰到,菜菜就哇的一声哭起来:“我的脚没有知觉了,动不了了……”这时候,谢谢才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日出之前,他们居然在寒冷的高山口停了下来,身体迅速冷却,菜菜的脚就这样被冻僵了。
谢谢冲过去抱住菜菜,为她挡住寒风。这时的两人没有任何取暖设施,只能紧抱着取暖。“我会不会冻死在这里啊?”菜菜低声抽泣着。
“有我在,没事的,等太阳升高晒暖了就好了。”谢谢嘴里安慰着,其实却心急如焚,人在低温下身体虚弱,容易诱发高山病,万一出了问题,这里接近顶峰,直升机也不能降落,谢谢不敢往下想了。
第19篇、爱情故事地老天荒,等来的爱情永远不古
2001年底,在黑龙江省密山市某镇的一个小山村,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婚礼。说它特殊不是因为结婚的男女青年有什么不同,而是婚礼背后,男青年对爱情忠贞不渝的追求和走过的凄婉爱情之路。这一刻,我仿佛又看见那没有赞歌的爱情,以及掩映在爱情之后的忠贞和感动
一
那是10年前的事了,如今想起,张金玉的唇边依然飘散着余香,以及青梅临窗的美丽。张金玉心中的青梅叫张燕凤,是和张金玉同住张家村的姑娘。从小,两人青梅竹马,常常在一起玩耍,过家家。金玉扮丈夫,燕凤扮妻子。看着小大人般的模样,有老人开玩笑地说:金玉长大了,娶燕凤当婆娘吧!一句话,说得两个孩子小脸绯红,而看热闹的大人们则露出开怀的笑脸。
那时,金玉与燕凤在山东老家就读于同一个小学,又是同桌,不论是在一起玩耍,还是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小金玉都表现出小小男子汉的劲头,对燕凤非常照顾。那时的张燕凤是学校的一枝花,长得虽然俏丽无比,却是有名的假小子。所以每每金玉下河摸鱼,上山打鸟,她都会缠着一起去。虽然小燕凤跟金玉整天耳鬓厮磨,非常要好,但她并没想得太多,倒是姑娘的天真,姑娘的美丽,拨动了小金玉的心弦。他内心里暗暗发誓,将来定要娶燕凤为妻。
金玉是厚道的孩子,天资聪慧,但过于腼腆害羞,这也成了燕凤拿他寻开心的借口。
一次,燕凤说:金玉哥,你天生一副窝囊样,将来娶媳妇,让她一天揍你八遍,改改你这十杠子压不出一个屁的毛病。
金玉误以为燕凤是向他暗示什么,于是装憨地摸着后脑勺,说道:谁让咱愿意哪!
一个没心没肺,一个误打误撞;一个笑得开心,一个笑得心醉。不同心境,但落到心底都是甜的。
初中毕业,燕凤没考上高中,金玉虽然学习不错,但由于家境不好,也只有放弃读高中的愿望。两人同时回到了张家村。在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劳动中,挥洒他们的汁水\他们的热血。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金玉的父母想要给儿子找婆娘时,钟情的金玉闷声闷气地说出了燕凤两个字。
但面对媒婆的提亲,燕凤小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似的,一串银.铃般笑声过后,是一连说出的三个不行!
做哥哥还中,做那个有点有点
燕凤笑岔了气。
说句心里话,不是燕风不喜欢金玉,而是她更喜欢能说会道办事洒脱的小伙子。跟了金玉,就意味着自己一生将永远与齐鲁农村为伍。一生难有走出山沟、过上城里人生活的希望。
燕风的回绝,对于金玉无异于十二磅重型炸弹炸在心里。他旋即呆住了,没想到俩小无猜青梅竹马的燕凤,心里装的竟不是自己,泪水顺颊滑落。
金玉病了,这一病就是一星期。每每临窗看见燕凤从窗前走过,他内心都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心口,好痛好痛!他无法面对燕凤,无法再听她银铃般的笑声和清泉润心的歌曲,因为每每看到和听到这令人心颤的声音,他都会不由自主泪湿前襟。于是老实厚道不善言语的张金玉选择的是逃避,跟随舅舅离开山东老家,去了密山的一个小山村。
临别之际,金玉写了一首小诗:
轻轻地
走过
是你的脚步 还有那动心的笑
在弯弯的山路 在潺潺的河边
你还记得
哥哥打的小鸟 还有河里的小虾
轻轻地
再走过
是哥哥的泪眼 还有一串串无法
回头的脚步
别了,大山
别了,小河
别了,我那长在梦里的你
诗句稚嫩,但当燕风在金玉走后看到时,止不住双眼婆娑,因为酸楚掠过心海,是金玉一颗最最真实的心。往昔何惜,或许一生最该珍惜的,竟是自己不经意的伤害。但爱情不等于同情,在世俗的社会里,她也不仅仅是梁祝缭绕的音乐,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精彩对白,她是实在的生活,是沉淀的感情。
别怪我,金玉哥!别恨我,金玉哥!
脸朝北方,燕风一声声喊出自己的心声,心痛的泪水肆意飞扬。
二
不久,在城里工作的表姑,给燕风介绍了一位转业军人,在新疆某运输公司工作的格尔木。无论是工作条件,还是小伙子的长相,都符合燕凤的择偶标准,于是她决定远嫁新疆,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只是临走之时,她听说金玉在密山干得不错,这对于她有稍许安慰,但金玉就是一直不谈婚论嫁。闻此心弦一动,不知是一股什么滋味,涌上燕风的心头。
西出阳关无故人!但有爱她的格尔木。
婚后的生活是甜蜜的,格尔木所在的运输公司实行了承包,他包了一辆运输车。丈夫常年奔波在外,虽然辛苦,但燕风看着挣回的钱一天天见厚,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人们都说:好事成双!正当小两口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时,燕风又给格尔木添了一个大胖丫头。喜得格尔木成天乐呵呵,嘴里像抹了蜜糖似的。
每当格尔木出车回来,是一家人最为欢乐的时候。三口人簇拥床上,瞅着窗外斑斓的夜色,憧憬着幸福的生活。常常是好事还没落下,嘴角又现出了笑纹。
那时,每当燕风躺在格尔木臂窝里甜甜睡去时,梦中常常是金砖铺地,一家三口享受天伦之乐的场面
但一切的改变,就在那个下午发生了。
那一天,北方的大雪下得出奇得大,这时,丈夫正接到一份到河北运输的大买卖,虽然买卖很有赚头,但由于雪大路滑,不少司机都退缩了,但挣钱心切的格尔木自认为自己驾驶汽车10来年了,没问题。燕凤不放心。他拍着自己的胸脯,说:等我的好消息吧!
然而等到的,却是车毁人亡的消息,顿时,燕凤昏了过去
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燕风又该如何去面对未来的生活呢?一时她茫然无措。
安葬完丈夫,燕风回到了山东老家。这时燕凤的父母先后去世,她只好投身百里以外的魏楼村到姐姐家暂住。
姐姐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况且孤儿寡母,总在姐姐家也不是个办法,正待燕凤左右为难、为自己生活一筹莫展时,张金玉出现了。
三
离开张家村,一别几年。这些年,熟悉张金玉的人发现他变得沉默了,更加少言寡语。只是把自己浑身的力量挥洒在田间地头,拼命地耕作,玩命地挣钱。看看金玉年纪大了,乡亲们有不少给他提亲的,但面对好心的大爷大娘,他总是默默地摇头。乡亲们不解,眼看奔30的人了,怎么还于是不解的乡亲把疑问投向了他舅舅。
舅舅鼻子一酸,泪流两行,他知道外甥是放不下燕风,但人家已早成别人的妻子了。舅舅不敢问金玉,他怕自己一不小心,再触疼外甥的伤疤,但外甥将来的路还长,没个伴,可如何是好呢?
这时的金玉由于勤劳能干,在村子已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户,但对金玉年近30,仍未婚配人们大惑不解。
水往低处流,鸟往高处飞。作为农村姑娘,谁不想攀个好人家,找个好对象呢。于是,许多提亲者一个个被挡在金玉家的门外。
村里有个姑娘叫仲晓玲,人称一枝花,长得是花容月貌,当一个个姐妹被金玉拒绝在门外时,她自信地说:我一定要把金玉追到手。
但当她暗示、明挑,都得不到理想结果时,这位火辣辣的东北姑娘再也按捺不住激情,在一次田间晚归时,截住了金玉:金玉,你七尺男儿,即没毛病,又无缺陷,为什么偏偏人近30不找对象,你可以说不爱我,但你总不能拒绝爱情吧?
面对美丽多情的好姑娘,金玉不能再欺骗她们了,他要把自己内心埋藏多年的爱情,那一如琼浆玉液般的爱情,启封,让她散发出缕缕轻香,给村人们一个答案。
晚风习习,暮笛悠悠,当忠贞的山东汉子把埋藏几年的爱情说出时,仲晓玲哭了,她没想到自己的情哥哥有这么深沉的爱情,有比山高比海深的感情。
听完金玉的爱情,仲晓玲泪流满面:金玉哥,你应该去找她,即使是上刀山下油锅,你也应该把这份爱情进行到底!
面对新潮和敢想敢干的仲晓玲,金玉笑了:亲爱的好姑娘,你哪懂我的人生信条,你哪知我的爱情准则。
于是两个人终于在那一刻把手握到一起,互道珍重!,挥泪而别。
正在这时,回老家上坟的舅舅给金玉带来一个好消息:燕风回来了!
虽然这时燕凤不是几年前的燕凤,但爱不会变,情不会老。得知这个消息,对守望爱情的金玉,不亚于沐浴甘露。
真的?金玉多年不见笑容的脸露出久违的笑,这一刻仲晓玲的话又回荡耳边:即使是上刀山下油锅,你也应该把爱情进行到底!
谁在爱着你,你在爱着谁?
是的,爱是永远无法诠释的。但你在爱着谁,只有自己最最清楚,或许这就是回去的惟一理由。
隔山隔水,隔不断一往情深!
阻情阻爱,阻不住金玉的脚步!
坐车嫌车慢,步行恨腿短!归心似箭,情似火灼,终于,近了近了!终于,到了到了!
魏楼村到了!
那一排排熟悉的家乡砖房,那一个个熟悉的父老乡音。真想亲一下,家乡的土地;真想吻一下,故乡的人儿。
当张金玉终于站在燕凤面前时,燕凤惊呆了。
这面容,她太熟悉了。虽然岁月的风霜已挂在面颊,但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她或许到死也不能忘。
金玉哥!
燕风妹!
千言万语,齐涌胸膛;岁月无痕,人心留念。两个从小亲如兄妹的男女,两双饱经风霜的手紧紧地、紧紧地握到了一起
当燕风听明白金玉此行的目的时,她泪流满面,哽咽摇头:不行!不行!!金玉哥,忘了我吧!
不!金玉声如洪钟。
一生中,金玉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暴烈和大胆,冲动地搂住心爱的妹妹,情动心弦:燕凤,别说你结过婚,别说你有过孩子,只要此时此刻你发自心底的话,还是不爱我,我张金玉扭头就走。
话已至此,谁能不动心;情已至此;谁能不落泪。
十年轮回,一着发,情就如激流;
十年深藏,一着露,爱就如火山。
那就让这激流奔涌吧!那就让这火山喷发吧!
虽说水火不相容,这激流,那火山,就一如火上浇油,火更旺;焰更猛。冲破世俗,冲破蕃篱,让这跨山隔海的爱,永远芬芳!
回来了,黑土地;带来了,凤还巢。
当善良的村民看着精神焕发的张金玉带着他魂牵梦绕的新娘时,顿时,小村庄沸腾了,村民们奔走相告,我们的金玉终于找到他的爱、他的归宿。
绿水青山,爱情不古!新版的梁祝,追求的不是化蝶的飘渺意境,而是实实在在的人间生活。
往事如烟,爱情不老!
第20篇、爱情故事爱在阳光下,杨幂刘恺威微博传情
刹那间微博上炸了锅,面对外界铺天盖地的质疑和惊讶,杨幂和刘恺威的手握得更紧了:就让爱在阳光下成长吧!
找个真心的人来懂我
2010年6月,横店古装戏《大唐女将樊梨花》的开机宴上,杨幂初次见到刘恺威。当时杨幂在附近拍古装戏《宫》,被朋友拽过来吃饭。那天杨幂刚进门,副导演冲杨幂招招手,说:这是咱这部戏的男主角,刘恺威。杨幂扭过头,看到一双带有笑意的眼睛像五月的微风一样和煦。
刘恺威看着这个大明星:没有化妆,那双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眼睛却愈发楚楚动人。
吃完饭,杨幂提议大家一起去唱KTV,刘恺威却不去。被大伙拥簇着往外走的杨幂回头,看着刘恺威一个人离去的身影,觉得这真是个不合群的怪人。
同在横店,又都是年轻人,朋友经常叫杨幂来《大唐女将樊梨花》的剧组玩。在杨幂眼中,刘恺威这个怪人的怪作风一直延续到片场。平时,他很客气,身为男一号没有一点架子,什么事情都自己来。可是在候场的空当,大家都在说笑,他却从不参与。总是耳朵里塞着耳机,闭着眼睛,皱着眉头,嘴里嘟囔着什么。当时的杨幂由此确定刘恺威真是个乖僻、不合群的人,甚至有些高傲。随着《宫锁心玉》杀青,杨幂离开横店,两个人第一次的平常接触,就这样淡淡地画了个句号。
2011年初,《如意》剧组找到杨幂,巧的是,男主角竟然是刘恺威。随着电视剧的拍摄进程,越来越多的对手戏,杨幂渐渐地发现眼前的这个大男生有点特别。他不同于其他北上的港台艺人的港普台湾腔,或者干脆依赖配音。他说着一口流利的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
有一次杨幂对刘恺威说:老刘,你的普通话怎么比我这北京人还标准啊?刘恺威笑了笑,一五一十地说道:过奖了。其实我刚来内地的时候,连沟通都有问题,就包括听导演的指令讲快一点都听不懂,普通话更是一塌糊涂。我就使劲看新闻。我还买了正规的国家普通话教材呢,里面有录音MP3可以天天跟着念。就是这么练的。
杨幂恍然大悟,原来他在候场的时候一直独自一人听MP3,所谓的高傲原来是在练普通话!杨幂嘴上什么都没说,心里却暗暗钦佩起这个认真努力的男生。
第一次饰演民国女子,杨幂的表现不是很好,经常被导演批评。每次被要求重拍,杨幂总习惯说:没事。然而,回到酒店,杨幂却忍不住发微博说道:希望能有个人,在我说没事的时候,知道我不是真的没事;能有个人,在我强颜欢笑的时候,知道我不是真的高兴。
关注了杨幂的刘恺威看到这条微博,心里涌起一股难言的疼惜。他发微博写道:突然想起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你懂的。
杨幂看到这条微博,心里一动:他是在回应自己吗?她不确定,但对刘恺威的关注却频繁起来。
渐渐地,杨幂发现刘恺威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而且很多方面都跟自己很像,比如生活都很简单,都很按部就班,对工作都很认真。等到《如意》杀青之时,杨幂和刘恺威已经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了。
你是路上最耀眼的风景
2011年9月,因为欣赏刘恺威的踏实努力,杨幂把他介绍给自己的经纪公司,让刘恺威和自己成为了同门师兄妹,两人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作为出生在皇城根脚下的典型北京姑娘,杨幂有着一股与甜美外表不符的豪气,人称幂爷。对待外界的各种传闻,这个彪悍的北京姑娘更是一句话懒得解释,她只用自己的作品说话。可是谁又知道,她倔强成熟的外壳之下有着一颗那么柔软和缺乏安全感的心。
拍《唐宫美人天下》时,一场哭戏杨幂拍了十几遍不过关,被导演骂了。其实那天她发烧了,但好强的她不愿意解释以博得谅解。回到房间杨幂发微博:其实心里明白,每个人都很忙,有很多自己的事情要做。所以哭出来有什么用呢,懦弱还是自己收好吧,我知道,没什么大不了。
刘恺威看了微博,心里莫名地感到心疼,他发微博写道:你认真一说,我却随便难过。
见杨幂没有回应这条微博,刘恺威便打来了电话。他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透过声音仿佛就可以看到他阳光一般的微笑,让杨幂疲惫灰色的心仿佛一下子明亮了。刘恺威问清楚情况后,赶紧冒雨去给杨幂买来了退烧药,又守在房间里用冰箱制冰块,帮杨幂降温。
一向都把自己当做男生去打拼去扛的杨幂,第一次找回了作为一个小女生的感觉,听一个人的话,可以卸下防御,完全地依赖一个人
而刘恺威此时早已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外表倔强内心单纯的女孩,在他心里,她只是一个简单的小女孩,他愿意做那个一辈子保护她的人。
刘恺威离开房间后,杨幂发微博写道: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刘恺威出门不久用手机看到这条微博,立刻返回房间,鼓起勇气对杨幂说道:请做我女朋友!杨幂点点头。
就这样,两个互相爱慕已久的人终于用微博捅破了那层纸窗户,他们秘密相爱了。杨幂发微博说:也许路途很遥远,也许这条路很危险,但我眼中的风景是你想象不到地耀眼。
未来有你相伴阳光灿烂
2011年10月的一天,拍戏结束,回到酒店,已经极度疲惫的杨幂打开电脑,习惯性地想看看刘恺威的微博。不料微博热转的一则新闻跳出来:杨幂勾搭刘恺威抛弃冯绍峰,男方搭新欢狠甩旧爱。文中言之凿凿地写着自己跟刘恺威因戏生情,火速相恋以至于抛弃了一直苦恋她的冯绍峰,而刘恺威竟然还是个劈腿男,他另有女友
对于这种无中生有的新闻,杨幂可以说是久经风雨了。可是她却第一次动气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这个温柔呵护她的人借她炒作?这种事在这个圈子里其实很常见......
杨幂大哭起来,这时电话响了。电话那头传来刘恺威温柔的声音:Hi,小幂,回家了吗?今天怎么样,心情好吗?听起来刘恺威心情很好,杨幂的急脾气上来了,大声说:不好!你自己上网看新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然后就挂断了电话。电话没有再打来。第二天也没有接到刘恺威的电话。
习惯了有刘恺威的声音陪伴的杨幂一天都坐立不安,看了好多遍手机。每一个电话都以为是他,结果都是经纪人、记者、朋友杨幂心里空落落,不知如何抒发,在微博上幽幽地写道:其实有时候对于女生来说,撒娇是一种依赖,胡闹是一种信任。而且是唯一只对那个人的。不过大多时候,那个人好像都不明白罢了。她知道他们互相关注,她的每一次发言他都能看到。可是这条微博没有得到他的回应......
第三天刘恺威还是没有打电话来。夜深了,杨幂叹口气,刚要睡觉,却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杨幂打开门一看,竟然是刘恺威!他跑得气喘吁吁,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连拍戏的白衬衫都没有来得及换下来。杨幂又惊又喜,想迎过去,却又想到那则恼人的新闻和他这两天的沉默,站在门口不知所措。小幂,我看到新闻了,我想你误会我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女朋友,而且这条新闻也与我无关,我托人去调查,这是一个记者编造的。我真的不是那样的人,请相信我。我知道你生气了,我这两天没日没夜地赶戏,就是为了能来看你一眼。刘恺威认真地说。杨幂的眼睛湿润了
经过这一次风波,杨幂和刘恺威的心更贴近了。两个人的工作都很忙,经常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地拍戏。他们就用微博传情。杨幂发微博说:拍拖就应该经历一下异地恋。体会一下欣喜忧愁无从分享,欢笑落泪不能拥抱。隔着屏幕隔着电话隔着书信联系直到你几乎疯狂。学会拒绝诱惑,学会处理一个人的时间,学会照顾自己异地恋不仅考验着对方的耐心,更考验了自己的认真。
要怎么办呢?拿钱摆平?以杨幂的个性,是不会向这种龌龊的事情妥协的!而且这种事情只会一而再再而三,勒索的惯犯不会放过他们的要么见光死曝光即分手吗?很多艺人都是采取了这样的办法维系自己的形象。
杨幂打给刘恺威,用低低的声音告诉他整件事情。刘恺威迅速赶到,一进门就紧紧地抱住杨幂,说:小幂,不用担心,有我。公开吧!不过要我自己来说。
2011年1月8日,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微博这个两人常常互动的平台来宣布这件事。刘恺威想说的话实在太多,对她的感情,对她的承诺,打了几遍总是超出字数握着手机,望着杨幂,看着她坚定的眼神,刘恺威下定决心按下了发送键
对于这些外界的猜测,杨幂和刘恺威只是坦然一笑,他们只是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也为了让自己的感情能够在阳光下成长。他们相信爱能摆脱一切世俗的桎梏,即使未来有风风雨雨,身边也多了一个人的陪伴
第21篇、爱情故事不许有第三次
十二年了,除了管教与值勤警卫,梅子几乎没见到男人。为男人而割舍幸福,为男人而锒铛入狱,使梅子在主观上早就想去忘却男人。可是当梧州女子监狱那沉重的大铁门拉开时,梅子第一眼看到的却偏偏就是个男人。
男人在不远处焦虑地朝这边望着,闪亮的眼眸分明在呼唤着梅子深埋于岁月里的记忆,可那络腮胡子却偏又使得刚开启的记忆门扉重新关闭。梅子不敢冒昧,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了辽远的天空。冬天的太阳依然眩目,好亮好暖。久违了,蓝天白云!轻轻呼出一口长气,梅子舒坦地闭上了眼睛。
小丫!耳边一声低唤,犹如一记无形的鞭子抽打着梅子早已迟钝了的神经,猛的睁开眼睛是他!本来就疲惫不堪的梅子象突然触电般的浑身颤抖了起来,那一幕幕的往事,记住的,淡忘的,如同积压于水池深处的沉渣,哗的一声全都浮出了记忆的表层
他称她小丫,她尊他乔哥。同住滨城靠近郊区一条旧街道上的他们,整个童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直到了念上高中,乔哥与梅子几乎形影不离。两人是亲兄妹还是小恋人,不明就里的人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久了,大家也就习惯了他们的亲近,很少有人为此而去操心了。
他叫乔云鹏,很阳刚很帅气;她就叫梅子,很俊俏很单纯。接受教育的原因,使得两人优雅的气质明显与众不同,走在街头,拥有极高的回头率。班上好事的同学戏称他们为金童玉女。这郎才女貌,这情真意笃,人们除了善意的嫉妒与眼红,绝没有人敢去试图横刀夺爱。
那年春天,桃花正纷纷扬扬的时候,校园里的绿草地上,两人各捧饭盒吃着晚餐。夕阳将坠未坠,风儿轻轻。
小丫,再有几个月就要面临高考了,有何打算?把一块红烧肉从自己饭盒里夹给梅子后,乔哥不经意似地开了口。
梅子没回答,水汪汪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盯着乔哥看,想弄清楚乔哥问这话的目的。
凭咱俩的经济情况,都上大学是绝对不可能的。你成绩好,是读书的料,你上!
那乔哥你呢?把那红烧肉重新放回乔哥饭盒,梅子怯生生地问。她预感到乔哥要作出什么重大决定了。
我吗?再说吧。乔哥把目光投到了天边的晚霞,至少我可以找份工作做,支撑你上完大学!说话的同时,乔哥拿筷子的手在空中划了一下,虽用力不大却迅疾凌厉。这手势梅子明白,它表示绝不具有商量的余地。
梅子家里只有个年迈的老祖母陪她过日子。上学念书除了街道救济,便是亲朋筹措。俗话说的好,贫寒人家无亲友,其实大多时候就是乔哥在帮衬。乔哥也是穷人,母亲生下他在坐月子时候病逝了。父亲踩着三轮车硬是拉拔着他长大。小云鹏自幼懂事,除了竭尽全力把书念好,大量的时间就是用来挣钱。卖报纸、捡破烂,再不就是到餐馆洗碗碟抹桌子,甚至连牵扶着瞎子算命他也干。长大点,拾掇了辆木版车,拉砖块运煤渣,哪里有钱他奔哪里。生活的担子过早地压在了他幼嫩的肩膀上,却同时也造就了他刚强而又善良的品质。邻居梅子家的困苦,他当自家的事。每挣回一点钱来,除了给渐渐年老的父亲买点补品,其余的几乎都用在和梅子的学习开支上去了。
拿到乔哥用血汗换来的钞票,梅子从不说谢谢。她心里牢记着的是书上常看到的一句话:此生无以为报,来世当效犬马之劳。乔哥所做的,决不是谢谢两字能够回报得了的。梅子在努力地寻找一点点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日常,乔哥家的冬暖夏凉,全由梅子着意。老祖母去世后,梅子更是把这当成自己的家一样操着心。密缝细补浆浆洗洗的,总让没娘的乔哥一身整洁地出现于人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说的一点没错。
如今,高考在即,如何应付继续升学的经济需求,是摆在两人面前一个严峻的问题。当乔哥作出了决定时,梅子知道没必要再为之多费口舌。她把已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回了肚子。望着渐渐暗了下来的天空出神着。那一夜,她睁着眼睛迎来了东方第一道晨曦。
二十多天后,梅子嫁人了。不满二十岁的她,在媒婆的撮合下,跟着个将近六十岁的华侨离开滨城去了南方。消息传来,在高三年段的几百同学中不啻于一场地震。人们震惊了,三五成堆揣摩着猜测着,更多的却是叹息与唏嘘。惟独乔云鹏似乎与他全然无关,照样认真地抄写他的讲义,照样大口大口地扒拉他简易的饭菜。只有细心的人才偶尔看到,深夜的学校运动场,不时出现他徘徊着的身影
故事的发展很简单,也很不幸。乔哥领取某省地质学院录取通知单的那天,在南方的梅子,用一块砖头把老公的脑袋敲开了。然后平静地走进了公安局大门去自首。根据案情的因果以及认罪态度,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实施了人性化,判决梅子有期徒刑十五年,发配到东北的梧州女子监狱。至于她为何弑夫,没人能说清来龙去脉。因为与本文关系不大,笔者也无意去寻根究底。唯一知道的是,服刑期间立了几次大功小功,梅子受到减刑三年提前释放的宽待。走出监狱的时候,她离四十岁还有七年。
这个世间,梅子已经没任何亲人了,此后将投奔何方,梅子心中没底。好多时候,她甚至不想离开关怀着她的管教与姐妹般亲密的狱友,不想离开这塞北的溯风与白雪。当乔哥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时候,梅子无法判断自己是身在梦中或是刚从梦中惊醒。
南下列车的轮子飞旋着,滨城越来越近了,可两人的交谈却越来越少了。十二年的阔别,梅子没勇气提起,是近乡情更怯,或是尽在不言中,有谁能说明白啊。
正值改革刚开始的年代,滨城也在变化着。那满载童年记忆的旧街道没有了,出现在视线里的是正在兴建着的浩大工地。原来住家的地方,现在是个幼儿园。在那边,梅子木偶般地呆立了半个时辰,乔哥默默地站在身后陪着她。在乔哥的安排下,梅子当天住进了一家招待所。
第二天,乔哥又来了,为梅子买来了一件包装得很严实的毛线衣,临走时候,又在桌子上搁下了一小叠钞票。梅子照样没拒绝,可她却第一次说了谢谢。话音刚落,走到门边的乔哥猛地回过了头,象端详着陌生人似地朝着梅子盯了片刻,络腮胡子遮盖下的嘴唇微微动了动,终于什么都没说,走了。
随着重返家乡,那远逝的记忆潮水般铺天盖地汹涌而至,翻滚着,交叠着,竟使得梅子无力承受。十二年了,她基本适应了那铁窗生涯,适应了那雪地冰天。而当置身这生她养她的土地上的时候,带给她的却是异国他乡般的孤寂与凄凉。实在的说,最令她难于面对的是乔哥以及那粗黑的络腮胡子。四千多个日日夜夜,现在的乔哥他
两天后,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阵痛后,梅子登上了北去的列车,再一次从乔哥身边悄悄地离开了。在狱中曾与一个姐妹谈起,出狱后一起到东北某农场找个活儿做。离开招待所,她在服务台留给了乔哥一张纸条:乔哥,人生本就是这样奇怪地经常重复着。原谅我的第二次不告而别。别记挂我,更别找我。祝福你和嫂子,祝福你全家人!当星星布满夜空的时候,其中有两颗是我的眼睛
寒来暑往,很快地三年过去了。塞北的冰雪磨硬了梅子的骨骼与皮肤,惟有胸膛里的那颗心,依然是热的、柔软的,因为它包裹着那挥不去赶不走的往事,它们时不时悄悄地可又猛烈地撞击着梅子的心,使它异常激烈地跳荡着。
几件简易的换洗衣服已经破旧了,惟有乔哥送的毛线衣还舍不得启封。夜深人静的时候,梅子常拥它入怀,让自己那颗依然火热着的心紧紧地熨烫着它,向她倾诉着所有。
今夜无眠。 零下近三十度的气温把被窝冻得简直象冰窖。梅子坐了起来,象为婴儿更换襁褓一样小心翼翼地拆开乔哥送的这件礼物,决定从明天起,让它日夜紧贴自己的肌肤。
撕开包装纸,一件粉红色的毛线衣露了出来,虽款式是几年前的,已经不再流行了,但质量倒是挺实在。用手抚摩着这柔软的毛线衣,一股难于言表的酸楚堵上了梅子的喉口。她无力地躺在床上,把毛线衣贴在胸前,紧紧压住那即将蹦跳出胸膛的心,眼泪迷糊了她的双眼。
突地,梅子感觉手掌按压下的毛线衣里层似乎还有着什么东西,倏地翻身坐了起来,手脚麻利地抖开了它。果然,出现在眼前的是张折叠得很好的纸条,旁边一个深红色的小荷包,里面有个硬物,掏出一看,是个金灿灿的的戒指。梅子迅速扭亮了电灯,象打摆子一样浑身哆嗦着展开了那纸条:
小丫,这些年来你受苦了,让这毛线衣代替我呵护你。那年你从我身边消失时,我不绝望。我知道你牺牲了自己来换取我的继续升学,我必须走好这个里程。每天,我都在等候,我坚信总有一天会等到你的。今天,你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这个戒指是父亲去世前交给我的,他转达我妈生前的愿望,要我日后亲自把它戴到儿媳妇的手上去。小丫,请求你,帮我满足两位老人家的临终嘱托。两天后,我来听取你的答复
紧攒在手中的纸条被揉皱了。这迟来一封信啊,难道人世间竟然真的有如此残酷的事实!一阵天旋地转,梅子瘫倒在床上,锥心钻骨的疼痛袭遍她全身。如果说,十五年前的遁离是个违心的选择,那么三年前的不辞而别便是天意残忍的作弄了。苍天啊!望着窗外的夜空,彻底崩溃的梅子发出撕肝裂胆的一声悲鸣。
北风呼呼,夹裹着鹅毛大雪拼命地拍打窗户,谁来回答她?
几天后,梅子回到了滨城,发疯似的她,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乔哥。她后悔当时没问他地址,要不就是留下一个电话也好。大街小巷留下了梅子的足迹,钢铁般坚强的她,如今却是泪痕满面。拖着心力交瘁的身体,梅子努力地找寻往日的同学,查问着旧时的熟人。在几乎绝望的时刻,终于在当年物理老师处知道,就在梅子离开招待所的第三个月,乔云鹏申请到云贵高原支援西部开发去了。那老师说,乔哥是来归还向老师借的资料时顺便说的,至于去的什么地方,老师也不知道。
城市的白昼消逝得特别快,才过午不久,太阳就躲进了高楼大厦后面去了,在街道上留下了一大片阴影。行人匆匆,没有人去注意到步履踉跄的梅子。她漫无目的地蹒跚在街道上,在一个小花圃前,实在走不动了,手扶着身边的棕榈树站定。不远处的石凳上,一对小情侣正在如胶似漆卿卿我我。梅子出神地盯着他们看,任由泪水在她脸颊上无声的滚落。
失去的,我要亲手追回来,天涯海角,我也去!梅子突然咬牙切齿地低吼了一声,昂起头,拔腿就朝火车站方向奔去。北风吹着她的头发,乱蓬蓬的披散在额头,那只金戒指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闪闪发光。
街道对面,一家餐馆正在庆贺开张,在轰天的鞭炮声中传来了毛阿敏的《千古一爱》:千古一爱,心底深埋,惜只惜啊,哀只哀,那爱字到死,也没说出来
梅子后来如何,有很多不一样的说法。有人说她终于找到了心爱的乔哥,与乔云鹏喜结连理,还多了个白白胖胖的孩子,日子虽不很宽裕,可是好甜蜜温馨;也有人说,千里跋涉的梅子,不堪风霜摧残,病倒在一个异地旅社里。有个当地人照顾了他,后来两人就结了婚,那人也叫云鹏;更有人说,在西部那叫云鹏的山岭边,一个藏族老阿妈收留了昏倒在荒野上的梅子,两人母女相称,过起了日子。传话的人还绘声绘色的补充,那藏族老阿妈长得很象梅子死去的老祖母
第22篇、爱情故事不是只有你从贫穷中长大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在高中的自然课上,作为解剖学这门课程的考察,每个学生都被要求解剖一只青蛙。我们按姓名的顺序依次走上讲台,那天轮到我了,我早早就做好了准备。
对于那天的试验,我事先已经练习了很多次,此刻我充满信心地走上讲台,微笑着面对我的同学,抓起解剖刀准备动手。
这时,一个声音从教室的后面传来,好棒的衬衣!
我努力当它是耳边风,可是这时又一个声音在教室的后面响起,那件衬衣是我爸爸的,他妈妈是我家的佣人,她从给救济站的口袋里拿走了那件衬衣。
我的心沉了下去,无法言语。那可能只有一分钟的时间,但对于我却像是数十分钟之久,我尴尬地站在那里,脑中一片空白,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衬衣上。我曾经凭自己出色的口才竞选上学生会副主席,但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站在众人面前哑口无言。我把头转到一边,然后听到一些人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
我的生物老师要我开始解剖,我沉默地站在那里,他又一次做出提示,我仍旧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他说:富兰克林,你可以回去坐下了,你的分数是D。
我不知道哪一个更令我羞辱,是得到低分还是被人揭了老底。回家以后,我把衬衣塞进衣柜的最底层,妈妈发现了,把它挂到了前面的显眼处;之后我又把它放到中间,但妈妈再一次把它移到前面。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再穿那件衬衣了,我回答:我不再喜欢它了。但她仍继续追问,我不想伤害她,却不得不告诉她真相。我给她讲了那天在班里发生的事。
妈妈沉默地坐下来,眼泪无声地滑落。然后她给她的雇主打电话:我不能再为你家工作了。她对他说,然后要求对方为那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道歉。在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妈妈一直保持着沉默。
当晚,我偷听到妈妈哽咽着把她所受到的羞辱告诉了父亲,她是怎样辞去了工作,怎样地为我感到难过。她说她不能再做清洁工作了,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那么你想做什么?爸爸问。
我想做一名教师。她用斩钉截铁的口气说。
但是你没有读过大学。
她用充满信心的口气说:对,这就是我要去做的,而且我一定会做到的。
第二天早晨,她去找教育部门的人事主管,他对她的想法表示欣赏,但没有相应的学位,她是无法教书的。当晚,妈妈,一位有7个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个从高中毕业就远离校园的中年女人,兴致勃勃地跟我们分享她要去上大学的计划。
此后,妈妈每天要抽9个小时的时间学习,她在晚餐桌上展开书本,和我们一起做功课。
第一学期结束后,她立即去见人事主管,请求得到教师的职位。但她又被告知,要有相应的教育学位,否则就不行。
第二学期,妈妈再次去找人事主管。他说:你是认真的,是吧?我想我可以给你一个教师助理的位置。但你要教的是那些内心极度叛逆、学习缓慢、因种种原因而缺乏学习机会的孩子,你可能会遇到许多挫折,很多老师都感到相当困难。
妈妈为得到了这个职位而欢呼雀跃。
每天一大早,她先帮我们做好去学校的准备,然后赶去工作,下班回家后再做晚饭,闲暇时还坚持学习。这对于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却是她想做的,也是她所热爱的。妈妈在近5年的时间里,都在特殊教育中心做教师助理,而这一切,都源于那天我在教室里受到的轻率的评论。
妈妈用她的行动在告诉我,应该怎样面对自己所处的逆境,并勇于挑战,而且永不放弃。
对我而言,那天我收好课本离开教室时,我的生物老师对我说: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艰难的一天,但是,我会给你第二次机会来完成这个任务。
后来,我在课堂上成功地解剖了青蛙,他改了我的分数,从D变成B。我想要A,但他说:你应该在第一次就做到,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当我离开时,他说:你认为只有你不得不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是吗?你认为只有你是从贫穷中长大的人,是吗?
我用肯定的语气对他说:是!
我的老师用手臂环绕着我,接着给我讲述了他曾经在绝望中成长的故事。在毕业那天,他被别人所嘲笑,因为他没钱买像样的帽子和体面的礼服。他对我说,那时,他每天都穿同样的衣服到学校。
他说:我了解你的感受,那时我的心情就和你一样。但是你知道吗?孩子,我相信你,我认为你是出众的,我的内心感觉到。
我再次无语。我们两人都极力忍住眼泪,但是我能感受到他的爱一位白人教师对一个年轻黑人学生的爱。
我竞选上了学生会主席,我的生物老师成了我的指导顾问。在我召开会议时,总能找到他的身影,而他会对我翘起大拇指这是只有他和我分享的秘密。
我渐渐认识到,我们都是一样的虽然我们有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背景,但我们的许多经验是一样的,我们都希望快乐,都希望追求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
第23篇、爱情故事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01.【狗吃屎的旧梦重温】
大黄挑的日子不偏不倚刚好是这座城市2011年的初雪日,马路上的雪是旧一层未融新一层又落。聚会地点选在旧中学的新校区。一群穿西服打领带脚踩高跟鞋的男男女女们喊着班长威武,走进了这书声琅琅的青青校园。最让人上火的是不知道谁提议的,一群奔三的人竟然在人家操场上打起了雪仗。我出于女性的某种特殊生理原因放弃了这个娱乐项目,独自去爬学校里的便便山。
便便山山如其名,像一坨盘亘在操场边上的便便一样。
我想着想着脚底下一滑就又趴到了雪山上,然后听到咔嚓一声,之后是大黄恬不知耻的笑声:哎哟喂,你这造型真优美嘿!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雪,转过头对着身后还没停止笑声的大黄说:用蓝牙给我传一份。
我想我可以给这张照片起个名字,叫旧梦重温。
02.【切都是年轻的模样】
当然,大黄并不是偷窥狂,他是来叫我走的。
原因是这一大群男男女女破坏了校园和谐的学习氛围,被路过的各种老师各种批评,而这群成年很久的人竟然一个个像小孩子一样垂头丧气地挨训。
中午在附近的一个饭店点了最出名的肘子,男女分成两桌吃。饭吃到一半,大黄端着酒杯来到女生这桌,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上,脸色通红,看上去是喝了不少。我本来是要去洗手间的,结果被他一把拽了回来,死皮赖脸地非要问问我的个人问题。
我心说我爸我妈都不着急,你关心这个干啥,但嘴上又不好意思说,只好打马虎眼:大黄你都没找班嫂呢,我哪儿敢抢先一步,您说是吧?偏偏眼前这个男人不依不饶:男人不着急,可你们女人不一样嘛。除非你是心里还放不下他。
而大黄口中这个他正是我绝口不愿提及的你,于是我掏出包里的卫生棉,压在只有我和他能看见的地方说:我现在急需解决一下我的个人问题。大黄顿时面红耳赤,丢下一句苏格你口太重了便落荒而逃。
03.【优等生就是有优等的待遇】
其实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个听话的矜持孩子,我做过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在上高中的时候顶着打架、早恋、去网吧三条高压线之一跟你早恋,所以说我分明就是被你带坏了。
但我对你死心塌地、一往情深,尽管外面风声正紧,我还是在接到你的短信传情之后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地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大门口。那天月黑风高,你一见到我张口就来了一句:跟我逃课吧。
当时正是两节晚自习之间的大课间,狗仔队们应该正忙着在操场上扫荡,不会注意这里,但偏偏就那么不巧:最牛狗仔队有事提前回家,正朝着校门口走来。
你一把把我拽到身后,笑着向一步步走近的他打了个招呼:老师好。而年级主任也一改平时凶神恶煞的模样,慈眉善目地冲你笑:阿邦啊,一个人在这儿干吗呢?
晒月亮。
我当时躲在你的背后险些因为这拙劣的借口笑出了声,果然优等生就是有优等的待遇。
不过那晚的逃课十分不成功,我在翻墙的时候扭到了脚,你只好又背着我回去,并在门卫那儿佯装是病了的同学刚刚从医院回来。
对于你双手背在背后让我双膝跪在你双手上把我背回来这个古怪的姿势,门卫大叔纳闷了好久,我也纳闷至今。
04.【如果连你都不能相信】
高考结束后,你考上了著名的Z大,而我则上了本地一所二流学校。我本以为异地恋就这样风风火火地展开了,没想到竟然无风无浪地过了三年。
大三那年暑假你说有事不能回来,我背着大包小包去杭州看你。
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就看见你在厨房里汗流浃背地给我煎鸡蛋,我走过去从背后轻轻抱住你:我有个消暑的方法。
什么方法?
吃哈根达斯去吧,你请客。
然后你擦擦额头上的汗很认真地看着我说:真想吃?我说:逗你的,这么贵的东西,跟抢劫一样。你说:那我给你做吧。
我当时真是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我从杭州回来之后还和你通过电话,然后我去了一次同学聚会,再然后,我就一直没再见过你。我曾经神经兮兮地又折回杭州找你,却被你的室友告知你报了交换生项目,人已经在美国了。
于是后来的这些年,我开始变得像个小怨妇一样。大黄曾经追求过我一段时间,也因为我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男人而不了了之。
如果连你都是不可信的,那我还能相信什么?
05.【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我从洗手间解决完个人问题回来之后又被告知吃完饭继续去K歌,这群人还真是有精力。
然后在KTV的包厢里就听见一群人鬼哭狼嚎地吼:那时陪伴我的人哪,你们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哪,现在是什么模样
于是我很没出息地也跟着感伤了,情绪还没酝酿到极致,旁边就有人推我:嘿,你喝完洋墨水的人回来了。然后我抬头就看见你高大的身影,遮天蔽日地站在门口。
你劈头盖脸就问我为什么消失了,为什么换了电话换了QQ换了MSN换了邮箱统统都不告诉你,我就傻了:不是你先消失的吗?
大黄在旁边惶惶不安地打圆场: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我看着他脸上不安的神情,突然好像明白了一点儿,抬起头问你:你走的那天是不是8月28号?你说:对,我给你发了一个短信还打过一个电话,但是你关机了。
我记起四年前的聚会大黄手机没电了借我的手机用,然后竟然跟人扯了3个小时直接导致我手机没电且停机。然后我就彻底怒了,双手扶着你抬腿照着大黄就是一脚:大黄你浑蛋!
那夜星光静好,你背着我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口,走过一盏又一盏街灯,用那个我纳闷了很多年的奇怪姿势。
那年你走得急,来不及跟我细说,发了短信告诉我你要去美国,详细的等你安顿好了再告诉我,并且叫我等你。但那天短信被暗恋我多年的大黄无意间看到,于是一时鬼迷心窍删了你的短信,并且故意霸着我的手机不放。
人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犯错、羡慕、嫉妒、有私欲,也许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太年轻。现在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以为早已丢失在时光里的你终于回来了,这才是重点。
很久很久之后,这座城市也开了一家哈根达斯店,路过的时候你问我:要不要进去吃?我当时左手抱着烤红薯右手抱着你胳膊,很无奈地冲你翻了个白眼:大冬天的谁要吃冰激凌啊?
你吃或者不吃,它的广告语就在那里,一成不变: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第24篇、爱情故事无可奈何的忍耐
谨记:忍耐不再是一种美德,有时它与懦弱同义。
在整个恋爱过程中,也许你并不总处在盲目的狂热状态。有时候,你也会非常清醒而理智地看清你们之间的问题。可是,每一次,你转身又会对自己说上一些理由:“已经爱了这么长的日子,放弃未免太可惜了。”“就算换一个男友又会怎么样呢,说不定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现在也好不了多少,白添那么多麻烦……”
其实,以上种种只不过是你在为爱他而找的借口,你真实想说的是:“我离不开他,即使我知道这些问题也只好算了,谁叫我爱他呢。”可是,你不觉得这样的爱,太辛苦了吗?更何况,你已经清醒地知道你在你们的爱情关系里只是一种忍耐。当你这样觉得的时候,你应该可以问自己,你真的像你以为的那么爱他吗?
爱是一种感觉,而感觉是随时都会有变化的。
第25篇、爱情故事一盒枯干的玫瑰
大二那年是我在大学里最为春风得意的时期。
那时我在学校广播台担任主编,在校内小有名气。更让我得意的是,我收到的情书多得像下雨,玫瑰花的香气也熏得我头痛。
我一再声明我不喜欢这娇柔的爱情花,收到花后我会很虚荣地从窗口把花再丢出去。
寝室的姐妹也劝我:“你这样多伤别人的心?”我总想,优秀一点的人就该活得骄傲一些吧,不懂爱的我依旧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思成,我和他之间开始有了别样的故事。
三月的一天,明媚的阳光下心情明朗,我作为校报记者和室友樱子去看校辩论赛决赛。两边的辩手把题目都辩“偏”了,在“黑猩猩戴上眼镜以后像不像人”这种可笑的问题上争吵不休。台下一片嗡嗡声,我发现反方四辩懒懒地在台上趴着,根本不加入讨论。进入总结陈辞了。反方四辩站起来,一副冷冷的落魄样子,他先扫视了全场,目光拂过每个人,会场神奇地安静了下来。他开口了,排山倒海的排比,在逻辑织成的网络上引经据典,犀利的语言透着睿智,他的骄矜与大器征服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记住了今年最佳辩手的名字——思成。
主持人让我们向辩手们发问,作为校报首席记者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可大出风头的机会。我站起来就滔滔不绝地摔下一长串的问话,我很注意保持声音的抑扬顿挫。思成歪着头用很低的声音说:“小姐请说慢一点,您说话像打机关枪我什么也没听见。”一时间我快气晕了,他就这样让我下不了台,这会场有多少认识我的人啊!
“呀,你的脸都气绿了?你值不值,让他追你再把他甩掉不就得了。”死党樱子的主意就是多。对呀。我与樱子在台下击掌为誓:什么时候思成送我红玫瑰了,我再轻蔑地把花扔掉让他像我今天这样大丢面子,樱子就请我上学校最高档次的“九头鸟”吃烤全鹅。我的心情又好了,看台上懒懒的思成如一只快掉进陷阱的兔八哥。
剪去我的大波浪长发,戴上厚厚的眼镜,刻苦“钻研”思成的课表,我选择了在他上公共课时出现。现在我要装成惹人爱的楚楚小女生,我怯怯地找他借笔记,他果然认不得伪装后的我了,大大咧咧地把笔记借给我,也不问我是不是这个班的,第二天我拿了许多愚蠢得让我自己都人跌眼镜的话问他,崇拜的眼光傻傻地瞅他。让大男子主义的男生喜欢不就要卖傻?
一切尽在掌握。我每每强按住自己的小脾气,像乖巧的猫一样依在他身旁听他口若悬河。他病了我给他买药,天冷了我耐着性子给他打围巾,飞雨了我给他送伞……书上的爱情怎么写我就怎么做,我就是要让他习惯生活在我的小恩小惠里,让他不能自拔。
一向做独行侠的思成有了我这个小影子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越来越多,一天,思成说:“周末我们上公园去。”哇,书呆子会花前月下?他就要送我玫瑰了吧。我丢掉眼镜,画上美丽的眼影,好戏到高潮了!思成看我打扮得这么的现代,不禁看呆了,我一阵得意,该掉进陷阱了吧,兔乖乖?结果当到了本市最大的中山公园时该轮到我愣了,一座拔地而起的过山车高耸入云,我颤声问道:“你,你要我玩这个?”天哪,他坚毅地点头,一向“贤慧”的我这次还得服从吗?我有惧高症,住寝室我都只住一楼啊。过山车过第一圈时我还听得见自己的尖叫声,到第二圈我就失去了知觉。醒来时我已躺在思成的怀里,他一脸的关切,一手拿着给我的糖葫芦,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第一次被他关心,我的心中漾起了异样的柔情,思成将唇慢慢地向我靠过来……突然我记起了什么,打开包拿出镜子,镜子里的我头发零乱,最要命的是我坐过山车时吓哭了,眼泪弄花了眼影,我美丽的形象完了!我生气地推开了思成,他又让我丢尽了脸。
思成笑着请我原谅,说再给我买棉花糖。“要我不生气也行,你得买朵玫瑰给我。”吃苦得有个代价吧,我终于丢出了自己的目的。“不行!”“为什么?你这个小气的家伙……”我再电忍受不了,于是原形毕露,思成电强硬了起来:“这才是你真实的一面吧?你张大口的样子真破坏美。”他还在说风凉话,我掉头而去。
两个多月里我们谁也不理谁,都低不下骄傲的头。可我发现我真的很想念过去安安静静靠在他肩上的甜美日子。我突然很爱去花店看玫瑰了,那庄重的“红衣主教”,灼灼的“昆明玫瑰”,娇艳的“柔情蜜意”,让我心中又怨又气,这世界万朵亿朵玫瑰,就没有他送我的那一朵吗?(我已经忘了自己的初衷了)
可一天我逛花店时,竟然看见思成在买玫瑰花,远远地看见他如此专注地挑选着,是哪个女孩有这么好的福气?我心中醋意涌动。而思成看见了我也现出吃惊的神色,我要报复他!我对身边一个不认识的男孩说:“请给我买朵玫瑰。”我甜甜地拼命地对那男孩子笑,男孩把花递给我的一刹那我看见了思成脸上的一丝失望,我很开心,可晚上我躲在被子里把枕巾都哭湿了……
灿烂与光华都因他而去,我尽量让热闹把我包围,多参加社会活动,可我发现我竟无法驱除心中的孤寂与无奈。虽然我偶尔和思成见面,彼此的目光却都是冷冷的,可在月夜里我还是怀念他那傲慢十足的神气。
转眼到了他要毕业的时候了。
一天傍晚,邮差送来一个硕大的纸盒,我一看盒上那熟悉的字就一阵心慌。樱子她们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拆开了纸盒,继而发出一声惊叫:红丝带束着一大把暗淡的枯玫瑰,每一朵玫瑰的枝干上都有一个小牌牌——写着日期。
我用颤抖的手拈起盒底的信:“木木(他对我的昵称),你好,你心里还有我吗?一直都想送你玫瑰,也一直都在送你玫瑰,只不过未能送出,直到今天。
……以前,听说你很讨厌玫瑰花,听说你很会让人伤心,当你以一种做作的姿态出现于我的生活时,我手足无措。
我等啊等,等那个真实的时刻。可年轻的岁月还来不及成长便要逝去,美丽的鲜花在等待是渐渐失去了光华,如果时光可以重来,玫瑰可以再开,我所期待的仍旧是那个我惟一爱过的女孩。”
我凝视着这盒干枯的玫瑰,想像着它们当年怒放的模样。每一季,每一年,每一个地方都有玫瑰在盛开,它其实是一种最普通不过的花。
人们用它来表达一份真诚的爱意,如果没有了真诚,它就会枯萎。
在这一刹那,我明白了,我也需要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一朵鲜活的玫瑰,我知道我该怎么做。
第26篇、爱情故事那段青涩,而甜蜜的日子
我和他是高中同学,暂且称之为B君吧。很奇妙的相处,那个时候的我比较内向,不是很熟的人我几乎连话都不会和他说,而我和他竟是分到一个班半年后才熟识的,很可笑。
记得他曾问过我,什么时候认识他的,我说半年后,他那惊讶的表情让我一度很快乐。
开始的时候,我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他幽默、风趣、调皮,大家相处都很开心。他总是逗我、欺负我,可是那个时候很单纯,很快乐。他总能做些让我感动的事,记得又一次他把我惹生气了,他居然用许许多多的“对不起”堆砌成一个大大的“对不起”送给我。
我一直都很迟钝,从不去想我对他到底是个什么态度。直到毕业后,我开始疯狂的想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他。虽然后来他知道了,然理性占了上风,让我明白,我必须把这份感情深埋。
有的时候还是会想起他,想起他的眼神,想起在一起玩闹时的事,想着想着就会不经意的笑,笑的那么舒心。其实,还有很多很多,但我只想记住彼此的好,不想再去想那些不开心的瞬间。
这也许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初恋,但是我从他身上第一次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然错过即为过去,我曾一度活在过去不可自拔,但现实中的一切告诉我,我该放弃了。
于是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去放下,现在,算是放下了。心里对他只有感激与祝福,祝福他幸福、快乐。
一段不算故事的故事,一段不算初恋的初恋,只是记忆深处的一抹影子,模糊而清晰~~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聪明
他一直都叫她笨妞。
在他眼里,她是极笨的。还记得恋爱的时候,他约她吃饭,说好了地点,但她却朝着相反方向走了好半天,意识到错了,坐着出租车转了一大圈才转回来。
那时候,他便觉得她是笨的,但是笨得可爱。比如她买东西从来不会讲价钱,也向来不知道自己买的菜多少钱一斤;她有点轻信,不管他说什么,哪怕是故意哄骗她,她也都当真,事后知道真相,也不恼,只傻呵呵地笑;家务也做得不太好,不会熨衣服,他的衬衣,都要自己动手熨烫;厨艺更不用说,每次炒菜不是油放少了就是盐放多了;她还爱看动画片,最弱智的喜羊羊,她也看得不亦乐乎……
但这个笨妞,却又心地善良简单知足,从女友变成妻子,他一直格外呵护她。他常常想,真不知道她在外面如何应对生活的,但好像,也一直过得坦然自若。
或者,笨人有笨福吧。
那一次,她的公司举办年会,要求带家属。于是,他也第一次目睹了在他呵护之外的她的生活真相。
那一天,她穿一件黑色的晚礼服,款式相对保守,但极其优雅得体,头发轻轻绾在脑后,比往日倒显出几分成熟来。他跟在她身后,在她的引领下,和她的同事招呼、寒暄,心里略感意外,在同事身边的她,有条不紊、落落大方,格外从容自若。并且,她的那些同事,年纪略长的,唤她嘉嘉,年轻些的孩子,叫她嘉嘉姐,不是寻常同事间生硬的称呼;他们对他也格外亲切,那亲切,他分辨得出,不是装出来的。
没承想,他的笨妞人缘倒是挺好。
寒暄过后,大家落座,席间,有同事过来找她喝酒。他立刻担忧,站起来刚要阻止,坐在他身旁的一个年轻女孩拉住他,半开玩笑地说,姐夫,别那么小气,嘉嘉姐的酒量,还用你担心吗?
他微微一怔,平常节假日时,她也偶尔凑热闹陪他喝一小杯,但他真不知道她酒量如何,那么笨的女子,会有什么好酒量呢?可是那样的场合,他也的确不好去阻止,只好担忧地在一旁看着,看着她从容应对过来对饮的诸多同事,一小口一小口地一连喝下好几杯,面不改色。小小的空间,她转向他,顽皮地眨眨眼睛,那神情,让他放下心来——老天倒真是爱笨小孩,不给她聪明,倒给她酒量和人缘。
酒过三巡,她的同事也开始过来给他敬酒。他更是不好推托,礼貌地接招。对饮和寒暄中,他们无不赞他福气好,找了这么漂亮、善良又聪慧能干的老婆。
他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因为他们口中的她,对他来说,几乎是陌生的——那个她,有极好的业务能力,接人待物周全周到;她还是电脑高手,公司同事的电脑出任何故障,她几乎都能搞定;并且她记忆力绝佳,各种客户资料常常无需查阅,信手拈来;最棒的是她知识面广,尤其历史知识丰富,是大家的历史大辞典……
他真的有些蒙了,不由得转头看她,周旋在众多同事中,从容自若、浅笑嫣然的她。原来,外面的她,竟也是个长袖善舞的女子。
他真是小看她了。
那天回到家,借着一点酒意,他故意板起脸“讨伐”起她来,说她好会演戏,在他面前,装得那么笨。原来都是骗他的。
她眨了眨大眼睛,然后认真地说,我才没装呢。你想啊,江湖险恶,一个小女子在外行走,不练点本领、不长点儿脑子怎么会行?可是和你在一起就不用了,你和我的爸妈一样,都是我的亲人,是爱护我的人。所以呢,和你在一起,我乐得做个笨妞,不动脑子、不费心思,就躲在你的背后,把我的人生交给你打理,闭上眼睛,放心地跟着你上路……
说着,耍赖般缠绕过来。
他再也绷不住,扑哧笑了,伸手轻轻抱住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温柔甜蜜,还有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感动。她那样聪慧的女子,从来不曾在他这里用任何心计,只把最简单、本真、没有任何防备的她,安心交到他手里。
这才是爱情,因为爱着的人,从来都不聪明、无心计。
第28篇、爱情故事爱不辛苦
单位新分配来了一个女孩,又漂亮又懂事,让我们大家都喜欢。她在大学谈了个男朋友,可毕业后却天各一方,热恋中的男孩女孩只能通过网络和电话沟通。工作之余,我常常看着她手握电话或嗔或笑,表情生动美好,让已经过了恋爱季的人都忍不住心生羡慕。
可是,异地恋也有烦恼,每逢节假日,看着同龄的女孩纷纷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准备约会,她的眼中也会掠过一点落寞和羡慕的神情。于是她总是主动替我们这些家庭主妇们在节假日值班。有一次,我问她,这样的异地恋不觉得辛苦吗?她眼神清亮地对我说,怎么会呢?我们真心相爱啊!虽然距离有点远,虽然不能常见面,可只要听到彼此的声音,只要想到那个人,就会情不自禁觉得开心快乐。爱不辛苦,不爱才辛苦呢。
这最后一句话,让我怦然心动。
人到中年,面对工作我渐渐有了职业倦怠;面对孩子我也开始不再有耐心,总是吹毛求疵,求全责备;面对爱人更是时常疑神疑鬼,内心焦灼惶恐。总以为是别人变了,是世界变了,殊不知原来我们也在变。
没有了那样的深爱,没有了那样的热情,所以才会缺少包容与谅解,才会感觉到无限的辛苦与疲惫。不是工作太辛苦,不是别人不够好,而是我们自己,不够爱。
有爱在心中,无论多少曲折等待,无论多少繁杂琐碎,都不会觉得辛苦疲惫,不会觉得纠结委屈,反而乐在其中。工作如此,生活如此,爱情婚姻如此,我们的生命亦复这般。只要心中满怀着生生不息的热爱,向往着无可取代的欢喜美好,无论多少辛苦都会甘之如饴,甚至安然享受的。
抱怨叹息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的内心更加拥堵逼仄。让我们用心去聚集爱,不介意得失地付出爱吧,有了爱即使生活寻常,路途坎坷,也不会再觉得辛苦,而始终有着美好温暖的心境情怀。
第29篇、亲情故事转角处爱情拐了一个弯
那是一次由朋友安排的相亲,那一年她已经28岁,爱情的繁花开了又谢了,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爱最终是没有结局的忧伤,像一把锋利的剑,把一颗脆弱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所以朋友介绍他时,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长她1岁,憨厚老实,沉默寡言。见面时,他拘谨地坐在她的对面,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又从膝盖移到桌面,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1个小时里,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10句。父母问她的意思,她不点头也不摇头,无可无不可。这个人,和她理想中的男人,相差何止千里?可是父母都很欢喜,他们说,这种稳重敦厚的男人最靠得住。
很平淡地交往着,隔几日,他会打个电话,没有太多的话,简单的问候而已。放电话前,他总是问,喜欢吃什么,我去的时候带给你,她沉默。隔日他来时,抱了一堆水果。他说,你天天看电脑,吃这些对眼睛好。便再没多余的话,坐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
她客气地保持着和他的距离,不亲不疏。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有一次他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她却打断他:“外面下雨了吗?”她笑容温婉,却有拒他千里之外的冰冷。
她其实也能走的,只不过要用双拐。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走过,她那么骄傲,绝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于他的目光下。他便由着她,推着她一起去逛街,去书店,去花鸟鱼市场,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一次他来的时候,她正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炼。她的腋下架着双拐,拐杖先向前移一下,然后左腿往前迈,站定了,右腿再往前迈,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那么艰难。他看着,心里忽然很疼。她转身时正好看到他,他伸手就要来扶她,她脸涨得通红,坚定地推开他,继续往前走。没走几步,脚下却忽然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几乎在同时,他从身后冲过来,双腿跪在地上,手抱住她的腰。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密密的汗珠,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他一迭声地问:“摔着哪儿了?疼不疼?来,我抱你起来……”她坐在地上,不动,眼睛盯着他看。不过是摔了一跤,这样的场景她早已司空见惯。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紧张,他的无措,他额头上的汗珠,似乎都在告诉她:他爱她,在乎她,心疼她,怜惜她。
她问,你那么紧张干吗?他没说话,红着脸,笑了。那一刻,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所有的坚冰,都融化了。原来她的心,一直偏离在爱的轨道之外。这摔倒的一跤,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他的宠爱和心疼,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一路引领着她,走进爱的轨道。
第30篇、爱情故事爱情冒险
电视节目采访明星夫妻时常常被问到:“你们之间最浪漫的记忆?”答案常常会是:“从西海岸飞回来,一起用了顿午餐,就飞回”之类的。
这就是最浪漫吗?可以与下面的故事比吗?
他是囚犯。在高墙里,已经待了快10年。他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与外界通话,可是他不知道可以打给谁。因为那些曾经熟悉的号码,要么改号,要么关机,几乎都不再搭理他。
有一天他试着拨了一个朋友的号码,那边传过来是个女声,显然是打错了。可是,他舍不得挂,那声音轻轻柔柔的很好听,他就这么呆呆地听了一会儿。
挂了电话后,他竟然对那声音魂牵梦绕。下一个时间,他鬼使神差地又拨通了这个电话。
这回姑娘恼了,请他别再骚扰,当即挂断。他再拨,那边不接了。
也算是他运气不错,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又迟疑地拨过去,而那天姑娘正好因业绩优秀加了薪,心情很好,就与他聊上了。直聊到他说:对不起,我时间到了。电话断了。
“时间到了”是什么意思?姑娘很好奇啊,有意无意地发现自己竟然在等那个神秘的电话。再次通话,他就坦诚地对她说了自己的一切。他本来就不想要怎么样,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如此而已。
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心想通电话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如果简单地聊天能给高墙里的人一些帮助和鼓励,有什么理由拒绝他呢?
日子长了,她竟有些离不开这个电话,假如约定的时间没打来,她竟会魂不守舍。
我能理解个中缘由——他是全身心的,这年头,还找得着全身心的人吗?
她去看他,等他减刑、出来,如今,他们已经组成幸福小家,有了孩子。
而当初,周围所有人都说她疯了。除了感情,他有什么?太冒险了。
采访过一对钻石婚老人,当年私奔到延安,枪林弹雨过来,现在还一如既往地甜蜜。什么是浪漫?冒险就是浪漫。今天的年轻人都以为长辈的爱情平平淡淡无浪漫可言,既无跑车兜风也无钻石婚戒闪闪发光。其实眼下的婚姻才是最缺乏浪漫的,因为不敢冒险。
但是,不敢冒险的婚姻,真就那么保险吗?
第31篇、爱情故事一朵爱情花在春天里静静开放
那年春天,我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为了生存,我什么都干。白天在干洗店打工,晚上还要去夜市摆摊。
华灯初上,一名看上去非常腼腆的男孩在我的地摊前停住了脚步。要给女朋友买头花吗?过来挑一个吧,我说。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怎么知道我有女朋友?说着,他蹲下去,在我小小的地摊上用眼神巡视着每一枚头花。我说,我这里全是女孩子用的东西,难道你买了自己戴不成?他立刻红了脸,小声说,倒也是。
地摊上的东西,他看得很仔细。全都看过后,他拿起一枚粉红色的蝴蝶状的头花,爱惜地用手轻轻抚摸。我立刻称赞他的眼力好,对他说,这是最好的一枚头花了。
多少钱?16元。贵了,他说话时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头花,身子都没有动一下。好吧,15元吧。
他付完钱后,把那枚粉色头花紧紧地握在手里,转身就走。我叫住他,喂,祝你女朋友快乐,祝你们幸福!他开心地冲我挥挥手,揣着宝贝,大步流星地走了。
以后,他经常来我摊上买东西,不止头花、耳环,还有瓷猫瓷狗、玻璃象什么的。他总是一边挑东西一边与我聊天,我知道他是一家餐厅的传菜生,工资不高。女朋友很漂亮,他说长得像我。因为他,我的东西卖得很快。于是,我请他吃烧烤,感谢他是我最忠实的老主顾。我让他带女朋友一起来吃。他说,她忙。
夏天的夜晚,下班路上,他顺路买了草莓带给我。看我吃,他开心地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问他,为什么不回去陪女朋友数星星、看月亮?他说,跟她吵架了,晾她几天。我嗔怪,女孩子像花朵一样,是要人疼的。他凝视着我,说我知道了。
有一天,他在我的摊位上挑选一只镯子,一只红色珠子嵌银的手镯,藏式的,看上去很漂亮高贵。如果是别人,我的价一定喊得很高。他想要,我就成本价给他了。夏天的雨,说来就来。他刚要离开时,雨点就下来了。他问我,你带伞了吗?我摇摇头。他帮我收拾起小小的地摊,带我在屋檐下避雨。他问,冷吗?我还没说话,他就脱下外衣披在我身上。怕我难为情,他眼睛朝马路上张望,不看我。我的心感觉无比温暖。一瞬间,我竟然起了这样的心思——若是他没有女朋友该多好……
秋风里,树叶落尽。天冷了,夜市关闭,地摊不让摆了。雪花纷纷的季节,我回到了故乡。每天,望着窗上的冰花,我在想他。
当明媚的春天降临人间,我又回到这座熟悉的城市。一路走一路张望,潜意识里,我在寻找一个人。但是,没有。人海茫茫,尘缘不定。所有的相逢都是缘,所有的错过便是已无缘。一步一步,我向那个熟悉的地方走去。不再为摆地摊,只想与一段往事邂逅。
远远的,看见那一米见方的地面上,有个人,静静地坐着,守着一方小小的地摊。心跳加剧,在夕阳余晖里……是他,果然是他。一张旧床单上,摆满了我以往卖给他的东西,粉红色蝴蝶状的头花,瓷猫瓷狗,玻璃大象,藏式手镯……他说,你终于来了。我就想,有缘一定能相逢。我问,你的女朋友呢?难道跟别人结婚了不成?你怎么沦落到和我从前一样的命运?他微笑着凝视我,说,你还不明白?如果我有女朋友,那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哦,此刻,再笨的我也能猜出所有的谜底。从我们第一次相识,他便喜欢上了我。所以,他经常来我地摊上买东西,作为对我最实际的帮助。其实,他根本没有什么女朋友。之所以讨价还价,是怕引起我猜疑,怀疑他是出于同情才买我的东西。原来,我脆弱的自尊,他一直悉心呵护,不致使我的心受伤。
当春风荡漾,希望重新萌生。当初不敢表白真情的他,现在终于鼓足勇气,来寻找自己的意中人。所以,他在老地方等我,相信一定会再次遇到我。所有地摊上的东西,他只看不卖。
原来,爱情降临凡间,声音是那么轻,像一朵花在春风中如约绽放。红尘中,一朵爱情花,开在春风里。
第32篇、爱情故事爱情也会过劳死
和君绮认识时,阿贤以为她很温柔。因为她实在很有女人味,说话细声细气,脸上总是带着含蓄的笑。
阿贤很早就该看出端倪。
君绮第一次跟他约会时,就故意让他等三个小时。等待时,阿贤心急如焚,打电话给她,她都好声好气地说,快要到了,快要到了。
恋爱中的男人脾气特别好。阿贤当然不会对君绮生气。君绮后来对阿贤说:“我从来不迟到,故意迟到是为了考验你的脾气。”
考验,成了阿贤谈恋爱时的重要功课。
后来,君绮在半夜打电话给阿贤:“我睡不着,因为有一只蚊子在我旁边飞来飞去,怎么抓也抓不到。”
阿贤本着英雄救美的心,马上搭了出租车冲到君绮住处帮她抓蚊子。其实,男人的想象总是丰富的,他本以为君绮会在他千辛万苦抓到蚊子后,给他一点额外的奖赏,没想到君绮只是冷冷地说:“谢谢你,回去时路上小心。”
即使已经追上了君绮,在一起时她还是总用各种方法考验阿贤的爱。最让阿贤进退两难的一次是,某次阿贤要参加公司旅游,君绮却发起嗲来,要他陪她参加喜宴,不准他去。“不可以,我已经都交钱了……而且老板若发现我报了名又没去,一定会不高兴……”
“老板重要,还是我重要?”君绮板起脸来问。
“你不要故意为难我…”阿贤不小心吐出了心中怨言。
“我为难你?”君绮因而变了脸,和阿贤纠缠不休,把所有旧账全翻出来,大吵到半夜。
本来阿贤在吵完架后还是决定参加公司旅游的,但就在他要开车到机场的中途,君绮打电话来说自己发了高烧,就快要死了。阿贤只得掉头回去找君绮——他发现她根本没病,看到他回来,又惊又喜地说:“我就知道你爱我。”
一个一直想证明的女人,也是善妒的,她无时无刻不想证明“我在你心中最重要”。她和阿贤之间的最后一次试验,是要阿贤在她面前打电话给一个被她怀疑对他有好感的女同事。“你要对她说,你好丑!”君绮瞪着他说。
“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阿贤终于恢复清醒,他知道,自己再跟这个女人玩下去,肯定体无完肤。在她充满女人味的表面下,有着最刚强的控制欲,他的爱已过劳死,承受不起。
这一次,他掉头就走。
第33篇、爱情故事一个拥抱可以代替所有
SHE的一首旧歌里唱的好:“他还不懂,还是不懂,一个拥抱能代替所有……”
“一个拥抱能代替所有”,这个许多男女在婚前恋爱或新婚之始很明白的简单道理,会在越来越久的婚姻生活的琐碎里一点点被忘记。
想起自己婚姻的最初,和老公也是日日必有温暖的拥抱。那时两个人并不能同时到家,当一个人到家后,必定先一头扎进厨房,忙着家务,当另一位回到家里,先回到家的那一位必定喜悦地迎上来,进门的那一个也一定欣喜地抱住对方。那时,爱人的一个拥抱,会赶走一天工作的辛苦,而家因为有了爱人的拥抱,也成了心最向往和留恋的地方。
后来,孩子降生,二人世界的甜蜜从此被三个人的快乐所代替,因为孩子需要照顾,老人也加入进来,小家变成大家,夫妻二人一进家门的拥抱自然地消失,生活也渐被更多的琐碎填充进来。
这应该也是大多数婚姻里夫妻感情模式发生改变的一个必然进程。那时,激情渐退,浪漫被家庭琐事所代替,那种称作爱情的东西一天天消磨,而亲情却日渐深厚。所谓有得有失,在你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时,享受两个人甜蜜爱情的时光就变成了奢侈的愿望。
家庭的生活没有更多的风浪,多是平凡的家居小事。吃得可能变得越来越色香味俱全,然后感情生活却平淡地终于让白玫瑰变成了白米饭,虽说离不开,但是却少了味道。如果这时夫妻能够记得多给对方一些拥抱,拥抱的温暖就像给白米饭加上了一包美味的调料。
如果一对夫妻经历过两地的婚姻生活,那么必定明白,拥抱这个最简单的动作对夫妻来说也可以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所以结束了多年两地生活的我们,在这个小家里,没有老人在身侧,孩子也渐渐长大,一个人甘心做了守家的主妇,每日老公下班回来按了门铃,我必急急地赶过去开门,然后向他索要一个拥抱!常常在此时女儿会奔过来说:我好忌妒啊……老公便一并地把我们两个抱住,满脸的笑意,我想所谓幸福,就在这一个拥抱里吧。
第34篇、爱情故事一生最重要的人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所大学。
在快下课时教授对同学们说:“我和大家做个游戏,谁愿意配合我一下。”
一女生走上台来。
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二十组人名。”
女生照做了。有她的邻居、朋友、亲人等等。
教授说:“请你划掉一个这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人。”
女生划掉了一个她邻居的名字。
教授又说:“请你再划掉一个。”
女生又划掉了一个她的同事。
教授再说:“请你再划掉一个。”
女生又划掉了一个……
最后,黑板上只剩下了三组人名,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
教室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地看着教授,感觉这似乎已不再是一个游戏了。
教授平静地说:“请再划掉一个。”
女生迟疑着,艰难地做着选择……
她举起粉笔,划掉了父母的名字。
“请再划掉一个。”身边又传来了教授的声音。
她惊呆了,颤巍巍地举起粉笔缓慢而坚决地又划掉了儿子的名字。
接着,她哇地一声哭了,样子非常痛苦。
教授等她平静了一下,问道:“和你最亲的人应该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因为父母是养育你的人,孩子是你亲生的,而丈夫是可以重新再寻找的,为什么丈夫反倒是你最难割舍的人呢?”
同学们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女生平静而又缓慢地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孩子长大成人后肯定也会离我而去,真正陪伴我度过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其实,生活就像洋葱,
一片一片地剥开,
总有一片会让我们流泪。
第35篇、爱情故事如果没有那只鸟
我是个很容易急躁的人,婚后,在许多琐事上,我都习惯与林锱铢计较,争吵不休。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上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作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他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他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千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一种命运的沉痛。
第36篇、爱情故事珍惜你所拥有的
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
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再说什么了..........
第37篇、爱情故事胭脂果
他俩居住的房子后面,是一片开阔的野地。初夏的雨水一落,野地里就有一种叫不出名来的草儿疯长起来。不久,在那一丛丛暗绿色的椭圆的叶子里,便会绽出一片片洁白的花朵。
那些纤弱的、苍白的单瓣花儿,并不美丽,然而,待花落之后,就会结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果儿。果儿熟透之后,只要用手轻轻地一捏,就会渗出像胭脂一样殷红的汁液。所以,她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胭脂果。
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去采摘一些胭脂果回来:然后,就学着城里女人的样子,悉心地将胭脂果的汁液涂抹在指甲和脚趾上。她原本就年轻而美丽,在那些艳丽色泽的装扮下,显得愈加楚楚动人。
他喜欢她涂抹上胭脂红后的可人样子,也喜欢亲手将那些艳丽的汁液涂抹到她的指甲和脚趾上去。刚开始时,他还有些笨手笨脚的。可慢慢地,他就轻车熟路了,涂得比她更均匀更富有魅力。
那一年初夏,她和几个姐妹一起进城去打工。又到了胭脂果熟透的季节,而她却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曾经带给她无限美丽的野果。
她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指甲和脚趾上涂抹上那些美丽的颜色。只是,她使用的是从超市高价购买回来的高档指甲油。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涂抹上唇膏的样子,更加迷人。
他也像以前一样,经常到屋后的那片野地上去,采摘一捧胭脂果回来,然后放入一个小小的木匣里,再放到阴凉的角落处存放着。
这种小果儿容易保存,半个月的时间都不会腐烂。但是,为了保证胭脂果的颜色,他每隔几天都要采摘一些新鲜的,将那些陈的换掉。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她回家时,能够从容地取出胭脂果来装扮她的美丽。她往家寄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但是见面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他只知道她是在一家外资服装企业里打工。
那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回来,声音冷漠地说:“我们离婚吧……”
他愕然半天才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那是一个落雨的傍晚,他费尽周折,终于在那家酒店里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陪几名客人喝酒,她涂着猩红的唇膏,而指甲上那些伪饰的油彩,更像一支支无形的箭,射入他的眼里,并刺痛他的胸口。
蓦然,他明白了她先前话语中的含义。他硬拉着她,走出了包厢。
她喝了很多的酒,但厚厚的脂粉丝毫掩盖不了她的慌乱。
许久,她才问:“你意外吗?”
他苦涩地摇了摇头,说:“你的钱,我一分没有动过。可你为什么会这样?!”
她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说,那都是一些很有权势的客人,她不能得罪。说着,她转身走进包厢,任凭他怎么央求和拽拉。
她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候到深夜,他才在她的一个同事帮助下,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房子。
她哭了,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任凭泪水将体内的酒精冲刷出来。而他仍像先前一样用一只胳膊揽着她的秀发,见她咽着泪水睡下。
然后,他用一条毛巾沾上温水,小心翼翼地将她唇上残留的唇膏一点一点擦净,接着,他又俯下身子,将她指甲和脚趾上的油彩也都擦干净。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匣打开,里面是他为她采摘的胭脂果。他像先前一样,悉心地将那些自然而艳丽的汁液,涂抹在她的指甲和脚趾上。
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洒进来。
她醒来,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那只已被胭脂果染红的手。此时,她抬起自己的手,发现了那种久违的胭脂红也已浸红了她的每一个指甲,还有脚趾。她愣住了,继而,她跪倒在他的面前,哭泣道:“如果我回家……你还会像先前一样……为我采摘胭脂果吗?”
他紧紧地拥住她,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第38篇、爱情故事什么时候爱上你
“一见杨过终身误。”《神雕侠侣》里的每一个女孩子,一见到杨过就心旌摇荡,芳心暗许,唯独郭芙,偏偏老是要和杨过过不去。可以说杨过的噩运有一半是她一手造成的。她对杨过真的那么厌憎吗?故事到了最后,谜底揭晓了。人到中年的郭芙某一天突然意识到,她对杨过的恨,其实都是因爱不得而转化而成的。一个朋友,一见面就抱怨她的工作拍档如何讨嫌,但是最后,她嫁给了这个讨厌的拍档。
感情的发生如同春夜细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不知不觉中就发生了,连当事人都无法说清是从哪一刻爱上他(她)的。如果这段感情是不合情理的,或门不当户不对,或年龄相差太大,或使君有妇罗敷有夫……但偏偏发生了。当事人就会在潜意识里把它藏起来,藏到连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但是什么东西都能藏,感情却是藏不住的。它像幽灵一样出没,冷不丁吓你一跳。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港剧,如今只记得一个细节。男主角在女一号女二号中徘徊,弄不清楚自己最爱是谁。他母亲点醒他:当你午夜梦回,最先想起的是谁?爱情不骗人,更骗不过自己。一段感情,与其深埋,不如拿出来清理,丢还是留,给它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交待。然后,明明白白上路。
第39篇、爱情故事玉镯
他是一个害羞的男孩子,却要命地爱上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子。
他和她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她有一个手镯,润白晶莹,戴在她肤如凝脂的手腕上,让人有一种双璧合一的惊叹。这个玉镯是她的珍爱。在工作的空闲,她喜欢不停地转玩玉镯,或者用食指轻轻地去弹,听那清脆低回的声音。偶尔不小心,玉镯磕在桌子上,发出较大的响声时,她还会低声地向玉镯道歉:乖乖,对不起。娇憨而妩媚。
很多次,他寻到了事由,想和她套套近乎。可每一次,刚一张口,脸就红了半边。她总是抿着欲启未启的朱唇,美目倩兮地一笑。他的脸就红得更厉害了。
有一天,他从她的工作台前经过,看见她正在QQ上和朋友聊天。他头顶倏地灵光一现,迅速瞄了一眼她的QQ号码,默然记下了她的QQ号码。
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自己的学识和才情也就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洒和张扬,他和她在网上聊得很欢。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可是因为自己过于害羞,总不能表白。
她说,一个男孩子走不出自己,你会错过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季节的。
无语。片刻,他站起身来走向她的工作台。
她问他,有事吗?
邻近几个工作台边的同事,都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闪了过来。
有事……没事……他的脸涨得像关公,尴尬地退了下来。
他为自己的懦弱和不争气而感觉到很懊恼。
第二天上班,他发现她手腕上的玉镯不见了,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许多。
她在QQ上告诉他,昨天去游泳,玉镯殇在游泳池的壁上,断成四段,玉泽依旧,却失了魂魄。
她说,这个玉镯是我的奶奶传下来的,都好几代了。
他说:玉和你结了一段缘分,值了,别难过了。
她说,昨天我去游泳,刚下楼却发现忘了带泳衣,急忙回家去取,到家才发现,家里的钥匙竟然忘在了单位的卷橱里。于是,我又返回单位取了钥匙再拿泳衣。这么不顺,我还是坚持要去,真是糊涂油蒙了心了!结果,进去没多久就磕碎了我的镯儿。
他说,玉是有灵性的,想必它知道今天有一劫,百般阻止你去吧。
她说,就是嘛!你说我像不像一头犟驴。
他说:玉与主人灵性相通,定是你将有什么灾祸,它替了你去,免了你的难,想开点吧。
她笑了,呵呵,哪有你这么开导人的呀!不过,谢谢你。
下班后,他特意去了一下百货大楼,买了一个洁如皎月的玉镯,决定第二天送给她。
你有事吗?她问。
他的脸一红,说,我送个玉镯给你。
她很爽快地收下了。
他脸上的烧退了下来,就像一个本来害羞的中学生上了一百次演讲台,出乎自己意料地向她发出了邀请: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
她的脸上开了一朵很好看的百合花。
咖啡桌前,她摆出了两个玉镯,并把其中的一个玉镯递给了他,说,这是我原来的玉镯,送给你。
他一脸惊讶:你的玉镯没有碎?
她笑得很坏,笑得很贼,也笑得一脸蜜:我只不过是利用男人怜香惜玉心理,激发你内心深处的勇气而已。你是一个有勇气的男孩子,这个已经得到证明。
他感觉眼睛里有一种潮潮的东西在滚动。从此,他和女孩子说话不再脸红。
几年后,他问她,你早就知道QQ里和你聊天的傻瓜就是我了?
她说,只许你知道我的QQ号码,就不允许我知道你的QQ号码了?
原来如此。
第40篇、爱情故事最复杂的语言
———其实,也没有多远吧?只是说起来,已仿佛天宝旧事般旧雾茫茫了。
那时的电脑是单板机,那时的输入输出设备是磁带机,那时学的语言是机器码,那时他与她在同一台电脑前坐了3个月,他始终没有对她说出那一句话。
机器码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语言,因它只用“1”和“0”两个数字,便组合出世上所有的运算、推理与答案。就好像在每一个瞬间念念不忘的她,用“是”或者“不是”演绎出冗长的算式,如万里长城般不断延伸,想推知这一段感情的未来。
他是每天早上给她带早点的人;那一双傲岸自信的眼睛,却在看到她的刹那,如坚冰在阳光下绽裂,迸溅出春水初融的澄澈与温柔;盛夏时日,他汗湿重衫,却固执地,一定要把正对电扇的座位让给她……然而这所有的“是”总是被一个简单的“不是”全盘推翻———如果是真的,他为什么从来不肯说?
电脑班结业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她的程序却无论如何也收不了尾。最后一次调试,她眼看着一条早该拐弯的线条无休无止地延长下去,仿佛看见自己绵缠难言、无穷无尽的心事,竟只能呆坐。一直默不作声的他伸出手:“给我吧。”
结业前一天,他才把磁带还给她,淡淡地:“调好了,你自己试一下。”匆匆而去,人走屋空,一地破败的桌椅里,她紧紧握着磁带,看着他逃一样远去的背影,只觉得自己的心像一间积满灰尘的屋子,满天尘埃轰然飞腾,却终究缓缓落定———他到底还是没有说。
那门课的结业证她始终没拿到,因为她没有交程序。
10年后在讲台上,她讲到电脑的发展史,纸带机与打孔机,机器码和二进制,台下竟是一片哗然一片笑,她想起自己未完成的结业设计。
几经周折借来了磁带机,在给学生做演示之前,她先在家里对着从床底翻出的译码表,一字字译着:“I lov———”
她的手自键盘上滑落。不用再译了。窗外蝉声叫得如此急切震烁,她眼前清晰浮现的,是那男孩焦灼而又含糊地、不敢面对她的眼睛。当年的猜想终于得到了解答,只是岁月早已更换了场景与剧情。
最简单的语言也就是最复杂的语言,对于机器码而言,任何符号与数字,都必须转化为长串迂回的数码,仿佛设置天机,不肯轻易示人。而一旦破译,所有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原来,不过是这么简单。
而本来,就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如果,他肯亲口对她说出:那3个字。
第41篇、爱情故事爱与真心付出
喜欢听广播里的情感谈话节目,记得有人曾说过:“聪明人不是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不是每个风浪都去撞得头破血流,而是从别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睿智地走好自己的路。”我的情感经历并不丰富,所以,我更愿意听别人的经历。
今天打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她有些忧伤,她说她的男友得了癌症,因为是早期正在治疗,但她不知道他能够活多久。她很难过,也很犹豫。因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她舍不得分手。如果分手,她怕再找不到如此爱她的男友。但是不分手,她怕男友活不长,留下她一个人会是多么孤独;或当他男友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已不再年轻,想再找一个如意的伴侣也难了。她问主持人,她应该怎么办?是坚持还是放弃?她既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又怕男朋友和她不能长久……
主持人说:“你真是太自私了,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手,贪婪的人最痛苦。”
女孩沉默几秒钟说:“我是希望得到长久的幸福,让他照顾我,又担心他活不长,我现在放弃了又可惜。”
听到这里我想,这个女孩简直把自私和贪婪演绎到极致,贪婪的人最痛苦,没错。何止是爱情,生活中许多事情莫不如此,因为贪心欲罢不能,最终的结果就是沦陷。
女孩只想索取,不想承担责任,她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爱一个人就是为他真心付出,她却不懂这个道理。也许那个男孩太爱他的女友,所以宠坏了她。当他得了癌症,女友还在为她自己患得患失,全然没有考虑男友的感受。也许她的男友在人世活不了多久,她应该让他在活着的时候更快乐些。
爱上一个自私的人,也许比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好不了多少。我不知道女孩最终的抉择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和她的男友都不会幸福。
爱首先是给予,是让对方幸福快乐,如果一方不如此,爱情就成为一只脆弱的空玻璃瓶子,一碰就会碎。
第42篇、爱情故事为你叠过三十九罐星
她40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15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50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情节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
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70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4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这是我离开你的第一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我们常去的大榕树下大醉了一场。等到王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了,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来了。
你不知道,我就站在榕树后,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书也不读了,宿舍也不回,就总是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难道这样我就能回到你的身边了吗?别傻了,天下的好女孩多得很,你为什么就只认定我呢?隔壁班的文娱委员于娜不就很喜欢你吗?她长得漂亮而且又善解人意,对你又是体贴入微的。
你难道忘了生病的那几天是谁陪在你身边喂你吃药吃饭的?好好疼她吧,把我忘了吧。我是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请别怪我狠心。
离开你已经半年了,你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你忘了,以前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笑的时候是那么阳光那么帅气。可现在呢?笑一个吧,于娜就在你身边呢,人家怎么说都是个女孩子,多疼她点吧。其实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就在远处望着你们。你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突然,线断了,你盯着渐渐飘落的风筝,忧郁又爬上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想我了吧,想我第一次放风筝的场景,想我因为风筝总飞不上天,气得哭鼻子的场景,想你把我搂入怀,指着我骂我是小笨蛋的情景。别再想了,亲爱的,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让那些美好的往事随风而去吧。
1月29日是你的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开了个Party,说是为了庆祝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你们一起猜拳一起唱歌,笑骂声一阵高过一阵。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你的哥们都被你吓倒了,谁都没出一声。每年的生日都是我陪你一起过的,记得去年我还送了你一条皮带,我还说要永远把你绑在我身边,要做你的新娘。当时你美得直傻笑。可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信守承诺,是我违背了我们彼此的诺言。可有些事发生了就发生了,就算以前我们多么的相爱,有些事就是那么残酷。
王扬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我就在附近,虽然我离开了你,可我还是总关注着你。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你不是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吗?你不是说过你很坚强是个男子汉吗?别伤心了好吗?亲爱的,别伤心了!
你毕业了。你拿着毕业证书却没有回家。你跑到了学校操场左边第5棵树下,看着树下刻的一行字发呆。
“大猪永远爱小猪。”这是我们一起刻的。你是大猪我是小猪。
亲爱的,你就快毕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其实这样也好,你可以早点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里有太多美好也有太多伤心的往事,离开这里,走出学校,那里有你期盼的新的生活,我也衷心地希望你能在那里找到一个真爱的人。
你在一家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人才。你每天拼命地工作,起早贪黑,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两年后,你终于坐上了经理的位置。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这是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啊。当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时,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你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跟着,其实,分开了那么久,我总是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们拐进了家具店,我才知道你们打算结婚了。你们一起挑选家具时,那女孩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啊,我好羡慕她。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你,在你身边的就是我了。我好后悔。
你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多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是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一幕,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推开你,为你抵挡住一切灾难……
所以亲爱的,忘了我吧。好好爱你的妻子,今天起我就不能再看着你了小峰,天堂在召唤着我呢,我得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时,你的妻子叫你出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走向你的妻子。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就当作是一个拥抱吧。
吾爱,我走了,我会在天堂看着你呢!
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能在一起!
第43篇、爱情故事不哭,美人鱼
■ One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14岁。14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
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小说。从5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要把自己亲爱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的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使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18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26岁了,他早已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老师,和父亲成了忘年交。他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寒微,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如果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檐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 Two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叫她“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后来,没有男生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人事沧桑,30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18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的一顶绿帽子。
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了。
■ Three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领事,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了。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能去法国,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间人不多的小酒吧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像你这样美丽而有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呆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像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像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 Four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一切,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飘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花,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像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不枉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眶,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 Five
手术异常的成功。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了。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了,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说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了,蔷薇花开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度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海的女儿》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谁说,这个女子,长得好像唐诗诗啊。
第44篇、爱情故事当上等剩女遇上下等剩男
1
若在男女堆里按相貌能力分成甲乙丙丁等时:甲男找乙女,乙男找丙女,丙男找丁女,于是,这世界上剩下了甲女与丁男在单身了。
这个故事,甲女名叫周芷若。长得漂亮也就算了,她居然还是一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职位这么高也就算了,还自己供了房,买车,是每周高档美容健身场所的VIP级别美女,生活半点儿也不含糊。这个周芷若还特善良,周末常常去孤儿院做义工。说白了,她就是优秀的甲等女人,甲等到男人追着觉得自个儿资本不够。
而丁男呢?名字叫关大宝,小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矮个子。做汽车美容工作的,周芷若有好几次去给自己的车做美容时见过他,不是很熟悉,也就笑了笑。这关大宝也不是勤奋工作的料子,天天在家里呆着偷懒。你问她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那是因为甲女的周芷若和丁男关大宝是同住一个小区同住一幢楼房同一个楼层的邻居。阳台还是相连的,朝不见也晚间见,想不认得对方都有点难。她想又不是帅哥不可能构成什么艳遇,又没钱没魅力的,所以没有兴趣。他倒是经常往这边看,但也绝不出声。城市里的寂寞男女们,谁不是这样以自信或者自卑的姿态高傲着矜持着呢?
2
这天是周末,周芷若起来,边做海泥面膜边洗衣服。哼着歌经过阳台门的时候,眼角一不小心瞄到隔壁阳台上站着的那个丑男人手上正拿着一件粉红色的什么东西发呆。周芷若再仔细一看,不亚于火星撞地球地尖叫一声,冲出阳台:“你偷我的内衣!”关大宝瞪着他那怎么瞪也大不了的眼睛,张了大嘴巴看着突然冲到隔壁阳台来的周芷若,拿着那件粉红色蕾丝胸罩的手抖了那么一下下,然后继续傻看着她又冲回房间去,然后再听到自家门被擂得山响:“你这个变态给我开门!”
她想,就算自己再也不穿那件内衣,也不可以让自己的贴身之物落到这丑男人手里。她瞪他一眼,眼神儿寒得不行。一把推开他,冲进去,顺利地奔向阳台,却闻到异香扑鼻。禁不住问:“你在煮什么?”他没反应过来,好一阵才吐出几个字来:“咖啡牛奶。”然后又再重复一次:“咖啡牛奶。你要喝么?”周芷若没吃早餐的肚子不怎么争气,小响了一声,只好有些尴尬地说:“真香”。说完后忽然又想起内衣,冲出去把罪证抓在手里,对跟进来的关大宝吼:“流氓!你偷我的内衣!”话音刚落,一阵风从对面吹过来,又一件粉红小内裤掉在了地上,她的脸一下热了,不自觉地抬手摸脸,却摸到满脸的面膜。她失声尖叫,风一样地跑了出去。
喂!你的……关大宝看着再一次掉在阳台上的内衣,再看一眼空无一人的门口,才把字吞下去般说:内衣。
3
又是星期天,周芷若在做面膜的时候叹了一声。然后眼睛不自觉地看了一眼阳台。咦?那是什么?一根钓鱼竿挂了个粉色的纸盒从隔壁的阳台伸了过来,她顶着一脸面膜出去看,纸盒上还有一张纸条:“请你吃早餐算是道歉好吗?我们握手言和吧。”周芷若打开纸盒看到自己那套粉红色内衣叠得那么整齐的时候,脸又红了,接着听到自己没吃早餐的肚子叫了一声。
“门开了,你自己过来好不好?”扬眼看过去,关大宝打开阳台门探出那颗小眼睛大鼻子的脑袋讨好地说。这人长得不怎么样,煮的咖啡牛奶倒是很香。早餐是中西合璧的鸡蛋葱油饼,自烤小蛋糕,香浓牛奶咖啡,餐桌上居然还插了一支刚开放的非洲菊。周芷若看着貌似体贴周到的他忙来忙去,盯着那朵非洲菊看了看,感觉倒是很受用。
吃完早餐,他把她送到门口,伸出大手来:“握手言和,好不好?”
周芷若看着他拘束不安的样子,把葱白的小手放进他的大手掌里:“好啦。握手言和就握手言和吧。”
他的表情绝对算是受宠若惊。用力握了她嫩滑的手一下,就放开了,倒也不敢造次,说:“今晚我炖枸杞鸡汤,你过来帮我喝好吗?”她听着又受用了,听听这个“帮”字,多会说话呀。随口应:好呀。本来只是客气,傍晚的时候,在阳台闻着隔壁飘过来的香味,她就想:不吃白不吃。谁让他做得那么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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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个月后,她和他几乎无话不谈了。她说到什么,他都微笑说:“对呀,对呀,只有你这么有智慧的女子才能想得出来呀。”
她从小听别人说漂亮听多了,觉得这么夸她有智慧可真夸到她心里面去了。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别人变着法儿夸自己?都说赞美比批评更养人。她就觉得这段日子以来,越来越自信,越来越迷人,皮肤也越来越好。不知是他的赞美有功劳还是他的美味养颜汤水有功劳。
这天周芷若要去超市采购。关大宝自告奋勇当搬运工。其实认识的男人中可以相陪帮拿东西的男人也不是没有,可她总觉得自己买卫生纸呀、牙膏、牙刷、拖把、面膜这些东西的时候,还是找关大宝这种男人才好。采购完毕的时候,她把一袋零食勾在拿了大堆东西的他唯一空出的小指上:“我去开车”。旁边一对情侣经过,侧目,那女的说了一句:“鲜花插在牛屎上。”声音倒也不大,但清清楚楚落入两人的耳朵里。
一路上,周芷若便不说话了,关大宝和一大堆东西坐在车后座上,也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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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用鱼钩送纸条来请吃饭时,她看一眼纸条再看一眼泡面,不再过去了。他打开阳台探半个身子过来,往她的阳台这边看,看呀看,就是不见她出来。他把做好的汤锅搬到阳台上,风一吹,那香味便往她这边飘呀飘。她忍不住冲出阳台:“要吃你自己吃去!”那边厢声音低低的,像做错事的小孩子:“是你喜欢的韩式罗宋汤。”
她杏眼怒睁,想说什么,最后都没说,风一样冲屋里去了。开了音响,是上个月那家伙给淘回来的CD,哼,那个丑男人,怎么连她喜欢听什么都知道了呢? 越看那泡面就越讨厌,最后还是跑出阳台:“开门给我!”美美地干掉两碗深得她心的汤水。咬着她喜欢的青椒鸡丝,她问:“干嘛对我这么的好?想追我?”一脸惶恐又假装平静的他不算白的脸一下红了:“是,是呀。”她放下筷子:“万一我不愿意,怎么办?”他盯着她看呀看,看得她都快不好意思了,才说:“那我也没办法”。说完还是盯着她看,像得不到糖的孩子。
她问:“你有多少钱?”他答:“不,不多。”
“全给我。”“好,好呀。”“房子也要。”“好,好呀。”
然后周芷若走了,关大宝看着她的背影消失于走廊,愣着想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她的态度究竟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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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早起来,周芷若做完瑜伽敷上面膜听歌。看了一眼阳台,没动静,再竖起耳朵,听一下门口那边,还是没动静,干脆到阳台看对面,仍然没有动静。
看吧看吧,不管他看起来是多实在的男人,在这个利字当头的世界,说到钱就跑了。钱她自己能挣,试一下他而已,再说了,他关大宝能有什么钱?房子都是租别人的!
晚上八点多,隔壁还是没有动静。周芷若不知道为什么,叹了一口气,打算出门去吃顿好的。吃不下泡面,她还不能到外面吃不成?打开门却看到关大宝提着个箱子站在门外:“我的钱有点乱,花时间整理了一下。”
关大宝的钱果然很乱。箱子里有公司账目,银行支票,现金,房产证……真的很乱。
她问:“你到底有多少钱?”“不多,不够两千万。”
又问:“全在这里了?”他低下头:“我身上还有一点零钱的。”
她说:“我还没答应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再说你心好!”
竟敢用狼来比喻她!周芷若一个抱枕打过去正中目标:“你怎么知道我心好?”
关大宝居然没躲,居然还笑得很让她不明所以。他说:“你经常在我捐助的孤儿院帮忙,我是打听到你住这儿,就搬来了。”
周芷若再一抱枕打过去,关大宝还是不躲,看着周芷若,动也不动。
周芷若说:“先谈恋爱,考验考验你!”关大宝愣了一下,那呆滞的样子使他看起来更傻更丑,然后他笑了,笑得见牙不见眼:“好,好呀。”
最后,甲女和丁男,就这样终成眷属。
第45篇、爱情故事情托
那位女孩再来找何强时,看着她和何强有说有笑的样子,雅倩竟然有了一种酸溜溜的感觉。
何强对雅倩说:“倩,我喜欢你。”
雅倩正色道:“开什么玩笑?何强,我们是同事,这间办公室只有我们两个人,还是不要开过分的玩笑。”
何强急道:“我不是开玩笑,我真的喜欢你。这句话我都憋了半年了。”
雅倩有点愠怒了,站起来说:“你再开这种玩笑,我就出去了。”
说完,雅倩真走了出去。
何强对着她的背影大声说:“我真的不是开玩笑呀!”
其实,雅倩知道何强不是开玩笑,何强喜欢她,这一点她早就有所察觉。可她对何强实在是没有感觉,论长相,何强很一般,个子也不高;论才学,何强虽是中文系毕业的,但写东西比雅倩还差一截。这怎能让才貌双全的雅倩看得上他?
此后,何强多次提出要和雅情处朋友,都被雅倩婉拒了。何强蔫了好长一段时间。
一个很平常的下午,有个女孩来办公室找何强,在何强和雅倩共同的办公室坐了半天,对何强极为热情。
雅倩以为女孩是何强的女朋友,就注意观察了一下,发觉女孩非常清纯靓丽,谈吐也很得体。临走时,那位女孩要请何强吃晚饭,何强说:“对不起,晚上单位有应酬,就不去了。”
雅倩知道何强在撒谎,因为单位有应酬也轮不到何强出席。等那个女孩走了,雅倩问:“你女朋友呀?”何强连连摆手:“不,不是,是以前的一位同学。”雅倩打趣说:“看来,她对你蛮有意思的嘛。”何强笑了笑,未置可否。
何强的女同学频频出现在雅倩和何强共同的办公室,并多次邀请何强出去逛街、吃饭,但每次都被何强以各种理由推辞了。
终于,这个女孩在雅倩面前消失了,雅倩暗暗为何强惋惜。
不久之后,又有一位女孩频频来找何强,而且这位女孩丝毫不比何强那位同学差。但何强仍然不冷不热地应付着,有点儿心不在焉。
雅倩觉得很纳闷儿:这个何强有什么好?前后竟有两位美女苦苦相追?带着这个疑问来观察何强,雅倩发现何强身上的优点还真不少:他没有打麻将、酗酒等恶习,感情比较专一(这一点从他一直喜欢雅倩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等。这些优点正是当今社会上大多数男人所不具备的,多么难能可贵呀!雅倩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不能再对何强无动于衷了,可别让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从自己面前被人抢走呀!
终于,在何强又一次向她示爱时,她羞涩地点了点头。
雅倩和何强办喜事的那天,非常热闹,不但单位的人都来了,两人各自的同学、朋友也来了不少。这其中,曾追过何强的两位美女也在,只是她们分别被一个男人牵着手,很幸福的样子。雅倩为她们能来参加婚礼既感到意外又十分感动,就笑着对她们举杯说:“我非常钦佩你们的大度。”没想到,这两位美女相视片刻后,同时笑了。其中的一个调皮地眨眨眼说:“其实,我们早已是有主的人了,追何强,只是刺激你的醋意而已。”
雅倩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敢情你二位都是何强请的‘托’儿呀!”
何强笑着挤过来说:“这两位正是我请的‘情托’,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呀!”
雅倩笑了。虽然她知道自己被“骗”了,但她还是很感动,为何强这份苦心。
第46篇、爱情故事感人微小说
父亲节到了,知道父亲西装穿了好些年,都快比我年龄大了,于是去商场花800元给他买了一套名牌西装,担心父亲责怪谎称商场促销200元买的,下午父亲拉着我诡秘地说:“儿子,商场还促销不?西装400元被隔壁李大爷死乞白赖买走了。”看着父亲一脸得意,我苦笑着不知说什么好。@郭景超V
小男孩每天走到楼下时,都会抬头看看,妈妈总会在阳台上微笑看他去上学,晚上回家,阳台的灯总亮着,妈妈说有灯就不怕黑。可那次事故后,阳台上再没有妈妈身影…那天,男孩回来,他不再习惯性抬头,只想快步回家,却在楼前呆住了,他看见,全楼阳台的灯都开着,亮成一片温暖…@欧阳仲谦 子怀揣四万块冲进病房,对弥留的老父激动地大喊:“爸!我终于借到钱了!你可以动手术了!!”父亲嘴唇濡动。儿子问:“妈,爸在说什么?咱快叫医生啊!”母逼近丈夫脸颊,倾听片刻,对儿子泣道,“你爸想求你个事。你小时候他常抱你,现在他要走了,你能不能抱一抱他?” 转 城外五十里,萧晴盯着萧朗:”你背叛了家族,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随后一箭射中胸膛。晴吐血倒地。朗:大人,萧家最后一条人命已除。三天后,朗站在刑场上。仰望着天道:爹,此仇以报,大哥安好。我来了。人群内有一人已站立良久,手握着碎玉玦在流血。两颊留下泪迹。@皮卡丘54 她抬手指着前方说:老公,我想住这里。都说买这里的房子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他说:别,十年内肯定不会买。她说:我已经存了买一平米的钱了。他蹲下身,抚摸着她花白的头发说:我知道你担心医药费,可是即使倾家荡产,我也要让你好好活下去。我想和你一起,看着咱们孙女上大学。@ayawawa 深秋,我埋下了一颗种子。妈妈看见告诉我:反季节,种子不会发芽。入冬后,我渐渐淡忘了种子。直到春天,妈妈催我去淋水。一株嫩绿的幼苗正冲我微笑,望着身边的妈妈,我哭了。她不知道那种子是从煮熟的玉米掰下来,根本不会发芽。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母爱正是如此,愈深愈无声。 我前世是吸血鬼,轮回中又遇见你,于是一直跟踪你.可是当那辆失控的卡车向你疾驰而来的时候,情急之下我只好再次吻入你脖颈,吸入你鲜血,以此换取你注意.“啪”的一声,我倒在血泊中,你停下来看着我的尸体,短短几秒的时间差,你躲过了被卡车撞倒的厄运.“讨厌的蚊子,却救了我的命.”@老果微小说 这条大街尽头住着一疯子,他夫人过世后就一直闭门不出。来福凑近新搬来的邻居耳边:“据说在做机器人呢。”“哦?”“不知怎么就死了,过了几天才被发现,屋里就剩一堆废料,哪有什么机器人,作孽哦。”“哦。”她忽然有种莫名的悲伤,转过头,眼角缓缓滑落一滴机油。 上街买菜,她不留神摔倒了。路人聚拢而不敢上前,她大喊:是我自己摔的!与别人无关!人们冲上前把她抬到医院。花了一大笔钱,所幸保住了腿。你当时何不赖上一个人?好歹要回点医疗费啊!她笑笑:我台上演了半辈子戏,台下不想再演了,感谢好心人帮助,让我能重返舞台!@正版无字仓颉 他冲进去时,越狱犯一家正在为孩子过生日。孩子先看见他,欢叫:叔叔,这是送给我的吗?他一愣,瞄了眼手中枪,旋即答:对,送你的礼物。不过,子弹被我忘在商店了,我这就去拿!他安排好队友门外守候,自己飞奔到超市,买了把仿真玩具枪……越狱惯犯再没有作过案。@正版无字仓颉第47篇、爱情故事只有对她更好才能让她幸福
男孩婚后对自己的妻子比婚前更好。一次聚会朋友笑他:“怎么结婚了还那么腻?”他讪讪地笑着说:“结婚前很多男生都想追她,很多男生会对她好,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追到她;结婚后对她好的男生越来越少,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不让她失落。”我所做的就是想让她幸福。说完,在场的朋友都沉默了。
第48篇、爱情故事爱淡如茶
爱情似乎来的很小心翼翼,让我们不曾发觉,可它就是存在。
和他在一起一年零3个月了,从羞涩的牵手初吻到现在的没羞没臊。从互不理解到相互包容。本着不耍流氓的信念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昨天闺蜜突然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说实话我不清楚,这个男人不浪漫,但是却那么细致入微,我就是他那中伤的猎物,想跑也跑不远了。我想有一天做他的新娘,闺蜜都说我想嫁想疯了。但是也不是从来没动摇过这个心。
这个物质的时代,结婚不是单单基于爱情,而是挂着钱房孩子等等。不是女孩子太拜金,而是两手空空的裸婚实在是没几个有那个勇气。有人说女孩子结婚就是一次人生的赌注,现在真的是这样。我不爱钱,但是我也怕进入社会之后坚持不住,尤其每次感觉委屈的时候,都反问自己这样的坚持值不值。他是我的初恋,唯一的一个男朋友,有时候也会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就跟一根木头过一辈子,哪怕有一次让我感到浪漫。后来慢慢发现和他一起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幸福。
记得刚在一起那时候,他每天都准时打电话问我吃没吃饭,有时候放假懒得下去买,他问我我就说没吃。结果电话里他就哦了一下。我一下子心就凉了半截。一会儿又接了一个电话,叫我去宿舍下面来取吃的。于是就看见一个男的满头大汗地拎着吃的在门口傻笑。他说买了你爱吃的面还多给你加了一块钱的肉,买了酸梅汤,还有半个西瓜。他说天热别中暑,宝贝。40多°的天他却绕了几圈给我买好吃的。
他从来不会甜言蜜语,还老是说话强硬,我们都是急脾气,动不动就吵,由于南北差异,有时候语言理解又有差异,好话从来都被他误解,我是从心里的痛。生气了就谁都不搭理谁,可是现在无论是谁的错他都会死皮赖脸地过来哄我。
在他的宠爱下,我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越来越任性。长这么大第一次会撒娇。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这么难伺候的女人,我才受不了!他像个男人像个丈夫,虽然他还只是个男朋友。他会为我天天做饭,虽然他有事抱怨不愿意做个煮夫。为了我他努力地赚钱,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基本工资少得可怜,我随便抱怨了下好少,结果他晚上又借了个兼职,白天有上班,晚上又要做事,虽然我表面上装得无所谓,但是心里心疼得很。我一直相信他虽然穷但是有志气,他一定是个潜力股,我会坚持和他走下去。
第49篇、爱情故事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这是套能从客厅大落地窗看见浦江对岸东方明珠的公寓,这样的地段,这样的两房两厅,房价肯定是贵得吓死人。央央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给我们讲她的故事,眼睛不时地瞟向正在一边玩耍的儿子。作为一个外地来上海奋斗的女孩,30岁的她能拥有这样的一套房子,还有一个两岁的聪明伶俐的儿子,真是够幸运的了。但是明眼人也能看得出来,这里缺少了一个男主人。
天上掉下个金龟婿
我偶尔会想,如果三年前那个晚上我没有提前离开公司派对,生活是否会有所不同。以我当时的旺盛精力,通宵玩乐也是常有的事,而当时好友阿黛连珠炮般地追问“下半场”,我只能暧昧地微笑,任由大家调侃午夜钟声中即将坐上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放肆地哄笑声一直追出半条街。
还在门外就听到隐约的电话铃声,我心急火燎地找钥匙,也顾不上心疼实木地板去换鞋,却还是晚了一步,没接到。墙上的挂钟还不到12点,比我以为的时间略早,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安装来电显示,同时确认一晚上的心神不宁都是为了等这个可能的电话,大维的电话。
我当时为公司推销一种新型办公设备,每天的工作就是捧一本上海企业黄页打电话,找种种借口绕过前台,直接骚扰那些有决定权的男人,祈祷其中的某几个能多给我几分钟耐心,进而成为我的客户。我凭借迷死人不偿命的嗓音和一口流利的英文,短短两三年已经是公司的业绩明星,但大维的慷慨豪爽还是令我大为惊叹,他甚至连“折扣”都不要,温和地默许我全额打进业务提成里。
阿黛一度怀疑大维图谋不轨,但屈指可数的几次商务餐之后,她也承认,这个上海男人气宇不凡,谈吐有度,作为年近四十而未婚的跨国医疗器械公司区域总经理,根本不像是我们这些新上海人钓得到的金龟婿。而我并没有告诉她,大维常常在凌晨给我打电话,而且总是那句“丫头,我又想听听你的声音了”。丫头,我莫名的喜欢这个称呼,介乎长辈关爱和情侣亲昵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微妙平衡。
那晚公司派对上有段根据《小王子》改编的短剧,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她,赋予重复的时间和地点以意义。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意识到,如果我不是偶尔在外过夜的话,大维的电话很可能是在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那么,如果这个凌晨我又一次无视他的“意义”,他会不会因为失望而停止“驯服”呢……
半个小时的寂静里,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向电话,最后心一横,拨通了大维。“丫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声音是一个女人的灵魂……”大维没有提及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如既往地听我讲生活里的种种琐碎,开心的,不开心的。这正是大维感动我的地方,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认真地倾听过我。
此后的电话便频繁起来,但大维却极少提出见面,倒是我对大维的依赖一日胜似一日,甚至好几次梦见他,我能感觉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渴望潜滋暗长。生日那天,我试探性地邀请大维来我的小屋,他来了,也留下了,在共同攀上巅峰时,我恍惚听见他喃喃低语“丫头”,随后便被巨大的幸福感淹没。
产房里的邻居
我和大维很快就结婚了,我以为我就这样成了大维最宝贝的“丫头”,直到我在某个角落里翻出那几盒录像带。那是很久以前的一段录影了,大维和另外一个女人的甜蜜时光。我清楚大维的过去不会是一片空白,但看到屏幕上那个真正的“丫头”,血液还是瞬间被抽空,如堕冰窟。而真正刺穿我心脏的却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几乎与我一模一样。
更让我绝望的还是大维的坦诚,他说他和丫头青梅竹马,他说他在英国总部培训的那两年,每隔一周的周六凌晨都会给丫头打电话,他说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和丫头早就结婚了……世界塌陷成一堆面目狰狞的碎片,大维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两年之后我在电影院看《云水谣》,看到金娣千里迢迢跑到西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碧云,真真是痛彻心扉,当场痛哭失声。女人多少是有些受虐情结的,便如张爱玲写的那样,低到泥里去,却又从泥里开出花来。何况还年轻,自以为除了爱情,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却唯独忘记了,再绚烂的爱情之花,也是无法附生于虚空之中的。
婚后的生活出人意料的平静,大维开始习惯叫我央央,我却每每话未出口就已意兴阑珊。在大段大段的缄默衍生出的尴尬里,我忽然开始渴望一个孩子——如果我和大维的过去注定要与丫头分享,那么我可以孕育一个只属于我和大维的未来。大维的回答却是一只吉娃娃,他说他不止一次怨恨过早亡的父母,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他同意就生他到这世上,他确信自己永远不会喜欢孩子,如果我太寂寞了,可以多带“欢欢”出去溜达。
我只好一日日无精打采地在小区里溜着欢欢,甚至恶毒地在它对着大狗狂吠的时候悄悄放松手里的细绳,希望那些大狗的主人一脚将它踢飞。很遗憾,那些人比他们温顺的大狗更有教养。其中一个牵金毛的小伙子甚至两次帮我找回跑出老远的欢欢,我一边言不由衷地说着谢谢,一边腹诽他浑身上下的拾掇干净得不免过份。事实上,这个三十上下的“小伙子”很可能比我还大出两三岁,但看着他清澈的笑容,我固执地认定自己的心境更为苍老。像两个总是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家菜场买菜的老阿姨一样,我和这个名叫光羽的邻居算是认识了。
然后有一天,我终于名正言顺地驱逐了欢欢,因为我还是怀孕了。在我的孕期进入第六个月,大维跳槽去了一家国营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心里都很清楚,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百万年薪,而是那个职位远在苏州。
送走欢欢之后,我反而喜欢上在小区里散步,我知道一定有人暗地里怀疑为什么我从来没有丈夫陪同,但我不在乎,我心心念念牵挂的,全是即将出世的孩子。我甚至不顾老总的一再挽留辞职了,尽管大维没有给我多少生活费,但是没关系,我还有积蓄。
八个月时,我开始被频繁的胎动折磨,有次甚至不得不在花坛旁休息了半个小时。也就是那次我才知道光羽居然是个颇有造诣的妇产科医生,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建议我最好去他那里做个检查,因为他怀疑我可能胎位不正。我去了,然后每天辛苦地做他们独创的孕妇体操,逼迫那个喜欢和妈妈淘气的小捣蛋转回他该待的位置,我可不愿意接受医生的建议剖腹产,无论如何,生命因为痛苦而刻骨铭心,就算要走一遭鬼门关,也是值得的。大维对于这些似乎漠不关心,只是在预产期前一周才回到上海,陪我办了住院手续,要了最好的病房,雇了两个护工,然后又借口谈一宗大单子,回了苏州。护士对他花钱的大手笔和一张冷脸的反差感到诧异,只有我明白,他一点也没有将为人父的喜悦,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我在医院嚎叫了两天两夜,结果还是被推进了手术室,主刀的是光羽。
离开时不曾说再见
十天后大维再次回到上海,此行的任务是接我出院回家。我一直以为大维会在亲眼看到仔仔时改变态度,毕竟仔仔遗传了他的招风耳和高鼻梁,活脱脱一个小大维。然而大维的冷淡让我心寒,他甚至在仔仔哭闹时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嫌恶。在请了一个当过“月嫂”的保姆之后,他又一次离开。
大维的绝情彻底粉碎了我的幻想,我甚至怀疑自己坚持生下仔仔,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保姆的照顾不能说不周到,只是除了听她絮絮叨叨阐述她变换花样做出的各种配方的月子汤的玄妙理论之外,我们实在没有什么交流。我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囚犯,每天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等着保姆饭做好了的信号。
我开始失眠,莫名其妙的焦虑,经常在半夜梦见仔仔被枕头闷死然后惊醒,非要亲手到小床上摸到他的鼻息才能放心。后来发展到甚至白天也会这样,仔仔一分钟不在眼皮底下就会觉得他是不是被保姆拐卖了,茶几上的玻璃花瓶被我挪了十几个位置,总觉得有可能被保姆或者自己碰倒摔碎扎伤仔仔,最终扔进垃圾桶才放心……就这样每天甚至每时每刻一惊一乍,似乎有操不完的心,即便这样还是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没考虑到。我开始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从小到大也没有像这样感到孤立无援和绝望过,有好几次抱着仔仔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都会有“抱着他跳下去”之类可怕的冲动涌上心头。我知道,在这种冲动成为行动之前,我必须做点什么,可是我实在想不出还能向谁寻求帮助,只记得在书架的一角放着一张光羽曾经给过的名片。
通电话的当晚,光羽就登门了。听完我的描述,他笑笑说这种产后抑郁其实很常见,通常连吃药都用不着,最好的药方就是一个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同时始终保持微笑的丈夫。注意到我脸色的急转直下,光羽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一个能一起散步的妇产科邻居疗效也不错”。
于是我又恢复了以前晚饭后在小区遛弯的习惯,只是每次都要等到光羽的短信之后才会下楼,带着仔仔。也许是因为光羽是小家伙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男人的缘故,仔仔跟他竟是没来由的亲近,有时候抱在我手里会哭闹,到了他的手里居然就乖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多,除非值班和天气不好,光羽都会陪我和仔仔在小区里散步。我们似乎养成了一种默契,他从不问我家里的事情,我也从不问他是否单身,偌大的小区花园和可爱的仔仔构成了我们另外一种共同生活的主要部分。经常碰到的带着小孙子小孙女散步的老阿姨们后来甚至公认我们就是一家子,我们都没有否认,我知道,那对于彼此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辞退了保姆,回到婚前自己买下的公寓——尽管仔仔出生后一年多来他在这里住过的日子总共不过17天,但我还是无法做到住着他的房子同时和另外一个男人以夫妻的假象招摇过市。搬家那天,我给光羽家的信箱塞了张便条,上面写着简单的一句话:我需要一些时间,不要找我。
离搬家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一直在犹豫,毕竟我才30岁,仔仔需要一个爸爸,我的房子也需要一个男主人。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谁来做我房子的男主人。
第50篇、爱情故事悬在春天路口的爱情秋千
那条街,有很多老槐树。夏日,浅白浅白的槐花,香满一条街。他们搬来时是冬天,槐树尚未露风情。路西第五棵树旁,有一家面包店。玻璃橱窗干净透明,里面有对对情侣,坐在绿色秋千椅上,闲适地吃蛋糕,喝珍珠奶茶。
她每次走过,总爱问:“你说,珍珠奶茶是什么味儿?”
他说:“给你买一杯尝尝,好吗?又不是没那点钱。”
她拽他:“那东西中看不中吃,不过糊弄恋爱中的小女孩而已。”坚决不让买。一杯奶茶3块钱。对刚毕业、倔强地不要家里一分钱的他们,3块钱够给她买一只发卡,给他买双袜子了。
第八棵槐树后,有一个小院,院里最西边的平房,是他们的家。连饭桌都没有,菜摆地上,夹一口菜,要先弯一弯腰。这边弯腰,那边就笑:“您太客气了,请慢用。”
洗碗时,他说:“你跟我受苦了。”眼圈红红的。
她撇嘴嘘他,说他假。
他笑笑:“不过相信我,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段日子的。”
一周后,她的工作先有了眉目。那是一家广告公司,在市中心最高的大厦里。
小鹂
那幢大厦好高。拿眼往外瞅,地上人车小如玩具。这可是新生活?人事经理开口说:“你们幸运,赶上滑雪。”
周末,我背着包对咸菜说:“我去滑雪了。”背挺得老直,趾高气扬像只小母鸡。
简单培训后,我全力俯冲。5秒钟后,砰,雪橇滑出雪道,双脚插入雪堆。快得像演戏。组织者叫来一滑雪老手帮我。没想他站一旁,并不伸手,而是学我摔倒的姿势,也坐雪地上。他说:“你要自己爬起来。”我忍住泪,照他的动作,调整双脚和雪橇的位置,双手用力将身体撑起,半蹲,站立。站起来冷眼看,他高我一头。
我平衡感差,一路趔趄。他跟了下来,看我摔看我起。这个冷血男人。
摔得惨不忍睹,哪里体会得到飞翔的快乐,更不愿多说一句。下山时他说一声:“你必须学会自己爬起来,如果只你一人,谁来帮你?”我没理他。
第二天和初学者一同滑,也跌倒。然后,我就在同伴的诧异里,麻利地起身,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
同伴羡慕:“沈洛的兵,果然厉害。”彼时,才知他是沈洛,公司的设计天才。这个人,就以那么冷冷的方式,让我体会到另一种暖。
晚上回家,咸菜在厨房,大声吆喝:“上菜啦!”屋里的热气模糊了眼镜,我喊:“咸菜,我会滑雪了!”
咸菜
我喜欢小鹂,喜欢到为她下厨。从图书馆借来菜谱,一下下比照着做。西芹炒百合、糖醋排骨,还有她最爱吃的——它似蜜。可我怀疑,她只喜欢这道菜的名字而已。
她是个可爱的女孩,五音不全,唱歌常飞到孟加拉,反复只有一句歌词:“我愿爱情它似蜜。”
她还喜欢叫我咸菜,第一次见面,她说:“安贤才,腌咸菜?”说完就笑,露出一口细碎的牙。这个给我新名字的女孩,也给了我爱情。一毕业,我们就拿厚厚一摞简历,背包里塞满梦想,一起来首都找机会。穷且快乐。
她喜欢逛街,但只去小店。街边一元店里,她会蹲老半天,只是挑选几只发卡。连我都看得出,那些发卡很薄很脆,是劣质品,可小鹂戴到头上,会高兴地唱“它似蜜”。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让她过上好日子。
面包店
面包店打烊前,会把不新鲜的面包摆到门口,五折售卖。小鹂每次都去,买椰蓉提子吐司,可以做第二天的早餐。
小鹂坚决不让咸菜去,说:“那里可都是老太太。”有一天,咸菜还是去了,就站在她旁边。
咸菜说:“你还没给我讲你的新工作。”
第51篇、寓言故事关于一棵橡树的爱情见解
女孩出生的那天,女孩的父母在庭院当中种下了一棵橡树,并在橡树上刻上了女孩的名字——思华,希望他们的女儿能够像这棵橡树一样茁壮地成长。
女孩学会走路了,就围着这棵橡树跑啊跑,跑累了,就坐下来背靠在橡树身上休息。女孩的名字就刻在橡树的心口窝上,所以女孩从一出生那天,橡树的心里就有了这个叫思华的女孩,它发现自己爱上了她,然而它只是一棵橡树,一棵不能走动也不能说话的橡树,它只能默默注视着女孩,尽量让枝干伸展得更广,让自己的绿叶生得更加浓密,好为女孩创造一份美好的阴凉,似乎这样才能表达它对女孩无尽的爱意。
女孩当然不会知道有这么一棵深爱着她的橡树。不过她童年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和这棵橡树度过的。每当她有什么伤心事,她都会一个人坐在树阴底下,把橡树当作一个知心朋友似的,滔滔不绝地向它诉说。橡树总是摇动着自己的绿叶,表示对女孩的回应,有时候还会滴下一两滴露珠,这时女孩就劝他:不要哭嘛,亲爱的,我还没有哭呢,你倒是先哭了……
女孩再大一些,就不太爱跟橡树说话了,她时常依偎在橡树身上,想象着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精彩,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可爱,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外面的世界里去生活。橡树则在想:如果我们两个能这样相依相偎一生一世,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然而,终于有一天,女孩离开了温馨朴实的小家,离开了深爱着她的橡树,去了一个遥远繁华的大都市,她对橡树说,要到远方去寻找她的梦想,寻找她的爱人。
女孩走的那一天,橡树哭了,和我们这些正常人一样,它的泪滴是咸的。
橡树再也打不起精神继续生活下去了。它的枝干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宽广,它的绿叶也再不像以前那么茂密了。
有一天,一只喜欢橡树的啄木鸟栖在它的树身上,关心地对它说:“橡树,你最近是怎么了?你瞧,你的枝干里面现在都长满了虫子,现在还是夏天,可你的叶子好多都变黄了,在这样下去,你会死掉的,你知不知道?”
橡树悲痛地对啄木鸟说:“我心爱的人儿去了远方,她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啄木鸟说:“可惜她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爱上一个人又不能当面亲口告诉她,这种感觉真的是很难受的,我可以理解。这样吧,我把你的一片叶子摘下来,飞到远方去送给她,没准他就会明白你的心思,回来看你呢!”
橡树听了很高兴,它精挑细选了好一阵儿,最后选出了一片心形的叶子给了啄木鸟,让它带给远方的女孩。
啄木鸟飞了很远很远的路程,最后终于到了女孩所在的城市。它把一直衔在嘴里的树叶交给了女孩。女孩看到这片树叶,只是觉得非常美丽,并没有想到这片树叶是来自那棵日夜思念她的橡树。她把树叶当作书签夹在了她最喜欢的一本爱情小说里。
啄木鸟回来后把这一切都原原本本告诉了它喜欢的橡树。橡树听了非常开心:“太感谢你了,亲爱的啄木鸟,虽然她没能回来看我,甚至根本就没有想起我,可是我的叶子夹在了她最喜欢的书中,给她带去了一丝快乐,这本身就是很幸福的一种感觉,真得很感谢你。”
橡树接着对啄木鸟说:“我想再麻烦你一下,亲爱的朋友,我用挂在我树枝上的常春藤的浆果编制了一串项链,你能再帮我送给远方的她吗?”
啄木鸟这时已经是疲惫不堪了,可是看到橡树渴求的目光,它点了点头:“只要你今后能快乐地生活下去,你叫我做什么我都会答应的。”
啄木鸟又衔起了这串对它来说十分沉重的浆果项链向着远方飞去,当它把这串项链交给女孩的时候,已经是精疲力尽了。可是它还是拼着最后一口气飞回到了橡树的身边,告诉橡树女孩看了那串浆果项链很开心,她总有一天会回来的,然后静静地趴在了橡树的枝干上,它知道自己快要死去了,可是它并不悲伤,它知道自己是因为爱上了橡树才会心甘情愿为它去做这些苦差事的,尽管橡树并不知道,尽管橡树不知道有只爱它的啄木鸟,但是这一切并不重要,它不会后悔的,它觉得为了能给自己所爱的人带去欢乐,即便是献出自己的生命也是没有丝毫遗憾的。
第52篇、爱情故事没有耳环的耳环眼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
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事后,他才腼腆地告诉她:他家四代单传,上面还有5个姐姐,故而在家格外受宠,自小就给他穿了耳环眼。他频频嘱咐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看他紧张的样子,她不禁好笑,心中却充满莫名的疼惜和柔情。
大概是共同守着一个秘密的温暖感觉,让他们渐渐走到一起去的吧?他们常常在午休时间躲在后墙边聊天,她喜欢抚摸他柔软的耳垂,看阳光细细地穿过他的耳环眼,她知道那是只有她享有的小小机密。他微笑着,任她摆布。那一刻,她有种冲动,想拥他入怀,想倾全心地爱他。
终将分别的前夜,疾雨里他黑色透湿的背影站得那样远:“即使,以后,我做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我身上,总有一处,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不肯抬头,因为不想让他看见,她的泪,比最急骤的雨还要来得凶猛。她沉重如山的悲伤啊,却在流水般匆促的日子里无声地沉入岁月的河底。渐渐地,她记不起他当年的面容,却常常在莫名的时刻,想起,他小小的耳环眼,说着一个男人最脆弱最温柔的部分,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还在见证曾经的爱情。
蓦然相遇,是在毕业25周年的同学会上。他们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同时看到的,还有他凸起的肚腩,她鬓边的白霜,以及共有的中年坦荡笑容。他们急着追问对方别后种种,说笑间,她问:“你的耳环眼,还好吗?”他一怔,侧脸过去,他丰厚的耳垂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对视良久,突然双双爆发出大笑,笑得前俯后仰。渐渐地,两人都湿了眼睛。她缓缓举杯,与他一碰,然后一饮而尽。两人都知道,自己杯中溢满的,是25年不肯回头的时光。
———没有耳环的耳环眼,就像没有男女主角的爱情伤口,悄悄地,在时间里愈合了。
第53篇、爱情故事血色红枫叶
“笃笃笃”一个男孩站在门前,修长的手指轻敲着门,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门开了,一位中年美妇推开门看见男孩,笑了笑:“小枫,又来找倩儿吗?”男孩挠挠后脑勺,略显尴尬的道:“伯母好!”中年美妇看男孩害羞的样子,打趣的说:“什么时候改改口叫岳母啊!?”男孩赶忙装作没听见,三步并作两步一溜烟跑上了楼。每次来都要被逗弄一番,饶是他脸皮再厚也顶不住了。
楼梯角,一个女孩正要下楼梯,匆忙的男孩差点和她撞个满怀。“倩儿!”男孩轻声道。女孩压低声音,言语中露出淡淡警告的意味:“我们只是装给爸爸妈妈他们看,你少叫我叫的那么亲热!”男孩眼底闪过一丝失落,不过一瞬间就被他掩盖了:“我们出去吧!”
女孩微微的嘟嘟嘴,气呼呼的转身下楼,也不理身后的男孩。男孩快步追了上去:“小心被伯母看出什么东西咯!”女孩一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挽起了男孩的手。“要出去吗?”中年美妇看见他们,随口问道。“嗯!倩儿说闷,我带他出去走走!”男孩顺口应了一声,飞快的拉着女孩走了。再呆一会,不知道她又会说什么暧昧的话了。
刚到门口,女孩便甩开男孩的手:“你可以去玩了,一会我打电话你送我回家就好。”男孩露出一脸无赖相:“每次你都打完斋就不要和尚啊!你不给我点好处哦!”女孩小眼微眯:“想占我便宜呀,你想要什么好处呀!”男孩一看女孩的样子,慌忙摇摇头,干笑道:“嘿嘿~我什么也没说!你快去玩吧!再不去他要等不及咯!”男孩知道,每当女孩眯眼的时候就是女孩快要爆发了,他当然不会惹她发脾气那么笨。女孩一脸算你识相的表情,转身走了。男孩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嘴角的微笑不见了,脸上满是浓浓的落寞。
枫和倩从小青梅竹马,两人现在还是同一所学校读书。枫一直都很喜欢倩,双方的家长一直也觉得他们挺合适,从小就给他们订下娃娃亲,还经常想办法帮他们撮合。倩却一直不大喜欢枫,说他老是悠悠哉哉的太懒散了,她喜欢上了他们班上的一个男孩。倩的父母看的她比较严,每次都是枫去把倩带出来,然后倩就去和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约会。而枫,这时候就显得有点多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玩,回家又怕被戳穿,每次都只能等倩约会完,送她回家以后才能回家。枫一直很失落,但他从来不在倩面前显露,总是装着无赖,整天都是一脸悠哉的样子。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枫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自言自语道:“差不多了,该回来了吧!”掐灭烟头,从矮墙上轻轻的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向女孩回家必经的十字路口走去,留下满地的烟头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来到十字路口,往倩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却没看见她。枫便靠在路灯柱边,又拿出香烟点着,无聊的看着烟在手指间一点点的变短。“大烟鬼,就知道抽烟,抽抽抽死你!”人还没到,声音便已经先传了过来。枫丢了烟头,一脚踩熄,脸上又露出无赖的样子:“人家都说抽烟身体好,赌博练头脑,摇头没烦恼!”倩翻了翻白眼,气不打一处来:“那你快去赌钱吧,再多摇摇头,我看你怎么死都不知道!”枫没心没肺的咧嘴一笑,过去拉起倩的手:“呀!倩儿你不会是在担心我,心疼我吧?”倩的头一偏,“哼”的一声,道:“少臭美了,本姑娘怎么可能会心疼你!”说完又甩开枫的手,刚甩开手竟然身子一斜往地下倒去。
枫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倩,眉头轻皱,问道:“你脚怎么了?”语气中竟然带着一点责怪,倩第一次看见枫生气,弱弱的说:“今天走太多路,不小心把脚扭了。”枫责怪道:“都叫你穿高跟鞋别穿太高了,老是不听话,现在知道错了吧!让我看看你的脚!”说完蹲下身子就帮他脱鞋子,倩看着枫霸道的样子,心里暗道:“没想到他平时什么都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生起气来还是蛮酷的!”枫看着那有点红肿的小脚,眉头皱的更高咯,转个身回头对女孩轻喝:“上来!”倩一脸任性的道:“我自己能走,我才不要你背。”
第54篇、爱情故事飞鸟与鱼
有一条鱼生活在一片海域里,它每天就是不停地游来游去。一天,有一只迷途的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孤独的鱼和迷途的飞鸟深深地彼此吸引了对方。
飞鸟给鱼讲辽阔的天空,讲广袤的大地…鱼给飞鸟讲深邃的海洋…它们为彼此打开了一扇未知却又丰富多彩的窗。
它们还有好多共同的话题:每个早晨的朝霞、每个傍晚的落日、每个夜晚的星空、每分钟空气里的味道。树木的、土地的、海水的。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他们彼此深深地爱慕着对方,这样过了好久,它们以为此生就这样厮守。飞鸟可以忘却飞翔的天空,鱼可以忘却深潜过的海底。
谁说鱼和飞鸟就不能在一起?
一天,飞鸟看见别的鸟飞过,它想起了天空。它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感受风从身边擦过的自由。鱼看着自己的鳍没有说话;又是一天,鱼为了躲避暴风雨深深潜入水中,在太阳重现的时候,它兴奋的问飞鸟是否能看见水中珊瑚的灿烂。飞鸟只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苦笑。
他们知道了飞鸟与鱼是不可以在一起的,虽然彼此相爱,但是鱼终归是水里的鱼,飞鸟终归是天上的飞鸟。飞鸟离开了那片海域,再也没有回来。它并不知道,鱼亦再也没有游回这片海域。它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避那段往事,那段飞鸟与鱼的故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到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空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没有交汇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转瞬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一个翱翔天际
第55篇、爱情故事洪荒的背后,时光的囚徒
而在两年后的今天,在加城这个陌生且清冷的城市。我每天做着同样繁复的工作。偶尔坐上飞机去一次旅行。荒芜。冰凉。灰暗的地带。毫无生机。我想去那样一个地方,然后慢慢地忘却,那些长在身体里的倒刺。
我深知,内心要收藏足够的一些伤。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存活在这个世上。如同掌心印满冰冷的泪痕。的确如此,只有经历过多的苦难,才会寻求陌生的栖息之地。像一场不知终点的逃离。而又明知,一切迟早会变化。
我始终坚信的是,世间存在这样一种女子。仿似沿着蔓藤生长的野蔷薇。她们不知道哪里是归宿。在恋爱中,时刻警觉做一朵艳丽而带疼痛的蔷薇。也不愿从墙头一朵迎风招摇的嫣红花朵,跌坠在墙脚,直至腐朽。她们是倔强的。并且注定孤独。爱,便不会留有余地。痛,也不逃避。以高傲的姿态行走在日光下。她们稀少而珍贵。如同需要被保护的温室花朵。
我在飞机上邂逅过这样一个女子。她坐在我的对面。衣着暗色无华,穿着红色高跟,黑色的蕾丝长衣,浅灰色的丝巾。脸很瘦,光洁的额。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睫毛密而浓,及腰的青丝散落在背部。很漂亮的女子。令人难以忘记的,是她和煦的微笑。牵动眼角的鱼尾纹。丝毫不吝啬自己真实的情绪。给人一种安然亲切的感觉。
她的笑,令我想起青可淡漠隐忍的面容。内心似有什么东西正在滋滋燃烧。疼痛且令人窒息,侵袭了五脏六腑。我把耳机带上,专注地听着班得瑞的轻音乐。欣赏窗外的风景。动物的本能,总是希望从另一个途径缓解内心的悲痛。填补寂静的空虚。
我留意过她。她的手应该很温暖。骨长肉紧。食指与中指之间的肤色偏黄。她是有故事的人。手臂上裸露的肌肤划满了一条条丑陋的疤痕。途中听见她接过一个电话。口吻是淡漠的。言辞却十分凛冽。对男人,总保持着极强的戒备心。
在人性的特点中,我总是容易被那些已经缺陷或者预知缺陷的事物所吸引。渴望靠近它,并甘心被损伤。但我深知,我是易于知足的人。太过美好的东西,不易拥有。就任由它失去。
Chapter2>>>>>
两年前,我逃离了一场支离破碎的爱情。时至今日,我也不曾得以好过。记忆总会浮上心口,提醒我伤痛有多巨大。即使是,我努力地掩埋过去。离开所有相识的人。在相似的街口,我也曾悲哀过。我看见飞鸟孤单的在天空底下飞翔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落寞的身影消失在视野的时候。我仿佛都会想起青可。
然后心脏的位置就会一阵钝痛。满满的。让我感觉到窒息。青可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我曾一度坚信过。他总是可以很好的把我的不快乐转移。满足我的无理取闹。
事实证明,越是有那么一个人怜惜的时候,越会感到恐慌。彼此间淡漠疏离的口吻,也会将对方刺痛。明知道越靠近越会体无完肤,却仍无法撕裂的那一种牵绊。本就是极其相似的同类。如何能鹣鲽情深。我一直希望的是,自己可以拥抱幸福。但时间向我证明,幸福的状态,是不稳定且容易被破碎。
忽然间,有些难过。我们曾经在青春最糜烂的时刻相依为命。而后,在茫茫人海中彼此遗忘。那种明知道会如何发展,却感到双手无力的感觉,一下冲击了我的眼腺。那个容易伤感的年代,总是用眼泪洗涤悲伤。
而现在,我们也真的是在互相遗忘。无关时间。抑或只与时间相关。
Chapter3>>>>>
记忆就像是一条不能中断的河流。总是源源不断地在脑海中奔腾而过。斑驳交错着。以至于我再也看不清虚空背后的真实。但我总是记得我离开了青可。
他是天资聪颖而又淡然的男子。从幼稚园到高中,成绩优秀。本可出国留学,却最终只是留在了上海。而我,决然拒绝了青涩年华间的爱情。青可曾说,你要怎样的生活,我都愿意给你。
第56篇、爱情故事烟柳寒梦,捧一撮红豆寄情愁
浮华若梦,当我再次走在那昔日你我踏过的足迹,那一腔的情愁思绪,如烟柳寒梦,在脑海里此起彼伏,荡起阵阵涟漪。那街道,那气息,那冬日里如霏的雨露,依旧滋润这片开放成长的热土。可如今的我,怎么也无法开心,再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洋溢一脸的幸福,只有徒添了几丝忧愁。在这个物是人非的寒夜,手捧那一撮红豆,心灵深处的悸动,在这个古老的佳话传奇中阵阵漾起,化作几行泪珠,汇入相思的海洋,在记忆中结成那血色的红豆。
站在岁月的岔口,你我迷失了方向,各自走在不同的道路,从此音信遥遥无期。如今的你我,是陌生的熟悉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徐志摩曾今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或许吧!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这茫茫人海中,彼此能够相遇,那得需要多少缘分。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韶华芳菲,庆幸在这段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感恩上天的眷顾。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尽情的闻着你身上的馨香……..这些那么多的第一次,在我的心里永远的刻下那深深的烙印。
那年的寒冬,你我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绿城,只为我们心中那微小的目的。记忆中,你比我先到达却不肯去找一点吃的,也不肯去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你就不畏那冬日的细雨纷飞,不畏那严寒的侵袭,独自站在那出站口静静等待。当我赶到那会,你那两只小手和脸蛋也早已冻得通红,却还是那么调皮,猛地一下在背后拍了一下,差点没把我吓一跳。拖着行李,我们漫过这纷飞的细雨,也不费任何时间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一次绿城行程,由于都不太熟悉这座城市,只能简略的各处走走,短暂的过了一夜就奔向那拥有“天下第一滩”这一美称的十里银滩,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一夜,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看着时针和分针在那不停的走动,每一步都恍如千年。我知道有朋友一定会这么问,两人独处,真的就没有发生点什么吗?真的有那么纯洁的吗?等等诸多问题。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我想我用不着过多的解释,也用不着顾虑别人的任何闲语。但是如果说心里没有那么一丁点心思,这也说不过去。只是每一个人的原则,每个人的做事风格,就能够足以说明这些诸多问题的最好答案。看着你那熟睡的姿态,和那一脸的从容,此时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就这样静静的倾听你那熟睡的呼吸,在宁静的夜色中静静遐思。
如果说绿城是我们旅途的起点,那么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开端。在记忆的深处,我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拥抱海洋。刚到海边那会,虽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虽然是雨后初晴,天空上也还漂泊着那么几团乌黑的云朵,但沙滩上的游人却依旧那么多,那么热闹。我们彼此携手漫步在沙滩上,尽情吹着海风,望着那依旧波涛澎湃的海面,是那么的湛蓝,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思。就在这时,有个船夫来向你询问是否要搭船出海一览大海,真真切切的和大海来个深情的拥抱。最清楚的记得,当我说出那么一句“不需要”时,你撅着嘴生气的说道:“人家都搭船出海玩,我们都不去不好玩。”我细想了一下,你或许是初次与海接触,总不能让你带着失望而归吧!就独自与船夫谈好了价钱,叫着你登上那艘船艇。而你当时那激动的场景,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你那欢快的表情,以及你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我都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当时的心境,深埋在灵魂的记忆深处。
自那以后,我将你送回那远方的湘府。而我也在那里简单的走了一下,就踏上了下深的列车。离别那一刻,我多么深切的希望与你再次的深情拥抱,而你却只向我招收,将我推进了进站的门槛。从此那万缕的情愁,捋不完的相思,深埋于心底。
第57篇、人生故事支教爱情
赵子翔和林欣恋爱了,就像许多热恋的情侣一样,他们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想到了自己将来的家,自己的孩子还有一起变老时候的样子,可是就在林欣提出结婚的那一刻,子翔回避了,他对林欣说:“我在前几天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大学期间我去贵州支教的那个地方打来的,他们告诉我说那里的教师去世了,在护送孩子们过锁链的时候,为了救一个孩子,自己被湍急的河水吞没了。”说到这儿,赵子翔流泪了。
林欣就安慰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赵子翔会哭的这么厉害:“子翔,别哭了,这种事我们也阻止不了,但也不能成为你不想和我结婚的理由啊!”赵子翔调整了一下情绪继续讲述道:“那个人是我在大学最要好的同学张健,当年他是跟我一起去支教的,本来我们都是抱着一个好奇的心态去支教的,我们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就是想去那体验一下大山里的生活,可是当我们真正到那儿的时候,我们就被当地的情景所震惊了,一开始我们是打算在那儿支教一个月的,可是我那哥们儿再将要走的时候,却决心留了下来,我当时也很想的,但我没有张健那样的决心,在送我离开的时候,张健对我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你现在没有勇气留下来,我也不强迫你,因为现在有我一个人就足够了,但是我希望你将来能够过来,哪怕就加他们一个月,甚至是一天,我都会非常的感激你,因为如果我出现了什么意外的,他们就没有老师了,我很希望你能够过来。”
赵子翔说完看了看林欣,林欣这时也被张健这种精神感动了,她对赵子翔说;“你是真的要去吗?”赵子翔用手拭去林欣脸颊上的泪珠:“是的,因为那些孩子现在没有老师了,我已经比那时候的我成熟了很多,是时候可以下定决心了。”林欣不愿意离开子翔,说要陪他一起去支教,可是子翔却不愿意林欣跟着自己去那儿受苦。
第二天的时候,子翔悄悄的走了,留给林欣的只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我不应该走进你的世界,好好地活着,请原谅我。”林欣看到这时,已经是涕如雨下,对子翔又是恨又是不舍的。
子翔到了那个乡村之后,首先就是去祭拜村里给张健立的衣冠冢,因为河水湍急,村民们用了三天三夜也没找到张健的尸体,所以就将他平时的衣物作衣冠冢了。子翔跪在张健的墓前:“我会替你站好这一班的。”村长这时拿出了张健的一个笔记本说:“张老师平时就交代我,如果他出了什么意外,就给你打电话通知你,着是他生前让我交给你的。”子翔接过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子翔就忍不住哭了:“爸妈,儿子不孝!”就这几个字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一样划在了子翔的心上,他开始想他自己的父母,想林欣了。其实这本笔记是记录着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的,还有一些当地的路况,平时要注意什么,需要干什么,这就是一本描述当地的百科,子翔好好的把这笔记本收了起来。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子翔由一开始的陌生到慢慢的熟悉,他越来越爱这里了,这里的孩子纯真朴素,让子翔已无法离开这里了,他已经完美的接过了张健的衣钵,替张建也是为自己完成愿望,就在这一天,在送孩子回家的路上,为了救孩子,他被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砸中了,村民们把他抬到了乡里的卫生院了,然后又转去了镇里的医院治疗,村里人想要联系他的亲人,却找不到任何的联系方式,但这时有一个村民带着一个女人过来了,原来那人就是林欣,他是因为收到了子翔的分手信才找过来的,子翔骗他跟村里的一个姑娘结婚了,让他赶快找一个好男人嫁了,林欣一直不相信,就顺着信的地址找了过来,但地址就只有一个镇子的名字,所以林欣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终于找到了这个地方,但是不幸的是看到却是一个昏迷不醒的子翔。
林欣看到子翔静静的躺在病床上,满身伤痕,失声痛哭:“你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你起来告诉我为我什么啊?”医生告诉林欣,赵子翔课能是不会醒来了,成了植物人。
村民听了之后都开始哭了,村长对林欣说:“是我们对不起你,害得你男朋友成了植物人,对不起。”
林欣擦了擦眼泪,便离开了,她是去子翔的宿舍去了,帮他整理一下东西,准备离开这,回家去条件好的医院治疗,或许子翔还能够醒来,其实子翔就没有什么东西整理,但是林欣发现有一个抽屉使用锁锁着的,林欣就想着里面应该就是很重要的东西,林欣费了很大的力气打开了,看到了那本笔记本,翻开第一页,林欣泪如雨下,上面第一行还是张健的那句话,只是底下多了一句:“林欣,希望你一直幸福下去。”话下面还贴了一张子翔和林欣的照片。
抽屉还有子翔的日记,记录了他两年里的生活,在日记本的封面上就写着:“我不知道假如我死了,这些孩子们怎么办,所以我要好好的活着!”这是林欣发现了日记本里还夹着一封没有写完的信,可奇怪的事收信人却是张健的父母,原来张健在支教时,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信,但是张健去世了,子翔不想让他的父母伤心,所以就帮张健写信,替张建孝顺她的父母。
整理到这儿,林欣不动了,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恢复成原样,她决定不回去了,她要帮子翔完成他的愿望,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从那以后,村子里面多了两位支教,虽然有一位不能动了,但是所有人看到他都会叫他一声;“赵老师。”
第58篇、爱情故事老公爱折腾
昨日风大,我特意把阳台上的百合、文竹、万年青和兰花搬到客厅的地板上。晨起,我突然发现地板上只剩万年青了,于是赶紧四处寻找,最后发现它们藏身于茂盛的发财树底下。不用猜,这肯定是老公的“杰作”。
老公是个爱折腾的人。有一年夏天天气极热,我正在客厅看电视,忽然听到卧室里传出一阵阵响声。见光着膀子的老公正费力地移动卧室里的大衣柜,我便问:“你为啥要移衣柜呀?”
“这个衣柜放在这里不好看,我给它换个位置。”老公气喘吁吁地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衣柜移到在他看来十分顺眼的位置,可这衣柜放在那儿很碍事。忙活了半天,老公又把衣柜放回原处。
一天早上,我一进厨房就发现冰箱、冰柜、消毒柜、微波炉以及锅碗瓢盆都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我记得昨晚我睡觉时老公还没回家,他竟然在午夜趁我入梦时对厨具“动手动脚”。他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岂知厨房里的东西如何放置才能用着顺手只有我知道。唉,没办法,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让它们各归各位。
虽然经常做无用功,但是老公依旧爱折腾。他整天乐此不疲地搬动家里的东西,绞尽脑汁地想着该怎么倒腾那些可爱的物件。虽然我经常埋怨他,其实我心中暗喜:老公是个对生活、对家庭充满热情的男人啊!
第59篇、爱情故事快乐,就是一种感觉
男人,请保护好女人一生的美好字数:2034来源:婚育与健康2009年10期字体:大中小打印当页正文那一天的小聚,当很多女人津津乐道谈独立谈坚强,都说这个世界女人需要心越变越硬才能应对时,朋友亚明给我讲了她父母的故事。她缓缓地说,一个男人如果一生都保护一个女人的美与好,那么这个女人是幸福的,她不会变得强硬和不可理喻。而现在的男人是一点耐心都不肯给了。
亚明是我见过的最得体的女人,我相信这跟她的家庭有关,没有一般女孩的种种焦躁和过多的欲望写在脸上,你看到的更多是她举手投足的平静与从容,再简单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是干干净净,搭配十分得体,这就是一种修炼。亚明说这来源于她的母亲,一个终其一生被她父亲呵护的女人。直到今天,我才明白美好清香的女人是被宠出来的。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是表面上的对一个女人好,不是在生日时给她买一个礼物送一件衣服来一个虚情假意的拥抱,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欣赏。
亚明的母亲不算漂亮,但却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女人,上海的女人,特别地讲究服装面料,喜欢穿旗袍,平日衣服总是熨得平平整整。母亲负责洗衣服,而收衣服和熨衣服是父亲和母亲一起干的活儿,父亲说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母亲熨旗袍,仔仔细细,熨好后在身上比划一下,再抚摸一下,贴在脸上感觉一会儿,再塞入香囊平整地放在柜子里,父亲把他看到的这一切当作一种享受,他说女人的美化就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而母亲做这一切时有父亲在一旁陪着,也觉得是一件隆重的值得一做的事情。
母亲的衣服很多,夏天时总要翻晒,一件件晾出来,再一一件件叠好,而这些事情父亲一直陪着她做。
母亲的衣物面料都是上乘的,她说不能容忍劣质的面料沾她的身体,而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保护母亲的品位。即使在最贫乏的日子里,他也会托远方的朋友带回一块上好的真丝或是丝绸面料,让喜欢剪裁的母亲在家里亲自动手缝制一件长裙,这在母亲和他都不亚于是一个节日。做好后,母亲骄傲地穿起来在父亲面前展示,像一朵花一样的暗香浮动,那样的年月,生活不富裕,因为父亲的保护,母亲的品位没有任何的打折。她像是一朵睡莲花,总能坚持自己的生活。比如用她的巧手把外婆留下来的衣料为我改制一件漂亮的裙子,缝上漂亮的花边,在校园里无人能及,让我从小学会做一个独一无二的女孩。这些时间都是别的妈妈做家务的时间,父亲却觉得母亲做这些事比抹桌扫地更能让她愉悦,那么他就会很高兴,因为这是爱美的母亲喜欢做的。
这得益于父亲的性格,父亲是教师,与社会保持着一段审美的距离,他用一生成全了一个女人的美好和一个女儿的美好。母亲喜欢吃甜点,隔三差五的下午,父亲穿大街过小巷地去买来,包在纸袋里热腾腾地带回来,和母亲坐在阳台上喝茶吃点心,母亲一脸享受地微笑,用细细的花指两三个小时地享用。父亲是懂得欣赏母亲的。
知道母亲喜欢煲汤,父亲去讲学空闲,别人都去景点,而他却去了一处有名的土罐市场,一口气为母亲淘来了五六只形态各异憨态可掬的煲汤罐和珍贵的冬虫夏草,交到母亲手上时,母亲是惊喜的。那时家里的汤味连绵不绝,母亲喜欢干净的汤,说那样的汤胃才是没有负担的,她的生活原则是不费力又讨好。比现在很多年轻人前沿得多。她煲一个清淡养生的汤,然后做点豆腐之类的小菜,没见沾什么油烟,却是五味俱全,父亲常夸奖母亲是聪明极致的女人。
母亲还有一个嗜好,一顿饭要吃很长时间。父亲是喜欢陪她的,慢慢地吃,有一句没一句地聊,有时还喝点小酒,直到看着盘子空空如也,这是我家常见的场景,它始终像一个电影画面一样刻在我的记忆里。有一段时间母亲生病住院,这个生活讲究的女人不能忍受一天不换衣服,但她知道条件不允许,并没说什么。父亲却比她自己还了解她,从家里找来围幔,拉两根铁丝,带来母亲喜欢的棉布睡衣睡帽,让她换好衣服再安静地入睡。母亲病后的恢复期,一直是父亲煲汤,他不让讲究的母亲吃药调理,而是理直气壮地说用食疗是最好的。他请东北的学生买来上好的大枣和桂圆,在阳光下晒好,自己栽种薄荷叶,然后配入一些上好的党参,用土罐给母亲煲甜品,那时候,家里总是飘着一种薄荷叶的香味,淡淡的,经久不去,母亲的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
直到五十岁,母亲的皮肤一直很好,她一生不用任何化妆品,只是喝茶与喝汤,以及和父亲年复一年地散步。她的头发一直很好,喜欢清晨时坐在阳台上慢慢梳头,父亲一直纵容她这个小小的嗜好,还请人用老玉专门为母亲打制了一把玉梳,说是明目护发的。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清洁,唇齿留香,她同样用自己的美好回报了父亲。在我的脑海里,家里总是有一鼓子仙气的。那是母亲美好的气息。
亚明的话讲完了,那几个心理强大的女人眼里都有泪花,到底是不甘心的,女人都是红颜,都是需要滋养的,如果碰到一个懂得怜爱珍惜她的男人,女人就会绽放出她的美与好,这是一种受到呵护宠爱的美与好,它不需要坚强不需要强硬不需要心计与用功。那是天然的。而男人所做的不过是欣赏和保护,在任何环境下不让它丧失。这与金钱财力无关。这很简单却也极不容易。
第60篇、爱情故事有温度的水果糖
对于梅生来说,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儿,只要有一颗水果糖便足够了。
她和庄宇第一次相识是在海边,那一次,一大群人去海边玩儿,人很多。碧海蓝天,浪花飞舞,她被裹在人群里傻傻地笑,很多人都套着泳圈往海里跳。她拿着望远镜坐在沙滩上四处观望,却不敢下海。从沙滩上站起来的时候,她忽然间就软软地倒在了沙滩上,额头上汗珠滚滚。
庄宇吹着口哨,从她的身边经过的时候,吓坏了,连忙蹲下身紧张地问:“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吧?”她闭着眼睛没有说话。他不容分说,给她披了一块浴巾,然后背起她就往海边浴场的医疗点跑去。
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说:“中暑了,给她灌点冰水或绿豆汤就好了。”他刚要转身去找冰水或绿豆汤,梅生突然拽了他一把,悄悄地说:“给我两颗水果糖,两颗就好。”庄宇懵了,说:“我没有水果糖啊!”她急了,说:“去小卖店买两颗水果糖给我。”
听了这句话,庄宇像得到圣旨一般,穿着泳装就跑出了浴场,顾不得别人诧异的目光,找到一家小超市,买了一包水果糖,握在手心里,一路跑回来,剥了一颗放进她的嘴里。
这颗水果糖,像灵丹妙药一样,梅生慢慢好转过来,然后向他道谢。他只是觉得很奇怪,问她:“一颗水果糖就治好了你的病,那还要医院干什么?”梅生笑而不语,半天才说:“糖是我的药,我的生活中若少了糖,不知道会变成什么颜色。”
后来,两个人恋爱了,每次见面,他都送一包水果糖给她,她总是笑着致谢,然后欣然接受。
两个人要结婚的时候,庄宇的父母都摇头反对,说:“那女孩模样好看,脾气柔顺,只是瘦成那样,病恹恹的,像林黛玉,不会有什么病吧?”他笑,说:“都认识那么久,没见她有什么病,偶尔不舒服了,吃一颗水果糖就好了。”
结了婚,梅生仍然会时不时地犯病,每次都很吓人,有时候一起去超市买东西,有时候一起在楼下散步,有时候在厨房里做饭……一点征兆都没有。
梅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犯病,所以每次他出去旅行,她都不去,都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服他。
庄宇当然不信,央求她,利诱她,威逼她……可说什么她都不肯和他一起去。
其实,她只是怕自己犯病。一路湖光山色,美景旖旎,她怕自己犯病影响别人的心情,打乱别人的计划,还把大家弄得手忙脚乱。
庄宇知道她的心思,所以总是不依,他说:“你怕什么?不就是低血糖吗?又不是绝症,有我在,你什么都不要怕,我就是你的糖,犯病了咬我一口,咬死我也心甘情愿。”
听了他的话,梅生哭了。
梅生有低血糖的毛病,因为常常犯病,所以她不敢独自出远门,不敢一个人去离家很远的地方,她像一只柔弱无依的小动物。
说来也奇怪,自从有了庄宇,有了这颗有温度的水果糖,她低血糖的毛病竟然渐渐好转起来,到后来已经很少犯了。
爱是一颗水果糖,含在嘴里,甜在心上。
第61篇、人生故事没有卑微的爱情
没有卑微的爱情
他们下班通常是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家做简单的饭菜吃。然后,看电视,他总让她选台,有时她看的直乐,他却在一旁睡着了;她笑他,让他挑一个喜欢的节目看,他说随她。他们偶尔会去吃一次浪漫的西餐或去喝一次奢侈的咖啡,他也是让她挑西餐厅或咖啡物屋。
刚开始,她很高兴,也很满足,渐渐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终于,在一次决定晚餐吃什么时,她执意让他拿主意:“你自己就没有想吃的东西、想做的事、想去的地方吗,你对和我一起生活真的没有一点兴趣么?”
他低下头,半天才说:“我爱你,可我不能送你跑车,连出去旅游,我都得让你一等再等,我怕实现不了,那些是你的、也是我的梦想。而在我的心里,你是该得到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的女人,所以,我愿意满足你在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心愿,我愿意满足我能做到的你所有的愿望,象今天晚上,你想吃什么?”
她看着他,泪就下来了。
这世间,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
第62篇、人生故事二十一世纪的爱情
1
每个季度总有一个月,我的小朋友她都是在看房、选房、搬家的过程中度过的。
作为漂泊在外的非典型性移民,理应害怕漂泊,她却对搬家保持着十二分的热情。
这是第四次搬家,我有气无力的质问显得很卑微。我说彩虹小姐,我们搬来搬去就是为了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给深圳看大门吗?
被揭了短的小朋友脸涨得通红。懂不懂什么叫农村包围城市?她大声为自己辩解。
搬一次家穷三月,算来我们这一年来并没有积攒下什么。
我并不责怪她。
她有一个没有人点击的博客,若不是IE栏有浏览记录,连我都偷窥不到。她在博客里说,她问过法力无边的占卜大师,大师告诉她,要在深圳的郊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住上一圈后再住到市中心,这一辈子会顺风顺水。她显然相信了。
星星堆满天,累极了的小朋友和我躺在新家的小床上,她抱着我,我在半睡半醒的时候听到她说,我们买个六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好不好?
我假装睡着了。
2
她毕业来到深圳,就被我盯上了。坑蒙拐骗使出浑身解数,她总算掉进我的怀抱里。热恋的时候我问她,你喜欢我哪一点啊?她对于我写在白纸上用来诱供的诸如长得帅、脾气好、有气质之类的优点视而不见,只是丢出一句,嗯,你会讲本地话,我以为你是本地人。
我听得无限悲凉。
3
我并不是沉默的羔羊,我也有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时候。
三八节那天我会拼了命夸她少女。作为少女,当然不会在妇女节这一天死皮赖脸讨礼物。过了这一天,我会义正词严地告诉她,时光太匆匆,现在的她已经跨入老妪的行列了。
她装可怜,这么快就老妪啦,我还没有和你过完好日子呢。
一句话,我就投降了。为了我朝思暮想的好日子,我迅速恢复她少女的身份。我自横刀向天哭泣,因为接下来的日子里,小朋友真诚地对我说,洗衣机会累的,你让它休息几天吧。来,体会一下手洗衣服的乐趣吧。
我真想把这样的乐趣给她。
我下班比她早,所以每天负责做好晚餐等她。周六的时候我会扯扯她的衣袖,嘿,做饭去吧。我装大爷,却被她拖出去陪她逛超市。她总是在食品专柜疯狂“试吃”,还不停地叮嘱我,今天不做饭,你不吃别后悔。
那一刻,我只想把这个丢人的小市侩拖回家。
好脾气的售货员常问她好不好吃,她头也不抬,消灭掉面前的食物后告诉她,不好吃!售货员直跺脚,不好吃你还全吃光了?
4
有段时间小朋友回家很晚。
她又找了一份小兼职,每天陪人打乒乓球。推拉弹拨抽,我教了她三年,她居然也打得有模有样。现在她陪别人打球居然敢收费,而且一收就是五十块一小时。
每次我下班后就直接去球馆,小朋友不是大美女,但也有点小姿色,更何况和她一起打球的是个什么“企业家”,我得看紧她。
于是每天我坐在那儿看她打球,偶尔也会遇见“企业家”的妻子。长得不好看,但看起来很贤惠,看起来很像那种和他一起吃过苦熬过日子的女人。她为什么要小朋友天天陪他打球,我不知道,也从来都没有问过。
我只要和小朋友一起回家就可以了。
拿到第二个月的兼职工资时,小朋友便辞掉了这份兼职。回家的路上,她很兴奋,十二万啦!我听得莫名其妙。我们这一年存了十二万,够付一个房子的首期了。小朋友的声音有点激动。
十二万?我有点不敢相信。我只知道,这一年,她上了两年免费的理财课居然选准了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也小赚了一笔。
大房子也有大房子的空旷。她说那个女人一直担心她的“企业家”老公在外拈花惹草,所以找了小朋友培养了他爱打乒乓球的兴趣。打球累了,那男人也只能回家洗洗睡了。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女人会同意她来狠狠敲她老公一笔的原因。
小朋友也有郑重其事的时候。有些人只能共苦却不能同甘,贫贱的情侣更能享受共勉的人生。这听起来像台词,可她说到要有个房子,才真真正正像家的时候,我有点小感动,想哭。
5
在假装睡着的时候,我回忆了好多过去的事情。
那年她刚毕业,无社会经验。
那年的她那么嚣张,嚣张得我直想笑。
可是现在,我的彩虹小恋人,她的愿望那么小。小心翼翼攒生活,平平凡凡觉得够用就好。
生活中本来就没有太多惊天动地的大事,这简单的、平淡的、吵吵闹闹的生活以及被日子逼迫着的相互妥协,就是爱情了。
我转过身子去,在黑暗中,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第63篇、爱情故事男人怕折现,女人怕折旧
两条不同的生命曲线,两种不同的衡量体系,命中注定要纠缠在一起……
被证实的猜想
赵素美指着在二号网球场上轻盈奔跑的女孩说,就是她!直觉让兰陵在瞬间确信了那些被她斥之为流言蜚语的内容是真实的。
雪白的网球服衬出女孩的好身材。双腿又直又长,腰肢柔润而有弹性,脸藏在太阳帽的阴影里。光那脖子上、手臂上闪亮滚动的汗珠,那青春逼人的饱满与水分,就足以征服男人,征服兰陵的丈夫。
赵素美一脚踩下去,“蓝鸟王”嗖一下飞了出去。她稳稳地把着方向盘,咬牙切齿地说你得想办法收拾那小妖精,有必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唉,我们这些人都他妈的一种命,以前呢,没有钱,拼了命帮老公挣钱,等有了钱又拴不住老公,人生圆满的事怎么就轮不到我们这些精英女性头上?
兰陵头痛欲裂。她知道这个网球中心为每个球场配有设施齐全的包房,洗浴、休息、进餐,全套服务。想想看,一个浑身燃烧着燥热的男人,和一个刚淋浴出来,刚擦干了身子、带一股清香的可人女孩之间,还会没有故事?
一切都证实了她的猜想,一些现象都可以合理解释。丈夫颜萱近段时间悄然发生的诸多改变,年轻时就不擅长也不喜好剧烈运动的他,人到中年突然迷恋上网球,特别是那种异样的精神焕发,以及自然流露出的喜悦、满足、宽容。原来他在恋爱,这些瞒不过兰陵这个当妻子的。只是她过于大意、自信。
接连几天兰陵都彻夜失眠,那个轻盈的小白人无休无止地在她的神经网络上蹦来跳去,每一根神经都痛得要断了。
与老熟人不期而遇
星期天早晨,颜萱穿着运动服,神采奕奕坐到床前抚摸兰陵的脸,问吃药了没有,昨晚睡着了几个小时?兰陵说你走吧,要不人家等急了。他跳起来就跑了出去,像个少年。
兰陵起床,在镜子前打量她深陷的颧骨和锁骨,仔仔细细地掩饰黑眼圈后,开车去市区,然后随意选中一家酒吧进去。没想到却与一位叫武学有的老熟人不期而遇。
认识武学有那年,兰陵和颜萱刚结婚。她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武学有是事务所的客户,他总是频频约她出去吃饭、兜风。不得不承认,他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温情体贴与细致周到相当吸引兰陵,让她的灵魂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现实考验。
武学有说,一个男人要爱心仪的女人,就一定要拿得出爱的实力,为她提供舒适优雅的生活,不要让她为区区生计风里来雨里去,不要让她为了挣一套房子而掰着手指头熬日子。
他的话彻底刻画出了兰陵的现实生活。她任职的事务所,老板完全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面对此时刚刚注册公司的颜萱,她除了在经济上支持他外,更要有感情、精神上的鼓励和理解。他们就像两只勤奋的小鸟,有比翼齐飞的快乐,但也有被雨水打湿翅膀的苦恼以及被没虫吃的饥饿折磨……
投入比她父亲小不了几岁的武学有的怀抱,奋斗历程可以瞬间缩短为零。但如果抛弃创业初期的颜萱,就无异于从背后捅他一刀。想到这里,兰陵的心痛得抽成一团。
颜萱也对她说过,他奋斗的动力就是她。为了她,也为将来他们的孩子,他什么困难都不在乎,用不了三五年,他就可以让她回家来享受生活,再不用受魔鬼老板的鸟气。
兰陵最终停止了与武学有一切工作之外的交往。后来,颜萱的公司走上正轨开始盈利,兰陵便辞职与他一起打拼。两年后,他们有了儿子,好运终于到来,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利润滚滚而来。他们有了车和别墅,儿子进了私立学校。一如颜萱预言的那样,她回到家里享受生活。
以后我也跟你去
酒吧里的武学有带着夫人,一个年纪与兰陵相仿的丰腴白嫩的美人,脸上浓抹重彩,一身珠光宝气。
兰陵平静地和他们打招呼。他向夫人介绍说,兰小姐是个难得的才女哦。美人眼梢一挑,是吗?音乐还是美术?兰陵笑着做了一个拨算盘的动作,说自己的专业是会计,算盘打得好。美人释然地笑了,兰小姐好会开玩笑,现在还有谁敲算盘?都用电脑。又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兰小姐好苗条,好身材呀,我是喝白开水都要长肉的,兰小姐有什么好方法,教给我?边说边扭衣衫下撑得鼓鼓囊囊的腰,展示能够满足男人的资本。
兰陵不动声色,微笑着看美人表演。尽管她骨瘦伶仃,但在精神与气度上却有足够的把握不战而胜。等美人叽喳完了,腰身扭够了,她说二位慢用,我还有点事,告辞了。武学有面露失望,欲言又止。
兰陵浑身焦躁地走出酒吧,心想这世界怎么就这样小,转来转去都是不想见的人。
回到家,等到下午四点左右,颜萱回来了。一脸喜气洋洋,走路都有点忍不住蹦蹦跳跳。兰陵问,你一直在打网球?他笑嘻嘻地亲她的脸,说不打球打谁?她说那么大的运动量,也不见得你有多累?他说阳光运动,有氧运动,只会让人朝气蓬勃,越运动越有精神。
兰陵说那好,以后我也跟你去,也变得朝气蓬勃。他爽快地说好啊,我一定帮你挑个好的陪练,男孩子、女孩子都有,球技好,又有耐心,由你选。她认真看他的脸,看不出是刻意掩饰,还是没心没肺,还是清清白白。他什么时候变得老谋深算?
她算什么
又到了星期天,兰陵一大早就起来做准备,运动服,太阳帽,防晒霜。颜萱有点吃惊,你真去?兰陵说你告诉我的,有氧运动会让人朝气蓬勃。颜萱言不由衷地应付好好好,兰陵做出欣欣然的样子跟前贴后,问这问那,就是不给他打电话通风报信的机会。
到达目的地,颜萱下车去后备箱取球拍,兰陵看见一个女孩子连蹦带跳朝他奔了过来,然后扑上来在颜萱背上捶了几下,又抱着颜萱的手臂亲热地摇啊摇,脚下还在蹦跳。颜萱一脸惶恐,挣了几下才挣脱。
兰陵的心尖锐地一痛。犹豫片刻,打开车门走了过去。一个已经折旧的女人和一个刚踏上人生之路、滋润饱满的女孩子并排而立,并亮在同一个男人面前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但她必须面对,因为这一切已经不由分说闯进了她的生活,她能躲到哪里去?
兰陵很随意地与女孩子打招呼,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没有看见,问你就是颜总经理的教练?女孩子后退两步,一脸惊慌地看着颜萱。颜萱不理她,背上球拍,过来拉兰陵的手说走吧走吧,再过一会儿就没场地了。
颜萱把兰陵安排在太阳伞下,又让服务生去拿饮料。他跑前跑后,分外殷勤,还没开打就一脸汗水。经兰陵一再催促,他才在女孩子的指导下压腿、扩胸、扭腰、扭腕……
看着他们越打越默契的球,兰陵有点恍惚,这腾挪弹跳的一对儿是谁呀?男的高大结实,女的柔韧修长。不少人围上来观看,看她的丈夫和一个女孩子的精彩表演。那她兰陵又算什么?怎么也在这里?兰陵如坐针毡,起身离开。
颜萱看见了跑过来问她到哪里去,她说阳光太刺眼,受不了,到那边树荫下面去。
其实她好想对他讲,颜萱,我真的爱你,我们一起走过那么多风雨,一起承担艰辛、挫折、痛苦,一起创造今天的成就与财富,在你远没有今天的风光时,“折现”在眼前的是贫穷与担忧,而那个还没有折旧的年轻女孩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你,伴随着你走到今天,难道你忘了?我们是原配夫妻呀!
然而,她却若无其事地说想走一走,活动一下。颜萱释然一笑,说这就好这就好嘛。
兰陵踱到停车场回到车上,坐在这个安静的小空间里,突然想起一本小说里,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不禁内心大恸。
在后视镜里,她看到一个泪痕满面的妇人。
第64篇、爱情故事被量化的爱情
什么都可以被量化,唯独爱,无法平摊。
分钱还是分感情?
我和许岳的AA制婚姻,在我们第一次约会时就商定好了。
那是2006年4月,在大学城的四季风咖啡馆里,从共同的偶像波伏娃和萨特,到对于现代婚姻家庭不稳定因素的讨论,我们很多观点都不谋而合。分开的时候,账单我们各自付了38。5元。侍应生眼神有点诧异,我和许岳相视一笑。
我和许岳最大的共同点是:都希望自己能在婚姻里享受与对方相同的公平和自由。于是一拍即合。现在想来,我们那时的念头多么傻气,居然以为我们可以用理性,去理清家务琐事这团乱麻,可以成就一个绝对自由、尊重、公平的婚姻。
我们说好了,30岁之前不要小孩,如果当彼此感到不再适合,为了避免分手时的财产分割,我们的婚姻将实行AA制。不但经济分开,家务活也分割得清清楚楚。
房子的首付和装修是我和许岳各打了十二万在公共账户上,具体事宜由许岳负责。搬家那天,他交给我一本清单,上面详细写清了每一笔钱的用途。
2006年8月,我和许岳结婚了。办证的九块钱,我们一个人掏了四块五。摆酒那天,酒店里摆了两张礼台,他家和我家的,泾渭分明,又相亲相爱。
我很满意,这样很好。我们都在武汉的大学任职,经济稳定,每月各交2000元作为“家庭公款”,负担房贷、伙食、水电费等共同家庭支出。公款一人管一月,这样挣钱多的一方不会牢骚满腹,挣钱少的一方也不会受制于人。
我买了一个雕花的皮革本,专门用来记账目。放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里面还清楚写明了各自应该承担的家务。有闺蜜来家里玩时偶尔翻到,摇头笑着说,你们俩简直像孩子在玩过家家。
那时我和许岳新婚燕尔甜蜜无比,只当过耳玩笑,没想到一语成谶。。
第一次争吵,是因为他不满意我做的饭菜太简单了。那个月正好我管账,于是把买菜清单给他看了后,他又指出我去超市买净菜的习惯又贵又不划算。他提出,要么每月大家再多付两百元,要么就要习惯去市场买菜。
我从小就不愿意去菜市场,而且认为没有必要增加在伙食上面的费用。但我要承认,许岳是比我能干,轮到他管家那个月,生活安排得比我好。于是再轮到我做饭时,他在外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多。有次我开玩笑问他,这样钱够用吗?他笑笑回答,我不管你怎么花钱,你也别管我。
好,不管就不管。我一向赞成夫妻要公平公开,既然现代女性一样要承担社会责任与压力,那么家务事我也不跟他客气,轮到他做的那个月,我绝不插手。
爱在分账中,能走多远?
日子如水般走下去,不知不觉中,我和许岳生分了。我们都查觉到了,但他不提,我也不言。谁也没有想到,矛盾会以那么一种难看的姿态暴发出来。
2007年夏天武汉非常炎热,许岳说他妈妈有高血压最怕过夏天,要把老人家接来。孝顺老人是应该的,我答应了,可我们只有主卧室一间有空调。许岳说,添台空调吧,出在这个月的公账上。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春节回家的时候,因为是探访我的父母,那天在超市里他愣是让我一个人出的钱。
我脱口而出:“是你妈妈要用,应该你出钱。”许岳没有说什么,只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如此冷冰,我突然觉得后悔。但话已出口,我也不愿就此向他服软。
空调买来了,婆婆接来了,我全然忘了那天的不愉快。有天晚上吃完饭我和许岳下楼散步时,他顺手买了一个大西瓜。不过十几块钱,走到楼下时,他却突然说:“这个月管生活的是你,本来应该你付,现在我付了,就出钱不出力了。”
我以为他开玩笑,可他居然真的把西瓜往我怀里塞。我一下火了,既然要算账,谁不会算!我说你妈妈到武汉来,伙食费里有我的一半,我多支出了,你是不是应该把那一部分退给我?
他阴沉着脸自己上楼,我气得“噼”地把西瓜掼到地上。
那天晚上关上门,我们大吵了一架。所有新仇旧账都翻了出来,他说你记不记得你爸爸生日的时候,我又是名烟又是名酒花了一千多块钱,而我爸生日的时候,你居然只提了一个蛋糕就上门;他说我上个月作课题研究那么忙,没时间洗衣服,你呢?你居然让我的衣服袜子在洗衣机里搁了半个月。
我反唇相讥:“你又像个男人吗?前天我高中同学来武汉出差,我不过买单时去上了趟洗手间,你居然就眼睁睁地看着我同学去结账。你就不能先把这顿饭垫了?让我在同学面前那么丢脸……”
我们像两头发疯的恶狼一样瞪着对方,然而突然一瞬间,又都泄气了。随之而来的,是一阵令人骨冷的心寒。
第二天婆婆说她买了回老家郑州的火车票。临行前,我听到她给公公打电话说,这两个孩子,连普通朋友都不如,柴米油盐明算账,半点夫妻恩情都没有。这段婚姻,长不了。
在坚硬与柔软之间
我和许岳在冷战中维持了整整一年。
不是因为放不下脸面,而是对彼此,对自己,都真正感到失望。我们都自诩受过高等教育,也反复告诉自己人生的信条应该是从容,宽厚,愉悦。然而一场AA制的婚姻把那些虚伪的概念统统扯掉,底下我们居然如此自私,狭獈,斤斤计较。
可是,越是把自己看得清楚,越是不能阻止感情的恶化。AA制成了家里一条雷打不动的铁律。以往偶尔周末,许岳会请我吃饭,我回报他一场电影,而今这些娱乐活动统统取消。我们都成了葛郎台,小心翼翼地计算着对方的支出。口头禅是:凭什么我该多付?
我们经济良好,并不缺钱,可为什么会走到一步?你买你的鞋子,我喝我的牛奶;你请朋友唱歌,我必然出门跳舞;你看电视,我就上网……夫妻之间只剩下冰冷冷的账目。
我不知道许岳怎么想,我越来越不想跟他见面,夫妻间的亲密少得可怜。等勉强挨过了2008年的春节,上班第一天,我就发现自己病了,头晕,吃不下东西。早上起床的时候,我说我头疼,而许岳正赶着上班。
我睁开眼睛,看见他给自己热了一杯牛奶。他没有回头看我,公事化地说衣服都放在洗衣机里,上个月的账单结算好了放在客厅,我还欠他二百四十五元。
门呯地一声关上,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我告诉自己应该分手了。在我们没有彻底把对方变为冷血动物之前。
可是,我们没有离成婚。事情有了戏剧性的变化。那天我支撑着去了医院,结果医生居然告诉我怀孕了。我坐在医院的长椅上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拨出了给许岳的电话。
我作好了准备,就算许岳说要与我平均分摊孩子的生育费,我也绝不会太惊讶。
三个小时后,许岳满头大汗推开家门,手里提了一大袋妊娠的书和孕妇用品。我泪盈于睫,却还强撑着,叫他把这些都记入公账。
第一次,我看到这个男人的脸涨得通红,眼泪都快掉下来。
十个月后,宝宝出生了。闺蜜来探视时问起我们那本公账,我和许岳都相视苦笑。小生命的到来让生活充满惊喜却又鸡飞狗跳,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你多我少。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回想结婚时我和许岳公事公办又一脸骄傲的样子,简直不堪回首。那时我们已经成年,却离长大很远。值得庆幸的是,我和许岳之间,还有不能均摊不能分割的爱。
第65篇、爱情故事幸福的钢琴
七十年代初,他和她在新疆相识,两个人情投意合,就开始了恋爱交往,最终喜结良缘。结婚初期,他在河南,她在新疆,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五年后,她终于调回了河南,与他团圆。
他们的生活平淡无奇,有着常人的幸福。不久后,他们拥有了一双儿女,看着乖巧的儿女,虽然生活清苦,但也其乐融融。
然而,不测风云还是“光顾”了这个幸福的家庭。1990年,她患了一种奇怪的病,浑身无力,没法工作,只好病休在家。一家4口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她每天需要吃药,儿女上学需要交书杂费,但这些他都不怕,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没有什么能让他惧怕。
那天,他带她去医院复查病情,医生看了她所有的化验结果,把他叫到一边,悄悄说:“我说句不该说的话,你别再浪费钱给她治病了,带她回家享享清福吧,她要啥就给她买点啥,尽量满足一下她的心愿吧。”听了医生的话,他怔在那里半天没回过神来。
他躲进男厕所,无声地大哭了一场,然后洗干净自己的脸,对她说:“医生说你的病比上次检查的时候好多了,有好几项结果都正常了,走,我给你买件新衣服,庆贺一下。”她的心情好了许多,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回到家,他辗转难眠,他知道: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就想买一架钢琴,但迫于生计,这个愿望一直没能实现。他决心一定帮她实现这个愿望。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他琢磨了许久,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天,他照顾她吃过晚饭,说:“我最近感觉身体有些倦怠,医生建议我每天晚上出去散散步,我一个小时后就回来,你要是不舒服,就给我振振铃,我马上就能回来。”她笑笑,说:“你放心吧,我没事的,你看,这些年我把你拖累坏了。人家男人下了班喝酒、打牌、下棋的,你却在家里给我熬药、按摩,真是苦了你了。以后每天晚上你都出去散散步,也散散心,你可不能再垮了啊。”
他哪里是去散步呢,他去储藏室拿了提前准备好的编织袋和一个带钩的长杆,走出了小区,穿过一条街,看看四周没熟人,便在垃圾桶里翻找起来。
其实,捡拾垃圾的事他一直在偷偷地做,只是为了不让她起疑心,他一直不敢“大张旗鼓”。从她病休在家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捡破烂了,他想给她买最好的药。
他去卖钢琴的琴行看过,最便宜的也要2、3万,所以,他必须多捡点破烂来賣。
一个邻居来家串门,说穿了他的“秘密”,她十分生气,说他给孩子脸上抹灰。可当他说出自己是为了给她买钢琴时,她的泪一下子如纷纷的雨,落满了衣袖。
结婚38年的结婚纪念日那天,他为她买回了钢琴,圆了她的梦想。
有了钢琴,她的病仿佛好了很多,她鼓足劲按拨着琴键,一个个音符就像她年轻时的脸庞,那么明媚,散发着活力。
他为她报了钢琴班,空闲的时候,他坐在钢琴边听她弹一首新学的曲子,或是和她一起合唱一曲,然后相视而笑。
他说:我知道她剩下的时日不多了,就想让她过得高兴舒心点儿,生活不对我们笑,但我们要对生活笑。
第66篇、爱情故事烧饼糊了
我住的公寓门口附近有一个烧饼摊。摊主是一对夫妻,安徽庐江县人。自五更起,男人就身穿蓝色长衫,推着烧饼炉出摊了。女人在后面,拿着细碎物件。
我喜欢看他们做饼。女人揪一个面剂子,擀两下,搓成卷,竖起,又擀两下,捏一撮白芝麻,洒上,放在一边。等做了三四十个,就该上炉子里烤了。这是男人的活儿。他拿起一个饼,迅疾地贴在炉壁上,又迅速抽出手,在水桶里浸一下,再贴下一个饼。炉膛很烫,手从炉子里拿出来,时常带出一股青烟。饼烤得酥黄时,男人就用扁头长火钳轻轻一铲。烧饼一半粘在炉壁上,一半翘起,他再用火钳夹下。他动作很娴熟,很少有失误。烤熟的烧饼金黄酥脆,整齐地码放在案板上,周围掉了一层芝麻。
男人闲下来,就哼“倒倒子戏”,细听戏文,唱的是《小辞店》。女的见丈夫哼,忍不住跟着唱出声来:“手搀蔡郎小店出,回头来望到了一對门神。大街上一班人把头伸,一个个望到我俩笑盈盈。”唱的是小店女主人胡翠莲的戏文,那假声小嗓很是好听。
男人不哼了,只听他女人小声唱:“哥好比,顺风船搭篷就走;妹好似,小的客家被丢在码头……哥好比,风筝断线随风飘走;妹好似,小顽童空把线收。”委婉凄楚,哀怨情深。“哥哥啊,你好比高山失火无水救;妹好似……”女人大喊一声:“烧饼糊了!”
我在想,“烧饼糊了”不是戏词呀,后一句是“脱衣救火挨祸上头”,也不该是“白”,应该还是唱呀。我也入戏了,只见男人火急火燎、手忙脚乱地从炉子里夹出糊了的烧饼,才明白她男人更是听得入了迷,忘记炉子里正烤着饼哩。
看着一炉糊了的烧饼,男人歉意地望着女人,憨厚地笑。女人也笑,又低下头擀皮子做饼,只是不再唱了。
第67篇、爱情故事谎言里的爱
1
答应何铭求婚的时候,乔珊只跟他提了一个条件:“永远不要骗我”。
何铭在电视台工作,听上去很美,其实他只是个做纪录片的临时编导,如果他的片子不被录用,薪水根本就是朝不保夕。乔珊知道他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也亲历过他从写文案到拍摄再到后期剪辑的整个过程。她坚信,何铭是个非常有才华的多面手,凭着他这股劲头,一定会成功的。
可是后来,何铭花了很长时间做的片子,并没有被采用,他要是再坚持拍纪录片,就会面临失业了。那些日子,乔珊都替他感到焦虑,劝他曲线救国,“要不,你先换个其他栏目做,等稳定下来再拍你最爱的东西也不迟啊。”经过她再三劝说,何铭总算答应了,他申请调到了一个真人秀栏目。后来,那个栏目竟然在本地电视台火了起来,乔珊的几个小姐妹都很喜欢那节目的主持人,让她跟何铭要几张票,她们想要去现场看看。
何铭每次要么说忘了,要么就说内场票紧张,推托了几次后,他终于不得不跟乔珊坦白,他根本不喜欢那样的工作,早就重新回归了纪录片的制作。他知道乔珊会生气,赶紧跟她解释,“我不想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做节目,那些东西根本没有发挥和想象的空间,纪录片能让我不断地接受新事物,每一部片子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乔珊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一遍遍地在心里强调:“他不是有意骗我的,他只是不想让我担心。”乔珊并不像其他女人那样,把家里的希望都寄托在何铭身上,期盼他肩负起这个家。这几年,她自己的工作顺风顺水,工作能力受到老板肯定,升了职也加了薪。她给何铭施加压力,不是想让何铭放弃他的理想,只是想让他对这个家有一份责任感。于是她提议,“咱们为买房子做准备吧,从明天起我建一个首付专款户头。”何铭愣了几秒钟,“好,没问题。我拍的片子一被采用,马上会和电视台签正式合同,月底就有分红了。”
在这个动辄每平方米几万块的城市里买房子,谈何容易?但何铭能说不吗?他曾经承诺给她一个家,哪怕他还做不到,面對她的期待,他也不能出言拒绝,有些谎话,是他说给自己听的。
2
乔珊又完成了一个大单,收到一笔可观的奖金,她美滋滋地想,这下离房子的首付又近了一步。她查了下户头,却发现,卡上少了两万块。她赶紧给何铭打了个电话,他那边似乎很嘈杂,急匆匆讲了两句就挂断了,乔珊只听到他说有个朋友有急用,钱被他拿去救急了,过两天就会还上。
两天过去了,一周过去了,半个月都过去了,户头上的钱并没有回来,何铭也没有再解释。一直对何铭深信不疑的乔珊,这次莫名发了慌,他肯定又跟她撒谎了。乔珊做了件自己以前特别不齿的事,她亲自打电话给何铭说的那个朋友,问明情况。果然,何铭骗了她。
打他电话,响了很久却无人接听。乔珊忍无可忍,直接到单位找何铭,却被他的同事告知,“何铭早就辞职了,有好几个月了。”乔珊顿时气得说不出来话,辞职好几个月了,他竟然没有任何迹象,还每天早出晚归,偶尔加班、出差。他做编导拍片子没见有什么成果,这演技可提炼不少。
乔珊又气又恼,跟何铭大吵了一架,“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
3
后来,乔珊才知道真相,为了能继续做纪录片,何铭已经从电视台辞了职,打算自己做独立制作人,目前正在做一个有关社会底层劳动者的片子。那天,何铭跟拍的一个拾荒者遭遇意外,腿摔骨折了,却没有钱做手术。何铭就取出了两万块钱,把对方送进了手术室。
即便是这样的真相,也没有让乔珊原谅何铭的不坦白,“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甚至没有固定工作,我只希望你能上进,你看看现在的你,除了撒谎,你还会什么?”何铭也忍不住发了怨言,“你真的没在乎过吗?你在想这些的时候,就已经在乎了。”后来,何铭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他告诉乔珊,片子到了尾声,需要加班加点做后期,要住在工作室里,简单收拾了一些衣物,就离开了家。
那段时间,乔珊冷静下来后开始反思,他们之间怎么就变成了这种“说谎”和“质疑”的关系,她回想着他们整个的相处过程,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他们的这种相处模式,其实是由她一手造成的。
乔珊以为自己不嫌弃何铭起点低,认准了他有才华,有干劲,只要看到他一直在前进,她就心安。可是,她看不得他偶尔的退步,以及停滞不前,所以,她需要不断地跟他确认,他在进步。
于是,何铭跟她说各种谎言,“我和片子被录用了”,“我快签正式合同了”,“我月底就会有分红了”,他说这些不只是为了让她心安,也是为了他的尊严。只有在他这种“我正在向成功走近”的谎言中,她才能得到一点安心,而后,又加重了对他这种“上进”的索取。
乔珊怕他撒谎,怕他对自己有隐瞒,她其实是内心里很怕他不能成功,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对他缺乏信任。
4
乔珊来到何铭的工作室,说是工作室,其实就是个很破旧的小屋子,因为马上要拆迁了,房租比较便宜。乔珊看着有点心酸,何铭却毫无知觉,他整个身心都投入在剪片子里。
片子里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因为没有文凭,在一个快餐店打工,虽然每天的工资只够他吃住,但他却说,“我原来只在后厨洗碗,现在已经能点餐收银了。”他面对镜头羞涩的笑容,分明是看到了希望。何铭兴致勃勃地对乔珊说,这是他拍的“看见光”系列,每个被访者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最底层的人,他们落寞,孤寂,却仍然能在自己的生活里看到光。他手上不停地操作着,说着自己的想法,他要用这些小人物来刻画出整个大时代的烙印。
看着何铭神采飞扬的样子,乔珊再次确认了自己当初为什么选择了他。
休息的时候,何铭还不停地向她介绍,“做纪录片要采访大量的当事人,只有积累了海量的素材,我们在后期剪辑的时候才会顺利,画面才会丰富。”后来,他又小心翼翼地补充:“做纪录片和我的人生一样,我可能需要储备的时间比别人多,你有耐心等我吗?”乔珊点点头。“老婆,你有没有因为我撒谎想过放弃我?”乔珊犹豫了一秒钟,摇了摇头。
何铭笑了,“你看,我知道你撒谎了,但我也知道,这谎言是因为爱。”他向她道歉,“我也想给你最好的生活,但我又不想为了生存就放弃了自己的坚守,我都觉得自己很自私,所以,每当你对我有期待,我都不得不撒谎骗你。”
现在,乔珊终于懂得,在婚姻生活里,男人肩上担负的责任更重,他们其实也更脆弱。有时,不想让心爱的人失望,或感到生活重担下的压力,所以他们更懂得伪装。
何铭带着他的片子去参加一个小众的电影节,他的电话打回来时,有些语无伦次,“我的片子获奖了,这下我终于可以继续做纪录片,还能给你一个家了。”乔珊没像他那么激动,她平静地对他说,“我早就知道会这样。”
这次,乔珊再也没有那种惴惴不安的揣测,哪怕何铭再一次为了安慰她而撒了谎,那也没有什么。在婚姻生活里,真实和谎言并不总是与对错挂钩,有时候,我们正是因为相互信任,才允许彼此说谎。
第68篇、爱情故事照顾他不如折腾他
你把全部家务揽过来,为他打点好一切,也就将他隔绝在了日子之外。
打造这个家的人,不是他;放弃这个家的时候,他就不会心疼。
她是出了名的贤妻。丈夫不爱吃水果蔬菜,她每天就精心挑选好几种水果蔬菜,洗净、切碎、榨汁,丈夫每天下班回来,就能喝到新鲜的混合果蔬汁,保证维生素的摄入量。
她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你在外面这么辛苦,家里的事都交给我好了。
这样的爱与体贴。却没能留住丈夫渐行渐远的心,婚后第十年,丈夫为了另一个女人,提出离婚,净身出户。她百思不得其解,我哪点做错?哪点不如她?
好奇压倒一切。她决定去前夫的新家看看。
是一个周末的清晨,在前夫家楼下,她看见他提着刚买的早点,穿着拖鞋家居服,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心如刀割:以前,我可是早晨都把牙膏挤到牙刷上、刷牙水晾到温度合适了才叫醒他啊!我可是把早点都端到桌上、筷子摆好才叫他吃早餐啊!我可是把西服领带都搭配好、皮鞋擦好,伺候他穿戴齐整才让他出门啊!
现在倒好,一个在外有头有脸的大男人竟弄成这个样子!可看他,似乎还挺享受呢。男人就是贱!她愤愤地想。
而她的前夫,买好早点上楼,将豆浆倒进白瓷杯子里,将小笼包放在印着蓝花的碟子里,再去将苹果切块,橙子切瓣,放在玻璃果盘里。然后,他和妻子共进早餐,饮了一口豆浆,享受着温热微甜的质感。这时,他看见清晨的阳光洒在餐桌上,一切都像油画静物般完美,他不自觉地微笑了。妻子问:傻呵呵乐什么?
他不知该怎么告诉她,之前的那次婚姻,他从未做过这些事情,从未享受过这种乐趣,他每天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然后出门将自己化作一台工作机器。他从不知道,生活除了赚钱之外,是这般丰富,有这么多可以慢慢玩味的小细节。
在家呆着的感觉真好。他微笑着想。
这样的故事,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吧?我们看见许多女人,她们甘当绿叶,甘愿牺牲。
是的,你把家里的事都揽过来,不让他沾一个手指头,那这个家和他有什么关系?有的也只是一个可口的食堂、舒服的旅店而已。有朝一日,有外力介入,他要离开这个家时,也不会有留恋之情。更可悲的是,到最后女人都不知自己怎么出局的。
就像是打造一个家,也许是他掏的钱,但那个为了一块合适的窗帘、一只别致的烟灰缸,一天跑三个不同的家居店的人,却是你。看着自己关于家的设想一点点化作现实,你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你太自私了,这是多么享受的一个过程,而你,却以贤妻的名义,据为己有,不肯让他分享一点点。打造这个家的人,不是他;放弃这个家的时候,他也不会心疼。
让他去菜市场买买菜,让他陪你逛逛商场,让他为家人煮顿饭,让他为孩子换换尿布,让他为丈母娘捶捶背……这些俗世的小小琐事、小小欢喜,你也不能剥夺他的。
什么叫过日子?日子,是要一粥一饭烟火缭绕地过起来,才有滋味。你硬要将他隔绝在日子之外,他身上沾不着烟火气,他就不会对这种日子有感情。
是他挣钱养家没错,但钱放到你手里时,不过是一叠没温度的纸币。只有让他看到,他的努力工作,是怎样化作家人餐桌上的汤汤水水、身上的温暖衣衫、脸上的无忧笑容,他的成就感才是实实在在的。
幸福的构成,一定是两个人配合的完美舞蹈,而不可以将对方割裂出去,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只是一台取款机,是一个不被家庭需要的人。你以为是体贴他,却让他和你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
所谓贤妻,不是什么活都不让丈夫干,而是能够帮助、带领丈夫发现生活的乐趣。
第69篇、爱情故事一路平安
出租车上,很意外地,在司机的安全带上,发现绣着四个小字:一路平安。
笑。司机也笑。
爱人给绣的?
他点头,目光即刻变得柔软。
你信?我问。
不信吧。他说,绣四个字就管用的话,世上恐怕就没有车祸了。司机一边小心翼翼地开车,一边说,可是她信啊。她相信这四个字可以给我带来平安和好运,那么,在等我回家的那段时间里,至少她是心安的。
她真的信?
也不一定吧。他笑笑说,四个字就能保平安?她又不傻……不过总是一份祝福,一点提醒———你想想,当我低头,当我看到安全带上的这四个字,就会想起她,想起家,自然会把车子开得小心一些———开得小心一些,自然就一路平安了,如此,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吧?
她绣上字,只为让你小心开车;你系上绣了字的安全带,只为让她别再担心。那这四个字,到底是情书还是平安符?我笑。
是什么倒无所谓。他笑着说,不过,四个字换来两个人的心安,值了吧?说着,拐了弯,尖起嘴,吹起轻松愉快的口哨。
似乎真是这样吧。很多时,做一件事情,看似多余和可笑,但其实,却为让自己的爱人少一点牵挂、多一份心安。那么,值了吧?
如此,两个人的爱情,又怎能不一路平安?
第70篇、爱情故事一生只想牵住你的手
我24岁生日的前一天,他把电影票放进信封里交到我手上。我拿过信封,看见电影票上写的是《怪物史瑞克》,还是下午场。
顶着热辣辣的太阳,我走到了电影院,等在门口的他,驼着背——也不懂是哪里带来的坏习惯,为此我是恨得直咬牙,心里总想能一掌拍去,背就永远直挺挺的。
电影是轻松的动画片,看完之后,我们到了中关村的拉面馆吃晚饭。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他忽然挑起话题。
我心知肚明,诡异地笑着点了点头,这小子终于要开口表白了,他若是真的求爱,我该如何回答才好?
他说:“我知道很多人说我,是喜欢你的。啊……嗯,我是喜欢你。”马上他又解释:“不过,那是朋友的喜欢。我希望我们可以是好朋友。”
我真的是特佩服自己,竟然能控制住抽对方的冲动。
“噢,那就做朋友吧!”说罢,我继续吃面喝汤。
饭后,我们得往三里屯赶,因为有几个朋友准备在一个酒吧里为我庆祝生日。从面馆走向地铁站,横着一条布满广告的隧道。隧道像一个很深很大的吸盘,抽干了我所有的心思。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突然说。
我回过头去,正眼对着他的脸:“当然,可以。”
“我可以……牵你的手吗?”他结巴得厉害,又连忙解释了一句,“到了三里屯地铁口,我就放手。”
看着他吞吞吐吐的样子,我没多想,就把手重重地拍在他手上,还不忘取笑他:“咦,你的手抖得是不是厉害了点?”隧道里的灯很亮,照得人晕头转向,当时我真担心他会一头昏倒。他轻声地又重复了一句:“到了站我就会放手了。”
他紧紧地扣着我的手,掌心一直在冒汗。北京的地铁里人头攒动,行人和我们擦肩而过,夹杂着笑声吵闹声,也有令人烦闷的沉默。此刻,仿佛所有的千头万绪都在嘈杂的人声中变得分明清晰,我只剩下一个念头:“不管我们是否真的能做朋友,更不管这条路我们能走多久,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拉着手走下去吧。”
我们出了地铁站,夜已深,远处亮起了整片的霓虹灯,把顶上的黑夜照出了一圈圈的光晕。本该在地铁口就放手的,他对我说:“可以到了酒吧之后我再放手吗?”
天啊,这个傻瓜。
今天,当我们回忆起这个晚上,还会忍不住泛起了笑——笑当时明明不想松手,所以希望小路能长长的没有尽头;笑明明心里对期盼的东西清楚得很,却口是心非,欲言又止。说来奇怪,这个晚上虽然过去了两年的时间,我们仍旧记忆犹新。
我常想起一句话,说爱情就是想触碰却收回的手。从来没有人对我说什么是爱情,我至今也不能说出个所以然。但是我懂得爱情最初的模样,内心狂野般的悸动,但表面上又是温柔和矜持。
我们拉着手走在喧闹的街道上,路边的灯光昏黄摇晃,他的脸在灯光下轮廓分明。
我们找了好久都截不到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三轮车,后面带着一个铁皮包厢,门都不能关紧。于是他一手牵着我,一手拉开车门,扶着我上车。上车后,他还要牵着我,费力地腾出另一只手抓紧门上松垮垮的锁。
我坐在他的身边,看着路上的楼房还有行人一个个往后退,我还能听见,他很靠近但不自然的呼吸声,仿佛在努力抑制自己的情绪。他一路沉默不语,只有一直握着的手,自始至终没有松开过。
三轮车停在了约定好的酒吧旁,他松开了手。此时街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只有零星的汽车从我们眼前驶过。
“你怎么不说话呢?”我问。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回答。
“哦,我知道了。”其实我知道个屁,一点也不明白。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人的感情是不受控制的,你要是控制它,心里就会挺难过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敢抬头看他。
沉默了一阵,我对他说:“走吧,他们等了好久了。”我起身就往酒吧里赶。
后来听他说,那天他跟在我后面,忍不住掉眼泪。
或许,心里明白却不知如何面对的爱,都是一场梦而已。
第71篇、爱情故事星座与爱情
如果要问“如何拉进陌生青年男女话题的方式”,星座绝对是前三甲。
不管是度娘访问量,还是各种公众号文章,乃至情感解惑的帖子,关于星座的,一定名列前茅。
为什么那么多人笃信星座推理?星座到底有没有科学依据?我不知道。
但你问我信不信星座?我可以回答你,我信过。并且关注过很多火热的关于星座的公众号,搜索我的星座与别的星座的爱情是否契合,以致条条框框一一对照,以求能获得彼此的相处方式,反省自身,也争取不踩他人雷区。
我相信这样的行为,很多人和我一样做过。
有没有效果,另当别论。为何痴迷,说到底,大都是爱情作祟。
1
上大学之前,我对星座一无所知,只知道自己的生肖属相和父母记下的阴历生日,以致第一次当有人问我星座时,我就报了自己的阴历生日,误认为自己是天秤座的一员,并且逐条对照性格,觉得准确无误。直到有一天恍然大悟知晓要用阳历生日查询星座时,天蝎座的我被当做天秤座好几年。
可那时我觉得我就是天秤座,天秤座的优缺点都在我身上淋漓尽致地得以体现。后来,再以天蝎座对照自己,嗯,也很准嘛。
不是,准确来说,是自己告诉自己更准了。
对于自己天蝎座的个性,我深信不疑很多年。
后来,直到我真正爱上一个人,面对彼此偶尔的争执,想了解,想探究,想掌控。
因为我无比相信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爱情都是心意相通的人的胜利,无法互相理解的人的失败。
遵照这点,才有那么多深陷爱情的人,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对方的性格,争取避免矛盾,和谐相处。
而星座之间的各种匹配指标,无疑让迷茫的我们在昏暗一片中窥见一线光明。
2
人生很无常,爱情更玄妙,因为它可以让相爱者分道扬镳,也能让陌生人携手到老。可过程,从不会一帆风顺。
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降低,如果再感情不顺遂,情路多坎坷,这时,无论随手抓到什么都可以当成救命稻草。
更何况是很多人相信的星座之说,那自然是情感指南圣典。
我就做过这样的傻子。
两人感情如胶似漆,自然无暇理会星座之论,可一旦出现问题,无法解决,夜半时分就自然去求助星座。而现在网络和APP搜索的能力,投其所好功能强大,你只要询问一次,下次更多的推送就接踵而至。
到底两个人星座是否相合?你所爱之人的星座最忌讳什么?本月两人星座运势,爱情指数是否有波折?你所爱之人的星座最吃哪一种情爱攻势?他面对爱情时表面反应如何,内心本意潜藏几分?本月是否适合道歉?下个月他是否最有可能回头?
……
诸如此类,然后再对症下药,当然,珍惜彼此自然和好如初,可有时任凭一个人再低三下四,投其所好,他就是不理不看,一拍两散。
这时,会有疑惑,会有不解,我明明一切都按照星座指示都做到了,为何总是波折不断,他最后还是绝情而走?
最后,聪明者也许会醍醐灌顶,幡然悔悟,而迷失者最大的可能就是杜绝再次和此星座的人发生情感纠葛,仿佛会有魔咒,此星座与我不和,在爱情路上绝不会善终,既然如此,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3
小的时候,父母总吵架,妈妈也曾哭着感叹:“鸡配猴,眼泪流。你爸属鸡,我属猴,属相相冲啊!”
这话我一直耿耿于怀,以致小小年纪就偷偷背了十二生肖相害:白马犯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错,龙兔泪交流,金鸡怕玉犬,猪猴不到头。
也知道了十二生肖六合:鼠配牛,虎配猪。兔配狗,龙配鸡。马配羊,蛇配猴。
乃至,谁家感情不合,我还去结合属相默默总结,觉得自己如算卦的半仙一样,懂了很多同龄人不知道的人生秘密。
后来,鸡猴斗的爸妈感情越来越好,而我也从越来越多旁人的故事中,顿悟了很多关于感情的其他说法。
那时的属相,此时的星座,解读之说都如出一辙,我不说全无道理,而是明白了很多心理,那就是,面对我们身上发生的种种现象,急求找到一种说法的人们总会轻而易举地对号入座。
很多人,一生所求,爱与自由,你与温柔。可真爱越来越难觅,完全的自由又何从谈起。无非理想与现实交织落差,求得一心理安慰而已。
我们以各种说法,对照反省自己,无非想做得更好,了解期待他人,以求美满得偿所愿。
终此一生,很多人都在寻找自己和愛,在这个出发点上,本无可厚非,只是太过照本宣科,忘记最本真的初心,也有可能镜花水月,幻梦一场。
4
最近,曾和一个朋友聊天,他提到星座,我说我天蝎,他再问我,那你上升是什么星座?我一下又懵了。
天蝎就是天蝎,上升星座怎么算?
他说那要看你出生的具体时间段。我想了很久,最终没打电话去问问爸妈我几点几分出生。
天长日久,爸妈年纪也大了,万一记错了,那我不又重蹈误认为自己是天秤座好多年的经历。
想想,再错一次,也是挺糗的。
其实,无论自己是什么星座,信不信星座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不信,我也会好好生活,好好爱你,信,我只是想更多了解自己,把更多的爱和关心给你。
如果现在还有人问我,你信星座吗?
我会说:“如果我很爱很爱一个人,我会信,因为我想给他更好的自己和爱。”
因为在乎,我才不吝惜通过各种方式不断修正自己,因为爱你,我才要了解你的一切,一直给你惊喜。
曾有人问我,天蝎和摩羯到底配不配?
我想,不管星座上如何说,既然爱了,都要一直坚定走下去,这点你get到了吗?
第72篇、爱情故事男人的底牌
考验爱情的唯一底牌,不是情有多深,而是人性那张底牌。
第一个故事是多年的恩爱夫妻,老公遭遇车祸,瘫痪不治。巨额医疗费面前,恩爱妻子拔去了氧气。老公不想死,一直哭,用眼神向老婆求救,后来明白老婆已然放弃自己,遂咬舌自尽。
第二个故事,说的也是结婚多年的女人,老公触电而亡后,获得大笔赔偿。当初要死要活地要追随亡人而去,可老公去世不到三个月,她竟迫不及待地攥着大把钞票,同网上热恋的男人结婚了。
大难面前,没有传说中的生死与共,但若由此成为一个爱情的虚无论者,也大可不必。上述故事如果由当事人来陈述,也许,你就能看到悲凉的另一面,不是无情,而是无奈。
我相信,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能够狠心到见死不救,更何况还是生活多年的夫妻。只是,如果压力大到超过自己承受的底线,比如,只有100元的积蓄,却要拿出10万元的治疗费,怎么都筹不到那么多钱的情况下,怎么办?做出放弃的抉择,女人势必经历了反复的权衡。最终的选择虽然有悖道义,但那也不过是说明,他们的爱情败给了自私的人性。
另一则故事中,未亡人带着伤痕开始新的爱情,也不代表她忘却了曾经的深情。时光是最强效的疗伤剂,每个人的平复时间不同,难道非得用矢志不渝的坚守才能证明爱情的伟大吗?所以,与其说她无情,不如说她是个健忘的、没心没肺的女人。
太多男女在恋爱时,容貌、权势、金钱,所有外在的、可以摆得上台面的东西都能成为条件,可家里的老人总有一句话——什么都是假的,找个靠谱的人才是真的。所谓的靠谱,不过就是找那么一个良善柔软的伴侣。普通日子或许没有特别之处,但凡遇到磨难,那份良善柔软和自私冷静就会有天壤之别。
手机报上刚刚看到一个消息:一对夫妻驾驶货车在山间发生车祸,货车翻出悬崖好几米,悬空在那里。老公被强大的外力甩出驾驶室,落到安全的地方,老婆却被压在驾驶座下,动弹不得。卡车随时都会坠落悬崖,老婆的恐惧可想而知。这时,男人做出一个选择,他重新爬进摇摇欲坠的驾驶室解救老婆。消防队员赶到时,发现货车的油箱已经破裂,再迟几分钟,将车毁人亡。
这则消息看得人触目惊心又感慨万千。那个瞬间,我忍不住追问身边的爱人:“如果是你,怕是早就丢下我跑了吧?”
他蹙蹙眉头,认真想了半晌,最终老老实实地回答:“这种事情,只有到了关键时刻,才能知道自己的真正选择。”
这个答案,远比山盟海誓地拍着胸脯硬撑让我满意得多。
漂亮话谁都会说,但漂亮事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最关键的时候,每个人的选择都出于本能的直觉。这份本能的直觉,无关爱情,只关人性,这才是爱情的真正底牌。
第73篇、爱情故事要,要,要到你想逃
卡斯特罗有句名言真知灼见:女人永远不要让男人知道她爱他,他会因此而自大。可是现实往往有很多“贱女”。
传统意义上淫荡的女人才被称为贱女人。如今,新的贱女人正以一种情感弱智的姿态“崛起”。面对感情,她们往往智商为零,成天对自己的男友提心吊胆:他最近怎么不像以前那样处处让着我了?他为什么最近不给我电话了?为什么他最近总是在忙?是不是他对我给他买的衬衣不满意?是不是那晚我表现得太被动?难道……对她们,我只能叹一声:怎一个“贱”字了得。真是恨铁不成钢。身边哪一个女人在爱情采取主动后,得到了真正的幸福?很少。
梁咏琪千辛万苦把郑伊健夺了来,结果却是成天忧心忡忡不敢轻言将来。张惠妹的那首《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男人女人听了都觉得跟自己心声似的,最经典的是那句“我只有不停地要,要到你想逃。”这句歌词就是女人主动的下场。
也记得《东京爱情故事》中完治对莉香说:让我来背负你的未来,太沉重了。莉香伤心之至,一巴掌搧过去。太爱完治,拼命想留在他身边,但最后只能远走他乡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楼上住着一对夫妻,当初是女方主动追求男方的,但是,积极为自己争取幸福的太太,声称过得并不如意。原因很简单,她追到手的这个男人,非常大男子主义,什么都不干,女人和他论理,想不到他还很有理:“现在嫌我懒了,可当初为什么还追我?”这个一向口齿伶俐的太太被噎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男人的心理很奇怪,越得不到的越是宝,而且男人永远是贪心的动物,多数喜新厌旧,所以呢,女孩子一定要学会矜持。矜持,其目的不是要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要让他一直保持高度的进攻状态,也是为自己留一点后路。被别人喜欢是容易的,但是让别人尊重就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只有这样的爱,才会显得高贵而华丽。
李敖说得好,只爱一点点。太过坦白对增进感情并无帮助。恋人之间的吸引力来自对方的神秘感。保留一点个人的小秘密,令对方不时有新的发现,更可以巩固彼此的感情。比如每天只等他主动打来电话,并在对方意犹未尽时先挂断,保持适度神秘感,没有男人喜欢喋喋不休的女人。聪明的女人就算是要主动,也会在不经意间,悄悄一点暗示,然后把个男人勾引得主动送花、递字条、给电影票……聪明的女人知道,男人从来都不会重视轻易得到的东西,只有傻不啦叽的女孩才会追着小男生满街跑。
主动的女人,并非不好。主动约吃饭的时间地点、主动表达关心……这些由女性主动发出的爱的讯息体现着女人的细腻。但是,通常有些主动的女人却将主动当成了习惯,常忘了控制爱情的火候,一旦轻易打开男人的心门,接着就要接管他的世界。严密控制他的作息、他的饮食、他的睡眠、他的交友,甚至于他的钱包。男人喜欢女人主动追求的感觉,但绝不喜欢从头到尾整个交出主动权,那样就会使男人产生屈辱感,觉得自己的形象大为降低。为了爱情,男人可能会允许操控他生活里部分的自由,但他也需要一点点呼吸的空间。若是被逼到即将窒息的地步,男人一定会选择离开,因为“士可杀,不可辱”啊!
“被动”谈情是为主动幸福做铺垫,“被动”是爱情的一种策略,而不是爱情本身。女人想要爱的温暖,又怕被火焰灼伤,可以主动点燃爱火,但最好的方式是划根火柴之后,把火炬交给对方,继续加油……
第74篇、爱情故事那一夜他比我更爱我
那天晚上星星很少,没有月光。我和莫远走出“迷离”酒吧,胳膊与胳膊、腰肢与腰肢藤蔓一样纠缠着,带着模糊的醉意。我们甚至忘了仅仅3个小时前,我们还是陌生人。
莫远轻声问我:你住哪儿?
他的嘴里发出好闻的葡萄酒味,我确定他只是微醺。但我何尝不是?我的大脑无比清醒。肆无忌惮的清醒。那么,方才在酒吧门口,在十字街头颈项交错的亲密,似乎有点佯醉做戏的成分了。我心里叹息一声。笑了。有什么不可以?天黑相伴,天明分手,从此还是陌生人。
我指着对街那幢28层的酒店,一字一字地说:去最高层吧,我想离星空近一点。
房间里纤尘不染,我和莫远走进房间后莫名地松开相扣的手。人多时似乎容易入戏,当四周安静得只能听到对方的心跳时,我们为什么如此拘谨?
我径直拉开薄纱窗帘,窗外只有寥寥几颗星星。我说:“莫远,如果你真的叫莫远的话,关上灯吧,在我身边坐下。”
房间陡然暗了下来,一分钟后,我们才慢慢适应了近乎迷离的光线。我们爬上宽宽的飘窗,抱膝坐下。透明的玻璃窗外,星星不远,高楼下阑珊的灯火也不远。莫远的胳膊碰到了我的膝盖,虽然只是几寸肌肤的辗转与分离,但我的弦一下子绷得紧紧的,我因此而屏息静气。
两人都没说话,可四周的空气越发动荡了。
莫远的目光看着夜空,他因为沉默而显得更加神秘。许久,他长叹一声:“我的很多第一次都与她紧密相连,我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牵手,拥抱。接吻。做爱……”
他自顾自地说着,说得支离破碎,可是我能听懂。3个小时前,我们坐在酒吧角落里,单身,各捧一瓶红酒,遥望。不知不觉,我们坐到了一起。他说青梅竹马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新郎不是他。
这样的故事简直俗到泛滥,以至于我们无需眉来眼去、试探、挑逗以及暗示,就在半醉半醒间心照不宣地牵扯着、纠缠着一同走出酒吧,走进暗夜,走进这个28层的房间。
“抱抱我,好吗?”我的请求突如其来,却也顺理成章。
莫远一愣,居然有一点羞涩与无措。我笑起来。站起身以玻璃为镜,缓缓褪去长裙,只留贴身的小衣。我青春光滑的皮肤,跳跃着一簇簇蓝色的火焰。我的手指沿着臂膀缓缓下行,直到掌心。指尖一阵干涩与枯萎,时间在慢慢爬过我的皮肤。
莫远的声音遥遥传来:“你在想念谁?”
是的,无数个这样的夜里,我独自舞蹈。用虔诚和欲念交织成想念,想念一个人。
一个叫槐的男人,是我的研究生导师,学业上的,精神上的。据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情感。研究生3年,我连表达也是不敢的,怕惊了他的耳朵,怕惊了他的贤妻他的娇子。
昨天是我毕业的日子,我告诉槐,爱他才是我今生惟一的事业。他低着头想了很久,那一刻我恍然大悟,原来我的心事他都知道。我求他握着我的手,他迟疑了一会儿,牵住我的手。我闭上眼睛,我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开成一朵花。抚摩着他厚实的手掌,那每一道掌纹,似乎都是我无法预知和解释的命运。
我说:“将我拿去吧。”我只能将处女之身奉献给爱情。我把脸伏进他的掌心,泪水淹没了他的皮肤。我不是伤感,真的不是。我第一次知道触摸能让我如此快慰。我有些害怕。
槐默默抽出手掌。他说,找个同龄男孩吧,你们可以在阳光下接吻,在众人的目光里用同一把钥匙打开同一扇门,睡同一张床,那才是爱情。
莫远的手伸过来,清凉一片。我的身体无法自抑地战栗,是的,我一直以为槐的目光可以拥抱我的灵魂。现在我才发现,我的皮肤更需要结结实实的环绕。
我的手牵引着莫远在我的身体上探索。那是属于我的私密地图,平原,高山,丛林或是深潭。或轻或重,或酥麻如蚂蚁爬过,或如狂风骤雨,或如坐春风,或如摧枯拉朽。我所有的感官,所有的感知能力。都在那一刻发生了奇异的变化,它们既敏感又混淆。我饥饿的皮肤。在莫远的掌心里享受着盛宴。
我愿意飞翔或是堕落。愿意付出或是收获,愿意进攻或是沦陷。我靠近莫远的耳边说:“我俩都是伤心人,为什么不一起做些快乐的事情呢?将这件事做成爱的模样吧。”
莫远突然颓然,停顿。罢手。
我看见,自己皮肤上跳跃着的火花在狂风掠过之后,以更蓬勃的姿态一朵朵一束束一丛丛怒放。莫远一定也看见了,因为他用珍惜的目光看着我。他艰难地说:“明天早上请告诉我你的名字,也许我可以在太阳下追求你,和你约会。今天这个晚上,我们可以看星星。”
天亮之后,我会不会爱上眼前这个叫莫远的男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世上有个很安全的男人,曾经比我更珍惜我的身体。是身体,不是贞操。是纯粹的爱情,不是所谓的处女之身。
第75篇、爱情故事要爱不要抠
爱情不是这个样子的,婚姻也不该是这个样子。两人的相处,不是去菜场买菜,一块钱的萝卜,你多拿一颗,就要多付两毛钱。况且,那男人比卖菜的阿姨算得还要精明。
可可的上一次恋爱,现在回想起来很有点不堪。
那个男人,是一个远房亲戚介绍的。初次见面,人倒是文质彬彬,穿了件粉色衬衫,面相也白净,笑的时候,眼角弯弯的。单位也好,公务员,才30岁,已经是正科级。
可可妈很兴奋,“可可,有铁饭碗好啊,你老这么飘着不是办法,先试试吧。”
那就试试。不喜欢也不讨厌,爱情也许是要培养的吧。
男人还算主动,没两天就打电话来约会了。可没多久,可可觉得这男人不对劲。
他给可可打电话,从来都是用办公室电话。有次可可忍不住说,别蹭公家的电话了,你用手机打我电话,只要一毛钱一分钟,而且网内接听免费。他噢了一声,之后还照旧。“这算小事情”,可可叹气说。
他们一起吃饭,一般都在大排档,他总是先伸头进去张望一番,再翻下菜单。稍有些不合意,即使可可已坐下,他也会起身就走。有次去吃饭,男人干脆和老板娘侃起价来:“现在生菜才八毛一斤,你炒一份要四块钱……”最后竟然吵起来了。
晚上送可可回家,男人一般都提议走走,走着走着就到家了。开始可可以为这是男人浪漫,后来发现,有公车的时候,男人就会提议坐公车,公车没了,才会提议走走。
恋爱四五个月了,男人的妈妈一直想见见可可。
周六下午,男人在大院门口等可可,她从超市买了两三百块钱的东西带过去。男人的妈妈以前是单位会计,刚退休,见到可可很高兴地拉她的手。转眼,他妈突然看见门廊口有可可鞋子带来的一些灰,还有一摊水印,是可可提来的冷藏进口水果留下的,就对男人说:“快去把门口弄干净。”男人取了脸盆抹布,跪在地上,一点一点把脏擦干了。“也许我也毛病”,可可后来说,但当时,她真觉得男人跪着抹地的样子很猥琐,虽然那又叫爱干净或孝顺。
一般的事自己都可以消解掉,但可可觉得自己和这男人的脾气实在不和。
可可爸说:嫁人,是下半生的寄托,男人大手大脚的,以后怎么过日子?可可妈说:人是抠了点,但还算忠厚老实,要多体谅人家。
是啊,这个男人,除了抠门点、算计点,也没什么大缺点。这样的寄托虽无趣,但也稳妥。
可后来可可发现,男人不仅对自己不大方,对他的朋友也很小气。
有一次,男人给可可打电话,说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要结婚了,叫可可一起去赴宴。又说大家太熟悉了,不想包钱,问送点什么礼物好。可可说,实用的吧,床上用品,五六百块能买套不错的。
男人周末约可可去买礼物,逛了好几间商场,最后选了一套特价两件套,一百八十块钱。他笑着说:“怎么也是博洋的,名牌呢。”
春节同学聚会,大家嘻嘻哈哈各自交代近况。可可说自己交了男友,大家起哄,这顿以后一定要叫那男人请客,让大家见见。可可抿着嘴笑,心里没底,不知男人会不会请那顿饭。
中途她去洗手间,同学莲子也站起来跟了出去。多年没联系,原来莲子也考上了公务员,和那男人一个单位,只是不在一个科室。“可可,我不是挑拨你们关系,我认识那人,出名的铁公鸡,出去聚餐从没带过钱包。心计重得很,嫉妒心又强。听说原来也谈过好几个女朋友,都因为他对人家太吝啬了,搞到现在还没结婚。”
可可很惊讶,只点头,说谢谢。
事后可可告诉男人,“我的几个好友想见见你,哪天一起吃个饭吧。”
到了那天约定的时间,男人没出现,打电话过去,他说正在加班,过一会来。
一大桌子吃的都上了,男人还没来。可可又打电话去,男人说,明天有个会议,他今晚要准备材料,实在走不开……可可在手机里隐约听见电视机传来唧唧喳喳的声音。
朋友们都看着她,可可有点尴尬,说,他今晚临时加班,我们吃吧。最后单是可可一位男同学埋的。
可可说,那晚她回家狠狠哭了一场,脸都丢尽了。本来从头到尾,她就准备自己掏腰包的,没想到他居然提防到这种程度。
可可有一个多礼拜没理他,后来男人到单位门口等她,“你都是大人了,不能不讲道理,那晚我真的有事。这样吧,下礼拜你生日,我请你的好朋友吃饭。”
生日那天,男人倒是很准时,下了班就去接可可,说已经定下了位子。一帮朋友呼呼啦啦杀了过去,饭店门口写着,“庆新店开张,吃多少送多少”。可可心里闪了一下,男人还真会算计。
闹到晚上九十点钟,大家才吃完,男人去结账。走的时候,可可和服务员多了一句嘴:“不是吃多少送多少嘛,我们这桌的券呢?”“你们这桌已经用券消费了,不能再返券。”
回家后,可可忙着拆礼物,朋友们有的送手表,有的送化妆品。可可打开男人送的锦盒,是一套伊泰莲娜,有根项链,还有两只耳钉,蛮亮的。
过了两天,可可和同事逛街,在商店看见搞促销的小推车。同事很惊喜,“快来看,这条好不好,还有两只耳钉配,才十五块钱,而且是伊泰莲娜的。”可可看了一眼,没气晕过去。
有一个月没再联系,可可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不知那个男人为什么又会来可可家,还带了两盒明前茶,意思是想和可可结婚。
之后,两人在第一次见面的茶馆落座,男人也算直截了当,说:老处长要下台,单位里还有几套房子,想半卖半送给几个新婚的小年轻,把住房问题解决了。“我想赶上末班车。”
可可想了几天,这男人除了小气自私一点,其他也蛮好的,想想居然答应了。
男人带可可去看了房型,知道可可有几个同学是学室内设计的,催着她找人先做免费设计。
可可天天忙看图纸,激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来男人好久没联系她了。打电话过去,男人说要当面商量点事。原来福利房要一次性付款,男人说:一人出一半。
“原先没这样说啊。”可可觉得哪不对劲,就给莲子打电话。原来,单位开始是要把那几套房子分给新婚的人,后来又改为科级以上的没房子可解决一套。那男人正好是科级,结不结婚倒不重要了。
可可恍然大悟。原先还想,男人想结婚,第一个想到她,至少还是爱她的,现在政策一改,情意却退得那么快,看来这个男人并不爱自己。
她找男人,说分手吧,男人立刻说好。可可把戒指退下来还给男人,他摆摆手,从钱包里掏出发票,“当初是你要买的,现在给现金就行了。”
“26岁就这么崩溃了。我哭了那么久,那么痛。”可可说,“我不要白开水的婚姻,只想要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如果你年龄在30岁左右,自认为是事业稳定、气质大方、富有情趣的男人,那么,你可能就是可可想寻找的下一站爱人。
第76篇、爱情故事坐你自行车的女孩哪儿去了
孙君和段慧是典型的办公室恋情。每日窝在一个办公室,渐渐爱上了,也不作声,猫在网上没事儿人似地聊天。后来被同事们偷偷看出点苗头,大家都为他俩特别开心,这两个都是低调单纯而朴实的好孩子,又都是初恋。
后来,家境普通的孙君提出到别的城市去闯一闯,段慧二话没说,打包了行李就跟他走了。
一晃几年过去,过去的同事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城市出差,上门拜访。段慧的变化令人吃惊,从前是个还有些婴儿肥的毛丫头,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孙君变化倒不大,还是一副刚出校门的朴素学生模样。
又过了几年,他们所在的城市发展也不看好,于是双双回到了原来的城市。老朋友在网上遇到孙君,闲聊中吃惊地得知,他竟然和段慧分手了。情况很复杂,主要是两家房子和经济上的问题。被看好的爱情故事却还是遭遇世俗的结局,让人遗憾但也能理解。孙君家里确实不富裕,这是客观事实。
同一个分手故事,在段慧的描述中是另外的模样。同一个城市,同一个人际圈,也总有和段慧碰面吃顿便饭的时候。感到惋惜的朋友们问起分手的事,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下,大意是自己后来家遭巨大变故,她独自一人回来处理一切,孙君此时表现得就有点孩子气,给的支持呢,有点不那么给力。这事促使她下了决心离开,因为她实在太伤心了。
真的不是经济问题吗?有不会看脸色的鲁莽者着急地打断她的话。
段慧愣了一下,表情又恢复到淡淡的:他如果觉得是,就随他吧。
于是舆论的风向彻底倒向段慧。有人出面组织了一次聚会,特意邀请了孙君。他一落座,大家就七嘴八舌地审讯起他来,希望能更彻底地了解分手内幕,帮助两人挽回这段感情。孙君被问得尴尬,但始终咬紧牙关笼统认定:就是因为经济问题。
在知道来参加聚会的人中有人曾经和段慧联系过,孙君悄悄找到那人,耳语:她是不是在交往新男友了?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有点惆怅,但更多的是不以为然又果然如此的表情:那我就明白了。
这句话说得不算那么大声,在场的几个女孩子涨红了脸为段慧辩护,说段慧不是那种人。男生也认为这一定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一个老大哥最是一语中的:“我不知道你们之间交往的那些细节,但一个姑娘,把她最好的几年都给了你,什么都给了你,跟你去流浪,当初你穷人家也跟你了,最后跟你分手,你如果还认为这是因为经济问题,那就是你有问题了!”
段慧跟着孙君时,是23岁。奔走天涯,漂泊异乡,租小破房子住,在男友偶尔失业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赚钱养家。到分手的时候,历经四五年,她已经快30了。她不是为了要去坐在宝马车里哭,才离开的。
很多年轻男孩都抱怨现在的姑娘都虚荣,爱钱,只想找高富帅。可当真遇到了一个不嫌贫爱富的好姑娘时,却不懂得怎么珍惜。最后一归结呢,就都觉得是经济原因。
很多姑娘是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但依然有很多姑娘是愿意坐在你的自行车后座上笑。如果她有一天离开了你的自行车,是因为你把她弄哭了。眼泪流干了的时候,人就再也留不住了。
第77篇、爱情故事第一次爱情
一双新鞋你要是不穿,终其一生也不知道合不合脚。
1987年1月,我新兵训练结束后,从四川广元来到眉山市,进入一支英雄的部队。和我一起分到班里的还有另外两名战友,其中一名姓曾。小曾很机灵,很热情,高高帅帅的。他是四川仁寿县人,家离部队驻地很近。
每逢周末,小曾的妈妈会从仁寿赶来探望他看。那是一位非常慈善的老人。我和小曾的关系特别好,他妈妈来了,我便会让母子俩坐着好好聊聊天,而我则是跑前跑后地倒茶、端水、打饭,尽心尽力地伺候着。在远离家乡和家人的异地,小曾和他妈妈亲情温暖、慰藉着我的心。这样一来二去的,大家都熟络了。
记得有一次,曾妈妈来了以后,拉着我的手不让走,叫我陪她聊聊天。其实,我也不想走,就顺势坐到了曾妈妈身边。曾妈妈开始问我家长里短,我实话实说,告诉她我家里贫穷,真不知道当几年兵回去以后,该做点儿什么事情,也许连找媳妇都成了难事。我们家乡当兵回去的,有好几个都成光杆司令了,大家见面以后还相互敬礼,打趣说:“司——令——好!”阿姨听后哈哈大笑。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那次走后,第二个周四便收到一封来信,地址是:四川省仁寿县清水乡元坝村四组。我打开信一看,字迹娟秀、工整,有两页纸。后边落款是曾妈妈的名字。信的大意是,阿姨特别喜欢我,说我做人做事稳重,今后一定会做出很大的成绩来。同时介绍说她还有个女儿,比我战友小1岁(我战友当时19岁),正在上技校,毕业后还可以找个工作。如果我今后想在四川安家的话,他们会帮我把家安得妥妥的,让我好好生活。看完信,我整个人像是飞起来了一样,走路的姿势都有点儿飘飘悠悠的。感觉地球突然变得太小了,天空也变得太蓝了。脸上仿佛有千只蚂蚁在爬。
要知道,在我们贵州大山里讨个媳妇,比登天还难。
这事我一直憋在心里,没有跟小曾讲,也不好意思讲。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又是一个周末,曾妈妈带着女儿来到部队。两个人说是来看望小曾的,我却猜想她们可能是来看我的。我的心忍不住一阵一阵狂跳不止,思维和身体在那一刻,不知道往哪儿安放才妥当。走出门又绕回来,回来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别说坐下来,整个人风摆杨柳似的,完全不是平时训练的水平。一心想说句话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嘴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粘着,吐不出半个字来。整个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圈一圈地转着,怎么也转不出兴奋、激动、忐忑、不安的漩涡。我搜肠刮肚,拼命地回想平日里抄录在学习笔记上的能够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的话,却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彻底失忆
经过曾妈妈的一番介绍,我知道她的名字叫曾娟。曾娟的身高171厘米,站起来感觉比我高(我174厘米)。脸型长得像赵雅芝。她没有化妆,但是,肌肤白皙,水灵透亮。嘴唇上一抹天然红,比唇膏的颜色还正。笑起来,腮的两边还略带小酒窝,好像可以装下腼腆。一排整齐的牙齿,白得没有污染,很是晃眼睛。直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透露着文化人的内涵。两只黑莓子一样的大眼睛在镜片后面“忽闪、忽闪”地启合,带着羞涩的穿透力。她想看我,但是又不好意思正眼多看,憋得一张俏脸如同桃花般嫣红。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没有绑扎,瀑布般紧贴着后背顺下,畅意又畅爽的样子。她穿着一身淡灰色的小翻领套装,领口处露出雪白衬衣,显得干净而雅洁。她的话不多,只是轻轻浅浅地笑,整个人看起来,既稳重又漂亮。
我想我得抓住这次机会,留住这位姑娘。我鼓足勇气,闷头来了一声:“你好!”
她愣了一下,羞红了脸,低下头轻轻地回了一句:“你好!”
我像是遭到雷电的击打,瞬间就蒙了。再说啥呢?我只能沉默。这沉默像一块石头沉入大海,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够把石头捞起来!半晌,我忍不住又说了一句:“你读技校啊?”她“嗯”了一声,问:“你怎么知道我读技校的?”
我心里一惊:看来曾妈妈没有把自己的意思告诉曾娟啊!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她的问题,忍不住去看坐在一边的曾妈妈。曾娟也感觉到了什么,目光也投向母亲。曾妈妈有点不好意思,眼神闪烁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微笑着说:“我向程勇介绍的。”
曾娟认认真真地看了我一眼,娇羞地笑道:“你们训练好苦啊,脸都晒得黑黑的。”说这话时,她的语调轻如细丝。“是的,我们每天都要训练,不管刮风下雨。”就在这样断断续续的对话中,已经快到中午饭时间了,我极殷勤、极主动地跳起来,说:“阿姨,你们先聊,我去打饭。您想吃什么?”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吃啥?不就是食堂里做的那几样饭菜吗?真是越不想丢人,越丢人!好在曾妈妈和曾娟没有难为我,说吃啥都行。倒是小曾,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笑。
吃过午饭,曾妈妈和曾娟要回去了。我和小曾送他们到营区外的公路上搭车,临别时,阿姨对我和曾娟说:“你们今后用书信联系吧!”
曾娟搀扶着妈妈乘上公共汽车,很快就消失在公路的尽头。小曾叫了我两次见叫不动,扔下我走了。我在原地足足呆痴了半个小时,才恍恍惚惚回到营区。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日子像宿醉一样倒着过,感觉我这辈子打光棍的可能性为零了。做梦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像是亲吻啊、拥抱啊之类的,频频出现在梦里。白天总是心神不宁,直接影响着训练。一天晚上,连队点完名以后,指导员讲话:“依据条令规定,坚决禁止士兵在部队驻地谈恋爱,如果有人膽敢违反,一定要严肃处理。”我一听,心里惊慌起来,感觉指导员像是在说我一样。我想,既然部队有规定,我就得坚决执行。况且我才当兵第一年,年纪轻轻的,会不会影响我的工作和学习?后来的几天,我心里一直在反复考虑这个问题。经过再三的权衡之后,我决定给曾妈妈写封信。告诉她老人家我现在还年轻,不想谈恋爱。信寄出去以后,我的心里充满了自责和不安。我担心她会生气,失望,不原谅我。她老人家是给了我母爱的人啊!几天之后,我收到曾妈妈的回信。她说没关系的,谈恋爱又不要你们现在就结婚,可以等退伍后再成家。如果你有勇气承接,那你就坚持到最后。看着回信,我忽然觉得,岁月的航船正绕过我青春期的最后一个岬角,美好的明天正向我走来。
就这样,每个星期天,她们母女俩都要来部队看望小曾和我这个未来的家人。我也就心安理得地在小曾的掩护之下,享受着甜蜜的亲情和爱情。她们每次来都要给我带一些吃的食品或者布鞋之类的东西,我照单全收。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是一年。第二年我当上班长,工作比以前更忙了,没有更多时间写信。曾娟每个星期都有信来,那些娓娓话语,温暖着我的心。又是一个星期天,曾娟和阿姨来看我俩,给我带来了一件她自己编织的绿色毛衣。捧着毛衣,我高兴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从小到大,我就不曾穿过毛衣。所有了解我的人都知道,在我的诗歌和文章中,提到次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贫穷”。可见,贫穷在我的记忆里是多么深刻。多年以后,那件毛衣,在我休假回家时,我母亲清洗干净放在木箱子里,直到今天。
我和曾娟倾心相爱以后,曾媽妈便不再经常到部队了,只有曾娟每个星期来看望我和她哥哥。少女情怀总是诗,曾娟也不例外。她打着看望小曾的旗号到部队,其实是来看我。如果足够细心的话,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她的眼神中发现难以掩饰的炽烈和依恋。所以,她每次来部队,我都是喜忧参半。我渴望见到她,又担心被领导觉察。我们俩像搞地下工作似的,在连队宿舍后边的晒衣场上偷偷摸摸地简单交谈一阵儿就依依不舍地分开。每次她离开的时候,我都要和小曾一起送她。我的心里饱尝着甜蜜的苦涩。哪得人间双全法,不负使命不负她?
1989年3月,我留在营区带新兵,小曾随部队去外地执行任务了。她依然每个星期天来看我,我越来越害怕这事被领导知道。所以她每次来,我都讲,你别来了,我们部队有规定,如果领导知道了,我会被处理……终于有一次,她噙着眼泪走了。小曾归队以后,她也很少来。偶尔收到她的来信,也不似从前那般热情。
她最后一次来看我,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吃完晚饭后,班里的战士们问我:“班长,是你的女朋友啊?好漂亮哟!”我哪里敢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是我战友的妹妹。曾娟的脸上立刻笼罩了无边的失望。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她不说走,也不说不走,只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心里着急呀!连队哪有她住的地方!一个班13名战士,分两个房间,全是通铺。况且,一个女孩来部队住,这不更引起领导对我的注意和不满吗?我的心里在渴望她走,也在渴望着她留。无边的矛盾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是谁说过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可以平复一切冲动?反正,那一天的那一时刻,我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时间暂时平复了冲动,却加深了挫败感。最终我还是轻轻说了声:“送你走吧,曾娟,时间不早了。”
她慢慢起身,我送她到部队外的公路上搭车,一路上我看见她一直在擦眼泪。嘴唇翕动着,好像有话要说,却一直没有说出口。
“别哭了,曾娟。”我只能用如此空乏的词语来劝慰她。
她上车了。她一直在哭。她在伤心的哭泣中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她,我就去看汽车。
汽车在黄昏中顺着公路越走越远,最后,缩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在一个冷清的下午,我收到她的来信。“程勇:我非常理解你们部队的规定,也理解你的心情,今后也不会再打扰你了,你多保重……”
看着信,我的心像一台破旧的机器轰然散架。我知道一切的诠释已经再无必要,青春年少的我无力也无法留住我的爱情。我抬头望着天空,太阳锋芒毕露,逼迫我流下苦涩的泪水。
许多年过去了,在一片灿烂星空下,我偶尔会轻轻念出她的名字。
第78篇、爱情故事是不是所有暖男都有点儿傻
电视剧《甄嬛传》里有一个情节:甄嬛在大冬天被坏尼姑赶出了甘露寺,感染风寒,高烧不退。果亲王允礼情急之下,居然脱掉外衣,躺到雪地里,然后再用自己冰冷的身体帮她降温。
这是真的吗?
历史上,真有人干过这么痴情的事,这个暖男的名字叫荀粲,又名荀奉倩。荀粲是曹操的谋臣荀彧的小儿子,三国时期著名的玄学家。他不仅长得帅、博学多才、擅长清谈,而且是个愤青,对于儒家学说不屑一顾。
荀粲刚出场时活脱脱是个渣男的人设,他曾经赤裸裸地发过一条朋友圈:“嘿嘿嘿!我找老婆,不看品德,不看智商,不看才华,就看她长得美不美!”身为一个才子,居然是外貌协会的,多么肤浅啊!顿时引起一片哗然。中书令裴楷当即给他打了差评:“这根本就不是有德行的人能说出来的话!”暗指荀粲才高德薄。
可人家荀粲完全不管社会舆论,听说骠骑将军曹洪的女儿长得特别美,就急慌慌地赶紧去下聘,娶了曹氏。
一般来说,好色的男人见个美女就喜欢,完全跟专情不靠边儿,比如西门庆。才高的男人往往德薄,对女人的付出有限,做不到深情,比如,清代大才子冒辟疆逃难时,几次嫌董小宛拖累他,想把她就地抛弃,令人齿冷。哪怕是写下“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纳兰性德,当初和原配卢氏恩爱得不行,但是卢氏难产去世后,他又续娶了官氏,纳了小妾颜氏,还有一个红颜知己沈氏……
可偏偏就是这个好色又才高德薄的荀粲,却做到了一生一世一双人。荀粲和曹氏成亲后,感情特别好,每天都在一起耳鬓厮磨,恨不得片刻都不分离。他们在一起时总是欢声笑语,连吃饭的时候都会相视而笑。很多人都说,从没有见过像荀粲和曹氏这么恩爱的夫妻。
自从娶了曹氏,荀粲的眼睛再也看不见其他美女了,曹氏是真正的专房独宠,他们之间唯有彼此。三国美女排行榜里,有貂蝉,有小乔,有甄宓,却没有这位曹氏。可见,曹氏虽然美貌,却并非绝世美女。其实,就算是绝世美女,看了几年也审美疲劳了。连国色天香的绝世美女杨贵妃,不也没能阻挡唐明皇和小姨子偷情的脚步吗?但荀粲却能和曹氏厮守一生,他对曹氏是真爱了。史书上对曹氏的记载很少,除了美貌,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优点。可能他们就是性格合得来,在一起待着很舒服有话聊吧。
或许是应了那句老话:情深不寿。结婚几年后的一个冬天,曹氏突然生了重病,高烧不退,喝药针灸都没用。在医疗水平严重落后的三国时期,只能祈求神医的出现,偏偏神医华佗早就被曹操整死了。眼看着爱妻病危,荀粲却什么办法都没有,恨不得以身相代。
情急之下,他冒出了一个很傻的念头:跑到院子里挨冻,把自己冻成冰棍,然后再抱着妻子给她进行物理降温。在缺医少药的古代,得了风寒很可能会病死,荀粲也是拼了!很可惜,曹氏没有甄嬛的运气,虽然丈夫舍命相救,她最终还是香消玉殒了。临终前,她把自己绣着莲枝的腰带扯断,送给丈夫留念。
妻子去世后,荀粲黯然神伤,大病一场。他每天都在怀念她,很快憔悴消瘦下来。一位好友勸他:“有才有貌的女人确实难找,但你不是只好色吗?这个世上美女多的是,你就别难过啦!哥带你去玩儿!”荀粲说:“虽然我的亡妻没有倾城之貌,但是像她这么好的女人,真的很难再遇到了。”因为始终不能从丧妻的哀痛中走出来,曹氏死后仅一年,荀粲就追随她而去,死时年仅29岁。
为了帮妻子退烧,自己跑去挨冻,真傻!
为了一个死去的女人,赔上自己的一条命,真傻!
可是,不记得谁说过,看一个男人对你是否真心,不是看他为你做了多少聪明事,而是看他为你做了多少傻事。
第79篇、爱情故事兔子,我们回不去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
第一次被问到是不是恋人时,我和梁好的回答如出一辙:兔子不吃窝边草。
那你们,谁是兔子谁是窝边草?
我是兔子!这次我抢先一步,兔子意味着是主动方,草只有被选择的份。这点小虚荣,我还是要的。也难怪兔子向来不吃窝边草,当真是不合适的,因为太近太了解。比如我和梁好,似乎除了不知道对方晚上穿什么睡衣,其他一切,诸如家庭成员、个人喜好、性格类型……连说话习惯都一清二楚。
这样的关系形成很容易。大学时,我和梁好同班,前后桌。
或者从那时候起,地理位置上,他就成了我的窝边草。兴许我是个情商过低的兔子,他也不是一棵太有魅力的草。大二过完了,我们俩还可耻地孤单着。大三那年,发生了一些变化。梁好因我认识了同系别班的一个室友,颇有一见钟情的意思,见了三两次,谈起了恋爱。而我,又因他邂逅别系一高大佬,很快就走得比较近。我对高大男人一向有好感。当然,梁好也高大,不然,连做窝边草的资格都不见得有。
后来我们的爱情都散了,梁好还是继续每天为我占位置买饭。因为功课基本已经结束,空闲也多了,除了在学校,我们还会到外面去吃饭。吃到兴起,要上几瓶廉价啤酒,喝至小醉时,歔欷一下我们各自那段爱情。
毕业前的一晚,大家一起喝散伙酒,梁好喝多了,不停拍着我的肩说:你真是我哥们儿,比哥们儿还哥们儿。
我不能容忍我的男友有脾气,但是,我真的希望他能有。所有兔子对它的窝边草都是有感情的,即使自己不吃,也不能让别人吃得太霸道。
这年头,净是见色忘友的主儿
我留在读书的城市,梁好回了家乡。
说好了保持联系,可是一毕业就像上战场一般,每天刀光剑影、枕戈待旦。在半年后阳光灿然的一天,我忽然就矫情地想起梁好,想起我竟然没有主动联系他,而他也没有主动联系我。
这样过了一年多,然后在我的本命年,我丢下千辛万苦找到的工作和刚刚安定的生活,买了一张机票去了青岛,疯玩了好几天才去找工作。当然,工作不似海边的贝壳唾手可得,但兜兜转转大半个月,终究也有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公司收留了我。
那日,将自己收拾停当,姗姗进入海边的写字楼,却万万想不到,竟在等电梯的时候,遇见故人。白衣黑领带黑长裤,和以往我熟悉的梁好全然不同。
又重新在一起混日子,吃饭、喝酒,感慨一下过去、憧憬一下未来,重续我们的“哥们儿缘”。春天快过去的时候,梁好有了情况。接连几天中午,梁好没有询问我吃什么人就不见了,且眼看这城市最适合豪饮啤酒的季节到来,梁好却不喊我喝了。于是有天中午,下班前,我在电梯里堵住了他。
梁好嬉笑着向我坦白:刚刚谈了一个,不是要瞒你,是还没来得及说。他急急回答着,迫不及待地飞奔而去,令我颇为不屑。这年头,净是见色忘友的主儿。看吧,有他来找我的那一天。
结果,我在电梯堵住他的大半个月后的一个周末,我还没有起床,就接到梁好电话,苦艾艾的声调:兔子,我想见你。常去的小吃店,梁好为我叫了各种肉食,令我有些小感动。但这感动只持续了几秒钟,梁好竟开口同我借钱。我不曾谋面的梁好的女友说,非有房,不嫁。
我被一小块骨头轻轻硌了牙,一边吸着气一边感慨:如此之快啊,竟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梁好,你对她了解是否够深?你们是否真的相爱?性格是否互补……我还在絮叨,梁好说了一句话,兔子,我爱她。
我立刻住了口。哦,他爱她,这个理由,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然后,继续攻坚我那块心爱的排骨,中间喝了两口冰冻的小啤酒,它软软的润润的凉凉的从我的口滑入我的心,令我舒畅和欢喜。我明白过来,我不应该总是去追究那些繁琐的俗气的问题。我应该祝福他,并给他提供我能够提供的帮助,就像真正的哥们儿一样。
作为一个小眼睛女人,我还是有手段的
退潮的海边有几分落寞,我从台阶下到海滩,踩着退潮后渐渐裸露出的岩石慢慢朝里面走,没留意踩到岩石的潮湿苔藓,脚下一滑。有双手将我拦腰抱住。呀,好一个俊俏男子,如此的高大挺拔、明眸皓齿。墨绿格子的棉布衬衫,衣袖贴在我脸上,说不出的柔暖妥帖。
我有点无聊。孤单的无聊,我的窝边草要结婚了,但我还是孤家寡人,并且,还搭上了我所有的钱。梁好不是不知道,其实我无聊的时候还有一个小习惯,就是查查我卡上并不太丰厚的钱,憧憬一下可能富裕的未来。现在,我一无所有了。我不快乐。
解决无聊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非让外人看不透。他并没有松手,反倒是更加牵牢我,朝岸上走。我偷偷一笑,低眉顺眼跟在他后头。偶尔一摇晃,他手上就一紧,回头无奈地看我一眼,但并没有显得厌烦。
忽然发现,作为一个小眼睛女人,我还是有手段的。
就这样和段依桥在一起了。我想,我就是想要一场恋爱,荡气回肠,让这日子不再空荡。于是我同梁好一样忙碌起来,上班时间争分夺秒地工作,下班时候争分夺秒地约会,好像一下回到大三的时候,重新开始谁都顾不上谁。
等梁好发现我出现状况时,这个城市最热闹拥挤的季节已经都快过去。
兔子,我们回不去了
梁好没有问我关于段依桥,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大约半个月后,一天下班,梁好堵在我门前,说:兔子,我找你说点事。然后,他慢慢进来,很平静地对我说:你以后不能再和他来往了。
我笑了一下:你严肃点。梁好保持他的平静:你应该找一个身份明朗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不能这样对自己不负责任。段依桥已经结婚了……
你太过分了梁好,我指着他,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小人。
梁好一把抓住我挥向他的手臂:你清醒点好不好?你没那么大度,方素文,你也就是个平凡的小女人。
他竟然叫我方素文,没有叫我兔子之前,他也是叫我阿文的。疯了,简直疯了。我用力试图甩脱梁好。他却握我更紧:兔子,我们已经回不去了,现在能做的就是不要辜负。我已经买了房子,并且放到了她的名下。那次我对你说我爱她,骗你的,兔子,我不爱她,我谁都不会爱了,我丧失了这种能力。所以我欠她,所以竭力补偿。
我们早早就把对方放过了
秋天了,暮色那么早就一点点覆盖下来。站在窗口,看窗外的街道,穿流的人群在暮色中渐渐恍惚,街灯忽然亮起,城市瞬间换了模样。
梁好不会知道,段依桥在电话里还说:兔子,如果你不嫌我老,我想娶你。
短短几秒钟后,我慢慢对他说:不,我嫌弃。
没错,梁好是我窝边的那棵草,早早就是了。初相逢,在教室门口,我们挤到了一处,后来他让我先进。我寻了座位,他跟过来,果断坐在了我身后。
两对小眼睛,好像上辈子就认识一样。于是,几乎没有任何过渡就熟悉起来,熟到一天不过就互相对对方吆来喝去。
我当时就想,噢,这关系,算是妥当了——可以互为兔子和窝边草。
于是兔子就小心地一次次绕过自己的窝边草,去寻找另外的可以食用的植物,不管它们是否真的合口味吃了会不会中毒。感觉却始终不太对,好似都不如窝边那一棵更青葱可口,食后更健康茁壮。
但我们还是成了最守规矩的兔子和窝边草,并在彼此眼前无知地放纵自己的个性和情感,为所欲为。
梁好,现在我答应你,以后,我不会再辜负你,还有我自己。
第80篇、爱情故事拯救潦倒的老公
男人一潦倒,心眼就变小
华丽的水晶吊灯下,精致的杯盏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四五十人齐聚一堂,每个人的脸上都溢着笑容。这是公司在一家酒店为我们管理层设的晚宴,入座的都是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总经理激情澎湃的发言鼓舞人心,不时激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老公宋奇打来的。我低声“喂”了一声。
“老婆,你赶快出来!”宋奇说。有没有搞错!现在才8时26分。早在下午下班前,我就打电话告诉宋奇,晚上公司有活动,并告诉了他活动的酒店,没想到他竟然跑到这里来丢人现眼。
“领导正在讲话——”我没好气地说。
“你赶紧出来,我在酒店门口!”宋奇催促。我不由得又气又急,索性摁断电话。
然而没过两分钟,手机又响了,“征征回来了,孩子不舒服,你快出来,再不出来我就上楼了。”宋奇说。最终,我还是跟坐在身边的同事简单交代了一下,趁着领导结束讲话、大家纷纷鼓掌的混乱场面,悄悄离开。
下了电梯,刚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眼就看到门口的梧桐树下,宋奇脚撑地面,坐在自行车上。
“征征呢?”我问。
“他……回学校了。”宋奇答。
“他不是不舒服吗?”
“这会儿又没事了。”
一看宋奇脸上流露出来的不自然的表情,我就知道他在撒谎。这让我不由得很恼火:“你到底想干吗?不是跟你说过吗,领导在发言,还没开饭呢!”
“老婆,我不是怕你打不到车,来接你回家嘛!”宋奇说着,把自行车掉了个头,示意我坐上去。
“笑话!接我回家?你要是真的这么关心我,就不会让我饭没吃上一口就走人!”
“回去我给你煮西红柿鸡蛋面,行了吧?”宋奇有些死皮赖脸。
“谁稀罕你煮的面!”我愤然道,继而告诉宋奇,“我固然可以对一个暂时失业的男人抱以宽容,却忍受不了一个时时刻刻想要监视着我的男人。”
“谁监视你了?你是我老婆,我来接你回家有错吗?”宋奇说。
第二天,我在聚餐时饭都没吃就在老公的催促下提前离开的消息,在公司不胫而走。中午,在公司食堂,我打完饭刚找了个空桌子坐下,隔壁办公室的张姐就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低声问我:“脸色这么差!昨晚回去干仗了?”我摇摇头。
张姐往嘴里填了一口米饭,说:“你老公怎么这么不理解你?这事摊在我头上,我可受不了。”
“他创业失败后,还没找到合适的事做,心情很不好,变得有些小心眼儿。”我苦笑着解释。
张姐带着几分同情地看着我,突然感慨道:“这男人吧,风风光光可以,就是不能潦倒。男人一潦倒,那心眼儿就变得比针尖还小!”
遭遇老公的严防死守
其实,宋奇的这种状态是最近两个月才有的。
为了结束同我和儿子两地分居的生活,前年秋天,宋奇放弃了远在青岛的工作,回来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在艰难地支撑了一年之后,火锅店最终关门歇业。
创业的失败给了宋奇沉重的打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先后制定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创业计划,却又因为资金等原因一一自我否定。后来,他干脆宅在家里,看看电视,玩玩电脑和手机,隔三岔五地出去和朋友喝得烂醉。
就在宋奇的火锅店关门的第二个月,凭着在工作上多年的努力,我有幸获得晋升,成为公司质量部门的一名中层管理者。当天晚上的餐桌上,当我按捺不住地向宋奇和儿子宣布这个大好消息时,儿子当即开心地朝我竖起大拇指,由衷地夸赞道:“老妈好棒!”而宋奇却悻悻地不作声,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睡觉时,我问宋奇为什么不开心,他突然答非所问地说:“老婆,你会离开我吗?”我这才明白,宋奇的忧虑,源于我的升职让他内心产生了危机感。我赶紧用手捂住他的嘴,阻止他继续说下去:“看你说哪里去了?我努力工作,是希望为这个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当初你创业,不也是这样想的吗?”宋奇点点头。但看得出来,他内心的危机感并没有真正打消。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明显感到宋奇的变化。以前,大大咧咧的他对家里的很多事都不管不问,如今,就连我接个电话他都要反复盘问。对于我的行踪,他更是恨不得时時监视。
清明节放假期间,我回老家给父亲上坟,顺便参加了一个小范围的高中同学聚会。大家一起去爬山,其中有一对夫妻,高中时都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后来妻子因为不幸遭遇车祸下肢截瘫,只能坐在轮椅上。大家在感慨之余,都想为她做点事情,一路上,都争着抢着要去帮她推轮椅。每个人都很开心,一路上拍了很多合影照片。回来后,当我兴致勃勃地从手机里翻出照片同宋奇和征征分享时,宋奇却酸溜溜地说:“怎么男同学这么多?邀请你参加聚会的,肯定也是男同学吧?”继而又指着其中一张合影照,质问我为什么和那个男同学挨得那么近?眼前的宋奇醋意十足的样子,与以前那个自信满满、浑身充溢着正能量的男人判若两人。我内心非常清楚,宋奇的过激反应,其实是因为处于事业低谷期内心不够自信,从而导致安全感的缺失。
作为他的妻子,怎样才能让他重获自信呢?
激将法激起斗志:父亲的含义是榜样
周末,征征去参加学校组织的为期3天的拓展训练。百无聊赖的宋奇,一会儿玩电脑,一会儿玩手机,一会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根本没留意一直在旁边摆弄手机的我。到了晚上,我神秘兮兮地让他看一段视频,那是白天我趁他不注意时偷偷拍下来的。宋奇看了看,说:“妈呀,我现在怎么这么堕落?!”见他面有愧色,我赶紧提醒他:“征征过两天就要回来了,要小心自己的行为给儿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哦。”还拿出电视节目《朗读者》上郑渊洁说过的一句话:“父亲的含义是榜样。”
真是怕什么有什么。这个月月初,宋奇去参加征征的家长会,家长会结束后,征征的班主任找宋奇约谈,宋奇才知道,这次期中考试,征征的成绩陡然从上次期末考试的全班第8名,下降到第37名。班主任指出,征征成绩下降的原因,在于这段学习态度不端正,上课听讲不认真。班主任还爆料,据征征同宿舍的同学说,征征有天晚上玩手机到凌晨1点才睡觉。
得知征征是因为迷上手机才导致了成绩大滑坡,宋奇很生气。晚上征征一回来,宋奇就要征征把手机交出来,由他来保管。征征不答应,宋奇便大骂他不知道努力,把时间浪费在玩手机上。
被揭老底后,征征面红耳赤地顶撞道:“就会说我,你不也玩!”
为了给宋奇一个台阶,我赶紧告诉征征:“那是以前,爸爸现在已经不玩手机了,一直在忙着找工作呢。”
晚上吃饭的时候,餐桌上气氛凝重。宋奇一脸严肃,不说一句话。被骂的征征情绪低落,只埋头一个劲儿地往嘴里扒饭,想要赶快离开餐桌。
饭后,我和征征进行了一番长谈,最后,我对征征说:“儿子,你能不能下决心把玩手机的毛病戒了,爸爸说要和你比一比,他想要尽快找一份工作,你现在迫在眉睫的任务是尽快把学习成绩提上去。要不,你们两个男子汉比一比,看谁赢。”我一边说,一边给宋奇使了个眼色。宋奇当即附和道:“对呀儿子,要不,咱俩就比比呗。”
征征的斗志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行!比就比,谁怕谁!”
令我欣慰的是,与儿子有了约定后,宋奇不得不拿出一个父亲的样子。再上网,他不是玩游戏,而是在网上投简历。每天早上,他穿着齐整、斗志昂扬地出门去面试。当他把精力花在努力找一份工作上时,也就没有时间再关注我了,对我自然不再像以前那样严防死守了。征征则主动把手机交出来,说他暑假前绝不再使用手机。这让我重新看到了小家庭的希望。与此同时,我也领悟到,婚姻中,除了互敬互爱,还有一种责任,就是当一方跌入人生低谷时,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她)重新站起来——只有当潦倒的他(她)以积极的姿态站起来了,其他家庭成员才会受到感染,相应地也会选择站起来,我们才能再次与幸福相逢。
第81篇、爱情故事情书奇迹
女人先是惊讶,继而被尘封的记忆触动,言辞也变得缓和。
情侣分开,思念意切,一天写一封情书,四十多天就写了四十多封——对方是不是青春洋溢貌美如花?
恰恰相反,她已八十岁高龄,心脏病发作住进重症监护室,四十多天经历大小抢救近二十次,心衰、室颤随时发作,有时是在深夜,一次次气管切开、穿刺、气切封管、胸外按压,现在,她恢复了。
如此奇迹,医生当然功不可没,可是,谁能否认情书的效用?
“昨天隔着玻璃,我看到女医生对你念着我写的信,露出了天使般的微笑,我看着,信念倍增,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昨天炖的蛋好吃吗?今天还是虾仁蛋羹,橙汁味道不错吧。”“其实老公在你身边……只要你一天天变好起来就行了……”“今天可能要抽胸腔积液,老婆,又要辛苦了,但有利于保护心脏,坚持住!”
当他推着轮椅接她出院时,医护人员和病友分列两旁为他们祝福,就像走新婚红毯那样神圣。谁说不是呢,他刚刚用温柔的情书,從死神这个第三者手里把她唤了回来,他们又在一起了。
情书奇迹,同样真实的还有一例。
那个是在重症监护室读情书,这个是在法庭上背情书。
两人都年过花甲,共同生活了四十多年,却站上了离婚法庭。
没有大原因,只是日常生活的磕磕碰碰。男人平时忠厚老实,就爱喝口酒,喝过了就脾气暴躁。等儿女都成家了,女人提出离婚。
男人喃喃说:“不想离,不愿离。”法官让陈述理由,男人忽然背诵:“……近来你好吗?分开这几天,很想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的身体怎么样,咳嗽好点了吗……某年某月某日。”
男人背的是四十多年前妻子(那时还是女朋友)写给他的情书,第一封、第二封,非常流畅,连落款都清清楚楚。背到情深处,老人泪眼蒙眬,哽咽难言。
那年头,情书的内容很朴素,但法官们还是都忍不住笑了。女人先是惊讶,继而被尘封的记忆触动,言辞也变得缓和。
法官当庭问男人:“你不识字,怎么能这么熟练地把情书都背诵出来?”男人说:“我不识字,但我记性好。我请我妹妹念信,她念一遍,我就记住了,想念女朋友了,就在心里背一遍。后来结婚了,老婆生气骂我,我又在心里背一遍。所以嘛,就记住了。”
法官回头看,女人已经泪水涟涟。
第82篇、爱情故事爱还在,爱人还在
1
“五一”长假,丈夫所有度假的计划都被我否决了。我说,这个长假,我只想自己一个人出去走一走,静一静,想一想。丈夫的脸上布满了失望,好像深受打击。他说:这样也好,也许你回来我们的关系就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说,但愿如此。
其实,我不是一个人,我将要开始的是一场“背叛之旅”。
对于婚姻,我始终怀有一种神圣感。我以虔诚的心尊重我的婚姻,我觉得我和丈夫的爱,以及我们对女儿的爱,都是那么的美好,我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我们的家。幸福就像我手上一个精美的玻璃杯,我害怕一不小心就会摔碎它。但是这个幸福的杯子其实是捧在我和丈夫两个人手上的。无论我怎样小心,都抵不过丈夫的蓦然松手。
女人对自己的丈夫都有着惊人的第一直觉。那一段时间,丈夫在家里的状态让我感到有许多不同。比如,他在洗澡的时候会把手机带进浴室,理由是最近有一个重要的客户,他害怕漏接了电话;一家三口逛街,他注意的焦点常常落在一些时尚性感适合年轻女孩的服装饰品上;看书的时候,不时地发傻,问他,他说是书里的细节描写让他入神。我很想相信他,可是多年的夫妻,我很轻易地就从他的眼睛里知道他在撒谎。
终于有一天深夜,我给他打了无数个电话也没有打通。我的心空空的慌慌的,实在睡不着,便信步走到楼下,却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一个年轻女孩正在与我丈夫抱在一起吻别。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那个女孩子驾车离去,挥手,直到车看不见了,丈夫才意犹未尽地回过身来。我冷冷地看着他。
没料到丈夫很坦白:“她比我小10岁,我的助手,是我今生遇到的最投缘的人,无法割舍。”“那我在你心里又算什么?女儿呢?我们的家呢?”他说:“我们是亲人,你和女儿都是我的爱,我不想伤害你们,可是我身不由己。”
我是个不轻易认输的女人,我很快就擦干了眼泪,开始了一场“夺夫”之战。
我吞咽下痛苦和屈辱,决定以宽容和妻子的柔情来挽救我的婚姻。他常常晚归,我明白他回家前和谁在一起,但我不追问,也不声讨。我一如既往地对他好,关心他的日常起居,不遗余力地照顾他住院的母亲。慢慢地,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准时,当他面对我的时候,他的眼神不再闪烁。我知道他已经做出了选择。也许是我感动了他,也许是他依然留恋着这个家,也许是那个聪明的女孩选择了放弃,但无论如何,是我最终赢了这场战争。
2
我一个人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那些日子,我强迫自己以“战斗”的姿态生活着。对手退去,战争结束的时候,我的心绪却茫然至极。当丈夫在我耳边低声说出“对不起”并以极大的激情拥我入怀时,我推开了他,说:“对不起,我很累。”丈夫苦笑了一下,他好像很受打击,一个人躲到阳台上吸烟。
尘埃落定时,检查自己的伤口,我才发现愈合的仅仅是表皮,丈夫的背叛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它并没有随着丈夫的回归而痊愈,相反,它却在慢慢地变大,发炎,化脓。与生俱来的那份傲然,让我根本就不能平静地面对丈夫曾伤害过我的事实。而他的行为,摧毁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自信,也摧毁了我对他的信任。
表面上,我们这个家又和好如初了。实际上,围城里的两个人早已今非昔比。我痛苦,丈夫也痛苦。他说,他只是走进了一段身不由己的感情,如果真的放不下,我们可以离婚。他也不想我这样痛苦委屈地过日子。
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又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呢?从理论上说,我知道,男人女人都不是圣人,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一次情感的走失也不能说明这个人就全完了。但理论上的认知是一回事,心理上的真正接受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无法说服的,只是自己的心,以及丈夫曾经被另一个女人深深吸引的事实。
3
我开始逃避,避免和丈夫单独相对时那种想要靠近却又想远远逃开的尴尬。我开始热衷于朋友间的聚会,那种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纯粹就是聚在一起图个热闹的聚会。美酒和热闹也许会冲掉那些伤痛的记忆。
意想不到的是,我竟然因为醉酒邂逅了一个优秀的男子。那天是和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吃饭,她和我一样遭遇了丈夫的背叛。两个人同病相怜,一边喝酒一边流泪,不知不觉间竟然喝过了头。当我觉得胃里的酒直往上涌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距离卫生间只有一步之遥,可是我极其狼狈地呕吐了,并吐在了一位男人身上。我对他说:“不好意思,弄脏了你的衣服。你看我是赔你的衣服呢还是……”他摆摆手:“小事情,算了。”
一个月后,我在一个商务会议上再次遇到了他。他的吃惊远胜于我,他双眸炯炯地停驻在我的脸上,意味深长地说:“看来我们真是有缘。”那夜,他送我回家。他的幽默睿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家中德合资公司的高级主管,一年前,他的妻子因病去世。
我们开始了来往。他是一个和我丈夫截然相反的男人,和丈夫相比,他健谈而且擅长在细节处善待女人;他目光敏锐,每一句话都似无意,却熨贴着我内心深处的伤口,让我感觉到了久违的平静;他那些极具绅士风度的殷勤慢慢恢复了我作为女性的自信。
我开始思念这个风度翩翩的男子,他让我的心湖泛起了涟漪。这颗心,多年来,只承载过丈夫一人,但是现在,因为另一个男人,它又被拨动。
4
五一长假,他邀我一起到海南。我知道自己正滑向一种危险。但我竟然像初恋的少女一样无法自拔。我并不想以此报复丈夫,但真实的情况是,我陷入了一场让自己越挣扎越痛苦的情感之中。
但是,那个晚上,当我下定决心迈过最后一步的时候,我还是想起了丈夫,想起那个回来后百般讨好我和女儿的愧疚男人。我的手停留在衣扣上,解开又扣上,然后再解开再扣上。他是个成熟睿智的男人,他看出了我的挣扎,说:“还是到外边走走吧。”
我第一次对他讲了我的丈夫,我们曾经深爱的岁月以及他对我的伤害。他沉默了,然后对我说:“其实每一段感情都是值得尊重的,就像我对你的感觉,还有,你对我的感觉。现在,主角是你,你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一个优秀的男人,难道这感情就是可耻的吗?感情始终是美好的,只不过它来得不是时候。我也是男人,我也有过情感迷失的时候,所以我能够理解你丈夫,回头的男人才更值得珍爱。如果你还爱着他,不想放弃你们的家,你拉他一把,就是把幸福向自己拉得更近一些,反之,你会再次丢失你找回来的丈夫。”
月光下,我看着这个对我微笑的男人。在这种时候,他没有紧紧地抓住我。反而以自己的人生智慧指点我,这样的男人,是让女人无法割舍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我的丈夫,那个在感情的漩涡里曾经孤独挣扎过的男人。
直到那天,我才平静地审视丈夫的那次情感事故,内心忽然感到心如止水一样的平静。是的,他曾经在另一个女人的优秀里迷失,但是最终他回来了,这便已经足够。
拨通家里的电话,我对着丈夫哽咽:“亲爱的,我要回家。”蓦然回首,我很庆幸,庆幸爱还在,爱人也还在。
第83篇、爱情故事婆婆要出嫁
1
晚上,刚躺下,听见老公吞吞吐吐地说,妈今天跟我说,谈了个男朋友,有一段时间了……
已经有些困了,听了他的话,立刻精神起来,真的?
他瞪我一眼,你那么兴奋干吗?
我赶紧掩饰,不是,我是替妈高兴。
有什么可高兴的?她都快60的人了,跟着咱们过不挺好?说完,老公卧倒,用被子蒙上了头,还不忘叮嘱我,关灯。
黑暗中,我依然有些小兴奋,心里的小算盘珠子拨得飞快,要真像老公说得那样,倒是好事,她要是找到意中人嫁了,家里,就是我和老公的二人世界了——老公是她唯一的儿子,几年前,老公的父亲因病去世了,她自然是要和儿子一起生活。这点,我能够接受,只是不那么情愿,因为和她,从最初见面开始就不是那么融洽。
记得老公第一次领我回家,毫不夸张,她的态度,是极其不友善的。
当然,一切看上去是不动声色的,但是女人的敏感还是让我从她的一个眼神和一种口吻中察觉到端倪。比如,那天她看我,脸上带着微笑,但目光却是投向了我脚上足足六寸高的高跟鞋。老公个头高,那是为了和他身高匹配,我刻意穿上的。然后,她的唇角就轻轻一挑,是挑剔。话说得客气而温和,不知道北方的饭菜合不合你的口味?但明显,是对我南方人的身份不太满意……后来见面,都是这么客气而疏离,即使一同站在空间狭窄的厨房里,她也不忘要挑剔我一番,哎呀,西红柿要剥皮的,青菜要用清水泡半个小时,菜里少放糖,阳阳不爱吃甜……阳阳是老公的乳名,快三十的大男人了,她还这样叫他,我听得都别扭。但是她是他妈,我想嫁他,能奈何?只好忍。
终于忍到做了她的儿媳。可是过了几个月后,见我的肚子没有动静,竟然逼着老公带我去医院做检查,所以我们那个三年后要孩子的计划,我根本不敢同她说……
这样的日子,就算有老公的百般呵护,我也是委屈的。常常想着什么时候她能搬出去,剩下我们两个人,过真正自由美好的日子。现在,机会来了。奇怪,这段时间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这老太太,谈恋爱都能谈得这么保密……胡思乱想,很晚才睡着。
2
不动声色地过了两天,终于第三天下午,老公有应酬,家里,只剩了我和她。她明显有些走神,吃饭心不在焉。然后,电话响。她立刻站起来,我却已赶在她之前接起了电话。
一个略带磁性的温厚男声,我说了你好,那边有点迟疑,还是说了找她。
我很欢快地答应着,妈,找你的。笑着把电话递给她。
她的脸微微一红,明显掩饰地自言自语,谁啊?也不等我回答,就接过来,小声说,怎么现在才打来……好,你先等着,我吃完饭去……
挂了电话,她吃饭速度明显加快,我装作随意地问,妈,有事啊?
哦,没什么事儿,出去活动活动,说完,推了碗进了卧室,好半天才出来,穿了那件她最喜欢的黑色玫红边的丝光毛衣。
我一边收拾碗一边抬头打量她,在她走到门口时说了声,等等,妈,我有条丝巾跟你的毛衣挺搭的,你系上试试。说着,飞快跑进卧室找出了那条玫红色丝巾,走到她身边利落地给她系上,把她拉到镜子前,是不是亮丽一些?
她面露喜色,又有些犹豫,是不是太艳了?
不艳不艳,妈您这么年轻什么颜色都能穿,多好看啊!
她欢喜地出了门,第一次温情地叮嘱我一句,洗碗记得戴手套啊,清洁剂伤手的。
我答应着,关上门后,感觉脸竟然发烫。
3
她9点多才回来,掩饰不住满脸欢喜,我趁机凑过去,妈,是不是约会去了呀?
她吓了一跳,看我不像是恶意,才犹豫着说,这把年纪了约什么会啊,就是和老同学去看了场电影……对了,你别跟阳阳说,他知道了会不高兴。
他敢!我瞪起眼睛,妈,这事他要是敢为难你,我修理他。
第一次我如此理直气壮地在她面前说她的儿子,可是这一次,她竟然没有生气,倒是叹了口气,菲菲,你说妈是不是……
我打断她,妈,你还年轻呢,爸去世这么多年了,你要是碰到合适的,我们一定会支持你!我一脸坚定的表情,自己都觉得有些虚伪。
她抬起头看着我,是那样完全不同于以往的眼神,有些不安,有一点点歉意,还有一些依赖,让我不由心跳加快。想说点更好听的话,竟然没有说出口。好在这时老公回了家。
趴在床上,和他头对头地说起她的事情。他眉头一皱,我还是不想……
别那么自私好不好?我不给他反对的机会,妈自己过了这几年容易吗?就算她80岁了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啊,不许你反对!
他瞪大眼睛,于菲菲,什么时候你对妈这么好了?
我一慌,辩驳,不管好不好我都要讲道理。生怕他看穿我的心思。
终于,在我软硬兼施下,他同意了让她把那个男人带回家来。
4
我像个最贤惠的儿媳妇一样把家的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拿出偷偷帮她挑选的套裙递给她催她去换,妈,你就安心等着接待咱家的贵客吧。
没想到,她竟然眼圈一红,菲菲,我以为你会……所以一直没敢跟你说。阳阳那边……多亏你了。
妈,别这么说。我继续甜言蜜语,做儿女的哪会那么自私?说着将她推进卧室换衣服,我却挽起袖子进了厨房。只要能顺利把她嫁出去,做什么我都愿意。
饭上了桌,客人也到了。气度不凡的老头儿,戴眼镜,有几分书卷气,气质上和她倒是很般配。对我们的热情,他有些意外,说话都结巴起来。
我只管当好最称职的主人,也不要她动手,好酒好菜都上了桌,席间,一直微笑着跟男人聊天,还不停地主动给她夹菜。那男人,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竟然对她说,你命好啊,娶个这么好的媳妇……
是啊,菲菲懂事又孝顺。她也顺口夸我,然后拍拍我的手,快吃吧菲菲。
一时间,我有受宠若惊的错觉。
那顿饭,吃得异常圆满。之后,她恋情的进展也明显顺利,一对老头老太太竟然也如此浪漫,一起看电影下馆子,还去逛了动物园……回来,她都会兴致勃勃地讲给我听,而我,会不由自主地给她出谋划策,甚至忘记了这样做的初衷。
这样过了三个月左右,她终于将婚事提到了桌面上。她说,那个伯伯自己有套房子,如果结婚,她会搬出去。
我强压内心的喜悦,说妈,你们住咱家也行,热闹。
她有些羞涩地低下头,他说,我们还是自己过,等以后老了,再跟着儿女。
我竭力地表达着自己对她的留恋,说着很多甜蜜的话。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5
但是却没有我想得顺利。周末那天下午她说和伯伯一起买点东西,但很快又回来了,脸色不太好看。
我询问,她憋屈半天说,他儿子不愿意,说结婚可以,但是得先把房子过到他的名下,还说我是图他爸的房子……她说着,差点哭了。
我顿时来气,不顾她的阻拦,要了他儿子的地址就找了过去。
三十来岁的男人,虎背熊腰,弄明白我的身份后不屑一顾。我毫不示弱,义正词严地对他说,放心,我妈不会要你们家房子,为人儿女的也不要太自私……早晚,那房子是你的,我给你写个保证。然后我啪地,把我的律师证拍到了桌上。
他面红耳赤,终于认错,我胜利而归,对还在那里抹眼泪的她说,妈,你们放心结婚,他不敢刁难你们的,以后也不会。
一时间,她只是握住我的手,竟没有说出话来。
我的心,莫名一酸。
晚上,要睡下的时候,她敲门,菲菲,睡了吗?我走过去打开门,进来吧妈,还没睡呢。
她走进来,手里拿了个小首饰盒,菲菲,我刚才找东西,终于把这个找到了,还是你姥姥留给我的,老物件,妈也用不着,早就想送你,一直没找到。
说着,她把首饰盒打开,里面,是一只晶莹剔透的玉镯——刚恋爱的时候就听老公说过,她有一个宝贝玉镯,是祖传的,很贵重。老公以为也许她会送给我,可是直到结婚后,她也从来没有提起过,为此,我心里是介意的。没想到,现在,她竟然把她的宝贝拿了出来,在我已经不再奢望得到,只想用我的计谋让她离开的时候,她把它交到了我手中,还为现在才拿出来,找了一个并不高明的借口。
可是不知怎么了,忽然之间,我喊了一声妈,立刻哽咽了。
她小心地取出玉镯戴到了我的手上。以前妈要是有什么不对的,你担待。
我再也忍不住,抱住她哭了。
她抚摩我的头发,哭什么傻孩子,妈以后经常回来,你们可以每天去吃饭,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她以为,我是舍不得她。可是,这是真的。现在,我已经舍不得她。
6
她还是嫁了,只是像她说的那样,在她出嫁后,我们每天都会去吃饭,如果老公没空,我就自己去,然后,陪她散步,聊天。那个小区的很多人,以为我是她的女儿。问她,她并不否认,点头说,对,我女儿。然后看着我幸福地笑。
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内心,有同样的幸福。
第84篇、爱情故事一场爱恋一场梦
很多年后,林然回忆起和于束的交往,仍觉得像梦一般。
当你温柔而慈悲地望着我
那时候的林然是一位孤独的女生,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图书馆……
那天,于束踩着阳光踏进教室,试图在黑板上工工整整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觉得字写得太难看,擦了又擦。他说:“你们朱老师因身体不适住院休养,这学期由我来教你们班的现代文学课。”说完这句话,他的额头已冒出细密的汗水,为掩饰自己的拘谨,他欲转身再做板书,无奈转身时弧度太大,左手啪一下甩在讲桌上,他疼得龇牙咧嘴,又自我解围般吐了吐舌头,林然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于束回头时正好对上林然的眼睛,林然赶紧望向窗外那棵树。
“既然你那么喜欢那棵树,就以它为题,写一首现代诗。明天交给我。”于束似乎在蓄意报复。
林然站起来,高傲地说:“不用明天,我10分钟之后就可以交。”
多年后林然回忆起那首诗,只记得是写了大树和太阳的守望。诗歌的结尾是——当你温柔而慈悲地望着我,你痛苦,我也痛苦;你寂寞,我也寂寞。
林然真正和于束熟悉起来,已是大二上学期的冬天。林然那时在学校的文学社工作,担任校刊编辑一职,于束是校刊顾问,各类重要稿件均由他作评。每天傍晚,他们面对面忙着各自的工作,大部分时间不说话,累了的间隙,偶遇对方的目光,两人总会相视一笑。忙完,两人去吃饭或者去喝咖啡。有时候,于束会骑自行车带林然在这个小城市里穿梭,更多的时候是两人肩并肩慢慢悠悠地走,消磨着傍晚闲散的时光。那时候的林然热衷于写作,尤爱写诗。在路上,林然虔诚地读给于束听,并让他多加指教,于束每次都打趣:“您这不是让我指教,是向我炫耀。”然后他会由衷地加一句赞赏:”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女生。”
于束是这所学校不可多得的才子,又受西方文学的熏陶,有着贵族式的不羁与英俊,身边永远围着那些连句子都写不通顺却争相让于束帮忙修改稿件的女生。于束被这些“蝴蝶”缠得头昏脑涨,慌张的时候总习惯四处寻找林然的身影。此时的林然永远是安静的,要么伏案工作,要么就是对他微笑。
一次,于束被邀请为大一新生上一节现代诗课,他带林然一起去了。一进教室,于束就指着林然给大家隆重介绍:“这位是你们的学姐,她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女生,没有之一。”同学们大呼:“您女朋友真漂亮!”于束一愣,看向红了脸的林然,然后不置可否地笑笑。
没有希望的美好是最干净的美好
于束长林然4岁,两个人都正值好时候,如果有爱情发生,也不失为一个浪漫的故事。但林然知道不可能,因为于束异地的女友一年后即将回来和他结婚。没有希望的美好是最干净的美好。这句话用于形容林然和于束之间的关系最恰当不过。
那天,忙完稿件,窗外已纷纷扬扬下起大雪。于束忽然问:“林然,你喝酒吗?”林然愣了一下,鬼使神差般点点头。
走出校门,雪已经很厚。街头寂静无声,于束忽然停下来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林然笑着说:“生日快乐!”于束转过身,忽然躺在雪地上。他仿佛在自言自语:“你说过一会儿我会不会被雪埋葬了?”见林然定定地看着他,他便伸出手,对林然发出邀请。
林然缓缓蹲下来,于束环住她,给了她一个带雪的拥抱。
“林然,你爱过吗?”一天,于束一边低头忙工作,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林然一愣,不知答案是否曲解了他的问题:“爱过。14岁时爱上一个人,相爱5年。那天他去游泳,不幸溺水身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任性,总要很多很多爱,霸道得近乎偏执。现在才知道,没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活着多好,不管后来能否在一起,他活着就好。”
林然的声音很平静,于束却听得动容,正要说什么聊表安慰,林然却突然对他笑了,说:“晚上去喝一杯吧。”
跟着林然进门时,于束才知道她没有住学校宿舍,是在学校附近租的一居室的房子。林然递给他一双女式拖鞋:“没有邀请别人来过,所以今天你只能先将就穿我的。”说完她放下包,娴熟地准备晚餐。于束要进厨房帮忙,林然推开他:“你去看电视,别沾染油烟味。”于束不肯走,赖在厨房打下手。一起洗菜的时候,于束忽然对林然说了一句:“你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21岁的姑娘?”
“那我像几十岁的姑娘?”
“你像一位妻子。”
林然回过头,咯咯直笑。
菜很快烧好了,味道很美。于束说:“我带了酒。”林然盛了一碗粥递给他:“先暖暖胃。”
喝到微醺的时候,于束说:“爱一个女人,住一间屋子,买一块地,望一个景,走一条死路。太多选择,我无所适从,漫无止境,茫茫无际。”林然也喝得两颊绯红,她像在呢喃:“路上的人喜欢追根问底,虚度了多少光阴。”他们都喜欢《海上钢琴师》这部电影,这是他们各自喜欢的台词。
林然摇摇晃晃起身去拿旧碟片,是陈可辛的《甜蜜蜜》。他们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一部电影放完已是深夜。林然起身送别于束。
此后,于束常常来林然这里吃饭。他先是自备了一双拖鞋,然后陆陆续续带来自己喜欢的书,最后带来一件绒毯。他说:“你这里很安静,万一我读着书睡着了,林然你千万别叫醒我,把这件绒毯帮我盖上就行。”
于束爱喝酒,所以无论春夏秋冬,林然习惯用一碗粥问候他的胃。紫薯粥、海鲜粥、青菜粥、红枣赤豆粥。温暖又妥帖。然后他们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于束在林然這里待的时间越来越久,他的手机每天晚上都会在同一个时间响起,于束挂掉,很快又响。林然这时总借口沏茶,起身离开。
一次,于束忽然拉住林然的手说:“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在恋爱。”林然任他握着,一声不响。末了,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于束,你说爱情是什么?”
“是陪伴,是拥有。”于束动情地看着林然的眼睛。
林然将手轻轻抽出来:“深爱的本质其实是悲悯。”
于束怔在那里。
陪伴和拥有里原本也没有她
再见面,已是林然大学毕业5年之后。这5年他们其实没有斩断联系:林然找到工作了,林然碰壁了,林然生病了,林然加薪了;于束升职了,于束结婚了,于束吐槽他的一地鸡毛,于束做了爸爸。他们的距离有一千里,却好像在面对面。
为完成一个专题剧本,于束带学生到林然工作的城市的附近山区考察。他在短信里把地址发给林然,说:我在这里,离你是不是很近?
林然按地址查询,原来是在百里之外的郊区。每天有3班客车往返,上午的车已错过,她打了的士径直奔去。到了山下,司机嫌山路危险不肯前往,林然只得下车徒步前往。她想让于束下来接她,手机却突然没了信号。几座山连绵起伏,她才想起,她忘了告知于束她具体的抵达时间,也忘了问于束具体在哪儿。她只能翻山越岭去寻找。
上山的时候,林然走得太心急,一个陡坡使她脚下一滑,眼睛一黑滚了下去。睁开眼,林然庆幸自己毫发无伤,双腿却抖得厉害。林然暗暗问自己:如果是从山顶摔下来呢?如果摔死了,值吗?
到了山顶,手机一下子来了几十条短信。
“你在哪儿?”“你到了吗?”“路上顺利吗?”“饿了吗?”“你发个位置我去接你。”……
林然握着手机,流下泪来。
那天他们像往常一样,絮絮叨叨说着近几年身边发生的趣事,几杯酒下肚,心事便藏不住了。于束问:“你还是一个人?”林然点点头。于束轻轻说道:“你毕业之后,我买了你租过的那套一居室。累了,就去那里。推开门,好像你还在。”然后他打开手机,给林然看那套小房子的照片。看到最后一张,林然心生凄惘:最极致的无能为力,原来就是这般滋味。
林然曾经那么胆怯,像小小的刺猬等待冬眠的结束。她的喉头有一根软骨,她等着于束将那根软骨拿开。然而她新生的奢望落了空。那些年他们优柔,带着盲目的决心和绝望的依恋,连一个吻都没来得及发生。在无数个推杯换盏的夜晚,他们谁都不敢醉一场,而未说出口的爱已被岁月掩埋,林然心想:于束能在这世俗的烟火里幸福地活着,对她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全。
送林然下山的时候,下起了雨,路太陡又滑,于束伸出一只手,扶着林然,两个人肩并肩走着。林然上车,车开出好远,于束还站在雨中。
林然别过头,听雨声拍打着车窗。她閉上眼回想从前。从前于束曾问林然“你爱过吗”,从前她问于束“爱情是什么”;从前她说“爱情是悲悯”,从前于束说“爱情是陪伴是拥有”。
陪伴和拥有里,原本也没有她。
第85篇、爱情故事爬爬楼梯,遇见爱
楼梯别有风景
每至中午下班时分,夏华大厦电梯口就涌堵得人山人海,这栋35层高的写字楼里,来自几十个公司上千名员工一起抢着电梯,汗臭四溢,呐喊声声,真比火车站还要热闹。
就职不久的黎枫是常被挤出电梯的那类。中午时间短暂,都耗到等电梯上岂不冤枉?此时此刻也不能将大厦设计者抓来法办吧。便有不少急性子选择走楼梯。
这次黎枫急着赶下楼,是为了相亲,媒人给她介绍的据说是位“高富帅”。媒人焦急地打来电话:“下班没有啊?我们到餐厅了。”
黎枫心里急,她转向楼梯,等挤上电梯不知什么时候了。
黎枫的办公室在19楼,这是她从未步行过的高度。楼梯上的人倒不少,都是等不及电梯的。
走了几层,黎枫就累得扶在楼梯上了,都怪她为了相亲穿了双新高跟鞋,上楼梯当然难,而下楼梯也并不容易。
“姑娘,把鞋脱了就轻松了。”“要不要我们扶你?你没事吧?”不少过路人送来关切,这时黎枫才发现,在楼梯上几乎清一色年轻男性,其中不乏帅气潇洒者,或许还有哪个公司的高层精英呢。
工作快半年了,却没发现还有这片风水宝地!
黎枫正在胡思乱想,她装文件的手提袋被人拿走了,一个年轻的男中音说:“我帮你提吧。”那文件本没什么重要的,是黎枫相亲时用来扮斯文高雅的道具。
那“活雷锋”玉树临风,只可惜已到3楼,黎枫只跟他搭上了一两句话,知道了对方办公室在11楼,何名何部门是否单身,未及问出。
不知为什么,黎枫对他印象深刻。
攀爬中的浪漫
黎枫因走楼梯,及时赶到与“高富帅”相见了,那人被媒人夸大其词了,好在,他人不怎么样眼光却很高,也没看上黎枫,吃饭时表现得冷冷淡淡,一顿饭结束就没了下文,黎枫倒落得心安理得。
黎枫生活仍如往常,居住的大都市到处闹闹腾腾,黎枫的内心却很寂寞。中午下班时间是电梯堵塞高峰期,黎枫转走楼梯,她有个小心思:楼梯来往男性居多,没准能遇到一位中意的白马王子呢。为了走楼梯轻松方便,她专门准备了平底运动鞋。
楼梯间走了七八天,身边的男子都匆匆如过客飘过,不留下一片云彩,大多数男士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也难怪,黎枫长得一般。
黎枫总是怀念11层的西装男“活雷锋”。再走到第11层,她就停下来磨叽,总希望那人能再次出现,如此守株待兔,几天后,还真等到了他:向逸飞。
那天,一见向逸飞急匆匆从11层楼梯门口出现,黎枫就捂住肚子“虚弱”地靠向楼梯扶手……
“活雷锋”依然是热心肠,他对“病人”表现出关切。黎枫在走下楼的路上,拿到了向逸飞的QQ、电话,黎枫暗想:这样的好男人,不应该错过。听说向逸飞每天中午下班时都走楼梯,黎枫决定每天中午也跟着他的步伐走楼梯,相信这楼梯间,会成就他们的爱情之路。
因各公司的上班时间并不一致,所以上午上班电梯里的人并不多。黎枫挤进电梯,在人群中看到了向逸飞,这是他们第一次在电梯内相遇。电梯报警器响了,人员超载,向逸飞转身让出电梯,黎枫挤开人群也奔了出去:“向逸飞,好巧?”
两人一起沿楼梯向上攀登,爬楼和下楼所需体力不能同日而语,黎枫深刻体会到唐诗“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没爬几层,她便累得气喘不止。
热心的向逸飞扶着黎枫向上爬,并鼓励她:“爬楼有利于锻炼身体,最初累,之后就习惯了。我要是时间不紧,都是爬楼的。”
黎枫心里暖暖的,这是向逸飞第一次与她肢体相触,别样的感觉在黎枫心中散开。向逸飞是个热心肠,但肢体接触,举手投足间并不轻薄。
相携走到第10层,向逸飞说:“我时间要到了。”他快步向上跑,在拐弯处回身说:“为什么这么巧,我每次在楼梯间都能遇到你?”
阴谋被看穿,黎枫本就通红的脸更红了。
意中人是单身爸爸
黎枫欣喜地发现,自己瘦了,可力气大了,爬19层越来越轻松了。走楼梯原来如此美妙,减肥健身,还能遇到奇缘。
还是能经常遇到向逸飞,他们的交流越来越无障碍,漫漫攀爬路变得温馨而浪漫。一日两人行至11层,黎枫鼓起勇气说:“我渴了,进你那里喝点水好吗?”
向逸飞的办公室有4个人,他去接水时,黎枫在他的电脑桌上看到一张照片:向逸飞抱着个小男孩,其亲密状必是父子。难道向逸飞已经结婚了?楼梯相伴的这些日子,因为羞涩,她从没问过其婚姻状况。
也或许是他的外甥或侄子。黎枫转头问办公室的人:“这孩子真可爱,向逸飞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那人淡淡地说:“叫东东,5岁了。”
“那他妈妈呢?”
那人道:“不知道,自己问向逸飞去吧。”
黎枫的心瞬间凉了,好像又爬了十几层楼梯,累得她四肢无力,骨松筋软,向逸飞原来是有妇之夫,有家有孩子。
向逸飞拿水回来了,黎枫什么也没表露。自此,她多日没有走楼梯,也多日没有再遇到向逸飞了,走楼梯是需要动力和激情的,现在她没了动力,感觉生活都灰暗了。
楼梯里的母爱
这天,向逸飞发来QQ:“好久没看到你了,你还好吗?如果方便,晚上请你吃饭吧。”
黎枫回答:“那你不陪老婆孩子吗?”
向逸飞说:“我是有个儿子,但没有老婆。”
黎枫松了口气,原来向逸飞是离异的啊,他结婚真早,孩子都那么大了。可惜,他为什么不是未婚男呢?想自己才25岁,连恋爱都从没有过。
控制不住内心强烈的爱意,黎枫答应了向逸飞的邀请。
向逸飞说:“我儿子东东今天放假,我带他一起过来了,正好让你们认识认识,他很听话的。”
黎枫“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年轻的她还没有做好当后娘的思想准备。
一会,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轻手轻脚地走进来:“请问黎枫阿姨在哪?”这孩子正是照片上的东东,东东说:“爸爸在忙,让您陪我玩一会。我不闹的,我就坐着叠飞机好吗?”
瞬间,黎枫的心都要化掉了,好可爱乖巧的孩子,她正好闲着,便陪东东玩了一下午的网络游戏。
下班时间快到了,向逸飞叫黎枫和儿子一起下来用餐。这时突然停电了,19层啊,只能走楼梯了。黎枫领着东东走楼梯,小男孩走了两层就累了,这时黎枫才发现:东东的腿不太正常,没办法,黎枫只好背着他一步一步向下走。
背着个5岁大,快二十公斤的孩子,把黎枫累了个七荤八素,东东擦着黎枫额头的汗,说:“我腿不好,爸爸经常背我上楼的,阿姨你累了吧?我下来走几步。”
东东的衣服干净整洁,据他说都是爸爸照顾她,在东东嘴里,爸爸是世上最好最好的人,但他只字未提母亲。黎枫好感动,能有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能拥有向逸飞这么热心肠,有爱心的男人,就算做后娘也不重要了。
等黎枫把东东背到最底层,已累得汗水湿透,四肢酸软。向逸飞正守在大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我等你们好久了,背孩子不容易吧?”黎枫气得好恨,他明知儿子腿不方便,也知道今天停电了,却故意不上去接他们。
向逸飞拍拍儿子的脸:“东东,你愿意阿姨给你当妈妈吗?”
“我愿意”。东东干脆地说。
黎枫脸红了,劳累加羞涩,脸快成紫酱色了,但心里是甜甜的。
晚上,向逸飞厚颜说:“我看到停电通知,就想试探下你,如果你能把孩子从19层楼梯上背下来,我就决定娶你当老婆,因为你有善良的心,会对孩子一辈子好。”
楼梯中有爱,楼梯中有奇缘,黎枫在那里不仅钓得如意郎君,还成功拥有了东东的心。可是,黎枫想到自己连恋爱经验都没有过呢,怎么就这么便宜了向逸飞?她酸溜溜地说:“我哪有他的亲妈好?”
向逸飞眨巴眨巴眼:“其实,我都不知道他亲妈是谁,实话告诉你吧,东东是弃婴,本人一直——未婚!”
第86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咫尺与天涯
1
方蓝缩在沙发里,漠然看天祥里里外外地忙碌。
总会想起与天祥的最初相识。那天极冷,下雪,天祥带方蓝去吃饭。他把自己的大衣拽了又拽,为摩托车后的方蓝一掖再掖。就这个动作,让方蓝流浪的心停住了脚步。
亲朋好友都交口称赞天祥,烟酒不沾,做得一手好菜。方蓝随性而慵懒,天祥便洗衣拖地,把家拾掇得利利索索,像对孩子一样宠着方蓝。方蓝胃口不好,天祥打豆浆都为她自创出各种口味,红枣的缠绵,芝麻的旖旎,还有绿豆的清爽。
方蓝眯起眼睛。天祥真的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这个片刻,方蓝清楚地看到自己眼角的爱意。
只是这爱意,与懂得无关,与理解无关。
方蓝觉得,是天祥,让她动荡不安的生活归于平静。就像随一条水渠,漂到一片没有起伏的河床之上。中规中矩,缓缓流淌,她沉浸其中,幸福安然。
可是,这到底是一种无穷无尽、懒洋洋的,令人懈怠的幸福感。在这窒息的幸福里,方蓝又一次被那种感觉击倒,被几乎透明的孤独,难以言喻的隔阂击倒。
她呼地坐起,握起手机,滑出Q对话的页面。仍然寂寂无言。
终究不是一路人。她想。与天祥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之下,可以接吻,可以做爱,甚至拥抱入眠,可终究,是在用不同的频率呼吸着,
方蓝把目光投向窗外。她不知道,属于自己那份真正的幸福,漂在哪里。
2
何琪是方蓝曾经的同事。说是同事,其实情同兄妹,再直白些说,就是暧昧。
这份感情,与方蓝在六年前邂逅。当时方蓝已经结婚,陷入其中,为琐碎无边的日子郁闷不已,无休止地挑剔天祥,与他争吵,纠缠。亲戚朋友说方蓝的不是,方蓝四面楚歌。恰恰何琪应聘到方蓝公司,青青密密的胡渣,阳光样温暖的面色。初相识,方蓝便觉得就似走近一个不见底的深渊,瞬间没了自己。把白色土布衬衣穿出干净味道的何琪,似已与方蓝相知了千年。
就此,方蓝便丢了心。在天祥身上无法寻到的心灵相通的晕眩,与何琪不过几句话的交流之后,便被猝然击中。
单位组织的旅游中,方蓝与何琪落在队伍后边。什么都没发生,只是说话。那个星期,在何琪身边,方蓝觉得自己可以四海为家,了无牵挂。
回程后,再见天祥,方蓝心中无限清明。她记得何琪对她说,要将生活中所有烦恼和快乐,都当成生命馈赠给我们的礼物,就让我们,坦然接受。那时的何琪,相知十年的女友刚刚嫁人。
每天下班后半小时,方蓝都会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点开Q上何琪的对话框,将这一天的心思以及大事小情讲给他听,之后,才可以安心回家。
何琪赞叹方蓝叙述的能力,鼓励她,方蓝你写吧,你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作家。
方蓝就写了。写她的理想,写她的生活,写她小女人的心思。她迅速在写作界声名鹊起。与何琪的交流,为她的文字带来深层的底蕴。
方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天祥无微不至的爱护之下,却常常感觉孤单,为什么与天祥生活这么多年,却仍然感到陌生。因为,她的心,没有完全对他敞开。
可是,方蓝不想拂开这层隔阂。
何琪并没有呆很久,便去了很远的甘肃。何琪说自己想找个家,就像一颗闪亮的行星,能够划过一条属于自己的轨道。
他辞职之前,跟方蓝说了他的打算。方蓝的大脑一时陷入一种空白的状态,她想挽留,可又不知道怎样挽留。说什么?不要走,为我留下来?和我在一起?方蓝愣怔了一下,天祥的影子在脑海里晃了晃,于是说出口的话就变成,天高任鸟飞,你,去吧。
何琪就走了。
心悸悸地痛。方蓝分不清,何琪眼中一闪而过的失望,是不是错觉。但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分辨?
西部的沙漠,一直是方蓝魂牵梦萦的地方。她曾与何琪说,想像有一天,可以背起行囊,探访沙漠,去西部流浪。何琪含笑点头。方蓝一直没有成行,现实的犄角里,她只能循规蹈矩地过每一天,可何琪现在,就奔着沙漠去了。
再也不能轻易见何琪一面。只剩下Q上的约定。没有时间畅言,不多的交流,也足够让方蓝在漫长无边的等待中得到安慰。只要能与何琪进行心灵的对话,她就感到生活的踏实。
两年后,何琪结婚。方蓝收到他的信息,说,结婚了。与对我霸道的女子。你要安好,方蓝。
方蓝的心,缓缓地不适,却也替何琪欢喜。她不能给予何琪的,何琪有了。
3
春节前,方蓝邀请何琪。你来,我新书签售。此时何琪已离开甘肃,在妻子老家,经营一所服装卖场。
她抵达签售现场的时候,看到何琪正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冲她微笑。人很多,方蓝签得心不在焉,视线始终跟随何琪,在人群中游走。活动即将结束,何琪微笑着上前,捧一本方蓝的书,请她签字。这时,人群突然骚乱,方蓝的笔,还未离开何琪递来的书,便被一个女人一掌打开。女人盛怒着翻到最后一页,那里,有方蓝写给何琪的话。
何琪被妻子歇斯底里地拉出会场时,方蓝抬头望过去,忧伤,疼痛,无奈。俗世的生活横亘其中,她与何琪,无法跨越。
之后的联系,更加稀少。却依旧,准时准确地,每月一次闪烁在方蓝打开的Q对话框里。只字片言。
但现在,已经五个多月不见何琪的踪迹。
手机微博上,一则不起眼的新闻冲入方蓝的眼帘。重大车祸。已经过去很长时间,却有善后工作没有处理好。正是何琪所在的地区。
方蓝正在吃饭,天祥做的。是她喜欢的软米饭,和翠色欲滴的醋熘生菜。
方蓝丢掉碗筷,迅速登录Q。空空如也。
方蓝找到那条新闻,没有人公布逝者的名字。这是不是何琪不再出现的原因?方蓝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天祥催她休息,方蓝面无表情地回答,不急。
第二天清晨,方蓝终于没有忍住。背对天祥,说,出门,几天便回。
在火车站的窗口,低低的声音,说出一个地名。这个地名烂熟于心,从没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
4
远远的街对面,何琪的卖场门口,一个打扮俗气的女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说着什么。就是方蓝曾经见过的女人,眼神里,闪着凛冽的光。
与她大声说话的男人,与女人的着装风格相配,穿一件满大街流行的纤维格子T恤,料子很软,服帖地下垂,现出发福凸起的小腹。
方蓝心里泛起寒意,情不自禁地抱紧双臂。那个男人,正是何琪。却,已然陌生,全然不是从前那个,有着阳光一样温暖的面色,可以把白色土布衬衣穿出无限干净味道的何琪。
这个叫何琪的人还在,可是他的Q,连同从前与她相知的那个何琪,都在时光中走远。方蓝看着令人炫目的阳光,突然明白一件事情。何琪,他再也不会登录Q,再也不会给她留下只字片言。早在何琪离开的那一年,他们就错过了彼此。
方蓝嘴张了张,终究没有喊出埋在心里的名字。
回到自己的城。下车,方蓝漫无目的地游走。背后一双温柔的双手,环抱住她。是天祥的手。
天祥的呼吸,贴在她的耳边。
天祥说,他早就知道。知道那些属于方蓝与何琪的故事,知道方蓝写作的缘起,知道那场签售会,甚至还知道,Q里如期而来,聊以慰藉方蓝的话语。
天祥低低的嗓音让方蓝有一瞬间的迷惑。这就是,自己以为已经无比熟悉的天祥么?
天祥说,我知道你不经意的怔忡,和你心底的遗憾。虽然,你不愿意穿出我们之间的隔阂,可是,这么多年,你还是没有离开我,就像现在。方蓝,我有耐心和信心,牵你回我们自己的家。
天祥最后一句话,让方蓝落了泪。方蓝转身,陷进天祥怀里,方蓝终于确定了自己幸福的位置。
第87篇、爱情故事三五的爱情
郝美丽身高只有一米三五。人们总是戏谑地喊她——三五。
农茂是她邻家哥哥,总把她当小孩来看待,完全忽略了她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农茂喊:“三五,过来给哥捶捶背。”郝美丽不好意思,扭扭捏捏。农茂就把她捉了过去。郝美丽幸福得简直要晕倒了,挥起拳头给农茂捶了两下,低着头就跑。农茂喊:“三五,你真是没心没肺!”郝美丽说:“你才没心没肺呢!”红着脸跑得无影无踪了。
过完春节农茂要去南方打工。
“三五,和我一起去打工吧。”
“我才一米三五,人家不会要我。”
“那你不祝我在外面找个嫂子回来?”
郝美丽气鼓鼓地骂道:“滚出去找你的女朋友吧!莫回来了!”
母亲自然看出了女儿的心思,叹了口气道:“美丽,你别胡思乱想了,你们俩是不可能的。”
郝美丽大声吼道:“我胡思乱想什么了!我什么都不想,死了得了!”吼着吼着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哭过之后的郝美丽一下又雨过天晴了,说:“妈,我要办一个养猪场。”
母亲吃惊地看着她,说:“你要办养猪场!你脑子没有进水吧?”
郝美丽说:“是不是觉得我人矮,脑子容易进水?我说要办就要办。”
郝美丽真的办起了养猪场,她挥起铁锹奋力地铲粪,给猪栏垫草,喂食,给母猪接生,打针,干得十分投入,她感到充实,快乐。
农茂在外面交了女朋友。郝美丽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变得蔫蔫的,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她不爱说话了,不怎么笑了,动不动就发哑脾气。
郝美丽二十一岁那年秋天,农茂回家了。
郝美丽知道农茂出了大事。
“农茂哥!”郝美丽拍农茂的房门。
农茂不理他。
有一天郝美丽发火了,大吼道:“农茂!你算个什么男人,你就是一个孬种!去死吧你!”
郝美丽一转身,门开了。农茂眼睛浮肿地站在了门口,他的右手不见了,在流水线的机器上丢掉了一只胳膊。
郝美丽说:“一只胳膊算什么?你加起来还是比我多,我才一米三五呢!挺无聊吧?不如去看我养猪。”
农茂就去看郝美丽养猪。她一出现,猪们的喊叫声响成一片。她说:“安静!”那些猪就安静了。
农茂说:“你是不是它们的娘?它们都听你的。”
郝美丽说:“你是它们的爹!”郝美丽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瞟一眼农茂,赶紧转过身来。
郝美丽问农茂:“你的那个怎么样了?”
农茂说:“还能怎么样,谁愿意嫁个‘一把手’。”
郝美丽说:“一把手怎么了?当领导的都叫一把手。”
他们说着话,一只母猪正烦躁着,嫌郝美丽站在它的窝边碍了它的事,张嘴就要咬她。农茂眼疾手快,伸出独臂就将郝美丽夹了起来。郝美丽一惊,无意间两手环过去,勾住了农茂的脖子。农茂看着郝美丽的眼睛,突然间感觉到了郝美丽丰满的身体。他有些窘,不觉手就松了。
郝美丽小声地喊:“你松手,手一松我就掉进猪粪里了。”
农茂就用力,郝美丽的手环得更紧了。
郝美丽的嘴唇碰到了農茂的嘴唇,农茂说:“有一股猪粪的味道。”
郝美丽说:“我就是要让猪粪熏死你!”
第88篇、爱情故事我爱这个老男人
露丝·道金斯爱上了一位大她35岁的男人。现在,他们已经结婚,还有了一个儿子。他们该如何磨合?露丝·道金斯说:“我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天。”
我丈夫是一位诗人,一位专业的基金募集人,一位骄傲的父亲。他比我大35岁,比我们的儿子大60岁。有点儿讽刺的是,他的名字叫扬(译注:Young,在英语中与“年轻”是同一个词)。
如果你5年前问我想和什么样的人一起组建家庭,那么一位足以做我父亲的男人绝不会被排在名单的里面。然而现在,我们就要庆祝我们结婚4周年纪念日了,而且还沉浸在我们儿子两周岁生日派对的喜悦之中。爱情是一种美妙而令人惊奇的事情,我们的相识就是上帝的安排,遇上就无法分开。
在很多人看来,我们的婚姻有很多不利之处。这些人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们认为我们本身没有对这些不利因素进行考虑。当然,我们考虑过将来,我们知道事情不会总是像现在这样容易和有趣,我们也意识到了一起外出时会给人有点怪怪的感觉。
一位20多岁的姑娘,穿着牛仔迷你裙,跟一位西装革履、手提公文包、头发花白的男人定期来吃情侣晚餐。看到这种情形,当时就餐的人是怎么想的,我只能是想象了。但是他们同样也见证了我的泪水,我们第一次紧张而热烈的亲吻,以及持续到深夜的深情交谈。
跟想象的不一样,年龄差别大也有很多好处。我们知道绝不会有机会庆祝金婚纪念日,也明白没有时间可以浪费。我们充分利用了每一天,不让自己为那些琐事争吵,而很多夫妻都是为琐事争吵而耗费掉他们的人生的。
扬无愧于他的名字,比大多数人都更加精力充沛。他经常开玩笑说,我的成熟和他的不成熟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一个中间地带达成一致,其实我们就像是那些40多岁的普通夫妻。我不知道这种表述是否很准确,但就性格而言,我们是一种很好的平衡,而且是相得益彰。
我们俩都是很坚强独立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情。扬第一次见我母亲的时候,他对她说:“我们很开心,但将会是没有房子、没有婚姻、当然也就没有孩子。”这给人的感觉是,我们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而且走得非常快。
7个月之后,家人和朋友就为我们举办了婚礼。那天真的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父亲在婚礼上做了一个感人的发言,他说:“早已经知道我人生中有了一个特殊的人,因为我们每次通电话时,我的声音都‘热情到有泡’。”
在扬郑重地做出他的婚誓的时候,我只有紧紧地抓住他的目光,才不至于让我抑制不住地颤抖。我们甚至改变了牧师所提议的用词,即我们不说“至死不分离”,而是说“只要我们俩都活着”。
8个月之后,我们的儿子汤姆来到了这个世上。有了一个孩子之后,这让我们的“活在当下”的理念更具针对性。扬的态度是,如果能活到95岁,也就是另外33年,他就会很开心了。但我坚持要他活到100岁。
年龄的大小不是婚姻的保证。我们深知,年龄相仿的夫妻表面上看起来完美匹配,但有了孩子之后,并不能总是做到事事完美。无论是扬还是我都没有一个特别顺畅的童年,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相信,身边有一位令人敬畏的父亲,即使很短的一段时间,也比有一位对生活不管不顾的父亲更为可取。
有些东西将永远不会改变,我们接受这个事实。我们现在外出仍然会遇到不解的眼光。我相信仍然有人认为我们的婚姻是错误的。但是,两个相爱的人幸福地结婚,开心地抚养他们的儿子,这有什么错呢?
信不信由你,我相信这就是爱情。
第89篇、爱情故事他的朋友圈,你的朋友圈
醒来,天还没有完全亮。他习惯性地从床头抓起手机,睡眼蒙地扫了一眼,6点17分,一堆微信新信息,多到没有显示数量。
每分每秒,朋友圈里都有人发微信,从昨晚睡前的最后一瞥,到刚刚看手机前的两分钟。他躺着,开始刷屏。各种小道消息、八卦、励志故事、心灵鸡汤、个人感悟、生活细节、瞬间情绪……还有各种群里的观点争论、时局探讨、家长里短、晚餐食谱、出游信息、饭局通知、语音留言……
她也醒了,晨光里所见与昨晚睡前如出一辙——他埋头于手机,沉浸在朋友圈里。她想开口说点儿什么,却改了主意,也拿起自己的手机,去微信里“约会”。
他们都沉默着,在各自的微信里怡然自乐。最远的距离,不过是我在你的身旁,你却在朋友圈里。
以前,她不知道,他居然有那么多朋友——以朋友圈来算的话。包括她见过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她没见过的小学同学、本地客户、异地经销商、羽毛球俱乐部的会员、穷游网里的驴友、快递公司的速递员,还有“摇一摇”摇出的看同一场电影、坐同一趟车、等候同一航班的人。
性格的差异,在朋友圈的选择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有人来者不拒,有人精挑细选,有人无所顾忌,有人心存警觉。
他是活跃的“找朋友”型,只要发现新朋友,便把对方加进朋友圈,而对别人的“入伙”邀请也欣然接受。因而,他有30多个信息群,几百个微信好友,高峰时段,微信提示爆屏。
她不太会主动出击,拒绝所有不熟悉者的进入,对自己不喜欢的邀请视而不见。为数不多的几个群里,除了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一般不多说话,有些时候,甚至不太看那些堆积如山的信息。
他们的朋友圈有交集——最初几乎相同,都是相互熟悉的人。很快,交集就变得越来越小,各自的朋友都在扩充,都认识的人,都了解的事,都参加的群,渐渐少了——不是绝对数量的改变,而是被不断扩充的加入者所稀释。
曾经,他们是各自的第一个微信好友,然后,加入同样的群——“同学汇”“亲友团”之类,很有一种大聚会的热闹和亲切。紧接着,麻烦随之而来。
她在朋友圈里晒出了两张电影票,马上有人评论:“戏”演得不错,重色轻友——为了陪她看电影,谎称加班而推了哥们儿饭局的他,被抓了个正着。
“亲友团”的闲聊也一样能演变成纷争。那天表嫂问:“在哪儿过年?”她随口说:“回上海。”于是这成了表嫂要求表哥跟自己回娘家过年的理由。最后惹怒了群里的舅妈,一个长途电话,直接向她婆婆投诉——尚且瞒着老人的过年计划,就此打住。
太紧密的朋友圈让他们不自由。尽管开始之时她曾经窃喜:看你还说谎不?再说加班见客户,去群里问一声,自然有不明就里者说漏嘴。很快她就发现,其实朋友圈也需要距离。
当朋友圈成为各自生活的一部分,它会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对方,让沟通变得没有阻碍,表达变得更加顺畅;同时,它也能挑起话题,制造是非恩怨;它能拉近彼此的距离,也能让两个人更为疏远。
除非你沉默不语,不然,朋友圈总会泄露你的秘密——你的喜好、性格、所思所想。IBM研究人员说,仅仅分析大约200条具有实质内容的微博,就可以较为准确地“勾画”出你的个性——相对私密的微信朋友圈,是不是更会让你暴露无遗?
所以,别追着TA问:“你在想什么?你喜欢干什么?”加入TA的朋友圈,便会发现那些无法掩藏的“真相”。不想当面和解,发条“如何讨白羊座欢心”的微信,如果他有心,一定能明白;想让他告别垃圾食品,在朋友圈里讨论健康秘诀,不失为一种提醒;至于抱怨和气愤时的狠话,最好省省,朋友圈当然会劝架,更会让坏事扩散。
你们的朋友圈相互交叉,又各自独立,有分享,却需要互不干涉。在交叉的朋友圈里,你盯得越紧,他跑得越远;在独立的朋友圈里,你越是想进入,戒备之门就越是紧闭。
她知道“芒果”,是在不断出现的短信提示上。他的手机放在茶几上,不停地闪烁,当“芒果”的名字第三次出现时,她开始警觉。
是的,他的朋友圈肯定有她不认识的人,她也有自己的“自留地”。但是,谁能对别人的隐私毫无好奇心,又对入侵者毫无戒备呢?难怪那天他问:“如果我的朋友不是你的朋友,她在我的朋友圈里留言,你能看到吗?”
每个人都有对方不知道的那些朋友,大家可能互不干涉,也可能在某一时刻尴尬撞见。有人对此耿耿于怀,不查清对方的底细决不罢休;有人视若无物,不以为意;有人明察秋毫,却假装不知;有人如临大敌,偏又一无所获。
微信里的朋友圈比真实生活里的人数更多,领域更广。它具有网络空间不受约束的亲密感,也让感情变得不那么真实。人们可以在朋友圈里无所不谈,亲密无间,但在真实的世界里,却可能有所顾忌,长久不见。
有一次在同学聚会上,某位男生违反惯例,带来了家属。气氛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没有人再提谁曾经暗恋谁、谁又追过谁以及同桌的故事了。当该男第三次给邻座的你倒茶,叫你“大才女”时,他的妻子拿出手机,很热情地要求加你的微信。
你无法拒绝。但是你知道,很快,你发的那些照片、文字就会被翻看一遍。于是,你开始认真地考虑,是不是该给这位新朋友设置朋友圈的权限。
第90篇、爱情故事信笔涂鸦,解码唯爱
對门峰嫂家房间靠南窗的抽屉里,必不可少一支签字笔,黑色的。一沓巴掌大的小本,顶头胶水粘的,随手一拽一张,无须慢慢手裁。便笺和笔在一边,得便就笺,图得个方便。即使现在可以随时微信语音,但峰哥还是会时不时地纸上涂鸦,留言几句。习惯成自然,想改也枉然。
凡看过峰哥字的,都说他“绕得戽起来了”。这是扬州方言,绕,七弯八绕,潦草不堪。戽,戽来戽去,泼墨如水。而峰嫂,一目了然,字字明白,峰哥那绕,有章可循,她从没觉得“草字出了格,神仙认不得”。也许,心有灵犀,或许,缘分使然。草书,看得出马脚;楷书,看得清心思;天书,看得破玄机;解码,唯爱。
绕狠了,是太平无事。“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即日”。文不加点,一笔而就,一气呵成。峰嫂知道,准是出去办个急事,事不会太大。五楼,没电梯,爬上爬下,有点烦。想干啥,事前想得好好的。疏忽了,赶紧下去“打酱油”补救了。直接放宽心,不要瞎操心,该干啥干啥。
绕到她了,一准有事。“老婆,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即日”。多了抬头称谓,加了逗号和句号。此乃“此地无银三百两”,欲行“坏事”,必先恭维能事。哄她开心,以为一声老婆,峰嫂就会心花怒放。以为加了标点,免她吃力,就不会去查岗追踪。不用说,打牌了,好在怡情而已。可是熬夜对身体不利。峰嫂备份了一通训诫辞,劝勉谈话,必须的。
欠绕了,那是藏事。“老婆,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即日”。一样的留言,不一样的字迹,有意一笔一画,正儿八经了许多。那次,上海姨娘工伤事故身亡,峰哥第一时间接到了噩耗。知道峰嫂和姨娘感情笃厚,怕她伤心,赶紧下楼去,买车票,不到最后时刻,不告诉峰嫂,尽量不让悲痛早一点刺疼她。认真书写过程中,藏了事,含了对她的关爱和不忍。
绕多了,必要办事。“出去一下,马上回来。你,一……二……三……即日”。峰哥去办自己能办的事,必要峰嫂亲自出马的,一条一条,吩咐得清清楚楚。家务事,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但凡他可办的,绝不会劳她大驾。峰哥平时体贴,峰嫂很是受用。看看二寸宽条子上的如此这般,只管按图索骥,去办就是了。
绕开了,却是好事。“老婆,对不起!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即日”。嘿,字绕得规矩,加了礼貌用语,加了感叹号。又是嘴甜,又是道歉。唯一的一次哟!这是峰哥忘记峰嫂的生日了。中午上楼,看到这张便笺,峰嫂抿口一笑,知道马大哈“亡羊补牢”去也。听到钥匙开门声,果不其然,手中提着蛋糕、桂花鸭、干切牛肉、素烧鹅、凤爪的峰哥,一边换鞋,一边祝福连声。甜蜜、温馨、幸福,自看到留言始,峰嫂就弥漫在心里啦!
峰嫂动情地说过:“家有便笺,寸把长的条子罢了,有话要说,长话短说,不乏变出话说。”写字的人,自有分寸;看字的人,能识寸心。
第91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擦肩而过
外婆一辈子不曾嫁人。
外婆不是我的親外婆,她是子衿姨的娘。我母亲从小就和子衿姨要好,她们两家住对门,数着日子一起长大的。
我小的时候,母亲忙着做活贴补家用,常把我送到外婆家去。子衿姨很疼我,视我如己出。在我歪着脑袋想该如何称呼子衿姨她娘的时候,子衿姨摸摸我的头,笑盈盈地说:“叫外婆。”
外婆正坐在镜子前拢头发,并未回头,我从镜子里依然看到了一张苍老但美得生动的脸,亲昵地向我笑。花白的头发在她手里,转眼就挽成了一个圆圆的髻。她取出一点桂花油,抹在头上,光亮亮的,好精神。她的衣衫一尘不染,素素朴朴的。整个人洁净雅致,一眼看上去,已让人心生欢喜。
我总喜欢待在她的旁边。她的身上没有老年味,总是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我把这香味归结为她家那一院子花的缘故。外婆这一生有两痴,一个是花,另外一个是戏。
晚风拂来,外婆一边侍弄着花,一边哼唱着戏。戏词永远只有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外婆反复地唱着,这八个字她能唱出很多种味道。多数时候,唱到最后总要默默地流一阵眼泪。
外婆不知道它是《诗经》里的诗句,却为它肝肠寸断,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寂寂地苦了一世。
那时,外婆还是水葱一样青嫩的年纪。镇上来了一个唱戏的戏班子,唱小生的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不仅戏唱得好,还有一怀才气。他借用《诗经·郑风·子衿》编了一出戏,吸引了很多人来捧场。外婆是最痴迷的一个,眼神追着台上那男子的一举一动,心如撞鹿。男子一身青布衣衫,踱着方步。偶尔男子幽深深的眼睛望过来,四目相对,外婆便羞了,低头浅笑。
戏班子在镇上住了30天,外婆风雨无阻,去听了30天的戏。在戏班子要离开的头天晚上,外婆带着两样小菜、一瓶烧酒,大着胆子,偷偷地去了那男子的住处,既为送行,又想借此表明心迹——这一走,也许将是天涯海角,再无相见之日了。
男子低着头,不敢看外婆,一杯接一杯喝酒。待外婆把一番心思托出之后,男子一句话也没说,红着脸,把酒喝得更凶了。外婆在那里直待到天蒙蒙亮才走。
男子一走,再也没有回来。
十多年后,外婆竟收到了那男子的信,她按照上面的地址,带着子衿姨寻了去。外婆的心里其实是负着气的,他就那样走了,带走了她的心。她想忘,给自己新的生活,可不行,那青色的衣衫总是不停地在眼前晃。
没想到外婆见到的男子那么凄凉,已是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向外婆讲了他辜负外婆的原因是身有痼疾,怕不能带给外婆幸福。他望着一旁的子衿姨,眉眼处倒有几分和他相像,他的眼里溢满了父亲的慈爱。外婆本来是想把真相告诉他的,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只趴在他跟前呜呜咽咽地哭。
其实那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男子醉了,外婆不放心,坐在那里看了他一夜。
他走后的几年,外婆始终不愿嫁人。有一天,伤心欲绝的外婆起了寻短见的心。一切都收拾好了,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跑进来要讨些吃的,外婆的眼前猛然一亮——太像他了!小女孩是大街上流浪的孤儿,那一刻外婆决定收留她,并给她取名子衿。她就是子衿姨,外婆一直和她相依为命。
第92篇、爱情故事慢慢地陪着你走
清晨5点,天刚蒙蒙亮,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生村村民钱育良便起了床,他要为中风的妻子倒痰盂,帮她洗漱,还要赶到镇上的早餐铺,为100岁的岳父岳母买他们最爱吃的肉包子。对于74岁的钱育良来说,照顾好包括自己在内的四位老人,是他的义务和责任,而这样的清晨,只是他一天忙碌的开始。
1962年,22岁的钱育良下放到新生村,与钱明珍结婚后,便一直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成了名副其实的“倒插门女婿”。钱育良把岳父岳母视如亲生父母,照顾得尽心尽力,一家人的日子过得非常温馨。
平静的日子总会遇上波澜。
2008年,身体一向硬朗的钱育良患上了胰腺炎,做了胆囊切除手术。钱育良压根没把自己的病当回事,倒是之后两位高龄老人的相继生病,让他心有余悸。
2009年,95岁的岳父钱有华因患严重的前列腺病住院。一些亲朋好友劝说钱育良:“老人都这把年纪了,就简单治疗算了。”钱育良不听,为提高老人术后的生活质量,他果断选择了微创手术。岳父手术当天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被,钱育良耐心地为他擦洗,换上干净的衣被。老人手术后的两晚,按照医嘱两腿不能乱动,钱育良不顾自己年过古稀,硬是两天两夜没有合眼,用手紧紧地握着老人的双腿,陪伴他度过了术后康复最关键最艰难的日子。
岳父的病刚刚好,钱育良还没喘口气,2010年,96岁的岳母又被诊断为直肠癌。“老人年纪大,动手术有风险,我很犹豫。”说起当时的情形,钱育良仍然后怕,岳母的直肠癌属于中晚期,住院手术要花费十多万元。思前想后,钱育良还是决定手术。治疗的过程极其艰辛,术后的恢复也是项繁重工程。妻子在医院陪护,钱育良则每天两地奔波。他在家里为岳父做好饭,料理好家务,然后坐一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进城,再步行半个小时赶到医院送饭送菜。经过一个半月的精心照料,岳母终于康复出院。如今,老人家精神矍铄,耳聪目明。
钱育良像呵护孩子一样照顾着两位老人,老人早上爱吃肉包子,晚上要吃带馅的汤圆。无论寒冬酷暑,刮风下雨,钱育良常常骑车四五公里去买。冬天有太阳的日子,他就搀着老人到屋外晒太阳;炎热的夏天,他怕老人受热中暑,耐心地为老人擦洗身子。一听到老人咳嗽,他马上嘘寒问暖。为方便老人上厕所,他特地改造了房子,在老人房间里安上了老年座便器。
2011年,妻子钱明珍突发脑溢血中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这又给平静的家庭带来了打击。当时,儿子钱斌远在扬州大学任教,女儿钱敏的工作也十分繁忙。照顾妻子和两位老人的重担全部落在了钱育良身上。儿女心疼他,要来照顾,要给他请保姆,他都谢绝:“你们有你们的工作,有你们的小家,我还有精力,还有力气,这也是我的责任。再说,别人哪里有我照料得好?”
于是每天早上,钱育良扶妻子起床,帮她穿衣洗漱,然后像带孩子一样教她學步,在家门前的院子里,他俩就这样手拉着手一步一步地折返走。有时妻子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裤,钱育良总是笑着安慰她,默默地去清理干净。“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轻时条件艰苦,现在条件好了,她却病了,我应该好好照顾她,让她感受家的温暖。”钱育良说。
如今的钱明珍不仅能行走,还能做简单的家务。“当时大夫说我这个年纪中风,恢复的几率很小,但我家老钱就是不信,他陪着我,照顾我,不离不弃。现在我到医院去检查,大夫说没想到我能恢复得这么好。”谈起中风,钱明珍凝望着丈夫,眼里隐隐泛出些许泪光,“如果没有老钱,我压根就好不了。”
钱育良家门口,有一棵高高的银杏树,他说那是他和爱人结婚时种下的。多少年过去了,这棵银杏树从小树苗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树,而这个苏中平原的平凡家庭,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成长,子孙满堂,孝老爱亲,幸福美满。钱育良打了个比喻:“家就好像这棵大树,老人是树根,儿孙是枝叶,只有根深才能叶茂。所以,我想,如果一个家庭要幸福,老人就一定要幸福。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在钱育良眼里,这棵银杏树见证了这个家的成长,它是家的“守护神”,也是家的“幸福树”。而在一家人眼里,钱育良才是这个家真正的“守护神”,也是这个家真正可以倚靠的参天大树。
第93篇、爱情故事爱的进化论
凌晨两点,小米依旧在目光如炬地逛论坛,没有丝毫困意。浏览的帖子,尽是关于爱情的蜚短流长。不是她爱八卦,着实是在为自己取经。近来,她与昔日恩爱男友的关系危机重重,实在搞不清如胶似漆的爱情究竟哪儿出了问题。
与男友相识在一年前,那时电视里相亲节目泛滥成灾。本市的一个电视台,为了凑人数,常常会拉上一些无关的人搞搞排场。小米为了挣点外快,便去参加了,男友正是那期的男主角。因为是凑数挣钱,小米的灯一直都没有为男主角而亮。此举反而引起了对方的注意,节目结束以后,他第一时间邀请她去吃夜宵。
很多人的爱情便是这样,在一顿饭、一席话下悄然滋生了。他们如其他恋人一样,逛街看电影送礼物争执打闹……小米总爱尖细着嗓子趾高气扬地叫嚣:若不是我收留你,你还单身着呢!小米的任性,男友照单全收,他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小米有一种胜利者的优越感,并且暗自窃喜。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男友不再为了一件自己坚持的事跟她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连任何反对的意见都没有,仿佛一块疲软了的饼干,没有了往日的嘎嘣脆的感觉,你想让它成一个什么形状,随便揉捏就行。同时,她也越来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比如今晚,她在餐厅甩手走人,他却不再追上来。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意思?她是很按“规矩”办事的女友啊,他怎么就不按“常理”出牌了呢?
直到第二天,小米的手机还是静静的,她的心不淡定了。午餐买的牛排不新鲜,居然招惹了一只苍蝇,在上空盘旋来盘旋去,惹人生厌。小米拿起一本书,使出十八般武艺都没能治得了它。书刚被放下,苍蝇就停在了牛排上,鼓着两只眼睛似一个淘气得逞的任性女子,亦如当初的小米。同事看见,笑着说:“别白费工夫了。你没见电视里说,现在的苍蝇蚊子都进化了,功夫高着呢!”
小米心里万般委屈,未曾多想就拿起手机向男友电话诉苦,并随口询问他在干啥。男友显然对小米这番行为很惊喜,忙不迭把从昨晚冷战到现在,吃了什么,做了什么,甚至连洗了几只袜子都一一汇报,末了,还承诺晚上一起共进晚餐加看水上电影。
挂了电话,小米才发现自己“犯规”了。怎么就先打电话过去了呢,不是该在这里等着他巴巴地前来哄自己的吗?
晚上,因为部门临时加班,大餐和电影都泡了汤,小米心里很是不爽。男友一遍遍发来安慰短信,全是甜言蜜语,情话绵绵,与前两日的木讷与无谓判若两人。
难道他们的爱情起死回生了?她偷偷上了微博,把男友这些古怪的行为叙述了一番。一粉丝说:“你已经成功地把你们的爱进化了。”
原来,爱情也得进化,学会用新的方式化解情感上的危机。苍蝇蚊子,进化逃生方式,增加了自己的生命长度;恋人们进化自己的爱,获得了又一份生机勃勃的爱情。
第94篇、爱情故事每个人都拥有幸福的资本
其实幸福的标准可以很低,再平凡普通的生活,也配得上“幸福”二字。此时此刻,谁都拥有幸福的资本。
01
朋友婷最近刚怀上二胎,却闹着要离婚,原因是她发现老公老胡涨了1000元钱工资没有告诉她。面对妻子的指责,老胡不但没有认错,反而责怪婷在网上买东西太多太浪费。
两个人一大早东拉西扯,就一件事把以前陈芝麻烂谷子都给翻了出来,最后老胡“砰”的一声摔门而去,婷撂下狠话:“日子过够了!谁不离婚谁是孙子!”
“起因确实是很小的事,但那只是导火索而已。”婷说,“我最近真的太焦虑了,老胡说我的脸色总是很阴郁,可我真的没什么值得开心的事啊。”确实,婷怀着二胎,还要照顾大女儿。两边的老人都在老家指望不上,老胡一个人的工资不算高,付完房租和日常开销剩不下多少,请保姆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女人的心思是敏感的,因为自己不赚钱,所以腰杆不硬。一想起这几年来她一个人带大一个孩子,还要操持家务,婷就觉得既辛苦又辛酸:“感觉生活就是一团乱麻,解也解不开,我算是体会到什么叫作‘贫贱夫妻百事哀’了”。
在大城市赤手空拳打拼的夫妇,真的挺不容易。开销大、物价贵,房价和房租噌噌上涨,工资如果涨得慢,焦虑就立刻到来。夫妇俩就着一些鸡毛蒜皮,火气一点就着。我另外一对夫妇朋友在深圳坚持了几年之后,悻悻然回了老家。他们说:“年过三十,事业还没立起来,房子望尘莫及,孩子倒先来了。”这种生活,简直毫无幸福感可言。
02
知乎上有个很火的提问:贫贱夫妻如何才能不哀?有哪些快乐生活的方法?
其中一个高赞回答引人深思:“你们讲的根本就不是‘真贫贱’吧。你觉得哀伤,是因为别人出国旅行,你只能逛公园;别人吃餐馆,你只能吃路边摊;别人买iPhone,你只能买山寨机。你觉得自己很‘贫贱’,其实你并不穷,你身体健康、能说能笑,有太太、有父母、有孩子、有工作、有收入、有空闲时间、有手机有电脑,能上网还能逛论坛骂别人。你们讲的夫妻,其实只是不富有,不是真贫贱。”
这个回答真是提神醒脑。大多数人嘴里所谓的贫贱夫妻,可能只是丈夫中年失业,家里失去了一部分收入;可能只是月底要还房贷,孩子要交书费,一时周转不开;可能只是突然间妻子病倒了,你要去看护却没人帮你照顾孩子;可能只是家里突然漏水、电器出问题,要换个好的零件,而你银行卡里碰巧没有那么多钱……你觉得样样事情都需要花钱、花精力,却只能顾东顾不了西,这就是贫贱引起的“百事哀”。
实际上,中国经济发展到了现在阶段,大部分家庭已经实现温饱,我们大多数人并不“贫”,也不“贱”,但就是觉得自己“百事哀”。买不起车厘子,只能买香蕉橘子,是为一哀;买不起房子,只能凑合在租来的房子里,是为一哀;开不起奔驰宝马,只能开普通轿车,是为一哀;飞不了欧美,只能飞趟国内,是为一哀……如果一个人哀伤的标准如此之低,自然快乐的标准就会变得很高了。
很多人把幸福都寄托在“等我有钱了”之后,仿佛“没钱”的我们就一无所有,也不配幸福。可是,“等我有钱了”就像天边的一座大山,我们离它有多远,幸福就离我们有多远。
03
前段时间,网上一对在深圳打工的90后夫妻火了。小兰和丈夫从农村来到大城市打拼,丈夫在工地上干活儿,小兰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有空儿就用短视频软件直播他们的生活日常。小兰一家4口先是住着一个单间,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些杂物把十几平方米的单间塞得满满当当。
在外人看来异常简陋的屋子,并不妨碍小兰开开心心地记录一家4口的日常生活。每天早上丈夫出门上班,夫妻拥抱告别后,小兰就开始了忙碌的一天。孩子们爱吃甜食,丈夫爱吃肉,小兰每天变着花样满足他们的需求,研究怎么用最少的钱让一家人都吃得开心。晚饭是全家人最开心的时刻,丈夫是小兰最忠实的美食鉴赏家,不管她做的菜步骤多简单、用料多普通,就算是过夜的食材,他也会像吃到饕餮盛宴一样通通吃光。
再后来,他们租了一个一室一厅。虽然只能在阳台上凑合着做饭,但小兰在视频里晒新家的时候,一脸满足和开心。夫妻俩把小小的家打扫得干净整洁,丈夫一发工资就斥“巨款”给新家装上了洗衣机,下个月,又添置了一台空调。这个城中村一室一厅,逐渐变得妥妥帖帖、温馨可爱。
小兰有次跟网友说,她和丈夫18岁就在一起了,之前他独自去上海打工,他们一度过着异地恋的生活,现在一家4口团聚一起,十分难得。他们的生活虽然绝对称不上“完美”,却很“富足”。每天都有网友眼巴巴地等着小兰更新视频,他们说,只要看到小兰一家4口整整齐齐、吃嘛嘛香的样子,就会再次被幸福的感觉洗礼。
其实幸福的标准可以很低,再平凡普通的生活,也配得上“幸福”二字。不必等到“有钱以后”,也不必等到买了大房子;不必等到买得起豪车,更不用等到升到多高的位置,此时此刻,谁都拥有幸福的资本。
04
前两天,晚饭后跟老公出门散步。晚风温柔,月光皎洁,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不知怎的,我突然鬼使神差地跟老公说:“我觉得,我们离幸福就只差一套大房子、一个孩子和一条狗了。”
老公愣愣地看着我,我们“扑哧”一声被彼此逗笑了。明明那一刻,我和他就感受到幸福了,却非要把它说得那么遥远。多奇怪啊,我居然站在幸福的怀里,却喊着不知足。
有位作家说过:“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把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幸福就是,在晚餐的灯下,一样的人坐在一样的位子上,讲一样的话题。年少的叽叽喳喳谈论自己的学校,年老的唠唠叨叨谈论自己的假牙。厨房里一样传来煎鱼的香味,客厅里一样响着聒噪的电视新闻。”
美国《华盛顿邮报》评选出“世界新十大奢侈品”,其中沒有任何一件与物质有关,它们是:生命的觉悟;一颗自由、喜悦与充满爱的心;走遍天下的气魄;回归自然,有与大自然连接的能力;安稳而平和的睡眠;享受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和时间;彼此深爱的灵魂伴侣;任何时候都真正懂你的人;身体健康,内心富有;能感染并点燃他人的希望。
我们与幸福的距离绝对不是多少财富,而是我们心中关注的方向:要向外看,看到我们未曾拥有的东西;要向内看,看到我们此刻所拥有的一切。很多时候,我们不知不觉就被外界的声音和各种莫名其妙的焦虑给带偏了。我们把各种条件摆放在走向幸福的路上,放任这些声音偷走了我们的笑容和快乐。
其实,幸福距离我们很近,它可以是一场散步、一个拥抱、一桌饭菜,它时时刻刻都在发生。
第95篇、爱情故事婚姻,两个人的舞蹈
周末清晨,说好的暴风雨没有如约而至,站在窗台远望,整座小城笼罩在一片迷蒙的烟雾中,太阳已经急不可耐地从云层里探出头来,洒下一片明媚。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推着小女向驾云亭走去,享受一下周末的闲暇。
沿着后山的盘山公路慢悠悠地行进,浓郁的树木,啾啾的小鸟,各色或娇艳或淡雅的花,清新的空气伴随湿润的薄雾和花香,使人神清气爽。山上甚是热闹,有跑得大汗淋漓的运动健将,有甩臂阔步前行的健步者,有三三两两时走时停的闲逛人,也有许多像我一样,带孩子来亲近大自然的宝妈宝爸。小女一路上开心得手舞足蹈,呀呀地抒发兴奋之情。
边走边逛,循着音乐声来到了最热闹的广场。广场上有打羽毛球的,有练太极拳的,更多的人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小女爱热闹,更兴奋了,我干脆把小推车停在旁边,让她看个够,我也正好趁机休息一下。细观舞场上翩跹的舞者,前进,后退,旋转……脑海中蹦出不知道是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婚姻是两个人的舞蹈。看着这些人在音乐声中舞之蹈之,更觉得这句话说得太经典了,跳舞的各种境界,妥妥的是婚姻的各种境界的写照。
交谊舞的最高境界:配合默契,舞步轻盈,步调一致,表情生动,无论是热烈的劲舞还是抒情的慢舞,都能收放自如,恰到好处,一举手一投足,堪称完美,让人惊叹,引人羡慕,曼妙的舞姿,给人带来美的享受。这类舞者,正像那为数不多的经典的幸福夫妻,心有灵犀,互相理解支持,相濡以沫,体贴相爱,相伴到老,无论何时何地,总能让人读到幸福与满足。再看舞场上多数的泛泛之辈,踏着节奏,花样单调,动作生硬,表情平淡,各有所思。跳错了,调整节奏,重新再来,曲终人散,默然离去,了无牵挂。正像芸芸众生中的大部分人,婚前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说完,婚后把所有沟通语言精简到最干练。虽然一切都归于平淡,生活简单重复没有激情,经常也会出差错,闹矛盾,磕磕碰碰,但是都能调整心态,将就将就坚持一生。还有一部分舞者,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步调不一,暗示不明,动作笨拙,你踩我踏,苦不堪言,却碍于情面,无法脱身,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盼着曲子早点结束可以摆脱尴尬。这样的人不像在失败的婚姻中挣扎的那些人吗?虽然痛苦无奈却苦苦煎熬,不知道希望在哪里,幸福在何方,却因为面子、经济、孩子等原因,勉强被捆绑度日,内心深处只有深深的绝望和颓废。再看那些初入舞场的人,只学点皮毛,找不到感觉,配合不到一块,几经尝试,实在找不着调,干脆笑笑放弃,决不勉强自己为难别人,浪费时间和心情,倒也洒脱自在。这类舞者又像那些不愿意受围城所困,委屈自己虚度一生的人。他们拿出勇气摆脱婚姻的束縛,甩开世俗的枷锁,宁可错过,也不愿意过错。既然走不到一块,干脆放过对方也放过自己,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潇洒的调侃:何必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他们的眼中,仍然有希望之光,兴致勃勃地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期待达到更高的境界。
婚姻,确实是两个人的舞蹈。舞场上人影绰绰,舞技不同,各自安好。生活中也是个中滋味,独自承受。总有曲终人散的时候,犹如这广场,归复平静。
第96篇、爱情故事没有人知道你到底美不美
1.
高二的哲学课上,老师在讲质变与量变的关系的另一种可能性:当排列组合的方式发生改变的时候,也能引起质变。老师举例子说:“你们看啊,有些人,他们的鼻子、眼睛、嘴巴,长得和常人一样,并不丑,可为什么放在他脸上,就看着那么别扭,那么不和谐呢?这个就是在娘胎里五官没有组合好,得返厂重塑。这就是量变与质变。”
前排的三个男生笑得前俯后仰,张小愿幽怨的目光落在这三人身上。
张小愿17岁了,但是从来没有人来向她表白。谁都可以啊,来表白啊,虽然她并不想早恋,她会以“学业为重”来拒绝他们,但是……至少要有个能让她拒绝早恋的机会啊!
长得不美,又没气质,她只能走心灵美路线。“内涵”这东西,是只有身边人才看得出来的,所以张小愿觉得,如果有人向她表白,候选人一定是坐她前排的这三个,她一定要重点培养。
现在他们三个都在笑,张小愿心里很不是滋味。
下课后,文娱委员阿雅来登记元旦文艺表演的人员。阿雅长得漂亮又甜美,是班上的焦点人物。她走到张小愿桌前:“文艺晚会,你要报名参加什么节目啊?”
张小愿坚定地摇摇头。阿雅不解:“你不是很喜欢唱歌的吗?我上次还听到你站在池塘边给青蛙唱歌。”
张小愿抬起头,微微一笑:“我不想唱给他们听,他们听了也不能理解,我这天籁之音,只有大自然才听得懂。”
这种傲慢,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的自卑。
2.
晚上回家的时候,妈妈去英格兰回来带回了一套蕾丝繁复的西式宫廷裙。母亲觉得,每个少女都有自己的公主梦,不能让女儿的花季太平庸。
张小愿把洋装丢在沙发上,对母亲说:“你把裙子送给表妹吧。”
母亲大吃一惊:“你怎么这么大方?这裙子很贵的呢!”
张小愿不好意思承认,所谓忌妒嘛,就是这回事。
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房间里突然出现一个长胡子老头,张小愿大吃一惊:“啊,你是我妈妈从英国带回来的未婚夫吗?她品位下降得这么快!”
长胡子老头气得拿拐杖直戳她,痛心疾首:“神仙,我是神仙,你这没眼光的玩意儿,你从来不看电视的吗,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张小愿满腹怀疑:“你变个1亿块钱让我看。”
老头淡定地走到桌子前,拿了笔和纸,在纸上写了:人民币,1亿元。
张小愿从来不尊老爱幼,立刻上去将中指关节戳在老人的头上,说:“你别想哄我!”
老头表示:“确实,我不是财神,我是美神维纳斯。”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她张小愿长得丑,又不能被潜规则,神仙为什么特意上门来找她?
老头说:“我有一面神奇的镜子,这是你前世的遗物,是它想找到你。”
张小愿盯着她书桌上的镜子端详,果然很眼熟——这不就是她去年地摊上3块钱买的便宜货吗?
“你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老头示意她看。
张小愿不想被自己吓到,不敢睁眼,老头用拐棍掰开她的眼皮,说:“你本来就是大美人,这才是你真实的样子。”
那是一张比班花阿雅还要漂亮的脸,从容又柔和,她拍了拍脸颊,镜子模仿她的动作,她不禁热泪盈眶。
真的是很好看啊。
张小愿突然觉得神仙的力量真的是太神通广大了,无需整容,一面小小的镜子,一照就能让人变得这么美!她开心极了!张小愿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冲下楼去问母亲:“妈,我可以把那条裙子再要回来吗?谢谢你!”
望着女儿容光焕发的表情,母亲有些惊诧,这孩子眼神里的光,坦然又自信,而且,居然会感恩了。
想起张小愿以前的敏感、尖锐,母亲非常欣慰。
3.
次日清晨,张小愿第一件事情就是照镜子,因为害怕变回原样,她几乎不敢睡着,有着严重的黑眼圈。可是睁开眼睛一看:镜子中的自己还是那么美!美女就是美女,有黑眼圈也依然是美女。她冲自己粲然一笑,真是美女啊,如果我是男人,一定非我自己不娶啊,张小愿感慨。
公交车上,有个穿白马甲绿短袖的男孩给她让座,果然是美女的福利啊,她笑着将座位转让给了一个老人,周围人眼里的赞赏让她神采飞扬。
对,我要做个心灵美的美女!那才是货真价实的美女!
到了学校,她第一件事就是向阿雅报名参加文艺汇演,现在的她,完全可以笑着演绎青春的甜美。唉,以前活得那么自卑,丑陋果然是一种罪啊。
三天下来,她所到之处,大家都能发现她的变化,她的腰正正的,眼神亮亮的,嘴角那微笑的弧度,洁白的门牙,张小愿漂亮了很多!
看到前排的三个男生,她抿嘴一笑,一个亮亮的目光就照顾到了三人的情绪。她听到他们小声议论:“张小愿变得好看了……”
她静静地听着他们的评论,是啊,她再也不需要靠让男生喜欢才能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4.
每天早上起床,张小愿看到镜中美若天仙的自己,就会感到体内一种叫自信的东西升腾起来,溢满整个身体。她的心情一整天都会变好,走在哪里都笑眯眯,活力四射,形成了强大的美女气场。
意志力对容貌和气质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我们并不能科学统计。但是在张小愿身上却出现了奇迹,因为那面撒谎的镜子,张小愿觉得自己是美女了,进而全班都觉得她是美女。高三的时候,她已经是公认的班花。毕业前夕,暗恋她许久的男孩送她一幅画像,那个公交车上的偶遇,他一直记得她。
那是一幅素描,画上的人,熟悉又陌生,那不是没有照魔镜之前的自己,可是有璀璨的眼神,世界都倒映在她的眼眸。
那个样子的自己,也可以那么美。
张小愿突然怀念起以前的自己,那个酸涩时代的自卑,她突然很想找回来。她想告诉那个自卑的17岁少女,青春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是她无力挽回。
找到自称神仙的老头,问他变回原样的方法。老头说:“其实,你在别人眼里,依然还是你原来的模样。这魔镜,只是为了让你能更自信,欺骗的只有你一人。”
她不过是在以镜子为眸,折射出虚妄的光。
她点头:“我知道,我只想让我自己,再看到我最初的样子,别人眼里我真实的样子。”
5.
老头解释,你前世,是个绝色佳人,嫁了一个国王做妃子,每天没事就爱照镜子,那面镜子是百事通,问它什么都知道——我们把这样的镜子叫做魔镜。
有一天,公主长大了,镜子说继女比她更美,于是她动了杀心,结果因为那个故事里,公主是女一号,有主角光环,她这个女二号就悲剧了,最终自取灭亡。
张小愿一听,晕,原来她是白雪公主那后妈?
镜子悲痛万分,它为了让主人活得更美好,给了她虚幻的自信。可是膨胀的自信,扭曲了她的心灵。
老头继续说:“我很高兴你能发现这一点,你没有重复前世的悲剧,现在,我可以把这个重任托付给你。”
6.
张小愿要把那面镜子送给别人,神仙告诉她一定要等机缘成熟——只有真正内心强大的人,才能将这面镜子发挥到极致,否则,盲目的自信能毁掉一个人。
那天她看到一个方腮阔脸凸嘴巴的少女蹲在路边哭,那是名副其实的丑。回想起当年自卑的自己,她心里一动。
“小妹妹,你喜欢什么,将来又想做什么?”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她实在无法置之不理。
“我喜欢看《知音》和《故事会》,我将来想做明星,让所有的人都认识我。”少女抿嘴一笑,露出洁白的龅牙。
“那好,我送你一面镜子,你照照看——是不是很美丽,这就是你真实的样子啊!”她终于拿出了那面魔镜,现在的张小愿已经不需要它来提高自信了。
少女羞涩地点点头,抱着镜子欢天喜地离开。
“妹妹你叫什么呀?”张小愿问,她想知道女孩今后人生的变化轨迹,魔镜是否能让女孩得偿所愿。
少女挥手:“谢谢姐姐,我叫玉凤——”
看着少女的身影,张小愿微笑,谁敢说她做了一件错事呢?
第97篇、爱情故事洒满90级台阶的幸福
忙完家务,哄女儿睡着后,梅洁也上了床,顺手抓来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翻看。看着看着,梅洁不觉哑然失笑。
书中有篇调侃婚姻的文章,列举了许多幽默的“冷段子”。梅洁盯住了最后一段:“婚姻头一年,丈夫说话,妻子听着;第二年,妻子说话,丈夫听着;第三年,两人都说话,邻居们听着。”这一点都不符合实际,她心下正想着,旋动锁孔的声音传进了耳中。
单听动静,就知道是老公魏杰回来了。每次加夜班回家,魏杰都尽量放轻脚步,连洗漱都将水龙头开到最小,以免惊扰了女儿。接着,他蹑手蹑脚走进卧室,倒头睡去。两人无话可说,这种情形梅洁早已司空见惯。
今晚,也不例外。不过,梅洁决定破个例:“魏杰,我想和你商量件事。”“你说。”魏杰的回答非常简短。梅洁迟疑了几秒钟,说:“咱们离婚吧。”
离婚的念头,已在梅洁的脑海里折腾了不少日子。就在今天下午,当她和女友小玫提起时,小玫气得直嚷嚷:“你疯啦!”
五年前,是小玫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半年后,两人结了婚。第二年,女儿佳佳降临人世。而让人做梦都没想到,佳佳3岁了,虽然听得懂大人说的每一个字,可从来不开口说话。夫妻俩试过各种方法,可佳佳就是不肯开口。
看着女儿如晨星般明亮的眼睛,梅洁始终不放弃努力,她奔走在各大医院之间,和魏杰之间的交流却变得越来越少。
见梅洁说得很认真,魏杰沉默片刻,同意了:“分吧,不过明天请让我背你下楼。”
梅洁一听,忙关了台灯。在光线消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地流满了她的脸。魏杰说的是结婚那天开的一个玩笑。那天,披红挂绿的婚车开到楼下,魏杰牵起梅洁的手要上楼。小玫笑嘻嘻地拦住了他:“我们的新娘子可是千金之身。想娶她为妻,必须背上楼!”
“对,背新娘子上楼!”在众人的起哄声中,魏杰二话没说蹲下身,背起了盖着大红盖头的梅洁。新房在5楼,整整90级台阶。梅洁趴在魏杰背上,幸福地笑着。
“魏杰,是你把我背上楼的,就算将来分手,你也得把我背下楼。”当时,梅洁附在魏杰耳边悄声说。魏杰气喘吁吁,回道:“这辈子,你就断了这念想吧!”
尽管信誓旦旦,可这一天还是来了。第二天清晨,吃过早饭,魏杰蹲在了门口。看得出,他已不如五年前那般结实,忙工作、忙家、忙孩子,几乎累垮了他。
梅洁犹豫了,站着没动。魏杰没回头,说:“来吧。我背你下楼,去民政局。”
梅洁揉揉因一夜未眠而发红发涩的双眼,趴上了魏杰的后背。魏杰慢慢站直身子,踏上了下楼的第一级台阶:“梅洁,结婚那天,你站在这儿,我说:进了家门,就是心心相印的一家人。”说着,魏杰下了一个台阶:“在这儿,我说:在你开心的时候,我要和你一起开心;在这一级台阶,我在心里说:不管将来是幸福还是困苦,我都要和你在一起。”
当下到3楼,站上第36级台阶时,魏杰已累得满头大汗,却依然没有放下梅洁的意思。听着他连一个字都不差地复述6年前的场景,梅洁紧咬着嘴唇,强忍着不让泪流出眼眶。
“在这儿,我说,今后遇到美女,要想到她们比我们家梅洁差远了,绝不看第二眼。”
“在这一级上,我说,谁要敢欺负我老婆,我跟他拼命。”
梅洁的努力失败了,眼泪一串串落进魏杰的脖子,混合着不停渗出的汗水滴落……
终于,魏杰站在了上楼的第一级台阶上:“这是上楼的第一步。当时我说,谢谢上天赐给我一个善良贤惠的好妻子,我会好好爱她、疼她一辈子。”
“别说了。”梅洁禁不住泪流满面:“我不离婚了,不离!”
“梅洁,其实,昨晚我就知道你的心思。”魏杰没有放下梅洁,说:“请放心,我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永远不会趴下。”
原来,他早就明白我的心事!梅洁紧紧搂住了魏杰的脖子。在她心里,魏杰是这个世上最优秀的男人。可自从发现女儿异于常人后,魏杰业绩一路下滑。他才30岁,正是做事业的黄金年龄。于是,梅洁想到了离婚。
“老公,我们一起上楼吧!”梅洁含着泪说。魏杰听到了,转过身,拉住了梅洁的手开始上楼:“梅洁,相信我,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信,我信。老公,你看——”
不知何时,女儿佳佳走出房门,趴在门口瞅着两人一个劲儿地笑,含糊不清地喊:“妈妈……”
第98篇、爱情故事说如果,心就疼了
他喜欢着班里的一个女生,却不敢表白,因为追女孩子总要制造一点浪漫的,对于他这个贫家学子来说,浪漫是昂贵的奢侈品。
为了攒点浪漫的本钱再向她表白,他去做家教,待攒了几张可以买得起一张小小浪漫的票子后,鼓起勇气约她看电影,她答应了。看完电影,他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他一边努力地找话,一边想该给她买点什么礼物才好,路过一家专卖店时,他拐进去,说:进来看看吧。她说好。
他很喜欢橱窗里的一款裙子,怂恿她试一下。心想,如果她穿着好看,他就买下来作为礼物送给她,并顺手翻了一下标价牌,心就咯噔一下,那款裙子的价格,远远不是他兜里那几张人民币能买得下来的,顿时,他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试衣间出来,把裙子塞给服务生说太瘦了,她穿不下。服务生忙说再给她找条大一码的,她说不用了,就兀自出去了。
他如释重负,但也有点失落,觉得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一定是美的,而且她并不知道他兜里的钱是买不起这条裙子的,她坚持不肯试一条大码的,难道是在婉转地拒绝他?这么想着,就很难受,决定继续做家教,攒齐了钱,就去把那条裙子买来,送给她,如果她不肯收,就说明她真的是在拒绝他。
他终于可以去买那条裙子了,却没了,服务生还认识他,笑着问:你女朋友没穿给你看?他愣了。
原来在他们看电影的第二天,她就到店里买走了那条裙子。
看来,她真的是对他无意,便以裙子太瘦为由,拒绝了他的礼物。他是这么想的。
他毕业了,工作了,结婚了,在街上意外遇见了她,感慨地说起了当年对她的好感和那条裙子的故事。她安静地听着,流了泪。
原来,她在试衣间里试了一下就脱下来了,不是裙子瘦,是不敢穿出来给他看。因为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实在是太漂亮了,若是他看了,肯定会买给她的,而她早就听说过他家境不好,就更不忍心让他为自己花钱了。第二天,她就跑去买了那条裙子,一直在等啊等啊,等他再一次约她时,穿给他看,可是,他没有。
她流着泪说,如果我早知道你会那么想,无论如何我也要让你给我买那条裙子。
他也黯然神伤,说如果早知道是这样,说什么我不会放手。
如果,他们多说一句话,或许,就不会是今天的相对垂泪。
可是,曾经沧海后,所有的如果,都是一个悲伤的伪命题,那个没有发生在昨天的如果,永远不会跳出来改变今天的悲伤失落。所以,如果爱,就请说出来。别让我们有说如果的机会,因为,一说如果,心就疼了。
第99篇、爱情故事以蜗牛的速度爬向你
幸福不需要太大的容器,蜗居里的幸福浓度更高。
1
那天上班时,周林突然从QQ上冒出来和我聊天。一年前,我们是同事,后来公司倒闭,他去了汉口,我仍然在武昌。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似乎真的如此。同事时,我们仅仅是点头之交,说过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现在,他特别喜欢在QQ上和我聊天,留言,发搞笑图片。
现在,他发来一张金光闪烁的图片,一棵正在往下掉金币的树。
问他什么意思,他告诉我,他涨薪了。
“那要请客。”我说。
他说:“做我女朋友我就请客。”
“你还真够贪心的,从前可看不出来。”我说
“唉,为了请这顿客,我酝酿了多大的勇气啊。”他说,“当年我到公司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当时就怦然心动,直到现在才有勇气来告诉你。”
“过了这么久,你不觉得太迟了吗?”我为难他。
他发来一张图片,一只蜗牛爬向另一只蜗牛,上面有一行字,“同样的距离,我花的时间越长越能证明我的执著。”
我笑了,我其实并不讨厌他,甚至还有点喜欢他,只是当时听说他有女友,没作非分之想。我传了一张羞红的脸过去,幽幽地说:“你怎么不早点说呢?浪费了一年的时间。”
周林说:“彼时江湖动荡,朝不保夕,所以,我就计划着,等我混好了,一定要来追你。”
“呵呵,那你现在算是混好了吗?”我反问他。
他半晌无语。
我想,我是不是残酷了点?可是,生活比我更残酷啊,我倒不是什么拜金女,但是,周林的条件也就和我差不多,都是从农村来到省城的漂二代,一切都得靠自己,难啊。
还有一句话,更残酷,所以我没有打出来,我想的是:等你混好了,也许我被别人追走了。要知道,一年可以发生许多事的。
哪需要一年,一个月甚至一天一分钟一分秒,都可以发生很多事。
我正在想是否要和周林调侃,部长过来,让我把一份新楼盘奠基仪式的请帖送到邓氏集团的邓总。我上下班都经过邓氏集团大楼,那幢25层的深蓝玻璃围墙的大楼,神秘地耸立在湖边山脚下,让人忍不住想走进去,看看里面的景。
办公室同事告诉我,邓总原是邓村村长,邓村位于城东郊,随着城市的发展,邓村渐渐地成了城中村,邓总将村里的几家企业合并成为邓氏集团,那几个企业并不赚钱,集团的主要业务就是出让土地,以及位于商圈中心的邓氏集团大楼的出租。邓村村民十年前还是菜农,现在一个个富得流油。
现在,我进了楼,上22楼,见到了邓总,他接过请帖,让我坐下,问了我几个有关那天活动的问题,我一一作答。
觉得我们公司怎么样?邓总突然问,我愣了一下,说,我特别喜欢你们大楼的蓝色玻璃外墙。
他哈哈笑了起来,说,姑娘你真逗。
我只是脱口而出,是不是说错什么了?我心里七上八下。
2
一周后,奠基仪式上,我和商务部同事身穿旗袍,肩披礼仪绶带,每个人手上托着一个盛着剪刀的盘子,等待嘉宾的剪彩。
走到我面前从盘子里拿起剪刀的正是邓总,我礼貌地冲他笑笑,他也笑笑,说,丫头,冷吧?
当然冷。十一月的风已经带着刺骨的寒意,何况我们穿着的都是开岔很高的旗袍,虽然贴身穿了毛衣毛袜,但还是冷。想自己辛辛苦苦读大学,可不是为做这盛典上的花瓶,但这也是工作,不做这,哪来一日三餐,如何孝敬父母?
酒会结束,商务部负责送来宾离开,我送邓总走向他那辆黑色雅阁,邓总问我,丫头,有对象没有?
没有。我脱口而出,想起了三天前周林在QQ上的暧昧追求,这几天忙,我没再上线,他也没有给我来电话,这种暧昧,也就只是个玩笑。
邓总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说,这是我的儿子,邓阳。
一个年轻男子正咧着大嘴开心地笑着。嘴真大,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马上回来,他妈妈希望他一回来就结婚,男孩子结了婚就会定性。我看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合适他,愿不愿意跟他交往看看?
我蒙了,怎么有这样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邓阳从小调皮,只读了个中专,我希望他上进,就送他到部队去,相信部队这所大学会让他有所长进。我和他妈都希望他能找一个大学毕业生,将来能帮他。
我……我迟疑。
不着急,你想一想,等他回来了,你们再相处看看。邓总说。
那天夜里,我失眠了。这件事来得太突然,不可思议,我掐了掐自己,看是不是在做梦。
这时,电话响了,是周林。他问我在干嘛,我说我睡了,在做梦。他就在那边大叫,懒虫起来,我发一张照片给你。
这张照片我从没看过,两年前,单位组织去庐山玩,有一段路要在山涧中走,要爬过一块巨大的石头,我当时正在爬,脚下有些打滑,差点掉下来,周林在下面接住了我,他的手正扶在我的屁股上。那情景让我又好笑,又有点难为情。
那天我一直跟在你的后面走,一路看你的背影。周林说。
我的心扑扑跳,我承认我有点纠结。邓阳,素未谋面,却是嫁入豪门的机会,周林,认识一年才向我表白,不温不火,让人觉得舒服,但他却跟我一样穷。
琳子,我准备买房了,买多大的好呢?他问我。
你有多少钱就买多大的房子。我说。
我想买个小户型,5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够结婚用的。你看行不?周林说。
蜗居啊。我说。工作后我一直与人合租,三室两厅的老房子,我和堂妹小纤住一室,另外两室里分别住着一对情侣、一对母子,这里的拥挤嘈杂让我对大房子无比向往。
至少也要买个八九十平方米吧。我说。
我以蜗牛般的速度爬向了你,你可不能因为我住的是蜗居而离开我。周林说。蜗牛很脆弱的。
虽然都只是八字仅仅一撇的交往,有的时候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我把自己的困惑讲给正在准备考研的堂妹小纤听。
和周林做普通朋友,要嫁还是嫁邓公子。小纤说。女人的出嫁是她的第二次投胎,嫁得好下半辈子的生活才有质量。她笑嘻嘻地说,如果你不要邓公子,把他让给我。
我打了她一下,说,没正经。
3
周林约我周末和他一起去看房。
我答应了,他凭自己的努力将在这座城市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多不容易啊,何况他真心要和我在一起,我把小纤也带上了。
售楼部人头攘动,周林去排队拿号,我和小纤在看楼盘模型。没想到居然碰到了邓总,他的身边有一个年轻男子,那张大嘴占了脸的三分之一,大概就是邓阳。
邓总看到我,说,丫头,你也来买房?
是一个朋友买。我说,我庆幸周林不在我身边。
你们也要买房?我惊讶地问。
不是,我们是卖房。邓总说,这次拆迁,补给我们8套房子,我们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所以准备出售,今天来看看行情。
8套?!我被震撼了。
是啊,我们原来的房子按面积补偿,所以就得到8套房了。邓总说。过了一会,他说,邓阳的奶奶生病,他就从部队赶回来看她。你有时间的话,明天晚上到我家来做客。
哦。我不置可否,发现堂妹小纤呆呆地看着邓阳,我扯了扯她的衣袖,她才回过神来,扭过头去,装作去看沙盘里的楼盘模型。
那边周林叫我们过去,我们就与邓总告别了。
小纤,你怎么一个劲儿地盯着人家,太失礼了。
姐。小纤看着我,她的脸色异样,有疑惑,还有愤怒和恐惧。
怎么了,你认识他?
她点了点头。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我一把扯着她的胳膊,来到人堆外。
小纤说,我记得他的那个大嘴巴。真的。
然后,她给我讲了三年前的一件往事。
三年前,小纤在邓村附近的一所大学读书。学校是新校区,宿舍不够,很多学生在外面租房子,小纤也和同学合租了一间民房。
“有一天夜里停电,我突然被一个声音惊醒,同室正在和一个黑影扭打,发出可怕的尖叫。我的枕头下有手电筒,于是我打开,然后看到了那张脸,那张脸跟刚才的那个男孩很像很像。”
我呆住了。“你肯定?会不会搞错?”
“我不能百分百肯定,但是,太像了。我们后来再也没敢住在那,但是我的同学却因为受刺激最后退学。姐,你还是找人打听一下吧,邓家公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点了点头。
4
六度理论说,你想要认识一个人,最多经过六个人就可以做到。事实上,转个身也可以做到。
周一下班后,我犹豫是否要去邓总家,昨天他是向我发出了邀请,但如果小纤说的是真的,我不是自投虎口吗?
公司班车经过邓氏那幢蓝色玻璃大厦,我对坐在我侧面的同事说,这楼真气派。
他说,那是。
那邓总不说是亿万富翁也是千万富翁吧。我随口说道。
他说,具体我不知道,不过,他家儿子什么事都不干,一个月光零花钱就一两万。就是太舒服了,结果犯了事,他老头多方打点,才没有被关进去,还送他到了部队。不过,我相信这家伙迟早还是会犯事的。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地问。
我表哥曾经是他家的女婿呀。他家的女儿才三十岁就已经结过三次婚了。我表哥是第二任前夫。他笑着说。后来表哥总结说,那是一段与狼共舞的日子。
原来如此,我没有再吭声。
这时,我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周林发来。他说,“亲爱的,我今天交订金了,和我一起分享那个五十平的蜗牛壳吧,我承认它是真的小了点。”
我回复他,“真正的幸福并不需要太大的容器,在小的容器里,幸福的浓度可以更高。”
“太好了,那晚上我们一起庆祝吧,庆祝从今天开始,我是一只有了壳的蜗牛,也是一只负着房贷的蜗牛。”
“好的,我正在以蜗牛般的速度移向你。”
我没有撒谎,因为,你知道,就像房价必然上涨一样,这个城市每天晚五点半必然堵车,不过,有爱相伴,不着急。
第100篇、爱情故事揉碎的爱情
阿莲和小辉的父亲年轻时一起当过兵,后来解放了,就一起移民来到这个村子,两人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勤勤恳恳的小伙子在村里很受好评,后来找了媳妇,再后来,就有了阿莲和小辉,便给孩子定了娃娃亲,说是亲上加亲。
孩子八岁的时候,阿莲爸爸开始做起了一些生意,家里条件慢慢转好,只是两家的关系却大不如前,只是比普通人好一些,更像是远房亲戚一般,可两个孩子,却是从小就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爸爸生意越来越好,阿莲也能穿上好看的衣服,本就清秀的女孩有了衣服的装扮,更像是名门闺秀一般,阿莲妈妈曾经当过老师,所以阿莲,不如农村女子那般豪爽霸气,身上有一种不同的书香气质。
阿莲总是喜欢溺在小辉家里,小辉父母对此也是乐见其成,村里人总是打趣阿莲,说她是小辉家的媳妇儿,对此阿莲只是腼腆一笑,然后跑开,在那是的人们看来,这就是默认。
可是,阿莲十八岁的一天晚上,无意间听到妈妈说,“小辉这孩子不错,可是我们家阿莲太委屈了,嫁过去会受苦的”听到这阿莲掩住了嘴角,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却还是听了下去“阿莲她爸,我听说王乡长的公子还没成亲,要不我差人去说说……”
阿莲担心父母不让她嫁给小辉,可是她早已经和小辉生死相许,誓不分离。
阿莲和小辉商量出了对策,就是把生米煮成熟饭。
在一个月色明亮的漆黑的夜晚,阿莲和小辉相约来到村口一个破庙,偷吃了禁果。
阿莲想,只要父母知道她怀孕,却不知孩子父亲是谁?就会以为她是被人强暴,爱面子的他们定会默不作声,此时小辉再去求亲,父母一定会答应。
可是阿莲在庙里着了凉,回去就发高烧,身体冷热交替,痛苦不堪。村里只有王婆一个会看病,可是那点手艺只是家传,遇到重病只会耽搁病情,看到阿莲这样愣是拖着身体不看,只是说:去准备后事吧!嘴里都翻出白沫了,肯定是不行了。
等阿莲父亲从城里接了医生来,已经晚了,说是烧坏了脑子,以后好了,也就只有七八岁的智商,其实就是弱智,在农村,就叫做神经病。
阿莲妈妈知道孩子这样,肯定是嫁不出去的,就答应了小辉的求婚,小辉的父母心疼那孩子,又扭不过儿子,况且,两孩子本就是娃娃亲,若因为这样就悔婚,没法抬起头来做人啊!只得答应!
在操办婚礼期间,阿莲也只是一个木偶般任人摆弄,整天对着镜子傻笑,小辉就弄些小玩意哄着她,每当这个时候,阿莲总会流出眼泪来,村里人都说,阿莲听得懂小辉的话,是有感应的,小辉就憨憨地一笑,不回答什么。
结婚那天,一切都是按照寻常婚礼来操办的,并无不同,只是在主婚人问道:“阿莲,你愿意嫁给小辉为妻,从此不离不弃,永不分离吗?”本事对阿莲没抱希望的众人确实被阿莲惊呆了,阿莲拿下头上的红盖头,露出一双泪眼摩挲的眼睛,说:“阿莲愿意,愿意永远与小辉一起,不离不弃,永不分离。”
小辉看到阿莲这样,显然是惊讶,只是一会,然后就一把搂住阿莲,哭着说:“阿莲,你醒了,我就知道你只是病了,你一定会没事的,你还要嫁给我做老婆的。”
阿莲也回抱住小辉,“我知道,在你给我编那些小东西,讲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那时,我就已经醒了,可我担心妈妈反悔,就将计就计了,小辉,我只想嫁给你……”
阿莲妈妈看到孩子这样,心里就很自责,都是自己的私心,才会差点害了孩子,看到他们现在这样,也很庆幸和安慰。
婚后,两人的日子甜甜蜜蜜,一起工作,一起回家,生活和和美美。
阿莲以为,她和小辉会这样永远幸福的在一起,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可是不久阿莲就发现她怀孕了,他想把事情告诉小辉,商量一下怎样告诉公公婆婆合适,毕竟那晚发生的事情,没有其他人知道。
于是晚上回到家后,吃过饭后,阿莲没去洗碗,她把小辉拉到一边的屋子,打算悄悄告诉他。
“小辉,我怀孕了,已经几个月了。”阿莲含羞说着。
“啊!什么!……”小辉很震惊,接着就反应过来,将阿莲抱在怀里转了几圈,然后又怕伤到孩子,就放下了,把阿莲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没有注意到门口偷听的老人离去的身影。
“我太高兴了,阿莲你太好了!”好久小辉才平复了心情,开口说话。
“呵呵……”阿莲只是呵呵的笑个不停。
他们商量明日就告诉两人的父母,再将那晚的事情说清楚,相信不会有事的,他们应该会理解,何况,都已经结婚这么多天了总不会再翻旧账吧!
小辉爸爸看着阿莲和小辉的背影,想着阿莲平日里都会洗了碗筷才回自己屋的,今日是怎么了!脸色不太好!知道可能是累着了,就没往心里去。
小辉爸爸吃完饭有去门口乘凉的习惯,可是他在走过小屋时,却听到了阿莲怀孕的消息,听出当时儿子很震惊,显然没有想到,又久久不语,定是有问题,当年有小辉的时候,他们可不是这个样子,还躲在屋子里说,像是怕人知道似的。
与小辉妈妈商量过后,再算算日子,想到阿莲妈妈当时的那个别扭劲,本来不同意的事情最后竟那么爽快,就怀疑这孩子不是他们家小辉的。
小辉爸妈以为,定是女儿怀孕了,阿莲父母觉得未婚先孕丢脸,才答应了这个亲事,以小辉的痴情,定不会说出实情,肯定将孩子揽在自己身上。
所以他们决定不动声色,静观其变,和村里的王婆商量之后,才打定了主意。
小辉担心阿莲怀孕,受不了厂里的油烟味,就让阿莲在家里休息,等他买些吃的回来,今晚请上两家父母,将这个好消息公布出来,大家好好庆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