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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全文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6 2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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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间故事爱情测试一百问

那天老婆和同学聚会回来后,笑眯眯地看着我不说话,我知道准没好事。“说吧,又看上什么了?”老婆从背后拿出一个U盘说:“有张卷子麻烦你给做做。”我一听笑了:“就这事,小菜一碟,夫妻俩还提什么麻烦啊?给我!”

我把U盘往电脑里一插,桌面上显示出一个带有心形的文件夹。我笑着说:“还挺有创意。”双击一下图标,我的笑凝固在了脸上。“爱情测试一百问”,天啊,这是什么试卷啊?老婆说:“答吧,测试一下你对我的爱情。”我看了看老婆又看了看那个界面,皱了皱眉说:“这都是蒙人的,你也信?”从老婆不容否定的眼神里,我知道这张卷子不做不行了。仔细一看,主界面上还有两点声明,一是对答完该试卷后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诸如分手、离婚等概不负责;二是该试卷中有测谎题,如说谎值高则自动退出。天啊,这是谁设计的?纯粹是在用自身行为实践那句名言“吃饱了撑的”。

得,硬着头皮来吧。点击“进入”之后,是一个比较火辣的泳装少女图片,哇!怎么还有这题?我咽了口唾沫,又回头看了看老婆:“我可答了,你可别说我学坏!”老婆用暧昧的目光示意我继续。我又多看了几眼图片,然后按答题。“请问你在浏览图片时用了多长时间?”“请问你刚才在女孩子哪个部位停留时间最长?”范伟小品中的一句话“这就开始了!”哎哟,第一道就这么狠!我小心翼翼地在“三秒钟”一栏点了一下,电脑显示:“你在说谎,本机记录时间为十秒,减去你刚才回头看女友或妻子的三秒,应该是七秒,提示一次。”我的天,怎么连回头看三秒都能提前预料到?我得小心点了,真出点差错,今儿晚上别想好过了。在答第二道题时我没敢撒谎,电脑显示:“不要不好意思,这不是你的错!这只能证明你是男人并且没有撒谎。”我擦了一下额头的汗,又看了看老婆。

再后面的题一道比一道狠,一道比一道厉害,处处是陷阱,步步设机关!在回答“你确定对你的女友或妻子忠贞不二吗”一题时,我点击了“确定”一栏。没想到电脑却显示:“你在说谎,请你想十秒钟后再确认一次。”啊!我不禁失声,回头看了一下老婆说:“电脑在撒谎!”老婆笑着说:“接着答吧,看看到底谁在说谎?”我狠了狠心又点了一下“确定”,电脑显示:“刚才是一道测谎题,恭喜你没有撒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脑子里突然闪现了一句成语,斗智斗勇!然后冲老婆来了一个傻笑。

战战兢兢地终于回答完了一百道题,点击了一下测试结果,“合格”!我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合格。老婆,我是合格!”老婆说:“优秀是最高档次!”我说:“以后我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多做家务,少气你,争取达到优秀。”老婆笑了笑说:“其实合格已经不容易了,难为你了,奖励你一顿夜宵。”没想到得意忘形的我一不小心竟说“我还想再答一遍第一道题”。夜宵没了,又挨了一通臭批,真是自找的!第二天早晨,老婆叫醒我说:“你刚才说梦话了。”我说:“我没这毛病啊。”老婆说:“你说了。你说什么破软件还号称能测谎,说了谎也没测出来。”我一下子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向天发誓,我昨天没说谎!”老婆笑了笑说:“亲爱的,这是最后一道测谎题,是云给我软件时说的,她老公就折在这最后一道题上了。”我半天没醒过闷儿来。

出门前,我跟老婆说:“你把你那软件也给强子他的女朋友拷一套。”老婆说:“为什么?”我说:“强子上班时老挤兑我。”说完我竟不怀好意地笑了。

第2篇、爱情故事永远的苏小米

夜里,我不时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中常在灯光昏暗人影攒动的地方,许多色彩和人脸都支离破碎,唯有一张女孩的脸在映射着彩灯的镜子里渐渐清晰……

一…………………………………

沈浪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是在旋转木马咖啡厅,那天我穿了黑色的曳地长裙,坐在大厅中央演奏《水边的阿蒂丽娜》。当我弹完曲子,站起来谢幕时,恰好看到了刚进咖啡厅,正招呼客户落座的沈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底。而那时他的目光也正好向台上瞥来,四目相 交的瞬间,他满脸吃惊。

这个年轻男子的神情让我好奇,但我还是翩然下台回到了化妆间。一边卸妆,一边努力回想是否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男人,但想了很久,都没有结果,头却越来越痛。从8岁起,我就时常头痛,并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对于复杂或伤脑筋的事,我从来不多想。

可没想到的是,这个让我“伤脑筋”的男人在几天后的晚上居然又出现在我面前。这次是在咖啡厅门口,当我演奏完三支曲子收工回家的时候,他“拦截”了我。他站在黑色的跑车前,穿着一件条纹休闲衬衫。“苏小姐,能载你一程么?”他小心地对我说,脸有些泛红。我沉思了几秒钟,以往我从不搭客人的顺风车,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那似曾相识的脸和恳切的神情,我没有拒绝。

二…………………………………

沈浪是个细心的男人,自从他走进我的生活,我的世界就像被暖风抚过一般。他是地产项目经理,平时工作十分忙,尽管如此,仍不忘照顾我的生活起居。

我的工作并不只是在旋转木马弹钢琴,那只是我的一份兼职,一周只去两次。更多的时候,我为杂志画插图,有时没日没夜地画,饿了泡碗方便面,累了就倒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和沈浪在一起后,他并没有被我混乱的生活秩序吓到,也从不责备我,只是常常在外面带回我爱吃的菜和点心。有时我睡着了或出门了,他就把吃的留在微波炉里,然后在门上贴上小字条,告诉我他来过。

一切都平淡而温馨,虽然我们并不像许多热恋中的情侣那样亲密无间,但我确定那就是我要的幸福。只是有时我会迷茫,为什么我会对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们是不是曾经认识,或见过面?”我这样问沈浪,而他温和地对我说:“我也曾经以为在哪里见过你,可事实上没有,这或许就是大家说的缘分吧。”我不再说话,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夜里,我不时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中常在灯光昏暗人影攒动的地方,许多色彩和人脸都支离破碎,唯有一张女孩的脸在映射着彩灯的镜子里渐渐清晰:黑直长发、惨白的瓜子脸、血红的唇、冰冷的眼……她诡异地对我笑,那张浓妆的脸分明和我一模一样。我知道她是苏小米。

三…………………………………

我叫苏小麦,小米是我的孪生妹妹,比我晚三分钟出生。我们曾有个很幸福的家庭,母亲是音乐教师,父亲是建筑工程师,所有的不幸都是在我们8岁那年开始的。那年夏天,我和妹妹放学后在家后的竹林里玩,妹妹不慎失足掉进了水井,我疯了似地跑出竹林叫大人,结果却没能把妹妹救上来,他们一直没找到妹妹的尸体,有的人说水井是和一条河流相通,妹妹的尸体应该是漂到其他地方了。

妹妹失踪后,我就患上了间歇性头痛,时常头痛欲裂,许多记忆也出现空白。也从那时开始,我不时地做奇怪的梦,总是梦到苏小米的脸出现在昏暗的地方,还有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

母亲在经历过妹妹的事故后,患上了抑郁症,父亲带她去看医生,吃许多药丸,可她的精神还是越来越恍惚。情绪失控的时候,会一直呜咽哭泣;平静的时候,则抱着我教我弹家里那台白色的三角钢琴。后来的某个清晨,我发现母亲躺在细碎的阳光中再也喊不起来了,她吞服了大量治抑郁的药丸。那些药丸,是父亲每天按分量给她时,她偷偷克扣一点点存下来的。

再后来,父亲和一个女人去了另外一座城市,把我交给姨父姨母照看,只每月寄生活费给我。我成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成长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寄宿在学校,少有亲人,更没有朋友。

四……………………

冬天最冷的时候,是我的生日,那天沈浪带我去吃烛光晚餐,然后到RIVER酒吧听一个女歌手的演唱会。演唱会听到一半,我去洗手间,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喝得半醉的男人,这个男人一把拉住我,“该死的女人,把我的钱和证件还给我!”我莫名其妙,拼命地挣扎,我告诉他我不认识他。可他不理,一个劲地摇晃我,我们在昏暗的走廊里厮打着。

后来沈浪来找我,看到了这一幕,他一拳打在男人的脸颊上,乘男人吃惊的瞬间,把我们分开。“她是我女朋友,你想干什么?”他质问他。那个男人揉着被打痛的脸,酒已经醒了不少,他说:“你女朋友?这个女人骗我去开房,然后乘我洗澡的间隙把我的皮夹、证件和衣服全拿走了!”我看见沈浪的肩膀沉了一下,随后他对他说:“你说的那个女人,不是她,她们只是长得很像而已。”那个男人吃了一惊,随后他把目光落在我身上,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哦,仔细看是不像……对不起,认错人了。”他道着歉,匆匆逃跑了。

“你认识一个和我很像的女人?”那个男人走后,我问沈浪。他看着我的脸,沉吟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曾经在酒吧里给一个女孩解过围,她一个人喝酒,遇到骚扰的男人,我和那男人打起来,她却自己走了。”他自嘲地笑笑,接着说:“我第一次见到你,也以为你是她,你们长得很像,可是神态一点也不像。她是那种很邪气的女孩,可你像个孩子。”他怜惜地说着,手掌抚过我的脸。可我却头痛欲裂,因为在那个男人说起被骗的经历时,我觉得我似乎在梦中看到过那样的场景。

五……………………

那天晚上,沈浪没有走,他留在我的公寓里照看头痛的我。我记得橘色的床头灯旁,他那张温和沉静的脸,还有他温柔的手指。迷迷糊糊中,我知道他不时地为我按摩头部,把我脸上的发丝理到脸颊两侧。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剧烈地头痛过了,许多纷乱的片段一起涌上来,有时我看到的是弹钢琴的母亲,有时是带着诡异笑容的小米,有时是镜子里苍白的自己,还有一些不知道缘由的画面……

后来,我终于睡着了,睡得很沉,像个累坏了的孩子。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沈浪坐在我的床前,他的脸因为熬夜的缘故,变得苍白而疲惫。“小麦,听我的话,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他握着我的手,温和地对我说。可我惊呆了,“为什么?”我问他。他看着我的眼睛,慢慢地说:“因为你在睡熟后会梦游,而在梦游的时候,你会变成另一个女孩。”

他从我的床下拎出一只皮箱,打开箱子,里面有黑色的长直假发,许多化妆品,带亮片的衣服,还有破旧的洋娃娃,海螺,彩色珠子的项链。那是我用来装小时候杂物的箱子,已经很多年没有打开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了这些东西。是的,家里常常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一些东西,而我总是想不起来龙去脉,还有那些奇怪的梦境,难道都是因为梦游?在梦游的时候,我把自己扮成了小米?

六……………………

我躺在白色的沙发上,沈浪握着我的手,我听见心理医生用梦呓般的口吻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可我听不清,然后渐渐听不见。只觉得自己缓缓地进入了一个梦境。梦境里,我还是个8岁的孩子。

傍晚的竹林里,我把头伸到水井跟前,凝神看那水波映照的各种影子。可是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总是在后面不停地催我:“小米,回家了,再不回去妈妈又要发脾气了,你总是贪玩,害我一起被骂!”我鄙夷地笑着,不理那个大人跟班似的姐姐。

从我懂事起,姐姐就总是在家里被大人称赞的那个,妈妈教她钢琴,爸爸教她画画,她能歌善舞,连邻居都喜欢她。可没有人喜欢我,也没有人注意我,我只是个在姐姐阴影下成长的妹妹,不断地闯祸,被老师责备,被父母骂。

“小米,回家了!”姐姐看我不理她,过来拉我。“讨厌,要回家你自己回去!”我挣脱。她不依不挠地缠上来,平时那些被压抑着的窝火从我心里快速升腾起来,我狠狠地推了她一把。可是就那一把,我看到她一个趔趄,身子晃了几下就从井口栽了下去。

我傻了眼,把头探到井口,看到姐姐在水里挣扎,“小米……小米……”那声音空洞地回旋着。我惊呆了,想到去喊大人。我飞快地跑,眼前的景物快速地变幻着,可我什么都没办法看清,我的耳朵里只有姐姐凄厉的声音,眼里只有她恐惧的神情。

后来的很多事,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妈妈赶到井边的时候,她跪下来一把抱住呆呆的我,问我:“你是小麦还是小米?”我看着她的眼睛,潜意识里突然想到妈妈是更喜欢姐姐的,也许,她更希望死的那个人,是我。

后来的那些年,我一直模仿姐姐,连自己都忘了自己其实是小米。而那个被我扼杀掉的自己,只在我睡熟后复生,行走在这个城市的黑夜里。所以,我总是做奇奇怪怪的“梦”。

“小米,你会好起来的!”沈浪知道了一切来龙去脉后,握住我的手,这样对我说。是的,我会好起来的,母亲已经走了,父亲也另有了家庭,我不必再为任何人而假扮成姐姐。也许在成长的途中,我们都曾经扼杀过那么一个令人不满意的自己,可是它并没有死,它其实一直活在我们心里,等待着复活,就像我8岁那年,亲手扼杀掉的苏小米。

第3篇、爱情故事隐居深山,百万富翁和被拐妻子爱得纯真

心如死水时,幸遇热心肠大哥

1977年夏天,14岁的岑美芬辍学从重庆老家来到巫山县城打工。从粗活工到技术工,从胆小害羞到登台文艺表演,岑美芬渐渐在厂里站稳脚跟。就在17岁那年,不谙世事的岑美芬被一位同乡以外出打工为由骗到河南南阳,当她被同乡抛弃在一个偏僻山村的陌生男人家中时,岑美芬才知道自己被拐卖了。

流干了眼泪,说破了嘴皮,岑美芬仍未逃脱买方的严密看守。万般无奈,岑美芬只好顺从,与这个姓张的男人开始了无奈的婚姻生活。1990年秋天,儿子的出生让岑美芬感到了一丝欣慰。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岑美芬说服丈夫一起前往市区打工。几经周折,岑美芬在一家小工厂找到工作,然后倾其所有为丈夫买了一辆三轮车跑运输。

为了省钱,岑美芬租住的是廉价的“打工栖息营地”,这里鱼龙混杂,治安不好。一天,早出晚归的岑美芬下班刚一进门,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就主动找上了她:“最近这里治安不好,经常有盗窃案发生,你家的车子放在外面不安全,要不放到我的仓库?我的仓库就在这边。”岑美芬愣住了,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打听后,她才知道,这个男人名叫李明海,是个经营针织厂的百万富翁。

从那以后,岑美芬和李明海再见面时,总会打个招呼,说上几句。交往得多了,岑美芬发现,李明海一点也不像什么高不可攀的大老板,相反, 他就像个邻居大哥那样亲切热情。一天早上,正出门上班的岑美芬又和李明海相遇了,“天冷了,多加衣服。”李明海的一句提醒,让岑美芬感到格外温暖,回望李明海匆匆离去的背影,岑美芬怔怔地站在那里,眼里涌动着泪花。

1996年,岑美芬刚满7岁的儿子玩耍时被高压电击伤,全身50%以上的皮肤被烧坏。儿子住院抢救的一个星期里,岑美芬不吃不喝守在儿子身边,当她听说可以做皮肤移植手术时,岑美芬跪求医生,不管花多大代价也要救治儿子。此后,儿子住院一年,花费十几万元,几乎都是岑美芬哭着向别人借来的。

儿子的病情逐渐好转后,岑美芬才有空返回租住地,收拾一下自己的衣物。一天,她刚刚回家,大老远就看见李明海走过来,李明海热情地和她打招呼:“怎么这么久没见你,出什么事了吗?”岑美芬在李明海的追问下说出实情,看见一脸憔悴的岑美芬,李明海责怪道:“发生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说一声,信不过我吗?”岑美芬摇头无语,毕竟两人只是萍水相逢,她怎么好意思向他开口。

1996年冬天,岑美芬积劳成疾,病倒了,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初步诊断为食道癌。听说自己患上了癌症,岑美芬马上要求出院,不再接受治疗,她知道,自己的钱还有更多的用途,要去还债,还要留给儿子。可让岑美芬心酸的是,得知她患上绝症后,丈夫像变了个人一样,对她漠不关心。岑美芬感到了人之将死的孤苦和无助,伤心之下,第二年,岑美芬主动向丈夫提出离婚,自己租房住,儿子交给丈夫抚养。

重病的岑美芬本想回重庆老家,但她不愿让父母看到自己一身病态,决定自己留在出租屋等死。临死前,岑美芬想到了李明海的友善和帮助,她觉得自己应该在死前向他道一声谢。经多方联系,岑美芬终于和李明海通上了电话。

得知岑美芬的病情后,李明海二话没说,立刻赶过来把她送到了郑州市医院。令人意外的是,经过会诊,主治医生得出结论,上次只是误诊,其实她患的只是一般的胃病。这个结果让岑美芬又惊又喜,她高兴地流下了热泪,那一刻,她觉得正是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把自己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对他感激不已。

听到妻子被误诊的消息,前夫也找了回来,提出想和她复婚,但遭到了岑美芬的断然拒绝,曾经的伤害对她来说,太刻骨铭心了。

爱情来时挡不住,两颗心彼此疗伤

此后,岑美芬有了什么事,总爱向李明海倾诉。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李明海告诉岑美芬,自己也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还有一对儿女,现在,女儿跟着妈妈,儿子跟着他。类似的经历,让两颗心越走越近。

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李明海含情脉脉地对岑美芬说:“我们都经历过感情挫折,一起过好后半生吧!”李明海的爱情表白让岑美芬大吃一惊,虽然她也对这个男人颇有好感,可她却不能不现实地考虑到一个问题:两人之间的悬殊太大了,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个男人,岑美芬本能地拒绝了。

随后几天,岑美芬把自己关在租住房里,像放电影一样过滤与李明海戏剧般的相遇相知,当她再次拨打李明海的手机时,耳畔传来一阵优美的歌声,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这个细节让岑美芬感动不已,这个看上去很粗线条的大男人,却用如此细腻的方式,向她执着地表达着爱意,她无法再拒绝这个温暖的爱的港湾。

他们的恋情遭到了亲友的一致反对,李明海的妹妹对哥哥说:“以你的条件可以找个条件比她好得多的女人!”而岑美芬远在重庆的母亲也劝女儿要慎重:“人家条件那么好,哪会真心对你好,不要再上当受骗了!”除了家人的反对,外界的议论更是让岑美芬如坐针毡,人们都说她是丢下老公傍大款的坏女人。

沉重的压力下,2000年6月的一天,岑美芬收拾行李,来到火车站,准备坐火车离开南阳,回重庆老家去生活。谁知,岑美芬赶到火车站时,李明海已在那里等着她。“你怎么来了?”岑美芬对李明海的突然出现感到惊诧,他握着岑美芬的手说:“听房东说你回老家,所以就立马赶过来了!”岑美芬嗔怪道:“你这是何苦呢,我不能耽误你。”李明海急切地反问:“你没听到我的电话铃声吗?那是我专门设置的,我只在乎你!”还能说什么呢?两个爱人相拥在一起,任泪水静静地流淌。

回到南阳,李明海说出了自己想扩大针织厂的规划,可岑美芬却无心倾听,心不在焉地遥望家的方向。李明海有些不解地问:“你不想在南阳发展?”岑美芬说:“我很想家,很想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李明海起身拭去她眼角的泪花,安慰道:“要不,我随你回老家?”岑美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吗?”

可得到李明海确切的回答后,岑美芬反倒犹豫起来,李明海在这里有事业,有亲人,如果让他随自己到穷乡僻壤生活,岂不拖累了他。为了不让李明海感情用事,她如实说出了自己的家况:父亲瘫痪在床,母亲腿脚不好,老家山高路陡,条件艰苦……李明海这才知道,岑美芬身上有多重的负担,但她从没为此向他开口要过一分钱,而这,更坚定了他要娶善良的岑美芬为妻的决心。

2002年7月,李明海不顾家人反对,以一百多万的价格卖掉生意红火的针织厂,将钱留给前妻和女儿,然后带着儿子追随岑美芬来到她在重庆山区的家。

深山打拼,我们爱得纯真

开门见山,出门爬坡。李明海在艰难适应山里生活的同时,还为今后的生计考虑。这里交通不便,无法办厂,李明海就用仅有的一点积蓄加上贷款,承包了山顶的2000亩山林,发展种植和养殖业。他们还在山顶修了一间小屋,二人长期住在山上。

从成功的企业家,到深山打拼的苦劳力,李明海在苦累中迅速转换角色。2003年夏季的一天,两人上山放羊,突然下起大雨,夫妻俩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下来,浑身是泥。李明海一直抱着妻子,自己手肘碰伤了也不在乎。看到满脸是血和泥水的丈夫,岑美芬“哇”地一声哭出来:“我们不干了,回河南吧,我吃苦惯了,无所谓,我不忍看你这个样子,你为我付出太多了。”然而李明海只是憨憨一笑,什么也没说,在雨中抱着她深情地唱起那首《我只在乎你》:“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付出总有回报。两年后,他们的果林有了收益,不再为衣食烦忧。而更让岑美芬欣喜的是,多年的坚守,李明海的家人早已接纳了她,执着憨厚的李明海也适应了山里的环境,成为村里的座上宾。夫妻俩有时会到山下的老房子居住,但他们更乐意住在山上,在大山之巅牧羊放歌、荡涤心灵。

远离城市,舍弃公司进驻深山与爱相守,李明海的举动令人敬佩,也有人猜疑。面对追问,不善言辞的李明海总是重复一段话:“初来这里,的确有些不习惯。但第一次见到这里的山和水,我就爱上了。这里远离尘世的纷争,只要有心爱的人在身边,我为何要去过那种追逐名利的生活?”

2010年的冬天,比往年来得早一些,10月初就下起了第一场雪。夫妻俩像伺候孩子一样精心照料着几百只山羊。拉起大功率灯泡增加羊圈室内温度,不厌其烦地检测羊宝宝的体温,一周下来,李明海累得直不起腰来,当看到羊群度过严寒的危险期后,夫妻俩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

这对逃离繁华都市,重返深山的夫妻,被山里人称为“牧羊情侣”。回归自然的生活让岑美芬如同梦幻,她由衷地向李明海表白说:“经历种种不幸之后,这种恬静的生活对我弥足珍贵,我能做的就是尽心尽力地照顾你和这个家,和我最心爱的爱人一起,在山里相守后半生。”

第4篇、爱情故事我得了结婚恐惧症

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吃饭正常,身体健康,却得了一种怪病,一种你也许闻所未闻的怪病——结婚恐惧症。

这也不能怪我,俗话说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这话一点也不假。我之所以得了这个怪病,就是因为我周围的人眼看着一个个欢天喜地地结婚,跟着又一个个愁眉苦脸地闹离婚。

我的姐姐娜娜离婚了。3年前,娜娜姐和王钢铁谈恋爱时,谁见了都说他们是本世纪绝配。娜娜姐是市电视台的美女主持人,闻名全市;王钢铁当然也不是等闲之辈,30出头就已经是市房地产界屈指可数的重量级人物,身价不菲。钻石王老五喜欢大张旗鼓地追求美女艺人并不会让人大惊小怪的,王钢铁那时每天晚上都把他的黑色加长奔驰停在电视台的大门口。娜娜姐做完节目下班,王钢铁就亲自下车请娜娜姐吃宵夜。这种气势本身就有了威慑力。

娜娜姐虽说是市电视台的红人,但在全国来说也还是叫不响的,属于区域性的名人罢了。王钢铁长得虽不俊朗但还算墩实、顺眼,再说如今的女孩子谈恋爱有几个不考虑经济基础的?所以,娜娜姐在王钢铁的强烈攻势下很快就被征服了。

那时我感到娜娜姐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总之娜娜姐把王钢铁说得十全十美,哪里是百般好简直是千般好万般好。结婚更是高调得夸张,市报娱乐版大篇幅报道娜娜姐嫁入豪门,新郎送的钻石项链是多少多少克拉,婚宴的费用高达难以置信的7位数。

婚后娜娜姐才知道几年前王钢铁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最不能容忍的是他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在他父母那边。如果一开始王钢铁向娜娜姐坦白他的一切,娜娜姐会嫁给他吗?要知道娜娜姐好歹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做二婚始终是意难平。

两年后娜娜姐和王钢铁分道扬镳。瞧这婚结的,我颇为娜娜姐感到惋惜,但也不至于让我得结婚恐惧症吧!问题是,我身边的人个个像着了魔似的,曾几何时离婚这个词和“吃了吗”一样在我们生活中再平常不过了。我表哥离婚了,我的同事离婚了,最让我伤心的是我的好友杨小红也离婚了。

杨小红跟我从小就认识,杨小红的父亲和我的父亲都在二轻局上班。那时,我们两家人都住在机关大院,杨小红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们是邻居是同学,除了睡觉,其它时间我们都是在一起,一起写家庭作业,一起上下学。我和杨小红都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熟悉的人都以为我们是孪生姐妹哩!后来,我父亲因为工作变动,我家搬离了二轻局,上学也转到了离家近的学校。我研究生毕业后,有一次去超级市场买东西,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定神看了好半天,才认出面前这个身着超市橙色背心的售货员是多年未见的杨小红。杨小红和我同岁27,现在怎么看她都像个中年妇女,说她40岁也有人会相信。我疑惑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她变成这个样子?

杨小红见我不解的眼神,说道:“下班后,我慢慢地跟你道来。”

按照约好的地点,我准时来到位于闹市区的红墙酒吧,老远我就看到临窗而坐剪着齐耳短发的杨小红。精瘦的人儿,满脸的风霜,一看就知道生活得不如意。此时,杨小红也看到了我,她向我挥了挥手。

落座后,杨小红要了一杯珍珠奶茶,我要了一杯冰柠檬。

曾经是姐妹我不得不关心她:“你是不是大病过一场?”我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杨小红吸了一口珍珠奶茶,把脸别到一边,不看我,神情甚是落寞:“岂止大病,我自杀过3次。”

“为什么这么傻?”

“痴情的女人只会做傻事。”杨小红向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杨小红在职业学校毕业后,认识了社会上的小混混阿迁。阿迁除了长得帅气外没有一点优点,整天出入的不是网吧就是游戏厅,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钱。认识杨小红后,阿迁在杨家人不同意杨小红跟他恋爱的情况下,确实改变了不少,找到一份投递快件的工作,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地上下班,这一举动在杨小红眼里得到了高分。

杨小红的父亲此时已经是轻工局的副局长,在父母的潜意识中杨小红就是不找个大学生最起码也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阿迁家远在郊县的农村,要想让父母承认阿迁比登天还要难。所以,当杨小红把阿迁带回家,面对父母难看的脸色时,杨小红对阿迁说:“家人就是打死我,我也要跟你在一起,绝对不会离开你!”杨小红的父亲此时手中正捧着一只陶瓷茶杯,杨小红话音刚落,父亲手中的茶杯就飞了过来,一下子砸在杨小红的额头上,鲜血顺着杨小红的额头往下淌,吓得一旁上初中的弟弟“啊”了一声。父亲愤怒地指着门口道:“你要是跟了这种人,我就没有你这个女儿,你永远不要进这个家门!”

因为年轻,因为那时在杨小红的心中爱情至上,如果那时阿迁要了她的性命她也会在所不惜,看到电视上有人为心爱的人捐肝捐肾的,杨小红心想这有什么,阿迁要是有病的话她也会这么做!

杨小红就这样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家。跟阿迁结婚后,起初还真过了几天开心的日子,尽管没钱,她也能体会到生活多么美好。后来,他们有了儿子航航,但是杨家还是没能原谅女儿的忤逆。杨小红心中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让家人刮目相看,只要自己日子过好了,家人就不会这样小瞧阿迁,自然就会原谅自己。

后来,杨小红两口子在夜市口开了个小吃摊,这种露天的小吃摊费用低廉,主要是做夜市的生意,通常是天黑开张,天亮收摊,辛苦是辛苦,天长日久也赚了一些钱。杨小红当然不会满足现状,她听人说开浴室赚钱,就跟阿迁合计倾其所有开了一间名为红妹的浴城。杨小红对浴城的名字不满意,阿迁说:“你不懂,开浴室是要靠特殊服务赚钱的。”杨小红惊道:“让公安局查了,我们不就完了?”阿迁不以为然:“你去问问现在开浴室有几家没有特殊服务的,我心里有数,你别管了,你卖好票就行了。”

浴城开张后,阿迁不知从哪里招来十多个衣着洋气浓妆艳抹的女孩,其中数一个叫丫丫的女孩最漂亮最妖艳。就实话,杨小红压根儿就看不起这些做皮肉生意的女孩,只是又犟不过阿迁。对阿迁赚钱的方式杨小红当然不能认同,但也没有办法,阿迁的狐朋狗友多点子也多,对此杨小红也只有甘拜下风。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这些女孩的“疯癫”,有一次,她竟然看到丫丫伸手拔阿迁的胡须。杨小红厉声训斥道:“你干什么?这么不自重!”丫丫的脸皮厚得一菜刀剁不透:“老板的胡须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哦!”说完自己先笑,一点也没有尴尬的神情。杨小红决定离开浴城到表姐的服装店上班,浴城全权交给阿迁打理,浴城的环境她实在不能接受。

杨小红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阿迁会背着她卖掉浴城和丫丫私奔了。她想,就是为了她额上的那块伤疤阿迁都不应该这样做。可是现实无情,浴城换了新的主人。两个月后,杨小红收到了阿迁从上海寄回来的离婚协议书。杨小红的天这才塌了下来,她不吃不喝,披头散发地坐在床上只会哭泣。母亲知道后,把航航接回家中,现在杨小红住的房子是租来的,母亲心疼她,每天给她煲好鸡汤送来。母亲从来不骂人,可愤怒的她现在连阿迁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个遍。而杨小红只会哭。

从此,杨小红患上了神经官能症,看遍了全国若干个大大小小的医院都没有效果……

听了杨小红的讲述,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杨小红又以过来人的语气道:“心仪,婚姻是毒药,千万别随意品尝。”

从杨小红的脸上我已经读懂了什么是痛苦,要不是受感情的万般折磨,杨小红何以老成这样?我真心地说:“毒药还品尝它干什么呢?离得越远越好吧!”

真的,我现在对婚姻有了一种恐惧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结婚,一辈子不走进婚姻的围城,自己就会免受其害。

我的同事江小敏的婚姻说出来更让人不可思议,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帅哥,结婚后才知道自己的老公是个同性恋,跟江小敏结婚纯粹是为了母亲的微笑。江小敏现在是一腔的苦水无人诉,整日以泪洗面,好可怜。

第5篇、爱情故事贴紧你套牢你

2002年夏天,我从武汉的一所名牌大学研究生学院毕业后,便进入深圳市福田区的一家著名电子公司任软件设计工程师。不久,我便跟公司的会计白建辉相恋了。白建辉也是个硕士毕业生,他长得玉树临风,公司里很多优秀的女孩子在追他。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觉得非常幸福。

过了约一个月,白建辉特地花了6000多元,带我去买了一对时髦的情侣手机作为定情信物。初冬的时候,我们同居了。

自从认识我之后,白建辉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我。我每天都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时时处处被他呵护着。

2003年2月19日下午快要下班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欢快地来到公司财务部叫白建辉一起回家,但他却说道:“今晚我得去罗湖火车站接好朋友王明杰的妹妹王丽娜,她第一次踏上社会找工作,王明杰非常担心,再三交代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她。你先回家休息吧。”我听了之后,虽然觉得有些失落,但还是勉强答应了。

直到次日凌晨2点钟,白建辉帮王丽娜整理完临时宿舍之后,才满身疲惫地回来了。他那身名牌西服竟然变得脏兮兮的,当时的卖力情景可想而知,我不禁觉得有些醋意,但还是忍住了。

周末的中午,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白建辉不见了,而桌上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摆着他做好的可口饭菜。我给他打电话才知道,他带王丽娜去找工作了。当晚近12点钟的时候,他才满脸倦容地回来。眼见白建辉对王丽娜如此亲热,我觉得有些生气。

一天晚上,白建辉又要去找王丽娜,我冷冷地说道:“你以后就不用再回这个家了。”白建辉听了之后,急忙说道:“她生病了,王明杰又不在深圳,我不过去,谁去照顾她呢?”在我的心里,总以为王丽娜打算跟我抢男朋友,于是便更加坚决地反对白建辉跟她接触。白建辉见状,斟酌了很久,终于无奈地选择留在了我的身边。

过了约两个小时,王丽娜给白建辉打来了电话,声称身体很不舒服,请白建辉帮她找个医生。白建辉见状,急忙穿上外衣向门外冲去。我旋即拿起一把刀子对着腕部静脉哭着喊道:“如果你今天敢踏出这个门一步,我就立刻割下去!”白建辉见状,只好哭笑不得地转过身来,把刀从我的手上抢夺下来,之后没好气地安慰着我。

过了一会儿,王丽娜又给白建辉打电话,我心中立刻升腾起一股怒火,毫不犹豫地夺过手机把她的号码从电话簿里删掉。过后,王丽娜又先后打来了好几个电话,我索性把白建辉的手机关掉。白建辉见状,只好苦笑着留下来陪我。

从那晚开始,白建辉一直闷闷不乐,感觉对不起朋友的嘱托。

2004年10月底的一天,白建辉的二叔从老家河北来到深圳经商,他经常给白建辉打电话。我常常在和白建辉缠绵时,被他打来的电话扫了兴。于是,我便再三劝告白建辉不要再跟他联系,以免影响到我们的感情。白建辉显得闷闷不乐:“他可是我的亲人哪!”我没好气地说道:“难道你不喜欢多花一些时间和我在一起吗?”白建辉反复劝说了很久,但我却始终听不进去。后来,我又软硬兼施地把他二叔的电话号码从他手机里给删掉了。

2004年5月底,白建辉被公司提拔为财务部经理后,一些亲戚便常常打来求助电话,请求白建辉给予各方面的援助,而白建辉总是有求必应,经常把我冷落在一边。我渐渐觉得那些亲戚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幸福生活,于是便要求白建辉更换手机号码。同理,我也几乎断绝了跟外界的所有联系,整天跟白建辉耳鬓厮磨,独自享受这份甜蜜的幸福爱情。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没有外界干扰的爱情,虽然使我暂时可以得到心上人全部的爱,但却差点儿把他送进了鬼门关。

2005年3月底,我和白建辉在深圳市福田区办理了结婚证。由于在我的强制要求下,白建辉几乎跟外界断绝了关系,没有多少人愿意参加我们的婚礼。于是,我们只好决定通过旅游的方式来举行婚礼。

4月2日上午,我和白建辉来到了厦门鼓浪屿。在轮渡码头上,白建辉上了卫生间,我在等他的时候,忽然一个陌生男子从背后把我的背包扯下来飞快地跑得无影无踪。那个背包里装着我和白建辉带来的所有现金和银行卡,我急得哭了起来。

白建辉从卫生间出来得知真相后,不慌不忙地说道:“不要紧,我的身份证还在身上,我赶快给亲朋好友联系,让他们汇款过来。”但是,当他拿起手机搜索了一会儿之后失望了,因为他亲朋好友的号码早已被我删除得干干净净。白建辉提醒我向熟人求助,但我马上给了他否定的答案,因为我这几年来,除了白建辉外,几乎没跟外界联系过,甚至包括我的父母也已经一年多没联系过了,结果把他们的电话号码都给忘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想到向民政部门求助,最后由于担心被媒体报道影响名誉而作罢。

天渐渐黑的时候,由于一整天都没吃东西,我的胃病犯了,胃疼痛无比。白建辉看我难受,就到一家餐厅的门口向人家乞讨食物,但人家却使劲地将白建辉往外面推搡。看着白建辉这个名牌大学的硕士毕业生当乞丐,我心中一时百感交集,不知如何是好。

白建辉终于为我讨到了一小盒快餐,我这时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往下掉个不停。白建辉见状,边帮我擦眼泪,边哄着我吃饭。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他才吃了一小口米饭。

当晚,我和白建辉在轮渡码头附近的一个商店门口铺了几张废报纸,相拥着坐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们都感冒了,我的胃部又开始不舒服了。正当茫然之际,白建辉忽然兴奋地说道:“我们把手机卖掉吧,然后买车票回深圳。”我虽然有些不乐意,要知道,手机可是我们的定情物,但我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答应了。两部手机只卖了40元钱,无奈,白建辉又把身上那套花了3688元买来的新郎服“老爷车”卖掉,换了两张最便宜的返程车票。

经过近一天的颠簸之后,我们终于回到了深圳,但白建辉却因衣服单薄,又冷又饿病倒了,在医院输了两天水才转危为安。他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要跟我分居,他不无幽怨地说道:“通过这次厦门之行,我终于明白了,我们虽然待在一起好几年了,但你却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我。如果你爱我,就不会阻止我跟外界打交道。”我听了之后,顿时觉得心里像被人狠狠地剜了一刀似的,泪流满面地说道:“你知道吗,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所以才希望每时每刻都能和你在一起。”但白建辉马上果断地反驳道:“但是你知道吗,真正的爱情其实跟友情和亲情是唇齿相依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如果爱情是一座房子的话,那么友情和亲情就是它牢固的基石。如果没有友情和亲情的支撑,爱情这幢房子将随时面临着倒塌的危险。如果你真的爱我,除了我的手机号码外,一定还要记住另外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亲情,一个是友情。”

在这次攸关性命的飞来横祸面前,我多年来顽固的思想堡垒瞬间崩溃了,并郑重地向白建辉道了歉。

第6篇、爱情故事如果没有你

刘强和王雪的“七年之痒”,是从有了儿子的第七年开始的。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不知他们之间,谁是爱情的掘墓人,反正从前有说有笑的两个人,变得行同陌路,一天到晚,冷眼冷脸冷屁股,即使他们在外面带着八、九十度的高温,一踏进这个家,立马降到零下几度。

没有了爱情的王雪,把满满一腔亲情,放在了儿子身上。
一连几天,刘强没有回家。
儿子参加夏令营,过两天,会和同学一道,坐汽车去省城,然后搭乘飞机到北京,登长城、观故宫,看天安门升国旗,儿子兴奋地手舞足蹈。王雪让儿子给刘强打电话,电话那头,刘强似乎很忙:“儿子,爸爸那天不能来送你了,等你回来,你想要什么爸爸就给你买。”电话嘎然而断,嘟嘟直响,儿子一脸委屈。
这天,儿子像只羽翼刚丰的小鸟,带着对世界无比的好奇,踏上快乐的行程。母亲的目光如线,线的那一头,是儿子温暖清晰的身影,似乎不管儿子身在何处,那线,永远割剪不断。儿子上了飞机,王雪的眼睛也湿润了。
从省城回来,王雪径直回家,看见刘强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正抽着烟。茶几上放着一叠纸。王雪知道,这一天还是来了。
“我们离婚吧,这是离婚协议书,我已经签字了。房子、存款都是你的,我只要儿子。”刘强说。
“不,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儿子。”王雪大声喊。
刘强盯着她,说:“你可要想清楚,要儿子,还是要财产。”
“我想得很清楚,刘强,我要儿子。”
刘强叹了口气:“我会尽一个父亲的责任,每个月我会准时给抚养费……”
王雪冷冷地看着他,没说话。刘强掏出一支笔,指了指茶几上的离婚协议书。王雪接过笔,正欲在上面签字,突然,房子像筛糠一样抖动起来,越摇越猛,家具、家电纷纷倒下,人根本无法站立。刘强趴在地上,脸色煞白:“地震,地震,完了!”王雪尖叫:“快把沙发的坐垫顶在头上,到厕所去……”。刘强跟着王雪爬到附近的厕所,刚进去,“轰”的一声,房子倒了。
当他们苏醒过来,发现身处一片昏暗。抬头往上,一个碗口般大小的的口子,把阳光斜斜地投射进来,有三四米高。
不知哪里的水管破了,“滋滋”冒着水。
“啪”一道亮光,撕开黑色的口子,刘强拿出手机。光芒不大,却仿佛能照亮整个世界。地震后,信息中断,所有手机都像聋子哑巴,打不进,拨不出。
“救命啊,有没有人!”他们叫了半天,无人应声。
厕所有两个出口,一个是门,一个窗户,门好象被堵上了,刘强始终拉不开,而窗户处堆满了石块和泥土,也不知是不是被埋在地底下了。
刘强一屁股坐在地上,说:“只好等救援队了。”见王雪没说话,问:“你有什么主意?”
王雪说:“我浑身疼得很。”
刘强拿着手机凑过去,果然,王雪浑身是血,样子很是吓人。
刘强说:“没药啊!感染了就麻烦了。我们要想办法尽快出去。”他起身开始刨窗户上的泥块和石头。刨了一阵,累了,倒在地上喘着粗气。窗户外还是满满的泥土石块,一些石块被刨去,又有一些添满留下的空白,窗户下面的石头堆得老高。
此时,那冒着的水就是救命稻草,几天的生存应该没有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沉闷了半饷,王雪幽幽地说:“幸好大宝去北京了……唉,他以后怎么办啊,他还那么小……”
刘强冷不丁听她冒出这样一句,便吼:“老子还没活够!要死你自己去死。”说完跳起来,用手机照亮,向门使劲踹去。“咚咚”的声音,在狭小的空间里回荡。踹了一阵,累了,倒在地上喘着粗气。
“你在外面有女人了吧?”王雪问。
刘强沉默了一会,说:“我们的婚姻已经死了,我有再找幸福的权利吧。”
“如果那个女人看上是你的钱呢?”
“不会的,我了解她。”
“你们开始多久了?”
“有大半年了。”
王雪说:“如果我死了,请对大宝好点儿,那离婚书……上没有我的签字也没关系了。”
刘强向门的方向猛踹,嘴里骂:“该死,出不去,说什么都是屁话”。
一阵哗啦的声音,紧接着,刘强“哎哟!”一声惨叫,就听见他痛苦的呻吟,王雪问:“怎么了?”
好一会儿,刘强才气息奄奄地说:“墙倒了……我……我压在下面了……我在流血。”
王雪挣扎着起来,向刘强发出声音的地方奋力爬去。
她说:“不要睡着,你的幸福还在等你。”她要他说他们的过去,说他们一起创业时的趣事,说他们可爱的孩子大宝,说到高兴的时候,他笑,她也笑。
他说:“大宝聪明!长大了……肯定……比他老子……挣钱都多!”她说:“我们的孩子……乖啊,比……谁家的都乖。”说话这会儿,她推倒压在他身上的石块,为他包扎好了伤口。做完这些,她就像填海的精卫,耗尽最后的力量,晕倒了。
……
两天后,救援队找到了他们。已经奄奄一息的他们,被送进了医院。
出院那天,刘强找到王雪,说:“谢谢,如果没有你,我肯定死了。”
王雪说:“其实你也用不着谢我,当时,我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如果孩子再没有了你,孩子就孤苦伶仃了!”

第7篇、爱情故事那些年,你们告诉我笑着才好看

猫猫哭着给我电话,她说数学又没及格。

我在另一头没心没肺地笑得欢。

一听我得意,猫猫立马就不哭了,边抽气边开始使性子:“死某人,你再笑,你再笑,哼!你再笑我哼死你。”

“猫猫,愁容会弄皱女孩的脸哦。”我一本正经地对她说。

“真的?那我变老变丑了你还喜欢我吗?”猫猫问我。

“嘿嘿,小丑猫没人喜欢才会需要人安慰啊。”

“哼!你是已经知道我很漂亮才那么说的。”

我笑道:“不要脸猫,哪有人自己说自己漂亮的。”

“哼!也没有人说自己说自己帅的。”

她叫猫猫,一个喜欢哼我的女孩。她说有一天要哼到我睡不着睡。其实每次都是她被我说得没心思睡觉。

她知道,我很帅。

“傻妞。”我说。

“你骂人。”她说

“我那是宠腻。”我说。

她给了我一个白眼,然后说,“我是温柔的女孩儿。”

我说:“你不是喜欢泼辣么?”

“瞎说,我从来不泼辣。”她又一个白眼,“笨蛋。”

我说,“你骂我。”

“傻妞”我再说。

“你也骂我。”她说。

“我那是宠腻。”我说。

“我也是宠腻。”她说。

“你真泼辣。”我嘲笑道。

“我就泼辣了。”她说。

她叫傻妞,一个爱翻白眼的女孩儿,傻到说不上来她哪里傻,不过傻傻地总是惹人爱。我喜欢她像枕头一样的感觉。

她第一次坐在我的身边,玩着我同桌的猴子笔袋。

她第一次和我聊扣扣,发来好多句号。

她说:“等我成大了,赚了钱,就投资给你出书。”

她说:“我是用功的小孩,就是害怕得不到别人认可。”

她说:“我爱看比较有深度的电视剧。”

我说:“记得要给我提成。”

我说:“不认同自己的人才会害怕,你看我,是否有怕过什么。”

我说:“电视剧哪会有什么深度。我情愿去看那什么沟的。”

她是我的好知己,一个叫我帅哥哥的女孩。她原来叫我知音的,我觉得不能为一本杂志免费代颜于是自己晋升到了知己。她是一个柔弱而坚强的女孩。

我看到雨就会想起她。一天,她对我说,“某人,如果你那下雨了,你会想起我么?”

我笑着想刮她的鼻子:“如果出了太阳我也会想起你的。”

“真好。”她感叹道。
“我们算是朋友么?”我问她。

看得出来,她很开心:“当然啦。你是第一个会想起我的人。”

“我会记得我生命中的每一个人的。”我说。

“骗人啦,人总会忘记几个的。”她说。

“不会的。因为我是用心在记的。”这几个字我打得很用力。

“某人。”

“嗯?”

“每一次看到那颗流星划过的地方,将来就在那里,很美呢,是不是?”

“不仅美,还很执著。”

“谢谢你。”

“嗯?”

她是一个我叫不出名字的女孩,我们只认识了两个小时。我记住你了,你听到了吗?愿你能想起我,在安静的未来。

最后的这个女孩,她悄悄地悄悄地来,飞快地吻我,还说我并不好看。

我说:“我很帅,不然你怎么喜欢我。”

她一阵摇头:“都是我年少无知不懂事。”

我说:“那我岂不是赚大了?”

她得意得一笑:“所以你要爱我寄我仗着我。”

我问她:“那万一我死了,你怎么办?”

她说:“你一定要死在我之后。我很自私的,害怕寂寞黑暗和孤独。”

有时候我会生气她在悲伤时会忽视我。她说:“我比较喜欢一个人呆着。”

我暗暗发誓,有一天会成为你抱着流泪的那个人。

她叫君儿,我未来的夫人。关于她,我永远不要写太多。因为写再多都嫌少。
那些年,你们告诉我,我笑着才好看。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很帅?

第8篇、爱情故事六粒爱情纽扣

去年,父亲第一次突发脑溢血转危为安后,他感到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提前给我交代一些事。

父亲打开一个布包,里面有存折、房产证之类的东西,他一一交到我手里。而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块花手绢。我以为是什么贵重物品,却原来是6粒纽扣:1粒黑塑料纽扣,5粒女式对襟衣服上的盘云扣。也许都是很久远的东西了,塑料扣已有划痕,黑色的布盘云扣也泛白起毛了。

父亲满怀深情地看着这几粒扣子说:“我死后火化时,一定要记着把这几粒扣子放在我的手心里。这是你母亲衣服上的扣子,是我一生最珍爱的宝物。”父亲摩挲着这几粒扣子,第一次向我说起了他和母亲的爱情故事———

我一直告诉你,我和你妈妈是大学同学,是在大学里相爱的。其实,这与事实有些出入。我大学里的女友是另外一个女孩子,你妈妈是那个女孩子的好友。你妈妈为人热情,凡事总替别人着想,所以我和你妈妈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大学毕业后,你妈妈和我的女友一同留在了北京,而我响应号召支援“三线建设”,去了四川。

那时交通很不方便,我工作的地方在大山里,从那里到最近的火车站,要先走5个小时的山路,再坐4个小时的汽车,到北京还要坐三天两夜的火车,我和女友只能一年见一次面。

两年之后,我提出结婚,女友说,你还是调到北京再说吧。可调入北京,那是多么困难的事啊!再说,我是搞铁路设计的,到四川去就是想修铁路,到北京干什么呢?我希望她能随我去四川。可她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又听说四川苦,就不愿离开北京。

我们谈崩了。

本打算在北京过年的我,气冲冲地提着包去了火车站准备回四川了。你妈妈听说后,急忙跑来拦住我,说她要再劝劝我那女友。我知道事情不可挽回,执意要走。你妈妈没有办法,她把我拉到附近的小饭店,叫了几样菜,要了两盘饺子,说:“再怎么也得吃点东西热热和和地赶路,也算是提前给你过个年吧。”

正吃着,你妈妈看见我上装的一粒扣子没了,她马上起身去买扣子。结果没买着,她两手空空地回来了。我说:“一粒扣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她说:“你要赶那么远的路,没有扣子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感冒了怎么办?”

她想也没想,就低头从自己的外套上扯下一粒扣子,向店主借了针线,一针一线地把那粒扣子缝在了我的衣服上。她又害怕其他的扣子也不牢靠,就把所有的扣子都钉牢了……

孩子,也许你妈妈当时什么也没想,她天生就是一副热心肠。可是,当我看着她那么细心地为我缝扣子时,让刚被人浇了一盆凉水的我,心里热烘烘的……

从这以后,我和你妈妈开始通信了,我们的友情慢慢转化为爱情。又过了一年,你妈妈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自己联系好单位,放弃了北京户口和安逸的工作,千里迢迢来到了我身边……

我们平静幸福的生活一直持续到1970年。那时你妈妈刚生下你不久,我突然被打成了“右倾分子”。几番批斗之后,我被押到更偏远的一座大山里去养护铁路。

你妈妈含泪给我收拾行李,将家里所有的鸡蛋、腊肉都煮好放进我包里,临走时她又脱下身上的棉袄让我换上。那是你妈妈最喜欢的一件棉袄,缎子面,黑底红花,丝绵里子,缀着盘云扣,是你姥姥亲手给她做的嫁妆。

我不肯穿,你妈妈以为我嫌这是女式衣服,就说:“穿在里面,没人看得见。山上冷,穿上丝绵做的袄子御寒。丝绵又轻,干活时也利索……”我就这样穿着带有你妈妈体温的袄子,走上了“改造”之路。

那里的环境非常艰苦,吃不饱,住的地方不挡风不遮雨。更让人受不了的是,我再也不能搞铁路设计了,也不知道哪天才能重新拿起心爱的绘图仪。同来的几个人,常常绝望得大哭,有人甚至想到了死。我没有。

天寒地冻的夜晚,我一遍遍抚摸着穿在身上的棉袄,遥想着远方燃着昏黄灯光的家,想着在灯下忙碌的你妈妈,还有我们天真可爱的一双儿女,我想,我这辈子欠你们娘儿仨的太多,所以再大的委屈我也要忍受着,再艰苦的日子我也要熬下去……

那两件衣服后来都烂得不能再穿了,我就拆下了这些纽扣珍藏起来,一共是7粒……

听着父亲的讲述,我早已说不出话来。我接过父亲手中的纽扣握在手心,感到那上面还留存着炙热的温度。

父亲和母亲是世上千万对平凡夫妻中的一对,他们的婚姻生活,没有激情,没有浪漫,岁月的纷乱让他们记不住结婚纪念日,更不会在情人节互送鲜花与巧克力,他们彼此熟悉到几乎要忽略对方的地步……

但是,他们的爱情比我们这些年轻人高贵百倍。他们向对方奉献的,是整个的身心与命运,是一生一世与对方荣辱与共,不离不弃。这种爱岂是一枚钻戒、一束鲜花和一盒巧克力能比拟的?它早已化作一场杏花春雨,润物细无声地浸透了彼此的骨髓。

我明白父亲特意将这段往事告诉我,还有另一层深意。父亲对我的婚姻一直抱着战战兢兢的担忧。我和丈夫要死要活地恋爱两年后结了婚,可是婚后却老为一些小事争吵不休,有几次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每次和丈夫吵了架回到娘家,父亲总是叹气:“结了婚就要好好过日子,一个屋檐下过日子,有什么天大的冤仇解不开呢?你退一步他让一步,不就行了吗?”

“可凭什么非要我退让,他为什么就不能退让呢?”我总是生父亲的气,因为他从来不帮自己的女儿说话。

想到这儿,我突然想到,父亲说有7粒纽扣,可我手里却只有6粒。父亲笑了:“那一粒你妈妈带走了,到了那个世界里,我会凭着那粒扣子找到她的,我们早说好的,来世我们还要做夫妻,我要让她生活得比今世更幸福。所以,女儿你一定要记住,等我走的时候,千万把这几粒纽扣放在我手心里……”

我的泪落了下来,溅湿了手中的纽扣。

一年后,父亲脑血管再次出血,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告别仪式上,我将那粒有道道划痕的塑料纽扣和一粒泛白的盘云扣放在父亲手里,说:“爸爸,你放心去找妈妈吧,来世你们一定还做最幸福的夫妻……”

我把余下的4粒扣子,两粒交给从国外匆匆赶回来奔丧的哥嫂,一粒给了丈夫,还有一粒紧紧攥在自己手心里……当然与这些扣子一块交给他们的,还有父母的爱情故事。

第9篇、爱情故事霍乱时期的爱情

2004年的圣诞节,海蒂在加州圣何塞的大街上寻觅礼品屋,出差到这里,她想买一件心仪的礼物送给男友。

大街上一间叫“缘分天空”的咖啡屋吸引了海蒂的注意,这里不仅出售咖啡,还售卖各式各样的手套,海蒂喜欢那双黑色的羊绒手套,只有最后一双。当海蒂伸出手去拿摆放着的手套时,另一只手也握住了那双手套。海蒂转身,看见一个年轻男人尴尬地向自己笑了一下,这个男人有着温暖的笑容。海蒂不由自主也放松了拿手套的手,回应了一个抱歉的笑容。

就在他俩互相谦让的时候,一个墨西哥人把手套抢了过去,既然你们都不要,那就给我吧。男人告诉墨西哥人,他已经埋单了,墨西哥人悻悻地离开了。男人把手套递给海蒂,既然你喜欢,就送给你。

这个男人让海蒂有着莫名的好感,她收下了手套。咖啡屋的窗外雪花飘落,海蒂喝着浓郁的咖啡和这个英俊的男人交谈,时间仿佛过得特别快。他叫库伯,是一名IT工程师,梦想有一天去看尼加拉瓜瀑布。有人说喜欢一个人一分钟就够了,喜欢库伯,一个温暖的笑容就够了。可是他们都有各自的恋人,一切美好的相遇只能戛然而止。

咖啡馆打烊了,两个人漫步到大街上,海蒂提出要回酒店了。库伯问海蒂,可以留下你的电话吗?海蒂说,好,你先给我你的电话。库伯把电话写在一张卡片上,这个时候一个骑单车的小孩呼啦过去,卡片被大风卷起飞扬,不见了。海蒂愣了,不愿面对的问题始终存在:上天只是让他们相遇相识,可他们仍得和各自的恋人过现实的人生。

海蒂决定拦的士离开,库伯拉着她的手说,你真的就这样消失么?海蒂的心里一阵难受,她让库伯把他的联系电话写在了一张一美元旧钞票上,然后用这张钞票去街对面买了一瓶水,钞票被另一个顾客找零带走了。海蒂说,明天我就要回西雅图了,如果有一天我再见到这张写着你电话的钞票,我一定会找你。海蒂继续说,回家后我会在家中的一本旧书《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写下我的电话,书将卖给旧书店,如果有一天你找到这本书,就能找到我。

2004年的圣诞节,一场浪漫的相遇和一次克制的心动,在海蒂和库伯心中都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后来海蒂和男友分手,搬家,库伯也认识了新的女孩,而那张印着两个人电话的旧钞票和旧书飘荡在美国城市和乡村的角落。

2010年冬天,海蒂和新男友感情顺利,即将订婚,海蒂却不快乐,她心里仍然想着那个笑容温暖的库伯。6年来海蒂每张一美元的钞票都会紧张地仔细翻开,可是却一次次失望。海蒂和好姐妹尼娅约好去圣何塞旅游一次,希望重遇库伯。

库伯的婚期也近了,可是他的生活中却经常出现一个名字,海蒂。他去买东西,听见人叫海蒂,他去理发,发型师叫海蒂,甚至看电视,连电视上那个漂亮的模特也叫海蒂,可是这么多海蒂,都不是他寻找的那个女孩。库伯想是不是老天提醒他要去找海蒂,他和死党买了机票赶去西雅图。

西雅图和圣何塞的飞机在空中相遇,海蒂和库伯又一次在天空中擦肩而过。

在圣何塞的海蒂一无所获,不过和失落的海蒂相比,尼娅收获却挺多,在酒店的时候,她遇见了大学室友詹妮弗,詹妮弗周末要举办婚礼,邀请尼娅和海蒂参加。

海蒂可没有心情去参加婚礼,她一个人走出了酒店,想用这最后半天的机会去寻找库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当初和库伯相遇的“缘分的天空”咖啡馆,海蒂想,要是他忽然出现该多好,眼泪倏地盈满了她的双眸,她意识到自己爱着库伯,几个小时的相遇,却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海蒂拨通了男友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告诉未婚夫,她决定取消订婚,因为她不能确认自己是不是爱他,这样订婚对他是不公平的。

说完了这些话,海蒂心里也释然了。当你有了足够勇气去直面自己的时候,生活就变得特别简单。海蒂此刻只想喝一杯咖啡,等待库伯,如果他今天不出现,海蒂会毫无牵挂地离开圣何塞。

海蒂决定买一份报纸看,报纸有一栏是本地婚庆消息,里面有一则公告,新郎库伯和新娘詹妮弗今天上午10点在教堂举行婚礼。

库伯的照片印在报纸上,依然是那么温暖的笑容,海蒂的手颤抖着看手表,现在已经是中午12点,就算现在自己鼓起勇气去找库伯,他已经是别人的新郎。

所有的等待都没有意义了。海蒂埋了单走出咖啡店,寒风萧瑟地掠过,海蒂孤单地站在街头。这时一个声音飘了过来,“海蒂!”一个男人站在街对面微笑着看着她——那是库伯。

在西雅图一无所获的库伯回到圣何塞,按照当地的习俗,新娘在婚礼前一天要送礼物给新郎。库伯打开詹妮弗送的礼物盒,里面躺着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詹妮弗说每次你去旧书店都会找这本书,但从来不买,所以我买了一本送给你。库伯紧张地翻开那本书,内页里娟秀的字迹写着海蒂的电话号码。那个时刻,库伯拥抱了詹妮弗,然后非常愧疚地对她说对不起,他心里喜欢的女孩不是她,库伯取消了婚礼。

大街上又飘起零星小雪,穿越岁月的长廊,库伯和海蒂紧紧拥抱在一起。海蒂的衣服口袋里,静静躺着一张一美元的旧美钞,刚才买咖啡的时候找零的,上面写着库伯的电话号码。

第10篇、爱情故事高知“剩女”的网络爱情

今年已经31岁的舒萍怎么也想不明白,“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自己怎么突然就成“剩女”了?然而,她两耳刚闻窗外事,就赶“潮”般地经历了网恋和闪婚、闪离,让她这个生物学博士有些招架不住了。

从法院领回离婚判决,舒萍的婚姻状况又回到了原点。

高知“剩女”

舒萍出生在北京的一个教师家庭。受家庭熏陶,她从小就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尤其对自然科学感兴趣,26岁时就顺利地获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并进入一家知名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

当同龄的女孩子享受着花前月下的浪漫时光时,舒萍却沉浸在实验室里,与各种生物标本为伴,乐在其中。那时的她只有一个信念:自己有限的青春只能挥洒在追逐科学的光辉大道上。经过不懈努力,舒萍的事业稳步上升,很快就开始在学界崭露头角。

舒萍并不是独身主义者。但在她看来,周围有的女同事结婚生子后一心扑在家里,事业心明显锐减。因此,她认为婚姻恰似牢笼,会将自己完全束缚。然而,在周围人眼中,舒萍就像独自行走在智慧中的女神,高贵、幽雅,却难以靠近。

2010年春节过后,舒萍回母校给导师贺寿。白发苍苍的导师在致答谢词时,给在场的学生三句箴言:“一是要把身体保养好,二是把事业打理好,三是把家庭经营好。这三驾马车只有并驾齐驱,人生才会完整。”

导师的话让舒萍若有所思,原来家庭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天,通过和几位已经成家的同门师姐聊天,她惊喜地发现,原来美满的婚姻会让女人变得丰富而有活力。舒萍开始急切地憧憬未来,她相信自己的白马王子一定会手执玫瑰在灯火阑珊处等待她。

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舒萍在母亲的陪同下,频繁地参加各种相亲活动,但一直没有相中合适的意中人。这时,舒萍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时光排在了“剩女”的行列,故而难免有一丝挫败感。为了给女儿增加相亲筹码,舒萍的父母将家庭两套房屋中的其中一套过户给了女儿。

母亲建议舒萍对另一半的要求不要太苛刻。舒萍却认为自己已经将标准降到最低了,她的底线是:年龄相仿,物质相当,精神契合。可是,看似简单的要求,却无形中把很多男人排除在外。

最终,舒萍将相亲阵地从现实转向了网络。

闪婚闪离

当晚,两人在网上敞开心扉畅谈理想和人生,互相换了照片、留了联系方式,一直到深夜。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手机上已有“懂你的心”发来的问候短信:“早安,宝贝!想你!”盯着短信,她反复回味了许久,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温暖。

就在三天后的周末,“懂你的心”从山西赶到北京,舒萍特意去车站接他。

“懂你的心”真名叫张涛,身材魁梧,看上去显得温文尔雅。舒萍坚定地认为,眼前的张涛就是曾经那个向自己回眸多次的人。经过短暂的相处,两个年轻人都沉醉在爱情的甜蜜中。

2011年春节到来之前,相识了仅3个月的舒萍和张涛到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并选择了旅游结婚。结束了蜜月之旅以后,舒萍满心欢喜地回到了工作岗位,张涛则开始着手在北京找工作。他每天早出晚归,跑各种人才市场和招聘会。可是,三个月过去了,张涛依然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

舒萍打算助丈夫一臂之力,她利用工作之余上网找各种招聘信息。最终,她得知一家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计算机专业硕士后,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第一时间联系上了招聘单位,简要地介绍了张涛的情况。招聘单位让张涛本人第二天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去面试。

回到家后,她兴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张涛。望着妻子清澈的眼睛,张涛忍不住道出了实情:“萍萍,我可能让你失望了,我压根就不是什么名牌大学的硕士,我只是大专毕业。”舒萍的满腔热情瞬间被突如其来的事实彻底浇灭。“其实,填写假学历也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你能原谅我吗?”张涛辩解说。“不可能,你骗了我。这种欺骗已经触及了我做人的底线,把我的心都伤透了。”舒萍坐在沙发上,不断地用哭泣的泪水冲刷着内心的懊悔。

几天后,舒萍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第11篇、爱情故事爱情怎能补仓?

我想起费玉清,那个歌星,他一人守着过;我想起金岳霖,他也没有补过仓。因为,他们的仓是满的。

同事小秀,一年来,天天溺在一个曲子里,《爱情买卖》怎么听都听不够。

听得她都憔悴了,还在听,一分一秒地听,做完她的活儿,就闷头听。

听得一个办公室的陈老太,禁不住问:“秀儿,你听那弄啥哩,当吃啊,当喝?”

小秀不吱声,歪歪头,点点下巴,继续着她的“事业”。分明,那扬起的小下巴,更尖瘦一些。

“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伤感的旋律,无奈到无所谓的口吻,弥漫在小秀的额角发际。

我看她清亮的眼神,居然有了古井的味道。终于,我知道了她的秘密:老公有外遇,却并不离婚。

就这样溺着,歌曲里的味道弥漫着。“人生没有边际。”小秀叹惋,“他不离,就是不离。”

望着小秀的眼睛,我的心雾茫茫了。

陈老太说:“看来他是个‘明白’的糊涂人,他明白,他在外面混不是长事,但他还要糊涂地混,所以不离婚。”

一向主和的我,总要劝小秀:“不离就不离吧,好在他是孩子的亲爹,再换谁,孩子跟他的感觉也不一样。你还是想法让他快些回心的好。”

小秀摇头,也点头。显然,大家的说法,她听听而已,身处其中的她,只会顺着事情拿自己的主意。她会怎样想?

知道了这首歌的名字,走在街上,发现它是流行曲。满大街,在唱着。在我听来,那是小秀的忧伤,满街淌。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这样的歌里,小秀幽幽的眼神望着我,别有意味,她说:“你看他好吗?”“谁?”我一愣。“还有谁,天天来的。”我明白了,是有一个男子近日常来的。

“你不要玩火自焚。”我担心地看她。“这叫爱情补仓。”她一笑,一缕说不出的气息让我想起“莎乐美”,那是一幅有名的画。

“天呐,你会中毒,还是不要这样。”“补仓,排毒……”她还在说。

我看不真切她秀美的脸了。

我想起费玉清,那个歌星,他一人守着过;我想起金岳霖,他也没有补过仓。也许,他们的仓是满的,费玉清守了他干净纯洁的初恋情,金岳霖的眼里始终是林徽因。他们的心上盛满爱,情满心仓。那是满满的、净净的。

小秀的仓,真的空着,她的心上,爱情被老公丧心病狂地转卖了。

她说要补仓,补的什么样的仓?那个来填仓的男子,以哪样的形式来填充,真情、利用还是利益,还是——也是一时的落寞受伤,同病相怜?抑或小秀是他的初恋,他来抢救他的往日情?

爱情补仓,但愿补进来的是那爱情。没啥要紧要命的,还是好好待着,别把自家仓空着,却挤进别家仓里。空了要补,你挤着早晚也是“嘣——”的一声,爆掉了,后悔莫及。补来补去,补得满心都是钉!

第12篇、爱情故事爱情青菜豆腐汤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大学初见面的那一瞬间,就明白了彼此都是对方想要的人。毕业后的第二年,他们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一年后,他们就有了一个儿子。儿子继承了他俩所有的优点:聪明、漂亮。有了温馨的家庭做后盾,他的干劲十足。在机关里干满了几年后,已是副处长的他下海了。结果他很快就成功了,家里和公司的资产都在飞速的增长。

她主动辞去了已经干得很好的财务工作,甘愿回家做了全职太太。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也越来越忙,但他每天晚上都一定要回家吃饭。不是应付,而是他喜欢。其实,每天晚上他都有应酬,每次他的肚子里都要塞满海参鲍鱼和各种各样的酒水,极不舒服。这时候,只有回到家,喝上一碗她做的青菜豆腐汤,他的胃才能舒服,夜里他才能安然入睡。她熬的汤很怪,一个笨拙朴实的大瓦罐,上面漂着几片鲜翠碧绿的青菜,下面沉着几块洁白如玉的豆腐。就是这两样极简单的东西,熬成的汤却是润滑淳厚,回味无穷。他很奇怪地多次问她:“为什么你熬的青菜豆腐汤比最好的饭店里顶级厨师做得还要好?”她笑笑,不答。只说:“只要你回家,就可以每天都喝到。”

她是个漂亮女人,温婉大方。因此,他对别的女人很少关心。这样的情况直到他遇见了一个20岁的女孩,一切开始起了变化。女孩的爱情如暴风骤雨,让他窒息,也让他眩晕。男人需要崇拜也需要宠爱,在女孩身上,他得到了双重满足。他开始迷恋这种感觉,开始渐渐地不再回家吃饭,甚至不回家睡觉。

他和女孩的感情是秘密的。他给她买了一座装修豪华的房子。他们在一起的感觉很疯狂,但疯狂过后,他们的肚子会很饿。女孩不会做饭,她喜欢各种快餐和西餐食品。于是,他们几乎叫遍了这个城市所有送外卖的餐厅。女孩吃得兴高采烈,他却难以下咽。可他不能带着她出去吃饭,他要顾及自己的公众良好形象。于是,每次吃饭对他而言,慢慢就成了一种越来越难以承受的煎熬。他开始不由自主地想念那个大瓦罐,想念那里面热气腾腾的青菜豆腐汤。

他感觉自己和女孩的疯狂已经力不从心,开始抑制不住地厌恶那些快餐食品,开始一次次地对女孩说起那个大瓦罐,说起青菜豆腐汤。女孩无法忍受了。她是个想做什么就敢做什么的新人类。女孩径直去了他的家。

面对这个流光溢彩但来意不善的女孩,她平静地放她进来。“我想喝你熬的青菜豆腐汤。”面对这个近乎无理的要求,她坦然端上了一碗汤。女孩带着不屑仅仅喝了一小口,就呆住了。她无法置信脱口问道:“怎么可能?青菜豆腐能熬出这样好喝的汤?”她微笑地凝视了女孩半天,慢慢说道:“当然不是。它的主要原料是山里养的草鸡,新鲜的排骨,金华的火腿,香港正顺坊的鱼翅,东北野生的蘑菇和黑木耳,莫干山的笋干,把这些放在一起慢慢地炖4个小时,捞出所有的残渣,等他回来时,再放青菜和豆腐就行了。”女孩呆了很久,仍旧难以置信地问:“熬一个汤这么复杂,难道你每天都是这么做的,你不怕麻烦吗?”她敛住笑容,冷冷地看着女孩说:“只要他的胃感觉舒服,只要他喜欢回这个家,我会很高兴做这一切的。你以为,生活就是天天吃快餐食品这么简单吗?”女孩听后仓惶离去。

半个月后的一个黄昏,他了结完和女孩所有的事情,在离家近一年后第一次回家了。看到他回来,她一点也不惊讶,好像早已知道。他长舒一口气,环视着再也熟悉不过的家,依旧洁净温馨;再看她,也是美丽依然。他突然很懊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她回头微微笑了一下,问他:“现在吃饭吗?”这一句话顿时勾起了他无尽的食欲,他急切地想喝上一碗他思念已久的青菜豆腐汤。

大瓦罐端上来了,他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突然,他的表情难受起来,这是青菜豆腐汤吗?寡淡无味。他抬起头,满脸疑惑,忍不住讪讪地问她:“这汤是以前的青菜豆腐汤吗?”她看了他很久,淡淡地回答:“当然不是,你以为只有青菜豆腐真的能熬出以前的汤吗?”他下意识地低头看那汤,就是一碗清水,上面飘着几片菜叶。而他恍惚记得,以前的汤是泛着微微的乳白色,如丝绸般凝滑的。

就在他愣怔的瞬间,他看见她又端着一碗汤出来,放在他的面前。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口里,脸上立刻露出了异样的笑容。他抬起头,透过升腾的热气,正好迎着她深情的目光。他什么也没说,只觉得有一种潮湿的东西在眼里涌动……

此时他明白,爱情也如这青菜豆腐汤,只有妻子的青菜豆腐汤才是最适合他胃口的啊!

第13篇、爱情故事水仙

要过年了,妻子说买一盆花吧。我到花市上转悠了好半天,最终选了一盆含苞欲放的水仙,那叶子那花蕾都惹人怜爱。

水仙还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呢。

二十八年前,我被调到野狐湾村小任教,学校隔壁的孙家,就有一个叫水仙的女子。那时候,我二十出头,刚参加工作两年。野狐湾是一个两百来口人的行政村,学校是一所只有四十来个学生的初级小学,一共有我们三个老师:四十来岁的王老师,三十出头的庞老师,再就是二十出头,傻里傻气的我了。

学校的操场在暑假的时候被农民做了麦场,开学了学校通知农户把麦草收拾干净,以便学生上早操,大多数农户很快就把麦草收拾了,只剩下一家的草垛还矗立在操场的一角,很是刺眼。老庞说叫学生把麦草抱着扔到河渠里去,校长老王性格柔懹,说人家的麦草还要喂牛呢,怎么忍心扔到河渠里去呢!还是去说说,叫他们尽快把麦草收拾了,不要再影响学生上操、活动。老庞不愿意去说,老王只好叫我陪着他去上门劝说了。

我们经过打问,得知操场里的麦草是学校隔壁孙家的。我们走进孙家的大门,北房门口有一个年轻的女子低着头洗衣裳,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她的脸,看不清楚模样,一双手却是芊芊的好看,被深秋的凉水刺激得红彤彤的。听到我们的脚步声,那女子忽地抬起了头,一张姣好的脸便一览无余地映入了我的眼帘。那是一张粉嫩的鹅蛋脸,一双黑亮的眼睛大而清纯,摄人心魄,棱棱的鼻梁下一张小巧的嘴巴恰到好处的镶嵌在那里。那脸蛋嫩得似乎轻轻一碰,都会滴出水来。奶奶,有人来了!就在我灵魂出窍的时刻,一声吆喝把我从恍惚中惊醒。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从西屋出来,询问我们的来由,老王推了推我,我立马领会,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在今天天黑之前必须把操场里的麦草清除掉,否则,学校将采取强制措施,动员学生把麦草扔到河沟里去。那老女人哆哆嗦嗦地拿出一包大雁塔牌的香烟,递给我们每人一支,又哆嗦着擦火柴为我们点烟。老师啊,不是我们不拉麦草,主要是水仙的爷爷腰疼病犯了,疼得连炕都下不了。我和水仙两个又拉不动架子车,只能等着他爷爷的腰疼得慢了再拉呢。

那不行,学生上操有影响是一方面,关键是麦草堆在操场里不安全,必须今天下午拉走。如果你们真的没有劳力拉运,我们可以帮你们拉麦草。我不晓得自己是哪来的勇气,承揽了拉运麦草的重任。

哎呀呀,这个碎老师真是个好人啊,你能帮我们,还有啥拖磨的。水仙哎,赶紧套好架子车,有老师帮咱拉麦草呢!老女人一边嚷嚷着一边忙着找绳索,绞棒啥的。

老王拽了拽我的衣角,示意我们出去。等出了大门,老王直报怨我:你咋想的么,咱们是来通知他们拉走麦草,不是帮他们拉麦草。

我不是看人家有困难么,再说了,下午闲着也是闲着。

可是那一摞麦草少说也要两千斤呢,够你拉一阵子的。

不怕,咱身体健康,有的是力气。

我看你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是不是瞅上人家那姑娘了?不过那小姑娘长得真够水灵的,能瞅成个媳妇还真是个好事哎!

老王,别胡说啊,咱是为了赶紧把操场腾干净啊!

行行,不管你是为了啥,事情是你揽承哈的,你就好好帮人家拉麦草吧。

我们刚走到操场,那老女人和叫水仙的女子拉着架子车也赶到了操场。老王狡黠地朝我挤了挤眼:小刘啊,好好帮大娘拉麦草啊,我回学校处理一点事情。鬼晓得他处理啥事情去了。我只好扎好架势,帮着人家拉麦草了。

三个人里面只有我身体壮,长辕自然非我莫属了。别看水仙的奶奶病苶苶的,干起活来却也利索,水仙干活也是手脚麻利,倒是我显得笨手笨脚的,因为我老家在山里,从来不干拉麦草之类的活儿。奶奶看着我的笨拙,就劝我在一边歇着,等车子装好了,在辕里使劲拉就行了。我们一边装草一边拉家常,她问我家的情况,我也简略询问了他们家的情况。最后还说到了亲戚上,这倒令我很是兴奋原来水仙的爷爷是我的一个家门上堂弟的干大。这样以来,我和水仙就是一个辈份了。我知道了水仙的父亲是个不着家的男人,一年到头在家的日子不到一个月,说是做生意,却没有见到一分钱的盈余,倒是有不少讨债的在正月里守候。水仙的母亲是个病秧子,一年四季药罐子不倒,根本就做不了农活,一个弟弟还在上一年级,因为家里没有劳力,初中毕业的水仙只好放弃了上高中的打算,在三年前就回家做了爷爷奶奶的帮手。

知道了水仙家的情况之后,我的心里莫名的悲悯起来。拉麦草也成了一种发自内心的自愿,每一次我都用尽全力,尽可能地使水仙少出一点力气。从学校操场到水仙家不足五百米,却要拐两个弯,半截立陡坡,每拉一趟,就是一次汗流浃背。到那一摞麦草拉完,我已经是精疲力尽,浑身酸软如泥了。卸完最后一车麦草,我谢绝了奶奶的挽留,只想着赶紧回学校躺在炕上睡觉。就在我要走出水仙家的小巷子时,水仙喊了我一声,从后面追了出来:刘老师,把这两个馍馍拿上,拉了一后晌草了,肚子肯定饿了,回去吃上点再睡吧。她用一方淡绿色的手帕抱着两个馒头,在递给我馒头的一瞬间,我真切地嗅到了她身上的那种少女特有的香味,那种劳作之后略带汗腥味的清香。刹那间我浑身燥热起来,慌乱地接过馒头,连一声谢谢都没来得及说,就匆匆地跑回了学校。

那时候学校里还承担着农村扫盲任务。因为我年轻,老王又指派我为农民夜校的老师,每周的二四晚上给上夜校的农民讲课。每到夜校上课的时候,学校里就热闹了起来,上夜校的有二十来个人,多数是女人,有姑娘也有大嫂,有些是真正的文盲,还有三四个纯粹是来凑热闹的。水仙和她的两个小姐妹就是来凑热闹的。我在讲课的时候,水仙静静地坐在下面,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那双亮晶晶的眼珠子水汪汪的,我的眼睛每每和她的眼神相碰,她便慌乱地躲闪开去,犹如受了惊吓的鹿羔一般。当我的眼神别移时,她又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的脊背上似乎印满了水汪汪的黑眼珠。

晚上夜校结束之后,我在宿舍里洗衣服,忽然听见窗外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忙拉开门观看,原来是水仙和她的一个姐妹在推推搡搡,看到我开门,那女子便一下子把水仙推到前面来,差点和我撞了个满怀。水仙的脸红彤彤的令人怜爱,那双眼睛更加黑亮迷人了。刘老师,能把你的书借给我一两本看看么?她羞怯地问我。

没问题啊,你喜欢看什么书呢?自己来选吧。

她们进屋,看到我在洗衣服,水仙便说要帮我洗,说着就挽起袖子洗了起来。另一个女子看水仙给我洗起了衣服,就借口出去一会再不见了踪影。刚开始有点冷场,屋子里静悄悄的,只听见搓洗衣服的声音。后来我便问水仙为啥不上高中,甘愿回家种地。

我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不回来帮他们谁帮呢?再说了,弟弟还小,妈妈又常年有病,爸爸又不着家,我咋能忍心还继续上学呢?水仙的声音幽幽地令人伤感。

那晚我们说了很多话,说我自己,说她,也说一些往事和未来,差不多快十点了,水仙才慌慌地要回家。我便找了两本小说选给她,然后送她回家。由于天黑,我又不熟悉地形,倒是水仙拉扯着我行走。送她到大门口了,我一咬牙,一下子拉住了她芊芊的小手,她微微颤栗了一下,就由着我握着她的小手。那只小手细腻如玉,虽然艰辛的劳作给这双手增加了不应有的伤痕老茧,但是瑕不掩瑜,这只手依然美丽温润,令人爱不释手。就在我想把另一只手也握住的时候,院子里响起了脚步声,我只好惶惶而逃。

冬季的夜晚,漫长而无聊。我的一篇小说被省上的一家杂志社选中了,只是还需要修改一番。趴在热腾腾的火炕上,我认真地按照编辑的要求修改稿子。等到稿子改完,一看表,已经是午夜两点多了,原本准备把炕洞里的煤再埋一层灰,可是疲倦至极,就忽略了这一点,头挨在枕头上,就沉沉入睡了。

清早醒来,穿衣下炕,准备出门上厕所,可是当我拉开房子门时,一瞬间就栽倒在地,失去了知觉我被煤烟子熏了,煤气中毒了。一直到学生上操的时候,我班上的学生不见我如往常一样早早在教室等候他们,就到宿舍来寻找,才发现了躺在门口的我,接着我就被王老师和庞老师抬到炕上,打开窗户之后,他们又忙着照顾学生去了。那时候住校,煤气中毒的事常有发生,可是没有想到煤气中毒了是那样的难受,差不多要死的感觉。我就那样昏昏沉沉地从早上睡到十点多钟,直到水仙来到我的炕头前。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我头跟前啜泣,挣扎着睁开干涩的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清纯粉嫩的鹅蛋脸,只是那双晶亮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的头似乎要裂开一般疼痛,硬是艰难地冲她笑了一下,又昏沉沉的睡去了,恍惚中感觉到她给我擦了脸,梳了梳我那长而乱的头发,之后就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是分了。这时候我的屋子里聚集了不少的人,大多数是我的学生家长和学生。万华华的奶奶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颤巍巍地解开几层包裹纸,把里面的一撮白糖倒进杯子里,叫人给我喂白糖水喝,老人说煤烟子熏了要喝白糖水,这点白糖还是过年的时候他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拿回来喝剩下的,自己都没舍得喝。张小虎的爷爷急火潦草地说:煤烟子熏了要喝浆水,要给刘老师弄点浆水面吃,这都一天了水米未进,饿都饿坏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我听到了水仙的脚步声,因为心里喜欢,她的脚步声我已经辨别的很清楚了。

水仙端来了一老碗浆水面片,葱花炝锅的香味勾起了我的食欲。大家一看水仙端来了面片,就劝慰我好好歇缓,等人缓精神了再给娃娃们上课,然后就先后离开了。房子里就剩下我和水仙了。我们互相注视着对方的眼睛,最终她的脸上渗出两朵红晕:你这人真茬大,都这样子了还五花六花的!能起来吗,吃点饭吧,要不饿死了咋办。她笑起来更加妩媚,楚楚动人。我挣扎着起来,可是头疼欲裂,只好半躺着,水仙便喂饭给我吃。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浆水面,那浆水酸味绵柔,回味悠长,使我食欲大振,三下五除二就把一老碗浆水面片装进了肚子,浑身也一下子精神了许多。喂我吃完饭,水仙又从衣袋里掏出几个纸包,倒来一杯水要我吃药。我问是啥药,她说看着我快要死的样子,她害怕极了,一溜小跑着到马峡,找到一个药铺问大夫吃啥药好,大夫就给了她几顿的药,并且安慰她说,当时没有被煤烟子熏死,就不怕死掉的,她才把心放进了肚子里。买药回来,她走进学校听见有人说煤烟子熏了要吃浆水面,又急匆匆地跑到后沟里的李家弄了一老碗浆水,因为多数人家都吃的醋,只有后沟里的几户人家吃浆水。

看着这个清纯美丽的女子,我的心忽然间变得异常的柔软,往日的桀骜不驯消失的荡然无存了。不知不觉间,两行泪水在我的脸上缓缓流淌。看着我流泪了,水仙十分惊恐,忙不迭地问:咋了,是不是头疼的厉害了?我握住她的一只手轻轻一拉,她便顺势趴在了我的胸前。我双手捧住她的脸:不是头疼,是心疼,我的心有病了,害了相思病了!她惊恐地挣扎着站起来,满脸绯红,端起洗净的老碗一溜烟跑了。

我爱上水仙了!我的心里脑子里全是水仙的影子,每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我的心里都会涌上一丝甜蜜,甚至一听到水仙这两个字,心速都会莫名的加快。水仙呢,也是有事没事的找个借口往学校里跑,有时只是在学校大门口忽的一闪,瞅见我在,就立马不见了,留给我一个窈窕的身影。二十二岁的我,第一次品尝到了相思的甜美和煎熬。

日子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过着。一个学期很快就结束了,一个学期又开始了。

一个春雨淅淅沥沥的下午,我刚准备做饭,水仙端着那个黑色的粗瓷老碗来了,手里还捏着一块饼子。她走进房间的同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很是贪婪地嗅了几嗅。我急忙接过那个粗瓷黑老碗,揭开捂在上面的一个碗,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我使劲咽下欲流的口水。啊,洋芋粉炒腊肉啊!我急忙找出筷子,夹了美美一块子塞进嘴里,结果烫得我直吸溜。慢慢吃,你是馋死鬼变的么!水仙娇嗔地在我的额头上点了一指头。

打那以后,水仙家里只要做了好吃的,她都会设法给我弄一点,有时候还偷偷拿来几个鸡蛋叫我解馋。

就在我和水仙之间的感情日渐密切,难舍难分的时候,学区安排我到八十里外的教师进修学校去进修音乐,为期半年。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水仙听到消息后来到了我的宿舍。她神情有点忧郁,这是以往所没有的,她送给我两双鞋垫,一双上面的图案是两只喜鹊并立在梅枝上,一双上面是一对鸳鸯戏水的图案。鞋垫做工精巧,简直就是一件工艺品,我只顾着欣赏鞋垫的精美,没有细看水仙当时的表情,使得我后来追悔莫及。我送给水仙一方手帕,上面是一簇茂盛、鲜艳的水仙花图案。水仙看到这方手帕很高兴,笑容是那么甜美,简直就是一朵怒放的水仙花呢。她帮我叠好几件衣服,又塞给我十块钱:哥,这是我积攒的十块钱,你拿上买个零碎子,在外面花钱多。说完不由分说就塞进了我的衣袋里,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她拉开房门快步走了出去。我也惶惶不解地急忙追了出去。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她急匆匆地往家里跑,我不解地紧跟在后面。快要走出巷子时,她才放慢了脚步,我终于追上了她。 咋回事啊,水仙?

没啥。

怎么没啥呢,你咋和以往不一样啊?

没有的,时间大了,我要回去了,要不奶奶会骂的。

水仙我总觉着她和以往大不一样。

哥,好好做你的事吧。她向我走近一步,在我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捧住我的脸,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很快地跑进了她家的大门。

我怔怔地立在月光下,懵懵懂懂的不知所措。

当我进修完回来,水仙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原来就在我要去进修的前几天,水仙的爸爸就把水仙许给了一个信用社主任的儿子,因为那个主任给水仙的爸爸贷了一笔数额不小的贷款,被他做生意时亏光了。水仙那晚上到我的房子里来,就是想告诉我实情,可是看着兴高采烈的我她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告诉我实情。

水仙走了,我也向学区递交了请调报告,请求调到深山老林里去任教,学区很快就答应了我的请求我被调到关山深处的夜猫嘴学校去任教了,离开了那个萌生了我初恋的地方,离开了那个令我伤感揪心的地方。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冬夜,青涩甜蜜的往事又一次涌上心头......

第14篇、爱情故事分手后,还是小气点好

上个月的某天,母亲给我打来电话:秦博找我了,他还很客气地向我讨要你现在的手机号码,想和你联系,我说记不得你的号码了,他让我仔细想想,明天再打电话给我。闺女,你的手机号码给不给他?你们都是老同学,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人家说话那么客气,如果不给,是不是显得咱有些小气?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道:不给,有什么坏处?给,有什么好处?大家日子都过得好好的,还是别无事生非了,小气就小气吧,坚决不给!

母亲听我这么说,原本还犹豫的她一下子态度坚决起来:好的,不给,我就说我年龄大了脑子不好使,记不住了,都是你朝家里打电话,我没有给你打过

秦博是我大学时候的男朋友,从大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恋爱,共同走过了四年。他老家是江苏镇江的,而我老家是天津的,我们一起在西安的一所大学读书。毕业的时候,他的父亲托关系,给他在当地找了个公务员的差事。他那里,只是个县级市,我去那里,根本没有办法就业,而他一个人的工资明显养不了一个家。他父母的意思是让他在当地找个同样吃公家饭的女子结婚,一心劝他别瞎折腾了。秦博反复考虑后,觉得我们还是分手比较现实。

于是,我们抱头痛哭一场后,走上了毕业就失恋的道路。他回他的老家上班,我去北京打工。

这个月的月初,秦博居然打了我的手机,他居然人在北京。原来,他是辗转通过在北京工作的同学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的,然后给我打电话,邀请我见面,一起吃饭。

毕竟共同走过四年的青春时光,毕竟曾经相爱过,并且还是那么纯净的初恋,接听电话的时候,虽然我极力克制自己,极力表现得语调很平静,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泪水还是流了出来。

我谎称自己马上要开会,两个小时后再给他回电话。他说:好的,我等你电话。

乘坐电梯,我上到了离我们办公室足有六个楼层的十七楼,然后去了洗手间,我在水龙头下洗脸,费了半天的劲,终于把泪水洗完。

出了洗手间,靠在消防通道的楼梯口,回想起我们以前一起乘坐600路公交车,听公交车上那首经典的英文歌曲《昨日重现》,回忆我们周末的时候牵手逛东大街,回忆我们一起去看大雁塔广场上亚洲最大的光电喷泉,我的泪水又止不住流了下来

曾经相爱过,现在见面了,还能说什么呢?在回忆中让昨日重现?重现了,又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情绪如果失控,也许就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很多旧情人见面,不就像飞蛾扑火一样燃烧激情吗?但是,激情燃烧过后,是什么呢?只是灰烬而已!

我只想过我的平静日子,只想拥有自己手中的幸福,我不会让自己的幸福化为灰烬。既然时光不能倒流,既然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那就永远不再相见好了!

想好后,我给他打电话,电话中,他惊喜地说:会议开完了?你什么时候来?我淡淡地说:我不会去的,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为什么?你就这么恨我?不是恨你,而是我们现在都有了家庭,还是都好自为之最好,见面没有任何意义。听了我的话,他气急败坏地说:没有你说得那么严重,我们只是在一起吃个饭而已。对不起,我不想吃那个饭,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吃饭的时候,除了回忆以前,还能说什么?但是,回忆以前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你就当我小气吧,请记住,我的小气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自己好。

说完,我关了电话。手中的工作没有做完,我要抓紧时间;晚上回家不准备做饭了,就和老公去附近的饭馆吃吧,点他最爱吃的水煮鱼;这个周末,要和老公一起上街给他买双皮鞋,他脚上穿的这双有些旧了。边这么想着,我边走向了电梯,我要回办公室继续认真工作

第15篇、爱情故事闲置网上的爱情

她认识他,是在那个转闲置的网站。

广告打得铺天盖地,你有不再需要的东西吗?你家的衣柜需要清空,放下新的漂亮衣服吗?你还在为储藏室无立锥之地苦恼吗?亲,来转闲置的网站吧,这儿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

她便去了,她有太多不需要的东西,一路走,一路丢,不如放到转闲置的网站去。

当他给她发短信,问转的那套书多少本的时候,她正在网上看八卦,问,你也喜欢这套书啊,就聊起来了。他说是啊,这个版本,从前自己也有一套的,不过被朋友弄丢了,这些年一直很遗憾,这次在网上看到,惊喜得不得了。他也问她,这么好的版本,你怎么舍得转呢,要是我,会一直珍藏,珍藏一辈子。

他的话震撼到她了,这个大家都匆忙,餐具筷子面巾纸都是一次性的时代,谁还会轻易提到一辈子呢?

见面交易的时候,她对他好感倍增,他是自己喜欢的样子,白衬衫,短头发,高个子,手指骨节均匀干净,说话的声音也好听,她说不要钱了,这套书送给你。这怎么行,我请你吃饭吧。

就这样认识了。他的屋子里,有很多他珍藏的东西,井井有条,其实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也不愿意学她转出去,他说,东西都是有灵魂的,曾经属于某个人,怎么能轻易易主呢?跟过自己的东西,就要跟一辈子。

他追她的时候,她接受了,心欢喜到埋得很低很低,想他连物品都那么珍惜,一定会珍惜爱情。但他对她,却不是那么珍惜。

分手是在恋爱3个月的时候,为他打扫房间的时候,她弄丢了一支钢笔,那支钢笔很久不用,闲置而已。告诉他的时候,他暴跳如雷。她曾经以为,自己和他恋爱这么久,为了他辞掉城西的工作,为他搬了家,只为到他这儿方便一些,自己怎么会比不上一支钢笔?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能聊天,能笑,能照顾他,对他好,甚至,还会和他结婚,过一辈子,她怎么就比不上一支钢笔呢?

钢笔在沙发下面找到的时候,他们分手了。

她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底向前走了。

不再在网上转闲置了,因为转闲置的时候总会想起他,就不上那个网站了。

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有一天,在商场,她遇到他了。

她和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他不是,他一个人。

看到她,他走过来,和她打招呼。

他说他过去不是不爱她,他也想和她在一起,也想让她开心,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偏偏又表现冷淡,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和她相处,怎样让她开心。如今他隐隐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如果那时伤害了她,对不起。

她晚上回家,上闲置网站。

网站的论坛上,很多人在讨论不愿意转闲置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结论是:不愿意转闲置的人,并不一定对什么都珍惜。有的人惜物,却不会惜人。有时候恰好是那种特别爱惜物品的人,困为缺乏安全感,对物反而比对人有感情,因为物品不会背叛他们,人会。

她想起他曾经说起,他小时候颠沛流离,父母并不爱他。从小,他就是没有接受过别人的爱,在情感方面缺乏安全感的人。

看着电脑屏幕,她眼里渐渐凝出泪水。

她突然明白,转闲置和珍藏闲置的,是两种人。一种认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一种死死守着拥有的,不肯放手。其实是两种人生。

转闲置的人更注重接纳新事物,将沟通融洽和交流视为必须;守闲置的人缺乏安全感,更愿意封闭自己。

她和他,恰好是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两种不同的人生。

如果早一些明白这一点,她会不会对他更耐心,更宽容;他会不会更愿意和她交流,让彼此真正走进对方的内心。

她把这些感悟发到他的信箱里。

一段时间后,在转闲置的网站上,她看到他的帖子,他说自己有很多闲置,愿意转一些出去。

那一刻,她笑了。

她知道,尽管他们的爱情失败了,但是,这段闲置网上的爱情,并不是没有意义。

她是真的爱过他,他也是。

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也是对方生命里温暖的星星。

第16篇、爱情故事总统的守身如玉

他双眼含着热泪,牵着她修长的手臂,在一棵无名树下许下、了动人的誓言。他说:这一生,我非你不娶!她笑笑,心里顿时溢出了无数张细密的小网。将困顿的心层层包裹。她坚信,这是可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

婚前之恋是他一生里最为甜美的时光。他们不曾料到,这段本可暖人一生的爱情,竟会在短短的几日内恍然夭折。

那时,他是个贫困的律师。而她的父亲,在兰斯特开办了一家大型的炼钢厂,赫赫有名,身价百万。她是百万富翁的娇女,掌上明珠。于是,她的父母毫不犹豫地坚信,这个贫穷的律师一定是看上了自已的财富,想通过女儿来谋取自己想要的利益。不由分说,淡漠地取消了这门婚事。

她开始了以泪洗面的生活,并试图通过劝说的方式来让父母知道自己非他不嫁的心意,但均以失败告终。她绝望极了,整日浑浑噩噩地过着,似乎,生命已然到了尽头。

他丝毫不曾放弃。每日都在小楼的不远处等待着她。他相信,有那么一天,她的父母会被感动,会明白他之所以爱上她,全然不是为了金钱。他想,他可以这么一直等下去,直到白头。

他的生活顿时天崩地裂。他不知道要用何种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深处缠绕不去的忧伤。百般无奈之下,他鼓足勇气给朋友写了一封啼血之信,信中如此写道:没有她,生活对我来说成了凄凉的空白。我的希望全被切断了,我觉得,我的幸福将和她一起葬进坟墓。

为了表示他的真挚之情和无限哀思,他给她的父母写了信件,要求出席葬礼。但遗憾的是,这位身价百万的父亲不仅毫不领情地将原信退还,还把女儿的死因归结在了他的身上。于是,他在凄惘中发誓:既然她已死,我将终身不娶!

为了治愈潜藏在内心的创伤,为了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的真心,他毅然放弃了律师的职业。涉足政坛,开始了艰难而又复杂的政坛生涯。不管怎样的苦楚,都不能让他消却心中的信念。他总相信,她一直在不远处审视着他,鼓舞着他。

他从州议员到国会议员,再到民主党保守派领袖,再到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先后出任俄国、英国公使,以及波尔顿任职总统期间的国务卿。他曾三次竞选美国总统,皆以失败告终。他始终不怨不弃,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1857年如愿以偿,问鼎白宫。

此年,他已66岁高龄。他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力的同时,也向她的父母作出了最好的答案。他用一生的光阴来表明了自己当时与她结为连理的初衷,以及对爱情的坚贞。

倘若女人为情守寡一世,可谓守身如玉,那么,他这悲凉的一生,又何尝不是呢?

这位痴情六十年的男子,就是美国的第15届总统詹姆斯布坎南。而这位让他魂牵至死,并为其走到政坛顶峰的女子,名叫安尼科尔曼。

第17篇、爱情故事那一场凌乱的风花雪月

(1)星星睡不着,和我一起想你

季云朵从我的左眼闪了出来,跳向了右眼,然后被我的思绪牢牢地控制住,他动身不得。我简直就像一个超女,将季云朵的身影控制在以我为圆心以他和我之间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内,虽然他张扬、乱放不羁,但我还是念着他。

这便是我每天的生活。

他时常埋着头,不知所措地做着属于自己的功课。他就是如此地肆无忌惮,从不介意语文老师的教鞭无情地落在他的身上。他总是会回过头,笑容从我开始,到老师那儿终止,然后扬扬头,对老师说道:“你的课我不爱听,我都会了,要不要我给你背一下整篇的《木兰诗》。”

老师的眼神里藏满了忧国忧民。她无奈地摇头后,背转身去,身子向前移动了,手却顺势伸进季云朵的抽屉里,一只精致的小锦盒被端了出来,那里面据说藏着季云朵所有的心事与希望,我诧异万分地望着一触即发的形势,因为季云朵早已经怒不可遏,他做好了战争的准备。

语文老师笑了笑,然后腼腆地将锦盒交给他,一边走着一边嚷嚷着:“你呀,我该说你什么好呢,你确实是个天才,是个人见人爱的天才,许多老师都喜欢你,说你是现代的曹雪芹,古代的贾平凹,大陆的周星驰,但无论如何,我都必须告诉你,《木兰诗》你得抄写一百遍。你要是不抄呢,我也没办法,但我只能告诉你,我会将你的心事公诸于众,怎么样,够义气吧?”

晚饭后,我一个人闷在床上,想着明年高考以后的生活和岁月,我忽然这样子想,如果能够和季云朵生活在一起,岂不是浪漫至极呢?

(2)爱在唐诗里相遇,却从宋词里别离

一个疯丫头冲进我的视野里,我对着她大声叫喊着:“冯雨路,如果你不把我的信还我,我会骂你的,骂你百遍也不厌倦。”

冯雨路果断地将信扔给了我,那一刻,信封里装着的所有心事如鸡毛一样散落在风中。

你爱上了季云朵,冯雨路晚上在寝室里搂着我问。

怎么了,不可以吗?我爱谁便喜欢谁,那个谁谁谁吗?就像一只小老鼠每日里窜来窜去的,冷不丁地也会遇上一两粒米的,“老鼠爱大米”嘛?

可你是否知道,季云朵正在被人恋着,所有的初恋都锁在那个锦盒里。

不会吧,他与我们是同龄人,我怎么看他怎么像我的弟弟,整日里睡不醒、梦不惊的样子,倒是看不出来。

冯雨路环佩叮当地跑到我面前,向我透露一个天大的秘密,“怎么样,打个赌,你敢不敢将那个锦盒给盗出来,我们也来个侠女闯天关,我倒想知道,他每日里茶不思饭不想的,连学业也荒废了,却将一个朽木般的锦盒死死地守着。”

我答应下来,条件便是免费享受了一次校外的大餐。

(3)如果赤道上没有雪花,我想眼泪也无法融入细沙

事件发生在某个夜自习下课后,季云朵出去喝酒去了,这可是这个年纪的大忌,但他几乎每晚都纠集一帮狐朋狗友们,聚散离多地划着拳,细数着无数个青春沿着酒杯无情的滑落后,在地板上碾落成泥。

我终于逮住了良机,在冯雨路的配合下,我将手探向他的书桌里,我触到了锦盒上的恐龙图案,还有无数个线条不知刻画了谁与谁相爱的誓言。

我们像两只精灵,打开了那个锦盒,里面只有一大堆的纸条,排列开来,堆积如山。我们细细地瞅着,上面竟然写满了季云朵的铮铮誓言,我的天呀,他一直在念着一位姑娘,而那位姑娘居然比他大十来岁,简直可以让他叫姑姑啦。

冯雨路果敢地叫着:“看见了没,这便是他的少年心事。”

这怎么可能呢,不就是喜欢语文老师吗?

不会吧,两个平日里冤家路窄的人,被人像捏泥人一样凑在一起时,那该有多么地尴尬,他会说我爱你吗,她会说,好吧,我嫁你,等我回家给老公和孩子商量下。

那夜,我没有说话,我恼怒的青春被一只凌空的利箭击中了,我感到一种羞耻,一种被人挑逗过后的滑稽,一种跳进醋缸里被人捞出来后风干的错觉。

我很想告诉季云朵:“好小子,你的锦盒会永远地跟你说再见的,就像老鼠永远告别了大米。”

(4)你的眼神遇到了夕阳,我便穿上了红衣裳

我和冯雨路都没有想到,当季云朵知道自己心爱的锦盒永远地消失后,他会采取如此决绝的动作,他消失了,像一只老鼠被人打死了踩晕了扔进了垃圾筒里,被垃圾车运远了,运没了。我的心事也跟着他的离开喧嚣起来。

我们找遍了这个城市所有的角落,包括那些人见人烦的垃圾场。我好想从某个地方将他揪起来,毫不客气地左右开弓,骂他,打他,让他求饶,然后对我说对不起,但这永远不可能了。

冯雨路泪如雨下,我则劝慰她:“不要伤心了,我们也是无心的。”

不,我骗了你,我是故意让你盗走他的锦盒,我不想让他太沉湎于爱情的游戏中,明年我们都要高考,我是宠着爱着他才这样做的。

“什么,你宠他爱他,难道我就不是如此吗。”我气不打一处来,“你不该用感情的成份欺骗我。”

古小姐,你错了,季云朵,他是我的亲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哥,他恋了上语文老师,不可开交地,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他找了个锦盒,在一年的时间里,写满了对语文老师的爱,我曾经偷偷地看过,我不想告诉父母,我想帮他,可我无助,我无法左右他的思想,我想到了你,我知道你会帮他的,因为你爱着他。

我们连续给季云朵的手机里注入语言,可他一直保持着无法接通的状态。电话打不通,便写短信吧,我们发一条,便写一条塞进锦盒里,我们想着,向往着,有一天,季云朵会像一只老鼠一样从地洞里钻出来,理直气壮地站在我们面前说:“我已经闯过了自己的心结。”

(5)岁月无法在你面前变迁,因为我蒙住了岁月的脸

我们的锦盒已经塞满了,我们的短信也已经发到了痛发到了恨,我们都抱怨起来,不就是个破落不堪的爱情吗,难道可以用一年的时光去躲藏?

当我看到语文老师咄咄逼人的样子时,我好想站起身来,明目张胆地告诉她:“因为你,我们最爱的伙伴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如今天涯已无芳草,请你不要再将我们当成你爱情的殖民地,不要再放纵自己已经残剩无几的青春。”

春节前夕,我的手机里猛地跳出一行字来,我看了发信人号码,欣喜若狂,是季云朵,原来,他在西藏。

当我将季云朵雪藏自己的消息告诉冯雨路时,冯雨路大哭起来,她说道:“我已经无法再向家中瞒着了,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哥哥真的不在了,我也会为他找个嫂子的,我看你最合适啦,你们可以午夜零点在学校后面的小森林里相聚的。”

我骂她乌鸦嘴。

季云朵在高三的后半学期,用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依然爱着他的城市,他每天夜里都熬着通宵。他说他想将放纵过的青春找回来,在西藏的那段日子里,他已经学会了独立的生活,已经知道了如何忍受失落与悲伤。我说好呀,我将写满祝福的锦盒郑重地还给他,他放在嘴边,不停地吮吸着,那一刻,他就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6)爱情不让我飞,我可以手舞足蹈

他和他妹子离开的前期,我暂时扔掉了高考后的失落与彷徨,我不知如何挽留他们,我想着,这座城市需要他们,最真的,应该是一个人依依不舍地拽着他。

他还是要走了,一脸的无助和无奈,他摇摇头对我说着感谢之类的话,我则抬起头来看天,他飞快地将锦盒塞进我的怀抱里,然后拉着妹子的手跑向远方,冯雨路哭泣的声音在天边成了一种绝响。

那段时间,我夜以继日地翻看着那些曾经被风霜染透了的祝福:那些曾经的,已经经历了3双手的爱抚,它们依然以一种强健的姿态屹立在爱的枝头;那些后来的,依然充满了希望,它们如繁星点点,点燃了3个少年的希望;那些高考过后的,是他对这段青春的抓狂和对过去岁月的缅怀,如曲曲哀歌,叙述着我们离开后却不得不面对的苍凉。

那一年的高考,我败了北,我得知,冯雨路考上了北方的一座大学,而季云朵与我同样从云端被扔了下来,我好想写封信给他们,可信已经写好了,却不知邮向何方?

又一年,我如愿地挤过了独木桥。

午后的阳光分外妖娆。母亲帮我整理锦盒,听我唠唠叨叨地讲述着一年前发生的像蛇一样曲折的故事,母亲准备将掏空了的锦盒拿出去清洗,她说里面已经发霉了,她却突然间大叫我的名字:女儿,这里面,怎么有字?

我晕头转向地接过锦盒,我看到锦盒的内壁上,弯弯斜斜地记载着季云朵的话,季云朵大致的意思是说:我愿意永远等你。

(7)风花过了,雪月却依然在眼前闪烁

冯雨路最终还不算是个好媒婆,她平日里叽叽喳喳地,却最终没能将我嫁出去,也没有给她的好哥哥找个好的妻子,甚至,他们为了自己的颜面,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哪怕是一个苍凉的如枫桥夜泊般的地址。

我只能告诉天,告诉地,我曾经被爱过,我也爱过别人,这一场零碎的青春大战中,我依然是个胜者,我不会哭泣,因为风不答应,雨不愿意,我知道以后该用怎样的一种爱慕补偿爱了不敢出手的承诺。

那一场零碎的青春呀,终于没有在我的手里转化为相约到老的现实,但我不后悔,毕竟,风花过了,雪月依然在眼前闪烁。

第18篇、爱情故事自卑只是成长路上的逗号

15岁那年。

周安安迷上了魔幻小说,迷到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地步。他把自己想象成小说中某一个有着奇异魔法和超能量的人物,或是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实际情况却与此格格不入。他是个胆小怯懦的自卑男孩,平常说话不敢大声,像一只胆小的蚊子一样哼哼。走路低着头,像一只蹑手蹑脚的小猫咪。做事更是轻手轻脚,班上有调皮的同学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淑女”。

这个绰号让他愤怒,让他极端,让他失去理智,但却无法摆脱。他所有的愤懑、豪气和所有的理想,都只有在那些武侠与玄幻小说中才能得以宣泄和完满。

上课的时候,他趴在课桌底下偷偷地看。放学回家,他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苦读。他甚至把玄幻小说拷贝到手机上,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放过。

有一次上课,他正在课桌底下埋首苦读,语文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居然没有听到,同桌用胳膊肘碰他,他站起来,茫然四顾,半天才说:“老师,我没睡觉。”同学们哄堂大笑,他的脸烧得像天边七彩的云霞,呈好几种颜色,不停地转换。

他的成绩自然烂到不可收拾。放学后,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锁着眉头说:“周安安,叫家长吧!这样下去,你哪儿也考不上。”

老师的声音尽管不大,但还是把他吓得一哆嗦。

周安安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是一个非常强势的女人,说话嗓门很大,做事风风火火,在市场上摆摊卖衣服,练就了一身和男人一样的强势风格。她对周安安的期望很高,希望他好好念书,将来考上好的大学,替她争口气,可以说周安安是她的全部理想和信念,是她坚守在市场上摆摊的全部支撑。她常常用手点着周安安的额头说:“你怎么会是我的儿子?一点都不像我。”

尽管她和周安安说话的时候尽量温柔和蔼,可是周安安还是很怕她,这也是他自卑的根源。同学们很大一部分坐上私家车,他却在为生活费和学费而发愁,尽量节省每一个硬币,因为,只要他节省了一个硬币,他的母亲就可以在市场上少跟人争执一句。

他不和同学一起吃午饭,因为他的午餐总是最便宜的。他不和同学一起打球,因为他的球鞋总是开了胶的。

老师说:“周安安,你在想什么?”

周安安回转过头,眼睛里浸满了泪水,小声说:“老师,别告诉我妈妈好吗?她会收拾我的。”

是的,每次老师找家长,周安安的母亲就会很生气,她会用自制的苍蝇拍拍他,一边流泪一边说:“让你不听话,让你不争气,让你不学好,让你不成材。”很难想象,平常混迹市场的母亲会有那么多的词汇。周安安不怕打,就怕看母亲伤心绝望、涕泪交流的样子,他就败了,败得不想回言和反抗。

老师说:“不告诉家长也可以,但是从今天开始,你必须听我的。”

周安安想了想,点了点头。

老师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少年小时候很自卑,不合群,很多时候一个人独来独往。其实他看到别的同学一起放学上学,欢声笑语,也很羡慕。可是他没有勇气和别人在一起,因为他跟别人不一样,他的右手长了六个手指,同学们常常取笑他,叫他六指。后来班上一个漂亮的女生主动和他一起上学下学,把敬佩的目光投给他,因为他学习成绩优异,几乎每一科都达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程度。因为那个漂亮女生的欣赏,他抛弃了自卑和懦弱,用热情和自信点燃了青春里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后来他成为一名老师。知道吗?那个少年就是我。

老师说完,把手伸出来:“你看看,这就是我每天握着粉笔在黑板上板书、长了六个手指头的手。其实这不是人力所能为,所以不用自卑。就像你,出身不能选择,有什么样的家庭不能选择,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自卑。”

那一次,在办公室里与老师长谈后,周安安有了很大的转变。青春是什么?青春其实就是一场花雨,看起来瑰丽多彩,其实内中也有潜流,渡过去,青春就会绽放出美丽的异彩。

中午吃饭,周安安不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他会坦然地端着饭盒和同学坐在一起。饭盒里的菜肴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是,那是母亲的一颗眷眷之心。他终于明白,他该比的不是饭盒里的内容,而是母爱的博大精深。

放学后,他不再故意落在同学的最后。同学有私家车来接,他也有,有母亲的自行车。十五岁的周安安坐在母亲的自行车的后座上,一路讲着学校见闻,撒下一路爽朗开怀的笑声。

学校的操场上,周安安不再畏首畏尾,他跟同学一起抢球做运动。也许姿势不是十分洒脱帅气,也许还不够阳刚健美,可是他毕竟在参加,在成长。

周安安不放弃任何一个成长的机会,偶尔也有同学嘲笑他曾经停留在武侠和玄幻小说中走火入魔的样子,他会一笑置之,洒脱地摆摆手。

自卑其实只是青春里的一个逗号,偶尔停顿一下,就会逾越过去,因为人生总要不停往前走,走到一个能看到光明的地方。

时光流转,白驹过隙,考上高中以后的周安安,早已从一个苍白忧郁的男孩,长成一个活泼开朗的追风少年,他早已把那些在虚拟中找来武装自己的盔甲卸掉了,把自卑狠狠地踩在脚下。

身体的发育,让他看上去不再像一棵豆苗般娇弱,而是俊朗飘逸;运动场上常常能看到他阳光的身影,三分球尤其漂亮,让很多女生为之喝彩鼓掌;学校的演讲比赛上,他更是口齿清晰,旁征博引,让人刮目相看。谁能想到,这就是当初那个胆小怕事弱不禁风、只能躲在虚拟世界里纵横驰骋的男生。

其实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这样一段时光,愿意躲在虚拟中把自我想象成一个理想中的角色,用以弥补现实中的不足。只要能及时调整自己的步伐,从迷失中走出来,未来的日子里,依旧会阳光灿烂。

第19篇、爱情故事你看见郁金香开了我们就结婚

穷画家无钱租房,经影楼老板介绍,他住进了盲女的别墅。心细善良,热爱生活的盲女让画家深受感动,他用美丽的颜色装饰了盲女心中的别墅,在园子里为她种下了美丽的郁金香;甚至,他还冒着生命危险,捕毒蛇取胆为盲女治病

旧别墅里有个揪心的秘密

今年27岁的童舒是一位流浪油画家。2005年秋天来绵阳时,在“美美天”婚纱影楼找到了一份画油画背景的工作。

勤奋的童舒不甘于命运的捆绑,尽管租不起房子,但他每天夜里,都在影楼的杂物间里拼命练习。他觉得,自己的画里缺乏的是色彩美。那种摄人心魄的颜色如东方色彩的瑰丽神秘,西方色彩的扑朔迷离。能攻下这个难关,那就是前途无量的事情。

影楼的洪老板很喜欢这个有上进心的年轻人,说:“你应该去一个新环境。我有一个朋友,三个月前出车祸走了,他在南郊有一幢别墅,他的女儿和她的外婆伤心地住在那儿,你不妨搬过去,帮我陪陪她们。”

童舒无法拒绝洪老板的好意,况且能拥有一个独立的创作空间,他同意了。

2005年10月,童舒带着简单的行李,转了好几趟公交车,终于找到了那个外观陈旧、灰色的别墅,门前的草坪大部分已经枯死,裸露着黄褐色的地面。

老太太微笑着把童舒迎进客厅。

这幢房子简直就是一座仓库!室内布局杂乱无章。黑色的沙发紧靠着灰色的墙壁,棕色的地砖上又铺着刺目的红地毯。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但未完成的油画,淡黑的远山上面,顶着几块阴霾的云块

童舒问老太太:“我可以拜见一下您的外孙女吗?”

“她还在午睡呢,这孩子的作息时间没规律。”

童舒住在别墅的最顶端,三楼上面的阁楼里。他用自己的画把墙壁裱了起来,找了一些木条钉成工作台。他推开窗子,可以看见别墅后面荒芜的园子。

这晚,童舒正伏在工作台上调色,有人敲门进来了。

她穿着一身白色休闲服,披着乌黑的长发,圆圆的大眼睛,嘴角挂着一丝平和的微笑,显得恬静而美丽。

“很高兴您能来我家住。听说您是个画家?”

“是的,绘画油画。”

“真是太好了!”王雪略显呆滞的眼睛一闪,“我也喜欢画画,我以前让爸爸为我买了一幅油画挂起来。”

“那是买来的油画?”

“是的,那上面有许多美丽的花。”王雪滔滔不绝地描绘她心目中的别墅是如何如何的美丽,细到每一处扶手,每一盏台灯,乃至卫生间里墙砖上的图案,都是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童舒被她的快乐感染着,但他的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隐痛。她看不见?墙壁是黄色的?沙发是紫色的?这是谁告诉她的?童舒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时,老太太已经站在了门口,对童舒挤眼,童舒只好打住不说。

王雪休息后,老太太又来到童舒面前。据说,王雪虽然聪明,但在她3岁的时候,一场大病导致双目失明。所有事物的形状和颜色,都是母亲讲给她的。在她10岁那年,母亲因病离开了人世。这幢别墅是父亲早年承包工程时抵押的工程款。后来,王雪按照自己的想象要求父亲重新布置房子。但她不知道父亲生意已经亏本,拿不出钱来做任何事。为了不让女儿失望,他口头答应下来,把王雪送到朋友那儿住几天,却根本没有行动。那幅油画,也是从洪老板的影楼里拿来的废品。油画上的花呀草呀,都是父亲根据自己的想象描绘的。老太太抹了一把眼泪说,就当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吧,让它烂在肚子里。

原来色彩是有香味的

这一夜,童舒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觉得只有她描绘的那些美丽的色彩,才能配得上美丽的王雪!

第二天下班回来,王雪亲自为他做的饭,两菜一汤:一盘黄花牛肉丝、一盘干煸四季豆和一碗鸡蛋汤。她十分专注地“看”着童舒吃饭夹菜。童舒吃得泪流满面,多么心细善良的女孩啊,命运对她太不公平了!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决心给这个家带来温暖。

童舒的到来,不仅改变了王雪的心情,同时也改变了她的生物钟,她完全按照童舒的作息时间安排自己的生活。每天,吃完饭,她就要童舒讲关于色彩的一切。

王雪的母亲利用她的触觉,教会了她认识世界,让她感受到事物的形状,世界的美,但她教给王雪的颜色,都是呆板的,所以,王雪生活在欺骗之中。有什么方法能让王雪自己感知并辨别颜色呢?这是童舒绞尽脑汁的事情,但最终让他想到了方法。

“绿色是清香的气味,红色应该是玫瑰的气味,黄色肯定是柠檬气味”

“哦,真是太美了!色彩原来是活的!”王雪拍着手,“幽香是白色的郁金香,清香是紫色的郁金香,紫与绿接近。醇香,肯定是黄色或红色的郁金香了!”

“你很喜欢郁金香吗?”“是的,我妈妈说,郁金香代表优美和高雅,我很喜欢它叶形长圆,活像高脚酒杯一样的体形,还有它的香,闻起来真叫人心旷神怡。”

“好吧,我们种郁金香吧!”

11月里,童舒去种植园买来郁金香的鳞茎,把园子里的土挖得深深的,耙得平平的,然后施下腐叶和饼肥,把鳞茎深埋在里面。王雪总是一手拿着手帕,一手端着花茶,静静地站着,等童舒累了的时候,过来擦汗,喝茶。她相信,春天一到,满园的郁金香就会争奇斗艳,她会叫童舒为她画出各种最美最靓的颜色。

为了让王雪能真实感受到这样的颜色,他采用香精,把黄色配制成淡淡的柠檬香。把墙一片一片地刷成黄色,并把大厅里那幅油画上的灰色的天空改成亮蓝,淡黑的远山绘成油绿,原野里,是一望无际的郁金香

为了让你看到美丽的郁金香

转眼到了2006年3月,园子里的郁金香开了,香薰扑鼻。她对童舒说:“它们是一个个跳着芭蕾舞的美少女,我说得对吗?”

“对极了,雪儿,我一定要让你看到它们。”

“我已经看到了啊!”

“是啊,你看到了。”童舒的心里说,“你一定看得到的。”一段时间以来,他走访了绵阳市各大医院的眼科专家,最后,童舒听说用野生蝮蛇的胆来泡酒喝,有特效。

童舒决定一试。他谎称家有急事,告别了王雪。

童舒的家住在四川大巴山腹地的通江县,那里经常有号称“千毒之王”的蝮蛇出没。他开始了捕蛇的生活,尽管童舒做得小心谨慎,但还是遇到了危险。幸亏老蛇医抢救及时,他才幸免于难。但童舒没有退却,一个月后,他们捕到了40多条蛇,取出蛇胆,泡了一大玻璃缸蛇胆酒,带到了绵阳。

医生还说,有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等待接受角膜移植的患者有300多万人,但因供体角膜缺乏,全国各大医院每年完成的全部角膜移植手术仅有3000多例,只占千分之一,许多本来可以通过角膜移植手术重见光明的患者,正在黑暗中等待

“好吧,祝你成功!”王雪轻启笑脸,低身拾起画刷,画刷抵在墙上,她的手在颤抖

王雪孤单生活了近三年,她相信,他会回来的。

她每天都坐在紫色的椅子上,背靠着黄色的墙壁,等待童舒的归来。2009年7月18日下午,围墙的大门口停了一辆出租车,下来一个人,她轻轻地呼唤:“童舒!”没错,是他!他俩都张开双臂,给对方一个结实的拥抱。

7月19日,手术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采用的是国际先进的板层角膜移植方法,很成功。

一进家门,王雪就看见,对面墙上,她没有完成的油画,已被童舒完成了:黄色的小别墅前,是盛开着郁金香的原野,有一个少女,背对着夕阳,扬长地走着。郁金香和少女,都完美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也许,这就是我最美的作品。”

“不,你最美的作品是我!”王雪纠正说。

由于术后恢复正常,王雪的眼睛没有大的不良反应,她将于2010年3月拆除角膜移植的缝线,到那时,园子里的郁金香就要开了,他们一定要在花丛中拍出最美最艳的婚纱照。

第20篇、爱情故事爱情没有变老

家有名厨,大胡子男人一个,幸福吧?

将信将疑。新的一周第一天,中午刚到门口,就听到铲子碰锅的声音,有戏。钥匙钻进锁眼里开了门,往餐桌上一看,好家伙,小葱蒸鸡蛋、慈姑炒肉片、青菜豆腐汤正冒热气对我笑呢,厨房里,名厨正在完成后续工程,把铁锅用水冲洗干净,下次用方便。护衣只套进两只袖子,后面的带子未系,桑先生人高身壮,动作幅度大,那未系的护衣犹如大鹏的翅膀,瞬间压黑厨房,酷极了。

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由衷感叹:幸福生活是什么?就是下了班,碗头上拈筷子吃饭。也有时候,我回来得稍早些,他的菜才在准备阶段,怕我影响他做菜的思路,不肯把护衣脱给我,只同意我整块姜剥个蒜,打打杂。小小的厨房,电饭锅咕嘟咕嘟地蒸着米饭,两口子安静地忙着。缺个盘子,顺手递过去,不早不晚;炒的菜要勾芡,这边早调好,他的铲子一示意,哧啦锅边一倒,动作流畅堪称完美。年轻时,有那么多话要说啊,缠缠绵绵的,人到中年,彼此默契得不需要话语。流逝的时光里,我看到了成熟的痕迹。

收拾书橱,找到20年前我写给老桑的情书:喜欢纯纯的爱,傻傻的坏,小小的期待,还有8月里我们手牵手,踩着风去看海。20年后,爱情没有变老,可以加上一点,还有厨房里,不论换成谁,都是不变的等待。

第21篇、爱情故事执着

[导读] 失去以后才想再拥有”,但是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时光不会倒流,一切都成为回忆。

男孩和女孩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

那年,女孩十四岁,男孩十九岁,有一天两个人走在一起,路上认识男孩的人误以为女孩是他的女朋友,问男孩是不是“送女朋友回家”,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怎么也想不到男孩却记在了心里。

时间如流,转眼间四年过去,女孩也长大了,并去了外省工作,而他就在省内的另一座城市工作,由于两家亲戚关系比较好,两表兄妹偶尔会写信问好。

这时候他到了该找对象的年龄,他家开始为他张罗着找女朋友,女孩的母亲也开始为他牵线搭桥,都被他拒绝了。

有一天,女孩子的母亲收到了他写的一封信,信里说出了他藏在心里多年的感情。

“他喜欢她(表妹),在她14岁那年他就喜欢她,一直等着她长大”。

那年的春节,女孩回家后看到了他写的信,单纯的心被感动了,并接受了他的感情,也开始了他们的恋爱。

十多天的假期过后两个人各自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城市。

工作的原因让他们两地相思,他开始写信来传达对她的思念,他每天写一封信,对她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女孩在另一座城市每天收一封信,就这样,两个人深深的思念以纸飞机的方式来回传递着。

女孩感到很幸福,收到的信都堆成了一座小山。

慢慢地女孩开始习惯收信,一天没收到就会感到失落,可她收好几封才会回一封,时间久了回信就更少,但他还是每天都写。

一年过去了,时间淡化了她对他的感情,这年的春节,她回去后,当她见到他时,她对他没有那种恋人久别重逢的感觉,女孩漠不关心的样子伤透了他的心,她看着他难过的身影在她眼前离开,心理又有种心疼的感觉,真不忍心看到他受伤,只能继续接受他的感情。

时间是那么的残忍,一转眼又到了该分开的时候,他依依不舍把她送上车,并强忍着泪水对着她微笑,她看着心痛,更不舍。

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忙碌着,他控制不住对她的思念,特意请假去看她,两个人快快乐乐过了一个星期。

好景不长,等他回去没过多久,她写信又提出要分手,却没有任何理由,这变化给了他严重打击。

又是一个春节的到来,她回家了,当她见到他时,她总是不忍心伤害他,因此又再一次和好,春节假期成了两个人感情和好的唯一机会。

两个人的感情经过反反复复的变化后,女孩已不再向往追求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她打电话回家同意父母为她两订婚,就这样,她没有在订婚现场,她没有参加自己的订婚仪式,把自己的终身幸福订下来了。

第三年,她的心又一次发生变化,而这次的变化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在告诉他要分手的同时也告诉父母要退婚,他悲痛欲绝。

有一天,他跑到女孩工作的城市找她,并等到天黑才见到人,那晚没有星光,没有月亮,夜色很凄凉,他努力要挽回,但都无济于事,她这次是铁了心了。

他爱她爱得那么深那么真,可她就是那么残忍的伤害了一个爱了她十几年的人。

对他来说此时此刻这个世界仿佛变得暗淡起来,而之后他在煎熬中度过每一天。

两个人分手后,因某种原因在一个春节两个人见了一面,她伤他那么深,但他一点也不恨她,还爱着她。

离别后从此两个人没再联系,两家人的亲情关系也就从此断了。

后一年他父亲得了重病,为了让他父亲不要带着牵挂离开,他接受了家里的安排,和一个女孩子结了婚。可生活过的不快乐,因为他还在默默地爱着她,爱得死心塌地。

这让她更加自责和内疚,当年她的任性毁掉了他一生的幸福。

不知何时,她又开始想念他,借用吴奇隆唱的一首歌“烟火”里的歌词,“失去以后才想再拥有”,但是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时光不会倒流,一切都成为回忆。

第22篇、爱情故事欺骗来的爱

他经营着一家效益还不错的面馆,每天早早就要起来给她做好早饭,然后去市场卖菜,风雨无阻。

相比之下,她很清闲,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早饭和午饭一起解决了,然后梳妆打扮,出去打牌,也是风雨无阻。

他们从不争吵,不是因为他们的感情特别好,是因为他们之间很少交流,倒像是两个打火过日子的陌生人,浅薄的交流之外,没一句言语。

他每天都会忙到很晚,总是微笑的送走最后一面客人,才收拾打样。踏着月光或者顶着风雨回到家后,往往面对的是冷锅冷灶,一室的黑暗。是的,她打牌还没回来,她只是尽兴了或是疲惫了才会回家的,家对于她来说,只是一间睡觉的屋子,

这间屋子里没有一样能让她暖心的东西。别看他为了这个家早出晚归,可她恨他,恨他在面店里和女服务员赤身裸体的耕耘,那天她踢开了门,两眼通红地瞪着他们狼狈的样子,她想哭,却笑了,笑得泪囊崩溃。

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少了嚣张,一味的用劳动来弥补他的错。可她不看不闻不问,起来就去打牌,直到被牌友们的烟熏得满眼通红她才回来。回来时他已经睡了,而她会咣当踢开客房的门,惊得他心悸。

生活就这样一天天继续,就像天空中堆满了黑漆漆的云,压得人喘不上气来。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做好了早餐,然后去买菜,等到了面店后,才发现出门前竟忘了拿面店的钥匙。他于是折回家取,打开门,发现门口赫然放在一双男鞋,他的心一紧,扑到客房的门前,却无力推开客房的门,可他的开门声早就惊动了客房里的一对裸体。

半晌她慌张地从客房里伸出了头,看着他的眼神有些闪烁。他没说什么,咣当关上了门。

晚上回来的时候,破天荒看见家里的灯亮着,她正在桌上摆弄着热菜热饭,看见他的时候,她宛然一笑,这笑容是他多少年没有见到过的了,鼻子一酸,声音有些苦涩。

“洗洗吃饭吧!”她柔声说着。

“嗯!”他轻声答应着。

饭后,她叫他去散步,俩人在小区里来来回回走了数次,却没言语。

那晚,临睡前,她钻进了他的被窝。他开始有些被动,可片刻间就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捧着她的脸,落着泪。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快乐之初,俩人的关系也变得和睦,偶然的争吵,更能表现俩人真真实实的在意。

所以他笑了,在送走面馆最后一位客人的时候,他望着回家的路。笑了,可他的笑容却马上僵在一双曾出现在他家里的皮鞋上。

抬头,便看见他嬉笑的脸,手伸进兜里掏出一叠钱塞给他。

这是一场交易,他雇他勾引妻子,然后被他撞见吗,为的是让她心里找到平衡。

结局果然如他所愿。

第23篇、爱情故事婚姻里,让我们一起往前跑

必要的时候,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别人读不懂的好

邹婷打来电话时,黄大志刚从菜市场买好三斤小龙虾出来。

他费力地腾出手来接电话,那头的邹婷说:“老公,杨丹来我们这出差,咱俩待会一起去机场接她。晚上就请她去吃小南国吧,位子我让助理定下,你待会来接我就成。”

听起来条理清晰,但口气有点像是在交代公事,黄大志略微有些不高兴:“怎么不早说呀,我刚买好龙虾。下次有什么事能提前给我打电话吗?”

“我一下午都在开会,忙到现在才看到杨丹的短信。这样,龙虾给你爸妈送过去吧。然后你来公司等我,我这会儿抓紧时间把手头事情处理下。”邹婷说完,就挂了电话。

半小时后,黄大志等在邹婷单位门口。邹婷从公司大楼出来,远远看到黄大志穿着那件旧得掉渣的衬衫,微微皱了皱眉。她拉开车门后,说:“怎么也不回去换件衣服?这衣服太旧了。上次不就说要扔了吗?”

“旧衣服穿着舒服啊。”黄大志不紧不慢地答,邹婷也就懒得跟他计较。她只是担心向来毒舌的杨丹,看到黄大志穿成这样,肯定会不给他留情面。杨丹是邹婷上大学时的闺蜜,毕业后回了北方。上一次见面是在他们的婚礼上,这一晃已经三四年过去了。

在机场看到邹婷的第一眼,杨丹表情有些夸张地惊呼:“大美女,越来越有女王范了啊。”再看一眼邹婷旁边的黄大志,杨丹又马上心直口快地说:“老黄,我说你怎么混的,跟咱女王真不搭。”

黄大志嘿嘿地笑,并不反驳。中途黄大志去卫生间时,没承想杨丹话锋一转,又回到这个话题:“我说婷婷,你可别光顾着自己进步啊。如果我没猜错,你家老黄现在赚的肯定没你多吧?你看他现在多邋遢。必要的时候,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邹婷听得一愣一愣的,这都什么逻辑,黄大志赚的比自己少也能一眼看得出来?

说实话,这两年,她的事业出奇地顺利,而黄大志是有些停滞不前,但正好可以分出一些时间来照顾家庭。邹婷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相反,这是一种别人读不懂的好,所以她并没有将杨丹的话放在心上。

这个男人自卑了

直到不久后的公司年会,邹婷才逐渐认识到,也许杨丹说的是对的。

年会的前一天晚上,邹婷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黄大志磨磨蹭蹭表示不想去,然后又一脸无奈地推脱说:“想起来了,明天我正好要加班呢,你一个人去嘛。”邹婷白了他一眼:“你们单位何时加过班?我告诉你,必须去。他们个个都带家属,我一人落单的话,多没面子。”

后来邹婷软硬兼施,黄大志总算点头答应。其实黄大志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不想去,是因为现在越来越讨厌这种场合,还是因为自己老婆太厉害,无形中给自己形成了压力,又或者是不想见到昔日同事?黄大志回答不了自己,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想去。

第二天一早,邹婷特意将黄大志从头到脚收拾了一番。从衬衫到皮鞋,从领带到皮带,全都事无巨细地打点好,果真是人靠衣装,黄大志打扮打扮,也还是当年的大帅哥嘛。

邹婷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世界500强的外企,年会向来隆重。那晚觥筹交错间,邹婷在人群中谈笑风生,应付自如的样子,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神采奕奕。当她回头看黄大志的时候,发现他坐在角落里,表情有些局促。

邹婷知道黄大志为什么不自在,刚才进来的时候,酒店的工作人员误认为他是她的司机。原来,就算黄大志穿得再讲究,这个男人已无当年的神采。或者说,他的那点自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唯唯诺诺。

特别是看到昔日的同事个个都小有成就时,黄大志整个人都蔫了。一晚上,他都闷闷不乐地坐在角落里,邹婷突然有些心疼。

回去的时候,黄大志开着车,邹婷装作不经意地问:“身体不舒服?”

“没啊。不过,我想跟你商量下,以后你们这种高档的年会别叫我好吗?我可不想当你的司机,这样多给你跌面子。”黄大志憋在心里的不痛快全都倒了出来。

邹婷很想安慰他,一时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词,何况只怕说了什么也是徒劳。她干脆闭嘴,望向窗外,下意识地想起杨丹说的“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认真想想,也许杨丹是对的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有她一个人在往前跑,黄大志仍留在原地。婚姻里的两个人,若一直这样,不保持相同的步伐,迟早有一天会南辕北辙的。

到家后,黄大志仍然闷着一张脸。这个男人,到底还是自卑了。邹婷失眠到半夜,她躺在床上回想这婚后的4年,突然觉得自己也许犯了个错误。

是她自私了

实际上,四年前的黄大志,和邹婷一样,有满腔的抱负和远大的理想。

大学毕业那年,他俩隐瞒了情侣的身份,进了同一家外企。后来恋情无意中被曝光,两人中必须有一个离开。当时黄大志已经做到主管的位置,邹婷觉得综合各方面因素,都应该是黄大志留下。

但黄大志信誓旦旦地说:“女孩子出去找工作不容易,还是我走吧。你要相信我的实力。”那时的邹婷,是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让她放弃的话,还真有些舍不得。既然黄大志坚持,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就在这一年,他们结了婚生了小孩。但黄大志的工作并没想象中的顺利,怎么说呢,有些高不成低不就。可能因为起点高,就很难再将就。一年内换了三四份工作后,渐渐有些心灰意冷。后来考虑到刚出生的儿子需要人照顾,黄大志在家旁边,凑合找了份闲差。

儿子大了一些之后,加上有公婆帮忙,黄大志完全可以去找份更有发展前景的工作。但邹婷一直没见他有什么动静,也就懒得提醒他,反正她赚的工资够花。她现在每天回来就能吃到现成的饭菜,多好。而黄大志好像也已经失去当初的斗志,渐渐就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如果不是这次年会,以及杨丹的那些话,邹婷也许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她认为的好,是否黄大志也觉得好?仔细回想起来,那时候哪怕她只是在身边多提醒他,黄大志也应该是另一番景象吧?

想到这些,邹婷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些年,她一直拼命地往前赶,却忘了拉黄大志一把。她自己实现了个人价值,却从来没关心过,在身后一直默默付出的黄大志,过的是否是他想要的生活?

说到底,还是她自私了。

舞步要和谐一致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邹婷悄悄地将黄大志的简历发给了xx公司的合作伙伴。

不论是职业前景,还是工作性质,这家公司对黄大志来说都是个不错的机会。她唯一担心的是,黄大志已经习惯安逸,不知道他还愿不愿意跳槽,从头开始。后来事实证明,是她多虑了。

那天下班回到家的时候,邹婷发现黄大志已经烧好一桌子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红酒。邹婷有些奇怪,随即想到工作的事,大抵明白了黄大志如此隆重的原因。那一刻,她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的不一样,怎么说呢,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了很多。

邹婷装作一无所知地笑着问:“来来来,告诉我,是中了五百万,还是升职啦?”

黄大志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都不是都不是,咳咳。老婆,现在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你做好心理准备啊。”

邹婷被他逗乐了:“好啦,别卖关子啦,说吧。”

“我今天收到xx公司的面试通知,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吗?我昨晚就是在网上随便投投简历碰碰运气,没想到今天就收到面试电话。你要知道是xx公司哦,前途一片光明啊。”黄大志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描述着未来,像是瞬间换了个人。

邹婷在那一刻意识到,真的是自己太疏忽他了。然后她像是想起什么,偷偷给合作伙伴发了条微信,让他帮忙保守这个秘密。不管怎么说,是时候让她来拉他一把了,原本这个男人,有一颗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心,但这些年他为她以及这个家做出了太大的牺牲。

看着对面的这个男人,邹婷忍不住感慨万千。幸好婚姻里的这些道理,她明白得还不晚。

都说婚姻是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所谓的同心,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相同的步伐。有时候,婚姻就像双人舞,如果两人没有相同的奋斗目标,没有共同语言的话,迟早有一天会出现问题和矛盾。要想舞姿优美,舞步自然要和谐一致,否则只会南辕北辙,相差甚远。

第24篇、爱情故事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

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

今天,我突然很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的人,珍惜吧,珍惜爱你的人,珍惜在你身边一直保护你,一直把你当宝贝的人。

那个人真的很珍贵。他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你真的那么爱他,甚至以为自己得到的爱护都是理所应当的,很少意识到他的重要,有时候和他任性和他发脾气,有时候会觉得疲倦,有时候会觉得缺少激情,但当你再没有他在你身边唠叨,没有人管你,没有人在乎你的病痛时,突然发现,失去了,那个自己其实一直最爱的人。

爱是一场长久的拉锯战,从我们相识到相知,然后是相恋的一路上,就摆下一场战线很长的拉锯战。两个20年甚至更长时间毫无交集的人在一起,难免会争吵,会有分歧。

我们本不是一体,只是因为爱而在一起,然后爱其实并不能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个性都太强了,更爱的其实是自己,所以,总是争执个不停,总是在和对方吵闹之后,发现自己的任性,却又免不了下一次的任性。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就可以在每次吵架、冷战之后吃上一颗药,就全部忘掉,重新开始了。真可惜,没有这种药,而且就算有,总吃后悔药也会产生抗药性,每一次的争吵留下一点伤害,积少成多,就会成为你的负担和他的烦恼。谁都不会把一次小小的争吵记在心上,但是两次三次呢?很多次呢?所有的争吵到最后都化为委屈,总有一日,会爆发。

我们每个人都爱过,我相信都是很认真的,也许有的失去了很久,但是至今想起,还是会隐隐的作痛吧。因为曾经他留给你的和他最后从你身边带走的竟然一样多,出奇的公平。没有谁欠谁,只是当初都不知道珍惜。也许你会说,上次是我没珍惜,这次我一定做好,一定珍惜!但是怎样珍惜?

你的爱人,你要用心的去体会,去明白他的心,去思考他到底需要的是什么,在你思考他需要什么的时候,你已经得到了他的尊重。你的爱人,你要用心去保护,不要因为他比你强或者是个大男人,就以为你保护不了他,你的爱比任何鼓励都要壮大,你足以保护你爱的人。你的爱人,你要用心的去珍惜他,他为你做的一点一滴,不仅仅感谢他,要记在心里,常常的去想想他。能为了爱你放下面子去忍耐你的坏脾气,去习惯你和他完全不一样的习惯,去照顾你的时间和规律,都是他因为爱所付出的。

在你发脾气之前,请先吸气,深呼吸5次,然后再长长的吐气5次。然后再说话。当你对他有意见有问题的时候,不妨写信告诉他,相信你在写信的过程中,自己已经先平和了,本来郁闷的心情已经得到了缓解。有时候可能写完信自己就已经不再生气了。因为写信需要措辞需要想,先就让你平静了。这样用信来沟通,少了言语的冲突,多了一些沟通,会让你们之间的问题用最理智的方式得到解决,再不会以争吵或冷战来代替。

在你委屈的时候不妨直接告诉他你的想法,让他知道你真实的想法,你其实想这样做,你其实需要他怎样做。不要总让他猜你的心思,因为你的心思其实真的很难猜。并不是所有爱的人之间都有那种互通的第六感。如果他猜不到你的心思也不要生气,因为其实你也不知道他猜你的心思用了多长时间浪费了多少的脑细胞。

你难过的时候不妨先把你的心事告诉他,也许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但起码你爱的人一定会给你安慰。有时候他会很直接的告诉你错了,也不要生气,他是为了你好,他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上给你一个指导,等你冷静下来后也许你会觉得他的办法很好,就算不可行也要体谅他的心思。反过来,发现他有些微的不对的时候就要关心他,注意他的眉头,注意他的心情。去理解他,就算理解不了也试图去了解吧。

在你下决定前不妨告诉他你的决定,这是尊重他的表现。可能他会不赞同,但肯定会为了你的尊重而欣慰。如果要是正好也赞同,恭喜你,又将你们的幸福推进了些。而当他做决定的时候,不要过多的干预,给他尽可能多的空间。相信我,虽然你们相爱,但还是完整的个体,所以让他自己决定吧。就算你不赞同,也不要在他一脸兴奋的时候告诉他,鼓励他吧!之后再委婉的给他一些意见.在面临苦难的时候不要小看你的爱人的能力,也不要因为自己的郁闷而迁罪于他。他也不容易,他和你一样面临着困难,他还要照顾你的想法,其实他更难。跟他一起努力吧,相信你们一起什么都能解决。更不要独自去面对困难,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的爱人单独面对艰难,可以一起度过艰难与一起享受幸福是一样的重要,不管面对什么,相信要两个人在一起。

在你觉得你们的爱没有激情的时候,不妨先检讨一下自己,你为了你们做了什么?现在的乏味是不是也有你的原因?你有多久没有送他小礼物了?你有多久没有不为任何原因亲他一下了?你有多久没有和他聊天、谈心了?你有多久没有请他去吃饭或者看电影了?不要总觉得他不够爱你,没有以前细心,爱也会成熟,爱也会长大,一成不变的爱情不存在。不要太计较,不要总是算计。

在你面临诱惑的时候不妨先静下来想想你和他的从前。曾经的他也对你充满的诱惑和吸引力。只不过现在激情退去了。任何人都不能永远的激情下去,任何感情都不能一直轰烈下去。你现在面对的诱惑总有一天也会归为平静。就像你和现在的爱人一样。而且,如果是你的爱人面临这样的诱惑,你希望他会怎样做?就照你希望他做的去做自己吧。记得,凡事先要深呼吸,不要急,不要激动,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去处理。我们出生到现在,其实从没真正学过怎样去爱,都是一点一滴的从现实和经验摸爬滚打的体会着爱的意义,我写这些真的不是为了标榜自己,其实我也是个不懂爱的孩子,其实我是想告诉现在身边有着幸福并且在幸福着的兄弟姐妹们,珍惜、保护、心疼你的爱人,在你没有失去他之前。也告诉那些正在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且走在寻找的路上的兄弟姐妹们,找到之后,一定要珍惜、保护、心疼你的爱人,在你没有失去他之前……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我真心的希望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幸福!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硬伤

“爱需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活不是放在显微镜下过的。”

晚上看电视,她喜欢和他一起。两人依偎着,吃着零食,谈着笑着,她觉得那才是爱的浪漫。因为在一起,空气里都弥漫了甜蜜的味道。这就是爱了吧,一起笑,一起悲,每天每天。

可是渐渐的,他跟不上她的节拍了。他总是很容易地看出电视里的硬伤,比如《兵团岁月》这部电视剧。她因为从小生活在新疆兵团农场,所以看着“兵团”两字就亲切,他也陪着她看,为剧中人物的悲欢与她一起唏嘘感慨。但突然有一天,他像发现了新大陆,大叫起来:“这部电视剧绝对有硬伤!怎么可能一直过冬天呢,春天夏天秋天哪去了?主人公总是戴着帽子和围巾,太不真实了!”她承认他很认真仔细,但心里却泛起了说不出的别扭。

还有一次,忘了是哪部电视剧。女人临时要加班,打电话给男人说要晚点回家,两小时后女人下班,在离家不远处看到了男人的身影。男人说,路上有一道沟,白天新挖的,他怕女人不知道,一脚踏空摔进去。男人领着女人绕了一大圈回到了家。女人想着男人在寒风中站了这么久,感动地哭了。电视机前的她也感动得泪眼模糊,他却说:“这么明显的硬伤你都看不出吗?又不是没手机,男人为什么不打电话给他老婆提醒一下,至于在寒风中站那么久吗?”她的眼泪一下收住。那么美好的爱情,被他一说破,顿时变得很假很假。她心里又别扭起来。

一旦生了怨气,才发现,原来在他眼里,生活处处有硬伤。她洗碗,碗掉下地,碎了。的确是不小心,她也在心里埋怨自己,可她不想听他一遍遍的提醒,觉得他真是琐碎。还有一次,她犯了糊涂,冬天拿去干洗的衣服,到了春天都忘了拿,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后来一拍脑袋才想起还在干洗店,赶紧去找,还好衣服还在。她觉得真好玩,自己居然这么糊涂。可他却不停地数落:“差一点就过了保管期,别觉得自己幸运。再不改你的糊涂,下次还要损失咱家的钱。”

她知道他是对的,就像那些电视剧,硬伤让人觉得虚假。可是,处处都需要那么认真吗?用一双火眼金睛,毫不留情地揪出所有的虚假细节,把它们都暴露在阳光下,是让人痛快还是让人不痛快?若是习惯了如此,眼睛盯着的都是硬伤,那生活中的缺陷不就越来越多了吗?爱需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活不是放在显微镜下过的。将硬伤化软,折现出细软、温存,爱情才能更长久吧?

第26篇、爱情故事金婚是熬成的

七夕那天,市里组织了一次模范夫妻茶话会,有一对发如白雪的老夫妻格外引人注目,主持人将老人请上台,进行随机访问。

主持人请教老人多年来经营婚姻的秘诀,老先生接过话筒,他的手臂有些帕金森式的抖动,就连声音也发颤,老人颤巍巍道:“好多人问我秘诀,其实真的没有秘诀,原本就是家常饭,平常的米和豆,大火烧开,慢火熬,熬啊熬,熬到了火候,就成了粥……”

显然,老先生在答非所问,年轻的主持人没有应对的经验,现场有些窘。

老先生说完,老太太又接过了话筒,她声音很洪亮地补充道:“真的没有秘方,要说秘方,就是一个‘熬’字,一定要熬足了时间,熬粥是件很实在的事,你少一分钟,粥就少你一分钟的味道。”

台下有人认出了这对老夫妻,他们正是当地有名的赵家粥屋的掌门人,现在岁数大了,已经不怎么再露面。也许是老人有些耳背,将“婚姻经营”领会成了“粥屋经营”,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回答。

现场突然变得很安静,大家似乎思辨着什么,约莫过了半分钟,大厅里响起了人们心照不宣的掌声。

我不知两位老人看没看过《王贵与安娜》,老人的话让我想起了里面的经典语录:婚姻的本质就在一个熬字,先是生米煮成熟饭,然后再熬成米粥,粥字怎么写,两个弓加一个米,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两个驼背的老人,被岁月的米黏糊在一起,这一辈子就熬成这一个粥。

男女原本是两粒不同品种的米,婚姻就是让不同的米结为一家亲,它需要双方感情的黏合和性格的磨合,需要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婚后的一地鸡毛……婚姻之路漫长而平凡,不是所有有缘成为夫妻的人都有幸相守一生,老人的“秘诀”无疑道出了婚姻的真谛,爱情的浪漫也许一触即发,而婚姻却是在足够长久的坚守中一天一天熬成金的。

第27篇、爱情故事给自己一个优雅的转身

我有一个叫梅的同学,长得漂亮,性格也很要强,什么事都不愿认输,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大学的时候,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能歌善舞,才华出众,于是吸引了诸多男生。但梅是一个骄傲女孩,她不仅拒绝了他们,而且当众侮辱他们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段时间,梅是校园论坛上的风云人物,讨论的跟帖数一直高居榜首。

大学毕业后,梅去了上海,经过一番努力,她成功进入一家世界500强。梅是典型的杜拉拉,上进心很强,她渴望在大城市闯出一番天地。于是疯狂地加班,业余时间全部拿去学习。她一心想着升职,成为梦想中的女强人。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第二年就升职为主管,薪水翻了一番。

事业上取得了令人歆羡的成功,就吸引了很多成功男士的关注。但梅一心想要嫁一个有身价,玉树临风,并且对她一心不二的人。可是经过几次恋爱后,她仍然没有寻觅到如意郎君。到了28岁,梅再也熬不下去了。她最后嫁给了一个大学教授。

但后来听说,梅过得不太好。她和丈夫常常吵架。原因是丈夫让她辞去工作当家庭妇女,而梅全身心都扑在工作上。她不要孩子,家务事也撂在一边。她的理想是开一家自己的公司。没两年,梅离婚了。30岁那年她又嫁给了一个商人,结果也不完美,第二年两人又各奔东西。

离婚后,梅生了一次大病,此后便患上了终生疾病。之后便没有了梅的消息,只听说她依然留在上海,一个人撑着不愿意回老家。而她的父母百般恳求她回到他们身边,她的态度依然决绝。

前几年,我和一个同事到上海出差,见过一次梅。几次电话联系,她都不愿意见我们。后来我们还是费尽周折才见到了她。见到她,我们都惊呆了。梅脱发很厉害,炎热的天气,她都戴着一顶帽子。而且梅憔悴了,30几岁的人老得像50岁。她也没在原来的公司上班了,自己开了一个小餐馆谋生。

闲聊间,梅不禁啜泣起来。感觉她很后悔,由于自己的固执,错过了很多幸福。她说要是时间能倒回去10年,她宁愿从新选择另外一种生活。她说,走过这么多年,才知道,幸福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看着她,我们心里泛起了一丝悲凉。但又无可奈何。

我们原本以为梅的光彩夺目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所有同学都当成不可企及的天使。可是,谁又能想到,一个追求完美的女孩,最终会悲凉地在异地漂泊呢。我把梅的故事讲给妻子听,心直口快的妻子说了一句话,让我大为叹服。她说人应该学会给自己一个优雅的转身,一条道走到黑,最后可能并不美丽。

是的,当初妻子也是个骄傲的女子,大学毕业时她曾有很好的机会到大城市。可是她为了我,却选择留在了我工作的小城。妻子说她比梅幸福,因为有一个好丈夫,还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女儿。着她一副满足的表情,我笑了笑,表示同意。

给自己一个优雅的转身,这话倒是真的。人生就是这样,幸福不一定都在前面,有时优雅地转身,退一步,释然一点,可能在走过的地方,会惊异地发现绚丽的花开。

第28篇、爱情故事情尽不谈爱恨

闲来无事,常在单亲论坛里潜水,读到很多和我一样的单身母亲在那里诉说前夫过去的种种不是,抱怨如今的无情与冷漠。面对这些和我同样境遇的女人,我不忍出言责怪,却又情不自禁地想说,何必呢,既然已经分手了,为何还要时时想起那个人,记起那段事?

也是出于人之固有的好奇心吧,离婚后每每有人问我:孩子的父亲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又结婚?有没有又有孩子?我一般都是茫然地回答:我不知道啊!她们立刻显出不以为然的表情:你怎么能不知道呢?你就不打听他的情况?我说我真的不知道!我干吗要打听他的事情?既然根本不想再复合,那个人的一切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花费时间心思要去打听,我自己的生活工作还有数不清的问题需要处理需要解决呢,哪有功夫和心情去理会一个已然情尽分袂而去的人?

古人用“割袍断义”来比喻朋友断交,既然人各有志,也就不必再交往。男女亦如此,当彼此分袂而去,各自转身的时候,也就同时割断了所有的恩怨。既然曾经的爱早已在岁月的侵蚀下烟消云散,还有什么必要执手不舍,纠缠不清的?过去种种是非爱恨,无论对错,都已经有了结局,再念念不忘又有何益?只能平添自己的怅惘自己的遗憾,从而堵塞了心的空间,枉与他人做谈资了。

对我来说,如果不是因为有个共同的孩子,我简直连他的电话都想删去。我自己对孩子有足够的了解和判断,关于孩子的任何事情从来用不着跟他去商量,除非他有心过问,否则我从来不会联系他。我有足够的收入维持我们平常的生活,也懒得跟他谈抚养费的问题,你给我就拿着,不给我也不会去要。

他大概也是这心思吧,无事时很少打我电话,抚养费按时寄来,不多说一句话,我一般短信回复收到。彼此难得默契,还真不枉曾经相爱一场了。

偶尔交谈,只说孩子,从不过问各自的生活工作。

对于分袂而去的两个人,互不关心,不相干扰,就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不做敌人,也不必做朋友,更见坦诚与轻松。

真希望孩子长大的那一天,他们父子之间的联络不需要再通过我,可以更少一份心思。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有爱有情相牵,自然息息关切,不舍不离;分袂从此去,不必再相问。既已无情无爱,恰如陌路之人,喜怒哀乐皆无关,云淡风清月在天。

若是偶尔忆起当年的往事,就把曾经的美好留存心间,惟愿各自平安吧。

第29篇、爱情故事初吻的感觉是牙齿

我神秘地附在他的耳边:“初吻的感觉是牙齿!”然后,我的唇迎向他,唇后,是紧闭的牙……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正坐在520路公交车的最后一排,神游外太空,脑子里不时地闪过他早上匆忙离开的样子:嘴里还对我说着甜言蜜语,穿衣收拾的动作却极其利落,特别是最后落在我脸颊上的那个吻,像蜻蜓点水般淡淡留痕……

过了几站,上来了一对年轻的情侣,天色已晚,车上空余的位置很多,他们挑选了一下,最后坐在了我的前面。两人似乎是刚刚相恋,虽然轻轻依偎,但言行间总有点羞涩的感觉。突然,女孩问男孩:“初吻是什么感觉?”男孩愣了一下,答道:“初吻的感觉是牙齿。”女孩笑了,我也笑了。

我承认,我是个不道德的偷听者,这些属于情侣间的情话,我原本不该这样完完整整地灌进耳朵里,甚至还忍不住笑出了声,但我实在无法对男孩的这个回答置若罔闻,他的话让我想起了我和他那些曾经美好的情事,想起了那时他青涩的模样,想起了他那个笨拙的初吻,想起了他疼爱我的那些点点滴滴。

那时,我们都很年轻,和我前面的这对情侣一样。在那个年代,就连大学里的恋情也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可我们还是不管不顾地相爱了。初次接吻的那个夜晚,我们躲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他试探地把我往他怀里拉,我有些惊慌,有些害怕,却还有些隐隐的期待,在那些大段大段的文学作品中,初吻仿佛是天上的琼浆玉液,美好而神秘。然而,当他的唇压下来时,我却有些不知所措了,柔软的唇触碰后,却是他冰冷的牙,而我迎接他的,也是牙!牙齿和牙齿的碰撞,让我们都有些沮丧,有些失望……

多少年以后,我们学会了亲吻,也习惯了亲吻后,回首往事,却发现,那一夜的初吻竟真的如书上描绘得那样美好,因为我们的真诚,因为我们的无知,因为我们牙齿的碰撞,让我们可以毫不惭愧地说,那是我们两人的初吻。

后来,我们热恋了,结婚了,有过很多次的亲吻,有中式吻的含蓄,有法式吻的浪漫,也有美式吻的热烈,惟独再也体会不到那次初吻的青涩。或者说,更让我失望的是,渐渐的,我们的吻开始变得程式化,开始变得可有可无,最后成为了像今天早上一样的蜻蜓点水。

车在我漫无边际的神游中很快到站了。回家的路,有些漫长,而这漫长缘于对他的失望,对那个吻的失望,还有,对记忆中那个美丽的初吻的眷念和向往。

上床时,他像往常一样,程式化地给了我一个晚安吻。突然,我挽住了他的脖子,撒着娇地对他说:“我想要一个初吻。”他像车上的那个年轻的男孩那样愣住了,然后笑了:“我们都吻了这么多年了,还怎么给你初吻呢?”我神秘地附在他的耳边:“初吻的感觉是牙齿!”然后,我的唇迎向他,唇后,是紧闭的牙。

或许,我真是一个太过矫情的女人,人到中年了还想着挽留青春里那些热烈的脚步,但那晚,我们确实像回到了情窦初开的那个年代,热烈而真诚地好好爱了一回。

第30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颜色

当红艳艳的烛火像潮水淹没不大的居室;当文海和卉宇举起手中的高脚杯,缓缓伸向对方,相互绕过臂弯成交杯酒的姿势;当烛光映照下,在高脚杯中闪烁着迷离光泽的蓝色液体凑向各自嘴唇的一刻……

世界静止了,可两人的心却像汹涌的浪潮跌宕起伏,无法平静。

那是文海和卉宇各自所在公司的第一次业务洽谈,进展顺利,都感觉比较满意,于是中午的小聚便顺理成章。来到酒店,对于服务员喝什么酒的请示,两人一番谦让后,不约而同地指向瓶酒展示柜中以惊艳的蓝色而倍显个性的那种,异口同声地说:“就喝它!”话一出口,都笑了,一起的人也都笑了。

借着酒劲,气氛活跃起来,又都是年轻人,边吃边喝,也有说有笑。这才知道,在座的人都是第一次喝这种蓝色的酒。一边品尝,一边聊这独具个性的酒。

有人说,这蓝色就像大海,浩瀚深邃,博大精深;有人说,这蓝色使人会联想到天空,空旷悠远,极具包容性和想象力;有人说,像梦,渺茫无形,让人捉摸不透……爱情的颜色!大家伙全愣住了,从文海和卉宇的嘴里再一次同时冒出了相同的一句话。像是无意识,更可能是潜意识。两人都不好意思了,在众人的起哄下,碰杯了,当他们认为代表爱情的颜色缓缓进入口中时,爱已像这酒一样,注入了彼此的心田,并燃起了独具特色的蓝色火焰。

两个人相恋了,按照大家的说法,是独特的蓝色液体牵的红线,做的媒。两人约定,以后只喝它。最与众不同的是结婚喜宴,别人都喜欢大红包装的酒,图个喜庆,可文海和卉宇的婚礼上,独特的蓝色液体更烘托出另一种美妙和韵味,让人惊叹不已。他们还把酒瓶带回家,卧室、客厅、厨房,包括阳台,到处都是,以不同的造型和不同的摆置方式存在各个角落。小小的家,全成了蓝色的世界了,是天空,也是海洋,更是梦境。作为家的主体的两个人,分明是鸟或者是鱼了,飞翔、畅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

唇齿相依,但也有误伤的时候。都属于商场上的骄子,都是强者,都年轻气盛,时日渐久,磨擦不断出现,矛盾不断出现,甚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那一天,两个人由辩到吵,逐渐升级,文海顺手抓过一个蓝色酒瓶,猛地摔到了地上。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卉宇的心似乎也碎裂了,紧接着,一下子成了张牙舞爪的疯子,一番咆哮,一番挥舞,居室里满地是蓝色的碎片,像四处挥洒的泪。

婚离了,两个人都搬出了共同构建的家,谁都不愿将满地的碎片收拾,谁都不愿触及粉碎了的蓝色的梦。酒还得喝,以前是工作需要和两人卿卿我我时的道具。现在,即使是一个人独处,也会眼神迷离,对蓝幽幽的液体无法参透。它,是爱情的颜色吗?除了天空般的纯净,大海般的深邃和梦境般的悠远,似乎还有着深不可测的内涵。海为什么能成为海?因为其宽广博大的胸怀而百川归附;天空为什么无私坦荡?因为其自信深厚的包容力而俯视苍生;梦想为什么魅力无穷?因为其蕴含着变化无穷且丰富多彩的宝藏。可我们,做到了吗?

爱本就深厚无比,在审视和自省中,渐渐地,悔意自心底像破土而出的芽,日渐茁壮。在两个公司的年终联谊酒会上,有心的同事仍然安排了以惊艳的蓝色而倍显个性的那种酒,再加上一连串的有意撮合,有情人再次牵起了手。于是,本文开头的复婚一幕悄悄上演了。

人世间,有谁能说得清爱情呢,包括她的颜色,就像那酒。

第31篇、爱情故事模拟离婚

梅羽和大鹏的模拟离婚是从分东西开始的。他们认为,总要把家里的东西一件件分过了,才算把离婚的过程演练了一遍。

两个人先从房子开始分起。梅羽和大鹏结婚8年,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结婚时大鹏家买的,40多平方米,虽然小了些,可是一结婚就有房子,还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后来,经济条件好了些,两人又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两人跑了很多装修材料市场,设计了很多装修方案,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房子装修得温馨雅致。

大鹏说,小的归我,大的归你。小的你住着会不习惯,大的一直是我们自己住,你一个女人家,住得舒服些,我也会省心很多。梅羽说,虽说是模拟离婚,保不齐将来真的离了也未可知。你这会儿高风亮节当君子,难保将来不后悔。

大鹏笑了,说,不管将来是真离了,还是没离成,我都不会后悔。你把最好的8年时光都给了我,我还有什么可后悔的?

梅羽的心温柔地牵动了一下,有点儿微微的疼,瞬间蔓延到全身。可是,只有那么一小会儿的工夫,那疼痛就没了。大鹏虽好,可婆婆大人难缠,对自己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梅羽觉得,自己若再忍下去,会疯掉的。

分完房子,两人开始分家里的东西。生活用品多而杂,分来分去还真费工夫。一对心形图案的情侣杯,还是搬家那年他们买的。两只杯子靠在一起,显示一个完整的心形图案;两只杯子分开,每只杯子只有半个心。大鹏说,一人一只,也算公平。梅羽低头不语,想起那一年,装完房子,穷得什么都买不起,大鹏发工资那个月,两个人一起去买下这对早已看好的杯子。

梅羽的心中有了丝丝缕缕的疼……离婚,总是要心里疼的,梅羽咬牙忍着。家庭相册,一人两本。每一本相册里都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他们从认识到结婚到有了宝宝各个时期的身影。有一张是宝宝过周岁生日那天拍的,梅羽的鼻尖上顶着蛋糕,怀中抱着宝宝,笑得很开心。

要分的东西很多,枕头被褥、锅碗瓢盆,几乎每一样东西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终于,梅羽无法再装作若无其事了,她跑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哭起来……这哪里是分东西,分明是在打碎一件两个人花了很长时间才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大鹏笑了,说,你若现在后悔了,咱就不分了,不玩这个模拟离婚的游戏了,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大鹏这样一说,梅羽的倔脾气又上来了,她说,既然是分手,总是要心疼的,咬咬牙,把模拟离婚坚持到底,就会有答案的。到那时候,我们若觉得没有对方会过得更好,我们就离婚!

分完生活用品,接下来就该分儿子了。可是,儿子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怎么分呢?两个人商量了大半天,商量的结果是,儿子跟着两个人轮流住,每家1个月。

事情出就出在每家1个月上。

刚开始,大鹏搬走的那几天,梅羽没有什么明显的不适症状,就当大鹏出差去了,她和儿子在家,乐得自由自在。可是第二个月,儿子被大鹏带走了,梅羽一下子就毛了,家也大了,身边也空了,一颗心没着没落的,干什么都不对劲,看什么都不顺眼,吃什么都不香。最后,她终于恍然大悟,一切皆因儿子没在自己身边。

儿子是梅羽自己带大的,为此,她没少和婆婆闹矛盾。她害怕儿子受到婆婆那些生活上的坏习惯的影响,所以,宁可辛苦,她也要亲自监管儿子的衣食住行。

儿子去他爸爸那儿只1个星期,梅羽就受不了了。她偷偷地跑到幼儿园去看孩子,求大鹏让儿子跟自己住。大鹏不同意,说带儿子他也有责任,他不愿把自己的责任拱手让出去。

回到家里,梅羽发现卫生间的抽水马桶坏掉了,她怎么修都修不好。一件小事就让她束手无策。无奈,她打电话叫了维修工人。可是,维修工迟迟不来。因着急上厕所,她只好下楼去就近超市里的卫生间解决问题。

那天,梅羽终于忍不住哭了。大鹏在的时候,她从没有为这些小事烦恼过。大鹏不在了,好像什么事情都在跟她作对。

那天,梅羽给大鹏打电话说,我不能忍受没有儿子的日子,我也不能忍受情侣杯上的半颗心。大鹏说,可是,我们的模拟离婚期限还没满。

梅羽怒道,你还上瘾了不是?赶快领着儿子回家!我再也不想玩模拟离婚的游戏了!

第32篇、爱情故事消失的告白

闺密A感觉最近遇到了真爱,原因说出来或许会让人感到好笑——“我们一起睡了一晚却并没有发生关系,或许这是可以开始交往的信号。”

也难怪闺密A感到疑惑,这些年来,她睡过的人远比谈过的恋爱要多,早已经忘了什么才意味着一段认真关系的开始。

闺密B则抱怨自己近五年来都没有听过表白的话语了,“每次都是一个路数:两人互生好感就去喝酒,借着酒劲上床,然后就算在一起了。”

这大概就是一帮大龄女青年在电影院看《我的少女时代》时哭得稀里哗啦的原因。我们都忘了,曾经,两个人在一起前是要经过漫长的彼此琢磨猜测纠结的心动期的,别说是一句“我喜欢你”了,就是请对方写一页同学录都是由多少勇气和骄傲酝酿而成的。然而成年后,我们需要用到勇气和骄傲的事情太多了,已经没有多少可以再分给恋爱的部分。那项恋爱中最充满仪式感和惊喜的“告白”,早已经变成了无足轻重的小事。

闺密B现在开始面临着和闺密A差不多的苦恼:即使已经上床,她也无法判断这究竟是不是一场恋爱。有时候界限比较容易,如果之后对方没有及时回信息,或者信息发得没有那么殷勤,那自然只是炮友或备胎。可有时双方半真半假每天互通有无,碰上都无需工作的周末还能呆上两天,那这又该如何界定?

在还没有以女朋友的身份正式被对方介绍给朋友时,闺密A还在小心翼翼尝试一步步拓展自己在对方心中的疆域:从在对方家中放一把牙刷,到在马路上牵手,再到跟朋友一点点透露对方的信息……在没有告白的现代恋爱中,也许在提分手之前,谁都不知道彼此的前进速度。

第33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情,居家过日子的温暖疼惜

他的爱,像财务数字一样精确

和陈远一起走到第四个年头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爱情?也许,爱情就是两个人习惯了在一起,因为懒得换,故而牵手日夜,演绎所谓的天长地久。这就好像穿旧了的鞋子,想要扔掉,但又会贪恋它的合脚。

陈远大我4岁,我们在6年前的那次两个大学的联谊活动中遇见。从此,他开始了对我不离不弃的守候。像陈远这样的男人,放在别人眼里,或许真的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男人。年轻,多金,最难得的是他性格好,懂得体贴人。上大学时我单纯好玩,喜欢和同学玩到深夜也不回宿舍,他就在学校周围四处寻找,找到我了,也不多说话,夏天送上一只冰淇淋,冬天送上一件厚衣裳。直到现在,深更半夜,只要我说一声“想吃甜点”,陈远还是一定会跑下楼,去小区对面的糕点房买回我爱吃的红豆面包。

陈远在一家全球500强之一的企业做细致谨慎的财务工作,工作出色,是集团的精英骨干。陈远的人生,也像他每天接触的那些财务数字一样,是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的,无论何时何地都几乎如此。

比如,他和我在一起的这1400多个日日夜夜里,哪怕是最销魂蚀骨的时刻,他也绝不会被激情蒙蔽双眼——他的吻,缜密如星辰散落,一只手,还不忘在身上口袋里轻轻地掏,那个精美包装的小小塑纸包着的,就是他小数点后的第二位。

圣诞艳遇,想要换掉穿习惯了的鞋子

和陈远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不是没有谈婚论嫁,只是他从未正儿八经求过婚,加上他严丝合缝的保护措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隐约地疑问:这个男人,他是不是真的爱我?如果不是,又为什么要这么长时间都坚持在一起?如果是,为什么在我最最安全的日子里,他都仍旧不忘那塑纸包里的小套套?

渐渐地,我不再喜欢数字,甚至不再喜欢和数字有关的所有事物,当然也不喜欢与数字打交道的人。对于自己和陈远之间若隐若现缥缈的婚姻,仿佛真的像鞋子,不换新鞋,不过是贪恋37码空间下最婉转的契合。

这种日子一直拖到遇见顾夏景。

第一次遇见顾夏景,是在2008年的圣诞聚会上,地点是那个本城最火的酒吧里。那天,陈远因为加班而缺席。在那个热闹非凡的酒吧里,我第一眼看见顾夏景,以为他是酒吧里靠出卖色相为生的男人,好看,但是像罂粟一样有着眩艳狰狞的毒。他冲我微笑,我心情莫名地波澜,但却装作冷漠。顾夏景就那样一直笑着走向我,并且告诉我:你不笑比笑好看。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不可抗拒地接过了他递上来的芝华士。

那天晚上以后,顾夏景开始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看新年演唱会。我去了,却惊喜地发现顾夏景的大幅海报张贴在礼堂门口——留学意大利归国的声乐硕士。那天晚上,顾夏景唱的是费加罗的咏叹调,我深深沉醉其中。

歌剧,这种古老而奢华的艺术形式,带着节日雪夜的暧昧气息,将我彻底俘获。

原来,所谓爱情,就是可以为了一个人,想要去换掉穿习惯了的鞋子,甚至可以不在乎脚的疼痛。

激情,如同繁花盛开

和顾夏景在一起的缠绵热烈,如同繁花盛开,让人不能自拔。

在他那间漂亮的单身公寓里,沙发上、钢琴边,爱是随时可以喷涌的活火山。常常,他的眼里有跳动的小团火焰,仿佛星星之火闪烁跳动,随着我心领神会的刹那,顷刻燎原。

顾夏景的火焰,是我无法抗拒的肆意燃烧——他不喜欢小小塑纸包里的束缚。他只是深情地哀求,就一次,好不好?

看着他像孩子一样明澈纯净的眼神,我终于还是心软。上一次,他说不喜欢“穿着雨衣洗澡”,那么好,我就乖乖地去买“毓婷”;上上次,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兴奋情绪,也好,我第一次认识了米非司酮……

我自己心里明白,也许,我依赖的不是药物,而是眼前这个男人无法克制的激情。我想,只有当一个男人爱这个女人时,他才会这样如火山爆发般的无法克制吧。

他有两宗罪,但他不轻言放弃

陈远,并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男人。

他还是每天在楼下等,看见我,不说话,只是把自己那辆奥迪A4的车灯亮三下。我直接地走,装作什么也没看见。我不多话,他便也从不多话。他说过,语言是无谓的声音,甜言蜜语不过是虚荣的掩饰。他只是不知道,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甜言蜜语,这倒不单单是为了虚荣。

如果他肯早一点说“我爱你”、早一点说“嫁给我”,那么我或许早已是他的新娘。其实说到底,我的逃离,不过是我早已在陈远的寡言中替他回答:他陈远是多么恐惧一颗精子与一颗卵子的结合,说直白一些,他潜意识里是个害怕承担责任的男人。

在我心中,陈远有两宗罪,那就是谨慎和沉默。在遇到顾夏景之后,我一天也不想再忍受。

哀莫大于心死

2009年春天的时候,我还是和顾夏景在一起。在我的坚持下,他终于肯采用安全措施。只是,还是要哀求,一会儿,再过一会儿,好不好?

我不忍说不好,尽管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然而总是委曲求全地想,只要他开心,就好了。不是不紧张的——27岁的年纪,未至婚姻的爱情,我很清楚自己还没有接受一个孩子的准备,也没有把一段突然捡拾的爱情翻开来晾晒于灿烂阳光之下的勇气。

可是,临时抱佛脚,终究不安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开始头晕、恶心、嗜睡……警觉不妙的时候,是5月阳光明媚的午后,却有一道冰,蔓延上行,封住四肢、心脏、大脑。

意识到这些的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无比忐忑。可是,我永远不会忘记,跟顾夏景摊牌的那晚,他的轻描淡写:去医院做掉不就没事了。

他的神态、他的语气,都那么轻淡,似乎一切与他无关。

哀莫大于心死。

就这样离开顾夏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听歌剧,憎恨男高音。尽管,医生说我不过是因为精神高度紧张才出现怀孕征兆。然而,有些恨,早已刻骨铭心,带着某些自己不情愿却又被强取豪夺的悲愤,以及某些可以反抗却又未曾反抗的耻辱,铺天盖地而来。

到底是谁的错,错在哪里

从冬天到夏天,这中间,陈远一直持之以恒地给我发短信,一次次地问:小瑞,我错在哪里?

虽然荒凉寂寞,可我不愿意理他。我的理由到底是什么?清高的我,如何说得出口?

可是,我发现陈远实在是个有耐心的人。我更没想到的是,他能等我5年,就可以等我更久的时间。

陈远是个聪明人,在楼下等我的日子里,他多次看见过曾经送我回家的顾夏景,不会不知道发生过什么。然而他还是不肯放弃:小瑞,你说,我到底哪里不够好?我可以改的。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删掉。

只有懂得更多爱的男人,才知道什么是责任

秋风微凉的周末,我和老友陈湘、汤维维去泡吧。微醺的瞬间,陈湘突然说到类似话题:如果一个男人,说爱你,想得到你,却又不愿为你的安全着想,这样的男人可不可以要?话刚落音,她就被坐在一旁的汤维维猛敲脑袋:陈湘,你脑子进水了不?这样的男人你也敢要?

陈湘咧着嘴巴笑,这么说来,床上的严密大约才是真正的爱情吧。

汤维维也笑,但我只能沉默。

陈湘的话,让我隐约想起,恐怕再也没有像陈远那样严谨刻板的保护方式了。陈湘说的对,这个世界上,只有懂得更多爱的男人,才知道什么是名副其实的责任——那显然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而莽撞地迎接一个新生命的意外诞生,或是掠夺这个新生命生存的权利,而是以克制的方式,以负责任的心态,为爱情结晶的到来铺设一条光亮顺畅的道路。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突然想清了什么。在那一刻,我开始想念陈远。

最好的爱情,居家过日子的温暖疼惜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对陈远来说,我的目标也许是太高太远,难为他跟不上我的步伐。他是在乎自己和我的,他在乎的方式,是竭尽全力让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不要受伤害。受过高等教育的他,当然知道人流会给我带来烈痛和损伤。因此,他能做的,只有在最热情的瞬间,带着某些可能不再痛快淋漓的束缚,跌宕起伏。

而我,居然以为这是因为他的不爱和害怕承担。

如果不爱,他又何必明知我的背叛仍旧要苦苦等待?当一个男人在你犯下错误之后仍旧义无反顾地坚持不离不弃,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这个男人,他是爱你的,而且爱得很深。

陈远的爱,是缜密细致的那种,如同小时候奶奶缝在冬被上严密的针脚,一针一线,严丝合缝,是居家过日子的温暖疼惜。他当我是他的妻,是他疼到心里去的宝贝,是宁愿自己被束缚,也不可以使我受伤害的妥协呵护。

那天晚上,当再次面对陈远站在车旁的期盼身影时,我一步步走了过去。

“嫁给我吧!以前是我不对,始终没对你说这句话,我其实是想等手里的积蓄更多一点,这样可以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陈远跑过来拥住我。

我紧紧抱着他,泪水滂沱。

第34篇、爱情故事爱,就要勇于表白

同事小姚来我家串门,看上去情绪有些低落。我笑着调侃他:“小姚,怎么了?失恋了?”小姚说:“大姐,你别笑话我了,我还没恋爱呢,哪来的失恋?”我收起笑容认真地对小姚说:“说正经的,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找个女朋友了,怎么样?现在有目标吗?”小姚面露难色,说:“我现在正为这事苦恼呢!”问其原因,原来是这样的:

前几天,小姚骑车去上班,在路上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好像车链子掉了,正蹲在那里满头大汗地挂链子。其实挂链子本是件很容易的事,可是,那女孩怎么也挂不上。小姚当即就下了车,三下五除二帮忙挂好了车链子。临走时,女孩落落大方地递给小姚一张名片,上面有电话和单位的地址。“我要上班去了,有时间别忘了给我打电话,我还得好好谢谢你呢!”女孩说完,像一朵云似的飘走了。女孩的美丽让小姚有了种心动的感觉。

听完小姚的叙述,我连声说:“这是好事啊,你可以打电话约她,慢慢和她交往,然后再向她求爱。”可是小姚说:“她那么漂亮,怎么可能会爱上我。”我说:“没相处,你怎么知道她不会爱上你呢?”

我给小姚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小伙子,一直深爱着一个姑娘。可是,他一直鼓不起勇气去表白。后来,姑娘嫁给了别人,小伙子失望之下,娶了另外一个他根本就不爱的姑娘。若干年后,当年的小伙子与当年的姑娘不期而遇。这时,小伙子对姑娘讲起了他年轻时对姑娘的爱慕,并十分肯定地说姑娘根本就不会爱自己。姑娘说,你又没有表白,你怎么知道我不会爱上你呢?小伙子吃惊地问,你也曾经爱过我?姑娘说,虽然我当时没有爱上你,但是,我对你很有好感,感情可以慢慢发展嘛。然而,这一切都太晚了!”听完我的故事,小姚醒悟似的说:“谢谢大姐,我明白了,回去我就打电话。”

几个月后,小姚再来我家时,身边多了一位温柔漂亮的女孩。原来那天,女孩对小姚也很有好感,不然也不会主动给他名片。看到这对有情人终于走到了一起,我也由衷地感到欣慰。

其实,爱了,就要勇于表白,即使遭到拒绝,也不会心存遗憾。一味地退缩,幸福只能与你擦肩而过。

第35篇、爱情故事回望爱情里的旧时光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那年,他和妻子从乡下来到这个城市谋生。刚来,妻子就生了病,等费尽周折病情好转,两人仅有的一点积蓄也快花完了。

他每天去搬运站上工,晚上拖着疲累的身子回家。到家后,看着灯下妻子瘦削的苍白的脸,他寻思要给她增加些营养,补补身子才好。可他捏捏瘪瘪的口袋,黯然神伤,他哪有能力买营养品呢?

有天吃饭时,妻子随口说,今天也不知谁家熬的鱼汤,可真香!他听了,低头用碗遮住愧疚的脸——他连买鱼的钱也没有!正犯愁,他忽然想起附近有条小河,曾见有人在那里钓鱼,自己何不去撞撞运气?

他借了鱼竿,下班后直奔河边。正是初冬,天早已黑透了,小河静静地躺在夜色里,四周一片寂寥。他选了个位置坐定,借着手电筒的光,把凝聚希望的钓饵抛向河中,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盼望惊喜出现。

河边风大。凌厉的风夹着冰冷的湿气漫卷过来,很快他棉衣里的热气被吹得消失殆尽。脸木了,手脚又冰又痛,痛到指尖。他坐在那儿,轻轻地对手呵着热气,又把棉鞋脱了,交替着把脚弯到棉衣下摆里捂着,努力寻求一点温暖。高远的夜空下,月亮的清辉洒在他身上,他好像是座忧伤的雕像。

半小时后,他终于钓上一条鱼,那是条巴掌大的小鲫鱼。他把鱼放进水桶,心里喜滋滋的,他能猜到妻子看见这鱼时的表情!

凌晨时分,他顶着满天星斗回家。那晚,他钓了八条鱼!当他把熬好的鱼汤端到妻子跟前,她心疼地责备他,话刚出口,眼泪就扑簌簌地流下,他内心也百感交集。那一刻,他暗暗发誓,如果将来混出名堂了,一定要好好珍惜,永远不忘今天的潦倒和落魄。

后来,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开了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心渐渐变得空虚、浮躁,没有了奋斗的目标。他时常出入歌厅酒肆,和朋友沉湎笙歌,觥筹交错,直到夜深,才醉醺醺回家。看他这模样,妻子又气又恼,唠叨个不停,他听了烦,一拍桌子,茶碗齐刷刷地蹦了起来。于是两人正式交火,家里成了硝烟弥漫的战场。

酒醒后,他也很苦恼,为什么生活好了,他和妻的感情反不如从前了呢?

有天,老房东的儿子结婚,他和妻应邀参加婚礼。饭后,从村里出来,他忽然想起那条曾经铭记在心的小河。他领着妻,来到河边,小河还是旧时模样,依旧那么安静。天气很冷,河面已结了薄薄一层冰,当年他倚的那棵大柳树更加苍劲了,有的枝条几乎垂到水里。他望着河面发呆,他知道冰封的河床下,有温温的水、游动的鱼。曾经,那鱼,是他带给妻子幸福的寄托。

两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默默地沿着小河走。再回到家,彼此说话都温柔了许多。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又去看了许多他以前待过的地方,铁路货场、菜市场、商品批发市场……每一个地方,都让他想起了许多。他这才知道,这些年,只顾匆匆赶路,早已遗忘了初心,遗忘了来路,在喧嚣的都市里迷失了自我,没有了方向。

幸好,他现在已懂得,爱情旧时光里有那么多人生的新滋味,在前行的路上,勤回首,多温故,才能更好地珍惜和把握现在!

第36篇、爱情故事他到哪里鬼混去?

有个女人安慰刚死了丈夫的好友,对新寡的妇人充满同情地说:“他不在了,你一定很寂寞吧!晚上会不会失眠?”

“不会,”妇人叹了口气,回答道:“至少,我还知道他晚上睡在哪里。”

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男人喜欢女人盘问:“××时候你跑到哪里,我找你找不到?”“你到底跟谁去鬼混?”除了热恋期外,女人要他们一五一十交代行踪,一定会引发一场小战事,即使他们并没有去“鬼混”,这种正义凛然的质询必定使男人不悦。

“一副怀疑我、把我当贼的样子,真是令人受不了。”一位视回家为畏途的男人抱怨道:“有的时候真的是加班、和客产谈生意,她干嘛紧迫盯人,好像我不回家吃饭,就是去找别的女人……”

那么,“有的时候”之外的时候呢?男人耸耸肩笑道:“那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难道你没听说过?”

不只女人盘查男人,有的男人也很爱盘查女人,动不动就以为“你是不是去找老相好?”总觉得自己随时可能有“绿云罩顶”的危机。

当爱情变成官兵抓小偷的游戏,也许很“好玩”,但爱情到了这个地步,必使当初射箭的丘比特悔不当初。

随时要情人“报告班长”的人,一是没自信,二是占有欲太强,三是活得没有安全感,四是,以上皆是。

盘问,未必问出正确答案。我就看过一位男同事,进中式餐厅必定搜集火柴盒,放在西装口袋里,等太太来搜。因为,闹哄哄的中式餐厅绝非“幽会”的好场合。

聪明的人,是想问而不问,让他自己交代。人性很奇怪,当爱人不盘问时,你就会觉得,自己似乎有义务要交代清楚。稍微掩饰一下“好奇心”有益无害,别学看水晶球的巫婆。

苦苦逼问,就算完全掌握他的行踪,爱情也因而铸造了监狱。一个人在狱中当囚犯,一个人在狱外当狱卒,囚犯与狱卒一样都失去了自由,也都不快乐。这样的天长地久,必定不及格。爱情,若不能质量并重,我们该是重质不重量的吧!

第37篇、爱情故事用恋爱浪费人生

偶然的机会遇到大学时代就认识的阿珍。

她说:“人生真是沧海桑田啊,以前看你活得安安静静的,没想到现在每天都在电视上讲话。大家都变了好多,只有我在原地踏步。”

“怎么说?”

“你记得我在大学有个男朋友阿祥吗?我还跟他在一起。”阿珍说。“不过,我们还没结婚。”

不会吧,我心想。二十年的爱情长跑,未免比马拉松还长。

“不知不觉这么多年就晃过去了。三十岁的时候我很想生孩子,那时他不娶我;三十五岁时他想娶我了,我却不想嫁他。我们两人也分手了好几次,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写起来大概是一部《史记》吧。这么久了,结不结好像也无所谓了。我对婚姻本来就是没有信心的。”

“你为什么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又不想嫁他?”

“他始终不是我的白马王子。”阿珍说,“我常觉得那些花钱拍婚纱照的人很蠢,但有时又很羡慕那些穿上婚纱的女孩子,至少她们对于嫁给身边的男人,是有幸福感的。我不知道跟他结婚会得到什么幸福。”

她说,年轻时,是他家庭有问题,他的父母不喜欢她,他为家里背了一些债,自己的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段日子根本是她养活他的。他自己脾气也不好,常会和她为了小事吵架,也是个懒虫,在家不会做家务,“想想,嫁给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憧憬?”

“没有更好的人追你?”

“曾经有啊,只是我这人恋旧。想一想,他这个人虽不完美,缺点并没有大到必须要放弃他。他对我应该也一样。我们两个人只要再活久一点,应该会变成最久不结婚的情侣。”她嘲笑自己。

有一种感情状况,比“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尴尬,叫做“无法放弃又走不下去”。这样的感情,就算到了相看两厌,也无法相互弃绝,因为双方已经变成亲人了。

想想还真毛骨悚然。

阿珍能够撑下去,还有个因素——她是个忙碌的女强人,可能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找别的好男人。反正闲暇时间有限,反正也没出现更有趣的异性,干脆就和身边人继续打发爱情,打发时间。

这种感情,没有发过光发过热,不曾有满天花火,从一开始就细水长流,应该不是女人渴望的幸福吧。

第38篇、爱情故事真爱与佛

心向佛,便有了佛。有了佛,便能与他对话。

我是个虔诚的人,问佛:“ 请告诉我可以同性相爱吗?”

佛 语:“为什么不可以?”

我问:“但世人不认为这样啊。”

佛语:“世人?”

我疑惑了:“是啊!怎么了”

“那是世人根本很多都不知道真爱罢。”佛答。

“真的吗?”

佛语:“是啊,我给你说个事实吧。”

“ 好的。”

“曾经有一位向佛的王子,但他禁不住情欲的诱惑,放不下感情的包裹,因为有一个很爱很爱他的女孩。”佛说“有一天,他来到我面前问我该怎么做,我问他那个女子是不是真的很爱他,他说是的,很爱很爱,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一样爱。”

“然后呢?”我问。

“然后?没有然后了。”佛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然后?”我不信。

“然后,王子就彻底归依释门了啊。”佛看着我,说道。|

“为什么?我不明白,不是有个很爱他的女孩吗?”

“爱?真的爱吗?那不是真爱啊,有多少世人懂得真爱啊?”佛语。

“为什么!!?”

“我告诉他,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女子对他的爱有多深,他去做了,结果,他很失望。”佛语。

“怎么做的?”我不解。

“用我的法力将他变成了一个女子。然后,爱他的女子见他已不再是以前那个英俊的王子,便含泪离开了他,而这个王子,也从此大彻大悟,因为她爱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心。”佛语。

“我懂了”我说。

“所以,真正的爱是不管对方是什么人都去爱的才叫真爱。”佛语,“只要有真爱,又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呢?地位,年龄,乃至性别,都不是重要的啊,重要的是真爱,爱他的人,更要爱他的心啊。

“你刚才说的王子是谁啊?”

“谁?”佛微微一笑,“现在世人都称他为'观世音'”

第39篇、爱情故事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

刚结婚时,我和先生相约:每次买回来的新衣服总要把纽扣重新加固。而我从来只缝先生的第二颗纽扣,因为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每当我低下头缝纽扣时,内心会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愫。先生起初并不屑于干这种小女人的事,可是经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笨手笨脚地学着缝我的衣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然而,婚姻生活并不像恋爱那般的风花雪月,因为年轻、冲动,不能忍受琐碎,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乏味,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一次,为了谁去洗碗的事情,我们又吵了起来,愤怒之下,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上去扯住了先生的衣服,把他的纽扣揪下来几颗。纽扣哗啦啦散落在地上,只有第二颗纽扣由于缝得牢固,还晃晃悠悠地挂在上面。我盯着那颗纽扣,一下子愣住了:这是我亲手钉牢的靠近心脏的纽扣啊,那是最温柔的地方啊,我这是干什么呢?一种发自内心的伤感涌上心头,我颓然坐在地上。

没想到过了半晌,先生居然温和地坐在了我身边,揽着我的肩说:“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有些意外,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先生怎么变了?我靠在他的肩上,说自己有些不舒服,后来,先生主动洗了碗,看我躺在床上,还给我泡了一杯我爱喝的高乐高,一件不愉快的事就这样转化成了温馨的情景剧。我很感激那颗靠近心脏的纽扣,是它提醒了我,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显得太强硬,那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从那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点不太对。以前我总是很强硬地要求先生去干什么,我越是要求,他越是不想做,没达到愿望后,一场争吵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想想女人还是表现得弱一些好,示弱只会给我带来好处。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再生气时先盯着先生的第二颗纽扣看三秒,让自己冷静下来,温情三秒,一切都不一样了。

以前我一说逛街,先生就摇头,害得我自己生一场闷气。现在我明白了,如果想让先生干一件事情,就得考虑一个让他能高兴接受的方式。一个周末,我非常想让他陪我逛街,可是我知道他除了家电柜台,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于是我对他说:“换季了,你的衬衣穿旧了,正好有时间,我陪你去买一件吧,顺路看一下电器。”果然,先生很自然地同意了,结果变成了像是我陪他逛街,他倒有些感激。

我不喜欢先生外出应酬,以前我会冷嘲热讽,板着脸发牢骚,而现在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你不回来,我一个人睡不着,在你身边我睡得踏实。”我说这话倒是一点不假,先生知道我胆小,总是笑,说那我尽量早点回,有一次他晚归的时,还为我带回了我爱吃的南瓜饼。我翻身而起,拿杯子倒了一点酒,两人愉快地吃了夜宵。老夫老妻,还真是挺特别的。

直到今天,我和先生仍然会为对方缝靠近心脏的第二颗纽扣,只是我发现先生缝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不再像以前那样勉强。那天,我买回一件红黄格的小衬衣,纽扣是红黄两色的线钉上去的,我说加固用红线缝就可以了,反正看不出来。先生却认真地找来两种线混在一起很仔细地缝起来,看着他穿针引线的模样,我摇头着幸福地笑了:男人真的像孩子,有时执拗有时可爱,女人还是弱一点软一点,在靠近他心脏的地方温情呼吸吧。

第40篇、爱情故事有一种草药能治病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往常一样,闲翻着杂志。在一篇不起眼的小说里,有一句话被红笔重重地圈上了:“山上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旁边是他熟悉的字迹:“写信问问是何种草药,星期天去帽子坡挖。”

有一种感觉刹那间复苏。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不知道他有没有写信、有没有去帽子坡挖草药。她的牙现在仍然周期性地有点痛。但是,那种草药治好了她的爱情。

第41篇、爱情故事双赢

我眼前常出现挥之不去的一幕:一位六十开外的男人低头弓腰,身体完全是90度弯曲着,把足有65公斤重的妻子安然地背在背上,迈着沉重的步子在楼梯上攀登!

这对夫妇就住在我楼下,

双赢。男的双目失明,女的半身瘫痪。他们住二楼,每次妻子上下楼都靠丈夫坚强的后背,于是两颗心变一颗心,妻子的眼睛也成了丈夫的眼睛。

我搬进这幢楼已三年有余,也去过他们家。女主人性格开朗,张口就笑,声音爽朗而响亮。有时我在楼上都能听到她爆发出来的笑声。这种笑是心里所有的开心来不及释放一下子冲出来的笑,这种彻底的笑是让健康人听了既愉悦又惭愧的笑!

我曾对她说,你的笑是把开心凝聚连同不痛快因子一下子喷发出来的,所以你心里很纯净。她听了又哈哈大笑,点头说是的。她说她有一个无微不至关怀着她的老公,又有一个聪明漂亮的健康女儿,没有什么可让她苦恼的。所以她家里就充满了开心空气!

她很勤劳,在家里的生活方式就是靠方凳下的四只轮子。她每天从卧室滑到客厅,又从客厅滑到厨房,滑着她的忙碌也滑着她的幸福。可我从未听到她老公开怀大笑的声音,那是因为没有视力的心是一颗宁静的心,他表现出来的快乐就是在脸上浮出淡淡的温存,我多次看到他一手执盲竿另一手握着女儿放学回家的小手,一脸的甜蜜和满足!

当她见我从楼上下来,忙叫丈夫止步,于是丈夫气喘吁吁地把右半边身子靠在墙上,以减轻妻子压在他身上的重量。第一次相遇,我真是惊呆了:丈夫的身体几乎是匍匐状,两手反向紧紧抱住妻子的双腿,而妻子的两手却轻松地耷拉在丈夫的脖子上,昂头冲我满脸灿烂地笑说对不起,并请我先下楼。

可我的腿僵住了。我想帮他们,但他们天衣无缝的配合使我无从下手。我想安慰他们,可那女邻居眉开眼笑地问我吃饭了没有,轻松的神态和热情的口吻,让我觉得如果我说出同情或怜悯之类的话,他们一定会以为我莫名其妙。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是多么无聊和渺小!

人的强弱是用外表来衡量的吗?人的幸福是用财富来衡量的吗?其实人生真正的赢家不是老天给了你一副“好牌”!事实上把“好牌”打糟的人多的是。而把一副“坏牌”打好打活,并且打得有滋有味,那才是真正的赢家!

望着这对“重叠”在一起、无所畏惧朝上攀登的夫妇,我真正感动了,他们不仅是生活的赢家,还是爱情的赢家!

第42篇、爱情故事到了天堂,你还记得我么...

当这栋五层的楼房倒塌时,霜正在一楼的办公室里加班,吃着石给她送来的夜宵。

他俩是一对新婚数月的小夫妻,恩爱非常。石比霜大八岁,从三年前认识起便对霜珠似宝地宠爱着。由于两人不在一个城市,几经努力仍无法调动到一个城市。直到半年前,石才辞去了工作,只身到霜所在的城市。

霜有一份报表必须在明天上交,但因为搞错了一个数据,使得总数一直对不上。不得不在晚上继续加班,到了10点半却还没找出问题出在哪,于是打了个电话向丈夫诉苦撒娇。于是石带了夜宵来陪她的妻子,并和她一起查对着文件中的数据。见丈夫走进办公室里,霜满肚的烦乱立刻烟消云散。石,一直是她的支柱,在外人看来,她是位很能干的女孩子,但在石前面,她永远是个小女人。看着丈夫的英俊的脸庞,心情就象窗外的星空一般,灿烂无比。石怜爱的摸着她的头发,命令着说:"乖,去吃东西。我来查。"于是霜乖乖的端着夜宵坐到石的对面,一边吃着一边满含柔情地盯着他,他的脸,他的一切,是她永远都看不厌的。她相信,只要丈夫出马,这世上便没什么办不到的事。果然,不到一刻钟,石便找出了那个错误,正微笑着想调侃他的妻子几句。而就在此时,这栋早在一年前便说要拆而勉强使用至今的办公楼,似乎在此时再也承受不起负荷,竟毫无征兆的轰然一声倒塌了。

几秒钟之内,两人便被埋在了废墟之中。不知过了多久,当霜从昏迷中醒来时,眼前一片漆黑,一时竟不知身在何处。身上压着一条空心水泥板,但运气不错,这条水泥板的另一端却被另一条水泥板支撑着,只是压在她的身上令她无法动弹,却不会令她受伤。刚才的昏迷是因为有东西砸在了她的头上,另外腿部不知道是被什么砸到,骨头似乎断了,并好象在流血,但因为板压着,她摸不到自己的小腿。肩背处也有痛感,一摸也在流血。

"石!石!你在哪?"霜猛然想起了她的丈夫,叫着。没有反应她怕极了,嘤嘤哭泣起来。"霜,我在这......你怎......怎么样?有......有没有......受伤?"石微弱的声音从她边上传了过来。她记起来了,在倒塌的一瞬间,石是扑过来一下压在她的身上的,但现在怎么会分开,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老公!你......你怎么样?!"霜听着丈夫的声音大于平时,惊恐地叫着。

"我没事。只是被压着动不了。"石忽然平静一如平时,说着:"宝贝,别怕,我在这,你别怕!"霜感觉石的手伸过来碰到了她的臂,急忙用手紧紧地抓着。石握着霜的手,有些颤抖,但有力,令她的恐惧顿时减轻了许多。

"我的小腿好象在流血...... "霜继续说着:"一条石板压在我的大腿上。老公,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了?"

"怎么会呢?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我们了。"石紧了紧握着妻子的手:"用我的领带绑住你流血的腿,够不着小腿就绑大腿,越紧越好。"说完抽回手,将领带递了过来。霜照丈夫的话,把流血的腿给绑住,但由于力气不够,并不能有效的止住血流。

如果没人来救他们的话,岂不是流血都会流死了吗?霜恐惧的想着。再伸过手紧紧的拉着石的手,只有这样,她才能不那么害怕。她突然觉得丈夫的手在抖,难道石也在害怕吗?这时,不知道从哪传来一声老鼠的叫声,霜尖叫了一声。她生平最怕的就是老鼠,现在这情形,老鼠就算爬到她头上,都无力抗拒。

"老婆,别怕。有我在呢,老鼠不敢过来的。过来我就砸死!""石知道霜在怕什么,故意轻松的说着:"老天故意找个机会让我们患难与共呢。你的血止住了吗?"

"没有,还在流。"在石的玩笑话中,霜也轻松了不少:"唉,死就死吧。反正你跟我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霜想起了三年前和石认识的情景,那是她大学最后一年的实习期,在石所在的城市的一个公司里工作。有一日,两人在一部电梯里偶遇,石的脸上充满着惊艳的神色,霜仿佛视而不见。只有两种男人能引起她的关注,一种是聪明的,另一种是英俊的。

而在电梯里呆望着她的男人,霜在他英俊的面庞里明显地看出了智慧。似乎很玄妙,但后来的了解也证明了她看人的眼光,石无疑是一位极其聪明的男人。但只有对着她时,才会显出些傻样来。霜想着想着,几乎快要笑出声来。

有一次,霜的肚子痛极,倒在床上脸色煞白。石坐在她的床边,心痛使得他的脸色 比她还白。他脱去外衣,躺在她的身侧,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一丝一丝的温暖从他 的身体传至她的体内,她沉醉在他的怀抱中,竟忘了那本是难以忍受的痛楚。爱情的力量,有谁能解释的清楚呵。

两人静默着,都知道除了等待之外,他们毫无办法。霜感受着丈夫的手,继续想着以前的往事。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她追的他。那次邂逅后,她便终生不悔,而石却一直以为是他在苦追她,这傻子哦,我不给你制造机会你怎么追啊,霜微微的想。

两人在不同的城市,彼此的父母也都不是很赞成,但他们心里都知道,这一生只会爱对方。这种爱,只有当事人才会明白。在漆黑一团不闻一点声响的废墟里,霜却沉浸在回忆中,柔情似水地轻声对丈夫说:"石......我爱你!"石紧了紧握着妻子的手作为回答。霜继续回想着以往的点点滴滴。石每隔几分钟便会跟她说话,使她不感到害怕。但是,她想睡了,感到很困倦。

"石,我累了,我睡一会儿......"霜低低的说。

"不能睡!!"石大声的喝道。反应如此强烈令霜吃了一惊。石紧紧的握着霜的手,说:"听我说,你要控制自己,千万不能睡!你在流血,困倦不是因为疲累,而是因为失血,如果睡了,就不会再醒!知道吗,千万不要睡。跟我说话。"

霜想控制睡意,但那种强烈的困倦,却似乎抵挡不了,真想就此沉沉睡去。石不断跟她说着话,说起以往的点点滴滴,真想睡,真想让石闭嘴,但她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使不上来。她迷迷糊糊的听着,一直处在半昏半醒之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那外面有一声沉闷的敲击声,终于有人来救他们了!她兴奋地握紧丈夫的手,叫道:

"你听,有人来了!有人来了!!"石的手却松开了,传入她耳边的是一声似叹息似呻吟的声音。她也终于昏迷了过去。

这栋楼倒塌是在深夜,没有人想到会有人在里面。直到早上,城建处才有人来勘察,才听到附近的人说昨晚似乎看到有间办公室一直亮着灯,但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查询了在这楼里的单位的人员后,确定了霜在楼房倒塌时在里面。于是通知了110,医院急救中心和建筑队,组织人员抢救,并有相关领导迅速到场指挥。

抢救是顺利的,当挖开一块一块的水泥板,撬开一根又一根的钢筋后,施救人员首先发现了石。当抬他上来时,石的神智还是清醒的,他拒绝现场医护人员的救治,并不肯上救护车,躺在废墟边的担架里,嘴里不断喃喃的说着:"救她......救她...... "在场一位经验丰富的医生当看到石时,已经知道无救了,也不勉强将其抬上救护车,因为可能稍一移动便是致命的。只示意护士给他输血,但针管插入后血已输不进去了。他的嘴边不断溢着血,这是内脏受了严重外伤的反映,估计是肋骨断裂后插入。一只手已经断了,断裂处血已停流,两条腿的骨头也全是粉碎性骨折。致命的是,从他的脸色中看出,血几乎已经流尽了。令这位医生奇怪的是,按这种伤势是不可能坚持到现在的石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施救人员的举动,很快昏迷中的霜也被救了出来,石转了医生,眼光里竟流露出乞怜的神情,嘴里已经说不出话来。医生现在有点明白为他能坚持到现在了,给了他一个安慰的眼光,迅速走到霜的身边给她作了一些检查必要的治理,然后让救护人员将她抬上救护车,回到石的身边,蹲下身来看着他急切的眼光说"你放心,她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严重的内伤,失血有点严重, 但没关系,救护车上就有输血设备。" 当听到医生的话时,石刹那间似乎绷紧了的眩 一下放松了,便委顿了下去,眼光追随着抬着霜的担架。医生不忍的看着,转头叫抬担架的人给先抬过来,将霜平放在石的边上。在场的所有人的眼光都聚集在了这里,偌大的一块地方,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音。石用着生命的最后一丝力气,依恋地看着霜,看着他深爱着的妻。那眼光流露出疼爱,流露出万般的不舍,深深的看着,仿佛要将她的影象永远映在眼里。他竭尽力想将那只没断的手抬起来,但只能使手指微微动了动,医生噙着泪将他的手盖在了她的手上。石张着嘴,似乎在说着什麽。一滴泪,从他的眼里流了出来,而泪却使他的眼睛模糊,他想看她,他想看着她啊!医生懂他的心思,抖着手替他抹去了那滴泪,但他的眼睛大张着,却永远也看不见他的妻子了。他走了。

只有看过石的伤势的这位医生知道,为了妻子不感恐惧,为了他深爱的妻子不因失血致死,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硬是抗拒了死神几个小时,他受的伤,是要忍受几个小时生不如死的痛楚啊。上了年纪的医生也再控制不住,为这位素不相识的人老泪长流。边上的几个小护士,早已失声痛哭。直到霜的伤势全部复原后,她的父母和哥哥才将石的死讯告诉了她。当明白这是真的时,霜以妻子的身份要来了石的死亡通知和病历。她一字一字的看着,脸上的神色很平静,令她的家人都松了一口气。她哥哥说:"听在场的人说,妹夫在走之前,曾经跟你说过什么,但只有那位老医生听到了。"她一言不发,独自出了病房,她的母亲在她身后跟着她,见她径直走进了那位老医生的办公室,坐在他的对面。

老医生见是她,微笑地说:"你的伤好了?还该注意休息,不该到处乱跑的。"

"我丈夫跟我说了什么?"她直视着医生,语气大异平时,连起码的礼貌也不顾了。

她此刻只想知道石跟她说了什么,不想寒喧,不想说废话。

老医生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但瞬间便理解了她。尽量的和缓的说:"他那时已说不出话了,口腔里的水份已不足,所以我只能看到他的口型。"霜也不继续问,只是仍旧盯视着他。医生叹口气,似乎回到了当时,神情也变的很悲戚,说:"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当时他看着你,说的是:'我爱你',然后就......"

霜沉默着,脸色变的雪一般白。医生正想着怎么安慰她时,只见她一张口,竟喷出了一口鲜血。

半年多过去了,霜的父母将她接回了家住。在这半年,她没有跟人说过一句话,也仿佛所有人都不认识。给她水,她就喝,给她饭,她就吃。其余时间便坐在自己房间发呆,或对着挂在家中的石的遗像喃喃的说着话。

看着自己的女儿成了这副样子,霜的父母在半年里似乎一下老了十岁。所有医生对霜的病症都摇头,也去看过心理医生,但不管医生跟她说什么话,她都是完全没听到的样子。

就这样又快过了半年,霜的哥哥的小女儿来外婆家吃饭。六岁的孩子看着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姑姑,拉着她的手也没反应,不禁急了:"姑姑,姑姑!你以前说要带我去公园玩的,你骗人!"外婆外公拼命的打眼色,但那孩子哪去理会,继续嚷道:"还有姑父,他也答应过我的,哼,全说话不算话!"听到"姑父"两字,霜浑身一震,在她的身边没有一个人敢提石,这是她快一年第一次听到有人提到他。竟也拉着小侄女的手说:"姑父答应过你的?好,我马上带你去。"霜的母亲第一次听到她跟人说话,不由激动的哭了起来。霜的父亲马上想到女儿的病情可能有转机了,竭力压抑着颤抖的语气,平静的说:"那好,霜,你就带她去吧。"

在公园,小侄女牵着姑姑的手,张大眼睛问道:"姑姑,姑父呢?爸爸说他去了很远 的地方,但我又听见他跟妈妈说下星期是姑父的周年,要去祭他。姑父是死了吗?"

姑父死了?嗯,是吧。"霜若有所思。小侄女来后的几天,霜明显恢复了许多。跟父母不断的说着话,但他们都回避着石这个话题。到了石的周年这一天,中午母亲去叫霜 吃饭时,却发现霜不在家里。 正狐疑时,儿子的电话来了,霜在石的墓前。

当父母赶到时,只见霜靠坐在墓碑前,穿着结婚那天穿的礼服,眼睛闭着但嘴边却带着微笑。她的哥哥和嫂子站在她的前面,眼睛都已哭的红肿,霜的母亲一下便晕了过去,父亲浑身颤抖着走近,看到幕碑上霜用血写下了几句话:

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是否还像过去?

我必须坚强,但我做不到,我不属于这儿,我只属于你。

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紧握我的手?

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帮助我坚强?

我要寻找从黑夜到白昼的路,因为我知道我要找到你。

请带我走吧,我相信天堂里定会有安宁。

请带我走吧,我知道天堂里不再有眼泪......

第43篇、爱情故事爱的珍珠

那年,她是我们学校最美丽的女生。

不,不仅仅是最美丽,她简直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一样纯洁,奥黛丽·赫本那样的一张脸,而且她不骄傲,总是温柔地看着你,笑着和你说话。

她是学校的文艺部长,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能活跃起气氛,她和男生女生都能成为朋友,拉一手好手风琴,穿一件雪白的裙子。很多男生都给她写情书,但她选中的,居然是来自西北的一个男生。

她是北京女孩子,父母亦是高官。可是她选择的却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而那农民的儿子极平常,个子如她一样高,长得也一般,只不过是大学生志愿者。有一年暑假,他们一起骑车去了陕北,回来以后,他得到了她的芳心。

都不看好他们的爱情,觉得是昙花一现。她只是觉得新奇,不过是在城里长大的女孩子,看到黄土高坡后觉得新鲜罢了,能持续多长时间呢?我们怀疑男生在利用她,想毕业留在京城才是真的。

让人想不到是,毕业后,她居然走了,跟着那个男生回了陕北,那个没水没树没情调的地方!只是一片又一片荒漠,这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他们去了一所希望中学,做了乡村的中学老师。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结局。以她的背景,她应该出国,找一个也是留学生的丈夫,这才符合我们平常的思维定式。她那么爱干净,不洗澡她受得了吗?那么寂寞的黄土高坡,她是否会思念城里的繁华?

当所有的人挤破脑袋想留在城里时,她却走了。让很多人替她惋惜,当然更多的是佩服,毕竟,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完成的事情啊。

很多男生醉酒后都说过,她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孩,简直和圣女贞德差不多。越这样,她越是让他们难以割舍。

十年之后,她回京城,召集在京城的同学聚会。在北京的同学全到了,甚至去了美国的同学都回来了,大家想看看,他们的公主变成什么样了。以前也有过同学聚会,但最后总是来不了几个人,来了之后就相互攀比,看你开的什么车,看你住的什么房,看你孩子上的是什么学,但她来了以后,大家没有再说这个。

她进来时,所有人全惊呆住了。

同十年前比,她是老了,黑瘦了。但她眼睛里的光彩依然是那么动人,那绝对不是用了高级化妆品的女同学们所能有的风采。

她穿一条旧的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一件男式的格子衬衣,短发,依然和十年前一样清纯。不同的是她没有在京城的女同学一样的好皮肤,她没有那些名牌化妆品和时装,她有的,是一颗真诚的纯粹的心!

她是来北京作报告的。现在她是那所中学的校长,她的丈夫是副校长,来北京一是作先进事迹报告会,二是找这帮发了财有了钱的同学拉赞助,她笑着说希望大家伸出手来帮帮那些孩子。

那天晚上她喝醉了,我们也都喝醉了,喝醉了的她分外美丽,她说,谢谢亲爱的同学们。

有人问她,你怎么能耐得住寂寞呢。十年啊,在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

她说,因为爱,因为喜欢。

爱我的男人,所以心甘情愿为他奉献;喜欢我的学生,所以能忍受环境的寂寞。

无疑,她才是那晚的明星。

那些开着名车戴着名表用着名牌化妆品的同学们,未必有她幸福。

她也有了一个七岁的女儿。她笑着说,长得黑着呢,但英语说得蛮好,以后还让她考北京的大学。

她带着很多赞助回的陕北,大家劝她坐飞机回去,她说,能省就省吧。

在站台上分别时,我看到男生们都用一种敬佩的眼光看着她,他们说,我们真嫉妒她的丈夫。

而女生们紧紧地拥抱她,给她包里放了好多吃的和不错的化妆品,她们说,也别太难为自已了。

是的,虽然她老了黑了瘦了,她没有了往日的妖媚,没有了天使一样的声音,可是谁又能否认,她不是那颗最美丽的珍珠呢?

甚至,她脸上的皱纹都让女人们嫉妒!

因为,那是岁月留给她的美丽的痕迹!

第44篇、爱情故事情系红绳子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

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

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疼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张皇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吗?”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

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

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

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

“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里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她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

“嘿,宝贝儿,过来好吗?”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吗?”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

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

“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的心头。

回到家,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她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

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调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

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出了一声惨叫:“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吗?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吗?”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系着一条绳索。

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

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子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的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第45篇、爱情故事错过一时,错过一生

这个故事最早是是在2000年某本杂志上看过,记得当时木瓜还把此文摘在笔记本上。虽然现在看过很多种类似的爱情故事,

不过不是很喜欢这个故事,感谢故事迷:宁洪提供。

生活有时阴差阳错,你错过了一时,就似乎错过了一生。

有个男孩,在学校的新生联欢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聪明活泼,男孩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却没有表露。因为男孩刚经过高中阶段循规蹈矩式的教育,对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想:“再等等吧,等一切成熟些,再向她说。”

一年多后的一个夜晚,男孩终于鼓足勇气约女孩出来,向她表达了心中的爱意?没想到,平时伶俐的女孩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一个星期以前……我已经……接受了另一个……男孩……我真的……不知道你……会喜欢我……”女孩说完就跑掉了,没有让男孩看到她湿润的眼。

后来,有人看到男孩同学校的“校花”经常出双入对,大家都以为他看中了“校花”的美貌,谁也没有注意,“校花”有着和女孩一样的春花般的笑容,非常相似,所以谁都没有发现男孩的苦心。但是没过多久,男孩与“校花”的爱情就以分手告吹。

大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毕业后,女孩披上了嫁衣成了别人的新娘,而男孩再没有恋爱过。因为他清楚,只有这个女孩才是他今生唯一的至爱。

男孩从朋友那里辗转打听到女孩的生日和地址,每到女孩生日时,他就会叫人送去九朵郁金香(他不知道女孩最喜欢什么花,他自已最喜欢郁金香)。男孩知道女孩已为人妇,所以他从来不在卡片里留下姓名和联系号码,他不想因为自已的感情而影响女孩的生活。

几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依然是形只影单,依然记得每年都送花给女孩。就在女孩生日的前两天,男孩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他听说女孩在这几年里经历了两次离婚,如今也是独身,心里又是心疼又高兴?他为女孩遭遇了感情的不幸而心疼,又为自已再次有了机会而高兴……

终于等到了女孩的生日!男孩兴奋得难以言状!他想这次一定要亲自把花送去,再向她表白。为此,他几乎逛遍了所有的花店,最后挑选了最美的花朵郁金香。

当小姐把花包扎好的刹那,男孩在卡片里写下几个字:你知道我在爱你吗?!男孩英俊的脸上洒满了笑意与渴望,径直向街心走去……

就在那时,一辆逆行货车撞倒了他……

女孩在收到郁金香的同时也收到了男孩的死讯。

女孩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已锁在了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她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男孩对她的表白?她一直不知道,这近10年来,男孩是如此执着而痴迷地爱着她!想到这里,她就哭得更伤心,奔泻的泪水将郁金香浸染得无限凄美。女孩知道,她失去了今生难遇难求的至爱。

然而,长眠的男孩肯定也不知道,女孩最喜欢的,正是郁金香啊……

第46篇、爱情故事真相

十一长假,我回老家看望姐姐。姐姐正和酒鬼丈夫闹气,看见我,哭得更厉害了。我知道姐姐为什么伤心,只为我早年的一句话,才改变了她全部的生活轨迹。

那年,20岁的姐姐在镇上中学任代课教师。她模样端庄,豫剧唱得棒,曾是镇文化站业余剧团的台柱子,在小镇上也算个名人了。

姐姐代初中两个班的英语,成绩挺好,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观摩课评比,姐姐拿过第二名。1993年,上级发文,要清退所有民办教师,一刀切,姐姐才在全校惋惜的目光中离开学校,回村当了一名会计。

姐姐在代课期间,认识了实习教师马小宁。马小宁师范刚毕业,家是省城的,为了姐姐,实习结束后,放弃返城,留在了小镇上。马小宁高大俊朗,幽默风趣,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姐姐“解甲归田”,并没影响到马小宁对姐姐的感情,他经常到我们家里来,和姐姐一谈就是很久。有时课业繁重,马小宁走不开,就托我给姐姐带纸条。那时我刚升上高中。

一天,我逃了晚自习去看电影。在电影院里,我突然发现,在相隔不远的前排座位上,坐着马小宁。这倒也不稀奇。稀奇的是,和马小宁并坐一起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儿,两人的样子很亲热。我很惊讶。第二天,我在学校发现了那个女孩儿,女孩儿给马小宁洗衣服,在宿舍前花花绿绿晾了一片。午饭时,两人在食堂打了菜,关起门在屋子里吃。

我性子急,按捺不住,当即回家,将这一最新情况报告给姐姐。全家紧急商讨对策,父亲说:“这不明摆的事吗?咱家小蔓不教书了,人家看不上了。”

姐姐在床上躺了几天,大睁着眼睛望屋顶。

停了一星期,马小宁又到家里来找姐姐。姐姐关在自己的小屋里不出来。转天,马小宁在学校拿出一封信,要我转交姐姐,我根本就没正眼瞧他。马小宁急了,当日又登上门来,不见姐姐的面怎么也不离开。从下午一直等到晚饭掌灯时分,姐姐才突然打开门,面无表情地说:“马小宁,你今后不要再来了,我已经订过婚了。”说完,立即返身回屋又闩上了门。马小宁像喝醉酒似的,踉跄着步子走了。

马小宁不死心,翌日傍晚又跑了来。这次父亲没让他进家,挡在了大门外,说:“小蔓到广州打工去了,今天早晨坐车走的。”马小宁一屁股坐在门口的石碾上,直到半夜才离开。

不久,暑假到来,马小宁调回省城父母身边。自此,那位瘦瘦高高的,讲一口好听的普通话,篮球打得很棒的青年,便彻底从我们一家的视线中消失了。

隔年,姐姐嫁到了邻村。男人对姐姐并不好,因为他知道一些姐姐和马小宁的事,心存芥蒂,一点儿也不爱姐姐,只爱酒瓶,家务也很少插手。这么多年,姐姐带着孩子,独自一个人苦苦支撑着这个家。

当晚,我和姐姐对坐在灯下闲聊。我犹豫了好久才说:“有一件事,压在我心里,已经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心里很难过。如果当初不是我告马老师的状,也许你的生活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事情的真相,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姐姐凄然一笑,截断我的话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不用自责,这事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是我反复考虑过决定的。你说的事情的真相,其实我早就清楚,那个突然出现的女孩儿唐家慧,是马小宁的亲妹妹,他舅妈不能生育,就抱养了小家慧,随了舅的姓。这事马小宁早就给我提过。我不愿跟他好下去,原因不在这。他为了我,放弃了回城,还放弃了到大学进修的机会,他哪儿也不愿去,只想待在我身边,不思进取,我担心毁了他的前程,才狠心和他断掉。再说,他是在大城市过惯的人,来这镇上只半年就掉了十斤肉。我不能一辈子拖累他。”姐姐垂下了眼睛。

我不觉发愣,原来姐姐早就知道真相。拒绝,只是因为爱得太深。

“这个马小宁,现在还不错,混出息了。我没事就翻报,找他的消息,他爱写文章,常见他的名字。他现在已经是副研究员了。前一阵,还在电视上见过他,呵呵,胖多了,都不太像他了。”

姐姐抬起头来,拭掉眼角的泪,脸上漾出了笑意。姐姐还是那么美。

第47篇、爱情故事向左走,向右走

10月10日,是我二十岁生日。我在图书馆转悠,那是很平凡的一天,如果没有遇上她。

我们在狭窄的电梯里相遇。当电梯门缓缓开启的时候,我慢慢的看清了那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她的脸苍白而冷峻,看得令人心疼。但是她的眼睛是灵动而且明亮的。如清澈的泉水,令人顿生爱怜。柔顺飘逸的短发很自然的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被那件淡红色的羽绒衣包裹着的身躯显得弱不禁风。

移开视线的时候,我们已到达五楼。门缓缓打开,我们彼此并未停留,她向左去自习室,我向右去文学馆。与她擦肩而过时,我闻到了从她发梢里散发出的香味。淡淡的,悠悠的,像是春天的气息,有些模糊却足以令人迷醉。在文学馆里,我捧着那本厚厚的《追忆似水年华》却无法把心从电梯里收回。她的脸庞填满了我心头的所有空间,她的气息弥漫在我的意志里,经久不灭,使我艰于呼吸。她是美丽动人的,但又是冷漠的,为何我只见了她一面就如此痴迷?难道她就是我的100%女孩吗?她那时离我只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气,也许可以和她说几句话,但是我没有。

如果不是她,二十岁的我该继续过着与世无争的校园生活。我不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我辞去了学生会和文学社里的一切职务。我认为自己是个有计划的人,关于未来没有太多复杂的设想,只设计出了两条道路让自己去选:一是毕业后去一家比较正规的杂志社或出版社工作,二是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毕业后去教书。

那时的生活真是逍遥自在啊。天晴时喜欢穿母亲缝的那双轻巧而又舒适的“千层底”,平日夹着两本书往返于教室宿舍和图书馆之间,从不停留。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伫立在校园的某个角落,吹柔柔的风,看蓝蓝的天。喜欢在嘈杂的地方构思自己的小说或诗歌。喜欢在文学馆里那个靠窗的座位上静静地看书,看累了的时候,就看着窗外的风把梧桐树叶吹落。阳光泄在窗玻璃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但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我遇上了她。我本来静如止水的心就这样被偶然的邂逅搅得泛起阵阵涟漪,她打乱了我的生活规律。她是谁?我的另一半生命吗?

后来,我因为她而喜欢去自习室。我会选择一个离她不远的座位坐下来看书或写作。我渐渐发现,看着她的时候,我的灵感就会来。但是每次我看到她的时候,她都在看书,她从来没有抬起头来看过我。

后来我知道了她是广告专业的学生,名字叫静。她是优秀的。是他们整个广告专业的灵魂人物,考试时总是遥遥领先,领先第二名很多,而且她设计的作品也常常被放到教学楼大厅里的宣传板上展览。

优秀的女生必定孤独,她也不例外。我看到她每次来的时候都是一个人。

我猜她学的外语是日语,因为双周日的早晨她总是在读日语。但是她却有一个很好听的英文名:JANE。这个我是从她的笔记本上知道的。

那天中午,她离开自习室时忘了把她的笔记本放进包里,我当然替她收了起来,准备等她下午再来的时候还给她。当我翻开那个带着淡淡清香的笔记本时,我就知道了她的英文名,但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扉页里的那一首诗: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进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他们未曾谋面/所以他们确定彼此并无任何瓜葛/但是常听到自街道、楼梯、大堂传来的话语/他们或许已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吧/我很想问他们是否记得/在旋转门面对面的一刹那/或是在人群中喃喃道出的“对不起”/或是在电话的那一端道出的“打错了”/但是我早已知道答案/是的,他们并不记得/他们会很压抑/原来缘分已戏弄他们多年/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缘分将他们推进,驱离/距离阻挡他们的去路/忍住笑声/然后,闪到一旁

看完时,我看见窗外的梧桐叶大片大片的飘落,而自习室的每一个人都不无惊奇地将目光聚到同一个地方,一个二十岁的大男人正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捧着一个蓝色笔记本失声痛哭。

后来我知道这首诗曾在《向左走向右走》里被女主人公多次诵读。我不知道我那天为何那样激动,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声大哭,或许是以前将自己的感情压抑得太久太深了,终于止不住要爆发。

可是我是个喜欢顺其自然的人,我不愿也不敢胡乱揣测。如果她真的也爱我,我想,她一定会告诉我。

但是我们见面时什么都没有说,我把那个蓝色的笔记本还给她时,她沉默着接过去。没有任何言语。我鼓起勇气再一次看清了她苍白而冷峻的脸。然后默默地转身离开。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梧桐树叶飘落的声音,那时我才明白,原来世上真有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次以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女孩说爱我。

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比如我和他。

那天是10月10日,我永远都记得。

当他随着电梯门的缓缓开启而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他是我的100%男孩。黑色的外套,蓝色的牛仔裤,简短的头发,一张冷峻的脸透出一丝英气,眼神执着而又充满了锐气,具有极强的穿透力。

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我悄悄低下了头,到五楼后,我们都没有停留,他向右去文学馆,我向左去自习室。与他擦身而过,我似乎感觉到了他身上透出来的坚强而自信的男子气息。

在自习室,我捧着那本日语词典毫无目的地胡乱翻着,思维却还定格在电梯里和他四目相碰的那一瞬间。他那时离我只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气,我还可以把我抄下来的那首诗给他看。我敢说一定能感动他,但是我没有。他是谁?那么值得我关注?难道是我生命的另一半吗?

其实我早就认识他,自从在那本杂志上看到他的那篇小说《三月的黄昏》以后,我就开始注意他了。当时看完那篇小说,一向冷酷的我感动得痛哭流涕。后来听说那篇小说的作者——“沙漠里的泉水”就是我们学校中文系的那个才子。再后来我的一位中文系的老乡在那次“广告VS中文”的辩论赛上指着反方一辩说他就是“沙漠里的泉水”。我当时大吃一惊,因为他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眉清目秀而且谈吐间透出一股儒雅不凡的气度,夸张一点的话还可以用上这样一个词:英气逼人。

自从那次在电梯里邂逅他以后,我更加注意他了。

他是孤独的。我常常看着他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伫立在校园的某个角落,专注的望着天空。他在想什么?在构思小说吗?或者他和我一样,在回忆我们那天相遇的情形?

孤独的男生必定优秀。他的每一篇小说都能引起很多人的讨论,他写的诗歌常常有人在校园里诵读——

令我高兴的是,自从我们那次邂逅以后,他也常常到自习室来,而且每次都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书累了,我抬头看看他,看他那倔强的头发,我就有了精神。可是,每次我看他的时候,他都没有看我。

他总是低着头在写字。

那一天,我再次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个座位上。我想我不能再错过这次机会了。我停留在这所学校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报考了北方一所重点大学的新闻专业的研究生。复试通知已经来了,再过两个月我就要走了。

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我故意把那个漂亮的蓝色笔记本“忘记”带走,让他帮我收好然后还给我。笔记本里有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更重要的是还有那一首诗,那是一首很感人的诗,是波兰女作家辛波丝卡写的,《向左走向右走》里的女主人公多次诵读这首诗,我想这首诗一定能感动他。如果他也把我看成是他生命的另一半,他一定会在还笔记本时对我说些什么吧。

但是见面时彼此都没有任何语言,他把那个笔记本还给我以后,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但是这一次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初次见面时的执着和锐气,有一些飘移不定。我希望他写了一封信或是一首诗夹在了我的笔记本里,但我将笔记本翻遍了也没有发现他的字迹。看着他就那样的转身匆匆离去,空气中仿佛回荡着我心脏落地的声音。我明白了,原来我们只是这世上的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还有一个月我就要离开这所学校了。离开我熟悉的图书馆,自习室,离开那窗外的梧桐树,离开那狭窄的电梯,离开他。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男孩,等待着我生命的另一半说爱我。

他们

图书馆的旁边有两棵高大而寂寞的梧桐树。它们的距离是那样的近,以至于它们的根都连在了一起。所以它们只能靠共有的一片泥土而活着。如果其中的一棵被阳光杀伤,另一棵就会为它遮挡太阳。因为它们彼此都明白,如果对方被阳光杀死,自己就失去了一半的生命,因此它们互相爱护。

他们就像那两棵寂寞的梧桐树,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自己生命的另一半,却不懂得自己是对方生命的另一半。所以他们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却向右走,背向而行,再也无法相遇。但他们都还在等待着对方说爱自己。

但是他们至今都还没有等到。

也许永远都等不到了。

第48篇、爱情故事二丫的婚事

  二丫是村里人送给他的外号,他的大名叫赵大虎。

  赵大虎名字挺阳刚,可人却长得秀气白净,要不是身上有着显著的男性特征,那他活脱脱就是一个女儿身了。赵大虎不仅生得一副女相,脾气也和善温柔,从小就喜欢和女孩子在一起玩,说话慢声细语,走路扭扭捏捏,平时爱穿大红大绿的衣服。总之,在村里人看来,二丫算不上一个真正的男人。

  二丫的家乡在一条小河的入海口,这里海水和淡水相连,是发展海水养殖业的好地方。二丫初中毕业后就和乡亲们一起承包虾池养对虾。开始时没有技术不赚 钱,后来二丫把对虾养殖技术弄通了,就一年比一年赚得多了。他家的小日子很快就富了起来,不仅盖了新房,还买了满屋子的时兴家电和家具。转眼到了二十出 头,二丫毕竟是个男儿身,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男性荷尔蒙的作用下,他也有了找个漂亮姑娘恋爱结婚的欲望,而且这种欲望越来越强烈。可眼看村里年纪相仿的男 青年一个个都处上了对象,二丫却一个也谈不成。“谁愿意嫁给他呀?一看他那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就让人浑身不自在。”村里的姑娘媳妇们背地里都这样说。

  后来不知为什么,村里人家的虾池一个接着一个坏塘。再后来海边上所有的虾池都坏塘。人们四处访能人请专家,什么样的法子都使过,就是治不了这坏塘的毛 病。虾池一旦坏了塘,花钱投下去的虾苗就会一层一层地死光,忙活一年到头不但没有收获,而且还要赔上几万块的本钱。这样一来,二丫家乡的海水养殖业就越来 越萧条。

  小河的上游一直连到城里去。这几年小河的水一年比一年发臭。两岸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纷纷写信往上级投诉。市政府也相当重视,在电视里郑重承诺,说一定想办法彻底治理,还老百姓一河清水。可因为小河两岸各式各样的工厂越来越多,治理来治理去,小河的水还是一天不如一天,最后竟然逼停了沿海的所有海水养殖业。

  二丫的对虾养殖不能再搞了,再搞下去非得赔光家底。二丫失业了,家里面也断了收入。年轻人不能总闲着,无所事事更会让村里人笑话没 出息。二丫见村里先前几家开饭店的挺赚钱,就与人合伙也开了一家小饭店。二丫勤快,心气又高,从早到晚不歇着,把小饭店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刚开张的 时候生意挺好,可好景不长,顾客越来越少,收入自然是不行。二丫与合伙人认真查找个中原因,最后一致认为:原因还在那条小河上。小河污染了,海边的海水养 殖不行了,村里人的财路就断了,来海边打工和做生意的流动人口也少了。这些情况加在一起,开饭店的能好吗?不仅开饭店的不行,老百姓兜里没有钱,什么生意 都难做。就连卖水豆腐的小贩都直叫着生意不行呢。

  家乡实在是待不下去了,二丫只好和乡亲们一样外出另谋生路,他顺着小河逆水而上,进城去打工。通过几天奔波,二丫来到一家大型企业给人家当保安。尽管工资不多,可总比找不到工作强。

  二丫天生爱干净,一套浅灰色的制服穿在身上,人就显得漂漂亮亮格外精神。他每天笔直地站在公司大门口,成了那里的一道亮丽风景。

  这道风景慢慢地陶醉了一个姑娘,她就是公司办公室的春柳。春柳长得要面儿有面儿要线儿有线儿,充满青春与活力。虽然她也是个进城打工的海边人,但人家 是公司经理的远房表侄女。春柳进城的本意并不仅仅是想找一份工作,更主要的是想在城里搞一个对象,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可事情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个 没有文化的海边妹子,尽管有经理叔叔给撑腰,还是没有一个合适的城里小伙儿愿意娶她,因为这个,进城几年了她还单身。这回春柳看上了二丫,她决定不再错过 这个机会,便使出浑身解数和他套近乎,有事没事老到二丫跟前晃悠。二丫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被姑娘追过,时间不长,他就成了春柳的俘虏,两人好得有空就粘在一起。

  二丫想尽快和春柳把关系确定,到时候领着春柳回家,让村里的人们睁大眼睛好好瞧瞧,瞧瞧他二丫也有这么好的姑娘愿意嫁!

  有了春柳这层关系,二丫的工作很快被调整,公司安排他到污水治理车间去看机器,工作轻松不说,工资还涨了两倍。二丫高兴极了,这一切都是春柳带给他的,他要加倍对春柳好。他下定决心,一定得努力工作,好好报答经理对他的厚爱。

  可没到一个月,二丫就不再搭理春柳了。往日,他是一只馋猫,一有机会逮住春柳就是一通乱啃,晚上,春柳得又哄又打软硬兼施,才能把他撵出自己的宿舍。 可现在,春柳一连几天连他的影子都见不着。春柳几次去他宿舍找他,他不是找个借口溜掉。就是木头桩子一个,见了春柳再也不动半个指头。

  春柳急了,当面质问二丫,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他了。二丫不说话只是摇头。春柳又问:“那是你不喜欢我了吗?”二丫还是不说话只是摇头。春柳气得直哭,大骂起来:“你都把我那个了,可现在说不理我就不理我,你小子的心也太黑了!”

  “姐们儿,你说谁的心黑了?我的心没有变黑,倒是有些人的心变黑了!”二丫终于搭了腔。

  “谁的心变黑了?你把话说清楚?”

  “还有谁呀?就是你的经理叔叔呗!他……”二丫把憋在肚子里的话一口气说了出来,虽然还是那种娘娘腔,倒惊得春柳不再哭了,只是扑闪着两只大眼睛直发愣。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这还能有假吗?都是我自己亲眼所见。我已经想好了,我要揭发他们。”

  “人家给你好工作给你高工资,还要把我嫁给你,可你却要揭发他,你还算个男人吗?”

  “看见这种事不闻不问,那我才不算个男人呢!”

  “伤了他也就毁了你我的前程,为了我,为了我们俩,求求你别管了!”

  “得了吧姐们儿!我不能光为自己娶老婆,丢了做人的起码良心!”这时候的二丫好像变成了一头犟驴,春柳根本劝不住,她只好双手捂着脸哭着跑开了。

  第二天早饭后,经理找到二丫,说:“赵大虎你别瞎胡闹,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听叔叔的,你和春柳结婚的费用叔叔我全包了。”

  “哟——那我可得先谢谢您!不过,眼下我还不想结婚。” 二丫不卑不亢。

  经理又说:“叔叔我还可以再给你们几万块钱。”

  “这样的钱我不要,花着它我怕它咬手指头。”二丫背起早已打好的行李,头也不回地出了厂子大门。

  原来,二丫打工的企业每天产生上百吨的污水,尽管他们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配备了先进的污水治理设备,可治理污水要花很高的成本,公司经理就耍了个花 招,他叫手下人作假,白天,厂里的污水经过治理对外排放;到了深夜,叫人偷偷将污水直接排放。人们发现不了,环保部门查无实据,公司里几个知情人为了个人 利益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让他们干顺了手,几年下来一直偷排污水污染河道。二丫被调到污水治理车间不久,就发现了这个猫腻。他被气坏了:堂堂大公司, 竟然干这种害人的勾当,欺骗政府欺骗百姓,自己一门心思捞钱,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这心也太黑了!想到下游河道和近海的大面积污染,想到乡亲们的背井离乡, 二丫毅然决定揭发这个污染大户,坚决制止他们的污染行为。

  很快,二丫把揭发材料报给了省里市里。

  后来,小河的水真的一天天清澈起来。二丫的脸儿笑了,他又干起了老本行,重新包虾池养对虾,当年就获得了利润。村里人看着二丫又干了起来,纷纷重操旧业,多年没人问津的虾池又成了抢手货,家乡的海边渐渐又热闹起来。

  这一天,二丫正在虾池干活,突然有人喊他,说他家里来了一位城里姑娘。二丫满怀疑惑地赶回家,走近一看,来人竟是春柳。

  结婚那天晚上,二丫问春柳,为什么还来找他。春柳红着脸儿告诉他:“因为我爸妈一直夸你,说你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有心的爱,才是真的爱,才是真的婚姻。它不仅仅是张纸,更是两个人的一辈子。

第49篇、爱情故事神马和白马寺

  故事会提供民间故事:神马和白马寺

  保安三庄(今甘肃省积石山干河滩、梅坡、大墩三个保安族居住的村庄)紧靠着巍峨的积石山,积石山正对着保安三庄的一条谷壑叫崔家峡。在这里有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流传着。

  保安族是一个非常善良、勤劳、诚实而又充满爱的民族,他们爱家乡的山山水水,爱一切花草树木和动物。凡是在保安人的土地上飞的、跑的、跳的有生命的动物,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和一棵小草,他们都保护、爱惜。因此感动了天神显灵,给了他们美好的家园。

  这里天是蓝蓝的,地是富饶肥沃的,水是清清的,满山遍野的树木是绿绿的。

  在很久以前,崔家峡山上有一处神泉。每天,当太阳刚刚升起,彩霞满天、晴空万里的时候,就从泉眼里奔出一匹雪白的神马。

  它欢蹦乱跳地奔跑在保安人居住的大地上。每天早晨,神马嘶鸣三声后,清清的泉水就哗哗地从泉眼里喷射流泻出来,保安人就用它来浇灌庄稼。雨水过多的季节,神马就悄悄地把田里的雨水“咕咚咕咚”地喝到肚子里,积蓄起来。因此,这里风调雨顺,庄稼比别的地方长得好,保安人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裕日子。

  可是,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村里有个叫其其巷的人,看到神马的威力大,日思夜想着怎样把这匹神马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以便发更大的财,让其他人都听从自己的指挥和命令。

  他想好了以后,就带上了干粮,背上了弓箭,偷偷摸摸地来到了神泉边上躲藏起来。等了七七四十九天,还不见神马的影子,其其巷可生气了。他拉满弓,对准神泉的泉眼狠狠地射了一箭。这一箭没有射在泉眼上,却不偏不斜正好射中了在泉底下草滩上吃草的神马。

  雪白的神马痛苦地大吼了一声,冲出了神泉,跑进了积石山,再也不回来了。神马这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把积石山震开了个大口子,于是,一股洪水汹涌澎湃地从那个裂开的山口冲击奔泻出来,怒涛滚滚,一眨眼的工夫,肥沃的田野被冲毁了;茂密的果树被洪水冲走了;牛羊马匹也不见了;男女老少也都被洪水冲走了。

  从此以后,美丽的山乡变成了一个乱石滚滚的石头滩,河里没有水,坡上没有草,地里不长庄稼。其其巷呢?被神马如雷击般的吼声震死了,人们说这是神对他的报应。他死后变成了一只老鼠,到处乱窜,打洞躲藏,终日见不得人。

  在这场灾祸中,据说神给保安族留下了希望,就是三个壮实的小伙子。他们翻山越岭,跨沟越涧,找啊找,找了七七四十九天,一直没有找到那匹神马。

  于是,这三个结实的小伙子便在洪水冲毁的石滩上,辛勤劳动,重建家园。过了一年又一年,山坡上花草又茂盛了;栽的树木又茂密起来,树上又结起了累累硕果;地里又长起了葱郁的庄稼。

  过了几年,三个小伙子中第一个娶了回族的姑娘,第二个娶了蒙古族的姑娘,第三个小伙子娶了藏族的姑娘。三对青年夫妇团结和睦,齐心协力,勤劳耕作,子孙逐渐繁衍增多。不知过了多少年,他们的子子孙孙分居在三个庄子里,就是今天的保安三庄。

  人们又重新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人们并没有忘记那给他们带来过好运和福气的神马。他们希望神马再回到保安人的三庄来。

  保安人为了让后代不忘记神马给保安人带来的幸福,在重峦叠嶂的崔家峡峰巅上修了一座白马寺纪念神马。同时,为了让后代知道贪婪自私的其其巷给保安人带来的灾难,至今在保安语中仍把老鼠叫“其其巷”。

第50篇、爱情故事致我最爱的人

  和小段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其实很短,用她的话说,我们才一年级。但是,毕竟已是相识接近八年的老友,我们都早已熟悉了彼此。我们俩都是爱回忆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聊起以前的事:我说,我追你的苦难史快赶上夸父追日了;她说不对,应当是猪八戒追嫦娥。于是得出结论:我比神仙都幸福。

  去年年末,她第一次以恋人的身份来看我,友情幻化为爱情。依然记得,接她的那天,青岛享受着久违的大雪,在雪地里执着地等着那辆晚点的列车,冷并幸福着,就连旁边宾馆拉客的大嫂都不时的关问一句:小兄弟,别冻傻了。其实,我早就傻了,我在傻傻地盼望着列车早点到来,不是怕冷,而是希望早点见到她。真正看见她时,头一天晚上辗转反则、冥思苦想的第一句话还是没有说出来。而一句“小段,我在这”成为日后我每次接她,或是她接我时必说的话语。

  过完年后,她是先来我这,然后回的成都。离开的那天是情人节。我请假去送她,想起了送巧克力,却忘记了花。一年级的我很是不合格。送她走上站台,很是依依不舍,回去公司,很久才又适应。

  5月12日,四川地震。在逃生的路上,她给我电话:“我们这地震了,我们都跑到了操场上,周围很乱!……”电话那头,她已是气喘吁吁,但未曾惊慌失措;电话这边,我还沉浸在中午饭后惯有的混沌期,开始我也还想不通这太平盛世的怎么会有地震呢。挂掉电话的几分钟后,我突然间清醒过来,是地震,7。8级,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震感,最要命的是四川震中。马上给小段回电,这时手机已经打不通了,我一遍遍的不停的拨过去,不是提示有故障,就是线路忙,之后就给她的好朋友们联系,但是,地震的时候,她把消息第一个告诉了我,其他人她还没有来的及通知,已经出现通讯故障了……于是,我不停的拨打她的电话,此时,我突然间感觉到,小段对我来说已是生命中全部,我不可以失去你,哪怕只有一秒钟……

  谢天谢地,震后一个多小时,通信出现了暂时的恢复,我们又联系上了,她告诉我:“由于线路紧张,我们要少通电话,多发短信,把线路留给更多需要报平安的人;而且,现在即使信号通了,由于余震的原因,线路会是时断时续”,事情的进展,正如她所说,我们的通信也是断断续续。余震时大时小,她的宿舍楼成了危楼,于是彻夜的游走于操场与食堂。雨夜,操场无法休息;大家集聚于食堂屋檐下。时间的推移,她愈是憔悴,余震来时,她已是麻木的不再疲于逃命。地震的那些日子里,手机是我和她传递希望的唯一工具。我开始学会了祈祷,不停地看电视,浏览网页,关注着那里的任何一个最新消息,然后发给她,告诉她,一定要坚持!我说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们才刚刚谈了半年的恋爱,我不能失去你,我还要好好的爱你!电视中的画面,也耗尽了我的泪水……

  地震十天后,他们学校直接放假一周,她很是犹豫于要不要回家,我说我已经给你订了机票,回来吧,我们都很挂念你。机场接她,她已是憔悴不堪;在青岛的一周,她时常会在深夜的梦魇中惊醒,我也在尽力的帮她抚平心灵的伤口。威海的好友过来看她,那是她多年的好伙伴。我陪她一起去见她妹妹,一起去见我哥哥。亲情、爱情和友情的温暖,让她很快变得活泼起来。我上班的时间,她多半待在家里,下班的时候,她会提前背着我的小包在小站那等我,之后我们会一起去买晚上做饭的菜。一周后,在学校的催促下,她执着的选择了回去。送走了她,回来的路上,我却泪流满面:铺天盖地的信息都在渲染着那里会有大的余震。我很是担心,我怕她会受伤,我怕会失去她……后来的官方统计,这次地震夺取了接近9万人的生命,震级调整为8级……

  之后的日子,大的余震并没有来临。大家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她也逐渐走出了伤痛……转眼到了暑假,她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选择回来,而是为了著书,留在了学校。任性的我很是郁闷,于是在漫不经心间不断的伤害她。7月中旬,我选择了去北京做志愿者,期间忙的一塌糊涂,以至于稀疏和她的联系,她每每问及为什么不经常联系?我都以工作太忙来回答她。事实上,的确是很忙。但是,我却忽略了无论多晚,她都在等我的信息。于是,整个八月下来,我是身体很累,而她已是身心皆疲惫,确切地说是心碎……

  9月的倒数第二周,四川又遭受了新的噩梦。成都的怪异雷电,汶川的泥石流,北川的洪水,一次次地重创着刚刚抚平的伤口……从小段的短信中,我感受到了她的惊慌失措,她已经承受不起了,或许她真的要崩溃了……原本计划国庆去潍坊参加同学聚会的我,订上了去成都的机票。没有谁可以再帮助她,我想除了我之外。媒体铺天盖地的讲述着神七和后奥运的庆功,没有人再去关注四川。去之前,我没有忘记给自己买保险。

  见到她,心终于宽了。在那的六天里,成都也是依旧平静。她曾要带我去很多的景点,我都拒绝了,其实我是去看你的,不是看景点的。我们只要手牵着手在大街上或是校园里走走就可以了,于是我们就这样走着。从天府广场到春熙路,从浣花溪公园到望江公园,从文化公园到琴壹故径,我们大多选择了步行。或是手牵手,或是我轻揽她的腰,行走在路上,沉浸在幸福之中。我们一起逛街,我是绝不让她提东西的,无论如何,我是一定要腾出一只手来牵着她,仿佛怕她丢掉一样。那时嘴里还在哼着羽泉的《最美》:“走在街上人们都在看我,羡慕我的身旁有你依偎……”不同于其她女生,小段不大逛街,不是不喜欢,是平时太忙了,没得时间。于是,我来了,她也有得了空闲,我们试着去踩遍成都的每条街。她为我精心挑选着适合我的每一件衣服,有时又提醒我不要忘记给家人和同事们带点礼物回去。女生是逛街的天才,这句话着实不假,晚上八点,当她还在试穿那款新鞋时,一旁的我开始打起了瞌睡。她发现后,自然是心疼我,于是两人都是怀着内疚的心扉回家了……

  成都的小吃很醉人。满大街都是挑担卖吃的。我最钟情于豆花,叫上一碗,一个小勺,先是一人吃一口,当她发现我比较喜欢时,就改成了她一口,我两口,我欣然同意,我知道这样她会更开心,碗底自然也是我包了。炸土豆条也是有着不错的味道。后来我们去吃串串香,砂锅,冒菜,抄手,蒸鱼,还有她的朋友请我们吃的干锅,我们请她的好友们吃的烤鱼,还有成都最有名的孔亮火锅。一个比一个辣,辣的出奇,辣的要命,同样我们也是辣的心甘情愿。后来她的好友告诉她,她们有给我打分,A++,让她很幸福的分数。当然,最令我怀念的,是在学校食堂吃过的那几次饭。让我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四年的大学时光,我们俩个都是在独行,不曾享受象牙塔里的爱恋。这一次,我们是在享受迟来的幸福:菜很是便宜,而且很齐全。两个人在一起吃,有种久违的家的味道。每次她都会把肉片挑给我吃,说我太瘦了,要为她而变的强壮一些。我说我是会说中文的木乃伊,瘦并快乐着。我们一边吃,一边说着学校里的事,每次无论打多少饭,我们都要坚持着吃完,每次吃完,我们都会捂着肚皮说撑死了,然后我们牵着手在校园里慢行……

  每次进入她的学校,我们都会尽量放慢脚步。她说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校园里牵手散步是她许久的心愿,我说我就是上天派来给你还愿的那个木乃伊。校园的树,出奇的高,高树广荫,整个校园很是清爽。我们一边散步,一边聊天。我总是在不经意间把她逗乐,她也在不经意间捂起了肚皮,笑得肚子疼,那种开怀爽朗的笑声,是自从地震后在她身上很少听到,于是我的心也就放下了。

  晚上回宿舍之前,我们多半要先去气象局的主楼前广场上坐一坐,聊一聊我们的从前,和以后的打算。小段是属于比较难追的女孩子,追她的人也不少。我追她追了五年,N次说要放弃,幸亏第N+1次成功了;说到以后的打算,我们甚至都想好了孩子的名字:儿子就叫段小任,女儿就叫任小段。气象局的主楼很是特别,像神七。以至于,后来我和小段不再称呼气象局了,直接说去神七那休息一下。很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在神七前面留影。我说,你以后想我的时候就来看看神七吧,她说,我只能搬到这住了,因为我时刻都在想着你……

  一次,我们聊到了今年暑假,我很是过意不去,于是说到:“对不起,暑假那个月我对你的关心太少了”,没想到,小段听到这句竟拥在我的怀里嚎啕大哭,她哽咽的说着“你知不知道那一个月,我过的有多苦,每天都是我一个人,给你联系,你还不理我,我甚至想过要分手,但是后来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此时的我才意识到之前自己的任性和漫不经心,竟给她带来了如此大的伤害,此时,我一句句的对不起又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我告诉她,这样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其实,她早已原谅了我,但是我却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我差点失去了她!

  快乐的日子最是短暂。很快到了我离开的那天。航班是在晚上八点半,我们原本打算坐公交去机场,后来发现时间可能会来不及,于是我们改成了打的。坐在出租车上,她的头倚在我的肩上,我问她:我到家应当是晚上12点了,还给你联系不?她没有立即回答。再看她时,她已是泪流满面,哽咽着说出了三个字:我等你!我鼻子酸酸的,我强忍着没有让泪水流出来。我只是嘱咐她,手头的事情要一件一件慢慢的处理,不要着急,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告诉我……

  车到机场,我先去换取登机牌,并托运了行李,然后陪她去看是否还有返程的公交。我们逛了一圈,车已经发完了,只能打的,于是往回走。走着走着,她突然就转过身来靠在我的怀里,紧紧抱住我,嚎啕大哭起来,她说她不想让我走,我走了,就只剩她一个人了,我说,不要哭,我们四个月之后就又可以见面了,到时我们一块去见父母。我说着说着竟然也热泪盈眶,声音哽咽起来。其实,之前我们的每次送别,虽然很是难过,但未曾如此的泪倾盆,我想是自地震开始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让我们变得愈发脆弱。她说,要我先送她上了车,然后我再进安检,因为她不要看到我离去的背影。我答应了她。我们相拥在机场的钟楼前,等待着分别的到来。原本要在八点送她上出租的,七点五十的时候,我决定提前十分钟送她走,因为我的眼眶开始湿润了,我怕待会她会看到。车启动的那一刻,我告诉她系上安全带,她没有答话,也没有回头,唯有脸上晶莹的两线。出租车消失在视线里,我的两线也已晶莹……

  三个小时后,我回到家中,和她通过电话,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九点。手机上有她给我短信:“昨晚我躺下就睡着了,你回去,我醒来都不知道做什么好”,又是泪两行……

  10月4日,我开始倒数着她放寒假的日子……

第51篇、爱情故事1000米的爱情

在2012年,微信腾空出世,有人说要不就全信,要不就不信,怎么还弄出个微信,呵呵。。。当然这是开玩笑。

记得那时身边朋友都忙着跟微信上的好友约会。我记得那是我第三次在1000米搜索到她,并对她发出加好友的请求,终于她通过了,可是这时的她刚刚失恋,可是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不愿意看着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孩伤心,我想帮她走出来。。。

像每个在网上刚刚认识的人一样,我们聊着彼此的基本情况,那时的我很爱玩,总是跟朋友喝酒到很晚,她总是劝我别玩那么晚、别喝那么多酒,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别人这么说会烦,可听她说却有种说不出的幸福,我喜欢被她在乎的感觉,可是有件事却差点让我们错过,就是她一直不肯见我,那时我真的觉得她在跟我玩暧昧,会不会在耍我。

终于在我就要放弃的时候她终于答应跟我见面,记得那天我把自己打扮的帅帅的,想这见到她说什么,做什么,我的脑海了设定了很多很多的计划,不经意的笑笑,感觉自己像个初恋的孩子。。。

“我们去看电影吧"这是我对她提的第一个邀请,我不知道她会不会答应,意外的是她同意了,我们看了这很失败的电影(我说的是电影失败),不等电影演完我们就出来了,本准备打车送她回家的,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的意思竟然打不到车,于是我们决定散步回去,就这样我一边走一边给她这我的曾经。。。

转眼我们在一起一年了,我们的每一步都走的踏踏实实,我想娶她,我也会娶她。。。

第52篇、爱情故事神秘爱情打印机

连续一周,每当我独自一人,打印机里都会吐出一张纸,纸上写着关于爱情的箴言。这是谁干的?5张打印纸在我手里,我望向那台神秘的打印机——

打印机

星期一上午的忙碌过去了,同事们三三两两结伴下楼吃工作餐。作为部门副主管的我,习惯比别人迟5分钟,主要是避开电梯高峰期,其次可以扫视一番同事们的格子间,看看是否有哪位把钥匙插在抽屉上未拔:对财务部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坏的坏习惯了。

最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检查一下,桌上的公用打印机忽然开始打印,慢慢吐出一张纸——纸上用一号字体打印着:当你和她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她,但是当她离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着寻找她……

我心里突地一跳,紧张地抓过这张纸,环顾左右无人,低头又看,纸上确实就写着这么一句话。这是谁干的?是给谁看的?

一定是谁跟我开玩笑。是酸菜余?周胖子?F5?小歪?张美美?……可他们干吗要跟我开这个玩笑,难道是看出我喜欢她?这不可能!我根本就一直躲着她呀。

办公室恋情是我最不喜欢的一种。想一想吧,每天上班都在一个办公室,回家以后还是跟这个人在一起,那有多难受?我曾经警告过一个跟同事谈恋爱的朋友:现代爱情很短暂,据说能维持三年,而办公室恋情缩短为一年,而且很容易搞得公私难分。这岂是一个专业人士的所为?

心不在焉地吃午餐,心不在焉地碰翻饮料,用餐巾纸擦桌面的饮料。我不得不承认,不管这张纸是谁打印给谁的,但确实把我的心事说中了。我对她的关注,自以为不露声色,其实恐怕就像餐巾纸上的饮料痕迹那么明显。那一句话全说中了。

当她生病时

安雅有点发烧了,而且打了个喷嚏,大家都吓坏了。我着急地上前,要把公司前段时间发给人手一个的体温计给她用。她捂着嘴,连连摇手,躲着我,示意我不要靠上前。我觉得心里一酸,恼怒地吼:怕什么?我不怕你怕什么……

朋友们取笑说:这个年代居然有每天早上6点多就离开床去晨跑的人,这样的生活健康正常到不像话的程度,因此可以断定此人是非常BT的、非常不正常的人!

打印机上有张纸,我立刻抽出,纸上还是一号字打印着:当她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关心她,替她着急。

我手上的公事包掉到地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没有一点力气。我觉得自己要瘫掉了。

回想一下,安雅进公司不过三个月。没见她生过病,有一次她手上贴着风湿膏来上班,她旁边的小歪问她怎么了,当时自己竖着耳朵听到她解释:跟同学去打排球把手扭伤了。

10分钟后,我借口到人力资源部查资料,打车到附近一个有名的私人诊所开了瓶据医生说是“世界上最好的治跌打扭伤的外用药”,一路急赶——这还是我5年职业生涯中第二次溜班干私事,上一回我妈来看我,赶去接她忘了请假。

回办公室后,隔了一会儿,一拍脑袋,我用好几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哎呀我想起来了,抽屉里有瓶跌打药,安雅你看看用得上吗?

走到她边上,她隔壁的小歪,那个鬼精鬼精的女孩子歪着头问:你怎么脸红红满头汗?

公司里的那些司马昭

星期三这一天,我魂不守舍。打印机里每吐出一张纸,我都条件反射地去拿。但直到快下班都没看到那种我又怕又爱的A4纸。

安雅刚进公司,公司所有单身男士的眼睛都刷地一亮,午餐时间全部在讨论“财务部新来的女大学生”,而到财务部核对扣款、问讯财务规定的人数开始激增,以前可都是电话询问,哪儿见他们腿那么勤了——这些司马昭!


第53篇、爱情故事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A

我拨通了华咏生的电话,我说,华咏生,你能来陪我喝杯酒吗?

不到10分钟华咏生就赶到了,他穿着米色的风衣,坐在对面,听我絮絮叨叨地回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不时地低声插一句,想开些,不要太难过了。

当酒吧的钟声敲过12点以后,华咏生起身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不,我还要喝酒,我执拗着。他劝说无效,最终是把我半拉半抱着拖上车。他低声说,周丽,这么晚了,你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会好起来的。而我却是在华咏生把我拖上车,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他的。那么狭小的空间,那么近的距离,他身上的男人气味包围了我,结实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我。这样的温度,突然让我不可抑制地迷恋起来。我借故喝醉,倒在他的肩上装睡,那样暖的温度,让我的心,突然之间转换了方向。

我得承认,那个夜晚,我的确是在一念之间喜欢上了华咏生,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在被寂寞和孤单伤害的夜晚,任何来自别人的温度,都非常容易让我陷落。

假如华咏生不是个好心男人,那么也许我和他的这个夜晚,都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只当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华咏生在第二天敲我的门,带着他的女儿,他说让我教她一些折纸之类的简单手工。说他不太会这些,正好让我帮帮忙。我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便教小女孩儿做手工,又带她一起出去玩。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月,华咏生经常做好了饭送来给我和他女儿一起吃,说是感谢我,我也乐得接受。跟孩子在一起,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慢慢好了起来。

那一天,我正和小女孩儿在一起捏橡皮泥,她说,周丽姐姐,你最近心情好点儿了吗?我笑,姐姐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呀?她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爸爸说你最近心情不好,怕你一个人会哭,所以才让我来陪你的。你现在心情好点儿了吗?我心头微微一震,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却不料,他是如此细心的男人,怕我一个人孤独寂寞。

那晚吃华咏生送来的晚饭,我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我偷偷看华咏生,他在卫生间里替我修漏水的水龙头,背影修长而挺拔。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我细细地喝着他煲的鲫鱼汤,雪白浓香的汤,那么温和地熨贴着我的胃,让我的眼里涌上了微微的湿。

B

周日,我正在浴室里洗澡,突然停电。我摸黑擦干身体,裹上浴巾出来,却有人敲我的房门。我紧张地问,是谁?是我,华咏生。我开门,他手里拿了几支蜡烛,微笑,我想你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便送来给你。

蜡烛橙黄的光芒在屋里洒下温暖而暧昧的光,我裹着浴巾,头发上滴着湿答答的水,身体上散发着诱人而成熟的香,华咏生显然也意识到了什么,他起身低声说,我先回去了,女儿在家里。

你骗人,华咏生。我说,今天下午我看见她的外婆来接她。华咏生无语,顿了一顿,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在背后绝望地哭泣起来,华咏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叹了一口气,复转身来,手掌抚过我湿漉漉的头发,那么温和,却与情色无关。我顺势将身子埋进他的怀里,他没有推开我,却只是像一个父亲对待娇宠的女儿那样,将我轻轻地护在他的臂弯中。他说,周丽,你还年轻,不要做傻事。他微微地笑,轻拍我的背,周丽,你在我眼里,和我女儿一样,还都只是孩子。

我真的开始迷恋上了华咏生,若说开始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喜欢,而现在,的确是陷入了相思。他是那么懂得生活的男人,将各样的菜肴和汤水做得美味可口,家里始终飘有鲜花的香气。我见过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样子,动作娴熟,神情专注。我突然是那么不可遏制地想上前拥抱他,像一个小妻子那样,温柔地从背后揽住他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背,呼吸他身体皮肤上的每一寸气息。像这样一个懂得生活,而又自律甚好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第54篇、爱情故事这样的夜晚,美丽的女人

帅哥,我可以坐在这吗。看着这个装扮时尚,颇有姿色的女人,我有点不自然。这种搭讪,让我有点思想停转。我没说话,不代表拒绝,也不代表回答。或许当成一种默许。她就坐在旁边,飘来似有似无的香水味,很淡,很舒服。我承认我开始就把她想想歪了,我侧头多看了一眼,感觉她不是风花雪夜的人。这可能只是我不确定的猜想。

她微笑着说一个人

我说不全是,我在等人



好久的沉默,奇怪的是面对突入其来的美女,我竟然不想如何和她聊下去,哪怕随便说点什么,我转动手里的玻璃杯,盯着里面的液体,就像守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周围很掺杂,快节奏的音乐,炫目的灯光,一些快乐的笑,碰杯的激情,大声的喧哗……可我却出奇的平静,这种气氛下我突然感觉世界很静,只有我自己。所有的一切与我无关,包括身边的这个女人。

经常来这里

……

嗨,嗨

我没听见,我的思想没停留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没听见。

没事,我说你经常来这里。

第一次,

感觉怎么样

挺好

心里想,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对于这个城市,对于我,这里不适合。

你很内向,不爱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

那怎么感觉你很闷

有这么点吧,我话挺多,只是现在有点拘谨,不知道该怎么说。

呵呵,她笑得很灿烂。

不会是因为我吧,别多想我只是想喝点东西,说说话。你也别多想,怎么了你。

那里,对于美女,我希望多聊几句呢。

那你不多说话,意思我不是美女,你只和美女多聊。

不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急于解释,你很漂亮也有气质。

她笑得厉害,谢谢,别紧张,开玩笑呢。

我很木然的笑。感觉我成了她的玩具,像猎食者捕捉食物后不急着食用,而是慢慢玩耍,感觉很不爽。

她哪里知道,我不说,是在想千里之外的她,这个时间她肯定睡得很香,很甜蜜。你确实漂亮但是覆盖不了她的美丽,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请我喝一杯?

好呀,

尽管我不知道会喝什么,价格多贵,可能是我太小气,可这是事实,我的收入不允许,也没必要为了聊上几句,浪费我的“大米”,如果换成她,我可能眼睛都不眨,可惜不是。但我还是同意她的要求。

你喝的什么

苏打水

你不喜欢喝酒

还行吧,偶尔喝点

我喜欢喝,可是喝不多

女孩子还是少喝点,喝多不好,

谢谢,习惯了.

她点了一杯装饰漂亮的酒,我不知道名字,更不知道价格,我想如果旁边是你该多好。

她点了支烟,红蓝色的火焰照亮她的脸,眼神里透露些东西,我想?这或许也是一个受伤,害怕了寂寞的女人。

介绍一下我叫苏莉,你呢?

我,大家习惯叫我柱子。

柱子,真名吗



有意思

代号而已,我更喜欢叫我黑黑


第55篇、爱情故事说不出的爱

认识垚革那年北京正如火如荼的举办奥运会,一推人坐在学校的僻静之处喝的烂醉如泥。朋友三三两两的搀扶着回了家,只有单姠姠一个人抓着路人甲,嘟嚷着:“只要有你就好。”然后顺势倒进旁边的草丛,直到第二天在垚革家里醒来。

2008年,单姠姠18岁,认识了垚革,同时也注定了她要用人生最灿烂的时光来爱他。

从垚革宿舍回到家里时,父母已收拾完东西各自散去。没错,从今天单姠姠就一个人了。在单姠姠看来这是争吵了10年的父母最好的结局。于是洗漱完又一头载到床上睡去。

“出来吧,我在校食堂,把东西还你。”单姠姠偷偷在课桌下查看着短信,陌生的号码,但还是佯装上厕所逃了出来。

“给,你的,还有,早餐。”

“嗯,谢谢。”单姠姠接过东西,随手把耳坠塞进荷包,看了看垚革,看他还没有要走的意向,便随口问了句“还有什么事了吗?”

“嗯。我叫垚革,比你高一届,你呢?”

“姠姠。”

“嗯……自己的名字都还要想想吗”

单姠姠当场把嘴里的牛奶喷了出来,强调到:“是姠姠,四声,不是想想。”

“你笑的样子真像只小猫”垚革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伸手轻轻点了点姠姠的鼻子,

姠姠愣愣地看着,下意识的望了望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之间的谈话,便轻声说了句,谢谢,转身走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期末考试就过了。学校要求高二的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的补课,单姠姠不幸就是其中之一。

单姠姠从来没想过能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遇见他,那天她穿着人字拖去学校上课,在路径奶茶店时,远远看见一个背影。穿着和她同款的拖鞋,整合奶茶店的老板聊着什么,心想会不会是他,要不要上去打招呼时,班主任骑着二手的自行车从她身边骑过,还喊着:“单姠姠还磨蹭什么,快上课了吧,又想迟到吗?!”

“是是是,这就去。”于是咻的一声跑进学校。

正和老板聊得起劲的垚革感觉似乎听到姠姠的名字,下意识的望了望,看四周并没有熟悉的身影,于是转头又和老板聊了起来。

再听到垚革的名字是暑期补课的最后一个星期,班主任说请了学校这届的文科状元来给他们这群师弟师妹们传授经验,单姠姠死也没想到这个人就是垚革,更没想到的是在她因为看见他而呆滞时,垚革问她是不是对他说的话有什么意见,只能一贯装傻混了过去。

都说夏天是有故事的季节,姠姠一直以为她和垚革的这个故事该随着他的毕业完结了。谁知,在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姠姠正边看着电视,享受着午餐。父亲领着垚革出现在家里对她说

“这是我朋友的儿子,也是你们学校的,今年考得不错,所以拜托他给你补补习,别整天记着看电视,你也是要高考的人了。”然后丢下一脸错愕的她,和一脸微笑的垚革,结果就是单姠姠的潇洒就结束了。

有一次,姠姠正做着垚革布置的习题,忽然想到什么,抓住垚革的手臂,说:“告诉我你的QQ号吧?”然后看了看受惊吓的垚革,解释道,“只是想有问题时方便,QQ不花钱。”看垚革并没有想给,又接着说:“要是不方便就当我没说。”然后又俯下身去做习题,垚革笑了笑,拍了拍她的头,说:“没什么不方便的,给你就是。”于是拿过姠姠手中的笔写了下来,轻声说了句:“没事也可以聊聊的。”


第56篇、爱情故事我不配做你男朋友

在那处灯光昏暗的路口,他们最后一次同走,没有牵手,也没有挽留。

俊懿沉默着,他双手插袋,眼神黯淡的垂下头,看似平静的脸庞跟在女孩身后走。

露灵走在前头,她紧握着颤抖的双手,嘴角划过的那丝失落,像是把一切都看透。

停下脚步,他们沉默的站在路口,露灵没有继续往前走,她微微撇过头,最后一次端倪,良久,她淡淡的笑了,看着俊懿说,是我太过天真,终究还是没能把你看透。

俊懿附和着浅浅一笑,一句话没说,表示认同。

最后一次,不过一米的距离,却让两颗心无法再紧凑,那种遥远,就像被隔离到世界的两个尽头。

冰冷的语气,淡漠的神情,都将气氛冻结,把过去伤透。

曾经多少次,多么相爱的镜头,在这个充满回忆的街口,曾经多少次,他们幸福的牵着手,走过这个甜蜜的路口。

露灵缓缓的转过身,望着微弱的街灯抬起头,轻轻的说,就到这里,你走吧!

她努力的让眼泪不要往下流,尤其是在俊懿的面前,她不希望,他会嘲笑,或是内疚。

望着露灵的背影,明知她看不见,俊懿还是微笑着点点头,依旧平静的,转身而走。

那个瞬间褪色的十字路口,留下了最凄美的伤口。

这是一场最安静的和平分手,没有吵闹,也没有挽留。

回到一年前,他们匆匆邂逅,在这嘈杂凌乱的街头。

那时候的俊懿像只无缰的野马,游荡街头,聚殴闹事,没有理想,没有抱负,也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当俊懿冲出人群,转进十字路口,撞倒露灵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就从平行线走到交集的一瞬间。

那一刻,露灵跌坐在地,望着面前那张俊秀的脸庞上流淌着鲜血,一半是心疼,一半是心动。

她甚至想都没有想,为他不顾一切的挡下了身后砸来的木棍,然后倒进他的胸膛。

那一刻,俊懿望着臂弯中柔弱却坚强的身影,仿佛忘了身上的伤痛,一半是感动,一半是心动。

幸好,俊懿的同盟及时赶到,才幸免了一场不敢想象的血腥画面,他没有丢下她,而是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然后一直忐忑不安的守在病床头。

也许没有多少邂逅会如此惊心动魄,但缘分还是让他们走进了彼此的心里,很快,很突然。

出院之后,他们成为朋友。

那是一种不易看懂的缘分,但他们相信缘分,相信感觉,更相信自己的心。

当俊懿再一次陪着她走到这熟悉的十字路口,他停住脚步,轻轻握起她颤抖的小手,认真的望着她说,我想做你男朋友。

她的小鹿乱窜,她的脸颊通红,她只是微微的抿着嘴角,轻轻的点点头。

那时候,露灵还在念高中,是个心事纯洁可爱聪慧的小女生,而俊懿,虽然比她只大一岁,却步入社会已很久,在众人眼中,他就是个不务正业的问题少年,而他不时增添的大小伤痕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是个街头喽啰,有一大帮的兄弟和一大把的义气,他重情义,无论是谁出事,无论多大的危险,他从不肯置身事外,更不曾退缩。

他的身边没有安宁,甚至不够安全。

几乎没有人看好他们,也没有人祝福他们走到最后。

每次,当俊懿为了兄弟打抱不平出手相助的时候,露灵在电话的那天,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吓到泪流。


第57篇、爱情故事藤野贞子

提示:本故事由梦悬崖根据“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之贞子篇”的内容为主线,在语句的应用与修饰上进行了大幅度的改进,本故事纯属虚构。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主要以人鬼的角度构思创造的,所以注重爱情而不是恐怖,请饯赏。

一:题记

梦里是谁,强行的改变了我那原本美妙的梦,抽丝一般的侵略了我的隐私,可是我却没有一点主动意识下的回击或者是抗拒;如果这一切都是梦,但愿醒来之后有你在我的身边。梦里是谁,依稀浮现一个穿着和服的女人,看不清她的脸,似乎像是在大雾之中看人一般,可视度不高,就在几米之内;在梦的另外一寸土地,有着一个男人,在梦的全镜内散步,但是似乎又有意无意的避开了穿和服的日本女人。这个男人就是我,只是这个穿和服的女人我并不认识,连谋过面几乎也是不可能的。

二:传言

曾经,有一个传说,只要在著名“贞子的网页”连续登陆七天,并且持续玩“剪刀,石头,步”这个游戏的话,会在第七天的十二点准点的死去。而,关于这个传说最恐怖的地方,是一个穿着和服的女人,这个女人身材还算体贴,可是不通过“剪刀,石头,步”这么简单的游戏的话,是无法看到和服女人的全貌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赢。登陆贞子网页的人,会逐渐出现没有精神头,脸上步满乌云,让人感觉到不协和的气息,任何接近被害者的人,都会不禁的殴打或者漫骂受害者,也许周围的人忍受不了邪气,才会不禁动手的,也并非恶意。就像,你感觉到自己生活的地方出现了自己不喜欢或者反感的东西,是会感觉到不舒服的,这时候打人漫骂是不可避免的第一选择了。并且,有人谗言道,贞子是住在电脑的资源世界里的,所以只要登陆了贞子网页的人一般很没有几率逃脱的,即使你厌倦了,贞子也会控制住你的神经和意识,让你继续下去,直到死。目前,这个传说一跃成为了当下日本最为恐怖,也传诵的最为凶的传说了,即使这样还是有人愿意去试,有人则抱着不相信的狐疑,还有的人抱着好奇心,玩了几天或者片刻,却又被控制住,不可脱身,有的时候所以不要过分的好奇,以免会难以自拔,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了。尽量远之,则可,小心别登陆贞子网页哦,以免在第七天会有人死,而这个人就是你了。

三:序始

我叫藤野贞子,从故事的一开始我的性别被定格在了与男性相反的一种性别,那就是女性了,我的年龄也被定格在了十九岁;我出生于1970年,是准的七零后,可是我的经历丝毫没有体现出八零后的模样;在我几岁的时候,父母早早的去世了,留下了爷爷奶奶照顾我,可是他们也在我即将度过十九岁生日的时候,像是符合诅咒一般的同时离去,不过险胜,好歹我从东京一流的大学毕业,光是这点就额足够我在东京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生存下去。就在此时,我找到了工作,虽然不是一份体面的工作,起码可以养活自己。也许,上天早已经注定好,再我找到的这一天要我家破人亡,但是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不得不接受了。

四:遇见

1999年,谗言中是世界毁灭的一天,可是现实的生活却并没有像谗言中的一样;然而,就在这一年,我进入了日本东京的一所小型私人公司当了一名职员,工资虽然不高,但是养活自己没有过多的问题了。

然而,在新的公司工作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之后,我发现了公司领导人的无耻,领导意图侮辱我,虽然多次的被我化解了,可是还是得提心调胆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在一件事情没有完全的落幕之前,什么都不好说。终于有一天,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虽然很小心翼翼的,可是还是在一个不小心中掉入了一个较为笨拙的陷阱中,我就这样被领导给迫害了,从此我心灰意冷了,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立足之地,感觉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寒冷,不禁让我回忆起了我的家人,心一纠一纠的疼痛。瞬间,我感觉到行走在街道上的人都是那么的可耻和犯践了,此一切皆因所遭受的镜遇牵连至此,于是在第二天早上,一个飘着冷风的早上,依旧有那么多的行人麻木的行走着,却没有一个人挽留我,制止我这恐怖的想法。这也成了我成为魂灵之前最后一次观望人间的丑态。


第58篇、爱情故事静候一次回眸

第一部分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是岁月永远无法抹杀的记忆,

不能忘那似水的流年

那些盛开在年华里的遥远夜晚。

难到无论如何坚持

都回不到的过往?

我就像是被你遗弃千年的狐

只有等待和孤独伴我左右

就为等你的一次回眸

李筱静在博客中更新了新的动态,百无聊赖的在网上闲逛打发无聊的时光,如玉般柔滑的手指不停的点击着雨辰给她买的可爱的粉色鼠标。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布置温馨的房间,照耀着她一头秀丽的短发。就在一个月天前,小静还是一头披肩的长发。

“我们分手吧”,在无人的公园座椅上,雨辰突然跟一旁安静的静说。“你说什么”,静似乎没有听清雨辰说了什么,也许是不敢相信他说的话,所以大声的问雨辰。“我想.....我们不合适,要不…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雨辰结结巴巴的说到。静这次是听清楚了,他不敢相信自己最爱最相信的恋人会跟自己说分开,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面对雨辰突然说出的分手,静无法接受,想起了两人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思绪一下回到三年前认识雨辰的温馨校园。

午后的阳光如火一般无情的烘烤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整个县城活脱脱一个大蒸笼,闷热的透不过气来。道路两旁早上还绿意葱茏的道旁树树叶已晒得发软,犹如汤过的菜叶。柏油马路也晒得软软的,像糖稀,偶尔还能看到车轮压过的痕迹,更像是精心雕琢过的黑玫瑰糖块。推车卖冰棍的背心小子早已经卖得一干二净。一家饭馆前,好几个敞着怀、流着汗的工人,抱着啤酒罐罐,仰脖咕咚咚往下灌,活像在饮马,汗不停往外冒,似乎那一颗颗汗珠都是这啤酒挥发出来的。这如火的焦阳却抵挡不了学校篮球爱好者的热情,球场上几个皮肤黑黑的男生正在努力的拼抢着似呼已经很疲惫的斯伯丁篮球,无赖的穿梭在几个汗流浃背的男人中间。“阿坤,传球。”穿着11号白色篮球服的男生喊道。只见接球后11号白色球服的男生开始运球突破,吸引了对方两名球员的包,看似已无路可走,这时11号男生后退一步放慢了速度,在对i方两名球员稍已放松的瞬间胯下运球,顺利从左路突破三步上篮,暴扣入框。

劲爆的扣篮引来球场边众花痴的一片欢呼“哇!杨雨辰好帅。"雨辰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180的身高加上阳光帅气的脸庞更是赢得了学校校草的荣誉,更是引来无数少女的膜拜。雨辰从不关注这些,他只知道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好好学习,快乐打球,别人说的从不在意。

筱静撑着刚买的阳伞漫不经心的走过操场,众花痴的样子吸引她的目光转向挥汗如雨的辰。静是雨辰的同班同学,靓丽的外表,匀称修长的身材,一头飘逸的秀发衬托出静的知性美,是众男同学的梦中情人,却无人追求,也许是静的气质压倒了他们,也许是静是他们心中的天使,不可亵渎,又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静一直爱慕着帅气且篮球功课都优秀的雨辰而忘而却步?看着青春活力无限的杨雨辰在球场汗流浃背的样子,很想上前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为他递去一杯冰水。筱静的爱是安静的,不是其他女生那种张扬的叫喊着却只是嘴上说说,她只是把这份美好的感觉藏在心底,她不知道在她想着雨辰的时候脸上不经意间流出的幸福的表情。可是这一切却逃不过班上爱八卦的几个女生,她们以病毒入侵般的速度传播着雨辰筱静的八卦。为了避嫌,筱静和雨辰一直保持着距离,就这样转眼进入人生的第一道门卡,高考。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大家都忙着最后的冲刺前的备战,埋首与习题试卷中。雨辰也在打完毕业联赛后就专心于模拟开始的准备中,整天面对堆积如上的试卷习题压得大家都喘不过气来,有的同学甚至于得了失眠症、考前恐惧症。


第59篇、爱情故事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第60篇、人生故事爱情誓言

他的爱上了邻家比他大几岁的女孩,当他鼓起勇气向女孩表白的时候,却遭到了女孩的拒绝。

女孩摇着头说:“我比你大,会比你老的快的,我们结婚不合适。”

他急了,指天为誓:“不管以后你变成什么样,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至死不渝、我的真心天地可鉴。”

女孩听完很感动,欢欢喜喜地嫁给了他。

结婚后,夫妻二人恩恩爱爱着实过了几年幸幸福福的日子。

可时间飞逝,转眼间夫妻俩到了中年,以前那种甜蜜劲随着时间遗逝早已荡然无存。如今他眼里的老婆变得又老又丑,和他站一起,别人都说他们不像夫妻倒像是姐弟。

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这个女人娇小玲珑,对他千依百顺温柔体贴,很快俩人的关系就发展成了情人。

他们的关系就像纸包里的火,很快就烧到了老婆耳朵里。老婆知道后没吵没闹站在他面前流了一夜的泪,他厌烦地翻身背对着老婆,不一会就呼呼地睡着了。第二天一早老婆绝望地回了娘家,他不但没有去追,还把情人领到家里来住。

不久他又厌倦了这位娇小玲珑的女人,和一位热情似火的酒吧女好上了。

当那位娇小玲珑的女人知道他又结新欢后,性情突然大变,撒泼一样和他大吵大闹。还扬言说要告他重婚,他慌了为了堵住这个女人的嘴,他花了很多的钱,这些钱有一部分还是公司里的公款。

第一次挪用公款他很害怕,幸好没人发现,渐渐的他的胆子大了,为了满足新欢的虚荣心,他拿公司的钱越来越多。

很快东窗事发,他挪用公款的行为被公司发现了。公司的领导鉴于他以往对公司的贡献,说只要他能把挪用的公款还上,就不送他进监狱。

他跑去求那位娇小玲珑的女人,对她说:“咱们分手的时候,我给你了一笔钱,如今我等钱救命,你能看在咱们以往的情意下,借我点钱吗?”

娇小玲珑的女人冷笑道:“你竟然还能厚着脸皮和我借钱?哼!没有,就是有,我也不会给你一分的,快滚吧!”说完就把他赶了出来。

碰了钉子后,他还心存一丝侥幸,心想这女人不讲情义不给我一分。我那位热情如火的心肝宝贝不能看着我不管的,可他怎么找不到这位酒吧女,原来是这酒吧女听说他出了事,怕受牵连拿着钱财跑路了。

他彻底失望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心灰意冷。

就在这时一张支票递到了他的面前,他惊讶地抬起来头,竟然是他黄脸婆,他激动地抓住了老婆的手,声音哽咽了。

老婆面无表情的抽出了手说:“这钱拿去还给公司吧!”

他满脸懊悔地抱着头说:“老婆,我……对不起你!”

老婆听完笑了,笑的很凄凉地说:“毕竟夫妻一场我不能看着你锒铛入狱。”

他忍不住哭着说:“老婆,我错了,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好,再也不出去沾花惹草了,你放心。”

老婆摇摇头说:“现在你感动是因为我帮了你,并不能说明你心理还爱着我。哎……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希望能在发誓之前转身离开。当爱的时候百般讨好,恨不能把心给对方,可是真正在一起后,才发现爱情根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誓言也只不过是一句美丽的空话。”说完老婆转身走了,走的背影很孤单。

他想追上去,却无法挪动脚步,因为爱情在他们俩个人的心理早已远去。

第61篇、人生故事青春里的爱情像句禅

他四十来岁,个子高高的,脸很白,暴晒在夏天的大毒日头下也不出汗,神色清清冷冷,看上去很不好接近。他领导着一个强悍的团队,在本地偌大的板材市场所向披靡,让人敬畏。闲暇时候,不抽烟,不痛饮酒,偶尔会长衬衣挽到胳膊肘,穿一条长裤,在露台上吹口琴。幽幽的声音里有无限的心思,却又没办法说出来。

这声音拧成一股带刺的绳,他顺着它一路下滑进他的青春岁月,满手血。那时,有欢笑,有泪水,有痛苦而甜蜜的爱。

他的爱人娇小玲珑,下巴尖尖的,比影星周迅长得漂亮,说话声音也好听,细细的。他爱她爱到骨头里,疼她,宠她,听她说话,陪她看星星。她的独占欲极强,有一次,几个男生找他打篮球,他实在手痒想去,可是她说:你敢去我死给你看!他回过头看看她,有些担心,又想怎么至于,于是没禁住几个臭小子的煽动,去了篮球场。

但是那场球打得索然无味,三分球投不中,扣篮扣不准,带球过人把球让人抢跑了……等他回去,看见她额头碰了一大块淤青,宿舍几个姐妹守着她寸步不离。原来这个烈性的小姑娘一见他往操场走,就抬腿上了窗台,想从三层楼上往下跳。幸亏旁边有人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她,她就一头撞在墙上……

他单腿跪在她的床边,用手抚摸着她柔软的秀发喃喃道歉。他说,对不起,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她抬起头看着他,洋娃娃一样的眼睛睁得老大,泪水凝聚,啪啪地砸下来。

他说,我错了,原谅我吧。

她说,你不会离开我,对不对?你会一直陪着我,对不对?

他说:对。她冰凉的小白手伸过来,他用温暖的大手紧紧包住。

他说“对”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以后怎么做了。宠着她,惯着她,她想要什么都给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她。可是三年后,她却告诉他:我要和别人结婚了。

吵架吵到屋顶都要掀翻了,冷战冷到所有人都被寒气冻结了,泪流满面地恳求,声嘶力竭地控诉,不择手段地吓唬,都没用。她说:对不起,我不爱你了。

他把最好的日子给了她,她却把长长的尖针刺进他的心里。他想恨她,却又恨不起来。

火一样燃烧的青春,一把黑灰的岁月。一边吹着口琴,他幽幽地想:二十年了。

可是如今,她又回来了。

她说,我忘不了你,我越来越想你了。你回来吧。

她还像当年一样任性,一样娇美,却多了少妇成熟的风味。像一颗诱人的、闪着高贵的紫色光泽的李子,水分饱满,让人实在忍不住想下嘴。

他看着她,长久地说不出话。

他不能告诉她,这些年,他完全没办法接纳别的人。也不能告诉她,白天他是总经理,晚上躺在宽大豪华的房间里,梦里全是当年的花落花开。他的房间里,到现在摆着一个水晶镇纸,那是她当年送他的生日礼物,后来两个人决裂,他一怒之下把它扫下去,摔得有了裂纹,他却又拾起来,放在桌上。没事的时候,拿它压住案上的纸,写一张龙飞凤舞的字,“美眷如花,流年似水”……

他最最不能告诉她的是,他曾经千里迢迢开车到她的城市,看她和老公出双入对,看她带着酷似她的小女儿,在公园里荡秋千,悄悄的,一跟就是一天,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城市,在家里独自饮酒到醉。

他说:你知道吗?我从来不后悔爱过你。停了一下,他又说,可是,我很后悔认识了你。

她从来没听他说过这样绝情的话,脸色一下变了,他却继续残酷打击:我们没必要在一起了。然后,他就转身走了。一只手塞进裤袋,五指狠狠攥拳,把裤袋撑得鼓起来,大拇指的指甲狠狠掐进中指的肉里。

当年那个翩翩少年郎就那样一步步离开,那段情像水晶镇纸里的细花,温柔静止在孤独的岁月,鲜艳如锦,永不老去。

他是一个真正的君子。

有二十名和尚和一个叫慧春的尼姑,一同在某位禅师的会所里修行。慧春生得美,光头缁衣也不掩其明丽。师兄弟们都爱她,有一个甚至偷偷写情书给她。第二天,禅师上坛说法毕,慧春站了起来,走上法台,对台下的和尚们说:“如果你真的像信中所写的那样爱我,那么请过来拥抱我。”

所有人目瞪口呆,没一个敢站出来。

你看,心中有淫欲,清净禅林也是荆棘;为了达到心中欲望,只敢偷偷摸摸,这样的人,再修,他的心也是一汪污浊的血。而这个不修禅的人,气静神虚,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情不系于所欲,却是真正的禅心如月。

第62篇、人生故事爱情容易使人成为笑柄

教室像一座小小的森林,没错,我这么想像——

桌子和椅子是树,窗帘是瀑布,地面上汪着的水是湖。黑板是悬崖,讲桌是小山。粉笔是枪膛里的子弹,老师是猎人。

大家是各种各样的动物——野猪,兔子,鹿,狐狸,刺猬,羊。我穿条纹衣服,帽兜上的茸毛蓬松多情,我封自己为浣熊,森林里可爱的浣熊,侬本多情。

浣熊爱慕着王子。刘方舟王子,他是这座森林里惟一的人类。此刻,王子正昏昏欲睡,后脑勺那撮翘起的头发,在阳光里像一只金色的蒲公英。浣熊以手托腮,微张着嘴,痴痴地凝望着王子之背。她并不知道,猎人已经注意她很久了。嗖,一颗子弹无情地击向她的头部,她应声惨嚎起来。

因为嘴唇轮廓的扩张,因为力学上的巧合,白色的粉笔头儿在我鼻尖上一滑,顺势弹进了嘴里。“啊!啊!”

全体人先是一惊,继而纷纷从午梦中清醒,开始了响亮而持久的哄堂大笑。

本来是想用丢粉笔的方式暗示学生专心听讲的小老师,此刻也慌了手脚,不知是该向我道歉还是跟着大家一起笑,她尴尬地站在那里。

这时,王子回过头来。

他露出一个璀璨的笑容,他的牙齿白得刺目。

我傻在那儿,粉笔头忘记吐出去。

那销魂的一眼,是千载难逢的一眼。

受宠若惊之际,我咽下沉重的口水,粉笔头随之被吞进肚去。

怪不得古人说,最难消受美人恩。

美人恩,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啊。

十年以后,坊间还在流传着关于我的那件丑事。他们讲得口沫横飞,眉飞色舞,丝毫不在乎我就坐在他们中间,闷闷地把一罐接了冰的可乐喝得哗啦哗啦作响。大河马回忆着我被送去洗胃的整个过程:“一路上她一直死死地拉着刘方舟的手,好大的力气哟。”老刺猬添油加醋:“她还把人家的手贴在脸上呢,她真是豁出去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鹳捏细了声音在复述,同时麋鹿请他住嘴:“她哪有那么文艺啊,她的原话是:‘我他妈的要死了,你和我好行不?’”

我当然也没忘记那天的情景。在担架上,我不顾老师和同学近在咫尺,居然就勇敢地向喜欢的人表白了。可是刘方舟,他沉默地冷下了脸,一点面子也不给,他掰着我抓着他的手,一根一根手指地掰开,我都听到我的骨节被掰得格格作响。

从那以后,我成为大家的笑柄。

“爱若为了永不失去,谁勉强娱乐过谁。”

当年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如今已出落成二十郎当的青壮年。很多人谈上了正确的恋爱,很多人决定看破红尘。刘方舟在电视台做主持人,据说还是一个光棍。11月11日,我们举行了盛大的独身同学毕业十周年庆典。看破红尘的我,听到刘方舟会来的消息以后,凡心回归,彻夜难眠,寂寞的芳心再次被飘渺的希望点燃。

当我把所有人都灌倒以后,坐在“尸横遍野”的昏暗空间,我感到又苍凉又虚空。攒了一肚子的话想扳回十年前的败局,结果却又适得其反。“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呜呜,一直没有变过,嗷嗷。”我拉起刘方舟那双秀气的手,贴在自己的嘴上,啃了几口。他却醉得像头死猪。

这件事后来怎么又被传出去了呢?我的心开始发凉。看来,朋友也是不值得信赖的。我对他们吼道:“你们这些讨厌的人!你们这些叛徒!”我跟他们绝交了。“别啊别啊,浣熊,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爱你……”爱你大爷!冷战就这样单方面开始了。我穷兵黩武,顽固不化,不再接他们的电话,不再出席他们的聚会,他们的博客我也不去留言了,当然,我自己的博客也关闭了。然后,就在这种悲愤的心情下,我却蓦然接到刘方舟的电话:“明天的节目观众好像比较少,你们一起来捧场好吗?”

我与仇人们重逢于电视台演播厅。有人搭讪:“待会儿刘方舟要请观众上台,浣熊,你去吗?”还用你说!

让我再复习一遍心里那个小小的阴谋:一上台就抢过话筒,然后跟刘方舟说“我喜欢你”。这样,不管他答应不答应,绯闻肯定有了。据说不少明星都是因为绯闻而走到一起的,强扭的瓜有时候也甜。

这是访谈节目,请到的嘉宾是瑜珈教练,谈到兴起,刘方舟怂恿观众上台来体验:“那哪位观众愿意试试这个瑜伽动作啊?”我刷地举手,急奔上台。你要我捧场我就认真捧,别说上台试瑜珈,就算钻火圈,飞叉子,吃毛毛虫,我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刘方舟没有选择我,他可能对我那条拉风的短裙子预感不祥。他点中了近处的一名女观众。我怎能认输?凭着篮球场上横冲直撞的速度,我赶在那女人上台前把她推到一边,成功上位。可是,很不幸,一登上台,我就滑倒了。

“我喜欢你很久了……”我声嘶力竭地喊道,声音因激动而劈裂——但没有人注意这个。

2007年12月10日晚上十点半,祖国人民在大江南北奔走相告:有一个花痴在台上摔倒了,天呐,她走光啦,她的底裤是碎花的,还是草莓图案呐!

朋友纷纷打来电话安慰我,有一些人安慰到一半就忍不住笑场了:“浣熊,你怎么可以……你,也太……”他们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笑得咳嗽起来。最后一个电话是闺密打的,这个自私的女生没好气地对我说:“下次遇见那种内裤也给我买一打,你为什么不送我几条?你真小气,浣熊!”

我悲伤地坐在电话面前,我很想死。在死之前,请允许我吃上一筒我最爱的薯片。咔咔咔嚼着薯片,眼泪已在不知不觉中流下来,薯片被打湿了,吃起来像年糕。

爱情容易让人成为笑柄。

该怎样过上不被人笑的日子?我想,这得从修改我的爱情观入手。

如果我不爱刘方舟——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麻烦?

我不敢这么想,只要一想到不能再爱他,我就会胃抽筋。放下薯片,我又打开新的薯片筒。对他的爱慕就像吃薯片的习惯,已经像钉子一样铆进我的植物神经里去。最开始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那是小学四年级的事吧。我们那天考数学,老师不在,监考的任务交给优等生刘方舟。他在教室四处巡视,正在奋笔疾书的我,发现他巡视到我的时候停住了脚步。他在走开之前用手指了指我的试卷,说:“这一题,再看看。”

经他一说,我又仔细想了一番,换了一个选项。

这是一件小事,但这件小事在我的人生里却占据了三个第一次——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作弊,第一次喜欢男生。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发现刘方舟跟别人迥然不同。每当与他那黑中沁绿的眸子相遇,我浑身都会起一层均匀的鸡皮疙瘩。他的鹰钩鼻,他的大板牙,他的萌生了胡碴的下巴和慢慢变得饱满的喉结,他带一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也许在别人看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对我来说,那些都是专属的——专属于他,而又仅供我来慧眼识珠的种种美好标志。

但是,有一个优势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我是世界上最爱刘方舟的人。这一点我可以保证,绝不会有差池。

我们一起升上初中,一起进高中。从我吞了粉笔的那个下午以后,刘方舟开始躲我。高考结束的暑假,我找到刘方舟。我把他逼到楼下的死角,追问他为何对我如此冷漠。刘方舟慌了手脚,接着,他给了我一个这样可笑的理由:“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没有打疫苗,我可能很快就要死掉的。”他是为了不伤害我才没有说出“我不喜欢你”这个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句子吧。于是,在他的优点里,我又默默给他加上了“善良”这一项。

“别哭了。”他安慰着哀嚎的我,然后顺势快速地走掉了。

狂犬病的潜伏期是一年。黄耀明唱道:“让我将真相透露如同病发。”17岁,我在阳台默默地抽烟,连抽了五根“七星”,头晕目眩,开始呕吐。刘方舟撒了谎,十年后他非但没死,他的健康还很阔绰,简直可以分一半到那些老弱病残身上去。

我却病了。爱情是一种自找的病,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病。

很多事情,你做了并不会有什么错,也不会被国家判刑,但会成为人们的笑柄。

我打开弃置已久的手机,朋友的短信一条一条跳出来。

“浣熊,你不要生气了,我们错了。”

“浣熊,我们想你,出来玩吧。”

“其实,我一直想说,你很有勇气,我羡慕你。”

“勇敢地去爱一个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你做到了,你是好样的。”

“我曾经也想学你那样。”

这是人们的心里话吗?早几年你们干吗去了?我哭笑不得地把这些短信存好,未来,他们要再取笑我,我就把这些证据拿给他们看。现在,我郑重地擦擦手机屏幕,然后按下刘方舟的电话号码,我将作最后一次的努力:浣熊向王子的最后一次求爱,如果王子拒绝,那么浣熊从此改邪归正,一洗前科,重新做人。

电话接通了。

“刘方舟,你好。”我彬彬有礼地说,声音透着清醒与知性,“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如果你给我机会和你在一起,你会生活得很幸福,我会尽我一切努力让你过得幸福。”

刘方舟沉默了一会儿,居然说:“好啊。”

我尖叫着吻了一下手机,喜洋洋地挂了电话,我的脸红红地在烧,我的手在发抖……然后,我慢慢蹲下来,抱住自己的膝盖,把自己蜷成一个球,开始无声地哭起来。事实上,“刘方舟,你好”这句话说完以后,我说的并不是那番慷慨激昂的告白,相反,我用嬉皮笑脸取代了一往深情,用玩笑代替了实话。“喂,舟子,今晚大家一起去唱K,去不去啊?我再也不和你闹啦,以前都是吓你的啦!原谅我行不,哥们儿?”

刘方舟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啊。”

从那天起,朋友都认为我是金盆洗手了。他们或许会为我的放弃而惋惜,但更多的人支持我的决定。浣熊又成为那个普通的浣熊,不再是大家取笑的对象了,不会再遗臭万年了。我,安全了。

没有哪个女生愿意成为别人的笑柄。

有时候,为了不成为笑柄,一些懦弱的女生只好放弃了她们的爱情。

第63篇、人生故事别让自焚为爱情疗伤

这年夏天,我和女友燕子双双大学毕业,怀揣美好的梦想,一路奔波在求职路上。我和燕子学的是药学专业,三个月辗转下来始终没找到对口的单位,恬淡的心情渐渐被一种毛躁的情绪所替代,身体因为疲惫和郁闷终日纠结,连上床嘿咻都缺少激情。

10月份,好消息传来,燕子率先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位置,做总经理秘书。我暂时没有好的去处,委屈在一家药店当上了售货员。工作找到了,那晚我们到餐馆热烈庆祝了一顿,然后回到租借蜗居的破烂小床上踏踏实实折腾了一夜,那一度消失的梦想又重新回到心问。

美梦没做多久,龃龉渐渐出现在我和燕子之间,起因是做了总经理秘书的燕子越来越忙,终日早出晚归,过去少施粉黛的她开始化越来越浓的妆。最要命的是上床,过去的燕子非常阳光,她外表漂亮,曲线张扬,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胸前一对浑然天成的山峰,所以自信的她最不喜欢做爱关灯,她喜欢把最美好的一面袒露在我的注目下,在无拘无束的欢爱中共赴爱的巅峰。而现在她却改变了习惯,上床就提前关灯,喜欢在毫无前戏的情况下摸黑“作战”。我越来越索然寡味,越来越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道线。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燕子使用的手袋是LV牌子的,手袋里的香水是迪奥。我问是谁送的,凭她的收入是绝对买不起的。燕子说是因为工作关系,公司为了树立形象,专门为员工配赠的。我一下愤怒了,我不相信还有这样仁慈的公司,更不愿意当三岁小儿被捉弄。

那天晚上做爱,我没有遵从燕子的旨意,刚剥了她的衣服,我就突然打开了灯。猛然间我愣住了,燕子雪白的身体挂着一道道血痕,就像一块美玉被无端玷污了,我愤怒地从床上跳到了地上。

在我的步步追问下,燕子这才噙泪解释,这都是老板在她身上造的孽。燕子说,老板是个性虐狂,自从她当上秘书后,便施以小恩小惠软化她,直到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而每次上床前,老板都对她施虐,用得最多的就是皮带抽她的裸身。受伤后的燕子不敢面对我,所以每天晚上都要关灯。燕子说,她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她背叛的只是身体,而心灵一直为我保留着。

我在一阵狂笑中砸碎了屋子里的所有家具,斩断了这段从大二维持至今的青葱恋情…

我决定要找个出人头地的事来做,按部就班肯定不行,只要有钱赚,哪怕马吃夜草、剑走偏锋也在所不惜。

在药店干了一段时间,我渐渐打探到做这一行的一些内幕。在许多地方,大量药品的代理权都被垄断。所谓的药品代理权垄断,是指药商买断了某只药品在某省或某个地区的代理权,再层层招聘下线,也就是市级甚至县级的分包商。由于许多药品利润空间巨大,出厂价几元的药品在零售终端时往往被哄抬到数十元甚至更高,所以怀揣一夜暴富心理的人趋之若鹜。

我还打探到,在本地大大小小的药品代理商中,一个叫菁菁的女人是最殷实的一个。快四十岁的菁菁几年前离了婚,现在的药品代理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她每天开着红色的法拉利招摇过市,而去得最多的地方,是本市一家专门针对富婆开设的豪华会所,那里面的英俊牛郎声名远播。

载决定去毛遂自荐,凭硬朗的外表和过人的口才,赢得菁菁的信任不在话下。在菁菁经常光顾的那家会所的大门外,我一连蹲点守候了几天,终于在一天傍晚等来了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我冒失地向前,我的开场白很简单,大学药学系毕业,能力无限但投报无门,希望菁菁慧眼识珠,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

菁菁的表情与我事先设想的一致,她并没有拒人千里,脸上反而流露出成功女人的得意,入木三分地审视着我。半晌她说:“今天不谈工作。我来这儿是消遣的,待会儿你随我进去,咱们找个地方检验一下,看看你的能力是否值得我把你留下!”

进了会所,菁菁要了一个单间,然后慵懒地台衣躺下。她眼神迷蒙,微微扭捏着丰腴的身子。我有一瞬间犹豫,这一步跨出去,我与那些出卖身体的牛郎就相差无二。可是一想到燕子的背叛,想到许多弱肉强食的现状,我放下自尊默然妥协……

我进了菁菁的公司,对外是她的销售顾问,对内是她的御用牛郎。

那年底,菁菁把我叫到办公室,拿出了两样东西,一张是10万元的支票,作为对我一年付出的肯定,另一样是两枚金红色的药丸,上面印有“壮根胶囊”字样。菁菁说,壮根胶囊号称东方伟哥,具有极强的催情作用,是她打算倾其财力代理的一只新药品,今天找我来,就是想小试牛刀。

惊讶之余我很感动,那张10万元的支票装在衣兜里,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而此刻服下壮根胶囊的我更是如虎添翼,很快就在我身上焕发出超常的雄风。事后,菁菁带着被征服后的快感对我说,壮根胶囊果然牛,她决定大手笔投入,正式做这只牡阳药的代理。

这年夏天,由于持续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到了菁菁的药品销售网络,很多地方药品销售额巨幅下降,这让习惯无所谓的菁菁非常焦急。节骨眼儿上她叮嘱我,把壮根胶囊铺货到各地,希望以此扭转颓势。菁菁最后的叮嘱是:“我把家当都押上去了,如果这回亏了,我也差不多该完蛋了!”

壮根胶囊铺到各地后,销售开始回暖,但离普菁心中的期望值还相去甚远。有一天吃了壮根胶囊的我正和菁菁做爱,她突然灵光一闪,想出一记妙招。

菁菁说:“销售不好,不是因为药不好,归根结底是很多人不了解药效。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现身说法,只有各地的分包商了解了药效,他们才有信心去向消费者尽力推销。”

菁菁想到做到,她立即委派我这个销售顾问亲临各地,全力扭转颓势,并且允诺,一旦销售额上去,她一定对我重奖。

我最先来到C城。C城是省会城市,其销售额在菁菁的心目中举足轻重。C城的分包代理商叫吴影,一个没有离婚,却一直与丈夫分居的三十多岁的女人。

见过吴影,我终于日月白她为什么被丈夫疏远了。她皮肤松弛,不苟言笑,才三十多岁就不注意修饰打扮,让人一看就清心寡欲。要让这种女人俯首称臣,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床上。我向吴影直接表明了来意,同时声明,我是连同商品一同“打包”过来的,如果对壮根胶囊有所怀疑,可以马上现身说法,体验它的效果。吴影当即应允,她身上已经很久缺少爱液滋润了,我被打包上门只是给她找了个放纵的借口。

那晚在宾馆的床上,服了壮根胶囊的我变得特别骁勇,我只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这款壮阳药的魔力,从而帮助菁菁实现销售目标。

我在C城待了大半个月,天天用爱液滋润这个久旱的女人。离开C城那天,吴影像个小女人一样依偎在我怀里恋恋不舍,她说,这番情意她领了,她一定会全力推销壮根胶囊。

我按照菁菁的安排又辗转去了B城。B城的分包代理商是个人称鼎哥的男子,四十多岁,穿戴和长相都有些脂粉昧。不过我还是松了口气,至少我不会强作欢颜去和他上床。

为了体验同样的效果,我邀请鼎哥去夜总会寻欢。到了包房内,我拿出壮根胶囊一口吞下,并叮嘱鼎哥一会儿等着看好戏。我洗完澡,躺在床上等待药效发作,可等来等去,小姐始终没见,却等来了一身脂粉昧的鼎哥。鼎哥看着我,不好意思地说:“小姐已被我辞退了,如果想让我见识,你就对着我发泄吧!”我惊讶得合不拢嘴,原来这家伙是个gay。

那晚回到家,我吐了差不多大半夜,第二天天刚亮,鼎哥慰问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他说:“壮根胶囊确实威猛,今天咱们找个地方再见识见识!”

接完电话,我差点没休克过去

这一天,我来到了L城,菁菁说,L城的分包代理商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人,特别适合我这种俊朗优秀的男子去沟通。我握着手里的壮根胶囊,脸上浮现出得意的微笑。

我神采飞扬地找上门去,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为我打开了房门。片刻的惊讶后,我们都愣住了,没想到L城的分包代理商,竟是我昔日的恋人燕子。

燕子不知是激动还是惊讶,脸上流下了泪水,她想扑过来抱住我,但我闪开了。我冷酷地拿出药丸,准备吞下,燕子摇着头想阻止,她说

”别吃药,你想爱,就像从前那样吧!”

我摇摇头:“不行,我这样,是工作再说了,长期服这个,离开它的刺激我已经挺不起桌了!”

我吞下两粒胶囊,想了想,又吞了两粒。我希望药效加倍发挥,在床上折腾报复这个背叛了自己的女人。

我抽出皮带,喝令燕子脱了衣裳,然后发狠地抽打她的身体。她不是喜欢性虐吗,今天我就成全她。燕子始终一声不哼,默默流着泪,承受着我的发泄。她越保持沉默,我越是愤怒,我放下皮带,发疯地啃咬她的乳头,撕扯她的乳房,并在她忍不住的哀号中进入了她的身体。我一边冲撞,一边大声地说:“你不是喜欢被虐待吗?今天让你尝个够!”

那天我使出看家本领,足足把燕子折腾了大半天。燕子蜷缩在床头,目光一直漠然地看着远处,仿佛我根本不存在。最后我折腾累了,倒在床上睡了过去,直到半夜被冷风吹醒。身边的燕子不见了,只有她匆匆留下的一张纸条

“……这是一次痛苦的重逢,一切都变了。一年多前,我没能守住对你的爱,做了老板的花瓶。失去你后,我很后悔,后来毅然逃离,选择做了这个城市的医药代表。但没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重逢。

“几天前,你的老板瞢菁打来电话,说为了配合壮根胶囊的销售,特地派遣一个现身说法的销售顾问,没想到是你。我很意外。我们都是学药的人,应该知道所谓的壮阳药大多会添加性激素,长期服用会产生依赖性,副作用很大,不但不壮阳反而会祸害一生,我们昧着良心夸大宣传去推销,说到底就是唯利是图。而你作为所谓的销售顾问,不过是一个在好听光环笼罩下的打包牛郎,到任何地方都可以陪人上床,你已经失去了正常的人格,跟夜店的男妓没什么区别!

“昨晚我含泪迎合了你,是想以此替我那颗曾经背叛你的心赎罪,这之后我们两不相欠,各自好自为之。最后奉劝一句,别沉迷在自以为是的光环中,助纣为虐的勾当迟早会害人害己,希望我们都尽快清醒吧!

再见!”

不久,壮根胶囊在多个地方被消费者举报,以食品冒充药品,并违规添加性激素,伤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和利益。工商、药监很快介入调查,并查封了全部药品。赌上家当的菁菁血本无归。

我重新回到了失业大军,掏空的身体被诊断出功能性阳痿。但我后悔之余又庆幸,我总算没有最后沉沦,经历这一番挫折,我终于懂得了做人必须脚踏实地,人生的坐标来不得半点虚假。

第64篇、人生故事手势里的爱情

我看到那对哑夫妇时,他们正从山道上下来。他们一个挑柴,一个拖着一截枯枝,脸上满是笑意。不知两个不会说话的人靠什么来打发日子,我想岁月总是漫长的,但每一层的笑意里我实在找不到无奈和忧愁。除了心灵的交流和眼神,我想对于俩哑巴来说最主要的就是手势了。

一天,哑夫妇像往常一样去打柴。到了山里,他们惊喜地发现了一棵枯树,丈夫迫不及待地一斧子砍下去。不想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盘在树上的一条毒蛇像闪电一样射了下来,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两个牙印后,迅速从草间逃离了。当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妻子没有片刻的犹豫,立刻伏在丈夫的伤口上吸了起来,因为迟一分钟丈夫的生命就会增加一分的危险。而丈夫看到这情形,就使劲儿推她的头,他十分清楚,吸进嘴里的毒如果不慎流入口腔,那么她也会中毒的。好不容易把她推开了。他用嘴示意她把那块被蛇咬过的肉咬掉。她噙着泪,不住地摇头。但丈夫的眼神告诉她迟了他就没救了。因为从山里到最近的诊所也要走很长一段路,等赶到诊所毒恐怕早就扩散了。

她不再犹豫,饱含着泪使出平生力气咬下了那块肉。那伤口处立刻血如泉涌。她撕下衣襟,找了一大把蒿草用嘴嚼烂后敷在伤处。然后艰难地背起丈夫蹒跚地赶往山下。到诊所时,所有的医生和病人都惊呆了,被毒蛇咬过的人从那么远的山里赶回,居然能活着的恐怕只有哑巴一人了,真的是一个奇迹!

但创造奇迹的恰恰是两个哑巴。除了那默契的爱意,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直至多年以后她只要一见到他手腕上的伤疤,就会若有所思而且不断地比划,眼里充满了怜惜。那惊心动魄的时刻他们靠眼神和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挽救了他的生命,也延续了他们执子之手的爱情。

我不知道那哑巴丈夫有没有送过妻子一枝玫瑰,反正我清楚都市里的爱情都讲究送多少玫瑰才表示爱对方,又要用多少玫瑰代表一些莫名的意思。说得似乎很清楚,把“爱情”两个字眼装扮得令人眼花缭乱。但花枝招展的“爱情”不知是何原因总爱以失败而告终,几乎没有多少人能把一场爱情真正地进行到底。后来我也了解到那哑巴丈夫甚至没送过他妻子一朵从山上采下的野花,但在危急的时刻,他们都十分清楚一个道理:那就是他们彼此离不开对方,似乎自己的生命已经绑定在了另一个身上。就像手机的绑定卡一样,换个地方就会失灵。

好人似乎都要遭遇很多磨难的。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点亮了灯,看到一脸蜡黄的她,用手势问她哪儿疼?她将手按在腹部。不由分说他就要背她去医院,但她硬是不去,因为她知道从家到诊所要经过很长一段山路,稍不留意就有摔下山沟的危险。她努力装出一脸的笑意,但豆大的汗珠却直往下滚。拗不过他,她只得乖乖地伏在他的背上。披了一块油布,靠着手电筒的微光他们走上了滑得像倒了油的山道。闪电不断地撕扯着大山。突然一个趔趄他想努力稳住自己,但倒下的瞬间他甚至连一根草都没能抓住。他们被抛在了涧底。黑暗中他们庆幸彼此居然还活着,也许天佑善良的人吧。然而受伤严重的却是丈夫,在不断的翻滚中,他不知靠什么力量和智慧居然把妻子拉到了胸前,他的浑身上下都是伤,而妻子划伤的却只是背部和手臂。劫后余生的他们一瘸一拐地赶往医院时,再次把医院的医生惊呆了,为危急时刻丈夫的行为。他们虽然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那生死攸关紧张时刻经历的考验,但这时甚至无需任何手势,他们用生命诠释了爱情。

经检查后发现她患了急性肠炎,而他从山上摔下来后亦是伤痕累累。但我想伤痕累累的他和病痛中的妻子真的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夫妻了,还有比用生命演绎出的爱情更纯粹的吗?他们都在对方的生命里融进了自己,我想用这段故事来诠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再合适不过了。

听了哑夫妇的故事后,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有一种用手势抵达心灵深处的情爱。我同时也明白了他们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了,那就是用手势里的爱意去感染那并不哑而且十分聪明伶俐的孩子。

心灵札记

平白的叙述里流淌爱的真谛,爱到深处超越了语言的表达,爱到血液达成了心灵的共振。文中的哑巴夫妇,他们的相互关爱去掉了玫瑰热烈的点缀,他们的相依扶持去掉了语言宏丽的烘托,他们相濡以沫源于相互的心灵感应,用手势甚至用生命演绎纯粹的爱情。原来,真正的爱就是用真挚的爱把生命融入另一个生命,用血液供给另外的血液,“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童话。

第65篇、爱情故事与手有关的爱情

男人流浪到小镇上,无处安身,有个女人收留了他。

女人家有几间房子,收拾出一间给他住,告诉他,找到工作后,再交房租,当然房租是很便宜的。男人为能有这样一个栖身之所感到高兴。

男人发现,女人总是戴着手套,从来没见女人摘下过。女人很勤劳,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男人听别人说,女人的丈夫前几年就去世了。

男人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他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男人郑重地邀请女人到他的房间去吃饭,女人笑了笑,没答应。

男人急了,男人说:“咋啦?怕我的菜里下药怎么的?”

女人摇摇头说:“不是的,你也知道我丈夫不在了,我更要与你来往少一点儿,免得别人说闲话。”

男人说:“咋啦?现在怕别人说闲话啦,如果怕别人说闲话的话,当初为啥还敢收留我?”

女人说:“三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我看不得别人睡在街上。”

男人说:“你咋就那么信任我呢?你不怕我是坏人?”女人说:“我从小命就苦,我只是想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多帮助一下,别的我没想那么多。”

男人是直性子,男人急了,过去就拉女人的手。一拉,把女人的手套拉了下来。男人终于看到了女人的手。右手的手指几乎没有了,像个肉团,左手的手指都粘连在一起,残缺不全,男人直直地盯着女人的手愣了。

女人说:“小时候,母亲没注意,我一不小心手滑进了热水锅里,就变成现在这样子了。说实话,我有点儿恨我母亲,恨她平时不怎么照顾我,后来又自作主张,把我嫁给了一个酒鬼,他天天喝酒,喝完酒就拿我出气,最后喝醉了睡在街上,让飞驰过来的车撞了。唉,都不在了,母亲也不在了,恨也就没了。”

男人张着嘴没说话。

女人把手抬起来说:“别看我的手这样,我织的毛衣,不比别人差,很多女人还来找我学织毛衣的花样呢。”

男人说:“怪不得你要收留我,你怕我晚上睡在街上也让车撞了啊?”

女人说:“呸呸呸,单说不吉利的话。”

男人说:“不说不吉利的了,走吧,尝一下我做的菜。”

女人笑着说:“你敢握一下我的手吗?你敢握我的手,我就跟你去。”

男人愣了一下,男人没有去握女人的手,而是直接把女人抱在怀里。女人也没有挣扎,男人就抱得更紧了。

第66篇、爱情故事我爱你,爱错你

安秀秀说,下巴稍微抬高一点眼神飘一点嘴唇微微启开,这个表情是最性感的。她拿着杂志上女模特的写真对着镜子一遍一遍地练这个表情时,我在上铺笑得合不拢嘴。

没有哪个女生不觉得安秀秀做作,她穿海绵很厚的文胸,挺着胸昂着头走一字步,腰肢扭得像蛇。

她穿着长裙和苏晓在舞会上跳恰恰时,扭得花枝乱颤,春满乾坤。然后她一把撕掉裙的下摆把长裙变成短裙露出白皙修长的大腿,这一出格的举动让安秀秀成为法学院的新闻人物,也让苏晓爱上了她。

苏晓请我吃大客的香蕉船,他说拉拉帮我追安秀秀,求你了。

他的眼睛像两颗星星,对着我一闪一闪,我仰着头看去,突然想许个愿。我祈愿能跑过光速,这样,我一定不要安秀秀去参加这一场沉沦我的舞会,或者,再久远一点,我一定要先对苏晓攻城略地。

苏晓考上这所大学后,我复读了一年才考到这里。我一直以为我和苏晓有很多时间,只是当我停顿了一下时,所有的机会都断送了。

这个夏天,我躲在上铺用笔记本上网,我泡论坛进聊天室通过所有要加我的验证请求。网卡一直不停地卡,断线,上线,我忙碌得像一只蚂蚁,直到我的XP系统崩溃时,眼泪终于不可抑制地落了下来。

我埋在枕头下,闷闷的。苏晓在女生宿舍楼下不停地喊安秀秀,安秀秀,安秀秀。他的声音落在我心上,像敲钟,每一下,都很重。

安秀秀把杂志拍在桌子上拉开我的蚊帐,探进头来说:拉拉你和你的老乡说一下,别来找我了,真烦。

我背过身去,不理她。

我突然觉得这世界太荒诞了。他爱她,她不爱他,而另一个她又爱他。这错综复杂的关系有没有什么公式能解开呀?

我去苏晓宿舍找他帮我的电脑重装系统。整个过程中他就不停地问我关于安秀秀的事。我坐在他的床铺上看《蜡笔小新》,一个人笑得前俯后仰,假装没听见他说什么。我不想回答那些问题,一点都不想。

我慢慢疏远了苏晓。因为每次见到他我就难过不已,我暗恋他许多年了。自高二他从文科班转到我们理科班起,我就喜欢上他。一路的追随,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在校门口,苏晓宿舍的男生说,你怎么不去看看你的老乡,昨天喝高了,送到医院洗胃呢。

我愣了愣,很平静地走开,然后又疯了似的转身朝医院跑去。苏晓刚醒来,一脸的虚弱。他侧着身子不看我,他说:拉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在这里我把你当娘家人了,可你为什么不帮我?

我揉揉眼睛,假装抹去泪。

我对安秀秀前所未有地热情起来,我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喝咖啡。当然,苏晓会在定好的地方假装偶遇然后和我们坐一桌。

苏晓变得很爱干净,他每天都换干净的体恤。他的指甲修得很圆润,他的身上还会有古龙水的味道,他眯着眼睛温和地笑。有时候在路上,苏晓会跑过来蒙我的眼睛,可是他先忍不住笑出了声。他说,拉拉下一次你先走吧。于是,我就把三个人的约会变成了他们两个的。

我趴在上铺的时候,会偷看下铺安秀秀的床,她坐在那里拆礼物,拆信。有时候她看见我也很大方地拉开蚊帐,把礼物和信递给我看,她说,你的老乡还真逗。

我不知道“真逗”代表什么,她到底是喜欢他还是不喜欢?她和他出去约会,那是不是他们已经在恋爱了?有时候安秀秀很晚回来,或者彻夜不归。

我上网,在聊天室和每一个人吵架。我像一个火药桶,一碰就炸。其实,我安静得像一只病猫,轻嗫着,小心着。

第67篇、人生故事妙玉的爱情用力过猛

妙玉的爱情用力过猛

金陵十二钗里,妙玉算是最不讨喜的一个。在锦绣成堆佳人如云的大观园里,妙玉落落寡合,没有一个闺密。

按一般规律,没有闺密的女人是可疑的,她不能从正常的人际关系里获得快乐与滋养。她在贾母和刘姥姥面前的不同表现,也得罪了那些更朴实的读者。

曹公工笔画般刻画出这林林总总,为妙玉招来那么多讽嘲,若我说,妙玉是让曹公感动至深的女子,您会不会说,这不科学?

然而这正是曹公的过人之处,他写出了与众不同的恋爱症候。有人爱着的时候会变得柔软温情,有的则相反,变得凌厉易怒,还有一种,像妙玉这样,原本有些敏感的,会变得格外矫情忸怩,令外人嫌憎,唯有那被她所爱的人,注视着她不合人之常情的举止,反而有异样的感怀。

妙玉的矫情,集中体现在第四十一回。贾母带着刘姥姥及家里上下人等来到妙玉处喝茶,妙玉连忙迎了出来。

众人喝茶的当口,妙玉把宝钗黛玉的衣襟一拉,示意她们跟自己去喝茶,宝玉也跟着去了。宝钗与黛玉在那儿,其实也没什么话好说。黛玉只是问了一句那茶是不是雨水煮的,就招致妙玉的一通冷笑——“你这么个人,竟是个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真是话不投机,然后宝钗就拉着黛玉出来了。

可见,宝钗黛玉未必想去喝妙玉那杯茶,妙玉也未必真心想请她们两位喝茶,她心中真正的客人,怕是只有宝玉一位。

宝黛二人不过是个摆设,说笑的,只是妙玉宝玉二人而已。

出现在妙玉茶室里的宝玉,与往日不同,有种看似殷勤实则轻浮的饶舌。他拣妙玉喜欢听的说,恭维金玉之器到了妙玉这里都成了俗物,妙玉听得开心,脸上绷得越发紧,正色道:“你这遭吃的茶是托她们俩的福,独你来了,我是不给你吃的。”宝玉是何等知情识趣之人,回答道:“我深知道的,所以我也不领你的情,单谢她们便是了。”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好不热闹,只可惜妙玉固然是欲盖弥彰,宝玉嘴里也没一句实话。

妙玉那样说,是要掩饰她的心,宝玉那样说,是帮她掩饰她的心,他清楚妙玉心里有他,他的轻浮,他的饶舌,皆是为了制造一种轻松的气氛,帮这个又骄傲又自卑的女子,把她那份深心,一笔带过。是的,妙玉心里有他。正因为有他,又不可以有他,她才要把脸抬得更高。是她的爱,让她一举一动都用力过猛。

骄傲的女孩子的爱情就是这样。她们不可能不计后果地去爱,她们害怕被拒绝,所以先要表达拒绝之意。可与此同时,她们的身体在趋近于对方,她们身上的所有矛盾加起来可以变成一句话:“你不要以为我喜欢你——可是,是的,我喜欢你。”

曹公寥寥几笔,将这样一个女子的心态,勾画得纤毫毕现,我不由得要怀疑他的人生里确实有过这样一个人,他曾得到过这样一份爱。当他坐在她面前,看她装腔作势,看她强要遮掩,他完全地了然于心,但道破也是唐突,他只是循了她的心意,去扮演她希望他扮演的形象。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句话放在这里,是合适的。

叶底藏花一度,梦里踏雪几回。在《红楼梦》里,妙玉的爱情,不像宝黛那样坦然,它隐约,含蓄,忸怩,做作,乍一看让人反感,仔细看,却深深为之触动,因为,我们自己的爱情,也常常是这样,这个不讨人喜欢的妙玉,是我们心中住着的另一个自己。

第68篇、人生故事爱情的山顶

他从来没有想过会离开妻子。即便在她手术后昏迷的那段时间。他是一个搬运工,虽然不英俊,但是身体强壮。她是一个家庭妇女,虽然相貌一般,但是温柔贤惠。她和他夫唱妇随,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有幸福。可是灾难突然之间就降临了,来得让人猝不及防。事实上,了解他妻子病情的人都以为她很难活下来。医生做了三次开颅手术,才从她脑中取出一个鸡蛋般大的肿瘤,连医生都无法确认她还能活多久。她出院了。神志不清,话说不清楚,站也站不稳,就像个植物人。

治病已经花了好几十万,能借钱的亲友都借遍了。欠下许多债。可是还要继续治疗。他只是一个穷搬运工,昂贵的治疗费用对他来说无疑是道天堑。他紧紧握着妻子的手说:“我们没钱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她什么也说不出,只是摇摇晃晃地点点头。他明白她的意思,她是不治了。他拉着她的手,对她郑重地许诺:“我们永远在一起!”

他像教学走路的孩子一样,在前面牵着妻子的双手,帮助她一步步艰难地挪动。那时,他唯一所想的就是:一定要让妻子健康起来。他带着妻子到离家不远的山上锻炼身体,妻子不能爬山,只能走修好的阶梯。到那里后,却被告知要收费。就是那天,他下定决心要在荆棘丛中为妻子修出一条上山的路。

他找来钢钎和铁铲,扶着妻子到山脚,让妻子坐在一旁的石头上,自己用简陋的工具开始凿路。饿了,妻子递上干粮;渴了,妻子递上泉水。他凿坏了好几根钢钎,花费近一年的时间。终于修完山路,一共600多步梯坎,绕过了那个收费站。

经过艰辛的跋涉,他和她在山顶相互拥抱,四目相对,泪流满面。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艰苦追寻,美好时光却如此短暂,怎能不令人喜极而泣?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妻子的身体竟然奇迹般地好了许多,走路几乎不用人搀扶了。后来。妻子常常回忆那段时间是怎么度过的,可是很模糊,只记得丈夫劳动,她就给他递水、擦汗。

从此,他每天带着妻子到山上锻炼身体。一开始,夫妻俩爬上山顶,至少需要大半天,渐渐地,只需两个小时,这已经是令健康人都羡慕的速度。

有一天,做手术的医生见到她,怎么也不敢相信她就是曾经的患者。直到看了她头上的伤口后才确定。说没想到做了这种手术的人能活到这个样子。

岁月的流变、病痛的折磨真的没能阻隔他们。他和她仍然相守在一起。其实,就算没有奇迹发生,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坚守下去的。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她而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他们是尘世中一对平凡得再也不能平凡的夫妻。然而,困苦岁月的坚守、相濡以沫的执著已经浸透到他们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动力,不为苦难左右,不为贫富聚散。不为得失上下。问世间男女,倘若都能修得600步阶梯的至爱,还有什么不能一生一世恒久永远?

第69篇、爱情故事房客的爱情

他和她每天上下班都走同一条街。

他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她。她骑着一辆漂亮的自行车从街上悠悠驶过,遇到熟悉的人会微笑着点点头,或打个招呼。而他,却穿着一身又脏又旧的衣服走在路边。

他知道她看不到他,或者根本就不会看他。她是一个小学教师,而他,则是在城里打工的农民。

躺在出租屋的床上,他的眼前总会浮现出她的身影。她的一颦一笑,让他想起了曾经和他好过的一个已经远嫁的女同学。

想着想着,他的眼睛便湿了,心里便会冒出许多奇怪的念头:哪天有一个坏人把她拦住,想调戏她,他上去解围,把坏人打跑。或者,哪天她被车撞了,他背起她上医院。或者,她骑车不小心摔倒了,他跑过去扶起她……这样他就能接触到她,和她说上几句话,甚至可以仔细看看她。他从来没有正视过她。许多次,他想肆无忌惮地好好看她几眼,但每次遇到她,却都把脸埋得很低。许多天,他都在心里折磨着自己,他为自己有这么多诅咒她的想法而自责,他觉得自己是个很无耻的人。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他仍会经常看到她、注意她、观察她,有时远远地见她过来了,他会停下脚步,假装寻找什么。待她到了近前,才抬起头看上一两眼。再想看,她已经骑着车子走远了。

有一天下班时,他看到她竟然步行回家。跟踪她的想法突然蹦了出来。

走过这条街,她拐进了一个胡同,走不多远,便进了一个院落,木质的院门关得死死的。

他在门前徘徊了一会儿,刚想离开,门边贴着的一张“出租房屋”启事吸住了他的目光。

他仔细看了一遍,心跳便开始快了起来,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把门敲响了。

开门的是她的父亲:“请问,你找谁?”

“不,不找谁。”他支吾着说,“你们家里有房子出租?”

“有,有。你想租?”

他“嗯”了一声,点点头。

“那你先看看吧。”她的父亲把他领进一所空房子里。屋里很干净,但因为久不住人,弥漫着一股潮气和霉味。

“你看,这行不?”

“行,行,挺好的。”他连声说。

谈好了价钱,她父亲问:“你们几个人住?”

“没别人,就我自己。”他说。

她的父亲显然有些诧异:“这么大个屋子,就你一个人啊?”

他笑了笑,问:“我明天搬来行吧?”

“行,行,随时都行。”

原来的房东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搬出去,冷着脸说:“交完的那仨月房租可不能退了。”

“不用退。”他说,“我一走,你爱租给谁租给谁。”

“好,好。”房东的脸上露出笑来,“有机会过来玩啊!”

第二天,他扛着一套行李,搬進了她家的出租屋里,陆续又置办了盆锅碗筷。

他很穷,却一直在努力攒钱。他的日子也过得很简单,下班回来就钻进屋里,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天黑下来,偶尔会翻翻几本破旧的书。

他很少出门,却每天到她的家里去打水。只要她在家,他就会把水流开得很小很小。有一次看她回来,他去打水,刚把桶放下,拧开水龙头,忽然想起锅里的面条肯定已经扑锅了,急忙奔回去收拾。还没等收拾完,就听见她喊:“水满啦!”

他转头去看,只见她拎着水桶站在自家门口,微笑着看着他。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他不好意思地接过水桶,脸一下子红了。

这句清脆悦耳的“水满了”,好像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让他幸福了好多天。可他一直懊悔的是,当时怎么忘了说声“谢谢”呢?

后来,只要知道她在家,他打水时就会把桶一放,拧开水龙头就走,而她就总会喊“水满了”。有时他故意在屋里拖延,她就会再喊一遍“水满了”。

日子像一条小河,慢慢地向前流着。

她恋爱了,结婚了。商定婚事时,因为想要一条金项链,和男朋友闹了好几天别扭。最终,男朋友也没有买。

婚礼前,她收到了一份神秘的礼物,是一个小女孩送给她的。小女孩说:“是一个叔叔让我转交的。”她打开精美的盒子,里面放着一条银项链,连接处的心形小坠上竟然刻着她的名字。

她想遍了所有认识的人,也不知道是谁送的。虽然银子比金子便宜很多,可这礼物,却比金子还要贵重。

她不敢相信这个项链的样式正是自己想要的,难道还有人会比自己更了解自己吗?她没有戴它,只是时常打开盒子看一看,想一想,因为神秘,她感到一份难言的快乐和幸福。

她结婚的第二天,他便搬了出去。

许多年后,她离婚了,又回到了家里。她不能生养,尽管又找过许多男人,却始终没有合适的,终于没有再结婚。父母死了以后,她就一个人住在那所大房子里。

他又来她家租房子了,虽然老了许多,却仍然一无所有。

又过了许多年,他和她都老了。有一天,他对她讲了上面的故事。讲完,他叹了口气说:“那时,我真想买个金项链呀!”

她静静地听着,眼角的两滴泪慢慢地流了下来。

第70篇、爱情故事最好的放下,是不必重来

你是否爱过让你日夜忘不了的人,你还记得他吗?

一段感情刚结束时,在无数个伤心难过、后悔自责的夜晚,或许心里出现最大的念头就是:我想重来。

“我们还可以重来吗?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错过,我一定会珍惜。”最近我在听《重来》,这首歌大概唱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如果能重来/诚实地去对待

彼此都没疑猜/就没有理由分开

如果能重来/回忆当作尘埃

心不曾被伤害/就能无瑕疵地爱

但是重来/却不能保证爱的成功或失败

要重来多少次后才会明白

不是所有的爱都能重来

两个人刚在一起时每天都是情人节。你们一起吃饭、旅行,聊天聊地聊彼此的心事。他懂你的脆弱,你懂他的不易,慢慢觉得彼此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难以割舍,这辈子都不想分开。

但爱让人着迷的同时也伴随着痛苦来临。慢慢地你们开始争吵,开始看对方不顺眼,最终在争吵冷落中开始怀疑对方的心意。

像一个人站在高塔,想对爱的人说一句话,跳下塔我会死,不跳他听不见。

一个在索取一个在逃避,相爱最后变成分手。曾经亲密无间的爱人,变得比陌生人更陌生。

分手以后又想重来。在思念的日日夜夜,感觉每一个细胞都是痛苦的,脑子里全是回忆像在过电影。

我没有很刻意地去想念你,因為我知道遇到了就应该感恩,路过了就需要释怀。

我只是在很多小瞬间想起了你,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条曾经走过的马路和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

有个姑娘跟我说,刚跟男朋友在一起时他有求必应,平时除了工作其他所有的时间、精力、金钱都花在她身上,天大的事都没有她的一个电话重要。

她以为他会一直对她这么好,男朋友后来变了。他变得越来越忙,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

有次她想男朋友陪自己体检,男朋友朝她发了脾气,“怎么什么事都找我,我真的太累了,我们分手吧。”她全程懵在那里。

被分手后姑娘说,感觉没了他就像失去了全世界。

她在后悔自责中反复折磨着自己,又不停告诉自己:“是他不好,是他不懂珍惜,我一定要坚持住一切都会过去。”

花了八秒删了你的联系方式,花了八分钟删了所有的聊天记录,花了八小时扔掉了所有与你有关的东西,花了八天才静下来,花了八个月才开始忘记你。

结果他一个电话说了句:“你还好吗?”所有记忆全部复活。

两个人还是和好了,可是伤疤总有痕迹。第一次的分手就像开了闸门,两个人分手和好又重来,重蹈覆辙又重蹈覆辙。

如果有一天,让你心动的再也感动不了你,让你愤怒的再也激怒不了你,让你悲伤的再也不能让你流泪。

你便知道这个人给了你什么,你为了爱情,付出了什么。

姑娘最后说:“还是不要重来了吧,你的眼里没有我。不要再和好了,坏了就是坏了。我是真的要离开了。下一次,我一定会好好找一个爱我的男生,好好爱他。像爱你一样,但他一定不会像你一样狠心动不动就丢下我。”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又有多少重来的爱只是为了拖延散场的时间。

我们都在改变,又何必感慨从前。

很多人明明知道有更好的活法,有更值得爱的人,有更多的选择,却不得不安于现状,然后在不甘和遥望中度过余生。

其实不必奢求重来,新的篇章有更好的人在等待。

我看过这么一个故事,女孩最后一次给男孩留言:“我等了你三年,足足三年,我一直以为我们可以重来。就在刚刚,你删掉了我们仅剩的一张合照。我想我们不会重来了,愿余生对你好点,我也会重新来过!”

以前听《重来》,她说满脑子想的都是回到那个夏天,重新来过。

最近忽然明白,所谓重来,其实是指如果还有下一次机会碰见所爱,一定不忘初心,一定认真对待,一定不要搞砸,别再奢侈浪费。

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当对一个人的感觉从执着变得无所谓的适合,就像一根崩了很久的弦突然断掉,可能会疼,但更多是舒了一口气,也许是觉得应该更爱自己了。

放弃一个深爱的人后再重来,就好像一篇作文快写完了,但老师却说你字潦草,给你撕了让你重新写一遍。虽然你记得开头和内容但也懒得写了,因为一篇文章花光了所有精力。只差一个结尾,却要从头来过。

已经路过的风景就不要再打听了,与其为已失去而懊悔,不如在拥有时学会珍惜。

“你想看我哭,我偏要笑给你。这是我的倔强和自以为的坚强,从此以后不回头,向前走。”愿我们善良不失锋芒、温柔而有骨气、爱人却不伤己。

第71篇、爱情故事爱情这场戏

一。

唐茜在一家酒馆一直挨到打烊。反正回到家里也是孤单一个人,与其在家打发寂寥的时光,还不如一杯一杯将自己灌醉。被服务员几次催促后,唐茜便起身醉意朦胧地离开了酒馆。

走出酒馆,大街上的人已经寥寥无几,唐茜一摇三晃地穿行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一阵冷风没有方向地吹,让唐茜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急忙用双手交叉着抱起自己的胳膊,低着头往前一步步趔趄地走着,看上去却是那么的形单影只。突然,迎面一个人冷不防地与她撞了个满怀,唐茜正要发怒,借着昏暗的路灯,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看上去温柔帅气的男子。于是,那股无名之火,立即烟消云散。

男子盯着眼前这个女人,然后温柔地说:“女孩子家,深更半夜还在街上跑,不怕遇到坏人吗?”唐茜立即反驳道:“我不是女孩,我有老公的,只是他每天忙着出差罢了。”男子“哦”了一声,说:“好吧!姐姐,不如让我送你回家吧!”这时的唐茜已经清醒了很多,虽然她对面前这个男子并无反感,或者说有点讨人喜,但她还是拒绝了男子的好意。男子也并没有坚持,却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对了,刚才没有撞到你吧?”男子的话,倒是让唐茜有点愧疚,也许是自己晕晕乎乎撞到了对方吧,想到这,她急忙说:“怎么会?我没事的。”男子说:“那好吧,回家的路上一定要小心啊!”然后又嘟囔了一句:“你的老公怎么舍得你一个人出门?”说完,他们开始各奔东西。

二。

唐茜和老公是在大学相识的。那年,学校举办了一场读诗会,唐茜用她那清丽而温婉的嗓音刹那间就吸引了苏远。接下来,苏远用了很长时间才追到了唐茜。

大学毕业后,他们没有像其他情侣那样分道扬镳,而是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一切都是那么的美满幸福。但唯一的不足是,那时的他们,经济条件不太宽裕。于是,蜜月过后,苏远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下海,而唐茜则暂时进了一家小公司。

苏远开始越来越忙,先是出差,陪客户一起吃饭,再后来,就连节假日也开始忙得不可开交。唐茜提出抗议,苏远則拥着她说:“等咱们换了大房子,有了车,我们就天天在一起,陪你看电视,陪你去逛街,陪你做家务,好不好?”唐茜便嘟着嘴说:“可是,你不知道人家一个人在家有多无聊吗?”苏远便说:“那就不妨结交一些朋友,一起吃吃饭,一起唱唱歌,跳跳舞,只是,别被帅哥拐跑就好。”说完,又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唐茜一赌气也跑了出去,只是她没有出去找朋友,更没有去唱歌跳舞,而是一个人跑到一家小酒馆,一杯一杯将自己灌醉。她发现,醉了的感觉真好,醉了就不用想谁,等谁了。醉了,回家后,她就会倒头呼呼大睡,梦里居然还梦到苏远守在她身边说,再也不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了。唐茜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于是,每当她寂寥的时候,她就会一个人到这家小酒馆来,然后把自己灌醉。

三。

这样经常出入小酒馆,自然处于阽危之域。那天,唐茜从小酒馆趔趔趄趄地出来,突然,被几个流里流气的歹徒拦住了去路,其中一歹徒说:“妹子,一个人是不是很寂寞,陪哥几个玩玩如何?”唐茜虽然有点晕乎,但她的头脑还是清醒的,她立刻怒斥道:“滚开,让我过去。”那几个歹徒哪里肯让步,说:“没想到,妹子还挺有个性,哥几个喜欢。”说着,那几个歹徒就开始对唐茜动手动脚起来,唐茜拼命挣扎着,并开始大喊起来:“救命啊!救命啊!”谁知,却被一歹徒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眼看着唐茜开始被几个歹徒凌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听一个男子从背后大喝一声:“住手”,几个歹徒扭头一看,发现只有他一个人,便挥拳打向了他,一边打还一边说:“让你多管闲事,让你多管闲事。”男子也不畏惧,反手与那几个歹徒打在了一起。混战中,一个歹徒从身上拔出了一把匕首,用力刺向了男子的胳膊,顿时,男子胳膊上的血开始浸出斑斑血迹。一旁被吓得魂飞魄散的唐茜,看到男子受了伤,情急中大喊起来:“警察来了。警察来了。”一听说警察来了,几个歹徒便匆匆逃走了。

唐茜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来,为男子进行简单的包扎,好在男子的伤情并无大碍,只是刺破了一个浅浅的小口子。抬头间却发现此男子不正是那天和自己撞在一起的男子吗?原来,男子名叫顾凡,比她小两岁,在一家IT公司工作。但问题是,IT公司并没有在这附近,他们之间怎么能如此巧遇呢?

这时的顾凡似乎也猜出了唐茜的心事,说:“其实是这样的,那天我来这附近约了一个朋友吃饭,结果没想到回去的路上就碰到了你。我看你一个女孩子家喝得醉醺醺的,老公又不在家,心里自然不放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便鬼使神差地每天都会到这里来,一旦遇到你从小酒馆出来就会默默护送你回家,没想到今天却遇到了这种事情。”

四。

自从顾凡英雄救美,唐茜似乎活泛了起来,整个人好像也焕发了光彩。当然,这得益于顾凡总是时不时地邀请唐茜一起吃饭,聊天。

其实,唐茜也想过,这样跟顾凡经常在一起是不是有点对不起老公,毕竟老公在外拼搏也是为了他们这个家,可她转念一想,老公不是让她在外结交些朋友吗?再说顾凡可不是一般的男子,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自己的一个小弟弟而已。

这中间,苏远回来了一次,唐茜很开心,给苏远做了许多好吃的东西。饭桌上,唐茜有很多的话要告诉苏远,她要告诉他,她和顾凡如何的相遇相识,她还要把顾凡介绍给他。可是,一切还没来得及说,苏远却说他即将马上出门,而且这次出门一去就是一个多月。

如果说,之前唐茜一再的迁就忍让,但这次唐茜却是彻底的被激怒了。她大吼着说:“你整天的就知道出差出差,你心里还有这个家吗?告诉你,我不要什么车子和房子,我只要你和我在一起。”苏远显然也生气了,同样大吼着说:“男人就该以事业为重,难道要我整天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无所事事吗?”说完,他提起自己的行李箱,摔门而去,全然不顾唐茜已经哭得泪流满面。

苏远走后,一直到傍晚的时候,顾凡打来电话,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散散步,唐茜几乎脱口而出:“你等我。”

五。

见到顾凡,唐茜非要拉着顾凡去喝酒,拗不过她,顾凡只好唯命是从。

唐茜一杯接一杯地和顾凡碰着喝,顾凡说:“姐,咱要不要慢点喝,这样会喝醉的。”唐茜说:“我就是要一醉方休。”

不一会,两个人都有些微醉了,自然他们的话也开始有点不着边际起来。顾凡说:“姐,你知道吗?你喝醉的样子有多好看,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唐茜说:“真的吗?可是,为什么苏远不愿意多看我一眼,为什么他整天都不愿意回家。”说着,唐茜哭了起来,顾凡用自己的袖口给她擦了把眼泪,说:“那是他没眼光,不懂得珍惜。”就这样,两个人又喝到酒店打烊。

送唐茜回家时,一路上顾凡都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那感觉生怕她摔倒似的,唐茜说:“顾凡,别对我这么好,我会依赖你的。”顾凡说:“我就是要你依赖我,因为只有我才是最爱你的人!”有那么一刻,唐茜真想扑进顾凡的怀抱,去接受他的爱抚。可是,这一刻,她却想到了苏远,那个曾经也对自己讲过相同话语的人,她怎么可以去背叛他?

尽管顾凡嘴里不停地说着如何如何喜欢她,顾凡也实在是个好男人,他没有乘人之危去冒犯唐茜,而是一路把唐茜送到家门口,才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

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唐茜越来越信任他,越来越对他有种说不出的情感。

六。

那一天,唐茜正在家中,苏远突然回来了,唐茜急忙上前去接行李箱,说:“你不是要出差一个多月吗?怎么才几天就回来了?”苏远怒气冲冲地说:“你是不是希望我永遠不回来,然后你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家和别人鬼混?”说着,他就将十几张照片扔在了唐茜的面前。唐茜一张张仔细地看着,有她和顾凡并肩走在一起的照片,有他们一起吃饭的照片,有顾凡喂食唐茜的照片,有顾凡搀扶唐茜回家的照片……

证据就摆在了面前,苏远大吼着说:“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唐茜此时厌倦了和苏远的争吵,她也不想再辩驳什么,更主要的是,虽然她没有身体上的出轨,但在她的情感天平上已经倾向于顾凡,所以,她平静地说:“我们离婚吧!”

由于证据在手,唐茜被判净身出户。回家收拾东西的那一天,路上遇到了一个熟人,熟人对她说:“你真傻,苏远其实在外早就有了小三,听说那小三最近怀了他的孩子,他为了和你争家产,不惜设套逼你离婚。”熟人的话让她突然想起,顾凡已经有好几天没给她打电话了。拿出手机,却发现有一条顾凡的短信,打开短信,只见上面写着:“唐茜,对不起,只为其主吧!但我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了你,如果可以,我愿舍弃一切和你在一起……”

突然,唐茜便笑了起来,她笑苏远为了那点财产,居然费尽心机;也笑顾凡为了一己私利,居然助纣为虐。但庆幸的是,自己及早识破了爱情这场戏,也及早认清了某些人的真面目。

收拾好东西,删掉顾凡所有的信息,唐茜提着行李走进一片阳光里。

第72篇、爱情故事锁的爱情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给我讲起过她的初恋。

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小战士。她暗恋着一个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

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毕竟不是卡门。她和卡门完全不同,她的暗恋是一种隐忍的激情。

她甚至从没有单独和那士兵在一起过。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面,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走到村外。

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路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

后来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条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年过八十岁的女作家告诉我,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

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个女作家的简朴而诚实的爱。而这样一种隐忍的纯情,我相信不同民族的听众都能够理解,这是人类的心灵能够共同感受到的东西。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女作家的初恋故事。

第73篇、历史故事卓文君为何选择司马相如为夫?两人爱情的考

一曲《凤求凰》,于是有了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千古爱恋。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流传后世,许多人为二人的爱情讴歌。

但实际上两人身家相差很大,而司马相如后来还差点渣了卓文君。如果不是卓文君聪慧,那么这《凤求凰》的爱情故事可能会成为爱情悲剧。

司马相如早些年家贫,卓文君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后来因为他写了一篇《子虚赋》而得到汉武帝赏识,然后入朝为官,成为汉武帝的侍从官。

人都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发达了忘记糟糠之妻的不在少数。你不知道司马相如当官之后,也曾忘记与卓文君当初患难与共,情深意长的时刻,想要纳茂陵女为妾。

茂陵女史上没有详细的记载,当时能让司马相如忘记卓文君,而想要纳为妾室,应当是长的很漂亮的。

因为被茂陵女吸引,司马相如为了茂陵女还曾写信给卓文君,欣赏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数字中,唯独没有亿。亿通忆,这是在暗示他早已没有过去的回忆了吗?

卓文君心下一凉,悲伤涌入心头。在这种情况下,她回了封《怨郎诗》,写下诗句后,又附上两篇《诀别书》。

据说司马相如看见之后,惊讶于卓文君的才情,又想到往昔夫妻恩爱,一时间羞愧不已,最终浪子回头,此后再不提纳妾之事。两人白头到老,最后成了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在发迹之前,虽然有文才,但家中一贫如洗。而卓文君则是四川临卭巨商卓王孙之女,家资颇丰。

两人身家相差如此之大,卓家自然是不同意的,最后是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才使得卓家不得不承认两人的婚姻。

私奔不管是在古代,是受到批判的。所谓无媒苟合是为奔,而卓文君既然为司马相如做到这一步,自然是爱恋至极。

卓文君之所以爱上司马相如,还是司马相如前来参加卓家宴会。宴会中,司马相如谈了一首凤求凰,引得卓文君注意。

卓文君长的漂亮,更兼善琴,精通音律。从《凤求凰》中,听出了司马相如的爱慕之意。而司马相如又专门买通门童,等候与卓文君相见,应当是早有准备的。

卓文君此前已经嫁了一户人家,丈夫去世后回到娘家居住。深闺寂寞,又有司马相如这般相貌才华皆有的郎君示爱,自然春心萌动。

如此一来二去,最终成就好事。虽然是私奔,但是卓文君是真的爱司马相如。一个娇娇小姐,放弃了富贵的生活,与司马相如居住草屋之中。

为了谋生,还卖掉车马开酒家。而卓文君抛头露面卖酒,执掌家务,与司马相如一道能够守贫。

虽然后来有波折,但两人的爱情到底还是美满结局,也不妄卓文君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司马相如私奔。

第74篇、爱情故事老实人的一片海

她精心挑选的男人,“很老实,我很喜欢,想和他走下去”,却被她意外地发现,和她开始的时间与他分手的时间有了重叠,也就是说,他是有了新女友之后才和前女友分手的。这还不算,更让她郁闷的是,他继续用小号上交友网站征女友。

她也承认,“我一直觉得我看不透他”,但“观察平时交往,某些细节觉得他是老实人”。老实人居然也能干这种事,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哪些细节?细想想无非是不油嘴滑舌,异性面前表达能力差,你说三句他跟一句,听话,让干啥干啥,外加相貌平淡,资质庸常。但骑驴找马、小号征婚这两件事早就把“老实”二字秒的渣都不剩了。

很多女人都觉得这样的男人令她们有安全感,好控制,放心,仅仅看到外在的木讷和笨拙,根本顾不上去了解他们的灵魂,就草率下了定论——或者说她们根本就不希望他们有灵魂,没灵魂的男人更便于操控——但是他们常常会以自己的方式令她们大吃一惊。

我知道一个男人,老老实实本本分分,每月工资上交,每天按时回家,表面上好男人一个,其实背地里和同事偷情好几年了,老婆一无所知。有好事者前去提醒,他老婆完全置之不理,觉得自己的男人和异性一说话就脸红,安全系数绝对爆棚。

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里的凶手,不是腼腆羞涩,就是个性迷人,反正都是些你绝对想不到的人,而不是满脸狰狞,居心叵测,一看就是杀人凶手的人。老太太说,这才符合人性。

我们有句俗语,“蔫萝卜辣心儿”,叫你不要小视那些看起来平凡无奇的人,他们也有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和不可对人言的小心思。换成现在的时髦话是,“做个寡言,但心有一片海的人”。有的人会把“坏”露出来,有的人会把“坏”藏起来,所以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在一个沉默寡言的表象背后,可能有一片海,也可能有个臭水坑。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自有隐秘,有些是说不出的痛,有些则是难以言表的怪异和扭曲。保持和这个世界建立一个畅通的渠道,对弥补这些伤痛,梳理健康的自我,非常重要。而那些所谓的老实人,常常是在原生家庭中缺少鼓励和赞扬,自我受到压抑的结果,后来又因为不善于表达,被动懦弱,无法和别人进行有效沟通,内心更容易郁结情绪,就像总涨潮,却从不落潮,洪水一旦溃堤,后果不可想象。

所以那些专爱拣软柿子捏的人,常常会捏到坏柿子,因为他们分辨不出来成熟的软和腐败的软有什么区别,也不真正关心一个人的内里究竟装了些什么。无数残酷的事实证明,以为自己能偷个懒,无需费心去了解和防卫对方,就捡了个现成的老实人,几乎早晚都会付出代价。

爱从不了解开始,但要依靠了解来结果。有些懒,你还真不能偷,爱他,就顺便剥开他的灵魂,灵魂是不能造假更无可掩饰的真实,只有看透了灵魂深处的角落,才不会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所击倒。

第75篇、爱情故事爱到深处是笨拙

后来我慢慢明白:谁也不能和他抢那些最难吃的菜帮子,因为这就是他表达爱的方式——一种笨拙的、旷日持久的付出。

姥爷快80岁了,在姥姥去世以后,他明显苍老了很多。

往年春节,我回家去看他,他总会想方设法给我做一些好吃的。打小他就对我疼爱有加,加之后来我母亲去世,他对我的爱愈加深沉。

姥爺最拿手的是高汤汆大白菜:切掉菜根,将择洗干净的菜身拦腰切开一分为二,上边是新嫩青绿的菜叶,下边则是晶莹粗厚的菜帮子。用香浓月白的高汤汆烫;然后加上粉丝和红肉丸子,出锅的时候来一点儿香油和虾米,美味至极,也是我童年味蕾上最美好的记忆。

那时候,姥爷给一家人做,我的碗里必定是有最多的丸子和嫩菜叶,然后是姥姥,最后剩下的菜帮子永远是姥爷口中的“最爱”。

姥爷常说:“小狮,你不知道,菜帮子才是最好吃的,又甜又脆,一口咬下去美极了。姥爷做饭最辛苦了,当然要吃最好吃的。”然后我就好奇并且生气,想要抢他碗里的“美味”。我信以为真,一度以为姥爷自私,居然让我和姥姥吃扁菜叶,而把又脆又甜的菜帮“据为己有”。后来有一次,我实在不满意了,哭着喊着非要抢姥爷碗里的菜帮子,姥姥放下碗就在一旁说他:“你看你,非要招惹这个小祖宗!”

姥爷被姥姥说了几句后,呵呵笑起来,于是终于“割爱”夹给我一块晶莹剔透的菜帮子,我如获至宝,也不顾烫嘴,就往嘴里扒拉。刚咬一口,菜帮子的泥腥味道瞬间就充满了整个口腔,我“呸”地一声吐了出来,姥爷姥姥大笑不已。

“好难吃啊!一点儿也不甜,又酸又苦!”

我当时笑姥爷没有吃过好吃的菜叶和丸子,居然把菜帮子当成最好吃的东西,实在是太笨了。姥爷每每这个时候就一个人端着碗蹲在大门口津津有味儿地吃他那些菜帮子,和对面的街坊邻里唠嗑。后来我慢慢长大,终于明白老人家的心意,心里愧疚不已。

然而此后每每总是拗不过他,用他的话说:“我就是喜欢吃菜帮子,谁也别跟我抢,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是的,姥爷是个倔强的人。姥爷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笔杆秀才,写得一手好字,从小我在他膝下玩耍,耳濡目染,也渐渐捉起高大的笔杆写毛笔字,每次我煞有介事写字的时候,他总在一旁“啰唆”。

“四个点每个都是不一样的,写一样,就呆了。”

“起和收的时候,要保持中锋,侧锋多了就圆滑,中锋运笔才是君子。”

“‘欧’字最忌投机取巧,重新写。”

就这样,他一遍一遍地说,一遍一遍地纠正我写字的毛病。我18岁那年春节,村委会主任刘大爷说:“小狮的字已经名声在外了,今年就让他给村委会写春联吧。”我心气很高,当时就答应下来,姥爷说:“还是个孩子,不经夸,不过磨炼磨炼也好。”于是那年我接过姥爷的“衣钵”给村委会里写春联,我一下子成了明星,成了书法家,成了大人教育孩子的优秀例子。

我记得那年春节格外冷,漫天大雪仿佛要把整个人间吞噬,大年初二我们全家去拜年,刚拐进胡同,就看见姥爷和一大群来拜年的长辈站在门口,姥爷伸着手指着门旁的春联说:“字的架子好歹搭起来了。”大家看见我们,纷纷说:“恭喜你们家出了个女书法家!”姥爷就在后面呵呵地笑,大家进院子了,我和姥爷站在门口,姥爷说:“小狮长大了,成了小书法家了。”我心里的幸福一下子就涌了上来,眼眶周围一阵阵热气。我永生难忘当时的情形,我依偎在老人家身边,漫天的大雪静静地落着,大红春联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中是那么鲜艳夺目。

春联上写的是“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园”,是姥爷最喜欢的句子。

姥姥去世后的第一个春节,大年初三那天我去看他。记得那天阳光特别好,一丝冷风都没有。

“姥爷!”

我推开门,手里拎着给他买的东西,然后看见他坐在洒满阳光的梧桐树下,一手拿着镜子,一手拿着剪刀在剪胡子。镜中的阳光打在他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清晰可见——我甚至看见那些细碎已经如白雪般的胡茬儿轻轻地落下。落在他有些臃肿的棉衣上,落在那些纷纷逝去的年华罅隙之中。

“女孩子家,不要大声说话。”他听到我的声音笑着慢慢站起来,我走过去鼻子一酸,说的第一句话是:“姥爷,我给你买把电动剃须刀吧?”他笑了笑,说:“剪了一辈子了,早习惯了,没事还能打发时光。”

大姨小姨初二已经来过,我因为母亲去世的原因只能初三来,舅舅和舅妈已经动身出发去给远房的亲戚拜年去了。到了中午,只有我们爷儿俩,除了年下的主菜,那道高汤汆大白菜是一定会有的。这回他给我换了一个大海碗,将丸子嫩菜叶和捞底的干货全都盛给我,自己仍旧只将剩下的菜帮子盛到自己碗中。

“你姥姥是没这个口福了,往后她那份,小狮你替她吃吧。”

听到此处,我百感交集,生怕哭出来被他看见骂我没出息,只能赶紧低头大口大口地吃着。姥爷轻轻叹了口气,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口的阳光下,捞着他那谁也不能抢的菜帮子,阳光依旧那么年轻,他却越来越老了。

我不相信姥爷会真的喜欢吃那些又酸又苦土腥味儿又大的菜帮子。当初的生活条件差,他把最好吃的都留给了我和姥姥,后来生活条件慢慢好起来了,他仍旧如此。

后来我慢慢明白:谁也不能和他抢那些最难吃的菜帮子,因为这就是他表达爱的方式——一种笨拙的、旷日持久的付出。

哪怕这道菜换成了山珍海味,他也仍旧会把其中最好的部分留给我。也许只有那些菜帮子的味道,才能让他回忆起当初的漫长岁月,甘之如饴,欣然老去。那个味道,什么美味佳肴都无法代替。因为那里面,有回忆,也有他难以言及的爱。

我在外工作,只能过年回来。陪伴他的日子少得让我惭愧,临走的时候,我看到门口的春联还是去年我写的那副。舅舅原本要换的,可他死活不让。“你原本说腊月二十八就能回来,我就想着等你回来让你写,但后来你飞机晚了点,到家的时候已经大年初一了。下一年记得早点回来,最好能把我的外孙女婿也带回来。”

我点点头,轻轻拥抱了一下他。转身慢慢离开,这个时候姥爷的声音轻轻传来:“小狮,今天的汤是不是做咸了?我看你一直吞吞吐吐,下回我少放些盐。”我停住脚步,不敢说话,只能点点头说:“嗯。”姥爷挥了挥手,似乎声音只停留在喉咙里。

“下一年,一定要早些回来,我老了,写不动春联了……”

好奇怪,那天明明是晴朗而温暖的冬天下午,我的眼前,却恍惚出现了18岁那年的大雪纷纷。

第76篇、爱情故事男人对爱情的回味

初相识:她真美,如同天使。

恋爱时: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姑娘,我一定要娶她!

结婚一年:我媳妇还不错,算是贤内助,只是有些小毛病,偶尔也耍耍脾气。

结婚五年:她变得越来越俗不可耐,越来越蛮不讲理。

结婚十年:她是世界上最丑、最不近人情、最不讲道理的女人,当初我怎么会娶她!

结婚二十年:不计较那些缺点,除去脾气太坏,她勉强还能容忍。

结婚三十年:有时候她也挺明白事理、挺懂感情、挺会料理生活的。

结婚四十年:老伴真是不错,持家有方,里外一把手,来世一定还娶她。

她去世了:好難过,我失去了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第77篇、爱情故事爱还在,心永恒

从此,她的世界只有他

多年后,席琳·迪翁还清楚地记得与雷尼·安杰利的初见。

那天,母亲带着12岁的她应约来见著名音乐人雷尼。办公室的门打开了,成堆的奖杯和明星唱片映入眼帘,一个穿着棕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站在窗边,他有点忧郁。尽管空气里弥漫着清新和好闻的气味,可这个第一次来到蒙特利尔的魁北克姑娘还是感到“一股巨大的担忧涌上了心头”。

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巨星,妈妈寄给雷尼的唱带,他听过了吗?他会喜欢吗?她紧张又不知所措。

终于,他俯下身来,递给她一支粗大的自来水笔,温和地说:“权且把它当话筒吧?”他不相信唱带里的《这是一个梦想》是她唱的,让她现场清唱一段。他仍然严肃,但声音里的温柔和热情安抚了她。“你愿意唱什么就给我们唱什么,就像你在艺术广场剧院演唱那样。”

退到门边,席琳把自来水笔放到了唇边。歌唱完了,雷尼擦着眼睛说:“你唱得我掉了泪。我从未听过如此美的声音,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他决定亲自做她的经纪人。他对她母亲说,“如果你们相信我,我保证不出五年,你们的女儿就能成为魁北克乃至加拿大的大明星。”

雷尼全身心地打造席琳,为了资助她出版第一张专辑,他不顾自己正遭遇经济困难,不惜把房子抵押。专辑出版后,其中的《我对你充满爱》被选中代表加拿大参加日本东京雅马哈国际艺术节,并在这次比赛中获得“乐队特别奖”。

用第一张专辑的利润,雷尼又投资了另一张专辑,他为席琳物色合适的词曲作家,让她走进真正的录音棚。向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他总是自信地说:“你们等会儿听她唱好了,你们将五体投地。”一年之内,两张专辑的推出让席琳在歌坛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13岁,席琳听从雷尼的建议选择辍学,专心做音乐。从此,她的世界只有他。

梦里,他是唯一的主角

“这将改变我们的生活,席琳,你等着瞧吧。”雷尼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微笑的面容,平静、低沉的声调,不经意间吹开了她少女的心扉。在台上,她用伤感的语调演唱着一场怀春的心事:“我像一个小岛,被浩瀚的大海包围,但我的心,却飞向了远方……”

初恋如树叶一般,在人们的忽视里,突然绿了。

然而在雷尼眼里,席琳只是孩子,他比她大26岁,有一个同时做歌手和主持人的美丽妻子。作为一个睿智而专业的经纪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为席琳开拓更宽广的天地,如何让更多的人听到她的歌声,看到她本人。他深信她的价值,并愿意投入自己的全部。

席琳却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恋爱了。演出时,只要看到人群中的雷尼,她便感到周身有了一种魔力。她把他的照片藏在枕头下,每晚都要亲吻他。他仍然把她当作13岁的孩子,但她还是忍不住做着同一个梦,梦里,他是唯一的主角。

正当雷尼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席琳的前程上时,妻子安娜“爱上了另一个人”,她提出分手。席琳看到了希望,她马上就18岁了,渴望和他建立“一种成年人之间的关系”。令她欣喜的是,雷尼也在逐渐转变。餐馆里吃饭时,他与她亲密交谈、旁若无人;当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时,哪怕周围人很多,他也会温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席琳感到,她真的赢得了他的爱。

没有料到的是,这场“荒唐的爱情”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报刊上,各种版本的流言蜚语接踵而来。许多人都认为席琳遭遇了经纪人的“潜规则”,雷尼被推到风口浪尖。席琳的母亲甚至给雷尼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我希望自己的女儿找一个白马王子,而不是一个离过两次婚,年龄又比她大两倍半的男人。”

悲伤在心中蔓延,席琳忍不住语气强硬地提醒母亲:“我是个成年人了,我们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任何人都没有权力阻止我去爱一个我想爱的人。”

身陷舆论漩涡,雷尼同样心绪难安。他痛苦地告诉席琳:“我们不应该再以这种方式相处了……”哪怕她明确地说“我爱你,一生一世都爱你,只爱你一个人”,他还是决定暂时离开。

离开前,雷尼给席琳安排了未来的计划:学习英语,上舞蹈和声乐课,为将来打开美国市场做准备。

席琳销声匿迹了,她在语言学校注册,变成最勤奋的学生;不止整了牙,还每天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希望再相见时给雷尼展现一个全新的形象。“在我的想象中,爱情从来都是伟大和排他的,我希望自己一生只有一个男人,相信这个人一定是雷尼。”

半年后,雷尼来了,目光触到席琳的刹那,他的脚正迈在门槛上,强烈的冲击使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这个金发披肩、千娇百媚的女人,真的是那个一笑就露出虎牙的小女孩?席琳感到,“他在用一种男人渴求女人的目光望着我,而这已不是一个经纪人投向他的演员那种目光了。”

雷尼的内心发生了真正的改变,尽管他试图掩饰爱慕的眼神,但他在与席琳交谈时往往不知所云,常常问:“我说到哪儿了?”她使他惊奇、慌乱、心猿意马。在爱情面前,身体是最忠实的。

雷尼不再躲避,他决定正视这份感情,席琳也终于让母亲认识到,“我在唱歌方面的追求和对他的依恋同样坚定,同样矢志不渝。”1993年,在她的第三张英语专辑里的文字感谢部分,席琳公开了他们的关系。

即使不能携手到老,仍愿与你相逢

婚后,在雷尼的运作下,席琳的演唱事业再上巅峰。1997年,随着电影《泰坦尼克号》风靡全球,主题曲《我心永恒》被奉为经典,她跨入了全球顶尖歌手行列。

事业如日中天,生活却迎来考验,1999年,雷尼被确诊为咽喉癌晚期。那年,席琳31岁。不顾他的劝阻,她决定取消他已为她组织好的世界巡演,暂别歌坛。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摩尔森冰球场上,她眼含热泪,演唱了十八年前唱给他的第一首歌《这是一个梦想》,作为对歌迷的告别。

除了陪雷尼一起与病魔战斗,席琳还有一个梦想:拥有一个孩子。“和雷尼能有一个孩子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宁愿放弃一切,哪怕是我的歌唱事业!”在他患病时,她想要一个爱情结晶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通过人工授精,席琳幸运地做了母亲。得知怀的是男孩时,雷尼激动地拥抱她:“男孩太好了,如果我不在了,他就可以照顾你。”

为了方便照顾雷尼,席琳剪去了一头优雅飘逸的金发。她留着男生式的短发,穿着最简单的T恤衫,陪他到花园散步、赏花,没有聚光灯、没有乐队、掌声和鲜花。深居简出的日子,却是她最快乐的时光。爱情成为婚姻的果实,“在事业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让我更加快乐的生活,那就是家庭”。

“原来爱真的会让上帝慈悲”,三十八轮的放化疗之后,雷尼体内的癌细胞奇迹般地被清除了,病情趋于稳定。2001年,儿子查尔斯出生,更让他们喜极而泣。

2002年,席琳复出,她和美国拉斯维加斯的恺撒宫大酒店签下一份长达五年的驻唱合约。这一消息,震惊了无数人。连续五年,每周至少有四晚要奉上一台个人演唱会,对任何一个歌手来说,这都是极大的挑战。对此,席琳早已深思熟虑,“我的儿子还很小,我想和他还有雷尼朝夕相处,驻唱秀使我可以安定,而不是让我的儿子今晚在纽约,明晚又跟着我跑到洛杉矶。”

有爱人,有孩子,童话般的家庭生活令席琳眷恋,她开始再度期待孩子的到来。42岁那年,她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2014年,雷尼病情复发,席琳取消了原定的亚洲巡演,全身心地照顾他。“我相信自己是他最好的伴侣,也是最能照顾好他的那个人,我害怕失去他,但是在丈夫和孩子面前,我还是要表现得很坚强,让他们觉得一切都好。”

雷尼的病情急转直下,“他无法吃东西,我必须用喂食管喂他进食,每天喂他三次。”雷尼已准备好随时离开,他唯一的心愿是:“我想在你怀里死去。”

2016年1月14日,席琳失去了她的伯乐与终生挚爱,雷尼如愿在她的怀中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遵从雷尼的遗愿,葬礼在蒙特利尔圣母大教堂举办。二十一年前,也是在这里,他们成为彼此的最爱,订了终生之约。葬礼上,鲜花遍布,穿着黑色大衣和长裙,戴着黑色面纱的席琳走近雷尼的遗体,她把手搭在他肩上,流下难以抑制的泪水。教堂里,播放着她的歌曲《3点20》《一路爱你》《爱还在》《为了让你依然爱我》。回忆滚滚而来,泪水打湿了衣衫,爱在萦绕,爱在回荡,余音绕梁,缕缕不绝。

是的,爱还在,心永恒。即使不能携手到老,我还是仍愿与你相逢。

第78篇、爱情故事我想为你,小心翼翼地活着

为什么这么大了才开始相亲?之前就没遇到过合适的吗?几乎每个相亲对象都会问我这个问题。在他们看来,我模样还算俊俏,身材不错,工作、收入都不错,理应有很多优秀男人追。“是的,曾经的确有人追,可我爱一个男人爱了五年,又用三年来疗伤,所以剩下了。”我不避讳我的过去,也不否认曾经撕心裂肺地爱过一个人。

与丁建林认识的时候,我刚研究生毕业,美术专业毕业的我,不甘心回到老家江西的一个小县城当中学老师,固执地留在南京,在一个小装修公司学做室内设计。丁建林是老板的朋友,当时四十岁出头的他刚离婚,又辞去稳定的工作,正寻找商机准备做生意。

那段时间,丁建林经常来我们公司玩,每次都讲一堆笑话,逗得我们哈哈笑。虽然他五短身材,但因为会穿衣服,收拾得干净利索,令人看着格外舒服。有时候我去客户家量房子或者给客户送装修方案,他会顺带捎我一程。我们慢慢熟悉起来。

我从来没想过我跟丁建林会有故事发生,他大我近20岁,而且长相也不符合我的审美。但感情的事情,不受控制。我的设计方案一次次被客户拒绝,我初出茅庐时的万丈热情一点点被现实浇灭,我抱着被客户扔掉的设计方案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啜泣。原本以为自己很坚强,跟一再要求我回老家工作的父母置气:“我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可是,我刚刚迈出一只脚,迎面而来的凄风冷雨就几乎把我吹倒。

沮丧至极的我跟丁建林哭诉自己的迷茫和无助。丁建林给予我极大的鼓励和支持。他给我讲他的故事: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每天在车间读书到半夜参加考试等等。于我而言,他就像我无边黑暗世界里的一盏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

在丁建林的鼓励下,我的工作逐渐有了起色,我们的关系也在日益亲密。我越来越依靠他,迷路了,给他打电话;生病了,给他打电话……他总能帮我解决难题。我们心照不宣地走到了一起。

前两年,他对我无微不至。每天接送我上下班,我不好好吃饭,他就看着我吃了晚饭再回自己家。有一年我生日,他在外面出差,为了给我过生日,他夜里开车赶回来,不巧的是,半路车坏了,大冬天,他站在荒郊野外等拖车。早晨五点才到南京,花店没开门,他又站在外面等。

丁建林的细心、周到让我愈发爱他,开始畅想我们的未来。我说:“我们会在一起吗?会结婚吗?”丁建林一开始总是说:“当然啊,等我事业有了起色,我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我一直等着,等着他兑现诺言。

他的生意一直没什么大的起色,但那时也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光。每天下班后,他教我做菜,在他的指点下,面条都煮不好的我,会做好多种家常菜。吃完饭在小区里散步,交流对某电影或者某新闻事件的看法,展望展望未来。日子虽贫瘠,但安静美好。

我对物质没有多大的欲望,不必非要名牌不可,不需要多么光鲜亮丽,就想守着自己的小幸福,淡然安静地过日子。也因此,我一再跟丁建林提结婚。而为了不让他有经济压力,我努力工作,业绩也越来越好。

2009年冬天,丁建林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进了武汉一家不错的外贸公司,负责开拓南京市场。丁建林人脉广,也懂得经营之道,南京分公司在他的打理下,逐渐走上正轨。次年,公司把他派往武汉,在总公司做副总。

丁建林越来越忙,我每天给他打电话,他不是在应酬就是在开会。渐渐地,我有了怨言,愈发没安全感,催他结婚。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丁建林不再让我进入他的世界。他的同事,我不认识;他的新朋友,我一个也没见过。很多次,我周末去武汉,走在外面,他不再牵着我的手,我把手搭过去,他开始变得不自然,找理由甩开。我看着他的脸,看着我们之间虽然一人之隔的距离,却似从未相识过。

每见一面,我心里的悲伤和失落就增加一倍。要强的我也不再主动给他打电话,不去看他。我看着我们的爱情,就像遗落在广袤沙漠里的一棵绿植,正在因为缺乏水分而慢慢枯萎,却无能为力,说不出话。

他每半个月回来一次,回来依然找我。我不接他电话,他就一直在我家楼下等。有时候一等一夜。我说,如果没有结局,又何必继续?他说,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会疯的。

我一再陷在回忆里,忘不掉他的好,舍不得放手。即使到后来,他经常一消失就三四天,然后再忽然出现,跟我说酒驾,在派出所关了三天;酒后摔倒,住院了……各种各样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可是他忘了当初他申请信用卡时,留的是我的邮箱,他在商场、饭店的消费记录,都会显示在账单里。

他一边口口声声说爱我,一边编撰各种理由骗我,我很想把那些账单甩到他脸上,可是,悲伤到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同时,我在他武汉的住处,看到了女人的衣服、鞋子。在他下班回来之前的空当里,我坐在地板上,想象了很多种面对他的方式:狠狠抽他一巴掌、问他为什么骗我、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最后的最后,我只是把那个女人的鞋子、衣服以及其他东西堆在了客厅地板上,拎起箱子去了车站。

坐在候车大厅里,我把头埋在膝盖上,哭到哽咽。同时,也告诉自己,这段感情,到此为止。

之后,丁建林疯狂联系我,我换了手机号,也换了住处。我不想再继续听他冠冕堂皇的解释,也不想看着自己为这样一段早已死亡的感情变得声嘶力竭。

曾经我一直以为,我爱他,爱到不能离开。所以纵使他骗我很多次,我都原谅了他。但是现在我才明白,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能离开这件事,之所以离不开,是因为不够疼。而我一直以为如父如兄的他会给我足够的安全感,却不知,安全感从来都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丁建林千方百计地找我,依然说:“没有你,我会发疯的。”以前这句话给我很多感动,现在我才明白,他是多么自私,永远都在强调他自己,而从未考虑过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被满满的恨包围,恨他一次次的欺骗,恶狠狠地诅咒他,又一遍遍怀疑自己不够好、不够强大和优秀。也曾试着和一个不错的男生交往,试图转移目标,但我发现,我无力付出爱,对对方不公平。

一点点收拾心情,让时间一点点把他从心里洗掉,直到听到他的消息,再无涟漪。三年,我终于成为自己期待中的样子,开朗、明媚,相信爱,也愿意付出爱。

去年叔叔得了一场重病,婶婶日夜伺候不离左右。婶婶说,我现在不敢睡太沉,每天都担心他会忽然没了呼吸。那一刻,我忽然就泪流满面。曾经觉得爱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飞蛾扑火赴汤蹈火,现在才明白,爱是懦弱,是胆怯,是成全,是愿意为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活着。

我在等待一个这样的你,一起分享苦乐,一起携手同行,愿意为了彼此,小心翼翼地活着。

第79篇、爱情故事18岁,那时我们不懂爱情

中同学聚会,我见到了十年未曾谋面的倩倩,脑子顿时一片空白。想起曾与她的那段往事,顿生伤感。

2000年,因父亲被提拔为县水利局副局长,一家人从乡下搬到了县城,住进水利局家属大院。我家隔壁是局长刘叔叔一家,他有个独生女倩倩,和我一样大,都是18岁。第一次见到倩倩,我没敢正眼看她。她衣着时尚,青春自信漂亮,而我刚从乡下来,觉得与她之间有不可逾越的距离感。

直到开学后,我被分到与倩倩同班,我们的距离才慢慢拉近。

每天上下学,倩倩都要我与她同行。最初,我很不乐意与她走在一起,故意与她拉开一段距离,只低头默默赶路。倩倩倒毫不扭捏,每次都自顾自地在一旁说个没完,说她最喜欢的流行歌曲、影视明星、言情小说。她的世界在我看来奇妙又新鲜。接触久了以后,我才渐渐消除自卑感,不再那么拘谨,可以大胆地与她说话了。

倩倩喜欢看琼瑶、亦舒等港台作家的言情小说,每次看完都要借给我看,还给我讲主人公的悲欢离合。也是在那时,小说带给我一个无比向往的神秘的爱情世界。以后,在上下学的路上,我总会痴痴地望着倩倩出神,偶尔触碰到她裸露的手臂,心便会如触电般狂跳几下。不知是日久生情,还是情窦初开,倩倩也渐渐变得羞涩起来,偶尔与她对视,她的双颊便变得绯红。

就这样,我们开始无话不谈,沉浸在莫名的兴奋与激动之中,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一天晚自习后,我和倩倩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快到家门口时,我们不由自主放慢了脚步。昏黄的路灯下,倩倩的身影充满诱惑。“我们,去河边走走吧。”我支支吾吾地提议,根本不敢看倩倩的表情。她像意识到了什么,“我怕。我爸知道了怎么办……”不知哪来的勇气,我上前一把抓着倩倩的胳膊就往河边跑。倩倩犹豫了一下,便任由我拉着她。

那晚,在河边的草地上,我们把彼此的第一次交给了对方。回到家里,回想起那一阵激情缠绵,我心里既紧张又兴奋,竟一夜无眠。而从那以后,对那种事,我们开始变得毫无顾忌。

有一次,趁倩倩的爸妈去了外婆家,我们在她家里正忘情接吻时,差点被她妈逮了个正着。敲门声突然响起,我和倩倩顿时惊高慌失措,她一把推开我冲向门口,又迅速返回,一下将我推进卫生间,一下又把我推到沙发背后,急得满脸通红。最后,她将我藏到床底下,才飞快地去开门。我躲在床底下,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六神无主,一颗心咚咚地跳个没完。我听见倩倩的母亲责怪她开个门也这么慢,然后没几分钟就又出门了。倩倩叫我出来时,见我一脸狼狈相,笑得前俯后仰……

那时,18岁的我们,没想过眼下即将面临的高考,没想过未来,更没想过冲动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只是尽情地、贪婪地享受着彼此的身体带给双方的愉悦。

直到高考结束后的一天晚上,倩倩的父亲突然敲开了我家的门,怒不可遏地指着父亲的鼻子咆哮:“你看看你教的是什么儿子!他把我女儿的一生都毁了!”满脸茫然的父母看着倩倩的父亲因气愤而扭曲的脸,一下子惊呆了。待明白是怎么回事时,一向宠爱我的父亲气急败坏地冲到我眼前,给了我一记清脆的耳光:“你这个畜牲!”

原来,倩倩因常呕吐被父母发现,带到医院检查才知是怀孕了,在父母的严厉询问下,她“供”出了我。父亲支付了几千元营养费给倩倩的父母,不久后便被调往一个偏僻的山区任水利所副所长。我的命运也发生了改变,由于倩倩家到省教育厅告发了此事,尽管我高考成绩超过了录取分数,也被大学拒之门外。

那时,我不敢面对父母,他们的叹息声令我心如刀割。我感觉自己犯了无法被原谅的错,有过自卑、彷徨、忧郁与痛苦,心情颓废到了极点,每天早上醒来,心中只有满满的伤感。

我和倩倩再没有过联系。她后来去了省城上大学,而我开始了打工生涯。谁能想到,十年后,我们会在高中聚会上重逢。再次相见,恍若隔世,我们没什么话好说,又仿佛所有的话都已被彼此装进心里。

第80篇、爱情故事黑名单的爱情

“嗨,还好吗?”情人节这天,嘉宇突然收到前女友嫚嫚发来的一条微信。

嘉宇大脑短路了几秒钟。自两个月前嫚嫚宣布与他拜拜那个晚上起,他就像一个罪不容赦的犯人被她拉进了黑名单。

几秒钟过后,嘉宇扶了下眼镜,自言自语说:“这姑奶奶怎么了?听说刚找了位弹吉他的‘音乐家’,难道又拜拜了?”

然后嘉宇突然明白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天是情人节!曾经的情人也是情人,是情人就该有所表示的。这年头,哪个女孩是盏省油的灯?

嘉宇想,以前过情人节,他都给嫚嫚发“520”的微信红包,以示“我爱你”。可现在怎么发呢?昨日的旧欢今日已成为别人的新爱,肯定不敢也不能再“520”了。

嘉宇在微信里试探着问嫚嫚:“包多少合适?”嫚嫚有些不解:“包什么?”“给你的红包啊。”嫚嫚直接回答没必要。嘉宇不解了:“那你今天把我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嫂嫂有些火了:“你看清楚,把你放出来,不是问你要红包。我在医院做B超……”

嘉宇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不会吧?分手时好好的,时隔两个月“状况”就出来了?

嘉宇再没心思聊微信了,他拨通了嫂嫂的手机,手机里只“嘟、嘟”响了两声,就被嫚嫚按死了。再拨再按,又拨又按。

嘉宇在微信里问嫚嫚:“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又‘中獎’了?”

“你在哪家医院?我现在赶过去……”“需要钱吗?我打给你……”

嘉宇一连发了十多条微信,嫚嫚再也没回复。

就在嘉宇焦急得在办公室里来回转悠的时候,嫚嫚的电话打了过来。

嫚嫚开口就问:“你刚才与他聊了什么?”嘉宇吃惊地说:“与谁呀?刚才不是与你……”

“什么与我啊!我身体不舒服,刚才去医院做了个B超,手机放在他那,出来后发现手机上有你打过来的电话。”

“他在微信上说你做B超了。”

“啊?他把你从黑名单里拉出来了?”

“啊,我以为是你……”

嘉宇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看来,嫚嫚新结识的这个“音乐家”在背地里打探她的过去!

嘉宇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了。谁知深夜十一点多钟,他突然又接到嫚嫚的电话,电话里就说一句:“我在‘春天的梦’下面,你可以不来,可以继续睡觉!”

“春天的梦”是市中心公园里的一个雕塑,也是嫚嫚微信的背景图片。这图片嘉宇太熟悉了,在他被拉入黑名单的那些日子里,他经常打开这个背景图片,无数次地发呆。

嘉宇赶到公园的时候,嫚嫚在“春天的梦”下面己哭成了泪人。

经验告诉嘉宇,几个小时前,嫚嫚与那位“音乐家”有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赢家又是嫚嫚。嫚嫚就这性格,赢得愈雄壮,哭得愈悲壮。

嘉宇对嫚嫚说:“走吧,姑奶奶,找个地方喝两杯,庆祝一下。”嫚嫚擦着泪眼:“庆祝什么,庆祝我伤心啊?”

嘉宇嘻皮笑脸地说:“是庆祝你又有机会欺负我了。”

嫚嫚对嘉宇的胸脯使劲打了一拳,说:“庆祝酒等会再喝,快十二点了,赶快把红包发过来。”

嘉宇问:“发多少?”

“你是猪,这还用问啊。”

嘉宇说:“那就爱你多一点5。20吧。”

嫚嫚对着嘉宇的胸脯又是一拳,睁大眼睛说:“你敢!”

紧接着,“春天的梦”下面,一个手机的屏幕先亮了起来,一阵轻微的提示音过后,另一个手机的屏幕也亮了起来。

第81篇、爱情故事嫁给我好吗

第一次请求她嫁给我时,还是我们6岁时。

“我当丈夫。”我说,“你可以当我妻子。”

“不行。”她只回答了这两个字。

“行。”我说。

“不行。”她又说了一遍,然后就跑开了。几分钟后,我也跑了出去,独自在屋里玩挺没意思的。

第二次请求她嫁给我时,我们14岁。学校里要举行年度演出,我是她的舞伴,我在等她走出更衣室。我穿着一身黑色服装,系着蝴蝶结。她走出更衣室时,身上穿着一件长及膝盖的粉红色裙子,我深吸了一口气。她看上去像个刚从天堂步入凡间的天使。在等候老师示意我们上台前,我注视着她,想说些什么。她瞅着我,微笑着问:“你在看什么啊?”

“嫁给我好吗?”我脱口而出。她的微笑绽放成了露齿而笑,随即大笑起来。我没在意,我能看到她的眼里晶莹的光。她拉着我走上舞台时还在笑着。

第三次请求她嫁给我时,是在她16岁生日那天。我们和几个朋友一起野餐,我和她单独坐在一棵树下,别人在谈论着怎么玩下一个节目。听着远处别人的说话,她笑出了声,我听到她声音像清脆的银铃声。我从身旁采下一朵雏菊递给她,对她说:“做我的妻子好吗?”她看着这朵花,脸红了,然后又笑了起来。她接过花,加入了其余的几个人里。我跟了过去。

第四次是我们18岁时。我俩坐在大学的自助餐厅里,她边喝着橙汁,边跟我说她最近读的一首诗有多美。说了几分钟后,她停了下来,问:“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我看着她的眼睛:“我的后半生想和你度过。嫁给我好吗?”和以前一样,她又笑了起来,说:“你还不到结婚的年纪。”然后她就说起了另一首诗。

第五次请求她嫁给我时,是在我们毕业的那天。我们都是21岁。我单膝跪地,手里握着一支玫瑰花,对她说:“现在告诉我,接受我做你的丈夫吗?”

她依旧笑着:“你总是那么心急。你还要考研究生呢,是吗?”我耸了耸肩,从地上站了起来,和她一起走出了毕业礼堂。

四年后,我完成了研究生学业,在一家跨国公司找到了工作。我们坐在一家冰淇淋店,这时,她打破了沉默。“你这四年怎么不让我嫁给你了。”她说,“出什么事了?你变主意了?”她灿烂地微笑着。

“你认为呢?”我揶揄地问她。

“我想你是怕我再次拒绝你。”

“到目前为止,你没有一次是真的拒绝我。”我回忆着,“你从没真正地对我说过‘不’。”

“我在6岁时是当真的。”她反驳着。

“她还记得。”我暗想,同时笑着回忆着儿时的事。我舀了一勺冰淇淋让她尝,并说:“好吧,你拒绝过我一次。”

“然后呢?”她边品着冰淇淋边问。

“没然后。”我回答。

她转了转眼珠,沉默了,她不再笑了。

“怎么?”我问,“你认为我改主意了?”

她皱着眉说:“我不知道。”她蹙起眉头时看上去更美。

我看了她一会儿,说:“你今天怎么不让我向你求婚?”

“我?”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问。

“为什么?”我问,“出什么事了?”

她的脸红了,“不。”她说。

“你这次又拒绝了我?”我问。

“不,不!”她赶紧说。

“那你这次想说‘行’?”

她意识到我想做什么,朝我伸了伸舌头,坐回去继续吃冰淇淋。

“嗨!”我拉过她的手,“嫁给我吧。”

她抽了抽鼻子,答道:“你是当真的?”

我在6岁时就是当真的,“是的。”我说。

她没说话,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第82篇、爱情故事婚姻的反思

婚姻需要经营,女人结婚的理由有很多种,可以是为情为爱,也可以是为利为益,但是结婚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自己以及家人过得幸福。进入婚姻之后,重要的已不是你的结婚对象是谁,而是你怎么与你的结婚对象相处,因为如何经营婚姻将直接关系着婚姻的成败。

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之付出了7年心血的婚姻就这样结束了。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结婚后一心为小家,一心想做贤妻良母,一心想守着老公和儿子过日子,怎么就会整天感到心烦气躁,整天跟老公吵架,把老公赶出家门,也把自己赶进了婚姻的死胡同。

冷静下来后,她很后悔自己的任性和一时冲动,也很后悔不能很好地克制自己的公主脾气,更后悔的是吵架吵到气头上,一怒之下就办理了离婚手续。是的,现在她很后悔,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房子里面壁思过,最终大彻大悟总结出自己失败婚姻的20条深刻反思。

1。恋爱时一定要有大致相当的家庭和背景,还是要遵循老祖宗说的门当户对。尤其是男方如果家境不好,肯定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而自卑心理越强,就越是容不得老婆批评,进而一点细小的话题,都会成为吵架的导火索。

2。男女双方应该要有基本相当的教育背景,教育层次相差太多肯定会成为问题。特别是从贫困落后地区出来的人,大脑的思维方式跟城市里的人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还认死理,两句话对不上就开始急,吵架自然成了家常便饭。

3。要有共同的人生追求和共同的生活目标,安于现状只能让家人更加生活平庸。我虽然是一介女流,可我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因为我想有更好的生活品质,在单位也是部门领导,而他却只想安于现状,跟他说多了就发脾气。

4。选择一个人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模式,问题在于自己先要弄明白想要什么。恋爱不同于婚后的生活,恋爱错了可以有纠正的机会,而一旦结了婚,再纠正的代价就会大许多,因此,先要弄明白自己想要过怎样的日子,然后再去找可以和自己过这种日子的男人。

5。一旦结了婚,就要学会不断地包容妥协,总想把老公压服迟早有一天会崩盘。千万别把恋爱中男人的好脾气当成结婚后的必然,所有的男人在谈恋爱时都可以对你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然而,很少有人会把这种好脾气延续到婚姻之中。

6。两个人中必须要有一个人擅长妥协谦让,假如是女方能够做到就一定会和谐。别以为夫妻吵架就一定要让老公让着你,如果你闹得太过分了,老公肯定不会惯着你的坏脾气。因此,见好就收或见台阶就下是很重要的,千万别把小事弄得不可收拾。

7。千万别把结婚当成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更别相信自己找到的就是白马王子。恋爱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可终身大事还是要尊重双方父母的意见,千万不要相信什么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故事,这些都是电视剧和电影里虚拟的人物,别走火入魔了。

8。虽然夫妻吵架也是情感沟通的方法之一,但应该学会用更好的方式进行沟通。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世界,生活也不是一个人的日子,而和睦的生活就是有效的沟通,要学会求同存异,别总是试图用吵架和强势手腕来压服对方,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

9。别以为自己是老婆就可以不去理睬婆婆,在男人的世界里母亲永远高于老婆。作为媳妇你要明白,在男人的眼里,母亲永远是很重要的,自己永远是属于母亲的。因此,在绝大多数男人看来,父母没得选,老婆可以选,如果你对他的母亲不孝顺,那么,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10。作为外来媳妇应摆正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善待他人其实就是在善待你自己。别试图去动摇他们的母子关系,也别挑拨他与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或许老公可能会一时听从你的意见,可毕竟他们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而你是外来的媳妇,不插手夫家的事情和不发表自己的意见,绝对是明智之举。

11。婆媳关系是否和谐,绝对跟做儿子的有关,别让老公有两头受气的生活环境。婆媳关系是否和睦除了婆婆和媳妇共同努力之外,最重要的是看儿子是否够强势,在强势的儿子面前,妈妈与媳妇都会礼让三分,关系自然也就和谐;假如儿子懦弱,母亲必然出面保护免受媳妇欺负,久而久之,怎么可能会有良好的婆媳关系?

12。千万别去讨厌自己的婆婆,也别去动员老公远离他的母亲,这样的做法很幼稚。女人结婚后,总会对婆婆敬而远之,对于强势的婆婆更是心存敬畏,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传统国家,婆婆和媳妇都为了争宠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因此,不但不能在婆婆面前说他儿子的不是,也别试图把公婆赶走,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老公带着老娘一起离开你。

13。婚姻绝对不是可以展示自己个性的地方,绝对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随心所欲。就算是吵架也不可以口不择言、口无遮拦,尤其是不能把双方的父母牵扯进来,或是把双方的父母当成吵架的话题。要知道,许多时候如果把双方的父母扯进来,就会让原本简单的问题更加复杂化,日积月累,就会把两人的关系送上不归路。

14。如果你还未婚,就请记住自己的女人身份;如果你已经结婚,就记住凡事应宽容。女人如果弄明白了“男主外女主内”的道理,就会在家庭生活中轻松很多,要知道自己就是一个女人,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承担起男人的家庭责任,因此,多奉承一下老公,让老公努力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比你自己拼死拼活要好许多。

15。婚姻是一种长期投资,更是一种经营行为,聪明老婆就是要懂得如何保值升值。如果你打算结婚,与其让自己的父母给你添置家用电器或买一辆小车,还不如让父母帮你付房子的首付款,毕竟,家用电器和家具以及汽车都是天天在贬值的消费品,而房子却是天天看涨的投资方向,即便以后离婚了,也不至于人老珠黄以后一无所有。

16。结婚后别太相信男人,更别过分依赖老公,所有的男人婚前与婚后都是态度不一。恋爱时可以天天对你的男朋友发嗲,他会感到你很可爱,但结婚后千万不要天天对你的老公发嗲,他会感到你很做作也很烦,不是他不再爱你,而是一旦结婚你就不再是他生活的重点,毕竟,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因此,男人就是这样一个东西。

17。结婚后还是要有自己的一份工作和事业,千万别赶时髦去做什么全职太太。请记住结婚后仍然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没有万全把握,千万别轻易做什么全职太太。否则,你既会脱离社会,也会让自己失去独立的人格。因此,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就会养得活自己也爱得起自己,相对于家庭和老公,自己的事业更值得依靠。

18。别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老公身上。男人很烦也很怕老婆把全部的注意力和所有的目光都紧盯着自己,这样会让男人有很强的压迫感与紧张感。聪明的女人就是要学会放风筝,让男人看似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实则线被牢牢掌控在老婆手上。而紧逼盯人的夫妻,大多会因疲惫不堪而劳燕分飞。

19。家人是最值得花大时间、大精力投资的地方,尤其是要珍惜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老公可以是你最亲近的人,你们可以赤裸以对,但也可以是关系最遥远的两个人,一旦那张纸不再存在,你们就可以形同陌路,因此,有时间还是多去陪陪自己的父母吧,就算是婚姻失败也不至于什么都没有了,起码你还有自己的父母可以倾诉。

20。嫁老公最好是跟你的观念与思想开放度相差不多的男人,这关系到你们对事物的认识与对事情的判断能力,否则,婚后对某些事情的认识不同而会产生许多矛盾。比如,婚外情的问题,我前夫就觉得没有什么,只要男人的心还在老婆身上,只要男人还在为家庭努力工作,偶尔在外面逢场作戏也没什么,这就是我和他的最大分歧。

一个会经营婚姻的女人,她的婚姻总是幸福的。谁都无法否认女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个家庭是否幸福,一段婚姻是否美满,80%要看这个女人懂不懂得经营。婚姻就像一部车子,发动机是车的动力,而婚姻的动力就是夫妻之间的和谐和相互吸引。女人如果想要让婚姻这辆车开得足够久,就应该一直关注车上的“发动机”。

第83篇、爱情故事没有短信的爱情

1991年夏天,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名叫朱莉的女孩。我是在上大学时和朱莉相识的,那时她刚毕业不久,在她的家乡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市呆了几天,计划着下一步人生目标。我和她偶然见了次面,然后就开始约会,不久之后就难舍难分了。

我早就定好花一个夏天去欧洲旅行,朱莉说她想搬到芝加哥,我们形影不离的日子就要结束了。我告诉朱莉,我会给她写信的,我把自己在英国威尔士的一个朋友家的地址告诉了她。

我在旅行途中,还会去英国看望我的父母。我乘坐的飞机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降落后,先去德国特里尔游览了古罗马遗迹,又在法国斯拉斯堡度过了夏至之夜、在瑞士巴塞尔一座足球场观看了一场摇滚乐演出,然后又去了我祖辈居住的匈牙利布达佩斯,在那里倾听了教堂合唱,还观赏了艺术大师画作展,那些画作美极了。

但是,我的心情很糟,我从没如此感到寂寞过。眼前的美景虽好,可我只想着朱莉。我独自坐在维也纳圣史蒂芬教堂外的一把长椅上,吃着在小摊上买来的肉排,心里盼望的是能回到皮奥里亚,坐在她的身边。我给她写了好几封信,把我的思念写进了信中,仿佛那样就是在和她携手同行一样。

我在伦敦和父母见了面,可团聚的喜悦难掩我心里的思念之痛。我的旅行走得太远,和朱莉彻底失去了联系。我的心,前所未有地沉入了深渊。我暗自流泪,整天魂不守舍,心不在焉地在伦敦呆了三天。

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坚持让我给朱莉打个电话。于是,我在伦敦的旅店里往美国打了个长途电话。电话接通了,但是朱莉不在。她妈妈告诉我,朱莉前些日子带着行李去了芝加哥。我的信放在她家的桌子上,至今还没打开。

我又给芝加哥打了个电话,没人接。那时候,没有电话留言、没有语音邮件、没有来电显示能让她知道有人给她打过电话,只有电话机在她那个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响起。我没有任何办法知道她去了哪儿、什么时候回来,我开始妒火中烧,怀疑她已经移情别恋。

第二天,我和父母開车去了威尔士。在那里也没看到朱莉的来信,我的心再次乱得一团糟。我的身体在威尔士,身边环绕着葱绿的群山和欢跳的小羊,可我的心却在地球另一面的芝加哥。

父母把我送上了回伦敦的列车,以便让我从那里坐飞机回家。到了伦敦希思罗机场,机场人员告诉我,父母给我买的双程机票只能从巴黎登机。我只好去了英国多佛,在多佛坐船穿越海峡去法国。

那条船上,坐满了一同去法国的学生。我们在法国加来港下船,坐上了通往巴黎的夜间火车。途中,我向他们倾吐了自己的伤心故事。“忘记你的爱情吧。”他们说。

一个小伙子要去西班牙参加奔牛节,让我也一同去。一个女孩想去法国海滩享受日光浴。“和我一起去吧。”她邀请我。

“不,不。”我说,“我要是不回家,就肯定会失去她了。”

我的耳边响起了嘲笑声。他们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旅行,要是我半路回家,会后悔一辈子的。

到了巴黎,我直接去了戴高乐国际机场,我想做的只是登上飞机。但是,那次航班的乘客发生骚乱,飞机我坐不成了,下一次航班也不行。

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收拾行李想去火车站,一边走一边流泪。我要困在巴黎三个星期,啥时候才能回家?走出机场航站楼时,看到不远处有一个英国航空的标志,前面是三个面带微笑的售票员。

“你们还有座位吗?”我问她们。

“有。”其中一个人回答,“但是,20分钟后飞机就要起飞了。”

这是一张单程机票,价钱是父母给我买好的那张机票的两倍。我看了看自己的信用卡:只够紧急用途了。

我买下了机票。这件事,我没敢跟父母讲。

4年后,在我和朱莉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我才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给一屋子的亲朋好友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失魂落魄的男孩,他一路放弃了在威尔士陪伴可爱的小羊、放弃了巴黎的红酒和海滩美女的诱惑,选择了他心中的爱情。

第84篇、爱情故事余生好长,她最难忘

那时,他在一家报社工作已经三年。单位来了一个新同事,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小姑娘,穿着绿色的连衣裙,羞答答地站在那里,像一株蓬勃生长的向日葵。他们成了搭档,因为当时的办公条件不太好,两人只能共用一张办公桌,连唯一的大抽屉也要共用,一把锁,两人各执一把钥匙。

他们碰面的机会不多,除了报社每周一次的例会,因为她是白班编辑,他是夜班编辑。虽然不见面,但是不意味着两人没有交集。有一天,上班时不太忙,她就开始收拾凌乱的办公桌,把乱七八糟的报刊分类放好,再摆上一盆枝叶茂盛的绿萝。接下来是抽屉,坏掉的钢笔、半块橡皮、茶叶渣、发霉的香烟,统统被她丢进垃圾桶里,里里外外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放上带着香味和好看花纹的信纸、可口的话梅、精巧的小剪刀之类。这才像一个美好的抽屉呀,她暗暗得意。

不料,第二天上班,她却看到一张这样的留言条:“请不要忘了这不是私人的地盘,不要乱动别人的东西!”原来,他习惯了办公桌原来的风格,看似乱,却心中有数,取用方便,她整理得这样好,对他来说反而等于帮倒忙,找东西翻遍了都找不着。

生性爱清洁的她,有点生气,她要挑战他,让他习惯她的井井有条!于是,他继续坚持乱扔,她继续坚持收拾,两人开始了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很久,他不说,她也不说,连开会时都故意避开对方,谁也不理谁。直到那天晚上,他上夜班,发现前天晚上准备好的资料,怎么也找不到了,桌子上没有,抽屉里没有,他只好花费了好几个小时,重新整理资料,等到一切都忙完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疲倦地离开时,心中对她的恨意未消,鬼使神差一般,他将喝剩下的半杯热茶,倒入了那盆绿萝。

第二天晚上,他刚上班,一个同事跑来问他:“你把小姑娘的绿萝怎么了?她今天哭得好惨。平时,她可喜欢它了,每天都记录它长出了几片新叶子,还要用干净的湿布,把叶子都擦得亮晶晶的,像闪着光的玉石似的……”

他在卫生间的墙角,看到了还没有被清洁工拿走的绿萝,它的叶子还绿莹莹的,却全都耷拉下来。看着自己的“杰作”,他竟然丝毫没有报复之后的快感,反而后悔不应该伤害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

他重新买来一盆绿萝,又在抽屉里补充了一堆话梅之类女孩爱吃的小零食。隔天,他再来上班,看到她留下的纸条,上面画着一个女孩,先是哭了,后来又笑了,最后还有一句:“好吧,她原谅你了!”

从此,爱的种子竟然在抽屉里悄悄萌芽,他们互相在这个小天地里,留下对方最喜欢的东西,直到三年之后携手走进爱的殿堂,抽屉上那把小铜锁也变成了爱的信物。

结婚那天,他说:“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她等着,他捧来的竟然是当初她丢掉的那盆绿萝。那时,他怀着内疚的心情捡回来,精心呵护,它重返生机,变成了郁郁葱葱的一大盆,她感动得泪如雨下。

婚后的日子虽然美好,却也少不了磕磕碰碰,他们仍然改不了各自的老习惯,他爱乱丢东西,她跟在后面收拾,不停地抱怨,他对此默默无言,她孤掌难鸣,说累了只好偃旗息鼓,家里自然又恢复了风和日丽。

相濡以沫五十年之后,她去了另一个世界,他坚守在老屋里,哪儿也不肯去。孩子们周末回家探望,滿以为房子里会乱得不像话。不料,他们推开门,却发现处处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甚至窗明几净,就像母亲活着时一样。

彼时,阳光照进来,窗台上一盆绿萝郁郁葱葱,每片叶子都亮得像玉石一样,他坐在阳台练字,却反反复复只写了一句话:

余生好长,她最难忘。

第85篇、爱情故事感谢那一场车祸

结婚5年了,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我成了怨妇,天天对着老公发脾气。

走在一条看不见希望的路上,我的失望一点点膨胀,挫败感一天天积聚。奔三的年龄,不敢生孩子,不敢想将来。于是,我想到了离婚。

不知道怎么走到了今天,原本相亲相爱的两个人,如今只剩下争吵和冷漠。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我曾经以为选择了这个一贫如洗的男人,是最纯粹不过的爱情,可是面对现实的打击,我开始有了悔意……老公沉默的脸上,满是难以言表的无奈。

就在我提出离婚的当天,在上班的路上,我被一辆逆行的汽车撞倒,造成左臂骨折,身上多处挫伤。

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是,人要是倒起霉来,喝凉水都塞牙呀。可是,事实上,我真应该感谢那一场车祸。

在我住院的半个多月里,老公精心地照顾着我。从来不做饭的他整宿不睡觉,只为了给我熬一锅骨头汤;怕我在医院里太无聊,他买来一大堆我喜欢的杂志,还下载了许多韩剧给我看;一向大男子主义的他竟还为我洗内衣……我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他对我浓浓的爱。

是的,是那一场车祸使我顿悟。原来,我们的爱依然还在,只是,我被房子蒙蔽了眼睛。我终于明白,只要有爱,只要相爱的人健康地在一起,其他一切都不重要。至于房子,我们住在哪里,哪里便是我们幸福的港湾。

关于离婚,我们谁都没有再提起,就像从来没人提起过一样。如今,我们依然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但是我感觉很幸福。

第86篇、爱情故事作为女友

我曾经认为,为人爱侣应该甜美、温柔、小鸟依人、会做饭、会疼人、会带娃。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作为女友的我,简直糟糕透顶。

这样的认知要从很久以前说起。20岁时,我谈过一次恋爱。当时有一个去外地拍戏的机会,可我很犹豫,因为“心有所属”,我设定的生活是为心爱的人居家做饭。

被朋友劝说不要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而且我还有赚房租的压力,犹豫再三,我几乎是哭着到了片场,感觉自己是个“不合格女友”。戏还没拍完,这段感情就戛然而止。后来思考,我不怨人家绝情,而是我没有让别人离不开我的绝对优势。那场感情也让我明白,爱一个人,先要让自己摆脱“爱”的束缚,如果你不能摆脱,就不会收到真正的爱。

有句老话说,“如果想绑住对方的心,就先绑住对方的胃”。我也曾想培养自己下厨房的能力,可每次不是切破手指就是剐伤皮肤,弄得厨房里血光四溅。

既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就不再苛求,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为你做菜?这个问题,是对方应该想清楚的,也确立了我作为女友的原则:不为了爱谁而强求自己去改变。

由这个原则继续衍生,我逐渐明白了做一个有着独立人格的女友该有的行为准则:我应该不会专程去看你,也不会小鸟依人地腻在你身边,更不会没事就打电话问你和谁在一起,监督你的行踪,而且工作永远比男友或老公重要。不依附他人的感觉,让我非常有安全感。

后来我与王石交往,很多人以为我是冲着他的钱去的。一个女朋友曾经咨询我,如何向男朋友伸手要钱。我颇为无奈,只好回复:“确实不知道该怎样办。”举个例子,我在纽约为贷款买房历尽艰难,因为当时在美国我连一张信用卡都没有,没有社会信誉,贷款差点儿办不下来。当时王老师刚刚签完一个品牌代言合约,我曾有过一丝小念头让他帮我还一部分贷款,王老师也承认确实动过这个念头。然而仅仅只是一个念头,念头闪过之后,他对我说:“我在认识你之前,所有的广告收入都会捐掉做慈善,如果因为认识了你,就不捐了,员工会怎么看我?”

他话音还未落,我连忙摆手道:“捐,赶紧捐,一分都别留。”至今,我仍每月做着房奴。

平日里,我和王老师各自忙工作,他时而在英国,时而在深圳,我时而在美国,时而在上海,能在北京相聚的时光显得弥足珍贵。一次恰好他回北京,只有两天时间,而我必须要去上海。我想争取当天往返,无奈约见的第二批工作对象次日上午才可以见面,一天半的时间眼看都要扑在工作上了,只好撇下王老师。

正在上海开会时,王老师的电话打过来:“我饿了,没有饭吃……”

开会时接电话本就已经不礼貌,且是这种琐事,这让我很尴尬,于是,我用公事公办的语气答复他:“我发给你一个电话号码,你打这个电话应该可以解决。”我将家附近餐厅的订餐电话发给了他。几分钟后,他的电话又打了进来:“刚刚问了,人家今天不送外卖,该怎么办?”

我气得哭笑不得,只好压低嗓门说:“冰箱里有面包,自己拿了吃。我在开会,不要再打电话了。”随即,挂线,关机!

第二天回到北京,王老师本想诉诉委屈:过去的24小时里,只有几片面包充饥……还未待他诉完苦,我立即堵上了他的话茬儿:“你平时都吃得太好了,偶尔吃点儿清淡的也不错,清清肠胃。”然后,他被噎得接不上下一句。好在王老师包容心无敌,对于正在创业的我,万分理解,面包的恩怨,就此一笔勾销。

还有一次在纽约,为了装修房子,添置了好多物件,回家一试,有些不太合适的,想拿回店里退掉,王老师好面子,死活不愿意去。其实美国有非常健全的退货体制,只要保留好购物凭证,都可顺利退掉。于是,我硬拉着他去退货。

回到店里,我和店员一番理论,王老师安静地站在我身边。成功退货后,走在回家的路上,王老师不停地赞道:“太利索了,太利索了……”

也有朋友建议我,王老师在剑桥上学,我应该一同前往,也在剑桥画个小画儿,闲来喝个下午茶,不要这么跑来跑去辛苦创业,甚至跑到纽约去上学,抓住男人才是最重要的。可我深知,越想抓住的人,往往越抓不住。反过来说,为什么是我要去抓住他,而不是他来抓住我?难道我不优秀吗?

10年来,从一个哭着要为别人学做饭的小女生,到如今信奉工作有时比男友重要的原则,尽管这些原则可能为人不屑,但我却万分笃定。

一个女人一生中要谈两次“恋爱”:与值得爱的男人,与你热爱的工作。

第87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相依为命

有人把一只狼和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放在一起饲养。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小羊,异口同声地说:“狼迟早会吃掉小羊。”

结果,狼非但没有吃小羊,还成了小羊最亲密的朋友,它们一起玩耍,一起吃睡,像一对恋人似的,形影不离。

实验结束后,工作人员把小羊牵走,这时,出现了感人的一幕:狼奋力扑到铁丝网上,对着小羊长嚎不已,声音凄厉,如子夜的杜鹃啼血。铁丝网外的小羊听到狼嗥,努力挣脱绳索,反扑过来,哀声回应。

就这样,一个在网内,一个在网外,真正的生死离别。原来,狼和羊也是可以相爱的。在它们孤身相处于一隅的时候,就会相互吸引,继而相爱,衍生出同病相怜、风雨同舟的情感。

狼和小羊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祖父祖母。祖母身材修长,皮肤白皙,年轻时,是出名的美人;祖父却是一个个头矮小、皮肤黝黑的人,还是罗圈腿。怎么看,他们也不像般配的一对。

我曾问过祖母:“您怎么会嫁给祖父?”祖母笑着说:“那个时候,女人根本不知道要嫁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全凭父母做主,只好认命。”

在这种认命的前提下,祖父祖母过起家常的日子,一路相伴走到今天,将7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他们都老了,像两只老猫,相偎着坐在屋前晒太阳。偶尔,祖父出外转转,祖母转眼见不到祖父,便会着急地到处询问:“老头子呢,老头子去哪儿了?”

最感人的是,祖母在82岁那年,住院开刀,家里人怕祖父担心,瞒着他,说祖母是小病,在医院里住两天就可以回家,再让他去医院探望。

祖父嘴上答应,却偷偷地骑着自行车,赶了30多里路,摸到医院。祖母仿佛有感应似的,忽然对我们说:“老头子来了。”

大家不信,来到门外,果真看到祖父喘着气,颤巍巍地站在门外。

我还听过这样一个故事:20世纪60年代,有个大学教授下放到一个边远山村,感恩于当地一个女子的照顾,与她结婚。后来,落实政策,教授返城,身边有许多优秀的女子追求,有人劝教授放弃那段婚姻。

教授说:“我对她已经习惯了,就像习惯左右手一样。”他坚持把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妻子,从乡下接到城里。

原来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浑厚、最为坚固的情感,叫相依为命。它与幸福离得最近,不会轻易破碎。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是融入彼此生命中的温暖。

第88篇、爱情故事懂得,是最美的缘分

刘墉出版了多部销量百万的作品,用文字给无数读者带来了温暖的力量,他形容自己是一只船,当他在外漂泊伤痕累累的时候,就回到家中,妻子会把他的破损修整好后,他再重新出发。

懂得,是生命中最美的缘分

刘墉和毕薇薇是大学同学。大一上学期的一天,学校派4位优秀学生代表去接受电台访问,刘墉和毕薇薇分在了一组。电台录音室的器材临时出了故障,等待维修时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平时在女孩面前很少说话的刘墉,竟然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刘墉后来感慨地说:“也许一个人遇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时,就算他是哑巴,可能也会说话了吧。”

在之后的社团活动中,两人的接触越来越多,毕薇薇被刘墉的勤奋和才华深深地折服了。一天,刘墉邀请毕薇薇到他的画室看他作画。也许是心有灵犀,4个小时的时间里两人几乎没有交谈,只是一个深情地作画,一个认真地看画。“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曰曰来。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画到最后,刘墉题上了杜甫的《客至》,一诗点明用意。聪慧的毕薇薇从这幅画中看出了刘墉的潜力,也感受到他的心意,两人相视一笑,不言不语,已是深情许许。

大三那年春天,他们决定结婚。一直对女儿恋爱不加干涉的毕父气得大骂女儿“胡闹”。毕母又气又怜地对毕薇薇说:“傻女儿,你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吗?如果你不好好念书,就去爸爸的公司做事。”刘墉一时有些蒙了。他问毕薇薇听谁的。“听你的!”毕薇薇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一个晴朗的早晨,正在上素描课,刘墉匆匆跑进教室,朝同学大声喊道:“谁带私章了?”有两个人举手。“走!”刘墉拉着他们就往外跑,“帮我到地方法院公证处盖章,当见证人。”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大家面面相觑,反应过来后,教室里立刻沸腾起来。同学们纷纷把画架推倒,发出轰然巨响,当作结婚礼炮为刘墉庆贺。

跑到法院门口,刘墉拦住一个背照相机的路人,以法院做背景,拍下了结婚照。照片上,刘墉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衣,毕薇薇也只是穿了一件极平常的背带裙,两个人傻傻地笑着,却无比的幸福。

“先斩后奏”领了证,刘墉带着毕薇薇去拜见岳父母大人。尽管岳父气得绕着沙发直转,但终究是认可了这桩亲事,并要求重新请客。刘墉和毕薇薇不得不在8个多月后又办了一场婚礼。相比第一次的简单和草率,这一场婚礼堪称盛大,但是,小两口讨论结婚纪念曰的时候,想法却出奇的一致:当然是第一次!因为那是自己决定的!

信任,是最深的爱情哲学

结婚后,小两口与刘墉的母亲一起住在铁道边的贫民区里,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此时,刘墉在台北市成功高中做美术教师,而毕薇薇已经怀孕。

为了改善生活,刘墉进入电视公司工作,写脚本、做主持,样样都干,短短几年之内,他就成为中国台湾“最受欢迎的电视记者”,并获得了台湾金钟奖。刘墉带着一家老小搬进了宽敞的房子里。此时的刘墉,成了没有隐私、走在街上总会被人认出的名人。

有一次,一位邻居大姐趁着刘墉不在,拉过毕薇薇,压低了声音说:“你别天天只顾着看孩子做家务,你家刘先生这么出色,有不少漂亮的女孩子喜欢。前几天我还看到,一个年轻女孩子冲上去给了他一个拥抱……”毕薇薇听罢,心里很不是滋味。相处多年,她知道刘墉的品性,信任是他们之间最深的默契。

毕薇薇礼貌地笑笑:“我家先生很优秀,当然受欢迎,有人喜欢很正常。他很在乎自己的家庭,这点我很放心。”那位大姐走后,毕薇薇坐在沙发上,思绪如潮。两人浪漫炽烈的爱恋,丈夫辛勤打拼的汗水,在她心中一点点蔓延……成了公众人物,难免会“动辄得咎”,被别人捕风捉影地编排故事,毕薇薇告诫自己要沉住气。

毕薇薇用所有的爱心、情感和关怀来对待刘墉,让家成为他脱去名人外衣的温馨港湾。

后来,刘墉赴美开拓事业。初到美国,他在一家美术馆担任驻館艺术家。因为语言不畅,演讲总是失败,一时间,刘墉的心里充满了苦涩。有几次,他甚至怀疑,拋开一切远走他乡的选择是不是太任性?

不久,刘墉收到了毕薇薇的来信:“家中一切安好,勿念。”简简单单几个字让刘墉的眼眶湿润,他突然深刻地感受到了“妻子”两个字的力量:她用柔韧的肩膀,给了自己最大的支持和信任啊!借着情书往返,刘墉和妻子分享生活中美好的事物,也分担遭逢到的困顿与痛苦。大洋的另一端,鲜有猜忌或抱怨,更多的是分享和宽慰,这些都给了刘墉无穷的慰藉和力量。

在妻子的支持下,刘墉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了新的工作中。两年后,刘墉被聘为纽约一所大学的专任驻校艺术家及中国画指导教授,毕薇薇带着婆婆及儿子刘轩来到美国,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刘墉感慨地说:“夫妻的结合,起先需要爱情,其次需要理智,再接下来则需要一种人生的智慧。”信任和支持,大概就是他们感情恒久弥坚的最美哲学。

自首初心,不负流年不负卿

刘墉的作品给不少受挫的人带来了振奋的力量。为了更好地帮助青少年,他辞去了纽约的工作,在台北成立了水云斋青少年免费咨商中心,从此经常往返于中国台湾和美国之间。在美国,刘墉如隐士般足不出户,其余时间则排满了演讲、咨商、访谈等忙碌行程,毕薇薇就随着他的离家与归来,过着两种迥然不同的生活:当刘墉在外的时候,她尽心尽力地照应年迈的婆婆,使他无后顾之忧,同时借机充实自己,并参与社区的义工活动;当他工作归来,她则用爱心、感情和关怀来欢迎他,给他一个最温暖舒适的家。

刘墉深深感激妻子为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每次离家前,他都会将书房、书桌整理干净,把庭院的花草树木安置妥当。他也尽量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妻子相伴,即便有长途的演讲、访谈、展览或是写生,也尽可能地带上毕薇薇,世界各地都留下了二人携手走过的足迹。毕薇薇说:“嫁给刘墉之后,虽然都在他的背后,但他从未让我有被遗忘的感觉,总称赞我是最理想的妻子,我心中也常存感激,感激上天赐给我一个理想的丈夫。”

“少年夫妻老来伴”,年岁大了以后,刘墉越来越依赖太太,一睁开眼睛就叫“刘婆,刘婆”,如果一时找不到,就开始打电话。太太也把更多心的思集中在丈夫身上:“不要写了,过来休息一会儿。你该吃这个,不要吃那个。你要多穿一些,否则会感冒……”不管太太说什么,刘墉总是爽快地说“是是是”,甚至还自编了“新三从四德”来表示对毕薇薇的疼爱和尊重。

有一年,刘墉和毕薇薇在街上牵着手走,被记者看到了,马上在各大报纸上报道,题为:“刘墉和毕薇薇牵手逛街!”刘墉看后,笑着告诉记者说:“其实我们常牵手,我和妻子很欣赏闽南语把夫妻称为‘牵手’。由相识、相知到如今,我俩一直手牵着手走过来,共同努力,用关心和爱经营我们的家。虽然也有风雨,但我们都知足、感恩,相信必能步入怜爱的阶段,长相爱,永相守。”刘墉深情地说着,言语里充满了幸福和感激。

相守40载,光阴稀疏了青丝,浓荫了真情。午后相伴的时光,他们偶尔会提起年少时那幕充满喜剧色彩的“抢亲”,刘墉依然掩饰不住心中的得意,一个劲地问太太棒不棒。有时候又会打趣她:“你可真是大胆啊,才跟我相处一个半月就跟父母表明要跟我走,你真没良心……”毕薇薇则笑着回应他:“那么事实证明,我的眼光还不错哦。”

第89篇、爱情故事夫妻相的真相

我们常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夫妻之间面容相像,连表情都有些相似。或者结婚时虽然并不相似,但是相处几十年下来,成了老夫老妻,原来迥异的外貌也逐渐趋同。大家把这种现象叫做“夫妻相”。究竟为何会发生这种事呢?

在爱情的最开始,正是由于两个人之间存在相似性,才让彼此走到一起。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类更欣赏那些与自己或者与父母相似的人。在选择伴侣时,人们往往会以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作为标杆,这样的结果就是最后挑出的对象不仅性格上与家人有相似的地方,连长相都像最亲近的人。

2013年,美国《心理科学》杂志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人们对于与自己相似的人也会更加信任。大部分人更愿意和面部特征与自己相似的人做朋友,因为在潜意识里,人们会觉得这样的人看起来更友好也更值得信任。科学家称:“这种相似感带来的信任会超越其他因素,让彼此容易亲近。”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基因在作祟。研究表明,基因更相似的夫妻婚姻相对更美满。在这样的家庭里,发生虐待孩子或者离婚的概率比较低。而且,夫妻间也会更加无私,更把对方当做“自己人”来爱护。

夫妻之间相处久了,常常会不自觉地模仿彼此的行为。夫妻间的情绪、习惯都会给彼此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比方说,一方乐观爱笑,很有幽默感,在他的影响下,另一方也会变得比较积极,更爱笑,那么笑这样的一种面部运动就会给两个人同时刻下烙印,两个人的面容、表情也就越来越相似。夫妻会共同参与一些社交活动,生活中也会同甘共苦,这样一来,常常相似的情绪状态对两个人的长相就造成了趨同的改变。

一个成年人体内正常菌群数量达100万亿个,约为人体细胞数量的10倍。细菌的作用不仅影响着人体的消化和代谢功能,还会对人们的胖瘦甚至长相产生影响。对于人类夫妻来说,长期共同生活,会使两个人的饮食习惯逐渐相似,通过亲吻等亲密接触和共同分享食物的行为,两个人体内的菌群也会趋同,从而在体型、外貌方面使夫妻长得更像。

第90篇、爱情故事那烈火,当然是你

伊丽莎白·泰勒的一生,婚姻史堪称丰富,爱情史却如此简单。她与理查德·伯顿纵使分分合合,仍是彼此的最爱,无可替代。

她的心房倏地打开了

1953年的一个聚会上,刚刚凭着三部影片冲进好莱坞的理查德·伯顿正惬意地享受着美酒。出身英国威尔士矿工家庭的他,被伦敦戏剧界视为劳伦斯·奥利弗(著名的莎士比亚戏剧男主角)的接班人,但为了财富和名望,他转向了电影领域。

泳池对面,一个女孩投来冷冷的一瞥——他自负又粗鲁,她对他完全没有好感。目光交汇的一刹那,他却惊住了:“她是我见过的最矜持、最美丽、最冷淡、最孤傲、最难以接近的女人,她的美让人窒息。不仅如此,她还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

再见面已是9年后。在《埃及艳后》的大型片场,泰勒刚刚获得奥斯卡奖,看上去更加超凡脱俗。她天价的片酬、地位让伯顿有点嫉妒。他想煞煞她的威风,然而,脱口而出的是:“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蹩脚的开场白把她逗乐了。见他之前,她告诉自己要提高警惕。她已经结婚4次,是3个孩子的妈妈。每一次结婚都会轰动媒体,引来指责和质疑,她不想再经历那些了,尽管她现在的丈夫更像是个“勤杂工”。

可防洪堤很快被冲垮。他的方脸、阔肩充满阳刚之气,当他用绝妙的声音念对白时,她的心房倏地打开了:“它能赶走一切烦恼、悲伤,所有的一切都会融化。”

她是他的“勇气之师”

情意绵绵的台词成为催化剂,拍到艳后和安东尼深情接吻的戏时,他们对导演大喊的“停”置若罔闻。

“伊丽莎白和伯顿并不仅仅是在表演。”人们都看出了这一点,包括泰勒的丈夫费舍尔。费舍尔质问她:“你和伯顿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是的。”她提出了离婚。

“伯顿与泰勒”的新闻甚嚣尘上。他的妻子来片场大闹,家庭也不断施压,伯顿陷入深深的内疚,在威尔士人的字典里,没有“离婚”二字。

泰勒和伯顿尝试保持距离。可爱情似火,总是一触即燃。对于伤害另一个女人,泰勒感到“糟糕透顶”,既害怕来自全世界的非难和羞辱,又不想失去伯顿。矛盾和压力之下,她吞下了一大把安眠药,所幸抢救及时。

漫长的拍摄终于结束,泰勒“像生了一场大病”。她决定分手,把自己困在别墅里。4个月后,她接到伯顿的电话,毫不犹豫地答应见面。“想避开命运是件多么困难的事啊,当你沉浸在爱情中时,你只会紧紧抓住它以安然避过暴风雨。”她不再执着于婚姻。

她不再接片,全身心帮助他,鼓励他演了他并不想演的《雄霸天下》。在片场,她一遍遍为他梳头,帮群众演员化妆,甘愿退居幕后。

《雄霸天下》成为转折点,他的演艺事业开始起飞。她向公众证明,他们不会玷污美国电影,他们的感情超越了世俗道德的范畴。凭借这部影片,伯顿第一次获得了奥斯卡提名。

泰勒让伯顿明确地知道自己可以是谁,这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满足感,他向妻子提出了离婚。他们手挽手公开出现。他带泰勒回到威尔士,在昏暗的酒吧吃晚饭,骑6便士一次的旋转木马。这是泰勒从未品味过的普通生活的快乐。

1963年12月,伯顿获得自由身,而泰勒的丈夫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不肯离婚。

伯顿习惯在公众面前隐藏弱点,他在意他的贫苦出身和脸上的麻子,担心他的恐高会给人懦弱的印象,他还极力掩饰自己是一名血友病患者。泰勒帮助他面对这一切。她教他如何驾驭名声,她是他的“勇气之师”。

她说服他重登舞台参演《哈姆雷特》。离开舞台太久,他没法完全放松,她一次次启发他的灵感,漫长的巡演中,她始终和他在一起。

“他饰演的丹麦王子是强有力的、直截了当的、不装腔作势的,他的表演更深沉自省,闪现出嘲讽幽默的光芒。”《哈姆雷特》成为百老汇演出时间最长的戏剧,39岁的伯顿登上了事业的顶峰。

她所在的地方就是家

1964年3月,以放弃财产为代价,泰勒终于离婚。10天后,她与伯顿在蒙特利尔举行了私人婚礼。伯顿撰写了唯一的官方声明:“伊丽莎白·伯顿和我都非常开心。”

第二天,伯顿就出现在多伦多的舞台上继续演出《哈姆雷特》。表演结束,他牵着她的手走上舞台,用激动的声音重复了哈姆雷特对奥菲利娅说的话:“我说,我们以后再也不结婚了!”全场欢呼,他们沉浸在喜悦中。

新婚甜蜜无比,他们一起旅行,和孩子们一起打闹,一起接拍电影,并以完美的票房号召力成为最著名的夫妻搭档。

甜蜜之外,也有争吵。他的酗酒从未改变,酒后会对她大发脾气。可她享受这一切,她在阿谀奉承中长大,他的对抗激发了她的活力,他的奋进、坚韧连同糟糕、脆弱,她全盘接受。

“和一个令人惊异的大明星无可救药地陷入爱情”让他失去了很多朋友;本性孤僻、对当作家充满憧憬的他厌烦了狗仔队的闪光灯,厌倦了不断旅行。他更加在意的是,1967年她再次获得奥斯卡奖,他总是被提名,却从未获奖。

随着电影业的更新换代,新生代演员崛起,40岁的泰勒成了“过气的电影女王”。伯顿的事业也停滞不前。更糟糕的是,两人的健康都出现问题。伴随着酗酒,他的嗓音不再悦耳,记忆力衰退,手抖个不停,而且又开始追求其他女性。而泰勒接二连三地手术,子宫摘除手术彻底关上了她想跟伯顿生一个孩子的愿望之门。压迫感让他们失落、阴郁,摩擦越来越多。

意识到她的失望,他在律师家中写下分手协议:“我的小糖块,我把宣布分手的权利留给你。”尽管3个月前,他还在情书里表白“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我为之活下去的东西”。

按照他的建议,她给媒体发了声明:“我相信,如果理查德·伯顿和我分开一段时间,对我们将是一个有益的信号……分开将最终把我们带回我们应该在的地方——那就是复合。”

饱受着失去她的煎熬,他给她写信:“我点燃了烈火却又将它扑灭,为此,我受到了上帝永久的惩罚。那烈火当然就是你。”1年后,如她所深信的,他们再次坠入爱河。遗憾的是,他们爱得太激烈,最终都筋疲力尽了,这段婚姻不到10个月宣告结束。

之后许多年,他们各自有了新的选择,但不管走到哪里,他都带着她送的那一整套“人人书库”,足足有上千册。而对她来说,丈夫们都不过是一个拎包、开门的伴儿。他们一直保持着紧密的电话联系。1984年夏末,一次通话结束时,他一反常态地说:“再见了,亲爱的!”不久,她收到来自塞利尼的他的死讯。他最后留下的,是用红墨水写的莎士比亚的诗句:“明天,明天,再一個明天,我们的狂欢已经结束了。”

“我仍然爱着他,我爱了他25年。”3天后,她跪在他的墓前,回想晶莹往事,泪落如雨。

回到洛杉矶的家时,一封信已经在等着她,那是他几天前躲开众人偷偷写给她的。信中说,她所在的地方就是家,他想回家。

第91篇、爱情故事爱人的样子

凌晨三点钟,我遇见了你,在入冬的深夜里,你只穿了一件长长的毛衣。

我跟着你顺着公路走了整整两个多小时,你穿过繁华的市中心,你路过公园拥着取暖的小猫咪,你最后来到了海湾大桥,刺骨的寒风吹得我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可是我却没有发现你有一丝寒冷的样子。

此时的桥上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和依旧相互辉映着的路灯。

我离你很远很远,我并没有听见你小声地啜泣,我也没有看到你红了眼睛,我只是看见你缓缓地爬上了栏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冷风吹拂着你的长头发,我却不知道为何那么笃定,我就是坚信,你不会跳下去。

你拿着手机开始哭喊,虽然隔得很远,但我还是听到了你的歇斯底里。

“你如果不过来,你就永远也看不到我了。”你带着哭腔喊完这一句之后就挂掉了电话。

在半个小时候之后,那个男孩赶来了,确切地说,他是跑过来的,这么冷的夜里是打不到车的。

在这半个小时里,你还是没有从栏杆上下来,你坐在上面,晃动着双腿,唱起了歌儿,然后又开始哭泣,你也跨出过一条腿,但是掉进水里的是手机。

最后的一幅场景是他紧紧地抱着你,然后你们都开始哭泣。我这个局外人当然就该退场了。虽然,我有那么几秒钟错以为你是我自己。

在三天之后,我又遇见了你。

这是个晴朗的下午,在麦当劳的门口,我看到你不耐烦地一次次地拿出手机看时间,放下手机之后你开始玩弄自己的指甲,几分钟之后,你又拿出了手机,如此反复循环。

我发传单经过你身边的时候看到你漂亮的彩绘指甲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斑驳,褪去了本来的颜色。你接过传单之后很气愤地将它们揉成一团,然后转身拐进麦当劳。出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个苹果派。

你三两下就把苹果派吃完了,然后你拿出手机的时候,它刚好响了起来。铃声是熊木杏里的《春隣》,直到它唱到快结束的时候你才按了接听。欲擒故纵这一招对待男生还是特别好用的。

我一直在偷窥着你,你有些娇气地撒谎;“我中午还没有吃饭呢!”恋爱中的你虽然有些不悦但你还是笑了,当你转过身看到了男孩。他在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来到你身边了,这揭穿了你的小秘密。

日光倾城,你的笑容倾倒众生。我看着你们远去的背影,继续着我枯燥的工作。

我只是没有想到我们那么快又见面了,我在傍晚回家的路上,我居然又遇见了另外一个你。

我在一间服饰店的外面看到了你,你拿着两件衣服不停地比划着,撅着嘴巴,在嘟囔着什么。原谅我,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脚,我也走了进去,可是我忘记看清楚了,进去了之后才发现这是一间情侣服饰店。

里面的衣服鞋子帽子裤子都是一对一对的,就像你们一样。

你一直要男孩试穿衣服,可是他却不肯,他认为这太张扬了,而你却一直强调,爱情就是要高调地让所有人见证你们的甜蜜。

他当然拗不过你,因为我看到他看你的眼神里包含着爱意。

在最后,当你们穿得像孪生公仔一样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虽然并不是那么好看,但是你却还是心满意足的,我知道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你,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你,我逛街的时候还是遇到你,就连我去图书馆,你都在。你无时无刻都伴随在我的左右,像一朵花儿一样爱哭爱笑爱闹爱撒娇。

我试图着闭上眼睛,不看着你,可是我却忘不了你——恋爱中的女孩儿。

陷入爱情的女孩子们总是做出一些人们都不能理解的行为,可是,这就是爱人的样子。

爱人们常常为了爱情而悲怆不已,可是却又无法将它从生活中舍去。爱人们常常因为等待而失去耐心,可是却又在转身的时候停住了脚步。爱人们常常会做出一些与自己年龄并不是很相符的堪称为幼稚的事情,可是却还是乐此不疲。爱人们常常哭泣,可在她的所爱出现的下一秒马上破涕为笑。

因为这就是爱人的样子,原本的样子,全部的样子。因为你爱上了一个人,你要接受她的全部。因为爱人们倾尽所有将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你。因为有一天,你也将变成了爱人的样子。

和她们一样。

爱人的样子很抽象,有些人用了一辈子都不能将她看清。可有的爱人,却心甘情愿地摘下自己的面具。

你问我是谁?其实,我只是你以前现在或者将来曾经拥有过的一个样子而已。当你挽着你的爱人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你脸上的灿烂神色已经感染了我。

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叫我,可我转过头去的时候,身后却什么也没有。

也许我该回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第92篇、爱情故事飞越半个地球,注定遇见你

离异后带着孩子出国留学,我试图把前夫多次出轨所造成的痛苦抛在身后。我不知道以后的生活会怎样,还会不会遇到一个爱我的人。那一刻,我只想离开伤心之地,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去平复伤痛。

初次见面,没有好感

飞机冲上云霄,带着我和8岁的女儿飞往大洋彼岸的美国。在美国,我和女儿琪琪住在中部的一个小镇,民风淳朴,生活宁静,节奏缓慢,和很多人想象的美国生活差距甚远。在新的环境中,忙碌充实的学习和生活让我很快进入新的状态,心绪渐渐平和下来。为了让女儿也尽快适应,我经常带着她参加社区的活动,渐渐认识了不少当地的朋友。

那年4月的一个周末,我们应邀去参加欧尼太太大孙女的婚礼。现场布置得很漂亮,到处点缀着娇艳的白色百合花。看到游廊映衬着远处的田园风光,我忍不住拉开玻璃门,想走出去近距离欣赏这令人陶醉的景色。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没好气地对我说:“请你进去的时候绕道走另一边门,刚才你一开门,风吹进来把一根婚礼蜡烛吹灭了!”我尴尬极了,连忙道歉,然后灰溜溜地绕道回去。好在婚礼美好而感人,让我很快忘了这段不愉快。

后来再见面,欧尼太太几次有意无意跟我提起她离异单身多年的小儿子。我终于弄明白,她这是要给儿子牵线,也就是那个在婚礼上没好气的中年男人菲利普。由于第一次见面大家互相没有好感,欧尼太太的热心撮合没了下文。

重新回到单身状态,我的确很渴望遇到一个懂我、爱我的人。但是,我并不指望用新的感情来修复内心的伤痛,也不期待通过恋爱来填补寂寞和空白,因为我深信,不管遭遇过什么,每个人都是值得被爱的。也正是前一段婚姻遭遇了太多,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首先要理清思绪,包括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需要什么样的伴侣,才能迈出下一步。

再次见面,开始约会

日子继续平静地又过了几个月。

暑假的一天,欧尼太太的小孙女蒂娜约琪琪去玩。他们住在小镇附近的一个农场,蓝天白云,草地碧绿,牛群在池塘边悠闲地吃草,好一派旖旎的田园风光。

这时,一辆车路过并缓慢停下来,菲利普从车窗伸出头跟我们打招呼。原来,他也住在这个农场。出于礼节,我们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两个小女孩则开心地在草地上追着猫狗玩乐。

和第一次的互没好感不同,这次,我们越聊越有意思,一种久违的悠闲舒畅在心里蔓延开来。

十几天后,菲利普打电话约我和女儿一起开船去湖里玩。湖光山色,碧波荡漾,大家玩得很尽兴。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菲利普总是雷打不动地在中午12点准时出现在我兼职的办公室门口,接我一起去吃午餐。我们边吃边聊,话题不断,气氛轻松愉快。就这样,我和菲利普順理成章地确立了恋爱关系。

我打趣地问他:“为什么农场见面之后过那么久才约我呢?”他说:“我哪里敢轻举妄动,考虑了很久,还上网查了中国的文化习俗、约会注意事项。”菲利普说,几次接触下来,看到一个单身妈妈带着孩子在异国他乡求学,还能够如此平和乐观,这个妈妈一定有她的独特之处。

对彼此的认可使我们敞开心扉,也让我开始认真考虑两个人的关系。菲利普的孩子已经长大独立,我要考虑的是他对琪琪的接纳、不同的文化背景是否会成为阻碍等。我想,每个人都会对再婚的对象有一定的期望吧,比如人品、收入等。如果这一步做得好,会极大提高再婚后生活的幸福指数。

克服阻力,感情渐深

刚恋爱时,琪琪对菲利普是抗拒的。除了我的开导,还多亏了菲利普的耐心和爱心。每次见面,他都想尽办法跟琪琪套近乎:送她小礼物、跟她聊天、陪她玩。慢慢地,琪琪的心就被俘虏了。

文化背景的差异,也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困扰。有时候,我们会因为没听懂对方的意思而产生误会。好在,老菲年轻时去过很多国家,对不同的文化很包容,我从英语专业的学生到教师,多年来接触英美文化。再加上彼此坦诚的个性,让我们能比较好地沟通,让阻力小了不少。

就像很多美国人都会做婚前财产公证,我觉得菲利普也会这么做。但沟通后才发现,菲利普和我一样,更喜欢两个人一起做决定的感觉。其实,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彼此能够好好沟通,达成一致。

我们还坦诚地聊过各自过往的情感经历。菲利普告诉我,他15年前离婚也是因为配偶的出轨。遇到我之前,他有过几次不成功的恋爱。我们聊从失败的婚姻中得到的感悟,聊自愈的方法……曾经受伤的心灵渐渐向对方敞开,彼此的理解和接纳感让我们感受到难能可贵的心灵相通。有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待着,相依看夕阳,牵手漫步在湖边,即使不用说话,也感到舒服的默契和愉悦的放松。

不仅如此,菲利普还为我做了很多。他很浪漫,第一次约出湖的日子成为月纪念日。每个月的这天,他就变着花样给我送小礼物。他很尊重我,大到装修房子、旅游行程的安排,小到外出吃饭餐馆的选择,都会征求我的意见。他很细心,会帮我开车门、拿外套,一起走路时还会走在靠车道的一边。菲利普这种发自内心的爱和细致的呵护,给了我很大的安全感。

通过细微的相处和坦诚的交流,我之前的很多顾虑都被爱融化了。

意外求婚,喜极而泣

转眼到了第二年的暑假,菲利普主动提出跟我和女儿一起回中国看望家人,还说要去看心心念念的中国长城。于是,我就订了飞北京中转的机票。

不巧那天风很大,缆车停运,上长城只能步行。不过,这丝毫没扫菲利普的兴致。多年前,年少的他在地理课上看到中国的介绍,去看长城就成为一个梦想。想不到,有一天竟然是这样实现的。

到了八达岭长城的最高点,菲利普环顾四周,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他让琪琪帮忙拍照,然后把我拉到边上,郑重其事地说:“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我看着他严肃的表情,有些诧异:“什么问题?”这时,他忽然掏出一枚钻戒,顿了顿,声音有点儿发颤地说:“你愿意余生跟我一起度过吗?”

一阵巨大的惊喜席卷了我整个身心,眼泪立即夺眶而出。除了“YES”,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菲利普小心翼翼地把戒指套在我右手的无名指上,深情地看着泪流但分明又在笑的我。那边的琪琪也开心地意识到妈妈被求婚了,迅速按下相机快门,记录下了这珍贵的瞬间。

菲利普说:“我等了你15年,终于等到了。”我的心里甜得像喝了蜜,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

回到美国后,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我们举办了温馨浪漫的婚礼,然后搬进了新房子。在每一天的相处和陪伴的磨合中,我们相爱和珍惜的感觉越来越深。

如今,我们已经庆祝了第7个结婚纪念日。遇到了对的人,所谓的“七年之痒”是不存在的。春去秋来,生命里,风风雨雨,人来人往。春上村树这样写道:“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能够遇见相知相伴的人,所有的努力、等待和成长以及经历过的悲欢苦乐都是值得的。

第93篇、爱情故事相亲这件事

这段日子,相熟的小姑娘不太开心,问她,说是被逼婚。原来她母亲的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觉得这么老土的事情居然找上她,当即回绝。那位阿姨不气馁,又打电话给她,把男人说得天上有地上无。小姑娘回绝得更干脆。

我听后簡直捶胸顿足,比她还着急:这是一个机会呀,怎么可以放弃?阿姨替你做媒,当然是觉得你宜室宜家,才隆重推出,难道你没有被猎头公司看中的惊喜?猎头铁律,一定是撬到待遇更好的地方,从小看你长大的阿姨,难道会给你挑差男人?你在外面自己遇到的,还不见得如这个呢。说着说着,我自己都觉得有张媒婆或者李妈妈之风。钱锺书说:做媒和做母亲是女人的两个基本欲望,看来不差。

男女相悦,为性为钱,另当别论。若为婚姻,人人的生活圈子都有限,自己认识异性的途径屈指可数:同学、同事、邂逅而已,再加一个新起之秀——网恋。

理论上来说,读书时代男女朝夕相处,梁祝之遇应该比比皆是,事实上人人回想自己的读书时代——初中情窦未开,不消提起,而大学里又觉得青蛙恐龙比比皆是。同事更不消说。公司或许不乏整天讨论老公小孩的八婆,到处吃女孩豆腐的中年油腻男,偶尔遇到几个适龄未婚的,可这么个竞争社会,凤辣子说得好:谁不是乌眼鸡似的。乌眼鸡没有性别,当然更不能恋爱。

在街角与谁一撞,当然撞得电光石火,一部长篇都市言情剧拉开序幕……但我只被自行车撞过,并且撞了我的人,迅速逃逸。

网恋呢?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和你谈情说爱的,不是人,只是一只坏脾气的狐狸——还没来得及变成人样。

这样看来,相亲好处千百般:相亲双方都很清楚自己来做什么,已经保证了有效交流;相亲既然是人介绍的,不见得都知根知底,多少也知道一点,信用门槛已被人为提高,当事人设防度数可以降低一点;介绍人也不会失心疯,把条件极不般配的男女扯到一起,交易平台相当,交易成功率提高;危险仍然有,但绝对降到最底,他不给你面子,难道不给张姨王姐一个面子?

咦,我在做什么?我在谈论相亲,像讨论银行最新推出的一款信用卡。但其实有什么不同?婚姻,也无非是我们人生的一桩投资,而相亲,绝对是最低成本高效率,虽然很庸俗。但那没有人生质地的浪漫,不过是轻浮。

第94篇、爱情故事爱琴海边的故事没有结局

我是在一个傍晚到达这里的。将行李放好在预定的民宿后,我走出房门,看见远处赫然躺着的蔚蓝的海。如果我的攻略没有做错的话,那应该就是爱琴海。夕阳西下,那如金子般灿烂的余晖潇潇洒洒地落在海平面上,波光粼粼。

我就是在那一刻爱上这座小镇的,它安静、自然,是真实的生活,绝无造作。

正是饭点,餐厅门庭若市,门口几张桌子面对着还悬挂在海平面上的红日,实在是赏景的好位置。我不假思索地走了进去,最后在一个小哥哥那里点了当地人最喜欢的海鲜套餐。也许是我这个异乡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可能是他有些蹩脚的英语引起了我的注意,总之点餐时我还觉得他作为一个收银员略微有些笨拙,拿到他递给我的餐后,我已莫名觉得他有些可爱。

当最后一口食物入口的时候,太阳彻底掉入海里。在最后的微亮天色下,大口喝着可乐的我扭过头看了一眼餐厅,没想到迎来玻璃橱窗后来自他的目光。他看见我注意到了他,立马回过神去为客人点餐。我不得不仔细打量起他来。

他应该是当地人,有一头显眼的黄褐色的卷发,短短的,蓬松又柔软的样子;他中等身材,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椭圆的脸上好似还有一些婴儿肥。他看起来很年轻,我琢磨着他应该是个大学生,朝气蓬勃又略显笨拙的样子太像是在这里打工的孩子了。我多观察了他一阵,却发现自己下的定论好像不完全对,为别人点餐和服务时的他看起来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熟练,动作麻利,眼神的交流和微笑都大方得体。

我摇摇头,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喝完手中最后一口可乐,我站起身来准备回民宿去。不自觉地再次瞟了一眼餐厅,但他的目光没有再迎来。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就起来了,我想要踏遍这个小镇的每一个角落,我已经迫不及待,这是我向往了太久的假期生活。

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大学毕业工作至今已经好些年了,生活在忙忙碌碌的都市,抱着大多数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做着每个人应尽的努力,高强度连轴转了五年后,我忽然迷失了人生方向。

其实我觉得我还年轻,二十七岁嘛,身边好多跟我同龄的人选择出国读书,或者换个行业发展看看,我觉得都不错,但我更需要一些时间来理清自己的思绪。我觉得大学生间流行的间隔年计划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升学或者步入社会前做一次长期旅行,来更深刻地体验和感受生活。这便是我来到这座小镇的原因,我将它作为我间隔年的起始。我想要一个新的开始,所有的一切重新来过。

我喜欢这座小镇,从第一天的傍晚就确定了,却不想清晨的它显得更加迷人。潮湿的空气,温热的海风,安静的周遭。于是那个清晨,我一路看着海,从山上走到了海边,又沿着海几乎走到了小镇的边缘。我太沉醉于这一切了,不知不觉,在正午的时候我竟然又走到那家餐厅门口。餐厅与前一天看起来没什么不同,门口三三两两的人正在就餐,室内的人排着长长的等待点餐的队。我竟然也鬼使神差地推门而入,排在了队伍的最后。

我当然又看见了他,那个黄褐色卷发的小哥哥。他跟我昨天观察到的一模一样,正有条不紊地为客人们点餐。队伍一点点地往前行进,我很快就排到了前面,他在忙碌中抬头看到了我,我不知道他认出我没有,他只是很快又低下了头。

但我觉得他认出我了。因为收银员有两个,快到我时,我前面的那位客人正好轮到去他那里点餐,而另一位收银员小姐姐手头的点餐工作也快完成,我已经准备好去小姐姐那里点餐了。这时候,小哥哥又抬头看了我一眼,继而加快了他的点餐工作。他飞快地按键,收钱,找零,把小票给客人,看起来甚至有点慌乱。最后,他几乎是和他旁边的小姐姐同時完成工作。我仿佛有些明白他的用意,于是我又一次去他那里点餐。

我们的对话和昨天一样,他又开始显得有一些笨拙,也许是他不流利的英语给我带来的观感。我觉得面对我时他总有一些冷酷,那些对其他客人的对视和微笑都不见了。当我站在他面前,距离只是一台收银机时,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我的眼睛。

可他又是如此矛盾,当他把我的餐递给我时,我发现餐盘上多了一个草莓味的冰淇淋。我疑惑地看着他,试图表达我没有点这个,他却低下头用他带有独特口音的英语说了一句:“送给你的。”我对他表示了感谢,去昨天那个座位吃完了这些食物。冰淇淋很美味,我感受到他的眼神时不时瞟过来。

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这一次他看向了我,没有任何避让。于是我向他挥了挥手,他终于送了我一个温暖的笑容。

我有些刻意地让自己不要再去那家餐厅,并且开始回忆起自己曾经遇到过的那些或美好或随意的邂逅来转移注意。

我记得有一次在航班上,我的旁座是一位颇为绅士的英国大叔,他请我喝在机场买的迷你威士忌,在夜里帮我盖好毯子。还有那次在美国洛杉矶的租车公司,当我表现出对自己预定的车型颜色不满意时,租车公司的拉丁裔哥哥问我租车要去哪里,我说去拉斯维加斯,他说如果我愿意带他去,他就免费给我升级。我当然没有带他去,但他依然为我免费升了级。最后我拿到的车是红色的,在内达华州的沙漠里甚是美丽。

当然还有那些很随意的邂逅,米开朗基罗广场上的小伙子叫我当晚不要离开意大利,应该跟他一起去参加爬梯;又或者在澳洲小镇上,迎面遇到的小青年邀请我与他一起去打牌;最让人汗颜的是伊斯坦布尔大巴扎里的土耳其哥哥,他居然当着我妈妈的面请我一定要留在土耳其,并且嫁给他……面对如此种种的搭讪,我的内心一向是拒绝的。正因为如此,当遇到这位小镇哥哥如此隐忍的表达方式时,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觉得有些动心。

第三天傍晚的时候,我又走到了那家餐厅。我想一个人总不会连续三天都当班吧,于是我告诉自己,就去偷偷瞄一眼,如果他不在,我就离开。奇妙的是,第三天好似前两天的复制,那家餐厅依然门庭若市,傍晚的小镇天色依然瑰丽,他依然站在老位置收银,于是我又一次理所当然地站在了他的面前。

与前两天一样的是,他依然冷淡地面对我,大多数时候都左顾右盼或者低着头,就是不敢与我对视。与前两天不一样的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从机械的“你好”变成了一句小声的“你今天好吗”。我回答他我很好,他点点头,继而一切又恢复到往常。

我的经验告诉我,我向来不会是主动的那一个,但这次当他将餐递给我的时候,他终于勇敢地用他浅褐色的瞳孔看向了我的眼底,就在那一瞬间,我脱口而出:“也许,今天会是我住在这里的最后一晚了。”我看见他的神色出现一丝失落,我礼貌地回以微笑,然后端起盘子在他的注视下离去。

吃东西的时候,我满脑子都在说服自己,我告诉自己这才是生活的常态,我应该接受生活最真实的样子。这一场旅行,我就着爱琴海的风享受美食美景,足矣。

我对他说的那句“很快就会离开这里”是真心的。我说过了,我的间隔年计划从这座小镇开始,但绝不会在这里结束。那天离开的时候我终于没有再向餐厅里望去。就当是一种逃避吧,有时候我就是固执地认为,有些故事,不宜久续。

第95篇、爱情故事给她一面镜子

芳菲已经二十九了,不再是青春妙龄,也不算老姑独处,正是最让母亲操心的年龄。

黄碧琼只有这一个女儿,从她自大学教授退休以后,便将所有的热情付诸芳菲的婚姻大事。

芳菲一直是她的骄傲,相貌出众,大学毕业后自己到外企应骋,五年过去,已成了外企的中方经理。芳菲的手机换了一部又一部,男友也换得像换手机一样勤。看着芳菲拿着带摄像头的手机摆弄时,黄碧琼忍不住提醒:“总喜新厌旧,可不行。”

芳菲哑然失笑,回到书房抱了一堆手机出来,一一摆在黄碧琼的面前,指点给她看:“这个机子太笨重,这个机子没有中文输入,这个机子待机时间太短,这个机子声音太难听,这个机子外形落伍,这个机子……作为经理,出门代表着企业的形象,难道我要背着几年前的大哥大,才能显示我忠诚恋旧品德优秀?”然后又指鞋架:“你不是也有这么多双鞋?如果能用就行,何必买来这么多用来配各种衣服?”

男人应该不同于手机吧。黄碧琼这样想,却始终没有将话说出口。

当芳菲与第N个男友分手时,她终于爆发了。

“你总这样,小心坏了名节!”不管是大学教授还是乡野村妇,上个时代的女人们总将名节看得比生命都重。

芳菲听到这话真是委屈得不行,怨恨地看着母亲,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不是我三心二意,而是他们都有毛病。”

说了三个小时,黄碧琼总算明白了七分:A男学历高家世优秀却有等级意识,不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B男长相俊美却有一身坏毛病,比如说在咖啡厅里大着嗓门讲手机,让芳菲被众目盯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绿,仿佛鸡尾酒;C男有着难忍的口头禅,芳菲与他约会时曾数出半个小时内他说了四十七遍“我告诉你”;D男总算一切合格,却喜欢在公众场合与芳菲亲昵;E男过分小气,不给芳菲买礼物倒事小,芳菲用自己的钱换部手机,他都会肉痛得恨不得罚自己吃一个月素;F男总是搭配不好领带与衬衫;G男痰太多,且唱歌跑调还喜欢在歌厅里显摆;J男过于自信自大,天天抱怨生不逢时否则他定是比尔·盖茨……

芳菲可怜巴巴地看着妈妈:“妈,你说,好男人都去哪儿了?”

“什么样的才是好男人?”黄碧琼哭笑不得。

“像爸爸那样,勇敢,聪明,坚强,风趣,正直,优雅,事业心强,细心……”

黄碧琼愣了一会儿。当父亲的永远会在女儿面前流露最优秀的一面,只有妻子才能看全他作为男人的真面目。丈夫已去世两年,黄碧琼不想数落亡人的不是,苦笑几声,踱步走回卧室去。

此后,母亲有一个月没有关心她的恋爱,可芳菲总感觉有人在跟踪她。

芳菲生日,本想约一些朋友去酒吧HAPPY,但这样做等于向朋友们宣布自己的孤独可怜——都三十岁的女人了,还没有个爱人为她庆祝生日。想一想,还是默默地回家。

饭厅里摆着生日蛋糕,黄碧琼站在门口对着芳菲很快乐地笑,手里拿着牛皮纸包的厚厚物品。

“你为我准备了礼物?”芳菲感动。

“当然!你的生日,我的受难日,怎么会忘记!”

芳菲打开牛皮纸,是一支录音笔和一个厚厚的信封。

她笑母亲倒也不落后,至少知道送录音笔,“信封里不会是钞票吧?”

黄碧琼只笑不语。

芳菲打开来看,惊异得张大了嘴,天!里面都是她的照片——她当众不加掩饰地打哈欠,嘴里的牙齿一目了然;她走路时表情怪异仿佛被腊肠吸引而狂奔的犬;她坐在咖啡厅里腰弯得过分,黑色套装的腰间露出了白色的底裤;她泊车时对着反光镜剔牙齿;她……这里面没有一张美丽的照片,全是她的丑态,让她看得如坐针毡。

“听听这个!”

黄碧琼打开录音笔,里面传出芳菲如夜鸟受惊般的笑声,嗓门极大,令人毛骨悚然。下一段是芳菲夜里呼噜震天,再下一段是芳菲……芳菲脸通红地关上录音笔,她不敢再听下去,不知道母亲还录了什么,或许连如厕的声音打嗝儿的声音都在里面。

“你,是你跟踪偷拍我?”她有些恼羞成怒。

“我哪儿有那个本领。我请了私家侦探帮忙。”黄碧琼得意地笑。

“你!”芳菲站起来,想拂袖而去。

黄碧琼拉住她:“芳菲,我只想告诉你,人无完人。你总像一面镜子一样去照男人的缺点,却忘记自己也不过是个普通女人,不能超凡脱俗,不能万事皆优。”

一语中的,芳菲抱着照片与录音笔表情沮丧地坐了下来。

真是心情复杂的三十岁。

第二天芳菲依然感觉有人跟踪,她索性对着车的反光镜做鬼脸,直到在反光镜中看到柱子后躲闪的人影。

她飞快地转身冲到柱子后,那男人手持望远镜,有些惊慌又忍俊不禁。

“是不是我妈妈没有付够你酬劳?”她一想到这个男人看过她几乎所有丑态,便恨不能用高跟鞋踩死他或是用手提包砸死他。

三个月后芳菲终于结婚。

婚礼上芳菲的朋友好奇地拉着芳菲问:“虽然是侦探,却没有007的气质,长得不算出众,钱也不是很多,为何千挑百选到他这儿停了脚?”

芳菲笑得嫣然,与笑容可掬的黄碧琼眨了眨眼:“他欣赏我的所有,包括我最不堪的时候。”

第96篇、爱情故事翁虹再婚签协议防离婚

翁虹作为演艺圈名人,她的恋情得到了大家充分的关注。不过近日她被关注倒是因为和丈夫刘伦浩签的一纸婚前协议。

翁虹和刘伦浩从相识到最后结婚,只用了4个月。一次翁虹从美国演出回来,她一出机场就看见刘伦浩穿着燕尾服在那里等她,接下来他们拥抱了,像电视剧里那样。当时的翁虹,刚经历一次失败的婚姻,因此有些失落、自闭,还有轻微的忧郁症。而此时,刘伦浩给了她很大的关怀,他们一周有5天在一起,就这样过了4个月,她终于接受了刘伦浩,决定嫁给他。

结婚前,她和刘伦浩签订了婚前协议,不过协议对于两人财产方面的规定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规定了两人在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比如第一条,不可以有家庭暴力,不可以打人、扔东西;第二条,吵架时不能摔门而出,不可离开同一空间;第三,不可随意提出离婚或者分手。”翁虹夫妻坦言,他们觉得这些协议其实很有效。

翁虹现在的生活很幸福,对于自己前一次只维持了两年的婚姻、对于那次婚姻的失败,她也很有感慨:“那是因为失去了信任和忠诚。因为没有了信任的话,两人之间就出现了很多问题。”

对于妻子的上次婚姻,刘伦浩很体谅:“当时也是时间的问题,翁虹那时正好一直在拍戏,两人相处的时间太少。我觉得两个人除了工作、睡觉和交际,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应该多花点时间给对方。” 他不仅不嫌弃翁虹有过一次婚姻,而且还说:“我更想保护她,不想有任何人再去伤害她。”

第97篇、爱情故事不爱烟火只爱你

也许一秒钟真的可以爱上一个人,却说不出究竟爱她什么。我爱上了小墨,其实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小墨是我的老板,我是她的人体模特儿。

大四那年,我们学校附近开了家小墨画廊,画廊的主人便是小墨。十来平方米的小店里,挂满了一幅幅她的画。不作画的时候,她便搬张凳子坐在门口悠闲地晃呀晃,暖暖的阳光下,精致的五官现出一种冷艳的金属美!每次经过她的画廊,我都忍不住要对她打个口哨,或者痞气十足地叫声美女,她便会转过头来,腼腆地一笑。

临近毕业,同学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只有我不温不火,抱着键盘继续着我的文学大梦。可我写得多发表得少,每个月都是张着嘴巴扎紧皮带等稿费下锅,真做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了!

朋友打电话过来,说小墨画廊在招人体模特,五块钱一个小时,问我去不去。我正愁没米下锅,立马叫上了一帮兄弟浩浩荡荡地向小墨画廊赶去,一副对人体模特这个差事誓在必得的样子。

小墨画廊门口挤满了应征的人。我那帮弟兄如训练有素的流氓,三两下便蹿到了人群里,手拉手把所有应征的人围在店门之外,只留出一条小道儿,我戴着墨镜叼着牙签在一片漫骂声中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颇有些古惑仔的气势!

小墨一身白裙,宛若一朵洁白的睡莲,她看到我的痞样,起先是皱了皱眉头,随后掩着嘴笑了。透过暮霭,小墨如同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浅笑盈盈,我以为自己花了眼,可揉揉眼睛,小墨还是那么纯洁地站着,墙壁上绚丽的色彩衬托出她的一尘不染。

我如同被电击中,呆站着。多么好的女孩子呀!直觉告诉我,我们之间会发生些什么故事,譬如爱情。于是我拍着胸脯说:老板,我不要钱,为美女做模特儿为我的快乐之本。

小墨浅笑盈盈,收留了我。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小墨的画廊里已经挂满了大大小小我的肖像,或颓废或消沉,总之是痞气十足。我不明白这个看似纯美的小女孩,为什么只喜欢用如此灰暗的格调来表现她的艺术,可这种灰暗的格调却颇得年轻人的喜欢,买画的人络绎不绝。

夏末的时候,我便从学校搬进了小墨那十余平方米的画廊里,因为我爱上了小墨,小墨也爱上了我。

我会常吊儿郎当地捧着她的小脸问她:小墨,你说你爱上了我什么?小墨故作沉思:如果说爱上了你的流氓味儿,你信不?

我问小墨:你说以后我能出名吗?像王小波一样?小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重重地点了点头说:你不出,还有谁能出!

看小墨那样,我便豪气云天地说:小墨,等我挣够了钱,买了房子,就娶你做我的新娘。小墨没有说话。

小墨不作画的时候,我就抱着电脑疯狂地写作,那种迫切出名的感觉,不亚于渴望一觉醒来,便有一张五百万元的彩票砸中我的额头。

小墨果然是一个不沾人间烟火的女孩子,她不会抽烟喝酒,甚至连煮饭都不太会。于是我又充当了小墨的菲律宾男佣,每天给小墨做饭烧菜,活都是些粗活,却做得开心无比。有一次,小墨在帮我切土豆的时候,硬把食指给切去了一块,鲜血直流。我心疼地把她的手指放在嘴里吮着,我说:小墨,你的手就用来做画吧,这些活儿,我一辈子给你做。小墨感动得紧紧地抱着我,幸福地哭了。

转眼已经入秋,空气一天天干燥,我也一天天暴躁起来,一年来写上的几十万字原封不动地留在电脑里,如同几十万未销出的商品,积压得让我心慌。我整天奔跑在外,希望能跑出一条路子,碰上一个好人把书给出版了。

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小墨的画廊,我们的感情就像灶台上的灰,已经冰冷了许多时日。然而我却固执地想,想在一夜之间,把字给卖了,换些钱给小墨一点点物质上的幸福,比如说给她买个华伦天奴的挎包,一件真维斯的衣服,再有可能的话,就是给我们买一间小小的蜗居。

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因为我们过得不好,因此总是想方设法地过得更好!于是我拼了命地写稿,也低声下气地求人!

夜深人静的时候,小墨会抚摸着我的头发流泪。

小墨说:子凡,和从前相比,我们缺的不是钱,而是快乐!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有名有钱了,快乐也就来了。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我心如死灰的时候,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书商,我把他敬若神明,生怕稍有不慎得罪了他,到嘴的鸭子又飞走了。他看了我的样稿,拍着胸脯说:你放心,这书我给你弄出来,一定好销。

签合同的那一天,我带他到小墨的画廊里吃饭,算作答谢。

两瓶酒下肚之后,书商的舌头开始发麻,吐字不再清晰,一双色迷迷的眼睛在小墨身上扫来扫去,手也不安分地向小墨伸过去。

小墨如同一只受惊的小鸟,一脸无助地看着我。我知道,这个时候的小墨,是多么希望能有我的保护,可是看着桌旁的出版合同,我心如刀绞无情地背过脸去。

片刻之间,只听到“砰”一声脆响,酒瓶子在书商的头上炸开了花。

我的心开始下沉,抢过小墨手中的半截酒瓶,厉声问道:小墨,你干吗?这有什么接受不了的,我们需要他。

小墨惊魂未定地靠在墙上,胸脯剧烈地一起一伏,显然愤怒至极。好半天,小墨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幽怨地看着我说:你当我是什么?我是你的女朋友!

我正在气头上,伤人的话脱口而出:你是我的女朋友?你为我做过什么?我还是你的男佣呢!可话出口之后我才后悔莫及。

小墨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冲出了店门,消失在人流之中。而我明白,我将与一生之中最唯美的爱情擦肩而过了!

小墨带走了她所有的画,小墨画廊从此成为都市的绝版,而我们的爱情,也淡化成为一种遥远的记忆。

我流着泪水将电脑的硬盘扔出去老远,发出哐啷哐啷金属碰地的声响,就让那个做了十几年的文字梦想,为这段无疾而终的爱情陪葬去吧!

想起小墨,我就会心痛,于是近乎于自虐地活着,在一家小公司里觅到一份吃不饱也饿不死的工作,领了工资便换成酒,醉生梦死。

公司的女老板见我虎背熊腰,于是开出一张十万元的支票暧昧地放在我的手里,姿势优雅地向我吐了个烟圈。我明白,她这样的女人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麻木地跟随着她来到她富丽堂皇的家里,看着她那满是脂粉也掩饰不住即将逝去韶华的脸,我突觉一阵恶心,跑到卫生间里狂呕不止。那张薄薄的支票在空中打了个优美的卷,滑落进马桶里。

眼睁睁地看着那张支票在马桶里回旋,最后随着水冲到了地下管道,我的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舒畅。

第二天,我便辞职,换了一家公司做事。

再见小墨已经是三个月之后了。那天我坐在沙发上吃方便面,看到电视里正对小墨的画展进行着实况直播,小墨依然是浅笑盈盈,还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只是她的身旁,多了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她挽着他的手,神情暧昧。

我点燃一支烟,心却在不停地抽搐。而今,小墨已经是个成功的画家了,而我却一事无成。我打算退走,但是却绝不能容忍她爱上一个足以做她父亲的男人。

我趿着拖鞋,不要命地向展馆跑去。跑到展馆门口时,我看到小墨身边的那个男人从展馆出来,追上去,二话不说便给了他一拳,然后近似于吼地叫嚣着:你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离开小墨。

男人并不恼怒,反而温文尔雅地笑着对我说:你就是子凡吧?给我一个离开小墨的理由!

我说:小墨还年轻,你们年龄相差太大,给不了她一辈子的幸福。我已经失去了爱她的资格,但是仍然希望她能幸福一生,而这点,黄土已经埋到了脖子的人,你能做到吗?我说话极为刻薄!

男人笑了,拍拍我的肩膀说:小墨没有看错人,然后捂着脸径自向一辆奥迪走去。

我提着行李,准备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就在我进站的那一刻,有人叫我。我回过头,小墨淡淡地笑,双手张开,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我鼻子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停在原地无从选择,前行,我就永远地失去了小墨,后走,我和小墨,还能再回到从前吗?

小墨孩子一般地冲上来,挽起我的手不由我解释地往回走。我任由她拉着,彼此都不说话,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小墨把我带进她家里的时候,我豁然一惊,手中的行李掉在了地上,原来,那一天,我以为是小墨男友而误打的那个男人,竟然是小墨的父亲,他的脸上青色未退,那一重拳的印记还隐隐可见。

小墨系上围裙,俨然一个家庭主妇,忙里忙外地忙活开来,只留下我在客厅里尴尬地坐着,嗫嚅着向她老爸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她老爸发出一阵豪爽的大笑:没事没事,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

吃饭的时候,我看见小墨那双起先完美无瑕的小手上,布满了细细的疤痕,似乎都是刀伤,我的眼睛不由一酸,泪水落了下来。傻傻的小墨,为了我赌气的一句话,竟然真的情愿蒙上烟火的痕迹,去做一个传统的小女人!

后来的后来,小墨偷偷地趴在我的耳边告诉我,她喜欢的就是我的痞气!我不再相信,但是我却相信小墨说的一句话,有钱有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快乐,而能让彼此开心的人,这世上或许就那么一两个,只有这两个人在一起了,才能叫爱情。

我说:如果人活着可以吃草,那该多好呀!那就没有欲望了,就会一辈子开心。

小墨就会接上:如果有爱,那么吃草也会快乐!然后快乐地笑倒在我的怀里。就在这时,我发现,小墨的笑容,真的与欲望无关,与烟火无关!

第98篇、爱情故事尘世爱情

他和她青梅竹马,在同一个村子里长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培养了一对相亲相爱的真心恋人。终于有一天,他和她相依相偎于村头的那棵老黄桷树下,定下了一生相守的誓言。

1960年,有情人终成眷属。家人和众乡亲为这对恋人,举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23岁的他,英俊潇洒,一表人才;21岁的她,模样清秀,身材窈窕。他,时任县政府文书;她,亦念过高中。两人都知书达理,是大家公认的一对好青年。他们的婚事,在众人看来,可谓天作之合。

婚后,他和她相敬如宾,日子过得滋润甜蜜。虽然平日里,他得在县城上班,她则留在家里侍弄庄稼;但,他们彼此却心心相印。一有机会,他们就会相聚一处,共享天伦之乐。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2年后的某日,她准备外出时,不慎跌了一跤。这一跌,竟让她口吐白沫,全身痉挛。家人将她送进乡卫生院进行救治。她被安排住院治疗。

他闻悉,当即向单位请了假,便心急如焚地往家赶。县城离家路途甚远,而那时交通不便,无车可乘。他昼夜兼程,历经6天6夜才赶到她的病床边。此时的她,不能说话,只是口水长流地冲着他傻笑。他心如刀割,抱住她失声痛哭。

她被诊断为“非特异性脑炎”。医生说,该病可能会导致精神失常、意识障碍、癫痫发作等症状,甚至肢体瘫痪。他没有被眼前的变故所吓倒,更没有选择逃离。他义无反顾地守在她的病床边,直至她恢复神智,能说话。因当时医疗水平不高,加上家里经济条件有限,两年后,她的症状虽有一定控制却并未痊愈,只得回家中作保守调养。

他稍稍缓过神来,又重返城里上班。然而,因通信闭塞,这两年来单位不知他的下落,已将他按“自动离职”处理。朋友劝他留在城里,一道另谋发展,并愿为他重新介绍对象,让他跟家里的病妻离婚。他婉言谢绝,回到家里。从此,他一边干农活,一边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时光荏苒,尽管有他的悉心呵护,她的病情却渐趋恶化:由不能行走至不能站立,最终一朝瘫痪!她曾经的花容月貌,也慢慢被无情的病魔一点点吞噬。而他依然深爱着她,依然陪伴着她:每天早上,他起床后,先帮她穿衣、洗漱、解手;然后再煮好饭,一口一口地喂她吃……看着他既忙于打理家务又忙于照顾自己,她心有不忍。有好几次她都真诚地对他说:你何苦要为我受累呢?凭你的条件,你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女人过日子啊。他总是轻轻捂住她的嘴:不许说傻话,俺这辈子就守定你啦!她泪雨滂沱!他俩的心一如当年紧贴一起,谁也无法离开谁。为方便她的生活起居,他还动手改装家里的生活用具。他最得意的“杰作”,是一辆自制轮椅,即用自家木板坐椅,安装4个滑轮。无雨天,他就会用轮椅推着她到户外转悠。数年下来,自制轮椅换了三次。前年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送上一辆专用轮椅,作为对这对苦难夫妻的一份爱心资助。在漫漫的轮椅生涯里,他和她一同慢慢地老去;而他们的感情,却越加深厚,升华!

这对恩爱老夫妻,是重庆市万州区人,现住陈家坝街道大河社区。他叫陶开和,她叫陈家英;两人都已过古稀之年。人们常常看到——一位白发老翁,手推着轮椅上的白发老太,一同悠然前行,成为街头一道独特的风景!

数十载的不离不弃,数十载的相濡以沫,一对患难与共的普通夫妻,用他们的故事,为尘世爱情的定义,做了最好的注释!

第99篇、爱情故事兜兜的第一间酒吧

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是拥有了你,就等于拥有了世界,是一夕抵十年。

西安的兜兜真美丽:梳着长长的辫子,逢人便笑;说话柔声细语,煞是好听;一张未施粉黛却精致的脸,一件手工绣花的藏蓝色亚麻外套,修剪得整齐且涂着明亮甲油的指甲,左手中指戴着两个别致的指环,手腕上佩戴着手镯,她人美,心灵更美,见过她的人都说:“谁娶了她,真是三生有幸。”

兜兜1968年5月15日出生于西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仍然云游四海。一眨眼她都过了三十,仍是单身一人,家人和朋友都为她着急了。一个开征婚网站的朋友,逼着她注册,她也只好登了个记。有一天登录网站,她发现有一个人给她写了好几封信。她查看了一下对方的资料,还是硕士学历,这引起了她的兴趣。那个男人姓严,叫良树,当年47岁,是新加坡人,是家中的骄傲,在新加坡读了大学,后来在美国攻读MBA硕士,之后在广州的一家外企就职。

严先生查看了兜兜的照片,感觉真是漂亮。通过交流,发现她很阳光,很乐观。和她的接触中,又慢慢感觉到,她是一个做事认真,真诚善良,知识广博的女性,而且特别乐善好施。之后,两人相恋,一起坠入爱河。两个人的称呼很肉麻,先生称呼她路妹,她叫先生哥哥,这个称呼一叫就是3年。

他们两人都有共同的爱好,就是旅游。一次他们一起爬唐古拉山,她的爱心,一展无余。在山腰上碰到一位男青年患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兜兜立马帮他脱下行李,扛到自己肩上,扶着、搀着那人一起同行,直到到达目的地。那时,严先生认定了: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一生,自己非她不娶。

他们谈了三年的恋爱,他每个月都会来西安看她一两次。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她第一次去广州看他,一进家门,就看到餐厅的玻璃桌上摆着一大束玫瑰;进到客厅,沙发上、茶几上,到处都是用丝带装饰五颜六色的小礼盒;她正欢喜得不知怎么是好的时候,他牵着她的手进了卧室,她都惊呆了,卧室的床中央摆着两只很漂亮的毛绒熊,周围大大小小的礼盒满满地堆了一床……呵,那个情人节她拆礼物拆到手疼。就这样,他们的感情发展到谈婚论嫁了。

可是2008年她从新疆回来,就感觉自己的体力越来越弱,她去医院做了检查,却发现患了宫颈癌,而且是晚期。她拨通了严先生的电话,如实告知他自己的病情,并断然提出分手。电话里的严先生泣不成声,说什么也不答应分手。她崩溃得像只掉进陷阱的熊,她冲着电话大吼,吼得自己眼泪横飞……

得知兜兜生病,严先生“一下就乱了”,在家里走来走去,不知道该怎么做。第二天,兜兜就不再接严先生的电话了。她意已决,绝不拖累先生的后半生。但严先生觉得此时的她更需要自己的照顾,他赶上了末班飞机,来到了西安。

可当严先生到了她家时,她却铁了心了,躲着不肯见他。他守在她的家门外,铁了心地等。实在躲不过了,她只好打开门,见了面无论他说什么,她就俩字“分手”。

他只能留两天,第三天,他一个人走了。走前给她留下十万元钱看病。回去后他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要娶兜兜为妻。即使与她在一天,也足够了,过程是最重要。一个月后,他辞了广州的工作,将自己所有的家当全部搬到了西安,二十几个大纸箱,让她又想起第一个情人节她收到二十几盒礼物。

他见到兜兜时说:“我们结婚吧。”兜兜红着眼睛,坚决地摇头说:“我觉得病痛可以承受,花光了所有的钱可以不再看病,可有一样我承受不起——将别人的幸福毁在自己手里。”

然而严先生是那么执著重情,他没能撼动她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就让她的哥哥姐姐,包括不知她病情的老母亲来说情。她母亲非常喜欢他,当时母亲并不知道兜兜拒绝老实厚道、温文的严先生的原因,就“认定他是准姑爷了!”

有了她全家人和身边朋友的支持,严先生又开始一次次提结婚的事。有一天她郑重其事地问:“你知道娶一个身患癌症的女人意味着什么吗?”他同样郑重地点头说:“知道。”她说:“她不会跟你一起慢慢变老。”他说:“那我也依然会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

她一下一下咽口水,仿佛这样可以把眼里的泪也咽下去。调整着自己的情绪,硬着心肠她说:“你还是另找个能陪着你一起变老的女孩吧,省得到时候后悔莫及。”他拉过她的手,哽喉咙说:“只有你,才是我今生最想娶的女人,娶了你,我将拥有整个世界,才能让我觉得今生无憾……”

她仍然蛮横地不同意,不依不饶地说:“我不会因为自己得了癌症而你娶了我,我就因此处处都当你是神一样,不会因为……”严先生搂过兜兜,嘴贴着她的额头,用刚学来的陕西话说了一句:“你才是额的神呢,给我做老婆吧……”

2009年6月28日,这对恋人终于结婚了。兜兜半夜两点就起来梳妆打扮,她既觉得兴奋,又有些紧张、不自信,但甜蜜的滋味却溢满心田。婚礼现场,宾朋满座,礼乐奏响,一对新人缓缓入场,全场亲友哭成一片,大家都为这对新人的结合感动不已……

婚后,严先生全身心地照顾了兜兜一年多,花光了所有的钱。兜兜很内疚,于是决定帮助丈夫开一个酒吧,2009年12月18日酒吧开业,名字叫“那是丽江火塘酒吧”。酒吧的门匾上“那是丽江”几个字是倒着写的,这是兜兜请人故意写成这个样子,意思就是“到了那是丽江”,酒吧里的布置也是兜兜一手弄的,酒吧不大,但很别致。

2010年7月,兜兜的癌细胞不断扩散,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严先生无微不至地照顾妻子,他觉得每天能静静地看着妻子也是一种幸福。虽然医生早就说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是有了爱的支撑,兜兜一再战胜病魔,战胜死亡,创造生的奇迹。最后的日子,丈夫答应帮助妻子完成一个个愿望,死后把眼角膜和遗体捐出去。

兜兜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但她仍然微笑着说:“有了爱,我死而无憾!”同样,丈夫虽然舍不得妻子的离去,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后悔过,他说:“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是拥有了你,就等于拥有了世界,是一夕抵十年。”

第100篇、爱情故事婚内女人需要节能

女人爱老公、爱家人是自然的事情,但不能忘了自己。节约自己,其实就是珍爱家庭。

媛结婚第五年病倒了。先是神经衰弱,吃两粒安眠药还睡不着,心跳也总是快一拍。去看病的时候,那个和蔼的老中医说,你心气儿耗得太多,负面情绪淤积,毛病就多了。一个人的精气神是有限的,你得省着点用,最应该节约的其实是自己啊。

媛回头一想,这些症状好像都是结婚之后慢慢冒出来的。结婚第一年,老公总是加班,自己疑神疑鬼,每晚睡不着,等到老公回家,憋了一肚子的话难免语气不好,总是吵架。那时候一吵媛就哭得惊天动地,眼睛肿得像桃子,又开始焦虑这副样子上班怎么办,睡不好。恶性循环,最后她干脆就睡不着了。

第二年买完房子装修,200多平方米的复式大宅要装修成纯正的美式风格,设计、盯装修、购置家具,事事都不能马虎,偏偏老公要考博士,一点忙都帮不上。媛每天从早到晚奔波在新家、建材市场、家居商场里,整整两个月。那次太累了,就落下了心慌的毛病。

第三年,孩子出生了,婆婆来了。因为养育孩子的理念差距太大,媛每天都非常紧张……

过了没多久,媛上班了,在家和单位之间奔波,永远也没有休息的时候。媛觉得自己像个救火队员,这里还没扑灭,那里又燃起来了。

为了治好自己,媛决定按照老医生说的,节约自己,其他的都统统靠边站。

第一个要节约的是情绪。情绪这东西很微妙,有那么一些,那叫情调。如果觉得不咆哮就不能引起重视,不哭到昏厥就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悲愤,不让对方就范就不能抒发心中的不畅,那就是自虐式发泄了,最终,他人毫发无损,自己却身心俱伤。

媛给自己规定,天塌下来,11点钟也要上床睡觉。有时候跟老公闹别扭了,话不到三句,还没说到伤心处,媛就暗自深呼吸,告诉自己:这样不值得,省省吧,要不看一部喜剧片转移视线?扔下老公捧起电脑,身边放几包零食,瞬间就变成欢乐时间了。

时间久了,媛发现,其实,真没什么事情值得大动肝火,很多事情,以前大吵过后已经忘了缘由,如今不吵,也忘了缘由,反正都是事后不会挂念的事,当时也不必深究。

第二个要节约的是心力。不要由着自己什么都想,什么都管,因为“看不惯”就事事插手。

媛以前喜欢琢磨人和事,连睡着了都会做梦接着琢磨。如今,媛每天早中晚三次,都要花20分钟来“格式化”大脑。喝杯咖啡,看桌上的植物长势,玩弱智的手机游戏,发呆,做广播体操、瑜伽冥想……媛好像变“呆”了,但是心静了,失眠的毛病竟然慢慢好了。

在家里媛也变“傻”了。孩子把没洗的玩具放进嘴里,算了,多接触点细菌增强免疫力,她不再提醒。老公出差要带这带那,这家伙丢了两次充电器之后就学会整理行李箱了。

第三个要节约的是体力。不要把有限的体力耗费在无限的“主妇”事业中。以前媛总是嫌别人不会保养实木地板,自己趴在地上一寸寸地打蜡;嫌老公去买菜不会讨价还价,自己大清早赶到菜市场去买菜;嫌打车贵,每天挤公交车。结果就是,地板是锃亮的,自己的手黯淡了;钱省下了,自己风吹日晒皮肤松弛了。

媛想通了,花钱能搞定的,就别花自己;花老公能搞定的,就省着自己。省下来的体力干什么呢?散散步、跳跳舞、弹弹琴、旅旅游。媛告诉朋友,女人爱老公、爱家人是自然的事情,但不能忘了自己。节约自己,其实就是珍爱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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