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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原著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03 1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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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童话故事爱情与生活

有两个失恋的男孩同时来到了海边,俩人的心情一样的悲伤,一样的难受,因此他们互相鼓励,甲说:“如果再次恋爱,我定要选择一位我深爱的人,同样她也深爱着我。”

乙表示同意,并且相约十年后在这里相见,看谁过得更幸福。

俩人分手之后,甲远走他乡,他想去四处走走游历一番,也许在路上可以遇见一位志同道和的爱人。于他走走停停,一路看着风景,欣赏着风土人情,当然遇见的女人也不少,可是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去流浪。他就这样一年一年的走着,整整走了十年也没有如愿。

十年后他记起那个约会,于是他回到了故乡,在海边他与乙相遇,乙看上去苍老了许多,身边跟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俩人见面之后,甲说:“看来你找到真爱了。”

乙说:“不,我只是听从了父母的安排结了婚,生了孩子。”

甲笑了,笑里带着些鄙视。

乙并没有听出来,因为他的心正留意着身边的孩子,乙怕孩子乱跑,伸手拉住了孩子,然后才说:“那么你找到真爱了吗?”

甲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说:“我走过了大江南北,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和我一起去流浪,所以我还没有找到我的真爱,虽然如此,可我比你自由,没有牵挂,没有负担。”

乙没有反驳,他把孩子拉到身前说道:“是呀!我们都没有找到真爱,也许你的无忧让你觉得比我觉得幸福。”说完乙领着孩子走了。

夕阳的余晖正好洒在这对父子的身上,温温柔柔的。

甲突然觉得自己身边空空的,似乎少了点什么。

第2篇、爱情故事醉了,我就来找你

马一航开了一家小公司,为了拿到订单,他经常要应酬喝酒。他的酒量很好,很少能碰到对手。

这天,马一航在“紫藤轩”招待一个东北客户。那人酒量奇高,两个人一共喝了两斤白酒外加一打啤酒。送走客户后,马一航在洗手间吐得一塌糊涂。他心里明白,说什么也不能自己开车回家。安全起见,马一航迷迷糊糊地给女朋友陈露打电话,想让她过来开车送自己回家,谁知,陈露的手机关机了。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关切地说:“先生,要不要请代驾送你回家?”马一航问:“什么?”服务员说:“我知道一家代驾公司收费很合理,十公里之内五十元就行!”马一航听了,点了点头。

十五分钟后,一个美丽大方的女孩儿走进了“紫藤轩”。马一航将住址告诉女孩儿,就昏睡过去了。一路上,马一航睡得很香。到了马一航的家,那个女孩儿停下车,大声喊道:“先生,您到家了!”见马一航没什么反应,女孩儿只好将他扶出了轿车。

还没等女孩儿把车门关好,突然冲过来一个长发女子,大声说:“你是谁?怎么跟他一起回家?”女孩儿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被长发女子打了一巴掌。

女孩儿捂住脸,委屈地说:“你……你怎么打人?”

长发女子凶巴巴地说:“我打的就是你!”

这时,马一航有点清醒过来了,赶紧拦住长发女子,结结巴巴地说:“陈露,你别误会,她……她是代驾公司的。”陈露听后,“哼”了一声,抢过女孩儿手里的车钥匙,转身扶着马一航上了楼。

第二天上午,马一航的酒醒了,他想起昨晚发生的事儿,立刻打电话给“紫藤轩”,问到了那个女孩儿的联系方式,并拨通了女孩儿的电话。

电话里,马一航不停地道歉。女孩儿淡淡地说:“算了!我的工作就是这样,出来打工哪有不受委屈的。”经过询问才知道,女孩儿名叫凌冰,老家在皖西,她独自一人在这座城市里打工。电话里,马一航尴尬地说:“凌小姐,要不我赔你点钱吧?怎么能让你白挨这一巴掌。”凌冰说:“算了,你以后多照顾我的生意就行!”马一航连连说没问题。

这件事之后,马一航果然很照顾凌冰的生意。每次陪客户喝酒前,他总会打电话找凌冰代驾。一来二往,两个人渐渐熟悉了。有时候,马一航喝得烂醉如泥,凌冰就会一直把他送回家,给他擦脸、倒水,甚至还会帮他收拾房间。凌冰找机会也劝马一航:“你就不能少喝点,这样下去对身体不好。”马一航一脸无奈地说:“我要是少喝了,你的生意不就没了?”

凌冰这么体贴,马一航心里自然热乎乎的,自己的女朋友陈露什么活儿也不会干,只知道跟他要钱。马一航突然想起来,陈露这些天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他俩已经好久没见过面了。

这天是情人节。一大早,陈露就打电话给马一航,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爸病了,我得立刻赶到医院去。”当晚,马一航一个人在酒吧喝酒。很快,他便喝得醉醺醺的。习惯性地,马一航又拨通了凌冰的电话。

很快,凌冰急匆匆地赶来了。马一航拿出一束红玫瑰,结结巴巴地说:“这个,送给你!”凌冰正犹豫要不要接这束花,马一航又说话了:“情人节快乐!”凌冰酸酸地说:“你应该把花送给陈露!”马一航笑了:“她没来,我送给你!”凌冰的脸突然红了,生气地说:“你以为我找不到男朋友吗?”说完转身就走。马一航想拦住她,谁知一个趔趄,重重摔在地上。凌冰回头一看,吓坏了,赶紧把他扶起来。

到了马一航的家,凌冰将他扶到床上。突然,马一航抱住了她,嘴里嘟囔着:“求求你,别走……”不管凌冰怎么挣扎,马一航就是不放手。慢慢地,凌冰不再挣扎了。马一航靠在她身上很快就睡着了。凌冰想,他一定以为我是陈露。想到这儿,她竟难过地哭了。

之后,凌冰一直躲着马一航。每次马一航打电话来,她总说:“对不起,我刚接了一个活儿,你还是找别人吧。”挂断电话,凌冰总是泪眼迷离。她知道自己爱上马一航了,可是,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这天深夜,凌冰的手机突然响了,又是马一航。电话那头,马一航问:“你为什么总躲着我?”凌冰淡淡地说:“对不起,最近太忙了!”马一航大叫道:“是不是他们出的代驾费比我出得多?”凌冰愤怒地说:“那是我的事,不用你管!”说完挂了电话。

过了一个小时,电话又响了。凌冰犹豫半天,还是接了。电话那头有人急促地说:“是凌小姐吗?这里是人民医院,有个叫马一航的病人正在急救,他让我给你打电话……”凌冰吓坏了,飞也似的直奔医院。

原来,马一航喝酒太多,导致酒精中毒。当晚,凌冰守在马一航的病床前彻夜未眠。望着他苍白的脸庞,凌冰的心都要碎了。

第二天上午,马一航醒了过来。他一把抓住凌冰的手,说:“你终于肯见我了?”凌冰低头说:“陈露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来打给她。”马一航叹口气:“她去香港出差了,半个月后才回来!”凌冰诧异地说:“怎么可能?我昨天下午还见过她。”马一航摇了摇头:“不可能,她前天就走了!所以,我才给医生留了你的号码!”凌冰明白了,原来自己始终是一个替代品。她失落地说:“也许,是我看错人了!”

那些天,凌冰在医院悉心照料马一航,同病房的病友们都说:“小马呀,你真有福气,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女朋友。”每次,马一航总是笑而不语,凌冰却羞红了脸。住了半个月的院,马一航的病好了。出院那天,刚巧陈露从香港回来。凌冰将一切都收拾好,说:“陈露会来接你出院,我先走了!”马一航说什么也不让她走,最后,凌冰的电话响了,她说有工作,马一航无奈,只好让她离开了。

很快,行色匆匆的陈露将马一航接走了。第二天,陈露告诉马一航自己还要去一次香港。临走前,陈露依偎在马一航怀里说:“对不起,我不能好好照顾你了!如果拿下这个项目,我就能升职了,你一定会支持我的,对吧?”

马一航没办法,只好独自在家休养。不知为什么,他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凌冰的脸。终于,他忍不住给凌冰打电话。谁知,语音提示该号码已为空号。马一航呆了,赶紧拨通了那家代驾公司的电话。代驾公司告诉他,凌冰已经辞职了。马一航彻底傻眼了。

那几天,马一航发疯似的寻找凌冰。可是,她仿佛是一个气泡,突然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没了凌冰,马一航整天都坐立不安。他终于明白,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凌冰。

从此,马一航一有空就去“紫藤轩”,因为那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每次喝醉后,马一航就拼命拨打凌冰的手机。电话那头,始终传来同样的一句话:“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可是,马一航再也没找过其他代驾司机。每次,他都醉醺醺地打车回家。

那天下午,马一航又在“紫藤轩”招待客户。突然,他发现门口有一个熟悉的背影。是凌冰!马一航刚想追上去,凌冰却匆匆钻进了一辆宝马车。很快,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也醉醺醺地上了车。马一航立刻跟客户解释自己有急事,得先走一步,之后拦了辆出租车,紧紧跟在宝马车的后面。

几分钟后,马一航跟着宝马车来到了一幢住宅楼下。马一航以为,凌冰送完客人就会离开。谁知,她竟扶着秃头男子上了楼,马一航连忙跟了上去。

还没走几步,马一航就听见凌冰大叫一声。马一航急忙破门而入,只见凌冰正抱着枕头蜷缩在床上。那个秃头男子则光着上身垂头丧气地站在床边。一旁,陈露裹着浴巾对两个人破口大骂。

凌冰看见马一航,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喊道:“马大哥,救我!”说罢,扑进了他的怀里。陈露一见马一航吓傻了,呆呆地问:“你……你怎么来了?”马一航冷冷地说:“陈露,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人。”

原来,凌冰辞职后,凭着以前积累的客户群,干起了个体代驾。那个秃头男子,也是凌冰的老顾客。秃头男子早就垂涎她的美色,但知道凌冰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女人,便始终不动声色。今天下午,他故意装作喝醉的样子,凌冰看不过去,只好亲自送他回家,刚进门他就图谋不轨,没想到陈露从浴室里冲了出来。

几个月前,陈露结识了秃头男子。当她得知秃头男子身家千万时,立刻动了心。陈露脚踏两条船,周旋于马一航和秃头男子之间,说是去香港出差,其实就是跟秃头约会。马一航第一次找凌冰代驾的时候,陈露就已经跟秃头好上了。陈露一直以为秃头会离婚,然后娶她,所以马一航刚住进医院,陈露又迫不及待和秃头男子鬼混在一起。今天下午,陈露一个人去健身,不想健身馆突然装修整顿,她只得先回来,洗了个澡。谁知,秃头男子却把凌冰骗来了。

陈露突然搂住秃头男子,骄傲地说:“马一航,既然你已经发现了,我们就分手吧!我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爱人,他比你可有钱多了!他很快就会跟我结婚的。”谁知,秃头男子一把推开了她,鄙夷地说:“娶你?别做白日梦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呀!”陈露惊呆了:“你……”

马一航说:“陈露,曾经我挺自责的,因为我爱上了别人。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说清楚,但是你一直说谎骗我,总是想方设法避开我。既然你提出分手,我看我们就这样散了吧。”说完,马一航狠狠地打了秃头男子一耳光,带着凌冰离开了。

几天之后,在“紫藤轩”,马一航请凌冰吃饭。饭桌上,马一航说:“其实,我欺骗了你!”凌冰呆住了:“什么?”马一航说:“我早就喜欢你了,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所以我一直没敢跟你说真话。不过还好,现在我又有机会向你表白了!”说着,马一航端起酒杯接着说,“从今往后,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来,一起干一杯!”凌冰把酒一饮而尽,笑着说:“我要是喝醉了怎么办,谁帮你把车开回家啊?”马一航也笑了,把手里的酒杯放下说:“放心吧,以后我给你当代驾司机!”

第3篇、爱情故事一场不能牺牲的情爱战争

1

诺敏与曾谙相识于一个饭局。那个饭局是为了曾谙而设的,诺敏所在的那家广告公司被他并购。所有的人都在恭谦地等候着新任老总的莅临,而诺敏故意选择了迟到。

步入厅堂,在那众星捧月的位置上,谈笑风生的曾谙停住了酒杯,他的视线跟随着诺敏,直到她选了一个远离他的偏僻角落坐了下来。

他径直来到诺敏的面前,诺敏看着他手里的酒杯说:“对不起,我不喝酒的。”他温和地一笑:“敬酒是为了问候和祝福,而任何一种饮料都可以表示接受这问候与祝福。”

诺敏讪讪地用唇碰了碰杯子的边缘。她坐下的时候有些仓促,杯子里的红酒溢了出来,胸襟染上了一块桃红色。这真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

诺敏去了趟洗手间,胸前的酒渍怎么也擦不掉。懊恼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上会有救世主吗?这个愚蠢的想法也许真是有点可笑。可当她走出洗手间,等候在门外的一位服务生递给她一个粉色盒子的时候,她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救世主,这救世主便是曾谙。

盒子里是一条Amelie,宝蓝色,浅浅的船型开领呼应着妩媚的蝴蝶骨,层层叠叠的裙摆映衬出曼妙的纤腰。镜子里那个高贵雅致的女子,让诺敏如坠梦中。

一面之缘,曾谙竟然仅凭目测就能选择出一条如此契合她身材与气质的裙子,又在她逃往洗手间这短短的一刻钟时间里安排人给她送来——饭局波澜不惊地继续着,诺敏在无意中与曾谙的视线相交时,敏锐地领悟了其间的心照不宣。手机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一条简讯:吃完饭了吗?要不要我来接你?

是玉书。一个相恋了七年,深度眼镜,在教育部门的办公室里熬了七年依然熬不到副科级的小文员。诺敏轻轻地掐了手机。

2

诺敏依然留在原来的策划部主管的职位上。当曾谙第三次进行每周一次对于分公司的例行巡视时,彼此的距离依旧控制在点头之交。

峰回路转正是在这第三次巡视工作结束后。诺敏拎着几个袋子,从家乐福超市的台阶上走下来,其中的一个袋子突然破开了一个口子,里边的东西散了一地。她气恼地捡拾着,发觉有人停在她的面前时,一抬头便看到了微笑着的曾谙。他的手里拿着帮她拾起的一个奇异果,递给她的时候,他说:“你的选择真有先见之明,不过,硬到摔不坏的奇异果吃起来可要等些时日了。”诺敏微微地脸红了——其实,她对他的到来并不觉得突然。

茗香坊,星城最著名的茶庄包间里,曾谙亲手为诺敏泡制了一盏建阳银针。他很不经意地说:诺敏,在蒙语里是碧玉的意思。

诺敏早已听说,曾谙早年在内蒙遇到了现任妻子,也因始于那里的羊绒生意而挖到了事业的第一桶金。她斜着脸一笑,这一笑也让曾谙看到了鬓角上那枚小小的水蓝色刺青,那是一页蝴蝶的断翅,又隐约是某个文字。这个隽秀的女子,两道柳眉就像笼着一层淡淡的青纱,透出丝丝缕缕江南杏雨般的袅娜与清婉,而那枚刺青,又使她凭添了几分妖娆。曾谙接着又说:你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

诺敏于是笑得花枝乱颤,哪一个人是没故事的呢。她出生在湘北一个临水的小镇,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小市民,若没有相当的心机和才色,不可能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从公司的普通职员升迁为一个部门的主管。而这初见的迟到和矜持,也让她如愿以偿地从公司那一大堆花团锦簇的女人们当中脱颖而出。

3

那枚刺青的来历,除了玉书,此生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大学时代,诺敏迷上美院一位年轻的客座教授,不惜让他将其姓氏纹上了自己的颜面。可当这师生私情惊动了院方之后,教授拍拍屁股走了人,她却差点儿毕不了业。玉书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他暗恋她已久,通过他在教育部门工作的父亲,帮诺敏疏通了上下关系,这事就算是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诺敏不再相信爱情,跟玉书的开始太过功利了,于是,这七年里更多的是各取所需。只是玉书还在计较,那枚刺青,是他眼睛里的一粒沙。他不明白诺敏为什么要留着那个印记,一个激光小手术就可以彻底地清洗掉。诺敏那满脸的轻蔑激怒了玉书,争吵中,玉书说:你这个薄情的女人!

于是就有以后的无数次争吵。玉书的好,桩桩件件都在诺敏的心里,轻易忘不掉,原因竟也是因为争吵。玉书好记性,从同居的第一晚,他乘了半个多小时的地铁给诺敏买来了一份夜宵开始盘点,这些年来,他所付出的点点滴滴好比他放出的债,总是让诺敏愧疚、惶恐和难堪。

玉书就像是诺敏嘴里的一颗智齿,一旦要放弃,却是伤筋动骨的疼痛。而名利双收的曾谙,有着一个把持着公司财务大权的妻子,情感状况亦是不言而喻的。这一点的相似,让彼此间的吸引无需更多的理由。

4

与曾谙的第一次,是他们出差到珠海。那晚突发了强烈台风,他一直留在诺敏的身边,也留在了她的身体里。

都不是善男信女,诺敏对物欲的淡薄却出乎曾谙的意料,这使她成功地从那赤裸裸的财色交易里解脱了出来。她明白,只有当一个男人看她的眼里有了尊重,有了份量,那才是真正的胜利。

那一天终于到来了。玉书正背对着诺敏使劲地看墙上的那面镜子。回过头来,他说,来,看看我的眼睛。

玉书的眼睛里掉进了一根睫毛。他絮叨着,他的沙眼越发地严重了,可能要去做一个眼科小手术,两千块的治疗费,附带送割双眼皮。那双眼皮是割还是不割呢?

诺敏于是无语。玉书在诺敏的身体上努力地俯冲,完事的时候,诺敏只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接着便是争吵。玉书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清算起他们之间的一切,不同的是,最后玉书给了诺敏狠狠的一巴掌。诺敏说,好了,其实我们从来两不相欠。

就这样完全地走进了曾谙的世界。接下来,却没有料想中的平步青云,诺敏很突然地被调往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个闲置位置上。

诺敏明白曾谙的用意,毕竟还不是她可以招摇过市的时候,只是这一朝让步,却换来了她的兵败如山倒。当那种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感觉日渐明显,诺敏开始计划她的反攻了。诺敏深知这个每次缠绵都会采取安全措施,时常关切她的例假是否按时的男人,其实很怕她怀孕。于是,她决心用她先天狭窄的子宫进行努力的一搏。

不久,曾谙出国洽谈一项业务,这一走,就是一个月。重逢的那天,诺敏说,我怀孕了。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在一瞬间颓败如丧家之犬,他几乎用乞求的嗓音对她说,做掉吧。

诺敏很坚决,她的先天缺陷不允许她流产,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但很可能也是最后的一个。

曾谙还想作困兽之斗,诺敏冷笑着说出了一个电话号码。她的威胁很奏效,曾谙不出所料地噤声了。那是他太太的号码。从前他小心翼翼地掩人耳目,不过就是为了提防这个掌控着他所有荣华富贵的女人。

5

第二天清晨,诺敏的窗外,有了一个用洁白的鹅卵石拼接而成的一个巨大的心型图案。曾谙说,在他们初识的酒店外的沙滩上有着很多的鹅卵石,昨晚别过之后,他独自驾车去了那里,为她找回了这颗心……曾谙的妥协,选择的竟是这样一种类似偶像剧的矫情无聊的方式。

越亲近,越疏离。当相处日久,诺敏才发现这个表面无限风光的男人原来既无主权又无主见,从公司的事务到生活的细节,事无巨细无一不是惟妻命是从的。她对他陡生不屑,可她却深知自己已是逆水行舟。

曾谙终于承诺在孩子出生之前给诺敏一个结果,她被安排住到了郊区一个隐秘的小院里。预产期前的两个月,曾谙突然中断了几天音讯。当再次恢复联系时,她应约出现在茗香坊茶庄前的大街上。

这一次,诺敏只等到了几个陌生的男人,还有被他们迎头泼上的一大杯透明液体。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响起,那是曾谙的太太打来的,一刻钟后,两个女人终于会面。

诺敏的样子非常狼狈,她对面的那个女人,眼神里闪过的全是凛冽的不屑。她用施舍的表情,递过来一方手帕,还有一张五位数的银行卡。

那是安胎费。孩子出生以后,诺敏还可以得到另外一张,数额当然会更大。而前提是,留下孩子,她有多远就走多远。

这个女人说起多年前一次经商途中的车祸使她小产导致终身不孕,这也是她和曾谙唯一的遗憾。她说,这么做也是曾谙的意思,不然,泼在诺敏脸上的可就不是矿泉水那样简单。

这就是曾谙承诺的结果,他终于还是割舍了她,让自己可以全身而退。诺敏不知自己应该哭,还是应该笑。与一个毫无担当的男人纠缠,一开始就注定了胜算全无。

6

给诺敏的剖宫产手术签字的人,是玉书。当孩子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时,他跟她领了结婚证,是他又一次将她从困境里解救了出来。

玉书对诺敏说,过去的都过去了,以后好好过吧。话说出不久,孩子尿了,而砂锅里的汤又开锅了,玉书活像条八爪鱼,整个屋子乱成了一锅粥。

灰头土脸之中,玉书咬牙切齿地说:这是什么事,替别人养孩子!诺敏只当没有听见。

一个月后,诺敏与玉书办理了离婚。走进民政局的大门前,她给了玉书那张五位数的银行卡。

一晃便是五年。珠海那家名叫谌记的海鲜烧烤店里,曾谙再次遇到了老板娘诺敏,她凌着腰,一脸庄重地坐在柜台后。小店外的烧烤台前翻弄着油腻腻的扇贝和生蚝的,是老板,在他的身边玩耍着的是一个五岁模样的孩子。

诺敏亲手给曾谙端来了一碟子的炭烧蚝,她说,这是送你的,不要钱。

前尘往事一拥而上,她眼神淡定,一如硝烟散尽的战场。而他哑然失声,只能落荒而逃。

对于诺敏来说,曾谙也好,玉书也罢,从前所谓的情爱都在那棋逢对手的野心勃勃和心机重重中演变成为一场场攻城略地般的战争,只是,他们谁都不曾或者不肯为彼此牺牲。而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人,真心地对待她和她的孩子,不用权衡,不问回报,虽然,只是一个整天翻弄着扇贝和生蚝的烟火男人

第4篇、爱情故事王二哥的罗曼史

一天,王二哥和一哥们到镇上赶集巧遇一算命先生,王二哥随口问算命先生他什么时候结婚。算命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王二哥一番,一本正经地说:“你要二十七岁才结婚。”王二哥大笑:“怎么可能?现在就有三个女的追我!我随便抓一个都可以结婚!”

那年,王二哥二十岁。穿西装、打领带,一表人才,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

说起王二哥和彭女子的相识有点“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

那时,王二哥在彭女子邻居家帮忙盖房子。王二哥他们几乎每天都要看到彭女子进进出出。彭女子比王二哥小一岁,个子不高,但皮肤白净,勤快、能干。有人就开玩笑叫王二哥和彭女子耍朋友。王二哥和彭女子开始都没有在意,后来两人天天见面就有了那么一点意思。

彭女子性情温柔,对王二哥百依百顺。彭女子还为王二哥精心编织毛衣,纳了很多绣花鞋垫。彭女子的毛衣和鞋垫不仅色彩斑斓,还温暖实用。哥们都羡慕不已。这让有些大男子主义的王二哥很是受用。

不久,王二哥和彭女子双方家人见面,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华华是王二哥一哥们的前女友。个子高挑,漂亮活泼。尽管知道王二哥有女朋友,华华还是不管不顾的,近乎刁蛮地对王二哥说:“我就是喜欢你!我就是要嫁给你!”

如果说彭女子柔情似水,那么,华华就是热情如火。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的女子啊!这对王二哥无疑是一种诱惑。所以,在华华第三次邀请王二哥到她家做客时,王二哥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当王二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当了华华家,却发现只有华华一个人,她的家人都不在。华华有些尴尬地说:“我父母和哥哥临时有事出门了。”

王二哥转身要走,华华拉着他的衣服死活不让:“就到我房间坐一会儿再走吧!”

王二哥只得有些不自然地跟着华华到了她的闺房。闺房里没有板凳,华华让王二哥就将就坐在她床上。

“这不好吧?”王二哥讪讪地说。

“叫你坐就坐!哪来这么多废话?”华华娇嗔地把王二哥按在床沿上。

除了彭女子之外,王二哥是第一次单独到一个女孩子的闺房。华华的闺房虽然陈设简单,但摆放着一些女孩子的小玩意,如:小圆镜、绢花之类,弥漫着女孩子的气息。

当华华笑吟吟地靠着王二哥坐下,王二哥更是闻到一股女孩子特有的馨香。王二哥瞬间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我看我还是先走了,改天你家人在我再来。”王二哥有些慌乱地站起来说。

“不,我不要你走!”华华突然抱住王二哥,把一张鲜红欲滴的嘴往王二哥脸上贴。

王二哥吓坏了,连忙推开华华,仓惶地逃跑了。

王二哥不是柳下惠,面对这样的投怀送抱当然热血沸腾。只是害怕负担责任,害怕自己负担不起责任。王二哥骨子里还是一个传统的男人。

王二哥再也不敢和华华单独见面。

几番眉目传情无果之后,华华也心灰意冷,疏远了王二哥。

小红既有水的温柔,又有火的热情,应该是最适合王二哥的了。只是小红是独生女,家在半山腰,穷不说,家里还有一个疯癫的老妈妈。王二哥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王二哥真的不敢想象将来的生活!

几番纠结之后,王二哥和小红也成了无言的结局。

这样一来,只剩下了一个彭女子。

也许,彭女子才是最适合我的女子吧!王二哥不再三心二意,开始和彭女子认认真真地谈恋爱。

王二哥和彭女子谈了整整三年的恋爱。

彭女子上面有一个哥哥,但已经在城里工作安家。所以,按照农村的风俗,彭女子要在家伺候父母,只能招上门女婿。彭女子的家在平原,经济条件不错,交通又方便,王二哥是很乐意当这个上门女婿的。

彭女子家的那间新房可以说是王二哥一手一脚建起来的!那原本是要做王二哥和彭女子的洞房的!那时候彭女子家的生活极差,又加上王二哥舍得花力气,王二哥当时就累出了大病!后来病虽然好了,王二哥的身体却再也恢复不到以前的健壮了!

王二哥和彭女子虽有小争执,但已经如同夫妻一样住在一起了,只是差一张结婚证。

想不到两人在浙江打工时发生的一件事,却最终导致两人分手。

话说那时正是农忙季节,厂里不放假,王二哥和彭女子商量寄点钱给两边老人。彭女子还没有发工资,王二哥手里只有四百元钱。

王二哥说:“一边老人两百。少点。表示一下意思。”

王二哥觉得很公平,彭女子应该没有话说。

想不到彭女子却尖叫起来:“不行,我父母要三百,你妈要一百。”

“为什么?”王二哥不悦地问。

彭女子理直气壮地说:“我父母是两个人啊,你妈只有一个人!”

“凭什么啊!还是我挣的钱!”想到老妈那么大的年纪一个人在老家辛苦劳作,以孝子著称的王二哥气不打一处来。

彭女子寸步不让:“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就分手。”

王二哥这时才发现彭女子的不可理喻和自私。

王二哥感到一阵心寒。

王二哥说:“分手就分手!谁怕谁啊?”

分手之后,王二哥和彭女子还是有点后悔的,只是不好意思主动去找对方。等到王二哥鼓起勇气去找彭女子时,彭女子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马上就要结婚了。王二哥只得有些惆怅地离去。

这时,王二哥已经二十三岁。这样的年纪,很多哥们已经结婚有小孩了。

王二哥却一点也不着急。虽然自己文化不高,但仪表堂堂,说话风趣幽默,还是很讨女孩子们喜欢的,不是吗?

果不其然,在媒人的介绍下,王二哥很快认识了桂英姑娘。

王二哥对桂英姑娘一见钟情。

桂英姑娘长得高高大大、白白净净,不管是农活儿还是家务活儿都拿得起放得下,可以说是王二哥的梦中情人啊!

桂英姑娘对王二哥似乎也是一百二十个满意。

相亲后没有几天,两人就手牵手到镇上照了一张合影。男的潇洒,女的漂亮,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啊!邻居们交口称赞。王二哥就像喝了蜂蜜一样,常常一个人走在路上傻笑。

不久,桂英姑娘的一个亲戚介绍她去成都打工。

离别的前一夜,桂英姑娘羞答答地依偎在王二哥怀里,在王二哥的耳边无比温柔地说:“你一定要等着我!我年底就回来和你结婚。”

王二哥抚摸着桂英姑娘的秀发,深情地说:“只要你的心不变,不要说年底,就是十年八年我也等。”

桂英姑娘走后,王二哥隔三差五的就到桂英姑娘家帮忙干活,完全把桂英姑娘家当成了自己家。

想不到一个月之后,桂英姑娘却来信说分手。桂英姑娘说:“不分手也可以,除非你在城里买房子。”

不要说王二哥,对当时大多数的农民家庭来说,要想在城里买一套房子无疑是天方夜谭啊!也许,这不过是桂英姑娘的托词吧!有传言说,桂英姑娘已经在城里有了新的男朋友。

王二哥只得痛苦地接受分手。

王二哥哭了。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子流眼泪。

王二哥第一次不自信。

王二哥一个人在深夜反复聆听伤感的情歌,王二哥的枕头底下用铅笔乱七八糟地写满对桂英姑娘的思念和爱!

一年之后,王二哥才在老妈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再次相亲。

媒人一连给王二哥介绍了好几个女子都没有成功。最后提出分手的都是女方。女方提出分手的原因都不是因为王二哥本人,而是因为王二哥的户口在山区,交通不方便。这让王二哥倍受打击。也正因为这样吧,王二哥后来才想方设法把户口迁到了他大姐家的平原地带。

这时的王二哥已经二十六岁了。也许是失败得太多,王二哥对相亲不再有兴趣,甚至对自己的婚姻都不抱什么希望了。王二哥依然英俊,只是脸上多了沧桑,也不再像以前讲究仪表了,常常是胡子很长了还不去修理。

这一年的冬天,在县城拉三轮车的王二哥有时无聊,也跟同伴一起进卡拉OK厅。当然,王二哥只是看热闹。

几次之后,王二哥认识了“坐台小姐”小琴。小琴说,她是被迫无奈才进卡拉OK厅的。小琴说她二十三岁了,王二哥一点也看不出来。小琴长得清清秀秀,特别是那一声甜甜蜜蜜的“大哥”叫得王二哥莫名心疼。

小琴特别喜欢唱潘美辰的《我想要一个家》。小琴的歌声浸着泪,直抵王二哥的内心。应该说,是小琴的歌声触动了王二哥内心的孤寂和对家的渴望!王二哥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王二哥不由自主地靠近小琴,想给小琴一丝温暖。不,也许是两颗孤寂伤痛的心彼此寻找温暖吧!

当那个大雨瓢泼的夜晚,小琴哭着让王二哥带她走时,王二哥却突然犹豫了。小琴过惯了灯红酒绿的生活,真的能够跟他平淡地相守吗?他突然害怕自己不能给小琴想要的幸福的生活!

王二哥踉踉跄跄地跑出卡拉OK厅,小琴幽怨的哭泣还萦绕王二哥耳畔。王二哥不敢回头。王二哥就这样在雨中走啊走,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王二哥再也没有去过卡拉OK厅。

转眼就到了第二年的三月,王二哥二十七岁了,还是单身。这在农村,已经有点丢人现眼了!在老妈的一再威逼利诱下,王二哥再次相亲。

这次的相亲对象是桔子,二十六岁,刚从广东打工回来。

相亲那天,王二哥是直接从打工的厂里去的,衣服也没有换,胡子拉碴的,看起来就像一个小老头。

桔子也是一身旧衣服,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随便地用橡皮筋束在脑后。

可以说,王二哥和桔子都没有看上对方。还是大人们说:先相处一段时间再说。

桔子随后去成都打工。王二哥三天两头的打电话,好像对桔子有那么一点意思。其实,是王二哥想起了算命先生的话,觉得如果再错过了桔子,也许自己就会孤老一生了!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啊,一定要好好把握。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王二哥的开朗大方和乐于助人让桔子怦然心动。而桔子历经沧桑后的天真烂漫和灿烂的笑颜也让王二哥如沐春风。

桔子从小娇生惯养,后来又一直漂泊在外,所以,对农村几乎一无所知,感觉就像城里人一样稀奇。
桔子成天像小尾巴似地跟在王二哥身后。
王二哥和桔子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扯猪草。桔子在田埂边、山坡上有说有笑,高兴起来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王二哥呢,一边背着背篼寻找猪草,一边给桔子讲乡村的趣文逸事、“三个美貌村姑齐追他”的罗曼史!王二哥的那些故事都是桔子以前没有听过的,桔子常常笑得前仰后合!

王二哥辛苦地扯猪草,桔子却在一边逍遥地玩!有时候,桔子感觉有些过意不去,问王二哥:“你累不累?要不要我帮忙?”王二哥风趣地说:“你以为哥哥是谁?再说了,有妹妹在身边,再苦也是甜啊!”
走累了,王二哥和桔子就坐下来靠在一起欣赏田园风光。小村庄虽然不富裕,但山青水秀,景色宜人!那时那刻,桔子想起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桔子感觉就这样和王二哥过一辈子也不错啊!
太阳落山了,该回家了。还是王二哥背着背篼走在前面,桔子空着手轻松地走在后面。快到家门口的时候,王二哥却让桔子背背篼。开始桔子不明白,后来才知道王二哥这样做是让他老妈知道是桔子扯的猪草!有讨好他老妈的意思!王二哥老妈因为桔子不会干农活一直有点不同意王二哥和桔子交往。真是用心良苦啊!虽然有些受之有愧,桔子还是乐得接受王二哥这个顺水人情。

桔子随口说喜欢花,王二哥就在阳台上种满了大盆小盆的花。那金灿灿的太阳花啊,像一束束阳光温暖桔子曾经伤痛的心!

知道桔子喜欢看书学习,王二哥特意找人做了一张写字台。

……

是的,王二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却能够让桔子触摸到真实的温暖和爱!

而桔子从不东家长西家短,对长辈的孝顺和善良,也让王二哥刮目相看。

所以,虽然有来自父母的压力,王二哥和桔子还是认定了彼此,在这年的冬天,如愿地举行了婚礼。

桔子荣升为王二嫂。

王二哥的罗曼史到此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5篇、爱情故事说不出的悲伤

秋雨赶场似的,一场接一场地下个不停,女人的心却像火烧似的,越来越焦灼。男人马上就要回来了,她不知道该怎样把儿子出事的事告诉他。那还是两个月前的事。儿子掉进水库,再没出来。女人当时正在地里拔草,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一下子僵住了。她回过神来后,第一个想法就是不能让男人知道。男人在矿里挖煤,知道这事后,肯定不能专心干活,万一出点事,女人不敢往下想了。

几天前,男人打电话来,说要回来。女人一边期盼,一边心慌,她怕男人受不了这个打击。男人就是为了儿子才下井挖煤的。儿子患有白血病,医生说,治好这个病得换骨髓,需要一大笔钱。男人听完医生的话,当时就决定去煤矿挖煤。男人才出去半年,儿子就出了这样的事,他怎么受得了!

雨越下越大。女人想,这么大的雨,男人不会回来了吧。正这么想着的时候,男人已经进了门。男人没穿雨衣,也没打雨伞,就这么被雨淋着走了回来,像一只落水狗。女人说,你傻呀,怎么不穿个雨衣?男人说,从矿里出来时没下雨。女人忙拿手巾给男人擦脸,又去找干衣服让男人换下。

男人换好衣服,女人才看清,男人黑了,也瘦了,脸上还有几分憔悴。女人一阵心疼,说,明天咱歇一天,看你累的;男人说,累点怕啥,又不会死,咱儿子的病要是不治,可是会死的。女人听了,眼泪在眼圈里打转。她想说,儿子已经死了,可是她没忍心说。她想等明天再说,今天男人太累了。

提到治病,男人想起他进屋这么长时间还没看到儿子,男人说,儿子呢?女人愣了一下,说,上他姑家去了,他姑家的小宝不让他回来。男人说,小宝这孩子,叫他妈惯得太不像话,说啥是啥;男人叹了一口气说,矿长只给了我两天假,要不我就去他姑家看他了。

男人的妹子嫁到了邻县,离家有二百里。女人说,怎么只给两天假?男人说,矿上人少,拉煤的车多,一般不给假,我因为一直没请过假,矿长才给我两天假,咱弟也想回来,矿长就没给假。

男人说的“咱弟”是女人的弟弟。女人的父母几年前去世了,弟弟是她娘家惟一的亲人了。男人要去井下挖煤时,弟弟也要跟着去,女人不同意,说他还小。弟弟说,我都十八了,还小?女人知道弟弟要下井,是为了帮自己。三个月前,弟弟一个人跑回来看她,带回男人挣的钱,还有他自己的钱,都交给了女人,女人把弟弟挣的钱还给他,让他自己攒着。弟弟说,你收我姐夫的钱不收我的钱,是不是不把我当一家人?女人心里一暖,就没再拒绝。

女人说,咱弟咋样?男人说,挺好的,挣的跟我一般多了。这小子,将来肯定比我挣的多,说着拿出两捆钱,一捆是他的,一捆是弟弟的,都交给了她。女人接过钱说,挣得再多,过完年也不让他去了。男人说,嗯,过完年高低不让他去了。

女人问男人晚上吃点啥。男人说,吃点粥吧,稀稀的米粥,矿上天天吃馒头,我都吃腻了。女人煮了粥,炒了两个菜,男人可能太累了,没吃多少。女人因为有心事,也没吃多少。

睡觉前,雨小了一些,女人靠着男人的肩膀,听着窗外的雨声,竟然一直没睡着!女人想,男人明天就走了,他又没有怀疑,那儿子的事,下次再说吧。

第二天,女人没有说,男人也没问。吃完早饭,雨又大了起来,女人送男人到村口,女人一直望着男人,直到看不见了,含在眼里的泪才汹涌而出。

在女人视线里消失的男人,忽然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上个月,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死了三个人,弟弟是其中一个。男人怕女人受不了打击,当时就没告诉她。这次本想跟她说的,看着她憔悴的面容,就没忍心,男人想,下次再说吧,

雨越下越大,男人用手擦了把脸,站起身,向车站走去。

第6篇、爱情故事石头脚链里的秘密

1

莫思思趴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上睡得正香,突然一物从天而降,狠狠地砸在她的胳膊肘上,她迷迷糊糊抬起头,甩开手背抹了一把口水,吊起一只丹凤眼瞟了一眼肇事者,眼前的小平头朦朦胧胧的看得不甚清楚,她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左眼一凉,一物飞出,眼前彻底模糊了,她这才惊悟刚才的朦胧不过是掉了一只隐形眼镜,现在好了,两只隐形眼镜都不见了。

陆小北夹着一本厚厚的《古代文学史》急匆匆地往最后一排自己的位子上赶,正值考试周,教室里挤满了人,平时上课的、不上课的同学都削尖了脑袋想利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整个学期的课程都赶回来。

陆小北踏遍了整个西山教学楼,终于在308教室最后一排找到了一个空位子,他吃过晚饭便急匆匆地跑过来,并不是他平时不用功,只是这种文科课程让他这个理科生实在是头疼,还有三天就要考试了,老师给划的重点还没看完,再不抓紧时间背书恐怕要交白卷了。

撞到邻座莫思思的时候,陆小北脑袋里正在琢磨一首曹操的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稀粥。

背到这里他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又想不起来,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一溜号,胳膊底下的大书滑下去,大书并未直接落地,心有不甘地亲吻了一个女孩白白嫩嫩的小胳膊之后,才舒展四肢,满意地躺在地上。

陆小北看着那个女孩由迷糊转为清醒,她并没说话,可是陆小北敏感地嗅到了空气中一丝危险信号,此时的气氛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架式。

陆小北紧张地盯着女孩,女孩有一张好看的瓜子脸,一双细长小巧的丹凤眼,等等……陆小北凑近女孩,看清了女孩脸上一只隐形眼镜呈泪滴状紧紧贴在女孩左眼下,这个奇怪的泪滴配合女孩严肃的表情,滑稽得不得了!陆小北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一笑反而把莫思思弄懵了,作为美女,莫思思也和其他美女一样,极端的好面子,她正琢磨怎样做才能既不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看到她飞扬跋扈的一面,又能很有力度地惩罚眼前这个小子,没想到这小子倒先发制人了。

无伎可施的莫思思只好摇头晃脑地感叹一句:“真是无知者无畏呀!”

2

考试终于结束了,陆小北请莫思思吃饭,自从308教室被征用成了考试“御用”教室之后,陆小北就没了立足之地,是莫思思利用自己大美女这一资源优势,将其他白面小生为自己留用的无数个宝座中的一个赏赐给了陆小北,陆小北才能安心地复习功课,顺利地通过六门必修课。

两个人站在23路站牌下等车,莫思思穿了一条粉色和白色条纹相间的棉布裙子,裙子很长,飘飘曳曳地拂过脚面,莫思思高挑瘦弱的身子在棉布裙子里面晃晃荡荡,陆小北不由得感叹一声:“哇!真有点儿仙风道骨的感觉呢!”

莫思思就得意地扬起头,轻轻笑了。

一阵风吹过,莫思思的长裙子飘起来,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一只小狗,看到莫思思的大裙子,以为是帐篷,急忙躲进来,蹲在莫思思的脚背上,满意地眯起眼睛,好像在跟帐篷外火辣辣的太阳示威。

莫思思不敢动,怕惊跑了小狗,只好看着陆小北蹲在自己脚边,摸着小狗的脑袋,孩子气地说:“你是谁呀?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呀?”

莫思思忍不住笑了,心里柔柔的,有什么东西随着轻轻的暖风,融化了。

陆小北突然叫起来:“莫思思,你怎么还戴着石头脚链?这是小孩子才喜欢的玩意。”

莫思思一本正经地说:“你知道什么?这可不是普通的脚链,这是定情信物!”

她看陆小北诧异地抬起头来,继续严肃地说:

“有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和一个五岁的小女孩,他们天天在一起玩,感情很好,可是,有一天,小男孩不得不随家人离开小女孩了,临走的时候,小男孩送了一个脚链给小女孩,他对小女孩说,等他长大了,会戴着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脚链来找小女孩的。小男孩离开之后,小女孩便天天戴着脚链,等着小男孩回来找她。”

陆小北没说话,过了半天,轻声说:“可是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女孩还能认出男孩吗?”

“当然能了,因为那个一模一样的脚链,只有小男孩才有啊!只要能拿出一样的脚链,就一定是他了!”

看着陆小北认真地陷入了沉思,莫思思忍不住轻轻笑了。

整个暑假,陆小北都留在学校做兼职,莫思思给他找了一份家教的活儿,每天两个小时的家教课,其余的时间他就一头扎进图书馆,如饥似渴地融入知识的海洋。

家住市内的莫思思偶尔忍不住了,就会跑回学校把这个书呆子从图书馆里揪出来,陪自己胡混。

这种胡混是名副其实的混,两个人去海边吹风,去街上闲逛,不过往往一条街走下来,陆小北拎着大大小小的口袋,却没有一件是自己的。

莫思思是典型的购物狂,陆小北有时也好奇:“莫思思,你爸妈不是老师吗?人民教师哪儿有那么多钱给你这样折腾啊?”

莫思思一翻白眼:“要你管!”

陆小北便回一句:“败家子!”

莫思思就会像翻袜子一样翻了脸,脱下一只凉鞋,赤着一只脚,满大街追打陆小北。

3

大四的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莫思思和陆小北认识的半年已经过去了。

同学都忙着找工作,陆小北依然不紧不慢地泡图书馆,他好像对各种招聘会都没有兴趣。

这天,莫思思又跑来找他:“小北,你毕业之后准备去哪儿啊?”

没等陆小北回答,她又兴奋地大叫:“我爸爸认识一个著名的企业家,他们公司老大了,就在市中心,我刚才在招聘会看到了他们的展位,你要不要也去试试?”

陆小北看着莫思思兴奋得直冒绿光的眼睛,轻轻摇了摇头,莫思思眼里的亮光黯淡下去,她又不甘心地挣扎了一下:“要不我再给你看看别的?或许会有更好的单位呢?”

陆小北说:“不了,我要回老家教书,从我考进S大这个师范学校的那一天起,这就是我的梦想。”

陆小北说完,看着莫思思颓然的样子,突然大笑起来:“莫思思,你也不是狼,眼睛怎么还能冒绿光?”

莫思思白了他一眼:“你懂什么?这是有色隐形眼镜啦!”

说完,还是高兴不起来,悠悠地叹了一口气:“那么遥远的大西北啊!”

4

莫思思恋爱了,男朋友叫李东方,校长的儿子。

这李东方也一直是莫思思的暗恋者之一,之所以能征服莫思思,传说是因为一只脚链,一只被施了魔法的脚链,因为一向视S大众帅哥酷男如无物的莫思思,在见到这只脚链的之后,就同意和李东方交往试试看。

其他落马的众小生不甘心,请了李东方吃大餐,被灌醉了的李东方口齿不清地吐了真话:

“什么被施了魔法的脚链啊!嘿嘿,‘石头记’就有的卖呀!”

众小生愤愤不平之余,也只能扼腕叹息:是李东方这小子运气好,送对了礼啊!

只有陆小北知道,隐藏在这石头脚链里的,有他的一个秘密。

李东方是他的室友,众所周知他是校长的儿子,身份显赫,而自己,虽说有着优异的成绩,可是,这并不能抵消贫穷的家世给他带来的自卑,虽然李东方性格爽朗,对大家一视同仁,可是,陆小北的自卑是无形的,且如影随形的。

那天,陆小北刚从图书馆出来,正遇到李东方,二人打了个招呼,李东方突然随口问了一句:“小北,我正要去招聘会看看,你要不要一起去?”

陆小北犹豫了一下之后,就点了点头。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进了招聘会,李东方突然兴奋起来,他指着正对着招聘会门口那个“天扬集团”的巨大招牌,对陆小北说:“看见没有?天扬集团。”

陆小北点了点头,不明白李东方何以如此兴奋。

李东方又指了指招牌下一个穿深色西装的中年男人:“那个就是天扬集团的总经理,莫唯康。”

陆小北又莫明其妙的点了点头。

李东方突然惆怅地叹了口气:“是我最喜欢的那个女孩的爸爸!”

陆小北恍然:“就是那个你追了三年也没到手的女生?”

李东方郑重地点了点头:“当然。”

又忧伤地吟诵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就在这时,陆小北突然眼前一亮,只见穿着棉布裙子的莫思思正朝那个莫唯康走过去,一边叫了一声:“爸爸。”

陆小北有点儿晕,可是大脑却空前清明起来,好多情景像放电影一样在他眼前闪过:

穿着CHANNEL裙子的莫思思看了一眼陆小北的棉布T恤,面对陆小北询问的眼神,眨了眨眼睛,说:“我和你一样,我爸爸妈妈也是教师。”

以后,一直穿着普通棉布裙子的莫思思,光脚追着陆小北满街跑的莫思思……

这个女生用自己的方式想把自己和陆小北摆在一个水平线上,可是,她不知道,即使她能放弃已经适应了二十几年的富家小姐生活,随他去那个偏远贫瘠的小山村,他也不能背负她的幸福前行。即使他一直都很喜欢她,从见到她迷迷糊糊,憨态可掬地挂着隐形眼镜,瞪大了眼睛盯着自己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已经为她轻轻颤抖了。

所以,他告诉李东方,石头记有一款由椭圆形小石头围成的脚链,那个女孩子一定会喜欢的。

5

很多年以后,已经做了母亲的莫思思,回想起陆小北,心里充满了暖暖的感动。

那个朴实的小男生不知道,石头脚链的传说只是自己杜撰的一个故事,少女莫思思耍了一个狡猾的小手段,她甚至带着陆小北去石头记,她在石头记停留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成功地让陆小北发现了那个同款的石头脚链,她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开始耐心地等待陆小北捧了那款石头脚链过来找她。

可是,她左等右等,先是等来了陆小北要回大西北老家的“噩耗”;然后又等来了捧着石头脚链的李东方,呆子陆小北,这样轻易地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不确定自己当初如果真的跟陆小北回到那个遥远的大西北做一名普普通通的山村教师会不会幸福,但是,她能确信,现在的她,相夫教子,拥有的幸福却是实实在在的。

所以,她祝福他,那个远在天边的陆小北,那个纯朴善良的陆小北,希望他也拥有一个和他一样朴实善良的妻子,和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7篇、爱情故事上天偏爱坚强女人

一个女人,情路坎坷难修正果,更在41岁“高龄”时,被男友骗光家产。多少人嘲笑她“胸大无脑”,更有人认定她就此消沉。但她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不抱怨不自怜,自信满满,坚强挺立,终获完美归宿。这一路,她是怎样走过来的?

惊天骗局,将她打入人生谷底

2008年6月,媒体爆出与孟广美相恋五年的意大利男友骗取投资人5亿巨款之后携款潜逃,被香港政府扣留的消息。更有消息称,其中4亿元来自孟广美,这几乎就是她和家人的全部家当,这一重创将让她破产。

时隔两年,孟广美回忆起处于舆论中心的自己,说:“最难过的不是金钱的损失,而是猜疑。别人很自然就会想,你们关系这么亲密,他犯了这么大的案子你能不知道?你是白痴吗?还是和他一伙儿的?”

认识十一年,相恋五年,孟广美一直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只能说不是她太天真,就是他太老道。事实上,男友所表现出的一切都显得很有身份,比如吃饭都是私人厨师订做,出入租用私人飞机,要知道,仅租用一次私人飞机的价格,就足以买一辆价格不菲的名车了!

如此处处表现出雄厚经济实力、良好家世、卓越品味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骗子呢?所以,她从未想过这是一个骗局。

直到有天半夜,她肚子饿了起身去厨房,途径男友书房,发现灯竟是关着的。男友一直没有随手关灯的习惯。出于好奇,她推门进去,看见男友的护照夹在桌子上,里面的护照却不见了。她知道男友有在书房放现金的习惯,赶紧查看,发现现金也没了,她坐在书房里,有种“大势已去”的不祥感,察觉到他可能会潜逃。后来,她又发现了一封男友的信,大意是他投资失利,不知怎样面对她和投资人。其中一句话让她哭笑不得:你一直都那么坚强,我相信你也一定可以渡过此次难关。“他倒是蛮了解我的。”回忆往事,孟广美苦笑着说。

即便如此,东窗事发之后,她还是认为那只是他投资失利,没勇气面对投资人而已。几天里她通过电话,苦劝男友出来勇敢面对。“我对他说,你回来,我不会介意你变成穷光蛋,我和你一起还债!但他什么都听不进去,我甚至对他说:只有你回来,我才能洗清嫌疑,你也要为我想想啊。但对这样的恳求,他无动于衷。”

直到后来,越来越多的真相浮出水面,孟广美才发现投资人的钱全被男友用来挥霍而不是经营公司,包括男友花了15万欧元请了八个应召女郎,她这才相信自己相伴的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骗子,一个魔鬼!

钱财的损失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情感的伤害。孟广美说:这会让一个女人失去信心和尊严。

顽强挺立,全面出击重建自信

事发之后,很多人好奇孟广美被骗得有多惨?事实是,那几乎是她95%的财产,最可恨的是,还包括父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她手中剩下的,只有在北京贷款买下的两套房子,以及一些股票,幸亏当时股票被套牢,否则也会落入骗子的腰包。

那段时间,她最难面对的是母亲,自父亲去世后,母亲就得了抑郁症。钱被骗光,母亲却非常镇定。她越镇定,孟广美越害怕、越愧疚。足足有一个多月,她不敢回家,也不敢打电话给母亲。她只是托哥哥回家去住,让哥哥劝母亲:不用担忧晚年生活,不用降低生活水准,她有手有脚有脑子,失去的一切,她会靠自己赚回来。

面对朋友的关心,孟广美用一句话回应:我一切都好,只是穷而已。

她把两套房子都租出去,以租养贷,又租了一间房子住,每个月6000元的租金,是她最头疼的一笔开销。恰逢金融危机,她接洽工作已不计较酬劳,到了“给钱就答应”的地步。

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还要在娱乐圈和年轻女孩一起打拼,是辛酸的。但孟广美说:“比较现在与过去,那纯粹是自寻烦恼——可能我要再打拼二十年,才能回到那种生活水准。鲍鱼鱼翅是一顿饭,清粥小菜也是一顿饭,该拥有的我都拥有过,所幸的是我还健康,还可以工作,尤其我是很享受工作的人。”

她签约华谊,将工作重心转往内地,主持节目,拍影视剧,做商业代言。最忙时,她一天要辗转三个城市,上午在北京,下午在广州,晚上在成都。那时她最讨厌的就是吃饭,觉得实在是浪费时间。

拍摄电视剧《婚姻保卫战》期间,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商业代言。她一听酬劳不错,就动心了,去向导演赵宝刚请假,说只需要半天。赵宝刚不同意,因为当天下午都是孟广美的戏份。犹豫再三,她还是决定接下商业代言,但电视剧拍摄也不能耽搁。当天下午,她让朋友把要穿的衣服、化妆品都准备好放在车上,事先把车开到拍摄现场等着。一场戏拍完,要转场拍摄,场工要重新布置场景,灯光师要重新调光,大概有一个小时空档,她立即跳上车,飞速赶往商业代言活动现场。

在飞驰的车上,她用矿泉水洗脸、化妆、换衣服、换鞋,迅速收拾停当。到了现场,她发言,接受记者简短访问,然后跳上车,换好拍摄要穿的衣服。一切衔接得天衣无缝,谁也没看出异样。“我的心啊,嘭嘭嘭,跳得几乎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她笑着回忆说。隔天,剧组的人在报纸上看见孟广美商业代言的报道,指着照片问她:“难道你有一个双胞胎妹妹?”

似乎是被生活逼到了这样一种奔波劳碌的境地,但孟广美说:“正因为我不断接工作,才发现自己有这么多潜能,哎,主持也不错嘛,演戏也不错嘛,有许多机会找到我!我发现自己蛮了不起的,可以说,我真正的自信,就是在这时建立起来的。

收获真爱,上天偏爱坚强女人

和意大利男友分手之后的两个情人节,孟广美都是和女友度过的,她说:“与几个好女孩一起过情人节,比和一个错误的男生过来得更好,我当然想恋爱,但是当时的经济状况不允许,没时间也没资格。”

也许爱情总是在不期然时降临。2009年年底,孟广美在一次聚会上邂逅吉增和。当时她匆匆忙忙打算露个面就“闪”的,没想到就是这一露面,让两人相遇。并不是一见钟情,但彼此印象都不错,吉增和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只觉得她爽朗大方,充满活力,一点儿不做作。而吉增和给她的印象:清瘦、儒雅、沉稳内敛。聚会之后,两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打开电脑在百度搜索里输入对方的名字,查查对方是干什么的。

一查不要紧,吉增和发现这个女人如此不寻常。“我没想到她当时处在人生那样一个低谷,面对逆境能如此从容,我当时就意识到她是宝贝,不能错过。”他立即展开了追求。他对孟广美说:“让我来帮你分担一些,好吗?一个女人不该承担这么多。”

孟广美却认为当时不是展开新恋情的最好时机,“我自己还是一身麻烦呢,不想拉另一个人进来。”不过他们成了常发短信的朋友,短信里,都是无关紧要的话,比如,看见了一处美丽风景,吃了一顿美味晚餐……孟广美觉得,他不只是一个成功精明的商人,还是一个有着丰富内心世界的男人。不过,仅此而已。

2010年年初,孟广美感染了甲型流感,症状非常严重。她在家自我隔离,也拒绝亲友前来探望,不愿去医院。那些一直被压抑着的负面情绪,此刻都乘虚而入。她想,就这样在家中孤独死去吧。

吉增和知道了她的状况,从别处打听到她的住址,来到她家楼下。她无奈只能为他开门,他进门就伸手触探她的脑门,“还发烧吗?”吓得孟广美直往后躲:“你也不怕被传染?”他系着围裙为她下厨房煮粥,然后坐在床边一勺一勺温柔地喂她。她一贯的坚强,终于在这个男人面前土崩瓦解。她哭了,那是她自被骗事件发生后,第一次痛快地尽情地哭……

病好之后,吉增和提出结婚。看着这个手还没拉过就向自己求婚的男人,孟广美被打动了,她清晰地意识到,她一直寻找的爱情,她一直等待的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终于降临,就在她的面前。那么,还等什么呢?

对于成功晋升为豪门媳妇的孟广美来说,嫁入豪门不是自己的理想,如今的她仍然活跃在主持界、影视界。2011年,她参与演出的《新京城四少》和《告密者》在各大电视台热播,她的演技再次得到观众们的认可。

关于婚后生活,孟广美说:“我当然会继续工作,会保持独立。我想,当初他爱上我就是因为我的独立和坚强,我不会忘记我的魅力之源。”

第8篇、爱情故事男人唤醒了她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的下,寒风凛冽的吹拂,她独站在门槛下,感觉有一丝丝的冷。这个时候是下午5点,公司已下班,她的同事们早已回去了,只有她自己仍呆在此。她有些焦急的朝街道尽头那边望去,心想,他怎么还不来?

她知道街道的对边有个男人在盯着她,但她不想理会他,也不愿接受他的任何关怀。男人不过20多岁,而他的脸额却爬满了皱纹,皮肤干燥,还有很多的斑点,看上去像一位被贫困折磨得筋疲力尽的农民,没一点绅士的风度。他手里拿了一把雨伞,盯着对面的她,流露出了种爱意。当他鼓起勇气,下定决心要去对她表白自己的爱时,却看见一辆轿车停在她的面前,里面的一个男人撑了伞走出来。

这是她的男朋友,叫强。强是一家公司的总裁,家产有好几亿,许多女人都想亲近他,而他只愿意和她在一起,她也喜欢他,便人商定过些日子结婚。

女人勾住强的手臂,在强的保护下走出门槛,上了轿车。男人忘了打伞,呆呆的立在街道旁,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车里的女人,直至轿车朝他的身边驶过,消失在朦胧的街道中……

第二天她去上班,又发现昨天那个男人站在原地上看她。她看看男人身上的旧衬衫和穿在脚里的破布鞋,再看看穿在自己身上的靓装,不禁冷笑了几声,不屑瞧男人一眼。但当她要走进公司时,男人却快速的跑了过来,站在她的面前。她有些厌恶,昂起头,冷然傲然的想走入公司。

“小姐——”男人讷讷的说。

她扭回头,“怎么了?有事吗?”

“我……”

女人没有理会她,快捷的走进了公司。而等到她下午下班出来时,还看见男人在对边的街道徘徊,心里不禁暗笑男人是个傻子。她不想多看男人一眼,不等强来接她,自己打了辆的士回去。

她和强结婚的日子到了,亲戚朋友都来向她祝贺,强带她去试婚妙,送她金戒指,并承诺等结婚后,带她去另外一个城市度蜜月。她觉得自己幸福极了,如同天上的星星,快乐自由。

但是,等到结婚后,她却发现自己很孤独,没有拥有一个结婚的妇女人所应的安全感。强白天到公司忙碌,晚上经常和朋友去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半晚才回来。她起初还能忍,不想与他发生口角。但是时间一长,就再也忍不住,于是就与强争吵。俩人就这样你骂一句,我顶一句,心中的愤怒随之爆发,最后一个夺门冲了出去,一个则倒在地下哭喊。

强自从很久也没有再回来,她不停的给他打电话,发信息,都没有得到回应。她开始有些后悔,觉得不应发这么大的火气。而等到她看到丈夫回来时,却发现有个比她还要漂亮的女人站在她的家门前。

“我们离婚吧。”强深沉的对她说。

她怔了下,后来冲出了家门。

她躲在街巷里痛哭,最后还晕了过去,等到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把她送到医院的不是强,而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男人。男人一整天都守候在她的身旁,给她喂药,跟她说许多安慰的话;她依靠在男人的肩旁里,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和安全感。

女人得了病,这种病会使心脏衰老,以致死亡。医生说她的心脏已变得如同一个80岁老人的心脏,若不及时治疗,恐怕活不了多久。而治疗这种病的方法,只有移植心脏。人没了心脏就会死亡,谁又愿意把自己的心脏让出来给她呢?一时间,她感到十分的恐怖,感觉到死亡的临近。

在她丧魂失魄做好了死亡的准备时,医生却忽然跑来告诉她心脏有了。她喜出望外,心里的闷气一扫而空,顿时又对生命充满了信心。她给男人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给男人。男人听到她那充满愉悦的声音,却说不出话来,泪水在眼里打转。

第二天,女人顺利的做了移植手术,而她醒来时,却没有发现男人,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男人如同蒸发了一样,没有再出现。

直到后来,医生才把男人如何请求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移植给她的事告诉女人,女人听完后,痛哭了起来……

她这才知道,原来真爱是不能用钱和权势来衡量,最重要的是对方可以为你抛弃一切。

第9篇、爱情故事美女想变丑

李明元是一家大型整容医院的整形外科专家,在业内很有声誉,人称“李一刀”。他精心打造的人造美女甜甜在某国际选美比赛中一举夺冠,迅速走红,成为影视歌三栖明星。这下,到医院指名找李明元做整容手术的女人更多了。

这天,李明元刚做完一个手术。一直站了四个小时,他觉得很累。正打算在办公室里休息一会儿,就听到办公室门口一阵喧哗声,接着门被推开了,一个女人闯进来。李明元的助手小张跟进来说:“李医生,对不起。这位女士没有预约,却非要见您,我说您在休息,可她……”

李明元摆摆手让小张先出去,他抬起头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不论从哪方面说,这个女人都能称得上是个美女,只是她看上去很憔悴。李明元笑笑说:“小姐,你已经很漂亮了,不过,如果你想做整形的话,我保证可以让你更加美丽。”

“李医生,我想把自己变丑。”女人说。

“什么?”李明元吃了一惊,他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女人,觉得她不像是脑子有问题。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李明元迟疑地问。

“李医生,我是认真的。”女人目光坚定地看着他说道。

“对不起,我不能做这个手术。”李明元站起来,做了一个请出去的手势。

女人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干脆坐下来,告诉李明元说,她叫王茜,小时候,她长得很丑,后来她做了整容手术。她变漂亮了,却不敢回老家了。她奶奶快不行了,天天盼着她回去。她要是这样回去,奶奶不会认得她。所以,她想变回从前的自己,让奶奶走得安心。

李明元听完,叹了一口气说:“小姐,真是难为你了。但是,这个手术我还是不能做。你回去跟你奶奶解释清楚就好,犯不着这样整来整去,对你身体不好。”

王茜着急地说:“你们医院不是写着‘客户至上,满意第一’吗?你这是什么服务,我找你们领导去,我要投诉你!”说着就要离开。

“请等一下,王小姐!”李明元叫住王茜,“你后天再来吧,我会为你安排手术的。不过,麻烦你先登记,再拍一张照片备案。”

“好!”见李明元答应了,王茜就没再说什么,跟着李明元到小张那儿进行身份登记,留下照片后离开了。

难道李明元真的答应了王茜?不,李明元只是暂时稳住了王茜。王茜说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动,可李明元一眼就看出来王茜并没有做过整形手术,只不过没有当面拆穿她的谎言。他只是奇怪王茜为什么要说谎骗他。做整容手术的女人大多是为了自己更漂亮,可其中不乏别有用心的。

送走了王茜,李明元立即给在公安局工作的同学罗警官挂了个电话:“老罗,麻烦你帮我查查这个女人的情况,我现在就找相关资料给你。”

这一夜,李明元满脑子都是王茜的影子,他从来没有在工作之外还如此关心一个女人,那种感觉让人无法形容。

第二天,一到办公室,李明元就接到罗警官的电话:“我说明元,你警惕性也太高了点。这个王茜名字和住址都是真的。怎么,这么漂亮的女人,你动心了?你小子让我做你的私家侦探,得请客吧?”

李明元决定还是去王茜家一趟,劝她打消变丑的念头。李明元来到了王茜的家门口,迟疑片刻,按响了门铃。

等了很久,不见有人应门。李明元有些失望,正准备离开,门却开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冷冷地打量着李明元:“你找谁?”

李明元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男人的语气极不友善,而且,他的样子很丑,很明显,他的脸以前受过伤。李明元礼貌地问:“请问这是王茜的家吗?我是来找王茜的。”

男人看看李明元,好一会儿才说:“进来吧。”然后摇着轮椅向屋里走去。李明元看男人移动轮椅有些吃力,忙上前帮忙推。男人回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放手,我用不着你帮我!”

“你喝什么?”男人突然又温和起来,问李明元。

“不用客气,给我一杯水就行了。”男人听了,慢慢摇着轮椅离开了。

李明元趁机打量四周,客厅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张婚纱照,照片里的女人漂亮大方——正是王茜。不过,装照片的相框玻璃却是碎的,照片上的男子面容也看不清楚。

“很漂亮吧?我老婆王茜,嘿嘿。”男人拿着杯子递给李明元,“请喝。”

李明元喝了一口,马上吐了出来——不是水,是醋!男人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菜刀,对着李明元叫到:“好喝吧?我就知道你小子没安好心,想抢我的老婆是不是?”男人咬牙切齿,一副要拼命的样子。李明元吓得不知所措,马上想离开。

突然,男人扑过来,一把扯住李明元的裤子:“求求你,离开她吧。我……不能没有她啊。”

李明元哪里还能待得下去,挣脱了男人的手就往外跑,冲到楼下才发现自己已是满身冷汗。

王茜让人觉得奇怪,她老公更奇怪,她能嫁给这么个丑男人就更加奇怪。

这时,一个人急匆匆走过来,差点跟李明元撞个满怀。李明元定睛一看,正是王茜!

王茜一见李明元,惊疑地问:“李医生,你……”她脸色突然变了,“你去过我家?”

李明元点点头。

“李医生,对不起,”王茜低下了头,“我骗了你,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变丑了吧?我老公叫阿杰,他以前很英俊。一次他在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失去了双腿,也毁容了。从那以后,他就变了。他怎么对我都没关系,我是爱他的!所以我想变丑。我想自己把脸毁了,可我没那个勇气,所以才找到你……”

“李医生,我求求你,给我做这个手术吧。”王茜满脸泪水,“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李明元先是感到震惊,然后感动地说:“你让我再考虑考虑。”李明元心情沉重地回到医院,一整天都失魂落魄。他实在拿不定主意做不做这个手术。

第三天,王茜早早来到医院,李明元微笑地站在手术室门口迎接她:“你真的考虑好了?你这样值得吗?”

王茜咬着嘴唇狠狠点点头:“爱一个人没有什么不能舍弃的。”

护士给王茜做好麻醉,李明元悄悄退出手术室,匆匆离开。

手术结束了,王茜脸上缠满了纱布被推出手术室,她看见李明元推着阿杰出现在她的面前。

阿杰拉住王茜的手,满脸泪水:“老婆,你怎么那么傻?为了我这么做不值得啊!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王茜抬头问李明元:“李医生,你把一切都告诉阿杰了?”

李明元点点头,俯身对阿杰说:“她为了维护你的自尊心,竟然想到毁容。对一个女人来说,容貌是多么重要!你应该学会坚强,好好珍惜王茜,珍惜和她在一起的生活。”

“李医生,可是她为了我已经毁了容,这让我以后怎么面对她?我对不起她啊!”阿杰声嘶力竭地叫着。

“她现在已经变丑了,你想离开她吗?”李明元问阿杰。

“不!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我还会像以前一样爱她!”

“那好,你现在就去为她拆下纱布,把她带回去吧。”

“现在?”阿杰吃惊地望着李明元,李明元点了点头,阿杰颤抖着双手为王茜拆除纱布,王茜紧张地双手紧紧抓住阿杰的衣服。

当纱布一层一层揭开,阿杰惊呆了,王茜并没有变丑,看上去反而更加容光焕发。

李明元和护士们都笑了:“我们根本就没有给王茜做手术,而是免费给她做了一次皮肤护理,你看她现在是不是更漂亮了?”

王茜和阿杰相拥而泣,在场所有的人都感动了。

李明元知道这是他从业以来最成功的手术,因为他给一颗心做了整容,同时也拯救了一份爱情。

第10篇、爱情故事老公我要吃雪糕

今天是妻子小雪的生日,夫妻俩一早起来就分了工。李强去购买生日蛋糕,小雪去采购酒菜,中午两个人要好好地庆贺一番。

小雪在超市买完东西后打手机给李强,要和他一起回家。李强说今天订蛋糕的人很多,还需要等一会,让她先回去。小雪虽然答应了李强,可依然让出租车绕到了蛋糕店前,希望能和李强一同回家。

当小雪乘坐的出租车停靠在蛋糕店前的路边时,小雪看到李强一个人正在蛋糕店外面溜达,就在她将车窗的玻璃摇下一半准备招呼李强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快速地向李强走去。那个女子走到李强的身边后,冲着李强大叫了一声“老公”,随后上前扶住了李强的一只胳膊。只见李强先是一愣,尔后快速警觉地向四周扫视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那个女子便亲切地依偎在了他的身旁。

小雪先是一惊,接着怒气嗡地一下涌上了头顶。她刚要下车弄个明白,忽然看到李强牵着那个女子的手向这边走来。一时间,她又冷静了下来。她不动声色地坐在车内,看看他们到底要干些什么。

李强和那个女子手挽着手,宛如一对亲密的恋人。他们从小雪乘坐的出租车跟前走过时,并没有注意到车内的小雪,而小雪在车内却清清楚楚地听见那个女子撒娇地说:“老公,我要吃雪糕!”

随后他俩嘀嘀咕咕地走向了一个卖雪糕的摊位。李强给那个女子买了一根雪糕,并细心地将雪糕外面的包装纸撕开,亲手将雪糕递到那个女子的手中,然后一同坐上了一辆出租车一起离开了。

小雪越看越来气,但为了探个究竟,她让自己乘坐的出租车紧紧地跟随在他俩的车后,一直尾随着他们走进了一个生活小区。当他俩的车停在一个楼门前时,小雪就让自己乘坐的那辆出租车停在了一个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观察。

小雪在车内清楚地看到他俩下车后,是李强亲手付的打车费。之后两个人又十分自然大方地牵着手向楼内走去。这让小雪更加确信两人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小雪回到家后,将买来的那些菜肴没好气地扔在了茶几上。正生闷气的时候,李强开门走了进来。

李强一进门便双手托起手中的生日蛋糕,迈着细碎的舞台步兴冲冲地向小雪走来。他一边走一边高声贫嘴地喊道:“娘子,生日快乐,小生这厢有礼了!”

让李强感到纳闷的是,小雪既没有站起来接过他递过来的生日蛋糕,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兴奋地勾住他的脖子给他一个甜甜的吻,而是一脸怒气地绷着脸说道:“少贫嘴!你说,你刚才干什么去了?”

李强还以为是妻子觉得自己回来得有点晚,又在和自己耍小脾气。他嬉皮笑脸地说:“为了给您祝寿,小的去给您采购生日蛋糕了。”

面对丈夫的贫嘴,小雪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没有想到,李强在外面做了那样的事情,回来后面对自己的质问却还表现得如此镇定。她腾地站了起来,以咄咄逼人的目光直视着李强问道:“除了买蛋糕呢?”

面对妻子的发问,李强马上猜想到了妻子发脾气的缘由。他没有立刻回答,只是轻轻地一笑。

他的这一笑,让小雪心中的怒火不由地腾腾直往上蹿。但小雪还是努力地克制住了自己。她冷冷地对李强说:“你也用不着装了,今天你做的事我都看得一清二楚的。既然如此,咱们就离婚吧。”

见小雪说出这样的话来,李强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后小声地说:“既然你真想离那咱们就离吧。不过你得让我先拥抱亲吻一下,也好让我在你的嘴唇上留下难忘的印记。”说着,上前一步张开双臂就要拥抱小雪。

小雪一把将他推开,大声吼道:“你也欺人太甚了吧!”说着,拿起那个生日蛋糕忽地一下扣在了李强的头上,随后又抓起茶几上的那些菜肴,噼里啪啦地向李强砸去。瞬间,李强的脸上和身上,挂满了奶油、大虾、螃蟹、肚丝和红绿相间的菜汁菜叶。

李强顿时傻了眼,他吃惊地看着小雪,没想到平时温柔的妻子会如此的厉害。他一边清理着自己脸上和身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想解释什么。可现在已容不得他开口了,只要他一张嘴便会招来小雪一阵歇斯底里的大吵大闹。就这样过了好一会,他感觉妻子已闹得很疲惫了,便小心翼翼地上前试探着说:“快到中午了,咱们到外面找一个高级餐馆,给你庆贺一下生日好吗?”

小雪依然不依不饶,说:“庆贺什么生日,是最后的晚餐吧!”

李强无可奈何地哀求说:“不管是什么,只要您去就行呀。我求您了!”

就这样,李强连哄带拉地将小雪拉到了鸳鸯楼餐馆。当他们来到一个包间刚刚坐下一会,李强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小雪看到李强接电话时和对方说话的口气是少有地客气,而且清晰地听到话筒里传来的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她一把将手机抢了过来,对着手机喊道:“你是谁呀?”

对方则客气地说:“我是他今天上午刚认识的一个朋友,您是……”

没等对方把话说完,小雪就已猜到对方是谁了。她怒气冲冲地说:“你就是今天上午他送你回家的那个狐狸精吧?我是他现在的老婆,我们现在在鸳鸯楼216房间吃最后的晚餐呢,你也来吧,我请客,吃完饭后我一脚就把他踹给你了。”随后将手机扔给了李强。

只见李强拿过手机听对方说了几句话之后,一个劲客气地给对方解释说:“不用、不用,你放心吧,我会处理好的……”

这时,小雪已感到了忍无可忍。她起身说了句:“不用你处理了,我不会赖在你身边的,我现在就走!”说完,转身就往外走。李强急忙上前阻拦。两个人在推搡撕扯了一阵之后,李强终于将小雪按在了椅子上。就在他俩坐在那里僵持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敲门。门被打开后,小雪骤然一惊,她看到出现在门口的还真的是上午和李强在一起的那个女子。她上下打量那个女子一番,从内心感到那个女子确实漂亮,难怪她能把李强从自己的身边抢走。她又用敌视的目光看着那个女子,心想,不要脸的东西,你还真敢来赴这鸿门宴。但同时让她感到不解的是,那个女子的手里拿着一束鲜花,身后还跟着一个很帅的男子。

就在这时,那个女子笑盈盈地走到小雪的跟前,将手里的那束鲜花递到她的胸前:“祝嫂子生日快乐!”随后又落落大方地坐在了她的旁边,亲切地拉起她的手说:“我和我丈夫首先是来向你祝贺生日的,同时也是来感谢李大哥的。顺便也向你解释一下今天上午的那件事情。”看着小雪一脸疑惑的样子,那个女子又说:“好嫂子,其实我和李大哥之前根本就不认识……”

小雪看看那个女子,看看李强,再看看那束鲜花,感到更加疑惑了:“那你们今天上午……”

那个女子笑了笑说:“是这样的。今天上午我去银行取了三万块钱,谁知一出银行的门就发现有两个人在鬼鬼祟祟地跟踪我。我知道是被贼盯上了,心里害怕极了。想打车走又怕那两个贼尾随我到我家门口后再实施抢劫。正在我无奈之时,忽然看到你家大哥站在那里,我灵机一动,就上前去将大哥假装认作老公。没想到大哥反应得竟如此之快,瞬间就明白我可能遇到了麻烦。他顺水推舟地扮演起我老公的角色来,一直把我送到了家门口。”随后又补充说:“你知道吗,甩掉那两个贼以后,我们发现又有一辆出租车一直在跟着我们,而且一直跟到我家的楼下。我感觉出租车内肯定也坐着贼呢,你说可怕不可怕?”

这时,小雪已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她喃喃地说:“那是我在跟踪你们。”随后她狡黠地瞟了李强一眼:“你就不怕他劫财又劫色吗?他可是个超级‘大色狼’呀。”

那个女子笑笑说:“上了出租车后我还真想到了会不会引狼入室呢,谁知大哥也看出了我的担心,就主动让我用他的手机给我老公打了电话,并安慰说,我老公的手机上留下了他的手机号码后就用不着害怕他了。”

李强自豪地拍着胸脯说:“怎么样?实践证明我可是个大好人啊。”

小雪用食指戳了一下李强的额头,故作嗔怪地说:“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向我‘汇报’?该打!”

李强作了个鬼脸装出一脸苦相的样子说:“唉!是我自讨苦吃啊。当我知道了夫人看到事情的全过程后,只是想借此给夫人开一个有了外遇的玩笑,也体验一下夫人为我吃醋时那自豪的感觉,谁知我家夫人竟如此厉害呀!”

在大家的一片笑声中,那个女子的丈夫说:“好了,今天我请客为嫂子庆贺生日,每个人必须要点一个自己最喜欢吃的菜啊。”

大家一致要小雪第一个来点菜。小雪拿着菜谱却含情脉脉地看着李强娇嗔地说:“老公,我也要吃雪糕!”

李强急忙站起身来就往外走,匆忙中一脚绊在了椅子腿上。他踉踉跄跄地向前走了几步后,回过头来大声喊道:“老婆,你等着,我就去买!”

第11篇、爱情故事茶和水的爱情

她叫抹茶,他叫若水。

大学毕业后,她跟着他来到温婉美丽的江南古城,从此像茶和水,再也分不开。

两个人租了一间小房子,过着拮据的日子。他好不容易在一家新开的分公司里,谋到了一个职位,只是这家新公司许多环节不健全,公司里连个餐厅都没有,午餐需要自行解决。

她也找了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私人幼儿园里当老师。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那些可爱的小天使给了她很多快慰,美中不足的是薪水不多,而且午餐也没有地方解决。

他抱怨给她听,外面的东西可真贵,又不好吃,又没有营养,而且花钱也多,什么时候才能不为吃饭这样的事情操心呀!她笑,说:没事,这个好办。

第二天,她跑了好多家商场,最后终于挑到两个有一模一样小草莓图案的保温饭盒,她笑,说:以后我们的午餐都在这饭盒里,你不是爱吃饺子吗?我每天都给你包饺子吃。

每天早晨,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粉色保温饭盒,安静地躺在门口的柜子上,上班走的时候,她随手递一个给他,到中午的时候,在公司的微波炉里简单地热一下,打开饭盒,里面是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小饺子,散发着热气,咬一口,馅大皮薄,饺子里的汤汁瞬间溢出,香味四溢。

同事们啧啧称赞,他听了很得意,他也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手绝活,饺子包得那么好,大小一样,晶莹剔透,而且内容每天都不同,三鲜的,羊肉的,牛肉的,香菇海螺的,每天都变换着花样,鲜中有香,香而不腻,美味可口。

有一天,因为公司里有事,早上走的时候有些匆忙,所以随手拿了一个饭盒,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发现,饺子是素馅的,什么香味都没有,他的食欲瞬间全无,若有所思地放下了饭盒。

没事的时候,他留心看那两个饭盒,原来饭盒上都刻着名字,那天因为匆忙,他不小心拿错了,竟然拿了她的饭盒。

他心中有些痛,两个一模一样的饭盒,原来里面的内容竟然如此不同。他问她:为什么你的饺子是素馅的,而我的饺子都是荤馅和海鲜的?她笑,我喜欢吃素馅的,我在减肥。他的眼睛里有些湿润,看着瘦弱娇小的她。说:你撒谎。她低下头:我真的不爱吃荤腥的食物。你的工作累,身体需要。再说:我们还那么穷,念大学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山区里的父母等着我们寄钱,我们还没有房子,将来再有了孩子,生活更拮据,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吧,我能做的也就是这么多。

他背转过身,抹了一把眼泪,第一次知道,饺子和饺子原来如此不同,爱和爱的内容也如此不同。

他们的爱情就像茶和水,茶因为水而妩媚盛开,水因为茶而芬芳甘甜。

第12篇、爱情故事不嫁帅哥也幸福

公司里,最流行的话题是有关陈陈的。陈陈者,帅哥也,高大英俊,玉树临风,就是穿件打折的外套,也酷若男模。玉玉说陈陈的眼睛有点像周华健,这已经是第七次刷新八卦版本了。在此之前,玉玉曾说过陈陈的眼睛像胡兵、像张学友,最离奇的是说像费翔。我只知道猫咪的眼睛一日三变,不承想陈陈的眼神,也能如此叫人想入非非。

最近,玉玉长发飘飘,青丝如黛,说陈陈最喜欢青春洋溢的女孩。业余推销安利的林子乐不可支,说公司里最近好销的就是护发素跟洗发水,还有睫毛膏、面霜,都是青春少女的重要家当。一个星期工夫,他就赚了一千元外快,还笑眯眯地赠送我一个安利大礼包。我大大方方地接受。不义之财,人人得而取之。追求帅哥,人人有份,我也义无反顾地加入到这支长发飘飘的战斗队伍里。听林子说食素口气如兰,我这个肉食动物,一反常态,天天跟青菜纠缠不清,半个月下来,面黄肌瘦,风吹欲倒,整个一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功夫不负有心人。帅哥陈陈总算是把他的目光从电脑上移开,笑容可掬地对我说:“安安,拜托你以后不要穿高跟鞋了,每次上楼,我总是担心你会摔倒。”

我的笑容凝在脸上,虽然自己不比沉鱼落雁,但也是婷婷娉娉。玫瑰花啦,情书啦,一打一打地收,可惜落款都是同一个:林子。想想林子不足一米七○的个头,黝黑的面孔,我心里就不是滋味。如果落款换成陈陈,我该多么高兴啊。可惜,陈陈天天生活在美女的约会与媚眼中,从来不知道如何向女孩子表达自己的好感,他简直就是被女人宠坏了。但我还是恨恨地把电脑屏保换成了陈陈的照片,是我偷偷用手机拍的。他眉头微蹙,怎么看都有大牌明星的风范,怎么也不能阻止我对他从眼里爱到心里。

妈妈提醒我:有句俗话,男才女貌。男人最能靠住的,是财产和才华,男人太英俊了,放在哪儿都有人虎视眈眈。我不怕,我会好好地爱护自己的帅哥,然后再去练习游泳,免得自己被众多MM酸葡萄样的眼神淹住。下了夜班去练习跆拳道,看谁敢跟我抢帅哥。眼下,连刚刚分配来的小倩都在嗲声嗲气地打听陈陈的QQ号码,时间紧迫,我得趁鱼尾纹还没有爬上眼角,抓一个帅哥回家。

天遂人愿。公司安排市场调查,我竟跟帅哥陈陈分到一组。当晚神清气爽,我连吃了四根烤肠,两只甜筒。陈陈看着我得意忘形的模样:“安安,你这么吃,哪个男人能养得起你呀。”我把涌上心头的火气咽回去,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以后,我少吃点行吗?”陈陈一脸无所谓的态度叫我快爆发了,我的脾气是有名的差,跟陈陈在一起,我这么忍气吞声,会得焦虑综合征的。为健康着想,我告别帅哥,提前回家。最后付账,陈陈坚持AA制,我吃得多,先付了自己那份40元,陈陈付了12元。那一段时间,我的火气居高不下。陈陈对市场调查并不了解,许多工作都是我一个人跑来跑去,下午6点了,我还一脸微笑地敲别人家的门做调查,陈陈跟街上几个MM眉来眼去的,连只公文包也不懂得帮我拎。晚上回到公司,我已经摇摇欲坠了,有人在一边扶住我,我才没有摔倒。转过脸,竟然是林子。林子说他主动要求分过来,跟我们一起做。

林子业务一级棒,陈陈在一边也乐得心花怒放。打开袋子,我才明白为什么陈陈这枚馅饼会落到我的头上,陈陈把表格填得一塌糊涂,连横向跟纵向的数字都不一致。差一天都要上报了。叫我怎么汇总?转过头,陈陈的目光已经跟玉玉含情脉脉的眼神胶在一起,大声叫他,他都顾不得应声。林子安慰我:“生气容易长皱纹的,陈陈的数字我都纠正好了,在公寓的电脑里,跟我一起取,好吗?”

我第一次觉得林子的脸没有印象里那么黑,小眼睛里发出的光泽很体贴很温暖。

林子跟陈陈共处一室。我刚走到门口,就看到右侧那张凌乱的床,床上杂志、报纸云集,烟蒂横陈。林子匆忙地说对不起,然后手忙脚乱地收拾。我坐在另外一张床上,上面铺着一张百合图案的被单,清新雅致。想不到陈陈还这么懂生活。

林子收拾利落,开始坐到桌前打印报表。林子的工作,多次得到经理的首肯,何况他一直明着暗着追我,表格数字一定做得很仔细,剩下的时间我可以回家从容地补上一个懒觉了。陈陈枕边还放着几本散文书,我随手取出一本来,里面竟然还夹着我的照片。我捻朵花,在青青的草地上娇羞地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拍过这张照片。陈陈从哪里得来的呢?林子一回头,提醒我:“去年春天我们公司去旅游,不是曾经拍过许多照片吗?当时我趁你不注意,多拍了几张。”

“你?”

我记起来了,当时林子是随行摄影师。林子的摄影水平,在公司里也是数一数二的。那次,我的照片最多,装了厚厚一大本。那这张干净整洁的床,一定也是林子的。

那天,妈听说我跟林子一起加班,极力怂恿我把林子带回家。晚饭是林子做的,六菜一汤。妈妈不停地夸林子的手艺好,林子小脸粉红粉红的,遮住了本来的黑色。妈妈明确表示:林子就是她的准女婿了,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比找个衣服架子好多了。妈妈封存了我的高跟鞋,说你的个子已经够高了,以后多买平跟鞋。

林子乘胜追击,不久就向我求婚了。嫁谁不是嫁嘛,林子把我当宝贝有什么不好呢?说什么话都看我脸色,做什么事都讨我欢心,模样差点又有什么关系?公司实行红包薪水,每个月林子的红包都鼓鼓的,陈陈那薄薄的一点,怕是自己的温饱刚刚搞定,我强颜欢笑追这样的帅哥有什么意思呢?

婚期很快定下了。在我跟林子逛街,购置衣服时,陈陈跟玉玉吵翻了,他去年借了玉玉3000元钱,现在还没有还。我第一次发现,陈陈身上那套西装,是从地摊上买来的,刚洗一水就开始严重变形。而林子穿的雅戈尔,有板有眼,人看起来也很精神。而我,牵了林子的手,就成了幸福的公主。林子这些年,一心扑在工作上,手上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我是第一个叫他心动的女孩子。单身的他一直住在公司的公寓里,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现在连租金带房子,加起来重新在紫藤花园买一所三居室的大房子。又请了装饰公司,精雕细琢,工程完结后,那把锃亮的钥匙就放到我的手心里。房产上也签着我的名字,我犹豫了一会儿,说不太好吧。林子说:“连我都是你的了,这套房子,你就笑纳吧。”

婚后,林子被调到市区组建分公司,他天天开着车,上班绕一大圈来送我,下班又赶过来接我。回到家里,林子洗手做羹汤,林子帮我夹菜,要我多吃点儿。他说从我答应嫁给他那刻起,他就暗暗发誓,叫我今生今世过得幸福。在公司里的小倩还在为陈陈用力搓衣领,洗被单时,我正坐在咖啡厅里,跟林子听音乐。我电脑上的屏保,早就删掉了,就像是忘记了那场绮丽而浮夸的梦。

年底公司聚会,都点着名要去我家。林子穿着围裙忙忙碌碌,厨艺娴熟,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聚会宾客皆欢。在聚会上,玉玉悄悄告诉我,她决定嫁人了,男友是常跟公司打交道的一名注册会计师,虽然说其貌不扬,但对玉玉一往情深。玉玉纤长的手指上,那只钻戒直闪我的眼睛,少说也得四五万元吧。不久,小倩也辞职了,听说跟男友去欧洲度假,也准备结婚了。后来,我收到了小倩的电子邮件,小倩感谢我为她指明了婚姻的方向,要不然,她恐怕还在为陈陈的三心二意哭鼻子抹眼泪呢。

前几天,跟林子出去逛街,我看到陈陈居然在花店前卖玫瑰花,林子温柔地对我说:“你看,小帅哥也开始学习卖玫瑰花赚钱了。”看着帅帅的陈陈成了滞销货,心里有点旧情难忘,有点心疼,但有什么办法呢?陈陈,原谅我们一个个离你而去,帅,实在不能当饭吃,而我们都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

第13篇、爱情故事“不老情人”

自从父亲得了帕金森病后,文森特便觉得家里的一切都被搞混了,父亲思维混乱,总喜欢突然说出些稀奇古怪的话来。比如,每次去看他时,父亲都会问他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例如,你今天的作业做完了吗,为什么昨晚偷打游戏不学习?

第14篇、爱情故事泰坦尼克号驶过爱你的天堂

小沈阳搭腔死亡震撼

托闺蜜吕绿的福,那天她生日,听闻《泰坦尼克号》有了3D影片,便向丁沁提议一起去影院观看。

电影很快开始,丁沁后排的交谈声,令她很是反感。

丁沁只觉得前面是天堂,后边是狰狞的小鬼。电影结束了,丁沁起身时下意识地去看那只小鬼,听到一个女生感叹:死亡原来是这么可怕、这么震撼的事

丁沁注意到那男生个子很高,五官很深邃,有些像黄晓明。

看着他牵着那名女生走了出来,丁沁抢在他前面伸出脚将他绊了一个踉跄。听到那女生焦急地喊:牛安,你没事吧?

你的丝巾就当做我感谢你的礼物

不过丁沁是有男朋友的,他是谭彻。那时候,丁沁才十岁。1998年4月,《泰坦尼克号》热映。

时光如白驹过隙,谭彻始终守在她的身旁。

吕绿羡慕极了,她说如果有一个男人能这样陪她成长,她立刻以身相许。她不懂丁沁在犹豫什么。有一天,丁沁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时,谭彻却病了。他开始记不得以前的事,他的记忆里只剩下了丁沁。甚至连回家的路都不太记得。这不,这天早晨,他和丁沁在菜场走丢了。

正在她焦急万分之时,一个声音高喊:嘿,你是不是丢了一个帅男生啊?

她惊喜地抬头,竟是牛安。丁沁一把拉过谭彻,轻声责怪他去哪里了。一旁的牛安笑:没事,没缺胳膊少腿的。你瞧,怕他冷,我还把自己的丝巾给他围上。

她不由忍住笑:谢谢你,真的很感激。没想到他竟厚脸皮地问有什么实质性的表示没有,丁沁把丝巾从谭彻脖子上解下来绕在自己手腕上,恶作剧地晃了晃:作为报答,你的丝巾就当做我感谢你的礼物吧。然后在牛安的目瞪口呆下,丁沁满心舒爽地拉着谭彻离开。

回到家,谭彻无缘无故和丁沁闹起了别扭,无奈之下她打了个电话给吕绿,让她赶过来照顾谭彻,便自己出来了。

沿着方才的路,丁沁没想到牛安还在那儿,她走上前故作轻松:怎么?你还等着我的表示呢?

丁沁表示她现在很不开心,牛安带着丁沁买了两个巧克力冰淇淋,一人一个,然后去K歌。

他笑而不语,安静地听她唱起,一曲终了,她指着屏幕上的奢华的泰坦尼克号,回头对出神的他说:怎么样?它很美吧?

没想到他语出惊人:我送你一艘泰坦尼克号如何?

丁沁愣了,他的神情实在认真,令她着迷。半晌,她听到自己轻轻地回应:好啊。

送你一艘不会沉没的秦坦尼克

在和谭彻冷战的第三天,丁沁接到了牛安的短信:可以来取你的泰坦尼克号了,我马上就来接你。

牛安不一会儿就到了,他载着她回了他家,那是一个有些旧的房子,房子是三层的。

丁沁跟着他上了三楼,推开了一间房间。丁沁惊愕地发现里面放满了大大小小的模型。他真的没有食言,他果然送给了她一艘和电影里一模一样的泰坦尼克号,丁沁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听他轻轻地说道:送你一艘不会沉没的泰坦尼克,如此可不必害怕夜长海深。

我想爱你,可我没有爱你的自由之身

丁沁接到吕绿的电话,是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的,他自称是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吕绿喝醉了酒正对着他们门口的娃娃机发疯。

丁沁赶到时,吕绿踉跄地站起,指着她哑着嗓子喊:丁沁,你个大浑蛋!我喜欢谭彻五年了!你却一直都不珍惜。丁沁试图拉她走却怎么也拉不走。无奈之下,丁沁喊来了牛安。两个人将吕绿带到了牛安家。

牛安递给丁沁一杯牛奶,示意她上三楼的阳台坐坐。她问牛安,罗丝爱上杰克,到底对不对。

牛安想了想说:爱情,怎会有对错之分?丁沁脱口而出:那我想爱你,可以吗?她不敢转头看他,只是死死地盯着天上的星星,等待他的回答。

可是等来的,是楼下重重的砰的一声响。跑下楼,吕绿不见了,门敞开着。丁沁跑了出去,她很想爱牛安,可她背负着生病的谭彻。牛安告诉她,他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是一个盲人,那天,丁沁在电影院初遇他的那时,他是在为他的女朋友同声讲述电影里播放的内容。她现在在医院里照顾着他的奶奶。

所以,事实就是:他们爱着对方,却不能爱,这便成了最残忍的擦身而过。最后丁沁说:好吧,那明天,陪我约会一天。明天,我只有你,你只有我。

依稀记得你曾为我奋不顾身,

如海鸥记得汪洋的美

牛安租了一条小船,丁沁把泰坦尼克号放在船尾,说他们也来个泰坦尼克号之旅吧。

当小船划过弯曲的河流,丁沁抬眼看到对街的寿司店,便说饿了,他应声说去买点吃的在船上野餐得了。突然,她看到拴在船尾的泰坦尼克号慢慢地脱离了绳子,开始顺着水流越漂越远,丁沁急了,伸手去抓,一个不小心失去平衡就掉进了水里。

丁沁是不会游泳的。丁沁仿佛做了一个梦,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里:丁沁,你不可以死的,你知不知道?你如果死了,我该怎么办?是谭彻。他的头包着厚厚的纱布,隐约沁出了血,站在一旁的吕绿对丁沁说是他救了她。丁沁诧异,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是他救了自己?牛安呢

不是杰克遇上了罗丝,

而是罗丝遇上了杰克

丁沁,你再也找不到他了。吕绿说道。

她不信,跑到牛安的家,推门一看,整个房间都空了,那本来放着泰坦尼克号放过惊喜的地方,现在躺着一张纸,用笔压着

丁沁,我的罗丝:

我走了,勿找。

因为我没有你想的那样爱你,我有一个她,你有一个他。我们的相遇,就当做当做曾经存在过但还是沉没了的泰坦尼克号吧。我不会游泳,我怕死,我没办法对你奋不顾身,不是每一个罗丝,都能遇到杰克。但我仍然感激上天,让我遇到了你。

多拙劣的告别,多拙劣的解释。丁沁苦笑,其实,不是杰克遇上了罗丝,而是罗丝遇上了杰克,在这条荒芜的人生路上,开出了极美艳丽的花。

最后再补充一点不为人知的事实:

其实谭彻根本就没有失去记忆,他是装的,牛安的出现,让他意识到自己就将要失去丁沁了。他找到了牛安,他希望牛安能离开丁沁,只要牛安离开,他就负责牛奶奶的医疗费。

而所谓的盲人女朋友,只不过是牛安的雇主,牛安在她开的服装店打工。那天她想来看《泰坦尼克号》,希望牛安陪她一起去,当她的同声翻译机,她就给他三百元。

显而易见地,爱情太梦幻,它终究是敌不过现实的。

第1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门牙

他浅紫色的头发在路灯下有一种梦幻的感觉,像开满了一头的勿忘我。

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

宋遇回来的消息,是舒琳从新闻上知道的。

凭着一张模糊的背影,她还是一眼认出他。他骑着马在车流里穿梭,高低肩特别明显,镜头里有许多举着手机对他拍照的女生。他还是那样喜欢引人注目,可姑娘们偏偏又吃他这一套,就像当年舒琳,也是追在他身后的那群女生中的一个。

舒琳关掉手机,继续听老师讲花道的空间理论学。可是精神再也没法集中,脑海里翻来覆去都是宋遇,倘若这种分手后的久别重逢算是平静湖面泛起的涟漪,那对于舒琳和宋遇来说,简直称得上风暴了。

舒琳摸了摸缺了一半的门牙,把书一摔,跑出了教室。

她决定去报一个跆拳道的班,然后一拳撂倒宋遇,以报四年前的断齿之仇。可是当她跑去街上,四月春风扑面而来时,她还是没有忍住,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在此刻终于化为一行眼泪,落得干脆利落。

19岁的人生选择题

六年前,舒琳还是大一新生,背心短裤人字拖,一头齐耳短发以及暑假在海边晒的小麦色肌肤,跟肤白貌美的学姐比起来,怎么看怎么土鳖。

宋遇185CM的个头,顶着一头亮眼的紫色头发走进学校,经过舒琳身边正好验证了什么叫最萌身高差。舒琳翻了个白眼,周边的姑娘们却双眼冒桃心。

但很快舒琳就倒戈了,因为当她跟学校外边的小摊贩骂架时,宋遇往她旁边一站,对方就闭了嘴。舒琳仰着头看着宋遇,怦然心动。用她后来的话形容就是:他浅紫色的头发在路灯下有一种梦幻的感觉,像开满了一头的勿忘我。

舒琳的倒追风风火火。在许多天真烂漫不知愁的女生里,她像一个异类的存在,宋遇喜欢也在所难免。所以,第二年春,他还是答应了她的追求。

舒琳的头顶刚好与宋遇的肩头平齐,宋遇每次都要倾斜着肩膀才能看清舒琳的脸,不知不觉就变成了高低肩。大学的恋爱大多都是没有前途的,毕业以后分道扬镳,那时的宋遇甚至都没想过他会跟舒琳走到毕业,可是舒琳却已经开始打算他们的将来,甚至在半夜打电话问他:你说,以后我们住南方好,还是北方好?

那一年宋遇才19岁,意气风发的少年面临最大的选择不过明天吃饭还是吃面,可是舒琳却抛给了他一个人生选择题。宋遇愣了一会儿才随口说了一句:南方。

门牙和爱情分道扬镳

恋爱不到三个月,舒琳像一个幻想家,已经在脑海里画好了跟宋遇这辈子的蓝图。甚至写在了笔记本上,比如买一所在海边的房子,一年旅行一次,29岁生Baby

宋遇按照舒琳的要求全部背了下来。但男生大多阳奉阴违,内心始终有少年的叛逆,他也不例外,他觉得现在能把舒琳哄高兴了,太平就好,以后的路还太遥远。

舒琳的头发还是那么短,天儿一热就背心短裤人字拖,走在人群里是最扎眼的土鳖,而宋遇剪掉了最后一点紫色的头发,换了最新的板寸头,看起来精神帅气,喜欢在学姐们的尖叫声里找存在感。

一年的恋情,舒琳唯一在他身上找到安全感的只有他说过的一句话:只要不是你甩我,我绝对不离开你。舒琳放心下来,她怎么会甩他呢?她用光了这辈子累积的自尊心和勇气挤破头皮才来到宋遇的身边,就算死,她也不会先说分手的。

可是,人生比起绝对和安全,更多的是不可预知。他们恋爱一年零两个月的时候,宋遇的生日,邀请了一堆同学去KTV,但所有人都忽视了舒琳是他女朋友这个事实,有个女生甚至趁着酒意当着舒琳的面亲了宋遇的脸。

舒琳也喝了酒,恋爱以来所有的不安自卑和酒精一样上了脑,她冲上去就甩了女生一耳光,然后厮打起来。场面很混乱,宋遇挡在舒琳面前,她朝他手臂狠狠咬下去,宋遇条件反射地推开她,她磕在包厢的玻璃桌角,门牙一声清脆,落了一半。哄闹的包厢顷刻安静,舒琳看着桌上的那半颗牙,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宋遇还没走到她身边,她就跑出了包厢。

那是舒琳第一次哭,就连她爸爸抛下她和妈妈皈依佛门时,她也没有这么难过。因为,她比谁都清楚,其实在一年多的恋爱里,宋遇从来就没喜欢过她。

没有勇气当面说一声分手

舒琳跟宋遇,从这晚开始像升入太空的火箭两端,自动分离。

舒琳是那种干脆果断的女生,删掉宋遇所有的联系方式,并告诫所有的朋友不允许替他传话,她决定要忘了他。

宋遇在楼下叫她的名字,她躲在被窝里把耳机的声音调到最大,她看似果敢,其实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勇气当面说一声分手。就像她一直装成刀枪不入,不过是因为从小爸爸不在身边,严重缺乏安全感。舒琳在被窝里哭得悄无声息。

后来三年,同校加同系的他们却很少遇见,她曾听过关于他们分手的传闻,有人说宋遇嫌弃她太粗暴。舒琳不以为然地笑笑,但在大四那年还是留起了长发,她知道她不是向别人证明什么,只是希望再遇见宋遇时,能给他一个不一样的印象。大概,所有分手后的姑娘都有过这样的幻想。

毕业时,舒琳跟室友一起在操场拍纪念照,可她硬拖着拍了一个下午,也没遇见宋遇,他那样耀眼的存在,应该早已有了陪伴的人。

后来,舒琳在实习时,听说了宋遇出国的消息。

不想全部失去

舒琳一直留在南方,现在头发已经很长,上个月她决定修身养性,报了花道和礼仪课,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宋遇的消息,所以她打算做个淑女,穿浅色的连衣裙,尽管看起来乖得不像自己。

同事问舒琳,为什么不去把门牙缺的那个角补上,舒琳想,也许是想当宋遇欠着她的证据,也许是她觉得这是有关宋遇的最后一点东西,她不想全部失去。但她却跟同事说:因为我只喜欢原装,而那个角已经找不到了。

每周,她都会去一趟寺院,在一旁看穿僧衣的爸爸给僧众讲放下、回归本心云云,她总是会忍不住落泪,这么多年,她的本心早已追随着宋遇,漂洋过海。

她没有打算唤回宋遇的,因为他的心从未在她身上,就像她每周都按照妈妈的指示来寺院,可她却从未真的劝过爸爸,她知道他的心已交给佛陀。

舒琳当然没有真的去报跆拳道,依旧去学习插花,上礼仪课。她也曾悄悄去过新闻里宋遇骑马出现的那条街,可却没有遇见他。

最怕漫漫长夜

在没有宋遇的那些年,舒琳也不是没有恋爱过,但在漫漫长夜时,她想起的人总是宋遇。一颗心太小,装不下别的人,尽管她装作热情满满可对方依旧能察觉她的三心二意,分手在所难免。

舒琳望着窗外零星的灯火,不知陪在宋遇身边的是怎么样的姑娘,不知他可还记得她,不知他会不会跟人提起她不知,他会不会也怕这漫漫长夜。

舒琳决定剪去长发,因为她怕某天在街头遇见宋遇,他却认不出她。

舒琳剪完头发的第二天,就在公司附近遇见了问路的宋遇,他还是那么高,只是比从前胖了些。舒琳还没逃走,就被宋遇发现。

两人随便寒暄两句,宋遇说他来这里找他女朋友,舒琳慌忙开口告辞。可是她才走出他的视线,就再也忍不住当街痛哭。

宋遇,终归变成了她等不到的那艘船。

为他的高低肩负责

一周后,舒琳在公司楼下再次遇见宋遇。烈日炎炎,他骑着枣红色的马,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如英雄一般伫立,目光落在舒琳身上,温柔而笃定。

买一所在海边的房子,要坐北朝南,春暖花开;25岁骑马绕城市一圈;26岁结婚;29岁生Baby;30岁一起去西双版纳骑大象。今天,你25岁了,我没有食言,如果要26岁结婚的话,那现在你就要跟我走了,毕竟拍婚纱照和挑戒指,以及见家长都需要时间

舒琳望着马背上的人,板寸头,高低肩,说着连她自己几乎都忘记了的人生规划,而且竟然一字不差,她一瞬间就红了眼眶。

宋遇帅气地跃下马,依旧附身凑到她面前,对她露出温柔笑意。

你不是说有女朋友了?舒琳的口吻充满醋意。宋遇直直看着她说:是啊。舒琳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天他要找的就是她。虽然他们分离四年,可她却从未说过分手,看来宋遇打定主意要借此耍赖了。

宋遇说,毕业后他去了国外以为能忘掉她,可他发现,他真的没办法忘掉她。还有,她要为他的高低肩负责。

他还没说完,舒琳已泪流满面,宋遇摸摸她一如从前的短发,趁机将她抱起,一跃上马。舒琳靠在温柔的臂弯里,她觉得门牙缺的那个角,好像回来了。

第16篇、爱情故事所有的故事都会在时光里消失

所有的故事都会在时光里消失,你的记忆会消失,别人记忆中的你也将消失。

可有些人,有些事,你永远也不会忘记,即使隔着千里万里,即使是天上人间。

或许所有埋藏在心底的总是美好的,当我们告别尘世,仰望苍穹的那一刻,那些从灵魂深处淌出的记忆,就如明丽的少女,光彩照人。

尽管一切已是如云如烟,尽管生命的亮色早被时间冲刷得干干净净,就如冬风扫尽了春天的繁华,裸露出生命原本的干冷萧索,然而我们的记忆却注定永远青春。

以为早就忘了那些青涩的岁月,那些无知的故事,可为什么,在月光如水的春夜,在细雨滴滴的秋夜,它们会如鬼魅般悄然进来令你瘁不及防。

当一切都那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你才惊觉,他们从来不曾离去,只是被岁月埋在不知名的角落。我们的记忆从来没有遗忘,即使我们已不再年轻,即使我们饱经风霜。

在短暂的一生中,有多少的人,有多少的事曾留下淡淡的痕迹,当我们白发苍苍时,昏睡在火炉旁,记忆波涛汹涌,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就如窗前的风铃,细细碎碎地在每个日子里浮动不休。仿佛这一切早已是冥冥注定。

在时间的无涯里,我们遇上了,又错过了,有多少人和我们擦肩而过啊,可能也曾犹豫,也曾迟疑,也曾放缓了脚步吧,可是,还是各奔东西了。

人今千里,梦沉书远,在若明若暗的日子里,那些若有若无的情素仿如蓝天上高飞的风筝,那丝丝缕缕的牵连似无还有。

夕阳的余晖,映着远山,苍茫辽阔。

记忆的青葱岁月,褪色成了一帧帧发黄的照片,仿佛是寂寞而迢遥的梦,一如庭前花开花落,虽则繁华落尽,弦歌声断,夏日那朵娇艳的午荷还是盛放在心底。

一刹那,我们又回到了昔日,听到了早逝的亲人声声的叮咛,那青青的草地,朦朦胧胧的小黄花,小河哗哗的欢笑,在落日下追逐的蜻蜓;黄牛呆呆地立着,老鸦扑闪着翅膀呱呱飞过,村头村尾的炊烟袅袅升起……在暮年的夜色中酝酿,如风吹过林梢。

第17篇、爱情故事如果幸福像芝麻粒

街上打烧饼的,是一对父子。

他家的饼,与别人的不同。外焦里软,烙得金黄的饼上,星星点点地落着些芝麻粒,咬一口就让你口腹生香。吃惯了他家的烧饼,每天傍晚都去。有时候人多,一群人都静静地等,看着他们父子紧张有序地忙活。后来有一天,小店忽然挂了暂停营业的牌子。我傍晚从店门前过,心里竟有淡淡的失落。十几天后,忽然发现他们重新开门了,不同的是,老爷子的位置,换成了一位年轻妩媚的女子。这才知道,原来小伙子回家结婚去了。我冲小伙子心领神会地笑,小伙子回我一个羞涩的笑,溢满幸福。

小区里收废品的,是一对中年夫妻。车库旁边的角落里,有一间小小的房,他们收来的废品,都暂时存放在那里。门上斜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女人的名字和手机号,她竟然叫张爱玲。女人当然和文学小资张爱玲没有关系,我们小区的邻居互不认识,她却见谁都打招呼,亲热得像自家亲人。她的衣着很时髦,T恤衫、牛仔裤、运动鞋,都是流行的款式。问她,她不好意思地笑,说,闺女穿剩下的,扔了可惜。

男人不大爱说话,黑红的脸,衣衫破旧,却极细致,收来的乱七八糟的废品,他都耐心地捆扎整齐。有一次我看到他,用收来的包装条编提篮,居然有漂亮的花纹。我忍不住夸赞他,他憨憨一笑,慷慨地把提篮送给我,说,买菜用,省得用塑料袋。

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碰上他们去卖废品。男人骑着三轮车,女人骑自行车与他同行。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忽然发现女人的左手并没有放在自己的车把上,而是握着男人扶车把的手。我呆呆地看着他们远去,心怦然而动。

夏夜,逛街回来,已经华灯初上了。路过邮局,看见一个流浪汉正在门前布置自己的寝具。他打开随身的黑糊糊的包袱,取出凉席和被子,居然还有枕头。一样一样细致地摆放好后,他盘起腿坐在“床”上,从包袱里又掏出一样东西。等他摆弄好,我才发现那是一盘木质的象棋。路灯昏黄的光打在他的棋盘上,有点暗,但是已经足以让他在楚河汉界上厮杀了。他在别人的屋檐下,在自己的江湖里,在这样一个微风习习的夏天的夜晚,开始惬意地释放自己的灵魂,做自己的英雄。

世界如此之大,每个人都微如草芥。生活如此匆忙,我们每天都要为生计奔忙,常常力不从心。可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这繁杂的生活中,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与心爱的人结婚、牵手,有独处的时间面对自己的灵魂……即便那幸福只有芝麻粒那么大,如果细心拾取用心咀嚼,也能尝出香喷喷的滋味。

第18篇、爱情故事碧螺春的爱情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捧读《少年维特的烦恼》,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是喜欢喝茶的,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攒到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去买的时候,他问:茶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卖茶的老人告诉他,曾经,有一个动人的传说,是关于碧螺春的。

从前,有一个叫碧螺的姑娘生长在太湖边,她美丽而且善良,可是湖中的一条恶龙看中了她,于是想强占她。一个始终爱恋着碧螺的小伙子挺身而出,和恶龙战斗了七天七夜,他打败了恶龙,但最后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中。碧螺来到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碧螺为了感谢小伙子,把茶苗和小伙子都带了回来。茶苗居然长出了芽苞,但茶苗慎怕寒冷,为了让茶苗活下去,每天清晨,碧螺都要把茶苗的所有叶片含一遍。有一天,碧螺摘下茶叶为小伙子冲了一杯茶,没想到茶香四溢,香气缭绕,小伙子喝了以后居然好了起来。但碧螺却一天天憔悴下去,因为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茶叶摘走,碧螺的元气再也回不来了。后来碧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种茶叫碧螺春。

他听完,泪眼婆娑,原来这茶有着这样动人的爱情传说!怪不得她爱喝呢。他仔细观察碧螺春:茶叶纤细,蜷曲成螺状,绿色上是层淡淡的白毫,银丝条、螺旋形、浑身毛,冲出的茶芳香、色泽碧绿,简直就是饮品中的上品。

但她却不知道那是他偷偷买给她的,因为他总是趁人不注意悄悄放到她抽屉里,那是他的秘密。

第二年,他考上大学走了,可还是在4月的时候,他把雨前茶寄给了她,当然,他寄的依然是碧螺春。

而此时,她刚刚新婚,脸上常常挂的是新妇的甜蜜,她不知道一个少年的暗恋,不知道那袋碧螺春里有多少个爱情的滋味。

那每年的碧螺春,他寄了十年。从少年寄到自己成年,十年间,他也恋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去玩啊笑啊,但她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

其间,她却经历了太多,不再当老师,成了有钱人的太太,然后离婚,被抛弃,带着孩子一个人过,让她活下去的,是那每年寄来的碧螺春。

虽然她一直想知道到底是谁这样执著地把她的最爱寄给她,但总也没有结果。可是她知道,一定有双眼睛在注视着她,一定有颗心在爱着她,不然,不会有这芳香的碧螺春年年寄给她!

她幸福的时候,他没有去打扰她,当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一张飞机票飞到她身边。这次,他要亲自将碧螺春送到她手里。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要走的时候,在他等了十年之后,他感染上了非典。那是2003年的4月,正当他要把刚刚上市的碧螺春送到她手里的时候,他倒在了医院里。

他想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关于碧螺春的爱情传说,不禁潸然泪下,此时,他的她,隔了四千里云和月,此去关山多歧路,他自己生死未卜,有什么未来可以许给她啊!但他还是嘱咐好友把自己买好的碧螺春寄给了她。隐隐地,她感觉到了什么吧,所以,没顾得非典形势迫人,竟然按照地址寻来。那是他惟一留下地址的一次,只因为好友不知道其中的隐情。

她还是来晚了一步,甚至,她想不起她教过的学生里他是一个长得如何的男孩子,又怎么能默默地爱了她十年。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光阴啊!

回来的飞机上,她翻看着他的相册,那个笑着的大男孩儿,在阳光下站着,额头的散发在空中飞扬着,而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她和他的爱情,不曾说过的爱情,她不曾知道,但那些碧螺春知道,因为它们从远方寄来时,曾经在她杯子中怎样地沸腾过啊。

刹那间,她眼泪滚滚而下,爱又如洪水般将她淹没。

第19篇、爱情故事我知道,你在向我走来

两座山峰之间,是一条粗粗的钢丝绳,钢丝绳下是几百米深的山涧,走在上面的人,除了手上那根保持平衡的长钢条,再没有任何保险设施。接受这项挑战的是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在此之前,他曾数次表演过此类节目,每一次都获得圆满成功。可这一天,上场之前,他的表情特别凝重。因为钢丝绳的另一端,有他心爱的女子。

这是他第一次带她到自己的工作现场来。

他和她,一见钟情,闪电般坠入爱河又闪电似的结婚。那时候,她只知道他是众人眼中的英雄,是一名出色的杂技演员,她被他身上的英雄气概强烈地吸引住了,却从来不知道,他的工作竟是如此的凶险。

一根钢丝绳,横拉在两座山峰之间,山风过处,她甚至能看到那条钢丝绳在轻轻地飘来荡去。一身火红衣裤的他,手持长长的平衡钢条,小心翼翼地踏上那一段漫长的征途……

山里常有雾,可这天的雾,来得让人有点措手不及。出发时还晴朗朗的天,一阵凉风过后,浓白的雾忽然就从山涧里慢慢飘起来,最初丝丝缕缕,烟一样笼罩在男子的身边,后来就抱成了大团,棉花垛一样把男子火红的身影吞没了。观众的肉眼看不到,记者的镜头也拍不到。除了阵阵呜咽的山风,现场陷入了一片可怕的死寂中。

从他走上钢丝绳的第一步开始,她就一直保持着一个动作——双手紧紧地抓着摇摆不定的钢丝绳,眼睛徒劳地望着那团辨不清前路的浓雾……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没有任何声音。众人的心,越发揪得紧了。雾已是预料之外,一阵突如其来的雨,让现场的气氛越发沉闷不堪。谁也没有料到,今天会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雨来。雨中高空走钢丝,又是那样长的一段距离,以前从未有过先例。结果会如何,谁都不敢想象。没有人说话,除了下得越来越急的雨发出的声音。雨水打下来,顺着钢丝绳一路凝聚,又滴滴答答掉进几百米深的山涧。她的手,抓得越来越紧,她的脸也越来越近地贴到钢丝绳上去……

1380米的路,一段世间最难走的路,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

他怎么样了?能否平安回来?谁也无法预料,只等那团火红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当他走完最后一步,一脚踏在大地上,又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亲友们欢呼着抬起来抛向空中时,那个一直拉着钢丝绳的女子已软软地瘫在地上。她连上前与他拥抱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拨开人群,上前扶起她,才发现她的双手满是一道道深深的煞白紫红的钢丝绳痕。她的双手已疼痛麻木得没了知觉。

傻瓜,你这么用力地拉绳子做什么?捧着她的手,英雄的男子哽咽了。

我看不到你,我只想用力拉住绳子让它摇摆得轻一点,我拉着它把耳朵贴上去,可以听到你的脚步声,刚才人群里有孩子在小声说你是不是已经……我知道,你在,你正在向我走来……

女人趴在男人的怀里,无声地哭了。男人的眼睛也慢慢潮湿了。

说实话,我向来不太喜欢看各类挑战人类生理、心理极限的运动。在那天的电视节目中,我关注的不是男子高空表演的精彩与惊险,而是那位自始至终紧握钢丝绳的女子,只是,那时候,我无法猜出女子那样做的动机。等她面对凯旋的丈夫,说出那一番话时,我的眼睛也蓦然湿润了。我看不到你,但我知道你正在向我走来,我无法与强大的自然之力抗衡,我只能倾尽我的心力将它凝聚在我的手心,哪怕只能为你降低万分之一的危险。这,就是爱吧。

第20篇、爱情故事普通离幸福最近

她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歌手。天赋极好,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几乎一生下来就会唱歌”。于是,自然而然的,歌唱家。成了她的追求。

她中专毕业后不再满足于当地的师资条件,寄宿北京的姨妈家,师从一位著名老师。姨妈姨父都对她很好,更重要的是两人的感情好。她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看见五十多岁的姨父姨妈手拉手去买菜。一个苹果还你一口我一口地喂着吃的时候,就会在心里咯咯地笑一阵儿,仿佛姨妈就是多年以后的自己。

一年以后,为了强化训练,当然更是为了尽快出遭,在老师的要求下,她搬去与老师同住。

老师家大且豪华,每天鸿儒出入名流往来,随便打开电视就能看见电视里的明星正是坐在身旁的宾客,讲着什么段子。或是形态放松皱纹扭曲地大笑。开始的日子,她喜欢死了老师家,觉得就连老师的小保姆也被这氛围熏陶出了几分艺术气质。但是,渐渐地,她不快乐了。因为,老师家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幸福。

老师的“现役”丈夫已是第三任,是位退休高官。白天,当家里宾朋满堂的时候,他闭门在书房练书法,晚上,当人散去,他依然在书房里……有时她会在深夜里听到老师和他压抑的争吵,主题大概总是“你欠我的,我欠你的”之类。

她一直也没弄明白老师和他,到底是谁欠了谁的,只是,在老师家越久,她越想念姨父和姨妈。她纵然还不知道什么才是爱,但是她知道,和老师相比,姨妈更幸福。

接下来的几年,她如愿以偿,成名了,恋爱同时进行。

初恋男友是她读本科时的同学,嗓音条件虽然很好,却一直时运不济,待她已经上“春晚”的时候,他还是寂寂无名,很长时间都是她在养活他。可她是真的不在意—_而他在意。后来他索性放弃,改行经商了。她为此觉得他意志薄弱,一气之下分手。多年以后在一场地方台晚会上重逢,他是赞助商,她是演出嘉宾,他在后台找到她,说:“你终于可以花我的钱了……”她哭了。

第二任男友是成功人士。可是他太“成功”了,仿佛整个世界都需要他,唯独她分享不到。有时他甚至一周都没有音讯,要么就是忽然从南半球打来电话,问正在北半球做梦的她什么天气。她没法不怀疑她之于他的重要性,待她提出分手的时候,精英很是惶惑,他问她:我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她回答:你唯独没有给我——你。

之后,她一直单身,很多年。事业依旧蓬勃。人前璀璨,人后落寞。

后来她开始逐渐淡出,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然行至巅峰。前方不是无路可走,而是她已经不需要再走。她为自己计划:35岁之前一定要嫁出去,40岁后回学校当老师,与其被新人淘汰,不如去培养新人。

她越想越美,她决计要像所有的普通人那样:做个被爱人宠爱的女人,与他相濡以沫,为他生养后代;做个被学生爱戴的老师,陪伴他们长大,注视他们成才——那该是多么安心而又满足的余生,那该是多么普通而又深沉的幸福。

她认定了这就是自己最后的人生计划,和年轻时一定要出人头地的梦想此起来,她觉得这会相对容易,更显示了她的淡然与成熟。当她把自己的想法说给老师听的时候,不想老师哑然失笑,之后,老师一脸哀伤,那是她从未看到过的神色,老师自言自语似地说:做个幸福的普通人?普通离幸福最近,可是我们一直在试图超越普通,那也正是在远离幸福……

她忽然顿悟,为什么姨妈和老师,有着如此迥异的爱情。

第21篇、爱情故事丈夫这东西

丈夫这东西像是没长大的孩子,有着不沉稳、不安定的特性,他们明明已经结婚了,却还总是把目光转向外面的花花世界,经常想离家出走,经常想把老婆给换了,他高兴时,你可能几天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他痛苦时,你必须小心侍候他,他还随时会为别的女人心动、着迷、欲生欲死。他们不像女人那样集中地爱一个人,努力营建自己的小家庭,他们总是四处张望,心浮气躁,心思也时常处于飘荡在半空之中的状态。

一般结婚三年后,他们开始对婚姻感到厌倦,经常发出婚姻是坟墓的感叹。对妻子越来越挑剔,要求也越来越多,希望自己的妻子既有闭月羞花之貌,又有高贵端庄的仪态;既能像仆妇一样地操持家务,又能像三级片明星一样在床上有火辣的少儿不宜的表演。这几项功能分开都没有什么高难度,放在一起操作可就难了:有高贵仪态的女人,打死也不可能像仆妇一样操持家务;像仆妇一样的女人,打死也不可能在床上有三级片明星那样的表演。于是他们很烦恼,觉得自己很不幸,祖坟位置葬得不好,让自己娶了一个一无是处、一团糟糕的妻子。从此他们把妻子藏着,不让她见光,生怕妻子给他丢脸。

这时如果妻子问他:“你一辈子都爱我吗?”他可能心想:“要一个男人一辈只爱一个女人是极不人道的,极残酷的。”妻子又问他:“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做夫妻吗?”他可能心想:“现在我就已经烦到想逃了,如果下辈子还要跟你在一起生活,我宁愿投胎不做人,去做猪狗。”

他们开始在外面偷情,如果不幸被妻子发现了,他们几乎会异口同声地辩解:“我只不过是玩一玩,又没当真,你这么愤怒干吗?”好像他们偷情是正常的,而妻子生气是非正常的。如果妻子说:“好,那我也去玩一玩。”他双目一瞪,吼道:“男人可以玩,女人不可以玩!”这简直是强盗逻辑嘛。妻子如果依然不依不饶地跟他吵闹不休,他会毫不留情地提出离婚,并且把离婚的所有责任都推到妻子身上,说她素质低、没情趣、不理解他。

可是如果妻子真的义无反顾地答应跟他离婚,他又着急了,心里会产生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想着将来没人给自己洗衣、做饭、问长问短,会很可怜。而且要把大部分财产分给妻子,会很心疼。于是他们不再谈离婚的事,并且摆出一副好好过日子的模样。

他们到了四五十岁,都会很恐慌,因为真切地体会到自己在变老,如果事业又不成功,便会觉得自己活在一片滞重、深沉、枯燥、乏味的泥沼地里。他们不甘心就这样老去,渴望有新的恋情萌芽诞生,渴望借少女的青春来让自己回到活力旺盛的从前。他们被这种想要最后燃烧一次的情绪所折磨,一旦有机会,便会深深陷于这种爱恋之中,不能自拔。

可是这时候的爱情,开始时如海啸来势汹汹、一发不可收拾,结束时如海啸过后的海岸线一片狼藉、满目疮痍。这段爱情一旦结束,丈夫们的精力也就衰竭了,开始加速度地苍老下去。

直到他们老得下面柔软了,对妻子的那颗心才开始柔软,开始带着妻子上街吃饭购物,给妻子买礼物,甚至在公开场合情深意切地发表爱的宣言,感谢妻子多年来对他执著的爱。

再接下来,他们开始想念的不是从前美好的日子,而是从前美好的晚上。他们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电视机前、沙发椅上、火车上、大巴上,但是躺在自己的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他们在餐厅吃饭,拼命地研究菜单,却不去看那性感的女招待。他们不再抱怨婚姻这个坟墓,而是非常庆幸自己拥有这个坟墓,否则真是死无葬身之地啊。

有时候想一想,丈夫这东西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让妻子为他们操碎了心,直到老得连心都麻木了,他才明白妻子的好,才开始对妻子好。

现在许多女人有自己的事业,不用急着嫁人,找长期饭票,因此很矛盾,不知道该不该要丈夫这东西。不过我还是建议要一个,与其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要死要活,还不如找一个丈夫这东西,两个人一起来要死要活,起码热闹。

第22篇、爱情故事阿菜的爱情

他追求的第一个女孩至今他也不知道人家姓甚名谁,只知道她是隔壁班的,他怀春的少男情怀全部付与了她,他在人家班级外面偷看她,还偷偷地跟踪她,可总是把人家跟丢。

阿菜与我交情不深。其实让他细数起来,他的朋友满箩筐,交情深的扒扒捡捡,还真找不到。他是个自来熟,在学校那会这点让我格外讨厌他。洗头时他常常用我的洗发水,用刘的毛巾,用赵的脸盆,我们都说阿菜你看你洗个头什么用的是你的。阿菜说头是我的。

那时阿菜看着还是比较顺眼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就是感觉自己长得比较帅。阿菜是学生会的,他写一手漂亮的字,交游广阔,春风得意,不时就有一二媚眼送来秋波若干,一个女孩明里暗里向他表白,他漠然处之。这女孩情场失意大为光火,不知从何处打听到另一女孩也在追求阿菜,恶向胆边生,跑到情敌面前上去就是一巴掌,临走时还撂下一句,竟敢跟我抢。最后她干脆找到阿菜,大咧咧地说,阿菜,你是我的,我就是喜欢你。

阿菜到底有些弱生弱气,被这样生猛的女孩吓到不轻,正眼都没敢看上一眼,更谈不上喜欢了,他也不喜欢另一个追求他的女孩。他追求的第一个女孩至今他也不知道人家姓甚名谁,只知道她是隔壁班的,他怀春的少男情怀全部付与了她,他在人家班级外面偷看她,还偷偷地跟踪她,可总是把人家跟丢。我们常常打趣他,说他追女孩真是还是幼儿园的级别。后来分宿舍他和一群比较捣蛋的男生分到一个宿舍,我想这时他有苦头吃了。没想到他竟然和人家打成一片。这些室友们追女朋友大多有些痞气,直来直去,让他大开眼界。其中一个去网吧上网时,看到一个白衣胜雪的漂亮女生,就直接上去跟人搭讪,说做我女朋友怎样,女孩竟然同意了。

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他追第二个女孩的时候大胆了许多,当然大胆并不代表鲁莽,毕竟他和那些痞气的室友骨子里是不同的。这个女孩长得娇俏可爱,只是已经名花有主,这个主不在我们学校,所以他可以专心地挖墙脚。女孩倒没拒绝他,不过也没接受他,两人不温不火地走了一路,直至毕业散场,不复再见。

好比是饭,有些人是大餐,不是你每天都能吃到的,可总让人念念不休;有些人就是平常的饭食,天天在吃,怎么也吃不出新意,顶多让你挺亲切。阿菜在我朋友里属于家常便饭一类的。后来我听说他去了山西,然后回绿城,接着又混到了南京……反正他每到一个地方总要换几个手机号,这些号码常常只是一个摆设,真等到你想和他联络一下感情的时候,拨过去不是停机就是空号。而我,比较守旧,一应诸物,如无必要,我不愿意改变,包括手机号码。

那天阿菜突然就打电话给我说回来了,要来看我。我见到他时,他依然嬉皮笑脸,只是以前浓密的头发稍见稀疏,颇有聪明之相。我笑他,还是那么帅。他摆摆手,颇严肃地说,以前总有人夸我帅,我就相信了,混了那么多年,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我抚胸大笑,还是那个可爱的阿菜。

夜间我们促膝夜谈,他给我说起他在外的往事。说在南京工作时,公司里的一位大妈看上了他,这大妈是寡妇,与女儿相依为命,富足有余,寻思介绍给女儿,招他为上门女婿。他家在大山里头,兄弟多,几年的磕磕碰碰对爱已经灰心,这些年的感情颇为寂寥,倒也有几分意愿,想想发展一下,未尝不可。奈何大妈的女儿竟然对他横竖不入眼。他忿忿,说大妈的女人又矮又丑,本想把此身付与了她,倒也算是给家里一个交代,只是太伤自尊了。

第二天他搭车回老家,匆匆又是别过。

过年的时候他突然给我发信息,说心情郁闷到极点。这不似阿菜的风格,记忆之中,阿菜苦闷有时,伤心有时,可他自有一套自己的排解方法,他天性乐观,常常把那些苦楚当笑话讲给我们听,就这么奇怪,这些不愉快很容易就烟消云散了。可今天他在严肃地说自己苦闷至极。我问他为何,他说和家人已经闹得难分难解。起因是因为偶然遇到一个女孩,很漂亮。二人挺能看对眼,此女对待爱情婚姻自有见解,说二人恋爱可以,结婚必须在外有车有房,阿菜一咬牙答应了,其实心里也没着落。家人都揭竿而起,阿菜在外多年,无甚积蓄,家中更是无力,何谈车房。阿菜却横着一条心,绝不让步,于是就和家人玩起了拉力赛。阿菜最后说,也许再早些年,女孩子这样的要求,自己也势必不会同意,现在突然感觉自己老大年龄,竟然没恋爱过,不能牵着自己爱人的手,度过下半生,真是觉得遗憾。这次再不赌上一把,恐怕将来就没机会了。

阿菜胜利了,他的家人也同意了。

又是很久很久没联系,只是某天一个陌生号码给我发信息,说是阿菜。我问起他已修成正果的爱情,他说分手了。然后就没了下文。

又过了很久,我和一个同学聊天,他说起阿菜爱情破裂的原因。

一次他们出去游玩,玩得很晚没回去,就在一家旅社住下了。两个人一个房间。女孩说你不能动我,阿菜说我保证不动你。这晚阿菜老实得紧,和衣而眠。第二天女孩早起,特不屑地说,阿菜,你真是个圣人!

之后阿菜又去了某地,然后又回来,接着某天又突然打电话说回来了,来看我。那天我确实太忙,就把他安置到同学处,匆匆离开了,等归来时,他已经离开了,确实还是阿菜的作风。

他的手机号又换了,我再也没有遇到他,只是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在QQ上亮着他的头像,我给他打招呼。我们寒暄了几句,他说,我订婚了,朋友介绍的,一面定终身。

我突然很难过,不知道怎么说话,所幸我们是隔着山长水阔用一根网线连接起来的,看不到彼此的表情,还可以琢磨一下怎么应答,如若是电话,片刻的停顿该是多大的尴尬啊!

我忆起那些过往的日子里,我们笑声爽朗,面容阳光,如今,时光一去永不回。记得以前师弟拉我陪他几个仍在校的朋友喝酒。那些孩子还是那样天真烂漫,他们有着大大的梦想,开口便是自己的蓝图,好似人间没有烟火,成功已经万事俱备,只等他赴身。师弟倒是提醒不要想那么美好,他立即就脸红着争执。我突然觉得无趣,当初我们也是这样啊。

对了,我给阿菜回了信息,说的是恭喜。

第23篇、爱情故事最是年少青涩时

当他记起她,那些碎片记忆,便如一小朵一小朵的风花,拼成春天。

注意到她,只因为她的水红衬衣,那是当时极昂贵的“的确良”,盛夏汗湿成半透明,薄脆如糖纸,淡胭脂色,隐约现出衣内两条细细的带子,而脊椎若隐若现,像一条游得笔直的鱼。

十六岁的他,心里扑扑一跳,犹如一瓶香槟欢喜地启封。

自此上课无法专心,下课直扑窗边,只为等她缓缓自走廊那端经过,阳光泼她一身金橙。

每周六她都洗头,披着湿湿的黑发来上晚自习,笼着夕阳的金晕。发香很熟悉,是母亲常用的海鸥洗发膏。深夜,一个人骑车经过幽暗的小路,他仿佛还嗅得到那豆绿的芬芳。

偶然间听见她与女伴说笑,“好讨厌呀,河边那条小路,一下雨,两边的草都倒下来了,你看我踩得一脚湿。”一拉裤脚,脚踝溅了狭长泥痕,原来她穿了薄荷蓝的细带凉鞋,足踝晶莹。

下一周,他换下的衣物成为母亲最大的谜团:再野到外头玩,也不至于满裤满鞋都是泥浆草根吧?家里的菜刀怎么也钝了?他只悄悄握紧双手,掌心是被草叶边缘划出的血痕。

然而下一个雨天来临,他已经没有勇气去看那条小路,肺腑里尽是一句话,“春风吹又生”。这是无用功呀,其实当时就知道。

只是这样了,他的喜欢:琐细、隐秘、沉默。她是他的黄金盟誓之地,最渴盼,也是最不可靠近,她甚至可能从来没有注意过他。

那年运动会,以他为领队的男生全军覆没,班会上吵着嚷着,不知谁出了个损招:每一个参赛者,都要让女生弹一下脑门。但见女孩中,推推搡搡出来了她。

这么吵,他却忽然什么都听不见了,无数星辰自他眼前陨落。早有同学一把揪住他:“得抓住这小子,别让他溜了。”

他想溜吗?当然不。他却不知为什么,惊慌失措,在几双手间挣扎,如遭遇歹徒的弱女子,或者受到惊吓的幼兽。

她停在他面前,绽颜一笑,扬起右手。呵,她扬起右手,食指中指一捏如佛家手印。来了,来了,即将触到他额头了,眼里带到她手指的细白……神迹突现,他不能承接。他心脏“咚咚”直跳,一头大汗,下意识地拼命躲闪。同学们抓得太紧,他情急脱口:“我操……”时间凝在那一刻,是推金山,倒玉柱,世贸大厦瞬间崩溃,他被掩在废墟的下头,血肉横飞……

二十几年的辛苦岁月后,同学会上遇到她,她已发胖,身材、相貌、神情显得都非常平庸。淡淡谈笑间,他不是不想问:当年那件胭脂衬衣后来怎么样了?她是否原谅了那个莽撞的男生?

然而他的喜欢,其实与她无关。他所有的心意,不过是一把徒劳的镰,来过又去,而原上,青草自离离。记忆是时间酿就的酒,属于他的,便只是他的。

又看见那夜啜泣的男孩,星空下操场旷漠如沙海。而终于可以隔着时间,轻轻抱一下当年的自己,“我明白,我懂,我了解。”

而她,是他的来时陌上初熏,注释着他的少年时光,曾经多少青涩。

第24篇、爱情故事一个字,一生缘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自从第一眼见到她就爱上了她,却没勇气说出来。毕业后出类拔萃的他分在了她从小生活的城市,他依然没有勇气说出那个“爱”字。他觉得他太平凡了,根本配不上天生丽质父母又都是高干的她。

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在大学里她总是被男生众星捧月般宠着,像个美丽的公主,可惜没一个男孩子能俘获她的芳心,只要他对她表白她就答应他。等了三年,她没等到那句话,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了。

她嫁人的那个夜晚,他喝得烂醉如泥,哭了,为她有了爱的归宿又笑了。他一直未娶,父母和朋友都为他急,也给他介绍了不少气质不错的优秀女子,可他总找不到爱的感觉,他的心中只有她,没有一个女孩子能代替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只有他自己知道她在他心中有多重,爱她有多深,她是他心中的天使。

两年后,他听说她离婚了,她男人拿到绿卡后,给她寄来一纸离婚书。他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阵阵被揪得生疼,拳头攥得咯吧咯吧响。他不想再失去这个机会,否则他会疯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鼓足了勇气买了一束玫瑰去她的单位找她,他要把这么多年对她的爱全说出来,今生今世在一起,像宝贝一样爱她一辈子。

走进她单位的办公大楼时,他把玫瑰藏在西服里,其实大楼里的人早已没了人影。他径直来到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他捧着玫瑰花静静站在门外等她,只要她一转过身来,他就把玫瑰和一颗爱的心送给她。

她在拨着电话号码,他看着她优雅而高挑的背影,被即将到来的幸福陶醉了。

“老公!我临时有事,可能迟会儿去,你们在海悦大酒店几号包厢?”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刺中了他,一阵昏眩,他扶住门框才没跌倒,稳了稳神悄悄地转身下了楼,正如他悄悄地来,这些她都不知道。他急急地走着,却与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刚要张口说对不起,那个女人却抢先开了口。

“玫瑰是送给我的吗?”女人笑盈盈地问。他这才看清他撞的女人是他的另一大学同学笑笑。笑笑是他局长的女儿,一直喜欢他。他笑了笑,默默地把准备扔到楼下垃圾桶的玫瑰花递给笑笑。笑笑牵着他的手幸福地依着他走出大楼。

他和笑笑很快领了结婚证,虽然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多年后,他已是一个重要部门的处长,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他和她又相遇了,他见了她,心里不由得一动,她依然风姿秀逸,端庄典雅,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眉目间看出她是忧郁的。他得知她依然一个人生活,有些吃惊。

她幽幽地问他,那日在她办公室前为什么突然走了。他一惊,原来她知道他站在门外。

“你和你老公在打电话,我就没打扰。”他苦笑着说。她的泪再也抑制不住,一下子涌了出来。原来,那天她们科室集体为一个去南方发展的同事饯行,她正要下楼,透过窗户看见他捧着一束玫瑰花正要上楼,她的心狂跳不已,立即回到办公室给科长老宫打电话,可能要去迟些。她们一直戏称宫科长为“老公”,叫顺了口。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心往上直冲,颤抖着怎么也端不起酒杯,眼角涩涩的,一个字让他错过了一辈子的爱和幸福。

第25篇、爱情故事为爱点赞

他去千里之外的城市出差,去了整整两个月,带回一身的疲惫和倦怠,回家连抱她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就钻进卫生间。哗哗的水声中,她的心终于安稳下来,60天呀!结婚以后,还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么久,虽然能视频、微信、打电话、发短信,可是她心中总觉得空落落的,特别是晚上,他不在家的日子总觉得那么寂寞,也很单调,她的心中总是七上八下的,安稳觉都睡不上。

她坐在沙发上收拾他带回来的行李,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忽然“嘀嘀”响了两声,她看了一眼,转头听着卫生间里传来的哗哗的水声,心中犹豫着要不要看看。她没有检查他钱包、手机的习惯,可是他正在洗澡,她就随手拿起来一看,不看则已,一看心惊肉跳,一条短信映入眼帘:亲,想你。你还记得我肌肤的温度吗?你还记得我红唇的柔软吗?亲,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情,我的电脑坏了,想买个新的,请求你支援一点钱,多少都行……后面还附了一个卡号,那些数字在她眼前渐渐模糊起来,她心慌气短,胸口憋闷,这就是自己苦苦等待的那个男人吗?才出差两个月,他就和别的女人好上了,那是怎样的一个女人?肌肤如雪?眼眸如水?红唇如花?哪个男人能够抗拒?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把那条短信删除了。她不相信他是那样的男人,可是短信就摆在眼前,不由得她不信,犹如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卡得她好生难受。

他从卫生间出来,头发上还挂着水珠,依然那么帅气,男人味十足,他一边用浴巾擦着湿淋淋的头发,一边去卧室里躺下。她跟过去,挨着他躺下。她想问问短信的事儿,可是不知道怎样开口,他却误会了,歉意地说:“今天不行,太累了。”说罢,翻个身沉沉睡去。

她坐在床边看着他,一直到深夜,他蜷缩着身子,脸上的沧桑和天真完美地糅合在一起,嘴角流着口水。她抽出纸巾,轻轻擦拭着。过往像幻灯片一般,一张一张在眼前回放。

大学校园里,他抱着吉他在她窗下唱情歌,唱得嗓子都哑了,她心痛了;恋爱那几年,他常常给她发邮件,她有时回,有时不回,后来看到他把每一封邮件都完好地保存在一个文件夹里,她心痛了;结婚时,老妈不同意,嫌他穷,他一趟一趟去老妈那里表决心,老妈不理他,他就杵在那里,一站半天,她心痛了;刚结婚那会儿,家里穷,他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只为给她买一件她心仪已久的礼物,她心痛了。她为他心痛的时光,就像放不完的幻灯片,还有很多很多,那是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怎么能凭一条短信就开始怀疑他呢?信任这两个字就那么不堪一击吗?

天亮之前,她做出两个决定,她决定相信他不会做对不起自己的事儿,她决定不再想短信的事儿,也不会问他短信的事儿,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日子照旧,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上班,下班,偶尔回老妈家吃饭,家中不管有什么大事小情都是他冲锋在前,一副大男人的模样。

有一日,吃过晚饭,他坐在电视前喝茶看球,她在卫生间里洗脸按摩,涂护肤霜,突然听到他在客厅里大呼小叫:“亲爱的,你来,你过来啊,给你看一样东西。”她举着手,光着脚丫,冲进客厅,他举着手机给她看,嘴里嚷嚷着:“你看这条短信,多逗啊!说得像真的似的,现在的骗子也太能忽悠了。”

不看则已,一看之下,她惊呆了,这条短信和上次他洗澡时收到的那条一模一样:亲,想你。你还记得我肌肤的温度吗?你还记得我红唇的柔软吗?……

她怀疑自己忘记删了,看看时间,这条短信就是两分钟之前收到的。

她笑了,眼中有泪,心中却霎时开满鲜花,千树万树,心花怒放,一根刺被拔掉了。她摸着胸口,觉得后怕,婚姻最经不起的就是猜忌和怀疑,幸好自己什么都没有问,没有纠结,没有跟他死磕,没有撒泼上吊流眼泪,而是选择了相信他,相信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她在心中,为自己,为爱,悄悄地点了一个赞。

第26篇、爱情故事丑小鸭的爱情按揭

苏小小,人如其名,小巧的身材,小巧的五官,细小的声音,是那种丢到人堆里你都不愿意多看一眼的类型。所以,当她拖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背着大背包,站在我的门前,怯生生问我能否合租的时候,我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了。瞧她那土得掉渣的样儿,肯定不会像我的前任合租客一样,隔三岔五就换男友,搞得家里乌烟瘴气吧。

我虽然不是什么“白富美”,但绝对是“外貌协会”金牌会员,对于这样一个看脸的时代,我也不免俗地用“颜值”来决定自己的喜好。苏小小,因为“颜值”过低,当然入不了我的眼,所以,我一开始就把我俩定位在合租关系上,并无意跟她深交。

但很快我便发现,事情不在我的控制范围内。

苏小小入住的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发现我的洗发水啊、洗面奶啊,都找不到了。就连我睡前随手放在客厅沙发上的书,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苏小小的房门开着,从厨房飘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一起飘出来的还有股葱花香。我正准备找她问明我那些东西的下落,她却端着一大碗面从厨房走了出来。

“愣着干吗?赶紧洗手吃饭吧。”苏小小笑着对我说。嘿,她可真没拿自己是外人啊!这才刚进来,就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样子。算了,看在那一碗香喷喷的面条的分上,姑且不跟她一般见识。

不过,我还是向她问起我的洗面奶和书。苏小小眉毛一挑,说:“我都归置好了,洗面奶和洗发水,我放在厕所门后那个塑料筐里了;你的书,我放在书架上了。”听她说完,我才发现家里整洁了不少。就连鞋柜里的鞋,都被她擦干净,并摆放整齐。

我承认我不大喜欢做家务,所以苏小小的到来,真帮了我大忙,这间我们合租的屋子,陡然有种家的味道。苏小小的勤劳,大大弥补了她“颜值”上的缺陷。

熟识之后,苏小小告诉我,她老家在河南,家里姊妹多,她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一来可以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二来还能偷偷资助她的初恋男友。

“等等,你还有初恋男友?”我一边嚼着薯片,一边故意用夸张的语调打断她。“我为什么不能有初恋男友啊?你少狗眼看人低!”苏小小故作生气状,那本就小巧的五官拧作一团。“好吧,你继续吧,我假装承认你有还不行吗?”我夸张地大笑道。苏小小给了我一拳,还好,一点都不疼。

她的初恋男友叫安啸天,他俩青梅竹马,又是同班同学,一起读书多年,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穷,她没准还能跟他一起上大学。安啸天家境也不好,苏小小说,她打工其实也是为了帮助他。安啸天从本科到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大多是苏小小提供的。说到这里的时候,苏小小满脸得意。她说,因为学历低,她只能做一些工资比较低的工作。她在小餐馆当过服务员,经常被喝醉酒的顾客辱骂;她在药店当过导购,因为药店24小时营业,她为了省下房租,每天晚上都主动值夜班,住在药店里,一住就是三年;甚至还利用休息日,给人家当钟点工,擦洗又脏又油的厨房,双手被消毒水泡得肿胀……

听着苏小小平静地叙述,我除了惊讶,还有佩服。她跟我年龄相仿,瘦小的身板却蕴藏着如此大的能量,我不知道她当年如何一分一分攒下钱帮助家人,帮助男友,我只知道跟她比起来,我是地道的养尊处优。

但苏小小的眼神中分明闪烁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我猜想那可能跟她的初恋男友有关,于是,我试探着问她:“安啸天也该毕业了吧,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苏小小抬眼看着我,说:“他已经毕业了,在一家外企工作。前些时候我们见面了,他说等我拿到本科文凭了,再跟他谈婚嫁的事情。”

“什么?谈婚论嫁跟文凭有什么关系?你都多少年没碰书了,去哪里弄本科文凭?他这分明就是强人所难,他八成是想当陈世美吧!”我愤愤地说,就差骂句脏话了。

苏小小勉强挤出一丝笑来,说:“北北,别这么说,他这么要求自然有他的道理。我答应他了,所以,我决定试试。不是有首歌里唱道“梦想是坚持的人最后的奖赏”吗?我的梦想就是能跟安啸天成为一家人,踏实安心过日子。”

这个昏了头的苏小小,真是让我又气又怜。

那天,苏小小雀跃着跟我说,安啸天约我们吃饭。于是,我被她硬拉了去。第一眼看到安啸天的时候,我就担心苏小小的结局,怕是人财两空。眼前的安啸天,俊俏的五官,挺拔的身材,举手投足之间根本看不出丝毫“农二代”的气质,倒是每一个毛孔都透着“高富帅”的气息。这个“颜值”爆棚的家伙,怎么可能是那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苏小小所能驾驭的呢?

我们就坐在星巴克靠窗的一角,安啸天示意我们点餐。我正盘算着如何狠狠宰他一顿,替苏小小出口气,哪知苏小小的声音极不合时宜地在耳边响起:“啸天,这里看着这么高档,东西肯定很贵吧?咱还是回家吃吧,我先前在餐馆打过工,我烧的菜可好吃了,真的。”安啸天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表情。我狠狠地瞪了苏小小一眼,踢了她一脚,她这才闭了嘴。

那顿午饭吃得不咸不淡,要不是看在苏小小经常在家跟保姆似的伺候我的分上,说什么我也不会跟她一起丢人现眼的。安啸天的话不多,但绝对掷地有声,他对苏小小说:“等你能够达到我提的要求,咱们再谈婚事。”苏小小像看到黎明的曙光似的,居然满眼冒着惊喜的光。我这暴脾气,立马就火了,我极不客气地对安啸天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啊,就一陈世美。你有什么资格跟小小提要求,没有小小的帮助,你能有今天吗?”说罢,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拉起苏小小就走。

尽管我苦口婆心地跟苏小小说过N次,那个姓安的就是现代版陈世美,他提出的要求很无理。下次见他,让他把这些年欠她的钱,连本带利给还回来,除此以外,就别搭理他了。但是苏小小是一根筋,对我的话置若罔闻。只说,她相信安啸天。

苏小小以最快的速度,在我家附近的一所高校报了成教班,每天晚上和周末上课。

她英语底子薄,每天早起一小时,她就听英语磁带和背单词。那蹩脚的发音,与她一样土得掉渣。我忍了好久,实在听不下去了,当起了她的辅导老师。她很用功,进步神速。

那天,她拿着英语四级的证书,一遍遍抚摸,脸上泛着我从没见过的异样的光彩。苏小小说:“北北,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做梦都不敢想能过英语四级!”我很得意,正陶醉在她仰视的目光中,不想,她却话锋一转,喃喃道:“其实,我还得感谢安啸天,如果不是他提的要求,我怕我这辈子都不会捡起书本了。你们城里人买房,可以按揭,其实,感情也是可以按揭的,你说对不对啊?”这个傻瓜一样的苏小小,总是让自己低到尘埃里。

天道酬勤,苏小小终于拿到了本科文凭,安啸天居然没有食言,真和她商量起婚事了。

苏小小执意让我当她的伴娘,我说:“你胆儿可真肥,选我这么个绝世美女当伴娘,不怕抢了你的风头?”她一边挑着婚纱,一边说:“反正我男人,你抢不走,至于风头吧,你随便抢。”说罢,又赶紧去跟店里的服务员讨价还价,说婚纱价格太贵,还说第一次结婚,选婚纱没经验,让给多打折。这个苏小小,骨子里还是土得掉渣啊!

苏小小结婚那天,很是热闹。丑小鸭一般的苏小小,身披洁白的婚纱,依然笑得一点儿都不矜持和淑女,仍旧没法给人惊艳的感觉。安啸天却像得到个天大的宝贝似的,紧拥着她,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透着开心与满足。

安啸天过来给我敬酒,他说:“谢谢你替我照顾小小!我当时提那个要求,并非故意刁难她。你不知道,小小当年可是‘学霸’,那么多苦,她都能吃,重新学习,应该不在话下。况且,高文凭也是敲门砖,我希望小小能有更好的工作和发展前途。再则,我也有私心,刚毕业,没有任何积蓄,我需要时间积累,我也想给小小养尊处优的生活!她这些年为我付出太多,该是支取回报的时候了,你说呢?”

安啸天的话,让我豁然开朗。我真替苏小小高兴,她按揭的这份爱情,真是厚重与甜美!我也替安啸天高兴,他懂得感恩与回报,在这个人情淡薄、功利心重的时代,他能守住本心。那个土得掉渣的苏小小的爱情故事让我明白,善良上进的人,终会得到最大的“奖赏”,成为人生的大赢家!

第27篇、爱情故事没有二心容易吗

敏儿当施太太之前,从来没有跟别人谈过恋爱。她也一直以“一次恋爱就成功”而自豪。现在的她是一儿一女的妈妈,住在花园洋房里,过着一切不缺的生活。

某日下午茶。昔日好友之一的安安,正遇婚变,姐妹们一起为她打气。

安安说得红了眼眶。她真的不知道,先生一直没有跟前女友分手,问先生:你只能选一个,究竟是要她还是要我?男人的回答让她凉了心,她只能卷起铺盖走。

敏儿说:“你真是后知后觉!我常跟他说,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一定是我最后一个男人,如果你敢怎么样的话,你玩一个我玩十个!”

这话说起来威猛不可当。但此时讲,听来好像是在讽刺安安,雪上加霜。坐在一旁的小璇马上插话:“哇,玩十个?你的体力有那么好吗?”

大家都笑了。

“我是不容许他有二心的。”敏儿斩钉截铁地说。

是的,她可是很认真地在家中扮演侦察员的角色呢。趁先生睡觉时,她必贤惠地帮他打理第二天衣着,顺便检查他的手机(手机当然不可以锁码,否则表示他有二心),看简讯内容,搜查口袋里的发票,看先生是否到哪里去没跟她报告。

她知道她先生有两个前女友,她就匿名加入她们的朋友圈,以确定先生没有跟她们出现在同一地点,没有来点赞。

先生常说“唉,你真的应该去考刑侦啊。”

当然,身为一个家庭主妇,她自认为做得无懈可击。家事做得这么好,儿子女儿都有了,他有什么好嫌弃的?

她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要确保先生没有二心。由于她活得幸福,所以她意识中也认为,老公有二心,都是因为自己太粗心,或没做好。

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不管你做得再好,盯得再紧,你的婚姻也未必不会出问题,因为,一切还有运气与另一半的个性问题。

我们不知命运会在何时转弯,只能让自己变得更有弹性地面对人生的种种困难。

没有二心,从宽定义容易,若要从严定义,恐怕大家都受不了。肉体自律容易,精神上的飞出轨道,谁控制得了?如果连这都要管,如来佛也办不到。

敏儿自己疯迷韩剧,迷上《来自星星的你》,常梦想自己是全智贤,全智贤和金秀贤那一吻她回味了一百遍,这一点她可没让老公知道。

第28篇、爱情故事假热情不如真冷漠

闺蜜蕾蕾像炮仗炸了般,噼里啪啦向我吐槽大花。而前段时间,蕾蕾才把大花夸成了花……

甲方的蕾蕾,遇上乙方的大花,不但合作顺利,还相谈甚欢。那时大花的属性还是“豪爽型汉子”,隔三差五喊上蕾蕾一行去“腐败”,吃好喝好唱好玩好,关键大花太能调动气氛,有他在的地方就是“笑死得了”。

常怀汉子心的蕾蕾,终于碰上对路的朋友,兴冲冲跟上大花的步伐,更是“你来我往”了数番,就差称兄道弟掏心掏肺了。

所以在大花第无数次邀约蕾蕾去西安玩,让他实打实尽尽地主之谊时,蕾蕾真的心动了。

“你知道吗?他一再拍着胸脯说绝对不麻烦,超级欢迎,再没比他更真诚的了。”蕾蕾吸了一口气,“亲身领教后,可算是明白,千万别跟假热情真客套的人认真。”

彼时蕾蕾还怀着憧憬之心,跟大花一再约定后踏上西行之路,一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旅行开启了。

到站时,坐了一夜火车的蕾蕾十分疲惫,一直喊着要亲自接站的大花,临时说家里有急事未去。人生地不熟,蕾蕾虽有些蒙,但也挣扎着打车去了宾馆。大花电话里曾一再要求她去家里住,方便、温馨还免费,可两人毕竟不是兄弟,上来就同住,还是太过了。

补完觉后,蕾蕾饿了,一看时间也中午了,打给大花约饭。大花连连抱歉说还没忙完,让蕾蕾自行解决。蕾蕾有些不快,但也没多想,自己找饭店填了肚子,吃完也不好意思再跟大花打电话,就自己去了传闻中的钟鼓楼、回民街。一个人也惬意,但真心不觉得回民街的东西好吃,可能是没找到靠谱的小店吧。之前想着有大花这个本土导游,就没好好研究攻略,有些悲催……

等到大花来电,已是第二日。说实话,这时候蕾蕾真有些生气了,整整被晾了24小时。大花又是一阵抱歉,约蕾蕾去游古城墙,蕾蕾碍于情面,同意了。

大花一如既往奔放热情,但蕾蕾有些意冷。买票时大花先是大力拦着蕾蕾,一定要他掏钱,但一听票价40元,就跟售票员各种责问,啥时候涨价的?有没有本地人优惠啥的?大花还义愤填膺地说,之前门票也就十几块钱吧,这是乱收费,找找熟人弄张票。蕾蕾脸皮薄,她赶紧上前买了票,说这种小事真不用麻烦别人。

上了城墙,大花还在讲他那肯定能弄来票的哥们,蕾蕾笑得很勉强。就想着一会在城墙上骑自行车,多美好的事。但到了租车点,大花一看价格,就直说不划算,什么押金太贵,2小时根本不够,超时还要补差价,非要拉蕾蕾步行。当时蕾蕾就要疯了,一圈十几公里,走下来非累死,而且很想骑行啊。

蕾蕾黑着脸要自己掏钱,大花又是一阵推搡,蕾蕾这时也看透了,也不抢付了,大花有些愣,悲壮地掏了红票子。但一路上,蕾蕾快被催死,“快点快点,别超时了!”蕾蕾实在又累又郁闷,骑到一半时想直接退车走人,但大花死活不同意,“钱都掏了可别浪费了。”最后到终点时,蕾蕾不但完全没看到风景,一双腿也废了。

这时大花的话多,在蕾蕾眼里已成了聒噪。想起之前爽快的大花,实在是自己傻,那算公事,公司报销啊。不用自己花一分钱,当然大方了。

所幸蕾蕾及时认清事实,婉拒大花的豪华顶级“洗尘宴”,说自己就爱吃个擀面皮。大花豪爽地请蕾蕾吃了顿魏家凉皮,大谈特谈“风味小吃比所谓大餐”道地多了。

“呵呵,北京到处都有魏家凉皮,非要跑到西安吃。”蕾蕾恨恨地对我说。

饭后大花竟再次邀约蕾蕾去他家休息,蕾蕾忍着恶心拒绝,“敢情就是一碗面皮,就想约炮!”蕾蕾略略提到“身体有些女人特有的不适”,想回宾馆休息。大花明显有些失望,只说“多喝热水”。

之后大花只在微信上发过几条关心的消息,蕾蕾也“十分理解”他工作繁忙,约好“一定下次好好玩”。

“其实,我知道同事情不能当真,但为什么有些人非要演得那么逼真?”蕾蕾吐槽完有些低落,“别人的套路,我却认真了。”

第29篇、爱情故事海马的爱情

海马不是马,事实上,它是属于鱼类,只因其头部酷似马头而被称为海马。

海马多生活在大西洋、太平洋的沿岸带,喜栖于藻丛或海韭菜繁生的水生植物间,因其拟态适应特性,习性也较特殊,性甚懒惰。海马虽然性甚懒惰,但夫妻间则忠诚老实,相亲相爱。它们夫妻间的爱情在动物世界里不但别具一格,而且非常引人瞩目。

一般鱼类的丈夫在生育后代方面,只有少数丈夫会配合妻子照顾一下后代,但海马丈夫就非同一般了,它们虽然像其他动物一样,由丈夫提供精子,妻子提供卵子,但怀孕生子的任务却由丈夫承担,海马妻子会将卵子产在丈夫尾端的育儿囊中,由丈夫哺育胎儿。

海马丈夫反串妻子的角色后,海马妻子并没有因丈夫承担其哺育重任而变得游手好闲,更没有薄情寡义地远离丈夫另觅新欢。海马丈夫怀孕后,身体变得十分笨拙,行动也非常迟缓,偶尔黏附在一根海藻上会连续几天脱不开身,对此,海马妻子除了觅食外,多数时间会一直守在怀孕的丈夫身边。当海马妻子觅食后回到丈夫的身边时,夫妻俩还会因喜悦而“神采飞扬”,体色会从淡褐变成奶黄。它们还彼此紧挨在一起,用尾巴抓住同一根海藻一同扭动,有节奏地跳舞,表达爱情的喜悦。

在海马丈夫怀孕后,虽然海马妻子的活动面积是其丈夫的100倍,但这是为了让其夫有更多的食物选择。在觅食途中,海马妻子偶尔会碰到一些“帅哥”,但它却从不被诱惑。即便是在海马丈夫的育儿囊被天敌刺穿,在胎儿被劫走后的康复过程中,海马妻子也能一直保持忠诚,回绝其他任何求爱者。而海马丈夫的育儿囊一旦愈合,它们就会再度开始幸福的孕育,重启爱情的征程。

在动物世界里,动物的忠贞不是很多。但海马夫妻对爱情的忠贞在动物世界里十分罕见,而它们之所以有这样的忠贞不渝的爱情,除了它们性情懒惰,不想冒险外,实际上是由海马自己能否生存决定的。海马由于本身行动迟缓,再加上“地广人稀”,要寻找新的配偶肯定会消耗许多时间和精力,而选择“一夫一妻制”才可能子孙满堂,后代昌隆。

由此看来,海马之所以没有喜新厌旧,也是为了自身生存的考虑,由此演绎了海马表面上看似漂亮的忠贞爱情。

第30篇、爱情故事冰泪草

传说,在寒冷的雪山上,生长着一种绿色的小草,每个叶片上都挂着一颗冻结的泪珠,如果你有幸找到它,你就会知道自己的真爱在何方.......

女孩决定去山上寻找那棵传说中的冰泪草,男孩劝她不要去,太危险了,可女孩却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男孩很无奈,便要求一同前往....

当晚,男孩去了公园.....

要出发了,男孩为女孩套上羽绒服,问女孩:“你确定要去吗?”“是的!”女孩坚定地说。“好吧,我们出发....”

山脚下,男孩温柔的为女孩整了整帽子,"要上去吗?很危险的,不怕吗?”“不怕!”女孩仍是那么坚定。“那好吧,山上路滑,抓紧我的手!”

山腰上,男孩看着雪中瑟瑟发抖的女孩,心疼地抱紧了她,“我们回去吧,看你冻得...”“我..不回家!”女孩的脾气很倔。“好吧,来我背你!”

山顶上,男孩脱下了自己的外衣,轻轻披在了女孩身上,抚摸着女孩冻得有些发紫的脸说:“回去好吗?现在回去天黑前还可以到家的,别再找了,根本没有那种草的。”“不,再找找看,会找到的!”女孩仍是那么的固执。“好吧,那就再找找看....”

暴风雪来了,女孩慌了,风吹得她睁不开眼睛。慌乱中,紧握女孩的那只手突然松开了,女孩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感到一股力量不断地把自己想上抬起.......

女孩醒了过来,发现男孩不见了。女孩无力的坐在地上哭了,她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任性,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许久,女孩站了起来,突然发现脚下有一颗绿色的小草,薄薄的叶片上挂着几颗晶莹的冰珠。“冰泪草!”女孩叫出了声。她捡起这棵小草,叫着男孩的名字,到处寻找着男孩....

女孩得救了,男孩却失踪了。

女孩永远也不会知道,在那棵冰泪草的下面,有一双还留有余温的手..在暴风雪来临的那一刻,男孩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将女孩举了起来,女孩得救了,男孩却被埋在了下面....而那棵所谓的冰泪草,其实是男孩从公园里采来的..上面的冰珠,就是女孩的泪...女孩不知道,其实她想寻找的真爱,一直都在她的面前,可她却没有珍惜....

朋友们,你们的真爱在哪呢???

第31篇、爱情故事一针之爱

有一天,我的喉咙动手术,却没告诉工作繁忙的男友,只请了表妹来照顾我。

男友闻讯赶来已经是做完手术的第二天,护士刚好来打点滴,我一边点头跟他打招呼,一边自然地伸出左手。他突然意识到什么,焦急地叫:“护士小姐——”护士手脚麻利,针头扎进我的血管后才抬起:“什么事?”

男友说:“对不起,我想让你大嫂她的右手。不过既然打了左手,那就算了。”我这才感到懊恼,昨晚本来要告诉护士打右手的,临时又忘记了。因为我是左撇子,只会用左手写字,现在喉咙动手术不能说话,如果再不能用文字交流的话,那将非常不方便。我朝护士挥挥右手,努努嘴,示意重打。护士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男友解释说:“她是用左手写字。不能说话,又不能用文字交流,不方便。”护士恍然,欲拔针头,却被男友慌忙制止了。我瞪大眼睛凶他,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昨天打点滴时,虽然有特意请假来陪我的表妹看护,但是表妹往往不能理解我的示意,弄出不少啼笑皆非的笑话,最难受的是憋尿憋到打完点滴才解决。

男友对我的愤怒视而不见,在床边踱了几步,冲我一笑,就屁颠屁颠地走出了病房。

出去吃早餐的表妹回来,看我点滴还是打在左手,埋怨我怎么不换手。我示意她叫护士重打,谢天谢地,她这回总算明白了我的意思。护士刚要拔针,男友急匆匆地回来了,他再次制止了护士,得意洋洋地将一块厚纸片竖在我眼前,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吃饭”“檫汗”“洗手”“小便”等字样,罗列着日常所有的活动。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

护士不耐烦地问我:“到底换不换?”我一脸幸福地朝她摇摇头。就因为少挨了一针,我决定嫁给他。

第32篇、爱情故事爱的含义

他和她是一对爱侣。

一次,他在执行抗洪任务时负伤而全身瘫痪。

从此,她守在他的身边,从没有离开过他。为了护理好他,他在医院的10年里,她从来没有上过床睡觉,就在一张木凳上坐着过了10年里的所有晚上,困了就伏在床沿睡一会儿,打破了人最长时间未上床休息的纪录。

她每天像钟表一样准时为他翻12次身,做4次全身按摩,换两次床单。卧床10年的他,从未生过一点儿褥疮,创下了医护史上的奇迹。

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故事是真的吗?

我说,这是真的,男的就是一位山东籍的海军战士,名叫刘公甲,女的就是刘公甲老家的一位姑娘,名叫李爱文。

当他们确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之后,第二反应就是:这故事虽然感人,但这叫爱吗?

这不叫爱,又是什么呢?我问。

他们说,两人爱在一起,就应该享受爱的欢愉和浪漫,而不是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我说,爱的含义,不只是欢愉和浪漫,还有义务和责任,而现代人,往往看重前半部分,忽视了后半部分,而使爱残缺不全,经不起生活的磕碰,一有风吹草动,爱情之花就很快衰败凋零。

从这个爱的故事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吸收一点爱的钙片呢?让我们的爱更加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33篇、爱情故事花朵正中,是蕊

她喜欢画兰花。四岁的时候,在美协工作的母亲就给她拜了一位国家一级画家当老师,教她画画。老师给了她一套发黄的《芥子园画传》,先让她不求甚解地背诵。她不喜欢山水人物,也不喜欢草虫鸟木,却单单喜欢梅竹兰菊的那一本。而“兰谱”又在这一本的最前面,因此她读来读去就只把“兰谱”背熟了,最后竟然只愿意学画兰花。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同年,不同系。在图书馆初识闲聊,他居然记得她参加校美展的那幅作品,并且印象深刻,说那兰花似乎没有点蕊。她说:“是没有点蕊。老师说,蕊是花最尊贵的灵魂。只能在真正懂得花的精神之后才可以去点。”

他向她求一幅兰花图,她却始终不给。她说蕊还没有准备好。他节省了半年餐费,在初冬下了第一场雪后,给她送去了一盆盛开的兰花。这盆知情知意的兰花终于使她落笔点下了蕊。在兰花开谢的馨香中,大学生活很快到了尾声。因为她的画在全国获了大奖,引起了美术界的关注,被留在省文联一家美术杂志社。而他,却被分回偏远的故乡小城。左边是前程,右边是爱情。两朵花中间,是她。她伸出手,掐断了左边的一朵。她对他说:“画在哪里都可以画。爱情不是在哪里都能得到。”

一切步入正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喝了一瓶红酒。每次举杯,他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一遍又一遍,如难弃难离的幸福咒语,愈说愈深。她终于落泪,打开自己,任他的笔,点自己的蕊。抱着他的身体,她想:就这样,就这样吧。一朵兰花开,有叶可舒,有瓣可绽,有蕊可点,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事。婚后的她,又推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她站在中点,开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疏离后者,靠近前者。儿子出生之后,靠近的速度更是意想不到的快:他的衬衣该熨了,儿子的尿布该洗了;他的皮鞋该擦了,儿子的奶粉该买了;他的内裤该换了,儿子的户口该报了……他,儿子,儿子,他,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生活。她不是不明白其间的单调、琐碎、艰辛、平庸——甚至是无聊,但是,凭着他的那一句话,她觉得这一切便都有了结果。

“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对她来说,这是对爱情最深刻的理解和赞美。

对于一个有时运的人来说,小城的天地其实也是足够大的。婚后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平步青云。先是如鱼得水地在机关里摸索了几年,熟悉了所有的关卡,领悟了所有的窍门,然后辞职自办公司,一笔笔业务和利润如不尽长江滚滚来。正如由冒号开始,一个瘦弱的顿号长成了一个流畅的逗号,又长成了一个丰满的句号,此后,还遥遥可望惊人的叹号和前程无量的省略号。而家对他来说,则如一个无法长久停留的顿号——早出晚归,中间三个电话,如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成功而忙碌的标准丈夫。对此,早已习惯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无论谁是蕊,只要三个人在一朵花上,就够了,她想。她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直到听到有朋友用充满同情的口吻对她无比谨慎地说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去年招聘的职员。喜欢穿大朵大朵花卉点缀的衣服,艳光四射,妖媚八方。把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也把秋波送得滚烫滚烫。没几个回合,他就觉得,在牡丹的浓烈里,兰花的清芳淡似若无。

其实他也知道她爱的是他的钱。可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欢,轻松、明白、新鲜、刺激,甚至让他上瘾。因为在她面前,他可以尽情粗俗,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释放最大的疯狂。然而他没有想到:疯狂都是双向的。在他刚有意甩开“牡丹”时,却被蓄谋已久的她在床上录了像——这个摩登世界最戏剧却也是最常用,同时最有效的敲诈手段无法想象地成为真实。面对主角是自己的色情片,他填了一张又一张的支票,手渐渐地干了。内忧和外患向来是亲密战友,其他麻烦一起涌来。知道她是个无底洞,再耗下去,他必会全军覆没。

他恐慌极了,终于对她和盘托出。“这件事情交给我,”一夜未眠之后,次日清晨,她说,“之后,再办我们的事。”

有些事情,女人确实最能摸准女人的七寸。

“你自己也知道,你快把他的钱榨干了。再逼他下去,他要真和你闹个鱼死网破,他固然没有好下场,你也会落个敲诈罪。玉石俱焚,又是何苦?劝你以后做事千万别这么绝,歹毒的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让你傍?”她心如止水。

“鱼死网破?他敢?”牡丹花高高吊起的眼梢溢出鄙夷的笑。

“他不敢,我敢,”她翻开手机盖,“刚才的谈话我有录音,听。”

牡丹站起,抻抻身后的衣褶:“算你厉害,我和他的账就此算清,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个老婆,”她走到门边,又回头,“其实你还得感谢我的歹毒。我要是不这么歹毒,你男人的毛病能改吗?另外,还有一点我得向你说明:我之所以这么歹毒,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算一辈子傍男人。我现在傍,就是为了以后不傍。像你们这种女人,才是习惯了一辈子傍男人的。”

她怔住。牡丹的高跟鞋如锥子般一下下地敲在地板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她仍怔怔地坐着。牡丹最后的话语在耳边如雷轰响。离婚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重新找出了画笔,细致地洗着灰尘,重新开始作画。之后数年,她心无旁骛,只是画兰。此番着墨,自是与以往不同。她的兰叶纵横交错,疏密合拍,相映成趣,传神生动。她的兰瓣浓淡相宜,滋润清透,仙姿绰约,朵朵不同。她的兰蕊传神如睛,舒展自由,潇洒恬雅,笔笔成诗。她的兰图境界越来越佳,声名远播。她终于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画家。

“在你们合一之中,要有间隙/彼此相爱,却不要成为爱的系链/彼此斟满了杯,却不要在同一杯中啜饮/彼此递赠着面包,却不要在同一块上取食/快乐地在一处舞唱,却让彼此静独/连琴上的那些弦也是单独的,虽然它们在同一的音调中颤动。”——这是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我喜欢。在她对我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把这一段抄录给她。我想我们都明白这段诗句的真谛:每个女人都该有自己真正的蕊。这一蕊应有三心。一心自珍,一心自立,一心自爱。有了如此三颗心的蕊,才有蜜源,才有花香,才有精神和灵魂——才有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尊贵的所在。

第34篇、爱情故事各安天涯

萧楚喜欢喊我冉冉,他说,我的名字是有魔力的,因为他每次叫的时候,世界都会安静下来。他站在我面前,撩过我额前的刘海,轻轻地说,“冉冉,我们说好,永远不分升!”我浅浅的笑,心里有甜蜜流出。

遇见萧楚郝年,我七岁,他八岁。留着十净利落的头发,穿白色的棉质衬衫,纽扣从第一颗到最后一颗,都扣得整整齐齐。他喊:“冉冉,你怎么不说话,是哑巴吗?”我看着他,然后浅浅的笑。从七岁那年我就知道,可以用微笑,敷衍我难堪的沉默。

八岁的时候,萧楚开始拉我的手,走很多的地方。外公喜欢萧楚,说楚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聪明的孩子,要把他心爱的孙女交给她,才会放心。楚傻傻地笑,嘴里嚷着,好啊好啊,那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做作业玩游戏了。那一年,他九岁。

萧楚十岁的生日,我帮他吹了蜡烛。十根蜡烛里的心愿,成了这些年唯一可以发泄伤痛的出口。他说:“冉冉,以后的每个生日,你都帮我吹蜡烛,我请你吃蛋糕。”那时,还不懂什么叫幸福,但已明了这是楚给我的约定,我把它放在心里,舍不得遗忘。

十岁的“六一”儿童节,我演了白雪公主,那个在童话里,历尽欺骗和疼痛,终于找到幸福的女子。我得意地告诉萧楚。然后他认真的说:“冉冉,以后谁要欺负你,我帮你打他。”我笑,轻舞飞扬。

十二岁,萧楚学会了画画。然后陪他到处走,画可以画的风景,走可以走的路。他的画轻灵又苍白,像极了他衬衫的颜色,却一丝不苟。我嚷着问他为什么从来不画人物的时候,他说:“冉冉,我笔下的人,定是我唯一想要的。”那时,我不懂,便不再追问。

十三岁那年,萧楚十四岁,有飞扬跋扈的性格和若即若离的忧伤。他说:“冉冉,我爸爸和别的女人走了,从此也不再有妈妈。”然后他把我抱在怀里,以窒息的距离来填补他心里的苍白。我看着他的忧伤,心痛得很厉害。

十四岁要参加中考,我们约定要上最好的高中,一起努力,然后一起离开这个可以被称为家乡但却给自己留下累累伤痕的地方;远离曾经虚情假意的关怀和刻骨铭心的伤害。每晚看见萧楚写的信,就是最快乐的事情,他说:“冉冉,有你在身边,真好!”

十五岁我上高一,和萧楚在不同的学校,他开始抽烟,开始喝酒,开始把若即若离的忧伤挥洒得漫无边际。我心疼,却只能站在很远的人群里,看他的自我放逐,无能为力。他说:“冉冉,我,为什么只有一个人?”我想伸手抱住他,才发现,他眼里的忧伤,已经以最华丽的姿态落幕。

我十六岁的时候,他在最后一封信里说:“冉冉,会有一个值得你爱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然后离开了学校,离开了我。我看着他的背影,站了很久,直到天黑下来,寒冷入侵。我把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看不出任何的忧伤,考最好的成绩,读最悲惨的书,还可以若无其事地说话。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去想念那个叫做萧楚的男孩和他曾经给过的约定。

三年没有见过萧楚,生活开始平静。心里沉淀下来的思念,是鄙薄还是厚重,自己从来不敢去追究,怕一旦涉及,又是粉身碎骨。我终究不是飞身扑火的蛾,而我们曾经瘁心焚炼的火场,已日日枯竭。

我用三年的时间,学会了画画,画以前和萧楚在一起的时候的风景,每一张,都是我们的约定。我试着画人物,终于明白,当年萧楚何以从不画人,原来,那是用尽了心,也画不出的爱情。

二十岁的时候,在大学里开始了新的爱情。那个男孩,有干净利落的头发,穿白色的棉质衬衫,纽扣从第一颗到最后一颗,扣得整整齐齐。只是我从来不让他喊我冉冉,这样,我会心疼。

二十一岁的春节,在家门前遇见萧楚。我住三楼,他住四楼。依旧是飞扬跋扈的性格和若即若离的忧伤,只是不再计较什么事,也不爱争论了。岁月磨平了曾经轻狂的棱角,却没有带走我的心痛,我静静地看着他,直到眼角湿润。

后来外公告诉我,萧楚走的那年,去了他爸爸那里。那个女人有着和萧楚一般大的女儿。我转过身,不想让外公看见我眼里绝望的悲伤和疼痛,然后决定,开始新的爱情,狠狠地把他忘记。

又遇见,已是过了五年。轮回着沧桑和嗜骨的想念。

萧楚说,他恨那个被他称为爸爸的男人,他原想娶那个女人的女儿,想报复,可是,他把他的爱放在了那个叫冉冉的女孩身上,忘了收回。我笑,浅浅的。那些沉淀的思念,在心底泛滥,我终是摇摇头,不再说话。错过的,终究还是错过罢。

萧楚只把一本画集给了我。我打开,那是他从十二岁学画画那年开始,画的所有人物,每一张,都是同一个人,浅浅的笑。

记起,那年一个叫萧楚的男孩告诉我,他笔下的人,定是他唯一想要的。

终于,泪流满面。

第35篇、爱情故事美丽的爱情我们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并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出来。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3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第36篇、爱情故事谢谢你,偷偷地爱过我

他是从高三才开始接手这个班的。并不像当初传言的那样,高三文科学生如何难以调教。学生们还算尊敬他,也许是听了校长夸张的介绍。他尽量把前几节课备得足够充分,力求有一个好的开始。还好,那年的圣诞元旦他收到很多学生的礼物,就连班呈传说中很傲气很顽劣的靳虎,也感激地送了他一只很美的工艺台灯。

下学期开学不久,他感觉班里有些异常。课堂秩序不好,学生们很随便,不像从前。其他任课老师很诧异,没有啊,你要求太高了吧?

很多次,他都听到有人在下面瞎喊:“这样说不行吗?”喊话的人低着头,不举手也不用其它方式示意,肆无忌惮。学生们要么看笑话似地低声浅笑,要么静静地等着台上的老师接招。他装着没有听到,他们毕竟是小孩子。再后来,学生们越来越勇敢。有一次,他明明白白地看到靳虎叫板似地盯着他喊:“为什么不能这样说?”

他是个老师,尽管知道对方是在捣乱,还是耐心地把重复了几百遍的话再重复一遍:“这是习惯,就像我们汉语说‘地下走’而不说‘地上走’一样!”

五一长假,他在QQ上碰到班里的一个女生。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对方突然冒出一句话:“老师,你知不知道为什么班里的男生上你的课时总起哄?”

他精神一振,当然想知道啊,一直困惑着呢。

“你对方莉莉很好是吧?”

他想了想,谈不上好不好,都差不多。他记得,方莉莉是个很端庄的女孩子,上学期期末才从另一个学校转来。她被班主任送进教室时他正在班里上英语课,外面下着雪,方莉莉的小脸冻得红扑扑的,像一个熟透的苹果。他印像很深,她一点也不生分,第一节课就很积极地回答问题。

“她……她喜欢你,知道吗?”女生好像小心翼翼地,最终还是选了喜欢这个词。

“怎么了,你们不该喜欢老师吗?”他表面上很镇定,内心里已经乱了方寸,不知道面对一个学生该怎么继续这个话题。脑子里迅速地把与她有关的事全部过滤了一遍,惟一不寻常的是,有天早晨她很早就去了他的单身宿舍问了一个问题。他当时就很纳闷,小姑娘这么早来就为了问这样简单的问题?她走后,书桌上多了一盒早餐奶,玻璃板下面压着的照片也少了一张。他并没有多想,小孩子嘛,单纯的尊重,哪有那么多心思?

“不是那种喜欢的,是……”女生吞吞吐吐。

他明白她要说的话,是暗恋,她刚才用喜欢代替了这个词。他清楚,对于她那样的年龄,说爱,显得太轻浮太漂缈。而喜欢里,透着禅意。

“方莉莉来了之后,好多男生都喜欢她,其中就有靳虎。但是,方莉莉在女生宿舍公开宣称,喜欢有才气的英语老师,男生们便迁怒于你……”

一瞬间,原先感觉很灰暗的环境突然就明亮起来,不如意的生活、枯燥的工作、寂寞的爱情……一切都变得炫目多彩。他的心里暖洋洋的,虽然大多数男生排斥他。谁不喜欢被暗恋的感觉啊?何况,他才27岁,大学毕业刚刚4年。

开学上课,他开始下意识地躲避她。眼睛不敢直视她,在教室里不敢再提问她,见到她甚至有点紧张。她成绩不错,他惟恐自己一不小心伤了她,影响她高考。她的一生,才刚刚拉开序幕。好在,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她如愿考上了武汉大学。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同时,也有些隐隐的失落。

谢师宴上,她的父亲带着她给老师挨个敬酒。轮到他时,她倒了两杯,满的给了自己,半杯的给了他。

他还是喝高了。第二天醒来,想不起她对他有什么特别。原来,怀春少女的心思不过是偶然的怦然心动,青春年少的岁月里,哪一个青年男女没有过感情萌动的时刻?这只是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

已经被鼓起来的斗志依然昂扬着。那一年年底,他也如愿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研究生。

她在QQ上把追她的男孩子的照片发给他,找他征询意见。他斟酌了好久,才打过去一句话:“有点配不上你。”明明知道这样的评价有点虚伪,还是硬着头皮发过去。怕她看出来他的司马昭之心,顿了会儿又补充说:“做父母的都认为自己的儿女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老师也一样,总以为谁都配不上自己的学生。”

第二年,她从网上告诉他,靳虎在追求她。这一次,他实在找不到什么借口替她拒绝了。两个都是他的学生,优秀的学生不是正好相配吗?

五一节,她极力邀请他去她们学校看樱花,把樱花烂漫的武大校园说得天花乱坠。关键是,高中的很多同学也去的。

他到武昌火车站时已是晚上。虽然已近5月,晚上还是有些凉。她还是原来的样子,年轻得让人嫉妒。身着白色的连衣裙,与周围的环境不那么协调。他问她冷不冷,她摇了摇头,她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他看。果真见到了好几个原来的学生,却没有靳虎。

第二天,她果然就冻病了,却隐忍着,不在众人面前擦鼻涕。晚上吃饭时,他们进了一家名叫“巴国布衣”的饭店。吃的是火锅,第一口就又麻又辣,口腔里味觉瞬间就失去了作用。他找服务员要来香油:“你蘸着香油吃,能保护肠胃的。既然感冒了,就少吃点辣子。出门在外,得学会照顾自己。”

她没有料到他那么细心地观察过自己,终于忍不住,眼睛湿湿的:“太辣,受不了!”一句话,混淆了泪水的原因。

他们去KTV里闹腾,他和她坐在角落里礼貌地鼓掌,善意地起哄。两个同学正在争麦克风时,突然停了电。房间内外到处都是叫嚷声、口哨声。他和她都很安静,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俩。她鼓起勇气,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乖乖地被她攥着,两个人的手心积满了汗。就在这时,来电了。她赶紧松开他,脸色绯红。好在光线很暗,并没有人注意。

很奇怪,他们等到6号樱花还是没有开。她像个主人一样不好意思地说:“真扫兴,我们老师大老远跑过来却没见到一枝樱花。”

有同学就抗议:“搞清楚啊,我可是从黑龙江那边过来的耶,别远近不分!”

她的脸刷地就红了:“人家是老师嘛!”

第二天,他回到北京就收到了她发到信箱里的信,照片上的武大樱花烂漫。信箱的主题里有一行小字:“能够陪你们看樱花,多浪漫啊!你说,为什么它就晚了这么一天呢?”这是她传递给他的最暖昧的信息。为了掩饰自己,还刻意在“你”后面加了个“们”字。

研究生毕业那年,他有了女朋友,是他本科班的学妹。方莉莉说,她还没有去过北京,要趁他毕业之前好好参观一下北京。

她去之前,他小心地把自己的东西从女朋友的出租屋里搬出来。女友有些不解,何必掩耳盗铃呢?他讪讪地回道:“她毕竟是我的学生,不能让学生笑我道貌岸然。”

就这样躲躲闪闪地捱到了毕业,他和女朋友去了珠海,很快就结了婚。她也在武汉找了工作,据说是时尚的IT业,常常挂在QQ上,什么时候上去时她的头像都是亮着的。

2007年4月底,他去北京参加一个校友会。坐上火车时给她发了个短信,说要路过武汉去北京。很快,就收到了她的回复:“武大的樱花正开,顺便来看看吧?”

也好,补上6年前的那个缺憾吧,反正校友会也不急。火车还没有停稳,他就看到她在站台上的身影,还像个孩子,热切地追着火车寻找着他所在的3号车厢。她瘦了,锁骨深陷。举止端庄大方,外表上已找不到高中时青涩懵懂的痕迹。算起来,她应该是他们初相遇时他的年龄了吧。

火车站广场上扯着一条巨大的横幅:“抱抱!来自陌生人的关怀”一群年轻的大学生正在那儿搞活动。他在北京也见过的,都是“抱抱团”的成员,给陌生人温暖的拥抱。他和她从一个年轻的怀抱转到另一个,最后,他发现最后一个拥抱着他的竟然是她!她笑着说:“还别说,这样的拥抱真的让人感觉亲切了许多。”他也笑了,有点心酸。两个人的生活有点像一部爱情电影,如果这场情事是以那年在KTV的牵手开始的话,到今天的拥抱隔了太多的时光。故事没有来得及衔接上,一部本该荡气回肠的电影中间插播了太多平淡无奇的广告。

他们的第一个目标当然是武大校园。她说,她每一年都要来这里看樱花的,武大的樱花今年开得有点早,不到5月就满枝了。不过,从没有见过像今年这么灿烂的。他们进了校园,樱花果真开得恣意极了。与那年没有看到樱花的失望相比,即使一朵小小的花枝也能让他欢喜不已。武大的变化不大,不同的是地上已经有被风吹落的花朵。

然后他们去黄鹤楼。暮色中,黄鹤楼游人寥寥。他问她:“莉莉,那个他如何?”他不想在她面前说出靳虎那个名字。

“哪个他?已经换了N个了……”她笑。

他没有敢再多问,指着那座铜像开玩笑:“你说,这铜像能不能养活我们一辈子?”

她看着他,认真地回答:“能,一定能养活我们这辈子的!”那表情,和从前靳虎在班上挑衅地看着他时一模一样。

他改签的是晚上的火车,她坚持送他到火车站。火车进站了,他不失时机地劝她:“虽然你还年轻,可也该考虑婚姻了。”

她没有答话,怔怔地看着他熟悉的背影钻进车厢。

火车出了武汉时,他的手机收到她的短信:“老师不用为我操心,我已经有了一个他,原本定于今天去办结婚证的。”

他浑身一激灵,全身的冷气好像都被逼了出来。这么重要的一天,她却抽身来陪他,在他的怀抱里寻找温暖,怎么向那个他解释?是该有个了结了。他想了好久,用心地给她回了短信:“谢谢你,谢谢你曾经偷偷地爱过我!”

第37篇、爱情故事爱情无言

我的外婆18岁就嫁给了外公。一顶花轿把外婆抬了过来,而之前,外婆曾有个心仪的男子,只不过,那个男子去当兵了,去之前,曾对外婆说,你等我,我回来后娶你。但外婆的父母是不等的,于是外婆只有嫁给外公。

他们结婚前从没有见过面,两个人几乎是在陌生的情况下结了婚,然后一天天过下去。

所以,有了争吵是在所难免的,因为那时的贫穷,争吵几乎是每天都有的。在母亲的记忆中,她的父母几乎是在吵嘴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常常听外婆提起过那个当兵的人,那个男人,几乎是她对爱情全部美好的想像。她对我说起过他的英俊、善良、多情。还有,他还会唱很多民歌给她听,但最后,传来的消息却是让人伤心的,有人说他在打仗中阵亡了,有人说他去了台湾娶了一个有钱的女人,反正一句话,我外婆的初恋情人已经是不可能再回来娶她了。

那时,她已和外公过了三十多年,但是他们在一起谈心的时候极少,外公总是吸着一管烟,从来不说一句话,而外婆手里总是有针线,给我们做着棉衣或者绣个肚兜。

后来我渐渐长大了,我对母亲说,这样的婚姻多可悲啊。母亲却说我太小,根本不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我笑着说,反正我外公和外婆永远不可能有爱情,他们才不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呢。

有一天我带着照相机去了外婆家,我是去拍几张片子准备参加摄影比赛的,最后剩下三张没有什么可照的,我忽然心血来潮想给外公外婆照相,因为他们一生一张合影也没有照过,这一发现让我大吃一惊。

他们居然很不好意思,拘谨、羞涩超乎了我的想像,他们的椅子离得很远,我为他们搬到一起,外婆的脸居然红了。

外公说,玉兰,坐过来一点。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外婆,而外婆的表情更是惊讶,因为没有人知道外婆叫这个名字的,平时外公喊她的时候就是一个字——哎。后来外婆说,这是她的小名,知道的人极少,我母亲也不知道,所以,让外公忽然叫出来,震动可想而知。

那年,外公外婆已经70岁了。

照片洗出来以后我差点流了泪,两个不安的老人很局促,像是被别人发现了秘密,而那眼神流露出来的东西我却看懂了,那里面只有两个字:爱情。

外婆终于病倒了,而倔强的外公不听别人的劝告,始终在外婆身边守着,一天又一天,外公几乎坚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坚持自己照看外婆,外婆昏迷过去的时候,外公就把都张长满皱纹的脸贴近外婆的耳朵,我们听不懂他说什么,但是外婆的名字总是若隐若现地飘进我们的耳朵里。

外婆走的时候外公流了眼泪,他一边抚摸着外婆的脸一边说,玉兰,你慢走啊,你等等我啊——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而我。终于知道有些爱情是不必要用嘴每天说出来的。

外婆走后半年,外公辞世,去的时候,很安详。

第38篇、爱情故事你不是归人你是过客

他给过沈素白7天的幸福,这是他能给予她的,最大的幸福。

陡峭的墙壁上,竖着一架长梯。上面是邹之瑜的笑脸,下面是望不见底的深渊。沈素白战战兢兢地往上爬,梯子在空中摇摇欲坠,沈素白两股颤颤抖若筛糠。眼看就要坠下来。她想喊邹之瑜来救她,嘴里却发不出声音;想爬,却抬不动腿。沈素白哭了,哭得肝肠寸断,邹之瑜却不理她,笑着,一转眼人就没了影。沈素白一急,人就醒了,惊出一身的冷汗。

电话就在这时候响了起来,沈素白好半天都不敢接,铃声一直固执地响,她按按胸口,提起话筒。电话的背景很嘈杂,手机信号也不好,沈素白喂了好几声,才听清楚,是邹之瑜。邹之瑜的声音里携带着潮湿的海水的味道,他说,我在火车站,4点40的火车。3个小时后,你到车站接我。

沈素白傻傻地愣在那里,不记得是怎么挂断电话的。看看表,凌晨4点25分。她一个激灵,赤脚就跳下了床,在房间里转了好几圈,把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穿上,不满意,换另一件,仍然不满意,索性丢掉,拿了眉笔去画眉,画了一只,才想起来,她还没有洗脸,去卫生间洗脸,刚走到门边。就被凳子绊倒了……沈素白坐在地上,抚着疼痛的膝盖,才确定自己这一次不是做梦,邹之瑜,他真的要来了。

约定是两年前就有的。那时候,沈素白刚刚辞职,自己开了一家电脑维修公司。很小的店面,生意也清淡,好在沈素白生活简单,她要的只是这份自由,不用每日去挤公交车,不必看上司的嘴脸,不必委屈自己曲意奉承讨人欢心。在报社做了3年的记者,沈素白并没有被生活打磨得光滑圆润,依然耿直坚硬散漫随性。那次,在她熬夜写出的稿子又一次因为有人打了招呼而被临时撤掉后,沈素白终于忍无可忍,撂挑子走人。沈素白知道,自己这种性格,天生是不适合职场的。

沈素自在自己的店里,像一朵安静的蘑菇。自由地生长着。有客户来就忙生意,完了就看书,发呆,或者为期刊写一些爱情故事。26岁的沈素白没有爱情,在经历过大学那场恋爱之后,沈素白的心就再也没有为任何人打开过。她只在文字里排练爱情,悲情或者美满。

认识邹之瑜,是因为一期杂志,沈素白写了一个绘本故事,配图的,正是邹之瑜。收到样刊的那一天,沈素白翻开杂志,心便微微一惊。她的故事婉转而温情,画中的女子温婉优雅,与她的字丝丝入扣,环环相契。仿佛作画的人。早已透过文字,把她繁密的心事看得清楚通透。沈素白捧着杂志,手指轻轻触摸着那3个字——邹之瑜,在5月的阳光下发了一阵子呆,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朵花,正悄然鼓起蓓蕾。

沈素白主动跟编辑要了邹之瑜的QQ号,却一直没有加他。可邹之瑜却把电话打过来了,他开口就说,我是邹之瑜,把你的地址告诉我,我要给你寄点东西。沈素白握着话筒,再次惊讶地说不出话。对方就笑,浓厚而磁性的男声问:难道,你不是沈素白?

一星期后沈素白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打印并装订好的一沓文件,封面上写着:小说技巧分析。厚厚的,50多页。沈素白翻着那沓纸,有些愠怒,什么意思?难道我小说写得不好,需要你来指导?翻到最后,出来一张信笺,上面写着:我正在学习这些东西,顺便就多打印了一份。不用谢。

邹之瑜的字写得很稚气,歪歪扭扭的,一点不像成熟男人的手迹。沈素白就笑了,想,我为什么要谢你?

半年后,沈素白已经和邹之瑜很熟了。她知道他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在一家设计院做工程设计,业余画画。喜欢吃烤肉,体重76公斤,喜欢红色的衣服,阳台上种了绿萝和滴水观音,拿手菜是油焖大虾和糖醋排骨……他们几乎每天都在QQ上说话,聊得不过瘾,又接着在电话里聊,话题海阔天空。从村上春树到凡高到佛经到水煮肉片。邹之瑜说,小白,我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你,我们去偏僻的咖啡店喝咖啡,听怀旧的音乐,你要答应我,一定让我给你洗一次头发……

沈素白的心,像被春风吹过花蕾,颤颤地,露出娇嫩的蕊。她想像邹之瑜修长白皙的手从自己柔顺的发上滑过,脸便悄悄地红了起来。

沈素白发现自己对邹之瑜越来越依恋。春天的时候邹之瑜去北京开笔会没有机会上网,沈素白便整夜地睡不着,眼前晃来晃去,都是邹之瑜的脸。他笑、他走、他转身、他抬手,种种。都是想像中的样子,却那么清晰而真切。事实上邹之瑜在北京还是在西安,对沈素白并没有实际意义,可她觉得,自己的世界塌了一大半。

沈素白是个直接的人,不想把感情藏得发酵。可是说出来,总得找个恰当的机会。那次打电话,沈素白忽然傻愣愣地脱口而出,邹之瑜,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想见你,是我去西安,还是你来郑州?

邹之瑜的笑一下就僵了,沉默了好一会儿他艰难地说,小白,我没有告诉你……我是说,我结过婚你不知道吗?沈素白傻了,怔了半天,才急赤白脸地张口辩道:可是,可是你从来没有提过啊……邹之瑜叹息一声,不再说什么,电话里剩下电流的声音。沈素白忽然大笑,喘不过气,她断断续续地说,邹之瑜,想想今天是什么节日?你也会中招,哈哈……

那天是4月1日,沈素白把自己的心事掩饰在节日的戏谑里,她一直笑一直笑,直到笑出两行泪来。邹之瑜不会看到,她心里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一瞬间全都萎谢了。

她怎么这么莽撞?邹之瑜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还没有结婚?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沈素白一看到QQ上邹之瑜的头像亮起来,自己就自动隐身。后来他们又恢复了从前的聊天频率,只是关于感情的话题,谁都没有再提起。

不久后同学为沈素白介绍了男朋友吴哲,是个医生,家世良好,长得挺拔刚毅,话不多,处事安稳妥帖。父母朋友都看好他们,沈素白却不冷不热。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像是女人的沧海,你再怎么努力,也飞不过去。沈素白见识过邹之瑜这样睿智儒雅的男人,再见别的男人,都会先在心里打了折扣。是的,他们怎么能和邹之瑜比?

沈素白还是觉得,邹之瑜是最好的一个,她不想放弃。哪怕不能爱,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也好。她能感觉到,对婚姻讳莫如深的邹之瑜,一定不幸福。

吴哲追她追得很紧,隔三差五地约她喝茶,带她去看牡丹,在家里为她煲银耳莲子粥,粥在炉子上冒着热气,吴哲在灶前弯着腰缓缓地搅着粥,香气四处漫延……这样平常的家居气息,总会让沈素白有些许恍惚。她会不由自主地把男主角换成邹之瑜,如果眼前的男人是他,沈素白愿用20年的生命去换取这份幸福。

可是现在,邹之瑜真的要来了。沈素白不知道邹之瑜来的目的,只是为了实现那个约定吗?

7点40分,沈素自在火车站,终于看到了她渴慕已久的人。邹之瑜穿红色T恤,下面是烟灰色裤子,淡黄的眼珠,高挺的鼻梁,他张着双臂,微笑着看着沈素白。沈素白没有任何迟疑就扑了过去,仿佛这个拥抱,她已等了千年。那双臂非常有力,那是一个温暖的怀抱,5分钟的时间,沈素白 觉得,就是一生一世。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的手始终紧紧握着,眼睛几乎没有移离过对方。邹之瑜说,我来出差,中途溜号,想你,就来了,有7天的时间。邹之瑜说,我要让你做7天的女王,让我来侍候你。邹之瑜还说,奇怪,你怎么和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啊……沈素白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他笑,傻乎乎地笑。

他们俩在郊区租了间房子,沈素白关了手机,决定让自己失踪一个星期。两个人去商场买了很多东西,床单、被罩、拖鞋、茶杯、毛巾。抱枕,都是成双成对的,好像要过的不是7天,而是一辈子似的。沈素白什么都不用管,由着邹之瑜把一切都安排得舒适妥帖。她只是走在他的旁边,听他快乐地跟商贩斗嘴讨价还价;站在他的旁边,看他挥动锅铲炒锅里油烟四起;坐在他的旁边,听他讲塞尚讲毕加索讲齐白石;躺在他的旁边,与他辗转缠绵,无休无止……

两个人去逛书店,去小咖啡馆里喝咖啡,或者就安静地呆在小屋里,沈素白坐在飘窗上看书,邹之瑜在厨房里,丁丁当当地做菜。他像个快乐的孩子,一会儿切片西红柿递给她,顺便吻她一下,一会儿又倒杯橙汁给她,再吻一下。

邹之瑜每天都给她洗头发,不用沐浴,打一盆温水,沈素白仰躺在躺椅上,长长的头发瀑布一样倾泻而下。邹之瑜修长的手指将她的发丝轻轻握住,细细搓洗。他的手指柔软而温暖,沈素白闭着眼睛,浑身酥软,她醉了。

最后一个晚上,两个人在外面的小花园里坐着,月光清泠泠地洒在身上,仿佛镀了,屋银光。沈素白说起之前的那个梦,说到最后,沈素白就哭了,她把头抵在邹之瑜的胸口,说,不许你离开我!邹之瑜抱着她的头,像犯了错的孩子,不停地说,小白,对不起,对不起……我只能给你这7天的幸福……

邹之瑜走后,沈素白像死过去一样,在那个小屋里整整躺了两天。沈素白的脑海里不断地响起台湾诗人郑愁予的那首《错误》:我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一邹之瑜是她的错误吗?他让她体验了世界上最好的爱,却又毫不留情地舍她而去。他不是她倚门企盼等待千年的归人,他是过客。

晚上沈素白打开手机给父母报平安,父亲在电话里大发雷霆,你还知道有个家啊?小吴都快把家里的电话打爆了,他在满世界找你,你到底去哪儿了?……刚挂断,吴哲的电话便跟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着了火,语无伦次地说:素白你在哪里?没出什么意外吧?我去店里找你,没人,家里也没有,同学家都找遍了,都9天了,你不知道我多担心你……沈素白淡淡地说,我很好,想一个人出来散散心。等我回去,就结婚吧。

3个月后,沈素白结了婚。那一天,响亮的鞭炮在门外放了半个小时,沈素白在心里说,邹之瑜,再见。

4个月后,邹之瑜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最后的时刻,他的眼前电影一般漫过和沈素白在一起时那些幸福的片断。生命中有过那样的时刻,他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他很想告诉她,他其实是想和她携手一生的,那次去看她时,他已经和妻子办好了离婚手续。可单位的体检结果出来,他得了肺癌,晚期。

他给过沈素白7天的幸福,这是他能给予她的,最大的幸福。

第39篇、爱情故事缘分,在转身的一瞬间

1

到周末,诗雨就站在樱花树下,对着武大法学院男生公寓四楼窗口高喊:“扬鑫翼,法律系的扬鑫翼!”睡在上

铺的兄弟探出头,嬉皮笑脸的调侃:“鑫翼,你妈又叫你了!”

扬鑫翼回头说了一句,“去你的”,转身飞快地跑下楼。他知道,诗雨不喜欢自己迟到。

樱花树前,诗雨俏皮地笑着,就像过去在高中时一样。那时,他俩是前后桌,诗雨经常给他带好吃的,如今两人一同考入武大,冥冥中,两人的命运似乎被拴在了一起。

缤纷绚烂的大学生活里,她尾随着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看话剧,赶午夜电影,漫步江边守望流星。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所有爱情中应该经历的甜蜜或惊心动魄都没有一样错过。

恰逢农历八月,东湖公园的桂花树摇曳出沁人的芬芳。鑫翼在湖边草地上踢得正酣,附近来来往往,游人如织。鑫翼接队友传中,一脚劲射,足球飞出老远,刚巧砸到路过的一个女孩脸上,伴随着一声惊叫。

鑫翼飞奔过去,忐忑不安地连声对不起,打量着眼前的女孩,骤然心动:身材高挑,面若桃红,轻薄的雪纺衫,颇具古希腊风情,在蕾丝花边的衬托下性感迷人。那双清澈的黑眸闪烁着晶莹的泪光。

从医院安然无恙地出来后,鑫翼朝着天空双手合十:“谢天谢地!让我送你回去吧!”鑫翼眼巴巴地期待着。女孩的态度很冷漠:“不用,我没事!”“请等一下!”鑫翼说着,飞快地跑去右边的水果摊。

临上车前,鑫翼塞给她一袋水果,连同写有宿舍电话和BP机号码的字条,乞求同伴一路照顾好王小可。鑫翼从挂号单上知晓她的名字。

自从遇上王小可后,鑫翼有点魂不守舍。

2

师范学院的新生王小可,今年只有19岁,身材苗条,皮肤白皙,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像瀑布般飘洒在脑后,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如两汪深潭,清澈而明亮,红红的樱桃嘴一笑,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细牙,显得妩媚而动人。

自从在东湖公园“挂彩”后,姐妹们便八婆似的问个不停:“那位穿国米9号球衣的帅哥叫什么名字啊?听说是武大的呢,有他电话吗?”

日记本里,那张原本褶皱的写有电话的字条理得平坦,扬鑫翼的名字赫然在列,蛮动感诗意的名字。“扬鑫翼!”可儿在心里默念,记忆中,鑫翼的形象在眼前浮现:

一米八的个头,身材魁梧,被汗水浸润的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这,这哪里是人,这根本就是童话中的白马王子嘛!

飞来的足球犹如一把丘比特的箭。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少女的矜持,让她拿起电话又轻轻放下,甚至在拨到最后一个号码时,颤颤地挂上话筒,心口扑通扑通,小脸绯红。

阶梯教室里,外教在讲台上情真意切地讲起电影《魂断蓝桥》,背投上出现雨中相会时,浪漫的罗伊向玛拉求婚的画面。

冥冥中,那个踢球的武大男孩俨然英俊的阳光版罗伊。“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小可这样安慰自己,伸出双臂,长舒一口气。

3

除了足球,鑫翼还是个十足的游戏迷。十一月中旬,鑫翼又去华师找孙涛,借他的掌上游戏机,在图书馆门口,扬鑫翼与王小可不期而遇。

“王小可!”如水的女子刹那间回眸,长发飘飘,肌骨莹润,妩媚得让人眩晕。

王小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愣了许久才认出:“你是扬鑫翼?”

唐诗雨,文静、端庄、贤淑,多少有些江南美女的柔美。

王小可则恰恰相反。她虽然生就万里挑一的女儿身,但却是男孩儿性格。

见面的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吃饭时,王小可问扬鑫翼:“鑫翼,你多大,哪年的?”

王小可虽比扬鑫翼晚一届,但比他大六个月。王小可得知实情后,马上高兴地拿着筷子捅了捅鑫翼说:“快叫我姐姐,听到没有?”见他不理她,王小可干脆把筷子一放,伸手揪住鑫翼的耳朵,大笑着:“你叫不叫?”

“好好好,疯丫头姐姐,我叫我叫还不行吗。”鑫翼佯装求饶,怪不好意思的。

走出广埠屯那家韩式餐厅,扬鑫翼的呼机响起,是诗雨的召唤:“你在哪里,请速回寝室电话,诗雨!”

王小可开玩笑地问鑫翼:“哎,我说弟弟,该不是你女朋友呼你吧?”

鑫翼有些不好意思地撒了个谎,笑着回答:“没有。哪个女生会喜欢我呀。”

“真的?”王小可有些不相信。

“骗你是狗。”鑫翼心想:本来就属狗,骗不骗人没关系。

“我宿舍的那几个漂亮女生经常议论你,连上次的女同伴都喜欢上你呢。要不要我给你介绍认识啊?”王小可笑着说。“就她,切!省省给别人介绍吧。”鑫翼摆出满脸不屑的样子。

“哎哎哎,你以为你是谁呀?那样漂亮的女孩子你都不喜欢,你喜欢什么样的?”

王小可有点急了,皱着眉头,一副野蛮女友的凶相。“喜欢你……你这样的。”鑫翼怯生生地说。

“开什么玩笑?喜欢我?我是你姐,你敢胡来,小心我和寝室姐妹们一起扁你!”

王小可嘴上这样说着,但是脸儿却泛起了红润。从那次对话开始,王小可不再张嘴闭嘴地叫扬鑫翼弟弟了,而是改口直接叫他鑫翼。

“叫我可儿吧!”她的左手牵起他的右手,王小可深情地望着鑫翼说。

4

圣诞前夕,可儿一大早就跑到鑫翼的学校宿舍砸门,说晚上她寝室一个姐妹过生日。当晚,可儿的班上同学,六个男生七个女生来了。那时候鑫翼还不会喝酒,一杯啤酒下肚,他的脸就红了起来。可儿也是一样。大家兴致都很高,又是唱歌又是朗诵。鑫翼借着酒气,把自己头天晚上刚刚写好看起来酸溜溜的诗《花儿》,声情并茂地朗诵给他们听。

花儿开,

花儿谢,

花儿伴我无数白天和黑夜。

白的质朴,

红的妩媚,

绿的清香,

点燃我心中爱的火光。

……

鑫翼一朗诵完,可儿的同学们就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早已是满眼泪花的可儿,竟然当着她这些同学的面,扑上来,搂住鑫翼的脖子,对着他的嘴儿,就是狠狠地亲了一大口。

那一瞬间,鑫翼的心,就像照进了一道绚丽的阳光。

武昌洪山广场,白玫瑰大酒店。鑫翼在她耳边呢喃。从女孩成为女人的那一刻,可儿醉眼迷离,仿佛插上翅膀,在天堂自由飞翔。

当晚,诗雨正冒了严寒,躲在宿舍给扬鑫翼赶织围脖。乐呵呵地哼起《昨日重现》,憧憬着她和鑫翼平凡但幸福的将来。

天都快要塌了,而诗雨,还蒙在鼓里。

5

一直以来,扬鑫翼对樱花就有着莫名的喜欢。

微雨的早晨,四下愈发寂寥。鑫翼搂着可儿在樱花树下掩面穿越。眼前忽有云霞涌动,如白浪般压来。

柔软的土地散落着经不住风吹的樱花,粉嫩的花瓣混杂着泥土的芳香,就像初恋的味道。曾几何时,诗雨轻盈的歌唱,曼妙的身段,红扑扑的脸蛋。隐隐中,鑫翼有种说不出的愧疚,觉得欠诗雨太多太多的债,一辈子也还不完。鑫翼缓过神来,抱紧可儿,闭了眼,贴紧她温热的唇。

“我爱你!”

“恩,我也是!”

他爱怀里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爱她的秀外慧中,爱她的野性与疯狂,爱她缠绵时幸福的呻吟。多么渴望这个世界,就剩下他和王小可两个人。

诗雨照例将鑫翼的球衣、袜子、内裤洗得洁白如新,叠起装进红色塑料袋。“最近鑫翼对足球像着了魔,都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子!不省心!”诗雨对镜子打扮自己,嘴角里透出一丝幸福的微笑,轻轻摇头,快步走下楼。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日本樱花、垂枝樱花、晚樱漫山遍野地开了起来。樱花树下,红男绿女成双成对,宛如童话中走出的王子和公主。诗雨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白马王子,鑫翼正搂着妙龄女子亲吻,一如多年的情人。

霎时间,诗雨头脑一片空白,手提袋掉在地上,失魂落魄地跑回寝室,泪如泉涌,无数次在心底质问:鑫翼,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

电话铃声响起,诗雨正蒙在被窝里默默抽泣。当所有的阴暗被照亮之时,躲躲藏藏似乎已没必要。

长亭外,古道边。在晚饭后,鑫翼和诗雨靠在一棵梧桐树边,彼此都不出声,似乎在等待命运的宣判。

“我们分手吧!”鑫翼淡淡地说。

那一刻,诗雨真正读懂了什么是绝望。淋过雨的空气,疲倦了的心情,诗雨记忆里的童话已经慢慢地变成泪水。

6

“爱情的保鲜期到底有多久?”互联网上,这个问题一度被讨论得沸沸扬扬。春去秋来,2002年的夏天,对诗雨来说,只是一片空白。

在苦闷的日子里,诗雨沉浸在伤感的音乐中,习惯了听着情歌掉眼泪。大学里的女孩,没有男朋友似乎是件丢脸的事情。诗雨打从失恋后,便一头扎进书海,QQ权限换成“拒绝被加为好友”,个性签名似乎也要把恋爱拒之门外:“这个世界没有真爱,所以,我选择拒绝爱情!”

鑫翼和可儿耳鬓厮磨久了,激情像潮汐一样渐渐退去,缺点陋习如沙滩上残留的贝壳,在阳光照射下裸露无遗。光着脚丫徜徉海边,倘若不小心踩上棱角,极容易划出一道口子,鲜血直流,爱情,不也是这样吗?

在朋友们看来,王小可似乎是一个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女孩。这样的女孩子多少有一些花心,等她回过头来,也许一切已经来不及。

有几次,可儿在寝室姐妹的眼皮底下跟网友约会。那个物理系的新加坡留学生像疯了似的,每周送一束玫瑰花到可儿宿舍。

道听途说的传闻,鑫翼全然没放心上。他深爱着可儿,真正的爱情是信任和理解,他坚信。

七月,鑫翼外出比赛,提前归来。黄昏时分,当他兴冲冲地抱着11支蓝色妖姬推门而入时,看到不堪入目的一幕:可儿正和一个男孩子一丝不挂地搂在床上……

鑫翼狠狠地将花砸在墙上,飞身过来一脚踢在小白脸的后背,三拳打得他满地找牙,可儿吓得裹住床单滚下来,爬到墙角,苦苦哀求。

偷花贼哭爹喊娘地乱叫,瘫倒在血泊里。

新加坡人报了警,在医院足足躺了一星期。

当天下午,鑫翼收到校方开除学籍的通知。

那件龌龊事之后,可儿打心里懊悔,对不起鑫翼。眼前伤痕累累的彼特(新加坡人),又叫人担心。女孩子似乎习惯同情弱者。王小可一连在医院服侍了七天。她前前后后把自己跟鑫翼的恋爱经过讲了一遍,动情之处,这个野性的女孩子也掩面垂泪,彼特许诺给她一个幸福的未来,好好安顿她的一家老小。

犹豫了好多天,跟扬鑫翼分手,多少还是有些不舍。彼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形势客观地分析了一遍。那一刻,王小可像个孩子似的靠在彼特肩上哭了。

不知过了多久,鑫翼才神情恍惚地回到月湖桥畔的公寓。屋子里一片狼藉,王小可正埋头收拾自己的物品。当爱情被现实的寒流吹得烟消云散,再多的哀求都是徒劳。

可儿冷冷地甩出一句:“你觉得我们现在到一起合适吗?”这句话像一把尖刀,彻底撕开鑫翼的心理防线。余音绕梁,久久不能散去。

那天下午,诗雨去找鑫翼,在不远处看着可儿将行李从电梯口搬出,和彼特一起钻进车里,飞驰而去。诗雨做了鑫翼最爱吃的鱼香肉丝、虎皮青椒,鑫翼痛苦得难以下咽。就在诗雨将要离开的时候,鑫翼从背后搂住她。当晚,依偎在诗雨怀里,哭成了泪人。

一场游戏一场梦。本末倒置后,又重新还原开来。是谁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鑫翼开始相信缘分:诗雨就是他的缘分。怎么逃,也逃不掉。

第40篇、爱情故事两个版本的恋爱经过

新娘是一个大商场的营业员,活泼漂亮,在家里是宝贝千金,爸妈的掌上明珠。新郎是一个私企老板的司机,家在农村,到结婚时,仍是农村户口,身份是农民,且长得白白胖胖的,绝对称不上英俊。新郎也没房子,结婚时,就住女方家。

关于他们的恋爱经过,新娘是这么说的:“有天我在柜台上班,他来买衬衣,我们两人互相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来电了。买了衣服后,他找我要手机号码,我想都没想就给他了。当天下班后我们就开始约会了。我跟他谈恋爱,把我妈气死了哇!从小到大我妈都没有打过我,为这事她打了我一巴掌。说我要跟他结婚的话,她就死给我看。他什么都没有,没有文凭,没有正式工作,家在农村。别人还以为我图他家有钱,他家哪有钱呀!他爸爸是个踩三轮车的。我跟他,纯粹就是喜欢他。他特别可爱,会搞笑,对我好,还特别大方。”

但是,之前新娘不在,当伴郎问新郎是怎样把这么漂亮的新娘哄到手,要他教一手时,我听到的是另外一个版本:

“我那天帮老板去买衣服,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眼睛一亮,就想,她应该是我的女朋友。我觉得她看我也有这个意思,我们两个人的眼睛一下就对上了。买完衣服,我找她要了电话号码。她那个专柜是男装名牌,一般人买不起,我后来经常去她柜台上买东西,她以为我有钱。我每次约她,开的都是老板的奔驰,她以为是我的车。她每次和我在一起都故意宰我,吃很贵的东西。我一个月只有800元工资,哪有那么多钱呵,我就攒着,平时她找我,我没钱时就装出差,一个月只约她几次,每次出手都大大方方的。后来她知道我没钱,心想,肯定是我家里有钱吧。后来,发现我家里也没钱。又想,肯定我国外的叔叔有钱。后来,发现我叔叔也没钱。不过,等她发现这些时,已经晚了,来不及了。”说到这里,新郎得意地笑出声来。

第41篇、爱情故事你是谁的最爱

教授下放农村好些年,娶了个文盲老婆。后来他又回到了大学,开始风光起来,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教授渐渐对妻子厌倦起来。这天晚上,他写了一份厚厚的离婚协议书,讲了许多大道理,准备与妻子“好聚好散”。

教授第二天赶着去上课,把离婚协议书放在桌子上。家里的猫跳到书桌上,把离婚协议书碰到水盆里,全弄湿了。教授的文盲妻子以为离婚协议书是丈夫的重要论文,便小心地把离婚协议书从水盆捞起来,一张张揭开,细心地用熨斗熨平熨干。

这时教授回家了,看见妻子那么神圣地熨着一张张离婚协议书,他突然感觉到,妻子就算不是自己的脑子,也是自己的胳膊和腿,自己少不了她!

婚姻这个东西,冷暖自知,关键是如何把握:你可以选择“谁是你的最爱”,也可以选择“你是谁的最爱”。

第42篇、爱情故事当爱情与爱情相遇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我只想知道为什么。

“小烟,”他叫我,“人都有梦想,就像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娶到你。”

我问:“当海军也是你的一个梦想?”

家义很深沉地点点头。

我们从8岁就在一起,有人打哭我,是吴家义去帮我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10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10岁的我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10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梳着两个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

那时,我们20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乎于无,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然后,我哭了。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他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也许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雀跃着围上去,我仍在电脑前做自己的文案,仿佛一切与我无关。

他也不理我,只和熟悉的女同事们打情骂俏。“哈哈,小姐们想我了吗?真想请你们吃饭啊,因为实在是秀色可餐。”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位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声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在笑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笑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不愧是北大的毕业生。”

我解释:“我不是北大毕业,只是一所普通院校设计系毕业,而且学的专业和广告无关。”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子。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我也不希望你拿我做比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纵然有许多美女喜欢你,又与我何干?”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5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一旦命运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了,别人会以为咱们俩在谈恋爱,然后又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都市版的花边新闻我可不愿意,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戳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3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情一反常态,脸上半点嬉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周围的人都看我,我红了脸低下头吃青菜,不再看他。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道,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给我的。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世界怎么会这么小。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我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该珍惜的人。

(三)

情况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说:“不要再来找我,那只是上辈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那时我就是新娘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会遇到你,为什么见到你第一眼便觉得似曾相识?”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了,可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家义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每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来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得有70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昏,就像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对林张扬说,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而我呢,会一生在感情的路上营营役役,就是老者不说,我也明白得很。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沿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我无语凝噎,不知怎么办才好。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第43篇、爱情故事第一眼的新娘

婚礼上的奇怪“新娘”

苏辰是和沈若若同时冲开教堂大门的。不过那会两人并不认识,之所以会一起进门,完全是因为时间的巧合。

苏辰至今还清晰记得,那天,沈若若身着一袭白色的纱裙,星眸如画,亭亭而立。如果不是她脸上有些不符合新娘的狼狈和急迫,外加红地毯另一头站着一位身着婚纱的女子。身为助理摄影师的苏辰几乎会以为,沈若若就是这场婚礼的新娘了。

两人的闯入很突兀,甚至有些惊天动地。现场的宾客纷纷转头看向大门,正在交换戒指的一对新人也闻声停了下来。

待看清来人,新郎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人群里瞬间变得闹哄哄,有人议论纷纷,有人上前把沈若若往门外拉。沈若若却像钉住了一般,一言不发地看着新郎,目光灼灼,模样凄美而凛冽。

新郎的脸变得铁青,迟疑很久,还是走到沈若若面前。苏辰挨得近,听见新郎压低着声音说,你走吧,我求你了!

沈若若擦掉从眼角滑落的一颗泪珠,深吸口气,问,天宇,你爱我吗?

四周哗然。

新郎尴尬地看看周围,不爱。

沈若若又问,天宇,你爱过我吗?

新郎不耐烦了,不爱!不爱!不爱……

沈若若对着新郎伸出右手,突然笑靥如花,天宇,我祝福你们百年好合。

围观的人都呆住了,大概谁也没料到沈若若态度变得如此快。新郎也有些发懵,但还是下意识地把手伸了过去。

眼见着两只手就要握到一起了,谁料,沈若若突然收回了手,对着新郎的下身狠狠地踢了一脚,再一个高抬腿,又踢中新郎的脸,撂下一句“王八蛋”后,一溜烟跑了出去,留下一屋子满脸错愕的宾客和疼得四处乱跳的新郎……

看不见的水样柔情

再见到沈若若,是一年后。

影楼的课长领来一个新来的女孩,说是配给苏辰的摄影助手。沈若若显然已经记不得苏辰了,恭恭敬敬地行礼。苏辰却一眼就认出了沈若若,扑哧一声,刚喝的茶水喷了课长一身。

很久之后,沈若若告诉苏辰,他给自己的第一印象糟透了,就像一个怪异的喷水壶。苏辰则嘿嘿的笑,说那天沈若若给他的“第二”印象还不错,是一个文静秀气的女孩。

沈若若满脸狐疑,什么叫第二印象?难道你之前见过我?

苏辰咧嘴,露出洁白的小虎牙,不告诉你,这是秘密。

沈若若也笑着打哈哈,手却掐着苏辰手上的一小撮肉死命一拧,苏辰顿时疼得嗷嗷直叫,满地求饶。

沈若若和苏辰的“武打”戏码,每天都要在影楼上演无数次。身边的同事对此早已司空见惯。

尽管两人没有过一丝亲昵的表现,但所有人都看出来苏辰喜欢沈若若。就像,动武的从来都是沈若若,苏辰是永远不变的人肉沙包;就像,两人不论怎样生气时,苏辰的眼睛里依然有水一样的柔情荡漾着……

但,那没有用。

沈若若已经有男朋友了。那是个穿阿曼尼的男人,他每天下午会开着红色的法拉利跑车接沈若若下班,只要他在店门口啪啪按几下喇叭,沈若若立刻像翩跹的蝴蝶一样飞奔出去。

店内所有的人都一脸艳羡的目送跑车绝尘而去,只有苏辰皱紧了眉头。因为,他认得那个男人——廖天宇。

最后的救命稻草

苏辰搬来一大堆的情感杂志,旁敲侧击地告诉沈若若,当小三是可耻的。男人对小三们永远都只是玩玩而已。小三们耗尽自己的青春年华,最终只会一无所有……

沈若若拈着手指翻了两页杂志,呵,你信这些?这些故事都是编来骗人的。其实我和他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们是真心相爱的。他说过,他会离婚娶我的。我相信他!所以,你以后也别管我的事……

苏辰果然不再管沈若若的事。

第二天,他就把办公桌搬到离沈若若最远的地方。还主动向课长请求调到另一组,不再和沈若若搭档。此后,只要有沈若若在的场合,苏辰就躲得远远的。偶尔和沈若若面对面碰见了,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而已。

工作室里变得死一般的寂静,这种静让所有的人都觉得别扭。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没人敢去问。大家猜测,多半是苏辰求爱不遂,因爱生恨了。

冷战持续了2个月,直到一个不速之客闯入——

那天6点整,红色法拉利像往常一样准时出现在店门口,沈若若一见立刻飞奔出门。然而,这次从法拉利车上走出来的,却不只是廖天宇,还有三个气势汹汹的女人。

三个女人一下车就围住沈若若,不分青红皂白,劈头就是几耳光,打得沈若若一时分不清南北。之后,一个女人揪住沈若若的头发死命地扯,另一个则对着她的胸口又是一脚踢来,沈若若立刻瘫倒在地……

当苏辰闻讯赶到时,沈若若已经被打得狼狈地躺在地上,头发凌乱,满脸淤青,平日闪亮的眼眸里充满了绝望与麻木。旁边,廖天宇耷拉着脑袋,大气都不敢吭一声。右边,三个女人叉着腰,正不依不饶地审问廖天宇。苏辰一眼认出,为首的那个女人正是上次婚礼的新娘。

女人问,今天把话说清楚,你们俩到底是谁先勾引的谁?

廖天宇瞟一眼沈若若,吞吞吐吐,是……是她先勾引我的!

啪,女人立刻一个大耳光甩到沈若若脸上,狐狸精,记住了,以后别勾引男人了。

女人又转头问男人,她为什么勾引你?

男人声音更小了,因为……因为,她想从我这里要钱……

女人又气势汹汹地对沈若若扬起手,苏辰突然从人群中冲出,一伸手,刚好握住了即将挥向沈若若的手腕。巨大的力量,让女人一连退了好几步。

苏辰的出现让沈若若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她使劲拽着苏辰,眼泪倾泻而下,苏辰,求求你,带我走,带我走……

苏辰用纸巾轻轻擦掉沈若若嘴角的血迹,在众人的注视下细细地梳理她被扯得凌乱的头发,扶着她从容地从人群中离去……

她的故事

沈若若在医院躺了1个月,苏辰就在医院守了1个月。

这期间除了苏辰,再无其他人来看望过沈若若。影楼老总倒是打电话来慰问,不过在慰问之后,就客气地说沈若若的事已经影响了影楼的声誉,伤好后不用回去上班了……

先失恋,再失业,外加身体骨折和内出血,沈若若只觉得自己陷入了从未有过的绝望与迷茫中。幸好,还有一个苏辰。否则,真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遗弃了。

在充斥着消毒水味道的白色病房里,沈若若成天无事可干,吊着石膏和苏辰并排躺在床上聊天,聊童年、聊家人、聊初恋、聊各种各样的话题。

于是,苏辰知道了沈若若小时候家里很穷,12岁那年,父亲为了给她凑上中学的学费,铤而走险去偷盗,结果被活活打死;17岁,沈若若和青梅竹马的廖天宇一起到城里当小工,受尽白眼与侮辱;23岁,廖天宇遇到一个大集团老总的女儿,于是对沈若若说了平生第一个“对不起”;半年后,廖天宇找到沈若若,说受不了太太的专横,让沈若若等他离婚后一起回乡下去。谁也没料到,等到最后的,却是这个懦弱的男人再次背叛沈若若……

沈若若讲述这一切的时候,脸上淡淡的没有一丝表情。甚至讲到最后,还笑出声来,然而,她眼角不断滑落的眼泪,和因压抑而咬出血的嘴唇,却让苏辰的心难过得撕裂开来。

他心疼她,抱她入怀里,吻她的额头、眉间、眼角,一遍遍在她耳边呢喃,若若,一切都过去了。若若,以后你会好好的……

沈若若莞尔,咱们合影一张吧。我想,这样能常常看见你。

咔嚓,苏辰立刻用手机按下快门。镜头里,沈若若和苏辰头挨着头,一脸灿烂。

沈若若从苏辰的世界消失了

然而,苏辰却没有等到沈若若好起来。第三天,当苏辰提着煲好的鸡汤赶到医院时,沈若若的32号病床上已经换成一个老太太。

苏辰揪着护士问,沈若若去哪里呢?护士啊了一声,她今天一早就出院走了。走的很匆忙,只留了一封信,说如果有男子找她,就把这个交给他。

护士从兜里拿出一封信。苏辰拆开来,粉色的信纸上只有寥寥几句话:苏辰,我不是个好女人,不值得你这么对我。我走了,勿念。祝你幸福!

苏辰掏出手机拨沈若若的电话,听筒里传来系统机械的回答——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苏辰冲到沈若若住的楼下,管理员说她早上提着行李走了;他跑回了影楼,问沈若若有没有回来过?同事撇撇嘴,她还有脸回来么?

苏辰发疯了般满世界寻找沈若若,所有可能的地方,所有可能的人,苏辰都一一寻访。但那没有用,沈若若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无半点音讯。如果不是手机上存有的沈若若灿烂的笑脸,苏辰几乎以为沈若若不过是自己的一场梦而已。

再后来,苏辰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只是多了一个习惯:一遍遍拨打沈若若的电话,一遍遍听系统的机械回答,然后挂掉。

N年前的第一印象

一年后,苏州东部的一个边陲小镇。

正好是赶集的大日子,平日清冷的街道人来人往。沈若若挽着母亲在人群中穿梭,采购自己需要的物品。突然,有同乡拍拍沈若若的肩膀,若若,那边有个奇怪的男人一下车逮住人就问,有没有看见沈若若?是你朋友么?

顺着同乡所指的方向望去,沈若若手中的玻璃瓶“哐当”掉在地上——她看见苏辰了。

尽管眼前这个男人头发凌乱衣衫单薄,尽管他的脸上充满了颓废与沮丧,但沈若若依然肯定他就是苏辰,因为她记得他的背影,记得他的小虎牙,记得他的一举一动。

在人潮涌动的小镇上,沈若若终于和苏辰拥抱在一起。苏辰将沈若若牢牢揽入怀里,像不相信一般,叫一声,若若。她嗯一声。他再叫,若若。她又嗯一声。

分开了这么久,苏辰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对若若说,例如,他是和廖天宇打了一架才知道沈若若的老家;例如,他中途被人抢了钱包,是扒火车过来的……

只是,此刻,他只想告诉沈若若一件事——当年,他第一眼看见她时,就认定她是自己新娘。

第44篇、爱情故事爱的另一种表达

90年代初,他有机会去日本进修学业。临走时,他对她说,你等我,我一定回来接你。他们是大学同窗,像所有人那样,从最初了解到彼此深爱,她深信他的为人,他一定会信守承诺。

于是,开始鸿雁传书,信件一封接一封,他说,他在那里一切安好,请她不要担心。他说,中国人在日本生存很困难,几乎都是生活在底层社会,他说他不甘心。他说让她有时间多去陪陪自己的老母亲,她身体不好,就这么一个儿子,还远走他乡。

只要是他安排的事情,她都一一照办,老人很喜欢她,早把她当准儿媳看了,老人总是拉着她的手说,等儿子回来就给他们完婚,她就不好意思地笑。一晃一年半,已是冬天,北方的城市一如既往萧瑟寒冷,她有两个月没有收到他的信了,她想。或许是他忙吧,没时间写,可是尽管这么想,她还是觉得有些慌乱。她一封接一封地写信,写了3封,最后这些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又过了5个月,她收到他的来信。寥寥数语,只是告诉她不要再等,不要耽误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她凄惶地笑,这结局早在她意料中了,她把信依旧放在那个檀木盒子里,跟以往那些信在一起,然后失声痛哭。

又是一年,好友劝她得给自己打算,她看着自己一身灰突突的衣服不禁哑然失笑。于是,应着好友介绍去相亲,因为她即将不再年轻,更重要的是,等的那个人再不会出现。

那个男人各方面条件都很好,温文尔雅,善良体贴。就在那个男人想给她过第一个生日那天,她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说他的老母亲心脏病突发正在医院抢救,她匆匆赶到医院,一直在急诊室外面等,祈求老人不要有什么事。虽然,这已经不是她的义务和责任,但她还是一如既往。

等到医生出来说老人脱离危险时。她才松口气,看看手表竟然晚上7点了。她恍然想起来他们的约会是5点钟,她想去马路对面的电话亭给那个男人挂个电话,可是一出门口她就撞见那个男人,那个平时成熟稳重的男人,跑得汗津津,像个孩子一样,语无伦次地说他等不到她,又联系不上,以为她出什么事了,就到处找,后来有人说她去医院了,他取了3000元钱就匆匆打车过来了。那一刻,她拉着那个男人潮乎乎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想,她爱上了面前这个男人了。

一年后,他从日本回来,特意约她见面,那时,她已经结婚了。他问她,你过得好吗?她笑着说,很好。他说对不起,他说谢谢。她都摇头,她说,我们至少还是朋友,不是吗?事隔多年,那天傍晚她才得到答案,她以为他变心了,其实他没有,当时的他只是身处逆境,甚至看不到前方的一点光亮,他想,他不该耽误她。终于,他可以衣锦还乡,终于可以给她一个保障,可是她已嫁为人妇,怪谁呢?

他在国内待了3个月,成了他们夫妇的好朋友,他对她说,你真的没有选错人,她笑而不答。3个月后他办好签证带着母亲飞日本,送机的时候她握着他的手说,回去留心找个好姑娘,你也老大不小了,他笑。

周末,先生出差了,她带女儿去公园散步,她看着小女儿在鸽群中跳来跳去。后来,女儿跑过来说,妈妈,小鸽子好可爱啊,我们把它们带回家好不好?她蹲下身,揽过女儿说,我们的家不够大,小鸽子怎么飞呢?看着女儿略有所思地低着头,她说,宝贝,爱不仅仅是占有,不是你喜欢小鸽子就要把它们带回家,天空才是它们的家。爱的另一种表达就是给予,让别人和自己都感到温暖,明白吗?

第45篇、爱情故事和你一起变老

他什么都好,就是爱抽烟,尤其是工作时,一支接一支,烟不离手.谁劝他,都不管用.

她是他遇见过的最温顺的女子,从来不会对他提出任何要求,事事都顺着他,这样的女子应该是最适合自己的.于是,一年后,他们结了婚.

婚后,他依然我行我素,每天都抽很多的烟,不分场合,夹着一只烟,就能从客厅走到卧室.她依然如婚前一样温顺,不时的开窗散烟味,不时的为他煮一些润肺止咳的汤.

那一天,他们请客.她在厨房忙前忙后,一堆男人就在客厅里,一边打牌,一边抽烟.

朋友诧异的说:"你在家里抽这么多的烟,老婆不骂你吗?"

他得意的一笑:"她什么事都顺着我,从来不会提要求的."

朋友们羡慕他娶了一个好老婆.他的笑意更浓,仍然是一支接着一支的抽.

酒足饭饱,她一边收拾碗筷,一边看着他们高谈论阔.

终于,朋友忍不住问她:"他抽这么多烟,你怎么不管管他啊?"

她轻轻的说:"我就是想让他过的舒服一些,限制他抽烟,也许能多活一二十年,可是,他不开心,又有什么意思呢?"

一群人突然沉默起来.包括他,一直以为她性格懦弱,不敢提出任何要求.看者她忙前忙后的样子,他心口有些疼.

后来,他再也不在卧室里抽烟.

后来,他再也不在家里抽烟.

后来,他再也不在她面前抽烟.

后来,他戒了烟.

很久以后,她问起戒烟的事,他搂着她,深情的说:"我只是想多活一二十年,照顾你,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这才是世上最浪漫的事."

第46篇、爱情故事咫尺天涯,木偶不说话

“她”叫红衣,“他”叫蓝衣。简陋的舞台上,“她”身穿大红斗篷,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呀,想化作一只鸟飞。“他”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轻摇慢捻,玉树临风,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他”金榜题名,凤冠霞帔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了眷属……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演出两三场,在县剧场。木椅子坐上咯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而温暖。绛红的幕布徐徐拉开,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待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负责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负责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一双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千转万回。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酸得麻木,心却欢喜得开着花。

都正年轻着。她人长得靓丽,歌唱得好,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不俗,胡琴拉得很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偏偏他生来聋哑,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

待一起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白菊花,浮在水面上,淡雅柔媚,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会换成烧饼。他早早去排队,买了,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了,牛皮纸外面,再包上毛巾。她吃到时,烧饼都是热乎乎的,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累累—都是针戳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个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杯,酒一喝多了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笑笑,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满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宕荡,是无数的疼。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着胶布。每看到,浑身的肌肉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等到舞台布置好了,回头却不见了他的踪影。去寻,却发现他在剧场后的小院子里,正对着院中的一棵树擂拳头,边擂边哭。

白日光照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不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以为白日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慢慢地,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后来,剧场转承给别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在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回来,在街上遇见,他们怅怅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岁月的河。咫尺天涯。

改天,他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就有一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的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

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线,是外贸加工的,不一会,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是煤气中毒。送医院,男人没抢救过来,当场死亡。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

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他对她的老母亲“说”,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

她的哥哥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抚平她衣裳上的褶子,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牵起她的手。

他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他给她拉胡琴,都是她曾经喜欢听的曲子。小木桌上,他给她演木偶戏。他的手,已不复当年灵活,但牵拉弹转中,还是当年好时光:悠扬的胡琴声响起,厚厚的丝绒幕布缓缓掀开,红衣披着大红斗篷,蓝衣一袭蓝衫,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眉眼盈盈。锦瑟年华,一段情缘,唱尽前世今生。

第47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要动心计

陈露芸从233 路巴士下来后,在中山八路上大约步行10 分钟,拐进一条小巷,有一幢12 层的楼房,8 楼806 房便是她的住处。这条路她走了3个月,路两边有各种各样的店铺,水果店、酒店、美容院、服装店等等,热闹繁华。

陈露芸停在路边的一个水果摊前买水果。正在挑选水果时,有个浑厚的男中音在旁边说:“靓女,你身后有香蕉皮,要留心。”陈露芸低头一看,果真有一块香蕉皮静静地趴在她的高跟鞋后。陈露芸笑笑说:“谢谢。”接着看了旁边的男人一眼。

那个男人大约二十七八岁,平头,五官清俊,身材高大,帅气逼人,陈露芸不禁呆愣了一下。

男人干脆利落地拿了两盒草莓,付给老板50元钱,老板要找回他零钱时,他摇摇手,指指陈露芸说:“不要找了,连她的一起算吧。”

陈露芸急忙连声拒绝。

“如果你过意不去,不妨请我喝一杯奶茶。”男人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奶茶店说。

陈露芸含笑点了点头。

在奶茶的芬芳中,陈露芸得知,这男子名叫孟庆祥,是从距广州3 个多小时车程的一座海滨小城来到广州打拼的,现在广州的一家公司做销售工作。相同的经历使他们交谈甚欢。

一个星期后,孟庆祥成为陈露芸的男友。爱与被爱是甜蜜的,但除偶尔的亲吻外,孟庆祥不肯再进一步,他说他要对陈露芸负责。

负什么责?陈露芸疑惑:若是两人相爱,身体的付出是快乐和自愿的。当然,陈露芸也是传统的,如果孟庆祥不主动,她也不会主动献出自己的身体。

“傻瓜,我希望你在婚礼的那一天是最纯洁美丽的。”孟庆祥笑着说。

陈露芸梦想中的爱情必须如同青枣般清脆香甜,水蜜桃般慷慨多汁,橘子般温馨可亲。这并不是任何一个男人能给予的。孟庆祥对她的尊重与爱惜成全了陈露芸对爱情的梦想,他很快成为了陈露芸生活中的重心。

因此,当陈露芸得知孟庆祥的母亲病重,作为独子的他需要赶回去陪伴母亲时,陈露芸毫不犹豫地把刚领到的工资拿出了一半给他。孟庆祥感激不已,但仍皱着眉说,这些钱加上他的积蓄,根本就不够母亲的住院费,他还要再想办法找人借钱。

孟庆祥回到了那座海滨小城,在电话中,他告诉陈露芸,他正四处找人借钱,但也只是筹到了三分之一。

“露芸,我爸死得早,是妈妈一手把我抚养大的,我一定要尽力把她的病治好,等她缓过来了再回去找你。”孟庆祥一腔的疲惫,陈露芸能够想象得到他的无助。

陈露芸发誓要为心爱的人分忧解难,她找了几个朋友、同学,但他们也都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哪有什么积蓄?

这天,陈露芸从233 路巴士下来后,走在中山八路上,经过美容院时,被门口一个年约30 岁的男子叫住了。男子比陈露芸矮一个头,长相普通,陈露芸知道有两三次从这经过时,那个男人曾试图和她说话,但陈露芸并不喜欢随便和陌生男人交谈,而且,陈露芸也从不愿意把钱花在美容院里,因此每一次陈露芸都快步走过,懒得搭理他。

“小姐,你想做兼职吗?”男子冲着陈露芸说。

兼职?陈露芸第一次在这家美容院门口停住了脚步。

男子名叫牛占坡,是那家美容院的老板,他想聘陈露芸为他的美容院做医托。也就是陈露芸要想办法说服别人,让别人相信陈露芸原来是个丑八怪,但是,在牛占坡的美容院整容后才变得如此美丽。每介绍一个人来做整容手术,陈露芸会得到客人付出的整容费中的30%提成。

牛占坡带陈露芸参观了他在二楼的手术室,介绍了他聘请的整容医师,还让医师把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拿出来给陈露芸验明。陈露芸的美貌是天生的,从未整过容,陈露芸不想说谎骗人,因此拒绝了牛占坡。

回到住处,陈露芸接到了孟庆祥打来的电话。孟庆祥说医药费太贵了,所有亲戚朋友都借遍了,只有两个朋友肯借钱给他,但也只是杯水车薪。

“露露,这个世界人情真淡漠,如果我妈因无钱医治而去世,我会内疚一辈子的。”最后孟庆祥哽咽着说。

陈露芸说:“祥子,没关系,你还有我呢,我会永远给你温暖的。”

第二天,陈露芸找到了牛占坡,和他签了3 个月的“合同”。

利用空闲时间,陈露芸到各个大商场、酒店大厅、市里的主要大街上游逛,原以为没人相信她,但她的美貌以及牛占坡教她如何欺骗的一些小技巧帮了她的忙。一个星期后,一个做尖下巴和隆胸手术的年轻女子成了陈露芸拉到的第一个顾客。牛占坡遵守约定给了陈露芸30%的提成。陈露芸立即把钱汇给了孟庆祥。

毫发不损,只是动动嘴巴,仅一个星期便赚到了相当于陈露芸一个月工资的钱,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瞒着孟庆祥,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陈露芸为牛占坡陆续拉来了9 个顾客,也给自己赚到了丰厚的提成。

期间,孟庆祥的母亲病情渐渐好转。孟庆祥一直问陈露芸怎么突然有那么多的钱,陈露芸骗他说是找人借的。但陈露芸能感觉到不信任在孟庆祥的心里滋生。陈露芸不想告诉孟庆祥自己做美容医托的事,害怕他知道自己用谎言来获取金钱后唾弃她。反正等孟庆祥回到广州时,自己和牛占坡的“合同”也期满了。

但孟庆祥突然回来,让陈露芸的秘密曝了光。

孟庆祥是在陈露芸和牛占坡见面拿提成时突然出现的。不论陈露芸如何解释,孟庆祥都不相信陈露芸是牛占坡的医托,他怒气冲冲地嚷道:“你肯定是他的情人!还有,你那么漂亮,是不是也在他那儿整过容,否则,他怎么会帮你说好话?!”

陈露芸气得浑身颤抖,孟庆祥仍在不依不饶,被侮辱的陈露芸再也无法容忍,一巴掌挥向孟庆祥那张已扭曲到有些丑陋的脸上。

这一巴掌,让孟庆祥从此杳无音信。

陈露芸与孟庆祥的爱已变成一只烂了的水蜜桃,也没有了青枣的清脆香甜、橘子的温馨可亲。恰巧广州那几天下大雨,陈露芸淋了雨,晕晕沉沉地病了好几天。

生病的日子里,牛占坡成了陈露芸的“护士”。陈露芸为牛占坡做了一个多月的美容医托,和他已不像以前那般陌生。很多次,陈露芸看着牛占坡送来的专门为她定做的饭菜,她就会感慨“人不可貌相”,看似普通矮小的牛占坡,却有细心、体贴的闪光点。

半个月后,陈露芸成了牛占坡的女朋友。此时,牛占坡的美容院又聘请到了两个医托,他对陈露芸说:“有那两个就行了,你不要再抛头露面做这种事情了,安心做你的白领,等我筹备好婚礼的事情就嫁给我吧。”

陈露芸点点头。虽然到目前为止美容院还没有发生什么问题,但她总有种惴惴不安的感觉,说谎的日子是难挨的。如果不是再次遇见孟庆祥,陈露芸会在金秋送爽的季节里成为牛占坡的妻子。

陈露芸因为公司里的一单生意出差到孟庆祥所在的那座海滨小城。第二天办完公事已是中午,将要离开时,陈露芸突然有种伤感,想起了孟庆祥。怀着一种说不出的情绪,陈露芸决定逛一逛这座小城的大街小巷。

陈露芸与孟庆祥是在一条巷道里相遇的,他的身边有一个年约3 岁的小女孩一直甜甜地叫他“爸爸”。5 个月前陈露

芸才认识孟庆祥,可想而知,孟庆祥一直都是一个在婚姻中或者有过婚史的男人,但陈露芸从未听他说过。

陈露芸和孟庆祥彼此都呆住了。在一个小茶楼里,孟庆祥说出了一切真相。

原来,牛占坡在租下中山八路上的一家商铺做美容院时,看见了每天上班必经那条路的陈露芸,不仅倾心于陈露芸的美貌,也希望陈露芸能做他的美容医托。但陈露芸对矮小普通的牛占坡不屑一顾,正眼都没看过他。牛占坡正在苦恼时,在老同学聚会上遇见了孟庆祥。孟庆祥大学毕业后回到小城与青梅竹马的女友结婚,因妻子和母亲相继生病,家庭经济拮据,急需一笔钱。牛占坡说愿意帮助他,但孟庆祥也要帮他做一件事。他让孟庆祥到广州,想办法认识陈露芸,接着设计让陈露芸心甘情愿地做牛占坡的美容医托,然后找借口甩了陈露芸,牛占坡便可以趁虚而入。

陈露芸终于明白,为什么孟庆祥对她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原来这就是他所谓的“负责”。

回到牛占坡的美容院,陈露芸平静地告诉牛占坡:“我遇见了孟庆祥,我都知道了。”

“我一直尝试着想接近你,但你对我不屑一顾,恰巧与孟庆祥重逢,我就……”牛占坡慌张地解释,甚至跪了下来。

“如果爱情需要那么多的心计和谎言来成全,它还有青枣的清脆香甜、水蜜桃的慷慨多汁、橘子的温馨可亲吗?”陈露芸摇了摇头,转身离去。

如果你没有骗爱人一辈子的把握,那么请不要去欺骗你的爱人,当谎言被揭穿,你会失去你的爱。就如陈露芸失去孟庆祥,牛占坡失去陈露芸一样。

第48篇、爱情故事十六岁的爱情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呐?”

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座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吗?”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哟哎哟,你不明白啦。”

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小故事大道理:每个人都都曾有青涩的初恋。不管是你喜欢我,抑或是我喜欢你。喜欢,都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何必管别人喜不喜欢你呢?

第49篇、爱情故事我爱你

“我收到一个有意思的邮件,要跟朋友一起做。同桌,帮个忙呗?”“好啊。”“那么……我最喜欢的颜色?”“黑色。”“我最擅长的学科?”“数学。”“我们家的宠物?”“一直叫笨笨的狗。”“我的穿着风格?”“混搭。”“我玩的游戏?”“天下贰。”“我绝对不知道的一件事?”“我爱你。”

第50篇、爱情故事小紫

(一)魔法

魔法星球上住着很多人,都是会用魔法的。

12岁的圣罗和7岁的锦儿带着5岁的小紫上街。小紫看到天上地下都有人在飞,小紫很稀奇,说:“好厉害哦!”圣罗在妹妹面前亮了一下,变出扫把飞到树上。姐姐锦儿说:“我快要去魔法学院上学了!”小紫不高兴说:“我也要去!”锦儿笑傲着说:“再等两年吧,哈哈!”小紫不高兴地和哥哥姐姐上街买东西。

一位魔法太师在花园里的建筑物里,忽然感应到不好的事,去了荒山。看到几只恶神魔物,太师发动攻击,太师被恶神魔物的攻击中毒了,来到总部皇宫对总统讲,太师便死了过去。

魔法王国们召开了会议。

在很久以前恶神魔物是神兽,人们遇到种种困难向神兽请教。可是有些问题神兽实在不知道,可是人们硬要讨一个说法。神兽变了,变成恶神魔物攻击人们。一位从天来临的天圣灵女把恶神魔物封印在荒山。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渐渐流逝,时间魔法把封印解除了,恶神魔物出来了。

多个国家准备向恶神魔物开战。可是恶神魔物出现了14只,越来越多了。魔法王国F组的王国召唤了三位将军,其中一位是小紫的爸爸,他们去荒山打仗,其他国家也要出动。这时,荒山已经出现了34只恶神魔物了。过了一夜后,出现100只恶神魔物。将军和士兵们一起出发打仗去了,过了一个月。一些人们得到了消息,士兵死得特别多,将军死了好几个。将军们也用了不少武力和魔法,他们已经尽力了。

恶神魔物已经攻到城镇和村庄,死了不少人。小紫他们也听说了,也听说父亲死了。他们伤心不吃饭不睡觉的,他们打算到天空中里住。没有资金建筑,他们向其他国家求助。已经建设了食品店、杂货店等。在建设住宿时,地上的恶神魔物都布满了,有的恶神魔物飞了上来攻击无辜的人们。

刚学完基本魔法的锦儿硬一起打恶神魔物,哥哥也去了,两个都败了。人的数量越来越少了,在10个人数时,妈妈用魔法把小紫送到外星球去。妈妈耗尽了魔力死去了。

魔法星球灭亡了,小紫去了地球。

(二)想不起

小紫来到了地球,已经16岁了。

晚上,海风习习,19岁的洋在海边三步,看到一位女孩睡在梯子上,美女的诱惑,洋就把那女孩拣回家去。想如果被淡发现了那不好。洋把那女孩背到车库里去。第二天,洋放学回家去看那女孩,洋带着苹果和篮子送给那女孩。来到车库,洋看到女孩还在睡觉,洋看着那女孩的脸是那么暇洁的,就像一块玉。洋去吻她时,女孩醒了。女孩醒不知道这是哪里?这个人是谁?身上还有层层白缎带,女孩被吓着了,白缎带掉了,洋脸红跑到一辆车的后面,洋向家里跑去,拿到了淡的衣服跑到车库,给那女孩。洋待在一旁,女孩穿好后,女孩是那么平淡。女孩的肚子叫了,洋知道她肚子饿了,刚才带上的苹果给女孩吃,女孩吃得真狼狈,洋笑了。

洋说:“我叫洋,你呢?”“不知道。”“为什么?”“想不起。”“那我为你取名吧。”“我感觉自己有名字,就是想不起。”洋笑得那么背。女孩说:“这是什么地方?”“这是车库。”“车库?”“车是什么?”“是跑的吗?”“是的。”“哦。”女孩来到了外面,女孩一惊,“这是什么房子?”“房子是房子。”“有这么奇怪的房子吗?”女孩去了洋家,看到那么多的奇怪东西,洋给了不少解释。洋问她:“你的家呢?”“想不起,什么也想不起。”“没有家吗?”“不要再说了!”女孩哭了。洋让那女孩住了下来。

洋把家里的事说了出来。洋的父母早亡,家里还有青梅竹马的好朋友淡,淡的父母在海外工作,洋和淡就住在一起。女孩什么也想不起,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

淡和洋都大学,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年级,不同班级。淡在学校里的学习特别好,洋的学习一般。淡是坦率、性情好的女孩。淡非常喜欢洋呢?他把她当成自己最好的妹妹。

(三)想起了

这天,洋接到淡的电话,她说她和同学们去夏令营,一周都不在家,叫洋外面买东西吃。

那女孩睡在淡的床上,已熟睡着。洋出去买面包和泡面。回来看到,女孩在沉思当中。洋问她,还想得起吗?洋给紫藤萝花浇水,女孩看到了紫藤萝,好像想起了什么?紫藤萝?紫……紫……紫……我叫小紫。女孩对洋兴奋地说:“我叫小紫。”“你终于想起来了?”“是的!”“还想起了什么吗?”“不知道。”“慢慢来吧。”

转眼到了第二天,洋要去上学,小紫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小紫看到一些无聊的电视,在下午看了看动画。动画里演了什么魔女魔法师的。小紫的心里有什么影子。渐渐地天晚了,小紫的全部记忆想起了。动画里的什么魔法师?对不对?她是魔法星球的成员。我是魔女!洋回来了,小紫告诉他。洋不相信,小紫说是真的。洋问她,她会魔法吗?小紫股着气说:“我还在学习呢!”

洋相信她说的吧,当做可爱的女孩。

洋看她的头发很松,像微风一样,那柔软。小紫已经睡着了,洋给她一吻,小紫的眼睛睁开了,小紫的脸红了。洋再给她一吻,小紫用枕头扔他。“不可以吗?小朋友。”小紫脸红着说:“不可以就算不可以。”“那么凶。”“可不…吗?”“左左捏捏。”洋扑向她,再给他一吻。这时,外面的大婶说:“小子你的衣服被淋湿了,快收起来。”洋出去收拾衣服去了,小紫很害羞。小紫好像喜欢上洋,可不是一般的喜欢。小紫还不知道洋,洋还有个青梅竹马的女友。

洋收拾好了衣服,回自己的房间里去睡了。

(四)不会

今天小紫醒来帮洋打扫房间,洋出去上学了。邻居大婶听到洋屋子里有声音。大婶想去瞧瞧,从窗子一处看看什么人也没有。小紫从“冰洞”里拿出陈旧的米,米的香味太陈旧了,小紫做了饭菜,等洋回来。

洋在楼下遇到邻居大婶,大婶对他警慎地说:“要小心贼。”洋说:“我知道了。”洋来到屋子,看到小紫做了饭菜。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可爱的乖乖贼。”小紫生气了,说:“我哪里是贼!不许吃我做的饭。”小紫拿起铁锅砸向他,洋挡住了铁锅,说:“你是个可爱的乖乖女。”小紫哼了一声,后说:“这才差不多。”

小紫知道魔法相关的事总是每晚做练习。夜间,洋出来方便时,看见小紫很用心很刻苦的练习,洋相信她是魔女了,洋没有打扰她,离开客厅。

早上,洋问她魔法的事,小紫说了一句。魔法不能滥用的。小紫知道这一句话,心里不开心。洋说:“我相信你。”“真的吗?”小紫给他一吻。忽然,水壶燃起来了,小紫用魔法解决问题。洋向水壶泼了一盆水,把那水壶扔了,重买了水壶一个。洋说:“你以前是没有学过魔法吧。”“可能是这样吧。”“我真的不会魔法,但我是魔法星球的成员。”小紫哭泣着。洋亲切对她说:“你不会魔法,你也承认了。但你是魔法星球的成员,我会非常相信你的。”“是吗?”洋给了她一吻。

(五)恋爱

今天呢?小紫特别高兴,和洋一起上街玩。下楼时,邻居大婶看见一个女孩的身影,不知道是谁?

过路时,小紫站在街上,两面车辆在呼喊,洋看见把小紫拉到了人行道。小紫问:“那跑的是怎样动的?”洋拍了拍小紫的背说:“小妹妹,跑的是坐在它身上的人操作的。”“哦?”带小小紫去商业街玩。有好吃的,有好玩的。洋问她:“吃什么东西,我都可以买给你。“小紫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吃棉花糖,是旁边的小贩在卖。小紫仔细看小贩做棉花糖。老板问她:“小姐要吃一个吗?”洋笑嘻嘻地说:“选一种颜色吧。”小紫选中了粉红色的,小紫觉得好好吃哦!也吃了其他颜色的。

过了一会儿,小紫进入服装店买衣服。小紫买里面穿的,买了漂亮伊人的外套,和舒服可爱的睡衣。又一会儿,小紫来到公园里玩。公园的空气十分清新,又有各样的花朵,花朵里还飘出来一阵阵香味。小紫觉得花朵很漂亮,也十分的香。这样的环境,她把这里当家了。

晚了,在海边的餐厅中,吃了那么好吃又那么高尚的东西,小紫的印象当中好像有什么记忆影子,小紫没有管。两个人来到附近的小公园里乘凉,于珍珍海风那么清秀,好像看到一片心的海洋。小紫要向洋表白:“我喜欢你,谢谢。”小紫给了他一吻,洋小声的自言自语道:“小紫,还要知道真相。傻丫头。”小紫在喊洋:“快走啊!”“是的,我来了。”洋站了起来,走向家里的方向去。

第51篇、爱情故事留一半甜瓤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热得满头大汗。打开冰箱一看,里面竟然冰着半个西瓜。我喜出望外,拿出来三下五除二地啃了个干净。正在这时,妻子徐蔓也回家了,一进门就嚷嚷:“渴死了!热死了!”打开冰箱一看,她愣住了。我告诉她那西瓜我吃了。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连忙拿杯子去倒水。一提水壶,里面也是空空如也。她一下子冒火了:“你也不知道烧点水。回家这么长时间都干什么了?”我也生气了:“凭什么都是我干?”为这事,我俩冷战了一星期才和好。

星期六,我独自回到父母家。他们一见我就问:“怎么一星期没见到徐蔓了?”我就把我们闹别扭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妈妈一听就责备我,做事不该只顾自己而不顾别人。我不以为然:“不就是吃了半个西瓜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爸爸笑了:“你也不用替自己辩解。明天是星期天,你们都过来一趟。”

第二天,我和徐蔓带上孩子回到父母家。一进门,爸爸就支使我出去买醋。等我买了回来,爸爸说徐蔓带着孩子出去了。说完他就抱出半个西瓜给我:“看你热得一头汗,吃点西瓜解解渴吧。”那半个西瓜足有四五斤,爸爸递过来一个勺子:“吃不了就剩着,让你媳妇回来吃。”我接过勺子大吃起来,吃了不到一半,肚子已经胀了。

一家人吃午饭时,爸爸突然抱出两个半拉西瓜放在桌上,对我说:“你看看它们有什么不同。”

我很纳闷,仔细地瞧了又瞧:一半是我刚才吃的,另一半也是吃过的。看了好一会儿,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摇了摇头。

爸爸指着西瓜说开了:“这一半是你吃的,那一半是徐蔓吃的。我告诉你们俩‘如果吃不完,就把剩的留着给对方吃’。你看徐蔓是怎么下勺子的?从旁边往中间掏,一半吃完了,另一半却没动。再看你,从中间开始掏,把瓤都吃了,把旁边留给别人。谁不知道瓜瓤甜呀?从这点小事上看,徐蔓就比你有心得多。”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爸爸意味深长地说:“两个人过一辈子,能有多少轰轰烈烈的事?夫妻的感情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平时一滴油、一勺饭、一瓢汤上。上次你为吃西瓜的事和徐蔓吵架,还振振有辞,那明明是你不对。要是换了徐蔓先回家,肯定会给你留一半的。别看这是不起眼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心。一块西瓜里就有居家过日子的大学问。再冷的心,你一点一点地暖它,总有把它焐热的一天;可是再热的心,你要是一勺一勺地浇冷水,也总有一天会彻底地弄凉了它。你想想:要是徐蔓像你一样,事事都不想着你,久而久之,你会怎么想?”

真是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蓦然发现,平日里回家时放好了的拖鞋,茶几上晾好了的茶水,下雨天门口摆好了的雨伞,竟然都是徐蔓的一片深情。可我呢,却大大咧咧,视而不见,不懂得将心比心……

想到这儿,我惭愧极了,赶忙把我已过了凉水的饺子端给徐蔓:“我这碗已经不烫了,你先吃吧。”

徐蔓笑了:“你少在爸妈面前装蒜了。”

爸爸也笑了:“能下决心装一辈子,就是个好丈夫了。”

第52篇、爱情故事不是冤家不聚头

不是冤家不聚头,形容两个人本来是大家不喜欢彼此,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最终成为恋人。

有人说,只要看看夫妻如何吵架,便可推测其婚姻生活是否幸福。有人甚至整理出两条规则:一、如果与配偶发生争执,正确的解决方法是用大广告牌朝对方的头砸下去;二、买一台崭新的洗衣机或洗碗机,几乎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结婚前,我有个男友老想改变我,叫我试用一种疗法,就是认真听人家讲话。这是众多现代婚姻顾问的主张,说是可以让你在争辩之时理性些,火药味少些。

但我不以为然,声称我本来就总是认真听人家说话。我男友反驳说,人家讲话时如果你老是叹气、嗤之以鼻、来回踱步或冲出房间,都不能算是认真在听。应该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方所说的内容,就像要准备考试一样。方法是重述对方所说的感受,重述之前加上一句:“我刚才听你说的是……”

我同意试试。他先开口说话,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幸好我们当时是在用电话交谈,我可以一面听一面做笔记。他说完了,不出声了。

我说:“我刚才听你说的是,你认为我太自我保护,没能让你表达自己的感受,令你觉得非常不痛,不,不,不痛……”其实是“不痛快”,可是因为我的笔记写得太慢,所以我一下子说不出来了。

这是一个破绽,我的男友已猜出我做了笔记。既然他改变不了我,他就选择了跟我分手。

常有人说我喜欢自我保护,“就像处于险境的獴。”也常有人批评我总是过于刻薄,多愁善感。如果你指责我的时候我正好在气头上,我准会歇斯底里爆发一场。就因为我的性格,这个男友不敢和我结婚。

和艾迪结婚以后,我决心做好每一件事,并向一位有心理咨询学位的朋友求助。

我的这位朋友建议我说话用“我”开头,因为“你”字容易使对方起自辩之心。譬如,不要说“你从来不洗碟子”,应该说“我所爱的人要是将碟子留给我洗,我会非常不高兴。”

另一建议是“互相印证”,即夫妻双方尽量理解对方的感觉。“我知道,要是该我做家务的时候我不洗碟子,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你会很生气。而今天,却是该你做家务哦。”

说实话,当我将所有方法都试用以后,效果却不太理想。

有一天,我和艾迪同在一辆车上,我没注意到停车标志——其实再谨慎的驾驶员也难免如此。艾迪却看到了那个停车标志,下意识地伸脚一踩,就像在踩刹车。我对他说:“我觉得你老是在密切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明白自己的缺点。不过,那次是谁在柯士柯市郊外开车乱闯红灯险些送命的?”

艾迪倒不在乎我拿柯士柯市那件事来挖苦他,真正惹恼他的,是我说话的腔调。那天夜里,我试图向艾迪解释以“我”开头的表达法,也介绍了认真听人家讲话和“互相印证”的理论。

艾迪听得很仔细,然后却这样宣布:“听你说了这些,我觉得,该怎么说呢,觉得听了耳膜痛。够了吧?”

不久,艾迪在我桌上留下一张剪报。报上说,某大学用录像机记录了130对新婚夫妇吵架的情况,共追踪研究了6年。结果显示,婚姻关系良好的夫妇极少采用洗耳恭听或“互相印证”之类的方式。令研究人员惊讶的是,婚姻幸福的夫妇吵起架来跟平常人一样,尘埃落定之后再握手言和,但他们发生口角时总带点抚慰与谐趣的意味。

就这一次,我很乐意承认是我错了。

想到以后再也不必用“我刚才听你说的是”这种方式来说话,我开心得当场发誓:下次艾迪若对我大发雷霆,我不会马上像火烧屁股那样发急。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将一套20世纪70年代的古董立体声喇叭给扔了。那是艾迪本想用来在此后10年浪费地下室空间的。

结果跟我原先所想的不大一样。我一看见艾迪搜遍整个车库,想知道我还把什么别的东西扔掉了,便冲他大声吼:“你又在监视我做什么了!”

艾迪不甘示弱:“你要扔东西竟不问我一声!”

警报响起,我们各自立即偃旗息鼓,以免出现两个人的“战争”。

到了傍晚,我捧着擦干净的古董喇叭来到厨房。艾迪先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然后向我保证不再检查我的春季大扫除。“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竟会这样做。所以嘛,请你原谅我呀。”他笑得很甜,像一个孩子。

第53篇、爱情故事致你的一封信

请允许我写一段繁孚的文字寄托我此刻难耐的心情!

我们或许素未蒙面,或许早已相识!但现实是我们现在没有在一起!

为此,我表示万分的难过!对不起!我竟然让我们游离在彼此的世界之外!

在这样一个锋芒的季节,多愁善感的我却始终不知道该怎样化解心中过去的情结!我急切地寻找着你,却也始终不知道我的你到底身在何方?

时常会想:在我无助的时候,你是否正与他人相谈甚欢?在你失落的时候,我是否又毫无察觉?现在的我难眠失心,在每个宁静的漆黑夜晚,独自忍受孤独与寂寞,期待能给我一句温暖的慰藉的你。现在的你身处何方,正遭遇着怎样的欢乐或者悲伤?我多想承担属于我的那一份悲伤或者欢乐!

可惜,我不在,你也不在。

但是,最后!我们终将会在一起!因为你,也因为我,迟早会在彼此的人生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只是有点可惜!你认识我的时候,我不再是那个我爱的我!同样,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我爱的那个你!

你看不见我曾经的信誓旦旦,可以持之以恒!

你不知道我拮据的无助窘态,可以坐立不安!

你不明白我偏执的固执执着,可以一如既往!

从前的我绝不抽烟乃至喝酒,绝无任何不良的嗜好;现在的我也只是在没你的时候偶尔上上夜店,宣泄一下生活的压力。

从前的我虽然犯过错,但是我可以坦然的诉说;现在的我即使有再多的苦楚也只会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承担。

情不知所以起,所以一往情深!在一个恰当的时机,你总会到来!

当然,那时候我们在一起。我也看不见你的青涩!(以下是经修改后引用的)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是待嫁的年龄,我没有见过你和男生成群结队去翻墙爬树的样子;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蓄了很久的长发,我没有见过你剪成一层一层的短发,在食堂让大家目瞪口呆的样子;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可以照顾自己,心情不好就做家务,手洗各种衣服,我不知道从前的你不会洗袜子,从没拖过地。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知道替别人着想、习惯倾听,从不打断别人的说话,我没有经历过你武断专横、不听任何人解释、我行我素的岁月。

我认识你的时候,怒脾气收敛,从不大声骂人,我不会知道原来的你生气时摔东西、撕纸条泄愤。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理性、友好、克制、习惯微笑,我没有见过你情绪崩溃,哭到喘不过气,甚至没有见过你撒娇的样子。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养成了良好的饮食习惯和运动习惯,我不知道从前的你喜欢吃油炸食品,不爱跑步,晚上十点半可以吃掉半盆排骨,把自己喂到130多斤。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会画简单的妆,知道什么季节穿黑丝袜、什么季节穿打底裤,商场里给我介绍化妆品让我晕头转向,我无法想象上中学时的你,早晨只刷牙不洗脸不梳头还能在学校转一整天。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知道怎么和陌生人打交道、怎么在酒桌上全身而退,我没有见过你说话脸红、被一瓶啤酒醉倒睡一晚的时候。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是这个样子,是个符合或者不符合我想法的成品,我再也无法参与你的成长,不能看到你从不懂事到懂事,从不温柔到温柔。

所以,我认识的、喜欢的终究只是半个你。当然,当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完全能够理解你各种奇怪的忌讳,能够明白你对着一首老歌,一种场景发呆,能够理解你的坚持、放弃、隐忍、等待。

我们到底要在哪里相遇?我多么想有一个人和我一起成长,和我一起年少轻狂、少不更事,从青涩到成熟都只是同一个人,成长的痕迹在对方眼中就能看到。二十多年的岁月中有十几年是和你相伴,然后一起让小时候的梦想一步步都成为现实。遗憾的是,所有的旅伴都是暂时的,我终于还是自己长大了,跟着不同的队伍,最后还是一个人、孤独的长大了

我很抱歉在人生二十年后才会在你的生命中出现!没有陪你走过最能让你记忆深刻的那一段路途!

现在的我没房没车甚至没有工作!我不能祈求,只能为美好的未来奋斗!我希望你能快点出现!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给我一句坚定的未来,我陪你!

我爱你很简单!我愿用我的一生换你的幸福!我坚信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你若离我而去,我必断你后续!

若是你能感同身受,必将泪如雨下!我的你恳求你出现吧!

后续:敬爱的读者,在读我的人,请将第三人称的你,换作第二人称的你,我想,我所写所说的也该是适合你的。或许你也想做我,那么你就是我。

第54篇、爱情故事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我是一个特困生,是村子里惟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摇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了希望。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做家教可以赚50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钱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

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们都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的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话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生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他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他认路。

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他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了。结过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他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

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什么事都能说的出来。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他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他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的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的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点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她们家吓了一跳。他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妈说因为它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丹丹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做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常年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他跟着我吃水煮白菜。他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她无休无止的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像整个人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要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他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去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就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国留学吗?一直等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再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给***妈打了电话:阿姨,丹丹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妈很迟疑的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丹丹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愿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能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了我。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女孩,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的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像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其实我比你更痛苦,因为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你离开你,你是我最爱的人。

她走了,生活还在继续。夜里,听着李宗盛的贵人歌,心中无限感慨“生来皆凡人,为何两重天,有的忙生计,有的赛神仙,有因才有果,全在一念间,富贵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亲爱的丹丹,我会努力的。我想在这里对你说:“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只想远远地看你一眼,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第55篇、爱情故事离了婚还能做朋友吗?

我的选择是不。离婚的时候我就表示,一旦离了婚,我希望我们之间不再有联系。他曾多次说,即使离了婚,他也把我当成是家人,甚至当成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辈子他有吃的就不会让我挨饿。但是我不愿。离婚后因为一些事,我们见过一两面,但我仍不能面对他。见到他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付出、那些过往的青春岁月、那些在内心最深处不能示人的伤痕,都像潮水般无法阻挡地涌现在面前。我知道我今生都不会再忘记些,但是我真的不愿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选择让这些往事尘封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我无法像朋友一样对待他,所以我更愿意和他失去联系,和他成为陌路人。我甚至希望能有机会去另一个城市工作,这样就可以看不见那些熟悉的街道,不去触碰心中的伤痕。

第56篇、爱情故事男人喜欢的三种女人

男人喜欢的三种女人,你是哪一种?

什么样的女人最招男人喜爱?怎样做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呢?下面给出三点婚恋宝典:

1、自重自爱的女人

在现在如此快节奏的时代,已经被当成一种另类的时尚。人们到底要求的是什么,仅仅是生理的需求吗?

人做为比动物高一等级的生物,不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却进化到如此的地步。一个好的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时,应该是先相处、了解对方是否合适自己以后,随着感情的加深而顺其自然的发生的。

一个随随便便就和男人上床的女人,试问男人们,这样的女人你们敢娶回家吗?

所以当你们遇到自重自爱的女人时应该好好的把握。

2、有责任感的女人

在现代只强调男人有责任感的时代,女人其实也应该有责任感。

很多女人是为了权,为了利,为了钱,为了势和男人在一起的。她们只不过把感情和肉体当做交换自己想得到的一种工具而已。

这样的女人今天为了某些东西和你在一起,那么改天也会为了得到其他的东西而离开你 的。

如此不负责任的女人你敢要吗?好女人应该是对自己对别人都有责任心的,在金钱面前有自控能力。

3、有思想的女人

现代社会压力越来越大,男人在外打拼其实已经承受了很多很大的压力。

一个有思想的女人应该能为男人分担一些压力,至少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和人生价值,并 不是一味的依附于男人。

女人会在社会生活里和压力里学到很多东西,使自己历练的越来越成熟,有韵味,也更坚强和勇敢。

有思想的女人在金钱面前有自控能力,是的谁不爱钱呀,可是并不是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你能买到真爱吗?感情和婚姻如果只是建立在金钱上靠的住吗?当富贵不在的时候她也就 随之而去了。

所以有思想的女人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而不是一味的追逐名利和金钱。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男人喜欢的三种女人故事。

第57篇、爱情故事爱情的第二道茶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第58篇、爱情故事绝世狐颜

狐狸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有座大荒山,大荒山连绵数百里,群峰掩映,万壑争辉,巍峨壮观。在大荒山脚下有一个小村落,村里只有几十户人家,代代狩猎为生,他们不知道当初他们的祖先为何要选在这么一处荒山定居。这儿四边都被群山包裹着,只有一条从山里流出的小溪通向外面的世界,村里人有时也拿打到的野味去山外的集市去卖,通常顺着这条小河走下去,一天才能到达最近的小镇,所以这些山里人一般都是呆在村里的,在他们眼中除了大山还是大山。

村里有一个小伙子,他和他母亲住在一起,他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在,再一次打猎中不慎摔死在山涧,所以当小伙子渐渐长大的时候,他母亲害怕他也会死在山里,便不许他进山,于是小伙子就在小溪旁开挖出一片田地,种上一些谷物,又是他也会拿一些粮食和邻居们换一些野味,毛皮,日子虽过得有些清苦,却也安心。

有一天,小伙子的母亲病了,病得很厉害,村里的神婆告诉小伙子只有狐岐山的灵芝才能就她母亲的命。狐岐山是大荒山中的一处山脉,因为狐狸众多而得名,村里的猎户打猎的时候都会远远的避开狐岐山,故老相传,狐岐山里住着狐仙,踏进狐岐山的人都会被狐仙迷住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村民没有敢去狐岐山的。可小伙子母亲的病已经十分严重了,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忍心看她母亲就这样病死,于是在一天早晨,他瞒着他母亲偷偷地进山了。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深入大荒山,以前她只去过村子附近的一些小山头,在进山之前,他已经向村里人打听好了狐岐山的位置,不过大荒山沟壑层生,万木交错,连杂草都比人还高,小伙子第一次进山很快就迷路了,在大荒山迷路的人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小伙子毫无经验,在大山里越走越远,不多久天就黑了。

黑夜里的大荒山是很可怕的,许多野兽就会在夜里出来寻食,小伙子一个人在山里磕磕绊绊的走着,他感觉周围一棵棵参天古树就像一只只黑色的幽灵长着一张张黑森森的大口向他咬来,小伙子越看越害怕忍不住跑了起来,就这样小伙子不顾东西的在大山里乱跑,惊起一群群歇枝在树上鸟,姑姑的怪叫着,远处似乎有着许多蓝色的眼睛盯着他,小伙子害怕极了,他跑得更快了。就这样,也不知道小伙子跑了多远,尽管他已经筋疲力尽了,可他还在跑,他害怕一停下来,那些蓝色的眼睛就会把它吃掉。就这样,小伙子在深山里跑着,跑着

突然,小伙子的腿被什么东西抓到了,小伙子摔倒了,他回头一看,竟是一只枯骨手臂死死地攥住了他的脚踝,小伙子一惊,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伙子慢慢的醒了过来,似乎那只手臂还在抓着他的脚踝,小伙子冷汗直冒,不过还好,他没再晕过去,他缓缓的回过头去借着从树隙中透过的淡淡月光看清了,那只不过是一段枯萎了的树枝卡住了他的脚踝,虚惊一场啊。小伙子把树枝拿掉向四周看了看,前方似乎有些光亮,隐约中闪烁着一道道白光。

小伙子壮着胆子走向前去,在他面前出现一小片湖水,大荒山里这样的胡挺多的,这里经常下雨,在一些山顶的低洼处就很容易形成这样的湖泊,不过这片湖水奇怪得很,刚才的那些白光就是从这儿发出来的,白光随着一波波水圈闪烁不定。小伙子很奇怪,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闪着白光的湖呢。小伙子在湖边看了看很快就发现原来这白光是从湖心发出来的。小伙子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卷起了裤脚走向湖中心,湖水很浅。很快,小伙子就来到了湖心,这里的白光很强,也很温暖,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似乎一夜的疲惫都消失了。发出白光的是一株很普通的小草,小草从根处发出两片细叶,约一尺来长,细如长剑,若没有着白光就是很普通的小草了。小伙子猜想这或许是棵仙草,或许能治好母亲的病,于是他轻轻地把这颗草拔了出来。就在小伙子拔下草的一瞬间,那白光消失了,小伙子感到很惊讶,可不等他细想,不远处想起了一声狐狸的嘶叫声,紧接着,两声,三声......此起彼伏的狐叫在大山里响起,很快,小湖旁就出现了一只只硕大的狐狸,它们用幽蓝的眼睛看着小伙子,发出一声声愤怒的嘶叫。小伙子害怕极了,抓着仙草就跑,群狐在他身后紧追不舍,一声声嘶叫似乎要将小伙子撕成碎片。就这样小伙子再一次在深山里跑了起来,只不过这一次变得更加凶险,小伙子脚步卷着碎石头,绊着草棵子跑着,很快他就跑到了一处悬崖,崖嘴悬出,下面深不见底,而身后,一群狐狸正冲过来,小伙子看了一下手中的仙草,转身跳进了深崖......


第59篇、爱情故事往事 不堪回首

一年多了!终于在此画上了句号。我应该开心才对,可是我在也快乐不起来,这场战争伤害了所有人。而我尽是罪魁祸首。

我求江答应我去外省,我说:"在那边我会照顾好自己。我答应你不会去找前的。要是你还不放心,我签合同进大厂。反正你知道,我在家里一刻也不想呆。在我苦苦哀求下江终于苦着脸允许我去外省,年初六我瞒过妈妈便悄悄买票去了浙江,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终于到了目的地。其实我真的没有打算要在跟前在扯上关系,可是我不知道他怎么就知道我又回到那个我们曾经恋爱的城市。那天很冷,他已经站在车站等我了。我本无意理他。按照计划,我是打算先去宾馆休息一天在去找厂,直接搬到厂里住的。在那里的朋友大多都是认识他的,几个不认识的也是有家之人,我也不便打扰。他似乎看穿了一切。他说:你在这又没什么人可以帮你,你看吧!你去我那里,等我帮你找到厂后,你在搬走。我不勉强你什么。我们可以是朋友。我真是个不会拒绝人的傻冒。不过他既然说是朋友,我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毕竟一个人在外面确实不是那么容易。我就想找到厂马上走就好,这样应该不会对不起江。然而我却不知道这已经伤了他的心。最后几天我跟前还有他一个朋友一起找厂。像他们都是一些要求高的家伙,大厂不进,(一般大厂都很严格,按时上下班,请假也得一层一层的批了才能请)工资不高不进,不自由不进,(想上班就上想下班就下只要能把货发出去就ok)老板不好玩不进。而我就想找个大厂进去数时间过日子,离前远点,这是我对江的保证,在见前已经感觉很对不起他了。可是每次我一看大厂招聘就被他们揽了下来,前的朋友总说:大厂有什么好的。我们大家找一个厂,反正你也会上片,到时我俩上片,小前整架,不是挺好的吗?

在这期间,江知道我和前又在一起,我俩一直闹矛盾,慢慢的,我闲江烦,他不了解我在这边的情况,每次打电话来总有说不完的话,时间久了,我也不想接电话,我想过段时间大家平静点就会好吧!

之后我也没进大厂,就跟着前和他朋友进了小厂一起上班,吃饭三人也一起吃,这样一来,我和前关系越理越乱,扯也扯不清。在他那些曾认识我的朋友面前,我还是他女朋友。怎么解释都无用,毕竟我和他一起上班下班,吃饭。说给鬼听,估计鬼也不信了。时间久了!我也没必要解释那么多。我和江,一直僵持着,因为越来越讨厌他对着我的耳朵说过不停,我对他也是越来越冷淡。他说我不爱他了,我也就顺着他的想法走。可还是会隔三岔五给我电话短信。我也爱理不理。

到了快七月的时候,妈妈就一直打电话催我回家。妈妈说"七月半要到了。如果你还有点良心就回来给你爸爸磕两个头,如果你觉得你对得起你爸爸你以后都别回来,不听话的东西,我为你操够心了,我该做的也做了。你看着办"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打算回去了!一是要去看爸爸,二是在这里这段时间,真的伤透了他的心,虽然电话里我总是对他冷淡,爱理不理,可是他每天晚上熬夜不睡觉,我也心疼。三就是和前的关系。以前是和他朋友些讲不清,现在和他也扯不清,干脆还是躲开吧!我也不想妈妈在为我的无知而流泪。

借这次回家给爸爸上坟的理由,我提前了一个月。(于6月28日农历的5月27)便匆匆的回家了。虽然妈妈电话里总骂我不听话,但她还是爱我的。知道我买票回来了,不知有多高兴。还有就是江,也许他的心情跟老妈一样吧!这段时间他们没少为我流泪呀!妈妈说"既然回来了就不要在出去了。你在外面我实在不放心,由其跟前在一起我更不放心。"妈妈一直不喜欢前,原因我也不知道。

我想回来了,一切也该风平浪静了。不在和前扯不清,不在让妈妈替我担心,不在让江为我流泪。可事实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我才回来没多久,前就跟着回来了。他说要找我,要去给我妈妈说我俩的事。让妈妈同意我跟他在一起。我一个头两个大,我坚决不要在见他了。我不想把他带来我家,闲言碎语能砸死人,我不想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可我是乎忘了自己曾告诉他来我家的路。没想到他真的就来了。我本想反正他不知道是哪家,就让他等吧!妈妈知道他来找我了,被臭骂了一番后,妈妈让我去把他带回了家。接着妈妈就对他说了妈妈的想法。反正结果就是一句:你和艳在一起,我是绝对不会同意,除非我死。前,看诱不过妈妈,也只能无赖的点头。可他那会那么轻易放手。他想妈妈不同意,都是江在中间阻拦。他想我不愿意和他好,也是江的不对。可事实回来我并没有和江和好,虽然他一在恳求我去他那边等他。可是我知道因为前的关系给他留下了太多无法抹去的阴影。


第60篇、爱情故事陌小莫,谁带你去流浪

一、陌小莫(1)

程南星气喘吁吁的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和顾景安在村头小河里摸鱼。

他满脸通红的咽了咽口水说,三儿,***死了。我手中的鱼扑通一声掉入水中,溅起一串浪花。***才死了。顾景安推了他一把。他皱着眉头舔了舔嘴唇说,骗你是小狗。我赤着脚向家中跑去,一路的小石子硌得脚底又疼又痒。我听见身后有错乱的脚步声,我知道那是顾景安和程南星。

一进家门,我就看见爸爸脸上狰狞的伤痕。一旁哭得撕心裂肺的是干妈葛仪。她一抬头看见我便一把将我抱进怀里,将鼻涕眼泪都抹在我的身上。她边哭边嚎,苦命的娃啊,以后你该怎么办...三儿啊...爸爸突然冲葛仪说,以后不要叫她三儿了。葛仪点点头,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爸爸起身,向屋内走去。丧门星。爸爸极小声的甩出这个词。我浑身一颤,险些站不稳。

听村里的大人说,妈妈和爸爸一起去县城办事,回来时遭遇车祸。一车十个人,只有妈妈丧了命。得知这个说法后,两天中我一句话都未说。直到妈妈的葬礼结束的第二天,葛仪成了我的新妈后,我突然仰天长笑。顾景安使劲晃着我的肩膀,试图让我镇定。程南星一激动请来了村里的神婆,神婆用她浑浊的老眼盯着我看了十秒后,决定给我作法,驱赶附在我身上的恶灵。于是,我只好咬破嘴唇让血顺着嘴角流下,并一头倒地不省人事。神婆大惊失色,边逃边说,不管我的事,不管我的事。

神婆的身影消失后,我睁开眼便张牙舞爪的扑向程南星,顾景安死死的拽住他,任我“蹂躏”他。在程南星的惨叫声中,12岁的我告别了已经随着妈妈一同逝去的幸福童年生活。

二、陌小莫(2)

那个本平静的夜晚,葛仪黑着脸站在门口等着玩耍回来的我,全然没有那个和蔼可亲的干妈形象。她抱着臂冷笑说,成天和男娃混一起野,这么小就开始想汉子了?

她越骂越凶,引得邻里都出来围观了。我没有理会她,绕过她径直进屋。她一把将我拽回,一副恶毒的嘴脸。有人说,小孩子贪玩,唠叨两句就行了。她叉着腰颐指气使的说,我自己的闺女我爱咋教育咋教育。人群里传来顾景安的声音,放开她。程南星也在人群里义正言辞的喊道,欺负小孩你算什么本事!可惜他被***一把拽住捂住嘴巴,末了***还不忘向葛仪投来歉意的目光。

葛仪冷哼一声,阴阳怪气的说,哟,这么多男娃护着你,我倒要看看你到底哪里跟别人长得不一样!话音一落,她用力撕扯我单薄的衬衣,我一口咬住她的手。我听见衣布撕裂的声音和周围的惊叹声。整个世界瞬间静止。鲜血顺着我的嘴角流下,滴落到我的锁骨,滑到我的胸前。12岁的我,像一颗刚开始膨胀的新鲜小草莓,在这个罪恶的夜晚,丢失了最干净的灵魂。我站在原地,像一颗枯死的小树,内心空白,只剩一具作废的躯壳。我什么也听不到,我甚至感觉到天地在旋转,我看见葛仪掂着我破碎的衬衣轻蔑的笑着,我还看见程南星噙着满眼的泪水奋力想要挣脱***的手,我多想对他说,你怎么哭了呢,你不要哭好不好,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可我什么都说不出,我像一尾孤独的鱼,盛在一个没有氧气的空玻璃瓶中,与世隔绝,万事悲凉。

我是什么时候蹲下抱住自己的呢?我不记得。我从余光里看见屋内爸爸难过的样子,多么深情的样子啊,我差点被感动了。你瞧他,看着我的眼睛满眼都是心疼,却寸步不移的任由我被众人的目光划伤。我突然站起来,拨开人群不顾一切的狂奔。直到一张床单裹住我的身体,一双稚嫩的手紧紧抱住我。顾景安,顾景安,全世界都只剩下这三个字。他说,三儿,不怕。我缩在他的怀里,哭不出来,伤口已被肆意展览,所以失去了疼痛。此刻,仿佛世界上只剩下这一个少言寡语的男生,却抵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第61篇、爱情故事爱情依然在

老婆在纽约逛了很多奢侈品店,她两眼放光,有股奋不顾身要往前冲的劲头,我一个劲儿往回拉,直到傍晚,拉着她坐地铁往回走的时候,狂热过后的她开始失落,拉斯维加斯路上的奥特莱斯被她放过了,而纽约的奥特莱斯因为太远又没有去成,除了买了点化妆品、家居用品、纪念品……老婆没有买到预期的奢侈品,她从失落开始转变成发脾气,哄了一会儿后,我也变得没耐心,我俩都有些不开心。

付过租车费,我们身上一张纸币也没有剩下,我倒是还有一小袋子硬币,但是我死活不愿意交出来,因为它们有各种不同面值、背面有各个州的纪念图案,我要留下来作为收藏。

托运过我们重达30公斤的大箱子,我拿着余下所有的箱、包、袋,陪老婆逛机场的各种免税店。

她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她在机场买了几件东西,买完之后,情形立即改变,仿佛蔫巴的植物浇了水,立竿见影地活泼高兴了起来,眼神变得温柔,满满的全是爱意。

女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写到这里,我们已经从美国的夜晚飞至某地的凌晨,飞机窗外是一大片的红霞和一大朵一大朵的白云,老婆又靠在我肩上睡着了,我们在一起并排坐着,共同经历白昼,经历一切:在大峡谷中一起围观传说中的海枯石烂;挤在一间只有一张床的屋子里看春晚视频;演唱会上我们随着音乐晃着同样的节奏……

我们朝夕相处并且相依为命,虽然已经不会再有恋爱时的热烈,但是我们坚信爱情依然在,只是换了一种形式,换了一种方式,它扎根于我们的心底,茂盛如大榕树且深沉如清澈的湖水。

第62篇、爱情故事找到你的爱情“同类项”

与所有的大龄北漂女郎一样,在28岁之前,小媛的相亲类似盲选,相亲14场,最短交往5个小时,最长交往两个半月,不是对方认为她是精怪,就是她认为对方是奇葩。最后,热心亲朋介绍的相亲对象她都不想见了:“听上去学历、职业身份、家庭背景都那么相似的人,见了之后整个生活理念都是南辕北辙的。”

为了平复心绪,小媛去京郊参与“3日修行”,在秋虫鸣叫的包围中,坐在蒲团上读有关梁思成与中国古建筑的一本书。就在那本书里,小媛读到了一句“真想与你一起研究木塔”。这是梁思成留下的朴素无华却又石破天惊的情话。只这一句话,所有关于林徽因当初为什么不选徐志摩的疑问,都有了答案。

掩卷深思,小媛得到了什么启示?就是他人眼中的郎才女貌其实并不能主宰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两个人在一起是否幸福圆满,要看两个人在志趣上是否一致。也就是说,两个人在心灵层面上,是否是“同类项”。

小媛依据这个原则把对“他”的期待写下来:我是一个热爱自然的人,春夏秋3季,会为观鸟、呼吁保护濒危鸟类,安排若干次短途旅行;我经常组织志愿者,帶着因为养病没有机会出门玩的孩子们出门观鸟,见识一下大自然的丰富性,也录下鸟儿清脆动人的啼鸣,让孩子们沉闷的心,听到天籁,获得一些舒展;观鸟归来,我会和其他志愿者一样,组织这些病童一起画画、剪纸、创作绘本,把见到珍稀鸟儿的欢喜表达出来。我组织大家通过慈善义卖,将孩子们的作品出售,获得下次旅行的一部分费用,为这些生活封闭的孩子持续不断地带去变化、惊喜与活力。我觉得,这不仅对这些孩子是莫大的宽慰,对我这样一个经常失去生活惊喜的普通人,也是一种很深的宽慰。我也深深地依赖这些鸟儿和孩子们。除此之外,在生活上我是一个不太讲究的人,我只穿一些植物染的布衣,用一个自己手缝的布包即可;我在中药店里买最便宜的参须,浸泡在甘油里,自制擦脸油。如果为私事出门,我会在网上定一些便宜的民宿,就算洗澡要去当地的公共澡堂我也不在乎。如果省下来的钱可以多组织一些病童出门走走,我心底就会漾起一些隐秘的欢喜。希望你也是——一个热爱孩子的人,一个热爱鸟类和大自然的人,一个生活朴素却不乏质地和讲究的人。

小媛的征友启事,在她的微信公众号上,与她的观鸟日志与漫画观鸟手记一起推送过,成为她的自画像。过了两三个月,不断有男生自称“我是你的同类项”,联系小媛一起做观鸟公益活动,并把病童在身体许可范围内可以参加的公益活动,拓展到朗读会、书法会、烘焙会、采摘会,让孩子们在治病的间隙,依旧可以感受到生命的丰富多彩和美好。

7个月之后,小媛在她的“同类项群体”中,顺利找到了情投意合的恋人,比小媛小1岁、做IT的高个子男人。一开始,他的追求没有引起小媛特别的注意,但有一次,他们组织病童出去观鸟时,遇上另一波观鸟爱好者,他跟对方吵了两架,第一次,是别人跟他鼓吹:“今儿鸟多,我带了3斤面包虫,全部用完了!”

他郑重其事地要人家承认错误:“能不能做一点功课再来观鸟?那种人工养殖的面包虫是鞘翅目的,里面含有大量的甲壳素,野生的鸟在自然状态下是吃不到这些的。你喂这么多,会让鸟儿拉稀致死!那就是害了它们!”

还有一次,是因为他发现,那些人为了拍鸟,居然用大头针把虫子钉在树干上,急于觅食的鸟儿看不清,就会把大头针也吃下去。他发现后,找对方理论。

那次活动结束后,他在附近的树林里,打着手电一一清理树干上的大头针。小媛陪他清理,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此后,他们感觉心跳的节拍都出奇一致,也就顺理成章成了恋人。

如今,他们已经结婚2年,有了一个10个月大的女儿,小媛和老公依旧保持着热恋时的甜蜜与默契。小媛说:在寻找爱人这件事情上,她要感激梁思成和林徽因。梁林时代匮缺的是物质,我们这个时代,匮缺的是精神与心力。在任何一个时代,寄希望于改造你的伴侣往往伴随着纠结痛苦,一开始,你就要寻找你的“同类项”,这样,生活才会有一种“原来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的惊喜。

第63篇、爱情故事如果你把爱情当赌博

朋友咪咪来找我倾诉,她心有不快,因为男朋友迷上了一款游戏机一样的赌博机器,坐在那里一玩就是小半天不说,真金白银没少输,总想以小博大,却是越陷越深。

赌博的男人简直可以用罪大恶极来形容,轻者玩物丧志,重者倾家荡产,遇到这样的,就一个字——分,而且越快越好。咪咪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觉得如果男人只是一时沉迷,自制力强的话,还是可以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于是我又问,关于赌博,现在这是给的第几次机会了?他改过自新了么?

咪咪数了数指头,然后摇头叹气,近乎眼泪汪汪地说,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说了劝了,当时管用,过后还是会去玩,偷偷摸摸地玩,見缝插针地玩,谎话连篇地玩,欲罢不能。明摆着前路艰险,为何还要苦苦挣扎?我再次提到分了算了,咪咪还是犹豫,毕竟一份感情投入太多,哪是说放就放得下的。

这才是问题症结,就好比赌博,为什么回头无岸?除了金钱驱动的贪婪欲望,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如果就此放弃,那么付出的一去不返,输掉的就是彻底输掉了,可若游戏还在继续,就有搏回的希望。因此很多身陷豪赌困局中的人都有一句口头禅:等我把输的赢回来就收手。

而爱情,就像一场豪赌。不想出局大多出于不甘。付出了那么多,期望的未来还没兑现,怎么可以说停就停,太亏了。比如朋友咪咪,在和男朋友翻来覆去的争吵当中,爱还剩下多少已经很难衡量,但每次吵架时,总不忘提起的是,以前我对你多好,为你做了什么,如今你为何变成这样?

如此这般,又是一段引人深思的血泪史。有人提出,谈恋爱就不应该付出太多,那些一开场就对恋人好得不要不要的,都是傻缺。一个叫“贝勃定律”的社会心理学效应就很值得玩味。“贝勃定律”是指人经历强烈的刺激后,再施予的刺激对他(她)来说也就变得微不足道。引入到爱情打个比方,假使可以把爱情中所付出的情感和物质按1到10的等级,从弱到强进行划分,如果在爱情开始之初,你不顾一切为爱燃烧,为爱付出投入到10,后面只要稍有松懈就会让对方觉得你不够爱了,而前面的表现是值得怀疑的;可如果反过来,最开始付出的是1,慢慢付出到10,那么对方就会觉得你越来越好,爱越来越浓。

知道了人的这种心理规律就更好办了啊,爱情里也可以做到四两拨千斤,以不变应万变,坐享其成,偶尔表现一下就可以了。你看,投机是人的本性。我想说的是,爱情虽然和赌博很像,可你若真把爱情当成赌博,则必输无疑。

第64篇、爱情故事爱着爱着,就散了

浏览新闻时,看到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

六年前,一位广西女孩给自己在某部队当兵的同学打电话,没想到总机把电话转错了,一位海南小伙子戏剧性地接到了电话,两人将错就错,聊得非常开心,从此就经常通过电话互诉衷肠。不久,男孩退伍回到家乡,女孩继续和他通过电话传递爱恋的思念。

正当两人沉浸在美好的异地恋情之中时,一场突然而至的车祸,导致男孩成了植物人,女孩不顾家人反对,毅然离开家乡去照顾昏迷不醒的恋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女孩悉心的照料,一年之后,男孩清醒过来,开始慢慢恢复意识。男友的点滴变化,都让女孩欣喜不已,在坚守了三年之后,她和他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了一对幸福的恋人。

他们结婚当天,没有浪漫的鲜花,也没有洁白的婚纱。但女孩发誓,将对自己的恋人一生不离不弃。一时间,这段爱情童话受到很多媒体关注,多家电视台都争相跟进,并纷纷派出记者参与节目录制。就这样,女孩的痴情故事得到了亿万观众的祝福。

谁也没想到的事,他们的婚姻生活仅仅维持了两年,女孩就提出了离婚。选择分手的原因很复杂,比如女孩漂泊在异地6年,全身心照顾男友,但自己的爸妈年纪也大了,他们生病时自己总不在身边,感觉十分惭愧;比如,尽管她付出了那么多,为给丈夫治病还借了不少钱,婆婆却对她非常不理解,一直以为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儿媳妇,陪伴自己的儿子就是为了得到好心人的捐款;比如,她不想让丈夫和自己永远住在病房里,渴望有个家,但反复奔波无数趟,都办不下当地的居住证,也申请不了公租房……

也许,当年选择在一起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她爱他,他也爱她,那就足够了。如今,她流着眼泪选择分手,亲手粉碎了以为可以天长地久的爱情童话,内心纠结的理由却很多,乱成了一团麻……

面对他们的分手,人们众说纷纭,唏嘘不已。是啊,这对患难的情侣没能走到最后,但是她对他6年的不离不弃,难道不足以给这个浮躁的社会带来足够的温暖和感动吗?

我想对离去的女孩说,别想太多,昨天的你,已经背负了很多,你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回去好好孝敬父母,开始新的生活吧。

很多时候,爱情原本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因为种种错综复杂的原因,也许爱着爱着,就散了。身为旁观者的我们,没有权利去指责谁,因为谁也拿不出一个完美的方案来解决这对恋人遇到的难题。

最终,爱情败给了残酷的现实,这就是结局,并不美好,却很真实。

第65篇、爱情故事我的爱情故事

我叫夏雨诺,是一名酒店经理。我理想的爱情是,我的另一半对我好就行了。其它无需多言。

但很不幸的是,我喜欢上了我的好朋友--严宇楠。他是一位出色的厨师,是厨师们的老大。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才27岁,人长得又帅,对人又有礼貌,也从来不摆架子。是所有女生中的白马王子。女生们最开心的是他还没有女朋友。虽然我也开心,但他只把我当朋友,我感觉是这样。

看看时间,已经十点了。但我还是一点睡意都没,脑子里全是他的影子。最近,我对他的思念已经走火入魔了。拍拍自己的脑门,强迫自己不再想他,爬上床睡觉……

“经理早。”“大家早。”下属们向我打招呼。然后我就向办公室走去,但是要经过厨房,因为办公室在最里面。

“夏经理早。”厨房的伙计向我打招呼。我对他们笑笑,点点头。突然对面走来一人,他是厨房老二--张东。也是我的好朋友之一。他向我走来。

“雨诺,老大正想找你呢。”“他找我干嘛?”“不知道,不和你说了,我先去做事。”“好。回头见。”

一走进办公室,就看见严宇楠坐在我的办公桌上。傍边放着一份早餐。

“找我干嘛。”“除了给你送早餐,还能干嘛。敢情我就是一跑腿的,而且还是个重量级的厨师。”我一听这话,有点味道了。马上笑着说。“哎呀。严宇楠,你不会介意的。为我这么漂亮的女性朋友送餐,你很乐意的对吧!”我说道“好朋友”时看到他眼睛暗了下来。

“嗯。好朋友。”他很小声的说了这句话。“夏雨诺,我们今晚去酒吧,你也一起去吧。”“酒吧啊!可是今晚不行,今晚酒店比较忙,我需要加一下班。我就不去了吧。”“不行,今晚一定要去,我来接你。就这样了。”

“黄经理,那我下班了。后面的事就麻烦你了。”“没有。我还要谢谢你呢。留下来帮我忙。改天请你吃饭。”“不用,我走了。”走到酒店门口,严宇楠已经在那里等我了。我走过去,打开车门上车。“怎么那么迟的?”严宇楠说。“要交接才行啊。”“我看是那个黄经理又想吃你的豆腐吧。”一边说,一边帮我系安全带。“不过仔细看看,其实你长得也不错哦。”“严宇楠,你说什么,意思是说我长得很丑是吗?(他居然偷笑)打扁你,死严宇楠。”向他挥了几拳拳头。“好了。走了。”他一声不说,就把车开动了,害得我吓死了。

“朋友们。把你们的身子摇起来。让我们一起嗨起来吧。”酒吧内,主持人在大喊着。酒吧里什么都有,但我最喜欢看得就是脱衣舞。虽说我是女性,但还是喜欢看。虽然被他们笑话我。不过,这脱衣舞不是经常有的。但不知道今晚有没有。我一坐下,张东就和我说:“雨诺,你今晚又有福气了。今晚又有表演脱衣秀哦。”一边说还一边扭动身子。看着就好笑。

“像她这种女生,喜欢那么另类的东西。都没有男人要了。”严宇楠说。

“严宇楠,你不损我不行啊。如果我没人要,你就要娶我。”他们听了,全都闹起来了。“娶了她,娶了她。”“娶就娶。”谁怕谁。然后他们就碰杯了。很快脱衣舞开始了,他们也喝得差不多了。我们全部人都走到舞台下面,我和严宇楠走在一起。好像他有点醉了,在看脱衣舞时,他就从后面搂住了我,而我直接靠在他身上了。他就这样搂着我,轻轻地对我说“就让我这样靠着,这样搂着你,才感觉到你在我身边。我们俩就一直这样,今晚的脱衣舞,我没心思看,我就一直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好好闻。

回到家了。严宇楠你真重啊!叫你不要喝醉,结果还是要我送你回来。“呕。”“严宇楠,你全部吐到我身上来了。”看着他醉成这样,我想做了什么都是不知道的了。算了吧!“唉。累死我了,像个大水牛似的,那么重。好了,轮到我了,今晚是回不去了,先洗个澡先。”洗澡出来,才发现没有衣服穿,赶快去衣柜找了件裤子和衬衫穿起来,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穿的这身衣服,自己显得更小了。

我把床划分了三八线,他睡一边,我睡一边。很快,我们就睡熟了,连三八线都不管了。就这样,他就搂着我睡到天亮了。他比我先醒,看到了我却一点都不惊讶,显然早知道了。后来,他闻了一下我的头发,就起床上洗手间了。不久后,我也醒过来了。我习惯了每天早上都要洗手间的。可他上洗手间居然不关门的,我走过去时,他全身光溜溜的。“啊啊!”我大叫了一声,还踢了他一脚下身,大骂一句“流氓。”转头就走了。我听到他“哎哟”了一声。还骂了我。“这个死女人,一大早发什么神经,哎哟,痛死我了。”当他出来时,我发现他的脚分开来走路了。我就哈哈哈大笑了起来。“夏雨诺,你下手可真重,你想要我的命啊。我又没得罪你,你干嘛踢我啊?”慢慢的在床边坐下来。“谁叫你换衣服不关门啊。让我看到了。”“哎,真好笑。这是我家,我为什么要关门啊。再说了,你偷看了我,还踢了我,是我亏了好不好,我都还没叫你负责呢?”“负责什么?我我我又没看到。”“还敢说没看到,说话都结巴了。”“看到又怎样,你又不会死,身材又没我的好看。”“是没你的好看。可是你会不会给我看呢?”“干嘛要给你看啊。”“不给我看?我告诉你,我昨晚早就看光了,而且还不穿内衣。你说我说对了吗?”“你你你。”“哈哈哈哈。”当时我气疯了,就扑过去打他,结果我们扭打在一起,最后都倒在床上了。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几秒,当我想起来时,他抓住了我。“你干嘛啊,严宇楠。”“雨诺。”好奇怪,他第一次没有叫我的姓,直接叫了我的名字。“干嘛啊!”“我喜欢你。”“你没发烧吧。你又在玩我是不是。”“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喜欢你,喜欢你。别人都知道我喜欢你,就你还不知道。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大笨蛋呢?”我感动了。“可是我……。”“可是什么?你想啊。我每天早上给你做早餐,是为了什么。你自己胃痛,不吃早餐怎么行呢。你说我是不是喜欢你。”“严宇楠,你真好。”我一边流泪一边说。“我刚刚还踢了你,你还痛不痛啊!”“傻瓜,这一点力气还伤不了我的。”“是真的吗?真的不要去看吗?”“真的。嘿嘿。你那么快就想看了。”“不要胡说八道。”“可是。你不想看,我想看了。真的。我昨晚忍得好辛苦啊!害的我只能抱着你睡。”“你昨晚真的有起床啊,那就是说你是装醉的了。臭严宇楠,你骗我。”“没骗你,昨晚我是醉了,可睡到半夜,我就醒了。看到你在这里睡,我就抱着你睡而已,你放心,我什么都没干。”“真的!”“真的。那我现在可以做我的事了吗?”“什么事?啊!”还没说,就被他吻住了。“不要吵,再吵,我弟弟可要罚你了。”就这样,他把我给吃了,我们也在一起了。

过后,我们去上班,都收到同事们的祝福了。在后来,他陪我一起回家见父母,想不到,我爸妈那么喜欢他。还和他说,现在有你帮我们管教雨诺,我们就放心了。我们还担心她嫁不出去呢?现在有你,我们就放心了。

半年后,我们结婚了。那天晚上,我们都在缠绵中度过。以后的日子,我生了两男两女,都是龙凤胎。我们生活的好开心。他还时不时的带我去旅游。

我懂得了:一辈子不长,要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第66篇、生活故事现代快餐爱情

这是一个节奏很快的时代,是一个压力很大的时代。都市生活,路上行人匆忙赶路。人们在早上七点的时候就起床,然后八点之前就要到去公司的公交车或者去公司的地铁上。有钱点的自己开车,想避开高峰期。时间来不急的,为了全勤奖就打的。中午快餐,晚上聚餐。然后醉醺醺的回家,倒头就睡,然后第二天再重复头一天的生活。然而在这样忙碌繁华的暮色背后,却还有一些不为人知快餐爱情。

每天的上下班,每天的吃快餐,每天的和几个好基又吹牛。日子单调的过着。

“唉,小陈,在干嘛?”公司的里的铁党赵亮在午休的时候拍了一下正在昏昏欲睡的陈星。“还能干嘛,无聊呗,还问!”陈星没好气的回答到。“呵呵,我昨晚约了一个妹子,好漂亮,两个人一起看电影,然后吃饭,然后你懂的,呵呵!”赵亮淫笑到。陈星当然知道然后的意思了。赵亮和他是哥们,他撅起屁股就知道他会放什么屁的人。“你就吹吧,就你,我还不知道,自己意淫的吧。昨晚估计是在家里自己撸的吧!”大家在同一个公司,都知道对方的底细,一样的屌丝,一样的光棍。甚至陈星还相亲介绍过几个女孩子,赵亮嘛,那算了,一次都没有。长的也不好看,个子也不高。突然说有女孩子愿意和他开放,打死也不会信的。“嘿,哥们,你这样不对吧,小瞧我不是。我跟你说,以前可能是吹牛,昨晚那是千真万确的,一点都没有吹牛!”看这小子煞有其事的样子,陈星也在悱恻,因为还没见过赵亮这小子这么严肃的。于是就是让赵亮说一下经过。

经过赵亮的介绍,这才知道,原来是真的有这么一个女的,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两个人聊了一个多星期。昨晚约好看电影,看好后就去吃饭,两个人喝了点酒。喝完之后,女方似乎有点醉,就不想回去。赵亮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宾馆,然后两个人在里面住了一个晚上。然后早上两人收拾好各自上班了。“那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做什么的?”“靠,这个我还真的不知道,没问。”“鄙视,就知道你小子忽悠,说的真的一样。都睡过了,还不知道女孩子叫什么,肯定是意淫。你这个losses。”这下赵亮急了,忙拿出手机,打开一个叫微信的软件,调出那个网名叫“在一起开心就好的”网友空间给陈星看照片。照片确实漂亮,一个看起来好清纯的女孩子。如果这个女孩子和赵亮站一起,那真的是美女和野兽。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想的,怎么看上了赵亮。陈星想,看上我才对呀。赵亮说,这个女孩子是通过微信的摇一摇的功能加上的。路很近,聊了一个星期,就约出来。并且还说,现在很流行这个的。这个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叫约炮。微信,陈星是知道的,但是没玩过,觉得有点虚假,也觉得现在网络那么乱,女孩子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忽悠上床的。但是赵亮的例子给他上了一课,原来他已经out了。于是马上不耻下问的虚心请教起赵亮。然后赵亮就帮他申请了一个号,取了一个网名叫“点烟抽红尘”,并且找了几张陈星自认为很完美的照片放相册里,于是也玩起了微信。

在熟悉了微信功能后,他也开始摇一摇。通过赵星的传授,他加了几个就在同一个城市的女孩子,但是没聊两句,人家就将他删了,后来在赵亮的指点下加了一个叫“带刺的玫瑰”的网友,然后开始聊天了。

点烟抽寂寞:“你好!“

带刺玫瑰:“你好!”

点烟抽寂寞:“看了你照片了,发现你是很清纯的女孩子!”

带刺玫瑰:“谢谢,你也不错,很帅气的,是一个帅哥哦!”

点烟抽寂寞:“我,还好。你是玫瑰,那你为什么是带刺的玫瑰呀?”

带刺玫瑰:“因为我受过伤,所以我现在浑身是刺,因为我要保护自己。呵呵,你为什么叫点烟抽寂寞呀,你还抽烟吗?”

点烟抽寂寞:“我不抽烟,只是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抽一支。我这么多年,一直是一个人,所以感觉寂寞。呵呵看来我们在很多时候是有相似地方的。”

带刺玫瑰:“是呀,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你是做什么的,在哪里上班呀?”

点烟抽寂寞:“我是一个程序员,在一个网络公司做网络维护。”

……

就这样,他们聊了十天,感觉相见恨晚。余是陈星终于鼓起语气约她了:“今晚有空吗?要不我们看电影吧!最近上映的《分手大师》听说很好看。”对方沉默了三分钟:“嗯,好。我门八点在比高电影院门口见吧!”“嗯,好的,不见不散哦!”陈星开心死了,生怕对方反悔。对方就没有回了,陈星也识相的不在发给他了。现在没心思上班,就等八点比高电影院了。

这次陈星也体会到了相对论的真实性。这太过的太慢了。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陈星立即就去了比高电影院,买了八点十五分的电影票,买好了爆米花,饮料,就坐等“带刺玫瑰”来赴约。

八点一十了,怎么还没来,不会我被忽悠,被放鸽子了吧!陈星看看手机上的时间,离电影开场也就五分钟了,还没见到人影,忍不住在微信上给她发了一条:“你到了吗,电影要开始了?”

带刺玫瑰:“嗯,一分钟就到,有点事情耽搁了。再等我一下。”

点烟抽寂寞:“嗯,好的,我等你!”看来没有被放鸽子,人家有事情,也许是在试探我。陈星自己歪歪着。

八点十二分,微信响了“我到了,在门口,穿红衣服的,拿手机的就是我,你出来接我一下。”“好嘞,你等我一下,马上就到。”拿着东西,陈星风一样的就下去了。果然,看到比高大门口有一个身高大概163cm,穿着红色连衣裙,乌黑的披肩发的女孩子背对着大门。应该就是“带刺玫瑰。”陈星第一次见网友,虽然刚刚想到没想就下来了,但是现在真的见到了,到是有点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愣愣的站在那里,这个时候女孩子转过头来,看到陈星,对他笑了一下,然后就走到他面前:“‘点烟抽寂寞’?呵呵看到我了,怎么也不打招呼。走吧,电影要开始了,我们上去吧!”女孩子看到陈星点头,就说到。“对对,好好,我门上去吧。”然后和女孩子一起上去,进电影院了。还好,电影刚刚开始,没有错过一点。他们坐的是情侣座,这也是赵亮教的。于是坐在一起吃爆米花,看电影。其实陈星只有一半的心思是在看电影上,另一半的心思是在赵亮教的绝招上。赵亮告诉他,在电影院的时候,是女孩子戒备心最低的时候,可以搂搂亲亲呀。所以陈星一直惦记着,但是毕竟新手,又不敢。每次听到旁边银铃般笑声,他都侧脸看她。灯光是昏暗的,荧幕上的光将女孩子洒在女孩子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荧光,很像天使,好美。想去搂,又怕她生气。最后在这样的煎熬中,总算是电影结束了。两人肩并肩的走出电影院。这时女孩子说话了:“今天谢谢你请我看电影,现在十点多了,我要回去了。”啊,回去,这可不行,赵亮说的下一步应该是吃饭喝酒,然后开房的。怎么能回去的。“啊,回去呀,不用这么急吧,现在十点多,才吃夜宵了,那里有一个烧烤店,我们吃点烧烤吧!”陈星用着赵亮教的话说道。“不用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很早,下次吧,下次我们早点,然后在一起吃饭吧。”女孩子说。陈星一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说“好吧,那我送你吧!”“不用了,打的很快的。你也早点回去吧,早点睡觉,明天才有精神工作。”说着女孩顺手拦下了一个的士。坐了上去。在车子里和陈星挥挥手,就走了。陈星也只能强颜欢笑的和她招手。然后自己也回宿舍了。

回到家,就发了一条微信给她。

点烟抽寂寞:“你到家了吗?”

五分钟后,带刺的玫瑰:“到了,有一会了,刚刚洗脸刷牙。你呢,到家了吗?”

点烟抽寂寞:“我也到了,今天见到我没有失望吧?”

带刺的玫瑰:“呵呵,没有,你挺帅的。你呢。有没有觉得我很丑,很失望嗯?”

点烟抽寂寞:“没有,你比照片上还漂亮。下次还能见你吗?”

带刺的玫瑰:“呵呵,应该可以,看时间吧,早点睡吧。晚安。”

点烟抽寂寞:“哦。晚安!”

但是陈星睡不着,他还在幻想下次见面。第二天,赵亮就问他昨晚的战绩,陈星白了他一眼:“什么也没有,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我靠,你这么没用的呀,这都不行,你号码给我,我加她,我来约……”“滚……”陈星一脚踢开这个损友:也许还能见吧,这么清纯美丽的女孩子,也许她并不是赵亮这个小子口中的那种女孩子。

后来他们零星的在聊着,都是一些吃饭了吗,在干嘛什么的。期间,陈星也约过几次,但是每次都被女孩子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不过这期间知道了女孩子的名字叫张涵,成都人。陈星也告诉了女孩子自己的名字。就这样聊着,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第二天是周末。

点烟抽寂寞:“今天我五点下班,下班后就没事情了,你呢?”

带刺的玫瑰:“我也五点就没事情了,下班后也没事情做。在想干嘛呢!”

点烟抽寂寞:“那要不我们见见吧,还去看电影!”

带刺的玫瑰:“不要看电影了,最近没什么好看的电影。要不你请我吃饭吧?”

点烟抽寂寞:“好好,那我们下班在什么地方碰面?”

带刺的玫瑰:“那我们就去万达广场吧!”

点烟抽寂寞:“好,万达广场,五点半见。”

陈星心里乐开花了,这次总算是再次约到了,又可以见到这个可人儿了。下班,就匆匆忙忙的打的去了万达广场。路过赵亮旁边,赵亮喊他都没听到。“赶着投胎呀,都不和兄弟一起下班,靠。”赵亮大声的骂着,可是当事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了。

到了万达广场,如期见到了张涵。“去哪里吃呢!”陈星问。“去外婆家吧。”“嗯,好,走吧。”于是两人去了外婆家。点了菜。陈星试探性的问:“喝点什么,要不喝酒怎么样,啤酒?”“嗯,都可以的。”张涵说道。没想到这么顺利,陈星以为要说服一番。

在等菜的过程中,陈星仔细的看了一下张涵。这次张涵穿的白色的短袖,下面是短牛仔裤。头发扎了一个辫子。白皙的大腿和精致的脸庞,给人一种活力四射的感觉。如果第一次打扮是红色天使,那么这次打扮就是白色精灵。第一给人的感觉是清纯,安静,这次给人的打扮就是俏皮,活泼。没想到两种气质会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陈星看着也是醉了。

“呵呵,傻瓜,干嘛那么看着我?”张涵问。

“你好美,真的不骗你,你比我见过的所有女生的都漂亮!”陈星说。

“就知道骗人,嘴巴还那么甜。”张涵笑着说道。然后他们就友谊茬没一茬的聊着。直到服务员上了菜,并开了啤酒。陈星给她和自己倒上。第一次满杯,女孩子喝了一点,陈星一口气喝完了。女孩子笑了:“你酒量好像很好的样子,你这样喝很快就会醉的。”陈星一听,吓了一跳,是呀自己这样喝,到时候不是灌醉她,自己还醉了,那就丢人了。等第二杯的时候,就再也不这样喝了。女孩子一开始还很小口的喝,后来喝着就开始大口了,甚至是整杯扪了。陈星都吓到了,说到:“不要喝那么急,要是不行,就不要喝多了。”“没事的,我知道的。”张涵回答到。陈星很矛盾,又想她喝多,又怕她喝多。两个人喝了一箱酒。其中张涵喝的还多点。他们走出餐馆的时候,都是满身酒气的。他们在广场走着走着,陈星就壮着胆子,用收搂住了张涵的腰。张涵也没反对,还顺势靠在了陈星的肩膀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陈星心里在斗争,这个时候是不是该去开房,还是该送她回去。如果不开房,以后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如果开房,现在她是醉的,酒醒了会不会怪我。唉,还是先问问她吧:“张涵,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嗯……”传来阵阵腻语。看来是真的醉了,送不回去了,自己宿舍人好多,没办法带,只能开一个房间了,这是没办法,上天不要怪我。陈星心里诉说着。

于是在附近找了一个宾馆,开了一个标间。将张涵扶进去,放到床上。看着睡着了的张涵,红红的脸蛋,白皙的大腿,起伏的胸口。陈星吞了一口口水。然后干净去洗澡,想让自己先冷静一下。洗好澡,用毛巾给张涵搽脸,脱了她的鞋,移到床上,盖好被子。自己也躺到旁边。虽然心里像猫爪一样,但是还是想不能做趁人之危的事情。但是躺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候,张涵却翻了一个身,手搭在了陈星的那个地方。嘴贴到了陈星的脸旁。陈星一转头,就和她的嘴碰到了一起。她那薄薄的嘴唇,带着轻轻的酒香,再上下面的反应。陈星控制不住了,立即转身,将张涵的脸捧起,深深的吻起,同时手也开始移到了那高峰之上……

早上八点,张涵睁开了眼睛,看到陈星在看着她。在张涵还没有开口的时候,陈星就说话了:“对不起,张涵,我昨晚没控制住,不过我会负责的,如果你觉得看不上我,我会给你补偿的。如果你觉得委屈了,想要报警,我不会逃跑的。”张涵没说话,也看着她,过来一会,开口了:“我相信你!”

后来他们就像恋人一样,开始谈恋爱,约会,吃饭,逛街,买东西,还有那个。但是每次都是在宾馆里。陈星现在感觉好幸福,虽然每次那些朋友说这微信的女孩不好,约炮,不能结婚什么的,但是陈星认为他找到了一个好的。也没有和他的朋友说过他和张涵的事情。

就这样,两人相处了三个月。这天,他又在微信上发了一个信息:“亲爱的,在干嘛?”

带刺的玫瑰:“没干嘛,和你说一个事情吧,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就这样吧。”

晴天霹雳。让陈星有点摸不清方向。“为什么突然这样,我们不是好好的嘛。”

带刺的玫瑰:“唉,不要一厢情愿了。你一个月就四千块钱。每次都请我吃外婆家什么的。我想吃海鲜,大龙虾什么的。你消费不起的。”

点烟抽寂寞:“那你为什么还和我这么久?”

带刺的玫瑰:“和你那么久因为我没有找到更好的。看你还帅,就便宜你了!”

点烟抽寂寞:“那你第一次我和你那个,早上你说相信我也是假的了?”

带刺的玫瑰:“呵呵,无语。那次我根本就没喝醉。只是看你样子,我不这样,你也不可能开房的。第一次看电影,在电影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菜鸟。想占便宜又不敢。

本来看好电影,我是很想和你去开房的,但是那天刚好我大姨妈来了,在看电影的时候我就感觉出来了。所以就匆匆忙忙回去了。那次宾馆里,我装醉,给你机会,你都不知道把握,还要我主动挑逗你,你才有胆子上我。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一个处呢?不过后来也知道你不是。不过你确实还是很老实。”

点烟抽寂寞:“那么看来,我一直都是在被你玩弄了。”

带刺的玫瑰:“也不算是玩弄,各取所需嘛。你不是在我身上也打了那么多次炮,不是也很爽。我现在找了一个富二代。那么我俩就只能到此了。拜拜!你去找其他人吧!”

点烟抽寂寞:“但是我已经喜欢你了呀。我打算对你负责呀!”

带刺玫瑰:“请输入验证信息”

对方已经删了他。他马上再加,可是对方不通过。想打电话,发现这么久还没找她要号码,一直都是微信联系的。

陈星很难受,晚上找赵亮喝酒。说了这次的经过。还给他看了张涵和他的合影。赵亮看了。说到:“你呀,难怪我们哥们在谈约泡的时候你不参加,原来你已经找了一个长期的炮友了。”“什么长期炮友,是我女友好不好。我是打算和她结婚的。”陈星吼道。“切,陈星,不是我说你。就算你长的好点比我帅点,那又怎么样。一个月就这点工资,能养活女友吗?还是这样好看的女友,怎么可能。这个女的我看了一下,不管是穿着打扮。那都是见过很多男人的那种。我们这样的屌丝是不可能进入她们的眼内的。那个时候估计她是寂寞了,看你长的还可以,就和你上床了,你就当真了。你太天真了。在网络上,几天就上床的,有几个是好女孩子。人家只是将你做为寂寞的时候的性伴侣,说白了就是炮友。你还在傻呼呼的投感情和金钱。看看,人家甩甩屁股走了,还当你是傻子。”“难道他们就真的一点也不将贞操当回事吗?”陈星这话问完,正在喝酒的赵亮一口喷了出来“哈哈哈,我看你真的是傻了。还贞操。傻逼。她和你搞的时候是处女吧。不是吧,还不知道和多少男人上过。现在哪有贞操这个东西。有点节操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处女都找不到了,高中都不一定能找到,你怎么找到贞操呢?好了,不说了,喝酒!”说着就和陈星碰杯。

不知道酒是什么味道,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就是只知道他醒了的时候,已经在宿舍了,衣服也没脱,地上一片狼藉。赵亮就在下铺,打着呼噜。头还是晕的,也不想起床。满脑子都是昨晚赵亮说的话。也许真的是自己out了,也许真的是自己跟不上时代了。不过日子还要过,自己也要跟上潮流,不能在被女的骗啦。要玩弄女人,这才是男人。

后来,他和赵亮他们打成一片。他们几个男人在一起,就是谈论女人,谈论谁谁又约了一个炮友,谁谁又和谁开了房。同时,他们的约泡工具也从一开始的微信增加了好几个,什么陌陌,什么比邻,什么豆瓣等等。而且他们也相互总结了一些约泡的心得。陈星被称为约泡小王子。只要是他约出来的女孩子。一般不会超过两次就可以上床了,快的话一次就搞定,马上删除联系方式,换下一个。

就这样,过了三年。陈星已经29岁了。三年,陈星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和多少女人看过电影,也不知道和多少女人上过床。

突然,陈星的妈妈要陈星回家一趟,说是要给他相亲,因为他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是呀,自己快三十了,还是一个人。虽然上过很多女人,但是没有一个是用心的,都是玩玩的,是不可能结婚过日子的。是该定下来了。

回家相亲很顺利,女孩子比他小两岁,很漂亮。顺利交往结婚。婚后有一天,他看到了他老婆的手机,上面有陌陌和微信。看了一下她微信的签名:“一个人的寂寞,你不知道。”这个签名让他想起了张涵,当时她的签名也是这个。老婆看到他再看手机,连忙解释:“老公,这个只是和朋友联系的,没有其他的。”陈星笑着将手机还给她,并自己拿出手机:“老婆,不用解释。我们现在就卸载这些东西,我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嗯,”于是他们一起将手机上的聊天工具删了。

第67篇、爱情故事最美的情话

丈夫个性木讷,淳朴善良,不像有的男人那样左右逢源,相处多年,他虽然从来没有说过有多爱我,但每天都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出门在外,不管好不好看,大包小包总是被他挎在身上,我却轻装简行;如果是好吃的东西,他就会留给我先吃;如果有时间,他会包揽许多家务,不像有的男人回到家后什么也不做。

要说起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节俭了,“抠门”达到远近闻名的程度。他烟酒不沾,麻将不打,甚至与朋友们的应酬都是极少的,当了房奴以后更是甚之又甚,让我感到既幸福又烦恼。幸福是朋友、同事经常戏谑我找到了极品好男人,在现在这个社会应是千分之一的概率;烦恼的是我本是个好奇心超强、不爱满足的人,例如喜爱美食,是个吃货,当我大谈菜价如何贵时,他就会不以为然地说:“吃白菜就行。多省钱。”让人哭笑不得。我有点儿小资,休闲时喜欢和女友们小聚,取了个名字“快乐女人帮”,喝喝茶,聊聊天,谈谈时事,他又不阴不阳地说:“人家业务多忙啊!咱可不能比。”虽然大多数情况他还是支持的,但这些话让人听起来酸溜溜的。

最令他忍无可忍的是我还喜欢游山玩水,这不就更攒不下钱了吗?前一段时间我又开始对海南着迷,从祖国东北边陲到海南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即使打折,我和儿子来回机票也要6000元,夫听了连连摇头,这钱在他心里会无限度地扩大,大概与6万的作用差不多吧!但架不住我的软磨硬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他终于点头同意了,走之前免不了冷言冷语表达一下不满。

我和儿子如愿以偿地飞向了椰岛三亚,把夫寂寥地丢在家里,用小儿现学现卖的古诗说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从飞机起降,到每处景点,夫都要电话追随、一一询问,我们在家他嫌我们物品乱放,弄乱房间,我们一走,他立刻想念。那天在观赏热带雨林的时候,接到夫的短信:“玩得开心,等你回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最爱一个人的方式就是满足他的愿望,虽然他曾经不喜欢、不高兴,但还是支持了我们。所以,这是我心中最美的情话,跨越千山万水后知道有盏灯为你亮,有扇门为你敞开,有个人等你回家,时间空间距离的拉开让我们学会重新审视另一个人在自己心里的重要性。

一路上,我们每天通电话,发短信,虽然他有时偶有错别字,因为他平日从不发短信,看着前言不搭后语,“心碎了”变成“心醉了”,让人忍俊不禁,却也饶有趣味,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我们总是忽略疼爱自己的人,去疼爱忽略自己的人”。最美的情话,虽不华丽,却让人最动情!

第68篇、爱情故事爱对人是种能力

多年后,再见到桃子时,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时光在她身上留下过怎样的痕迹,而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像是换了一个人。

桃子和她老公都是我大学同学,作为他俩爱情的旁观者,我领教过这个男人曾经有多幼稚多不靠谱。可眼前的他,看起来成熟稳重,整个晚上保持适度的沉默与幽默,对桃子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刚刚好。

我在这样的画面里,不由得回想起记忆里那个常常让桃子委屈得掉眼泪的小男生。那时候的他,三天两头玩失踪,手机设有密码,还动不动就将“我妈说”挂在嘴边。这样的他,让我们很难相信,桃子和他在一起会幸福。幸福应该是彼此疼惜,幸福应该是琴瑟和鸣,而不是桃子一个人单枪匹马地努力。可毕业的时候,桃子仍然义无反顾地跟着他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对此只能唏嘘不已。

还好,多年后的今天,这段不被大家看好的恋情,有了花好月圆。而桃子,也终于得到最美满的幸福。在桃子的幸福里,我突然意识到,这个爱情速食的年代里,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少了那么一点耐心,在对方变成好一点的恋人之前,提前离开了他。有时,幸福只是缺乏一点坚持。而桃子愿意等待,愿意用自己的温柔,去抚平一个男孩的浮躁,等他成长为有担当有责任的男人。

我想起大学时,有一次系里组织辩论赛,人人都知道隔壁班有个辩论高手。在我们所有人都抱着放弃的心态准备去走过场时,桃子硬是拉着我们,没日没夜地准备材料,最后竟然奇迹般地拿到第一名。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不论是成功还是幸福,只要你愿意争取,它迟早会来敲你的门。

可我们很多人,往往在幸福到了半路的时候,就失去了坚持下去的决心。甚至有时候,幸福已经来到身边,却没有留住它的底气。我想起朱德庸说的:“如果有一天幸福来敲你的门,你有勇气让它进来吗?幸福不会凭空得来,而是需要全心全意付出,否则幸福就会自己开门出去。”

幸福这件事,并不是天上掉馅饼。就算天上掉了馅饼,我们也要有能接住馅饼的能力。

第69篇、爱情故事不熟与太熟

从《星光大道》脱颖而出的“玖月奇迹”组合,是一对颇受观众喜爱的青年歌手。两人都来自辽宁,一个大连俏姑娘王小玮,一个沈阳帅小伙王小海。他们在舞台上靓丽的外型,以及配合之默契,可谓珠联璧合。这也使网友们纷纷猜测他俩的关系是否也已从台上走到了台下。关于这个问题,《星光大道》年度总决赛分赛时,老毕曾和他们探讨过。原来,小海对小玮是曾有过那么点意思,但小玮好像并不来电。所以生活中的他们,时至今天依然只是普通朋友。当时,老毕问小海,为什么不大胆表白哪?小海说,刚组合时曾试探着表白过,但小玮说,我们还不熟。就搁下了。等一年后,我又斗胆试探,可小玮又说,我们太熟了。于是,从不熟到太熟,小海终是没戏。

小海的话,貌似调侃,细想却意味深长,亦堪称经验之谈。异性之间,除了一见钟情的痴男怨女,大多数人彼此要想从普通朋友升华到情侣关系,几乎都难逃从不熟到较熟,而至太熟的历练。尤其一方追一方,而被追的那个又对你不怎么感冒,如此,这个“熟”的度,往往最难把握。半生不熟吧,难以走进对方心里,熟过了,则又极易变成哥们儿,从而背道而驰并将关系愈发偏离了初始的方向。所以能否修成正果的最佳时机,就在这不熟和太熟之间。这就好比一盘炒豆芽,虽是极简单的一道菜,却并不怎么好做,炒欠了夹生,还有一股豆腥味,难以下咽;炒过了,则变成了炖豆芽,不但爽脆和鲜味全无,吃到嘴里也软塌塌,味同嚼蜡。所以,这恋爱中的分寸拿捏、火候把握,绝对是个技术活。

好友阿涛一直对同事丽丽暗生情愫,平日里自是想方设法接近丽丽。丽丽对他如有所求,更是竭尽全力。本来丽丽对他也并不反感,又经不住阿涛的执著,便开始有点春心萌动。然而,阿涛却总以为火候不到,不敢轻易亮出自己的底牌。每次丽丽对他的帮助分明是有些暧昧地表示谢意时,他却大手一挥,一副很“大哥”的样子。一来二去,丽丽心中虽已萌芽的几丝爱的幼苗,由于得不到及时的养料与灌溉,便日渐枯黄,随之而来的就是,丽丽果真将阿涛当成了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两肋插刀的大哥,而此时阿涛则更加地不好意思再向“妹妹”吐露心声了。

其实喜欢和爱一直在一起,无法抵达的爱,就这样悲伤地蜕变成了喜欢。

说到底,无论是男追女,还是女追男,最关键的还是一个距离的问题。尚且不熟就是距离尚远,难以碰撞出火花;太熟则又是距离太近,相互太过了解太透明,便没有了那份神秘感。试想,异性之间一旦失去了对对方寻踪探幽的兴致,那所谓爱的燃点也就随之降到了零度。

第70篇、爱情故事爹和娘的爱情故事

说到爱情,最让我敬佩的还是爹和娘相濡以沫的爱情。

爹和娘的相识源于一次偶然。那天,爹正在办公室里备课,一个高挑俊美的姑娘来看爹的同事赵老师,还带来了她家种的桃子,并给了爹一个说:“你也尝尝吧。”赵老师介绍说:“这是我们小学的于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性格还很开朗呀。”两人就这么认识了,而且是一见钟情,很快定下了姻缘,那个姑娘以后就成了俺的娘。

不过,他们的爱情之路并不顺利。娘的家中只有娘和姥姥两个人,爹要和娘结婚,必须要到娘的家里,热恋中的爹同意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男到女家落户,必须要改姓,爹说什么也不同意,事情闹僵了。他推着自行车往外走,车子没气了,找了两个气管子就是打不上气。爹看着娘哭红的眼睛心马上软了,他说也许是娘的眼泪,也许是天意,让他留了下来,一留就留了一辈子,把四个孩子养大成人,为姥姥养老送终,但始终没改姓。

在我的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莫过于星期天,星期天最快樂的时光是晚饭后,爹吹口琴娘唱歌,爹看着娘,娘看着爹,笑容挂在脸上,幸福藏在心窝。

爱情有时候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完美。天有不测风云,1989年正月十二,娘得了脑栓塞,在县医院,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至今我还记得爹一口气跑上三楼,用手在娘的鼻子下试试,高兴地说:“还有气儿,还活着,说什么你也不能扔下我们呀!”爹的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下来,成了个泪人。

医生说转院吧,爹二话没说,把娘转到了保定附属医院,在那里住了25天。爹天天给娘捏背抓肩,背着她出去晒太阳,给她讲故事逗她开心,还学相声演员笨拙的小品,只为了博得娘开心一笑。娘的手脚有了知觉,爹高兴万分。出院后,爹给娘做了一副大拐,让娘锻炼,怕娘的胳肢窝硌着,就用软布把拐的上面包上,美观又舒服。爹每天要给娘穿衣喂饭按摩擦身熬中药,还端屎端尿。爹给娘讲笑话,娘笑得合不拢嘴,精神越来越好。爹为了更好地照顾娘,还学会了打针。

爹说,娘是个勇敢的战士,他一生都爱她,拥有娘他很幸福。是的,娘很坚强,为了自己所爱的人,顽强地和病魔作斗争。她每天坚持锻炼,半年后又拄着拐棍上课了。爹说要不是因为你娘是“省园丁”,你和姐姐又是咱们家的第四代教师,咱们家怎么会在1989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呢。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弟弟当兵第13天的晚上,46岁的娘突然心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娘走了,天塌了!爹得了冠心病,没人时大声哭,有人时小声嘀咕,整天像个傻子一样目光呆滞,耳朵聋了。头发白了,才50多岁却像80岁的老人。以前干净利索的爹,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头子。因为,爹太想娘了!

爹退休了,我们都想让他再找一个老伴儿,可爹始终拒绝,因为娘一直在他的心里住着,别人怎么可能进得去。

爹83岁了,4个月前被查出大脑萎缩,有时候他会说不上自己的名字来。我问他,我叫什么,他只会说我知道我知道,但每到说起娘,他就会泪流满面,说:“你娘没福气,要是活到现在该多好……”

第71篇、爱情故事爱的浴衣

牵手走过了近50多个春秋,爸爸和妈妈却像是昨日刚结婚的一对新人,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俩从高中起就在一块了,厮守了这么漫长的岁月,爱情似乎历久弥新。要命的是,他俩表达爱意的方式一点儿也不含蓄,有时令我们这些晚辈都有些难为情。

看电视时,妈妈给爸爸按摩脚丫子。坐车一道外出,她就大声读书给他听。每天晚上她都会将枕头弄松软,好让他睡得踏实。从未坐过船的妈妈有一次竟然出海了,因为爸爸热爱大海。

有时候,妈妈会一边哼着“街这边阳光明媚”,一边把爸爸拽到身边,“比尔,过来,咱们跳个舞。”爸爸欣然从命。不懂事的达奇(我家的小狗)闻声跑来,冲着他俩叫着,并一个劲地跟着他俩的舞步直打转。随后,妈妈一个优雅的转身,爸爸将她揽入怀中。

冬天,每当妈妈要外出,爸爸总是先去车库将车启动。每到星期天早晨,爸爸就会早早地起床,为妈妈奉上自制的饼干。他不会错过一个机会,告诉她“你今天非常漂亮”。可是,爸爸至今还没学会给自己的妻子买一份不俗的圣诞礼物。

他通常在圣诞节前一天的晚上溜出家门,一个人到附近的大超市转悠。个把小时后,他就会神秘兮兮地回到家,拎着那些沙沙作响的塑料袋子,随后独自与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纸、盒子、带子一直周旋到深夜。可年复一年,藏在圣诞树下给妻子的礼物总是那不变的两样: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一大瓶香水。

妈妈打开礼物盒的时候,总是作出惊喜的样子,然后特意穿过整个房间,在爸爸脸颊上深深地一吻。

有一年感恩节刚过,爸爸忽然向大家暗示:他要为妈妈买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我将信将疑:我的爸爸,一个与妈妈相伴50个年头的人,一个笨拙得从来没有太多花样的人,这会儿要给妻子送一件特殊的圣诞礼物?看得出他早就计划好了,并且对自己的点子相当满意。

12月25号的早晨,我在圣诞树下翻寻到一个大纸盒,上面是爸爸潦草的字迹:“送给我的爱妻。”我使劲晃了晃,没一点儿响声。这回肯定不是盒装的巧克力或大瓶的香水。

我将礼物拿给了妈妈,她满脸疑惑地看看我。我耸了耸肩,我们俩一起瞅着爸爸。他则冲妈妈挥着手,催她:“快打开啊!”

妈妈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在纸盒边缘挑了挑,她不想把精美的包装纸弄破了。爸爸在一旁有些不耐烦。“快点呀!快点呀!”他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亲爱的,这可是一大张纸。来年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你要多少包装纸,我统统给你买,现在把盒子打开,别在乎一张纸。”爸爸几乎在恳求她了。

终于,妈妈揭开了盒子外面的包装纸,她把纸折成了原来的1/4大小,放在一边,然后开始解盒子上的丝带。

爸爸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从坐椅上跳起来,冲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丝带给扯断了,还差点儿把盒盖撕破。随后他停住不动,想了想,又将盒子交还给妈妈,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口里还不停地念叨:“别磨磨蹭蹭的,快点呀!”

妈妈掀开盒盖,轻轻揭去一层绵纸,然后从衣盒内抖出一团粉红色的衣物。这是件棉制浴衣,领口边和衣兜上方绣着白色的雏菊。妈妈嘴角含着笑,不住地低声细语:“啊,比尔,亲爱的……”

但她故意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只得低头瞧着自己的膝盖,咬着嘴唇,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当场笑出声来。

“玛丽,在商场第一眼看到那件浴衣时,我就知道它是专门为你做的。我看了又看,心想:‘这样的款式,这样的颜色,简直太适合我的玛丽穿了。’所以,我连价钱都没问,只找了个跟你身材相仿的店员,定下了尺寸,接着就买回来了。”爸爸眉飞色舞地叙述着挑选礼物的经过。

我对妈妈的缄默不语大为惊讶:她至今都没告诉爸爸,他送给她的那件浴衣跟她5年来每天早晨穿的那件是一模一样的。

她只是偷偷将那件旧浴衣捐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然后穿上这件新浴衣。

因为,那是爱的浴衣。

第72篇、爱情故事陪伴是最长情的爱

去公园散步,看见一对老夫妻在遛弯儿。男人已经很老了,走路蹒跚,头发也白了且没剩下几根,一脸的灿烂笑容;女人也不年轻了,满头银发,紧紧拽着男人的手,两个人互相搀扶着,一边走一边低声说着什么。

公园里的花开得妖娆,老太太低头看花时,老头就站在旁边看着她,目光温柔,眼神温暖。老太太说:“这么好看的花你不看,看我干吗?看了一辈子还没看够?”老头说:“你比花好看,看了一辈子也没看够。这一辈子幸好有你陪伴我,风风雨雨都熬过来了。”

我从旁边经过,刚好听到这么肉麻的情话,心中忍不住想笑。老头、老太太携手走在公园里,夕阳把他们的背影镀上了一層金色的余晖。看着他们不再挺拔的佝偻的身姿,我的心中生出些许感慨。心想,他们这一辈子肯定没少吃苦,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但他们没有因那些不可预知的变故而分离,没有因健康而掉队,坚守初衷,不离不弃,这难道不让人感动吗?

有一句话说“陪伴是最长情的爱”,两个人一起经历了人生风雨,还能互相陪伴,真的是一件值得庆幸和珍惜的事情。人这一辈子,总会遇到那么一些难熬的日子。生病时,有一个人能陪伴在你身边,端水递药,无微不至地照顾你;遇到困苦挫折时,有一个人能陪在你身边,安慰你,鼓励你,和你一起承担;成功时,有一个人能陪伴在你身边,分享你的喜悦,分享你的快乐;甚或读书时、吃饭时、散步时,每时每刻都能有一个人陪伴在你的身边,哪怕是什么都不说,默默地静立在旁边,心中也会升起安稳和踏实。

最好的爱是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改变的,天长日久,像阳光一样默默地彼此守护;是只要你有需要,一转身或者一伸手就能看到或抓到站在你身后的那个人。当你老眼昏花时,那个人愿做你的眼睛;当你行动蹒跚时,那个人愿意做你的拐杖;当你的眼角爬满鱼尾纹的时候,那个人依旧爱你的容颜;当你的手上长满老年斑的时候,那个人依然愿意把你的手攥在手心里。

年轻时,我们总爱把一句“我爱你”挂在嘴上,其实就算说一千句“我爱你”,也抵不上一句“有我呢”。激情与平凡的差距就在于一个在云端,一个在地上,一个是虚幻的,一个是踏实的。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一定要波澜壮阔,不一定要抵死缠绵,能够在平凡的日子里相守,即使不说话,也是最动人的风景。

第73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冷漠

天气越来越冷了。

昨夜刮了一夜的风,夜半的风声里,我不能成眠。冬日的傍晚,父亲孤独地坐在院子里寒风中的情景让我的心一点一点地疼起来,我把他那苍白而冰凉的手握在我的掌心里的那一刻,我凉彻心骨,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是啊,我爱过父亲吗?在我亲吻孩子粉嫩小脸的时候。我关心过父亲吗?在我为小金鱼数着粒儿喂食的时候,我想起过父亲吗?

小的时候,父亲一年难得有几天和我们在一起,平日里,母亲总是把公社里分的花生、糯米用竹篮装好,高高地悬挂在房梁上。有时候我和妹妹馋得慌,就拿了竹竿去捅,由于用力太猛,竹蓝被捅翻了,吓得哭起来,母亲没有打我们,而是说,等到过年了,爸爸回来就可以吃了。于是,我和妹妹都盼望着过年。我们对父亲的印象却是模糊的。只知道父亲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工作。我的心里,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小的时候踩了庄稼地里的油菜花父亲要我和妹妹跪着挨打,我和妹妹偷吃红糖要挨打,还有就是邻居孩子告我的状,父亲不问原因要我向别人道歉。长大工作后,父亲也退休回家了,每天,他非要我把长发盘起来,不让我穿无袖的裙子,不许我迟到和早退……

那年冬天,我出嫁了。在农村,姑娘出嫁算是一件很大很大的事。忙于工作的父亲没有回家,甚至没有见过女婿是什么样。母亲叫我走了很远的山路到乡上给父亲打了电话,父亲没有一句祝福的话,只说嫁人了就不是小孩子了,要勤劳、要懂得孝敬公婆。在迎亲的唢呐声中,我想起父亲的话,想到他不在身边,我的心在顷刻间凉透,鞭炮声里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顿时泪流满面。当新娘的那种甜蜜和幸福顷刻间在我的脸上荡然无存。这是我的父亲吗?他从来都不疼我爱我。

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时候,那一年,我被提拔为领导干部,成为全市最年轻的科级女领导,当我满怀喜悦地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朋友的时候,大家都为我高兴,为我祝福。醉意朦胧中,我还是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我要让父亲为我感到骄傲和自豪。父亲扭头看了我一眼,冷冷地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你应该知道,为官是一种责任,而不是荣誉,你应该一直努力,而不是沾沾自喜。听了父亲简短的几句话,我好像被泼了一盆冷水,又像被当头挨了一棒,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在心里不停地诅咒父亲,这是我的父亲吗?他从来都不关心我鼓励我。

没过几天,我就遭遇了一场车祸,我不让丈夫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我的腰椎粉碎性骨折,肋骨有三根骨折,浑身都是伤。在医院里我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最后,父亲还是知道了,他赶到了医院,看见苍白无力的我,父亲询问了医生关于我的情况,医生告诉他说伤势严重,有瘫痪的可能,因为我的左腿已经麻木了。父亲听了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出去了。他再进来的时候,我看到父亲的眼睛红红的。在我住院的一百多天里,父亲天天为我送饭,我看他左手拄着拐杖,右手提着保暖盒蹒跚走进病房,然后笨拙地一勺一勺给我喂饭。他不是烫着我就是把汤洒我一脸,我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不吃药不打针不说话,我终于忍不住,粗暴地对父亲说:你走,我不要你喂饭给我。说完,我咬紧嘴唇,故意不吃他喂的饭。父亲生气了,当着同室病友的面,他狠狠地训斥我,骂我这么一点点挫折都接受不了,还什么干部呢!什么领导呢!有本事就好好吃饭,好好治疗重新站起来!干自己该干的事情!我又气又急,捂着被子大哭一场。那一刻,我恨死父亲了,这是我的父亲吗?他从来就不了解我。

寒冷的长夜里,我一点一点想起父亲来。冬日的傍晚,父亲孤独地坐在院子里寒风中的情景让我的心慢慢柔软起来。

父亲老了,他的头发全白了,他的一只腿萎缩了,走路需要拄着拐杖,过马路要遭受性急的驾车人的白眼。如今我已为人母,我无微不至爱着我的儿子和丈夫,但我从没有爱过父亲,哪怕是走路时我们有力的一把搀扶,相聚时一个专注和关切的眼神,他讲话的时候我们一份耐心的聆听。

现在我终于明白,世间不是所有的爱都是温柔的、缠绵的、温暖的。父亲的爱,像一条无情的鞭子,总是在我得意的时候无情地抽打在我的身上,让我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醒我怎样做人。多年来,我却不曾领悟。

天亮了,风也停了。我突然想起了一首歌,歌中唱道: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值得等待,当懂得珍惜以后回来,不知道那份爱还在不在……是啊,在拥有父亲的时候,我是否曾经好好珍惜过?我决定为父亲买一件厚厚的羽绒服,回家为他捶捶腿,陪他坐在寒风里的长椅上,握住他瘦削而冰凉的手,静静听他讲话,让父亲感受我的爱。

第74篇、爱情故事左右权衡的爱情,终将错过

认识李瑞安的时候,是一年里最好的季节,空气里裹着甜丝丝的味道。

春天悄无声息地来了,真是游览的好时节。苏小语利用周末的时间,一个人背着旅行包来到郊外去踏青。

其实,苏小语并非喜欢独来独往,只是她问了身边两个要好的女生要不要一起约,一个说周末要去泡图书馆,一个说周末想要去逛街。之后,苏小语便打消了再约其他人的想法,免得浪费时间和口舌。

春日和煦的阳光宠幸着万物,树梢开始吐露新芽,鲜花开始次第绽放,周围满是生机和希望。这样的季节,这样撩人的景色,在苏小语看来,真的是不可辜负。

但令苏小语猝不及防的是,早晨出门还是艳阳高照,没想到中午的时候,天空却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而此时,苏小语正处在半山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于是,她只好躲到一棵树下去避雨,可即使这样,苏小语的衣服还是被雨水打湿了。

春天的雨多少还带着一点寒气,苏小语被冻得有点瑟瑟发抖,就在这时,身后却传来一个男生很温柔的声音:“苏小语,那边好像有个山洞,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避雨。”苏小语扭头一看,这不是学校里大名鼎鼎的李瑞安吗?看到李瑞安,苏小语不由得脸红了。

用貌似潘安来形容李瑞安一点也不为过,他唇红齿白,肤色白皙,五官清秀,英俊中带着一抹醉人的温柔。最主要的是,这样好看的男子,居然还是系里的高材生。据说,他家境也不错,父母都是某大学的教授,因此,不知道学校里有多少女生为他痴狂呢。苏小语身边的女生就表示爱极了李瑞安。

其实苏小语也喜欢李瑞安,可是,苏小语却不敢有这样的奢望,因为她来自北方一个小镇,家境特别贫寒,她的父母双双下岗,一直靠打零工供她上学。所以,她纵使喜欢李瑞安,平时在学校看到他,也不敢抬眼看他一眼。后来,再见到他时干脆视他如空气一般。

苏小语随李瑞安一起来到一个山洞里,虽然洞口不大,但足够他们两人避雨。看着苏小语湿漉漉的头发,李瑞安急忙从背包里拿出一条毛巾,帮苏小语轻轻地擦拭,他一边帮她擦头发一边说:“苏小语,你为什么每次见到我都躲着我?”苏小语低着头说:“因为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李瑞安说:“难道我是外星人?”说完,苏小语便“咯咯”笑了起来。等她笑够了,李瑞安突然严肃地说:“苏小语,我喜欢你。”苏小语略微愣怔了一下,然后不相信似的说:“你喜欢我?不会吧?”

李瑞安说:“怎么不会?我就是喜欢你,喜欢你的清纯,喜欢你的淡雅,更喜欢你对我的漠视。”苏小语被李瑞安最后一句话再次逗笑了,然后李瑞安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而,苏小语最要好的女生却说出了她心中的顾虑:“小语,不是我不支持你和李瑞安交朋友,实在是这个男人太优秀了,恐怕以后还会有很多女生惦记他,会有你苦果子吃的,你可要做好准备啊!”苏小语回答她说:“李瑞安爱我,我信任他。”接下来,他俩便开始爱得轰轰烈烈,不管不顾。

可就在他们即将大学毕业时,苏小语的母亲却病倒了,苏小语面临的选择是不得不回到父母的身边陪伴他们。而李瑞安早已接受父母的安排,回到南方进了一家外企。

自此,两人便开始了异地恋。白天,他们按部就班地各自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晚上闲暇时,就会打个电话,诉一诉彼此之间的相思之苦。

本来,他们在分别之前就早已规划好了未来。等苏小语的母亲病好了,她就到南方来,找一份闲适的工作,顺便宜家宜室。如果苏小语的母亲依然没有起色,李瑞安就到北方来,工作之余,照顾他们一家的饮食起居。然后,他们在依山傍水的北方,相伴到老。

可是,半年过去了,苏小语母亲的病并没有起色,而李瑞安在南方的工作却上了一个新台阶,他升为公司的部门经理,工作也日渐忙碌起来。这样的反差无形中给苏小语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波动,李瑞安还会像以前一样爱自己吗?他会不会变心。有时苏小语给他打电话,他没接,苏小语便会胡思乱想起来,他在干嘛?和谁在一起?久而久之,她开始有点神经质。有时候她给李瑞安打电话,听到有女孩的声音,她就会问,她是谁?然后就是和他大吵大闹。每当这时,他总会好脾气地说:“亲爱的,别闹了好吗?你知道,我是爱你的。”

眼看苏小语就要过生日了,可这个生日还不是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想到即将到来的生日,她竟然无端大哭了几场。

生日那天,一大早,她就接到了李瑞安的电话,李瑞安说:“小语,生日快乐!”苏小语没好气地说:“你又不在身边,我怎么能快乐?”李瑞安说:“那你许个生日愿望如何?”苏小语说:“我的生日愿望就是能看到你,可你能来吗?”李瑞安故弄玄虚地说:“嗒嗒!小语,你到窗口看一下。”苏小语握着手机来到窗口,一眼就看到了李瑞安,她兴奋地大叫了一声,扔掉手机就飞奔了出去,一下子就扑进了李瑞安的怀里。

正值初春时节,吹拂过绿叶的风,变得格外温柔,太阳也变得暖洋洋的。苏小语和李瑞安一起牵手走过大街小巷,走过小桥流水,走过紫薇花旁,一直走到了天色暗淡,李瑞安说:“小语,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陪你的。”

苏小语被李瑞安的话感染了,她开心地笑着,居然笑出了眼泪,因为她知道李瑞安没有变,他还是原来的他。

其实苏小语完全可以对李瑞安说:“请你留下来。”可是她没有这么做,因为南方也有他割舍不掉的东西,比如工作、比如他的父母。

李瑞安走后,苏小语重新审视了他們两人目前的处境,她不知道自己和李瑞安的未来将何去何从,就算李瑞安现在还爱着她,可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敌人就是地域问题,彼此都有割舍不了的东西。

然而,再一次让苏小语心绪波动的是,李瑞安也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在朋友圈晒了一张他们公司员工一起外出旅游的照片,这张照片几乎全是一个赛一个的妖艳女子,李瑞安被美女们包围在中间,就像是被鲜花簇拥着的王子。苏小语一个电话就打了过去,“李瑞安,你前呼后拥的给谁看?你想告诉我你身边不缺女人是吗?”李瑞安一下子就懵了,急忙说:“小语,不是你说的那样,是我们单位今日组织出游,大家都在发朋友圈……”李瑞安还想说什么,却听“啪”的一声,被苏小语挂掉了电话,然后就是任性地关机。

可是,冷静下来,苏小语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小题大做了,便想着给李瑞安道歉,却又不好马上打电话过去。于是,她安排好了母亲身边的事宜,第二天,就飞往了南方,她想给李瑞安一个惊喜,她要和他和好如初。

蘇小语出现在李瑞安的办公室外,看到门虚掩着,里面却传出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李总,这项工作交给我来做吧,你别太累了,好吗?”李瑞安说:“好的,那你来做吧,你也别太辛苦了。”语气听着却是那样的暧昧。门外的苏小语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气愤,她一把就推开了办公室的门,然后眼睛死死地盯视着他们。那个漂亮女孩一看形势不好,便知趣地离开了办公室。等她走后,苏小语歇斯底里地大声喊道:“李瑞安,你去死吧。”李瑞安有点搞不清状况,说:“小语,你到底这是怎么了?”

苏小语头也不回拉着行李箱直奔机场,李瑞安在后面一直苦苦地追。李瑞安终于拽住了苏小语的胳膊,说:“小语,快跟我回去。”这时,苏小语却异常平静地对李瑞安说:“我们分手吧!”李瑞安先是一愣,然后,他痛苦万分地说了一个字:“好。”

两年后,母亲的病逐渐好了起来,可28岁的苏小语却依然单身,同事也给她介绍过两个男友,可是,小语心里却再也装不下任何人。

那天,苏小语在街上偶遇在李瑞安办公室里的漂亮女孩,漂亮女孩说:“你怎么在这里?你不该和李瑞安在一起吗?”苏小语苦笑了一下说:“我们分手了。倒是你,怎么会在这里?”漂亮女孩说:“唉!说起来话长,想当初,我费尽心机想和李瑞安在一起,可人家刀枪不入,只爱你一个人。爱情无望后,我父母正好在北方老家帮我找了一份工作,于是,就回来了。不过,我前些日子和南方的朋友聊天,听说李瑞安还没有结婚,人家爱的人,只有你。还以为你们一直在一起呢!”

漂亮女孩的一番话,让苏小语的心又疼痛又惊喜。疼痛的是,自己那时候太任性了,白白辜负了李瑞安对自己的爱,惊喜的是,原来李瑞安和自己一样依然单着。

回到家里,苏小语的心再也淡定不下来了,便决定立刻到南方去找李瑞安。她从网上订好了机票,打点行装后,说走就走。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苏小语已经来到了南方的城市。出了机场,苏小语抬头看到湛蓝的天空飘着像棉花朵一样的白云,她的心情一下子愉悦起来。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门口,苏小语给李瑞安打电话,用特别欢快的语气说:“瑞安,我来找你了,在机场呢,你来接我好吗?”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才传来李瑞安压抑的声音:“小语,对不起,我不能去接你,我马上就要结婚了。”说完,苏小语手里的手机“啪”的一声便掉在了地上,整个身子瘫软在地上带着哭腔大吼了一声:“苏小语,你这个大傻瓜,你居然弄丢了最好的爱情。”然而,这声音瞬间淹没在人潮汹涌的机场上空。

在一场来之不易的爱情里,如果你左右权衡,不珍惜这场爱情,那你终将错过这场爱情。

第7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力量,让成功绽开隐形的翅膀

或许有人会说浪漫的爱情只有小说中才有,可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我的爱情便是一个浪漫的故事。

我来自一个贫困的少数民族山村。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家庭。在我读书的那个时候,我们村是没有女孩子上学的。而我属于例外,那是因为善良的爸妈不忍心看我因想读书无尽的哭闹,可是贫困的家庭常常使我挣扎在辍学的边沿。上中学时,是班主任龚志鸿老师和陈春平老师,用博大的爱心,亲自到我家,挽救了我失学的命运。临近中考,贫困的家庭又出现了一些变故,使我静不下心来学习,雪上加霜的是父亲阑尾手术无人照管,于是我请假去照顾父親了……第一次中考,我失败了。

暑假期间,一张标有“升学率高达95%”的招生广告深深地吸引了我。为了追求梦想,我费尽心思,背起破旧的行囊来到丘北锦城私立中学,一边打工一边上学,由于种种原因,我又来到丘北农场子弟学校就读,遗憾的是因户口问题,第二次中考,我又失败了。我后悔没有回家乡考试,但人生没有草稿,写下的都是正文。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可悲的失败者,但我不相信我是真正的弱者。

1994年我怀着16岁的梦想,拖着泥泞的双脚来到泥槽完小代课,但“代课”不是我最终的目的,自学参加中考才是我的向往。因为我想登上真正属于我自己的讲台。那时,我经常唱这样一首歌来勉励自己:“要生存先把泪擦干,走过去前面是个天,从来女子做大事,九苦一分甜……”的确,我的求学路就像麻花一样弯弯曲曲。但我一直坚信,读书能改变命运,坚持能成就梦想。我自豪从来没有放弃过梦想!

或许是上苍对我的眷顾,为我派来了人生的贵人!那就是在我最失落,最痛苦的时候,是我的同事钱海荣老师把我从人生的最低谷拉了上来。也许是缘分吧!我们恋爱了!初恋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最幸福的时光,我们爱得如痴如醉,幸福甜蜜!至今忆起来也依然怦然心跳,幸福的涟漪依然在我心中激荡,泛起的甜蜜就像发生在昨天!

日子一天天在快乐与充实中飞逝,我的梦想也在我的内心深处和我的初恋一样激情地燃烧!从决定代课的那一刻起,我已做好为实现梦想而努力的准备。因此,课余时间,我除了备好课,改好学生作业外,我总会挤一挤玩乐的时间,躲进小屋刻苦攻读中考必考科目,全面复习自主模拟。梦想着可以当作社会考生参加1995年7月的中考。

就这样,为梦想而追逐,我一边代课,一边自学,一边恋爱,一边拼搏!当然,这一切的秘密,我并没有告诉过男朋友钱海荣老师!因为我想在考取师范学校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给他一份意外的惊喜!

俗话说,心有梦想,方能追求!我信了!还自以为是地认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可万万没想到,我连报名的资格也没有弄到,龙庆民族中学的领导说的理由很简单,“初中不存在什么社会考生!要参加中考,只能下一年来学校补习。”“补习”谈何容易?可怜的爸妈因躲避债务而寄人篱下,自身难保,谁来扶我读书呢?我终于明白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很残酷。那个只欠的“东风”没有像眷顾诸葛亮一样的眷顾我。那时的我还很单纯,听学校领导这么一说,也就没想什么法子了!梦想又一次在我精心地编织中破灭了!

可是,躲在房间里,看着一堆堆孤灯下训练的考卷,一本本被我挼得陈旧不堪的初中课本,一摞摞摘抄的笔记,我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说实话,我真的心有不甘啊!但又能怎样?无奈的我只好把所有的中考复习资料锁进了抽屉,想一同锁住这个被现实判了“死刑”的梦想!从那时起,幼稚的我不再借学生早读的声音来掩盖我的背诵,午夜的灯下也再没有我伏案解题的身影!我完完全全地沉浸在爱河里,幸福着、浪漫着!可我的心隐隐作痛,似乎我在用如痴如醉的爱情在舔舐着我几乎溃烂的、梦想的伤口!

随着岁月的流失,一周、两周、三周……过去了,我再也锁不住心中的思绪,“回学校读书”成了我在享受恋爱幸福之余的一股无法抗拒的欲望!我想过向男朋友提出扶我读书的要求,可是我无数次地把到了口边的话语又咽回,无数次地纠葛,是因为我怕亵渎了我对他那份深深的爱。

直到有一天,男朋友来到我宿舍,突然说,我们结婚吧!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你猜这是什么?”我愣了一下,好奇地问:“我哪知道啊!快告诉我。”这时他得意地翻开本子,我看到了一个很丰盛的菜谱——“炖鸡、火腿、烤鸭、圆子、酥肉、血骨砣……”他很开心地告诉我:“这是我预算好的结婚菜谱,你看看还要添补什么?”我清晰地感受到了他是认真的!此刻,我沉默了!呆呆地看着他,惊喜、幸福、惆怅、失落……像汹涌的浪潮一样涌向我的心头!

爱他,我无怨无悔,和他走进婚姻的殿堂也是我今生梦寐以求的归宿,可不是现在!那我的梦想怎么办?难道就这么“凉拌”了吗?不,为了更好的爱他,为了我们俩今后的幸福,我得赌一把——把我还想读书的愿望告诉他。此刻,我的头脑从来没有这样清醒过!

下定决心后,我再也不犹豫了!我很郑重地问他:“你真的爱我吗?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会改变吗?”他很自信而又得意地说:“那当然!今生非你不娶!”这句话让我万分的惊喜!终于鼓起了勇气,说出了久憋的话语——“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送我回学校读书吧!”我话音刚落,他不以为然,呵——呵——呵地笑了起来!“开什么玩笑?都快要结婚的人了,还读什么书呢?”这时我再也忍不住,立即打开抽屉把所有的复习资料、考卷、我亲手做的笔记,噼里啪啦翻了出来,摆在他的面前,并把我为什么代课的所有秘密告诉了他。当他确信我想读书是真的时,他欣喜而又惊讶地说:“那你为什么不早说?你看,今天才是中考的第二天……”过了一会儿,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你有这样的上进心,我很高兴,可今年已经来不及了,这样吧!下学期,你别代课了,我送你回中学补习!”听到这句话,我感动得快哭出声来!他紧紧地拥抱着我,用手轻轻拭去我眼角的泪花!嘴里还叨念着“你真是个十足的小傻瓜,这么好的打算,不早早告诉我!”接着他又说:“呵呵,我也是个十足的大傻瓜,你有求学的愿望,我竟然没有察觉!”此刻,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一股幸福的暖流遍布了我的全身,我确信,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而他便是我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孩。就这样,1995年9月他把我送回了龙庆民族中学补习。在送我回学校的那天,他严肃地向我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说:“雁子,历届生要冒着扣40分的风险,你学习的竞争会很强,压力会很大,尽力就好!如果考不上师范学校,答应我不要有什么极端的想法,我会想办法让你回来代课!如果考上了,别忘了还有一个深爱你的我,在家默默地等你!”我微笑着向他点点头“OK!”

第76篇、爱情故事黏人的幸福

上了出租车,我跟师傅交代:“前面红绿灯往右拐。”说了三遍,师傅也没应声。

“师傅,你睡着了?”

“死了。”

妈呀,一具尸体拉着我满街跑。

师傅解释说:“在昆仑饭店已经堵了一上午,这车就没动过,我都快睡着了,大街上跑的全是送礼的车。”

“快过年了嘛,可以理解。”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师傅的嗓门很大:“你那眼珠子是摆设啊,没看见水池子上有条带鱼……怎么不够?剁五段,我吃两段,儿子吃一段,头尾你收拾,焖上一锅大米饭……买什么黄瓜,这几天齁贵的!”

电话挂了,我问:“是你爱人的电话吧,她也是开车的?”

“全职太太。”

我倒吸了一口气:做得起全职太太的,丈夫都是所谓的成功人士,至少一个人可以养活全家呀!

“那你一个人挣钱挺辛苦吧?一天在车上有多久?”

“十二三个钟头吧。”

他的手机又响了,师傅的语气缓和了一些:“到腊月二十八再买……贵也得买啊,今年多买!那脆黄瓜一咬,满车清香,再困都睡不着了!今年要是跟去年一样下雪,我七八个钟头都下不了车,多备上点儿,5斤差不多吧……”

“师傅,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要七八个小时?”

“内蒙古,丈母娘家。哥们儿年年去,16年了,一年也没落下。”

“你对丈母娘不错呀!”

“嘿,人家把闺女给咱了,一年就见这么一回面,还不麻利儿的!老太太这几个闺女,就我们离得远,偏偏老太太就喜欢我们家这位,从打小年老太太就盼我们回去,好吃的恨不能给我们留上一年。”

“也挺好,在内蒙古过年比在北京有意思吧?”

“忒有意思了!那大锅里煮一块羊肉就够全家十来口子吃的。”师傅双手松开方向盘比画着,比风挡玻璃还大,真夸张。

“那才叫吃肉呢,一天三顿酒,早起我丈母娘就把酒烫上了,喝得差不多了在热炕上眯一觉,舒坦!逮空我就在院里点上挂鞭,噼里啪啦一响,热闹啊!没事时我就拉着老太太出去转,一里的路我也开上车,显摆呀。咱这车不咋的,可那是村里独一份。我丈母娘见到谁都叫停车,非拉人家一段,坐坐北京的车啊!”

“那你得打表啊!”我逗师傅。

“这哪是咱北京人干的事儿?得装阔气,北京爷嘛!”

“你丈母娘特为你骄傲吧?”

“不是我丈母娘骄傲,是我媳妇骄傲。嗬,那几天对我那个好啊,小眼都眯成一条缝了,扒都扒不开!”

“那在北京她对你不好啊?”

“必须好啊!只要我进了门,她就啥也不干,全伺候我了。别看我在外头是孙子,在家里绝对是爷!这不,买个菜都得问我。”

“那你老婆挺幸福的,这么年轻就不工作了,全职太太。”

“还行吧。我一天多干几个小时就行了,让她歇了吧,一女的起早贪黑的上什么班啊,齁累的,还得管孩子学习。这全职太太多好啊,风吹不着,日晒不着的。”

电话又响了。师傅语气很霸道:“就这么点儿屁事,费多少电话钱,挂了!”

“对媳妇够横的啊。”

“她没啥事,就是想听听我的声音,黏人!”

我半天无语,一直看着师傅的后脑勺,心里那个羡慕。黏人,多幸福的一对儿啊!这也没比那些大企业家们差哪里去呀,不也是一言九鼎的老大吗,不也是家里藏着个幸福的妻子吗?不就是挣的钱小数点点得不在一个位置上嘛,都是一日三餐,过年同样要走亲访友啊。

“师傅,你们家那条带鱼多大呀?还能剁出五段?”

“一看您就没吃过带鱼,带鱼越小越好吃,那大带鱼肉都忒面。”

“你怎么得吃两段?一般是儿子多吃。”

“嘿,他们又不开车,我们家靠我挣钱呢!”

“那你一月能挣多少?”

“说实数的话,刨去交公司的,刨去油钱……”

“再刨去三顿饭钱?”

“别价,我天天家里吃,我媳妇顿顿给我做呢,那热乎乎地吃上一碗,怎么也比盒饭强。我媳妇对我那是百分百的疼,一星期的饭不带重样的,哪怕是三顿面呢,早上酸汤面,中午抻面,晚上捞面,也不重样。绕路我也顿顿回去吃,吃了饭顺便看一眼媳妇,这一天我舒坦,她也高兴!”

我快下车了,师傅提前把计价器抬起来了,我说:“别,还得几百米呢。”

“打印票忒慢,耽误工夫。我这会儿还得上我妈那儿躺会儿。”

“累了吧?”

“不是。这不要上内蒙古过年吗,年前多去几趟我妈那儿,老太太心里舒坦点儿。我家里事儿多着呢,下午还得去稻香村买点心。跟你说吧,年年回内蒙古,我这车都跟货车似的,后备箱险些都盖不上了。”

我下车了,心里竟有些恋恋不舍——师傅的幸福很黏人。

第77篇、爱情故事爱情本来的样子

春节前,因为要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我回了趟老家。当时天气很冷,我穿了厚厚的羽绒服,还是觉得寒气袭人。路远赶不回去,晚上,我住到了表姐家。表姐夫拿出瓜子、花生,我们坐在电视机前,边吃边聊天。

忽然,表姐夫指指电视说:“快看!”原来,电视里正播放一则药品广告,治疗腰腿疼的,一个女人喋喋不休地重复着介绍其疗效如何好。“你的胳膊总是疼,应该买两盒这种药试试!”表姐夫认真地在一张纸上记下药品的名字。

“算了吧,那药可贵了,听说要400多块一盒呢!”表姐撇撇嘴说,“天气这么冷,省下那笔钱,给你买件羽绒服穿!”“你来评评这个理儿,穿衣和治病,哪个重要?”表姐夫嘿嘿地冲我笑着说。

我知道,因为要供养一双儿女上学,要赡养老人,加上翻新房子,这些年表姐家的日子过得很拮据。表姐去年在一家食品厂打工时,因为胳膊长期泡在冷水里,落下了疼痛的毛病,最严重的时候,甚至穿衣服都很费劲,不治怎么能行呢?

表姐夫则和土地辛辛苦苦地打了半輩子交道,身上穿的大都是亲戚朋友送的旧衣服。平时倒没什么,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穿这样就有些显得寒酸了,的确该有件像样的衣服。

争论了半天,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直到临睡前,也没统一意见。

第二天上午,表姐去镇上办事,回来的时候,花10元买回来一个电暖宝,兴冲冲地对表姐夫说:“看,这东西可神了,插上电能热好几个小时,我的胳膊是着凉落下的病,暖暖就好啦!我用省下的钱给你定了件羽绒服,过两天货就到!”

表姐夫一听就急了:“嘿,邻居家的刘青明天去城里看病,我已经跟他说好了,把治胳膊疼的药捎回来,还是把羽绒服退了吧!”

“不行,你不买衣服,以后我不跟你一起出门!”表姐不肯让步。

“不行,你不去治病,以后我也不跟你一起出门!”表姐夫回敬了一句。

一直生活在乡下的表姐和表姐夫,从不把爱挂在嘴上。但我觉得,他们对彼此的谦让,已经让温暖直抵对方的心灵。谁又能说,那不是爱情呢?

听,他们又提高了嗓门在吵,每一句话里却都藏着对彼此的深情。就算争吵也是一种幸福,这才是爱情本来的样子!

第78篇、爱情故事紫贝壳纽扣

贝尔本很想让父亲留下来,她希望母亲能和她一起挽留父亲,但母亲没有对执意要离开的父亲做任何挽留。

贝尔本忍不住哭出声来,12岁的她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曾经那么恩爱幸福的父母要分手,难道父亲对母亲的爱,真的会随着他拿走属于他的东西,就永远消失了吗?

夜已经很深了,母亲卧室的灯还亮着。透过门缝。贝尔本看见母亲正流着眼泪,将父亲褶皱的书角一页页抹平;把父亲心爱的老唱片粘上粉红的小纸条;再把父亲的衣服从橱柜里小心地取出来……

尽管贝尔本还不太明白大人的感情世界,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那就是母亲依然爱着父亲。等到母亲房间的灯熄灭,她疲惫的鼾声均匀地响起,贝尔本才蹑手蹑脚地走进母亲的房间。母亲为父亲整理了大大小小8只箱子。贝尔本弓下身子,当摸到第8只箱子时,她激动地发现自己能提得动它,她把它拎回自己的屋里。

皮箱里装的东西让贝尔本有些失望,她以为自己能幸运地“偷”到装着父亲心爱老唱片的那只皮箱,或者拿到装着摄像机的皮箱也不错。这个箱子里面装的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18双颜色各异的袜子、两双冬天用的皮手套、母亲为父亲编织的一条红色围巾以及父亲早年收集的糖纸。贝尔本挑了3只袜子、一只皮手套、一条红围巾和一堆绿色糖纸,然后偷偷把箱子送回了母亲的房间。

第二天。父亲回家搬运属于他的那8只箱子。任凭父母怎么喊,贝尔本躲在房间里就是不出来。尽管自己藏的东西是那么微不足道,但她依然担心被细心的父亲发现并带走。如果那样的话,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父亲离开后,尽管母亲很少提起父亲,但聪明的贝尔本仍能从母亲的某个神情里看出她的落寞。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粗心的父亲仍然没有发现自己丢了东西吗?贝尔本忍不住给父亲打电话:“爸爸,我发现你落下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父亲答应晚上回来取,贝尔本让母亲将一小沓糖纸用盒子包好,还假装埋怨母亲不细心。

看着母亲微笑着将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父亲,贝尔本心里涌起一股暖意。尽管他们没有说什么,尽管父亲在家里呆了10分钟就匆匆离开了,母亲却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这是贝尔本最想要的礼物。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贝尔本再次拨通父亲的电话。“爸爸。难道妈妈给您织的那条红围巾您也不要了吗?”父亲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爽朗地答应第二天来取。让贝尔本惊喜的是,父亲买来一团黄色毛线,让母亲为贝尔本织一顶帽子。这一次,他们聊了半个多小时,父亲才起身离开。

“还有3只袜子和一只皮手套。”贝尔本想,这些小物件还能把父亲骗回来吗?即使自己还能让父亲回来4次,谁又能保证他在短短的4次回家时间里,重新爱上母亲?她不禁有些后悔:当初应该把父亲的东西多藏点。

当贝尔本第3次给父亲打电话,说他落下了东西时,母亲偶然发现了她藏在床头柜的袜子和手套。她不禁为女儿的良苦用心感到欣慰,但她觉得这样做未必能挽回丈夫的爱。眼看着可以分成4次的物品,被母亲一次性交给了父亲,贝尔本既羞愧又难过。不过这次,父亲留下来吃了晚饭,他甚至在离开时轻轻吻了母亲的额头。但贝尔本可悲地感到:属于父亲的所有东西,已经被他全部拿走了。他对这个家庭的留恋和对母亲的爱,也许将永远回不来了。

眼看着母亲的情绪渐渐低落,贝尔本开始在家里的每个角落搜寻。试图找到父亲落下的某个重要物品。尽管母亲坚定地说这里除了贝尔本。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让父亲留恋了,但贝尔本仍固执地继续搜寻着,她坚信父亲一定还有什么东西未曾带走。

两个多月后,贝尔本在车库里发现了一枚紫色的贝壳纽扣,这不是父亲最喜欢的那件风衣上的纽扣吗?贝尔本兴奋不已,就在同时,母亲也在房间里发现了一枚紫色贝壳纽扣,可她清楚地记得,她曾仔细地检查了丈夫每件衣服上的纽扣呀。

贝尔本兴奋地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这次,父亲抢在女儿之前说了起来。“宝贝,我丢了两颗紫色贝壳纽扣。告诉妈妈,不小心丢掉两颗纽扣让我感到难过和孤单。”贝尔本转达了父亲的话,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突然会泪流满面。

在房间里的贝尔本听到门铃声,应该是父亲来取纽扣了。当她打开房门时,发现父亲和母亲正紧紧拥抱在一起,门外还放着父亲的8只箱子。这一刻,贝尔本欣喜地知道,父亲对这个家的眷恋和爱都回来了。

天真善良的贝尔本,当初煞费苦心地一件件藏掖父亲的东西,只是希望他能有更多机会回来看望母亲。她没有想到。父亲在将要取完属于他的东西时,却带着他所有的行李回家了。单纯的贝尔本也没有料到,那两颗贝壳纽扣是父亲趁她和母亲不注意时偷偷放下的。因为他发现了贝尔本的“阴谋”,因为他在一次次回家时,重新发现了妻子的爱和纯真。两颗普通的贝壳纽扣里。藏着一个父亲最深沉的爱,也藏着一个贝尔本无法知晓的温柔秘密。

第79篇、爱情故事和女神同行

路过茶水室,听到保洁大姐正认真地对一个女孩说:“姑娘,你不能叫我阿姨,叫我姐就好。我还年轻着呢。”

忍不住笑了。

保洁大姐年过五旬,因为闲不住,身体又好,在企业退休后又出来做事了。女孩新来不久,刚刚大学毕业,称呼她一声阿姨,完全合适。所以,错不在女孩。

而我笑,是因为这女孩不是第一个被保洁大姐纠正的,公司的年轻人,几乎都被如此告知过,包括当初的我自己。保洁大姐就差没写一份启事贴在告示栏内:本人芳龄五十,正当年轻,勿以长辈视之。

不相熟的,也许会觉得这位保洁“大妈”矫情,明明一把年纪了,却不认承,叫一声“阿姨”都不高兴。但事实是……熟悉之后,会觉得,她果然也就是一个“姐”,年轻、有活力、新潮……和我们心目中“阿姨”的人生,完全不沾边。比如,擦地的时候,她会跟碰巧路过的姑娘聊聊此季的服装流行趋势;擦窗的时候,她会跟屋里的女子聊聊减肥的话题;她几乎加了我们每个人的微信,她在朋友圈发秀容华衣,发热门话题,也晒自己手织的毛衫,称为“定制版”……

她关注所有流行的话题,会撑着拖把杆在走廊跟小姑娘们谈《花千骨》……她还爱读书,“书中有诗和远方”便是她微信的签名,从年轻人追捧的“后宫”系列,到《诗经》、《小窗幽记》……有时,连主管都抽空去跟她聊聊《古文观止》……然后她会说,其实有的文章,我没看懂,哈哈哈。年过五旬的妇人,孩子气的坦白,如此,可爱。

后来,一个男同事私下称呼她保洁界的“女神”,她知道后乐得不行,笑说,在家里,全家都叫她“女神”。她自己也觉得,嗯,还行,有点儿女神范儿。

她的确有,毫不夸张,她是我们所有行走于这栋写字楼中年轻女性的榜样。她相貌平平,身材适中,要时时留心不让鬓角的白发现出原形,稍不留神便会长胖……她读的书中常有不认识的字,她发的朋友圈也常常文不对题……可都没有关系,都不影响女神般的影响力,那是她的生活姿势和人生态度。相熟后,我一直都相信,她的心里,住着一个真正的“女神”。她让我知道了,不是每一个女子都能成为“女神”,但我们可以邀请一个“女神”住进心里,跟随她,与她同行,忽略出身、处境、背景、年龄,好好地用心去走这条人生之路。不落俗套,不向光阴低眉。

如此,即便老去,也从容悠然,也无所惧。

第80篇、爱情故事掌上开花

格娟周身的皮肤,就像一台精密的雷达,各种声波或强或弱地带给她外界纷杂的信息。格娟的手,尤其纤长柔软,白皙到几近透明。

格娟坐在那儿极安静,浓密的长睫毛似动非动,两手叠加轻放膝上。地面的震动由远及近,清晰地传达出来人的足长和身高。格娟的嘴角随着来人的走近越翘越高,笑靥如花。格娟一呼吸到来人熟悉的气息,就笑似涟漪,以嘴角为核心,渐至整个脸面。

来人在离格娟一尺远的地方站住,他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清爽体香。这于常人几近不可闻的幽微香气,格娟却借它可知来人的性别甚至外貌。

格娟习惯地向来人伸出左掌。来人弯下腰,用手指在格娟的手心写下一个又一个字,指尖灵活轻柔,但字字清晰,直抵格娟心底。格娟脸上的笑容痴迷起来。

来人“告诉”格娟:桃花开了,一树一树的,热烈如火!

格娟感觉手掌上开出了暖暖的桃花,清香的,带着甜味儿。格娟站起来,一脸期待。来人明白格娟的意图,轻轻握了格娟的手,意欲牵行。格娟做了一个“不”的手势,仅凭地面传到她脚底的震动,她便能驾轻就熟地跟随在那人身后,不会偏斜一步。前面的人频频回顾,一脸呵护的神色。

因下过一场小雨,微湿平坦的土路,踩上去脚感极好,就连前面人传来的脚步震动,到达格娟的脚底,都是柔柔的,让格娟心里滋生出缠绵的愉悦。

桃花开得绚烂,整座桃园云蒸霞蔚。格娟安静地站在桃园边上,沐浴着扑面而来的甜香气息,仿佛自己也成了一朵怒放的桃花。千朵万朵的桃花,开得热烈而宁静,但在毫无听觉和视觉的格娟感觉里,铺天盖地的绚烂桃花,绽开的声音如丝弦上微妙的颤音,万声齐发,感人肺腑。

格娟在桃花绽放的声音中,手循着旁边人的鼻息,准确地抚摸到那人的脸上,仔细辨识:光洁的前额、羽毛般的浓眉、挺直的鼻梁,一张轮廓清晰的脸。格娟早知道这是一张很有型的男人脸,格娟的纤指覆上男子有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时,明显感到眼珠在闭上的眼皮下颤动。格娟的脸红成了桃花的颜色,格娟知道男子的思绪在她身上。格娟的手还是迟疑地抚上了男子丰满的嘴唇,男子嘴唇翕动,以唇语告诉格娟:亲爱的,让我们把誓言再默诵一遍。格娟纤指如蝶翻飞,行云流水般在男子的手心写下:若有来生,愿我为树,你为泥土,無法离弃。若有来生,我为僧人,你为佛陀,皈依不疑……

还没写完,格娟的手指突然停住了,男子反抓过格娟的手掌,关切地以指询问:怎么了?

格娟长长的眼睫毛上洇出一片雾气,她“瞠视”着男子,白皙精致的面孔上的表情分明在问:那今世怎么办?

男子把格娟的手贴在自己的心脏部位,许久,“告诉”格娟:你家财产过亿,今世生活无忧,我有病妻弱子,不忍也不能相弃。

格娟把手缓缓收回,男子想进一步解释,格娟却把手握起来背到了身后。男子是格娟的私人语训师。两人面前的千万朵桃花,依然开得云蒸霞蔚,格娟的周身却敏锐地感觉到有花瓣沉重地坠落地上。

格娟生于富商之家,3岁时得了一场重病,落下了聋哑盲严重后遗症,连人工耳蜗都不能植入,家里花巨资送她接受特殊教育,最后给她请了优秀的私人语训师。格娟虽受三重生理禁锢,周身感觉却异常敏锐,像是浑身长了眼睛。手语是格娟了解外界的极重要途径,语训师的“话”,裹挟着语训师的迷人气息和直抵心扉的触划,往往如一树树桃花,绚烂而热烈地开在格娟的掌心。

一个月后,陪伴了格娟整整五年的语训师,因妻子病重而辞去。语训师走后,格娟绝大部分时间静坐如瓷,通向外界的大门,因语训师的离去而悄然合上。格娟常会神经质地空托起左掌,痛求掌上开花,但格娟的余生,再没有了掌上开花的感觉。

第81篇、爱情故事天长地久就是一个人受苦

在美国电影《朱诺(Juno)》中,当16岁的中学生朱诺发现模范夫妻瓦内萨与马克竟然一夜之间闹得分道扬镳,于是失望地问父亲:“一对男女,如何才能避免分手?”父亲回答:“天长地久这事。按我的经验,就是你要找到一个对你死心塌地的人:无论你的健康情况、经济状况、外貌形体发生什么变化,对方都不会离开你。”

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更多的时候,你爱上的都不是那个对你死心塌地的人,或者说你很难确定对方是否对你死心塌地。这时候,倘若想天长地久,就要靠你自己身体力行地扮演死心塌地的角色。

危机时刻,一个人力挽狂澜的故事其实屡见不鲜。

当年潘石屹与张欣在公司决策上谁也不服谁,闹到一个去日本消气,一个去欧洲度假,婚姻岌岌可危。张欣抱定信念,绝不允许自己婚姻失败,于是毅然放弃对公司的管理,选择回家生孩子。四、五年后,当了老爸的潘总在磨砺中成长,少了年轻气盛与热血偏激,主动邀请太太出山,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财智夫妻档。

再比如奉子成婚的袁泉与夏雨。小夏热爱滑雪及美女,恋爱10年中绯闻不断,袁同学伤心纠结在所难免,两人甚至曾经短暂分手。最终,小夏是否改邪归正我们不得而知,倒是袁同学明显想通了。“我始终认为感情不是天生,而是需要磨合的。”“感情最重要的就是踏实,想在这之外寻找更多的东西,多半会失望。”她是打定主意守着这个与自己共同经历了青春年少的男人,无论他有多少缺点。再说了,谁身上没缺点,跟谁在一起又没有磨合与波折?如果没有袁泉的死心塌地,演艺圈定然少了一段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佳话。只是,我们看到了她今日灿烂的笑容,又如何能够想见她所经历的那些不眠之夜?

夫妻幸福的谜底揭开,背后往往是某一方令人唏嘘的含辛茹苦。倘若你渴望天长地久,却没有做好被“苦心智、劳筋骨”的心理准备,惟一的选择是将“对你死心塌地”当作择偶的惟一标准。正如坊间传说,不求找个我爱的,只求找个爱我的。这事对于天生浪漫细胞较为发达的女人来说,其实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所以最终,依然是女人更有可能成为天长地久理想中的那个“苦行僧”。

苦行僧起初总是不爽,慢慢的有些女人想通了,如张欣或者袁泉,于是有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境界。

第82篇、爱情故事给老婆一个“好评”很难吗

在哥几个的小聚场合,说到自家的那一位,有位男士是这样评价老婆的:只要我出差三五天,家里头那个乱——书和碟片在地板上堆成了山;大大小小的杯子里,不是茶垢就是咖啡渍;衣服堆满了洗衣篮;被子没叠,当然更别指望挂出去晒;满池子油腻腻的菜碟;花瓶里的野花和芦花都抽穗飞芒,扬了一桌一地的芒花儿……您倒是说说看,有功夫看书看碟,插花冲咖啡,就是没空收拾一下屋子,这还是一当老婆的啊?

大概是好久没逮着机会控诉老婆了,该男士喝一大口酒继续说下去:文艺女青年娶不得啊。早年,我还指望她能历炼成我妈那样的人——我妈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从没让我们爷仨叠过衣服添过饭,更别说下厨煮饭了。

可在我们自己的小家,要是我不下厨,她做出来的饭简直没法吃。这么说吧,我会觉得回了家还在吃盒饭,而且大师傅手忙脚乱,菜都有糊味;她擦地板的速度比我妈快N倍,擦完了,地板仍然是花脸;生了孩子,我妈来照顾她时,一晚上起来三五次给小孩掖被子,我妈一走,孩子从小床滚下来嚎啕痛哭,冻病了好几次。

您猜,这懒人想出了啥招?她买了个睡袋,把孩子一股脑儿塞进去,然后在四周铺好垫子,对我说:这睡袋品牌是美国大兵野战露营用的,可以直接睡在冰地上!我就没见过这样对孩子不上心的妈,也不知她给孩子灌了啥迷魂汤,孩子现在到了青春期,视她为精神偶像,有心事会跟她夜话到三更,还说将来就要做老妈这样的文艺女中年。天,要是真如此,不知又要祸害哪家小伙子了。

听这位男士的评论,你一定以为他老婆是个不修边幅的家庭主妇,可事实是,他老婆一面在大学教书一面修完了博士学位。比她的博士名头更响的,是她的影评人和书评人的地位。有个出版界的朋友说,她最擅长发掘那些枯躁刻板的书中蕴藏着的趣味,经她推荐的社科类书籍经常进入排行榜前十名。她能用3种不同产地的咖啡豆调配出酸度和香醇度最佳的咖啡,能烤地道的牛角面包,能设计银首饰,能把一个阳台改造成舒服的茶室,家里墙上的油画都是她自己画的……为什么在她老公眼里,她却那么懒、那么低能呢?

东方男人好像是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自家人表扬自家人,不好意思,很伤男子汉的脸面;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比起我妈的踏实能干、隐忍宽容、全心全意,她差远了——她统共只有半颗心在家里。”

其实,时代不同了,有一半心给家人已经非常不错了,还有一半心,那得给自己、给工作、给朋友啊。一次聚会上,我见到了这位女博士。我建议大家做一个小游戏:所有的女人,把自家老公的特点写在纸卡上,供大家集体传阅。不到5分钟,女博士就写好了:他很会收拾屋子,哪怕我刚刚交完稿,家里像刮过龙卷风;他很会做饭,煎的鱼从不破皮;他擦出来的车子,直接可以去参加博览会;身为建筑师,他的图纸都有备份,从未出过差错;他对女儿很有耐心,当年是个会编故事的超级奶爸;他对爸妈很有孝心,对岳父母也礼数周全……看了这些评价,我不由暗笑一声,问她:“知道你老公给你打多少分吗?”

她若无其事地说:“知道。”

“那你还毫不吝啬地给好评?”

“知道当年苏东坡和佛印见面的那段典故吗?东坡说,佛印在他眼里是俗人一名;佛印说,东坡在他眼里是活佛一名。谁更心安理得?”

老婆有如此心胸,那位男士给个“中评”都说不过去啊,妄论给“差评”了。

第83篇、爱情故事作不死的爱才最高级

一个读者问:“为何我懂事体贴,却把男朋友给弄没了?”

这是她的第3场恋爱,前兩任男友总说她太作,于是想要结婚的她这次再没作过:生病了自己去医院;加班太晚自己打车回;男朋友忙就一个人去看电影;从来都不跟男友要礼物……

恋爱谈了1年多,她说自己没给男友找过一点麻烦,“连架都没怎么吵过。”可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她很郁闷:“这次我又做错了什么吗?”

女人的“作”,一直都被男人所诟病,很多女人会因此觉得:男人不喜欢作的女生。而实际上,不敢在爱情里“作”的女人,以及不能接受女人“作”的男人,都是因为不够相爱。

“作”,本是上海的方言,形容女生骄纵、任性、要求高。恋爱当中的“作”,其实是对感情诉求的强烈表达。怎么说呢,小作怡情,大作才伤身。偶尔地“作”,适度地“作”,其实是一种浪漫的索爱方式。

娱乐圈有个著名的“作女”叫伊能静。2014年,45岁的伊能静遇到了小自己10岁的演员秦昊,两人一见倾心。但是自己的年龄、婚史以及孩子,让伊能静对这份爱情,不敢怀抱期待。但当秦昊跟她表白时,内心早就乐开了花的她,却忍不住“作”起来。

她给秦昊发了这样一条短信,“第一,我比你大10岁;第二,我有小孩;第三,我的过去有很大的争论,你和你的家人能接受这些吗?”秦昊挺真诚地问:“不能试试看吗?”伊能静一口拒绝,“我不是东西,不接受试用。”秦昊继续试探:“那吃个饭,当当朋友总可以吧。”伊能静仍不接受,“我只跟我未来的丈夫当朋友,其他男人我不接受。”

被多次“拒绝”后,秦昊不再纠缠,绅士地道了一声“晚安”,再没动静。那天晚上,伊能静一个人哭了很久。明明收到了自己喜欢的人的表白,却硬生生地把对方给“作没了”。

后来,伊能静讲诉自己“作”的缘由:太看重这份感情,又太害怕会失去,所以才如此纠结,为的是想看看对方是不是跟她一样,有牵手一辈子的决心。

两天之后,秦昊打来电话,“我们聊一聊结婚的事吧,我跟家人说过了,他们没意见。”伊能静听了,又哭了一场,不过这次,是笑着掉的眼泪。

“奇葩辩手”肖骁曾说:“作,是女人最高级的浪漫。”这话不全对,因为“作死”肯定会浪漫过头,但一点都不“作”,感情会成为一潭死水,分手是必定的结局。懂得如何“作”、适度“作”的女人,更懂得如何巧妙地表达自己,为感情保鲜。

不添麻烦的爱情,不能称为爱情。就像那位读者说,生病了也自己一个人去医院,不吵不闹。在你最需要男友的时候,他都不愿意出现,你还不吵不闹,那你干吗要谈恋爱?我们需要成熟的爱情,但我们不能让对方感觉不到你需要他。

大家眼中的“作女”伊能静,其实深谙爱情的保鲜之道。为了秦昊,她45岁高龄冒死生下了女儿小米粒。综艺节目里,她一个人带着小婴儿两头跑,还能在孩子爸爸到家前准备一份大餐,和婆婆公公相处融洽。

但贤良淑德的她,从没停止过“作”。有一次在大街上,她和秦昊吵了架。为了不让生气的秦昊走掉,她当众跪下将自己衣服上的绳子与秦昊的鞋带绑在一起。她赌气似的告诉秦昊,“如果你不怕我当场扑街,就走吧。”看着耍赖的老婆,秦昊哭笑不得,只好一把把她抱在怀里,两个人瞬间和好。秦昊也承认:“老婆爱作也是因为爱我、在乎我,其实男人也渴望被占有。”

“作”,其实更像是感情的调剂品,它会让感情多了一丝浪漫和风情,让我们的恋情历程更加回味悠长。

第84篇、爱情故事我太太这样的女人

像我太太这样的女人,我爱。再往下我说的所有话,都是因爱之名,为爱而生。

我太太与我相识相恋至今整整20年,这20年里,我们几乎没有过真正的矛盾与吵闹,过得算是平淡寻常,波澜不惊。

我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9岁半,小女儿20个月。她们姐妹长得不太像,大的像妈妈,小的比较像我。但她们俩也长得有几分像,因为我和她们的妈妈也越长越像。

我们望着对方的眼神,少了些冲动和迟疑,多了些信赖和笃定。彼此之间最固守的自我也都在时间的浸润下,柔软了起来。

我越来越忙碌,她专心守护孩子与家。我们都爱吃辣椒,口味完全一致。我下厨,她点赞,配合默契。我的朋友一定也是她的朋友,如果她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

在日常的生活中,她几乎从来不会干扰我的工作,我也不太喜欢要求她。我们从年轻时起,就养成了给对方独立空间的习惯。

我们一起演了8年的舞台剧,在舞台上我们是分隔四十几年的情侣,每一次的谢幕散场,我们都红着眼眶十指紧扣。

我们一起游历了许多地方,欧洲美洲,南北半球,从两个人到三个人,从三个人到四个人。我们一路行走,享受着路途上彼此的陪伴照顾,以及他乡之美带来的喜悦和冲动。

我们更多的时间是在家中懒散着,从一开始的一间小屋,到今天的一幢大宅。我们留存了许多的旧物件老东西,每一样都承载着我们从小到大的回忆。

我們为对方改变了许多的习惯,也建立了许多新的习惯,其中最大的习惯就是——我们已经习惯了对方。

我一直没有写“我太太这样的女人”,而是喋喋不休地写“我们”——我成为我们,是因为我遇到了我太太这样的女人。

坦白地讲,她是个寻常的姑娘,没有特立独行,也没有刻意张扬。她很美丽,但没有夺目妩媚,也没有不可方物。

在家务上,她不会做饭,也不善手工,虽然洗碗一流。

在工作上,她为了孩子和家庭,几乎放弃了演艺事业,可是放弃之前她也一直懒散不努力,虽然她天赋极高。

教育孩子方面,她深受左邻右舍、街头巷尾的影响,方法多样,虽然持续不久,可还是成效显著。

她从不冷静,但也极少发怒;她容易前思后想,但又从不计较;她话很少,偶尔发言也基本不在点上,可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她善良单纯,一直处于少女状态,有时候我都担心大女儿近期内会成长得比她更成熟周全;她爱玩儿,也很爱享受,但她不抽烟不喝酒不喜欢热闹大场面,看到老公、女儿和三五好友,她就心满意足。

我遇到了这样的女人,爱了20年。

我太太这样的女人,其实不罕见,应该属于普及型。但在我心中,却是只此一款,不退不换。

第85篇、爱情故事美满的感情,都有一种好感觉

一个女友想离婚。其实,她的家很令人羡慕,她住三层的别墅,有自家的湖湾,湖面上漂着自家的小船,晚上可以吃从自家湖里捞上来的小虾。她才几岁大的孩子,名下已经有了房产。老公经营着很大的公司,她开几十万元的车,背几万元的包包。重点是,这一切是两个人一起打拼起来的,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人家不是傍大款。

所以,听到女友想离婚时我很吃惊。这郎才女貌,十几年的感情累积,何至于分崩?但是,每听她絮絮说来,又觉得好像有些理解了:老公天天喝酒还霸道,想看电视就看,不想看就谁都不让看,才七点半就赶着她和儿子上床睡觉,在家里说一不二。还有,每个月只给她一万元零花钱。

她说,天天受气,没有钱花。她老公一年喝酒应酬钱无数,却舍不得给老婆一个月多一点零用钱,也舍不得带老婆孩子出国游玩。这样的婚姻,不如早点结束。

也许我们两个月的工资不抵人家一个月的零用钱,也许我们居住的是需要还贷的小居室,不抵人家别墅的一个房间;也许就算离婚,她得的财产份额我们两辈子都赚不来,可是,她委屈的眼泪依旧让人心疼。原来,无论钱多钱少,困住我们的,是共同的铁律——在感情世界里,钱真的不是事,不要再扯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是事的,永远是当事人心里的感觉。

一个男人,挣十元钱都给老婆,老婆也许感动,也许瞧不起,而挣一百万元、一千万元,却只肯给老婆花几万元的,老婆绝对不感动。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女人,或许幸福,或许不幸福,而在后一段婚姻中的女人,却一定感觉不到幸福的滋味,看不见幸福的模样。

好比这个女友,去上海散心,随随便便买一支口红就是上千元。我想买一个几百元的包包都觉得舍不得,但是我是平静的,她却很哀伤。我平静是因为我哀伤过了。曾经最哀伤的时候,我不但有一个不能赚钱的小丈夫,而且这个小丈夫还出了轨;出了轨便罢了,还人品不好地跟我争财产;争我的财产就罢了,他竟然連女儿的份额都要抢。我的哀伤像座山。所以我离了婚,因为感觉太差了。

现在是女友最哀伤的时候。我不想劝她离,也不想劝她别离,只想请她听从自己的心声,知道自己真正的感受。如果她实在觉得不好,看不见前途,那么,就劈断过往,去过新生活吧。

说到底,金钱累积起来的物质世界虽然重要,但是没有重要到足以支撑人的幸福感。感觉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但是,它又最实实在在。坏的感觉好比涂着粪便的矮泥墙,好的感觉是青砖绿瓦,凭它搭建起幸福的殿堂。

所以,在一段情感里面,只需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觉得怎样?”“我觉得好不好?”如果你从心底里说“好”,那就是真的好,与他人目光无关,与评判的标杆无关,与世俗的观念无关,只与你的心有关。你的心想让你怎么去做,你就去怎么去做,而不是别人让你怎么去做,你就去遵照别人的规则做。依随心的自由表达是快乐的,依随别人的规则而限制自己的自由则会令人哀伤与愤怒。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是用钱摆不平的,那便是你与爱人之间,那种渺不可见却又真实存在的感觉。

第86篇、爱情故事65年,爱你一如年少

她记忆里的那一树桑葚子,成熟了一季又一季,那个曾亲手为她采撷的人儿,却远在天涯不能归来。

相遇

1937年的春天,太阳落得早。

太姥爷那年刚满20岁。他的母亲病危,家里很早之前就准备了棺木和寿具,可疾病让他母亲瘦成了一把骨头,寿衣得重新做。于是,太姥爷到镇东边太姥姥家的缝纫店,去重新给母亲定做寿衣。

整个散花镇,就数太姥姥父亲的手艺最好,连邻镇的有钱人都慕名而来。生意太好,伙计忙不过来,太姥姥就来帮忙。她站在柜台的暗影里,轻声细语地说话,用笔认真记下客人交代的尺寸。她常常穿湖蓝色的褂子,扎着油亮的大辫子。太姥爷猜她一定是摘了皂角用井水洗的头发,隔得那么远,都能闻见清香。

太姥姥也留意过太姥爷。这是个朴实诚恳的年轻人,有一双忧戚清亮的眼睛,说话和和气气,写得一手好字。她虽然看不懂,但喜欢看。

寿衣做好后,太姥姥认为黑色太素,便在袖口处绣上凤凰——有种用敦实的吉祥压住悲怆的感觉。太姥爷拿回家,他母亲很满意。

太姥爷回忆着缝纫店的姑娘,暗暗下了一个决心。

太姥姥生得美,也有不少达官贵人提过亲,但她父亲一概没有答应。她父亲知道,凭自家这点儿家底,女儿嫁到这样的人家无非是做小,可是好好的宝贝闺女干吗要受人轻贱!再说乱世里什么都是说不准、靠不住的,当权的、有钱的一旦失了势,败落起来也容易啊。

太姥爷家世代行医,太姥姥的父亲对悬壶济世的行当是有些敬仰的,再想到手艺人端的是百家饭,总能太太平平地把日子过下去,不至于委屈女儿。所以,太姥爷这边一上门提亲,他立马就答应了。

次年开春时节,太姥姥就嫁进了太姥爷家。太姥姥爱吃桑葚,太姥爷就对她说:“你喜欢哪棵桑树,我们就在旁边盖房子。”当时,太姥爷年纪虽轻,医术却不俗,很受当地人爱戴。他帮助过的石匠、瓦匠、泥匠听说他要盖房子,都争着来帮忙。

不到两个月,房子就建好了,是一栋用石头砌成的房子,结实美观,冬暖夏凉。

别离

1941年冬天,散花镇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半夜时分,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太姥爷远房的表兄。他前几年一直在太姥爷这里看病,身体调理得差不多后,就去东北伐木赚钱。怎么突然回来了呢?

原来,日军在哈尔滨郊外成立731部队后,表兄被抓去,成了日本人研究细菌武器的实验品。后来趁着某天下暴雨,他打倒看守,逃了出来。

经过太姥爷诊断,由于服用多年的大别山药草和鼠疫细菌呈相克之势,表兄的体内竟然存在大量免疫血清,让他被注射了鼠疫细菌后仍能安然无恙,成功躲过一劫。和表兄彻夜长谈后,太姥爷得知日寇在东北一带令人发指的细菌实验暴行,怒不可遏。

沒过两天,湖南常德被日军投下鼠疫弹,大量老百姓死亡。太姥爷听说后,决定去一趟湖南,他要研制出药方,解救百姓。

太姥爷远赴湖南是在那年腊月二十九,天冷得像在下冰刀子。太姥爷喝了白酒,在堂屋里坐了许久。他回厨房盛了一碗汤,喂孩子喝下,把碗放在桌上,转身就出了门。

太姥姥拉着孩子将太姥爷送出镇外。太姥爷深吸一口雪后清新的空气,自言自语道:“雪下得真好,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又回头嘱咐太姥姥:“灶火要烧得旺些,大过年的,烧得旺,明年才好过呢。”

太姥爷带着盘缠和草药走远了,在雪地里慢慢地成为一个小黑点。天地空旷,只有那个声音在回荡:“等我回来烤火啊。”

那一年,太姥姥22岁。

枯坐

抗日战争胜利的1945年,太姥爷离家已4年了,却杳无音信。

太姥姥盘了一间小店,靠给街坊邻居做衣服度日。她手艺好,又有耐心,维持生计尚不困难。年轻的时候,她父亲说的那句话当真没有错:“能让我们依靠的,只有手艺。”

每年冬天,家中的炉火都烧得很旺。可太姥爷始终没有回来,也没有来信。

日子一天天过去,太姥姥将家中的老人都送了终,将弟弟妹妹们都操持成了家,连她自己,也有了女婿,有了外孙女,然后外孙女又有了女儿。

她习惯摘皂角洗头发,习惯将头发绾成髻,习惯穿布鞋,习惯用桑葚做成果酱和酒。她腿脚灵便麻利,不肯轻易老去。

在我的记忆里,每到冬天,太姥姥总是穿着藏青色的褂子坐在大灶旁打盹。她会帮小辈烤点糍粑和红薯,弄得一屋子香味,而窗外是飞扬的雪。

她不大说话,从清晨到黄昏,总坐在那里。后来我每次想到“生命”这个词,就联想到一个老妇人独坐一隅的情景。

回忆

1992年爸爸调动工作,我家搬到了城里。我们想接太姥姥到家里住,她却不肯,执意要留在散花镇度过宁静的晚年。

每次回小镇探望她,我都会带些服饰类的杂志给她看。她耳不聋、眼不花,虽然不识字,但对着那些服饰图片仍会惊叹和称赞。

姥姥和妈妈继承了祖业,都从了医。但我自小晕血,无法从事医科,每次看到太姥姥,都很羞愧。她却不那么介意,跟我说:“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傍身。”

我考上大学那年,回小镇看她,跟她说我学了计算机,她听不大明白,我解释说可以用它画画、写文章,她就很高兴。那个暑假,天气炎热,太姥姥很早就出门给我摘桑葚,然后用井水镇一下拿给我吃。那桑葚,有种说不出的美味。

有一天,日头毒辣,我去找她,给她戴上一顶草帽。我们坐在树下休息,拉家常。她有一句没一句地给我讲起家乡的琐事:谁家的孩子很孝顺,谁家的媳妇心地好。我听着,晃荡着脚哼唱一首童谣:“家乡的茶园开满花,妈妈的心肝在天涯……”

太姥姥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屋后薄刀山上一处坟地说:“还不错吧?修了几年呢。我要是走得早,等你太姥爷回来,将来就和我合葬,很宽敞的。”

那片土坡长满青草,郁郁葱葱,尽头有阳光,天显得极为高远辽阔。太姥姥看着远处油绿的稻田,比划了一个高度说:“那年我和你差不多高。”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太姥姥和太姥爷的故事。

1937年,她是個梳大辫子的姑娘,会绣凤凰和蝴蝶;1939年,她穿月白色的衫子为病人熬中药;1941年,她的丈夫远走天涯,而故园的桑树年年枝繁叶茂。

希望

2003年,我遇见了想要遇见的那个人;2005年年底,我带了那人回到散花镇去见太姥姥。

到达时正是午饭时间,小镇落雪了,很早天就黑了。

祖屋看起来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更陈旧了些,屋檐上结着冰柱,门前的桑树上挂着红灯笼。

太姥姥喜好独处,亲戚们便走动得少。逢年过节,他们送些老人适宜吃的水果、软糖和藕粉之类,闲时偶尔来坐坐。

堂屋里的电视是前几年妈妈买回来的,太姥姥终日开着它,说房间里有声音,热闹些。

吃过晚饭,我们围坐在火炉前看着电视聊天。太姥姥最爱看《湖南新闻》,看得很专注。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特辑里,播放的是日本731部队的罪行。字幕上打出湖南常德县志中的话:“日本731部队在华期间,对中国大陆展开细菌战……”然后是一长串遇难者名单,有不惜以死抗争的爱国英雄,有无辜受害的平民百姓……在民间义士那一栏里,我看到太姥爷的名字,在无数名字中间。

我看向太姥姥,她平静地盯着荧屏。我的心落回原地,心想,还好,她不识字。太姥爷早已不在人世是意料中的事,但只要未被证实,就还有希望。太姥姥大半生都在等他归来,可是,太姥爷其实已经去世64年了。

我出去站了一会儿,小声哭了起来。

有孩童在打雪仗,我在雪地里跌了一跤,一点儿都不想站起身。回屋的时候,太姥姥拉着我的手说:“我昨天梦见屋后的薄刀山着火了呢,很红。”

厨房的炉火仍烧得旺,我进去添了一把柴火。又想,还好,太姥姥不识字。

沉痛

太姥姥是在2006年3月19日去世的,那天离春分不远了。

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我翻出一本残旧的账本。历经大半个世纪,纸张发黄脆薄,折角的那一页上,赫然有太姥爷的签名。那是1937年春天,他到太姥姥家的缝纫店取寿衣时写下的字迹。

太姥爷是在冬天出生的,名字是“童冬来”。普通的名,沉痛的字,反复地出现在账本的空白页。起先是笨拙的笔画,渐渐地就写得流畅了,应该是太姥姥的临摹体,她想等他回来写给他看吧。

她的确不识字,但“童冬来”3个字,她看了那么多回,默念过那么多次。她熟悉它,就像熟悉自己这80多年的人生一样。她一定在《湖南新闻》里认出了他的名字。

可她若无其事地又活了那么多天……她是不想让我们伤心吧。

我的童年与一个名叫散花的小镇有关。我记得小镇的河流、桑葚和白雪,以及一些久远的味道——光线昏暗的店堂里,中药被分门别类装进一个个小格子里,它们一律有着漂亮得可以直接拎过来入诗入画的名字。

很多年了,那种清苦的气味仍在那里。

第87篇、爱情故事请你一定要幸福

1

在旧报纸上练毛笔字的时候,有人敲门。

搬到这离城区一个半小时车程的郊区已经两年了,一个人如冬眠动物般地蜇伏,清寂而自在。春天用菖蒲和艾草把屋子里里外外细细地熏一遍,一年四季屋子里都不会长蚊虫苍蝇;夏天的早上,收集荷叶上新鲜的露水来煮一壶茶……每天晚上,一盏孤灯,一杯红酒,一个人反复地看读过千百遍的《红楼梦》。我在这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里,静静地打发着漫长得几乎没有尽头的时光。这几年我根本没有朋友,也不跟以前的熟人联系,谁会来敲门?

一个眼睛圆圆面孔圆圆的女子手捧托盘站在门口:“你好,我是隔壁新搬来的邻居,请你吃营养丰富味道鲜美的蛋炒饭。今后多多关照哦!”我冷淡地道谢,接过碗,关门。火腿丁、洋葱、豌豆和鸡蛋点缀在雪白的米粒之间,色彩缤纷气氛热烈如同一台华丽的歌舞剧。我机械地舀一匙塞进嘴里,似曾相识的味道,似曾相识的场景……是的,Mary离去的那天中午,她给我做的就是这样一盘炒饭。

我的胃忽然一阵抽搐,一股怪味猛然涌上喉头,我冲出房门蹲在田埂上,剧烈地呕吐起来。

2

尽管炒饭让我吐得日月无光天昏地暗,出于礼貌,我在做晚饭的时候,还是决定顺便回赠新搬来的邻居一份食物。“感谢你的炒饭,我做了葱油饼,尝尝吧。”她从地毯上一跃而起,淡粉开大朵明黄菊花的薄纱长裙旋出一阵清风:“哇,好香啊,我最喜欢油炸食品,最喜欢面食哦!”我微笑,放下盘子,转身出门。“哎,你对电脑……内行吗?”小美女在背后忽然嚷了一声,“我以前是记者,现在靠写字赚钱……”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专门找这个偏僻的地方打算写一本小说,可现在才发现自己根本搞不定电脑这个东东……这玩意儿,还是你们男人摆得熟。”

我已经差不多有两年没有摸过电脑了,并没有刻意回避,可是这两年真的没有什么机会接触这曾经是我的骄傲也是伤我最深的东西。我的手指一触摸到键盘,一碰到那如同美丽精致富有弹性肌肤的触感,我就发现,虽然这两年以来,我一直在尽力忘记这个纷纭复杂的电脑世界,但其实,它早已是我的呼吸我的颤抖,是我自身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我什么都没有忘记。

不到一分钟,我轻而易举解决困扰小美女半天的问题。“天哪,你太厉害了,比我们报社的专家都棒!”小美女惊讶地瞪圆了眼。我苦笑。她哪里知道,对于一个十岁获得全省电脑比赛第一名、二十五岁创建自己电脑公司的人来说,这点问题甚至算不上一个问题。

3

河对岸的开发区为了庆祝新年,晚上有盛大的焰火晚会。我和小美女早早地在河边升起一堆火,烤上红薯和土豆,一边喝二锅头,一边等着看焰火。

“我想起你是谁了。”小美女斜着飞过一个眼风,“以前做记者的时候,我们那家报纸用整个版面登过你的专访。”“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我只顾喝酒。不错,我二十五岁就与人合作开办了本市第一家上规模上档次的电脑公司,曾经当选本市十大杰出青年,事业如日中天,可几年后还不是破产收场,那些过眼云烟还提它做什么?

小美女并不识趣,还是抓着这个话题不放:“我听你们业内人讲,凭你的实力是很容易东山再起的,可你销声匿迹绝迹江湖,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千百次。“是因为Mary。”我说,“我们在一起读书、创业,也算患难夫妻——虽然还没去领证。破产后,Mary去找她的朋友为我借钱,在路上遇上了车祸。”当初痛彻肺腑的事竟然三言两语就如此平淡地说完,我忽然有点怀疑,这事当初真的发生过吗?它真的带给我那么深的伤害吗?

一个巨大的焰火腾空而起,大红,翠绿,橘黄,宝蓝,一团一团色彩像梦幻中的花朵,奇迹般盛开在漆黑的天幕。小美女双手在胸前紧握,两眼微闭,嘴里念念有词。“你在做什么?”我奇怪。“许愿。”她简短地说,“焰火就像流星,在它下面许的愿一定会实现。”“你许了什么?”“我许的是,请你一定要幸福。”她一字一句,静静地说。我呆住:对我而言,什么才是幸福?这个问题我想了两年,直到今天也没有答案。

小美女用木棍掏出火堆中的红薯和土豆,粉粉的焦香和着暖乎乎的热气,看起来诱人极了。我捡一个土豆抱在手心,那种温暖一直浸入心底。是啊,寒夜里有一段可以依偎的温暖,不就是幸福吗?

4

我和小美女就这样开始了互相依偎的生活。每天我带着她为我做的盒饭乘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去市里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中午用单位的微波炉热一热,那里面有时是水饺,有时是汤包,偶尔还会是寿司。傍晚再乘一个半小时的车回来,把买的菜和零食交给她。吃过晚饭,她抱着本本劈劈啪啪写小说,我喝酒看《红楼梦》,或者在旧报纸上练毛笔字。

这样的生活,很好,很好。

情人节的第二天,超市巧克力大打折,我买了一大盒。回家习惯性地直接去小美女那边。她却冷冷地盯着我,犀利的目光像一把刀。“我今天见到鬼了。”她说。“鬼?”我很想摸摸她的额头看是不是在发烧,不过她的样子很清醒鼻子也不塞,不像感冒。“我见到了死去的人,算不算见鬼了?”她说:“Mary今天来找过你了。”

Mary自己说她死了,可她又出现了。

两年前,我的所有财产只剩一幢房子,我当初坚持写Mary的名字。公司破产后,Mary主动提出把这房子拿去抵押贷款,给我东山再起的机会,可是她一去不回,原来,她早已把房产变成现金,然后和我的合伙人一起私奔,她发短信给我,告诉我,就当她已经死了。

可是,她毕竟活着。所以她今天的出现,似乎也理所当然。

“她在你那边屋里等着。”小美女淡淡地说。

5

她一点都没变。仍然是精致的眉眼,精致的打扮,精致的举止,一瞬间我几乎有种错觉,好像时光倒流,我又重新回到两年前的幸福生活中了。然而现实毕竟是现实,Mary的精致美丽配这简陋的乡间小屋如同高贵的百合花插在粗陶瓷罐子里,非常不协调。

“是我不对,我回来就是想对你说对不起。”Mary低眉顺眼,一副诚恳悔过的样子。“是那小子又另觅新欢了吧?”Mary的眼泪忽然涌了出来:“过去是我做错了,我知道,被最爱的女人和最好的朋友背叛的滋味不好受……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我们曾经有过多么美好的时光……”

无数的快乐和痛苦像喷泉一样在我眼前涌现。我闭上眼,没有终于等到反戈一击的喜悦,也没有曾经反复纠缠我不放的烦恼,一团漆黑中,只有五彩斑斓的焰火清晰地开放,只有一个声音在喃喃地低语:请你一定要幸福。

“Mary,过去的我早就不计较了。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过去是,现在也是。我甚至要感谢你。”我心平气和,认认真真地对Mary说,“你让我解脱,我不必有看着最爱的人慢慢变老的忧愁,我也不必有面对爱情渐渐淡去的悲伤,我们在最好的时候结束,如果真的就像你自己说的,我当你死了,那一切简直就是完美。”

“你是说,一切无可挽回?”Mary冷冷地说。

我无语。世间一切都如沙,越想留住,越是一无所获。

6

小美女的家门紧闭。我敲门,开门的是房东。

“退房走了。”简单的四个字。我进屋一看,果然,东西都搬走了。窗下我练毛笔字的桌上,一张旧报纸,潦草地涂着几个字:请你一定要幸福。

幸福。小美女,难道你不知道,只有你幸福了,我才会幸福。

回到隔壁,我也开始收拾东西。明天我会退房,然后辞去广告公司那个混日子的工作,我要重新站起来,重新开始我的事业。然后,我会去找小美女,我要认认真真地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一起面对逐渐长出的皱纹和白发,愿不愿意跟我一起面对爱情淡去的残酷现实,愿不愿意跟我一起面对人生必经的成功和失败?

反正,我愿意。

我甚至傻到愿意跟最爱的人结婚。

第88篇、爱情故事当差生爱上了学霸

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密匝匝的,让夏天蓬勃得有点眉目传情。有一枝旁逸斜出,把绿意探到窗前。我一伸手,抓着其中的一片,说:“嗨,刘小舟,你看,这叶子多大,像不像你的耳朵?”刘小舟没理我。我一回头,他正朝我挤眉弄眼,这是发哪门子神经呢?我再一回头,立刻魂飞魄散——什么时候,班主任竟然不声不响地进来了?

“唐正东,这位是周晓婉同学,从省城转来的,让她跟你坐一桌吧。”

我故作矜持,没同意,也没反对。在眼睛的余光里,周晓婉一袭白裙,身姿绰约,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我三下五除二,把她的桌子收拾了一下,说:“欢迎你,新同学。”

我依旧矜持着,没笑。我才不想让她看出我的心花怒放来呢。

2

其实,学文科挺没意思的,一天到晚背呀背,史地政老师的脸,一天到晚阴沉着。

“你不能那么背。”有一天,我正眉间峰峦如聚波涛如怒表情痛苦地背着历史,耳间,听得周晓婉轻轻一声断喝。我赶紧驱峰峦散波涛,洗耳恭听。周晓婉翻出一道历史题来,大意是某朝代的书画家喜欢把题款写在树丛石缝间,某朝代画家喜欢留白,某朝代书画家又喜欢把整幅画面画满,然后问这样的现象反映了什么。

我一下子抓耳挠腮。说实在的,历史书上并没有这些。周晓婉说,高考文综题考得很活,理解其实比背更重要。周晓婉说这番话的时候,神情依旧很严肃,像是说给我,又像是说给她自己。我发现,那一刻,我听得虔诚而认真。

拨云见日吗?不是。醍醐灌顶吗?也不是。我只是隐约觉得,空降到我身边的人,不是简单来和我坐同桌的,而是来拯救我的。

初来乍到,我轻易不敢打扰周晓婉。来了快一个星期了,我只主动问过她一句话:“你喜欢周杰伦的歌吗?”她摇摇头,说:“我喜欢听许嵩的歌。”

“哇,真是哥们儿,我也喜欢听许嵩的!”我喊了一嗓子,并和她击了一下掌。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我在心里,悄悄进行的。

3

听班主任说,周晓婉是复读生。高考成绩超本一线30多分,因为去不了理想的学校,所以选择了复读。

原来是学姐呀,前辈啊。全班同学顿时对她刮目相看。

窗外,蝉声密集,把夏天的闷热织得愈加密不透风。若放在平时,我早推开汉唐,掀翻宋元明清,寻觅蝉的踪影去了。现在,我不敢。

因为有这样一位凛然不可侵犯的同桌,一直和我玩的死党刘小舟,也很少主动找我玩了。刘小舟嬉皮笑脸地说:“喂,唐正东,你的同桌不是喜欢听许嵩的歌吗?许嵩有一首歌叫《城府》,你可以问一问她的城府有多深嘛。”

我说:“滚,一点正经没有。”然后,一转身,给了他一个义愤填膺的背影。刘小舟不会懂,在我心里,周晓婉是不容亵渎的。

4

校领导有点神经病,挺好的班,说分就分了。

秋天刚过完一半,整个文科班伤筋动骨,把阶级兄弟们分得七零八落。我还在原来的班里,只是,周晓婉被分到了另一个班。她和谁坐到一起了呢?

刘小舟见我伏在桌子上,像一只有气无力的秋虫,过来狠狠一捅我,说:“怎么啦,哥们儿?失魂落魄的。”我没搭理他,换了一个姿势,继续伏在桌子上。

分班两天了,说实在的,我一点也学不下去。还是刘小舟了解我,迅速为我探来密报,说周晓婉在另一个班单独趴一张桌子,说是她自己要求的。我一激灵坐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抓住刘小舟的脖领子,说:“你小子的话当真?”刘小舟的脸憋得像猪腰子似的,正要向我保证些什么,突然,门口有同学喊了一嗓子:

“唐正东,有人找你。”

是周晓婉。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站在教室外的长廊上。

“唐正东。”她叫我,依旧是泉水一样的声音。“这本书应该是你的吧。”她朝我扬了扬手中的书。我看了眼,说是。她浅浅一笑,说:“那天分班的时候太匆忙,混到我的书堆里了,还给你。”

然后一转身,她走了。

像是电影里的某个情节,又不全是。我有些沮丧地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随意地把她还我的书一扔,突然,一张字条从书的缝隙里钻出来,翩然落在地上。

漂亮的,像欧·亨利的一个结尾。

第89篇、爱情故事爱情时刻

认识安卓时,他在我的咖啡馆里做业务老大,调咖啡、鸡尾酒,做提拉米苏样样精通。他的皮肤洁白细腻得让我看着挠心,当然,这纯属嫉妒。

来咖啡馆的女孩都喜欢跟安卓聊天。这种吸引是服务行业最为巨大的生产力,那些带着漂亮的脸出生的孩子,都是上帝的宠儿。我问安卓:“如果你女朋友看到这么多花蝴蝶围着你,会不会吃醋?”他低头一笑,说:“当然会啦,能跟我们恋爱的都不是一般人!”他说得激昂有感情,仿佛那人就站在对面,而这句话是对她最高的奖赏。

我一度怀疑安卓是GAY。他的左手腕上戴着一串霜白中透着嫩粉的琉璃珠子,极少有男生喜欢这样娇艳的颜色。那些与他打情骂俏的女生,常常让安卓把串珠送给她们,说这不适合男人。每逢此刻,安卓便显得很小气,他说:“正宗台湾琉璃的,很贵呢。”

那个下雨天,店里却出人意料地客满。一个漂亮女孩站在吧台边与安卓聊天,安卓一刻不停地忙着手里的活儿,却丝毫不怠慢她。女孩显然被迷住了,以至于男朋友靠近都未察觉。冲突是一瞬间爆发的。拉扯中,安卓腕上的琉璃串珠断了,随着一个个珠子落地的声音,安卓的眼泪忽然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那样哭,比电影里点了眼药水的男一号的哭更不真实。

安卓的跑开,让咖啡馆不得不提前打烊。我蹲在地上,一粒粒将珠子捡起来,包在一张纸巾里。

第二天,我将这包东西递给安卓,告诉他珠子是完好的,可以换一条绳子串起来。他接过,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分手时,她把手腕上的这串珠子送给我,我答应戴一辈子。看来,一辈子还是太长……”

关于前女友的话题持续到第一位客人到来,我们起身招呼客人。“帅哥,今天不开心?”“不装忧郁,美女能注意我吗……”我站在院子里,安卓与女孩的声音时有时无地传来。安卓已经度过了“爱情时刻”,轻佻、油滑、老练,切换到服务行业帅哥的身份。我轻吁一口气,为自己沾沾自喜的冷漠感到一丝不安。

安卓的串珠没有被修复。他光秃的左手腕有一段时间让我很不适应。我总是忍不住猜想,在哪一刻,又是哪一个情景,会再次让他想起她,那样干脆、那样剧烈、那样义无反顾,仿佛没有她,他的人生将是一块从未耕耘过的土地。

那样的时刻不会太多,并且因稀有而显得珍贵。在忙碌的生存中,爱情是被刻意埋进很深泥土里的一粒种子。不知什么时候,会忽然开出一朵花,娇娆得像一滴忽然溢出的辣椒水,让人疼痛和流泪。在这样的时刻,没有所谓的花心者与忠贞者、好人与坏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第90篇、爱情故事这世上最深沉的爱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医院认识了一家人,尤其是和这家的阿姨还有他的儿子很熟悉。这一天,我从医院里走出来,忽然发现墙角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近了才发现,是阿姨的儿子正满脸愁容地站在这里发呆。原来,他母亲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坐一次飞机,可是母亲的身体太虚弱,无法坐飞机。

这个大男人竟然哽咽了起来。

一天傍晚,我和阿姨的儿子陪着老人家在公园里散心。因为身体还很虚弱,不能长时间走路,所以小伙子用輪椅推着他的母亲。我们走上了一段很长的缓坡,忽然,小伙子让我在原地等着,然后他推着母亲快步向缓坡最高的地方走了过去。

当他们走到最高点后,他让母亲伸展开双臂,像是飞机的两翼一样,然后轻轻地推着母亲从缓坡上慢慢滑了下来。“妈,咱们飞起来了!”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他的用意。而他的母亲显然被自己的儿子深深感动了,老人家用力伸平着双臂,脸上满是笑容,泪水却悄无声息地从正在绽放着的笑容上缓缓滑过。

这世上最深沉的爱,往往蕴含在最浮浅的时光里。这爱如同流星,虽然只是短暂地经过我们的世界,却留下了难以忘怀的闪亮与美好。

第91篇、爱情故事边关有爱,翻山越岭来嫁你

回首探亲路,这名“95后”军嫂不敢相信,自己能如此坚强——从出家门到进营门,从山城重庆到高原边防,汽车、飞机、越野车、步行,先后换乘3种交通工具,翻越5座海拔4500米以上的雪山,历经52个小时,总行程2000多公里……

与其说是探亲,还不如说是探险。王梅此行目的明确——到边防举行婚礼。王梅从小就有军人情结,三爷爷王朝凤年轻时参加过边境自卫反击战,她喜欢依偎在三爷爷膝下听他讲述过去的烽火岁月。军嫂也姓军,也算是与绿色军营结缘了。追爱到天边,王梅鼓足勇气。

“既然家在玉麦,我要到边防去举行婚礼。”王梅下定决心。临行前,重庆市南川区兴川医院的同事紛纷劝她三思而行,她却全然不顾:“嫁给边防军人,却没有去过边防,算不上真正的边防军嫂。”

进藏前一周,王梅感冒,高烧不退,虽然没有到过西藏,但身为护士的她深知“高原肺水肿”的厉害。眼看预定上高原的日子越来越近,王梅不敢大意,果断打针输液。来队前收拾行李,她没带瓶瓶罐罐的化妆品,行李箱里塞满保暖衣物和张锦源喜欢的土特产——火锅底料。玉麦天冷,吃火锅可以驱寒。

1月10日,王梅踏上边防追爱之旅。到了拉萨贡嘎机场,王梅一下飞机就感觉头晕、胸闷、恶心……因为高原反应厉害,她不得不在山南市区留宿一晚。王梅夜里辗转反侧,直到凌晨两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4点多又被惊醒。高寒缺氧的威力,她第一次深深体会。

电话关心常常是张锦源唯一能做的。2018年6月的一天,王梅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千里之外的张锦源只能干着急,面朝雪山呐喊,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她的身边。“没什么大碍,只是擦伤而已。”王梅早就学会了对张锦源报喜不报忧。

暖心举动,王梅总是更实际。因为长期戍边,张锦源的发际线逐年往后退,每次洗头,脸盆里都会漂浮一层黑发。王梅看在眼里忧在心里,四处寻医问药,用尽所有能用的方法。

张锦源和战友们担负着繁重的巡逻任务,其中一条巡逻路需要背负20多公斤的物资,徒步攀行两天1夜,翻越3座海拔5000米以上的雪山。与风雪作斗争,张锦源落下了严重的风湿病关节炎,有时疼得连下地走路都困难。这次探亲,她还特意给丈夫准备了护膝。

雪山之间电波不断,张锦源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翻过海拔5025米的亚堆扎拉山,越野车在盘山公路上蜿蜒行驶,几个回头弯下来,就把王梅甩得晕头转向,她往窗外一扭头,“哗”的一声,一阵狂吐。

停车休息,同行的人纷纷下车拍照,只有王梅独自窝在车里,用羽绒服的帽子把头裹得严严实实。她喜欢下雪天,却不敢跟西藏的雪过分亲近。

不到1个小时,接连吐了4次,王梅感觉胃里空荡荡的。平时在老家坐车,王梅可以睡觉或者玩手机,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但在高原上,她掏出手机来却没信号,只能看看时间。一路上满眼皑皑白雪,山的那边还是山,没有尽头,路边连村庄都没有,山腰间觅食的牦牛星星点点,沿途的美景丝毫提不起她的兴致。

吐得实在难受,王梅甚至想过“向后转”。但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官兵们长年奔走在这条山路上都不曾叫苦叫累,我现在是军嫂,不能打退堂鼓。”她暗暗给自己打气。

车过了信号盲区,手机铃声再次响起,电话里传来张锦源熟悉的声音:“实在不行你就回去吧!”王梅强忍着难受,吐出几个字:“放心,我没事。”电话那头,想着妻子饱受跋涉颠簸之苦,张锦源心里五味杂陈,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哨点里,婚礼筹备现场一派忙碌。没有舞台,官兵们便把罐头箱垒起来,铺上红地毯;没有拱门,大家便自己动手焊接,挂上蚊帐当帷幔;没有婚纱,张锦源找到玉麦乡的百姓白玛拉宗,借来漂亮的藏装……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玉麦哨点第一位新娘子的到来。思念如泉涌,张锦源把早已准备好的弹壳戒指又拿出来打磨,手机循环播放着军歌《送你一枚小弹壳》:你问我什么是战士的生活,我送你一枚小弹壳……

这边,奔波在路上的王梅也思念着张锦源。她到达团部已是午后,执意继续赶路,却被团领导拦了下来。“下午开车进玉麦不安全,路上容易发生雪崩。”团政治工作处主任达珠次仁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比路边的积雪还冷。团部到玉麦哨点不过100多公里,然而横在其间的恰拉山、日拉山犹如两道天堑,让王梅不由得望山兴叹。

迢迢探亲路,步步皆惊心。第二天,王梅再战雪山。翻过海拔5200米的日拉山,越野车喘着粗气再一次闯入“动感地带”,路上暗冰遍布,路边是万丈悬崖,王梅双手死死抓住扶手,手心全是汗,困意也全无。

“小心,有滚石!”王梅一声惊呼。距离车头不到10米的地方,两块碗大的石头飞速坠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群觅食的岩羊受到惊吓,本能地冲上崖壁踩落滚石。有惊无险,但吓得大家都倒吸一口凉气。

峰回路转,远处路边的“军装”逐渐清晰。

“是他,是他!”王梅欣喜地喊出了声。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皑皑雪山,茫茫雪野里,路边站着等候已久的丈夫张锦源。这位饱受高原反应折磨、一路奔波了2000多公里的军嫂,禁不住热泪盈眶。

第92篇、爱情故事留下所有旋律,只为代我爱你

在音乐中倾听他

1876年冬,莫斯科郊外一栋庄园客厅里,钢琴家尼古拉·鲁宾斯坦忘我地弹奏着,宁静的气息,玄妙的幻想,自黑白琴键上轻舞飞扬。须臾,音乐停了,梅克夫人从隔壁房间冲出来,她眼睛里闪着光彩,焦急地问:“这是谁写的曲子?”

曲子名为《暴风雨》,是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的作品。鲁宾斯坦此行的目的,就是希望梅克夫人能资助这位极具天赋却处于贫困中的作曲家。彼时,音乐只是贵族的娱乐,音乐家们并不能借此安身立命。梅克夫人既富有又具备良好音乐的教养,曾帮助过不少音乐家。鲁宾斯坦不遗余力地夸赞柴可夫斯基,梅克夫人打断他:“你不必替他说那么多好话,他的音乐就是最好的证明。”

《暴风雨》令梅克夫人心潮澎湃,感到“活了过来”,连续几天,她都“像在昏迷中,几乎不能自拔”。她是一位铁路富商的遗孀,丈夫早逝,孤独的她在音乐中寻找慰藉。

为了不伤害柴可夫斯基的自尊,她以收藏乐曲为名,通过鲁宾斯坦请柴可夫斯基编一首曲子。曲子很快编好,梅克夫人写信向柴可夫斯基致谢,随信附上的,还有慷慨的报酬。柴可夫斯基深受感动,复信说:“一个被失望和失败阻塞着路途的音乐家,知道您如此忠诚和热烈地爱好着音乐,真是一种安慰。”他白天在音乐学院教理论,晚上创作,36岁仍未摆脱贫困,梅克夫人的资助无疑是雪中送炭。

通信开始,友谊建立。随着交往加深,他们除了讨论音乐,还介绍各自的经历、家庭。

在音乐的美与真中,梅克夫人得到巨大快乐,她收集柴可夫斯基的一切资料,迫切想知道创造这些音乐的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她视他为“所热爱的一门艺术的纯洁的先知”,渴望见到他,“跳进他的灵魂”。然而,“一个艺术天才为平凡女子作曲”,她又深感不安,害怕见面,她宁愿只在音乐中倾听他,和他一道“起伏着感情”。

对她“仅限于通信”的提议,他完全赞同。他同样担心面对面了解后,“我本人和我的音乐之间并不像您所想象得那么和谐一致”,他害怕她会失望。

她是那样智慧、仁爱,每次写信,都会附上一笔钱,让他“从许多债主的恶爪中解放出来”,专心投入到创作中。他也回报以真诚,绝不在艺术上粗制滥造。

频繁的通信中,彼此的精神越来越靠近,她称他为“唯一能够给我这样深刻和巨大幸福的人”。而他则说:“我没有见过一个人对我这样亲切,从没有遇见过一个人应和我每一个想法和每一次心跳。她的爱和同情已经成为我存在的基石。”

她是他的保护神

柴可夫斯基自己都没料到,一向对结婚“不寒而栗”的他,37岁时,竟然走进了婚姻——一名崇拜他的女学生主动追求,甚至以生命要挟。出于同情,他答应了。

可他马上就为这个错误的决定付出了惨烈的代价。妻子不关心他的艺术,对他的作品“连一个音符都不懂”。意识到“未来的生活仅仅是一种枯涩的生存”,无限痛苦中,他经常游荡在莫斯科的街头。结婚仅仅一个月,他已变得憔悴苍白。他决定逃离,“跑到远远的地方去,独自一个人休息,去思考去医病,最后去工作”。

他逃到彼得堡,提出离婚,委托朋友帮他处理。离婚需要钱,梅克夫人立刻寄去一笔钱,并写信安慰他:“你要知道,你给了我多么愉快的时光,我对此是多么的感激,你对于我而言是如何的了不起,而我是多么需要你,恰如你一样,因此,这倒不是我来帮助你,而是帮助我自己。”任何时候,她都小心呵护着他的自尊。

她帮他在瑞士安顿下来,窗外,山顶终年积雪,宁和清静,他的精神状态逐渐恢复。他对她充满感激:“从今以后,我笔下写出的每一个音符都要献给你,除了用我的音乐向你服务之外,别无他路。”

他沉醉在《第四交响曲》的创作中,并在信中告诉她:“它是属于你的,你一听到就会知道我是如何经常地想着你。”他把乐曲题献给她,并称之为“我们的交响曲”。曲子完成后,她花钱帮他出版。曲子在莫斯科首演时,她冒雨去听音乐会。一个人坐在包厢里,波澜起伏的乐曲在心头激起无尽情思。

《第四交响曲》是使柴可夫斯基获得国际声誉的第一部交响曲,从此,他的音乐创作进入成熟期。

一切都是她给的

在梅克夫人的安慰和支持下,柴可夫斯基连续创作出几首满意的曲子,得知他非常想念俄罗斯时,她适时发出邀请。在她的庄园里,他享受着她安排好的一切,花园、森林、夜莺,有大自然的熏陶,还有仆人无微不至的照料。两个星期里,他留下三首小提琴曲與钢琴曲,这组作品被命名为《怀恋可爱的地方》。

1879年,柴可夫斯基辞去音乐学院的教职,要将全身心献给音乐。至于生活,梅克夫人永远是他坚强的后盾。她去意大利度假,就在附近为他租一个舒适的公寓,以便一起“欣赏同样的景色,感觉同样的气温”。她回到俄罗斯,便邀请他到她的别墅消夏。尽管近在咫尺,他们仍约定互不见面,只靠书信互通款曲。

虽然刻意回避,命运还是安排了相遇。他在林间散步时,她的马车驶过来了,擦肩而过时,他清楚地看到,她深蓝色的眼睛温柔而深邃。那一瞬,他们认出彼此,在惊惶失措中匆匆致意。第二天,他写信致歉,她却无比欢悦:“你是我所爱的,能碰到你,使我感到这一切都不是神话,而是现实,这真是我最大的快乐。”

趁着外出旅行,她把自己的房间对他敞开。书房里,有他的作品全集,桌上的报纸杂志上面都是关于他的报道、评论,旁边还放着一只精致的、镶有圣女贞德像的表,便条上写着“送给最亲爱的友人”。那时,他正在创作关于贞德的歌剧。

感受着她的馨香气息,他灵感勃发,创作进展神速,欧洲、美洲相继向他敞开怀抱,他的作品逐渐走向国际乐坛。

“我爱你胜过其他任何一个人,我珍惜你胜过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如果这个消息使你烦恼,那就原谅我吧,反正我已经说出口了。”一遍遍弹奏着《第四交响曲》的钢琴改编曲,她在信中献上了“失控的自白”。他也有分寸地回应:“一切都是你给的:生命、追寻自由的机会和连做梦也想不到的好运气。”

如他所言,好运气接踵而至,随着歌剧、圆舞曲的大获成功,他成为誉满全球的音乐家,社交和巡演邀约不断。尽管疲惫不堪,但他已身不由己,与梅克夫人的通信逐渐减少。直到有一天,他收到她的绝交信。信中说,她面临破产,不得不停止对他的资助,最后一句话颇为伤感:“希望你有时还能想起我。”

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了他,他立刻回信表示:“你把我将尽的力气积聚起来,使我再度走上音乐之路,我一刻也没有忘记你,将来也永远不会忘记你,因为我头脑中产生的每个想法都是和你连在一起的。”然而,没有任何回音。他并不知道,除了经济损失,她的肺结核越来越严重,听力也正在消失。

他已经不需要她的资助,可没有她的鼓励、支持与懂得,他痛苦而绝望,似命中注定一般,她送他的表也不翼而飞。矛盾和苦闷之下,他开始创作《第六交响曲》,把“整个心灵都放进这部交响曲”。交付出版前,这部曲子被命名为《悲怆交响曲》。

这是他最后的作品。不久,饭店的一杯生水让他感染霍乱,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反复呼唤着“娜杰日达”,那是梅克夫人的名字。失去他,她同样被忧郁淹没,一直住在精神病院。两个月后,她追随他而去,只留下千余封书信。

这一生,唯有音乐难弃,留下所有旋律,只为代我爱你。

第93篇、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大概,您也听过或经历过类似的爱情故事吧?

他是个普通男生,自小被父母、师长压抑着不让谈恋爱,对于爱情的了解,基本来自小说和电视剧。浪漫的拥抱,炽热的亲吻—虽然每到吻戏,父母就赶紧换台,但他多少还是有了些概念。

这仿佛是个禁忌的秘密—爱情故事该是这样的。

初中时,他偷偷喜欢过班里一个文静的女孩。赶在寒假前,他偷偷写了张贺年卡,画了个卡通猫,附上一句话:“祝你新年快乐。希望你一直快乐。”

结果卡片被其他男生看到了,大肆嘲笑他一番。

这种现象,我以前也见过。大概是中学时,为了压抑这种感情,许多男生会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而且,在男生堆里他们嘴硬得很,以表达喜欢女孩为耻,以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为荣。

总而言之,他就处在这个以大大咧咧为荣、以谈情说爱为耻的环境里。

事情闹得稍微有点儿大,他被老师叫去了,老师让他“专心学习”。他喜欢的那个女孩也成了班里的笑话。好事的同学动不动就把分坐在两边的他们说成一对儿。

一直到中学毕业,他俩都再没说过话。

再一次见面,是大学毕业那年。他们在不同城市上大学,但实习的单位倒是同一个。那女孩早早搞定了毕业论文,大四的春天,会来他所在的城市待一段时间。

他俩的实习工作里有许多外勤任务,因此要时不时地要打发会见客户前的时间,于是两人会找地方一起喝喝茶,聊聊天。

他觉得自己还是挺喜欢她的,而且聊着聊着,就越来越喜欢她了。如今她敞亮、潇洒,比中学时那个文静但有点儿闷的她更从容了。他没好意思提起中学的那件事。她也不提,他就觉得她大概也不想提起。

于是,他显得泰然自若,好像中学时的那件事不存在似的。

她显得很潇洒,他也就表现得更外向了—其实私下里他挺闷的。

他帮她找住处,帮她规划通勤路线,熟悉本地环境,工作间隙也带她逛这座城市。她对这座城市充满好奇。

他有时也会想,他俩这算是在约会吗?不算吧。

到底算不算呢?

实习结束了,她回自己在另一座城市的学校办理毕业相关事宜。临走前俩人吃了顿饭。

不在同一座城市的这段时间,两个人打打电话,发发邮件。她问他是否建议自己到他的城市来工作,他认真地给她分析了一番。

秋天,她又来到他的城市,打算跟原实习单位好好谈谈。一有时间,他还是带她到处走走看看。她说,自己家里希望她留在老家,可以帮她安排单位,还希望她早点儿结婚。她还在考虑。

他说“噢”。他说:“这毕竟是你自己的人生,要做好自己的选择。”

她回去前夜,俩人又吃了頓饭。吃完了,他送她回住处。告别时,她轻轻拥抱了他一下。他整个人僵住了。

她回到自己的城市。他一直等她来讯息。没等来。

之后她打电话,说自己打算在老家工作了。他觉得她是决定了,只是通知他一声。

放下电话时,他觉得有一口永远叹不完的气憋在胸口。

又过了些年,他结婚了。他听说她也结婚了。

中学母校校庆,他俩回去时遇到了。大家都有阅历了,可以坐下来说说事儿了。

他打哈哈跟她说,自己以前挺喜欢她,一直挺喜欢。他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欢他,但他是尽力想对她好,很认真的好。

他说自己其实挺内向的,并不喜欢跟人出去玩,只有当初带她到处溜达时很积极,很上心,自己也很开心。他从来懒得给人做城市攻略,但他当时是真的挺认真地想照顾她。

她听完,笑笑,对他说:“我也喜欢你,非常喜欢。”

他觉得自己胸口挨了一下子。

她跟他说,自己其实根本不喜欢到处逛,但只有这样才有借口跟他一起出去。

她其实也很内向,跟他一样,装外向,装大大咧咧,这样才能彼此不尴尬。她说,对他说自己想要来他的城市,就是想看他的反应。

他辩解说,他当时只是以为她在征询意见。

她说,她其实就想到他的城市跟他在一起,以此对抗家里的压力,只要他说一句“一起扛”,她就一起扛了。

直到她打电话跟他说自己的工作时,都希望他能挽留她一句。

他说,他以为她只是通知他一声罢了。

他不确定她喜不喜欢他。

她不确定他喜不喜欢她。

最后她说:“算了算了,过去的事儿了。”

他说“是啊是啊”。但他觉得自己心里那口永远叹不完的气一直在盘旋着。

大概,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得够明白了;大概,许多人骨子里觉得自己不配被爱。

大概,因为他们从小就觉得,暴露对一个人的喜欢会被大家耻笑,所以总是藏着掖着。

他觉得自己对她够特别,她觉得自己对他也够特别。但俩人都觉得:其实他(她)对谁都这样吧?我还是别自作多情了。

明明心里苦,还得假装敞亮、坚强,彼此看不透对方,于是稀里糊涂地过去了。

许多事,当时一句话就能解决,然而,没说出口。

当时没说出口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了。那一口永远叹不完的气,就只能这么憋着了。

这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未遂的爱情故事。大概每个人都听过甚至经历过这样的故事。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不断地重蹈覆辙呢?

分别前,她给他一个信封,说是搬家时找到的,猜着参加校庆时可能会见到他,所以拿来给他。

他打开看,是他当初没送出去的那张贺年卡。

当时,老师批评完他之后,也找她谈了话。训诫完之后,卡片被丢下,她就一直收着了。

现在,物归原主。

“祝你新年快乐。希望你一直快乐。”

第94篇、爱情故事我们曾为了爱情赴汤蹈火

付出教会了我们如何爱,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放手……

握手和牵手也许是一样的

2007年,童落落走进会场的第一眼就落在了沈靖农身上,干净的白衬衣、明黄色的毛线外褂,头发剪得很整齐。想要再细看时,沈靖农抬了头,童落落做贼般别过头从主席台前走过,那样子像是有人在身后喊着“一二一”,走得不自然,很不自然。

校方举办的演讲比赛,评委是各个系的学生会主席,童落落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冲出重重包围,即将代表中文系和各个系的佼佼者一决高下。用中文系学生会主席翟羽飞的话说是卫冕,捍卫中文系数十年的冠军荣誉,这传统不能坏在童落落手里。骑虎难下,天将降大任于童落落。

陈词清晰,慷慨激昂,手势到位,不愧是科班出身,台下评委微笑点头,童落落突然停下来,会场一片安静,像卡了的磁带。限时3分钟,在2分50秒的时候从激情洋溢陡然降至悄无声息,无声胜有声,一片尴尬中来不及回神,时间到,童落落像霜打的茄子只好弯腰鞠躬。

童落落不抬头都知道翟羽飞定是面如死灰连带着咬牙切齿,谁让2分50秒的时候原本靠椅背坐着的沈靖农突然坐得很笔直,微笑着露出好看的小虎牙。童落落一走神就忘了下句,手势傻傻地定格在空中。功亏一篑,中文系只拿到第3名,颁奖的时候恰好是沈靖农颁给童落落。各主席和选手象征性地拥抱时。童落落竟条件反射般地后退,沈靖农一愣,随即笑了,他伸出手很稳重地握住了童落落的手。这一幕被校记者团拍得非常清晰,校报上说,物理系学生会主席鼓励中文系失足选手童落落。

可始作俑者不正是沈靖农吗?至少童落落是这样认为的,她还认为,握手和牵手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是一样的。

好不好你加入才知道

10月份的社团纳新进行得如火如荼,各个社团忙着招兵买马,唇枪舌战中拉拢新生。可惜天公不作美,极富耐心地下起了绵绵秋雨。

好吧,沈靖农你真是贵人多忘事,童落落大一的“滑铁卢战役”曾那么辉煌地被整个中文系铭记全是拜你所赐,而今你一副记忆全无、全然无辜的样子。天空依然下着淅淅沥沥的雨,童落落抬头,沈靖农的伞全部遮在她的头上,他的肩膀已被打湿却还是微微笑着。梧桐树泛黄的叶子在雨中洗得清亮,带着淡淡的桐叶香。那把小花伞很漂亮却不够遮风挡雨,看着会员表上童落落的名字下方印着会长“沈靖农”3个字,仿佛地球引力加重,心生安稳。

翟羽飞知道后痛心疾首地指着童落落:“你不为中文系出力也罢,还自挖墙脚,是何居心?”是何居心,明眼人也许都看得出童落落那点小心思,沈靖农偏偏像根木头。那是2008年,童落落读大二,习惯每天克制自己不去想念沈靖农,像抽鸦片的人被迫戒毒。

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爱心协会的活动是名副其实的多。今天要贴宣传纸,在每间教室黑板的右侧,于是全校奔波;隔天骑自行车组团去市里的敬老院做义工,童落落把自行车擦了又擦;再隔天要给市里的某特殊幼儿园的孩子讲故事,童落落又开始翻厚厚的《格林童话》,她忙得有点吃不消,翟羽飞说童落落是自作自受。她自告奋勇竞选副会长,凡是沈靖农提出的,她都支持。她一支持就忙着策划、安排、发通知、调整联系。工厂还是流水线呢,童落落就差全能了。可这“全能”怎么不去中文系,偏偏挑了沈靖农的爱心协会?

那天在幼儿园,童落落看见沈靖农拉着一个小男孩,他教他如何打篮球。小男孩一直没有投中,沈靖农抱他在怀里拍着他的肩膀说,没关系没关系,以后一定可以的。童落落听沈靖农说着没关系,这个高大的一直微笑的男生,眼里模糊了一片泪就滴下来。暮色四合,有鸽子飞起又落下,篮球滚了很远安稳停下,童落落说不出的难过哽咽在心里。这里所有的孩子接受的都是特殊教育,他们缺失了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光明。

返校的车上沈靖农向大家作了致谢感言便不再说话,他一直静静地看着窗外,路灯昏黄,车流如常。童落落也盯着窗外,她哈口气在车窗上写写画画。下车的时候翟羽飞守在学校门口,他拍拍沈靖农的肩膀,沈靖农笑着点头。翟羽飞帮童落落提包,脚步飞快,拉着她像逃难。宿舍楼下,翟羽飞一字一顿说得很清楚,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翟羽飞是沈靖农的兄弟,他这么说童落落明白了沈靖农的回答,可是她不懂。

安静地拥抱他的女朋友

每年各个院系的迎新晚会凭票入场,学生会主席则凭邀请函。童落落见过翟羽飞收到的各种邀请函,红面烫金字,工工整整。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位主席还可携带一人入场,约定俗成般,都带了另一半,在礼堂的主席区有专座。

物理系的迎新晚会,童落落第一次凭票入场。沈靖农送的票,中间靠后的位置,视线不错。晚会快要开始时,一直在后台忙碌的沈靖农携佳人出场,女孩高高瘦瘦,一直甜甜笑着。只是低着头,话不多很乖巧的样子。童落落忽然很想逃,像仙女一样转身消失。可是沈靖农看见了,他牵着女孩走过来,温和的声音:“丫头,你前面就是童落落。”童落落便僵立不动等女孩抬头,哪知女孩子试探性地伸手想要摸索,却又换成握手的姿势,童落落忽然明白赶紧伸手。女孩拉着童落落:“我听靖农说过你,善良的漂亮的女生。”童落落笑了笑,说不出一句话,她只能抱抱眼前这个瘦弱的看不到光明的女孩。转身,和翟羽飞一同落座。

那天的晚会童落落没有一分钟看在眼里,前排的沈靖农侧着头给女孩讲所有的节目,温和的声音,侧面温柔的轮廓,微笑的眼睛眯着,那是沈靖农的幸福,如同光晕。童落落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她低下头,不敢出声。翟羽飞说,我们退场吧!童落落摇摇头,她安静地看到散场,安静地和沈靖农说再见,安静地拥抱他的女朋友。

那是2009年,童落落读大三,沈靖农已经大四。举办完那场迎新晚会,他的学生会主席生涯正式结束。从大二升为学生会主席到大四整整2年,沈靖农出席大大小小的晚会都是孤身一人,她不想出席人多的场合他就不勉强,呵着护着。第一次出席也是最后一次出席,沈靖农和她十指紧扣,童落落输得一塌糊涂。

只是想怀念而已

迎新晚会后,童落落正式成为爱心协会的会长,沈靖农将他在这所学校的一切荣誉悉数留给了童落落。大三,中文系的很多专业课依然很紧,翟羽飞问童落落能不能别让自己像高负荷运转的机器。“童落落你是女生,花样年华你也该俏皮化妆,一脸无忧。你不该为了逃避忙得像陀螺。”翟羽飞这么吼童落落的时候,她正在拿A4纸复印策划书,一沓的16开纸带着墨香哗啦啦散落一地,童落落蹲在地上泣不成声。那是女孩子最失态的哭泣,可她止不住心里的痛。

在爱心协会的那间办公室,童落落支持过沈靖农的所有决定,她看过他写的每一份活动书,她记得他的每一个笑容,她甚至能清楚地想起他说话的语气。那里遍布沈靖农的气息,像漫山遍野的山茶树,童落落只是想怀念而已。她的日记本里夹了一张报纸,是那次去幼儿园的合影,报纸上的沈靖农围在一群孩子中间笑得不亦乐乎,他的小虎牙像童落落第一次见他时一样好看。

和幼儿园达成协议,建立爱心基地,定期去幼儿园和孩子们在一起,乘车返回,什么都没有变,只是不再有沈靖农,连同他的笑容。童落落帮沈靖农策划、布置、联系;像男孩子一样不辞劳苦地奔波拉赞助,她成全他,成全他做的一切,成全他证明对女孩的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无论她发生什么变故,沈靖农说过不会离开,童落落说过会帮到底。谁都懂,算不得承诺却践行了承诺。

他说她是善良的姑娘

记得2007年,在月台上迎接新生,翟羽飞站在童落落面前不由得面红耳赤,他提起她的行李箱说,我是你的帅哥学长。那一年秋末,梧桐树的叶子大片大片纷飞的时候,童落落低头站在走廊不说话,学生会办公室里翟羽飞将演讲失误的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对面物理系的宣传栏上,红纸黑字大大地写着沈靖农在科技活动月拿到第1名,黑白的报纸相片挡不住少年的神采奕奕。童落落看着相片一路走过去,她踮起脚再一次记住了男生清秀的面容。

2008年,童落落在爱心协会忙得人仰马翻不分东南西北时,翟羽飞在酒桌上烂醉如泥,他在趴下之前又一次叮嘱沈靖农:“你千万千万别让她累坏了。”末了又加一句:“能不能别伤害她?”他们情同手足,翟羽飞第一次开口求沈靖农,沈靖农说,你放心。童落落在车窗上哈着气写的那句话是:我喜欢你。沈靖农修长的手指一笔一画写下:你是善良的姑娘。

善良的姑娘不勉强别人,也不为难自己。

2009年,翟羽飞携童落落参加晚会,那次他把邀请函放得很平整,特意穿了西装。一是为了兄弟的卸任,一是他第一次肯让人陪同出席。从2007年竞选成为学生会主席到2009年整整2年,大大小小的晚会他也是孤身一人。那场晚会他看身边的童落落不停流泪,他想过退场,却还是陪她看到散场,陪她笑着和每一个人说再见,替她拥抱沈靖农,带她优雅转身。

2010年,翟羽飞、沈靖农毕业,他们都不让童落落送别。上火车前,翟羽飞回头看了看,终于摇头离开。站台后,童落落又一次哭着蹲下,7月,温热的北方让人分不清眼泪和汗滴,通通流下。

在那场五彩斑斓的青春时光,我们都曾倾尽时间,用尽全力,小心翼翼呵护着玻璃般透明的爱情。以最不经意的借口,赴汤蹈火,藏于喜欢之下,躲于暗恋之后,怕他懂也怕他不懂,可是后来,谁都没有在所不辞。

爱情是最勉强不来的,付出教会了我们如何爱,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放手,在那一场似水年华,于是只能追忆,偶尔追忆。

第95篇、爱情故事我爱了,你随意

养父说:“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爱,我们就先爱他好了。”

一对美国夫妇收养了一个黑人小男孩。他是孤儿院里年纪最大的孩子,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家。正式办理手续的那一年,小男孩已经八岁了。

有人觉得他们办了一件蠢事。既然是收养,不如收养一个婴儿,毕竟小孩子可以早早培养感情。八九岁的男孩已经懂事了,也因为没有父母,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阴影,很难沟通。

“最主要的是,这孩子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不知道怎么爱你们。”朋友说。可那对夫妇坚持收养这个男孩,养父说:“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爱,我们就先爱他好了。”

尽管男孩一开始表现得很紧张局促,甚至连叫“爸爸”“妈妈”的表情都十分生硬,他们也始终不曾放弃。

他们供他上学读书,為他精心做三餐,一起穿亲子装,买一只可爱的大狗做朋友,钓鱼、野餐、参加各种家庭聚会,一家人买了最好的票去看当红歌星的演唱会……

他开始主动开玩笑,节假日买鲜花带回家,还会帮养父擦车,帮养母洗碗,最难得的是,他开始学会跟他们撒娇、辩论,甚至发一点儿小脾气……一切都在渐渐好起来。

十几年以后,他们相处得比很多原生家庭还要好。

男孩考上一所相当不错的大学。每当提起理想,他都会说,想为那些孤儿做点事。原因正是当初养父的那句话:“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爱,我们就先爱他好了。”

“这太难得了。”他说,“他们从不曾期待回报。但就是这么奇妙——我也爱上了他们。”

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叫“先爱者贱”。遇到不懂爱之价值的人,那个飞蛾扑火、爱无反顾的人,自然就是被看轻的。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有运气为自己付出的爱找到一个好买家,万一明珠暗投,也不必后悔。所有的贵贱在时间面前,都将渺如云烟。但相爱而不敢爱的遗憾,却会深入身体某处,迟迟难散。

爱错了是经验值,爱对了是附加值。都是增值,何不放手一试?毕竟,先爱者把命运交到自己手里,后爱者把命运叫到别人手里。

我爱了,你随意。

第96篇、爱情故事一个等爱的红色青年

苏慕刚到公司的时候,我已经做好辞职的准备。她的来,和我的走,竟然有着相同的借口。我们都失恋了,而失恋的人都可以恣意而为地做些莫名其妙的决定。

在办公室,苏慕就坐在我旁边,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老想转头看她。我看她的时候,她不看我,我不为人知地打量她脸上的表情。我不喜欢自己这样子,一个有偷窥欲的男人,目光是不会心安理得的,而且心虚。

我为她的独来独往和沉默好奇并且担心,要知道在我们公司,不合群者最后都难逃被解聘的命运。我不希望一个刚刚失去爱情的女孩,再在工作上受到打击。自己都还在水深火热里,怎么关心起别人来了?我神经兮兮地拍了拍脑袋,很过瘾地在刚写完的辞职报告上签上了大名。

上午下班的时候,我发现只剩我和苏慕在了。偌大的办公室安静得出奇,我甚至能听到她把脸转向我时头发轻轻甩起的声音。她问:“你们一般会在哪里吃中午饭呢?”很有生活味的问题,我在她看我的眼神里发现了落寞和孤单,然后,这些东西一下就整个把我感染。竟然忘了回答她的问题,就那么看着她,想起爱情离开的那天晚上,自己也有相同的落寞、孤单,甚至是伤心和绝望。5秒或者更长时间,她在等我的回答。尴尬中,我习惯性地拍拍脑袋,说:“哦,想起来了,我们可以去附近一个单位的食堂去。”她说,那一块去?我点头。

步行大概十来分钟路程,我们话不多。我问她为什么来广州,她说因为失恋了,想换一个城市生活。我本可以告诉她,我也失去了爱情,而且不久后就要离开。可是我没有说,我不忍心让别人和我一起分担痛苦。

来到食堂,我俩挤在长长的队伍里,我不时地回头看看站在后面的她,问:“饿了吗?”她说还好。我再问的时候,她不说话了,只很轻地摇摇头。我突然发现她的眼睛很特别,是一种令人心动的蓝,让我想起了天使。

吃饭的时候,我们紧挨着坐下。菜里没有什么油,我们都把头埋得很低,像在寻找油星。我觉得她吃饭的样子很好看,从侧面看,是个微笑的表情。也许,很少有谁这么细致地观察一个人吃饭吧。这样的发现,足以让我窃喜,并且有一份好心情。像一个秘密,别人的秘密,却只我一个人知道。

我说:“你来了快一个星期了,平时上哪吃中饭啊?”她说她其实这么久来都没吃过中饭,因为不想吃,因为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吃;她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感觉同来之前一样无助,冷的面孔和冷的街道,让她茫然;她说每天下班,她会等人走光之后,一个人下楼,在附近走走,漫无目的,然后回办公室……

我的心在她的话还没完的时候,很真实地痛了一下。我想到了她的无助和我的离开,想到了在我离开之后,她是不是还会一个人,走到挤满陌生面孔的街道,揣着一颗冷冷清清的心,打量一些与己无关的过往。我说,那以后每天叫你一起吃饭。她说好啊,我不想吃的时候,也可以下来陪你。

第二天,我把辞职报告送到了老总手里,由于我近段时间以来心情不好,工作上出了不少问题,所以老总对我的离开似乎并没有任何的挽留。离开成了必然,时间是月底,还有两个星期。这会是很闲的两个星期,因为老总说不会安排我做什么了,算白送我半个月工资。

除了每天带苏慕吃饭,我也还给她讲这个城市的人和事,公司里的人和事。甚至,在晚饭后的闲暇里,用自行车载着她,一条街道一条街道地跑,累了就找个地方坐下,在慢慢凉下来的风里,聊一些轻松的话题。

她说她很久没这么快乐过了,我说我也是。很自然地,我们的目光交错在了一起,丝丝缕缕,像是相通着的。我怎么会有那么点害怕呢?害怕我们会相爱,现在或者将来。好在时间并不多了,至少用来成全一段爱情很难。我只要带她熟我觉得她应该熟的一切,然后离开。只是我不敢告诉她,我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这么热心。

办好一切辞职手续,到财务室领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打电话给跟老总外出办事的苏慕。她说了地点,叫我过去接她。我开玩笑说给个理由先,她说:“因为你有车!”我开心地笑了,心想,我何止有车,这已经是我在广州买的第四部自行车了。

贫穷的快乐,简单得叫人难以置信。可是刚刚过去的那段感情里,贫穷却成了致命伤,那个曾经多么爱我的女孩,那个叫珊的女孩,25岁的时候,面对我为她准备的生日蛋糕和彩色蜡烛,许下了“我要房子车子”的愿。我第一次听见有人许愿的时候那么大声地把话说出口。然后她睁开眼睛说:“可是,你什么都没有!”

想起这些的时候,我正踩着自行车行驶在广州大道上,由南向北,很刻骨铭心的方向。在苏慕到公司报到的前一天下午,我就在这条路上,由南向北,疯了似的追赶一辆红色的跑车,正是那辆跑车,在珊过完25岁生日的第二天把她接走的。我当时就站在三楼的窗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爱的女孩离去,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从此,我害怕看到红色的跑车,恨那些红色的跑车和开跑车的人,当然,还有坐在红色跑车里的女子。

大概是想了太多,不敢骑得太快,见到苏慕我整整用了两个小时。而我出发之前,我告诉她最多40分钟就可以到,实际上也只要40分钟就足够了。苏慕站在好又多量贩超市对面的那座天桥上,见到迟到的我并不生气,笑着说:“知道吗?我两个小时数了2000辆车。”我惊讶:“数车?”“是的,数自行车!”她把眼睛眼得很大,我又看到了天使的蓝。

我载着她往回赶。第一次,她用手挽住了我的腰。在车速加快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把脸轻轻地贴在我的背上,但只短短的一瞬就又离开。我说我辞职了,明天就不再去上班了。她说,我知道。我没有把车停下,但把速度放得很慢,因为她的回答大出我意料。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开始把我搂得很紧,脸也久久地贴在我的背上。她说:“其实你递交辞职报告的第二天,老总就找我谈了话,叫我开始接替你的工作,跟着你把该学的学会。”“是吗?”我冷冷地说道。而我的心,比我的语气更冷。我觉得自己被利用了,原来她愿意跟我走得那么近,是有原因的。

我直接把她送回了公司宿舍,我觉得一切都变得毫无意思。上楼的时候,她只跟我说再见,甚至都没问我什么时候走。或许在她看来,我可以走了,该走了。我想我会记住她,刻骨铭心地记住,像记住那辆红色的跑车,都是因为恨。

回到住处,我开始收拾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打电话托朋友订到长沙的火车票。自行车明天就是别人的了,80块钱卖给了隔壁的那个四川老兄。然后是到对面楼上找房东,商量退房事宜。如果不出意外,我想我很快就可以离开广州了。偏偏房东老太是个精明的家伙,说我退房没有提前通知,必要在押金里扣除一个月的房租。我简直气得牙根出血。我也是倔脾气,在跟她理论半天没有结果后,我掏钱付了一个月的房租,说:“我现在交一个月房租,同时告诉你,一个月后我退房,不好意思的是,这个月还要住完。”

一个月留在广州干什么?我觉得自己很搞笑。难道就是为了不白交一个月房租?幸好在床底下找到一双高跟鞋,是珊的。我想这个月我就用来找她,然后把这双高跟鞋交给她,让她难堪。我突然冒出这个比我为一个月房租留下来更搞笑的想法时,已是午夜时分。

苏慕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准备睡觉。她说她睡不着,她说她这个时候想见到我。我觉得虚假,不知道说什么好,所以只是心不在焉地听着。“我开始的确有利用你的意思,我知道回来的路上你生我的气了,但我想我现在爱上了你。”她的话终于让我觉得越来越可笑了,我带着嘲讽问道:“两个星期就可以爱上一个人,这难道是爱情的‘广州速度’?”她拼命地要我告诉她我的具体住址,她说她一定要见到我,就现在。我想她不会来,我想她只是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里突然冒出了奇怪地想法,于是把地址很详细地告诉了她。用一夜的无眠来戳穿一个女人的谎言,我觉得这样够刺激。

第97篇、爱情故事东京泡面故事

李静玮 :学会妥协,不要学会认输 。

1

去年春运,金欣在预售点和火车站分别排了两天的队,没有买到回家的火车票。那天晚上,她穿着拖鞋跑到附近大街上打公共电话,电话那头她母亲正在煮饺子,一边用勺子敲着锅一边骂,谁要你不待在家出去工作!

她骂得真对,想到大年初一自己很可能要在住的地方煮泡面吃,金欣深深地后悔了。

为了弥补自己的心理落差,她去超市买了各种口味的泡面。它们便宜又好,甚至不需要担心红烧肉味是否要比酸菜牛肉味贵上三毛钱,比起街边那些一顿动不动就要破百的各式餐厅,这一切看起来如此美好易得。

金欣心满意足地推着购物车向外走,直到身后响起一个人的声音:“唉?你买这么多泡面干什么?”

张嘉瑜忽然出现在她眼前,她礼节性地对他点了点头,便冷漠地向着出口狂奔。

周末是金欣唯一不需要见到张嘉瑜的时间,她真的不想把自己的心情弄得像飞进屎坑的飞行员。

张嘉瑜是她那八卦又帅气的上司,她每天上班都要看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用一面镜子照自己剪得整整齐齐的鬓毛,他会日语,也对社区里来购物的那几个日本人哼哼哈哈。

表面上的光鲜并不影响他叫员工名字的激情,他总是大吼:“金欣!来上货!”

于是她就把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码到货架上。

是了,金欣在一家小超市工作,不过她不爱在这里买东西,因为这里不卖泡面,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张嘉瑜说他不喜欢泡面。

2

也许因为附近的社区住满了有钱又有闲的人,超市的客人们常常很挑剔。有一次店里来了个体型臃肿的少妇,她提着刚买的内裤,一边倒退一边打电话,一下子把金欣花了三个小时垒起来的王老吉小山给撞倒了。

她指着她的鼻子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张嘉瑜不仅要陪着笑,还要配合她骂自己的员工。

就算事情已经摆平,他连个道歉都不对金欣说。

这就是她讨厌他的原因。

金欣多希望这个小超市赶紧破产,而自己可以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她把王老吉堆成一头猪的形状,又把那头猪拆了变成一座大厦,她把围裙、煎锅和地垫挂在家居用品区的模特身上,它愁眉苦脸的面容终于增加了一点喜感。

这些无聊之下诞生的作品引来了一个叫闰明的少年,他端着一个单反相机四处晃荡,对着这些东西按了许多次快门。

如果闰明和那些小流氓走在一起,金欣一定会用拖把把他赶出门,但他始终垂着乖巧的长睫毛,她不知道该怎么对他发泄情绪。

他请她帮他拍照,自己把四肢以夸张的方式扭曲和舒展,他说他未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她想那也未可知。

金欣坐上闰明的小摩托出门兜风,张嘉瑜在橱窗内看见他们,趴在窗上大声喊些什么,她听不见,也不想理他,这一路迎春花和广玉兰次第怒放,阳光耀眼得紧,何必去管那些不美好的事物。

3

因为闰明,金欣从前无聊的工作多了点期待。

有时他会在店门口远远地同她招呼,或者从学校旁的小店拎一杯奶茶给她,他也会载着她去很远的地方买泡面,把自己小小的后备箱塞满发出清脆响声的小方块。

有一天他站在店里那排酱油与醋的旁边,忽然说金欣你喜欢我吗。

她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张嘉瑜就大叫一声接着跳了出来,他说金欣!有老鼠!快去拿粘鼠贴!

就在她转身跑去杂物间的那一瞬,这个老板径直向闰明走去。

谁知道他对他说了些什么,那个少年好几天都没有出现在店里。

再后来,闰明又来了,可次日清晨那个买内裤的少妇站在超市的门口等候,她一见到金欣就开始抓她好不容易绑好的包子头,她说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居然勾引我儿子。

金欣发誓自己没有对闰明有什么企图,他比她小又是个中产阶级的孩子。她对他的好感只是来自那几天的开心记忆。

回过神来,少妇已经走了,她蓬头垢面地坐在地上。脸上一个小巧的巴掌印。

张嘉瑜说,来,我给你擦点酒精。

滚。她对他扔出一个字——从他之前鬼鬼祟祟的行径来看,她怎么会不明白是谁干的好事。

4

金欣开始认识到,除了货架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商品,有许多东西也是有着生命周期。只是它们的截止日期不一定是一个个的数字,也有可能是一个巴掌或是一次处心积虑的小阴谋。

她辞职了,却没有找到更好的工作,这一次的小超市离住的地方更近,周边那些飞扬的沙尘和覆着泥土的树枝却没有任何改善。

每一天,她从隔壁炸油条的油烟味中醒来,搭乘一辆装满底层人民的大巴颠颠簸簸地靠近工作地点,新老板的大红嘴唇和蓝色眼影比她本人的庞大身躯还要抢眼,金欣躲在气味刺鼻的公共厕所,期待这一天的结束。

她好像忘记了最初自己来这里的原因。翻开日记本,一年前的自己说要在这个巨大的城市吸饱黄金,好在西南的家乡为父亲盖一栋楼,让母亲想吃水煮鱼就吃水煮鱼,想吃口水鸡就吃口水鸡。

只是,现在的她似乎除了变得苍老之外看不到发财的迹象,唯一值得雀跃的事情,大概是可以更轻易地买到泡面。

有一天,金欣终于吃吐了,她晕乎乎地打电话给父亲,他说你在哪儿,我马上就过来。

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破灭了幻觉,父亲没有来。但张嘉瑜进了她的门,他刚给她喂了半碗热水,她又吐了,看着他干净整齐的西装变得邋遢无比,金欣从心底感到一种报复的快感。

这快感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因为她知道尽管他处处和自己作对,但却是个好人,他把过期的罐头扔掉,快过期的送给街头那个爱穿奇装异服的乞丐,居委会大妈来筹集社区爱心基金,他说,好啊,只要阿姨说我是世上最帅的老板我就捐。

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进泡面吗——我上一个女朋友就是吃泡面死的。

他的喉咙好像被卡住了,接着他说,后来,我发现你也喜欢吃这种东西。

5

这个巨型城市并不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只大怪兽。

几年前的东京,念着预科的张嘉瑜和他的女朋友住着二十平的地下室,那里没有厨房,他们以泡面为生。

后来,在他准备正式入学的时候,她就死了,她让张嘉瑜把剩下的泡面同她一起火化,她说以后你一辈子都不要再吃这种东西。

毕业之后,张嘉瑜回国开了一家小超市,他不说他讨厌日本人礼貌的热情和内心的冷漠,也不说东京的春天是不是樱花盛开冬天街头的辣妹是不是还穿着黑色渔网。

他什么都不说,像一切都未曾经历过。

但此时他抱着她痛哭流涕他说对不起金欣我早该告诉你这个故事,虽然它听起来挺悲伤的。

这两个人重归于好,金欣回到那家小超市码王老吉,张嘉瑜也懂得不再用大嗓门对她咋咋呼呼。

他们度过了又一个飘着令她过敏的柳絮的春天,阳光晒裂大楼窗户的夏天,温度骤降感冒突发的秋天,以及过往火车越来越沉重的冬天。

金欣担心自己会再次买不到火车票,好在张嘉瑜托亲戚把她送上了火车。

送她去车站的时候,他不曾想到这是最后一次见到她,之后也不肯承认是自己亲自送她登上一去不返的旅途。

这一年,金欣的母亲给她做了饺子,有三鲜馅,牛肉馅,猪肉香菇馅和韭菜鸡蛋馅,她说小欣,要不你就留在家里吧,以后妈每天给你做饺子吃。

她真的没有再去买返程的车票,尽管之前她对张嘉瑜说自己在初八之前会回来上班。

过了很多个日子,坐在经理室的张嘉瑜还是会想起金欣,他怀念她用罐头和饮料堆出来的猪和大厦。

可是有什么能留住她呢,她不属于这个城市,正如他不想再呆在东京。

第98篇、爱情故事被鱼牵动的幸福

去年夏天,我在江苏无锡住过一段时间。我的房东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有着江南女人的娇美韵味,只是眉宇间隐隐有一股哀怨。女人的丈夫在不远的市场上开了一家鲜鱼店铺,却不经常回来。

那天早上,我正要出去,女人走了进来,她声音低低地说:“先生,拜托你一件事好吗?”我说:“可以。”女人递给我1000块钱,让我去男人的店铺里买一百条鱼,然后全部放到市场东侧的池塘里。我惊愕地问:“你为什么要把鱼放生?”女人摇摇头,叹息一声没说话。

一路上,我的脑子里充满了疑问:“女人为什么要买这么多鱼?为什么买丈夫的鱼?买就买了吧,又为什么把鱼放回池塘里?难道她是个信佛的人?”从旅馆到市场,只有几公里的路程,走着走着,我突然想:“是不是她和男人之间发生了情感上的问题?”

来到市场后,我很快就找到了她的男人,因为那条街上,卖鱼的并不多。

男人四十来岁,个头不高,正站在街道边,招揽着生意。我看看他池里的鱼,差不多也就百十条,便说:“师傅,你的鱼我全要了。”男人以为听错了,忙问:“你刚才说要多少?”我笑着说:“全要了。”男人顿时抓住我的手,高兴得语无伦次。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借用了男人的鱼盆,将鱼全装上车,然后按照女人的意思,将鱼放生。

回到旅馆,从窗口望去,我看到男人已经回来了,他正和女人坐在楼上,两人的笑声不时地传出来。看样子,他们不像是闹了什么别扭。

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女人又来了,她的脸上仍然浮着一层哀怨。女人又给了我1000块钱,托我再去买一百条鱼,放进附近的池塘里。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女人想了想说:“既然你心中有疑问,我就告诉你吧。”原来,男人曾经发过誓,如果一天卖不了一百条鱼,就不回来。但是在那个市场上,一天能卖几十条鱼就不错了。男人不常回来,女人觉得日子过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所以就想出了这个主意。

我说:“你这样做,损失是不是太多了?”为了让男人回家,你等于扔了1000块钱。女人说,那个池塘是男人的,把鱼放了回去,不能算损失。我想了想说:“他怎么能这样,为了多卖几条鱼,就不顾家了?”女人说:“这不能怪他,因为他这样做,也是为我好,因为当初刚结婚时,我天天唠叨他,嫌他赚钱少,那时,他吊儿郎当,一天卖不了十几条鱼就回来,我对他说:‘照你这样子,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后来,他便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一天卖不了一百条鱼就不回来。”

我总算明白了,于是揣好钱,又去了男人的店铺。

我到的时候,男人正站在路边,扯着嗓子叫卖,火辣辣的阳光照下来,男人黝黑的脸上满是汗水。

我掏出钱递给他,说:“师傅,我要一百条。”男人惊喜地说:“你真是我的上帝。”我没有多说,拦了一辆出租车,装好鱼,来到附近的池塘,将鱼又全放了下去。刚要返回,突然发现男人站在身后。男人愣愣地看着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见事已至此,也不隐瞒,就将女人的心思说了出来。男人听后,沉默了半晌,然后握着我的手,说:“谢谢。”说完,男人便走了。

从那以后,幸福写满了女人的脸。因为男人一到傍晚就回来,陪女人去散步,有时白天也会抽出时间,陪女人看时装展、逛超市、K歌。

这样一来,虽然他们的收入少了,但是,快乐却多了。

第99篇、爱情故事嫁给那个为你犯傻的男人

相亲归来,她忍不住对QQ群里的姐妹说,不行,那人似乎有点傻。

她还记得,初次和那人见面,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按照家乡风俗,各自的亲友团,在介绍人安排下在一小餐馆见面,亲友团“群聊”,她和他,被安排单独“私聊”。

她硬着头皮,努力掩饰脸红的感觉,跟在那人身后,在隔壁房间坐下。太过陌生,空气里全是尴尬,她选择低头不语,对方问一句,她答一句,偷眼看表,才过了10分钟而已,怎么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她双手似乎无处安放,支在桌上不妥,低垂下来像个乖乖的小学生,抚弄长发又显得不庄重……虽然介绍人准备了瓜子和糖果,但正好放在距离她够不着的地方,对方独自守着花花绿绿的一堆,自己不吃,却从头到尾也没想起来谦让一下。

相亲归来,她忍不住对QQ群里的姐妹说,不行,那人似乎有点傻。然后重点描述一番“私聊”时的情形,就有一个妹妹跳出来说,为你犯傻,说明对你有了感觉,这都不懂啊?

接着,妹妹开始讲自己的恋爱史,说那时候,她分到一家偏僻的小镇当老师,陌生的一切,让一直生活在大都市的她感觉有些一筹莫展。好在,同事们都对她很热心,纷纷伸手援助,大家相处得很融洽。不知怎么的,有一位男同事,平时讲课口若悬河,闲聊时也特能侃,但只要她在场,他就变得局促不安,甚至沉默寡言。正当她一头雾水时,有人悄悄点拨说:“傻丫头,他肯定爱上你了,不信走着瞧!”他果然就是爱了,因为,他会早晨跑很远的路采来美丽的野花,他会笨手笨脚为她下厨炒菜……直到最终将她的芳心俘获。那些脸红,局促,犯傻,甚至笨拙的举止,全都有了答案。

她对这位妹妹的话有些将信将疑,抱着好玩的态度,真的跟那人约会。她说自己很傻,想在院子里做一架秋千荡着玩,想种各种各样的果树,想养一院子的鸡鸭兔……那人就点头如捣蒜,紧张得满头大汗,让她忍俊不禁。

如今,这个傻傻的人,傻傻地守在她身边,他们一起,过着傻并幸福的日子。原来,嫁给一个为你傻的男人,真的不会后悔。

第100篇、爱情故事一瞬即永恒,当时只道是寻常

爱情的脚步总是快过你的想象,一瞬即是永恒,请永远珍惜手中现有的。因为,即使是平常的油盐柴米,在未来,也会成为让人心痛的爱情记忆。

彼时,我以为自己并不爱她。

所以,我就一次一次对她反复地说:我不适合你。

可是她低着头,紧紧地搂着我的腰,沉默了半天,只说出六个字:“我不管,我爱你!”

那双细白的小手,扣得那么紧,像明知脆弱却还绷得紧紧的银色锁链,突然间,我的心里升起一股酸楚,叹了口气,终于出声:“由得你吧!”

是谁说过,懂事以前,情动之后,长不过一天?

我是个有过去的男人。可偏偏,自见我那一刻起,她就如吸在碰石上的铁屑,再也不肯离去。那时,她还是在校读书的大学生,可一有时间,她便转好几路公车,为的不过是在南城那家日本铺子,买我最爱吃的蟹子寿司。

可我在大快朵颐的同时,总是忘不了加一句:“以前我的女朋友,会做很好喝的汤。唉,现在年轻女孩子,又有几个定得心去下厨房呢?”

故意忽略她那停滞一下后受伤的表情,心里微微痛的时候,却不住地对自己说,让她回到现实,这是对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跟着我这样的男人,能有什么前途?

那一夜的西风很凉,秋末的时节了,叶子被凄风冷水打了一地。听了那些话后,她沉默了很久,终于站起身,慢慢地关了窗子,回过头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求求你,别再让我伤心了!看在我爱你的份上!”

我心里一软,何苦要一再伤害她呢?说到底,她做这些,不过是因为爱我。所以我搂住她,从昏暗的灯光里看过去,那么冷的夜里,她雪白的肌肤,那么的暖。

也许,那段时间,是我们是幸福的时光。可究竟,知道还是没有结局。

我要去另一个城市发展,而她的面前是工作或考研。那么繁杂的事务,她一个女孩子,很难应付得过来。但我却是故意不听不理。有一次,我看见她在日记里写:听任时间巨大的手一点一点地扼住我们的爱情的脖子,渐渐不能呼吸。

三五次的吵架,一次不可收拾的争执,就已足够让她恨恨地吐出决绝的誓言。很快,她亲手结束她人生的第一段恋情。像只鸟儿义无反顾地向海边那个新兴的城市飞去。

我在机场的一角悄悄地送她,看着那抹黄色的衣裙消失在安检口,悬了很久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好歹没害她一生,我自嘲地想,可为什么点烟的手总在抖?

很快,有人就为我介绍了另一个女孩,年纪已然不小,很精明的样子,对于如何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买房,说得头头是道。相处不到三个小时,她已经明确地表示,她对我的过去不感兴趣,同样希望我也是如此。

于是就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像演一出拟定好剧本的正剧。

每周三一次定时的约会,晚餐,电影,然后……再这样下去,也许,很快就应当要筹备婚礼。

只是,回忆偶尔还会作祟,在西餐厅吃牛排的时候,会鬼使神差地对她说一句:“以前我的女朋友,最喜欢给我买蟹子寿司。”

然后就在她冰冷嘲笑的眼光里警醒过来,连连道歉。

半个小时之后,她还是不依不饶,只是看着桌布,眼泪一滴滴地掉下来。

突然之间很烦,站起身就要走,她却突然抬起头来,说:“你难道就故意要我伤心吗?”

心底温柔的那一块突然被触动,无意识中,我蹲下身,紧紧地抱着她:“不会了,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叫你掉眼泪了。”

眼中却仿佛看到话音化为数字符号,向前延伸,穿向遥远的那个时空。很久之前,她在那里,和她一样的伤心。

为什么要放她走呢?直到这时,才开始问自己。那些夕阳下的低语,那些情人间趣致的游戏,为什么当初的我,竟然只会以为是理所当然,是她和我的一时兴起?

只是,放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于是,我在我的博客上留下一句话:确定自己爱上她的那一瞬间,却不得不面对穷途末路的结局。

也许她会看到,也许不会,只是……怎样都好。

爱情的脚步总是快过你的想象,一瞬即是永恒,请永远珍惜手中现有的。因为,即使是平常的油盐柴米,在未来,也会成为让人心痛的爱情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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