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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手语里的爱情
沈鲤在公交车站等车,一旁用手语交流的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吸引了她的视线。读大学时,沈鲤当过3年的志愿者,定期去聋哑学校服务,她能熟练地用手语交流。她看出,女青年是在问路,她想去三峡学院,而男青年用手语说他不知道。一向乐于助人的沈鲤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二人。女青年却用手语和沈鲤聊起天来。
出于对残疾人朋友的友好,上车前,沈鲤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第二天,沈鲤意外地收到了男青年的电子邮件。他叫颜歌,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父母都在外地,他一个人住在渝东花园小区。
沈鲤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她还鼓励颜歌好好工作。后来,两个人就开始在QQ上聊天了。除了网上聊天,颜歌还偶尔约沈鲤出来走走,地点是沈鲤家附近的西山公园。虽然总是用手语交谈,沈鲤丝毫不觉得沟通有障碍。
可是渐渐地,沈鲤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颜歌。而颜歌显然也很喜欢她,可他不是一个健全的人,他永远只能用手比画“我爱你”。沈鲤在网上碰见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没有一个网友给出肯定的答案,沈鲤更加难过了。颜歌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异常,但对沈鲤依然关心体贴。
转眼过了元旦,一天晚上,颜歌约沈鲤出来。这天,他居然捧着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画:“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沈鲤既惊讶又惊喜,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她请求颜歌给她两个月的时间,她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去争取朋友的理解。不出沈鲤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后大发脾气,看她态度坚决后又动员了家中其他长辈轮番当说客。沈鲤告诉他们:“他很优秀,他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上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一段时间过去,家人不再激烈反对,要求先见见这个小伙子。
一天傍晚,忐忑的沈鲤带着颜歌回家。公交车上,颜歌特别开心,他用手比画着:“放心吧,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的,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好照顾你一辈子。”沈鲤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一进家门,沈鲤告诉父母:“这就是颜歌……”没想到,话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颜歌扔下手中的礼品,紧紧抱住沈鲤说:“你会说话?”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沈鲤想问颜歌的。在场的人全惊呆了,足足愣了几分钟,沈鲤突然喜极而泣。原来,颜歌也一直以为她是聋哑人,但他还是深深地爱着她。
颜歌会手语,是因为他母亲是名聋哑人。此时沈鲤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他们的爱情是那么伟大,不掺一点儿杂质。所谓爱,其实就是人世间善良的人对赐予他们快乐的人表示的热烈的感激。
第2篇、爱情故事如果我不爱你
他瘦瘦的,大高个,是营销部新任总经理。她身材苗条,温婉贤淑,是他的部下。
她喜欢他,喜欢他那种沉着冷静、遇变不惊的儒雅气质总是不经意间吸引她的目光,特别是他那和蔼可亲、宽以待人的性格,更加增添了他在她心目中的份量。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是带着仰慕的和敬畏的眼神看着他,从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次可能与他接近或独处的机会。
她开始关注她,甚至她对他的身体状况颇为了解:年龄三十二岁,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三公斤。半年前,公司组织员工体检的时候,她意外地在他的体检表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些数字。她似乎在这短短的几行字中看到了希望,性格渐渐开朗起来。
前不久,她无意中从知情人那里得知,他的老家在甘肃偏远的农村。六年前,因父亲患病住院,不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一笔数目不小的外债。身体残疾的母亲靠拾荒为他凑学费,寒暑假期间打零工才完成四年之久的大学学业。听了这些,她好一阵惊愕:怪不得他的身体那么清瘦,怪不得他的穿着那么简朴。原来,他的家境如此贫寒啊!
她的思维开始为他活跃和兴奋起来,暗下决心一定要用自己的真情付出感动她,征服他。在与网友聊天时,网友的一句话: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在乎你,让他深受启发,她决定从关心的生活吃喝入手,做高热量的饮料加糖橙汁让他增肥,因为一杯用3只橙榨水加糖,就有150卡路里的热量。
她自幼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式生活,虽然平时喝过的各种口味的橙汁不胜其数,但自己动手榨橙汁还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看似简单易学操作过程,却着实让她下了一番功夫。为榨出新鲜可口的橙汁,不擅厨艺她翻阅了许多有关制作橙汁的资料,并对榨出的橙汁亲自进行品尝,然后将榨好的橙汁装在干净特制的饮料桶里,在早饭前把榨好的橙汁送给他。
一天,她拿着榨好的橙汁刚好走进公司的大门,就远远的看见司机小赵在擦车。她担心司机小赵知道后,将此事告诉给爱传闲话的小叶,让这个“小道消息”成为员工茶余饭后的谈资,她急转身躲进了公司门口的值班室。
等了好久,仍不见司机小赵开车走人,她急中生智将装满橙汁的饮料桶交给了忠厚老实、从不多言多语的老宋,并与新来没几天宋师傅亲热地交谈了一番,临走时郑重地告诉老宋:大爷,一会营销部的经理自己来拿,你告诉他这是他表妹让我顺便给他带过来的,你还不认识营销部经理吧,他这个人很不错,平易近人。临别时还她向老宋甜甜的一笑。
接连数日,她都按时按点将榨好的橙汁送到值班室老宋那里。当她从值班室的门前走过,老宋微笑着告诉她,橙汁已经拿走了时,她的内心都会暗暗地高兴好久,为自己的良苦用心得到他的认可而沾沾自喜。
那天,他打手机将她叫进了他的办公室。他请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坐在她的对面。沉默了一会,他认真地对她说:这些天来谢谢你对我的关心,喝了你精心为我制作的橙汁,心里确实心里很温暖。前一段时间,我一个人的饮食起居确实是马马虎虎,没有规律,现在年轻人都追求时尚,瘦点也没什么不好。不过,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该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和我爱人的婚期已定下个月的初六,届时恭候你的光临……
第3篇、爱情故事贫贱夫妻百事乐
老公是个乐天派
我与老公同在一家纺织厂工作,我是挡纱工,老公是维修工。我们工厂因为管理不善,亏损很大。去年三月份,被一家大企业收购,原有的职工一律下岗。我与老公共领了四万多块钱的买断工龄费,从此,与我们这个工作了近二十年的工厂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感觉自己的心一下子被掏空了,对未来充满了恐惧。
老公的表现让我很恼火,他回家后居然吊儿郎当地说:“从此咱们不早朝,下岗在家乐逍遥。”我一听就冒火:“还是一家之主呢,怎么一点儿不发愁?”“愁有什么用?日子还得过,我们现在没看到路,不等于前方没路,只是我们暂时没找到而已。”听他喝着茶水卖嘴皮子,我就不想理他。
那天,听我唉声叹气的,老公笑嘻嘻地说道:“有什么可愁的?我们好胳膊好腿的有什么好怕的?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想好了,我就修自行车,你补鞋,投资小,还没什么风险,适合我们干。多年来,咱家的自行车一直是我修的,基本功比较扎实,再说,我干了多年的机修工,修个自行车应该不成问题。补鞋也不会难的。”老公看我不说话,就笑道:“有什么抹不开面子的?报纸上登过的,西安有个北大生还摆摊卖肉呢,我们这是技术活,与北京中关村搞电脑软件的白领们的工作是一个性质的,就是没人家技术含量高而已。”听老公这么一说,我心里踏实下来了一些。
修鞋与修自行车的工具很快买回来了,老公用自己家的鞋练活,由于不熟练,被针以及锥子伤了几次。两天后,熟练了,就现学现卖地教会了我。
我们在新兴的一个小区里摆了摊。前三天我们修车、补鞋全部免费,有的顾客不好意思,非要坚持给,老公就诚恳地说:“你能让我们做,就是对我们的信任了,如果你觉得我们做得不错,以后再来给我们捧场。”
三天不收钱,我们的名声在这个小区很快打出去了,随后人气也旺了。我们诚信,从不偷工减料糊弄顾客,口碑好,生意也好。一有空闲的时间,老公就与我开玩笑: “坐在小区门口,千万美女看遍,蓦然回首,还是老婆最美。”把我忽悠得心里美滋滋的。
宁要心宽不要屋宽
我家里住的是单位以前分的两室一厅,实用面积只有40平方米,客厅只有几平方米。
为了孩子的学习环境宽松,我与老公把较大的卧室腾出来给了儿子。儿子的资料多了,书多了,就把电视柜中间订了几块木板当书柜。我们家有两个相同规格的单人床,老公就把它们摞起来,然后钉在一起成了上下铺。老公称之为“复式床”,然后放在儿子的“男寝室”里。如果家里有女性亲戚来,老公就去男寝室睡复式床。
没了电视机柜,老公就在卧室的墙上固定了一块厚木版放置电视,说这是现在最流行的壁挂式电视。
为了省水省电,双缸洗衣机不用了,我们自己洗,并自称为“全自动洗衣机”,还戏称“连晾衣服都是自动的”。双缸洗衣机有了新用途,放在厨房里,一个缸里盛米一个缸里盛面。厨房比较小,老公在墙上挂了好几个钩子,挂上不锈钢锅,炒锅。砂锅没有可以挂在钩子上的小孔。老公就用绳子把它五花大绑后,用绳子吊在铁钩上。每次进厨房,抬头看到受气鬼似的憨头憨脑的砂锅,我就笑得肚子疼。
儿子以前在饭桌上写作业,现在把饭桌放在儿子的卧室兼书房里,显得不伦不类的,就把梳妆台给儿子当了写字台。从厨房里退休的米桶被老公当作了大化妆盒,我的防晒霜什么的都放进去,老公笑称化妆品放进铁质米桶里,有利于防潮。每天早晨,我掀开米桶盖子取化妆品时,我都禁不住想乐。
夏天的晚上,为了省电,我们只开儿子屋里的一台风扇。在客厅和我卧室里各放一大盆水用来降温。
儿子很懂事,学习用功,成绩很好。每晚,老公在客厅里忙着白天没干完的活计,我忙着家务,儿子在温习功课。看着温馨、祥和的小家,幸福之感油然而生,房子虽小,可是,我觉得住得很舒心。
家和万事兴
每天中午,我们要有个人回家做饭,老公提议用“杠子、老虎、鸡、虫”的猜拳法定夺,一开始,我们猜的水平差不多,一个月后,老公就不行了,后来干脆每次都败。他每天都回去做饭。
老公做的家常菜很实惠也很可口,并且,他很会给这些家常菜起俏皮的菜名,例如黄豆芽炒青豆芽,是母子相会。西红柿炒鸡蛋,是火山上下大雪……我们都是北方人,喜欢吃馒头,老公就在我的馒头里夹个荷包蛋,取名夫妻同心三明治。
一天中午,有个顾客来拿她前天送来的皮鞋。可是,我晚上在家修好后,忘记带来了,我就请旁边修锁配钥匙的大老王帮忙看着摊子,我回家去取。老公正在吃饭,吃的炒剩饭,菜是一盘咸菜。地上还没来得及清扫,就一个鸡蛋壳,是给我打的荷包蛋。老公看我回来了,愣住了。我心里一酸,一下子扑在他肩上痛哭起来:“你怎么能这样苦自己。”“我是个没本事的男人,我想尽我的力量让你生活得好一些,你和孩子过好,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也是我最大的幸福。”一向很乐观的老公流下了眼泪。那天,我们把荷包蛋夹进馒头里,我们夫妻轮流着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了这个“夫妻同心三明治”,那一刻,泪流满面的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从那以后,我就监督老公与我吃一样的饭菜,我批发啤酒,放在家里,每天早晨出摊时带去一瓶。中午,我们面对面吃饭时,老公总是边喝啤酒边温情地看着我,那眼光很温暖。老公还喜欢拍我的马屁,说我“秀色可餐”,看我一眼相当于夹一筷子可口的下酒菜。我嘴里说他“胡说八道”,心里却甜滋滋暖洋洋的。不久,我发现一个秘密。那天,我与老公参加他表弟的婚礼,喜宴上,老公同来宾猜“老虎,杠子、鸡、虫”,满桌居然没人是他的对手,老公赢得意了,频频陪人家喝酒,结果喝醉了。回家的出租车上,我问醉鬼老公:“你平时与我猜酒,为什么总输得那么惨?”老公大笑:“为了故意输给你,我专门练到出拳慢半拍的本领,输给你,为的就是为你做饭,你是好老婆,我要好好待你。”
我们干了大半年后,挣了点钱,就在我们小区大门附近以按揭的方式买了间门面房。用下岗时的四万多元付了首期。然后,用这大半年挣的一万多元钱进货开了家五金店。同时,我们以前的修车、补鞋继续干,摊位就摆在我们五金店的门口。
自己的房子,不用交房租,每月省下的房租够交购房月供的。一个店加上修车补鞋,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
又过了两个月,是我35岁生日。那天中午,丈夫特意关了店门,在门上贴了张告示:今天中午12点到下午两点,给老婆过生日,两点后照常营业。
我不想破费过生日,老公非让我去,并威胁:“如果你不去,我就像背新娘子一样背着你去。”我听了,心里既甜蜜又无奈,就跟他去了附近的饭店。
吃饭时,老公说:“我是个没啥能耐的男人,跟着我,你受委屈了。”我听了,眼泪立即流了出来,我低下头,好半天才控制了情绪,我对老公说:“我很庆幸嫁给了你,你乐观、宽容、坚强、善良,你是我心中最好的人。再多的钱,不是一日三餐吗?再大的房子,睡觉不就是一张床吗?我们父母安康,孩子懂事,生活稳定。重要的是,我有个好老公,与你在一起,我感到很踏实很舒心。”老公流了泪,可是,却分明笑了,我知道,我也在流着眼泪笑。
第4篇、爱情故事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现在还会有人喜欢写情书吗?”一个接受我的采访、给我讲关于情书的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一边擦汗一边这样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不写。
他就笑了,特别理解但是特别遗憾地笑:“是啊,现在有手机短信息、有互联网,电话可以打到全世界,谁还会用笔写信?就是想写,也会用电脑啊。但我告诉你吧,只要你爱得够深,你就想写,她感觉得到这个,会很愿意读的。不信,你试试。”
我“坚决”地说我不想做这种尝试,我们都太忙了,我们知道那感情好好地在呢,两个人都知道,不用总是伸手去触摸就知道,还有什么需要写的?
他想了一下,不再“游说”我,默默地摆弄着手机,淡淡地说:“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得到想要的感情,就不用这样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写信。”
他来找我,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他静悄悄地爱了16年的女孩子,现在要做母亲了。他想,也许她有一天能看见我写的故事,也许她能从字里行间联想到身边这个不起眼儿的人,猜想那个一直给她写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这样猜想,仅仅有猜想,就够了。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一定要纠缠于一个结果,告诉她吧,不管结果是什么。我这样“热烈”地劝他。
他摇头。他的理由有三条: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觉得自己很丑,比她个子还要矮小,才33岁,就已经是“小老头儿”了;第二,她太娇贵了,那么好的家世,他出身贫寒,现在仍然贫寒;第三,她有好的学历背景,好的前程,她应该能得到更出色的爱人,这个,他不能给她。但是他喜欢她,从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不说这感情有多么深厚,只是从时间上看,也够绵长的了。他习惯了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享乐的时候,放弃,是多么困难!
16年里,他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一个补缺的人,陪她说话、陪她看电影;她需要有人为她做各种体力活儿,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那个出大力、流大汗、劳动之后带着一声“谢谢”回家吃饭的人;她需要有人能分担她对男朋友的思念,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会被她“选中”,充当那个听着她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替她在爱与不爱的猜测中分析来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静了、微笑了、踏实了,他才独自走上一如既往的那条暗恋的路。
他为她奔波,为她忧虑,为她愤愤不平,为她两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诉他,他们和好了,他们要结婚了,于是,他再次默默地离开……
他是她在困境中第一个想起来要依靠的人,也是她在顺遂的时候第一个忘记的人。他不怪她,他觉得这是她给他的荣耀和信赖。她那么好,能有一个短暂的时刻愿意依靠他,他很满足,不能不肝脑涂地。
他在被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在被放弃的时候回家悄悄地写下一封封情书,不敢邮寄,就那么封好了、贴上邮票,叠放在一起,慢慢地积满了几个抽屉。
“这是一个秘密。”他这样说的时候显得很开心。
“什么时候才能让她了解这个秘密?你希望她是什么反应?”我问得唐突。
“永不。”他说如果有一天她问他,安顿写的那个人是不是他,他会认真地告诉她:“对不起,你猜错了,我并没有爱过你。”
爱一个人并不是羞耻的事,为什么不肯承认?
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我这样的人,爱她,不会让她感觉到光荣,只会觉得我可笑。我这么穷,这么难看。”
我们这样说着话,就想起了多少年前看过书,后来又看过电影的《大鼻子情圣》,忍不住就给他讲。
西哈诺是一个极有风度的骑士,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他的勇敢、仗义和才华无人能及。他暗恋美丽的表妹,却因为大鼻子而苦恼着不敢表白。
此时,西哈诺的表妹正和草包肚子小帅哥克里斯蒂安一见钟情。表妹让西哈诺照顾一起从军的情人,他忍痛应承,并且答应小帅哥帮他写情书。
从此,不明就里的表妹因为这些情书而热烈地爱着实际上说不成一句整话的小帅哥。风雨大作的夜晚,小帅哥在表妹的闺房外说着绵绵情话,让表妹激动不已,却不知道其实这个出口成章的恋人原本是躲在黑暗里的大鼻子表哥。
战争来了,小帅哥战死,表妹悲恸欲绝,遁入修道院为才华横溢的爱人守节。西哈诺照样陪伴着表妹,为她说笑话、扮小丑,直到被人加害快要命赴黄泉的时候,表妹才从他讲出临终遗言的语气分辨出那个夜晚的声音。表妹悲喜交集,发现一直爱她也一直被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原来是这个大鼻子。
西哈诺在表妹的怀抱中说了最后的话:“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
这部电影曾经让我特别感动,原本以为暗恋是一件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因为这部电影,改变了我的观念,暗恋原来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那天采访结束,他让我看了几封他随手拣出来的信。我很惊讶,真的,他的汉字写得那么好,他的语言因为感情真挚而那么流畅,16年沉默的爱,让他变成了爱情的浪漫骑士。
我说那个她呀,真是笨女孩,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呢?
他说,我这么丑的人……
我说,可是你有这么美的爱……
第5篇、爱情故事墓地的女孩
小编为大家带来:墓地的女孩
在南山的永福园陵每当周天你都会看见这个女孩,她总是带着一只百合花,在89号墓前放好后,她会从口袋里拿出几封信,没人能听见她读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她读的是那样认真、那样深情。读完信她会在坟前默默的把信烧了,然后一个人抱着膝盖静静的在那里坐很久很久。
地的管理员们觉得很是好奇,因为除了节日很少有人像她这样每周都来扫墓,而且每周都写几封信。虽然很好奇,可没有人去打扰姑娘。就这样来来回回,姑娘一如昨日,风雨未曾间断。管理员们都很是钦佩姑娘的这种坚持。
在六月的一个周三早上,墓地像往常一样的安静,除了一对老年夫妇来过就再也没有人来了。管理员们各自打扫着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这时不知谁发出了说了一声:“咦?”打破了墓地的平静。人们看见那姑娘又来了,可今天不是周天啊,大家觉得姑娘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姑娘挎着一个篮子,当姑娘走到墓前的时候人们才发现那墓碑前已经放了好些东西,原来已经有人来祭拜过了。这时人们才想起早上的那对老夫妇,一定是他们。姑娘从篮子里拿出了一只百合,还有几盘水果,上了一炷香。做好这一切后,姑娘拿出了一封信像往常一样的读起来,信还没读完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管理员们都往休息室跑去,因为那是园陵中唯一可以躲雨的地方。姑娘无法也向那里跑去。
也许姑娘是有些害羞,也许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她没有进休息室,她只是躲在外面的屋檐下,等雨一停她就想离开这。可是管理员们不忍心看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躲雨,再三邀请她进屋子来躲雨,姑娘实在是拗不过,只好进屋去。一位阿姨给姑娘倒了杯热水,在一阵沉默后忍不住好奇的老甲——墓地的管理员都这么叫他,终于开了口。
“姑娘你是来看你男朋友的吧!”姑娘摇了摇头。
“那一定是来看你的亲人的。”姑娘还是摇了摇头。
老甲实在是憋不住了,“姑娘他到底是你什么人啊?”
姑娘咬着嘴唇,好像在很努力的回忆,喃喃的说:“他是我什么人?”眼角有些迷离。这时大家都忍不住了。“姑娘你能给我们讲讲你们之间的事吗?”“姑娘你就讲讲吧!”看着大家都快哀求了,姑娘深深的吸了口气,可是可以看出还是难平心中起伏的心绪。姑娘讲起了他们的故事。
那是两年多前,姑娘被检查出得了白血病,不过不是晚期,只要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治疗康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很快姑娘就住进了医院,被安排在五号病房四号床。同病房的一号床还有一位病人,年龄和自己差不多,是一个小伙子,身体很是消瘦,不过透过脸部的轮廓一看就知道以前是一个大帅哥。听母亲说他叫徐彬,已经血癌晚期了,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进行移植可能活不过一年。
姑娘开始的时候很是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治疗,治疗效果也不错。打化疗的时候姑娘都没吭过声,可是在剪她那一头长发的时候,姑娘还是心疼的哭了。
没事的时候他们会一起聊天,男孩是很少说话的,更多的时候是听姑娘说,而姑娘说的更多的是自己的男朋友。说她男朋友怎么爱她、照顾她,还有很多他为她做过的浪漫的事情。看着女孩幸福骄傲的样子,男孩没有嫉妒反而觉得心里很温暖,这样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仿佛她幸福他就会快乐。当然男孩从来没有告诉过姑娘自己的想法。
慢慢的他们成了好朋友。她了解到他以前是青年书法家,他能模仿任何人的字迹。她觉得不信,可当他把她的字和他模仿她的字放在一起的时候,她却分不出那个是她自己写的了。她很崇拜他,而他只是浅浅的一笑。他没有女朋友,她不信,他说真的没有,不是不想找,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对的人,缘分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女孩的男朋友叫汪子棋,在她刚住院的时候天天来看她,给她剥桔子、削苹果,牵着她的手出去散步。每当看见他们牵手的时候,男孩总觉得心有点痛,他有时会想为什么牵她手的人不是他。还有一些其它奇奇怪怪的想法,以前从没有过的想法。他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他知道,只是他不愿意就这样轻易的承认他爱上她了。
后来女孩的男朋友来的越来越少,每次她问他为什么,他总说工作忙。有一天姑娘突然不再配合治疗了,甚至抵抗治疗。原来她的男朋友已经好多天没有来看她了,而且电话总是打不通,姑娘每天吵吵闹闹的,情绪很不稳定。医生说再这样下去以前的治疗效果算是白费了,病情还可能恶化。女孩的父母看眼里急在心里,却没有办法。
晚上趁姑娘睡着的时候徐彬把姑娘的父母叫了出去,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谈了什么,但是第二天早上姑娘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来自尼日利亚的信。
信被叠成蝴蝶状很是漂亮,内容是这样写的,亲爱的小香寒——她叫李香寒而他男朋友喜欢叫她小香寒。我现在在尼日利亚,不要怪我离你而去,为了能给你赚更多的医药费我不得不暂时的离开,虽然我是那么的舍不得。我们公司最近有一个海外项目,要派遣几名高级工程师过去,你知道我是没资格去的,我只是一名中级工程师。可当我告诉领导你的情况之后他给了我一个额外的名额,我觉得我们是那么的幸运。
在这异国他乡我还不习惯没有你,但为了你我必须习惯。医生说你不适合再用手机有辐射,你要听医生的话,虽然你听不到我的声音,但我会经常写信的,我保证。让我们用最原始的方法表达爱情吧,也不失是一种浪漫。我在这里等着你康复的消息,等着你让我回去的信号。要多注意休息,勿回,爱你的子棋。
没等读完信姑娘就哭了,她觉得自己真不乖,像小孩子一样胡闹。突然她觉得自己必须快点好起来,为了能让他早日回到自己的身边。她要给他回信,父母怎么说都不行,没办法只能把这件事告诉了医生,因为她最听医生的话。医生听了整件事之后,来到病房对姑娘说:“姑娘你要多休息,现在你能快快的好起来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信等病害好了再回。”姑娘果然听医生的话。她比以往还要积极的配合治疗。
那个男孩还是像往常一样很少说话,不过在夜深人静她睡熟的时候他会偷偷的拿出一些信纸来,不知道在写什么东西。他写写停停,偶尔会停下来休息一会。信写好之后他会很认真的叠成蝴蝶状,然后装进信封里。如果你仔细看不难发现,那信封不是普通的信封,在邮局你会看见那是尼日利亚邮往中国的专用信封。第二天他会偷偷的那信给女孩的父母。
时间真快,半年快过去了。他还没有等到合适的骨髓,他比以前更消瘦了。她的状况越来越好,医生说不用一年她就可以出院了,她觉得很高兴,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回到她身边了。
她现在多了一个爱好就是读他写的信,那信已经有厚厚的一摞了。她喜欢把信读给他听,她希望自己的幸福也能给他带来快乐,而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只是浅浅的一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的温柔,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爱。每个护士、每个医生都看得出来他喜欢他,只有她沉浸在自己小小的幸福之中,再也看不见别人深情的眼睛。
他走了,在一个周三的清晨。他是带着微笑走的,没人发觉他的微笑中还有着一丝丝的疲倦。他比医生预期的走的要早的多,没有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看着空落落的一号床,不知怎么的姑娘觉得好像丢了什么。到底丢了什么呢?姑娘自己也说不清。只觉得和当初失去男朋友的消息时有一样的感觉。姑娘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
她还是每周都能收到他的一封信,只是再也没有人听她读了。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一个人的时候姑娘总是自由不住的会坐在一号床,回想他浅浅的笑。
一年后姑娘顺利出院了。出院的那天在病房收拾东西的时候,姑娘高兴的和爸爸妈妈说她要给尼日利亚的子棋写封信叫他回来。可母亲的话像在她身上泼了盆凉水。“他永远也收不到你写的信。”姑娘着急的问为什么,难道子棋出事了。“因为在你住院几个月后他就彻底消失了!”姑娘是那么的惊愕,她不敢相信母亲的话!“你骗人,姑娘把箱子里收拾好的信拿出来放在母亲面前,这是他给我写的信,姑娘几乎是喊出来的!”“那是小彬写给你的,为了能让你积极的配合治疗,他模仿了他的字,你平常总是和小彬讲你和他的事,小彬也能摸个八九分他的脾气。信和邮票是小彬让你爸去邮局买的。”“你们骗人,你们骗人,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姑娘哭着说。
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老两口也留下了眼泪。母亲塞给了她一封信,“如果有一天你健康出院了,小彬让我们把这封信给你。”然后父母就离开了病房,他们知道现在女儿一个人呆会更好。
姑娘用微微颤颤的双手打开了信封,还是折成蝴蝶样的信纸。
亲爱的小香寒,请允许我再这样叫你一次,虽然我没有资格这样叫你。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你已经健康的出院了,而我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我骗了你,可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请不要责你的父母,他们也是情非得已。现在的你心情一定很复杂,也许你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希望你能和以前一样的笑,虽然没有见过天使的笑容,但我相信你的笑容一定比他们更美。
我喜欢你,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我不想让你烦恼,更不想在我说了以后,你再也不理我。也许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说爱你,因为我在这世界的日子已屈指可数。
有人说只要你给你爱的人写满675封信,你们来世就能在一起,不知道你信不信,我是相信的。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拼命的写,可还是差了好多好多。谢谢你陪我走过人生这最后一段旅程,爱情的花朵我已闻过,真的好香,此生我已没有什么遗憾。
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我会变成天使守护着你。如果还有来世我一定会找到你,爱你、保护你。爱你的徐彬。
姑娘早已泣不成声。
生与死的距离,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隔着多少故事,隔着多少无奈。姑娘把那封信贴在胸口好久好久。窗外的天黑了,霓虹灯开了,她却全然不知。
出院几天后姑娘第一次来到他的墓碑前,她给他买了百合,她告诉他她会写完那675封信,她会在每个周末来看他。
姑娘讲完了她的故事,窗外的雨还在下,没有人说话。人们都背过去了头,耸动着肩膀,每个人都在抽泣,每个人都被姑娘的故事感动了。
每个周末你都会看见这个女孩,她总是带着一只百合花,在89号墓前放好后,她会从口袋里拿出几封信,没人能听见她读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她读的是那样认真、那样深情。读完信她会在坟前默默的把信烧了,然后一个人抱着膝盖静静的在那里坐很久很久。
墓地的女孩
第6篇、爱情故事梦中的背影
她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她想,这或许与她的身世有关,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亲就因病过世了,下岗的母亲带着她艰难地度过了年少那段时光,其间没少遭过一些优越感很强的伙伴的白眼。所以,她虽然外表看起来很文静,实则内心很敏感,一点风吹草动她都会把自己联想进去。为了能让母亲过上好日子,她一直很懂事,从小学到大学,从没让母亲操过什么心,即使在学校里遇到成绩不好的同学故意为难,她擦干泪水后回到家后照样陪着母亲说笑;大学毕业时,因成绩优秀被一外企录用了,工作一年后,与同学李政牵手走进了围城,李政,是她的高中同学。
只要是母亲觉得好的,她没有任何意见,再说,李政的条件真不错,人长得高高大大,名牌大学毕业,工作单位也在外企,父母都是公务员,而他又是家里的独生子,怎么着,也挑不出他的什么毛病,唯一让她感觉到遗憾的就是李政和她同岁,她其实很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最好比自己大五岁以上。
她知道她这种潜意识里的要求还是与自己从小失去父亲有关。当李政向她求婚,她征求母亲的意见,母亲高兴得眼泪直流,语重心长对她说:“李政这孩子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你还犹豫什么呢?接受他吧!”
婚后,她平平静静地与李政过着日子,李政经常开玩笑说:“我们虽然是结婚不久的小夫妻,怎么我总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呢?”
她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说,一声不响地忙着那些永远也做不完的家务事。
其实,对于生活,她也感觉到缺少了什么。而这,与父亲早逝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在她与李政新婚不久后的一天晚上,很久未做梦的她梦见了一个背影,宽厚挺拔,似曾相识,她一下子就觉得很亲切很温暖,醒来后,她回味着梦中的感觉,脸色绯红,那背影一下子就统管了她骨子里所有的热情。她心里很知道,这就是李政所需要的答案,而她,是不能将这些道出来的,不仅是怕伤害李政,她更不想让母亲担忧。
她的生活中就此多了一件事,那就是打量男人的背影,希望能找到梦里的那种感觉,以前并不喜欢出外的她为这事竟爱上了出差,只要是自己办公室里有什么事需要外出处理,不管是到都市还是乡间,她都自告奋勇地争取,说出来的理由很充分:她年轻,没有多少工作经验,出外与各种人打交道是锻炼自己的机会。主管见她如此谦虚主动,每次机会都给了她。
同事们看着她出差前一脸的喜色,而回来后却总是闷闷不乐,有些纳闷,因为她每次回来后都会受到主管的表扬,因为她将任务完成得都很好。后来,有人在背后开始说她的悄悄话了:敢情是这女孩子婚姻出了什么问题,总那么积极争取出差是因为想逃避什么吧?
当这话传到她的耳朵里时,她有些哭笑不得,从这以后,她不再向主管争取出差的机会,只是,她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但是,有一点,她却更狂热起来,不论在哪里,只要遇到那些看上去比自己大五岁以上的男人,她都想方设法去看人家的背影,竟到了有些不可控制的地步,有几次,还招来对方疑惑的目光。
她知道自己如此下去不得精神病才怪,但是,这种事是无法向任何人启齿道出的,于是,她将心里的一些感受敲进电脑作为加密文件保存,用这种方式渲泄出来后她心里舒服多了。
从此,每每心里不痛快时,她就回味着那梦中的背影,心情立刻好多了,而她总会在晚上记得将与这有关的一些事情添加进那个加密文件里。
那个冬天的早上,她睁开眼睛那刻,透过窗帘后的阳光,依稀见窗前站着一个挺拔的男人,那背影,是那么熟悉,那么温暖,就连所穿的衣服,也与那天梦里见到的一样,深色的。她知道自己又在做梦了,她鬼使神差地赤着脚走了过去,紧紧地抱住那个身影,唯恐一个闪失,他又会自动消失。
他缓缓地转过身,她触到了一双明亮的眼晴,那里写满了深情。
她惊呼一声:“李政!”手不觉松开了,身子一个踉跄,李政忙用手托住了她。
李政深深地看着她,说道:”你的不快乐我一直看在眼里,痛在心间,可是,你对我什么也不说,见你每天晚上都在电脑边敲着文字,几天前,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将你的文件解了密,我是学计算机专业的,这点难不倒我,我这样做并不是想打探你的隐私,只是想找到你不快乐的原因,请原谅!”
她见他私自闯入她的后花园,不觉有些生气,但感觉到他很诚恳,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我用了几天的时间分析了你写的这些东西,也向岳母打听了你的详细身世和岳父的模样,最终得出了结论,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上了什么人,而是将对你父亲的怀念强加进自己的生活,所以就有了你的那个梦。而我,刚才只是将你的那个梦重演了一遍,这是我一个学心理学的同学教我这样做的。”他接着说。
她呆了呆,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天天与她生活在一起的李政,竟那样关心她,而她,却总觉得同龄的他理解不了她。
“请给你自己一些时间,好好了解一下我好吗?”李政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一脸的关心。
她望着李政,深深地点了点头。
第7篇、爱情故事梦开始的地方
“梦瑶,你还好吗,最近一直很忙,都没抽出时间来看你,这是你喜欢的百合花”暮阳冬弯腰把怀里的百合花放在梦瑶的墓碑前,照片上的梦瑶依旧温柔的冲暮阳冬微笑着。
百合花是梦瑶生前最喜爱的花,暮阳冬记得,那曾是开学没多久,有一次他和别的男生背着看门阿姨偷偷溜进女生宿舍给那个男生的老乡过生日,窗前的书桌上放着一盆的白色百合花。
“别动哦,那花是有灵性的”暮阳冬刚想伸手去碰。
“百合花是春天的花,看到百合花就看到了春天,百合花的内心深处,有一个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要尽力开出美丽的花朵”梦瑶走到窗前轻轻的抚摸着百合花的花瓣。
午后温暖的阳光扫进来,照在梦瑶的脸上,长长的睫毛一动一动,长发扎在脑后,人花合一,简直像一幅美丽的油画,就在那一刻暮阳冬爱上了这个喜欢百合花的女孩。
一直以来梦瑶都有一个美丽的愿望,毕业后,要在云南找一块好大好大的花圃,在那里种上她喜爱的百合花和自己爱的人在那里度过此生。
暮阳冬心里暗暗的发誓,将来一定要挣很多的钱,来满足梦瑶的愿望,让梦瑶在大片大片的百合花花园里度过幸福快乐的一生。
可老天总是与人作对的,在暮阳冬出国留学第二年,梦瑶被医生诊断为地中海式严重的花粉过敏,其实梦瑶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再加上长期与这些花打交道,身体急剧下降,最后导致呼吸功能衰竭,爱花却不能与花在一起,这是一个爱花人的遗憾,梦瑶带着这遗憾离开了,暮阳冬是在放暑假回来时,才知道梦瑶离开的噩耗,他来到梦瑶的墓前,嚎啕大哭,给梦瑶带回来的百合花种子也散落一地。
一年,两年,五年,暮阳冬将自己层层包裹,在云南一个美丽的小镇上弄了一大片的花圃,种上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百合花,百合花在他精心的培育下已经开出鲜艳的花。
这些年他把精力全部投在如何种植百合花上,始终把自己的心锁定死死的,朋友们都开导他,也有很多女孩在背地里骂他,神经病,守着那个死人过一辈子吧。
春天是百合花盛开的季节,爱情的花也悄悄的降临在他身边,静静的在他身边散开。
楚娆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有着和梦瑶一样的长发,一样的大眼睛,也是个痴迷百合花的女孩,楚娆来花圃应聘时,暮阳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呆呆的站在那里,简直太像了。
“暮大哥,百合花很好照顾的,年年春天,百合花努力的开花、结籽,它的种子会随风,落在山谷中、草地上,山崖间,努力的释放内心的能量”百合花下的楚娆这样的温婉,宛如十年前的梦瑶,楚娆不经意间抬头,四目相对,楚娆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清明时节,暮阳冬带着一束百合花早早的来到梦瑶的墓前:“梦瑶,我有话对你说,可不知如何开口,希望你能原谅我”
暮阳冬沉默了好久忍着泪:“梦瑶,我感觉累了,想走出这样苍白无助的生活,也好想再去重新爱一个人”暮阳冬伸出手抚摸着墓碑上的相片,嘤嘤的哭了出来
“梦瑶对不起”暮阳冬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你没有对不起梦瑶,想爱就去爱吧”暮阳冬一回头,看见梦瑶的妈妈站在他身后不远处,手里拿着一束百合花
“阿姨”暮阳冬站起身去搀扶梦瑶的妈妈
“去爱吧,你守了梦瑶这么多年,足够了,你爱梦瑶的心我们都看到了,可毕竟你还年轻,梦瑶在天上也希望看到你幸福,快乐,楚娆是个好女孩,放心去爱吧”梦瑶妈妈拉着暮阳冬的手,拍拍他
夕阳西下,暮阳冬站在楚娆的身后不远处,身后藏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他要告诉楚娆我已经在你的陪伴下走出了心中的阴影,我要重新打开心门,来接受崭新的生活。
第8篇、爱情故事紧握艾滋丈夫的手:让我们跟死神赛跑
1岁时高翔就被诊断出患有血友病,医生断言他活不过18岁。在父母家人的呵护下,他没能读完初中,却闯过生死关,并且创业养活自己。然而厄运再次降临,他居然染上了令人闻之色变的艾滋病和丙型肝炎。他31年的生命历程中,似乎都在遭遇灾难,但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有一个情深义重,对他不离不弃的妻子……
爱情来临!病小伙的生命出现玫瑰色
妻子严冰冰出生在在辽宁省一个沿海小城市,她外表正常,其实是个残疾姑娘,因为小时候脊柱受过伤,她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走路。贫寒的家供不起她读书,初中毕业就让成绩优异的她辍学了。但冰冰不想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爸妈看着小女儿一天比一天委顿下去,咬咬牙卖了一头耕地的牛,终于又把她送回学校去。1999年,这个好强的姑娘从当地一所大专院校毕业了,读的还是当时很热门的计算机专业,却因为身体缺陷,没有一家单位肯用她。冰冰不信邪,跟一个小姐妹在老城区开了个很小很小的培训班,小到只放了四台电脑。家里人不同意,买电脑的钱、租房子的钱都是她偷偷在同学那东挪西借来的。
买了电脑后她总认为买得贵了,同学推荐她到某电脑高手那里鉴定一下。电脑高手就住在高翔小修理店的对门,结果严冰冰阴差阳错地走到了高翔的小修理里。
高翔一转身,看见个模样周正的姑娘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打趣说:“怎么,推销什么的?”冰冰笑了:“电脑啊。”“好啊,来报价看看。”高翔自己正想买个电脑,他误以为冰冰是个推销员。冰冰呢,又以为他是有意跟她开玩笑,她把自己买的电脑价格报给他听。高翔沉吟了一下,在心里把每个电脑零件都拆开来估算了价格,最后说:“可以啊,我买了。”
冰冰疑惑了,她退到门外看看门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当晚冰冰回去,兴致勃勃地跟小姐妹讲起白天走错门的事。小姐妹歪头一想:“这个人我知道,表哥跟我说过。他得了个绝症。”原来他是黑龙江省绥宁县人,有6个姐姐,一家人千思万想等来盼来的宝贝蛋却患有血友病,因为身体里缺少凝血因子,碰破点皮肤他就会出血不止。医生说他活不过18岁。果然,他15岁的时候就得了脑出血,昏迷了3天3夜后,居然又醒了过来。更厉害的是,他没有当自己是废人,开电话亭,学电脑,在父亲死后带着母亲迁移到辽宁来,还自己做起了生意……小姐妹讲得绘声绘色,冰冰不由想起白天看见的那张开开心心的脸,心里很不是滋味。
第二天学生走后,冰冰不由又跑到了高翔的小修理店,他的生意很好,天快黑了还没有歇手。看见她来,高翔好像心有灵犀,傻乎乎地笑了。
高翔的小店只有十几个平方,但是办得有模有样。在聊天中冰冰慢慢了解到,高翔曾自学过两年的电子技术,他耐心考察过周遭的环境,发现很多小公司为节省成本,购买的都是杂牌子的打印机、电脑显示器,便宜归便宜,损坏的几率却要大很多,而杂牌子的办公设备是没有专门维修点的。他对这个在当地近乎空白的市场动起了心思,决定做办公设备维修的行当。他印发名片,把修理价格都清清楚楚打到名片上,然后通过各种方法把名片派发出去。勤劳的手脚加上对市场的把握,小修理店果然越开越红火。
差不多的苦难背景,类似的抗争经历,让两个人的心越走越近。7个月后,他们决定注册结婚。两个小店合并了,夫妻俩齐心协力,又做电脑教学又做电脑修理,一个月有时可以赚上几千元,这在当地已经算得上是高收入了,挤垮了许多竞争对手。两个曾经的苦命人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他们的感情让周围许多人在羡慕之余,更多的是感动。
2001年3月,夫妻俩贷了一半的房款在这个小城里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这是他们都梦寐以求的。从前高翔在这个城市租房子居住,看到万家灯火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么多窗户,怎么没有一个是自己的呢?而今天,身为血友病人的他终于依靠自己安家立业了!他们在这个城市里已经过上了与常人无异的生活。夜里,夫妻俩搂坐在空空的新房子里,心里又甜美又踏实。
天降雷霆!艾滋病逼走腹中娇儿
然而幸福为何总是那么短暂?2003年2月13日,回想起那个噩梦般的日子,高翔痛苦地不停唠叨:“老天爷怎么就不肯放过我们呢?”从那一天起,高翔和冰冰从刚开始没多久的甜蜜生活再次跌入无边无涯的黑暗深渊。
高翔在网上遇见了一个上海的病友,无意中提起,最近自己又生了带状疱疹(俗称“蛇蛋疮”),而一年半前也曾经长过一次,没过一星期就好了。病友马上询问了他的用药史和最近的病症表现,高翔还没来得及怀疑,病友就简单直接地跟他说:“你百分之百感染了艾滋病。”艾滋病,多么可怕的字眼!高翔看着电脑屏幕上明明白白的一行字,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天夜里他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已经快有一年了,他常常发觉自己身体有些小异常,比如经常性的皮肤瘙痒,有时还无缘无故地发点烧。当时中国的网民大都知道黎家明这么个人,他公布了自己艾滋病患者的身份,在网上连载了自己写的《最后的宣战》。高翔从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跟那三个字扯上关系,他以为只有吸毒、卖淫或嫖娼,还有同性恋的人才会得上那种病。
此时的冰冰已经怀孕4个月。婚后两年多才怀上孩子,这对于高翔夫妻来说是怎样的惊喜,可如今,一转眼惊喜却变成惊痛!高翔在黑暗里睁大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生一个健全的孩子曾是夫妻俩的最大梦想,冰冰怀孕,妊娠反应特别的重,就这样她也整天开开心心的,硬逼着自己吃肉喝牛奶,就怕孩子的营养跟不上。
第二天是2月14日,大街上溢满情人节的气息。高翔却心事重重。临走时他摸摸妻子的头发,欲言又止。严冰冰后来才知道,这一摸其实有了诀别的意味,是对以往幸福生活的一种诀别!
他走进当地医院。医生对这个主动要求检查的病人并不在意,笑眯眯地给他抽了血。下午两点,如坐针毡的高翔终于可以去拿化验结果了。这时上午化验室的几个医生都不见了,只剩下面色凝重的化验室主任。他告诉高翔:“结果是阳性,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是98%。血样明天要送到省城医院做最终确认。”
高翔接过化验单,一声不吭。从医院回去后,他把冰冰从店里叫到附近的小公园,直盯盯看着她:“冰冰,我得了黎家明的那个病。”
这几天高翔心事重重,冰冰早就觉得他不对劲。一听说丈夫得了艾滋病,她“哇”地哭了出来。高翔这个时候似乎才清醒过来,一时间如肝肠寸断般,这个硬铮铮的汉子,面对命运的无情拨弄,终于和妻子抱在一起,痛哭出声。
高翔的艾滋病是怎么得来的呢?原来血友病患者常常发生关节内出血,高翔常常痛得死去活来。15岁那年脑出血苏醒后不久,父亲在报上偶然看到“中国终于有了可治疗血友病的产品”。按文章介绍,父亲迅速从上海邮购了几瓶血制品。没隔多久,高翔又一次发病,药物用下去,不过半宿疼痛就消失了,从此这昂贵的药物成了高翔的“护身符”。他们没想到的是,作为血液制品,1995年前研制机构却因为技术原因和思想上的忽视没有对它们进行病毒灭活处理,在缓解血友病内出血痛苦的同时,它为高翔带来了比血友病更可怕的后果——艾滋病和丙型肝炎。三病交加,高翔的生活一下子陷入绝境。
严冰冰的天塌了。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带着肚里的孩子和丈夫一起去死。
但第二天,高翔认真地对她说:“我们去把孩子做掉吧。”
冰冰沉默着,丈夫的眼睛里满是痛楚和疼惜,她何尝不明白他的心意。她硬生生把眼泪吞回去,躺到了引产台上。虽然后来的化验结果证明她并没有被感染。但孩子生下来又能怎样呢?他(她)带来的将不再是希望和欢笑,而是对苦难生活的雪上加霜。
第9篇、爱情故事金腰带谢爱妻:是你让我成了世界职业新拳王
一个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云南楚雄27岁的徐丛良,最近战胜了次轻量级世界拳王邦斯·王维赛特,从而作为中国人首次夺得了世界洲际争霸赛拳王金腰带,成为了新拳王,震惊了世界。
人生潦倒时,好女人温暖
了我这个已“心死”的男人
2002年,“楚雄老虎”徐丛良代表云南省参加全运会拳击赛。预赛过关了,但由于超龄半岁,没能参加决赛,24岁的他不得不退役了。
徐丛良从16岁开始参加拳击训练,当时跟他一起训练的有300人,到最后,只有他一人坚持了下来。此后他参加过很多比赛,得过很多的第一名,被称为“楚雄老虎”,名声很响。可如今,他却要无奈地离开心爱的拳坛了。那天晚上,当他最后一次摘下拳击手套时,这只从未流过眼泪的“老虎”不禁悲从中来,抑制不住地流下了“虎”泪。
退役后他的工资、福利等都没有了。他等了很久,但一直没能被安排一个工作。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他需要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
徐丛良的大哥有一辆微型三轮车,是用来载客的。为了谋生,徐丛良只能跟大哥轮流开着这辆微型三轮车去拉客挣钱。只要轮到徐丛良开车,他就得一天不停地在一条路上跑,载一个人收5角钱。对他而言,每天的生活都是苦涩和憋屈的。一天,一个年轻的女人坐上了他的车后突然叫了起来:“你不是‘楚雄老虎’徐丛良吗?我看过你的拳赛,你怎么干起车夫来了?”
徐丛良顿时羞愧得满脸通红。他回头看了一下客人,她有着一副美丽的脸庞,身材娇小玲珑。老实的徐丛良如实相告:“我退役了,找不到工作,只有干这个了。”
女乘车连声叹惜:“你这真是‘虎落平阳’啊。你当初在拳台上是多么威风的呀!生活真是捉弄人,不公平啊!”
往后,徐丛良很怕再见到这个女乘客。可徐丛良越害怕,这个女乘客偏偏有意无意地来。每次载着这个女乘客,徐丛良都有些尴尬。可这个女乘客却一次次地问这问那。徐丛良渐渐看到她对自己并没有恶意,只不过心直口快罢了。而他也得知了女乘客名叫李琼香,比他小一岁,也是楚雄人,在楚雄开着一家小餐馆。
徐丛良和李琼香慢慢变熟了。让徐丛良没料到的是,一天,李琼香突然认真地对他说,他这人“挺好的”,要跟他谈恋爱。徐丛良吓了一跳:“你可别跟我开这种玩笑!这怎么可能?我不是一个有本事的男人。像你这样,找一个条件优越的一点都不难。我现在连养活自己都困难。你跟我会苦一辈子的。我不能害了你!”
但李琼香说:“我是真心的。你现在虽然靠载客为生,但在我心里,你是一个不论荣辱都能承担的人!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努力去开创生活!”
在李琼香的爱情攻势下,徐丛良终于迎开了双臂。2003年,徐丛良跟李琼香结婚了。婚后,在妻子的帮助下,徐丛良买了一辆价值几千元的摩托车,开始用它独立载客挣钱。可是,靠做这一行越来越难了,因为从事这一行的人越来越多。每天回到家里,告诉妻子这天自己只挣了一点点钱时,徐丛良真是难以启口,觉得自己真是枉为一个男子汉,连养家的能力都没有。可是,李琼香却从来没有说过他什么,每天他一回家,她就为他备好水,让他洗漱完毕后,再端上饭菜让他吃。趁徐丛良吃饭的时候,李琼香便一边为他洗衣服,一边跟他说一些轻松的话题,逗他开心。
妻子对自己如此之好,可是自己能给妻子带来什么呢?作为一个男人,自己总得有一样事业才行呀,难道就这样载客载一辈子吗?
不要“黑道”丈夫,迷离
之际妻不准我做坏人
这一年底,徐丛良的儿子出世了,他家的生活更为吃紧了。
一天,徐丛良正要回家,一个声音叫住了他:“丛良,老朋友看你来了。”徐丛良转身一看,叫他的人是以前打拳击比赛时认识的一位同行。这位昔日同行把徐丛良请到一个馆子里,满上酒,敬了徐丛良一杯后,开口说:“丛良,你现在的状况我都知道了,真是霉运呀!可我们那一帮人退役后,其中有的哥们现在却活得很好,要钱有钱,要玩有玩。你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了吗?这次我来,就是请你去发财的。凭你的身手,你想不发财都难啊。”
原来,这位昔日同行是来动员徐丛良去香港、广东等地打黑拳或做打手、保镖的。见徐丛良不吭声,这位昔日同行又说:“打黑拳收入可不得了啊,一次挣个几万、几十万元都不成问题啊。”
徐丛良真是太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了,而打拳、做保镖又是自己的强项。他想先去看一看那“黑拳”是怎么回事,于是,便跟随这位昔日同行去了一趟广东。他终于了解到,“黑拳”是相当残酷的,拳手间甚至以命相搏,以刺激看客观赏和下赌注。但其收入确实是高,只要能打赢,就可以发财。而做打手和保镖也是生活在刀尖上,性命根本不由自己把握,但收入也很可观。回到家后,徐丛良一连几天都在发呆,考虑着自己究竟是去还是不去。
李琼香见丈夫连日来寝食难安,便关爱地询问他怎么了。徐丛良终于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李琼香听后,脸色顿时变了,她当即进行了劝止:“我知道你想找一条快捷的路让我们母子过上好日子。可是你想过没有,这些能挣大钱的路子好像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弄得不好就会出事。如果是这样,你不反而害了我们母子吗?”
徐丛良觉得妻子说得有理,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被妻子收回来了。
不久,徐丛良认识了昆明市拳击协会副主席曹泽渊。了解到徐丛良的实力和年纪偏大不能参加国内等拳击比赛的现状后,曹泽渊建议他,不如参加世界职业拳赛。职业拳赛不受年龄的限制,不过非得具备超强的实力不可。而当时,中国的拳击比赛都是非职业的,即业余的。相比于职业拳赛,业余拳赛的拳手有护具有头盔,拳击手套很大很厚,比赛只打四回合,每回合打两分钟,拳手不容易受伤。而职业拳赛打的回合和每回合打的时间都要多,击倒率很高,因没有护具头盔,且拳套很薄很小,拳手被打倒打晕是经常的事。
昆明拳击推广机构的负责人刘刚也动员徐丛良参与这项世界上最为正宗、顶尖的拳赛,跟世界拳击好手同台竞技,向他们发起挑战。可是,面临如此机会的徐丛良却犹豫了,他对妻子说:“在我国,我这样的年纪,已是公认的‘不宜从事重竞技角逐’的年纪,况且我已结了婚,结了婚的人还能打拳比赛的人在我国很少很少。我实在很担心我去打职业拳赛这样的高水准比赛,会不会是一个不自量力的错误选择。”
可李琼香鼓励他:“你如果能做职业拳手我全力支持,对你来说,这也许是堂堂正正的最好的、最值得追求的路子。”徐丛良听了妻子的话,终于点头表示认同。
由于中国还没有专门的职业拳手管理机构,2004年8月,徐丛良凭自己的实力和条件,终于在澳大利亚成功地注册成为了一名职业拳手,他成了中国第一个注册的职业拳手。
“白道”上成正果:用灿灿
金腰带谢妻如海恩情
可是,注册成了职业拳手后,如若排名不能在世界上靠前,就会毫无意义。因为,只有排名达到了一定位次,才有资格向顶尖高手挑战。自己打职业拳赛行吗?到底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他心里没有底。
李琼香为徐丛良取得第一场职业拳赛胜利而高兴,同时也为丈夫的第二场职业拳赛而担心。
但李琼香控制了自己的言行,不给丈夫任何心理压力。她对丈夫说:“你首先不能沾烟酒,还有家里的事全都不用你去操心,你一心一意训练就行了。”在妻子的全力支持下,徐丛良开始了备战。
第10篇、爱情故事含泪活着
一部名为《含泪活着》的影片在日本热播,片头有这样一句话:“在连续3年每年有3万人自杀的日本,有这样一位中国父亲在顽强地含泪活着!”
影片的主人公,是一位漂泊东京、打工15年的上海男人。从一个连合法身份都没有的外籍“黑工”到名扬日本的励志英雄,他有着怎样震撼人心的故事?
负债闯东瀛
一个大雪纷飞的深夜,在日本北海道最东部的阿寒町小镇,一群中国学生借助夜色的掩护疾步穿行。因害怕被校方抓回去受到严惩,他们的一举一动显得格外警惕。这些学生不敢走大道,每人手握着一根木棍翻山越岭,随时准备与扑上来的野熊、野狼搏斗。
天微亮时,他们终于赶到了钏路市。当开往东京的电车还有一分钟就要发车时,他们奔进车站,几乎是在关门的瞬间跳进了车厢,随着电车发动,他们的“逃亡”成功了。
这是1989年10月的日本,31名中国学生的此次夜行,后来成了震惊日本的“北海道大逃亡”新闻。时年35岁的上海青年丁尚彪,是当夜的“逃亡者”之一。
丁尚彪曾经是一名知青,在安徽农村插队多年,回到上海后身无分文。尽管如此,一位漂亮的上海女孩儿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女儿丁琳的出生,更为这个家庭平添了许多欢声笑语。
由于收入微薄,一家人的生活贫困潦倒。听说日本经济发达,不少上海人在那边打工几年,回来之后都成了富人,丁尚彪不由怦然心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花5角钱买到一份日本飞鸟学院阿寒町分校的招生资料,便举债42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将妻女留在上海,独自一人来到东瀛学习日语,为今后留日“掘金”做准备。
然而,到阿寒町分校报到后,丁尚彪才发现,眼前的事实与自己的想象有着天壤之别。学校坐落在北海道最偏僻的废弃煤矿区,当地经济萧条,人烟稀少。丁尚彪原计划边学习、边打工,尽快还清出国时欠下的累累债务,可在这荒凉之地,连个小商店都罕见,到哪里去打工?于是,丁尚彪便同30多名中国学生一起,策划出了那场“逃亡”事件。
一群中国学生就这样成了非法居留者。
回去还是留下?漂泊异国街头的丁尚彪陷入了沉思。丁尚彪不敢想象,身负巨债、两手空空地回国,该如何面对妻女?于是,丁尚彪决定,再难也要留下来打工赚钱。
为女儿打拼
丁尚彪试着在东京一些餐馆找工作,但几天下来却连连碰壁,因为他不懂日语,根本无法与人交流。无奈之下,丁尚彪买了一本学日语的小册子,开始苦学一些日常用语。同时,他还一头扎进了打工前的技术培训班。凭着4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原本不懂一句日语的丁尚彪,终于能和当地人简单沟通了。他还在这段时间取得了两本技术资格证书。
此后的每一个午夜时分,在微寒的东京街头,总有一位中年男子沿着早已静寂的铁轨,稳健地朝“家”的方向走去。他毫无倦意、神情昂扬,任谁也看不出这是一个每天劳作18个小时、同时做3份工作的人。回到租住的那栋破旧木板楼前时,为了不影响房东休息,丁尚彪踮起脚,轻轻地上楼梯,打开那间8平方米房间的门。在这逼仄的空间里,他把女儿的照片挂在最显眼的墙壁上。看着照片上女儿灿烂的笑容,他就感觉自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
丁尚彪每天天不亮就起床,马不停蹄地往返于3个地方拼命工作,直到晚上12点半下班,他才乘坐最后一班地铁回家。进屋之后的固定程序是做饭、吃饭、洗澡,睡觉都是在后半夜。
一天早晨,丁尚彪突然腹痛不止。眼看上班时间就要到了,丁尚彪挣扎着下床,捂着肚子出了门。打工的那家餐馆老板很苛刻,曾有个员工迟到了一次,当月的工资就全被扣掉了。那天上午,丁尚彪没有迟到,但他要一边对抗着腹痛,一边洗刷那堆积如山的盘子。刷着刷着,丁尚彪感到一阵晕眩,整个人也失去了知觉……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他患了急性肠炎。
作为非法居留者,他每天都生活在随时可能被发现、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恐惧中。为了减少麻烦,他每天都乘坐最后一班地铁回自己的小屋。在日本过年也是令丁尚彪感到恐慌的事。这本是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飘零异国他乡的丁尚彪却只能一个人待在8平方米的房间里,望着天花板默默地想家。尽管饱尝思乡之苦,但由于护照早已作废,丁尚彪不敢回国探亲,因为他一旦离开日本,就再也不能踏上这个岛国半步。
1996年秋天,一位名叫张丽玲的中国留学生被丁尚彪的人生经历所震撼,决定为他拍一部纪录片。没想到,这一拍就是10年。
走红日本
从小学时代与父亲分别后,丁琳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对于这次相见,她激动不已。但作为非法滞留者,丁尚彪不能去机场接女儿。在约定好的一个地铁站,丁琳兴奋地大喊:“爸爸,爸爸……”8年没有见面,她还是远远认出了站台上的父亲。丁尚彪看着眼前的女儿,不由愣了一下,继而才惊喜地说:“琳琳长得比爸爸都高了!”分别8年之久的父女,在异国的土地上紧紧拥抱在一起。
老丁带着19岁的女儿,来到自己工作过的一家餐馆吃饭。
饭后,丁尚彪带着女儿进了厨房,参观了他曾经刷盘子的洗碗池,又把女儿带到他“战斗”过的菜锅旁,语重心长地说:“爸爸前几年就是在这里打工的……”看着一摞摞沽满油污的碟子,感受着菜锅旁那令人头昏脑涨的高温,丁琳深深明白了父亲的不易。
入夜,丁尚彪带着女儿回到了狭小的家中。他从枕头下面拿出一本珍藏了近10年的笔记本,递给女儿。丁琳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里面记的都是她小时候的学习情况——1988年6月考试成绩:95分,97分,100分;三年级语文考试中的扣分原因:“舌”字中间一横短了一点儿,扣掉1分……还有一张她小时候写的保证书:“以后我再也不惹妈妈生气了。”尚未看完,丁琳已经泣不成声。
从女儿到美国读书的第二年起,丁尚彪的妻子就开始申请赴美签证,想去探望孩子。直到2002年春天,她的第十二次申请才终于获得批准。更令她高兴的是,在飞往纽约途中,利用中转时间,她最长可在东京停留72个小时,这是她和丈夫见面的唯一机会。
仍然是在成田机场的前一站,13年未见的丈夫丁尚彪在那里等着她。见面后,丁尚彪颤抖着接过妻子的旅行箱,等车的间隙,他默默从背后注视这个女人,良
第11篇、爱情故事歌星陈红:我的爱情不懂浪漫
1999年陈红的《常回家看看》因与全国听众达成强烈的共鸣而异常火爆,而随后陈红相继推出的两首单曲《好好工作》和《常来常往》却因严重脱离生活而备受冷落,极度的自卑、失落迫使陈红选择了暂离歌坛。而处在事业低谷的陈红却偷偷地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剧,不但遇到了自己的知心爱人,更是低调结婚、生子。陈红的先生是如何打动陈红的芳心的呢?听陈红娓娓道来她的幸福生活吧!
说起当初的相遇,陈红有着无限的感慨,她说没想到如此浪漫的事情,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算起来,与爱结缘,还是在三年前。
爱情在高速公路上与她狭路相逢
在爱情悄悄降临的时候,正是陈红的低迷期。随着《常回家看看》的成功,她趁热打铁推出了《好好工作》和《常来常往》,但是没有想到,这两首歌却让陈红遭遇了一次很大的打击,这两首歌就好像两块大石投入了海底,没有惊起任何的波澜。于是一些人的嘲讽应声而起,歌迷的失望也纷纷而至,从一个那么高的高度摔下来,陈红有些措手不及,她有些迷茫了,她找不到自己的方向,于是她选择了暂退歌坛。
离开歌坛的日子,陈红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得很好。她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家听听音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偶尔出去见见朋友。陈红的家在北京的京昌公路附近,每次开车出来,这段高速公路是她的必经之路,在那之前,陈红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的爱情竟然会在这条路上与她狭路相逢。
那天,陈红像往常一样开着车赶去北京演艺中心,她要到那里看一场演出。或许是那天天气太晴朗,或许是那天陈红的心情太好,于是她特意将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白色的长裙,白色的小T恤,脖间还系着一条纯白色的小丝巾。
开着车走在路上,陈红放出了音乐,一首舒缓的钢琴曲让她有些陶醉。就在车子快要开到收费站的时候,一辆银白色的小汽车,与她并驾而停。车上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斯斯文文的样子让陈红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时这名男子也在打量着陈红。天哪,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白衣白裙,再加上出尘脱俗的气质,简直像是梦中的仙女。陈红交完了费,开着车一转眼消失了,而她的样子却留在了这名男子的心中。
第二天晚上,陈红开着车往家赶,又是在京昌公路上,又是在收费站,她居然再次遇到了这个斯文的男子。这次两人仍然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一个点头示意的动作都没有,陈红只是在心里暗暗地说:“好巧啊,怎么又遇到昨天那个人。”陈红的车又是先开走,但是她想不到,在她的车后面居然跟了一个尾巴……
过了十几天左右,陈红的一个朋友打电话给她,叫她出来参加一个Party。反正也是闲来无事的陈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Party的时间订在一个周末的晚上。
那天的陈红打扮得很随意,聚会上与各路朋友吵闹嬉笑得很放松,让陈红感到了一种久违了的舒适感。而且更让她惊喜的是,她居然见到了一个足有一年多都没见的老友,这位老友拉着陈红问长问短,听到陈红还没有男朋友时,老友一脸神秘地说:“我倒有个合适的人选,不如你看一看?”陈红连忙推辞:“不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别人介绍的我不太习惯。”老友不依不饶:“见见怕什么。”说着便拉陈红来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身旁,还没等老友做介绍,那个男子居然一脸激动地说:“是你?”陈红也瞪大了眼睛:“是你?”
老友有些莫名其妙:“你们认识?”陈红咯咯地笑了,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不上认识,但是见过。”男子涨红了脸:“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的话更让老友吃惊:“什么?不是开玩笑吧,你不知道她的名字,她是陈红呀,大名人,《常回家看看》的陈红啊。”“陈红?”男子挠挠头:“好像有点印象,那首歌我好像也听过,不好意思,我平时看科技和财经类的消息比较多。”看着他有些木讷的样子,陈红更觉得好笑,她打断了老友:“不是什么大名人,你叫我陈红就可以了。”男子低下了头:“真没想到今天能遇到你,真是太幸运了。”老友看着他们两个人的神情,知趣地走开了。一看就剩下了他们两个,男子满怀歉意地说:“那次我还跟踪了你,我现在知道你们家在哪里了。”陈红吓了一跳:“真的吗?我都不知道。”“是啊,不过我没有恶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做,希望你原谅。”他诚恳的样子,打动了陈红,从这次以后,两人便开始了正式的交往。
他们的婚姻不懂浪漫
陈红与男友的交往足足有一年多,而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却没有发生一件让陈红觉得浪漫的事,她嘴上有时候会抱怨,但是她自己心里清楚,浪漫和朴实,她更爱的是朴实。
有一天,男友将陈红约到了咖啡厅。男友静静地说:“你现在也差不多了吧。”陈红啊了一声,她搞不清楚他要说什么:“什么差不多了?”男友一脸严肃:“事业和年龄啊!”陈红搅了搅咖啡:“是啊,差不多了。”看了她一眼,男友接着问:“还有什么打算吗?”陈红摇摇头。“那你觉得能遇到比我更好的男人吗?”陈红一下子笑了,这个家伙到底想要干什么?她怎么还能遇到比他好的男人呢?即使遇到了,她也感觉不到啊,因为在陈红心里,他就是最好的。于是陈红说:“不太可能了吧。”听了陈红的话,男友把咖啡一下子喝了个精光:“那咱们就该办什么办什么吧,别瞎耽误时间了。”
他的这句话,让陈红明白了,原来他是在求婚!可是陈红左看右看都找不到鲜花的影子,更不见什么钻戒。陈红假装不知道地说:“办什么?我不知道啊。”男友吸了一口气:“再等下去你就老了。”他的话让陈红笑得直不起腰,真难以想像,居然有人这样求婚。不过就是这种朴实的方式,却让陈红的心底有了一种踏实的感觉。从小爱做梦的陈红没想到长大的她,居然能这么不浪漫地就点了头。
和老公恋爱,陈红已经习惯了被宠爱的感觉,结婚后,她发现自己的老公也爱撒娇。那天中午的时候,她接到了老公的电话,电话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我刚开完会,还没吃午饭。”陈红说:“那你还打什么电话,吃饭去。”可是老公却低声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陈红一下子笑了,这个外表看起来理性坚强的老公,在她面前流露出来的孩子气,让陈红越发地感到生活的满足。
再美满的婚姻,都有摩擦的时候,陈红和老公当然也不例外。那天这对夫妻就大吵了一架,原因很简单,因为老公连续几天都回家晚。夫妻间的争吵让陈红有些暴躁,她甚至说出自己当初怎么会选了这样的人当老公的话。她的冲动,换来的是老公的沉默,一阵死寂之后,陈红有些后悔了,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但是倔强的她却不肯先低头。
第三天晚上,老公早早地回到了家,坐在了饭桌前,他迟迟都不开口。陈红抱着肩盯着电视看,最后老公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大大的:本人的不好。
陈红一看愣了,这是什么?耐着性子往下读:一、我天天晚归,害老婆担心,老婆说我,我还跟她顶嘴。二、我不爱做家务,虽然有几次被逼无奈,但是还抱怨半天,惹老婆生气。三、一个夏天都没陪老婆去海边玩,耽误了大好夏光。四、不懂浪漫,没给老婆买过999朵玫瑰花。五、大男人说话不算数,说好了十一点回家,可直到下半夜一点才滚回来……
陈红看不下去了,她的眼睛湿润了,眼泪不知不觉地掉下来了,日子是两个人过的,自己真的就那么好吗?每当自己和老公一起走路,老公都怕她被车蹭着,还让她靠着马路边走,这么细心的男人还能有几个?陈红咬着嘴唇,轻轻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老公一下子站了起来:“千万不要说对不起,是我没照顾好你。”说完,他一下子抱住了陈红,嘴里还喃喃地说:“老婆,我终于又能抱你了。”
幸福的生活,让陈红再次找到了一种方向。在老公的支持下,她全身心地再次投入到了另一种境界的工作之中,她开始了第四张专辑的制作。
惊险中迎来儿子小豆丁
陈红说起专辑,就很自然地说起了她的小宝贝,其实在她制作新专辑的同时,肚子里也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当新专辑全部OK的时候,这个小生命也顺利地来到了人世。她的儿子小名叫做小豆丁,长得白白胖胖,陈红说这个孩子长得像她。
说起自己的儿子,陈红的言语中散发出天然的一种母性。不过说起生产的经历,陈红说还挺惊险。
那是她待产前的十六天,陈红跑到了医院,她对大夫说:“我要住院。”大夫笑了:“你还没到预产期,不用住。”可是面对着自己的第一胎,陈红不敢大意:“让我住吧,不然我住在家里很害怕的。”面对着她的恳求,大夫只好答应:“那好吧,不过你至少带点东西来呀,你现在回家收拾一些毛巾、牙刷,明天过来吧。”得到了大夫的允许,陈红乖乖地回去取东西了。
晚上,老公回到家以后,听说陈红要去住院,赶紧忙前忙后,帮忙收拾。“亲爱的,明天我开车送你去医院,你多睡一会儿,睡到中午,然后下午我再来接你。”
第二天,陈红10点钟才起来,刚吃了点午饭,肚子就开始疼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她还能忍一忍,但是没过几分钟,那种几乎是揪心的疼痛,让陈红几乎直不起腰来。这时她意识中想打电话,但是肚子里的小宝宝却“不同意”,陈红捂着肚子放声大哭起来,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滚了下来,陈红痛苦地咬着牙,强撑着出了大门,打了一辆的士自己跑到了医院。
陈红说生这个孩子的惊险,还不只这些,让她不敢回忆的是真正的生产过程。
那天加上陈红,医院里一共是两个产妇。可是就在她们快要生产的时候,医院却抱歉地通知:麻药只够一个人用。陈红一下子傻了眼:没有麻药是什么概念?但是无知者无畏,从没经历过这事的陈红好像在几分钟内就作了决定,她指指那个正在惨叫的产妇说:“算了算了,给她用吧。”她的话一出,把老公吓了个半死:“你不怕疼啊?”陈红撇撇嘴:“我都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部队的磨练都过来了,还怕这点疼?”陈红就这样大义凛然地上了手术台,结果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陈红说如果让她重新选择,她死都要抢这点麻药,因为她不知道,那居然是那么痛苦的一个过程。
生产的时候,果然没有一点麻药,陈红却一声都没吭,医生的每一个动作,都像割在了她的心上,她似乎都能听到自己流血的声音。主刀的大夫听不到陈红的叫喊有些紧张:“你意识还清醒吧!”陈红咬紧了牙“嗯”了一声,此时她的两只手,正像疯了一样拉扯着自己的头发,她妄图用另外一种疼痛来取代生产的疼痛。
虽然陈红忍得辛苦,但是因为是第一胎,所以很多事情,她都做不到,更谈不上什么和医生的配合。医生冷漠地告诉她:“我再给你五分钟,如果再生不下来,那么这个孩子恐怕会有危险。”陈红一下子害怕了,这是一个小生命啊,是一个与她息息相关的生命,无论经受多么大的痛苦,她都要把他保住。陈红拼了!当时她想到了死,她想即使自己疼死,也要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
伟大的母爱让陈红顺利地生下了这个小孩,当儿子的第一声啼哭传到耳边的时候,陈红一下子在手术台上坐了起来。她的动作吓坏了医生,而她自己却全然不顾,那一刻,幸福的泪水一下子流了下来。
陈红说她现在真的满足了,老公有了,儿子有了,事业也进步了。作为一个女人,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幸福呢?
陈红真的从清纯的小女孩蜕变成了一个成熟坦然的小女人,她无形中散发出的女性魅力更加让她光芒四射。现在的陈红似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于未来,她满眼的希望。有了家庭的支持和爱情的滋润,陈红将会在她的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第12篇、爱情故事分分秒秒的爱情
她初见他,如但丁初见贝德丽采,刹那间就喜欢上了。媒人说得不错,他果然是貌似潘安,远远地看去,有点仙风道骨。
而在他眼中,她是太平常了,穿青色的布裙,平常的人平常的貌,显眼的是那一头长发,又黑又亮。他看出了女孩眼中的喜欢和惊叹,这早已习以为常,他身边的女孩总是这样。他早习惯了女孩子的喜欢,所以也就越来越挑了,不是环肥就是燕瘦,但媒人说,这个女孩子不同,像简·爱一样,又温柔又才情横溢。
是听了这个,才来相亲的。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来相亲,这是什么年代了?是女孩看上了他,托了人家,但媒人没有说破,只说给他介绍个好女孩,绝对和他以前的女友不同。
确实不同。她总是穿素色的衣服,把头发弄得像清汤挂面,妆几乎是淡到极点,没有那些花哨的首饰,让人觉得寡味得很。他极少约她,约了也是迟到,总是迟到,而且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说得无精打采,他是不想再和她谈下去了。
因为不心动。
但是,雨潇潇的晚上,接到她的电话,“我听到雨滴声,不禁想起一个人来,那个我喜欢了好久的人,于是我写了好多情诗给他,像少女时代的李清照一样,真是早也潇潇晚也潇潇。”他听了,心一动,没有女孩子给他写过诗,都是电话和邮件,空洞得不可触摸。
果真收到了她的情诗。白纸黑字的,像她的人,素素的,他看了,有点热血沸腾,便约了女孩子看电影。
他照样迟到,甚至不知道电影的名字。女孩坐在黑暗中,脸上有眼泪,他假装看不到。电影看得心情寡淡,他不懂得女孩为什么会哭,也许女孩就是这样,容易被这些虚拟的情节所打动,屏幕上是黎明和张曼玉,两个人在街头遇上了,然后是邓丽君的老歌《甜蜜蜜》。他前面没看,因为来晚了,来时电影就快完了,所以就更不明白女孩的眼泪,还以为是他来晚了女孩伤心呢。
他想,这算他的恋爱吗?为什么没有那种轰轰烈烈的感觉?于是他依旧是迟到,甚至有些习惯了让她等待,女孩给他写了很多情诗,他都有些厌倦麻木了。但女孩依然热烈地爱着,他过生日的时候,女孩在一个酒吧里为他订了生日宴会,请了很多朋友,但是他却仍旧迟到。等他去了酒吧,老板说,人早走了,只留下了那个生日蛋糕和给他的生日礼物。女孩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块极其精美的瑞士手表,还有一张她留下的纸条是你习惯了迟到,还是习惯让我等待?也许我真的爱错了,我不愿等待一生。再见,我的爱。
就那样结束了一场爱,多年之后他总会想起这个女孩,其实他是一个爱情的迟到者,要再找那样纯粹的爱再也没有了,他的爱是走一路丢一路。
后来,他偶尔也看到了《甜蜜蜜》,这次是他一个人从头看到尾,看到最后,他觉得脸上湿湿的。他也哭了吗?那时,他终于懂得了女孩黑暗中的泪水,可惜太晚了。最终他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但女孩和他当初的毛病一样,永远地让他等待,永远地迟到,所以,他很快地和女孩说了再见。
如果真爱一个人,就不会让他等待,而是分分秒秒都想和他在一起。他也终于明白当初那个穿青色裙子女孩的苦心,明白她为什么送一只表给他。因为爱情是和时间紧密相连的,为了爱你,可以等上千年,可是,如果不爱,再等千年也是枉然;如果爱她,让她多等一秒都是心疼,如果不爱,才会让她望穿秋水。但是,他知道,自己明白得太晚了,那个穿素色衣服的女孩子,那个惟一给他写情诗的女孩子,已经永远只能在他的梦里了。
第13篇、爱情故事对不起,我打扰了你
看到他那么瘦,她特地到超市买了一个九阳牌豆浆机,它具有集磨豆及煮浆为一体的功能,用起来很方便,正适合独居的她。店家随机送了十小袋东北黄豆。看着那圆滚滚的豆子,她无声地笑了,仿佛看见了他日渐滚圆的肚子。他真的是太瘦了,四十多岁的人,一米七五,还不到一百三十斤。前不久单位组织全局干职工体检的时候,排队量身高与体重时他恰好站在她前面,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些数字。
她喜欢他已经很久,并不是因为他是她的顶头上司,而是他那种处世不惊的儒雅气质总是不经意间吸引她的目光,并且,他当过兵的经历更增添了在她心目中的份量,还有,每逢单位有应酬时,他给妻子打电话时那种带着歉意的表情令她回味无穷,最重要一点是,在工作方面,他很关照她。曾一度,她都是带着仰视的眼神与他相处,几天前她无意中从另一同事嘴里得知他的妻子是一个下岗的普通工人,并且其貌不扬,文化水平也不高,她好象一切恍然大悟:怪不得他那么瘦,怪不得他那么内向,原来,他家里有本难念的经啊!
她的思维开始为他活跃起来,书上不是说,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得管住他的胃吗?如何在近期内将他喂胖,这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她在网上查了半天,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每天喝一杯热乎乎的豆浆,不擅厨艺的她欣喜若狂地记住了这点。
她一改往日睡懒觉的习惯,早早地起了床,按照豆浆机说明书上的方法试着做豆浆,白白的豆浆出来后,她又放了一大勺白糖进去,然后将父亲送给她的那只保温杯拿了出来,细细地擦拭了几遍后,这才将一大半滚烫的豆浆倒了进去,将杯盖紧紧地拧上,然后托着腮帮想着如何将豆浆送给他,又不让其他同事发现。
终于,在桌上剩下的那些豆浆不再冒气的时候,她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每天上班的时候要经过一个邮亭,那邮亭里坐着的是一位和善的老师傅,邮亭每天开门都很早,一般都在早上七点半左右,她和老师傅很熟,因为她喜欢读《特别关注》和《故事会》两本杂志,每个月都要光顾那里两三次。
她草草地喝光了已有些冷的豆浆,到冰箱里随便拿了几块饼干,放在包里。然后,将保温瓶搂在怀里,正准备出门时,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还没与他联系。看看时间,还不到七点半,于是她拿出了手机,给他发了个短信,请他到老师傅的邮亭那拿豆浆,并告诉他其他的到单位再说。
邮亭离她住的地方不远,她赶到那里时老师傅已开门了,正在搞卫生,她将保温杯递给老师傅,郑重地说:师傅,一会我哥会来拿,请你给他好吗?我哥他个头很高,有些瘦,很帅气,不过以后不会那么瘦了。说完甜蜜地低头一笑。老师傅热情地回应着,她说了声谢谢后三步一回头地往单位走。
他将她叫进了他的办公室,她迎着他带着疑惑的目光,脸顿时红了,不待他问什么,就将心里的话一古脑地说出来了,最后,她再一次强调说:我就是因为喜欢你,你的瘦让我心疼,请让我好好爱你好吗?说完紧张地盯着他。
他忽然笑了,她很少看到他笑的样子,很阳光。他请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然后坐在她的对面,他收敛了笑容,认真地说:当我听到老师傅说是我妹妹放在那里的东西时,心里很温暖,一到办公室,我就毫不犹豫地将豆浆全喝了,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你年龄还小,那么优秀,应该会有一个好小伙子爱你的。
她没想到一切结束得这么快,还是不甘心地说:听说嫂子那边的情况不怎么好,我愿意为你分担一些压力。请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他沉默了一会,说道:婚姻如鞋,合不合脚自己最清楚。你嫂子是个不错的人,我和她青梅竹马,从小就知根知底,她通情达理,善解人意,我在家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我的瘦只是遗传的原因,我们家的人都是这样,看起来弱不禁风,但是身体都很好。
看着他说起妻子时那一脸的温馨,她知道自己仗还没打就该缴枪投降了,但不知不什么,她竟没有一点失败的感觉,她望着好似越来越高大的他,伸出了自己的手,轻声说:对不起,我打扰了你!
他用力地握住了她的手,爽朗地说:没关系,正如你对老师傅说的那样,我永远是你的大哥!
第14篇、爱情故事不给爱情穿“小鞋”
那时候,她正年轻,一颗心,在初恋的浪漫里深深沉醉。
那个他,会在微雨的清晨,捧一束沾满水珠的蔷薇等在她的宿舍门口;会在黑夜的草地上,用蜡烛为她燃出一颗闪亮的“心灵”;会在炎热的午后,拿一瓶冰镇的酸奶,等在她教室的窗外……他的爱,恍若夏日的晚霞,流光溢彩,引来无数惊叹的目光。走在那样的目光里,她的心中充满了甜蜜与骄傲。
她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身高只有一米五三,而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七五。为了和他并肩走在一起,她爱上了高跟鞋。一双双高跟鞋,被她从鞋店抱进自己的鞋柜里。穿着高跟鞋,她和他一起逛街、散步、看电影……尽管每一次脱下高跟鞋时,她的双脚总是又酸又痛,但下一次外出,她依然会毫不犹豫地将双脚伸进高跟鞋里。只为,他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最喜欢你穿高跟鞋了。”
在她生日那天,他特意买了一双高跟鞋送给她。那真是一双异常漂亮的鞋子,精致而华丽,尤其是鞋跟,又细又尖,高达八公分。穿上鞋子试走几步,周围的同学全都鼓掌叫好:“好漂亮,风摆杨柳啊。”
那一天,正好学校里有舞会,穿着他送来的高跟鞋,她和他携手滑入舞池。音乐声里,她和他翩翩起舞,一曲又一曲;相拥而舞的两个人,成了舞会上一道美丽的风景。直到舞会结束,他们方才尽兴而归。
回到宿舍坐下后,她才觉得自己的双脚疼痛不已。脱下鞋子一看,两只可怜的大脚趾不知何时已磨破了皮,有血丝隐约渗出……第二天,想到要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她还是穿上了他送来的鞋子,尽管她每走一步,脚下就隐隐作痛,可她,还是忍了下来……
然而,初恋的幸福并不长久,不到一年,他就向她提出了分手,他的理由很是简单:“我对你没感觉了。”随后,他掉头而去,任她在身后泪落如雨……
失恋的痛苦,犹如一场寒流,冻僵了她的一颗心。此后,也有不少男孩子追求她,但他们全都在她冷漠的目光里败下阵来。
但也有例外。那是她在一次聚会上偶然认识的男孩,身材高大眼神清亮。自从相识后,她的手机里总会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下雨了,别忘带伞。”“天凉了,多加件衣服。”“最近天气热,当心点……”那些短信,她看了就删,从来也不曾回复过一条。但他,似乎并不在意,仍旧照发不误。
偶尔,在路上相遇,他们也会停下来聊上几句,关于天气关于课程关于喜欢的歌手,但仅此而已。有一次闲聊时,她随口说起自己的电脑好像有什么故障,总会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网页来。说了也就说了,她自己并未当回事。可晚上正当她在宿舍里为罢工的电脑烦心时,他敲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沓光盘。坐在她的电脑前,他手脚麻利地帮她重装了系统,并且安装了一套杀毒软件。直到那时她才知道,机电系的他,还是个电脑高手呢。
从那以后,每逢电脑出了故障,他总会第一时间赶到她的身边。渐渐地,他们的交往多了起来。
深秋的假日,她接受他的邀请,和他一起去秋游。那是一大片旷野,旷野里有起伏不定的小山,山上长满了枫树。在秋日的阳光下,五彩斑斓的树林显得分外迷人。拉着他的手,她兴致勃勃地和他一起向小山头爬去。尽管山上有整齐的石板路,但没爬几步,她就感觉脚痛难忍——她穿的是高跟鞋。自从失恋之后,她像赌气似的,无论去哪都穿着高跟鞋。
就在她坐在路边的椅子上休息时,他蹲在她的身前,轻声问道:“换双平底鞋吧?”她苦笑一下:“上哪去换?”话音刚落,他便从背包里掏出一双鞋来。那是双浅蓝的皮鞋,式样简洁,做工考究,与她的一袭蓝裙非常般配。见她一直用狐疑的目光望着自己,他随口说道:“怕你累着,专门给你买了双平底鞋。”
那真是一双特别舒适的鞋子,大小合适,质地柔软,透气性极佳,穿在脚上,恍若无物。那一天,穿着他带来的平底鞋,她在林间尽情地奔跑、跳跃、欢呼……她感到久违的欢乐,如鲜花一般开满心间……
也就是从那天起,她喜欢和他一起,去郊外游山玩水。每一次出发前,他都会提醒她一句:“换双平底鞋吧。”有时候她会撒娇:“就不换。”他便好脾气地笑笑,替她备一双平底鞋在包里。而她,最终还会穿着他带去的平底鞋,和他一起,跋山涉水……
渐渐地,高跟鞋开始淡出她的生活,无论去哪里,她都喜欢穿一双平底鞋出门。那些平底鞋,朴素、平常,不会像高跟鞋一样,引来惊艳的目光,但穿在脚上,却异常的轻便舒适,足以让她走好长好远的道路。一如他的爱,不喧嚣,不张扬,却足以陪伴她,走过一生。
第15篇、爱情故事“傍大款”这道算术题
女友为一件事心神不宁。一次采访,女友邂逅一个大款,大款对她颇有好感,三番两次明示暗示想同她进一步发展。大款常说,正在开发的某小区环境不错,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很适合她这样的女孩子居住;某汽车公司刚出产一款紫罗兰色小车,价格适中,很漂亮……
女友28岁,单身,快要进入剩女行列,是那种不太漂亮但很聪慧的女子,算是气质美女。因为气质美女向来不入大款法眼,所以女友从没想过自己还有被大款相中的幸运。
女友不是不动心。她虽然已经买房,但每个月还房贷很辛苦;驾照是3年前考的,却没有钱买车子。
这些年,女友自知天分不足,从未做过“傍大款”的美梦,还房贷、挤公交,也都心甘情愿。谁知某一天她会忽然被一个叫“大款”的馅饼砸中,当时,大款对女友说:“我见过的漂亮女孩很多,但我喜欢你这种聪明而且有内涵的。”
女友先是被砸蒙了,觉得不太可能,后来就想,不管怎样,钱都是好东西,没有人不爱钱,尤其是女人,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前赴后继走上“傍大款”的捷径。于她而言,人生这样的机会不会太多,可能过了这个村就不会再有这个店。
她自己拿不定主意,就吞吞吐吐东问西问,大家给她的答案都一致:傍啊,反正无论怎样都要有个男人,有钱的总比没钱的好,跟他几年,一辈子不用奋斗了。
这个账,女友也会算。大款仅价值千万的别墅就有三五栋,他对自己看中的女人也决不会小气。
于是,她翻来覆去左思右想连续失眠……最终,她有了答案。
几天后,当大款再次探问时,她果断拒绝。她说,那一刻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地,忽然轻松,虽然还是感觉有点儿惋惜。跟着她惋惜的,还有一帮同样每天为生活辛苦奔波的小女子,她们齐声骂她“很二”。
我只想知道她那样果断拒绝的理由是什么。我们本性脆弱,经不起太多诱惑,抗拒诱惑更需要超强的力量。
我问她,她就笑。后来她说:“实在不知如何处理时,就列了一道算术题。”
首先,她列出自己能够接受的理由,比如大款的财富和诚意,由此算出自己可能得到的钱财和宠爱。
然后,她再罗列出不能接受的原因。
第一,她不爱他。“傍大款”这件事可以与爱无关,可以逢场作戏,但对她来说,不是闭上眼睛就可以接受。
第二,该大款已经年近六旬,虽然头发仔细染过,但还是能够从鬓角处看到岁月的痕迹。一想到他的年纪,她就想起自己的父亲,给一个父亲辈的男人当情人,她觉得有些羞耻。
结果是,两端太不对等。女友觉得,一两百万就是靠自己这辈子也能赚到,但付出的那些,却再也拿不回来。
如此看来,“傍大款”真是道算术题,之间的变数决定着结果。大款的年龄应该和财富成正比,女友的收入和“傍大款”的目标也会成正比。感情因素,也是决定条件之一。女人想“傍大款”,还是应该先把这道算术题计算好再决定。
第16篇、爱情故事爱若樱花,永世芬芳
之后,他们身隔两地,一个在东京,一个在冈山,万水千山,割不断一个情字,最多的时候一周竟通了五次信。爱就像一坛发酵中的美酒,薰薰然,让人迷恋和陶醉。 1916年年底,这个妙龄日本女子,终于作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她要和这个在中国有妻子、有家庭的华人男子同居。可以想象,她遭受了家族最为严厉的处罚:破门处分。走出家门那一刻,她依然高抬着头,为所爱的那个男人绽放笑容。有你的爱,纵然被这个世界抛弃,那又如何?
1948年,在经历了长达11年的分离后,她历经艰难万苦,来到中国寻找自己的爱人,但此时竟已是物是人非:他已经再次结婚,和另一位女人。她不言语,流着泪,选择了默默离开。人都说爱是自私的,但她选择了宽恕,不会抱怨,不去仇恨:爱过就好了。1994年,101岁的她在上海病逝,安详淡定历经沧桑的脸上写满平静。爱到陌路心有君,她的枕边,是一扎整整齐齐的信,80年前的信。
也许,于她心中:爱若樱花,永世芬芳。
第17篇、爱情故事白雪公主生的孩子是谁
有时候我常常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但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喜欢着我,让我改变了一切。
那一年,正是最青涩的年纪。
我是班里有名的坏学生,上重点中学完全是靠父母的关系来的,高一全校大排名,我排倒数第一。
在一千多学生中排倒数第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经常和在一起鬼混的那帮狐朋狗友吹,他们没有上高中,有的去学开车,有的上了技工学校,还有的学会了吸烟喝酒泡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去打过几次架,被学校记了处分,父亲罚我跪下我都没有认输,是母亲的眼泪让我不再去打架,母亲说,你再这样就快进监狱了,那我怎么见人啊?
前途一片渺茫,我只盼着空军再来学校里招飞行员,也许我可以去当兵。
班主任把她安排和我做同桌后我知道一定是母亲找到了老师,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想要这个学习好的女孩子带动我。
她的确是学习好,年级前十名,我们班里的前三名,常常去参加各类竞赛不算,作文被登在校刊上,还是学校里第一个拿到稿费的人。
但我对她很敌视,我一向讨厌好学生,她就是,极听老师的话,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常常去复印室里印卷子。
上课我写纸条给她,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以为她不会理我,但她在纸条下面写着知道。
她结婚后生的孩子你知道是谁吗?
我是故意和她捣乱了,把她气走了,我可以自己一个桌,那样的话,我又可以自由得和神仙一样,看看天空,听听鸟叫,多好啊。
不知道,她写到,她生了孩子了吗?你怎么知道?
她终于中计了,我写道:白雪公主生了个女孩子,叫灰姑娘,她很失望自己生了这么难看的孩子,所以,和王子离婚了。
写完后我给了她,她扑哧就笑了,正好被老师看到,老师说,笑什么笑?
其实是我陷害的她。
但她逼我写作业,我不会,她让我抄她的,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和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她笑了,我是想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能力可以让一个考倒数第一的考倒数第二?
我的自尊心受了很大伤害,于是真的开始学习,原来,学习进去也可以有很多乐趣,当那些从前特别讨厌的数学被我变成有趣的东西时,我知道自己真的有了转变。
第一次测验来临了。
是一次英语考试,那次,我考了有史以来没有得过的高分,69分,让我吃惊的是,同桌只考了65分。这个每次都是98分以上的英语科代表怎么了?
老师表扬了我,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让我影响的她?
她说不是,是自己太马虎了。
然后她回来,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你看,你稍微努力就可以超过我,这说明你很聪明,不是吗?
这句话震撼了我,我没有想到自己是聪明的。
但那次考试确实转变了我一生的命运,我更加努力地学习,等到高一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排在了全校中游,而她还是在遥遥领先,我对她说,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
老师和家长都特别惊奇于我的改变,我是因为一个女孩子而改变的,而在几年之后我们同学聚会时她告诉我,你记得那次英语考试吗?
当然,我说,你考得不如我多。
不,她笑了,我是故意的,我故意让着你。让你树立自己的自信心,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只不过,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了。
那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女友,她和我都在北大读研究生,而我当年出色的同桌,后来只上了一个一般的大学,如今在一家公司里做会计。
当年她喜欢我?我怎么会觉得呢?我只知道自己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人了,老师快烦死我了,而她说,我喜欢你写的那些小纸条,全留着呢,你和别的男生不一样,你有一种创造力,那种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可惜高二我们分了班,她去了文科班,而我在高三后就成了学校里的重点保护对象,一切的改变,全是因为她。
有时候我常常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但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喜欢若我,让我改变了一切,每次想起,心里都有阵阵暖意。
而那种聪明的喜欢方式,却让我的人生从此改写,重要的是,她让我知道,在怎么不伤害自尊的情况下,让我获得了上进的动力,这种动力,足以让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第18篇、爱情故事结婚30年后爱情终于井喷
在略显拥挤的老式小屋里,他坐在床沿,妻子倚靠在床头在看丈夫编汇的照相册,这里面有丈夫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和卫生队救过的战士的合照,有整个建设大西北队伍的集体照,甚至还有他和朝鲜姑娘的合照,却唯独没有他和妻子的合照。但是妻子仍然看得有滋有味,还要丈夫给她详细讲述这本名为《我走过的路》的照相册。
我亏欠了你30年,我真是对不起你啊。翻看着照相册的黄浩哉,摩挲着妻子的手,眼眶有点湿润。这是一对携手走过50多年的老夫妻,在他们结婚的50多年中,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长达8年的分居,甚至经历过很长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在结婚30年后,这对夫妻才真正让牵着的手连到了心上。
首次牵手正是分别时
他们的故事还要从1950年的一纸婚约说起。当时,年仅18岁的黄浩哉还在药房里做学徒。黄浩哉的家庭经济状况很困难,他的父亲以前是做玉匠生意的,但在战乱年代,父亲的生意根本无法糊口。黄浩哉的母亲只能到菜市场靠卖鱼虾,维持一家生计。
黄浩哉共有3个兄弟姐妹,哥哥是半个聋哑人。这年,黄浩哉的哥哥娶了妻子,弟弟妹妹也相继上了高中,家里的经济更紧张了。于是,母亲便想着去乡下找个帮手,帮她剥虾、卖鱼。
在浙江的乡下老家,黄浩哉的母亲找到了朱水琴。当时20岁的朱水琴大字也不识几个,父母在战乱中都死了,全家只剩下她一个孤苦伶仃。可能是家庭的原因,朱水琴有些内向不太爱说话,但手脚勤快。黄母盘算着,将朱水琴许配给老二,能解决老二的婚事,家里不仅多了个帮手,连人工费都能省下了。
母亲没有跟家里商量,便把朱水琴带到了家里。可这个提议遭到了黄浩哉的强烈反对:我跟这小姑娘认都不认识,再说我还比她小两岁,这婚结得太莫名其妙了!虽然只是在药房里当学徒,但黄浩哉好歹是念了初中的人,他无法想象,自己和一个不识字的姑娘会有什么共同语言。他认为,母亲这样做,既没有考虑到他的感受,也等于是把朱水琴当成了免费劳动力,对她很不公平。
我可是跟小姑娘的老家都说好了,你现在说不要她,你让她回去怎么见人。母亲拿出了杀手锏,用她的话说,人,我是带回来了,你不要她可就是毁了小姑娘的一生。要知道,在当时的乡下,被夫家退回来的姑娘是要一辈子被看不起的。在父母的软硬兼施下,黄浩哉终于服了软。
1950年年末,黄浩哉和朱水琴在亲友的见证下,成为了夫妻。两人的婚房只是家中重新搭起的一间不到5平方米,站在里面连头都抬不起来的阁楼,两人的婚礼也只是草草地请了一顿饭,连结婚照都没有拍,甚至连结婚证书都没有领。
朱水琴没有什么文化,加上性格内向,让黄浩哉觉得,这个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妻子,和18岁正充满着理想抱负的他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黄浩哉甚至打心眼里,有点看不起她。于是,这对夫妻成了名副其实的同屋陌生人。黄浩哉每天拼命加班,熬到很晚才愿意回家。师傅为了奖励这个勤奋的学徒,将他推荐到铁路局卫生部工作。当时,在同事之中,黄浩哉的勤奋是出了名的,可又有谁知道,勤奋的背后有着一份他不想回家的私心。
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征兵的消息传到了上海,黄浩哉凭着一股热血,瞒着家里报了名。对于他来说,在别人眼里危险重重的战争,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解脱。一来,他能离开这段没有爱情,没有共同语言的婚姻,另一方面,他正想闯出一番事业。
1952年初,黄浩哉加入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卫生队。在临走之前的那天,他才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和妻子。虽然万分不舍,可儿子的先斩后奏和去意已决,让父母亲都无可奈何。你,要去当兵了?那天晚上,平时不声不响的朱水琴终于忍不住问他。嗯。黄浩哉也不知该用什么话去回答,只得装着困蒙头就睡。
第二天,父母和朱水琴来到车站为黄浩哉送别。儿子啊,妈舍不得你。母亲哭成了个泪人。你一定要保重。朱水琴第一次,主动地拉住了黄浩哉,水灵灵的眼睛中闪动着泪光,我我会和爸妈一起等你回来。说到这,她已经泣不成声。我,我对不起你。黄浩哉握着这只温暖的手,面对着她的泪眼,也忍不住哽咽了起来。
握着她的手,他感到无比内疚
离开了这个家,黄浩哉就像飞上了天的风筝,得到了解脱。在朝鲜的日子里,卫生队虽然没有在战争的第一线,但每天面临的却都是血雨腥风,可在黄浩哉心底,这段惊心动魄的生活正好冲淡了他对家中平淡生活的怀念。
每月一次邮差送信的时候,别的战士都是盼长了脖子等邮差,只有黄浩哉像断了线的风筝,和家里几乎失去了联系。由于父母都不识几个大字,每次家里的来信都是寥寥数语,最多说到身体好不好。唯有两次收到朱水琴的亲笔信,虽然妻子用白字连篇的话语想对他说点什么,可无奈让黄浩哉看得云里雾里,更不用说能有什么夫妻间的情话可传递了。
家在黄浩哉眼中,成了牵绊而不是牵挂。在朝鲜的日子里,他不但自告奋勇参加了好几次战队护送任务,还自学朝鲜语、参加文工团、学唱歌跳舞,日子过得艰苦而充实。
1954年初,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黄浩哉回到了家。再次面对这个妻子,他甚至觉得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平淡的生活让他无法适应,于是休息不到两个月,黄浩哉忍不住又报名参加了宝成铁路的修建,来到了西宁铁通市第六工程局,参与开发大西北。在别人眼中看来,作为抗美援朝回来的英雄,黄浩哉在家能享受到的待遇已经不错了,实在用不着再去大西北过苦日子。可黄浩哉自己知道,他要脱离这种乏味而又没有激情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再次离家出走。
他这一走,又是长长的6年。在这漫长的6年分居中,黄浩哉每年最多也就回家探两次亲,每次也待不到一个礼拜。朱水琴在此期间,为他生下了两儿一女,可每次生孩子,黄浩哉都不在她身边。那时,家里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差。黄浩哉的大嫂患上了心脏病,根本无法工作,父母也逐渐年迈,整个家庭的收入只能靠大哥微拽着他的手,她一语不发
1960年,由于当时黄浩哉所参与修建的青藏铁路遇到了盐碱地难题,无法攻破,在外飘荡了整整8年多的他终于回了家。这时,年迈的父母已经承担不了什么重活,弟弟妹妹陆续到南京和重庆上了大学,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到了黄浩哉和朱水琴这对夫妻的身上。
这时,黄浩哉才亲身体会到妻子在这8年间所付出的一切。每天半夜十二点,妻子就要骑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去购鱼,由于清晨五六点就要到宁海路上的菜场出摊,回家后她还必须要忙不迭地剥虾,整理摊位。从早晨到下午收摊,除了要摆摊,拆下的鱼干和虾米还要送到订单的各个饭店,妻子每天都要骑车分批送货,留下的时间还必须要照看年幼的孩子,晚上回家,也是忙不停地给公婆准备晚餐,她每天的睡眠时间甚至不超过4小时。有时黄浩哉去摊位帮忙,看着背上还背着蜡烛包的妻子忙里忙外,一有空坐下来就能睡着的样子,黄浩哉心里感到一阵阵心酸,也为自己8年来没有陪伴在她身边感到惭愧。换作是别人,每天都干着重体力劳动,自己的丈夫远在千里没法帮上一点点忙,8年的苦难谁能受得了?可朱水琴却毫无怨言。你回来就好了,否则,我晚上一个人睡不着,连说话的人都没有。妻子淡淡的一句感谢,触动的却是黄浩哉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可是毕竟,同情不等于爱情。虽然妻子身上的优点的确值得他感动,却无法让他们之间产生爱情。这对夫妻分离了长长的8年,加上沉重的负担让生活变得像白开水一般平淡,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夫妻间少有沟通交流的机会。有些相熟的朋友也会劝黄浩哉再找一个,可黄浩哉却没有这么做,不论出于道德准则,还是出于恩情的回报,这个糟糠之妻,他不能弃之不顾。
不过,他们的夫妻生活之间也出现过小小的插曲。当时,黄浩哉是单位的文艺骨干,有时周六下班后,单位会组织员工联谊。过惯了集体生活的黄浩哉,总是积极参与。可是,这在思想传统的朱水琴看来,自己的丈夫和一群年轻的女同事唱歌,特别是要搂在一起跳交谊舞,实在是有伤风化,让她觉得受不了。可无奈自己又不会跳舞唱歌,不能跟着一起去,于是,她总是不允许黄浩哉参与这些集体活动。而黄浩哉却觉得,这只不过是很平常的集体活动,劝服不了妻子,他只能找借口偷偷地去。
有一天,黄浩哉又瞒着妻子参加了周六的联欢活动,一直到晚上七八点也没回家。朱水琴有点急了,索性跑到了黄浩哉的单位。不过,生来内向的她,考虑到丈夫和自己的面子,不敢冲到单位里去找黄浩哉,甚至连大门都没好意思进去。她只是站在铁路局的门口,一边徘徊一边等他。那正是北风刚起的冬天,朱水琴瑟缩在寒风中整整等了一个多小时。
九点多,黄浩哉走了出来,他猛然发现了街角蹲着一个瘦小而熟悉的身影。也不等他开口解释,只见朱水琴一个快步跑了过来,紧紧地拉住了他的手,却一语不发地拽着他就往家里走。一路上,朱水琴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牢牢地握着黄浩哉的手。从妻子手中的力度,黄浩哉分明地感受到了妻子的焦急和不安。
其实从结婚到现在,妻子从未对他有过任何的要求和管制,在妻子的眼中,不和别的女人跳舞,只是她心里最后的一道底线。面对丈夫冲破了这道底线,换作是别的女人,可能就会等不及冲到单位里去找他,甚至大可以到舞场中和他大吵一架,直接拖他回家。可正是这个传统而又质朴的女人,做不出这样伤他面子的事,只会在一边,默默地等他,连一句责备的话都没有。她要的,只是他回家,就那么简单。黄浩哉心里从未如此深刻地体会到,在他眼里从来坚强而又不辞辛劳的妻子,毕竟也是个需要保护和温暖的女人啊。
而作为丈夫,黄浩哉觉得,自己不论从道德还是情感上,都不能辜负这样一个女人。于是,打从那次起,黄浩哉就决定,再也不能瞒着妻子做什么事了,她不喜欢自己参加集体活动,那就不参加了吧。
病床前,相爱的手终于牵到一起
虽然心里是这样打算,但两人的距离依旧存在。当时,身为战争英雄和西北建设者双重身份的黄浩哉得到了单位的重视,他所在的铁路局卫生部为他提供了读书深造的机会。之后,他还被提升为办公室主任。而随着自己见识的增加,他也越来越觉得和妻子连话都难说到一起。
空闲时,黄浩哉开始收集自己以前的照片,并在每张照片旁边题上字,将它们装订成册。年轻时候的这段岁月是他珍惜宝贵的财产,但恰恰是自己最难忘的激情岁月,却没有妻子的参与。他们的生活在每天的重复中匆匆度过,这一晃就又是10多年。
1980年,50岁的朱水琴从菜场里退休,这时恰逢他们的最小的孩子快到了结婚的年龄,要置备婚房和家具,夫妻俩的积蓄根本不够。于是,本应退休在家享清福的朱水琴,又重新做起了剥虾的工作。
30多年下来,朱水琴早已练就了一手剥虾的本领,每天剥虾可以有100来斤。年过半百的她每天还要去四五家酒店打零工。如此日复一日地奔波,朱水琴希望,能用她的勤劳为孩子和家庭创造更多一点条件。
可毕竟,再好的机器运作久了都会出毛病,何况是一个辛苦了30多年的女人呢?有一天,朱水琴在饭店里剥虾时,突然眼前一黑,跌倒在了地上。在工友的帮助下,她被送进了医院。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这些当时都无法根治的病症像排山倒海似地一次性涌向了朱水琴,医院的诊断报告让学医的黄浩哉都吓了一大跳。医生告诉黄浩哉,朱水琴的病都是积劳成疾引起的。如今,她只能瘫痪在床,双脚不能自主移动,她的腿治得好算是奇迹,治不好恐怕下半辈子就要在床上了。
在妻子病倒期间,远在南京,刚在紫金山天文台找到工作的弟弟也前来探望。嫂子,我这一辈子能读那么多书,现在能当上教授,那可都是你的功劳啊。黄浩哉的弟弟流着眼泪感激自己的嫂子。
听着弟弟的叙述,黄浩哉不禁泪流满面,几乎是跪坐在了床边:老伴,我对不住你呀。30年来,黄浩哉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朴实、贤惠的女人和他之间,虽然没有惊心动魄的爱情,但在这平淡而又艰辛的岁月中,她用她最质朴的付出,早已让潺潺的爱情化成了血浓于水的亲情,把他甚至他全家,都包围在这样一种感情之中。这,不比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更令人动心和动情么?换作其他任何一个女人,谁又能在这样一段没有丈夫疼爱的婚姻中,坚持着默默付出了整整30年呢?
老天是这样的公平,朱水琴的这次大病,却给了30年来无法照料到妻子的黄浩哉一次付出的机会。黄浩哉几十年来,连厨房都没有进过,更不用说洗碗、烧饭了。每天,清晨起来买菜,照顾父母的饮食,照料小孩的起居,黄浩哉头一次体会到,原来,30多年来妻子仅仅承担的家务,就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所能负荷的范围。他默默告诉自己,从今往后要让辛苦付出了大半辈子的妻子感受到他的爱。
黄浩哉每天都细心地为妻子打点好生活起居,怕她躺久了一个姿势不舒服,只要在家,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为朱水琴翻一次身;他每天中午都会从闸北的单位骑车1个小时左右回家,为妻子准备午饭;怕她睡在床上久了容易得褥疮,每次为妻子翻身时,他都会仔细看看她有没有出汗,一有空就帮她擦身
在黄浩哉1年多的悉心照料和药物调理下,朱水琴的腿竟然奇迹般地能动了。于是,黄浩哉每天推着妻子到附近的人民公园去散心,有时还教她简单的太极拳。而正是这样的一种陪伴,让这对老夫妻的心,从未有过地贴到了一起。
一天晚上,朱水琴突然高血压发作,伴着高烧,她只能呜咽着发出轻微的呻吟,黄浩哉一个激灵爬起来,帮她量了量血压,最高竟有220,他被吓坏了,赶紧背起老伴往医院赶。看着老伴上气不接下气,满头大汗的着急样子,朱水琴也被深深地感动了:你辛苦了。她用虚弱不堪地手轻轻搭在了黄浩哉渗满汗珠的额头上。你要挺住啊,我说过,下半辈子,我还要照顾你的。我也离不开你啊。朱水琴在迷糊的意识中,握着老伴的手,轻轻说道。
好在那次,朱水琴又从鬼门关被拉了回来。而黄浩哉这一句照顾的承诺,就整整持续了20个年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虽然妻子的腿脚仍有些不利索,行动也很迟缓,但为了让朱水琴更好地恢复,现在,每天黄浩哉都会搀扶着妻子从宁海东路的住处走到人民广场,散散步,活动一下筋骨。这条短短的宁海路,曾是黄浩哉几次离家的送别之路,也曾是朱水琴30多年每天清晨去菜场的必经之路,更是这对情路坎坷的夫妻已经携手走过了50多年的感情之路。老太婆,我今生欠你的太多了,来世我们还做夫妻,让我好好补偿你好不好?在金婚50周年庆时,黄浩哉带着朱水琴来到茅盾故居,在树林前许下诺言。能做你的妻子,是我的福气。腼腆的妻子握着他的手,温暖在他们的手间流淌,一直流到了彼此的心上。薄的工资和朱水琴每天贩卖鱼虾所得维持。每次生完孩子,朱水琴根本没有坐月子的空隙,一生完孩子就又要去赚钱。
1958年冬天,黄浩哉回家探亲,发现朱水琴刚生完了女儿。而和上两次生完孩子完全不同,朱水琴这次像得了一场大病似的,几乎不能动弹,只能躺在家里休息。我对不起你们呀,弟媳妇这次差点没了命。大嫂愧疚地告诉黄浩哉。原来,这次朱水琴突然半夜里早产,大嫂本来是要送她去医院的,可谁知送到半路,大嫂的心脏病又犯了,需要吃药,只能将朱水琴托付给了一个骑车经过的路人,自己回家吃药。那个路人是要赶早班火车出差的,送到了半路赶不及,竟把朱水琴丢在了路边。要知道,那可是寒冬腊月的时节,又是凌晨最冷的时候,朱水琴顶着个肚子,遭受着寒风,一急羊水都破了,血一直流到地上,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幸好,最终有个好心的三轮车夫救了她,把她送到了医院。到医院时,朱水琴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晕厥了过去。这次死里逃生的生产,让朱水琴一下子病倒了。
看着躺在床上几乎奄奄一息的妻子,黄浩哉突然发现,朱水琴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8年前,还有着一双水灵眼睛的她,如今眼圈周围黑黑的,眼神也失去了光彩,一点都不像20多岁的人;曾经灵巧的双手上布满青筋,手指上的老茧一层又一层。虽然自己在外漂泊,每天过着艰苦奋斗的日子,可留守在家的她,所度过的8年何尝不是一样艰难呢?一股疼惜之情突然涌上了黄浩哉的心头,他捧起朱水琴的手:真是辛苦你了。我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呢?第一次感受到丈夫的怜惜,朱水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是轻声地啜泣道。
第19篇、爱情故事没有人会永远等你
赵英俊是在二十岁那年认识刘优雅的,那一年,刘优雅十八岁。刘优雅年轻漂亮,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美,深深吸引了赵英俊。刘优雅就像花一般地在赵英俊眼前招展着。那会儿,刘优雅读大一,赵英俊读大三。
赵英俊不断地往刘优雅那儿跑,今天送些糖果明天送些关怀,倒也着实让刘优雅感动不已。但那时,大学里谈恋爱还远没现在这般风行。刘优雅又是个羞涩的女孩,她看出了赵英俊是在追求她,但她不敢接受。一次,刘优雅实在忍不住了,说,现在我还不想谈恋爱。赵英俊很宽容地点点头,说,没事,我能等你,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赵英俊果然言出必行。
那四年,赵英俊虽然一如既往地对刘优雅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但却从没有过那种想法。刘优雅也很心安理得地领受着赵英俊的照顾。
刘优雅二十二岁大学毕业。
赵英俊原本以为,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刘优雅的恋人了。可刘优雅居然说,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我想先把工作稳定下来,你能等我吗?
赵英俊想说谈恋爱其实并不影响工作,但看到刘优雅那么坚持的神情,赵英俊笑笑说:没事,我说过的,今生只爱你一个。
刘优雅二十四岁,工作刚稳定下来,便闪电般地结婚了,新郎不是赵英俊,是刘优雅所在公司的经理。
结婚前一天,刘优雅约出了赵英俊,说,我对不起你,我也不想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被经理三哄两哄,就答应嫁给他了。刘优雅还说,这几年耽误你了,你还是赶紧找别的好女孩吧。
赵英俊苦笑,说,我不会找别人的,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事后,赵英俊依然言出必行,没找过别的女人。
刘优雅二十七岁那年,和丈夫有了生平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刘优雅去找赵英俊诉苦,说这三年来和丈夫之间的矛盾。赵英俊静静地听,没插嘴。赵英俊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他边听边看刘优雅,觉得刘优雅这几年好像越来越成熟漂亮了。
刘优雅问赵英俊,如果我这次离婚,你会娶我吗?
赵英俊点头,说,会,当然会!
刘优雅二十九岁时真的离婚了。
赵英俊去找刘优雅。他说想娶她。刘优雅却说,她对婚姻极度失望,还不想马上再结婚。刘优雅希望赵英俊再给她一些时间。
赵英俊说,好。
刘优雅三十岁时再度结婚了。这次,新郎依然不是赵英俊。她又把赵英俊约了出来,反复说着对不起,要不,你还是别等我了,我真不想再耽误你了。赵英俊依然苦笑,说,我不会找别人的,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事后,赵英俊依然言出必行,没再找过别的女人。
刘优雅三十五岁那一年和第二任丈夫也闹翻了,吵着要离婚。
刘优雅去找赵英俊诉苦,说这五年来和第二任丈夫在一起的苦楚,一条条,一段段,直听得赵英俊好一阵沉默。赵英俊看着身材慢慢有些变形的刘优雅,看得有些出神。
刘优雅又问赵英俊,如果我这次离婚,你还会娶我吗?
赵英俊还是点头,说,会,肯定会!
刘优雅三十八岁那年又一次离婚了。
赵英俊去找刘优雅。他说想娶她。刘优雅再度拒绝,她觉得自己的婚姻太失败了,她真的不想结婚了,刘优雅求赵英俊给她点儿时间,别逼她。
赵英俊说,好。
刘优雅四十岁那年第三次结婚了。新郎再度不是赵英俊。
刘优雅又把赵英俊约了出来,反复说着对不起,请你真的别等我了,我真不能再耽误你了。
赵英俊再度苦笑,说,我不会找别人的,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事后,赵英俊依然言出必行,没找过别的女人。
刘优雅四十六岁那一年,与第三任丈夫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冲突。
刘优雅再一次去找赵英俊诉苦,说这六年来和第三任丈夫在一起的种种辛酸,以及他们之间发生的所有争吵,直听得赵英俊好一阵叹气。
说到激动处,刘优雅居然还抱住了赵英俊,问他,如果这次离婚,您还会娶我吗?
这次,赵英俊似乎是忘了回答。他在看刘优雅的脸,还有身形。
赵英俊有些不明白,这么一个满脸褶皱,身形像柏油桶一样横向发展的女人,他当初是怎么看上的呢?
不久后,赵英俊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如当年刘优雅一样年轻美丽的女孩。
第20篇、爱情故事做谁背后的女人,都不如做自己
为爱义无反顾
黄妞是我的大学室友,当初以学霸之名进入学校,又以勤学与智慧兼备成为我们系的榜样。
然而,这么多年树立的光辉形象,却在她遇到那个所谓的摇滚歌手后岿然倒塌了。
一向只在宿舍、课堂和图书馆三点一线出现的黄妞,某天,稀里糊涂地经过一个酒吧,一眼看到正抱着吉他唱歌的陈诗,从此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从此,素来从不缺席的晚自习,她几乎再没有上过。然而不管狂风暴雨,陈诗的演出,她一定奉陪到底。
不仅如此,以前除了学习就是学习的黄妞,竟摇身一变成为兼职达人。兼职的费用除了给陈诗买国外知名乐队的CD,偶尔还送上一张他喜欢的某明星演唱会地门票。
我们问黄妞,陈诗喜欢你吗?黄妞没有回答,而是把我们带到酒吧。抱着吉他的陈诗,在昏暗的灯光下,狂放不羁的演唱。
唱完歌,陈诗走下来,挽起一旁的黄妞,向朋友介绍:“这是我女朋友,本地人,本市某某大学的学生。”
而陈诗,彼时不过是一个只有初中学历,来自异乡的酒吧歌手,这几句看似简单,实则别有意味的介绍,完全可以把他身边这帮狐朋狗友给震住。
当艳羡的目光与啧啧声传来,陈诗看着黄妞,一脸的骄傲,仿佛身边的黄妞,就是他身上一枚闪亮的标签。
在爱中迷失
在我们即将毕业的那年,陈诗因为和同行发生口角,没有脸面再继续留下,于是回到老家小城。
自从陈诗回到老家,黄妞从两份兼职变成了5份,努力挣钱,每到周末都坐很远的车去看陈诗。
毕业后,毫无悬念,黄妞奔向了陈诗。黄妞是独生女,家里条件挺好,在本市找个工作完全不成问题,不知道当时黄妞是怎样说服家人的。
小城大型企业很少,黄妞的名牌学历在这里好像没有什么用处,找了几份工作都觉得不合适。本来不想将就的黄妞,有天找工作回来看到陈诗失望的眼神,第二天就随便找了份广告公司文案的工作。
这时,陈诗和朋友准备开个小公司,需要一笔钱,黄妞偷偷把存了多年的压岁钱取了出来。而陈诗的公司越来越需要资金,黄妞不想看到陈诗压力太大,除了每天朝九晚五地上班,她又找了一份兼职。
很长时间,黄妞没买过一件衣服,甚至连一份地摊上的麻辣烫都不舍得吃,所有的收入都交给了陈诗。
第一年,陈诗虽然把黄妞的所有收入投进了公司,但至少每天都会回家。
第二年,除了个别黄妞发工资的日子,陈诗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公司。
第三年,宿舍年龄最大的舍友结婚,本来想去参加婚礼的黄妞,翻遍衣柜也找不到一件像样的礼服,后来,只能撒了个谎没有出席。
第五年,陈诗的公司开始盈利,还新招了几个大学生,其中有两个漂亮女孩,比起现在的黄妞,有的是青春活泼和朝气。
果断离开才是明智选择
今年,是我们毕业第五个年头,宿舍老大在群里说,这次无论如何都要聚一下。和以往一样,黄妞的头像始终是灰暗的,电话也打不通。
宿舍老大发了狠话:“黄妞,你再不出现,咱们聚会就选在小城,正好去看看你和陈诗的小日子。”
话刚说完,黄妞就出现了,她说,陈诗变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陈诗了,很快屏幕上刷满她的哭诉。
对于陈诗的变化,黄妞这两年早就感觉到了,却一直不敢承认,只是不断拐弯抹角催着他结婚,而他却是千方百计推脱。有天晚上,她实在无聊,一个人在街上漫步,远远的竟然看见陈诗揽着一个女孩的腰,走进了一家咖啡馆。
她疯了似的跑到咖啡馆,却在门口停了下来,在明亮的玻璃门的映照下,她看到一个蓬头垢面女人,一张苍老暗淡的面孔。
“黄妞,立刻回来,离开那个渣男,你还有我们!”宿舍老大的声音把手机震得嗡嗡响。
这一天,我们放下工作和家人,只身前来小城,与黄妞相聚。
在料峭的寒风中,我们见到了黄妞。此时的她,短发凌乱,容颜憔悴,当年那个优雅大方,留着长发的气质美女早已没有踪影。
“5年了,你为了这个渣男,放弃了家人、朋友,最可悲的是还放弃了自己!”一向文静的老大,气得几乎要昏厥过去。
是啊,7年的时间,最好的青春时光都耗在了这样一个男人身上,在明知这段感情没有结果时,还不想放手,自己默默吞下苦果。
亲爱的姑娘,我想告诉你,如果不幸遇到了渣男,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一秒都别再纠缠,果断离开。要明白,在任何一场爱情里,你都要学会爱自己。只有这样,你才是独立的自己,才能真正主宰自己的命运。
第21篇、人生故事狼人的爱情
中秋节,本是其乐融融,合家团聚的日子!可在20xx年的中秋节时,在中国;却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那一天,月亮还是像往年的中秋节时一样,一样的圆!可不同的是,这一天。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狼的叫声,在耳边不断的响起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狼人来了!
大部分人,都在家里面躲着,孩子们在大人的肩膀下安静的睡了;可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陈楠)。不怕天黑、不怕下雪、不怕狼人;女孩大胆的走了出去可没想到的是,她下去后。雪停了,狼的叫声也停了
原来,狼人的狼性,不再有了。他爱上了那个女孩。变得越来越温柔了。自己的爪子也变成普通的手,身上的毛,也消失了。他变得像人了!狼人很高兴,在这个中秋节,向女孩表白。女孩大方的接受了。两人一见钟情的甜蜜样子,让人们羡慕不已!
狼人和女孩的故事,也正式展开了
狼人对女孩说:亲爱的,我会一辈子爱着你的!女孩听了,很欣慰。同时,也很感动
又在某一年的中秋节,狼人正和女孩享受着甜蜜的时光。可好景不长,狼人的狼性又开始作怪了!眼看着时间就快到了!最爱的人就在对面,可自己的狼性开始发作了!自己就要变成传说中的狼人了!
狼人不顾一切,冲上去再次向女孩表白:我的心爱意浓浓,我的血为你流淌!我爱你!我的爱人!请接收我这份短暂的爱!对不起???说到这,狼人的狼性开始发作了,但,现在的狼人还是有些清醒的!狼人不顾一切,想要挽留自己的爱人!狼人拿起一把刀,向自己刺去!狼人死了!
从此,狼人的爱人陈楠,在每一年的中秋节都会祭奠他!
这段感人,苦涩,还有一点小甜蜜的爱情,被人们传开!便有了今天的《狼人传说》。
第22篇、爱情故事爱情,美丽的邂逅
她常想,生命就是一次美丽的邂逅。扬花的季节,轻薄的,然而却十分多情的风促成了花粉的邂逅,种子才得以成熟。
邂逅的生命千差万别。
人与人之间心灵的邂逅却是很难遭遇的。与有的人终身相处,却一世隔膜。与陌生人他乡相遇,却一见如故。个中道理,糊糊涂涂,不讲理智,超越逻辑,却早已在感觉和理性中,把个混合的情绪悄悄包裹起来,珍藏在温馨的记忆里。
一次在火车上。火车与人生,仿佛是一个奇妙的暗喻。她经常坐火车,看着风景在车窗上流动,心里有点伤感又有点爽快。
特别是秋天,当窗外山野的红叶像小小的火苗疾驰而过,或是看着太阳在满原的秋雾中渐渐沉落下去,她的心情就被人生的忄空忡填满了。她不明白人生的火车将驶向哪里?自己这一刻为什么在火车上?心中奔驰的冲动似乎永不停歇,然而目的地在哪里?
然而,这样的秋日,她和另一个他邂逅。秋阳为这次邂逅铺出了一个短暂的橙红的背景。他的脸镀上了一层流金般的光彩,他的眼神里也闪耀着波光。在她的错觉里,总觉得他像一团流动的光影。他穿着橙红的T恤衫,坐在她的对面。
他们都是夜晚上了这列车厢的同号中铺,都是在晨曦中看了一会儿英语书,然后百无聊赖地坐在下铺。他们面对面,陌生对着陌生,中间有一条无形的防线。
然而,他开始同她搭话。她有礼貌地回应着。他们知道对方也是大龄学生,所在大学仅一街之隔。他研究自动机械,她研究自动的人。
她发现,研究机械自动的人也有丰富的想像,学科之间的差异并不妨碍心灵的靠近。敞开的心绪是怎么自动走近的,他和她也许永远找不到公式或原理。还有那道秋阳,怎样让他和她一齐沐浴在一个磁场,共振于愉快的交流中,如触电一般的心绪?她曾在川端康成的小说里读到这样的意境;现在,活生生再现在自己的生活中。
火车到站了。她多么想让火车永不停歇,让这个心境红亮的时刻永远延续下去。但是,火车固执地停在那儿。
他和她相互留下了地址,拿起行李向站台走去。他们共同走进一辆出租车里,谁也没邀请谁也没拒绝。他把她送到校门口,她提着包看着出租车开走。她猛然感到只剩下一个人,想叫他停住,却没发出一点声音,徒然伸出一只手,空洞地挥了两下,仿佛同这次美丽的邂逅作别。
当夜,月光如水。那个中秋的月亮下,她在校园小径上独自徘徊。一遍又一遍。她感到真切的忧伤,像月光一样把她穿透。失恋的感觉,凉透了心。秋阳洒满的眼神,月色浸透的身影,两个瞬间两般情绪,无端无的地来来去去!
她后来没有见过他。
一年后,他们毕业同回一个城市工作,她却永远不会去找他。那样的邂逅已经换成一个温柔而凄婉的故事,开始和结尾都已圆满。她要保护这故事的纯粹,决不想让丑陋的现实把它污染。
何况还有回忆。
回忆是一盏炉火,微温着这个片刻,如温着的酒,直到炉上的酒鼎汩汩溢香。
她感到的是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伤害,没有男女之间的嫉妒,只有灵犀一刻的快意和温暖。而这,足以让她陶醉。
第23篇、爱情故事尘封过去的野望我们的爱情
这是一个闷热烦躁的夏天,一个散发激情和魅力的夏天。在这个季节的南方,哪里的雨水很是足,花草树木仿佛都跃然而上,向着阳光争相欢唱一般,欣欣而向荣!
而住在南方城市里的陈峰,他像是一点也没发觉。他所发现的是,今年的夏天,好像少了知了的啼鸣声,少了青蛙蟋蟀的呱呱声和曲曲声,空荡而寂静!
闷热的夏天带给人烦恼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无尽的遐想,期盼下一季,期盼春夏秋冬……也许是因为闷热的关系,今夜,陈峰觉得自己的思维空前活跃。他独自一个人关了房门,来到自己房间的小阳台上,幻想着找一丝清凉。他向着阳台爬了上去,右手扶着栏杆,慢慢的坐下来,背靠着刷的粉白粉白的墙壁,掌心懒散的拖着下巴倚在阳台上,过了许久,有那么一阵风吹过,仿佛让陈峰的心灵像是得到了所需的安静一般。他不禁的做出深思状的样子,时而低头,时而抬头。然而,他不知,此时在对面一栋楼房里有一个人,一直关注着他。她先是拉开布帘一小撮,拉到正好可以看到陈峰阳台的位置便停住了,望着陈峰的位置,也自顾做起了深思状来。而此时的陈峰俨然没有发觉,许久,陈峰视乎想到了什么,只见他抬头透过窗外望向淡蓝色的天空,久久的定格在那,仿佛像是在向上帝述说着什么,又仿佛在想些什么。
而陈峰的这个动作,却一点不落的尽收郭瞿的眼中,这让郭瞿眼中露出了迷茫的眼神,她很好奇,她想知道陈峰此刻想到了什么,在想什么?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都是喜欢思考不喜开口的人。不说他们是六年的邻居,互相扶持进步的同学,单说他们大学三年来就一直是精神上的恋人这一点,也值得郭瞿关注!因此,郭瞿一直注视着陈峰,她很好奇,陈峰到底在沉思什么?她的眼神里精光肆虐,美目不停的在陈峰身上扫过,妄想隔着一栋楼的距离就能透过陈峰的思维读懂他!然现实其注定的结果可想而知。也是!其实,这根本就不是能不能读懂的问题,一人要是处在思想最高境界的时候,完全就不可能读懂的,不能是光凭聪明和知识就能读的懂的!郭瞿这样如是想着。而现在陈峰就是处于这样的境界!可是郭瞿不甘,她和陈峰一起约好了,要在这一期的大学论文里他们要比一比看谁写的更好,因为明年就要大四了,这一期也是他们大三的最后一次论文写作。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出的凝望。因此,她也学陈峰一样望向天空,企图能从陈峰所望的“那片天空”读到什么,看到陈峰所看到的世界。可是郭瞿望看好久一点也找不到头绪,理不清,思已乱。俨然,她觉得自己气酹了,摇了摇头,发出了声音,哼!不想了,郭瞿沮丧的说道!
清风吹过,给处在这片夏日里的郭瞿和陈峰带来了片刻清凉。上天仿佛是要帮他们去除一丝烦躁,一丝闷热!仿佛想让他们找到思想中的答案一般。城市里的夜晚一直都是灯火弥漫,而郭瞿和陈峰的楼房隔着一条马路,陈峰一直都不知道有一个人在不时的注视他,他只是在深夜里找灵感,也没注意到郭瞿,这时的他只是抓到了丁点的朦胧感而已。忽而,听闻楼下发出了轻微的吵杂声,陈峰想:“是谁这么晚了还在马路上”,于是乎,他便朝发出声响的地方望去。在转头的时候顺便朝郭瞿住的房子扫过,发现这么晚了郭瞿竟然也没睡。眼神不由闪过一丝讶然之色和一丝得意!也许郭瞿也被刚才的嘈杂声给转移了视线,在陈峰发现她的时候,她像是有心灵感应一般,抬头便望向了陈峰所住的房间。发现陈峰正在向她招手,和脸上发出会心的微笑,自己就不由的脸一红,瞬间把布帘拉过,挡住自己。不让陈峰看到,“郭瞿胸前起伏脸上带着潮红想着:”怎么办,他发现我了,我是不是该跟他打招呼“?不然是不是很没礼貌?郭瞿的脑子在瞬间就闪过了无数个想法和念头。也许是羞涩,对她来说,像是过了好一会儿”(其实不过十来秒的时间)她才平复自己的心情,又重新拉开布帘看向陈峰,想跟陈峰打招呼!却发现此时陈峰已经没有望向她了,而是注视下面马路旁的垃圾堆,一个老头,确切的说是一个正在捡垃圾的老头,在垃圾堆里不断的翻找,找皮屑、空瓶子。郭瞿也望了一会,脸上不由闪过一阵失望,老头有什么好看的,她如是想着。她抬头看陈峰一会,发现他并没有转头的迹象,而是望着那个捡垃圾老头的正在发呆,于是乎自己也看向了那个捡垃圾的老头。
而此时的陈峰,望着那捡垃圾的老头,他在想,是什么让一个需要敬养的老翁在大半夜出来捡垃圾,是什么力量能够让他不知疲惫的如此工作呢?是什么在支持着他呢?陈峰想,真实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他的眼中透露着迷茫,继而又进入自己天马行空的思维里,人生,人生意义,追求的是什么。他像是喃喃自语,又仿佛在说给谁听一样,让人不解。有那么一会,发呆中的陈峰突然眼神里流露出一道锐利的光芒,如果你能和他对望的话,你可能会感到害怕,会感到亲切,会被吸引。没错!确切的说是吸引,他此时的眼睛既深邃又明亮,仿佛只要人望上一眼,便能深陷这泥潭沼泽之中,不能自拔。别人不知,此刻的陈峰灵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就像起初是一根木棍点燃的火焰,然到后面的大堆木棍点燃的火焰越烧越旺,越烧越旺。显的格外的明亮异常,像冬天里的火焰给人温暖让人心安,像要烧掉这黑暗中污遂一样的嘹亮光芒。
寂静的夜,那个捡垃圾老头走了,留给陈峰跟郭瞿的却是无尽的思维,一阵风吹过,郭瞿不觉的拉了一下薄薄的睡衣,双手交叉。她好像也从那捡垃圾的老翁跟陈峰身上找到了自己的灵感一般。在那一瞬间他们像是有感应一般再次对望,而这次郭瞿没有逃避,他们的眼神,毫无忌惮的碰撞在一起,互相被对方吸引着。像是灵魂交融一般,不能自拔。这一夜,他们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他们望着对方,一起发出了会心的微笑。这一夜,清风不断,像是上帝被他们的精神感染一般,被这温馨的画面给感染,这一夜的清风仿佛就像“上帝”用手轻抚孩子一般,一阵一阵,让人感到温馨而快乐!
那一年,他们获得了大学论文一二名,那一年他们在同学跟亲朋好友的注视下携手走进了象征爱情的最高礼堂,那一年是他们过去尘封爱情的野望,那一年是他们永恒爱情的见证!清淡而又快乐!
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森林,那我们就是树林里那穿插而过的清风,飘渺而不定!
第24篇、爱情故事天长地久的礼物
认识他时,心里一直犹豫不定,却又碍于介绍人的热心,没好意思说不。
说真的,他不是我想要找的人,不够英俊潇洒,更谈不上儒雅,这样一个粗线条的人,能懂得我比玻璃还脆弱的心吗?再说,我心里还是放不下从前那个人。
那人,记得情人节和我的生日,平时为了哄我开心,花样百出,浪漫无比。他总是送我玫瑰花,香水,巧克力。带我去买时尚的衣服和鞋子。他说被油烟熏的女人容易老,常常陪我一起外出吃烛光晚餐……
而现在的他,是那么木讷的一个人。陪我逛街时,我早已看好一双细高跟的凉鞋,结账时,发现他手里又多出来一双,我有些莫名其妙,他却傻笑着说:“这种软皮的,而且是平底,走起路来舒服,你散步时穿吧。”
约好了一起吃饭,我这里梳洗打扮完毕,只等他电话一到就出门,不料,人家却拎着萝卜青菜跑来了,一进门就指挥我先把米饭焖上,说要做我最喜欢的鱼香肉丝。我不高兴地说:“多麻烦呀,不如去外面吃。”他一边挽起袖子,一边慢吞吞地说:“自己做吃着放心,再说,你胃不太好,外面做得都太辣。”
情人节前夕,他也曾小心翼翼地问:“想要什么礼物?”我懒懒地答:“随便你。”脑子里却想起从前那人总是带给我的惊喜。不久,生日真的来了,他气喘吁吁扛来一个大箱子,让我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会是什么东西?打开包装一看,却是一款电动按摩靠垫,只不过无意中曾说起,长期在电脑前工作,后背总是酸痛,没想到他悄悄记在了心里……
妈妈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句话:“傻丫头,有些东西只能当生活的点缀品,有些却不是,你自己选吧。”
是啊,那人的鲜花和巧克力,绚丽却短暂。而平底鞋和鱼香肉丝,才是一副天长地久过日子的模样啊,我并不傻,无需再挣扎,就他吧。
第25篇、爱情故事没有白谈的恋爱
结束一段恋情时,往往很多人都会带着“一无所有”的悲凉感离开,觉得自己投注青春、精神乃至于金钱,最后却一江春水向东流,空空如也。
一段无法终局的恋情、一段未能白首的婚姻,真的就是白白浪费了吗?物理学最伟大的通则之一——能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事情应该不是如此。这个定律是:能量既不会无中生有,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可以从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但能量总和是不会改变的。
在此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当用力拉开弹弓上的石头时,我们就等于对这个弹弓上的橡皮筋做了功,被拉开的橡皮筋产生了位能,一松开手,弹弓上的石头有了自橡皮筋的位能所转换而来的动能,然后,石头打到了一个小木盒,木盒移动,又产生了位能;也许以木盒平均受到的冲击力再乘上移动的距离,所得到的位能会略略小于石头所具有的动能——那是有一部分的能量消失了吗?不,仔细测量,石头和小木盒经过此一碰击,温度都微微上升了,能量有一部分已经转换成热能了。
从位能到动能,再从动能转成位能与热能,能量的形式不断转换,但总量并不会减少。问题是:在爱情里,我们能够觉察得出能量在形式上的转换吗?感觉得到温度微微的变化吗?如果不能,也许我们真的很容易就在一桩一桩不能执子之手的爱情里泄了气、断了气,觉得一切很不划算、很不值得啊!
我们都爱说:“人生无常”,然而,走到爱情里,我们却又都不允许生命漂泊,一旦相爱了,就非要看到结果,而所谓的结果也都仅仅指向:我们会不会结婚呢?你是否会爱我一辈子?
啊呀!一辈子有多长?绝对比我们所以为的要长很多、很多。白首偕老之外的爱情就被认为是白作功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人生也没有白作的功,在爱情这样亲密到无所遁形的互动里,更是不会白作功的,细细去想,无论质量,我们的生命一定会有所不同。
因为相遇,我们的生命一定有了些不同、有了些变化。为了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值得爱人深爱的人,我们都曾经偷偷临镜仿真,想象恋人最爱的是什么样,然后悄悄地修正,慢慢地跨越到一个我们从未想到会进入的领域。
谢谢那些爱过我们的人,因为爱的缘故,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大更宽了;谢谢那些未能终章的故事,在无须成为彼此的负担前,我们因为相爱,已经交换了生命的能量。也许是人生向前进了一步,产生了位能;也许我们变得更勇敢、更有自信,人生有了动能;也许,因为你我的相偎相依,人生微微温暖了起来,有了热能。
以有没有终老白首的结果来论断爱情的成就,就太不懂能量守恒了,爱过之后,生命的厚度与韧度、宽度与深度,一定、一定会有些不同——如果是用真心相爱过。
第26篇、爱情故事同学不恋爱,同事不结婚
我在杂志上看到一个熟人,可我发现自己好像不大认识他。
仔细一看,没错,照片上是他,只不过从晃晃悠悠变成一本严肃了。他的经历是我所知道的,读哪个中学哪个大学,毕业后做了些什么,现在成就如何等等。可当我所熟悉的那些“大事记”,变成富有感染力的细节叙述时,每句话都在说他,可所有的字句连缀起来,却又成了另一个人,遥远而陌生。
哈,文字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它给白萝卜涂上一抹柔红轻纱,然后搁进玻璃柜里,打上灯光,那根人所惯见的大白萝卜,就在朦胧神圣的光环中,让你望而却步。
当然,我不是说我的朋友“假冒伪劣”,人家确实属于精英才俊一类,不过是平时熟悉惯了,嬉笑怒骂、鲜活生动的一个人,变成了杂志上的青年偶像,便感觉似曾相识却又反差巨大。
距离产生美那句老套的俗话真不错,有距离才能产生偶像,崇拜皆因看得见摸不着,想像多于真实。
我的这位才俊朋友,当然也是众多人心里的偶像,带着点儿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神秘。生人面前,该老兄不擅言谈,一着急说话就不太利落,这一弱点熟人尽知,不想在仰慕者那里就成了静水深流,成了才学与深沉的象征。更有意思的是,老兄笔下真真假假的那些个叙述,都成了个人生活的真实记录。
我的一位女友,因为一本书,加入了名人老兄的“粉丝”行列。她念他的文字,然后依靠文字想像他的形象。最为要命的是,另有所谓的“纪实报道”给她以佐证--一本我从来没见过的杂志,花了整整4页的篇幅介绍此人,溢美之词里荡漾着脉脉温情,弄得老大不小的女友,在得知我认识该仁兄之后,竟然像不谙事世的小姑娘旁敲侧击地追问:他长什么样啊,有没有结婚?他一定很幽默吧,不然为何如此文彩飞扬?甚至说,你跟他说话紧张吗?
他跟我说话才紧张呢!我在心里没好气地回答。不过,有梦总比没梦好。谁不想平淡庸常的生活,多些激动人心的不期而遇呢?只是,我一直没有满足女友希望偶像签名留念的愿望,那并不好看的“亲笔赠言”,不看也罢。
距离能掩盖所有缺点,也给予想像以丰厚的土壤。隔着他人的描叙,隔着文字,隔着电话线或者网络,偶像光彩照人完美高大。旗袍摇曳、风情万种的张曼玉引得多少目光驻足不前,心生向往。要是她天天坐在你的对面,眼见她揉眼睛挖鼻孔,那些个优点劣习你一目了然,还会对她心生仰慕吗?美女也罢,才俊也好,当你洞悉他们所有的优点与缺点,知道他们也同你一样有着凡夫俗子的种种特性时,还会怦然心动、敬仰有加吗?
一个美女给我讲她年轻时候的故事:她们的歌舞队去演出,一个小伙子场场必看。说实话,公司的歌舞队不过是自娱自乐,谈不上专业水准,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竟然如此痴迷。小伙子沉醉的显然不是依葫芦画瓢的“天鹅湖”,而是她这个下凡的“凌波仙子”。
被小伙子的执著感动,美女请他吃饭,火辣的四川火锅,看着自己的“仙子”竟然也像寻常女子一样,一边辣得稀里哗啦擦鼻子,一边吐着舌头大快朵颐,小伙子惊得手中筷子掉地,转身逃离。
太过熟悉的人,燃不起激情。因为存在距离,才希望彼此走近;因为有太多想像,才愿意一探虚实。什么都了如指掌门儿清了,连再看看的念想恐怕都不会有。
所谓同学不恋爱,同事不结婚。知根知底儿的两个人,很难爱得起来。
挂着鼻涕一起进校门,上课乱说话被老师罚站,考试抄纸条蒙混过关,所有的糗事都被你知道了,还会有探寻追求的欲望吗?如果说爱情是一种化学试剂的话,它只适应于成分不太清楚的两张试纸。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人对一望而知的事情是没有多少欲望的。一个人,你一眼就将他看到底,放心倒是放心了,也就了无生趣,不免厌倦。
爱情就是距离和想像。女人执迷于男人的深不可测,男人沉醉于女人的变幻不定。
确实累人,却乐此不疲。
第27篇、爱情故事最动心的情话不是我爱你
单位里的年轻女孩每天都会收到男朋友或老公发来的手机短信,或甜言蜜语,或家务琐事,唯有她,平静得像一汪波澜不兴的湖水。下雨天,他也会来接她,拿一把红绸伞,站在公司大门外等。看到他也没有太多的惊喜和语言,好像一切都理所当然。冬天,夜来得早,加班时,他也来了,买一只香喷喷的烤地瓜捂在怀里,轻轻递给她。然后两人沿着有轨电车的钢轨,慢慢往家走。
那种时候,她觉得他们不是新婚的小夫妻,而是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的两个人,生活没有任何惊喜,这就是自己一直想要的爱情吗?在想象里,这不是爱情的本来模样,爱情应该是那种激情唯美忧伤,有如电光火石。
过生日的时候,她跟他索要礼物,他问:“你想要什么?”她有些悲哀地想,原本他该主动送给自己一个意外和惊喜,他居然问出这么煞风景的话,这个男人到底花了多少心思在自己身上呢?说到底他到底爱不爱自己呢?
失望归失望,她想了想,还是说:“我想要你连续不停地说一百遍,我爱你!”他忍不住笑了:“太肉麻了,说不出口,换别的吧?”她赌气:“你不说,就是不爱我。”他也有些生气了:“你怎么就这么看重形式上的东西呢?说了就是爱吗?”她使劲地点头。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说了,你听好!”她居然有些心慌气短,屏住气息,侧着耳朵,生怕漏掉一个字,他说:“我爱你×100。”说完,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脸都涨红了。可她却真生气了:“哪有你这么糊弄人的?”她转身进了卧室,晚饭也没有吃。
第二天去单位上班,听到一个比生日礼物更令人不开心的消息,公司裁员,她一整天都心情不好,晚上回家也没什么胃口,他问她:“怎么了?”“公司裁员,已经听到消息,名单上有我。”
他不大相信地问了一句:“是真的吗?”她说:“是真的,据说我们部门明年没有出口订单,整个部门都会解散。”他不说话,两个人陷入沉默,只有白炽灯里的电流发出“滋滋”声响,半晌,她问了一句:“我被裁了,怎么办啊?”他皱着眉头,半天才说:“别怕,有我呢!回家我养你!”
她提着的心慢慢放回去,有湿气在眼睛里慢慢聚拢,一直都觉得他是个木讷的人,是个感觉迟钝的人,是个不会表达的人,一直想从他那里听到好听的情话,但他从来没有满足过。可是现在听到这句“回家我养你”,令她生出无限感慨,尽管他说得有些迟疑,有些凝重,有些忧虑,但是,她还是觉得,这是和他认识以来,所听到的,最美丽动人的情话。
第28篇、爱情故事婚姻,愈素朴愈沉稳
若说恋爱是灵动的水,那么,婚姻则是沉稳的山。生在渺渺俗世,女子固然青睐水一般的缥缈、空灵,但那只是明媚青春里的一时之念,当日子如积雪般愈落愈厚,少女之心渐渐由蝉翼般透明薄亮蜕变至玉石般温润厚重,渐渐历练作一颗女人心,更加渴盼的生活,想必已如大山一般坚实、沉稳,只求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自然而然地,最美满的婚姻,定然不以浮华为底色,而会呈现出平实、厚重的深色调。
见过一对有口皆碑的模范夫妻,夫妇两人曾经也有过一段浪漫的爱情,可年华易逝、容颜嬗变,妻子终究是在岁月中熬成了婆,但丈夫却在人到中年时越发地散发男性魅力,又是社会上呼风唤雨的风云人物,自然很受各式女子的青睐。但他们的婚姻之舟,始终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很安稳地航行着,风雨不动安如山。很多人不禁在背后悄悄猜疑着、试探着:难道如此风流倜傥的他,真的没有“第二春”吗?他就真的能安于这渐趋平淡的婚姻吗?是,他确然是安于婚姻的。平日里,她依旧只着朴素衣裳,留素青长发,素面朝天,安详行走着;而他,虽头顶无数光环,却并无喧妍心、邀功意。每每他们走在一起时,虽不再牵手,步调却已是惊人一致,是一对相濡以沫了多年的好夫妻,他们,还会如此般相互信任地默默走下去,走尽嵌于彼此生命中的大好时光。只因当年在求婚时,尚是毛头小伙的他,很是信誓旦旦地对她说:请相信,你是我流浪万水千山的最终宿地。只这一句,胜过美言无数,只因这句话有着素朴的沉稳,为婚姻所能承载,所以,她一直坚定地信任他。
考验一个婚姻的稳固程度,往往在于一些微小的细节。望着这个终日驰骋在外、不尽风流的男人,作为妻子的她,不是没有隐忧。可担忧又能如何?老夫老妻了,她终究不能完全介入他的生活,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
知道他坚如磐石的深爱,是在她丢了手机的那次。那天,她去超市购物,回来时一摸口袋,手机竟不翼而飞。她一人呆坐着,心疼了半天,却又不好启齿。他渐渐觉察到她的反常,便走过来询问。知悉事况后,他爽朗地笑开,直说她像个孩子,手机丢了再买一个就是了,哪来那么多愁肠百结?说完他立马走出家,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握着一只新款的手机:“喏,这个给你用!”她的心里一暖,接下新手机,再看他自己手中握着的,却依旧是前几年买的旧款手机,而他帅气的脸,正笑得那么灿烂。她恍若梦回初恋时节,心中流淌着温情、感动与一丝浪漫,只是,这些美好的情愫,较之初恋时更厚重,多了一分婚姻的沉稳系数在里面,是浓浓郁结着的一生也无法了断的情缘了。
正是经历了那次丢手机风波,她才愈加对他们的婚姻充满了信任、珍惜与感恩。她想,他们都在岁月中愈加熬得成熟,他对她的爱,不再仅仅停留于当年那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而是沉淀得愈加醇厚,变成此生为她遮风挡雨的一幢古朴的石屋——愈素朴愈沉稳。
第29篇、爱情故事女人的柔弱之美
我家斜对面有一间修鞋的小店,是一对来自安徽的夫妻开的,刚开始是路边摊,后来因为生意不错,便租了门面开了店。接触久了,我发现小店的女主人不寻常。
一次,男主人把顾客的一双价值不菲的皮鞋给喷花了。顾客骂骂咧咧,要求全款赔偿,男主人窝火地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这时,女主人面不改色地说:“我全款赔你,但我得分一年期还你。”顾客欣然同意,不想女主人这时补了一句:“你刚才骂了我老公,得道歉。”她这不卑不亢的姿态令在场的人都仰视之。这件事的结果是那名顾客不得不说了声“对不起”,女主人用10个月支付完赔款。
10年间,夫妻俩凭着这间小店供出了两个大学生。而10年来,男主人没少捅娄子:今天弄丢一只鞋,明天下错了单子……每一次都是女主人帮她善后。
我常想,这个女主人完全可以凭自己的能力过得更好。可是,10年过去了,她就守着这个小店和一个扶不上墙的老公,乐悠悠地生活着。
一次,趁男主人不在,我对女主人说:“你家老公有点配不上你。”“嗯,我知道。”女主人如此爽快的回答吓了我一跳,但她还有下文:“但他知道疼我。”说着,女主人掀开帘子,拿出一双Coach的新款高跟凉鞋,对我说:“他给我买的。每年海鲜上市,他都让我吃到够,却说自己吃海鲜过敏。这是他给我买的手膜……”女主人拿出一盒某著名品牌的手膜给我看,然后说:“他脾气不好,但没委屈着我。”从她的神情里,我看得出来,对于这桩外人看起来不够般配的婚姻,她没嫌弃。
按照很多人的观点,像鞋店男主人这样的老公,就该一离了之。然后,女主人靠着自己的本事过得风生水起。但,那又怎样
我还是觉得,当男主人骂骂咧咧时,她把那些话当歌听的样子,挺美;她伸着一双做过手膜还依然粗糙的双手,问男主人“是不是嫩了”的样子,挺美。她知道自己嫁的人缺点丛生,也知道凭自己的能量可以一个人走得更好更远,但她还是扶着他一起共赴将来。我在她的小店里,看到了另外一种女人气象:弱德之美。
这种弱,是一种接纳和选择,所谓夫妻一场,不是比武招亲,不奉行“优就过,劣就离”的原则。这不是将就,而是对自己内心的最大遵从与持守。
第30篇、爱情故事金鸟和银鸟
有一天,樵夫跟平常一样上山砍柴,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银鸟,银鸟全身包裹着闪闪发光的银色羽毛,樵夫欣喜说:“啊!我一辈子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鸟!”于是把银鸟带回家,专心替银鸟疗伤。
在疗伤的日子里,银鸟每天唱歌给樵夫听,樵夫过着快乐的日子。
有一天,邻人看到樵夫的银鸟,告诉樵夫他看过金鸟,金鸟比银鸟漂亮上千倍,而且,歌也唱得比银鸟更好听。樵夫想,原来还有金鸟啊!
从此樵夫每天只想着金鸟,也不再仔细聆听银鸟清脆的歌声,日子越来越不快乐。
有一天,樵夫坐在门外,望着金黄的夕阳,想着金鸟到底有多美。此时,银鸟的伤康复,准备离去。银鸟飞到樵夫的身旁,最后一次唱歌给樵夫听,樵夫听完,只是很感慨地说:“你的歌声虽然好听,但是比不上金鸟;你的羽毛虽然很漂亮,但是比不上金鸟的美丽。”
银鸟唱完歌,在樵夫身旁绕了三圈告别,向金黄的夕阳飞去。
樵夫望着银鸟,突然发现银鸟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美丽的金鸟。梦寐以求的金鸟,就在那里,只是,金鸟已经飞走了,飞得远远的,再也不会回来。
你现在所交往的另一半,可能不够帅,不够美,不够高,不够有钱,不够有多余的时间陪着你,或是还达不到你心里的那个完美男人或女人的标准,但是,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樵夫,自己却不知道。
不知道……原来金鸟就在自己身边……
第31篇、爱情故事币缘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她手中把玩的那枚一元硬币,突然脱了手,叮叮当当滚落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捡起了硬币递到她的面前,说,“嗨,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了。”这时她却呵呵地笑了,不是因为他给她捡起了硬币,而是因为,他刚才弯腰时一辆摩托车溅了他一脸的泥巴。
就这样,他们相逢并且相爱。她带着他游览扬州城,古朴的扬州让他迷恋。她也异常开心,快乐得像一只飞翔的小鸟。
然而,扬州也只是他的驿站。一天,他跟她说,“我要去深圳发展了,在那里才能证明自己。”她哭了,紧紧地拥着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还回来吗?”他抚着她的长发,吻着她的前额,有大颗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说,“一年之后就会回来。”她说,“我会等你的。”她给了他曾经捡起过的那枚硬币,他攥在手里,出了汗。
他离开后,她便买了一个储钱罐,从离开的第一天,她便每天向里面丢一枚一元的硬币来表达对他的思念和爱。他没跟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曾联系过她。她很失望,但是依然坚信,一年之后他会回来。周围的同事都劝她,忘记这段感情吧,这样的情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和珍惜。可是,傻傻的她,还是每天都向储钱罐里丢一枚一元的硬币。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一直这样等他回来。在她丢进第365枚硬币的时候,她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我回来了。”她兴奋得落了泪。
见面的时候,她兴奋地说,“你可回来了,我等了你整整365天。”说着,她便拿出了储钱罐说,“从你走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每天丢进去,我始终坚信第365枚硬币丢进去的那天你就会回来。”
她摔碎了储钱罐,硬币散了一地。她一枚一枚放在他的掌心,他突然就落了泪。他手捧着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他知道她对他的爱就像手中的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了。他把她抱在怀里,深情地说,“丫头,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其实,她不知道,当初他去深圳其实是不想再回来了,而且他在深圳发展得很好,一位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他。这次回来是要向她说明白,并且告别的。可是,当他看到这365枚硬币的时候,他决定不走了。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只有她才能给他。
第32篇、爱情故事芒果爱情
他和她的分手,是在10年前的金秋。那时候枫叶已经红遍山野,那个金黄的季节原本是一个收获的时节,但他和她分手了。
那时候她是师范大学三年级学生,他却是个工作了几年的政府小职员。那一年的夏季,从省城放暑假回来的她和他厮混得不错,她临返校的那几日,他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坐卧不安,终在她登上返校的车的前一个晚上,他约了她,在小城临江公园的长椅上。
彻夜长谈,末了,天色微明,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向她表露了心迹。
她却矜持地昂着头,没吭声。
他颓废极了,站起身把她送回了家。
在她返校后,他写了信给她,信的口气充满自卑,充满艾怨。
他与她是中学的同学,因钟情于缪斯,有了共同语言,后来他中专毕业就匆匆走上工作岗位,她经补习后考上了师大。在那个以文凭显示个人能力的年代,他不如她。一个中专生只能给一个大学本科生端洗脚水,他想。
可喜的是他对缪斯痴心不改。他写完了诗,就写小说,写散文,他决心把毕生精力倾注于他所爱所好上。创作上的成功,使他暂时忘却了情感上的失落。
后来他听说她大学毕了业,考上了研究生。
再后来他听她大学的同学说,她研究生毕业后分到海滨城市一所大学里任教。
他没想更多的东西,依旧潜心于他的创作,随着源源不断作品的问世,他的知名度不断提高,进而加入了省级作家的行列。
忽一日,她从遥远的海滨城市给他挂了长途,她关切地询问了他近年的境况,不知何故,他突然高声地应她,他已经结了婚,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
电话那头的她听后,沉默了半晌,然后轻声地告诉他,她也结婚了,丈夫平时也写作,但不出名。
他放下话筒后,心里有了负重感,他很后悔欺骗了她,望着一屋贴墙而立的书籍,他心里一片空白。
10年后的今日,他应那座海滨城市、一家杂志社的邀请,在有浓郁金秋色彩的日子里前来临海采风。他到了这座滨海城市后,发现这里沿街两旁都栽植着绿景婆娑的芒果树,树上挂满了金黄硕大的芒果,街上人流车往,却没人去采摘那芒果,他很羡慕这座城市里的人。
他从来没吃过芒果,不知道那芒果是什么滋味。芒果是热带植物,他弄不明白怎么就在这座亚热带气候的海滨城市会结满如此茂盛丰实的果子。
这么想着他就回到下榻的饭店,并很自然地抓起床头边的电话,向这座城市里的惟一熟人的她拨挂了号码。
电话那头的她听到了他的声音,显得十分的激动与不平静,他告诉了她他的所在,她却万分热情地邀请他过去她那聚聚。
他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他答应后立即又后悔了,他想此去最惧的是见她的那一位了。
他在街边水果摊上买了一袋金黄硕大的芒果,尽管他至今未尝过芒果的滋味,但他看着芒果那金黄色的表皮,心里就漾起一种说不清的滋味,猜想着那芒果是甜、是酸抑或是涩……
他找到了她,却发现她是住在这座海滨城市大学的单人房里,一铺简易的单人床和一架整齐的书,外加就是一套简易的餐饮厨具。
他很惊讶,问起了她的家。
她苦苦一笑,说她以前是在电话中骗了他的,她至今单身一人过日子,是不想抹去过去与他的那段情感经历。
他的心一震,随即眼里噙满泪花。
她从放厨具的桌抽屉里端出一盘为他而备的金芒果,用水果刀为他切开一只。
他第一次捧着她为他切的金芒果,第一次小心翼翼地尝试着芒果的滋味,他的心里就有了一种先是涩和酸,后是甜的感觉了……
他惭愧地低下了头,告诉她他也在电话里欺骗了她,他至今除了与书为伴,也是孑然一身。
她听了默不作声,许久才问他,这芒果的滋味如何?
他站起了身,许久寻不出一句恰当的话语来表达,末了才如实说,这芒果先涩而酸,最后才甜,味道好极了!
她听了,就羞红了脸,把头埋入他的肩膀中。
第33篇、爱情故事我和“武大郎”的爱情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普通的工作,略丑的相貌。前两次在老妈的安排下相亲,都在我闪亮登场后无果而终,所以我只能把所有的精力发泄在工作上。可同事“武大郎”却时常眯着眼对我说:“你长得多像一个电影明星啊。”恨得我只想踹他几脚。武大郎就在我隔壁的办公室,他并不姓武,身材也不矮,185cm,说话也算幽默。但谁让他老是吹嘘自己擅长烙《水浒传》里面的炊饼呢?所以上班第一天就有了这个倒霉的绰号。
这天我恰好被老板骂了,心情极为不爽。偏偏武大郎又不识趣地开玩笑,不理他活该。谁知道下班时死党小米到我家蹭饭,等电梯时又遇到了武大郎,他低下头说对不起,刚才不该开玩笑的。我不理他,拉着小米冲进电梯。结果武大郎也跟着到了我家。自作多情的老妈看到他,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了,把我拉进厨房,偷偷说:“你的男朋友很帅,怎么会看上你?”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现在不是,不等于以后不是嘛。”老妈笑嘻嘻地,接着就拼命给武大郎夹菜,还说这孩子不懂事,你要多多照顾她。武大郎咧着嘴笑得像干了坏事的西门庆。
第二天小米羞答答地告诉我她爱上一个人。
“谁?快说。别转酸词。”我正为一个楼盘的广告词焦头烂额,然后被小米说出的名字吓坏了:“武大郎。”
小米让我给她出谋划策,如何捕获武大的“芳心”。她说你看武大多帅啊。高鼻梁,大眼睛,为了下一代也要爱上武大,才能生出漂亮的小孩。
第一次和武大的约会,小米拽上了我。我和他们一起去游泳馆,说实话小米身材不错,我站在她身边就像一只小冬瓜,但武大的身材是真的一级棒——他的后背是迷死人的V字形,腹部有一排巧克力一样的肌肉。
他们游泳时我在岸边喝可乐,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丫头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问小米是不是帅男生的女朋友,我说是。这丫头失望得就差表演高台跳水了,又问他们感情好不好。我说好着呢。
身后传来武大熟悉的声音:“阿花你不要信口开河。”切!不知好歹,我还不是为了你们。
那天以后武大跟疯了似的,一天到晚逮住我说他和小米并没有谈恋爱。臭男人一点儿都不顾及小米会伤心,我眼睁睁地看着小米面色苍白,爱情幻梦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终于,一个礼拜后她捉住我的胳膊:“武大喜欢上你了,那天游泳时,他一直偷看你。而且看他对你老妈的谄媚样,就知道有阴谋。”
我当然不相信了:“我这么丑,他怎么会喜欢我?”
“不是有一句老话: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我气得差点晕过去,还是看在小米失恋的分上,不和她计较。最后小米咬牙切齿地要我帮她一个忙——假装接受武大的爱,再找机会甩掉他,替她报仇。
这天,武大问我要不要参加他的生日Party。我刚要拒绝,想到答应小米的事,转头又看到她正拿双眼瞪着我,就只能点头说好了。
那晚过得还算不错,一帮子人酒肉穿肠过。丢脸的是我五音不全,一首《青藏高原》从头到尾就没有找着调。
武大问我为什么选这首挑战自我的歌。我说我愿意,我喜欢你能怎么着?武大急了:“今天我可是寿星公,阿花,你说话能不能客气一点儿,别像伊拉克的火药桶一点就着。”武大的大学同学过来劝架,说谈恋爱吵架很正常,和婚姻比也就算半个围城吧,以后结了婚,才有得你们受。然后又问:“你们打算啥时候结婚?”
我呸!谁要和他结婚?
那几天我像着了魔,拼命想帅气的武大为什么会喜欢丑丑的我,而不喜欢漂亮的小米呢?这真是一个难解的问题。我还想武大这样的男孩子其实是很难得的,幽默能干,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帅,我真愿意和他谈一场恋爱。
天!难道我爱上他了。这念头让我心跳加速,浑身颤抖。
那天下班时武大说我请你吃牛肉面吧。吃面时我不说话,拼命往里面放胡椒粉,老板娘一直翻白眼;我又开始倒酱油,老板娘终于按捺不住要说点什么。武大端过那碗浓汤说她帮我放的,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此后,下雨了他递上一把轻巧的女士伞;我睡着了他会脱下西装为我御寒……拼命抑制住自己花痴的心,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上。
这天他又请我去吃饭。走在路上他问我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除了太帅,没别的缺点。”他突然很严肃:“阿花,你是不是有点自卑?”
“怎么会?”打死我都不承认。“你觉得自己长得不漂亮,所以不接受我当你的男朋友,觉得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少瞎说了。”我急忙打断了他的话,心怦怦地跳着。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数了3000只绵羊后,我打电话和小米讨论我是否自卑的问题。小米说:“难道你还不承认自己自卑吗?你不敢和男同事说话,不敢穿鲜艳的衣服,不敢谈恋爱,还要装出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其实你能骗得了谁呢?幸运的是,偏偏就有武大那样的猪头喜欢你。”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很粗:“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他吗?实话告诉你吧,武大怕你不愿接受他,才求我演这样一出苦肉计。喜欢就是喜欢。你长得像母夜叉,他还是喜欢……”
My god。原来是这样啊!小米还说不忍心看我窥不破情关,才一时冲动说出了真相。
后来老妈告诉我,其实每个女孩子年轻时都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是丑小鸭,眼睛小的要变大,鼻子高的要削平,连偶像张曼玉都拔掉了兔牙,谁又会真的十全十美呢?
求婚的时候,武大捧上99朵玫瑰,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样子,低头想了一会儿:“不愿意!”
“难道你还自卑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拍拍他的肩:“但是,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武大抱住我,开心地笑了。而我知道自己早已不再自卑。被帅哥这样煞费苦心地爱着,傻瓜才自卑哪。
第34篇、爱情故事被爱情测试淹没的选项
朋友跟我说,因为没有孩子,所以才仔细算计你和他之间的距离,探究他的过去,测量爱情度数的高低。
朋友还跟我说,如果你们关系好,有没有孩子无所谓;如果关系不好,孩子倒是必不可少。
他们想要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孩子的存在,将决定性地改变两个人的关系。
这倒很有趣,为什么彼此之间距离的调整、相处方式的改变,需要第三者?莫非,两个人一旦形成某种固定的关系模式,就只能身陷其中,凭借惯性前行?
前辈跟我说,从走进婚姻的第一天,你就得确定好以后的家庭模式。通常,谁先下厨房;以后做饭就归谁;谁先收拾房间,以后打扫卫生就归谁;吵架谁先让步,以后就会永远如此……言之凿凿,都是些经验之谈。
真正进了围城才知道,婚姻里的太多东西,无法以他人经验来做判断。两个人的亲疏远近,婚姻的幸福与否,并没有—个客观评价标准。
凭借经验或者心理学上用数字准确界定的空间距离,我们可以判断通常意义上两人之间的关系。8英尺以上,公共安全距离;4.5-8英尺,熟人距离;12-36英寸,朋友距离;3-12英寸,恋人距离。对陌生人而言,距离越大越安全,于爱人而言,距离越小越亲密。
但是,当两个人的距离缩至一个屋檐下之时,却并不意味着一定心手相牵。搭伙过日子或者同床异梦的事儿听多了,眼见的空间距离,反倒无法衡量彼此的亲近或疏远。
更重要的是,即便我们身处亲密距离,不同的相处方式,能将彼此拉近或者推远。
一个雪天,两对夫妇去滑雪。
妻子A呵护备至,在出门的前一刻,给丈夫找好帽子、围巾、手套,仔仔细细地盯着丈夫穿戴好。这还不够,又来检查所有的扣子——大衣的、风雪帽的、滑雪手套上的,是不是都扣好了。丈夫越来越不耐烦,等妻子俯身去看他是不是按要求穿了厚毛袜时,丈夫终于忍无可忍:你可真够烦!
帽子解了围巾扔了,丈夫一脸怨气,妻子也怒从心生:操心是为了你好,你还不乐意!
妻子B也在收拾行装。她准备了两个包,自己一个,丈夫一个。在给自己装备齐整之后,她将另一个包递给丈夫,提醒他天冷防冻。以前,他的衣物之类的都由她打理,在她忍受不了他的混乱教导他几次之后,他便不耐烦子,声称此类事情,不劳她费心。可是此时,他找不到自己的防寒帽之类的东西,于是开始抱怨:你怎么不管我,还是不是我老婆?
两个男人都不满意。A羡慕B的自由,有一个不唠叨、不多事的太太;B感慨A的省心,有一个细心、关照的太太。两个女人面面相觑,她们曾经耳闻目睹的那些经验——要关心男人或者要给他以自由,都不管用。
没有经验可供借鉴。每一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方式,每个女人也都有所谓“驭夫”之道。有人习惯联体婴儿式的相处,哪怕去楼下的超市买瓶酱油,也得成双成对,携手进出;有人习惯自由独立,互不干涉内政,亲密有间。
前者告诉你,如果他爱你、在乎你,就会为你改变,随时随地出现在你身边;后者告诉你,爱是自由无拘,放手让你做真的自己。用哪一个标准,来衡量你们婚姻的亲密度、相爱指数?
没有固定不变的相处模式,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爱情指标。那些有关爱与不爱的心理测试题,不过是一种可供消遣的游戏。没有哪一种美满婚姻,是用测试题测出来,也没有哪一个幸福家庭,凭借他人经验建造。
女人总是习惯说,别人的老公如何如何;男人也总会欣赏与自己太太截然不同的女子。他们往往忘了,那些令人心动的诱惑,未必真的合适自己。与其对无法涉及的东西艳羡不已,不如改变自己的相处方式。
婚姻之道,实际就是相处之道。没有经验,没有比较,是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争执、无奈和抗争之中,慢慢地理解、忍让、包容和妥协。
第35篇、爱情故事爱情的糖玫瑰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
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瓣,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
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
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回过头来笑一笑。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水长的气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
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
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
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
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
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
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
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
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
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
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
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
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第36篇、爱情故事薇丫头
朋友的店铺,开在大学城最繁华的路段上。所以几乎是每天,都有很多面容新鲜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涌进来。我喜欢这个叫“薇丫头”的店铺,并不是朋友的缘故,更多的,倒是因为爱与店里叫薇的女孩子,闲扯上几句。
薇不过19岁,却已在这个城市里独自闯荡了两年,所以她的眼睛里,有同龄的女孩子没有的忧伤与成熟。黄昏的时候,店里人少,薇趴在柜台上,听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话。薇的言语总是简洁,起初我以为她是害羞,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己处世的一种方式,她在城市漂泊的两年里,学会了在陌生人的打量问询里,用冷淡的外表,包裹起自己。但我还是喜欢她,冬日的阳光懒懒地射进暖气充足的店里,薇温柔地劝那些与她一样年轻的女孩子,买下试穿的漂亮毛衣。总是三言两语,女孩子们便被薇说动了心,一脸欣喜地掏钱买了穿出门去。我说薇,为什么有时候她们明明知道这衣服你卖贵了,还是甘心要买呢?薇听了便抿嘴笑,不言语。但我知道那一刻,薇的心里,是快乐的,一种被人承认且接纳的喜悦,让薇像那纯美的花儿,在与她无关的一片繁华里,清香绽放。
因为有了薇,朋友的小店,就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我几次劝说朋友给薇多加些工钱,都被拒绝了。朋友说,要都像你一样心软,商人还如何吃饭?她不过是我雇来的员工,为老板卖命工作,那也是分内的事,况且,像她一样等着做工的女孩子,这个城市一抓一大把呢!我很难过,为薇。是的,她在朋友的眼里,不过是尘埃一样无足轻重,如果不高兴,朋友随时都可以请她走人。可是,辞掉了薇,朋友又去哪里寻到如此聪慧乖巧又坚强的女孩?有谁还会在新衣上架的时候,在门前的信息板上,画一个眼睛明亮神情可爱的卡通娃娃,来吸引顾客进门?有谁会把衣服,摆出各样的艺术Pose,挂在墙上?又有谁会每日清晨哼着歌儿,将店铺打扫得窗明几净?把店铺当成家一样热爱着,怕是只有薇,才会吧。
薇很少对我提起她的家人,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知道她的父亲,早已去世,她高中读到一半,便毅然退学,挣钱供自己的小妹读书。我曾经试着问她有没有过后悔,但她从来都是将我的问题跳过,不肯作答。后来有一天,我偶尔看到她倚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那些衣着时尚面容骄傲的女孩子,才终于明白,薇,其实是心内一直都在后悔的,只是,现实让她,只能这样隔街望一眼,那曾经想要的未来,便用世俗的喧闹,将她一把拦住。
我几次邀请薇去我任教的大学散步,都被她拒绝了。我以为她是敏感,怕在高傲的大学生面前伤了自尊,但几个月后,却在校园的水杉林里,看到了薇。而且,竟是和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薇的手,被男孩紧紧地握着,她脸上的幸福,如一湾潺潺的小溪,清亮无比。薇,显然是遇见了她生命里的初恋。
那个男孩,学的是艺术设计,他第一次到店里来,便被薇别致的设计打动,外人只知道薇是个打工的女孩,但他却一下子看穿了薇的不甘与渴盼。是他先写了情书过来,薇很快用一整颗心,迎合过去。她把自己化作一团火,将这份浓浓的爱恋,熊熊地包裹住,连我这不再相信爱情的人见了,都觉得温暖。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会过来,远远地就喊她“薇丫头”,薇常常忘了顾客,瞬间便冲到马路对面去,将他环拥住,而后,仰头傻傻地笑望着他。那时候的薇,如一朵百合花,听到春天的呼唤,迫不及待地,便哗一下绽开了。
一向内敛的薇,在这场爱情里,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她的0里,有多少爱,她便将多少,完全地展露给他。她从来没有像那些有心计的女大学生一样,在爱情里,学会周旋,学会计算得失,学会从容自如地进退。薇只是去爱,并且,尽情享受着这份在别人看来,差别悬殊的爱情。薇开始跟着男孩去大学里听课,昔日她所向往着的生活,终于啪地一下向她打开了房门。男孩在学校里也是稍有名气的,爱上一个打工的女孩,更是让他的知名度,一夜间飙升。他与薇牵手走在校园里,总会有许多的人议论指点。我不知道男孩有没有过退缩,但我却清楚,至始至终,薇,都是没有过犹豫的。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她还是执拗地爱着。
店里不知何时开始断断续续地进来一些女孩子,她们并不买衣服,只是假装饶有兴趣地环顾一圈,便笑着离开,走出去老远,还会回头,看一眼辛勤忙碌的薇。有时候她们也不进来,只站在门口观望一阵,说,这就是那个爱上我们校草的薇丫头,看她把店里的镜子擦得多么清晰,可是为什么她从来不照照自己呢?这样的话,很快地让朋友听了去。朋友很果断地对薇说,要么辞职,要么离开那个男孩,别再给店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朋友不过是一句警告,她是舍不得像薇这样灵巧的员工的。但薇,却是在朋友的叱责里,轻轻说,好,我走。
这是朋友没有想到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看不到结果的爱情,莜却选择了为之丢掉赖以谋生的工作。我赶过去劝薇,而薇,却是在我还没有开口,就说,姐姐,你也不了解薇吗,你知道她即便是将来后悔,也会去做的。
我终于在薇的这句话里,保持了沉默。我想,薇会受伤,可是,她亦会因为曾为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努力过,而心内喜悦。
一年后,我便再也看不到薇。那个男孩的身边,开始换了另外一个时尚光鲜的女子,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在世俗生活里,他们是相配的。可是,我还是忘不了薇,这样一个在与她无关的冷漠城市里,为了渴望着的幸福与爱情,曾经不顾一切地与生活争抢过的丫头。
第37篇、爱情故事301只纸鹤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
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
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我拆开一只小纸鹤,
我在彩纸的中间,
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那是柯的笔迹。
我再拆开一只,
还是一个“爱”字。
我的眼前,
是当年蝴蝶兰开,
淡紫、鹅黄、纯白、蔚蓝。
一朵朵,一片片……
1
我天生手笨。小时,母亲捉住我的手,帮我看我手指上的罗纹,叹一声,这丫头,手笨。是指我手指上的罗纹,多为箩状。民间有说法,一箩巧,二箩拙,三箩笨了十八转。那笨了十八转之说,照我今天的理解,当是笨到家了。
我偏偏有三个箩的。
所以,我老是学不会折纸鹤。尽管我费了很多心思学,还是不会折。更不要说高难度的织毛线了,哪怕织一副手套,我也学不会。在那所开满蝴蝶兰的大学校园里,当我的女同学们,一人一捧毛线,为她们的爱情飞针走线时,我坐在二楼的阅览室里,静静地看柯寄来的信。我在素白的纸上,一笔一划,给他回信。我抬首写,柯。心底便有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开一大片。春光无限好。
柯的来信,是一只只安静的纸鹤,躺在信封里。我不忍心一下子拆开来看,总是把那些纸鹤,托在掌上,细细端详。我想象着,它若飞翔,会以什么样的姿势,碧空白云之上,它的家园,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也这样想象着柯居住的地方。柯说,开门见山,房后也是山。春天,漫山遍野,都是野杜鹃。而秋天,一山的红叶在燃烧。
这样的描述,很具煽动性。以至于,我很多的梦里,会梦到那个地方。而柯,总远远地站着,清瘦,眼神忧郁。
2
那时候,我写诗,柯也写诗。我们狂热地爱着诗歌。柯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全是爱好诗歌的热血青年。他们打算出版一本诗集,向全社会征集诗稿,广告打到一家无甚名气的刊物上。我坐在阅览室里,翻到那本杂志,看到那则广告。我在那则广告上停留了好几分钟,我抄下了地址,给他们寄去了我写的几首诗。
并不抱希望会有回音。因为那之前,我也经常投稿,天南地北,但都石沉大海。
初夏的天,图书馆楼前,一种叫荷花玉兰的花,开了。碗口大的花,白鸽似的,停在枝上,振翅欲飞。我仰头看花时,班上去传达室取信的女生,捧一叠信,一路飞跑。看见我,突然回头叫,叶子,有你的信,湖北来的。
湖北?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一下子让我心跳加快。
在一堆信件里,我翻找出我的。信封上的字,遒劲、飘逸。拆开信封,一只纸鹤,突然“飞”出来,让我惊喜不已。那是柯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大意是说,我的诗写得很好,他准备全部选用云云。
那真是鼓舞我,我又给他寄去几首我写的诗。很快,他的纸鹤再次飞来,驮着他热情洋溢的赞赏。只是诗集最终因资金不到位,没有印成。柯抱歉地说,等以后他赚了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版诗集,且把我的诗,放在首页。
我们的通信,渐渐密集起来。渐渐地,有了牵挂,有了等待。还有,滋生出一种叫相思的情绪,点点滴滴。柯开始叫我叶子。我开始叫他柯,因为他姓柯。那个“柯”字,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每叫一下,我的心,就甜蜜地开一次花。我说,柯,我不会折纸鹤,你叠好的纸鹤,我拆开后,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样了。我很笨的。
柯再写信来,就多折一只小纸鹤,放里边,用漂亮的彩纸。他说,叶子,大的,你拆阅。小的,留着陪伴你。
3
当小纸鹤收集到一百只的时候,我知道了柯的一些故事:穷山沟里出生,念书只念到初中,就回了家。梦想却一直不肯熄灭——他想成为诗人。他求了人,到镇上图书馆谋得一份差事——管理图书。馆长怜惜他,给他一间小阁楼,让他做宿舍。他在那里面写诗。每天清晨,楼下有收荒货的,一路高叫着,收荒货哎——逶迤而去。他下楼,街的拐角处,有个烧饼炉子,做烧饼的,是脸上长满疙瘩的中年男人。烧饼的馅,有大葱的,也有萝卜丝的。他去买两只烧饼,当早饭也当中饭。他说,那烧饼味道真的很好。叶子,我真想买了给你吃。
这样的柯,让我心疼,让我柔软。我买了一盒饼干,给他寄去。这是当年,我作为穷学生,所能做的最奢侈的事。
柯的信很快来,柯说,叶子,你美好得像花蕊,你是降落人间的天使。
4
大学毕业那年,柯寄我的小纸鹤,已多达300只了。它们花花绿绿的,斑斓在一只玻璃瓶里。
我知道柯喜欢我,柯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我们,从来不曾说过喜欢。
我在等柯说,叶子,你来吧,到我这里来吧。我想,只要他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他而去。我甚至想好了,哪怕他长相不好,哪怕他真的两手空空,我依然愿意,爱。我会在他的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和他一起,慢慢把岁月数老。
柯却没有说。
在我毕业前夕,一直频频写信来的柯,忽然沉默了。
我把300只纸鹤,装进我的行囊,我回了我的家乡,安顿在一所中学里,教一群孩子读书。数天后,柯的一封信,从我原来读书的大学,辗转到达我手里。信依然被他折成一只漂亮的纸鹤,且在一旁另放了一只小纸鹤。在信上,柯第一次告诉我,他是个残疾人,是小时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他说,他很羡慕大学生,认识我这个大学生,是他一生的荣幸。他说,叶子,想象着你会嫁人,想象着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凡俗里,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就为你欢喜。叶子,答应我,你一定要过得幸福。
我立即给他回了信去,隔些日子,却收到退信。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再寄去,依然是退信。
柯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命里。
5
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柯所在的那个小镇。
小镇很小,楼高不过三层。所有的房子,都带了围墙,围墙上,趴着开得很好的喇叭花,还有,扁豆花。粉紫的一片。
我掐了一朵扁豆花,放在衣兜里。
我看到柯所说的图书馆。两层的房子,房顶尖尖地上去了,那大概就是柯所说的小阁楼。我进去,里面放着几张台球桌,一些人正热火朝天在里面打台球,不见了图书。
有人看我一眼,问我,找谁?
我说出了柯的名字。他们立即掉过头去,继续打他们的台球,说,没这个人。
我出门。在街道拐角处,看见一个烧饼炉子,灰扑扑地立在那儿。旁边木牌子上写着“烧饼”两字,漆已剥落。我过去寻问,有烧饼卖吗?很久,才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来,女人看我一眼,说,这儿的烧饼,早不做了。
我握着一朵扁豆花,在小镇上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天空高高远远,风吹得人疼痛。
有人坐在店内,看我。我也看他。
围墙边,有只小狗,蹲在那儿,也充满好奇地看着我,久久地。我走过去,弯下腰,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我对着小狗,说了很多的话。那只小狗,就一直温良地听着。
天快黑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我把那朵扁豆花,丢到车窗外。我把我最美的青春,丢进了风里面。
6
我会折纸鹤,是在我有了儿子后。
这个时候,我已学会了织毛衣,我给儿子织各种图案的毛衣,儿子穿上,看到的人,都说比买的还好看。我也会做很多手工,会把碎布,拼凑起来,缝成一个布玩具。会用纸,折飞机,折灯笼,也会,折纸鹤。
我原来,一点也不手笨的。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我拆开一只小纸鹤,我在彩纸的中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那是柯的笔迹。我再拆开一只,还是一个“爱”字。我的眼前,是当年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片片……
第38篇、爱情故事爱不似水胜似钢
寒窗苦读二十余载,见惯了人生里最动人的生离死别的爱情。这些如流水一般会侵蚀你双眼和泪水的情感,总能让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坍塌。
小暖是我的大学同学,她爱上那个名叫萧云的男孩是在入学半年之后。萧云生性浪漫、大胆,极端的狂享青春主义者。他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理论,不止一次斜耸着高高的鼻梁对小暖说,一旦爱上,就不能让年轻的自己后悔。
温柔沉静的小暖最终还是被他的癫狂点着了火,爱得甚是欢愉。她大抵是忘了,她当初许下的承诺。她说要找一个外语水平达雅思、裸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背唐诗宋词三百首的男孩来做未来老公。
萧云虽与这些目标遥隔千里,可到底小暖还是死心踏地爱上了他。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萧云这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男孩。
说实话,当她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时,我没有半点诧异。我一直觉得,小暖是一分秋水,而另一种沉静之人,是不可能在小暖心中掀起任何涟漪的。萧云的癫狂、浪漫,正是她骨子里缺少的成分。于是,他一出现,稍加坚持,小暖就抵挡不住这股甜蜜的狂澜了。
如所有人预料的一般,萧云与小暖在一起不到半年就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她像极了半年前的小暖,沉静、腼腆,对万物懵懂、心存希冀。
小暖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整整一夜..我看着他们那叠足有十厘米厚的照片,也忍不住落起泪来。谁能想到,昔日对你如此衷情、百般疼爱之人,转眼间就另觅他人了。
萧云照旧爱着小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旧爱的不舍。他徘徊于两人之间,用自己的独特言语来维持着这两段已是残破不堪的爱情。
小暖和另外那个女孩一样,对萧云的话深信不疑。她们甚至觉得,这种情场浪子才是最最专情之人。他们看似花心,可要是真遇见了令自己倾慕之人,必定会为其舍弃所有。
如此痛苦又让人费神之爱,硬是延续到了毕业之前的一个月。萧云对小暖说过,他会在毕业之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小暖在最后的这些时日里,越发地活泼起来。好像,她离幸福真是咫尺之距了。
不知从何得知的消息,小暖说,萧云这话,不仅仅对她一个人说过。这几年,她的青春与情感,算是付诸流水了一俗话说,劝合不劝分。我安慰她道,只要他还未说出口,就存有希望。
可她却不愿了,说这几年她已经爱够了。心里该翻起的涟漪,该涌动的波澜,已然在苦等与谎言中平息了。
萧云大抵是真意识到了小暖的觉悟,知道她将离自己而去.在后来的日子里,每逢傍晚,便来宿舍门前苦守,一言不发,只求与小暖见上一面。大雨之夜过后,萧云重病了一场,多少旧友前来求情,可直至别离,小暖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其实,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它融化成水之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本就不是柔水,是坚钢。
你想要的爱情怎样,全然就看今时之你对它怎样。
第39篇、爱情故事我们的爱情不跳槽
1.爱情不跳槽
彼时,我正端坐在朋友姜画的甜品店里,对面是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他叫周耕,是与我相亲的对象。
周耕是母亲托谢姨介绍来的,谢姨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月老”。据说,在她的巧嘴下诞生的美满婚姻已不下五十桩了。这个数据说服了母亲,况且谢姨还说,周耕是她“库存”中最优秀的一个,不但有车有房,还是个在读博士。
出门前,我不情不愿,絮絮叨叨地在母亲面前说:“博士生大多都是秃顶,你不喜欢找一个秃驴当女婿吧?”母亲狠狠地敲我的脑袋:“你去还是不去?你要是还想着跟那个李寒在一起,我们趁早断了母女关系吧!”
李寒是我相爱两年的恋人。两年前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母亲就千方百计棒打鸳鸯。当时我恳请她老人家高抬贵手,看在爱情的分上,给我们一年的时间,如果一年后李寒还是一无所有,我就听从她的旨意“跳槽”。
两年过去了,李寒升职了也涨工资了。可母亲依然看不上他,她所谓“一无所有”的标准是指——无房无车,李寒恰好符合。母亲大人已经格外开恩,多给了我们一年的时间,所以,李寒不怪她,我也不怪,谁让咱自己不争气呢。现在理在母亲那边,她强迫我“跳槽”,甚至以断绝母女关系作为威胁,我只能屈服。
见到周耕后,我着实吓了一跳。1 米82 的身高,举止得体,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性的魅力。这样的条件,何需请人介绍?周耕不绝顶,却极聪明,从我脸上发现了隐藏的问号,他主动交代,是平时忙于学业,才疏忽了感情。
姜画借着上甜品的机会,上下打量着周耕。她在我耳边说:“比李寒强。”还恶作剧地朝我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一时间,我的心情竟然藤藤蔓蔓地纠葛起来。
2.丘比特是个盲童
周耕走了,我开始长吁短叹。姜画盯着我的脸看:“动心了?”
我瞪她:“说什么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爱的人是李寒,我是怕我们过不了我妈这一关。”
姜画也陪着我叹起气来。我了解她的苦处,这个女人高龄28,有过一次短暂婚姻,现在又紧急策划第二次婚姻。同龄的我总是嘲笑她心急,姜画说:“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像一个农夫,到了播种的季节地还是空着,眼看着别人家的地里都要长出苗苗来了,最后只得胡乱地随便找点种子撒下去。”
姜画直言,在她的婚姻中,感情只占40%,房子占40%,车子20%。我说她太实际,她说:“这是真实,现实的爱情就是这样,讲条件谈实力。”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不屑跟她交流。姜画对着桌上的蜡烛台,双手合十,喃喃自语:“丘比特啊丘比特,我求你下次瞄准点再射啊,给我射个好夫婿来。”
我乐了:“你求丘比特没用,没听说吗?他是个盲童,看不见的,总是乱射一气,所以才造成了这么多的爱情悲剧。”
姜画大惊小怪道:“啊!这怎么可能嘛!”
姜画搞怪的表情惹得我忍俊不禁。我正色道:“姜画,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啊?”姜画的表情在那一刻无比世故:“有钱也有有钱的好处哇!”我懊恼地叫起来:“你个死姜画,连你也要说服我背叛爱情吗?”
3.月老也糊涂
自从我和李寒的恋情转移到地下,我和他已经整整半个月没有见面了。思念之情很是急切,无奈母亲把我看得很死,不许出门,不许偷偷打电话。
我给李寒发短信:我快要疯了。李寒说:不要急,你妈的心情其实我能理解,都是为了你好啊。这话让我感动了,可母亲为什么对他的优点视而不见,为什么甘愿放弃这么好的一个女婿呢?现在,我只能寄希望于周耕了,我希望他看不上我,让母亲自动断了这个念头。偏偏第二天,周耕就发短信约我在老地方见。懊恼的同时,我灵机一动,正好借此机会出去
一下。
我把周耕的信息给母亲看,她一拍大腿兴奋地说:“有戏有戏!”
出门的时候,我发了一个短信给周耕,把约会的时间推迟了一个小时。
我去见了李寒,他瘦了许多。李寒什么也没说,轻轻把我搂进怀里。我知道他为了我们两个能在一起,经常超负荷地工作,可他怕给我压力,从来没在我面前诉过苦。他的隐忍让我很是心疼,这也是我一直坚持不放弃他的理由。
接下来在甜品店见到周耕,他却是神情低落地说昨天他的一个同事结婚了,因为急着要两个人一起早一点买房子。我说:“这不是很好吗?”周耕叹息说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听到有个人说,结婚是因为很爱很爱一个人,是想和那一个人永远在一起。周耕一副迷茫的表情,难道爱情真的过时了吗?
我突然有些动容,为眼前这个性情男人。如果不是认识李寒在先,也许我真的会爱上他。接下来的日子,周耕从来不提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也没有提出要进一步发展,我们就像朋友一样,淡淡地交往着,这种淡定让我很安心。
只是,在我和周耕第七次见面的时候,他爆炸性地告诉我,他其实已经有了爱的人。我惊讶:“什么时候开始的?”周耕不说,温和地看着我:“你不会生气吧,看得出来,其实你也有爱的人。”于是我大方地承认了。
“不过,你能不能先不要把这事说出去,尤其是我的母亲。”周耕为难地对我说。我哈哈大笑,原来,我俩是同道中人。其实抛开爱情的因素,我和周耕还真是很匹配,不但门当
户对,连性格也很相似。
相亲本身就是带着经济条件来谈感情的,这一点,月老能帮你算得很精确,只是月老也有糊涂的时候,他往往看不清人内心深处的感情。
4.浪漫和现实
姜画说:“丘比特是浪漫主义者,而月老是现实主义者,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所以才会造成这么多三角四角恋。”我瞪她:“难道你认为我是脚踏两只船?”
姜画幽幽地说:“现代的大龄女,面对婚姻,总是处在矛盾中,做不到完全屈从于物质,也做不到完全皈依于精神。不想向舆论妥协,也不向年龄低头。”
我频频点头,这话说得似乎很有道理。我说:“你不知道,周耕其实有爱的人了,所以他不关我什么事。”姜画说:“你难过吗?”我点头:“似乎有一点,毕竟女人总是希望自己在男人的心目中是独一无二的女神,尽管这种想法有些卑鄙。”
姜画说:“总之你会幸福的,嫁给李寒,你拥有了爱情;嫁给周耕,你拥有了享受生活的能力。”姜画的语气有些酸涩,是艳羡我的幸福了吧。
老妈知道我和周耕常常见面,感情也发展得很不错,就催着我们早点结婚。周耕父母那边想必也被周耕蒙在鼓里,两方的老人竟然瞒着我们两个偷偷见了面,还私定了儿女的终身。直到老妈通知我,婚礼的日期定在两个月后,我才大惊失色。
我向姜画讨主意,她竟然爱理不理。
我找周耕商量紧急办法,商量的结果是:这次非坦白不可了,再不说出来,事情就闹大了。我连连摇头,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坦白事实,我妈肯定饶不了我,指不定真的干出断绝
母女关系的事情来。
关键时候,周耕果断地拿出了大男子气概:“给我两天时间,这件事情由我来解决!”
5.周耕是色盲
等了两天,等来的消息是周耕出车祸了。说是在大街上把红灯看成了绿灯。天哪,天下竟有这么粗心大意的人?
我和母亲赶到医院,更惊讶的是,姜画也在那里,而且眼睛异常红肿。顾不得细问,我跟着母亲去探视周耕。医生说并无大碍。母亲瞅着周耕,貌似挺心疼的。周耕却开口了:“对不起,阿姨,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红绿色盲,红颜色和绿颜色是分不清楚的,所以才出了这次事故。”
母亲听了这话,脸色一下子变了,我知道,她嘴里没说什么,心里早就翻江倒海了。
趁母亲发呆的工夫,我问姜画:“怎么回事?”姜画有些紧张,不敢看我,她说:“上午的时候,周耕来找我的,匆忙中忘记戴矫正眼镜了。”
姜画见我不吭声,愈加紧张了:“他说他喜欢我,可是我不同意。再说了,他母亲也不肯让他找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我发现这时候的自己异常冷静:“那你喜欢他吗?你不介意他眼睛有毛病?”
姜画的眼眶又红了,我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担心周耕。那一刻,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我气极败坏:“那他约我去甜品店,也是为了见你?”
姜画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下了头,说:“是我不让周耕告诉你的,我怕你生我气,或许我和他根本不会有结果,如果你喜欢他,我可以退出。”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
姜画的眼泪猛地涌了出来。
6.总有人妥协
礼拜天的时候,我告诉母亲,周耕要来家里看她。母亲并不是特别高兴,她的心里还是有些介意周耕的眼疾。我说,其实色盲不是什么大病,现在用眼镜就可以矫正。母亲虽然点头,却心有余悸的样子去准备丰盛的午餐了。
中午,周耕准时敲响了我家的门。周耕走在前面,提着一大袋东西,姜画跟在后面。母亲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我给姜画丢了一个眼色。
姜画立刻把一大堆礼品递到母亲的手里,说:“阿姨,对不起,我今天是来负荆请罪的,因为……我爱上了周耕。”
母亲有些懵,周耕上前把整个事情讲清了,当然隐瞒了我骗她的那段。
姜画和周耕走了之后,母亲有些气愤,跌坐在椅子上说:“这么一大桌子菜可怎么吃得完?”
我偷偷地看她,说:“不用担心,还有人要来。”
母亲瞪我,我开始冒汗。良久,母亲才说:“其实妈也不是那么不通情理的人,你和小李两年的感情妈都看在眼里,这次,见你对条件那么优越的周耕也不动心,妈更加应该支持你了。”
我突然很想哭:“妈……”
母亲接着说:“这次的婚礼就不取消了,你和李寒借此机会把婚结了吧。”
一个小时后,门铃响起,我知道,我的新郎就在门外。
第40篇、爱情故事爱,没那么简单
和前男友约了吃饭,傍晚高峰期,车流穿过街面的潮湿。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我没带伞只好一路狂奔,裤管湿得一塌糊涂。推开咖啡馆大门,他依旧坐在靠窗的位置朝我招手,迎面而来的是熟悉的香草拿铁的芬芳。
分手已近三月,却好像昨天才刚牵手。现在他做房地产策划,而我是写手,长期挂在MSN,偶然也会有联络。夜深人静,都还没睡时,也会通一个电话。他习惯先挂电话,我会说晚安然后等他挂断。跟以前的区别只在于再也不会说那三个字,每次卡在喉咙的时候就会换成无奈何的絮语:早点睡。
有次聊得太久,又闷头写一个剧本,拉开纱窗,全是阳光。清晨公园已有在锻炼的老人家,我却再也无法入睡。看一眼MSN,他也还一直在线,一起在熬夜。
“少喝点咖啡。” 见面第一句,他便提醒我的熊猫眼,还说不要总在咖啡里加那么多奶油,会胖,胖女孩是没人要的。我说:“不是没人要,是你要不到了。”
玩笑卡壳,便谈正事。这次想找他合作一个新的小说题材。他也曾写作。当年我痴迷他的文笔,而他觉得我情节设置得还行,我们会通电话聊大纲聊到天亮,一直嚷嚷着说要合作,却在分手那刻还未执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不再幼稚时,或许还可以把允诺过的事做完。
聊起我们各自喜好的设定,我们又开始喋喋不休。一直到咖啡馆渐渐只剩下营业员准备打烊。我望了眼笔记本里记录的内容,非常繁杂,然而可操作的余地却不大。我们总是这样,在一段一段的分歧中让时光溜走,最后什么也未留下。但总算,我们还很愉快。
“好啦,我回去想想。”我合上笔记本。他把最后的咖啡喝掉,抹抹嘴,接起一个电话:“我好了……还在下雨吗?用不用我来接……”
“女朋友?”我问。他点头,反问:“你男友不来接你吗?”
我笑说他出差了,所以我出来“偷个情”。而他也说起新女友:“她很乖,不会让我接上接下。还好是不很麻烦的女生,否则我会被弄死……”
我有点不高兴:“喂,你是在暗示什么吗?”他连忙否认。
出门,一阵冰冷。他撑开一把大伞,我跟着挤入伞下。他的一只手扶住了我的手臂,我冲他一笑。雨滴自伞的四处散落,滴答在包裹我和他的小宇宙外,好像又回到分手前一样。
月底为了参加一位老同学的婚礼,我回了一趟家乡。七八年未见,也不知道该送多少彩礼,买什么样的礼物。深夜的列车档,其他人横七竖八地坐躺,我却精神地打开了手提写字,直到没电。
我望向窗外,依稀看见了熟悉的风景,在夜色中又和过去不一样了。这时收到了前男友的短信:“今晚为何不在线?”我说我出远门了,后天才回。他说真没劲,他刚写了一段觉得精彩的篇章,想发我看看。我说发邮箱吧,能上网我就看。然后他就没了声音。
想起我的新任男友,最近他频繁出差,处于事业的转型期。每次电话过去,他都在忙。要交报表,要陪客户,要确定升职。我帮不上忙,不添乱就算不错。
写作最郁闷的事,总觉得某刻和世界是抽离的,别人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有我他们不介意;没我,他们也很好。就像这场婚礼,还是因为我无意间在校内网看到老同学的婚纱照,才要来的入席机会。
前男友曾经问过我,既然你很爱热闹,为什么要选那么闷的工作?我想了想说,因为我害怕不想讲话的时候也要被迫陪着别人。所以,虽然孤单,但可以一直只过自己的日子,那很值得。
当然,他也因此成了我的前男友。
婚礼很喜庆,大家闹得很欢。我没想到我的老同学会让我上台做祝语。临上台时我才想起应该提前穿套礼服来,结果到了当下才发现自己仍裹着一套灰扑扑随意的宅女装。
四周是许久未见的老同学们,她们或已窈窕不再,带着老公孩子;或是终于含情脉脉,紧握身旁伴侣的手。只有我一人,长途跋涉,背着电脑从大都市返乡。
而且,让一个恋情仍未成功的人祝福别人相濡以沫其实是很扯淡的事,好在,我为新人带来了礼物。事先做了沟通的司仪,在我的示意下,用幻灯片投放出了巨大的画面。参加婚礼前,我花费了点工夫,从同学录里找出了老同学罕有的幼时照片,搭配上了我所能想到的简洁祝语。新郎感动得落了泪,而甜蜜的新娘适时地补上了一个温馨的吻。幸福的时刻里,我却在纠结,现场照片里我的脸一定是分外蹩脚的,就像是夹在一对美满新人中的不和谐颤音。
席间,现任男友给我发了一个消息,他今晚要飞往新西兰。
我喝掉一杯红酒。一边用手机上网看前男友写的小说篇章,一边回复短信给现任男友:回来以后可以一起做饭吃吗?
他说不行。因为去完新西兰他马上还要飞北京,因为他正是转型期,不努力不行。他说:“你不要觉得不开心,事业越顺利,我们就越有未来,你知道的。”
我不再回复他。看着前男友的小说,不合时宜地发起了呆。
那天我居然破天荒没有喝醉。
沾朋友的光拿到黄小琥演唱会的票,本以为我会被她以往的老歌感动,不都是说情歌总是老的好,会勾起很多思念的吗?结果却发现,她的新歌也如此美妙,像一本早就泛黄的老照片,贴满了一整面脑海墙,斑驳间全都是记忆。
“没那么简单,就能去爱别的全不看,变得实际也许好也许坏各一半……”这首歌就叫《没那么简单》。她在唱着:“相爱没有那么容易,每个人有他的脾气;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年轻气盛的时候我会说,即使不简单我也要做。后来才明白,两个人的事,只凭一个人努力是没用的,也很有可能两个人一开始努力的方向就不对。
曾经最掏心的那段过往,也许就应该让它快乐地成为过去。
再次和前男友在咖啡馆聚首时,天气已开始炎热,已经许久没有下雨了。我们的合作预期—这个十五万字的长篇小说,在反反复复、修修改改和无数的讨论之后,终于完成了—好吧,只不过最终,变成了只有一万五千字的小短篇。
花去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跟前男友各自坚持地争吵着,怎样才能让我们一起合作的小说更完美更好看,一如当初我们之间逐渐增多的致命争吵一样。
而在这个短篇小说终于完成的一周前,我答应了新男友的求婚,就在他成功升职之后。他诚恳地邀我一同继续相互支持走下去,他说他喜欢我的宽容和独立,而随后,我的一本新的小说也出版了。
离开咖啡馆时,前男友提议:“不如我们再试试合作一个长篇?”我拒绝了。我说以这样的进度和纠结程度,我可以写完更多踏实的作品。他笑了起来:“看把你吓的,你愿意我还不一定有空。”
就这样,我和前男友,郑重其事地以共同创作的形式,完成了分手的最后仪式。好似只有这样,我们之间那段长达八年的恋情,才算是最终画上了句号。
明天,我会把这个短篇小说发给我的男友,我会告诉他,看,这就是以前我的一段过往的证明:虽然爱没那么简单,但生活,总算是教会了我成长,也教会了我摆脱幼稚,如何现实而友善地去爱!
爱情中两个人要坦荡荡,这样以后就没有什么什么你没告诉我,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了。
第41篇、爱情故事我会一直等你
都说时间可以洗刷一切,可我觉得,时间是沉淀,是累积,留下的是精华。
故事会分享一则,被时间洗礼过的爱情故事:我会一直等你
直到很久以后,我都不敢回头看我的青春韶华,因为那么一大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挺拔的身影,是的,从我15岁到19岁,都是你陪我度过的。
一、只一句话,便安了我惶惶乱跳的心
15岁那年,我初次遇到你,彼时,我刚从农村来到市里上学,还是一只丑小鸭,又黑又胖,穿廉价的衣服,说话粗声粗气。
女生说我长了一副令人讨厌的模样,所以从来不和我说话,而男生则以戏弄我为乐趣,特别是以安旭为首的几个人。
记得那天,是午休时间,班里静静的,我埋头在书堆里写字,安旭和几个爱捣乱的男孩子在后边窃窃私语,偶尔会发出低沉的笑声。
忽然,他们不说话了,我以为值班的老师过来检查了,谁知道却听到安旭特有的公鸭嗓,他说:“要是女生都长的像许北颜那样,男生还怎么活。”
然后,就听到后面几个男生轰然大笑,正在埋首写字的我忽然怔住了,被惊醒的同学一脸莫名的盯着我看。
转过头,恶狠狠的反唇相讥道:“要是男生的品行都像你这么差劲无聊,那女生也不用活了。”
刚说完,就有几个男孩子吹着口哨,不怀好意的推推安旭的肩膀,起哄道:“哦——哦——,安旭,你真丢人哦,竟被一个丫头片子摆了一道。”
安旭也许没想到我会反驳他,所以气势汹汹的朝我走过来,伸出手就抓住我的衣服领子仰起拳头,我闭上眼睛等待拳头的落下。可是过了许久,都不见反应。
我睁开眼,就看到站在安旭身后抓住他拳头的你。
“你有完没完,还嫌丢脸不够吗?!”
“顾萧白,你干吗要帮这臭丫头!”
“我让你放手,不要再让我再说第二遍。”
安旭听话的放下抓住我衣领的手,转身嘟哝着走开了。你低头对我说:“没事了。”
只一句话,便安了我惶惶乱跳的心。我低下头,坐在座位上,可是拿起笔的手一直的颤抖。
二、你冲着风吹的方向大声喊,许北颜,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啊
从那件事以后,我就自己搬了桌子坐在了教室里的角落里,桌子上堆着高高的书,常常伏在书堆里写一些细腻忧伤的文字。花一般的年龄,即使是一只丑小鸭,也依然会做梦变白天鹅。只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份牵挂,就想为那个人脱胎换骨赴汤蹈火。
下午放学的时候,同学们会一窝蜂的涌进餐厅吃饭,我不喜欢争抢,所以总是趴桌子上睡觉。
而那天醒来,却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白色的外套,桌子上放着一个洁白的保温饭盒,掀开,里面是热气腾腾鱼香茄子煲。
那件外套是你的,那个饭盒也一定是你放的。我抬头,就看到你从前排转过来的笑脸。一瞬间,低下头红了脸。
班里的女生对我逐渐和气,男生也不再嘲笑我,而你,每天下午都会去餐厅买了饭带过来给我,偶尔自习课会跑到我身边坐下看我写字,拿着MP3我们一人一只耳机。
你知道吗?我曾羡慕过别的女孩穿漂亮美如公主般的衣服,也曾羡慕她们如花绚烂的容颜,但是那一刻,她们却羡慕的看着你坐在我身边。
你的手指上有一只细细的尾戒,我一直不敢也不愿意问,我常常想,就算,你是我的一场华美而不真实的梦,我也宁愿沦陷至哀伤。
如果,不是安旭不小心撞倒了我的桌子,也许我那密密麻麻的心事就永远都不会翻晒在阳光下。
桌子倒了,书散了一地,日记本也大开着,所有的人都看到了日记本中间那页上画着一颗简单的心,心里写着我和你的名字,周围的人群在起哄,特别是安旭,幸灾乐祸的看着这一切。而此时,刚踏进班的你,停在了日记前,你捡起那本日记,然后拉着我出去了。
站在学校的顶层7楼,有呼啦啦的风从遥远的地方吹过来,你冲着风吹的方向大声喊,许北颜,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啊。
那一刹那,站在你身后的我泪流满面。我从来不知道上天是如此眷顾我。
你转头从白衬衫的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然后拉起我的手,套进我的手指,我才看清楚,是一只精致的尾戒,和你手上那只是一对的。
那天的阳光特别明亮,尾戒上那颗小小的钻石在阳光下璀璨的闪耀,晃亮了我整个寂静而孤独的青春年华。
三、从15岁那年,你就是我心里的一尊神
16岁时,我竟然开始慢慢变瘦,皮肤也逐渐白皙,眉眼也随之清晰起来。我总是想,这些改变,肯定是因为你。
每次看到你挺拔如王子的站在阳光里,我的心底就滋生出卑微的追赶,希望可以仰着头,如你一样骄傲的站在阳光里。
偶尔遇到你的朋友,他们总会开玩笑的说,有些女孩子是越长越有味道的,北颜就是这种,还是萧白有眼光哦。
17岁时,我的体重和身高已经很标准,终于也拥有了曾经羡慕的如花容颜,站在你身边,我再也不用低首垂眉,而是把头抬的高高的,如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我终于有足够的资本和你站在一起。也终于敢问出心底的问题。
为什么,当初会喜欢我?
因为你很勇敢,也很坚强。
可是我一点都不坚强。
是啊,记得第一次你和安旭斗嘴,其实我看出你挺怕的,但你却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小老虎般强悍。可是,我却有了保护你的念头。
彼时,你已经18岁,眉目清朗,即使穿简单的白衬衫,也如一个高贵英俊的王子。
而你肯定不知道,从15岁那年,你就是我心里的一尊神,无论你指引我到哪里,我都会虔诚的前行。因为,我爱你。
可是,即使我拿出自己的生命去爱你,我们也是要分开的。高考像一个五光十色的陷阱,让我们心甘情愿的跳进去。
彼时,你遵照家人的意愿,去了武汉。你说,大学就像一个长长的旅程,我们这次分开旅行,如若最后我们还能守在一起,我就娶你。
顾萧白,你不知道你这句话多美丽,让我心底滋生出强烈的渴望,我点头同意,像入团宣誓那样慎重。于是,我在志愿那一栏上填了一个与你相临的城市,南昌。
四、原来,只有我自己,熬不过分别的痛
过完暑假,当我站在人流如织的南昌车站时,突然有一种深刻的陌生从心底袭来,那一片繁华,因为没有你,在我眼底,彻底摧毁成一座空城。
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因为没有你,我拒绝接受任何人的好意和友善。我像一个刺猬一样竖起全身的刺,不允许别人接近。(作者腾讯扣扣一一四七四一二二四六)喜欢看各种原创感人小说记得加上哦。
我开始自己寂寞的旅程,我白天睡觉,晚上挂网,抽烟,依旧写一些忧伤的文字。但这时的文字已经可以换回我的买烟钱了。
那些日子,我固执的守着心底的幸福,寂寞时,就一个人对着自己的影子说话。有时,会流眼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说分开是为了要我慢慢长大,而我想,你不在身边,我怎样才会长大。
学校里,也不乏有男孩子说喜欢,可是,我连他们的脸都记不住。因为我只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其他的都是过客。
彼时,武汉在我心里成了一座盘亘已久的城市,因为有你的存在,就成了我美好的向往。
我在南昌辛苦坚持了一年,刚开始每天讲电话,我在这里难过,你会在那边安慰我。后来,也许你厌倦了安慰,你说你很忙,让我自己照顾好自己。于是,我怀疑你不喜欢我了,每次都是争吵。这些争吵,让我的心剧烈的疼痛。一年之内,我迅速削瘦。
大一暑假时,从我一个投稿编辑那里得知武汉一家杂志要招编辑。我当时小心翼翼的兴奋着,用尽全力去争取着。
争取到的那天,我坐在窗边给你打电话,想要给你一个惊喜,听着广播里不知名的情歌,终于忍不住哭出声响。
我想,顾萧白,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也许因为当时一个人激动,没注意你声音里闷闷的“哦”的一声。
到武汉的第二天,我们就分了手。分手时你说,北颜,我不想我们就像两只风筝一样捆绑在一起,我想给彼此时间。我错愕的站在原地,我突然明白,原来,只有我自己,熬不过分别的痛。
那时,孜身来到武汉,没有找到房子,暂时住在朋友的朋友家,上班下班都要挤半小时的公车,面对如此陌生的情景,面对你的离开,我咬了咬牙告诉自己,许北颜,你一定要挺过去。
然,第三天,手机在公车上被偷,当时惶惶的不知道该如何,忽然发现连自己的手机号码我都不曾记得。给你打电话问自己的手机号码。其实,早知手机不会回来,我却坚持打那个号码,你看,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的固执。
同一星期天,你陪我去找房子,半路上我却突然肚子疼痛,全身冒汗,脸色发白。你吓坏了,带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阑尾炎。必须动手术。
先是住院费1000。我当时就愣在原地,我刚到武汉,而你,也只不过是一个学生,我们身上的钱加起来还不到500,哪里会有1000。
你转身说去找同学借,我死死拉住你,不愿意住院,坚持输液。可是输液完后,疼痛却加重,我咬着牙,却还是顶不住疼痛哭了出来。你抱着我说,北颜乖,不哭不哭,我们动手术,立刻就好。
可是你怎知,如是手术下来,就要四五千,我们怎会有那么多钱。而我倔强的不肯让父母知道,我怕他们让我回家,我就不能再和你在一起了。
我坚持不肯动手术,要回去,你执拗不过我,便扶着我一步一步走出医院,回到你的住处。
那天晚上,你守在我身边一夜,我不停的发烧说胡话,你不停的替我换额头的毛巾。
所幸,第二天醒来,就觉得好多了,但却看到你一脸疲惫,你为我胆惊害怕了一夜没睡觉,你冲我微笑,于是我就哭了。
因为我体质不差,所以,在医院输液折腾了三天,我就痊愈了。彼时,你也放暑假了,你冒着大太阳帮我找好了房子,把我的行李都放好,才离开武汉回家。
五、没有星星的夜里,我用泪光想念你
有很多夜里,我都躺在那张窄小的床上想起我们的以前,想念你纯白的微笑。慢慢的,我就想,也许,我真的要自己长大了,不再去想着依赖你。
忙碌的工作让我觉得充实,那个暑假,很快就过去了,你来了武汉。
那天,我去车站接你,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感觉恍若隔世。不由自主,眼泪就流了下来。
你笑笑的说,傻丫头。
你来武汉后,偶尔星期天,我们会一起吃吃饭,逛逛街。我以为,我们没有分手,我们还在一起。
所以,在一个月后我听到你站在我面前问,如果你有了新的女朋友,我会接受吗。我就转身跑开了。
我不能接受,你要我怎样接受。
只是,即使我不接受,事实却如此,你和她终究还是站在了一起。
武汉突然变天,吹很大的风,那天,我穿着无袖体恤和七分裤,很晚才回家。路上,看到好多情侣站在街边拥抱。我觉得好温暖。可是,在我必经的那条路上,我正微笑的眼就忽然掉了眼泪出来,我看到,一个女孩抱着你站在那里。
这电视剧里才出现的烂俗情节,怎么就会到我纯白的爱情里。我不能接受,那一刻,我恨不得立即死掉。
我躲在停靠在路边的车后,偷偷的看着你们。
我以为,我很坚强,我会坚持的不再去找你。我以为,我很勇敢,我会放得下我们的爱。
可是,那晚,我对着冰冷的墙壁,歇斯底里的大哭起来。
我想起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年华。草坪上,有我们追逐的身影,楼顶上,有我们相握的双手。灼热的篮球场上,我们爽朗的欢笑,熙攘的街头,我们相依相偎。就连那些年的雨天,都格外的浪漫,你骑着单车载着我,我站在后车架上招摇的尖叫。
我终于明白,那些呼啸的青春,早就随着夏天的飞鸟一起消失。可是,我却不愿意放手。
半夜,下着大雨,我跑到你住的那里,我说,顾萧白,你只爱我对不对。
你看了看我,点了点头,然后你说,但是,北颜,你的步步紧逼让我喘不过气。
我说,我可以改,只要你不喜欢的,我都可以改。你不要和别人在一起。
你点头。然后我就笑的一脸泪光。
六、春暖花开,我就离开
有些事情发生了,我们谁都不会心安理得的当作没有发生过。
我们又开始繁复的争吵,我每次都会歇斯底里的大喊,你为什么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不喜欢她怎么会和她在一起,我不相信你没有一点喜欢她。
而你,每次都是沉默,偶尔转身就走,于是我又开始后悔,追上你认错,你原谅。
这样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你终于忍受不了,终于有天你冲我大吼,我就是喜欢她怎样,我跟她在一起觉得很快乐,跟你在一起只会让我觉得无尽的恐惧和被限制。
那天,我站在长街的这头,你消失在长街的那头。再也没有回头。你不知道,我就那样像木头一样站了一个晚上。
那晚下着小雨,我第二天早上就发烧了。
可是一周后我站在你面前却笑靥如花解释道,我这一周比较忙。你只是沉默的笑了笑。
我说,顾萧白,你能不能给我买一个戒指?
那天,你带着我,逛了好多商场,最后,终于带上了银光闪闪的戒指,我们一人一只。你为我带在无名指上,那一刻,我抽了抽鼻子,还是忍住了眼泪。
我和你去护部巷吃小吃,去江滩散步,一天下来,我都安静的像一个娃娃。
分别时,你低头在我额头印下一个吻,你说,北颜,这样的你让我安心。
回到住处,我开始收拾东西。是的,我要离开了。
顾萧白,有些事情改变了,我们真的就不能再回到原处了。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们无休止的争吵成了我致命的疼痛。你一成不变的忧伤的脸让我窒息的难过。
我永远都不会像今天这样安静的呆在你身边。我固执,我坏脾气,我习惯猜疑,我不安,我焦虑,我的所有,让我伤害你了这么久,我不想再看到你一脸难过的样子了。所以,我决定,先离开。
顾萧白,你还记得不记得,我们初相遇那年,你每天每分都在笑。
可是如今,我每天看到你的,都是一成不变的忧伤的脸。
这些,我都不想告诉你,我害怕你难过,你难过小半天,我就会伤心好半年。
三月,春暖花开,顾萧白,我离开你。
七、请你原谅,被我带走的永远
我背着行李。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和你一起上高中的城市,我用了三天把那个小城走遍。用了一天回原来的高中,把当初我和你刻在墙壁上的所有誓言,都有相机拍了下来。
因为,我只是想记得。想记得这些年所有的美好。不管是我笑着还是哭着说的我爱你。
顾萧白,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如此,我便知足。我多感激,在那么长的青春韶华里,都是你陪我度过的。让我成为人人羡慕的公主。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也守在我身旁,从来不曾离开。我一直以为这一路走来,我们是同甘共苦,却忘记是你一直帮我遮风挡雨,才让我如此嚣张如此任性。
顾萧白,你曾为我全心全意的做了一切,让我免受伤害。如今,我要放手,因为我不害怕自己再伤害你。
顾萧白,让我许北颜以生命感激你,即使你赠我了空欢喜。
我知道,我的离开,会让你轻松很多,也会让你不那么难过。
我突然想起,四年前你那风轻云淡的笑脸。
之后,我去了南昌。我扔了以前的手机卡,换了新Q,报了导游补习班,以三个月的时间去复习,拿了导游证。
再之后,我曾去过好多地方旅行。每处的风景都很美,但却均抵达不了我心底。
漂泊了一年,我终于还是疲倦的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偶然一天,在路上遇到安旭,他说他是跟了我好半天才敢叫我的。他说许北颜你变化好大。我微笑,如今我的头发笔直,面容精致,身材修长,走在街上,没有男人不侧脸望来。谁会想到,当年那只丑小鸭。
安旭问,你和萧白该订婚了吧。
我淡淡的微笑,我们分手了。
为什么?
两个人性格不合适,在一起太折磨了。
什么时候分手的?
呃,应该是……前年暑假。
安旭的表情突然就很义愤填膺,他说,许北颜你太不够意思了。当年萧白对你多好,你竟然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他。
最困难?什么意思?
难道你不知道嘉南的父亲因为贪污做牢,嘉南的母亲受不了这个刺激,精神错乱吗?
我愕然,我说,你在讲什么?这是多久前的事情,顾萧白从来没告诉过我。
安旭看着我错愕的脸不像是装的,终于,忽然颓败的叹了口气,萧白还真是遵守诺言,不让你受到一丝伤害。
我的心开始一点一点沉陷下去,安旭你快告诉我,顾萧白到底怎么了?!
北颜,高中时,萧白曾对全班的兄弟说,他喜欢你,所以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不会让你受到一丝伤害。我不知道后来你为什么离开他,但是,前年五月份,他家发生事变。他处理了一下就匆匆赶回武汉,他说你暑假去那边工作,你还在那边,他不放心……
安旭再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我开始觉得空气稀薄。顾萧白,我恨你,我真的恨你,
我终于知道那时打电话你为什么说你忙,也知道你听到我要去武汉,为什么只那么苍白的哦了一声。
我也终于明了你明明知道我所有的小不安却为何依旧有新女朋友依旧和我争吵。
你只是为了逼我离开你。你不想让我受累。
顾萧白,你为何要待我如此好,你让我许北颜拿什么去还你。
我开始疯狂的拨你原来的手机号,你家里的电话,可是,都成了空号。
后来,安旭告诉我了一些你家的情况。于是,我去了监狱,看了你的父亲,你微笑的眉眼很像他,他很温善,他说,你就是北颜吧,经常听萧白说起你。如果不是伯父做错事情,也许你现在和萧白应该可以订婚了,而你也许就该叫我爸爸了。最后那句话让我的眼泪硬生生的掉了下来。
他开始手足无措的像个小孩,他说,北颜,伯父对不起你们,对不起萧白,对不起***妈,我当时鬼迷心窍了啊。
我在那里安慰了他,这些,也许是注定的劫难吧。
我走的时候你父亲告诉我,你姑妈已经把你和你母亲接到了英国了,你母亲会得到很好的治疗。
现在,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看看你的父亲,陪他说说话,像对待自己的爸爸一样。
我知道,也许,有一天你会回来,也许你不再回来,在那边接管你姑妈的事业。但是顾萧白,我会一直等着你。
你还记得不记得,十七岁那年,我看张爱铃的书时哭的一塌糊涂,她说,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
顾萧白,那些我没有陪在你身边的日子,请你原谅,被我带走的那些永远。我愿意用以后的所有日子来交换你的快乐。如今,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我都会一直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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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篇、爱情故事丫头,请不要忘记我爱过你
转眼间,二零一三年到了,二零一二年这一年有快乐,也有悲伤,快乐的是,能够认识你,有你的相伴,伤悲的是,我又要一个人走下自己的余生,我们的爱情最终不知道最好的结局是怎样?丫头,但是请你不要忘记,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爱着你,也请你要记住,不要忘记我爱过你。
独处时仰望天空,觉得你是天上的那片云;寂寞时凝望夜空,你是最亮的那颗星;跟你漫步林中,看到的那片树叶很美;疲惫时安然入睡,一个人你是最近最好的那段梦境。以为哭过了,就能把你忘记,有一点委屈,都是默默的流眼泪,所以这爱情。
丫头因为爱你,我追随着你离去的背影,追逐着那纵情欢笑饮泣的流年经往,追寻一去不复返的明媚时光,沿着红线的绕结,跨过浩浩的时光。有关你,就只剩下夕阳中那么单薄的剪影,在逐渐的逐渐的远去,心里突然生出疼痛,寂寥发芽,向上昂扬,长成参天的追怀与寂寞。其时,我很累了,我习惯假装坚强,习惯了一个人面对所有,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么样。有时候我可以很开心的和每个人说话,可以很放肆的,可是却没有人知道,那不过是自己伪装,很刻意的伪装,我可以让自己很快乐很快乐,可是却找不到快乐的源头,只是傻笑。
丫头你许下的诺言,说得那么风花雪月,还是被现实击个粉碎,落了一地的尖锐,我们之间,其实早已什么都不存在了,你精心经营的假象渐渐变得透明,瞬间便昭然若揭,我终于看清楚了你的狭隘,该死的是,我依旧贪恋着你眼中的我的倒影。世界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但请你不要忘记我爱过你。
曾经在一起,宁愿时间停留在那一刻,不舍得睡着,只想静静的看着你,看着你那一举一动像个孩子一样的调皮样子,有很多时候我常常幻想你能够带着我离开,我们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可是你不得不会放弃这里的一切,我也没有办法不会离开我的父母,你有太多的情感,我有太多的不舍,我们都无法割舍。可是父母的因素和物质的差距让你我都有了一道墙,可偏偏这样让我觉得自己在你身边的时候可以尽情的展示自己那不堪一击的一面。
在刺痛的日子里,我思考自己,爱,有时候,还是要选择离开。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难免有痛,无论我是否曾经抓住抑或远去,那些东西都不可能离我而去,虽然有些事不能回首,有些回忆不能梳理,有些人只能永远埋藏。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我的丫头,我会永远爱着你。虽然在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已经宁愿去选择遗忘。而我该怎样去形容我们的爱情呢?,用文字或者语言去表述它?抑或只是沉默地再看一次。也许,当我试图在铭记与遗忘的瞬间写下一行文字,其实有些记忆就已经悄悄溜走,可是,我知道,尽管纷杂的人生与萧条的大雨,注定洗涤我们的梦境与现实,但我们依然无法摆脱如何选择铭记与忘记的困扰。
也许这就是回忆给我们的礼物,假如我们也会遗忘,但至少我们曾经一起哭过,一起笑过,一起到过那些美丽的地方。假如我们也会遗忘,但只要这一刻的铭记还在让彼此相爱的人厮守身旁,幸福的模样也会在我们本来空无一物的脑海里徜徉,其他的事忘记也好,丫头只是请你不要忘记我爱过你。
回忆总是美丽的,我宁愿笑着流泪也不愿意哭着说后悔,即使我的本能,会让周围的事物跟着我莫名其妙的悲伤,即使我真的认为悲伤才够深刻,只有悲伤才可以刻骨铭心,你却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戒不掉的烟瘾就象戒不掉的你,即使你在天涯海角,也不要忘记我爱过你。生命里那些来来往往的人,无论她陪你走过多远,请在注定分离的时候,好好说一声再见,从此,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互不相欠,各奔幸福,即使在梦中遇到了,也不要打招呼,就这么笑一笑擦肩而过吧,九转轮回里永不相见。既然爱成往事,情已错过,又何必在心底苦守,那一地阑珊,只是丫头请你不要忘记我爱过你。
第43篇、民间故事张居正和后宫太后的“非常爱情”
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政治斗争之后,万历皇帝的老师张居正成为了大明王朝新一任内阁首辅大臣。刚刚上任不久的张居正,便对跟他年龄相仿的李太后,给予了超乎寻常的关心,而李太后对张居正奇怪的百依百顺,更是让民间对于张居正与李太后之间的关系众说纷纭,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上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过不可言说的暖昧关系呢?
母以子贵
李太后来自民间,原名李彩凤。由于生活贫困被父亲卖到当时的裕王府(裕王就是后来的隆庆帝)当丫头。
李彩凤到裕王府做婢女之后,有一次被裕王临幸了,生下了小万历。等小万历登基之后,她就成为了李太后。
李彩凤为人非常质朴,地位尊贵却从不恃宠耍威。她和隆庆帝的正室陈皇后的关系也很好,小万历很小的时候,李彩风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自己的儿子到陈皇后那里去行礼、参拜、问早安,一年365天不管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从这个小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李彩风人很善良,而且非常看重对自己孩子的教育。
三件大事
李彩凤本质上不是一个喜欢弄权的女人,所以她还是需要找一个人来做小万历的依靠。这个人就是张居正。
张居正成为内阁首辅之后,忧心忡忡,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前任内阁首辅高拱留下来的是一个烂摊子;第二个让他更加忧心的,就是这对孤儿寡母。张居正的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安抚孤独无助的李彩风,所以张居正一上台就为李彩凤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给李太后上名号,维护她的名誉。按照朝廷礼仪,隆庆死了之后他的老婆都可以称太后,但是称太后里有一个小小的细节的差别,因为陈太后是原配,所以她这个太后前面就可以加尊字,也叫尊号,陈太后就被称作“仁圣皇太后”;而因为李彩凤不是原配,所以这个太后前面不能加尊字。小万历一登基,冯保就跟张居正讲,李太后前面也得加尊字,可是礼部大臣们坚决不干。
张居正的头脑比较活,他认为太后前面加几个尊字不是原则问题,当前政治环境的稳定、各方面势力的和谐才是关键问题。所以他力劝当时的礼部尚书潘晟解放思想,放下包袱,最后给两宫太后同时加了尊字,陈太后叫做“仁圣皇太后”,李太后叫做“慈圣皇太后”。这件事做过之后,李太后也很高兴,她和张居正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很融洽。
张居正为李太后做的第二件事,是在兴趣爱好上和她产生共鸣。李太后喜欢崇佛,经常就要许愿和施舍,这可是要花大量的钱,尤其是对她这种身份的人。但张居正又坚决不肯拿国家的钱,来满足李太后的这种爱好。那怎么办呢?张居正比较聪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最后他把属于皇室的宝和店划归到李太后的名下。这一下既解决了李太后崇佛的资金问题,又解决了国家财政不受影响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双赢。
张居正为李太后做的第三件事,就是把李太后的心肝宝贝当成是自己的心肝宝贝。
小万历是李太后生活的一切,张居正也把小万历当成是自己生活的一切。张居正一生只为两件事付出过全部的心血,其中之一就是小万历的教育。
“黑心宰相卧龙床”
有关张居正和李太后发展到秘密情人的关系,在民间非常流行,清代民间的戏曲里面流行这样一个对联故事:说张居正考中进士那一年,有一个同学叫艾自修,跟他同年考进士,结果落榜了。后来张居正见面和他开玩笑,出了个对联:“艾自修,自修没自修,白面书生背虎榜”。艾自修心里很恼火,觉得是一种侮辱,就记在了心上。后来有一次路过张居正家顺便找他聊天,进去之后,门人说张居正正在后花园赏花。艾自修就跑到后花园,刚进后花园,只见张居正的身影在假山后面一闪就不见了。艾自修忙跑过去一看,只见地上有一个地洞,一个石板刚刚盖上,巧的是这个石板刚好压住了张居正袍子的一角,艾自修反应快,当时抽出宝剑割了一截袍子就跑了。
过后他秘密探查了一下,发现这个地道直通李太后的卧室,所以报仇的机会就来了,当时灵光一闪,20年没对出来的对联也对出来了:“张居正,居正不居正,黑心宰相卧龙床”,这就是有名的黑心宰相卧龙床的故事。他把这副对联写下来,连同这截袍子角,上呈了当时已经长大的万历皇帝,万历非常恼火,把张居正发配边疆,而他母亲李太后也只能每天在宫中思念那个倒霉的张居正了。
当然这样的故事,是不值一辩的。但民间流行这种故事,也说明这种观点是很有市场的。
“柏拉图式”恋情
话说回来,要说两个人一点暖昧关系也没有,那也不一定。李太后和张居正之间,大概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张居正有没有不清楚,李太后对张居正肯定有这么一点,理由主要有四点:第一就是张居正太帅了,《明史》记载:“居正为人面秀眉目,须长至腹,勇敢任事,豪杰自许。这么—个大帅哥对孀居的李太后产生吸引,应该正常;第二就是张居正自己的婚姻生活,张居正的情感生活不太理想,他第一个妻子叫顾氏,两个人感情很好,但顾氏不知道什么原因在30岁之前就去世了,张居正虽然后来又续娶了一位王氏,但是有关他和王氏之间的感情张居正从来没有提到过;第三个理由就是张居正为李太后做的事,他一上台为李太后做的三件事,让李彩风这个女人对张居正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感,这也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第四,李太后有那种精神之恋的关系,这从张居正死后她的表现可以看出来。在张居正死前,不论是儿子的教育或者是国家大事,李彩风表现出来的态度都是非常积极的。但是张居正一死,李彩凤的态度都产生了180度的急转弯,不论儿子再怎么不像话,她也不管了;不论朝政再怎么不像话,她也不问了。所以要说她和张居正之间完全没有任何情感上的尤其是男女爱情上的那种关系,那么她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之后突然就四大皆空了呢?
情感真相
当然,如果李彩凤对张居正有着不可言说的情感,张居正难免也会有所触动。一次李彩凤过生日,恰好翰林院飞来几只罕见的白色燕子,张居正就写了几首《白燕诗》,庆贺李彩凤的生日。其中有一首“白燕飞,两两玉交辉……有时红药阶前过,带得清香拂绣帏”,就是说成双成对的两只白燕子,从我阶前的花丛飞过,把我院子的花香带到你的绣帏(闺房)。虽然不能说这诗暖昧,但是这里头多少有一点不一样的情感。
爱情这个东西,不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往往是当局者清、旁观者迷。后人都看到的李太后和张居正关于权力的交集,可是谁又想过他们作为一个普通人之间那种质朴的情感呢?如果他们之间有这种精神之恋的话,这不也是一种美好人性的真实展现吗?但是人言可畏,张居正当时大概也料到了这一点,所以当时可能有些什么,但如今看来一切都是依稀、隐约的,如果说面对李彩凤这样一个优秀的女性,张居正也能产生心灵的震颤,那完全是人之常情。
第44篇、爱情故事破釜沉舟的爱情
隔壁办公室的女孩每次过来向设计室的一个工程师借橡皮时,同事们就调皮地唱起了《同桌的你》:“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林洋是刚刚毕业来这家文化公司上班的,每每看到这样的生动画面,都会有些黯然。5个月前她与大学的初恋男友分手了,4年的“同桌之爱”,也是在“很蓝的天空”下发生的。可是,毕业前夕,他们有了矛盾与争执:妈妈要女儿回到福州,因为家乡关系多,以后事业拓展比较有保障;男友耿易男却要她留在北京,有家大网站早就想签他……就这样,一时谁都说服不了谁,谁也都妥协不了,爱情的瓶颈第一次真正考验着两颗曾经单纯快乐的心。
在妈妈的强势主导下,林洋只好背起一袋袋的记忆,无限留恋地上了父母从千里之外开来接她的私家车。
她祈望着在自己上车的那一刻,看到男朋友飞奔过来,挡住她家的车,然后打动爸妈的铁石心肠。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前一天林洋在最后与他通话时,曾故意透露过这个情报的。她心里一直对自己说,只要他再坚持一下,她的坚持就可能全盘瓦解。
她不死心,摇下车窗再回头看看,一路上都是提着行囊送别的人群,他们依依惜别,他们把手言情。可是,独独缺席一个他,那个教她正确发出性感卷舌音的北京男孩,那个喜欢在树下陪自己打羽毛球的男孩。
回想大一的第二学期,那个春天,那个生日,林洋真的很幸福:先是接到妈妈通过邮局订送的鲜花和蛋糕,邮差刚刚走,不到一分钟,同学耿易男就捧着鲜花进来了。“你怎么知道?”林洋满是惊喜。他笑着,答非所问:“生日快乐!”后来,他才告诉女友,自己暗恋她多时,却没有机会表白,后来他就研究她的电子邮箱上的四个数字“0411”,断定那一定是她的生日,就这样冒险买花送上来。“万一猜错了呢?”在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林洋嘴里咬着一根青草问他,他说:“我愿意冒这个险。我喜欢破釜沉舟的爱情。”那铮铮豪言犹在耳旁,那个父母下岗没有钱交学费的男孩为了给她买生日鲜花,居然偷偷地卖过一次血。可是,关键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出来挽留她呢?他那所谓的破釜沉舟的爱情呢?
回家的路上,林洋的心里不断这样问着。越想越气,也渐渐“想通了”,于是,她换了发型,换了手机号,废了旧邮箱,立即上班,自我疗伤,后来就听到有同事唱《同桌的你》……可是,当看到有人在木棉树下打羽毛球时,她才发现自己的痴心根本就没有把记忆的花草“埋”干净,更不用说“想通了”。她越来越想他,可是,如果自己不主动打电话给他的话,他是不知道自己的新号码的。她是个被动而骄傲的女孩,她的成长路上,只有别人等她,从没有过自己找别人的时候。现在,她有强烈的想要改变这一角色定位的愿望,可是,又拿不出勇气。
一晃就过了新年。终于有一天,她在公用电话亭里试着拨了耿易男的电话,只是想看看他是否也换了手机号,结果通了,他在电话那头不停地叫着:“哪位,哪位?”看对方没有反应,他一下就明白是谁了,于是大声喊:“阿酒阿酒,我在福州!我就在福州!”林洋的泪水就这样簌簌落下,仍然没有回答,只有止不住的哭泣。“阿酒”是易男为她起的,好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呼唤了!
她再也忍不住了:“是我,是我啊!你在哪个宾馆?”这个时候,林洋还以为他只是来福州出差,她哪里知道耿易男为了找她,花了多少心力。他摸索着找到了她过去写信回去的地址,可是那地方早已拆迁,不留一丝的消息……耿易男只好茫然地等着,多少次揪心地想:也许某一天,比如她结婚前夕,会给自己打个电话通报一下,所以他不敢换号码。其实,林洋走后,他就后悔了,发疯一样地想她。他辞了北京的那个美差,追随南下,先在福州一家公司里打工,一时找不到她,就只好守株待兔。半年过去了,他焦急,但是相信自己爱的人会有心灵感应,一直使用北京登记的手机号,为的是等到她的电话。
他的手机是长途漫游,他的爱情也是流云般漫游。终于等到了朝思暮想的电话,他们放下电话,向约好的福建省政府狂奔而去。因为他们都害怕等会儿找不到对方又失去联络,所以要约在一个万无一失的地方,而省政府是个很放心很大的地方,的士司机是不会带错路的。车在轮上跑,而他们的心是带着翅膀飞。
在省政府戒备森严的门口,他们像失散多年的朋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持枪的警卫,拥抱的情侣,这样的画面,神圣而温暖。
第45篇、爱情故事真爱是最美的风景
有一天,临上游览索道时我发现忘了带零钱。中年夫妇正好在我前面,我轻轻问那位男士是否有多带的零钱。他立刻打开随身的拎包,拿出一沓给我,然后诚挚地说,不够用,我妻子那里还有呢。话是很平常的话,但他说完望了一眼身边的妻子。那位中年妻子很温柔地用微笑的眼光回望丈夫,给了他一个“没错”的肯定说明。
上了车,我仍然坐在最后。这天是乘船去游海。车到码头,人们纷纷下车。就在站起来的一刹那,我看到中年女士也缓缓地站起,而同时,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她的腰。她的丈夫就这样扶着她,直到下车,走向船舱。这样的缠绵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我不会惊奇,发生在西方中年人身上也不足为怪,但是它发生在一对中国的中年夫妻身上,确实有点意外。中国的中年夫妻似乎更崇尚含蓄,崇尚情感表达方式的朴素。老实说,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我的父母在公开场合牵手、挽胳膊。
那天,好几位游客都晕了船,我也在内。我醒来时,看见同一条长椅上躺着那位中年女士和守候在她身旁的丈夫,她丈夫突然跑到舱外,趴在船上——原来他也在晕船。可是他又立刻脚步不稳地回到中年女士身边,继续守候。这时,我得承认,他们的恩爱让我眼热。我疑心这不寻常的恩爱后面有不寻常的背景。也许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情人?不,他们不像情人,因为他们比情人少了些及时行乐,多了些彼此珍惜。那么,是那位女士身患绝症然后来一次生命临终的出游?我觉得像,因为他们似乎不浪费一分钟地恩爱着。
在去一家当地有名的寺院参观时,导游给每人发了一片金箔,说可以拜完佛后贴在佛身上。中年女士虔诚地跪拜,然后很仔细地把金箔贴在佛胸前一个特殊的部位。这个举动似乎给我的假设以更多的支持。
又一天的行程开始了,参观当地的毒蛇制品中心。小姐端着各种毒蛇制成的药品向客人介绍、推销。我听见身后的中年女士问,这解毒丹能治肿瘤吗?这一下我几乎完全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在以后的旅途中,每当眼光落到中年夫妇的身上,我的羡慕中便掺进了一些惋惜。一次小憩,中年男士把插好吸管的椰子送到妻子手中,妻子吸了一会儿,又把椰子往丈夫眼前送。她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睛热切地望着他,脸上红晕薄现,眼里充满如痴如醉的语言。那一刻,我听到自己的心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旅途已进入最后一次午餐。忍不住好奇,我终于绕过餐桌走到中年男士面前,说有问题要请教。在他平静温和的目光中,我委婉地讲了萦绕心中的假想。
他笑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在度蜜月。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他接着向我解释,我们曾经都苦过,所以终于碰到合适自己的爱人时,都从心里想珍惜。
故事讲完了,编辑朋友抬头看我,说你知道吗,我没有被别的风景打动,却被他们深深打动。他们为这次旅游增添了真正的风景,而且,我很感谢他们证实了我的假想的错误。从前我总是用悲观的眼光看风景,谢谢他们告诉我,告诉我风景的美丽原来是充满希望的美丽。
我俩静静地望着远方。一生有多少美景,会让我们淡忘,但真爱的风景却会让我们百看不厌,永铭于心,因为真爱,就是最美的风景!
第46篇、爱情故事爱的钙片
他和她是一对爱侣。
一次,他在执行抗洪任务时负伤而全身瘫痪。
从此,她守在他的身边,从没有离开过他。为了护理好他,他在医院的10年里,她从来没有上过床睡觉,就在一张木凳上坐着过了10年里的所有晚上,困了就伏在床沿睡一会儿,打破了人最长时间未上床休息的纪录。
她每天像钟表一样准时为他翻12次身,做4次全身按摩,换两次床单。卧床10年的他,从未生过一点儿褥疮,创下了医护史上的奇迹。
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故事是真的吗?
我说,这是真的,男的就是一位山东籍的海军战士,名叫刘公甲,女的就是刘公甲老家的一位姑娘,名叫李爱文。
当他们确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之后,第二反应就是:这故事虽然感人,但这叫爱吗?
这不叫爱,又是什么呢?我问。
他们说,两人爱在一起,就应该享受爱的欢愉和浪漫,而不是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我说,爱的含义,不只是欢愉和浪漫,还有义务和责任,而现代人,往往看重前半部分,忽视了后半部分,而使爱残缺不全,经不起生活的磕碰,一有风吹草动,爱情之花就很快衰败凋零。
从这个爱的故事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吸收一点爱的钙片呢?让我们的爱更加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47篇、爱情故事深夜,你的手机关机吗
和他恋爱的时候,他正处于升职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展现个人实力,他白天在单位里拼命工作,以至下班后整个人累得完全不想动。因此,不想被打搅的他,喜欢关掉手机睡安稳觉。她觉得关手机睡觉的习惯不好,万一有事都无法及时告知。为了说服他,她给他讲了一个与关手机有关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每天临睡时,女孩总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男孩飞奔而去,将女孩送到了附近的爱德华医院。及时诊治后,医生告诉男孩,女孩是阑尾发炎,如果发炎太久会引起阑尾穿孔,那就危险了。听过医生的话,男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庆幸地对自己说:“幸好我没有关机!”
得到及时诊治的女孩趟在医院温馨的病房里,一脸深情地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此后,他改掉了睡觉时关手机的习惯。那么你呢?夜深了,你的手机还会关机吗?千万不要关机,好吗?别让爱你的那些人找不到你。
第48篇、爱情故事躲进小窝想念你(小黑熊)
亲吻过你的狠心,懂得了退后。
习惯性地打开老旧的音乐播放器,仰头面向灰白的天花板,独自学着去遗忘一些人,一些事。
或许故事褪掉色彩才会令人悲哀,而有些悲剧的色调终归擦不去,抹不掉。为你翘课,你偏说是孩子气;为你痴情,你就说是花心,你轻蔑的拒绝,换取了你的自由,抹杀了我的微笑。
橱窗外,我终归是太天真,天真得像木偶戏里的娃娃,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难以拒绝,一切都交由你决定。黑夜如期而至,我躲进凌乱却又很温馨的小窝,侧卧在棉被里,紧闭双眼,却依旧挂念你。有时迟迟不敢睁开双眼,因为惧怕见到不如意的现实,因为这些现实往往让人流泪;因为害怕见到偶尔经过的流星,因为你曾经像流星一样闪现在我的天空,却划得那么深、那么疼。
音乐声停了,思绪也止了,想要伸手掀开明天的窗帘,而内心却害怕明天的空气里没有你的味道。不想假装坚强,潦草地书写了短信,发送到你的夜色里。我知道这条短信走的是一条单行道,因为你的回复一直是沉默。
小窝里好温暖,好自由,至少在这里我不怕被谁伤害。叼起根烟,却不敢放进嘴巴里,烟草的味道只会让我更加孤独。傻傻地望着了了的火星,望着烟草一点一点地燃尽,有种感觉我终于明白,那叫做欲哭无泪。
不久之后就要各奔东西,我没有什么能交给你,最好的礼物可能就是不去接近你。而你在这几年里,留给了我多少快乐,多少伤害,我一一留下,留在这座城市。
不想再去触及往事,或许纪念过去的最好方式是飞往一片有梦有理想的天堂。拒绝伤害,拒绝悲伤,转身之后生活更加精彩。
你好,今晚我们梦里说再见。说完再见,永远不见。
躲进小窝,不再想念你,只是拍着自己的肩膀许下了愿望,祝你幸福,祝我快乐。
说好了将要离开这座城市,说好了缘分尽时不相见。于是你不见了,我不见了,你把你的模样装进我的行囊,我把我的泪水吞进肚里。
第49篇、爱情故事缘深缘浅
亦然向公司告了假,决定再回学校一次。回去做什么,她也不知道。有些人有些事,她知道自己还没有办法彻底放下,即使她身边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又即使她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就让我再回去一次吧,在那里埋葬所有,在心里永远的告别某个人”,亦然对自己说。
三年了,故地重游,眼前的街道变化并不大,物是人非而已。他们就是在这里相识的。那时候,她正在读大二,经常会跑到这条街上的水果摊买水果,因为那家店的水果质量好还不贵。
有一天,她在水果摊买完水果,已经走出好远,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姑娘,是你的身份证掉了吗?”她回过头,原来是一位阿姨在叫她。阿姨又问:“你是不是辽宁人啊?”亦然的心一紧:“该不会……”她开始翻包,身份证果然没有了。“一定是刚刚付钱的时候从钱夹里掉出来了”亦然想。“阿姨,您知道谁捡到了么?”她问道。那位阿姨朝着水果摊一指,:“刚刚一小男孩见到了,你快回水果摊看看吧!”亦然一听,赶紧往水果摊跑。
卖水果的小姑娘摇了摇头,说她没看见有人捡到身份证。亦然慌乱起来,她家离这很远,补身份证也很不容易,到底谁捡了啊?算了,豁出去了,她冲着人群大喊:“有谁捡到身份证了么?”一大叔突然说话:“刚刚有一小孩捡到了,一大人带着他,往那边走了,你快点追吧!”亦然往那个方向一看,全是人,就是没有大人带着小孩。她问:“大叔,左边还是右边?”大叔答:“道左边,你快追吧!”
亦然撒腿就开追,手里还拎着一大袋水果,脚上还踩着高跟鞋,幸亏是坡跟!不使劲追能行吗,那可是身份证啊!追了200米,一人牵一狗,又追了200米,又是一人牵一狗。亦然瞧了一眼手上的水果,要不撇了吧?想了想,算了,要是追不上呢,赔了夫人又折兵!又往前跑了一段,亦然大喜,眼前真的出现一个大人骑车载着一小学生。“应该就是了吧?”亦然心想。
亦然边跑边挥舞手臂,眼看就要过红绿灯了,那车终于停了下来。亦然走到他们面前,早已气喘吁吁:“请问,请问是你们捡到身份证了么?”亦然忍不住吸了一口大气:“我的身份证落在水果摊了”,那小孩儿开口了:“我把身份证交给水果摊的老板娘了。”亦然蒙了:“可是我刚刚去了,卖水果的小姑娘说没有啊!”“我肯定给他们了”,小孩斩钉截铁的说。亦然相信了,说道:“这样啊,那我回去问问吧,谢谢你了小朋友。”
亦然开始往回走,再回头,突然发现他们跟在后面。那个面容清秀、长得很白的男生好像是小男孩的哥哥,说道:“你别着急,我们陪你回去看看!”
亦然的身份证果然还在水果摊,亦然忙不迭地说谢谢,那男生看着她,忍不住笑了。亦然低头看自己,鞋带也开了,还满是泥土,估计头发也是破马张飞的,真是有够狼狈!
她就这样认识了陈子浩,那小男孩是他的弟弟,他就住在这附近,刚刚大学毕业,正准备找工作。
亦然客气的邀请他有空就来在学校找她玩儿,她会请他吃饭。没想到他还真去了,到她的学校进行会计上岗证培训。
亦然对他开始感兴趣是在他实在忍不住把误闯女厕所的事情告诉了她后。其实也不怪他,那个厕所没有标识,男左女右,他就进去了。他也是在进了厕所之后,没有找到小便池子,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起他从女厕所出来,还那么镇定的神情,亦然就觉得搞笑极了,事实上,她喜欢有意思的人。他跟亦然说千万不要告诉别人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下一秒她的室友就都知道了。
第50篇、爱情故事正宗的鱼香肉丝
铁虎大学毕业半年后,老爸说不行就不行了。大夫也给了话,说回家吧,多给老人整点好吃的。也许是受到大夫的启示,回到家,老爸就把铁虎喊到床前,虚弱地说:“儿子,爸爸还有一个愿望——”
“爸,您说。”铁虎蹲在老爸的床前,努力地控制着眼泪。
老爸大口地喘着粗气,憋了好一会儿的劲,才断断续续地说:“我这个样子,看来是回不了老家了。我就想,临死之前,吃一盘咱老家正宗的鱼香肉丝。儿子,俗话说,叶落归根,这会儿,我想老家了。”
铁虎使劲点了点头,泪水冲破了眼眶,他忙扭过头,擦了一把,哽咽着说:“爸,我现在就给您买去。”
老爸伸出手,有点着急地说:“铁虎,记住,要正宗的。”
铁虎冲出家门,泪珠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铁虎记得,父母为了做生意,从重庆郫县老家搬到这个北方小城,那年,他才五岁。在他七岁那年,父母做生意亏了个底朝天,随后不久,妈妈跟着一个男人跑了。自此,老爸是又当爹又当娘,把铁虎抚养成人并供他读完了大学。这十多年,老爸从没回过老家,也许是妈妈的背叛对他伤害太大了,他觉得没脸面对家乡的父老乡亲。
一路胡思乱想着,铁虎就来到了“重庆风味馆”的面前。这家饭店离铁虎住的地方不远,上高中时他每天都要从这儿经过,宽大的玻璃窗上贴着几个红色的字:重庆正宗鱼香肉丝。刚才老爸说了,要正宗的,看来从这里买鱼香肉丝,绝对错不了。
铁虎进了饭店,点了鱼香肉丝,并说要打包带回去。
半个小时后,鱼香肉丝出来了,铁虎拿好,一路飞奔赶到家,盛在自家的大盘子里,然后端到了老爸面前,说:“爸,正宗鱼香肉丝来了,您稍等,我给您拿酒去。”
老爸喊住了铁虎,看着面前的鱼香肉丝,摇了摇头,说:“端下去吧。这不是正宗的。”
铁虎站住了,他不解地看着老爸,心里想不明白:这些年,老爸吃饭从没挑剔过,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何非要吃正宗的呢?于是就指着那道菜说:“爸,这是从重庆风味馆买来的。人家说绝对正宗呢。”
老爸说:“这绝对不是正宗的。正宗的重庆鱼香肉丝,配料只有葱花。你看看,这道菜——”说这几句话,老爸已经很累了,他喘着粗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铁虎看着面前的那道鱼香肉丝,肉丝里夹着少量的胡萝卜丝和黑木耳,难怪老爸不用尝,一看就说不是正宗的呢。
铁虎把菜端到了一边,回来蹲到老爸的面前,说:“爸,您放心,我绝对给您买来正宗的鱼香肉丝。”
但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铁虎骑着自行车,逛了五十多家中档川菜饭馆,没有一家的鱼香肉丝是老爸说的那种——配料只有葱花。
第二天一早,铁虎又出发了,去了富庆大酒店,有人告诉他,这家大酒店的大厨是重庆的一位名厨,这样的厨师一准了解什么是正宗的鱼香肉丝。费尽一番周折,铁虎终于见到了这位姓黄的厨师。黄厨师告诉他说,铁虎的老爸说的那种鱼香肉丝,也确是鱼香肉丝的一种正宗做法,而且,这种鱼香肉丝有个人做得最好。
黄厨师介绍说,十年前,这个小城曾进行过一场厨师比赛,有一道考题就是鱼香肉丝。当时,这道菜的冠军是凌云峰。他做的鱼香肉丝,极可能就是铁虎的老爸说的那种,配料只有葱花,而且,有几种调料好像也是重庆特有的。
几年后,凌云峰经营的饭店经历了一场变故,很快就销声匿迹了。自此,凌云峰金盆洗手,再也没有经营饭店。现在,据说凌云峰住在解放路的八一胡同里,脾气刁钻古怪,几乎从不与任何人交往。
第51篇、爱情故事我爱过一个陌生人
这个清晨没有什么特别,像过去无数个深夜一样,我只是突然想起高中时代穿过的一件蓝色T恤,于是翻箱倒柜的寻找,不小心看到抽屉的角落一些静默的干枯的百合花瓣,好像一个探索回忆的暗号。
久违的炙热眼泪毫无征兆的掉下来。
所以我想起你来,我用力的想起了你,我爱过的人,周皓言,你还好不好?
[一]
学校门口的小店很多,为什么大家偏偏都喜欢聚集在言嘉呢,是因为那里的双皮奶味道很正呢,还是因为那里的音乐很美,还是因为那里的老板很帅呢。总之,我是因为最后一个原因,美色当前,一切退后。
仲夏时节,我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帆布鞋,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那个时候的我多美好啊,他们都说我晶莹得就像块冰一样,我去你的店里买玩,一大群人坐在一起聊天,都是初中或者高中的学生,你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玩游戏,仿佛不屑和我们为伍的样子。
有几个低年纪的小妹妹穿着低腰裤,鼻子上穿着鼻环,大家聊天说考试,我大叫一声,我忘记巴金写的高氏三兄弟的名字了。有个小妹妹看着我,目光里满是疑惑,巴金是谁啊?
整个店里寂静了一两秒,我憋着笑装作严肃的样子告诉她,巴金你都不知道啊,唱歌的。她更疑惑了,唱什么歌的?周围的人终于忍不住爆发出哄堂大笑,你也忍不住侧目看我,嘴角带一点点笑,像细碎的火星般溅入我的眼眸,另我有片刻的失明。
旁边一个女孩子插嘴说,巴金是作家啊,写骆驼祥子的。
我笑得连手上的奶茶都端不稳了,好不容易平复下来,我认为有必要对她们这群90后的小孩子进行一下思想教育工作了,妹妹们,平时有时间少去泡吧,唱K,多读点书,古人说腹有诗书七自华,不是没有道理的。
骆驼祥子明明是老舍写的嘛。
临走的时候我悄悄的瞄了你两眼,你真是好看,眉目俊朗,眼神清凉。你忽然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吓得弹了一下,然后畏畏缩缩的回答你,苏丛丛。你“哦”了一声,然后说,你蛮有意思的,有时间多来玩。
很久之后,我都记得那种心情,欢喜得好像世界都要爆炸了,仅仅是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让我联想到沧海桑田或者亘古洪荒。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么一个人,给过我这样的欢喜,后来,再直接的表白,再贵重的礼物,都不曾这样打动过我。
[二]
我观察过你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早上8点开店,早餐是黑咖啡和涂着厚厚的果酱的羊角面包,中午你会开车去汇回家吃饭,你的车是一辆绿色的甲克虫,开在马路上混在一堆黑色汽车里很显眼,下午你会一边听音乐一边玩游戏,偶尔有客人会你也只是微笑,不像别的老板那样嘘寒问暖。
你真不像个缺钱的人,你的态度也真不像个很想赚钱的人。于是我暗暗猜想,你会不会是个富家公子,,不满家族安排的婚姻,所以逃了出来,开个小店以此为乐。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了你,所以才会用这么多宝贵的时间去窥探你的生活。学姐跟我说,喜欢一个人不说出来不就等于没喜欢吗,我想就是这样,说了我就不后悔了,最重要的是,说出来我就爽了,这个沉重的包袱我就甩给你了,从此一身轻了。
七夕的那天我在店里磨蹭到很晚,所有的人都走了,我还赖在那里看《猫和老鼠》,你走过来给我一分草莓冰淇淋,微笑的看着我,仿佛将我的拙劣的伎俩看穿了一般,你说,你怎么不跟朋友出去玩呢?我可怜兮兮的望着你,企图用凄凉的眼神打动你,我的语气那么自怜自艾,我说,朋友都有男朋友,我不想做灯泡呀。
你说,那你的男朋友呢?
第52篇、爱情故事那段珍贵的回忆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那些一起走过的曾经…
“小寒,我失恋了…我真的真的很爱他,他什么都不好,他抽烟,喝酒…可我就是喜欢他,打心里就喜欢的那种,他说过毕业后我养他,我也愿意。只要他多看我一眼,对我多笑一下就好了!呜呜,为什么他偏偏喜欢别人都不喜欢我?一直以来都是我自作多情,都是我一厢情愿,他除了会向我借钱,他一点都没在乎过我…”
“谢谢小寒臭屁,在我最需要人陪的时候一直在我身边…”
“小寒,你咋就这么笨那?笨死了都…”
“小寒,你说过要是我没人要,你会要我的,你不能反悔啊!到时候我去找你,你可不能躲我啊!反悔的就是小狗…”
“你们男生就喜欢这样,就喜欢瞒着我,把我骗得傻乎乎的,你高兴啦!”
“小寒,我真的原谅你啦,真的不生气了!”
“小寒喜欢的是好看的,斯文的,不说脏话的女生…小寒你嫌弃我…”
“小寒,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朋友?我明白了…”
“小寒,对不起,今晚是我做得太过了…”
“小寒,这个是我手机号码,毕业后我都会用它的,你记住了…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啊?…换号码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听到了没有!”
“小寒,我到杭州了耶!你看看我的小侄子,看看他有多可爱!刚出生几天,他的皮肤很好看…”
“小寒大白,木狼,小寒臭屁,臭屁是小寒的尊称,小寒就是臭屁,臭屁就是小寒…”
“小寒,我想看看你长得是啥样,发张照片给我瞧瞧…”
“小寒,我想去四川支教,你赞成我去吗?…”
“小寒,我们打个赌呀!赌我们十年内能不能见上一面,输了的话要答应对方一件事…”
“小寒臭屁,我家小白又到处拉便便了,害我又要帮它扫便便…”
“原来在你眼里,友谊这么廉价…”
“小寒,你什么意思啊?你的意思是以后我们都不要联系了吗?”
“小寒,我知道你是在保护你自己,或许以后你就会明白,你喜欢的人不是我…Q我会一直留着,只要你不要像只刺猬那样对着我,或者有一天你想起了我…”
“好,我现在就删掉你,你放心,我会把所有一切都删掉的…”
“唉,我加你是因为我后悔了,我舍不得你这个曾经那么要好我那么信任的朋友,因为你曾经走到我内心深处,我不说话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想跟我说话,你心里在怨我,不想我去打扰你的生活,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维持的友谊我已经无能为力了,听天由命吧,曾经是你说的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无拘无束,可是当我认可你的话,真的这么做的时候,我在你心里就变成了恶意戏耍,我想了很久,我想就把你彻底删掉,可是我放不下,舍不得你这个朋友,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怎么想的,是否依旧愿意和我说话,不再排斥我,我不想伤害你,毕竟你是在乎的人,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不去伤害你,我怕我找你说话会让你难受,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是我加回了你,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小寒,你曾经真的走到我心里去,但现在如果我说喜欢你,那是骗你的…你还没见过我,或者你根本就不喜欢我这个人呢!以后你就会明白…夕阳是给你留着的,你是我在乎的人,我想我还是那个夕阳…你不能喝,还跑去帮人家顶什么酒啊你?你的胃不好,到头来苦的还不是你自己…小寒,我还是那个我,可你还是那个你吗?”
第53篇、爱情故事爱情故事
在几天前,或许我不会为了一个故事去写文章。再说自从高中毕业我就没有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也会为一个好故事而激动,这在以前是没有想过的。这个故事是从一个网友那里听到的,只有片段,但是还是够写一个故事了。故事和很多故事爱情故事一样,但是能让我把它记下来的原因是故事的女主角死了。
故事发生在新疆。女主角的家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我想也不用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女主角是维族人,在乌鲁木齐一所学校读书。男主角除了知道是汉族以外,还从那些片段中推知他不是新疆人。故事的男女主角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但是并不妨碍一个好的故事。
他们相识于网络。网络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在这里,大家都可以抛开伪装,卸下烦恼。这里是通往彼此的心得捷径。这里发生了很多故事。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欺骗,但是也有很多美好的故事,感人的故事。我不知道是谁先找到谁的,但是可以感受到他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有不同的寂寞和空虚。或许,他们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在网上想找个人来聊聊天,发泄一下。于是,他们在某一次的好友查找中遇到了。缘分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就来到你身边。他们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们以后会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亲密。
也许和很多的网友一样,大家都喜欢用一些“你好吗”“嗨”或者是一些表情符号来做开场白,然后互相询问一下姓名。知道名字以后,可能大家的距离就拉近了。之后就是询问一下更详细的信息。然后,大家都有意无意开一些男女之间的玩笑。就这样,慢慢地心和心就靠近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中间谁提出了见面的请求。当然和很多的网友一样,经历了一些内心的挣扎。但是,想到即将看到的那个心上人,一切的挣扎和怀疑都消失了。幸而他们没有像其他的网络骗子一样,只是为了玩弄感情或者是发泄欲望之类的骗人的把戏。
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乌市吧。当然这个是我推测的。如果一个女孩子要到千里之外去,谁都不会放心的。男主人公出了火车站,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女主人公。或许她比照片和视频中更漂亮吧。女主角看到了男主角,和心里的落差不大。然后和很多的情侣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一起吃饭,逛公园,玩游戏……感情和火山爆发一样,谁也收拾不了。点燃火山的可能是一次牵手,一次亲吻。然后,他们就自然而然的将彼此交付给对方。有时候,这种事情可以增强彼此的感情,当然也可能彼此之间因此而分开。他们没有分开,然后,他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和很多异地恋的情侣一样彼此分开。离开的时候,他们也应该是彼此都是依依不舍。之后,他们可能就是每天都通电话,或者是聊天视频。慢慢的他们的生活中就有了彼此。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然后不知道是哪一次,他们在彼此说了那么多山盟海誓的情话之后,就提出以后结婚。这种闪婚在大学校园里虽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他们就这样私定终生了。
很多故事的开头很完美,可是随着剧情的深入,故事就慢慢的变成了悲剧。这个故事如果和很多的完美的故事一样,也许就不值得记录下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女主角的父母发现女儿谈恋爱的事情。他们当然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只是,父母有时候好心办了坏事。以为女儿找一个有钱人或者是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就会幸福。在他们眼中,女儿嫁给一个汉族人,心里总是有些隔阂。他们出来反对了。只是他们甚至禁止女儿去上学。可是那样怎么能关住一个感情炙热的少女呢?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离开家的。然后,女主角就去了男主角那里,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女主角回到了家,父母眼看没办法再挡住,那就只好让他们顺其自然。之后,女主角到学校和男主角再次见面了。他们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段美好的时光。这一次的分开竟然成了永远的分开。他们都不知道这一次的阻挡者不是父母而是死神。很久以前,女主角有一次莫名其妙的晕倒了。父母很着急,之后他们知道女主角患了不治之症。只是,他们谁也不愿意将这个消息告诉女主角。女主角自然也不知道。
第54篇、爱情故事变成河如水般的温柔
因为心疼所爱的男人,女人便选择了一种如水般的温柔,呵护她的男人。他成为单身父亲的时候,女儿刚7岁。肿瘤医院送走了那个善良女人之后,女儿的小手抓了他一整天。从此,他开始娇惯女儿。女人说,“我也是因为他的那个样子喜欢上他的……那天,他带着女儿去春游,他牵着她的手并排走,很称职的一个慈父。”他们的爱情是在那之后不久开始的。“你知道吗?你做父亲的样子比做情人还要好,温厚极了。”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情话。
已经13岁的女孩,说什么也不让她进家。他为三个人见面准备的晚饭,在厨房里摆了3天之后倒掉了,女儿翻出母亲的一张照片,放大,摆在他预定的新房里……
他们只好重新坐回以前约会时常去的那家茶馆里。
她是独生女儿,家庭很传统,年老的父母用担心的眼光猜测着她的初恋。他去过她家。她父亲独自坐了一夜之后才说话:“挺沉稳的,年纪大,就大了吧……”她听见父亲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第二天带她去买了戒指,婚礼定在开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
现在,他坐在茶馆的椅子上,低着头,无话。她靠近他,蹲在身边,很近地看着他的脸。男人的眼睛布满红丝,那是从女儿那里得到的败绩。她觉得什么东西被打翻了,心慢慢地溶化成甜蜜的太妃糖软得没有力气怨恨。
她知道,来年的婚礼不会有了,因为一个倔强的小女孩。
第二年春天,女儿和同学去春游,汽车翻在高速公路上。女孩躺在父亲面前的遗体完好无损。他呆坐在医院抢救室外的椅子上,两手扶着膝盖,低着头,一缕头发挡在眼前。她第一时间赶去,走廊里没人,灯坏了,光线很暗。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因为无望,手上有种可以扣进她肌肤的气力。她把他的头紧紧揽在怀里,用两条胳膊护着……
一个不能谈论爱情的故事,却始终被爱情搀扶着,直到爱情过早地煎熬成了亲情。
他们最终没有结婚,因为他在失去女儿之后忽然间老了,再没了做丈夫的激情。但她却瞒着老父老母说是登了记,然后堂而皇之地搬进了他的家,不是因为没有了倔强的女孩儿,而是因为她爱着的男人正没人心疼呢!
女人开始洗涮、做饭,张罗着生活,预想中的烂漫似乎已经淹没在了实现的日子中。
女人在闲下来的时候想想就笑了:“我以为找到了一座山,没想到自己先变成了一条河……”
第55篇、人生故事爱情如沙
明天就是我的婚礼,我若有所思地问母亲:“妈妈,婚后我该如何掌握自己的爱情?”母亲微笑着,弯下腰缓缓地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子。
沙子温顺地躺在母亲手中,松松软软,像一捧滋养万物的沃土,不散落,不流失。
忽然母亲将双手紧紧一攥,即刻沙子四溢,纷纷从指缝间滑落,待母亲张开手时,沙子所剩无几,并且被压得毫无美感。
“妈妈,我明白了,爱情如沙。”
美的前奏是对爱的宽容与谅解,你的手握得越紧,爱情越容易从你的指缝间滑落。
第56篇、爱情故事十年,一点真心
一
衣橱里靠谱一点的衣服都试遍后,她终于选定这条藕荷色连衣裙。穿衣镜里的崔锦,清秀、优雅,就是憔悴了些——藕荷色很挑肤色,一不留神就把人衬得脸色颓败。犹豫好久,还是穿了这件,重新洁面化妆,借助带珠光的散粉和桃色胭脂,她整个人亮了起来。
快中午了,温敏才过来。隔好远就闻到浓郁香水味,崔锦笑着请温敏沙发上坐,她却像没听见,在餐桌旁坐下,从包里摸出个红包。
“这个你先收好。你结婚那天我会在罗马,也许在维也纳,旅行社的行程表上这么写的。”温敏仔细打量着崔锦,眉头微皱:“你该去做个深层全面的皮肤保养,别忘记锁骨、胸口、后背、胳膊,露出来的地方都做一下。”
崔锦微笑着“嗯”了一声,去厨房给她倒茶。温敏的眼光向来毒辣,扫人一眼,便知人家一身行头价值几何。但也就止于此。以衣冠取人,难免肤浅。这就是温敏。再往深处看,她就难懂了。
大概这便是温敏与陶健婚后一年多就闹离婚的原因。她不懂,或许也从没想过去搞懂陶健的想法和需求。
二
温敏比崔锦小两届,住相邻的两间宿舍,经常碰面,关系不错。后来温敏跟与崔锦同系但不同班的同学陶健谈恋爱,她想当然地以为,要不是因为自己,崔锦和陶健这辈子都不会有交集。
她就是这样的人,头脑简单,自信满满。
崔锦怎么也没想到,温敏会去追陶健,更没想到,陶健几乎没怎么挣扎就从了,不过几个月,她就收到他们的大红请柬。
其实,在学校时,崔锦跟陶健就挺聊得来,只要在校园里单独碰上,或是在阶梯教室里上大课,两人坐得近,就会聊上大半天。宿舍卧谈会时,室友们有时会开崔锦和陶健的玩笑,但不知什么原因,无论是室友还是崔锦,她们都感觉这只是玩笑,不当真。
忘了是怎么跟陶健再次联系的,崔锦只记得那时她刚失恋,工作上也不顺,陶健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只要她说一句烦,陶健就说,出来一起随便逛逛吧。
他们总是约在地铁口见面,满大街随意地逛,累了就找个地方坐坐,吃点东西,然后继续逛。一边逛一边聊,天南海北的,似乎总也聊不完。
就这样聚了五六次,崔锦找了新工作,陶健的工作也有变化,要去北京培训一段时间。在电话里他俩异口同声地说有空再约,却没想到,一起逛街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成为绝版。
三
四个月后她和陶健约在电影院见面。崔锦带上了新认识的男友程峰。从地铁口出来,她就看到陶健和一个女孩站在电影院门口。女孩窈窕、迷人,穿戴时尚,很张扬地美着。是温敏。
气场不合嘛!崔锦想。印象中温敏是漂亮的女孩,但跟陶健的气质不大搭调。
四个人简单招呼后就进了电影院,两对男女,各看各的。散场后温敏吵着要一块儿吃饭,崔锦微笑着说还有点事,程峰也很配合地说下次有空再聚吧。
第二天,陶健恢复了每天下午给崔锦打个电话的习惯,仿佛他们之间没有温敏和程峰。
“温敏跟我说,你们就要领证了?”
“……”
“见个面好吗?”陶健说,又补上一句:“就咱俩。”
那几天程峰在外地出差,即便没出差,崔锦也会答应陶健的邀约。她想起半年前,陶健那每天一个的电话,还有两人一起漫无目的的闲逛。唉,不过半年呀!
见面的地点约在崔锦住所附近的地铁口。下班后崔锦先去超市买了些食物带回家,顺便换了件衣裳再去见陶健。刚进超市就接到陶健的电话,再抬头,那人正在水果区冲她笑。
去了崔锦家,聊天,喝茶,吃零食。夜色渐渐降临,窗帘拉上之后,还没开灯,光线飘飘渺渺,身处其间的两个人突然就改变了话题。
“你们已经那个了吧?”
“有时。”
不再言语,身体靠近,陶健的吻落了下来。两人好像在做早就该做的事。一次又一次,似乎总也不满足,又觉得像是生离死别。
醒来时已是凌晨三点,好渴。陶健也睁开眼,从地板上坐起来,说,好饿。
崔锦找了两包方便面去厨房煮,陶健拿了几个橙子,看到冰箱上的榨汁机,问,切开吃还是榨汁喝?
抽油烟机与榨汁机争相吼叫着。深夜三点的厨房,明亮的灯光,真切得可怕,似乎不符合常情。再过两个小时,黎明将至,一切,将回到原来的轨道。
四
陶健和温敏结婚时,崔锦跟程峰已分手,与几个同学结伴去赴婚宴。从酒桌的安置就看得出,温敏家绝对强势。女方的酒桌占了绝大部分,男方的亲友少而寒酸,崔锦他们这一桌离礼台很远,靠近宴会厅大门。等新人过来敬酒等了很久,同来的女生说,不等了,撤吧。
崔锦也没等。
看着陶健结婚娶别人,是怎样的感觉?酒桌上有同学说陶健看中温敏貌美如花家境又好。她心中有些感慨,但还不算难过,反而有点担心。她想,娶了个将就着爱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会很难吧?
崔锦还真的猜对了。
温敏结婚后经常跟崔锦网聊,邀她出来唱歌或聚餐,但几次崔锦都找借口拒绝了,她也就不邀了,只是在网上把婚姻生活中的烦恼时不时地向崔锦倾诉。等到崔锦跟欧明谈婚论嫁时,那一对结婚两年的男女,已然闹起了离婚。
五
陶健没来参加崔锦的婚礼。崔锦觉得有点失落,又有点得意,心想:你终究还是在乎的吧。
婚后的生活可真忙,蜜月旅行,怀孕生子,忙着小家庭的事,还要婆家、娘家两边都兼顾。新婚的欧明对崔锦很好,小日子幸福、恬淡、从容,像溪水一般明明朗朗往前走,崔锦没有时间去关心别人的事了。
但崔锦还是知道温敏和陶健的事,知道他们没离,知道这两人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知道温敏突然回心转意想要生孩子,却发现自己很难怀孕,得慢慢治疗和调理。
岁月的溪流有时也会闹闹情绪,这儿打个弯那儿拐个角,日子就有了停滞感。而其中的幸福像一闪而过的风景,有时消失得令人有些不知所措。
欧明在崔锦怀孕期间跟一个女孩搞到一起,事情过去两年了,崔锦才在清理旧物时从两张被忘记扔的酒店发票中察出端倪。接下来的事很老土,暗察、侦破、审讯、招供,离婚二字说出口又晾着,家庭大战后又冷战,短短几个月,崔锦老了好几岁。
陶健隔着大卖场儿童游乐区和熙熙攘攘的人流叫她名字时,崔锦刚把儿子放进堆满泡泡球的小池里。
“好久没见了!”崔锦庆幸自己的体型恢复得很好,遗憾的是一身家居打扮,脸色也不好,日子过得像块抹布,只怕是瞒不过陶健的眼睛。
陶健注视她一会儿。“有些憔悴,怎么了?”他说。
是幻觉吗?崔锦看到他红了眼眶。
大概是觉得这么说不好,陶健赶紧提高了声音夸赞她儿子长得超可爱。崔锦回头看看正玩得起劲的儿子,再看看陶健,往事还没涌上心,她的眼角就湿润了。
晚上欧明回家时,照例小心翼翼看了看崔锦的脸色。闹了好几个月了,到底要僵持到什么时候,欧明想到这些就很烦恼。
平安夜那晚,温敏给崔锦打了个电话。
“我怀孕了。”听筒里传来低低的哽咽声。她装作激动地恭喜了温敏,然后事无巨细地叮嘱了她一些孕期注意事项,这才把电话放下。
那个晚上,崔锦彻底原谅了欧明。
六
梅雨天,雨似乎总也下不完,空气湿漉漉的。在一个普通的雨夜里,欧明带着儿子在大浴缸里洗亲子浴,崔锦难得清闲,点开微信。
刚一上去,就看到陶健的头像上有新信息。
“在吗?”
“上来了。”
“刚才进你的微博,看到很多照片。过去的,现在的。”
“哦。”
“想起很多事情。”
过了好久,崔锦才打出一个“哦”。
“我是一个自私、懦弱的人。”
“没有。这很正常。”
算算日子,下个月,陶健就要当爸爸了。
好久好久,久到崔锦听见浴室里欧明已带着儿子洗好澡,从浴缸里出来,正在穿衣服,父子俩互逗着玩,叫着笑着。
陶健发来一句话。“你要幸福地生活,一定要幸福啊!!”
“嗯。你也是。”
崔锦鼻子酸酸的。快10年了吧,他们两个人,能给彼此的,也就是这么一点真心吧。
趁着眼泪没流出来,她拉黑了他,并且退出了微信。
耳边传来丈夫和儿子嘻哈的欢笑声。
第57篇、爱情故事别等错过,再抱紧她
她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然后有气无力地对我说了句:“孩子,你可以抱抱我吗?”
1
高三那年的冬天,她给我做了许多回早餐,出生在北方农村的她最懂得如何调制筋道的面食。我还记得每个早晨,我被她赶着骂着吃完一个馅饼再骑车赶去上学,实在来不及就揣一个在兜里,到学校时,饼还热乎着。
对她来说,我的吃饭问题就是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小时候挑食,她还能变着花样给我一日三餐的惊喜,后来时间一点点在不粘锅上留下难以除掉的污渍,她也一点点失去了从前那种驾驭生活的从容。
她几乎把小区外面速食店里的东西都买了个遍,她那么省吃俭用的一个人,剩饭放馊了也不舍得扔,对我,却是没有止境地放任。
她定期给我塞零花钱,我总说不要,推来推去之后还是收下,每次她会再补上一句“奶奶最亲你了”,边说着边张开胳膊想要抱抱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厌恶她表达爱意的笨拙方式,所以每次都不自觉地躲开。
或许是因为相处的时间太久太长,所以人们在一切心安理得索取的同时才累积了一种又一种的厌恶。
2
她在自家阳台上种了一排辣椒,辣椒一年年成熟,成熟后就摘下几个炒菜用,辣味十足。她经常跟我炫耀这点小成就,笑得开心。
大二这个假期回来,她却把那一排排辣椒全给剪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只是看着那一株株光秃秃的辣椒,傻呵呵地笑。
她咳嗽得厉害,喘不上来气,每天需要吸氧,食量也越来越小,整个人一天天消瘦,瘦到只剩下骨头。每天要吃将近十种药物,咽下红红绿绿的胶囊。仿佛一夜之间,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股力量,就这样把她打倒了。
这种邪恶的力量,医学解释为——肺癌晚期。
脑萎缩让她记忆力大不如从前,她抓着我,不停地念叨着那句“奶奶最亲你了”,转眼又忘记了我的名字。
好像就是这么一个瞬间,从前所有的嫌隙不见了。像当初她给我买早点一样,我走遍大街小巷去买能引起食欲又能轻松下咽的东西。像当初她劝我一样,我趴在床边劝她开心一点。她抓着我的胳膊,我笑着对她说,什么坎都能过去的。
3
八十岁高龄,肺癌晚期,医生说只能选择保守治疗。
那天,我帮她倒了一杯水,劝她下床再多吃一点晚饭,她把头埋在干瘪的胳膊里,摇头。
就在我无计可施的时候,她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然后有气无力地对我说了句:“孩子,你可以抱抱我吗?”
我看见她竟然使出了从来没有过的力气从床上想要起来,但最后还是没能成功,我扶起她,继续劝她再多吃一点,没有多想地给了她一个草率的拥抱。
她只是一遍遍重复“吃不下去了”,躺了回去。
可谁也没想到,第二天,她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那天下午,在去医院的出租车上,迎面的冷气把湿润的眼睛风干,所有人在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最终还是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安静地躺在那里。
我忍住大哭,眼泪还是顺着脸颊一滴滴流下来,脑袋里只剩下了那个没有紧紧抱住她的拥抱。
她不再拥有温度,一切你之前认为没那么重要的事情,在这一刻变成了奢侈。
人这一辈子最难过最痛苦的事情,除了永远地失去一个人,或许就是在你马上就要失去一个人的时候,却没能用力地抱紧她,没有再一次好好看清楚她的样子,没有让她感受到你的不舍与留恋,没有再得到一个开心的笑容。就连最后一次留恋也成了另一种心情,最后一次努力都没了机会。
再多懊悔自责,唯一能苟且弥补的方式,就只剩下了一句对不起。
第58篇、人生故事爱情味道
爱情味道
有个故事,挺美丽,也挺苦。
有个高三的女孩子爱上了他的班主任,那是个新分来不久的大学生,尽管那个男大学生也挺喜欢这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但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刻谈情说爱,肯定会影响女孩子的高考成绩。因此他理智地决定,一定要及时地给那女孩子一个小小的“惩罚”。一天,当女孩子红着脸把一只美丽的千纸鹤送给他的时候,他故意“漫不经心”地把那只千纸鹤丢到了地上。女孩子吃了一惊,哭了,默默地走了。从此那女孩发愤读书,果然考上了一所极有名的大学。而当这一消息传来时,男教师悄悄地掉下了眼泪,因为他知道,那个本该属于他的明媚的故事,已经悄悄地离他远去了……
说真的,我挺喜欢故事里的这个男教师,也很为故事中的那个女孩子遗憾,如果这女孩子真的把男教师的“理智”当成了冷漠,那么,今生今世,她也就再也碰不到这样一个富有责任心的真正的男子汉了!
第七辑 爱情味道第61则 吊脚楼下的守望
克里斯觉得,这世界本没有永恒的爱情,所以他不停地游走于世界的很多角落,却不为谁停留。经历每个国家和地方都像与一个陌生而温暖的怀抱相拥,惟有越南让他感觉不一样。
越南是克里斯心灵深处的一个伤疤。30年前的那场战争让无数美国年轻人离开家园,走上战场,很多爱情在这里伤逝,很多生命在这里消失,克里斯就是其中的见证者。那年,20岁的克里斯在一次战役中,腿部受了重伤,当他醒来的时候,一个黝黑清秀的越南女孩正在给他清洗伤口。
“别害怕,”女孩笑着对他说,“我叫瓦花,住在这个村子里,请你相信我,我会帮你疗伤。”她穿着白色有浅花的开衩长衫和一袭长裤,头戴竹笠,衬得身姿更为婀娜。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涌上克里斯的心头。瓦花把他藏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每天带来草药和吃的东西。一个月后,克里斯的伤渐渐有所好转,他对瓦花的依赖和感情也日益加深。
克里斯不想当逃兵,他在伤势好转后又重新归队了。“瓦花,等着我!”克里斯无限深情地对心爱的女孩说。他把一条嵌着自己照片的项链送给瓦花当信物,“等这场仗打完,我就来接你,我们再也不分开!”
战争终于结束了,两个国家都伤痕累累。克里斯盼着带瓦花回美国,开始幸福的生活。可当他赶到瓦花的村子的时候,却听说瓦花已经离开了,和她一起走的还有一个当地的年轻小伙子。克里斯的心沉到谷底,为什么瓦花没有信守诺言呢?为什么她又爱上了别人?绝望的克里斯从此开始了四处飘荡的生活。
光阴似箭,周游世界的克里斯又走到了越南。他游览了妈祖庙,单人乘独木舟穿越小峡谷,品尝越南薄饼和螺蛳粉……这里山温水暖,海滩清洁,无边的运河上密布着小船,沼泽和玫瑰园的美景让克里斯感慨不已。
一天,克里斯背着行囊在郊区一条山路上漫步,迷失了方向。迎面走来一位朴实的中年男子,克里斯向他询问路径。男子望着他,显出一丝惊讶,这让克里斯觉得有点意外。
可能他是没想到会在山野里见到一个美国人吧?克里斯暗想,他呵呵笑道:“我是不是看上去很奇怪?”
“哦,不,您只是看上去像一个流浪者。”男子定了定神,“像一只无脚的小鸟,在路上奔波不歇。”克里斯撩了撩自己蓬乱的长发,耸耸肩说:“是的,我身无分文,却在全世界吃晚餐。可以让我去您家里喝点水吗?”男子顿了一下,但马上很热情地说:“我叫凯金,家在附近,欢迎您来做客。”
他们拐进一条羊肠小径,小路深处竟然孤单地立着一座古旧而精致的吊脚楼——四柱撑地,横梁对穿,上面是悬空的阁楼,廊沿装着木栏扶手,楼下种满了花草,在无冬的越南,它们常开不败,香气四溢。
克里斯抬头望着这座吊脚楼,看见一位中年女子站在窗边,脸部的轮廓竟然像极了瓦花!克里斯忽然觉得呼吸困难,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可能!我会见到分离30年的瓦花吗?惴惴不安中,他跟着凯金走上吊脚楼。
“瓦花,我们来客人了!”凯金对妻子喊道。窗边的女子回过头来,朝着克里斯淡淡地点了点头,她好像已经不认识他了,这冷漠刺穿了克里斯的心。
她怎么能这样对我?30年前,她的背叛伤得他体无完肤,如今,这个他为之黯然神伤,朝思暮想的女子,竟然不认识他了。
克里斯又羞又恼,冷冷地对凯金说:“我想,我不打扰你们了,我还要赶晚上的火车。谢谢你的热情招待!”凯金忙说:“请您留下来吃了饭再走吧,其实我的妻子很热心善良,瓦花,这位先生是从美国来的游客,他迷了路。”
“您是美国人?”瓦花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起来,“请您留下来吃午饭好吗?”她想上前一步,却不小心被椅子绊了一下,凯金一个箭步冲上去扶起妻子。“对不起,我的妻子眼睛看不见,请您原谅。”凯金十分抱歉地说。克里斯惊讶地张大了嘴,他迈向门口的步伐收了回来。“怎么,她看不见?”一股说不清的痛楚涌上心来。“是的,已经30年了,那时候还在打仗。”瓦花平静地说,“请您留下来吃午饭好吗?我想听您讲一些关于美国的事情。”
克里斯内心的防线完全被瓦解了,他没有想到当初背叛自己的女子居然失明了,他忽然很想听听她讲过去的事情,也许有一些他不知道的细节。
“我有一个美国的朋友,叫克里斯,曾经参加过越南战争。如果您回到美国,能帮我打听一下他的消息吗?我只想知道他现在还好不好。”瓦花说话的时候,凯金一直憨厚地坐在旁边,为妻子擦去脸颊上的汗珠。
“您很惦记他吗?怎么当时就断了消息呢?”克里斯按捺不住内心的疑问:“我被流弹击中了头部,”瓦花喃喃地说,“以后就渐渐失明了。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负担,所以选择了离开。凯金与我从小一起长大,他担心我一个人有危险,就一直照顾着我……”克里斯终于明白了那时候瓦花为什么离开他。
凯金做了丰盛的午餐为克里斯洗尘。席间,凯金不停地为妻子夹菜,细心呵护。克里斯给他们讲美国这30年来的变化,人民对于那场战争的纪念和忏悔。只是他的身份,却始终没有提起。
“我该走了,”克里斯说,“感谢你们这顿丰盛的午餐,它将是我在越南最美好的回忆。还有等我回到美国,我会帮你们打听克里斯的消息。不过我想他现在一定和你们一样过着安静祥和的生活,因为上帝保佑所有的好心人。”
“瓦花,我送客人出村口。”凯金握着妻子的手充满了力量。“欢迎您再来做客。”瓦花微笑着向克里斯告别,眉宇之间流淌着幸福和安详。
走出吊脚楼的时候,克里斯回头望了一眼,瓦花还站在吊脚楼的窗前,若有所思地凝望着。
“你为什么不说穿自己的身份呢?”路上,凯金忽然开口,“其实你就是30年前瓦花等待的那个人啊!当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是谁了。瓦花一直把嵌着你照片的项链戴在脖子上,她戴了30年。”克里斯摇了摇头,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自己的渺小,而眼前站着的这个汉子,这个让他有夺妻之恨的男人,却是这么地高大。30年了,他陪伴在双目失明的瓦花身边,细心呵护,不离不弃,而自己又做过什么呢?“请不要告诉瓦花我来过,我知道她现在很幸福就足够了。她这么依赖你,足以说明你对她而言比我更重要,我想我可以坦然地面对这段往事了。”
“谢谢你,其实我刚才一直很害怕你会告诉他,我是这样爱她!我会一如既往地好好照顾她,她后半生的幸福,就交给我吧!”凯金感激地说。两个男人的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眼睛里交汇着理解与信任的光芒。克里斯走出村子的时候,内心充满从未有过的平和,一个藏了30年的心结就这样解开了。现在他想找寻属于自己的某些东西。
一年后,纽约出现了一间叫“吊脚楼”的咖啡店,店主人和他美丽的妻子在店里摆满了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纪念品和图片。每当有人问起店名的来由,主人就说;“曾经有人叫我无脚的小鸟,后来,我想有一间吊脚楼,累了把脚放下来。懂得抹去岁月带来的伤痕,剩下的便都是美好的回忆了……”
第59篇、爱情故事用60年换真心
林语堂娶的人叫廖翠凤,挂念了一辈子的人却叫陈锦端。
陈锦端出身名门,父亲陈天恩是归国华侨,早期资助过孙中山。女儿和林语堂谈恋爱后,陈天恩虽然欣赏他的才华,但更希望女儿找个殷实的人家。为了让林语堂彻底死心,他直接告诉林语堂:“我已为锦端定了亲。”
陈天恩虽然狠心,内心深处对林语堂却有一份愧疚,为了弥补这份歉意,他决定帮助林语堂再开始一段恋情。他有意把隔壁邻居廖家的二女儿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廖家也是当地巨贾,没有很重的门第观念,廖翠凤也很喜欢林语堂,她的兄弟和林语堂是好朋友。
廖翠凤的兄弟设宴邀请林语堂,林语堂自然要赴约。在饭桌上,林语堂老觉得有人瞧着自己。许久后再问起这事,已是妻子的廖翠凤坦言道:“我当时在数你吃了几碗饭,怕你没吃饱。”
两人很快就熟悉起来,可直到大学毕业,林语堂对廖翠凤还是没有一个交代。母亲劝说女儿:“他就是个牧师的儿子,和他在一起,苦。”可廖翠凤坚定地回了一句:“穷有什么关系?”这话利落得让母亲无法反驳。
从朋友那里听说此事后,林语堂心中万分感激,如有此妻,夫复何求。
1919年,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了。结婚时,林语堂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把火烧了结婚证书,解释说:“结婚证书只有在离婚时才用得着。”他用这件事提醒自己要与眼前这位女子共度一生。
婚后不久,林语堂与廖翠凤一起到国外留学,回国后在北京、厦门等地教学任职,并有了三个女儿。
陈锦端悔恨不已,拒绝了父亲为她挑选的富家子弟,远渡重洋独自去美国留学。留学归来时,她仍孤身一人住在上海。
陈廖两家是旧识,廖翠凤便经常邀请她来家中做客。廖翠凤很坦然地对孩子们说:“爸爸曾喜欢过你们锦端阿姨。”孩子们好奇地问林语堂,为何他画中的女子都是同样的发型,林语堂也不避讳,说:“锦端的头发就是这样梳的。”
廖翠凤对陈锦端的坦然、林语堂对孩子们的豁达化解了他们的婚姻危机。夫妻之间对于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坦诚相见。
也许是因为记恨父亲以门户之见赶走了自己的至爱,陈锦端始终没有选择嫁入父亲眼中其他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32岁时才嫁给厦门大学一名普通的教授。
有一天,陈锦端的嫂子登门拜访,当得知陈锦端居住在厦门时,林语堂不禁双手硬撑着轮椅的扶手想站起来,并连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一向通情达理的廖翠凤忍不住斥责:“语堂!不要发疯,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林语堂听罢,颓然地倒在轮椅上喟然长叹。廖翠凤心中既愤慨又悲凉——60年的相守仍然换不到一颗真心。
相守与相爱之间到底隔了几条沟壑?想来廖翠凤这一生都没弄懂这个问题。而林语堂懂得爱,更懂得“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道理,自此,林语堂与陈锦端再未相见。
第60篇、人生故事爱情
“没有屈从于肉欲,没有败给孤寂,没有输给渴求温暖的贪念。”这句话,偶然看到,觉得有准确之处。
世俗中男女之间普遍的爱情,大多由这3条的反面而起:对肉欲的屈从,对孤寂的认输,对温暖的渴求。对方是工具,试图满足需求,填补身心漏洞。如果我们失去肉欲,不害怕孤独,也无所谓来自他人的温暖,爱情就会失去其功能。它可以不存在。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对爱情的本质浅薄而不自知,却具备盲目而强势的自信,要求对方,一个陌生男子可以被当做父亲兄长奴仆那样要求,兢兢业业诚惶诚恐并且始终热情不变。有谁能做到?不用说没有义务,连理由都很艰辛。大家都不过是普通人而已。这本是两个人之间的巨大作业,而不能是一相情愿的需求和期望。
95岁的以马内利修女谈论爱情,有其中肯观点:“每个人都期待接自己的方式被爱,每个人都希望另一半能够对自己的期待作出反应。因此,许多爱情关系不过是一些从自身出发并且回到自身的行动。”同理,对别人的需索,会成为自己的落空;对别人的期许,会成为自己的失望,对别人的依赖,会成为自己的伤痛。对别人的试图占有,会成为自己的禁锢;与之相反,对别人的忍耐,会成为自己的安宁;对别人的放手,会成为自己的自由,对别人的付出,会成为自已的获得,对别人的怜悯,会成为对自己的宽恕。但世俗的爱情关系中,人一定充分暴露自己最自然的一面,也就是不加控制的一面,但这需要付出代价。因为我们置身的是成年人的世界,面对的是成年人的心灵。
在俗世,爱情,这样简单的两个字,实在含义非凡。不但涵括真与假、善与恶、美与罪的人性层面,同时覆盖欲望、贪恋、孤独、温暖、回忆、情感、沉沦……种种基本生命命题。很多人会说,爱情。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世界上当然有看起来更重要的事,经济、政治、战争、变革、大时代,诸如此类。但那些与我们生命结构相关的,始终只是真实而细微的情感存在:童年、父母家庭、少年的恋爱、伴侣和孩子、与他人的付出和索取过的关系、创伤、挫败、喜悦、路边看见的一簇鸢尾花、深夜雨水的声音、一封书信以及在某段往事突然袭来时的黯然感伤……
第61篇、爱情故事人生只有一次,我不想将就
“又到辞旧迎新的时候,我这个芳龄三十二的‘齐天大剩’又将成父母、亲友的重点关注对象了,想想即将要面对那熟悉的一幕幕都不寒而栗。去年我已经相亲11次,总算跟一个还能对上眼的男人开始了交往,不料才两个月,就发现他是个脚踩三只船的渣男……两周前,我们彻底不联系了。父母怪我太挑剔,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委屈了,我还能怎么办呢?这样的结局,我也很无奈啊。”
QQ上,蔻晓(化名)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七八天,她说真想这辈子就自己一个人过算了,但她没有勇气面对父母殷切的目光,没有办法拒绝来自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好意,“要不我就随便找一个,凑合着成个家,能不能一起过下去再走着瞧。可人生只有一次,我不想将就。”
初恋病故,我的心也跟着死了
32岁未婚,无论男女,都逃不了“齐天大剩”的“美名”了。
我在市区一家企业做文员,收入一般,长相一般,性格还算随和,心气不算高,就想找个彼此顺眼的男人,踏踏实实过日子。按理说,像我这种离“红颜薄命”还差十万八千里的女人,怎么都不该被剩下来啊,可命运就给了我这样的安排。
从小,我就是个乖乖女,听爸妈的话,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扑在学习上。或许是天资不够吧,无论我怎么努力,也只是艰难地在班里保持中等偏上水平。上大学后,班里有一半的女生恋爱了,而我在没谈恋爱的那一半里。
其实,大三的时候,我喜欢过班里一个男生,他对我似乎也有点意思,但我们都矜持着没有戳破。大学毕业后,我在杭州工作了一年半,后来回到金华。那个男生起初在嘉兴工作,后来却去了杭州。我们保持浅浅的联系,却始终没敢往前迈步,现在想来,是爱得很不够吧,连表白的冲动和欲望都没有。
回到金华工作不久,我认识了初恋小杨(化名)。他大我两岁,他们公司和我所在的公司在同一幢办公楼里。电梯里的上上下下,早餐、午餐在公司周边小店里的偶遇,让我们渐渐熟络,然后自然而然地发展为恋爱关系。
小杨是江西人,只身在金华打拼,工作非常努力。他家境很一般,家里还有弟弟妹妹和多病的母亲要他资助,所以每月积蓄十分有限。起初,我父母非常反对我们恋爱,怕我以后会过得太辛苦。小杨对我很好,自己省吃俭用也要给我买当时最好的手机、名牌的羊绒围巾……他说,我值得最好的,可惜他不能像别人那样三天两头给女朋友送礼物,只能少而精,送他买得起的最好物品给我。
小杨的宠溺与呵护,让平平常常的我觉得自己像个小仙女——好的爱情,就是会让两个人都幸福快乐,而且由衷地想要变得更美更好吧。小杨一边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边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想要早点攒够买房的首付。小杨的努力和他对我的真心终于打动了我父母,2012年底,我父母赞助我们按揭买了一套房子,每月按揭款从小杨卡里扣。
我俩快快乐乐地忙着装修新房,本以为幸福生活就在前面招手了,不料小杨突然病倒了。医生开了一沓化验单、检查单,最后告诉我们,小杨是直肠癌晚期。我俩都蒙了,放下一切,四处求医,然而天不遂人愿,半年后小杨还是抛下我走了。
小杨走了,我的心也死了。我无法忘了他,无法像从前那样开心快乐。差不多两年,我走不出那份永失我爱的伤痛。
为了父母,我尝试重新积极生活
我的萎靡让父母迅速衰老,看着他们白发苍苍的样子,看着他们殷切的目光和满腹心事却不敢开口跟我多说什么的隐忍,我终于决定改变自己。2015年底,我在好友的劝说下开始接受心理疏导,尝试着走出那片阴霾。
我去学舞蹈,想要在美妙的旋律和曼妙的舞姿中打开自己,释放自己。我接受了闺蜜安排的一次相亲,不料惨遭淘汰。“阴气太重,忧思太浓”,对方的这句评语,让我觉得自己像站在X光机前,被人从外到内看了个透彻。
2017年春节,3年没跟亲友照面的我陪父母走亲访友,来自各方的关注、询问和打探让我既心怀感激又惴惴不安。“父母年纪大了,早点结婚成家才能让他们安心享受晚年”,这是亲友们说得最多的话,也是深深触动我内心的一句话。是啊,到了这个年纪,婚姻大事不但关系着自己内心的感受,更关乎父母的幸福指数。
可惜,我不是绝色美女,平凡如我,在遭遇了那么多的失望和心灰意冷之后,接到阿康(化名)约见的电话时,心里的那份喜悦和窃喜可想而知。阿康是我11个相亲对象中条件最好的,大我3岁,未婚,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高大俊逸,长相和谈吐都让人觉得很舒服。之前,连那个丧偶带着一个儿子的小公务员都看不上我,阿康却给了我意想不到的热情主动,怎能不让我心动?我暗自庆幸,觉得自己运气太好,居然还能遇上一个懂得欣赏我内在美的适龄适婚男人。
遭遇渣男,我及时断交止损
相亲之后的第一次约见,阿康给我的印象很好。他说,拖到现在没结婚,一方面是因为他经历了一场长长的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惨败初恋,另一方面是因为跟朋友合办的公司在初创和上升期耗费了许多心力。我们谈各自的经历,谈自己的梦想,一切都很合拍,一切都比想象的更好,有那么一个瞬间,我都相信世间真有缘分这回事了。
因为工作忙,我和阿康见面频率不高,一周一两次,但他每天都会在微信里跟我说“早安”“晚安”,这让我觉得幸福安适,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平淡安稳的生活。交往了一个半月后,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让我发现了一些真相,我们之间的关系急转直下。生活中,有些意外,真的可以超越肥皂剧编剧的想象力。
他们交往了半年多,小姑娘觉得男朋友对自己很好,就是在一起单独相处的时间太少,男友总以出差、谈业务为由不见她,但每天早晚的问候,又让她觉得暖暖的。那天,小姑娘跟好朋友去杭州买衣服,却意外地在商场的一间餐厅里,看到她心爱的男朋友跟一个陌生女人神态亲昵地吃饭,男朋友还不时地给那女子夹菜,用餐巾纸擦掉她嘴角的汤汁。小姑娘拍下了他们的亲密照片,还发了几张给我闺蜜。闺蜜劝解了表妹一番,让她不要胡思乱想,说她再帮忙调查一下。结束通话,闺蜜仔细翻看手机里的照片,说两个人的神情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朋友或者合作伙伴,而更像是情侣。说着,闺蜜还把手机递给我,让我帮忙判断一下。
我接过手机一看,傻了。照片上那个男人不是阿康吗?我彻底无语了。翻出我手机里我和阿康的自拍合影递给闺蜜,闺蜜也傻掉了。她拨通表妹的电话,问她男朋友的名字、公司名称,然后把电话递给我。
真相昭然若揭,我把闺蜜表妹拍的照片发给阿康,请他给我一个解释。没想到,他竟然淡定自若地回复:“婚姻是人生大事,当然要慎重选择。我年龄不小了,当然要多方接触,然后从中选出最适合自己的。”我一气之下,立即从微信通讯录里删了他。我想,虽然我对他有点感觉,但这么不靠谱的男人绝对不能要。
没想到,第二天阿康居然到我公司门口来等我下班,要我跟他一起吃饭。他脸皮的厚度也真的超出了我的想象力,我好奇他要跟我说什么,就跟他一起去了。没想到,他说还要跟我继续交往,我问他这到底是继续交往还是继续考察,他居然振振有词地说,“在继续交往中继续考察”。这种渣男,我摔门而出。我的时间也很宝贵,我只能及时断交止损。
茫茫人海里,要找個情投意合的人一起过完一生真的好难。我也想过,在相亲对象里闭着眼挑一个愿意跟我结婚的,完成自己的使命,让父母如愿。可我真的很不甘心啊,人生只有一次,我不想将就……我该怎么办,请大家给我指条路吧。
第62篇、爱情故事失败的人才有动人的爱情
三年没有恋爱过了。
我和朋友在冬天的太湖邊走着,朋友忽然提起这句话。她说明明现在工作比以前好多了,钱也比以前多多了,而且负责任地讲,她比三年前好看多了。
现在有的是约会的时间,情侣旅行的花费,为什么反而谈不成恋爱了?
“因为你太成功了。”我对她说。对成功人士来说,爱情真的是必要的吗?
成功的不需要男人养的女人,只有一个心思,我不需要你雪中送炭,那也太不体面了,我只希望你为我锦上添花,希望你让我的生活更加愉快,不然我要你干吗?
另一个朋友抱着这种心态,单身了差不多五年。她上一次跟人提分手,是受不了男友喝醉后很爱哭,她想了一下觉得这事实在难以忍受,凭什么要守护他脆弱的心灵?这个朋友曾对我说:“我觉得单身比恋爱强多了。”
她们都太成功了。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成年人的生活里没有爱情吧。
偶然看了一部电影,叫《一些怪人》,里面有一个失去右眼的高中男生,每天被人欺负。看着看着我想起了自己高中时失败的人生:学习差,长得不漂亮,再有点缺陷,好了,你注定在高中生鄙视链的底端,接受所有人的恶意。
电影中的男孩看到了一个胖女孩,一个极胖极胖的怪人,染青色头发,戴着唇钉,他恶意嘲讽了一下她,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最差的。后来这两个怪人居然在一起了。
他们用对方来抵抗这个世界所有的嘲笑,男孩拼命存钱,女孩拼命减肥。两人都想用成功为这份爱情增光添彩。
毕业后,女孩去了远方上大学,二人就此分别。再相见时,胖女孩已经变成了人群中那个虽然还是不算瘦,但足够美丽的女孩,她胖到了一个正常范围,有着自己独特的,让人过目不忘的美。男人总是喜欢跟她搭讪,邀请她一起去吃饭聊天。
独眼男孩也装上了义眼,他从一个怪人变成了普通人。去酒吧会因为太过普通,让女孩觉得:“你有什么特别的?你只是一个看起来很穷,很瘦的年轻人。”男孩愤怒地掏出了他的义眼。
胖女孩在操场上狂奔,她要继续瘦下去,她想有正常人的感情。直到最后一刻,她忽然明白了独眼男孩说过的话:就算你再努力,你也不能变成他们的一份子。失败的人才会有爱情。
成功的人对爱情的看法是:你到底有什么用呢?我一个人过得很满足,我一直都有约会,我只是觉得这一切没什么意思。
朋友问:“我该怎么办呢?”我对她说,她可以重新变成一个极其需要别人的人,离开自己的舒适圈,一个人去创业,没准创业失败的时候会有英雄救美,或者一个人去做一个话剧,去搞一个项目,中间有那么多可以失败的地方。实在不行,一个人出去旅行,把钱包弄丢怎么样?
朋友用一种“你是不是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她三十岁了,根本不想让人生有什么变故。
《一些怪人》里的独眼男孩和胖女孩又一次相聚是在医院急诊室外,一个共同的朋友被送进抢救室,这两个人坐在一起,根本不想要和解,可他们实在太害怕了,害怕这个朋友会死。
男生把头靠在女生肩膀上,就这样,生出了又一种互相依靠的爱情。
第63篇、爱情故事相依
是一位法国画家的作品,画一对老年夫妇,共撑一把雨伞,相互提携着在街巷行走。全世界各个角落都能找到这样平常的街头小景。画家采用新印象主义的点彩法,并不刻画人物的性格,仅仅描摹他俩被雨雾蒙罩了的背影,但那神态却自然动人,其间有一缕凄楚的情思拨动我的心弦,不是因为画的技巧,而是这一对老年夫妇本身。
我想,这画的题目应该叫做:相依。
相依,相依着走向老年、走向坟墓,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有多少夫妇能相依到头?真正达到心灵与心灵互励互慰、息息呼应、合而为一同归于寂灭。在西方世界更困难了些,相依,似乎属于东方的人情美,属于我国古老的传统伦理。
当我在街上看到老年夫妇搀扶着缓缓地行走,我便会投以敬畏的目光,仿佛正举行一幕庄严的神圣的婚礼,却踏着贝多芬的《葬礼进行曲》的节拍,油然地滋生时光易逝的哀戚感,哀戚中洇透着幸福。一位老太婆曾经笑指她的老伴向别人介绍说:“我是他的活手杖!”果真如此么?那么他又是她的什么?
他是她的“擀面杖”么?莫开玩笑,他俩谁也离不开谁。
然而这是不容易的。老天并不让人间圆满、个个相依。她的他先撒了手,或他的她弃世入土。即使他和她都在人间,却天各一方,形同陌路;或虽同居一室,却心灵隔膜筑起了厚厚的墙。
残年害怕孤独,孤独的境况是悲惨的,然而最可悲的却是表面“相依”而内心孤独,那比孤独者更其孤独。
自从我的母亲故世,不到2年,家父明显地见老了,背伛偻了,耳朵背了,步履也踉跄了,本来絮叨好胜的老人,从早到晚地挑剔责怪老太婆,如今责怪谁呢?因而只得终日不发一言,仿佛原掩藏着八旬翁叟的模样,矍然察觉了。正如古小说里常用的一句话:“渐渐露出下世的光景来。”一个完全的强者,也许心灵不需要拐杖能支撑住,然而人都是不完全的,那缺陷的部分正需要填补使之平衡。我父亲是个没有任何丰功伟绩的平凡的老人,没有说话的伴儿,向隅茕独,昼而复夜,缄默又缄默,白天尚可耐,如何度过睡眠少、易惊醒的漫长的长夜?
脖颈落枕了,腰支不起来,关节时而酸痛,呼老伴儿过来,揉揉捶捶,即使并不真解决问题,也是一剂精神的油膏,暂时滑润一下磨损的机械。就是十分的健康,半夜里鼾声停歇的一刻,老伴儿若在,会梦呓般地呼唤她的小名,推醒她:“喂,××,你醒着吗?”
另一位回答说:“听见了,听见了,醒着哩,啥事呀?”
“真怪,真怪,梦见了我娘……”
“哎呀哟!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你娘的骨头早烂没了……”
“嗳,你说怪不怪?偏偏梦见老娘给我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我爱吃糯米团子。从前我当姑娘的时候……”
从前爱吃的东西,在故乡,一间什么什么店,什么什么楼,点了一样什么什么菜,说得起劲。他俩各说各的,也许风马牛不相及,却都向对方表示同情和首肯。一本详梦的小书,一副“通关”的纸牌,也足以使他俩讨论半宿。
并非有意去窃听,枕上的话传到你的耳畔,于是你会心地微笑了,为老年人的天真的孩子气,为他们无意义的但却谐洽的谈心断断续续的絮语所催眠,睡眼矇眬地到梦的边缘。你以为是一对雨中的斑鸠哆哆哝哝的低语,诉说不尽琐细的往事如扯不开的乱麻或故意搅和的话题。
于今,他独自醒来呢?又不自禁地呼唤另一位的小名:“喂,喂,你醒了吗?”没有回答。醒醒吧,伴儿!和我唠唠嗑儿吧!哪怕争吵呢,争吵也是另一种方式的谈心哩!没有回答。他忘了,她已不可能,唯坟墓般的黑暗,座钟滴荅,幽冥永隔。于是悲从中来,哽咽数声,长吁一气,也就作罢。老年人挤不出眼泪。
即使伟人、学者、思想家、作家也不能免吧?最近读到韦奈同志回忆他的外祖父俞平伯老人在老伴去世后异乎寻常的冷静,整日沉默,待更深夜静,才听到他自言自语,像在和老伴说话儿。唯其如此,更觉凄凉,正仿佛“七月七日长生殿”呢!
有一位市委书记,从60年代初掌权的时候,便能见到他有时和农村妻子一起散步,如今退休了,相依着半大脚的老太婆每天在公园的绿长椅上坐一个时辰。这位书记说不上有什么突出的政绩,却被市民奉为楷模,称赞传诵:“看看×书记,多好!人家这一对,啧啧,老两口准是好人!”遗弃发妻的“陈世美”式的干部最不容于国人。其实当了“陈世美”,换个“拿得出手”的有文化的夫人又如何?就能白头相依么?也许反而会更糟!
我还见过老两口在客人面前、小辈面前相敬如宾,互相称“您”,上楼下楼,老头儿并不使眼色,仅把胳膊肘弯一下,老太婆便主动将手伸入,何其亲密!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破绽,他俩的感情并没有交流,仅保存一种仪式而已。只剩下老两口的时候,便不再演戏,暴露了真面目,他俩是在互相憎厌着。老头儿埋头集邮册里;老太婆则到厨房和女儿絮叨。晚间铺被子也各铺一头、互不干扰……
相依难得,人生孤独!望着父亲踽踽而行的背影,我默想着世界迟暮。
但我仍要深深地祝愿,愿天下成眷属的有情人,相依始终!
第64篇、爱情故事多一个人爱我
午夜时分,睡得正香,电话忽然响起来。接起来,还没开口,就听到闺蜜文雅的抽泣声:“梅子,我想离婚。”
文雅想离婚?怎么可能。几个小时前,老公还将她当成幸福楷模对我谆谆教导循循善诱呢。
“陈平太过分了,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
文雅的哭诉中,我渐渐听清原委。她家小宝一个小时前突然发起高烧,打上退烧针后体温很快降了下来,陈平却发起了脾气,说孩子突然高烧是文雅一手造成的。
“今天上午,我看天气好,带小宝去了一趟公园,孩子玩得好好的,下午也一直没事,怎么可能半夜高烧和去公园有关。”
文雅越说越伤心:“上个月,小宝鼻塞,陈平也埋怨我,说是洗澡闹的,可是,已经洗澡两天了,怎么会等到现在才感冒。”
安慰了大半天,好歹将文雅的情绪安抚下来。放了电话,老公已经被吵醒:“谁啊,这大半夜的。”
我心中一个闪念,文雅家的事儿不正好教育教育老公嘛?最近这段时间,我们俩因为要不要二胎且僵持着呢。自从单独二胎政策放开的消息传出,老公一直蠢蠢欲动,我也不是不喜欢孩子,可一想到要二胎,又觉得憷头。儿子已经七岁了,今年刚上一年级,好容易轻松下来,若再要一个,是不是那焦头烂额的日子又要重来一遍啊。而且,现在养一个孩子要多少钱。
老公不以为然:“穷生穷养,富生富养,只要有充足的爱,一切都不成问题。”看我不为所动,他又拍着胸脯打包票:“你只管怀孕,孩子一落地,一切都包在我身上。”
一切包在他身上,哪有那么简单啊,难道他是印钞机?
“你别什么事都向钱看齐,文雅家不和我们差不多嘛,人家两个孩子不也养得好好的。”
说到文雅,好像确实挺让人羡慕。因为她和陈平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早在两年前就要了二胎。她家女儿与我家儿子同岁,现在同一个班级,每次接孩子遇到她和陈平,老公都要扑上去亲人家二宝半天。
偶尔聚会,虽然文雅也吐槽带孩子的辛苦,但言谈话语间的幸福感太明显了。更让人眼热的,还是陈平那个贱贱的样子。有一次,我正好在她家,二宝拉了粑粑,陈平兴奋得跟中了彩票一样:“老婆,快来看,二宝的腹泻止住了。”两口子围着那一坨黄灿灿的东东,激动得手舞足蹈,看得人哭笑不得。
实话说,每当文雅家的二宝歪歪扭扭地冲到怀里来时,我心中也会有突然的母爱泛滥。儿子虽然才七岁,可自我意识已经很强烈了,晚上自己睡一个房间,吃饭穿衣完全自力更生。省心的同时我又有点失落,对于一个妈妈来说,有个又萌又乖的小东西肉团团黏到身上的那种感觉,嗳,别提多美妙了。
可向往替代不了现实。当年儿子出生时,公婆还可以帮忙带孩子,现在情势却变化了,前年公公得过一次重病,身体大不如从前,婆婆全部精力都放到他身上,根本无暇顾及我们。
“文雅和她老公可以自己带孩子,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大不了我也向陈平学习就是了。”
为了说服我,老公简直使出了浑身解数。
假若要一个二宝真的能让老公学到陈平身上爱家如命的贤淑,也许,真的可以试试?
就在我犹豫不决时,文雅的电话适时而至,贤淑妇男陈平原来并没有想象中完美,那我还让老公跟他学什么啊!
第二天,我特意去看文雅。
进门时,她正在房间里哄孩子,系着花围裙的陈平笑嘻嘻给我倒了一杯茶,显然,他一点都不知道文雅给我打过电话。
正琢磨着如何教训下这家伙,他突然一声惊呼:“坏了坏了,我给宝宝炖的肉羹时间要过了。”
看着那个手忙脚乱的背影,我心中的仗义不自觉馁了一下,虽然陈平有过分之处,可就其本质而言,这还真是个不错的男人。两年前,文雅生完孩子,家里请过一个保姆,陈平嫌人家粗手粗脚不细致,为了孩子,他主动辞职。据说当时夫妻俩还有争执,文雅不想陈平年纪轻轻就沦为家庭妇男,但陈平说自己是程序员可以业余找兼职,大不了辛苦一点就是了。
陈平一手将二宝的养育大任拢在了自己肩上。这一点,为他从此赢得了五好老公的闪闪光环。
但是,五好老公的光环也不是鸡蛋里挑骨头的理由啊。
正琢磨着,卧室的门轻轻推开,文雅蹑手蹑脚出来了。
“二宝睡着了。”她笑嘻嘻凑到我身边,转而又冲着厨房撒娇:“亲爱的,我要吃蛋羹,好饿啊。”
我勒个去,她不是要离婚嘛。
“嘿嘿,当时我是太生气了……再说,陈平也主动和我道歉了,他是太心疼孩子才信口胡说,我才不会和他一般见识。”
我的目瞪口呆中,文雅抱出一本影集:“快看看我家刚照的全家福,你看你看,二宝和大宝笑得多甜啊,还有这张……还有这张……”
我实在受不了这个肉麻的家伙死命夸宝宝的劲头,借口替她接孩子跑掉了。
出了校门,儿子一个劲闹着要吃肯德基,文雅家的大宝小大人似的拉住他:“妈妈说那都是垃圾食品,一会儿我请你吃点心吧,我爸爸亲自烤的,可香了。”
儿子还磨叽,小丫头哄孩子似的拍拍他的头:“小哥哥你要听话啊,这样才会让弟弟喜欢。”
听着她奶声奶气的话,我和儿子都乐了。那个瞬间,我想起文雅曾经说过的:“有了二宝后,大宝明显懂事了,衣服自己穿书包自己收拾,时时处处记得给小弟弟做表率……”
原来我还觉得文雅有点夸张,今天一看,确实如此。
更让我惊讶的还在后头。
进了门,书包一放,儿子立刻扑到电视前看动画片,文雅的女儿则跳到二宝面前,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将皮球骨碌碌滚到地板上,拉过我儿子:“小哥哥,经常看电视对眼睛不好,来,咱们一起和弟弟滚皮球吧。”
滚皮球的过程中,二宝尿湿了裤子,正忙着做饭的文雅和陈平顾不上,小丫头不声不响跑到房间给二宝换了条新裤子。
那天晚上,儿子玩得满头大汗,到回家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妈妈,我们将小弟弟带回家吧,他可真好玩。”
这熊孩子,将人家二宝当玩具了啊。
回家的路上,眼前轮番闪现刚才活泼热闹的场景,好像,儿子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再想起文雅一家四口那其乐融融的画面,我心中的冲动突然大了起来。要二胎确实不那么容易,但为了这份快乐,好像再多牺牲都值啊。
多一个孩子,辛苦多一分,爱也多了一分。既然老天愿意给这样的机会,那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多一个人爱自己呢。
我真想立刻将这个决定告诉老公。
第65篇、爱情故事一朵飞翔的云
她原本有一个殷实的家庭,父亲在一家煤矿工作,母亲在造纸厂上班。可不幸的是,父亲在一场车祸中,成了植物人,母亲也下岗了。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已经负债累累。懂事的她,从不主动张口向母亲要生活费,相反,她每个周末都会去劳作,春天摘茶叶,夏天采桃柚,秋天捡菜籽,冬天卖报纸,赚来的每一分钱,都及时交给母亲。
中考那年,她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就在所有人都企盼她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时,她却偷偷读了中专。她说,这样,我可以早点出来工作,赚钱养家。母亲无法改变她的决定,只好含着泪送她。在学校里,她依旧省吃俭用,吃的是从家里带来的干菜,穿的还是初中时候买的“的确良”衣服,于是,城市里的同学都叫她土包子。
她16岁生日那天,母亲特地从乡下来看她,还带了很多橘子,她带着母亲去参观校园,却遭到了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你看,是那个土包子的母亲,穿得真寒酸,母女俩都一个德行,真丢人!”这话让母亲顿失尊严,母亲马上带她去商场,给她买了件漂亮的衣服。
年少的女子,哪有不爱美的,她穿上新裙子,在校园里漂亮地飞舞着,可是没多久,新裙子就褪色了,她不敢告诉母亲,只是在电话里说,衣服很好,很漂亮,同学们都非常羡慕,再也没叫她“土包子”了。
后来,受老师的影响,她迷上了舞蹈,她很有天赋,也很勤奋。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她的舞技大为长进,不久后,她代表学校去北京参赛。别的都不担心,她就怕穿上这件旧裙子,会被人笑话。于是,她心中便有了再买一件名牌裙子的想法,可是她很清楚,上次那件衣服,就已经花光了母亲所有的积蓄,父亲还要治病,弟弟还要上学,生活的压力早让母亲喘不过气来。可最后,虚荣心还是战胜了理智,她决定回去要钱。
快到家的时候,她捡起一块尖石头,把裙子划了一道口子,她想,这样,母亲就会相信她的话了。正如她所料想的那样,母亲只是紧张地问她有没有摔伤。母亲让她换了件衣服,然后从身上摸出一沓零钱,说:“孩子,我就这么点钱了,你拿去买件新裙子,剩下的就做生活费,改善改善生活。”
她拿着钱,兴高采烈地赶回学校。两天后,她收到了邻居捎来的一个袋子,从他口中得知,母亲摔伤了,原来,她拿的那些钱,本来是给父亲买药的,母亲给她后,就只好到处找事做,凌晨去采蘑菇的时候,摔伤了。邻居说:“你母亲一直都认为你是个很乖顺的孩子,这么大,从来没主动对父母要求过什么,所以她便遂了你的心愿……”
她顿时哭了,打开袋子时,一朵鲜艳的花跳入眼帘,原来善良的母亲,在裙子的裂口处,绣了一朵火红的玫瑰。邻居说:“你母亲让你留着,闲暇时,可以换着穿,她还说,不管谦卑与贵贱,都要尊严地活。”
其实,那只是一朵花,可是却刺得她眼睛生疼,她轻轻把那件裙子捧在手心,就好像捧起了母亲的心。
她终究还是让邻居把那笔钱带了回去,此后的无数个日子里,她都穿着那条绣着火红玫瑰的裙子,辗转于每一个比赛现场,大家都说,穿上母爱的裙子,她就像一朵在舞台上飞翔的云……
第66篇、爱情故事凤凰男的爱情清单
《红楼梦》里,贾母批评过古书里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俗套,又说所谓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一点儿是佳人?”
这大概是作者曹雪芹借贾母之口讽刺文艺作品里的爱情俗套。但在《红楼梦》里,曹雪芹也写到两段一见钟情又结成美满姻缘的爱情,贾芸和小红,贾雨村和娇杏。这两对儿都算不上才子佳人,用現在的定义讲,倒像是两段凤凰男的爱情。
贾芸和小红不是主角,但作者也完整写了他们的爱情,从初识的一见钟情到彼此倾慕暗自相思,到结局的结成夫妇救助宝玉,倒比宝黛之爱更有始有终。
但贾芸爱上小红并不是必然的。初入怡红院时,他很好奇想见的人,是袭人。因为袭人是宝玉跟前的红人,他对这个职场成功人士有好奇,有艳羡和仰慕。
后来,他又见到了小红。小红的确有让他动心之处,她俏丽甜净,爽快伶俐。而且小红也不失时机地给了他暗示,让他看到了某种可能性。贾芸是现实的人,对此时的贾芸来说,姻缘是在某个范围内“人尽可妇”的。
未发迹时的贾雨村对丫鬟娇杏也是一见钟情,后来他发达了还娶了娇杏,也是一样的。娇杏那无心的一笑,让贾雨村误以为看到了某种可能性。他是文人,还会动了关于一见钟情的种种浪漫念头。
贾芸在孤儿寡母的环境里长大,谋到贾府里种花的差事前,饱尝穷困、屈辱和轻贱,这让他深知人情冷暖。所以他要凭自己讨生活,向上,再向上。
凤凰男是最经得起美色诱惑的人。因为在他们的成功之路上,色欲或是感情都是太轻飘飘的东西,阻挡不了他们一往无前的脚步。但他们也是最经不起诱惑的人。因为他们活着,从来很少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他们为了家族荣誉,为了社会的评价体系,却很少去正视自己的内心。也因此,他们又太容易被诱惑,他们很难动心,却并非不容易动情。
凤凰男对家庭有责任感,对爱情则未必。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凤凰男佟振保一遇到对爱情投入且任性执着的玫瑰们,就顿时乱了阵脚。他很容易就被有着“婴儿头脑,成熟身体”的少妇王娇蕊所诱惑,但当她认了真,他立刻就想起了寡母带大他的不易,想起他求学奋斗的辛苦,想起亲友们对他的期许。这一切加在一起,构成了对娇蕊强大的抵抗力,让他瞬间清醒过来,放弃了她。
顾城说:一个彻底诚实的人是从不面对选择的,那条路会永远清楚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和你的憧憬无关。这种诚实,是对自己的内心诚实。
蒋方舟说:当一个人有所追寻时,他只会看到他所追寻的东西,坚定地成为自己。
对凤凰男来说,他行走的路上,清单很多,心里很挤,爱情只在某个时刻能占一席之地。
第67篇、爱情故事爱人不如爱己
黛月离婚两年后大家才知晓。她在聚会上笑得一脸灿烂,然后说:“真该感谢备孕期离婚,不然此刻我可能一边抱着孩子,一边歇斯底里地跟他吼。”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千万别相信求爱时的男人
黛月在大四失恋的寒假被亲戚安排跟袁安见面。原来相亲是这样心如止水的感觉,黛月第一次体会到跟陌生的异性独处竟然可以如此淡然,现在想来那应该就是婚姻不得善终的兆头吧。对于不爱的人,又有什么可以兵荒马乱的呢?
那年夏天黛月跟劈腿的男友说再见的时候脸上风轻云淡,但心里不是不疼的。以至于见到毫不心动的袁安也不自觉地当成了自己的救赎。
那天袁安坐在黛月的对面,稍显局促,黛月则饶有兴致地琢磨这个比自己大七岁的男人像个男孩一样羞赧。或许他是喜欢自己的吧,不然何至于会孩子似的红了脸?被喜欢就好,不像喜欢人容易受伤。黛月心里这么想着,慈悲似的给了对方一个稍稍有点甜味的微笑。
第一次见面后的晚上,袁安一条接一条的微信轰炸随之而来,有不着边际的关怀问候,有不太搞笑的笑话,或者只是一个有点暧昧的表情包……黛月只是看看,并不回复。但脸上却是不易察觉的笑。这笑若有似无犹如黛月心里略略泛起的涟漪。
微信轰炸的结束象征是一句“晚安,睡个好觉~”,黛月看着意味着结束的这条信息,微微叹口气,愣了一下,心又空了起来,以至于凉风穿过心间那块被前男友伤到的柔软内里又隐隐作疼。
转眼暑假结束,黛月要回学校了。走的那天黛月并没有告诉袁安,但他还是从各方打听到了情报,准时出现在了喧嚣的火车站。黛月背着的大包,被他取下来轻松地挎在了宽厚的肩膀上。
“丫头,以后可不准这样不辞而别了哈!”袁安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是似水柔情的光彩。
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黛月有种心跳加速的错觉。
让黛月没想到的是袁安的追求攻势竟然如此猛烈。
半个学期而已,袁安几乎横跨整个中国不远千里每个月来看一次黛月。每次来大包小包的零食塞满了黛月的寝室,跟着一起有福共享的室友艳羡不已。吃人嘴短似的,不自觉地都替袁安说话,说黛月这是三生修来的福气。但这些女学生都不知道的是:求爱时的男人最不可信!
黛月毕业回来的三个月,袁安每日登门,两个人几乎去遍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黛月承认那段时光是快乐的,所以才让这份快乐带着她走入了错误的围城。但即便袁安营造了如此的快乐氛围,黛月对于袁安的求婚还是心有千般不情愿。一是觉得自己太年轻,一切都还刚刚开始;二是觉得对袁安还不够熟悉……思来想去黛月不敢轻易点头。
袁安说他今年三十了,古人言三十而立,他想自己有个家了。黛月点头赞成,说那你去找一个能给你一个家的女孩吧,抱歉我暂时办不到。
黛月以为袁安会转身离开,没想到眼前这个七尺男儿竟然一转身声泪俱下嚎啕着说自己没有黛月就活不下去,继而跌跌撞撞地要从窗户跳下去。黛月哪儿见过这种阵势啊,当场就吓呆了,然后回过神儿来死死拽住袁安。惊魂未定之时,袁安抽抽噎噎地要求下个月就去领证。黛月看了看袁安,木然地点了点头。黛月现在回忆起这个场景以及最后自己的点头,只恨得咬牙切齿。
二、婚姻到底是什么
结婚之前,黛月从没考虑过婚姻是什么。结了婚之后,黛月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身在其中怎么能思考明白呢?
如果说跟袁安在一起一点都不快乐那是假的。刚开始,日子过得很快,毕竟快乐幸福的日子过起来速度都很快。黛月跟袁安由于工作的原因一个月最多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同时在家。那半个月他们几乎什么都不做,除了甜蜜厮守。可是半年之后一切都变了。
黛月開始跟袁安争吵,争吵的内容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从洗澡该不该先用桶接刚放出来的凉水,到晚饭在谁爸妈家吃,再到黛月到底能不能换个自己喜欢的工作……总而言之,似乎所有的事两人见解都不同。
换工作无疑是最主要的矛盾。黛月说想辞职的时候袁安诧异得瞪大了眼睛,看着黛月像看一个疯子。黛月解释想要辞职换工作的原因,首先当前这份工作经常昼夜颠倒,她的健康严重受影响,大把大把脱发,体重骤减,内分泌失调……其次,这份工作枯燥的内容让她每天都郁郁寡欢,整个人毫无生气。再次,因为工作他们俩聚少离多,今后再有了孩子更不利于家庭和谐。黛月说这些的时候几乎是声泪俱下,然而袁安却毫不动容,且丝毫不让步。面对身心俱疲的妻子,面对哭诉以及请求,袁安只一句话:“别人都能干这份工作,你怎么就不行?”
黛月嘴巴张张合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眼泪扑簌扑簌像断了线的珠子。
多年前,黛月看《喜剧之王》中尹天仇对柳飘飘说“我养你啊”的时候不痛不痒,几乎没有什么感动,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桥段堪称经典,更不明白为什么一起看的小姨会哭得稀里哗啦。现在,黛月懂了,也痛了。
风清月朗的晚上,黛月做了几个菜斟好了酒,袁安回来的时候,黛月坐在桌边招呼他过去。微醺的时候,黛月说她从没想过辞职之后就赋闲在家让袁安养自己,只是想换一份工作,仅此而已。袁安说这份工作很多人求之不得,仍然不同意黛月辞职。
黛月明白他这是怕自己辞职后再也找不到工作。黛月苦笑。去日苦多,人生几何?不久黛月辞职了,在没有袁安同意的情况下。
不幸的是,疾病比新工作先一步到来。没想到长期的内分泌失调竟然让黛月的子宫长了肌瘤。原来这才是每个月月事不干净的原因啊。后来去医院检查袁安似乎是源于内疚鞍前马后地奔波照顾。黛月心里只念着袁安的好,相处也算融洽。
后来去做手术,黛月是跟妈妈一起去的,袁安原本要请假,黛月拦着说妈妈退休了有时间,照顾自己也更方便。黛月以为袁安会坚持,但并没有。以至于黛月准备的更多说辞根本没有机会说出。
手术回来在家静养,刚开始黛月确实享受了几天特殊待遇,那一个星期袁安在家算不上无微不至吧但也算是用心地照顾黛月。可也就那一个星期,后来袁安厌倦了。黛月躺在床上,他躺在沙发上,地板落了厚厚一层灰,袁安视而不见。黛月说想喝点汤,袁安只是“哦”了一声,说过两天让他妈炖。黛月知道这汤恐怕无望了。黛月闲得慌,想跟袁安说说话,但他不是在玩游戏就是在看球赛,总是没有闲空。
后来,黛月着了魔似的,想到或许有了孩子一切就都不一样了。而且医生也说子宫恢复半年后如果想要孩子就可以尽快备孕了,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子宫内膜黏连。黛月把这些讲给袁安,袁安说好啊!
孕前检查医生说袁安的精子质量不是很好,受孕几率比较小,而且后期胎儿畸形的几率比较大。袁安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无比健壮,好像精子有问题的诊断是对他自尊的侮辱。
黛月苦口婆心地劝说袁安,又托朋友找中医开了药给袁安调理。在家给袁安熬着汤药,透过氤氲的蒸汽,黛月似乎看到了以后孩子在这个房间奔跑游戏的美好画面,不自觉就笑容满面。但是袁安回来后看到黛月端给他的药汤竟勃然大怒,“神经病啊你!我才不会喝这种莫名其妙的药!”
三、离婚并没有特别可怕
面对盛怒的袁安,黛月突然就不想再争执了。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好像之前积累的情感跟依赖已经被耗费光了。这次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离婚吧。”黛月说这句话的时候面无表情,语气也十分平淡。
“好啊,我也累了。”袁安沉默了半分钟最后这样回答。
袁安拉开门出去的时候,黛月的眼泪顺流而下。当初那个闹死闹活要娶自己的男人这一刻平静地答应要去离婚。之前吵闹的时候也吼着过不下去了要离婚,但这次两个人都平静。原来,离婚并没有特别可怕,不会鸡飞狗跳不会哭喊争执,只是心灰意冷的疲倦。
從民政局出来的时候袁安说一起去吃最后一顿饭吧,黛月笑着摇了摇头。除了自己攒的工资,黛月几乎净身出户,甚至把当年袁安买给她的那套略显老气的黄金首饰也留下了。
“老袁,你也不年轻了,再找下一任的时候这套首饰还能用。”黛月说完拉着箱子走了。
袁安只是红着眼圈沉默。
六个月后,黛月已经能笑着面对不期而遇的前夫以及好事的亲友了。于是,黛月离开了那个小城镇,去了自己心仪已久的城市,找了份心之所向的工作,开始了没有袁安,没有婚姻的自由生活。
黛月说原来撒丫子为自己奔跑的生活过起来这么带劲儿,原来不合适的婚姻跟工作一样是会消耗人生的。好在她及时止损,离婚对于她以及袁安来说或许都是好事。不然,备孕成功,抱着孩子吵闹的婚姻才真是炼狱。
第68篇、爱情故事爱人从何消失
共同拥有一个故事的两个人,往往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即使在最亲密的关系中,也能讲出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美国电影《消失的爱人》说的就是这样一对夫妻。尼克和太太艾米从纽约搬到密苏里州居住。两人表面上看是一对典型的中产夫妻,生活体面,感情和谐。尤其是艾米,一头美丽的金发,举止优雅端庄,完美的中产阶级主妇形象。
艾米有写日记的习惯。她记得自己和尼克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尼克风趣幽默,深情款款,让艾米不能自拔。结婚五年,每年结婚纪念日,艾米都会和尼克玩寻宝游戏,留下各种线索,让尼克沿着线索寻找礼物。
尼克在自己家的酒吧上班,妹妹是他的助手。结婚5周年纪念日,他下班回家发现大门没关,客厅零乱,妻子不见踪影。尼克马上报警。警察在侦查中发现尼克对艾米一点都不了解,他不知道她有没有朋友,不知道她每天都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她的血型。他口中讲述的艾米,与大家认识的艾米,几乎不是一个人。
在警察寻人的过程中,尼克回顾和寻找与艾米在一起生活的记忆。他们的婚姻并非看起来那样完美,经历了家庭危机后,两人的关系愈加冷淡,除了性,彼此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尼克出轨了。
孤独中,艾米提出要个孩子。尼克拒绝了,不想用孩子作为拯救婚姻的工具。他们为此激烈争吵,尼克将艾米狠狠推倒,还骂了她。艾米将这一切都写进了日记,“让我感到害怕的并不是他推了我,而是他还想再伤我多深,我对自己的丈夫感到恐惧了。”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尼克杀害艾米的可能性逐渐浮出水面。艾米失踪前买了一把枪,尼克的出轨,艾米的怀孕,家里的血迹,他为艾米买的高额保险,以及他购买奢侈品而欠下的累累债务……艾米那些记载着婚姻中黑暗历史的文字,透露出这个家庭不为人知的暴力与肮脏,字字直指尼克是真凶。尼克又被曝出一连串的谎言、骗局和不得体的行为,让他的处境雪上加霜。一切证明都指向尼克。因为如果离婚,按照婚前协议,尼克将一无所有。尼克百口莫辩,连他的妹妹都不相信他了。他从人人称羡的幸运丈夫变成镁光灯下无处可躲的可怜男人。
电影的后半部分,失踪的艾米上场。原来一切她都是她的设计,为了报复尼克对她的冷淡、疏忽和背叛,“尼克夺去了我的骄傲、我的尊严、我的希望和我的金钱。”她精心伪造了一场证据缜密、令人信服的“谋杀”。“我那懒惰成性、说谎成癖、劈腿不忠、健忘麻木的丈夫,会因为谋杀我被关入大牢。”这是艾米要达到的效果。
尼克无法理解,艾米竟然恨他到如此程度,而他竟然全然不知。不,也不是一点不知道,只是不愿意去想,这样就不必承担挖掘一个人精神世界的麻烦。开篇,尼克的内心独白就说:“当我想到我的妻子时,我总是在琢磨她的脑袋,我想象着敲开她美妙的颅骨,试图找到答案。”
答案并不在这个美丽的脑袋中,而在她日常的每个举动中。可惜,尽管他渴望知道她的想法,却不愿意付出精力去沟通。当婚姻出现问题时,他做到的只是逃避、出轨。他肤浅地爱上了艾米的外壳,“尼克爱上的只是我当时假装的‘酷女孩’。”他背弃了誓言,开始厌倦曾经喜欢的艾米,无视艾米所有的努力。艾米看着他爱上了一个当年的自己,又在情人身上施加了在自己身上表演过的风趣和深情,她感到蒙受了莫大的耻辱。
这是一个叫人后背发冷的故事,把婚姻中的某种不易被人觉察的狡黠或无奈推到了极致。它对于现实生活的提示则是:所有站在自己角度讲诉的故事,都不是故事的原貌。
影片用极端的手法,表现了人和人之间会被蒙蔽到何种程度,而生活中到处都是这样微观缩小的案例。
太多人的情感问题都出自对对方的不够了解,他们讲述自己感情的困境,却只有自己一方的感受和心理分析,完全没有把握对方思想的能力。用自己的感受,代替对方的感受。这种不了解,已经从侧面证明问题出现的根源了。
《消失的爱人》里,尼克说出了婚姻中人们首先应面对的三个问题,“你在想什么?你的感受如何?我们都对彼此做了什么?”这些问题应该是双向的,我们既要明白自己在想什么,也应该努力去感受对方的想法。爱人的消失,不是从他或她离开这段关系开始的,而是从你已经不愿意去了解对方开始的。
第69篇、爱情故事为爱设个止损点
最浪漫的爱,是什么波折都没有的顺风顺水的经历。
法国大文豪雨果之女阿黛尔初涉爱河,就遭遇了一个外表帅气嘴巴甜腻的花心大萝卜。男人在得到她后,心走了人也走了。这妞很专一很胆大,偷偷离家出走,抛弃父母也抛弃了事业,一心一意去寻找和追随她深爱的男人。
为了他,她流落他乡,吃尽苦头,流尽眼泪;为了他,她一次次偷家里的钱、一次次威逼利诱,甚至为他招妓、偷窥他的一举一动、发布和他结婚的假消息、自称他老婆N年、还曾想雇催眠师使男人在混沌中就范。
而这男人恨死她,最后她不但没得到想要的人,还沦为乞丐并精神错乱,被好心人收留并护送回家乡,病愈后孤独终老。
现代,也不乏如阿黛尔般痴情绝顶的爱情女疯子们,通常使用自杀式的爱情袭击,来实现她们头脑里顽强不可屈服的占有欲。但凡有这种倾向的女人,都一贯表现为偏执狂:爹妈越不让做的事,她越要做;别人越说不好的男人,她越要爱;男人越不待见她,她越有拿下人家的决心。而且,这种女人在情感上从来不设止损点,更没有底限概念,她想咋样就咋样,还口口声声说她这是为了维护爱情的纯洁性唯一性,绝不向没爱的人生妥协。
能爱到让路人侧目、爹娘伤心、男人害怕、自己几近疯狂的地步,实在让人不敢苟同。按说叫多巴胺的那种物质只能确保爱情存活18~30个月,之后就不是爱情而是习惯了。可阿黛尔们的爱情为什么能持续那么久呢?是得不到的距离感强化了爱情的生命力,还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霸占心理太膨胀?我看更像后者。
偏执型的痴情之所以难以扭转,往往是因为痴情者特欣赏自己的痴情,乐意在自我折磨中痛并快乐着。她们自虐嗜好严重,总认为爱情应该是一种苦行,需要受难、需要波折、需要挑战。轻易就得到的爱情,往往不被珍惜。她会下意识地想:我的爱就这么寡淡寻常啊?咋这么没劲呢。
她们并不知道,最浪漫的爱,是什么波折都没有的顺风顺水的经历,两个人不大呼小叫也不生离死别地相伴到老。像琼瑶阿姨小说里那些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简直是意淫爱情、扯淡人生的极端表现。爱看这类小说的女人,深受另类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之害。
像阿黛尔这种疯狂的追爱行为,说好听点是痴情,说难听点就是犯花痴了,甚至临界精神病的层次。此类女人动不动就说,我离开他就活不成了——事实是你离开他才有机会活得更好。一个现在都不能带给你快乐的男人,你怎么敢信他将来能给你幸福?她们还极端自负,说不信他还能找着像我一样爱他的女人——事实是他找哪个女人也能享受到爱,而你只不过是他不肯接受、急于摆脱的那个罢了。
第70篇、爱情故事你的婚姻谁管钱
经常听到一句话:男人的钱包在哪里,他的心就在哪里。
如果一個男人说,他不知道家里有多少钱,都是交给老婆管,或许你会觉得,这个男人真是个好男人;如果一个女人说,她不知道家里收入到底多少,反正钱不够用了就去找老公拿。或许你当面会恭维她:真是好福气,不用操心。背后会不会觉得她有点傻?
为什么我们会有这种心理?是女人太霸道,还是太小心,才那么在乎家里财政大权归谁掌握吗?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深圳一对夫妇,因为经商所以家庭条件非常好。家里75套房子,有40多套都被丈夫过户到了第三者及其亲友名下,价值几千万。人们被这则新闻震惊了,觉得实在匪夷所思。
对很多家庭来说,现金的掌管应该只是家庭财产很小的一部分。如果完全不懂金融经济知识,那么即使把家庭财政大权交到你手里,也不能长久。如果女性对房屋产权和交易的常识一点都不懂,那么出现“40多套房子被丈夫过户到了第三者名下”这种事,也就不算稀奇了。
当然这属于极少数的个例,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有钱就变坏,也没几个家庭有这么多房子让男人去败。
女人面临的经济形势是:要么懂经济,会投资会管理,资源自然都会在你手中;要么会挣钱,你挣得多,即使财政大权不在你手中,你也是主要收入来源的支配者。
但凡一个女人有了与自己男人并驾齐驱的实力,其他的皆是浮云。婚姻不仅需要势均力敌,也需要携手共闯天涯的经营本事。
另外要记住,能把工资卡交给你的男人,不是怕你,而是爱你。
我妈很早以前就给我表姐灌输:一定要掌管男人的工资卡,并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我爸的工资卡一直在她手里,一辈子听她话。
那时我隐隐觉得这话哪里不对。直到工作后我才知道,银行卡可以用身份证补办取款。也就是说,男人如果真的有二心,他随时可以转移自己的财产。
更何况,以现在男人的收入,哪是一张工资卡掌控得了的呢?这方面能出的花招,简直五花八门。
管住男人的钱袋子,就能管住婚姻了吗?真是天真的想法。
我爸之所以愿意一直听我妈的,只不过因为他看重这个家庭,我们在他心中的分量,远远重过那张工资卡。
很多男人不和女人争家庭财政大权,不仅是因为放心,更是因为爱。爱这个女人,有她的地方才有家,至于钱,不就是为了家人才努力去挣的吗?
而对于女性而言,最重要的并不是谁管钱,而是有没有被尊重。
知乎上有个全职太太求助:买房时父母补贴了20万,现在丈夫年薪百万,家里也有一百多万存款,想还给父母这20万,却不好张口。
家用是不亏的,丈夫平时给的用度也很大方,只是财政大权不在自己手里,结果有一天无意中发现,老公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直接将100万借给弟弟买房了。她气的不是老公将100万借出去,而是自己居然连知情权都没有。
这不完全是家庭财政问题了,而是夫妻双方的沟通方式出现了严重问题。
如果对方没能理解到夫妻双方必须对彼此有足够的尊重,那么就算将财政大权掌控过来,也不过是起到一个保存的功能罢了。
到时候,遇见同样的状况,老公也只会对老婆说:“我弟要用钱,我已经答应给他100万了,你明天转账给他吧。”
这个时候倒是有知情权了,可是想得比较多的女人,终究还是意难平,因为仍旧觉得他只是通知你,并不是夫妻双方该有的商量的态度。
实际上,就算财政大权不在自己手中,如果丈夫遇到大事能尊重你的意见,与你商量,这时候财政大权在谁手里,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女人要的,从来都是男人对自己的心意。真正爱财的女人,才不会在意这些细节问题。
无论什么方法,前提是不能心机算尽只为钱。家是讲感情的地方,切记不要把外面那套彼此防备的策略拿来对付枕边人。否则,失去的不仅是财政大权,更麻烦的是埋下互不信任的祸根。
第71篇、爱情故事我们终会从爱中获得幸福
第一个故事,是一对大学情侣。
那年夏天毕业前,他找了一份外地的工作,她送他去火车站,两人在站台拥抱告别,她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他独自在那座陌生的城市打拼,她赖在熟悉的校园里复习考研。每天晚上,从图书馆走回宿舍都要经过一片小树林,是他的电话陪伴她,即使黑暗,也从不慌乱。有一天,她刚从图书馆出来,手机就没电了。回到宿舍,充上电,她开始洗澡。从浴室出来,手机上27个未接来电。回拨过去,是他从未有过的焦急和气恼。第3天一早,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那种让他提心吊胆、六神无主搞不清她状况的事,今后再也不能发生了。
今年,是他们在一起的第8个年头,孩子1岁。他说:“我从未后悔当年冲动辞职,回来守着她。为了爱她,我可能失去了一些东西,但得到的一定更多。就像那首歌里唱的:‘在不安的深夜,能有个归宿。’那种稳稳的幸福,是爱给予我的,也是我最想要的。”
第二个故事,关于城里的她和农村的他。
他们在一起快两年,眼看就到了要见家长的地步。他有些忐忑,担心出身农家,会被她在城里工作的父母瞧不起。见面的过程异常顺利,她父母都是平和中透着热情的人,丝毫没有让他感到一丁点儿冷落。即使她父母知道他还买不起房,也依然没有为难他。又过了一年,他交了首付,在那个小城市里买下一套两居室,房本上只有她的名字。那是他这几年辛苦工作,熬更守夜,外加做两份兼职,好不容易凑够的钱。
他说:“我知道,当时她的父母是反对的。可是,她没有计较我不富裕的家庭和微薄的收入,她只是爱我,还私底下想尽各种办法做通了父母的工作,没有让我所谓的男人自尊受到一点伤害。为了回应她的爱,我愿意付出更多。”
第三个故事,是坏脾气的他和好脾气的她。
她是个古灵精怪的姑娘,会把他的头像P到各种卡通人物上,在他心情不好时,就传给他解闷;她也是个贤惠的姑娘,经常熬好银耳汤送到他的办公楼下,看着他吃完就走。她爱在网上给他买衣服,可能并不贵,但她会在心里设想各种他穿上她买的衣服之后的样子,想着想着就会嘴角上翘。可是,他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常常莫名奇妙地发火、冷战,工作一忙起来就会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以致于她已经离开好几天了,他都没有察觉。
如今,他依然单身,常常独自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听“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他有些心酸地祝福她今后幸福,也默默提醒自己,不能再对别人付出的爱视若无睹,更不能斤斤计较吝啬付出自己的爱。
现实生活中的爱情,远远不只有这3种。可是,这样的故事,你可能也曾经历。故事里的人可能是身边的他或她,也可能就是你或我。
当爱情来的时候,我们往往很容易说出那3个字。可是,当矛盾、摩擦和各种不如意接踵而来,又有多少人愿意做到体谅与包容、迁就与坚持?一份持久的成熟的爱,不是浪漫和苦情桥段的汇集,也绝非对无理取闹的无条件忍让。它可能是无聊时安静地坐在一起喝一杯咖啡,是像朋友一样相互欣赏、相互理解而不苛求对方,是在琐碎的公务和家事中的分担与适度分享,是受伤时候的一个拥抱和一句“还有我陪着你”。
所以,如果你正在享受爱情的甜蜜,请再勇敢、再坚定一些!如果有了一些忧伤,也没关系,那可能是给你更多一点的时间去学习如何更好地爱。毕竟,不论早晚,从爱中获得幸福和快樂,才是人生的最终目的。
愿每一个你,都沐浴在爱里!
第72篇、爱情故事施了魔法的半次恋爱
金凯的半次恋爱
上午10点,金凯萎靡不振地找到我说他病了。
我是学校医务室的医生,年仅25岁的金凯是教务处主任。
金凯把温度计夹在腋下10分钟,温度显示正常。
我看出了端倪,嘆了口气:“说吧,你又闹哪样啊?”
金凯隔三差五往我这跑,患的病也千奇百怪,比如“神经病”“焦虑症”“拖延症”等等。一开始我会像知心姐姐一样,为他排忧解难,后来混熟了,我就直接拿扫帚拍他,“扫到病除。”
“女侠,这一次我病得真的不轻!”见我拿扫帚,金凯做滑稽的饶命状:“我明明知道减肥不该吃,可还是禁不住美食的诱惑;明明知道琐事很多,要是出去玩了,今天肯定完不成工作,可还是经不起小伙伴的诱惑;明明知道上班不能来医务室,可还是喜欢冒险行事……你说我是不是没得治了啊?”
这小子难道是旁敲侧击地向我表白?
我不敢多想,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拒绝才能既达到目的,又不伤和气。
我装作不明白,板起脸说:“我现在正忙呢,如果你只是来胡闹的,赶紧走开!”
我一严肃,金凯就怕了,点头哈腰地走了,还不忘透过玻璃窗对我挤眉弄眼。
我在这学校上班没多久,这里工资待遇不高,我纯粹只是图一个清闲。刚来的时候就有人给我介绍对象,奇了怪了,他们一致认为我跟金凯比较登对。
这个跟我个头差不多的男人压根不是我的菜,因为我喜欢高“海拔”的。我评价一个男人适不适合谈恋爱的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先在脑海中想象着与他KISS的画面,如果画面是唯美且令人心跳加速的,那才是我想要的,如果还没碰到彼此就笑场,一定是有问题的,比如跟金凯。
金凯是我们大家的,他更适合当“国民弟弟”。同事聚餐,几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拿他开玩笑,问他谈过几次恋爱。金凯显然没看出她们的用意,瞪着无辜的大眼睛说:“半次。”
姑娘们一时来了兴趣,他忙解释道:“我爱她,追她,她却不爱我,远离我。这难道不算是半次恋爱吗?”
众人哈哈大笑,从那之后全校都在口口相传金凯“半次恋爱”的段子。
被施了魔法的丑男
金凯对我“有意思”,这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只是从来没有人挑明。
好友倩倩偶尔八卦,问:“有这样一个男人追你,你作何感想?”
我一边熟练地用镊子夹起棉球,挨个儿给体温计消毒,一边说:“没做任何努力就有人喜欢我,这完全是人民币的待遇,我当然很开心,必须对他表示感激。”
“靠谱!你俩有戏!”倩倩拍着大腿说。
倩倩没给更多的解释,我却极力表示不可能。我说:“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定是能保护我、对我好、会做饭、知道心疼人的大帅哥!”
“说不定他被施了魔咒,你只要亲他一下,他下一秒钟就变成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了!”
我把她猛捶了一顿。
抛去其他的不说,金凯还是一个很好相处的朋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说饿了,他总能变戏法似的带给我惊喜,他身上那种吊儿郎当的感觉,让你觉得跟他相处很简单,不用费心思。
所以,工作之余我跟金凯也有联系。
有一天,金凯突然兴冲冲地来找我,说有重要的事情请我帮忙。
“我最近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正在四处融资,明天计划请一个投资人吃饭,你作陪,咋样?”金凯见我皱着眉头,连忙补充说:“那个投资人吃饭的时候要带上老婆,你说我若是不带个伴儿,不就冷落人家夫人了吗?”
我表示反对:“生命不能承受如此之重。”
“你作为一个女汉子,这点儿小压力都承受不了,怎么能名副其实呢!更何况,我也不能带个太漂亮的过去,一般长相的,给对方一点小压力就可以了,否则不是显得不懂事吗?”
我直接无语,我一直以为“漂亮”是我的标签之一。我心里不痛快,酸溜溜地说:“原来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样的呀!”
金凯只傻笑。
好在我是一个乐观的人,自我安慰了一番:这只能说明我的心灵比外表美。勉强答应了金凯,他欢天喜地,临别时,又突然问:“那我在你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啊?”
我正在气头上,冰冷冷地回他:“我打赌,你永远都不会想知道这个答案!”金凯作势要打,我赶忙吐着舌头溜走了。
半次恋爱的真相
事实上,那天金凯带我见的人,不是投资人,而是他曾经暗恋过的人,也就是那半次恋爱的女主角,本人跟传说中一样漂亮。
这位漂亮女生带了自己的男朋友来。吃饭聊天中,我才听明白,她和男朋友代理了一个保健品品牌,不料有消费者买回家吃了一阵,身体出现异样,住了院,现在向他们索要50万元赔偿。漂亮女生想起金凯的爸爸在公安局工作,想请叔叔帮忙给些处理意见。
我作为有着八卦精神的局外人,目光敏锐且犀利:她躲闪的眼神、她男友的焦虑,以及金凯的故作姿态。我第一次觉得金凯竟然如此的MAN!
吃完饭散场的时候,她看着我,说:“你找了这么好的男朋友,要珍惜!”我挤出一丝笑容,不做辩解。
后来,我们四个又坐在一起吃了好几次饭。为了把戏演得更逼真一点儿,金凯甚至还牵起了我的手,我顺势抱住他的胳膊,半个身子都偎在他的身上。
这一场又一场的戏证明了我是实力派演员,就连金凯也对我竖起大拇指。金凯像智者似的,说:“你的演技不错,可生活来不得半点虚假,以后少用这个特长!”我撇了撇了嘴:“先收拾好你自己的烂摊子吧。”
从头到尾,都是金凯在演戏。其实这事儿哪儿需要这么多次的聚会,可金凯却百试不厌,这让我不禁怀疑,他其实是想见到她。
我受够了充当配角,所以金凯再喊我去时,我直接告病了。人家古代臣子都可以跟皇上告病不上朝,更何况我这免费的苦力。
金凯没来找我,我在家闷了好几天,很无聊。他的微信朋友圈每天都在更新一些心灵鸡鸭汤类的东西,甚至有一两次是他和她的照片。他笑得那么灿烂,像一个初恋的小男孩似的。
倩倩凑过来一看,惊呼:“这小子这么快就找到对象了,还挺漂亮!”
我撇嘴:“半次恋爱而已,有什么值得艳羡的!”
半颗心的爱情理论
我曾经也有过一段半次恋爱跟谁都没说过。23岁那年我爱上了我们科室43岁的主任,他是个有妇之夫。一开始他就明确告诉我,他不会爱上我,也不会为我离婚。我年少轻狂,以为可以征服一切。然而,东窗事发后,我狼狈离开,他却回归了家庭,老婆孩子热炕头,一样没少。
大多数负心的人都能占到便宜,可我想我永远也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自从找回自己的半次恋爱,金凯变了。首先是衣着上,他开始特别注意穿衣打扮,把每一天当成跟姑娘的表白日,然后是对我少了很多热情,让人觉得很心寒。
过了好多天,金凯才来找我,问:“病好点儿了没?”我的心底生气,说话的语气就很生硬:“劳你费心,我还好好地活着呢!”金凯咂巴着嘴,说:“这哪儿来的小怨妇呀?”我把他推了出去,狠狠地关上门,把前来看病的学生吓了一跳。
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幸好还有闺密。倩倩说晚上要带我去一个浪漫的地方过情人节。我这才意识到,一年一度的牛郎织女马上又要相会了。对他们来说,这是多么弥足珍贵的日子啊!
天鹅湖边上举行烟花节,我们计划一边喝啤酒一边看。可是,当我拎着酒跑过去时,我们相约的地方出现了一颗用蜡烛摆出来的“心”。
“我是不是很浪漫?”金凯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烟花噼里啪啦地在空中炸开,五彩缤纷,绚丽夺目,我激动得热泪满面。金凯一时手足无措,索性把我搂进怀里,让我用他的衬衫擦眼泪。我任由自己在他怀里哭。
金凯叹气:“原来要想征服一个美女,就得用另外一个美女去打掩护啊!”
经历过半次恋情的人,有的学会了恋爱技巧,懂得巧取爱情,比如金凯;而有的人变得很纠结,她标榜女汉子,内心却很小女人,她学着做小女人,却又处处表现得很强势,比如我。
如此,我倒觉得跟金凯的这场恋爱像是在玩拼图游戏。如果一次完整的恋情是一颗心,那半次恋爱就是半颗心,我们各自带着半颗心行走江湖,直到遇到了彼此,成为一颗完整的心,这便有了爱情。
第73篇、爱情故事总会有人不介意我丑并爱我
1
遇见王宏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心动。
很少有女人愿意说自己丑,但是我,真的很丑。
我肤色黑,脸颊有很多青春痘留下的疤痕。我的嘴唇很厚,鼻子很塌,鼻孔有些朝天。我的脸上总有两团横肉,胖的时候就更明显了。我的头发稀稀落落,似乎是10多岁的时候就这样了,老妈那时候带我去医院,想问问我是不是缺营养。检查的结果是我什么都不缺,我就长成这样了。
我和老妈一起住,老妈长得也丑。老爸是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很多时候过年都不回来。有时候朋友和老爸开玩笑:“把你媳妇一个人留在家里,你也放心啊?”但是看到老妈,他们就知道老爸不会担心了。
老妈常常安慰我:“丑又怎么样,你看我。不也结婚生子过平常人的日子?女人到了50岁,美丑都一样。”我知道老妈只是安慰我,因为老妈30岁的时候,还不甘心地去拉了双眼皮。那时候老妈已经结婚了,思前想后还是去做了手术。也是那一次,老妈还纹了眉,做了唇线,但不管怎么做,她还是丑。
我27岁了,因为丑,还没有谈过恋爱。
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单恋过,喜欢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大概是听说我喜欢他,很长的一段时间,对我也算不错,有时候主动和我说话,让我帮他个小忙什么的,有时候也找我借钱,他借的钱从来没有还过。我没有向他要过,我想他大概觉得我那么丑,他能给我一个暗恋的机会已经很对得起我了。大四的时候,他借了很大的一笔钱,那笔钱是我半年的生活费。我不敢告诉老妈,半年的时间里我一直打工赚生活费。
当过完那半年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像我这么丑的女孩,根本就没有必要谈恋爱,或者说,谈恋爱也是自取其辱。
我毕业了,好不容易在一个小贸易公司找到工作。做仓库管理员。我知道公司的用意,我在仓库待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少,不会影响公司形象。
我一个人在仓库里,有人来取货就做好归类和登记,没有人来的时候就坐在角落里看书。我赚得不多,刚刚够生活。因为丑,我不喜欢和别人接触,但是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觉得一辈子做下去也不错。
2
王宏是公司新来的经理,有时候会到仓库验货。他看我登记的目录,说我写的字很好。仓库里光线不好,有些潮湿,惟一的一米阳光从很高的窗户投下来。他在那束阳光的照耀下看我,只看一眼,就不看了。他说,好好工作。
几天后,我上班的时候看到他,他和我打招呼。我知道他根本记不起我叫什么,所以说了一声“嗨”,然后就结束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又是年来,那段时间,公司的业务做得不错,有时候办公室忙不过来就让我到办公室帮忙。我去的时候,常常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我已经习惯在没有人的仓库待着了,不习惯和人交流。
王宏扔给我一沓请柬,是发给业务单位的,让我在上面写名称。我写完了,他说不错,又让我去印刷厂盯着,把年末的宣传画印出来。他布置完任务,我问明白到了印刷厂联系谁,他又叫住我:“程……”写了一个下午的请柬,他也没有记住我的全名。“算了,你还是不用去了,让小刘去吧,你帮着装订一下这些资料就行。”他说。
小刘很快出发了,她是一个漂亮姑娘,大约王宏觉得让我代表公司去监工。的确上不了台面。回到家,我并没有和老妈说起这件事情。虽然我没有什么朋友,很想找一个人说说,但是在我和老妈小小的、不足40平米的屋子里,我还是忍住了。
3
我们的接触,就这样一点一点多了。
王宏有个女朋友,到过公司一次,和所有的同事说话,但是只给我留了电话号码。她有时候会打来电话和我聊天,她说我的性格很沉静,不浮躁,她喜欢和我交往。有时候,王宏告诉她自己在加班,她就会打电话问我:“他是不是在加班,还有谁在加班呢?”我大部分时候在仓库,但是能回答的,都回答了。
那天加班结束,好多同事都蹭车或者打车走了,我一个人在公交站等车。从前上学的时候,一个男生开过玩笑:“女人要是长得丑,就省了打车钱,直接走回家就行。你怕别人劫财还是劫色,劫财,你没有;劫色,成功了他都得回家哭。”要是谁像我一样,丑了这么多年,大约也学会自嘲了。
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上是王宏。他招呼我上车,送我回家。他开着车。偶尔说话,说他女朋友最近总给我打电话,他会好好说说女朋友,让她别骚扰我了,女人太多疑了不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从来没有离一个男人这么近过。车内的空间狭小,他的身体在我旁边,有一种强烈的压迫感。他沉默了很久,突然说:“程家瑶,你知不知道我有时候特别羡慕你?仓库的工作很简单,不像我,天天面对千头万绪,太难了。”
我原本没什么话说,但是说到仓库,或许因为熟悉,我放松了很多:“是啊,那儿真的很好。有时候出完了货,我就在一米阳光下看书,我什么书都看。”我停住了,有些警惕。他笑了:“没关系,仓库的工作薪水低,在薪水高的办公室,大家还偷偷玩游戏呢。”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把我送到家,看着我走上楼才离开。我觉得很温暖,站在楼道里,站了很久才开门进屋。
4
他的女朋友,送给我绒线的帽子。我戴上,觉得自己似乎好看了一些。
他自己送过我一束小熊,像玫瑰花那样包起来,每个花枝上都有一只小熊。公司的年终餐会上,那束小熊是装饰品。年会结束后大家都走了,他把小熊递给我:“女人都喜欢这些吧?”
和女朋友分手的那一天,他喝醉了。他的女朋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分手的地点,让我去看看他。我去的时候,他摇摇晃晃要开车回家,我不让他开,他非要开,还推我。后来,他到底没开,我扶着他回了他的家,把他放在床上。
他说:“明雁,不要走。”明雁是他女朋友的名字。他拉我的手,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被男人拉过手。他拉着我的手不肯放,我就让他拉着。看着他熟睡的样子,我很想亲他一下,但是我不敢。
他的床头放了一面小镜子,很小巧,应该是明雁留下的。我打开镜子的盖子,看到了自己,小小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鼻子很塌,头发很稀疏。如果我不是这么丑,我或许会留下来陪他,但是我太丑,我不愿意他醒来的时候看到我。
我关上房门,走了。
5
那天以后,我们似乎有了一点默契。但是在人前的时候,他从来不表现出来,更不会和我说话,只有偶尔,他到仓库察看登记簿的时候。那时候往往快要下班,夕阳柔和的光淡淡地投在寂静的仓库里面,在这样的柔光下,任是谁都会看起来好看一点。
每当这时候,他就会在仓库里呆一阵子,和我聊天,我们什么都谈。还有一段时间,加班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走了,他开着车停在我面前。若不加班,或是和同事一起离开,他不会过来搭我。
我们最接近的一次,是一个夜晚。“陪我买点东西吧。”在一个小店前,他停了车。回来的时候,他握着一包烟和满满一大袋零食。
他把零食递给我,点燃烟前问我:“可以吗?”我点点头。我点头的时候,他突然抱住了我。那一瞬间,我几乎要哭了。他说:“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如果你漂亮点儿就好了。”
他不说“你不那么丑就好了”,而是说“如果你漂亮点儿就好了”,我一下子就真的哭起来了。
6
是的,我的确太丑,丑到从小到大,都受欺负;丑到没有男人和我说话,丑到若不是这间仓库,我很难找到工作。
我辞职了,如我所料,王宏并没有怎样挽留。大家举行了一个告别餐会。送我,也是彼此乐一乐。公司新来了两个85后小美女,一直拥簇着他。那天。大家都说我人好,脾气好,性格也温柔。他们祝我以后有不错的发展,有人还说谁能娶到我就好了,宜家宜室。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在门外,他又抱了我,我的头埋在他怀中。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我再没有见过他。
我不再到外面上班,在家里开了一间网店。无聊的时候,我也像别人一样消磨时光。那天在网上看电视剧,一个丑女嫁给超级大帅哥。在婚礼上,丑女说:“看在你还算帅的份上,看在你给了我们未来的女儿有了走美女路线希望的份上,我就不嫌你识字没我多,勉强嫁给你吧。”帅哥说:“看在你识字多的份上,看在你给了我们未来的女儿就算走不了美女路线,还有点希望走才女路线的份上,我也不嫌弃你了。”两个人相拥亲吻。
那是一个很有才气的丑女,她压根没有我丑。我不过是一个家境普通、没有才气、极丑的女人。我知道,我不能和她比。
因为丑,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爱过。我宁愿王宏的拥抱,王宏的不舍,是因为浅浅的爱情,也不愿那是因为深深的怜悯。
第74篇、爱情故事100元的爱情
六子和秀兰所在的厂子倒闭了,偏偏不久前他们刚买了房子,花掉了所有的积蓄。两人愁得头发一下子白了不少,都是40来岁的人了,再找工作不容易。秀兰心眼儿小,一下子成了病秧子,饭都吃不下,人瘦成皮包骨,走路晃晃悠悠的。
六子经过一番折腾,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虽说活儿很累,但工钱还可以,能支撑家里的日子,供女儿读高中。秀兰也要出去打工,六子板着脸对她说:“家里也要个人照看着。你身体这样,瞎跑什么?在家待着吧!”
秀兰就留在了家里,一边料理家务一边养病。
今晚,六子有些意外。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就看到秀兰笑吟吟地站在家门口。灯光下,秀兰的脸有些朦胧,像是刚结婚时的样子,六子看得心里有点儿酸。
女儿住校,秀兰一个人在家盼着六子回来呢。
晚饭,秀兰买了熟食,还烫了酒。秀兰给六子斟上,六子咂了一口。心里暖起来。疲惫也去了不少。
几盅酒下肚,六子用筷子点着熟食问:“多少钱买的?这玩意儿贵呢。”
“15块钱。你好长时间没喝酒了,就给你买了点儿。”
“省着点儿花钱吧。”
“没事儿,这钱是捡来的。你要不问我就不跟你说了,省得你说我贪财。”
六子一下来了精神:“哪儿捡的,怎么不还给人家?”
“钱上也没记号,我怎么还人家?”秀兰说,“今儿我出去买菜,在楼下看到一张100块钱的大票,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我就捡回来了。你天天干重活儿,咱家的伙食也不好,这一年看看你瘦得……过些日子,我身体好了,也出去找个活儿干。”
“你身子刚好些又逞能,你要真病倒在床上,谁照顾你?在家待着吧!”过了一会儿,六子忍不住咕哝了一句,“谁丢的钱呢,唉……”
“你这人真的是,说不定丢钱的是个有钱人,100块钱在人家眼里也就算个钢镚儿,你急什么。”秀兰生气地瞪着六子。
六子低头接着喝酒,不再言语了。
第二天早上,六子上班时碰到了刘大妈。刘大妈一头白发有些乱,好像还没梳理,低着头给楼梯“相面”,嘴里叨叨着:“丢哪儿了,我也没到远处去,咋就没了?”
六子的心“咯噔”一下,刘大妈不是在找钱吧?听说刘大妈的儿媳精明得不像话,一个月只给刘大妈300块钱伙食费,还整天指责刘大妈不会过日子。六子想,秀兰捡的钱,不会是刘大妈丢的吧?
“您老找啥呢?这大清早的。”六子问。
“昨儿丢了100块钱,也不知道被谁捡去了……”刘大妈说着眼圈儿都红了。
六子略微迟疑了一下,掏出100块钱:“您老碰到我还真巧了,昨儿秀兰捡了100块钱。您拿着,我上班去了!”
“六子,你心眼儿真好啊!”刘大妈的声音追过来好远。
晚上,六子回到家。秀兰炒了个荤菜,又给他烫了酒,微笑地给他倒上。
六子端起酒抿了一口,看着秀兰:“那100块钱,我还人家了。以后别弄这么好的菜了,我也不喝酒了。”
“你把钱还谁了?”秀兰的眼睛瞪得能装下六子。
“钱是刘大妈丢的,早起我走时她正找呢,我就给了她。”
“你……”秀兰的脸有些变色,但她没再说什么,只是深深地叹口气。
六子有些不高兴,秀兰怎么这样呢,那本来就是人家的钱,自己拿着能安心吗,真是人穷志短!
吃过饭,六子一个人看电视,往日秀兰收拾完就会坐到他身边,今天她却回卧室了。六子心里越发不痛快,拿着遥控器,一个劲儿地换频道。
有人敲门。六子把遥控器摔在沙发上,没好气地去开门。
“六子,那100块钱不是我的,我给你送来了!”刘大妈把钱递过来。
六子愣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接。刘大妈拉起他的手,把钱拍在他手里:“你心眼儿好,拿着!昨儿我孙子有急事拿了我100块钱,当时没告诉我,我就以为钱丢了。刚才我孙子回来跟我一说,我就赶紧过来把钱还你。你瞧我这事儿办的!”刘大妈絮絮叨叨地走了。
六子转回身,看到秀兰站在自己身后。
“秀兰,别生气了,过几天就是你生日,这个月我活儿干得多,能多拿300块钱,你去买件衣服吧,这一年你连件新衣服都没添。”六子觉得自己不能再难为秀兰了,她跟着自己过苦日子不容易。
“六子,我跟你说了吧,这钱不是捡的,是我到一个小吃店帮忙挣的。这些天,每天中午我都去帮忙,人家管吃。干一天给8块钱。你不肯让我出去工作,是心疼我,我也不想让你生气。可天天看着你那么累,连点荤腥都吃不上,我待在家心里会好受吗?我说这钱是捡的,是想让你欢喜欢喜,谁知……”秀兰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六子鼻子酸酸的,他一把揽住秀兰,抹去她脸上的泪。
第75篇、爱情故事16岁的爱情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呐?”
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桌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
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
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么?”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
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呦,你不明白啦。”
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第76篇、其他独孤伽罗与杨坚的爱情 杨坚还有其他女人吗
由胡冰卿、张丹峰主演,安以轩特别主演的古装宫廷权谋电视剧《独孤天下》一开播,就受到不少人的喜爱。
电视剧以独孤天下的预言为线索,讲述了独孤信三位女儿,一步步从不谙世事的名门闺秀,一步步经历磨难,成为王者女人的故事。
虽然是三位女儿,但是其中占故事重点的当属幺女独孤伽罗,大隋朝的传奇皇后。因为杨坚深爱独孤伽罗,甚至成为一夫一妻制帝后的一个代表。
电视剧中独孤伽罗原本的夫君,应当是唐国公李昞,但是姐姐独孤曼陀为了成为姐妹中拔尖的那一个,就抢了独孤伽罗的婚事。
独孤曼陀与李昞成亲,最后独孤伽罗嫁给了杨坚。两人原本是政治联姻,后来共同经历战争和磨难,最终相互交心,伉俪情深统一中国,建立大隋。
历史上的独孤伽罗,最开始的夫君人选就是杨坚,十四岁出嫁,不久父亲在政斗中去世,丈夫也陷入猜忌之中。独孤伽罗此后低调行事,以求为丈夫减少猜忌。周隋交替之际,又亲自劝说杨坚定下立隋大计。
和长孙皇后一样,独孤皇后同丈夫一道经历了很多艰难的事情。杨坚因此对独孤皇后保持着深厚的爱意,独孤皇后是历史上少见的从始至终对君主保持着强烈影响的皇后。
杨坚建立大隋三天,就册封独孤伽罗为皇后。而独孤皇后也不是一无所知的无知妇女,她知书达理,聪慧识大体。
每次杨坚上朝,独孤伽罗都会与他一同乘撵前去,到殿外才停下。杨坚在里面上朝,独孤伽罗在外面通过宦官了解消息,政有所失,随则匡正,多有弘益。
因为独孤皇后对杨坚的影响太大,甚至上升到了政治层面,当时大家都尊称独孤皇后和杨坚为二圣。
政治上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是私生活方面了。独孤皇后是历史上唯二,也是第一个亲自参与制定妇官制度的女人,另一个是武则天。
没有一个女人,愿意与另一个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独孤皇后制定制度,虚嫔妾之位,不设三妃。而杨坚也随独孤皇后之意,不置嫔妾、六宫虚设,5儿5女皆有独孤皇后所出。
《隋书》记:帝未登庸,早俪宸极,恩隆好合,始终不渝!杨坚对独孤皇后至爱情深,毋庸置疑,但并不代表杨坚至始至终只有独孤伽罗一个女人。
不管是独孤伽罗生前还是死后,都曾有其他女人插入夫妻两人中。杨坚晚年的时候,到底还是被美色所惑,辜负了独孤皇后。
有一天杨坚在宫中,偶遇尉迟迥充入宫廷的孙女独孤氏。小的时候没有看出来,长大之后却颇有姿色。当初尉迟迥差点害得杨坚大业难成,也不知是不是征服者欲望作祟,总之杨坚宠幸了尉迟氏。
独孤皇后听到这个消息,气愤之下直接下令杀死了尉迟氏。杨坚认为自己帝王威信受到质疑,因此一气之下单骑从苑中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二十馀里。
虽然后来杨坚亲自道歉,夫妻两人和好,也不能抹去杨坚出轨的事实。
不止生前,独孤皇后去世之后,杨坚还有宣华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等宠妃。所以后世说,独孤皇后与杨坚是一夫一妻制帝后并不正确。
第77篇、爱情故事“普相女”也有春天
第十八个女孩
谁都知道我周皓帅气、多金,但是也沦落到相亲这条道。见了十七个,没有一个能符合我的综合条件:善解人意,温良孝顺,人品好,长相允许有点偏差。
第十八次相亲时,我故意迟到了半小时。等人的滋味不好受,前十七次都是我等,风水轮流转,也该有人等我了。
当我来到约定地点,见到那个叫柳依依的女孩的时候,差点没有跌破我的墨镜。不但其貌不扬,甚至穿衣风格也不协调。而且,她正对着一桌子菜,狼吞虎咽地吃着,全然不顾自己的吃相。
我清了清嗓子,特意很郑重地说:“您好,我是周皓。”
“柳依依。请坐,都八点了,我太饿了,所以就先吃了。”简单一句,然后继续跟饭菜战斗。简直无视我的存在,全然不符合我想象中出场的轰动效果。
“战斗”结束后,她放下碗筷说:“我叫柳依依,二十四岁,做企划的,恋爱史空白。”
最后一句,让我笑喷了。我该如何招架这句,我的恋爱史那么丰富,还有那十七次的相亲。于是只好回:“周皓,寻一善良女子,共赴美好生活。”
“你大晚上戴着墨镜干嘛?搞明星范啊!”柳依依话到手到,伸手就把我的墨镜摘了。
我看了她一会儿,却没有大发雷霆。
她又喊来服务员,要了一杯白开水,还有一双筷子。她把那些裹着辣椒油的牛肉片在开水中涮了涮,夹到我碗里,说:“不能吃辣就不要逞能,看你这白皙的皮肤也是吃不了辣的。下次点菜,我会点些清淡的。”
下次?她倒是真挺自信的。
哥们儿发来短信,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撤离。我回了一个不字,我想看看她到底还能给我多少惊奇。饭毕,我掏出钱包准备埋单,柳依依又开口了:“我给过了,走吧。”
相亲十八次,头回遇见女孩子埋单请我吃饭。一个大男人怎么也得表示表示吧,于是我提议一起去看电影。她却说看电影太没意思,建议去山上看星星。
玩浪漫?行,就去看星星。看了一个多小时的星星,第二天我就悲哀地感冒了。我给柳依依发了一条短信:看星星的夜里我感冒了。
柳依依没有回复,我心里有小小的失落。其实吧,我比较优秀,有房有车,还有一个能源源不断给我带来财富的广告公司。就凭这个条件,找一个面貌姣好,各方面都偏好的女孩子太容易了。可是,每当听到那些光鲜照人的女孩嘴里谈的房子,车子,还有哪里的咖啡最正宗,我便烦了腻了。唯独她,似乎有些特别。
她是“普相女”呀
晚上六点,门铃响了。我拖着重重的身体去开门。
柳依依穿着一身职业装,手里提着袋子。她这身装扮很不错,跟昨晚感觉完全不一样。
“厨房在哪?你身体也太弱了吧,难怪你得相亲找老婆,这身体让人太没有安全感了。”柳依依边说边向屋里走,简直就是一个亲人的身份,全然不顾我们只见了一次面,吃了一顿饭,看了一个多小时的星星。
不过这种感觉很美好。
厨房里传来叮叮咚咚的声音,我瞥见系着围裙忙碌着的柳依依,俨然是个“普相女”——样子普通,却给人不一般的感觉与安定。
十分钟后,柳依依把她的“爱心药”端了出来—一碗热乎乎的姜汤。
“加了糖很甜,喝吧,只是伤风感冒,寒气发出来就好了。”柳依依像对待一个孩子一样劝我。此时我感觉身体柔软了,连性格也柔软了。乖乖地喝完一碗姜汤,什么味不知道,只知道柳依依让我喝,我就喝。
她帮我盖上一床棉被,说是要去交企划案,得赶回公司。来去匆匆,让我云里雾里地幸福着。
感冒好了,我在最好的西餐厅订了位,想马上向她表白。
我喜欢这个“普相女”柳依依,想着她那副大大咧咧的模样,我不禁欢笑。
我特意西装革履地早到。可是,服务生却通知我餐位已被柳小姐取消了。
打给柳依依,她说在忙一个案子,半个小时后结束,让我在后街的烧烤一条街等她。我跑到后街,可西装革履跟这里的气氛很不协调。好多人奇怪地看着我,我一遍遍发短信问柳依依什么时候到。
念叨了无数次,她终于出现了,而且穿衣更雷人了,简直是类似睡衣!没等我抱怨,她先指着我哈哈大笑起来:“你穿这么正经干吗?在公司端着,晚上吃饭还端着,你不累啊?”
我很想发火,可是,看在一碗姜汤的份上我忍了。
“为什么擅自取消我订的位,而且还不通知我?”我尽量平和了自己的语气。
“噢,实在对不住你,我一忙起来就忘记了这事。你我这么熟悉,实在没有必要去那些华而不实的地方。而且我觉得你可能就是老去那些地方,把身体搞得太娇贵了,你应该到这种地方来,大口大口吃肉,大口大口喝酒才好。”柳依依,可真是一个极品“普相女”。
一点都不矜持
我表白,柳依依连矜持一下都没有就答应了。
按她的话说,这就是缘分到了,她这块感情空白有待开发的绿色土地,就便宜了我这么一个流氓。
“我怎么就流氓了?”她挽着我的胳膊,我不服气地问。
“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你自己算算,你流氓多少次了?”
这话说的,倒是让我无言以对。我曾为自己的情史骄傲,可在柳依依眼里,都变成了不堪。
我说:“依依,要不你搬来和我一起住吧,互相有个照应。”
她住的地方,在三环以外,上班又在市中心,每天奔波。而我家堆积如山的方便面盒子,还有一片狼藉的厨房,也需要有个人帮我打理。关键是,我喜欢上了她,乐意让她主宰我的生活。
依依不假思索地点头同意了。拉着我回宿舍,收拾她的零碎,塞进了我的家里。不过她睡主卧,我睡侧卧。
柳依依还貌似很了解我。
知道我爱戴墨镜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小时候受过什么挫折。
每天给我倒水,必定是温开水。
知道我喜欢穿衬衣,爱听郑智化的歌,喜欢枕着高枕头睡觉,爱睡懒觉……
“你是不是请什么私家侦探调查过我?”我警惕地问她。要让她知道我那些曾经貌美如花的女朋友,她岂不是得自卑坏了,或者以为我是在玩弄她?
柳依依很淡定地说:“我才没有那个闲心和闲钱,这都有赖于我的聪明和智慧。”
我越来越喜欢柳依依,她纵容我所有的习惯,但是唯独不让我睡懒觉。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拉着我早起跑步,饭后散步,美其名曰为了强健身体。其实,我看她就是想减掉几斤,还非得让我陪着。
我还觉得她五官其实不错,去稍微整个容什么的,完全可以变成精品女人。我说:“保证你安全,费用我出。”
“你懂什么?我才不要,上帝是公平的,不给我美貌,必定会给我幸福,我宁愿要幸福,不要美貌。”说完自信满满地转身进了主卧。
三个月后,我却对这份爱情没了信心。因为竞争过大,公司业务流失很快,几乎面临倒闭。我觉得自己不能像从前那样给柳依依幸福了。
那天,处理完最后一笔债务,我回到家,看见一桌子菜。
柳依依说她特意翘班,回来给我做好吃的。看着满头大汗、善良的她,我越发坚定内心的决定:放她去寻找幸福,不要跟我一起偿还债务。
我拿出珍藏多年的红酒。
可是,刚喝两杯,柳依依就醉了。她指着我,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而后猫在我怀里抽泣。
原来,她是我的一个忠实粉丝。我业余时间喜欢写文章,还有一些创意桥段,本地一家报纸的编辑觉得挺有意思,就给我开了一个专栏,专栏上有我的相片。只一眼,她便被我俘虏了,说我是中国版的权相宇。于是,她一直追看,直到千转百回充当了我相亲的第十八个女主角。
她说要做我文字里那个给予受伤男人幸福生活的女人。
听完她的絮叨,我紧紧抱住他,我何德何能,遇见了这么一个傻气的女孩。
可是,我已经不是“精品男”了,给不了她锦衣玉食。
“不准丢下我,爱我就把我留在身边,我们一起努力。等到晚年,我们还可以写一部奋斗史。”她突然从我怀里抬起头,咯咯笑着说。
我恍然大悟,原来她是装醉卖傻,就为把她倒追我的“糗事”爆出来。被一个善良女子追这么多年,我有什么理由丢下她呢,只能用一生的时间让她幸福。
第78篇、爱情故事小清新遭遇重口味
电影《非诚勿扰》里,舒淇说爱情是有味道的:“相投的气味隔着八丈远也能闻得到。”雪碧对此十分赞同,她比舒淇更厉害,闻到了千里之外的可乐,两人在网上相识,彼此聊得十分投机。雪碧决定不计成本,从北京飞往成都与可乐相见。
为了证明他们心有灵犀,两人甚至都没有视频,也没有交换照片。当雪碧拖着行李箱,目不斜视地穿过夹道接机的人群后,可乐欣欣然捧着玫瑰走到她的面前。两个人三言两语就找到了感觉,一切朝着完美的方向发展。
把酒店安顿好后,便到了午饭时间。作为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可乐毫无悬念的是一枚资深吃货。他深情地对雪碧说:“最近我吃到好吃的都会想起你,想想这个你吃过吗?这个你应该很想吃吧?我一定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吃到成都精华!”
既然到成都,肯定少不了吃火锅。两人来到一家颇为考究、古色古香的火锅店坐定,在那一锅热腾腾红汁翻滚的火锅面前,可乐绘声绘色地跟她说起了火锅的最佳食材:鸭肠、毛肚、黄喉……雪碧看着可乐把一碟白花花的不知什么动物的肠在锅里涮着,顿时胃有点难受——她从来不吃任何动物的大肠、小肠和其他内脏。当可乐把一块烫好的毛肚夹给雪碧时,雪碧看着毛肚上密集的小刺,忍不住问了一句,毛肚是什么?可乐告诉她,就是牛的胃。雪碧艰难地吃了一小块毛肚后,以爱吃素为借口,拒绝了其他各路可疑的食材。这场欢迎大餐最后在雪碧汗流、泪流、鼻涕流的“三流”状态里狼狈不堪地结束了。
走出火锅店,可乐告诉雪碧说:“其实我们本地人更喜欢吃路边的‘串串儿’,其中有一个招牌为‘厕所串串’的大排档颇具盛名,不过我估计你接受不了,就不带你去吃了,哈哈!”雪碧听到一半,汗都快要流下来了,听到可乐说不去,心里才稍微放松了一点。她心里却忍不住暗想,成都人可真够重口味的!
夜幕降临,可乐神秘地告诉雪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最具成都特色的小吃!”两人七弯八拐地来到了一条小巷子里,只见人影幢幢、人声鼎沸,喝酒的,划拳的,好不热闹。可乐拉着雪碧在街边一张小方桌坐下,冲着服务员喊了一嗓子:“小妹儿,五个兔脑壳!”雪碧大惊失色,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兔子的脑袋?”“对呀,很好吃的!”可乐眉飞色舞地说。说话间,一个服务员已经把五个“兔脑壳”装在塑料袋里送来了,附赠两只一次性塑料手套。
路边灯光有些昏黄,雪碧没有看清“兔脑壳”的形状,也实在不忍心看。而这几个形状模糊的兔脑壳,终于成为压倒雪碧爱情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对可乐的好感,在他啃向那兔脑壳的一瞬间化为乌有。
当天晚上,雪碧偷偷给我发短信,让我冒充领导紧急通知她回来加班救火。雪碧就这样兴冲冲而去,晕乎乎而归地结束这场爱情冒险之旅。
事后,雪碧跟祥林嫂一样一遍一遍地告诉我:“简直不忍直视!他那么认真地啃着那些兔子的脑袋!兔子啊!我一想到自己差一点点就和那张嘴接吻了,我就……哎呀哎呀,天哪!”
第79篇、爱情故事带我去你的里
“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声音来自右手边,我望过去,他高高瘦瘦的身影向我走来,遮住了我头顶的阳光,我突然间有了方向感,上午的时候太阳应该在东方。他的脸形瘦削,眼窝深陷如同西方人,架一副斯文的金边眼镜。
“我又没迷路。”死鸭子嘴硬,但声音显露了底气不足。
“你急匆匆从我的身边经过了八次,不是迷路就是在锻炼身材,但从你皱着的眉头撅着的嘴巴我猜测不可能是后者。”他笑,很温暖。
“104路公交车的站牌在哪儿?”我吐了吐舌头,脸在发烧。
“我带你去找!”他说,我毫不犹豫地跟他走,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把那些防范坏人的话抛诸脑后了。
的确是难找的,他虽有方向感,却没有坐过104路公交车,只是他找得比较省时省力。
到了站牌下,车很快到来,我说:“谢谢!我该走了,你怎么回去?”“坐车。”“那你有零钱吗?投币需要。”“没有!”“我有!”我掏出两枚硬币,拉过他的手,放进他的掌心,说:“有直达的车,你只需要一枚,没有的话,得两枚,需要倒车嘛!”我轻身欲上车,他却喊住了我,车从身边开走了。
“怎么了!你不会要倒三次车吧?再给你一枚。”
“不!我是想问,你有手机吗?”
“你想打电话呀?给!”我掏出手机预备给他,猛然想起最近有好多手机骗子,又把手缩了回来,问了个很幼稚的问题,“你是好人吗?”
“不是坏人!”他笑,看上去善良无害。他用我的手机拨了号码,音乐响起,竟然是从他身上发出的。他掏出自己的手机,说:“我只是想记下你的联络方式,我叫卞天。”他把手机递还给我,我迟疑着接过,大脑开始短路,冲他傻笑,说:“你的手机音乐很好听。”“一首外文歌曲名叫Takemetoyourheart。”“中文怎么说?”“把我放在你心里。”“我还以为是带我去你的心里呢!”“差不多!”
我一共错过了四辆公交车,坐在第五辆车上,想卞天,想他会不会是我生命的过客,结果坐过了站。
常常跑去大观园,站在天桥的十字中心,盯着手机发呆,期待着它的突然响起,而那头的声音是卞天的。这样过了半个月,一次次的失望让我对手机有了莫名的恨意,于是白天黑夜地关机。
半个月过去,我就开始绝望,我想卞天或者已是一个有家庭的人吧!我摸出手机,开机,一共有16条短信,来自同一个陌生的号码,烂熟于心的名字。我不加思索地回拨过去,听到渴盼已久的声音,“为什么关机?怎么不说话?喂!王言言,是你吗?”“是我!”“见个面,好吗?”“我在天桥,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阴沉沉的天空下开始飘雪,卞天的笑脸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手已经冻僵。他将我的手捧在掌心,不停地哈气,而这仅仅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也许,认定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
卞天说那两个星期之所以没跟我联系,是因为忙着学习。我认定他是在读研究生。表妹反对我们的往来,声称研究生能提供给我的婚房在遥远的未来。反对无效!结婚没有房子又能怎样?我喜欢跟卞天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他深陷的眼睛,喜欢他温暖的笑容,喜欢他手机的音乐。
我开始精打细算,跟卞天在一起时尽量为他省钱,学生穷嘛!每次我抢着付钱,卞天都会盯着我笑半天,眼睛里有异样的神采。我挺起胸脯高昂着头,感觉自己顶天立地,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卞天。表妹对我洗脑,说我这种感情至上毫无私心地倒贴迟早会让自己肝肠寸断,我虽没有恋爱的经验,却觉得如果在爱情的付出上加进私心,那么这样的情必不会长久。
卞天说跟我在一起他很快乐,但他这段时间却常常忙得很少跟我在一起。我想他是在忙毕业论文,因为他先前说过上次陪我逛岱庙是我最后一次出钱,显然,他马上就要毕业参加工作了。我亲自为他打印了一份简历,决定代他去应聘,职位是某大型企业的部门经理,我相信学工商管理的他完全能够胜任。
主考官在看到我的材料后,像审视外星人似地看着我,然后是一阵窃窃私语,再然后他们的总经理出现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眼窝深陷如同西方人,架一副斯文的金边眼镜。我在天晕地转之后有了肝肠寸断的感觉。
“到我的办公室,我有话对你说。”他在前面走,我没有跟上去,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跑。他追上来,扯住我的胳膊:“言言,你怎么不听话!”“你骗我!”“我没有!”“是的!你没有!一切都是我的自以为是!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不是的!你听我解释。”“我头痛!不想听!”大经理呀!我还在人家面前甩小钱,自认为豪气伟大,太丢人了!
我甩开他的胳膊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王言言,你不但笨,而且傻,还很迷糊。”“对!我就是!这是我自家的事,与你有什么相干?”“有!当然有!在我对工作对生活感到疲累和厌烦的时候,你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迷迷糊糊地却又坚持不懈地寻找方向,傻傻地将两枚硬币放在我掌心,带给了我刻骨铭心的惊奇和震撼。一直以来,周围人习惯了对我的依赖,以为我有高收入就什么也不缺,连我自己都以为我只能扮演付钱的角色,是你笨笨的付出让我明白了被人护在身后的感觉叫感动。你误以为我是研究生,我就将错就错,并且越来越沉迷不舍得点破,那样的身份给了我从来没有过的快乐。被人养的感觉很特别,也很幸福。你的傻你的笨你的迷糊驱逐了我在工作上的压力,赶走了我生活上的空虚,言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吵死了!让你的手机闭嘴行不行?”他赶紧关机,我就觉得不对劲,问他:“你换手机音乐了?”“没有!只有你的手机号才能启动Takemetoyourheart的音乐。言言,你没有方向感,在这所大楼里会迷路,想去哪儿?我带你去!”又是这句话,让我在最初的相见里就对他死心塌地的一句话。
我望着他,眼里有了湿意,为他的告白心疼。像他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拥有呼风唤雨的力度,但毕竟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个性中的脆弱,需要关爱,需要保护。
我说:“通往你的路怎么走?”
他的眉头开始舒展,嘴角上泛起笑意,举起他左手的无名指,说:“紧紧地握住它,随着血液的脉络就可以到达我的心脏。你可知道一旦进去了就别想出来?”
“这样的话,我还是……”
“言言,你已经在我的心里,你跑不了了。”
我想过跑吗?其实,我只是想进去,根本没想过要出来。
我想好了,如果卞天不求婚的话,我就先开口,大不了我娶他就是。
第80篇、爱情故事青春救赎,为那段曾经迷失的岁月
做介绍人,我送她顺利“上路”
我和苗晓丹都是来自农村的女孩。
刚迈进大学门槛儿那会儿,同寝室的姐妹们天南海北地讲有缘相聚四年,感觉是注定了一辈子的交情。2004年元旦,室友七七过生日。她家就在省城,那天,她哥哥将我们几个女生请到了校外一家酒店。一番矜持后,每个人都喝了不少酒,直到夜色深沉才相互搀扶着回到宿舍。
第二天上午下课后,七七偷偷摸摸地把我叫到一旁,说:“娇娇,你还不知道吧?昨天在酒桌上,我哥哥的朋友陈浩对晓丹产生了好感。你和她是上下铺又是同桌,怎么样,你替我去打探打探,牵个线如何?”
说实话,当时我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嫉妒!一个女孩子,多少都会有那么点虚荣心,特别是在异性面前。我故意拖延了两天,到第三天时,才拐弯抹角地对晓丹说了,晓丹的反应不很强烈。
打那之后,陈浩便隔三差五地来学校约我们出去玩和吃饭,有时唱歌跳舞,有时踏青泡吧。开始两次,人还挺齐,可临近期末考试了,后来的一次只有七七、我和晓丹赴约。在一家KTV的包房里,陈浩总是不停地为我们点歌,他自己却不怎么唱。等我们一曲终了,他会第一个奉上夸张的掌声,这让我明白了他情场老手追求女孩的套路——吃饭,购物,陪伴,虽然老套却屡试不爽。
七七悄悄打个手势将我招至门外,我会意地点点头。在洗手间和包房外走廊溜达了近20分钟,突然,晓丹拉开门走出来,嗔怪道:“你们干什么去了,这么半天?”
半夜,晓丹掀开我的被子钻进来,轻声对我说:“娇娇,如果是你,你会答应他吗?”我装糊涂:“什么答应?”晓丹用纤弱的手指拧一下我的胳膊,说:“少跟我装糊涂!他年龄那么大了,我真的决定不下来,你说说看……”
刹时,一股无名的妒意涌上我的心头。尽管已经睡意全无,我却仍装着迷迷糊糊地说:“我看没什么不好,你的经济条件不好,有人资助你不是更好……年龄是大了点,不过年龄小的,像我们班的那些毛头男生,都没什么经济基础,和他们在一起,将来也是一桩愁事……”估计那一夜晓丹不会合眼,管她呢!
我虽然是农村考来的,但家庭背景还算不错,论经济条件不比城里有钱人差多少。而苗晓丹就不一样了,她和许多贫困大学生一样,入学头年的学费在减免之后还盖着缓交的红印章。她有一个妹妹在上学,同她一样学习成绩优异。但,每个学期的学杂费很可观,生活费用也日渐增长。现实就是现实,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来说,每一笔学费都有一个或多个辛酸的故事。
新学期开学,晓丹在衣服和化妆上有了明显变化。同窗半年多,她有几件衣服,哪件是新买的,我们都知道。可是春暖花开之际,她的衣服三五天就要换个款式,不用猜测,大家早已是心知肚明。晓丹从不张扬,穿就穿了,别人盘问,她也直言相告是男朋友送的。可能作为某种回报,晓丹更注意修饰自己了,校门口的美发厅里她成了常客。什么好牌子、新牌子的美容霜、护肤露,她都有,整整装了几个手提包。
即使这样,晓丹也没有放松学习,她仍然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只是课余,她留给我们姐妹的时间少了。周末时在学校里基本看不到她。她偶尔会叫上我和七七等人一起去HAPPY一把,席间总少不了小鸟依人地展示她的甜蜜果实。每每看到这里,我都无法吞咽,觉得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
跌落现实,一条无法与人言说的路
那阵子,看到晓丹,我总会问自己:“你有没有对不住人家的感觉?”等问完了,我又安慰自己:“没有。因为这是两厢情愿的事。就像七七说的那样,他们的年龄并不是问题。”恍惚间,他们分明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其实,我知道,晓丹实际上就是陈浩所包养的“二奶”。
转眼的工夫,秋天到了。
国庆节黄金周,晓丹本来打算要陪陈浩去南方玩几天,我们也早早知道了他们的计划。可中途陈浩说接到了新工程,根本不可能抽身。于是,晓丹决定回家呆几天。她告诉我,这几天家里正忙着收地,多个人就多把力气。
临行那天清晨,晓丹早早起了床,打了两暖瓶热水,一遍遍地洗脸、洗头,还翻箱倒柜地找出一件久已未穿的旧衣服。我意识到,她是怕家里人看出来,才这般伪装自己。
长假一过,因在家里收地而累散了架的晓丹一回来就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陈浩的妻子刚好这个时候找上了门。等她发现自己的“情敌”原来是这么一个土气的“村姑”时,好一场哭笑吵闹。
我对七七说:“看看这陈浩,再看看咱俩,都干了些什么啊!这事要是捅到学校领导那儿,说啥都晚了,叫晓丹该咋办呢?”
七七寻思了半天,咬着牙说:“等有时间,咱俩去找找陈浩她老婆。置人于死地,她又能得到什么?”
好在陈浩的妻子是个知书识礼的女人,两人的夫妻关系也还没到破罐子破摔的地步,陈浩又认了错,她也就没有把事情再往大了闹。
晓丹依然学业优异,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虽然那象征性的数字解决不了多少实质性问题。
2006年夏天,晓丹的妹妹考上了大学,也是在省城,比我们的学校规格还要高一档。新学期入学,晓丹领着她来我们学校拜访几位学姐。玩笑间问及她的学费生活费,晓丹轻快地回答:“都交了啊!我妹妹厉害,分数高自然就得照顾,贫困生现在国家都‘罩’。再说人家是国家的重点院校,哪像咱们?”
说话时,晓丹的妹妹不停地用另一种眼光看自己的姐姐。我读懂了其中的含义,不断地诘问自己:她这是为了什么?
那段时间,包养她的人是本市一个开了几家洗浴中心和酒店的大老板,姓张。天知道晓丹是怎么认识张老板的,谁又是那个可恨的“中间人”。事到如今,我觉得这个疑问有些可笑:既然晓丹想靠这赚钱供养自己和妹妹,途径和手段就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
关于晓丹,我一直都困惑,她是不是还是原来那个善良勤勉的好女孩?她依然让人感觉善解人意,乖巧文静。她原来不会用口红,没用过香水,没有睫毛夹,没有眉笔……现在,她有不下十个颜色款式的挎包,可从来都不见她用……我甚至可以想象到,和包养她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根本没什么要求,或者说不屑一顾,不然,她不可能把心思还放到学业上,却不去争风吃醋,去占有豪宅、香车。都没有。
冲破桎锢,为年轻的心赎罪
我们在做毕业论文时,晓丹已经拿到了全额国家补助的研究生录取通知,这基本上宣告了她的经济已经完全独立。她的大动作开始了,她向张老板摊了牌,说自己不能再跟他了,叫他还她自由。张老板惊愕之余,问了她不止一百遍为什么:“是不是我给你的钱不够多?是不是我对你不够好?要什么,你只管说话……”
晓丹将自己藏了起来,明显是开始拒绝张老板了。那个张老板像着了魔似的偏要找到她。张老板派人四处打探晓丹的下落,扬言谁敢藏匿不报就卸谁的一条腿。
家是万万不能回的。我和晓丹就躲在年初实习的城郊一家实验基地做着“调查研究”。她用无法掩饰的颤抖的声音问我:“娇娇,你说,我是个坏女人吗?”
我一字一顿地说:“你不是!”
“我是好女人吗?我知道我不是。”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一切。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背负一个又一个谎言,难道就不能冲破吗?”
我同样无言以对——怎么做,才能让晓丹心里变得踏实,才能过上平稳的日子?
“也许张老板离开了我,真的会很痛苦。要不,我回去算了……”末了,晓丹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坚定地说:“晓丹,你决不能那样做。我们必须去跟他说清楚,彻底了断这样的生活!”当我们下定这个冒着生死考验的决心时,心里却轻松了许多。我们临出门的时候,晓丹帮我掸掉牛仔裤上尘屑。她轻轻笑了一下,说:“等完事后,你想吃什么尽管说,我请客!”在去市区的路上,我们一直没有回头。我和晓丹挽着手,迈着整齐坚定的脚步,感觉从没如此坚强过。
从这一刻起,我们的心里多了两个字:成熟。
第81篇、爱情故事亲爱的,请摘掉你们的滤镜
毕业十周年聚会定在周末,白蓝早早地做好了准备,还提前购置了家庭亲子装,我原本是不同意她带着贝贝出席的,孩子完全可以送到奶奶家,但白蓝坚决要带。于是,贝贝就成了唯一出席同学聚会的下一代。
同学老杨特别喜欢小孩,抱着贝贝不肯撒手:“贝贝可是我们看着长大的,真的是越来越帅气啦!”
我不禁打趣他:“得了吧,咱们隔了十万八千里,这还是毕业后第一次见面,你从哪看着我家贝贝长大的?”
老杨嘿嘿笑:“朋友圈呗!”
他这么一说,我反倒有些难为情了。很久之前的白蓝,在我们班可谓众星捧月。那时,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女青年,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多年后,她能神情自若地在朋友圈直播贝贝成长全程。贝贝笑了,贝贝翻身了,贝贝抬头了,贝贝说话了,贝贝走路了……自从贝贝出生,白蓝再也不发素雅的图片和鸡汤文,取而代之的全是贝贝的照片和视频。
我曾劝她稍微收一收那爆棚的母爱:“亲爱的,咱家贝贝是很可爱,但你发贝贝的照片比微商发广告还频繁,别人会烦的!”
“那就把我屏蔽好了!”白蓝不以为然地说,继续乐此不疲地刷朋友圈。
酒过三巡,贝贝渐渐不耐烦了,他从妈妈的怀里挣脱出来,在包房里来回跑。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紧接着响起贝贝凄厉的哭声。众人被吓到,赶紧过去看个究竟。原来,贝贝把立在角落里的一只瓷瓶碰倒了,瓷瓶已摔成碎片。
“贝贝没受伤吧?”同学们七嘴八舌地问。白蓝见贝贝哭得厉害,心疼地把他抱起来:“都怪这个花瓶,把咱家贝贝吓到了。”
服务员闻声赶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给贝贝拿来玩具安抚他。等贝贝的情绪平复后,服务员为难地对我们说:“真的抱歉,但花瓶碎了,按照饭店的规定,需要赔付,请您谅解。”
白蓝听了很不高兴:“明明是你们陈设有问题,都把我的孩子吓到了,我为什么要赔付?如果今天孩子被划伤,你们是要负责任的!”
众人面面相觑,我也被白蓝的话惊得目瞪口呆。从前只知贝贝让她改变了很多,但没想到在无知孩童面前,她连底线和原则都不要了。
服务员耐心地解释:“我们都是按照标准布置的,确实是您的孩子把它打碎了啊。”
白蓝一听更火了:“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一看就是没做妈妈的人,等你有了孩子当了妈你就理解我的心情了!”
我赶紧掏钱递给服务员,示意其离开。众人纷纷落座后,贝贝早忘了刚才的事,穿着小鞋踩在一把套着白色缎布椅套的椅子上,把水果盘转到自己的面前,沉浸在徒手捏西瓜的开心中。眼见着贝贝把一盘西瓜捏得稀碎,白蓝却一脸的慈爱和宠溺,我忧心忡忡:熊家长正在养成,她却浑然不觉。
聚会散后,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沉默着,脑里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我的孩子,真的有那么可爱吗?
毫无疑问,我爱他,愿意把我的一切甚至生命都给他。但这世上比贝贝漂亮、聪明、懂事的孩子有的是,我愿意为了他们这样付出吗?当然不会。所以,并不是因为他可爱,而是因为他是我的孩子。父母之爱,自带滤镜,只是大多数家长被爱蒙蔽,选择视而不见。
回到家,我想了想,对白蓝说:“我记得你从前最讨厌小孩,刚结婚时,你还说过要丁克呢。”
白蓝拍着怀里熟睡的贝贝,轻声说:“此一时彼一时,少拿我年少无知时说的话来揶揄我。”
我问她:“那时你怎么那么讨厌孩子啊?过年亲戚聚会,那么多小孩,你连靠近都不靠近。”
白蓝说:“那些孩子都太烦人了,又吵又闹,一点规矩都没有。尤其是二舅的小孙子,看上了我背包上的挂件,不给就哭。那是谈恋爱时你送我的啊,可他拿到手后几下就给弄坏了。”
我笑着说:“这事我有印象,因为你当场不高兴了,二舅妈还说你小气。”
白蓝的情绪上来了,说:“对对,我到現在还能想起二舅妈说的话‘你呀,就是没当妈,等你当妈你就知道了’…·一”
白蓝忽然不作声了,她终于看清自己的另一面。自己的孩子吵闹,是活泼好动;别人的孩子吵闹,是没有教养。自己的孩子搞破坏,是因为“他还小”;别人的孩子搞破坏,就是“三岁看到老”……原来我们判断一个孩子是否可爱,只有一条标准:是否是自己的孩子。
可见,做父母反倒让我们变得狭隘,只因我们在孩子面前,只选择立场,不考虑是非。可是如此下去,我们会把自己的孩子,引导到哪一条路上去?
白蓝默默地坐到我身边,过了好久问:“你说,是不是有很多人特别讨厌贝贝?”
“一定会有。但他们不是真的讨厌贝贝,而是讨厌我们没有教好的贝贝。”
白蓝叹了口气,委屈地说:“可我就是舍不得管啊!”
我看着她,说:“可是等他长大了,不想他成为一个只有我们喜欢而全世界都讨厌的人。”
那夜,我和白蓝达成共识,要改变对孩子无原则的宠溺态度。贝贝虽然还小,但渐渐长大的他总有一天会明白,爸爸妈妈这样做,只是为了让他成为一个值得被全世界温柔相待的人。
第82篇、爱情故事爱情里,不需要英雄
陈大宝是我整个青春里最灰暗的一笔
我是一个美女,即便不是倾城倾国,沉鱼落雁,也总能让人眼前一亮。再加上我懂得打扮自己,气质优雅,所以我的身边并不缺艳羡的目光。我要爱的那个男人,一定是意薄云天叱咤风云的英雄,让我朝拜。
陈大宝不懂这些。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没有新奇。读完一个三流大学进了一个三流公司,朝九晚五的生活,穿大众品牌,挤公车,周末去公园晒太阳,喝茶聊天。他是安逸现状的,他说这就是生活,平平淡淡。我嗤之以鼻,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他是注定没有出息。所以,他不在我男友的考虑范围内。
小时,陈大宝就对我表现出超乎寻常的亲睐。他扯我的小辫子,抢我的糖果,丢小石子在我颈项里,还霸道地让我帮他背书包。上初中,我为避他选择住校,谁叫他家的阳台正对着我家阳台,我一回家他就在阳台喊:花花、花花。好似唤一条狗。大人们总笑,像看一出戏。
上了大学,我谢天谢地终于远离了陈大宝。这丫却在每个周末坐4个小时的火车来看我,我对宿舍里的人说,这是我邻居。她们暧昧地笑,摆明不信,谁会风雨不改来看一个邻居?
我说陈大宝你影响我正常的生活了,我还要谈恋爱还要认识优秀的男生还要有自己的空间,你烦不?他一脸的委屈,你妈让我来看你,你当我爱来?!阿姨让我把你换下的衣服,被单被套带回去,下个星期我再给你带过来。只有这一点,我是满意的。大冬天的谁爱洗?
后来我对我妈说辛苦了,让你现在还帮我洗衣服。她诧异,谁帮你洗了,我没事干?我突然就明白,陈大宝的心意。
只是,他实在不是我心里的英雄。他太平凡,太安稳,枉费我如花的青春。陈大宝再来我学校,我邀了系里最帅的男生做道具,我对他亲亲密密,看陈大宝竭力掩饰眼里的忧伤。那以后,我果然清净不少,虽然没有人再为我洗衣送零食。
我甘愿做叶轩背后的女人
我在这城市著名的会所办了一张会员卡。还真的见到了英雄。他有冷竣的脸,高大挺拔,一来就在健身房跑步机上从容地奔跑。我的目光就迷离了起来。好不容易找到他的资料,留美海归,30岁,跨国集团中国区CEO。我并不是爱慕虚荣贪图富贵的女人。但一个人的经济能力等同于他的社会价值,他越有钱,表示他越有才能,所以这个男人吸引了我。
我去找陈大宝,磨了很多嘴皮才让他答应为我扮演一回流氓的角色。是在那个男人开车离开会所时,我尖叫着出现。他停下车来三下五除二地撂了“尾随者”。我“惊魂未定”,他细声安慰。声音如磁石,让我整个心慌乱。
他叫叶轩。他恰巧缺一个秘书,我拿了资料过去应聘。我知道我的位置遭到了非议,但非议是因为我有让人嫉妒的资本,我不在乎。
我请陈大宝吃饭,我说谢谢你。他始终不说话,一杯一杯喝酒,脸色愁云惨雾。一直到送我回家,陈大宝终于说了一句:“那男人,你要了解清楚,不要上当受骗。”
我笑。我已经深陷其中,爱得义无返顾。我搬进他准备的豪华公寓里,甘愿做他背后的女人。叶轩的工作很忙,他的压力很大。我不轻易去打扰他,除非他来找我,我不想让自己变成怨妇,日日等着宠幸。白日,我是干练的上班一族,尽心处理工作事物,和叶轩公式化的相处,没有一点暧昧。晚上,我上补习班学法语、日语、商务英语,让自己更加优秀出众起来。
偶尔,陈大宝打个电话过来:“你还顺吧?”我笑嘻嘻地回答:“当然,没你想得坎坷。”他说:“你要多吃饭不要熬夜,如果外面餐厅的饭不好过来我做给你吃。”
他絮叨着,我的心居然柔和了起来。
男人不能和牙刷一样
是在和贵看见叶轩的。身边有温润婉约的女子,怀里抱着孩子笑得很灿烂。我错愕,来不及掩饰,只能看着他们走开。终于刁蛮了一回,不停地拨叶轩的电话。
他不耐烦,说文件整理了放桌上。他永远是霸道的一方,不管我要说什么都会随意挂了我的电话。
我的眼泪压也压不住,绕来绕去的思绪,就一个人坐在石阶上哭了起来。陈大宝的电话响了起来,他说今天周末,我约了朋友吃饭,要一起吗?我突然有无边的委屈,这安好的周末,谁陪我?
打了的就去了陈大宝的家。他按揭买了一个小户型,我笑他怎么这么急地买房。他说有了房才可以结婚。我鄙夷他,这么小?不过看过去,这房子怎么都是温馨,茶几上的水果,沙发上的杂志,玄关上放满的鞋,还有厨房里的油烟。我叹气,我说陈大宝你俗也俗得挺温暖的。
吃过家常菜,陈大宝送我回家。他狠狠地说:“我真想结婚了,真的!”又问我:“我这人是不是特没追求。”我说,人各有志嘛。
这天,叶轩破天荒地过来。还是刚毅的脸,坐在沙发上言简意赅地说:“我知道你看见了。不错,我是结婚了,如果你要走随时都可以。”
这优秀出众的男人,我能分一半也好,因为我是爱着他的。我没有离开,我迷恋他,所以没有力气没有力量离开。
只是早上刷牙时,想起一个女人说的话,男人和牙刷一样,与人分享,终究是不好的。我的眼泪哗地落了下来,牙刷捏在手里,刷也不是不刷也不是。
有时,我也为自己的身份羞愧着。怎么好好的年华就做了别人的情妇,第三者?我是坚决不用叶轩的钱,自以为这样就和别的情妇不一样,我是因为爱。叶轩还是偶尔过来,只是温存后,我会索然无味起来。
好久没有去过会所,在休闲的酒吧,见到叶轩,身边是妖艳的女子,两个人低声呢喃,时不时发出轻浮的笑。
我心里有轰然倒塌的声音。这男人,是被我神化了吧。我端起面前的酒泼了过去,叶轩的脸几乎扭曲,他抬起手来,又放了下去。
我看过太多的剧,英雄身边总是红颜无数,那些女子爱得无怨无悔。我以为自己有那样的深情,可是,我终究是平凡的女人,经不住男人的薄情。
宁为俗人妻,不做英雄妾
我从叶轩的房搬了出来,换了电话辞了工作。其实我没必要躲,只是想把这数月的经历抹去。有时候,我去陈大宝那里蹭饭,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对我低眉顺眼起来。我开始回想,想陈大宝的好,心里的感动就像漏雨的屋顶,淅沥哗啦,连绵不断。
我病了,发烧,迷糊着拨了电话,是陈大宝的电话。他急火火地赶了过来,汗流浃背的背着我去看医生,照料我输液,吃药。
半夜,我要去洗手间,可还在输液。窘迫着,陈大宝说:“走啊,我帮你拿着药瓶。我害羞,不好意思。陈大宝忿忿地说:“仙女也要上厕所嘛,和我装什么?”
是的哦,过日子搞那么多花样做什么。这样在一个人面前自然着,俗气着,也是种幸福。我不用装,不要日日化妆,不要精心打扮自己。
我在洗手间里没头没脑地问:“大宝,你还在等我吗?”
他急切地说:“等呀,对我来说等你是最容易办到的事。”我说:“你不是在相亲吗?”
“没去,虽然想去,走在半路就回去了,我怕你想哭的时候,我不能借肩膀给你了,如果我有了女朋友的话。”他说。
我的眼泪又要被惹出来了。我说大宝,要不我们试试?
外面是噼里啪啦的敲门声,他急切地说:“花花,你说真的?真的吗?开门,快开门!”
我开始和陈大宝过着庸俗不堪的生活,去菜市场买菜,讨论如何还房贷,计算工资支配。我有时候也闹,这日子过得可真琐碎,然后又笑了起来,即使再琐碎的生活,我也是这平凡男人的心头肉,掌中宝,是他一心一意爱着的小女人。
第83篇、爱情故事那个不肯打你手机的女人
他们是通过相亲认识的,那时,他还是刚刚大学毕业分到这座城市的一个毛头小伙子,除了朝气蓬勃的青春和满脑袋的梦想,一无所有。
他懵懂而激动地谈了几场恋爱,都无疾而终。他农村出身,在这座城市无有片瓦遮身之地。现在的爱情是讲究折现的,理想抱负算得了什么?多少有些画饼充饥的感觉,当周围有很多现成的饼可选择,哪个女孩子有足够的勇气豁上过期作废的大好青春去等一块未必会到来的饼呢?
几场失败的爱情,让他开始对爱情有了浅浅的敌意,甚至,当朋友拖着他去相亲时,他抱着闲着也是闲着,全当去消遣的心态,去了。
很意外的是,他竟和相亲的女孩子两看两相悦,然后,就有了越来越密集的约会。她是本市姑娘,长得很好看,细眉细眼的很文静,笑起来,总是羞羞的。据说,她就是因为太内向,所以才总是和爱情擦肩而过。
恋爱中,他的心总是提着,担心她会在某一天,像前几任女友一样,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和他分手。
这样的忐忑,一直延续到婚礼,等她为他生了白胖胖的儿,他的心才踏实地落回了胸腔。有时,夜里,他会望着她沉静甜美的睡相想:今生今世,一定好好待她,因为她是那个敢用美好的青春陪他走过青春潦倒的善良女子。
儿子一岁时,他辞了职,经营了一间不大的贸易公司,公司越做越大了。她依然在那家商场做着会计,工作辛苦,薪水不高,好多次,他对她说:“家里不缺你那几个钱,干脆回家带儿子吧。”
她总是笑着拒绝,他问为什么,她说在婚姻中,一个经济不能独立的女人容易慢慢失去尊严。
他也就不再勉强她了。
公司不断扩展使他越来越忙,几乎很少回家吃饭,大约快要下班时,她总会打电话问“今天晚上回不回家吃饭”。
若他说回,她就欢天喜地去买了他最爱吃的菜去烧,若他说有应酬,她亦会温婉地说少喝酒多吃菜。时间久了,她的电话一来,不需开口,他就能猜出她要说什么。说实话,他有点烦,手边有那么多事要处理,她干嘛非要每天都重复相同的嘱托呢?
而且,她每次打他电话,都必要打他办公桌上的座机,若他不在,她会顺口问问他的助理,他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等到他回来了,她再打过去。
就是到外地出差或是在写字楼外办事,也是这样的,她会让他把酒店房间的电话号码用短信发给她,然后,她再给他打过去。
有时,朋友或是生意伙伴,甚至他的下属都会玩笑着说嫂夫人看得好紧啊。因为,据说有好多花心男人的妻子就是这样追踪自己男人行迹的。当男人外出,就让男人用手机把身处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号码发来,对男人的放浪形骸起到监督和震慑作用。
朋友们的说法,让他的脸一阵阵发热,心下,也怒意叠生,觉得自己好端端一清高端正的男子汉形象,生生地就被她的这些电话给葬送了。
心里堵着气,回家后就没好脸色,她以为他在生意上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就轻声细语地给他端茶倒水,甚至和儿子一起逗他开心。
那些原本打算找个缺口喷薄出来的愤怒,就恹恹地吞回了肚子里。
后来,他遇上了一位貌美似花、风情万千的女子,开始,想着她的好。他曾犹疑过,但,很快,他的心就横下来了。他想起了那些电话,遂自我宽慰说:“她整天盯梢似地打电话不就是怀疑我有外遇吗?既然她都这么想了,我干嘛要枉担这个莫须有的猜测?”
于是,他就变成了一个有情人的男人。有时,他和情人约会或是借口出差带着情人去外地过几天神仙的日子,她依然会发短信问他住的酒店座机号码。开始,当他搂着情人和她通话时,心里,还有些内疚,久了,也就麻木了,倒是当他放下电话后,情人用嘲笑的眼神看着他,吃吃地笑着,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他憋着一肚子气回来,就找茬和她吵。她呆呆地看着他,眼泪扑簌簌落下来,好像不知自己错在了哪里,他乜斜着她,恶狠狠地想:真会表演。
本来,他心里就憋着一口气,再看看妩媚风情的情人,对她,就更多了几分厌弃。不仅不再感念她当年的好,甚至,一想回家脑袋就疼。情人对他的迷恋好像越来越深了,常常在午夜时打他的手机。那时,他就会拿着手机,蹑手蹑脚地把自己关在阳台上,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
有时,她会醒过来,敲敲阳台的门,隔着玻璃说:“以后,你在家时,就让他们打座机吧。”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就是想知道这个深夜给他电话的人是谁么?她也太低估他的智商了,家里的座机有来电显示。
婚姻这东西,是需要两人一起努力才会越来越美,当其中一颗心走了,另一个人的努力,传递到对方心里,往往就成了反作用力。
他的心,早就跑掉了。大约一年后,他拎着一口简单的箱子离开了家。一个月后,他们办了离婚手续,儿子留给了她。
从街道办事处出来后,她喊住了正要转身离去的他:“为什么会这样?”
虽然离婚是他的选择,但,他的心情也是萧瑟的,毕竟8年的婚姻,就像看着一件美好的东西一点点碎掉,感伤总是难免的。他叹了口气,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知道为什么的。”
说完,转身就走了,她愣愣地呆在原地,清冷的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滑,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离婚后,她偶尔会因为儿子的事给他打个电话,依然是打他的座机,依然是他不在时就短信问他所在处的座机号码,他心里虽然不悦,但,想到她毕竟是儿子的母亲,还是咬牙忍了。
没忍住的那一次是他和情人在外地度假,她发短信说儿子想和他说说话,让他把酒店的座机号码发给她。当时,情人就偎在身边,也看到了短信内容,把性感的小嘴巴撅得老高。他也恼了,回想这些年,她的电话给他脸上抹了多少黑啊,搞得全世界的人都以为他怕老婆,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及时汇报。他越想越气,没回短信,径直把电话打回去,气冲冲说:“拜托,我们已经离婚了,你能不能不要管得这么宽?”
电话另一端的她好像很吃惊,讷讷说:“我怎么了?只是儿子想和你说几句话而已。”
他冷笑了两声,斥责道不要表演了,然后,他连珠炮一样说她的猜疑给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还有,从离婚那天起,他们之间就不再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了,所以,请她以后不要以跟他要座机号码这种形式对他实行追踪监督了。
他乱七八糟地喊了许多话,电话另一端的她,一句话没说,等他消停下来,她才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为什么你要以为我是在猜疑你呢?我要座机号是因为打手机有辐射,如果打座机也能找到你,我为什么要选择一种对你健康有害的方式找到你?”
一下子,他就愣了,半天说不出话。
后来,她说了声对不起,就收了线。他突然变得沉默寡言,情人就姿态乖戾地问那个贼心不死的老女人刚才给他灌了什么迷魂药让他魂不守舍的?
他生硬而威严地扫了情人一眼,情人哪里肯受这样的委屈,边哭边收拾行李说要回去。他冷眼看她慢腾腾地收拾行李,知道她在等自己去哄去挽留,可是,他没有。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混,想回家,对她说一声对不起,然后,请求她原谅。
后来,他们复婚了,生活平静而甜蜜地进行,当她再发短信要他座机号码时,他就会很骄傲地对身边的人说:“我老婆最不怕麻烦了,她说打手机对身体不好,每次都非要我告诉她个身边的座机号码她打过来。”
经他这么一说,那些原本有些叵测和微哂的目光,马上就变成了羡慕。
一次,他问她:“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非要让我找个座机通话的原因呢?”
她笑着说:“有什么好说的,手机有辐射是常识性问题啊。”
他久久地望着她,感慨万千。生活是件多么微妙的事情啊,同样一件事,思维若是从破坏性的A角度出发,得出来的判断便是破坏性的A结论,你要从美好性的B角度出发,你就收获了美好性的B结论。譬如她打电话这个细节,当他用阴暗的心态去揣测,整个婚姻世界的阳光就消失了,而事实,却恰恰是相反的。所以,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婚姻中,当某个细节触疼了你的心,请不要急着离去,不妨多做几次转身,总会有些温暖轻轻吻上了你的心。
第84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它深入浅出
1
搬到新居不久,小区里有一位两鬓斑白的阿姨使劲盯着我:“你见了我咋不打招呼?”我倒吸一口凉气,这老太太找茬吧?就是一个邻居,有必要吗!
老太太很生气,皱着眉头训斥我:“你不认识我吗?我是你姑!”
我愣了半天,才想起给爸爸打电话确认。爸说:“你的确有一个远房姑姑叫苏秀花,十几年前还常走动,后来她搬家了,就不来往了。”
我只好买了一点东西,和老公一道去探望老人家。
姑姑把门拉开一条缝,扫了我一眼,转身回屋了。我和老公对视一眼,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进去。姑姑没给我们让座,我们把礼物放在茶几上,自己坐下。
姑姑把白色的宠物狗抱起来,一只手抚摸着它的毛,问:“你爸妈还好吧?”我赔着笑说:“还好。”姑姑不再说话,一直低头逗弄怀里的宠物狗,没有招呼我们喝水的意思。
我们只好识相地起身告辞,姑姑没抬头,“嗯”了一声,我们便灰溜溜地出来了。
2
从那以后,姑姑就总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她总带着那只白色的狗独自散步,从不见有人陪伴。我轻轻地喊一声:“姑姑!”姑姑多半淡淡地“嗯”一声,表示听见了。她表情冷淡,声音细小,有时候我甚至疑心,她并没有对我的问候做出回应。
中秋节,我和老公回家团圆,因为晚上有事,吃了午饭就匆匆忙忙赶回来了。我拿着爸爸带的礼物到姑姑家拜访。
敲了三四分钟的门,姑姑才懒懒地过来开门。我进屋,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茶几上放着水果和月饼,其中有一块是一半。我把礼物给她,正要走,姑姑说:“坐一会儿吧。”
我只好又坐下,可是谈什么呢?姑姑问:“你爸那里多少人?”我暗自算了一下,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一家,弟弟一家,正好8个。”姑姑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我刚刚知道,姑父几年前去世,唯一的儿子长年在外,姑姑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想到这里,我对她生出几分同情来:“姑姑!晚上到我家赏月吧!”
姑姑很生气:“我是你姑!要来,也是你来我家!”我忙说:“好!我们来你家。”
刚到6点半,姑姑就打电话来,冷冷地说:“还要我上门请你们是不是?”我和老公连忙过去。
姑姑准备了满满一桌子菜。她不善言辞,而我们又多少有点怕她,所以只好闷头吃菜。姑姑不理会我们,自己把酒倒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
过了好一会儿,姑姑皱着眉头,放下酒杯:“你们咋不喝酒?要我给你们敬吗?”我和老公只好放下筷子,把酒倒上敬姑姑。左一杯右一杯,姑姑不说不喝,我们也不敢放下酒杯。不一会儿,我就头昏脑胀得有点儿醉了,姑姑白了我一眼:“看你那点出息!去!”我们如蒙特赦一般逃了出来。
3
我休完产假,想找保姆照顾儿子,就在小区的布告栏里贴了广告。不想,广告贴出去不到一天就被人撕了。我只好再贴,再被撕。
有一天下班,我远远地看见有人从布告栏上扯下一张纸,根据纸的位置,我猜想,那很可能是我的那张广告,我连忙跑过去。
姑姑拿着那张广告质问我:“你很有钱吗?我很老,连孩子都不能给你带吗?”
我连连赔笑,考虑到姑姑孤僻的性格,不敢轻易把孩子交给她。第二天,我刚刚起床,姑姑打来电话:“快点送来!”我和老公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把孩子送过去了。
一到单位,我心里总是惦记着儿子,不知道他哭不哭,姑姑会不会不耐烦。勉强挨了两个小时,我便溜回姑姑家看儿子。
姑姑正抱着儿子满地转悠,一边转悠一边唱儿歌。见我回来了,她马上拉下来脸来:“你不好好上班,跑回来干啥?”
这一试就是两年多。儿子上幼儿园时,姑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下清静了!”我很愧疚,每个月给姑姑钱时,她总是很尖酸地问我:“你以为我缺钱啊?!”我只好悻悻地把钱收回来。
她没拿过我一分钱,所以儿子去幼儿园,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心灵上的解脱。
可是上幼儿园不到一个星期,老师突然给我打电话:“你儿子好像发高烧了!”我急急忙忙从单位跑到幼儿园,不曾想和姑姑迎面碰上了。
姑姑表情淡淡地说:“没事儿!过来溜溜。”
从医院回来,姑姑正在我们楼道门前徘徊。我恭敬地叫了一声:“姑姑!”她若无其事地看了我一眼,嘴里“嗯”了一声,就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蓦然发现,姑姑好像老多了,背有点驼,头发全白了。在黄昏里,拉出一条瘦瘦的斜影,孤孤单单的。我的鼻子突然酸酸的。
4
那天很晚了,我正看电视,姑姑打电话来说了两个字:“过来!”深更半夜,外面又天寒地冻的,我满心不悦地去了。
她的家门半开着,人却躺在地上,我忙打了120。救护车一路“呜呜呜”地呼啸着往前奔,我的心跟着“突突突”地跳个不停。到了医院,医生忙着施救,我给在远方的表哥打电话,对方关机。
也不知过了多久,急救室的门开了,大夫松了一口气:“暂时没事儿了。”我突然觉得浑身软软的,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这次事情之后,姑姑的电话来得很随意。头疼脑热啦,腰酸腿麻啦,总是给我打电话,好像突然之间,她很依赖我。
康复后的姑姑,状态大不如从前。每次散步,不但不能抱着那条狗,反而倒要狗来带路。她的步子远不似从前那么矫健,显得细小而凌乱,在夕阳下摇摇晃晃。
有那么一个星期,姑姑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心里反倒空荡荡得不踏实,就跑过去看。表哥正坐在沙发上低着头,姑姑坐在对面扭着脸,气氛有一点尴尬。
表哥抬起头,冲我笑了笑,就点了一支烟兀自吸着。他的淡漠与姑姑如出一辙,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走还是不走。
姑姑抬眼看了我一眼:“你坐下!”我坐下,她问我:“你哥要带我到南方去,你说我去不去呢?”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你自己想去吗?”姑姑想了一下:“也想。我和你哥,一向是我严厉他倔强。可是,人一上岁数,身边总得有个人吧。”
想到多次被她鸡毛蒜皮的小事理直气壮地打扰,我连忙鼓动她:“那就去嘛!一个人在这里,表哥也不放心。”
姑姑叹了一口气:“哎!年轻时候觉得亲情是一种负担,为了让你哥有出息,我是什么歹毒的办法都用尽了。如今,他出息了,我反倒高兴不起来。”
她从来没有这么平心静气地同我聊过,我正伤感着,姑姑白了我一眼:“我一走,就没人打扰你了吧?”
心事被她一眼望穿,我心里“咯噔”一下。她说:“其实我也不是让你照顾我,我就是想看你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严厉而讷言的姑姑从来没说过这么温情的话,我鼻子一酸,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
5
姑姑走的时候,步子有些凌乱。在她常常散步的黄昏里,她破天荒地冲我笑,这时后面过来一辆车,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姑姑本能地向后一缩,后面恰好是花丛的栏杆,姑姑被绊倒了。
这一摔,姑姑再也没有醒来。她的表情安详淡定,似乎对去不去南方这个问题不再纠结。
处理完姑姑的丧事,表哥把房间的钥匙给我,让我负责卖掉。可是,我既没去贴广告,更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所房子要卖。
3个月了,我总会不时地拿起电话,看有没有未接来电。在忙碌的间隙,脑子里总会见缝插针似地浮现出姑姑那淡漠的表情。
有空的时候,我就到屋子里,静静地呆一会儿,仿佛姑姑还坐在我对面,淡淡地对我说:“坐吧!”我的心就好一阵难过,目光始终不敢越过茶几,怕看到对面空荡荡的沙发。
我只好站起来,从客厅到卧室又到书房,想避开这伤感的情绪。书桌上有一个记事本,上面有一层薄薄的尘土。我翻开,第一页记着我的电话号码,字很大、很粗。后面是她半年来的日记,有时几句,有时是满满一页。
我一页一页往过翻,翻着翻着,泪水就从眼睛里跳出来模糊了视线。她的每一篇日记几乎都提到了我,说我的好,也说我的坏,犹如一个唠叨的母亲,密密麻麻的抱怨织就的却是厚厚实实的关爱。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她的淡漠承载着多么深厚的爱!其实世上的许多东西何尝不是这样,爱也好,恨也罢,越深越不易被人发觉。
我终于泣不成声,原来世间真的有一种爱,它如此深入浅出!
第85篇、爱情故事幸福这么近,忧伤那么远
那时,她是学校里风光的校花。不仅仅是因为美丽,还有才华。一手二胡拉得让所有男生为之倾慕,而且她不高傲,跟所有的人说话的时候,都微笑着,一脸的温柔。
她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认识的人也广,走到哪里,献殷勤的男生也跟到哪里,为了得到她的芳心,好几个人还差点大打出手。原本以为她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子,等毕业后,她却跟着一个农村的男子回到了老家。
她是一个城里女孩,独生子女,父母又都是单位领导,可她却选择了一个贫穷的山村。那山村没人去过,除了泥土还是泥土,那男子和她是校友,两人一起去玉树做过志愿者,回来以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人看好他们,太唯美的爱情和现实总是格格不入,也许她是喜欢他的才华,欣赏他的人品,可是他却一无所有,一个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在农村里呆几天也许感到新奇,可是一年、两年,三十年呢?大家都在怀疑,那个男生只是贪图她家的钱。
却从没听说过他们吵过架,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携手出归的温馨不知羡慕了多少人的眼睛。听说他们承包了一个养猪场,很多同学都去看过,回来后都只有一句话:“那份简单的幸福我们都没法做到。”
十年之后,他们一起回去参加母校的一百周年校庆。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生都早早在门口等待,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十年过去了,大家都已经成家立业,有的开了公司,有的去了美国,但所有的人都想在她面前炫耀一番,好让她为当初多么荒唐的决定而后悔。
但是当她下车后,所有的人都惊讶了。除了稍微黑了一点外,一如十年前的婀娜多姿,那脸上流淌的是无法掩饰的幸福和从容。
她,短发,穿一条黄色的裙子,手里拿着一个黝黑的公文包。和这次来的女生比,她肯定是最朴素的一个,也没化妆,但这都无法掩饰她的高贵和气质。
她是作为优秀毕业生企业家代表参加报告会的,十年之内,她和丈夫的事业越做越大,成立了自己的养猪公司,还解决了不少学弟学妹的就业问题。
那天,很多男生都拉着她喝酒,喝醉了后大家都纷纷抱怨,为什么我们都事业有成了,也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可是一点儿都不觉得幸福,只有无休止的争吵,心神疲惫,可是你为什么就一直和他相安无事,而且还是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一呆就是十年。
她笑着说:“因为爱。我爱我的老公,所以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他爱他的老婆,所以宠着我,让着我,呵护着我。你们也知道,我脾气一向不好,也只有他能容忍我。”
无疑,她是那晚最醒目的焦点。那些打着灯笼挑这挑那的同学们,也未必有她幸福。
离别时,大多数人都坐飞机,而她坚持坐火车,她说:“这笔钱,够一个两口之家两个月的生活费了。”
大家都去送她,到车站时,却发现有人来接她,是一个同样打扮朴素的男子——她的丈夫,女同学们说,那一刻,我真嫉妒她有那么好的丈夫。而男同学则纷纷跑上去请教婚姻的诀窍,他说:“只有两个字:‘付出。’”
虽然他们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清淡,很节省,但谁又能否认他们是不是相濡以沫的一对呢?甚至她脸上的黝黑也让人嫉妒。
因为,那是岁月留给她最幸福的痕迹。
第86篇、爱情故事永远的金项链
母亲和李姨是同一年同一天嫁到我们村的。因而,母亲和李姨就有了很多共同语言,她俩成了最好的朋友。母亲和李姨有空就在一起说话,她们聊得最多的话题是项链。
母亲和李姨都说,做一场女人,如果没戴过金项链,将是一生中最大的遗憾。父亲和李姨的男人周叔都觉得女人的这个想法并不过分,可惜没有办法满足她们的愿望,因为那年月想要一条金项链无异于白日做梦。但母亲和李姨一直在做着这个梦。有一年春节时,母亲和李姨终于戴上了一条项链,当然不是金的,是白色的珠子串成的。那是她们一起在地摊上买的。可有一天,母亲的项链断了,珠子滚落四散,只找回了几粒,母亲难过得哭了。看到母亲的项链没了,李姨也没再戴过她的项链。
母亲和李姨一直没有买金项链,因为两家的经济条件都不宽裕。随着我长大,读书,上大学,要用钱的地方太多。李姨家的情况比我家好不了多少,女儿小娟读到高一时生了一场病,治病花了很多钱,病好后没再读书,到武汉打工去了,去年出了嫁。
今年,我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领到第一份工资后,第一件事就是给母亲买了一条金项链。那天晚上回家,当我拿出项链时,母亲哭了,连睡觉时也戴着它。可第二天早上,母亲却叹了一口气摘下项链,并叮嘱我和父亲,不要在外说她有了项链的事。我问母亲为什么。母亲说:“我有了项链,可你李姨还没有,得想想你李姨的感受啊。”就这样,母亲的项链一次也没有戴出去过,一放就是半年。
天有不测风云。我没想到,身体一向很好的母亲突然病倒了,肝癌晚期。在母亲的病床前,我泪流满面。我说:“娘,我把项链拿出来,你戴着它吧。”母亲摇摇头,因为李姨天天都会来看母亲。10天后,母亲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李姨拿着一条金项链来了,说:“老姐姐啊,把这项链戴去吧。”李姨要给母亲戴上。我拦住了,拿出母亲的那条项链,小心翼翼地戴上。
后来,我问李姨是哪来的项链,李姨说:“小娟去年就给我买了,可我一直没戴,我怕我戴上后,伤了老姐妹的心。”那一刻,我突然泪如雨下。
第87篇、爱情故事谁也改变不了谁
随着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断改善,父母住进了宽敞的新房子,但只有他俩住的大房子凸显着空虚和冷清。特别是孙辈们一个个长大,不再需要母亲的护佑之后,她倍感孤独和寂寞。母亲不再像年轻时对父亲那样地迁就和仰视。父亲晚年事业很风光,但母亲是很纠结的,既觉得“局长夫人”的身份很有面子,又担心父亲晚节不保,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诱惑。父亲每次喜形于事业成功时,母亲就在一旁泼冷水:“别忘了你就是一个供给制的小干部!”见到年轻女人来家里拜访父亲,她就和父亲发脾气,无理取闹。
父亲退休后,母亲的疑神疑鬼、无理取闹让父亲苦恼不堪。但他从不正面和母亲发生口角,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父亲对母亲的性格了如指掌,她虽然文化不高,但很要强,不愿意给任何人当绿叶,哪怕这个人是她的丈夫。父亲长夜难眠,思考母亲一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能不能帮她余生圆梦?这样就能帮助她走出郁闷的精神状态。两位老人在灯下推心置腹,促膝长谈。
母亲坦言,她的晚年有三个梦:一是上学读书,二是出门旅游,三是文学梦。父亲允诺,一定要帮助她圆了这三个梦!从母亲上老年大學那天起,父亲就成了她的厨师和家庭教师,从此圆了母亲的读书梦。十几年时间,父亲带母亲到过香港、澳门、杭州、苏州、上海、西安、青岛、烟台等十几个城市,从此圆了出门旅游梦。母亲六十多岁开始动笔写散文随笔,十几年来,她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有几十篇。母亲的文章还在全国散文比赛中获过奖,从此圆了文学梦。母亲的三个梦,父亲帮她逐一圆了。父亲并不要求母亲如何感谢他,只求能破解矛盾,温馨相伴。他和我说心里话:“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谁也改变不了谁,只是想老伴跟着我这辈子吃了不少苦,没有跟她计较的理由!晚年我就想让她开心!”
第88篇、爱情故事谢谢你,还是选择了我
01
周素抵达机场的时候,仍有些恍惚。
出轨两个字,从她脑海里冒出来,吓了她一跳,她迅速安慰自己,这不是出轨,她又不会做什么对不起姜绎的事情。
不过是见一个老同学,一个,她曾倾慕了整个学生时代的男同学。
飞机在两个小时后落地,周素一眼看见了出站口的沈秋辉,他穿着灰蓝色的衬衫,单手插在口袋,虽比学生时代成熟,却依然有一种书生气,看见周素后,他朝她轻轻挥了挥手。
周素刚到他身边,他就接下了她的行李。
两人并肩走,客气地寒暄着,但是到底十年未见,虽然在网络上偶有联络,但多多少少有些疏离。
陌生城市的晚风,迎面而来,周素跟着沈秋辉进了酒店。
站在他身后垂着眼睛,望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了姜绎。
再过三个月,就是他们的婚礼了。
02
周素是三年前,认识姜绎的。
那时她刚刚大学毕业,在广告公司谋了份清闲的工作。因为从小家境不错,没什么远大的梦想,假期就四处旅行。
认识姜绎,是在上海的酒店,凌晨她去办理入住时才发现身份证丢了,酒店人员让她去派出所办理证明,她看了看手机,已经凌晨一点,她一向胆小,不敢在深夜出门。
见她犹豫,前面刚办理完入住的男人,忽然说:“要不,我陪你去吧。”
周素抬起头看这个男人,很年轻,有一双十分好看的眉眼,她怔怔地点了头。办理完证明后才办理了入住。
周素只是临时入住,明天一早的飞机去济州岛。
早晨六点,周素被酒店服务员叫醒,酒店开车送她去机场,刚上车就看见了那个男人,才知道他也是飞济州岛。
周素朝他笑了笑,他坐在了她身边。
之后济州岛的旅行,周素都跟他同行,两人加了微信,她才知道他的名字,叫姜绎。
两人避开人群,去了许多冷门景点,晚上又去闹市闲逛,一起吃烤肉炸鸡。一个人的旅行,变成两个人,一向独行的周素,第一次体会到原来两个人的旅行,比一个人好多了。
姜绎长得不错,周素谈不上漂亮但有气质,在旅行结束那天,两人都有些沉默,离别的滋味,在心里飘飘荡荡。
周素看得出,姜绎对她的心思,只是两人都没有说出口,因为他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旅行结束后,他们在浦东机场告别。
分开后,两人仍然每天在微信联络,仿佛有永远也聊不完的话题,直到半年后的一天,姜绎在微信里告诉她,他从杭州到了深圳了,周素立刻开车去机场接他,姜绎握住了她的手。
周素没有松开。
那天开始,他们正式成为情侣,姜绎才知道这是周素第一次恋爱,对她格外的宠爱。
如今两人在一起快三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然而前不久,周素却意外有了沈秋辉的消息。
03
周素16岁就喜欢沈秋辉。
高中时,他是班长,她是副班长,她一直喜欢他,没有原因的喜欢,却充满了她整个青春。少女的喜欢,总是比天高比海深,遗憾的是,沈秋辉并不喜欢她,幸运的是,他也不喜欢任何人。
他一心學习,将来想出国留学搞科学研究,年轻气盛的他甚至放下话,这辈子不结婚,要投身科研事业。
周素只能把喜欢都压在心底,一压就是八年,大学毕业后沈秋辉就去了伦敦。周素依然把他放在心里,有些人就是这样,不是不想忘,而是忘不掉。
直到遇见姜绎,周素依然没能忘记他。
所以,当从高中同学那里听说沈秋辉的消息时,她就辗转要到了沈秋辉的微信,有回忆打底,很快就熟络起来。
周素得知他在北京,便萌生了想要再见他一面的想法,但思及姜绎,她犹豫了。
这三年,姜绎对她一直很好,双方父母对这桩婚事很满意,一直在督促他们结婚,最终把婚期敲定在初冬。
周素从回忆里清醒过来,沈秋辉已经办理完了入住,她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去电梯,心跳猛然加速,连手指都在颤抖,一眼也不敢看沈秋辉。
电梯“叮”的一声响起,周素心跳越发的快了,直到这一秒,她才意识到自己后悔了。她没想到沈秋辉竟然会帮她把酒店都开好,还送她上来……
姜绎在她出发前,还特地叮嘱她,四月份北京还有些凉,让她带上外套,又叮嘱她一个人出差,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什么事就立即给他打电话。
周素越想越觉得不知所措,沈秋辉已经站在了房间门口。
“那个,我……”
周素还没说完,沈秋辉忽然打断她:“行李先放着,我们带你去吃夜宵。”
周素松了口气,才反应过来,“我们?”
沈秋辉笑了笑,“对啊,我跟我妻子,她刚才下班,开车过来……”
周素再次愣住,“你结婚了?”
沈秋辉皱了皱眉,“你不知道?我在同学群里发过照片的。”
“你不是说,这辈子不结婚吗?”周素问。
沈秋辉笑了笑,眼里有缱绻柔情,他说:“那要看遇到什么样的人了,我妻子……”
周素这才知道,沈秋辉到伦敦不久后就结婚了,他妻子麦菲是英国人,和他一样搞科研,而且大他七岁。
两人一见钟情,认识三个月就闪婚了,在伦敦结束进修后就一起回国,现在在北京工作。
沈秋辉说起妻子,满眼柔情,周素沉醉在他的眼睛里。
“对了,你刚想说什么?”沈秋辉问。
周素摇摇头,把行李放进了酒店,跟着沈秋辉下楼,站在电梯里时,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也是在这一秒,她才意识到,青春年少的爱恋,原来早已经淹没在了岁月的长河里。
她是想来跟暗恋十年的人,以及曾经的自己告个别。
可真正到了,她才意识到完全没有必要。
他已经不是她记忆里的他了。
04
周素第一次见到了麦菲。
她很漂亮,打扮简单,但很有气质,跟沈秋辉站在一起很登对。周素跟她打了招呼,她用蹩脚的中文欢迎她来北京。
随后,沈秋辉夫妻带周素去吃夜宵,逛南锣鼓巷和后海。一路上,沈秋辉跟麦菲十指紧扣,谈论的不是生活,而是科研进度。周素听不懂,但他们两人之间的光辉却让她羡慕不已。
沈秋辉似乎才想起她的存在,回过头说:“抱歉啊,我们正谈一个科研项目。”
周素抿嘴而笑,摇了摇头。
四月的后海,夜风凉凉,周素跟夫妻二人在一家清吧坐下来,是一首好听的校园民谣,歌手嗓音清透,每一句都落进周素的心里。
那些校园时光,已经很远很远了。
忽然手机响起,是姜绎,问她吃饭没有,又发来一张自己的自拍照,叮嘱她出门在外也不要忘记想他。
周素看着他搞怪的照片,忽然笑了。
姜绎是个挺幽默的男人,这几年周素生活中一大半的乐趣,都是他带来的。
一首歌完毕,麦菲忽然拉着沈秋辉上台唱歌,沈秋辉一脸害羞,但还是陪着妻子上去了。两人合唱,周素坐在台下鼓掌,为自己不久之前的想法感到尴尬和惭愧。
她怎么忘了,之所以喜欢沈秋辉那么多年,是因为他够优秀,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做出出轨的事情呢。
夜深了,沈秋辉夫妇开车载她回酒店,车窗外灯火通明,车流如织,周素开了车窗,冷风灌进来,她的心事一点点随风散去了。
到了酒店门口,沈秋辉很抱歉地说,这几天他们不能陪她了,因为他们要去做一个实验。
周素连连点头,表示没关系。
麦菲很热情地跟她拥抱告别,周素一个人回了酒店,躺在床上心里空落落的,眼泪莫名其妙地涌出来,但她嘴角却是上扬的。
忽然间,她从床上跳下来,拖着行李飞快地出了酒店。
她决定回深圳去。
05
周素订了深夜最后一个航班。
关机前给姜绎发了消息,说会议临时取消了,她连夜回去,让他不用去接她了,她自己打车回去。
然而当周素落地南京,走到出站口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姜绎,他也看见了她,穿过人群迎上来,接住了她的行李。
“不是让你不要来吗?”
姜绎笑着说:“你怕黑,而且我也想快点看到你啊。”
周素说:“才走几个小时啊。”
“我无时无刻不想你。”姜绎说:“走,我们回家。”
周素望著姜绎走在前面的背影,眼泪落得悄无声息,她简直惭愧得想痛骂自己一顿。
还好,一切都回到了正轨。
06
周素在秋天时,嫁给了姜绎。
姜绎给了她一场朴素但特别有创意的婚礼,还设计了很多有趣的环节,逗得所有亲朋好友眉开眼笑。
婚礼完毕后,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他们的婚礼照片,沈秋辉在底下评论。
“恭喜你。麦菲说,你很美,新郎也很帅。”
周素久久地盯着这句话,笑了。
这个她曾爱了十年的男人,终于彻彻底底地从她心里剥离,从今以后,她要赤城热烈地爱姜绎。
结婚后,她跟姜绎依然甜蜜,很快他们生了个女儿。
女儿满周岁的时候,姜绎喝醉了,周素安顿完女儿,来帮姜绎脱鞋子,他却忽然抱住了她。
“怎么了?”
姜绎说:“谢谢你,还是选择了我。”
周素愣住,“你说什么呢。”
接下来,周素第一次从姜绎的口中,听到了沈秋辉的名字。她才知道,原来两年前她去北京那次的目的,姜绎一早就猜到了。
姜绎说,她那种工作怎么可能需要出差呢?他只是随便打电话去她公司问了问就知道了。然后,他在周素的qq空间里找到了蛛丝马迹,周素写了很多篇隐藏日记,都记录着同一个名字,沈秋辉。
他登陆了她许久不用的qq,知道他回国,且在北京。
“那你为什么当时不说出来?”周素问。
姜绎说:“因为我在等。我了解你,如果你真的跟他发生了什么,一定会回来跟我分手的。那我只能接受。如果没发生什么,那应该就是和过去和解了。你永远不知道,我收到你说连夜回来的消息,有多激动。”
周素愣住,看着平日里玩世不恭的姜绎,忽然间泪如雨下。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很爱很爱。”
姜绎说完自顾自地笑了,不会儿就沉睡了。
周素看着熟睡的女儿和丈夫,月光柔柔地洒进窗来,这大概就是人间好时光。
只希望,这一切能长长久久。
第89篇、爱情故事婚姻是艺术品,而择偶只是选择一种原材料
一位年轻女士已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她把失败的原因归咎于找错了男人。她问我,究竟何种男人才能与她共度人生?这位女士对择偶的误解与婚姻失败的经历,在现代青年中颇有代表性。
其实,世界上绝无十全十美的男人和女人,无论你多么认真地挑选结婚对象,都只能挑选出一种大致适合你去加工打磨的原材料,一切幸福婚姻都是双方努力创造出来的艺术品。这种创造是一个极其坚苦卓绝的人生历程,它多半需要付出毕生的心血。
可以打个这样的比方,一位木刻艺术家要创造一件艺术品,他的第一个步骤当然是选好原材料。他必须精心挑选优良材质,“朽木不可雕矣”,“朽木”是绝对要舍弃的。但选到优质材料是否就意味着大功告成?不。日后的创造加工才是真正考验这位艺术家智慧与水平的。即使他发现所选原材料并不理想,甚至有些瑕疵,但因他独具匠心,锲而不舍,终于能够创造出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如果他本人的技艺水平欠缺,即使所选原材料完美无缺,他也只能创造出次品甚至廢品。不言而喻的是,创造一桩幸福婚姻肯定要比雕琢一件艺术品的难度大得多。首先,无论多么复杂的艺术品,它都只需一段时间的投入,成品检验合格便是大功告成;其次,原材料在创造过程中完全服从创造者的摆布,毫无发言权和抗拒力。然而,创造一桩幸福婚姻就不同了。首先,它需要倾注几十年的心血,在婚姻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只能看到阶段性的创造成果,而不能宣告这件艺术品已经大功告成,无须继续努力了,他们必须不断维护、修整和完善自己的作品;其次,创造幸福婚姻是需要双方互动、彼此配合的一项巨大工程,只投入一方的智慧与才艺,或由一方摆布、独断专行,是绝不可能成功的。
可惜,许多追求成功婚姻的人,并不明白上述道理。一旦婚姻的创造过程遭遇挫折,乃至完全失败,就后悔自己当初瞎了眼,选错了对象,而不去审视自己究竟有多大创造能力,投入了何种智慧,付出了多少心血。不少人轻而易举地放弃手头的原材料,“弃旧图新”地另寻对象。如果他们能够通过初次创造过程的练习而丰富了知识,并提高了技艺水平,吸取了前次失败的教训,当然就可能达到第二次创造的成功。但遗憾的是,就像前面说的那名女士,再次结婚又陷入败局,她认为原因仍是选错了对象。有的人甚至接二连三地失败,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朽木”全让你赶上了?
在人心浮躁、急功近利的氛围里,男男女女虽然渴望享有成功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却很少为此学习必要的知识与智慧,投入足够的心血和匠心。如果你匆匆地选个对象结了婚就以为大功告成,这样的婚姻怎能幸福美满?原材料怎能自动变成艺术品?“天上掉馅饼”的神话,只有白痴才会信以为真。陈一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青春期健康与情感教育专家,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青春期教育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
总之,让我们再次强调,幸福婚姻并非选择的结果,而是创造的成功,智慧与才艺的结晶。从这个意义上说,择偶的过程也不必过于挑剔,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无缺的男女,你自身也是有瑕疵的原材料,相互努力创造吧,锲而不舍,独具匠心,成功与幸福定会属于你。
第90篇、爱情故事给她爱你的机会
九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大间,都是隔断,相互间看不见。但相邻格子间打电话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黏老婆的男人。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
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少不了暗地里留意他。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他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熟悉之后,我笑他,前辈真是好福气,讨得这样贤惠的老婆。他跟着笑,那是,那是。有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到医院去拿点药,竟然意外地遇见他和他老婆。他老婆,不是我想象中精明干练的样子,相反,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情况,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可活。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熬过了两年,不过,她的身体眼见着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着头叹息,我的心一沉。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他老婆,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圈。他说,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让我帮着参谋参谋,送什么给老婆好。玫瑰,生日蛋糕,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思量着。我终于忍不住,一句话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的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她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我说,我不让她走,她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那时候我才明白,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需要让对方感觉被需要着。
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我要她给熨衬衣,我要喝她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
他的声音哽咽起来。而我,直到那一刻,才明白了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我终于懂得,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要让她感觉她被你所需要着,给她爱你的机会。
第91篇、爱情故事有些爱情是用来辜负的
接到她的电话,他简直欣喜若狂。尽管是一个求助的电话,她的语气却依然是淡淡的,是她一贯的冷漠和高傲。她说她在深圳,因为出了点意外,急需要一些钱。如果方便,能不能先借她一些?一个月就还……
只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他握着话筒的手,已经微微汗湿。他甚至没有听清楚她具体都说了什么,只知道,她需要钱,而自己,是惟一能帮助她的人。
他爱她,很多年了。那时候她是学校的校花,清爽的方格蓝裙,简单的白球鞋,青丝扎起,颜如朝露。这样的女生,本不是他可以靠近的。可是他,偏偏中了爱情的毒。大学三年,他帮她在图书馆占位置,从家里为她带红枣百合粥,用打工赚的钱为她买最流行的随身听,她去赴朋友的约会,他也会偷偷跟着她直至她到达安全的地方……
他爱得卑微,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她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已足以令他沉醉。她不爱他,却也不拒绝他对她的好。他们就这样,走过三年。三年里她不断地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男朋友,只有他,始终跟在她身后。她恋爱,他是她的智囊和倾诉对象;她失恋,他是她依靠的肩,疗伤的药。
她是那种天生不安分的女子,毕业后就开始四处漂泊,有时候在北京,有时候在广州。仍然不断地开始和结束一段又一段爱情。他留在那个小城,做了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可是他治不好自己的病,他的心跟着她辗转起伏,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场恋爱到另一场恋爱。疲惫,却幸福着。
他30岁了,身边也不断有一些优秀的女孩子在追,他却不曾动过心。可她只要一个电话、一声叹息,就能让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身边。在将近十年的时光里,她恋爱,结婚,离婚,再结婚,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出场的机会。
在她的爱情赛场上,他甚至连个替补都算不上——替补还有上场的机会,他没有。
却不悔,不怨,只要她需要,他必全力以赴。就像这次,她说需要钱,他焚心似火,连夜就拿了钱,去送给她。隔着千山万水,他本可以用最便捷的方法把钱汇去,却还是请了假,他要把钱亲自送到她手上。只因为,他担心着她的安危。
没想到路上会出意外,当那辆失去控制的车朝着他的车横冲而来时,他只觉得思维停顿灵魂出窍,整个人都轻轻地飞了起来。
在医院里重返人间,看到窗外灿烂的阳光,他恍如隔世。他想起还在另一个城市等待的她,心里竟异常平静,不再忧心不再焦灼。他觉得自己的心——那颗一直为她陷落的心,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胸腔内。
那一瞬,他的泪像小蟹般,慢慢地爬满了一脸……
三个月后,他康复出院。半年后,他和一个娴静温柔的护士结了婚。是那场几乎让他丧命的车祸让他顿悟,对一个不爱你的人而言,再多的深情痴迷,再多的体贴呵护,都是用来辜负的。就像他和她,他的全心全意,他的长久守候,自始自终,都只是他自编自演的一场爱情独角戏,所有的爱,对她而言,只是用来辜负的。
而他,最紧要的,是把所有的爱全盘收回,装进另一颗柔软善良的心里。从此,与幸福紧紧相握。
第92篇、爱情故事为嫁豪门“断骨求矮”
一位身材高挑、长相秀丽的打工妹,为了能与身材矮小的富豪男友“般配”,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实施了“断骨变矮”手术。然而,当历经周折,手术后终于变矮的她出现在男友面前时,命运却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车祸结缘,漂亮打工妹巧遇豪门阔少
朱佳怡天生丽质,清秀脱俗的相貌,加上一米七三的高挑身材,让她无论在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2004年放暑假的时候,朱佳怡的一位中学同学刘馨找到她,说要请朱佳怡去她在沈阳开的“音乐茶座”当业务主管。
听刘馨说得天花乱坠,朱佳怡有些动心了,两天后的早晨,她给父母留下一封信,和刘馨一起踏上了开往沈阳的列车。
到了沈阳,刘馨并没有急着要朱佳怡上班,要她安心休息几天再说。朱佳怡发现,这家音乐茶座很特别,包厢里面有像床一样的大沙发,男女客人在里面谈笑风生打情骂俏。朱佳怡问刘馨:“怎么茶座里还有沙发床啊?”刘馨听了哈哈大笑:“你真是少见多怪!没有床,男人们怎么会在这玩得开心呢?你马上就要在包厢里上班赚大钱了……”
朱佳怡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上了刘馨的当,她所谓的什么业务主管,只不过是做卖淫女。当天晚上8点多钟,朱佳怡趁刘馨不注意,带上行李悄悄地从茶座后门溜了出来。
朱佳怡一出后门,就顺着长长的胡同一路狂奔。她刚跑出胡同口,却被一辆行驶而来的宝马轿车撞倒。幸好当时车速不快,她只是左腿擦伤一块皮。尽管如此,轿车的主人还是让司机立即把她送到医院。
轿车上坐的是辽宁某房地产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现年27岁的梁勇。去医院的路上,朱佳怡坐在梁勇的身边,梁勇一边向她道歉,一边询问她的情况,在得知朱佳怡目前的处境后,梁勇安慰她说:“你不要着急,先到医院把伤治好。如果你愿意,以后就到我的公司上班吧。”
来到公司后,梁勇根据朱佳怡在财会专业上的特长,安排她在财务部做了一名会计。
梁勇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建筑大亨,集团下设多家子公司。为了让儿子得到很好的锻炼,将来接替自己董事长的位置,梁父一年前任命儿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财务、人事等方面事务,全面参与集团的经营管理。梁勇受过高等教育,为人和善,在公司上下有着不错的口碑。但美中不足的是,他身高只有1.65米,形象一般。
由于那次意外的车祸,朱佳怡的命运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她不仅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一家大公司的白领,这是她做梦都没想到的。因此,朱佳怡对梁勇万分感激,平日里她勤勤恳恳,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很快,朱佳怡在公司里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华。一年多时间,她不仅得到梁勇的赏识,而且得到所有高层的一致好评。2005年10月,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调整时,朱佳怡被任命为事业发展部经理助理,负责企业策划工作。
身高差距,让她与恋人尴尬无比
由于朱佳怡的工作处于一线,经常参与一些重要的业务谈判,因而与梁勇在一起工作的时间特别多。温文尔雅的梁勇具有商界男人的谋略,相貌出众的朱佳怡富有能言善辩的口才,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公司里有什么重要业务,梁勇总会习惯性地安排朱佳怡与他一道去洽淡。就这样,两个人心灵的距离也越来越近。2006年情人节那天,梁勇为朱佳怡献上了99朵玫瑰,朱佳怡一半欣喜一半娇羞地接受了梁勇的爱。
从内心来讲,梁勇是喜欢朱佳怡的,可他此时却有了一种自卑感,因为自己的身高。朱佳怡一米七三,再加上女孩子本来就显个儿,看上去要整整高出自己半个头,这件事让他非常郁闷。“我要是有高大伟岸的身材,那该多好啊!”对于这些,细心的朱佳怡早就察觉到了,她除了在日常生活中给予梁勇极大的关心,还在他的形象问题上进行精心打造。她特意去一家皮鞋厂给梁勇订做了增高皮鞋,而自己尽量只穿平底鞋,最大限度地缩短两人之间的身高差距,使梁勇显得“高大”起来。梁勇对朱佳怡的一片苦心自然十分感激。
两人的感情在互相体谅中逐渐升温。一次晚饭后去公园散步,梁勇忘了穿增高鞋,朱佳怡呢,此刻却穿了一双平时很少穿的高跟鞋。两人身高的差距,使一些游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他们,一时间,梁勇显得无比尴尬。
“公园事件”让朱佳怡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危机感。她担心梁勇因为她的身高产生自卑心理,导致感情破裂。那天回家后,朱佳怡扔掉了所有的高跟鞋。
有一次,沈阳一家新成立的外资企业开业,给当地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商家发了邀请函,梁勇也在被邀之列。由于朱佳怡英语水平不行,梁勇带了一名精通英语的职员前往。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工作安排,可朱佳怡却认为是梁勇怕影响自己的形象才做出这样的决定。由此,朱佳怡有了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担心有一天梁勇把自己甩掉,失去未来的一切。于是,在没事的时候,朱佳怡就想:怎样才能缩小与梁勇生理上的差距,保持真正意义上的“男才女貌”特征呢?
2006年7月,公司董事会决定选派梁勇到北京一所大学的高级现代企业管理培训班进修,学习时间为一年。临走前,梁勇特地带朱佳怡到家里见了自己的母亲。看到高挑靓丽、丰姿绰约的朱佳怡,梁母对未来的儿媳很满意。她亲热地拉着朱佳怡的手说:“嗯,不错,不错,我儿子很有眼光!就是个子稍高了一点。”梁母说着又转向儿子:“梁勇啊,你年纪也不小了,等学习完了,我看你们就把婚事办了吧!”
“伯母,我们还年轻呢!结婚的事不着急。”虽然朱佳怡口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自欢喜,能得到未来婆婆的认可,可以说自己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梁家。
梁勇到北京之后,为了不影响功课,平时很少给朱佳怡打电话。这样一来,朱佳怡顿时感到很失落,心中对梁勇能否一直对自己情有独钟产生了怀疑。与此同时,梁母那句“就是个子高了一点”也在朱佳怡耳边回响。她想,要是自己能变矮一些就好了,那样的话才够“般配”。
可是,用什么办法能让自己变矮呢?
异想天开,“断骨求矮”弄巧成拙
2006年9月底的一天,朱佳怡无意中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则“断骨增高”的广告,她十分认真地看了十多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从广告的字里行间反复推敲后得出结论:既然能实施人体增高手术,就能实施“断骨变矮”手术。因为无论从手术环节,还是在医疗原理上,后者要比前者容易得多。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朱佳怡决定冒险实行“断骨手术”将自己变矮。这天下午,朱佳怡试着按一家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咨询她所想象的“断骨变矮”手术的相关事宜。可是对方一听说她想“变矮”,觉得十分荒唐可笑,还以为有人在搞恶作剧,便挂断了电话。后来她一连咨询了几家单位,大家都表示没有这项手术。
朱佳怡并没放弃,经过近3个月的不停寻找,她终于在2006年12月中旬联系上了大连一家愿意为她做“断骨求矮”手术的医院,并许诺手术百分之百成功,她高兴坏了。新年的时候,朱佳怡谎称妈妈生病住院,以要在家里照顾妈妈一段时间为由,向主管请了假。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2007年1月18日,朱佳怡正式进行了手术,医生按朱佳怡的要求,将手术后的身高确定为一米六二。
就在朱佳怡住院的时候,梁勇因为春节放假,回到了沈阳,可他却没能见到朱佳怡,后来开学在即,不得已,梁勇又悻悻地回到了北京。这时他们俩已经分开了近半年的时间,因为不能出院,朱佳怡只好继续编造谎言,向公司请假要求延长假期。她还给在北京的梁勇打了一个电话,当她听说梁勇要来看望母亲时,心里十分着急,生怕因此而使事情败露。虽然最后稳住了梁勇,但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她还是决定尽早出院。
第二天上午,朱佳怡趁医护人员不在病房,就偷偷下床学走路。她在病房来回走了几趟感觉不错,又换上原来专门准备的标准时装,认为十分得体,她站在洗手间的美容镜前,对着镜子中自己的新形象反复自我欣赏,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2007年3月10日这天,在吃过午饭后,朱佳怡趁医护人员午休之际,收拾好行李,悄悄溜出了医院大门。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归心似箭的她叫了一辆的士,踏上了回家的路。
由于伤未痊愈,加之旅途疲劳,朱佳怡在下车时因神志恍惚一脚踏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左小腿骨头错位,顿时殷红的鲜血直淌,疼得她发出一声声痛苦的叫喊。出租车司机迅速将她送往附近医院就诊,经X光拍片检查结果显示,她左侧胫骨下段斜行骨折,两断端严重重叠移位。随后,骨科医生给她实施了复位再接手术。
朱佳怡原来带的钱早已花光了,此番又经历了第二次手术,很快欠下医院5000多元。看着院方下达的“催款通知书”,朱佳怡不得不给梁勇打电话说明真相,代她向公司续假并请求给她送些医疗费。
梁勇接到电话,心里十分难受,当即向学校请假,连夜赶到朱佳怡所在的医院。朱佳怡见到心仪的男友,无言表达自己内心的痛苦,只是一个劲地流泪。梁勇叹息着说:“佳怡啊,你实在是太傻了,怎么能做出如此轻率的决定呢?你这是自己害自己呀!我原计划等学习期满之后举行婚礼,现在看来不可能了。你一定要安心在医院疗伤,等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出院……”朱佳怡听了梁勇的话伤心至极,哭得死去活来。
2007年5月23日,朱佳怡的康复期已满,经医生全面检查后办理了出院手续。当梁勇第一次看到手术后的女友,身高竟然变得比自己还矮,而且又成了跛腿,走路一拐一拐的样子时,他的脸上呈现出十分复杂的表情。
女友的荒唐之举,让梁勇在震惊之余,陷入了一种深深的忧虑与痛苦中。其实在他心中,一直将漂亮、能干的朱佳怡看作是可以与自己相伴终生的伴侣,虽然两人有着身高上的差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心中原先的那种自卑感已经逐渐淡化。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朱佳怡居然做出了这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而且事先根本不和自己商量!梁勇在痛苦的同时,觉得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女友了,她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吗?还有,自己的父母会接受这样一位跛了腿的儿媳妇吗?外人会怎么看?……
梁勇心事重重地将朱佳怡送到家里后,告诉她在家安心休养,等一段时间再来接她回公司上班。可是朱佳怡一直等到7月底,也没见到梁勇的人影,而且连他的电话也没接到一个。至此,朱佳怡终于明白:由于自己的草率与荒唐,她嫁入豪门的爱情梦终于破灭了……
第93篇、爱情故事与爱情无关的爱情
她跟他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她从小就喜欢他,喜欢他的年少轻狂,桀骜不驯,对事实总是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跟他在一起每天都很新鲜,很刺激。以至于不去理会学校的开除通知和父母知道后父亲的暴跳如雷母亲的伤心欲绝。跟他在一起,什么都是好的。她想,这就是她想要的爱情,多少世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她告诉他她怀孕了,他只是给她了五百块钱,让她随便找个诊所处理一下,满脸的自然与不在乎,那曾经深深吸引她的表情突然让她有一种战栗的感觉。她不相信自己用全部换来的爱情只是这五百块钱!
在诊所里,孩子流掉的时候,她觉得有种东西从她的心里也随着她的孩子一起流掉了,很痛,很痛!
以后的时间里,她厌恶年少的男子,厌恶他们的年少轻狂,桀骜不驯。
遇见他,她相信自己是真的遇见了所要的爱情了。他大她十六岁,成熟稳重,自信内敛,给她足够的安全感。虽然他有妻子,她偷偷见过,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但是他告诉她,他们是父母之命,他对她没有感情,以前只是因为孩子他们才会一直在一起的。现在有她了,他不会再这样拖下去了。于是她住在他给她买的房子里面,日以继夜地等他,在多少个伤心失眠的日子里,就是他的这句承诺伴她度过的。
在一个清风撩人的夜晚,她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相思之苦,跑到他家,想,看他一眼就好了。看到的却是他正在为炒菜的妻子擦拭额头上的汗水时,满眼的温柔与爱意。
当晚,她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那个她曾经精心布置的,准备与他共度一生的家。
于是,她选择了放弃,跟一个自己不喜欢却也不讨厌的男人结婚了。那个男人从中学就一直喜欢她,没有少年轻狂,没有自信沉稳,不会给她刺激与新鲜,也不能给她优越的物质享受,有的只是他从不表露的爱意,与默默的关怀,也许就这样了,她注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爱情。
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地过着。有一天,她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他知道后的狂喜表情与小心呵护,让她有种从未有过的安心,但她想,这与爱情无关。
很快地,她要生了,在经过痛苦的分娩后,她产下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儿。当他把孩子小心翼翼放在她的怀中,并在她额头印上深深一吻的时候,她突然感觉自己的额头一凉,那是他的眼泪,以及泪光中那从未因她的冷漠而淡去的爱意。
她顿时泪如雨下,终于明白,自己不顾一切找了一辈子的爱情,原来早就已经在她身边,从未离开,只是她走得太快,一直没有发现罢了?
第94篇、爱情故事傍富女孩浴火重生:获得幸福没有捷径
临嫁女挥泪傍富翁
廖小娴相貌靓丽,工作认真,上班两年后当上了部门经理。2007年5月初,沈浩父母催他们结婚。廖小娴对沈浩说,没房子她不结婚。在萍乡巨源煤矿打工的沈父便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8万元钱,准备给沈浩做首付款买房。可就在廖小娴和沈浩看好新房并与开发商约定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前几天,沈浩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巨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沈父身负重伤,正在萍乡人民医院抢救。第二天一早沈浩赶到医院时,父亲还处在昏迷中。母亲流着泪告诉儿子,煤矿老板跑了,她只能把原打算给他们买房的8万元钱拿出来救急……两人的购房梦就这样破灭了。
2007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南昌市一家建筑公司的经理祝光年到嘉年华俱乐部消费,俱乐部经理让廖小娴作陪。席间,祝光年频频向廖小娴敬酒,夸廖小娴是国色天香。祝光年1974年生于湖南长沙,大学毕业后子承父业,是典型的“富二代”。
散席后,俱乐部经理意味深长地对廖小娴说:“祝总好像对你有意思啊!”其实廖小娴也看出来了,便不经意地说:“我还以为他结婚了呢!”经理说:“他是结婚了,不过好像正跟妻子闹离婚。”廖小娴一听便心里一动: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要是自己投怀送抱,没准儿这事还真有希望。祝总那么有钱,要是能嫁给他,荣华富贵就来了,至少不用像现在还要租房住。
从那以后,祝光年每次来俱乐部消费,廖小娴都亲自接待,陪他聊天、喝酒、跳舞。一个周末,祝光年邀廖小娴到市郊的风景区玩,廖小娴欣然前往。两人一起在湖上划船,划到湖心,祝光年故意把船弄得摇晃起来,吓得廖小娴不停地尖叫。祝光年趁机抱住她说:“小娴,我喜欢你,嫁给我吧!”廖小娴惊魂未定:“你有老婆啊,这怎么行?”
祝光年说,他和妻子感情不好,妻子瞒着他在长沙有情人,他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廖小娴听了心中窃喜,凭自己的青春美貌,肯定能让祝光年和妻子离婚。于是她欲擒故纵地说:“其实我对你印象挺好的,这事还是等你离婚以后再说吧!”虽然她嘴上这么说,可上岸后当祝光年提出去宾馆开房时,她还是默许了……
事后廖小娴对祝光年说:“回去我咋跟男朋友交代呀?要不是因为他父亲出事,我们都已经买房结婚了!”祝光年早就通过俱乐部经理把廖小娴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鼓动她说:“那就跟他分手呀,你这么漂亮,又有文凭,嫁给一个打工仔实在可惜,也许一辈子都得租房住。”
廖小娴说:“我考虑考虑吧,要是他能借到买房的首付款,我们还是不能分手。我们是从大学就恋爱的,做人得讲良心!”祝光年一听,说:“那我带你看一样东西吧!”然后开车来到一个住宅小区,将廖小娴带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新房里,将房子的钥匙交给她说:“只要你跟男友分手,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了!”
廖小娴拿着钥匙,心跳顿时加速,情不自禁地感叹道:“这样的房子,我和沈浩打一辈子工恐怕也买不起。”她握着钥匙的手再也舍不得松开,心想,钥匙都拿到手了,不能让机会从眼皮子底下溜走,与其和沈浩租房过下去,不如接受祝光年的爱,先住进这套房子里。
三天后,廖小娴向沈浩提出分手,说:“我爸妈供我读大学不容易,我不想永远租房住,请你原谅我!”说完便拎着行李离开了出租屋。
通过打听沈浩得知廖小娴傍了大款,他跪在地上求她回去,廖小娴又羞又恼,挖苦说:“你怎么变得这么死皮赖脸?如果真心爱我,你就放我一条生路吧!”沈浩听罢万分绝望,咬着牙说:“真没想到你这么势利!”
廖平华得知妹妹跟了祝光年,警告她:“他是有老婆的,你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廖小娴却撒谎说祝光年已经离婚了,她看过他的离婚证。廖平华将信将疑。
为了得到哥哥的支持,廖小娴找祝光年商量对策。祝光年立即把新建县一所小学的建筑工程承包给了廖平华,如此一来,廖平华也就默认了妹妹和他的关系。
做二奶受辱难抽身
2008年5月的一天,廖平华到南昌想跟祝光年汇报工程进度,无意中看见祝光年和一个女子开着车离开公司。他感觉两人关系暧昧,立即打的跟踪来到一个住宅小区,目睹两人进了7号楼3单元的306号房。廖平华通过门卫打听到,祝光年就住在这里,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谢菲。一直候到下午4点,亲眼目睹祝光年开车离开后,廖平华敲开了祝家的门,把祝光年与廖小娴的关系告诉了谢菲。
令廖平华吃惊的是,谢菲很平静地对他说:“我早就知道他在外面有人。他工作压力大,需要有减压的工具,而且我在长沙工作,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根本管不了他……”廖平华还了解到,祝光年和谢菲生有一个儿子,谢菲出身高干家庭,谢父在祝光年的事业上帮过他不少忙,祝光年根本不会与谢菲离婚。
得知这些后,廖平华要求妹妹立即和祝光年分手。廖小娴心里怪哥哥多事,行动上又不敢表现出来,于是对哥哥说:“现在跟他分手太便宜他了!他把我当减压工具,我就把他当挣钱工具!”廖平华看着妹妹,痛苦地摇头。廖小娴敷衍哥哥:“你别急,我自有办法,等我把房产证弄到手就跟他分手。”
于是,廖小娴天天催祝光年办房产证,可祝光年总以没时间为由推托。廖小娴便心生一计,假意向祝光年提出分手,想检验一下她有没有让祝光年和谢菲离婚的魅力。提出分手后,她每天下班后要么去同事家住,要么回新建县家里住,故意躲避祝光年。祝光年急了,三番五次给她打电话,保证马上和谢菲离婚。廖小娴说:“要让我相信,除非你把房子过户给我!”祝光年只好答应三个月内给她房产证。
2008年9月的一天,祝光年把一本房产证交给廖小娴,说:“你总该放心了吧!下一步你就等着我离婚吧!”看到房产证上写有自己的名字,廖小娴如释重负。当天她就把房产证拿给哥哥看,说:“你还说他不会跟我结婚,现在房产证都下来了!你等着瞧吧,他很快就会跟老婆离婚。”廖平华对房产证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说:“他这种人,怎么会舍得在你身上花这么多钱,我看这房产证有点悬!”
廖小娴一听很不高兴,责怪道:“你是不是嫉妒我?”廖平华说:“你过得好,我当然高兴。我是担心你受骗!”然后给廖小娴出主意,“既然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不如把它卖掉,拿到钱才保险!”廖小娴觉得哥哥的话有道理,便决定等廖平华从祝光年那里承包的工程一完工就到房屋中介那里卖房。
2009年4月26日,廖小娴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卖房,挂牌的第二天就有买家看中了房子,出价43万元。可当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房产证是假的。
廖小娴怒不可遏,和哥哥一起去找祝光年兴师问罪,正巧碰上祝光年和妻子牵着孩子在小区里散步,那种温馨、恩爱的情形,谁看了都不会相信他们会离婚。
第95篇、爱情故事松子小姐的最后一个求婚者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金店老板的儿子向我求婚
四十岁的时候,老律师的儿子向我求婚
五十岁的时候,来了一个奇怪的求婚者
六十岁的时候,另一个求婚者也要求住在我楼下
你若问起小镇上最漂亮的姑娘是谁,从老人到孩子都会告诉你是松子小姐。
松子小姐和她的父亲老铁匠住在小镇的中心。老铁匠虽然有时脾气像是发红的铁块一样暴躁,但打起铁器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简直像歌声一样清脆好听。敲击声逐渐混入小贩的叫卖声,孩子们的叫喊声,组成和谐的交响乐,哗啦啦地流淌过小镇唯一的一条街道,一直流到小镇最西面的小木匠那里。
松子小姐今年就要满二十岁了,有很多年轻人守在老铁匠的铺前只为跟她说一句早安。老铁匠赶走了那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他希望松子小姐嫁给镇上金店老板的儿子,或者是老律师的儿子。
可是松子小姐一个都不喜欢,她喜欢的是勤劳的小木匠。她喜欢他的善良,她喜欢他站在小镇中心的喷水泉旁拉着他自己动手做的小提琴。她简直要被那些旋律压得不能喘气,她深深地呼吸着,想要把每一个音符都吸进自己的心里。她也喜欢看小木匠给那些男孩子讲外面世界的样子。她站在窗边,心脏随着小木匠的手势而跳动,她闭上眼睛,大片大片的熏衣草田便将她的心填得满满的,那是属于他们的世界。
她请求他带她走,一起逃出这个小镇,逃出这里一成不变的生活。可是小木匠却笑着望着她,他当然希望和她一起过幸福的生活,但是他现在只有一件简陋的小木屋,他怎么能让他最心爱的人和他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呢?
“你等着我。”他别上行囊,对松子小姐说。
小木匠翻山越岭,他到了曾经对松子小姐形容过的熏衣草的国度,他会把他们的家安在这里。
“我们会在这里开辟一个花园,不仅有熏衣草,还要有玫瑰,月季。”
“从这里,一直一直望向远方,在花田的尽头,就是海。”
小木匠在心中想着他们的誓言,想着她在夕阳中玫瑰色的脸庞,她像个孩子一样带着高兴和憧憬,形容着她的梦想。
我终有一天会带你来这里,小木匠站在风中,他希望松子小姐能听到他的声音。
他建起了一座房子,可他觉得还不够,他要为松子小姐建一座最大的花园。
他建起了花园,可是他觉得还缺一些什么,他要为将来的孩子建起一座属于他们的游乐园。他日复一日地工作着,日复一日地思念着松子小姐。
再等一等,等一等,我立刻就回去带你来这里。终于在落日中,他敲进了最后一颗钉子。我敢打赌,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庄园。在微风中,它像是紫色海洋里一座宁静的岛,在等着那个最美的姑娘。
他带着钻戒回到了小镇。
虽然没有听到老铁匠的打铁声,但是他心中有一个感觉,松子小姐就在镇中心的阁楼里等着他。
踏上阁楼的时候,他简直不能控制自己的双腿不再颤动,要晓得,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这个他最爱的姑娘,他想象着自己吻着她柔软的金色的长发,他想象着他们在那座紫色海洋中的小岛上说着让人心跳放慢的情话。
楼梯显得是那么的漫长,他颤抖着,狂喜着。当站在那扇认识得不能再熟悉门前时,他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脏就要停止跳动了。
他终于流泪了,他以至没有力气再叩响那扇门。
“先生,有人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一个胖胖的男孩子站在他面前,他不禁笑了,他是多么像老律师的小儿子啊。
“亲爱的,我始终相信,你会回来。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金店老板的儿子像我求婚,你晓得,就是那个看起来很憨厚的年轻人。他说,他能给我带来无尽的财富。我当然回绝了他。我晓得你会回来。
“四十岁的时候,老律师的小儿子向我求婚,他已经是众议院的议员,他说,他能带给我无尽的权利。我当然也回绝了他,我晓得你会回来。
“五十岁的时候,来了一个稀奇的求婚者,我想也不想的回绝了他,可他要求住在楼下,他说他将伴着我的余生,无论我回绝或是允许。
“六十岁的时候,另一个求婚者也要求住在楼下,他看上去有些虚弱,他不断的请求我,他说他只是会有时拜访。对,他确实也只是偶然拜访,只是近些年越来越频繁了、我偶尔会和他讲起我们年轻时是多么的疯狂。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的生日,我晓得你一定记得。
“可我等不到了。我要结婚了。
“我想如果不是他先到一步,我一定会再等下去。
“亲爱的,你晓得,我们永远不晓得谁会先到。”
他在小镇唯一的教堂里见到了松子小姐。
她依然那么漂亮,虽然西伯利亚的风将她的金发染成了白雪的颜色,虽然不再像最闪亮的星,可还是温柔得让人无法自拔。
她挽着新郎的手,承受着众人的祝福,他们向前走着,她的脸上被染上金色的霞光。她的笑脸像蜜糖一般徐徐融化开来。她像是没看到小木匠一样轻快又平静的走着。
信的最后,松子小姐写道:“对了,忘了跟你介绍,楼下的那两个先生,第一个叫做衰老,第二个叫做疾病。而我的丈夫,他叫做死亡。”
第96篇、爱情故事处理婚姻危机:扭转180°
洋为中用
故事的开头和许多已婚女人遇到的差不多:2003年10月的一天晚上,老公成子很晚才回到家,洗漱完上床后就呼呼大睡。我半夜起床小解,打开灯偶然发现成子的后背上有两排齿印,齿印周围还残存着淡淡的唇膏。为了进一步证实我的“猜疑”,我又悄悄找到成子的手机,拿到卫生间打开,发现收件箱内竟然有许多情呀爱呀很肉麻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发自一个手机,落款也都是一个字:雪。
当我发现成子这些越轨证据时,我的反应也和许多已婚女人差不多:头脑顿时嗡地一声响,仿佛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全涌到了脑门。我当时就想把成子揪起来,让他说个明白。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我从卫生间回来,再无睡意,头脑中不断回放着成子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亲热的画面,眼泪也像决了堤的河水,挡也挡不住。心里不断骂着: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竟然干起对不起我的事。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天已大亮。成子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了。本来准备早晨和他算账的,看来被他躲过去了。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晚上回来绝饶不了他。他不改邪归正的话,我就直接找他的上级领导,不信就治不了他。
匆匆喝了一杯牛奶,我就上班了。到办公室刚坐下,我就接到了姐姐的电话。姐姐激愤地说:“我听一个朋友说,成子跟他们单位一个女孩的关系很不正常,昨天晚上又看到成子鬼头鬼脑地从那个女孩的住处出来。”我说:“知道了。”姐姐说:“这次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不能便宜了他,必要的时候我陪你去找他的领导谈。”我咬牙切齿地说:“他要不想好好过,我就跟他拼到底。”放下电话,我的心成了狂风中的一片海,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恨不得立刻把成子抓来,啪啪给他两巴掌,以解心头之气。
为了掩饰内心的烦躁,我随手抓起了办公桌上的一张晚报,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竟是这样一个大标题:丈夫移情别恋,妻子含恨自杀。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妻子偶然发现丈夫有外遇,她就跟丈夫吵闹,甚至吵到了丈夫的单位,同时她还带着娘家人去殴打情敌。结果丈夫最终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妻子承受不住丈夫的绝情,走上了绝路。这个女人的命运令我不寒而栗,真像是伤口上被人撒了一把盐,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我正想把报纸扔了,另一篇短文吸引了我的目光。这篇短文的题目是《扭转180°》,内容写的是美国心理学家米尔顿·艾瑞克森幼年时的一则轶事。文章说艾瑞克森在农场长大,每天花许多时间看他父亲工作。一天,他父亲和另一个工人使尽力气要推一头母牛进谷仓。他们用力推牛,但牛却另有计划,他们愈用力,牛的脚就愈坚定不动。艾瑞克森看着他们忙了半晌后,问他父亲他可不可以试试看。他父亲勉强同意。艾瑞克森立刻走到母牛后面,用力猛拉母牛的尾巴。吃了一惊的母牛猛地向前冲去,跑进了谷仓。
这两篇文章貌似风马牛不相及,但我却看出了它们的内在联系。我觉得,第一篇文章中那个可怜的女人就像是第二篇文章中的艾瑞克森的父亲,一心想把丈夫拉回家,而丈夫却偏偏离家越来越远。我顿时也吓出了一身冷汗,幸亏自己对付成子的措施仅仅在计划中,还没有落实到行动。否则,说不准哪一天晚报上又会出现一条类似的新闻。我顿然醒悟,当即决定要用艾瑞克森的办法来处理这场婚姻危机,扭转180°。
欲擒故纵
下午下班后,我早早回到家,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然后坐到桌前,努力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等成子回来。天黑了,我终于听到了成子敲门的声音。我强颜欢笑地去为成子开门,接过他的公文包,帮他脱去西服。这时候,特意留心的我一眼就看到了成子西服领子上吸附着一根长长的头发。我小心翼翼地把那根淡黄色的长发拿了下来。我留的是短发,这根长发无疑是外面女人的。我看到成子的神情顿时紧张起来。而我却故作轻松地说:“今天外面的风真大,把谁的头发都刮到了你的身上。”听我这么说,成子这才放松下来,说:“唉,街上吹得人睁不开眼。”正准备吃饭,成子的手机突然响了。成子拿过手机一看,神情又紧张起来。他把手机拿起又放下,但手机固执地响个不停。他只好再次拿起手机,走向了阳台。我听到成子对着手机不说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嗯”。成子从阳台回来,故作牢骚满腹状:“唉,张明中在饭店请人吃饭,非要我去作陪。”我说:“张明中跟你是老同学,需要你捧场你就去吧。”成子去拿西服,我走进卧室,把一件马夹找出来,说:“外面风大,你加上吧。”成子伸手过来接衣服,眼睛却盯着鞋子。我知道他不敢看我的眼睛。成子穿好衣服,匆匆地下楼了,我从窗户内看到成子钻进出租车,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我真想也下楼打的,然后跟踪他,然后当场把他们抓住……但是,我知道我不能采取这种“常规方法”,我始终记着:要扭转180°。
也许是老天有意让我知道成子今晚行动不轨。成子离开家一会,我就接到了张明中的电话,原来他这天晚上出差在外地,根本没有请谁吃饭。当然,我在电话中并没有揭穿成子的谎言。这天晚上,成子依旧很晚才回到家。一到家,成子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脸也不洗,牙也不刷,就躺到了床上。我心里清楚,张明中已经打过他的手机,而且张明中肯定也提到给我打过电话了。成子大概已经知道自己的谎言出了漏洞。但我却佯装不知,故意笑盈盈地催促他去洗漱,还跟他开玩笑说:“要不洗,就到客厅沙发上睡。”成子最终还是去了卫生间,只是始终一言不发。
在这场婚外情风波平息很长时间后,成子才给我透露他当时的内心。原来那天晚上他接到张明中电话时,就知道自己玩露馅了,因为张明中开口就说:“刚才我给你家打电话,还跟嫂子聊了我出差这几天的情况。”当时成子非常害怕,不知道如何能过我这一关,后来他就豁出去了,心想大不了离婚。所以,那天晚上回到家,他是准备迎接一场“暴风雨”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非常平静,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我的“异常”表现反而让成子无所适从,既惶恐,又内疚。
善待情敌
几天以后,我在街上碰到了姐姐。姐姐说:“我已经了解清楚了,那个女孩是刚从外地分来的大学生,叫林雪,在晚报上发表过不少文章,与成子在一次笔会上认识,此后他们就隔三岔五地幽会。”我愤愤地说:“现在的女孩子真不知道什么叫自爱。”姐姐说:“既然她不自爱,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找一个机会,咱姐妹俩去狠狠撕扯她一顿,让她没脸做人。”我刚要说“行”,头脑中立刻浮现出艾瑞克森拉牛父亲的情景,赶紧改口说:“唉,算了吧,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将来还要嫁人的。”姐姐轻轻叹一口气,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说:“你真是天下少有的傻瓜,人家马上要把你老公抢走了,你还替别人考虑。”
我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内心早已“激流汹涌”。与姐姐分手后,我就直奔图书馆。在图书馆内,我查阅了近半年的晚报,把署名“林雪”的文章全部复印下来,回到家后,精心装订成册。我还用电脑为这个册子制作了一个封面,书名就叫《林雪作品选》。靠着以前读书时的那点文字功底,我又模仿林雪的文笔写了一篇散文。万事俱备,我把这两样“杰作”装进包内,直奔林雪的单位。见到林雪,我才知道不能怪成子“花心”,只能怪这个女孩太迷人了。我不禁暗自庆幸,幸亏我方法得当,否则我只能是林雪手下的“败将”。当我出示我特意制作的《林雪作品选》时,林雪非常感动。接下来,我就拿出我的文章请她指点,她自然非常乐意。她跟我谈了写作方面的体会,还谈了她的大学生活。初次见面,我感觉到林雪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可恶,而是很可爱。此后,我就经常跑到她的单位,向她请教写作方面的问题,与她聊天。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第97篇、爱情故事7年了,我的丈夫弗兰卡,你在哪里?
七年来,刘喜娇不止一次梦到她和弗兰卡幸福重逢的情景,所以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弗兰卡的寻找。
2006年6月20日,一位面容憔悴的女子在几位亲朋好友及湖南电视台《晚间》记者的陪同下来到湖南省民政厅,她是在大家的劝说下来和她那已经失踪了七年的英国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在工作人员接过她的结婚证的那一瞬间,她忽然夺过结婚证哭了起来:“我不离婚,我不想离婚,我只想找到他,找到弗兰卡,我的丈夫!”
一只荷包蛋煎出的异国情缘
1994年,湖南平江女孩刘喜娇跟随着村里的好姐妹一起来到广东东莞打工。
没过多久,离乡的新鲜感很快就被繁重的工作给取代了,但是生性喜爱唱歌跳舞的刘喜娇却找到了一个好去处,那就是离她住处不远的一个名叫“好心情”的歌舞厅,工作之余,她经常和姐妹们来这里跳跳舞唱唱歌,放松心情。刘喜娇不仅人长得漂亮,歌声和舞姿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每次她一来,总是有很多人争先恐后地上来邀请她共舞。刘喜娇觉得自己的生活很有滋味,这样平静而快乐的日子过了两年。
1996年一个夏日的傍晚,刘喜娇和几个姐妹又早早地换上了漂亮的连衣裙来到了“好心情”,就在她准备下舞池时,一个高鼻子黄头发的外国人站到了她的面前,做出了一个“邀请”的手势,刘喜娇欣然应允了。因为刘喜娇只有小学文化,不会外语,一曲跳下来,她都没有搞懂这个外国人对她说了些什么,只是在旋转的舞步中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默契,这是她从没有过的美好感觉。第二天晚上,刘喜娇忍不住又去了“好心情”歌舞厅。一进门,她就看到了昨天晚上的那个外国人坐在她常坐的位置上。见刘喜娇来了,那个外国人忙站起来给她让坐,他拉着刘喜娇的手,和她坐到了一起。刘喜娇的脸一下子红了,她不知道这个看上去成熟稳重的异国男人到底想做什么。坐下来之后,对方就开始做起了自我介绍,可是刘喜娇一句也听不懂,只能从他的反复介绍中猜测他的名字叫“放开。”放开,放开,刘喜娇念着这个怪怪的名字,觉得很好笑。
那个晚上,刘喜娇和“放开”跳了一曲又一曲,直到曲终人散。分别的时候,刘喜娇在黑暗中对着“放开”挥了挥手,希望明天他们依然会相逢。
当夜幕又一次降临的时候,刘喜娇打扮一新欢欢喜喜地前往“好心情”歌舞厅。她没有想到的是,“放开”居然手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站在歌舞厅门口等着她!一种从天而降的幸福感牢牢地抓住了刘喜娇,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放开”就拉起她跑了起来。
在离歌舞厅不远的居民小区的一户住宅前,“放开”掏出钥匙示意刘喜娇打开门。刘喜娇接过钥匙打开门,进去坐了一会,因为言语不通,弄不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于是她要往外走,“放开”连忙从外面把门给反锁上了,刘喜娇在里面急得都快要哭了。
没过多久,“放开”领了个懂英语的人来了。隔着房门,“放开”开始一句一句地表达了起来:他是英国人,名字叫弗兰卡,是东莞一家电厂的部门经理。他说他从第一眼看到刘喜娇起,就被她吸引住了,希望刘喜娇能够接受他。这套房子是他为刘喜娇租下来的,他希望他们能够有一个相处的空间。刘喜娇念着:“弗兰卡,弗兰卡,放开,放开……”原来他的名字是叫弗兰卡啊。弗兰卡打开门,刘喜娇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觉得这个英国男人真是可爱极了,但是她无法接受两个人这么快就产生感情,她请翻译告诉弗兰卡,自己愿意和他先做朋友。但是弗兰卡却步步紧逼,刘喜娇到哪,他就跟到哪,这种狂热追求让刘喜娇措手不及,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她不知该如何去处理,何况对方又是一个言语不通的英国人。
有一天,刘喜娇正在路上急急地走着,忽然眼前一黑,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跟在她后面的弗兰卡见状,急忙上前背起她就往医院跑。
医生告诉弗兰卡,刘喜娇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才晕倒的。刘喜娇出院后,弗兰卡请她去餐厅吃饭。由于身体还很虚弱,刘喜娇吃了一口就呕吐了起来,弗兰卡忙把她带到租住的房子里。就在刘喜娇坐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弗兰卡在厨房里忙活开了。刘喜娇等了好半天,弗兰卡才端出一只荷包蛋来。看着弗兰卡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刘喜娇非常感动,看来这个笨手笨脚的英国男人是真的爱自己呀。吃着那只有点微糊且咸得有些过分的荷包蛋,刘喜娇觉得自己嘴里心里都溢满了幸福的香气。从那天起,刘喜娇就和弗兰卡正式确定了情侣关系,无论走到哪里都手牵着手。
小姐妹们都非常羡慕刘喜娇,说她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的确,刘喜娇是个文化不高的中国农村女孩,而弗兰卡却是个英国白领,他们的身份在世俗眼里存在着很大的悬殊。但是真正让刘喜娇感觉到幸福的并不是弗兰卡的身份,而是弗兰卡对她的爱,她和弗兰卡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而甜蜜的;尽管言语不通,但是在相爱的人眼里,凭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能够明白他想要表达什么。
想好了牵手一生才会嫁给你
每次约会,弗兰卡都会给刘喜娇惊喜,有时是美丽的衣饰,有时是鲜花,有一次,弗兰卡还给她买了一支玫红色的唇膏。那段时间是刘喜娇最幸福的日子,连空气里都弥漫着甜蜜。
然而,刘喜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和弗兰卡认识快一个月的时候,弗兰卡接到英国总公司的调令,被改派到印度尼西亚的分公司工作。离别和爱情来得一样迅速,在即将送别弗兰卡的那几天里,刘喜娇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因为弗兰卡这一走,就不知道何时才能够再见了。
离别的日子还是到来了。那天,刘喜娇出奇地平静,在弗兰卡转身离去的那一刻,她将一张纸条塞到了弗兰卡的手里,然后转身跑开了,一边跑一边任泪水肆意地流淌。刘喜娇给弗兰卡的纸条上写着她老家的地址,她希望弗兰卡还会回来找她。
弗兰卡去了印尼,刘喜娇也回到湖南平江老家疗伤。几个月之后,一封外国来信打破了这个小山村的平静。信投寄到了刘喜娇所在的乡中学,那天刘喜娇正在溪边帮妈妈洗衣服,听到这个消息,连手上的水都顾不上擦就往学校狂奔而去。当天下午,刘喜娇就带着弗兰卡的信赶了几十里山路来到县城,找到一位学识渊博的老教师替她看信。老先生很快就替刘喜娇把这封信翻译成中文:“我一直记得你,记得你是一位温柔可爱的人,你让我在中国的日子成为我生命中记忆最深刻的美好时光,你已成为对我来说一位最爱的女孩。”弗兰卡的信给忐忑中的刘喜娇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她赶快拿笔给弗兰卡回了信。
原以为遥远的距离会使感情变淡,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鸿雁传书,刘喜娇和弗兰卡的心却越靠越近了。为了表示自己的爱意,弗兰卡竟然学会了中文。有一天,刘喜娇收到了弗兰卡用中文写来的一封信,字体有些滑稽,但是却让刘喜娇感动万分:“我的爱,阿娇:我写很多信告诉阿娇我爱你,我很生气你不回答弗兰卡。阿娇,弗兰卡好爱阿娇。我从来没有忘记阿娇。”在两个人通了10个月的信之后,弗兰卡对刘喜娇说,他要来中国,娶刘喜娇为妻。弗兰卡告诉刘喜娇,他曾经有过一次不愉快的婚姻,是刘喜娇使他再次鼓起追求幸福的勇气,他希望刘喜娇能够接受他。
接到弗兰卡情真意切的求婚信后,刘喜娇高兴极了,她在第一时间里把这个喜讯告诉了父母。但是刘喜娇没有想到的是,善良而又传统的父母亲态度非常坚决地说,他们不同意女儿嫁给一个外国男人,他们觉得外国很遥远,希望女儿能够嫁一个知根知底的当地人。父母的话像一瓢冷水,将刘喜娇的狂喜浇得精湿,她心里潜在的顾虑也一下子清晰了起来:是啊,远隔千里万里的两个人怎么能说走到一起就走到一起呢?
第98篇、爱情故事我是洋葱,你是辣椒
1
也许我的爱情注定是要远离鲜花和掌声的。
决定和他生活在一起几乎遭到所有人的反对。
父母的理由很简单,他贫穷,有些木讷,学历偏低,工作在一个濒临倒闭的工厂里,每月只有140元的工资还不按时发放。
朋友由最初的强烈支持到最后的坚持反对,理由也只有一个:他这个人太没闯劲,爱情不能当饭吃!
一个从小生活在缺少重视和关爱的阴霾里的女孩子,选择生活的理由也是很简单的:我需要爱,他能给我。
为此我放弃了考研,放弃了留在大城市的机会,放弃了父母给谋划好的理想的婚姻对象,来到了这个小城市里,从事了一个并不喜欢的职业。
晚上见到他,坐在校园外面的石凳上,我表情阴郁,递给他一张纸条:我们分手吧,压力太大了,我支撑不住。
他半晌没说话,只听得“嘀嗒嘀嗒”雨打落叶的声音,他手中的纸湿了一大片。
他揉了一下眼睛说,要是没什么事那我先走了。
我说,等等,我电炉子坏了,帮我修修吧。
他折回来随我去宿舍。
我说,今天上午琴姨要帮我介绍个对象,市医院的大夫,叫贾明。
他闷闷地说,我单位小于的妈妈在市医院,我叫她帮你打听一下。
我说,你怎么榆木脑袋不开窍呢,假名啊!嫁你真有点吃亏!
我对父亲说,如果你不同意,那么我就嫁个疯子、傻子、老头子!
我们结婚了。赚了父亲一大笔丰厚的嫁妆。
他送给我一个铂金钻戒,说这是他跳槽后第一个月的薪水。
我说,太奢侈了吧,买个黄金的就行了,花这么多的钱!
他说,广告不是说了吗,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结婚典礼上,司仪问他想说什么,他结结巴巴地说: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司仪问我想说什么,我说,大家给做个证!
2
婚后,他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我每周上半天的班,落寞。他熟视无睹。
还没等我把最后一盘菜端上桌,他早已把一碗饭扒拉完,风一样地钻进房间看他的体育频道。我把碗筷摔得噼啪乱响。
我迷上了网络,废寝忘食常常忘了给他做饭。
他说上网可以,可千万不要网恋。
我说要是恋上了咋办?
他说,我就没办法了,等你玩累了别忘了回来。
有了儿子以后,生活开始忙碌和琐碎起来,他却常常出差,一走就是一星期。很少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回到家里他呼噜呼噜地吃着我精心为他准备的饭菜,吃完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打着很响的呼噜。换下一堆脏衣服他又走了,不问孩子乖不乖,不问我累不累,不问家里缺不缺米,少不少盐。
孩子三岁了,我有了一次学习深造的机会。离家的时候是凌晨四点,外面下着雨夹雪,我摸黑下着楼,空旷的楼道里回响着自己的脚步声,毛骨悚然。我逃也似地跑了下去,打了出租车奔往集合地点。到了那里看到同行的姐妹都是被男人送过来的,殷勤周到的叮嘱不时敲击着我的耳膜。想着家里那个猪一样死睡的男人,心湿了一大片。
这样的男人!这样没心没肺的男人!不知疼我怜我爱我的男人!这就是你给我的承诺吗?这就是我要的爱情我要的婚姻我要的生活吗?这就是我爱你嫁你的全部理由吗?
一种无法忍受的疲惫和绝望!
于是,不止一次地想到那两个让我胆战心惊的字。多么荒谬的两个字。就像小时候听说三好学生最后沦为罪犯时的那种感觉,荒谬,难以置信。
这就是一场用青春甚至生命来捍卫的爱情!不堪一击。
我最终还是无法说出那两个字,为了孩子、为了尊严。
3
我不再洗他的脏衣服,不再主动和他说话,回答他的问话用最简洁的词句,餐桌上只放我和孩子两个人的餐具。
他终于感到惶恐,问,你怎么了?病了吗?出了什么事情?
我淡淡地说,没什么。
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洗自己的衣服,早上给我和孩子煎好了蛋热好了奶才去上班。
那天暖气管漏了。我给他打电话,说,暖气崩了,快点回来!没等他应声就挂断电话。
电话响了又响,都是他的号,不接!
十几分钟后听到外面门钥匙哗啦哗啦地转,接着他气喘吁吁地跨进门内,看见我正有条不紊地用小盆接水,长出一口气,咕咚一声坐到地上,继而躺倒,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半天不言语。
门外站了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是楼下的邻居。见我们家平安无事,大男人说,这哥们怎么了?见他疯了一样往楼上跑,还以为你们家出了什么事。我说,没事,只是暖气漏水。两个男人这才下了楼去。
他躺在地上用手指着我想说话却只顾喘气。半晌坐起身子说,你呀你呀,话也不说明白,打电话你也不接,还以为你被暖气给崩了?!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说,你理解能力差,活该!谁让你那样对我。
他顾不上和我斗气,忙着去找水暖工来修理。
我自知理亏,晚饭主动加了他的碗筷。
看着他呼噜呼噜地吃着饭,想着他白天的狼狈,还是忍不住吃吃地笑。
他说,还笑。你呀就是小孩子脾气,有话闷在肚里不说,就知道和我斗气!
我又来气了,说,什么话都用人说啊?自己怎么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他说,我这人天生愚钝,你不说我哪知道?以后你可千万别这样折磨我了,有话就明说,有错咱虚心接受,要打要骂随你!
和朋友萍淡起此事,萍说,他有错,你也不全对。男人在外是很不容易的,他没有你那样整天喝茶上网的好福气,我也在外面给人打过工,能理解他一边拼搏奋斗一边看人脸色的那种艰辛,他的苦他的累你问过没有?男人都是粗心大意的,你告诉他该怎样做,我相信他会为了你而努力去做的。
我说,你怎么知道?他又不是你男人。
萍说,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你不知道他有多宠你吗?从来不会对你指手画脚,从来不说你什么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从来不说你上网不该上多晚早晨应该起多早。你还不知足?
我是不知足的女人吗?我问他。
他说,不是,爱情从来不是不求回报的,你给我的太多,所以你要求同样多的回报,这是很正常的,是我没有及时足额足量给你,是我的错。人生能够经历像“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那样用生死来表现爱的机会太少了,平凡的人生平凡的爱,是我没有诠释好。
他点燃一支烟,缓缓地说,应该知足的是我啊!我只想告诉你,你什么都可以怀疑,惟独不可以怀疑我对你的感情对你的爱。我现在只想好好地奋斗,让你和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让所有反对过我们的人都相信你的选择没有错,否则我们的爱情只能是个悲剧。
我靠着他的肩膀,又被骗得泪涔涔的了。
我说,你这个人可真是的,你给我的爱情总是没有鲜花,只有泪水。
他说,我是洋葱啊,让你一层一层地剥开,一次一次地流泪。可你是辣椒,辣在嘴上爽在心里,让人有泪也流不出。
辣椒背靠着洋葱,又开始了热气腾腾的日子。
第99篇、爱情故事不做“计划狂”
ONE
杨阳的父母早逝,她跟着外婆长大。在生活拮据的日子里,从小外婆就教导她,生活要有计划,要算计着过日子,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在外婆的精打细算中,杨阳健康地成长,顺利地上了大学。
毕业后,杨阳在一家私立学校找到了工作,开始了自己的独立人生。从小计划着过日子的杨阳正式开始了自己第一个“五年计划”:交个男朋友,交清房子的首付再结婚。杨阳订这个计划是有她的根据的。这一年她22岁,青春靓丽,有过恋爱经验,五年之内完全可以找个结婚对象。她年收入4万,节约点每年攒3万块钱应该不成问题,5年就是十几万,即使男朋友不出资,在武汉这座城市交100平米左右房子的首付已经绰绰有余了,余下的正好装修。杨阳觉得这个“五年计划”其实是很宽松的,自己完全可以实现。
正如杨阳所料,她的“五年计划”开局良好。工作半年后,她就交上了满意的男朋友。他叫冯益民,是某公司的财务主管,长得人高马大、清清爽爽,人又聪明灵活,职业前景看好,更重要的是,他诚实开朗,对杨阳温柔体贴,跟她说话连大气都不出一声。只有一点遗憾的是,他的家在农村,他又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为了他读书,欠了不少债。他除了要赡养两位老人,还要还债。冯益民沉重的家庭负担曾让杨阳犹豫过,但最终还是没能成为爱情的阻力。
生活按计划进行着。两年后,杨阳的存折上已经有六万多块钱的存款了,而冯益民的工资大多拿回家还债了。杨阳虽有些不快,但也没什么可说的。不过到了第三年,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首先是杨阳所在的私立学校停办了,她暂时失业。雪上加霜的是,在职场撞得焦头烂额时,外婆又得了癌症。她是外婆养大的,外婆是她今生今世的恩人。尽管医生说没治了,杨阳还是尽全力挽救外婆的生命,这样一来,她花掉了几万元存款。而此时,她还没有找到一份正式工作,每月的收入仅供维持日常生活。想到自己的“五年计划”,她心急如焚。看她难过的样子,冯益民心疼地将她搂在怀里,愧疚地说:“都是我无能,没能帮上什么忙。不过,你别着急,我家里的债马上要还清了,那样我就可以出力了。”
让杨阳欣慰的是,男友冯益民不愧是个有能力也有责任感的男人,一年后就开始往她的账上打钱,而她也找到了收入跟原来差不多的工作。三年后也就是杨阳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她存折里的钱已经达到预期的数字了,但此时武汉的房价跟五年前比已经翻番。当初她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个因素,只是没有预计到房价会涨得这么快。尽管后来东拼西揍,他们买了房,但装修和置办家当的钱已经没有了。冯益民试探着问:“我们从朋友那借点钱先把婚事办了怎么样?”他已经28岁了,这个年纪在他们老家早已是孩子他爸了。父母早就催他结婚生子了,身体本来就不好的老人希望在有生之年看惟一的儿子传宗接代。但在城里长大的杨阳理解不了这些,她坚持自己的第一步经济目标没达到决不结婚,寅吃卯粮的事她决不会干!
TWO
冯益民太了解杨阳了,她决定了的事情谁都改变不了,能够调控她的只有她的计划。无奈之下,他只好拼命工作、拼命挣钱。那段时间,他和杨阳仿佛都变成了赚钱的机器,成天不停地运转,连谈恋爱都简化了,顶多一起吃吃快餐、到超市买点生活必需品。同事和朋友的聚会更是很少参加,一方面没精力,另一方面不想礼尚往来,怕还不起人情债。双方的熟人都觉得他俩不合群,以后再有什么活动也不邀请他们了。这样虽然少了许多快乐,但为了自己的目标,只能如此了。
两年后,两人终于挣足了装修房子和置办婚礼的钱。当他们将结婚用品一样样搬到装修好的新房时,没有多少结婚的兴奋,倒是都有点精疲力竭了。
办好婚礼从老家回来,冯益民往床上一躺,舒口气说:“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可以好好喘口气了。”而妻子杨阳却在一旁说:“我们商量一个下一个‘五年计划’吧!”冯益民一听计划,连连摆手道:“有必要那么麻烦吗?日子一天天过就行了!”杨阳正色道:“那可不行,我们现在买了房,要还房贷,以后还要生孩子,由两个人变成三个人,更应该计划着过日子……”妻子还未说完,冯益民马上敏感地意识到一个问题,忙问:“你说什么?‘以后还要生孩子’是什么意思?我们现在结婚了,马上就要生孩子,你不会计划到‘以后’吧?”杨阳说:“所以我们才要一起商量,制定新的计划嘛。”
杨阳很快拿出第二个“五年计划”方案:第一、二年攒钱,为生孩子做准备,同时二人要充电,考些证捏在手上,为以后跳槽做准备;第三年生孩子;第四年开始给孩子进行教育储蓄;第五年冯益民要做到经理级……
杨阳将“五年计划”贴在床头,同时还有详细实施细则,也就是将计划具体分解到年、月甚至是日。
冯益民对这个计划没什么兴趣,他不喜欢刻意去规划什么,但为了家里的安定团结,他只好顺从了妻子,只是提出一点意见,将生孩子提前。最后,杨阳做出了让步,将生孩子提前到了第二年。
但是当年春节,杨阳跟丈夫回家过年时,看着婆婆做鱼丸子,突然不停地作呕。婆婆喜不自禁地说:“是不是有了?”杨阳的脸顿时阴下来。一过完初一,夫妻俩就回省城做检查,还真是怀上了!杨阳顿时烦躁地用拳头直砸丈夫。冯益民一边安慰妻子,一边在心里偷着乐。看来真是天意啊,是上天要早点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妻子还有什么话说呢?但令冯益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杨阳要去打掉孩子!这让冯益民大惊失色,极力劝阻,并保证孩子生下来交给父母带,决不影响她实施她的下一步计划。对丈夫的承诺,杨阳付之一笑。她说:“你能保证什么?孩子由老人带你能保证他健康成长吗?再说,养孩子的费用你算过没有?咱们现在除了还贷,存折上只有2千块钱,这点钱连生孩子的费用都不够。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一出生就跟着咱们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无论冯益民好说歹说,杨阳最终还是坚持把孩子打掉了。为了不让盼孙心切的父母过分伤心,冯益民只好说是不小心流掉了。冯益民的母亲还特地从家里抓了老母鸡来侍候儿媳,这让冯益民更加难过。对妻子杨阳,他第一次有了一种隔阂,那是她的一意孤行给他们的爱留下的一块伤疤。
THREE
丈夫的态度让杨阳意识到可能自己做得过分了,为了弥补,她主动修改计划,提前半年生孩子,但计划中同时添加了一笔:提前做好物质上的准备。冯益民说由他去做兼职吧,杨阳却不同意,她要丈夫按计划备考注册会计师。“不能因为提前生孩子打乱了其他的计划!”杨阳坚决地说。于是,杨阳上班之余做了两份家教,每天晚上回来得很晚。妻子的固执让冯益民心疼、担心又无奈。
8个月后,杨阳怀孕了。冯益民欣喜地抱着妻子说:“从现在起,你不要做兼职了,下班回家就休息,让我来侍候你们母子俩。”杨阳却轻轻推开他,说:“我没那么娇气,还没到让你侍候的时候。”她依然工作之余做家教,挺着肚子四处奔波。
那天晚上,杨阳做完家教回家的路上,突然感到头昏目眩,不知绊到了什么就摔倒了。幸亏好心人将她送到了医院,但她还是流产了。医生告诉她,是劳累过度加上营养不良所致。冯益民赶到医院时,本来心里窝着火,但看到妻子神情恍惚目光呆滞,只好劝她好好休息,养好身子再说。但杨阳仍然不吃不喝不说话不睡觉,天天看着天花板发呆。冯益民终于忍不住责备道:“早叫你休息了,你非要按你的计划来,现在前功尽弃了吧!”看着发火的丈夫,杨阳目瞪口呆,继而痛哭流涕。冯益民心软了,抱住妻子。杨阳哭累了,擦干眼泪,望着丈夫,认真地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孩子的意外夭折让杨阳明白了一件事: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生需要计划,但不能强求,还是顺其自然的好。妻子的思想变化让冯益民喜出望外,他趁机提议:“等你身体恢复了,我们出去度假好不好?”结婚这么些年来,两人从来没有一起出去旅行过,因为家庭计划里没有这一项。对丈夫的提议,若在往常,杨阳会认真地做个预算,然后再决定是否立项。而从立项到实施,起码还得半年时间。但这一次,杨阳稍稍思索了片刻就默认了。
两人到了“童话世界”九寨沟。一进九寨沟,杨阳就被五彩斑斓的海子群吸引住了。她快乐地穿梭在一个个美丽神奇的湖泊间,像个孩子似地蹦蹦跳跳,欢呼雀跃。冯益民由衷地赞叹:“我的老婆真美啊!”杨阳却说了一句有几分哲理的话:“以前觉得最美的水当然是大海了,现在才觉得小小的海子才最有魅力。”
回家后,“五年计划”和实施细则被杨阳悄悄从床头取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两人在九寨沟海子群的快乐留影。
冯益民惊喜地发现,妻子变了,变得越来越有生活情趣。以前一走进家门,除了一日三餐,看不到家的气息。床上是散开的被子,餐桌上是还装着残汤的碗,柜子上是一层灰,跟单身宿舍差不多。严格按照家庭计划生活的他们,几乎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好好生活。面对没有多少温情的家,冯益民常常以加班为借口呆在单位。现在,他天天盼着早些回家,因为餐桌上有冒着热气、香味扑鼻的煲汤,茶几上有五颜六色的水果,房间里弥漫着沁人心脾的熏香和音乐,更重要的,屋子里有一张温润的笑脸,让他心动,让他着迷。他觉得妻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美丽可爱!
再一次怀孕后,杨阳辞掉了所有家教,每天早早回家,做起了幸福的准妈妈。从不写日记的她突然爱上了记日记,每天睡觉前,她认真地将这一天记下来,无论大事小事,无论快乐烦恼。她要告诉孩子,把日子拆开,化繁为简,每天都是一个小故事,或精彩纷呈,或波澜不惊,但只要活出自我,活得舒心,每一天都是充实的。这才是一个普通人最实在的幸福。
第100篇、爱情故事金子
她妈妈自小教过她的,男人的泪是金子,轻易是得不来的,得到了一定要好好珍惜。
自小她就是个不一般美丽的女子,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和稍显参差的牙齿,整个人俏皮又可爱。
除了父母的宠爱,所有的长辈亲友都疼她比其他的孩子多几分。连邻居都喜欢得不得了,有了好吃的零食、糖果总忘不了留一份给她。
她上学了,又得到了老师的喜爱,再大一些还多了一些男孩子的喜欢。她是太幸运了,太幸福了,从小到大数不尽的疼爱,学业上一帆风顺。
美丽的女子多是骄矜又虚荣的,她也不例外。她喜欢那些零零碎碎花样百出的饰品,喜欢穿比别人漂亮的衣服,喜欢所有昂贵又大多不太实用的东西。
高二那年,她终于抵挡不住一个英俊又有家世的男孩的追求,早早谈起了恋爱,偷偷摸摸地享受着爱情的甜蜜。男孩毫不吝惜地赞美和宠爱她。一年后,男孩借着家庭的关系去了很远的城市读书,而她却落榜留在了小县城。开了一个小小的店,经营着各种各样新潮而美丽的饰品。
没过多久认识了一个外表平淡、家世也平凡的男孩子。男孩是不太言语的那种。她第一眼见他没有恶意也没有好感,淡淡地聊几句,淡淡地在夜市上吃了一小份鱼头砂锅,淡淡地分手。
她以为和这个男孩就要这样淡淡地过去,不想第二天下班的时候那男孩又来了,有点怯怯的。手里提了一大袋桔红的甜橘。他安静地坐在一旁细细地剥给她吃,剥得真的很仔细,上面的白茎密密地缠在橘瓣上织成了经纬。
她想他也太仔细了吧,并不在意,接过时顺手揭去那层网。男孩急急阻止说这样吃下去不会上火。她有些许诧异,但还是连茎一起吃了下去。他就安心地笑了。
男孩每天晚上带她去夜市吃砂锅,一天换一种口味。她几次想对他说别再来看她,次次又忍住,怕话一出口伤了他的心。看着男孩眼里满满的幸福她对自己说,再等一等,等吃过了这个小城最后一种砂锅就说。
晴天霹雳就那样毫无预兆地砸下来,砸得她几乎要直不起腰来。她父亲一夜之间被查出肺癌晚期,四十多岁的母亲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个不停,两个弟弟在听到之后一声惨叫,撕心裂肺哭泣之后就苍白着脸一天又一天。
父亲在得知病情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说想看着她出嫁。父亲老泪纵横,他想在活着的时候看着自己孩子成家立业啊!哪怕一个也好。看着整天以泪洗面的母亲、年幼上学的弟弟,她只能点头,晚上泪湿了枕巾,一夜无眠。
本是一个女子人生中最重要、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但父亲的日子不多了,何况她也没心思打理。租来的房子做了结婚的新房,添了新的棉被、枕头,简单的家电。男方的母亲来了,送了她一副耳环,一对金镯,都是简单的东西,她不愿也没心思再计较。她一门心思想的全是父亲的病,父亲的心愿,父亲走后的家。
结婚不到两个月父亲走了。母亲早已哭不出声了,两个弟弟傻了一般痴了目光,牙齿咬得嘴角一片青紫。她跑过去摸着弟弟们的头柔声说:“哭吧!哭吧!哭出来会好一些。”两个弟弟趴到她肩上,哭得让人心碎,她泪流满面却始终挺立着,背后站着她新婚的丈夫,揽着她肩膀的手臂安全有力。
伯父从遥远的北京赶了回来,料理完父亲的身后事和她商量带两个弟弟去北京上学。末了,叹息道,怎么这么快就嫁了,本可以来北京找个更好的,不比呆在这小县城强,何况他那么普通。
母亲在一旁低低啜泣,她昂着头让泪流到了肚子里。
伯父带着两个弟弟走了。但伯父那句话却成了埋在她心头的一根刺,好几次她忍不住幻想自己当初如果嫁到北京会是什么样一个情景。北京她是没去过,但电视里那高耸入云的现代大楼、装饰华丽的大酒店、女孩子新潮前卫的服装饰品一直都是她的向往啊!
她无端地失落了,本不称意的婚姻变得不可忍受。如今已成她丈夫的那个男人也就成了一根触目惊心的刺,一下下扎得她生疼。
男人比以前更怜她疼她,不论阴晴风雨总是骑了摩托车去接她一起回家。知道她自小娇惯得不曾洗衣做饭,男孩一声不响地揽起所有的家务却毫无怨言。
但伯父那句话却让她再也放不下,男孩的这些优点在她对自己的选择灰心失望里变得暗无颜色,她甚至觉得这个男人活得太窝囊了。
再多的不情不愿,腹中的小生命居然就那样悄悄地来了。看着丈夫惊喜的神情,她在心里为自己叹气,这辈子就这么糊涂着过吧。
宝宝还没到世上的前几个月,她自己就提前享受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他总是温了水给她洗脸,用手细细地搓她肿胀的脚。怕她行动不方便,连穿衣服他都要揽下来。她心里的疙瘩伴着腹中宝宝一天天长大变得柔软起来。
揪心揪肺的阵痛里她终于做了母亲。他是在第一时间跑到她床边的,俯下身把她的小手放在他厚大的手掌里,像捧了自己心头的宝贝一样小心。他是从不抽烟的,但她却分明闻到了他身上此刻浓浓的烟草味。他俯下头,把头埋在她的手掌里,低头的刹那,一滴泪从他的眼角滑落,她的掌心一阵温热。
她妈妈自小教过她的,男人的泪是金子,轻易是得不来的,得到了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一刻,她终于不再因当初自己无奈的选择而耿耿于怀,她暗暗对自己说今生一定要和他恩恩爱爱,做个好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