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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最得意的爱情
那年春节,他决定带她回老家。
他们在北京打工,他是拉货司机,她在私企做文员,两人已经3个年头没有回家了。儿子的相片一张一张从老家寄过来,一次一个样儿,她看着照片,眼泪哗哗地往下掉。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安慰她说,今年春节一定回去。
临行前,他给她买了身新衣裳,大红的羽绒服,把她打扮得像个漂亮的新娘。两个人开着货车,欢天喜地上了路。
广播里不停地说,南方地区遭遇了罕见的暴风雪,他隐隐有些担忧。不过,这份担忧很快就被回家的兴奋和喜悦冲淡了。“好不容易才回去一次,天公总不至于那样不作美吧?”他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然而,之前那隐隐的担忧被证实了——车子刚进安徽,就从高速公路上被赶了下来……因为暴雪,高速公路全线封闭。他们艰难前行,拐上国道,却发现前面的车已经排起了长龙。他下车打听情况,心也随之沉了下来——前面有些车辆甚至在原地等了3天3夜。
她说,小时候曾跟父亲开三轮车到这里卖过菜,知道附近有一条老山路,可以走出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喜出望外,赶忙要她指路,接着便退出了国道,顺着她指的方向出发了。
一路上还算顺利,但傍晚时分,天空中再一次飘起了雪花,而且越下越大。他的车沿着山路艰难地前行,忽然,“砰”的一声,车子陷入一个塌方的坑里。夜色已经很深,他下车查看情况,却一脚踩空,重重地摔了出去,再想站起来,只感觉右脚钻心地痛。他知道,一定是扭伤脚了。她下车扶他,想打电话求救,却发现手机没有信号。漫天风雪里,她抱着他,急得直哭。
两个人跌跌撞撞回到车里,开始等待。那一夜过得很艰难,他们头靠着头,把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裹在身上。终于,天一点一点地亮起来了。
车窗外依旧寒风凛冽,他看着自己肿得老高的脚,对她说:“你出去找救援吧,这里还有4个烧饼,你拿2个,给我留2个。”
她含泪望着他,心里虽然不舍,但也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于是裹紧身上的羽绒服,含着眼泪上路了。
四周一片苍茫寂静,她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出了多远。越往前走就越绝望,她的眉毛和头发上挂满了冰碴儿,脸在寒风中被吹得一阵阵疼痛……中午时分,她饥饿难耐,啃起了硬邦邦的烧饼。当她发现自己上午走过的脚印已经快要被雪覆盖时,心里一阵恐慌,觉得逃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傍晚时分,前来修复通电线路的工人发现了伏在雪地上的一抹枣红——他给她买的新羽绒服派上了用场,那艳丽的红色在关键时刻区分了她和周围的白雪,她获救了。经过艰难的搜索,两天后,援救人员终于找到了那辆几乎已经被白雪覆盖的货车。男人被送往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他在车里虽然没有受冻,却已经3天没有进食,身体很虚弱。出院后,他和她因为在那场大雪中演绎了九死一生的“雪中逃生奇迹”,被邀为嘉宾,坐在了抗击暴风雪的电视节目现场。
主持人问他:“你不是有2个烧饼吗,为什么3天都没有吃东西?”他脸上带着一抹腼腆,说:“以我多年的行车经验,那种情况下,我们获救的希望微乎其微。我扭伤了脚,不能动弹,说是让她去找援救,其实是让她自寻活路。其实车里一共就只有2个烧饼。我的那2个,是用布兜裹着的扑克盒,骗她的,我怕她走得不放心……”
她的眼眶红了,哽咽起来。台下的观众,也跟着哽咽起来。
主持人转过头问她:“平时对他的感觉怎么样?”
她抹着眼泪,努力地微笑着,说:“平时只觉得他窝囊、没用,是个小男人。但他心眼儿好、忠厚老实。”
节目要结束的时候,主持人又要求他说出一个他们生活的细节,说要拿他的资料去参加“抗击风雪勇敢男人”的评选。他着实拘谨了一阵,看着身边的妻子,说:“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冬天,我们住的筒子楼前的下水道突然坏了,工人维修挖了个坑,没有及时填上。我怕你晚上加班回来会出事儿,打你手机也打不通,所以,我就一直在门外的街上等你。你平时走正门,但我担心你那天恰好走侧门,所以我从正门跑到侧门,又从侧门跑回到正门……你遇到我的时候,我说我刚出来接你,其实,我已经转悠了3个小时……”
这一次,她没有哭,伸出双臂抱住了他。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是多么幸福:大难临头时,有英雄牵住你纤细的手;平凡的日子里,有一个诚惶诚恐的男子,捧住你柔弱的心。
这才是最得意的爱情……
第2篇、爱情故事重庆的姐被一个老外乘客一见钟情
这是一个美丽浪漫的爱情故事:一个在香港工作的英国白领,偶然邂逅了一个美丽漂亮的重庆“的姐”。为了得到她的爱,他开始了不懈的追求,直至放弃了在香港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事业,千里辗转追寻到重庆。从而,演绎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一见钟情,你就是我的东方女神
2008年的中秋节,对于王敏和安德鲁来说,是个终身难忘的日子。这天,他们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了。
安德鲁来自英国兰的一个贵族家庭,是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在香港某公司工作,39岁。这次,安德鲁是来参加该公司在重庆的质检工作的。宴会上,当主人把王敏介绍给他时,安德鲁微笑着向王敏伸出了一双热情的手:“啊!Lily(王敏的英文名)小姐,你真美!”说着,他礼貌地递给她一杯香槟酒并与她攀谈起来。
经过交谈,安德鲁了解到王敏原来是重庆一位下岗工人,一年前,她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跑起了出租。由于起早摸黑只顾着忙生意,因此,她虽然已29岁,却依然过着单身快乐的日子。
这次聚会,王敏是陪同一位做高级白领的女友前来的。按说,宴会结束后,她与安德鲁各奔东西很难再有谋面的机会了。可是,缘分偏偏将他们又连在了一起。
一天,王敏出车送一位客人前往四川省忠县,当她返回时已是晚上7点多了。她把出租车空载的标志灯收下,开着车正准备回家吃饭,没想到却被一位外宾截住了。令王敏感到惊讶的是,这位拦车的人竟是安德鲁。安德鲁上车后也吃惊地睁大了眼:“啊!Lily小姐,怎么这么巧啊!刚才我还在想,要是能遇见你,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呀!没想到,上帝就安排你来了。Lily小姐,难道你不觉得我们有缘分吗?”
王敏不打算载客了,但考虑到上车的人是安德鲁,便不再拒绝。安德鲁原本是要回住所的,可他遇到王敏后立刻改变了主意。他笑眯眯地对王敏说,他到重庆几天了都没工夫浏览一下山城的夜景,如果王敏愿意,他想请她开着车围着山城溜一圈。
王敏只好尽地主之谊,载着安德鲁在这座城市跑起来。王敏一边驾车,一边礼貌地为安德鲁介绍山城的美景和人文风俗。可安德鲁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自己的身世。他说,自己的父母已不在人世,现在只有一个兄弟在英国。而眼下,他每年要往返于重庆与香港之间,颇流露出几分孤独之感。王敏听了他的述说,不禁动了恻隐之心,想想他常年在外奔波实在不易,便劝他赶快找个意中人成家。可安德鲁马上接着说:“找个意中人太难了,有谁能像你这样体谅我呢?哎,你也够辛苦的,一个女孩子居然还要跑出租车,真不容易呀!”
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王敏与他拉开了话匣子。她告诉安德鲁,她有个多病的老母,自己又下岗在家,如果不开车,家里的生活就会难以维持……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半夜时分。当安德鲁得知王敏是饿着肚子开车后,心里很歉疚。为了表示歉意,他把王敏请到了一家酒店宵夜。
两人在酒店边吃边聊。慢慢的,王敏觉得安德鲁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虽然身份特殊,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而在安德鲁眼里,王敏却是一个自立自强的女孩。
当晚,两人分手时,安德鲁要付给王敏200元作车费,但被王敏婉拒了。这之后,为了关照王敏,安德鲁包下了王敏每晚的车。他要王敏开着车,一边给他介绍山城美景,一边与他聊天。两人相处得十分融洽。
可这样的日子毕竟太短暂。一周后,安德鲁完成了重庆的工作要回香港了。临行,他给王敏打去了电话,表白说:“Lily小姐,我这次来重庆太高兴了,你不仅陪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也让我真正体验到了一位中国女孩的善良和温柔。Lily小姐,我爱你!”
一往情深,英国绅士的爱天地可鉴
安德鲁大胆而直白地向王敏发出了爱情信号。王敏闻言,心里虽然有些慌乱,但又觉得,这不过是安德鲁出于礼貌赞美她而已,因此,她没再往深处想。
然而,安德鲁的的确确爱上了她。他一回到香港就给他打电话:“Lily,你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我无法忘记你。Lily,你知道吗?我家中有一幅颇具东方女性魅力的油画,每当我看到这幅油画,就会想起你,Lily,真幸运,上帝让我遇见了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安德鲁的表白把王敏吓了一跳,她虽然欣赏他,但毕竟没往婚姻上面想。她猜测到:“也许他是在开玩笑吧,电影里不是常见‘老外’都这么浪漫和幽默吗?”于是她也开玩笑似的对安德鲁说:“你要我嫁给你也行,除非你明天就来向我求婚……”可没料到,安德鲁却在电话里认真地说:“那好,你等着吧,我明天就飞到你身边!”
王敏以为安德鲁是在开玩笑。没想到,第二天,就在她上路开车时,安德鲁突然给她打来电话,告诉自己已从香港飞到了重庆。
这次,轮到王敏傻眼了。直到安德鲁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才相信这个老外不是开玩笑。安德鲁激动地走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说:“Lily,我是认真的。如果这次不来,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他含情脉脉地盯着王敏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然后,突然单膝跪地,用一种十分庄严的口吻对王敏说:“Lily,现在我正式向你求婚,你嫁给我吧!”
王敏不禁被他的一片痴情所感动。可是,她转念一想,觉得两人并不合适。她对安德鲁说:“这件事来得太突然,我也没仔细想过。再说,你比我大10岁,我父母也不会同意……”“你父母根本没见过我,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同意呢?Lily,我这就去你家,我要亲耳听听你父母的意见。”安德鲁不等王敏把话说完就急切地说。
安德鲁的执著终于打动了王敏的心。不久的一天,王敏把安德鲁带回了家中。安德鲁十分真诚地对王母说:“我希望你能把女儿交给我,我保证会给她幸福的。”听了女儿的介绍,王母只是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安德鲁有些不解,王敏笑着告诉他:“虽然我现在同意了,可是我母亲还不同意,她觉得你是外国人,我们生活在一起,会有差异和代沟?”安德鲁一听非常着急:“那怎么办?你希望她也能祝福我们。”看到他着急的样子,王敏扑哧一笑:“只要你能打动我妈,她会赞同的。”听到王敏这么一说,他才放下心来。
在王敏的解释下,安德鲁明白了,在中国,谈恋爱一定要获得其家人的支持,是这非常重要的。然而,如何去打动王敏的母亲,却让安德鲁犯了难。加上时间又非常紧,他只好先回到香港。
然而,人有旦夕祸福。安德鲁返回香港不久,王敏的母亲便患了直肠癌。住院后,用于手术和化疗的费用一下子就花去了几万元。除此之外,每天还得支付800多元的治疗费。这下王敏可苦了,母亲的病不仅花光了她开出租车攒下的所有积蓄,也使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她一下子消瘦了许多。
2009年新年到来了,安德鲁打电话问候王敏时,明显感到她没有以前快乐了,在他的逼问下,王敏终于忍不住向他痛哭了一切。安德鲁一听,二话没说,当即就乘机赶到了重庆。
安德鲁一下飞机就来到了王敏母亲所住的医院。他安慰王敏母亲说:“您的病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好好治疗完全可以治好。”说着,就给王敏母亲端茶递水,不厌其烦地伺候她。
有了安德鲁的帮助,王敏的心情好了许多,只是有时候,她依然紧锁双眉。母亲每月近万元的医疗费已使她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出于无奈,王敏只好把自己的出租车卖掉,换来了10万元钱,用于治疗母亲的病。安德鲁得知王敏把车卖了后,马上质问她,需要钱为何不找他?车卖了以后还怎样生活?出于对王敏的关心,安德鲁拿出了自己的信用卡要赎回那辆车,但被王敏谢绝了。王敏说:“你的诚意我很感激,但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连累你!”王敏的话让安德鲁十分感动,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帮她渡过难关。
第3篇、爱情故事我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
我有一个表姐,新婚不久偕表姐夫来我家做客。临走时,表姐夫突然俯下身来给我表姐系鞋带。一扣一扣,细细地系好,脸上表情十分专注,没有一丝一毫的难为情,表姐似乎已经习惯了表姐夫的殷勤,表情十分自然,倒是弄得我和妈妈很不好意思。他们走后,我暗暗地为他们夫妻俩的柔情蜜意感动不已!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找到一个肯为自己系鞋带的丈夫啊。
那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大,我和老公刚从婆家回来,就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约我俩一起去滑雪。在滑雪场,人很多,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条椅旁,我们开始换鞋,一转眼间,几个朋友都已换好了鞋,撑着滑雪杆出去了。剩下我和老公还有一个怀孕的朋友。 她慢慢地坐在椅子上,使劲用脚把鞋蹬掉了,然后穿上硕大的滑雪鞋吃力地想弯下腰,把滑雪鞋系上,却弯不下去。当时她已经怀孕6个月了,肚子上像扣了一个锅,再加上罩在外面的厚厚的羽绒服,看上去活像一只大笨熊。本来她老公不同意她挺着肚子来滑雪,她却执意要来,无奈,她老公只好依着她。
来到这里以后,她的老公太粗心了,只顾着教别人怎样滑雪,却忘记了照顾自己的妻子。就在这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我的老公放下正要系的滑雪鞋,突然走到了她的面前,弯下腰,动作娴熟地把她的鞋带一扣一扣地系好。老公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完全没有纡尊降贵的窘迫,也没有大献殷勤的谄媚,就像给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系鞋带一样。
我心里有一阵不是滋味,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因为从结婚到现在,他还没有主动给我系过一次鞋带。但很快,我的同情心就战胜了妒忌心,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为他的爱心感到骄傲,同时为我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
后来,我俩扶着她走出休息室,把她送到她老公的面前,叮嘱他好好照顾她之后,便牵着手一起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再也没有分开。
关于系鞋带的小插曲我很快就忘了。老公对我很好,我沉浸在老公细致平实的关爱中。比如在洗澡之后,喝一杯他给我晾好的凉开水,在生病的时候享受一下他给我灌好的热水袋。
在这以后传来了表姐离婚的消息。我把这件事告诉老公,本以为他会像我一样大吃一惊的,不料他却轻轻地一笑:“这没什么,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们不正常。那男人是在作秀,不是真爱。真爱不是这样的,真爱不需要表演,而是细致的关心。”
是啊,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有了外遇,不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却对妻呵护有加,这件事让我反思了很久。
爱情是没有标准的,也许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你……
第4篇、爱情故事我永远爱你
“沫沫,你去哪里?我也要去。”瞳瞳看着背着包包,打扮时尚的沫沫。
“瞳瞳,你还是别来了,我越好几位朋友,去夜店玩,那里不适合你。”
“沫沫,你怎么又去那个地方,还是别去了好么?”
“别管我。”瞳瞳试着去拉沫沫,沫沫不耐烦的推开了瞳瞳,瞳瞳伤心的看着越走越远的沫沫。
沫沫跟瞳瞳是从小长大的闺蜜,他们都处于叛逆期,沫沫的思想已经改变,不在是那个单纯不再是那个纯真的人了,而是充满对物质欲望的人,为了物质不惜伤害自己。
“沫沫,今天很漂亮呢,肯定能勾到你满意的高富帅。”沫沫在夜店认识的其中一个朋友说道。
“我哪天不漂亮了,只是他们没眼光。”沫沫高傲的拿出镜子照了一下。
“是,你最漂亮了。”那个女生捂着嘴笑道。
沫沫不在理她,进入舞池跳起了舞。
瞳瞳坐在电脑前,拿着手机,她想打电话给沫沫,让沫沫回头不要再这样了,可是瞳瞳没有那个勇气。
自从沫沫变了之后,沫沫跟瞳瞳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沫沫也很少跟瞳瞳玩了,只会跟那些夜店认识的女生们玩,或者跟男的出去约会了。
有时候甚至逃课去约会,然后拿着名牌衣服,名牌手机回到学校,到处去炫耀。
那些女孩们,羡慕的看着沫沫,因为沫沫那些名牌,都是她们梦寐已久的东西。
沫沫跟瞳瞳都是很漂亮的女孩,但是相对来说瞳瞳更上一层楼,瞳瞳没有沫沫那种妖娆,反而很清新很可爱。
在学校,沫沫跟瞳瞳是形影不离的,而回到家,瞳瞳常常找不到沫沫,不用想就知道沫沫又去干嘛了。
瞳瞳试着去劝沫沫,换回来的都是沫沫的不耐烦,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沫沫,你看这个就是我们学校刚转过来的男生苏木然,是高富帅呢,他爸爸不但是房地产大亨,还是影视大亨,而且他的帅气都抵过了陈航沛呢,不错吧!”那位女同学两眼冒心形的看着苏木然,对着沫沫说道。
沫沫瞬间被他的帅气给深深迷住了,在心里决定去追苏木然。
苏木然也是出了名的花心,玩过的女人也无数,在他眼里沫沫只不过是一般级别的,这种妖娆他见多了,当然不觉得新鲜了,而高傲的沫沫就不一样了,觉得自己长的很漂亮,肯定能追到手。
苏木然早就发现了沫沫,只是在心里微微一笑,又是一个自动送上门的女人,玩玩是不错。
过了一个星期,是苏木然的生日,沫沫被班里其中被邀请的女生拉去了,于是那天沫沫也去了。
苏木然对沫沫并不陌生,但是还是要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
“这位是谁?”苏木然故皱着眉头对着带沫沫来的女生问道。
“苏少,这位是我同学,她想认识苏少就把她带来了,长的还不错吧!”
“是不错,美女一枚,有没有兴趣做我女朋友。”苏木然调戏的说道。
沫沫瞬间羞红了,不可思议的看着苏木然,只见苏木然微笑的看着沫沫,带沫沫来的女生,一直推着沫沫手臂,让她答应,这是好机会。
沫沫终于点了点头,沫沫的心里早就激动的不像话了。
那一晚上,沫沫玩的很疯,因为是苏木然的女朋友,于是被灌了很多酒,沫沫也没有回家,对于沫沫的家人来说已经习惯了。
苏木然直接带她去开房,在床上翻滚了一夜。
第二天,苏木然并没有跟沫沫说分手,因为苏木然绝对留着玩玩也不错,等遇到自己喜欢的,满意在甩了也可以。
于是,全校轰动了,说苏木然是沫沫的男朋友,有羡慕的,有嫉妒的,有恨的。
沫沫瞬间变成的焦点了,于是变的更加高傲了。
“沫沫,你跟刚来的那位男生在一起么?”瞳瞳担忧的问道,她怕沫沫受到伤害,因为在她眼里,对方那么优秀,婚姻的事情他自己能做主么?
“对呀!我很喜欢他,甚至爱上他了,以后再也不去夜店了,有他就够了。”沫沫的幸福的说道。
瞳瞳沉默了,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因为她能感觉出沫沫真的很喜欢他。
“瞳瞳,下午我带你去见他,他真的很不错。”
瞳瞳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到了下午,沫沫把苏木然约了出来,约在肯德基,然后把瞳瞳带了出来。
“然,我们在这里。”沫沫对着苏木然喊道,挥手道。
苏木然往沫沫的方向走了过去,只看见沫沫身旁的女孩,瞬间被那清新给吸引了。
苏木然直勾勾的看着瞳瞳,瞳瞳被看的不好意思的低着头,沫沫不高兴的看了看。
“然,你干嘛一直看着瞳瞳啊?”
“没什么呢,就感觉你的闺蜜长的也很不错,很清新,没男朋友的话,我介绍我朋友给她。”苏木然故意说道,他想打听瞳瞳是否有男朋友。
“真的么?瞳瞳没有男朋友呢,而且都没有谈过恋爱,可纯了。”沫沫激动的说道。
苏木然心里暗喜,因为他要的女孩就是要完整的,把什么都完整的给自己。
这一下午,三个人就这样的散了。
瞳瞳回到家,想起今天下午的事情,看到苏木然那帅气的脸,总挥之不去,瞳瞳摇了摇头。
怎么了?怎么老是想起那个沫沫男朋友,真是搞不懂。
到了晚上十点钟,瞳瞳的手机响起,瞳瞳迷迷糊糊的接起手机。
“喂~哪位?”疲惫的声音传入陆木然的耳朵里。
“陆木然。”
“沫沫的男朋友?”瞳瞳惊的从床上坐了起来,睡意全无。
“恩,不过过几天就不是了。”陆木然没有隐瞒的说道。
“为什么?沫沫那么喜欢你,你不可以伤害她。”瞳瞳不可思议的说道。
“你认为我真的喜欢沫沫么?我喜欢的女人我要的女人要什么都给我,而不是给过其他人的女孩。”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招惹沫沫,你知道这样对沫沫的伤害有多大么?”瞳瞳激动的说道。
“你只会为别人考虑么?我没有去招惹她,而是她自动送上门的。”
“就算这样,你也可以拒绝啊!”瞳瞳淡定不了了。
“送到嘴边的肥肉你愿意不吃么?”
瞳瞳沉默了,拿着手机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知道这件事情并不是陆木然的错。
“瞳瞳,我跟沫沫是不可能的,因为从下午交谈中,我发现我喜欢上你,因为我知道只有你才适合我,符合我的要求,也不会被我家人拒绝。”陆木然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开什么玩笑,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是认真的,你不要试着把我的号码拉黑,因为我可以用无数的号码跟你聊,你也别试着换号码,我想知道的事情,还没有我不知道的。”
“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不可以喜欢我,你喜欢的该是沫沫。”瞳瞳激动的吼道,虽然她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有些事情她还是懂得,她听出了陆木然的坚定,心里有点忐忑不安。
“不说了,手机要保持畅通,晚安。”陆木然没有给瞳瞳留下反驳的余地,直接挂断了电话。
“喂喂喂。”瞳瞳气愤的把手机扔在床上。
接着陆木然每天都会发短信给你瞳瞳,打电话给瞳瞳,似乎已经成为了瞳瞳的一部分了,瞳瞳也感觉自己依赖上陆木然,虽然不去回应,但是到了这个时间段,都会等陆木然的短信。
星期六下午,陆木然约瞳瞳出来,说不出来就去她家里接她,瞳瞳无奈的出门了,但是也抱着期许,但是想起沫沫,心里又愧疚。
刚出门去找瞳瞳的沫沫,看着从不打扮的瞳瞳,今天打扮的很漂亮,于是好奇的跟了上去,一直跟到瞳瞳跟陆木然约定的地方。
沫沫不可思议的看着远方的陆木然,只见瞳瞳一步一步的接近陆木然,直走到他的面前。
“你来了,走吧!带你去一个地方。”陆木然直接牵起瞳瞳的手,往指定的方向的走去。
沫沫不可思议的看着陆木然跟瞳瞳,心里已经愤怒到了极致,继续跟着。
直到跟到了一个无人的草地上,沫沫躲在大树后面。
“瞳瞳,这里是我爸最近买的地,没人进来的。”
“瞳瞳,做我女朋友吧,我跟沫沫真的没有什么关系,我真的不喜欢沫沫。”
“不可以,陆木然我不想介入你跟沫沫之间。”
“瞳瞳,没有介入,我是真的喜欢你,甚至爱上你了。”
瞳瞳迷茫了,其实她也喜欢陆木然,但是他是沫沫爱的男生,她不可以。
陆木然直接把瞳瞳拉了过来,抱在怀里,瞳瞳试着去挣脱,却挣脱不了。
沫沫捂着嘴流下眼泪,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
“瞳瞳,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抢我男朋友。”
沫沫出来的出现,吓到了陆木然。
瞳瞳努力的挣脱了陆木然的怀抱。
“沫沫,不是你看到的那样,听我解释。”瞳瞳着急了。
“不用解释了,沫沫我一开始就不喜欢你,我只是玩玩的,我喜欢的是瞳瞳,所以我们分手吧!”
“哈哈,陆木然,梁瞳瞳你们就是这样对我的。”
“沫沫,我真的没有怎样,陆木然你跟沫沫说,跟她解释啊!”瞳瞳着急的流下了眼泪。
沫沫走到瞳瞳的面前:“不要假惺惺了,亏我们是闺蜜,竟然勾引我男人。”
“沫沫真的不是........”瞳瞳没有说完,沫沫就甩了瞳瞳一巴掌。
瞳瞳瞪大眼睛捂着自己的脸,只见陆木然狠狠的推来了沫沫。
“瞳瞳,有没有怎样?疼不疼?”瞳瞳看出了陆木然眼神中最真挚的心疼,不是装的。
“梁瞳瞳,我恨你,从今以后我们不是闺蜜,我也不会让你好过的。”被推到在地的沫沫爬了起来,跑着离开。
“沫沫”瞳瞳撕心裂肺的哭喊了出来。
陆木然也感到自己这样的确伤害到了瞳瞳,把她抱在怀里,更最大的安慰。
陆木然把瞳瞳送回家,回到家的瞳瞳,躲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哭了很久很久。
手机嘟嘟的想起,拿起手机是陆木然的短信。
“傻瓜,不要哭了,我知道这件事对你的伤害很大,但是你要记得我一直会陪着你,你是我的女朋友,也是未来的老婆,我会好好珍惜你的,对于你我会告诉我家人的,我相信他们也会很喜欢你,不要难过了好么?我会把我身边的好朋友好兄弟介绍给你,不会然你孤单的,今天的事情是我冲动了,我只想证明我是真的喜欢你。”
瞳瞳看了短信,哭的更凶了,她承认自己喜欢陆木然,可是她也在乎沫沫啊!16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断了就断了。
但是陆木然跟瞳瞳一起了,沫沫在学校对瞳瞳都是冷眼相待的,看着没到放学陆木然都来接瞳瞳,心里更加的不是滋味了。
于是恨念越来越强硬,想尽办法的去报复瞳瞳,但是瞳瞳在陆木然的陪伴下,慢慢的走了出来,每天看到沫沫,虽然会伤心难过,但是不会那么的伤心难过了,看开了很多。
沫沫来到了夜店,看到了一心想得到沫沫的那个混混,沫沫走了过去坐到他的旁边。
“咦。美女怎么舍得跟我坐一起了。”那个混混调戏道。
“你不是想得到我么?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今晚就属于你的,怎么样?”
“什么事情,竟然让你愿意跟我一晚上。”
沫沫从包包里拿出瞳瞳的照片,在混混的耳边轻轻的说道,只见听的混混眉飞色舞的。
“怎么样?不错吧!”
“是不错,一箭双雕,这件事情我应了,美妞跟我走吧!”
过了几天,陆木然有事情,没有送瞳瞳回家,瞳瞳是一个人回家的,沫沫蹭这个机会打电话给那个混混。
走到半路,那个混混开着轿车,叫自己小弟打开车门,把瞳瞳拉了进去。
“救命啊!放开我,放开我。”瞳瞳挣扎着。
“小美女,你还是别挣扎了,乖乖的伺候我吧!”
瞳瞳绝望的看着这一切,不停的流着眼泪,使劲的挣扎着。
“放开我,我男朋友不会放过你们的。”
“哎呦!把男朋友都说到台面上了,但是很抱歉小美女,今晚你注定是我的。”
瞳瞳被带到一个小屋子里面,那个混混直接趴在瞳瞳的身上,瞳瞳不停的挣扎着,眼泪不停的流着。
那一晚,瞳瞳没有了第一次,接近绝望的瞳瞳独自走在大街上,无助的流着眼泪。
沫沫接到那个混混的电话,听了之后,开心的笑了。
第二天,瞳瞳约出陆木然,隐藏了自己的情绪。
“怎么了瞳瞳?是不是想我了?”陆木然挑腻道。
“然,我们分手吧!我不喜欢你了。”瞳瞳忍着心痛说道。
“为什么?不可能的,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陆木然不相信的问道。
“没有啊!我喜欢上别人了,就这样吧!我们分手吧!”说完瞳瞳转过身,跑掉了,瞬间流下了眼泪。
陆木然没有去追,他呆呆的站在那里,不可能的,瞳瞳不会这样的,肯定出了什么事情。
然,对不起,我已经不干净了,我不是你的全部了,我不能拥有你了,更没有资格去爱你了,请原谅我,你会找到你更想要的女孩,但是那个女孩永远也不在属于我。
有那先回忆就够了,我知道你爱我,我就满足了,不是很多人都说,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么?应该要学会满足,我拥有过我就满足了,请原谅我。
陆木然打电话给了管家,查他不在的时候瞳瞳出了什么事情。
“少爷,查到了,那个女孩被人家强暴了。”管家吞吞吐吐的说道,多么好的女孩,竟然遭遇这个,这个女孩跟少爷什么关系,少爷怎么那么关心,难道就是少爷之前口中的那个女朋友么?
“什么?那个混蛋是谁,是谁?”陆木然紧握着手机,不可思议有难过的吼道。
“是一个混混。”
陆木然直接去混混在的酒吧去找那个混混。
陆木然二话不说,就带着人开打,这个酒吧是陆木然家的资产,于是经理都认识。
“陆少爷,别这样,有什么事情好商量,这样会出人命的。”经理劝说道,试着让保安拉开陆木然。
“商量?这个混蛋强暴了我的女人,你叫我怎么商量。”经理呆住了,看着红着眼睛的陆木然,知道这件事情对于陆木然来说是多么的恨,多么的难受。
“说,是不是有人指使你的。”陆木然提着被自己打的半死不活的混混说道。
“少爷,饶命啊!是那个叫做沫沫的婊子让我做的,不管我的事情。”
“沫沫?沫沫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我真的小看你了。”
陆木然吩咐把这些人送进警局后,就去找沫沫了。
“周夏沫,你他妈的给本少滚出来。”陆木然找到沫沫正在玩的包厢,直接把沫沫拖走了。
“周夏沫,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那么做。”陆木然咬牙切齿的说道,恨不得把沫沫大卸八块了。
“陆木然,我做什么了?别忘记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
“你自己听听。”陆木然直接把录音笔甩到沫沫的手中。
沫沫打开了录音笔,只见里面传来虚弱的声音,是那个混混。
“陆木然,这不是我做的,不管我的事情,不要听那个混混胡说八道。”
“我有说是你么?承认那么快干嘛?”陆木然恨恨的看着沫沫。
沫沫作势要跑,结果被陆木然抓住了后领。
陆木然红红的眼睛,一脸嗜血的掐着沫沫的脖子。
“陆木然不要这样,不要杀我。”沫沫挣扎艰难的吐出一句话。
看沫沫快要奄奄一息的时候,陆木然放开了沫沫,亲自把沫沫送到了警察局。
然后去找瞳瞳,瞳瞳并没有回家。
陆木然也找不到瞳瞳,此时的瞳瞳,独自走在无人的大街上,流着眼泪,无助着。
陆木然疯狂的打着瞳瞳的手机,却一直是关机。
瞳瞳不知不觉走到,那次命运改变的地点,自在那里自己跟沫沫的关系从此破裂。
陆木然想着想着,想瞳瞳回去哪里,突然想起了第一次带瞳瞳来的地方。
只见一个小小的身影,蹲在草地上。
陆木然静静的接近,只见那个身影就是自己找了好久的瞳瞳。
“瞳瞳。”陆木然轻轻的喊道。
“然?”
“陆木然走了过去,把瞳瞳抱在怀里。”
“放开我,我们已经分手了。”
“瞳瞳,我都知道了,我不嫌弃你,你依旧是我最爱的那个女孩。”
“不要。”瞳瞳用尽全身的推开了陆木然。
“瞳瞳,你要怎样才肯回到我身边。”
“不要再这样了,我知道你要的女孩要全部都给你,而我最宝贵的被别人拿走了,我还有什么资格去爱,去拥有你。”瞳瞳撕心裂肺的捂着胸口流着眼泪喊道。
“瞳瞳,我不在乎了,我只在乎你知道么?瞳瞳回到我身边好不好,我不能没有你,你知道么?”
“不要,不要,我再也没有资格去爱你了。”瞳瞳蹲在草地上,流着眼泪。
陆木然走到瞳瞳的身边,把她再次抱回怀里。
“瞳瞳你知道么?那句话我只是追你随口说的,自从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认定了,我不在乎你的第一次给了谁,我只在乎你以后的第一次给的是谁,我要的是永远,而不是短暂知道么?我知道这件事情对你伤害很大,你这个傻瓜,我又不嫌弃你,我随口说说的你竟然当真了,以后不要自作聪明了,我是真的不在乎,不要再这样了好么?你跟我一起去美国好么?我会跟你父母说的,我们去好好放松一下,不要再想那先了,我永远不会丢下傻瓜瞳瞳一个人的。”
瞳瞳挂着泪滴抬起了头看着陆木然:“真的么?”
陆木然微笑的点点头:“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瞳瞳。”
陆木然擦干了瞳瞳的眼泪,瞳瞳淡淡的露出了微笑。
第5篇、爱情故事外遇的代价
曹正森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赵月兰贤惠,儿子曹小伦也听话,学习成绩又很好,按理说,曹正森应该感到满足,可是,他在外面却有一个叫胡燕燕的情人!对此,曹正森时常感到愧疚。虽然他很清楚,自己爱的是赵月兰,胡燕燕只是他生活中的一点点缀,可是,他又总是克制不住自己背着妻子去找胡燕燕。
这天傍晚,曹正森下班后,打了妻子的手机,撒谎说公司要加班,晚点再回去。挂掉电话,曹正森就钻进自己的小车,直奔胡燕燕的住处。胡燕燕在郊区的海边租了一套房子,那里很偏僻,是个适合偷情的地方。
曹正森下车后,看到胡燕燕房子里的灯亮着,心想胡燕燕肯定是穿着一件性感的内衣,擦了诱人的香水在等着他了。
来到门前,曹正森拿出钥匙,准备开门时,意外地发现门锁被撬坏了,轻轻一推,门就慢慢地开了。曹正森似乎预感到,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果然,一进屋,他吓呆了,屋里乱糟糟的,就像有人在这里打斗过一样,地板上还有未干的血迹。他声音颤抖着,连叫了胡燕燕几声,可都没人答应。
曹正森连忙依次打开卧室、卫生间的门,都没看到胡燕燕。衣柜里放着的一些贵重的首饰和钞票也都不见了。曹正森突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有小偷以为屋里没人,就撬门进来,可进来后却看到了胡燕燕,于是杀了她。
胡燕燕的尸体呢?
海里,一定是扔到海里了。曹正森抓住门把手,想拉开门冲出去,却突然看到把手上挂着一条红色的手链。曹正森的脑袋“嗡”的一声,整个人就像突然遭到电击一样,身体摇晃了几下,几乎跌倒在地。这条手链他太熟悉了,这是结婚十周年时,他送给妻子赵月兰的。赵月兰的手链,怎么会在这里呢?难道是赵月兰发现了他和胡燕燕的事,杀了胡燕燕?
曹正森抓起手链,冲到屋外,来到海边。他想大声呼喊胡燕燕的名字,又怕被人听到,只能沿着海边细细察看,在沙滩上,他发现了胡燕燕的一只鞋和一个发夹。
曹正森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冷静,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一定要想办法应对。他反复地回想和猜测整个案件的过程:赵月兰悄悄地撬开胡燕燕的门,进去将她杀了,然后将尸体丢进了大海。可胡燕燕的那些首饰为什么会不见了呢?赵月兰不是一个贪财的人,这一点,曹正森非常确定,肯定是赵月兰想给警察造成“入室抢劫”的误解。因为赵月兰过于惊慌,以致把自己的手链卡在门把手上都没有察觉。
想到这些后,曹正森连忙重新跑进屋,用布擦掉门把上自己刚才留下的指纹,然后将手链放进口袋,钻进小车,绝尘而去。
曹正森走进家门时,发现电视还开着,赵月兰却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曹正森突然感动起来,不管他多晚回来,赵月兰都会在沙发上等着他。曹正森再次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忘记今晚发生的一切,忘掉胡燕燕这个女人,从今以后,把自己的爱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个家里。
第二天下午,本地的晚报在社会版上,报道了一则新闻——强盗撬门闯入西郊海边一名叫胡燕燕的单身女子的住处,该女子现在下落未明,警方现在正在全力追查中。
傍晚,像往常一样,赵月兰在厨房准备晚餐,曹小伦在自己的卧室里看书。这时,曹正森拿着那条手链,走进厨房,搂住赵月兰的腰说:“月兰,你看你不该这么不小心的。”看着曹正森举起的手链,赵月兰露出惊讶的表情,叫道:“哦,我的手链!正森,你在哪里找到的?我还以为我弄丢了呢。”曹正森微笑着说:“在床底。肯定是你昨晚睡觉的时候不小心弄下去的。”赵月兰暗自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高兴地说道:“今天早上我就发现它不见了,可我不敢告诉你,现在找到了,太好了,以后我再也不会把它弄丢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事情朝着曹正森努力的方向发展:警察始终没有找到杀害胡燕燕的凶手,赵月兰也整日笑容满面,只是有时曹正森会感到有些奇怪,难道赵月兰杀了胡燕燕之后,竟没有感到一丝内疚和害怕吗?
一个星期后,意外的事发生了。这天是曹小伦高考完的日子。傍晚,曹正森和赵月兰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等待儿子凯旋归来。晚餐刚一做完,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曹正森拿起听筒一听,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赵月兰疑惑地问发生了什么事,曹正森喃喃地说:“儿子高考失败,自杀了!”
两人忙赶到医院,见到了脸色惨白的曹小伦。他手腕上缠着胶布,虚弱地躺在床上,旁边站着他的老师和同学。同学们告诉曹正森夫妇,今天下午在考场上,所有考生都在专心答题,突然“扑通”一声巨响,所有人扭头过去,看到曹小伦从桌上晕倒在地。考官连忙扶起曹小伦问怎么了,曹小伦摇摇头说自己没事,接着他说要上卫生间,考官就扶着他去了,然后在外面等他,可等了好久都不见曹小伦出来,考官进去后,赫然看到曹小伦已经割腕了!
医生告诉曹正森夫妇,曹小伦可能是高考前压力太大了才会这样。赵月兰抽泣地说:“孩子,你怎么这么傻啊,今年考不上,明年可以再考啊。”
曹小伦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曹小伦出院后,一连几天夜里都被噩梦惊醒,发出恐怖的尖叫声。被惊醒后的曹小伦总是大汗淋漓,脸色像纸一样惨白。看到儿子还没有从高考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曹正森夫妇心急如焚。这天傍晚,在下班回来的路上,曹正森想这个周末应该带儿子去看看心理医生了,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曹正森接来一听,顿时就像遭到当头一棒,因为这个电话竟然是胡燕燕打来的。胡燕燕没有死!
胡燕燕开口说道:“曹正森,你该不会把我忘了吧?”曹正森被吓呆了:“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胡燕燕冷笑道:“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呢?哼,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爱的不是我,不过没关系,我爱的也不是你,是你的钱。明天晚上,你带上20万来郊区的海边,我在那里等你。否则,我就把你妻子赵月兰意图谋杀我的事告诉警察。你不知道她当时多心狠手辣,把我打得几乎不像个人样,多亏我福大命大,被她扔到海里后居然没有死。哼,如果我把这一切告诉警察后,到时就有得她受了。”
胡燕燕没有死,这是曹正森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而且她居然还要来敲诈他。20万对曹正森并非难事,可是他害怕的是胡燕燕会无休止地敲诈,万一有一天满足不了她,她就会报警,到时赵月兰肯定是要坐牢的,刚刚恢复的美好家庭会再次被她毁掉。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曹正森咬着牙想着,他决定在明天晚上把胡燕燕杀了,再扔到海里去,反正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
第二天下午,曹正森下了班,开着车向海边驶去。一路上,曹正森紧张得口干舌燥,但为了赵月兰,为了这个家,他决心一定要把胡燕燕杀了。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是赵月兰打来的。赵月兰在那边紧张地说道:“正森,快……快到医院来,儿子刚才又想自杀,幸亏被我及时看到。”曹正森连忙掉转车头直奔医院,快到医院时,手机又响了,这回是胡燕燕打来的。曹正森告诉她,今晚不能去赴约了。胡燕燕怒喝道:“曹正森,限你一个钟头内带上20万到海边,否则赵月兰等着坐牢吧。”
曹正森左右为难,但儿子的安危紧紧地牵着他的心,他决定先去看儿子。到了医院,看着一脸惨白的曹小伦正呆呆地躺在病床上,曹正森心如刀割地说道:“儿子,想开点,明年再来!”曹小伦哆嗦着嘴唇,声音颤抖地说:“我自杀,并不是因为我高考失败,而是因为我……我杀了人。”
曹正森和赵月兰面面相觑,愣住了。赵月兰害怕得声音颤抖地说:“儿子啊,这话可不能乱说!”曹小伦看了一眼曹正森,说:“真的,我杀了人,我杀了那个名叫胡燕燕的女人。每天晚上我都能在梦里看到她,她说不会放过我的。我现在被她折磨得好难受啊!我考场晕倒,并不是考前压力大,而是被胡燕燕的鬼魂折磨得生不如死啊!”
“你……你杀了胡燕燕?你什么时候杀的?”曹正森怔住了,胡燕燕刚才明明还和他通过电话啊!
曹小伦点点头说:“其实我早就发现爸爸和她的事了,我好怕她会来破坏我们这个幸福的家,于是那天傍晚,我带了根棍子,蒙着脸,撬开了她的房门。当时她正听歌,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进来,我一棍子朝她的头打下去,可我太紧张了,棍子只打在她的肩上,她就扑过来,和我纠缠在一起。说真的,开始我只是想好好地教训她,让她离开爸爸,可在和她打斗中,我太惊慌了,竟然把她打死了。当时我好害怕,待冷静下来后,我连忙用布擦干净现场我留下的指纹,然后把她的尸体扔到了海里。最后,我还拿走了她衣柜里的首饰和一些钱,让警察以为是强盗干的……我以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在梦里我总会梦到她的鬼魂过来找我,她就这样缠着我。我每天都受到良心的谴责。爸、妈,我真的不是有心杀她的。”
赵月兰突然惊叫道:“那个蒙面人是你?”
曹正森和曹小伦愣愣地看着她,不明白她突然说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赵月兰搂住儿子,说:“儿子,你听我说,你没有杀死胡燕燕,她没有死,她现在还活着。”
曹小伦愣愣地看着母亲,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曹正森更是呆住了,赵月兰怎么会知道胡燕燕没有死?
赵月兰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事到如今,这事再也瞒不下去了。其实你爸爸和胡燕燕的事我也早就知道了。那天傍晚,我也去找了胡燕燕,想跟她好好谈谈。可当我到了她那儿后,发现房锁被撬坏了,屋里乱糟糟的,地上还有未干的血迹,我以为是强盗闯进来杀了她,于是,我跑到海边去找胡燕燕的尸体,果然发现了她漂在海面上,我连忙跳进海把她救上了岸。她醒后问我是谁,我就告诉了她。她很感动,说为了报答我,她决定离开你爸爸。听到她这么说,我高兴极了。可我知道即使她离开了你爸爸,过不了多久,你爸爸也会再去找别的女人。当她告诉我,你爸爸待会就会过来时,我灵机一动,想了个办法,把我的手链故意卡在门把手上,然后把胡燕燕的一只鞋和一个发夹丢在海边。我答应给她一笔钱,让她离开这里,而让你爸爸以为是我杀了她……受到这次惊吓后,我相信你爸爸不会再去找别的女人了。可……可我实在没想到,胡燕燕说的那个蒙面人居然是你。”
“我没有杀人?真的吗?”曹小伦惊喜地叫道。
赵月兰点点头,说:“儿子,放心吧,你真的没有杀人。”
顿时,曹正森明白了一切。不过他太了解胡燕燕了,为了钱她什么都敢做。虽然当时她被赵月兰救后大受感动,并声称要离开他,但现在她钱花完了,就想来敲诈他。现在一切都清楚了,这事也就好处理了。好险啊!他差点因此而成为杀人犯!
曹正森搂住妻儿,动容地说:“老婆,儿子,请原谅,因为我的私欲,差点毁了这个家,我发誓,以后我会全心全意地爱你们的!”说完,曹正森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第6篇、爱情故事特殊婚礼背后,这份李代桃僵的爱峰回路转
绝境苦痛的日子
你是照亮我生命的微光
2013年6月的一天上夜班,刘小青发现赵昌工作时精神不集中,刚想批评他一顿,却发现他脸色苍白,直冒冷汗。刘小青忙关切地问他是不是病了,让他赶快回宿舍休息。赵昌虚弱地摆了摆手,说:“没问题,我身体硬朗着呢!”说完竟一头栽倒在了操作台上。刘小青急忙打电话叫调度车及时将赵昌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他是服用了某种可能引起身体过敏排异反应的药物所导致的,再晚一些处理,很可能有生命危险。
这时,赵昌不得不承认为了给乡下的母亲治疗风湿性心脏病,他主动找到在昆明一家制药厂工作的表妹,要求给他们作新研制药物的身体测试,以换取高额报酬,这次,他就是服用了新研制的一种治疗肾病的药。得知真相的刘小青不禁责备道:“你怎么这么傻,连命都不要了吗?有困难为什么不告诉我!”看着为自己守候一夜而满眼通红的刘小青,赵昌不禁对她掠过了一丝怜爱的目光。
第二天,刘小青给赵昌送来了三万元的现金,要他赶快寄回家给母亲看病。赵昌接过钱,内心无比感激,她哽咽着对刘小青说:“刘姐,谢谢你,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经过几天的治疗,赵昌平安出院了,他走出医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宿舍看望一下刘小青,因为她已经好几天没来医院看望他了。每当想起刘小青充满忧郁的眼神,他就觉得她的背后一定有些故事。经过打听,赵昌得知,刘小青的丈夫嫌弃她心脏有病,刘小青冒死生了儿子,可去年丈夫还是和她离婚了,且一岁多的儿子判给了丈夫,后来丈夫又和一个领导的女儿好上了,无奈刘小青只能净身出户,成全了他们。听说刘小青有心脏病,赵昌震惊了,她自己也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给他送来了三万元的救命钱,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人啊!
赵昌一路小跑来到刘小青的宿舍门口。宿舍里有灯光,电视响着,门却怎么也敲不开,赵昌不禁心慌起来。他急忙找来宿舍管理员,打开门,只见刘小青平静地躺在床上,床头放着一瓶安眠药和一封遗书,遗书上写道:“如果生活一定要抛弃我,就让我安静地离开这个纷乱的尘世吧!”看完遗书,赵昌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他忙抱起床上的刘小青,冲向厂里的医务室,直到救护车来了将她拉到蒙自市医院。因为服用的安眠药剂量不大,在医生的抢救下,刘小青终于苏醒了过来,这次是赵昌在大声责备她:“你怎么这么傻,谁说生活抛弃了你,这不还有我吗?”
原来,被前夫抛弃的刘小青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一直都有自杀的倾向。那天下班后,刘小青非常相念儿子,于是给前夫打了一个电话,不想前夫语气冰冷。挂断电话后,刘小青绝望了,她写下遗书,吞了安眠药,幸亏遇到前来向她道谢的赵昌!
刘小青看到赵昌紧紧握着她的手,泪流满面。赵昌暗暗发誓,他要让这个苦命的女人快乐起来,从此再也不掉一滴眼泪。
我愿做你梦里的那个他
今生永远不离开
之后的几天,赵昌每天下班都去医院看望刘小青,鼓励她,给她讲笑话,逗她开心。不知不觉中,赵昌感觉这个娇小柔弱的女人已经走到了自己心里,离开她,内心竟然有着某种说不出的隐痛和牵挂!
医生们都以为赵昌是刘小青的男朋友,一天,医生严肃地将赵昌叫到办公室,告诉他,刘小青的心脏已经很危险,三级心功能衰竭,必须立即通过心脏手术植入人工起搏器辅助心跳,且将终身接受治疗。赵昌立即将情况反映给了单位领导,领导打电话给刘小青在昆明工作的姐姐刘小燕,刘小燕马上请假赶了过来。
可手术后的刘小青一直陷入深度昏迷,迟迟不能苏醒。医生解释道:“部分患者对麻醉过敏,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只能将刘小青送入重症监护室继续观察。”三天时间,对赵昌来说是如此的焦灼而漫长,他每天不停地为刘小青祈祷。三天后,刘小青奇迹地苏醒过来,可性情大变,她一醒过来竟大喊大叫着,她要她的课本,她要准备考试,说她正在准备毕业设计,要马上出院,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拉着赵昌的手喊出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名字——李治。赵昌不知道李治是谁,刘小青却一边用这个名字称呼他,一边很自然地对他做着一些只有恋人之间才有的亲昵动作。一天,护士刚离开,刘小青很自然地捧起赵昌的脸,目光里充满了少女初恋的深情,她说:“治,快吻我,我喜欢你这样吻我的感觉!”刘小青的语言和行为,让赵昌一头雾水,可是,他不想打破这个可怜的女人重新燃烧起来的对幸福的憧憬,他鼓足勇气,闭上眼睛第一次深深亲吻了她!
医生给刘小青的诊断为失忆症,原因很复杂,也许是受过很严重的情感刺激,加上手术中麻醉的作用,刘小青的部份记忆丢失了,她的意识回到了她大学时那段美好的初恋时光。那么,刘小青口中那个叫李治的男人,莫不就是他大学时代的初恋情人?
带着重重疑问,赵昌找到刘小青的姐姐刘小燕,刘小燕痛苦地讲述起了一件往事。
2003年寒假,刘小青从昆明回乡下老家过年,可是刘小燕发现她总是魂不守舍。有一天,她终于失声痛哭地说出了真相:“姐,我怀孕了!现在我却联系不上他了,电话停机,我给他写信也石沉大海,我该怎么办?”刘小燕如雷击顶,妹妹一直成绩优异,是全家人的骄傲,怎么会犯那么大的错。刘小青告诉姐姐,那个男人名叫李治,是她同校高一届的师兄,现在已经离开学校,分配到单位工作了,可他们的恋情从两年前就开始了。刘小青向姐姐借一千块钱,她决定照着李治给她回信的地址去找他,她不相信李治会骗她。刘小燕见妹妹坚决态度,只好劝她先按时回学校上课,由她去寻找那个叫李治的男人。
第7篇、爱情故事舍爱取义,痴情女含泪让新郎
她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他的小组,得知比她大12岁的他尚未婚娶时,她毅然奉献了自己的爱情。她痴情追爱,融化了他心中的坚冰,二人终于订下百年之好。然而,在婚礼举行之前,他的前女友回国,一切真相大白。在自己的婚礼上,她含泪转让新郎,成就别人的秦晋之好……
痴情追爱,不信春风唤不回
2002年夏天,查玉芳从上海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江西省赣州市,被赣州某科研单位录用,分到袁世成领导的课题组。这个课题组里大多是年轻人,袁世成作为领导,每年都把上级奖励他的成果提成用作课题组的活动经费,惠泽组里的每个成员。能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里工作,查玉芳感到非常幸运。
2003年1月9日,是袁世成33岁生日。快下班的时候,大家买了一个大蛋糕送到袁世成的办公室,点燃蜡烛,唱着《祝你生日快乐》,整个屋内笑声朗朗其乐融融。不知谁提议去城里最好的酒店为袁世成庆贺生日,大伙一致赞成。袁世成摆手拒绝,说:“随便找个地方聚聚就行了。”查玉芳说:“我看还是去袁领导家吧,我想嫂子的手艺一定很不错……”话音未落大家都沉默下来。查玉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过于冒失了。
事后同事私下告诉查玉芳,袁世成还没成家。过去他谈过一个女朋友,彼此相爱好几年,后来女的出国留学,很快就变心了。这事儿对他打击很大。从那以后他就没再谈女朋友。他很优秀,工作出色,英俊潇洒。有不少姑娘曾经试图闯进他的心扉,单位领导也曾亲自出马多次做月下老人,但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就这样,他任由青春蹉跎淡看春花秋月,将所有热情倾注于事业倾注于课题组这个小集体。
得知袁世成的情况,查玉芳内心很不平静。袁世成勤恳工作善待同事的情景反复浮现在眼前,最终沉淀于心际,酿成澎湃不息的情愫。她觉得袁世成值得她去爱,年龄上的差距决不会成为两人相爱的障碍。下定决心后,她就开始将自己的追求付诸行动。每天早上上班,她主动到袁世成办公室帮他整理文件,给他泡茶,摆上他喜欢吃的口香糖。晚上袁世成加班,她主动留下来,名义上是和袁世成做课题研究,实际上是为爱情做铺垫。由于情窦初开的羞涩,她希望袁世成读懂她的种种暗示射出丘比特之箭,但是袁世成却无动于衷。一段时间后,查玉芳想,袁世成情感上受伤害太深,绝对不会主动示爱。她决定抛却矜持和腼腆,主动求爱。2003年3月2日晚,在袁世成的办公室,查玉芳真诚地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谁知袁世成竟然一口拒绝,说他不想再涉及个人感情,何况两人年龄悬殊。
查玉芳心里认定了袁世成,要用自己的爱情融化他心中的坚冰。她担心袁世成工作太晚闹出胃病,每天晚上去附近的餐馆买来排骨汤之类的夜宵给他喝。袁世成付给她钱,她不要。袁世成嘱咐她晚上按时下班,查玉芳仍然我行我素。2003年3月29日晚,查玉芳又去外面为袁世成买夜宵,回来的时候,管辖着整个课题组楼层的大门已是铁将军把门。门上留有一张袁世成写的字条:小查,谢谢你。我有事先走了,你早点回去吧。以后不要再给我买夜宵了。查玉芳看到纸条,心里凉了半截。她把脸贴到大门的缝隙上,依稀看到楼层深处袁世成办公室的灯光,再仔细看,她发现门是从里面反锁住的。她断定袁世成没有走,就脱下外衣,将装有鸡汤的瓷钵包裹得严严实实,以防鸡汤的温度扩散得太快。她抱着瓷钵,孤独地守在大门口。好几次,她呼喊着袁世成,希望他能打开门让她进去,可是寂静的夜里,回答她的只有沉闷的回声。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查玉芳被冻得全身发抖。但她坚持着,她要向袁世成证明她的爱不是一时的热情,她要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向他表白她爱他。半夜11时许,袁世成结束工作打开铁门,一眼瞧见双手捧着瓷钵全身冷得发抖的查玉芳,不禁大感惊诧深受感动,心中的坚冰化作眼中的泪水,顺腮而下。他接过查玉芳递过来的鸡汤和着泪水喝了个精光。
第二天,查玉芳病倒了,高烧不退。她住院6天,袁世成陪了她6天。这6天,两人完成了从相知到相爱的跨越。
悠长岁月,几多爱恋几多伤痛
查玉芳的爱情选择,得到了所有同事尤其是单位领导的热情支持。查玉芳父母起初担心袁世成比女儿大12岁,两人是否合得来。但他们看到两人情投意合,特别是看到袁世成为人处事很得体有涵养时,他们甚是满意,认为女儿有眼光没找错人。这样两人的恋爱关系就确定了下来。
袁世成有个姨妈在赣州,身体不好,患有严重的风湿病。他平时工作忙抽不出空照顾姨妈,只有双休日才能为姨妈做点事情。查玉芳与袁世成确定关系后,每到双休日,两人便一同来到袁世成的姨妈家,帮着做家务、买柴米油盐、抓药熬药,空闲时陪老人聊聊天。老人对他们非常感激,说他俩很般配,将来一定会过得很幸福。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查玉芳的父母考虑到袁世成年龄不小了,催促女儿赶紧把婚姻大事办了。袁世成和查玉芳商定2004年元旦举行婚礼。
2003年12月27日,查玉芳和袁世成到酒店预订了酒席,然后将请柬分发给亲朋好友。当他们来到姨妈家送请柬时,查玉芳发现屋里除了袁世成的姨妈外,还有一个30多岁的陌生女子。她开始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谁家没有个人来客往的?但很快她就察觉到气氛有点不对劲。袁世成和姨妈都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气氛非常沉闷,令人感到压抑。查玉芳注意到袁世成和那女子默默对视了好几分钟,那女子泪流满面,似有无限感伤。袁世成则表情冷淡甚至还有一点愠怒。要是往常,袁世成一定会帮姨妈忙这忙那,陪姨妈聊聊天,可那天他只站了一会儿,把请柬递到姨妈手里,说:“姨妈,元旦我请你喝我和玉芳的喜酒。”便拉起玉芳急匆匆转身离去。
凭着女孩特有的敏感,查玉芳觉得袁世成和那女子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俩究竟是什么关系?那女子为什么出现在袁世成的姨妈家?她一遍遍追问袁世成,可袁世成不做正面回答,只是说:“玉芳,我俩快结婚了,我不想让别的事情来打扰我们的幸福和安宁。”离结婚只有几天时间,却发生这样的事。查玉芳不愿带着疑问披上婚纱,决定自己去查个究竟。当天晚上她独自去了袁世成的姨妈家。那女子仍然没有走,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双腿以下盖着毛毯,旁边有两条来不及遮掩的假肢。姨妈颤巍巍地给查玉芳倒了杯水,问她到家来有什么事儿。查玉芳开门见山:“姨妈,这位大姐恐怕很早就认识世成吧?”姨妈长叹了一口气,充满爱怜地注视着那女子:“兰英,世成就要结婚了,过去的事没有必要再隐瞒。我可不想让我女儿永远背负无情无义的骂名……”那女子落下泪来:“妈,你什么也别说,求你了。”但姨妈没有听她的,哽咽着讲述了一段让查玉芳感到震惊的往事。
1990年,钟兰英考取了南京某大学。大二那年,与同窗袁世成相爱。两人并没有因恋爱影响学业,成绩都很优秀。1994年,大学毕业前夕,钟兰英通过出国留学考试,被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录取。出国的日子转瞬来临,一对恋人难舍难分。钟兰英向心上人承诺:学业有成便立即回国,两人永不分离相守一生。同时她还向袁世成说出了心中的隐忧,母亲身体不好,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就为这,父亲跟母亲离婚了。她这一走就是几年,孤苦的母亲无人相伴无人照料,让她十分放心不下。袁世成是北京人,本来做好了去北京发展的打算,见钟兰英对母亲心怀牵挂,便改变主意义无反顾地来到赣州。钟兰英去美国后,袁世成成了钟母身边惟一的亲人。他对钟母很孝顺,喊她姨妈,每到双休日就过来看望她照顾她。远在异国他乡的钟兰英为此深受感动,多次在信里对袁世成表达感激之情,称今生今世能遇上他是她最大的幸福。然而,1996年底,袁世成却突然接到钟兰英的绝交信,称自己已移情别恋,让袁世成另择佳偶。兰英的母亲接到的是同样内容的信。接到信后袁世成深陷痛苦难以自拔,但他对钟母的态度一点也没改变,像以往一样加以孝敬和照顾。
2003年11月,拿到博士学位的钟兰英回到国内母亲身边,钟母才知道女儿当年“抛弃”袁世成的真相。原来在1996年深秋,钟兰英遭遇车祸,全身多处受伤。虽然经过治疗保住了性命,却永远失去了双腿。她深爱着袁世成,她知道和袁世成结合会给对方带来多大的牵累。为了不耽误袁世成,她独自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给袁世成写了一封绝交信,谎称自己在国外已另有所爱。惟恐母亲泄露实情,她写给母亲的信,也是同样的内容。回到家里,钟兰英不想打搅袁世成平静的生活,一面要母亲恪守秘密,一面躲避袁世成。她知道双休日袁世成会来照顾母亲,总是一大早就躲出去……
听着钟母的讲述,查玉芳泪雨纷飞。如果不是深爱着袁世成,钟兰英不会这么做。同为女人,她能体会到这个身遭不幸又要失去最心爱的恋人的女子的心里是怎样的伤痛。她不禁对钟兰英肃然起敬。钟兰英将她拉到身边:“好妹妹,我妈说的这些事,你别告诉世成。我衷心祝你们俩永远幸福。”
舍爱取义,成全别人扬美名
回到家里查玉芳把钟兰英的事儿告诉了父母,父母唏嘘不已,称赞钟兰英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躺在床上,查玉芳翻来覆去彻夜难寐。由于钟兰英的出现,她这个准新娘毫无半点喜悦。自己嫁给袁世成是不是合适?袁世成得知事情真相后,还会那样爱自己吗?她相信钟兰英的祝福是真诚的,但她又不能无视这种真诚背后的辛酸。她敢肯定,在钟兰英心里,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取代袁世成。而在袁世成的心里,自己能不能取代钟兰英呢?钟兰英严重致残,多么需要有人与其共度人生,多么需要爱情照亮颓丧的心田啊!天亮时分,查玉芳于痛苦不堪中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把父母叫醒:“爸、妈,你们说,世成做你们的儿子好不好?”父母不解其意。她又说:“元旦那天,跟世成结婚的不是我,而是兰英姐。你们就当是为儿子办了一场大事吧!”明白过来的父母认为女儿过于荒唐,一开始怎么也不同意,后来终于被女儿的大义情怀所打动,表示只要袁世成愿意,他们当玉成好事。
查玉芳去单位找到袁世成,将当年钟兰英“变心”的真相和盘托出。不出所料,袁世成当下情不自禁泪如泉涌,当即请假去钟家看望钟兰英。
查玉芳偕父母赶到钟家的时候,钟家已然一派忧伤。钟母在一旁默默垂泪,袁世成和钟兰英显然刚刚追忆了苍茫的往事,伤感不已叹息不止。查玉芳轻轻擦去钟兰英脸上的泪痕,诚挚地说:“兰英姐,我爸我妈已经答应世成哥做他们的儿子了,你能让我喊你一声嫂子吗?”钟兰英听出了查玉芳话中的含义,说:“好妹妹,我只能做你的姐姐。”查玉芳说:“不瞒你,兰英姐,我很爱世成。如果我不知道当年的真相,我不会改变我的爱。但我既然知道了,我就不能无动于衷。你身体不好,更何况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未曾割断对世成的牵挂,你更需要世成的关心需要他的爱。我已经决定了,元旦那天婚礼照常进行,我当你们的主婚人。”钟兰英说:“这绝对不行。我当初撒谎,就是为了不牵累世成。我不求别的,你和世成能姻缘美满,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两人各说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袁世成表情痛苦,不时仰天长叹。他不能保持缄默,必须表态。思索良久,他说:“玉芳啊,这么多年我一直恨兰英,因为我真的以为她移情别恋了。现在真相大白,我承认我不但不恨她,反而觉得她更可爱了。可是这一切都没法改变现实,我俩领过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妻。再过两天就要举行婚礼,这事儿人人皆知。一旦婚姻有变,你失去的名声影响不好挽回呀。因此,我劝你……”一旁对钟兰英母女劝解多时的查家父母打断袁世成的话:“世成啊,玉芳可没失去什么呀。她得到了很多,有哥哥了有嫂子了。孩子,听玉芳的,元旦那天跟兰英把事办了。”一场爱心拉锯战,最终以查玉芳的“胜利”而告终。袁世成偕钟兰英感激涕零地向查玉芳父母行叩拜之礼。
2003年12月30日,查玉芳陪同袁世成、钟兰英来到街道办事处,先把离婚手续办了,然后又领回红彤彤的结婚证。时间仓促,数天前发出的请柬无法收回,亲朋好友没人知道这其中新娘易人的变故。
2004年1月1日中午,客人们聚集酒店。婚礼开始了,客人们向一对新人投去祝福的目光,当看到新娘不是查玉芳时,不由惊愕万分。查玉芳眼含泪花向客人郑重宣布:“今天的新娘原本是我,但我今天只能做主婚人。这对有情人其实早就应该举行婚礼了,有关他们的爱情故事,我想借这个机会跟大家说说……”泪光中的诉说,震撼了整个婚宴大厅,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许多人情不自禁潸然泪下。婚宴结束,袁世成、钟兰英来之不易的秦晋之好,查玉芳忍痛牺牲爱情为别人的幸福让路的大义之举也在赣州城不胫而走……
第8篇、爱情故事三人争爱,被捧女主角放一个伤一个废一个
青春恋情,
几人平分的苦涩
2007年2月23日,大年初六,庐佳受邀去参加余姚同乡会,二十几个高中同学再次重逢,她这个“校花”依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在这批高中同学中,有几个人曾暗恋过庐佳。首先是王浩,现在南京一所大学读书。他从小学便跟庐佳是同学,两家又相距不远。高中时,他曾坐在庐佳的后面。聚会上,王浩声称他上课时常望着庐佳的背影发呆,放学后又主动充当“护花使者”。虽然近水楼台,他当年对庐佳表白过,却失败了。接着,又有两个男同学也宣布曾经暗恋过庐佳,还送过肉麻的情书,都没得到庐佳的回应。
庐佳笑着对这些同学说:“要高考,谁敢分心谈恋爱呀。”王浩听后,说:“庐佳说谎了,我知道她喜欢谁。”在众人的好奇中,王浩说出了一个名字:陈勇军。原来,陈勇军比庐佳大两岁,也比他们高两届。2003年12月,她读高一,他读高三。当年学校举行了一个歌唱比赛,庐佳和高大帅气的陈勇军同为主持人。比赛结束后,她和陈勇军有了一些默契。陈勇军还是校篮球队队长,有比赛时,庐佳常站在场边当拉拉队。渐渐地,她便悄悄喜欢上了陈勇军。
王浩知道这个秘密源于看过的一场比赛和一幅画。一天,庐佳上课时偷偷画了一张漫画,被老师抓到后当场展示出来,庐佳被罚了站。画里的人一般同学看不出来是谁,还以为是模仿《灌篮高手》里的人物,可王浩还是看出了漫画上陈勇军的球衣号码。
有几个同学追问庐佳后来怎样了?庐佳叹息了一声,神色黯然。当年,她和陈勇军有过约定,陈勇军对她说要以学习为重,等考上大学后再谈恋爱,还说在浙江大学等她!结果,她却再没等到陈勇军的消息。两年后,她专门报考了浙大,去后却发现陈勇军根本不在那里。
大家都不禁为之惋惜,组织这次聚会的男同学说他有办法。接着,他翻出电话本,接连打了几个电话,竟然辗转找到了陈勇军。一个多小时后,陈勇军出人意料地出现在了聚会现场。
在场的许多人,陈勇军都不认识,他走到庐佳身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是来赔罪的。”接着,他大方地说:“庐佳,对不起,我当年没有考上浙江大学,只考了宁波大学,我觉得惭愧,无脸见你,后来又怕耽误你学习,所以才没跟你联系。”陈勇军说完,有人马上起哄:“歉都道了,两人拉拉手,就将爱情进行到底吧。”王浩急了,说:“你们这帮人,怎么不祝福我和庐佳呢?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一起追多好。”庐佳红着脸说:“其实,我现在算是有男朋友吧。”
庐佳说她男朋友也是母校高中毕业的,名叫邓发和,也是比她高两届,他考上了复旦大学,他们刚确定关系两个月。她说邓发和的父母跟她父母有生意往来,父母一直在撮合他们,她就听从了父母之命。
这时,陈勇军脸色有点难堪了,其他人可能不认识邓发和,但他们虽然同级不同班,却是认识的。两人曾是学习上的竞争对手,当年,邓发和考上复旦大学曾轰动一时,他却因为高考失利黯然落寞……没曾想曾爱慕他的庐佳,如今却成了邓发和的女友,他不禁感到一阵心痛。为挽回面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对庐佳说:“其实,他也只能算是你的一个追求者而已。刚才那个兄弟说得对,我们还是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谁笑到最后还不知道呢。”庐佳脸色一阵发红,笑道:“那就看看你们谁本事大吧。”大家又跟着他们一阵起哄。
玩笑归玩笑,陈勇军和王浩喜欢庐佳却是真的。聚会结束,他们不约而同地追求起了庐佳。邓发和远在上海,陈勇军在宁波,而王浩在南京,都在异地,彼此见不着面,他们便用QQ、短信等方式联系。邓发和是庐佳名义上的男朋友,他每到周末,几乎都从上海赶到杭州与庐佳约会。陈勇军和王浩则只能用QQ或短信“奋起直追”。陈勇军清楚自己的“优势”,他是庐佳的初恋,他们虽没热恋过,可只要稍添柴火,他相信那恋情便会燃旺起来。王浩则显得有些低调,他对庐佳要求不多,只是轻轻诉说深情,或者听她讲心事,他觉得只要不放弃,就永远会有机会。
明争暗斗,
赢了人输了爱情
有几个人同时追求庐佳,庐佳享受着这种甜蜜。2007年“五一”假期,陈勇军从宁波赶到杭州,约庐佳见面。哪知,邓发和也从上海来到杭州。庐佳拒绝谁都觉得不合适,又都躲不开,便想来个三人聚会。
三人一同去了西湖边,说是看风景,陈勇军和邓发和的心思都在庐佳身上,暗暗较劲。游完西湖,回到浙江大学,邓发和非要庐佳当面做出决断,将陈勇军赶走。陈勇军岂肯示弱,反说邓发和是“后来者”,最后,两人竟在大操场上动起手。庐佳气愤地制止了他们,并让他们都离开杭州。后来,庐佳在QQ上告诉王浩这场操场上的“决斗”,王浩说:“他们俩最好都消失,我机会就来了!”
之后一段时间,庐佳开始整理自己的感情。内心里,她最喜欢陈勇军,但陈勇军家境普通,上的大学一般,将来家人必定反对他们在一起。邓发和一切都好,上的是名牌大学,她父母又认可,可自己在他身上偏偏找不到那种初恋的情怀。王浩则又太熟悉了,她觉得没什么感觉。这三个人,让她内心非常纠结,一时决断不下,便同时跟三人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2007年9月,读大四的邓发和有机会去德国法兰克福留学。他向庐佳承诺,自己无论去向何方,对她的感情永远不变。年底,邓发和依依不舍地去了德国。他走后,几个人曾“僵持”不下的关系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陈勇军面对王浩的竞争毫无压力,凭借着庐佳对他的初恋,加上他步步紧追,很快便赢得了庐佳的芳心。而后,庐佳和远在德国的邓发和提出分手,邓发和黯然神伤。王浩追求无望,也很失落,只能在QQ上给庐佳留言:“希望你幸福!”
2008年春节,庐佳将陈勇军介绍给父母,父母得知陈勇军的家庭情况,坚决反对,这让陈勇军心里非常郁闷。
7月,陈勇军大学毕业,庐佳劝他去杭州发展。陈勇军去后却三个月都没找到好工作,只得垂头丧气地回到宁波,找了份月薪3000多元的工作。异地恋维持起来也颇不容易,陈勇军常常往返于宁波和杭州之间,疲惫不堪。庐佳对他却很少关心,他有点受不了,两人开始有了争吵,庐佳总是说:“邓发和和王浩肯定不会像你这样。”陈勇军听了更恼火。
第9篇、爱情故事女老板戒毒瘾相夫教子收废品
一个曾经通过个人努力赚得百万资产的女老板,由于染上了毒瘾,将财产挥霍殆尽。然而丈夫和儿子却始终对她不离不弃。为了不让家人失望,她终于狠下决心,戒掉了十年的毒瘾。而如今,这个曾经煊赫一时的女老板,为了筹集儿子上大学的学费,毅然推起废品车走上街头,开始了人生新的路程。
开始新的生活
下午四点还不到,张美娣就急匆匆地收了工,把废品车停在楼下就赶去菜市场买菜。其他收废品的人,都想趁周末多做点活,但她为什么要早早地收工呢?因为这天是星期五,张美娣的念大学的儿子在这天要回家了。一个星期没有见到儿子的张美娣,当然是急切而兴奋的,希望能够给儿子做几个爱吃的小菜。
2005年9月,张美娣的儿子刚刚考上上海某全国重点大学,她心里的高兴劲就别提了。由于自己从前在外地做生意、后来又染上了毒瘾,她一直没有好好地与儿子相处过。现在,她说什么都要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定。虽然收废品这份工作很辛苦,但她还是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都只为了儿子,为了所有关心自己的家人。
为了多赚些钱,她每天总是天不亮就骑着那辆收废品的三轮车,到各个小区去收废品。报纸、杂志,一捆捆地往下搬;电冰箱、电视机,她也咬咬牙自己来!她不怕苦,也不怕累,最怕的就是没有人给她废品。她说:“现在赚钱跟我那时候做生意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现在哪怕只有几角几分赚,都已经挺不错了。”可是,这些钱哪够啊!儿子上大学,每年的学费就要好几千。所以在儿子住学校的日子中,张美娣每天早出晚归,还要跟其他身强体壮的收废品的男人抢生意,只为了能多赚一些,给儿子多攒一些。
将废品车拉回家的第一天,张美娣心情复杂地对上大学的儿子说:“妈妈上街收废品,你不要对人家说,会影响你的。”儿子现在已经很懂事了,他说:“妈妈,不偷不抢不坍台!”张美娣听了之后泪水直流。
很多人戒毒以后,出来又要去吸了,那是因为没有温暖。而现在,张美娣的丈夫对她悉心照料,儿子又很争气,考上了重点大学,她说什么也不能再辜负家里人对她的期望了。尽管现在也有“发家”(管毒品发货的卖家)知道她以前吸过毒,又想来做她的生意,把毒品放在她面前。她知道只要吸一口,身体的不舒服马上就会消失,但她坚决地说:“我这辈子一口也不会碰了!”
因为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体会到了安定的可贵,为了丈夫和儿子,她绝对不会再走回头路了。
而最初,张美娣又是怎么踏上吸毒这条路的呢?
白手起家的女老板
张美娣是79届的初中毕业生,毕业后成了一名挡车工。1985年,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黄伟。黄伟是远洋公司的船员,条件殷实。当时不少女性在嫁了船员后都辞职回家做家庭主妇。张美娣又因为工作时扭伤了腰,落下了病根,所以也干脆向厂里提出辞职了。两年后他们生了个儿子,小日子过得不错。
1988年春天,丈夫的一个朋友到他们家玩。那个朋友在十六铺码头客管处工作,他见到美娣在家只是带带孩子,平时也闲得发慌,就问她:“你现在身体好点了吗?开开车什么的行不行?”张美娣说:“当然可以啦。”那个朋友说:“那你不如买一辆车子,到十六铺这边来代客运货。这个生意在我们这里很赚的。”张美娣本来就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听他这么一说,正合心意。于是,晚上她就和丈夫商量,去买一辆卡车跑货运。
一辆卡车大约需要3万块钱,他们开始筹钱。黄伟是做船员的,收入挺高,所以家里有不少积蓄。再东拼西凑,问亲戚朋友借了点钱,买了一辆2吨卡车。张美娣开始了货运生涯。
张美娣是一个很能吃苦的人,每天一大早就开着她那辆卡车,跑去十六铺码头等生意。替人送一车水果去南汇,来回一趟一百多元。生意好的时候可以跑上两三趟,一天下来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张美娣跑了两年货运。有一天,在码头等生意的时候,一个一起跑生意的朋友说道:“现在做羊毛衫生意,比我们这样还要赚钱。我们虽然钱也能赚得不少,但跟他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那个兄弟在武汉,他说那里货比较多。”
张美娣是个急性子,也不跟丈夫商量,抛下丈夫和儿子,就跑去武汉做生意了。她事后回想起来说:“虽然我是个女流,但是我的性子比谁都急,脾气比谁都倔,我要是想去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成。”
凭着张美娣敢说敢闯的个性,她的确在这一行里闯出了名堂。她的生意越做越大,每个月在她手上流动的资金越来越多。回忆起那个时候,她说,“不像现在收废品,几毛钱都觉得来之不易;那时好像钱来得太容易了,人就不太懂得去珍惜。”当时有人向她借钱周转,她想都不想就借给人家了,结果直到现在家里还有16万的收不回来的借条。
但,相对于她后来染上的毒瘾,这区区16万又算得了什么?
一不小心染上毒瘾
张美娣应该算是上海“第一批吸毒的人”,由于一直在外地奔波,张美娣腰伤又犯了,而且可能是因为操劳过度,还头疼。每次到头疼的时候,她就会特别烦躁,几乎不能思考。她试过很多药,但都没有效果。
在武汉,跟张美娣有生意来往的一些朋友,手上都有几个钱,其中有些人是吃喝嫖赌样样都来的。有时候,那些人也会把K姐、洗头妹带回住处过夜。在K姐和洗头妹中,就有吸毒的人。那天,又有人把小姐带回来的时候,张美娣正头痛得厉害。那个小姐见她这样,说,你试试吸口粉吧,包治百病。边上还有人绘声绘色地说:“吃了感觉很好的,像在飘啊!”
所谓“病急乱投医”,在头痛欲裂的情况下,张美娣也几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要能够立竿见影治头痛,管他用的是什么方子。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真奇怪,吸了这个之后,整个人就像浮在半空,又像在大海中漂浮着,四肢舒坦得不得了。
一次两次,张美娣就给白粉“吊”住了。一开始只是在头痛的时候吸一点,到了后来,如果一天不吸白粉,就浑身不舒服,连出门都懒洋洋的,没有力气。相反,只要给她一点白粉,她就会精神百倍,特别有劲,甚至连谈生意的时候脑子都转得特别快。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张美娣染上了毒瘾,而且越陷越深。她每个月花在毒品上的钱至少一万多。当时一支大烟就要几千块,所以没钱的人是几乎没法维持下去的。对她来说,钱已经没什么概念了,有多少我就要吸多少的。在染上毒瘾的张美娣眼中,钱的价值远远比不上吸毒的快感。她忘了家里的丈夫,忘了年幼的儿子,甚至忘了自己要做的生意,只是一味沉浸在白粉的世界中。只要吸一口白粉,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她的,其他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纸是包不住火的,跟张美娣有生意来往的一个厂长看出有点不对劲,于是就问起了她吸毒的事情。张美娣一开始还想抵赖,骗他说:“我肯定不吸的!”那个厂长很热心,说:“骗得了我,但骗不了你自己啊。这样吧,我在戒毒所认识人,你到那里去戒毒吧。”
1995年,张美娣去强制戒毒三个月。但是出来之后,张美娣毒瘾复发,照吸不误。而且,这次出来,她连生意都没心思做了,就开始拿以前几年的老本,开始坐吃山空。“有多少钱就吸多少”,又这样混了两年,她的家底就这样亏空了。
说起这段日子,张美娣总是怀着很深的歉疚,对丈夫,对儿子。“我也没有想到毒品那么害人,让我没有办法自拔……七八年了,我都没有回家看过儿子……是我在外面轧了坏道……”
百万家财挥霍一空
1997年,张美娣在外面,把前几年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花在吸毒上了,最后不得已还是回到上海的家中。但是,因为她的毒瘾始终没有戒掉,所以回来之后,只要找到机会,就要想方设法去弄毒品。
丈夫黄伟这几年跑船,也攒下来不少钱,家里添置了摩托车、小轿车。张美娣回到家后,没几天就把那辆摩托车,偷偷地拿去卖了。黄伟觉得很奇怪,怎么妻子一回来,家里的东西就一样样地不见了呢?而且,最让他生疑的,是张美娣的精神状态,有些时候格外的精神焕发,而有些时候又格外的萎靡不振。他似乎隐隐猜到一些什么了。但是生性善良老实的黄伟,不敢去想,甚至不愿意去做这样的猜测。
第10篇、爱情故事毛脚女婿闯难关
我和妻子小珍刚开始谈恋爱时,她父母知道后,在没有见我一面的前提下,就亮出了“红版”。因为他们听说我是一家安装公司的水电工,而他们家是书香门弟,且小珍长相不俗。
我知道后很是气愤和伤心,幸喜的是情深义重的小珍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我。为了使我们的爱情得以延续,又不激化她和父母的关系,我们经过商量,决定实施“缓兵之计”。
春风催花开,俗话说“丑媳妇终要见公婆”,那么我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博得两老的认可和欢喜呢?
一天,小珍打电话给我,说她家里的水龙头坏了,一时找不到人来修,救水如救火,让我立即前往抢修。我一听心里就先怵三分,小珍宽慰我说:“不用怕,有我呢。再说,我爸妈又没见过你。”
当我带着工具硬着头发敲开小珍家的大门时,她父母俱在。让我感到伤心和滑稽的是,她父母不知道站在他们面前的这个小水电工是与他们家小珍“暗渡陈仓”、“海誓山盟”的人。我手脚麻利地修好了水龙头,又捎带把她家经常漏水的抽水马桶也修整了一番,出色的手艺赢来了小珍父母的连声称赞。相见之下,他们并非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和不近人情。当天晚上,我偷偷地把小珍约出来,决定以此为突破口,采用“渗透法”,慢慢地赢得两老的好感。
这之后,小珍家的电灯、插座、水龙头、抽水马桶、热水器等器件隔三差五地要“坏”上一次,这是小珍与我里应外合暗地里做的手脚。于是我隔三差五地来到小珍家,修好后,也不急着离去,而是一边与她父母聊天,一边帮他们干一些力气活。渐渐地,他们从叫我师傅到昵称我为小虎,我也从叫他们老伯伯、老妈妈,转为叫他们小珍爸、小珍爸。我想,这离我叫他们为“爸、妈”的日子不远了。
一天傍晚修好热水器后,小珍父母一定要留我吃饭,在小珍的暗示下,我只得忐忑不安地坐在餐桌边。正吃着,小珍爸爸说:“小虎,这些日子辛苦你了。说句心里话,我发现你读了许多书,人聪明又肯钻研,好好努力,一定会有出息的。”这时,小珍将一叠报刊放到她爸爸手边,颇为炫耀地说:“爸,你看,这上面都有他写的文章,还得过几次奖呢,现在有一家新闻单位要聘用他,说不准下一次家里的水龙头坏掉就没人来修了。”小珍爸听后向我伸出了大拇指,由衷地赞道:“好样的。”
过了一会儿,小珍妈给我挟了几筷子菜,看着我说:“小虎,找对象了吗?”谁家的姑娘要是找到你,算是有福气的。唉,我家小珍不知能找个什么样的,岁数不小了还不谈恋爱,给她介绍,她全不答应,真是气死我们了,唉……这时小珍飞快地给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回答说:“我有对象了。”小珍妈听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颇为遗憾地点了点头。看到这些,我和小珍高兴得差点儿跳起来。
俗话说“趁热打铁”。第二天,穿戴一新的我拎着礼品正式拜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当我搂着小珍出现在他们面前,并热辣辣地叫上一声“爸、妈”时,他们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恍然大悟过来,然后接过礼品笑骂道:“你这小虎真不简单。”随后又狠狠地剜了一眼站在一边捂嘴笑着的小珍。
我激动得差一点掉下眼泪。我知道,自己这个毛脚女婿终于闯过了难关。
第11篇、爱情故事领导代他领来结婚证之后……
如果用现在眼光来看,当年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我们都无法理解。结婚五年,他从没有给妻子写过一封信,没有给妻子寄过一次钱,连一年一度的家属探亲,他也从未在妻子的寝室过夜。甚至连和妻子唯一的一次性生活也只是为了传宗接代……
与我们现在拿着身份证和户口簿直接可以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不同,上世纪80年代初领结婚证还必须要单位证明、婚检合格证等许多手续。
可那时候,有个叫张志鸿的人,他的结婚证却是这样领的:那天,领导乐呵呵地回来将一本红彤彤的本子递给他,他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本结婚证,顿时心里五味杂陈。他一遍遍地问自己,“我真的就这样结婚了吗……”是呀,他是真的结婚了,站在他旁边的那个羞涩女孩就是新娘,刚刚坐了十几个小时火车来到上海。
二次提退婚 “合理”愿望遭“合理”扼杀
张志鸿三岁时,母亲就过世了。在山西平遥的农村,为了将他拉扯长大,父亲张康年付出了不少艰辛。1971年,16岁的张志鸿开始变声,嗓音由童声变得粗而低沉。这让张康年意识到儿子快成年了,便自己做主,挑中了比儿子小三岁的同乡女孩王如燕。
别看王如燕是个农家女儿,可长得清秀白净,人也温顺周正。于是,几个长辈聚在一起,一番商量后,就热热闹闹地替两个尚不晓人生的“大孩子”订下了这门亲事。
“订婚”,这在如今自由恋爱的年代看来早已经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形式,可在那时的农村却是非常神圣的。虽说同样是不被法律所承认,但那时男方无一例外地都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在这个仪式背后襻附着的经济的力量,人情的因素,旧俗的惯性,甚至往往比法律更能制约人。
年幼的张志鸿哪里知道这些,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内心越来越排斥这段包办婚姻。 20岁那年,他终于鼓起勇气对父亲提出了抗议:“我想退婚。”“……你说什么?”张康年似乎不相信儿子会提出这样的请求,沉声问道。“我要退婚。我对王如燕没有感情。”看着面前一脸疑惑的父亲,张志鸿重复着这句在心里徘徊已久的话。
“绝对不可以!”张康年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为了这门亲事,我已经将家里全部的积蓄给王家做聘礼了。”张康年口中的全部积蓄,我估计可能也就几十块,至多也就几百块,但在当时的山西农村,人们的经济能力不过就这些了。
也许是父亲为了这门亲事付出了囊中所有;也许是父亲与王家父母之间的关系甚笃;也许是父亲坚信自己的眼力,自认为对此事有着当之无愧的权利。就这样,张志鸿第一次的退婚请求,刚开口就被断然否决了。
1977年,张志鸿应征入伍来到上海,被安排当了驾驶员。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由于刻苦钻研技术,每次运输任务他都能够安全顺利的完成,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信任。
在新的岗位上,张志鸿满怀希望地扯起了人生的风帆,希望凭着自己的干劲在事业上有所建树。可与此同时,家乡那头恼人的“婚事”又让他觉得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父亲三番五次地来电话催促他回家完婚。这自然是他不情愿的,但他不知该如何再次提出“退婚”,这时他想到了请教领导。
这天夜里,他悄悄地来到领导的房间。
一听说他是要与农村的女朋友“不谈”,领导顿时警觉起来:“什么理由?”
什么理由?张志鸿当然谈不出具体内容。回想两人之间,入伍前见面的时间很少,见了面也不说话。入伍后更是没有“鸿雁传书”。两个彼此陌生的人,没有交谈,当然也没有争吵。
“我们没有感情。”张志鸿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事实上让他沉郁不扬的也只有这么一句话。
“不行!‘没感情’算什么理由?人家又不是有问题,也不是犯错误了。”领导摇了摇头,看着张志鸿一副不甘愿的样子,便又恳切地说:“小张,婚姻问题可要慎重处理。千万不要让人家说你地位变了,来到这里,就弃土求洋啊!这会影响你政治上的进步的。”这番关心是肺腑之言。
在当年,有句顺口溜叫做“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一心要求上进的张志鸿,在可怕的“坏名声”前,在领导苦口婆心的规劝前,却步了。纵然心中有多少困惑,他的第两次“退婚”,也还是无可奈何的不了了之。
结婚证还是领导代他领的
三年后,张志鸿表现出色,被提拔为运输连副连长。这三年里,按理说张志鸿应该也曾经回家乡探亲过,也可以把婚事办了,但他却迟迟没有。
儿子提干的消息传到了山西家中,张康年高兴得几宿睡不着觉,想抱孙子的念头也油然而生。那么多年来,儿子对“媳妇”的“意思不大”,他是看在眼里的。然而,一个二十五岁的小伙子,会不想婚姻大事?会不想男女感情?他不信。张康年决定等,等儿子开窍。
又按捺了一年,张志鸿依然用沉默表示着对这门亲事的抗议。张康年有些急了,他连夜奋笔疾书写了一封信,决定以动制静,对“儿媳”暗授机宜。
翌日,他把王如燕叫来家中,郑重其事地把信交给她,“燕儿,我在心里早已经把你当成张家儿媳了,现在就差一个仪式。你把这封信交给他领导,热热闹闹地办个婚礼再回来……”随后,张康年陪着王如燕到乡里开好结婚证明,便送“儿媳”去了火车站。
看着王如燕登上了千里迢迢南去完婚的旅程,张康年喜气洋洋,又得意洋洋。在他眼中,男女间的感情不就是那么一回事情吗?而年轻的王如燕,此时也竟然任凭长辈的摆布,无知地认为既然订了亲,就应当“咬定张家不放松”。殊不知,感情这回事是需要互动的,每个人的爱情燃点不一样,强扭的瓜怎么会甜呢?当然,谁也没有想到,这种自认为高明的撮合,竟撮合出了一对“死对头”来。
两天后,王如燕带着家乡父亲的殷殷嘱托,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营房中。她没有直接去找张志鸿,而是按照父亲说的,先来到了领导的办公室。她小心翼翼地敲开了办公室的门,领导抬头一看,见推门进来的是一个清秀白净的女孩,不禁满脸疑惑。
王如燕有些害羞地说:“我是张志鸿的未婚妻。”接着,把家乡的结婚证明和父亲的信递给领导,说明了自己的来意。领导一听,不禁喜上眉梢。自己这段时间正一直在为张志鸿不谈婚事已成“大龄青年”的事情而烦恼,之前也曾听他提起过有个农村女朋友,但没想到原来他在家乡的未婚妻竟是这么水灵的一个姑娘。
再打开信件,字里行间句句都透着一位老父亲盼儿早日成婚的殷切希望。这可是喜事儿呀,“热心”的领导立刻把张志鸿叫到了办公室,命令他好好招待未婚妻,聊聊知心话,便自己去“办事”了。
空空的办公室里,坐着面面相觑的张志鸿和王如燕。张志鸿不知道该说什么,讷讷地问了句:“你怎么来了?”其实,不用问他也知道王如燕的来意,只是他心里还没有琢磨好怎么把她劝说回去。
寒暄了几句后,实在是没有什么能说的了,两人不约而同地开始等领导回来。不一样的是,王如燕期盼着领导回来能给她个交代,而张志鸿却是期盼着领导回来能打破这无言以对的尴尬局面。一直到领导回到办公室,两人还面对面坐着,丝毫看不出这是要结婚的一对。
让张志鸿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却是文中开头一幕。领导出去办的竟是这件和他们息息相关的“大事”。当他看到结婚证上赫然印着“兹有张志鸿、王如燕自愿结婚……”时,真的可以用两眼一抹黑来形容,看着那几行字,他愣在那里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结婚证也可以替领?在我们现在看来,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又多么缺乏法律知识的行为,可那么荒唐的事情确确实实地发生了。按理说,80年代的结婚手续比现在复杂得多,但那最繁琐的单位证明,可能就在领导抽屉里放着。可能有人会问,那结婚证上的照片呢?替领的人怎么拍?巧就巧在结婚证书开始贴上新人照片,是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的,而他们结婚是在80年代初期,那会儿还没有这个呢。或许那个时代替领结婚证的事情也发生不少,不过像张志鸿这样结婚多年,即使有了孩子,也依然对妻子没有任何感情的人应该是不多见的。
第12篇、爱情故事鸡蛋里的爱情
二十年前刚和妻子结婚时,日子过得很清苦,就连偶尔吃一回煮鸡蛋,都是莫大的奢侈。
婚后第一次吃煮鸡蛋时,我小心翼翼地剥去蛋壳,掰开洁白的蛋清,取出金色的蛋黄,然后捧着温热的蛋黄,就像捧着自己滚烫的心,轻轻送到妻子嘴边。将蛋黄含在嘴里,妻子回报给我一个蓄满爱意的笑,问:“你怎么不吃蛋黄呀?”我说:“我从小就不爱吃蛋黄,只喜欢吃蛋清。”妻子满脸惊喜:“真的吗?我们一个爱吃蛋清,一个爱吃蛋黄,真是天生的一对呢!”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我们都已人到中年,家里的日子早已芝麻开花节节高,吃鸡蛋再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不过,每次煮鸡蛋,仍然是我吃蛋清,妻子吃蛋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直到去年国庆长假,在重庆读大学的儿子回来,我俩煮了一大碗鸡蛋给儿子滋补。看着儿子津津有味地专拣蛋黄吃,我的目光里满是爱怜,忽然脱口而出:“这小子,跟我年轻时一样,就爱吃蛋黄,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呢!”说完我马上就后悔了,因为我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但显然为时已晚,妻子怀疑地盯着我,就是不把目光移开。我怯怯地躲闪着,最后终于招架不住,只得老实“交代”:“其实我从小就爱吃蛋黄,我觉得蛋黄是最好吃的。正因为这样,过去穷苦的时候,我才舍不得吃蛋黄,而是留给你。”
妻子的眼睛瞬间湿润了,说:“其实我也一直在骗你,我原本是喜欢吃蛋清的,只因为你说自己喜欢吃蛋清,我才改了口。”突然妻子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那后来家里条件好了,吃鸡蛋不再难了,你为什么还要坚持吃并不爱吃的蛋清呢?”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吃蛋清吃了多年,已吃成了习惯,再也难以改回去了。”妻子也笑了:“是啊,这么多年,我不也一直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蛋黄吗?”
笑过之后,我和妻子都陷入了沉思。鸡蛋虽小,其中却隐藏着爱的真谛。蛋清和蛋黄,经历了沸水的蒸煮,依旧彼此体贴,彼此包容,就像一对不老的情侣,走过无数风雨沧桑,依旧相互扶携,相互抚慰,情笃如初。而俗夫凡妇的爱情就如吃鸡蛋——把自己喜欢的,留给对方;把对方喜欢的,不据为己有;总是在考虑对方而委屈自己,而且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调整自己,适应对方,直到把新的习惯融入生命中,就像我和妻子后来分别都喜欢上了原本不喜欢的蛋清、蛋黄。
鸡蛋里的爱情,虽然不会如玫瑰、钻戒般浪漫热烈,却远比它们更有生命力,长盛不衰,历久弥新!
第13篇、爱情故事地质学家的爱情
世人皆知李四光是著名地质学家,却鲜有人了解,他不仅事业有成,还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
好事多磨 终成眷属
许淑彬出身名门,其父曾在驻英大使馆任职,20世纪初奉调回国任教育部秘书。许淑彬天资聪明又勤奋好学,英语、法语、音乐学得甚好,彼时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英语教师。
他们相识后,双方互有好感,建立了恋爱关系,感情日益升华,但因李四光家境贫寒而遭到许淑彬哥哥的反对。所幸,许淑彬的母亲喜欢李四光。她认为,李四光为人朴实厚道,柔中有刚;许淑彬生性好强,刚中有柔,两人结合,是天造地设。
于是,老人家做通了儿子的工作,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1923年1月14日,李四光与许淑彬在北京吉祥胡同的住所结婚。婚礼上名流云集,蔡元培为他们证婚。
矛盾迭起 和好情深
世上没有不冒烟的灶,人间难找不争吵的夫妻。李四光与许淑彬初结婚的一段时间,也发生过矛盾。
李四光事业心强,他认为自己已过而立之年,气旺力坚,正是大干事业的好时机,成家后,应把主要精力用在科研上。但他在埋头科研时,往往顾及不到家庭,年轻活泼的许淑彬难免感到孤寂和气恼。
一次,许淑彬约李四光星期天一起到颐和园去散散心。可是到了那天,李四光因急着修改一篇文稿到学校去了。许淑彬很气愤,独自抱着刚满一岁的女儿去了颐和园。后来,李四光虽然骑着自行车在颐和园门口赶上了她,并且一再道歉,但许淑彬一时心气难消,没有理他。这一天,夫妻俩都闷闷不乐。
李四光因研究地质科学,搬回家一些石头,而且一研究起来,就把妻子、孩子都忘了。有一天,许淑彬气不过,将一块石头拿去压了腌菜。夫妻俩为此发生争执,一连几天不说话。
有一段时间,李四光因赶写科研论文,每天深夜才回家。许淑彬怕他身体垮了,一再叮嘱他早些回家。一心扑在事业上的李四光就是做不到。有一天,许淑彬乘李四光未回,抱着孩子回了娘家。李四光深夜回到家,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哪知他伸手去摸被子时,摸到的是一块长石头,吓了一跳。
李四光冷静一想,妻子生这么大的气,问题出在“石头”上,家中出现的几次矛盾,自己确有一定的责任。第二天,他赶到许淑彬娘家,向她一再解释后,终于把妻女接回家。
自此,李四光对妻子的生活渐渐变得体贴、关心了。紧张工作之余,他会拉几首好听的小提琴协奏曲给妻子听,用音乐交流思想,加深感情。
相依为命 患难情真
1944年6月,李四光率领的地质研究所为躲避日寇,匆忙离开桂林向西迁徙。由于环境恶劣,天气炎热,卫生条件差,再加上饥饿、缺水,李四光在途中患上了痢疾,身体非常虚弱。许淑彬精心护理丈夫,李四光也强打精神以宽慰妻子。这对夫妻在逃难途中互相体贴、关照,度过了乱世中最困难的一段时光。
1944年年底,李四光夫妇随地质研究所流落到重庆,由于旅途劳累和生活太差,许淑彬也病倒了,家中的事情几乎都落在李四光的身上。他一边从事地质力学的研究,一边要照顾妻子,每天买菜、烧水、做饭、洗衣服,照顾妻子服药,事无巨细,样样都干得有条有理。
许淑彬见他十分劳累,又耽误许多科研时间,心里很难过。一天,许淑彬躺在床上对李四光说:“你是不是向所里讲一下,叫他们派个人来帮帮。不然,你会累坏的。”
李四光的个性十分要强,不愿给单位和别人添麻烦。他对许淑彬说:“请人来照顾,很难贴心,还是我多吃点苦吧。”
据李四光早年的一个弟子发表的文章介绍,李四光对妻子的爱护和照顾,不但情深义重,而且相当科学。文中说,许淑彬不太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特别是见到老同学、老朋友,往往特别兴奋,话也特别多。李四光认为兴奋激动对身体有害,他在家里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许淑彬的客人来了,先由他在门口迎接或接待,然后转告妻子,这样就能避免妻子激动和兴奋了。
由于长期劳累过度,李四光的身子也终于支持不住,心脏病发作了。一家两个病人,困苦可想而知。这对病中的夫妇到此时才更深地感到:健康的身体是事业和家庭的幸福之本。他们在病中相互鼓励,相互照顾,相互研究战胜疾病的办法,争取早日康复。
为保证双方按时服药,许淑彬用的药,由李四光保管,李四光服的药,由许淑彬存放。这样,彻底改变了以往服药不规律和漏服的问题。为配合药物治疗,他们还独树一帜地创造了两种疗法:
其一,音乐治疗。他们俩一个是小提琴高手,一个钢琴弹得非常出色,丈夫为妻子拉琴,妻子为丈夫演奏,两人娱乐起来,似乎病痛全无。
其二,钟情事业。李四光认为,去掉杂念也是一种较好的精神疗法。在治病期间,他时常拄着拐杖,带着罗盘出外散步,碰上值得测量、研究的裂隙和地层露头,他就蹲在地上仔细察看、分析,心思都集中在心爱的事业上。
他们的病很快有了好转。
飞鸟归林 相濡以沫
1945年,第15届国际地质学会要在伦敦举行。为参加这次学术盛会,李四光带妻子一同前往。4月初,他们从香港搭上一艘挪威货轮,航行两月余抵达法国马赛,再坐火车经巴黎到了伦敦。这一去就是4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远在英国的李四光听到这一消息,激动得彻夜难眠,他决定回国参加新中国的建设。
这时,他得到消息,台湾当局正在设法阻挠他回国。他们要让他在英国发表一个公开声明,拒绝接受中共的职务,不然就要扣留他。
李四光把此事告诉了妻子。许淑彬毅然建议,让李四光先走,她留下处理伦敦家中的事情。李四光答应了。临别时,他紧紧握着妻子的手说:“我走了,你要时刻提高警惕。我在法国找到固定的住地后,马上给你来信,我在那里等你。”许淑彬含泪点头道:“我记住了。”
半个月后,许淑彬终于盼到了丈夫的信,她将家中的事务处理完毕,立即赶去与丈夫相会。几天后,这对历经风险的夫妇终于在法国相会。不久,他们一起踏上了回国的归途。
1966年,河北邢台地区发生强烈地震,正在病中的李四光非常想到灾区看看,并开展地震预报方面的科研工作。许淑彬说:“你的病这么重,走了恐怕回不来。”李四光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也要理解我。你过去不是经常讲,要全力支持我的事业吗?”
许叔彬只好答应了。李四光高兴地说:“这才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我。”
李四光赴灾区考察临行时,许淑彬为他预备了一暖瓶面条。李四光说:“知我者,妻也。”
次日,李四光回到北京,许淑彬又赶去车站接他。李四光问她:“我只出去一天,你为何要来接呢?”许淑彬说:“我担心你的病。”
据贺思水的文章《从李四光小道想起的》,李四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只想着两件事:一件是地震预报未攻克;另一件是放心不下与他相伴几十年的妻子许淑彬。可见他们感情之深。
第14篇、爱情故事低成本吵架协议
下班回家,老公殷勤地迎上来,把一双柔软的布拖鞋递到我手上,嘘寒问暖,一脸的关切。从未受过如此礼遇,我有些受宠若惊。
换了居家服,要去厨房做饭,才发现餐桌上已摆满了我爱吃的菜,活色生香,而且还开了红酒,花瓶里插着我喜欢的白色百合。整得这么有情调,我不免心生狐疑。从前老公下班回家,都是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不是看报纸就是看电视,今天怎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翻翻日历,既不是我生日,也不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因何搞得这么隆重?再看老公,低眉顺眼,柔情蜜意,不停地给我夹菜。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且看看他有什么花样。
果然不出所料,酒至半酣,老公掏出一张A4纸递给我说,我想跟你签份协议。我心中一惊,该不会是离婚协议吧?这家伙什么时候悄悄抄了我的后路,生了外心呢?
唉,我叹了口气,天要下雨娘要改嫁,挡是挡不住的。怀着一颗视死如归之心,我把那张纸接过来,上面赫然写着:“低成本吵架协议”,清清楚楚地列着一二三条:第一条,吵架时不准摔东西;第二条,吵架时不准动用暴力致使对方受伤;第三条,吵架后不准离家出走。
我松了口气,只要不离,签什么协议都成。狠狠心,闭着眼睛刷刷刷签了我的大名,协议从此生效。
谁知协议签后,老公立刻翻了脸,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声称以后谁如果违反了此协议,按规定处罚,除包揽所有家务,每天晚上还要给对方洗脚。
天,我可不想踩到他的尾巴上,为了避免被罚,我尽量小心谨慎地避开雷区,力争不主动挑起事端。
自结婚后,二人世界里的战争频发,大吵一三五,小吵二四六。最严重的一次,是因为我打扫书房时,不小心把他的家传宝贝——一个精致的玉马碰落到地上,摔个粉碎。他急了,跟我吵了起来,任我怎么解释都听不进去。我气极,摔烂了书房里古董架上那些真真假假的宝贝,什么清代的玉盘,明代的瓷罐,当然都是仿制品,统统不在话下。他心疼地抚着一地的碎片,片刻之后冲过来,我以为他要动手,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伸手在他脸上挠了两道。他呆住了,想不到我会下此狠手。我自知理亏,收拾东西离家出走,去了另外一个城市的闺中密友家躲难。
多日之后,战争停歇,怒火烟消云散,想到对方的好,心中有些牵挂,不知他是胖了还是瘦了,想主动回到老窝,怎奈“闺蜜”执意要让他来接我,当她的面向我赔礼道歉。他居然很给我面子,买了花送给我的朋友,又请她吃饭,堵了她的嘴,才和我一起双双携手打道回府。
回到家,仔细算下这次吵架的成本,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他的家传之宝当然是无价的,仅那些清代的玉盘、明代的瓷罐,在市场上买的时候就花掉好几百块呢;他的脸被我抓了两道血印,结痂之后惨不忍睹,所以他请了半个月的假,伤好之后才去上班,被扣掉半个月工资不算,还被扣掉奖金补贴之类;就我而言,损失更大,不辞而别跑到另外一个城市,被公司开除了不算,虽在女友家白吃白住,但路费总要自己出的,来回一千多;老公来接我,路费又花掉一千多;送闺蜜礼物,请闺蜜吃饭,又花掉一千来块,好不容易才把事情搞定,把我接回家。
这一场架吵下来,精神损失不算,物质成本就失掉了几千块啊,个把月来这么一次,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老公夜里不睡觉,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条妙计,和我签署了一份低成本吵架协议,用来约束双方的行为,特别是行为失控时,拿出此协议还真管用。
有一天,因一件小事又吵了起来,我刚想把手里的茶杯茶碗往地上扔,他不怒反笑。“摔啊!别说我没提醒你,你摔了,就要包揽所有的家务,还要每晚给我洗脚。”他摇头晃脑,“那滋味一定很好,有美人洗脚,一定是神仙的享受。”
我忍不住笑了,把茶杯茶碗轻轻放在桌子上,回击他:“别臭美了,我才不上当呢!”
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人,不吵架是不可能的,勺还有碰碗的时候,更何况两个大活人?如何把吵架的成本降至最低,才是当务之急。伟人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两个人吵架,斗斗嘴就行,也是一种乐趣,千万别和自己过不去。东西摔烂了,还得去买;婚姻摔烂了,就无法修补了。
第15篇、爱情故事闯过生命飓风,他与被凌辱的前妻重燃爱火
多年蜜恋修成正果,婚姻却将真爱埋藏
2013年5月的一天傍晚,南京某装饰公司经理赵晓刚接到手下工人的电话:“老板,出大事了,你媳妇被马海生这个畜生给欺负了,那臭小子现在逃得没影了。你赶紧过来吧。”赵晓刚一时间血直往脸上冲,当即驾车直奔新亭路的家中。虽然有心理准备,可眼前的景象还是让赵晓刚震惊不已:前妻朱雅莉脸上有多处淤青,头发蓬乱眼神涣散,缩坐在客厅一角。赵晓刚蹲身查探:“雅莉别怕,是我,赵晓刚。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朱雅莉声嘶力竭地喊道:“滚——都滚——你们全都是坏蛋,全都给我滚开!” 朱雅莉绝望的双眼满是惶恐、惊悚与无助。赵晓刚赶紧将朱雅莉送往医院急救,同时拨打了110报警。
医院给朱雅莉做了全面检查。医生诊断,朱雅莉遭遇强奸,惊吓过度,患上了反应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第二天,朱雅莉的父母从浙江嘉兴赶来,见到女儿成了这般模样,两位老人老泪纵横。赵晓刚跪在昔日岳父母面前,不停捶打自己的脑袋,哽咽着说:“都是我不好,我害了她……”
赵晓刚大学毕业后,到南京工作。2003年初夏,赵晓刚到南京师范大学探望堂妹,与堂妹的室友朱雅莉相识。赵晓刚阳光般的笑容,打动了朱雅莉的芳心;朱雅莉的活泼开朗,也深深吸引了赵晓刚。一见钟情的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
朱雅莉大学毕业后,当了两年老师,然后就厌倦工作,辞职去旅行了。一天,赵晓刚接到电话,朱雅莉因拖欠食宿费,被旅店老板扣留在丽江。当时,赵晓刚手头紧张,为了省钱,赵晓刚坐了40多小时的硬座,从南京往昆明又转车去丽江。结算了朱雅莉的食宿费后,赵晓刚没舍得多待一天,就买了机票将她接回南京。
此后,朱雅莉宅在家中闲散度日,赵晓刚则起早贪黑扎根工地,想尽早在南京买房,建立起一个舒适温暖的家。2008年底,朱雅莉的一个大学同学从法国学成归来,同学聚会时他描述的留学经历,让朱雅莉向往不已。为达成女友的心愿,赵晓刚拿出20万,送她去韩国攻读硕士学位。异地恋的两年,赵晓刚不仅要负担朱雅莉的学费生活费,还要供房,经济压力很大,但他从不告诉朱雅莉,只是劝她,不要为了省钱过得太窘迫。2011年,朱雅莉拿到学位回国后,找工作处处碰壁,情绪一落千丈。此时,赵晓刚将购买的婚房写了她的名字,并向她求婚。朱雅莉很感动,一头扑进赵晓刚的怀抱。
婚后,赵晓刚辞职单干,成立了自己的装饰公司。由于南京的室内装修业竞争激烈,他挂靠在朋友的建筑公司名下,承接一些小的建筑工程。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带着工人顶风冒雨地干活。此时的朱雅莉则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少奶奶,白天在家看书打游戏,或者出去做美容,晚上等着赵晓刚回家,一起出去吃饭。
公司成立伊始,赵晓刚经常加班应酬,朱雅莉逐渐不满起来,觉得昔日浪漫的丈夫变得如此世故粗俗,跟她再难有精神共鸣。赵晓刚很无奈,奋斗赚钱已经不易,哪有精力再阳春白雪地浪漫。面对妻子的不满,起初他百般迁就,但越是这样,朱雅莉的公主病越是膨胀。后来,赵晓刚提出要个孩子,觉得两人有了爱的结晶,许多事情会更包容对方。朱雅莉却不这么想,她担心有了孩子会失去自由。后来她终于答应要孩子了,却担心身体走形,居然异想天开想找出找人代孕。夫妻俩的矛盾因此升级,最终吵得不可收拾。
2013年,任性的朱雅莉坚持与赵晓刚离婚。两人说好房产一人一半,赵晓刚还将公司账上不多的现金给了朱雅莉3万元,随后他便搬到项目工地暂时栖身。
赌气离婚意难平,引狼入室前妻受辱
相恋9年,结婚一年,便因赌一口气草草收场。朱雅莉暂时没告诉父母自己已离婚,只告诉了赵晓刚的堂妹。老同学臭骂了她一顿:“你病得不轻,我敢保证,你再找也不到像我堂哥那样对你好的人了!好好过日子多好,你非要作死!”
堂妹又打电话给赵晓刚:“雅莉变成这样,就是你惯坏的!你要是还爱她,就赶紧复婚,别陪着她瞎胡闹!”赵晓刚满腔苦水:“我这也是没办法,离了我,她也该有点压力,知道赚钱不容易,好好‘接接地气’之后,我再慢慢劝她复婚吧!”话虽如此,但是赌着一口气,赵晓刚也不愿主动示弱。
几天后,朱雅莉打电话给赵晓刚,说家里停水停电了。赵晓刚心中一喜——主动求助,说明她开始“接地气”了,这离婚赌注八成下对了。下午,赵晓刚回到以前的家中,按下门铃,传来朱雅莉的应答声。少顷,他便明白:离婚了,没了经济来源,朱雅莉还是宅在家里,看来非得等到那3万元花干净了才会想办法啊。进屋后,赵晓刚发现厨房里没一丝烟火气息,冰箱里除了酸奶、饮料,别无他物。垃圾桶里,都是外卖餐盒,厨房面板上一层灰。
失望的赵晓刚建议:“一起出去吃饭吧。”朱雅莉专心盯着韩剧:“我叫了两份外卖,马上就到。”吃晚餐时,赵晓刚恨铁不成钢地劝前妻:“你要融入社会寻找快乐,不能作茧自缚,老是宅在家里。”朱雅莉却说:“我没觉得烦恼,像我这样随遇而安的人,才能求得内心的平和。”赵晓刚无语。以后,朱雅莉遇上灯泡坏了,热水器故障,宽带不通等等,都会第一时间给赵晓刚电话。每次见面,赵晓刚发现朱雅莉依然故我,毫无改变。
一天,赵晓刚又被朱雅莉喊回来给煤气灶换电池。朱雅莉告诉他:“物业费我交了,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六个月,你搬走前的我俩平摊,你要给我四百元零七角。”赵晓刚懵住了,恋爱9年,自己全心付出,离婚了把辛苦供下的两室一厅房子分给她一半,体恤照顾她的生活,主动搬去工地吃住,可她没心没肺,一点也体察不到他的良苦用心,还将这点物业费算计精确到角,拿他当外人……面对这个丝毫不通人情世故的女人,赵晓刚恶作剧般地作出一个决定,故意气气前妻。
第二天清晨,赵晓刚便带着几名工人和三张铁质高低床,搬进了属于自己的另一间卧房。朱雅莉质问他:“我和这几个工人住一起,算什么事儿?”赵晓刚说:“工程催得紧,他们暂住两个月。你们井水不犯河水,有什么不妥?”朱雅莉气恼:“他们住工棚的,怎么能和我住一起!” 赵晓刚说:“他们虽然没学历,但凭一双勤劳的双手赚钱养家,凭什么不能住这里?再说他们早出晚归,回来就睡个觉,碍你什么事。如果你不愿意,就搬出去住,我付一半房租给你!”朱雅莉只好无奈地接受了。
第16篇、爱情故事爱的承诺
淑英不是东北人,祖籍在山东。淑英十二岁那年她娘因得了肺结核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人世。淑英娘走后的那个秋天,人们还没来得及收割地里的庄稼,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就突如其来,洪水不仅冲毁了所有的良田,也冲塌了村民的房屋,淑英家也难于幸免,万般无奈之,淑英和爹只好背井离乡一路逃荒来到东北的这个小村镇。
淑英娘去世后,淑英爹还未走出丧妻的阴影,一场洪灾又在淑英爹的心上撒了一把盐,再加上一路的饥寒交迫、颠沛流离,使淑英爹不幸染上了风寒,因此还没走进村子,淑英爹就晕倒在村口的路边上。
看着闭着眼睛直挺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爹,淑英以为爹死了,吓得她就趴在爹的身上“哇哇”大哭起来。
村里的二叔嘴里哼着小曲,手提着个酒瓶正从镇里赶集回来,走到这恰巧看到这一幕,因此,便急忙跑到近前,把淑英从她爹身上抱起来,然后又用手试了试淑英爹的鼻孔,一看还有气,于是善良的二叔没加任何思考,就把淑英爹背回了家,并且还请来了村里最好的医生为淑英爹治病。
经过医生的及时救治和二叔一家人的精心护理,淑英爹终于从鬼门关里逃了出来。淑英爹是在第二天的晚上苏醒过来的,醒来后的淑英爹看到自己躺在热炕头上,面前又多了几张陌生而亲切的笑脸,不觉有些发懵,就问淑英说:”孩子!我怎么会躺在这?这是在哪儿?“淑英说:”爹!你晕倒了,是这位叔叔把您救回来的,您现在就躺在就您的叔叔家里。“听了女儿的话,淑英爹感动得热泪直流,一个劲的说谢谢。
二叔看到这可怜的爷俩无处可去,因此就叫二婶把东边闲着的半间偏房收拾一下借给淑英爷俩住。淑英父女总算是有了个安身之处。淑英爹以前会点木匠手艺,因此白天他就背着工具去外面揽活,晚上回来再给人家做,以此来赚点钱好维持生活。淑英念不起书就在家里给爹洗衣做饭,还时不时的帮助二婶做点零活。
雨辰是二叔家唯一的男孩,今年十四岁,正在读初中。和雨辰在一起读书的还有一个邻家孩子明浩,他比雨辰小一岁,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好伙伴,不仅一起上学放学,而且就连写作业也是在一起,整天形影不离。
淑英看到雨辰每天和明浩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就特别的羡慕,可她知道爹的身体不好,一天给人家做零活也挣不了多少钱,维持温饱都勉强,又哪来的钱供自己读书,因此懂事的她从没和爹说过要读书的事,而是默默的在家为父亲打理家务。
每当雨辰和明浩在院子里面写作业的时候,淑英不仅会给他们每人倒杯水送去,而且还喜欢站在他们的身边看,因此,雨晨和明浩就教她写字,写完作业后就带数英一起玩,三个孩子很投缘,从来不打架,时间一长,雨辰和明浩就都把淑英当成了亲妹妹,无论走到哪都带着她,而村里的那些淘小子谁也不敢欺负淑英,都知道她有两个勇敢而仗义的哥哥。
淑英爹自从受了风寒以后,他的身体一直都是时好时坏,就在淑英十五岁的那年,老人因突发心脏病而去世了。临走的时候他拉着二叔的手说:“老哥!我知道您是个大好人,要不是您当初收留我们父女,我可能就活不到今天,您对我们父女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是还不上了,等下辈子俺做牛做马也要还,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俺死了倒没啥,可俺最放心不下俺这个闺女,所以俺想把闺女交给您,您就先把淑英当做自己的女儿来养,等俺女长大后如若你家雨晨要是不嫌弃,就让她做您的儿媳。”说完后就撒手走了。二叔又给淑英爹选了一块墓地埋葬了。
淑英爹走了以后,淑英就和二婶家一起过,而二婶也把淑英当成了自家闺女,不但一点重活不让她干,而且有好吃、好穿的也都紧着淑英,雨辰对这个妹妹更是关心备至,这个四口之家倒也其乐融融。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淑英就十八岁了,十八岁的淑英出落的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一样,一米六五的个子,窈窕的身段,白里透红的瓜子脸,月牙似眉毛下忽闪着一对清波的杏核眼,总是那么笑眯眯的,给人甜蜜、顽皮、扑朔迷离的感觉。嘴角挂着一对圆溜溜的小酒窝,随着口型的变化,时深时浅,时隐时现,如同盛开的桃花瓣。
淑英的美不仅吸引了雨辰和明浩,同时也招来了同村小伙子们追逐的目光。有一天淑英从田地里往家走,被几个村里的年轻小伙子堵在路上纠缠不清,正好被雨辰和明浩撞见,于是这哥俩就像疯了一样,从地里面拎起一个木棒就冲了上去,还没等跑到近前,就把那几个小青年吓得屁滚尿流的逃了,从此后再也没有一个人敢对淑英起歹心。
不知为什么?明浩最近一见到淑英心里就“怦怦”的乱跳,特别是看到淑英那双水灵灵大眼睛的时候,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涌上心头,晚上还总是做梦,每一次梦里都会出现淑英的影子,明浩心想,莫不是自己也爱上了淑英,可是每每这么想的时候,明浩就会脸红,因为他知道淑英心里喜欢的是雨辰,况且雨辰和淑英早已是有婚约的人,而雨辰又是自己最好的哥们,他恨自己怎么能有这样的龌蹉想法,因此明浩只能把这种感情深埋在心里,而用一种男人博大的胸怀去呵护和关爱淑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来管,尽量避免单独和淑英呆在一起。
初中毕业后的雨辰和明浩都没考上大学,而是留在了家里种地,而在这个贫穷的小山村里,无论你怎样干,日子也宽裕不了哪去。二叔和二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而那几间早先的旧房子也有些破旧不堪,每当下雨的时候就漏水,因此雨辰就想去外面打工挣钱来修房子。
正好那年春节刚过,城里面的工程队就来招工,雨辰和明浩都报了名。
在临走的前一天淑英问雨辰说:"哥!你走了会想我吗?“雨辰说:”傻妹妹!怎么不会,我天天都想和你在一起,更想和你早点结婚,可是我们家太穷了,我总不能让你结婚后和我住漏雨的房子吧,等我挣到钱回来把房子修好我们就结婚。“
” 哥!那你自己一个人在外要小心,家里的事你不用管,有我呢,我会把爹娘照顾好的。“
”好妹妹!哥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好姑娘,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别担心哥,哥和你明浩哥一起去,互相有个照应,不会有事的。“
第二天,雨辰和明浩在淑英恋恋不舍得目光下登上了开往省城的列车。
雨辰走了后,起初淑英心里空落落的,一种前所未有的思念撕扯着她的心,常常让她夜不能眠,为了减少思念的痛苦,她就靠农活来打发时间,因此她不仅包揽了全部的家务,而且还和二叔下地干活,每天都忙碌的不可开交,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有更多的时间去想雨辰哥。
半年后雨辰回来了,用挣的钱把房子重新装修了一下。本来淑英以为这次雨辰回来就不走了,可是雨辰说再回去干半年多挣点钱,等年底回来就和淑英结婚。然后好用挣来的钱在房后那片山上建一个果园,再种上各种果树,和淑英生一帮孩子好好过日子。
临行前的晚上,雨辰和淑英相约来到房后的这片小树林里。深秋的夜晚宁静而高远,太空上镶嵌了几颗繁星,如水的月色笼罩着大地,一阵凉爽的风儿刮过,树叶在空中飞舞着,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踩在上面软软的、绵绵的,让人生发出一种温馨快乐的感觉。
淑英紧紧搂着雨辰的脖子,用一双默默含情的双眼注视着雨辰,雨辰捧起淑英羞红的脸颊,将湿润的嘴唇贴了上去,如雨点般的扑落在淑英的眼睫毛上、脸上、唇上,最后唇舌缠绕相互交织在一起,互相吸允着彼此的气息,一股女人淡淡的幽香隐隐约约,让雨辰沉醉其中。雨辰一边亲吻着淑英,一边用手抚摸着淑英那光滑的身子,当雨辰的手触摸到淑英那温暖松软的胸脯时,心儿不禁升腾起一种热气,全身的血热都沸腾起来,仿佛要冲破血管似地,一种男人原始的冲动让雨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他迫不及待的将淑英放倒在铺满落叶的地上,把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那一夜他们偷吃了禁果。
第二天雨辰又返回了工地,淑英依旧在家和父母一起打理家务。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不觉中雨辰又走了一个多月。最近一段时间淑英的肠胃不太好,总是恶心不想吃油腻的东西,而且越来越重,而一直规律的月事这个月也迟迟没来,因此淑英很害怕,她怕自己怀了孩子,可又拿不准,因此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镇上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正如她担心的那样,淑英怀了雨辰的孩子。可她不敢声张,也不敢和二婶说,因为在那个年代,女人未婚先孕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吐沫星子就能把你淹死。淑英想再有两个月雨辰哥就回来了,回来他们就结婚,那时即使别人看出自己怀孕也没什么了。就这样,日子在淑英的焦急期盼和等待中一天天而过。
再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而过年雨辰哥就能回来。淑英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洗着衣服,淑英正想得入神,突然见村长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说:‘淑英!别洗了,快点穿衣服和我去省城。“淑英说:”村长!有什么事?让俺和你去省城干啥?“村长说:”明浩从省城来电话了,说你家雨辰出事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淑英一听就急得一个劲的哭,无论村长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淑英整整哭了一路。
等到淑英和村长赶到省城医院的时候,雨辰已经躺在了太平间里,淑英看见蒙着白布的雨辰一下就哭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明浩泪流满面的告诉淑英说:”妹妹!都是我不好,雨辰是为了救我而死的,我对不起你!本来我和雨辰一起在工地上干活,没想到从楼上掉下一个水泥板,当时我就站在背对水泥板落下的地方,是雨辰哥看到后把我推开的,我得救了,可雨辰哥却被压在了水泥板下,雨辰哥临走的时候嘱咐我一定要好好替他照顾你,他说今生不能娶你了,但来生一定要娶你。“
三天后淑英捧着雨辰的骨灰在明浩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乡。二叔二婶经受不起中年丧子的悲痛,双双病倒在床,淑英强忍着内心的悲痛,怀揣着两个月的身孕在床前伺候着二老,明浩看在眼里,却疼在心上。
明浩帮助淑英把雨辰埋葬了以后,就跪在二叔二婶的床前说:“二叔二婶!雨辰哥是为了救我才走的,我这条命是雨辰哥给的,从今以后我明浩就是您的儿子,一生都不会更改,您们就是我的亲生父母,淑英就是我的亲妹妹,以后这个家里就由我来养活,您二老就好好养病吧!“
从那天以后,明浩就每天都来二婶家忙碌,把家里所有的活计都承担了起来,还经常的开导淑英,并为淑英买这买那的。
为了安慰老人,淑英把自己怀雨辰孩子的事和二叔二婶说了,并承诺一定要把雨辰的孩子生下来,可二婶二叔说什么也不同意。二婶心疼的说:”孩子!妈知道你的心思,你不就是想给雨辰留个后吗?可是你想过没有,在我们这个贫穷而封闭的小山村里,未婚先孕都是一种令人唾弃的事,况且你一个没结婚的大姑娘还要把孩子生下来,那不是更让人家搓脊梁骨骂,你和雨辰也没有成亲,你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好男人重新开始生活,你要是带个孩子,以后谁会要你啊!再说了,你的岁数这么小,总不能为雨辰守一辈子活寡吧!那样对你不公平,就是你雨辰哥活着也不会答应的。“
淑英说:’娘!您别说了,这个孩子我是要定了,因为这是我和雨晨哥爱情的结晶,也是我们家唯一的血脉,只要能把我和雨辰的孩子顺利生下来,我什么都不怕,您就好好养病吧!再别为我的事操心了。”
不管二老怎么说,淑英就是不听,她说她的注意已经定了,谁也别想把她和雨辰哥的孩子拿掉。
二婶看实在劝不了淑英就说:“孩子!你要执意生下这个孩子也行,不过你必须在孩子出生前给他找个爹,你总不能让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爹吧!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好,我看明浩这孩子挺好的,他也喜欢你,你们又是好朋友,将来不会亏待孩子的,我想雨辰要是在天有灵也会支持你这么做的。”
“娘!您说啥呢?雨辰哥才走几天,您老就赶我,我的心里谁都装不下,我只想生下孩子和爹娘一起过。“
”孩子!不是娘赶你,不管你嫁给谁,你永远都是娘的女儿,只是娘不想让你那么苦,你没看到村东头你三嫂一个人带孩子有多苦吗,况且你还是个没结过婚的大姑娘,娘真的是心疼你啊!。“
”娘!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不过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孩子抚养好的,这事以后别提了。”
看到淑英一天天鼓起的肚子,二叔二婶不仅有些发愁,心想眼看淑英就要生了,可是这孩子没有名没有分的,将来怎么办,这时恰巧明浩干完活从外面回来,因此二婶突然之间有了主意。 二婶就把明浩叫到身边说:“孩子!娘想和你说件事。”
‘娘!啥事?你就说吧,俺听着。“
”你看雨辰走了都快半年了,我和你二叔也老了,支撑不动了,而淑英肚里的孩子又快生了,这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爹,以后淑英这娘俩个在村里也没有个男人照应着,还不得受人欺负,俺和你二叔合计着想要给淑英找个男人,可又没有合适的,您帮娘看看,有没有相当的。”
“ 娘!我也觉得淑英就这么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不是个事,可是我又不放心她嫁给别人,怕委屈了淑英和孩子,您老要是不嫌弃,就让俺做孩子的爹。“
二婶听了以后非常高兴的说:”我也是这个意思,可就是有点委屈了你,还不知道淑英这个倔丫头能不能同意。“
“ 娘!你说哪的话,雨辰哥是为我而死的,抚养他的孩子是我的责任和义务,您老就放心吧,雨辰哥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明浩看到淑英一个人坐在后山坡上发呆,她知道淑英又在想雨辰哥了,于是就在淑英的身边默默的坐了下来。看到明浩过来,淑英叹了口气说:“雨辰哥要是活着多好啊!那样再过几天他就会看到我们的孩子了,而孩子生下来也就会有个爹。“
明浩说:”好妹妹!我也想雨辰哥,但人死不能复生,妹妹还是要自己保重身体,如若妹妹愿意,以后我就做孩子的爹,我想我的意思娘也给你说了,可是不知妹妹是怎么想的。”
” 明浩哥!谢谢你不嫌弃我们娘俩,不过现在我真的没有那个心思再找人,我的心里满满的装着都是雨辰哥。“
” 妹妹!你别误会,我知道雨辰哥在你的心里有多重,我也知道你心里过不去这个坎,不过没关系,只要让我做孩子的父亲,怎样都行,因为我只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让他一出生就能像别的孩子那样享受到父爱,你若不同意,我不会碰你的,我们只做名誉上的夫妻,让你和孩子有个名分,这样以后在村里你们娘俩也好过些。“
在明浩和二婶的劝说下,淑英终于答应明浩做孩子的父亲,就这样淑英和明浩在二位老人及村长的见证下结合在一起了,但明浩和淑英一直都是分床而睡。不久后淑英生下了她和雨辰的孩子,是个男孩,取名辰辰。明浩就像一位大哥哥一样护理照顾着淑英和孩子。
为了完成雨辰没有完成的心愿,明浩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淑英又拿出了雨辰的抚恤金,她们两人一起在房后建起了一个果园,并种上了各种果树。小日子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过得红红火火。
三年后的一天,淑英站在窗前,望着后院那片果林,只见晨晨正骑在明浩的脖子上摘果子,看到爷俩个嬉笑疯闹的场面,淑英不仅感叹的说:“明浩哥!谢谢你!谢谢你陪我走过了那段黑暗痛苦的日子,你和俺结婚三年了,可只是名誉上的,却没有夫妻之实,真难为你了,今天俺为雨辰哥守孝三年的日期已经到了,明浩哥!这回俺要好好偿还你,今夜就做你最美的新娘。”
第17篇、爱情故事“越行走越相爱”,80后小夫妻“卖艺”游
缘自天定,让我们相爱吧
初识7岁的张千里时,唐晓敏5岁。两家人在上海的弄堂里做了40多年邻居,连父辈都是“穿开裆裤长大”的发小。两人经常玩“过家家”,一个当爸爸,一个当妈妈。
唐晓敏很依赖张千里,因为他是她人生中除了父亲之外,第一个亲近的男性。但两年后,张千里举家搬往浙江萧山。临别时,晓敏朝着张千里远去的方向使劲挥手,哭得满脸泪痕。
多年后再见面时,18岁的张千里已经出落成白净的帅小伙儿。两人匆匆相见后再次天各一方。女孩忽然觉得时间是那样残酷,让自己没有机会再和张千里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
时光如梭,唐晓敏很快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二学生。这天,爸爸忽然对她说:“千里哥哥回上海工作了,你有时间去看看他。”她听了有些激动,情不自禁地检索着童年那些泛黄的记忆。
但这次相见,却依然弥漫着一种陌生的气息,甚至是话不投机的尴尬。然而,在之后的交谈中唐晓敏得知张千里为了摄影爱好而放弃了银行的工作,而张千里也得知唐晓敏为了从事媒体行业的梦想,没去参加公务员面试。两人多年未见,忽然觉得对方和自己虽性格各异,但骨子里对自由和梦想的追求却如此合拍。
更令唐晓敏惊喜的是,尽管家里都不那么富裕,但两人都在大学时“穷游”了中国很多城市!于是,他们的话题由此展开。
一天,两人在街头的风味小吃店相见后,张千里要乘轻轨回家,唐晓敏则回学校。当那个熟悉而亲切的身影跨上列车时,女孩心里猛地一紧,竟有些许不舍。恰在这时,唐晓敏等的列车也来了,她迈上车的一瞬间,听到身后张千里乘坐那辆轻轨的车门啪地关上,列车呼啸而去。
她禁不住转身,却发现不知何时,张千里已经跨出了车门,此时正在站台上傻傻地望着她,沉静的目光中饱含宠爱。“你怎么没走啊?”“我……看着你上车了就走。”短短几字的对白,让唐晓敏倏地眼眶湿润。原来,张千里一如小时候那样疼爱她,只是羞于表白。此后,唐晓敏便认定了这个男孩子内心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气质。
有一次,唐晓敏去帮张千里收拾房间。忙完后坐下来喝水,她眉飞色舞地侃了一番自己的旅游经历后,就和张千里彼此沉默着,仿佛都在琢磨接下去该说啥。时间不知不觉过了几十分钟,他终于憋出一句话:“做我女朋友吧。”“好啊!”一切仿佛水到渠成,唐晓敏想也没想,就爽快答应了!
当初没有共同语言的两个人,相爱后突然发现几乎事事看法一致,心有灵犀。他们喜欢逛街,嗜辣如命,喜欢去看地下演出,四处旅行。晓敏和千里第一次携手出游,是去中国第一缕阳光照射的地方——温岭石塘。
他们凌晨4点起床,从住处到看日出的山顶要经过两个隧道。天很黑,隧道里伸手不见五指。“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唐晓敏心惊道。“不怕,我有三脚架,到时候我挡住,你负责跑。”张千里紧握着她被汗弄湿的手,她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2005年情人节,他们在上海顶层画廊举行了“恋爱影展”和婚礼派对。看着他们在旅途中抓拍的点滴精彩瞬间,亲友们无不夸赞这对浪漫新人有创意!?
辞职走天涯,
带着手艺上路
婚后,张千里和唐晓敏同在上海一家旅游类杂志社工作,他是摄影记者,她是文字编辑。工作之余,这对小夫妻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旅行。
2005年“五一”假期,两人第一次走出国门,去尼泊尔旅游。出发前,唐晓敏做了很多准备,光路线图就搜集了厚厚一摞;还一直担心当地的局势,怕到了那里被劫持被人骗没饭吃没处住。当然也怕迷路,怕他们英文太烂,或者当地人不讲英文。
怀揣着诸多担心,他们还是上路了。“去尼泊尔之前,我以为那是一个遥远的不可捉摸的国度。”直到她真正踏上这个美丽佛国的皑皑雪山,才发现只要敢走,世界就在脚下,很真实、不遥远!
但正如唐晓敏所想,“从未出过国门的我们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第二天,她就在尼泊尔旅馆发现,相当于5000块人民币的美元不翼而飞了!当摸到小口袋空空如也的时候,她不由得尖叫起来,脸色也变得惨白。
还是张千里淡定,轻声说:“咱们没把所有的钱都放在同一个口袋里。这是我们临行之前的决定啊,你忘了吗?没事儿的!”唐晓敏这才想起,而后一边庆幸并不是一无所有,一边懊恼自己实在是没经验。看着身旁镇定自若的张千里,身在陌生国度的她感到分外地踏实和安全。
因为丢了钱经费紧张,夫妻俩未能如愿坐上去珠峰的小飞机,也没有在奇旺的国家公园里,点着煤油灯看满天繁星。一路上,他们节衣缩食,竟也过得潇洒从容。自称是路痴的唐晓敏,在旅游途中紧紧抓着张千里的手,从不松开。
既来之则安之,这些小状况并没有影响夫妻俩的心情,反而越发增强了对彼此的信任。
由于两人的工资都只有3000多元,因此他们最初的旅游方式和一般的年轻人区别不大,一有空闲就出去,钱不多,就选择比较近的地方玩。身边无数朋友都十分羡慕他俩的生活,也都纳闷他们为什么总有旅游经费,唐晓敏总是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说:“其实你们都能做到,关键看收支怎么平衡。”
有时拟订好旅游计划,张千里和唐晓敏就提前向杂志社交稿请假。不买车,房贷也不高,也不怎么买衣服,手机可以接电话发短信即可,“两人一年存个4万元并不难,就看你是用3万去玩存1万,还是用1万去玩存3万,还是全都存起来。”夫妻俩选择了第一种,也就选择了属于他们的生活方式。
正是因为钱不多,才让他们认真想办法如何用很有限的钱看看这个世界。第一次去欧洲是2006年,跟团的话两人必须加起来有10万的银行存款证明,而他们的钱只够付两人的团费。
第18篇、爱情故事“胖大嫂”与政法书记恋一场忘年爱
安徽省庐江县流传着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一位饭店女服务员邂逅了一位丧偶的乡镇政法委书记,她坦然面对各种传言和误解,毅然决然地与他结婚;在这位政法委书记患上绝症后,她不离不弃,精心照料,一直陪伴他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她从未想过从这桩婚姻中捞取任何利益和好处,只想和忘年之恋的夫君卿卿我我两情相悦地度过人生……
小镇爆料,政法委书记“傍”上了服务员
罗河镇位于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南部,身高一米八,体格健壮的蒯沥维,先后担任过罗河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有一身摔跤拳击好功夫的蒯沥维以出色的工作屡立战功。在当地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位所长刚直不阿,忠于职守,是他们可信赖的“保护神”。
1997年,当时48岁的蒯沥维升任镇政法委书记。女儿也在这年考上了大学。可谓双喜临门。偏偏造化捉弄人,就在这一年的10月份,蒯沥维当教师的妻子患了宫颈癌去世了。从未轻易掉过眼泪的蒯沥维无比伤感。
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蒯沥维也曾思忖过找个“老来伴”,但苦于没有合适的“主”。一晃5年过去了,2002年底的一天,蒯沥维在镇上的一家小饭店遇见了一个在饭店打工的30多岁的女子。他有点惊讶:怎么这人岁数这么大了还在乡镇的小饭店打工?这一般是20岁小女孩干的活呀。于是他关注起这个女子来。这个女子叫覃奇芳,身材不高,肤色白净,眸子明亮诱人,言笑晏晏,体态肥硕,有人戏称之“胖大嫂”,从外地来饭店打工还不到一个月。
丧偶5年的蒯沥维还没有从怅惘中解脱出来,但当充满青春活力、孑然一身的覃奇芳出现在面前时,他似乎感到一股清泉从身旁缓缓而过,心底油然而生愉悦之感。覃奇芳第一次见到蒯沥维时,就心生好感。从他些许的举止言谈中,她感到他善良、真诚、又谦和。一次见面之后,双方竟然都有一种依依不舍的感觉!或许感情就是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此后,下班后有事没事,蒯沥维都喜欢到这个饭店溜达溜达,下棋打牌。覃奇芳常常是“参战”中的一员。他和蒯沥维结对门打80分时,配合默契,有人便一语双关地戏谑道:“你们俩在一起,挺般配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次,他们俩配合打80分牌,赢了几局,虽然这不是赌钱,但双方的心情都好极了,便一起逛到县城。在温馨的酒楼包间里,蒯沥维端起酒杯说:“奇芳,我的后半生能靠在你身上吗?”覃奇芳一阵心跳,两朵红云飞上脸颊,但她没有羞涩地低下头,而是迎面响亮地说:“书记,只要你愿意!”
覃奇芳随即将自己过去的婚姻情况和盘托出。她也曾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儿子活泼可爱。变故发生在丈夫经商之后。丈夫腰包鼓了,肚皮鼓了,嘴巴也鼓了,对结发妻子横竖看不顺眼,公开带女人回家睡觉。任何一个正常的妻子都会无法忍受这一切。她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异了。孩子被判给了丈夫,她一人净身出户。
覃奇芳述说完自己的情况,如释重负,热泪扑簌簌地从她的眼中落下。蒯沥维对这个天生丽质、命运多舛的少妇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感情:“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只要你以后对我好,我也不会让你再孤单!”
蒯沥维大方、粗中有细的话语让覃奇芳感到很温暖,觉得这个警察出身的干部有孩子似的憨厚可爱,她那颗蛰伏已久的爱心复活了。
此后,两人频频约会,开始了他们的忘年之恋。由于覃奇芳长得漂亮,又很年轻,和这位书记年龄相差近20岁,很快谣言四起:政法委书记姘上了三陪女郎!着实让蒯沥维哭笑不得。虽然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不正当之处授人以柄,但在气愤之余,他还是不得不发出口头申明:谁再造谣,我要起诉他!
人言可畏。背后还有人向覃奇芳指指戳戳:“癞蛤蟆”、“破鞋”。覃奇芳陷入了越来越深的惶惑之中,像一只无辜受伤的小鹿,只得躲在偏僻的角落里舔舐着流血的伤口。
蒯沥维的女儿本不反对父亲再婚,但听说有着干部身份的父亲和一个来路不明的“胖嫂”相爱,有点接受不了。她从单位回来找到了父亲,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意思,说她不欢迎来历不明的女人加入家庭。“她肯定是想瓜分你的金钱和财产!”“笑话!我有多少财产?你少管我的闲事!”蒯沥维怒斥女儿。女儿对父亲的倔强无可奈何,带着气咻咻的神态悻悻而去。
纵使流言不断,2003年1月3日,蒯沥维和覃奇芳还是结婚了。
爱意绵绵,再婚夫妻相濡以沫
婚后,两人柔情似水如胶似漆,几十分钟不见,就要打手机或者发短信联系。经历过感情创伤的覃奇芳格外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婚姻。丈夫的真诚让她看到了梦想中的地老天荒,她想:此生此世,就这样一直平平淡淡地走下去吧。
覃奇芳对蒯沥维生活照顾有加。蒯沥维喜欢吃早茶。每天早晨5点,覃奇芳就提前起床,烧好早饭,为丈夫准备好牙膏牙刷洗脸水。在丈夫吃完清香的早餐后,她目送着丈夫去上班,然后洗衣服,再准备午餐。
两口子日子过得格外有规律,心情也逐渐都舒畅多了。覃奇芳辞去了在饭店的工作,她要蒯沥维给他找份工作。可是蒯沥维说:“我没那么大的能耐,我们开个小商店吧。”于是他们在罗河镇店桥街道租了间40平方的门面房,经营起烟酒副食品生意。
小店开张后,因为地理位置好,生意还不错。此后,夫妻各忙各的,蒯沥维上班,覃奇芳打理店铺。每天,她在店铺里利用闲暇时间做好饭,等待着下班的蒯沥维。别看是做饭这样简单的事,对覃奇芳来说,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蒯沥维难消化的菜吃不了,能吃的菜以炖为主,覃奇芳却喜欢吃炒菜。所以覃奇芳总是先炖好菜再炒菜,虽然麻烦,但她乐此不疲。
寒冬来了。细心的覃奇芳发现蒯沥维身上穿的衣服太单薄了,准备赶紧给他织一件厚一点的毛衣。蒯沥维怕她累着,就推辞说太麻烦了,不如到商场买一件。覃奇芳说,钱再多,也不能浪费,何况你还是一个“工薪”干部。选好颜色挑好毛线后,每天晚上,覃奇芳从店铺回到镇干部宿舍后,二话没说,就拿起织针,挑灯赶织。蒯沥维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让她别织了。可覃奇芳死活不依,熬了几个晚上,一件毛衣终于织出来了。蒯沥维穿在身上,感动极了。
两人相敬如宾。没事时,经常邀人打80分牌。奇怪的是,结婚后,他们打牌输多赢少。如果赢了,覃奇芳竖起大拇指:“书记,你真棒!”逗得旁人哈哈大笑。有时因为起床迟了,两人就去店里吃早饭。覃奇芳不时地还来句幽默:“书记,今天我请客!”
一日,店铺打烊,回到镇政府宿舍后,蒯沥维拉起奇芳的双手,爱怜地说:“老婆,让你受苦了。你跟着我没享到几天福,反而受了这么多的累。”覃奇芳把头靠在蒯沥维的肩上,憧憬地对蒯沥维说“以后我们赚了钱……”听着爱妻对未来美好的设计,蒯沥维幸福地笑了。
好景不长。潜伏已久的病魔在蒯沥维身上开始了发作。他出现了一些病状:咳嗽发烧,呼吸困难,胸部间或疼痛。起初他认为是抽烟引起的小毛病,没太在意。好多次,覃奇芳看到他疼痛难忍,豆大的汗珠从头上冒出来时,都劝他到医院去看看,他总是摇摇头说:“算了,算了,不碍事。”
2003年5月,抗击“非典”蔓延时期,蒯沥维还咳嗽发烧不停。覃奇芳以为蒯沥维患了非典,逼他到医院做了一个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他患了慢性支气管炎。
覃奇芳因为要打理小店的生意,迟到医院一步。推开病房门,她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蒯沥维。一直昏睡的蒯沥维面色苍白,黑发一绺绺地粘在一起,嘴唇干巴巴的,也没有半点血色。一进门,她逗趣道:“书记,我来了,有什么指示呀?”让病房中的蒯沥维一度忘掉了疼痛。
在蒯沥维生病之后,覃奇芳的一位亲戚就劝覃奇芳:“别说你们是二婚,就是热恋中的情人,你也应该抽身而退。他有病在身,以后能不能行还是一个未知数。”覃奇芳断然地说:“这是哪门子话呢?支气管炎算什么,我还是妻管严呢!”一句话让那位亲戚满脸尴尬。
第19篇、爱情故事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他们都是大学生,因为一次学生联谊会而相识,在他的眼里,她安静,优雅,有气质;在她眼里,他英俊,挺拔,有才学。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年纪,很自然的,他们相爱了。幽静的校园里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总是手牵手的散步,他喜欢讲笑话,每次她听完他讲的笑话总会咯咯地笑个不停,这时他就会含情脉脉地看着她,满眼里都是无限的温柔和疼爱。她被看得不好意思了,就瞥他一眼,脸却红透了。
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甜蜜,只是这份美好却是这么的短暂。转眼他们要毕业了,像其他同学一样,他们也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说好的要一起留在城里的,到毕业时却有了变故。他的父亲突然得了中风,弟妹们都在上学,全家的重担都落在了母亲一个人的肩上,他不忍看到劳苦了半辈子的父母还这么辛苦的养家,对她说:英,我听说深圳那边的工资高,我想去那看看,你在这等我好吗,我把弟妹上学的钱赚够了,我就回来,好吗。这时的她已经考上了法院,如今的工作来之不易,要不然她是断然不会让他一个人去的。
她去送他,不停地说,你一定要回来啊,我会等你的。他紧紧的地抱住她,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他说,我会回来的。
刚去那边的时候,他的生活并不顺利,工作并不如想象中的好找,她担心极了,每天都要打电话来询问,她说,不行的话就回来吧,我们一起努力。这时他总会说,英,等着我啊,我会回去的。渐渐地,他的事业走上了正轨,毕竟做律师需要一定的经验和时间的。
那天,他说,英,我要回来了。她激动不已,因为这时离他们分开已经有了三年时间。这期间,他拒绝了女孩们的追求,她婉拒了亲朋的相亲,他们为了爱情努力地苦守着自己的坚持,期盼着来日的团圆。
在火车站,她看见他缓缓向自己走来,他的步伐稳重,脸上明显有了岁月的痕迹,可是眼睛依旧是那么的明亮,她向他飞奔过去,紧紧拥着他,只听见他在耳边低声说道:英,你依然年轻美丽。她噗嗤一声笑道:你不来,我不老。
第20篇、爱情故事上帝派他来治你
我们宿舍的老大,以一招佛山无影脚扬名天下,作为市散打冠军的她因为前男友不忠,一脚将人踹进了医院。为此众姐妹尊称她老大。老大是个不折不扣的家长控,所有她认识的女士都被她纳入羽翼之下,小心呵护。
老二被花心男友甩了,绝食两天。老大冲进男生寝室,对着花心男批评教育了一下午,最后还使足力气一耳光将花心男打了个大反转,从此花心男改邪归正,不但对待老二言听计从,还时不时提上一兜子苹果、香蕉孝敬老大。
上个月的学生研讨会上,老四对学生会主席一见钟情,老大闻听主席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于是洋洋洒洒写了一封五千字的催泪情书,以老四的名义递到了主席手里。主席被情书感动,竟然真的就此爱上了老四。之后老四不得不找老大恶补了一个月的古文。
跟老五暧昧不清一年的男生前日突然和艺术系的一朵花相亲相爱了,老五食不下咽,人渐憔悴,老大忍无可忍,提着老五去见系花,当着暧昧男的面,老大声泪俱下地问系花:你能接受叫了你一年宝贝,承诺要和你一起变老的男人突然牵起别人的手至死不渝吗?系花看了看老五哭肿的眼睛、憔悴不堪的模样,一时间同情心疯长,对着暧昧男冷哼一声,愤慨离去。
老大总是悲叹:现世不堪啊!是当今社会创造出了她这样的女金刚。
大学两年来,我们在老大的庇护下健康成长,以至于我们一直认为,刚烈的老大根本不需要男人,恰在这时老大恋爱了。对方是一介文弱书生,我们惊诧于他怎样承受老大的诸多压力。可就在昨日我们终于相信了爱情的魔力。
老大在书生面前完全变了样,动辄就脸红,时不时拿起筷子帮书生夹菜,说话慢声细语,一顿饭把我们几个人吃得冷汗直冒,以为老大被某狐狸精附了体。
谁知老大却满脸甜蜜地说:是他用真情治住了我。
我恍然大悟: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个人,他治得了你;只要看到他,你的坏脾气自然会收敛起来,变得温顺如羔羊;跟他在一起,你才发现自己竟然还有温柔的一面。
或许,他是上帝派来治你的。
第21篇、爱情故事地狱天使
赵馨是个公司白领。最近,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地狱天使的网友。两人聊得很投机,渐渐地双方都有了好感。
这天,地狱天使约赵馨见面,赵馨却有些犹豫了。原因是地狱天使说他是个医生,但当赵馨问他是哪个科的医生时,他却含糊其词。
赵馨把烦恼告诉了和她同住一屋的闺密张灿。张灿想了想,笑着说:我猜呀,他是个妇产科医生,所以不好意思告诉你。
赵馨考虑了几天,还是和地狱天使见了面,对方的真名叫蒋达。赵馨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起地狱天使这个网名?
蒋达犹豫了一下说:医生不是守护在人世和地狱之间的天使吗?很多时候,我希望自己做个迎接新生命的天使。
赵馨不由得冲口而出:难道你真是个妇产科医生?蒋达没说话,算是默认了,过了一会儿问道:你会不会很介意我的职业?
赵馨说:说实话,刚知道的时候有点不能接受,不过我想这并不是主要的东西。蒋达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没有说,而是岔开了话题。
好在双方对彼此的感觉都不错,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但不知为什么,赵馨总觉得蒋达有什么事瞒着自己。
一个周末,赵馨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如果你想知道你的男朋友在干什么,就去中天广场。赵馨吃了一惊,她回了条短信: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号码?但对方却不再回复。
这条短信激发了赵馨的好奇心,她决定去看看。到了中天广场,她发现蒋达正在踱来踱去,似乎在等人。赵馨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他不是说加班吗?他为什么要撒谎?赵馨躲在一棵树后,仔细观察起来。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老头,老头左顾右盼,似乎怕有人发现自己。这时,蒋达迎了上去,两人低声交谈起来。蒋达还塞给老头一包东西,临走,又和对方紧紧握手。赵馨纳闷不已,怎么搞得跟特务接头似的?
接着,蒋达开车走了,赵馨叫了辆的士跟了上去。不一会儿,车子来到火车站旁的一条街。赵馨的心不由得绷紧了,原来,这条街是这座城市有名的红灯区。
蒋达下了车,径直向街边一个红衣女郎走去。那女郎却转身就走,蒋达追上她,把她拉进了旁边一家小店。过了好一会儿,蒋达走出来,女郎低着头跟在后面,蒋达转身把一叠东西塞给了她。赵馨气得几乎窒息那分明是一叠钞票!她没想到,蒋达竟然跑到这种地方来,做起了肮脏的交易!
赵馨哭着转身跑出了那条街,她想到了闺密张灿。张灿感情经历丰富,不妨和她聊聊,听听她的看法。
赵馨拨通了张灿的电话。听完她的哭诉,一直没说话的张灿突然暴怒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让他们去死吧!说完啪的一声挂了电话。赵馨不由得愕然,难道张灿也受了打击?在她的印象中,张灿的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从没见她伤心过啊。
就在这时,有人在她的肩头拍了一下。赵馨回头一看,竟然是蒋达。赵馨忍不住爆发了:你不是加班吗?那个老头、那个女人是谁?这就是你的工作?
蒋达笑了:你怎么不问问那个发短信的人是谁?那就是我呀!是我让你跟踪我的。
赵馨一听,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蒋达叹了口气,说:我知道,我欠你一个解释。我一直很想告诉你,但我又怕吓跑你。之前,我已经吓跑过两个女孩了。我一直都在寻找一种合适的方式来告诉你,所以我才发了那条短信,想让你先对我的工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然后再给你解释。
赵馨不解地问: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你不是妇产科医生吗?
蒋达摇摇头,笑道: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妇产科医生?那只不过是你的猜测。接着,他又脸色凝重地说,其实,我的工作是HIV告知。说得简单点,就是把HIV的检测结果告诉患者。这项工作,在我国还刚刚起步。
赵馨不由得倒退一步:你每天都要接触艾滋病患者?
蒋达点了点头,说:可以这样说吧。我面对的患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HIV检测呈阳性的,要告诉他们这个可怕的结果,需要勇气,也需要技巧。我的工作,就是让他们尽量平静地接受这个结果,并且告诉他们相关的知识,以便他们保护自己和家人。
顿了顿,蒋达又说:今天你看见的那个老头,是个空巢老人,因为一次被站街女拉了进去,就感染上了。他不敢告诉自己的儿女,甚至不敢到医院拿药,我今天是给他送药的。那个红衣女孩,她的职业想必你也猜到了。本来,她该回家治疗,但因为孩子读书要花钱,她又偷偷跑出来重操旧业。为了她自己,也为了避免更多的人被感染,所以我来劝说她。
赵馨好不容易才从最初的震撼中平静下来,她冷冷地问:给她送钱也是你的工作?
蒋达诚恳地说:我的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告知,也包括一些回访。当然,给她送钱,只是我个人想帮帮她。一开始,我也很不喜欢这个工作,但后来我慢慢接受并喜欢上了这份职业。就像我的网名,我站在地狱之门,却很想做个天使。我最开心的是告诉患者结果是阴性的,他们脸上的表情,仿佛获得了新生。对于那些确认感染的人,我也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帮助他们
蒋达注视着赵馨的眼睛,伸出了自己的手:这份工作干久了,听了太多伤心的故事,看了太多绝望的表情,我自己有时也会苦闷。我也很渴望有个天使来拯救我,你愿意做我的天使吗?
此时,赵馨觉得心里很乱。她很想握住那双手,但觉得自己心里还没有完全接受。
正在这时,蒋达的手机响了,他说:我有急事要先离开。你考虑清楚了,再回答我吧。
赵馨回到了宿舍,却发现房间里乱成一团。张灿的东西不见了,桌上有一张纸条,是张灿留给她的:请原谅我不辞而别。前些天我去做了个检查,没想到,我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HIV阳性,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我才会在电话里骂男人。其实,我知道我最应该怪的还是自己。还有,我那句话也不全对,至少,你的天使就是个不错的男人,你要好好珍惜他。另外,我们俩在一起住了那么久,我希望你也去做个检查。再见了,我的好姐妹!
赵馨只觉两眼发黑,几乎要晕过去。她一直觉得这种事离自己很遥远,没想到,它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为张灿感到痛心的同时,她也为自己担心起来。自己还和她在一个碗里吃过泡面呢,会不会也被感染了?
两天后,赵馨鼓起勇气走进医院的大门。在等待检查结果的那段时间里,她度日如年,几次拿起手机想向蒋达诉说,最后还是没有勇气拨通那个号码。
到了拿结果的那天,一个护士把赵馨请进了一个单独的房间。欢迎你,请坐。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赵馨抬起头,不由得怔住了。坐在对面的,竟然是蒋达!
很高兴,我能做你的天使!你的检查结果是阴性。蒋达微笑着说,这个结果再一次说明,艾滋病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可怕,普通的接触是不会感染的。
赵馨的心里一下子轻松了,顿时有种蒋达之前所说的重获新生的感觉。她问:这么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检查了?
蒋达点点头,说:当然知道,你室友的结果也是我告知她的。那天我急着走,就是因为她的情绪不稳定,我怕她出事,所以急忙赶过去。
蒋达又一次伸出自己的手,微笑着说:现在,你能接受我了吗?赵馨把手藏到了身后,蒋达眼里的光彩一下子暗淡了,他轻轻叹了口气。
赵馨笑了:你叹什么气呀?这次虽然只是一场虚惊,但经过这几天的煎熬,让我懂得了很多。我只是有个小小的条件,你要告诉我张灿在哪里,我们一起做她的天使,好吗?
蒋达喜出望外地点点头,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第22篇、爱情故事王子骑着 毛驴来
一
苏婕最近的脾气很大,大得吓人,逮什么摔什么,看什么都不顺眼,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苏琳拖着她去看医生,医生说她患了焦虑症。
能不焦虑吗?前几天,又一个要好的闺密嫁掉了,只有她,非但没有把自己嫁出去,而且连男朋友都飞了,这不是火上浇油吗?总不能一辈子寄居在苏琳的家里到终老吧?
苏琳看着她笑,语气有些暧昧地说,我给你报了一个自驾游,出去散散心就好了,开我的车去,指不定遇到个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或者高富帅什么的,你的焦虑症就不治而愈了。
医生的话,苏婕自然很是不屑,都是混吃混喝的江湖郎中,可信度不高,可是苏琳的话让她有些心动,想想若是开着苏琳的坐骑,一路上游山玩水,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搭上个高富帅的白马王子,那简直是赚大发了,还有什么不愿意的啊?
尽管心里一百个愿意,但苏婕的脸上却是淡淡的神情,她看着苏琳说,平常我借你的车开一回,你都心疼得不得了,又怕刮了,又怕碰了,宝贝得不得了,这会儿怎么舍得让我开你的爱车自驾游?别说我没提醒你啊,我可是新手,指不定会把你的车弄成什么样,到时候你后悔得抹脖子上吊都没人管。
苏琳说,我有那么小气吗?这不是看着你吃不下睡不着心疼的吗?不用记着老姐的好,少惹我生气就万事大吉了。
苏婕看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有些感动,想说两句感谢的话,却怎么都说不出口,想像小时候那样,吊在她身上撒撒娇,也做不出来,只好一转身,回房间睡觉去了。
二
去了才知道,那个自驾游的组织,其实只有两个人她和林雨浓,其他人都没来。
林雨浓,三十多岁的样子,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而且人如其名,又高又帅又斯文,开一辆白色的宝马。苏婕有些心花怒放,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凭空逮着一个骑白马的王子,怎么能不高兴得昏过去?
苏婕打第一眼看到林雨浓起,就动起了小心思,琢磨着怎么把这盘美味又营养的菜吃下去,而且不着痕迹。
两个人一路向北,往草原的方向去。
一路上,苏婕没少使鬼心眼折腾人家,趁机拉近距离,先是车坏了,半路抛锚,苏婕以为,这下好了,可以找个地方先住下,趁机联络一下感情,省得各自憋在自己的车里,连话都搭不上。
苏婕愁眉不展,说,要不要先找个修理工?林雨浓说,要不让我先试试吧,我若弄不好,再找修理工也不迟。
这个家伙看上去挺斯文,可是修起车来很内行,三下两下,车就修好了,苏婕的计划成了泡影,恨得她直跺脚,这家伙白长了一副好皮囊,却半点不解风情,看来是智商不高,情商也不高,要不是看在高富帅的面子上,只怕她早就拂袖而去了。
倒是后来,苏婕严重水土不服,身上起满了小红疹子,痒得厉害,不得已在当地住下。
林雨浓带她去看医生,打点滴,陪她说话聊天,既温柔又体贴,给她讲了很多小时候的趣事,逗得苏婕很开心。
苏琳打电话来时,林雨浓正讲小时候被女生捉弄的情节,老姐说,小婕,玩得开心吗?苏婕说,天机不可泄漏,回家再告诉你。
三
浪漫的草原之旅,刚刚开始了三天,因为苏婕的水土不服,只好忍疼割爱,鸣金收兵,打道回府,苏婕心中不是没有遗憾,可是却也不敢拿小命开玩笑。
苏琳坐在沙发上看苏婕带回来的那些小物件,笑着说,小婕,这次回来,你好像有点不大一样啊!焦虑症好了吗?苏婕也笑,说,早痊愈了。苏琳问她,什么药这么灵啊?当真遇到白马王子了?苏婕很花痴地说,这人又高又帅,而且开着白色的宝马,可不是白马王子吗?
这回轮到苏琳傻眼了,她说,你对林雨浓的印象很好?苏婕怔了一下,问她,你怎么知道他叫林雨浓?苏琳说,我给你报名的时候,看了一眼他的资料。
苏婕是个很现实的女孩,她不想过了三十岁还没有把自己嫁掉,也不能赖在老姐苏琳这儿一辈子,所以她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主动给林雨浓打电话,由头是答谢他草原之旅的救命之恩,请他吃顿饭还是很有必要的。
林雨浓推辞说,太夸张了,不过是举手之劳,换了别的驴友也会出手相救的。可是苏婕言辞恳切,林雨浓最终还是来了。
这回轮到苏婕大跌眼镜,林雨浓高当然还是那么高,帅当然也还是那么帅,都没有缩水,可唯一能证实他身价的宝马换成了自行车,他拍了拍他的坐骑,自嘲地笑:我的毛驴还不错吧?骑着它既环保又健康。
苏婕只当他是在考验自己,忙说,其实我也不喜欢开车,我也喜欢骑自行车上下班,低碳环保,有益健康。
都市女子有的小心机、小虚荣,苏婕都有,她只是怕哪天不小心被林雨浓撞破,她既不是都市白领,也没有自己的车,只是寄居在姐姐家里的一个小女子罢了,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店前台接待员,看惯了衣香鬓影,看惯了奢华富丽,却没有一样属于自己的小女子。
四
林雨浓似乎在考验苏婕,现在的都市女子,多数拜金,这也怪不得林雨浓,谁想找个只爱自己的钱不爱自己的人的女人做老婆?苏婕倒是很体谅他的做法,所以也积极地配合他,并不点破。
这位雨浓王子,吃饭专拣花不了多少钱的小馆子去,而且每次都骑着他的驴,而不是开着他的马,吃完饭,账单看得尤其仔细。有一次,服务员少找了他几块钱,他不依不饶的找人要。苏婕一度很怀疑,哪有这样的王子?
林雨浓却振振有词:创业阶段,我们没有资格挥霍和浪费。苏婕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好了,拣到了金元宝一样,打着灯笼才能找到这么一位既低调又自律的王子,最难得的是,都开得起宝马了,还那么不张扬,孺子可教。
苏婕为了得到林雨浓的好感,有如孔雀开屏一般,把自己会的十八般武艺全部展示出来,进得厨房煎炒烹炸,进得厅堂演绎茶道插花,甚至还能弹几下子钢琴,把个林雨浓弄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只叹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分,能有这样十八般武艺样样不在话下的女子向自己示好。
认识半年之后,林雨浓趁热打铁,跑去珠宝店,买了一枚戒指向苏婕求婚。
打开锦盒的瞬间,苏婕就傻掉了,她以为,那粒钻即便没有馒头那么大,至少也该有绿豆那么粗,可是,戒指上光光如也,并没有镶钻。苏婕的脸上挂不住了,哪有这样考验人的啊?求婚也不买个钻戒?
苏婕说,林雨浓,不是我不想答应你的求婚,你开得起宝马,却送不起一枚钻戒,我当你这是轻视我。林雨浓的脸红了,他说,我以为你早知道了,那宝马是别人的啊,我只有一辆毛驴啊
五
真是应了那句话,骑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王子,王子也不一定都骑白马。苏婕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的时候,为时已晚,因为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真的爱上了林雨浓。
苏婕的焦虑症又犯了,看什么都碍眼,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人很快就瘦了一圈。苏琳说,你犯什么傻啊?林雨浓那小伙子人不错,虽然没有什么宝马,可是他自己创业,开了一家修车行,事业刚刚上轨道,人既勤奋又能干,而且不浮躁。你要是犯傻,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苏婕把目标转向了苏琳,她冷笑:怪不得他三下两下就把我的车修好了,怪不得他能借到宝马,原来都是有前提的啊!敢情你们什么都知道,就看我一个人像傻子似的本色演出呢?
苏琳说,你当是天上掉下来的白马王子啊?哪有那么好的事儿?那次自驾游是我给你安排的相亲会,所有的事情都是你一个人的想当然,谁也没有骗你。林雨浓除了没有宝马,人家可是又高又帅,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吧?而且人家也知道你只是一个酒店里的小服务员,人家没有嫌弃你吧
两个人争论不休的时候,林雨浓骑着他的毛驴出现在楼下,他仰着脸冲楼上狂喊:苏婕,你嫁给我吧!我给你买钻戒了!
声音大得整幢楼都能听到。
真要命,雷死人不偿命啊?哪有这样求婚的?苏婕无奈只好奔楼下跑去她要赶在整幢楼的人被招来围观之前,收下那枚迟到的钻戒
第23篇、爱情故事彼此真挚的爱
新娘是一个大商场的营业员,活泼漂亮,在家里是宝贝千金,爸妈的掌上明珠。
新郎是一个私企老板的司机,家在农村,到结婚时,仍是农村户口,身份是农民,且长得白白胖胖的,绝对称不上英俊。新郎也没房子,结婚时,就住女方家。
关于他们的恋爱经过,新娘是这么说的:“有天我在柜台上班,他来买衬衣,我们两人互相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来电了。买了衣服后,他找我要手机号码,我想都没想就给他了。
当天下班后我们就开始约会了。我跟他谈恋爱,把我妈气死了哇!从小到大我妈都没有打过我,为这事她打了我一巴掌。说我要跟他结婚的话,她就死给我看。”
“他什么都没有,没有文凭,没有正式工作,家在农村。别人还以为我图他家有钱,他家哪有钱呀!他爸爸是个踩三轮车的。我跟他,纯粹就是喜欢他。他特别可爱,会搞笑,对我好,还特别大方。”
但是,之前新娘不在,当伴郎问新郎是怎样把这么漂亮的新娘哄到手,要他教一手时,我听到的是另外一个版本:“我那天帮老板去买衣服,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眼睛一亮,就想,她应该是我的女朋友。我觉得她看我也有这个意思,我们两个人的眼睛一下就对上了。”
“买完衣服,我找她要了电话号码。她那个专柜是男装名牌,一般人买不起,我后来经常去她柜台上买东西,她以为我有钱。我每次约她,开的都是老板的奔驰,她以为是我的车。”
她每次和我在一起都故意宰我,吃很贵的东西。我一个月只有800元工资,哪有那么多钱呵,我就攒着,平时她找我,我没钱时就装出差,一个月只约她几次,每次出手都大大方方的。
后来她知道我没钱,心想,肯定是我家里有钱吧。
后来,发现我家里也没钱。又想,肯定我国外的叔叔有钱。”
“后来,发现我叔叔也没钱。
不过,等她发现这些时,已经晚了,来不及了。”说到这里,新郎得意地笑出声来。
第24篇、人生故事那不是爱情
你和她巧合相识,也就那么聊的来,也就那么越来越近。哪怕在漆黑的夜里,相拥而泣,哪怕在艰难的日子里,相互加油打气。哪怕思念,哪怕不舍。哪怕你以为她是一切。可终究不属于你,她是别人的一切,不是你的。省省吧,那不是爱情!
有那么一个她,听你说着过去的事,默默。她总在你身边。无论发生什么,宠辱不惊,似乎她能陪你到最后。你得意吧,你猖狂吧,你自惭形秽吧,你夹着尾巴逃走吧,你连那点自信都没有。你战胜不了她的过去。所以,省省吧,那不是爱情!
所有人都离开你了,你真可悲,还有一个人在那儿,可惜你真没做什么好事,耽误着别人罢了。所以你竟然故作心狠赶走她。你终于还是属于孤独。省省吧,那不是爱情!
你忽然遇到一个人,她就像最初那个住在你心里的人。怎么看怎么像。其实不是,终究不是。你以为是重逢,她却只能当是初见。可惜,这不是爱情!
你和她生活了几十年,有一个像你的孩子,她把一切都给了你,包括青春和未来。可是时间长了,你和她的一日三餐都在拌嘴,无休止,除非到了尽头。完了,你这一辈子都不配有爱情!
第25篇、爱情故事想爱你到老
你常说,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这辈子没有做够。
在你生病后留下的数千张照片中,你总在笑,温柔的,娇嗔的,调皮的,肆无忌惮的。
有一次,你却哭了。
数月来连续的静脉注射,你两只手的血管都脆了,经常打漏,也越来越疼。后来只得给你在锁骨下做了穿刺,安了一个接头,每次只需像消防水龙头一样,拧上输液管就可以了。便捷又安全,还把两只手给解放了出来。但从此就不能洗澡了。医院的卫生间都是淋浴,接头处不能见水,只能像旧时妇女那样用盆打水擦洗。你那时身体愈来愈弱,不能感冒,每次只好匆匆行事。一段时间之后,皮肤都干燥了。你说,真想痛痛快快泡个澡。我说,我要给你安一个浴缸!四方打听,终于买来了一只浴缸大小的椭圆形塑料盆,接满水,让热气把室内的温度升起来,你躺进去,酣畅淋漓地沐浴于温热的水中。我用干毛巾护住接头,一处一处轻轻给你擦洗。突然,你嘤嘤啜泣了,越哭越厉害。这是你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为自己流泪。
洗完后,我用了几乎整整一瓶护肤霜给你全身上下轻轻涂抹了一遍,肌肤立时就滋润鲜亮起来。
许多人都说你漂亮。如果按现在时髦美女的标准,我想你并不在其列,特别是年岁见长,又重病在身之后。但于我来说,确实是有一种疼爱不够的美丽,哪怕凋萎,我也看得见其中绵延不绝的风韵。就像家里那几束早已老去的山菊花和勿忘我。
在医院最后的几个月中,许多个清晨和夜晚,我们散步,你拉着我的手,或挽着我的胳膊,倚在我的肩头,细声说一些闲话,说一些笑话,说着我们一路上见到的事物,清晨的小鸟和花,夜里出来遛弯撒欢的狗和鬼鬼祟祟的猫,哼唱起一首突然想到的歌……似乎那个切切实实等在前方的黑色陷阱从来就不曾存在。有时候你会突然疼痛起来,蹲下去,稍好一些,我们继续前行,或返回病房。我们都知道,我们在人世间的共同生活,已经到了尾声,我们要浓烈又朴素地享受这最后的每分每秒。
在医院最后的一个多月,你已经不方便回家,体力不支,每天打点滴的时间越来越长,你慽慽说,想回家。我说,今天晚上就回去。你说,怕爬不上七楼了。我说,我背你。你笑笑说,试试?你趴到我背上,待我刚要站起来,你就疼得叫起来了——不行不行!你小腹那个巨大的瘤体,硌在了我背上……那一瞬间,我们都无语了。我怕这沉默,赶紧说,我和儿子抬你,像儿时做抬花轿游戏那样,一边一个。
住院的日子里,几乎所有的检查我都会想尽办法待在你身边,拍片,放疗,B超,CT,核磁共振——甚至从来不让男人进入的妇检室……我知道,当我握着你的手,与你轻轻说着话,帮你起身或穿衣,那便是人世间最好的治疗与药物。许多个深夜,你睡了,我看着荧光灯下你苍白又消瘦的面容,就会想起《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钟楼怪人卡西莫多,想起他最后环抱死去的爱丝米拉达,直至将自己也抱成一副白骨。那真是一种大悲大恸之后的宁静与从容,一种以绝决的方式来表达对死与命运的抗争,一种以爱来包容一切苦难与悲怆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情怀。
你细细地、平静地对我说了关于后事的安排:只要我和儿子送你,不要惊动任何人,不要任何仪式,平时穿什么,走的时候就穿什么。带上你生孩子时,妈妈给做的婴儿鞋,婴儿帽,还有6月去北京时在中央电视塔上——你在蓝天下,大风中,像小鸟一样展翅欲飞的照片……(你离去后,我回家去取你要的东西,发现你早已将它们包装好,放在你床头柜的抽屉里。)
我对你说,人生就像一部连续剧,有人50集,有人100集。如果50集精彩而浓烈,是要比那寡淡如水的100集更值。我说,你会活在我们共同的生活里,活在我的文字中,活在朋友们的记忆中。
你说,这些你都知道。你对自己这一生很满足,只是不舍。
这一夜过后,你进入深度昏迷,宁静地等待着去到另一个世界。
你终于走了。在眷恋和幸福中走了,平静超然地走了。我给你擦洗,我给你化妆,我按你的要求给你穿上在最后的日子里你常穿的那一套普普通通的衣物——一件红夹克,一条深棕裤,一双运动鞋……我和你一起护卫了你最后的尊严与美。
我终于将你带回家了,带回到我们的卧室。那些鲜花们,老花们与我一起陪着你。还有那些你视若己出的猫狗们。你生命与灵魂,都已溶在这个环境之中。从现在开始,我们以另一种不变的苍老同处。
20年前,我在一首给你的诗《我和你》中也写到:“你说我/从未说过那三个字/我知道/你其实喜欢我这个脾气……”
现在,我终于对你说,想爱你一生,一直到老,但是你没有等我。
第26篇、爱情故事90%的人不了解爱情
爱情是因人而异的。我认为,有什么样的人格就有什么样的爱情,爱情不会使人格变得高尚。人格不够高尚的人,爱情表现为很快陷入某种低层次;人格高尚的人,爱情表现为牺牲奉献。
我的父母亲生了7个孩子,我从来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伟大的爱情,不像罗米欧与朱丽叶,但是他俩相依为命,我母亲患半身不遂长达30年,父亲提早退休照顾我母亲,每3个小时要帮她翻身一次,不分日夜,一直照顾了23年,结果比我母亲早3年过世。这中间我从来没听他抱怨过一句。有一次我问,你每天这样照顾母亲,这么累,怎么从来没有抱怨呢?我父亲说,假如是我生病的话,你母亲也会这样照顾我,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
什么是爱情呢?爱情只是一个阶段。很多人不了解爱情,一辈子都在幻想爱情、追逐爱情,实际上是喜欢爱情的感觉,却不一定愿意承担爱情后面的责任。那不是真实的人生,那种爱情是虚幻的。
爱是欲望在灵的层面的展现,换言之,真正的爱是两个人在心灵上有一种沟通与默契。有时候我们在遣词用字上比较松散,因此容易造成混淆。譬如:父母对子女是爱;朋友之间也是爱(友爱);男女之间更是爱(爱情)。
亲情、友情与爱情听起来相当温暖,但是世间许多困难也是从这些情感而来,因为这一类情感有一个特色,就是不能谈条件,也不能要求公平。譬如,父母对子女照顾有加,并不保证子女会孝顺;你对朋友讲道义,也不代表朋友会像你待他一样的待你;爱情更是如此,当你爱上一个人时,往往无怨无悔地付出,丝毫谈不上公平的回应。
此外,“爱”这个字听起来很美,却很难长期维系。在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篇小说中提到,每个男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红玫瑰代表热情如火,白玫瑰代表纯洁无瑕。如果他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会变成墙壁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玫瑰则如同“床前明月光”,永远那么皎洁亮丽;如果他娶的是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玫瑰就会变成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而红玫瑰则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由此可以想见人生之无奈。在男生是如此,在女生也有类似的情况。爱情往往在成功的那一刹那,就变质或消失了。
情和性最好以爱作为基础、定位,因为它是心灵方面的互动。相隔两地会导致情感上无法充分沟通,甚至在性方面毫无往来,但是却无损于爱的存在;相反的,如果把性放在第一位,以性作为定位,虽然长久下来也可能会产生情和爱,但是基础却很薄弱。如此一来,若有一天在性方面出了问题,这个爱就会立刻瓦解。
把身、心、灵的架构放在生命力来表现时,产生出了性、情、爱三个部分,我们可以利用这组概念解释现今社会上的现象,譬如一夜情的问题。如果只是谈论“赞不赞成一夜情?”那根本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不能被理解。我们首先应该问:“一夜情是什么?”一问之下会发现,“一夜情”这个名称根本是误用,应该改为“一夜性”。这就是澄清概念。这种行为没有资格被称作情,因为它并没有用到心,而纯粹是身体方面的互动。厘清概念之后,就知道如何去评价它。譬如,可以说:“我认为人是完整的,不应该只有身的方面。”如此一来问题就解决了,至于赞不赞成的问题,则交由个人去判断,因为我们不能勉强别人认同我们的主张。站在哲学的层面,我们只希望概念能够得到澄清,不要利用各种名目作为借口,以至于混淆了所有的价值。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质量认证
十几年前,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病房婚礼。
男孩刚刚博士毕业,与他的师妹在校园里相爱。女孩生了病,尿毒症。他为她四处奔走,求医问药。然而爱情没有创造奇迹,女孩的病情日益加重。最后,他决定让她在离世之前,品尝到做新娘的滋味。
婚礼上,女孩全程依偎在他的怀里,感人至极。我哭得梨花带雨,恨自己怎么不生一个如此浪漫的病,好邂逅生命中的真爱。
男孩的母亲和妹妹则咬牙切齿,痛斥男孩是“白眼狼”。原来男孩出身贫苦,父亲早逝,由寡母抚养成人。为了供他读大学,两个妹妹早早辍学打工。毕业后,所有的收入都源源不断地花给了那个女子。家里几间破瓦房,黑暗潮湿,他从来没有过问过。
无独有偶,前些天,深圳某医院的病房里,又发生类似的爱情故事。她,肾病。他们好了7年。月工资不到3000元的他,给她花的治疗费将近20万元。她病情恶化,临死前想和他结婚。他没有马上应允。他考虑了16天才跟她说:做我的老婆吧。然后就出现了病房里的婚礼。
第二个故事不够流畅。首先,女人就不应该提出结婚,应该不拖累人家才是;其次,男人怎么能考虑呢?按照套路,这个结婚要求,由他提出来更感人一些吧。
有种思维叫做控制性思维。后一个男人思考了16天,在细细考虑了所有可能的后果,以及做这种选择要担负的所有责任后,最终决定结婚。头脑一热并不难,难的是在经历了纠结、踌躇、挣扎和权衡之后,战胜自己,依然选择承担。
不能不说这才是真正成熟男人的担当。
第28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止眼前的苟且
一
几年后的今天,柳絮和陈诚在一个陌生的街头遇见,心里有一点隐痛。但是,更多的还是感谢曾经的遇见,眼前的车水马龙,瞬间都转了起来,一直转到那年的夏天。
那一年,陈诚家里工厂倒闭,妈妈病倒,爸爸精神崩溃,大三的那一年夏天,上天似乎就是在考验陈诚。
从小到大,他是出门有车,到哪儿吃饭都有人付钱的少爷。来到这个千里之外的城市读大学,他妈妈足足陪读了一年。
在学校他是一个“名人”,谁都知道,化学系有一个男孩,谱很大。不过,陈诚不是一个惹人讨厌的同学,大二那一年,一个校友身患疾病,他把自己银行卡里的生活费,全部捐了出去。
可曾经的庇护和疼爱,如今都不存在了。他该怎么办?他站在学校的天台上,离天上的星星那么近,离脚下的泥土却很远,也许轻轻一跳,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身后响起了悠扬的笛声,在夜里,这声音空灵而悠远。
陈诚扭过头,看见一个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袭长裙,她一边吹着笛子,一边微笑。
那是陈诚第一次见柳絮,她自报家门说是中文系大一的学生,也是去年那个因病得到陈诚很大帮助同学的表妹。
无疑她知道了陈诚的情况,她说,在人最难过的时候,语言安慰是最苍白的。所以,她用了很长时间,学会了吹笛子,就是想吹给陈诚听,希望自己能吹走他心里的不开心。
他们在一起聊了很多,柳絮说自己来自一个很大的山区,山里有很多果树,还有很多小动物。她像是被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一直不停地说,后来,甚至还翩翩起舞,要跳一支好看的新疆舞给陈诚看。
不过,后来陈诚才知道,柳絮跳新疆舞,是因为她想自己的妈妈了。
她妈妈当年,是被拐卖到了山区。在柳絮五岁的时候,从家里逃跑了,从那以后,妈妈只是柳絮心里最明亮的影子,眼里却都是别人的妈妈。
就这样,两个人在那个夜晚,彼此心生好感,约定此后的人生,一定要好好在一起,最好是以爱情的名义。
二
柳絮请了假,准备陪陈诚回去一趟,所有的现实都不能逃避,只能面对。她把全部的生活费都装在包里,在陈诚的身上,她已经有了孤注一掷的勇气。
在医院,柳絮见到了陈诚的妈妈,医生说她的病情控制得不错,假以时日就可以出院了。
柳絮站在陈诚的身边,挽着他的胳膊,笑得像一朵花一样,说阿姨,等你好起来,我们带你去看樱花。
从陈诚那里知道,他的妈妈最爱樱花,这一次住院长达数月之久,所以错过了樱花开放最好的季节。
在另一所医院,陈诚见到了爸爸,他苍老了很多,靠药物控制自己的情绪,当陈诚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眼睛里还是闪了泪光。
爸爸,你要坚强,我们等你。
陈诚陪爸爸去公共浴池洗澡,跟他说柳絮,说等他们大学毕业会结婚,给爸妈生一个大胖孙子。
笑声在父子俩中间传递,陈诚当然不知道,柳絮会不会嫁给自己。可是,关于未来天马行空想一想,关键是,让老爸感到希望,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因为家里工厂是遭人陷害,柳絮劝陈诚找一个律师,不要轻易放弃这件事。剩下的几天,她陪着陈诚,找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在对比之后,终于选了一家开价合适,人又投缘的。
历时一个星期,在柳絮的陪伴下,陈诚自己之前想都不敢想能帮爸爸打官司的事,居然都可以办好。
柳絮,我喜欢你。这是陈诚的心里话,彼时柳絮就像是他内心的一个极大的支柱,只要她在,幸福和安全感就在。
我也喜欢你。柳絮说话的声音,透着欢喜。
陈诚何尝不知道呢,在这之前,他有个谈了两年的女朋友,家里出事后他动不动寻死觅活,女朋友就有一点崩溃,两个人和平分了手。
在陈诚看来,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感觉到快乐。既然自己无法给予她这些,那还不如放弃算了。
但柳絮不一样,她像是一个阳光小精灵,她的到来,让陈诚觉得,阴暗的生活瞬间光彩照人。很多的时候,他不说话,就听她说,也是一种安静的幸福。
只是,在大家眼里,觉得陈诚和柳絮是不相配的。一个帅哥跟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在一起,谁见了都觉得有一点遗憾。
在食堂,陈诚偶遇前女友,一手拿着暖水瓶,一手提着饭盒。
我帮你吧。说话的是陈诚,而此时柳絮正挤在人堆里,为了给陈诚买他喜欢的卷皮。
女孩没有拒绝陈诚的帮助,买好卷皮的柳絮,在食堂里大呼小叫,也没能喊住陈诚,卷皮得趁热吃,凉了就不脆了。
陈诚再回食堂的时候,吃饭高峰期已经过了,柳絮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个软塌塌的卷皮,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好像随时都能大哭出来。
已经不好吃了,等明天再买吧。柳絮举着那根卷皮,岔开了话题。
两个人不再说话,守着各自面前都有一点凉了的饭菜吃了起来。期间,柳絮没有说话,陈诚觉得很不习惯。
三
在律师的努力下,陈诚爸爸工厂的案子,总算有一点眉目了。陈诚又请假,回家跟爸爸商量这件事,一听说这事,陈诚爸爸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医生说,其实,他就是受不了打击,内心故意选择了逃避,才会这样。
现在不需要逃避了,需要他站出来做很多的事,所以当天陈诚就接他回了家,妈妈的身体恢复得也不错。
这一次,柳絮也跟着来了,本来她是没有时间的,忙着应付期末考试。可陈诚需要她,这一切没有她参与,该如何是好呢。
家已经有半年没人居住,很多灰尘,柳絮就系了围裙,里里外外收拾了几个小时,还买了鲜花,家里立马有了生机。
陈诚的妈妈,一直拉着柳絮的手,夸奖她是一个懂事的女孩子。陈诚的爸爸情绪也很好,说这丫头以后会是我们的儿媳妇。
陈诚本想阻止,可这话还是让爸爸说出了口。
柳絮的眉眼里,全是幸福。能和陈诚在一起,走到那个叫天长地久的地方,是她的梦想,在进入大学第一天,她就被他的气质所吸引,所以,她愿意在他最潦倒和困难的时候,不离不弃地陪着他。
经历过苦难洗涤的爱情,相信会更加弥足珍贵。所以,她不怕任何困难,怕只怕你我都在,却丢了那个叫爱情的东西。
就在案件即将水落石出的时候,陈诚在学校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柳絮劝他不要怕,在学校很安全的,而且,她让陈诚接听每一个电话,都用录音。
感觉你像是女福尔摩斯。陈诚看着柳絮说。
其实,在这之前,柳絮也是一个对很多事都不懂的女孩子,可她想要帮助陈诚,她就必须让自己勇敢和成长。
历时一个月,陈诚爸爸的工厂的事件终于真相大白。工厂的会计和设计师,相互勾结,把工厂整垮,两个人卷着钱,逃之夭夭。
虽然工厂不可能再起死回生,但也追回了很大一部分损失。这多少缓解了陈家的经济压力。
日子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陈诚请柳絮吃饭,第一次这么正式,言辞里都是感谢,没有她,那一晚也许自己已跳了下去,成了孤魂野鬼。
不可能的。柳絮笑着说。
那晚的月亮很圆,柳絮问陈诚,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吧。陈诚点点头,肯定要在一起,都是上天的安排,不是吗?
四
柳絮大二那一年,陈诚毕了业。他听了爸妈的话,选择回到家所在的城。经历了上一次的事,他们内心更加渴望与儿子在一起的安定。
不论是什么样的爱情,拉开了距离,一切都会变了味道。你兴致勃勃,打电话想要分享一件事,他那边却正忙得焦头烂额。你想打电话,倾诉一下内心的苦闷,她却在看电影。于是,时间久了,电话少了,心中的埋怨多了。
争吵不可避免,柳絮觉得,陈诚太自私,把她一个人丢在那个城市里。
你不是要读书吗?陈诚无奈地说。
在陈诚看来,虽然柳絮长得不漂亮,可是,她却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如今柳絮好像是要亲手,把这个标签给撕了。
柳絮生日,陈诚赶过去给她过生日。刚到校门口,就遇见前女友,她准备考研究生,多聊了几句,正好被柳絮看见,于是,一场哭闹就如期而至。
陈诚,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最爱你的。
柳絮撕扯着嗓子,声音很刺耳,陈诚很无奈。柳絮一直在说,说自己知道陈诚不爱自己,他跟她在一起,无非是因为他需要一个人陪着,而自己正好就是那一个愿意陪着他的人。
哭够了以后,柳絮擦了擦眼泪说,我们分手吧。
从头到尾,陈诚没有机会说一句话。当初,是柳絮走进了他的世界,他很感谢有她,如今又是她自己非要走出自己的世界。不过,自己不能伤害她,因为她不仅是自己的爱人,更是自己的恩人。对前女友,他真的没有别的想法,不过一些话,刚一开口说,就觉得很无趣,所以还是保持沉默的好。
分手后,陈诚一心努力把家里的工厂再开起来。偶尔,在网上柳絮也会跟他聊天,关心一下他爸妈的情况。
一年后,陈诚在家人的介绍下,有了女朋友,在朋友圈公布新恋情,却有哥们儿告诉他,柳絮一直爱他。
爱我还分手?陈诚哪里肯相信。
柳絮说了,爱情不止眼前的苟且,她爱你,却不想成为你的牵绊,她希望你好好的,陪着你爸妈。而她以后,不能陪在你的身边,因为她得回到大山里,陪着她的爸爸,教山里的孩子们认字。
一份爱情,不仅仅只有眼前的苟且,除了我们都爱着,要在一起,还应该有理想驮着我们前进,去寻找去远方,完成自己当初该负责的事。
第29篇、民间故事爱情阴谋蒙蔽双眼,900万遗产疯狂了铁哥
2014年7月13日,北京顺义京密路绿化带发现一具男尸,死者被凶手用钝器击穿颅骨致死。顺义公安分局刑警展开侦破,很快将两名凶犯捕获归案。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死者与直接凶犯并不认识,也无冤无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随着审讯深入,一场爱情阴谋引发的谋杀案浮出水面
替铁哥们守护女友,
生命花开情愫暗生
黄依1986年6月出生于山西大同,从陕西一所大学毕业后,在北京朝阳区一家汽车4S店做文员。陈韦强大女友1岁,吉林桦甸人,长春一所大学毕业的他是北京顺义汽车工业园的工程师。两人恋爱已两年,感情平稳。可如今,巨额手术费用、不可控的手术风险、无法预知的脑瘤后遗症仿佛一把把尖刀,直刺陈韦强的五脏六腑。这份爱情再也看不到光明,到头来自己也许会落得人财两空的可悲结局!
2月26日,陈韦强含泪告诉黄依:我爸刚被查出肝癌,现在也在医院等待手术。懂事的黄依劝男友:你是独生子,这种时候父亲最需要你,赶紧回老家。
傍晚,陈韦强的同事兼铁哥们王健来医院探望黄依。背着女友,陈韦强向王健诉说心中纠结:小依患脑瘤,我爸得肝癌,真是内外交困。他们都需要我,我到底该守在谁的身边?王健是北京人,与陈韦强同龄,毕业于北京一所大学。仗义的他挺身而出,替陈韦强揽责:你安心回老家照顾父亲,黄依就交给我了。陈韦强要的就是王健这句话:好兄弟,那就拜托你了。我最多回吉林半个月。
2013年3月1日,陈韦强将黄依托付给王健,辞职后匆匆返回吉林。黄依虽理解男友,但心里还是有个疙瘩。当天下班,王健来医院照顾黄依,她晚饭一口也没吃。王健不但耐心开导,还想方设法哄她开心。一晃半个月过去,陈韦强依然没有回来。黄依心中生出抹不去的失落。
黄依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自从女儿被查出脑瘤,夫妇俩马不停蹄为女儿筹集手术费。4月3日,黄家父母带着20万元巨款赶到北京。因还有3万元缺口,黄依委婉在短信里向陈韦强求援,对方的回复很简单:我爸的手术费也不下20万元,到位的钱还不到一半。对不起,我无能为力。黄依忍不住潸然泪下,为自己多舛的命运。
在此之前,黄依一个星期还能收到陈韦强一条短信,之后,陈韦强与她的联系越来越少,渐渐杳无音讯。4月5日,王健交给黄依一张银行卡,说:里面有3万元,你先拿去做手术,如果不够我再想办法。黄依摆手道:我已给你添了很多麻烦,没有理由再花你的钱。王健语气诚恳:韦强是我的铁哥们,这笔钱就算是我借给韦强的。你想想,韦强一分钱不帮你,他心里能好受吗?为了让他安心,这笔钱你必须收下。一番话,暖透了黄依的心。认识王健两年多了,黄依这才发现人高马大的他如此细腻、体贴,一种异样感觉袭上心头
2013年4月10日,王健将黄依转入国内最权威的脑科医院北京天坛医院。4月16日,该院著名专家苗壮,用伽马刀成功切除了黄依颅内345cm的动脉瘤。因肿瘤位置特殊,黄依的脑干出现继发性损伤,术后她陷入深度昏迷。王健焦虑地以短信告知陈韦强,他只回复两个字保重。
两天后专家得出结论:黄依很可能挺不过这一关,也可能成为植物人。黄家父母悲痛欲绝。王健小时候学过几年小提琴,征得医生同意,他每天坐在黄依的病床边,一遍遍拉她最喜欢的曲子《因为爱情》。4月21日,在悠远曼妙的小提琴声中,昏迷五天五夜的黄依终于醒过来。5月下旬,黄依的病情得到控制,王健与黄家父母将她接回顺义区的出租屋静养。黄家父母还未退休,很快返回老家上班,王健继续替陈韦强守护黄依。
此后,王健每天都过来陪黄依,督促她按时服用康复类药物。隔三差五,王健还下厨给黄依煲健脑的鱼头汤、乳鸽核桃羹。在王健的陪伴下,黄依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脑瘤女孩艰难抉择,
初恋男友重新接管爱情
2013年9月,黄依身体基本康复。王健失落地告诉她:我的使命完成了,从明天开始,我不过来看你了。一句话竟让黄依万分伤感:在陪伴自己与病魔搏杀的过程中,王健的责任、担当、仗义、坦荡,早已在她心中汇聚成爱的河流。而疏于联系的陈韦强,却渐渐在她心中淡化,遥远得如同大海上的点点白帆
黄依对王健说:爱是什么?爱是生死相依,不离不弃。在我最危险、最无助的时候,是你守护在我身边。王健低声回避:我受韦强之托,这不是趁人之危吗?黄依火辣辣地问王健:我只问你一句话,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大半年相处下来,黄依的善良、宽容、优雅给王健留下了美好印象。黄依说得好,如果陈韦强真的在乎她,会在她生死攸关的时候,连一面都不见吗?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吗?陈韦强的确在逃避!心灵挣扎过后,王健揽过黄依的肩:以后就让我名正言顺地呵护你吧。两人就这样相爱了。
一个月后,黄依重回公司上班。就在这时,黄家父母告诉女儿一个喜讯:经过多年寻找,黄依爷爷失散的弟弟与他们取得了联系。老人经商多年,身边没有直系亲属,900多万元的家产将由黄依继承。黄依与王健规划着美好未来,王健刮着黄依鼻子说:你我都是独生子女,到时生两个孩子,最好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说笑间,美好憧憬在小情侣心中蔓延
见黄依面无表情,陈韦强巧妙地赞美她:我爸康复出院后,街坊四邻都夸我找了个通情达理、贤惠大度的好女友。要是没有你的理解,我爸不可能康复得这么快。陈韦强的甜言蜜语,并未激起黄依心中的波澜。陈韦强转而找到王健,指责王健趁人之危。话不投机,这对昔日的铁哥们扭打起来,两人都挂了彩
陈韦强赶回原单位,向老同事哭诉王健人品有问题,都说朋友妻不可欺,他是朋友妻不客气。同事们义愤填膺,开始排斥并孤立王健。王健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不仅如此,陈韦强还交给黄依一封信:这是我爸写给你的,希望你耐心看看。黄依打开信,只见陈父写道:小黄,对不起,我在这里向你道歉了。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死。要是我当初死了,你们之间就不会有这么多纠葛了。韦强为了我丢了工作,如果他再失去爱情,我这个老头子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黄依纠结起来了,暗自在心中问自己:莫非自己真要错过一个有孝心的好男孩?黄依将陈父的信拿给王健看。王健浏览过后黯然神伤:小依,咱们都承受巨大压力。爱情的决断权在你手中,你自己做决定吧。一个是自己的初恋,一个曾与自己生死相依,黄依不知该选择谁。
为捂暖黄依的心,同时弥补对她的亏欠,陈韦强每天在出租屋煲好营养汤送到病房;担心黄依住院寂寞,他送给她一部苹果iPad。一有机会,陈韦强就动情回忆与黄依的美好过往如烟往事一幕幕在黄依脑海里回放,她与陈韦强虽没有患难,但有过美好。初恋中的很多第一次,是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不知不觉间,黄依情感的天平向陈韦强倾斜。
12月27日,黄依的病情彻底稳定,陈韦强将她接回出租屋。离开时,他再次央求黄依: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黄依沉默良久,点了点头。第二天,两人一同找到王健,黄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陈韦强将王健曾为黄依垫付的3万元钱还给了对方。王健内心很痛苦,但没有责怪黄依:祝你们幸福,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见你们。黄依与陈韦强离去后,咸涩的泪流了王健一脸。
爱情阴谋蒙蔽双眼,
血腥谋杀曝光惊天真相
2014年7月13日凌晨5点,环卫工人在顺义京密路清扫绿化带,突然发现树丛中横卧一具男尸,当即报警。顺义公安分局刑警赶赴现场,经尸检,死者遇害时间大约在凌晨1时30分左右,其颅骨遭受3处致命伤,系人为使用钝器击打致死。警方在死者衣袋里发现了钱包和身份证,由此确定死者系北京人王健。在尸体附近,警方发现了烟蒂,尾部呈现出清晰的牙齿咬痕,且燃烧的痕迹比较特殊。
经审讯,胡集学交代了谋杀王健的犯罪事实。他说,自己与王健并不认识,也无冤无仇,是受陈韦强指使行凶。当晚22时33分,顺义警方在陈韦强的暂住地将其控制。经突击审讯,陈韦强供述了雇佣胡集学谋害王健的经过
2014年7月5日,王健偶然从同事那里得知了陈韦强的阴谋。仗义率真的王健将陈韦强约到朝阳公园,愤怒地指责他,声称要将真相告诉黄依。陈韦强慌了:你是不是想让黄依重回你身边?王健一声冷笑:我已有了心仪的女孩,不可能再与黄依有任何交集。我只是不忍心单纯的黄依一辈子生活在欺骗中。陈韦强结结巴巴地问:那你想干什么?你必须将真相告诉黄依,向她道歉,求得她的谅解。陈韦强答应了。
陈韦强从此坐上了火山口:说明真相,黄依肯定会与自己分手;隐瞒不说,王健总有一天会将真相告诉黄依。陈韦强不想失去黄依,更不想失去马上就要到手的900余万元财产。只要结了婚,他就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开名牌轿车,过上梦寐以求的体面生活。可王健轻而易举就将自己的未来化作泡影。陈韦强心一横,决定灭了王健。
第30篇、历史故事柳如是的爱情故事 柳如是是如何成为妓女的
明清交替之际,是一个极为动乱的时代,许多或凄婉或振奋的故事由此而出。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时代,有所谓的名儒大将投降清廷,反过来对付曾经的山河百姓,也有一身正气的豪雄坚决抵抗异族,更有身在风尘,却保有一身傲骨气节的姑娘,为国殉节,柳如是便是这些姑娘中的一位。曾经在朝堂上指点山河的文官武将,在国难当头时,还不及一风尘女子更具民族气节,实在让人感叹。
柳如是幼时便被卖入专门调教瘦马的院落,妙龄之时坠入章台。既是一代名妓,其幕中之人定然不少,但真正与柳如是谱写佳话的却在少数。今人都知道,柳如是的夫君是当时名儒钱谦益,但实际上在钱谦益之前,柳如是还曾与艺人相恋。
柳如是身着儒服男装与江南士子交往之时,曾与南明复社领袖张溥、陈子龙友好,与陈情投意合。可惜的是,还不待她与陈子龙修成正果,陈子龙便在抗清战争中战败,身死人亡。柳如是与陈子龙相恋,不知是因为爱国情怀的惺惺相惜,还是受陈子龙影响,培养了高尚的民族气节。
陈子龙去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柳如是都没有再与他人相恋。她择婿标准极高,所以一直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才嫁给了名声在外的钱谦益。
钱谦益是当朝名儒,位居礼部侍郎,本可高升,但却因为贿赂长官之事被人揭发,从而被贬回乡。柳如是与钱谦益的相识,便是在这之后。
五十七岁高龄,猝遭巨变,心境黯淡悲凉,钱谦益一路透迤南归。途经杭州时,顺便前往西湖上荡舟闲游,排遣愁怀,疲倦时便落脚在杭州名妓草衣道人家中。闲居之时,读得了柳如是的一首垂杨小宛绣帘东,莺花残枝蝶趁风;最是西泠寒食路,桃花得气美人中。钱谦益惊讶于这位姑娘的清丽诗句和才气,一旁的草衣道人看在眼中。
不多久,一位自称柳儒士的人,递了拜帖,这位柳儒士就是柳如是。本无何事的钱谦益,接见了柳如是,一眼就瞧出了她是一位姑娘。柳如是的才情与姑娘家的娇婉,让本来郁郁的钱谦益忘却了烦恼,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起来。他们踏雪赏梅、寒舟垂钓,相处的极为和谐,钱谦益沉迷于柳如是的才情之中,动了心,乱了情。
他为柳如是筑一小楼我闻室,作诗清樽细雨不知愁,鹤引遥空凤下楼;红烛恍如花月夜,绿窗还似木兰舟。曲中杨柳齐舒眼,诗里芙蓉亦并头;今夕梅魂共谁语?任他疏影蘸寒流。
柳如是一首裁红晕碧泪漫漫,南国春来正薄寒;此去柳花如梦里,向来烟月是愁端。画堂消息何人晓,翠帐容颜独自看;珍贵君家兰桂室,东风取次一凭栏。
一来一往,在钱谦益许以正妻之位后,柳如是感慨钱谦益的深情,因而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嫁给了已经年过半百的钱谦益。此后两人琴瑟和鸣,尽管钱谦益不愿殉节,投降清廷,柳如是仍然为其奔走以报。
没有哪个女人甘沦落风尘,成为千人骂万人骑的娼妇,更何况是柳如是这样气节高尚的女子。那么柳如是又是如何从一个良家女,变成一个名妓的呢?
柳如是幼时被买作瘦马调教,关于她被卖,一共有两种说法。一是因为家贫,家人为了生活,便将已见姿色的她卖给了妓徐佛家。二是因为不幸被贼人所掳,坠入风尘。实际上柳如是被调教长大之后,本来是被吴江故相周道登买回家作妾室的,但最后因为被家中群妾所害,几近处死,后被周老夫人逐出家门,卖入娼馆,此后成为一代名妓的。
第31篇、爱情故事只要相爱,共苦也是一种幸福
一
在我们大学同班同学里,我与安冰,是唯一一对修成正果的情侣。在大学校园的毕业季,情侣们纷纷劳燕分飞的时候,我和他的爱情却历久弥坚,那个时候无比相爱的我们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不管将来的路如何坎坷,一定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大学一毕业,我们就在北京的五环外花3000元租了一套二居室,过起了小日子。我在一家传媒公司做前台接待员,他在一家家居商场做业务员,我们月收入加起来9000元左右,除去房租和日常花销,所剩寥寥,生活很是窘迫。虽然囊中羞涩,但相爱的我们却将穷日子过得浪漫无比。晚上下班,我会早早回家,做几样家常菜,然后点根红烛,在烛光下等待爱人的归来,来一场浪漫的没有红酒点缀的烛光晚餐;微风轻拂的夏夜,我们会手牵手在公园的草地上看星星;逢特殊的日子,我们会为彼此赠送小礼物,虽然那小礼物不值多少钱,但爱人送的东西,我们都会当命一样珍惜。
我和安冰是北方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吃面食,特别是牛肉面,一直是我们的最爱。但是在北京,一碗正宗一点的牛肉面就要20多元,手头拮据的我们舍不得花那个钱去一饱口福。实在馋了,我们会找借口说服自己去奢侈一把。比如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安冰会给我叫一碗牛肉面,比如我们彼此的生日,我们会手牵手去一饱口福,又比如发了奖金,我们也会去奢侈一把……常常,我们决定要去吃的过程,会比我们吃的时间长,用安冰的话说,企望越大越幸福。每次吃面的时候,体贴的安冰,总是以不喜欢吃牛肉为理由,将碗里大块的牛肉挑出来,放到我的碗里。就这样,一碗普通的牛肉面,硬是让我们吃出了爱情的味道。作为蚁族,这个生活状态虽然辛酸了点,但我们还是乐于用这样的方式,来放大我们的幸福,以笑傲一切的快乐,来抵御来自现实的压力。
然而,这样的甜蜜持续了一年多后,我们平静的二人世界便被来自现实的残酷打破了。那年的秋天,我母亲来北京看我,为了不让她看出我们的窘迫,我们倾其所有招待她,带她下饭店吃北京的名小吃,游览北京的名胜,但是,我母亲还是看出了我们的窘迫,临走时她流着眼泪说:“孩子,难为你了。从小到大你从没吃过苦,现在你却要受这样的苦,妈想想就心疼啊。”
送母亲走后,安冰幽幽地问我:“娟儿,嫁给我这样一个没本事的男人,你后悔吗?”
“说什么呢?咱俩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这么疼我,我幸福还来不及呢。”
然而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有点难过,为自己让母亲操心,为母亲对自己的牵挂而心怀愧疚。
二
经过几年的奋斗,我们攒了20多万元。为了有个真正意义上的家,我和安冰欢天喜地地拿着这些钱去看房子,然而兜兜转转一圈下来,现实却为天真的我们上了一课。那点钱,连个阳台都买不到,更别说上百万元的首付。按我们赚钱的速度,在这个城市,这辈子要拥有一套房子比登天都难。
受此打击,那段时间,我和安冰沉默了许多。然而没等我们从郁闷中走出来,婆婆却得了骨癌,公公无助之下只得向我们求助。得知此消息,我们将老人家接到北京,住进大医院医治,但终究因为癌症已到晚期无法医治,老人家撒手西去。钱花没了人也没有留住,送走老人后,安冰的情绪很是低落,他红着眼圈愧疚地对我说:“娟儿,原本想给你一个家呢,你看,现在却搞成这样。我对不住你啊,让你跟着我受了这么多苦。”
“夫妻之间说这个做什么,我跟你也不是图你的钱,是图你的好。”我安慰安冰,也安慰自己。
这之后,我们现实了许多。为了攒房子首付款,安冰干好几个兼职,一天只睡三个小时。之后,他借朋友5万元开了一间服装店,加盟了一服装品牌,然而等收到厂家铺的货后,才发现厂家发的货全是劣质品,根本卖不出去。无奈之下,我和安冰只能将那些货拿到夜市,以极低的价格卖了出去。货销完后我们算了一下,这次创业我们赔了4万元。
看着沮丧无比的安冰,我忽然无比心疼身边这个男人。我知道,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给我一个好日子,但现实的残酷让他力不从心了。
就在我们为如何还借朋友的钱而发愁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医院拿到化验单的时候,我们没有喜悦,只有辛酸和沉默。我们都清楚地知道,就我们的物质条件,当时是要不起一个孩子的。
从手术室里出来后,我看到了安冰眼里的忧伤。看着我虚弱的样子,他心疼地将我揽在怀里,流着泪说:“宝贝,你老公我真的是没用啊,连自己的孩子都留不住,还害你受这样的苦。”
“老公啊,这不怨你,是生活太现实了,我们的爱情,被现实打败了。”我忧伤地说。
这之后,生活的压力渐渐让我们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俩都沉默了许多。而就在这时,我发现,安冰单位的一位家境殷实的女孩在追求他。我知道,如果他接受了这女孩的追求,他的人生会发生转折性的变化。于是,权衡之下,为了不拖累他,我选择了离开。
我离开他的理由俗之又俗,我以他不能挣钱,不能给我一个好的生活为理由,提出离婚。安冰看着我决绝的样子,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以前那么通情达理的我,会以这种理由向他提出离婚。当确定我是认真的后,安冰将自己关在房间,抽了一晚上的烟。第二天,双眼布满血丝的安冰,跟我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的残酷令我们不得不向生活低头,我们终于明白,最好的疼爱就是放手。
三
离婚半年后,我认识了唐锋,一个可以终结我蚁族生活的男人。40岁的唐锋是一家家居公司的老板,有钱有车有别墅,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成功者。在一次户外行走中我与唐锋相识,之后,他便开始追求我。我知道,接受了唐锋,就意味着我可以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再也没有生活压力。
于是,经历了离异之痛,对爱情心灰意冷的我,便向生活举起了白旗,接受了唐锋的追求,做了他的女朋友。但是,在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我还是忘不了安冰。我会时不时下意识地拿唐锋与安冰比较,比较之下,便是心理的失衡。与安冰的温暖相比,有钱会享受的唐锋对感情不专一,身边总是围绕着许多女孩,在世人眼里属于高富帅的他,游走在许多女人之间,游戏人生;无论遇到什么事,唐锋都喜欢用钱解决,对于感情也是,他只知道给我钱,从不问我需要什么。他的这种人生态度让我极度缺乏安全感。虽然跟了唐锋我可以衣食无忧,但是,我一定会生活在惶恐不安中,不知道这衣食无忧的贵妇人生活,哪一天会被别人抢去或者自动消失不见。唐锋根本给不了我女人想要的踏实和温暖。
所以,当唐锋手捧钻戒以及一把法拉利的车钥匙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是女人,我也重视物质,唐锋的条件足以让我心动,但是理智告诉我,如果跟他在一起,我一定会是那个坐在宝马车里哭泣的悲催女人。
于是,我拒绝了唐锋。从唐锋的别墅搬出来后,内心失落悲伤的我,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行走,鬼使神差地走进了我和安冰常去的那家牛肉面馆,点了一碗牛肉面,边吃边忧伤地回忆过往。老板娘看着埋头吃面的我说:“姑娘,好长时间没来了啊!以前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小伙可是来了好几次了,每次吃面的时候,他都会将牛肉挑出来放在盘子里,是不是他不爱吃啊?他这人可真怪。”
老板娘的话,让我既辛酸又温暖。我知道,安冰他不是不爱吃牛肉,是习惯成自然。原来,隔了那么久,我们俩的口味都没有变,我们的胃,居然消化不了烛光晚餐上的红酒和法式牛排,永远只适应这街头小店的一碗普通的面。
但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两个各奔东西的人,纵使心有牵挂,破镜还能重圆吗?我敲开了那间曾经留下我们无数快乐和甜蜜的出租屋,安冰出来,什么话也没说,便将我拥进了怀抱,仿佛我只是出差归来。
之后的日子云淡风轻,我们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只是,这一次,我们比以前更懂得珍惜生活,珍惜彼此。在这个贫富不均的现实世界,不是所有的共苦都能等到同甘的那一天,只要两个人相爱,共苦也是一种幸福,只要我们学会不比较,不失衡,有一颗安之若素的心就足够了。
第32篇、爱情故事有担当的婚姻才幸福
“周末夫妻”制造的幸福假象
结婚后,我和阚宏在一起只住了两个月,确切地说,是我们在一起斗气了两个月。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同样自我的个性,让我们就像两片被错放到一起的齿轮,无论怎么啮咬,都无法默契地一路转下去。
别看阚宏在外面人模人样,一回到家就像解除了咒语的妖怪,马上现出原形。进门就脱衣服、袜子,从来不知整整齐齐放好,而是像天女散花一样乱扔一通。因为他总是乱丢东西,用完东西也从不放回原处,我几乎天天都和他掰扯,结果总是不欢而散,我不能理解他为何能活得如此随意,他也不理解我为什么看到屋子乱了就心烦。
我看不惯他邋遢,喜欢早睡早起的他也瞧不上我夜猫子一样的生活习惯。
常常我在客厅里看电视,阚宏用力推开卧室的门抱怨道:“声音这么大,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我不屑地指着墙上的钟说:“才10点,谁让你睡那么早!”有时候夜深了,自己却要整理被他弄得一团糟的房间,走过卧室时看见他死猪一样的睡相,心里又恨又气:从来都是自顾自地早睡,一点妇唱夫随的情调都没有!
当爱情面对柴米油盐真刀实枪的考验时,我们对彼此的忍耐终于冲破了最后一道防线。从没下过厨房的我把阚宏叫过来当小工,一会儿指挥他洗菜,一会儿要求他拿盘子,几顿饭下来阚宏就不耐烦了:“到底是你做饭还是我做饭?你要做就自己做,别把我指挥得团团转!”本来就讨厌做饭的我也生气了:“你什么意思,难道要我一个人做吗?”阚宏说:“做饭就是女人的事。”我回击他:“大家都在工作,凭什么回到家要我一个人做饭?我结婚前可是一顿饭也没做过!”阚宏说:“那谁也没要求你做啊!你自己说,这几天做的饭都能吃吗?难吃死了!”我扔下手里的菜刀咆哮道:“好,大家都不做,散伙!”
新婚两个月,围城变战场,每天都硝烟不断。就在我们为这段婚姻感到彷徨的时候,阚宏知道单位宿舍有空床,果断地搬了出去。短暂分离后再相聚,争吵不再,甜蜜依旧。于是,我和阚宏决定抓住这根挽救婚姻的救命稻草,正式开始过“周末夫妻”的生活,周一到周五各过各的,周末来一场“牛郎会织女”的煽情小剧目。每次相聚都因少了柴米油盐的烟火味而浪漫十足。下饭店,看电影,逛商店,生活最轻松惬意的一面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我和阚宏悠哉美哉得不亦乐乎。
从“周末夫妻”到“周末父母”
一年后,我怀孕了,婆婆开始鞍前马后地照顾我,阚宏也偷偷从单位搬回来。回来当然好了,吃现成的,还有人做家务,连我这个孕妇的营养伙食也被他毫不客气地瓜分了一半,我生完孩子,他胖了整整20斤。
儿子出生后我没有奶水,当婆婆提出她把孩子带回去照顾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点头。早听姐妹们说过:孩子一旦赖上谁,甩也甩不掉,闹心死了。我可不想让孩子赖上自己。再说,婆婆肯定比我会照顾孩子,我这样安慰自己以减轻内心对儿子的愧疚。我和阚宏又恢复到“周末夫妻”的生活模式,而且还多了“周末父母”的职责,每到周末就跑到婆婆家去看孩子。
儿子小时候对我并不排斥,我每次去了都抱抱亲亲他。他一岁多的时候,我有一个月加班没时间去看他,再见面时儿子竟对我生疏起来。我拎着玩具食物站在门口,儿子兴奋得从我手里抢过东西,拿到一边玩起来,对我却不理不睬。我想抱抱他,他就使劲摇动身体表示拒绝。看到儿子只和爷爷奶奶亲,对我冷漠,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有一次我逗小家伙:“跟妈妈回家好不好?”儿子竟然用小手不停地打我,似乎打得不解气,又一直把我推到门口,然后冲我摆手说:“再见!再见!”我哭笑不得。阚宏却对儿子的疏远并不在意,因为他向来都是回到家就看电视睡大觉,抱儿子也几秒钟就放下,儿子又何曾与他亲近过呢?
这件事让我第一次动了把孩子接回来的念头,我和阚宏说了自己的想法,阚宏不以为然,他说“孩子大了再接回来培养感情也不迟”,我想想也有道理。回家的路上,碰见阚宏的同事和妻子抱着孩子逛街。这两口子我以前也见过,女的精明干练,穿着打扮更是时尚得很。而这次见面我竟没认出她,大老远就见她穿着宽松的运动服,身上背着装满婴儿用品的妈妈包,手里还拎着一大包纸尿裤和食物,男的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拎着玩具,夫妻两人都是一脸疲惫的倦容。阚宏邀请他们到家里坐坐,那孩子却一直在爸爸怀里扭动,孩儿妈解释道:“必须走了,孩子不干了。”
看着他们一家三口远去的背影,我问阚宏:“这女的以前的工作不是很好吗?现在不做了吗?”阚宏说:“是啊,没人帮他们照顾孩子,扔给保姆又不放心,只能辞职了。”想着女人憔悴的样子,我仿佛看到孩子接回来后自己的模样,不禁抖落一地冷汗。
儿子带来的暴风雨
一晃孩子两岁了,婆婆却突然病倒了。婆婆把我们叫到身边说:“孩子已经大了,再过一年就可以送幼儿园了,你们接回去吧!我有你爸照顾着,你们不用管我,把孩子弄好就行。”我一边为婆婆的深明大义而感动,一边看着那个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的孩子打憷,光是这么看着别人带他,我对他也喜欢得很,可是换到自己身上,吃喝拉撒睡都是问题。
儿子回到家里的第一餐,是我十分用心煮的方便面。怕烫到儿子,我还特意把面晾了一会儿。小家伙可能是第一次吃这东西,高兴得跺着脚拍着手尖叫,他越是欢喜我越惭愧:婆婆肯定没给他吃过垃圾食品。
我万没想到一个两岁孩子吃饭竟然这么麻烦,他不会用筷子,用勺子把面和汤扒拉得到处都是,我只好用筷子夹给他吃。刚吃了一口,儿子就抽巴着小脸叫唤起来,我吓得不知所措,阚宏跑过来瞪了我一眼说:“你傻啊,这方便面辣,儿子吃不了。”儿子辣得都流眼泪了,我急得也要哭了:“那现在怎么办?”阚宏冷静地倒了一杯水给儿子喝,小家伙这才停止哭喊。
育儿知识为零的我,由此开始了乌烟瘴气的全职妈妈生活。小家伙还真是事多,一会儿拉了,一会儿尿裤子了,把凳子拉来拉去,把玩具扔到马桶里也都算是小事了,更有把小东西塞到嘴里、把花盆摔到地上的惊险场面吓得我冷汗淋漓……还要给他做三顿饭热两次奶,半夜还要起来把尿,我简直要崩溃了。打电话给老妈诉苦,老妈正忙着照顾弟弟刚出生的孩子,根本无暇管我。
我哭着给阚宏打电话说:“你快回来吧,我要疯了。”阚宏一进门,我仿佛看见救星一样扑过去,阚宏抱住我说:“别怕,有我在!”阚宏的话让我烦躁的心安静下来,而现实是阚宏也高估了自己的本事,儿子只用一个晚上就把他也折磨得筋疲力尽。已经半夜一点,儿子才沉沉睡去,我和阚宏蔫头耷脑地靠在一起,许久,阚宏握紧我的手说:“我明天就搬回来,我们一起努力把儿子照顾好!”握着他有力的大手,我心下安稳不少。
我和阚宏开始认真学习如何为人父母,那功夫下得比当年高考有过之而无不及。上育儿网,买书,打电话向有孩子的朋友请教,一向不下厨房的阚宏还叫嚣着说要“一秒钟变好爸爸”。口号喊得响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当他把惨不忍睹的饭菜端上桌,我连尝一口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有不懂事的儿子饿得一直喊着“要吃要吃”。
那一餐饭我们还是叫了外卖,但我知道生活中已经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一向吊儿郎当的阚宏仿佛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不再到处乱扔东西,还主动学习做饭,我也不再熬夜,每天累得倒头就睡。我们没时间关注彼此的缺点,而是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他上班时放心不下我和儿子,经常给我打电话,那种紧张的牵挂比恋爱时的思念来得更实在。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生活渐渐有了规律,本对我们不亲近的孩子,一天天“爸爸妈妈”喊个不停,我这才真正感受到做妈妈的幸福。哪怕只是看着他吃掉自己做的饭菜,都觉得幸福到了极点。我和阚宏也再没争吵过,两个人齐心合力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精力斗气?儿子就好像是润滑剂,让曾经怎样都无法默契的我们,紧密地啮合在一起。日子由此幸福地转动,每一天都平稳有力。
逃出“周末夫妻”的外壳
再带着孩子回婆家的我们,让公婆都大吃一惊。因为我们都深深体会到婆婆当初拉扯孩子的不易,所以心存感激,对老人更加关心和孝顺。除夕夜,当我和阚宏一起弄出一桌子晚餐,还包了饺子,婆婆竟感动得泪流满面。
我不得不承认,是儿子把躲在“周末夫妻、周末父母”外壳下的我们拉了出来,也是儿子让我们知道过去那种逃避现实、毫无担当的幸福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儿子更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女人不是只生了孩子就能做母亲,我曾自豪地以为是我给了儿子生命,但事实证明,是儿子让我长大成熟。
第33篇、爱情故事爱是唯一的金子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德国,那年是1141年。巴伐利亚公爵沃尔夫被困在了他的温斯堡中。城堡之外是康纳德国王的军队。
这次围攻已历时数月,沃尔夫知道现在他只能投降了。信使开始在两军之间穿梭,投降的条款列出来了、条件被应允了。沃尔夫和他的军官们开始准备将自己交给死敌。但是温斯堡里的女人们还没打算放弃一切。她们给康纳德国王送去音讯,要求许诺保证漫无边际斯堡垒内所有女人的安全,并允许也们离开时带走她们双手能够带走的所有珍贵的东西。
她们的要求被允诺了,接着,城堡的大门打开了。女人们走了出来—城堡外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们手里拿的不是金子,也不是珠宝。每个女人的腰都弯得低低的,实在是不堪双手抱着的她们的男人的重负。她们要救出自己的男人,不能让自己的男人受到这支胜利的军队的报复。康纳德这位慷慨而仁慈的国王据说被这一壮举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立即就答应了这些女人,保证他们的丈夫是完全的安全与自由。接着,国王邀请所有的人参加宴会,并与巴伐利亚公爵签订了和平条约。
此后,温斯堡更名为韦博图山,韦博图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女人的坚贞。
第34篇、爱情故事跑步的女人
认识岭的时候,她在一家报社新闻部任职。因工作关系常通电话,但相互没见过面,虽然两个单位距离很近,出来进去难免面对面,可惜只识声音不认人。直到有一年的夏天一起要去外地开会,相约在报社门口会合,我俩才算接上头对上号。那天为避免认错人,我说你若看见一个身穿大红T恤头戴大檐儿棒球帽的,那就是我。她说你若看见一个肩背大旅行包眼戴大近视镜的,那就是我。不消说,俩人在报社门口显得挺各色,一眼就把对方认出了。
岭背的旅行包看来不轻。身子微微前倾着走过来。瓜子脸,小鼻子小眼小嘴,搭配一副大眼镜,微微一笑,秀气中透出一种大气。
问她包里装了什么东西显得沉甸甸的,她说除了几本书外都是跑步用的行头。
“跑步?”我好奇。
“我身体不好,需要跑步。”
我上下看看她,胳膊腿儿的挺健壮,不像身体不好的样子:“你哪儿不好?”
她没说她哪不好,只说每天晨跑五千米,出一透身汗,冲一个热澡,烦恼皆无,身体倍儿棒,吃嘛儿嘛儿香,劝我也跑。我说我身体太瘦,属于那种能站着就不跑着、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养膘的主儿,可不能自己累着自己。她笑了:“出差这几天你跟我跑步吧!”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门铃响了,是岭。运动衣,跑步鞋,全副武装,专业水准。
岭步幅均匀,臂摆有力,眼视前方,目无旁鹜。跟着她跑了没一会儿,我就跟不上了。越来越慢,大步变小步,最后干脆小碎步走着,岭只好跟着我的步幅,最终把跑步沦落为散步。我说跑一会儿不难,难的是一直跑着,跑五千米:一天跑步不难,难的是天天跑步。风雨无阻。她说她必须要跑,一定要跑,不跑不行。我知道她有着她的不幸:怀孕,妊高症。没完没了打点滴,全身肿大……引产,900克的儿子离她而去……休养,降血压。月子里,两个星期时婆婆走了,三个星期时母亲走了。她们是她至亲的人,在意外面前承受着“无功而返”的巨大打击,失去了抚慰、照顾她的能力。没有鸡汤,只有泪水。她再也不能生育了。岭说:你知道我丈夫是做什么工作的?他是儿科大夫啊!你不知道他是多么喜欢孩子!
这样的创痛,足以纠缠女人一生。
岭从那时起开始了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晨跑。奔跑中,她是不是把泪水化为了大汗淋漓,是不是把遗憾变成了大口喘息,我不得而知。岭说跑步治好了她妊高症的后遗症。
一天,岭要去南方出差。“去南方干吗?”回答说考察办报的经验。“还背着那个大旅行包。带着跑步的行头?”“当然,一天不跑就难受就没法干活。”她受聘担任了一家报纸的副总编辑,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版,果然令人耳目一新。没有孩子的岭把这份报纸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我一直没忍心开口问过她,孩子没了,爱还在否。
岭开了博客,我时常去看,有一天读到了一段文字:
我十分喜欢孩子,20年前我大学毕业时,毅然地选择了儿科。命运没有赐给我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却把大量生病的孩子给了我,取走了我的小爱,让我有大爱、博爱。看着那些生病的孩子。我的心像他们的父母一样难受。有的家长说,张医生,你对我们的孩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知道说这话的家长有恭维我、感激我的成分。但我将把他们的话作为我毕生追求的目标。任何站到我面前的孩子都是我的孩子。
我爱我妻,我爱不属于我的每一个孩子。
是岭的丈夫。
我眼里有了泪。给岭留言:什么时候一起去跑五千米!
第35篇、爱情故事只能爱到这儿
与他初逢之时,她恰巧十八。人生里所有绚烂的风景,都在那一秒里瞬间聚拢。如席慕容《一棵开花的树》中所希冀的一般,她在最美丽的时刻与他相遇了。
他幽默、大方、写一手好字。谈吐问,那幽雅的文人气质若兰悄绽。这些,无一不吸引着情窦初开的她。
相爱半年,他体贴倍至,每夜都将她送到宿舍楼前的食堂旁边。然后一边酷酷地双手插袋,一边微笑着看她走。起初,她会撒娇,哄骗,硬是要他把自己送到宿舍楼下。后来,她兴许是累了,更或者是习惯了这样的相送,再不去强求。
只是,她实在不明白,为何其他的男孩都可以将自己心爱的女孩送到宿舍楼下,而他却不可以?再者,他不都已经快到宿舍楼下了吗?这么多的路都已经过来了,为何他不能为她再多走上几步?
她不去问,他也不肯说。这样独特而又让人不解的相送,好像成了他们之间最默契的交流方式。只要一到那儿站住,女孩就自然明白,她该一个人走剩下的路了。偶然,她会回头。每次回头都能看到他傻傻地站在那儿,保持分离时的姿势一动不动,像个木偶。她冲着男孩笑笑,转身飞也似的上楼了。
后来,她发现,他不仅仅是相送会留那么一段路,就连苦苦哀求他帮忙写个作文,他都会留下一个结尾等她完成。
她不明白,为何他给的爱就那么不彻底?她哭过,她闹过。可男孩却说,人生有很多事儿都是要自己亲历去完成的,我这是在帮你,也是我爱你的方式。
女孩不语,可她忽然知道,他不可能是这一生最坚实的依靠。因为,他给不了全部,他的爱,从始至终都是那么不彻底。
外语四级考试,她连报两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她只能央求他在考试中给她发答案,却不料,被他一口否决了。原本以为这是最后的,也是最可靠的一根救命草,怎知,会是如此脆弱,经不住半点考验。
艰难的考试过后,她毅然与他分手。忍痛,另觅新爱。虽缺少了初始的心动,却多少有些安慰。后来的他,会安稳地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帮她专心地做完作业,甚至,会大胆地在考试中给她发正确答案。
她对后来的他无比依赖,以至于自己都时时怀疑,是否真爱过他。可尽管她如此想着,却也无法改变一个最终必将发生的事实——诀别。
之后,她奔入了四处找寻工作的大潮之中。几年后,稍有一席之地的她才逐渐明白,自己有那么多不懂之处,事事力不从心,悔不当初。
在享受爱的欢愉时,她忘了如何去实现自己来世一遭的真正意义。她和许多尘俗女子一般,都不明白,真爱你的人,很多时候,只能到这儿。
第36篇、爱情故事胖天使也很美丽
美丽是女孩的身份证,然而,只要是女孩,爱情路上就有风险。
那时的她,美丽而纯净,笑起来仿佛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变暖。围绕在身边的男子不计其数。他也是其中之一,只是特别的沉默,不会说甜言蜜语,不会变着法子哄她开心。只是她知道,他沉静的外表下有一颗被爱情涨满了的心。
只是围绕她的男子太多了,她不知道,究竟该把手放在哪一位男子的手心。
那个季节,苗条的她忽然发胖,一下子长胖几十斤,整个身躯像发酵的馒头,浑身顿时变得肉滚滚的。所有漂亮的衣服全都穿不进去,只好整天穿着肥大的衣裳蹒跚地走着。刚开始,那些追求者们还对她恢复身材抱有幻想,可是时间久了,渐渐都失去了等待的热情,她就像一株已经开过了的昙花。短暂的热闹之后,身边开始变得凄冷。
惟独有他,依然在身边默默关怀。他凝视她的眼睛依然满含温柔,就像她从来不曾改变过。
有一天,她在办公室忙碌,天气非常炎热,恰好又停水。她感觉又暴又渴。忽然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他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两个西瓜,一副憨厚的模样。
他把西瓜剖开,红红的瓤,黑黑的瓜子,非常的漂亮。他分了一些给她,自己留着一些,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啃着。
她捧着西瓜,眼睛顿时变得红红的,她背转身,不让他看见自己眼里的泪。
因为她看见,他分给她的,都是两只瓜的瓜心,那是西瓜里最甜的部分。他为她做着这些,举止自然,根本没有刻意的殷勤讨好,分明是来自心底深处最贴切的关爱。
那天以后,她主动牵了他的手,从此以后再不曾放开。
她想要他成为最有颜面的男子。相爱以后,她拼了命一样减肥,忍受了不少苦楚,终于一日比一日亭亭玉立,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恢复了以往的明艳。
于是,这样那样的男人又开始出现,个个都比身边的他条件要好,可是她从来都不望一眼。她告诉他:“我是为了你才减肥。”可是他
却说了一句让她差点又流泪的话:“有什么必要呢?不管你是150斤还是90斤,你都是我的天使。”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那甜蜜的瓜心,被幸福涨得满满的,即使他不帅,没有什么钱,也谈不上多么有才能,可是那又如何呢?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可以给美丽的天使一个广阔的天空。而他,却是惟一一个可以让她从凡女变成天使的男子。
第37篇、爱情故事三分钟时光老去
她一直暗恋他。暗恋的水晶总是在夜里闪光,女孩子一旦有了心事,说的和做的总是背道而驰。就像她,总是在他面前低下头去,甚至最笨拙的言语表达都没有,时光总是太匆匆,毕业歌已经唱过了,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舞会上,她把自己打扮得像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就那么一直走到他面前。
他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身边的这个女孩子如此美丽,但却一直错过着。而她这次却再也没有低下头,这是唯一的一次,就那样看着他,似乎是化蛹为蝶的片刻,那么挣扎,那么无畏,她走到他面前时是十点钟,但看他的时光却如三个光年,她颤抖着,脸涨得通红,以为时间是凝固了的,以为周围吵吵嚷嚷的人群是不存在的,在喧哗的音乐中她的声音又细又小,但对他和她来说就是平地惊雷。
“我喜欢你。”她轻声地说。喜欢是比爱要让人喜悦的,爱就有了轻浮和缥缈,而喜欢是那么禅意芬芳。说完转身就走,不再和他目光纠缠,穿过跳舞的人群,走到一棵开满合欢的树下,眼泪横飞。
再看表,不过十点零三分。只有三分钟而已啊。
等他一把从分别的站台拉起她到一旁,她早已心如死灰,以为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以为那棵暗恋的合欢树会很快凋谢,但没想到最后一刻。他来了。
他用手抬起她低下的头:“猜猜,我喜欢你吗?”
她的目光都是颤抖的,手是冰凉的,爱一个人原来这么苦。从来不知道爱是这样让人不知所措,而列车员已经催着上车了,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我,和你一样的。”
她的心狂喜着,不相信似的,他的目光是坚定而爱恋的,这时,她想起林忆莲的一首歌,叫什么名字忘记了,但其中一句她总是记得,因为触目惊心——我和你,恨不得一夜白头。此时,此刻,她希望一转身的刹那就是白头,她可以和深爱的男人生死相依,不要一夜,一夜太长,这三分钟就可以,三分钟时光老去,仅仅为了爱情的永远,有什么不好?
就那样挥泪而别。鸿雁传书缠绵悱恻之时,她总是想起那两个三分钟,那两个三分钟已是永恒,让她一生的爱与痴交付了出去。从来没有想到还会再有三分钟让她肝肠寸断。他冷冷地说着不爱的理由,冷冷地吸着烟,她从来不知道烟草的味道让她如此恶心,而最爱的时候,她甚至偷偷地把他的衬衣拿到眼前,亲密地闻着上面的烟草味道。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理由,她打断他:“不要再说了。”声音轻得如同当时说“我喜欢你”是一样的,她知道,当缘份尽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也不过是三分钟吧,爱情已是旧山河,以后的画卷中再不会画他。
后来,她自己画了一幅画,画上是一个白衣的女子,站在一棵树下,那个女子面目模糊,看不透时间似的,而那棵开花的树,却让她画得郁郁葱葱,生动得让她难过,女子的面前有一条河,一直向前去,而她从来不是画家,不会画画,但这幅画大家都说好,因为这幅画有一个叫人心疼的名字——《三分钟时光老去》。
第38篇、爱情故事输给一个“家”
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
虽然也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她。这很重要,况且,他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型、有款。三十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好年龄,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
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
她年轻漂亮又风情,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五年。
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这样地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她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
即使有一次生日她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唯独不是爱,因为爱里,是有责任的。
那时,她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谈分手哪会如此容易?她究竟是舍不得,照样是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偷去另一个城市旅行,只有在另一个城市里,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下牵着她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是好,常常让她有流泪的冲动。
她明白,到底,她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刚好去了娘家。
执拗不过她,他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套,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愣了。
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套、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
如果脱衣服也是因为要和她缠绵,那是情不自禁脱掉的,而每次事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人干净,哪里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的书房……”
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簌簌掉了下来。
她知道,五年算什么?再过五十年他都不会离婚,从来,男人把这里当做了家啊!一个有家的男人,他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态,等他回头时,才发现人去楼空,跟让来的女子已经飘下楼去。
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回头望着那橘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她自认为是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她。她输得体无完肤!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的不见。
第39篇、爱情故事仅仅是放心不下
他爱她,但她对他的这份感情却是淡淡的。
她后来与另外一个男人结了婚,有时候,她还会遇上追求她的这个男人,她觉得他很俗气,没有男子汉气概。
他从来没有进入过她的心。
因此,他一直未娶。那份感情他藏得很深,他需要时间为自己舔伤。她的女儿五岁了,他仍然没有恋爱的意思。
而她的婚姻开始进入静水区,她爱着的那个男人的劣性开始一点点显现,不顾家,蛮横,喜新厌旧,寻花问柳。她突然明白,认识一个男人,需要很长的时间。
但一切已经太迟。
她慢慢和他有了交往。只是聊聊天而已。他知道她婚姻的不幸,他比她更加难过。
一个雷雨夜,他在梦中被雷电惊醒,看着滑过天空的闪电,他突然想起了她。她曾经对他说过,小时候曾经遭遇过闪电的袭击,每个打雷的日子,她都会胆战心惊。
他想她肯定会害怕,他毫不犹豫地拨通她家的电话。
电话响了,接听电话的正是她。
他说:“现在外面在打雷,我实在放心不下,你不要害怕。”放下电话,她哭了。
她的丈夫也知道她怕打雷,但是他从未在打雷的日子关心过她,她希望在电闪雷鸣中,她的丈夫能有空打个电话来,但等来的却是他,一个被她抛弃的人。
后来,她一次次主动约他出来。她的神情,她的落寞,他看得一清二楚。那天她喝了不少酒,醉意中,她问他:“如果我回头,你会不会接受我?”
他热泪盈眶。
但他却说:“我不会接受。因为我不能给你所要的生活,而你现在的生话,对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来说,那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放弃这一切,我放心不下。”
是的,她的丈夫给了她一切,有房、有车,有优越的生活。放弃这一切,她愿意吗?
她再一次哭了。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人为她想过这么多,连她自己也没有。
她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人,错得想回头寻找,也来不及了。
第40篇、爱情故事玫瑰丝巾
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遇到的她,优雅,干练,颈间一条飘逸的玫瑰丝巾,伴着她轻盈的步履飞舞如蝶,更衬得她仪态万方风情无限。
他的目光越过人群追随着她,那一抹灵动飘逸的玫瑰红,引燃了一颗激情四溢的心。
便开始有许多“巧合”:她常去的咖啡店,总能碰到他;她不小心丢掉的钥匙,会碰巧让他捡了去;她去看电影,散了场还兀自抹眼泪,也是他,递过来一方洁白手帕……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她盈盈的笑,如花般开在他的掌心。
很奇怪,她那样风情万种的女子,却不喜欢耳环项链手镯之类的饰品。唯独丝巾,无论春秋冬夏,从不离身。真丝的,羊绒的,薄的,厚的,长的,方的,或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或随意绕在颈间,每一种姿态,都让他心醉神迷。
无意间,他发现了丝巾背后的秘密。
那日两人一起去郊游,晴朗的天,突然就变了,席地而起的狂风,如一双强硬的手,毫不留情地揭去她颈间的玫瑰丝巾。她慌忙跟过去追,那一抹浅红,早随风飘远。
他握着她的手,嗔怪她,不过一条丝巾,回头买条新的给你。眼睛望向她裸露的脖颈,却惊异地看到:她颀长的脖颈上,竞布满了紫红色的疤痕——道道疤痕交织扭曲,像一条条蜿蜒的蚯蚓,在她的颈间恣意爬行,狰狞,可怖。
他猛地怔住了。
她尴尬地笑,说,小时候,冬天烤火,从凳子上跌下来,碰翻了火炉……
他也只是一怔,很快坦然笑道,瑕不掩玉,以后,不要再系丝巾了,我更喜欢真实的你。
他果然再不准她系丝巾,坦然牵着她的手出入各种场合。他不止一次对她说,爱一个人,就要接受她的一切,包括缺点和瑕疵。
她从此收了那些千娇百媚的丝巾,裸露着颈上的疤痕。
那些疤痕引来各种各样的目光,很多人惊问,呀,你的脖子,怎么回事?问一次,她都要把原因重复一遍:她的骄傲和自尊,一点点被蚕食。
当爱恋的欢喜终于被一次次的尴尬淹没时,她提出了分手。
她重新系上玫瑰丝巾,依然笑眸流转,风情万种,心却愈加成熟淡定。
半年后,朋友介绍新的男朋友,是个干净儒雅的男子,目光在她飞扬的玫瑰丝巾间辗转停留,亦有疑问:怎么你老是系着丝巾呢?
她大方地解了丝巾给他看。
面对那些蜿蜒的伤痕,他微微叹息,忍不住拥她入怀,伸手在颈问轻轻抚摸,手指一寸一寸,满是疼惜和怜爱。然后,轻轻帮她系上玫瑰丝巾,在颈间斜着打一个优雅的结。
那个结系得翩然舒展,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蝶,栖息在她的肩头。
那以后,他为她买各种各样的丝巾,亲手给她系上。他说,最美的花,总是开在伤口之上的。
她的心,被柔柔地濡湿了。
原来,比坦然接受更深情的爱,是尊重。
第41篇、爱情故事一床棉被的温暖
她并非凡俗女子,相反,相当优秀,追求者云集。而她,排开众人,毅然跟了他。当时,他一无所有,在一家工厂打工,收入不够解决两人温饱。为了他,她失去亲人,丢了工作。
他们借了一间朋友的仓库,简单收拾后,作为卧室。冬天,严寒的仓库犹如一口冰窖,没有一床温暖的被褥裹体,她常常在半夜里被冻醒。他紧紧地抱住她,尽量把她贴在自己胸口,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
一天,她从外面回来,神色恍惚,脸色苍白。他问她,怎么啦,是不是病了?她说,没事,就是有点累。之后立刻兴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大钞,在他眼前晃了晃,亢奋地说,我们有钱了,去买一床温暖的棉被。他说,哪来的钱?她说,赚的。他说,怎么赚得如此容易?她说,给人发广告,一张一张地发,从早上站到现在,赚了100 元小费。于是两人去街上买了一床棉被,经不起挑选,按着100 元钱的价格拿。从此,严寒的冬日,有了一床棉被,她不再从半夜被冻醒过来。
几年后,他慢慢好转,有钱了,自己开了公司,不久买了房子和车。他们告别了当初饥寒交迫的日子。家里的装修他极其讲究,地砖墙纸都进口,连水龙头都是最高档的。他要给她一个最温暖的家。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她有些彷徨。搬家时,原来仓库里的东西全扔弃了,而她坚持留着那床棉被,几年来他们一直用着,已经破了好几处。他说,扔了吧,再去买一床新的。到处都是高雅的东西,摆了这个,障眼。她说,不扔,这床棉被陪我们走过多少严寒冬日,盖在身上总那么温暖。他摇摇头,不再坚持。
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床新棉被,要求她扔了旧的,换上新的。她没有办法,只能听从。从此,退下旧的,换上新的。每天晚上,她不像往常睡得安逸舒坦,她心里掠过一丝疼痛,常常在深夜,委屈的眼泪不知不觉沾湿枕头。她在心里说,你知道这床棉被经过多少努力才买来的吗?那天,我根本没去发什么小广告,而去卖血了!第一次卖血,竟然是为了买一床棉被!这床棉被对我有多重要!而你,当成垃圾扔掉。她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爱她在乎她了,虽然盖着新的棉被,但没了以前的温暖。
一次,他去洗手间忘了关手提电脑,她无意中发现他开了个人博客,每天坚持写日记。在一篇日记中,他说,那天她从外面进来,苍白的脸吓了我一跳。为了赚够买一床棉被的钱,她竟然给人发小广告。那天晚上,我们睡在新的棉被下面,多么温暖,她从没睡得那么安稳。无意中,我发现她手上有一块红肿,像被针眼扎过。发广告其实是她委婉的谎言,她跑去卖血了。这床棉被其实是她拿血换来的!她的身体那么单薄!那晚,我暗自哭了一夜,我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给她幸福。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终于做到了。昨天,我也去血站叫他们抽了血,我只想感受一下那细小的针眼扎进血管时,那冰冷的疼痛让我猝不及防,然而,又是那么幸福。我拿着钱,去买了这床棉被……她的眼睛早已模糊,原来,他的心如他对她的爱一样,那么细腻。
寒冷的冬日,他送她一床温暖的棉被,连着带来了整个春天。
第42篇、爱情故事第三个耳洞的故事
曾经有个女孩告诉我:“这辈子穿过耳洞的女孩,下辈子还会是女孩。”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左耳上已嵌着两枚耳针,在黑夜中闪着玄妙的光,但右耳上没有!
她的名字叫夏,坐在教室里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次,她突然转过头来,眼神直接迎着我的视线,没有任何的迟疑和羞涩,然后侧着脸,轻轻的笑了。我从此记住了她的笑容——十七岁女孩才拥有的那种天真的笑容。
以后我们便相识了!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叫扬。是一个没有耳洞的女孩,但她说她喜欢看到其他女孩用漂亮耳饰点缀精致的耳朵。
我是校广播站成员。后来我策划了一档校园节目,是关于耳洞的话题。有许多女孩子打进热线来讲述自己的耳洞。有一个我熟悉的声音也在那里响起:“我很爱很爱一个男孩儿,但是我不会让他知道。所以我为他穿了第三个耳洞,并且让它空着。我想有一天,当第三个耳洞愈全时,我会遗弃所有的爱,离开他。他就像我的耳洞,是我生命中无法躲藏和隐匿的缺口,却永远不是出口。我无法停止,我只能向前。”我想每一个人都会轻易地被这样的女孩感动。“谢谢你,同学,请问你的名字是?”“我叫夏。”果然,第二天,我在夏的右耳上发现了第三个耳洞!
后来夏和许多男孩恋爱过,每一段恋情结束时,夏就为自己买一对耳饰,说是一种纪念。她说:“我只有一次爱情,我知道它是要枯萎的,所以在它盛开的一瞬间我就把它掐断了,我已经不会再有爱情,但是我无法抗拒温暖,即使它再短暂。”我说:“夏,你不可以这样,他们都是无辜的,你对他们不公平。”“这世上有公平吗?比如我爱你,而你却不爱我。难道这公平吗?——对不起,我只是开个玩笑。”
夏大学毕业后去了日本,走之前,我们通了电话。我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夏走后两个月,我决定和扬结婚……我和扬的婚礼将近的时候,我收到从日本寄来的邮包,里面有很多耳饰,我明白,那是从夏耳朵上摘下来的。还有一封信,其中信这样写道——
郁先生:这是夏的所以耳饰,也是她惟一的遗物。我们不明白夏对你怀有什么样的感情,她说她对你从来都不曾抱任何希望和奢求。但是却始终无法忘记你。作为父母,我们希望她能淡忘过去。重新快乐的生活下去,但太难了,因为她爱的人要结婚了!
几天前,她说她要见你一面,只是去看一下就回来,但飞机刚出跑道就发生了爆炸…….事后我们整理了她的房间,发现了这一大包耳饰。我们把这些寄给你,就算是我们的私心!作个纪念吧!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眼泪,这是我没有料到的结局。夏在我身边呆了四年,我曾经那样迷恋她的笑颜,却从不曾爱过她,原来这个世界真有它的不公平。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五天,第五天的时候,扬来了,问:“婚礼还举行吗?”“是的,而且马上。”我说。
因为我不愿也不能再辜负这第二个女孩了。我想我会爱她,我们将会幸福。
感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现在所拥有的幸福。
第43篇、爱情故事好久不见
是我今年参加的第三次相亲。
一坐下来妈妈便开始讲起对面那女孩的种种优点来,中心思想就是我必须娶她回家当老婆。
我妈妈讲完,对方的妈妈又开始向她女儿夸起我来。
半个钟头过后两位妈妈才互相打了一个眼色离开餐桌把我们两人单独留下。
我和她静静对视了一分钟, “好久不见。”她先开口道。
第44篇、爱情故事我的天下,不必要太多人懂
你肯定听过:我的天下,不必要太多人懂这样的话吧,现在我的天下,不必要太多人懂不仅仅是一句话,而是一个故事。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觉得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离骚》
我说:“我不想加那么多人,不想沾染世俗。”同桌看我一眼,意味深长地说:“只要在这世上,你就是个俗人。”我一下子就黯然了,是啊,我本就是个俗人,有什么成本装呢?可至少我的QQ,我的空间是为我一小我私人开设的,纯洁如冰玉,并不是任何人都等闲加的了的。我所想要的,是志同志合的人,试问,加我的那些人,你们是吗?
我空间是对全部人开放的,那是由于我不想错过懂我的有缘人,我等候着更多的文学喜爱者和我一路写文,作诗,填词;等候着有人能懂我费精心思、绞尽脑汁想出的网名,本性署名,小我私人声名等。我是个冷淡的人,以是从规划加我的那一刻,你就该遭受我的冷酷。是,我知道我变了,再不是以前谁人纯真可爱,生动顽皮的小女生了。然则到现在,面临本身的变革,我也无能为力。
“修身养性,心如止水”,我不但愿任何人来冲破我这颗如水般平安的心。在凡尘中,面临无数噜苏的小事,我无法保持安静,那么在这假造的收集天下中,请偿还我心神的平定吧!这是我一小我私人的天下,不想要任何人都打搅,不管出于何意,只要不走近我就好了。你们走你们的阳关大道,而我,心甘甘心的走我的独木小桥。
道差异不相为谋,我甘愿这生平都茕茕孤苦,孓然一身,也不要让世俗湮没了我纯净的心,浮生若梦,我不肯为那些过眼云烟般的名利而损失了真脾性!我清晰,这是物欲的社会,也清晰。
以上是我的天下,不必要太多人懂的故事。
第45篇、爱情故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乐茶士”的“普罗旺斯”
午后,阳光撒满西巷,树影漫过街,偶尔有低头徘徊的少年,白衬衫,蓝牛仔,一切都是那个年龄特有的。只是,他们额前的发太长,遮过了眼,尽管我每天都会透过店里的落地窗仔细望,却仍难分清他们的模样。或者说,他们在我眼中是一个样子,都是那个年龄里的忧伤少年。
“乐茶士”是西巷唯一的冰品店,招牌冰点是一客叫做“普罗旺斯”的新地。但长久以来却从没人点过这份冰点,原因是价格太高,而光顾这里的,多是对街摩尔学院和西巷附中的学生,38元一份的冰激凌火锅对他们来说已是奢侈。所以这么多年,“普罗旺斯”新地的宣传海报一直安静的挂在店里,圆底水晶脚杯中,小小一份,纯白奶昔上点缀着一层别样孤单的紫,那是我亲手酿制的薰衣草浆。
6年,光顾乐茶士的脸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再由熟悉换成陌生,却从没人问过,这客“普罗旺斯”为什么会价高521元?
小昭不止一次提醒我,莱雯,“普罗旺斯”新地的价钱是不是印错啦?
莱雯是我的英文名,小昭是我的店员,粉粉的小女生,很特别的美。
我笑着将一颗酸梅放到她小嘴巴里。我美丽的小昭,你如何懂莱雯的心事?
其实,乐茶士里,我一直等待,等待着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推门而入,毫不迟疑点下那客“普罗旺斯”。他会将五张粉色百元钞票、一张橘色二十元钞票外加一枚晶亮的一元钢镚小心放入我掌心。可我,只会收下那枚晶亮的钢镚。然后亲手为他调制“普罗旺斯”,看他一口一口吃掉。
小昭,你猜,那时,我会微笑,还是落泪?
摩尔学院与西巷附中的爱情版本
西巷附中的高中生素来瞧不上摩尔学院的大学生。可笑的是,西巷学生高考时,90%都考进了摩尔学院。
他们彼此嘲笑和争执,就连在乐茶士为我讲故事都会争执不休。
光临乐茶士的人都知道,莱雯是个码字为生的女子,只要你为她讲一个故事,就可以免费吃一份三色球:粉色草莓球,麻色提拉米苏,纯色白脱,盛在水晶碟中,情同往事。
常常,我一边看她们小猪一样的吃相,一边听她们粉色舌尖滑出的故事。
摩尔学院的女生告诉我,很久前,他们学校有过“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一个叫汤泊湖的漂亮男生,进大学第一天,喜欢上一个叫邱姜的不怎么漂亮的女生。每天他都会送她一段薰衣草,或扣在她袖口,或别在她发间。后来他们一同退学去了普罗旺斯,因为,男孩答应过女孩,一生都让她如薰衣草一般芳香。
我认真地记,小昭出神地听。
西巷附中的学生却抗议,汤泊湖和邱姜本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且,邱姜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喜欢吃甜品。从小到大,汤泊湖先是攒钢镚给她买甜食,后是攒钢镚帮她治牙病。
于是,乐茶士里,两帮学生争吵起来,为一段别人的爱情。
那些幸福的旧伤
小昭告诉我,她最近头疼已减轻,可不可以不吃药?
我给她倒水,将药片点数到她粉色掌心,我说,只有这样,头疼才能彻底好起来。
吃下药,小昭很快睡着了,粉色睡衣中,婴儿一样温暖。不知今夜,她的梦境里,那个男子的模样是否会变得清晰?
小昭说,每夜,她都会梦到一个男子,模样模糊,但她肯定,那是她丢失很久的恋人。她说,我一定要看清他的模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昭说要找到,那她一定会找到。她是一个很执著的女孩。6年前,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回忆,唯一能记住的,便是有过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可她记不得他的模样,也记不得他的名字。
6年前,多么遥远。
那时的我,还是个穿白衣蓝裙的少女,17岁,骄傲的束着马尾,荡在德尔的单车后。德尔问,将来你要去哪个地方定居?我在他身后喊,普罗旺斯!我要躺在薰衣草丛中一辈子!好不好,德尔?
德尔弓起腰,拼命蹬单车,大喊好,我们就这样一直骑到普罗旺斯!
结果,德尔没骑到普罗旺斯,为躲逆向行驶的卡车,一头扎进河里。他在河里拼命挣扎,最后被我拖上岸。
我一边喘息,一边责备他。从小我们一起学游泳,但德尔总莫名的怕水,跟我串通,欺骗老师,不是肚子疼,就是发烧。我说,德尔,你以前不好好学游泳,早晚被淹死!
德尔笑,我不怕,有你呢。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发,亮晶晶的眼,满心温暖。他往河里躲,就因为我会游泳。可德尔,你不会游泳,你忘了吗?
我的德尔
那些回忆,我不知德尔是否记得。
如今的他,远在普罗旺斯,那个美丽的法国南部小镇。大片迎风摇曳的薰衣草,交织着紫色的梦。灿烂阳光下,德尔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透明的笑?
我发邮件告诉他,我在写一个“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但我没告诉他,汤泊湖的影子总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那么忧伤,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他。
我也曾无度的吃甜品,年少的德尔也攒下无数硬币给我买甜食,有蓬蓬松松的棉花糖、浓浓香香的大白兔、还有奢侈的娃娃头雪糕。
我总会假装睡着,赖在他背上,让他背我回家。是的,我们也是青梅竹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背了我6年。
我眯着眼,看他流汗,听他喘息。白衬衫黏在他后背,他回头看我,你再吃就成小胖妹了。
我偷笑,我就要胖成五指山,像压孙猴子那样压住你。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是的,那么小,我就开始这样想,因为德尔太好看了,那么多小姑娘看着他就跟看大白兔一样满眼绿光。
初中时,我也因吃甜食过多,长虫牙,每天疼得咬他胳膊,德尔的胳膊很快由小胡萝卜变成大青萝卜。他开始攒钱帮我治疗牙齿,每天监督我,不许我吃甜。
长此下来,我每看到德尔,都像看到大白兔一样眼冒绿光。变得像那些女孩一样没出息。德尔说,乖,治好牙,将来我给你开个冰点店,天天让你吃“娃娃头”。
从小到大,德尔一直处于为我攒钱满足我不同阶段需求的忙碌中,他没钱玩老虎机、逛网吧,所以没荒废学业。从小到大,都是标准好学生。
高考,我发挥失常,成绩只够进摩尔学院,德尔成绩却好高,可他大笔一挥,跟我一同堕落到这所学院。我很内疚,可德尔说,摩尔学院是化工学院,我答应要帮你开冰点店,所以得好好学化学嘛。
到这里,你们一定猜到,传唱已久的“汤泊湖点邱姜”,说的是我和德尔。我就是邱姜,而德尔就是汤泊湖。
17岁,进了大学,我学会小资,喜欢薰衣草。薰衣草英文称Lavender,就是我俩的英文名“莱雯·德尔”。
“爱情版本”缺失部分
他们的爱情版本里,结局是我同德尔幸福地生活在普罗旺斯。
他们错了。我依旧在国内,而且在学校附近的西巷开了这个冰点店。因为,德尔曾指着这个地方说过,冰点店开在学校附近,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学校里那些漂亮男生。
德尔,你看,你多么了解我,贪吃兼好色。
小昭一直在等待我给故事作结。她说,你描述的汤泊湖的样子,怎么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我问她,梦里,你看清了那个男子的模样了么?
小昭抱着我哭,为什么我失去了回忆,却还记得那个男子?
我看着小昭,回忆飘到6年前。
6年前,我上大学第一年,小昭来到我家,斜着眼睛看着我身上的漂亮衣服,还有我身后好看的德尔。
母亲说,邱姜,快喊妹妹。
我望着小昭美丽的小脸,十多年前,一次旅游,父母意外将她弄丢,如今她竟然鲜活的出现。我热情拥抱她,却感到她的反抗。
我常常听她在梦里喊,邱姜,把东西都还给我!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第46篇、爱情故事仙人球与海棠花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仙人球与海棠花.
有一个人的家里,养了许多花。但其中最特别的是美丽的海棠花和坚强的仙人球。可是,海棠花经常用自己的美来轻蔑仙人球。
这天,它闲得无聊,又开口了。
“你会开这么娇艳的花吗?”海棠花故意抖动着那粉红的花瓣骄傲地问。
“不会。”仙人球回答。
“哼,丑陋的家伙,早该退休了。”
橡皮树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说:“海棠花,你别小看仙人球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
植物博士滴水观音和龟背竹也忍无可忍了,说:“海棠呀,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可海棠花依然我行我素,生气地说:“谁让你们插嘴?看来你们有朝一日,也只有被主人抛弃的命运了!”
“我们应该和睦相处,不要自大,为什么你还不醒来呢?”仙人球说道。
海棠花不吭气。从此,大家再也不理会海棠花,甚至看都不待看一下海棠花。
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主人要搬家了。由于太匆忙,忘了带海棠花和仙人球了。
过了些日子,主人忽然发现少了仙人球和海棠花,他猛然拍拍脑袋,记起把它俩忘在旧家了。
于是,主人马上赶到旧家,进门之后,看见海棠已经奄奄一息,而仙人球依旧昂首挺胸。主人早就听说海棠平日的表现,现在想亲自证实下。于是便问仙人球它和海棠之间发生什么事了,仙人球把来龙去脉告诉了主人,主人便又眼睛冒起火。这个时候海棠花又断断续续地说:“救救我……别理会……那丑八怪……仙人球……”主人听后不搭理,带着仙人球转身就走。
一个骄傲的人,最后总是在骄傲里毁了自己。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仙人球与海棠花.
第47篇、爱情故事相遇在火车上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相遇在火车上。
大二的时候,他的生活就像一幅乱七八糟的调色板——逃课、玩网游、喝酒、和外校女生恋爱。很忙,但都与学业无关。
颓废、不求上进,他自己并不是没有警醒,只是计划容易,执行好难。他还是会隔三差五地玩个通宵。
暑假,他原打算在学校补补功课,再打份工,可是女友又邀他参加她们班同学的假期游。无奈,他只好再次搁置计划,登上了开往西安的列车。
正值暑运,车上人满为患,他们只买到两张卧铺票。大家只好轮换去休息。余下的就在硬座车厢里打扑克,玩得不亦乐乎。
列车在他家乡停靠的时候。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听着浓重的乡音,有那么一刹那,他想起了在家务农的父母。每次打电话,他们都说一切都好。让他放心。他于是也就真的放下心来,不再惦记……想到这里,他有些走神,直到有人催促他发牌,他才又沉浸到游戏中。
凌晨三点,他和女友带着浓重的困意去卧铺车厢休息,人太多,走道里挤满了困倦不堪的人们,有好多农民工模样的人头枕在编织袋上。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
在一节车厢的连接处,小小的空间里,人们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他忽然像针扎一样,大声叫起来,只见他的父亲蜷在角落里,背倚着包裹,微仰着脸睡着。
世界很大,有时却又很小,他竟会在这里和父亲相遇。
父亲看见他也大吃一惊。父亲说。他是去郑州的建筑队干活,农活忙完了,正好出去转转。望着父亲皱巴巴的汗衫,乱蓬蓬的头发。黝黑苍老的脸,他知道父亲故作轻松的话语,是不想让他担心。
父亲问他去哪里,他嗫嚅着说出行程。父亲却鼓励他。年轻人就该这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想到亮红灯的功课,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
他劝说父亲不要再出去做工,父亲说,劳动惯了,闲不下来。父亲从不在他面前诉说生活的苦,他也很少想过父亲的付出。现在,在这个拥挤不堪的列车上,看着年老的他背着行李外出做工,他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酸涩。
那晚。父亲在他的卧铺位上睡得很香。送父亲下车后,他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多了200元钱,两张皱皱巴巴、浸着汗渍的钞票,让他觉着沉重、烫手。
他忽然就没有了出游的兴致,那场旅行,他的眼前老是晃动着父亲满是皱纹的面容。
从风景区回来时,他在父亲打工的城市下了车。天闷热得像个大蒸笼,暑气滚滚,空气里冒着干渴的味道。
在郊外的建筑工地,他见到了正在忙碌的父亲。工地刚施工不久,楼房才建起一层多高。在机器的轰鸣声里。父亲正踩着用木板搭起的脚手架,叮叮当当地捆扎钢筋。看见他,父亲急忙从脚手架上下来,心疼地责备他大热天里来工地做什么。看着父亲湿透的汗衫,被暑热熏得黑红的脸膛,他直觉着嗓子发堵,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从他脸上滑下,流进嘴里,咸涩的苦。
正说着话,有工友从身边走过。父亲自豪地介绍,这是俺上大学的儿子。那工友又问在学校学的啥。念的是计算机,开学就大三了,父亲大声回答,又侧头看看他,一脸欣慰的幸福的笑。
他心里五味杂陈,想想那两门挂科的功课,无地自容。
他在工地呆了两天,才知道,那天父亲在火车上把仅有的钱都留给了他,现在的生活费是拿工钱代扣的。天气那么热,每天强体力的劳动,简单、粗糙的饭菜就是父亲全部的生活内容,他苦劝父亲回家,他留下来做工。父亲有些生气:“俺是干庄稼活的,这点累算啥,这哪是你读书人呆的地方,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比啥都强。”
这些年,他变得浮躁无比,忘记了自己的来处。如今,父亲烈日下的汗水,一滴一滴溅在他心里,唤醒了他沉睡的心。
那个暑假是他最难忘的一个假期,他感觉突然长大、成熟了许多。从此。他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路,和从前顽劣的他判若两人。
多年后,当他和父亲聊天,还常常会提到那年夏天。只是。他没有告诉父亲,如果没有那次火车上的相遇,他不知还要挥霍多久的时光。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相遇在火车上。
第48篇、爱情故事别欺骗感情别伤害心
和他的相识也许真的是缘分所致,注册交友网站大半年了,也见了几个所谓的有缘人,最终还是没有了下文。渐渐的,很少关注交友网站了,最后就只剩下偶尔有时间就上网站看看,最近是否有人留言或者写信。
那晚 和平时一样,下班后昨晚平时的工作后坐在电脑前面,电视剧也不想看,也不想看书,就在坐在电脑前面发呆,时间过得很快,马上要一点了,准备下线的时候突然想去交友网站看看,结果一上线就看到他写来的信,看了资料只有二十几岁,就不怎么想加,结果对方说在同一个城市,鬼使神差就告诉了对方QQ号,很快就加了对方,加上聊了几句就说要下线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可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最终还是聊了很久,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并约好第二天就见面。
第二天还在上班的时候,电话响了,接通:“喂”
“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
“吃饭了没有?”
“没有”
“怎么还不吃”
……
“下午我去找你,会先去你上班的地方看你。"
"好的,拜拜!”
下午六点,吃饭时间,看到电梯上上来一个人,心想不会是他吧?
结果真的是的,很健壮的一个男孩,男孩还 在寻找女孩,女孩就看着男孩从她面前走了两遍,女孩就是不啃声,电话响了,女孩躲到没有人的地方接电话,:“你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见你啊?”
“你是不是穿着条纹外套?”
“是的,黑裤子”
“悠悠,快出来,是找你的吧?”
女孩同事的声音。“哦,马上出来。”
女孩出来的时候男孩站在离女孩十米远的地方,格子外套,黑裤子,黑T恤,白色球鞋,头发很短,很干净的男生。
“你上班吧?我先走了,晚上接你下班?”
“好的,晚上见!”
男孩走了之后,女孩的同事说:"不错啊,合适就谈谈吧?也老大不小了。"
"说什么呢,我们是网友,昨晚才认识"
"反正你也不小了,该考虑个人问题了?”
女孩没有说话,心里想,也对啊,是该考虑了,可是网络是虚幻的,还是不要太认真,多个朋友也不错。
男孩走后半小时不到,女孩的手机又简讯:“你比照片好看,我觉得挺适合我的,你觉得我怎么样啊?”
“我没有仔细看你,不知道?”
“我长的很挫吗?你都不敢看我?”
“不是,不好意思看你。”
“那等会下班好好看看”
“好”
下班后女孩赶到约定好的地点,男孩还没有到,女孩打电话给男孩;“哦,不好意思,我坐在这里睡着了马上就来。”
女孩耐心等待了一刻钟后,男孩终于出现了,带着女孩走了很久,女孩有点生气了,因为女孩上班穿了一天高跟鞋,脚很痛,可是和男孩一直走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目的的瞎晃,"我们到底去哪里啊?你打算带我去玩什么啊?”
“泡吧你不去,饭你也不吃,那我们去K歌吧?”
“好吧,但是不要太晚,明天还要上班的。”
在KTV开了一个包厢,定时到两点,在唱歌的地方男孩拿出DV,说要帮女孩拍照。女孩拒绝了,因为女孩很自卑,年龄比男孩大,而且条件也不好,男孩没有再勉强女孩,就点歌唱了,男孩点的歌女孩都不会唱,只能坐在旁边看着男孩唱歌,男孩看女孩这样,就说那喝点酒吧,其实男孩不知道,女孩很能喝酒,因为在女孩伤心难过的时候都是酒陪着女孩,男孩问女孩;“现在也看到我了,该告诉我答案了吧?”
“什么答案啊?”
“做我女朋友好吗?”
“太快了吧?”
“那等唱完歌告诉我啊?”
“再说吧,我们都不了解。”“了解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对对方有没有好感很总要,你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
其实男孩是女孩喜欢的类型,但是女孩在感情上受过伤,不敢轻易谈爱,而且男孩的条件太好了,女孩觉得男孩不会喜欢自己的,在爱情面前女孩显得异常的自卑,很快,男孩为女孩喊了很多小吃,命令女孩吃掉,女孩的心融化了,男孩的关心是霸道的,但是女孩很喜欢这种霸道的喜欢,因为喝酒的原因,女孩点了一首老歌《最浪漫的事》。在女孩唱的时候,男孩拿出DV帮女孩录了下来,很快,两点到了,女孩和男孩的唱歌之旅结束,男孩又问:“做我女朋友好吗?”
女孩答应了,男孩拥吻了女孩,走出KTV ,女孩没有回家,而是跟着男孩来到了酒店,女孩把自己交给了男孩,在拥有女孩之后,男孩说:“从现在你就是我老婆了,我只会爱你一个,但是有一点,你不能背叛我?”
女孩心想,:“傻瓜忙完都是你的人了,怎么会背叛你呢?”
早晨男孩从女孩回家就去上班了,女孩也换好衣服去上班,因为心里有了男孩的存在,女孩觉得生活好甜蜜,脑海里都是男孩,中午男孩打电话来:“宝贝,吃饭了没有?”“没有”“怎么不吃啊?饿坏我要心疼的”“恩,知道了,我一会就吃。”“好宝宝,老公睡会,今天很忙”“好的”
满脑海都是男孩,下午又电话来了,“宝宝,我这几天比较忙,忙完就去看你,你乖乖的啊?”“好的。”
因为有了男孩,女孩手机都不敢离开,一直在等男孩的电话,可是从分开第二天开始,男孩的电话再也没有打来,第三天,女孩忍不住打过去,“喂,你好,我在上班”“哦,你在忙啊?那我不打扰你了”“好的”
从此女孩再也没有接到男孩的电话,女孩在想,男孩肯定是不要她了,那天所有的事情和所有的情话只是男孩在酒精后的一场阴谋,只是为了得到女孩,现在得到了,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女孩的心很痛,真的不敢相信,这个俘获他的芳心的男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女孩有被抛弃了,女孩变得比以前还要自卑,不敢抬头看人,也不敢和男性说话,把自己再次封闭了起来,每天只有眼泪和酒精陪伴,女孩一直在自问,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其实谁都没有错,错的是社会,在这个物欲横飞的空间里,每天发生着无数的分分合合,现实就是这么残忍,这个世界还有真爱的存在吗?
骗什么都别欺骗感情,伤什么都别伤害心!
第49篇、爱情故事生气、吵架、和好or分手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只有她墓前的鲜花,一年一年,依然盛开。
第50篇、爱情故事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
那天,我和同事去北京出差。汽车路过杨村和廊坊交界的旧街路段时,我感觉开在前边的车辆速度慢了下来。这一段路路况不太好,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了。事实很快就否定了我的这个疑问,因为车队的速度慢是慢了点,但是在匀速前进。车行了约5分钟后,前边的车呈半圆形拐了个弯。正疑惑间,一个奇观扑进了我的眼睛,公路中间有一只死去的喜鹊。另一只喜鹊陪伴在它的身边,这只喜鹊身体呈黑褐色,并泛着紫色的光芒,其余部分为白色。它一边哀鸣,一边用喙为死喜鹊梳理羽毛,其情其景令人黯然神伤又令人肃然起敬。
在我的家乡,喜鹊是最常见的留鸟。我知道喜鹊除了群体活动,便是夫飞妻随的夫妻行动。我不知道公路上的这对喜鹊哪一只是丈夫,哪一只是妻子。事实上,这个问题现在已无关紧要,我看见那只活喜鹊的眼睛里,此刻盈满了哀怨、愤怒的泪水。此前,我只听说过杜鹃啼血、鸳鸯殉情等有关鸟类的爱情故事,而这对患难的喜鹊却让人心潮澎湃。只是眨眼之间,一对喜鹊便变成了一只孤鹊,一只哀鹊。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人也是鸟,鸟也是人,《梁祝化蝶》的凄凉在一瞬间便袭击了我。
下午,我们从北京往回返时,本来计划是要走京津高速公路的,但为了能看一看这对喜鹊,我们又走了105国道。说实话,能不能再次见到这对喜鹊,我已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也许,那只死喜鹊早被汽车压成肉饼了。但是我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我要看一看过往车辆的司机们,他们的爱心究竟有多深。车出廊坊,前边又出现了缓缓而行的车队,而我的心开始跳得很快。真的,我又看到了那两只喜鹊。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只活着的喜鹊在用喙为它的爱人梳理羽毛,而它自己的羽毛却因哀伤和车辆带来的尘土而黯淡了许多。
感谢来来往往的汽车司机们为我留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感谢司机们为这场生死之恋抑或是爱情悲剧拐了一个弯。那只活着的喜鹊,让我知道了夫妻之间什么叫相濡以沫,什么叫生死与共。我想今天为这对喜鹊夫妻感伤与流泪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因为我看见司机小王也偷偷地抹了一下眼睛。
第51篇、爱情故事爱的葬礼肥熊
在法国,曾经有过这样段恋爱。有个男孩叫小熊,有个女孩叫丹丹,他们读在同一个学校,6年级。小熊是个很诚实,很有责任心的一个小男孩。丹丹是个很温柔善良的女孩,可惜,因为一场事故眼睛就看不见了。
学校里,很多人都不和丹丹玩,鄙视丹丹,而丹丹没有不开心和埋怨。只有小熊和她玩,因为小熊觉得丹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想保护她,不想她不开心。
有天丹丹在课室里休息,有几个男同学过来骂丹丹,之后把丹丹书本丢来丢去。小熊刚从小食部回来,看到了丹丹给人欺负,冲了上去制止他们,但哪几个男同学没有停,反而打了小熊。而丹丹不知道,几个男同学走了,小熊把书本捡了起来,还给了丹丹。
丹丹问小熊:“你没事吧。”
小熊怕丑的说:“没事,呵呵……”
丹丹说:“没事就好,谢谢你呀,一起去吃午饭吧。”
小熊不好意思的说:“好呀。”
他们带着饭盒来到了海边吃饭,吃完饭后,他们坐在石头上吹着海风。
丹丹问小熊:“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小熊说:“不知道,保护你吧!”
丹丹微笑的说:“呵呵,真的吗?”
小熊说:“嗯,真的!”
丹丹说:“那好,我们打勾勾噢,这是我们的约定噢!”
小熊说:“嗯!”
小熊问丹丹:“那你,长大想做什么?”
丹丹说:“想做老师,还有希望能快点治好眼睛,那就能看到保护我的你了!”
小熊说:“呵呵,嗯,加油噢!”
丹丹说:“嗯,你也是噢!回课堂吧!”
小熊说:“嗯,丹丹其实……”
丹丹说:“怎么了?”
小熊说:“没事啦……走吧……”
过了几个月后……老师在课堂上说:“各位同学们,丹丹要去国外读书和治疗眼睛了,我们要记得丹丹同学噢!”
课堂上的同学们,都拍了下手,欺负他的那几位同学走到了丹丹面前,丹丹,之前,对不起……丹丹微笑的说:“没关系!”
小熊很悲伤的看着丹丹,丹丹不知道小熊悲伤的看着丹丹,这时丹丹走了上去,把自己带的项链取了下来给了小熊,小熊什么话也没说……
丹丹就这样走出了校门,小熊,突然冲了出去,在窗外看着丹丹背影,大声的喊了:“丹丹,其实那天在海边,我想跟你说:‘我喜欢你!’”丹丹,走的太远,没有听见……
就这样过了16年,小熊做了一名司机帮人送东西,而丹丹也回来了,做了名老师,眼睛也治好了。在国外认识了一个男生和他一起很开心。
小熊知道丹丹回来了,很开心,但不好意思去找丹丹,因为小熊知道她现在和另一个人很幸福的在一起!不想去破坏她,只能默默的在远远的角落看着丹丹,每年生日都会送丹丹花和礼物,但从来没写名字。
有天丹丹放工,遇见了几个流氓,在挑戏她,小熊在远远的角落看到了,冲了上去打了那几个流氓。躲在一旁的丹丹,看到了小熊,但不知道是他,小熊也没说自己是谁。
第52篇、爱情故事遗落的戒指
手指上那道已经模模糊糊,略显苍白色的痕印,如同我们曾拥有的快乐时光,
开始、渐渐的淡了…淡了…最后消失了
—JiangJun
那年两个人分隔两地,他在二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工作,她在这个湖光山色环绕的小城生活工作,她周末有时驱车去看他,如果不出差他们在那座城市手拉手的到处闲逛,
有天她在电脑上看到一款精致的戒指是那种白银的情侣对戒,上面可以雕刻下爱人的名字或者给爱人的誓言,虽然他已经买过一枚白金戒指送给她,可是当她看到电脑上的情侣银戒,还是不由自主的心动,因为虽然两个人刚刚结婚她还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他,她就定了一对,那天他在某个城市出差接到她的电话让他量一下手指的尺寸他不知道怎么去量?突然灵机一动跑到附近的一家金店让店员给他量了手指的尺寸,
没过多久,她收到了戒指银光闪烁的戒面,里面雕刻有一个心型,她的那枚心型里雕刻有他的名字,而他的同样雕刻有她的名字“云”,
天天他都戴在手上,从没取下过,在外面飘荡每个城市的时间里,经常习惯性的抚摩着手指上的这枚戒指,就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那份牵挂与甜蜜,随着岁月流逝,渐渐地银光闪烁的戒指有些暗淡,不再有令人心动的光泽,戒面上也开始隐约有些划痕,如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开始有了痕迹,两个非常自我的人,总是希望他(她)能成为自己心中一直找寻的那个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成为理想的另一半,于是,她要改变他,歇斯底里的想尽一切办法,他尝试的去适应她的做法,最终矛盾不断,彼此伤痕遍身,不知道是因为爱的方式不对?还是彼此相遇的时间不对?
日子就这样淡淡流逝,虽然家还是那个家,可是他早已没有了家的感觉,柜子里的一个大背包装着他的东西,如同过去飘荡的日子,那个大背包就是他的家,
有一天他习惯性的去摸手指,惊讶的发现只有手指上那道淡淡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戒指已经遗落,竟然遗留的如此毫无声息,如此地风轻云淡!
第53篇、爱情故事如果这样能快乐
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胸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胸。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
第54篇、校园故事爱情抵押协议书
创业初期,我有了工作室
大三暑假的一天晚上,我正在为一部网络游戏的技术问题发愁,电邮来件突然出现了“SOS”主题提示——晓莱说她的住处发大水了,叫我火速救援。我和晓莱在大一时学院辩论赛上合作过,这丫头思路有点攻击性,伶牙俐齿,还有些胡搅蛮缠,当时觉得她属于难惹的女生。这个求救的邮件让我愣了片刻,抄起工具就跑了出去。
晓莱以她的个性采用了特立独行的方式,在校外租了一套房子,过着逍遥的生活。这天的雨好大,我连滚带爬奔到她租的公寓,再攀上六楼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晓莱正在厨房折腾着,看上去是在对付冒水的水管,可实际是站在“瀑布”下抗洪抢险。我立即投入到奋战之中,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故障排除了。屋里的水已经积到了脚面,楼下的邻居开始砸门。这里泡了水,人家肯定成了水帘洞。晓莱一边给邻居作揖,一边指挥我掏水。又干了一个多小时,累得我险些趴到地上。
出租屋安静下来了,我和晓莱像是刚从河里捞上来,特别狼狈。晓莱不好意思地笑笑,拿来她两件相对宽大些的衣服,示意我换上。我赶紧往外推:“该回去了。”晓莱的表情有一点无奈:“这样让你回校,恐怕不太合适……”说着,她让我看楼下,倾盆的大雨已经使马路成为汪洋。晓莱迟疑着低声说:“这么出去,万一掉沟里怎么办?”
其实,这么晚了回去,能不能进校门还不好说。住在一个女同学的出租屋中,在这样一个特定条件下的夜晚,似乎已别无选择。晓莱让我睡在卧室,她睡厅里,而我执意把冰箱包装纸板铺到阳台上,穿着湿衣服躺下了。前半夜,我冰凉的身体一直在连续、剧烈的喷嚏中震颤着,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凌晨5点,我蹑手蹑脚溜出阳台,想趁早逃回学校。没想到,晓莱已经站在门厅守候:“不辞而别?是不是担心我吃了你?”说着,她扳着我的肩膀,把我按在餐椅上,看到了一杯早餐奶,还有一只煎蛋。我了解晓莱的性格,如果拒绝,她可能会把煎蛋扣在我头上。吃完后,晓莱又朝我嘴里塞了两片感冒片,说是预防为主。
这是我和晓莱交往的第一个回合,绝对没有设想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因为我不相信自己紧张、单调的生活,会滋养出爱情的成分。
大学时期是梦想泛滥的四年,我在大二的时候就开始涉足网络游戏策划,从C++程序语言和Diret3D基础学起。10个人的宿舍间拥挤不堪,我住上铺,在1×1.9米的木板床上,靠墙的是电脑。没事的时候,同学们要么去球场,要么去花前月下,只有我一个人和电脑拼命。坐在床上工作,头几乎顶到天花板,有一点空中楼阁的味道——我要做一个网游策划师,在大学时期就给自己创建一个事业平台。所以,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用在网游上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消费,当然也没有什么情感生活的想法——你跟女生出去,请人家一杯可乐就得3元钱,可我早已把这几元钱列入买10张空白光盘的计划了。
2004年8月初,在晓莱的出租屋中做了一回水管抢修工,本以为我和她不会再有交往,没想到半个月后的一个傍晚,她又发来邮件:诚邀网游策划考察工作室,地点:你曾经奋战过的地方。晓莱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搞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捉弄人。既是莫名其妙,何必认真呢?见我没理她,晓莱第二天就来兴师问罪,敲门的声音就像要拆门,进来张嘴就是:“凭什么你不回复?”我不想跟她吵,只好说:“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晓莱一脸怒气:“到地方你就知道了。”然后不由分说拽着我到了她的住处。
被晓莱牵着从客厅走到里面。这套出租屋已经大变样,被分成两个功能区:晓莱的卧室是“生活区”,外面的厅像“工作区”,摆上了一张L型连体工作台,旁边是一组书柜和网格架……我呆呆地看着,终于明白了晓莱为我设置了工作室。此时的晓莱轻声说:“谁让你是个狂热的创业者呢,让这个地方成就你的梦想,好吗?”
第55篇、人生故事一元钱的爱情路
他是一个很节省的人,节省得近乎吝啬,这是周围朋友所共知的。他为了供房子,连烟都戒了,早餐是一个馒头和一包牛奶,从来不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他节省的原因是挣得太少,而挣得太少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脚跛了,只能干点杂务。
一年前,在回家的平台上,他错把两步当一步走而从扶梯上摔了下来,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四处望望,才发现自己已经身陌生的环境中。脚摔断以后,他他丧失了高强度的作业能力,只能从事一些杂务工作。虽然生活辛苦,好在女友并不嫌弃,依旧嫁给了他。
如今,他的生活很窘迫,他和妻子的工资都很低,为了能让生活变得好一点,为了能买个小套房子安身,夫妻俩省吃俭用,将每一元钱的用途都计划得清清楚楚。
妻子很会持家,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为了让买房的梦想早点实现,她在正常工作之余还兼了一份工作,每天起早贪黑,不辞辛苦。他每次提起自己的妻子,总是泪水在眼中打转,他常说妻子原来很丰满,但是现在身体消瘦得让人心疼。
他租的房子在江北某个城中城中,离上班的地方只有几站路,中间要经过繁华喧闹的商业中心,他每天坐611路公车,然后步行到公司。
妻子的工作地在观音桥,如果坐公交,两三站就到了。但她却每天都走路上班,这样每天来回可以省下四元钱,一个月可以省下一百多元钱,就能每天给他买一包牛奶和一粒高钙片——这是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时,医生嘱咐的,说对他的腿有好处。
妻子要求他上班必须坐公交车,虽然他上班的地方比妻子近,但是他的脚不便走太长的路,不仅因为步行困难,更深层的原因是他上班要走的那段路正好是商业中心,走在那里,会有很多人看他艰难步行的样子。妻子不想他被人指指点点,就把他的车费算得足足的,一分钱都没有少过。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告诉妻子,单位给他每个月加了车费补贴,补的不多,每月有几十左右。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后,很高兴。他说:“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多存点钱了,但我决定不存了,给你每天早上买包牛奶吧,你又瘦了。”
妻子没有拒绝他,拒绝有时也是一种伤害,会伤害他做男人的自尊,因为她深深知道,他心里藏有很多的懊悔与内疚,觉得自己拖累了她。
于是,妻子每天早上都有了一包新鲜的牛奶喝。一开始,她怀疑他的补贴是假的,怕他把坐车的钱省了,然后去为她买牛奶,于是早上就偷偷地跟在他后面,远远地看他是否上车,下午就看他是否下车。结果,她看到的是他的确坐了车,她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确定这钱是真正的补贴,也就心安理得地喝牛奶了。
不久后的一天,妻子忽然和他的领导不期而遇。她热情地握着领导的手说:“感谢你们那么照顾他,他能干的事情也就是那些,你们还给他加补贴,真是费心了。”领导有些茫然,说:“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加了补贴?”她愣了一下,也茫然起来。
第二天早上,男人照常上班,他走出家门上了611路,然后掏出公交卡给售票员说:“三站路。”三站之后,车到了繁华的商业中心。他下车后,步履蹒跚地走在这座城市热闹的街道上,与他擦身而过的人常常不禁回头看他,他却丝毫不去理会,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事实上,有一件事情发生了:他不知道妻子一直在他身后不远处跟着他。当他走进公司的大门之后,在离他单位不远的一个街角,妻子掩住脸忍不住放声大哭。
原来,他根本没有增加什么补贴,他多出来的钱只是他每天走路省出来的。为了让瘦弱的妻子心安理得地喝上牛奶,他每天都坐611路,在离家近的那一半路程他坐车来去,而在离单位近的那一半路,他却得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艰难地步行。
曾经,他出车祸后,许多人都曾经劝她不要和他结婚,跟他在一起不会幸福,但是她却毅然决然地跟了他。而那些劝她的好心人或许永远都不会明白,她其实是多么幸福,因为她拥有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一个每天愿意为了她能喝上一包牛奶而艰难地走完那一元钱长路的男人。
第56篇、人生故事牢笼中的爱情
从前有个秀才养了两只鹦鹉,一只通体白色略带黑色小斑点,叫声比较浑厚;另外一只有着像翡翠绿一样的皮毛,体型显得略微娇小,叫声则很清脆。秀才给两只鹦鹉分别取名为白玉和翡翠。
白玉和翡翠从被买回来后就一直关在一个笼子里。翡翠生性活跃,整天在笼子里上蹦下跳,经常发出银铃般的歌声,让人心身愉悦。翡翠喜欢围在白玉身边,时不时用她弯弯的小嘴啃一啃白玉的羽毛,白玉招架不住,就会睁大圆圆的发亮的眼睛,发出低沉的叫声以示反击,这时候翡翠就会唧唧的笑起来,然后依偎在白玉身边。渐渐地,白玉也逐渐喜欢上这只调皮的小鹦鹉,因为她,白玉才能在狭小的世界里感受到快乐和温暖,慢慢的遗忘想要挣脱牢笼的想法。
不久秀才因为某件事得罪了一位有钱的大人物,结果家里的田地被霸占了,腿脚也被打残了,秀才家从此破落,家里值钱的东西一件一件被变卖出去,最后只剩下两只鹦鹉。秀才望着他们,心中感到一阵阵悲凉,自言自语地念叨着:“现在我自己也揭不开锅了,实在没力养你们了,希望你们以后能找个好人家。”
第二天白玉和翡翠被拎到了花鸟市场。不久来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手里提着一只鸟笼,鸟笼里装着一个浑身红的发紫的鹦鹉。他来到秀才面前,问翡翠多少钱。秀才望了望他,说,一只不卖,要买就买两只。中年男人不屑的藐了他一眼,随手拎起秀才的衣领,骂道:“你这个穷酸样,给你钱你还得瑟了是不是,老子现在就要买一只,你说到底多少钱。”秀才被欺负怕了,声音颤抖地说:“老爷,您说多少就多少。”“这还差不多。”中年男子将手伸进笼子子,一把抓住翡翠拎了出来,塞进了自己的笼子里,那只红鹦鹉看见来了不速之客,立刻扑闪着翅膀,双眼凶狠狠的盯着翡翠,发生刺耳的叫声。翡翠吓得蜷缩着身体躲在角落里。白玉看到眼前的景象,难掩悲愤之情,他拼命地叫着,张开翅膀不停地撞向笼门,可是无论多少次,都是徒劳。望着翡翠远去的身影,白玉心如刀割,血从被撞伤的翅膀上一滴滴滑落下来。后来,白玉被一个老头子买走了。
白玉一个人被关在新的笼子里,身边再也没有翡翠的身影,再也听不到她的歌声。他终日不语,茶不思,食不进,日渐消瘦。一周后,老头子认为白玉的病再也治不好了,决定在他死前赶紧脱手卖掉,否则就亏大了。于是白玉再次被带到花鸟市场。不久有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只鸟,问老头:“这只鸟怎么没精打采,是不是有什么病啊?”老头子赶紧摆摆手,“没有的事,这只鸟好着呢,你看他一身白毛多光洁,不信,我拿出来给你看看。”然后老头子打开牢笼,准备伸手进去的时候,白玉双眼看到一丝光亮,他使出全身最后的力气,张开翅膀冲向笼门,向天空一跃,瞬间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白玉凭借着最后的一丝力气飞翔在碧蓝的天空,搜索着翡翠的气味。终于找到了朝思梦想的翡翠,他停在一棵树上,躲在树枝后面,深情地望着近在迟尺的她。只见她开心的哼着歌,像往常一样拍打着翅膀跳跃着,不一会她停靠在红鹦鹉身旁,将小嘴埋进了他的羽毛里。
她过得很好,白玉欣慰地笑了,慢慢地闭上了含着泪水的眼睛。
翡翠好像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她往树上瞅了瞅,马上就转过身,又唱起了歌。
第57篇、爱情故事就这样长成了夫妻相
好多人说我和我爱人长得像,我不以为然。说给他听,他说:“人家说我们像是指我们有夫妻相,言行举止有很多类似的地方,所以看着神似。”
好一个“神似”!
是啊,两个人在一起久了,生活习惯几乎都一样了。两个人磨合得那样默契,一举手一投足间有了那么多的神似。
我们的生活习惯有了太多的一样,或许别人看来并不是好的习惯,对于我们而言却是最适合的。
我们习惯下班后先说说话、聊聊天,很晚了再一起下厨房,一起张罗晚饭。
我们习惯了吃完饭后,不着急洗碗,而先对一个问题争执个高低。
我们习惯周末一起去街上转转,或是回到双方的父母那里听听他们的唠叨。
我们习惯把各自听到的趣事、新闻与对方分享。
他习惯了早晨早早地起床,去买回热乎乎的早点,再一遍遍喊醒还在与周公相会的我。
他习惯了每天提着几个塑料袋去倒生活垃圾。
他习惯了每天晚饭后拿起拖把边唱歌边拖地。
他习惯了炒菜时不要炒那么熟,因为我爱吃这种口味。
他习惯了上班前轻轻地吻一下我的额头,也习惯了下班后抱一下我的肩膀。
他习惯了早晨起来去阳台上拿干净的衣服穿。
他习惯了……
我则习惯了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每一件衣服。
习惯了看他去阳台上拿干净衣服时宽厚的背。
习惯了炒菜时多放一点醋,因为那也是他的最爱。
习惯了把他进门时脱的东倒西歪的鞋子扶正。
习惯了找他扔在沙发缝里的臭袜子。
甚至习惯了对不拘小节的他大吼:“把伸在茶几上的臭脚丫子放下去!”而他每每笑嘻嘻地放下,继而又犯,我会再吼。
习惯了享受他亲手烹制的美味。
更习惯了夜晚他放在我头下的那个臂弯。
习惯了……
我常想,也许某一天,当这些或好或坏的习惯有了改变,我们会不会变得不快乐呢。
我们一起着开玩笑时,他就会拿出赵本山说的那几句台词:“我一说蒜,你就知道是红皮独头大蒜:我一说水,你就知道我喝凉白开水。”
而我也会笑着说:“我一说菜,你就知道是……”还没等我说完,他赶紧答道,“就是七分熟的半生菜,必须放上点辣椒。”
有时他会叫我“老伴”。我们还年轻,比起亲热地呼我的名字,或是“亲爱的”这样肉麻的叫法,我不太喜欢这种称呼,但是这两个字却真真正正地包含了夫妻的含义,老伴儿、伴侣,合在一起才有滋有味,合在一起才是人生。
因为彼此的这些习惯,才让彼此之间有了更多的相似之处:因为这些生活中的共同点,才让人们看到了夫妻间的神似,才产生了“夫妻相”。
习惯是夫妻相的根源,因为相像的夫妻,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他们表面的神似,更让我们体会出了他们生活中的爱意与幸福。
所以,真正有夫妻相的夫妻应该是幸福的,婚姻也注定是美满的。
我顿悟:原来就这样长成了夫妻相。
第58篇、爱情故事幸福的秘密
伊始,她便知道,有另一个女人进驻在他的心里,就像迷迭香,经久不散。
她看到,在他的画里,全是另一个女人的描绘:她看到在他的字里行间,全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甚至于,就连他说话都亳不避讳地赞美那个女人。
没有哪个女人能承受这样的委屈,可她却倔强地承受下来,一年,两年,直到有一天,他指着画里的人又说,瞧,她的头发就是这样梳的。
他以为她会像从前那样,不吱声。偏偏这次,她受够了,急得差点跳起来,可转念却突然笑了,冷峻又现实地回答一你还不是娶了我啊。
她的话点醒了他,震惊之余他开始细细地观察她。
她有她的好,贤惠,知书达理,家里家外一把手,不计较他的邋遢,他的无礼,甚至他小小的任性。看不起电影,她不计较:没有钱浪漫,她不计较;只要有一本书,能与自己秉烛夜读,她便是欣喜的、知足的。更重要的是,每次自己提起心里的那个女人,她除了沉默,便是那句明智的提醒。从那天起,他不再提另一个女人。日子一晃便是60年。这60年再无争执,和和美美。金婚那日,他送她一个手镯,刻着一首《老情人》:同心人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银丝鬓依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倔强了一生的她,于暮年终于落泪。
他叫廖翠凤,他叫林语堂。由不爱到相爱,由相爱到深爱,风风雨雨60年,过得温馨幸福,足以羡煞后人,问及幸福秘籍,他们只说二字:给受。
曾经,他给她幸福的幻想,幻想那个存于他心底的女人是自己,偏偏伊始不是。于是她受了,以忍耐的姿态将他的心一一收回。曾经,她给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他在年复一年的累积中终于明白,只有她才是自己能够相伴一生的人。
一方给予,一方受馈,给予的一方付出的是爱,受馈的一方,回报的是感激。
懂得给与受,即使再亲的人也要回报感激。两个人的世界里,爱与感激并存,想不幸福都难。
第59篇、爱情故事上帝藏起了一厘米
结婚后,总有些促狭的朋友,拿他俩的身高打趣。他1。69米,她1。70米,仅仅相差一厘米。可视觉是个坏东西,它将这一厘米的差距在世人眼里夸大到无限。
玩笑听得多了,他仍然笑嘻嘻的,可她的心里就长出了草。这一厘米忽然变成了天堑。
也想为了这一厘米分手,可总有点什么东西,柔软地、固执地牵系着,叫她没有勇气扯断。
终于,她不肯与他一同出现。一个人逛商场,咬紧牙,提大包小包的东西;一个人参加朋友聚会,只喝饮料,唯恐醉成泥后无法回家。甚至,加班的时候,也不再要他去接。
出租车开不进巷子,只能在巷口下车。开始也是怕的,可慢慢习惯后,也就好了。她终于明白,没有他,也是一样地过。
他居然什么都不问,而且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每次她回来,无论多晚,他总要比她更晚,而且满脸的疲惫。他这是在向她示威吗?她有些委屈。
苹果的外表仍然光洁红润,可芯子已经变苦了。那一丝不舍灰飞烟灭。她想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平静地结束这段婚姻。
他忽然被派去出差,走之前,他一再地嘱咐她:“逛商场的时候,别把钱包随意地捏在手里,加班或者朋友聚会,如果太晚了,打车时一定要叫那个熟悉的司机。”
听着他的温言软语,她几乎想冷笑:“你在家的日子,眼里心里何尝有过我?现在却扮演爱侣情深,真是叫人不齿!”
心,忽然就轻松下来。她知道,这段爱情已经寿终正寝。他离开的7天里,她照旧逛街、聚会、加班。可是,却发生了一些意外。
在超市的門前,她的钱包竟被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抢了。半夜加班回来,到家门口才发现,装钥匙和手机的包忘在了出租车上。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抱住双肩,蹲在门口。
一阵上楼的脚步声,惊得她慌乱地站起来。竟是那个出租车司机,急匆匆地冲了上来,送上那个救命的小皮包。
她破涕为笑,千恩万谢。那司机微微一笑:“不用谢,你老公嘱咐我的,你晚上坐我的车,一定要通知他去接你。今天,他说他在出差,叫我一定要等到你家的灯亮了再走,刚才我等的时候,发现你忘了拿包。”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一走,就连小毛贼也敢动手抢她了。每一次,他回来得比她更晚,只因,他一直走在她身后。
她去车站接他时,嗔怪道:“为什么要藏在我身后,害得我差点丢掉你!”他笑道:“上帝藏起了我的一厘米,是为了让我发现善良的你。我藏在你身后,是为让你一转身就能看见幸福。”
她转过身去,紧紧地抱住他,抱住她的幸福。谁会那么傻,为了上帝藏起的一厘米,而丢掉一世的幸福呢!
第60篇、爱情故事发哥发嫂相濡以沫29年
2015年5月18日,是华语巨星周润发60大寿。这天,发哥举办了一个简单到有些简陋的生日派对,但却感动了网友,也温柔了岁月。当日,蛋糕上写着陈荟莲对周润发的生日祝福:“老公,生日快乐,永远祝福。老婆”。
她是第二个“莲妹”
与陈玉莲缠绵恋爱5年终分手,与余安安轰轰烈烈地结婚又轰轰烈烈地离婚之后,周润发的情爱号快车开始驶向下一个驿站。
那次他在新加坡演出完,欲飞返香港。好心的朋友与他开玩笑,说有一好女子很适合他。周润发随机应变:“好哇,那就介绍给我好了!”
那姑娘接到电话不明底细火速赶到机场,只见她蓬松着短发,穿着T恤和短裤,趿着一双拖鞋,大大咧咧地与周润发算是初次见上了一面。直到飞机翱翔在蓝天里,周润发都还觉得好笑,雍容华贵披金戴银的女孩子倒是见识了不少,就还没见过有那么随意的姑娘。
回到香港,周润发把行李一放,赶紧打过去电话,与新加坡那边的她联系上。你来我往,时间不长,两人便已成无话不谈的知音了。她后来说,她当初看中的倒不是他是什么明星,而是觉得他那番风趣。以平常人的心态去看待恋人,这就对了。凑巧,她与陈玉莲只差一个字。
她名叫陈荟莲,小周润发4岁,父亲是体面的新加坡富商,叫陈首林。陈荟莲虽出身富豪之家,却丝毫没有阔小姐的架子。
真爱开始萌芽
历经沧桑,周润发终于明白,曾经轰轰烈烈爱过的人未必就能厮守一生,而有缘分的人,才是你该一心一意去爱着的人。而陈荟莲在和周润发的接触中,渐渐地了解了他的为人,两颗真爱的心开始萌动了。
终于有一天,陈荟莲投进了周润发的怀抱。消息传出,令新闻界和影迷们大惑不解。凭周润发的长相、名气与社会地位,难道找不到一个漂亮的女明星吗?而偏偏要找一个并不起眼的陈荟莲?而周润发却有自己的看法:“外貌漂亮的女性我见得多了,我现在选择女友的条件是内心的美。”
大明星林青霞见了陈荟莲之后,直言不讳地说:“陈小姐脾气很好,很温柔,发仔说什么她都静静地听着。这个女孩子真难得,发仔是找到了!”
他们成了“模范夫妻”
周润发曾大谈他的夫妻相处之道:“我太太就像我的一面镜子,看到她就好像看到自己。同她结婚这么多年,我俩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甚至最多都没有分开过几个钟头,平时假如不拍电影,我比较喜欢待在家里,不过我在家里很少说话,但是太太基本上是话说不停,有时会觉得有点烦,但听不到她的声音,又会感到不习惯。”
走出胎儿夭折的伤痛
作为华语影坛的一线巨星,周润发的片酬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一部电影,夫妻两人在房地产投资上也收获颇丰。就是这样一对夫妻,生活却十分简单以及原生态。在香港,市民常常能看到周润发乘坐的士、公交车,去路边的毛街坊店买菜及吃饭。
在娱乐圈,发哥是充满幽默感又演技精湛的巨星,发嫂是把关极严难缠难搞的“周润发经纪人”兼家庭理财师。周润发说:“每个人对快乐的定义不同。别人或许是赚很多钱、吃名贵鲍鱼、开名贵房车……我的快乐来自于平淡和简单,没病、没痛就已是上天给的最大恩赐。”
第61篇、爱情故事悦耳的电话铃声,是在说我爱你
我和先生是大学时代的恋人,那时我们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那个年代还没有普及电子邮件,除了书信外,电话几乎成了我们唯一的热线。可是我们都是穷学生,没钱打电话,常常难解相思之苦,于是就想各种能省钱的方法。最后男友无奈之下想出了一个绝招:我们约好时间,只听铃声不接电话。我的宿舍在一楼,窗边有个电话,按约定铃声响三下,我不接,只是听着男友的讯息:我爱你。那时候真的是幸福无比呀!一到约定的时间,我就推开窗盯着电话机,心里狂跳不止,铃声响起,一二三,戛然而止,我的心飞扬到了顶端,久久难以平息,甜蜜渗透了我的每一根发梢。电话那头的男友和我一样的心情吧。这样我们可以不花一分钱却感受到一种默默的温馨,这种甜蜜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那是一种在脉搏中流淌的情愫呀。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卧床不起,情绪特别低落,捂在被子里,听着窗边依稀的铃声,我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异地他乡的日子,这种讯息无疑是雪中送炭,我心里不再悲凉。沉沉地睡去了。窗边的电话铃成了我和男友不为人知的秘密,点燃了我们花样的年华。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下雨天,天昏地暗的倾盆大雨,我根本不能开窗,而且雨声嘈杂得让我根本听不见窗外的铃声,我急得团团转,最后在同伴们诧异的眼神中打了一把伞走了出去,淋得浑身透湿来到电话机旁,雨声太大,我根本听不见铃声,可一秒钟后我准确地看到电话指示灯闪烁了三下。我笑了,雨水渗透了我的酒窝,很多年后我把这一幕讲给先生听的时候,他说这是我们爱情的经典传奇。我天真地认为这样的传奇会穿过时空温暖我所有的日子。
毕业后,我们千方百计分在了一起。度过了最初的甜蜜后,我们的日子像大多数夫妻一样平静无趣起来。彼此太熟悉了,没有了太多的眷恋,大学时代的传奇变成了平淡无奇。先生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已经干到了中层主管的职位,工作非常忙碌,经常是早出晚归。我也忙孩子忙工作,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少妇。经济条件慢慢地改善了,我们都有了手机,家里有两部电话,只要动一根手指,我们就可以联系上对方,可是唯独少了那时的那种热度。先生的晚归是常事,有时他甚至忘了打一个电话。即使打电话,也只是简单一句:晚上要晚点回,你自己吃饭吧。我们的交流都咸了程序式的,除了正常的起居生活外,我们忘了问一下彼此心里在想些什么。有一天我对先生说:“你没事不能给我打打电话吗?”先生的眼神有些意外:“老夫老妻的,天天见面,打电话说什么呢?”我一下就无话可说了,是呀,打电话说什么呢?读书时没钱打电话却总有说不完的话,现在方便了却成了无话可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悲哀。第二天中午时,我坐在办公室里拨通先生的电话。可是先生一接起来,我一下子就不知说什么好了,心里竟然有些紧张,就很快挂断了。人就是这么奇怪,你突然回头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慢慢地,由于缺少交流,我积压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和抱怨,与先生的矛盾就越来越多。有一次我因为同事的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大受刺激,闷闷不乐地回家后,接到先生的电话,在先生的一句“我不回来吃饭”的对白中,我摔了电话吼了一句“不回来就永远别回”,然后就坐在床上生闷气。半小时后我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是先生回来了,他轻轻走到我身边,什么也没说,只是扳过了我的肩膀,我扭过头去不理他,眼泪却刷刷地流了下来。我听到了先生轻声的叹息。正在这时,床头柜上的电话铃响了,我们都准备伸手去接,却同时停住了。我回头望望先生,他也在望我,我们同时放下了手。这么一瞬间的小细节让我们都想起了从前的日子,那些如歌般的点点滴滴我们又怎么能轻易遗忘呢?
那一天,先生终于推掉了饭局,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聊了很久,竟然发现我们居然还是有很多话说,只不过平时我们太疏忽自己的感情了,所以它必然杂草丛生。我也理解先生了,他其实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和孩子,我们唯一忘却的只是一句温情的表达,我们都以为老夫老妻没有这个必要,其实它对我们的情感生活是那么地重要。
从那以后,我和先生开始了一个新的约定,无论谁晚归、谁出差在外,都要打电话回来,我们家里的电话都是响三声再接,如果只响三下就停下,那肯定是对方的一句问候。在先生晚归的日子,我总能听到电话响三下,在厨房里洗着碗,我的手会停顿两秒,我的心就一下平静下来了,先生在说我爱你,老夫老妻不好表达,这种无声的表达是最适合的了,它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我爱你,而且是那么撩人心弦。先生回来我不再抱怨,我会为他冲一杯热牛奶,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就安静地睡下。
一日我出差到青岛,晚上我躺在床上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响三声后我习惯性地准备放下,没想到先生一下就接起来:“我特地等你的电话,告诉你,我在家呢,我不愿你的电话在一个空屋子响三下,那样你出差会很寂寞的。”我的泪落在了洁白的枕套上。
第62篇、人生故事北大出家才子:我理解的爱情
北大出家才子:我理解的爱情
在寺院里,每日上殿、读书、劳动。慢慢的,对性别的关注会少一些。看待一个人的时候,有时会忘记他是男性、女性或是他的外貌,仿佛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简化到了一种更质朴的层次。想到社团里许多同学都在思考爱情的问题,又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经历,这几天有一些想法,就记录下来。
爱情中,我们会觉得对方很美好很单纯,却不知如何让这种美好延续。不幸的是,我们看到美好的东西就会想到去占有。我们的内心缺少一份敬意。敬畏什么呢?敬畏变化,敬畏成长,敬畏每个人不变的本真。
楚王看到神鸟,将她带回宫殿,给她最好的饮食音乐的享受,他很爱神鸟,却不敬畏神鸟的天性。一个牧羊的孩子,在无意见看到神鸟飞过天空,那艳丽的色彩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心。他跪下来祈求上苍,他不知自己要祈求什么,他只是敬畏这高远而超拔的生命。
这个孩子入山修行,许多年以后,他已能乘着飞龙在云端翱翔了,却常把自己变作乞丐的样子,在市镇里游走,唱一些奇怪的歌,偶尔惊醒沉睡中的人们。夜里,他出现在最繁华却又最平凡的街道上,万家灯火如云如雾,从他的心间流过,了然无痕。他偶然来到楚王为神鸟修建的墓前,坟墓很辉煌,神鸟生前的样子熠熠如生地凝固在一尊塑像上。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唱道:“她已走了,我却还在。我也将走了,有什么永不离开?”
她已走了,在我心中留下的,便是我的成长。当我也走了,那永不离开的,便是永恒的大爱。生命曾经冰冷孤寂,因为爱而绽放光辉。如果这花朵已经绽放,它可以不再担心什么,不再寻觅什么,由一个人的爱,看到千百年来在人类心中涌动的爱的暖流,可以坦然面对一切。
爱是让生命成长的。不是放弃真实的自己去顺从别人的喜好——那是外在的形式,失去了生命之真,何以能深入心灵呢?“君子和而不同”,需遗忘形骸,寻求那相与中的灵动,成长中的默契。那不同正是互相学习的地方呢:对方的优点正是让我补足自己缺失,对方的缺点正是磨练自己的忍耐与爱心。成长需要时间,宽容自己和对方吧。若有两颗活泼的心,两颗像春天的芽一样愿意成长的心,一切境遇都是最好的肥料和土壤。若不愿意成长,只是耽著于彼此的情态和容颜,爱情便没有了方向,心也不那么灵活了。
我们把对方看作自己生命的支撑,却不知生命只有靠自己站立。 “年之少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因为我们太孤独,因为我们内心不够充盈,我们会想象一个人的形象来填满自己的内心,谁知失去时我们会更加孤独和空虚呢?且又增加了失落与焦躁,仿佛已回不到原来孤单却安宁的自己。我们自己不愿意为自己负责,谁又能承载我们生命的重量呢?爱情一开始总是柔嫩而脆弱的,在它变得坚如磐石之前,不要让它承载太多的重量。孤独的原因是我们与世界之间,与其他生命之间失去了联结,感受不到你与我之间的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在爱情中,我们找到了与另一个生命的联结,也进而找到了与世间万物的联结。
这种联结是需要努力去建立的。可能一个人站在我的身边,我却并不真的了解她。我以为我了解。相爱的人之间可以坦诚地展现自己,却不一定愿意清空自己去体谅别人内心深处的想法。说了半天还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愿望,自己觉得两个人应该怎么相处。归根结底,所爱的,只是自己理想中的形象,并且想把对方变成这个形象。我们有没有放下自己的欲望,在宁静中看到那个真实得她? 她内心深处的关怀,她当下的状态,她曾得到的爱与感动、失望与创伤,她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她是否适合自己,如何一起成长?互相理解得越多,互相学习得越多,感动和成长就越多。我们不是在想象和文字中构建爱情的意义、生命的意义。意义是在互相理解、代人着想、真心付出中构建起来的。
第63篇、爱情故事我不是你的“如花似玉”
种种迹象表明,她有了外遇,无须猜忌,更不需铁骨铮铮的证据,男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旦有风吹草动,便会导致婚姻生活的鸡犬不宁。
他不算个大男人主义者,甚至有些懦弱,也曾有过多次画龙点睛般的爱情趣事,但一眨眼便成了历历往事,10余年平淡的婚姻生活,早已经将他的浪漫磨合完毕,如今只剩下穷山剩水与断壁残垣。
她是个公司的女强人,每日里加班是家常便饭,而他曾经一度成为宅男,在家中带孩子,每日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
他们的爱情,是在校园里开始的,女友算得上如花似玉,硬是从他初恋的手中抢走了他;他也算得上出类拔萃,一手的文韬武略,激情四射,阳光明媚,当年,爱着他的初恋女友是哭着离开他的。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时,他竟然得知了初恋的消息,她至今未婚,周末回城,举办同学会,而他则有幸涉列其中。
他忙不迭地找寻过去的旧档,找到了与初恋在一起的照片,妻子曾经穷追猛打,这些照片是他精心保护的结果。望着懵懂少年,情怀依旧,他心中七上八下。
几杯薄酒,叙述年少心事。同学们议论的焦点依然在他们俩身上:多么好的一对儿,如今海角天涯地尴尬着。
他留了下来,与她海聊,天南地北地聊,聊到欢处,觥筹交措,灯红酒绿。
他知道她要留在本城,她现在富足,准备在本城开一家连锁店,她问他有没有兴趣,他满口允诺,他想好了,将过去的失落找回来,弥补对她的缺憾。
妻子显然发现了他的端倪,回家勤了,看得也紧了,但他依然故我,他早已经想好说辞,逼紧了,就曝光妻子所有的劣行。
半年时光,等于重新恋爱,他捡拾了遗落的时光,就像一个少年,在沙滩上,奋不顾身地寻找着童年落下的水晶。
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酒入愁肠,趁着夜色,他坦白了他的心事,将自己目前的婚姻生活一览无余地和盘托出,说到痛处,泪如雨下。他说自己将最好的青春留给了她,而如今的她却选择了红杏出墙,他每日里在公司加班,那么多的俊男,不出事才怪。
她只是听,面无表情,等他说完了,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大堆文件让他看,原来全是与妻子所在公司的合作文件,她解释道:“我们都在忙,你不要猜忌她,这一段时间,我与她接触最多,她是个女强人,但一直牵挂着你,你不可以出言不逊。还有,我回来,只是为了叙同学的友谊,不是为了听你的风花雪月。
“我不是你的如花似玉,你有爱你的人,我更有自己的锦缎岁月,前尘往事只是一场是非纠缠,不能延伸你我的山盟海誓,更不是你我苟合于人世的标本,再见了,我只是一个远行的陌路人。”
当年那个与他寸步不离的女孩子,就这样甩门而去,留给他无尽怅惘。
第64篇、爱情故事婚姻路上,请等一等
他是只会分享幸福的旁观者
过了春节,公司外派国外进修的机会终于被我盼到了。我兴奋地去查银行卡余额,发现只有一万块钱。怎么会这样,去年存折上就有10万,难道被盗了?
我哆哆嗦嗦地拨通老公的电话,颤抖着说:“老公,咱家钱少了10万,要不要报案?”电话那头的他意外地沉默了,过了好一会他才说:“这事,晚上回来再说吧。钱,是我取了……”随后,电话就挂断了。
我无法等到下班,心急火燎地请假回家。
老公用我们的钱炒股了。入市是10万,出来就只剩一万了。他对我的指责表情麻木,一言不发。他知道,这个能到国外进修的机会,我等了多久,做了多少努力。
我骂得累了,陷在沙发上问他,怎么办吧?他挠挠头,要不,我去借一下?我冷笑一声,好。
下午他灰头土脸地回来,拿出一万块,小声地说:“今天只借到这些。”我不看他,这样的结果,是我早预料到的。
看着那一万块,他凌乱的衣服,再看看我脚尖蹭破皮的皮鞋,突然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我扑倒在沙发上,大声痛哭。
哭累了,抬起头,已不见他的踪影。这就是他,遇到事情就喜欢逃避。好像这个家里,幸福只是我一个人的任务,只是我一人在努力,他是个只会分享幸福的旁观者。
就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婆婆的电话,让我们周末回家吃饺子。吃完晚饭,婆婆犹豫了好一会才说:“他弟弟下半年要结婚,现在想买房子,还差点钱,你们能不能先借给他两万块钱?”
看我半天没反应,婆婆强撑着笑脸说:“如果不方便也就算了。”我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低头走出了厨房。婆婆出来时,脸上有隐隐的泪痕。从不轻易求人的婆婆,是真的伤心了。
他真的一无是处吗
接下来的几天,面对同事们的恭喜,我脸上就堆出了言不由衷的苦笑。时间越来越近,我开始犹豫是不是放弃算了。可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就这样放弃确实不甘心。
那天下午,我收到闺蜜发给我的一张照片,映入眼帘的是老公和一个女人出双入对的身影。她说是外出时,看到老公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举止很亲密,便拍下来发给我。我心跳得像沸水在扑腾,很伤心。我沮丧地发现,除了伤心,我更多的是恐慌。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害怕失去他。他确实是一个平凡、普通、崇尚过安分日子的男人,但这世界再没有其他男人,能像他一样容忍我。
我在职场节节高升,没有他的功劳吗?报考了MBA以后,他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却张罗着为我购买复习资料;上夜间辅导班,下课是晚上11点,寒冬腊月,他裹着棉衣在操场上等我下课,冻得直哆嗦。我熬夜学习,他总是躲在厨房里熬烂熟的银耳羹。我看过一本杂志,上面说男人的出轨有80%是女人逼出来的。想到这,冷汗汩汩地从背脊里渗出来。
第二天,我去了老公的单位,偷偷地跟踪他。他从单位出来,搭公交去了温泉中心。
他远远地站在树下等人,可这一次出现的女主角是另外一个女人,看着老公殷勤地跑过去,替人家拿饮料。老公热情地跟她说话,她有些懒洋洋地心不在焉。我走过去,背对我的老公还在滔滔不绝。就在靠近他时,我听见他正在一本正经地介绍保险。霎时,我呆住了。我悄悄地离开了,脸上全是泪水。
晚上,老公喜滋滋地举着一张银行卡出现在我眼前。刚进门,他就兴奋地说:“老婆,这里面有3万元,你放心,不仅你的出国费用没问题,老妈那的问题也能解决。”
峰回路转的幸福
周末,我们去了婆婆家。饭桌上,我把钱交给婆婆。可婆婆死活不要,我对老公使眼色,老公说:“妈,就当我们借给弟弟的。你替他收下吧。”
婆婆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问老公:“去年你不是说赚到钱给小琴买辆车吗?她的同事都有車,只有她还天天挤公交。这钱,我不能要。”我看老公一眼,原来他炒股是为了给我买车。
婆婆最终还是没要这3万块,回来路上,老公说:“我再努点力,你出国的费用很快就够了。”我说:“没事,我去找几个朋友借点。现在咱们紧点没什么,以后会越过越好的,对吧,老公?”“对!”靠在他肩膀上,我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踏实舒心。
婚姻就是一辆共同驾驶的车,遇上障碍和阻塞,有人抱怨,有人争吵,有人下车分道扬镳。可是没有谁的婚姻能一路畅通无阻,即使是坦途,也会有停滞的风险。更多的时候,需要我们拿出耐心,去等一等,绕一绕,迎接峰回路转的幸福。
第65篇、爱情故事经不住考验的爱情
他是来自偏僻山村的大学生,由于文笔优美,写的文章一次次在大学的广播里播出,成了大学里小有名气的明星。在大学二年级下学期,他与一个叫周美的女孩恋爱了。周美来自省城昆明一个公务员家庭,因人长得漂亮,加之声音甜美,被学校选为播音员。由于经常念他的文章,周美先被他的才华吸引。随着接触的深入,周美感到他不但多才,为人还很真诚,就对他展开了爱情攻势。
谈恋爱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开销的猛增。在省城,一张电影票至少得50元,与恋人看一场电影,不买零食也得100元,这样的开销让他感到难以承受。好在,周美为人体贴,经常是先买好电影票后才约他去看电影,在外面吃饭也是抢着付钱。但这样的次数多了,让他的面子有些挂不住了。所以,他总是压缩自己平时的生活开销,尽量增加与恋人在一起时的开销。
他与“校花”周美的爱情开始就不被周围的人们看好。起初,人们以为他与周美是因为广播站的工作接触得多一些而已,到后来,看到两人在校园里相依相偎的甜蜜样子,人们开始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他和周美,甚至在背后议论纷纷。他的好哥们提醒他:“现实点儿!对方可是大学里全体男生的梦中情人,你一个来自边境农村的穷小子,要钱没钱,也不帅气和时尚,可能吗?城里女孩都很开放,不可能对你真心的,你还是醒醒吧!”虽然他在嘴上反驳哥们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对方的话深深刺痛到他隐藏在内心的自尊。冷静下来,他也觉得女友条件太优秀,凭什么会爱上他这个来自偏远山区的穷小子?他开始怀疑女友的爱情,仔细回忆与女友交往中的点点滴滴,越来越觉得女友的爱情不那么真实,女友经常与大学里的几个帅哥也很聊得来。
他的心被恐惧和不安紧紧攫住,既怀疑女友对自己是否真心,更担心失去女友的爱情。他一有时间就约会女友,守护着自己的爱情,但忍不住警惕地盯着四周,担心竞争对手的进攻。而周美性格活泼,身边常常有一些异性朋友。每次看到女友与男生有说有笑,即使是正常的交往,也会让他惴惴不安。
一次,他约女友去逛街,但女友说当天有事,提议改天再去,他没再坚持。当天下午,他看到女友和其他几个女孩一起站在学校的篮球场旁边,给自己班上的男子篮球队加油。特别是看到一个叫周刚的队员每次得分,女友都发出欢快的尖叫,他的心里更加不是滋味。看看高大帅气的周刚,再想想貌不出众的自己,他更加怀疑女友对自己的爱情。“你说,怎么才能知道对方是不是真心爱自己?”痛苦的他向哥们求助。“哈,看来你终于要从爱情的幻觉中醒来啦!”朋友调侃他说,并告诉他,只要让对方知道你身处危险,看对方的反应,就能考验出对方是不是真心的。
他觉得有道理,与哥们商量一番后,两人来到学校附近的小商店买了一条绳子,然后在路边偏僻的角落,让哥们将自己五花大绑,用土将脸弄脏,并用他的手机拍下他被绑架的图片。然后,将他被绑架的图片用微信发给周美,如果周美没有反应,证明她的爱情就是假的。
周美一看到照应,一下急得哭了起来,并在两个好姐妹的陪同下,跑到学校附近的派出所报案了。在派出所,经民警允许,周美还在民警的允许下,发微信告诉男友自己已经报警,让他不要惊慌。得知女友报警,他和哥们傻眼了,忙回复称自己只是在路上闻了陌生人的烟就不省人事,现在已经没事,既没受伤,财物也没丢失,让女友不必报警。
他的反应让民警觉得蹊跷,就将他传唤到派出所。在民警的追问下,他才将为考验女友是否真心,与哥们合伙导演绑架戏的过程全盘托出。而一旁的周美听后气得哭了起来。最终,警方考虑到他系在校学生且是初犯,悔过态度也好,加之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社会危害,对他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让其回了学校。
走出派出所,无论他怎么道歉,周美都不肯原谅他,告诉他说爱情最重要的是信任,既然他不信任她,就没必要再相处,然后决然离去。
信任,是人与人正常交往的基石。爱情也不例外,如果两个互不信任的人强行在一起,那是情感绑架,不是爱情。
第66篇、爱情故事黑板上的爱情
如果不是王麻来提亲,不会发生后面的事。
那天,王麻来秀莲家。秀莲要嫁给王麻的消息,就像一阵风,瞬间传遍了整个大队。
王麻不仅嘴歪、鼻塌,而且个矮,用当地的话说,只有三兜牛屎高。仗着城里有当干部的亲戚当靠山,在乡里耀武扬威。秀莲呢,是队里最漂亮的女孩,眼睛像桂湖水一样清澈明亮,脸庞像盛开的荷花一样俊俏。但家里姊妹多,劳动力少,娘又病恹恹,靠爹挣那点工分,生活是啃着苦瓜熬日子。王麻掏出三百块钱,摔到桌子上,秀莲爹当场眼睛就直了。
秀莲的事让我们气愤、难过。她的清纯美丽,就像《林海雪原》里的小白鴿──白茹一样,让我们心动。她常来听我们讲故事,有时帮我们做饭,或者把成堆的衣服洗干净,她是知青点最受欢迎的人。
第二天,秀莲看见我们也不说话了,脸一红,头一低,想匆匆离开。四清胳膊一伸,拦住她:“你真的愿意嫁给他?”秀莲想躲开他,不料四清坚决不让。秀莲跺着脚,带着哭腔道:“你以为我愿意?可我不嫁他,我嫁谁?”
是啊,她不嫁给王麻,还能嫁给谁?谁愿意背她家这个沉重的包袱呢?
秀莲的话,让四清和我们都沉默了。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依然让我们愤愤不平。
几天后,发生了件震动整个大队的事。那天早上,大队黑板上的一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秀莲的爹娘跌跌撞撞跑到黑板前,想把那句话擦了。但根本擦不掉,字是油漆写上去的。
要死的,做这样的缺德事。秀莲的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道。
秀莲爹呸的一声,一口浓痰喷在黑板上,气冲冲地往大队部走去。
老人讲到这里,停了停,又继续说,大队书记吉山听了很气愤,拍着桌子说,成何体统,一定要严查。
老人是我的乘客,几次坐的士过桂湖时,总要说,开慢一些!然后,眼珠子一眨不眨地往窗外看。桂湖这几年成旅游休闲地,众多的国内外游客蜂拥而至。
今天,他又来坐我的车。桂湖现在变漂亮了,那时这里杂草丛生,一片荒凉的景象。他把目光从车窗外收回,对我说。
“你对桂湖很熟悉?”我问他。他嘿嘿一笑:“岂止是熟悉,简直是刻骨铭心。”
见我好奇,他就说:“年轻人,给你讲段故事吧。”
就这样,我一边开车,一边听他讲故事。
吉山果然带民兵来查这件事。他找了一些嫌疑人来对笔迹,根本就对不出来,查了几天查不出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虽然没查出什么,但这件事把秀莲推上风口浪尖,一时谣言四起,秀莲成了个不正经的女人。王麻知道后,坚决要退婚。秀莲遭受沉重的打击,没几天就憔悴了,像霜打的荷叶。我们好不心痛。
“没想到会这样啊。”老人叹气道,“一年后,我离开了这里,后来出了国,在国外一晃就是几十年啊。”
“近乡情更怯啊。”老人激动地说,“不知道秀莲现在咋样。”
的士绕着桂湖走了一圈,在一个岔道口,我把车拐向了另一条路。
轻柔的风儿拂过湖西,带来阵阵清凉。后座上,老人闭上眼睛,好像还沉浸在往事中。
吱的一声,的士停在一座三层小楼前,老人睁开眼,问:“这是哪里?”
“这是当年的知青点。”我搀扶着他下了车。
“哦,好漂亮的房子。”老人指着房子问我,谁家的?
“秀莲家的。”看见老人惊诧的表情,我说。“她后来和一名知青结了婚。为了纪念那段日子,修了这幢房子。”
“哪个知青?”老人一把拽住我的手,表情异常激动。
“四清。”我说,“那一年,知青们都返城了,只有他留下来,对秀莲说,黑板上的字是他写的,他愿意照顾秀莲一家。”
“不对。”老人摇摆着手,大声说道,“字不是他写的,是我。”
“是你?”我诧异道。
“是我。”老人说着,脸上涌上一抹羞涩的红晕,“那句话一辈子都忘不掉:秀莲,我爱你!”
“好浪漫啊。”我呵呵一声笑了。
“年轻人,不要笑。”老人有点愠怒了,“在那个连男女拉个手都是作风问题的年代,这句大胆示爱的话是要付出代价的。我是真心喜欢秀莲,又不甘心王麻提亲,才冒险写了这句话。却让秀莲遭罪了。我想向她道歉,又没勇气,这么多年,我一直内疚啊。”
“老人家,其实,四清也喜欢她。那句话反而成全了他们。”我边走边对他说。
“是嘛!那我也算做了件好事。”老人长长舒了口气,突然,转头问我,“你咋知道的?”
我笑着说:“我是他们的侄子,偶尔听他们提起过这段往事。哦,您看,他们来了……”
第67篇、爱情故事所有浪漫的爱情,都将归于务实的婚姻
浪漫爱情与务实婚姻,犹如虚与实,相伴相生。爱情如果脱离了柴米油盐,只在虚空的海誓山盟中游荡,大抵不会长久。大多数女人,即便结婚多年,儿女成群,也始终保有一份少女的浪漫情致,希望婚姻至少像窗台上的塑料花,掸掸灰尘,拿水一冲,便又鲜艳如初。也因此,女人们在婚姻中总是不能够称心如意;恋爱的时候,试图控制男人的心,一脚踏入婚姻,又心心念念男人的钱包,并在一切与金钱流向有关的细枝末节上,大动干戈。似乎,控制了金钱,也就抓住了男人的心,并护佑了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
而聊斋中既擅爱情又擅理财的白秋练,搁在当下,也绝对位居最聪明女性行列。这种聪明更多地属于通透豁达的高情商,而非功利自私的心机婊。當下女人若能得其浪漫之心,再习其理财大法,在情感颇为动荡的当下,怕也不必日日焦虑于如何守着家业,盯着夫君,跟小三们斗个你死我活。相反,一放手海阔天空,将紧抓住钱袋子的心,换成如何让钱生钱的理财谋略,便会发现,学会打鱼,要比处心积虑地给人要鱼,快乐得多,也更有尊严得多。
感性与理性,在白鳍豚精化身而成的白秋练身上,完美交融。她与爱吟诗弄词的书生慕蟾宫的相识相爱,可谓电光火石。这种燃烧,绝不是小火慢熬的温柔派,而是山呼海啸,瞬间崩塌。相比起白秋练的聪慧,书生慕蟾宫则简单得多。当初跟着父亲,从河北南下湖北经商,还要随身带书阅读。父亲明明让他看管货物,他偏偏像偷吃糖果的孩子一样,瞅准机会便拿起书来高声朗诵。跟着同样是白鳍豚的母亲管理水上行旅的白秋练,正是十五、六岁的怀春少女,想来她早就暗暗地在水下窥视着南来北往的船只,寻找着能砰一下撞开自己心门的如意郎君。所以她在最初,就显示出追求爱情的大胆与奔放。恰是慕蟾宫执卷铿锵朗诵的动人剪影,让窗外的白秋练,日日窃听不够,还要思春;缠绵悱恻地思春也就罢了,还思到绝食不眠,几乎丢了性命的地步。
而今的女人,是少有白秋练这样纯真的品质了。爱一个人,就爱得火辣大胆,一心一意认准了他,除此之外的任何男人,都不在她的眼中。时下爱舞文弄墨的男人们,也少有这样的好运气,只靠读诗诵词,就能将一颗少女的心,砰然击中。新时代的女人们大多务实,趋利,除了少女时代,会有面若桃花的羞涩,人越成长,眉眼中的娇羞与纯净就越少见。而成了少妇,还能保持一份单纯与美好的,那几乎是女人中的上品,更是人中的奢侈品。
白秋练的母亲生性豪放,颇有侠女气质,看女儿茶饭不思,相思成疾,便弃了脸面,亲自登门提亲。老太太开门见山,并不像当下的岳母一样拿腔拿调,百般刁难,而是直言慕蟾宫快要把她的女儿给杀掉了,所以她要亲自做媒,将女儿许配给他。慕蟾宫对白秋练有过惊鸿一瞥,心里喜欢,但又胆小,怕父亲责骂,所以只能据实相告。老太太可不管这些,直告怯懦书生,世间婚姻,很多时候即便委曲求全,也不能结为连理,像她这样将女儿送上门,竟被他不识时务地拒绝,那么好吧,他也要付出代价,此后别再想回到北方!
岳母对待未来的女婿,总是挑三拣四;只不过人间的岳母们,境界不高,没有足够分量的物质诱惑,断不会看你一眼。蒲松龄笔下的花妖鬼神,倒是纯粹得多,女儿看上了人家公子,直接上门提亲,提亲不得,那就运用法力,将商船阻碍在沙石之中,让那不识相的书生,守着一船的货物滞留楚地。
慕蟾宫的父亲慕小寰,显然缺乏白秋练母亲的境界。作为商人,他一切以利为上。儿子小心翼翼将提亲一事说出的时候,他嗤之以鼻,觉得女孩子怀春,实在不靠谱。而在商船受阻之后,他又因来年货物能高价售出,而立刻将儿子留下,自己兴冲冲返回河北取过冬盘缠。
父亲前脚刚走,未来岳母就跟了来。这次她直接将相思成疾的白秋练,抱上慕蟾宫的床,还给女儿解开衣服,并留下一句:人病成这样,你也别高枕无忧,没事人一样!便扭头出了门。
这狂放风格,现代的岳母们是绝对学不来的,不修炼到骨灰级,不足以克服女性的势利与自私。若自家女儿被哪个小子迷得神魂颠倒,做母亲的,一会训斥女儿没有出息,二会托七大姑八大姨,仔细打探对方家境和未来前程,三会想法设法,让那人主动登门,可不能掉了自家女儿身价,免得日后婚姻生活中,失了家庭地位。
但白秋练的母亲不,她直指核心,知道女儿爱上慕蟾宫,那就破除一切阻碍,奔女儿想要的幸福终点站——婚姻而去。而这,无疑是两个人的爱情中,最为重要,也最为核心的一点。
一切都水到渠成。只不过朗诵了一首诗,白秋练就起死回生般有了生机。而在尽享一晚鱼水之欢后,更是楚楚动人。前来带她回去的母亲,看女儿如此快乐,便直接放手,任她享受这人世间最美的一段爱情。这时做母亲的,也不再想着是否能够得到佳婿,得到婚姻。她只要女儿光彩照人地活着,只要她简单如一朵云,一株草,一汪水,除此之外,都是虚无。于是她将女儿留下,任由这一对有着相同读书志趣的情侣,用热烈的爱情,燃烧着湖上的日日夜夜。
世间有慈悲大度的岳母,也必有功于算计的亲家。白秋练用一首诗,就占卜到她与慕蟾宫想要结成连理,并不会一帆风顺。果然,等到父亲从河北回来,慕蟾宫再次提起白秋练,他勃然大怒,认为儿子找了妓女,大骂一顿不够,还细细盘查货物是否缺失。尽管白秋练有预知世事的能力,但在这样一个倔强暴躁又重利轻义的父亲面前,一时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于是她唯有用法力让商船再滞留两月,以此觅得短暂欢爱。
但不管怎样挽留,端午节后,一场大雨还是让商船从泥沙中浮起,带走了慕蟾宫。这一次,相思成疾的成了慕蟾宫,各种求医拜神招数,都一一试遍,依然不见好转。慕蟾宫深知父亲老顽固,只能偷偷求助母亲,告诉她,除了白秋练,无人可以医好他的相思病。这一句再次引发父子间的矛盾,让做父亲的愤怒不已。但最终,奄奄一息的慕蟾宫,让慕小寰有了失去香火的恐惧,只好带他前往楚地,寻找白秋练。
未来的岳母,早就扮作打鱼妇,在洞庭湖上等着他们的到来。这一对亲家的相见,颇具戏剧性,其对儿女爱情的态度,也对比鲜明。一个让女儿尽享爱情,不管这爱情是否能开花结果;一个瞥见白秋练明艳照人,却怀疑不是良家女子,并嫌弃其家境卑微。但为了儿子性命,这老顽固还是拉下脸皮,恳求白秋练前去见上一面,救救他的儿子。做母亲的,明明希望女儿前去,但还是以没有婚约为由,试图做最后的争取。但在白秋练的眼泪面前,她最终放弃了最后的防线。
这一放弃,原本一对亲家的针锋相对,陡然一转,成为白秋练与未来公公的斗智斗勇。两个人的婚姻保卫战,自此尽显白秋练的商业才华。
几首诗便让慕蟾宫康复如初,但这个文弱的书生,擅长卿卿我我,读诗诵词,面对固执的父亲,却一筹莫展,毫无男人应有的主见。这时的白秋练,既没有抱怨牢騷,也没有寻死觅活,而是在看清商人慕小寰重利轻义的本性后,积极寻找应对的策略,那就是借自己对未来市场高超的预测能力,让慕小寰转身向她求助。
白秋练让慕蟾宫转达她的第一步“招数”,将能够在河北高价售出的货物名单列出,让慕小寰采购。慕小寰当然不信任白秋练,但商人的本性,还是让他决定赌上一把,将一半的钱拿去投资。果不其然,慕小寰看中的货物,血本无归;而白秋练选中的,则全部高价售出。慕蟾宫当然抓住时机,对父亲吹耳旁风,说白秋练下了保证,能让他变成百万富翁。除了滚滚而来的金钱,还有什么能让一个商人更心花怒放呢?不过是一个许诺的诱饵,便瞬间击中慕小寰的要害,让其带上所有本钱,南下为儿子求婚。
为了未来可以预见的家族利益,慕小寰再一次低下头颅,带了好礼,送上好言,恳求老太太答应儿女的婚事。老太太当然早就知道慕小寰要来求亲,隐匿在洞庭湖上,让他好一番寻找,才在几天后现身。一旦现身,她一如既往地重情轻利,退回慕小寰的彩礼,只精心挑了良辰吉日,将女儿嫁出。两个人的较量,自此结束。老太太退回的是彩礼,收到的,却是来自慕蟾宫家族的敬重。
以后的故事,自然是富贵小康之家的幸福生活。不管是白秋练因水土不服而每天食用罐中洞庭湖水的奇异,还是龙王因无法将白秋练纳为嫔妃,而把其母放逐岸边被人捕获的传奇,再或慕蟾宫在水上追赶真君,为其岳母请求免死牌的奇特经历,都不如为一场婚事而生的一波三折中,白秋练所呈现出的深情与智慧更为动人。
但到底还是商人之家,一切以利为上,在营救被渔夫捕捉的母亲时,因为赎金太高,慕蟾宫略有犹豫。为慕家挣下无数家产的白秋练,终于不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是直接以投湖自尽威逼。而在慕蟾宫得知白秋练为白鳍豚精时,白秋练再一次直言,如果慕家嫌弃自己是异类,那她将选择留下儿子,嫁给龙王,享受世间荣华富贵。还好,之前为爱彼此相思成疾的经历,让一切横在婚姻面前的障碍,都可以跨越。而世间所有的夫妇,最初相恋时,彼此有多少真情付出,在旅程中又有多少世俗的利益,得以很好的勾连和解决,那么,当遭遇飞来横祸,便能够有多大的力量,破除命运的枷锁,护佑婚姻的完整。
所以当灾难过去,婚姻生活又回到最初的纯粹,慕小寰南下采购,无法及时携带洞庭湖水回家,白秋练因此奄奄一息时,都不忘叮嘱慕蟾宫,每日读诗给她,可使其身体不会腐烂,一直熬到救命的湖水到来。而慕蟾宫在父亲去世之后,更是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为了爱情,南迁楚地。
想来他们的婚姻,因了这份可以穿越一切世俗障碍的真情,当是自此相伴到老,再无劫难。
第68篇、爱情故事浅处爱,深处活
我没事喜欢看我QQ上众人的签名,有一段时间,仿佛很流行:“爱,请深爱。”我邪恶地想:……莫非是某润滑剂广告?点进她们的空间,凝固的照片上是流动的眼波,那都是杯中水月,滴溜溜地掬不住泼不出。我忍不住想说,却不知从何说起:……也许,高处立,宽处行,浅处爱,深处活,才能让人游刃有余。
我怎能说,我不曾是怀春少女。怔忡的黄昏夜色里,对面走过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刹那间,白日梦温柔笼罩我……一定神,男子早已走远,花妖树精般可能从来没出现过。
我“时刻准备着”那么久,看见一缕光就迫不及待抱住不放,烈焰焚身那么痛,我却心甘情愿。那其实不是爱情的星星之火,只是幽幽的,鬼地飘来的一线磷火,在我怀里渐渐熄灭,只在我的锦缎生命里留下一个烧焦的洞。
某一个晚上,我心许的男子敷衍地说:“我有时间给你电话。”而我的良师益友兴冲冲说:“来吧,好多人都想见你。对你更上台阶大有好处。”我左右为难,说了什么样的谎才委婉推掉后者。唉,我很可能是放弃了我的半生,来等一个从不曾打来的电话。“我给过你什么承诺吗?”没有,是我自欺欺人而已,男子从不知道他对我这负面影响。
某一次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差得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人。而我更加羞于提起的是:那是因为,前一天晚上,我与人吵架了。吵架的由头是什么,我已经不记得。吵架的后果呢?不重要。结局早已写好,口角或者恩爱都不能改变。只是,我怎么糊涂成这样,一念之差,贻误重中之重。没人对这次失利负责,只有我自己。男子对我,只有满满的问心无愧。
那些伤害,我绝口不提,却念念不忘。而再回头,伤口可以在时间里痊愈,但我错失的幸福转角,已经被我远远抛在脑后,不会重新出现。
或者爱情的本质就是如此:多年前的胡兰成与张爱玲,是“男废耕女废织”;更多年前的唐玄宗与杨贵妃,是“从此君王不早朝”。爱情是多么跋扈的一件事,要人的全力以赴,它也是一种宗教,而人,真的没有能力,同时供奉爱神与财神。
如果让我重回青春,我但愿我曾是一个有定力的女子,不等待某个男子若有若无的脚步声,而专注背英语单词——我在记忆力最好的年纪,没有下苦功,就意味着我在中年之后,要花十倍的时间与精力。当我重新行进在山山水水,我应当为祖国的大好山河而感叹,因为这一生,我可能只来此一遭,而不是,不断地看手机,心神不宁,一回宾馆就打电话,吵架,哭。甚至在玉龙雪山的巅峰,不断徘徊,有欲纵身一跃的冲动。
我是在人生盛宴上的女子,第一份牛排就吃得片甲不留,胃里再留不下一份空隙给学业、社会交往以及平和生活。餮饕是第七宗之第一重罪,深爱就是爱情里的饕餮。
李敖的歌这样唱:“人家的爱情深,我的爱情浅,人家的爱情似海深,我只爱一点点。”一点点的爱,足以让生命绚烂。生命,还有许多其他的滋味,值得细细品尝。
第69篇、爱情故事重演爱恋
我回家去,她正在屋里坐着看电视,见了我,不等说话,就一把抓过我放在柜边上的口袋,小孩一样翻起来。看到山楂糕,她惊喜地喊:“我爱吃!”看到蜜枣又惊叫:“哎哟,这个好吃!”她二话不说,撕开口儿就往嘴里填。坐在一旁的我弟弟笑:“你看,光知道吃。”她嘴里正嚼着一颗枣,含糊不清地反驳:“你才光知道吃。”
等她吃个差不多,慢慢凑到我身边来,说:“大姐,我告诉你点儿事。”我点头。她把手捂上来,神秘兮兮地说:“有个男的追我。”我把嘴张得老大,真的?问她是谁呀,她说,不知道,不认识。我说那怎知道人家追,她回:“天天来家找我,还非叫我出去玩儿,还给我买好吃的,不是追?”我笑着夸她魅力不小,她脸都红了,不好意思起来。
我再去,就主动问她:“追你那男的怎样了?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她嘟着嘴:“不告诉你。”“不告诉,我不给你吃好东西。”她急了:“大姐,给我吧,告诉你还不行吗?不过你不许笑话我。”她告诉我,那男的带她出去玩,牵她的手,请她吃饭了,吃的肉丝面。她说,人家还买了件衣服呢,立马踮着脚跑到柜边,拿给我看,枣红的。她试穿上,很好看。我夸奖,那男的可真有眼光,她又羞了:“老让人家花钱,怪不好意思的。”我逗她,哪个男人追女朋友不得花点钱。她低头,摆弄着衣襟。
有一次我去,她却没急急地去翻口袋找东西吃,坐在床边不搭理人。我问怎么了。妹妹一旁说:“生气呢,嫌送的花不好。”我才发现她屋里桌上有一个小玻璃瓶,瓶里插着一枝粉色的月季花。我说多漂亮呀,是那男的送的吧。她终于说话:“哼,恼恼的,我就给扔了。”她嘴一呶,“跟她的不一样,她那个红,好闻。”
妹妹笑了,原来妹妹生日那天,男友送了玫瑰花。她见了,唠叨着花儿好看,那男的就说给她也去买。后来,男的从院里掐了一朵粉色月季插到瓶里。她看出不一样,就气了,任妹妹再拿自己的花儿来哄,也不行。
我笑:“行了,别小气。”她不依不饶:“不拿我当回事儿呗。再不理他了。”我拿起那朵花,做扔状:“他真是不懂事,我替你扔了。”她一把抢过,护在手里,瞪着我说:“你敢!”
再一回,我刚去,她就拉住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说:“大姐,那男的要跟我结婚,你看看行不?”我问她待见他吗,她脸红,吞吞吐吐半天,说觉着差不多。我说行呗,人家天天带着出去玩,请吃饭,给送花,买衣裳,我看行。她一展眉:“听你的,他再说,我就答应他。”
奶奶幸福地笑了。
其实,每次她跟我说这些时,那男的不是在别的屋里,就是在院子里,就在她的不远处。
75岁,奶奶得了老年痴呆症,忘事儿,不认得人,同床共枕了近一生的爷爷也被当成了陌路人。年轻时爷爷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奶奶独自拉扯着四个子女,铁一样的女人。老了却得了这病,像不谙世事的小孩。77岁的爷爷细心起来,忍着奶奶的小性子,小心伺候她,哄她高兴,带她出去散心。在奶奶误认为他是追求者的日子里,又扮演了一个特殊爱情里的男主角。
爷爷来叫她了:“走啊,出去转转啊。”她从床边站起来,伸手穿上他举起的衣服,被他牵着走了。
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心里,一阵酸涩,一阵温暖。
第70篇、爱情故事爱捡破烂的老公
一
胡猛喜欢捡破烂。每次工期结束,水桶、面盆、晾衣架、打火机……凡是他觉得有用的,统统都捡回来。最多的时候,光打火机就装了一鞋盒子。
胡猛每次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点他的破烂有没有少,如果发现少了一样就会念个没完没了,莫名其妙地发火。最气人的是,家里堆那么多破烂儿,叫他送两个桶给老家的邻居他都不许。结婚时好不容易装修的欧式风格的新房子,不到3年,就活生生地被他整成了个废品回收站。他长期住工地倒是无所谓,可我天天回家面对一屋子的破烂儿,心里就堵得慌。找他吵过无数次,叫他不许捡破烂儿回来。他嘴上答应,但破烂儿还是照捡。
一次我用手洗胡猛刚刚才从工地上拿回来的脏衣服,刚一用力搓,右手掌就被扎了一下,钻心地痛,靠手腕处的手掌正冒出血来。仔细一看,发现口袋里居然有好几根牙签!我气得把衣服狠狠地扔在客厅的地板上:“胡猛!”
胡猛吓了一跳,见我的手出血了,知道自己犯了错,连声说对不起,急忙去找创可贴,一脸愧疚地要帮我贴上。我正生着气,一把夺过来自己贴。他见我一只手有些笨拙的样子,想伸手来帮我又怕我凶他,两只手就在那里想帮忙又不敢碰。
我不想再手洗他的衣服,气鼓鼓把衣服都倒进了洗衣机里。回头见椅子上有条我换下来的黑裙子,便一并拿去放进了洗衣机。可晾衣服的时候,我差点没被气得吐血。那些洗好的衣服上全是被搅烂的白色纸屑,洗衣桶里也到处都是。一检查,原来是他在裤包里装了很大一坨餐巾纸!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抓起洗衣机里的衣服,开了门就往外扔。胡猛问我为什么扔衣服,我说满身都是纸屑还怎么穿?他突然朝我大吼:“有点儿纸屑就不能穿了?装什么阔!”见我不理他,又继续说:“你行!有本事把家里的东西都扔出去!”我正在气头上,将沙发上的抱枕、手机、遥控板什么的扔了一地。
那次我们冷战了好多天,父母都说胡猛这是顾家的表现,说如今这样的男人不多了,叫我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可他们哪会明白我在一屋子破爛儿中生活的滋味?直到他又回工地去,我们谁都没有认输。但是,过后的那段时间,我真的没见胡猛再捡东西回来。
我家有一辆代步轿车,平时都是胡猛在哪里车在哪里。那天我单位有急事儿,正巧胡猛在家休假,我就叫他开车送我到单位。可当我打开车门的时候,人都快疯了。整个车子除了驾驶室是空着的,副驾驶和后座都塞满了棉絮、胶鞋、筒靴、盆子、水桶,后备箱里还有一些胶管、铁丝等大大小小杂七杂八的物件儿。更要命的是,他还用一个塑料口袋乱七八糟地装了一袋子揉成一团一团的餐巾纸和牙签。
二
我们家有一个装上了玻璃窗的封闭式阳台。原本是已经改装成了书房的,现在都被胡猛塞满了破烂儿,还说是什么合理利用空间。也就是因为这被塞得满满当当的阳台,差一点就让我们家破人离。
去年夏天的一个周末,我和胡猛回我父母家去。晚上我们在父母家正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接到物管的电话,说我们家着火了。我和胡猛连忙驱车回城。回来的时候火已经被扑灭了,但家里被烧得精光。一个守小区大门的保安大叔守在那里,见我们回来后给我们大致讲述了当时火灾的情况就走了。看着烟熏火燎后的屋子找不到一件可以用的物品,胡猛走路都踉踉跄跄的,我更是心痛得不禁哭了起来。
因为我们房子才装修两三年,加上家电家具,我们至少损失20万元。这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我们暂时住在亲戚家里,每天回到这一片废墟的屋子里协助派出所和消防调查起火原因。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我真的无法相信眼前这一幕真真实实地发生过。
两天后,消防派出所的火灾鉴定报告出来了,起火点在阳台。因为阳台没有茶座也没电气设备,而且起火的时候家里没人,加上起火的时候阳台的窗户没关,确定是外来火源,应该是烟头之类。
拿到火灾报告,胡猛就朝我发火:“都怪你,出门的时候也不检查一下门窗关好没有!这下好了!”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还好意思怪我?你不看看你阳台上堆了多少东西?”“我阳台上堆东西碍着谁了?要是你关了窗户,人家的烟头儿扔得进来吗?”“要是阳台上没堆东西,别说一个烟头儿了,就算扔十个二十个烟头进来那又怎么样?”没想到胡猛胡搅蛮缠:“你不就嫌弃我捡回来的那些东西吗?这下你满意了?”“对,我非常满意,怎么着?”
我们你一句我一句,针尖对麦芒,专挑伤人的话来吵,谁也不让谁。我说他窝囊,他说我败家;我说他活该穷酸一辈子,他说我受不了可以离婚,他不拦着。最后我气得不行,搬到了闺蜜罗燕那里去住。罗燕问我怎么回事儿,我说是逃难来了,告诉她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不在。
几天后,罗燕见我气消了很多,就笑着问我:“你这是离家出走?”我说我是要离婚。罗燕就问我离了婚再想找个什么样儿的,我说当然是要对我好、有事业、有上进心、顾家的。罗燕哈哈大笑:“这不就是你家胡猛么?”
我一愣,这好像确实都是胡猛身上的那些条件。回头想想,自从结婚后,胡猛的工资卡就一直是交给我保管。虽然工地上干活儿很累,但是只要一回家,不管我上班没上班,家务事儿就绝对是他的,而他从来没有怨言。而且,胡猛还是个比较上进的人。他最先是在工地上开货车的,我们结婚那年,他就在工地上开吊车了,后来又开旋挖。虽然我们自己都不富裕,胡猛还经常给双方的老人一些零花钱。
三
几天都没有胡猛的电话,我还真有点儿不习惯。都说人无完人,难道我就要因为胡猛喜欢捡破烂儿而忽视他所有的优点吗?玉不琢都不成器,也许胡猛也需要我“琢”一下呢?
那天下午我收到一笔稿费,于是打电话给胡猛高兴地说要请他吃饭。胡猛以为我请他吃饭时谈离婚的事,连忙说:“老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和你吵的。这几天我都不敢给你打电话,怕你气还没消。不过我打电话给罗燕,拜托她照顾好你。”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儿,我却因为吵了架拍屁股走人,太不应该了。“老公,是我不好。”我说。
房子正在修复,胡猛暂时租了一个单间,说长时间住亲戚家不好,没有自己的空间。晚上,胡猛抱着我,说今后真的不捡破烂儿了。但他马上又说:“其实那些东西都好好的,有的只用了一两个月,挺可惜的。现在我们不正是非常时期吗,那些水桶、面盆都是七八成新的,完全可以用啊。还有那些被子,捡回来当褥子用完全是可以的。你说是不?”想着我们是旧债没还完又添新债,确实是最艰难的时候。而那些东西虽然是旧了一点儿,但完全不影响使用,也就答应了捡几件回来。胡猛高兴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房子装修好后,除了大件的家电家具,其他的生活用具基本上都是胡猛捡回来的。去年春节前我们准备重新搬回家,我花了两天时间把屋子收拾了一番,东西摆放得规规矩矩的。看着焕然一新简洁清爽的屋子,胡猛说感觉比火灾前还要漂亮。
我以为胡猛这一次是真的感觉到捡过多的破烂儿会影响生活了,可是没过多久,胡猛又陆陆续续捡了些水桶、棉絮、晾衣架回来。望着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简洁空间被胡猛捡回来的破烂儿一点点吞噬,我对今后的生活越来越绝望。
平心而论,我爱胡猛。如果不捡那么多破烂儿,他绝对是个好男人,可一想到一辈子都要在满屋子的破烂儿当中生活,我就从心里感到恐惧。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第71篇、爱情故事99封三行情书
紫烟是办公室里最年轻的姑娘,青春焕发。她也是办公室里最让人羡慕的姑娘,因为每周她都会收到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一封简短却精致的三行情书。
写三行情书,这是紫烟与男朋友楚浩的约定——楚浩每周给她寄一张明信片,直到写满99封三行情书,她就会考虑嫁给他。
当初两人刚在一起,花前月下谈情说爱,颇有情怀的紫烟想到曾看过的电影《情书》,便灵机一动,提出了这样一个浪漫的要求。楚浩博学多识,很有文采,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当即胸有成竹地答应了。
大都市里车水马龙,节奏飞快,人人忙着赚钱买房,谁谈恋爱还有精力苦思冥想写情书?但楚浩做到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就会每周给紫烟寄一张明信片。那些风景各异的明信片,有的是他在网上淘购的,有的是出差到外地买的,每一张都倾注了他对紫烟的浓情蜜意。
每周收到一张明信片,这成了紫烟生活中最大的期待,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活变得充满惊喜。收到明信片时,同事们看向她的艳羡眼光,也让紫烟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每一次写明信片,楚浩都认真对待,先构思情书内容,直到满意了,才郑重其事将情书写在明信片上。当明信片从绿色邮筒的入口滑落进去的时候,楚浩仿佛看到紫煙收到明信片笑靥如花的面庞,情不自禁笑了起来。
寒来暑往,日子一周周过去,紫烟办公桌上的明信片越来越多,花花绿绿的堆满了收纳箱。工作疲惫的时候,她就翻看楚浩写的情书,有的朴实,有的深情,有的肉麻,看着看着心情就明媚了。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她无心追逐,只要楚浩能够陪在身边,她就知足了。
紫烟以为楚浩的情书会毫不动摇写到99封,兑现他的承诺,两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然而,现实却给这份浪漫的约定沉重的一击。收到第68封情书后,紫烟等了好久,也没收到第69封。那段时间,楚浩没有出差,而是回老家了。紫烟安慰自己,或许楚浩在老家要应付很多人情世故,无暇给她写情书寄明信片。
一个月后,楚浩回来了,紫烟迫不及待去见他,却得知楚浩要回家乡发展。两人本来约定好要在这个城市一起奋斗的,现在楚浩反悔了,他的理由是父亲病重,他必须回去尽孝,所以要愧对紫烟了。紫烟理解他,却无法舍弃一切跟随,楚浩也不会带她回去的。在现实面前,爱情苍白无力,再甜美的三行情书都失去了色彩。
楚浩离开后,紫烟的心空了,哭过闹过后,终于接受了现实。半年后,紫烟的心情渐渐平复了,尝试开始新生活,可是人生如戏,出现了戏剧性一幕的转变。那天,紫烟刚到办公室,就看到桌上放着一张明信片,她既震惊又惊喜,迅速拿起来翻看背面,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是楚浩寄来的,依旧是三行情书。左下角,楚浩写道:亲爱的紫烟,这是给你的第69封情书。
紫烟喜极而泣,逝去的爱人又回来了。原来,楚浩的父亲病情好转了,父亲得知他为了尽孝放弃爱情,非常自责,让楚浩赶紧去找紫烟,而且大城市的工作机会更多,发展空间大。
第99封情书,楚浩没有邮寄,而是当面送给紫烟的。好久不见,两人都有些拘谨,千言万语不知该从何说起。紫烟放下矜持,上前拥抱楚浩,流下了苦尽甘来、失而复得的泪水。
其实,紫烟也偷偷给楚浩写了99封情书,每次收到楚浩的情书,她都会悄悄回一封,准备等到诺言兑现时送给他,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楚浩翻看紫烟写给自己的情书,其中一封最打动他的心:“爱你都来不及,我又怎么舍得,将光阴虚度、将真情误解。”
楚浩相信,是情书的力量让他们重逢,旧情重燃。他决定今后,要将情书一直写下去,写给他最爱的姑娘紫烟,那是他必须一辈子用真心深爱的好姑娘。
第72篇、爱情故事写在信封角上的爱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他们也是相识在大学校园里,但有些不同的是,他天生是羞涩的,不愿意轻易吐露自己的芳华,而她呢,有些天真、可爱,甚至有些浪漫,她喜欢风花雪月、喜欢春天的雨和秋天的叶。
其实,他一直在暗恋着她,这也许是每个青春期的男孩都会犯的错误吧,他一直想找个机会表白一下自己的爱情,但是,他太平凡了,就像一株树,伫立于秋天的旷野里。
她喜欢去图书馆看书,而每次,她都会碰见他,只一句话,“你也在这里吗?”“是的,真有些巧。”只是两句平常的话语,就会在他的心中升腾出许多种爱情的花朵,真的,他很想走向前去,问她需要什么样子的书,他会帮你找的,但是,犹豫了半天,底气不足的毛病又暴露无疑,他害怕玫瑰,并且害怕玫瑰的刺,那些刺不仅会刺伤人的身体,还会疼痛一辈子的。
很快地,大学三年的时光匆匆而逝,告别晚会就在今晚。为此,他心里悲伤了好长时间,同学们都在互相告别、道再见,他必须抓住这最后的时光,向他心爱的人倾诉衷肠,否则,过了今晚,就会成为终生的遗憾。他萎缩在教室的一角,默默地看着她,像这三年的时光一样,他只喜欢这样子,仿佛这已经成为爱情的最佳方式。
她像是一个小公主,和同学们叽叽喳喳,说三道四,没有流眼泪,倒好像是向远方旅游。这和他的心情明显成了反比,他本想走向前去,向她哭诉三年的暗恋故事,但现实的环境是不允许的,他在等,再等等,也许一会儿就有机会啦!终于,她走向了他,“你能给我留下你的地址和电话吗?”“好,好的,我家没装电话,我给你留个地址吧。”他写下了他的地址给她,她留下一个微笑,转身消逝于茫茫如水的黑夜里。
毕业后的第一个星期,他竟然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信上问他的就业情况、生活,但没有提到爱情。他很快回了信,告诉她他很好,并转达他对她的美好祝愿。就这样,他们一直书信来往着,信上说的都是些现实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很快地,三年过去了,这期间,他的许多同学也相继成了家,她的信他也收集了两大箱,他喜欢看她的信,尽管三年来,他一直没有对她说出那句多少人说了多少次的誓言。
一天下午,他突然收到她的邀请函,要他参加她的婚礼,他如五雷轰顶,他没有想到有人在他之前渡上了她的小船,他脑海里一片空白,接连病了好些天。之后,他们再也没联系过,就如原来的一根网线,突然被人剪成了两根。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的妹妹过来找一本大学的教科书,找了半天后,她告诉他:你的信好像都长毛了,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吧。他想想有道理,于是他把两大箱信搬到阳光下面摊开。
那些信都是他的回忆,他不忍心去看他们,他坐在旁边,只是看着妹妹轻轻翻着一封封她的来信。
“信封角上有字,”妹妹突然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他接过来一封信,在信封角上,一个小小的英文字母“love”,接着,妹妹告诉他,所有的信封上都有。
原来,她用蜡笔写了字在信封角上,只是他的粗心,没有看见,只需要轻轻用手一抹,那些字迹就会展现在面前。
爱情曾经与他擦肩而过,而由于他的任性、大意,任它失之交臂。
他的眼泪沿着七月的脸颊无声地滑落。
其实,我们都在犯着同样的错误,我们只会注意爱情的大方向,往往会落下某些爱情的细节,而有时候,那些细节对于我们来说是致命的。
原来,有些爱情并不愿服从上天的安排,只是我们的大意,丢掉了原本属于我们的幸福。
第73篇、爱情故事妻子的爱,在宁静中盛开
妻子陈永妍是个不爱喧哗的人,从小到现在都是这样。她和我同为广西人,比我大一岁。当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操队时,我俩就相识了。
永妍比我早两年进国家体操队,我进入国家队时,她已经是女队的队长了。平常见面时,她总是把家里人送来的辣椒酱拿来与我分享,每每有旁人起哄时,她就莞尔一笑:“这是老家菜,老乡才能分享!”渐渐地,我俩除了分享辣椒酱,还开始分享所有的喜怒哀乐。
1982年,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第九届亚运会,我和永妍分获男、女全能冠军。在归途中,我俩心照不宣地并肩坐在机舱最后一排。我问了自己最想问的一个问题:“永妍,你有男朋友吗?”“有了。”看着她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反倒没底了,急说:“我不信!”“信不信由你。”“在哪里?”“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永妍不露声色的脸庞,像一朵宁静盛开的莲花……那天,满机舱的人都在为亚运会上的胜利而狂欢,谁也没有注意到最后一排有一对幸福的年轻人!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永妍退役到天津体育学院深造,我留在国家队。几乎每一次我出国参加大赛,无论成败,她都会去机场迎接我。
我退役以后,健力宝集团创始人李经纬邀我加盟。当时,很多亲友听说企业要用我的名字作商业开发,都劝我要谨慎。永妍却感觉这是条不错的路子,鼓励我:“‘李宁’牌其实早就有了,吊环、鞍马项目不都有以你名字命名的动作吗?你那么喜欢挑战,怎么不为其他退役的队友闯出一条新路呢?”她的话打消了我很多顾虑。1989年5月,我加入健力宝。
1993年7月1日,我和永妍在健力宝山庄招待所举行了婚礼。婚姻的幸福让我在事业上迎来好运,1994年底,李宁体育产业公司和李宁集团先后成立,我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当时为了便于管理,我从亲友中物色了一些人进入管理层,妻子也参与了管理工作。
然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让我清醒地认识到家族企业模式的种种弊端。我和公司高层决定推行股改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家族成员的权力,没想到在公司内部引起了一场“高管危机”。这一回,又是深明大义的妻子为我解了围:她率先退出公司管理层,不再持有股份;随后,家族成员在她的带动下纷纷离去。公司正式走上股份制重组之路。
谈到成为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主火炬手,我不禁又想到妻子那份宁静的爱。因为一个多月以来,我都是瞒着家人进行准备,关于担任主火炬手以及如何点燃火炬塔的许多事情,我没向妻子透露一点风声,我一直以为这个“终结悬念”只有到点火那一刻妻子才会知道。谁知,点火仪式开始前一个多小时,在开幕式现场,我收到了妻子的短信:“我为你自豪!你一定会成功!”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多年朝夕相处,妻子其实早已看出端倪,但她不闻不问,是怕我分心和因“保密协议”而为难,而她牵挂于我的又何尝不是一份“保密的爱”呢?
当我在8月9日凌晨2时回到家里时,一场由妻子精心准备的庆功聚会早已等待着我。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给妻子一个拥抱,然后把已在沙发上睡着的儿子抱到床上,随之我邀功似地问妻子:“我刚才表现怎么样?”妻子仍然沉浸在激动中,兴奋地说:“实在是太精彩了!不过在电视上看你怎么胖了?”“那是因为衣服太多,包括钢丝护具在内,我整整穿着4层呢!”我俩的对话,把在场的亲友都逗乐了……
第74篇、爱情故事等我病好了再说
扬眉知道丈夫武斌得肝癌的消息后,她的心里异常平静。像他那样天天花天酒地的活法,得这种绝症是报应!
她打的去医院把丈夫接回了家。丈夫的病,西医已经无能为力。她是个中医师,开始死马当做活马医,用中药为丈夫治疗。
她天天为丈夫熬中药,倒药渣。每天晚上,天黑下来后,她都陪着丈夫去外面散步。武斌原本就不高大,现在更是瘦成了一根竹竿。虽然时令只是初秋,散步时,虚弱的他也总是裹得厚厚的,低低的帽檐下,露出一张苍白的小脸。
他们只有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大学。得知父亲患病的消息,儿子回来了一趟,只住了一晚,次日一早便匆匆返校。扬眉去火车站送儿子,儿子愤愤道:“妈,那个没良心的现在回来找你了,他那个情人怎么不管他了?他现在快完蛋了,知道回来麻烦你了!”
“不许这样说你爸!”扬眉斥道,半晌,又说,“不管怎样,他是你爸。”
火车开走了,扬眉坐进出租车后座里,哭了半天。
丈夫曾是单位里的实权人物,后来下海,开公司,利用从前的关系做生意。他早就有了情人,还和那个女人有了一个孩子。这些年,他很少着家,所以,儿子才会如此痛恨他。
晚上,俩人又去散步。散步回来,伺候丈夫睡下,扬眉也上了床。她开着台灯,看着身边睡着的丈夫,她不由自主又湿润了眼眶。武斌睁开了眼,说:“你怎么了?”
扬眉说:“好多年了,我都是自己一个人睡。现在,终于又有人陪我睡了。”
丈夫缄默了。好半天,他伸出枯瘦的手臂,挽住了妻子的头,低声说:“一知道我得了这个病,小娟就不允许我进门了,说是怕传染她和孩子。这些天,你对我这么好,我真是越琢磨越惭愧。如果这次老天保佑,我的病能治好,我一定一步也不离开你了,一直陪着你到老。”
在扬眉的精心调理下,武斌的病情奇迹般渐渐好转。去医院检查过后,大夫欣喜地叮嘱扬眉把用过的药方整理好,没准这些方子能创造奇迹呢。
扬眉和武斌听了,心情非常愉快。
第二天上午,扬眉去楼下倒药渣回来,丈夫正在打电话。丈夫对着手机说:“好好,就这样,等我病好些了再说吧。”说着关了机。
“给谁打电话呢?”扬眉问。“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叫我出去喝酒呢……我哪还敢喝?”丈夫轻松地说。
“这样才乖!”扬眉表扬丈夫。
第75篇、爱情故事坏男人娶亲
全世界的坏男人在找老婆的时候基本上分成两类:一类是找妈,一类是找抽。找妈的需要一个女人无条件地奉献给他——不仅要给他的孩子当妈,还得给他当妈。这种男人小时候多半是被自己的母亲惯坏了,为所欲为,所以需要一个女人为了他赴汤蹈火,像母亲一样呵护自己。
有一位知名富翁的家庭就是这样的组合,这位渐渐老去的男人经常在外面有不轨的行为,情节严重到某些事情就在老婆眼皮底下发生。有一次,他的情人公开和他的夫人对峙,说:“我已经在你家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你就把他让给我吧。”他夫人非常镇静地对这个比她小20岁的姑娘说:“你不懂,我是他妈,你代替不了我的。”在公众场合,这位奉献型的夫人也能得体地把丈夫的错误全部揽到自己身上:“是我不好,管他太严。难怪他经常出去耍闹。”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找妈的坏男人是最不可救药的。他们知道自己所有的毛病,但是坚决不改。
找抽型的坏男人比找妈的有良心,所以需要家里有个灵魂似的老婆时常敲打他一下。这个老婆必须是个有主见、有思想的女人,但绝对不能是个泼妇——只有好男人才会把一个泼妇娶回家。用英文来说,这个女人是男人的soulmate(灵魂伴侣),男人可以对她倾诉工作、生活上的很多感受。两个人对外界事物和人的观点都是互补的,可以有很好的交流。我刚刚看了一部美国电影叫《爱是妥协》,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一个老花花公子,一辈子没结婚,专门找和他女儿一样大的女人作情人。后来,他终于碰到了一个能够天天敲打他,但是同时也是可以和他一起说笑的女人,两个人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好了。
全世界的坏女人找男人嫁的时候也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找钱型的,还有一种是找爱型的。第一种很容易理解,是一夜之间提高自己身价的好办法,但已经司空见惯了,似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倒是第二种,比较有意思。我认识一些正在找爱的女人,她们都有不凡的经历,都不是贤妻良母,可以说男人看见她们就走不动路了。她们会非常细心地将这个男人身上的所有东西好好利用一番,等到彻底用完再把他还给他老婆。在一定的原始积累以后,这种女人就会开始寻找爱情,就像她们突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一样。其中最能干和出色的女人会找一种宗教,为自己非常实用的一生添加一些精神色彩。这种找爱的女人和找妈的男人有许多共同之处,至少他们都想维持自己现在的生活方式,需要一个无偿奉献的伴侣。
那么你可能要问:好人呢,好人都上哪儿去了,好人都找什么样的人々
好人也分两类:一类是过日子型,一类是填空型。第一类好人比较知足,找个好人一起过日子,不求发展,只求安逸。第二类则有点没头脑,专门找坏人,为自己的平淡填补色彩。换句话说,我觉得现如今的好人一般都不是特别出色——因为他们太乖、太听话了。而出色的人往往都好不到哪儿去,因为他们必须能折腾,越能折腾成绩越显赫。这个非常不公平的结果是我们文化上的问题:好人从小循规蹈矩,从来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而真正要想做成一番事业的人总需要打破一些规矩,找出一条发展的道路来。就连现在那些商务培训课程里面都有一个专门让人解放思想的课程,就是说成功者要打破常规,不能太听话了。
所以,好人一般都比较老实,好男人经常娶个泼妇,好女人呢,则经常嫁个无赖。
如果男人无意无私奉献,那么,将他改造成这个角色所花费的气力,恐怕比你自己扮演这个角色所花费的气力更大。这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事,支撑张欣、袁泉们的不过是将日子进行到底的决心。你决心将日子进行到底,在它貌似进行不下去的时候,就要选择先让一步。如果理解成“小事可以让,原则性的问题不能让”,就又危险了。因为退让必定不爽,你自然会说服自己,将许多芝麻绿豆的事情归入原则性问题。其实,倘若你的原则就是天长地久,其他的一切就都不是原则问题了。
看到这儿,大约许多人心里开始嘀咕,如果真这样,我宁愿不要什么天长地久。正因如此,世界上才有了那么多分手男女。不过没关系,绝大多数女子在经历几次失败后,依然会选择一个男人进行天长地久的试验,这时候,她已经比较能够接受“一个人受苦”这个事实了。回报是什么呢?他留在你身边就是最好的回报,倘若想要更多回报,恐怕也只能是失望。
第76篇、爱情故事哪有婚姻不插曲
婚姻就是要习惯对方变老变丑,为对方做粗陋繁重的事,然后一起到老,这些一点都不浪漫,但却具有不动声色的力量。
急于堆砌、膨胀的感情不过是证明了没把握长相厮守,这大概就是浪漫能够繁衍至今的唯一理由。
不速之客的到来
这天,杨选跟平时一个钟点儿进门,他冲门外一招手,身后便多了个袅袅婷婷的不速之客——唐卡。这是结婚六年来杨选第一次自作主张的举动,林若愣怔了好半天。
人和行李都进门后,杨选悄悄把林若拉进厨房耳语:“唐卡是我老同学的妹妹,她失恋又失业,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同学千叮咛万嘱咐我照顾她一段日子,反正你也闲得慌,正好你俩做个伴。”
晚上,林若不好冷落了刚来家里落脚的唐卡,翻出厚厚一摞相册跟唐卡一起看,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自知理亏的杨选破天荒没霸着电脑玩网游,也来凑热闹。
相册里装的都是林若选的照片,杨选滔滔不绝:“影楼曾把我们的巨幅婚纱照摆在橱窗里做广告……”唐卡羡慕道:“真浪漫。”林若忍不住说:“唐卡,你别听他的,影楼老板是他一哥们,他那是免费给人家做广告呢。”
杨选讪讪起身:“你这人没劲,睡觉睡觉,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林若检查了一遍煤气门窗,把维他命药丸和温开水递给杨选。
当困意重重压下来时,林若一边模模糊糊惦记着唐卡是南方人,早上是不是喜欢吃皮蛋瘦肉粥,一边自嘲,浪漫就是皮蛋瘦肉粥上的一撮香菜,如果没有那一碗粥,香菜连个点缀都算不上。
浪漫有时好吃难消化
三个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到底有些不同了。
林若觉得杨选的变化不小,先是常挂在嘴边的那些粗俚口头禅消失了,接着开始注重仪表,网也不上了,捧着一套《明朝那些事》看,时不时洋洋洒洒畅谈些读后感。林若有些隐隐不安。
周五,林若单位突击加班,到家时已经八点多。她进门一看,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碟,屋子里飘荡着饭菜香味。杨选的袖子是高高挽着的,唐卡腰上还系着围裙,她得意地说:“姐,今晚我们下厨做几个菜给你尝尝。”林若点点头,瞟了眼那些盘子上扣着的碗。
餐桌旁,唐卡指着第一道菜报菜名:“姐,这道菜是‘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猜得出是什么吗?”早已饥肠辘辘的林若胡乱答:“是凉拌粉丝,还是烧海带?”答案揭晓,居然是一盘海带炖猪蹄!
林若有点啼笑皆非。
接下来的一盘菜叫“情人的眼泪”,其实就是放了大量芥末油的菠菜拌粉丝。林若从头到尾都没答对,杨选和唐卡总结说,其实生活也可以餐餐浪漫,处处唯美。林若被一口放了太多芥末油的粉丝呛出眼泪来,什么时候起,杨选和唐卡开始一口一个“我们”的说话?
半夜,翻来覆去睡不踏实的杨选去了好几次卫生间,他嘀咕着晚上的菜是不是不卫生。林若递给他两粒氟哌酸,看来浪漫有时好吃难消化。
若有若无的暧昧
这是第六次还是第七次了,在杨选打来电话说跟朋友聚会不回家吃晚饭之后,唐卡也以找工作为由晚点回来。唐卡望着杨选的眼神越来越闪烁,杨选当着唐卡面悄无声息拉开同自己的距离时,林若就感觉到了这其中的暧昧。
林若有些头痛,她是要拉开主妇架势请唐卡走人呢,还是结结实实跟杨选吵上一架?正思付着,电话响了,是妈打来的。林若尽量语气平顺地问:“你跟爸吃过晚饭了吗?爸还好吧?”妈在电话里叹了口气:“你爸的老毛病还那样,今天下午我给你爸做康复训练时,他流泪了,他说下辈子要好好补偿我。”林若笑着流出眼泪:“爸有这句话,说明他很爱你啊。”妈的声音有些羞涩:“啥爱不爱的,夫妻谁还把爱挂嘴边上,婚姻就是把两个人的命拴到了一起,婚姻只有一条命,他好了我才能好。”妈的话像杯热姜茶,医好了让林若头疼脑热的情感困顿。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杨选来林若单位附近谈项业务,谈完后约林若去红樱桃西餐厅吃饭。林若鲜有地晚到了半个小时,对杨选的责问照单全收,拿出一只礼盒道:“亲爱的,今天是咱们结婚六年六个月十六天的纪念日,这是我精心挑选的礼物,我正在学习如何浪漫。”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杨选注意力全放在菜单上,只草草扫了礼物一眼。
牛扒上来了,杨选刚要吃,被林若含笑打断:“别急,西餐最讲究浪漫氛围”林若优雅地给杨选铺餐巾、倒酒、递刀叉,早吞了半天口水的杨选急不可耐切了块肉送进嘴,立马露出吞不下吐不出的突兀表情——被烫着了。林若故意没看到,继续上演偶像剧里的慢镜头,杨选被她突然像换了个人似的举动弄得摸不着头脑。
旁边落座一对男才女貌的情侣,两人深情对望。林若看了看,心想:他们肯定不是夫妻。果然,吃到一半时,男人惶恐地接了几个电话,神情尴尬地跟女人道歉,留下饭资起身要先离开,女人全无刚才的唯美风范,悻悻道:“你要回家找你老婆报到,就再也别来见我!”果然,不过一场露水情缘。
急于堆砌、膨胀的感情不过是证明了没把握长相厮守,这大概就是浪漫能够繁衍至今的唯一理由。
不动声色的力量
唐卡挑了个他们都上班的时候,悄悄搬走了,她留了张字条,谢谢林若这段时间的照顾。看到字条的林若终于松了口气,而杨选却一副五味杂陈的表情。
这个家恢复到从前的平淡宁静,杨选比从前更沉默,往电脑前一坐就是一晚上,一个人发呆。“唐卡到底年轻,走了一个多月,连个电话都没打来过。”林若念叨唐卡时,杨选不是敏感地岔开话题,就是掏出烟盒把自己陷入烟雾之中。一个月后,杨选的应酬增多了,常常深夜到家,带着一身酒气。林若给他端来梨水,他咕咕咚咚一气喝完,倒头就睡。
这晚,杨选在秦淮人家酒楼请客吃饭,林若接到他老家电话,说是他妈摔了一跤,住院了。林若赶紧给杨选打电话,他已经关机。
林若赶到酒楼包间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个骄傲挺拔的男人,她自负不凡的老公,被一桌子人灌酒,脸红成醉虾的他端起满满一碗酒,像喝药一样灌下去,主宾位上一个头头儿模样的男人鼓掌:“杨选,好样的,你再喝一碗酒,这合同就是你的啦。”林若像只乍起翅膀的母鸡,一把抢过杨选的酒碗,放到那男人面前,倒满酒:“杨选的酒喝完了,这碗该你喝,你喝下这碗酒,杨选就答应跟你签合同!”林若的掷地有声让举座哑然,她撂下一句:“都是有家室的男人吧,你们如果被这样戏弄,家里的老婆看到该怎样捶胸顿足,太过分了!”说完,拉起杨选离开。
才走出几步路,杨选就吐得一塌糊涂。林若给他纸巾,杨选一摆手:“你别过来,我没脸见你。”林若拍着他的背:“我们之间经得起一百个插曲的考验。”杨选懊恼地揪扯着头发,林若俯下身握住他的手:“傻瓜,只要你人好好的,哪里有赚得完的钱。别委屈自己,你好了我才能好。”杨选用尽全力拥住林若,久久不放手,虽然这拥抱的姿势看起来一点也不浪漫,但很温暖。
第77篇、爱情故事在生命的最后遇到你
“为丈夫征婚。”《中国梦想秀》的舞台上,冯莹道出自己的梦想。二十出头的年纪,本该是青春韶华,拥有健康,能够随时享受爱情,但对冯莹来说,却是奢侈品。她只能为他征婚,让更好的人去爱他。
而那个敢在她处于濒死边缘时爱她、娶她的男人要求不多,只是希望她开开心心每一天,最重要是,活下去。
病房里的七夕
2013年七月初六,河南省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夜,月光皎洁。
冯莹一个人躺在病房内,头痛又像冲击波一样,一阵阵袭来。她吃力地挪过身,在黑暗中摸出枕头下的手机,想通过玩手机来缓解疼痛。上午病友介绍她下载了微信,说“摇一摇”可以找到更多病友。她试着一摇就摇到了一个帅哥。冯莹心里一乐,疼痛似乎没那么强烈了。
她加了他为好友,在微信上聊开了。男孩告诉她,自己叫杨海斌,手受了伤,在骨科住院治疗。冯莹边介绍自己的病情边玩笑:“哇,跟我一样惨嘛。”
有些忐忑,也有些好奇。冯莹在七夕节的下午,走进了男孩的病房。
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缘分,是“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浪漫,23岁的杨海斌与22岁的冯莹一见如故。
冯莹根本不像一个患有恶性脑瘤的病人,整天嘻嘻哈哈,在病房蹦来蹦去。她的笑很甜,让病友们深受感染。可杨海斌却留意到她被针扎得已无一寸完整皮肤的双手,暗自心疼。从怜惜到喜欢,到不见到她就胸口发闷、心中难受,杨海斌不轻言爱,但很想牵着她的手,能走多远就多远。
等到出院时,他提出与冯莹交往的愿望。她何尝不喜欢他、不向往爱情。可想到自己的病,冯莹皱着眉,“我的病很重,会花家里很多钱,可能活不了一年,就算活下来,也可能不能生小孩……”
杨海斌急了,蹲在病床前,拽紧她的手,“莹莹,我都考虑过了,我要的是你的全部。”见冯莹被他捏疼,又把她的手放在嘴边哈气,“你什么也别说,什么都别管,只管养好身体。”
冯莹深知自己的生命是可以倒数的,不忍心连累这个相识未到一个月的男孩。她收起往日的笑容,开始冷漠地对待杨海斌的关心,还发去了绝交短信。
爱情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杨海斌到底是对冯莹动了真心。数日之后的一个中午,尚在半梦半醒的冯莹听见楼下有人大喊她的名字,“冯莹,冯莹,我爱你,你嫁给我吧。不管你变成啥样,我都陪你到最后。”
冯莹跑到窗前,病房楼下的空地上,清瘦的杨海斌顶着烈日,拿着菜场用的大喇叭,一个劲儿地喊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仿佛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眼前的视线模糊成一团,冯莹已经分不清是肿瘤压迫了视神经,还是满目感动的泪。
终于娶到你
“什么?你要和一个患了癌症的女孩结婚?”杨海斌父母听闻儿子的事情,如同五雷轰顶。“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儿子,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自己做决定?”母亲气得瘫坐在沙发上,年迈的奶奶连忙上前劝慰,拉着孙儿的手,仿佛恳求,“孩子,听大人的,别乱来。”
时间紧迫。杨海斌来不及想这么多,从家里偷出了户口本,在离两人相识不过一个月零十天的9月23日,扯了结婚证。
见米已成炊,杨家人只能下最后通牒:“绝对不能举办婚礼,你知道她能活多久?”
“噗通”一声,杨海斌跪在了父母面前。奶奶上前劝阻,父亲猛地挥手,“跪,你就让他跪。不管他跪多久,我就是不同意。”杨海斌这一跪,就是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父母的心,终究软了下来。
终于,以为自己和死神无限接近的冯莹披上洁白嫁衣,成为心爱男孩的新娘。
“只希望你好好照顾我女儿,让她开心快乐、平安幸福,我把女儿交给你了。”当冯莹父亲眼含泪花把冯莹的手递给杨海斌时,杨海斌大声喊,“我会的!这辈子,我选择了你,下辈子,还是你。以后的以后,还是你。”
铮铮誓言,让在场所有人,潸然泪下。
你是我的希望
爱情并未驱赶走病魔。
随着时间推移,冯莹的肿瘤已有鸡蛋黄大小,压迫到了神经,除了影响视力外,冯莹右半身还时不时会失去控制,麻、疼、头晕,状态不好时,会在病床上昏睡几天。每次看着妻子发病时痛苦的样子,杨海斌心里像刀割一般。“老公,快看,我是不是斗鸡眼?”因为视神经长期被压迫,冯莹的双眼已向内斜视,她索性把眼仁聚拢逗杨海斌开心。
只有头痛难忍时,冯莹才会失控。她一把推开盛药的瓷碗,哐当一声,杨海斌默然地弯下身,一片片拾起打碎的瓷碗,再重新盛一碗中药,一口一口地喂妻子,“乖,你是老公的希望,你要是觉得苦,老公陪你一起喝。”
杨海斌硬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冯莹喝一口,他就喝一口。抗癌药副作用大,杨海斌额外买了些强身健体的药,陪着病妻,艰难下咽。
杨海斌越是待她好,她压力越大,“要是我走了,他可怎么办?”尤其这是第二次开颅手术,只有20%的生还几率。
于是,在接受第二次开颅手术的前一天,面对未卜的生死,冯莹强忍着病痛,站上了《中国梦想秀》的舞台。
为丈夫征婚
“你的梦想是什么?”周立波问冯莹。
“我想给我老公找个懂事的、贤惠的、孝顺的老婆。我怕他难过。”一直笑着的冯莹,说到这儿时才哽咽了。
“给老公找老婆,我没有听错吧?”周立波问。
冯莹将他们的故事娓娓道来,那些温馨瞬间,那些海誓山盟。提到杨海斌,她脸上洋溢浓浓的幸福,“他总说,只要是杨海斌在的地方,就是我莹莹的家。是他让一个癌症病人懂得爱、相信爱,也勇敢去爱。”
冯莹对这段感情无限眷恋,她不怕上手术台,但怕失去他,更怕他受不了她的离去。
“我很想创造奇迹,但医生说这次手术风险很大。”说着,冯莹哭了,抹抹泪:“我希望我走后,有个更好的人去爱他。”
周立波也跟着掉泪,冯莹赶紧安慰:“波波老师,你别哭,别那样看着我,我很幸福的。”
等到杨海斌从后台上来,冯莹又强装笑脸和他打趣:“看没,我们马上就能拍写真了。”在来上节目前,冯莹曾骗他:“我们去实现每年拍写真的愿望。”杨海斌还乐呵呵地称赞:“老婆,你真有想法。”
坚强的女孩、忧伤的感情故事,感染了银屏内外的观众。在集体唱衰爱情的年代,其实每个人都格外渴望真爱,连许多名人都转发了他们的视频,人们都说:“这是第一次真心希望永远不要实现的梦想。”
两个光头
还好,梦想没有实现。
为了跟做手术剃了光头的冯莹看上去一样,杨海斌也将自己的头发剃去。他剃完就跑到冯莹病房外,隔着窗户,示意她看他的脑袋。
在床上辗转难眠的冯莹看着丈夫憨憨的模样,想到他所有的好,鼻子一酸,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
她插着治疗仪器,已经不方便动弹,只能艰难地伸出左手,在空气中舞动,示意他离开。杨海斌怎么舍得离开,他紧紧贴着窗户,想离冯莹更近一点,想永远守护在她身边。
他与她,隔着窗户,默默对视,流泪,代替了千言万语,是不诉离殇的深情。
生死一线的5月6日很快到来,早上7时12分,冯莹从病房被推出,送往手术室。手术室外。杨海斌紧紧拉着她的手不松开。
“坚持,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出来。”杨海斌不肯眨眼地看着她。
“我会的。我一定会好好地出来。等我,老公。”冯莹的眼泪在打转。
上手术台接近七个小时的时间,对于守候在外面的人来讲,是静止了,周围的一切都已凝滞,静得仿佛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
直到手术室的门再次打开。一直坐立难安的杨海斌,冲到手术室门口。
手术成功,冯莹又挺过了一关,看着头缠纱布的妻子,杨海斌突然想唱冯莹最爱的那首歌《给你们》:“你付出了几分,爱就圆满了几分。”他不介意付出自己的全部,让冯莹的生命无限延长,也让这份爱变得圆满。
第78篇、爱情故事我们又穷又阳光的爱情
1
我养的一条红鳍白肚金鱼死了。
晨晨说是我害死的。因为前一天,我喂鱼时倒鱼食倒多了,金鱼是撑死的。
晨晨在化妆,今天她打扮得特别美。白色的长裙子,中分公主头,看起来特别清纯好看。我知道今天又是那个人来北京的日子了。
晨晨出门前很鄙夷地对我说:你能不能别把那鱼放你手心里呆呆地看啊,腥死了。
然后晨晨就走了。她心情挺好的。那个人一来北京她什么脾气都没有,但如果那个人不在,她就会像时时刻刻在来“大姨妈”,各种恼火,暴躁。
那个人有妻子,和晨晨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晨晨从来没有给我看过那个人的照片,也没有告诉过我那个人的名字。晨晨说,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那个人太牛了,一说,就是绯闻。
其实,我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就算那个人再厉害又怎么样呢,能给她什么?能长她自尊吗?
我所坚持的晨晨就不懂。晨晨所追求的,我也不懂。
我和晨晨认识了半年多,我们一起合租了这套民房。我们搬进来时,那金鱼就在了,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一共4条。一直以来我觉得那么小的鱼缸养着4条鱼太拥挤了,现在却觉得,那剩下的3条,一定觉得很空虚。
2
那个晚上晨晨没有回来,后来的好几个晚上她都没回来。
晨晨在的时候不觉得怎样,她一不在,我倒是有些害怕了。我就跟夙阳在网上天南地北地聊天。有时,夙阳也会给我打电话,我会在他的声音中睡着。
我不记得我和夙阳是怎么认识的了,就好像莫名其妙地亲密起来,每天不厌其烦地互相打扰。
当然,只是在网上。我给夙阳讲我的梦想,我说我要写一本可以感动全世界的小说。夙阳会鼓励我。我在生活中是个很安静的人,但一到网上,我就像个话唠一样。有时我说十几句,夙阳才来得及回上一句,我也不生气。
我们莫名其妙地聊了大概半年后的一天,夙阳告诉我,他那天见到我了。
我吓了一跳,怎么可能。
夙阳说,他去了我所在的那家沃尔玛超市服务总台,问了我洗手液在哪个位置。
那时,我在沃尔玛做播音员,每天都有很多人到总台去问很多问题。我真的不记得哪个人问过我洗手液的位置。
我觉得有些生气,因为他看过我了,我却连他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让我感觉有些吃亏。
所以,我就不依,我说,不行不行,我也得见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夙阳面前,总是一副小女孩恃宠而骄的样子。
夙阳说,等你真正准备好的时候,再来见我吧。
3
五月的时候,晨晨出国旅游了,又只留下我一个人。我发烧了,大概是因为春季过敏,浑身起了小红疹子,一片一片的特别恐怖。
我一个人去医院挂吊瓶,夙阳刚好打电话来。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夙阳声音的那一刻,我一下就哭出了声。
真的,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当你生病的时候,你觉得你一个人完全可以扛住的时候,忽然间一个亲密的人出现,就算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这种出现,就像一双手,刷地推翻了你刻意搭建的坚强的假墙。
就是在那天,我见到了夙阳。他来到医院,有些害羞地坐在我身边,陪我打完了吊瓶。
说实话,我对夙阳的第一眼感觉不好。他和我想象中的太不一样了,虽然他早就告诉过我他大了我10岁,但我看到他的脸,还是觉得他好老了。
我是个心里有事儿就立刻无法控制地挂在脸上的人,夙阳看着我笑了:怎么,对我很失望?
没有啊,我说,面无表情的。
打完针,夙阳开车送我回家。我不认识那辆车,只觉得好大,好爷们儿。
之后他又开车送我的好几次,被晨晨看到了。晨晨直接爆了粗口说:我靠,小雨,你钓了个金主啊,卡宴呢。
我不认识什么卡宴。我也不在乎夙阳是不是有钱。
几年之后,“非诚勿扰”大火,有一个浓妆艳抹的姑娘说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而我呢,当时的选择就是宁愿坐在自行车上笑,也不坐在保时捷里哭。
4
因为我的冷淡,夙阳挺受伤害的。虽然他依然每天给我打电话,但明显的,他说,感觉不到我的热情了。
有一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停机了。他就帮我充了钱,问我怎么手机停机了?我说,我没钱了。他立刻就来给我送钱,厚厚的一沓,我不知道是多少。但我怎么都不好意思要,他好说歹说,我才抽了500。
那500块,我一直没有还他。倒不是我不想还,而是我怎么给他他都不要。他的这种不要,让我觉得难堪,让我觉得我是一个被他施舍的人。
所以后来,我就不接他的电话了,短信也不回,QQ也拉黑了。
最后一次见夙阳,是在我租住的民房的旁边,坐在他的车子里。他很忧郁,瘦了许多。与我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我们聊天,基本上是他说我听。后来,他伸出手来要拿什么东西,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他的手像闪电一样缩回去了,然后不停地对我说对不起。
他说,有朋友约他去广州那边做生意,前景不错,他问我的意见。
我知道他是想说:如果你不让我去,我一定不去。
但我偏偏说的是:去啊,你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尝试去别的城市生活也好。北京人口基数大,刚好给我们这些北漂空出来一个人的氧气。
他笑了,看着我说:真是不知道拿你怎么办。
在我与他见面的那些辰光,他从未讲过他喜欢我。2年后,当我离开了北京,收到了他的邮件,在邮件里他才承认,那时他有多喜欢我,甚至为了我在3个月内瘦了30斤。他一直以为我嫌弃他胖,可是后来发现,我还嫌弃他老。而我呢,我拥有的年轻和无限的未来,是他所拥有的一切都配不上的。所以,他放了我。放弃了我。
看到那封邮件的时候,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我们确实拥有了一辆自行车,经常一起骑着那车去买水果和蔬菜。
我与我的男朋友是在夙阳去广州后1个月后认识的,我看到网上有人招兼职配音演员,我就去应聘了。就是在那里碰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他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年轻,阳光,穷,有理想,愿意奋斗。
他满足了我22岁那年所希望的一个男朋友该有的一切。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我为了他放弃了在北京的漂泊,和他一起回了他家乡的小城,一直住到现在。
5
我走的时候,晨晨非常生气。晨晨在北京漂了3年,一直没有什么朋友,而我是她唯一的一个不讨厌的,又傻气的姑娘。她说我是奇葩,我怎么可以放弃高富帅去和一个屌丝在一起。
我就再也没有跟晨晨联系过。那200块钱,让我挺伤自尊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晨晨和那几条金鱼怎么样了。我走的时候,那3条游得正欢。
最近我总想起夙阳来,总会想,如果当时我和他在一起了,现在会怎样呢?我们结婚了吗?蜜月会去马尔代夫吗?我们会有一个儿子还是女儿?我可以去他的公司做行政工作吗?
我陷入各种各样的幻想,直到我又帅又勤快的男朋友喊我:宝贝,饭做好了,你快来吃。
我嘴里喊着:马上来。然后就去餐厅。吃饭的时候男朋友会把鸡蛋和肉丝都夹给我,我一边吃一边笑,把夙阳和我那一年里犯傻的一切,都忘在了脑后。
第79篇、爱情故事“我们”是爱的主语
有一对夫妻即将分手,在他们去民政局办手续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他下意识地脱下外套给她披上:“走,我们到前面咖啡屋避雨去!”“我们”,女的心里想,都要各奔东西了,还有“我们”?丈夫外套上熟悉的味道,她觉得亲切。
这是他们结婚8年来第二次去咖啡屋,恋爱的时候,有过一次这样奢侈的消费,那时她还不习惯这种“绿豆被烧焦的味道”。突然,那男的说:“对了,我们阳台上的衣服忘了收进去……”可能觉得这时提这个有些煞风景,便改口说:“我们还是换个位置吧,你习惯要对着窗口坐。”女的笑了,有些苦涩,像咖啡。她忽然想这是一个熟悉如空气的男人,如果再换一个男人过日子,会不会适应?起码与这个男人吵架时,可以驾轻就熟知道他的套路与招数。
买单后,他们站着等小姐找零钱回来。结果却换了个经理打扮的男人走到他们桌边,他不动声色地低下身悄声说:“对不起,这一张一百元是假的,麻烦换一张。”
哦?他们都故作无辜,不过,很快就换了一张真的。
步出咖啡屋的时候,他们已经忍不住笑成一团。原来那张百元假钞是男的在几年前从一个不法商人那里收进,当时,他还被妻子罚洗半个月的碗。后来,那假钞就一直留在妻子的钱包里,他们约定,要在某一天一起出去消费,然后试着把假钞花出去,再回头告诉商家,它是一张假钞,看看对方会有什么反应……
想起往事,他们都心软了,她主动说:“算了,婚不离了,等我们将这张假钞花出去后再离吧。”
他笑逐颜开。
一张假钞,带出了一个强力的词组“我们”,我们的过去我们的记忆我们的约定我们的未来……也许“我们”是个平凡的称谓,但是,关键的时候,却是感情最好的粘贴剂。
第80篇、爱情故事被女人宠坏的爱情
那天,母亲在和我聊起此事时,依然疑惑不解:他住得那么远,且这里又不是繁华地段,他怎么会常来这附近呢?
我隐隐地有种预感。东边不远处的小公园就是坊间传说的“不干净”之地,他该不是冲它来的吧。母亲先是沉默,然后是唏嘘:“人哪……”
他俩是自由恋爱。
那個年代大家普遍穷,他那个地方尤为贫穷,而他的家在当地又最为贫穷。
他那里穷是因为没有水电站没有水渠,旱了不能浇灌,涝了排不掉水,靠天吃饭。而他家呢,他的父母虽正值壮年,但都体弱多病,且还有一个弟弟正在上学,怎么能不穷呢?
女方父母无论如何都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家里人怎么会同意呢?与他相比,她家的条件优越许多。哥哥姐姐都已上班,都能给家里补贴,且父母正当壮年。但她却坚持。
坚持的后果是,她嫁过去后就淡出了娘家人的视线,有若干年时间来往极少。在我小的时候,她家就在我家前面,但我却不知她是谁家的客。
听他们村里人说,她那些年过得很不容易。有人用赞许的口吻说:“她在俺们村是出了名的能干,俺们村的人提起她没有不夸的。不要说村里的女人没一个有她能干的,就是男人们与她相比也逊色几分。”
原来她嫁给他之后就成了他家的主要劳动力。那些年种麻。麻小时像草弱弱的,长大了像杨树苗壮壮的,春麻有两三米高。麻砍了,捆成捆,放水里沤。青麻很重,一捆就有几十斤重。板车拉回后,还要搬进水里,像竹排一样排好,至少两层,再从水下取塘泥压在上面。我记得我父亲都承受不了持续几个小时的劳作和冷水浸泡,每每下塘沤麻前都要喝二两散酒御寒。她一个不饮酒的弱女子,一定是燃烧了自己才有了如此能量!
连旁人都对她赞不绝口,那么和她朝夕相伴的人呢?她的好,他是否也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呢?
一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她和他一起来看我母亲,也是最后一次。她患有糖尿病,视力较弱,面对面站着,戴着眼镜,也只能看到对方的轮廓。所以她平时行动缓慢,上下楼梯更是步履蹒跚。在他出去后,她说:“他不是个东西!不凭良心,他对不起我……经常带别的女人去游玩,且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不归家……”她居然是知道的,我的猜测居然是对的。
楼道的灯像是倦了,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下楼时,她高一脚低一脚。而他呢,虽然和她同龄,身体却好的很,身轻如燕,只是他只顾自己单飞。
她这样高一脚低一脚地走着。我仿佛看到了她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行走在人生路上的一幕幕。我的眼睛湿润了,声音哽咽了,如果生病的是他,如果是他的眼睛看不清,她一定是他的眼睛,如果他的腿不方便,她一定是他的拐杖……我不禁想问,此生,她于他究竟是什么呢?是不是她宠坏了他们的爱情呢?
第81篇、爱情故事摊上个任性老公
【壹】
柯岚一进办公室,就觉得氛围不对,同事们都用奇怪的眼神瞅着她,有的像是同情,有的貌似在好奇,柯岚想不出最近自己做了什么事情能引起大家伙的关注。后来是邻桌小美凑过脑袋来问她:“岚,你家老公真任性,辞了那么高薪的工作,你还这么淡定啊?”
嗯?林嘉宁辞职?哪跟哪啊?柯岚一阵糊涂。小美见她这么疑惑,翻开微信朋友圈,给她看了一张传播很广的帖子,是一封简短的辞职信: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短短数十年,我也想给自己导演一出精彩的喜剧。这封辞职信已经在朋友圈内广泛传播,成了一桩新鲜事。
正在她默默佩服这辞职信有文采的时候,落款人赫然映入眼帘:林嘉宁!还真是自己老公!难怪那些人都用那样的眼神瞅自己了。
柯岚大惊失色,有点恼怒,有点羞愧,这辞职信传播有几天了,然而她却被蒙在鼓里。林嘉宁做出这么重要的决定也不跟她商量,甚至都没有通个气,她还得从别人口中知道。关键是这几天林嘉宁一切照常,都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那天回家,柯岚自是没好脸色,就算林嘉宁已经煮了她最爱喝的排骨汤也没得商量。
“就是担心你生气,才没跟你说,反正我已经辞了,爱打爱骂随你了。”林嘉宁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柯岚更生气,狠狠砸了林嘉宁好几拳。
林嘉宁之前的年薪有三十余万,是整个家的顶梁柱,要是没了这笔钱,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林嘉宁那倔脾气,做的任何决定都不可能更改,柯岚也不多费口舌劝他回去工作,只能问他今后有什么打算。
“这个嘛,还在筹划,等事情有眉目了就告诉你。”
“切,就你辞职这事,我还是从别人那知道的,害得我成了办公室的笑话。”柯岚怒气难平,愤愤地说,“工作好,工资又高,你怎么说辞职就辞职了呢?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人总得活得潇洒一点嘛,要是生活一成不变那得多无聊,放心啦,虽然外贸公司的经理我是没得做了,但绝对不会让老婆大人跟着我吃苦的!”林嘉宁信誓旦旦保证,生活质量绝对不会因为辞职而发生改变。
木已成舟,覆水难收,柯岚也只能接受现实。
【贰】
摊上一个爱折腾的老公,是一种什么体验呢?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蛮新鲜的,那会儿刚结婚,林嘉宁原本在老家的文化宫上班,在一个比较悠闲的岗位任职,后来单位空降来一个领导,看不过林嘉宁处处跟他作对,林嘉宁干脆就甩手不干了,那是他第一次任性辞职。要知道,在这小城市里,这种安稳的工作令多少人艳羡。之后林嘉宁并没有在老家继续待着,而是转身去了深圳,他的行为在小城掀起了不小的风波。
当时就有人问柯岚,碰上这么不省事的老公,是不是很崩溃?
现在让柯岚回答,那肯定会点头如捣蒜,但在当时,柯岚自己也喜欢折腾,根本不会觉得崩溃,反而觉得刺激。
那会儿年轻,什么都不怕,就喜欢那股新鲜劲,她忒欣赏林嘉宁的举动,力排众议跟着林嘉宁一块到深圳闯荡,当时刚来身上没有多少钱,挨过苦日子,不想十来年下来,也做出了不小的成就,远比在小城的生活要舒坦得多。
这些年,林嘉宁做出的任性举动数不胜数,柯岚本着对林嘉宁的信任,不管他做什么决定一直都支持他。可是渐渐地,柯岚发现自己有点力不从心,她越来越喜欢稳定安逸的生活,她开始害怕改变,或许是生孩子以后整个人的心性都变了。她想要安逸,而林嘉宁还在折腾,两人之间矛盾渐渐变得多了起来。
林嘉宁爱折腾的性子,柯岚一直都理解,所以她也不会横加阻拦,但是她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林嘉宁也能站在她的角度来考虑,将心比心,给这个家庭多一点的安稳。
可是呢!这才安稳了没几年,又闲不住了。
【叁】
刚辞职那阵子,林嘉宁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家里,做做家务,养养花草,每天都做一桌丰盛的菜等着柯岚回来。原本柯岚还想冷战一段时间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但林嘉宁这般殷勤,她就是想生气也生气不起来。
柯岚有时候想或许辞职也是好事情吧,年薪三十万的工资虽说钱多,但林嘉宁几乎整天都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根本没工夫照顾家庭,她甚至都不知道林嘉宁身傍这么厉害的厨艺,就连孩子都点名要让爸爸烧菜。而且,林嘉宁的气色,比之前忙工作的时候好多了。
柯岚在心底有个隐隐的希望,但愿林嘉宁这次的折腾,是为了回归家庭。
愿望非常美好,现实往往很残酷。经过两个多月的休养以后,林嘉宁又进入了忙碌期,甚至可以说比以前更忙碌,早晨天一亮就出门到深夜才回来,虽然他很自制不喝酒,但是衣衫上浓浓的烟味证明他一定是在外面应酬。
柯岚不放心林嘉宁夜归,大晚上也不睡,就等着他回来。
“这么晚还不睡?不会是想查我身上有没有出轨的痕迹?放心啦,就我这幅模样动不了那心思。”他半开玩笑道,大抵是喝了一点酒有些兴奋。
“我不管你的心在哪,我就管你这可怜的胃,碰上不爱惜它的主人也是可怜。”柯岚从厨房端来早就准备好的粥,让林嘉宁喝下养胃。
刚才还痞痞笑着的林嘉宁表情瞬间顿住,有些尴尬:“忙完这阵子就好了。”
柯岚大抵知道了林嘉宁在忙的事情,就像他辞职信上写的,想要导演人生的喜剧,他在组建自己的文化公司,聘请了一些专业的小品和相声演员,是在往喜剧文化的道路上前进。
当年在老家,他自己就爱编排一些小品,看来这情怀一直在林嘉宁心里没消散过,现在有经济实力想要做这方面的事业,或许这次的举动不能简单地称之为任性爱折腾,应该算是不忘初心的努力。
有时不得不承认林嘉宁那句话是对的:要是生活一成不变那得多无聊。正因为有这些爱折腾的人,生活才会这么异彩纷呈。他在前面努力冲着,她在后面给他助力。
【肆】
林嘉宁公司参与合作的第一次汇演,他自己也上台表演了,演的只是小品里的一个配角。柯岚带着孩子去捧场,孩子看到舞台上的爸爸高兴得直呼。相较于整天沉浸于文案经常是一张严肃脸的爸爸,孩子显然更喜欢演小品时笑容满面的爸爸。
作为文化公司老总,林嘉宁似乎比以前更忙碌了,但他每个月必定会腾出两天时间来陪柯岚和孩子,这个是他自己主动规定的,工作再忙也不能忘了家里。总的来说,林嘉宁应该算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丈夫和爸爸,再怎么折腾,心里还装着家人。
大概是在公司运营四年以后,收入也有了大幅提升,林嘉宁打算给柯岚一个大大的惊喜,他给了她一沓房产宣传单,上面都是独栋别墅,问她中意哪些。“你不是说想要自己的游泳池吗?要是咱买了这里的房子就能实现这个愿望了。”每张宣传单,他都能一项项讲出优劣来,显然是准备许久了。
柯岚的第一反应不是兴奋,而是疑惑:“你不会已经订了吧?都不跟我商量?”照林嘉宁那性子,真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没有没有,就算想买也得你喜欢才行。”
“喜欢是喜欢,但是你的公司好不容易上了轨道,你就别再瞎折腾了,现在咱的套间挺好,一个夏天游泳才几次,去游泳馆就好了,所以房子不用换那么好。”柯岚拒绝得干脆。
现在的生活足够好,柯岚不想再发生什么改变了,不管换什么房子,肯定少不了繁琐的装修;进入新的环境还要重新适应……随便想想都是麻烦事,她绝对不要再折腾了。
现在,柯岚总是像念经一样对林嘉宁说:你能少一点折腾吗?咱们安安稳稳过日子行吗?
“我尽量,尽量。”
未来还有很长的时间,柯岚真不敢想象以后林嘉宁还会折腾啥事,但是既然是夫妻,也只能风雨同舟。她一遍遍的强调对林嘉宁还是有用的,虽然改不了要折腾的性子,但他现在做很多事情之前都会向柯岚报备并征求意见,若是柯岚真的排斥,他也会放弃。
以前是柯岚迁就林嘉宁的任性,现在不惑之年越来越近,林嘉宁也尝试着体会柯岚想要的宁静生活。但任何磨合期都是长久的,慢慢来吧。
第82篇、爱情故事下辈子,再也不爱你了
他家贫穷,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
她家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了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有说有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
那一刻,是她一辈子所难忘的时刻。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送给她的。到他家后,看见家徒四壁的生活状况,她默默地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
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市里的一生可以预见。
是的,谁都能想像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她挺着个大肚子挑起家里的重担。在田里摘菜不慎摔倒了,她流产了,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她流泪了……
他们依然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有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区别。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疼痛减轻一点儿。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
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的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眼泪就控制不住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他却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谁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
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法国,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当心他会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摇摇头说:“我和他的爱情经历了这么多如果还那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三年后,他回来了,留在了北京。
他叫人稍来了口信,说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几天回来,想给她一个惊喜。
从听到他回来的那一天起,她每天都在车站等他,凡是从北京来的车,她一辆也没放过。
早出晚归,可她始终没有等到他,她除了等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他就像从人间蒸发了,毫无音讯……
而她,无论刮风下雨都没有停止过去车站等他。62岁那年,在她生命灯枯油尽时,她穿着曾经围在腰上的那件上衣,说:“来生,我再也不爱你了,你的爱好苦。”她离开了,带着遗憾。
在她出殡的那一天,天空阴霾像在诉说着无数的悲哀……天上飘下一张发黄的旧报纸,落在她的棺上,上面刊登着一则新闻:X年X月X日,从北京来的一辆客车发生意外滚落山涯,乘客无一生还……
但是报纸左边却刊登着他在法国发表的论文: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一阵风吹来,报纸慢慢的随风而逝………
太感人了,看完我哭了!
第83篇、爱情故事稻草婚姻
告诉莫年我要出差,一个星期都不会回来。其实,说不说都无所谓,因为他基本上不回家,即使回来了也是睡在客房。他很淡然的语气,说好。没有问我去哪里出差,干什么,不是他不够细心,而是,他的心里已装不下这些琐碎的事情。
事实上,我只带着简单的衣物去了燕宁那儿,结婚后她成了我唯一的朋友。她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等待着爱情带她进入婚姻。她没有问我为什么,我也没说,彼此心照不宣。今天的都市,无论何种版本的情感故事都在上演,真的是不应该惊诧。
上班下班逛街喝茶,是已经久违了的那种生活,但我已经没有那种闲散的心情了,还是忘不了自己是个已婚妇人。手机总是惊天动地地响起,但都不是那个叫莫年的男人打来的。一个男人的心走了,竟然连敷衍都不肯。一个星期了,我的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莫年突然提出来要和我分床,我才想起他已经接连几天因为加班没有回家了。他说最近比较忙回来晚了会影响我的休息。我很平静地答应了,但心里不是没有震动。床上突然只剩下了一个枕头,显得宽大了许多。三年的婚姻生活已经让我习惯了身边有一个男人,他身上是我熟悉的味道,习惯了他在我的左边,关灯接电话,有时帮我拉一拉被角,习惯了他在某个夜晚拥我入怀,说一些并不炽热的情话。
很晚了我还睡不着,虽然他就在隔壁,但我突然发现我们的心竟然隔得那么远。
认识莫年的时候,我已经27岁,他32岁,我们俩都到了婚姻的尴尬年龄。莫年的条件很好,英俊挺拔,言谈举止间带着高档写字楼培养出来的那种优雅,年纪轻轻已经做到一家大公司的市场总监。27岁的我,漂亮妩媚,是一家星级酒店的餐饮部经理。我的父母是大学教师,他的父母是政府官员,真正是一场门当户对的婚姻。
一直到三个月后我们结婚,我都没有问过莫年的从前。他只说自己是推崇先立业后成家的男人,我觉得这已经够了。莫年同样没有问我这样一个算得上漂亮雅致的女子,为何一直小姑独处。那时最重要的,是对方正是我们想要的那棵婚姻的稻草。
所有的人都祝福我们的婚姻,只有一个人反对。那就是燕宁。她说真的要嫁,还是应该嫁给爱情。可是27岁的我,寻找太久以后已经认定了爱情太不真实,那种让人生死相依的爱情真的只是童话,只有婚姻才是女人最好的归宿。
但我错了。男人可以将性和爱分得一清二楚。女人不能。当女人的身体属于一个男人时,她的心也会渐渐地属于那个男人。我开始依恋莫年了。
莫年做丈夫也是无可挑剔的。家里的大小事他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存折就放在抽屉里,不必担心没有钱的日子。某些特别的日子,结婚纪念日,我的生日等等,他也记得买礼物。只不过,就是在这些特别的日子里,他也没有说出爱来,但我的心是满足的。我已经习惯了生活里有他,他的英俊,他淡雅的味道,他身体的热烈,还有他的声音,而他,也已经熟悉我的气息,我身体的一切秘密。分床后,一连几天,莫年当真是很晚才回来,我在黑暗中听到他走路的声音,然后是洗漱间里缓缓的水流,他每次经过我的房间,没有丝毫停顿。
心一点一点地下沉。我们不曾说过爱,但彼此都有过百年好合的承诺。
三天后的黄昏,所有猜测都被悲哀地证实了。在莫年公司的大门前,莫年带了一个女孩子从大楼里出来。那是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小鸟依人地偎在莫年的臂弯里。
等车的时候,我看到莫年弯下身来轻声细语地哄着女孩,眼睛全然没有了那种熟悉的淡定,只是恨不能成水的温柔,而且那里面荡漾着捡了宝似的笑意。从来不知道莫年是一个那样懂得纵容的男人。
心里开始一点一点地痛。莫年的眼睛,让我知道他是爱那个女孩子的,很深很深的爱,他给予我的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最简单的感情而已。
告诉莫年我要出差,一个星期内不会回来。躲避也许不是最好的方式,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没有想结束这场婚姻,或者心底里,我是不肯的。
欧阳渝约我见面,我没有拒绝,心里隐隐有一丝想放纵的欲念。
欧阳渝推开玻璃门的一刹那,我心里一动,我想如果走在街上我不会认出他来。6年前那个青涩瘦削的男生已经是个挺拔俊朗的男人了,阳光从他身后照在他黑亮的头发上,漂不白也晒不黑的古铜肤色闪亮着,一身亚灰色的休闲服搭配得恰到好处。
大学时,我拒绝了欧阳渝整整四年。开始的时候只是觉得大学里的爱情,不过是年少寂寞的游戏而已,到后来纯粹是因为拒绝而拒绝了,找不出他什么不好,只是拒绝。毕业后欧阳渝去了美国,再没有音信。而我,已经早早忘记他了。
我们对视了短短几秒钟,欧阳渝忽然伸出手来拥抱了我,不容我拒绝。那么有力的手臂,一点点抱紧我的身体:"安,你好吗?"
眼泪忽然掉下来。飞快地把它们藏进欧阳渝的衣服里。我抬起头来,离开了他的手臂。欧阳渝握了握我的肩膀:"你没有任何改变,还是那么美丽。"我笑一下,突然有些醒悟,一个女人的美丽在不同的男人眼里是不同的,就像我的这般美丽从来都没有落入过莫年的眼中。
走出餐厅,不知是因为外头灼热的阳光还是因为别的,我竟然感到自己像被点燃了一样。分手的时候,欧阳渝说:“我一直想可以有个机会亲你一下,现在这个愿望还在,是我唯一没有长进的。”
忽然感动。对欧阳渝我第一次没有拒绝。他的吻小心翼翼地落在额头,慢慢地滑向我的唇,那样的温热和缠绵。
两天后,我回家。忽然不想再逃避了。这样没有爱情的婚姻,要它做什么呢?
当欧阳渝把我抱在怀中的时候,我是那样陌生的悸动和慌乱,像一个初恋的女孩子。那种感觉,和莫年在一起时从没有过。
房子里充斥着寂寞的味道,到处都蒙了淡淡的灰尘。莫年一直没有回来。这样也好,省得面对尴尬,三年中,我们连争吵都没有过。没有过争吵的婚姻,这一刻想起来,虚幻得如同水中月镜中花。
打了莫年的电话,我说:“我是文安。”
莫年一愣。我没有给他停顿的时间:“我们离婚吧。”
“你是开玩笑吗?”
我说:“我们都骗了自己,而且也都为否定爱情付出了代价,婚姻是不应该被敷衍的。”
好长时间的沉默。莫年最后说的一句话是:“谢谢你,文安。”
我呼出一口气来。发现我真的只是不想有被抛弃的感觉。虽然我离开莫年和他离开我,结局都是一样的。这场婚姻,也真的没有丝毫的爱情在维系,我和他,终究只是敲错了门的陌生人。
但我从此没有再见到欧阳渝。我们见面后的第二天,他便回了美国。也许,他找我只是想要圆他年轻时候的心愿,但我仍然要好好谢谢欧阳渝。是他的出现给了我放弃这种生活的勇气。真正属于我的爱情总还会有吧,即使我已经30岁,即使它还很遥远。经过了这一场婚姻,我明白,在爱情面前要有耐心,我和莫年曾经都是怀疑爱情的人,所以我们才会缔结一场没有爱情的婚姻,但是莫年,遇到了他真爱的那个人,而我,也会遇到的。等下去,总会等到那个爱你的人。
第84篇、爱情故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站在大悦城的站点等车时,一辆47路公交车在我面前停下,车门打开,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我顾不得看上下车的这些人,睁大眼睛透过车窗仔细扫描每个人的脸庞。“没有。”我叹了口气在心里说,然后快速上车,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说不清我的内心是欢喜还是忧伤,我渴望见到他,可我更害怕再见会尴尬。世界很大,大到我们分手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你我相遇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世界很小,小到只容得下我们两个人。
时间回到3个月零10天前,也是在47路车上,我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子上,前行几站,上来一个男生,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他径直往前走,有那么一瞬,我感觉我们的眼神有交会,最后,他坐在了我的前面。一切都再平常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也许从那个眼神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寻常起来。人生的美妙也正是在此,你永远不知道哪一秒发生的事情会开启全新的世界。
我像往常一样到大悦城的站点下车,恰好,他也在这一站下,我们相视一笑,一起穿过马路,从南门走进,“你去哪里?”他问道。“七楼,你呢?”“猫空(猫的天空之城)?”我点点头。“我也去那。”他笑笑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上楼梯时,我问:“你喜欢看什么书?”“东野圭吾。”他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很惊讶,因为我这次去猫空正要去看上次没看完的《解忧杂货店》。
每次来猫空,人都挺多,这一次也一样。几只乖巧的猫咪懒散地躺在书桌上,从她们傲娇的眼神里能觉察到她们见过大世面,一点儿都不怕人。有时候我会很羡慕情感少的动物,人就是因为有七情六欲才如此复杂,书里的人也一样。
我们到书架前寻好书,他拿了一本《恶意》,找到一张还剩下两个空座的桌子,面对面坐下,我其实很不习惯有人坐在我的对面,尤其是异性,但这次是例外。
看了半个小时后,我感觉有些累了,便起身到各个书架前走走,我回去以后他还在认真地看着每一页书。一个小时后,他向我示意要出去走走,一踏上猫空外的木地板,一阵海风便迎面扑来,清爽极了。我们趴在栏杆上,眺望着大海,他转向我说:“你都是一个人来这里吗?”“有时候和朋友一起啊,你呢?”“嗯……我也是。”他的眼神有些游离和迟疑。
那天晚上,我有些兴奋得睡不着,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幕幕情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所有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是有原因的,绝非偶然。我们的相遇太偶然了,还会再遇到吗?
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坐上47路公交车,又是在相同的站点,他上了车。我激动地说不出话,他也有些意外。这一次我坐在最后一排,旁边的空座像是特意为他准备好的一般。我不由地想:“这个连续在我生命中出现两次的人到底意味着什么?”“缘分啊。”他突然调侃道。我惊了一下,难道他能看穿我的心思?“是啊,世界真是小哦。”我笑得有些尴尬。
《解忧杂货店》里的情节是跳跃时空的,我抬起头想象着两个时期的日本,眼前的这个男孩仿佛有一种魔力把我的眼神彻底吸引了过去。他的手腕很有力量,那只蓝色的手表是我喜欢的风格。他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倏地抬起头,和他对视一秒后我赶忙把眼神拉到书上。我有些懊恼地皱了皱眉,他一定在肆意地看着我,大概还带着笑吧,算是对我刚才的冒昧行为的惩罚吗?我的心跳得很快,很想起身,一股无形的力量却将我死死地摁在这。
“晚上一起吃饭吧?”他说。我张大嘴巴,上次匆匆一别的确留下了很多遗憾,只是我没想到幸福会来得这么快。他看着我吃惊的样子笑了:“都见两次面了,算是朋友了吧。”他说什么我都想答应,我无法抗拒他的任何请求。
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我抱着手机,看着通讯录里新增的这个名字和电话号码,一定是。
47路车就像搭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一座桥,我们牵着手走上去,去往对面的南山公园、塔山还有大悅城。无论哪里都好,只要是和他。真正陷入爱情的女生是可怕的,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害怕失去一个人。
有一个周末,他加班,我一个人来到大悦城,猫空对面有一个写满情侣名字的“心愿房”,我打算自作主张在上面写上我们俩的名字,给他一个惊喜。我必须找到一个最完美的位置,最特别的位置,最干净的位置,我找了很久,突然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跳到我的眼前,这个名字就像一根棒球棒,狠狠地砸向沉浸在美梦里的我,梦醒了,再继续做下去已经不可能,可是回到现实却又百般不适。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每次游览这个地方时,他都心不在焉,我一直很期待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刻在上面,可他却说他写的字不好看。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家的,应景的是,我等到半夜都未等到他发给我“晚安”的消息,我想了所有可能的情景,“他不是加班,是去跟前女友见面了。”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准到无可救药。
所有的分手都是有预兆的,我敏感地觉察到了这其中的变化,我想见他最后一面,约他出来,请他吃了饭,全程像平常一样。我的眼神还是一样地不争气,跟随他转,是时候斩断这—切了。47路车来了,我说:“分手吧,以后都不要再见了。”“对不起,我忘不掉…”“不要再说了,我都知道,你先走吧,我想在这待一会儿。”“好,希望没有伤害到你,你回去的时候小心点。”我哽咽了,目送他离开的时候,我感到身体里的一部分被带走了,我真想奋不顾身地追上去,可我的双脚一步都挪不了。
很长时间,我不敢再去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记忆就像一把把尖刀,刺向我最柔软的地方。我颓废、迷茫、失魂、落魄。
闺蜜打来电话:“做回原来的你好吗?”“回不去了。”“傻姑娘,下午去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在大晚城等你。”
“燕子,没有了你,我以后该怎么办啊?”屏幕上的岳云鹏撕心裂肺,我哭得不能自己,这种感觉我感同身受;陈末分手后颓废了两年,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茅十八为心爱的人处处设计小惊喜,我深有体会。从电影院出来后,我哭成了个泪人儿。闺蜜拍拍我的肩膀:“要好好的,你还有我们,时间是治疗伤口的良药,要坚强,一切都会过去。”
坐在47路车上,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每到一站,就会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每个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他亦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只是我一度把他规划在了未来的人生里。他的出现就是为了教会我如何去爱一个人,如何放手一个不可能的人。
有些爱情,自然发生,有些爱情,无故消失。你看得见,但你无法改变。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感谢你,走进过我的生命,照亮过我的人生。
第85篇、爱情故事有爱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爱与钱的关系此消彼长
下班,洛月随着人流踏出办公楼,一天的倦容都写在了脸上。
良鹏会准时出现在大楼的阴影里,雷打不动。白色花冠纤尘不染,良鹏像个绅士般靠在车门上,眯着眼睛,丈量着洛月到自己跟前的距离。洛月通常都是小跑着冲过来——不用装!既然不想跟他发生什么,那装来何用。在心里,洛月对良鹏是有抗拒的,这抗拒不是因为他不够好,而是因为他太有钱。
良鹏在合资公司工作,据说还是个什么头头,月薪上万。虽然追洛月死心塌地,可终归心里不踏实。良鹏也不气馁,依旧上班送下班接,完全不理会洛月的拒绝。
洛月坐在良鹏的车里,一路叽叽喳喳。良鹏只是偶尔插言,大多是到哪里吃饭,吃中餐还是西餐这些需要洛月决定的问题。洛月也有良心不安的时候,蹙着眉问:“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良鹏俯下身子,用手臂将洛月圈起来,低低地说:“因为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这语调配合着深情,男性荷尔蒙雾一样的在洛月四周飘散氤氲开来,她有点把持不住了,只好大声说:“我不答应,你太有钱啦!”
良鹏站直身子:“让我猜猜,你怎么这么仇恨钱?”洛月不高兴了:“谁仇恨钱了?”良鹏说:“你这就是仇富!”洛月扭头:“谁仇富啦,我是看不惯。”
良鹏难免委屈:“你看不惯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
乔剑的牛肉面
尽管洛月一点也不喜欢吃牛肉面,可是乔剑喜欢吃,也不是乔剑喜欢吃它就必须迎合着吃,而是乔剑也在追求她。23岁生日,乔剑当着公司里众多的同事面,举着9朵红玫瑰,众目睽睽下插进洛月办公桌上的瓶子里。“晚上一起去吃饭吧!”乔剑随意地发出邀请。洛月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因为为了好看,故意将领口拉下一截,一抹雪白肯定是入了乔剑的眼。
乔剑请的牛肉面,用他的话说就是“长寿面。”像他们这样的公司小职员,注定不敢进西餐厅,不敢玩浪漫,洛月是懂的,可是懂得不代表不失落。虽然23岁了,虽然很应该谈一场恋爱,虽然乔剑人品不错、相貌端正,可仍然少了点什么。这一餐饭吃到尾声,乔剑终于开口:“洛月,以后能不能不要那个家伙来接你呀!”
洛月愣了愣:“哪个家伙?”然后突然想起来,他指的一定是良鹏了。就“咯咯”地笑了:“你说他啊,我们不合适的。”乔剑放了心,将面前一碟肉丝夹一筷子,放到洛月面前的碟子里,笑得阳春白雪、没心没肺,忽然笑容一收:“做我的女朋友吧!”
饭吃到最后,洛月终于明白自己的失落是什么了,原来是这家的牛肉面并不好吃,嚼蜡一样,不是感觉,是胃在作怪。这样想的时候,就释然多了,没有拒绝乔剑伸过来的手,但是,手握在一起了,身子却保持着距离。乔剑的手很大很干燥,洛月的手却湿漉漉的。乔剑主动走在马路外侧,这是不是传说的安全感呢。洛月在心里瞎想。不时和身边的人流发生碰撞,偷眼看乔剑,他唇边挂着一抹笑,那笑干干的,带着某种阴谋,是志在必得的样子。这让洛月无端的有些反感,轻轻浅浅的,却真实存在。
哪一段缘分能长久
生日过后,乔剑就俨然成了洛月的护花使者,加上办公室里早已经传开了他们两个人的恋情,为了安抚母亲,洛月也就顺水推舟。据说,乔剑已经首付了一所小房子做婚房了,公司里的几个女孩子都羡慕洛月有福气。乔剑会在茶水间偷偷亲一下她的脸蛋,那个感觉倒也甜蜜。
乔剑工作认真,业绩很好,现在他更是将洛月的那一份工作也揽到自己身上,每天做报表,偷偷将资料带回自己的办公室去,做完了,再送过来,洛月清闲了,反倒常常想起良鹏了。
隔窗看去,良鹏的车子停在阴影里,很有些落寞的意思。洛月想起刚刚和他认识的情景。那天洛月被母亲逼着去相亲,却认错了人,当隔壁屋子里真正的相亲对象苦等恼怒时,洛月已经跟良鹏聊得热火朝天,互留了电话地址,喝下了两大杯咖啡……奇怪的是良鹏,居然不揭穿,还主动买单送客,然后殷勤来电相约。
良鹏说:你相不相信这是冥冥之中的缘分,我那天本来是一个人去散心寻安静的。洛月不接话,还是那句话,他太有钱,住复式大房子,洛月望而却步。
洛月唯一的人生愿望就是要很多很多爱,她坚信这爱在钱的基础上定会贬值得厉害。当年父亲如果不是有了很多很多钱,母亲也不会如此孤苦。没有钱的人就一定不变心吗?不一定,但是,他不具备变心的条件,洛月望着良鹏的车子,这样安慰自己。
加班事件
乔剑在下班的前一分钟,将报表送回来放在洛月的办公桌上,用几乎是吼着说:“我没有空做,你自己做完吧!”洛月的脑袋“轰”的一声,自己做,这是明天老总点名要的报表啊!乔剑不是说已经替自己做完了吗?这么想的时候,眼泪已经下来了,却被她生生逼了回去。“自己做就自己做,谁稀罕你!”洛月一甩手,乔剑的眼睛里要冒火,终归忍回去,转身走了。洛月知道他为什么这样。良鹏大概是有些失去信心,少了以往的气定神闲,下午居然定了花来送,办公室里洋溢着甜甜的花香,洛月心里有些美也有些酸。
但是顾不得难过,她要做报表,将电脑里的数据一一核对,再计算,做表格。肚子“咕咕”叫,夜色已经一层层漫上来,开了灯,则更显得外面黑。整个楼层静得可以听见心跳的声音,窒息一般。洛月胆子小,晚上经过客厅去卫生间也要打开所有的灯,如果有人看恐怖片,她连电脑的边都不敢靠。此时,一点小动静也可以让她心惊肉跳,数据在脑子里愈发模糊,想到明天早上老总准备看,就急,越急就越出错。洛月打开手机,给乔剑打电话,铃声响的时候她就委屈了,不过是别人送来一束花,自己又没做错什么事,乔剑凭什么这样啊。
乔剑说:“为什么还要接受他送的花,不是说你们不合适!”洛月将声音压下来:“乔剑,来接我好不好?我害怕!”乔剑顿了顿:“你连借口都不会找,那以后他送的花不许要行不行!”洛月突然来了气,狠心按下电话。
敲门声细细碎碎响起来的时候,洛月正开了办公室所有的灯,泪水涟涟地盯着报表发愁。良鹏犹疑着打开门:“我见你一直没有出去,就……上来看看!”洛月盯着良鹏的脸,他瘦了些,仍然干净。她本来以为是乔剑,见了良鹏,心里一酸,忽然“哇”的一声哭起来。
“你那么傻,为什么还在门口等?”良鹏好像无话可说的样子:“惯性吧。”但是他的眼睛出卖了他,那里有无数的伤和痛。
抗拒与吸引的滋味
第二天,乔剑照例带了早点放到洛月的桌子上,眼角一抹笑靥:“吃吧。”洛月冷着脸说:“滚!我害怕的时候你到哪里去了?”
“害怕,你有那么娇气吗?”乔剑吐字很轻。
洛月盯着他,突然就怒从心起,拎起早点甩到他的白衬衣上。乔剑狼狈不堪,眼睛里差点喷出火,失控般指着洛月的鼻子喊:“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乔剑突然像一只好斗的公鸡!洛月奇怪的是自己居然没有伤心。却转头给良鹏发短信:“你知道抗拒又被吸引是一种什么滋味吗?”
良鹏回:“我只知道被深深吸引却又不得近前的滋味。”洛月看着蓝色的手机屏幕,笑了。
这一天,良鹏是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的,他的手里依旧捧着花,对着每一个人点头微笑。洛月一手拎起包,一手就跨上良鹏的胳膊,心里甜滋滋的。一帮同事包括站在广告部门口的乔剑,全都目瞪口呆。
这一晚,良鹏带洛月到湖边看月,洛月没有拒绝他的肩膀,而且她发现,这副肩膀靠上去是如此舒服。她期待着他再次说出那句话,可是良鹏只是看月亮,夏夜的月亮凉而大,笼罩着忧伤。
爱情是两棵树
乔剑在妥协,他有几次试图将洛月手里的报表做完,可是她不领情。曾经他的胜算是因为爱情之外的东西,是洛月对现实的不确定和妥协,现在,她只想忠于自己的内心,所以,乔剑失去了竞争力。
最主要的是洛月突然发现,在房价飙升的今天,自己的房租却呈降的态势,如果不是这所房子闹鬼的话,一定是事出有因。洛月以一瓶香水的代价,就轻松换来了房东阿姨的实话:“你是遇到贵人啦,当然是有个年轻人每月将差价付给我啦,他是怕你因为钱委屈了自己……”
两个月后,和良鹏一起出去吃饭,洛月站在牛肉面馆前,贪婪地吸着鼻子:“好香啊!”她还穿着职业装,紫色小丝巾在雪白纤细的脖子上打了个飞扬的结。一边的良鹏就笑了:“听你的。”她知道次贷危机影响,良鹏的公司薪水减半,他投进股市的钱大幅度缩水。已经是艰苦度日,不过她现在能接受他不是因为他没钱了,而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实在是爱他,这爱和有钱没钱没关系。
让洛月奇怪的是,这家牛肉面真的很好吃!再看良鹏也已经笑眉笑眼地吃下了一大碗。原来,食物是可以吃出爱情的味道。
热气氤氲中,洛月抬起头,对着良鹏微微一笑,洛月接着说:“我能不能搬到你那里去住?我是说我辞职了,失业了,没有钱租房子住。”
“好吧,我可以先搬到我父母那里去。”
“我们不能住到一起吗?”
良鹏瞪大眼睛,将面条费力地咽下去:“你一直不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可是现在……我没钱了你真的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你是真的跟钱有仇吗?”
洛月的脸热了一下,马上就娇嗔着挥过小粉拳:“总好过你偷偷替我付房租!”
良鹏将面前的面条推开,拉着洛月的手,一阵风奔回了自己住的房子,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枚钻戒举着,跪在洛月面前:“请你嫁给我!”
“原来你早就准备了……”洛月的眼眶有点潮湿,“什么有钱人和没钱人,只要有爱不就行了!”她顺势扑进了良鹏的怀里。
之前一直以为爱情应该是两棵平行的树,而不是一棵挡住另一棵的风景。现在她明白了,爱情里,他是金,就会把你当宝;他是草,就会当你也是草!
第86篇、爱情故事10年婚姻败给4天没洗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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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上有個帖子,讲述一个婚龄10年的妻子因为丈夫4天没有洗碗,执意离婚。这是一个男人看了摇头,女人看了叹气的故事。
有回帖说:婚姻中最令女人崩溃的不是油腻的碗和盘子,也不是污迹斑斑的马桶和到处撒泼打滚一身狼狈的熊孩子,而是男人婚前和婚后的变化!或许,男人根本没变过,只是婚前伪装得好,将好的一面展示在女孩面前,却不能伪装一辈子,慢慢在柴米油盐中还原一个本色的自己。而女性在被家务包围,心态逐渐变成王安忆笔下描述的那样:以前,我是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性的,高大、坚毅、从来不笑,似乎承担着一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对男性的理解越来越平凡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负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小小劳动。
男人到虎穴龙潭救女人的机会似乎很少,生活越来越被渺小的琐事充满。过日子才明白,温柔和体贴比什么都重要。现代女性,和男性在职场的付出没有什么区别,更希望拥有一种健康的亲密关系,希望丈夫能尊重妻子和承担男人该尽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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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帖子里面的例子,身边比比皆是。
去年,小林和阿猛离婚时,很多人讶然!夫妻感情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怎么突然就过不下去呢?矛盾是从孩子上学后他们从父母家搬到学区房,独立生活后开始的。单独过日子后,小林才发现阿猛这么懒,下班后每天葛优一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或玩手机,吃饭都要喊几次。家务活太多,小林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她让阿猛冼碗,但他常常失手打碎;让他洗衣服,领口总冼不干净;让他打扫卫生,总有死角被遗忘……小林太累,也委屈极了,她要求周末各找各妈打牙祭,时间久了,彼此在父母面前指责对方的自私与懒,在阿猛看来,小林好多事都是无中生有,地板没那么脏,何必要拖?洗碗举手之劳,何必非要男人干?衣服没洗干净,何必要发火?小林更委屈,自己是一名护士,工作本身很辛苦,回到家仍要忙,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辅导女儿,对于累了一天的她来说是件苦差事,她认为,如果阿猛爱自己,肯定会关心她,并分担家务。没想到他像个被宠坏的孩子,除了抱怨就是逃避,根本承担不起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偏偏双方父母都护犊心切,导致矛盾越来越深,最后对薄公堂,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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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观察身边的女友,发现一个规律。凡是丈夫习惯良好,适当分担家务,带孩子的,家庭基本上呈现出很融洽,情感递增的模式,而丈夫从不做家务的,妻子的抱怨特别多,两人吵架的频率也非常高。
米勒·伯尔曼曾分析:妻子承担了全部或大部分家务时,其婚姻幸福感为负值,只有在两人共同承担家务均衡时,婚姻幸福感表现为正值。有数据说,男人不做家务的家庭,比男人做家务的家庭,离婚风险高97%。男人做家务,对家庭和夫妻感情特重要!
那天,节目《少年说》的一段视频上了热搜,小女生刘栩溪站在天台上,刚说完“我想跟妈妈说一句话”,就开始哽咽,她的样子把站在下面的爸妈吓了一跳,她突然冲台下的妈妈喊了一句话:“你能不能别对爸爸撒娇了。”台下观众瞬间笑作一团,爸妈更是哭笑不得。主持人问她“妈妈都是怎么跟爸爸撒娇”?她有样学样:猪头,给我去拔罐!猪头,快点去给我削水果!猪头,赶紧去给我做饭!虽然这是孩子对妈妈的抱怨,但不知道为何,总觉得吃了一波狗粮,在无数的评论中,有个网友说:“这样的家庭看起来好幸福啊,妈妈的眉梢眼底含满笑意。”都说孩子就是婚姻的照妖镜,爸妈的感情如何,全都体现在他们身上,看这个女孩就知道,她的爸爸一定很宠爱妈妈,要知道一个愿意替妻子分担家务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刘欢曾自诩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男人,他说:“好男儿对家庭一定要有十二分的责任感,家务是我包的,洗衣服也是我的活儿,还帮孩子剪指甲呢。”
时间可以证明爱情,也能毁灭婚姻。作为饮食男女,我们势必无法跳脱柴米油盐的炊烟,但真正的爱,是将幸福灌进简单琐碎的小日子里,双方共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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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女人幸福感很低?做不完的家务就要占大部分原因,白天辛苦上班的女人们,下班后还有堆积如山的家务,谁还会有幸福感?要知道七成以上的家庭中,妻子承担的家务多于丈夫,每天花在家务劳动的平均时间是丈夫的两倍之多。
有些男人说,我要赚钱养家啊,并以性别优势在家里拥有了“醋瓶不扶,五谷不分”的特权。他们认为家务无非就是扫地冼碗,很轻松就能搞定。却不明白温暖舒适的家、可爱健康的孩子离不开妻子一点一滴的付出。能处理好家庭关系的男人情商大多都很高,他们知道婚姻的意义在于细枝末节的体贴,才能让女人觉得温暖,老婆开心了,家庭才能融洽,融洽的家庭关系里一定不能划掉一起做家务这一项。
第87篇、爱情故事烟的味道
在家住的时候,无眠的夜晚里对着窗口抽烟。520的烟,温和,却像是一个穿着黑色蕾丝吊带的舞女,独自在雪夜里晃动着她诱人红唇。待你走近她,才发现那是流血的伤口,隐晦而不可探究。
我爱过一个北京男孩,他喜欢抽烟。因为他指尖被熏黄的颜色,唇边淡淡的烟草香味,还有那纤细剪毛裁剪出好看的眼睑。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尽管我们还有不同的生活轨道,彼此不同的交友圈子。
我和他只是见了面点头吃顿饭AA的关系。好像就是因为他,我才来到了寒冷的北方,学会了把自己的爱伪装起来。
少女时代的我抽过一段时间的烟,因为失眠。夜深了,失眠的感觉像是在海岸里溺水,但因为失眠,我可以写作,可以支撑我完成课业。随之而来也有副作用,所谓的青春痛用尼古丁并不可以完全释怀。尼古丁使我的记忆力减退,使我的皮肤粗糙,使我不得不对自己说:“你为什么不够坚强?”
不够坚强以至于要用烟来逃避现实的痛苦。
高考结束,考得还不错的自己逃离了暖和温婉的家乡,来到了北方。也是在那個时候认识了那个北方男孩,我叫他小北。
那段时间,我卖字为生,生活过得很是艰辛。看中了一款莫斯奇诺的香水,刷卡时显示余额不足,我对着妆容精致的小姐说,能不能只刷300然后剩下的付现金?
炎热的夏天,树影重叠着却遮不住头顶的阳光。口袋里只剩下明天的早点钱,于是步行回到住所。我为什么不对自己说,知道吗,小公主,你很幸运,至少你拥有头顶那一轮太阳带来的光明。在阴暗的桥洞底下,在偏远不见光日的山区,还有那些眼睛看不见的人,都无法享受这一刻的光芒。
于是,说服自己戒烟。那不是瘾,是伤,是痛,是逃避吧。
还记得写不出稿子对着发热的笔记本时抽的第一支红双喜。记得高考结束唯一也是最后一次去酒吧时被一个莽撞的陌生人不小心烫了烟头。不恨,一切是缘。那时早熟的自己就懂得,放下贪嗔痴,一切慈悲。
记得第一次抽烟被母亲发现,她哭泣着求自己那是最后一次。记得和那个北京男孩小北一起在公寓看电影。只是靠在沙发上,抽着烟。一整夜,没有对白,没有一次眼神交流。甚至没有叫外卖。
在北京的那间公寓里。洗澡时需要闭上眼睛的。石灰剥落的墙板上结着蜘蛛网,有时甚至可以看到飞蛾在头顶旋转。水温时冷时烫,有时会有混杂的红锈流出来。朋友来探望我时感叹:这是怎样心理强大的女孩住的地方啊。
夜,是我的舞台。写作,本来就是一个人的演出。不需要观众,但需要灯光。我曾写下过这样的文字激励自己:写作是一件不可亵渎的事。作者本身就是自己作品的第一个读者。不用取悦自己。把白纸当做一面铜镜,照映在自己的心上。自己的心在想什么就要流泻出什么。文字是神明的符号。我们仅仅是排列它们的顺序。大可不必说是:在创造它们。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即使自己,也会有厌倦自己文字的那天。他们说,晓晓,你的文字像一场五月的樱花雨,颓败不成样。那段时期,为了写出精彩的稿子,我常常用烟麻醉自己。然后买各式各样的香水,我只是觉得好闻,它们能掩盖烟味。
终于,在漂泊了一段时间后,我决定离开北京。收拾寓所,整理衣物,和几个朋友吃饭,当然没有小北的出现。在饭馆上,点了蟹肉粥,榴莲酥,干煸四季豆,还有蒸虾。突然,那个一直处在灯光背面看不清正脸的男生问我,“晓晓,你该吃些毛鸡蛋或者炖点鸡汤补补身子,一直那么瘦。”我冷笑着,把粥里的蟹肉挑出来。
就这样结束了卖文字的流浪人生活。没有爱情,没有人在深夜肯做一碗蟹肉粥给我,哪怕他不知道我食素。很快的,我戒去了烟,在从小生长的小城里做了一个编辑,开始做到了经济自由。这段生活,我有茶,有咖啡,存了笔钱去了15岁就梦想的济州岛旅行。我感觉家乡的包容让我的身上有了一点点慈悲的力量,开始善良又充满了感恩。
偶尔,想起一种烟的味道。我曾执着地认为女人身体最性感的味道是香水味混杂着烟草味,但是刚结束北漂回到家乡,我望着为我当时亏坏了的身体而煮蔬菜粥的母亲,突然改变了想法,混杂着厨房里油烟的味道,才是女人在这世界上最有魅力的香水。
第88篇、爱情故事结束,也是一种开始
爱或不爱重要吗?前夫问出这个问题时的嘴脸已经模糊了,而我心里的答案却越来越清晰—重要,但重要不过我的尊严和快乐。
宝宝16个月时,我和他办妥了离婚手续。他,终于成了我法律上的前夫。而我除去在工作人员递过来的单子上反复签字时的一丝丝腻烦,没有不舍,没有疲惫,只有解脱。
都说一孕傻三年,记忆力大不如前的我却始终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穿着绿色碎花长裙的我坐在出租车上,一身轻松地给离婚证拍了张照片,发到了好友群里。一段婚姻至此,大概是真的没有什么挽留的必要了吧。
美好的婚姻大多有着相似之处,而惨淡收场的婚姻其实也高度重合。我和他的故事始于最俗气的相亲,止于更老土的婚内出轨。为了儿子能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我曾试着调整自己,接受他的错误,努力去修补我和他之间的关系。甚至抱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想法,和他的外遇对象推心置腹地聊过。想着同样是女人,同样是妈妈,她或许可以理解我,放过我的家庭和孩子。然而,真心真意换来的未必是真心真意,在“小三”当面锣对面鼓的出众演技和前夫的左右摇摆、谎话连篇之下,我最终败下阵来。
虽然在旁人看来,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与过往别无二致;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过程中我经历了什么。多少次深夜,躺在床上回忆、梳理、自我检讨、偷偷哭泣,不为自己,不为婚姻,更多是对儿子的抱歉。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的他,却要在小小年纪承受大人们犯的错。
好在,一次次的思考没让我钻牛角尖,而是让我最终想通了一个道理:比起一个畸形的家庭,一个快乐的妈妈或许才是儿子真正需要的。再者,人生苦短,何必委屈别人,委屈自己。
一个人带孩子,也许很难
决定离婚之后,我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首先,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不食人间烟火了,因为我的底线是儿子的抚养权。
结婚的时候,我不图他什么,单纯觉得他对我好就够了。可是离婚,即便我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儿子多想想。柴米油盐,俗气但实用。去网上搜索拟定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不再遮掩,和朋友商量我的诉求。
“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他吧,你也好找。”这是朋友们在知道我想离婚时劝我的一句话。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着想,而我却不得不为儿子着想。
“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太难了。”就连妹妹也忍不住说我,“他爸爸、爷爷奶奶也不会对他不好,你别逞强。”可我的想法从来没有动摇。离婚的决定不只为了我自己,为了我尚有大把年华的人生不浪费在错的人和错的婚姻上,也是为了儿子,为了怀着对这个世界美好期冀的他能在更健康的环境里快乐成长。
而大家所谓的难,我有我的理解和破解方式,那就是在离婚协议上,为儿子争取我所能争取到的一切。即便没有前夫,我也有能力把儿子养得很好。
一个人带孩子,也许很难。关于孩子的一切都需要自己拿主意,小到日常衣食住行,大到教育升学。但你收获的快乐,也是别人想不到的。当你被一个小小的生命依赖、需要,你的心也是满满的。
好在我也不完全是一个人,我还有永远无条件支持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我知道,在我们这样的城市,女儿离婚这件事够他们上火一阵子的。但是就像我安慰他们时说的那句话,做错事的又不是我,他们至少不用因此觉得丢脸。
过去让它过去,我会好好的
怕我因离婚而迷茫,同事姐姐推荐我认真看一下几年前的一部热播剧《我的前半生》,“真的很有用,你好好看看。”讲真,除了“贺涵只应天上有,人间处处是白光”的玩笑,这部剧还真的挺有实用性,比如在处理和前任公婆的关系上。
离婚,最难的是什么呢?是它不是简单地对物质进行分割,还需要在人际关系上重新调整。因为儿子的存在,我无法跟前夫一家“老死不相往来”,毕竟他们都是儿子的亲人。而我亦不希望儿子在亲缘情感上有过多缺失,既然大家都说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那我便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这种伤害降到最低。
刚离婚时,我还没给儿子断奶。为了方便,我带着他一周住在我父母家,一周住在前公婆家。说不尴尬是假的,但因為上班,我一早出门,晚上回家,真正相处的时间也没多少。我父母可以得到休息,儿子和爷爷奶奶相处的时间变多了。
邦迪有一句经典广告语—伤痛中成长。我觉得,它特别适合从不想离婚到决定离婚过程中的我。过去已经过去,结束也是一种开始。伤口既成事实,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它在更短的时间内愈合。
再后来,我给儿子断奶了。尽管在母乳喂养到2岁这件事情上我食言了,但是在我看来,这更有助于我找回自己。前夫方便的时候,便接儿子去住两天,我则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起初,我当然也会不舍,因为儿子除新生儿肺炎住在隔离病房的几天外,一直都是和我住。但是,我告诉自己要习惯,他渐渐长大,我们终要分开,拥有彼此独立的生活。他会从婴儿长成男子汉,而我也应该和他一同成长,成为更好的自己。
人生是自己的,幸福也是
好在,一段失败的婚姻并没有让我对婚姻本身失望。我享受目前的单身状态,却也绝不会下“这辈子不再结婚”的誓言。看到美好的爱情,依然会微笑祝福;和单身的朋友相处,也会鼓励他们选择并坚持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毕竟,婚姻从来就不该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幸福的标准。只要快乐,单身也没什么不好;如果能遇见对的人,结婚也不是什么问题。
某天去银行办理新的信用卡,当协助我的工作人员依表询问婚姻状况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竟可以毫无思想负担地说出“离异”两个字。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将这件事看淡。离婚而已,哪有那么可怕,只不过是从已经适应了几年的角色中抽离,进入新的人生阶段。有房、有车、有娃,仔细想想,并不惨淡。
虽然有些事情已经改变,我不再是未婚时那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我,不再是那个对人不设防的我,但是,有些事情不曾改变,我依旧是那个乐观、积极的我。我开始有意识地进行自我调整,美发、化妆,从孕期哺乳期的素面朝天走出来;去街头巷陌寻找美食,让吃货的人设屹立不倒;找出囤了许久的本子—《遗愿清单》,绞尽脑汁地思考第一笔到底该写下什么;和朋友计划着假期旅行,努力找回那个关不住的灵魂,继续多在这世间走走看看的愿望;重新续费KU会员,翻开过往读不进去的书。
诗歌是我鲜少阅读的文学类型,但却总能以句段的形式闯进我的心里。这一次是米沃什的《礼物》—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第89篇、爱情故事幸亏有你
妻子最爱说这句话,“幸亏有你。”这也是我最爱听的话,每次听了,心里都犹如灌进了蜜,那个甜呢。
我十岁前生活在奶奶身边。那是个大家庭,寄人篱下的感觉让我凡事都隐忍退让,渐渐形成自卑退缩的性格,及至成年也没有大改观。待到谈婚论嫁,这种性格就成了严重的阻碍。我倒不急,从小孤独惯了的,但父母很急迫。我明白,他们是想尽力弥补我童年缺失的关爱。
与她见面是在春日的午后,父母一再叮嘱让我务必主动些。见面了,她是我心中喜欢的那种女孩,娇小,恬静,略带羞怯。我们聊了一会,出门时,天飘起了雨,我随身带着把折叠伞,可不知该把伞给她还是送她回去。我犹疑着撑开伞,淡兰色的伞面在初春的新绿中充满了诗意。然后,我心潮澎湃地听到她由衷地赞叹,“呀,幸亏有你,不然我们都要淋雨啦。”那一刻,我全身如涨满风的帆,充满了力量、勇气、快乐,这是我三十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那一刻,我认定身旁这弱柳扶风般的女孩就是需要我呵护一生的知心爱人。
那日,我一路殷勤地把她送回家。往回走时才发觉,雨,丝丝缕缕若有若无,其实,完全不必打伞。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妻。说起那天的相亲,妻常常很感动地说:“你对我真好,你看,那么小的雨,你还送我回家,多宝贝我啊。”我张张嘴,想说,其实,是你那句“幸亏有你”给了我勇气和信心。但看着妻深情的目光,我没有说,只回以妻一个紧紧的拥抱。妻很享受我的拥抱,每次都娇羞得红了脸,愈发地妩媚动人。我们生活得很幸福。
其实,我只是普通的小职员,薪水微薄,收入不敌妻的二分之一,可童年带来的阴郁性格并没有延伸进我的婚姻里。大家都说我婚后像变了个人,阳光了,积极了。是啊,我还能再自卑嘛,家里有一个超级崇拜我的粉丝呢。比如,自来水龙头坏了,我买了新的换上。妻就会大惊小怪地夸:“哎呀,幸亏有你,不然我们家不发大水了吗?”比如,电闸跳了,我换了个保险。妻又会咋咋呼呼地嚷:嘿,幸亏有你,不然整个单元的住户都要摸黑做饭了。再比如,一家人出去玩,回来时,走在昏暗的小树林里,妻总会一手牵着儿子一手攥紧我的胳膊,危言耸听地说“幸亏有你,不然出个色狼可完了……”这样芝麻不起眼的小事,搁任何男人身上都能办得到,甚至办得更好。就像那次,妻的单位发了几箱水果饮料,别家男人都是开车去接的,连人带物一起载回。我的两轮电动载了物就不能载人,结果,我只好独自先行,妻坐地铁乘公交好晚才到家。为这,我很有理由心酸一下的,不为自己,就算为妻也应该。但,妻到家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哈,幸亏有你,不然这些东西我可运不回来。”一句话,如十二级飓风,瞬间就把我那点刚刚冒出的自卑的小草连根拔起,吹得无影无踪了。我们生活得很轻松。
其实,妻是一家宾馆的大堂经理,手下管理着三十几号人。一次,我去妻的单位办事,偶见了妻的工作状态。那种气定神闲,指挥若定的气势,全然不是在家时的小女人做派。年终,妻的单位搞联谊,我作为家属出席,尤其感到领导对妻的器重,同事对妻的佩服,下属对妻的尊敬。晚上回家后,我借着微醺的酒意,酸酸地说“原来我夫人这么能干。”妻的脸红扑扑的,晶亮的眸子闪着动人的光。妻说“幸亏有你啊,不然我哪能做到呢。”这次,我有些不以为然。妻拉我来到阳台,月光下,妻娓娓地叙述了她的心路历程。
原来,妻以前因身材瘦小,容貌普通,性格又羞怯,活得一点也不自信。自从与我相识后,从我温暖的眼神中,从每一次争执时我的宽容中,从我夜里轻轻为她掖过的被角中,从我任劳任怨地为家庭琐碎尽心尽力中……她看到了我对她的无限深爱,而我的爱让她底气十足。妻说“世间女子无论贫富美丑,惟有人宠着的女子才是最幸福的。这一切,不是幸亏有你吗?”妻深情地注视着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起身,紧紧地,紧紧地拥抱住我的妻。
幸亏有你,原来是我们的真爱开出的最神奇最美丽的七色花啊。
第90篇、爱情故事“蜗居”爱情
天快黑的时候,我累得腿都迈不动了。这一天从早到晚,我马不停蹄地送了27个快递包裹。快递投递员,这是我大学毕业后在北京找的第五份工作,又苦又累却薪水微薄,没有哪个女孩子肯干。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似骡子一样累,比蚂蚁还要忙——这就是我一个典型“京蚁”的生活写照。
我看了一眼手里最后一个包裹的地址,上面写着唐家岭,谢天谢地,我也住在那个“著名”的唐家岭,那是北京“蚁族”的聚居地。这样,我就可以在回自己的“蜗居”时,顺路完成最后一个包裹的投递任务了。
在一个低矮凌乱的过道里,我找到了包裹上写着的那扇门。破旧的门板上,居然用彩色粉笔画了一个夸张的卡通笑脸。我敲了敲门,对里面喊:“尚进,快递包裹。”一个满头泡沫、头发上还滴着水的脑袋伸了出来,那是一张年轻帅气的脸。他双手在裤子上擦着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不能收这个包裹了。”我有些泄气:“为什么?我这么辛苦地给你送过来。”并且,那是一份货到付款的包裹,如果他不签收,不仅意味着卖家损失了一单生意,我也拿不到这个包裹的提成了。
他的脸微微有些泛红,“对不起。这里面是一件衬衣,其实我很需要它,因为明天我要参加一个非常重要的面试。但是,我忘了今天是交房租的最后期限,我仅有的300多元钱都交房租了。所以,我没有钱买这件衬衣了……”他头发上的水顺着脸颊慢慢流淌下来,我清楚地看到他脸上那些尴尬和无奈,我只好说“好吧,那我帮你退回。”
我小心翼翼地穿过漆黑的楼道,眼前却不断浮现出尚进那张尴尬、无奈的脸。想起一年前,自己刚毕业就失业的情景,在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买一包方便面的钱……鼻子一酸,眼睛便潮湿了,这让我忽然做出了一个意外的决定。
我返身回去再次敲开了那扇画着笑脸的门,尚进十分诧异地看着我。我说:“这件衬衣你收下吧,钱我帮你垫付了,祝你明天面试成功。”尚进执意不肯收,我放下包裹就跑了出来,他追着我喊:“哎,请留下你的电话……”
我快速下楼,没有回头。那一刻,我的心温暖而欢愉,生活虽然艰辛,但我还没有麻木。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尽管我只是一个卑微的“蚁族”,尽管我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我仍然会为能帮助别人而感到欢欣。
一个月后的某天傍晚,天上下着阴冷的小雨。疲惫不堪的我,刚挤上365路公交车,就感觉右下腹一阵阵疼痛。被人群挟裹在车厢里,我寸步都不能移动,全身不停冒着冷汗。疼痛越来越尖锐,我忍不住开始低泣,但车厢里那么嘈杂,根本没有人注意我的哭声。
我感到自己快要坚持不住了,随便抓住了身边的一只手,昏暗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脸。我哭着说“帮帮我,我……”他焦急地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点点头,他又问,“需要去医院吗?”我又点点头。刚好站点停车,他半抱着我拼命挤出了车厢。然后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往医院赶去。
我半靠在他的怀里,不停地呻吟着。他安慰我“再坚持一下,一会就到医院了。”他掏出纸巾为我擦泪,刚擦了两下,他突然扳过我的肩膀大声说“天哪,是你吗?太巧了,我是尚进啊,我到处找你!”我努力睁开眼睛,看了他一下就晕了过去。
我得的是急性阑尾炎。那天晚上,尚进为我交了2000元押金才动的手术。他一直在医院里守着我,寸步不离。
半夜里,麻醉过去后我第一次醒来,看到尚进,我的眼泪就滴到了枕头上。我说:“谢谢你,救了我。”他赶紧说:“别说傻话,是老天给我这个机会,才让我找到了你。”第二天清晨,我看见床头放着一支康乃罄,下面压了一张字条,小络,我上班去了,晚上再来看你,好好休息。
那些天,尚进在单位和医院之间不停奔忙。我告诉他:“你太忙就别过来了,我能照顾好自己。”他认真地说:“因为那件衬衫带来的好运,我顺利通过了面试,现在在一家网络公司做设计。我一直觉得你就是我的贵人,我发誓一定要找到你。那天在公交车上,我就站在你身边,所以你才能抓住我的手。那一定是上帝的安排,你相信吗?”
我笑起来:“这说明你才是我的贵人啊,要不然我就……”他用一片苹果堵住了我的嘴,我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去,尚进却轻轻捉住了我的手,他俯身在我耳边说:“贵人,做我女朋友好吗?”我拉过他那只温暖的大手,在上面写了一个字:好。
就这样,两个卑微、孤单的“蚁族”甜蜜地相恋了。
不久,我搬进了尚进的蜗居。蜗居只有8平米,没有窗户,白天进去也要开灯。这块巴掌大的地方,成了我们的容身之地。手术后,我失去了那份投递员的工作。尚进坚持让我休养好了,再出去找活干。虽然他像一只大蚂蚁一样努力地工作,但月薪却只有2000元,现在这钱要养活我们两个人,每月都是捉襟见肘。
那些天,我成了一个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为了便宜五毛钱的一斤黄瓜,我会多走二里地,去另一个菜市场购买。中午,我一个人在家就省一顿。尚进在电话里责备我:“为什么不吃饭?”我故意可怜兮兮地说:“就当减肥了,再说小蚂蚁现在又不挣钱,还是把米省下来给大蚂蚁吃吧。”半个小时后,尚进拎着一包快餐回来,很郑重地说:“听着,以后再也不要说不挣钱这种话。你不心疼自己,我心疼。”那一刻,我感动得稀里哗啦。
我决定为大蚂蚁分担一些压力,硬着头皮做起了保险推销员。上门推销的第一天,我就领教了遭人白眼和被扫地出门的滋味。我含着眼泪,仍然一个片区一个片区地“扫楼”,像一只执著的蚂蚁,在城市的墙角爬来爬去。
但相爱容易相守难,很快我们便被那些焦躁的日子搞得心力交瘁、疲惫不堪,我们的脾气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坏。有一天,对着镜子我发现自己居然三天没有洗脸了,因为洗漱要在楼下排队,而我没有时间。我摔了那面镜子,绝望地说:“分手吧……”尚进无奈地咬着唇,将头转向一边。
每次一想到要分手,我们两个人便忍不住流泪,我舍不得他,他也舍不得我,更舍不得这份珍贵的感情。但对于两个“蚁族”来说,爱情真的是太奢侈了。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耐心、心情,以及金钱来维护它。
那天从外面回来,我的脚磨出了两个水泡。楼道里黑灯瞎火,我一下又扭伤了脚,差点从木板楼梯上摔下去。坐在摇摇晃晃的楼梯上,听着各种凌乱嘈杂的声音,我的眼泪又抑制不住地掉下来。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回到蜗居,看见尚进用被子蒙着头在睡觉。我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掀开被子,大声地哭喊:“这是人过的日子吗?我受够了!”那天,他一定是遭受了比我更大的委屈,所以他没有迁就我,一脚踢开被子狠狠地说:“我也受够了,我也不想过了。”
我们都被彼此的喊叫声惊呆了,
第91篇、爱情故事一段情缘的劫数
质卿笑了,毕竟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情缘,一段缘有一段缘的劫数。他不是你的,永远也不可能是了,既然爱已成烟蒂,那么还是扔掉吧。
红尘相遇
一个人到酒吧喝酒,嘴唇抹得像两条小带鱼,极短的裙子,大红的头发,酷得不得了。
如果不是他走过来掐灭了质卿手上的烟,质卿想他们也不会认识。当时的情景是质卿故作老到地让服务生给她点燃了一支烟,而他微笑着走过来,掐灭了她手上的烟,微笑着摇头说:“女孩子吸烟不好。”而质卿总认为他们的相识从一开始就带着某种宿命,再长的烟,又能燃到几时?
后来质卿曾故作轻松地问他,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相识的吗?他说,怎么可能忘记呢?那天是我结婚5周年的纪念日。质卿含着泪笑,记得那个日子便好,虽然他记得是因为那天是他和他妻子的结婚纪念日,但他记得那天也是他们相识的日子便已经足够了。
那天他到酒吧来是预先吩咐吧台过一会儿为6号台送上一大杯“爱情彩虹”,插两支吸管,相爱的人可以脸贴着脸喝的那种大杯的鸡尾酒。
当他要走开的时候,质卿突然说:“可以请我喝一杯‘爱情彩虹’吗?”
他回过头来,微笑,很迷人的那种,说:“可以,但你要给我个理由。”
“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庆祝她的23岁生日,这个理由可以吗?”
他虽有些惊讶,却马上要了一杯“爱情彩虹”,说:“祝你生日快乐!”他的语气是真诚的。质卿喝完那杯酒,就离开了。因为突然之间不想再待下去了,不想看到他和他妻子脸贴脸喝酒的样子。
回到家,洗去一脸脂粉,质卿想起方才酒吧里的男人,高大挺拔的身板,脸上棱角分明,神情佻然。只不过是一场偶遇,质卿对自己轻笑,却没有想到他从此那么深地印在她的心上,在此后的年年岁岁里挥之不去。
再遇是缘
几天后,质卿又去了那间酒吧。心里知道不该去,他是有妻子的人,可还是去了,唯一的借口便是不一定会碰上他。但一进门就发现他一个人坐在6号台,心里的惊喜便漫上来。
他也发现了她,略一愣怔,便记起她是谁了。在他的目光的牵引下,质卿落落大方地坐到他面前,“谢谢你那天请我喝酒,今天算是我回请你吧。”他那年35岁,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妻子。
23岁的质卿已是一家大酒店的总裁助理,迎来送往,看惯多少人世繁华、浮浪子弟,而她谨言慎行,只是因为知道自己玩不起,只一心等着有一个真心相爱的人,从此便可过上幸福的有爱情的日子。只是没有想到那个让她心动的男人使君有妇。
从酒吧里出来,她把他的名片抛向风中,一向自认为聪明的她不容许自己再沉迷下去,就让那一点思念随风去吧。
她不再去那间酒吧,但一个月后,在一个商务Party上,他们却再次相遇了。看着他笑意盈盈地向自己走来,质卿喜出望外地迎上去,笑涡荡漾的那一刻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一个多月里心有千千结,仍然是为了他!
那晚她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他看不过眼,伸手夺过她的杯子,她又硬撑着抢回去。他压着火问道:“你难道不明白借酒消愁愁更愁啊!”她呆了半晌,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把悲愁忧苦写到脸上的人了,又有谁像他这样把自己心底的悲哀看得通通透透?
半醉的质卿和他一起走进了苍茫的夜色中。这个城市,夜晚比白天更迷人。
寂寞的双人床
质卿和他一起去买了张双人床。
他第一次在这里过夜时问她:你真的不在乎吗?质卿摇摇头。情场上谁先爱上谁便输了,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仍然沉进去,是自己勇敢呢,还是一生只想这么挥霍一次?
半夜两点了,质卿还在电脑前发呆。
他不过来的晚上,质卿就经常这样坐到黎明。她有点后悔买那张超大的双人床了。床太大,一个人睡在上面,她怕极了那种清冷。而很多时候,他是不来的。
有一次,他拿了妻子的照片给质卿看。质卿看呆了。他得意地说:“漂亮吧?”
漂亮是真漂亮,但让她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他妻子居然和自己日思夜想千次万次在梦里出现的女人一模一样,端庄典雅,一双娇嫩的手娴雅地垂在裙摆上,无声地述说着家教和背景。
那一刻,她心里已如明镜般,他是永远不可能离开他妻子的。
转眼3年已过。黑暗中,质卿轻叹了一口气。手机骤响,吓了质卿一跳。她在黑暗里摸了半天才找到手机,只看了一眼又挂掉。电话铃又响,她犹豫了一下接起。他的声音很疲惫:“对不起,质卿,原来说好的今天晚上陪你,但家中确实是临时有事,请你别生气好吗?”
她懒懒地回答:“没有。”
“你真的没有生气吗?”
质卿有些不耐烦:“真的,没有。”
不等他再说什么,质卿便挂断电话,真的不是生气,只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和他在一起这么久,质卿知道他对自己很好。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质卿发现自己越来越浮躁,有时甚至和他亲热的时候,也会特别不耐烦地推开他。他总是什么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拥住她,任她哭过之后回复到最初的平静。质卿心里想要什么,他一直都知道,可是他从来不说,质卿也没有说过。她知道,有些话不能说,一说出来一切都会烟消云散。
爱如烟蒂
有人从后面蒙住质卿的眼睛,那双冰凉修长的手除了他再没有第二个人会有。
“不是说很忙吗?怎么又来了?”质卿说。
“傻瓜,怕你一个人孤单呗。”他说。
质卿冰冷的心突然温暖起来:“那你说,和我相守一辈子好吗?”
他照例保持沉默。他知道质卿的盼望,但他从来不说,即使是一份虚无的许诺。他说,知道自己给不起,所以不想说任何骗你的话。而女人,有时明知是谎话,还是愿意听的,只为那刹那的温暖。
质卿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头靠在他怀里,他顺手把起她放回到大床上。闻着他身上那种淡淡的香味,质卿不但没有睡意反而更清醒,她轻松地吻他的唇,像只可爱的小猫,他的热情被点燃,热烈地吻着她。
当他沉沉地睡去,质卿从床头柜里拿出了烟。这一场爱改变了质卿,她开始抽烟了。而他,再也不掐灭她的烟,对她说“抽烟对女孩子不好”的话。
烟起烟灭中萦绕在质卿心中的却是那么一句话:女人抽烟,只与寂寞有关。
清晨醒来时,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一屋子的灿烂,质卿忍不住叹息。
“怎么了?”他问。
“我觉得我已经老了。”
他认真地看着她说:“你一点儿没老,我才真的老了,近40的人了,女儿也大起来了,比她妈还敏感。”
质卿回头看他。
他有些尴尬,很认真地说:“质卿,我很爱你,所以希望你能拥有更多的幸福。”
“如果你娶我,那会是我最大的幸福。”质卿突然说。她知道她不应该这么说,从一开始就不可能,但她就是想他说一句“好”,即使明知是敷衍,也觉得那是对自己爱情的一个交代。他避而不答,只很认真地说:“质卿我很爱你。”质卿满心的温暖骤然冰冷,什么话都没有再说,没有再看他一眼就上班去了。
一连两天他没有出现也没有打电话过来,质卿固执地守着那份沉默。她知道她的话打破了他们之间原有的平衡。从前只是在乎这份感觉,现在才发觉,她心底里真正渴求的是和他做朝朝暮暮的夫妻。
他不是容易被吓退的人,只不过质卿突如其来的要求给了他离去的借口。一直以来,他要的是一份没有压力没有奢望的爱,他知道质卿渴望什么,他一直以为聪明的质卿是永远不会说出那句话的。
一周仿佛一个世纪,他像水蒸气一样从质卿的生活中蒸发掉了。质卿曾经无数次设想他们的最终分手,只有这一种是让她没有想到的。一个人抽着烟,赫然发现,她的爱情,最终成了他手中的烟蒂,要么扔掉,要么烧到手,而他又岂是会烧到手的人?
星期一的早晨,质卿卖掉了那张双人床,买回一张单人床放到原来的位置。质卿笑了,毕竟一个人有一个的情缘,一段缘有一段缘的劫数。他不是你的,永远不可能是了,既然爱已成烟蒂,那么还是扔掉吧。
第92篇、爱情故事今日你先死,此事坏亦好
这是一场并不浪漫的包办婚姻。启功本以为,为了不违母命而娶章宝琛,是人生的不完美,不料,她竟成了他难得的知己,并在最艰辛的岁月里,给了他无尽的幸福。
启功是雍正皇帝的九世孙。他一周岁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和姑姑艰难地拉扯他长大。20岁时,母亲为他提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一个名叫章宝琛的姑娘,比他大两岁。此时的启功正全身心地扑在事业上,并没有成家的念头。但望着母亲被生活打磨得粗糙的双手,他点了头。
当年3月,母亲将章宝琛请来帮忙准备祭祖的用品。那一天下着绵绵细雨,等在胡同口的启功看到一个娇小的女子撑着一把花伞娉婷走来,他的心一下子柔软起来。几个月后,她成了他的新娘。他称她为“姐姐”,她淡淡地笑着,低下了头。
婚后,她操持家务,侍候婆婆,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他原本不平的心,慢慢地静了下来。
启功的家很小,朋友却极多,他们时常来家里聚会,彻夜不眠。她站在炕边端茶倒水,整晚不插一言。
他的母亲和姑姑都年迈多病,她日夜侍奉不离左右。病中的老人心情不好,时常朝她发脾气,她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北京沦陷后,启功的日子日益拮据。有一天,他看见她在细心地缝补一只满是破洞的袜子,禁不住满心酸楚。他想卖画赚钱,却拉不下脸来上街叫卖。她说:“你只管画吧,我去。”那天傍晚天降大雪,他便去集市上接她。他远远地看见她坐在马扎上,全身是雪。看见他,她挥着双手兴奋地说:“只剩下两幅没卖掉了。”他的眼泪夺眶而出。
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20年。
在困苦的生活中,她拿出珍藏多年的首饰出去换钱,给他做好吃的东西;不论日子有多困窘,她每个月都会给他留下一些钱,供他买书;他被禁止公开写作,她就让他藏在家里写,自己坐在门口望风;她偷偷地将他的藏书、字画和文稿收起来,用纸包了一层又一层深埋起来。那些凝聚着他心血的收藏,最后一件也没有丢失,一点也没有损坏。
她总是遗憾自己没有孩子,而且一直执著地认为是自己的错,不止一次地叹息,“如果哪个女子能给你留下一男半女,也就了却了我的心愿。”她病重之时,对他千叮咛万嘱咐:“我死后,你一定要再找一个人来照顾你。”他说:“哪里还会有人再跟我。”她笑了,“我们可以打赌。我自信必赢!”
疾病将她的生命一丝一丝地偷走了。在最后时刻,她伤感地说:“我们结婚已经43年了,一直寄人篱下。若能在自己家里住上一天该有多好。”他的一位好友听说后,立即把房子让给他,第二天,他便开始打扫。傍晚,他打点好了一切赶到了她的病床前,她却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两个月后,他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他怕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便来到了她的坟前告诉她:“我们有自己的房子了,你跟我回家吧。”那一晚,他炒了几个她最喜欢的菜,一筷子、一筷子地夹到她的碗里,直到菜满得从碗里掉出来。那一刻,他趴在桌上失声痛哭⋯⋯
为他做媒的人接踵而来,他一一谢绝。媒人笑言:“你的卧室里还摆着双人床,证明你还有续娶之意。”他听后,立刻将双人床换成了单人床。望着她凝固在相框里的笑容,他也笑了,“当初打的赌,是我赢了。”
3年后,政府给他平反了。对回归的头衔和待遇,他视若浮云,甚至卖掉了自己珍藏的字画,将所得的200万元人民币悉数捐给了北京师范大学,自己却住在一所简陋的房子里。他说:“我的老伴儿已经不在了。我们曾经有难同当,现在有福却不能同享,我的条件越好,心里就越难过。”言语之中,满是苍凉。
在章宝琛去世后的20多年里,启功一直沉浸在无尽的哀思中无法自拔。他无儿无女,无人可诉,只能将泪与思恋凝成文字,任心与笔尖一起颤抖:“结婚四十年,从来无吵闹。白头老夫妻,相爱如年少。相依四十年,半贫半多病。虽然两个人,只有一条命。我饭美且精,你衣缝又补。我剩钱买书,你甘心吃苦。今日你先死,此事坏亦好。免得我死时,把你急坏了。枯骨八宝山,孤魂小乘巷。你再待两年,咱们一处葬⋯⋯”
2005年,93岁高龄的启功带着他对章宝琛的思恋溘然长逝。在这73年看似不协调的爱情里,他却得到了最坚定的支持和最令人满足的幸福。
第93篇、爱情故事把幸福做成一双合脚的鞋
一
今天倒霉透了,我脚上新买的皮鞋掉了后跟,脚也崴了,上班迟到还要被扣奖金,真是肉疼心更疼。
跟潘越结婚5年来,每天的日子就是一条雷打不动的流水线,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每天早上六点半我就要起床做饭,帮潘越准备好今天上班穿的衣服,然后在他吃早饭的空档麻利地收拾卧室,洗漱更衣化个淡妆,等他出门上班后,我快速扒拉几口饭菜,把碗碟放到水池里,穿上外套下楼去车棚推电动车。
我把车钥匙插进电动车锁孔里才发现昨天晚上潘越忘了充电,我一路小跑到公交车站台,等公交的人真不少。78路车在5分钟后来了,人潮向车涌去,我硬着头皮挤上去,在前突后挤的围攻下脚被人踩了,躲闪挪移中,鞋跟又踩到下水道篦子的空隙里,崴了脚。
一整天的心情都很低落,偏偏对桌翁茜茜公休没来,让我连个诉苦的人都没有。脚踝酸肿和鞋子坏了的郁闷,一点点蔓延上来,在心头凝结成丝丝蔓蔓的疼。我和翁茜茜是同年来单位报到的,我们的学历、家境和喜好都差不多,所以两个人特别谈得来。
可这样的亲密关系,渐渐拉远了。我找了个本分老实的潘越,过着温吞水般的小日子。翁茜茜嫁了开装修公司的老公,前两年股市转好时大举杀入,狠赚了不少,接着又投资旺得烫手的楼市,真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翁茜茜从打的上班到开本田上班,衣饰也从国内名牌跨到国际名牌,我在心生羡慕之余也越来越对潘越看不顺眼。今天的事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如果我打的或者开车来上班,脚至于崴了鞋子至于破了吗?
回到家,潘越早就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一个煤气灶上熬着排骨汤,另一个煤气灶上正炒青菜,电饭锅里飘出米饭香味。从我认识潘越那天起,他就在这个单位上班,到如今他还是不温不火原地踏步地干技术工作,职务和工资也没什么大变化。也正因为这样的温吞性格,家务事他也不跟我计较,谁有空谁干,我干了他也不会说句好听的,我不干他也不啰嗦自己捡起来就干。
我故意一瘸一拐地在潘越眼前晃悠,他这才问我:“你怎么弄的?”我没好气地说:“还不是因为你昨天忘了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害得我挤公交崴了脚。”他一听倒乐了:“瞧你那点出息。”我摆碗筷故意弄出些动静:“还不是你给我买的廉价皮鞋惹的祸,要是名牌鞋子,质量不会那么差。”我本来还想说人家翁茜茜的鞋就从来不会掉鞋跟破皮子的,但望着他张罗饭菜的背影,话到嘴边还是化成了一声叹息。
二
崴了脚后,潘越每天骑摩托送我上下班。刚进办公室,站在窗口的翁茜茜端着杯子说:“你可真幸福,老公每天当你的柴可夫斯基。”我半真半假地回她:“要不咱俩换换,我开本田,把我家柴可夫斯基让给你。”翁茜茜转过身去:“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好不容易完成一份企划,我弯腰去拿开水瓶倒水喝。办公桌下,两双鞋头抵着头:一双是我的齐头平跟黑皮鞋,样式老土,鞋袢上的铜挂件已经暗哑,右脚上的那个挂件不知什么时候掉了半个;翁茜茜的脚上是一双路易威登哑金色中筒小牛皮靴,哑金色是今年流行色,酒盅跟也最时尚,鞋外侧有一对镶满水钻的挂件,格外耀眼。我下意识往回缩缩脚,前几天的不快又涌上心头。
午休时间,我拉着翁茜茜去了世贸商场。翁茜茜真是购物的行家里手,一出电梯就带我直奔名牌专区,巡视一圈后拿起一双带流苏细带的靴子让我试试。我偷眼瞟了眼价钱,一千八!够我们家一个月开销了。我正要摆手说不适合我的穿衣风格,售货员小姐却瞅都不瞅我一眼,直接笑容满面地冲翁茜茜开了口:“您好这一款是最新款,很适合您高贵脱俗的气质,一般人是穿不出来的。”见惯场面的翁茜茜只微微颔首,而我倒像被扇了个脆生生的耳光,脸上又臊又红。
我空手而回,而翁茜茜把那双靴子买下了,买得眼皮都不眨一下。我的脸更热了。
三
我悻悻地进了家门,甩掉脚上那双让我凭空矮一截的鞋。我无精打采地对正在修理电饭锅的潘越说:“今天跟翁茜茜逛世贸看中一双靴子,一千八,很漂亮,你给我买了吧。”潘越心不在焉地说:“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只要舒服实用就是好鞋,干嘛买那么贵的,这一千八的价钱里,有五百块是用到花里胡哨的装饰上,还有另一半用来打广告,你们女人就是爱被这些外在的噱头迷了眼睛。”我正要猛烈还击他,门铃响了。
门外站着两个一胖一瘦的中年妇女,是小区物业来收取暖费的,胖女人滚瓜烂熟地背出一段话:“今年接上级通知,取暖费调价,三个月一共是一千八百元。”我坐在沙发里想,正好一双靴子的价钱!潘越皱了皱眉头:“怎么涨这么多啊,还让不让人过了。”胖女人抿了抿薄嘴唇:“猪肉不早就涨了,方便面肉蛋青菜,哪个不轮番往上涨?”潘越有点结巴:“还没到发工资时间,能不能缓一缓,要不我们一个月一个月的交。”胖女人翻出收据来:“你看从一号楼开始,人家都是一次交清的,不就少买双鞋少出去吃顿饭的钱嘛。”我实在听不下去了,眼前交叠出白天世贸售货员讨好的表情和翁茜茜刷卡时无所谓的神态,我奔进卧室重重关上了门。
一会儿,潘越推开门试探着说:“咱不是还得余些钱还房贷嘛,别气了,我今天找了个手艺不错的师傅把你那双掉跟的鞋修好了。”
他不提鞋还好,一提鞋我心里那些火星就遇上了顺势风,呼地一下蹿出高高的火焰。我劈头盖脸冲他嚷:“你就知道修修修,人家穿一千多的鞋眼皮都不眨一下,你老婆的鞋哪一双超过两百块钱?我是比人家丑呀还是比人家矮?凭什么我就得过这样修修补补的日子!”我把他推出去反锁上门,赌气躺进被窝里了。
难道这日子真从脚底滋生出无法抵挡的寒意来了?
四
不知道潘越有意还是无意,在我跟他吵闹后的第三天出差去了。
办公室里,我突然嗅到翁茜茜身上发间有股淡淡的中草药香:“茜茜,现在流行中草药香型的香水吗?是香奈儿的还是兰蔻的?”本是一句有口无心的话,却招惹得翁茜茜哽住了喉,面色黯淡下去。她低沉地说:“你老公不是出差了,你今晚陪陪我。”看着她失落的表情,我赶紧点头答应。
下班后坐上翁茜茜的本田,我满心以为她会带我去一家地道的菜馆,或者去超市买些东西上她家,没想到她一路无话开车把我带到一家酒吧。我环顾了一下酒吧奢华的装潢,拉拉翁茜茜:“这里东西肯定很宰人,咱走吧。”翁茜茜嘴角挂上一个冰凉的笑:“别替我省钱,他如今也只有钱是我的。”没等我接着往下问,她就像一条湿滑的鱼游入舞池里,放肆地扭动着线条丰满圆熟的躯体。不一会儿,有陌生男子缠绕过来,她全无半点生涩地跟陌生男子用身体的律动做着暧昧的交流。
要是潘越在,肯定会说我的眼睛瞪得像金鱼。我已经管不了是金鱼还是木鱼,总之,眼前的翁茜茜跟我认识的翁茜茜完全不一样!
突然,陌生男人的一只手附在翁茜茜柔滑的腰际,而且顺势向下滑去……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利索劲儿冲过去抓起她就往外面走,那男人不依不饶地在我们身后说:“既然出来玩,你还装什么良家妇女啊。”
走出大门,我训斥翁茜茜:“你鬼迷心窍啊,跑这种地方来混,要真出点什么事,你可怎么对得起你家男人。”有滚烫的泪滴到我手背上,回头一看,翁茜茜哭成了一树惨白的梨花:“别跟我提他,他心里哪儿还有我啊。”
原来,翁茜茜的老公赚得风生水起后,想要一个儿子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可翁茜茜不知道是精神压力过大还是阴差阳错,肚子始终没有动静,她身上的中草药味道就是她拼命找怀孕偏方喝苦药的痕迹。她老公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前几天,翁茜茜陪同学到近郊的花园小区看房子,亲眼看见老公小心翼翼挽着一个肚子微微隆起的女人在散步,她差点晕死过去。她吵过闹过,她老公理直气壮地说,有钱男人哪个不这样,他算不错的,一直没想过换老婆,而且钱由着她花。他认为自己给了她光鲜和奢华,她就应该能承受得起这背后的隐忍。
翁茜茜说着说着就蹲到了地上,美丽的卷发遮住了脸,她哽咽着:“你不会看不起我吧?其实,我特羡慕你跟潘越那种柴米夫妻油盐酱醋的小日子,像潘越那种不花心不臭脾气还知道心疼人的老公上哪儿找去。”
翁茜茜这番话,比刚才酒吧里轰隆隆的音乐威力还大,一下子把我炸愣了。原本以为她是穿着美丽夺目的鞋子过着锦上添花的日子,可我忘了,看得见的是鞋子优美紧绷的弧线、高挑尖锐的鞋跟,看不见的是脚趾的挤压变形和脚底的肿胀酸痛。
穿着这样一双鞋子走婚姻这条路,怕是疼痛得无以复加。
五
在翁茜茜家住了两天后,我急不可待地往自己家奔。我跟潘越的家面积不大,没有名贵家具和价值不菲的电器,可那是我们燕子衔泥一样精心构筑的家,独一无二,温暖妥帖。
门口,我弯下腰脱鞋,把它们并排放到鞋柜里。突然想起潘越那天说鞋修好了,我把它找出来翻看,鞋跟稳固,皮面完整,没有一点走线粘胶的痕迹,看来潘越一定是仔细叮嘱过修鞋师傅的。
我把鞋柜里的鞋逐一拿出来,这双细跟鞋是趁商场店庆打折时买下的,当时潘越一个劲儿跟售货员讲笑话套交情,为了多打些折扣;那双牛筋底运动鞋是潘越强制我买的,说我经常坐办公室腰椎不好,他要我穿着软底鞋跟他一起散步运动;最里面一双绯色靴子是结婚五周年时潘越送我的,他为了要给我惊喜,偷偷吸了三个月的廉价烟……
我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两下,潘越发来的短信:老婆,我这趟出差帮分公司解决了一个不小的技术难题,算算奖金够给你买一双像翁茜茜穿的那种名牌鞋了,等我回家就带你去买。我眼眶潮湿地笑了,回复他一条短信:老公,你给我修好的那双鞋最舒服合脚,穿着它能奔向幸福。
谁的婚姻,都是一条需要一辈子不停往前奔走的路,可这条路太长了,难免有些磕磕碰碰,所以,一定要穿一双舒服合脚的鞋上路,因为只有合脚的鞋才能让人有不停走下去的勇气,才能一路走到幸福里。
第94篇、爱情故事没谈过恋爱的都将是大龄女青年
轩宝: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微博控?
1
最近电话响个不停,一堆陌生的号码,有的一开口就问:“果子小姐,你要不要和我谈谈恋爱,可能的话就结婚,生个儿子……”有的一上来就很直白:“说说你的身高体重三围,我喜欢胸大一点的……”有的操着河北方言:“俺家有房有拖车,俺家还有九头猪……”
这是叶伟的恶作剧,叶伟是个微博控,每天刷微博几十条,时刻关注微博风吹草动,来至“一天不上微博会死”星球。最近微博大热“随手拍解救大龄男女青年”活动,叶伟也兴致勃勃加入,他把我的照片发上去,还贴出电话号码,求广大网友解救。
近90后,恋爱都没谈过,怎么可能是大龄女青年?
“没谈过恋爱的都是大龄女青年。”叶伟说。
叶伟学的是服装设计,有点自恋有点自大有点洁癖,还有点虚荣。他用四个月的伙食费加上一天一夜专卖店的长龙排队,换来我们这群人中第一台iPhone,用宫崎骏“以一种自慰的手势”,无时无刻不在人前刷微博炫耀他的新手机。
除了那台手机,叶伟和我一样穷。我穷是因为多余的生活费都用来买画笔画具了。
在学校的时候,我几乎每天吃泡面,用教学楼里免费的开水冲泡,跑到楼顶吃。
叶伟第一次见到的就是蓬头垢面,满身颜料端着泡面坐在楼顶的我。他用生吞鸡蛋的表情足足盯了我半晌,然后默默坐到旁边,一边用iPhone刷微博,一边吃他的泡面。
持续了一个月同在楼顶吃泡面的时光后,我就和叶伟熟起来,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是“这个时代竟然还有这样不注重形象的女生?!”
几乎不上网,不微博,不网购,不关注时尚潮流,不看八卦星闻,没有闺蜜。在90后眼里,我就是个怪物。
2
拜叶伟所赐,家有九头猪的河北男找上门来了,约在北殿门的菜市场见面。河北男家里卖猪的大喜日子,他想请我吃饭,第一次有男生请我吃饭,我答应了。而叶伟以保障微博信誉为借口,全程跟拍,还说只要上传“拯救成功”的照片,就没人会再打电话来骚扰我了。为此,他还从学妹那里给我借了衣服和化妆品。
我穿波西米亚裙,坡跟鞋,手拿只能装下一只手机的小坤包,颇引人注目。
叶伟大概很得意,把我整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后,他就隐身在两米外的人群里,在一群抢购土鸡蛋的大妈中间举着手机观察我的一举一动,随时随地咔嚓一张手机照传上微博。
我和河北男约在那家有名的猪油炒米粉店。河北男老家在定兴,靠近著名的狼牙山,他来广州打工五年了,就在菜市场里给人杀猪,也挣了一点钱。父亲几天前打电话来,告诉他家里的九头猪卖了,钱留着给他娶媳妇。于是河北男就兴高采烈地约我出来,给我买了猪肝猪心猪大肠,他说按照老家的传统,女人吃猪内脏会更能生小孩。
“俺也是时尚人,俺知道现在大家手机都用3G,上网都微博了,俺也没落伍,俺也关注活动,俺想拯救你。”
我听到这里,差点把满口的炒米粉吐在他脸上。
叶伟就坐在我的邻桌,他笑得前仰后翻,觉得闹剧是时候结束了,跳出来搂过我的肩膀对河北男说:“不劳烦你,她已经被我拯救了。”
3
河北男没有死心,两天后,他找到学校。坐在学校旁边便利店外的长椅上,河北男垂着头,有话难以启齿。
河北男已经27岁了,27岁在这个城市里也算大好青年时光,可是老家的父母等不及了。河北男有个90岁高龄的奶奶,一直盼望着河北男能把孙媳妇带回家,用奶奶的话是“死也瞑目,功德完满”。
我毫无头绪,找叶伟商量,他正气凛然说河北男才是真正需要拯救的人,不如帮他一回,反正有免费的来回火车票,路上免费的饮食,当做出门旅行,还不破费。
商量的结果是,叶伟也一起去,叶伟说他怕我被河北男拐走。
于是我们就上路了,火车一天一夜后到达河北男的老家。
新农村,街道比城里干净百倍,独家独户的两层小楼房,楼后有修剪整齐的果园、菜园和干净的猪圈,好山好水,与印象中的农村天差地远。
河北男一家很热情,90岁的奶奶看起来很健朗,一家老小围着我转,小孩们还让叶伟教他们开通微博。太现代化的农村人,他们对物质满足,既没有失去淳朴,也没有失去希望。一家人其乐融融,看得我热泪盈眶。
最落伍的人是我。
在河北男老家呆的那几天是我人生中最惬意的日子,河北男后来把我和叶伟送到火车站,他说:“谢谢你们,果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一切。
在火车上,叶伟贱贱地问:“你不喜欢河北男,难道喜欢我额?”叶伟那几天和村里的小孩去河里捉鱼,去山上采果子,去看母猪产小猪,几天下来晒得很黑。
“猪会上树吗?”我问他。
“废话,当然不会!”叶伟答,然后他突然意识到答案。
4
从河北回到学校那天,叶伟的iPhone丢了,下火车的时候被人扒走的。我说把手机借给他用,他竟然说:“你那用了三年的破手机,网都不能上,拿出去笑死人。”
“那你好自为之。”我第一次生叶伟的气。
虚荣鬼,小气鬼,我们不欢而散。
叶伟手机丢了,没有再联络我,我也不打算去找他。
几天后叶伟,去深圳参加服装设计的比赛获了奖,一行人准备在校外庆祝。那学长发短信来邀请我一起去。
我还是想见叶伟的,觉得两个人别扭闹得差不多就行,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和叶伟做朋友,很多时候都非常开心,他在微博上看到的笑话趣闻总会一字不漏讲给我听。
我整顿好一番心情,想要和叶伟重归于好,刚走进包厢,就听到有人问叶伟:“你不是很喜欢那个怪怪女李果吗?美术系那个土妞,经常满身颜料的,衣服都洗不干净……”
叶伟差不多就要跳起来了,他用了我对他说过的话:“我喜欢她?那猪都会上树了!”
整个包厢的人都安静下来,有人示意叶伟转头看看后面,然后就看到我跑出去,还撞翻端着菜的服务员。
5
叶伟后来打了好几通电话给我,我都没接。不只是生气,还很伤心,他觉得我是个土妞,做为朋友很丢人。正好系里组织去敦煌写生,为期半个月,我想逃得远远的,就报了名。
可想而知,敦煌之行变得很乏味,导师批评我的作品像坨屎,于是我赌气一个人跑去北京找姐姐玩了几天。
我在旅途的路上学会了用手机上微博,新手机是姐姐买给我的生日礼物,有上网功能。我也开始关注时尚,关注一些我从前不关注的事情,我也开始注意别人看我的眼光,我想这都是拜叶伟所赐,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里,好的没有学到,虚荣倒是吸收不少。
我偷偷用昵称“果某人”关注了叶伟,发现自从他的iPhone丢了,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上过微博。
叶伟的最后一条围脖写着:“某个人让我突然觉得好多东西都毫无意义。”是从河北男老家回来那天,叶伟的iPhone丢之前。
听叶伟的同学说,叶伟找了一份给必胜客送外卖的兼职,以前在我面前说死也不做兼职,只穿某牌子球鞋,无论什么都要跟上潮流的叶伟,也开始变了。
我们都是为了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我变成他,他变成我,这就是我们的爱情。
我决定到教学楼顶泡两杯泡面,然后打电话叫叶伟过来,给他看我在微博上发现的一张照片,那是一张猪上树的照片。
第95篇、爱情故事卷毛存爱记
翡翠小姐:
当过去的爱沉淀在心里成为一种负担时,我很想把它取出来存到街角的ATM机。但事实上,我只能把亲爱的果青发给我的稿费存进去。
【1】
吃过午饭照例有点儿困,不过大玻璃门外发生的事让我打起精神。瞧,街上站着一对正在吵架的小情侣,姑娘一头短发烫成小卷,戴着一顶草编的小圆帽,就像日本时尚杂志里的街拍女孩。她对面的男孩个子很高,激烈地说着什么,说到最后干脆扭头走掉了。
卷毛姑娘可怜兮兮地跟上去拉高个儿的手,可高个儿一把甩掉,还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话。我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不过从口型分析,那应该是两个字——分手。
于是卷毛站在原地哭了。她哭得相当激烈,泪水就像开了闸的水龙头一样汹涌。
我对这个站在太阳底下蔫了吧唧的姑娘产生了巨大的兴趣,一个箭步冲出去,走到她面前,递给她一张名片。
“存爱银行,业务经理?”卷毛看看名片,纳闷地抬起头。
【2】
我在银行工作,就是街角这家。这家银行外表看起来和别的银行没什么不一样,但其实有点儿不同——别的银行存钱,而我们的银行只存爱,欢迎大家把多余的爱存进来。
年轻人喜欢存活期,方便随时存取。有人喜欢零存整取,比如有位海员太太就会在丈夫出海的时间里分期把爱存好,等丈夫回家后取出来用。还有人选择存定期,他们把对某个人的爱整份封存好几年,我想那是因为想要遗忘或者受过伤害。
像所有的银行一样,存爱银行也有信用卡服务——只要你办上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在有需要但付不出充沛爱意的时候,先透支一些来用。这一切都有严格的制度,如果只借不还,银行就会重新评估你的信用了。
我在银行里的职务是业务经理。我的业绩非常好,因为我每个月都会找到一些年轻女孩来光临。我知道女孩们爱听什么话,想干什么事,有什么小主意,她们想要拒绝我,就像弹尽粮绝的士兵对付一艘核潜艇那么不自量力。
【3】
就像现在这样,我三言两语就说服了我的新目标卷毛:“把对那个男人的爱存起来,你就不会觉得难过了!如果以后你们还有机会复合,那就再取出来用啊,很方便的!”
卷毛跟着我走进银行,穿制服的柜台小姐小纪热情地对她说欢迎光临。小纪请卷毛在柜台旁边坐下,柜台上放着一台存爱机,机器接出两根管子,一头像个听诊器,小纪让卷毛贴在胸口,而另一头她拿在手里,接到一个大玻璃瓶里去。
我告诉卷毛别紧张,闭起眼睛一心一意想着那个高个儿就行了。接着我按下开关,开动机器,一团粉红色的气体从卷毛胸膛里钻出来,通过软管飘进玻璃瓶,变成一个大气泡。这姑娘的爱可真多啊,那个气泡越来越大,呆在最大号的玻璃瓶里都有点儿挤。
OK,完成。小纪用橡皮塞把瓶口塞紧,然后帮卷毛办了一本小存折。卷毛拿着小存折走出去的时候呼出一口气,好像浑身轻松了很多。我突然发现她笑起来挺可爱的,皱着鼻子,眼睛那么圆,像只土拨鼠。于是我叫住她:“喂,你有空吗?”
卷毛瞪着我,我对她说:“下班以后我要去放爱,一起去吧!”
【4】
下班后,我请卷毛上了我的小汽车。我们穿过整个市区,来到城市最边上。这里可真空旷,不远处是正在修建的地铁站,用蓝色的栏板包围着,露出高高的塔吊。而往另一边看,就是远远的天际线。夕阳正在下沉,天色正黄昏。
我从车里搬下一个个玻璃瓶,里面装的都是过了期但没人来取的爱。我们的库房就那么大,得腾出地方放新存进来的爱啊,于是只好定期盘点,把过期的那些放掉。
我拿起一个玻璃瓶,里面有一团很大很浓的橙色气泡,它的主人一定曾对某个人付出过深厚的爱。我拔开瓶塞,抓住瓶子轻轻晃两下,气泡便从瓶口钻了出来。它慢慢上升,慢慢飘远,最后被风吹散,挂在天边,形成一道橙色的晚霞。
卷毛看得欢呼起来。我递给她一个玻璃瓶,她学我的样子打开瓶口,放出一团紫色的气泡。气泡飘到天边,变成了紫色的晚霞。
我们就这样放光了带来的所有的爱。夕阳又大又圆,就像一枚巨大的吻痕悬挂在天边。它的周围环绕着各色晚霞,那些颜色映在她眼睛里,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真漂亮。
于是我低下头吻了她。她真可爱啊,因为意外而又一次露出了土拨鼠的表情,接着红色蔓延了整张脸,就像大火烧着了圆明园。
【5】
就说男人不能太快交女朋友吧,瞧我的新女友卷毛,把我从头管到脚。她扔掉了我珍藏多年的花花公子杂志,删掉了我下载多时的AV视频。她不许我抽烟不许我喝冰啤酒,还在我冰箱里放了一整排牛奶,逼我每天早上喝一罐。如果我敢表现出一丁点儿不服气,她就瞪着眼睛跟我吵。只有看到我对她表现出一副卑躬屈膝的鬼样,她才心满意足。
女孩就是这样,哄哄她就好,反正下班以后我照样能去喝啤酒,跟新来的啤酒妹相见恨晚。我承认我有点儿花心,不过我有做男人的底线。我把啤酒妹的电话存进手机可没预备现在就打,然后把对她的爱存进银行也没打算现在就用。存进玻璃瓶的爱是一个很小的气泡,颜色也很淡,这说明我爱得不深。
像这样的爱我存了好几十瓶,光是存折就有一大叠,备用嘛。
几个小混混喝多了酒调戏啤酒妹,我挺身而出英雄救美。我把他们赶走,却不小心被啤酒瓶的碎片扎破了脚。
回到家我打算自己包扎一下,可卷毛不依不饶,非要带我去医院。在医院里,医生让我脱鞋检查。我脱掉鞋子和袜子,妈呀,这是什么啊!我大脚趾头的指甲上,竟然画着一朵小黄花!不用说,这是卷毛的杰作,她现在正得意地朝我摆手呢!唉,她看不出来医生和护士都憋着笑吗?
说到小护士,我多看了一眼。她个子小小的身材却很丰满,一笑起来花枝乱颤。我也是个成年男人哪,我也懂得制服诱惑!这么想着我就情不自禁回她一个笑。
【6】
就是这个笑,让卷毛从医院到回家一路黑脸。
卷毛不肯跟我说话,拿着块抹布到处擦。她一生气就爱大扫除,化戾气为体力劳动。这是个好习惯没错,可我看着她烦躁的样子心里也好烦。下一刻,更烦的事情发生了,卷毛换床单时在我的床垫底下发现了一叠小存折。她一本一本翻着看,某年某月某日存入对啤酒妹的喜欢,某年某月某日存入对初恋情人的想念,某年某月某日遇到一个漂亮的网拍小模特……每一本都代表着我的一次动心啊!
卷毛把小存折扔到我脸上,转头走了。我陷在沙发里像个被困住的狮子,别忘了我还是个受伤的人呢。我的脚好疼,没办法去追她,而且我被她扔过来的小存折砸中了脑袋,我的头也好疼啊。
【7】
我的脚足足过了一个星期才好,卷毛一次也没来看我,也没和我联系过,我想这就代表我们分手了。好了之后我迫不及待去上班,迫不及待等下班,一下班就去找啤酒妹玩。现在我爱对谁动心就动心,我爱喜欢谁就喜欢谁。
啤酒妹的眼盖涂得金光闪闪,像西游记里漂亮的小妖精。她不停地给我开啤酒,劝我喝光一瓶又一瓶。我想我大概是喝醉了,不然怎么会盯着她想起卷毛的脸?我想起卷毛瞪着土拨鼠一样的圆眼睛,恶狠狠地对我说:“不许喝冰啤酒,喝奶,喝奶吧!”
第二天去上班,宿醉让我昏昏沉沉,冰啤酒更是把我脆弱的胃折磨得死去活来。还好小纪还关心我,给我倒了杯热水。
受人恩惠就要付出代价,我只好假装虚心听小纪教训。小纪说:“卷毛多好啊!你就是不知道珍惜!”我哼一声,假装没听见。她接着说:“对了,你还记得她以前那个高个儿男朋友吗?前一阵子他来过,办了一张信用卡。他说他女朋友要求很多爱,他付不出那么多,只好透支一些。”
那个阴险的家伙,他一定是想跟卷毛复合!我头不昏了,胃也不疼了,立刻飞奔去找卷毛。卷毛在她家楼下的咖啡店里呢,等等,坐在她对面的不是高个儿吗?瞧他们开心的样子,难道他们真的复合了?
第96篇、爱情故事过后不思量
“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京剧《沙家浜》里的阿庆嫂唱的。我喜欢“过后不思量”这五个字,有种断然决绝的明白,实在铿锵。
过后不思量,是当断则断。是一把新淬的弯刀横向满坡疯长的荒草,不犹疑,不拖泥带水。不是去去两迟疑,而是一马鞭子啪地甩到半空里,走了,追着前方的山川浮云和白日,不回头。至于身后的一桌残宴,不去想。
但是,这样的明白与爽脆,用在小女子对待情感上,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我的一文友就做不到。当年豆蔻年少的年龄,她爱上一个放浪不羁的男孩子,英俊而有才。她父母自然不放心她嫁他,生生横在前面拦着。两个人幽幽怨怨断了好几年,终于断掉。可是哪有那么彻底!十年后两个人碰见了,她的孩子已经读小学,他还没有结婚。他说他忘不掉她。就一个“忘不掉”三字,将她的羽毛一样在草坪上艰难落定的心,又鼓荡着漂浮起来。她想离婚,即使现在多了孩子和深爱自己的老公牵扯其中,她还想跟他走。
也许是我寡情,我充当了“王母”的角色,劝她回头,赶紧回头。我说,爱已经爱过了,后面不会再比年轻时更爱了。不过是没有拢到一个床头和厨房应对烟火日常,哪要去体验呢?婚姻里面的那些情节,即使换个演员来粉墨登场,依然没有新意。你所恋恋放不下的,还是共同的美好的过去,你不愿意收尾,像个演员不舍得下台,虽然曲目已换。
人有时候要学会忘记。而人生,有时候真的需要删繁就简。快要接近中年了,父母、孩子、安稳的生活、宁静的心,才是主题。这个年龄的女人不适合在情感上再去冒险,面对纷乱的情感,应该更多考虑的是保全,是退守,而不是进攻,不是孤军深入,因为已经输不起、跌不起。所以,曾经相逢了,也笑过、哭过了,到此便止吧,转身后,各自不再思量。不以爱的名义,施加给对方以重量。
可是,偏偏女人似乎总是难忘旧欢,豆粒大的将熄的火星子动辄被挑出了灼灼的焰,哪怕那从前的旧人曾经背弃自己而去。一直很同情女作家萧红,身为女人,她是相当倒霉。三次婚恋,第一次被未婚夫抛弃在哈尔滨的一个小旅馆里,第二次被作家萧军抛弃,第三个男人端木,对她又不够细心体贴。真是薄凉的一世。但我以为萧红在临终前说过的一句话,实在是天真而有失志气。彼时她在香港,身患重病,丈夫端木不在病床前,日本人的炮火又在窗外连天响,实在无望。这时候她竟还盼望起她的三郎(萧军)来:如果萧军在重庆,我给他拍电报,他还会像当年在哈尔滨那样来救我吧……三郎抛弃了她,即使她已怀孕;三郎从前在人前那么不顾及她的脸面尊严,揭穿她脸上的伤痕是他打的。都忘了吗?这时候,还提什么三郎呢?既然境遇已经滑跌至此,不如索性硬一硬脖子,认了。不提从前,不硬往那一点点过期的温暖上贴,何况人家早已经冷了脸子。
爱不是伸着脖子举着破碗,祈求施舍,爱是需要尊严的。如果不爱,更是需要一点风骨与志气,需要一点高姿态,不想,不提。
是啊,欢爱与奢华,在手中时,可以低下身子,可以忘乎所以。一旦过去,一旦烟消云散,一旦成了不合时宜,自己要舍得将自己化作一粒寻常的尘埃,落地,安然,淡然。不提从前,不思量过去。
第97篇、爱情故事捡回来的女人
洗干净后的冬花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长长的头发经南山梳理后,用一根红布条绾在脑后,竟显得那样妩媚。
南山捡回了一个女人。南山发现那个女人时,女人蜷缩在街角瑟瑟发抖。南山走上前,女人用惊恐的眼神望着他。女人的脸脏得看不出本来面貌,乱糟糟的头发上黏着一些草屑。南山蹲下来问:
“你冷不冷?”女人抹了一下眼睛,嘴里发出了“啊啊”的声音。
南山还想问什么时,旁边一个捡垃圾的老头说话了:“你就别问什么了,她是个傻子,在这儿好几天了。”
南山动了恻隐之心。
南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烤红薯递给了女人。女人接过去大口大口地吃着。等女人吃完了,南山又问:
“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女人的头点了点,嘴里发出的依旧是“啊啊”的声音。南山扶起了女人,将她带回家中。
看到南山带回了一个脏兮兮的傻子女人,村里的人说:“南山,你上女人的当还没上够吗?你是不是想女人想疯了?”
这话触到了南山的痛处。南山家里穷,30多岁了还是“庙上的旗杆——独一根”。两年前有个外地的女人晕倒在南山的屋门前,南山把她抱进屋里,又是掐人中,又是喂开水,女人才睁开了眼睛。后来女人说她是逃婚出来的,不想回去了。南山问她打算去哪里,女人说是南山教了她的命,她现在哪儿都不想去,就要住在他家里。南山说:“我是一个寡汉子,你一个女人家住在我这里怕不太好吧?”女人说:“那我就嫁给你好了。”
女人果真和南山睡在了一起。南山不想委屈了女人,他在亲戚中借了钱,又拿出自己几年的积蓄,想给女人添置些衣物,置办几件家具,但被女人否定了。女人说:“这些钱暂时留着,等我俩好好干几年后,再凑在一起把房子翻盖翻盖。”南山感动得想哭。
谁知一个月后他真的哭了。那天,南山进山打柴,傍晚回家时,家里冷冷清清,女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同她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那些钱。后来听说周围的村子里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南山这才知道他们遭遇的是一伙婚姻骗子。南山咬牙切齿了好长一段时间,心里才慢慢平静了。
村里人的话让南山打了一个激灵,他暗暗提醒自己,千万别又中了女人的苦肉计。但南山马上又想起了那个捡垃圾的老头说的话。南山想,这绝对不会是为我特设的局。
南山也不管别人怎样嘲笑他,他有自己的想法:说我想女人就想女人,我一个光棍讨不上媳妇粘不上女人,难道连想也不让我想吗?南山就想留下这个女人。
南山去找村主任说了自己的想法。村主任说:“好吧,那你就先到派出所去上个户口。”
南山拿着村里的接收证明,当天下午就到派出所落了户。南山给女人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冬花。
晚上,南山烧了一大桶热水,把冬花按在脚盆里给她洗了头,并擦冼了全身。南山在给冬花洗澡时,抚摸着她的身体,心里一直是痒痒的。南山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冲动。南山惊奇地发现,洗干净后的冬花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南山把冬花抱到床上去时,柔柔地问:
“你愿意跟我睡觉吗?”也许是前世注定了有这个缘分,冬花竟“嘿嘿”地笑了,嘴里“啊啊”有声。
南山拥着冬花拉灭了电灯。南山把男人的阳刚和温柔倾注在了冬花身上。
第二天,当南山一手拿着锄头、一手牵着冬花出现在村里人的面前时,人们的眼睛都直了。冬花穿着那个骗子女人留下的旧花袄,长长的头发经南山梳理后,用一根红布条绾在脑后,竟显得那样妩媚。村里人说:
“你小子有眼力,怎么知道这个傻女人长得这么好看呢?”
南山马上警告他们:“别再傻女人傻女人地叫,她有名字的,她叫冬花。”有人就当场叫开了:“冬花冬花冬天的花……”那念叨的节奏就像敲锣,惹得人们哄堂大笑。
南山真心实意地爱护着冬花。第二年春天,冬花的肚子大了起来。怀了孕的冬花在南山的调教下,竟然有了变化,能自己洗脸洗脚了,南山弄饭时她会烧火了,邻居家的鸡跑到了自家屋里,她知道往外赶了。晚上,冬花还能坐在南山旁边陪他一起看电视了。有时南山高兴,她也咧着嘴笑。
有一天晚上看电视,南山惊奇地发现,有一则“寻人启事”上一个女人的照片很像冬花。启事上说,寻找走失了半年多的弱智女儿。南山瞪大眼睛细看,启事上描述的衣着与他发现冬花时的衣着一模一样。看来冬花就是启事上那个要寻找的人。南山兴奋地记下了联系电话。
第二天,南山就把找到了冬花娘家人的消息和村里人说了。看着南山激动的样子,有人泼了一瓢冷水:“你不能联系她娘家的人,你想想,联系上了后,她娘家来人要把她带走了,你不就又没媳妇了?”
南山不是这样想的。南山同情冬花,南山也同情冬花的父母。冬花的父母不见了自己的女儿该是多么着急啊。做人要厚道,不能只想着自己。南山到村主任家打通了那个电话。
冬花的父母来了,是开着小车来的。冬花果真是他们走失的女儿,冬花的母亲抱着冬花“呜呜”地哭。村主任向冬花的父亲介绍了南山和冬花的情况。
冬花的父亲上前紧紧地拥抱了南山,然后对他说:“我在城里还有套房子,是专门留给我的女儿和女婿的,你们明天就搬过去。”
南山憨憨地说:“我……我……到城里没事做啊!”
“怎么没事做呢?我的公司就需要你这样的好人,我的女儿也需要你,我那即将出生的小外孙也需要你啊!”
这时大家才知道,冬花的父亲是一个知名企业的董事长。
村里人都说,这狗日的南山有福气。
第98篇、爱情故事慢热的爱
所有认识他和她的人都诧异,都感叹!但都无法阻止他和她的相爱,而后是婚姻。
她和他原来是同事。那时,她20岁,不谙世事。他,24岁,些许的少年老成,不多话,经意、不经意地,常常看着她。不徐不疾,时光就这么过了。
过了2年,他结婚了。一众同事,当然也包括她,喝他的喜酒。司仪在台上高祝“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的时候,正逢新婚夫妇给她敬酒。他轻轻地与她碰杯,借着酒意定定地看着她,似乎有些说不清的不舍。
她和他仍然是同事,朝朝相见,日日分别。他仍然经意不经意地看她,看到后来,发现了她些许的别样的光彩。同事告诉他,她恋爱了。她脚步轻轻的却又是雀跃的,办公室的同事笑说:“小丫头长大了!”
那辆接她下班的加长奔驰在楼下停了约400次之后,她结婚了。婚宴排场得很。
她,忽然惊人的美。最美丽的美是不知道自己的美。一袭白纱,全身无饰,除了一枚蚕豆般的钻戒。女同事啧啧地叹息,男同事则评头论足地对他说:“新郎跟你怎么那么像呀!”他仍然淡淡地回答:“是嘛?”
他已经经历了2年的婚姻生活,恪守夫道,攒钱养家,工资卡上交,准点上下班,上班时喜悦些,回家时平静些,日子不闲不淡地过着。妻子爽直,善良又待老人好,家里收拾得一干二净。他还能说什么呢?他的妈对他说:“这样的媳妇如今不多了,可要好好待她啊!”他对他妈看着,不说话。品不出好,说不出坏,不敢说不满,心里又不甘。
后来,她和他不再是同事。再遇见的时候,已是过了10年。她35,他39。
那日在商场,他在选领带。一般来说,选领带之类的事,都是主妇做主的。他不,总觉得妻子选的不对他的路,好在妻子也不怪她。他现在的职位不低,公众场合经常露面,总得有些体面的饰品。
他隐约地觉得自己的心跳,他是对的。一抬眼,他和她的目光相遇了。没有慌张,没有突然,好像徐志摩说的:“你来了。”她几乎没变,愈发地美,手中夹着一摞的书。那一刻,他只是觉得奇怪,时间为什么对她这么宽容,对自己却这么苛刻。
他们站着说了几句,他知道她在附近的一家外贸公司上班,朝九晚五的,但他马上又知道,她上班,根本不是为了生计。她穿得一身名牌,哪里是月入万元的白领的样子?
他脑子飞快地转。脚,却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准备告别。她却轻声慢言地开了口:“时间过得真快,都十年不见你了。有空到公司坐坐。”听不出是刻意的邀请。他低头,心有些些的动,鼓起勇气抬起头,说了一个字:“好。”即刻掉头,马上走。走!离开她!走了三步,又回头。发现她仍在原地,淡淡地笑着。
他恋恋不舍,他汹涌澎湃,他落荒而逃。他告诉自己,决不再回头。到了地下车库,引擎发动的声音惊醒了他:我怎么啦?他反复地问自己这句话。最后,他突然觉得累,趴在方向盘上,散了架似的,莫名的巨大的悲伤潮水一样地袭来。他终于在那刻明白,为什么十几年的婚姻生活中,几乎没有开怀地笑一次,几乎没有极致地感受过幸福的滋味了!他发现自己哭了!没有声音,却抑制不住。
楼上的她,站着不动,眼睛向下望,望什么,她不知道。轮到她开始过滤自己的婚姻了,她不明白,为什么外貌这么相似的两个人,怎么会如此的性格不同,商人重利轻离别,丈夫无限地供给她物质,以至于她将奢侈品当日用品,可她自己最终向往的仍然是那些少时的小爱好:看看书,听听音乐,发发呆,想与一个人真性情地相爱。而这些,被丈夫不经意地笑过一回后,便被尘封在心里。她是父母眼里的好孩子,丈夫眼里的好妻子。她是好的,好意味什么?是按规矩出牌的,不会乱来的,但在他第二次回转身看她的时候,那么多过往突然像玻璃一样,“哗”的一声全碎了。她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她心的一角,突突地有些悸动。
若干天午后的下班前,他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她的办公室,她的眼里,仿佛仍似10年前的他。她说:“你来了。”他说:“嗯。”全然没了这些年来在官场上好不容易历练出来的精干。
他走向前,轻轻地拥住她,只说了一句:“宝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话没完,她便簌簌地流泪了。
所有认识他和她的人都诧异,都感叹!但都无法阻止他和她的相爱,而后是婚姻。从此,王子和公主开始幸福的生活。
若干年后,他问她“为什么不早点嫁给我?”她反问他:“你为什么比我早结婚?”他做无辜状:“因为我不懂。”她坏笑:“现在你懂了吗?”他哈哈大笑。
第99篇、爱情故事两条直线无法相交的理由
现代爱情故事,受到的局限好像更甚于封建时代的门第观念等。性格、环境、观点、对于人生处境的判断,种种都成了两条直线永远无法相交的理由。这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文明?
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北方小城,到处灰扑扑的街道和空气,让人不想停留。惟有旧城区的一点点风物,还能说明这里曾是古代的州府。不过随着人们的开发,那些青砖绿瓦的老房子,也多做了他用。
我以惯有的高效率在这里办完公事,离出发的时间还早,买了本书,沿着一条叫做常山路的小道随意走着。这小城的安静是我最喜欢的,所有的门口都静悄悄的。我转过一座描金的牌坊,前面是一排崭新的绿树,后面掩映着一座旧式的二层楼,偌大的一面墙完全被爬山虎覆盖了,绿意盎然,我忍不住停下来。一边的黑色铁艺门里,也都被爬山虎占据了。这大概是某个单位的办公地吧。我一边想着自己永远都无缘这样可爱的办公室,一边看到一架葡萄下坐着个男人,雪白的衬衣,干净的头发,正低头看膝盖上的一本书。雪亮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他身上,是一种久违的清静和惬意。
我的驻足让他有所察觉,抬起头恰好与我的目光对视。我忍不住红了脸,想走,却挪不开脚步。他放下书,走到铁艺门前说道:“你好啊。”
他的声音很柔和,舒缓而恬静。我低头答应了一声,他继续说道:“你是外地来的吧?”我嗯了一声,他说:“难怪看起来这样匆忙。”我忍不住说道:“我哪里匆忙了?我只是在这里站了一下下。”
他挥了挥双臂:“一看你的神色就是,满面风尘的。”他顿了顿,指了指身后的葡萄架:“要不要进来歇会儿?我们单位现在就我一个人。”说完悠闲地转身走去,那姿态分明是告诉我他并非心怀叵测。
我犹豫了一下,看清楚爬山虎下掩盖的一块白色木牌,上面写着小城一个文化单位的名字,他带着儿化音的语调又那么轻松。于是我装成参观的样子走进大门,一边说这房子好旧哦。
他随便笑了笑,把书放在一边请我坐下。我随手拿过来,居然是本《儒林外史》,扉页上写着三个漂亮的钢笔字:顾卷青。“很有诗意的名字嘛。”我说。他居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爷爷原来教过私塾,非给我起这样一个咬嘴的名字。”
我和顾卷青就是这样认识的,飘忽得好像某个爱情小说的情节。可我很清楚自己骨子里有多么喜欢,包括顾卷青的样子、他的声音,当然,还有那座旧房子。那天的邂逅,是我几年来第一次在工作之外认识别人。我那天鬼使神差地没有回上海,因为顾卷青要带我去看有八百年历史的莲花池。
那个初夏的周末,我跟着顾卷青走遍了这座小城。原来小城的胡同也这样有意思,虽然街景远不如大城市来得深远,可因为顾卷青本人的缘故,我却更觉得真实和亲近。他本就是学历史的,一家人都算此地的原住民。说起这些来他很自豪,说我这样的“大都市白领”,其实都太缺少归属感了。
顾卷青的话我很赞同,我从父母离异后,就和妈妈相依为命,中学开始就学会了洗衣做饭,还要帮助妈妈照顾外婆,然后一边打工一边上大学。十几年来,我似乎从没有想过自己属于谁,属于哪里。或许我的性格太要强太倔犟,不让自己有一点依赖的心思。眼前的路太长,我不能停下来休息。可这究竟为了什么呢?认识顾卷青后我终于明白,清静恬淡真的如此美好,一如他开始给我的印象。
离开小城后,我一直觉得心神不宁,看着写字楼外面的车水马龙,思绪总忍不住飘到顾卷青身上。国庆节终于来了,我向下属安排好工作,还没向小城出发,顾卷青的电话就来了:“我想去上海看你,好吗?”
当然好!我用一天的时间为顾卷青安排好了所有,甚至计划好了游玩的路线和值得一去的餐馆,然后像个不谙情事的小姑娘一样傻傻地等着。当那一天,顾卷青出现在车厢门口,微笑着张开胳膊时,所有的矜持倏然消失无踪,我投进他的怀里。顾卷青的气息果然和我想念的一样,他在我耳边低低说道:“原来你也这样想着。”我满脸通红地离开他:“想着什么?”顾卷青说道:“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啊。”
顾卷青的思念让我彻底沦陷了。在上海潮湿繁华的空气里,他的自如格外吸引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两个人的肩头有意无意地碰在一起,喜欢他宽宽的手掌握着我的手,带我跨过一条窄窄的水沟。至此,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上海第一次变得具体而丰富起来。我从来没想过,身边的这个城市可以如此悠闲。就好像从不知道自己也可以舒缓下来,学着广告的样子,长衣缓袖地坐在江边,花整整一个下午喝茶聊天,听顾卷青讲那些悠远的故事。
七天很快过去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忽然想起车票的事,顾卷青夸张地说道:“要不是你提醒,我差不多连老家都忘了。”我得意地笑了:“那你什么时候再来上海啊?”顾卷青一点点拉我贴近他:“我不来了。”我一愣,满眼的失望让他完全心软了:“我是说不走了。”我忍不住用力点头,他狡黠地笑了,把我拥进怀抱。他的唇颤抖得和我一样厉害,我知道那是爱情来临了,让十月的空气再次火热起来。
第二天早上,我在顾卷青怀里醒来,问他怎么向单位交代。他说打一个电话续几天假期就行,事实上在这个单位一个月不去上班也没问题。我从来没想过还有这样舒服的工作,用顾卷青的话说“这里是绝对养老的好地方。”我大笑,还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就想到养老,太怪异了。顾卷青认真地说:“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处,那里的人肯定比这里的人性格随和,所以也更容易快乐。”
这番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些年的奔波,我已经感觉很累了。可身边的所有都无法放下,虽然外婆去世了,可妈妈身体一直都不好,需要人照顾。我试图说服顾卷青留下来,他告诉我也曾想过。我兴奋地告诉他,可以帮他找到喜欢的工作,那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顾卷青把我搂在怀里说:“本来我不想这样,可有你在,哪里都好。不过,我也会慢慢改变你。知道吗,你脸上的疲惫一直都让我心疼。”
顾卷青回到老家,因为他父亲的关系,单位很痛快地同意了他停薪留职,而且还可以随时回去。我托朋友在一家文化公司为他找了份工作,待遇非常不错,而且离我的公司很近。那样我们每天都可以一起吃午饭,这已经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写意自在的生活了。
那一个月,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同事们都说我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即使工作再多再累,也总是一脸的幸福。当然了,假如曾经的打拼只是为了生活,现在却有了明确的目标。顾卷青让我有无比的眷恋,我的生活因他而变得充满幸福和快乐。我想,等顾卷青习惯了上海,一定要让他继续上学,以他的聪慧,很快就会有自己的一方天地。
然而顾卷青却不似我想的那样轻松。虽然那是家文化公司,可没头没脑的事情更多。他无法习惯,每天都会说很烦很乱。虽然有周末,却根本无心去玩什么。他开始怀念在小城的那种状态:每天早早地下班;不管是不是假日,随便就可以出去游玩;甚至,整个单位的人可以全部出去旅游,只留下一个看门的老头。我只好说我们不可能这样,就算工作允许,我们一样要为将来的家庭考虑。房子、车子、孩子都是必须面对的。顾卷青叹口气说是啊,可在他们那里,十万元就可以轻松地买一套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觉察了和顾卷青之间的差异。是的,我已经习惯了上海的生活,很多事情想都不敢去想,只能努力地去拼。他却更喜欢小城的节奏,在那里,他甚至可以算文化圈子里的名人。假如愿意,还能回到大学做做报告或者演讲。于是我问自己,假如他要我去那里生活怎么办?我很清楚答案,就算不考虑妈妈,我同样无法接受小城的生活。我习惯了边吃早餐边赶地铁,习惯了靠喝咖啡支撑着工作到深夜,习惯了不让自己的脑子闲下来胡思乱想,当然,我也习惯了用优厚的薪水来填补自己的空虚。
那一次的交谈,让我们两人都冷静了下来。看着顾卷青熟睡中紧皱的眉头,我的心也乱了。他在小城生活了三十年,那里已经给了他无法抹去的烙印。而我,爱的是从容自如的他,到了上海这样的地方,他还能保持原来的自我吗,我会继续爱被城市改变了的他吗?就如我去过的那些穷乡僻壤,只是喜欢它们的纯朴和纯净而已,却无法在那里多住几天。
可我离不开顾卷青,我决定慢慢改变他。可我很快发现自己的努力毫无用处,顾卷青不喜欢我的朋友,不喜欢他们的谈吐,更不喜欢他们看自己的眼神。这些我都无能为力,上海这座城市再大再繁华,顾卷青却根本不能为之改变什么。
这一年的元旦前,我找到文化公司的那位朋友。此时他已经做了副总,我请他给顾卷青换一个轻松的部门,假如可以,顾卷青也有能力做主管。朋友答应帮忙,又开玩笑地说他要举行一个家庭聚会,请我做一晚上的女主人。我也答应了,多年的交往,我很信任他。谁知顾卷青听后勃然大怒,警告我别去。我解释半天,顾卷青沉默好久,说要送我去。我很高兴,顾卷青却直接对我的朋友说:“我是来告诉你,我不会同意自己的女友给你做什么女主人的。顺便告诉你,我今天辞职了。”
我被顾卷青拖回家,他一边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说道:“对不起,我今天只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并非故意让你难堪。我明天就走,你做什么我都不再管了。”
我吓坏了,问他为什么要离开我。顾卷青说:“我不是离开你,我只是要回到自己的世界去。我知道你不能跟我走,所以……”
我连声说我可以跟他走,我爱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顾卷青放下行李,把我紧紧搂在怀里说:“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这事有多难,我也一直在尝试为你去习惯新的生活。可我做不到,不只是为了今天的事情。我也并非不求上进,我只是更喜欢原来的生活。假如每个人的生活都有自己的意义,我的也是一样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他继续说道:“我先回去,假如你想好了,可以跟我过那样的生活,我会来接你。好吗?”
我哭着答应了,那个晚上我们一直紧紧地拥抱着。天亮时,深秋的晨阳一缕缕射进窗子,我却觉得越来越冷。整个晚上我都在问自己,我可以跟着顾卷青,在那个陌生的小城,无欲无求地平淡生活吗?我找不到答案,我宁愿顾卷青强硬地带走我。可他不是那种人,就像他不会勉强自己一样,同样不会勉强我。
顾卷青走了。列车渐行渐远,阳光下,铁轨闪着雪亮的光芒,在看不到的尽头汇合交织。我心里一片茫然,想哭却哭不出。曾经的那个夏日午后给了我多少幸福和快乐,可顾卷青和我就像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都无法汇合,即使我依然爱他,他一样爱着我。
第100篇、爱情故事我是丑女
看着墙壁上挂着大幅的结婚照,我时常问邓航:“那真的是我吗?你旁边那个人真的是我吗?”他总是笑嘻嘻地说:“是你,当然是你。”
真的,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潇洒英俊的邓航会娶我这样一个丑女孩做老婆。以前我总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不敢接受他,就是因为我不漂亮,他为什么放弃那么多如花似玉的美女而选择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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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改变自卑的心理,因为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我从13岁那年就明白了,身边的女同学之所以愿意亲近我,只是用我的丑衬托她们的美丽,后来,我慢慢孤立自己,变得越来越自卑。
升入高中那年,新换的班主任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参加3000米的比赛。全校前20名可以去参加区里面的比赛。那次我居然得了第五名,虽然在区里的比赛我没有拿到好成绩,可是,对我来说,这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了。
后来在学校每年的运动会上,这个项目我总是拿第一。虽然如此,可我知道,我还是一个丑小鸭。我永远穿着黑色的衣服,梳着最土的马尾辫,甚至不知道睫毛膏、眼影怎么用。
我还记得,有次下雨,我穿着胶鞋出现在学校的时候,成了所有人的笑柄。还有很多很多的例子,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我依然无法忘记。
我就开始用文字记录自己的心情,一直到大学。有一次,我的一篇文章在电台里播出了,那之后我收到好多好多来自五湖四海的信,这其中就有邓航。他比我大7岁,是学医的。
在后来的交往中,我们虽然一直没有见面,可是我感觉,我有很多话可以跟他聊,而且他还总是夸我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同学讽刺地说:“声音迷死一千,长相吓死一万。你啊,一见面就玩完咯。”这句话打消了我所有的念头,是啊,没有见面,说什么都是假的。
从那以后,我开始冷淡了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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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因为没有足够的美貌,找工作连连失败。丑,是我的错吗?谁不想有张漂亮的脸蛋呢?可是,这能怪我吗?本来就很自卑的我,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几乎崩溃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在社会上想要立足竟然是如此之难。
朋友提醒我,可以去考个计算机等级证,做做打字员什么的,对外表要求不是很高。就是在那个培训班我遇见了改变我一生的男人。
他叫宋浩明,是组织公司新招的一批员工培训电脑的。考核的那天,有个员工因为出车祸住进了医院。平时闲聊的时候我有说过我的一些情况,他来问我:“你愿意来我公司吗?”当时太突然了,我根本没法回答他,他说:“就这么定了,前提是,这次考核你必须通过。”
其实他们的考核就是最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和打字的速度,虽然大学的时候我专业不是电脑,但这些基础我还是有的。
考试完的第3天,我就接到了宋浩明的电话:“小赵啊,你明天来我公司报道。”我挂了电话高兴坏了,我终于有工作了。那天下午我拖着朋友陪我去买衣服,她说:“你呀,是该打扮一下自己了。”
工作很顺利,因为都是简单的一些打印文件啊、起草合同啊什么的。宋浩明很照顾我,他提前结束了我的试用期,工资一下子涨到了八百。
公司做成了一笔大业务,宋浩明很高兴,请大家吃饭,庆祝一下。在酒席上,他特别表扬了我,说我虽然是新来的,可是对工作是尽心尽力,从来没有犯过什么错。
我从来都不喝酒的,那天因为高兴也跟着喝了几杯,一会就不行了,直想吐。我吐完后,正准备出来洗手,只听见两个女同事在议论,“你以为真的是小赵能干吗?根本不是。”“那是为什么啊?”“你不知道啊,她呀,是宋经理女朋友指名招进来的。”“哦?她们认识?”“哪啊,你真笨,你想想,小赵长那么难看,把她放在宋经理身边,他女朋友还不放一百二十个心啊?”
随后,她们哈哈大笑,离开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在卫生间里面的我。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眼泪止不住地流。
我没有和他们打招呼就自己先回家了。一整夜,我翻来覆去。清晨,我昏昏睡去。直到电话把我吵醒,是宋浩明,他说:“你今天怎么没来上班啊?生病了吗?”我含糊着说:“可能是昨天晚上喝醉了,头疼得厉害。”他没再多说什么,批了我一天病假,让我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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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辞职,可是找工作真的很难。不漂亮,到哪的待遇不都一样吗?反正已经丑了二十几年了,还怕人说?
好吧,今天先放自己一天的假,放松一下。我一个人闲逛的时候,路过一家美容美发店,是新开的。门口的小姐很热情,看到我脚步慢下来,就走到我面前,跟我介绍他们正在搞优惠活动。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很多女人的美不都是靠化装的嘛,我也试试。
脸上粗糙的皮肤是不可能一次就能改善的,这需要长期地护理,可是换个发型是最快改变形象的办法。可是,我这么多年一直都是扎着马尾辫,从来没有改变过。小姐说:“我们的发型师是一流的,他会根据您的脸型做出最适合您的发型。”
反正也是丑,管他呢。我一咬牙,点点头,说:“那好吧。”
我拆开辫子,洗了头发,坐在镜子面前,等着发型师。这时,我手机响了,居然是邓航。我惊喜地说:“天那,你是怎么知道我号码的?”原来,他一直都记得我家的电话,打到我家,是我爸爸告诉他的。他说他正在苏州出差,问我有没有时间。我犹豫了一下,决定等我变漂亮了再亲自去上海见他。
于是,我找了一个借口表示这段时间很忙。他很遗憾,可是能再次找到我也不算是完全地失败。
第2天,一头棕红色小卷发的我,再穿上新买的衣服,出现在公司的时候,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夸我变漂亮了。我也知道,这只是和昨天的我相比,是漂亮了。可我也很满足了,毕竟我迈出了第一步。
经过两个月的护理,我的脸逐渐变得红润光滑,我把眼镜换成了隐形的,然后修了眉毛,然后精心化了妆,美容小姐直夸我,是活脱脱的一个美女。虽然美女这个称呼是那么名不副实,可我还是虚荣地得意起来,公司里起初说我是丑人多作怪的人,现在都闭了嘴。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客气、亲和。
那天,散会后,宋浩明便把我叫到他办公室,然后关上门,围着我看了好几圈,点着头说:“嗯,不错不错,打扮一下还是不错的嘛,我当初就没看错你。”我表面上装做不好意思,抱着文件夹说:“宋经理,如果没事我出去了,还有好多事没做呢。”其实,我心里暗暗骂道:哼,就你那点出息,算了吧。
他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小赵啊,你是知道的,王助理下个月就要辞职了,你想不想接替这个职务啊?”总经理助理?工资是我现在的两倍,谁不想做啊?可是,公司里那么多美女,哪轮到我啊。我知趣地站起身来,抱歉地说:“宋经理,我有几两重我还是晓得的。我很满意我现在的工作,谢谢您的好意。”我正准备出门,他忽然一把抱住我,不容分说就要亲我。
这时,他的女朋友来了,他像触电一样推开我。我迅速跑了出去,傻坐在办公桌前。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是,我敢肯定,我要卷铺盖走人了。
果然,第2天,我接到了辞职信,因为公司违约在先,所以我得到了一些赔偿。就在我从会计室出来的时候,听见他们议论,说是我勾引宋经理想要做总经理助理的位子。我忍无可忍,一脚踢开宋浩明办公室的门,指着他的鼻子问:“宋浩明,你给我说清楚,我走人没关系,可你也不能这样污蔑我吧。”
我拿着刚领到的赔偿金,对大家说:“拜托你们这些胸大无脑的美女,如果事情真的是那样,他们会给我赔偿金吗?一群白痴。”
有人叫来了保安,他们把我拖了出去。我简直要气疯了,我做梦也不会想到,当年我因为丑找不到工作,然后也是因为丑才有了这份工作,最后,却因为变漂亮而丢了工作,这是什么世道啊?难道真的是红颜多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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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在鼻梁上架上了眼镜,扎起了老土的马尾辫,眉毛也不再定期修理,化妆品放在桌上已经落了一层灰尘。
仿佛在一夜之间,我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我就当做了一个梦,梦醒后,灰姑娘终究不是公主。我忽然想起邓航,这些日子,他总是给我打电话陪我聊天,逗我开心。他因为工作的关系一直都没有再来苏州,我决定主动去上海见他,顺便可以散散心。
我一直在犹豫,究竟要以一个怎样的姿态去面对他,真实的灰姑娘?虚假的公主?好朋友说:“女人适当的化妆是尊重别人,你干吗总把自己糟蹋得很邋遢的样子。”我低着头不说话,她又说:“真实一点也好,不过,你还是稍微注意点形象,你又不是真的丑到那种无可救药的地步,你说对不对?”
我点点头,给自己一次机会,精心的打扮是为了表示重视他,也是女人的天性,这并不是一种欺骗。我简单梳洗了一番,甩着马尾辫踏上了上海的列车。
一个小时后,我第一次见到了认识了6年的邓航。第一眼,我就后悔了,我不该来见他。一张清秀的脸、一米八的个子,一身运动休闲衣显得他那么青春、帅气。而我呢,在上海那样一个大都市里显得那么土气。
他却一点也不在意,开着车带我去了外滩、南京路、衡山路,好多好多地方。
这之后,他有时间就会开车来苏州,我们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唱歌。在我生日那天,他在我吹灭蜡烛后,牵着我的手,轻声地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喜欢他,不可否认,像他这样有钱、有事业、有帅气的男人,是个女人都会喜欢的。
可是,我不能,准确地说,是我不敢。我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久才答应见你吗?”“知道,因为你觉得自己不够漂亮。”“不,是很丑。”“那有什么关系呢?谁说只有美女才能被人爱啊?”
他又跟我说,其实我并不是丑,而是不喜欢打扮自己,素面朝天,甚至有时土里土气的,这都不是丑,只是不够时尚而已。别看大街上那么多时髦、性感的女人,卸了妆还不如我呢。再说,如果真的想变漂亮很容易,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整个容太方便了。我们争执不下,我表示,那么多的美女很多人都是天生的。他抱着我说:“是啊,天生的,那你又何必那么在意呢?”
那天晚上我一直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之中,可是我不知道这样的甜蜜会持续多长时间,因为我们太不般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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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的事情来了,邓航的父母要见我。丑媳妇是要见公婆的,这话我懂,可是真的让我遇上的时候,真是坐立不安啊。
一个星期后,邓航的父母从新加坡飞到了上海,我和他早早就到了机场。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我坐在邓航旁边的副驾驶座上紧张极了。车开到家门口,我跳下车帮他们拿行李,邓航招呼我说:“不用你拿,你去陪他们吧。”我拽着他的袖子不肯撒手,我是怕一个人面对他们。邓航拍拍我的肩说;“没关系的,他们很喜欢你。”
他们简单地问了我的一些情况之后,说:“先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一路上他们不说话的原因是不想让邓航开车时分心。
他们长期住在新加坡,我怕他们吃不惯中国的菜,所以特意学了一些新加坡的做法。看得出来,他们很高兴。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总算过了一关。
不久,我就和邓航领了结婚证,然后办好签证就去了新加坡,在当地办了结婚仪式。我们现在很幸福,邓航的父亲在当地有一家诊所,他年纪大了,就让邓航和我接手,他和妈妈享清福去了。我现在惟一要做的就是,学好英语,其他的事情,邓航都会说:“不用担心,有我。”
童话的结尾总是,只有公主才能和王子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现实中,灰姑娘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