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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合集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27 1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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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之花民间故事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有个十分宁静的小渔村。村前住着一位勤劳勇敢、强壮有力的青年渔夫,村后住着一位美丽娴雅、会做大酱的姑娘。这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劳动在一起,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们在长期的相处当中,建立了深深的爱情,彼此心心相印,对着大海盟誓,结下了百年姻缘。

  结婚的吉日选定以后,姑娘便忙着准备嫁妆。青年渔夫要和自己的心上人成婚了,自然非常高兴,因此他比往常更加勤奋,每天迎着海风,早出晚归捕鱼时他格外高兴,亮着嗓子和渔夫们唱起歌来

  驾起捕鱼船,划出大海湾。

  小捕鱼船,鲜鱼装得满。

  万家渔村里,人人笑满面。

  渔夫们边唱歌,边划着船,一直划过十二道海港,冲破一千道波浪,来到深海,找到了鱼群。他们兴高采烈地摆开船阵,张开大网,准备撒下去。猛然之间,狂风大作,掀起了几丈高的浪头。原来,这海中住着一条巨大的三头海蟒,这魔怪见有人来捕鱼,便出来兴风作浪,驱散了鱼群,撞坏了渔船。渔夫们被抛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啊,游啊,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

  从此,人们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穷凶极恶的大海蟒也更加肆无忌惮,它时常出来,闹得翻江倒海,弄得人们没有半点安宁。这使依靠捕鱼为生的渔民们无法生活下去。爷爷哭,孙子叫,一堆堆大鱼网闲置在船里人们绞尽了脑汁,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前村的那个青年渔夫,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要去和海蟒搏斗。在他的感召下,又有许多小伙子和姑娘,都争着要跟他去一起杀死海蟒。

  后来经过大家的商议,选出了一伙精明强干的渔民随着青年渔夫出征,与海蟒一决高低。他们每个人都武装好,手里拿着锋利的长刀。会做大酱的那位后村姑娘,领着媳妇们做了许多黄饭团子,放在船舱里给渔民们当路上吃的干粮。

  出发这一天,村里的人都来到海边为勇士们送行,祝福他们早日凯旋。美丽的姑娘送年轻的渔夫走了一程又一程,千叮咛,万嘱咐,叫他在海上与海蟒搏斗时,千万要小心谨慎。青年渔夫显明知这一去与三头海蟒决斗,生死未卜,吉凶难料,却仍安慰泪流满面的姑娘说:“不要难过,我们一定会胜利回来的。” 说着,从腰中取出一面镜子交到姑娘手里。

  “你拿着这面镜子吧,你看它多么明亮啊!我走了以后,你可以常常看看它,如果看到里面有一根白桅杆,那就是我们胜利了,如果看到有一根红桅杆,它渐渐地变黑,镜子也昏暗不清了,那就是我。”他刚说到这里,姑娘马上用手捂住了青年渔夫的嘴,再也不让他说下去了。

  青年又安慰了姑娘一阵,才跳上船,乘风破浪,向着遥远的深海驶去。

  姑娘送走了年轻的渔夫,日夜守候在镜子的旁边。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镜子一直像碧绿的湖水一样平静透明,白色的桅杆清晰可见。

  不知不觉间,勇士们离家出征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天,姑娘正守在镜子一旁,突然,镜子里波涛汹涌,巨浪滔天,忽明忽暗,变化莫测。姑娘不眨眼地盯着镜子,急得像坐在针毡上一样。过了好大一阵,镜子才变得透明清澈起来。这时,姑娘激动地把镜子贴在胸前。可是,她的心刚刚放松了一些,突然,一种凶兆又出现在她的眼前镜子里出现了红桅杆。

  姑娘顿觉五雷轰顶一般,伤心欲绝,难过得泪流满面,村里的人们也都急得哭了起来 姑娘按捺不住心 中的焦虑,便抱着镜子跑到了大海边上,望着翻腾的大海哭泣。她等啊,等啊,仍不见青年渔夫回来。这时,镜子里的红桅杆,渐渐地变成了黑色,姑娘彻底失望了,她抱着镜子哭昏在海边上,再也起不来了。

  姑娘 因悲痛过度而死,村里的人们痛心不已,把她埋葬在向阳的山坡上。第二天,坟头上竟然开出了五色的鲜花,其中有一枝又红又大,漂亮极了。

  当姑娘坟头上长出的这朵不知名的鲜花开满一百天的时候,勇士们驾着船,敲着得胜鼓凯旋了。天天站在海边盼望勇士们的男女老少,此时都激动得热泪直流,尽情地跳啊,唱啊。

  勇敢的青年渔夫站在船头上向亲人们招手。船还没有靠稳,他急忙跳下船来,告诉乡亲们凶恶的海蟒已经被除掉了,咱们以后又可以放 心出海捕鱼了。人们又是一阵欢呼,唱啊,跳啊,欢腾啊。

  青年渔夫在人群中到处寻视,寻找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知道自己离开这么久,姑娘一定会非常担心他的安危。但他找了好半天,也没有看到心上人的影子。他觉得奇怪,便问乡亲们,人们只好把实情告诉了他。青年渔夫知道姑娘是为自己忧伤而死,真如万箭穿心,悲痛万分。他猛然抬头一看,桅杆上染了许多三头海蟒的污血,他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砍海蟒的三个脑袋时,血喷射到了桅杆上面,所以姑娘在镜子中看到的红桅杆也就变成了黑色。

  青年渔夫捶胸顿足,他悔恨交加地向姑娘的坟地跑去。姑娘的坟上那朵大红花开得正艳。青年渔夫伏在那朵花上,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大哭了起来,他哭着哭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姑娘的笑脸。

  乡亲们急忙赶来,把青年渔夫从昏迷中唤醒。他清醒过来,刚一爬起身,那朵整整开了一百天一直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竟然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瞬间就枯萎了。人们说,这红花就是姑娘的灵魂变成的。

第2篇、名人故事诺贝尔的爱情故事



诺贝尔一生没有妻室儿女,也没有固定住所。他曾说过:“我在哪里工作,哪里就是我的家。” 一生未婚的诺贝尔也曾有过三次短暂的爱情生活,但都以悲剧而结束,他倾心的3位女性一个早逝,一个有情无缘,一个无知而负心。

1876年诺贝尔43岁时,奥地利大元帅弗兰兹·金斯基伯爵之女伯莎应聘做他的秘书,诺贝尔对她一见倾心,喜欢得不得了。无奈伯莎心已属人,这两人虽无缘结为连理,却结成了永恒的友谊,伯莎后来成为着名女作家,她于一八八九年出版了曾引起很多议论的呼唤和平的着作《放下武器》。她还在维也纳建立了一个“和平之友协会”,并且成为当时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世界和平大会的领导成员,是世界和平运动先驱之一。她是最早唤起诺贝尔对和平感兴趣的一个人,他决定建立和平奖金也与她的影响有关。

不久后,诺贝尔再次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1876年秋,诺贝尔去奥地利进行商业旅行时,在维也纳的一家花店里结识了卖花女索菲。此后诺贝尔与索菲维持了近15年的关系。诺贝尔一度希望索菲成为他的伴侣,为她在疗养地买了一幢漂亮的别墅,在巴黎富人区购置了一座华丽的公馆,但由于索菲没有文化,缺乏教养,又不听诺贝尔的劝导,只知挥霍放荡,使诺贝尔感到忧伤与失望,他从此对感情开始悲观起来。

这个索菲,真不是个省油的灯。1891年春天,索菲来信告诉诺贝尔说,她就要生下一个孩子来,并说其生父亲一位匈牙利军官。诺贝尔看到这个消息后,犹如五雷轰顶,对索菲彻底失望了,决定从此不再与她来往,并通过一位律师为她提供30万匈牙利克朗的养老费,这在当时是很大的一笔钱。

诺贝尔逝世后,索菲还去找诺贝尔的助手、诺贝尔遗嘱的执行人拉格纳·索尔曼,她威胁说,如果不给她足够多的钱,她就要将诺贝尔给她的216封信的原件出版权出卖掉。索尔曼为了避免可能出现一场丑闻,只好有条件地买下了这些信件。诺贝尔曾经在这些信上珍重地称索菲为“Madame Sofie Nobel”,可见其对索菲曾有的深情。这些信在诺贝尔死后一直被束之高阁,一直到了1955年才随诺贝尔的自传公开,才广为世人所知。

诺贝尔在巴黎工作和生活期间,还曾做过一件成人之美的事情:他聘用作为厨娘的一个法国姑娘告诉他,她要辞职去结婚。诺贝尔问这位法国姑娘要他送点什么结婚礼物,这位聪明而机灵的法国姑娘提出:别的都不要,只想要“诺贝尔先生本人一天所挣的钱”。这个请求可难倒了诺贝尔,因为诺贝尔本人也不知道他一天挣多少钱。然而,诺贝尔是一个答应了的事就一定要办的人,于是他经过几天计算之后,算出他一天大概能挣4万法郎。这样,他就把4万法郎作为结婚礼物赠给了那位姑娘。据说这笔钱在当时的价值,仅靠它的利息就可以让这位姑娘舒心地过上一辈子。

第3篇、爱情故事丈夫弃她而去,公公婆婆帮她征婚寻找爱情

一年多前,她被丈夫抛弃,悲愤之中决心再也不相信爱情,一个人撑起整个家,不仅照顾女儿,还照顾年事已高的前公公婆婆。公公婆婆被她的孝心感动,认她做女儿,并且积极帮她到处征婚……好人会不会有好报?她还能恢复对爱情的信心吗?

突然之间成为了悲愤的弃妇

作为女人,没有什么消息比丈夫傍上富婆更令人心碎。

那一刻,蒋梅芬连杀了王钢的心都有了,“他做得那样绝,那样欺骗我,他死了,我给他偿命!”打了无数次电话后,王钢才肯露面,他开一辆黑色轿车从遂宁赶来,一副大墨镜遮住了脸上的表情,见到蒋梅芬后,他吞吞吐吐地说:“我们离婚吧!”蒋梅芬一个巴掌掴了过去,大声地吼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在外面那么辛苦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跟你一起好好过日子。”“我穷怕了,我再也不想过那样的穷日子了。”王钢的声音颤巍巍的,蒋梅芬看到丈夫这副懦弱样子气得浑身冰凉,她情愿王钢能编出一个高明的谎言,或者向她请求原谅。这个窝囊卑劣的理由,让蒋梅芬所有的付出都成了耻辱。

蒋梅芬36岁,王钢长她2岁,同为四川遂宁市射洪县人。婚后,王钢做建材生意,蒋梅芬照顾老人小孩,家庭和睦平安。然而,2007年,王钢在一次工程项目承包中,卷入是非,生意一败涂地,欠下十几万元债务,债主们上门来讨债,把原本好好的家弄得没有安宁,夫妇俩不得已把房子抵押贷款,解燃眉之急。

王钢从此一蹶不振,成天窝在家里唉声叹气。蒋梅芬决定外出赚钱,让丈夫在家调整心态。王钢勉强同意,但公公婆婆死活不肯:“你一个大男人呆在家里,让她出去打工,这像什么话?”蒋梅芬温柔孝顺,向来对老人言听计从,但是这一次,她违背了他们的意愿,随朋友前往福州打工,一干就是三年。为了节约,三年里她只回了三次家。王钢一直碌碌无为,蒋梅芬没有怪他,她计划2010年夏天等攒够了钱后就回老家和丈夫一起开家茶坊,茶坊的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和美,预示着他们今后和和美美的生活。

现在,一切都泡汤了……回想起一个人在外漂泊的酸甜苦辣,蒋梅芬心里悲愤交加,眼前的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陌生得不能再陌生了。蒋梅芬同意离婚,房子和女儿归她。走出办证大厅,王钢像卸下千斤重担,转身离开的时候还恬不知耻地叮嘱蒋梅芬:“今后,那两个老人也归你管了,对了,他们根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

蒋梅芬听了更加气恼,其实她很早就从公公婆婆那里知道这事,王钢从小无父无母,被没有生育能力的王家夫妇收养,把他视若己出。谁料如今他贪恋富贵,不但背叛妻子,连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抛在了脑后。

前公公婆婆帮她征婚

那天,蒋梅芬很晚回家,公公婆婆和女儿守在餐桌旁等她。看到这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蒋梅芬虽心怀愤恨,但一直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将情绪发泄在老人和孩子头上。

照法理上来说,离婚后的蒋梅芬已没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她可以将房子卖了,带着女儿远走他乡重新生活。可是她舍不得丢下这两个老人。公公婆婆年事已高,身体本来就不好,现在还被养子抛弃,将来要如何生活呢?想了一个晚上,蒋梅芬还是决定赡养他们,继续喊他们为爸爸妈妈。

那段时间,为了排解内心的烦恼,蒋梅芬学会了喝酒。每天晚上在安顿好老人和女儿后,她就溜出去买酒喝,喝完了醉醺醺地跑回家倒头就睡,她试图用这样的方法忘却心中的伤痛和仇恨。

有天晚上,蒋梅芬醉倒在路边。女儿起床后见不到她就出门一路去找她,把她搀扶回家。“妈妈,你不能这样,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你还有我,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们要好好活下去。”蒋梅芬醉意朦胧间,听到女儿的喃喃细语。在女儿的哭喊中,蒋梅芬睁开眼睛,此时女儿的泪正一滴滴掉在她的脸颊上……蒋梅芬一把搂住女儿,空洞难受的心瞬间踏实安定了许多,这些日子来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安稳的支撑,找到了一个未来生活的希望。夜深之际,小小的茶坊之梦,如一颗泛着微光的星星,又一次升起在蒋梅芬的心里。

2010年5月,经过一阵子的忙碌,蒋梅芬的和美茶坊开业了。每逢周末放假,诗悦就和奶奶一起到茶坊帮忙,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一天下午,有个男人匆匆走进店里找到蒋梅芬。“请问你是蒋梅芬女士么?你的征婚资料填得不全,我特意来了解情况。”蒋梅芬一头雾水,连声说肯定搞错了,但从对方递上的资料看,上面的信息和照片的确是她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番了解后,她才知道原来公公婆婆背地里在帮她征婚呢,让她有点哭笑不得。

晚上,蒋梅芬找公公婆婆说理,不料他们的理由比她更多。“阿芬,你不再是我们的儿媳,是女儿,我们不忍心看到你一个人支撑这个家,我们希望你找个好归宿,毕竟你还那么年轻。”蒋梅芬听了有点哽咽地说:“爸!妈!能跟你们在一起生活,我就很高兴了,我不会再嫁人,要做也要做你们的老女儿!”婆婆柔声说:“傻孩子,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听妈的话,没错!”两个老人固执而坚决,蒋梅芬也拿他们没办法。

此后,两位老人一直为儿媳征婚的事忙进忙出,他们找婚庆公司和亲朋好友传播信息,还专程坐车到遂宁为蒋梅芬在报纸上登征婚信息。渐渐地,一个贤淑、孝顺、善良、美丽的女子形象,在射洪县家喻户晓。热心的邻居都想做成人之美,帮这个不幸的女子找到归宿,但都被蒋梅芬巧妙拒绝和搪塞过去,她不是不想找个肩膀依靠,只是前一次婚姻给她带来的伤痛让她没法再打开心扉。

邂逅在医院的走道上

直到公公一场大病袭来,征婚事件才渐渐冷却下来。蒋梅芬连夜将公公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胃癌晚期。听到这个噩耗,婆婆心里着急,在匆匆赶往医院的路上摔了一跤,这样一来两位老人一起住进了医院。

一天晚上,蒋梅芬伺候公公婆婆入睡后,突然觉得头重脚轻,胃剧烈疼痛,她双手扶在卫生间的墙上干咳、呕吐,汗如雨下。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真得扛不住了,公公婆婆该怎么办呢?蒋梅芬摇晃着身子出门,不料被一个塑料盆绊倒,想要挣扎着起来,又觉得全身无力。此时,有一个坚实的臂膀扶住了蒋梅芬的手臂,她抬眼一望面前是个陌生男人的脸。蒋梅芬赶紧保持距离,说了声谢谢。男人看了她一眼,问:“你是蒋梅芬吧?”蒋梅芬满脸疑惑地点了点头,眼前的男子皮肤黝黑,个子矮小,虽不起眼,但看上去很敦厚老实,给人踏实感。男人接着说:“我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你的报道,很钦佩你的所作所为。我叫方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这两天我正好来医院探望个生病的朋友。”蒋梅芬再次表示了感谢后就匆匆转身离开。

第二天上午,当蒋梅芬带着早餐来到病房时,发现婆婆的床头多了一束鲜花和一些水果。婆婆就要出院了,心情不错,见蒋梅芬走进来,就上前拉着她的手说:“乖女儿,你的朋友真不错,你早点告诉我,我们就不操心了。”蒋梅芬愣住了,不知道婆婆说的“朋友”究竟是哪位。下午,方云忽然拎着一大包中药走进病房,蒋梅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婆婆口中的“朋友”是他啊。

方云很快和两位老人热络起来,此后他经常到病房里看望仍然躺在病床上的蒋梅芬的公公,还给他打来热水,擦身换膏药,老人十分享受。有了方云的帮忙,蒋梅芬也没有以前那么累了。

不久后,公公的病情变得很严重,他把蒋梅芬喊到身边说:“阿芬,你做到了一个亲生女儿该做的事,我也没啥东西留给你,我觉得很对不起你。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只要你嫁人了,我也就安心了。”说着,他将目光投向守在一旁的方云,“还要拜托你们照顾老太婆!” 这是一个临终老人心窝子里的话,蒋梅芬听得满眼含泪,不停地点头。

料理完公公的后事,蒋梅芬又回到茶坊忙起来。方云隔三差五过来帮忙,但蒋梅芬总对他不咸不淡,他的家庭、工作等,蒋梅芬一概不问。就连女儿也看不下去了,她悄悄问蒋梅芬:“妈妈,方叔叔人很好,你难道没有一点想法吗?”蒋梅芬大声说不可能,怪女儿多管闲事。

蒋梅芬的内心并不平静,她明白方云的心思,知道他是个诚实可靠的男人,但要让她跨出心里的那道槛,她还是有点做不到。她有时甚至想,爱情不过是电视剧里虚构的剧情,像她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有男人真心相待呢?方云所做的一切,大概也仅仅是表象,在得到她的爱情后就会将她狠狠抛弃。

女人的心思真的是很复杂。此后有一段时间,方云没出现在店里,蒋梅芬忽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时不时会冒出对方云的牵挂。后来,蒋梅芬得了重感冒,病倒在床,高烧一直不退。婆婆和女儿吓坏了,悄悄地给方云发了条短信。

第二天下午,蒋梅芬听到敲门声,起床开门,只见门外站着的正是一个多月不见的方云,她惊讶地说:“怎么会是你?”原来这段时间,方云在陕西公干,看到了诗悦发来的短信,才知道蒋梅芬病了,他心急如焚连夜请假转了6趟车子才赶来。蒋梅芬听了这些话,心里一阵感动,看着眼前变得更黑更瘦的方云,她的眼眶湿润了:“我连你的情况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方云说:“只要你想听,我可以全都告诉你。”

方云也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心灵曾经受过创伤,半年前他从报纸上看到蒋梅芬的事,很是感动。他难以想象,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如此重情重义的女子,他当时就动心了,但看到照片上清秀漂亮的蒋梅芬,他有点犹豫,觉得自己长得不帅,钱又少,配不上蒋梅芬,所以,他没有应征。没想到,那天老天冥冥中给他做了安排,让他在医院楼道里邂逅了蒋梅芬……

说着,方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蒋梅芬。“小芬,我是个实在人,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做一切,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蒋梅芬的大脑嗡嗡作响,她不由想起了前夫,十多年前,王钢也有过同样的行为和誓言,可是,后来呢?蒋梅芬瞬间将她的柔情又收了起来,拒绝了方云的求爱。

为了避免尴尬,方云很快起身告辞。蒋梅芬闭着眼长出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不会再有男人对她好了。然而,方云没有放弃,他还是经常来王家,陪着蒋梅芬的婆婆和女儿一起散步,帮着她们做家事。

重新收获美好的爱情

2011年3月的一天,茶坊里来了位女客人,大约40岁左右,气度非凡,香水味老远飘来,茶色的墨镜遮着她姣好的面容。蒋梅芬递茶的时候,她取下眼镜,轻声问道:“你是蒋梅芬吗?”蒋梅芬微笑点头,女子接着说:“我叫姚云香,是专程来向你道歉的!”听到“姚云香”这个名字,蒋梅芬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个名字曾一度让她痛苦失眠,姚云香就是用金钱诱惑她前夫的女人。蒋梅芬用冷冰冰的声音说:“我没找你就算你幸运,你还亲自找上门来了?”姚云香看蒋梅芬的情绪有点激动,一个劲地解释说:“你听我说,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原来,姚云香从报纸上看到蒋梅芬的报道后,才知晓事情的真相,她当年是被王钢的花言巧语欺骗才和他结婚。“我不是真的要伤害你。现在,我已经和他离婚了。”听了这些,蒋梅芬的态度稍稍缓和下来,两个女人一起说到了王钢的种种劣迹,转眼就像朋友诉衷肠一样热络起来。“小芬,女人的命就是苦,经历一些事情,胆子就变得特别小,但是如果不去经历,又怎么会知道有没有真爱呢?不去经历,幸福往往会错过在最好的年华里。”姚云香留下了这句过来人的感叹,带给蒋梅芬很多的启示。

那一刻,蒋梅芬很想方云,她第一次主动给他发了条短信,琢磨了很久,她写道:“谢谢你陪我走了这么久,你好吗?”因为方云又回到了陕西的大山里工作,所以到了第二天他才回复了蒋梅芬的短信:“小芬,看到你的信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很好,非常好,有机会你带诗悦来山里看星星,这里的星星真多,近得就在树顶上,我可以给你们摘一书包。”看了短信,蒋梅芬扑哧笑出了声,想不到这个人还挺幽默的。

几天后,方云回到射洪,蒋梅芬和女儿一起去车站接他,方云真的带了一个漂亮的书包。诗悦高兴得打开书包,边看边问:“方叔叔,我的星星呢?我的星星呢?”方云逗她说:“全在里面呢,你仔细找找。”诗悦从内侧口袋里掏出很多的松子,大声地问:“是不是这些?”方云开玩笑地说:“哎呀,星星放到书包里后就全变了,这可不能怪我,我可都是爬上树摘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温情画面,蒋梅芬感觉很幸福。

不久,方云打算向蒋梅芬求婚,他约蒋梅芬在河边的一家咖啡馆见面。两人都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地方,有点不太自在。蒋梅芬小声嘀咕说:“花这个钱干吗?还不如到我们的和美茶坊!”一声“我们的”让方云听得心花怒放,他将事先准备好的钻戒拿出来,轻轻地戴到蒋梅芬的无名指上。指环的大小正正好好,蒋梅芬不由得被方云的细心所感动。“嫁给我吧,小芬,我保证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蒋梅芬点了点头,陶醉在这浪漫的承诺里……

为兑现照顾老人的承诺,方云选择做上门女婿,搬进了王家。结婚宴上,方云和蒋梅芬给婆婆敬酒时,婆婆拉着蒋梅芬的手久久不放,“我这辈子能遇到你这么好女儿,真是上辈子积德修福了。方云,你一定要好好待她,好好待她……”婚宴十分简单,亲朋好友的祝福很实诚,上苍总会眷顾善良有爱的人,一年多来,蒋梅芬经历了很多的波折,付出了她宽容的爱,最终收获了一份美好的爱情和亲情。

第4篇、爱情故事永远的嫂子

我不知道,嫂子还要坚持为我的排长守候多久,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会是一辈子。但我却知道,她配当一个合格军人的妻子,尽管他们的牵手是那样没有结局
――――题记

我下连队那会,分到了黑龙江省的一个边陲小镇,小镇的一侧,就是乌苏里江,距离我们连队也就二、三里路。所以,我们每次早上的跑步也是在乌苏里江边进行。
带领我们跑步的班长叫史健,他是我们战斗三班的班长,同时,由于军事素质过硬,也是我们连的代理排长。
代理排长的个子高高的,眼神特犀利,属于那种非常有男人魅力与吸收力的人。所以,我们与他的关系开展的非常融洽。
在我们营房的一旁,开着一家理发店,店的名字叫时代发屋。店主人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姓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小名好像叫英子,且性格非常开朗。我们连队的士兵大都愿到她这儿来理发,不光理发理得好,有时,我们训练过的衣服还能免费帮我们缝缝补补。
最初,我是不知道这个女孩与我们排长的关系。也是在一次偶然中,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了原来他们是恋人。
那天,我正好去理发,叫英子的女孩正好给我们排长洗头,没注意我进去,我才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排长知道我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叫我不要声张,还告诉了我关于他们的故事。
原来,排长与这个女孩的家是一块的,不光是老乡,还是高中的同学。排长毕业后,就到我们现在的部队参了军,且留到了部队。这个女孩也正是为了排长,学习了理发的手艺,不远千里,不顾父母的劝阻,一直守候在他的身边。
我非常佩服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这么多年来,知道这个秘密的也就是我一个人。而且,这个秘密我也是从无意中获取的。
他们就这样一直默默的爱着对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陪伴对方。记得有一次,这个女孩子得了重感冒,一直在医院里治疗。当时,正值98年的东北抗洪,排长没有顾及她,而是冲到了抗洪一线,与自己的战友用血肉之躯垒起了一座铜墙铁壁,保卫了国家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事情过后,我曾经问过这个女孩,等待班长后不后悔,她说,她能理解排长,在人民群众受到危难的时候,她需要她的男人去抗起人民的苦难。
还记得有一次,排长在带领我们进行边境检查时,不慎被一名犯罪用匕首刺中腹部,住进了医院,而这个女孩,也就是我口头常叫的未来的嫂子,为了不影响排长,楞是以一个拥军者的名义,一直陪伴着我的排长出院康复。
而另我没有想到的是,在2009年的6月,将是我与排长的最后一次谋面。那天,排长驾驶飞龙艇在乌苏里江值勤。江面的水非常平静,像一面镜子一样倒影着江边的青山绿树。一驾游船因操作不当而出现了翻船事件,排长在听到呼救后,急忙赶到现场。江面上挥动着六双呼救的人的手,而舰艇上只有四个救生圈,排长果断的将四个救生圈抛给了呼救的人,然后,跃入了江中,当他把没有救生圈了第一个人举到艇上时,已经筋疲力尽了。在救下第二个人后,他自己却再也没有力气浮上来。
当时,部队出动了多部巡逻艇及打捞船对他的尸体进行打捞,却一直无功而返。我未来的嫂子在当时得知情况后,整整的在江边守了十天十夜,她是多么希望她爱的人能够再次出现,哪怕是一具永远都睡不来的尸体。
在排长牺牲后的一个月里,时代发屋的店门一直是关闭的。战友们也没有观察到这个细节,但在一个月后,时代发屋开门了,这时,店牌已经改成了老兵发屋。
在发屋的墙上,张贴满的不是各个模特发型的照片,而是排长未当兵之前,当兵之后的所有的照片。
几月之后,我因工作需要调到了其它部队,但我依然难忘的是排长与我未来嫂子的那段真挚爱情。
时隔多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洒不去,有时,我同我留队的战友打电话,时常问到有关“老兵发屋”的情况,我的兄弟们告诉我,我们的嫂子很好,不过依然还是一个人。
我不知道,嫂子还要坚持为我的排长守候多久,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会是一辈子。但我却知道,她配当一个合格军人的妻子,尽管他们的牵手是那样没有结局。

第5篇、爱情故事永不相负

他该看的都看过了,该唱的也唱了,终于明白,那台上的是唱客,台下的是看客,而有一个人,静静地在后台看他,端上一杯香茶,一碗热粥。花开花落,自在淡定。

周琳和陶蕴,在异国,是相爱的。

日本的冬天很冷,特别是下雪时,细小的雪珠一粒一粒打在伞上,轻微的“噗噗”声,好像一首好听的歌。伞下的两个人,觉得伞面是大大的屋顶,隔着厚厚的羽绒衫,还能感觉到彼此温暖的体温。

听雪的心情只是短短的瞬间,在日本的生活,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从语言学校回来,陶蕴就要乘地铁赶往打工的餐馆。宽敞明亮的地铁里,人们面对面地坐着,然而不管是华衣还是素衫,都是神色木然,眼神冷漠。但是陶蕴很温暖,他的怀里,有一颗心在冉冉释放着关爱。

那是一个粉色的便当盒,里面是周琳亲手做的菜。有炸得金黄的小鱼干,散发着明亮而喷香的气息;还有用黑豆和红樱桃做的米饭小人,活泼和俏皮中透出骄傲的温润。那些原以为无法熬过的日子,就因为芬芳而温暖的食物,在他们的记忆中,变成了一幅幅幸福而绚丽的暖色图画。

回国的时候,他们在水乡小镇度过蜜月。

那是一段天上人间的日子。推开门,前面就是清清的流水,杏花儿开在河边,恍如一片灿烂的红霞,小船从门前划过,好像水墨画里那诗情画意的一笔,留下遐想无限。

他们住在一个民居客栈。安稳宁静的生活抚平了异国的风霜之苦和奔忙的疲惫,听着熟悉的吴侬软语,在阳光中悠悠地穿过窄窄的巷子,一抬头,看见谁家窗台上一盆散发着清香的花儿,他们相视一笑,随后执手相牵,情意盈盈,都在其中。

客栈中有一个小厨房,仿佛是农家灶头的样式。上面画的都是农家喜乐图,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抱着一条金色大鲤鱼欢欢喜喜地笑着。周琳很喜欢这个厨房的古朴和喜庆,她提出一日三餐自己亲自来做。老板娘乐呵呵地点头,又指着活泼可爱的胖娃娃说:“姑娘,来年抱贵子。”周琳的脸微微一红,心中是快乐的。她看了看那个胖娃娃,把他放在了自己的心窝里。

小镇的食物很是丰富,多的是新鲜的蔬菜和鱼虾。周琳在灶台上忙碌时,陶蕴便在身旁和她一起洗菜切菜,传递着油盐酱醋。时光寸寸在他们之间流过。主人的白猫在他们脚边打着鼾声,菜在油锅里发出爽脆的“刷刷”声,家常细语在其间穿梭。他们坐在小方桌子边,一碗白饭一碟青菜,陶蕴为周琳剥着红虾透明的壳,把嫩红的虾肉放在她的碗中,幸福便是这样了。

他们在大城市安了家,三室两厅的房子很漂亮,周琳着重装饰了厨房。一切如她向往的那样,米白色镶金边的柜子,大理石的台面,摸上去光滑细腻,有似水流年之感。她的唇边泛起恬静的微笑,她会在这里给陶蕴和他们的孩子煮出一顿顿美味的佳肴,直到白发苍苍。

但是要在这里立稳脚跟十分艰难,他们必须付出几倍的精力和时间。陶蕴为了公司的业务忙碌奔波,就像穿上了被施魔法的红舞鞋,少有停下来的时刻。他辗转在各个酒楼,觥筹交错。说实话,吃了什么都不知道,只感到都是同样的味道——味精,高汤,添加剂,它们在他眼中还是一连串的数字。陶蕴深深地觉得,这是他们今后生活安宁的保证。

当他开着车穿过这不夜城辉煌的灯流回到他那亮着小灯的家时,周琳总在睡眼惺忪地等待。桌上是她精心烹调的美味。她知道他应酬多,所以都是清淡的。一碗炖得香香的白粥,自己亲手做的泡菜,嫩嫩的香椿鸡蛋。虽然简单,但是精心。大道至简,走遍世界,只有爱你的人做出的菜最美味,她希望他明白。

陶蕴太累了,累得筋骨酸软。他甚至顾不得对她说几句话,尝一口她做的菜,就倒在床上昏然睡去。周琳忍受着刺鼻的酒味为他脱去鞋子衣服,一床锦被覆过,她独自睡到客房。泪水凉凉,从耳边落下。她是有轻微洁癖的女子,忍受不了这狼藉。以前在日本他也是很晚回家,但总是那么温柔地拥她入梦。再苦再累,也会说几句温暖的话,让她有相依为命的感觉。那时候他们没钱,但是有很多爱情。

距离就是那样产生的。先是剧烈地争吵,不停地埋怨,然后是指责,是冷漠。心里都在刺痛,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语言会化为恶毒的箭矢,把对方刺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春日的黄昏,周琳又一次细细地抚摸那白色的大理石台面,冰冷的感觉透过她的双手直入她的心房,灼热的眼泪掉下来,寂静无声。曾经,她是多么热爱这厨房,可是,在这华丽的外表下,却没有几顿饱含着温馨和谐的晚饭。他是这样一次次地疏忽她,刺伤她,终于到今天她决定决绝而去。

最后,她为他煮了一顿饭,是春笋炖鸡汤。煨了很久,但是他没回来。他说过回来吃饭的,周琳已经不想抱怨了。她太累了,她把鸡汤放入保温筒,心头酸痛,不管怎么样,最后为他煮的一顿饭希望是温暖的。

等他回来时,她已经离开。餐厅里亮着橘色的灯光,蓝花的保温筒里有着鲜美的鸡汤,旁边是青花瓷的碗。一切都是那么妥妥帖帖,那么精心周到。他揭开盖子,热气扑腾,湿了他的眼睛。他明白了她的落寞,但是已经太晚。

他呆坐半天,直到饭菜渐渐冷却,原来一个人吃饭是这么寂寞这么难过。他还是坐下来,一口一口咀嚼着已经变冷的米饭,那是他们已经冷却的感情,到了心里,只觉得痛。

到底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优秀人才,他不会没有美女钟爱。身边有了新人的脸,黛莉如草莓一样新鲜,粉嫩的俏脸和秋波流动的黑眼睛,青春气息扑面而来。他的精神也为之一爽,那秀丽的瓜子脸渐渐淡去,偶尔想起,心中一痛,随后又淹没在黛莉银铃般的笑声中。

黛莉很会玩,K歌,蹦迪,旅游,美食,华衣,无一不是她的精彩。她特别喜欢这个城市,大剧院,高级购物中心,会所,各路美食云集。对于她来说,这是个华丽的时代,荷包中银子满满,人生便有了充足的快乐。她带着陶蕴看话剧,看画展,品尝川浙汇集的美味。这个城市的好处让她探索得淋漓尽致而且极其美妙。陶蕴就如来到万花闹春的元宵夜,只觉得一幕一幕如火树银花不夜天,他偶然想到那个素淡的背影,也为她可惜。这么热闹的地方,难为她一直守在家里,又守着那个厨房,把自己都守成了怨妇。

只是流年易逝,他已不再是当年头角峥嵘意气风发睡一觉便精力无限充沛的年轻人,终究是这一番打拼到底伤了某些东西,他的胃不时觉得隐痛,就如一只小手狠揪着,再扯两下,上上下下,荡秋千一般;又如暗夜的流矢,不提防地射来,“砰”的一箭,痛得他打战。是胃病。做了检查,开了一大堆药,医生说,这病在养,别无他法。

“养?”黛莉睁大眼睛,惊讶地说,“那你不能吃川菜了,还有广东菜、印度菜,都不能吃了?”她轻轻叹息,“那有多无聊。难道天天在家里喝粥?”

他心中一沉。如果是周琳,一定会在家中守着一锅白粥,细细地熬,慢慢地炖,米香溢满整间屋子,她的眉间,会有深切的关怀。她在,他的胃没痛过。现在,他的心开始痛了。什么是病,原来当你忽视了你不应该忽视的,你最应该呵护的,就是病了。

他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黛莉,想起在寒风中行进的地铁,那个便当盒传递的温暖……千丝万缕,周琳为他织成一张密密的网。她对他一心一意,温情体贴,永不相负。原来,周琳只有一个。

他行进在这个安静的小镇,春风好,桃红李白。这是他们踏入这个世界的入口,而后,他又回到这里。天地混沌,惟有这里,世物安好,万物清平。阳光洒落在他的肩头,他走过一座一座桥,找到了那个民居客栈。

老板娘还是那个,这小镇的日子就是这样,任外面天翻地覆光怪陆离,它该怎样过还是怎样过。吃饭睡觉做生意,谈他的天喝他的茶,一百年一千年都是这样。什么是淡定,什么是智慧,看了他们的生活才知道,就是以不变应万变。陶蕴忽然觉得,他以往的日子不过是一场繁华的梦。

老板娘惊喜地说:“你来了?我们一直在问周小姐,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先生呢?她总说你忙,现在不忙了?”陶蕴笑笑。“不忙了。周琳呢?”“她在镇上小学做老师呢。你不知道吗?去她的房间等吧。”

老板娘给他泡了杯绿茶,便下了楼。房间里阳光灿烂,照在周琳粉色格子的床单上,窗台上放了盆花,是清香芬芳的茉莉,枝叶招展,绿意袅然。他的心很静,闻到这香,阳光便轰然进了心房,温柔明亮。他喝了茶,闻了香,便下了楼。

去菜场买了菜,问老板娘借了厨房。碧绿生青的金花菜下了锅,香米炖上了灶。他闻到那菜的香味,米的芬芳,心里和胃里都踏实了,原来人生就是这么一个圈子,也是这么一个舞台。他该看的都看过了,该唱的也唱了,终于明白。那台上的是唱客,台下的是看客,而有一个人,静静地在后台看他,端上一杯香茶,一碗热粥,花开花落,自在淡定。且让热闹的热闹去,他和她,终究要携手走完这芬芳之旅,此后永不相负。

他没回头,却听到身后面的脚步声。执子之手的人来了,就在这儿,他的身边。

第6篇、爱情故事一盆水里的爱情

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那时他家很穷,但是长得帅气,而且大学毕业。他之所以看上长相学历都一般的她,是因为她家富有,她父母答应给他们买房子。筹备结婚时,她选择了一所离他单位近的房子,他当时并没觉得什么,可结婚之后才发现,他只要走几分钟的路就可以到单位,而她要走很远才能去上班。他不免心疼起她来,每天晚上都亲自为她倒一大盆水泡脚。而她总是匆匆泡一下,便赶忙做饭收拾家务。他笑她不会享受,是台工作机器,她听了只是默不作声的微笑。

就这样,日子在时间的滴答声中匆匆而过,他那颗原本就不怎么爱她的心渐渐在时日中风化,变了颜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在为她倒洗脚水,她也没有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变得不爱回家,看见她那张呆板的脸就觉得讨厌,怀疑自己当时怎么就看上她了,既没能力又没相貌。他叹气要知道自己现在事业有成,说什么也不能为了一间房子就牺牲自己终生的幸福。

带着这种心态,他开始放荡自己,什么按摩院、酒吧!舞厅!能玩能乐的地方他都玩遍了,女人更是不缺,漂亮的,妩媚的、有学识的,只要他喜欢没有钱搞不定的,他就奇怪了同样是女人,怎么人家都能风情万种,漂亮迷人,而她始终是那种死气沉沉的样子,既不会打扮,又不懂得讨好他。

她不是不知道他在外面有很多女人,可她不吵不闹,他回,她不惊,他不回,她也不怒,仿佛他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在她心里一点也不重要。

她的这个样子,并没有给他自由之感,反而觉得别扭,总觉得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好像一潭水深深的看不见底,他反而希望她能和他吵,像别的家庭一样吵闹打架,然后离婚。是的,离婚是他最终的目的,面对着不吵不闹的她,他不好意思提出离婚的要求,毕竟有错的变心的人是他。

这一日他被几个同事拉着去泡脚,泡脚的小店很豪华。他走进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他在大厅擦地。他不敢确定的走了过去,一点点接近猜测的时候,他停住了,几位同事问他:“怎么了?你认识那个收拾卫生的人?”

他连忙摇着头说:“我那认识这样的人物,我只认识美女。”说着几人嘻嘻笑着走了进去。

那天他早早的回到了家,她正在为自己煮面,见他回来只是淡淡问了一句吃了吗?他没吭声,脸色暗得难看。

她有些惊异他的面色问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却怒气冲冲对她吼道:“我没给你钱是不是,你为什么去洗脚店打扫卫生,这不是诚心想丢我的脸吗?”

她眨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泛滥,张了张嘴,吞进碗里的面说:“你能给我倒一盆热水吗?”

他愣住了,本想一口拒绝,可看见她一脸的委屈,他还是照办了。一盆热水稳稳当当地放在她的面前,她把脚放在水里,满意的叹息了一声。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递到了他面前说:“我知道你早想离婚了只是找不到理由,我真的不想和你吵架,我想一直保持你能给我倒洗脚水时的感觉。这样是不是我太自私了,我总是想你能够回头,能够想起以前的日子,可现在看来是回不去了,既然回不去了,那么我索性成全你吧!……”说完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到离婚协议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傻了。拿着协议像是后悔,又像是有些不舍的看了看她,而她已经泡好了脚,离开了他端着水倒掉了。他想叫叫住她,可是张了张嘴,最终没叫出声来。

第7篇、爱情故事像孩子那样简单去爱

谁爱我,我就爱谁

经历过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我独自度过了一段漫长孤寂的日子,开始渴望有个人爱——这时先生彼德出现了,可婚后,我却陷入没完没了的家务、没完没了的彼此适应与无法容忍时的争吵中。

女儿两岁时,我决定复出。与其说想干点儿事,不如说是要找个理由远离家庭的琐碎与烦恼。我最大的困惑,就是不知该如何面对一个已经不爱我的男人。

女儿4岁生日那天,我飞回旧金山家中。先生抱着女儿站在院子门口迎接我。我扔下行李箱直奔过去,伸手想去抱她,不想,女儿一转身,伏在先生的肩头,留给我一个稚嫩的背影。我的手尴尬地伸在半空中,掌心空空,内心空空。

后来有一天,女儿捧了本童话书过来,要我讲给她听。我讲得声情并茂,女儿听得很入神,她小小的身体那么温软,散发着淡淡的奶香。我忍不住俯下身子问:“你爱妈妈吗?”女儿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儿,回答道:“我爱爸爸。”我不甘心,问她:“你不爱妈妈?”她还是摇摇头,说出一句让我愣了很久的话:“谁爱我,我就爱谁。”

当时我很恐慌,先生不爱我,女儿也不爱我了吗?于是,我推掉所有片约和广告,在家住了很久。先生说:“看来女儿比我的面子大。”

女儿说“谁爱我,我就爱谁”,可是谁爱我,我又爱谁?顺着女儿的思维,我开始往下想。在我31岁无比渴望结婚的时候,先生以热烈的爱和强劲的行动力,使我安然踏入婚姻殿堂,可为什么婚后有那么多的不适应?我自己跑回国内工作,是在逃避什么?我第一次有了和先生谈谈“谁爱我”的想法。

先生说:“你长得美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迷人的气息;你善良勇敢,地铁里遇到乞讨的人会掏出零钱放到他们手上,遇到小偷也会挺身而出;你烧得一手好饭菜;戏演得好,歌也唱得好,还给我生了个乖巧的女儿……”我没有想到,自己在先生的眼里,竟是那样完美。“不,你还不够完美,我爱你,但如果你也像我爱你一样地爱我,你才完美。”先生说。

畅快的交谈,让我发现了问题所在,不是先生不够爱我,而是他爱我,我却没有将对他的爱付诸行动。就像我与女儿,我那么在乎她,却在她两岁的时候与她告别,以至于如今都不知道她喜欢看的动画片,不知道她最好的玩伴是谁……在我一心奔赴自己的事业时,还要怀疑她不爱我的动机。

我和先生都很感谢女儿,尽管那时她只有4岁,却说出了一句让我警醒的话,制造了我和先生深入沟通的机会,使我们明白了婚姻的问题出在哪里。

别定规矩,快乐反而更多

我开始规划新的生活:跟先生一起去超市采购,回到家再一起洗菜烧饭;周末要浪漫地度过,去环境幽雅的餐厅吃饭、看电影,或者带上女儿去郊外踏青;要牢记家庭成员的生日,为所爱之人送上惊喜……

可实际上,这些计划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我主张每隔一天去超市采购一次新鲜食物,先生则更愿意半个月去一次,把冰箱塞得爆满;平常那么累,周末只想睡大觉,至于踏青,一不小心就会延期到下个周末;到了给女儿过生日时才记起先生的生日,却发现已经过去好久了……

我们对生活规划得那样周到完美,可执行起来却很容易一团糟。我跟先生开玩笑,原来,相爱就是在疲惫中,不断应付接踵而来的麻烦事。

于是,我们都十分羡慕女儿。她不用工作,没有压力,想干吗就干吗,上一刻还在为穿什么衣服发愁,下一刻就坐在钢琴前乱弹一通;今天说长大了要当芭蕾舞演员,可逛了超市后又改变主意,要做食品区的促销员,因为没事儿可以偷吃东西;最初决定把作业写完才睡,结果却趴在书桌上睡着了,作业本上没写几个字,却画了几个可爱的小人儿……

“现在的小孩儿呀……”刚开始,我和先生经常感叹。后来,我们发觉,像女儿那样自然地生活没什么不好。她不会计划去做某件事,而是自然地生活,体会每一个难得的不确定的时刻。先生书念得多,他说了一句听上去有点儿拗口却不无道理的话——缺乏恰当的时间管理和计划对成年人来说是愚蠢的,但忽视所有人生中意外的时刻和自然出现的机会同样是愚蠢的。

于是我们摒弃所谓的计划,上街时可以顺便把超市逛了,没必要雷打不动地隔日才去;周末睡到自然醒,没时间去郊外,就在附近的公园喂喂鸟;女儿画了一张画,上面写“妈妈快乐”,那天不是母亲节,也不是我生日,只是一个普通的星期二。这份礼物使我明白,不一定非要在对方生日时才送上礼物,生命中的任何一个日子都值得纪念,也许是珠宝,也许是一只碗,无论贵重还是廉价,只要让人心动,都可以买下来送给心爱之人。这种随性的生活方式,让我和先生都变得不那么斤斤计较了。

充满热情地期待每一天,是女儿教给我们的生活方式。

像孩子那样简单去爱

大女儿7岁的时候,我又生下了小女儿。我寻求机会复出,带着女儿们在美国和中国之间飞来飞去,却忽略了家庭中另外一位成员——先生。一天,小女儿跌跌撞撞地抱着剧组摄像大叔的腿,含糊不清地喊:“爸爸,爸爸……”

晚上,大女儿郑重其事地跟我谈话。她特别牛地对我说:“妈妈,你总说女儿在你生命中最重要,那你能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和爸爸一起生活吗?你不知道他有多依赖你。”

“依赖”这个词,从一个8岁孩子的嘴里蹦出来,特别有震慑力。

我从前认为,只有孩子对成人才有依赖。其实,依赖就是一种默契。婚姻是两人共同的婚姻,只有互相依赖,才能成为一体。第二天早晨,我对两个女儿说:“妈妈看在你们两个小宝贝的面子上,决定回家找爸爸,我们一起回去吧。”其实,驱使我回归家庭的真正原因,是女儿让我顿悟依赖在婚姻里的重要性。

大女儿在作文里写道:“爸爸是个超级无敌的Superman(超人),他很高很帅,会修车,会种花,会把我和妹妹扛在肩头,我很羡慕妈妈,我发誓以后也要嫁给像爸爸那样的男人……”家长会上,作文老师跟我开玩笑:“嗨,下次可以让你丈夫单独来参加家长会吗?”

先生真有那么好吗?多年来,我无法忍受他吃饭时发出的吧唧声,讨厌他将内裤和袜子一起洗,也痛恨他因为加班而错过我为家人精心准备的晚餐。大女儿开导我:“妈妈,你就别吃醋了,在你眼里,我还不是毛病一堆,完全没有女孩子样,可你同样喜欢我呀,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有小缺点的爸爸呢?”

此后,像女儿赞美先生和我一样,我也学着去赞美先生。大女儿迷上了棒球,在美国,这是男孩子喜欢的运动,先生并没有反对女儿,还给她买了全套用具。整整一个暑假,先生下了班直接开车去赛场带女儿练球,女儿打败了同龄的小伙子,先生也瘦了不少,我心疼地说:“你快把女儿宠坏了。”一个“宠”字,对男人也是赞美,他觉得你是在夸他有责任,懂得疼人。

也有吵架吵到将“离婚”脱口而出的地步,跑到女儿房间里,却看到小女儿抱着泰迪熊甜甜入睡,这是她最喜欢的玩具,已经十分破旧了,她却珍爱如初。而大女儿中意的图书,快被翻烂了她还不愿意扔掉,自己用胶水粘好整整齐齐放在书架上。我瞬间明白,对婚姻我们也要有孩子的这种执着精神。

我也曾冒出过因想买奢侈品而后悔当初没嫁个有钱人的荒唐念头,却发现女儿们的快乐并不是拥有最畅销的玩具,将小女儿放到院子里的雨水坑里,她会兴高采烈地四处踩水;如果允许大女儿绕着房子追一会儿小猫,她咯咯的笑声就会将我感染……所有这些都是女儿爱享受的简单的快乐,这提示我们,生活中一些最美好的事物是无须金钱的。

第8篇、爱情故事我是小偷,盗用了她的青春

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小阮说,她在学校时就见过我的照片,摆在院里的荣誉榜里,我穿着白衬衣,留着中分头,异常清瘦,俨然一副大好青年的风范。

我下意识摸了摸头,稀疏的头发散落在头皮上,已有谢顶的迹象,我早就记不清她描述的照片里我的模样。

我们算起来是校友,单位里走得自然近些。无非是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凭着二十年前我在校时的声誉,顺藤摸瓜,盲目地对我崇拜起来。她时不时地跑进我的办公室,满脑子的技术问题,我有时竟无言以对,只能一边喝着茶,一边打哈哈。她哪里知道,在这里一待近二十年,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男人也会虚荣,有个年轻女孩的追捧,我竟不自觉地整理起车间的资料,等待前来求教的小阮,像个爱表现的孩子。

到底没了孩童的单纯,见到推门而入的小阮,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满口薄荷清香,我不得不说,心已飘然,生了异样。

小阮对我,不知何时起,眼神里多了炙热,言语里有了渴慕,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自嘲着,这么鲜活的小人儿怎么会看上我这样的中年人。

我已38岁,国企任职,有安稳的婚姻,女儿已读中学。在这个东北小城里,早已迈入小康,人慢悠悠地跟着时光溜达,身体也发了福,我挺着啤酒肚,时不时地奔赴大小饭局。日子就是这样过来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而最近,酒足饭饱后,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回家,见对着肥皂剧或哭或笑的妻,竟莫名地烦躁起来。按部就班的日子过起来也会乏味,难道男人也有更年期不成?

我情愿是有更年期,而不是因为小阮。

小阮成了谈资,新人见得多了,像她这样激进的倒是少有:长期泡在车间里向同事讨教作业流程,谁都知道机关单位办事效率低,可她却拿着公文,对领导围追堵截,要求盖章,惹得领导不耐烦。同事说:“你们关系特殊,多提醒下她。”

不知是不是听者有意,我竟有些心虚。在单位里混了小半生,论资排辈,刚刚熬到这个职位,上升的空间很小,可要是下去,却是弹指间,比如贪污受贿,比如桃色事件被大肆宣扬。

明明看着葡萄很甜,我却不敢靠近。

小阮则不然,有着年轻女孩子的热辣和张扬,像是洞悉了我的内心,本是想退缩,却亦步亦趋地,被她牵着鼻子走。

还是发生了。

事后,我有些恐慌,自责着不该糊涂。小阮以为我指的是她,伸出白嫩的小手,堵了我的唇,说她心甘情愿,然后咯咯地笑,一脸甜蜜。我讪讪地跟着笑,做贼心虚的感觉弥漫开来。

我不得不说,从一开始就后悔了。那些诱人的甜品,即使有再长的保质期,一旦打开包装,也会迅速地变质。

婚外情在这个社会里发生太多,我的身边也时而听说,无非已婚男或女你情我愿的事,真摊到自己头上,却乱了头绪。小阮是何等气盛的女子,问我爱不爱她,问我何时离婚,我只能拿出诸如家庭责任、社会压力等话来搪塞。

小阮无辜地看着我,眼中写满忧伤,她说:“只要你爱我,即使没有婚姻,我也会跟着你。”我有些发蒙,倒希望她选择离开。我此刻才明白,任何逾越了社会标尺的事都不可能轻松,即使是你情我愿。

我的脑袋上顶着雷出入单位,导火线却与我共事。我表面上依旧,心里却有些扑腾,生怕这颗雷会随时炸掉。

还是有几次欲爆炸的时候。

上面下来个培训的指标,事实上,小阮去再合适不过,可鉴于同事口中的特殊关系,我思来想去,还是给了别人。俗语说举贤不避亲,真真地放在这个社会,还是回避的好,何况,本就心里有鬼。

小阮闯进我的办公室,大发脾气,问我什么意思,我笑着,哄着,生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

我劝她平静些,顺手关了门,接着胡说八道起来,说这样的培训纯粹是浪费时间,说一去就两个月,我怎么舍得。气急败坏的小阮立马多云转晴,眉开眼笑,拉着我的胳膊,撒着娇:“呀,误会你了。”

我觉得自己很龌龊,对她太过算计,连这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口。转念一想,这么如花似玉的小阮,跟了我,莫不是,借我向上爬?唉,我手上这点职权能给她什么,是自己想多了。

有小阮的日子活色生香,不是没有争吵过,但我慢慢地摸透了她的心思,也就这么耗着,成了习惯。

小阮在工作中渐渐地懈怠,不怎么往车间跑了,做个表格也会拖拉,一副老国企人员的做派,我知道这仅是表面。我的心有些微微疼,这是实话。看惯了她积极上进,散发着不尽的青春活力,而如今,她的颓废,使她黯然。

我原是对她在乎的,只是自己后知后觉。

小阮说,这里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她说安逸让这里的人变得懒散,然后加了句,“除了你之外。”我有些惶恐,她哪里知道,我是为了她,为了维持她对我的崇拜,才在她面前表演得精彩,是她的充沛精力感染了我,使我一路向前。遇到她之前,我早忘了自己年轻时曾顶着骄子的光环,拿过几个国家专利,是她唤醒了我关于青春的记忆。

我冥冥之中感觉到,她在这里不会待得长久。

人真是矛盾的个体,当小阮说,如果我让她留,她就留下时,我竟语塞。想她走后可一了百了,可分明又万分不舍。

我为自己的世故感到恶心,吃了葡萄居然还说葡萄是酸的。

小阮是聪明人,想必我的滑稽早已被她看穿,见我低头不语,她兀自苦笑,淡淡地说:“这里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

到底是决定要走了。

去火车站送她,我站在同事间,看她泪汪汪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有很多话,却不能说出口,只能选些泛泛的话来敷衍:“保重,一路顺风。”

广播里传出开始检票的声音,她说:“要走了,大家回吧。”她走出几步,又放下行李,转身跑到我身边,张开双臂,笑着说:“我的老师兄,我要走了,来,告个别吧。”

我再也抑制不住,泪眼模糊,紧紧地抱住她。相识一场,这一别,海角天涯,再不能相见。

她跑进人流里,没有回头,手里握着票,朝身后摆摆手。

小阮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还神情恍惚,像是她的信徒,每日追着看她的网络日志,哪怕仅是只言片语,也得以安慰。

她先是到了广州,安置妥当,后去了桂林阳朔,半个月后回来,现在一家新加坡企业任职。她偶尔会写到过去,东北的寒冷天气,到过的地方,特色的饮食,惟独不提遇见的人,我有时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早就把我这个老头子忘了。

然而,她对我的影响,蔓延至今。我都惊讶于自己的变化,居然认真钻研起工作上的章程,对下面从严管理,年底结算,居然超额完成任务。同时,我写了篇技术创新的论文,意外地发在专业刊物上。

我以为自己到这个年龄,在这个职位上只等退休了。却在小阮走后的一年里,我因成绩突出,很快官升一级。

原来国企里,不仅是靠论资排辈,只是安逸的工作,让我们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在不知不觉的加热过程里,失去了知觉。

一年,一年过得好快。

如今的我,神采奕奕,因为忙碌,啤酒肚也消减了不少。朋友惊讶于我的变化,开玩笑地问:“是不是第二春?”我笑:“哪有。”连妻子都偷偷地翻看我的手机,难道,我的脸上写着外遇不成?

我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滑稽。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改变,倘若我是外人,想必也会这样猜测。

一日,家里大扫除,女儿翻出了老相册,惊讶地说:“爸爸,这是你吗?你比我还瘦呢!”我俯下身,照片里的我,清瘦,白衬衣,中分头。我心里“咯噔”一下,就是这个模样的我,多年前,与小阮相遇过,又分离。

她匆匆地来到我身边,又匆匆地离开,悄无声息,甚至没有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曾走进我的生命里。

她是我的救世主,唤醒了我的斗志,让我在余生里,学会积极面对。而我却什么都不曾留给她,一边沉沦在欢爱里,一边又对她百般算计,惟恐她扰了我的生活。

此时的小阮,在日志里写着她的幸福,她贴上他们的合影,两张年轻的脸,洋溢着欢乐,多么和谐。想必她早已明白,我们交错的时光,仅仅出现在照片定格的刹那间。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那日,我左手拥着妻,右肩靠着女儿,一家三口翻着老照片,讲述着一段段光阴里的旧事。定格在时光里的妻子,年轻,灿烂,一如小阮。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小阮,不是爱。我无耻地盗用了她的青春,怀念着我的年少。而属于我的年少时光,早已在晨风中渐渐逝去,惟有与我共度小半生的妻,曾与我一起年轻过,将来也会同我一起老去。

第9篇、爱情故事她比戴安娜聪明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

女友青莲,一个来自偏远农村的女孩子,上学、工作,一路走来,踏踏实实,没有任何跳板依靠,全凭了自己的朴实肯干,竟也坐到一家大公司财务副经理的位置。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先是被自己的上司欣赏,继而又被上司介绍给自己的儿子。

见面约会,他们的恋情,顺风顺水得让人嫉妒。

男友是典型的“富二代”,身上却无半点纨绔之气,婆家有别墅香车,二人也谈得来,对青莲来说,幸福已是触手可及。可一段时间的交往之后,青莲竟然选择了退缩,远离。

面对青莲的逃离,朋友们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你是谁,没有水晶鞋,你就是一灰头土脸的灰姑娘。

我是灰姑娘,可我不稀罕仙女递上来的水晶鞋。听朋友们七嘴八舌把矛头全指向自己,青莲并不恼。青莲不嫁的理由很简单,她不想做那个穿上水晶鞋跳舞的灰姑娘。她是一棵来自乡野的树,喜欢自由自在地呼吸成长,而不是被养进一个豪华的温室里。那个家,真的很好。可在那份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不对等的婚姻里,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把希望寄托,唯独她不能。那份婚姻,没有给她的自由个性留下任何空隙。嫁进去,她就得学会化妆、应酬,就必须接受那份于她完全陌生的贵妇人的生活,甚至要忍痛与过去告别。那样的豪华生活于来自乡间的她,无异于桎梏,她不喜欢,便拒绝。

凡事都讲求效益的今天,婚姻已不单纯地担负着男欢女爱的重任,它还可以是幸福的跳板。为了这个跳板,多少女孩子甚至可以毫不犹豫地避开爱情本身。青莲的选择,让人多少有些不能理解,细想,又不免为她的明智而欣慰。

灰姑娘穿上仙女的水晶鞋,城堡、王子、美满人生,一下子全在眼前。一则童话里的故事,流传了一代又一代,经久不衰,也不过是为不劳而获找一个美丽的借口。童话只能是童话,童话与现实常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现实里也有灰姑娘嫁王子的故事上演,却差不多皆以悲剧收场。漂亮聪明的平民姑娘戴安娜遇上了查尔斯,风风光光的王室生活背后却是苦不堪言的混乱与无助,最终也只能是香消玉殒徒留一声叹息。多少苦拼苦打从底层奋斗起来的女星一朝嫁入豪门以期一劳永逸,豪门里的幸福却那样迅急不可挽留。前一夜的恩爱,一转眼就变成双方对掐的伤。台湾女星贾静雯与前夫的夺子大战至今没有落下帷幕,那一捧伤心泪不知何时流到尽头。

我不是戴安娜,我比戴安娜明智。青莲就是青莲,她一点也不羡慕曾经笼罩在戴安娜头顶的光环。哪个灰姑娘,不曾做过水晶鞋的梦?平民姑娘戴安娜穿上了璀璨夺目的水晶鞋,却不幸把自己弄碎了。等待仙女出现,莫如自己努力去打造一双。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然,爱情与婚姻,终究不是一回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要彼此相爱就足够;婚姻却是两个大家族的结合,终要面对两大家族之间种种的较量对决。爱情可以不论出身,婚姻最好还是门当户对。灰姑娘嫁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终究只是童话里的事。声言比戴安娜理智的女子,拒绝嫁入豪门,在很多人眼里可能冒着傻气,但她遵从自己的内心,坦坦荡荡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这份清醒与勇气,恰是时下很多女孩子缺少的。

第10篇、爱情故事三叔有手机

“三叔有手机了!三叔有手机了!”人们互相传着,像有人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一样新奇。三叔名叫李成钢,排行老三,是个聋哑人,村里人个个都叫他三叔。一个聋哑人带什么手机?

原来村里人近几年都到外地打工,带回来的钱币垒成了一座座小楼。三叔一家却还是老样子,结婚时候的三间低矮砖房夹在中间显然有点落伍。孩子一天天长大了,花费越来越多,地里扒出来的不够用,急死了三婶。村上叫三叔申请残疾证,他跺脚拍拍自己的胸膛——我是个男人!于是春节里三婶对男人比划着手语“说”:“我也去打工吧。你在家管孩子和地里的活。”三叔把眼瞪得像牛眼连连摆手。

难怪三叔极力反对,一来家里的活多,孩子小,二来他心里不踏实,听说外面的世界很复杂,自己虽然跟老婆结婚多年了,凭自己的一手精湛的木工手艺活和妻子的勤快,小日子过得不错。可是近几年人们对家具的需求少了,都买成品,三叔失去了活计,家里的开支一时紧张起来。两个孩子大的是儿子准备读大学,小丫头也快小学毕业了。一家人虽然苦些却和和美美。妻子出去了,一个聋哑人还可以拴住老婆的心?妻子走出大山心就飞了。于是他想自己出去,把妻子留在家里,妻子怕他受人欺负死活不同意。三叔便想法阻拦,不是把老婆的行装藏起来,就是紧紧跟着老婆。

眼看着人们马上要走了,出去的事还没有落定,把三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月十五那天,三婶只好把村里的翠花嫂子叫来商量。

吃完元宵,夜里孩子们都进入了梦乡,月光从窗外照到了床前,给寒冷的元宵夜增添了几分暖意。

昏黄的灯光下三婶脉脉含情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半旧的银色手机,放在三叔手里叫他留在家里用。三叔惊讶起来,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和耳朵,三婶戳着男人的头“说”:“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就不开窍呢!”

夫妻俩约好联系的方法:手机调为振动,互报平安响三次;想你响两次……等他们把暗号都定下来已经过了子夜。屋里传出低压着的笑声飞出小屋,回荡在浓浓的月色里。

就这样三叔有了手机。村里谁都知道他这个聋哑人听不见说不得,连小学也没毕业,不会发收短信,带手机不就是个摆设吗?当村里人说多余的事都拿他来开玩笑:简直是三叔买手机!

有人说三叔的手机是样板机,不顶用;

有人说三叔的手机是邻村的小寡妇给的;

各种各样的猜测在村里传开,可是三叔依然白天带着它到地里干活,晚上睡觉前把它放在身边等待着振动……

知情的人说:三叔的手机只有一个号码,就是他老婆打工地方的公用电话;

知情人说三叔每晚都打电话;

知情人说三叔的手机话费为零……

第11篇、爱情故事千年等待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她家的门槛都快被媒婆踩断了,她仍不想出嫁,因为她始终都在盼望如意郎君的出现。有一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名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只有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她的至诚,感动了佛心,于是现身遂其所愿。

第12篇、爱情故事两碗馄饨

她和他在天桥下的馄饨摊上坐了下来,要了两碗馄饨。还是十几年前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摊主,只是摊主已经从原先的壮年变成了老汉,“一碗辣椒多一些,一碗汤多一些。”她习惯性地对那摊主吩咐道。

十几年前,他们才结婚,每天下了班之后再赶去上夜校,然后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吃上一碗馄饨。在馄饨还没有上来之前,他总是用他那一双大手紧握住她那双小手,帮她取暖。此后的日子,他们相扶相携,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过来。如今,他已是一家单位的老总,她在单位也身居要职。可是,生活在衣食无忧之后,他们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

分手之前,他让她提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欠意。她摇了摇头,表示什么都不要。经他一再坚持,她最后说:“我们就去吃一碗馄饨吧。”

他的一碗很快就下了肚,竟然吃得他满头大汗。抬头看看坐在对面的她,面前的馄饨还是满满的一碗,丝毫没动。

“这些年我对你关心不够。”她幽幽地说:“看你白头发都出来了,以后要多注意身体。”

“是我对不住你。”他鼻子有些酸酸的。以前,看她的皱纹,觉得她已失去了青春的魅力,不再靓丽可爱。而此刻,她的情形竟让他有些心疼。贫寒的时候没有让她过上好日子,如今过上好日子了,却又让她如此伤心,她如何还能年轻呢?他想到那些整天围在他身边转的年轻的女人,他和她们一起出入豪华酒店,高级娱乐场所,可是没有一个人会陪他来这样的小摊上吃上一碗馄饨。想到这些,他的心中不免有一些黯然。

她嘴张了张,还想说些什么,他用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同时将他的右手伸了过去,握住她的右手。她周身一颤。他感觉到了,不由得心也为之一顿,接口说道:“下个周末,我们仍然过来一起吃馄饨,好吗?”

她使劲地点了点头,泪水顺着她的眼角悄悄地流了下来……

第13篇、爱情故事大本钟:英国地标背后的世纪情殇

作为伦敦地标、英国的国家象征,150多年来,大本钟用它那浑厚绵长的钟声见证着帝国的繁荣与兴衰。直径7米的钟盘,305公斤的钟摆,13.5吨重的重量,精确无误的报时,这个钟表建造史上排名世界第一的巨无霸,直至今日仍在向全世界发出它铿锵清晰的声音。

世纪变迁,人们却仍然热衷在晚上10点钟准时站在大本钟下,期待幸运的事情发生。这是关于大本钟的故事,它不仅与建造者弗雷德里克·登特紧密相联,也传承着大本钟背后的爱情力量——

痴迷美丽贵族小姐

1856年5月,伦敦的一处钟表制造厂房里,英国国内最顶级的钟表制造匠爱德华·登特家迎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英王工务大臣本杰明·霍尔爵士。刚刚落座,霍尔就迫不及待地掏出一张超级大钟的设计图纸:希望登特能及早完成一项特殊的历史使命。

原来,自1840年英国议会大厦重建以来,在大厦之上建造一个标志性的大钟成为这项提案的不二之选。原因无它,钟表的发明改写了人类的历史。而伦敦,有着世界上赫赫有名的格林尼治天文台,这座大钟将向全世界传递大英帝国格林尼治的时间。代表着新兴的大英帝国作为全球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正踌躇满志地放眼世界和未来。

登特拿起设计图纸,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份设计理念太超前了。钟盘直径达到7米,时针和分针的长度分别为2.75米和4.27米,共有四个钟面,如此巨大的钟表在登特的制造生涯中闻所未闻,更不要说组装纷繁复杂的内部齿轮结构。稍有不慎,差之毫厘则谬之千里。

这工程耗时费力,在钟表行业中,觊觎登特家族地位的其他制造商们哪个不是蠢蠢欲动。如果失败……登特犹豫不决。身边26岁的儿子弗雷德里克·登特却跃跃欲试地抢着叫道:“霍尔爵士,我们愿意试试。”登特叹了一口气,他对着霍尔鞠躬行礼,“登特家族愿为女王陛下效力。”

老登特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了。从小,他就跟随自己开始学习钟表制造。他的世界,也仿佛是由那些嘀嗒作响的机械构成。这样的百年机遇,他不会放过。

1856年8月,在议会大厦北角的建筑基地上,钟楼和大钟的建造几乎同时开工,登特父子俩吃睡都在工地上,霍尔也在工地上支起了帐篷。

这天,工地上来了一位衣着华丽的贵族少女,她好奇地在满地的齿轮钢筋中转悠。一转眼,她看到了不远处的霍尔爵士,兴奋地大叫“爸爸”,冲霍尔跑去。没想到,有着鲸鱼骨架的裙子却突然被什么给钩住了,她身不由己地倒下去——前端就是一条直直的钢筋!众人惊呼声中,千钧一发之际,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拖住。少女惊魂未定,霍尔已经奔到跟前,连声急问,“爱玛,怎么样?没伤着吧?”

原来,她是霍尔18岁的独女爱玛,正巧路过工地,便来见见许久没有回家的父亲,兴奋之余,差点出事。

众人围着爱玛,爱玛的眼睛却盯向那个救了她的小伙,他高个宽肩,满脸杂乱的络腮胡挡不住英挺的眉眼。血,沿着他裸露的胳臂流了下来……

爱玛向弗雷德里克跑了过去。情急之下,她将自己手上的真丝手绢给他紧紧地缠住了伤口,四目相接。冬日的阳光下,弗雷德里克看见了一个在人间游荡的精灵,那嘴角边轻轻扬起的笑涡,让他呆住了,爱玛示意他捂住伤口后,就转身离去。

霍尔将爱玛送出工地,他指责爱玛不该将贴身的饰品给低等工人裹伤,并禁止她再来工地。

此后她几乎天天来,每次来到工地,她都会在弗雷德里克身边转悠。时间一长,大伙都发现了异样:爱玛一见弗雷德里克就满脸绯红,而弗雷德里克呢,也是手忙脚乱,工人们开起了他们之间的玩笑,“德里克‘嫁’给爱玛,也可以封爵啦!”霍尔听到却暴跳如雷,有着强烈等级观念的他怎么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一面命令管家将爱玛锁在家里,一面呵斥老登特管好儿子,不要痴心妄想。

第一次尝到恋爱滋味的弗雷德里克半个月没见到爱玛,真是寝食难安。晚上收工后,他悄悄沿着泰晤士河走到爵士府外,风雪连天,他在那里徘徊了很久。

不知多久,阳台上突然出现了爱玛的身影,他们隔空相望,弗雷德里克想出个主意,他在丝绢手帕里放入一枚便士,系好后甩入院墙内。爱玛下楼去捡拾,良久不见人影。雪花已经积满双肩,弗雷德里克这才顶着风雪离去。

第二天,弗雷德里克就发起了高烧,老登特年纪大了,核心手工技术全由弗雷德里克掌握,整个工程不得不停了下来,他一病就是大半个月,霍尔急得跳脚,他们的工期和钟楼的进度是一致的,这样才能保证在钟楼完工时,将四面大钟安放在高95米的楼顶。

弗雷德里克病得迷迷糊糊,却隐约听见工地上响起了爱玛的声音。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他翻身下床就往外跑,迎面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这人竟然是爱玛。俩人紧紧相拥。

私奔与名誉的选择

弗雷德里克的病不治而愈。有爱玛在身边,弗雷德里克亲手锻造的齿轮前所未有的精致平滑。鉴于此,霍尔对他们的亲密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像以往那样强硬干涉。

了解了钟表制造过程,爱玛才明白他为什么要送一枚便士给她。钟摆的走动利用的是杠杆原理,启动它的机关便是压制在钟摆上方的小摆锤。为将重量精确到微克,钟表匠们常常用便士代替摆锤,以让时间准确无误。

爱玛收到的这枚便士,是弗雷德里克常年摩挲的,在硬币的左下角,还被他精心镌刻了一个小小的字母E,那是爱玛名字的首字母。爱玛爱不释手,她将自己的丝质手绢抽出丝来编织成一条小手链,将那枚便士紧紧包裹,然后缠在手腕上,她不敢戴在胸前,怕父亲看见。

冬去春来,1858年4月,大钟的制作进入了最重要的安装期,议会大厦北部的钟楼已基本建成,无数的零配件源源不断地被运送上90米高的塔楼顶,由老登特和弗雷德里克在狭小的空间里组装。

父子俩不眠不休,挥汗如雨,整整大半年封闭式工作,大钟的雏形已初具规模:13.5吨的钟座已经安装到位,钟座底上刻制的拉丁文题词,“上帝啊,请保佑我们的女王维多利亚一世的安好”也已由工匠细心雕好,只剩下最后的钟摆安装和齿轮组合。而这些事,由老登特来监制就行了。

成功在望,兴奋的弗雷德里克向霍尔请假,他已大半年没见到心爱的爱玛了,他想与她分享成功的喜悦。没想到霍尔却冷冷地说:“小子,你真的认为你配得上爱玛吗?如果不是你父亲求情,不是因为你是唯一能制造大钟的人,爱玛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样粗鄙的场合。你不要痴心妄想,她很快就要嫁给公爵了!”

第14篇、爱情故事不纯属巧合

月光下,他笑,走过来抱着我。无数次“巧合”之后,我和他第一次面对面安静地相对着,隔着他滚圆的肚腩。我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脖子。

“这首歌叫什么来着?”他问。

“《Close to me》。”

你应该去买双色球

全场灯光瞬间亮起时,我的右手正握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两盒安全套和一支润滑油。Lulu姐刚从小包包里抽出的100块钱又急急收回,我的左手白伸着出去。

“全部停住!男左女右站好!现在警察检查!”音乐停止,刺耳的声音从喇叭里传来。

“喂喂……我、我只是来送货的,不关我事!我还是先走了。”说罢我抬脚就要走。

“站住!送什么货?!一个个给我站好,有啥意见的,押回分局录口供时再说!”刺耳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个胖子警察举着喇叭站在我面前,一脸正气地对着我吼。

买菜得排队,交费得排队,录口供也得排队。轮到我在胖子面前坐下时,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1点。我已经观察面前这个胖子一个晚上了,他既要扯着脖子喊话,又要不停地给人录口供,应该是一个跑龙套的角色,顶多是一个有一点点身份的跑龙套。只见他胖胖的额头不断冒汗,嘴巴很小,两只眼睛更小,几乎埋在脸上的肉堆里了。

兴许是连续工作得太累,给我做笔录那个胖子警察没给我好脸色:“坐下!名字、年龄、身份证号码?在这场子上班多久了?”

“什么上班多久了?我说过好多遍,我不是那里的员工!我是刚好送货来的!”他的态度让我有点气急败坏。

“送什么货?”

“这个!”我掏出一张名片扔到胖子面前。

“春色撩人性用品店?!”终于见胖子警察的脸宽容下来。看得出他很想笑,但又努力克制住。

“Lulu姐,90块钱,两盒安全套和一支润滑油,你还没付钱呢。麻烦你给警察叔叔说清楚。”我转过脸期待地看着Lulu,等待她说出真相。期间我还很不屑地扫了那胖子一眼。

谁料那个Lulu全然没了在场子里的花枝乱颤,此刻像个蔫掉的茄子。她瞟了一眼桌上已被收缴为“证物”的安全套和润滑油,又看了我一眼,低声嗫喏出一句:“警官,我不认识她。”

这件事的最后,是性用品店的老板——我那个没好关照的表哥赶到,加上场子管理方的证言,才证实我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倒霉鬼,代替表哥送货的我不仅没有收到钱,还被警察扫黄一起扫回公安局了。

误会全消,气氛顿时略有不同。那胖子警察仿佛很不专业,他抑制不住嘻嘻笑,嘟囔了一句,“对不起冯小姐,单凭打扮,我没能把你和别人区别出来……”

我恶狠狠地盯着那胖子,一字一顿地挤出一句:“如果我说我今晚真的是刚从游泳馆出来就去‘春色撩’人的,有没有人信?”

那胖子喝的一口水几乎喷出来:“你应该去买双色球。”

有个警种叫做跑龙套吗

一个星期后的晚上,我和几个朋友从餐馆里出来。驶至建设三路的时候,遇上交警查酒驾。

警察示意开车的朋友熄火下车,拿着一个酒精测试仪给他吹。我坐在副驾驶位上,越过玻璃探出头好奇地四处张望。

冤家路窄。灯光下,我见了谁?那个胖子。还是穿着那身横竖不顺眼的蓝色警服,露出一个滚圆的肚腩,一本正经地站在车旁。

我忍不住出声:“警察叔叔是你呀?有个警种叫做跑龙套吗?扫黄见你,查酒驾也见你?”

胖子可能有点近视。他探下身,透过车窗,端详了那么几秒,终于认出了依旧怀恨在心的我。他礼貌地笑笑,称呼我为“冯小姐”。他很快站直身子,目光转回司机身上,还是保持一脸的严肃。

不知为何,我顿觉无趣。

我们的车子驶走时,我忍不住回头多瞥了一眼。

那么荣幸的是我吗

又过了几天,大学同学小可约我到她家吃饭。一下班,我就兴冲冲地过去了。

今晚小可的家有点热闹,有她和她老公的同事,有她的堂姐,有楼下的邻居。还没开餐,一群女人就吱吱喳喳围着聊天。

虽然不全都认识,但应付这样的场面我最拿手。我像在说一个笑话,绘声绘色地跟一众女人描述我那次倒霉的被扫黄的经历,大家听得哈哈狂笑。也许每个故事都需要一个男主角才更圆满,我向大伙讲述的时候,有点不自觉地把这个重任赋予给了那个穿着警服的胖子。我说,“那个一看就知道是好吃懒做像怀孕了四个月的胖子……”

“那个好吃懒做像怀孕了四个月的胖子,那么荣幸的是我吗?”似曾相识的声音从我的背后传来。

我保持着嚣张的笑容转过头,见到一个穿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的胖男人站在我身后,笑眯眯地看着我,露出两只尖尖的虎牙。

我笑不出来了。呆了一会,我心虚地小声回答:“我能那么荣幸地说不是吗……”

小可的老公也跟着从厨房里走出来,指着那胖子爽朗地介绍,“这位是我的同事,曹景明。”

开饭了,胖子就坐在我的旁边。我尴尴尬尬地扒饭。

顶趾鞋

10点整。今晚我又相亲回来,这是本月的第三次,本年度的第十二次。妈妈催,闺蜜催,七大姑八大姨也在使劲催——但我也不明白为何每次都变成“吹”。

经过楼下的便利店,我习惯地朝里面看了看,突然就来了精神。

“曹景明,第七次!你总是黑漆漆地跑来我家楼下的便利店买东西,很容易让人怀疑,你是不是暗恋我。”我伸出手,用力地拍着一个胖男人的肩膀。

“你想得美!都说了,葡萄只有这里才有……冯程,女孩子家说话不要总是那么毒。”曹景明带着尴尬的笑容,嘴角边露出他尖尖的小虎牙。这样的笑容,早已没了昔日的讨人厌,甚至,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讨人喜欢。

“那好,你继续。我走了,省得让你给顶心柱顶住。”我说。

“你还不至于是顶心柱,最多是顶趾鞋……”

我忽然笑。他也看着我笑。

不知他傻笑什么。

“不贤妻才叫顶趾鞋,笨蛋。”我心里说。

Close to me

我的第十六次相亲,有点澎湃。那个戴着眼镜高高瘦瘦温文尔雅带着好闻的古龙水味道的相亲对象,在饭局后,坚持要和我去绿道走走。在那段没人的亲水平台上,他忽地抱住我,在我的额头和脸蛋密密地吻下去,带着急促的呼吸声,手也开始不老实。我有点懵了,一股厌恶的情绪瞬间涌上心头。我用力推开他,“朱先生,请自重,咱们才第一次见面。”

他嬉皮笑脸地又凑过来,“重要吗?多少人第一次见面就能去酒店了?你不是装清高吧?”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骂了一句神经病,抬腿就走。

他很快变脸,冲上来扯住我的胳膊,说,“这就想走?!”

我甩开他的手,不甘示弱,“你想干嘛!”

推推搡搡中,那家伙突然扬手给了我一巴掌。我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黑影冲在我面前,然后“啪啪”两声脆响,我看到那家伙挨了狠狠的两巴掌,眼镜都歪掉了。

那家伙也许看出了眼前这人来势汹汹。他捂着脸,快步退后,骂骂咧咧地走了,走出六七米,他的声音还传来:“这种货色,你要拿去就拿去吧……你这婆娘,就配这种愣头愣脑的胖子……”

这种人,非要讨个尾彩。我朝他大声说,“那我考虑一下吧,人渣!”

眼前这人,虽然他的外表距离救美英雄的光辉形象似乎总有那么一点点距离,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一刻,曹景明确实挺有型。

“你怎么会在这里?”

“呃,如果我说我是路过的,你信不信……”没待我回答,他立刻转移话题,“谁介绍这种垃圾你认识?”

“婚介公司呀。”

“哪一间?我绝对不去那间报名。”

湖风清凉。“好舒服,”我说,“这时候若有点音乐就妙了。”

曹景明掏出他的手机,翻弄两下,传出一段熟悉的旋律——《猪八戒背媳妇》。

两个人笑岔了。笑完以后,我说:“煞风景。让你听听什么才叫音乐。”我拿出我的手机,很快,周围响起音乐。

我看着他。他同样用他的小眼睛眯眯的看着我。

良久,我说话了,“不如我们跳只舞?”

月光下,他笑,走过来抱着我。无数次“巧合”之后,我和他第一次面对面安静地相对着,隔着他滚圆的肚腩。我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脖子。

“这首歌叫什么来着?”他问。

“《Close to me》。”

要有对手才成戏

半年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曹景明肩并肩靠在床上。

他认真地看着一本叫做《人间最奇异的88次巧合》的书:“你说,世间真的那么多的巧合?”

我漫不经心地翻着八卦杂志,回答,“世上哪来那么多巧合。不过,便利店和绿道,我就知道是你……那是二百五的小把戏……可我要当时就拆穿你,我就真是二百五了。”

曹景明忽然把他的胖脸凑到我跟前,摸着我的脸,神秘兮兮地说:“如果我说,咱们的第三次见面,就是在小可家的那次,也是我故意安排的,你信不信?”

我呆了一秒,然后把手搭在他的肥肚腩上,以同样的表情看着他,“如果我说,咱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查酒驾那次,也是我精心设计的,那你信不信?”

“嗯嗯?”

“嗯嗯!”

我和他对望,带着心领神会坏得透顶的笑容。

倘若你有幸遇到了一个可以默契地跟你连戏的对手,今生把这场戏做满又何妨?

第15篇、爱情故事爱上小木匠的旅法女博士

一、江浙来的小木匠

巴黎的冬天是冷的,而且有雨,黑色雨衣上粗宽的带子把女人的腰束得更加纤梗,纤梗得像风中●●的苇杆。舒语第一次飞到巴黎的时候,面对的也是这样一场雨。那时,她以为,她会很快把那一场邂逅,那个江浙来的男孩,以及和他有关的种种情怀就此忘怀。

舒语是个相当优秀的北京女孩,她出生在一个“法语家庭”。祖父当年是留法的硕士,母亲则是外事●一名法语翻译。舒语从小受到的就是双语教育。几乎从上幼儿园开始,她就有了志愿:长大要出国——去法国读学位,做最出色的。踏入大学校园后,尽管环境相对宽松,身边又有不少优秀的男孩,舒语的精力依旧全部放在自己的建筑设计专业和法语水平上。她几乎固执的认为,自己的人生将从踏上巴黎的一刻才真正开始,而所有的事业风华、浪漫情怀也将从那一刻展开。

变化发生在90年,那是她上大三的时候,家里一直珍藏的爷爷传下来的红木家俱有些残破了,需要找人修理。这些事务性的家事从来都是父母操心的,舒语一向不理。但那天修家俱的师傅来时,偏她只是一个人在家。舒语正在看法文小说。打开门时,她都有些愣了:根本没有想到来的居然会是这么年轻、这么秀气的一个男孩。那男孩一头蓬蓬松松的短发,个儿不高,也就1米69,穿了双平底黑布便鞋,但那副眉眼,那份气色,那种宁静,让舒语这么心高气傲的女子都恍恍然心里似有什么东西沉了下来。然后才注意到他挎的那个工具包,那小傅是光来看一看,估一下工,好谈价钱。

他把椅子、书橱、盆景架一样样看下去,伸手抚摸那些红木家俱时,似乎手与家俱之间都有一种亲和感。最后他报出的修复价是3500,虽有些贵,舒语几乎没怎么还价就做主答应了。然后才知道那男孩是浙江金华人,叫倪晓泉,祖传的手艺,最擅雕花,只有17岁。男孩似乎一直没有抬眼看舒语的脸,坐在那儿喝茶的姿式也是拘谨的、带点小家气的,但这些并不影响舒语对他的好感。似乎由他一个人身上就感受到了两个字的魅力——江南,清宁冷秀的男孩让她想起雨翠山浓的江南。

那以后的一个暑假,舒语不知自己怎么会变得那么有耐心,她一向不惯看着别人忙活琐事的,如今却饶有兴味地看着那个小师傅修补凿刨,一点也不厌烦。学校里出色的男孩很多,但面对他们,舒语只有竞争之心,压倒之念,却是在这个从从容容干活的小木匠身上,头一次感到和异性相处的愉快。

一天,舒语正在读原版小仲马的《茶花女》,倪晓泉的活儿也已将近收尾了,忽然,她觉得一向埋头干活的倪晓泉好象偷眼看了自己一眼。那一道眼光中有一种●●的含义,让舒语●●地读到了一个字——爱。然后,凿子误凿在了倪晓泉的左手上,他的食指上鲜血直流,一向冷静善于处理事故的舒语不知怎么像被烊在了椅子上似的一动也忘记了动,只用眼睛的余光看着镜中倪晓泉流着血的手指。心里20年来从没有过的惨烈一痛,好象那一凿将她高傲的心也凿出一个缺口来。

那晚舒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送这个小木匠下楼。他们之间什么也没说,但好象有一种东西在冥冥中已不知不觉地存在了。那个男孩的脸色被渐深的暮色印上了一抹嫣红,忽然间他用贴了胶布的手猛然掰开舒语的手指,在她手心塞进了一样东西,腼腆的脸上闪电般地爆发出热情。忽然他几乎是慌乱的——快乐的——蹦蹦跳跳的走出了舒语的视野。舒语还从未恋爱过,她也不相信爱。但那个晚上,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竟放弃了所有矜持、尊严、与骄傲涕泪滂沱地大哭了一场。似乎自己这20年的压抑终于得到了一场释放——几乎从儿童起,她就拼命在为“最好的”三个字努力活着。生活的所有意义似乎就在求得掌声,但在掌声中生活的好象是一场别人的生命。只有在这一刻,那个男孩向她手中塞入的一刻,她似乎才无拘无束地活了一次。

她摊开手掌,掌心是一个木头雕的小猴子,以后她常常握着这个小猴子想起一个人——她比他大3岁,学历高几级,家庭条件好几倍,认识好多强过他的男孩。但那个小男孩的一点柔情还是如此●然无可抵御地袭进了她的心里。

二、一个小木匠与一个女研究生之间

从外表看,倪晓泉是个宁静腼腆而沉默的男孩。但舒语觉得,他又是最勇敢的。他只读过初中一年级,种种条件上,他几乎要仰望着才能看得到自己,但他却似乎从未惧于这种身份的距离。她不知道那个男孩是克服着怎样巨大的心理压力来爱的,舒语没有想到他还敢打电话约自己。倪晓泉从小没有父母,靠叔婶的抚养长大,如今凭自己的手艺吃饭,他还要给住在家乡的叔叔婶婶盖一幢2层楼的房子,来偿还一笔心债。舒语是在相当矛盾的心情中和他交往了2年,那时舒语已开始读研了。有一天,倪晓泉中午就把她从学校约出来,很兴奋地说 刚给家里汇完了最后一笔款。

他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蓝布袋,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一叠汇款回执,舒语一张一张看下去,脸色不由惊讶起来。最早的一张居然是88年,那时他只有14岁呀!倪晓泉兴奋地说:“一共3万块,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终于偿付了叔叔婶婶的养育之恩,再以后我赚的钱、我的时间都属于我自己的了!”他的眼睛里放着光,像是童话里的英勇小男孩,舒语不知怎么觉得一种咸咸的、谓为感动的东西就要从自己的眼里涌出来,那个男孩忽然挣破了所有的腼腆,在树影下把她抱了过来,说:“我想把我的手艺,以后的时间,以后的收入都献给你,好不好?”然后他便吻了,那个吻是断续的、不熟练的、甚至不带挑逗性的。但舒语的耳中只觉“轰”的一响,一向端严的她不知为何会忘记了躲闪,并无比吃惊地感到了幸福。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她看得多了,以为自己早已不再相信所谓爱情,所谓男人、所谓电击感。但倪晓泉那一种稚嫩的热切与带着青柠檬味的勇敢还是将她就此裹入缠绵。

但舒语知道自己更想要的是什么,她最想要的只有——成功,马上她研究生的攻读就进入了攻坚阶段,她不忍心太伤害那个爱着自己的男孩,但也不允许自己在学业上懈怠,于是她控制自己与倪晓泉的见面次数,并坚决避免让熟人知道他们之间的一切。

后来舒语强迫自己与倪晓泉摊了牌:他们之间不会有结果。她说了种种现实中的困难之处,本以为倪晓泉会责她以虚荣。但倪晓泉似乎只是呆了。舒语听到自己内心中另有一个自己在哭泣,但她只能如此,她冷硬地说:“不要再找我、call我或打电话给我,让一切了结吧。”倪晓泉流泪了,他用一种低如蚊鸣的声音轻轻说:“可不可以,再等我3年……”

三、巴黎不是我的浪漫

3年后,舒语早已顺利地拿到了硕士学位,并认认真真在设计院工作了一段时间。她已准备好了赴法深造的大部分手续。在繁重的学业与工作压力下,人们很容易淡忘从前的一切,把它当成少年时不切实际的梦幻,舒语也是这样。她依旧没有男友,她相信人活着只是为了明天。她只是没有想到自己会有那空余的7天时间。那时,她赴法手续大部分已经办好,只等机票了,可随着离国时间一天天的临近,她的心里却说不出的烦乱。

到了12月6日,家里电话铃响了。舒语一把抓起,也说不清自己在期待什么,果然——果然有那个声音响起,然后她心里不可遏制地澎湃起来,是晓泉!3年了,他约她一见。

见到晓泉时,舒波没有想到他会变得黑了,瘦了,也更加沉默了。坐在咖啡座里,晓泉一双黑眼始终默默盯着舒语,像是一种深爱,一种赞叹,半晌他说:“你没变。”舒语是没变,只是更加高傲了。

然后晓泉腼腆地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满眼羞涩与热情地说:“我的基础太差,只能拿到这个,不知道能不能让咱们的距离缩短哪怕一点点。”舒语接过手来看,首先是一张成人中专自修结业的文凭,还有一个2万元的存折,还有一家家俱公司雕花技师的工作证——他要证明自己已不再是从前那个民工或“盲流”,他努力了,而这一切在舒语的眼里看来又是多么可怜。舒语从此后悔的是——那一天,那一天她怎么没有读懂这是怎样一种勇敢!她像一个很会控制自己情绪的女人那样垂下眼,半晌说:“我要去法国攻博了。”

良久,倪晓泉没有出声,他的眼睛里透着一丝疲惫,看她时好象千山万水那么远。她好象又变成了那个17岁时只知去爱不知计利害的男孩,却终于被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打败。

舒语在巴黎走下舷梯时,心里没有什么激动,会不似她少年时所预想的金光大道铺在脚下的豪情,她的机票是晓泉为她买的,她上了飞机才发现那是一套往返机票。她好象听到那个男孩用一种稚嫩的热情犹在她耳边说:“我等你回来啊!”以后,舒语拼力在别人的国家做一个最优秀的。她得到了项目资助,得到了免费公寓、得到了导师的赞赏,可终于有一天,她在午夜电话里泣不成声地对一个空号码一遍遍地说:

“巴黎不是我的浪漫……”

四、梦回江南

塞纳河静静地流淌着,石板街上,古老的房子诉说着古老的故事,可舒语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样一种孤独,尽管吕西安在她身边。吕西安是一个32岁的独身男士,研究所的博士导师,健康而有活力。他很欣赏舒语这样一位出色的东方女孩,便主动接近她,照顾她,向她示爱。舒语当然想拥有一个人生伴侣与温馨的家庭。可不知为什么,她在内心里抵触着吕西安。可以说,无论在何种条件上,吕西安都符合她的标准:健康、睿智、幽默、高学历,而且有不菲的收入,有责任感。和吕西安在一起,舒语会觉得很般配很合适。但同时,舒语从来没有在吕西安身上感受到激情。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没有能碰出火花的交汇点。正像舒语对自己说的:我找不到一点不嫁给他的理由——但,我也找不到一点嫁他的理由啊!

1998年10月,本该是舒语与吕西安步入红地毯的时刻。舒语却陷入了一场漫长的焦虑,她变得不爱说话,离群索居,像是患上忧郁症。去找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听了她若断若续的叙述后,问:“你的心理障碍是否在于,你对真正拿到博士学位后的生活忽然没有了价值感,那个学位、那份成功、那份荣耀可能是你一直追求的梦想。但你追求到手后却发现自己已厌倦预期的掌声了,你不知道在自己拿到学位后该干些什么,把自己的生命用来献给谁。

像一般远洋航行的船终于到港后,却发现面对的又是一个空空的码头……”

舒语也在尽力倾听着自己内心的声音,然后她开始哭泣起来。怎么会——怎么会这样,她发现她像自己原来嘲笑过的那些蠢女人一样,花一生的积蓄,千挑万选买回一台最好的全功能彩电,可为的只是看那些平乏如水、枯燥之极的电视剧吗!她这一生似乎太注重形式了。她像一个瓷匠,费了20多年的心血打就了一个瓶子,精彩华灿,成功后却发现那个瓶子里面只包了一团渺茫的空气。那时,因为工作的压力,舒语患上了乳腺癌,切除手术是痛苦的。她忽然自己全部的人生价值,只想能好好地做一回女人。

那以后,舒语才开始捡起对那一段初恋、那一场邂逅的思念。她拒绝了吕西安,和倪晓泉的叔父叔母联系,想问她还在不在想她,才知道晓泉好象已经从原来的生活中失踪了。舒语此时才知道自己错过的是怎样一种美好——爱情真美好,即使失落掉的爱情也会让人在痛苦中感受到一种美好。她不再羞于回想那段初恋。如果有机会,她只想重历一次,执着那个少年递来的手,与他携老。她后悔自己伤害了一个男孩怎样勇敢的心。每当想起那张中专毕业文凭、那张回程的机票,舒语都会在午夜中泪湿孤枕。

于是有了这个已经定居在欧洲的女孩每年3次飞回大陆的不懈寻找,寻找一段她失落掉的梦中情怀。但她失望了,倪晓泉也许就在北京、也许不在、渺无信息……其实找到又如何呢,一个女建筑设计师真能跨洋越海,伸出相隔万里余的手,重新执住当年那个少年木工的指掌,拎起一段热恋情怀吗?唯一真实的是,远在欧陆孤独索居的舒语那一夜一夜低●不已的梦回江南。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情色盲

小月谈了很多次恋爱,但都以失败而告终。要么人家见了第一面就立马拒绝,要么中途夭折。其实小月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身材高挑,眉目清秀,性格温顺,善良质朴,唯一令人不满意的就是她右脸颊上那块醒目的红色胎记。

小月自打一出生,脸上就有了这块难看的胎记,小时候大家常常嘲笑她,说她是怪物,她无以为辨,只能一个人躲在某个角落偷偷地哭泣。长大后,她早已习惯了人们异样的眼光,只是在感情方面她显得特别的自卑。

这天小月心情不好,她独自一人来到普度大桥看日落,满天绚丽的晚霞令人沉醉,她不自觉地想要是有一个人能与她并肩站着,一起观赏落日的壮观该有多好啊,她想着,渐渐入了神。这时一位路人经过此地,以为她想不开要自杀,于是趁她不注意时,紧紧地将她抱住,并慰劝道:“小姐何必如此?父母养你不易,无论有什么看不开的,你都不应该干这样的傻事。”

就这样她认识了良平,良平是一名小学教师,比小月大两岁。自那日“救”了小月后,他总是隔三岔五地去小月的宿舍看她,问这问那,送东送西。两人慢慢地熟识了,小月感到有一种被人牵挂的幸福,渐渐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转眼秋天到了,市里要搞一个菊花展出,小月从小就喜好菊花,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于是她高兴地拉着良平一起前往。在菊展中心。小月望着色彩斑斓的菊海感叹不已,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品种的菊花,真是美不胜收,令人大开眼界。然而小月却发现一旁的良平似乎显得无精打采,无动于衷。小月有些奇怪,问他这么美的花,难道你不喜欢吗?良平支支吾吾地说:“我从小患了一种病,对色彩不敏感,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色盲。”

“色盲!”真是太意外了,她的内心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小月暗想,良平是色盲不就看不见自己脸上那块难看的红斑了吗?自己不就可以坦然地面对他了吗?小月越想越开心,从菊展中心回来,她像一只闹山的麻雀,叽叽喳喳地说过不停。

其实,她知道自己的心早就被良平所俘获,只是她一直为自己脸上的那块红斑而耿耿于怀,她怕良平像其他男人一样,一旦提出做她的男朋友就被吓跑了,她不想失去良平,尽管内心是那么狂热地爱着他,但在言语间她却不敢有丝毫的表露。现在她知道良平是色盲,那么在良平的眼里她一定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儿。因此,她完全可以十分释然地接受他。

终于在一个百花盛开的春天,她与良平携手走进了结婚的礼堂。婚后的生活幸福而美好,良平对她关怀备至,什么重活都不让她干,大小事情都让她做主。一年后他们又有了两人爱情的结晶,一家人过得甜甜蜜蜜,温温馨馨,快快乐乐。有时她觉得像是活在童话里,自己实在太幸运了。她常常在心里默默地感谢上苍,赐予了她这样好的一个丈夫,这样美满的一个家庭。

多年后的一天,小月接到良平单位打来的电话,说他突然晕倒了,现在正住在医院。她心急如焚地赶到医院,幸好没什么大碍,原来良平只是晕血,他小的时候受过惊吓,一见到鲜血就会晕倒。今天正好一位同事负了伤,浑身是血,被他看见了。

小月奇怪地问医生:“他是色盲,怎么会惧血呢?”医生说:“不可能吧!我们验证过他对红色特别敏感,尤其是鲜血。不过你也不必担心,这算不上什么病,属于心理障碍。只要你耐心地、一步步地鼓励他,让他克服这种恐惧的心里,过一段时间应该很快就会恢复正常的。”

小月听后,一股幸福的感觉溢满了她的全身。原来,当初良平担心她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就谎称自己是色盲。小月伏在良平宽厚的肩膀上,她没有哭,但脸上却挂满了泪水。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情的胎记

他们是大学同学,他爱上了善良温婉的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脸颊上有一块天生的铜钱般大小的褐色胎记。

最初恋爱的时候,她也曾试探着问过他,要不要把这块胎记除去。他气恼地告诉她,他喜欢她的不仅仅是外表,他爱她包括她与生俱来的那块印记。她感动得在他怀里落泪。

大学毕业后,他们结了婚,并把他在乡下寡居的老母亲也接了来。他一路从一个小职员渐渐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子。

事业有了发展,他的应酬多了。

有一次出席一个活动,需要家眷同去。她连妆也没化,穿着平日的一件工作服就去了。满场的华服艳影,她成了一个不那么和谐的音符。

第一次,他发现她脸上的那块胎记竟是那样刺眼。

那夜他轻声地和她商量,要不,去医院把胎记弄掉吧,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她没有回答,他看不到,她那块胎记上正有泪滑过。

次日,女人不见了,他发现了女人留给他的字条:“如果你已经不再爱我,即便我除去胎记又能挽回些什么呢?不如,离婚吧。”男人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可是,男人很快就发现,凡是他所能想起的,全是女人的好。那一切早就像胎记一般烙印在自己的心底,永远也无法抹去。

他唏嘘不已,慌忙赶往岳母家。

她见他来,肿着红红的眼,把起草的离婚协议递给他。他一把抓过,狠狠撕毁。然后,他把惊诧不已的女人拥进了怀里。他说:“我们该有个孩子了。”女人又一次落泪了。

第二年的冬天,婆婆抱着三个月大的大胖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并且发现儿媳妇脸上的胎记竟然不见了。男人紧张地解释自己真的不再在意那块胎记。女人却笑了。她甜蜜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说:“既然有没有胎记都不影响你对我的爱,我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变得美丽一些呢?”他心中释然。

原来,爱情是真的能让女人变得美丽的。而同样美丽的,是那些见证了他们一路蹒跚的爱情的胎记。

第18篇、爱情故事爱的承诺

在去探望卡罗尔太太的路上,我又回忆起她家所遭遇的不幸。去年的某一天,卡罗尔太太的丈夫詹姆士先生和往常一样开车经过曼德琳大街的拐角,他怎么都不会想到,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街心花园里的紫色郁金香了。几秒钟后,一辆突如其来的别克车狠狠地撞了上来,天意弄人,醉酒的肇事司机只是擦破了点皮,而詹姆士先生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更让人唏嘘的是,那天恰好是卡罗尔太太的50岁生日,出事时詹姆士先生的西服口袋中还装着两张去夏威夷度假的飞机票,他本想回家后给爱妻一个惊喜。

近一年没见,卡罗尔太太瘦了许多,但她眼睛里流露出的坚定与慈祥是我依然熟悉的。她还是那么热情地招待了我,做了我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聊天的时候,我忍不住关切地问:“这一年您是怎样熬过来的?肯定很不容易吧。”卡罗尔太太听了微微一愣,眼睛里慢慢地蓄满了泪水。我意识到自己不该提起这个话题。

“是啊,有时候会觉得很孤独,”卡罗尔太太拭去眼角的泪花,轻轻地说,“你知道吗?30年前我和詹姆士结婚的那天,我曾对他许诺:此后的每一个早晨,在他上班以前,一定会对他说一声‘我爱你’;而他也许下了同样的诺言。我们真的一直履行着这个承诺,哪怕年华老去,记忆衰退。有时候他已经到办公室了,才想起还没有互道一声‘我爱你’,不过没关系,我们总会及时在电话里补上,甚至有一次,我自己驾车冒雨赶到他公司,只为了对他说一声‘我爱你’。我们就像小孩一样执著。”回忆这些的时候,卡罗尔太太的脸上泛着一种动人的光泽,她继续说:“就在我50岁生日那天,也就是他出事的那个早上,因为咽炎,我的嗓子几乎发不出声音。那会儿他已经出门了,我走到厨房打开一罐巧克力酱准备烤蛋糕,却发现巧克力酱的表面上刻着他笨拙的字迹:‘生日快乐,我爱你。’那一刻我感动极了,下意识地飞奔下楼,在车库里拦下他正要开动的车。我示意他不必摇下车窗,然后飞快地掏出口红在玻璃上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这时我们俩都笑起来。这是我们年轻时曾经做过的游戏,在我们相处的最后一个早晨,仿佛时光倒流了。”

“所以,我的孩子,”卡罗尔太太握住我的手,微笑着说,“我一直庆幸那个早晨我坚持赶下楼去对他再说一次‘我爱你’。这是他在世时我们说给彼此的最后一句话,我们的诺言至死不渝。所以,孩子,我没有什么遗憾。而在这一年里,我养成了两个习惯,一是每次吃过巧克力酱,我都会抹平表面,在上面刻上‘我爱你’;还有,每个早晨我都会用口红在向阳的那面玻璃窗上写下‘我爱你’,我相信,詹姆士可以感觉得到。”

我扭过头去看那扇洒满阳光的窗户,果然,几个鲜红的小字正像玫瑰一样盛开。

第19篇、爱情故事1968年的一缕青烟

1968年,他因错读了一段领袖的语录被隔离审查,关在一个灰暗发霉的小阁楼上。他的妻子也受到株连,被发配到食堂烧火做饭。

食堂就在小阁楼下,它的烟囱正对着阁楼的窗户。

每天,当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斜照在斑驳的砖墙上时,他便会将桌上写得密密麻麻的一张纸揉成一团,然后瞄准那个黑洞洞的烟囱掷进去。不一会,那个烟囱里便会冒出一缕青烟,在天空中袅袅飘散。这时,他会深深地吸一口气,仿佛要把那一缕青烟统统吸进自己的心肺中。

他关在小阁楼里将近有半年的时间,每天他都会在那个时刻准确无误地将小纸团投进烟囱里,烟囱里也会在片刻后吐出一缕青烟。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就是用这种特殊的方式传递着彼此的信任和爱情。后来他被送进了牢房,烟囱里便再也没有了那一缕青烟……

很多年过去了,妻子终于走完了她的人生旅程。临终前,她交给他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面放着被揉得皱巴巴的一百多封信。他捧在怀里,泪流满面。

前不久,我去看望他,已是满头银发的他仍是那样豁达乐观。我们聊了很久。临别的时候,我看见他随手将一张小纸片揉成一团,投进了茶几上的一只空花瓶中。他投得很从容,小纸团悄无声息地滑了进去。

第20篇、爱情故事如果你太难受,就吻我吧

27岁才开始初恋的男人,可谓凤毛麟角。何东就是其中的一个。那时,他刚拿到北京户口,在社会科学院某研究所的资料室当临时工,每天弓着身子誊抄资料卡片,连续8个小时不停笔,希望通过努力工作尽快转正。

在枯燥的生活里,一线阳光都是可喜的。何况,那位突然造访的女孩,美丽得如同整个太阳。她黑发披肩,声音柔和,姿态优雅地倚着门框,请他去办公室接电话。一见倾心,他费心侦查:女孩是阅览室管理员,出身书香门第,举止矜持,气质高贵。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他,对这个瓷器般冰冷精致的姑娘动了心。即使是她随意撕纸的小动作,也让他着迷。从此,他每天必去阅览室消磨时光,坐在她对面,手里拿本杂志,眼睛偷偷瞄她。有时,两人也在一起聊天,聊文学,聊作家。

有一天下了班,只剩两人,女孩去关窗子,何东看着她的背影,那三个字从心脏一下蹦到嘴边:我,爱,你!说完他的腿就抖,心也发抖。对比他的鲁莽无措,女孩却悠然自在,回头看着他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两人一路无言,关门下楼。

他沸腾了,她依旧冷静。他在沸腾中又沉默了,他仍旧自在。他陷入了维特式的烦恼,独自一人时总是自怨自艾:没有学历,没有正式职业,长得不帅也不高,一无所有,无能无用!但如果她答应他的求爱,那么,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人!于是,他频频用痛苦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深情,逼迫她表态。她有些不安,或者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或者埋头看书,根本不予理会。

他越发激动起来,甚至会加上手势,传达内心的焦虑。她看他一眼,冷冷地说:你能不能学得文雅些,有教养些呢?他只得克制自己,喜怒不形于色,故作从容地与她交往。被压抑的激情,在失眠的深夜,化作了一封封行云流水般的情书。

从万籁俱静的夜写到人声鼎沸、红日初升,他再塞进信封,贴上最漂亮的邮票,然后送到相邻的那间办公室里。没想到那样火焰般的热情,也燃烧不了她。一天下班后,在他的苦苦哀求之下,她从办公室出来,靠着电线杆子,风轻云淡地说:你非要逼我,那我现在只能给你10%的肯定答复。不过那些信,写得真不错。

为了那90%,他几乎掏心掏肺地写情书,晨昏颠倒,神思恍惚。她仿佛被打动了,但也仅此而已。某个夜晚,她仍然那样淡淡地说:如果你太难受了,就吻我一下吧。此语如同在他心空闪过一个霹雳。他发狠地亲吻她,记不清自己,是否流了眼泪。

随后某天,她翩然而至,用纤细白净的手,把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又转身离开。他不敢拆,又急不可耐,最后看了,心如死灰。上面工整而又简单地写着:感情的事,勉强不来。我收回肯定你的那10%。心中的那个月亮,碎了。

他几乎发狂,潦草地写了一封遗书去威胁她,她几乎被吓哭了其实,他知道,她终究不是他的。两人最终各自走开。

那晚,他独坐在玉渊潭的湖边,想一个鱼跃终结生命。当天色发白,他的心,渐渐冷静了下来。

从此,他再也没有那样疯狂过,再没写过那样狂放美丽的情书。但他仿佛对爱情的第一次挫折念念不忘,在2008的情人节,他在博客上公开了自己的初恋,并总结道:理想可追,事业可求。唯独爱情却是追不来也求不得的。人们常常会将追求二字用在爱情当中,其实才是最不恰当的。真的爱,自然而然,情不自禁,身不由己,两情相悦,根本无所谓追,更无所谓求。

他,是凤凰卫视主持人何东,也是我一直欣赏的主持人之一。他的确不帅,也不懂搞笑,但他粗犷自然,从不端着架子、戴着面罩生活,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若干年后,他依旧记得初恋的诸多细节,少年哀愁,透纸而出。我看到了他的纯洁和热烈,细腻和忧伤,也懂得了,那个明亮温柔的月亮,若干年来,一直高悬在他的心间。那个月亮,是那优雅女孩,也是一个男人高洁坦荡的情怀。

第21篇、爱情故事爱那个为你打伞的人

爱情不是在花前月下,不是在你侬我侬,大多时候,是在风雨同舟时,在柴米夫妻的生活里,在那一点一滴、一举手一投足的喜欢里。

那天看了一张照片,是大画家吴冠中和他的妻子。

在黄山上,大概是下着雨吧,吴冠中在画画,背后站着他的妻子,举着伞,站着。在那张照片前,我呆了好久,多么感动人的一幕。她站在他身后,为他打着伞,而多年以后,她老年痴呆了,去厨房里来来回回开煤气,她总怕煤气是开着的,而他跟在她身后,她开了,他就关。

不嫌烦。

到老了,没了激情,可是,爱是这样持久了。梁家辉说过,开始的时候,最爱的时候,是热情,中年的时候,是激情,到老了,相看两不厌了,他是她的左手,她是他的右手,摸在一起没感觉了,那才是爱情了。

梁的太太不美,站在一起,要比梁家辉难看得多,40多岁的男人正有魅力,40多岁的女人却是日落西山了,可是梁家辉恋家,没有绯闻。因为,迷恋那个女人的魅力,她贤惠仁慈,她是那个永远站在他身后为他打伞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怎么能不去爱?

我的女友,是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还是一个大公司的时装设计师,她嫁的老公是大学同学,很一般,在一个公司里做职员,每天她回家,男人为她放好洗澡水,然后等她喝他煲的汤。

也有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追求她,说她怎么能嫁一个骑自行车上下班的男人,而且这男人如此普通?我的女友笑着说,因为他知道怎么爱我,在他眼里,我不是一个著名的时装设计师,我就是一个让他疼爱的小女人,喝他煲的汤,让他给我梳头发,我感觉很幸福。

不久,女友得了子宫肌瘤,面临不能生育的问题,男人说,你是我唯一的宝贝,有没有孩子不重要,只要你在。

女友哭了,她知道她没有看错人,她说,风雨来时,他一定是那个为我打伞的人,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爱?

找到那个为你打伞的人很难,很多人找到了,不知道珍惜,一再地错过。我的同学,大学毕业后自己开了公司,有了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掉糟糠之妻,尽管他的妻子跪下来求了又求,可是,挽不回他的心。他携着新欢去了另一个城市,结果去了之后生意却败得很惨,身无分文时年轻女孩子离开了他,他想自杀,却接到前妻电话,此时,前妻已经结婚,前妻说,你不能死,我不是多想你,是我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

他哭了,他知道,他丢了那个打伞的人。

他也知道,前妻为什么给他打电话,爱情没有了,还有扯不断的恩情,她记得他曾经的好,却忘掉他的坏,她和现在的丈夫接他回家,帮他办理银行贷款,直到他东山再起,他没有说谢,却从此懂得了感恩的心。

爱那个为你打伞的人,慢慢品尝爱情之美,爱情不是在花前月下,不是在你侬我侬,大多时候,是在风雨同舟时,在柴米夫妻的生活里,在那一点一滴、一举手一投足的喜欢里。所以,如果遇到一个肯为你打伞的人,那就好好地爱吧。

第22篇、哲理故事误入爱情骗局,女医生孤身反设陷阱较量智商

她是90年代末从东洋留学归来的女医生

她在婚姻介绍所里遇到了留美法学博士

当察觉一切都是温柔陷阱时,她没有选择求助警方,而是决定上演一回潜行狙击

温柔陷阱 婚姻介绍所遇留美法学博士

这是一出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玫瑰剧,但或许是另一种层面的不完美中的完美。沈惠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一次相亲,让她谈了场恋爱,也上演了一场潜行狙击。

1999年,沈惠凤从日本学医归来后,成为了上海一家医院的医生。已过而立之年的她,却还是孤身一人。在亲戚朋友的鼓动下,她走进了一家婚姻介绍所,也许那里会有适合自己的人。

见沈惠凤自身条件那么出众,婚姻介绍所的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个对象。这个男人的登记资料是这样记载的:王海生,42岁,丧偶。曾赴美国留学14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在上海某著名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同时也是合伙人,在市中心有一套高档公寓。沈惠凤一看如此优越的条件,不免心中一动,当即答应可以见面了解一下。

第一次约会,王海生定在了和平饭店。在上海人的心中,和平饭店是一个充满怀旧情调,高档气派的地方。这一点让沈惠凤很满意,感到这个男人是个有品位的人。

见面后,两人来到了咖啡厅。在优雅的背景音乐里,王海生边喝着咖啡,边用充满柔情的目光望着沈惠凤说:我来自我介绍下,我太太五年前患癌症去世了,儿子如今在国外发展。这些年来,我一直想找个有修养的知识女性为伴。因为我即将要筹办自己个人的律师事务所,希望能找到一个在事业上、生活上能够支持我,理解我的爱人。这一席话,让沈惠凤有点肃然起敬。没想到,外貌上看似十分普通的王海生,在事业上竟如此出色。渐渐地,在王海生侃侃而谈的话语中,沈惠凤尘封已久的情感大门慢慢敞开了

不久后,他们开始了正式的交往。尽管因为王海生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繁忙,两人一周只能约会一次。但沈惠凤并不介意,她觉得男人志在四方,怎能被朝朝暮暮的爱情牵绊。在她心里,有事业心的男人才更有魅力。

更何况,虽然不能天天见面,但王海生每天必定打电话给沈惠凤,对她嘘寒问暖,柔情蜜意一番。而每次的约会地方,王海生更是费尽心思,挑选一些充满浪漫情调的餐厅或者咖啡馆。女人的爱情离不开浪漫,沈惠凤就这样深深陶醉在王海生营造的浪漫气氛中。

疑窦丛生 留美律师竟是阿扎里

随着两人的感情不断加深,王海生常常会向沈惠凤描绘未来美好的蓝图。一次,两人在一个安静的咖啡馆里,王海生充满信心地对沈惠凤说:我最近就打算从现在的律师事务所脱离出来,然后就开始筹办我们的事务所,以后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沈惠凤一听,自己的恋人已经筹办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了,顿时觉得两人的关系又密切了许多,心中倍感温暖。

几天后,沈惠凤正在医院上班,突然接到了王海生的电话。电话里,王海生用焦急地语气说自己遇到了急事,临时需要一万元周转一下,一个星期后保证归还。这让沈惠凤觉得有些为难了,毕竟两人才相处了几个月,一万元也不算小数目。但她转念一想,王海生可能真的是遇到难事了,何不趁此机会也试探一下他的诚信度呢。于是,沈惠凤答应了王海生的要求。

王海生没有让她失望,一个星期后按时还了钱。那以后,王海生陆陆续续又向沈惠凤借过几回钱,也都准时还了。这样一来,让沈惠凤对他的为人更加深信不疑了。

两个月后的一天,王海生和沈惠凤在一家饭店里吃饭。饭桌上,王海生显得特别兴奋,他踌躇满志地说:告诉你个好消息,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手续基本办好了,只等审批了,我们快有自己的事业了。听了这番话,沈惠凤也感到热血沸腾,打心底里为男友感到高兴。

善良的沈惠凤还沉浸在共同创业的憧憬中,生活的风浪却没有停歇。那天,沈惠凤在家闲来无事,便上网查了王海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可当她仔仔细细地查阅了律师事务所公布的律师名单后,脑子里嗡了一声,上面根本就没有王海生这个人。

沈惠凤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连忙打电话到这家律师事务所查问,得到的是对方肯定地回复:没有这个人。那一刻,沈惠凤的心都碎了,这个曾经带给自己多少甜蜜与憧憬的男人,竟然是个处心积虑的阿扎里,也就是上海人所说的骗子。沈惠凤回想起两人之间的点点滴滴,终于明白为什么王海生一个星期才和自己见面一次,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自己律师事务所在哪里,为什么也从来不提自己住在哪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温柔陷阱啊。

沈惠凤无法承受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当务之急是赶紧和王海生当面对质,她要知道事实的真相。当晚,沈惠凤约了王海生在两人常去的咖啡馆碰头。一见面,她就开门见山地责问道:你到底是不是律师?为什么要骗我?看着沈惠凤怒气冲冲的样子,王海生知道一切都败露了,只好说了实话。原来,王海生在婚姻介绍所登记的情况都是假的,他妻子根本没有去世,而他只是个无业人员,甚至还曾经因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判过刑。

真相就这样丑陋地暴露了出来,沈惠凤目瞪口呆,一直以来自己竟是和一个骗子在谈恋爱。沈惠凤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感情已经被骗了,钱总得要回来吧。沈惠凤心平气和地说道:12万元还给我吧,别的我就不追究了。可不料,王海生摆出一副破罐破摔的样子,回答说钱已经花光了,等自己有工作了再说。

到了此时,沈惠凤已经忍无可忍了。离开咖啡馆后,她决定向警方报案。然而,当她走到派出所门口时,才突然想到自己除了这个男的手机外,对他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一无所知,借给他的12万元也没有凭证。顿时,沈惠凤的心情变得无比沉重,一种无名的委屈与不悦涌上了心头

忍辱负重 女医生卧底取证

故事原本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我们现在想来,其实剩下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警方破案。可女人有时候却会傻得可爱,沈惠凤当时没有这样做。她思量许久,觉得世上哪能有那么便宜的事情,自己没有王海生的真实信息,找到这个人慢慢套出来不就行了。最后,沈惠凤决定继续和王海生谈恋爱,亲自卧底查清楚王海生的真实信息。

爱错一个人不要紧,最痛苦的是,明知道爱错了人,还是要继续将戏演下去。而演对手戏的这个男人,说的话十句里面有九句是假的。可就为了那些可能出现的真实信息,沈惠凤强迫自己继续和他谈恋爱。

几天后,沈惠凤总算打通了王海生的手机。接通电话的一瞬间,沈惠凤努力抑制心中厌恶的情绪,佯装温柔地对王海生说,尽管我前几天知道被骗很生气,但静下来想想,你还挺好的,我对你还是有感情的。如果你能和老婆离婚,继续和我在一起,那这12万元就当是对你的离婚补偿,以后我们一起创业吧。

沈惠凤的这段话,真是说到了王海生的心坎里。从真相败露的那天起,他就有些恐慌,以为从此要靠赖账过日子了。可万万想不到,这个女医生竟然如此的痴情,女人真是又傻又天真啊。王海生心里甭提有多得意了,他赶紧在电话里爱怜地回应:你真好,其实我也不是在骗你,我是爱你的,一定尽快离婚,然后娶你。

第23篇、爱情故事孔雀不愿东南飞

1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薛米读大三的那一年,课程很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吃饭聊天,购物逛街,或者谈恋爱。春天,白玉兰开的一树又一树,全宿舍的女孩子都提着裙角兴奋地跑下楼去,她们有罗密欧等在楼下,骑二八自行车,载她们摇晃着穿行在校园。

剩薛米一个人抱着厚厚的小说宅在宿舍,浇浇花,扫扫地,晒晒被子。一宿舍的姐妹们说,薛米,该推销推销自己了,咱们已经是下市的白菜论斤卖了,比不得大一的师妹们水灵。薛米笑笑不说话,反客为主送货上门的爱情,薛米不干,女孩子还是矜持一点的好。

薛米摇头浇花的空隙,初年在楼下喊,薛米,薛米,有你的信件!一宿舍的女孩子像鸟一样呼啦一下子挤在阳台,初年仰起的脸白皙微红,浓浓的眉毛好看的眼睛盛了满满的笑。师姐们,让薛米下来啊!

初年读大二,碰到和薛米一样读大三的女生,都会认认真真地叫师姐,可是对薛米,他把腰杆挺得笔直,字正腔圆,就叫薛米。薛米跑下楼,接过信件,说谢谢。初年还是会问,薛米,谁写来的信啊?薛米握紧手中的信,踮起脚尖,拍一下初年的脑门,小孩子家家的,不该问的别问。初年一脸的不高兴,别过头去,打掉薛米的手。

其实薛米只比初年大10个月。10个月,并不像诗里说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2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大学里读文科的男生本就很少,读中文系的男生更是少上加少,而像初年这样俊朗美目风度翩翩的男生就是如获至宝。

一年一度的迎新晚会,中文系的话剧排练愁煞众人,男主角的挑选太过乏善可陈。初年入学的那个秋天,中文系话剧的剧目是《孔雀东南飞》,迎新的师姐说,从瞄到初年的那一刻起,焦仲卿就在众人的心里复活。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初年是文质彬彬的君子。

薛米把改好的剧本交给焦仲卿和刘兰芝,然后静坐在一边等两位主角的提问和建议再做修改。初年把剧本看得飞快,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对薛米喊,你写得真好!演刘兰芝的女生和薛米同班,她拍了拍初年的肩膀,小子,这是咱们系的才女,你得多学着点,还不叫师姐?初年灿若星辰的眼眸忽然一转,一副书生的风流倜傥作揖行礼,小姐,初年有礼了。光线模糊的排练厅下,薛米的脸微微红了,她把剧本高高举起遮了脸庞,初年师弟,有劳了。

窗外,秋天的梧桐叶渐渐泛黄,一片一片零星飘落,化为春泥。书上说,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3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薛米读大二时已见过不少轰动的表白:艺术传媒学院的男生会抬一架黑色的钢琴,在女生宿舍楼下流水奏歌;化学系的男生会买上千打的蜡烛围成硕大的心,激情点燃;物理系的男生会捧着大把的氢气球和玫瑰花。他们像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定要虏获女生的心。

初年和薛米一同经过某栋女生宿舍楼,看到这样激烈的表白场景时,薛米摇摇头笑了,初年则是目瞪口呆,继而饶有兴趣。薛米踮起脚尖,拍了一下初年的头,师弟,走了!是的,站在初年身边的薛米,侧侧头恰好可以靠上初年的肩膀。

如果不是饰演刘兰芝的女生在上台时扭到脚踝,薛米也不会摊上这档子破事。什么破事?迎新晚会还有两天开幕在即,女主角却只能务必换人。中文系美女如云,各个聪慧过人,演刘兰芝是一顶一的好,数来数去也数不到薛米。可是大家都摆手不干,那么一大段一大段的台词,掺了古乐府的句子,而且只有两天时间。刘兰芝的角色忽然成了烫手山芋,薛米比热锅上的蚂蚁还要急,大家也跟着一起急。只有初年很镇定,他不慌不忙地说,薛米,剧本是你改的,论熟悉程度,你不就是最好的人选?薛米一听,把头摇得像波浪鼓,那是演刘兰芝啊,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的刘兰芝;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刘兰芝,薛米把头低进尘埃里。

恍然大悟的大家像抓到救命稻草,拼命煽风点火,薛米犹犹豫豫就退到了墙角,初年见状微微一笑,指天发誓,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大家哄的一笑,薛米的脸忽然红了到耳根,像殷桃,晶莹剔透。

4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有一个人常常给薛米写信,有时是厚厚的整整一封,贴了五张邮票;有时是薄薄的,贴着零落的一张邮票。可只有邮戳是不变的,它告诉所有看到的人,信件是披过星戴过月,吹过风淋过雨,隔了万水千山从一座城市抵达另一座城市的,千辛万苦。

初年定时取出这些信件,站在楼下喊,薛米!薛米!,像每一个骄傲的男生站在楼下喊他的朱丽叶,很大声很用力,告诉他们,正跑下楼的这个女生,早已有一个男生在等待,不辞辛苦,勇于守护。虽然初年只是帮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转交信件,而每次拿到信的薛米快乐的像孩子,灿烂的笑容已告诉初年,那是来自一个男生的信,也许他和初年一样喜欢薛米,而薛米也恰好喜欢他。

初年会问,薛米,谁写来的信啊?薛米踮起脚尖拍一下初年的脑袋,说小孩子家家的,不该问的别问。薛米把初年当小孩当师弟就是没有当他是个大男生。初年记得和薛米排练《孔雀东南飞》时,他在休息的空当坐在薛米的旁边,支吾了很久,轻轻问出,薛米,你眼中的爱情,该是什么样子?薛米想了想,一字一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初年忽然就懂了,为什么那样热闹的表白,多少女生心生向往,而薛米却摇摇头笑了。那一人的心,怎么肯在繁华喧嚣中,就尘埃落定?

5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初年被很多女孩子追,是真的追。

她们会抄写工整的情诗,叶芝的,纳兰性德的,聂鲁达的,粉色的信笺上是俊秀的小楷或大气的行书,有时是蓝色的钢笔字有时是黑色的中性笔字,一张一张的信在很多个初年不在的时刻,不断夹进课本或塞进抽屉。

因为初年说,他喜欢写信,用古老的方式表达喜欢的唯一,慢腾腾的,日升日落,车水马龙,情书就带到了她的手中。而他也会像每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子一样,陪女孩逛街,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帮她夹菜,下雨的时候为她送伞,天冷的时候给她披上衣服。

青春的爱情在初年的眼中,就该是这个样子。可是薛米摇摇头,师弟,陪她逛街的时候不用帮她提手包,基本的杀毒软件教会她用的得心应手,常备的药物她该自己整理好,你心烦意乱的时候她也能撑起半边天,大事你做主,小事她担当。初年听了把眼睛睁得很大,他觉得,翻版的刘兰芝当真是蒲苇韧如丝。

那写信的磐石又怎么舍得转移?初年就坐火车轰隆隆地去了盖邮戳的城市,他找到了写信的男生。没有分外眼红,没有大打出手,那座城市的梧桐大片大片的飘落,男生温和地说,《孔雀东南飞》里,不管是县令的三郎还是太守的五公子,他们都胜过焦仲卿这样的小府吏。可是因为对爱情的坚持,揽群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刘兰芝无悔,焦仲卿奔随。也许孔雀不愿东南飞。

初年觉得,孔雀不愿东南飞,因为这样的一句解释,整个秋天,都温和的悲伤。

6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写信的男生以怎样的方式教会薛米,我们都不知道。可是一个人的坚强,从容大方,女孩子最易倾倒和被倾倒的年纪,薛米清醒的保持了快乐和优雅。初年还是会在楼下喊,薛米,薛米,有你的信件!春天的白玉兰,夏天的知了,秋天的梧桐还有冬天的雪,他们都聆听过这个男孩子心底最美好的声音,可是他最终没有说出口。

他也有大把大把的青春,来挥霍一段感情,蹚水过河,深深浅浅。可是面对眼花缭乱的选择,有孤单而真实的想法,从不迷失,就有永远的小清新。即使很快,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在最美好的年华,光阴似水,我们都固执地等待过一个人,认真地对待过一个人,万分地期待过一个人,他/她充实了我们最有张力的那一段青春时光。只是后来,擦肩而过,我们都彼此祝福。

再也回不去的青春,对爱情有过坚持,想来是孔雀不愿东南飞。你也看到,后来的少年,肩膀宽阔,顶天立地。

第24篇、爱情故事那个总陪你走过失恋伤痛的人,便是你的爱人

那年,认识他们的人都在想,他很快就会成为她的白马王子了。其实,并不是这样。

1997 年, 17 岁的她受他的影响,追随他考入了斯坦福大学。进入大学不久,她便坠入了爱河。然而,她对他说的并非“我爱你”、“我离不开你”之类的缠绵甜蜜的话,而是问他:“你觉得马修皮尔斯怎么样?”没待他答话,她又说:“我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

“皮尔斯当然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说,“他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热爱运动,前不久获得全国大学生 200 米蝶泳冠军。只是啊,只是他有些经不住打击。”在她进斯坦福时,他已念大三了,对同学的情况自然比她了解得多,也就坦诚地向她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既然她是那么爱皮尔斯,从此,他便以老朋友兼兄长的身份精心呵护她和皮尔斯的那株爱之幼苗。他就像一棵郁郁葱葱高高大大的树,太阳太炽烈了,他便为他们撑起一片阴凉;风雨太猛了,他便给他们架起一道屏障他多么希望她那花儿一样美好的憧憬一直持续下去。

1998 年,她那位总统父亲的丑闻闹得沸沸扬扬。让她无比尊敬的父亲竟然会这样,她的世界轰然倒塌。她红着眼睛、欲哭无泪的照片,出现在《纽约邮报》的头版上。作为她男朋友的皮尔斯,受不了别人嘲讽的眼光,很快逃离了。

伤心欲绝的她找到他,伏在他肩头痛哭了一场:“我真的不想当总统的女儿,我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找一个我爱的人,拥抱他,与他共度时光。”此时此刻,他是多么希望她能牵起自己的手啊。可是,她没有。

2002年,为了逃离在美国的尴尬处境,她来到英国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不久,她便向他透露了自己的喜讯:“他是最好的男人,他总让我开心不已。你知道吗,这才是我渴望的生活!”她所说的男人叫伊恩克劳斯,是牛津大学的校友。他为她高兴,说:“谢谢你让我分享你的喜悦,衷心地祝福你!”

然而, 2005 年的一天,她打电话约他到酒吧,她要以酒精麻醉自己。是的,她再一次失恋了。

她从牛津大学毕业后,在麦肯锡公司找到了一份薪水丰厚的顾问工作。她认为,她与克劳斯的爱情瓜熟蒂落了,于是两人开始同居。朝夕相处中,她发现克劳斯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希望掌控她的一切。在无数次的沟通和退让后,克劳斯依然故我,不堪忍受的她终于提出分手。

她又想起了他,他从来都是她大倒苦水时的最好听众,也是屡屡让她从痛苦中走出来的人。不过,他并没有和她一起喝那“以酒浇愁愁更愁”的苦酒,而是建议她去逛书店。

多年来,逛书店以及看书一直是他们共同的爱好。这次,他的聪明睿智使得她如沐春风,这种感受不禁让她想起了和他最初认识的情景。

那是在 1993 年,她 13 岁,他 15 岁。由于他们的父母都是民主党人,在一次党派聚会中,他们被各自父母带到了会场。他的活泼顽皮以及侃侃而谈吸引住了她,从那之后,他们经常见面,慢慢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1997 年,她就读斯坦福大学时,他是那样高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考试心得和选系经验一一传授给她。他还带着她参加了学校的“兄弟会”,让她提早体验大学的生活。

那时,人们都说,他们马上会成为一对恋人,然而,直到 2005 年的这一天,他还只是一名陪着她、教她如何面对失恋伤痛的人。他们一边逛着书店,阅读着他们喜欢的书,一边就书中的某个观点交流看法,她觉得时光在倒流,似乎又沉醉到了以前那种温馨而美好的时光中。

他说,在看书时,他不单是与她平和地交流,还不时地要与她激烈争论,这是心理学中的理论。大凡友善却又激烈的争论,最容易让人从沮丧的情绪中走出来。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失恋产生的痛苦阴霾慢慢消失了,她的心又回到了温暖明媚的阳光中这阳光,也为他们镀上了至诚相爱的缕缕光亮。

她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女儿切尔西克林顿,他叫马克麦兹温斯基,是一位非常成功的投资银行家。2010 年7月31日,他们携手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爱情不一定是双方在长跑的路上一同不停地跑下去,但爱情肯定是有一方在为另一方坚守。作为迷惘的一方,无论你走得有多远,总能有那一方为你做一棵挡风遮雨的树,总能在你苦痛时提供让你停靠的宽广臂膀。这个人,才是你可以托付终身的亲密爱人。

第25篇、爱情故事细心的爱传递

女友给我的衬衣缝纽扣,要我找根针。

就在我将细小的针递到她手中的时候,她发出一声尖叫。针头刺伤了她娇嫩的手指,鲜血渗了出来。伤着她的手,也伤着我的心。

回家,爸妈在看电视,一如既往的全神贯注。只是母亲一边看电视,手中还一边拿着毛衣针在不停地为父亲纺织着毛衣。

母亲织了一段时间,对父亲说:“剪刀。”

就在传递的瞬间,我看到父亲的手自觉地握住剪刀的刀口,而将剪刀的刀柄递给母亲。而母亲用完后又将剪刀递了回来,同样用手握住锋利的刀口,而将圆曲的刀柄留给父亲。

这是多么细心默契的传递呀,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将危险的部分留给自己,而将温柔的部分留给对方,每一个传递的细节都被细心的爱意充满着。

我不禁想起我给女友的那根针,我没有将针头留给自己,而将伤害带给了她,这是多么不细心的爱呀!

我们每天都活在爱里面,每天都在传递着彼此的爱,而我们每一次爱的传递都应该细心地注重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好好地爱下去。

因为,在爱中,一个细得如针的传递都可能因为你的粗心而伤害到你的爱人和感情。

第26篇、爱情故事爱情,无须奇缘

那年,在一个家庭舞会上,一曲终了,他轻声问她:可不可以,做个朋友?她拒绝了,因为当时她生命中还有另一个男孩子。

大概半年后,他们相遇的那次舞会的主人又组织了一次聚会,她提前去帮忙。

电话响,她随手接过,是个男声,要她转告主人,说他不能来。

末了,问她:“你贵姓?”她说了。

那端突然说:“别挂别挂。你是不是,是不是……”她也听出了他的声音。

随意聊了几句。言谈中,她知道他调动了工作,现在在一家冶金公司的工程队,他也知道她与男友吹了。两人隔着长长的电话线忽然地沉默,然后他期期艾艾地开了口:可不可以,做个朋友。

可以。她很快地答,自己都愣了一下。

他提出约会,说定了时间地点。她准时赴约。

没想到他竟然失了约。

正是暮春,武汉已经开始了它著名的高温天气。她在约会地点足足等了40分钟,汗流浃背,几次想走,却又担心他会突然来到,像她一样苦苦等待。

她后来还是只有走了,白白浪费了一个下午,却并不太生他的气。虽然只是一面之交,却总觉得他不应该是这种人———一定是真有不能脱身的事。

只是,又一次地错过……也许真的是无缘。

她在静夜想起,微微地苦笑。

冬天来的时候,她发了年终奖,决定为自己添置几件衣物,就去了江汉路。

武汉的江汉路,相当于上海的南京路或者北京的王府井,它的繁华可想而知。年底时分,又是一年中最拥挤的时分,人在其间,连进退都不能随意自主,而必须取决于周围整个的流向。

她正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她的名字。她茫然地看着那人,想不起是谁。

那人脸上浮现出窘窘的笑容,说了自己的名字。

她一怔:啊,是你?那次你到底为什么不去?

他所在的工程队是流动性质很大的单位,就在约会当天的上午,他接到出差的通知,急着想取消约会,却不知道她的电话和单位地址。实在是太仓促了,怎么都没有办法跟她联系上,在火车上还耿耿地念着,希望她不要等太久,希望她不要生他的气。

在酒泉的荒沙大漠里,一呆半年,上个星期才回来。不是不想去找她,然而想起自己的失约和她应有的恼怒,便觉得无颜见她。今日到江汉路也没什么目的,不过是人闲下来找个地方打发时间,不料一眼便看见她。

他们一年多没见过面了。她已剪掉了长发,细巧的身段裹在臃肿的大衣里,在冬日下午的阳光下,与舞会上截然不同。而他仍然在武汉最拥挤的街头,在千万人里,认出了她的背影。

此后,他们结合,生活得很幸福。

这样的机缘,这样的等待,似很平常,却很美好。

听过太多的悲伤故事,流过泪,受过伤,为爱情曾经痛不欲生。甘愿走遍天涯来找寻幸福,却注定要眼睁睁看着幸福有如不可掌握的风,从我们发间掠过。原来幸福一直静静地栖息在最简单的生活、最朴素的感情里,藏在窗外春天初生的青草地里,藏在每一场细密如睫的小雨里,也藏在每一对与你擦身而过的凡尘夫妻里。而永恒,也就是当故事里的女主角为我讲述这一段往事时,嘴角安静的笑容吧。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隧道

那天一大早,16岁的乌克兰男孩弗兰克在睡梦中被父亲叫醒,父亲说要带他坐火车去首都基辅。弗兰克迷迷糊糊地答应了。直到火车启动后,他才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不禁大叫起来:“哎呀,我忘了一个很重要的约会!”

原来,就在几天前,弗兰克认识了一个名叫英卡的女孩,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女孩要去外婆家,依依不舍的两人约好了第二天要去游乐园玩。可是,按照父亲的计划,后天下午才能回来,弗兰克看来是要失约了。

看着儿子一脸的懊丧,父亲便承诺明天一早就带他回来,这样他就赶得及赴约了。弗兰克这才放下心来。

第二天清晨,弗兰克早早地就醒了,可当他兴冲冲地要父亲带他回去时,才发现父亲的神情有些奇怪。父亲一看到弗兰克,一把将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喃喃地叫着“上帝”。

原来,就在当天凌晨1时许,弗兰克的家乡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灾难──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核反应堆发生爆炸。8吨多强辐射物质混合着炙热的石圣残片和核燃料碎片喷涌而出……核泄漏事故后产生的放射污染相当于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产生的放射污染的100倍……

弗兰克还很小时,母亲就已去世了,他和父亲虽然侥幸躲过了这次灾难,可是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弗兰克和英卡相约的那个游乐场就在普里皮亚季镇,离核电站仅3公里,是当时受灾最严重的小镇。弗兰克非常担心英卡,可事故发生后,当地人全部被疏散到了其他地方,他始终没有查到英卡的下落。

在这次事故中,至少有6万人死亡,有13。4万人遭受各种程度的辐射折磨。弗兰克感到希望越来越渺茫:英卡或许已是凶多吉少……

岁月流逝,就在切尔诺贝利事件十周年之际,弗兰克在《乌克兰之声》上发表了一篇追思英卡的文章,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媒体也采访了弗兰克。弗兰克对着摄像镜头,诉说着对英卡的思念,场面催人泪下。

几天后,弗兰克收到了一封信,打开信后一看,弗兰克浑身颤抖起来,这封信居然是英卡写的!在信中,英卡约他在克莱文镇一家纤维板厂的私家铁路那里相见,时间就在两天后。

激动过后,弗兰克也忍不住猜测,如果这封信真是英卡写的,她为什么不来找他?莫非是因为她在灾难中身患疾病来不了?不管如何,弗兰克都决定去赴这场迟到十年的约会。

两天后的上午,弗兰克来到了克莱文镇。一路打听,他终于找到了相约地点。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眼前的一切实在太美了,铁路两旁的树木一片葱绿,彼此缠绕的枝蔓以及无数的花草架起了—座绿色的“拱桥”,站在“拱桥”之下宛如置身仙境。

弗兰克沿着这条美丽的铁路隧道往前走着,突然,他再次呆住了。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美女,远远地站在前方,阳光透过树枝的空隙,在她身上洒下一片金色的光晕。她正是让弗兰克魂牵梦萦的英卡。

弗兰克的眼泪喷涌而出,英卡也泪流满面,两人奔向彼此,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英卡告诉弗兰克,当天她在外婆家没回来,所以侥幸躲过一劫。这十年来,她也一直在寻找弗兰克。她的家搬到这里以后,为了寄托对弗兰克的思念之情,她便不停地栽种树木花草。因为她听说,如果能种成一个花木成萌的隧道,就能实现一个心愿。所以这十年来,她不断地努力栽培,希望有一天可以梦想成真。

几天后,弗兰克和英卡在绿阴隧道下举行了婚礼,多家电视台和报刊记者前来报道。人们都被他们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于是将这里称为“通向爱的隧道”,又称“爱情隧道”。

切尔诺贝利事件后,乌克兰的旅游业基本瘫痪,但爱情的力量战胜了恐惧,很快,这里成为世界上最浪漫的地方之一,连带着拯救了乌克兰的旅游业。每年春夏之季,无数恋人从世界各地慕名而来,携手穿行于一片诗情画意之中,让爱情隧道见证自己的甜蜜爱情。

第28篇、爱情故事千万斤的爱

老家有一条小河,清澈的河水里有活泼的鱼儿,那奔流不息的河养育着我成长;河边有一位老人,微白的鬓角流淌着岁月的娴静,那日夜奔波的老人引领着我成长;老人有一根扁担,弯弯的躯干,细小的身躯承载着浓浓的慈爱,那不辞辛劳的扁担,见证着那千万斤重的爱。

那时的我还未到上学的年龄,爸妈很忙,便把我送到乡下独居的奶奶身旁。奶奶的房子是木板青瓦屋,四周是清澈的小河、大大的菜园和茂密的竹林,每到金秋还有“大黄灯笼高高挂”的大片橘林,这让喜欢自然的我对乡村生活更是乐此不疲。那时,清晨的菜园还未接受第一缕初生暖阳的洗礼,氤氲着丝丝缕缕的晨雾,连芬芳的泥都被浸得软软的,有些许凉意。摘下几叶被晨露沾染得极翠嫩可爱的白菜,挑上几个羞红了圆嘟嘟脸颊的大番茄,然后蹦蹦跳跳地奔向炊烟中的奶奶。厨房门前一口生着青苔的古井,前一夜,井底还卧着熟睡的月儿。井后,一条绵延的泥巴小路蜿蜒向远方。奶奶总坐在灶旁,看灶口吞下大捆的干柴,吐出火舌,炊烟袅袅。那干柴燃烧时烟雾的香气,是永远也忘不了的味道。灶旁常放置着一根细长的扁担,深黄颜色,节段处还有些许褐色麻点,正是这根扁担,挑起我幸福的童年。

乡下的雨总是毫无预兆的,幼时好动的我不习惯在雨天闲于家中,便缠着奶奶去菜园逛逛。奶奶总会笑着说我像只小麻雀,叽叽喳喳地永不知疲惫,对什么都格外好奇。奶奶担着那细长的扁担,出门时扁担的竹筐空着,走起路来一晃一晃,偶尔一片竹叶飘落在里面,我便会拾起放在嘴中吹响,极清脆悦耳。奶奶很清瘦,挑着担走在前头,在雨中的软泥上只留下一个个极浅的脚印,我便兴奋地朝奶奶嚷嚷:“奶奶,以后我迷路了,沿着你的脚印走就能找到回家的路!”待雨过天晴时,我们从园中回家。返程中的扁担总弯成了月牙,有时是几个鹅黄惹喜的大南瓜,有时是两捆干柴,奶奶瘦小的身影置于其中,竟会隐了踪迹。再踏上泥泞小路时,奶奶的脚印变得很深,四周残留的雨水漫入深深的脚印,竟连成了一串小池塘。有调皮的蚂蚁撑着竹叶在其中游玩。“奶奶,你挑这么多不累吗?”我将手中青翠的藤蔓编织在扁担下的麻绳上,看着它随风轻扬,调皮地笑。“不累,这些都是你最爱吃的,你开心了,奶奶就高兴!”

“孩子,快出来,看奶奶买了什么!”我甩下手中扎成小旗的竹叶,光着脚丫匆匆跑出屋,看见细细的扁担压在奶奶瘦弱的肩头,竟成了彩虹的弧度。“哈!两个大西瓜。”我一个箭步冲上去,险些绊倒。奶奶见了又是担心又是好笑:“馋猫,瞧你急的,都是你的。怎么鞋都不穿,万一扎了脚着了凉怎么办?”奶奶卸下沉沉的担,去里屋拿来鞋。然后抱上西瓜牵着我向厨房走去。奶奶的手很瘦,但手心暖暖的。见我半晌沉默着,奶奶微侧过头,慈祥地笑,眯起的眼睛边有一道道轻浅的纹,盛着满满的时光。“怎么啦,要吃西瓜了就不喜欢奶奶了?怎么办哟,我孙女只爱西瓜不爱奶奶啊。”“不!我最爱奶奶。”我急了,“等我长大了,我就挑好多好多西瓜给奶奶吃。”奶奶笑着,我握紧奶奶的手,那双被扁担下的麻绳磨出厚茧的大手,是我永生的牵挂。

后来一个雨夜,从小就体弱多病的我发了高烧,奶奶急得颤着手打电话给我爸妈,得知了我吃药不管用,吃梨炖冰糖却能较快退烧时,奶奶急忙请了邻居照看我,然后匆匆地连夜冒雨向镇上跑去。她依旧拿上了那细长的扁担。乡下的路没有灯,谁也无法想象一位年迈的老人,是怎样在雨夜独自走了那么远。奶奶回来时,浑身湿透,两膝的裤子也破了。奶奶轻声说了句:“别急,奶奶马上去熬,很快就好。”竟连衣裳都没换,就进了厨房。第二天,我的烧退了。从那以后,奶奶的身体便不似从前硬朗,那根深黄细长的扁担,也再未承载起沉重的负荷了。

弯弯的扁担,有着彩虹的弧度,在我的心头架起一座桥。爱有千万斤重,即便千山万水都走遍,也忘不了千百个日夜一位年迈的老人,用一根细长的扁担挑载千万斤爱,蹒跚往复于一条泥泞小径,只为撑起她孙女一个快乐的童年。

奶奶,你听得到吗?假若有来世,请换我为您挑起所有的重荷,担下,那千万斤的爱。

第29篇、爱情故事在婚姻里,你没有告白的义务

和现任老公结婚前,我交过一个男友,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在一起两年,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走到一起。

老公知道我有过这样一段情史,谈恋爱的时候他并没有说什么,我也没有说什么,觉得完全没有说的必要,这样的事实在是平常得很。

但是我们结婚后,不知怎的,他开始旁敲侧击地探听起我和前任男友相处的细节。比如说,第一次接吻的感觉啦,第一次亲密接触是什么时候啦。

心里有些微的恼怒,知道他是在成为我的正牌老公后占有欲膨胀,恨不能知晓我的全部,特别是与情感有关的隐私部分。作为交换,他主动坦白了自己的初恋、暗恋情史。当时在他营造的甜蜜气氛里,我也有了倾诉的冲动,很想与这个要携手一生的男人分享曾经的快乐和悲伤。但是心回念转之间,我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只淡淡一句,都过去了,还说它干吗,现在,你才是我唯一的爱人。

老公问了几次,每次我都是如此回答,慢慢地他自己也觉得无趣,也就不再问了。我的过去对他来说只是一模糊的概念,因为模糊,所以不会在心里放上很久。

只是,我的一个女友却跌进了她老公的甜蜜陷阱。她说,那个夜晚老公的爱抚和热情让她觉得自己好幸福好感动,然后在两个人的闲聊中,她将自己过去的情史合盘托出。甚至在老公的询问下,描述了一些细节。当时说完了觉得心里非常轻松,再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秘密沉甸甸地压在心底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老公变得有些阴阳怪气了,不时拿她过去的事和她吃些莫名其妙的醋,生些莫名其妙的气。

女友很是懊恼,我骂她活该,夫妻之间什么都可以分享,唯独隐私不可以分享。女友不解,他信誓旦旦地说不会和我的过去计较我才说的,现在怎么又这样了呢?我说,他并没有骗你,他以为自己能够坦然地面对你的情感隐私,但是当他知道了所有以后,他会感觉受到了伤害,强烈的占有欲也会跳出来和他纠缠不休,心胸宽广的人会慢慢地自我消化最终做到心无芥蒂,但是倘若不幸遇到一个心胸狭窄的男人,也许他会一辈子耿耿于怀。

那么,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坚守自己的底线,绝不和他分享隐私。

走进爱情,走进婚姻的人,往往会因为幸福和感动,恨不能把自己全部交给对方,为了表达忠诚而把自己的全部交给对方。而这样的倾诉,往往却给婚姻蒙上阴影。那样清晰的情感往事,对婚姻中的男女都是伤害。虽然对不同的人而言,伤害的程度也有区别,但是,为什么我们不从一开始,就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呢?

当他对你的隐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时,你可以告诉他,关于过去的情感经历,你没有告白的义务,有隐私不是对对方不忠诚,而是对自己的生活负责,对自己所爱的人负责。

婚姻,意味着责任和义务,但是,你并没有告白的义务。

第30篇、爱情故事嘴巴甜一点,幸福多一点

以前我知道,孩子是需要爸爸、妈妈夸赞的;现在我又知道,婆婆其实像孩子一样,也是非常需要来自媳妇的夸赞。

每天早晨,婆婆坚持为我们准备早饭,两三天内保准是不会重样的。我往往一边吃,一边对婆婆说:”“妈,您熬的粥可真好喝啊!怎么我就做不出这么香、这么稠的粥呢?”其实,那只不过是一碗非常普通的粥,有时还可能是用剩米饭对水熬成的。听到媳妇的夸赞,婆婆经常会笑着说:“好吃你就多吃点。”而我则不失时机地加上一句:“谢谢妈!”这时,婆婆就会向我传授该放多少米,加多少水,用多大的火,熬多长时间……就这样,一顿极平常的早饭让大家吃得“津津有味”。

有一段日子,婆婆做饭前,总是先问我想吃什么,我随口一说,婆婆就不打折扣地照做。过了不到半个月,我觉得,应该学会取悦婆婆呀。于是,我就向老公讨教,婆婆平时喜欢吃什么菜,口味上有什么嗜好。待婆婆再问起的时候,我就顺着婆婆的口味说。婆婆那叫高兴啊!她逢熟识的人便说,我们婆媳俩真是有缘,而且缘分不浅呐,连喜欢吃的东西都一样,难找哇,难找。

有一次,婆婆的腿不太灵便,在家卧床休养。中午的时候,我就到楼下的饭馆点了几个菜。婆婆吃得很可口,满心欢喜的样子。我一边吃一边对婆婆说:“妈,说实话,饭馆的菜是好吃,但我觉得,还是不如妈妈做的好,因为饭馆的菜都是一个味儿。”“那怎么会,饭馆的菜是大师傅做的,人家可是专门学过的,我怎么比得上呢。”尽管婆婆不好意思承认,但来自媳妇的话,却给了她无比的欣慰。快到做晚饭的时候,我对婆婆说:“妈,今天我来做一顿吧,好吃不好吃您多担待。”饭菜上桌,我搀扶着婆婆坐在饭桌旁。“妈,腿脚疼碍不着吃,您多吃点,身体壮实,病就好得快。也不知道我做的饭菜合不合您的口味,以后在做饭上您还得多教教我呀。”短短一席话,乐得婆婆快找不到北了。也就冲这一句话,她身体恢复后,开始花心思变着样地做更多好吃的东西。我还有两个重大发现,一是婆婆看电视,从以前主要看戏曲节目,增加了美食栏目;二是婆婆的身边多了一套《家庭烹饪丛书》。

媳妇看似一句不经意的赞美的话,往往会让婆婆感到亲切,感到你对她的关注,感到她的忙碌是值得的。你真诚地“恭维”,老人家就会心情愉悦,就会对你多一份包容。同时,夸赞婆婆的次数多了,你慢慢地就会从心底里觉得婆婆确实值得夸赞。

第31篇、爱情故事别把爱情当快餐

一位在广州工作的女友,对一位神交已久的男网友一见钟情,两人3个月便领证结婚了。没想到结婚没多久,那男人在老家的老婆就带着孩子找上了家门。女友适才发现自己被人骗了,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精神崩溃。

“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句话不知道误导了多少恋爱中的男女,遇见了那个朝思慕想的人,命运好不容易垂青了自己,一切都由爱做主,“闪电式”结婚后才发现彼此不合适却为时已晚。婚姻毕竟不是儿戏,重新洗牌是需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跟着感觉走,抓住梦的手”,那毕竟是歌曲,生活是现实的,从爱情走向婚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感性和理性并重的结果。“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见钟情的美好容易让人一叶障目,失去理智。那些一面之缘就首当其冲,认定对方是相伴一生的伴侣的爱情往往会自酿苦果。

身处信息爆炸时代,受网络、电影、电视等传媒的影响,生活中一见钟情的爱情戏码越来越多,爱情已经跑步进入快餐时代,纳入“快餐文化”的一部分。闪婚、闪恋就像一个个早产的婴儿容易夭折,来得快,去得也快,太容易到手的东西有谁会珍惜呢?我们的社会越来越进步了,我们的观念也越来越开放,我们觉得自己越来越西方化,但是真正的西方国家都非常重视家庭、爱人,凡事都把家庭、爱人放在首位。而我们呢?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可以称得上快餐时代了,一切都是速食的,一切都是方便的,一切都讲究效率。没有几个人喜欢在厨房里烟熏火燎地做一道菜煲一道汤,只是快餐爱情再快捷再省事,也别太过了,过了就失去了味蕾,品不出任何味道。

爱情不是快餐,爱情是一道文火清炖的汤,恋爱要慢慢谈,情感要慢慢给,慢慢享受过程中每一次聚首、每一次分别、每一次思念、每一次牵挂……

第32篇、爱情故事快乐并认真的爱情

对90后们来说,恋爱不只是婚姻的预备和见习,更是一件让青春成为青春的正经事。

90后,出了名的早熟。没办法,谁让他们生在一个获取信息零门槛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不是你去找信息,而是信息在找你。各种在父母辈看来该懂的,90后们懂,不该懂的,90后们也懂了,而且懂得比父母多!

80后一代的尴尬是,如果大学前谈恋爱,那就是犯了早恋的天条。中国校训千千万,“防火防盗防早恋”恐怕才是让校长和家长点赞的七字箴言。

这个问题在90后这里也并非不存在。中学时代的青春是压抑的。等到上大学了,往往还要受家长遥控,生怕在外面“学坏”。好不容易大学也毕业了,工作也稳定了,“单身狗”们却立马领到一张相亲名单,好像从单身到结婚,就像拧个螺丝钉,中间并不需要过渡阶段似的。

在中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真理。但把两代人的真理放在一起,真理就变成了真不讲理。

父母辈认为幸福婚姻的首要条件是物质基础,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衣食无忧的90后们则相信“恋爱大过天”,因为他们也更有资本去享受恋爱的快乐。在这种冲突下,90后们痛感恋爱是一种正义。于是,抓紧时间谈恋爱,就变成了大学里的必修课。一项调查显示,有80%的大学生认为大学时代有真正的爱情。

对他们来说,恋爱不再只是婚姻的预备和见习,更是一件让青春成为青春的正经事。轰轰烈烈爱一场,才算不辜负这好韶光。

与很多其他娱乐方式相比,谈恋爱无疑是够健康的。因为恋爱中的大脑,能分泌给人带来快感的多巴胺。但是,多巴胺也不是无限量供应的。科学已经无情证明,多巴胺分泌的平均高峰期是1000天,时间再长,大脑就无力继续。也就是说,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保质期也只有四年(恰好是读个大学的时间),然后都要归于柴米油盐。

从这个角度说,“累感不爱”很科学。

这也成为90后们热衷于一段又一段恋爱的背后秘密。谈恋爱就是为了开心,不开心干吗还勉强在一起?竞争压力山大,谈恋爱就成了男孩女孩们舒缓压力的有氧运动。90后的恋爱,娱乐属性更强。调查显示,近一半的90后对爱情的态度是跟着感觉走,爱情来了就接受,相比之下,以寻找终身伴侣为恋爱目的的90后仅占15%。这种态度,难道不是对如今社会上弥漫的的婚恋焦虑的反叛和解构?

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承载了太多的幸福期许,已经不堪重负。大城市里的80后闪婚的不少,离婚率很高。90后,选择先不说结婚。

太多90后在成年之前已经开始学习操练如何与异性相处。当他们步入婚龄,已经是经验丰富的情场老兵。他们的父母也恰恰是离婚率最高的那一代。婚姻的聚散离合,90后们已见多,这让他们越来越倾向于将爱情和婚姻分开看待和处理。

虽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但如果谈恋爱就得结婚,90后们一定会大声抗议。换句话说,谈恋爱的目的可以不是结婚。在他们看来,婚恋是一种社会责任,但更事关两个个体生命做出自由选择的权利。

在这个时代,随处可见大人打着教育的旗号扭曲孩子的天性,却很少有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这种局面开始改变了,更多的90后们会对压抑天性的做法说不(虽然大多数都是暗地里),无忧的生活也给了他们更多的空间去折腾,包括爱情。

90后爱得狠,但也爱得很受伤。也许因为他们也是独一代,而且是更加强调个性的独一代。爱情是两个棱角分明碰出了电光石火,婚姻,却要求边界模糊,互相吸收。他们看过太多先相爱,后伤害的故事了。他们渴望爱情,又不大相信天长地久,这让他们的情感多了一层理智的铺垫,对婚姻这桩事,也就更加慎重。

所以——

我爱你,但是我们不一定要在一起。我想和你好好的,但如果我们不能好好的,那就微笑、拥抱、再见吧。只要你曾经认真爱过,也就很好.

第33篇、爱情故事有一种感恩叫离开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而她只不过是他的储户,手里捧着一大堆整理得齐齐整整的零钞。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脱俗清纯的女子,他不是那种没有见过美女的人,也谈过几次有花无果的恋爱,他不知道当时是怎样数完那些钱的。他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满脑子嗡嗡作响,心律几乎失常,她的钱与她的人一样整洁干净漂亮,应该是好数的,而他那天不知怎地,竟破天荒地数了半个多小时。

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取钱,就心怀不安,一到周五,他总是抢着当班,就是为了看到她。看到她,他就有一种满足感,一夜睡得也安稳。他没有去找过她,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的年龄,他知道读书生活的苦,他也是从苦读书过来的人。所以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在她本该读书的美丽年华,在她这一张洁净的纸上,涂抹不该有的颜色。自己现在所能做的,只能是悄悄地爱她,尽一切可能帮她毕业。

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她来自那个有巴山夜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她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都是一家人的救命钱。为了她,他开始戒掉好烟,尽可能少买那些名牌服饰,那几年,他以不留姓名的捐款方式把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上。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他问她怎么了,她的一滴晶莹的泪珠儿瞬间滚落下来,出门这么远,除了父母,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这么关心她,她抹了泪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

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没有进校园,他不想影响她,只是在一张小纸条上写着注意休息之类的话。

他在痛苦里煎熬,思念日趋缠绕着他,他有几次想冲动地去找她,但是看见她安静地坐在教室里认真地看书,就又悄悄折了回来。

可她却找来了,在他下班的路上,她对他说:“你别瞒我了,我一开始就知道是你。从你望着我的眼神中。”他哭了,为了她与他的心有灵犀。他知道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说她的父母早已为她说了一门亲事,她说这话时涕泪滂沱,说那家人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了那家人的支持,也许她的兄弟姐妹就不能读书,而她,也难以在这里与他见面。

那天晚上,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红的血丝,像红色的闪电,她看着心疼,脸上洒满了泪水。最后,她扶他回到他的单身宿舍,他口里不停地呼唤着她的名字,一声声“我爱你”,如泣血,如针扎。她知道,他怕他醒时自己已离开。他昏沉地睡在那里,恍惚地听见扣子不停脱落的声音,在静静的夜晚清脆地盘旋在地板上划着圈儿回荡。他睁开朦胧的双眼,发现皎洁的月光初透窗纱,她一丝不挂地站在他面前。他趔趄着扑下床,扯下床单裹在她洁白的身体上,轻轻地揽住她,说:“你走吧,走吧,你不要这样,你这样,会让我一辈子更忘不了你,一生都难过,是我心甘情愿,我不需要你的报答。你走吧,走吧,好好生活。”

后半夜,下起了大雨,远方传来了轰轰的雷声,还有闪电。他知道,有些爱情,年少的他们无法承担,她的爱,那么决绝那么沉重那么隐忍那么痛,是自己肩负不起的,是注定无法改变的,她只一句话,就足以令自己的爱情梦想灰飞烟灭,就已把自己的一生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高层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遇到了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而他是以行长的身份前去考察的,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一大群手下,娇妻慧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她好半天,在过去的回忆里努力地搜寻着,实在是想不出肿胖得出奇的她,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与这个又黑又胖的女人相遇?

直到转身,他才恍然大悟,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一夜,百转千回,辗转反侧,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一声点燃了,整个巴山的脊梁像一只冲天而起穿越千万年爱情时空的巨型火鸟。因为她,他在妻子的面前隐忍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能跟妻子说起她,说起她,只会让妻子笑自己无知懦弱。他也不再跟任何人说,任何人都不会相信,还要嘲笑他当年在那个夜晚——那么好的良辰美景那样的青春年少,怎么会不能成事,谁信呢?他痛苦了多少年,而她却不知道,他痛苦自己为什么当初没有留住她。

天亮时,他拨通了宾馆的电话,询问她的名字,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别提她,她现在可惨呢,她患了多年家族遗传病,传女不传男,医生都说没法治,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谈过朋友,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单位十分好的男孩看中了她,她没跟,她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那个男孩怎样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了人家。她回乡后,大家都知道她的病根,没有一个男人敢要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他的相思成灾再怎么痛苦,也没有心上人痛苦啊!天亮时,一个服务员敲开他的房门,递给他一个信封,要他上车再打开看它,他照办了。车启动,巴山蜀水渐渐模糊,连同模糊的还有那个岁月中她的影子,他知道这么多年的痛苦令上苍开眼,让他从思念的泥沼里跋涉过来了,他甚至怀疑,她是否真在他的生命中来过?也许,她不该来啊!

他轻轻地启开信,里面有一张纸条,显然被眼泪浸渍过,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有一种感恩叫离开!忘了我吧,忘掉所有,今天我报答不了你,就让我们来生再续前缘……

背过脸去,他把那团纸揉成一团,随手丢在朝东嘶吼的江水里,仿佛这样一丢,就丢掉了年少时他的为爱痴狂,中年时对愁滋味的欲说还休。妻子看见一夜间渐生白发的他双眼含泪,说,你怎么了?他苦笑了一下:“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第34篇、爱情故事有爱,就说吧

他们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发小,从晓瑾记事起,就有了玉海的存在。小时候的晓瑾是个顽皮的假小子,玉海把她当成自己的“漂亮兄弟”,他们毫无顾忌地在一起玩闹、嬉戏。

到了初中,晓瑾慢慢长大,情窦初开的她发现自己的心里不知不觉地装下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玉海。但她从来不敢表露出一丝一毫。他们仍一起上学、放学,他挨老师罚站,她悄悄送吃的给他,他追女孩,她忍着酸涩帮他传信……

初三那年,因父亲工作调动,她突然转学到一个很远的城市,他们就这样分开了。分开后的她,在繁重学业的压力下心里面还默默想念着他,她每天把对他的想念都写在信里面。两年多时间,她写了七百多封信。

女孩的羞涩与矜持,让她无论如何也鼓不起勇气寄出这些信。

再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她开始寻找他,可是他及他的家都不知所踪,他像一缕烟雾在人间蒸腾了一般。

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家人都在催促,她认为该给自己的心做一个结论了。她流着泪烧掉了那七百多封信,她要对心里的那个他告别。

然而,又是几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她强烈想要找到他,亲口告诉他藏在内心二十多年的秘密。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在哪里呢?说不定他早就结婚生子,有了自己温暖的家了……

而今,她真的找到了他,并向他倾吐心声。

无疑,她是幸运的,她凭借电视台强大的资源终于找到了苦恋了二十多年的他;更幸运的是,她现在才知道,他也是一直装她在心里,同样也是因为不敢表白,他错过了她二十多年。

当她被自己痴爱了二十多年的他轻拥入怀时,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幸好,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否则,她与他都会抱憾终生。

看着眼前的温暖与幸福,我想起一句话,那句话说:假如你今晚就要离开人间,来不及与任何人道别,那么你最遗憾没有向谁讲明什么事?你喜欢谁,你牵挂谁,你惦念谁,为什么你到现在还不肯向他(她)表白呢?

是的,我们总认为人生长得没有尽头,前路漫漫无涯际,还有多少话不能留到明天讲?

可是往往,我们错了。

当你爱恋的人,当你牵挂的人,突然某天杳如黄鹤之时,你才如梦方醒,可惜就算心已碎,泪成灰,也跨不过那道幽冥之坎,追不上那个已然飘远的身影。

“让我就像一把梳子,梳理着你为爱分叉的心情;

让我就像一把梳子,装扮你被泪水打湿的样子。

我不在乎你是否注意我,我以这样默默的方式爱你一辈子。”

——表面上,似乎觉得这样可以维持一种“和谐”局面,事实上,我们的内心在翻江倒海,痛苦难挨。更可悲的是,你这样默默在乎对方一辈子,对方却浑然不知。直到你发觉自己或对方突然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已经永远覆水难收。

就像转了一辈子圆圈,最后又走到了起点,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爱我就快自首,现在正是时候。

快坦白你的感受,把孤独交给我拯救。

爱就是一个最好的理由,不要皱眉头,不要再刻意防守。”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勇敢地说了“爱”,而他(她)给你以拒绝,或给你以冷漠。这也没什么可丢脸的!你可以不卑不亢地告诉他(她):爱你,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然后,丢给他(她)几行诗: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都在时光的河流里,不喜,不悲。”

当生命走到终点,你若可以安然地对自己说:此生,我爱过、恨过、哭过、笑过、痛过,我已无憾。那么,你实在是有福。

有爱,就说吧,趁着还来得及。

第35篇、爱情故事我们都不是天使

情人节前夕,林薇趴在图书馆等曾震来喊她吃饭。百无聊赖,她从这头徘徊到那头,交10元押金领一张上网的号码牌。网速奇慢。听不了音乐,看不了视频,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将鼠标点进了学校论坛。她突然呆住了——看见了黄尚和女友的照片,灯火绚烂的温哥华、硕大的圣诞树旁、紧紧相拥的两个人、笑得灿烂的脸……

林薇永远不会忘记一年多前的那天夜晚,黄尚痛不欲生、泪流满面地对她说:“林薇,我爱你。可是,我不能再伤害她。”

林薇伸出手想去抚摩显示器上久违了的那张脸。靠近的刹那,她又把手放下,立刻关机,起身,神情淡漠,眼睛干涸。

曾震等在楼前。看到她,走上来牵住她的手。

曾震是林薇的男朋友。两人相恋,是林薇首先对曾震表示好感。那时,曾震刚刚失恋,痛苦不堪。林薇待在网络另一头陪他聊天,然后便是见面。她温柔体贴,自愿充当陪伴,陪他吃饭、喝酒、聊天、出游,帮助曾震逃出那段万劫不复。

曾震终于动容。他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鼓足劲从污浊的泥水里探出头来。他紧紧地拥抱林薇,说:“到现在我才懂得,爱情怎样付出才算值得。小薇,比之Vivian,你才是值得我好好来爱的女子。”

Vivian,是曾震的前女友,有浓密乌黑的长发和明眸善睐的眼。在曾震和林薇聊天起初,这个名字是贯穿始终的唯一话题,曾震没完没了地倾诉,痛不欲生。他说在那个陌生的城市,他在暴雨倾盆的夜里跑去找她,在楼底下歇斯底里地喊她的名字。但是,她一声也不吭,就那样把他抛弃,一丝留恋也没有。

林薇和曾震见面。她着纯白T恤、铁灰色牛仔裤,一头留着厚厚齐齐刘海的长发,微笑着坐在曾震的对面。她看到曾震搁在桌上的钱包,棕色皮质,夹有一张浓妆女子的照片。

林薇问曾震:“这就是你的Vivian?”她笑容异常温暖,手指却毫不留情,一下将照片扯下来,干脆地撕成碎片,仰起脸对他说:“对于抛弃你的人,最好的报复方式便是以最快的速度忘记,永远不再忆起。还有,我忘了告诉你,其实我也叫Vivian。”

“怎么取了Vivian这个名字呢?”黄尚曾这样问过林薇。

林薇想一想回答他:“是因为一部老电影。讲的是身份卑微的女子,终于赢得高贵爱情。”老掉牙的童话剧情,可她却被深深感动,说她从小便梦想自己是关在阁楼里的公主。我相信终有一天,我的王子会骑着白马过来接我。那位著名的大嘴美女扮演的角色就叫作Vivian。

黄尚忍俊不禁:“薇儿,你一直都是公主一样的女孩,为何会和灰姑娘有共鸣?”

林薇低下头,说:“或是因为我一直生活在阴影里面,从来就不是什么公主。”

那时候,林薇以为黄尚是她的王子,能把她从一个人的阴影里拉出来,让她做阳光下灿烂幸福的女子。

他们一起散步,一起吃饭,大多时候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牵着手互相凝视,心里满是欢喜。那是林薇人生中最美丽的一个夏天。校园里的木槿花盛开,清新美好,浓烈芬芳。可是,不到花谢,他们就已分手。最终,黄尚还是舍不得青梅竹马的女友,他对林薇说他不能再伤害她。

林薇替他作出抉择:“从现在起,你回到她身边,我会在你的世界里消失。”

泪水肆虐的黄尚抱住她,哽咽着说:“薇儿,如果你离开,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的女人。”

是不是就是为了这句话,林薇真的消失不见了。她换了手机号码,独自在外面租了房子住。她在夜晚被思念侵袭,泪水湿巾,但依旧固执,不管心如刀绞。爱一个人,就要让他幸福。

几个月之后的G市,林薇在人流如潮的街头簌簌发抖,她看到了与人亲密拉手的黄尚。与他牵手的女子转过身来,浓密乌黑的长发,有明眸善睐的眼——她不是黄尚青梅竹马的女友,不是那个短发娃娃脸的脆弱女孩。

那天夜里。林薇窝在沙发上,表姐伊佳推门进来。“小薇,今天买到两瓶香水,给你一瓶。我知道你一直喜欢。”表姐说。

林薇脸色平静,缓缓地接过,说:“表姐,从小你就知道我喜欢什么东西,包括人。”

伊佳细细地打量林薇,说:“小薇,我忘了告诉你,我最近同黄尚走在一起。你不会在意的,是不是?他说是你先提出分手的。”

林薇伸手圈住伊佳的腰,说:“亲爱的表姐,黄尚在我这就是老皇历了。但是,你也别太认真,他有个青梅竹马是肩头包袱。”

伊佳扑哧一笑,说:“我可没打算同他走多久。以后要分手,青梅竹马正好是他最好的理由。我可以眼噙热泪跟他说,尚,我成全你们,我退出,祝你们幸福。”伊佳说完,挤出悲伤表情,然后哈哈大笑。

开学之后,伊佳同黄尚分手。接着,便是黄尚与青梅竹马复合,最后是两人携手出国。像一出纠结拙劣的戏,黄尚以退场宣布谢幕。

然后,遇见曾震。林薇迅速与他恋爱。

曾震渐渐地对林薇依恋起来。他说:“林薇,我没想到世上真会有你这样温柔美好的女孩。”

2014年情人节那天,曾震买99朵玫瑰花送给林薇。满满一怀抱,他凑在花瓣中亲吻她,并说:“林薇,从此刻起我爱你,只爱你一个人。”林薇深深地凝视着他,说:“曾震,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依然是人流如潮的G市。曾震拉着林薇的手,在街上穿梭。曾震问林薇:“你爸妈喜欢什么?”林薇看着他笑,说:“震,我们先去见见表姐,她和我们年龄相仿,你和她应该会比较谈得来,这样可以缓解你的紧张。”

高跟鞋咚咚,表姐优雅而至。这是林薇期盼的一刻。

林薇看着怔怔的伊佳,不可思议。这么多年,她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的表情。

林薇上前,嘻嘻地笑说:“表姐,我忘了告诉你,我同曾震走在一起,你不会在意的,是不是?他说是你先提出分手的。”

林薇转过身来对曾震笑:“震,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伊佳是我的表姐。”

那是一个暴雨之夜,曾震在楼底下歇斯底里地大声喊伊佳:“伊佳,我不能离开你,我爱你!”

伊佳在房间里仔细梳理着自己的那头漂亮长发,叹口气自语道:“不会再有比曾震更痴情的男人了。”

林薇站在旁边看着伊佳,说:“那你应该好好珍惜才是,否则被别人抢走,后悔都来不及。”

“呵,小薇,我想曾震在他以后的日子里都会等待和怀念我。他不会再爱上别的女人。我了解他,他可不是黄尚。”说这些话时,美丽迷人的伊佳眉眼上扬,肯定自信,自豪骄傲。一直以来,她都生活在万事顺利的梦境里,恣意张扬。

那一刻,林薇告诉自己,最好的报复机会来了。

林薇记得第一次看见伊佳,是在她7岁那年。伊佳被父母从乡下接回G市。那时,伊佳也不过8岁,眼睛看着林薇褪色的蕾丝花边裙,嘿嘿笑出声来:“小薇,你这条裙子是我穿厌了不要的。”

从那天开始,林薇成为沉默寡言的孩子,忧郁自卑。伊佳,小鸟一般欢快的伊佳,有浓密乌黑的长发,有明眸善睐的双眼,她是所有人的公主,是家族的中心,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林薇的成长拖着又长又大的灰色尾巴,那是伊佳投下的阴影。

考到了遥远的B市,林薇以为终于可以喘息了。

在这所著名的学府,林薇是同学眼里文静聪慧的南方女孩,眼神清亮,笑起来如一朵盛开的郁金香,公主一般美丽优雅。

伊佳复读一年跟过来。她也叫Vivian,她打碎了林薇那个美丽的梦。

微笑的黄尚,在一个阳光煦暖的午后出现,他洁白的牙齿让林薇微微有些晕眩。他终于爱上林薇,他用辗转长久的目光注视她。他哭着挽留她。

在人流如潮的街头,黄尚与伊佳手牵着手。7月的南方,阳光刺得人的眼睛生疼生疼。林薇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心中一片黑暗。

第36篇、爱情故事沙漠玫瑰的等待

女友深夜来电,声音委顿,说今天是她生日,30岁了,终于配得起“云英未嫁”这几个字了。我未来得及安慰她,自己却已经被她的情绪感染了。岁月从身体里不断偷走水分,再不是能掐得出水的年纪了,女人如花,也有花期,在好的季节却碰不到对的人,我为她抱憾。

女友因自己从未在现任男友面前火树银花过而不甘,又不肯将自己曾经的美丽轻易说出口,害怕容颜过气,为他人眼中的“当年俏”落下口实,于是,将照片故意放在显眼的位置,让他知道,如果不是缘分迟到,她也可以成为他心中的蒙娜丽莎,然而,这个男人却借着扶眼镜,摸摸自己眼角的细纹,冷笑一声。不多的动作,做得淡定世故,只是这一摸一笑,也走完了他在女友心中,从憧憬未来到心灰意冷的过程。女友没有表现出不高兴,依然陪他吃完了晚餐。我想一个成熟的人,大概就是眼睛里有泪光闪动却依然保持微笑吧。

有人说:“30岁的女人,如果还在想爱情,就太不实际了。”这个年纪,不能再弄性尚气,只能在职场里折腾折腾,否则就是人老心不老。

只是女人,即使到了80岁,她仍是个女人,就算她已为人妇,满面烟火色,每日为工作打拼,为家庭负累,但撞见男孩对女孩爱慕的眼光时,仍会抬头微笑,她在别人温情的眼光里,重温了自己净白如初的季节,她的心底仍是柔软的水草。

“女儿家”这个词,或许已经被生活的砥砺折磨得容颜老去,而浪漫早就被某个冷笑话谋杀了。维持女人的性别,会为电影里的一场生离死别流泪,会把菜心养在水里看它静静抽芽。这就是女人。爱情的续航,可以不是生龙活虎的翻江倒海,可以只是一盘清炒西兰花的岁月静好,但绝不能是“珍珠变作死鱼眼”的揶揄乜斜。我想劝女友,有爱情的婚姻尚且问题多多,这样不带有欣赏成分的恋情不要也罢,何苦为难自己?

但我终于没有说出口,因为她已经在向年龄低头。我向她介绍了一种叫沙漠玫瑰的植物,这种植物在没有适合它生存的环境里,会蜷缩成一团枯草,而在吸水后,只七八天的光景就会舒张叶子开出美丽的小花。我想,无论经历过多少的岁月,只要遇到适合的生命环境,都会有怒放的时刻,何必把自己放在盐碱地里焦灼。不如暂时静止,等待时机,就如歌里所唱“感觉快乐就忙东忙西,感觉累了就放空自己,一杯红酒配电影,在周末晚上,关上了手机,舒服窝在沙发里”。

女友终于睡了,我想她是累了。隔天,我上QQ,想拉她出去走走,却看到个性签名上赫然写着“菡萏依水,启轩相对”,她的心终于可以不再向岁月低头,等待对的那个人,如莲花一样亭亭独秀。

第37篇、爱情故事用优雅打败情敌

女友薇安是个有古典情结的女孩,喜欢古典音乐,喜欢品茗弄香,喜欢穿旗袍,喜欢在博客上写一些淡雅忧伤的词句,低眉潋滟做小女人状,但却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这样的女孩,身后自然有大把年龄登对的追求者,可是却无一能够打动她的芳心。在她看来,那些人不过是尚青的小桃,毛茸茸的,尚未褪出青涩,这样的男人只能让她偶一回眸,一笑置之。

她的芳心早已暗许了一个人,那个人成熟多金,儒雅博学,游刃有余,举手投足间,魅力四射,她为之倾倒。有阅历的男人,就像一本厚厚的书,让人有忍不住想读下去的欲望。两情相悦时,忍不住就想起了天长地久这个美好的词。随后,就有了一个理想,一个做小三应该有的理想,那就是取代另外一个女人的位置,登堂入室,然后相依相伴,将幸福生活进行到底。

和男人说起的时候,男人微微蹙起了眉头。她是冰雪聪明的女子,知道天长地久这个词有些难度,他的后方城池坚固,不是一两个小三就能攻下的。她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但又舍不得罢手,思谋良久,看来只能智取,不能硬攻。

心智成熟的女子,当然不能和男人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老套游戏,这样会把男人吓跑,老实说,她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当小三只能被动地隐忍和接受,做不到这样,就谈不到修成正果。

她决定从他的女人身上找到突破口,让她知难而退,最好是她主动放弃,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成功地攻城略地。

带着这样的理想,她主动了解那个女人,接近那个女人。那个女人面容姣好,受过良好的教育,出身世家,言谈举止优雅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让她主动退出,肯定有难度,但是她还是自信满满地去接近她,也许她还蒙在鼓里,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并不知道自己的男人另有相好,所以一定要让她知道。

和女人一起去喝茶,她开门见山地说自己是他的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然后静等女人雷霆万钧,拂袖而去。谁知她却波澜不惊地拿起茶壶,轻轻地往杯子里注水,茶香袅袅中,轻启朱唇,含笑似嗔地说,他这个人,还那样,喜欢怜香惜玉,走到哪儿都是女性朋友一大堆,当自己是贾宝玉。第一个回合,还没有拉开架势,她就闻到了败的味道,有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和女人一起去逛街,在一家专卖店里,女人看中一件长袖衫,质地纯良,纯手工制作,尽管如此,还是觉得昂贵的价格和那件单薄的女衫并不匹配,有点不是物有所值。如果不想烧钱,是不会选择那件衣服的。售货小姐并不热心,用轻慢的眼神打量女人,她以为这回女人肯定会恼,以她的身家,别说买件小衫,就算是买套别墅也不会眨一下眼睛。谁知她却笑了,对以貌取人的售货小姐优雅地说,这件衣服很漂亮,但有点贵,我回家再想想吧!她以为,这个优雅的女人即便不会和售货小姐吵架,也会失去内心的镇定和从容,不成想什么热闹也没看到。

有一次,她偶然听到女人和他的对话,他画龙点睛适可而止地提醒她说,以后别和那个女孩接触太多。女人沉吟了一会儿,说,她是个好女孩,聪明、善良、古典,如果我是个男人,可能也会喜欢那样的女孩,爱美是人的天性。她听不下去,落荒而逃。

和女人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故意把手机留在桌子上,然后去洗手间,以为女人会趁机翻看她的手机短信,那上面有她和那个男人的短信往来。那些令人心跳耳热的短信,一定会让她崩溃,可是,那个女人从来没有动过她的手机。她的涵养、她的优雅、她的定力,足可以抵挡千军万马,更别说她一个小三。

女友收拾东西,原本打算不费吹灰之力博得出位化成了一场空,她被一个女人的优雅所伤,带着些许遗憾和怅惘离开了这个城市。走时,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原来优雅也可以伤人,从此后,打死不再当小三,娱人误己啊!

我看了半天,感叹不已。一个人的优雅,三分是骨子里的东西,七分是后天蓄养的结果。淡定、从容、睿智,那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优雅像一个火锅,需要很多底料和配料,然后慢慢熬,熬得越久,香味越浓。优雅有时更像一种独门暗器,弹指落花间,不经意就让别人自惭形秽。

时代不同了,捍卫自己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伸长了脖子泼妇式的吵架骂街,而是用适度的优雅保持自己的尊严,这才是首选。

第38篇、爱情故事吃货胖梅的爱情

吃货胖梅有个玉树临风的男朋友,更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左楠,因为他1米88的高大身材,朋友们都叫他大左。要不是当初胖梅以“拿手好菜”攻下了大左的“胃”,以大左对女生的审美标准,绝不会看上她。

相处了两年,在双方父母的催婚下,起初大左把婚期定在五一节,可后来看见胖梅圆滚滚的身材,实在不忍直视,就把婚期一推再推,以留些时间来让她减肥。哪知她没有一点毅力,到健身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且一锻炼完就跑出去猛填肚子,让之前的努力都功亏一篑。

“梅子,咱穿运动服结婚吧,我看你这吃相,是不想穿婚纱了!”大左对着大吃特吃的胖梅说道,也只有大左不叫她胖梅,也许这就是当初胖梅使用浑身解数倒追大左的原因吧。“少吃多动才能瘦下来,做最美新娘哟!”

这时,胖梅总会忽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不吃饱肚子,哪来的力气减肥?”大左也总是被这样的话噎得半死。

最终大左无奈使出杀手锏:“梅子,看来有些事情我们永远达成不了一致,不如……不如我们分手吧!”

胖梅手中的蛋糕掉在地上,问道:“就因为我不减肥?”

大左叹了口气说:“不完全因为这个,很多小事可以折射出大问题。”

“我那么爱你……”胖梅的眼睛闪着泪花。

“你若真爱我,怎么会连减肥这点小事都做不到?”大左打断她的话说。

“我不要分手,我答应你,结婚前一定减到你满意为止!”胖梅的眼泪滑落下来,抓起皮包跑出了蛋糕店,连她最爱的芝士蛋糕都没有打包带走。

大左不易察觉地笑了笑,心想激将法起作用了。

胖梅的减肥路

其实,在减肥这事上,胖梅不是没用过功,只不过事与愿违,越想减肥,嘴巴就越控制不住。刚瘦了几斤,稍微一懈怠,体重马上又反弹,如此反反复复,她减肥的决心便消极起来。

她自然明白大左的良苦用心,只是没想到他会以分手“威胁”,这次她痛定思痛,决心一定要把减肥进行到底。

她开始积极参加减肥训练营,积极配合教练,规定自己每天额外还要做什么锻炼,每顿饭该吃多少卡路里。

胖梅的死党兼男闺蜜肉团团得知胖梅在减肥,“义不容辞”的当起了陪练。

“胖梅,你瘦了耶!”肉团团在一旁挥汗如雨,一边给胖梅打气。

“真的吗?真的有瘦?”胖梅不相信的一边跑一边摸摸自己仍肉肉的脸。

“真的,不信一会咱去量体重!”

果然,胖梅瘦了整整11斤!

胖梅回到家,满心欢喜地站在体重秤上,兴奋地对大左说:“大左大左,你快来看,我已经减掉11斤了!”

大左上下打量着她,悠悠地说:“没发现你有什么变化啊。”

这回答无疑是对一位减肥者的最大打击,胖梅愣了半天,才嗫嚅地说道:“体重真的轻了”

“这不就对了。”大左把她牵下体重秤,温和地说,“你的努力我已经看到了,但还不够,如果能再瘦一些,身材就更性感,希望你是我的完美新娘。”

胖梅的华丽转身

听到“完美”二字,胖梅感觉“压力山大”,为了强化效果,她不仅开始“绝食”减肥,还吃起了各种减肥药。

“胖梅,你这样不行,身体会出问题的。”肉团团一语成谶。

一天,她在跑步机上锻炼,不小心踩到了前板,瞬间被跑带甩了出去。肉团团送胖梅去了医院,身体没什么事,却发现胖梅怀孕了。

胖梅大喜不已,忙给大左打电话报喜,谁知对方却冷冰冰地说:“我现在还不想要小孩。”

胖梅愣了,问:“你的意思是,让我打掉孩子?”

“当然了。”大左回答,“咱还没结婚,你现在减肥还没成功,怀了孕,你不会更胖?”

这话让胖梅感觉当头一击,一滴泪从眼角滑下来。其实她早就知道,因为节食和乱吃药,这个孩子也不能要了,但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大左会这样回答她。

“肉团团,我该怎么办?”胖梅伏在肉团团的肩上痛哭起来……

肉团团心里狠狠地疼了一下,心疼这个无助的胖女孩。他四处打听,几经比较,知道黑龙江玛丽亚妇产医院还不错。他便陪着胖梅去做了人流手术,又带她去狠狠地吃了好几天好吃的。

胖梅在肉团团的陪伴下,慢慢地恢复了以前的状态。回想起之前和大左在一起的一幕幕,她不禁问自己,那真的是她想要的那个人吗?

再次见到大左,是她做完人流手术后的两周。

“梅子,这回你真的瘦了耶!”大左微笑着使出胖梅毫无抵抗的“摸头杀”,而这一次胖梅顺势躲开了。

她拿出一张彩超单,“看到图上那个圆了吗?那是我们的孩子,就因为减肥,不在了,我们的感情也不会在了。”说完,她将那张彩超单甩在大左的脸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左呆若木鸡地站着,可后悔已来不及……

第39篇、爱情故事我曾经想吻你

三岁那年,只因晚吃了一个星期那彩色的小药丸,小儿麻痹后遗症这个可怕的病魔便缠上了我。任母亲怎样流泪,父亲怎样叹息,都换不回他们女儿最美丽的一双腿了。从此,我的人生也便与众不同。好在我的父母永不放弃希望,在他们的关爱中,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少年不识愁滋味,我的童年过得挺快乐的。不能与伙伴们一起跳皮筋,我可以在屋子里看书。看各种各样的童话,也挺好。然而人总是要学着慢慢长大的。一次,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我哭了,我理解小人鱼,为了能有一双健康的腿,能与别人平等地站立在一起,我情愿付出我的生命,哪怕像小人鱼一样成为一堆泡沫。

因为腿不好,我家一直住在一楼。颜树搬来时,我正坐在窗前看《海的女儿》,小人鱼让女巫把她的尾巴变成一双可以走的腿,那样她就可以和王子一样站立着行走了。颜树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阳光灿烂。我使劲摇着轮椅,离开他的视线。

青春是在遇到颜树的那一天拉开序幕的。在此之前,我并没有那样在意自己不能行走这个事实。当颜树把手伸给我,说以后我来帮你上学时,我忧郁的目光落在了干树枝一样的双腿上。自卑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颜树住在我家楼上,他比我高一年级。每天早上他都等在门口,与我一同上学。那时,我很爱听他讲话。他的父亲是搞考古的,每年寒暑假,他都会随父亲去好多地方。而我的目光只停留在家与学校的两点上。他说:裳儿,你读过那么多书,将来一定会成为作家的。我淡淡地笑,抬头看见天上淡淡的蓝,像忧伤一点点在心头渲染开来。

我让妈妈去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然后打扮自己,却每每在镜子面前发呆。颜树,他像树一样挺拔,而我,多想能和他站在一起呀!

我开始练习拄拐杖。妈妈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我笑着说:站起来走路,会离梦近些。妈妈不再问。汗水湿了我的头发,手臂像木头一样麻得没了知觉,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终于,我可以拄着双拐站在颜树面前了。我只比他矮一点点。他说:裳儿,干吗这么辛苦,我可以照顾你的。我轻轻地说我想站着和你在一起。他的眼里是不解,是的,他不会明白我这样一个女孩的心思的。

有了颜树的日子就仿佛有了色彩,他带我去各种我没去过的地方,遇到台阶或者楼梯,他就背着我。他的肩很宽,我趴在上面,呼吸着他身体的气味,多希望这长长的路和他一直走下去。

在斜斜的夕阳下,我闭上眼睛,许下心愿。颜树轻轻地问:裳儿,你的梦想是当作家吗?我摇摇头。我多想告诉他,我一遍遍地想,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终于没有说出口。

颜树终于还是走了。他的目标在远方,他的脚步不会为我停留。他从来不知道我的梦想与他有关。

后来,我终于遇到了那个肯陪我走完长长一生的人。他肯陪我站在街边发呆,肯推着我的轮椅满世界找一本书,肯为我抚去心头的忧郁。我的笑容花一般绽放在爱情里。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说着他蹲下身来,我的唇吻上他的额。

我不是美人鱼,不能用踩在刀尖上的疼痛来换取站立的自由。幸运的是,我的王子肯为我矮下身来,和我一样目视前方,这就够了。

第40篇、爱情故事爱的秘密与桃花有关

一天,我和欧阳飞到处闲逛。这小子每天都带着照相机撞新闻。

我们来到一个卦摊前。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会有那么多算卦的,他们多是铺了一块布,然后坐在一个马扎上开始云山雾罩地说,而且总有人乐此不疲地坐在对面让他看了五官又看手纹。而且,算卦的多以50岁以上的男人为主,这让我很寡味,若是美女我会雀跃地坐上去,男人好色,天性啊。

当我走过的时候那个只有一只眼的算卦先生说,先生,请留步。我笑嘻嘻地说,我可没有钱,整天吃朋友的喝朋友的,只是赚点稿费养活自己,你千万别给我算卦,太不合算。

但他一句话让我停了下来。先生,我不收你钱,但你这个月将命犯桃花!

欧阳飞说,好好好,哥们啊,赶紧算算,在什么方向?

我们蹲下来,一下子变得十分虔诚。这年头,谁不愿意命犯桃花啊,特别是单身的男人。

西南方向。但桃花中有小人,有小劫,你要一步一小心。

我回头看着欧阳飞,他害怕地说,哥们,看我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小人,我只暗恋“张曼玉”。

欧阳飞就是我的小人。从上大学开始,我每次恋爱全让他搅黄,他损我的女友燕肥环瘦,因为总以“张曼玉”为标准,我的女友永远是黄瓜菜一样,所以,被他搅黄也没有恨过他,但谁说他不是小人?为了达到长期和我鬼混的目的,他让我28岁前不准和女人真爱起来。

这一卦算得我眉飞色舞。欧阳飞说,犯了桃花要让我看看桃花,看看比“张曼玉”如何。

最后,为了真犯着桃花,我给了那一只眼的朋友20块钱,但也给了他一句话,你还是算算哪儿有500万的大奖,然后你去摸,比在这守株待兔强。

犯什么桃花?我至今还一个人在北京流浪,像杨白劳一样躲着房东,幸亏有欧阳飞帮助我,否则还不如杨白劳,因为他至少还有一个喜儿呢。

于是还和往常一样,日出而息日落而作,整夜和欧阳飞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三里屯,和世界各国人民在这里会合。那天喝酒到凌晨,一个电话叫走了欧阳飞。而我一个人又喝了三杯伏特加,加上肚子里的酒,足以让我分不清东西南北。我一出酒吧门就想吐,刚想低头,一个人撞进我怀里,醉眼迷朦中我看见一张面若桃花的脸。

“张曼玉。”我失语。她怎会半夜在北京?

你喝多了?她问我。我点头。

我送你回家吧。我酒醒了一半。“张曼玉”送我回家?你是谁?我一连串地问。

我来北京旅游,刚才把所有东西全丢了,身份证、钱包、信用卡,还有所有的东西,除了我没有丢。我送你回家,然后你给我买车票,好吗?

我忽然想起那个一只眼的算卦老头,命犯桃花,真准啊。我又问,请问你哪里人?

西安。天啊,正是西南!

我笑容可掬地说,当然当然,如果你看我不像流氓,咱就上车。因为最近得了几千块稿费,我忽然财大气粗起来,不就是车票嘛!我说,如果方便,我带你在北京玩几天。

她竟然答应,笑时,真的像一朵桃花,我一下子陷了进去,因为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带她回家后我倒头便睡,她睡在小厅沙发上,这是我第二天才看到的。

我说,对不起啊,昨夜喝多了,让你睡沙发。

她说没关系。我这才发现,这女孩真他妈漂亮,漂亮得不像话。然后我闻到红枣和莲子的味道。她笑着说,我煲了银耳莲子粥给你喝。我忽然感到一股热热的东西从心中升起来,除了我老妈,没有人给我做过饭。

吃完饭后,我说,请问芳名?

她笑笑,可以不说吗?

我说,为什么?她说,萍水相逢而已,很快就烟消云散,留那么深的痕迹做什么?

我以为自己够虚无了,没想到她更酷。

接下去的几天我带她去了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坛等等中国人民引以自豪的一些地方,我给她照了很多相,照片中的她极像“张曼玉”,身材更像,她居然也1.69米。

去长城那天我拉着她的手,在长城边上吹风时风把她的长发吹了起来,然后我从后面搂住了她的细腰,没人怀疑我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连我自己都不怀疑,但我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哎,我真爱上你了,“张曼玉”。

她转过头来说,我不是“张曼玉”。然后接着呵呵地笑着,一身妖气,像《聊斋志异》中的婴宁。

谈了那么多次恋爱,我竟然束手无策。

终于有一天欧阳飞打上门来。他进门就喊,这些天你死哪儿去了,我以为你死翘翘了。这小子有我家的钥匙,从来不敲门。

然后我和她从卧室出来,看到了目瞪口呆的欧阳飞。

我说,你嫂子,“张曼玉”。

欧阳飞说,嫂……嫂子?然后他拉我进屋,真的犯了桃花?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这才几天,你居然真找到了“张曼玉”?

我点头,说,我准备请那算卦老头吃饭,请他一个月。

欧阳飞说,真爱上了,没有爱上就让我去追吧,你知道我对“张曼玉”的感情,可对苍天明誓。

小人。我怒骂道,再说半句我暴打你!欧阳飞长叹一声,然后说,这一只眼老头真他妈邪门啊。

我们三个去吃饭时这小子说尽了我的坏话,“张曼玉”笑嘻嘻听着,然后总问:是吗?是吗?我瞪了一眼欧阳飞,把他拉到了卫生间,同志,你什么时候能安静一会儿啊?

但在我们出来时却发现:“张曼玉”不见了。

和她同时不见的,还有我和欧阳飞的包,当然,还有欧阳飞那架20000多的相机。

我的包里有还没有支取的稿费单子4000元,欧阳飞的包里,有一堆卡还有几千块钱。

欧阳飞说,你的女友呢?你那可爱的“张曼玉”呢?

我傻了,站在酒店的房间里不知所措。小姐问,先生,请问你们吃什么?

欧阳飞气急败坏地说,吃西北风!

这是我遇到的最坏的一次爱情,也是最温柔的一次仙人跳,其实她那么纯正的北京口音,我怎么会相信她是西安人,还有,她没有别人见到那些千年景观时的雀跃,大概在家门口早就烦掉了,我还自作聪明呢。

而欧阳飞说,哥呀,我认识了你真倒了血霉了,你看看你那火眼金睛都看了些什么呀,如此的妖精你看不出来,呆了10多天愣不知道她叫什么!所以,你这呆子注定只能卖字吧你!

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剧痛,看着我们的那些照片,她的长发好像还轻拂我的脸,她的手仿佛还有温度,是的,我恨不起来,纵然她骗了我,因为,从她撞向我怀里的那一个刹那,我就爱上了她!虽然,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原来,当爱来临,哪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

我去找那算卦的老头。他果然还在。

你来了。他笑着说,我早知你会来。我看他得意的样子,真怀疑他是否和“张曼玉”是一伙的,但的确怎么看也不像他的女儿。

我说了自己的故事。他慢慢地说,年轻人,别着急,我早给你又算好了一卦。

会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柳暗花明。

半夜,电话铃响起。因为失恋,我已很久不去三里屯和欧阳飞鬼混了,所以,一个人黯淡下来时,想起的多是那双桃花眼睛。

我拿起电话,喂,喂,喂,依旧是没有人讲话。我的电话很少有人打进来,除了编辑们,但大多是在白天。我说,欧阳飞,别闹了,你知道我失恋,我真爱上“张曼玉”了,我想死她桃花一样的眼睛,还有,她给我煲的粥,像我的妻。

电话那头的人忽然哭了起来。我立刻恍然大悟,我大叫,“张曼玉”,“张曼玉”!你不要挂电话,我只有一句话,我的稿费你领不到的,我给你送身份证好不好?

一年之后,我和“张曼玉”结了婚。欧阳飞说,原来爱情真伟大啊,可以让一个歧途的女子浪子回头,也可以让一个才子一下子变成蠢猪。

而小蝶说,知道吗?做了这么多次仙人跳,这是最失败的一次,因为最终把自己也赔掉了。而在知道了小蝶的名字后,欧阳飞依旧叫她“张曼玉”,真是对“张曼玉”痴心不改啊。

第41篇、爱情故事等待

一对农村小夫妇,到重庆去寻找打工机会。下了火车,当初约好来接站的老乡因为有事没有来。丈夫把妻子领到高楼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

其实,丈夫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他必须给妻子一份信心。丈夫东张西望,走出去没多远,一辆三轮车迎面撞来,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刹车声、尖叫声以及混乱的人群将他淹没了……

妻子大瞪着眼睛,看着一张张僵硬的面孔像电影蒙太奇一样从自己面前闪过。她一动不敢动。她知道,在这个大海一样的都市里,她只要离开一步,丈夫就再无法找到自己。他们这两滴水珠就会从此消融在无尽的陌生中。太阳落下去了,又升起来,再落下去,再升起来。妻子这一等,就是三天时间。没人问起她到底在这里等什么,甚至没有人正眼看她一下。

后来,丈夫终于被医生救醒过来。警方问起他的身世,他说,他的妻子还在火车站附近等着自己呢。警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他指定的地方来寻找。结果,他们看到了,一个孱弱的女子,一个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的女子,一步都没有离开最初和丈夫分手的地方!

很多人在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等下去。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问,在那三天里,妻子想了些什么,是焦虑?是绝望?是期盼?是担忧?是祈祷?还是恐惧?但总之,她终于等到了一个凄惶的结果。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她的执著。可是,但凡有个退路,谁愿意在焦虑、绝望、期盼、担忧、祈祷、恐惧和百爪挠心中,把唯一的希望交给这样的执著!

第42篇、爱情故事同桌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Julian看着水汽后我时而朦胧的脸,说,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他说,有时候会想起从前的我,那么鲜活,那么调皮,当然也很作天作地。可惜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辜负我的。

Julian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记得他最后分手时曾说,他虽然不是照顾我最好的,但会是照顾我最久的。走过四年校园的光阴,我们到底还是没有携手。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离开他之后,我的生活的确流离颠沛,直到后来遇到现在的男友。他同样忙碌着他的事业,很少有时间陪我,常常对我说的就是:喜欢什么你自己去买吧,把信用卡的账单寄给我。我替男友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照料他的起居,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

爱情是一种毒药,荼糜以后,是白开水的温暖。我想起我的男友,手上有他送的钻戒,婚姻是一种安心,满足是一把钥匙,这一刻,我满心的欢喜,愿意陪他看细水长流。

Julian留了电话给我,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我记下了他的电话,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然相遇已经够了。

这五年,我们都已变更过彼此的电话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了,或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

第43篇、爱情故事相遇之前

有一天,他与她相遇在内地的一家地方电视台。

然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相遇之前的事。

那时她就读千首都一所名牌大学的新闻专业。容貌出众,成绩优秀。一位金发碧眼的留学生曾许诺要带她去他的国度,她没有答应。临毕业时,又有一位父母均为京官的男同学在某国家级新闻机构预留了进人指标,指名是给她的。所有的同学都在羡慕她,

她却让那个指标作了废,回到家乡。那时他却是一家工厂的学徒工。十年边疆垦荒,返城后与弟妹们一同参加招工考试,从学徒做起。白天做工晚间上业余大学,拿到大专文凭正赶上当地电视台招聘,在数百人的应聘队伍中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成了一名梦寐以求的新闻记者。

现在他们相遇了,他们成为同事。她机灵又美丽,他勤奋又聪明,他们成为最佳拍档。她快乐又热情,他宽厚又坚韧,他们成为幸福夫妻。

他们各自的人生轨迹很有趣。她是从高处走下来的,他是从低处攀上去的。倒退数年,他们连擦肩而过的机会都不会有。

道理是他的高峰是她的低谷。

他们相遇,是他抓紧了许多机会、她规避了许多诱惑的结果。

然而这都是世俗的看法,他们自己的说法是:人无所谓往高处走还是往低处走,如果这世上有两个注定要彼此相爱的人,那么在相遇之前,他与她的每一步都在朝着对方走去,不偏不倚。

第44篇、爱情故事孔雀开屏

那年,班上一位男同学堕入情网。在神魂颠倒之际,他还能在课业上发愤图强,独占鳌头,人人对他刮目相看。在毕业前夕的叙别会上,同学追问他恋爱感受,他眼泛柔光,坦然细述:

“两人相爱后,我便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孔雀。”

哇,男人自喻孔雀?人人屏息聆听。

“孔雀把它光辉灿烂的美集中在开屏的一刹那;而我呢,希望在她面前永远是一只开屏的孔雀,把我最好的一切展现给她看,让她为我而骄傲,所以,我拼命努力地充实自己……”

我莫名感动。这是一个懂得爱的真谛的男人。他以内涵装饰“尾屏”,自我奉献。他的爱里,明显的有“敬”的成分;而“敬”,正是爱的酵母,能使爱情日益发酵而成香醇佳酿。

现在,这位男同学早已和他的爱人同结连理了。衷心地希望他要作为开屏孔雀的这份心意永恒不变。

第45篇、爱情故事苹果树下的等待

北方的深秋,色彩斑斓。枫叶的赤红、明黄,松树的苍绿,处处有惊喜。

从小生活在南方的她,就是为了这些奇迹般的美丽色彩来的。

在校园里上演无数的悲伤离别的时节,他们相遇了。

北方秋天的早晨甚是可爱,万物都添上细细的薄纱,连魁伟大气的松树,也显出了娇俏。

她踮起脚,把身子拉到最直还是差了一点点。这时,地上出现了一道长长的影子与她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瞬间,一只大手,把她盼了很久的东西,轻松摘了下来。

她转过身,面红若丹,黑发垂至腰,乌亮的眸子含着浅浅笑意。

他大四,虽然离七月还有段距离,但他已和南方城市的一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再过一个月,就要到岗位上了。

她大一。几个月前刚和疼爱她的爸妈告别,独自来到这里。

可是他们相爱了,几乎是一瞬间的事。

坐在他骑了四年的老旧自行车后座上,紧贴着温暖的后背,她总是咯咯地笑。他就这样载着她穿梭于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哪家的牛肉面好吃、哪家卖水果的老板最善心、公车末班时间是几时几分……一切的生活细节,他都会一一叮嘱

隐在学校后山苍茫松海里的古老寺庙,常年香火兴旺,上山的每个人都被嘱咐,踏上阶梯就不要回头。这样,佛祖会帮你实现所有的愿望。

于是,他们大手握小寻,迈着欢快的步子向前。终于到了摇签的地方,一阵摇晃后,一根竹签轻脆地落在了他们面前,拾起来一看,上面刺目的几个字,“下下签”。蓦地,她快速把签放回竹筒,抬头对他笑笑,“奇怪,怎么上面什么也没有。”先前来路中无心的回头惹怒了佛祖吗?她心痛地想。

这个月,如划过天际的流星,美丽而短暂。

喧闹的火车站,他不管身边有多少人来人往,把她拥入怀中,呼吸着她身上的气息,“等我”。她咬紧嘴唇,“等你”。

谁知,他一去便杳无音讯……

今年,校园那株苹果树高产,红艳艳的一片,压折了树枝,看着它们,她终于再也抑制不住积攒了一年的泪水。

北风呼啸,她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宿舍楼,推门入寝室,一惊,“妈!你怎么来了?”

“你假期都没回去,我来看看你。”桌子上,堆满了食品袋,她不看,也知道里面有什么,她的喜好,妈妈从来都知道。她也知道,妈妈坐公车都会头疼眩晕。实在不忍想象她是如何在火车上熬过这一天一夜。妈妈的到来,是因为自己整个假期都固执地留守在寝室,只是担心和他错过。望穿秋水终不见君。反而是让最牵挂她的人辛苦惦念,她感觉自己如此不孝。

从此,收拾心绪。埋入书堆,图书馆靠窗的位置是她的常座,日升、日落。

又是一年秋天,但苹果未红,饱满的果实裹着盎然的绿,娇嫩欲滴,她昂着头,细数着枝丫上滚圆的小家伙。

“嘿,这苹果可以吃吗?”

她转身过去,阳光晃眼,她伸手挡住眼帘,没看清他的样子。

“不可以,很酸涩。”

他们便这样认识了,他叫杨佟,大一新生。泛白的牛仔裤,格子衬衣,灿烂的微笑。

初入校时,除了参加篮球队,其它一概不过问的他,报名参加了有她的所有社团。

他毫不掩饰对她的追求,而她只是慌乱地像只迷失的小鹿。

每次她提开水的路上,他总会在意外的角落跳出来,不由分说地抢过水壶,送到寝室楼下。她有点慌张,但又不好意思发作,只得红着脸,跟在他后面,最后迈着重重的步子上楼梯。而他则目送她的背影,良久。

那年的圣诞舞会异常盛大,舞场搬至操场。他最终还是在混乱的人群中找到她。

舒缓的音乐响起,他径直走向她,牵起她的手,她惊讶地看着前面这个陌生却又似乎很熟悉的男生,跟随他的脚步轻轻舞着。

“明天是我生日,可以接受我的邀请吗?”

他满眼尽是期待。

“嗯!”她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顿时,他笑开了。像夏日里盛开的向日葵一般灿烂炫目。

那天,是朋友为他庆生办的party,玩闹过后,走出来,江边,瑟瑟冷风呼啸而过。她挨着横杆俯瞰滚滚东去的江水,风自由、水自由、她不禁抬起双臂、祈愿风能给她些力量,让她的心灵重拾自由。

“我能让你飞,相信我!”

铁达尼号上jack一样的坚定如磐石的眼神,美丽的rose不能抗拒,她也不能。

他把她拦腰抱上一米四高的堤坝上。

她背对着他,他让她倒下,他会在她身后接住她。他在等待她的信任。

她又一次照做了,强烈的失重感,让她兴奋得高叫起来。他接住了她。

“这是一个刺激的信任游戏,享受高空失重的愉悦。你信任我,我不会辜负你。”突如其来的誓言,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不知所措,转身逃了。他怔怔地站在原地,有些失落。

第二天,未见她,拦住平日与她并肩走的女孩。

“发烧了,吃过药,在寝室休息呢。”

他再也按捺不住,求了舍管阿姨半天,才换得五分钟的探视。

他飞快转身,打一碗牛肉汤面,直冲5号宿舍楼。

“牛肉汤,热滚滚的,上次我发烧不吃药,喝一碗,逼出汗,就好了。”

她看见他,起身,直说谢。

她咕噜咕噜把汤喝尽,这味道如此熟悉。

烧,在当夜全部退尽。

她睡在窗边,抬头,几颗星莹莹闪着光亮。

“谢谢你给我带来如此好的朋友。”她喃喃自语。

光阴似箭。

简单的日子,今天是昨天的重复。

大四,就业的压力紧跟其后。忙赶课程,忙论文,忙找方向去投奔。

“你不问我会去哪里吗?”

“选择你喜欢的就好,我有信心找到你。”

无意间,问起他这个问题,他给她的回答是简单明媚的微笑。

春节刚过,她便赶回学校,可是一个星期了,还是未见他韵踪影。

她开始坐立难安,打电话,传来是空寂的忙音。

她刚死而复生,又要推她入地狱吗?

一惊,瘫坐,原来自己早已习惯了有他的日子,只是自己努力隐瞒自己罢了。

突然电话响起,深呼吸,按接听键,“嘿,我给你带好吃的了,我在你楼下。”

不是他还有谁,她风一般冲下了楼。

是他,她停住脚步,他长长的影子正好落在她脚前,她想起刚看到的一个爱情魔咒,如果想心爱的人一直留在身边,每天都要踩一下他的影子。

她迈出一大步,两个影子交叠在一起。

最终,她拒绝家乡电视台的邀请,留在这个城市,主持一档午夜节目。

时光飞逝,杨佟也毕业,在一家报社做了记者。

又是天高云淡的秋天。

他牵着她踏上南下的火车,他的父母亲切可敬。

傍晚,他们走在柳树成荫的湖边,“我们家,有个人你没见到。”

她俏皮嘟着嘴看着他,“你爸妈都见了,我还有谁没见?”

他略带酸楚地笑了。

第二天,他们的车渐渐把这城市繁华抛在后头,这里风景甚美,但却是墓地。她握住他的手,没有过的冰冷。

“我哥埋在这里,”他脸色沉沉,“他原来就读的也是我们所在的学校。起初很害怕,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的气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她的心突然莫名颤抖。

“未回来之前,打电话告诉我,他终于找到他一生的挚爱了,声音从未有过的兴奋。他很想留在那个城市和女孩在一起,可是他已签订了就业协议。我也试图找过那女孩,可是他们唯一的合影,被他的血浸湿了,看不见女孩的模样,手机亦粉碎了,我找不到她。”

“他……他是怎么……”

“车祸……”

“哥,我带我们家的新成员来看你了。你还好吗?”

抬头,墓碑上的相片震得她的心一阵绞疼,转身,泪流满面……

第46篇、爱情故事为了爱,我们必须挺过来

星期天,两男两女出去逛街。他们不仅是两对夫妻,还是多年的好朋友。到了服装城,两个女人很快相携而行,一家一家服装店试着衣服,两个男人则慢吞吞地跟在后面,闲聊着。终于,两个女人在一家服装店里找到了中意的衣服,她们笑着,招手让各自的老公过来。这时,地面突然颤动起来,脚底下似乎翻滚着一只可怕的巨兽。屋顶瞬间坍塌,天地间一片黑暗。身边的女伴发出一声惊呼,再也没有了动静。几秒钟以后女人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地震。

女人喊着丈夫的名字,喊着女伴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难道他们已经死去了吗?女人感到一种窒息的恐惧。

她受了重伤,身体被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压在下面,呼吸困难。她试图推开那块水泥板,可是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水泥板还是纹丝不动。这时她的眼睛勉强可以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轮廓,她发现女伴伏在距她很近的地方,似乎已经昏迷,或者死去。女人喊她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女人休息一会儿,然后努力转动脖子。她发现在她的左侧,多出一堵墙。当然那不是墙,那是掉下来的天花板,它把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近在咫尺地分开。女人腰部以下疼痛难忍,恐惧中,她开始了低低的呻吟和哭泣。

突然,她惊喜地听到墙那边传来了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他正在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然后,几秒钟以后,另一位男人也轻轻地叫起了女伴的名字。显然他们都还活着!虽然他们可能也受了重伤,但是,起码他们现在还活着!女人高声喊,我在我在我在……她听到男人在那边轻轻地咳嗽,似乎他的伤远比自己严重。然后,另一位男人大声问她,她还好吗?

显然,那位男人指的是她的女伴——他的妻子。

可是女人看不到她的样子,更听不到她的声息。女人想摸摸她的手,然而她的身体不能够挪动哪怕一点点。她把手伸出去,仍然碰触不到女伴的身体。突然她有一种感觉,她确认女伴已经死去。墙那边的他仍然焦急地问着女人,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女人想了想,说,她还好……不过她受了伤,似乎很严重……她不能动,也说不了话,不过她还活着,我想她不会有事。

那边的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女人听到自己的男人艰难地说,大家都不用怕,我们很快就会得救……不过,在救援人员赶来以前,我们可能会度过一段最难捱的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把手握到一起。墙上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女人努力抻长身体,将她的手伸了过去。她的手马上被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住,那手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还在流着血。那边的男人再一次说话,他说现在,你可以握住她的手,就像现在我握住你的手一样。女人回答说,好的,现在我握住她的手了。男人说很好。现在,他握了我的手,我握了你的手,你握了她的手,只要我们四个人把手握到一起,我想就不会有事……为节省体力,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说话,直到有人发现我们……不过记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的手就要动一下,以证明我们都还活着。女人和女伴的丈夫一起说,好。只有女人的女伴没有说话——现在女人更是确信,她的女伴已经死去。

他们真的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动一下,然后另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回应。相握的手成了生的讯号和链条,他们在黑暗中、在静默中互相鼓励。

他们挺过了漫长的三天。三天后,救援人员发现了他们。那时候,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四个人,只被救活了两个——女人和女伴的丈夫。她的丈夫和她的女伴,都在那场灾难中死去。

多年后,女人将实情告诉了女伴的丈夫。

她说,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不能动,我没有办法帮她。其实当你问她是不是还好的时候,她可能就已经死去了……我没有握住她的手,我骗了你……

他说,我知道……我猜出来了。尽管我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她会被救活,可是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一直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停地哭泣。那时你的男人躺在我身边,他抓了我的手,示意我和你的手紧握到一起。然后他就死去了……他本来就伤得很重……所以,一直握住你的,其实是我的手……我必须让你挺过来,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

女人说,我也知道……我也猜出来了。和你一样,我也一直在无声地哭泣。我和他那么恩爱,是不是他的手,我能够感觉出来……可是那时候,我只能,咬着牙不说出来……是的,我们必须挺过来,我,还有你……

第47篇、爱情故事笑脸儿

男人爱看女人的笑脸儿。

好看的笑脸儿不只在家里。外面也有哩,而且比家里的还要妩媚。那时,男人腰包鼓鼓的,走到哪里,总有花枝招展的女人绽开着笑脸儿,“哥啊哥啊”地叫得男人骨头都酥了。男人心里明白,外面的笑脸儿,大都是冲着他的腰包,腰包的魅力比他本人要大哩。有时,他会问自己,家里的笑脸儿,是不是一样冲着钱?

男人发现女人的秘密是在那次家里失盗之后,家里狼藉一片。男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女人尖叫一声,跑到卧室的梳妆台,拉开一扇暗门,男人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暗红色的小盒子被女人抱在了怀里。女人坐在地上,眼睛里居然有泪涌出。

男人想,女人是藏有私房钱的。男人并非小心眼儿,但女人把这私房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男人心里就不舒服。男人还想:女人表面上一心一意,而背地里早为自己留了退路。

男人再看女人的笑脸儿,怎么看都不如外面的好看。

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女人并没有大哭大闹,这与外面女人哭着喊着要嫁他形成鲜明的对比,这让男人有些意外。男人想,这个女人,看来早为这一天做好准备了。

女人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件叠起,放在箱子里。女人做这些事的时候,缓缓地,不说话。男人在一边看着,他要看看:女人怎样把她的“百宝盒”带走。

女人跪在梳妆台前,掏出了那个横亘在男人心里的盒子,一个闪着光泽的红盒子。女人用手轻轻地抚摸盒身,眼泪流了出来。

女人提着衣箱,抱着盒子往外走。男人闷闷地吼了一声,停下!男人并不想留下女人的私房钱,可他想知道:这些年,女人留下了多少私心。

女人一惊,手一松,盒子从怀里滚落下来,“砰”地一声敞开,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只发黄的草编戒指,一对白色的银耳环,一支劣质的粉色头花。还有一封又一封的情书。

男人惊呆了。男人跪下去,一样一样捡这些东西:草编戒指是他们进城的前天晚上男人送给她的;白色银耳环是结婚时她收到的惟一礼物;劣质头花是男人领到第一个月工资时为她买的;而情书上的每一个字,都是男人用心写出来的……男人鼻子一酸,堵在门口不让女人走。他说,你要是走,我把心放哪儿?

此后,男人白天拼命干活,晚上回来看女人的笑脸儿。男人问自己,这笑脸儿咋就越看越好看呢!

第48篇、爱情故事温暖

“我在A城。”她发短信给他。他看完短信,情不自禁地回复:“我马上过去!”

短信发出去一瞬间他后悔了,公司一大堆事等着他处理,他根本走不开,但是他从未对她食言过……

正当他左右为难时,她发来信息:“是不是走不开?”他松了口气,迟疑了好久才回复:“工作忙,改天吧。”没过多久,她再来信息:“如果不方便就算了。”看着短信,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他决定马上去见她,哪怕天塌下来!

去A城的路上,他的心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他不停地胡思乱想。他想起与她初次相识的情景,想起和她相知相爱的点点滴滴,想起分手时的无奈……

两小时后,他终于到达了A城。在她指定的一座高级商场大楼门前,她笑盈盈地向他招招手并轻快地喊着:“在这里!”

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甚至连对方的手也没有握一下,他们就这样见面了。打过招呼,她笑着说:“我们有8年不见了吧?”他连忙说:“是啊是啊,时间过得真快!”

他们漫无边际地聊着,突然,她调皮地笑着问:“刚才要是我不喊你,你还能认出我吗?”他看了她一眼,笑呵呵地回答:“你的样子没有多大的变化嘛!”她红着脸笑道:“你别安慰我了,我还不清楚自己吗?”

9月的天空格外蓝,A城的阳光灿烂刺眼。她提议到商场里去享受空调,他举手赞成。在商场里,他们边逛边聊。不久,她在一个名牌服装店看中了几条裙子。那些裙子穿在她身上都显得那么得体、大方、漂亮,这让她一时半会拿不定主意选哪一条好。她让服务员替她参考参考,服务员指着他说:“叫你老公参谋一下不是更好吗?”服务员的话让他的脸红到了耳根,他没有解释什么,嘴里吞吞吐吐地说:“那条……浅蓝色的可以。”她笑笑,就要了那条浅蓝色的裙子。

交款前,他随手翻看裙子的价格:868元!这个价格让他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付款时,他还是迅速地掏出了钱包。她急忙制止了他,她说什么也不让他替她付款。面对收银员投来异样的目光,他有点狼狈地收起了钱包。

走出商场,她问:“你经常替你家那位买衣服吗?”他实话实说:“从来没有。”

她说:“我家那位倒是经常给我买衣服的。”他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他对你真好……”.

她笑了笑,欲言又止。突然,她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然后用手向他示意别出声。

接过电话,她歉意地说她要走了。见他惊讶的样子,她简单地解释:今天她和老公一起到A城,她老公去办事,她逛街。逛街时,她突然想起以前他们在A城一起逛街的情景,于是不由自主地给他发了短信……说着说着,她的手机又响了。她接通电话,只说声“我马上到”就挂了,可挂了电话却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一阵沉默之后,他说:“去吧,不要让他等久了。”她轻声地说:“那我走了。”说着转身离去,可刚走几步又回过头来喊道,“你一定要幸福啊!”

目送她离开后,他迅速地返回商场给妻子买了一条裙子,裙子的价格、款式和面料与她刚才买的一模一样,只是颜色有所不同,那是一条粉红色的裙子,它看起来比浅蓝色的更显得温暖。

第49篇、爱情故事最难忘,是辜负

他和两个朋友在一家叫“不了情”的酒吧聊天。对于像他这样的成功男人,实在是难得的休闲时光。昏暗的灯光,一打啤酒,几包香烟,心情终于慢慢随着舒缓的音乐轻松下来,话题从股票足球扯到车子房子和孩子。

三个男人都算得上事业有成,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有着自己的房子车子和一份有模有样的事业。特别是他,算得上是朋友中的成功男人,他只有四十岁,经营着属于自己的一家规模不小的贸易公司,妻子几年前就辞去了工作回家做了全职太太。妻子是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漂亮女人。在需要的时候,换上晚礼服和他一起出席各种酒会,气质优雅举止得体,和他腕上的名表一样闪耀着他的地位和身份;回到家里就转身变成一位贤淑的家庭主妇,他早上能看到床头柜上摆着干净的袜子和搭配好的衣服鞋子,晚上回来能看到醒酒和保健的各种糖水。妻子做什么都那么得体和有分寸,洗澡水的水温和饭桌上菜与汤的搭配,都让男人觉得无可挑剔。可此刻安静的他却有些伤感和失落,不如外人眼里的他那样光鲜快乐。

几个男人桌子边的空酒瓶越来越多,话题也越来越广泛,免不了就聊到了女人。不知是谁提到了这样一个话题:男人这一生最忘不了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女人?

这个问题忽然像一根无形的丝拴住了他的某根神经。

他先听了两个朋友的答案。一个朋友说他心中永远不能忘却的女人,是那种风情万种女人味十足的女子。另一个朋友说的是十几岁清汤挂面两眸如漆的初恋女生。

他点着一根烟,在轻轻地飘向往事的烟雾里,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自己一生都不能忘却的女人的故事。

他说,他这一生中最不能忘记,像刀子一样刻在心里的那个女人,是他这一生中辜负过的一个女人。这些年,他的心一直泡在这个叫做“辜负”的苦涩里,那种涩,他常常觉得是那女子眼泪的味道。

那女子是他大学一开始就相识相恋的女友。他们两人都来自农村,初来这所大学的时候,朴素青涩得像校园里最普通的两片梧桐树叶子。他们相识不是像小说里那样的一见钟情或者相逢在校园的合欢树下,而是两个人都在开学的第一个周末,去了学校的勤工部办公室报名勤工俭学。他们都来自农村,家境都不好,都是想来找份家教之类的工作挣点钱,给家人减轻些负担。

她来得正好,刚好有一个机会去做家教。他来的时候,她正在抄下那家雇主的电话及家庭住址。她听到主管教工说只剩下一个打扫学校的大阶梯教室的活儿了。她看出了他的迟疑和失落。她也理解,一个男孩子,一进入大学就在同学们面前打扫教室,的确是令人有些尴尬。

这时候,她走到他面前,把手里抄好地址电话号码的纸条塞进他的手里,然后用极快的语速对那位教工说:“大阶梯教室离我们宿舍近,让我去吧,我们换换,女孩子做打扫比男孩子细心。”然后不等教工说什么,就匆匆转身离开。他拿着小纸条急忙下楼追过去,终于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拦住了她。她是一个平凡朴素的女孩,有些土气,眉目间却有着掩不住的清秀,像极了自己暗恋过的中学女同学。他要把纸条还给她,却听到她用不容置辩的口气说:“你是男生,你去做家教,我去做打扫,不要再推来推去了,没必要。”女孩的话像一阵轻柔的风吹进男孩的心里,他没有再坚持。他与她,就这样认识了。

就这样,他们慢慢地走近了。他兼两份家教,忙着赚学费和生活费。她的家境一样贫困,却想着从自己的补助和勤工俭学挣来的钱里给他买得体的衬衣和喷香的鸡腿。每次一起去餐厅打饭,她都要一份肉菜,她只吃很少的几块,剩下的全给他,他不吃,她就不依,她还逗他说自己在减肥。其实,她那时候瘦得几乎皮包骨,大眼睛在瓜子脸上都有点突兀,他看在眼里,心里会有点疼。

他也爱她,这样的女孩子,本应该是让人怜爱的,却又是那么坚强地用柔弱的肩去帮他扛一些东西。这是他在离开她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慢慢才体会到,那种情感叫患难与共,是比金子还值得珍惜的情感。

大学四年里相依为命的日子,让他们毕业后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和她在一起,是放松而踏实的。毕业后,他们开始在这个城市打拼,租房子像夫妻一样过日子。两个人领了工资总会合起来分成几份,其中有一份是寄给他偏远的山区老家,那时候他的父亲患了严重的风湿病,弟弟还在上学。

他们早已把对方当作家人,虽然他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因为他觉得就这样娶她,太对不住她了。所以每次他从她的话里收到想结婚的信号,他总会说再等等吧,我一定要让你做最幸福的新娘。

那时候下海成风,他决定自己去做生意。为了渡过创业期的困难,她除了上班还在晚上做两份家教,挣两个人的房租和生活费。他在外面奔波回来,看着同样劳碌的她显得比同龄的女子要苍老,也会心疼。那时候他向她郑重地承诺,一等新公司有起色,就不让她这么辛苦,就攒钱买房子,结婚,风风光光的。

一切美梦都如烟花一样总会散去。她的美梦在他频繁地接到一个声音甜美的女人的电话后慢慢地醒来了。那个女人就是他现在的妻子,很得体很优雅的女人,家世很好,在这个城市里有许多和她家一样枝繁叶茂的亲戚。这个光鲜又不俗的女人于他来说是有吸引力的,不像一般富婆与美男之间的故事那样恶俗。他确信是爱现在这个女人的,但是,这份爱,却伤害了原来温暖而纯洁的爱情。

她没有闹,只是在夜里默默地流泪。他心里也是疼的,其实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之间挣扎,还没有决断。可柔弱的她却替他做了选择。

那天他回到小屋后发现,她的所有东西和她一起不见了,小煤炉是冷的,没有饭菜在小桌上。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他这么冷漠,一句话都没有留,就走了。

她没有像电视剧上面写的那样善解人意地退出,退得很有风度,她没有言语就是有恨了,这比哭闹更有力度。他是男人,也咬着牙迈过了心里的不安,和现在的妻子走在了一起。他丢掉了小屋里的所有东西,为了忘记。

可是,越来越成功的他却越来越容易陷入到过去。在某一个电线杆前,他会停下车来发呆。他记起,他们一起在这里贴过小广告。他也会在某个已经改造得面目一新的商场面前停下来,他记得,她曾经在这里给小朋友发五彩的气球,站在一堆气球里她安静地冲在一边的他笑着……

并不是不能找到她,在这个通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这不是问题。她回到了家乡教学,嫁给了曾经提到过的家里介绍给她的有点恶俗的包工头男人。

也曾想过给她表示点心意,可他却明白,她绝对不会收下,她要的,可能就是为了让他永远欠着自己。这样,他才永远不会释然,才永远不会忘记。他也习惯了这些年心里的这份歉意,也因为永远的歉疚而觉得踏实,因为这时候他会觉得自己的心其实离她很近,虽然这份辜负折磨得自己很苦。但是,他愿意去品尝这份因为自己的负心而酿下的苦。这是他永远应该背负的,和他现在拥有的一大把幸福和荣耀一样,与他如影随形。

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旁边的朋友们都沉默着。也许一起沉默的,还有你。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曾经的辜负,一份被岁月打磨得越来越清晰的不舍情谊。那么,就让我们记得。

第50篇、爱情故事你有一点爱我了吗?

刺鸟问:你会爱我吗?鱼儿答:除非你变成鱼。刺鸟飞向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流着血泪为鱼儿放声歌唱,曲终气竭命陨。梦醒,另一只鱼儿出现了鱼儿面前,那眼神凄美动人。银光闪过,鱼儿被一股力量弹开,却见另一只鱼儿被一支银枪带出水面,血色染红了眼前,空中传来“你有一点爱我了吗?”

第51篇、爱情故事(微小说)如果

他爱她至深,甚至为她献出了双眼。她醒来之前他选择了离开…她醒来后再也找不到他,她祈求上苍给她见一眼他的机会,她回到了他们相识时:“先生打扰下你知道林荫大道怎么走吗?”她望着他明亮的眼睛陌生而熟悉的感觉让她流下了幸福的眼泪。如果我不是个盲人那我们的结局又会怎样?@赜斌

第52篇、爱情故事当一杯开水凉下来

“当一杯开水凉下来”,是个非常不错的故事。

说有这么对夫妻,因为很多原因,他们结婚了,他们自己都看不好他们的婚姻。

男人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每一次莫名其妙的的朝女人发脾气,女人每一次都会走到厨房,倒一杯开水,噙着眼泪,看着杯里的水散开的热气,等十分钟左右,水不再冒着热气,女人都会长出一口气,端着杯子,走到男人跟前说,发了那么大的火,也该口渴了,男人理亏的咽下那杯水,女人都会告诉他错在哪,男人都会听女人的话,写下检查。

好几年,当男人再一次又乱发脾气,看着女人那张满是泪痕的脸,看着抽屉里一摞摞的检查,男人快速走到厨房,倒上一杯水,等着那杯水慢慢的凉下来,时日久了,男人不再火山爆发般的发脾气,他也开始理解了女人的苦衷,饮过一杯杯变凉的开水,男人发脾气的时候越来越少。

当好久不见的人见到这夫妻俩,说道女人的年轻,说道男人的面相很和善,男人和女人相视一笑。许是由于读佛经的缘故,在这一对幸福常人影后,我悟到更多的是修心。佛说以修行灭业,断除烦恼,得大自在。这三千大千,芸芸众生,你你我我,何处不是道场?

生命本就平淡,故事里的故事更是平淡,所谓忍,亦如一杯开水,暴风骤雨中,让一颗漂泊琐碎的心,落定尘埃,只是安然。圣者何人?褪去华表,刹那静默,经生的烦恼,一一沉了下去,沉了下去......

开水慢慢的变凉,燥热的尘心,静了又静,而那久违的清音梵唱,破尘入心而来,渺渺,清风明月,花开花落,一颗尘心静了又静。其实,生命何止故事,当一杯开水凉下来,始得慢慢清明,灵台若洗。

第53篇、爱情故事人,有无限的潜力

一位音乐系的学生走进练习室。在钢琴上,摆着一份全新的乐谱。“超高难度……”他翻着乐谱,喃喃自语,感觉自己对弹奏钢琴的信心似乎跌到谷底,消靡殆尽。已经三个月了!自从跟了这位新的教导教授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教授要以这种方式整人。勉强打起精神。他开始用自己的十指奋战、奋战、奋战……琴音盖住了教室外面教授走来的脚步声。

指导教授是个极其有名的音乐大师。授课的第一天,他给自己的新学生一份乐谱。“试试看吧!”他说。乐谱的难度颇高,学生弹得生涩僵滞、错误百出。“还不成熟,回去好好练习!”教授在下课时,如此叮嘱学生。

学生练习了一个星期,第二周上课时正准备让教授验收,没想到教授又给他一份难度更高的乐谱,“试试看吧!”上星期的课教授也没提。学生再次挣扎于更高难度的技巧挑战。

第三周。更难的乐谱又出现了。两样的情形持续着,学生每次在课堂上都被一份新的乐谱所困绕,然后把它带回去练习,接着再回到课堂上,重新面临两倍难度的乐谱,却怎么样都追不上进度,一点也没有因为上周练习而有驾轻就熟的感觉,学生感到越来越不安、沮丧和气馁。教授走进练习室。学生再也忍不住了。他必须向钢琴大师提出这三个月来何以不断折磨自己的质疑。

教授没开口,他抽出最早的那份乐谱,交给了学生。“弹奏吧!”他以坚定的目光望着学生。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连学生自己都惊讶万分,他居然可以将这首曲子弹奏得如此美妙、如此精湛!教授又让学生试了第二堂课的乐谱学生依然呈现出超高水准的表现……演奏结束后,学生怔怔地望着老师,说不出话来。

“如果,我任由你表现最擅长的部分,可能你还在练习最早的那分乐谱,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程度……”钢琴大师缓缓地说。

哲理启示:

人,往往习惯于表现自己所熟悉、所擅长的领域。

但如果我们愿意回首,细细检视,将会恍然大悟:

看似紧锣密鼓的工作挑战,永无歇止难度渐升的环境压力,不也就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今日的诸般能力吗?因为,人,确实有无限的潜力!

第54篇、爱情故事宁愿此爱,淡如绿茶

那时他也不过是个骄傲的年轻人,有一个好友,单名宇。

和所有年轻过的人们一样,他们交情笃定,血浓于水,誓同手足。

但是空气里有了期待爱情的味道。

宇说,我们一起去旅游吧,散散心。于是他们出发了。

那是一个著名的风景区,山高,峰险,宇兴致盎然,他郁郁寡欢,爬了一天山后再也提不起精神,借口不舒服在山下宾馆里蒙头大睡,只有宇一个人上山。

于是先认识她的,便是宇而不是他。

他们3个很快成了好朋友,来自同城,在宇上山的途中遇见。她美丽温柔,他们正当优秀,彼此都有着仙履奇缘般的微妙感受。

他们那时还年轻,以为一切可以由自己做主,他和宇私下里约定,无论将来她选择了谁,彼此都仍然是好兄弟。

只要祝福就好。

但是当她红着脸,接过了他的玫瑰时,他仍然意外,狂喜过望。他知道自己并不比宇优秀更多啊,况且宇先他而遇见她,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如此之好,爱情里居然不分先来后到。

他疯狂地大喊着,高呼着,抱着她旋转、旋转。

亲吻如雨点般落在她的脸上、发上,嗅到她发间传来的绿茶的淡淡清香。

她说她喜欢绿茶,喜欢一切都是淡淡的,却永远沁人心香。

她说她希望他们的爱也能永远像绿茶一样。

他和她很快陷入了最深的热恋,越是深入,越是发现她的美好,他终于明白此前的生命肤浅,考验有如夏花,转眼凋零,他收获的是甜蜜的秋的果实。

但考验其实刚刚开始。

在热恋的第三个月,他发现了她的忧愁,她的忧愁像雾一样笼在她的眉间,让他有着蚀骨的疼。

他问她为什么,她总不答。

他关心则乱,她只摇头不语,渐渐地急躁起来,两人时有争吵,空气微潮。

一次他负气离去,一星期未联络,再见面时,她平静地对他说分手。

他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一定要她给个答案。她拗不过,眼底渐渐积了泪。

她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和他的前女友。

她轻声向他说道歉,她说:宇已经全部告诉了我,她才是你今生的最爱。可是结婚之前,她却因车祸逝去,这是你一生永远的痛,遇到我,你发现我和她长得有几分相像,所以把对她的感情寄托在我的身上……我爱你,但我不想做一个爱的替代。

她的眼泪终于滑下来,黯然离开。

他五雷轰顶般站在原地,他自己清楚地知道,之前的那段恋爱与分手都是多么普通,与结婚、车祸没有任何关系,他甚至看不出他的前女友与她长得哪里有相似之处——但是爱情盲目,他能懂得她的痛。

他去找宇,曾经的兄弟面对面站在一起,只剩沉默。

我爱她,虽然不光明,我还是想最后一争,宇终于说。我们走,我去向她承认真相,是我骗了她,让她自己再做一次选择。

他心如刀绞,看出宇眼里的绝望,却无能为力。

他们3个终于站在一起,深秋的街边,旋转着萧瑟的落叶。

她不明白他们俩要对她说什么,她看着他,他看着她。

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你……

他们都听到宇说了这样一句话。

一辆失控的车突然闯过来,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一瞬间,宇的身体飞过了他们的视线,那一声爱的句子仍在耳边,像一曲未完音乐,淌着泪,滴着血。

真相就在这未完的音乐里,永远地结束了。

也许就是这样,对谁都好,他轻轻地说。

你为什么后来不告诉她真相?是宇骗了她!我急问。

他缓缓闭上眼睛,微笑。她是一个那么害怕疼痛和复杂的女子,真相对她来说,太残酷了。其实,淡一点,再淡一点爱,真的没有什么不好。

这是40年后的秋天,特护病房里,他渐渐睡去如婴儿,阳光从窗外投影在他花白的头发上,他面容安详。

门外,一个同样发已花白的老太太缓缓放下了欲叩门的手,她轻轻地拭掉了眼角的一滴眼泪,然后微笑着,慢慢离开。

他不知道,她其实早在宇飞出去的一刻,就明白了真相。可是,再美的爱情,也抵不过一条生命的沉重。

她宁愿一生保留最美的记忆,在回忆里爱情永远单纯,他们不离不弃。

两个人的一生,就这样各自过去了。

空气里,渐渐飘满了绿茶的清香。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需要惊天动地的故事来渲染他们有合适,只是一些平平淡淡的生活而已!

第55篇、爱情故事窗外,天气晴好

在相爱的时候,两个人是幸福的,如果不相爱了,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折磨,就是煎熬!同样是两个人,感觉不在了,所有的都变了!

窗外,天气晴好,微风中嫩绿的杨柳轻轻摆动,看到一篇文章《不会甜言蜜语的男人》,心灵的花朵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悄然绽放。因为自己的老公就着这样的男人。

结婚以来,对他最多的抱怨就是:你这块儿大木头,真是没情趣。因为这些年来,几乎听不到他说我爱你,听得最多的就是:老婆,你想吃什么?他炒得一手好菜,总是按照我们的喜好做菜,看到我们吃的很开心,他就笑的很开心。

结婚以来,几乎都是他做饭。就像昨天他电话说要加班晚一点回来,我就先把黑米粥煮好,把青菜豆腐等准备好,快七点了,想着他快回来了,就尝试着炒了个青椒土豆丝,知道自己的水平,炒得不怎么样,他回来看到后,小眼睛里闪烁着喜悦地光芒,高兴说:老婆,你行呀,会炒土豆丝了。还夸我炒的很不错很好吃呢。其实心里是有愧疚的,连女儿都说:妈妈,我去同学家,看到她妈妈在做饭,他爸爸在看电视呢。他却说:你妈妈进步很大,现在都会做饭了。

结婚以来,尤其是到了冬季,总是手脚冰凉。婚前他就说: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给你暖脚。他真的是一直这样做。不管再冷的夜里,不论我的脚有多么的凉,他都会给我捂热。有时外出一天觉得劳累,还会给我做足底按摩。每月特殊那几天,看似粗枝大叶的他却会给我冲好红糖水、插好电热宝,让我安静的躺着。

结婚以来,对于衣服,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从没有要求要什么牌子的衣服。反倒是常说:老婆,喜欢穿什么就买,把自己打扮的漂亮点哦。我故意气他说:不怕你老婆那么漂亮,被别人抢走了。他就笑着说:我老婆是谁呀!是的,你老婆知道你是爱她的人,你是爱在心底不言说的人,你是很有责任感的人。

爱,在平淡的日子里,不远不近,不深不浅,就在我们身边,似有若无,恬淡温暖。

珍惜拥有,幸福长久!

第56篇、爱情故事一个少女的凄美恋爱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一个少女的凄美恋爱故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芜。合法他想该藏在什么处所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死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

小偷吓了一跳。回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急的拍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望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伴侣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灵活的样子。

为首的男人细心审察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撒谎。但他的眼光却牢牢地盯着小偷。“他是你男伴侣?“

“那尚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知道少女必然知道他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偷。

“你必然由你本身的心事,谁都不是生成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细心地审察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筋有题目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预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约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小我私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屋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材又欠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踌躇一下承诺了。

往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其后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固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民气惊胆怯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是抽时刻陪她,给她讲表面的天下,小偷的呈现让少女利害的天下变得多彩起来,她天天都渴望他的呈现。

这年恋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呈此刻少女眼前,向她示爱。她固然知道那天往后他再也没有偷过对象,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接管他的爱呢。

每个恋人节,小偷城市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每天地已往,小偷一每天地瘦弱。

一天,小偷惊喜地汇报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恋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筹备事变已停当。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由于他天天不只要卖血,并且还要干许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用度。

换肾手术很是乐成,少女身材接管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材太弱而没能动手术台……

往后的每个恋人节,小偷墓前城市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久爱你的妻!

以上是一个少女的凄美恋爱故事!

第57篇、爱情故事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兔子小姐想谈恋爱了。

一个网站上说,这个世界共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能成为她的男友。而她要做的,就是从他们中找出真正能与她相爱的那一个。

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吓到了兔子小姐。

有一天,天突降暴雨,她捂着脑袋窜进一家冷饮店避雨,不想上台阶时被绊了一跤,一下子趴在了台阶下的一大滩泥水里,大风呼呼地将雨水灌进她的脖子。当她终于在众人的注视下爬起来走进店里时,浑身已经湿透了。(爱情故事 故事情 www.gushiqing.net)

这时野狼不知从哪里走了出来。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英俊非凡,他穿着名牌运动衣出现在教学楼时,女生们闲聊的声音都会陡然小下去。

这个给你。他说,一边递过来他打球时要换的衣服。兔子小姐接过来愣在原地,继而为自己的狼狈感到羞愧,脸涨得通红。

野狼就笑了,你好可爱,我请你吃冰激凌吧。

起初兔子小姐很兴奋并且骄傲她有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在野狼的手机里,她的名字是“小兔兔”,他待她很好,总是为她买胡萝卜口味的冰激凌。每次当她走过学校长长的走廊,仿佛听见那些女孩子的羡慕都化作“沙沙”的声响涌进她的耳朵。

当然也有压力。每一次和野狼约会,她都要提前三个小时开始准备,她的腿不像长颈鹿那么长,也没有梅花鹿那么漂亮的脖子,一对眼线都要描上半个小时。她很担心自己的光彩配不上野狼,更不好意思对他说,其实她不喜欢胡萝卜。

因为兔子都喜欢胡萝卜啊,她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很怪异。

渐渐的,她觉得他们之间有一条隐形的鸿沟,这样踮着脚才够得到的距离让她觉得好累。于是约会的次数渐渐缩减。她想过分手,却又舍不得。

两个月后,她在学校旁边的小酒吧里看见野狼挽着抽烟姿势很美的狮子小姐,她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了。

野狼没有追上来。原来分手是这样心照不宣的事,远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默契。

[第二个男孩,精神层面上的恋爱,遇见现实就触礁]

放寒假回家的火车上,她遇见了河马先生。

他长着大大的嘴巴,一幅憨厚的样子。他帮她把行李放到架子上,然后就规规矩矩地坐着,断断续续地找话题和她聊天。兔子小姐觉得他很亲切,就像一只毛绒玩偶。

下车的时候,他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整整一个寒假,河马先生都在网上找兔子小姐聊天。他发给她有趣的网站,陪她玩新出的网络游戏,或者远程控制帮她的电脑杀毒,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兔子小姐想,最重要的是和他在一起没有压力。

他向她表白的那天,是在布景华丽的游戏里,他操控的游戏角色单膝下跪,奉上一大捧玫瑰花,周围是许许多多环绕着他们唱圣歌的小天使,她的游戏背包里还收到一枚硕大的钻戒,真的是很浪漫很浪漫。

虽然没有约会,没有真的玫瑰,但是兔子小姐不在乎,爱情是精神层面上的,与物质无关。

与河马先生在一起,她也开始变得很宅。她几乎不出门,整日与电脑为伴,她不需要花时间打扮,也不需要做发型,在网络上换个新形象只要轻轻点一下鼠标就可以。

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兔子小姐走过街边的玻璃橱窗,看到里面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那个不修边幅,灰头土脸的女孩,真的是她吗?

不能再宅在家里了,她要河马先生出来约会。

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出门,但他努力打起精神来陪着她。他们也会一起去游乐场,买大把的游戏币,可她很快就注意到,他对这些几乎都没有兴趣,只是在一旁看着她玩,脸上带着欣赏而又略有些疲惫的神情。每次一轮到他,他总是迅速地把所有的机会都浪费掉。

做别的事情也是一样,每次她高兴地转过头去,迎面看到他眼睛里的疲惫和隐忍,心一下子就空了。他从来不说不陪她做什么,但每次只要有他陪,一切就都味同嚼蜡。

而那些他热爱的网络和动漫,于她却又完全陌生。

分手在一个上午,河马先生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啊?

因为我们没法一起开心啊,兔子小姐低着头说,长此以往,怎么相爱呢?

[第三个男孩,她爱他,这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她决定去看看森林外面的世界,也许生命会在那里给她一个惊喜。

森林外面是城市,很大很大有很多灯光的城市。这里的蛋糕很精美,炸鸡翅的香气可以飘扬一条街,可是超市里的胡萝卜却一点没有胡萝卜的味道。到了晚上,到处都是不睡觉的人和不熄灭的灯。

兔子小姐也不想睡,就去了白天路过的那个酒吧。

调酒师是一只在柜台里飞来飞去的蜂鸟,他的翅膀扇动得那么快,像是童话里的精灵。他一看见兔子小姐就飞过来问:来一杯胡萝卜汁?

她想了想说,我不喜欢胡萝卜,不过反正这里的胡萝卜也没味道,随便吧。

蜂鸟怔了怔,对她一笑,很快送上一杯颜色鲜亮的橘子汁。那你从哪儿来呢?他问。

森林,她回身用胳膊画了一个圈,在城市那边。

哦,我是从更远的地方来到这儿的。他说,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他们聊了一个晚上,临别时蜂鸟说,你明天还会来吗?我请你喝我特制的独门果汁。

第二天,第三天……兔子小姐每晚都去蜂鸟那里。

当然不是为了一杯果汁。

她觉得她爱上蜂鸟了,为此手中的那些果汁都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味道,那感觉让她飘飘欲仙,宁死不悔。爱上他以后她才知道,原来夕阳那么美,单车那么好玩,棉花糖的味道甜到歇斯底里,而冰激淋的温度凉到透彻心扉。相比之下野狼的英俊与河马先生的良善,在电光火石的爱情面前都不算什么。她也许说不出蜂鸟有什么优点,但她爱他,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唯一的遗憾是,蜂鸟很少与她牵手,他的翅膀总是在扇动着,一刻也不停。

他不肯解释她的疑问,只是更温柔地待她。

我能给你什么,我都给你。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是忧愁。

秋天到来的时候,蜂鸟看上去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兔子小姐很着急,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后来她才知道了蜂鸟的秘密--他的心跳每分钟有1200下,飞翔时每秒翅膀扇80下。如果这时翅膀停下来超过10秒钟,他就会死。而每年的春秋两季,他都会迁徙。

他不能待在她身边,因为飞翔是他的命运。

兔子小姐哭了,这一次,她有太多的伤心和委屈。她知道她不能再见蜂鸟了,她必须让他走。

她留了一张字条给他:我喝遍了你的果汁,我要回森林去了。

那个冬天森林异常寒冷,总是下着很大的雪,嘴里呼出的气转眼就在脸上凝结成霜,眼泪也一样,一流出来就被冻住了。

很长一段时间,兔子小姐再没有爱过谁。

[第一亿两千万个男孩]

这世界上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以成为你的另一半,而你要选出来相知相爱的那一个去代表一亿两千万个,你不知道他在哪,不知道他是谁,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他,一想到这个,难道不该害怕,不该崩溃么?

有一天,兔子小姐回外婆家。她走过窄窄的巷子,耳朵低垂,三瓣嘴紧紧地抿着,听见有人叫她。循声望去,那是一只兔子。

他穿着火红的外套,一身喜气洋洋。他说嗨,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悲伤?

兔子小姐看看他,低下头继续走路。

哎,你想不想养宠物?那只兔子又叫住了她。

养什么?

兔子。他说,露出两颗标志性的大门牙。

我为什么要养兔子,我自己就是一只兔子。

可每只兔子都是不一样的啊,比如我,我可以哄你开心,谁欺负你我会帮你,你难过我会陪你,如果天气好你可以带我出去玩,我会表演杂技,我做的便当很好吃……那只兔子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兔子小姐终于笑了。

这只兔子没有撒谎,事实上除过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以外,他看上去几乎就是兔子小姐在这个世上的翻版。走在路上,她哼一句歌,他能很随意地接上下一句。她讲一个很冷的笑话,他就知道笑点在哪里。

这就是爱情么?像树林里投射下来的星点日光,温暖,而又隐秘?

那一天在冰激凌店里,她终于可以释然地笑着对他说,我不喜欢胡萝卜口味的,很怪异吧。他笑,如果你养过兔子就会知道,很少有兔子喜欢吃胡萝卜的,我就不喜欢。

那一刻,她觉得他的笑容很暖很暖,像春天里的太阳。

其实绝大多数女孩的一生都爱过不止一个人,就像兔子小姐一样,他们中有的是不适合和你在一起,有的是不能够和你在一起,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如果没有他们,你将永远不会知道,那只普普通通的兔子,是如何顶得上一亿两千万个男孩的。

这是我12年看的第一个童话故事。有着的却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小情绪。我不知道谁在孤单里看风景看到了你。

我不知道谁谋杀了谁的浪漫,谁黯淡了谁的期望,谁浇灭了谁的疯狂,谁冷落了谁的荒唐,谁放逐了谁的梦想,谁遗忘了谁的坚强,谁晾干了谁的承诺,谁喧哗了谁的小心翼翼,谁苍白了谁的春暖花开。

谁重叠了谁的万水千山,谁陪伴谁走过了来时的路,谁认真了谁的心事,谁读懂了谁的流浪,谁温暖了谁的冰凉,谁亲吻了谁的沧桑,谁拥抱了谁的软弱,谁安定了谁的浮躁,谁放晴了谁的天空,谁填充了谁的幻想,而又是谁牵手谁走过平淡的流年。

--来来往往反反复复寻寻觅觅是为了什么

--重复的失去和错过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们恋过多少恋人

都已属于别人

走出了我们的人生

不管恋过多少恋人

还怀念哪几任

都已经是往事前尘

只感谢他们来丰富我人生

嗯,的确很不容易,所以我才更珍惜遇见你。

1=120000000,这就是爱情的真谛。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第58篇、民间故事爱情之花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爱情之花。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有个十分宁静的小渔村。村前住着一位勤劳勇敢、强壮有力的青年渔夫,村后住着一位美丽娴雅、会做大酱的姑娘。这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劳动在一起,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们在长期的相处当中,建立了深深的爱情,彼此心心相印,对着大海盟誓,结下了百年姻缘。

结婚的吉日选定以后,姑娘便忙着准备嫁妆。青年渔夫要和自己的心上人成婚了,自然非常高兴,因此他比往常更加勤奋,每天迎着海风,早出晚归捕鱼时他格外高兴,亮着嗓子和渔夫们唱起歌来

驾起捕鱼船,划出大海湾。

小捕鱼船,鲜鱼装得满。

万家渔村里,人人笑满面。

渔夫们边唱歌,边划着船,一直划过十二道海港,冲破一千道波浪,来到深海,找到了鱼群。他们兴高采烈地摆开船阵,张开大网,准备撒下去。猛然之间,狂风大作,掀起了几丈高的浪头。原来,这海中住着一条巨大的三头海蟒,这魔怪见有人来捕鱼,便出来兴风作浪,驱散了鱼群,撞坏了渔船。渔夫们被抛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啊,游啊,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

从此,人们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穷凶极恶的大海蟒也更加肆无忌惮,它时常出来,闹得翻江倒海,弄得人们没有半点安宁。这使依靠捕鱼为生的渔民们无法生活下去。爷爷哭,孙子叫,一堆堆大鱼网闲置在船里人们绞尽了脑汁,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前村的那个青年渔夫,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要去和海蟒搏斗。在他的感召下,又有许多小伙子和姑娘,都争着要跟他去一起杀死海蟒。

后来经过大家的商议,选出了一伙精明强干的渔民随着青年渔夫出征,与海蟒一决高低。他们每个人都武装好,手里拿着锋利的长刀。会做大酱的那位后村姑娘,领着媳妇们做了许多黄饭团子,放在船舱里给渔民们当路上吃的干粮。

出发这一天,村里的人都来到海边为勇士们送行,祝福他们早日凯旋。美丽的姑娘送年轻的渔夫走了一程又一程,千叮咛,万嘱咐,叫他在海上与海蟒搏斗时,千万要小心谨慎。青年渔夫显明知这一去与三头海蟒决斗,生死未卜,吉凶难料,却仍安慰泪流满面的姑娘说:“不要难过,我们一定会胜利回来的。” 说着,从腰中取出一面镜子交到姑娘手里。

“你拿着这面镜子吧,你看它多么明亮啊!我走了以后,你可以常常看看它,如果看到里面有一根白桅杆,那就是我们胜利了,如果看到有一根红桅杆,它渐渐地变黑,镜子也昏暗不清了,那就是我。”他刚说到这里,姑娘马上用手捂住了青年渔夫的嘴,再也不让他说下去了。

青年又安慰了姑娘一阵,才跳上船,乘风破浪,向着遥远的深海驶去。

姑娘送走了年轻的渔夫,日夜守候在镜子的旁边。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镜子一直像碧绿的湖水一样平静透明,白色的桅杆清晰可见。

不知不觉间,勇士们离家出征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天,姑娘正守在镜子一旁,突然,镜子里波涛汹涌,巨浪滔天,忽明忽暗,变化莫测。姑娘不眨眼地盯着镜子,急得像坐在针毡上一样。过了好大一阵,镜子才变得透明清澈起来。这时,姑娘激动地把镜子贴在胸前。可是,她的心刚刚放松了一些,突然,一种凶兆又出现在她的眼前镜子里出现了红桅杆。

姑娘顿觉五雷轰顶一般,伤心欲绝,难过得泪流满面,村里的人们也都急得哭了起来 姑娘按捺不住心 中的焦虑,便抱着镜子跑到了大海边上,望着翻腾的大海哭泣。她等啊,等啊,仍不见青年渔夫回来。这时,镜子里的红桅杆,渐渐地变成了黑色,姑娘彻底失望了,她抱着镜子哭昏在海边上,再也起不来了。

姑娘 因悲痛过度而死,村里的人们痛心不已,把她埋葬在向阳的山坡上。第二天,坟头上竟然开出了五色的鲜花,其中有一枝又红又大,漂亮极了。

当姑娘坟头上长出的这朵不知名的鲜花开满一百天的时候,勇士们驾着船,敲着得胜鼓凯旋了。天天站在海边盼望勇士们的男女老少,此时都激动得热泪直流,尽情地跳啊,唱啊。

勇敢的青年渔夫站在船头上向亲人们招手。船还没有靠稳,他急忙跳下船来,告诉乡亲们凶恶的海蟒已经被除掉了,咱们以后又可以放 心出海捕鱼了。人们又是一阵欢呼,唱啊,跳啊,欢腾啊。

青年渔夫在人群中到处寻视,寻找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知道自己离开这么久,姑娘一定会非常担心他的安危。但他找了好半天,也没有看到心上人的影子。他觉得奇怪,便问乡亲们,人们只好把实情告诉了他。青年渔夫知道姑娘是为自己忧伤而死,真如万箭穿心,悲痛万分。他猛然抬头一看,桅杆上染了许多三头海蟒的污血,他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砍海蟒的三个脑袋时,血喷射到了桅杆上面,所以姑娘在镜子中看到的红桅杆也就变成了黑色。

青年渔夫捶胸顿足,他悔恨交加地向姑娘的坟地跑去。姑娘的坟上那朵大红花开得正艳。青年渔夫伏在那朵花上,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大哭了起来,他哭着哭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姑娘的笑脸。

乡亲们急忙赶来,把青年渔夫从昏迷中唤醒。他清醒过来,刚一爬起身,那朵整整开了一百天一直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竟然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瞬间就枯萎了。人们说,这红花就是姑娘的灵魂变成的。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爱情之花。

第59篇、爱情故事爱你一生不变的誓言

陈九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汉子,没念过什么书,没去过什么大城市,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服务在那片黄土地上。

陈九一辈子没结婚,不是因为他的条件差,是因为他的心里装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却不属于他。

陈九和这个女人青梅竹马,小时两家之间只隔了一道土墙,连小孩子一迈腿都能过去。他们就常常骑在土墙上玩过家家,那时,他是老公,她是老婆。儿时的游戏陈九以为能够延续,可谁知道他们到了结婚年龄的时候,女人变了,变得贪婪,问他能不能买得起电视,能不能盖起宽敞的瓦房,能不能跑起四轮车。

陈九摇头,他说我没有,可我有爱,很多很多的爱。

女人笑了,爱和金钱相比不值一文。

对于女人的离去,陈九并没有怪她,毕竟爱的人想要的生活他给不了,他只能选择默默地爱着她,在她需要帮忙的时候,悄悄地出现,沉默的帮着她干完,一声不吭的消失。

后来女人嫁了,嫁给了村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丈夫有点傻,经常把她咬得遍体鳞伤,陈九心疼得不得了,每次看见她躲在河边哭的时候,真想把她搂在怀里,可他不敢,他怕坏了女人的名声。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女人生了两个男孩都随他爹傻。女人的公公婆婆认为是女人的错,经常指桑骂槐地说她是个霉星谁娶了谁倒霉。女人的日子更难了,敞亮的大瓦房里只有她一人忙碌的身影,夜里还要被两个傻孩子磨着筋疲力竭才能沉沉地睡去。

多少了夜晚,陈九站在她家窗外,看着她流着泪抱着两个哭闹的孩子的时候,他曾无数次想冲进去,抓起她的手,带着她抛弃一切只给她幸福。

可他不能,他的理智告诉他,他不能,这样不是爱女人,是害了她,害的她被所有人唾骂。

为了能让她的生活轻松一点,他总是早早去她家的田地,帮她浇水,帮她除草,帮她施肥。

女人知道他在帮她,知道他依旧念着她,可她从不主动和陈九说一句话,甚至远远地看见她扭头就走,她不是不念恩,恰恰是想让他死心,想让他忘记自己,过自己的生活。

可陈九就是这么执着个人,用一辈子时间去守护一份得不到的爱情,没有人问他值不值得,他也不会说,只会憨憨地笑,啥爱不爱的,我只知道心里只有她,装不下别人。

这话传到女人耳里的时候,女人已经一脸沧桑了,早就没了少女那般美丽的容颜,可她还是羞红了脸,就像他们小时候他偷偷亲她一口时,她得到脸也是这么红过,只是那时候,她漂亮,可这时候,她看着镜子把自己都吓了一跳,白皙的脸早被晒的黝黑,丰满的面孔因为劳累而变成了一小条,布满了褶皱,身上的皮肤就更不要说了,都是她男人和两个傻儿子的咬痕。她的脸因为看见了真实的自己而苍白,她的心灵因为现实的生活而击得粉碎。

那晚女人哭了,头一次发火,把两个傻儿子赶出了被窝,惹得公公婆婆整整骂了她一宿。

那晚之后,女人找到了陈九,立在他面前,让他好好看看她,然后说道:“你看清楚我现在的样子,再不是你爱着的那个美丽的姑娘……”话还没说完,女人的喉咙哽咽了,发出噼里啪啦的轻响,像是在抗议她说的那些绝情的话。

陈九看着她说:“你还是你,从没改变过,所以我也没有……”说完他走了,步伐很扎实,像是他爱她的决心一样不肯轻易动摇。

女人见劝说无效,就开始给他介绍女人,好看的,能干的、村里的、村外的、只有能看上眼的,她都热心的为他张罗着。可他见都不肯见,脸拉得老长,愤怒地吼她:“不用你管我,我这样很好,最起码我的心是安宁的,是没有痛苦的。别逼着我忘记你,我不想心里难受。”

女人哭着跑了,从此不再管他的事。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陈九爱着她的秘密在村里早就不是秘密了,可没有鄙视他们,因为他们从没有做过苟且之事,他们的爱光明正大。他不会偷偷地约她出去,她也不会偷偷的去看他。

俩人的关心都埋在心里,默默地彼此遥望。

生命是最经不起时间的磨灭,转眼间,她的公公婆婆相继去世,傻男人没活多久也走了只留下两个傻儿子和几间敞亮的大瓦房。村里人都以为他们会在一起,守着大瓦房过完下半生。

可他们没有,是女人不同意,她说:“我不想让两个傻儿子拖累了他。”她始终还奢望陈九能过自己的生活。

而陈九始终尊重着女人的意见,默默地守护者她的家和她的两个傻孩子……

直到女人去世,陈九都没有娶妻,他为女人在山上造了一座墓,隔三差五的带着她的俩个傻儿子去看他,这俩个傻儿子现在知道叫人了,他们管陈九叫大,(父亲的意思)。

陈九每次答应着都觉得心里酸酸的不是个滋味。

第60篇、爱情故事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第61篇、爱情故事曾经错过的风花雪月

那时,她是一个腼腆的少女,他是一个青涩少年。他们是同桌,高中时同坐了三年。他很活跃,课间常不在教室,总在操场上打球,篮球、足球、、、、、、何况,她成绩优异,而他只是平平。所以,他们俩很少说话,只是偶尔,会互相借一下文具。

第一次在梦中见到他,是高一下学期五四青年节那个仲春的晚上。那天是学校艺术节结束的日子,晚上举行了一台晚会。表演节目的同学一片浓妆,一个个看不出平常朴素的模样。她在黑压压的观众席里,欣赏着台上的节目和青春靓丽,脑子里闪烁着句子:“出其东门,美女如云。”突然,旁边同班的同学骚动起来,原来是自己班上的节目出场了。她抬眼望去,没想到台上站的,竟是他。他装扮得像个嬉皮。全场鸦雀无声,她不知道他会唱歌,而且唱得这样好。他在台上,宛若明星,她才惊觉:自己的同桌很帅。她知道,在这所学校,他将一夜成名。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很激动,回到宿舍老睡不着,在梦中,他的歌声也似乎在耳旁回响。

第二天进教室,他和她打招呼,她没来由地脸红了。从此,课间她不再呆在教室,而是和同学一道,站在二楼的走廊,看操场上做运动的人,尽管远远地,她无法控制眼睛对他的追逐。她更少和他说话了。

就这样默默地过了三年,她和他考进了不同的大学。离开学校那天,她绕着操场走了好久,怀着说不清的思绪,直到夜深,才离去。

此后十年,她再也没见过他,只是会装作不经意,向同学打听他的消息。她知道他毕业后进了一家公司,知道他工作很顺。

每次回到家乡,她总要到学校去看看,想象着在操场的一角,那个曾经的少年仰着阳光般的笑脸向她凝视。就在这样的想象中,她恋爱、结婚、生子。

那是毕业十年后,同学们说要趁春节办个聚会,让她一定要回家乡过节。在家乡那个最气派的宾馆大厅,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也看见了她。似乎十年的时光,似乎喧嚣的人群瞬间隐去了,在他的目光中,她恍然又变成了十七岁的如花少女。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去坐下的,只知道自己似乎很得体、很从容地对他微笑,和同学们招呼、拥抱。吃饭时,他高兴地和同学喝酒、唱歌,疯着、闹着。她和女同学们坐在一边,微笑地看着他们。她打量着他,带着一种能够静静打量他的幸福,以及心中阵阵泛上的酸楚。曾经的十年,她以为,她对他,只是青春懵懂的少女情怀,只在此时,她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十年的时光太长,一颗懵懂的种子早已发芽、抽枝,长成一棵大树,深深扎根在心里了。

夜深席散,她起身告辞。他站起来,说,“我送你。”她惊异地看着他,跟着他走到他的车旁。他把手伸向了车门,突然停住了,“我走着送你吧?!”

路灯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们沉默着,就像十年前同座时一样。“以前我经常想,如果每天能这样送你回家就好了。”他突兀的话音,把她从沉思中惊醒。她怔怔地看着他。“在听说你结婚后,我才结婚,我、、、、、”他没有看她,就像十年前他每次和她说话一样,“我一直很喜欢你。”

“我不知道、、、、、”她困难地开口。“你这么优秀,肯定是瞧不起我的,你那时都很少和我说话。”他自我解嘲似地说。


第62篇、校园故事手捧双皮奶的不靠谱爱情

你有没有试过在大风天里一个人捧着双皮奶站好久?站到牙齿开始打颤,视线开始潦草,浑身上下的汗毛统统竖起,毛细孔里排放出的热气让你不停地蜷缩不停地蜷缩。但你不想放弃等待,虽然在多云的天空上,你看不到太阳的踪迹;你仍不想放弃等待,就像坚信十一万分之一的中奖概率一样,你坚信自己是今天最最幸运的人,一定会中头奖,一定会中头奖。你期待,可是寒冷不会可怜;你期待,可是命运不会同情。

这是我个人的亲身经历。

我与吴思思认识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一节社团课过后,我后面的位子上多出了一本用铅笔字写的记录本。我拿过来翻了几页,字迹很端正,清秀,应该是个女孩子的笔记。不过,到底是哪个粗心的姑娘把本子落在这里呢?

当我还在慢慢推断的时候,一只手毫不客气地抽出那本本子,吴思思第一天见我就没有给我多少面子:“干什么拿我的本子!”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一脸无辜与惊讶,好久才支支吾吾地吐出三个字来:“我哪有!”

吴思思“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书呆子班的学生果然呆啊。”

我们班级学习成绩在全校都是有名的,但是偏偏体育成绩年年垫底,于是别班的学生送了一个外号“书呆子班”。我很否认这样一竿子打倒全班同学的说法。比如说我吧,可以说是这个班里完完全全的另类。我给自己的评价是,一位来自火星的帅哥。因为我实在找不出什么地球上的生物来标度我的行为处事风格了。说的好听一点是洒脱,自在,说的难听点就是不靠谱。老鼠是我的好哥们,他在同学录里说我,是一个思想可以同时处于南极和撒哈拉的人。我画了一个笑脸作为回复。他的说法我很同意。

吴思思是一位很喜欢写铅笔字的女孩,社团课她就坐在我后面,老是用她的铅笔刺我的后背,然后询问一些莫名其妙地问题。

“第五,我问你,你说漂亮女孩子经常会欺骗男孩子吗?”

我通常是双手一摊:“大小姐,我怎么会知道。”

“果然是书呆子,没劲!”吴思思像这样鄙视我是家常便饭。

你如果有机会在社团课上经过我上课的那个教室,一定会注意到后排的一位男孩子托着腮,向后面不停地撇着眼睛,表示不满;而后面的那位女孩,则转着铅笔捂着嘴,娇滴滴地笑着。

我把夏天最华丽的记忆都留在了那个明晃晃的教室里。吴思思和我,因为那一本记录本相识。像极了我经常祈求的那根签,我要我的爱情独一无二。我们没有一起打伞回家的浪漫记忆,也没有英雄救美的经典桥段,更加不会是铁达尼号的催人泪下。在这个故事里只有一位经常被欺负的开朗大男孩和一位经常欺负人的漂亮的女孩,他俩的不靠谱爱情。

我以前有一个网名,叫做左手拿烟,后来就改了,因为我时常觉得右手空荡荡地。吴思思以前也有一个网名,叫彼岸,后来也改了,因为她觉得彼岸太遥远,她希望是能真真切切地靠一回岸。

从认识吴思思开始,她最喜欢做的是两件事,看小说,吃双皮奶。夏天放学,去图书馆的日子,总是能遇见吴思思。她不止一次地和我说:“第五,你是不是在这里故意等我。”

我做着那个经常出现的动作,双手一摊:“我才没有那么狗血呢。”

吴思思气结:“书呆子!”

话虽那么说,可是吴思思拉着我帮她挑书的兴致从来不会冷却。男生的口味和女生总是有那么一点区别,我推荐给她的小说,她总会先拿出来看几章再决定是否借回家。


第63篇、爱情故事心脏的爱情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64篇、爱情故事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上)

小编为大家带来: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上)

洛馆涟七岁那年,偷偷从后院跑出去玩耍,直到天黑了才回来,不料未至门前,便看见宅子火光满天,熊熊烈火像个发狠的猛兽吞噬着整个黑夜,周围的人都掩面唏嘘,对着这般大伙手足无措。她哭喊着扑向火海,却被他一把扛在肩上,逆着人群离开。洛馆涟对家的最后印象便是这样,满天火海,周围的唏嘘,玩伴幻雨趴在她娘肩上望着自己离开,那眼神里有恐惧,有害怕,有不舍,还有疑惑。

他把洛馆涟带回了自己的家,那是一个坐落在半山腰的木屋,屋后有一棵很大的梨树,此时正值春天,梨花开满了整个天空,他让洛馆涟叫他紫兮,这个叫紫兮的男人,替她打扫屋子,收拾床铺,并在窗台上种了一株兰花,他说,等兰花盛开的时候,他就带她去买新衣服,还有漂亮的珠花。

多年来,洛馆涟一直住在这里,她变得安静,忧郁,甚至有些阴暗,紫兮一直陪在她的身边,他有一把剑,用黑灰色的布条缠得厚厚的,洛馆涟时常见他坐在窗前擦拭着那把剑,她逐渐知道他是一个剑客,也就是杀手,别人给他银子,他便替别人杀人,他的剑他的手,都是血,爹和娘,就是被他杀害的。

是的,她要报仇,当这个念想一钻进她的脑里时,她便再也没有办法想其他的事,她已经十五岁了,窗台的兰花开了一季又一季,紫兮从集市买回来的衣服和珠花堆了一屋子,洛馆涟却从来不穿不戴。她学着紫兮的样子只穿黑色的行衣,衣服是她从紫兮的旧衣服改过来的,她终日便穿着。紫兮每每看见,也只能轻轻地叹息。

闲时,紫兮就在屋后的梨树下练剑,唰唰的剑法,抖落了一片梨花,洛馆涟便会躲在梨树后偷偷的学他的剑法。八年了,他的招式洛馆涟都会,甚至比紫兮更熟练更有力量,因为你不得不承认,紫兮老了。

更多的时候,紫兮会收拾好行李外出,洛馆涟会安静地给他准备好干粮,他喜欢吃洛馆涟烙的饼,洛馆涟总是给他包一大包,确定够他在路上吃。

他每次离开都会留下一封信和许多银两,或许他担心,他会回不来,然而每次,他都会回来,面带些许得意。

那日,他像往常一样打点完行李,坐在窗前提笔写信,却听嗖嗖的声响传来,到底被他人抢占了先机,来人很多,他寡不敌众,肩上、胸前都受了伤,幸好洛馆涟从堂前及时赶来,两人共同击退了来人。

他并未对洛馆涟的身手露出半分惊讶。

她才知,紫兮只是不说,他不说,她便以为他不知,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他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洛馆涟第一次觉得,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不可摧,额前的丝丝白发,干裂的皮肤,和常年累积的伤疤,都在告诉洛馆涟,他老了。洛馆涟拿起书桌上未完的书信,是他干净而娟秀的字迹——

涟儿:

见信如面,此次任务颇具艰险,时日也许漫长,望你能好生

照料自己,倘若

这样的信洛馆涟有很多,末了,紫兮都会协商一句,倘若此去一别,无法安然归来,务必幸福安好。

洛馆涟提起笔,把未完的信写完了,收起来,放在了盒子里,此时又是春意盎然,窗外梨花泛滥,纯净雪白的色彩与她一身黑色的行衣格格不入。她回到房间,拿出紫兮在集市上给她买的小袄,粉红色的料子,鹅黄色的纱边,她对镜自窥。妆台上有紫兮买的胭脂水粉和珠花,窗边有他亲手种下的兰花。

到底,紫兮希望她做一个柔美漂亮的女子,可她偏不,她一心报仇,如今已然亭亭玉立,她觉得自己可以报仇了。

那年梨花雨下,君练剑,吾相伴(上)

第65篇、爱情故事相思断肠草

小编为大家带来:相思断肠草

它有一个传说中的故 事,在很久以前,有一少年,生 性恬淡,最喜扶花植木,满园青 莲荷藕,万紫千红。平时对花吟 哦,举杯邀月,一遇花落残红, 就无限哀伤,必把花片扫集,挖 地埋葬,再三垂泪。常言道情动 天地,他这种爱花良品,感动了 天上花神,私下凡尘与他结为夫 妻,鱼水之欢自不在话下。谁知 好景不常,天上神王得悉其事, 大为震怒,以神凡不得相配,敕 令把花神调回神界,那少年自从 失了爱侣,终日长吁短叹,郁郁 寡欢,废弃花事,于是墙倒篱 塌,花木阑珊,园中一片凄凉。 某日来了一位白发老人,告诉他 花园中他心爱的那株白牡丹花, 就是他爱妻的化身,只须把花毁 去,花神就会失去神体,谪降凡 尘与他重结夫妇,但千万不可毁 弃花园。言毕化作一阵清风而 去,少年顿然醒悟,深悔自己薄 待群花,又细心照料花草,他虽 然心爱其妻,却不忍把牡丹花焚 毁,自是更加爱护,日夜对花饮 泣,泪干心碎,相思断肠而卒, 他临终之时,沥血在花瓣上,牡 丹花顿时化花为草,洁白的花瓣 之上,染上了少年心血而成的红 丝,因此又名相思断肠红。”

相思断肠草

第66篇、爱情故事爱我,请别和我同居

在我恋爱的时候,如果有人告诉我,同居是痛苦的开始,同居会把美好的爱情变成一文不值的鸡肋,同居会把骄傲、自信、健康、快乐的公主变成自卑、敏感、多疑、变态的黄脸婆,我一定不趟这汪混水!

我和李杨威相识,是在2000年6月初。那天,我去一家实业公司应聘文员。应聘的人很多,大家都在大厅里无所事事但紧张兮兮地等着面试,只有一个男孩,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里的游戏,他边走边玩,一不小心碰到了走廊里的垃圾桶。我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惹得他一个劲儿地朝我看。

后来,我和他居然同时被叫进去面试,并双双被录用。从公司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喜欢李杨威这种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寻找到生活乐趣的人。

李杨威也喜欢上了我。上班第一天,他就送给我一盒巧克力,藏在一个公文袋里,当着很多人的面递给我,说是帮我代领的办公用品,我打开袋子时,顿时惊得嘴都合不拢……

这还只是开始。随后,李杨威给我送玫瑰花,带我去吃麦当劳,我换房子的时候替我跑腿,帮我搬家……很快,我们就进入了热恋阶段。

因为公司有不准内部职工谈恋爱的规定,所以李杨威果断地辞了职,应聘到葡萄园的一家公司去上班了。

虽然我们不能够像以前那样每时每刻都见面,但我们的感情却因为分离造成的想念愈来愈深。每天,我们至少要通10个电话,汇报各自的所有生活细节。由于他住在城南,而我租的房子在城北,为了每天见上一面,我们下班后便立即奔赴海滨公园说上一堆话,直到我们坐的末班公车快开了,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如果不是后来的一个决定,今天,我和李杨威应该走进了幸福的婚姻。

那是2002年3月的一天,在一次约会中,李杨威握住我的手轻声说:“我们的工资不是很高,分别租房住开销太大,我,我想了一个节省钱的好办法,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我看李杨威说话吞吞吐吐的,就鼓励他说:“什么办法啊?”

李杨威犹豫了半天,才鼓足勇气说:“我们住在一起吧!如果我们住在一起,可以不用这么辛苦的跑来跑去,可以省下一个人的房租和饭钱,还可以互相照顾。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同居一年就结婚,一年下来,我们至少可以多节省一万元!”

我一时间不知所措,理智告诉我该摇头,但情感却让我说不出拒绝的话。李杨威却不管这些,他拉上我的手就去了他的出租屋。他的出租屋收拾得干净整洁,有一张新买的双人床。李杨威不由分说就把我抱到了床上……

后来,李杨威抱着我说:“雯雯,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的,一年后我一定娶你!我保证!”我流着泪对他说:“我的一切都交给了你,你可不要辜负我!”李杨威使劲地点头。

当天晚上,李杨威把我的所有东西搬到了他的位于城南的出租屋。我们正式开始了同居。

在开始的那几个月里,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我和李杨威每天下班前都要通一个电话,说好晚上吃什么,约定谁去买菜,然后回家一起做饭吃,吃完饭后我们手牵手地去散步,逛超市,一边逛一边憧憬着未来,商量什么时候结婚,以后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李杨威不再叫我“雯雯”,而是口口声声地叫我“老婆”,我觉得自己幸福极了,除了一纸婚书,我们跟新婚蜜月简直没有任何区别。

我以为这样的好日子一直会延续到我们结婚。可是,激情总会消退的。几个月后,当同居的新鲜感慢慢退去,我们的关系有了微妙的改变。

也许是看我已经成了煮熟的鸭子,没有飞掉的可能,李杨威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张和关注了。首先,他在白天上班时打给我的电话明显减少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热情了,而是公式化地询问一下晚餐的情况。

其次,我们卿卿我我的机会也减少了。以前每天上班,他都要亲一下我才肯走,如果我故意不让他亲,他就傻站着,用迟到逼我就范,现在却不知不觉地取消了这种待遇。

如果说这些我都可以忍受的话,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刚开始他每天挂在嘴边的准备和我结婚的承诺,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

眼看一年就要过去了,而李杨威却没有一点结婚的迹象,忍不住问他,他才说:“我刚刚换工作,我想等在公司稳定下来,多赚一点钱付得起一套房子的首期后再娶你。你不会等不及了吧!”

见他这么说,我只好把内心的失望收藏起来,装出一副随便问问的样子。

2002年6月,我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杨威,说:“杨威,我们结婚吧!有没有房子我无所谓,只要我们有一纸结婚证明,让我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李杨威想了想,摇着头说:“咱们现在还住着租来的房子,结婚的条件还不成熟,假如生下这个孩子,我们用什么养他?老婆,以后我们肯定会有孩子的,这个咱们就不要了好不好?”

听他这么说,我只好流着泪走进了医院,做掉了孩子。虽然李杨威一直陪着我,给我炖乌鸡汤,对我呵护备至,但我的心已经凉了。

一想到我们存折上的钱还不到3万元,离李杨威所说的结婚条件相差十万八千里,我就感到浑身无力。思来想去,我决定不再可怜巴巴地被动地等他娶我,而是主动地逼他娶我。所以,从那以后,只要一有机会,我就暗示李杨威该结婚了,并且主动地给他父母写信,谈论婚期的事情。

我的主动引起了李杨威的反感。他变得越来越沉默,回家越来越晚,越来越不喜欢跟我在一起。整个8月,他居然碰都没碰我一下。我们原本温馨的小家,开始弥漫着一股寒气。

终于有一天晚上,面对我再一次“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的直接逼问,李杨威无奈地说:“好吧,咱们国庆节去办手续。”

李杨威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态度激怒了我,我忍不住将积蓄已久的怒火发泄了出来:“李杨威,你到底是不是人?!你以为我就嫁不出去吗?如果你真的不想娶我,就直接说出来,我们分手算了!”

李杨威没有和我吵,而是在几天后趁我上班时留下一张纸条,搬了出去。那张纸条是这样写的:雯雯,如果当初有人告诉我同居是痛苦的开始,我一定不伤害你。当初我说要娶你,那是发自内心的爱,后来说不适合结婚,那也是因为现实问题太多,条件还不成熟。可你一个劲地逼迫我,让我窒息,对婚姻充满了恐惧。我觉得现在我们已经不是爱人了,而是债主与负债方的关系,就算是结了婚,也不会幸福,因此,为了不对你造成更深的伤害,我建议我们暂时分开,彼此冷静一下。

李杨威搬走后,我用了长达半年的时间疗伤,才使自己走出这段同居生活带来的阴影。

然后,新的爱情来了,我认识了江涛。江涛是一个来自南方的男孩,他一脸的阳光让我很快就忘了李杨威留在我心里的伤。江涛用南方男孩特有的温柔与细心迅速地俘虏了我。

我和江涛发展得十分迅速,2003年4月,在我们仅仅认识一个月的情况下,就同居了。

那天晚上,当江涛慢慢褪去我的衣服,我感觉自己又获得了新生,依偎在江涛怀中,我想:这一次,我一定不逼他结婚,我一定要悠着点,让他心甘情愿地娶我。

所以,当同居后,江涛不止一次地提到要和我结婚时,我都装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说,不急,不急,再说吧。很快,江涛发现了我的反常,他认真地问我:“雯雯,难道你不想结婚吗?不想嫁给我吗?我是个认真的人,既然跟你住在一起,就已经把你当成了结婚对象!告诉我你愿意嫁给我吗?”

听了江涛的肺腑之言,我很想告诉江涛:我想结婚想嫁给他恨不得明天就让他娶我!但我最后还是把这话咽了回去。我怕一旦暴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江涛就不在乎我了,就烦我了,不再着急娶我了,我怕他成为李杨威的翻版。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这样做,极深地伤害了江涛。他对我的品质和爱情观产生了怀疑。2003年9月的一天,江涛回来后什么也不说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他对我说:“雯雯,你太前卫了,我们的价值观不一样,是两个方向的人,我们不合适。”

这句话犹如给我判了死刑。我的手松了下来,任江涛走出了我的视线和我的生活……

全部的爱和一腔的热情,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我痛不欲生。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想我的两段感情为什么都以失败告终。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刻反省,我发现葬送我们爱情的,不是我,也不是他们,而是同居。在同居之前,我骄傲、自信和快乐,在感情中占据优势地位,而一旦同居后,我变得敏感、多疑、自卑,逐渐沦为感情中弱势的一方。

感情这种东西,只有发展到跟体温接近的温度时,才有可能导致结婚,一旦烧过了头,到了100度,就没法结婚了。同居就是温度过高的感情,一种高危感情。即使导致了婚姻,也大多是些可有可无的后患无穷的鸡肋婚姻──光是女人低声下气哀求对方结婚时积下的怨气,就足以让你一辈子鸡犬不宁!

因此,我现在的观点是:爱我,就娶我!不爱,就走开!去你的同居!

第67篇、人生故事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这是个为离异女性寻找爱情的节目,女孩是个北京妞,漂亮、自信。

她带来的亲友团是她的私人助理。那是个大男孩,准确地说,是她的高中同学。她16岁前在哈尔滨的同学,一个个子不高,样子也普通的男生,知道她离婚了,主动到北京来找她,要求做她的私人助理,照顾她的生活。这是他的版本。她的版本是,老同学聚会,她看到他没有工作在家待着,就说你要不要来北京帮我。

女孩现在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电视剧组的制片主任,这个工作的压力和强度都是非常大的,她需要一个帮手。

节目进行中,当我问道:亲友团,你觉得谁比较合适?他语出惊人:我觉得一个都不,最合适的是我!

场面一下子变得非常戏剧化,谁都没有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对面的男士搞不清状况的都退出了,只剩下两三个实在喜欢她的还在坚持。

下面,就开始了男孩蓄谋已久的个人表演秀。他说:他从读书时就爱上了她,碍于他们家庭、年龄和经济条件的悬殊,他不敢表达。后来她搬到了北京,大家就天各一方了,但他一直都关注着她的一切。知道她结婚又离婚,他的心都碎了。

女孩听得瞠目结舌。她从上台的一刻就一直伶牙俐齿,但这一刻她结巴了。她说:哥们儿,你开什么玩笑啊?男孩可不像是在开玩笑,他的眼泪一串串地滚落下来。现场仅有的几位也打起了退堂鼓。只有一位从一开始就和女孩看对眼的男士还在坚持。

这个男人很出色,一看就是爱运动的人,身材非常健硕。喜欢旅游,喜欢生活,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在北京的胡同里开了个小咖啡馆,非常有情趣。他坚定地看着女孩说:我不放弃,我希望你选择你想要的那一个。

最后一次选择的时候,女孩犹豫了很久,我支持她选择那个开咖啡馆的,看得出她也心仪那个男人。但最后,她选择了她的同学,全场一片掌声。我的心底深处发出了一声长叹,这是一个非常可悲的决定。

虽然最后作决定的是女孩,但是掌控场面的却是那个男孩,男孩上来拥抱她时,她躲闪了一下。这不是她要的男人。

有时候,我们的爱也会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会选择伤害自己。老同学的爱其实是对女孩的另一种伤害。我不知道他们会在一起多久,如果只是出于怜悯和报答,这样的爱坚持不了很久。

或许有一天,想到那个男人,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和一个美丽女孩坐在胡同的咖啡馆里,而那个女孩却不是自己时,她会恨她这个同学的。

第68篇、爱情故事“花心”是什么心

32岁的郁阿发在法庭上这样陈述:“6月6日早上6点多,肚子钻心的疼痛把我搞醒了,哇!她提着一把血淋淋的刀子站在我面前。我小腹的左下部被她扎了一刀,我疼得话也讲不出来啦,用手捂着肚子。不用力还好,我一用力就把自己的肠子给挤出来了,这个女人好狠心哦,她盯着我,一把将我的肠子拉过去,拿起刀恶狠狠地切下去,足足有一尺多长,丢在地上就跑了,再没有回来。”

那个持刀割肠的女人是郁阿发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平时以卖菜为生。割肠现场是郁阿发包养“二奶”的地方,她的本意大概是想看看丈夫的“花心”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果掏出来的却是郁阿发的花花肠子……那也不能白掏,先割下一段解解气。

男人“花心”自古依然,于今为烈。由于通讯传播技术的发达,特别是手机和伊妹儿的出现,对各种各样的外遇都提供了更大的方便。日本在世纪末公布了一本《丈夫白皮书》,社会学家们似乎要对这个世纪的男女关系作番总结。原来日本的男人也有“八成以上想和别的女人做爱,尤其是有好女人引诱,均无拒绝的信心,即使蜜月期间的丈夫也这样想。逢场作戏是男人本色,是作为男人的当然行为”。

日本人认为,人都是在想结婚的时候和不得不结婚的时候才结的婚,所以往往不是和最想结婚的人结婚。过去是结婚后7’年爱情开始冷却,现在改为3到5年。爱情冷却就是爱情变质的开始,也是爱情向外发展的时期。所以“花心”的男人怎么防也没有用。

男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一直都在探讨男人为什么最容易不忠。

因此,女人对感情大多是专一的,男人大多不能专注,这是生理造成的。

这么说男人的“花心”就没法治了吗?怎么会呢,现代科技如此发达,人类完全可以重新设计自己,比如改变基因,从根儿上去掉男人的“花心”。倘若眼下还指望不上基因技术的话,也可以采用器官移植,现在不是可以给人装上“狼心狗肺”或弄成个“人面兽心”吗?如今正是动物热,好像是动物就比人好,比人可爱。挑选一种雌雄最忠诚的动物,将它们的器官取下来给“花心”男人换上。但一定要选准了,有些动物可比人还乱哪!

动物学家已经提醒过了,在动物界,“凡雌雄体型相等的,基本是对偶婚,如天鹅、大雁等鸟类。而狮子、老虎等雌雄体型差别较大的动物,一般都是一夫多妻。”可别闹不好没有把男人的“花心”去掉,又在人的智慧和狡猾上,再加上动物的凶猛和无所顾忌,那可就更乱套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学习郁阿发的老婆,准备好一把刀子,必要时自己给丈夫做手术。郁阿发在缝好肚子后曾对记者说:“我真的是很没脸的啦,再也不敢包‘二奶’啦!”

看看,一刀下去,立见成效。当然这是玩笑,切莫当真。

第69篇、爱情故事美女,我苦苦找你三年

我是去沈阳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

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于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

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了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吗干吗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

谁接你啊,和你有什么关系啊,快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

我想沈阳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够呛了,两只手快冻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添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

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女人真的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投资方还坐火车来?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沈阳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深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碰上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沈阳,沈阳的老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

以,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老街入口处见的,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喝酒去了。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

我认输了。

等送她到楼下,我打车回旅馆时,半路上她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在雪地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作驻沈阳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沈阳人管粤语叫鸟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邮件,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沈阳,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沈阳,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欢喜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是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一向如男孩儿性格的她这般羞涩真是动人,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吗?

她看着我说,张爱玲是谁?

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喝酒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沈阳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沈阳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饱暖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23年,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你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也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五月,正是沈阳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沈阳优越的条件。她的父母也在沈阳,只有一个独生女,但这个小豹女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飞机票直奔沈阳,我才想起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去沈阳电台点歌找人,请她听到我的歌速和我联系,我把小广告贴到她的公司周围,上面写着:亲爱的花蜜,你不要和我玩捉迷藏了,我们广州的家已经安排好。

但我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回去的火车上,我的悲痛难过以及失落无以诉说,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说我,你傻呀,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创业,那是玩你呢,没准人家嫁了有钱人。我不相信花蜜是这样的人,却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我想,我和她的缘分,就在那一副手套吧。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沈阳,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副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作他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哪里去找她?

业务忙完之后,我一个人常常去沈阳老街,那里的风景依然美丽,曾几何时,我和那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徜徉,她说,要跟我去南方,还要戴上那副美丽的红手套嫁给我。

我没有找到我心爱的女孩子。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是那是爱情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那是花蜜写的。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个小散文,写的文章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

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三年前,花蜜突然出了车祸,她的腿有些拐了,她以为自己不再美丽,所以,她不想再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待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当她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之后,她终于能把当初的故事写了出来,她成了网络写手,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贴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写我和她。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你太狠心,这么苦的路怎么一个人走,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走?我已经能说很好听的普通话了,我已经为寻你快肝肠寸断了。

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提前没有打电话,虽然我知道了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

第70篇、爱情故事爱是人生之秘钥

伊丽莎白·巴莱特15岁时,不幸骑马摔伤了脊椎骨,只能困守在楼上的静室里,在一只沙发上寂度岁月,莎士比亚与古希腊的诗人是她唯一的慰藉。

“见过她画像的,都不能忘记她那凝注的悲怆的一双眼”。

然而,1844年,39岁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生命从此打开了新的一章。

勃朗宁大器晚成,当同期的一些诗人熠熠生光的时候,认识他的天才的,只有少数的几个人,伊丽莎白·巴莱特即是其中之一。一次,勃朗宁读到巴莱特的诗,发现她引用了自己的诗句,感到莫大的欢愉。于是,他迫不及待地给这位同行写信,仿佛俞伯牙遇到仲子期:“亲爱的巴莱特小姐,你那些诗篇真叫我喜爱极了。”女诗人很快回信说:“亲爱的勃朗宁先生:我从心坎深处感谢你。”由此,“一叶薰香”的恋情拉开帷幕。

他们不断地互通信札,“彼此贡献早晚的灵感,彼此许诺忠实的批评”。从文学到人生,从爱好到性情。最初五个月密切的通信,使伊丽莎白·巴莱特灰暗的生活豁然洞开,拥有了灿烂的光明。每一天她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黄昏降临,听到邮差的那一声叩门。

后经勃朗宁的几次请求,她终于准许他去见她。他终于见着了她:可怜瘦小的病模样,蜷伏在沙发上,客人来临都不能起身迎送!他的心里涌起无限的悲怜……

翌日,巴莱特接到勃朗宁的一封求爱信。在迟暮的岁月里赶上了早年的爱情,这让她既欢欣又自卑。经过一宵踌躇,她“忍痛”警告他:再要如此,便不再见他。勃朗宁慌忙写信去谢罪,解释前信只是感激话说过了分,请求退还原函(信退回时,勃朗宁红着脸将其销毁。他们的通信中单缺这一封,使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感到非常懊丧)。

“风波”过后,勃朗宁没有放弃。他住在伦敦近郊,乡间空气的清芬,红的玫瑰、紫的铃兰……不断通过邮差传递到巴莱特的闺房。巴莱特压抑在心底的爱,随着初秋的阳光一天天成熟。如果一天接不到他的信和鲜花,她就不能定心。她的心已为他跳动着了。但她还不能完全放开思虑:他,一个健康的、伟大的人。我,一个颓废的病人。这公平吗?可爱是这样炽烈,幸福得让她眩晕。终于,她不能再固执、不能再坚持。

爱,真是一个奇迹。相爱的第二个春天,在沙发上蜷伏了25年的伊丽莎白·巴莱特,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她步履轻盈、愉快地走出病室和囚困,在阳光下,在青草与花香间,在小鸟的歌声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也就在那一段时期里,她写下献给她情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才华达到了顶点。

这无上的幸福一直延续了15年。15年中,他们如影随形,在罗马、巴黎、伦敦游玩。巴莱特竟能登山涉水。她给妹妹写信道:“我叮嘱勃朗宁千万不能逢人就夸他妻子跟他一起到这儿去过了,到那儿玩过了,好像有两条腿的老婆是天下最稀奇的宝贝了。”

1861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勃朗宁夫人和勃朗宁说着话,温存地表示她的爱情。半夜时分,她觉得倦,便偎依在爱人的手背上假寐。勃朗宁问她觉得怎么样,她轻轻吐出一个无价的字:“Beautiful。”几分钟后,她的头垂下来,在爱人的怀抱中瞑目——“微笑的、快活的,容貌似少女一般”。

伊丽莎白·巴莱特曾在诗中写道:“我如有其命,完全是他的爱一手救活。”

“美!”徐志摩叹道,“他们的爱使我们艳羡,也使我们崇仰。”邹韬奋则说:“天下极乐的根源莫如爱……爱是人生之阳光、爱是人生之雨露,爱是人生之秘笈,爱是人生之秘钥。”

第71篇、爱情故事爱是不会褪色的金子

一位重庆的在读医科女博士,只因为在媒体上看到了一个孩子患上成骨性肿瘤、不幸被高位截肢的消息,她和家人商量后,竟将自己在部队12年来的工资积蓄,共计六万多元全部送给了急需用钱的孩子。

长久以来,也许因为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关于这个社会的负面新闻,医院的丑陋冷酷、军队的黑暗腐败,人们开始相信“人性本恶”,人类本该是自私、虚伪、冷漠。我们甚至已经不再相信世界上还会有单纯的人心,值得去温暖去帮助了。

为何我们身边,总有那么那么多的骗局?火车站神情麻木的男子,他不停对人诉说着自己钱包被盗,只需要好心人给一点点路费回家……可是三五七天后,你去车站,他依旧在那里不依不挠的哀求怜悯。最可怕的,是小小年纪就被训练成赚钱机器的孩童,他们脏着一张小脸,见人就磕头,如果你不施舍,他还会把脏兮兮的鼻涕弄到你衣服与裤腿上……报上说,竟然还有人贪污“希望工程”的钱,贪污灾区的捐款,吞掉好心人从牙缝挤下来的善款,供自己花天酒地。

我们不是不善良,只是在这些狂轰滥炸的黑暗事实面前,谁都会愤怒、惊愕,再渐渐变得无情、冷漠。因为我们都怕再上当,再因为自己的善良而受骗,所以,都小心的收藏起自己的纯善来,对于别人多么呼天抢地的悲痛故事,也做出置之不理的高姿态。

这样的人生,有些自私,但至少不会被旁人讥笑成傻瓜,好像也没什么不好。坐公交车,给老人孕妇殷勤让座的人,只会被旁人讥为“傻子”;眼睁睁看着歹徒行凶而装着“盲眼”,因为害怕“人家捅我一刀怎么办?还是不要把血溅到自己身上了”;对于身陷难关需要帮助的朋友,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人,是否还有他的利用价值。直到有一天,冒出一个重庆的傻博士来,她把积攒了许多年的钱,全部捐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病患儿,她给孩子带来的,不仅仅是6万元钱,还有他对美好生活的信心。那个11岁、饱受病痛折磨的孩子在接受李静救助后怯生生地讲:“我虽然失去一条腿,但我不会放弃,因为如果放弃了,就对不起李静阿姨和大家的关心。”

那个叫何青松的小男孩,他虽然从此失去了健全的左腿,失去了同龄孩子奔跑跳跃的机会,但他却赢得了许多人的爱,为他捐款的善心人们,把金钱和祝福,一并送给了他。而他,也为许许多多的人带来了信任,使多少颗被怀疑蒙尘的心灵,又重新闪现出晶莹的光芒。他和李静让很多人懂得了:这个世界还是有爱的,只要我们放下那些曾被欺骗和伤害的包袱,重新去关心和帮助一个人,去实实在在的献出一份爱,人间,从来都是美好和温暖的天堂。

第72篇、爱情故事老公的枕下情书

字条传情赢得谅解

17年前,我和丈夫大志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我俩在同一家医院工作,他是急诊科大夫,我是内科护士。见了几次面之后,我觉得大志踏实可靠,责任心强,不满意的是他少白头,看上去比同龄人老了许多。

因此,父母反对我和大志交往下去。作为乖乖女,我萌生退意。没想到的是,大志却紧追不放,有时还陪我下班回家。我心软,觉得来自农村的大志性格朴实,追求上进,错过了有些可惜,可父母的话又不能不听。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收到了大志托老乡送来的电影票。在去与不去之间,我颇为踌躇。于是我便向闺蜜求助,闺蜜对我说:“找对象不能光看外表,婚姻是过给自己看的,父母的建议只能做参考。”于是,我决定准时赴约。

让我没想到的是,那天大志居然放我鸽子,电影放完了还没见他的影子。我失望至极,从电影院出来后,决定再也不理他了。

后来我才得知,在电影快开演的时候,大志突然接到医院的通知,让他回去做手术,可当时他怎么也找不到我。那时,我俩都没手机,只能事后请罪了。下了手术台,大志连工作服都没脱就跑来找我。我不听他的任何解释,气呼呼地撵他:“我不想听,不想听,咱俩算了吧!”当时我的想法是,反正爸妈也不同意,正好借这个机会了断。大志看哄不住我,只好悻悻离去。

后来,大志突然想出写信道歉的办法。他拿出一张纸,想写些“对不起”之类的话,但又觉得苍白无力。苦思冥想中,他想起了北宋诗人秦观的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觉得这句诗正好表达了他对爱情的看法。

于是,大志用他擅长的硬笔书法,在纸条上写下“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句诗,托老乡送到了我手里。我展开字条,看着那遒劲的钢笔字和含情脉脉的诗句,心里不禁为之一震。我觉得大志不但有心,还蛮有才的,把自己想表达的东西都融进了诗里,可谓纸短情长。

正是这张小小的字条,让我理解了大志。一辈子很长,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不由己的事情,再说我也是护士,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想到这里,我对自己的任性有了一丝内疚。

此后,我和大志又开始了交往。相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大志身上的优点多,他善良、细心,医术精湛。交往3年后,我说服了父母,和大志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枕下情书成睡前“甜点”

婚后,我与大志的生活从甜蜜渐渐回归平淡,他的精力也都放在了工作上。因为工作性质,不少次他换好衣服准备下班,却突然来了新入院的患者,于是他只好重新投入到工作中。我在家做好的饭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也等不到他回来。慢慢地,我对他有了意见。

一天,我下班刚回到家,看到大志已经在家了,难得同时下班,我高兴地说:“忙了一天,要不咱们下馆子犒劳一下自己?”大志没接我的话,却请求我帮他个忙,到他的一个患者家里插管。他说,这个患者因为无力支付住院费,不得不回家治疗。按医院规定,医生并不用上门为病人服务,可大志不但答应了病人的请求,还捎带上了我。

对此我颇为不满。大志哄我说:“老婆,我知道你很辛苦,可我已经答应过人家了,不能食言啊!”

尽管满腹委屈,但我还是换好衣服,跟着大志出了门。此后连续多日,我都陪着他一起去患者家义务插管。一个暴雨如注的夜晚,我仍被大志拽着去患者家服务。患者全家都以为雨大我们不会去了,听到我们的敲门声如期响起,患者一家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说着感激的话。那一刻,我分明感受到了一点不同,但又说不清楚不同在哪里。

直到有一次,我陪着大志去参加一个病人的婚礼,才明白了那种不同所包含的深意。那天,在婚礼现场,当新郎致辞向来宾表达感谢时,他提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大志,然后郑重地请大志上台。新郎携新娘恭恭敬敬地给大志鞠了三个躬,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看着台上一脸谦和的大志,我觉得自己嫁的这个男人很了不起,不但有担当,还有爱心。大志的爱心让我心怀敬意,可我天性活泼,理想中的婚姻充满浪漫和温情,我期待中的生活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渐渐地,我又开始怀疑起自己当初的选择来。

夫妻很多时候是心灵相通的,我的情绪变化,大志观察到了,他也想多制造些浪漫给我,可由于工作性质,我俩忙得连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一天晚上,我凌晨才到家,虽然累得不行,可是一点睡意都没有,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移动枕头时,我发现下面有一张小字条。我起身展开字条一看,只见上面写道:“亲爱的,虽然工作让咱们成了太阳和月亮,但我爱你的那颗心犹如磐石。”看着字条上甜蜜的话语,我非常开心,一天的疲劳都忘记了。读了几遍后,我把字条放在胸口,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大志每次加班,都会在我的枕下放一张他写的字条:“路漫漫我将与你为伴,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执汝之手,与汝偕老,能与吾妻白头,人生之幸。”“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一张张饱含浓情蜜意的小字条成了我的睡前“甜点”。

400張枕下情书见证真爱

有了见字如面、字条传情的浪漫,我和大志的感情越来越和谐。而且,大志的字条还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

婚后第二年,我生下了女儿佳佳。为了照顾女儿,大志专门把母亲从老家接过来帮忙。由于生活习惯不同,我和婆婆矛盾不断。那段时间,我的情绪非常差。

一天上午,我正在上班,婆婆突然抱着佳佳来了,孩子哭得很凶,手上全是水泡。一问才知道,婆婆抱着佳佳煮稀饭,一不留神,佳佳把手伸进了滚烫的饭锅里。看女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心疼得直流泪,婆婆也跟着哭。女儿换好药后,仍哭闹不止。看着女儿手上的水泡,我的情绪彻底失控了,对婆婆吼道:“有你这样带孩子的吗?不想带就回老家吧!”

婆婆被我的吼得伤了心,满腹委屈,收拾了东西就要回老家。冷静下来后,我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就给大志打了电话,说了事情的经过。

大志听后,赶紧请假回家,安抚住刚要出门的母亲。婆婆虽然不走了,可我情绪还没缓过来,不想主动和婆婆说话。婆婆也虎着脸不理我。大志只好小心翼翼地哄着我和婆婆。

第二天晚上,大志上夜班,我哄女儿睡觉后,怎么也睡不着。辗转反侧之际,我不自觉地从枕头下摸出一张字条,上面写道:“亲爱的,我妈就是一个农村老太太,没读过书,名字都不会写,但她心地善良,她和我们一样心疼孩子。我希望你作为晚辈主动和她沟通,我坚信你能与她和睦相处……”从字里行间,我读出了大志对和睦婆媳关系的期待。其实,心平气和地想一想,我也有错啊!

为了表达对婆婆的歉意,我特意给她买了一件衣服,然后诚恳地向她道了歉。我这一低头,婆婆倒不好意思了,再三检讨是自己毛手毛脚没照顾好孙女。说着说着,婆婆难过得哭了起来。

一张字条,让我和婆婆之间矛盾得以化解,亲情渐渐变浓。对大志用心写下的每一张充满爱意的字条,我都特别珍视。有段时间他不上夜班,我甚至还有些期待他的字条。

前年春节后,公公被查出胰腺癌晚期,几个月后老人就离世了。父亲的离去成了大志难以言说的痛,为了帮他打开心结,那段时间我总是给他煲他最爱喝的目鱼牛肉汤。此后,我写了多张字条安慰他:“亲人离去,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我们好好生活,才是对老人最大的告慰!”“生命无常,让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我的字条慢慢焐热了大志的心。

2018年夏,大志在字条上给我写下“消暑良方”:“老公与你手牵手赴炎夏,心连心奔危难。”“善养生者养内,不善养生者养外,心静身自爽。祝夏安!”这些字條让我看后心里充满了甜蜜。

如今,我已经攒下了近400张字条,我称它为“枕下情书”。这些字条都是我和大志爱的见证,也是我们的精神财富。时下,通讯发达,动动手指便可以通过手机、网络表达情感,但我觉得,字条传情这种古朴、真挚而又见字如面的浪漫,是屏幕上那些冰冷的文字难以替代的。

第73篇、爱情故事亲爱的,我不想你回家

即便在你最熟悉的国家,也没有人会像我这样让你快乐地过每一天。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不想离开你身边。

老公不懂中国“风俗”

嫁到美国四年了,我却只回过一次国。当和霍华德一家齐聚一桌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全家人的欢笑在夜空飞扬时,我想家了。

我的父亲脾气暴躁,他和母亲的婚姻充满了争吵,又因为他喜欢男孩,我在家里的处境一直很尴尬。你的父母为什么不离婚?你回家他们也不会欢迎你,干嘛还老想着回去?霍华德没法理解这些。

圣诞节后,当我再次提出想回家时,他有些生气了。

“那你回去好了,我正好一个人去旅游。不能就我一人工作你去旅游。”他臭着一张脸。

这哪里是旅游,是回家看父母,而且他们也想外孙了。我认真解释。

他更不高兴了,他在凤凰城的母亲总是自己开车来看大宝。“为什么你不能邀请你母亲来美国?你不是说她从没有出过国吗?”可我说不清母亲不愿出国来看外孙、哪怕她一分钱都不用花的原因,这和夫妻吵了几十年都不离婚一样,是“风俗”问题。

我拉下脸,决定不理他。霍华德把我抱在怀里嘟嘟囔囔:“那你回去只能待两周,两周后你也新鲜够了,你爸也不会对你发脾气,我也不会因为离开你太久想念你,这么一来大家都好。”他的让步让我哭笑不得。

回国是个大工程

美国人想去哪里根本不用多考虑,打包行李扔到车厢,高兴第一。可我是习惯了三思而行的中国人呐。

一万多元人民币的路费,如果只在国内待两周,多不划算。我还要费工夫去准备礼物、安排回国后的行程,费了工夫当然要回去多待几天。而且现在大宝刚刚会走路,等他上幼儿园、上学了,我还有多少回国的机会?

我在纠结,霍华德也没少做功课。“等我忙过了就陪你一起回去。”我撇嘴,前年也是这么说的,结果等了两个月也没见他空闲。

“安娜(霍华德和前妻的女儿)最近有点不对劲,我想把她接过来住,你能帮帮她。”上一次也是这样的理由,结果她和我们住了足足半年。半年后,我再没有精力谈回国的事。

“新年后你不是想租个更好的房子吗?你走了,我一个人怎么搬家?”这个大男人像个别扭的孩子,为了阻止我回国,什么理由都想得出,出尔反尔的事也没少干。我和大宝去办签证,霍华德拍胸膛保证“明天我和你们一起去”,可第二天他又耍赖皮,决定下周再陪。

这一次,我真的生气了。

我习惯你在我身边的每一天

霍华德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黑。工作辛苦,回家又看不到老婆的笑脸,战况最盛时,连安娜都减少了外出次数,唯恐被战火殃及。

没想她却成了我们的缓和剂。中国人重视“言而有信”,她答应我一定会把作文完成了才出门,一接到朋友的电话就全抛到脑后。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止一次,我对她进行了惩罚:回到自己房间反省一小时,并承担晚餐后的打扫工作。

安娜用委屈的小脸迎接霍华德回家。了解实情后,他第一次用严肃的语气告诉女儿:“我觉得苏菲做得很对,而你,还欠苏菲一个道歉。”

我不以为然:需要向我道歉的是你。

晚上睡觉时,霍华德翻出一张老唱片,是我没听过的乡村歌曲。他从背后轻轻抱住我:“我很喜欢这首歌,因为歌词就好像说的是你。你是一个好妈妈,有爱心又有原则;你也是个好老婆,把家里打理得不错;你有颗善良的心,有正义感,处事公正。像你这样的女人真的很难得。”

我转过身,他的表情很认真,就像我们刚认识不久、他毛遂自荐要做我男朋友时那样。“苏菲,我已经习惯了有家的日子,习惯了一家人热热闹闹的气氛,习惯了你可口的饭菜,也习惯了你抱怨。你心情不好的时候,说完了心情就好了,在这里你可以冲我发泄,可是回国后你还能找谁诉苦呢?”

看着他那温柔的眼睛,听着他那真诚的请求,我心软了。

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几年,霍华德总是考虑得更多的那个人。在国内时,我爸爸冲我大吼大叫,是他站出来对准岳父说:请尊重我妻子。刚到美国时,也是他一手一脚带我走出自卑,让我融入新生活。

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第二天早上我告诉霍华德:我二月初回去,三月底或四月初一定回来。只有两个月的行程是多大的让步啊。

但这个狡猾的家伙竟然得寸进尺,“可是,说不定你不到一个月就厌烦了,你爸爸不会让你每天都过得快快乐乐……与其不快乐,还不如回家,你说呢?”

我无语,我知道他这是疼爱我、希望我大多数时间都快乐。我无法向他说清,大洋彼岸的父母也让我牵挂,虽然老去的他们会像从前那样让我“不快”,但霍华德对我的宠我的爱,让那些“不近人情”也不那么讨厌了。

我仿佛已经看到之后的未来:像第一次回家那样,我会因为接到他每天不间断的越洋电话而提前回家。

第74篇、爱情故事别让他,踮起脚尖来爱你

苏禾是兜兜转转一圈后,嫁给梁凯的。

读书的时候,梁凯暗恋苏禾。可苏禾是班花啊,身边围着一堆男生,梁凯有点不起眼。关于喜欢的话,梁凯从来没敢说出口。

毕业后,苏禾考了公务员。工作稳定,人又漂亮,走到哪里都是风景。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遇到可以尘埃落定的良人。谈了一场又一场恋爱后,渐渐有些心灰意冷。

彼时的梁凯,读完研究生回小城的高校当了老师。聚会上见到苏禾,尘封在心底的感觉又跟着回来了。借着酒劲,他鼓足勇气说:“苏禾,这些年,我的心意一直没变过。”

那晚,苏禾因为这句话失眠了。多年后的梁凯,仍然不高不帅不抢眼,容易淹没在人堆里,但和周围的男生比起来,他成熟稳重,儒雅大气,且身上没有浮躁气,特别是这个男人很认真地说他的心里还有她的时候。自己要再不抓住,将来会后悔的。

几乎没怎么犹豫,苏禾做了梁凯的女朋友。一年后,她成了他的妻。

尽管身边的人都觉得,漂亮的苏禾嫁给梁凯,怎么看都有点亏。但苏禾知道,如果这辈子注定要找个人走进婚姻的话,梁凯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她在梁凯的脸上,看到美梦成真的喜悦感。那段时间,梁凯逢人就说,能娶到苏禾,是他赚到了。

婚后,梁凯对苏禾更是百般呵护。怎能不珍视呢?她可是他年少时爱过的姑娘,娶到她是他的梦想。如今梦想实现了,当然要加倍珍惜。苏禾很享受这种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梁凯的好,她可以如数家珍。每天接送上下班,过节送花送礼物,大包大揽家务。除了细节上体贴入微,生活里更是事事以苏禾为中心。出去吃饭,梁凯订好了西餐,苏禾突发奇想要去吃火锅,他没有任何怨言地说“好”;梁凯被派去上海进修,苏禾临时想去济州岛,她一撒娇,他就败下阵来,放弃了进修机会,陪她去旅行。

诸如此类,从来都是苏禾说了算。

时间一长,这段婚姻里,苏禾逐渐习惯了站在高处俯视这个男人,习惯了家里的大小事都由她做主。只要她皱皱眉,梁凯就算心里再不情愿,也会好脾气地说,“好吧,听你的。”

有时就连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让他别把苏禾宠上了天,但梁凯总是嘿嘿地笑着说:“听我老婆的,这有什么不对?”

苏禾很得意,当初身边的人都觉得她嫁亏了,但事实证明,她才是赚到了。梁凯这个人虽然长相和资质上比自己矮三分,但他是掏心掏肺拿出一整颗心来爱她,真心实意地对她好。这年头,上哪找这种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男人?闺蜜劝她别太过了头,但苏禾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从一开始,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梁凯渐渐有些不一样了。他对她的热情和耐心,在一点点打折。

苏禾说想去逛街,梁凯却说要看球赛。她不信梁凯会拒绝,可等她穿戴整齐出门,梁凯还在盯着电视屏幕,头都没抬。苏禾发了火,一向好脾气的梁凯这次并没有让着她,而是皱着眉据理力争地和她吵了一架。

苏禾的大学同学来出差,找她小聚。吃饭的时候,她像以前那样,指使梁凯做这做那,梁凯不耐烦的表情过于明显,苏禾脸上有些挂不住。

这样的梁凯,让苏禾有些不知所措。她很困惑。一向言听计从的梁凯,到底怎么了?她追着梁凯一遍遍问,你是不是不爱我了?起初,梁凯会摸着她的头,宠溺地说:“瞎想什么呢,我当然爱你呀。”次数多了,梁凯开始保持沉默。他们发生口角的频率越来越高,有次吵架,梁凯竟然摔门而去。

更离谱的是,不久后,梁凯突然告诉她,他要搬去学校的职工宿舍住一段时间。理由是,最近有个科研项目,比较忙。他有些疲倦地看着苏禾说,趁这段时间,我们冷静下。

苏禾没法接受这样的梁凯。她嚷着要和梁凯离婚时,闺蜜的话一针见血:“你没发现你和梁凯的夫妻关系一直都是不对等的吗?你家梁凯不是变了,他只是累了。”

认真回味这句话,苏禾不得不承认,在这段婚姻里,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高高在上的姿态,梁凯要踮起脚尖来迎合她,才能保持两人关系的平衡。而一旦梁凯稍有怠慢,家里就少不了一场暴风雨。时间一长,这个男人的耐心和热情被消磨殆尽,渐渐也就疲倦了。

想到这些,苏禾去了梁凯的学校。这是结婚以来,她第一次向梁凯低头。

而苏禾也终于明白,她和梁凯的相处模式出了差错。好的婚姻,不用让你惦起脚尖才能爱到我,而是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能够温柔对视。如此这般,才能在彼此的世界里,领略到更好的风景。

第75篇、爱情故事风里有爱情的味道

丁立夏被陈嘉尔放鸽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清风冷月的街头,她握着两张电影票走得很慢很慢,到电影院时电影已经开场很久了,她在靠边的座位坐下,望着不知所云的电影,嘴角勾起一丝自嘲的笑。只一句“我没空去了”,就放她鸽子,连一句解释都没有,还真是他陈嘉尔的作风。

尽管如此,每一次他约她,她还是忍不住赴约,甚至还在衣橱里挑选半天衣服,涂一涂很久不用的口红,赶去理发店洗个头发,吹个造型。可是,这一切他从来都看不到,轻而易举就将她所有的准备和欢喜都击碎。朋友不理解她,为什么还要这样自轻自贱?

她笑而不语,不过是因为喜欢,卑微却不能自拔。

认识陈嘉尔那年,他们刚进高中,他还是个青涩少年。瘦削的肩,清亮的眼睛,留着老掉牙的中分发型,却出奇地好看。他只是打她面前走过,就牵动了她的心。

那时她也年少,是学校里最不起眼的女生,一颗芳心暗许,头破血流也要挤到他身旁。后来她想,也许从头至尾都是没有缘分的,以至于每一步靠近都走得举步维艰。十几岁的喜欢,大抵如此。

她开始猛补从小学就不及格的数学,因为她知道陈嘉尔的数学年级第一;她开始猛攻英语,是因为陈嘉尔的英语烂到令人发指;她开始减肥,其实她并不胖,只是因为听说陈嘉尔喜欢消瘦的女生。

半年的默默努力换来的是,她跟陈嘉尔终于成为数学的竞争对手,班主任让她辅导陈嘉尔英语,她1。63米的身高,瘦到80斤,而陈嘉尔终于对她另眼相看。

她至今都记得陈嘉尔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他站在初夏栾树的浓荫下,眯着眼睛问她:“就是你吧,丁立夏?”

她的心飞上云端,在柔软云层里滚了又滚,才清了清喉咙,怯怯中带点儿藏不住的欢喜回答:“嗯,是我。”

他今日才认识她。殊不知,他却早早地住进了她心里,仿佛是前世的记忆终于与现实重合。

他走过来揽着她的肩,用痞痞的口吻说:“以后我可就指望你了。”

丁立夏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她的肩上,隔着夏衫感觉到他手指的温度,一路上她僵硬着背和肩,无力说话。她不是那种果敢伶俐的人,总是唯唯诺诺,用陈嘉尔的话说,她这辈子注定任人欺负。

可是在丁立夏的眼里,能欺负她的,也只有他而已。

那年夏天,因为她的辅导,陈嘉尔的英语成绩第一次及格,他请她吃了半个月的冰棍儿。她的生日没告诉他,他却送了她一本想要了很久的英语词典。

“你怎么知道是我生日啊?”

“叫立夏的人99。9%都是立夏出生的。”他洋洋得意地说。

丁立夏扑哧笑出声来,默默收下礼物,自始至终也没告诉他,她偏偏是那0。1%。就那样,任由陈嘉尔给她过了三年的假生日。

高二初冬,整座城市都被大雾笼罩。丁立夏坐公交车去学校,没想到途中出了车祸,公交车撞了行人,她和一车的乘客不得不下车。因为早高峰大雾加上车祸导致拥堵,她一辆车也打不到,只得徒步去学校。她只想着,反正事出有因,去晚了老师也没什么可指责的。

索性,她慢悠悠地去吃了碗云吞面,又去公园转了一圈才去学校。老师没说什么,倒是陈嘉尔竟然没在,问同桌说他早自习好好的突然跑了出去。

到第二节课,陈嘉尔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教室,目光落在她身上,深深地松了口气,肩膀也耷拉了,走到她身边仔细打量了一番,问道:“你没事吧?”

丁立夏的心一顿,想必他是知道车祸的事了,连连摇头。

“你怎么知道?”她问他。他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不过想想,城市那么小,公交车出车祸,想必很快就传遍了。

第三节课他因为早自习逃课,被老师点名,丁立夏问他做什么去了,他胡乱地敷衍说是给隔壁班花买早餐去了。

哦,丁立夏的心顿时凉如寒夜。她早就察觉到他对那个班花的心意了,但是没想到他竟然到了愿意为了她逃课去买早餐的地步。这是不是意味着,他真的喜欢上她了?

高考前的模拟考试,陈嘉尔的英语已经进了全班前十。丁立夏假装不经意地问他想考什么大学,他咬着笔头,说:“上海外国语大学,你呢?”

“不告诉你。”丁立夏嘿嘿一笑。

可惜,最终陈嘉尔还是放了她鸽子,填完志愿之后她才知道他考去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而她填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她想质问他为什么临时改变了志愿,但听说隔壁班花也去北外之后,忽然就明白了。

最初,丁立夏想读的是北外,但为了他,她瞒着家人选择了跟他一样的学校,他却跟别人跑路了。

陈嘉尔打电话来问她为什么没报北外的时候,她生气地挂掉了电话。那天晚上,她关了手机彻夜未眠,想起高中三年来所有的细枝末节,比如他們说好一起去爬山,她在山脚下等了一个小时他才说他起床晚了;说好一起去游泳,他却跟家人去吃饭。这些都无所谓,但是高考志愿这种事他竟然也放她鸽子。

天透亮时,丁立夏望着天花板,流了泪。从那天开始,她就没有再接过陈嘉尔的电话,但在大学开学前,他约她吃饭,她还是去了。

两人坐在小餐馆里,陈嘉尔难得不贫嘴,两人闷头吃饭。吃完出来,他们站在街边,陈嘉尔忽然像从前那样搭上她的肩。

“去了大学可别这么老实,好好学习,好好……恋爱。”他说。

丁立夏心里一阵发酸,但还是点点头:“你也是。”

两人再无言,走到公交站,彼此告辞。走出不远,背后传来他的声音,她转过头看他,却听不清他说了什么,只听见她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其他的都被吹散在风里。

之后,陈嘉尔便朝她挥挥手,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第二天,她去了上海,他去了北京。她想忘了他,于是减少了跟他的联系,唯有每年立夏,她会收到他的生日祝福短信。她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其实她的生日是在立冬,因为家人说立冬像男孩的名字,所以取了“立夏”。

夏日朝气蓬勃,冬季却萧条颓败,一如她的爱情。

大学毕业后,丁立夏留在了上海。

陈嘉尔突然跑来上海求关照,是一个月前的事。她到机场接他时吓了一跳,22岁的陈嘉尔仿佛变了一个人,整洁的板寸,穿着基础款的T恤和九分裤,一副意气风发的姿态站在她面前。

“为什么来上海?”她问他。

“北京混不下去唄。”他笑得贱兮兮的。

奇怪的是,多年未见,竟也没有丝毫疏离,相顾无言时也不觉得尴尬,仿佛高中的时光不过是昨日。陈嘉尔照旧搭上她的肩,她浑身一颤,他八婆地问她大学谈了几场恋爱,现在是否单身……在这一刻她才知道,她以为早已忘了的人,其实还在她心里赖着。

一周后,丁立夏帮他找到了房子。作为回报,陈嘉尔说请她看一个月电影,但没想到第一天就犯了老毛病。

从电影院出来已经很晚了,丁立夏沿着长街慢走,她仍不死心地看手机,还是没有任何消息,满怀失落。

丁立夏在凌晨前才回到公寓,刚踏进楼道就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声控灯应声亮起,只见陈嘉尔站在楼梯上,右手捧着一大束俗气的红玫瑰,左手看着手表倒计时……“六、五、四、三、二、一!丁立夏,生日快乐。”

这时,窗外午夜12点的钟声敲响,丁立夏明白了,他不是放她鸽子,而是去给她准备生日礼物了。但是,陈嘉尔却不止生日祝福这么简单,在下一秒,他忽然表白了:“丁立夏,我喜欢你。”

丁立夏身形一顿,这一切来得太快,让她措手不及,只见陈嘉尔一边走下来一边深情告白。

他说,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也许是她讲数学解题方法的时候,也许是她教英语发音的时候,也许是她坐的那班公交车出事的时候,反正他就是喜欢她了。

去帮隔壁班花买早餐是他瞎掰的借口,实际上他一路跑去车祸地点只为了看她有没有事,他听她同桌说她想考北外,便临时更改了高考志愿。他还说,一毕业他就跑来上海找她,不是北京混不下去,只是因为北京没有她。

丁立夏怔怔地仰头望着他,她一脸委屈地问:“那为什么放了我那么多次鸽子?”

陈嘉尔只说,每一次都有原因的。爬山那次其实是生病了不想让她担心,至于游泳那次是因为他根本不会游泳又不想在她面前丢面子,只好撒谎说去不了。

声控灯忽然灭了,终于陈嘉尔鼓起勇气,紧紧地拥住了她。黑暗里,丁立夏在他怀里忽然泪流满面,她整张脸埋在玫瑰花里,她第一次发觉原来玫瑰这么好闻。

就像那年16岁的陈嘉尔,从她身边走过时,她嗅到的香。

第76篇、爱情故事爱情可以很简单

有些事就让它顺其自然。得不到的不能强求,本该属于你的,也不用担心会被他人抢走。

初次见面,是在支教活动中,两人打了招呼,不知道为什么,有种不一样的感觉在心中涌动。简单寒暄之后,就像好久没有见面的朋友一样聊天,莫名的融洽。每周一次的活动让我们可以常常见面,感觉很开心。加了微信,交流也是一样的流畅自然。

某一次,她借了我的笔记,就顺理成章地约了一次自习。不过整个自习期间都在聊天,从成长历程到各种趣事,一直聊到吃中饭。我们的交流越来越多,往往不经意间就会聊上很久。我们很不相同,我的性格比较偏向稳重,不过做事雷厉风行,而她就比较活泼,做事比较随性,常常被“最后期限”折磨得死去活来。但我们的相处十分融洽,或许我们有太多的地方可以互补,在不同的领域可以完全信赖对方的意见。一切的不一样都可以接受,也很有趣,我们从对方身上学到了很多,而且每时每刻都有新鲜的感觉。相识半年了,幸福从没有减退。一起自习,一起熬夜,一起去看山山水水,一起為了理想而奋斗。

我并不相信什么缘分,只是有一种神奇的感觉,自始至终。我们两个人从性格脾气到为人处世几乎完全不同,却好像并没有什么隔阂和分歧。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想去寻找答案,有些事就让它顺其自然。得不到的不能强求,本该属于你的,也不用担心会被他人抢走。

第77篇、爱情故事盲人跑出爱情,做你永远的眼睛

4年前,23岁的漂亮女孩杨莉爱上了盲人按摩师闫雪松。他不仅比她大12岁,还离异带着一个6岁的儿子。周围人都不看好他们,闫雪松偏要用一场马拉松向世人证明盲人也可以有积极的人生,美好的爱情。

漂在异乡的怦然心动

在北京西坝河的一家盲人按摩店里,店员杨莉接待了她。1989年出生的杨莉来自辽宁农村,哥哥也是一位盲人。为了给哥哥治病,家中债台高筑。懂事的她离开学校,到北京打工,每月寄上省吃俭用攒下的钱,帮父母还债。

杨莉带闫雪松来到住处,告诉他哪里是床,哪里是柜子。闫雪松打开箱子把衣服放进衣柜里,杨莉看到衣服一件件叠成圆柱状,板板正正地摆放在箱子里,不由得在心里暗暗赞叹。再看着闫雪松有条不紊地一件一件挂上衣服,心里突然涌上了一种异样的感觉。闫雪松来到店里不到一个月,就成为店里点钟率最高的师傅,许多顾客慕名而来。在前台工作的杨莉看到闫雪松常常忙得满头大汗,总是帮他倒水、擦汗。闫雪松每次接过杨莉递来的水,都要深深地“注视”着杨莉,墨镜后面的那双眼睛充满了感激。

那一年的北京,11月就下了雪。一天,闫雪松没有像往常一样听到杨莉的声音,他询问老板,才得知杨莉生病请假了。那天他的精力怎么也集中不起来。好不容易熬到下班,闫雪松向老板要了杨莉的地址,他要去看她。先是坐地铁,然后坐公交。在一个城中村,他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杨莉住的出租房。当杨莉打开房门,看到浑身沾满雪花的闫雪松时,不禁大吃一惊:“这么远,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杨莉边责怪边拍打着他身上的雪。“看你一天没有上班,我实在放心不下,就来看看。不过,你住的这地方确实难找。”

杨莉得了重感冒,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闫雪松问清了厨房的位置,对杨莉说,你躺床上休息,我来给你熬点粥。不一会儿,厨房便飘来了米粥的香味。在袅袅的氤氲里,杨莉看着闫雪松神情专注地熬着粥,不禁有些恍惚,她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

2014年春天,闫雪松盘下一家按摩店,杨莉自告奋勇去帮忙打理。可是不到一年,房东就要涨房租,店的两边也陆续开了四五家按摩店。长期操劳,缺少走动以及常常失眠,让闫雪松疲惫不堪。杨莉心急如焚,她听说跑步能改善睡眠,便在一天晚上客人走后,拉着闫雪松去跑步。

杨莉拉着闫雪松在一个废旧的车库里连跑带走锻炼了1个小时,听到杨莉跑得气喘吁吁,闫雪松说:“我自己凭感觉慢慢跑,你在旁边提示我就行了。”杨莉松开了手,站在车库中间,闫雪松则听着杨莉的指挥,慢慢地又跑了一个小时。那天晚上,出了一身汗的闫雪松洗了澡后,美美地睡了一觉。

共同奔跑牵起了爱的手

第一次参加助跑团,杨莉找来领跑绳套在两个人的手腕上,杨莉跑在前面,牵着后面的闫雪松。但是两个人的步伐频率不一样,领跑绳时紧时松。在一个拐角处,杨莉忘了提醒转弯,直跑的闫雪松一下子撞到了正在拐弯的杨莉,两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杨莉倒没有什么,闫雪松则面部着地,擦出了几道血痕。看着嘶牙咧嘴的闫雪松,杨莉自责不已。

在多次的陪跑过程中,两个人逐渐形成了默契。领跑绳向前紧一点,就要加快速度,向后松一点,就是要降低速度,侧向拉一点,就是提示向右拐弯,身体靠近一点,就说明要左拐弯了。前期这些动作都还要杨莉用语言提示,但到后来,杨莉只靠一根领跑绳,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两个人边慢跑边聊天,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这是盲人在跑步,都以为是一对情侣在锻炼。两个人跑步时的感觉越来越好,有一次竟从西坝河一直跑到了北海。在北海的桥上,—位流浪歌手正在唱歌,“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他们停下脚步,听着流浪歌手忘情地歌唱。杨莉看到闫雪松的脸上流下了两行热泪,她心里一疼,伸手轻轻给他擦去。闫雪松一下子抱住杨莉:“你愿—生做我的眼睛吗?”杨莉用力地点点头:“我会做你永远的眼睛。”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傍晚的北海,夕阳西下,波光粼粼,柳枝随风摇曳。闫雪松在杨莉的耳边,动情地念起了里尔克的诗歌:“如今我不再置身事外,一切色彩都已化入声音与气味,如曲调般绝美地鸣响。”

爱情马拉松跑到幸福终点

闫雪松跑步的速度越来越快,杨莉渐渐地跟不上了,闫雪松在助跑团的微信群里找到了一个志愿者。杨莉不放心,她要亲自观察一下那个志愿者。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两人和那位志愿者见了面。准备活动结束后,杨莉悄悄地告诉闫雪松说,这个志愿者不合适。闫雪松问为什么,杨莉说,在准备活动过程中,我听到那个志愿者在不停地抱怨,一会说这个人的装备不对,一会说那个人的准备动作不协调。这样急躁的人,我不放心把你交到他的手里,还是我陪你跑吧。

闫雪松开始跑得很轻松,但跑到15公里时,他左腿疼痛难忍,每跑一步都像刀子在割肉。还剩下5公里,闫雪松感到自己快要坚持不住了,但带着杨莉体温的领跑绳提示他必须要坚持到底。他全身仿佛一下子充满了力量,疼痛也消失了,他咬紧牙坚持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杨莉的喊声:“雪松加油,雪松加油。”闫雪松奋力冲过了终点,获得了一枚写有“欢乐英雄”字样的戒指。闫雪松把这枚带着自己汗水的戒指送给了杨莉,杨莉无比珍惜地戴在了无名指上。

闫雪松的刻苦训练,也带给了杨莉满满的正能量,她在帮他圆梦的同时,一直坚持学习充实自己。2016年7月,她经过几轮严苛的考试,如愿以偿应聘上了北京朝阳区一个派出所的协警。摸着女友身上的臂章,闫雪松更有动力了。

尽管得到了杨莉家人的理解,可是讽刺和反对的声音还是不绝于耳。听到有人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时,闫雪松淡然一笑,心中更加坚定了跑马拉松的决心。他要向全世界证明,他能够给心爱的姑娘足够的幸福。

第78篇、爱情故事爱情来了浪滔天

【1】

任凭闺蜜在电话里怎么劝解:“周小琳,你成熟点,徐晓东真不错,你再考虑一下!”周小琳就一个意思:不考虑。

什么徐晓东是骨科医生,事业心强。周小琳现在对“医生”“事业心强”这些字眼无感。她一年前被分手的前男友就是大夫,事业心贼强,他们谈了四年恋爱啊,也抵不过他能和院长女儿一起出国进修。

下班的时候,周小琳还在郁闷,却接到老爸的紧急电话,老妈不小心摔了一跤,踝骨骨折,现在人在医院。

周小琳一边感叹着世界小,一边往医院跑。竟然是徐晓东所在的医院。

等周小琳赶到医院,老妈已经被安置好。老妈躺在病床上,脚部肿得老高,已被固定。她赶紧过去安慰老妈,满眼心疼。

徐晓东很敬业,没在病房拉好感。他态度平和地对着她说:“没事,先消肿,一星期后手术。”

老妈疑惑:“你们认识?”“不认识!”但世界上的老妈都敏锐。

当晚,老妈就让她去给徐晓东送红包,说她没到之前,徐医生对他们两位老人有多照顾,态度好得像对待亲人一般。

周小琳想告誡老妈,现在医院都禁止收红包,徐医生那态度是职业所在。但看见老妈刚经历了一场病痛,脸上充满倦色加焦急,即使知道老妈另有所图,周小琳还是妥协了。

“记住,态度要诚恳,我还要住院半个多月呢,还要人家费心。”

“记住,避开摄像头。”背后老妈在叮嘱。周小琳却哭笑不得。

在医生办公室,徐晓东很周到详细地介绍了老妈的伤情,然后道:“不用太担心,只是人就受苦点,在床上躺着不能动,家属受累,手术后有两天会非常疼,需要家属耐心安抚。你也注意身体。”周小琳“嗯哦”地点头,疑惑着红包怎么拿出来。

她拖沓着说了声谢谢,徐晓东没客气地答:“嗯,好。不过我不接受红包。伯母手术后你请我吃饭吧。”

周小琳顿觉凌乱,她的举动是哪儿暴露了?回病房的路上,她才发现一只手一直插在衣兜里,那装钱的信封都快被她摩挲破了。嘿,还真是不能小觑大夫的洞察力。

【2】

周小琳打电话请徐晓东吃饭的时候,徐晓东那边很吵,她趁机说:“你要是忙,就下次吧。”徐晓东马上回应:“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去。”

徐晓东来了,休闲的衣裤,干净的头发,明朗的笑容,周小琳有瞬间恍惚,徐晓东和在医院的形象大相径庭。

周小琳问他是否在忙,徐晓东马上就一脸懊丧,原来他在被迫相亲,“我被太多人惦记了。”周小琳正想说,徐晓东你这是在炫耀吗?徐晓东却开口问:“可是,你怎么不惦记我?”

这话转得周小琳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嗫嚅道,“我一定要惦记吗?”

“倒也不是。”徐晓东无奈地笑了下。

不过经徐晓东这一闲扯,她自觉轻松了许多。

都是不小的成年人,话题就顺到徐晓东相亲的事上,徐晓东大方得没边没沿倒是让周小琳眼前亮堂。徐晓东说他都用几种方法来解决他太受欢迎的问题。介绍人若是同行或同行的亲戚,他就说,他正想调往急诊科,有献身急诊事业的决心。谁都知道急诊科是又累又忙。去急诊就等于减少了约会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除此之外的人给他做媒,他就说暂时还不敢考虑这事,因为要去参加医疗队,去非洲,还是去柬埔寨,还没定,前途无可预料,不敢冒然相亲。

徐晓东说得一套一套的,听得周小琳忍不住哈哈大笑。

“至于笑得像花盆一样吗?我现在才明白,这都为了遇见你。”周小琳一下子心跳,徐晓东这样的翻转话却说得自然,还仿佛带着自信,自恋,和太阳光的能量。

但周小琳也不是小女孩:“那意思是遇上我就不去非洲了?”

徐晓东可没料到踢出去的球这么快弹回来,稍一愣神,道:“该去还去。”

“那生死未卜的,你也不怕牵连谁……”

徐晓东顿时无话,叫来一听啤酒,“生活以痛吻我,我回报以酒。”说罢仰头“咕咚咕咚”地喝。

周小琳但笑不语,心头却很舒畅。

一年多以来,她第一次感到生活有趣起来。

【3】

徐晓东敬业自然地侵袭进了周小琳的生活。但随着了解,她发现徐晓东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人。

他上班以外的时间全是研究吃喝玩乐,哪个饭店做的鱼好吃,哪个夜市的羊肉串最糟糕,去哪里野营最浪漫,都门儿清。他交友甚广,微信群就有52个,五花八门。刚开始,他邀请周小琳去吃饭,去一日郊游,去台球俱乐部,周小琳感觉特别新鲜,就像徐晓东给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可是一段时间后,她忍不住怀疑,28岁的徐晓东,整天东跑西颠的,好像有钱有闲。周小琳就没见他看过书,说过工作麻烦,挣钱不易什么的。

他不是事业心很强吗,医院不是也要评职称,写论文,讲究成果吗。

周小琳最近面临评定职称,她都有些着急了,毕竟工作是生存之本。

但冷不丁书就被夺去了,徐晓东不知什么时候来了:“别看了,大星期天的,该休息就休息。”徐晓东背上背着钓鱼竿:“走,今天教你钓鱼。几个钓友一起去,现场钓,就地烤。”看着徐晓东的一脸兴奋。周小琳一肚子苦口婆心。

“徐晓东,你都不用工作的吗?你都没有想过以后吗?”见徐晓东一愣怔,她赶紧补充:“以后拿什么来这样吃喝玩乐?”

没想到徐晓东来了一句:“你不是不喜欢事业心太强的男人吗?”

半天周小琳终于反应过来,将错就错:“我不喜欢事业心强的男人,你就不要事业心了吗?你打算怎么办?改行吗?”

“嗯,有这么个计划。”徐晓东就像早有准备。

接着周小琳按耐住心中的蹭蹭火气,和矛盾的愤懑,听了几套徐晓东的未来计划。第一,他父母给他攒了一笔老婆本,可以买个小门面,开个生活小超市,赚多少都是自己的,这样就没有生活压力了。时间和自由是自己的。第二,他准备利用手中交友资源,办自媒体,五光十色的东西肯定有人关注,他的文笔还不错呢。第三——

“停!”周小琳听不下去了,他这是丢芝麻抱西瓜啊。计划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你一个重点医科大学的研究生,骨科大夫。你干得好好的。”

“太忙。”徐晓东干脆地说。

“我看你很闲。”周小琳没好气。

“我请了长假。”

“为什么?”周小琳疑惑了。

徐晓东这次稍思索了下说:“谈恋爱,陪你。”

周小琳直接无语。

【4】

周小琳那天小宇宙第一次爆发,骂得让徐晓东直接滚回医院上班后,又对闺蜜来了一顿暴喝。

得到的回答是,徐晓东第一次陷入情网,不知怎么追上她,就把周小琳调查了底朝天。结论是,先攻克掉“大夫”和“事业心强”这两点周小琳憎恶的。

结果是大夫也病急乱投医,徐晓东紧急加了五十多个微信群,急速让生活五光十色,尽量让自己闲趣有魅力,而且在周小琳逼问未来计划下,准备失业。

这就是爱?周小琳真的哭笑不得了。

她眼前闪现出徐晓东在医院时的敬业幽默,在和她吃饭时没心没肺的真诚,那时徐晓东才是真的明媚阳光有魅力的。

她沉静下来,这是她的错吧,她把爱情的伤嫁祸到前任的职业和事业心上,只是为没深情的被爱找个借口而已。说白了,职业和事业心从来都不是问题,这些是生存之本,是个人魅力的所在。

可目前却有个傻笨的人笃信她的借口,愿意为她放弃这些,虽然过程可笑可气,结果兵荒马乱。

周小琳这边在悔悟,闺蜜那边却和徐晓东通了气。

一周后周小琳接到徐晓东发来的微信照片,视频。他已提前销假,人现在已在西北某省的小山村义诊,这个医疗队要在当地驻三个月。

一切尽在不言中,都是聪明懂事的成年人,都知道有错就改,都明白怎么面对现实和未来,周小琳只在徐晓东的微信后留了一句话:三个月后,好好地给我回来。

第79篇、爱情故事爱不是改造的理由

一天到晚地吃咸菜

晚饭一大桌子的菜,可方源只是对着面前的一盘咸菜丝使劲儿。袁梅终于忍不住了往他碗里夹了块红烧排骨。方源皱皱眉头,没说什么。

袁梅又继续往他碗里夹青菜,方源终于忍不住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吃青菜。”

袁梅抬抬眉毛:“青菜多健康啊,谁不知道多吃青菜好?你一天到晚地吃咸菜!”

方源忍不住了:“吃个饭也管东管西,不吃了!”

说完一甩筷子就回书房了。袁梅心头直冒火: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呢?

收拾完家务袁梅回到房里,看到方源正在打游戏。她火冒三丈:他明明知道没多久就要考试了。

方源的单位最近要晋升一批人员,方式是通过考试,方源倒好,从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想到这里,袁梅忍无可忍一下关掉电脑。方源也火了:“这也不让那也不让,我是生活在监狱吗?”

袁梅也很生气,他就不能有点上进心吗?整天无所事事。真的想一辈子做个碌碌无为的小职员?

但方源根本不听袁梅的训辞,他上床蒙上被子,然后呼呼大睡了。

看着毫无上进心的老公,袁梅忽然心头涌过一阵悲哀:两人似乎每次都是如此,她为他好,他却不领情,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人家根本不领情

刚认识方源时,袁梅就觉得他吊儿郎当不求上进,但是他对她很好,追求得也很火热,并对袁梅信誓旦旦宣称:你不喜欢我什么?我改,都改还不行吗?

就这个我改,袁梅就一下沉沦了。是啊,方源的缺点也不是太大,改了不就是好青年吗?

果然,恋爱的日子方源表现得好极了,工作努力为人体贴,一下成了上进有为的好青年。这让袁梅很满意。

但是她高兴得太早了,结婚后方源原形毕露。说他,他还振振有词,嫌她管东管西管得太多。

这让袁梅很泄气,明明是想让他变得更好,想让这个家过得蒸蒸日上,可人家根本不领情。

这并没有用

很快到了考试那天,袁梅特意从单位请了一天假,她早早起床做好了早餐,准备方源吃完就陪着他一起去考场。

可一起床方源就臭着一张脸,他磨磨蹭蹭很久也不出门,最后考试都快迟到了,他忽然慢腾腾开口,说不想去考试了,袁梅这阵势让他压力无限大。

袁梅吓了一跳,最后她软硬兼施,并答应不和他一起去了,方源才终于出了门。

因为方源这表现,袁梅觉得这阵子努力是白费了。

可没想到一星期后,惊喜居然真的来了。

这天方源一回家就兴匆匆地,袁梅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抱起她亲了几口:“老婆,我考试成功,晋升了!”

袁梅高兴极了,她的监督是有用的,努力没白费啊。方源无疑也很得意,他笑眯眯地问:“现在我达到你的要求了吧?”

袁梅心中无疑美得很,老公还不是无可救药,她半开玩笑:“以后还需要更努力!”

但没多久袁梅就发现,晋升为领导的方源居然还是懒懒散散的,都升职了怎么还能如此?她苦口婆心地劝他,这次机会得来不容易,一定要好好把握,努力工作,以后在职场上更上一层楼。可是方源却苦着脸说:他觉得升了职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原来自由呢。

这怎么可以,袁梅每天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方源却烦不胜烦,这天他一回家就宣布:“你以后不用忙活了,我看你一天为我担惊受怕的太辛苦,就已经向上司辞了现在的职位,已经回归从前了。”

然后又说,他原本就不想当什么劳什子领导,可当初她的期待那么明显,为了想让她高兴才咬牙努力考上,以为从此她就会对他满意,但是现在发现,这并没有用。

袁梅如五雷轰顶,方源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都做了什么?

她成了什么

因为方源的冲动,周末袁梅咬咬牙舍下脸面约到他的上司,替方源低声下气求了很久,领导终于同意了方源官复原职。她这才松口气。

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告诉了方源,可方源震惊地望着她,一脸的气急败坏:“你为什么做这样的事?你知不知道这样我会丢尽了脸?”

然后大发雷霆:“袁梅!我受够了!我的人生不需要你安排!这几年,我做什么都是不对的,不能打游戏,不能看小说,什么都要改,连吃饭都要改,我就是不爱吃青菜怎么了?吃咸菜那么多年也没死人,你瞎操个什么心?一天到晚我这不好那不好。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让人厌恶?”

袁梅呆了,她的脑子嗡嗡响起来,她从来不知道,方源居然会对她有如此多的不满,委屈像是海啸般铺天盖地袭来:她这样做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他好吗?在乎他关心他才会想让他有好的改变,现在好了,她成了什么?

然后方源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我累了。”

再也不改造你了

方源真的离开家了,袁梅哭得昏天暗地,绝望又崩溃,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哭过之后,她心底满是对方源的怨气,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直到晚上方源也没回来,袁梅的心空落落的,突然门铃响了,她心狂喜,方源回来了?

很失望,是方源的朋友林东,他说方源让他来拿一些他换洗的衣物。林东又告诉袁梅不要担心,方源只是心情不好,在他那住几天估计气消了就回来了,怎么说袁梅也是为了他好。很明显,林东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吵架经过。

林东临出门时忽然犹豫一下又折回来,他说:“我看得出方源现在很颓废,一直念叨着自己达不到你的要求。你没发现方源越来越压抑了吗?”

压抑?袁梅愣了一下,她回想了一下,是的,方源从什么时候起连笑都很少了?她回忆一下结婚前那个阳光的青年,忽然觉得一阵恍惚。

林东继续:“方源大约给我说了下你们的矛盾。我不知道谁对谁错,但我觉得,如果他生活得根本不快乐,那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呢?他如果有心,就会自己努力,否则你怎么想让他改变也是是没用的。而且这都是你当初的选择吧?譬如说,如果你喜欢的是越野车,你就不要抱怨它不省油。越野车就没有省油的,你想省油,应该挑经济适用型的。”

林东走了,袁梅仍然呆呆站在那里,他的话似乎让她忽然间明白了很多。

她回忆了以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方源真的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像原来那么快乐了。难道这真的是她的错?想起他出走时的话:我的人生,不需要你来安排。

是的,她总是想让他改变,可是,他是一个独立的人,她有什么权利去改变他?其实,为了她,方源已经做出很多的牺牲了,他是那么安于平和的一个人,因为她的监督当上了领导。但她还不满足,强迫他继续上进,但这像强迫一个没牙的老太太去吃核桃,这件事情终于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他就是他,为什么要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尽全力想把他的性格、人生观、处世方法全部回炉重造,那还是他吗?

袁梅焦急地打方源电话,可是关机,她担心极了,他会不会真的对她绝望了?

几天后方源终于回来了,看着他,袁梅大哭起来。

方源吓坏了,说他那天的话都是气话,这不是回来了吗?他还满脸羞愧,当时结婚前言之凿凿说改掉所有她看不惯的毛病,可是根本没有做到。

袁梅摇摇头:“老公,我错了,我再也不改造你了。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最好的方式是接受

果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袁梅开始接受方源的一切。可她不管不问,方源还自己开始上进了,年底还拿了优秀员工的名额,回来高兴地对袁梅显摆,得意地说:“老公能不能干?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袁梅偷偷笑了,其实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是不愿被束缚的,她放松了,方源倒主动努力来讨她欢心了。

其实,就算他不这样做,现在生活也很幸福了,不是吗?换个角度看,方源勤快又体贴,就算玩游戏看小说也从不过火,对她发脾气从来是忍耐,就算他没有上进心,好歹工作还是稳。当初的她为什么还不满足?

袁梅终于明白,在婚姻中去改造一个人,那是很自私的方法。每个人都有优点有缺点,当初她选择了方源,说明这个男人有吸引她的地方,如果真的爱,最好的方式是接受,而不是改变。

第80篇、爱情故事一种真爱的名字叫“阶梯”

我认识一个叫茜的女孩,容颜娇美,是正宗的佳人。唯一不足之处,是她美貌有余而才智不够——她是初中毕业生。这也赖不得茜,生活给了她美貌,却没有给她足够的智慧。茜深知这一点,似乎是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所以她挑对象的首要条件不是对方的容貌、家财,而是学识。茜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最终有志者事竟成——她的新婚丈夫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博士生。

本以为才子佳人,自此便算得上花好月圆了。岂料不到一年,便传出了茜离婚的消息。众人同情,她却淡淡地笑着说,离婚的原因是自己爱上了化肥厂的小朱。这让人惊讶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其实想来,茜和一个从事研究的人在一起生活,注定不是站在同一阶梯的。茜得时时抬起头来,用崇拜的眼神盯着站在高处的这个人。一两天无所谓,可时间久了,她会觉得脖子酸,眼睛涨,浑身不适。而和小朱在一起,他们可以互相平视之,笑闹之,或者你擂我一拳,我踢你一脚。这份舒坦和快意,对于习惯了仰视的茜来说,是多么珍贵!

对于男婚女嫁,中国人历来讲究门当户对。所谓“朱门对朱门,木门对木门”,说到底,也就是一种“阶梯”爱情。

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就是典型的豪门婚姻。事实上我认为,他们离婚,归根结底在于他们不是同一个阶梯的两个人。“我送了你500万礼金和百万珠宝,还给你买了豪宅,你为什么要去工作呢?为什么不多陪女儿呢?”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爱钱,贾静雯愿意退回财产,只要女儿,独立至此更伤了豪门的自尊。用荣华富贵换一个贤妻良母是孙志浩理想的“阶梯”,而贾静雯的“阶梯”则是实现自我价值。

爱情和房子一样,都属于“刚性需求”。既然是“刚性需求”,那就千万别压制。关键是咱们得明白自己的承受能力,能承受得起哪一档的,就消受哪一档的。也许你会说:“我不是现在消受不起吗?等我哪天消受起了,上了一个新阶梯,再找行不行?”拜托,为什么现在“剩女”越来越多,大概和你一样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太多。

买房要趁早,要不然房价飞涨,你就赶不上了;结婚要趁早,要不然合适的男人都变成别人的夫君了。事物都不是静止不变的,所以,与其把眼光放得那么高,倒不如盯着那些现在和你平起平坐、又有发展潜力的男人。又或者,你站得高、望得远,发现哪个男人是有能力在将来和你一起携手并肩同行的,你培养他。培养男人这种事,比一开始就坐享其成要来得安全可靠。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阶梯”爱情嘛,重要的还是爱情。要不然,你就是找再多和你同一阶梯的人,没有重要的“爱”元素,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81篇、爱情故事翻山越岭来救你

农历正月十五刚过,山间潮湿冰凉,沿着山间小道向上爬,王健紧跟着女友的父亲,“欢欢看到你一定很开心。”不善言辞的父亲半天憋出一句话。二十多天前还活蹦乱跳的女友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王健心中充满未知。

半晌,王健走进了一种极度凝重的气氛中——家里阴暗潮湿,条件很差,亲戚们坐在床边,一直问刘欢想吃什么,希望满足她“生前”最后的愿望。这仿佛是刘欢人世间的最后一天,她说出口的愿望是喝一碗酸汤,再跟男友见上一面。

“你来了。”王健记得,躺在床上的女友对着自己轻轻地说了一句,露出一丝笑容。就在前一天深夜,女友发微信告诉王健,医生给她下了病危通知书,多家医院拒收,甚至有医生表示她最多只能撑两天。

“一定要坚持到我来救你。”王健接到信息后连夜赶路时反复对女友重复这句话。当情侣俩真正四目相对,王健却异常冷静。“跟我走,回常州,去医院治。”王健说。

但女友的家人并不同意。按照老家的习俗,如果人死在外地了,就不能进入祖坟,这是家族不愿意接受的事。

“和她在一起后,我的生活状态似乎都变了,她会给我买新衣服,打扮我,感觉生活不再是一個人,是两个人的幸福。”王健说,半年的恋爱时光里,见面、吃饭、逛街的过程让自己感觉很美好,相互扶持安慰也让生活有了更多色彩。

女友的态度很坚定,她愿意跟着王健走,去搏一线生机。

“路费我来出,治病没有钱的话,我去想办法,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一定要救欢欢。”王健反复对女友的家人说。他一边劝说,一边联系常州的医院,一边买好了第二天清晨贵阳到南京的第一班机票。

刘欢的父母终于答应让女儿去外地治疗。

凌晨两点,女友表哥开着借来的面包车驶向贵阳机场。一路上,女友多次昏睡过去,王健一直鼓励她:“你不能睡,快醒过来,马上就到了。”

这一路,王健一次次后悔自己同意女友回老家治病。

女友生病的起因就是去年一次体检时查出腹部有积水,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又查出有结核,治疗花了七千多元,继续治疗要花费更多,女友怕给王健增加太大的经济负担,决定听父母劝说回到老家接受治疗。王健开始坚决反对,但是拗不过女友和她父母的坚持,两人约定回家治好病就回到常州。

农历正月初七,刘欢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县城里的一家医院进行腹部抽水化验并住院治疗,随着时间推移发现肠漏,感染严重,病情渐渐恶化,甚至最后命悬一线。“说是在体内抽出来的不是积水,而是大便,大便感染血液和器官,病情恶化。”王健抽泣着说,“如果我知道回老家治病会被医院判‘死刑’,我怎么也不会准她回家。”

一夜的长途奔袭,终于赶到贵阳机场,但是江苏大雾,飞机延误,起飞时间不详。燃起的希望又面临破灭。

王健对刘欢说:“这趟飞机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如果今天航班取消的话,你真的就没有希望了,航班不取消,我们就撑住。”

撑到机场几乎花了刘欢全部的力气,但她依然坚持保持清醒,上午10时许,航班起飞。

飞机起飞时气压变化,刘欢突然靠到王健肩上,告诉他快撑不住了,王健反复在她耳畔鼓励着:只有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小时!很快!很快!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坚持!

到了南京机场,王健的朋友开车将俩人送到了常州,这段路程已经花光了刘欢所有的力气,王健也感觉女友快撑不住了。

赶到医院时,刘欢几近休克。

医生诊断说,刘欢全身大面积感染,能跨越千里撑到医院,是个奇迹。“求生欲真的太强了,她真的不想死。”王健说。

医院给刘欢开通了“绿色通道”。刘欢常年在外,也没有医疗保险,入院后,高昂的治疗费用是最大的难题,王健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医院提议王健可以求助于网络筹款平台,帮忙筹款,完成手术。

在医院的帮助下,王健和刘欢的父亲一同发起网络筹款。共青团贵州三都县委驻常州市工委书记潘洪湖得知此事后,带着贵州老乡一起赶到医院,送上大家的心意,并组织身边的工友转发筹款链接。筹得24万元的爱心善款时,王健提前关掉筹款。“剩下的钱我可以自己靠努力慢慢挣。”王健说。

王健的父母从网络筹款链接中,知道了儿子正在救病重的女友,后怕万一在贵州到江苏的路上出了难以预料的事,对刘欢的父母难以交待。王健只跟父母说了一句:“救命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刘欢已经在常州接受完第一阶段治疗,计划增加体重进行第二阶段的治疗。王健说,有一天,在外奔波时接到女友病床上发来的视频通话,女友说:“等我好起来,你就来娶我。”

第82篇、爱情故事做你永远的小姑娘

隔壁病床上,躺着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太太。

她有八十多岁了吧,整个脸颊凹陷下去,五官藏在皱纹里,浑身上下只晃悠着一层皮。我注意到她时,老太太正在跟医生护士作战,一旁陪伴的老伴在不停地劝慰她。

“不插尿管!不插尿管,我不要插尿管啊!”老太太哭着抗议。

两个小护士按住她的身体,医生费了老大力气才把尿管插上,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有些无奈地嘱咐一旁的老头子:“别再让她拔掉了,这都是第几回给她插了!”

老头子连连点头,满脸愧色,好像拔尿管的人是他自己。

在病房待了快三个小时,这对老夫妻就插尿管的事讨论个不停。中间他们的儿女来过一次,也都是五六十岁的年纪了,待了没多久,只说身体吃不消就走了。

临走前,儿子用丝巾把老太太的手缚住,系在床头护栏上。他大声对父亲说:“妈脑子都不清楚了,你跟她讲什么道理?还能一直看着啊,不是拔尿管就是拔针头。看你把她给惯的!”

老头子不说话,看着他们嘿嘿笑,说急了干脆手一挥把孩子们都轰出去。

老太太拖着哭腔抱怨:“我不插尿管嘛,不要插尿管,难受!”

老头子走过去,把丝巾解开,佯装拍打她的模样:“给你解开了,不许拔尿管了啊!咱們要听医生的话,插尿管好嘛,好了就早点回去嘛!”

“那我不舒服怎么办?”老太太的语气,竟然满是少女的憨然。我从她皱纹深处,读到了一种撒娇的表情。

“那就忍一忍,我给你讲故事啊。给你讲个书上的故事……”老头子把眼镜戴上,开始给她念书。

我挣扎着,没熬过困意,陷入沉睡中。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醒来时看到老头子气急败坏地指着老太太,叹:“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啊?又悄悄拔了尿管!你说你,你还能起来尿啊?”

老太太眨巴着眼睛,一声不吭地望着老头不说话。

“看我干吗?我老了,抱不动你啦!”

老头子把一只手指头伸出来,点点点,就快戳到老太太额头上,最终还是收回去了。这时,护士过来巡视了,他赶紧把尿管塞到被窝里,拉出尿袋挂着,假模假式地说:“想要尿尿告诉我啊,给你把阀子开了。”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老太太果然尿了,尿了一床。老头子一边给她擦洗身子一边叹气:“你说你,羞不羞啊?这么大年纪了,还尿床!”

老太太用手捂住脸,笑得肩膀一抖一抖,嘴上还反驳:“我刚叫你扶我起来,你睡着了嘛!”

“得,你给我做了几十年饭,敢情现在都要跟我讨回来咯!”老头跟着乐。

快天亮的时候,老太太把手伸出来,对老头子说:“系上吧,系上吧,一会儿他们要过来了。”

老头咧嘴笑:“你倒是蛮明白嘛!”

真好,有你的世界,她永远是个小姑娘。

第83篇、爱情故事剩女沫沫的一路伤情

其实只要人家不跟沫沫提及终身大事的话,她过得还是蛮开心的。

在她的概念里,从未觉得一个女人必须嫁了才能拥有完整的人生。所以她即便纵观无数风景,也显得淡淡定定了。公司里的人曾一度怀疑靓丽的沫沫要么是同性恋,要么就是脑子短路了。

其实,沫沫一路也相了无数次亲。

她总觉得她的爱情不应该以相亲的方式存在。而是要像小说、电影里的情节一样。一刹那的眼神碰撞,一瞬间的深情相拥,误会后又纠结疼痛的迷乱告白,她喜欢琼瑶式的朦胧又心伤、神伤的爱恋。可现在这个年头,谁还有心、有时间跟你朦胧、暧昧,欲说还休?

星期五晚七点。

“景轩酒家”饭桌上,方脸男人问沫沫:“你对我印象怎样?”

沫沫回答:“还可以吧。”

男人便激动了,拉住沫沫的手,花痴般地说:“那这个星期天我们结婚吧。”

沫沫差点晕倒,马上借口有事溜之大吉了。

瞧,这样的快餐式恋爱会把人给噎死,沫沫的调情式恋爱的希望瞬间破灭。

沫沫最近总觉得有一双羞涩的眼一路追随着她。

这双眼就是她办公桌对面的凌丰。

这个男人在沫沫眼里属于沉默型的。来公司没有多长时间,有一张干净的白脸,说话温文尔雅,非常绅士。缺点就是个子矮了点,就因这点沫沫对他是不入眼的。她要的男人要像古天乐那样高大帅气。

所以当凌丰在午休时递给她一个削好皮的苹果时,沫沫歉意地笑笑:“吃得太饱了,你自己吃。”

凌丰就这样尴尬地伸着手,红着脸说:“这个营养,吃吧。”沫沫不想令他太难堪,便伸了手,同事路兰却抢先从凌丰手上接了苹果,然后没心没肺地一边啃,一边笑:“嗯,谢谢凌丰,好甜。”

凌丰只是认真地对沫沫说:“我还有,你等等。”

沫沫急了,借口有事溜了出去。

再坐回座位的沫沫,见到凌丰询问的目光,她只能低着头,尴尬得要命,好像真跟他有事来着。

从第二天开始,凌丰便执著起来。

早上把买好的早餐放在沫沫的桌上。中午是削好皮的苹果,苹果下垫着餐巾纸,餐巾纸下放着纸条,晚上约她“明月餐馆”就餐。沫沫抬头,凌丰正对着她温柔地笑。

沫沫内心很纠结。

说实话,她对凌丰没有那种海啸般心动的感觉,可是他的体贴却令她有点感动。想想有一个人默默地喜欢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于是,晚上等同事们都走光后,沫沫便坐上了凌丰的车去了餐馆。

用餐时,凌丰一个劲地为她夹菜,照顾得细致周到。

沫沫看着这张温暖的笑脸有点恍惚,想着这样家常的感觉也不错。

餐毕,凌丰建议在江边遛一圈。

整个江边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灯光,甚是浪漫。此时,沫沫的手已经被凌丰紧紧地拽住了。沫沫有点紧张,她不确定自己要不要这样一段信手拈来的感情。

接下来,凌丰用意明显的体贴,令沫沫更加矛盾。一方面她知道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爱情,可是另一方面她又无力抗拒这妥帖的温暖。

想着,寂寞时期过渡一下也无妨,有了合适的再抽身也不晚。

凌丰却表现得很急躁,他不满足于牵手、拥抱、亲吻了。他想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把沫沫品尝一番。

沫沫起先抵死不从,因为她知道,在真爱还没降临前,这样出格的举动日后会亵渎了自己崇尚的真正爱情。可是渐渐地在酒精的麻醉下,在凌丰温柔缠绵的攻势下,沫沫的身子便变软了,变瘫了,失去了最初的意识。

星期一她上班来,就被办公桌上的一大捧火花玫瑰惊艳了眼。在同事们艳羡的目光中,沫沫绯红了脸,朝凌丰望了一眼,觉得他不仅体贴还懂浪漫。

高跟鞋“噔噔噔”有节奏的一路敲进来,然后一股海洋香氛弥漫开来。大家定格了眼珠,原来是老板夫人。于是所有的人便识相地溜回座位,只有沫沫呆呆地捧着玫瑰傻愣着。

老板娘浅笑,风情地朝沫沫勾勾手。

沫沫放下花,跟随老板娘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随后,老板娘收起了笑容,清清淡淡地问:“玫瑰花美吗?”

“嗯,美。”沫沫点头。

“知道谁送的吗?”

沫沫摇摇头。

老板娘凑近她,说:“我送的呀,喜欢吗?”

沫沫瞬时瞪圆了眼:“你送我花干吗呀?”

老板娘唬了脸说:“送你花是想请你离职。”

沫沫一惊,叫出声:“我做得好好的,为什么呀?”

“知道吗?就因为你老板昨晚说梦话叫了你的名,你们可有一腿?你说我能容你吗?”

沫沫歪着脑袋仔细搜索着与老板在一起相处的情节。

一次是老板让她留下来加班赶个策划方案。沫沫不小心把笔掉在了办公桌下,然后她翘着臀在办公桌下一阵摸索。再然后她的臀遭遇了老板的咸猪手。

沫沫不搭理,拉开椅子闷声做事。老板后来也无趣地走开了。

再一次是加班后,天已经很黑了。沫沫刚想招手打的,老板的黑色丰田适时地停在了她身边。老板说顺路送她回去。沫沫摆手,可是老板执意不走,一定要送她才罢休。沫沫只好硬着头皮坐了进去。

然后老板把车开到了没有路灯的地方,在沫沫还没反应过来时,便拽着沫沫一阵乱啃,沫沫似无助的小鸟扑打着湿润的翅膀。最后终于挣脱开来,开了车门,拼了命地逃开了。这些沫沫都是埋在了心底,毕竟还要混饭吃。

老板娘又拿着一个镶钻的发夹晃悠在她跟前:“这个是你的吧,你还有什么话说?”

沫沫夺过发夹,恶狠狠地瞪着她说:“还是省省力气回去训训自家老公吧。你把你老公当宝,我当他草呢,搞得跟真的一样,无聊。”

在老板娘气得喘粗气的当口,沫沫已一脚踹开门恨恨地跑了。

再然后,沫沫把花狠狠摔进了垃圾桶,迅速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在同事们的目瞪口呆中卷着风走了。

十分钟后,路兰打电话来告诉沫沫,说凌丰为了她也辞职了。

沫沫不知是感动还是心酸,泪蜿蜒了一脸。

见到凌丰时,沫沫已喝了一瓶干红,醉得东倒西歪了。她腻在凌丰的怀里无助地说:“凌丰,你可不要抛弃我。”凌丰抱紧了她,亲吻着她,说:“别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陡然之间,没有了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沫沫有点不习惯,一直窝在床上懒得动。

凌丰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还要回来给沫沫做饭。沫沫看着在厨房忙碌的他,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凌丰为了她,辞了工作;又为了她,拼命找工作。这样有担当的男人真是太难找了。

沫沫在那一刻,把心中不切实际的爱恋一下子剔除了。她准备好好爱凌丰,把整颗心都交给他。

最近凌丰很忙,说找到工作了,是在一个哥们开的广告公司。因为还在创业阶段,离住处又远,所以准备留宿在那里备战。沫沫很理解,表示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那天沫沫一个人逛街。大太阳底下,日达广场的休息椅上,一对男女正热烈说笑着,温馨的画面和满身的金光刺痛了沫沫的眼,男人正是告诉她工作很忙的凌丰。沫沫没有上去质问,只是觉得所谓爱情真的很伤人。

最后沫沫打了电话约路兰喝茶。

路兰听到沫沫提凌丰,神秘地压低声音说:“其实,这个人是有老婆的,以前在公司他一直瞒着的。后来辞职后,有个女人自称是他老婆来找过他。当初离职,我还以为他是为你呢?你猜怎么着?现在他又回来干了,老板还给他升职了呢?做了总经理。”

沫沫只感到胸口发闷。

拨了凌丰的电话,接通后,沫沫竟然有点发慌,她希望凌丰给她的答案是另一种,他是爱她的。

可是面对沫沫的质问,凌丰坦白了。

答案又有了新的版本。

他说有神经质的老板娘把她当成了假想敌。然后许他升职加薪来为她除去心患。他的离职也是演的一出戏而已。他是有老婆的人,老婆有病在身,需要花费很多钱来治病,升职加薪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所以他愿意配合一下。况且沫沫是他喜欢的,最后他对她说“对不起”,还说真的爱过她,只是自己已有责任在身,只能抽身而退了,希望她不要恨他。。。。

最后,沫沫摔了电话,痛痛快快哭了一场。电视里正上演着缠绵悱恻的爱情剧,依旧是她渴望的那种震撼身心的爱情。■

第84篇、爱情故事折中爱人

我第一任男朋友就是我的前夫,我爱他到骨头里,为他肯吃一切苦、受一切罪,都磨练成金刚钻了,最后还是分手。第二任男友,俩人都不是扎实过日子型的人,我奔忙,他奔忙,太形而上,没接地气,也分手了。到秀才,一拍即合,都不存在过度,前俩人的牺牲就为给他铺路了。

若秀才在我情窦初开时走进我的生活,我眼角都不会望他,当然他也看不上我。

我以前最讨厌现在热捧的暖男。我爹就是暖男,他在我眼里的形象就是系着围裙、抄着锅铲、满头大汗地奋战厨房。我眼里的男人,那应该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识渊博,无所不通。我不需要他分得清葱还是蒜,也不需要他知冷知热,沾染尘埃。他就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躺在沙发上指点江山,坐而论道都怕他累着。后来就一直奔着这样的男人而去,一猛子扎进去谁都劝不回来。

女人成长起来飞快。

等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了,本事学个一星半点了,背一身房债了,儿子落地了,我就觉得累。剖腹产的伤口没好就要出去挣钱,腰弯不下去还要喂奶、换尿布,没人伸手的时候,多能论道都不仰慕了。生活就这样把一个小仙女变世俗了。还房贷、抱儿子、做晚饭,你随便挑一样!一屋不扫就滚蛋。

男人其实挺悲哀的。他还是那个他,你不再是那个你。

太爱的感情不好。太爱的感情就要求有回应。因为心存完美,就不能承认人性的缺点。而不那么爱的感情,就会有距离,就能够冷静客观,真心接纳对方的缺点,并从理性客观的角度接受人性。

遇到秀才以后,这个与我倾心的书生形象有很大距离的男人,用一颗滚烫的心在温暖我,细心地看护我。他不说一句格言警句,也从不引经据典,却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包括修衣架、关煤气,给我的光脚穿上袜子。只要医生嘱咐我禁止做的事,他一定悉心照料,让我咳嗽不再犯。他没什么玄奥的理论,却把我散落一地的泪珠穿起来藏进柜子,我真的好久都没伤心过了。

于是我知道,自己不过是凡夫俗子,自然不能与空灵的男人成就惊世骇俗的事,纵使仙子与我相爱双修,我都不可能度化成精灵。我就只能跟秀才这样的七窍已经开了六窍的男人一起偕老。

40岁以后,能欣赏夫妻俩牵手散步,绕着世纪公园遛弯儿——而这里一对一对经过我们的,都是60岁以上的老头老太;40岁以后,愿意俩人双双下厨,我烧菜来你洗碗,我削皮来你剥蒜;40岁以后开始觉得疲倦,像老头老太那样开始养生,你给我拔罐,我给你刮痧;40岁以后喜欢那个健硕的男人拎着大包小袋,让我空着俩手还拽着他的胳膊溜达。

那些我曾经喜欢和愿意为之牺牲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离我而去了。

第85篇、爱情故事聪明女人,从不在婆家找地位

不在婆家找地位

我在结婚头几年,每次回婆家,老公和孩子才是重点,那时,我特别纳闷、不解,平时很爱自己、尊重自己的老公,回到婆家就像变了一个人,对父母唯命是从,和家人一起把我这个老婆当“外人”。

在融不进的婆家里,我根本找不到存在感,经常偷偷掉眼泪,而老公则一副无辜的样子,认为我是矫情、多疑。年复一年都是如此,以至后来,提起过年回婆家,我就很恐惧,不愿意回去。

直到有一天,一位婚姻幸福的前辈跟我说,她就很喜欢过年回婆家。她说:“在婆家,大小事情真轮不上儿媳妇去做主,也尽量不要去出风头。婆媳永远不是母女,处理得好会是理所当然的,处理得不好,公公婆婆不会和自己的儿子计较,儿媳妇却不一样,哪怕99次对了,错了的那一次会成为一辈子的隔阂。不如大大方方做一个乖巧的好媳妇,礼物多买点,红包多封点,公婆欣慰地乐了,老公满意地笑了。短暂的假期结束后,回到自己的小家,名正言顺地当女主人,多好。”

我顿时醒悟,女人去婆家找地位,纯粹就是找不自在。

公公婆婆相濡以沫几十年了,早就习惯了彼此在对方心目中的位置。而老公以及他的兄弟姐妹,与他父母血脉相连,即便二老再喜欢儿媳妇,也是因为爱屋及乌,不可能排在儿子前面。至于孙子孙女,更不用说了,那是他们家的血脉,爷爷奶奶疼爱是毋容置疑的。

兒媳妇在公公婆婆心中的位置永远不可能超过这些人,排位顺序都摆在那里,硬要去找地位,这不是自寻烦恼吗?

做自己小家的女主人

从此,回到婆家,他们商量事情,就当与我无关,一律不插嘴,需要拿钱,老公自己会斟酌,基本上他说给1万块,我不会说9000块。需要出力,老公自己上,只要他不把我当保姆吩咐,我也乐意帮他分担一些。

因为我从不在婆家找地位,不计较老公出钱出力,反而让老公对我越来越好,凡事都会事先商量,他也从不会偷偷摸摸给公公婆婆钱,更不必担心会有婆媳矛盾。

真正会爱儿子的父母都会爱屋及乌,因为老公的态度,公公婆婆比以前更尊重我,从不干涉我们小家的事情,也不会插手我对孩子的教育。如今,我结婚20年,和公公婆婆一直相处融洽,我也越来越喜欢回婆家。

女人结婚后的重点在于,在自己的小家里和老公好好相爱,彼此尊重,努力活出自我,做一个好妈妈,让孩子快乐健康地成长,将小日子过得有条不紊,自然而然就是快乐有底气的女主人。

何必非要跟自己过不去,不如嘴甜点,多叫几声“爸爸妈妈”,多买点礼物,多给几个红包,说不定就有了地位。不管怎么说,在婆家我们都是男人的伴侣,是孩子的妈妈,这点谁也改变不了。

第86篇、爱情故事“扶贫式”婚姻,最怕没底线

相处是个琐碎而漫长的过程,比如两个物体,紧紧贴在一起,表面再光滑,时间久了也会有磨损,严重还会破。所以,哪怕是夫妻关系,距离感也很重要,千万不要试图超越相处的底线。

最近有一个热门话题,即“扶贫式”婚姻,意思是夫妻双方经济差距较大,一方对另一方付出过多,从而导致各种矛盾。

张先生和妻子是大学同学,两人恋爱两年,甜度极高,一毕业就结婚了。

张先生家在省会,父母都有工作,他是独生子。他妻子家在农村,生活条件一般,有个弟弟。俩人谈恋爱的时候,张先生的父母就不太同意。不是不喜欢女孩,而是担心将来被其家庭拖累。但张先生不以为然,他认为,我喜欢她,所以帮帮她家里也是应该的。

张先生是条真汉子,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每年夫妻俩都会回农村两次,大包小裹不用说,给岳父母的红包也相当大方,反正够老两口在农村吃喝一年的。

然而随着时光的推移,张先生慢慢不开心了。因为小舅子长大了。这小子自小娇生惯养,在姐姐读完大学,找了份好工作又嫁了个好男人后,更是飘起来。衣服鞋子必须要名牌的,动辄几百甚至上千的也有,手机更是非苹果不用。

关键是,以他自己的家庭条件,根本用不起这些,他花的,都是姐姐给父母的钱,以及父母辛辛苦苦种地赚的钱。再后来,他还直接向姐姐伸手,当姐的心疼弟弟,一般的也就给了。

这也就罢了。他高中毕业后,还非要上中外合办的大学,光学费一年就十万。明摆着,家里出不起。岳母给妻子打电话,妻子一听就明白了,这是指望他们呢。

妻子虽然有点为难,但也硬着头皮跟他商量,学费虽然贵,但学校确实好,能学到东西。要不就他那成绩只能上个普通的本科,出来找工作都费劲,不如这时狠狠心供他,将来也少操心。

这下张先生终于觉得对方越界太多了。老人用钱没的说,但弟弟不该由他们供啊。再说了,普通大学怎么了,我们读的就是普通大学,出来不照样找到不錯的工作?前提是要踏实肯干呀,就小舅子这样脱离实际地好高骛远,将来麻烦更是没完!

在张先生的坚持下,弟弟去了公立大学。但妻子和他之间,也结下了大疙瘩。再加上当年国庆节他们回去,岳父母的态度明显不似以往那般热情,小舅子更是连姐夫都不叫了。张先生非常心寒,对这段婚姻也感到失望,最后竟到了离婚的地步。

离婚后一年多,前妻突然给他打电话痛哭,说,以后再也找不到像他这样对她那么好的男人了。原来她又处了两个男人,全都像防贼一样防着她贴补原生家庭,连她用自己的钱孝敬父母都得偷偷地。

贪心地想得到全部的人,最后无不落得两手空空。

第87篇、爱情故事当爱情与亲情狭路相逢

1

大二暑假回家,丹丹刚下车,老爸早早就在等着了。他老远看到丹丹,心疼得不行:“我闺女瘦了,是不是学校的菜不好吃啊?”丹丹一贯会拍老爸马屁:“哪里的菜都没老爸做的好吃。”

回到家,老爸一头扎进厨房,做了一大桌菜,都是闺女爱吃的。饭桌上,他一个劲地催丹丹:“快,多吃点。”老妈酸成了一只柠檬:“你不在家的时候,你爸都不肯做饭了。”

丹丹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不时低头看着手机,眼里含着笑,嘴角不自觉上扬着。老爸看不得闺女这个样子,一拍桌子:“你还吃不吃饭啦?”丹丹乖乖地把手机收了起来。

老爸虽然不怎么跟她发火,但一冷起脸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毕竟,老爸是混过江湖的大佬。

当年,老爸是个时髦青年,开了家服装店,进的是广州货,新奇又好看,一下子成了全小城的时尚风向标。他的生意越来越好,惹得很多人眼红,后来有几个壮汉拿着家伙来闹事。情急之下,老爸打开店里最隐蔽的一个货柜,抽出一把刀……

那天,老爸一战成名。很多人都猜测,他是混社会的。老爸是个急公好义的性子,不管谁有了难,跑来叫他一声大哥,他都会挺身而出,出人出钱,毫不犹豫。但是丹丹出生后,一切都变了。

丹丹从小身子弱,老是生病。老爸带她看过好多医生,都没有效果。算命的说,这孩子八字弱,家人要行善积德,好好养着她。从此,老爸远离了叱咤风云的江湖。为了让闺女多吃点,他练就了一身好厨艺,直接从拿砍刀的大哥,变成了拿菜刀的大厨。

这些年,他把丹丹捧在心尖上,她的一颦一笑怎么可能逃过他的眼睛。看她现在魂不守舍的样子,肯定是有情况。他决定跟闺女谈谈:“说吧,那个让你连饭都顾不上吃的人是谁?”

2

丹丹一下子来了精神,连忙把史恒的照片拿给老爸看。在她嘴里,那个史恒浑身上下全是优点。老爸却越听越不是滋味,面前这个男孩子,瘦瘦弱弱的,还戴着眼镜,哪有一点他当年的影子。史恒那小身板,估计连个架都打不了,以后怎么保护他的宝贝闺女?

老爸受不了闺女这嘚瑟劲,恨不得在她脑门上来个爆栗,狠狠敲醒她。他咬着牙装大度:“那就带他回来,让我和你妈看看。”丹丹白了他一眼:“就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小心思。”其实,丹丹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她爱的人是什么样子。但现在不行,他们关系还不够稳定,老爸又虎视眈眈,准备搞破坏活动,她可不能“羊入虎口”!

大四那年,丹丹才带史恒回了家。大家寒暄过后,老爸稳坐沙发,又恢复了他江湖大哥的模样,老妈主动进了厨房。史恒进门后,老爸什么话也不说,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盯着他看。史恒最终受不了眼神“攻击”,找了个借口进厨房帮忙。

史恒刚进厨房,老爸就哼一声:“在厨房里混的男人,有什么出息!”丹丹憋不住,狠狠翻了他一眼。

吃饭的时候,史恒说自己酒精过敏,不能喝酒。丹丹的爸爸没说话,一杯接一杯,一会就把一瓶五粮液喝了个精光。史恒走后,老爸才对丹丹说:“一个大男人,喝个酒都这么磨叽,做人也不会靠谱。”丹丹这次不依了:“不会喝酒又不是什么大罪,难道你非要让他喝进医院,才满意吗?”

丹丹越说越激动,“砰”的一声关上房门:“反正你就是为了反对,他做啥都不入你的眼!”

3

那几年,父女俩之间经常因为这种事赌气拌嘴。丹丹大四毕业时,父女俩的冲突达到了巅峰。老爸早就盘算过,让丹丹毕业就回老家。

可那时,史恒已经升读本校的博士,丹丹不想一个人回老家。她在省城找了工作,租了间小房子,安顿了下来。每天下了班,她顺路去买菜,做好美食,等着爱人回家。

丹丹憧憬着,等史恒毕了业,他们就结婚。他要是想去更广阔的天地发展,她也会支持他,一路跟随他。看闺女铁了心要远走高飞,老爸一下慌了神,他亲自来找丹丹,正碰到她手忙脚乱地做家务,切菜、熬粥,洗衣机里还洗着衣服。

老爸心疼坏了:“赶紧跟我回家,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不是来给他做保姆的!”丹丹不想跟他吵:“爸,你不是一直希望我幸福吗?你看,我给他洗衣服、做饭,都觉得很幸福啊,你怎么就理解不了呢?”

“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早就成家立业,有了江湖地位了。你看看他那个样子,怎么能保护你一辈子?”老爸说着,火就上来了。丹丹一急,也顾不得措辞了:“那老掉牙的江湖事,就别再说了!”

老爸彻底怒了。自此,父女俩算是绝交了,老妈再怎么调解,都不管事。

有时,丹丹也想念老爸的麻辣香锅,就偷偷给老妈打电话,问完制作流程,再顺口问一句:“我爸消气了没有?”老妈叹了口气:“你算是把你爸的心伤透了。”

丹丹知道老爸执意反对,是怕她受委屈,所以她要等和史恒有了更好的生活,再证明给老爸看。史恒读博的最后一年,有个去美国交流的机会,丹丹自然全力支持,她甚至兴奋地提议:“咱们干脆先把婚结了吧。”

万万没想到,史恒居然拒绝了她的求婚。

4

史恒不停地解释,丹丹什么也听不进去,不管他有什么理由,拒绝求婚就是最大的错。丹丹一个人回了老家,一路上心绪难平,她觉得老爸说得对,这文弱书生,干什么都畏畏缩缩的,没什么魄力!

老爸看閨女回来,脸色还有点不对,就顾不上摆架子了,立马去做她爱吃的炸酱面,光菜码就有七八样,摆了一桌子。丹丹却没胃口,坐在那儿不动筷子。老爸帮她把菜和炸酱都调好了,把碗放到她手里,看着她的脸问:“你和小史吵架了?”

“小史?”他还是第一次这样称呼自己的男朋友,以前惯用的都是“那小子”……来不及细想,憋了一肚子气的丹丹顺口回了一句:“我跟他吹了,他父母看不上我。”老爸一下急了:“他父母什么眼神,还瞧不上我闺女?我找他去。”

丹丹没想到,老爸说完这句话,还真去给史恒打了电话。

等史恒进家门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老爸没容他开口,就是一通训斥。史恒半天没插上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丹丹心里这下得意了。

饭后,一家人出门散步,有街坊打招呼:“哟,这不是见义勇为那小伙子吗?”老爸搭了腔:“别提了,笨成那样,净给我丢人。”丹丹傻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啥,问了半天,史恒才告诉她。

原来,史恒一直不同意丹丹瞒天过海、先斩后奏的做法。于是,他曾瞒着丹丹,回了趟她家。为了让丹丹的爸爸多了解自己,他真诚地讲自己学的专业和对未来的规划,想获得未来岳父岳母的认可。

丹丹的爸爸并不怎么搭理他,独自去了后街的烧烤摊。史恒一路跟着他,也要了杯啤酒,可还没等他舍命陪“岳父”呢,隔壁有个醉汉踹翻了桌子。人们都吓跑了,丹丹的爸爸却站起来走向了那醉汉,史恒担心未来岳父吃亏,想都没想,挡在了他前面。

结果,老爸的功夫没有施展出来,史恒还受伤了。老爸一边给他包扎手上的伤口,一边嫌他笨手笨脚,但心里对这个文弱书生的感觉却变了。说到这,丹丹这才想起来,前些日子,史恒确实出差过几天,回来时手上裹着纱布,他硬说自己是在操作机器时受的伤。

丹丹看着身边的这两个男人,心里很暖。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型,一个虎虎生风,一个文弱瘦削,却都用自己的方式,替她撑起了一片天。丹丹觉得,爱情和亲情从来就不应该是对立的。当爱情与亲情狭路相逢,真正爱你的人,一定会想尽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让你做有缺憾的二选一。

第88篇、爱情故事婚活不如人活

“婚活”这个新名词是从日本来的,想结婚的女人剪个婚活的发型、化个婚活的彩妆、改个婚活的造型,就可以顺顺利利嫁出去了。问题是,没有人能保证婚后可以幸福或长久。到日本旅行时,我发觉“婚活”确实是个很大的市场,日本人发展出类似俱乐部的组织,教导女人如何穿衣、吃饭、说话。

为了结婚而做出的改变,在达到目的之后呢?是不是就要恢复原形了?

我认识过几位很想结婚却始终缺乏缘分的女性朋友,发觉她们都有某种类似的特质,生命里缺乏了一点热情与火花。问她们喜欢做什么事,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对未来有什么想象,答案通常是茫然的。

“我觉得自己是个很随和的人,为什么谈不了恋愛,结不了婚?”有个女性朋友这样问。“可以形容一下自己吗?除了随和之外,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问了她这个问题。她想了很久,摇摇头,无法回答。

她是个好人,却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朋友的聚会里,多了她也不多,少了她也不少。没有人特别喜欢或讨厌她,她也没有特别喜欢或讨厌做的事。从进大学起,她就在等待生命中的伴侣,因此,已经三十五岁的她,对人生全无规划。

在我们几次恳谈之后,她终于放弃了无尽的等待,找出自己喜欢做的事,她每星期去爬山,晒黑了,变壮了,眼睛变亮了,笑声也变多了。一年之后我收到订婚喜饼,她在山友中找到了人生伴侣。

她并没有为结婚而做改变,她只是先让自己活了起来,找到生命里的热情与火花,这火花点亮了她,让她充满吸引力。人活了,婚还能不活吗?

第89篇、名人故事奥罕·帕慕克:故事是从爱情开始的

故事是从爱情开始的

每一份爱情的来临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作为这所美国人开办的私立学校中最为优秀的男生,男孩有理由得到情窦初开的少女的追求――他长相俊秀,气质儒雅,拉得一手漂亮的手风琴,而且,英语口语在学生中无人能及。当然,向他示爱的女生也并非平庸之辈。那位名叫依丝米忒的婆婆少女是伊斯坦布尔赫赫有名的皮草大王的女儿,貌若天仙,伶俐可爱。

依丝米忒常常在校园拦截他,有时会送给他一些小物件,比如手表、瑞士军刀、皮带什么的,都是男孩喜欢的东西,有时只为了和他说几句话。说实话,这样漂亮多情而又率性热忱的女孩子几乎没人能够抗拒。所以,他也不知不觉地陷进了依丝米忒用温柔和热情织出的情网。他们开始约会,常常在周末,远离街区,跑到郊区的河畔和小山冈,在那里玩耍,嬉戏,情到深处也会激情拥吻。

他的变化被父亲看在眼里。处在莽撞毛糙的少年期的儿子一度显示出了异常举动,多数时间心思重重,神游身外,其间伴随有间歇性的傻笑。作为过来人,这位一直受西方思想熏陶的大个子葡萄酒商人,敏锐地察觉儿子一定是有了心上人。可是,儿子还是如此稚嫩孱弱,虽然个头已经快和自己差不多,但是,他除了会学习,其他什么也不会,甚至连衣服都不会洗。沉醉初恋不知归路的儿子是在携带着美好情愫走可怕的感情钢丝啊!他决定和儿子好好谈一谈。父子间的谈话是在一次晚餐时进行的。父亲直言不讳地问儿子:“奥罕,告诉爸爸,那个入你法眼的女孩子叫什么?”

他因意外,显得非常吃惊。只是怔了片刻,随即垂着头轻声告诉了父亲。他不敢抬头直视父亲,等着父亲大发雷霆。

父亲说:“还是到此为止吧,听爸爸的话。”

他见父亲态度温和,胆子渐渐壮了起来。他为自己辩解:“爸爸,是她主动的。况且,她的条件的确不错呀!”他觉得更像是在为他们的那份感情辩护,心底有一股豪气油然升腾。

父亲轻轻摇头:“奥罕,你还太小。”

“太小?爸爸,我已经19岁了,是一个男子汉了。而你,当年只有17岁不就和妈妈好上了?”他自认为抓住了父亲的话柄,情绪越发激动起来。

他说的确是实情。他等着父亲妥协。

他桀骜的心被父亲的话征服了,埋头扒饭,一声不吭。

父亲又语重心长地安慰他:“奥罕,不是爸爸古董封建。你想想看,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经济基础,不能为他的爱人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如果你是女子,你会怎么看待这样的男人?儿子,我告诉你,我一直都认为,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一份赚钱的工作,不能自食其力,哪怕他40岁甚至50岁,都不配谈恋爱,谈了,就是早恋;相反,只要他有立业挣钱养家的本事,15岁恋爱也不算早恋!”

父亲的一番话,可谓语出惊人,是他闻所未闻的逻辑,但又是那么入情入理,无懈可击。一语惊醒梦中人,经过思想斗争,他做出了从依丝米忒身边安静地离开,从这段虚幻飘渺的无根之爱中抽身而退的决定,尽管为此他承受了半年的痛苦。

牢记着父亲的嘱咐,他知道自己涉足感情还为时过早,于是集力于学业,最终一举考上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土耳其最好的国立大学,并在这里牢固地奠定了日后事业的基础。

他就是奥罕·帕慕克,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第90篇、爱情故事姜昕:在爱情中成长

冬日午后,北京后海的一间酒吧。

我和姜昕面对面懒散地窝在临窗的沙发里,一转脸,就可以看见阳光下静静的什刹海。我们与其说是在采访不如说是在聊天。不知为什么,我似乎特别有表达的欲望,有好几次甚至打断了姜听的谈话。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是什么东西激发了我,只能说,和一位智慧而平和的女人聊天的的确确是一件过瘾的事。

这过程里,姜昕的手机每隔一会儿就有短信在闪,是她新婚的丈夫,那个优秀的鼓手发来的。姜昕一边看一边笑,甜蜜地嗔怪“他就是这样,我独自去哪里他就不停地给我发短信,他说这样是为了让我时时刻刻不忘记他。男人有时候真像是孩子。”

一种知心的温暖和平静的幸福在我们身边淡淡弥漫开来……

学会原谅,还心灵以宁静和美好

我从来都不讳言,我谈过很多很多次恋爱,被甩过,也甩过别人:被伤过,也伤过别人。一场又一场不得善终的爱情,曾经使我自怜而委屈:“为什么我总是这么背?”也因此,我有过恨,恨那些伤害过我的男人,也恨那些夺走我心爱的男人的女人。

说到这个,似乎不能不提到那场被渲染得沸沸扬扬的爱情,关于我、窦唯和王菲,我们三个人曾在一起纠缠了将近两年。因为窦唯的摇摆不定,因为王菲的苦苦坚持,整整两年的时间对我而言像一场炼狱。

决定和窦唯彻底分手以后,我曾清除了一些留有我们共同记忆的东西:衣服、书籍、照片……惟有一个大笔记本,是窦唯送给我的礼物,后来成了我们俩共同的日记,我思量再三,还是舍不得将它烧毁。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下午,我偶尔又翻起了这本日记,无意间发现日记的最后两页的边角被浆糊粘住,我小心翼翼揭开以后,赫然发现窦唯的字迹:“当你写到这一页,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以后的日子就让我们一起用爱去填满:如果在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我想告诉你爱已成歌。”我的心里一阵温柔的潮水涌过,突然之间感到非常庆幸——我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因为恨意烧毁这本日记,如果那样,我就永远不可能在很久以后的这个下午读到我曾深爱的男人写给我的话

就在那个下午,我释然了,在释然之后,我发现在那些曾让我心碎神伤的爱情里,其实也有着许许多多的真挚与美好。

甚至对于王菲,当我以一种局外人的身份来看,我也释然了。她,也不过是一个为了爱而执著的女子,爱有什么错呢?执著有什么错呢,我们谁也没有故意要伤害谁,我们都没有错。

多年以后,我和窦唯在清晨的“永和豆浆”里邂逅,我们很自然地坐在一起喝着豆浆咬着油条,笑谈往事。曾经惊心动魄的一切经过时间的沉淀都已化作了早餐桌上的云淡风清。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感谢——感谢我们彼此都没有将仇恨作为那场感情的最后结局。

多年以后,一位曾经采访过窦唯的记者告诉我,窦唯曾对她说过:“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承认我曾是真的爱过姜昕。”我为这句话感到泪湿,是的,只要是彼此真的爱过,那所有的过程都是有价值的吧!即使是那些没有真心爱过我的男人,我也不恨了,谁没有一时的脆弱一时的迷失一时的虚假呢?谁没有因为一时的脆弱、迷失和虚假犯下错呢?请体谅人性的弱点吧!

对于所有让我上天堂也让我下地狱的爱情,我平静以对,因为现在我明白了任何一份感情出现问题,责任一定都是双方的。经常听见那些历尽情伤的女人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说:什么是爱?那根本不存在然而我依然相信,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东西,是因为相信而存在而美好,比如爱情。

对于所有伤过我或是被我伤过的男人或者女人,我原谅他人也原谅自己,我原谅,并不是说我有多博大有多宽容,我原谅,其实也是给自己的心一个解脱,给自己的眼睛一扇永远明亮的可以清晰地看见风景的窗——上天让我们经历爱情,并不是让我们在这爱里学会伤害、怀疑和仇恨,而是让我们学会成长,美好地成长。

懂得欣赏,每个人部是你进步的阶梯

小时候,我是一个嫉妒心特别重的孩子。有一次班级里选少先队小队长,坐在我前面的女孩子被选上了,我气得不得了,趁她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悄悄将她的凳子移开了,结果害她摔了一个大马叉。

长大以后,因为漂亮,因为有那么一点儿小才华,我就觉得所有的人都应该宠着自己,特别不能看见别人的长处。现在想想真是挺后怕的,如果一直是那样,我这辈子肯定是苦海无边。在这方面给我结结实实上了一课的人,是作家棉棉。

那一年,我和我当时的男友产生了一些误会,他很苦恼,去深圳出差的时候,几乎每个晚上都要去一家酒吧喝酒浇愁。当时棉棉就在这家酒吧做DJ,她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放我唱的歌,这让我的男友觉得亲切,便和她聊了起来。棉棉长得不算漂亮,但是她是一个很智慧的女人,她的智慧征服了我的男友,他们产生了感情。

我在北京隐隐约约听说了这件事,非常气愤和难过。后来,我去广州参加一个颁奖活动,棉棉真有本事,她竟然查到了我在广州住哪一家酒店并且将电话打到了我的房间里。她说:“姜昕,我就是那个女人,我知道你特别恨我,但是你别挂电话,我觉得我们需要对话。”当时我一下子蒙了,握着话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又说“这样吧,你先想一想,我过五分钟再打过来,如果你拒绝,我也不勉强。”过了五分钟,她又将电话打了过来,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好,你想和我说什么?”

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棉棉和我说的话。她说,“姜昕,你知道吗?我特别喜欢听你的歌,我做梦都没想到会抢了你的男朋友,我很内疚。但是怎么说呢?我也真的是很爱他。不过令我悲哀的是我发现他其实真正爱的人不是我,而是你。我们俩一起逛街的时候,他会指着一条牛仔裤对我说‘姜昕穿上这条牛仔裤肯定特好看。’有时候早上起来,他看我穿衣服,也会说:‘你真不会穿衣服,姜昕特懂穿衣之道o’我明白当一个男人这么说的时候,他的心一定还在你身上,我也没有傻到要和一个心还在别的女人身上的男人在一起。我给你打这个电话是想告诉你如果你还爱着他,你就一定可以将他找回来。还有一点就是:咱们女人之间不要因为这种事情而彼此仇恨……”

我不得不承认棉棉的确是一个非常坦荡、大气的女人,那个晚上,我们聊了整整一夜,挂掉电话的时候,我们已是朋友。

和当年的那个男友,我们早已分手,而和棉棉,我们的友情持续到现在,并将继续持续下去。

我是多么庆幸当初没有在一气之下挂掉那个电话,如果那样,我将失去一个和一位优秀的女人对话并成为朋友的机会。我也就不会懂得:只要你肯去欣赏,每一个人都有值得自己去学习的地方——即使这个人是你的情敌。

从那以后,我不再嫉妒了,我明白了嫉妒就像是一块蒙住眼睛的黑布,让你看不见别人的美好之处,久而久之人会变得庸俗、恶毒而绝望。而当你带着一颗欣赏之心去和别人相处时,你会发现人人都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而进步,往往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如果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够去发现、欣赏别人的美好之处,这样相互激发,就会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

第91篇、爱情故事“肝癌”贪官为爱出逃

在虚幻的爱情面前,如果你不能擦亮眼睛,那接下来你踏出的每一步可能都是劫数。

湖南省永兴县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楚扬泽常在网上猎艳。为有足够的私房钱享受人生,他挪用公款炒股,却亏得血本无归。这时,四川一个女网友发现楚扬泽肝功能异常,带他到医院检查竟诊断其患了肝癌,开始劝导其利用权力享受人生最后时光。情急之下,楚扬泽挪用数百万公款和女网友私奔天涯,却不想女网友竟偷走巨款消失得无影无踪。

为钱猎艳,挪款炒股

今年34岁的楚扬泽作为特殊人才进入永兴政府机关干部行列,2007年被任命为永兴县政府办经研室副主任。

虽然在单位得到重用,但家庭生活并不如意。孙丁香担心丈夫走歪路,总是对他管得很严。但是,孙丁香对楚扬泽管得越严,楚扬泽想偷腥的念头就越强,他觉得搞婚外情太麻烦,就爱上了和女网友搞一夜情。他利用在办公室上班的时间,和女网友联系,然后借出差机会和女网友见面偷情。

一次,楚扬泽在和四川一个名叫飞雪的女网友聊天时,飞雪自称是传染病医院的医生,她还利用业余时间炒股收益不少。楚扬泽和飞雪在股票方面聊得非常投机。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震惊世界的8级大地震,飞雪来到湖南永兴县临时投靠楚扬泽。楚扬泽为飞雪租了套房,一有空就去和飞雪约会。飞雪每天都呆在房间里看股市大盘走向,她发现自从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灾区的几只股票如“四川路桥”、“重庆路桥”等股票走向异常,竟连续3个涨停。

5月24日是周六,飞雪连忙找到楚扬泽分析这两只股票,她认为肯定是有庄家在炒路桥板块的股票,建议楚扬泽赶快找钱投进去。楚扬泽对飞雪的分析非常赞同,然而,他的钱都被妻子管着,根本没钱去炒股。这时,飞雪开始怂恿楚扬泽:“你不是在当出纳吗?不如先挪用一点公款出来,等赚了钱后马上还回去。”

楚扬泽决定铤而走险赌一把。5月26日,楚扬泽将88万公款转入自己账下。因为楚扬泽曾当过县长秘书、助理,还是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他转出88万公款并没有人过问。早上9点30分,股市开盘后,楚扬泽用30万分别购买了“四川路桥”和“重庆路桥”两只股票,一开始,两只股票长势强劲,飞雪让楚扬泽赶紧追加投入,将剩余的38万全部买进这两只股票。幸运的是,这两只股票当日收盘时,双双封于涨停板。

楚扬泽和飞雪兴奋异常。这两只股票虽然在第二天只涨了近2%和3%,但第三天第四天又来了两个涨停。在第五天时,楚扬泽和飞雪决定见好就收,立即抛出股票退出股市。

经过一个星期的守候,楚扬泽挪用的68万公款竟在股市赚了20多万。楚扬泽庆幸自己遇到了飞雪这样的红颜知己,在将公款隐秘地归还后,楚扬泽奖励给飞雪5万元。

血本无归,身患重疾

飞雪发现楚扬泽很听她的话,于是,谋划着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楚扬泽手握公款的权力发财。2008年6月4日,飞雪看中一只药品股票,对楚扬泽分析说,大地震后肯定需要大量的药品,药品股票肯定有升值空间,让楚扬泽赶紧买入,而且,飞雪还说她已获知内部消息,有机构将大量买进药品股票,让楚扬泽抓住机会。

楚扬泽听从了飞雪的建议,他再次挪用了60万公款买进了飞雪推荐的股票。第一个交易日,这只股票果然看涨,但第二天却出其不意地跌停了。楚扬泽一时慌了手脚,但飞雪安慰楚扬泽,这只股票绝对长势良好,让楚扬泽一定要监守。

随着美国雷曼兄弟破产对全球股市的影响,中国A股市场一片惨绿,楚扬泽的这只股票竟然在10个交易日里下跌了50%,楚扬泽赶紧割肉出逃。在这只股票上,楚扬泽损失了近30万。

楚扬泽傻眼了,该如何填补这30万的漏洞呢?这时,上级又委派楚扬泽兼任永兴县永湘公路协调办的出纳职务。上任后,楚扬泽连忙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永湘公路协调办的30万公款填补了挪用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公款的漏洞。

虽然暂时没有人发觉楚扬泽亏空公款,但他仍然惶惶不可终日,只好将满腹的委屈向远在四川的飞雪诉说。有时候,楚扬泽经常彻夜难眠,不得不靠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对于楚扬泽的遭遢,飞雪安慰他不要过于悲观,她一再怂恿楚扬泽看准机会,再次杀八股市,因为仅凭他的工资根本无法还清在股市亏掉的钱。

楚扬泽觉得飞雪的话很有道理,8月20日,楚扬泽从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和永湘公路工程款中,分别挪用出30万、70万公款,买入他认为已经完全见底了的股票。在等待这只股票上涨时,楚扬泽决定去四川会会好几个月没见面的飞雪。

住进飞雪租住的公寓里。飞雪给予了楚扬泽极尽的温柔。然而刚到四川不久,楚扬泽就发现肝区隐隐作痛,恰好飞雪说她在传染病医院工作,可以带楚扬泽去医院看病。这天上午,飞雪带楚扬泽到一家传染病医院抽取了血样后,因为结果下午才出来,于是,楚扬泽就先回到飞雪的住处休息,让飞雪下午去拿化验结果。

谁知,飞雪下午拿到化验结果后,在电话里让楚扬泽赶快到医院去一下。楚扬泽急忙赶往医院,一位专家拿着化验单严肃地对楚扬泽说,他患上了肝癌,已经到了中期,让楚扬泽赶紧住院治疗。

楚扬泽一听傻眼了,连忙咨询医生治疗方案。医生说治疗肝癌惟一的途径就是换肝,但手术费用昂贵且肝源难求,换肝后,一般人可以多活10年,而如果他不治疗,最多只能再活一年半载。楚扬泽欲哭无泪。飞雪好言安慰楚扬泽,表示愿意陪伴他度过人生的困境。同时,飞雪也建议楚扬泽,在人生的最后时刻,要尽情地享受时光。

就在楚扬泽被诊断患了肝癌时,股市仍旧持续走低,楚扬泽投入巨资的股票已经亏损不少,他想到自己时日不多应该及时行乐,和飞雪私奔天涯,也不枉来人间一趟。

携款潜逃,惨被误诊

回到永兴县后,楚扬泽于2008年9月2日和3日,分两次将在股市里的股票抛售,将剩余的82万元从股市取出,转存于自己的账上。9月4日,楚扬泽又将永湘路建设协调办账上的78万元转账后取出。9月4日下午,手握巨额公款的楚扬泽突然失踪,开始了逃亡之旅。

第92篇、爱情故事越吵越爱的“吵架秘笈”

没有一对夫妻不吵架的,这是所有“过来人”的经验。可有的夫妻吵到两败俱伤,最终只好挥手说“拜拜”;有的夫妻却能越吵越相爱,在争吵中磨合理解,感情指数上升。

最新的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善用吵架“秘笈”,架吵得好,也许可以成为两人感情的催化剂,使你们的感情在经历“冲突”之后,比以前更加稳固和坚实。

秘笈一:就事论事,不伤及无辜

在发生口角时,你的大脑是否仿佛有一个数据库,只要和对方有关的人,无论是父母朋友,还是同事邻居,一律“杀无赦”?一个简单的争执,却因为你的乱“开炮”,从他身上扩展开去:他父母去年中秋没有请你吃饭;他那穿“开裆裤”的死党很不识相,经常到你家骗吃骗喝……吵到最后,你撂下一句伤人的话:“我要是单身多好啊!”

心理学家指出,绝对不要在吵架时牵拖出一大堆陈年旧事,不要打击对方的家人、朋友以及同事、老板,否则战场将无限扩大,而你原本所想解决的问题却连影子都没看到。

心理学家建议,在开战前30秒,先问自己三个问题:一、究竟是什么在让你生气?二、这件事情是否很糟糕,需要通过吵架来解决?三、吵架能解决问题吗?在回答完这三个问题后,你会发现,有些事情根本不值得争吵。

秘笈二:以退为进,从控诉到沟通

“糖衣炮弹”有时比真枪实弹来得更有威力,因为男人通常是吃软不吃硬的。吵架艺术的“最高境界”在于,既不指着他的鼻子做河东狮吼状,也不恶狠狠地跟他约法三章,而是“以柔克刚”。

Sandy打算在参加同学聚会时,将丈夫介绍给自己的高中同学,但丈夫迟到了一小时,而且只是向Sandy的同学简单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开了会场。等到聚会散场,Sandy强忍住的怒火再也无法抑制,她开始指责丈夫:“你总是这样目中无人!那些都是我5年没见面的死党,你怎么能对人家那么冷漠呢?”可丈夫却并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凭什么我要听你颐指气使?”一场内战就这样爆发了。

心理学家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与其怒不可遏地指责他对你的朋友太不礼貌,还不如平心静气地对他晓之以理。比如:“你若是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消失不见,我真的很难办,因为本来是有很多关于你的话题要跟大家谈的。”——这样,你就变成了一个受害者,而不再是歇斯底里的控诉者了,这也会给你们之间进一步的沟通打下良好的基础。

秘笈三:集中火力,切勿空对空地争吵

李女士最近刚刚从一场失败的婚姻中走了出来,她和丈夫分手的原因很简单:不断升级的口舌之争。两个人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为晚饭到哪家餐馆吃而争吵,为何时要孩子而争吵,甚至会为了一句话中不恰当的形容词而吵架。婚姻就在这样的不良争吵中渐渐失去原来的温情。终于,在结婚两年后的某一天,疲惫不堪的丈夫提交了离婚申请书。李女士将婚姻的破裂归咎于“性格不和”,可在离婚后的一个星期,丈夫和她的一次长谈让她颇感意外:丈夫“记仇”的是李女士在每次争执中所说的“气话”。

心理学家认为,许多夫妻吵架到最后,都发展成一场“控诉会”,你恨不得把心掏出来,他却句句都在误会,这样,几乎所有的吵架都以冷战不了了之。那么,在争吵时,怎么样才能进行有效沟通呢?专家提出了三“不”建议。

●说“我”不说“你”。“你居然用这种态度对我?”“你又犯老毛病了!”这样的句式是不是很熟悉?当我们开始用“你”句式谴责对方时,我们就已经把对方逼到了一个自卫的角落里。对方认为你在乱下判断,第一个自然反应就是捍卫自己,然后反攻。当防御体系建立起来时,沟通就立即停止了。

●不进行冷嘲热讽。“你不带我出去玩,我还要多谢你给了我自由呢!”嘲讽是夫妻吵架时常用的蹩脚伎俩,用途只是激怒对方。但这种伎俩的负面影响却很大,会给双方带来巨大伤害,很可能会一下子给感情减去很多分。

●不打断他说话。抢白他或打断他,你认为你完全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这无非是“借口”而已。如果你拒绝倾听,那么对方怎么会注意倾听你的想法呢?告诉对方你的理解,以此来确定这是否是他想要表达的。在争吵时,常常用“你是说……吗?”,“你的意思是……”的句型重复对方说过的话,如有误差则让他纠正你的错误理解,这样才能达到聆听的目的。

秘笈四:不要打消耗型冷战

有一招虽然不是很高明,但是大家都喜欢用,那就是冷战。吵架后,不接对方电话,故意“忘记”此前的约定,或者一气之下搬到娘家去住……

冷战成了一场赌博,赌的是耐心,看谁先选择妥协,而冷掉的是感情。专家建议说,不要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去惩罚对方,因为在这同时你也惩罚着自己。

当你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想晚点回家时,不如用积极一点的态度给争吵后的感情加温:回家一起吃饭;也不要再犹豫要不要接听你们吵架后他打来的第一个电话,除非你永远都不想接听他的电话,否则第一个电话和第五个电话有什么区别?

编后语:闹矛盾之后如何和好?微妙处就在一个“台阶”。聪明的人,在关键时刻利用“台阶”,会马上解决问题,令感情得到升华。所以,天下恩爱有趣的情侣,都懂得给对方台阶下。

第93篇、爱情故事如果感到快乐就接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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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用一张狭小的床来表现干净的爱情,但干净就应该是思楠这样,即使生活很复杂,也可以去做一个简单的人,心和吻同在一条线。

抢手货吻了别的女孩

蒋衡跟别的女孩在车里接吻的时候,思楠刚刚向公司辞了职。都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思楠是不相信的,何况她也不觉得蒋衡有钱。工作了三年,买了一辆小车,房子还是供着的,她却不知这样的男人在别的女生眼里已经是抢手货。

看到那一幕,思楠用力踢了一脚车门便掉头走开,蒋衡反应过来,连忙追上去道歉兼解释,思楠朝他大吼:“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这是在接吻哎!难道你要跟我说这是工作需要?”

蒋衡也愣了,仿佛这才发现连借口都找不到似的,一眨眼思楠已经钻进一辆出租车回家,关上门后大哭一场。蒋衡打来电话,她不接,蒋衡来敲门,她也不开,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第二天蒋衡走了,在门口留下一张字条,说:“什么时候不生气了打个电话给我。”

他的字,还是那样好看,刚劲有力,连成一片森林。二十岁的思楠发誓非蒋衡不嫁,如今却又觉得,嫁不嫁也不是自己就能说了算的啊。

思楠揉碎了字条扔进垃圾桶里,在冰箱里找了些剩饭热了,边吃边看招聘网。还有半年毕业要马上找到工作,但这一次辞职却并不是她的错,客户非要同她喝酒,她拒绝,上司就说她不识抬举,她一生气,就走了。

也知道自己不够聪明,但又不肯放弃自己的原则,就这样,吃亏的总是她。蒋衡有时候劝她:“学着圆滑一点嘛!”

思楠嗤之以鼻:“哼,虚伪!”

但是这个社会,虚伪就是生存法则,太清高的人总是没有好下场。其实思楠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梦想,诸如LV什么的从来都不是她的愿望,她不过就想两个人,可以安安静静、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也做不到。

A 心和吻可以分开吗 A

辞职两个星期,积蓄已经所剩无几,学校要腾出寝室便催着学生搬走,思楠到处借钱。同学都跟她打哈哈:“我也没什么钱啦,你干吗不去找蒋衡帮忙?什么?分手了?哎呀你傻不傻,放着那么好的男人不要……”

思楠立刻挂断。

电话本翻了个遍,能打的都已经打了,剩下的都是那些不熟的或者根本想不起来是谁的,犹豫了一下,还是发了条短信过去:“你好,最近在忙什么?”

谁知对方立刻就打了电话过来:“哇思楠!你还好吗?怎么会忽然发短信给我?是找我有事情吗?”语气兴奋极了。

思楠支吾着:“呃……我是想问你有没有闲钱?”

“发生什么事了吗?算了出来说吧,我刚好在你家附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

思楠连忙换了衣服飞奔出去,下楼,看到蒋衡的车。蒋衡知道她在借钱,于是亲自送了过来,虽然不多,但也够应付几个月,装在一只信封里,厚厚一叠。思楠不要,蒋衡生气了:“你到底有完没完?跟我过不去就算了,何必跟钱过不去呢?”

“我不稀罕你的臭钱!”思楠尖叫,然后推开他,跌跌绊绊地跑远。

蒋衡望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他是真心喜欢她,从见到她第一面起。那是大二,一群人出来唱K,思楠和另外几个大一新生一起推门进来。每个女孩都花枝招展,每个女孩都游刃有余,唯独思楠,一脸惊慌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周围。她是那种读书时是好学生,进了大学也放纵不起来的女生,简单纯真,又有一点固执,蒋衡很轻易地就爱上了她。

然而为什么要同别的女孩接吻,其实他自己也想不通。可能男人就是这样吧,以为接吻是件小事情,心还在就好了。孰不知在女人眼里,心和嘴唇是站在一条线的。

A在复杂里活出简单

阿清是思楠的师兄,也没什么钱,但还是好心分了思楠一半,又积极地帮思楠介绍工作。小公司,薪水不多,但人际简单,思楠很快就喜欢上了这里。下班后两个人常常一起吃饭,二十块就可以吃得很丰盛,毕竟比一个人划算很多。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慌乱、焦躁,也有人诸如阿清,觉得能吃饱饭就已经很满足。他说:“我也没想过要赚大钱什么的,就是想认真做事,别的都不重要。我是真心喜欢做设计,总觉得能在电脑里创造出另一个世界来。”

这样的话,放在蒋衡那里,也许就是不求上进,但不知道为什么思楠觉得很感动。她想起从前,蒋衡也是这样简单的一个人,允诺会带她去旅行、做菜给她吃。然而真正工作了,他却总是在加班、在应酬。比起别的年轻人,他实在是聪明很多,没多久就成了业内精英,然而却已经遗失了最初的乐趣。

吃完饭,思楠和阿清一起走路回去。秋末的夜晚,空气凉凉的,她裹紧了衣服,阿清看着,却终于没有脱下外套来。他把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半握的形状,就像是在与什么人牵手一般。

他没有说他其实暗恋思楠很久了,早在大一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个一脸懵懂的小师妹。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追求她,谁知还未犹豫完,她就已经交了男朋友。那男生太优秀了,以至他自卑了好几年。

然而现在,这个女孩就走在自己的旁边,头发被风吹着,一双亮晶晶的眼。张艺谋用一张狭小的床来表现干净的爱情,但阿清觉得干净并不是这样,干净就应该是思楠这样,即使生活很复杂,也可以去做一个简单的人,什么都不想,静静地享受夜晚,就很好。

新旧男友的交接仪式

蒋衡后来找到阿清,没有别的事,还是来送钱。他说:“思楠身体不太好,你多带她去吃一点好吃的。我也不是想挽回她,就是觉得即使分手,也还希望照顾她。”

思楠的确是这样的女孩,让每一个接触到的男人都想要去照顾她、对她好。然而,给她钱就算是对她好吗?阿清不觉得。他简直是有点鄙视蒋衡了,皱着眉毛说:“虽然我很穷,但几顿饭还是请得起的。我不需要你救济,你走吧。”

蒋衡生起气来,说:“我又不是给你花,是拿给思楠花,你凭什么拒绝我?”

阿清觉得蒋衡能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幼稚到家了。他冷笑一声,懒得跟他计较,打算走人,却又忽然被蒋衡拉住,一转头就挨了一拳。

你相信吗?在21世纪的今天,两个站起来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就这样打了起来。打完了,又衣冠不整地蹲在路边,一人叼一支烟。蒋衡道:“好好照顾她吧,她开心了就行。”

阿清说:“这些还用得着你交代么!”

蒋衡朝他翻白眼,他也白蒋衡。白完了,蒋衡驾车离去,阿清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这才回家去换衣服,处理伤口,收拾停当了给思楠打电话,说:“出来吃饭吧。”

世界上不止一种女孩

思楠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前男友和坐在面前的这个人用暴力的方式,完成了对她的交接。她很开心地吃完了饭,又同阿清一起去散步,那一天广场上有人放烟花,他们也挤进去看。人群将他们冲开,他们又费力地靠近。忽然有人推了思楠一把,思楠整个人靠到了阿清身上。阿清比她高半个头,于是,她刚好吻到了阿清的下巴。

两个人都愣了,有些尴尬,又有些羞涩地对望着。这时候天空炸起一朵烟花,像是在夜空中打开的伞一样,嘭的一声,很大很美。思楠突然觉得很快乐,这是不需要用钱就可以获得的快乐,她忍不住握住阿清的手,踮起脚尖,轻轻地,亲了他一下。

阿清激动了起来。

后来蒋衡再看到思楠的时候,她已经跟阿清在一起了,两个人手拉着手沿着马路散步。是秋天,风有些冷,思楠的裙子被吹起,又落下。走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停下来接吻,蒋衡看着,用力地踩了一下油门,车便从他们旁边滑了过去。

也说不清对思楠的感情是不是刻骨铭心的爱,只是,一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孩存在,就会觉得有动力起来。傍晚他同客户喝酒,一群人讲起那个著名的宁可在宝马里哭的女孩,忽然都笑了。笑完又感慨:“不过现在的女孩子,的确都是这么拜金。”

“但这世界上,如果只有一种女孩,那该多无聊啊。”蒋衡举起杯子,对大家说:“来吧,我们总会遇到一两个不那么现实的女孩的。”

大家都愣了一下,然后干杯。那天晚上蒋衡喝醉了,拿出手机,对着思楠的名字犹豫、再犹豫,终究是没有拨过去。

当然这些,思楠是不会知道了。

第94篇、爱情故事去不了的地方叫远方

楼小楼:青春小说写手,喜欢大海,读很多书,写温暖的故事,正在做有梦想的人。这个故事有些现实,青春时候的爱情本来不用想那么多现实的东西,最好抓紧时间谈一场不管不顾的恋爱,要不然,以后会后悔,真的会后悔,就像故事里的女生。其实说一句喜欢不是什么难事,而就是那一句喜欢,可以改变你的一生。

所有当初爱过我们而我们并不爱的人,都去了很远的地方。当我们想转身寻找时,我们却怎么也去不到远方。

1.

早上六点二十,张子扬骑着自行车从我面前经过,微笑着,吹了个很响的口哨,好像只有这样,他这一天的开始才会美满。

张子扬不止一次地想用他那辆旧式的二八自行车送我上学,我都拒绝了,我说,别耽误你工作。张子扬工作起来的样子很认真,他会把每份报纸认真地塞进每个报箱,下雨天还会套上一个塑料袋,他这样的工作每个月可以赚五百八十块,又没前途又没出息。

我一直都觉得张子扬不会有出息,我们是初中同学,他挺早熟,十六岁就会给我写情书,浓情蜜意地写了好几篇,听说是熬夜写的,他的眼睛红红的,但我一眼也没看,就扔进了垃圾桶。我说过最绝情的话是,连和张子扬是同学都觉得耻辱。

可他竟然没生气,还好脾气地冲着我笑,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我就是喜欢你。还能怎么样?什么也做不了,幸好,初中毕业我们就不在一起了。

我上了重点高中,学习忙得要命,每天都在想要考哪所重点大学,以后去国外留学也不一定,张子扬呢,念了个中专还没坚持下来,念了两年就退学了,他说,他不是上学的料,条条大路通罗马,他去工作了,送报纸,起早贪黑,非常累,别人都不愿意做的工作,他却能做地很快乐。

只是这种快乐,说得好听是快乐,说得不好听就是没心没肺。我不想跟没心没肺的张子扬怎么样,我只想考上好大学,有个好前途,说到底,人都是现实的。

不现实,我也不会在跟张子扬说话的时候,很快又很小声,因为我怕被别的同学看见,说我有个送报纸的朋友。我已经高三了,我的罗马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而张子扬的罗马,却还是遥遥无期,看不见。

2.

张子扬要请我看电影,他在电话里说,整天学习都学傻了,我给你换换脑子,透透气。

三十五块钱一张的电影票张子扬一定是咬牙买的,还是情侣座,听说他那天还买了好大一桶爆米花,他把一场电影当成了一场约会。

可是,我却没去。说不清为什么。其实,我很想去的,张子扬这个人,虽然有点难缠,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长得好看,像现在很流行的吴尊,性格也温良,我怎么跟他闹都不发脾气,而且,张子扬是真的对我好,这一点,我知道。但我还是不能跟他在一起,他的工作,他的前途,甚至他的自行车和他旧旧的衣服,没一样是我喜欢的。总的来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即将要离开这座封闭的小城,去外面的世界,而张子扬呢,恐怕要一辈子留在这里,为了生活,苦苦地奋斗。我怕我看见他那样子会心疼。更何况,已经有了不错的男生向我表白。他长得也好看,从上海来小城借读,家境很好,我们相约要一起考上海的大学,他还向我许诺,等高考结束,要带我去看海。

我还没看过海。小城里的姑娘没看过海真不奇怪,因为家境实在一般,父母工作的化工厂早就倒闭了,生活尚且困难,哪还有什么钱去游山玩水。所以,就算张子扬不说我也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学校,才退学的,实在是因为没钱念书,才去工作的。

生活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在等着你,张子扬的做法很乐观,就是勇于面对。就算是我没有赴他的约,就算是我要和别的男生在一起了,他还是会每天早上遇见我的时候,微笑,打个响亮的口哨,然后,执著地要用那辆破自行车送我上学。

在我拒绝之后,还会开个玩笑给自己解嘲,他说,你就装吧,我知道你喜欢我。然后骑得像阵风一样逃掉。留下我迷茫地站在原地。

3.

我是真的有些迷茫,因为我也说不清,我对张子扬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我心疼他。

别人还在睡梦里的时候,他却已经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小城的大街小巷,很多很多次,我看见过他经过我的窗口,停一下,微笑着,然后又飞快地骑走。

我知道,他最爱吃前街的麻辣烫,他爱穿白色的衬衫,还有,他每天早上六点二十会经过那个公车站点。所以,我才会每天早起二十分钟,去听他吹那一声口哨。这样,算不算我喜欢他?算不算呢?

我没空去想这个问题了,我考上了大学,要去上海,男生并没有实现他的诺言,带我去看海,更确切地说,他去看海了,只不过,带上了另外一个女生。

我有点儿伤心。又伤心又高兴。去喝了酒,喝的时候,好像还哭了,哭得挺惨挺伤心,喊了那个男生的名字,我喊的时候,张子扬坐在旁边脸色变了一下,只是一下,就恢复了平静,但我却看见了。

我说,张子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可是,我们不可能。张子扬的脸色又变了一下,这一下,持续了很长时间,再也没能恢复平静。

张子扬好像一下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他不送报纸了,也就不会每天早上六点二十在公交站点对我打响亮的口哨了,他也要离开小城了,去当兵,在很远很远的北方,那里很冷,听说夏天还要穿单衣,从那再往前走,就到了俄罗斯,条件很苦,总之,比上海差远了。

所以,我很鄙视他,当兵也当不到好地方。鄙视之后,我又有些担心,那里那么冷,在南方长大的他能适应吗?张子扬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怎样都不舒服,后来,我跑了出去,打了车去火车站,火车已经开走了。

我走的那天也没人送,张子扬打来了电话,他在很高很远的山上,信号不是很好,所以,我只听清了他说,能听见你的声音真好,就变成了一阵盲音。

我也想说,听见他的声音也很好,但那个电话怎么也拨不过去,等到好不容易拨了过去,刚一接通,却又断了,我的电话,没电了。那是别人给的最旧款的手机,电池常常没电,我坐在火车上,眼泪静静地掉下来,感觉那么无能为力。

4.

张子扬又打来过几次电话,但信号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好,有时候是听得见他的声音,他听不见我的声音,有时候是他听得见我的声音,我听不见他的声音。

我们总是那么地不同步。跟那个电话一样。后来,我换了寝室,后来,我谈了恋爱,后来,我失恋了,后来,我毕业开始工作了,我也终于失去了关于张子扬最后的消息。

他留下那个电话号码,我很久都打不通,好不容易打通了一次,是个陌生人,他说,不认识叫张子扬的人,他们刚调来的,先前的部队调走了。

张子扬的父母,搬走了,我回家的时候,特意去看看,想问问他的消息,可是,什么也没问到。我还路过了那个公车站点,是清晨,有穿着白裙子的女生拿着书本在等车,骑自行车的男生经过吹了个很响的口哨,我的眼睛有些微湿,我想起了张子扬。

但是,我觉得,我该忘了他。

我又开始恋爱,恋爱的对象,五花八门,有公务员,老师,出租车司机,我还跟一个送报员谈了半个月的恋爱,但后来,又都分手了,他们说,我不喜欢他们,他们还说,我总是喋喋不休说一个叫张子扬的人。

没错,就是这样,他们没说到的还有一点,是我觉得,现在的人都现实得可怕,还没怎样,就问你月薪多少,可否一起贷款买房,我怕了。

我觉得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人,比张子扬对我好。

弄清这一点的时候,我和张子扬已经别离了六年,但我觉得这还不晚,至少,一切还来得及挽回。

我想去找他。我要去找他。到北方的路有多远呢?

我查了一下,走的话遥遥无期,坐火车三十六个小时,坐飞机只需七个小时。

我买了机票,最便宜的,最快的,我跑出去打车,跑得太快了,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听说我摔下了一层楼那么高,头被撞了一下,睡了很久才清醒,醒了以后,他们都觉得我记不得张子扬了,可是我记得,我睡觉的时候,做的都是关于他的梦,我还要去找他,却不能马上就走了。

我的腿摔断了,要卧床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我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让我马上去报到。想想,我去了,因为,我怕我会找不到张子扬,又失去这么一个很好的机会。

我还很自私地想了一下,如果张子扬知道,也一定会让我去读书,一定会这样。

5.

从美国回来时,我到了要嫁人的年纪,母亲每天逼我速嫁,我们还说到了张子扬。母亲说,他现在回来了,母亲还说,他去上海找过你,但我没告诉你,觉得他配不上你。

母亲叹了口气,说,哪知道,人不可貌相。

张子扬开了家很大的公司,我们遇见的时候,我正在街上买菜,他和一个可爱女人在喝茶,他看见我,大声笑着喊我,还打了个很响的唿哨,向我跑来。

现在的张子扬大变样,开很好的车,穿着西装,挺帅挺体面。我很想告诉他,我想过去找他,可是我还没说出口,女人一喊,他就走了。走时,没有回头看我一眼,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很失落。到北方的路有多远呢?

我在那时候想到了这个问题,也想明白了这个问题。

原来到北方的路,很远很远,远到我一辈子也到不了,就像我和张子扬,怎么走,我都无法走到他的世界里了。

第95篇、爱情故事你好2011

1

第一次见你,我真的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在台上唱《好男人》的时候,我正在后台紧张地跳脚。那天我唱的歌是《分手快乐》,有4句歌词没记住,用啦啦啦替代的。还好声音没有发颤。

等我唱完了,你来找我,问:你会唱《好心分手》么?

我点点头。你说,那我们圣诞节晚会合唱《好心分手》吧。

我依然点点头。

你对我微笑了一下,就从我身边走开了,坐在一群男生中间,被他们推来推去调侃。

一周后,你打电话给我:谢萤桥,我是钟尉。

我问:你是谁?

你说你是那个要和我合唱《好心分手》的人。我哦了一声,你有些遗憾:你竟然不记得我了。

我不是不记得你,我只是不知道你的名字。

你说,主持人报幕时不是说了么?

我说,呀,当时我正紧张呢。

后来,我们一起排练了几次。效果总是不好,你很挑剔我的粤语发音(你说你会唱一个歌星的所有歌曲),最后让我唱国语。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塞着听MP3里的伴奏音乐,你一句我一句。

演出那天,你发挥得非常好,而我呢,竟比第一次还紧张,声音发颤。

都怪你拉了我的手,那样紧,带着汗。

2

现在想想我们刚认识的那些年,每一天好像都是潮湿的。我们遇见很频繁,在食堂,在开水房,在图书馆,在电影放映室。你看见我时总是有些小惊喜,亮亮的眼睛眨巴着走近我,坐在我旁边。

你吃饭的速度总是很快,吃完了你就看着我吃,我被你看得很不好意思,总是加速咀嚼着吞咽。之后我胃疼,只好吃吗丁啉。有时在图书馆,你也坐在我旁边,看着书,看着看着就扭头来看我,也是很专注的那种看。你看我不悦就用书盖住脸假装睡着了,继续偷看。

我拿你没办法,我问你是不是想追我?

你点点头说: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我说:我对你没感觉,我有男朋友。

我看不出你脸上有任何失望,你只是笑,你说那我就挖墙脚了。

回到宿舍后,我给我在成都的男朋友打电话,说起你的事儿。其实我对你的喜欢并不生气,我甚至有些得意地告诉我的男朋友,嘿,你的姑娘有人惦念了,你要对我更好一点啊。

有一次我去充饭卡,就站在你身后不远,我听见你和同宿舍的男生聊天。他问你的爱情大计如何了。你说,她有男朋友呢,不怎么理我。男生说,那就转移目标呗。你说,转移个屁,我就看她最顺眼。男生骂你丢人。你说脸就是用来丢的。

然后你转身就看见了我:呀,谢同学,你也在。

我脸红着笑了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3

后来,我劈腿了。我背着男朋友和你开始约会。其实也就是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什么的。每天接你的电话一聊聊半个小时。

男朋友的电话总是打不进来,很不高兴地问怎么回事,我说我跟我妈说话呢,最近家里事儿好多。

我们约会三个月的时候,你拉了我的手。四个月的时候,你才吻了我的唇角。

你说,很甜,你说以后结婚了,我每天早上就要这样把你吻醒。

那句话,真美。我的腿肚子打转了,我心动了。可是我回到宿舍后继续接男朋友的电话,虽然他的电话越来越短,他的琐碎越来越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你从来不问我男朋友的事儿,你不问我自然不说。但我猜你一定知道他的存在。现在想想,你不介意并不是真的不介意,你早就猜到了我们的结局。并不是我想象的有一天,你踩着宝马牌风火轮来娶我,而是各自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哦,也许你还期待着我和我男朋友一直这样异地保持着联系,作为备胎,这样分手的时候才不会太困难,太缠着你。

我们的约会一成不变。你很穷,带我吃街边摊。我拿着筷子把鸭血粉丝搅了一遍又一遍,你依然狼吞虎咽。你说:这么好吃呢,你不吃给我。

你说你生在一个小山村,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鸭血粉丝。

你成绩不错,总拿奖学金。你说你读大学就没从家里拿过一分钱。你问我嫌弃你穷么?我摇摇头,我说我们可以一起努力。

我们在一起的三年,你没有送过我一件像样的礼物。而我却花着我爹的钱,把你周身改造了一遍。把你穿的你父亲的那件线头打结的旧毛衣收起来,把你黑色的条绒裤子丢掉。给你买蓝色的格子衬衣,配灰色的开衫。让你穿浅蓝色的牛仔裤。逼着你的偏分头理成清爽的板寸。

你被我打造得焕然一新,超级帅范儿。挽着你的手臂走在校园里,我感觉很满足。

4

男朋友发现了我的事儿,从成都跑来闹了一次。他举起拳头要打你,我扑到了你身上。

男朋友恨死我了,之后他变身受害者,我变身玩弄感情的骗子,在我们高中同学圈子里声名破败,之后我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同学聚会。

现在想想我对你真好啊,可是刚开始时我并不喜欢你啊。也许是每日的相处,某些你执著的瞬间,我对你付出的那些时间,让我对你无法放下了吧。

之后的很长时间,我们两个人就像一个人活着。除了睡觉和各自的专业课,什么都在一起。

在你22岁生日的时候,你跟我期许了你的生日礼物。不是什么新衣服,也不是手机,而是学校后面小旅馆的一夜之欢。

我答应了。

之后,我们拥抱在一起说了许多话。我躺在你的臂弯,开始说我的期许。

我说等毕业了我们一起在哪里租房子住,买一个大的液晶屏显示器。每天晚上看电影。我还说,我们要去哪个地方旅行,哦,去长沙吧。我想在芒果台门口和你合影。

我说着说着,你睡着了。

我有些愤怒地把你摇醒,你说:男人在那事儿之后都挺累的。

也许就是那个瞬间吧,我觉得我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

于是,两个小人儿开始在我的脑海里打架,一个说要我相信你,一个说要我不相信你,我被折磨疯了。

5

临毕业时,你对我开始若即若离。

我问你怎么了,你说怕我们没未来。你家庭条件太差,你说我父母不可能同意我俩的事儿。我说我爹开明着呢,他只希望我幸福。我还开玩笑说,要不然你倒插门吧。

你有些生气地推开我,你说你娘还希望早日抱孙子呢。

我哄你,说逗你的,别生气了。我说中午我们去吃火锅吧。

我们一起吃火锅,点了许多肉,你就爱吃肉,我看着你吃,自己却吃不下许多,你比三年前胖了一些,脸圆润了,但依然帅,你的声音也好听。你说谁谁谁签了哪里的工作了,你说哪天哪天有招聘会。

太清晰了,那天,那是你留给我的最后的片段。因为之后的太破碎了,我懒得把它们拼起来。

你消失了好多天。电话关机。

我找不到你了。我食不知味无法入眠,总觉得你出了什么事儿,有什么危险在向你靠近。后来,宿舍的女孩儿告诉我说看到你和一个看起来像村姑的女孩一起出入在学校后街的小旅馆。

我蓬头垢面地从上铺床上跳下来,趿拉着拖鞋就冲出去了。

我找遍了所有的小旅馆,也没找到你。中午时分,我看到了你和那个姑娘,她一身黑,黑色的毛衣,黑色的裤子,黑皮肤黑眼睛,长黑发。你们在吃鸭血粉丝。姑娘她把鸭血都夹给了你。

我远远地看着,希望她只是你的妹妹。可是后来,她帮你擦嘴,你不耐烦地甩开。那不是哥哥对妹妹的动作。吃完了,你们起身回小旅馆,你走在前面,她走在后面。你的眼神里全是不耐烦。

6

你已经结婚的事儿开始在你们系传开,还是同宿舍的姐妹告诉我的。她说你和那姑娘在大学前就订了婚,大三时又举行了婚礼,只是没领证。那姑娘家里条件还算行,帮你交了四年的学费。农村嘛,都是在娃娃十几岁的时候就订婚,你一定要一毕业就和她领证,否则父母的脸都会被你丢光。你们系的所有人都在祝福你,都在监督你不要做陈世美,不要对不起人家姑娘对你的一片痴心和等待。

你来楼下找过我一次,说对不起。

我骂你人渣。

你说,我们刚开始时,你不是也有别人么?

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爹让我考托福。我每天对着单词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在培训学校,我认识了一个男生。他看我时和你一样有专注的眼神,我第一次发现时就拿起书丢了过去,砸得他鼻血长流,让他滚出我的视线。

2010年我的新年愿望是:托福考过100分,让你和她死掉。

2010年马上就要过去了,这两个愿望,一个我也没实现。可是我去了哈尔滨和敦煌旅行,买了大液晶显示屏和游戏机,我还瘦到了90斤,皮肤白得发亮,头发又美又长。有6个男孩子先后向我示爱,他们哪个都比你帅,比你有钱,比你靠谱。我终于体会到了分手的快乐。

没有你,你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祝你和你的小芳有车有房又有田,生活乐无边。

第96篇、爱情故事守住一只猫

1

那时,男孩骆谦21岁,刚大学毕业,在汽车站做检查包裹的电脑监控员。穿上制服后,骆谦很得意,板着脸指着别人说,嘿,你把包放上去。

呵呵,又帅气、又有范儿、又能唬人的工作。

可工作三个月后,他烦了。

每天在乌烟瘴气的汽车站候车厅,看着形形色色的旅人,人人都有一个目的地,可自己呢?像一棵扎根的树,只能摇摇情绪的枝叶,然后继续扎根。

遇见菲嫦的时候,是他挺倒霉的一天。他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精神要求一个男人把背包放上去,被拒绝,再要求,他对他伸了伸拳头:得瑟什么,小心废了你。

那男人扬长而去,他呢,郁闷极了。只恨自己没上去跟那人单挑。

所以,当菲嫦也扭捏着不愿意把随身的小包放在检查带上时,他发了脾气说,你怎么了?大家共建和谐社会,全都像你,那不乱套了么?那不都不守规矩了么?

女孩很不情愿地把包放上去,然后警报器响了。

在电脑扫描图上,一个小东西在包里钻来钻去。

他带着女孩去检查包,心里也明白得差不多。包一拉开,果然就看见一只蓝眼白毛的小猫咪睁着一双艺术的眼睛好奇地瞅来瞅去。

这不行这不行!骆谦继续摆架子,宠物不能上车的。

女孩有些着急,说,那怎么办?我的车要开了,我又不能扔掉小包子。它那么小,还不会自己觅食呢。离开我它会死!

沉默了几秒钟,女孩眨巴眨巴眼睛喊骆谦:哥哥,你帮我一个忙吧,我这辈子都记得你。

骆谦一头汗。

女孩继续说:哥哥,我把电话给你,以后请你吃饭。

女孩说着靠了过去,拽住了骆谦的胳膊,摇啊摇,荡秋千一样。

骆谦没经历过这些,差点把持不住,但最后还是清了清嗓子坚持原则,他说,宠物不能上车,但是你可以把这个……小包子是吧,小包子留在我这,下次你回来带它回去。

女孩同意了,说,你千万要好好对它哦。它不爱吃鱼,太小也不能喝牛奶。你要喂它幼猫猫粮!千万!

2

之后,骆谦就拥有了小包子。它真是一只神猫,可以从他的手臂一直爬到头顶去。骆谦身高一米八五,小包子就站在骆谦的头顶,俯视一切。

拥有小包子的第三天,骆谦在电视上看到了那个对自己晃拳头的男人,他被警方抓获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有200克冰毒就在那个被拒绝检查的包里。并且他有枪。如果那天骆谦坚持检查,说不定成了英雄。

那天,小包子原主人菲嫦打电话问小包子近况,骆谦欷歔不已,和她聊了那件事。她的回答是:看来,一时的愤懑可以失去一次做英雄的机会啊。

菲嫦每天都打电话来问小包子的情况,开始时骆谦很烦,恨不得甩出一句狠话:它死了。再后来,又不烦了。工作无聊的时光,和一个长得像林心如的小姑娘聊聊天还是很不错的。

菲嫦在邻城的学校读大一,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可是有了小包子,便每个月回一次。每次都去找骆谦。

每一次见她,骆谦都有奇妙的感觉,这姑娘原来是这个样儿。

她的头发或直或卷,或长或短,眼睛颜色也都不重样。好在小包子认识她,每次都发嗲地喵喵叫,从骆谦的头上蹦下来去爬她的胳膊。

她不喊他哥哥了。她喊他大叔。

她说,现在流行这个。管你多大年纪,20岁以上的都是大叔,20岁以下的都是正太。

作为一名新晋的年轻大叔,骆谦有些庆幸有些囧。

3

高中的时候有一个,长得不好看但是学习特别好。两人是老师指定的一帮一,可是骆谦不争气,总是把人家小姑娘气哭。有一次,不知怎的,他看见她哭,内心就有无限的柔软了。他强抱了人家,还啄走了人家晶莹的眼泪。那段感情只持续了半年,骆谦读了二流本科,女朋友申请到了美国的大学。

大学里有两个,一个是现实中的,一个是网络里的。骆谦本来想,两个女孩一定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可是后来,到底是翻船了。因为两个女孩住同一个宿舍。骆谦很惨,并在之后的两年大学生活中,再没有恋爱。

再后来,骆谦就毕业上班了。与菲嫦认识半年后,有一天晚上,他梦见了她。

是个有些禽兽的梦。梦里面,菲嫦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的样子,头发盘成髻,眼珠是黑色的,一边摇着他的胳膊一边跳……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在笑。这莫名其妙又意味深长的笑让他发呆了好长时间。小包子在旁边爬上爬下,打翻了他的茶杯也没让他如梦初醒。

4

再见到菲嫦,骆谦总是有些脸红。她穿着的雪纺裙竟然低胸,而露出来的那点沟沟竟然很美。

骆谦说话有些结巴,他说,你,你,为什么穿成这样?

菲嫦说,不够露?

菲嫦说,今天是个特别日子,我要和我的初恋男友约会。

骆谦的一颗本来热烈蹦跳的小心脏刹那减速,人也颓废了下来。可是菲嫦却好像故意气他似的说,我这么穿好看么?喂,大叔,喊你呢,作为一个成熟男人,你觉得我这样够吸引你么?

骆谦不知怎样回答,悄悄摁响手机铃声,假模假样地接起来说,喂,领导,什么?好,我这就去。

骆谦逃回到工作里,忙碌间却无法控制失落在心里蔓延。

晚上回到家,骆谦抱着小包子往怀里挤。小包子挣扎着离开,他也不撒手,脖子被抓了血痕也不撒手。

5

有时,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很像走在森林里。总是要走那么一段时间,才能找到最心仪的那朵花。如果走得快,花还开着,走得慢,也许就败了。

骆谦想,自己就慢慢地走吧,也许过段时间就忘了。骆谦暂时搁浅了对菲嫦的想法。也许是太心疼她,一想到小姑娘在知情后一副兵荒马乱的神情,他便挺自责。做选择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拒绝一个不讨厌的人需要内心痛苦的挣扎。

菲嫦从骆谦的生活里进进出出,两人各怀心思,慢慢地,交谈时间越来越短,后来,她不再出现了,连汽车站也没了她的影子。

有那么一段时间,骆谦陷入后悔,都多大年纪了,还玩暗恋,真不靠谱。喜欢就说嘛,不说她怎么知道呢?不说她就走了嘛。也许他该听阿姨的话去和那个好脾气的小护士相亲。

现在,只有小包子陪着他。小包子从瘦小孱弱长到了强壮,经历了发情期,被骆谦抓去咔嚓了,之后情欲转化为食欲,吃得愈发身体滚圆,伏在地上打个滚就和一个刚出笼的包子一样一样的。

6

世界寂寞,人群匆忙。再见到菲嫦是两年以后了,骆谦有了女友,就是那个好脾气的小护士。阿姨对她夸到天上去了,阿姨住院时,她还帮她倒过便盆呢。自己女儿也就这么亲吧。

阿姨逢人就说,骆谦很害怕女朋友被贴上便盆护士的标签。

第97篇、爱情故事那年,爱情花开

他一直觉得,她爱上自己,是这辈子最大的错。

这个城市灯红酒绿,有的是盛满诱惑的双手,但她偏偏向他这个穷小子展开了爱的翅膀。

恋爱之初,他并没有这么深的感触,只是惶恐中有欣喜,握着她柔软的手,幸福得忘了自己。

那段时间,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在傍晚买一枝带着露珠的玫瑰,送到她的宿舍门前,听宿舍里那些女伴们夸张的叫声,然后看她羞涩地从门后怯怯而出。他们在江边漫步,江风吹着她的秀发,柔柔地拂过他的面颊,那样甜蜜。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的发现,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关于这份爱情,她付出了那么多。

那天,他提前下班去她的宿舍,门是半掩的,从门缝里,隐约可以看到一大捧漂亮的百合花,里面的女伴们正对着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休。大体的意思是,有这么多追求她的人,为什么偏偏要选个最穷的,百合花是追求者送来的,还有一些昂贵的礼物,比如,那条她喜欢了很久的兔形玉石手链。原来,那天是她的生日。

他沉默了,从虚掩的门边黯然退出。他痛苦地发现,他们的爱情里,除了每天一枝的廉价玫瑰,什么都没有。他其实早就知道她喜欢那条玉石手链,那上面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玉兔,像极了她去世的母亲手上的那条。但那手链太贵了,要两万多元,以他的工资收入,一年不吃不喝才能买下来。她对他的窘境了如指掌,所以才从不提买的事情,甚至都没告诉他,自己的生日即将到来。

再见她时,已是第三天的下午,她一脸汗珠,激动地站在他门前,说,你去哪儿,两天不来找我,打电话也不听,我真怕你出什么事儿呢!

他低头,从口袋里掏出那条手链。

昨天,他找到好友借了钱,去玉石店,想买一条同样的手链送给她。店员一脸惊诧,说,你运气真好,那条手链只有一条,独一无二,本来已经卖出去了,但昨天又被一个女孩陪着那男孩回来退了。要不然,你还真买不到呢!

他的苦笑瞬间变成了幸福的微笑,这条手链原本是他送给她的分手礼物,没想到,有了如此峰回路转的变化。

看到这手链,她惊讶得半天没说出话来,哭着扑进了他怀里。

而更让他意外的是,当他月末把刚拿到的工资送到好友手中时,朋友开心地对他说,上次我们合买的彩票中奖了,有两万多的奖金,我还要给你钱呢!

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一转眼,所有的好运气都降临到他这个穷小子身上了。

偶然一天,他外出办事,经过玉石店,赫然发现一条兔形手链摆放在橱窗里,他疑惑地进去找店员询问,不是说这手链独一无二吗,怎么又有一条一样的呢?

店员恼怒地责备道,不就是你买的那条吗?第三天就有个女孩拿着发票来退了,既然不想要,何必来买,反反复复地给我们找麻烦。

他这才恍然,朋友那里所谓的中奖,不过是她退了手链的钱而已。

再见她时,手腕上依然带着那条赝品手链,笑靥如花。他不说破,任心里的暖流一阵阵从体内流过。

第98篇、爱情故事黑.白.爱

这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

那时候,他二十六七岁,是老街上唯一一家电影院的放映员。也送电影下乡,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载着放映的全部家当——放映机、喇叭、白幕布、胶片。当他的身影离村庄还隔着老远,眼尖的孩子率先看见了,他们一路欢叫:“放电影的来喽——放电影的来喽——”是的,他们称他,放电影的。原先安静如水的村庄,像谁在池心里投了一把石子,一下子水花四溅。很快,他的周围围满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一张张脸上,都蓄着笑,满满地朝向他。仿佛他会变魔术,那里的口袋一经打开,他们的幸福和快乐,全都跑出来了。

她也是盼他来的。村庄偏僻,土地贫瘠。四季的风瘦瘦的,甚至连黄昏,也是瘦瘦的。有什么可盼可等的呢?一场黑白电影,无疑是心头最充盈的欢乐。那个时候,她二十一二岁,村里的一枝花。媒人不停地在她家门前穿梭,却没有她看上的人。

直到遇见他。他干净明亮的脸,与乡下那些黝黑的人,是多么不同。他还有好听的嗓音,如溪水叮咚。白幕布升起来,他对着喇叭调试音响,四野里回荡着他亲切的声音:“观众朋友们,今晚放映故事片《地道战》。”黄昏的金粉,把他的声音染得金光灿烂。她把那声音裹裹好,放在心的深处。

星光下,黑压压的人群。屏幕上,黑白的人,黑白的景,随着南来北往的风,晃动着。片子翻来覆去就那几部,可村人们看不厌,这个村看了,还要跟到别村去看。一部片子,往往会看上十来遍,看得每句台词都会背了,还意犹未尽地围住他问:“什么时候再来呀?”

她也到处跟他后面去看电影,从这个村,到那个村。几十里的坑洼小路走下来,不觉苦。一天夜深,电影散场了,月光如练,她等在月光下。人群渐渐散去,她听见自己的心,敲起了小鼓。终于等来他,他好奇地问:“电影结束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她什么话也不说,塞他一双绣花鞋垫。鞋垫上有双开并蒂莲,是她一针一线,就着白月光绣的。她转身跑开,听到他在身后追着问:“哎,你哪个村的?叫什么名字?”她回头,速速地答:“榆树村的,我叫菊香。”

第二天,榆树村的孩子,意外地发现他到了村口。他们欢呼雀跃着一路奔去:“放电影的又来喽!放电影的又来喽!”她正在地里割猪草,听到孩子们的欢呼,整个人过了电似的,呆掉了,只管站着傻傻地笑。他找个借口,让村人领着来找她。田间地头边,他轻轻唤她:“菊香。”掏出一方新买的手绢,塞给她。她咬着嘴唇笑,轻轻叫他:“卫华。”那是她捂在胸口的名字。其时,满田的油菜花,噼呖啪啦开着,如同他们一颗爱的心。整个世界,流金溢彩。

他们偷偷约会过几次。他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呢?”她低头浅笑:“我喜欢看你放的电影。”他执了她的手,热切地说:“那我放一辈子的电影给你看。”这便是承诺了。她的幸福,像撒落的满天星斗,颗颗都是璀璨。

他被卷入一场政治运动中,是几天后的事。他的外公在国外。那个年代,只要一沾上国外,命运就要被改写。因外公的牵连,他丢了工作,被押送到一家劳改农场去。他与她,音信隔绝。

她等不来他。到乡下放电影的,已换了他人,是一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她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拖住那人问,他呢?那人严肃地告诉她,他犯事了,最好离他远点儿。她不信,那么干净明亮的一个人,怎么会犯事呢?她跑去找他,跋涉数百里,也没能见上一面。这个时候,说媒的又上门来,对方是邻村书记的儿子。父母欢喜得很,以为高攀了,赶紧张罗着给她订婚。过些日子,又张罗着结婚,强逼她嫁过去。

新婚前夜,她用一根绳子拴住脖子,被人发现时,胸口只剩一口余气。她的世界,从此一片混沌。她的灵动不再,整天蓬头垢面地,站在村口拍手唱歌。村里的孩子,和着声一齐叫:“呆子!呆子!”她不知道恼,反而笑嘻嘻地看着那些孩子,跟着他们一起叫:“呆子!呆子!”一派天真。

几年后,他被释放出来,回来找她。村口遇见,她的样子,让他泪落。他唤:“菊香。”她傻笑地望着他,继续拍手唱她的歌。她已不认识他了。

他提出要带她走。她的家人满口答应,他们早已厌倦了她。走时,以为她会哭闹的,却没有,她很听话地任他牵着手,离开了生她养她的村庄。

他守着她,再没离开过。她在日子里渐渐白胖,虽还混沌着,但眉梢间,却多了安稳与安详。又几年,电影院改制,他作为老职工,可以争取到一些补贴。但那些补贴他没要,提出的唯一要求是,放映机归他。谁会稀罕那台老掉牙的放映机呢?他如愿以偿。

他搬回放映机,找回一些老片子,天天放给她看。家里的白水泥墙上,晃动着黑白的人,黑白的景。她安静地看着,眼光渐渐变得柔和。一天,她看着看着,突然喃喃一声:“卫华。”他听到了,喜极而泣。这么多年,他等的,就是她一句唤。如当初相遇在田间地头上,她咬着嘴唇笑,轻轻叫:“卫华。”一旁的油菜花,开得噼呖啪啦,满世界的流金溢彩。

第99篇、爱情故事绿色爱情

1

小桃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贫困生。每学期报名时,我们的名字都在学费减免名单里。相同的境遇让我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死党。我们一起交流学习经验,交换好吃的东西和好看的衣服,还有成长的秘密。我们曾一起发誓,好好学习,摆脱贫困,走向上流社会。可是,我的成绩优秀,小桃的成绩却一般般。那年高考,我顺利考入省城的高校,小桃落榜了。

我们保持书信联系。我劝她复读重考,可她说自己不是读书的料,还是先找点事做吧。我就给她打气,凭她的条件,起码要到省城来找工作,找个体面一点的工作,将来找对象也容易些。可不久,她就来信了,兴致勃勃地说,她在小城的一家毛巾厂找了份临时工。一个小毛巾厂的临时工有什么好高兴的?我不解。她有些神秘地告诉我,她恋爱了,对象就是毛巾厂的厨子。小厨子对她特好,常常为她做些花花绿绿的小点心哄她开心,常常……

我已经看不下去了,特地给她打了长途,对她大喊大叫:“你怎么这么没骨气啊?几个破点心就把你的心给收买了?你忘了你当初的梦想吗?你不是要出人头地吗?跟小厨子在一起,你只能一辈子呆在那个小地方!赶紧悬崖勒马,不要为这种弱智的游戏毁了你的前程!”

小桃半天没说话,但话筒那边传来喘气声。我听得出来,她在极力控制自己。过了一会,她一字一顿地说:“尽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是不能容忍你污辱他!”

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吵过之后我们互不理睬。我为她的选择而痛心,终于忍不住回了趟小城,用一个月做家教挣来的钱在餐馆点了一大桌菜请小桃赴宴。我没好气地说:“你不是喜欢吃吗?今天让你吃个够!你放心,我以后会去给人做家教、做保姆,哪怕是做苦力也行,挣来的钱全给你换吃的,只要你不再跟那个小厨子来往!”

小桃的眼里溢出了泪,她扑到我的怀里哽咽道:“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我真的非常非常爱他,他也非常爱我。是的,他只是个小厨子,但他给我的爱却让我感觉得到自己就是一个女皇,不,是他宠爱的公主。来例假时,他给我炖红枣汤;上火时,他给我熬绿豆汤;便秘时,他给我做高粱饼;不开心时,他给我烤奇形怪状的小点心……”我打断她的话,不以为然地说:“说来说去,还是吃,你就是嘴馋!”她并不生气,仍然一脸陶醉地说:“我不仅是嘴馋,心更馋。我馋他对我的一片心意。要知道,那些小吃都是为我一个人做的,他的那片深情就像他给我做的小吃一样,采用咱们家乡深山里的原料,没有任何污染,完全是纯绿色的。我们的爱情就是没有任何功利的绿色爱情!”

绿色爱情!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完全被震撼了!并不是为这个有点刻意标新立异的叫法,而是小桃的那种对爱情的沉醉彻底感染了我。19岁的年龄,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就这样以美妙的姿式侵入了我的心田。我开始理解小桃,不再阻拦她,但我还是替她惋惜。说实在的,我尊重她对爱情的虔诚与执著,但我决不会做她这样柏拉图式的爱情圣徒。我崇尚美妙的爱情,但决不放弃爱情以外的东西,比如金钱、地位,这些都决定了生活的质量。我认为,再美丽的爱情,离开了这些世俗的土壤,都是没有养分的苍白的塑料花。

2

我大四那年收到了小桃的结婚请柬。当时我正为找工作四处奔波,没有去参加她的婚礼,只寄去了一对绣着鸳鸯的精致枕套。我希望她的婚姻像那对鸳鸯一样永远幸福美满。

我东奔西撞,终于如愿以偿找到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做了一个体面优雅的白领。当我坐在高雅气派的写字楼里品着摩卡咖啡的时候,小桃对于我来说已经恍如隔世。那份优雅的背后,需要付出的太多太多。为了心中永无止境的高度,我必须不停地攀缘。小桃和她的绿色爱情我已无暇怀想。不久,顺理成章地,我嫁给一个比我位置更高的金领。我的婚姻里装着爱情,也装着房子、车子这些为爱情锦上添花的东西。我在省城置办了一个高品质的家。举行婚礼时,我想过要不要请小桃来参加,但很快便放弃了。她是一潭纯净的湖水,我不希望用自己的成功与风光去搅动她的平静。婚后,为了捍卫并继续提升自己的高品味生活,我忙里忙外,从此与小桃断了联系。

几年后的一天,我带着三岁的女儿从肯德基出来,沿着繁华的街市闲逛。女儿突然拉紧我的手,小声说:“有位大婶好像在跟踪我们!”女儿管老一些的女人叫大婶。我顺着她示意的方向看,见一个农妇模样的中年女人提着擦鞋工具紧跟着我们。我笑着对女儿说:“没事,是擦鞋的。”我们从一个精品店出来,那个女人又跟在我们身后,我回过头说:“我们不擦……”还没说完就听到一个试探的声音:“你是小珍吧?”小珍是我带着青春印记的名字,当年小桃就是这么叫我的。“啊,是小桃!”我惊叫。我们激动地拥抱在一起时,听到女儿得意的声音:“我早就看到这个大婶在跟踪我们了!”我顿时松开小桃,瞪了女儿一眼,说:“什么大婶大婶的,叫得好难听!快叫小桃阿姨!”小桃笑了,摸着我女儿的额头,说:“童言无忌啊,看来我真的很老了!”其实她跟我同岁,28岁,但看起来真的像40岁的中年妇女了。我拉着她的手问:“快说说,你过得怎么样?怎么到省城来也不招呼我一声?”“说来话长。几年前我们所在的毛巾厂垮了,老张去踩三轮,在一次事故中腿受伤了,落下了后遗症,一到秋冬天就疼得不能下床。”小桃的脸上有那么一会儿是灰暗的,但马上便恢复了笑容,说,“我打听到省城有位治这种顽症的老中医,就带他来了。老中医说只要坚持治疗半年就能断根的。这不,我就在这租了房,准备彻底治一治。”“那你……”我指指她手中的擦鞋工具。她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现在什么都干,擦鞋是我的副业,只在晚上干,白天我给人家漆房子。你不相信吧,我还是一个优秀的油漆工呢!”她挤眉弄眼地笑,笑得竟有几分少女时的调皮。我却笑得有些勉强。

我跟着她到了她的住处,一间低矮的平房,门外走廊上有一只煤炉,呛人的煤味中夹杂着一股特别的清香,好像是藕的香味。一个矮个男人在炉子上捣鼓着什么,那大概就是小桃的丈夫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正不知怎么称呼,小桃说:“咱家老张。”算来他不过30岁多一点,但那模样确实够老了。不等我招呼,小桃把老张扶进屋里,嘴里不停地唠叨:“叫你休息你又下床,晚上凉气重……”老张抱歉地向我们笑笑,就顺从地坐到了床上。小桃麻利地灌了个热水袋塞进被窝,然后转身揭开炉子上的蒸笼,取出一笼藕丸子端给我们。女儿吧唧吧唧吃得很香甜,我却嚼得很慢很慢。不是藕丸子不好吃,是小桃的境遇让我难过。想想自家那180平米的跃式楼,楼下车库里的宝马车,还有光鲜的老公和体面的工作,再看看在低矮小屋里弯着腰忙进忙出的小桃,我在心里感慨命运的不公。但转念一想,这能怪命运吗?命运是人掌握的啊,如果当初小桃不那么固执,她完全可以找一份好一些的工作,找一个好一些的丈夫,过上好一些的生活啊。

小桃将我送出小巷时,我忍不住问她:“你有没有为自己当初的选择后悔过?”她愣了一下,扬了扬眉说:“没有。咱家老张真的很好,也很能干。你刚才没吃出来?他做的菜不比大饭店的厨子差呢。惟一后悔的是当初不该让他去踩三轮,开个小吃店就好了。不过,医生说了,他的腿病这次能治断根,治好了我们就回去开店,到时你一定要光临啊!”小桃的眼里闪着希望的光,我实在不忍心再给她任何打击了。

3

那年临近年关时,小桃夫妇回家了。还算幸运,她丈夫的腿有明显好转,两人欢天喜地的。

又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小桃打来电话,兴奋地告诉我,她家的绿色小吃店开张了,邀请我有空回家看看。而此时,我的婚姻、我的生活开始陷入一片泥沼。位置越来越高的丈夫有了外遇,神情恍惚的我在工作中不断出错,被老板降职。我左冲右突,不知道该怎样突出重围。有人劝我离婚,我思虑再三,还是选择忍。丈夫已是一家电子公司的老总,市里的商界名人。我已习惯生活在他的光环下。我无法想象,失去丈夫所带给我的名誉、地位以及大把花钱的优裕,我的生活还会有什么意义。我突然发觉,剥去这一层层加在我身上的光环,那种叫爱情的东西已经相形见绌,黯淡得几乎看不到。我甚至怀疑,从一开始,爱情这个婚姻的原始股是不是存在过。或许它来过,但因为夹杂着太多的附加值而早已本末倒置了。这时我想起了小桃,想起了她的绿色爱情,禁不住百感交集。我决定抽空去看看小桃。

小桃家的绿色小吃店在闹市中毫不起眼,甚至显得有些寒碜,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两口子拿出店里的特色小吃来招待我,有玉米饼、高粱粑、糯米炸糕、藕丸子,还有奇形怪状的小点心。呵,这不是当年小桃说的小厨子笼络她的小食品吗?小桃咯咯笑道:“你的记性还不错,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小吃,纯绿色食品。这附近大学的学生常常来吃,我们的生意蛮好。”我看到门口的炉子上正摆着一个小瓦罐,一股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撩拨着我的胃。我忍不住问:“店里还卖瓦罐汤啊?”小桃顿时一脸幸福地说:“哪里,这是老张特意回老家买来的土鸡,用红枣桂圆一起炖,说是我最近气色不好,要给我补补。还是你有口福,正好赶上了,待会儿我们一起分享吧。”正说着,两个穿着体面的男顾客进来了,指着瓦罐汤说:“就用这钵汤下面。”这时,正在里间忙碌的老张连忙跑出来,本能地拦住瓦罐,像护着什么宝贝似的,说:“对不起,这汤不卖,要不您要点别的吧。”顾客站起来,有些恼怒:“怎么,你怕我们出不起钱啊?”说罢拿出一百元钱拍在桌上,说:“一百够不够?不够再加一百!”小桃连忙打圆场:“二位别怪,他说着玩的。我们马上给你们做!”谁知,老张不识时务地横在顾客面前,说:“对不起,这汤真的不能卖,它是为我老婆炖的!”顾客腾地站起来,推了老张一个趔趄,踢翻了桌子,骂骂咧咧地走了。

小桃忙过去扶住丈夫,嗔怪道:“你这是何苦呢?做生意要紧啊!”

老张望着小桃嘿嘿笑着说:“老婆才最要紧!”

天啦!这老夫老妻的居然当着我的面说这么肉麻的情话!我已经坐不住了,临时找个借口起身要走。小桃不好意思地过来挽留:“他就是这么个人,你要走就是笑话我们了。”

我笑着说:“我不是笑话,是嫉妒!”尽管我在极力控制,但感觉脸上已挂满了泪。小桃看着我不知所措,我扑进她的怀里痛哭失声。即使是在热恋的时候,丈夫也只是到饭店给我叫过一碗汤,让他专门为我炖汤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奢望。我一直都在追求生活的质量与品味,但跟小桃比起来,她才是生活的女皇,而我,看似拥有一切,充其量不过是物质的奴隶!

小桃猜我肯定有事,劝我想开点。我擦了擦泪,说:“现在终于想开了,我知道自己缺少的是什么,是你们这样没有污染的绿色爱情!”

一回到省城,我就向丈夫提出了离婚,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下一步,我要找一个肯为我炖汤的人相亲相爱,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

第100篇、爱情故事‘对不起’胜过‘我爱你’

有两句短语男人在恋爱时是经常说的,这两句话分别是“对不起”和“我爱你”。

甜言蜜语的男人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性格内向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男人只有懦懦地说“对不起”。不管说哪句,只要肯说,总是能看到效果的。因为这两句话对女人是非常有杀伤力的,一个男人都“对不起,我爱你”了,还想怎么着?

无论什么性格的男人,恋爱的时候,可能是他这一生说话最多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比如精神错乱成了话唠),婚后的男人说话的频率会大大下降,不仅对“我爱你”惜字如金了,就是“对不起”也懒得说了。惜字如金和懒得说,客观原因在男人这儿,主观原因其实还在女人那里,因为女人不再逼迫男人开口说话了。既然恋爱的时候能逼,结婚后怎么就不能逼了呢?这说明女人也会产生婚姻疲劳的,再加上柴米油盐永远比甜言蜜语重要,所以,男人们不说就不说了吧。 可是,有些时候,不说也不是办法,因为有些矛盾,必须是用言语才能解决的。

这个时候,女人对“对不起”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我爱你”。

“我爱你”是适合于打情骂俏的语境之下的,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说这三个字实在是不合时宜,也未必见得能收到预期效果。

相比来说,“对不起”就好使多了,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承认错误。围城内的争执,不就为了一个胜负对错吗,承认错误,说声对不起,大不了再自抽几个耳光,你再看结果——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化解不去的怨气。 作为一个男人这一生说出的“我爱你”很少有发自肺腑的,要么情势所迫,要么别有所求,估计很少有男人敢保证自己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不干巴巴的。但女人是感性动物,即使干巴巴也爱听。

所有的幻境最后都要破灭的,包括曾经由甜言蜜语构筑的海市蜃楼。女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在更大的程度上,“我爱你”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可持续增值的情感债券。爱我还冲我大喊大叫?爱我还花天酒地夜不归宿?爱我还对我撒谎……算了,那不是爱。 那些被婚姻缠绕得疲惫不堪的人,那些彼此尽力收拢身上的刺避免刺伤对方的人,那些目光很少对视时时胆战心惊生恐爆发“世界大战”的人,是没有权利说“我爱你”的,“我爱你”也从未如此苍白无力甚至无聊可笑过。但爱确实又存在,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手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锯掉的话却感觉到疼”,也像每天早晨醒来看见阳光心里会踏实地想到普通的一天将要开始,而遇到雨雪天气总会担忧发生一些什么一样。 还是说“对不起”吧。

我们对不起对方的有很多。首先我们违背了曾经说过的让彼此快乐的诺言,我们做不到。许多许多人都做不到,即使他们在内心深处还爱着。还有我们并不真正的了解彼此的心灵需要。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个体,有着各自固执的思维逻辑,两个人不被对方同化不奇怪,真正同化了那才奇怪,因为这意味着肯定有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尊——虽然有人常说婚姻中是没有自尊的。 所以,不说“我爱你”了吧。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远比那句虚无的话语更实在。一句“对不起”,代表了宽容的姿态,代表了实质的退让,带来了和平与温暖,谁说这不是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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