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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两只蚊子的爱情睡前故事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 "亲爱的,你就喝 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 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
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
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她。
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
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
"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闪了闪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
第2篇、亲情故事末代爱情
八月的那个中午,窗外的檐雨有节奏地滴着,清脆而忧郁,如同雯讲给我听的那个故事。
我和雯生活在同一座小县城,之前却无缘相识;倒是现在,在这座拥有几百万人口的春城,我们相识了,因为航。雯和我的好朋友航在世博会之际来到昆明,孤男寡女的,我用寻常的目光猜测,他们是一对恋人。雯看上去很爱说话,并且很认真。但透过她的眼镜,我察觉她眼里隐藏着一丝不易捉摸的忧郁。因为是朋友的朋友,所以没过多久,我们就熟了。
那天中午,航有事出去了,我和雯在北站一个小旅馆的房间里闲侃。雯说,我们喝茶去。我觉得航不在,我和她出去不大好,推辞着;但经不住她的固执的邀请,只好去了。
小雨稀稀疏疏地下着,有点凉,但不冷。我们走进了小旅馆对面不远的茶楼。在有屏风隔着的茶间里,我们坐了下来。这里很安静,透过蓝色的玻璃窗朝外望去,城市一片朦胧。我推开窗,檐雨的声音很有节奏地响在下边的街面上,如同有人在私语。
我们喝着茶,嗑着瓜子,聊着闲话。有音乐轻轻地响了起来,是《雨滴》。内心如同被细雨打湿着,我们一时没有说话。雯看着窗外,一动不动,像失恋的木偶。
我说,你是不是有心事?
雯扭过头来,看着面前的茶杯,目光沉沉的,仿佛跌进了过去的时空。她说,航是不是什么时都对你说?
我笑了笑,说,不一定,比如你们的事。
她说,我们没有故事。
雯的眼睛里的忧郁更加深沉了,她说,你愿意听一个故事吗?我的故事。
我知道,雯是要告诉我一些事了,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我说。
我说,你说吧,我听。
于是,在这个忧郁的城市里,在忧郁的雨声和忧郁的音乐声中,我聆听了一个忧郁的女孩讲述了一个忧郁的故事。
我的老家在四川,爸爸六十年代到了云南,在现在我们生活的那个小县城里教书,永远定居了下来。我的妈妈从前在新疆工作,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结合了。我出生在新疆,我的幼年是在新疆度过的,因此我既是云南人,又是新疆人和四川人。童年生活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有从初一到现在的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
刚上初中时,我的姨娘家的儿子阿凯从四川转到我们学校读高一,就住在我们家。我唯一的姐姐已经到东北读大学去了,在家里没人跟我玩,很孤独。因此家里添了一个表哥,我心里很高兴。表哥个子高高的,脸上轮廓分明,很帅气,有点像电影里的那个高仓健。他对我特别好,他虽然是姨娘的独生儿子,在家里娇惯得不得了,在我们家里,对我却是百依百顺。淘气的时候,我要他喂我饭,在我头发扎蝴蝶结,给我画像,帮我揍坐在我后面扯我头发的男生,他都依我。那时候我还小,爸爸妈妈看我们如此要好,心里也很高兴,星期天常常让我们出去玩。
你知道,我们那个小县城地方狭窄,四周的山很高,没有什么好玩的,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到山顶上放风筝、网蝴蝶、捉迷藏。表哥常常摘野花来扎成一个漂亮的花环,戴在我头上,牵着我转啊,转啊,说我像个小新娘。我好兴奋啊,吊着他的脖子,要他背我“回娘家”去。表哥真的背起我,如飞般跑着,我伏在他的背上,惬意地闭上眼睛,感觉就像舒适地躺在蓝天白云里的风筝上。
表哥几乎什么事都依我,就是在学习上从不由我耍小性子。有一次我要他给我写家庭作业,他不肯,说他帮我写了我还是不懂。我说你不给我写我从此就不理你了,他说如果我再叫他给我写作业他从此就不理我了,说着就坐得离我远远的,做出不理我的样子。我再不敢叫他给我写了。
我说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你有兴趣听吗?雯说。
第3篇、爱情故事拯救“疯女孩”,痴情德国小伙“导演”感人
中国姑娘赵婧婷和德国小伙子丹尼尔的婚礼上,赵婧婷的前男友也特地从美国赶来送上了祝福。赵婧婷眼中充满了泪水,她紧紧地偎依在丹尼尔身边,这一次她不会再让幸福跑掉了。她爱丹尼尔,也由衷感谢他。如果不是丹尼尔,她此刻可能还是一个“疯子”……
感情遭重创,漂亮女白领变成了“疯子”
今年26岁的赵婧婷,父亲赵强和母亲李艳都是普通工人。虽然是家中独女,但聪明、漂亮的赵婧婷自小学起成绩就一直十分优。2006年夏天,她在当年的高考中顺利被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录取。大学毕业后,赵婧婷成功进入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一家国际知名品牌汽车公司工作。
高挑、漂亮的赵婧婷进公司不久,就吸引了众多男同事的目光,德籍工程师丹尼尔就是其中之一。丹尼尔比赵婧婷大5岁,出生在德国巴伐利亚州,早年毕业于著名的慕尼黑大学,2009年受总部派遣来中国工作,还是单身。因为工作的关系,两人平时接触较多。后来,赵婧婷发现:每逢晚上公司要加班,丹尼尔总会事先悄悄准备好两份宵夜,一份给她,一份留给自己……
一天下班后,同事都走光了,办公室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这时,丹尼尔突然像变魔术一般,从身后取出一束红玫瑰,然后单膝跪在了赵婧婷面前,深情地说:“婧婷,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深深地喜欢上了你。请你接受我的爱吧!”猝不及防的赵婧婷,一时有些手足无措,愣了半晌,才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起,丹尼尔!我已经有……有男朋友了。”
激情燃烧的火焰,在丹尼尔的眸子里渐渐退去。
赵婧婷口中的男友叫卢晓彬,是她的大学同学。当时,赵婧婷他们班上只有她和卢晓彬两个沈阳籍的学生。卢晓彬家境殷实,其父是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总,母亲是名医生。卢晓彬人长得高大帅气,口才出众,是诸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过,他对漂亮、文静的赵婧婷情有独钟,接着向她展开了狂热的追求,说她就是自己梦中苦苦寻觅的“白雪公主”。后来,“王子”和“公主”走到了一起,成了让人羡慕的一对“璧人”。大学毕业后,卢晓彬尊重父母意愿赴美留学,赵婧婷则留在了国内。他们分别时约定,等卢晓彬学成回国,两人就结婚……
丹尼尔知道这些后,心中既痛苦又失落。他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2012年,放寒假的卢晓彬回国陪父母一起过年。可两人这次重逢,却将赵婧婷推进痛苦的深渊。
男友回来那天,赵婧婷专程跑到机场去接,却没见到人。后来她才知道,卢晓彬坐父亲的车回了家。第二天下午,赵婧婷才在一家咖啡厅见到了朝思夜想的男友。分别了这么久,卢晓彬的态度居然十分冷淡。他与赵婧婷闲聊了几句之后,就起身要走,并告诉她,两人以后不必再见面了。不明就里的赵婧婷问为什么,卢晓彬欲言又止,转身拂袖而去。难道说,男友变心了?赵婧婷不敢想下去。两天后,在卢晓彬家里,她才终于知道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卢晓彬在上大学之前,在家乡就有一位初恋女友,两人是中学同学。初恋女友的父亲是政府机关的一位局长,在父辈们看来,两人不仅青梅竹马,而且两家又是门当户对。后来,尽管去不同的城市念大学,两人一直保持着往来。身在异乡的卢晓彬一个人感到寂寞,才又找了赵婧婷做女朋友,脚踩两只船。在他的潜意识里,初恋女友才是“正妻”,虽然他也很喜欢赵婧婷,但那终究不过是排遣寂寞的一种“消遣”而已……当然这一切,赵婧婷一直蒙在鼓里。大学毕业后,卢晓彬与初恋女友一起双双赴美留学。而这次回来,两人就是奉了父母之命回国结婚的……
想要托付终身的恋人,居然是个大骗子,前后整整欺骗了自己5年的感情!赵婧婷只觉眼前一阵天旋地转。离开卢家,天上正下着大雪,她脚步踉跄地走在大街上,深一脚浅一脚,漫无目的。也不知走了多久,后来一头栽倒在了雪地里……
在医院里,赵婧婷整整昏迷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她先是嚎啕大哭,然后变得暴怒异常。赵婧婷的妈妈李艳给女儿端来饭菜,赵婧婷却猛地一挥手,把餐盘打翻了,还冲她吼道:“骗子,滚!”并狠狠打了母亲李艳几个耳光……赵婧婷的爸爸赵强吓坏了,忙去找医生。
经检初步诊断,赵婧婷得的是“癫狂病”。医生建议他们带女儿去专业的精神科治疗,并解释说,这种病以躁狂状态与抑郁状态交替出现为基本特点。表现为时而情绪高涨,动作增多,甚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等;时而情绪低落,手脚迟钝,睡眠障碍,甚至有自杀倾向。躁狂与抑郁状态间歇交替发生,而缓解期精神状态正常……
当赵强获悉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心中悲愤不已,他当场嚷着要去找卢晓彬拼命,被众人拦住了。无可奈何的夫妻俩,只好一路“押”着女儿回了家。
好男人归来,就算再难也要让你康复
在家的日子,赵婧婷每天平均要犯病三四次。每次犯病,她要么口吐白沫,浑身抽搐;要么狂躁无比,摔烂房间中的每样东西。有时犯了病,她还常常跑出去,在小区里见到人上去就打……焦头烂额的赵强夫妇为此没少给人家道歉、赔偿医疗费。
为了给女儿治病,焦头烂额的赵强夫妇带着赵婧婷四处求医,几乎花尽了家中全部的积蓄,但她的病情没有丝毫好转。后来,为了防止她发了狂再出去伤人,赵强狠心地把女儿锁在自己房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看着因失去自由狂叫乱抓的女儿,他感到绝望了……
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一个外国小伙子风尘仆仆地找到赵婧婷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来到赵婧婷面前,声音颤抖着说:“婧婷,我是丹尼尔,你还记得我吗?”
原来,丹尼尔一年前回德国后,虽然远离了赵婧婷,但他心里一直牵挂着她。一个月前,他偶然听说赵婧婷因为遭到男友背叛疯了,心不由一下子揪紧了!他当即做出决定,马上去中国看看她。
赵婧婷显然已经认不出丹尼尔来了,她嘴里发出一声嚎叫,随手操起一只茶杯,往丹尼尔头上狠狠砸去!猝不及防的丹尼尔被她砸中,耳边顿时流血了。他忍痛,固执地对赵婧婷说:“你别以为这样就可以把我吓跑,我不会放弃的!”
第4篇、爱情故事真爱无价,四十万元岂能买断夫妻情
有情饮水饱,真正的爱情能穿越一切苦难。真爱无敌,苦难只是一首小插曲。
无法释怀的初恋情殇
2003年7月29日,家住长沙市火星小区的张傲雪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从此她平静的生活掀起了波澜。
电话是大学同学程明豪打来的。程明豪大学毕业后,到美国圣何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00年7月回到了长沙。他在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办了一家新材料公司,几年工夫,资产就达数百万。年仅32岁的程明豪成了个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
2003年7月的一天,程明豪上网时无意中进入了中国同学录网站。他登录进去,突然发现一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名字———张傲雪,那一刻他的心猛地颤栗起来。
大学时代,程明豪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美丽的张傲雪,并爱上了她,只是当时他家境贫寒,且没有英俊的外表,所以只好把那份激情投入到学习中,他想证明自己是个强者,引起张傲雪的好感,但她却对他毫无感觉。
直到程明豪考取了圣何塞大学,获得了全额奖学金,他才有勇气向她表白。赴美之前,程明豪把为她写的却没有寄出的信全部交给了她,张傲雪显得很惊讶,她淡淡地说:“我只能说声谢谢你。”程明豪信心十足地说:“傲雪,我考美国的大学是为了你啊!你等着我,我一定会有所成就,让你幸福的!”谁知张傲雪摇摇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们彼此相爱。希望你以后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望着张傲雪断然离去的背影,程明豪心如刀绞,他大骂自己是个笨蛋,居然连心仪的人另有怀抱都不知道。他冲着张傲雪的背影喊道:“我一定要得到你!”程明豪留学期间,不断地给张傲雪写信,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只回过一封信,希望他另择芳草。由于张傲雪刻意避开,程明豪失去了张傲雪的联系方式。
在网上得到张傲雪的联系方式后,程明豪心潮起伏,自己这么多年阅人无数而毫不心动,原来是因为张傲雪一直占据着他的心灵!也许她已经嫁做他人妇了,可是他不在乎,他相信凭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完全有把握俘获美人的心。于是他打电话向张傲雪诉说了自己的近况,希望和她见面。出乎意料,张傲雪很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约在长沙解放路的一家西餐厅见面。程明豪开着宝马车,一副成功的青年才俊模样。张傲雪素面朝天,依然有着摄人的美丽,只是眉宇间凝结着淡淡的忧愁。他们交谈着,一起回忆校园的幸福时光。程明豪忽然幽幽地说:“傲雪,我一直不能忘怀,你知道吗?我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张傲雪笑着说:“其实,很多东西作为一种回忆也许更美好。破坏了它,就只能品尝苦涩了。”程明豪轻轻叹了口气。两人沉默着。不久,张傲雪打破寂静,她说:“老同学,我该回家了,我丈夫还等着我呢!”程明豪一怔,极不情愿地起身,递给她一张名片,说:“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离去时,张傲雪不肯乘坐程明豪的宝马车,独自搭乘公共汽车走了。事实上,张傲雪和程明豪见面,本来是想到他那里找一份工作,因为她当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但是程明豪的款款深情令她不得不打了退堂鼓。
费尽心机乘虚而入
张傲雪陷入的困境是因为丈夫引起的。她和谢庆从大学开始恋爱,毕业两年后结了婚。
2002年6月,谢庆的身体突然出现了不良状况,经湘雅医院确诊为骨癌。疼痛使谢庆这个身高179厘米的汉子蜷缩成一团,他费力地拨开张傲雪抓住他的手,号哭着:“我没用啊!你走吧!我不想连累你!”张傲雪把丈夫的头揽到胸口,一字一顿地说:“谢庆,在这个世界上有我就有你!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她支撑着几乎虚脱的身子,四处求告,借钱把丈夫送进了医院。巨额的医疗费压得张傲雪喘不过气来。
程明豪的出现让张傲雪意外之余,也点燃了她一点点希望:也许她能在他那里找到工作救急。可是看到程明豪痴情依旧,她退却了。
然而程明豪却时刻关注着张傲雪。他通过朋友了解到张傲雪的家庭困境,不禁心中窃喜,认为这是个接近张傲雪的机会。他主动给张傲雪打电话说:“傲雪,我现在唯一能帮你的就是让你到我这里来工作,我没有别的意思。希望你不要拒绝我的好意!”张傲雪想了想,答应了。她为找工作已经焦头烂额,顾不得那么多了,救丈夫要紧!
张傲雪不敢告诉丈夫,她是在他的“情敌”那里工作,她怕引起丈夫的猜疑,影响治疗。程明豪可以天天看到张傲雪了,他抑制住内心的喜悦,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他的“夺妻”计划。
程明豪将张傲雪安排到自己的办公室,他刻意袒露出自己风光的一面。地位和财富是男人最好的饰品,程明豪确实充满魅力,但对张傲雪却不起作用,她始终不卑不亢。张傲雪的工作很清闲,薪水却不低,她认真地对程明豪说:“老同学,你不必特别地关照我,我干多少事就拿多少钱,我不想无功受禄!”程明豪摆出很大度的样子回答道:“公司是我的,我说了算。再说你确实需要钱!”张傲雪心头掠过一丝感激,她认为程明豪是真心想帮助她。
程明豪为了让张傲雪彻底“领略”他的魅力,很多重要场合都要带她同行,并且有意无意地询问她丈夫的情况,表示关心。一次在“瓦罐山庄”大酒店,服务员介绍一道菜首乌鸡煲的菜时,说到它能防癌治癌,张傲雪眼睛一亮。她的神情被程明豪看在眼里。张傲雪晚上到医院陪丈夫时,谢庆对她说:“你托人送的首乌鸡煲真好吃!”她猛地一怔,明白过来是程明豪的安排,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有了较稳定的收入支付医疗费,谢庆的病情得到了控制。2002年12月,张傲雪拗不过他,只好让他回家休养。此时程明豪对张傲雪的“攻势”越来越猛烈,张傲雪已经意识到程明豪的心思,虽然程明豪给她的薪水极高,但她还是决心退出他的公司,另谋出路。
困境援手难获芳心
2004年1月,张傲雪正准备向程明豪递交辞呈时,谢庆的病情突然恶化了。1月19日晚上,剧烈的疼痛使谢庆在地上翻滚,控制不住地以头撞墙。张傲雪紧紧地搂住丈夫,五脏俱焚。她和邻居把丈夫送进了医院。“要动手术截肢!先准备5万元吧,包括后期治疗大概得10万元左右。”医生说。张傲雪一下子蒙了,天哪,她能借的都借遍了,到哪里筹集这么一笔巨款?
愁肠百结的张傲雪只得收回辞呈,回到公司上班,晚上再到医院照顾丈夫。程明豪看出了张傲雪的困窘,他关心地询问:“傲雪,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对老同学不要隐瞒。”张傲雪平静地回答:“没有什么,只是丈夫的病情不稳定,我很担心!”谁知第二天,程明豪就打听到她面临的困境。
1月23日,医院要求张傲雪在两天内缴纳8万元,否则会延误手术,后果不堪设想!张傲雪心急如焚,她不停地给所有的亲戚朋友打电话,哭诉求告。因为以前还欠着他们一大笔钱,所以最后她只落实了3万元。山穷水尽的张傲雪想到了程明豪,现在只有他能救她的丈夫。她知道,这个选择肯定会让她付出代价。
程明豪毫不犹豫地答应借10万元给张傲雪。他邀请张傲雪共进晚餐。西餐厅舒缓暧昧的音乐和灯光令张傲雪如坐针毡,但为了丈夫,她硬着头皮坐下去。程明豪目光柔柔地望着这个爱慕多年的女人,难以自抑地伸出手去握她的手,张傲雪急忙抽开手,程明豪叹着气说:“傲雪,这么多年了,你还不了解我的心意吗?为了你我等到今天,我爱你!你为什么视而不见?!”张傲雪低着头,冷静地说:“程总,我已经有丈夫了,现在他身患重病,请你不要这样好吗?乘人之危似乎不是男人的作为。”程明豪脸红了,他说:“我是真心的,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让你幸福!看到你丈夫把你拖累,我心疼啊!”张傲雪立刻回敬道:“婚姻不仅是爱情,更是一种承诺,我和丈夫不离不弃就是因为我们懂得,爱应该是无私的。”程明豪表情尴尬,但他仍不死心,他说:“傲雪,我真的是为你着想啊,你丈夫就要截肢了,以后这半辈子你怎么过啊?”
张傲雪说:“不管我丈夫的情况怎么糟糕,我都将面对,我不会改变!”然后马上站起来:“我得回去陪我丈夫了!”程明豪说:“你会慢慢理解我的,我对你的承诺也不会改变!”
程明豪果然守信,10万元很快划到了医院的账上,手术得以顺利地进行。手术后第二天,谢庆问妻子:“你从哪里借那么一大笔钱?”张傲雪没有作声,她的心隐隐地痛着。
白天,谢庆的母亲来照顾儿子,张傲雪仍到公司上班。这天,程明豪把张傲雪叫到面前,对她说:“傲雪,我想告诉你一个决定,我决心负担谢庆今后的医疗和生活费用,把他招为我公司的终身员工!”张傲雪明白他的用意,她说:“没这个必要,我们的生活无须你干涉!”程明豪大声道:“难道我帮你也有错吗?难道你真的一辈子守着一个截肢的人?”张傲雪用力地点点头,算做回答。程明豪决定亲自见识一下谢庆。
40万元岂能击败真情
2月6日,张傲雪在公司上班,程明豪却独自一人悄悄来到了医院。当他见到形容枯槁的谢庆时,谢庆一下子认出了昔日的“情敌”。程明豪把张傲雪在他公司上班、借钱的事情原本地告诉了他,谢庆表情复杂地听着。程明豪话锋一转:“老同学,你得承认,这些年你拖累了一个好女人啊,你难道不想给她幸福吗?”说得谢庆愧疚万分。程明豪临走时告诉谢庆,如果他答应“转让”妻子,他将支付40万元现金给谢庆,保证他后半生生活无忧。谢庆一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他爱上了自己的妻子!那一夜,他想了很多,现在,他只剩下一条腿了,妻子不知要背负多少伤痛!有一个男人要给张傲雪幸福,他为什么不放手呢?
两天后,谢庆打电话告诉程明豪,希望他帮张傲雪还清债务,一辈子对她好,他别无所求。
程明豪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搞掂”了谢庆。他起草了一份协议:“程明豪一次性支付40万元现金给谢庆,谢庆主动与张傲雪解除夫妻关系……”他把协议悄悄送到谢庆手中。
2月12日,张傲雪来到公司径直走到程明豪的面前,把那纸协议甩到了办公桌上,厉声说道:“程明豪,我没有想到你会对一个肢残的人如此相逼!爱难道就是巧取豪夺?你不觉得你的灵魂残缺不全吗?别说是40万,就是400万、4000万,都别想拆散我们夫妻!借你的钱我一定会尽快还清。只是请你不要再使出这种令人不齿的手段!”说完转身就走。程明豪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那一刻他感到自己非常渺小。
原来,谢庆这些天刻意地辱骂妻子,想让妻子离开自己,张傲雪却始终不生气。她无意中发现了那份协议,她气愤地斥责丈夫,谢庆流着泪说:“傲雪,我没有签字,其实我根本不会要那些钱,我只是为了你今后的幸福着想啊!”张傲雪拥紧丈夫说:“还记得我们婚礼上的誓言吗?无论对方贫穷、残疾、衰老,我们永远不离不弃!”
然而,经济上的压力让张傲雪扛不住了,她只好到超市做促销员。这天,程明豪在超市看到了她,他躲到一边,看着张傲雪劳碌的样子,他心里忽然萌生了敬意,这个女人为了丈夫真是在拼命啊!他鼓起勇气走上前对张傲雪说:“我真羡慕谢庆,其实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2004年4月16日,谢庆终于出院回家了。张傲雪端出热腾腾的鸡煲,丈夫要自己舀着吃,张傲雪却不肯,亲昵地用勺子喂给丈夫。门没有关,一声轻咳,竟是程明豪站在门外,他已经被那相濡以沫的一幕深深吸引。“老同学,你是来要债的吧?”谢庆想站却无力起来。程明豪一个箭步过去按住了他的肩,由衷地说:“我绝对不是来讨债。我是来道歉的!”张傲雪借口泡茶进了厨房。程明豪对谢庆说:“你别多心,我是来请张傲雪回公司上班的!你们夫妻的真情彻底征服了我。现在,我对她没有别的意思,只有深深的敬意。”谢庆说:“那要我妻子自己拿主意。”张傲雪走出来说:“程总,说真的,我们很感谢你的帮助。我想到外边闯一闯,寻找更大的机会,尽快把欠你的债还上。所以,我暂时不会到你那里上班的。”程明豪表示尊重她的选择。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因为张傲雪对丈夫的坚贞,净化了程明豪的心灵,这个“第三者”竟成了他们夫妻俩的朋友。
目前,谢庆在家学习电脑技术,做动画,准备靠此谋生;张傲雪则找到了一份保险销售工作,业绩不错。9月底笔者采访了夫妻俩,得知半年时间内他们已经还了两万元债。张傲雪说,有情饮水饱,真正的爱情能穿越一切苦难。
第5篇、爱情故事十字街口的等待
咱们裸婚吧
刘宇是个大龄青年,前段时间经人介绍认识了姚洁。两人彼此印象不错,很快就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说到结婚,刘宇却发了愁。为啥?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房子、车子、票子他一样都没有。姚洁和他的状况也差不多。两人一合计:“时下不是流行裸婚吗?要不干脆咱也裸婚吧,既时尚还省钱。”
刘宇的父母很高兴,说:“你们新事新办,我们支持。咱就在家里摆两桌酒,请请亲戚朋友吧。”
刘宇说:“一切从简,干脆连这个也省了吧。”
父亲说:“那好,我就把省下的酒席钱寄给你们,买点家具吧。”不久,父亲果然寄来了一万块钱。
刘宇得意地对姚洁说:“你看,这就省下了一万块。要不这钱还不是被白白吃掉了,这就是裸婚的好处啊!”
按照姚洁的意思,两个人就近旅行一下,也算小小的庆祝。刘宇同意了,可是去请假的时候,领导却说:“最近公司很忙啊。如果你同意先不请婚假,这段时间公司可以给你算三倍工资。等这阵忙过了,公司可以再补假给你。年轻人嘛,有的是机会。”
刘宇答应了。他回来对姚洁说:“干脆你也别请婚假了,要求三倍工资。多出来的钱咱们凑在一起,可以买一样像样的家电。”
姚洁似乎有些不情愿,但也没有反对。
姚洁搬进了刘宇的出租屋,两个人就算结婚了。日子虽然平淡,但过得其乐融融。
一天,两人路过一家婚纱影楼的时候,姚洁停住了脚步。刘宇抬头一看,巨幅广告上,一对新人甜蜜相拥。
姚洁拽住他的胳膊,说:“咱们拍个婚纱照吧,我办公室的同事都有。”姚洁恳求的目光让刘宇有些心动,可是他转念一想,婚都结了,还拍什么婚纱照呢?那点形式就那么重要?于是说:“咱要裸婚,索性就裸个彻底,免得让人笑话,婚纱照也免了吧。”
但姚洁的脚仿佛被粘住了,她站着没动,还轻轻地摇了摇他的胳膊:“打折呢,花不了多少钱的。”姚洁眼里亮闪闪的东西让刘宇心软,他赶紧笑着拉她走,说:“那些骗人的把戏你真相信?说是打折,你真去照了,保证让你掏钱的花样一个接一个,走吧。”
姚洁红着眼圈,在刘宇的拉扯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影楼。
发生了什么事
时隔不久,刘宇的公司组织去杭州旅游,他在商场里发现了一条很漂亮的丝巾,觉得戴在妻子脖子上一定很好看,就鬼使神差地买下了。回家的路上,刘宇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她要结婚了。于是刘宇想都没想,就说:“哥给你买了条漂亮的丝巾。”
回到家,姚洁帮他整理行李,翻出了那条丝巾,她惊喜得“哇”了一声。刘宇忙说:“那是给妹妹买的结婚礼物。”他看见姚洁眼里的亮光熄灭了,心里有些自责,他心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记得给她买礼物。不过时间一长,他就把这事给忘了。
因为工作需要,刘宇被派驻另一个城市,时间为三个月。
这三个月,因为工作忙,因为想省钱,刘宇没往家打过电话,偶尔发个短信,也是例行公事。
派驻期满的当天晚上,他一查话费,发现还够打几分钟的。于是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等了许久没人接听。他有点急了,这么晚了姚洁会上哪儿呢?他记得她晚上一般是不出去的。他开始拨她的手机,尽管接听要钱,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手机通了。
“老婆,你在哪儿?我想你了。”由于担心,平时不大说得出口的话,今天竟一下就从刘宇嘴里溜出来了。手机里很久没有传来回答,而且,他隐约听到了姚洁的抽泣。
刘宇有点慌神了。他急得一遍又一遍地问:“老婆,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委屈了?”
终于,他听到了姚洁的声音:“如果你真的想我了,就马上回来,我在十字街口等你。”声音不大,却很清晰,仿佛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他从来没有听到过姚洁用这样的语气说话。电话挂断后,他跳起来穿好衣服直奔下楼。好在两个城市之间并不遥远,他决定打的。
当司机说出价钱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还价。尽管这一次,一下就耗尽了他三个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但他不在乎,因为他想马上见到姚洁,马上!
有些东西不能省
他在十字街口下了车,一个穿红色风衣的女郎站在街头,那背影让人心动。他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都什么时候了,还心猿意马!
就在这时,那女郎转过身来,竟然是姚洁!姚洁站在雨中,没有打伞。她脸上湿漉漉的,嘴唇被冻得有些发紫。
看见刘宇,她哭了。刘宇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说:“别哭,别哭,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快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姚洁破涕为笑,说:“什么事也没有,就是想你了。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刘宇疑惑不已,这深更半夜的,去见谁呀?
姚洁把他带进了一家很豪华的餐厅。进了包间,桌子旁坐着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姚洁紧紧地握住刘宇的手,对那男人说:“这是我丈夫,我带他来和你认识一下。”
回去的路上,刘宇终于知道了是怎么回事。那个男人,是一家公司的副总,大学时曾经追过姚洁。两星期前,在一次单位组织的活动中,他看上了姚洁,于是开始疯狂约她。
“你动心了?”刘宇直视姚洁的眼睛。
姚洁低下了头:“结婚两年了,我觉得你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真的在意我。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很苦闷,想找个人聊聊。他约了我很多次,我都很矛盾,没有答应他。今晚也一样,我走到了十字街口,不知道该不该再往前走。
“那时,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你这时候来电话,我就不去了。没想到,手机真的响了。我听到你说‘我想你’,我的眼泪就下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我只想确定,你是不是还爱我……老公,为了惩罚自己,我在雨中等了你三个小时,你不怪我了吧?”
刘宇伸出手,把妻子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两人相拥着在街上漫步,仿佛是一对初恋情人。
路过那家婚纱影楼的时候,刘宇动情地对妻子说:“明天咱们去拍婚纱照,拍最好的那种!”
“真的?我不要最好的,太花钱,有一张就行了。”姚洁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开心地跳了起来。
看着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妻子,刘宇不由得热泪盈眶。
他突然间明白了,生活中有些东西不能省。婚,可以裸,但爱,却不能少……
第6篇、爱情故事闪恋闪婚闪孕,《牛家年报》手绘爱情秘密
2012年8月下旬,重庆一名80后孕妇手绘的一张彩色《牛家年报》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其浪漫的创意和温馨的内容深深感动了无数网友,在微博和QQ群中被大量转发、评论,总点击量数以百万计,“报”中的主人公被誉为“史上最温馨爱侣”。
纯美闪恋,除了真爱还有孝心
刘拯江和吴云霞的缠绵爱情,其实和一个凄婉的亲情故事有关。
29岁的刘拯江是重庆轨道2号线乘务一队的队长。他的父母都在重庆璧山县城工作,妈妈2009年患了肺癌后就从医院护师的岗位上病退了。刘母病情严重,生命危在旦夕,她最遗憾的是没看到儿子成家立业。刘拯江清楚母亲的夙愿,可他工作忙,接触面窄,一时半会很难找到女友。
为了争取更多的交友机会,刘拯江于2010年底在一家婚恋网站注册,上传了自己的资料和帅气照片,并在个人说明栏里写下一段对爱情的理解:“我知道,社会很浮躁,到处充斥以爱为名的欲望和诱惑。但是,我依然在等,等一份真爱。我想爱一个人爱到白头,牵她的手一辈子看细水长流。”之后,陆续有异性网友与刘拯江联系。刘拯江通过网络和她们进行初步交流时,对方得知他的工作性质和母亲的绝症,纷纷远离。刘拯江没有气馁,继续等待缘分来敲门。
这个女网友名叫吴云霞,比刘拯江小四个月。她出生在四川资中一个教师家庭,从重庆医科大学护理系毕业后进入重庆肿瘤医院工作,不久调到重庆西郊医院消化科当护士。秀丽的她身边有各种各样的追求者,但她总没有遇上令自己心动的。为了多认识一些人,她也注册了这家婚恋网站。这天,她在网站看到了刘拯江的网页,他的爱情告白一下子击中了吴云霞的心。
随着交往的加强,两个人都对对方感到满意。吴云霞觉得刘拯江是一个孝顺有责任感的男人,她看中的就是这样的品质。刘振江觉得吴云霞温柔体贴,一点不介意他母亲的癌症,还给他安慰,他觉得这就是他要找的女孩。
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个人约定见面。
第一次见面约在解放碑前,吴云霞远远看见一个高高大大的帅气男孩双手插兜,笔直地站着。两人一对视,刘拯江的脸就红了。他们一起去吃饭,聊得很开心。
接下来的周末,两人从重庆到璧山,一路颠簸一个多小时。当吴云霞出现在璧山医院的病房,刘母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曾经做过护士的她对跟自己同行的吴云霞很喜欢。刘母拉着吴云霞的手,讲刘拯江从前的故事。吴云霞给刘母削水果、按摩,陪着聊天、散步,把刘母照顾得眉开眼笑。
之后,吴云霞对病重的准婆婆更加上心,不时去璧山,没想到老人的病情奇迹般地好转,可以出院休养了。吴云霞随即带着刘拯江去了资中。她的妈妈看到未来女婿憨厚高大,偷偷拉了拉女儿的衣角,贴着耳朵说:“女儿,这个人,要得!”
闪婚闪孕,爱情甜蜜亲情有憾
两个年轻人的爱情,如火如荼地展开。8月6日七夕节的晚上,刘拯江约吴云霞来到嘉陵江边,掏出早早准备好的烟花,对吴云霞说:“我一直想跟心爱的人看一场烟花,今天终于等到了!”说完,他点燃一排烟筒,整个夜空霎时照亮了,一朵朵硕大的烟花五彩缤纷,美得像一个梦。吴云霞看痴了。正在这时,刘拯江用江边的蔓草和野花编织了一枚草戒指,圈在女友手上。吴云霞看了看戒指,再看看刘拯江,内心一阵甜蜜。她想要的浪漫,不正是这样用心而简单吗?刘拯江揽过她的肩膀,柔情地说:“云云,我们结婚吧,我们的婚房我都布置好了!”原来,自从两人相识,刘拯江就开始装修新房,只为给她一个惊喜。听到他深情的话语,吴云霞羞涩地点了点头。
8月16日这天早上,刘拯江刚上夜班回家,没顾上洗脸,就被吴云霞拖去了民政局。领证回来,吴云霞看着上面的照片打趣丈夫:“你看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刘拯江辩驳道:“结婚喽,我清醒着呢!”说完,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奔跑起来。
他们拍了美丽的婚纱,9月29日在重庆名都大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婚礼的喜庆感染了刘母,她竟然度过危险期,身体一点点恢复元气,咳血慢慢减少。只要有时间,吴云霞就随丈夫去医院探望、照顾刘母。刘母看到别人的小孩,就不停念叨:我要是能抱上自己的孙子就好了,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这个福气哦。吴云霞和刘拯江听了黯然落泪,他们决心尽快要孩子。
2012年3月,吴云霞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激动地先告知婆婆,婆婆喜极而泣!她又给在单位上班的刘拯江打电话:“牛牛(刘拯江属牛),你要当爸爸了!”刘拯江不禁当着众多同事的面欢呼雀跃!
刘拯江担心自己对怀孕的妻子照顾不周,他把丈母娘请到家中,还买来一堆孕妇保健书自己研究。每天,他都会向吴云霞传授:“云云,你每天要吃一个苹果。你最爱的泡椒凤爪,不能再吃了。以后电脑手机都不能再玩了……”为了照顾妻子,刘拯江放弃了单位组织的去北京和香港的学习机会。
5月5日,是刘拯江的29岁生日。吴云霞当天特意做了一张生日贺卡——“免生气卡”,上面写着:“允许牛牛在我们发生不愉快时拿出来用,只限一次。”她把卡交给刘拯江,他把卡收藏起来,再也不提此事。吴云霞好奇地问:“你不打算用啊?”刘拯江委屈地说:“你就给我一张,我得留着最重要的时刻用。万一哪天,你跟我提分手怎么办?”吴云霞偷偷地笑:牛牛,你真傻,我一辈子都不会跟你离婚啊。
虽然有孕,吴云霞还一直惦记在璧山住院的婆婆。6月的一个周末,在去往璧山的路上,公交车剧烈颠簸了一下,吴云霞感到腹部一阵疼痛。她担心出事,紧张得直冒虚汗。还好,过了一会儿,肚子不再疼了。刘拯江非常疼惜,紧紧地把妻子搂在怀里。这天,刘母动情地对吴云霞说:“云云,现在孩子更重要,你要先照顾好他,再来照顾我,以后别来回奔波啊。”
谁知,这次见面,竟成了吴云霞与婆婆的永别!2012年7月30日,老人没能看到三个多月后就能出世的孙子,遗憾而去!临终前,她牵着刘拯江的手,颤抖着说:“儿子,云云是个好女孩,妈妈走了,你要好好对她和宝宝啊!”刘拯江含泪点头。
刘拯江强忍悲痛,默默处理了老人的后事,不让怀孕的妻子插手。看着丈夫日渐憔悴,悲伤不已,却在自己面前强颜欢笑,吴云霞非常心疼。她深深懂得丈夫的失母之殇,在痛苦的深渊难以自拔。她决定要用爱情的力量唤起丈夫对生活的热爱,感受人生的美好。可是怎样才能做到这样呢?
《牛家年报》: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8月6日,吴云霞翻看孕妇保健类书籍,看到有人提出写怀孕日记,说有助于帮助孕妇缓解情绪和保存美好的记忆。她突然想到:爱情,想要历久弥新,想要越来越和谐,不是也可以用记录的形式保存和总结吗?带着这个想法,她上网查资料,发现网上有专门为别人制作纪念报纸的网店,报纸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内容,纪念爱情走过的痕迹。报纸,爱情、纪念……这几个词语,在她脑海串联,于是,她萌生了一个记载爱情的特殊方式——手绘报纸!
吴云霞最先想到的是报纸的名字。她喊丈夫叫“牛牛”,而且两人结婚接近一年,所以她想来想去,定名为《牛家年报》。关于报纸的内容,她想了很久,也参考了很多资料。两个人的相识、相恋、浪漫、争吵、宝宝……好几个夜晚,甜蜜的往事在她脑海一页页翻动。最终,她确定了报纸的四个版块:“周年重大事件记录——我们的快乐”、“独家访谈——牛牛婚姻大揭秘”、“跟踪报道——刘拯江当选2012年度最佳老公”、“爱的信箱——写给宝贝”。
“周年重大事情记录”,就是记录两人相识以来的“大事件”;“独家访谈”,她想采访丈夫一年来的婚姻感想;“刘拯江当选2012年度最佳老公”,是她想鼓励丈夫不断进步的小小策略;“爱的信箱”,是她想要写给腹中宝宝的亲情寄语……
为了能给丈夫更大的惊喜,吴云霞向他隐瞒了自己的计划,一切都在暗中进行。
首先,吴云霞紧锣密鼓地做采访。第一天,她拿个小本“采访”刘拯江:“牛牛,咱们结婚快一周年了,你觉得你的婚姻是时下最流行的闪婚吗,你觉得自己幸福吗?”看着妻子认真拿笔记录的神情,刘拯江没有多想,配合着回答:“不是,我觉得我们像认识了几十年一样。我觉得很幸福。”吴云霞点点头,继续问:“对于这一年,你有什么感想?”刘拯江故作深沉地说:“感慨颇多啊。因为我们有争吵,我们有宝宝”,一边说,他一边抱起妻子,做出甜蜜的样子。
第二天晚上,吴云霞拿出本子接着问:“即将成为父亲的你紧张吗?”刘拯江故意逗妻子:“不紧张,又不是我生,我紧张什么”,说完哈哈大笑。采访中断,吴云霞大挥拳头,表示对回答的不满……
准备工作就绪,报纸就要秘密开工了,吴云霞特地请了假。一沓四开水粉纸、12色的水彩笔,每天,她在丈夫上班后开始制作,下班前收起。8月16日,是两人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吴云霞准备在这天送上这份礼物。她挺着大肚子,连续作战好几天。画漫画、配插图、文字设计、色彩搭配……吴云霞每天忙得腰酸背疼,却一直坚持了下来。在丈夫上夜班的15号晚上,她一直忙碌到凌晨两点,才对报纸完全满意。把报纸摊放在书桌,她这才疲惫地沉沉睡去……
这时,吴云霞已经悄悄起床,轻轻站在他的身后。刘拯江深情地抱住妻子,一起来看写给未来宝宝的信:“我们的亲亲宝贝:现在你在妈妈肚肚里已经有6个半月啦!爸爸妈妈多么多么地爱你,当第一次借助仪器听到你的心跳声,妈妈激动地哭了。你三个多月第一次胎动,初次孕育的妈妈不知道那是不是胎动,却也激动得一夜睡不着。而你的爸爸就常常捧着妈妈的肚子跟你说话,隔着肚皮亲你,轻抚你,还常常唱歌给你听呢,听到了吗?我们都那么那么期盼着你的健康成长,能够开开心心一辈子……”
看着看着,刘拯江的眼泪吧嗒吧嗒打在报纸上。自从母亲去世,他第一次卸下沉重,感到生活还是那么美好、幸福。他牵着妻子的手走到冰箱前,打开一看,一束嫣红玫瑰开得正艳,吴云霞激动得泪水汹涌!刘振江动情地说:“妈妈临终时要我们在一起好好相爱,我要振作,才能担当最佳老公的称号啊!”
那一刻,刘振江明白,爱是可以传递的。母亲不在了,爱情在,新的亲情在,生活在失去中更懂得珍惜和感恩。爱的幸福在报纸上、在花香中、在还未出世的宝宝那里,在两颗紧紧相连的心上弥漫……
在醉人的甜蜜中,吴云霞将《牛家年报》上传到自己的QQ空间。她的表弟陈焰锋是重庆生活网的版主,他看了《牛家年报》很受感动,马上转发微博。不料,大家称誉刘拯江和吴云霞为“史上最温馨爱侣”!这张写满了夫妻小事和生活幽默的手绘报纸,仿佛在说,爱和承诺,不一定要像指环和花朵那样华丽夺目,可以是柴米油盐,平淡无奇。你送给对方的,不必是物质上的香车宝马,只要用心,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一样可以把婚姻生活经营得有滋有味。
第7篇、爱情故事梨园绝恋
一、“招聘”来的爱情
东江市是东南沿海一座年轻的城市,近两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文化事业发展也呈现方兴未艾之势。这不,为弘扬国粹京剧艺术,从台湾归来的台商杨书义及其儿子杨宏斥资300万修建“兰芳大剧院”。目前工程尚未上马,却从《东江日报》传来消息,“兰芳大剧院”工程开发公司总经理杨书义要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一位工程协管人员,要求很特殊,除具备工程管理知识外,还要懂至少两门外语,而且要懂京剧会唱京戏。杨书义把这个任务交给他儿子杨宏,并且反复叮嘱他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说起来这事还真不轻松,前来应聘的人中似乎就没有一个适合的,杨宏心里很郁闷。
这天傍晚,杨宏一个人在街边信步走着,忽然发现前面一群人在围观,他走上前,看见一个面庞圆润清秀、飘飘长发及肩、身着黑白相间韩服的年轻女子正和一个日本小老头说着话。他问那女子怎么回事?女子浅浅一笑说:“先生,这位日本老人刚才丢失了钱包,正到处寻找,可他不懂中国话,碰巧被我看到了,我会日语,所以带老人找到了这里,这不,现在找到了,老人高低要给我1000元钱谢我,我怎么能要呢?”
原来是这样,杨宏感动地对女子伸出了大拇指,认真地说:“不能要,但是我得通过报纸把这事报道一下,以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日本老人千恩万谢地走了,杨宏自我介绍是“兰芳大剧院”工程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宏,然后和这位名叫谢琳琳的女子道别,不料女子一笑露出个大酒窝说:“杨先生,也许我有事会请你关照的!”杨宏奇怪地问什么事?女子盈盈一笑:“暂时保密!”说完一转身走了。杨宏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好一阵发呆。
第二天上班,杨宏来到招聘办公室,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张熟悉又漂亮的脸蛋,咦,这不是昨天那个谢琳琳吗?哦,对了,她说过请我关照的,难道是为应聘工程协管人员的事?这可真是巧了。于是他走近谢琳琳用英语叫她进办公室面试,不料谢琳琳装作不认识似的,用纯正的日语回答:“好,谢谢!”杨宏吃惊不小,他想这个谢琳琳太不一般了,竟然会两门外语,而且昨天的拾金不昧也给了他太好的印象,所以他暗暗决定:只要谢琳琳的京剧专业不是太差,他就要定了她。
谢琳琳走进办公室,马上笑着递给杨宏一本厚厚的资料。杨宏接过来一看,哗,沉甸甸的,全是她发表的关于工程管理和京剧方面的论文……他对谢琳琳说:“谢小姐,请跟我来,对你这样的人才,我觉得只有老总也就是我的爸爸才能亲自面试!”
谢琳琳跟着杨宏敲开了总经理杨书义的办公室,谢琳琳还没开口,杨宏就把资料递到杨书义手上,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爸爸,我把这位谢琳琳小姐亲自送过来了,因为在我看来,她太优秀了——其一,你看这资料多么厚实,全是工程管理和京剧方面的论文,这绝对是我们需要的人才;其二,她会日、英两国语言,爸爸你想我们地处沿海,外宾众多,外资企业也不少,这可是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三,更重要的,她身上有我们很多人正悄悄流失的美德——拾金不昧,这是我昨天亲眼看到的事实,哦,报道她的报纸马上就要出来了……”
杨宏说话的时候,杨书义没有看资料,正一心一意听得入神。他一说完,杨书义认真地看了看谢琳琳又回头对杨宏说:“既然你认为谢琳琳适合我们,那先请她试唱一段怎么样?”
杨宏把鼓励的目光投向谢琳琳,谢琳琳就站在办公室中间,手拿一本杂志当作富贵压金折扇,又轻移莲步,作掸开水袖状,翻转“折扇”唱“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东升。”
“好,好!这是从哪里继承的衣钵呢?”杨书义高声叫好,然后吩咐杨宏给谢琳琳办聘用手续。谢琳琳连声说谢谢。
转眼大半年的时间过去,谢琳琳的表现果然很出色,杨宏对她非常器重。而且,随着工作中交往的日益加深,杨宏对谢琳琳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和敬意,他想这就是爱情吧,所以他决定向谢琳琳求爱。
这天晚上,按照事先的邀约,杨宏和谢琳琳来到一家浪漫温馨的音乐茶座。谢琳琳刚一落座,杨宏就单膝跪地,变戏法般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礼品盒,双手捧给谢琳琳,异常庄重地说:“琳琳,今晚我要把一生的爱,化作一份特殊的礼物送给你!”听着杨宏的深情告白,谢琳琳脸上泛起阵阵红晕,她的整个心都醉了,她激动不已地接下礼品盒,小心翼翼地打开,天啊,原来是一只漂亮的戒指……
看着谢琳琳陶醉的样子,杨宏的幸福感由衷涌起。
二、母亲的突然造访
几天后快要下班的时候,杨宏约上谢琳琳去看爸爸,可他们走进杨书义的办公室时,却发现杨书义倒在地上。杨宏拼命喊爸爸,可杨书义仿佛没听见似的,他的鼻子还慢慢流出鲜血来。杨宏吓呆了。他这才想起几天前的一个夜里他去看爸爸,爸爸当时正在洗澡,他发现爸爸的双下肢出现了一些过敏性紫癜,膝盖下还有一些淡红色的出血点。他连忙对爸爸说:“我们去医院看看吧!”谁知杨书义说:“没什么,应该不是大问题,我这里有消炎药,用一用也许就好了。”可几天后病情不但没有减轻,淡红色的出血点甚至密密麻麻遍布了整个膝盖。他一直催爸爸去看看,可杨书义一直说忙,就耽误了,莫非就是在这上面出问题了?
“杨宏,想什么呢?我们快把爸爸送医院呀!”
谢琳琳一句话提醒了杨宏,他们开车把杨书义送进了东江最好的医院。医生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后,说杨书义患的极有可能是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杨宏的心里像划过一道闪电,激起了狂风暴雨,他一把抓住医生的手说:“求求你医生,一定要救活我的爸爸!”医生说:“放心,我们一定想办法!现在暂时进行化疗控制病情,但根本的办法只有骨髓移植……”“那就把我的骨髓移植给爸爸吧!”杨宏毫不犹豫地说。“可以,但配型骨髓的寻找很困难,你的不一定合适啊。但一般来说,同胞手足的配型率最高,手术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医生严肃地说。
果然不出医生所料,杨宏的骨髓救不了杨书义。而杨书义在这个城市哪有什么兄弟姐妹呢?杨宏一个大男人急得眼睛都快哭瞎了,几天来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看着男友急成这样子,谢琳琳像被刀子剜了一样的伤心。有一天,她对杨宏说:“要不,让我试试……”
第8篇、爱情故事老爸的病
上个月我和老婆回家去看望老爸老妈,还没进门就听见老妈在数落老爸:“你整天只知道看电视,家务活也不做,我简直成了家里的保姆了。”我们进了门,老妈嘴也没闲着,对老爸继续数落:“你这老东西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给孙女买的蛋糕你也要吃几口……”老爸开始还能忍受,后来,不胜其烦,霍地站起来说:“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你要去哪里?是不是到外面去会相好的啦!”老妈拦住了老爸。听了这话老爸涨红了脸,又无可奈何地坐了回去。
后来我问老婆,怎么老妈变得这么爱唠叨了。老婆是医生,她说可能是老妈更年期到了,只是苦了老爸。
前些天我回家。老妈说最近老爸总是往卫生间跑,一天去八九次,有时候一个小时不到就去两次,她让我问问当医生的老婆,是不是老爸得了什么病。我担心起来,回家就问老婆。老婆说:“爸六十多岁了,毕竟上了年纪,他得的是前列腺病,典型的症状就是尿频。”老婆还劝我别太担忧,说老爸得的是老年人的常见病,买些药吃可以好转的。
第二天,我就去药店买了两百多元的药送到老爸那里,那天正好老妈不在家,老爸看到那一大堆药,皱着眉问我:“你买这么多药做什么?那要花多少钱呀!”“爸,只要能治好您的前列腺病,花这点钱算什么?”我说。“我没前列腺病,你瞎买药乱花钱!”老爸这人最心疼钱,他生气了。
“您就不要讳疾忌医了,有病就要花钱治。您没这病为啥一天去八九次卫生间?”我问道。“我那是被你妈的唠叨逼得没办法了,想出去躲着她又不同意,只好在卫生间里‘避难’,不在里面呆几分钟打断她的唠叨,她就会说个没完没了。”老爸一脸无奈地说。
第9篇、爱情故事回家,不需要理由
男人出差那天,小城开始下雪。百年不遇的大雪,下了整整半个月。
男人忙完公差,急匆匆往回赶。他要在距家二百公里远的省城下火车,然后转乘公共汽车。男人兴冲冲去售票处,却被告知因为大雪,所有开往那个小城的公共汽车都已经停运。男人只好住在旅店,却坐卧不安。相比遥远的旅程,二百公里仿佛近在咫尺。现在,他被困在了家门口。
男人给女人打电话。他说不通车了,回不去。女人说得多久?男人说不知道……这鬼天气。女人说没事,你在那里住下,通了车再回来……每天给我打个电话就行。男人说嗯……只能这样了。放下电话,男人掏出钱包,打开,静静地看女人的照片。
那时还是清晨,奇冷。男人站在旅店厚厚的窗帘后面,心急如焚。
小城夜里又下了雪,很大。雪地里刚刚被踩出的窄路,再一次被大雪掩平。已经凌晨了,女人还没有睡。她坐在沙发上,不停按动着遥控器。风尖着嗓子从窗外光秃秃的树梢间溜过,女人就坐不住了。她走到窗口,她想,他那里,冷不冷?
有人敲门,急急的,却文质彬彬。那是男人独有的节奏和气质。女人冲过去,说一声怎么现在回来了?就开了门。果然,男人站在门外,挺得笔直,咧开嘴笑。他围一条大红的围巾,落了满身的雪。男人像一位从天而降的圣诞老人。
女人给男人拍打身上的雪,接过他沉沉的旅行包,递给他一双棉布拖鞋,把他冰冷的手捂在手心里。女人说怎么现在回?通车了?男人说没,全世界都没通车。女人说那你怎么回来的?男人说飞,我飞回来了。
他当然不是飞回来的。男人拦下一辆出租车,开出了很高的价钱。司机说你给多少钱都没用,半路上雪太大,路边护栏都被埋了。男人说你别管,你只管开车,开到不能再开为止。司机说那你不是被扔在半路了?男人说没事,剩下那点路,我自己走回去。
出租车蹒跚到距小城十里远的地方,终于一步也挪不动了。男人下了车,背着旅行包,往家的方向走。天很冷,雪很深,风很大。雪粒盘旋着,让他睁不开眼。有一段时间,男人更像是在雪地里爬。记不清走了多长时间,记不清摔了多少跤,终于,男人看到了家的灯光。
他笑了。他知道女人在等他。
男人并没有马上回家。他在楼道里,呆立了至少十分钟。他想让自己的体力恢复一些,变得脸色红晕,神采奕奕。他不想让女人看到他狼狈的样子。
女人一边给男人做饭,一边听男人自豪地讲这些。今夜的女人慌乱不堪,她一会儿冲进浴室,看洗澡水热了没有;一会儿直奔卧室,把空调开得再暖一些。女人说你傻啊,你真是傻啊。眼角就突然湿了,想擦,却腾不出手。于是女人撒了娇,将几滴泪,蹭上男人的背。
男人吃饱了,洗了澡,打着幸福的嗝。女人说为什么一定要回?男人说知道你一个人在家,晚上会怕的。女人说都这么多天了,还在乎再多几天?男人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早答应过你,生日这天,我刷碗的。女人噗嗤笑了,他说你在雪地里走了十多里路,摔了无数个跟头,就为了回家刷碗?说得男人也糊涂了。好像,所有的理由,全都站不住脚。男人就急了,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你。我就是想回来。一秒钟,都等不及。
第10篇、爱情故事怀表五色情
一、苦涩乡愁
北投七星峰下,一座单体别墅,竹林环绕,松柏苍翠。别墅的主人叫吴梦千,眼下已是近九十高龄的老人了。由于他是行武出身,体质一向很好,只是十多年前,在一次浴场游泳途中,为了拽回一名腿脚抽筋漂向外海的同伴,用力太猛吃力过重,腰椎错位劳损,造成左侧下肢瘫痪!
夜已深人皆静,他拧开灯,缓缓地趴起身斜坐在床头。稍作休息,托起平板电脑,打开相册,把孙女吴小霞从大陆发来的一组照片一幅接着一幅看了又看。看得他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一至五幅是他祖籍——山东菏泽恽城县的市容市貌,当年狭窄的坑坑洼洼的土街道全没了踪影,宽阔的大马路纵横交织,车道上汽车飞驰,街道两侧商厦高耸,人来人往,好不兴旺发达……不可思议呀!第六至第八幅是他出生地——吴堆集的老屋,原来的破旧庭院,现在被侄孙翻盖成二层小楼,青砖红瓦甚是好看。接下来就是十来张割不断血缘的小字辈的倩影。好呀,咱们老吴家在海峡那边繁衍了那么多子子孙孙哪!老人反反复复地看,心中说不出的高兴,恨不能一脚跨过海峡,北上齐鲁,回到生他养他的衣胞之地。无奈呀,真所谓“此身常想向乡游,无奈双脚被地留。”想到家想到家人,还有一个心底里曾经相爱过的人……实在是说不出的苦涩,他一夜一夜地失眠。他清楚,什么叫乡愁,这就是呀!当然,托负孙女去老家,不只是为了几张风景照,有一件心爱的东西,以及与心中想念的那个人,让他魂牵梦萦几十年了。她还在老家吗,她还活在人世吗?……
这些年,老伙计们一个个回大陆探亲。时势全变了,台海波再高浪再大也阻隔不断同胞往来,只可恨自己这条腿,拖累了自己,也拖累了儿子、儿媳不能回大陆。要不是这一回孙女小霞接到济南大学录取通知书,这些故乡的照片也是看不到的。吴小霞说她在老家寻访了许多人,追问爷爷想找的东西,回答是根本没人知道,唉,年代久远斗转星移,时势变迁,她一个青年人怎么可能找到他希望得到的宝贝呢?
那么吴梦千究竟希望得到什么宝物,这宝物真的对他那么重要吗?事情还得从吴梦千年轻的时候说起。
二、雕版仇英
吴梦千的父亲从事版画木刻,是一位民间高手。他的雕版水印“鸳鸯戏水”,“鲤鱼跳龙门”……在集市上可是抢手货,大娘大嫂们一看到便出手争相购买。他刻的西厢(记)人物谱:红娘莺莺小张生,更是受到大姑娘小伙子的钟爱。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认识他的。吴梦千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三、四岁的时候便手痒痒地涂鸦作画了。他童稚的眼光中,那些才子佳人傻乎乎的不可爱,他喜欢的是口口相传土生土长的梁山英雄。阮氏三兄弟更是他的最爱,画一幅湖中打鱼的场景:两人驾舟迎风踏浪穿梭芦苇丛中,一人翻腾在湖水中,把捉到的大鲤鱼高高举起!那多帅气,谁不喜爱!
吴梦千十四五岁那年,人大了心也大了,他不满足当一个木刻雕版印画匠,他要当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师!要达到这个目的除了自己努力,不拜名家学艺那是不能成正果的。于是他背上行李、文房四宝、画谱,来到百里之外的恽城,租了一间平房,一边卖画,一边积蓄银两,下决心拜国画大家朱千古学画。朱老师见这孩子刻苦认真,对他也是手把手地教。不出两年,吴梦千的工笔人物,青绿山水已经成为大户人家客厅中的挂件,名师出高徒,他渐渐地有了名气!要命的是,吴梦千的书法,怎么练总不见成效。旁观者戏笑着说,小吴呀,你从小跟在老爸屁股后面锯烂木头,雕臭木板,手指僵硬,想游龙戏凤似的写好字恐怕你这一辈子也写不出来了!嘿,这些戏语中确有实情。诗辞歌赋吴梦千过目不忘,偏偏他的宝楷登不上台面,以至在他的画作上除了签名,很少提款。有人解嘲道,他是“仇英”再世(明代大画家,也有这一毛病,因书法欠佳,画面上只署名字,不写诗也不作对)。
三、天降知音
刻苦磨练,吴梦千的绘画水平突飞猛进,人也出落得俊俏洒脱。但时局不利,日本人来了,烧杀掠抢民不聊生,老百姓哪有闲情逸致买他的画。
1943年秋,日子过得十分窘迫,眼看无米下锅了。这时,一桩奇怪的事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服饰考究的中年妇女,时常进出他的小店,拿起两幅新作不讨价还价,丢下银钱转身便走。那妇女一个月就来了十三回,每一次都是这样,吴梦千在心中默默思量:“难道是观士音菩萨大慈大悲,派人来救济他的?”
“不对呀,画儿各有所爱。钟爱的人高价也舍得买,不喜欢的人,送他也不要。这顾客这事情也许另有隐情。”
初秋的一天,一件事更让吴梦千摸不着头脑。那天他正临街绘画,“咚咚咚”闯进来一名翻译和三五个鬼子,一进店,不问青红皂白,就撕他的画砸他的铺子,要抓他的丁——换装当兵。吓得他不知道怎么好。凑巧,那名妇女走了进来,沉下脸,对那翻译不客气地训斥了几句,那名翻译一挥手,土匪般的日本兵跟上他全走了。这太突然了!那妇女不仅再次买了小吴的画,还多付了钱,叫他一心画画,不要害怕,有我们家老爷保护你。
“你家老爷与我不沾亲带故的,凭什么保护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吴梦千决定一探究竟,悄悄尾随那女子走了五七百步。只见她走进一家豪门大院!哇,这里就是省教育界知名爱国人士邵鹏的宅子,谁不知晓。前一段鬼子强请他去菏泽当伪政府市长,被他一口回绝!怪不得,那个狗翻译见到邵家领班女子也点头哈腰。不过,这么大的人物怎么会看上他无名小辈的画呢。
隔天,那女人再来买画时,吴梦千卖了个关子,说是手头没有新作,敬请原谅。这点小伎俩怎能蒙骗那位见过世面的女子。她微微一笑,说:“昨日你盯我的梢,我早就察觉到了。”吴梦千双手抱拳,一鞠躬回答:“那好,大婶,请告诉我是邵老爷,还是什么人托您光顾小店。”那妇女哪里肯说出主人的姓名,经不住小吴恳求再三,这才告诉他,不是邵老爷而是令爱邵雨燕让她来的。
“为什么她这么喜欢我的画呢?”
“你别想歪了,”中年妇女回答道,“雨燕姑娘求画是另有目的的。”“什么目的?”吴梦千想不通,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会有什么目的呢?
这时,女佣从提包中拿出几张吴梦千的画儿,一一摊在桌上,画儿被小姐熨了个平实齐楚,让吴梦千脸红的是,画面上邵雨燕作了补白,或诗或词或随感。提款中,在一幅《黄河倚山夕照图》上雨燕用行草疾书:
千尺大石立江畔,如猛兽似魅影。涛声惊起鹳鹤群,驾浮云踏暮色,鸣声滔声振人心。
在一幅《三兄弟(阮氏)市井卖鱼》上,吴小姐用汉碑写道:
满身风露鱼儿肥,衙役强抢,谁问夜寒苦;阮家兄弟铁拳举,齐声喝退,霸者乱逃窜,大快人心。
此刻,梦千拍手称奇,说:“你家小姐这么有才,羞惭死我了。她不惜赐教,真是三生有幸。”
“少说废话,”那女子捂住吴梦千的耳朵,悄悄地说,“在这兵荒马乱坏人当道的年代,雨燕瞧不起那些假斯文公子哥儿,很想找个说话投缘的人聊聊天,说说做人作画的道理。”并说,“我是小姐的贴身仆人慧娘。”
“……”吴梦千一时无语。女佣临走丢下一句话:“晚7点,小姐在‘海美东咖啡馆’等候你。”
四、乱世情侣
“这怎么好……”吴梦千抖开包裹没找到一件像样的衣服。他只得谢绝邵小姐的邀请。然而,傍晚,慧娘又来了,他只能把脸洗了又洗,用水当油摩了摩头发,硬着头皮跟着去了。
进了包间,雨燕小姐立即起身,请他入座。邵雨燕是新女性,青春妍丽落落大方,但没有丝毫傲视他人的作派,这让吴梦千微微缓了一口气。一开始,邵雨燕开门见山谈起自己喜欢收藏字画的爱好和经历。并告诉小吴:“好奇怪,有人把你的画儿烟熏一下,夹在其中转卖给我。看到你的赝品古画,我便让慧娘去你那儿买画,舍古而求今何乐而不为呢!”吴梦千听后立即起身表示感激地说:“这些人钻铜钱眼,让我做一回死去活来的古人,承蒙小姐的不嫌不弃,倍加感激。”邵雨燕调侃着回答:“你这个仇英画师,从明代复活过来,岂不成了我们这辈人爷爷的爷爷了。”两人会心大笑。邵雨燕边谈边把水果推到吴梦千面前。吴梦千挑一串紫色葡萄,一是品尝,二是舒缓忐忑不安的心结。也难怪,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与女同胞这么近距离共饮共叙,何况面前是一位绝色丽人。后来,两人说到古代画家的名作趣事时,话愈来愈多,共同点也愈来愈多。
五、门槛悬殊
海美东咖啡厅是当地有钱有势人的出入场所,日本人也穿棱其间。吴梦千知道“是非之地不可留”,迅速把话打住,说声,打扰,谢谢。起身辞别。
其后,每隔半月邵雨燕就邀请吴梦千碰一次面,在吴梦千的请求下,他们离开闹市区,带上慧娘,寻找偏僻场所海聊。谈话的内容也渐渐从绘画拓宽到日常喜好,家庭环境,父亲母亲……再后来,彼此也谈到国内外大事。日本人的胡作非为,台儿庄大捷……吴梦千振振有词地表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说不定哪一天,他也会上战场……邵雨燕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一天,两人文思畅达,诗词接龙:一人说上句,另一人接下句,接不上罚红酒一杯。
燕说:绿杨著水草如烟,旧是胡儿饮马泉。
千续: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白云天。
燕说:从来冻合关山路,今日分流汉使前。
千续:莫遣行人照容鬓,恐惊憔悴入新年。
说罢,两人同说:唐,李益,《过五原胡儿饮马泉》。
两人对答流畅,谁也没有丢分,两人相视一笑,共饮一杯。到后来,邵雨燕有些醉意,结巴错词难免。连续喝了几杯,一开始脸色微红像玫瑰,后来像桃花。慧娘着急了,劝说再三,邵雨燕不听,还说:“今晚……一定要让梦千……认输……”吴梦千也起身自责:“对对对,是我输了,自罚三杯。”
吴梦千仰脖连喝了三杯,让慧娘立即送雨燕回家。邵雨燕却伏在桌面上说,“慧娘,你……回避一……一下,我有东西……送给他。”说罢,从怀中掏出一只德国怀表,推给吴梦千。这举动让慧娘吃惊不小,心想:“这么贵重的东西,姑娘在送定情物?”吴梦千也吓得连连推却。就在这一刻,邵雨燕立起身丢下怀表,跌跌绊绊拉上慧娘风也似的走了。
这一幕偏巧被邵家亲友看到,邵鹏虽说是开明绅士,但对待爱女的个人问题,绝对遵守“门当户对”的古老习俗。打这以后,邵雨燕的行动受到限制,每次出门都得向老爷请示报告,两人的来往几乎断绝了。直到有一天,那是淮海战役之前,经过辽沈战役国军出现兵荒,抓丁抓疯了,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抓,别说青春年少的吴梦千了。
部队在县政府中心广场更衣吃饭,准备天一黑就开拔,慧娘凑巧路过碰上了,她飞也似的跑回去告诉邵雨燕,邵雨燕冲出闺房去找父亲,立马想方设法放人。父亲满口答应,可是出去活动了一圈,回来说,碰一鼻子灰,找不到门路。
父亲坦率地对女儿说:“吴梦千是个不错的青年人,可惜门地相距太远,你嫁这种人,老爸脸上能有光彩吗?”邵雨燕一听,气愤地呛白:“嘿,你终于说出闷在心中的话,你不救他,眼看他去送死!我也告诉老爸,孩儿非他不嫁!”她带上慧娘立马赶到部队集合地见了吴梦千,刚换装的吴梦千劝邵雨燕听父亲的话,并一针见血地告诉她:“战场上子弹可不长眼睛,加之国共双方决一死战,我这一去百分之九十九会死在沙场,你万万不要固执,人世间好男人多得是。”边说边掏出怀表退还给雨燕。这一刻,邵雨燕满眼泪珠说:“如果你不在了,我活得也无味,我也铁了心,见不到你绝不嫁人。”“假如能有万分之一的希望见到面,你就拿这只怀表作证见我,我呢,就拿你的画儿作证见你。”说罢,又把怀表塞进心上人的衣兜。
吴梦千被邵雨燕的坚贞感动得浑身颤抖,情不自禁地抱住邵雨燕的双肩流下了热泪。邵雨燕靠在吴梦千胸前泣不成声。慧娘只能用手帕捂着脸,哭到墙角里去了。
“你放心,我说到做到,不见到你,我这一辈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邵雨燕坚定地告诉吴梦千。
六、野山人家
吴小霞为了替爷爷寻找60年前的画作,几乎花费了所有的假日和周末,但一无所获。(此刻,出于辈分的缘故,爷爷不便向孙女说出他希望找到邵雨燕的心病)爷爷在电话那头说,好孙女,你尽力了,这种没有头绪的陈谷子烂芝麻,千万不要影响了你的学业和休息。吴小霞宽爷爷的心,回答道:“爷爷,这学期学习是紧了些,社会活动也渐渐多了,但你找画的事我不会忘记的。”
第11篇、爱情故事对面楼里的女人
一
我是一个25岁的单身男人,打着黑色的雨伞过马路,回到蜗牛壳一样的房间。城区改造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这条街道的梧桐已经被砍头,那边的街道正在加宽,而卖早点的摊贩,又少了几家。眼看着隔壁3米外,崭新的房子立起来。新老楼距离那么近,我站在厨房前就可以看见对面的卧室。
也许你会猜测,我想必看见了什么精彩的内容。不,没有。
准确地说,是现在还没有。
只有装修工人在不停地忙碌,搬运着涂抹着……
那个房间一直空着,但是物品齐全,装修不错。
我可以看见洁白的地板,这很少见,多数人爱暗调的木板,而这家是地瓷砖。
一个星期过去,房间仍然空着。
新居本来就要空置几个月的。
但是半年过去,仍然是空着。
直到一个男人出现,他在房间里只是间隔出现。第二天,一个女孩子出现。第三天,又是空荡荡的。那个男人和女孩子,似乎有默契。总之,他们绝对不同时出现。
我看着,有些糊涂。他们究竟什么关系?
时间久了,看出一点端倪。男人出现的时候,非常悠闲,只是走来走去,然后再躺下看电视。
而女孩子,则放着音乐,扎起头发,大力做清洁,忙碌得胜过任何一个家庭主妇。她看起来十八九岁的样子。
看来,因为主人不在家,她只是雇用的临时钟点清洁工。
不管怎么样,女孩子非常年轻。有着新鲜的皮肤和眼神。有一天上午,大约是10点左右,阳光刚刚好,明媚而不耀眼,她在窗户上摆了一盆米黄色的小花,我正站在她的对面。她对我一笑,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女孩子转身继续收拾房间,她抱着大堆的衣服丢进洗衣机。
我有点后悔,我为什么不对她打招呼呢?单身是一种疾病,时刻都惦记着寻找治疗的药。
有时候,我也会和那个男主人对面,他面无表情,但是我们会点一下头,表示礼貌的招呼。
终于有一天,‘在女孩子出现在房间里的时候,我找出一张纸,飞快地写下一句话。等她开窗透气,我把纸团丢过去。她表情有些愕然,展开看,扑哧笑了,看着我,摇摇头。
被拒绝永远是最叫人难过的事情。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不能强迫别人喜欢自己。
二
这天我在楼下遇见了那个女孩子,她戴着墨镜,抱着一束鲜花。我当自己从来不认识她一样,假装冷酷地走过去,其实,满是惆怅在心头。
走出5步,她叫我,哎。
我迷惑地看着她,她走到我跟前,抽出一朵香水百合,递给我说,送给你。
我愣了,哭笑不得,居然有女孩子送花给我。而且,是不久前才拒绝过我的。
她说,我叫晴天,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情吗?
我迅速地点头,甚至没问是什么事。
她说,你永远不要和那个男人说话。
我又愣了。
晴天说,谢谢。笑着走开了。
那个星期六下午的午睡,我梦见了一大片的鲜花,,一个女孩走过来,问我,为什么不摘一朵花送给她?
然后我被刺耳的警笛惊醒。
我看见那个男人,他的表情充满了生气和愕然。然后穿制服的警察拉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要把她拉进警车里。
血一下子涌上头,那不是晴天吗?他们要把她怎么样?我冲过去,把晴天拉出来,我质问,她怎么了?为什么要抓她?
警察冷笑着说,你是她什么人?这个女孩擅闯民居。
我看着那个男人,问,为什么?你们不是认识的吗?
那男人冷淡地说,我不认识她。我平时回来少,今天才撞见她,居然在我家里乱转,不知道想干什么。虽然没偷东西,但是这种问题少女,也应该惩戒。
我找来律师朋友,晚上7点,带着晴天从警察局出来。我们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她一直流泪,默默跟在我后面。
良久,在路灯下,我看着她。
她暗恋那个男人。在和男人擦肩而过时,偷了他的钥匙,拿口香糖印下模子。钥匙丢在原地,男人回来又捡到了。
男人说的没错,她是个问题少女。
她却爱上了他。她出入他的家中,小心翼翼。那男人在一次家具明显移位后起了疑心。于是在这样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抓到了她。
我抱住她,在灯光下树木的影子凌乱而迷茫。她的手很小,身子也小,只有单薄二字。
我忍不住说,让我照顾你吧!
她的头原本还停留在我的肩上,却猛然挣扎出我的怀抱,然后向右跑去,我追赶她,她蝴蝶一样飞进一辆出租车。
出了路口,就是四通八在达的新街道路。我无法追赶上了。我喘气,蹲地,活像初恋被抛弃的感觉。一种疼痛洞穿我的心扉,那是失去至爱才有的强烈。
之后,我再也没见到过她。
三
日子继续过着。那家终于装上了严密的铁栅栏,以及密实的窗帘,常年都不打开。米黄色的小花,也在窗台上消失了。
千人万人,都是路人。
我发现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总是在与女孩子擦身过去时,回头看一眼,会是晴天吗?
没有晴天的时候,这个城市常常下雨。阴天我躲避在房间里,也不开窗。
也许,晴天不过是一个假名。
直到又一个半年后,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不长,写着,我是晴天,等你50岁的时候,我会来找你,中间你不许爱别人。
她知道我的地址?当然知道,她如此熟悉这条街道,铭新街16号。
距离我30岁还有5年。
也就是说,我必须以均匀的速度,数完157680000下,我就会再见晴天。
我的时钟开始倒计时。
不是不折磨人的,在度日如年的等待里,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着,坚持着等她回来。
我仍然是上班,下班。我的日子,如同一个自助旅行者。人群中,打着黑色雨伞过马路。没有人关心,也不关心其他人。
新城改造建设当中,梧桐终于没有完全被赶尽杀绝。碧绿的叶子,青白色的树干。我仰头看它们的时候,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晴天一直在我身边。
生命如此卑微,我只是期待着一个需要被呵护的女孩。
我不花天酒地,赚钱,存钱。第三年的时候,我买了房子,搬离了老楼。房间虽然小,但足够成为一个家。门牌上,我钉上4个字,“晴天的家”。我多’配备了一把大门钥匙,这把钥匙永远都放在门口方块地毯下。她一定能够找得到,只要她回来。
晴天,我已经为你安置了一个家,你什么时候才会来?夜晚,有人敲门,我从床上冲起来,扑奔向门,打开来,却没有人。
我喃喃自语。晴天,不是你吗?不是她,因为门口地面上飘落的,分明是广告传单。我带着失望回到床上。
第二天早上,有人敲门。
我睡眼惺忪,低头去开门。
我看见的,是一双很洁白的脚。我从下往上看,那是一盆米黄色的小花。然后,我平视着,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眼泪,流满两张渐渐靠近的面孔。
隔着花,我们小心翼翼地接吻。
为什么提前回来?
没有提前,我心里给你的考验期,就是3年,我是故意说长时间的。
这3年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我的邻居告诉我,在我搬来后的第二天,有一个女孩子在门口站了一个小时,无声无息哭得泪流满面。然后离开,又回来,手捧一盆小花。那广告传单,其实也是她所派发的,以此赚取微薄的生活费。
爱一个人,就是持之以恒。一个人愿意等待,另外一个人才愿意出现。
第12篇、爱情故事都是心虚惹的祸
情人生日那天,他带着买好的钻戒提前来到他们的秘密爱巢,想给她一个惊喜。可没想到她外出了,他给她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她支支吾吾地说:“我在家。”
他心中因此不快,说了句“等我,马上到。”撂了电话心里打鼓,她显然是在说谎话。
正琢磨着,突听一声门响,他心里一惊钻进了衣柜里。刚关好衣柜的门,她便走了进来,脚步声有些急促,听声音她是奔衣柜来了。他整理好情绪,打算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把钻戒送到她面前,想着她定会呈现出又惊又喜的表情,没准还会给他来个香吻,他就忍不住一笑,心理暗骂自己闷骚,四十多岁的人了还玩这种浪漫,想当年追妻子的时候都没这些鬼点子。
突然,她的手机响起,随即她的脚步声停住了。接着是她接电话的声音,他侧着耳朵仔细去听。
“放心,我这款手机像素极好,是他新送给我的,功能我都弄熟了,录像效果很好,保证人脸能录清楚!好了,他要来了,我先挂了。”
手机、新款,是他送她的,她要用他送她的手机干嘛?录像,录谁呀?这个爱巢,只能他们两人来,除了她自己,那么就剩下他了?而且更让他纳闷的是,她这是在和谁通话,不像是朋友,倒像是在做什么交易。
他不免有些心惊,向他这种有权有势的男人,最怕的就是出绯闻,可以说只要他和她的恋情一曝光,他的前途尽毁了。如此一想他的汗顺着额头向下滴落,身体不由自主的向那衣柜里挪靠。
这时她继续向大衣柜走来,还好她只打开了一扇门,随手拿走睡衣又关上了门,然后进入了浴室。
听到她打开花洒的声音,他悄悄的走出衣柜,恰巧看见她的手机放在床上。他走过去拿起来查看已接电话,一个陌生的号码呈现在了他的面前,他伸手拨了过去,嘟了几声之后接通,喂!传来了一声女音,极像,极像他的妻子。他心惊立刻按下结束健,冒了一身的冷汗。
接着他没有片刻的迟疑,悄声走出门去。一接触到了蓝天白云他紧提着的心更加无法平静,最亲的两个人妻子、情人,竟然合起火来算计他,他还能有活路吗?他的愤怒和恐慌可想而知。
然后他回到了家,妻子看见他回来,吃惊地张大了嘴,稍后掩饰地问道:“今出奇了,这么早就知道回家了?”
我不理她话里的酸气,只是盯着她猛瞧,这张脸还是一如既往地呆板,刻薄,没有一丝柔情。让他一阵厌烦,别开了眼睛,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沙发很软,几乎把他陷进里面。他没有动,努力的想自己的处境,我显然低估了妻子的智慧,她那呆板的面孔下,他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个他不知道的陷阱,等着他去踩,这种不知名的恐惧让他惊慌失措。
瞪着妻子说:“我饿了,你去做饭吧!”
妻子听话地扭身进了厨房,而他尾随其后,趁妻子不被,双手紧紧的掐住了妻子的脖子,待到妻子没气之后,他又回到了爱巢,悄声走进,随手拿起了茶几上的水果刀,然后插进了情人的后背。
连着杀了两个人后,他潜逃了,还没跑出省,就被警察拦截在一家小旅店里,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掏烟,可警察误以为他要掏凶器,随即几声枪响,他倒在了血泊之中。
接着我们再回头看看情节,主人公躲衣柜里,听见了一半的声音,我们再把全部的声音还原。
他的情人接通电话之后,听见她的姐姐问她:“你的手机是新款吗?一会照张相发过来。妈说想你了,照的时候脸清楚点,过生日也不回家真是的。”
她的情人回道:“放心,我这款手机像素极好,是他新送给我的,功能我都弄熟了,录像效果很好,保证人脸能录清楚!好了,他要来了,我先挂了。”
然后他看见号码,按下去只听了一声喂,他心虚的认定是妻子的声音,于是回到了家。
惨剧因此而诞生
第13篇、爱情故事穿越“死亡之海”穿越50年的爱恋,痴情车
鲜红的旗帜,猎猎飘扬,它是一个标杆,一种精神,一个人生,一种精彩。旗帜飘飘,为你屹立。本栏目联动媒体CCTV-7“乡约”栏目,本刊为CCTV-7指定文字合作媒体,谢绝其他媒体转载。
74岁的老马
和他的二手夏利车
年5月,“国际二级汽车拉力赛”拉开序幕,此次比赛将从乌鲁木齐出发,终点是阿克苏,全程4000多公里,七天时间完成。塔克拉玛干沙漠和沙漠公路是这次比赛中最具吸引力的风景。全长500多公里的沙漠公路于1995年建成,它揭开了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腹地神秘的面纱,是当今世界上穿越流动沙漠最长的公路。 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塔里木盆地中心,面积33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流动沙漠,被称为“死亡之海”。 此次比赛吸引大批专业选手参赛。
马文辉,一个在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开了一辈子车的74岁老汉也报名参加比赛,这让组委会很是为难。
此种类型的汽车比赛,不仅要有绝好的驾驶技术,体力也尤其重要。老马虽然有四五十年的驾驶经验,但毕竟上了年纪,而比赛的安全是组委会最为关心的问题。于是,74岁的马文辉和他开了十年的夏利轿车,被组委会拒之比赛选手之外。
老马不甘心,向主办方恳求——被拒;找电台向听众寻求支援——支持率只有百分之二;他倔脾气一上来,直接找到大赛组委会,签下生死状:“我马文辉,比赛期间发生任何事故自己负责!”也许是被老马的执著所打动,抑或是“生死状”起了作用,比赛组委会最终同意了他的要求,把他定为此次比赛的编外选手。
协议一签,老马就出发了。这次比赛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一个接一个的麻烦接踵而来。
首先是刹车失灵、方向盘不起作用,在行驶的第二天,老马的车就出毛病了——刹车失灵,凭着自己多年的驾驶经验,老马停车修好了刹车,没想到刚把刹车修好,方向盘又坏了,好在这些技术性难题均被老马一一解决。
然而,到了比赛第三天,老马遇到了凭自己的技术也解决不了的难题。原来,沙漠中白天气温高,随着行进路程的增加,老马所驾车辆的发动机温度也越来越高,甚至高到放进去一个鸡蛋,就能立刻烫熟的地步。为了防止发动机烧坏,老马索性把热风全打开,可是如此一来,发动机的温度是降低了,但车厢就变成“蒸笼”了。每每遇到其他选手,老马就调侃说自己是“诗(湿)人”。
行驶到一半路程的时候,老马遇到了沙漠中最难走的绵土地段。绵土,顾名思义,就是指极软的沙土。汽车在这种路段行驶时,车轮很容易陷入绵土。一旦陷进去,想要再爬出来便是难上加难。怎么办?
老马想到一个招:他拉出车上的坐垫,脱下衣服,铺在车轮前方的绵土上,再上车开过去。就这样一步一步往前挪,整整挪了大半天的时间才驶过那段绵土路。
就这样,一路上问题不断,一路上险象环生,老马毫不退缩,亦步亦趋地驶向目的地。不仅如此,他还一有空就抱起他那破旧的吉他,为大家唱歌解闷,不知疲倦。
比赛第六天,眼看着就到达目的地阿克苏了,老马的车却突然偏离了大赛行程的方向,行驶到另一条路上去了。
老马弄错了线路?还是多天的沙漠行车让他终于不堪忍受,决定放弃?
只见老马一路狂飙,把车停在了道路旁的一棵大树下,他从车里走了出来,几乎是颤抖着靠在那棵树上。
这棵在沙漠里长了近百年的老树,跟老马有着怎么样的故事,为什么老马弃比赛不顾,跑向了这棵树呢?
五十年前的故事
老马的故事,得从50年前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起。
那一年,当了五年兵的老马退伍回家了。汽车兵出身的他被安排在家乡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跑运输,那段时间马文辉时常随车队送货到阿克苏,而距离阿克苏不远的一家小饭馆,就成了马文辉他们的歇脚点。
马文辉喜欢把心爱的吉他带在身边,闲暇之际就弹两曲解闷,同行的司机都喜欢跟马文辉同趟出车,因为跟马文辉一道,就意味着旅途不会寂寞无聊。马文辉的幽默风趣、能歌善弹深受同事喜爱的同时,更吸引着一个美丽姑娘深邃的目光。
姑娘名字叫帕格丽,是阿克苏那家小饭馆老板的妹妹,她帮忙哥哥打理饭馆。帕格丽的热情大方、美丽善良深得马文辉所在的车队队员的喜欢,这也是吸引这群年轻人长期光临的一个重要原因,可帕格丽的目光温柔地落在了马文辉的身上。
逢马文辉来店里歇脚的时候,帕格丽就格外兴奋,她时常伴着马文辉的琴声为运输队的队员们跳一支优美的舞,或者伴着琴声唱一曲动人的歌。而马文辉也被帕格丽吸引,这两个矜持的小青年相望时的目光如水,可谁都没有勇气向对方跨出关键的一步。
妹妹帕格丽心思没能逃过哥哥的目光,他暗中观察了马文辉一段时间,觉得这个小伙子聪明能干、开朗上进,是个可以让妹妹托付终身的人选。在一次饭后,大家聚拢听马文辉弹吉他、帕格丽跳新疆舞的时候,他挑明了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小心思,点燃了爱的火花。
在众人的祝福声中,马文辉拉着帕格丽跳起热情的舞蹈。
运输队事情告一段落,马文辉和队友们也要返回胡图壁了。离别在即,马文辉在饭店门口的那棵大树下承诺,回家征求家人意见后立即返回,迎娶美丽的帕格丽。
马文辉的车启动了,从后视镜里,马文辉看到帕格丽依依不舍的目光,马文辉熄火下车,一把抱住了帕格丽,如果可以,他多么不想放开手啊。帕格丽泪眼蒙胧地说:“你一定要回来。”马文辉坚定地回答:“我一定会再回来。”
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这句承诺一许经年。
回到家乡的马文辉因为种种原因,再也没有机会踏上前往阿克苏的路途。当时通讯不发达,他不能给爱人捎去任何消息。
后来,马文辉离开了家乡,调往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再后来,他成家立业,关于帕克丽的记忆只能深埋于心。
五十年后的寻找
时光荏苒,50年过去了,当年的帅小马变成老马。激荡在老马心中已50年的那句承诺因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汽车集结赛而浮出心头,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在老马脑海里出现:“回去,我一定要回去,就算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我也一定要去,去寻找那段埋藏已久的记忆。”
于是,老马冒着随时可能在沙漠中发生意外的危险,执著地参加了这次比赛。他一路行驶一路寻找,往日的记忆鲜活涌现,当车慢慢靠近阿克苏时,老马看到记忆了中熟悉的大树,五十年前帕克丽站在树下楚楚动人的样子,还是那么清晰。老马的心开始剧烈跳动……她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现在的她是怎样一副面容了呢……
老马已顾不上比赛了,他把车开出了比赛的道路,径直向她魂牵梦萦魂牵梦萦五十载的地方开去,当年的小饭馆早已不知去向,小山路已成了一望无尽的蜿蜒公路,但见证了50年前两人分别的那棵大树还在。
老马伫立在大树下,闭眼、抬头、深呼吸,仿佛想嗅到50年前帕克丽身上的芳香……身后的赛车“嗖嗖”地呼啸而过。老马轻抚着那棵大树,这也许是自己今生最后一次与思念中的姑娘如此近距离了吧。
五十年前的承诺,在两鬓斑白的今日终于兑现。老马在树下留驻了很久,他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回到这个地方。
随后,老马坚持完成了剩下的比赛,结果也在意料之中:最后一名。但老马一点也不失望,因为他完成了一件不再会让自己抱憾的事,而且不管名次如何,他成功穿越了“死亡之海”。
“小伙子,你怎么又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你知道么?这里没有水,没有雨露,只有风沙和骄阳,还是快回去吧,小伙子。不能啊,我不能回去。沙漠中有一朵盛开的鲜花,她美丽、芬芳,但是没有水就会枯死,我要去给她浇水。”唱着自己写的歌,老马踏上了回家的路。
老马说,那朵在他心中盛开了五十年的鲜花,他终究会忘记,等他进入坟墓时,他就会忘记。
第14篇、爱情故事陈茶和新茶
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
他喜欢喝茶,最喜欢的是陈茶,隔年的大红袍,滚烫的水,沏入壶中,茶叶沸腾涨落,慢慢浸开,十分钟后,他就唇齿留香了。
以前,他是不喜欢喝陈茶的。那时,他的前妻喜欢喝。前妻说:“陈茶,有光阴的滋味渗入其中,淡淡的陈香,经过了四季的沉淀,别有一番滋味。”
那时他不仅不喜欢喝陈茶,也不喜欢前妻温顺的性格。七年后,他觉得自己渐渐失去了激情,起初的爱恋变得日渐麻木,甚至觉得前妻的性格如同一杯陈茶,绵软没有激情,永远沉淀着隔年的芬芳。最初的喜欢变成后来的厌烦,他提出了分手。他以为她会吵会嚷,如果她吵,他是不会分的,毕竟有了七年相濡以沫、柴米夫妻的生活,爱情已经转成了亲情。
但她竟然默默不语,没有说什么,甚至连眼泪都没有。这让他十分恨,他嫌她没有一般女人的娇柔和放纵,即使和他闹,和他撒娇,他都是喜欢的。可她如一朵幽兰,那样的隐忍,倒显得他有些突兀和不堪。于是他们离婚了,极平静地离婚,他说:“咱这不是中国式离婚,是外国式离婚。”
她主动要求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他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可恨,竟然坚持到这种程度,他不领她的情,觉得是她看不起他。
不久,他认识了一个年轻女孩,江南女子,有着一身温柔的媚骨,巧笑倩兮,与前妻是两种世界的女子。
他任由她撒娇使性,和她在茶楼里约会,点的总是今年的新茶。女孩说:“隔年的陈茶我从来不喝,我只喝新茶,新茶清香扑鼻,而且锋芒毕露,新茶如同新人呢。”说完,温柔甜美地看着他,他心里一动,觉得女孩说的话有道理,新茶那扑鼻的清香,那舒展的叶子,似新妇初出。
过了一段时间,他和女孩结了婚。女孩子笑他是倒掉陈茶喝新茶。
新婚时,他觉得新茶好,女孩温柔似水,但日子长了,她渐露心机,每时每刻看得严,如果他稍露端倪,她便哭啊闹啊地撒娇。开始他觉得这是女子的可爱之处,时间长了,他就烦了。
真的烦了,因为她总在闹。而且,她俗,她把钱看得太重,翻他口袋里的钱,还翻看他的短信。他恼,她便撒泼地哭,完全没有女人的优雅。这让他想起前妻来,那样温文尔雅的女子,没有和他闹过一次,也不会翻他的口袋和手机,她是隔年的那杯大红袍,越是时间长,越是散出淡淡的清香。
他过起了凡俗的日子,以前和前妻,吃过饭就听听音乐看看碟,他总觉得日子寡淡。现在,那样的日子简直是不可能的,她吵得厉害,今天抱怨谁买了车谁当了处长,明天说房子太小连个露台都没有,她关心的物质生活远远超过了精神世界。她曾形容自己是新茶,他想,新茶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那层华丽,那芬芳太刺激,所以容易让人迷惑。可他已经没有回头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
那天前妻生日,他去看她,他知道她还是一个人生活。
还是那样淡然的微笑,开了门,接过他的衣服,递给他拖鞋。他的眼窝有点热,好像他出了趟差,但那小屋不是他的,只有20平米,收拾得简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沏了陈茶给他喝,这是她的习惯,茶要放久了她才肯喝。那盛茶的,是她亲手挑的青花瓷器,美丽异常。
她甚至没问他为什么来。两个人淡淡地喝着茶,他说:“好香。” 她答:“里面有光阴的花朵呢。”
他心里浮上泪来,却忍着,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依然如初一样动人美丽。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
下楼时,他听到她在身后说:“好好过。”
这个女子,什么都明白,想他必是心中有了烦闷,或对新人不满,但她是聪明女子,没有张扬到要问,也没有乘虚而入。如果她抢他回来,他应该是会回来的,可她没有,因为她知道,她和他的那段情缘,已经过去。
回家后,他沏了一杯陈茶,前妻送他的。第一口,淡淡苦;第二口,淡淡香;第三口,淡淡甜。
他仰起头,不让眼泪流下来,这陈茶的香,注定是他一辈子的痛了。
第15篇、爱情故事穿袜子的椅子
那时的他,是个乡村小学教师。冰冷的屋子里,没有暖气,只有个很小很破的蜂窝煤炉子。他常常为学生批改作业到深夜,脚被冻得麻木。
那时的她,在乡下种地,心疼自己的男人,于是一针一线织毛袜子。他回来之后,她把他的脚抱在怀里,一点点替他暖着。他说,臭;她说,不嫌。
那时他们还年轻,不过30多岁,生活的艰辛被爱情的温暖照耀着,于是也不觉得多苦了。
他穿的袜子全是她亲手织的,因为买的袜子太薄,根本不扛冻。有了她织的袜子之后,他的冻疮慢慢好了,脚也不再冻了。后来,他们搬到了城里,他吃上了商品粮,她跟着来城里,当了清洁工,每天4点多起来去扫街。他说:跟着我,你一天的福都没有享过;而她说,好日子肯定在后面呢。
可好日子并没有在后面。
她早晨起得太早,出去扫街时让车撞了,一下子撞成了痴呆,基本上谁也不认识了,每天就知道傻吃傻喝。他抱着她,叫着她的名字,她傻傻地笑,根本认不出他了。
她总担心家里的煤气没有关,总是跑到厨房去关煤气,明明是关着的,她却要打开,他只好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她刚开,他就关上。
她还在不停地做另一件事情织袜子,不停地织,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袜子。织好还不算,她还要给家里的椅子腿穿上,一边穿一边叫着他的名字,来,穿袜子,穿上就不冷了。
她穿,他脱。如此反复,20年,整整20年。
穿过袜子的椅子腿,已经磨得光滑了。儿子大学毕业留在了外地,她还在织袜子,他还在脱袜子。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们家的椅子穿袜子,有时她出去,有人和她开玩笑,又给椅子穿袜子了?她傻傻地笑着,穿了穿了,穿上就不冷了。
此时,他鬓已霜,她发如雪。60岁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他拉着她的手散步,他唱年轻时候给她唱过的歌,她像婴儿一样看着他,嘿嘿地笑着,但她抓他的手抓得很紧很紧。
女人是安静地离去的。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看到她安静地倒在沙发上,手里还有一只没有织完的袜子。
安葬了女人之后,男人常常会发好长时间的呆,常常一个人整理这20年她拆拆织织的袜子。男人总是给椅子脱袜子,从来没有给椅子穿过袜子,那天午后,他拿出两双袜子,然后弯下腰给椅子穿上。
很不好穿。要先把椅子倒过来,然后一只只地套进去,还要和女人一样,把袜子抻平抻展。并且口中要念念有词,要叫着自己的名字,来,乖,穿上袜子就不冻脚了。
他,泪流满面。面对着那些穿着袜子的椅子,他知道,那个疼他爱他的人去了,而这20年,他没有嫌烦,天天脱那些袜子;他也知道,那穿穿脱脱的20年,是他和她的爱情,刻骨铭心,一生不忘。
第16篇、爱情故事十八岁的天空
他叫蓝天,从中学到高中一直和我是一个班,我在班里是文艺委员,蓝天是数学课代表,他长得高大帅气,眼睛不大却总挂满笑意,学习成绩又好,在情窦初开的18岁,是很多女同学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我也是众多男生喜欢的类型,因为我活泼好动,性格外向,我们都是老师的左膀右臂,但是我们却不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因为我们都很孤傲,都是班里的学习尖子,考试的时候我们在班里的排名也都是不分伯仲,谁要是比谁高一分那就比什么都可怕,他从不把我放在眼里,而我也懒得理他,这种关系一直到高三要毕业的时候才得以改变。
临近高考了,我们都沉浸在最后紧张的复习阶段,每天都是很晚回家,虽然我和他家只隔一排楼,但是我们从不一起走,那天都上过两节晚自习了,蓝天却没有来,我心里很高兴,这两节课很重要,都是关于历届高考里总结出来的试题和有关注意事项,我们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势在必得,可能因为这两节课也许我们就不会在继续在同一所学校里读书了,我暗暗窃喜。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蓝天白天都没有来上课,我隐隐约约的听其他同学说好像他得了什么病,关键时刻他怎么得病了呢,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最近他的精神不好,一些老围着他转的女同学他都给脸色看,很多他应该负责的班务也都让我来做,而最近两次的考试成绩也是一落千丈,我觉得很奇怪,但是也没好意思说,因为想把精力全部放在复习上,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会夺走我很多宝贵的时间,他到底怎么了呢?缺少对手了我又觉得没意思,毕竟我们都是班干部,出于好奇,我请出了我的妈妈帮我去他家打听。
妈妈回家了,脸色很难看,告诉我他得的是精神抑郁症,怎么可能呢?我觉得很奇怪;他那么优秀的男孩子,有一大群粉丝捧着,整天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我实在不相信。妈妈告诉我,蓝天的妈妈说蓝天总喜欢一个人发呆,在家里从不喜欢和爸爸妈妈交流,而有一次发烧却呼喊着我的名字,天呀,这怎么可能。我笑着和我的妈妈说,他在学校里从不和我说话,从不正视我的存在,我们一直是竞争对手,他怎么可能生病的时候想起我来呢,是怕我超过他吧.妈妈告诉我,蓝天的妈妈托付她让我劝劝蓝天,这种病其实也不是特难治,不过需要我的配合,那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的晚自习我和老师请了假,去看望蓝天,在我要到他家楼下的时候。我的脚步却越来越沉重 ,平时我和他很少交流,现在却跑到他家里,我该说什么好呢。正在我踌躇满怀的时候,正好蓝天的妈妈下班回家了,一看到我眼泪都流下来了,拉着我的手就往他家拽,好孩子,你可来了,我也是没办法呀,你帮我劝劝蓝天,让他重返校园吧,我和他爸爸都没辙了,要高考了,蓝天是我们家里的希望呀,我看他一直对你好,你就帮帮阿姨好吗。我点头心想,原来他的妈妈一点不知道我们是对手而不是朋友。
蓝天的脸很憔悴,平时的帅气逼人被一副邋邋遢遢的样子所代替,看到我的到来感到非常的意外,明显的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我又好气又好笑,我们出去聊聊好吗,我问他。我不去,无话可说。一说这话他妈妈都急了,一脚踹开蓝天居住的卧室,大声的呵斥,你这孩子,告诉我,你这房间里的这些画像是怎么回事。我抬头望去,在他的房间,我的各种姿势的画像布满了他的房间,或站,或坐,或沉思,或大笑......画像画得很逼真,而正中的一幅画像居然是两个人,一个是蓝天,而我被他牵手一起在海边看海,我震撼了,而此时我的手已经被他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心是那么的潮湿。
第二天,我们一起重返校园。
高考的时候,我临场发挥出现异常,考上了一所专科院校,而蓝天考上了著名的理工大学。
在以后,因为种种原因,我和他失去联系,而那些拿回家的画像也被我付之一炬。
第17篇、爱情故事银戒指
这一片新开发的别墅区,远离闹市,隐在绿树浓荫中。红色宝马在一幢别墅的门前缓缓停下,车上走下一女子,三十多岁,颀长的脖颈上围着一条鹅黄色丝巾,将杏仁般优雅的面孔衬托得别有风韵。女子站在黑色铁艺大门前,按了两声门铃。里面匆忙走出一位60岁左右的老太太,用询问的目光打量着女子。女子温和地问了什么。老太太点点头,说:你先等一会儿,我进去告诉他一声。
不一会儿,老太太回来给她开了大门,把她领进客厅,屋里的雍容豪华惊得她嘴巴一直没有合上。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从沙发中站起来,他手里拿着一张晚报。男子看了一眼来人,心骤然一紧。女人也有些激动,她望着男子,眼里荡漾着爱的激情又露出些淡淡的忧伤。男子却毅然转过脸去,向着窗外,冷冷地说:你怎么找到这里?
女子望着他宽厚的背影说:我从朋友那里打听到的。
你来干什么?
我、我想看看你。女子声音轻轻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好听。
看我?哼!男子冷笑一声转过脸来,你怎么又想到了我,是不是听说我现在有钱了?
女子感到被男人猛抽了一巴掌,脸上腾起一片红云,她并没有在意男人的讥讽。
几年没有见了,我千里迢迢来看你,请你看在过去的感情上,不要这样,好吗?女子的声音里隐含着一种请求。
男人轻蔑地瞟了女子一眼,他觉得女子变了,原来的那一贯高傲的脸庞一下子变成了庶民。他就把讥讽的口味又加重了:感谢上帝的大慈大悲,你也懂得感情了,过去你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啊!
女子没吭声,看样子女子心里正在进行激烈的斗争。过了一会儿,女子说:请让我坐下来,好吗?
男子这才想起女子还是一直站在客厅门前,就指了指宽大漂亮的沙发说:随便坐。
女子将脖子上的丝巾和肩上精致的小包摘下,转身挂在沙发旁的衣架上。
望着女子婀娜纤巧的身姿,男子的心不由得动了一下:她还是那么出众,那么冷艳的气质是普通女人无法企及的。不过这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倔强地向往着朦胧飘渺的未来。他用尽了全部的情感和心血追求了她多年,女子也一直把他看作是自己最值得爱的男人,但最终女子还是选择了那个有钱的南方商人。因为那时他穷,他只是一个靠每月几百元薪水过日子的技术员,如果像今天这样,女人还会走吗?记得那是在女子去南方的前一天晚上,男人打电话想约女子出来好好说说,没想到,女子拒绝了。拒绝得很干脆!
这时,一个十八九岁带点乡土打扮的女孩子,用托盘端来两杯茶,放到了他们面前的茶几上。女子实在是有些渴了,没等男人让,便端起茶杯轻呷了一口。之后,女子扫了一眼富丽豪华的客厅,转了个话题:你这几年发展得真快,真叫人料想不到,真为你高兴!
男人露出一种毫不掩饰的得意说:这一切还要归功于你。
女子不解。男人说:因为你,我才这样拼命赚钱。你说过,钱是最好的东西!的确,你说得对,钱给了我崭新的生活,让我活得体面,这真得感谢你才对。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没有让你失望吧?
女子突然感到男人很陌生,原来那张诚恳明朗的脸找不到了。男人的蛮横和讥讽让她感到不是滋味,女子的眼睛有些红,强忍着没让泪流出来。
从女人的窘迫黯然中男人得到了一种报复的快感,但这点快感很快又变成了对女子的怜惜。他从茶几上拿起一包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吸了一口。其实男人心里一直是爱女人的,这么多年他把自己的感情封闭在一道无形的围墙内,不让别的女人走进这道墙,就因始终忘不了她,忘不了她的美,她的高傲,她的拒绝。尽管男人很想恨她,想忘掉她,可男人却做不到。
男人和女人默默地坐着,屋内一片寂静。男子烟抽得很猛,白色的雾遮住了他的面孔。女子试图想打破那令人不安的寂静,说:过去,你是不抽烟的。
男子说:过去,我不知道烟有这么多好处。
女子听出他的话里有话,便岔开话题:那个老太太和那个女孩子是你请来的佣人吗?
男人笑着问:怎么,不可以吗?现在我有这样的条件让我奢侈。
女人有点愤怒了,但她忍着,只是轻蔑地看了男人一眼。
男人也意识到自己的话说得有点过了,他故意换了一个话题问:你跟那个南方商人过得好吗?
女子的心像被蜜蜂蜇了一下,眼里露出痛苦的光波,她平定了一下情绪说:我并没有跟他结婚,到了南方后,我独自一人去了一家化妆品公司打工。
为什么?他瞪大了眼睛。
女子轻轻叹息一声,嘴角上缀着自嘲的浅笑:一言难尽,我不愿再提以前的事,还是忘掉它吧。
想不到是这样,男人的心软了。他从女子凄楚的笑容里看得出,命运并没有让她如愿,而是给她安排了一场噩梦或者什么的耍弄了她,那一定是一段不愿再回味的悲凉。
你为什么不早点回来?男人换了一种口气。
女子说:我想回来,可我没有勇气。我在乎别人的目光。还有,你能重新接纳我吗?
男人站起身来,在客厅里来回踱了几步,然后走到女子身边用手抚摩着她的肩。女子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刚才的冷硬嘲讽不见了,眼里含满着怜惜的神情。忽然他探下身子,伸出一双有力的胳膊将她揽在怀里,轻轻亲吻着她的额头。女子微闭着眼睛,泪水流下面颊。
男人好像想起了什么,转身去了里面的卧室,走出来时手里端着一个粗糙的绒布小锦盒。女子用询问的目光望着男人。
男子说:这枚戒指本来是想作为订婚礼物送给你的,后来你还记得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吧,我想把你约出来送给你,可你拒绝了
女子眼窝一热,泪又流了出来。
女子从他手里接过锦盒,掀开盒盖,看到了是一枚戒指,是银的,很普通的那种,穷人用的那种。看着看着,女人心里一热,说:谢谢你,你让我越发感到愧对于你。说实在的,这几年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我幻想着,如果有一天我们还能再续前缘,我一定会加倍补偿你,不知道你是否还能给我一个机会?看着男人斯文里藏着几分倔强的脸,女子的心情有些紧张,似乎在等待着男人的一个重大决定。
女子说:我已经失去过一次,不想再失去一次!
听女人这么说,男子的眉毛向上挑了挑说:请原谅我由于想象而作出的一个结论,如果我今天没有钱,如果我今天没有这样的风光体面,你还会回来找我吗?
女人突然像被男人重重打了一巴掌,当然,这一巴掌是打在心里。女人把锦盒给推给了男人,说:你的想象和你的结论很高明,不过我告诉你,我不是为了你的钱来的。我的钱大概可以买你这样的别墅10套。我的生意做得也不小,我做化妆品营销代理,业务已经从南方发展到了东南亚。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因为这几年我有一个体会:找钱容易,找一个懂情重义的男人很难。我是来找那个几年前的你,找那个诚恳纯朴、有正义感、懂情重义的你可是,我失败了之后,女子说:好,我走了说完,她去衣架上取了包和纱巾,走了。
男人被女人的话惊呆了,呆成了傻子一样。当他想起去追女子时,女子已上了她的车。之后,男人就看着红色轿车在绿荫覆盖的小道上驶向远方
第18篇、爱情故事拥有一片阳光
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跟我交往一年的袁小洁提出分手。我失恋了。但是袁小洁说得很轻松:我们根本就没有恋爱,所以你谈不上失恋,你若认我这个妹妹的话,我还把你当成哥哥。说着就背起行囊走了。临出门还做了个鬼脸,说:记着,你一定要做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我追出去,可是她已经像风一样飞走了。
我可不这么看,这一年,我付出了感情。两个人一块看书,一块爬山,一块吃饭,怎么现在却说根本就没有恋爱呢?我快崩溃了。
但是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饭还要吃,工作还要找。很快,我在一家大型日用品公司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虽说收入不算很高,但比起那些还在奔波的同学已经很好了。
晚上回到出租屋,我给同学打电话,同学说袁小洁已经找了个叫王浩磊的有钱男人。我不相信,同学说:你傻了吧,人家已经出双入对了。原来她也那么俗啊,找个钻石王老五。我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可是她已经停机了。
我想知道袁小洁到底找了个怎样的男人,有我帅吗?有我在乎她吗?得知她现在供职于一家大型超市,就去找她,正好看见她从公司里出来,上了在路边等待的一辆车里。而开车的是一个年轻人,这一定就是王浩磊了。看到这种情景,我心情又低落到了极点。只好默默地走开了。
后来我想办法暗自跟踪王浩磊几次,发现他同时跟几个女孩来往。说明王浩磊是一个没有责任心、朝三暮四的男人。袁小洁竟然会看上他。
我突然问自己这样做是否太龌龊了呢?自己还是那个阳光的男孩吗?于是就下定决心忘掉过去。真的要从头开始了。我想起一个比喻,两个人在玩拉皮筋,最后被打着的就是那个放不开手的人。与其这样挖空心思地算计别人,不如让自己优秀起来。
不过我还是决心帮帮袁小洁,于是从同学那里找到她的新手机号码,以陌生人的身份发信息给她:你那个男朋友跟别的女人正聊得欢呢,他身边可不乏美女啊,说明他非常不可靠,小心上当受骗。
然后就准备甩开膀子好好干自己的工作。
这段时间,公司里正在竞标向一家大型超市供应各种货物,竞争非常激烈。我负责的项目是向对方推销两样产品:不锈钢盆和暖水壶。虽然前期每样只要两万个,但是谁都知道,一旦把这每样两万个拿下来,以后就好办了。所以,老总向我们下了死命令,从选材、生产到销售,每个环节都要精益求精。并出台了奖惩规定,谁的项目成功了,将给予重奖,还会有提拔的机会。这对于我太重要了。可是对方提的要求很笼统,怎样吃准对方的胃口,也许就是成功的关键。
正愁眉不展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他说是受一个朋友的委托,想了解一下我的产品进展情况,我马上警觉起来,怕是竞争对手在试探情报。他却说:要想拿下这个项目,希望你从细节入手,多考虑人性化设计,一个小小的革新说不定就能打动评委。我禁不住一愣,刚想问,对方却挂机了。
放下电话,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产品。一个小小的盆子,该怎样体现人性化呢?我想得头都大了。来到市场,反复对照琢磨,后来干脆买了好几只回家研究。我用盆子洗菜,结果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所有的盆子都是把商标贴在盆子的内底部。而且是用一种强力胶粘上的,要想清理干净却很困难,我把手指甲都磨破了,最后还是用了小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下来的,还留下了不少划痕。我眼前一亮,就从这里入手吧,于是赶紧打电话,问技术员自己的产品是什么情况。技术员说也是把商标贴在内底部啊,这是老规矩了,我很干脆地说,规定是死的,只要是从方便用户的角度出发,老规矩也可以改。
接下来是暖水瓶了。我们的暖水瓶都是塑料壳的。我苦思冥想,在塑料壳上印制精美的图案?这应当很普通,别人也会想到的。给塑料壳套上个外衣?画蛇添足。我彻夜难眠。第二天早晨,我起来冲方便面,看着烫烫的热水从暖瓶里流出,我忽然有个疑问:热水流过塑料壳的水嘴时,会不会把塑料上的毒性给带出来?塑料是环保型耐烫的吗?顾不上吃饭,我匆匆来到公司,通过跟技术员交流,得知我们有两种产品,一种是全环保的塑料壳,当然成本非常高,销量很小。另一种是非环保塑料壳,成本低,但是对人有危害。我跟技术人员商议,并报请老总批准,决定推出一种折中产品,那就是瓶身可以采用非环保外壳,但是水嘴处要选用要求非常苛刻的顶级环保材料。并跟瓶身用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这样既新颖别致,又节省成本,价格也让百姓接受。
竞标这天,来了很多领导,竟然还有王浩磊。先展示不锈钢盆,在报价方面几个厂家都差不多,在用料上也显不出差距,其他厂家有别出心裁在盆子上加个把手的,有印上漂亮的花色图案的。但是把商标贴在外部的只有我们公司。这引起了超市方面的注意,结果我们赢得了胜利。再看暖水瓶,当我们的产品一拿出来,立即吸引了评委的目光。小小水嘴,五颜六色,看上去非常可爱,关键是它的环保性。其他厂家看了也自愧不如。超市一下子跟我们签订了五年的合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胜利。
我们的团队大获全胜,我也很快受到了重用。追求我的女孩子一下子多了起来。
这天,电话响了,我一听,几乎惊得跳起来,是袁小洁的声音:怎么了,忙啥呢?老同学,方便出来谈一谈么?我几乎没加思索就同意了。不过放下电话静下心来想想,这有什么可激动的,还是淡定一些,既然做不成夫妻,就做个普通朋友吧。
在一家浪漫的咖啡厅里,袁小洁问:你啥情况啊,这么长时间都销声匿迹了?我回答道:啥情况也没有,就是为事业奔波。你呢,还好吧?袁小洁回答:好是好,就是经常想你。这个回答让我很难接受:想我?别扯了。袁小洁说:怎么胡扯了,要是不想你,我怎么会帮助你啊。我感到疑惑,难道竞标前喊我考虑人性化设计的那个电话,是她托人帮打的?看着我疑惑的样子,袁小洁呵呵一笑,别忘了,我表哥可就是超市的老总啊,我还是经理呢。我愣了,怎么样,傻了吧?她调皮地笑着。
你不是说我们已经
袁小洁说:是你帮助我在先啊。我很不解:我怎么帮你了?
她回答道:就是你那条信息啊,别人给我介绍了个对象,是个富二代,我家里人都满意,就我不喜欢。于是,我打开信息让爸爸妈妈看,说同学们都帮我调查清楚了,这个男人不可靠。他们还真信了呢。我酸溜溜地说:傻瓜,那么好的条件怎么不答应啊你。袁小洁说:要不是有你在我心里搅和着,说不准我就愿意了呢。当初说咱俩不适合,就是想让你成熟起来。记得以前你跟一个同学吵架,一直记恨人家很久,我对你就很有看法,阳光男孩可不是这样的。现在你心态变了,事业有起色,听说你这次还把功劳让给了别人。所以,现在你通过验收了。这些话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
我也不好意思地承认:我不知道王浩磊是你表哥,还以为你们恋爱了呢,所以跟踪了他几次。袁小洁说:这说明你很在乎我啊,所以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顿了顿,袁小洁继续说,记住啊,我喜欢你的才气和帅气,但不喜欢你的小心眼,我希望你永远阳光。她依然笑得那样灿烂,就像当初在学校里。
我静静地听着,情不自禁对她说:放心吧,我会是你永远的阳光。
第19篇、爱情故事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又不干三陪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第20篇、爱情故事爱或不爱,最后都要变老
1
那日清晨,朱培珊对着镜子画眉,眉笔连续断了三次。当下心中便有不太吉祥的感觉。出门开车上班,一路极为小心。
朱培珊在一间外资公司做会计,因为资历够深,平素一周才报到一次。若是逢着往常,她必定打消行程了,今天大 boss回国,不出现太说不过去。无可奈何地看几辆电瓶车从机动车道穿花般驶远,后照镜里的她,裸露着光洁饱满的额头,齐肩发被拢在后脑绑成髻,小巧挺拔的鼻子下面,淡淡唇彩近似于无。
停好车上楼,在电梯门口遇到瑞可,她夸张地惊呼:亲爱的,这件衣服哪里买的?太美了!朱培珊笑笑,淘宝呗。她习惯于淘宝,且总能找到那些品质精良设计独特价格亦不菲的生僻小店,买衣服、古法精制的砂糖、高原采摘的蜂蜜身上这件紫色暗花香云纱短旗袍是在一间叫日常的店做的,自己量了尺寸留言备注,效果竟然十分可意。有时买卖之间是缘分,缘起时满眼开花,缘尽了互不顺眼。
要是你喜欢,回头我把地址给你。 培珊说。
瑞可的大红指甲探过来摸摸面料,艳羡又感慨地:只有你才能穿出这样的味道啊。
照例得了很多赞美,包括大 boss陈钊,大半年未见,少不得又开培珊玩笑,说早知道当年追你。她斜目道:信不信我向嘉楠打你的小报告。陈钊是培珊的学长,嘉楠是她同室密友,这对爱侣是老友中的爱情模范。另一对是培珊和杨彻。
培珊下班回家已是掌灯时分。换衣服洗脸,在跑步机前快走四十分钟,方才蜷缩到沙发上。正要打开电视,ipad传来新邮件的提示音,发件人是杨彻。
2
也许是知道终究瞒不住,杨彻在还有两个月回国时,向培珊坦承了一切。邮件里清楚地写着他在德国工作的三年里,已与一个台湾籍女子同居两年。
远在异国的嘉楠说:开玩笑的吧!杨彻也会变心?
培珊道:看看照片?她传过去一张照片。杨彻发过来的。他如此写道,就是那个站在我旁边的短发女孩。那夜培珊收到邮件,长久斜在沙发上,脑袋木木的。虽然当初杨彻在是否应该接受工作安排时曾经一再征询她的意见,她亦很明白感情变数难预计,可真当发生在眼前,还是不可置信。
培珊素来骄傲刚烈,她早说过,如果有天杨彻出轨,绝无回头的余地。现在人家毫无回头之意,她的潇洒眼看无处可施,敲下好几次OK,离婚都逐字删除了,只觉一口郁气在胸口盘桓,杨彻给她的是判决书。
嘉楠审核过照片后叹道:那女的比你差远了啊,杨彻肯定是一时糊涂。
以培珊对杨彻的了解,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变数,他不可能提出分开。一时糊涂是可能的,但两年,想到这个词培珊的心锐痛起来,意味着很多次他借口说有同事在旁边不好意思说想她,其实都因为身边有另一个女子。还有很多次,她发信息说,老公,好想抱抱睡。他回她好。然而怀中竟然有别人。去年杨彻休假回国,培珊见他衣领洁净,笑问是不是有人帮他洗衣服,他说是啊。她一点不当真。
终于哇一声哭出来,一边给杨彻拨越洋电话,不管那边是天亮还是天黑。培珊抱着电话只是哭,完全失态,孩子一样喘不上气,杨彻说了很多句对不起,可是再也没有一句我爱你。
3
购物是大多数女人用以缓解焦虑的办法,培珊也不例外,原因无他,物质是最长久的陪伴。它们使她寂寥也给她安慰,但好赖总是在的,不离不弃。
培珊再次收到通知,一切业已被裁定,她感觉冷,低低地说了个好字,便埋头吃菜。杨彻问了她还好吗之类的话,她通通答:好。她过得好不好与他半毛钱关系没有,没有爱就没有疼惜,至于怜悯,她不屑。
那夜培珊回家,情绪低沉,不想洗脸,运动亦不做,百无聊赖打开电脑,日常又上新了,她挪动鼠标一一点进购物车从前培珊看书上说沧海桑田,如今才真的明白,那个人去了又回,走时血脉相连心意相通,再见万水千山。
那一季她置了特别多衣服,大部分都是日常,从暮春到夏末,黛紫、酡红、宝蓝、杏黄,跟随季节变迁。日常的掌柜不开旺旺,不似其他店家热切,培珊留过几次言均无回复,遇着心情颓丧,又骂过去几次,还是安静。
你是死人吗?非公众场合,她偶尔不那么优雅。
唉,对不起,我难受。她又觉失礼。
秋天杨彻回国,培珊还是去接他,两人见了面,表情僵得厉害。从前培珊看书上说沧海桑田,如今才真的明白,那个人去了又回,走时血脉相连心意相通,再见万水千山。
坐在餐厅隔一张小桌,培珊笑说:怎么觉得比你在德国还远?她努力显得轻松,说话间却掩不住微酸。
我年底之前得回去。
这个回字狠狠扎了培珊一下。他们本来说好等杨彻结束外派回来就要小孩,培珊已经 38岁,从前两人忙工作,后来杨彻要渡洋,担心她一人带孩子太辛苦,现在他来了,却是为了回去另一个地方。永远也不会有小孩,不会有了。
决定留在柏林了?
年后会调到汉堡。
结账。手机随即响起,一个温和的男声道:你好,我是日常的掌柜瞿平,想问一下刚才下单的衣服确定都要大号? 心情不好,点错了。 培珊老实交代。
在培珊与杨彻结婚十年之后,他们成了互不相干的人。杨彻将房子车子留给她,存款拨去一半,她全部收下。电视上高风亮节的女人太多,培珊觉得虚假。她是在亦舒小说的熏陶下成长的女子,没有爱就要有很多钱,没有钱则要很好的健康。尽管离婚失爱,但物质饱满健康良好,她感觉自己不算糟糕。至于寂寞,谁又不寂寞。
春节时嘉楠特地从多伦多飞过来,不说什么,拉着培珊一道去清迈玩了几天。与嘉楠和她的两个小家伙在一起,拍他们在海边玩水的照片,培珊的心情柔软宁静,她们夜里喝着淡酒回忆做过的少女梦,将记得起的名字翻出来怀念一遍,不能避免地谈到杨彻。嘉楠哎了一声,培珊微笑着说:C'est la vie(这就是生活)。
多日过去,培珊想到这个片段后知后觉哭了一场。从大哭到啜泣再至静静流泪,她看见书上说流泪是治愈的过程,真觉得痛楚缓解许多。
4
最后一次为杨彻情绪大动,是培珊从别人处得知他在离婚前就与那个台湾女人有了孩子,今已一岁。她感觉齿冷。原来最难受的不是不爱了,而是你爱过一个人,最终把他看轻。
那日有雨,培珊在窗前呆呆坐着,将这小半生回忆了一遍,直到瞿平的电话进来。自上次通话后他们时有联系,每个月日常上新,瞿平会回访钻石VIP买家,收集意见改进。说来奇怪,偏巧都在培珊兴致不大好的关头,闲闲散散地多聊几句。她不是那种轻易诉苦的女人,不痛快只是闷着,瞿平亦不打听,两人谈谈对衣服颜色面料的喜好,延伸向日常生活细枝末节。培珊说着说着叹息一声,他问,累了吗?
这样淡淡一句关心,她的眼眶骤然热了,很久没有被关心过。
次日快递敲门,送来一盒巧克力和一束郁金香。瞿平附言道:吃甜食会开心一点。
培珊抱着花倚在门边,心里想,他把我当做小女孩。微微怅然,却还是一粒一粒剥开糖纸吃了。
不知不觉与瞿平说得多。有些本能地掩饰,只谈风月不谈其他。瞿平店里的背景音乐每每更换都很得培珊的心,她说了一次,他便录了 CD寄来。诸如此类贴心的小事,培珊思来想去最后总会归于是笼络客户的手腕,但有人记挂就是好的,当她看到他设计的新衣某一处是她的建议,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甜蜜。
这个男人是怎样的?什么样子,多大年纪?当然她不会问,好像问了就输了似的。
母亲对培珊离婚耿耿于怀,说她太傻,不应该轻易放弃像杨彻这么优秀的男人。瑞可却说,像你这样优秀,不知什么男人能讨你欢心。这个问题培珊同样无解。她见识过一些场面上浮躁俗气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对她言语恭维而又敬而远之,他们要女人聪明但不能太聪明,要独立但不能太独立,换言之就是自身不够强大,处处需要女子示弱才能找到存在感。能令培珊欣赏而年龄相当若陈钊之类,也有两三个,皆为人夫,她自然不会染指。
转眼又至秋天,瞿平说要来培珊的城市办点事,问她有没有时间碰面。她说好。
约在习瑜伽的同学开的甜品店。路上塞车,培珊到得迟了,茫然四顾正要拨电话,只见窗边一个男子站起来。她气喘吁吁,有些狼狈,没有想到他那样年轻,极短的平头,白色棉衫外面深蓝色对襟外套,侧脸被初秋的阳光擦得分外干净。培珊迅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行头,又是短旗袍,出门时明明自觉优雅娴静,此刻都变作老气横秋,她忽然想逃。
硬着头皮走过去,瞿平笑说:你穿旗袍真好看。 她一下就脸红了。微微发窘,39岁了,怎么还要脸红。
5
瞿平的店在网上声名渐起,他的私人作坊无法供应买家的需求,恰巧有人看中他的设计,想投资做大,来吴城,是寻一处可靠的制衣厂。去郊县落实此事的路上,瞿平似是不经意地说:可能以后要长驻这里了。
车窗外绿树绵延后退,培珊说:这边风景不错,没准能带来灵感。 设计要靠灵感和天分,但更多是能力。瞿平是有些自负的。
嗯,可能住在哪里都一样吧。
也不是。瞿平微笑着看她。
瞿平果然于那年初冬带着两名老师傅和全副家当一起搬来。他们似乎这才相互认识。瞿平知道了培珊的大致情况,培珊也了解到他今年 33岁,谈过两次恋爱,皆因过于醉心设计忽略经济建设而 分开。培珊感慨,人心浮躁,敌不过岁月,如果她们能多一点耐心,就能等到柳暗花明了。瞿平倒看得开,说时间地点不对,注定只是过客。
他的意思常常表露得很明显,培珊是悸动的,会忍不住做些浪漫设想。但有时他站在人群中,她又强烈地感觉着,他那么年轻,可怖的年轻。
认识他,才发现电话线能够过滤掉多少热烈。
吃饭时,瞿平突问培珊,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她?
她被噎住,反问道:你什么时候喜欢我了?
他一笑:在旺旺上骂我的时候。
培珊脸又红了,原来他都看到。她认真分辩说这种喜欢不一样。瞿平说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种类之分,只有程度深浅,判断人的感情唯一的标准,就是看他为之花多少时间。
年轻人的强盗逻辑。最后培珊如是结论。
你无奈的样子也好看。瞿平说。他总是很专注地看她,这样的话别人说来轻佻,他说着却是温柔。培珊勉力抵制着,已是力不从心。
好像没有怎样刻意地说定,他们就在一起了。那天培珊在家里做了饭,叫瞿平来吃。她尚在厨房忙碌,他悄无声息地过去从后面拥住,耳语道:
你真好。 时间仿佛卡住,然后是培珊此生从未有过的绵长的吻,她感觉晕眩,几乎融化了。
分开以后她低着头,他说,像个小姑娘。
培珊笑,前尘旧事浮云般掠过,她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爱,再不安,再羞怯。
这样也不错吧,培珊想。之前有些犹疑,毕竟他们之间相差六岁。可是现在她想明白了,爱或不爱,光阴一样流逝,她和他,不论年纪,最后都是要变老的。就算也许还会有变数,可是从前的经历更教她懂得,当下才是一切。
第21篇、爱情故事爱的字典里没有同情
我用二十年寻觅了无数次,直到有一天遇到你,我以为我漂泊的心有了依附。你是我生命的劫,为你,我丧失了好多,爱到狼狈,可后来我终于明白,谁都不是谁的全世界。
十二点半,校园广播准时响起,我坐在宿舍楼底下的亭子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发呆。虽然初春万物复苏,可我却心情郁闷。接着就听见了广播里那流水般温柔清爽的声音。我第一次知道了你的名字,于是我想象着你的样子,猜想着你的性格,想着要是认识你该有多好呀。
我是校记者,前不久写的文章获得了省级征文比赛二等奖,因此被广播站邀请做访谈节目“校园星播客”的第二期嘉宾,正巧,这期节目的主播就是你。所以,我和你一起坐在了广播站的播音室。
因为全校师生都在听节目,所以我很紧张,以致说话断断续续结结巴巴,期间你好几次推上音乐算是救场。这期节目我表现得很不好,节目完后我很愧疚不停地赔礼道歉。你开朗的笑了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很可爱。走出播音室你说为了庆祝我获奖请我吃饭,吃完饭后我们争着付钱时不小心碰到你的手,我害羞的脸通红。
之后我便躺在床上偷偷想你,站在你们宿舍楼底下偷偷看你,拜托人偷偷打听你,无缘无故给你打电话,把握所有能够与你接触的机会。有一天我终于发现,我偷偷的干的这些事是因为我已经偷偷的爱上了你。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敢于追求的人,直到有一天我听到广播里传来的歌
放手去爱,不要逃,一辈子能有几此机会寻找......
我开始在冬天将至的时候花三天三夜为你织围巾,一块出去我带的全是你喜欢吃的东西,下雨时把我的伞给你,泡图书馆为你查找播音资料,帮你抄笔记,划重点,每星期二十二点半趴在窗台听你的节目,跑三十里路为你买御品轩的蛋糕,在每个大大小小的节日为你挑选礼物,翘课看你打篮球,在你受伤时吃了一个月泡面攒钱为你买补品,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只要你说声谢谢,我都会满足的彻夜不眠。
对于我所做的你不可能觉察不到,可你从未拒绝过,我自以为不拒绝就是默许,不拒绝就意味着接受,所以就鼓足勇气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却拒绝了,连原因都不曾提及。我眼里噙着泪转身离开的瞬间你说了句对不起。
世界上最累的事莫过于看自己心碎,有一种爱,明明深爱却表达不完美,明知前无路,心却早已收不回。我依然那样默默的付出着,帮助着你,关心着你,爱着你。
那个雨天我依然把我的伞塞进你手里然后朝雨中走去,你追上来紧紧抱住我说爱我叫我做你女朋友,我使劲点头,眼泪从眼角流出落在你的肩上,我哭得好幸福。
我恋爱了,恋爱的感觉真好,我们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折纸鹤,一起泡图书馆……
我珍惜你在我身边的每分每秒,我总害怕时光飞逝无法与你长相厮守。我积极参加活动,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配的上你,而我从来都没有要求你为我付出什么,送花,雨中漫步,楼前伫立不去,甜言蜜语通通没有,可我没有半句怨言,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我承认你有帮我摆平我做不了的事,有在我的央求下陪我看电影,有发过短信让我加衣服注意身体,可你却老是闷闷不乐,恋爱后你几乎没有笑过,对事似乎很坦然却很消极,我以为低调是你的风格,不说爱不代表不爱。可当我扶着喝的烂醉的你分明听到你喊着女主播的名字,我咬住嘴唇告诉自己不要哭,可还是无法抑制眼睛流下的些许晶体。
如果你爱我,我不怕付出,可我不会执迷不悟色追求一个爱别人的心来徒增彼此的烦恼,爱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
我约你到我们常约会的亭子最后一次抱着你提出分手。
也许你不曾发现,你总是用右手牵着我,而你的心却永远跳动在左边,你对我也许根本就不是爱,而仅仅出于同情。
有些爱注定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有些人注定得到而不能拥有。那个一直沉浸在幸福里的我终于明白,爱需要两个人来共同捕捉镜头。
之后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泡图书馆……
不久天空氤氲着迷离的小雨,我趴在三楼阳台看见你和女主播牵手走过,脸上有灿烂的笑容。我站在爱你的位置看着你爱别人,不在觉得难受。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我懂。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经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梭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痛楚,有泪可落,不觉凄凉。
爱情在左,同情在右,因为爱所以离开,因为爱所以放弃,因为爱的字典里永远没有同情。
第22篇、爱情故事小强与旺财的爱情
如你所知,小强是一只蟑螂。我就是小强。其实我原来不叫小强,我原来的名字很好听,充满了诗情画意——眷眷。由名字你可以看出,在性别方面,我是个母的。
我出生的地方又黑又臭。人们管那个地方叫厕所。厕所就是我们族类的家。我讨厌那个地方。我喜欢阳光,喜欢花香,喜欢天空,喜欢清新的空气,喜欢轻柔的风。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像蝴蝶一样在花间跳跃,像小鸟一样在天空飞舞。可是族长总是说,蟑螂就是蟑螂,蟑螂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生活在没有阳光没有花香的地方。族长是个很讨厌的老头。它总是规定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好像我们活着就是为了被规定被提倡。在我刚学会飞的时候,我就经常偷偷离开那个臭哄哄乱哄哄的地方,到外面去游玩。虽然外面的世界危机四伏,随时可能命丧于人类的脚下。但是我不怕,更不在乎。如果不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它叫旺财,是一条狗。很有气质的一条狗。我第一次遇到它,是在一个后花园里。那时是午后,阳光是那样的明媚、透着温暖的味道。风是那样的轻柔,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和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这本该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午后。可是,它的神情很忧郁。虽然它面前放了一根骨头,但我看得出,它一点食欲也没有。当时它趴在地上,眯着眼睛,静静的,若有所思。看到它那一瞬间,我就被它忧郁的气质深深的打动了,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它。这爱是这样的突如其来,这样的汹涌澎湃,就像一个叫周杰伦的人唱的那样: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这爱也是毫无理由的。假如非要给我的爱找一个理由,我只能说,这是上天安排的。有一个叫至尊宝的人不是说过了吗?上天安排的最大。上天安排的还不够我臭屁吗?
虽然我的爱有了很臭屁的理由,可是我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那就是怎样才能让它知道我的爱。我是一只蟑螂,它是一条狗。它能听懂我的话吗?也许它能感觉到我的爱。可就算它能感觉到我对它的爱。它也会爱上我吗?它会像我一样疯狂吗?或许我不应该想那么多。爱情顾虑得太多,就不那么唯美了。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它会明白我的爱的。既然上天安排我爱上了它。上天也必然会解决我的难题的。
族长知道我爱上了一条狗简直就要发了疯,说我是一只蟑螂,蟑螂怎么可以爱上狗呢?这岂不是天方夜谭吗?这不是要丢尽我们蟑螂的脸吗?我的姐妹们也都笑话我,说我短路了,那么多好的公蟑螂不爱,却偏偏爱上了一条狗。我才不管那么多呢,爱就是爱了,管它是一条狗,一只猫,还是一只老鼠。谁规定蟑螂就不能爱上狗呢?就像猫也能爱上老鼠一样。族长被我的态度真的气疯了,要逐我出家族。逐就逐,有什么了不起,我才不想呆在这种阴暗潮湿臭哄哄的鬼地方。没等宣布,我自己就离开了。我要去找旺财,我要跟它在一起。不管它懂不懂我的爱,只要每天都能看到它,我就满足了。爱并不意味着占有。
离开家族那天,风往北吹。我顺着风,吹着口哨,一路欢快的向旺财飞去。那群傻瓜,以为把我逐出家族我会活不下去。我不知道有多开心呢。这样我就可以不受束缚的,想到哪就到哪。想什么时候看我的旺财就什么时候看。
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我每天都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嗅着花香,沐浴着阳光,幸福的看着我的旺财。我在它眼前飞来飞去,希望能引起它的注意。有时候我会偷偷的飞到它身上,感受它的体温,随着它的呼吸起伏。它一直是那样静静的趴着,眯着眼睛,美丽而忧伤。它到底在想什么呢?要是我能像紫霞飞进至尊宝的心一样飞进它的心,看看它在想什么,那该有多好啊。
旺财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差,身体也在一天一天的消瘦。它的眉头越来越紧了。我知道它是病了。我看着很心痛。我多想能和它一起分担它的忧伤,多想跟它说,我爱它,不管有什么困难,我们可以一起相扶持。可是,我无能为力。它只是一条狗,我怎么能奢望它能听懂我的话呢?我想它永远也不会明白,有一只蟑螂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它,悲伤着它的悲伤,快乐着它的快乐。我只能在它身边飞来飞去爬来爬去,看着它一天天的瘦下去。我每天都在祈祷,求上天让它好起来。假如可以,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换取它的健康。
它走的那天,风往南吹,花院里的花都落尽了,一片萧瑟。我以为它只是暂离开,可是等了两天,它都没有回来。我发了疯到处去找它。看到我的同类就打听,有没有看到一条叫旺财的狗。它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它们一定是以为我发神经了。
终于,在一间叫华府的屋子的门口,我找到了旺财。可是我想不到,它居然就在那时候死去。它叫了两声,便死在我的面前。我被悲伤冲昏了头脑,不顾一切冲过去,完全忘记了我前面站了三个人。更要命的是其中两个是女人。女人看见我们蟑螂就和我们看见人类一样要惊惶失措。等她们尖叫起来时我才明白要糟糕了。可是太迟了,一只脚已经无情的踩了下来。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内脏从身体里溅出的声音,好像轻风拂过耳边一样。
不过对于这死,我却感到莫大的幸福。因为我的死,是与心爱的它一起的。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生活,能和心爱的人一起死去,那也是世间莫大的幸福了。
在死的那一瞬间,我听到一个男人在我耳边哭喊:小强!小强你怎么啦小强?小强,你不能死啊!我跟你相依为命,同甘共苦了这么多年,一直把你当亲生骨肉一样教你养你,想不到今天,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很想告诉他,我不叫小强,我叫眷眷。可是我已经不能开口了。假如有来生,我愿投胎做一条狗。我要告诉旺财,我曾经是一只蟑螂,一只深爱它的蟑螂。我今生变成狗,只是为了上一世的爱情。
第23篇、爱情故事女人,你到底爱什么的男人
在男人看来,要讨好女人太难,女人心,海底针;在女人看来,她们要得很简单,而男人却总是猜不到。
男人问,女人究竟爱什么样的男人呢?你给她富贵,她说寂寞;你贫贱平淡,她说嫁给你算是瞎了眼;
你安分的守着她,她说你没志气;你出去应酬,她怀疑你出轨;
你彬彬有礼,她嫌你没有激情,你豪放粗犷,她又觉得你不够浪漫细腻……
女人爱幻想,从豆蔻年华开始就会偷偷想象,此生究竟要遇到怎样的一个男子?
女人希望男人是海,湛蓝宽广,深沉包容,即使波澜不惊,也壮阔恢宏,不管是异想天开,还是偶尔的孩子气,他都含笑纵容她。
女人希望男人是山,高大坚实,顶天立地,无论是沧海桑田,抑或天崩地裂,都紧紧的拥她在怀里,小心的呵护,温柔的守候。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杯茶,飘逸淡雅,从容温暖,他用古老的方法,集春日萌动的嫩叶,松下的清泉,和着云淡风轻,泡成最幽雅的茶,令人一品再品。
女人希望男人是一杯酒,温香醇厚,愈久弥长,他用刻骨的相思,醉人的缠绵,调入肆意的激情,珍藏在红尘的深处,酿成最烈最绵的酒,让女人浅尝辄醉。
可能都不是,她爱的,也许更简单,是失意时,他一个温暖的拥抱;是难过时,他绞尽脑汁讲的一个笑话;开心时,一个会心纵容的微笑;平淡处,一同出口的小默契。
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少女时代的“他”,他的笑是微风吹拂过湖面,波光潋滟,他的眼是阳光穿透绿叶,坚定火热,他的身形是堂前的芝兰玉树,挺拔俊逸,他眼角眉梢都是飘忽的成熟,风流倜傥,却坚守内心。
他会爱她的容貌,更爱她兰心蕙质,他会疼她,但做她错时也会板着脸训人;他会体贴入微,也会偶尔不记得小细节;他会送她花,也会错把月季当作玫瑰。
他会认真的工作,担起男人的责任;他会和朋友出去胡闹,醉了也会记得回去的路;他很在乎男人的尊严,却也可以为了她说很多肉麻话;他不一定有情调,但是你哭的时候,总会奉上最坚实的依靠。
女人会爱男人的智慧,善良,成熟,开朗,勇敢,坚强,也会爱男人的懒散,粗心,忙碌,眼睛常追逐美女,偶尔抱怨一下生活的不如意,还有那些小小的自私。
女人一生终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也许迟疑徘徊,也许百转千回,也许他不是海,不是山,不是酒,不是茶,即使有千百种缺点,她也会因为一个理由便会为他奋不顾身,放下种种幻想,丢弃所有的原则准则,那就是她爱他。
你问,女人到底爱怎样的男人?也许只有女人自己心里知道了。
第24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像大海
一春的花,在那一瞬间凋谢了。医生面色凝重地宣布:白血病。尖叫、震惊、拒绝相信,她终于失声啜泣,身边,默默伸出一双关爱的手。
他是辗转的熟人,随她的同事一同前来探望,却在众人走散后留下来。也不多说什么,只沉静地为她拭泪:“不要怕。”
当死亡如海啸般决堤而来,她被抛在孤岛中央,人群拥护地前来看望,又随即匆匆而去,她与人世隔着浩瀚的大水。只有他,每天都来,捧一束芬芳的小花,为她擦汗,在她因为化疗而脱成枯草的发上别一支红苹果发夹,轻轻抱一抱她单薄如蜻蜓的肩胛。
而在她最绝望最放弃的时候,他有着那样沉毅的面容:“坚持下去,总会有希望的,你还这么年轻。”臂膀那样有力,可以靠一生在上面。
为他眼中的温存,她不舍得死。终于支撑到五月熏风,她双颊重又泛起桃红,最后的结论出来了:青春期贫血。
她扑进他怀里,惊喜得语无伦次,第一个把这消息告诉他。他却紧紧拥住她,缓缓滴下泪来。
都以为是一场穿越生死的情爱,他却悄然离去。很久之后她才知道,就在半年前,下着第一场雪的冬日,他的女友离去了———白血病。他并没有哭,却在她的葬礼上说:“我对你的爱,永存。”
而有一种爱,像遥远的大海,即使被酷日蒸干了水份,它仍会化作甘霖,遍洒饥渴的大地。
第25篇、爱情故事那些年,我们班没有女孩
那些年,我们班没有女孩。不仅没有女孩,还全都是猛男。
请不要打听哥们儿我读的是啥专业,以免影响相关大学的招生。如果你实在对纯爷们感兴趣,来我们学校,只要看到一栋楼前悬挂着“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漂亮的美眉,敢于直面惨淡的单身”,便可以欣然入内,与一个又一个传奇人物会面。如果不小心你还是个女孩,千万要小心被围观哦。
班上没有女孩的那些年,我们的生活异常单调,所以,一旦有女生出现在我们的世界,哪怕人家只是路过而已,也会立刻被导演成女主角。你别不信,这种撒网的方式有时候也能捞到小金鱼,紫蕙便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条小鱼。
紫蕙出现的时间是深夜零点,地点有点尴尬——两栋男生宿舍楼之间,以我们班为首的工科宿舍楼在左,右边是文科宿舍楼,学校似乎故意安排似的,竟然把体育学院的宿舍楼也安插在对面,虽然住的人数远不如工科宿舍和文科宿舍的多,但体育学院猛男们的形象却丝毫不比我们班的差。所谓一条道上不能立两个码头,更何况两栋楼之间就隔十几米。
毕竟都是大学生,平日里还相安无事,但一到争夺有限的美女资源时,便把一切风度抛之脑后,谁最男人,谁就是赢家,这是我们班的规矩,更是两栋楼的默契。
紫蕙之所以会被我们发现,是因为她走得很慢,之所以走得很慢,并不是留恋两栋宿舍之间弥漫的男人味,而是崴了脚,痛得直接蹲在地上,欲哭无泪的样子。
我们观察了很久,她只打了一个电话,从说话的口气上看,很明显是打给男朋友的。这个情节曾一度让我们的故事无法再进行下去,但戏剧性的是,十分钟、二十分钟过去了,白马王子并没有出现,而紫蕙懊恼得把手机摔在地上了。这种细节很重要,要知道,我们班的猛男都看到了,她高高举起手机,狠狠摔在地上,然后把头一扭——对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死心了。
那一刻,趴在栏杆上的猛男们都暗自叫了一声“爽”,但还是很有组织纪律性地只鼓动我们班长帅哥单枪匹马下楼去找她,要知道,芳心这种稀有物不喜欢团结,它偏爱英雄主义。
班长到达楼下的时候,紫蕙还是一动不动,这是一种好的征兆,但是,当我们暗自欢喜之时,对面杀出了个程咬金,看身材便知道是体育学院的。他和班长对视了大概十秒钟,我猜测,要不是当时紫蕙抬起头来看着他们,必然已经上演了一场自由散打。
毕竟班长是搞测量技术的,逻辑思维非常敏捷,他耸了耸肩,指了指蹲在一旁的紫蕙,意思是说,你看,我只是来帮助这位同学的,不想和你有什么冲突。而这句话的潜台词则是,猎物是我先发现的,你先滚蛋,马上!
可惜搞体育的男生头脑简单,完全没有理解班长的意图,竟然也耸了耸肩,还抢先一步靠近紫蕙。班长也连忙跟着上去对美女嘘寒问暖。那天晚上,两个猛男就“如何送一个女孩回宿舍”的问题讨论了大概半个小时,但最终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末了,还是人家紫蕙提出建设性意见——你们去拿根拐杖给我就行。
两位猛男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拐杖是什么,便听到两旁楼里传来一阵激烈的敲打之声,不到两分钟,便从空中飞下十余根拐杖,那都是兄弟们电脑桌的腿……
往后的日子,如果你看到有人的电脑直接放在宿舍地板上,那么此人一定参与了那晚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那么,故事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其实这已不再重要。我只是想告诉你,那些年,我们班没有女孩,兄弟们却照样干了许多浪漫的事。如果你硬要逼问我,紫蕙后来到底怎么样了,我只能透露一个细节,有一次偷听班长打电话,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听筒里清晰地传出来,她说,那晚,你的确很帅。
班长很高原反应地回了一句,不帅不帅,随便长的。
第26篇、爱情故事闺蜜不是你的情感专家
小黛低着头对老公说:”你说得对,以后我们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我再也不找闺蜜当情感专家了!”
小黛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两个人亲密无间,无话不谈。一路走来,小黛恋爱、结婚,闺蜜都没少当参谋。
“恋爱容易,婚姻不易”,小黛结婚后,却总是与老公产生矛盾,甚至吵起来,有时还吵得天翻地覆。每次吵完架,小黛都会拎起包“离家出走”。她只有一个去处,那就是闺蜜家。
那次,小黛要老公上交工资,每月给他发零花钱,老公不同意,说男人没了财政大权还叫啥男人。夫妻俩争执不下,战争逐步升级,从语言交锋上升到小黛摔了茶几上的遥控器、老公摔了烟灰缸。
“轰轰烈烈”一番折腾后,小黛来到闺蜜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闰蜜安慰一番后,开始帮她分析:要想管住男人,首先要管住男人的钱包,女人在家中管钱,才能体现女主人的绝对权威,所以坚决不能让步,一定要和老公斗争到底,争取最后的胜利。
小黛听闺蜜分析得头头是道,不停地点头。接下来,小黛按照闺蜜说的方法,等老公主动来接她,然后和他谈判,讲条件,让他答应小黛提出的“条约”。小黛老公倒是主动来接她了,不过一听她的要求,一下火了:“这根本就是不平等条约!”小黛按照闺蜜的嘱咐,不妥协,不让步,坚决到底。僵持到最后,老公终于答应了小黛的要求。
不过后来的日子,并没有按照小黛想象中的幸福方向发展下去。老公对她疏远了许多,而且也开始说谎骗她,尤其是老公的奖金,因为每个月没有固定数额,所以他交的很少。小黛怀疑老公在偷偷攒小金库,老公说她跟防贼似的防他,还说她变了,不像以前那么单纯了,恋爱时两个人多好,彼此信任,毫无设防,可是现在就像对敌斗争一样。
不多久,小黛的婚姻出现危机,她发现老公和别的女人来往密切。委屈的小黛把这事也告诉了闺蜜,闺蜜又是一番出谋划策,要她死看严守,把老公拴住。
谁知,还没等小黛实施她的计划,老公“疑似出轨事件”就被传扬开来。原来,小黛闺蜜无意中和别的同学谈起小黛的婚姻,而那个同学正好是个“大喇叭”,很快宣传得众人皆知,弄得小黛尴尬极了。其实,老公出轨根本是子虚乌有。
终于有一天,小黛老公郑重地对她说:“这样的日子,我真的不想过下去了。”小黛哭了,老公说“其实,我知道你性格单纯,没那么多心机,一定是你那个闺蜜当你的情感专家,在背后指挥你。”小黛流着泪点点头。老公说:“夫妻间的事,只有我们两个才最清楚。让外人掺和进来,只会充当搅局者。婚姻是我们俩的事,即使遇到问题也应该是我们俩来解决。清官都难断家务事,何况你那个闺蜜。”
小黛低着头对老公说:“你说得对,以后我们的事,我们自己解决。我再也不找闺蜜当情感专家了!”
第27篇、爱情故事告诉她,男人也有害怕的权利
公司年底裁员的消息一出,我如惊弓之鸟,整日惶恐不安。无论是从资历还是业绩上来看,我在部门里都不占优势。一想到刚出生不久的儿子,渐渐年迈的父母,以及每月按时被银行扣走的房贷,我陷入一种焦虑不安的状态。
是的,我很害怕。害怕自己失去这份工作后,这个家就失去了顶梁柱。但我又不敢将自己有可能面临裁员的消息告诉妻子,总觉得这是男人的责任,不能给她带去压力。心里那种焦虑不安的情绪,越是压抑,越是找不到出口。回到家,脾气变得异常暴躁,妻子稍微唠叨两句,我就生出一肚子无名火。
后来我干脆下意识地选择逃避。每天下了班,不是去找兄弟喝酒,就是在大街上闲逛,以此来消磨时间。消沉了一段时间后,妻子大概觉察出了我的异样,以为我不务正业,和我大吵一架。之后,两人谁也不理谁。
就在这时,母亲爬楼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去医院的路上,我心里前所未有地害怕。开车的手有些不听使唤,失去了往日的镇定。后来,只好换妻子来开车。不过好在,母亲做了检查后,并无大碍。
晚上回到家,妻子和我进行了长谈。在她反复询问多遍后,我只好将自己目前的处境告诉了她。听完后,妻子看着我,有些心疼地说,你真是傻啊,咱俩是夫妻,一条船上的人,遇到问题自然要一起承担。别怕,这个家还有我呢。
那段时间,有了妻子的鼓励和支持,我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不再杞人忧天,业绩有了大大的提升。年底的时候,不仅裁员的名单里没有我,反而升了职加了薪。
所以我想说的是,其实男人并不是无所不能无坚不摧的,就算再坚强,遇到难过的坎儿时,也会觉得害怕。我们总觉得只有女人才可以脆弱,实际上,男人也有害怕的权利。
这种时候,逃避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不妨直接告诉妻子,你遇到了困难,需要她的支持和帮助。这样不仅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还能在她的帮助下,让你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28篇、爱情故事一位农民工的七夕节
他是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
他与妻约定,每年农历七月七,他回家一趟。这是因为,七月七是他妻子的生日。听妻说,因为是七月七出生的,母亲给她取名“七巧”。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是希望女儿像仙女那样心灵手巧,做起活儿来样样拿手;其二是祝福女儿能够得到一位如意郎君,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娇小玲珑的妻做起活儿来心灵手巧。但是,他却认为他没有给妻带来富足幸福的生活。他深感内疚,总觉得对不住妻。
他尽最大的努力,希望能给妻带来好一点儿的生活。每当看到别的女性衣着漂亮,戴着金光闪闪、明晃晃的首饰,他就眼热。遗憾的是,他还没有给妻买过一件首饰。不是他买不起,而是妻多次阻拦。因为家里穷,妻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女人。
现在孩子大了,家里的瓦房也变成了二层半的楼房。吃的、住的、用的都好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给妻买一件首饰。
天刚刚亮,他就起床了,整理好行李,看了看那红色的盒子,把它放在哪里呢?放在兜里,不放心,怕小偷给偷走;放在行李里也不妥。左思右想,他一拍脑门,有了,放在又脏又破的蛇皮袋里,谁也不会想到蛇皮袋里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他把红盒子放在内衣兜里,把内衣包好放在蛇皮袋里,里面再放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他认为这样就安全了。
为了赶时间,他多花了一倍的钱坐上了一辆“灰狗”。他恨不得马上见到心爱的妻子,不耽误与妻共度七夕夜。他走到车上第二排,选了靠窗的位置,把蛇皮袋放在行李架上,坐下。车出发了,那车速快啊!他的心情跟随着车速一起飞扬。他欣赏着车外的风景,想着与妻那欢快的时刻,禁不住露出了笑容。怎样把礼物献给她呢?放在身后,让她猜猜是什么?像西方人的礼节,单膝跪下?这是中国人的情人节,要按中国人的方式去……在思绪中,他打起了瞌睡。
身旁的小伙子说,既然你瞌睡了,咱们换换位置,你睡着也方便,我也可以观赏外面的风景。他与那小伙子换了位置,又开始想象即将到来的欢快的时光,然后慢慢地睡着了。在睡梦中,突然听到“嘭”的一声,他就钻进了前面的车座底下,失去了知觉。
一刹那,就夺走了好几个人的生命。刚刚与他换位的那个小伙子,头一下子就被削掉了。右边那位左半臂被撞掉了,疼得晕死过去。车内尖叫声、血腥味、流淌的血水,混杂在一起。人们一边打120求救,一边寻找幸存者。他被人从车座底下拉出来时,头上血淋淋的。拉他的人摸摸他还有气,就大声叫他,让他醒醒。当他被唤醒时,第一句话就是:“我的蛇皮袋呢?”那人说,你的行李在这里。那个蛇皮袋,满是血迹,看着破破烂烂的就当垃圾扔了,蛇皮袋与车内的垃圾一起被运往垃圾处理站了。
他一只手捂着伤口,一只手拦截出租车。人们拉都拉不住他,劝他说,那里有十万、二十万也不要了,先顾命吧。有了命什么都有了,没了命什么都没了。他不听。他说,那要是十万、二十万也不要它了,但那是他的一颗心。他拦到一辆出租车直奔垃圾处理站,到了那里就扑过去,双手扒着,血水顺着他的脸往下淌。他终于找到了蛇皮袋,找到了他的红盒子。人们把他拉起,送到医院帮他处理伤口。医生给他缝了8针,包扎好伤口,挂上吊针。医生说,已经下班了,等到明天做个CT吧,先躺下休息。
他不休息,吊针打完就急赶着搭车往家奔。当他到家时,已经是夜间11点了,妻正心急火燎地等着他。当他捧着红盒子扑到妻的怀里时,妻看到他那吓人的样子,忙问道,你这是咋了?
他笑着说,出车祸了,能捡到一条命,已经够不错了。他颤抖着手,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取出金光灿灿的项链,给妻戴上。“你戴上它,漂亮。”说完,他微笑着晕厥过去。
妻又惊又喜,搂着他,泪流满面……
妻说,你真傻,为了它命都不要了?
妻又说,这是我过得最幸福的七夕节。
第29篇、爱情故事阳光路十七号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第30篇、爱情故事谁也不欠谁的
我和老公结婚多年,没有太多的风花雪月,可是生活的磨砺已经让彼此成了对方不可或缺的另一半。身边的朋友、同事也大多是已婚之人,但在如何爱自已另一半的问题上,我与一些女性是有分歧的,当然自己也曾有过困惑。
记得有一次,在办公室里,我给老公打了个电话,和他聊了一会儿,准备挂掉时,我对他说了句“你一定好好吃饭,听见没有?”放下话筒,一个刚结了婚的女同事就笑我:“哎呀,怎么你和老公说话的口气,像当妈的对孩子一样,他又不是3岁小孩子,吃不吃饭自己还不知道?”我有些愕然,难道不该心疼老公吗?他做起事来是个男子汉,可在生活里有时就像个孩子,不知道照顾自己,经常啃方便面,可我没将这些话对同事说。
假日里,和几个朋友约好去商场买东西,我挑了一大堆老公爱吃的食品,有个同事问我:“你怎么买了这么多吃的?吃得了吗?”我随口答道:“这里面好多是我老公喜欢吃的。”她睁大了眼睛:“你还给他买零食?”我很诧异:“这有什么奇怪的?有时他给我买,有时我给他买。”她说:“反正我从来没给我老公买过,他给我买还差不多。”这回轮到我感觉好笑了:“谁给谁买又有什么不同呢?”“当然不同,女人就应该是被宠的嘛!”
这两件事之后,我对自己怀疑起来,对老公是不是没必要这样呢?看着办公室里其他结了婚的同事,不知活得多轻松。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硬起了心肠,决定不再像以前那样了:他自己的事让他自己去解决好了,他应该好好宠我才对。可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自己就忍受不了那份牵挂了,看着他有时靠方便面襄腹;看着他笨手笨脚地洗衣服、收拾屋子;看着他忙碌了一天之后还要为我做饭、陪我逛街……我的心并没有轻松下来,反而充满了痛惜。也许爱上一个人,就是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愿意爱他、宠他、疼他、怜他,而不是心安理得地只享受对方的付出。
在婚姻里,始终不会有谁亏欠谁的,这样天平才能永远平衡下去。
第31篇、爱情故事意外情人
“如果他发出约会邀请,你会赴约吗?”我的朋友塔米问道。她正极力把她男朋友的一个朋友同我撮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她才再三邀请我和她一起去打保龄球。
“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说。同时再次远远地打量他一番。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音乐会纪念T恤衫,上面印有一个我不熟悉的乐团的名字。一条人造革腰带紧紧勒在他瘦弱的腰身上,箍住那条破旧的牛仔裤。他脚上的保龄球鞋看上去是他外表上惟一显眼的装扮,但又不是大多数人穿着的那种租来的保龄球鞋。
不,他根本不是我心仪的类型。我喜欢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人。我理想的伴侣应该穿卡其布衣服和温文尔雅的衬衣,决不会自己去买一双保龄球鞋的。
“不过,如果他来问我的电话,我会告诉他的。”我说。为什么不呢?这意味着免费饭,也许还有免费电影。我的侠义心肠还让我想增强这个可怜家伙的自信心。何乐而不为呢?
他应该也对我感兴趣,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跟我讲过话。我想,他要么是沉默寡言型,要么是极度腼腆型。我又看了他一眼,断定他是后一种类型。
走之前,我站起身付费。他也站了起来,窘迫不安地走近我。
“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他的声音发抖,额上冒出冷汗。
终于来了,我想。“当然可以。”我回答。
他的脸上荡漾着开心的笑容。他说:“我会打电话给你。也许我们可以共度下个周末。”
第二天他没有打电话,第三天也没有。起先,我松了一口气,但后来变得不安。日子一天天过去,而他音讯全无,我被激怒了。我是因为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很差才答应跟他出去的,他居然敢不打电话!
6天后,我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明天能一起出去吗?”他问道。
“可以。”我说,做出了令自己都感到万分意外的回答。这些并不是我早就想好的说词。“你想干什么?”我问他。
“我在想,也许可以吃顿饭,看场电影。我7点来接你好吗?”
第二天晚上,他迟到了几分钟。他的手中拿着鲜花,叩响大门。我父亲走出去,对他说,他敲的那个门通向我家的车库。看到他没穿那双保龄球鞋让我舒了一口气,尽管比起他脚上那双难看的鞋子来,保龄球鞋看上去要时髦一些。这不是我的梦中情人在我们头次约会时应该选择的衣着,但我决定什么也不想,只要开心就行。
出人意料的是我的确非常开心。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次约会。刚开始我们还有点尴尬,但开始交谈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他风趣幽默,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联系。
不知不觉中,三年过去了,他建议我和他一起共度余生的每个晚上。我欣然同意。
11年前,我与一个不合我心意的家伙约会。8年前,我嫁给了我的绝配。有时,我仍不能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类型,但却比我少女时代的任何梦中情人都强。我的白马王子也许在某个地方,但我的心灵伴侣却就在身边。
第32篇、爱情故事关于硬币的爱情
那天,是女孩的生日,他送她一只透明的水晶瓶子,很美。
她说"每天放一枚硬币在这个瓶子里,用它去珍藏起你的快乐,不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幸福的人!"
"如果存满了呢?"
"那就放在我的口袋里。"
"想得美!"女孩笑着说,与此同时也从他眼睛里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专注。
"做我的女友吧。每一枚硬币代表我爱你的每一天!"他说着,把一枚一元硬币轻轻放在女孩的手心。
这太突然了,似乎有些不真实,他们是好朋友,两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他幽默帅气,是许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对她们不屑一顾,"难道这份感情是为我珍存的?"???女孩心里这样想着,手却先思维一步给出了答案,那枚硬币顺着手指滑落进瓶子,伴着清脆的响声,开始了一段甜蜜的储存。
那一年的情人节,他们去帮朋友的花店送花,娇艳的玫瑰带着祝福送到一对对情侣手中。累,却很充实,忙了一天,车筐里还剩一枝玫瑰,女孩核对着订单:"怎么多了一枝,应该送完才对呀?"他笑了,说:"送给你!"还有一盒心形的巧克力,于是,在幸福浪漫的气息里,第13枚硬币滑进了水晶瓶子!
春天的大自然充满了生机,几个朋友相约去旅行,大概要八九天,由于工作原因,他不能去,所以,女孩带上了他的爱??水晶瓶子。那天,直到机场检票的那一刻,他才匆匆忙忙赶过来,依旧是那个熟悉的笑容,"玩得开心点,我会想你的!"上了飞机,女孩打开了他塞给她的手提袋,里面有她爱吃的零食,随身听备用电池,磁带,还有他的手提电话,上面贴了一张小纸:"你们出去玩,人生地不熟,带着电话,遇事方便。"
那一次,女孩在蔚蓝的天空中把第82枚硬币放进了水晶瓶子,并且坚信自己将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跟他在一起的子是快乐、无忧无虑,可是有一次他几乎让女孩走到了绝望的边缘。那个星期天,女孩起得很早,因为他周五去外地出差,那天会坐早晨的高客回来,到了车站,有几辆车停在那,却不见他坐的那辆车,后来问了总站,才知那辆车在高速上出了车祸,乘客都被送进了市医院。
女孩几乎失去了理智,找遍了整个医院,??没有。于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给他打电话,突然,她听到了那熟悉的手机铃声,那声音发自***手中的透明塑料袋,走近了,女孩几乎要昏过,那里面正是他的手提电话,还沾了斑斑血迹,刹那间,她的天空坍塌了,泪水如山洪一样涌出眼眶......
不知过了多久,隐约听见有人喊女孩的名字,是他,他正在跑前跑后地协助护理伤员。她跑过去,顾不上许多了,他紧紧地抱住女孩轻轻安慰道:"没关系,只是一点皮外伤。"
"知道吗?刚才对于我来说像是过了一生之久。"女孩哽咽着说。
之后,他亲手把第396枚硬币放进了水晶瓶,并说他永远都不会离开女孩!......
夜已经深了,女孩准备储存第727枚硬币,可是当她打开钱包却发现没有零币,怎么办?一种不安涌上来。这时,电话响了,是他。沉默之后终于开口。
"我们分手吧,有另一个女孩为我存硬币了"
女孩木然了,"如果我还有一枚硬币,你会多爱我一天吗?"
他没出声。
第二天,女孩挥霍掉了那七百多元钱,也挥霍掉了他们曾经一起度过的七百多天,可最终还剩了一枚硬币,在瓶子里,静静的,这是哪一天呢?是最初的承诺?还是两人携手淋雨的欢笑?或者是一起看流星的浪漫?也或者,这只是一枚硬币罢了!
第33篇、爱情故事永远的蝴蝶
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南部的母亲的信。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呐。”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的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樱子的身体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上,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秋深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行动,却要叫我终生难忘了。
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
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南部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妈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第34篇、爱情故事栀子花,白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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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里总是有着秘密的,对于细心的我来说,发现秘密其实不过是很容易的事情。刘莹总是跟我抱怨说,这个地方真是没劲,找不到一处好玩的地方。我听了,没有做声。其实我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所在,只是刘莹没看到而已。
那是宿舍楼后的栀子树,我留意它已有些时日了。那棵树长得很隐蔽,倚着墙角,躲在一排桂花树后。五月的微风拂过,密集的绿叶里,竟探出一张素白的小脸,是栀子花开了。先是一朵,后又一朵,再一朵……我日日跑去看,小心地摘了一朵,夹在书里。夜里,刘莹闻到花香,爬上我的床,缠了我问,哪来的?我坚决不吐露栀子花的秘密,便说,买的。
我确信,偌大的校园里,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发现它。大学校园里有很多地方让那些俊男靓女们沉溺。而我,只是一个平常的女生,喜欢捧本书,寻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一看就是大半天。那棵沉默的栀子树就是我的最好写照,而我也愿意在自习的时候去树下看书,风儿轻柔,花香阵阵,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那日,照例去看栀子树,却意外发现一个男生,正提着方便袋在摘花,满树的栀子花,眼见得没了。我一阵心疼,叫,你怎么可以?
男生显然受了惊吓,匆忙间缩手,回头,一双细长眼,眯成弯月。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筛落下来,光影点点。他就站在那一片光影中笑了,你是楚楚?语调里,有掩不住的惊讶和欣喜。
楚楚,你的塌鼻子,怎么还没长高?他接着抛出这句,脸上的神情,已换成嬉皮笑脸的了。这神情,我熟极了,除了方兴宇,还能有谁?
童年,小山村,外婆家。
总有酸酸的山楂果可吃,还有大枣和小毛桃。外婆家的邻居有个淘气的儿子方兴宇,大我一岁,上树下河,无所不做。他带着我玩,却总惹得我哭,我生来的扁鼻子,他就塌鼻、塌鼻地叫我。这一叫,就叫了好些年,一直叫到我们都长大。
高一那年,外婆病重去世,我最后一次去小山村,碰到方兴宇,他已长成英俊的大男生。我们并排坐在从前玩过的大枣树下,听山风吹得呜呜响。疼我的外婆走了,这个小山村,再也不会和我有联系了。
静默中,方兴宇突然转脸看着我,轻轻地说,塌鼻,我们还会再见面吗?我对他的提问没有准备,只是随口说了句,也许吧,我要考大学,那所大学是我的理想,可它在南方,如果你能考到那里的话,我们还会见面的。
方兴宇久久没有出声,在我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认真地说,塌鼻,你要好好的。
这一句,像亲人的叮嘱。多年后,我记忆的触须,总会在无意间碰触到这句话,碰触到这个人,心里有点酸,有点甜。是山楂果的味道。
2
方兴宇摘的那袋栀子花,很快到了一些女生手里,她们欢快地叫着,方兴宇,再给我一朵。于是他便眯着细长的眼,分发他手上的栀子花,一边分,一边安慰,别急别急,都有都有。
那是他组织的舞蹈队,清一色的女生,跳一曲《望春风》。每年的6月份,学校都要搬出一台文艺汇演,有送旧迎新的意思。这年的文艺汇演,是方兴宇负责。其时,他念大三,已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文艺部长。
他带我去见那些女生,他介绍,这是我的塌鼻妹妹。女生们笑,冲我和气地点头。她们请我吃话梅,连话梅袋子都给了我。于是空闲的时候,我就跑去看她们排练,看方兴宇貌似专业地指导她们,这儿挥臂,那儿腾跳。
咖啡色T恤,白色休闲裤,方兴宇的穿着,随意里,透出英俊来。那遮不住的英俊,和他脸上一点点的坏笑,吸引得女生们蝶样地围着他。她们的眼里,柔情似水。
经常有女孩子对他发出各种邀请,比如自己的功课不好,让他帮忙补一下,或者有人说某某电影不错,晚上一起去看吧。每次方兴宇说出这些事情时,都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只是在我听来,这些邀请似乎都隐藏着别样的好感。
但方兴宇对谁都好。女生们要求,方兴宇,弹一曲听听。他答应一声,好。坐到钢琴前,十指弹跳下,瀑布一样的钢琴声,就哗哗哗地淌下来。女生们要求,方兴宇,我们跳累了,请我们吃冰激凌吧。于是他就跑去买来冰激凌。方兴宇买给我的,除了冰激凌外,还有山楂片,粉色小盒子装着,圆圆的山楂片躺在里面。他在众目睽睽下,举着山楂片朝向我,说,我的塌鼻妹妹,从小就喜欢吃山楂。
我吃着山楂片,舌尖上,酸酸甜甜。
没人的时候,我装着不经意地问他,方兴宇,你喜欢她们中的哪一个?他歪了头看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思索了一下后回答我,都喜欢。
最最喜欢哪一个呢?我不依不饶。
穿白裙子,长头发的那一个,方兴宇说,我们是高中同学,都认识6年了。方兴宇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现出认真严肃的神情。
我知道那个女孩,她叫林心月。很好听的名字,很漂亮的女孩。我的心,有些凉意。
3
大四下学期,方兴宇开始为找工作奔波,常常一连半个月不见人影。
我有意无意地,会想想他,在抬头或低头的刹那,想起他的坏笑,他的英俊,还有他那温柔的声音,直到想得心疼痛。那些日子,天空总是蓝得很澄清。又一年的栀子花开了,黄蕊,白花瓣。我的同学,都在加紧谈恋爱。
这时我才感觉到,原来校园生活也有些寂寞。
男生高原走到我身边时,是在一个黄昏,夕阳美丽得让人无法忘记,我就坐在栀子树下,看着夕阳发呆。高原给我看一些照片:我坐在小河边看书的,我在一树的栀子花下沉思的,我伏在桌上写字的,我手插在格子裙的口袋里走路的……我惊讶极了,问高原,这些照片哪里来的?
高原诚实地说,我偷拍的。很早就喜欢你了,你与班上的所有女生都不同,你的骄傲,是在骨子里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想的是,这个男孩真挺勇敢的,可这话,为什么不是方兴宇说呢?
4
方兴宇过五关斩六将,竟考进一家媒体单位做记者,年薪五万。
签下合同的那一天,他在我的宿舍楼下大声叫着,塌鼻妹妹!塌鼻妹妹!惹得整幢宿舍楼的女生们,都探出头来看。
我一路跌跌撞撞跑过去,他却拍拍我的头说,没事了,塌鼻妹妹,我就是想看看你,你上楼去吧。说完,他果断地转身离去,那边,正候着一个长发女孩,是林心月。
我傻傻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怨恨迭起,方兴宇,你当我是谁啊?
高原成了我的男友,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但却很体贴,给我买山楂片,还买大枣,吃着山楂片,嘴里虽有些酸,但心里却有着一丝甜意。只是总有点失落,这山楂片,与方兴宇买的,味道似乎不一样吧?
5
林心月突然来找我。
毕业之际,宿舍里很是杂乱,到处散落着方便面盒子,饼干袋子……大家都是早出晚归,每个人都奔波在应聘路上。林心月就是这个时候,敲开我的宿舍门,她在一地的方便面盒和饼干袋子中,踮着脚尖走到我跟前。她说,何楚楚,我是来向你求助的。
她跟我说起她和方兴宇的故事,八年相恋,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到找工作,她一路跟着方兴宇。甚至他最初上大学的费用,都是她父母替他交的。她的家人,早已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员。却换不到他一句承诺,她的眼里有泪盈眶。
她问我,到底怎样,方兴宇才肯好好爱?轰的一下,我只觉得心的哪块地方缺了口,风也灌进来,雨也灌进来。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笑着告诉她,方兴宇喜欢蓝色,爱吃辣。还喜欢,吃大枣。
第35篇、爱情故事爱你,不告诉你
密雪笼罩着山谷。狂风一吹,便腾起团团烟雾。在这罕无人迹的雪山上,铺天盖地的雪浪轰击着一切。
两个人在山路上艰难地移动着。他们都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进山,途中意外碰到暴风雪,迷了路。
在此之前,他们仅仅只是要好的同事,虽然从接触中感受到了彼此的爱慕,但从未表白过。这次旅行是男人蓄意已久的,小心翼翼地说给女人,果然一拍即合。
雪越下越大,每走一步,都要付出相当大的力气。他们手拉着手,在没膝的雪中艰难前进。衣服已经湿透了,冷风一吹,两个人都冻得嘴唇青紫。
已经三天了,他们仍找不到出去的路。体力严重透支,最糟糕的是,食物也越来越少了。男人把所有的食物都集中到了女人的背包里,由女人规划,控制每天的食量。
路过一片树林时,女人掉进雪洞里,扭伤了脚。男人已经极度疲惫,不可能背上女人前进。斟酌再三,只能由男人独自前行,找到出山的路,寻求救援。
男人为女人架起了帐篷,安顿好。
女人告诉男人:“还剩下八块压缩饼干,我们一人四块。”随后叮嘱男人出去烧水。男人烧好水送进帐篷来,女人说饼干分好了,装在两个人的包里。男人摸了摸,凭感觉,的确是一样多。他拉着女人的手,说:“等着我,我马上回来。”
直到这时,他们仍然没有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恋。这种情况下,可能一分手就是永别。如果,他们中只有一人能生存,那何必让对方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逝去的爱人呢?
男人替女人拉上睡袋,转身。
男人每走一段路,都做下记号。他一心想着找到救援,回去接女人。男人渐渐支撑不住了,终于,他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倒下了。失去知觉前,他想,女人的食物还够吗?还能撑住吗?
醒来后,男人发现自己躺在救援队的帐篷里。朋友知道他们一起进山,一连几天没有回来,猜想他们遇到了险情。为了找到他们,救援队已经进山搜救很久了。他们先找到女人的帐篷,然后顺着男人留下的记号,找到奄奄一息的男人。
男人的体温渐渐恢复,醒后第一句话就问:“她呢?”大家不语。
男人一呆,挣扎着要去找她。
救援队长低声说:“她不在了,可能是出去融雪烧水,没力气回到帐篷,冻死了。”
三年后,男人结婚了,是一个和女人一样喜欢户外运动的可爱女孩。女人走后,这个女孩陪男人走过了最难过的日子,男人逐渐快乐起来。
当年的救援队长参加了他的婚礼。
婚礼后,队长来到女人的墓地,女人在照片上,笑容依旧美丽。队长对女人说:“你放心吧,他结婚了,很幸福。”
女人不是冻死的,救援队发现她的时候,她好好地躺在帐篷里,睡袋盖得很好,男人替她盖好的,她舍不得动。
女人是饿死的,她的背包里只有几块平平的石板,根本不是什么压缩饼干。他们当时仅有的压缩饼干,不是八块,而是四块。女人把仅有的食物都留给了男人,她骗过了他,因为,她真的,很爱他。
队长发现女人的时候,她早已经僵硬的手中,紧紧攥着一张小纸条:“我肯定撑不到他回来了。别告诉他,他该有自己的生活。”
第36篇、爱情故事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第37篇、爱情故事亲爱的 你回回头
街上的阳光,招摇满街。我睁不开眼,一路抬着手,遮在额上,慢慢地走。一双熟悉的脚停在面前,我没有抬头,而是轻轻地绕过去。它们踢踢打打地跟在身后。手机响了,我没看,它一次次响起,伶仃的声音让我心力憔悴。
我的花店在罗拓的写字楼对面。他常常在黄昏时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进店,也不说话,从花篮里抽一些花草,措配之下,是另种夺人的潋滟美丽:“算一下,多少钱?”
罗拓盯着我在计算器上跳动的手指说:“你应该去弹琴而不是在这里卖花。”
“我更喜欢开花店。”
罗拓就不再说话,专注地看我的手指,至于那些花是送给谁的,我从不追究。罗拓来得渐渐频繁,却不见买花,只告诉我某些鲜花怎样搭配才更完美。
他总是抱着包好的鲜花问我:“送给谁?”
我用鼻子哼哼地笑:“喜欢谁就送给谁嘛。”那时我们已很熟悉,他随便喝我杯子里的水,脸皮厚厚地说这是在和我间接接吻。我心里热一下,嘴上说啊呸。
一次,罗拓正坐在店里抽烟,懒散地伸着长长的腿,指点我怎样用细碎的叶子点缀一朵花的美丽。他说:“傻西,你一天到晚忙着给别人包装幸福,为什么就不想想自己?”罗拓叫我傻西而不是小西,我喜欢这个名字,黏稠亲昵的感觉。
他咬着香烟看我,夕阳弥漫进来,花香满屋,一屋子安然的静谧,花草的叶子在细微的风里喘息。一个穿着蓝色职业套装的女子,一直站在门口,保持着她不想丢掉的从容。
我说:“小姐,您要花吗?”其实,我是明白的,纠葛在她眼里的前尘,只与罗拓有关。
罗拓摇过转椅,慢慢站起来:“欣兰。”没有慌张,仿佛一切皆在掌握。
“哦,原来你在这里。”
罗拓说:“最近有点忙。”欣兰笑笑:“哦,知道了,是该很忙,都忙到花店里了。”
罗拓笑了笑,有些无奈:“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
受伤的眼神,欣兰还是藏不住,她掏出一串钥匙。撕扯系在上面陈旧的中国结,她撕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它固执在上面不肯离开。欣兰把它扔在柜台上:“或许我早该还给你。”
她离去,是依旧的昂扬。
罗拓说,某一天早晨上班时,他被街对面的那个女孩子迷住,一边唱歌一边用手指在门面玻璃上画满锦簇的鲜花。他想知道这个女孩子的心,是不是像春天的原野,开满了鲜花。那是他买花的初衷。
我没有足够的定力拒绝一场爱情如此开始,可以不要这样的开始,但我无力拒绝罗拓这个沉默时嘴角都带着温暖的男人。
罗拓把他家的钥匙塞进我的掌心:“傻西,你什么时候想去都可以。”
我看它们,圆润的,被使用过的痕迹。即使上面的中国结不在了,却依旧弥漫着欣兰的气息,它们被我锁在抽屉里。爱会让每一个女孩子细腻如丝,我不是罗拓眼里的傻西,不想让罗拓看成是随便轻贱的女孩子。心却一直被他攥在掌心里,暖暖中有一丝窒息的痛。
雪花蔓延了北方的天空,我出生在凛冽的天气,罗拓送的生日礼物是一部彩信手机,他把我拥在胸前,拍了一张传到自己手机上:“任何时候,只要想你。就可以把你的傻样抓过来。”
那夜,和罗拓私密到没有丁点儿缝隙。
我奔跑在圣诞前夜的街上,买圣诞树以及漂亮的挂件,爱情让这个冬天变暖。
我抱着巨大而蓬松的圣诞树,第一次,我使用这串钥匙,给罗拓惊喜。
罗拓却在家里,他扒拉开圣诞树,喃喃说:“傻西。”我扔了圣诞树打他:“讨厌,本想给你惊喜的。”
罗拓怔怔地望着我:“傻西,傻西……”泪就涌出来。我从没见过流泪的罗拓,我说:“罗拓你别吓我。”
从罗拓躲闪的叙述中,知道欣兰被公司的员工扣留了。因为失恋,欣兰无心经营,甚至吸毒,公司败落得厉害,几乎处在濒临破产的边缘。四个月没拿到薪水的员工愤怒地扣留了欣兰,让她筹集资金。
罗拓眼里装满自责,它们像坚硬的石子,纷纷撞向我的身体,我听见了自己被击中的声音。
罗拓猛然问抓住我:“都是我 ”我缓缓说:“罗拓,需要多少钱?”罗拓说了一个数字,几十号人,4个月的工资,它们巨大无比地积压过来,我只能怔怔,这是我无能为力的唯一表情。
罗拓望着倒在地上的圣诞树,惨淡一笑:“傻西,我打算把房子抵押出去。”这时,我才看见罗拓攥着一个文件夹。我打开它们,是罗拓全部的家当,甚至零散的票子。我哭了,抱着我的圣诞树哭了:“罗拓,你让我把它放在哪里?”其实,我的哭泣,与圣诞树无关,穿过罗拓的眼神,我洞穿了所有的未来。
圣诞夜,在一家叫伤的酒吧,暖暖的酒一点点沸腾了身体。关于罗拓的点滴,若飞旋的花瓣,晃啊晃,眼泪落下来,一直喝到酒吧里只有我和调酒师。
我望着他,边喝边笑边落泪,看着他把头发漂得跟五彩的鸡毛掸子的模样我就想笑。他把红茶放在我面前:“喝杯茶如何?”我不理他,我没醉,心从未如此清晰过,所有的片段来回闪断,像落叶缓缓滑过季节的末梢。狂欢人群渐渐疏离,黎明一点点逼进酒吧。我给罗拓打了手机,拍了一张黎明的天空传过去:罗拓,圣诞快乐。然后我隔着一杯酒望着手机彩屏,恍惚中好像隔绝了一个世纪。
手机清脆地响起来。我跟调酒师说:“请你帮我按一下接收键。”他看看我,我说:“按。”他按下去,隔着琥珀色的葡萄酒,我看见安睡如婴的罗拓,蜷缩在晨曦穿透的床上:你也圣诞快乐。
他身边的另一个枕头,有着明显凹陷的痕迹c他睡了-拍照片发彩信的,定然是欣兰无疑。我的心一阵疼痛。
我说:“来,跟我拍张合影。”我揽着调酒师五彩鸡毛掸子一样的脑袋,绽开灿烂的红唇。然后按下发送键。调酒师手里捏着面巾纸,随时准备为我拭泪。我却笑了,内心干枯,所有的液体,已消耗殆尽,我只想找一张床,好好地睡上一觉,醒来时已是往事无痕。
街上的阳光,招摇满街。我睁不开眼,一路抬着手,遮在额上,慢慢地走。一双熟悉的脚停在面前,我没有抬头,而是轻轻地绕过去。它们踢踢打打地跟在身后。手机响了,我没看,它一发次响起,伶仃的声音让我心力憔悴。
我打开手机,彩屏上的罗拓与我近在咫尺,一张又一张几乎相同的镜头,我们咫尺之间的侧影,下面有罗拓的字:一直发到你停在我的面前。又一张:一直发到你站下一直发到你回过头……一直发到你听我说我爱你。
我怎么可能接受一个刚刚还睡在别的女人身边的男子的求爱?飞奔着穿越街心,心像雪花,飘飘地落满了这个城市的角落。迎面撞到一辆车上,世界便像了旋转的摩天轮。
醒来时,欣兰在。我缓缓地扭过头,不想看见下一幕。欣兰说:“如果可以,请原谅我。”
然后我知道了整个阴谋,其实欣兰根本没有吸毒也没有破产,更没有被扣留,她只想用这样的方式让罗拓陪她过个圣诞节而已,不知情的罗拓却为此奔波得心力憔悴。今天早晨,她才告诉罗拓真相,“那一刻,他像疯狂的牛,一个旧情重燃的人怎会睡得那么香,我只是把客房的枕头搬过去而已。”
我眨着眼睛看她,她拍拍我的手:“如果拥有你的幸福,即使不再醒来又如何?”
我不停地问自己:信不信?信不信?
手机响了,是罗拓,他的表情伤心欲绝,下面是我蹭着调酒师五彩脑袋的照片:傻西,难道一夜之间你爱上了一只火鸡?
望着望着,眼泪哗啦就落下来,拍了自己的脸传过去:撞残了的傻西只能爱上一只火鸡。
罗拓一头扎进来:“傻西,车没撞你,是你一头扎到车上,吓晕了而已。”
我爱罗拓,爱上这个圣诞,像传奇。
第38篇、爱情故事蛋奶
他不吃鸡蛋,打小就不吃。冰箱里塞满牛奶,一个人时,以牛奶充饥。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他的业绩得到肯定,终于得到提拔,却为着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躺进医院。
她想尽办法给他补,他太挑剔,都不满意。她也明白,他挑的其实是她。他小她一岁,就像她的大孩子,她事无巨细地照顾他。偌大的城市里,他们像两个摸着石头过河的孩子,相互搀扶着向前走。每走一步,他都觉得很温暖。后来,他觉得束缚,嫌她管头管脚,像个叛逆的孩子,越是管,越变本加厉,夜里不回家,喝酒抽烟一样不落。她不是不好,只是这些年过下来,他已没了爱的感觉。到底是爱过的,再怎么疯,那句话始终说不出口。
他望着面前或炒或煮的鸡蛋发脾气,她落下泪来。他知道医生的叮嘱,也明白她的用心,每天为他补充两只蛋的营养。只是,他打小就不吃。
那一日,她送早饭迟了,他躺在床上饿得手软脚软。她手机关了,他开始担心,当她的脚步声响起,汗水满头跑过来,焦急又变成了责怪。
她不辩解,递过来一大杯牛奶。奶是热的,竟是淡黄色,像小米粥上面的那一层油,格外的香。饿极了,也没想太多,一股脑灌进肚子里。
看着他喝完,她拿过杯子去洗。是什么牛奶?他问。
她笑一笑:蛋奶。再问,她便不说了。他一天天好起来,也喜欢上蛋奶的味道。出院后,依旧忙,每天早餐桌上,都摆一杯热蛋奶,有时是微微的甜,有时是淡淡的成。
出公差,在外面呆很久,想喝蛋奶,跟女秘书跑遍几条街,人家听都没听说过蛋奶。
后来,他和她还是分开了。
新的生活,他忘记了蛋奶的味道。开始是新鲜的,也自由,后来回家看不到她,像个没人要的孩子,日子很难熬。
不久,附近的小吃店挂出招牌:蛋奶。只在早餐时供应,每人只限一杯。那一天,他跑去吃,赖着不肯走,非要喝两杯。向服务生问这问那,服务生只是笑,不多讲什么,他也就不去探究。
每一天,他都去那里吃早餐,捧一杯蛋奶,想很多的事。
半年就这么过去了。
又有应酬,他坐在小吃店门口的台阶上,吐得一塌糊涂。很想喝蛋奶,很想她。住院的那些天,她每天都带一杯热蛋奶,单位医院两头跑,还要忍受他的坏脾气。她其实很傻的,高楼大厦她不要,锦衣玉食她不要,只要守在他身边就好了。他睡不着,爬起来上网。在一起时,他与她共用一个QQ,好友分组,是他的同学与她的同学。她没有秘密。很多的信息涌过来,都是她的。他一条一条翻看,心就一点一点痛起来。
原来,是同学的妈妈教她做蛋奶。第一次做,她凌晨四点便动手,牛奶入锅,奶煮开后,将打好的蛋缓慢滴入奶锅,一只手用筷子在锅里搅拌,一直搅到牛奶与蛋混为一体,没有一点鸡蛋的痕迹。做不好,倒掉重做,第九次,她做成了蛋奶,她的手也多次被烫到。
分开后,她在小吃店做帮工,离他们从前的家不太远,只做蛋奶。每天做很多杯,只有其中一杯才能被他喝到。原来,她的爱,从不曾离开。
他跑到厨房,照着单子下锅。怎么也做不好,不是做成蛋花奶,就是把奶烧糊。结果,手忙脚乱,把锅掀翻,整个锅扣在脚面上。
他扶着奶锅,眼泪糊了满脸,终于明白,她对他的爱。
第39篇、爱情故事爱情还原点
妇联和电视台在“好夫妻”颁奖现场做了这样一个测试:让50对好夫妻100个男女各自写出和爱人从认识到现在最让自己感动的三件事,然后分别念出来。
最让人感动的是这样一对夫妻,结发71年了,丈夫89岁,妻子86岁。
这对好夫妻都是主持人代笔的,分别写出的是这样的三件事——
第一件:逃荒途中,妻子怄气,丈夫也怄,妻子一气就扒上了运煤的火车,说各走各的,丈夫躺在地上不管。直到火车开了,妻子哭起来,却不敢跳,丈夫大叫救命,也不敢上。车走了,丈夫就一直顺着铁道跑,从跑到走到爬,疯了一样满身是血。这样过了一天一夜,就在铁道边上,二人终于爬到了一起,妻子是火车停了才跳下来往回跑,也是从跑到走到爬,一身的血。
第二件:还是逃荒途中,夜宿路边窑洞,遭遇两个闯洞的刀客,两把刀,逼着让男的出去女的留下。妻子一听就撞窑壁,要以死保全贞洁,丈夫扑上去就拼命,让妻子陕跑。刀客打倒丈夫踩住他说:“让我砍你一刀,我俩就走人!”丈夫说:“先让我老婆走远,我让你俩一人砍十刀!”两个刀客收了刀,转身走了。
第三件:仍是逃荒途中,满途都是饿死的人,夫妻俩也快饿死了。听人说,山里有人家,还能讨来吃的,二人就往山里走,走不动了就爬,但两天过去,没有看到一户人家。二人再次从昏迷中醒来,妻子从怀里摸出一块窝窝头,对丈夫说:“我藏了两块这个,救命的,现在咱吃了吧,吃了赶紧出山。”丈夫两眼放光,接过来狼吞一口就下肚了,这才发现,本来就一块,妻子根本就没吃,笑了一下让他快走,别管她了。他一下子有了好大的力气,背起妻子就走。
主持人读完后已是泪流满面,在场的众人这才明白爱情的“游戏”是玩不起的,这里面的天高地厚是谁也摸不着边也够不着底的,她也只能就这“游戏”说出她的理解——
爱情,各有各的特色,但共性还是有的。他和她,死亡线上都能撑出个样子撑出个结体,还有什么日子不能一起过的?就像两座山,根都连在一起了,还怕什么风风雨雨天长日久?这是爱情的还原点!
是的,是还原点!
在携手起步时,如果能创建出这样的还原点:危难关头的善良本性,疑惑疼痛后的结体交融,困苦零线上的生死与共……那么,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经历什么样的考验。两颗心都会不约而同的自动点击还原点,尔后就会将眼前的一切再次刷新: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第40篇、爱情故事白糖水般的爱情甜在心里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第41篇、爱情故事你在心就安
女人对男人的不满意,是从他公司的几次提拨干部开始的。这次, 男人的公司又提拨了几位干部。女人看了很羡慕,她就批评男人说, 论学历,论工作能力,你都比他们优秀,你在大学还是班干部,你咋就提拔不上去呢?
男人不语,就笑了笑,很无所谓的样子。
女人就更生气了,真是恨铁不成钢。
女人琢磨不透, 在公司里,他很优秀,还搞出了几次重大的科研项目,为公司节约了成本。可以说,他是公司元老级的人物,可每次提拔干部都没有他。她想不通,就找朋友到公司去打探,经打探才知道,是他太死脑筋了,说白了,就是不会和领导靠近乎,过年过节也不给领导送礼,这样的人就是工作得再好,领导也不会提拔。
知道了这个原因后,女人就开始背着他攒钱,平时,女人喜欢买高档的护肤品,服装,保健品。现也不买了,省吃俭用的。她知道,这点儿牺牲算不了什么,只要能帮男人,她付出什么都愿意。
快到中秋节了,女人知道机会来了。女人把一万块钱交男人的时候,男人吃了一惊,说,你这是干什么?女人微笑着说,为你的前程埋单。男人明白了女人的意思,男人说,这么做,会葬送了我的前程。
女人想,男人真的太死心眼儿了,太不近人情,自己为了谁啊。反说葬送了他的前程,女人很委屈地哭了。
男人见女人哭了,就慌了,男人说,我去还不成吗?男人就拿了钱,走出了家门。
很晚,男人才回到家。男人带着醉意。他告诉女人,今天很巧,领导在家,领导见他来送礼,很高兴,说他确实是个人才,还留他喝了酒。
女人幸福地抱住男人,她知道男人提拔在望了。
后来的事,没有像女人想的那样发展。那天,女人还没下班,就接到男人同事的电话,告诉她不好了,他们公司的领导因有腐败问题被抓起来,他也被带走了。
女人听到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女人慌忙收拾东西,匆匆赶到了男人的公司,知道男人真的被带走了,接受检查去了。女人差点儿晕倒。女人真的好后悔,后悔不该让男人去给领导送钱。女人恹恹地回到家中,期盼男人回来。女人现在才知道,什么名利,都是空的,她现在什么都不要了,只要男人,只要自己的男人平安回家。
这时,门开了,是男人回来了。
女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定眼一看,真的是自己的男人。女人扑过去,紧紧抱住男人,眼泪就禁不住流了出来。
男人就羞她,这么大还哭鼻子。
女人抱怨自己,不该让他去给领导送钱的。
男人笑着从屋里拿出了那一万块钱。女人呆住了。男人说,我要是真的送出来,这次就真的回不来了。那天晚上我从家里出来,左想右想,还是不送的好,就故意在小饭店喝了点儿酒,欺骗了你。
女人羞答答地告诉男人,以后再也不让他去升官发财了,只要男人天天平安回家,就是她全部的幸福,快乐。
第42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杀伤
每每说到爱情,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从一开始温馨的场面到最后谈不拢,崩溃是场面。爱情,似乎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全部。故事会提供这么一个故事:爱情里的杀伤。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我每每都能想起,然后就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尽管故事里面的女子大抵是离开了。
那是一座安静的小城。还在寒冷的时候,已经有迎春花在惨淡日光下灼灼绽放。一笼一笼拥挤的星色,仿佛它要在这世上开出个盛世琉璃来。殊不知它败落的时候是怎样一种境况,大概如一个繁艳城池,下一场漠漠烟花吧。
良爱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盛世背景下出现,怀里抱着一瓶玫瑰花。所有人为她止步,看她怀里苍老的玫瑰。像我,哪怕像我这样脚步匆匆的人都会看她一眼,然后沦陷,不知所谓。
后来,她住我隔壁,同我共用一个客厅,一个卫生间,一包卫生巾。甚至,一个高脚杯。至于厨房,呵,像我们这样都无买菜意识的人,它压根没有存在的理由。
三月,这小城里繁花似锦。然对她来说,好像就只是一张背景,所有人,都是她的背景。整个世界,也如此。她站在那里,就是唯一的活物,其他的,都可以去见鬼。
王战又请了全体的员工,包括她在内。
临行,她打了口红,酒红色。呵,跟我喜欢的一样。可是,那个颜色毕竟是苍老如我的人才会用上,而良爱,分明十六七岁的年纪。难道说,她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很老了?
真是不可思议。
良爱在烟室里吸烟,尚且湿漉的头发贴在肩上,是个锁骨很漂亮的女子。可感觉她不是刚洗了澡,而是从一汪波涛汹涌的湖沼里死里逃生。
烟室的门半掩,王战进来。良爱看见他棱角分明的脸,如刀削斧崭。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那样薄凉如水的眼神。
良爱情知自己沦陷。她原是极容易爱上别人的人。
良爱苦笑,这次,终于还是逃不过一劫。爱情这回事,原是寂寞的衣裳。两个人一旦相爱,寂寞的毒就趁虚而入。斗志坚强的人,要么老去,要么死去。
良爱是老去的那个人。不知道她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王战也和我一样,一向认为自己可以睥睨天下的我们,都溃败在良爱的烟里。
他问我,王海家那服务员叫什么?我方记得,她叫做良爱。
再次见她,王战在夜总会谈生意。霓虹灯过分妖野俗艳。良爱抱着一瓶玫瑰花,走在华灯初谢的街头。
痛经在这个时候铺天盖地而来,良爱终是一条肉身,纵然长出了灵魂,也敌不过这宿命般的伤。
你说,女子为何要受这样的苦?受这样的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有一个他脱离繁艳人群,来到身边,爱自己到地老天荒吗?女子都这般傻。
良爱抱膝,倚着冰凉的混凝土柱子蹲下。那脊背弓起,像一只大猫。玫瑰花就开在脚边,她右手里,有一根烟,剩下一半。
王战出现,看见车窗外有一女子,头发遮住半边脸,有种惊世骇俗的美丽般。恰逢起了风,几张旧广告随风起舞,像一只只阴魂不散的鬼,浮荡天际,没规则的沉浮。偶尔那么一两张瞄准了般飞到良爱脚下,匍匐着总要前进那么三四厘米。良爱便抬头,看见他从容走下来,问她要不要紧。
良爱便走,逃亡一般。似乎这男人是磁场,她多待一秒,便会无路可退。
王战送来玫瑰花,良爱把它们插在瓶子里。那瓶子极漂亮,水晶般透明,有干净的自来水,里面还有玫瑰那青秀的茎,多高贵。似乎他送来的花,较以前也开得久些。
这城下了一场雪,毫无征兆。就那么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漫天飞雪,刮着我们的窗子,扑扑簌簌,那声音轻缈,像花落,像秋来。
良爱便拖我去那积雪已深的庭院,美姐,我教你怎样印出天使的样子。
她张开双臂,黑色大衣像盛开的黑色玫瑰。我见她倒下,再起来,也不拍身上的雪。于是地上有一个人形,双臂打开如飞翔的天使。
后来她酒醉而问,爱情是什么?呵,就是让人变老。那活着呢?活着有什么意义?
这爱情,她最终也没能抱起。许是知道自己已苍老无比,再无气力说爱,更无白头偕老的勇气。
可是谁说了,活着就一定要有意义?
她如此说,爱情实则是一场杀伤,在这寂寞里,有人阵亡,有人逃亡。我是逃亡的那一个,用尽全部的力量,如今,对所有的爱情,我都只能浅尝辄止,实在没有惊天动地的本事了。我已老,谈不起天荒地老的恋爱。
第43篇、爱情故事谁明寮我心痴
故事会提供:谁明寮我心痴。
那年他三十来岁,长得气宇轩昂,骨子里透着书卷的味道。白天一份朝九晚五的文职工作,业余时间喜欢摄影。因为技术精湛,常有电视台的人员找他给名星拍摄专辑封面。也因为性格豪迈不驱吸引了很多年轻女子对他的仰慕崇拜。他一直没有成家,前前后后也谈过几次恋爱,每个对象都是可爱美丽的人儿。他是一个多情的人,每段感情都认真对待,但炽热的心总被女人无情的冷却,这一次更是伤得彻彻底底。
一次出外境拍摄,在调整角度的时候,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子走进了镜头,一头飘逸的秀发刚巧被风吹散她正在忙于梳理。莫明的心跳加速,瞬即按下快门,咔嚓,咔嚓。一连串的动作全拍摄下来。紧接着,三步当两步的他上前对女孩说:
“小姐,刚才冒昧给你拍了几张照片。”
女孩有点愕然,却对眼前的男人并没有抗拒。“我叫阿凡,是一个摄影师,如果方便留下联系电话,等照片冲晒出我送去给你。”
“好呀!我叫Sendy,电话XXXXXXX”考虑了一会的女孩回答说。“再联系吧!byebye”
“byebye”
直至女孩的身影消失了,阿凡才回过神来。那晚她姣好的面孔填塞了满脑子,数绵羊数的全变了SendySendy。
为了再见到那女孩,阿凡很快把照片冲晒出来,拔通了对方的电话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出门时阿凡也不明白,几许风雨后的自已心情竟是如此的激动。自从上次偶遇,阿凡的形象也一直烙在女孩的心里。见面后的两人,从照片开始聊开去了,阿凡的博学深深吸引了女孩的芳心,天南地北的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阿凡是一个懂得浪漫的人,每次都带给女孩不同惊喜。密密的约会渐渐地让女孩松懈了学业,引起了双方以家长的反对。阿凡的老父亲是一个学识渊博,传统却是有远见的人,心想儿子老大不小了和一个在读大学生谈恋爱,最后肯定受伤的是自己儿子。于是找了一个机会,和女孩谈了一次话,但恋爱中的年轻人谁能听得进这些话呢?事后不了了之的过了很久。某天,一个高贵的妇人找到阿凡的公司来。
在一个静静的咖啡厅里,妇人呷了一口咖啡,然后气定神闲的说。
“SENDY一向读书成绩很好,将来也打算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反对你们拍拖,她也可以不再读书,如果你们要结婚,我可以送一层房子给你们。”低着头的阿凡默不作声的听着女人在一连串的说话,他没反驳,更不想反驳。
“如果你爱她应该知道怎样做才是对她最好的。你回去考虑清楚吧”说完妇人离开了座位。
听完了这番五味杂陈的说话,阿凡真不是滋味,魂不守舍的他是如何回到家里的也不知道。想到身份年龄的差异,想到自己不能拖累别人,想到怎样做才算最爱她?想了很多很多,此刻会有谁明寮他的心事?做一个痛苦的决择有多艰难呀!思绪完全崩溃的他泪水不经意的从眼角滑下,这可是自从懂事以来第一次流泪。这一晚,他和女孩作了一个约定,半年后就是大学毕业,去或留到那时来一个终结。甜甜蜜蜜的半年里,如似膝的两个恋人非常珍惜每个了相处的机会。日子稍纵即逝到约定来临了。女孩说:“我想过了,我想去出国深造两年。”
阿凡压抑着心底的伤痛,故作镇定的说:“无论做任何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更何况。这是好事呀。”
此时泪水已模糊女孩的双眼“你舍得我走?”
“只是暂时分开,以后你还会回来啊!傻瓜。”
很久很久,女孩说:“你等我回来好吗?不要和别人在一起好吗?”“等我回来我们马上结婚。”
“嗯!我答应你”“不要哭了”两个相爱的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
送别了女孩,失魂落魄的阿凡几乎是数着日子度过。为了实现承诺他从没有去认识新的女朋友。两年后的某一天,从不看报纸的他,阴差阳错的翻开一页。一股电击般的刺痛贯彻脑际,举起的双手还没放下,报纸已滑落在地上。一则图文并茂的结婚启示“XX富商之女SENDY与华人才俊XX于今天注册成婚,不日回港设宴款待亲朋好友”那天以后阿凡病倒了,病得很重很重。
第44篇、爱情故事那年,有些事我还不懂
当我兴冲冲的告诉你,我考上时,你却很平静的看着我,似乎有未卜先知的本领,也许你知道我这一年的努力不会白费,终究会有好结果吧!但脸上始终难掩一丝兴奋之色!你用纯真的目光看着我,就像初中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秀美的脸庞浮出挣扎之色,你的目光突兀飘向远处,临走时,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金光灿灿的朝阳说:“你能抱我一下么?”我心里纠结了一下!并没有拒绝!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一直侧着身子,我走到你面前!给你了一个我认为最哥们的拥抱!你转身离开,向前走,不回头!
你的背影有一点凄凉,就像一去不复返的死士,了解了自己的愿望,然后无怨无悔的上路了!风潇潇兮易水寒,似乎再也见不到面,也许真的见不到了,你就要去广州了!
还记得初中时,你帮我补作业,同学们都羡慕的不的了,你俊俏的字体在我的本子上似乎有了灵性地跃动。第一次写作文被老师评比,也有你的功劳,你的文学功底很深,总是写一些我看不懂的忧伤语句,每次问你什么意思时,你总是笑而不语,然后很高深的说,以后你会懂地!勒无语!在我眼中你是一个思想早熟的姐姐,是一个值得我依恋的好朋友。当我初三长的比你高时,你突然对我说,将来找女朋友,一定要给她说,她给我相相面。我调侃的说:恩,找个和姐姐差不多的就行了!”你却摇了摇头,眼中充满了茫然,是堪破结局,还是失算了未来。
初三那一年,少了很多欢乐,多了几分充实,和你聊天的时间越来越少,但你并不在意,而且时常鼓励我好好学习!很多时候,放学路过我们教师门口是总是瞟一眼,第三排的那个座位,似乎那里总是有我的身影,初三那一年有迷茫过,但那时就会想起你鼓励的话语,“每个人都不能随便成功”终于到了分别的那一刻,在你知道成绩的那一天,我还为你悲伤,怕你伤心难过,但你只说了一句略带悲上失望的话语:“我多么想和你一起上学!”三年之情,只是如“桃花潭水”但却没有“海枯石烂”
离别之际,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默默的,默默的…藏在心中的美好,那是对青春的第一次亵渎吧!
第45篇、爱情故事一场缠绵,思忆千年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你说过,我太冰冷,即便是夏天的烈日都无法融化我的心。但你不知道,在往昔的明媚忧戚里,我最想逃避的是曾经,最不愿提及的是回忆。其实,我那不叫冰冷,那只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以前一直很坚信我的冷酷和潇洒,永不言悔的洒脱。我始终不会想到,我终将有一天悖逆在这样一个旋涡,日复一日。
多少个日夜,我无法入睡。
三年了,我无数次重复告诉自己,你只是去远行,你并没有走远。因为我明白,你对我有多不舍。对于这次离开,你有太多太多的不放心,这些从你悲伤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们都说你的离开对我刺激很大,我应该恨你。
可我恨不起来。我用了好久去想该不该忘记你,因为他们说再继续这样下去,我就崩溃了。可是我觉得我很好,我一直都觉得你天天都在我身边。
后来他们给我灌酒,你知道的,我以前不喝酒的。他们说我不睡觉,灌了酒就能睡着了。
喝醉了反而更清晰的想起你浅笑的样子,你抽烟的优雅姿态,你逼迫着我脱掉高跟鞋的偏执。现在对着这空荡荡的房间,我竟词穷到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后悔。
我后悔自己写过很多很多的文字,却从没想过为你写一篇。我后悔我是个自私的笔者,只顾着徜徉在他人故事的悲喜里,我甚至忽略了身边最温暖的爱。
就像曾经我认为你对我的爱是理所应该。就像曾经我把你所有的付出当作你得到我的第一次必须要负的责任。就像曾经我可以无数次的跟你说分手,却在和好后一句歉疚的话也不曾说。
一直是上天对我太残忍,还是我要的太多。在你仓皇走失的日子里,我不禁问自己。
我始终认为,爱一个人只需要放在心底,心底的感情是不会被掠夺走的。可是,为什么长久在我心里的你离开之后,会让我觉得心空荡荡的恍若空城。
我明明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相逢。
也许明天。
也许五十年。
到那一天,我一定是面带微笑的穿越黑白交替分明的界线,寻找你的身影。
不要说我傻,我更喜欢你用“可爱”形容我。可你固执的用“惊艳”赞美我。
你说我穿黑色太过悲伤,给我买颜色很鲜艳的衣服。你带我去见你的那群好哥们,你在别人面前不停夸我如何如何漂亮。而我却因为这些,跟你吵闹很多回,甚至跟你说分手。
这些我曾经不屑提及的事,放在如今变的弥足珍贵。
是什么改变了我们。
你没有回答。就像你曾经非送给我一只雪白雪白的小猫,它现在已经是很多只小猫的妈妈了,你却再也看不见。我不知道你执意要我亲自拿着奶瓶给它喂奶、洗澡、梳猫并搂着它一起睡觉的原因,毕竟猫不及狗的忠诚和灵性。就像这些疑问,我永远不会知道答案。
因为,爱在,你不在。
故事未完待续。
世人一夜老去。
我把猫咪睡的小窝又铺了一层棉绒,怕冻着它的宝宝。
天气依然很冷,你感觉到了吗。
突然想起你脱下羽绒服强行披到我身上的情形,想起你在冰天雪地还不忘浪漫的吻掉我睫毛上的落雪,想起你把我的手实实的握在你的大手里,塞进你的口袋。温暖小窝里的猫宝宝在睡梦中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原来睹物思人是这般落魄。
第46篇、友情故事有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
有一个知己,相交甚深,但无缘成为眷侣,只是在偶尔电话里纠缠,说些不相干的事,不相干的人,心知肚明的感情,月白风清。
有一个朋友,是亲密搭档,相互理解与信赖,而且惺惺相惜,业务与工作之余,心生赞叹,但无从表达。
有一个网友,只通过电话,但心有灵犀,语言传递相知相解,在午夜相逢的快乐里,却只能微笑摇头,用片言只语问候。
有很多老友,曾记取我年轻的梦,年轻的日子,轻狂相伴,岁月渐老,抹不掉的回忆,却只能思念,相聚在梦中。
有一种爱,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
虽然有同样的心动,同样的怀想,同样乍然相见的喜悦,依依不舍的眷恋,但世间总有一种约束,让心思沉静,让感情不再漂泊,发乎情,只能,止乎礼。但依然可以在阳光下享受难得的温情,依然可以在午夜梦回时心生柔情,依然可以相信自己的完美与可爱,在这些温柔的情愫里,依然,可以感受被爱。我们的世界,毕竟不仅仅有爱情,在岁月漫长的脚步里,我们更多对水色山光眷恋,红玫瑰只有一朵,燃烧此生唯一的心情,而更多时候,空气与水都是恩赐,让我们享受生活。
有一种真情,可以平静的相忘于江湖,君子之交,抑或萍水相逢,都可以默默的爱,默默的理解,默默在心里装满祝福,挥一挥手,让春草绵绵,落红成片。
有很多份爱,我们不能用世俗的方式承担,也不过聚散随缘,风雨由天,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就是有这样的感情啊,飘荡成缠绵而温暖的空气,就是在这样无心的眷恋里,我们认识自己也认识世间,就是有这样无缘而有情的瞬间,让我们轻轻的叹息,深深的爱恋,生命中蓝蓝的,白云天。
虽然我们相爱,但我们,不称之为爱情。
第47篇、爱情故事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48篇、爱情故事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第49篇、人生故事那时候的爱情是一碗毒药
宁诗从跟徐杨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心理的自卑感从来没有消除过,因为她觉得自己有点配不上徐杨,除了成绩能让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一无用处,不过宁诗觉得两个人既然喜欢了,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只有让自己不断变得优秀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宁诗跟徐杨的相识源自于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宁诗跟徐杨在读的高中有个特别人性化的规定,住在市里的同学放晚学后都可以回家吃饭,也可以申请回家住宿。徐杨跟宁诗的家都是在市里,徐杨吃不惯学校里的饭菜所以选择回家吃,宁诗家里人觉得宁诗现在已经步入高二第二个学期了,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当然要吃的有营养些,毕竟对女儿的指标是名牌大学。
某天放晚学,在学校里的一个转弯处,徐杨一不小心把骑在他前面的宁诗给撞到了,宁诗的脚膝盖给擦伤了,然后自然而然徐杨就得送宁诗回家,两人就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起来。徐杨送宁诗回家竟然发现两人的家就相隔一条街道,还挺顺路的,宁诗没敢让徐杨送到家门口,在距离家二十多米处就从徐杨的自行车上下来,一拐一拐的走回家。之后的几天都是宁妈开着电动车送宁诗去学校,徐杨接连几次都撞上这个场景。徐杨跟宁诗虽然不在同一个班级,但都是同在一所教学楼,经过一场”交通意外“之后,两人偶尔见到都会打声招呼。两人放晚学有时回家路上也会有意无意的遇上,都是互相示意个招呼,两人因为一场意外看似有点交集认识了对方。宁诗打心里面也没觉得自己会跟徐杨会有什么挂钩,时间就这样慢慢过了一个学期,熟不知很多事都在冥冥之中上演着。
宁诗跟徐杨发生实质性的交流准确来说是在高三的第一个学期中。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跟徐杨玩的好的一个兄弟看上了宁诗她们班上的某个女生,然后徐杨刚好跟宁诗看似认识,所以就向宁诗打听那个女生的信息,虽然后面徐杨的兄弟跟那女生没有戏,但两人也因为这样才慢慢变得熟络起来,成了所谓的普通朋友吧。徐杨是一个很阳光,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但一米七八的身高使整体形象看起来也不错,关键是很会说话,学习成绩上就属于一般般水平,反正他家境也不错,父母已经为他铺好路了,他现在就是按着那路一步步走下去就好了。宁诗除了成绩在徐杨面前有优势外,其他都不能比,长相普通,身高一米六二,家境普普通通,所以只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虽然个性看起来很温婉文静,但有一颗好胜的心,凡事都追求更好的,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女生。
但宁诗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努力了这么久的高中生涯却因为一个爱情赌博输的彻彻底底。徐杨从小到大无忧无虑,玩的好的的哥们也就一两个,而且现在都是同在一所高中里读书,在不同的班级,三人的家境都差不多,性格为人处事方面都是臭味相投,三人现在都是来学校度日子的,所以时不时会找些新乐子来消遣自己的时间。徐杨是他们当中的老大,所以有空都是徐杨带领他们俩玩的。他们三人在老师的眼中是不受待见的,所以跟学霸的世界是格格不入的,偏偏宁诗就是学霸其中之一的一名。所以当他们知道徐杨认识了学霸人物的宁诗都觉得很惊讶,虽然喜欢徐杨的女生也不少,但都是跟徐杨一样来学校度日子的门当户对的女生比较多,徐杨都是有意无意跟她们玩玩,但都没有跟谁真正在一起过。宁诗是徐杨交友中一个特殊的意外,虽然谈不上有好感,但也不排斥。宁诗不是白富美,长得也普普通通,但骨子里却散发出一种别样的气质,同时又是学霸级的人物。所以徐杨的兄弟就时不时的开起两人的玩笑。
宁诗还是一如既往为自己的高考目标-考上名牌大学而努力着,虽然她也是班里的前几名,但考上名牌大学还要再努力才行。宁诗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在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里碰撞到了爱情,熟不知却是富家子弟的一个赌博,却深深的刺痛了她的心。徐杨的一个兄弟某天开玩笑地说:徐杨要是你能让宁诗在高中的最后阶段喜欢上你,那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呀。说者无意,听者有意,徐杨的另一个兄弟起哄说徐杨可以去试试,等到宁诗喜欢上了再跟她说分手也可以呀。徐杨的两兄弟都打赌说宁诗不会喜欢上徐杨,徐杨心里虽然对宁诗谈不上喜欢,但却也要证明给他们看,让他们输的心服口服。
然后接下来的一切都按着三人的打赌开始进行了,徐杨慢慢开始靠近宁诗,因为徐杨跟宁诗都是学理科的,所以就打着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要冲刺一下为借口,时不时向宁诗请教问题,回家路上徐杨也会假装跟宁诗偶遇,宁诗开始也没多想什么。事情就这样一步步发展起来,徐杨时不时示意宁诗,出人意料的是徐杨的成绩慢慢上来了,两人的交集多起来了,身边的人都误以为他俩在一起了,但高中是不允许恋爱的,所以宁诗听到闲言闲语之后就刻意与徐杨保持距离了,但徐杨偏不,久而久之宁诗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徐杨,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距离高考还有两个多月,但宁诗却被自己心里所谓的爱情萌芽纠结了一段时间。徐杨照着计划也让这份所谓的爱情修成正果了,虽然耗费了不少时间,但在接触中心里也慢慢对宁诗产生好感,当然这些他不可能跟他的兄弟说的,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宁诗虽然接受了,但她还是要徐杨保密,因为她觉得这个时间不合适但过多的感情,一切等高考结束再说。宁诗是一个很较真的女生,一但认定了的就会很认真的对待,比如这份感情,虽然她觉得自己跟徐杨的差距很多,但她还是愿意付出自己的真心。两人就这样以特殊的方式相处着。
距离高考时间也越来越近了,当徐杨的兄弟知道两人已经在一起后都觉得很惊讶,问徐杨是不是喜欢上了宁诗,但徐杨否认了,说等高考完再跟宁诗分手,免得影响了她的发挥,虽然很心虚。熟不知徐杨的兄弟把他的话录了下来,他们想玩的刺激一点,心里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宁诗知道这些事后的反映,他们以为徐杨说的话是真的,脑袋也缺跟筋。然后在距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某个周末把徐杨的话放给宁诗听,宁诗跑去质问徐杨,原来一切都是自己想太多了,最终宁诗得出的结果,并与徐杨分了手。宁诗表面上看没什么,但心里却已经伤痕累累,在最后的高考里也发挥失常了,最终只考得上一所普通的一本学校,而徐杨却意外考得了一所比较好的二本学校。
宁诗从那个暑假之后变了个人,为自己活得更精致,更努力,在大学里更是变得更优秀了。徐杨虽然后来一直在恳求宁诗再给他一次机会,但每次都不了了之。宁诗说,高三那份所谓的爱情就是一碗毒药,自己痛醒后就会知道自己应该要做什么。作为女生永远不要因为某个人而让自己停止向优秀的行列靠近,唯有让自己活得漂亮,多姿多彩,你就会发现这世界还有很多值得你去追寻的东西。
第50篇、人生故事爱情需要面对面
有一对夫妇婚后数年生活和睦,不过,他们仍然感觉到两人之间有隔膜,于是一起去咨询心理医生。心理医生认为,夫妻俩一定有什么事瞒着对方,希望他们敞开心扉。
妻子说,每天晚上,丈夫都睡在自己旁边,但总给她一个冰凉的脊背,让她觉得很孤独。
丈夫听了有些震惊。他告诉妻子,自己年少时遭遇过一次事故,一侧肋骨受伤,至今还疼痛。所以夜里睡觉时,他不得不保持固定的侧卧姿势。他不肯说出真相,是怕妻子担心。
不久,妻子告诉心理医生,现在,他们睡觉时,换了一个位置,妻子睡到丈夫的另一侧,这样丈夫就可以每天对着她睡。
爱情中,需要敞开心扉,需要“面对面”的沟通。
第51篇、爱情故事如果我不拒绝他
那天的月光多好啊。白白的,似层轻纱,透过窗棂,洒在他们的床上,洒在裹着他们的棉被上。
来矿上的这几天,他们一直都这样,睡在屋里仅有的一张床上,但隔着各自的被子。
他并不知道,在这样的月光里,她其实一直是睁着眼的。月亮躲进云层的当儿,他的手偷偷地伸进了她的被窝。她的心跳得越来越快,像是一只正在逃跑的惊慌的小鹿。他的手仍得寸进尺地一点一点地挪过来,碰到她身体的一刹那,她激灵了一下,一把捉住,然后狠狠地拧了下去。拧过之后又有些心疼,他的手待会儿还得做工呢!
他果然被拧痛了,“哎呀”一声轻叫,然后乖乖地将手缩回被窝,被她嗔骂了一句:你们男人,真是猴儿急!
其实早在矿上念书时,她就暗暗地喜欢上了他。那年,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当兵,她就隔着千重山万道水,望眼欲穿地等,月月年年地盼。
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日子似乎走得太慢,连矿上载煤的小推车也赶不上。看着车来车往,她就想着她的未来:为他生个胖胖的孩子,为他做一辈子饭,为他洗一辈子衣。想着想着,她的脸就红了,好似躲进西边矿山后面的那抹晚霞。
后来他总算回来了,壮了,黑了,别的都没变。她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回来那天,两人就领了小红本……
他仍在被子里不安分地扭动,像蛹里的毛毛虫。他的呼吸变得粗重而急促,热气呵得她的耳根痒痒的。她背过去,想笑却不敢发声。只是将被子裹得更紧更实了。
他没和她商量,就一下子翻过身,第一次紧紧地噙住了她的唇,他眼里燃着煤一样灼热的火。她被吻得透不过气,像是初春里快被融化的薄冰,但还是娇羞地推开他,轻轻地说了一句:“再等等吧,好么?”他点头无言。因为再过两天,等她披上橱柜里那件洁白的婚纱,她就是他的人了。
她迟早都会给他,只是想留在最美最幸福的那一刻。或许他也明白了,他开始起床、下地,然后下井。其实那时离上工时间尚早。很快,男人宽厚的背影就消失在门口,走进满天皎洁的月光里。
20分钟后,屋里的月光依然静静的。但随着“轰”的一声巨响,屋外却是惊天动地——井下塌方了!
矿上立时像煮开的一锅粥,手足无措地慌乱,声嘶力竭地哀嚎,暗无天日地恐惧……一切如汹涌的潮水,很快将她淹没了。
她魂飞魄散,呼天抢地冲出屋子,冲进满天惨白的月光里。那夜的月光,将她的男人,永远地带走了。
此后,她疯疯癫癫的,逢人便说:“如果我不拒绝他……”没人能听懂,就问她:“拒绝什么呀?”她不答,依然自言自语地重复着那句话。
一样的夜,一样的月光,白白的似层轻纱。只有月光知道,如果她不拒绝他,他就不会那么快下井,而肯定会留在那间屋子里,在温暖的床上,和她在一起……
第52篇、爱情故事爱情,也是一种体力活
2007年的一个深秋之夜,大四。我送一个室友去火车站。她搭凌晨的T2,长沙到北京,去看她远在人大的男友。两人在网上相识,所有的精力与路费都花在中国铁路。加之那时候,学校的最后一班公车只开到十点,我担心她一人要在火车站从十点半坐到一点,于是坐在火车站陪她。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她穿的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来自真维斯打折货129元两条,我和她一人穿一条。候车大厅那时候还开着冷气,后来与她依偎在一起,缩在冰冷的候车椅上,用一件开衫抱着彼此的手臂。
约莫到了十二点钟,我实在是困不住了,她说,你睡吧。于是我躺在她大大的行李包上睡了——一个身高160体重45公斤的姑娘,包里装的是约莫二十斤重的湖南特产,都是带给她男友室友的。
到了凌晨三点,她上车了,我心疼那三十块钱的打车费。所以在火车站又坐到六点,然后穿过蒙蒙清晨薄雾,挤上第一班公车回了学校,倒头就睡。醒来发现她发给我的短信,说,辛苦你。
如今想起来,这样的日子,是如何都无法再过了。因为有车,所以不需要赶十点的末班车去火车站坐几个小时。因为不缺那点小钱,哪怕等车,也不会吝啬在旁边的酒店开个钟点房躺着。而当年的这个吃泡面省钱坐二十几个小时硬座去看北京男友的姑娘,已经变成了“现在出差凡超过三个小时的车我都必须要买卧铺”。
这是她前几天发给我的短信,我看见了哈哈大笑。我说真后悔没把我当年那个诺基亚的手机留着,那条三个字“辛苦你”的短信,简直是个微小说。
上个星期,我在电台的节目里突然说了这样一段话。人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变得成熟,疲惫,变成生活的老油条的?就是从发现很多你以前易如反掌的精神生活,突然间变成体力活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很多事情开始力不从心。24岁的姑娘不相信26岁的姑娘所说“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说你不过比我大两岁。我说那两岁意味着比你多700多倍的辐射污染还有伤心与难过。不信,你和你十八岁的时候比一比,去熬夜带妆唱个通宵K试试。
爱情也是一样。坐二十几个小时火车去看男友的日子打死她都不会再做。当年的研究生男人已经成了爹,她不是孩子妈。一群姑娘们变成了老堂客,你看着觉得异常欢乐。她们不敢生气,不敢吵架,因为伤肺又伤肝。她们宁愿打牌,洗脚,瑜伽,做马杀鸡,也不愿意在大半夜与输钱的老公纠缠。我有个女友,因保养有方,30岁被25岁男生追求,说扛不住,他要星期六到江边去看烟火!
我们哈哈大笑,因为只有我们才懂这个暗语。周末开车去江边看烟火,光是找停车位,第二天就要做颈椎按摩。
你以为那是退让了爱情,不,那是自保了身体。因为,身体已经不允许。
上个月,我和M先生吵了一个很严重的架,直接后果就是脑后的两根筋非常疼痛,肝郁,额头长痘,几近毁容,吓得我迅速调整,还吃了五副中药。他是气得几天便秘,上火,有天跟我说扛不住了要去找洗脚师傅做足疗。临了,我和一个朋友说起此事,她哈哈大笑,从床上跳起来丢给我一个刮痧板,拍着胸口说:下次吵完架,把胸口抹点精油刮下痧,我是听美容院老板说的,刮这条经络解肝郁。
我一试,果然胸口一片紫红。我傻眼了,跟她说:吵不“起”架了。吵完了,还要看中医。
于是,我带着胸口的这一片紫红痧,老老实实地过了半个月。每次想要暴跳如雷的时候,对自己说,压压火压压火,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不然要看中医划不来。也正在此时,有读者跟我说“雅姐,你老了,变得慈眉善目起来”,我只能苦笑。
上上个星期,是我的夜班。熬完那一个星期之后,浑身虚脱。这个星期,除了老实睡觉,什么都不想做。总感觉身体被透支得睡眠死活都补不回来。不爱看书不爱看报,所有费脑子的事情一概不想做,一部《神断狄仁杰》和一部《绅士的品格》都能让我痴迷了一个星期。有人喊我打麻将,我欣欣然驱车前往,打到十二点,却死活不能再熬下去,揣着赢的钱在一片批判声中仓皇而逃。开车行走在这座城市的夜,我突然发现来来往往的车辆似乎在秋风里渐少,这座城市渐生秋意,我在这样的秋意中缓慢行走,聊以度日。我不知该是以如此闲淡为耻,或是为傲。还是,大家走得都很快,都很累,早早回家睡了。
一愣神,想起你说的那句话:每个太太,在生活闲淡下来后,总要找个痴迷至死的爱好。我想那爱好只要不需要费脑,什么都是可以的。不要发短信,直接打电话,因为累。不要长时间写字,因为累。
2007年,二十岁出头的年纪陪着室友,在寒意渐生的深秋,坐几个小时的冷板凳等待一辆爱情的火车。从身体到心灵,精神奕奕,不知疲惫。短短六年,一个星期的熬夜,便可以将人拖到悲悯顿生。我想想我这几年,还好,没有亏待自己,至少依然记得例假之前一个星期不吃凉的。虽说社会虐了我也是千百遍,我依然还是待我自己如初恋。我想我内心的希望,不过是那么多与精神有关的付出,不要那么快就变成了体力活。
我的一个男性朋友,才28岁,说新交的女朋友公司太远,自己连接送都觉得疲惫。笑着跟我说:果然到了谈恋爱是体力活的年纪了。
我想,那是一开始,以为资本,透支了很多热情吧。
而我自己,这几年,养成那样多周而复始的习惯——每日清晨固定的那杯盐水,临睡前那杯固定的蜂蜜。每周两次的锻炼,两次的银耳汤,例假后一个星期的阿胶。还有,最最伤心难过的时候,就着电影版的欲望都市2,看到凯莉裹着大衣在平安夜去陪米兰达的时候大哭,然后一切安好。我其实觉得有些惭愧——说到底,爱也好不爱也好,一个女人最爱的终究只有自己。如同萨曼莎五十岁的時候要离开那个明星男友,因为,太舍不得那样委屈自己的心意。“终究发现最爱的只有自己”。
这就是我为什么那样坚持,一个女人的老去绝对不是从什么鬼心灵开始,而是从你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开始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坚持十几岁的时候,不把自己交给一个老男人的原因,因为早早地看到了他们打球时候的疲惫,眼里的无奈,觉得他们会吸掉自己青春的热情。他们无心,但是,这是事实。珍重青春,即使那时候,又穷又傻。当爱情不是体力活的时候,好好爱。过几年,你力不从心。
这就是为什么,你总是嘲笑那些中年人的活动。笑他们只知道农家乐,只知道洗脚打牌,泡吧嫌烟味。唱K说响天雷。那些你看起来俗气得要死之事,种花养鱼,都愿意做了再做,不嫌烦闷。因为只有时光才知道,这样的活动,于他们的身心已是再适合不过。所以只有过来人才懂得,一腔热情以为精神饱满的萝莉,如何懂得大叔从身体到精神全线下垂只能通过萝莉来获得成就感的伤悲。你听不懂他打的电话,他学不会你喜欢的歌。你也大可以说自己才二十几岁,但是这个时代,提前消耗掉的,又岂止是二十几岁的人呢。
所以我会叮嘱我的老闺蜜,少熬夜,少写字。她说,才华渐退。我说没有关系。即使有天,变成一个只会打麻将的女人,我也愿意陪你做一个幸福的女人,20岁的时候我们就说好了的。只要岁月静好,身体无恙,一切都不可怕。
第53篇、爱情故事真爱不可一边嫌弃一边爱
倾城:
我和男友在一起一年多了。他是我闺蜜的男友的死党,我和他在闺蜜的生日PARTY上认识的开始我对他印象并不好,觉得他脾气不好,上菜的小妹稍微慢了一点,他就骂。但闺蜜说这叫真性情,她还说真小人比伪君子好。大概是因为闺蜜的撺掇吧,我和他就这样开始了,后来我们又在外面租了房子同居。——不要骂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这样的很多。
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事,两人性格都很倔,脾气也很差,可能因为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吧。分分合合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在争吵中和好了。
上学期末的时候我本采想跟家里人说一说这事的,但没想到他考四级的时候作弊,给抓住了。我有一个亲戚在学校里面管事,我就去帮他求情,结果亲戚问我和他是什么关系,我没敢说是男女朋友,就说是闺蜜男友的死党。亲戚可能不相信,就一直跟我说这样的人不好,读书不用心.还投机取巧,说大学里交男女朋友一定要挑上进的好青年,意思是他人品不好,又给我讲了很多周围的例子,都是女人怎么嫁了不好的老公的事。后来我们家也打电话给我,绕来绕去的,我一听就知道是想问这件事,我就跟他们抱怨,说我闺蜜事儿多,一个熟人的事情也要拜托我……BLABLA地讲了一通。(我还是很有心计的吧。)然后我们家就放心了。有这么一件事在前面,我就根本没法和家里开口了。后来他受了一个留校察看的处分。他就一直埋怨我没找亲戚帮忙。但我怎么开得了口呢?谁带男朋友回家,不是好事,只有我一上来就为他做弊的事情托人。亲戚都是上一代的人,他们的观念很旧,肯定会带着有色眼镜看他看我的。大概那之后,我们就有点儿不要好了。
四月份的时候我去外地写生两周:出发之前,我们小吵了一架(原因我已经不记得了),然后那两周我们就没联系。回来后,我都没见到他人,就收到他一条短消息:“我们散吧”我很难过,也没回话,主要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我回他短消息说:“那你哪天来把你的东西拿回去吧。”两天后,他又打电话给我,我没接,他就发消息来说:“看来我们真的完了,我很无语……”
我搬回了学校,也意外地从闰蜜那里得知他不读书了,到了广州打工,他从广州发消息给我,我才知道他那天打电话是想和我和好的,我当时……真不知道怎么办好,后悔、自责。他说是被我逼走的,说我十天都不理他。我更加过意不去,我根本没想到他会因此就不读书去打工。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他说他不会再回到学校读书。
我们吵过挺多次架的,但这一次的感觉不一样了。他现在是一个打工仔,我们也不在同一处,没有了以前的感觉,好像变得很陌生了,好像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闺蜜说他没拿到文凭,也没四级证,在广州一个月才拿一千多。虽然我没上过班,我知道一千多真的很少的。也不知为什么,前两年我们寝室女生都没谈朋友,这一年她们却全都开始谈了,有高年级的校草,也有相亲认识的,她们有时候问我和他怎么样了,我不好意思说他在广州打工,都含含糊糊地敷衍过去了。我心里真的挺难受的。
他叫我放假到广州找他,说想我了。如果是原来,我可能心里很甜,但现在我知道他只是生理上的需要,我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很为难我问闺蜜,没提他,假装说我遇到一个网友,约我去广州,我该不该去。闺蜜说:如果那人很有钱很有身份,就去;如果是打工仔,就不去,小心被卖。我更加为难了。去的话,像送外卖;不去呢。他又是因为我失学的。而且显得我特别势利……
无助的人
无助的人:
你问我该去还是不该去,我的回答非常简单明确:不去。
我是一个俗人,我根本不相信他是为了你去打工的,又不是乱世情仇,又不是罗密欧朱丽叶,小情侣拌了几句嘴就放弃学业远赴广州?他怎么不干脆去当和尚呢。他去打工,必有他的原因。也许是你没说清楚,也许是你也不知道。你实在不用觉得“他是因为你失学”。没事的话,可以去看看央视的“知识改变命运”,看看希望工程那双著名的大眼睛,人家在那么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读书,而他呢?考个四级还得做弊,还没成功,可见不是读书种子,作坏事都不够格。我想,你早就开始嫌弃他了,从亲戚数落你的时候,从家人打电话的时候,隐隐约约,你已经知道他上不得台面,不是你能隆重地向家人引荐的人物。谁不愿意,至爱之人是人中龙凤,驾着七彩祥云,带着万丈金光出现?而他呢,不仅不力争上游,还一步步往下滑,索性成了辍学青年——难道有这样一个男朋友,很给你长脸吗?
他的蜜语再甜,你也不相信了,你知道他找你是“生理上的需要”,可见你的确不再爱他了。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会觉得“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恕我冒昧,我想是,你对他也有“生理上的需要”。女人也是人,有欲望是正常的,对一个曾经爱过、有过亲密接触的人,有欲求则更加正常。但是,值得吗?你心里已经当他是打工仔了,你已经在嫌弃他了,何必还跟他睡?
另一个原因,我想是你的自责,你担心会“显得我特别势利”。人为什么不能势利呢?我们总是要吃美味的冰淇淋,对劣质的不屑一顾,冰淇淋从来不跳出来控诉我们势利。分价钱一分货,这是应该的。人也是一样的,男人有权利选择他认为最美丽最善良的女子,女人也有权利选择她认为最优秀最英俊的男子。
或者你想上演言情剧,用爱来感召他?你大概也看过无数的小说,里面的男人无论多么沦落,总有一个女人忠贞不渝等待他,但你再想想看,有多少小说,是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还是在幸福来临之前,该女子已经因为白血病、失忆、替他挡了一枪或一刀香消玉殒。连最做梦的言情小说,也不能说谎到这程度。
小时候,我看过聂云岚根据《卧虎藏龙》改编的《玉娇龙》,里面的罗小虎不过是一个粗鲁的马匪,笑声粗豪但举止粗鄙。玉娇龙边爱他,一边嫌弃他的身份和教养。她爱这个土匪,他点燃她的情欲之火;她又恨自己的爱人,他的差劲让她蒙羞。她为了爱,愿意放弃一切,包括在夫家受辱,包括假装堕崖来追寻新生活。然而这么爱他,她仍然看不起他,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不能忍受自己的品位,不得不在一夜销魂之后,匆匆逃走。有情人终成眷属?成不了。俯就的爱情向来没什么好结果。
女人,可以爱男人,也可以嫌弃男人,但最忌讳一边爱他一边嫌弃他。
第54篇、爱情故事左手亲情,右手爱情
她看着她最亲爱的两个人,妹妹和丈夫。
此时她的丈夫正夹着一块排骨,递到妹妹碗里,眼睛里透露出他们两人才知道的东西,妹妹的眼睛也有着水样柔情在流动。
她的心一阵剧痛,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地揪扯着。但表面上,她的脸上依然平静,一种属于她惯有的平静。
丈夫与妹妹的眼光在空中纠缠几秒钟后,而后像惊醒似的回过神来,连忙也夹了块排骨送到她的碗内。然后她那亲爱的妹妹也赶紧夹过几块红烧猪蹄,笑着对她说,姐姐多吃一些猪蹄,会让皮肤好的,祝姐姐生日快乐!永远快乐!!
丈夫也从怀里掏出一条铂金链子,送到她的手里说道,老婆,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是的,今天是她32岁的生日。
她突然有种想醉的感觉,很想借醉大笑一场。她从来就没有大笑过,也没有大哭过,她总是很平静,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平静。就连那年父母亲因为一场车祸离去,她也没有别人想象中应该有的歇斯底里,而是超乎常人的平静。
那年,她已经考上大学,并选择了她最喜欢的油画系时,她的父母却离开了,留下18岁的她和6岁的妹妹。
当别人告诉她父母出事的消息时,她刚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她愣了愣,直直地瞪着告诉她消息的那人,似乎没明白别人在说什么。别人以为她一时吓蒙了,连忙安慰她。她却摆了摆手,轻轻地说了声,知道了,然后抱起那已经懂得死亡意义了的正大哭特哭的小妹妹,赶到了出事现场。
父母的血流在马路上,很刺眼,旁边有许多的交通警察正忙碌地用话机说着话。她看见她父母的血鲜红鲜红的,一横横一竖竖,是那么的触目惊心,错综复杂相互交缠着。以至于许多年以后,她都害怕看到红色。
家里只剩下她与小妹,妹妹才6岁,是那么的娇弱。她开始担当起父母的角色。
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进了一家工厂做了一名普通的女工。
每天,她S都要拖着疲惫的身躯匆匆赶回,先到学校里接回小妹妹,然后再转到菜市场买菜。
她的青春年华就在这样的岁月里匆匆消失,直至妹妹渐渐长成如花儿一样的身躯,她才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
她曾经是那么的喜欢画画,她曾经是学校里的才女。终于有一天,有个男子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他对她说,他愿意用生命来爱她,愿意用一生来守护她,愿意用对待最宝贵最宝贵的宝贝一样珍惜她与她的妹妹。
她感动了,她相信了,因为那男子有着白杨一样挺拔的身躯与肩膀。她靠在了他的肩上,第一次感觉到了原来她也可以有依靠。可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对妹妹用那种眼神的关注?
应该是那天吧,妹妹19岁生日的那天。那天,妹妹穿上她给她买的吊带裙,藕荷色,前襟上有一朵玫瑰花。妹妹就像刚从水里走出来的荷花仙子,亭亭玉立,娉娉袅袅。妹妹从小就是美人坯子,像极了她。她很骄傲,她终于把妹妹塑造成自己想象中的模样,她早年的梦想。妹妹正在当年录取她的那所大学念油画系。那天,她喝了不少的酒,眼睛亮晶晶的。然后,她发现,丈夫的眼睛也亮晶晶的,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妹妹的身上。之后,她发现气氛不一样了,妹妹的眼睛里不知何时也有了一丝哀伤,一丝忧愁。在那婉如仙子的面容上,那种哀愁是如此的凄美绝伦。她的心突然狂跳起来,同时有一种撕裂的声音,似乎要从她的胸膛里跳出来。她假装醉了,然后回到卧室休息,客厅里留下她那闪烁着眼神的丈夫与仙子一样的妹妹。
姐姐,陪你过完这个生日后,我要在学校里住,以后,可能我很少回家了。妹妹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哦。她看了看妹妹,妹妹的脸上有一种歉然的神色。
而她身边的丈夫,则似没听见一样,没有表情。
你,想好了吗?她缓缓地问道。
嗯,妹妹点了点头。
她不说话了,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面前的红酒。
妹妹和丈夫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有些惊恐地看着她。
别喝了,丈夫夺过她的酒杯说道。
她的脸开始出现酡红,在她那常年苍白的皮肤上,透露出惊人的美丽。
妹妹与丈夫都看呆了。她换过一只酒杯,又喝了一杯酒后,说道,来,我画一幅画吧。
说完,她走到了卧室,拿出了已经十几年未动过的画笔。
在画夹上铺上了一张雪白的画纸。
她凝神了一会儿,手中的笔开始落上画纸。
过了一杯茶的工夫,她轻吁了一口气,丢下手中的画笔。丈夫与妹妹围在了画纸旁,只见画上栩栩如生画着他们三人。
她在中间,左手牵着妹妹,右手拉着丈夫。妹妹与丈夫都是侧影,眼神相接,深情对望。
而她,那画布上她的眼神里透露出关怀、宠爱、忧愁与轻怨……
丈夫与妹妹都惊呆了。
半晌,妹妹突然奔过来,扑在她的怀里,轻声地哭了起来……
而丈夫,此时也走了过来,伸出手臂,揽住了她的肩膀,充满爱意轻声地呼唤着她的小名,茹儿……她终于笑了,如同盛开的花儿一样娇美动人。因为她知道,以后的日子,左手的亲情与右手的爱情将会伴她到永远……
第55篇、爱情故事再婚是一座什么样的城?
他说,从离婚的那一天开始,他就盼着能再建个家。而认识我,也是奔着建家而来的。
相信没有一个离婚的女人不向往家的温暖。正如他所说,那些不愿意再婚的人,都是因为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我也曾经梦想过夫妻和睦,举案齐眉,甚至决定要用一生的爱来报答那个照顾我的男人。尽管我的婚姻并不幸福,我仍然不愿意诅咒婚姻,我相信,婚姻是美好的,只是我的运气差一点。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再婚又是一座怎样的城呢?我们这两个从城里出来的逃兵,这一次是否能安心受困于婚姻的方阵呢?
也许这是我们彼此都担心的问题。
自由惯了的单身,总会不习惯家的束缚。
然而,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一谈起结婚,女人总是比较擅于幻想,男人则很现实。他犹豫着,害怕着,也期待着。我认为,如果我结婚了,对父母来说,应该是件开心的事。即使是为了行孝,也该把自己嫁了。结婚是件多有趣的事情,再穿次婚纱,再拍一次结婚照,我坚信。这次我已经学会了如何驾驭男人。
于是,在一个清晨,我突然醒来之后,就浮想联翩,抱着熟睡的他大叫:“我要结婚!我要结婚!”
慢慢消磨下来,我高涨的热情也渐渐冷却了。生活很平淡,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有趣。
我们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然后一起到门外的小摊上吃一碗热干面。中午买点小菜,大女儿要回来吃饭。下午睡个小觉,晚上,他去上班,我在家上网。
他操心着房子,店铺的生意,还要捣腾他那几千张收藏起来却没空欣赏的影碟。我给自己的任务就是每天中午做一顿饭,不包洗碗。
我说,“反正你答应养我的,我什么都不用管了,每天背着相机出去玩。”
他说,我离他想象中,相去很远。可是,他不后悔认识我。
我知道,疲惫的男人,期待的都是贤妻良母一样的女人。可我偏偏是个喜欢做梦的女人,哪怕穷得揭不开锅,还能为自己觉得有趣的事’情笑个不停。还梦想着这辈子定要去次草原,雪山。
我说,我还要云游四海。
他说行啊,我在床周围修上四个水池,你去游吧。我心想,这下完了,被这男人困在床上了。果然是这样。
去中山公园,去石门,去武大,玩得累了。什么都不想,只想回家。而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往床上一躺。家,成了以床为中心的一个集聚点。不论走多远,都要返回来,安静地躺到那个男人身边。
再婚,似乎就意味着,我们再也不必为做爱发愁了,再也不必梦想一夜情了。我们彼此都清楚自己心中想要的是什么,语言是多余的,关键是怎么做。
我认为,第一次婚姻是一座迷宫,再婚却是座玻璃城。我们对婚姻,对家庭,对子女都有了最深刻的认识,我们可以清晰地看懂对方。我们知道从哪里来,该往哪里去。
这座玻璃城,不仅能遮风挡雨,而且晴朗时还会充满阳光。可玻璃毕竟是质地很脆的材料,经不起任何跌撞。
再婚,是美丽而又危险的,我们的机会不多,我们不能再受伤。
第56篇、人生故事生活便是爱情
一 离婚娶丑妻
那一年,他36岁,娶了现在的妻。其实,他不想再娶,只因曾彻底伤了心。
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在相恋的第6年,他们走进了幸福的大门。婚后,他努力打拼,只为了让她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她却忍受不来这样的生活,跟人跑了。他找到她,她不理不睬。他丢掉男人的尊严,跪在地上求她,但她却说:“和你过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我只希望自己的日子能够过得好一点,而你却不能满足我。”而后,她转身离开了。那晚,他喝了很多酒,直至不省人事。第二天醒来,他向自己发誓,从此不再相信爱情、相信女人。
就这样,迷迷糊糊过了4年单身日子,直到弥留之际的母亲哭着求他再婚。他便找了现在的妻,一个小他5岁,又黑又矮的女人。他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订下这门亲事。他不爱她,娶她进门,只是为了了却母亲的遗愿。
二 丑妻有真爱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亲的墓碑前,哭了一个下午。有人给他送饭过来,他转头,看见一张难看的脸,便喝令她离开。他只想带喜爱的女人来给母亲看,而她不是。
婚后,他的脾气变得又怪又差,总是挑她的刺,嫌她做的菜难吃、做事太慢,而他说这些时,往往坐在沙发上喝着茶,悠闲地看着电视。她总是笑嘻嘻地说改。
她对他越好,他的脾气就越大,开始时只是喝醉酒打她,后来心里不顺也打。累了,他就跑到外面去找女人。而她总是逆来顺受,她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纳自己。
她摆了一个擦皮鞋的摊位,但人不是特别的多。为此,她又去买了很多鞋底,不分白昼的秀着。她说:“多赚点钱好养家。”
赚了钱,她买了一件西装,给他换上,说:“穿这件出去吧,好看。”这时,他突然想起“礼尚往来”一词,他不想欠她太多。在经过一家超市时,他看中了一块玉,正在打折,打算买来送她,以回报她的体贴。
但那个晚上,他又喝了很多酒,在回来的时候,出了意外,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摔断了腿。等她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省人事。看到他,她心都碎了。
三 真情在红楼
她焦急的大叫,却没有人出来帮忙。看着昏迷不醒的他,她心疼无比,咬咬牙用瘦弱的肩膀驮着他,一步一步走到了附近的重庆红楼医院。在手足创伤显微外科的王少军主任其他医护人员的努力下,他得到了及时救治。
接下来,他在红楼医院治疗了大半个月。而她,也在医院照顾了他大半个月,毫无怨言。直到这时,他才真正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母亲以外的女人如此疼他。临床的病友对他说:“真羡慕你,有真么疼你的老婆!”
听过病友的话,他细细看她,发现她平凡的脸颊上竟然有神奇的光晕。一时间,他痴了。
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后,他还需要休养。但她不让做一点活计,害怕累着了他。感动无比的他,在伤势缓解可以行动的第二天,就在拐杖的支撑下跑到超市给她买了那块玉。
一年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带着女人和孩子去给母亲上坟。男人在母亲的坟前磕头:“妈,我把媳妇给您带过来了,您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她。”
女人在婆婆的坟前狠狠磕了几个头,说:“妈,我会把家、把丈夫、孩子照顾好,您就放心吧!”
原来,爱情不管起点是什么,结局一定是生活。这个世界上最深沉的爱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长地久。
第57篇、爱情故事坐一站公交
初次与他相遇是在62路公交车上,聊天中她得知他在秦山路的建筑公司做设计师。
她的单位离等车的站牌只有一站路,但她每日都在站牌下等车。她撒谎骗他,说自己的单位有两站路的距离。
那天她又乘公交车,报站时正和他聊天,突然有人拉起她朝外走。她抬头,同事一脸焦虑地喊:“到站了,你怎么还坐得这么安稳?”没来得及掩饰,她就被同事拉下了车。
她再也没有去坐一站公交的勇气了,心像空了似的。一晃过了十天,她终于忍不住,在一个清晨又站在站牌下等车。公交车停下的时候,没有熟悉的微笑和身影,靠窗的位置换了一个秃顶的男人在吞云吐雾!她问司机建筑公司在哪一站停,司机冷冷地说:“坐错车了。”
她一直坐了许多站才回过神来。下车,跳上另一辆公交车,她直奔建筑公司去。在公司门口,她成功截住了他,没有丝毫犹豫。等她站定的时候,他微笑着说:“今后你愿不愿意和我同乘一辆公交?”她笑了,为什么不呢?这将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旅程啊!
第58篇、爱情故事就这样一闪而过
现在想起来,有点可笑了。一闪而过的感情,怎么会可靠呢?
妻子临走那天对我说,你不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我说,你以为我是克林顿?妻子笑了,她好像对我很有信心。妻子指的是,我和小兰。
作为我们的房客,小兰已经在这儿住了两年。小兰是扎进人堆里就很难再找到的那种女孩。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都二十好几的人了,偏偏隔三岔五地会在鼻子两侧长出些青春痘来。总之一句话,不是那种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的女孩子。并且,她经常会跑到我的书房里蹭我的咖啡喝,这让我觉得很亏。
在机场,我一边挂念着半小时后的球赛,一边口是心非地对妻子说,老婆,我舍不得你走啊!妻子把樱桃小嘴凑到我的耳边,轻声说,呸。
妻子要为公司的业务在新加坡呆上半个月。也就是说,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完全不必饭前洗手睡前洗脚,可以躺倒在沙发上看伟大的英超联赛,可以一顿饭喝上三瓶啤酒。想起即将到来的快活的小日子,我几乎幸福得颤栗。
妻子和飞机一起飞上蓝天,我急忙搭上车飞奔回家。打开房门,小兰正坐在沙发上喝一杯热咖啡。
她大言不惭地说,你怎么不买雀巢喝呢?这种意大利泡沫,真难喝!
我一边打开电视机,一边说,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确实很爽。除了接到一次妻子的骚扰电话外,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婚前的幸福时光。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晚上,我煮了满满一盆爬虾,然后守着一堆啤酒让小兰陪着我看英超。这让小兰很是不满,因为她喜欢的是李亚鹏。但因为没有妻子的声援以及有了爬虾的引诱,她只得违心地坐在那里,气嘟嘟地吃着爬虾并抽空喝上一口我的啤酒。慢慢地,她自以为看出了门道,扯开嗓子喊叫。
中场休息时,我说,小兰你别这么大声好不好?邻居们听到了以为我们在干什么呢?
于是小兰又一次气嘟嘟地撅起嘴。我继续毫不留情地打击着她,小兰,咱们约法三章好不好?第一,你不准进入我的房间。第二,你的房间我可以自由出入。第三,你必须把茶几上的瓜子皮呀苹果核呀香烟嘴呀按时清扫干净。第四,不准动我的咖啡。第五……
小兰没让我继续说下去,她抓了一把空虾壳,塞进了我的衣领。
当晚我头疼欲裂,腹如刀搅。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兴奋过度或者喝酒过多,但马上我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因为我几乎没有力气爬起来喝上一口水。于是我开始呼喊小兰,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嗓子传出,一下子理会了鬼哭狼嚎的精辟。
小兰在她的房间里问我,吃多了撑着了?我说,我快不行了。
小兰穿着睡衣跑过来,这让我深感惭愧,因为那时我只穿一条短裤,露着两条丑陋的长满黑毛的干巴腿。我记得小兰说,你不是装的吧?怎么会这样?然后我就人事不省。在我最后一丝意识尚在时,我对小兰说,哥哥先去了,写字台的抽屉里,还有两包雀巢。
我睡在床上幸福地哼哼着,小兰坐在旁边,给我剥一只桔子。昨夜我的尖叫划破长空,后来在医院里,我及时地醒来,却精神抖擞。小毛病,大夫说,肠炎而已。
小兰有时拿毛巾给我擦擦手,有时拿个小勺喂我一口牛奶,鞍前马后,服务周到,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当晚我又一次低烧,小兰给我吃退烧药,拿浸了冷水的湿毛巾为我擦着全身。甚至有一次,她竟然红着脸想擦拭我的肚脐,被我严厉制止。
我折磨小兰一会,睡一会。小兰却只能趴在床边,瞪着一双警惕的眼睛守护着我。从吃爬虾到现在,两天了,小兰竟然没有睡过,我突然有了一丝感动。
半夜里我醒来,看见小兰正近距离盯着我,一双大眼睛扑腾扑腾地乱跳,像当初情窦初开的妻。我蹦起来,却被小兰按下。她的手紧紧地按着我的胸膛,温暖滑润。
小兰说,好好休息,别乱动!但我不能不动,因为我突然觉得,如果再这样被她按下去,我可能真的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来。我蹦起来,说,哥哥想去洗手间!
妻子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新加坡过得不错,并给我和小兰买了小礼物一二三四。最后妻子问我,你这几天没事吧?我说,没事。有什么事呢?妻子说,你小心点,如果做了什么坏事,看我回家后不收拾你!我说,老婆,我爱你。
我这是肺腑之言。我真的爱我的老婆,特别爱。因为她,我即使是真的唐明皇,也会坚持一夫一妻制。
小兰问我,你真的好了吗?我马上做了一个前空翻,我说,你看,身体棒着呢!小病小灾的,害不了我。
我真的好了,小兰却病倒了,上吐下泻。据楼拐角门诊部的大夫说,她是累病的。具体说来,就是身体虚弱加疲劳过度。那么,我就成了罪人。
我为小兰开罐头,热牛奶,买杂志,仿佛成了她的仆人。好在她没有发烧的迹象,不然的话,我怕自己真的不能做到像柳下惠兄弟那样洁身自爱。
晚上小兰说,你回屋休息一下吧,有事我喊你就行。
我不敢回去。小兰那么虚弱,我怕她到时连喊的力气都没有。所以就靠在她的床边,近距离地盯着她看,像前天的翻版,只不过,主角对调。我突然发现她其实挺漂亮,长长的睫毛很像我小时候抱过的布娃娃。于是就产生了想摸一下的冲动,手抬起来,却不敢再向前伸去。
小兰突然睁开眼,她吓了一跳,你想干什么?
我又一次蹦起来,然后说,哥哥想去洗手间!
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从老婆走的第二天开始,我病了两天,小兰病了四天。又到星期天,我和小兰难得做到了两个人都身心健康。
小兰说,还看球赛么?我说,别了,看李亚鹏吧!小兰于是激动得小脸通红。我坐在旁边,拿一本书,有一搭没一搭地看。
小兰说,你很善良。我羞愧得差一点从楼上跳下去。
我认为,真正善良的,是小兰。我有点纳闷,怎么三年来,我就没有发现她的善良呢?
李亚鹏哥哥让我睡意朦胧,后来我就睡着了。醒来后,我发现自己不知羞耻地躺倒在小兰的腿上,身上多了一条毛巾。
小兰仍然在看电视,我觉得这样很舒服,就装模作样地继续躺在那里,竟然又一次睡着。
然后醒来,已是天亮。小兰仍然坐在那里,头靠在沙发上,像个美丽的布娃娃。
我发现自己梦中的涎水,湿透了小兰的裙子。
今天既没有李亚鹏,也没有英超联赛,于是小兰租来了影碟,恐怖大片,两个人猫在一起,关了灯看。女鬼将某公子的心脏挖出来吃掉,小兰“哇”了一声,抱着我。
我认为这是阴谋,小兰的阴谋。我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因为女鬼早已被道士绳之以法,而她却仍然抱着我,好像要抱一辈子。可笑的是,我竟然希望这场阴谋继续下去。
小兰抱紧我,我感受到她的体温和柔软,甚至,她的呼吸。当时我想,堕落一下算了。
我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跟她说,晚安。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最后一刻,我放弃了。因为,我想到了远在新加坡的妻子。
小兰在她的房间里哭泣,是一种淡淡的伤心。
我想,明天,她可能就会将这件事忘掉。
妻子突然回来了,在离她本应的归期的前一个星期,她回来了。那时我和小兰正在吃饭,她进来,拥抱我和小兰。我热泪盈眶,我说,亲人,可把你盼回来了!
这是真实的情感流露。因为我担心的是,如果她再不回来,我和小兰,会不会一起滚倒在某一张床上?而那无疑是一种罪恶。起码我看来,那是的。
妻子的归来让小兰兴奋得要死,我知道她不是装的,她和我一样,有一种彻底的放松感,如释重负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太棒了。
半年后,小兰领他的男朋友给我们看,一个傻啦吧唧的大男孩,只知道微笑。小兰靠着他,幸福千千万。小兰要和她的男友同居去了,那天我和妻子一起帮她收拾东西。送到门口时,小兰嘤嘤地哭。她跟妻子告别,然后转过头对我说,谢谢你。我说,谢谢你。
妻子说,你们两个,酸不酸?妻子当然不知道这句“谢谢你”的涵义,那是我和小兰的秘密,我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几个月后,妻子枕着我的胸口,她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提前回来吗?
我说不知道。
妻子说,我在新加坡,差一点爱上一个男人。如果我再不回来的话,也许,后果将不堪设想。她说,其实她只是把那个人当成哥哥,但有那么一刻,却差一点爱上他。现在想起来,有点可笑了。一闪而过的感情,怎么会可靠呢?
听到这里,我出了一身冷汗。
我说,也谢谢你,老婆。
第59篇、爱情故事你打算怎么爱我
爱一个人,是心甘情愿,还是等价交换?
很多时候很多人会这样理解爱——他们认为一个人爱自己,或者自己爱这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有义务有责任改善他(她)的生活,替他(她)或者帮他(她)解决原本属于他(她)的难题。
我一女友,重点中学老师,大龄单身。经介绍认识一“工薪男”,丧偶,有个10岁的儿子,月薪三五千,有车有房。女友说他对自己好,每天很多电话短信,送她上班,接她下班。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然后有一天,很甜蜜很温存之后,男人对她说,儿子后年要小升初,希望能上她的学校。她感到为难,她哥哥有个孩子,也是后年小升初。她只有能力帮一个。男人当即阴下脸,问她:“那你考虑过为我做什么了吗?”
女友惊愕,反问:如果我不能为你做什么,你就不会跟我发展下去了?
男人理直气壮:女人爱男人,都会想为男人做点什么!
女友针锋相对:那男人爱女人,就不应该为女人做点什么吗?
男人说:我不是一直在为你做吗?我给你当司机,陪你逛超市,为你妈找大夫,把你妈当我妈,你为我做什么了?
女友当然不好意思说陪他上床了。她“吭哧”半天,说:“难道我就没有陪你?”
男人冷笑一声算做回答。
响鼓不用重锤。女友刹那明白——他是觉得亏了。哪个女人不能上床?哪家馆子不能吃饭?他要的是“家”,他曾对她深情地说过他会把她的妈当自己的妈,希望她把他的儿子当自己的儿子。她当时沉浸在幸福之中,没有听出其中的“等价交换”。
男人感觉备受伤害,你爱我,就要拿出实际行动,否则怎么叫爱我?女友也感到出离愤怒,你爱我,就不应该让我为你做什么,否则你爱的就不是我,而是我能为你带来的回报!
女友问我,为什么男人会这样?我说因为你不年轻了。假如你25岁,貌若天仙,他追你,你就可以问他“你打算怎么爱我?”他谈都不敢跟你谈儿子的事,但咱现在不是奔四了吗?所以人家就会要求等价交换。男人要咱图啥?难道是领回家供着宠着当圣母皇太后?您总得给人家添砖加瓦做点贡献吧?
女友听了,说:让他去死吧,凭什么?
我说:同意。就这么定了!
第60篇、爱情故事年轻时看不懂的事
刚工作时,住宿舍,四个女孩群居。不久,我们中的一个被一个老干部看上做儿媳。应该说,四个女孩中,她的长相和个头都排第四。我们三个私下里都想不明白,老人家为啥选她?
时隔多年再回首,我想,如果我是婆婆,在我们四个人中,我肯定也会选那个女孩。她性格好,人勤快,节俭,有礼貌。这不都是做一个好儿媳妇的重要指标吗?
当年的我们三个,最美的那位,虚荣心强、好攀比,总是被虚荣的男子看中。另外一位,个性沉默,少一种和乐家庭的热情,后来经人介绍,嫁了一位军人。我则任性敏感,在感情的路上吃了好多苦。
岁月给了一些女人教训,我们都在学习如何做一个幸福的女人,学习做有幸福能力的女人。
当年那个嫁到老干部家的女孩,分别十年后,我又见她一次。她的日子本身并不如意顺畅,老公还把车撞坏过一辆,与婆婆也有代沟式的不适,小叔子两口子时不时地找一点儿茬儿。但因她淡定的好性格,总是笑呵呵的,一个家总体是和乐地过下来了,如今,她的孩子都能打篮球了。
看看过来人的眼光,多么准确。谁能有做自家儿媳的素质,一看便知,这是岁月给那位老人家的力量。
也因此,我想对年轻的男孩女孩们说,如果你的父母,在你选择女朋友男朋友时给你一些建议,或者对你选的人有一些意见,请你不要认为是父母干涉你的婚姻,跟你过不去。父母是最希望你未来幸福的人。你看到的是三年内的幸福,父母或许看到了十年以后你幸福与否。父母的意见,请一定作为一个重要参考。
幸福从来都不是一件两人头脑一热就能得到的事,它需要两个内在价值观匹配的人,一起走这长长的岁月,一起走这有深度的人生。
第61篇、爱情故事新娘子闯“三关”
30岁之前,我一直奉行单身,在周围人眼里是个名副其实的“怪胎”。30岁之后,要好的闺密都嫁为人妇,我突然间想嫁人了。从此,我成了相亲姐,踏上了漫长的相亲之旅,一度创下一周见十个相亲对象的纪录。
32周岁时,我在一次联谊会上遇见了蒋旭,蒋旭是个单亲爸爸,已经年过不惑。说实话,我不是“大叔控”,该有的物质基础,房子、车子、票子……我什么都有,身边也不缺年龄相当的追求者,但是蒋旭的人格魅力依旧吸引着我不由自主地向他靠近。
蒋旭很坦诚,他问我介不介意他带着个孩子,我笑,不介意是假的,但我更关心你的人品性格。蒋旭如实向我讲述了他和前妻离婚的原因,他创业初期,忙于工作忽略了妻子,妻子耐不住寂寞,有了外遇离他而去,女儿的抚养权是他主动要的。谁没有过去?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我同样有过失败的恋爱经历,蒋旭的担当和有情有义让我坚信一个对家庭对孩子有责任感的男人差不到哪里去。
相处了半年,我们就步入了婚姻的红地毯,让周围的人跌破眼镜,纷纷猜测我下嫁的原因,甚至有不明就里的人说我年纪小的时候挑男人,年龄大了被男人挑。对此,我一笑置之,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蒋旭虽然结过婚,在围城里走了一遭,但这也正是他的“资本”,生活阅历的丰富造就了他懂生活,有内涵。我在工作上是个拼命三郎,蒋旭鼓励我追求事业,又时常提醒我享受生活,总是适时地安排旅行,带我出去休假,省城附近大大小小的景点都留下了我们相依相伴的足迹。我的生活自理能力差,一日三餐没有规律,蒋旭在家煲汤熬粥,在我加班时送到我公司,丝毫不在乎外人笑话他是个“家庭煮夫”。我在外面受了气吃了亏,回到家就拿蒋旭撒气,他心甘情愿做我的情绪垃圾桶。女人都有些小脾气小性子,蒋旭性格好,不管我在家里怎么做,他都能对症下药,把我哄得眉开眼笑。我戏称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他说你这人本来就很简单,所以相处起来就容易。
离过婚的男人是宝还是草,相处过才能下定论。蒋旭为人谨慎处事豁达,弥补了我的年轻气盛,爱钻牛角尖,这是以往我和同龄异性相处所体会不到的熨帖。同事们都说,我婚后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柔软、平和了,其实这一切都是蒋旭的功劳!
私底下,我经常取笑蒋旭是枚“二手男”,不过我这个“一手女”可从来没有嫌弃过他。当然,二手男的背后不仅有他的宽容、体贴、智慧,还有他的原生态家庭和他的第一次婚姻。婚后,我面对的除了公公和婆婆,还有他的女儿和前妻。
新婚蜜月里,婆婆就把她的宝贝孙女送来了,美其名曰趁着我休婚假,让我和继女培养感情。你侬我侬的两人世界瞬间变成三人空间,难得休个假,我和蒋旭走到哪儿都带着一个高度小灯泡,逛街要逛电玩城,游玩要去儿童乐园,吃饭得吃肯德基,可怜我的胃,成天被垃圾食品虐待。蒋旭宽慰我,以后有机会一定给我补过蜜月。
同一屋檐下,女儿对我这个后妈相当排斥,她一直想撮合她亲爸亲妈复合,我和他爸结婚后,她知道自己的亲妈没机会了,难免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我煎炸烹炒的手艺一般,饭菜稍微不合口,她就摔盘子摔碗,脾气喜怒无常,我给她买的衣服,她总能挑出毛病来,不是嫌颜色不鲜艳就是嫌款式不新颖。不管我怎么掏心掏肺,小丫头就是不买账,也从不和我亲近。说实话,我并非不喜欢孩子,也不排斥蒋旭的女儿,可是一进门就低声下气地当妈,还是让我措手不及。这年头公主比后妈好混,9岁的小女孩正处在成长叛逆期,说不得打不得,我想和她交心做朋友是难上加难。
女儿好动贪玩,又因为父母离异,学习成绩跟不上趟,我给她辅导功课,她不接受,我张罗着给她请家教,她不领情,说让同学们知道了丢人。一次,我帮她收拾房间,弄丢了几张明星海报,她发现后,半夜里竟然不声不响离家出走了。那一夜,我死的心都有,嫁什么人不好,非要嫁个二手男人?嫁给二手男人倒也罢了,还摊上这么一个不省心的闺女?我和蒋旭发动了亲戚朋友四处寻找,一干人等在网吧找回女儿后,蒋旭气得当场要教训女儿,女儿撕心裂肺地控诉老爸的不是,责怪蒋旭娶了老婆虐待女儿,我慌忙拦着,女儿再出点什么意外,这个家也就散了。
别看女儿年龄不大,却超级爱美,蒋旭送我什么礼物也得送她什么礼物,蒋旭每次出差回来都得带双份一模一样的礼物,老婆和女儿不能厚此薄彼呀,要不,女儿就和我争风吃醋。在我和女儿的相处中,蒋旭倒是时时处处站在我这边,见不得女儿刁难我,经常批评教育女儿要尊重我,要听我的话,可我知道赢得一个孩子的心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当妈,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把这个后妈的角色演好。
蒋旭的前妻也不是省油的灯,我和蒋旭刚结婚那段日子,她三天两头借着看女儿的名义上门叨扰,遇到芝麻大点的事都给蒋旭打电话,拿蒋旭当长工用。这明摆着是给我这个现任妻子添堵,刚开始,我非常气愤,生气蒋旭和她剪不断理还乱。蒋旭自责道:“你看我多么不称职,老是打翻老婆的醋坛子。”
女儿的生日非要在家里过,还说她妈妈晚上要来我们家做客,蒋旭无奈地和我商量,我这个女主人当然得欢迎,而且要好好尽尽地主之谊。周日一大早,我到超市里大肆采购,还专门买了一本菜谱,有模有样地学着做了几道热菜,调了几个凉菜,顺便买了一些熟食,张罗了满满一大桌子。
晚上,蒋旭的前妻来赴宴,她像出入自己的家一样打开鞋柜找拖鞋、挂大衣,我热情地招呼她坐下,那女人看着满桌子的菜肴,开始挑三拣四:“你们怎么吃这些凉菜和熟食,外面买的这些东西多不卫生,蒋旭,你以前可从来不吃这些东西,怎么胃口也变了?”我强压住心头的怒火,不动声色地说:人在变,胃口当然会变,这都是在超市买的,干净得很。那女人继续对我烧的菜品头论足:“这茄子烧得有点老,这鱼都煎糊了。”她反客为主,指手画脚的态度激怒了我,我拉下脸,恨不得把一桌子的菜掀翻。蒋旭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脸色,在一旁打圆场:“为了这个生日,岚岚都忙活一天了。”那女人见状,终于说了一句人话:“哎呀,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蒋旭的前妻不挑刺了,女儿那边又出幺蛾子了。我和蒋旭并肩坐在一起,她非要妈妈坐到蒋旭旁边的位置:“阿姨,那是我妈妈的位置。”蒋旭瞪女儿一眼,将探询的目光投向我,这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满含期待着望着自己,我还能怎么办呢,只好起身满足孩子的心愿。女儿欢呼雀跃着,那女人也满脸喜色,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看在眼里,却是无比的讽刺,仿佛人家一家三口才是甜蜜幸福的一家人,自己这个正牌女主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人。
一时间,蒋旭的前妻成了我们夫妻之间绕不过去的雷,我不是一个不通情达理的人,只要他前妻不过分,只要蒋旭和他前妻的来往合情合理,我都不会放在心上。我心里清楚他前妻的种种言行无非是想把我激怒,和蒋旭旧梦重圆,如果我一味吃醋发火只会让蒋旭夹在中间更难做人,也会把他从我身边推开。蒋旭是个老好人,性子有些绵软,不懂得拒绝人,某些时候,我必须帮他做决断。我和蒋旭推心置腹地畅谈,立场鲜明地表明我的态度,两口子达成一致意见,对付他前妻,与其力敌不如智取。
每到月底,前妻就约蒋旭见面送女儿的抚养费,同时,这也是他们一家三口的团聚日。一次,他前妻又打电话过来,女儿恰好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没在家,蒋旭喊上我一同去见面,看到我们夫妻一同出现在西餐厅,他前妻明显有些不高兴,三个人喝了下午茶,聊了一会儿女儿的学习生活,当着他前妻的面,我委婉地建议蒋旭办一张银行卡,让他前妻把每月的抚养费打到卡上,省却了他前妻的来回奔波之苦。他前妻虽然心有不甘,却只能点头应允。
前妻家里空调坏了水管坏了,每次都打电话到家里找蒋旭,那天是我接的电话,她点名要蒋旭帮她去修卫生间里坏掉的浴霸,那副口气简直当我们家是免费的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我笑着告诉她,蒋旭要陪我回娘家探望岳父岳母,这会儿走不开。电话那端沉默片刻恶狠狠地挂断了电话。放下电话,我冲蒋旭摊摊手,蒋旭问我:“怎么办?”我轻描淡写地答:凉拌。我翻箱倒柜给他前妻找了一个维修师傅的电话,对方答应提供上门服务,费用我们掏腰包。蒋旭打趣:“老婆,你真是高明,我真是自叹弗如!”
说实话,这不是高明,她是蒋旭的前妻,是蒋旭女儿的亲妈,他们不是夫妻了,却因为女儿,不能成为陌路。我能做的就是以四两拨千斤的力度化解他前妻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让她的蓄意挑衅找不到对手,慢慢地,她不再事无巨细打扰我们的生活。细想想,她一个女人前一段婚姻解体,没有与新欢结合,又眼睁睁地看着前夫重组家庭,她还孤家寡人,心里一时半会儿过不去这道坎,也情有可原,我又何必处处针锋相对?
谁的心都不是冰块?更何况孩子呢?在我的努力下,我和继女的关系越来越好,她的学习成绩也有了进步。
嫁给一个男人等于嫁给一群人,中国式婚姻素来是捆绑式销售,何况我嫁的是二手男人?从结婚那天起就注定我在这场婚姻里有一场博弈,公公和婆婆戴着有色眼镜看我,女儿是个小人精,老公的前妻如影随形。打赢这场婚姻保卫战,摆平这一个又一个难缠的主,扫清这一个又一个地雷,要死多少脑细胞呀!
好在我背后自始至终都站着一个支持我的好好先生,他善于化解矛盾,懂得包容,懂得珍惜,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小家庭的安定团结,他对我是发自内心的爱护和尊重。有了蒋旭和我同仇敌忾,一致对外,就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有婚史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婚姻经营智慧的人。我和蒋旭都不是高智商的人,但我们的情商可圈可点,能够处理得了柴米油盐、鸡零狗碎的围城琐事,还有什么处理不了的大事?
第62篇、爱情故事快乐才是目标
一天下午,我约了一位朋友在咖啡厅聊天,这位朋友是商界著名人士,谈吐温文举止优雅,人长得又帅,甚至登上过几次商业杂志的封面,我常打趣他是女人幻想中的钻石王老五。他也不负众望,身边永远不缺漂亮女伴,只是至今未安定下来,也算给众多竞争者留下希望空间。
我们那天下午聊得很尽兴,咖啡就续了三杯。其间一个胖胖的女孩坐在不远处的角落里,一直目不转睛地看他。咖啡快喝完了就过来轻声地问他要不要续杯,比服务员还细心。偶尔我们聊到一些合作项目,他就招手叫女孩过来,她抱着本子迅速地记录着他的需求。
喝到第四杯咖啡时,那女孩又走过来,低声在他耳边说话。我听得隐约,大意是劝他不要喝这么多咖啡,以免晚上失眠。他随意地点点头又摆摆手,那女孩就很高兴的样子,喊着服务员把咖啡换成了柠檬水。
我看得有趣,便问:你助理?
他点点头。
我仔细打量那胖女孩,实在是其貌不扬。跟了你多久了?他有点儿茫然,努力回忆着:“四……不,五年吧?记不太清了。”为什么会选择她?我有些好奇。我见过他那些漂亮女伴,每一个都相貌不俗。“做事认真拼命啊,人也挺机灵。用习惯了,离不开。”他笑起来,“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拜托,我只是用她做助理,又不是跟她过日子。”
朋友出去接个电话,大约是谈工作上重要的事,半晌未回。我无聊,就招手让那女孩过来。我逗她:你工作真努力,要不你来我这边做事?我给你双倍薪水!她吓了一跳,几乎是立刻就摇头,下意识地回答:“不,谢谢。”我笑起来:你老板到底给你开了多少工资,让你这么死心塌地?她脸红了,笑着摇摇头。你喜欢他?问完连自己都觉得唐突,她却很坦然地点了点头。
她笑:“我知道自己条件很差,所以也从没抱什么奢望。何况……”她顿了一下,“他也都知道。”他知道?我有些发愣,这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窗户纸一旦被挑破,双方还能这么坦然?她点头:“他看过那么多的仰慕和喜欢,我那点小心思,瞒不过他。我也没想瞒。”我皱皱眉头,不知为什么,脑海里浮现出“利用”两个字。她仿佛看穿我的想法,唇角露出一个苦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看中我的面面俱到,无微不至。我也有我的私心。各取所需,没什么大不了。”
那你到底图什么?她笑着摇头:“什么都不图,每天这么看着他,我就很开心。忙到死都觉得开心。”那他将来结婚了,你怎么办?
她的目光有一瞬的黯然,“可能就离开了吧。在他身边的这几年也是很好的锻炼,学到了很多东西,以我的资历,出去完全可以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了。”
我忍不住唏嘘:你还年轻,浪费这么多光阴在一个不可能得到的人身上,何苦呢?为什么不早点去找自己的幸福?
她摇头:“我早就想通了。在他身边多停留一分钟,自己就多快乐一分钟。人这一生追求的是什么?钱啊权啊爱情啊家庭啊,不都是为了‘快乐’这个终极目标?对于我来说,在他身边的每一天都很快乐,这足够了。”
我看着她平庸又冷静的面孔,莫名想起古书中,那个叫钟无艳的女人。
这世上当真有太多的钟无艳深爱着齐宣王。哪怕对方心里只有貌美如花胸大无脑的夏迎春,也阻挡不了这一场飞蛾扑火九死不悔。可你不得不承认,被点燃的时刻,她们因刹那温暖而心怀喜乐。多少孤注一掷,终究未能发声;多少心甘情愿,但求默守身旁。不是不明白幸福只是瞬间,只是在努力把这些瞬间延长。想着,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永恒吧。
第63篇、爱情故事女人心
之所以选择了康,只是因为康的一句话,他说,他可以给她一座不用她打理的温暖的房子,一个她在其中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公主的家,一份不需要她丝毫回报的最纯粹的爱情。
女友小A当初被男友追的时候,正同时被单位里另外一个叫康的男人纠缠。小A讨厌康在她面前,一副谦卑到骨头里的模样,看他那么讨好地屡次到办公室来,送她刚买的咖啡,便烦,对他没有好声气,在我们一帮闺中密友面前,提起康的时候,总是拿言语的棍棒一路夹击过去,直将康批得一无是处,一群女子也被这样的批判大会,逗得花枝乱颤为止。
所以当男友在追赶进程上,提了速,快马加鞭,一路狂奔,终于将情感暂时空白的小A,追到了手时,昔日那个被小A烦来厌去的康,在我们一群人的口中,更是形象惨烈。都以为他在小A大张旗鼓的爱情里,会罢手,转而开辟新的根据地,可是不想,他休整了几个月后,又卷土重来,照例日日来我们办公室报到,要么带一袋新鲜的碧螺春,要么拿几本小A喜欢的时尚杂志,要么将一盒小A最迷恋的巧克力,悄无声息地放在她的桌上。
这样的讨好,不仅在小A那里,一文不值,遭到贬损,即便是我们外人看了,也在小A毫不留情的嘲讽里,看轻了他。那时的小A,不知是虚荣,还是为了打击他永不疲倦的追逐,走到哪儿,就将自己幸福的爱情,晾晒到哪儿。而且,愈是他在的时候,愈是讲得热烈,那爱,几乎是流蜜般,从小A的每一个细胞里,以电影的慢镜头,缓缓流溢出来。
而我们这群八卦女子,因了小A壮胆,对那孤单的男人,也格外嘴狠。遇到他打招呼,常常高昂了头,视线直接扫着天花板而过。口中明明吃着他送的巧克力,却依然刻薄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看见他笑笑地与我们套近乎,试图从我们这里攻开小A坚固的堡垒,心内便生出厌烦,赶紧躲开去,就像躲开一只嗡嗡叫着的苍蝇,或者蚊虫。
而小A的爱情,在起初的新鲜与热烈之后,便开始如盛夏阳光下的一朵花儿,开着开着,便有了不可抵挡的倦意。一群人聚在一起大秀自家男友的时候,小A不再抢着发言。昔日眼睛里的光泽,那时也是黯淡下去。问起他们何时领证结婚,与我们分享浪漫的果实,小A则视线躲闪,顾左右而言他。
后来是我们群里的爱情“侦探”,揭开了小A不愿向我们讲述的秘密。原来小A的这个男友,外表看上去幽默风趣,讨女孩子喜欢,实则内心狭隘自私,常因一点小事,而与小A吵得不可开交。而且每次吵完架后,从不会主动向小A道歉,总是骄傲的小A,弃掉面子,卑微求和。而且在金钱上极其计较,与小A吃顿饭都要AA制,更是提前下了通知,说将来买房,需要小A掏一半首付出来,否则房权证上,将拒绝写她的名字。
这样的隐秘,被我们窥视到的时候,小A的心内,定是有疼痛在的,只是小A依然假装爱情甜蜜,绽一脸灿烂妩媚的笑容给我们每一个人看,直到有一天,男友失手打了小A一个耳光,小A将爱情的舟楫,一个急转弯,掉了方向。
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小A竟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与康迅速地走到了一起,而且,不与我们“商量”,便跟康偷偷地领了结婚证。这样措手不及的结局,让我们对小A恨了许久。而小A,不知是理亏,还是别的什么不可言说的苦楚,竟是在我们视线的考问里,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甚至在楼道里擦肩过去,她可以做到形同陌路般一言不发。
这一次小A没有像以前那样,将爱情进行得锣鼓喧天。而我们,在小A的沉默中,想起她昔日对康的种种尖酸的挖苦与讽刺,突然就忍不住笑了,想这小A,无论如何,都有点贱了,怎么可以这样轻易地,就将自己嫁给一个根本瞧不上眼的男人呢?
半年后小A结婚典礼,意料之中,她没有给我们这群闺蜜下请帖,而我们,也自觉地,假装不知道。等她度完蜜月回来,大家再见面,终于发现,彼此成为无话可说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许久之后,偶然听说,小A之所以选择了康,只是因为康的一句话,他说,他可以给她一座不用她打理的温暖的房子,一个她在其中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公主的家,一份不需要她丝毫回报的最纯粹的爱情。
但这样的许诺,换来了小A的心,却依然没有能换回小A与我们这群闺蜜,爱情般不怎么牢靠的八卦友情。
第64篇、爱情故事不必为我浓妆
喜欢一句古诗:“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女子初嫁,羞问夫婿,画眉深浅可合时宜?一幅闺意侬情便盎然纸间。不曾想过那位夫婿最后是如何回答的,轻挽她的双肩,淡淡一笑?还是会说“无关画眉深浅,是你原本就很好看”?很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在岁月荏苒的午后,夫婿是否会用苍老的手拂过女子毫无修饰的脸庞,说“我依然爱你原本的模样”。
记得一个朋友说过,“女人化妆,就有了女人味。”他很爱他的妻子,总是像打量一件艺术品一样,深深凝眸在妻子搽脂抹粉、无比漂亮的脸庞。女为悦己者容,在他的要求和打扮下,原来就很好看的妻子愈加光彩照人,常常是我们艳羡的对象。可是背后,我们也常常听到他妻子总是倾诉被化妆品毒害的苦楚和劳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对女人而言,更喜欢把自己打扮得风姿绰约,甚至不惜伤害身体,整容易装地追求众人眼里的美丽。每每想到这里,我心如剥茧,谁能懂一个女人浓妆后面的灵魂,谁能在乎一个女人被遮盖住的无奈和孤独?
“每一个敢于直面自己素颜的女人,都是女汉子。”我的一个闺蜜常常以素面示人,也常常被人如此嘲讽。不过,未婚的她依然我行我素,从不刻意浓妆。她一直固执地认为真正的女人味应该是从骨子里透出的一腔温柔和从容。她总是豪迈地说:“我希望有一天爱上我的人,会对我说,‘不必为我浓妆,我爱你原本的模样。’”
我们总是笑她的单纯,心里却暗暗地感叹:每一天,我们都会买回昂贵的化妆品,变幻着各种漂亮的妆容,挑选着不同的香水……其实也不过是取悦自己的同时也想吸引着别人,希望有个人可以爱上最美丽的自己。
每个女人都渴望美丽的爱情。不得不承认,无论你喜欢浓妆淡抹,还是素面朝天,你的心里一定住着一个梦境:有一天,遇见你的白马王子,然后他会笑着告诉你,说:“不必为我浓妆,因为我爱你运动时沁满细汗的脸庞,爱你清晨醒来后惺忪的睡眼和你的散发披肩。”
亦如叶芝的那首诗:“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这一首绝美的情诗,道出了多么圣洁又令人艳羡的爱情!一个可以不靠浓妆艳抹的女人,却可以让一个男人如此深的爱恋着,她是多么的绝世而独立!原来,在一个真正爱着你的男人心中,所有眼前的花容月貌,都不如你内心的玉净花明能抵得住岁月的消磨。
女人,何必为难自己,爱上浓妆只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女人,何必为难男人,用浓妆送给他们一份虚妄的美丽。要知道,一个漂亮的花瓶,最需要的不是时时勤拂拭,而是在它的心里种下一朵美丽的花。这样,一份爱情,便只需要等待一朵花开的时间。悦己悦人,便自然而恬静了。
像这样,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能看清你背后的疲惫和孤独,也能看清你盛妆下的风情和个性,就是最美的爱情了。他可以贪恋你年轻的脸庞,也可以钟情你妙曼的身姿,但有一天,在你终将老去的时候,请一定要让他爱上与你相伴的时光,爱上你内心的模样。
爱我,请告诉我,不必为我浓妆。哪怕我会为了你,修饰我并不完美的脸庞。我想有一天,我也会在春光明媚的日子,拿着画眉笔,静静地坐在镜前,然后轻轻地问你:“我画的眉毛,好不好看?”
第65篇、爱情故事初恋女友PK上进老婆,这场爱情拉锯战谁是
我们爱的是一个人,在一起的又是另外一个人。因为缘分的擦肩而过与不可捉摸,爱情总是很难完美地落下帷幕,未免让人心生遗憾。
可如果有一天,天上掉下一个能弥补遗憾的机会,你会抓住吗——上海男人刘亮的初恋女友微微当年不辞而别,他最后娶了一个长相身材都不如微微的外地女孩李欣。
多年后,微微回归,依然优雅高贵,重新在刘亮心中激起了涟漪。面对微微的进攻,妻子李欣能守得住吗?刘亮又会如何选择?请听他的自述——
老婆上进,老公无奈
我叫刘亮,上海本地人,今年32岁,在一家事业单位里担任副科长,工作轻松,生活清闲,婚姻也无牵无挂——老婆李欣五短身材、面容普通,还工作认真、一有时间就学习充电,根本就没有出轨的可能性。
最近晚上,我总是憋着一肚子气。我做好饭后,李欣三下五除二吃完,连碗也没收拾,就趴在电脑前忙碌起来——耳麦插着,全神贯注听讲座。我本来吃完了饭是窝在沙发里看报纸的,见李欣没有洗碗的意思,只好叹一口气,站起来将碗碟收拢,赌着气洗碗,把碗弄得稀里哗啦的,可惜李欣听不见。
如今科技这么发达,网上讲座非常多,李欣是个十分上进的人,几乎是一有时间就抽空学习。结婚这几年来,她陆续拿到了驾照、高级会计师资格证、营养师资格证……如今,她又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德语,说是公司里平常接触的德国客户比较多。
我洗着碗,越洗越觉得心里烦乱,看看时间,已经快8点钟了,不由得着急晚上的约会。李欣每天吃完饭不是学习就是看书,洗碗、洗衣服的活儿都扔给我。凭什么啊?就算我工作轻松,可是,我到底是个大男人啊!
我越想越气,索性将剩下的碗碟扔在那儿,回头三两步冲过去,将李欣耳朵上的麦扯下来,大声说:“一天到晚都在学习学习,有你这样的家庭主妇么?”
李欣没有怒,也没打算吵,而是先将屏幕上的讲座暂停,才笑嘻嘻地说:“老公,疼疼老婆嘛,再有一个礼拜这个课程我就听完了。到时候,洗碗、擦地、洗衣服,所有家务我全包,外带给老公色情按摩,好不好?……”我最受不了李欣这个样子,甜腻腻的。正在这时,客厅里的电话叮铃铃响起来,李欣对我扮一个鬼脸:“老公,这份家务我来做。”说完,噔噔噔跑到客厅去接电话。
我的气消了一点儿,说实话,我不是反对李欣学习,我只是在这长长久久的婚姻生活中,有些厌倦了。
李欣的电话接得很短:“请问你找谁?”之后便是长久的沉默。我心里突然咯噔一声:糟糕,难道这个电话是微微打来的?
李欣放下那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对我解释:“是个女人的声音,只是喂了一声就挂断了。好奇怪,也许是打错了吧。”然后她绕开我,又一次坐在了电脑前,突然又回头,对我说,“今天有件事忘记告诉你了,领导觉得我的综合素质好,所以,我升职了,工资提了两个档。下个月,咱们可以换掉那台旧空调了。”
我和李欣的爱情顺风顺水。当年,我失恋、她大龄,就凑到了一起。她比我大五岁,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跟她在一起了,可能是因为她身上那股无穷无尽的生存力。
两个人过日子,吃青菜也是情趣,看夕阳也无限美好。可惜,“有情饮水饱”的青春时光一转眼就飞跑了,我们成了城市中最平淡的一对夫妻。5年相守,岁月难免出现褶皱,青菜无味了,夕阳也不复美好了。
我的工作清闲,没事儿就喜欢玩,没什么上进心。李欣就不同了,她出身于农村,自己一路刻苦、一路勤奋考上来的,如今进了合资公司、成了家,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城市人,可是她骨子里的不安全因素一直在作怪,总是想要抓紧时间学点儿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李欣开始了近乎疯狂的学习充电。考营养师的时候,她每天躲在厨房里搭配各种食材,给两个人做好吃的。
那段时间,每天下班的时候,我一进门,就能看到厨房的镂空门内,李欣系着围裙,一条剪影映在窗棂上,夕阳打进来,温和恬淡的烟火味道,一下子就冲进了我的心。
可是,我没有办法专心去看那个身影了,此时,微微已经从大洋彼岸回来了,带着我的初恋记忆,带着我多少年的牵挂。而且,微微失了恋。
初恋入侵,进退两难
周末,我早早起床,穿戴整齐,车钥匙拿在手里。穿衣镜中,30岁出头的男人,很是倜傥风流。心满意足拉开门,一只脚才迈出去,李欣的声音在后边响起:“大周末的,你打扮整齐要出去做什么?”
我吓了一跳,没提防李欣会这么早醒来,只好搪塞说:“去单位加个班,今天有个会要开。”想了想又补充,“本来是下周一的会,可是领导要出差,就提前到周末了,真是讨厌。”然后逃也似的出了门。为此,我中午特地绕到单位,用单位的座机电话给李欣打了一个电话,问了一点儿琐碎的小事。李欣并没有问什么。
那个莫名其妙的电话之后,李欣一直很迟钝,好像并没有对我产生什么疑问。我却吓了一跳,无论如何,我现在还没有准备将微微的事情摆在李欣面前。我去找了微微一次,责问她不该向家里打电话。微微也很委屈,说约了我,我不出现,手机又关机,就只好打家里电话,谁知道是那个女人接的。
微微一直将李欣称做“那个女人”,觉得李欣是个“侵占者”。
我一直不认为自己的人生落入了婚外情的俗套,一是因为,我真的動了心、动了情,是爱的,纵然是她负心,依然是不忍舍弃。二是因为,我一直在坚守原则和底线,不上床。这年头,哪有不上床的婚外情呢?
一个月后,是我母亲的60大寿,全家人早就说好了要去大酒店庆贺一下。
提前一个礼拜,李欣就开始给婆婆准备礼物,今天否定一个,明天想起来一个,每一次都要反复和我讨论,实用不实用、婆婆会不会喜欢什么的……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微微这几天居然一反常态,要我天天陪在她身边。我知道微微心情不好,我很心疼她,所以,今天买礼物,明天带她去吃饭、唱歌,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又困又累的,哪里还有心情去听李欣的琐事,反正以前这些事也都是李欣决定的,全家人都对她特别满意。
生日当天,妹妹一家还有姨妈一家,再加上我和李欣两口子,满满当当围了一桌子。
李欣挨着婆婆坐,给她切蛋糕。切下一个小小的角儿,婆婆说:“不行。这么一点儿,还要切,今天是我生日!”
李欣答:“不成,生日也不能馋嘴,回头血糖高上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妹妹在旁边笑:“全家也就嫂子能管得了我老妈,老妈也就听嫂子一个人的话,还有我哥也一样,哼,就听我嫂子的。”李欣调侃:“傻妹妹,你没听说过七年之痒吗?你哥这么帅气潇洒的人,工作又好,这要是真痒起来,他还不把我休了,给你娶个年轻漂亮的新嫂子呀!呵呵。”她笑得开心又娇俏。
妹妹马上回头对哥哥说:“这么好的嫂子,你要是敢对不起她,我跟你没完!你找几个,我给你气跑几个。”婆婆也附和:“他敢,除非他不要我这个妈!”
大家笑得很开心。
我观察着大家的脸色,心里慌慌的,弄洒了面前的白酒,嘴上却嗔怪着妹妹别胡说八道。
大家举杯,庆贺母亲的60大寿,叮当有声,笑语点染。突然,包厢的门被推开了,一个穿着水红色长裙的漂亮女孩儿冲进来,进入了大家的视线。
我先反应过来,从里面几乎是一跃而起,一把拉住女孩儿的胳膊向门外拉:“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快回去!”
微微抬起头,很桀骜地笑:“我怀了你的孩子,不来这里,来哪里?”
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世界也静止了!
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一个词儿——恃爱而娇。我的爱,对微微表露得太过直白。所以,她便无所顾忌地来将我的生活打乱。
一个身影掠过,冲出去——不是微微,是李欣!
风波停歇,回归港湾
我找到李欣的时候,已经傍晚了,她梨花带雨地站在街心公园的一棵木棉树下。那棵木棉开满了粉色的花朵,有一朵枯萎了,落在她的肩头,她也不扫。我忽然心里一疼,我没想过要伤害她的,只是,现在已经挑明了,如果她坚决,自己到底要不要任人生重新洗牌呢?
心里很是凌乱茫然。到底是初恋的刻骨铭心,还是此刻的温情平静呢?
倒是李欣,擦干眼泪,回头对我说:“你知道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吧?他们有过一段很传奇很美好的爱情,可是后来,到底是厌倦了。司马相如想休妻再娶,卓文君没有挽留也没有乞求,因为当爱情远去的时候,这些都没有用。她只是,给他写了一首诗: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问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止,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你是想问我的态度吧,我和卓文君是一样的,我不会低头求你,也不会妥协宽容你出轨。如果你要离开,我们就此别过!”
李欣的眼睛清亮,那是泪水吧。我心里又一疼,冲口而出:“她是骗人的,我虽然瞒着你和她相约了许多次,但是,我从来没跟她上过床,所以,怀孕的事情是假的——她只是我的初恋女友……”
一着急,就全盘交代了。
我甚至依然不知道,自己到底爱李欣更多一些,还是对微微更留恋一些,或者,一个男人的心目中,真的可以同时存在两个女人,但是现在,我愿意放弃另一个,保存现在这一个。
我带着李欣回到酒席,向各位亲朋好友一一解释了我和微微的关系,证明我们俩目前还在纯洁的朋友阶段。更重要的是,我对天发誓,绝对不会为了微微舍弃李欣!此时此刻,妹妹和老妈的脸才阴转多云。但老妈还是郑重警告我——如果你做出对不起欣欣的事,你就不用回来见我了!妹妹更是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
风波过后,我才真正感觉到后怕——不知道如果选择微微,自己的人生将面临什么样的天翻地覆。也许,真的会陷入众叛亲离的可怕下场!
一个月后,我嬉皮笑脸问过李欣,司马相如为什么看到一首诗就回心转意了呢?
李欣笑我傻:“卓文君不但有婚姻之名、感情做底,她还有附加条件啊,在那个时代,一个女人卓越的才华是多么稀有!”
“那岂不是说,我对你的留恋也有附加条件的因素了?你工作好、赚钱多、和我家人的关系好……”没说完,我自知又犯了说话不过大脑的毛病,赶紧道歉。李欣却笑了:“用爱情和自身的附加条件一起来维持婚姻,这样的婚姻才是最牢固的。”
我一跃而起,直扑电脑:“那我从今天开始不能碌碌无为,我也要给自己储存点儿附加条件,等你有一天要离开的时候,会舍不得我!”李欣趴在我耳边:“别急,我肚子里,已經又有了一条新的附加条件……”
那晚,我看到李欣在微信朋友圈写下一句话:“尽管爱很重要,但也别忽略婚姻中那些附加的东西,怎样让自己保持魅力、给对方带来更多更实际的好处、和对方家人的相处……婚姻中的每一条附加条件,都是一根纽带,将对方和你的日子,紧紧缠绕住。”
第66篇、爱情故事不要等到失去
我和他认识二十多年了,也经历了近十年的爱情长跑。在我的儿时记忆里,他就是那个到了饭点就跑我家,一边哭一边对我妈说“阿姨,我饿”的傻小子。
在我22岁的时候,他对我表白了。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学,而他已经踏上了工作岗位。
那年2月14日,他问我晚上做什么?我说回家睡觉。他“哦”一声便没了下文。晚上11点,突然间电话响了,是他。
他问我,今天有收到礼物吗?我说没有。沉默了一会儿,他说,那我送给你吧。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岂料,11点55分,门铃响了,打开门,我惊呆了,没想到他真的会来。
他头上还沾着雨水,手上拿着一盒巧克力和一个半人高的抱抱熊,憨憨地对我说,“外面下雨了。”我愣了一下子,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迟钝了几秒钟后,我说:“快点进来,别傻站着。”我赶紧给他拿了条毛巾,帮他擦拭头发上的水珠。他端正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盒巧克力,而我就杵在那不知所措,气氛真的很尴尬。
我们俩就这样呆看着电视。他问我,你干嘛傻站着?我有点语无伦次,“我没想过你会来,没想过你真的会来,嘿嘿、呵呵……接下来,是不停地傻笑。他问我,你感觉幸福吗?我回答,算不上幸福,就是有点激动。他站起来抱住了我,我本能地推开了他。他顺手拨了拨我的头发,说了声:傻丫头,我走了,明天还要上班,你早点睡。
我关上门,脸上挂着笑,心还在扑通乱跳,突然门铃又响了,还是他。他挠挠脑袋,“在要打烊的花店里买的,一元一朵,意思一下。”话音未落,他已经跑到了楼下。
就这么简单,我们成了男女朋友。一转眼,我们平淡而幸福地过了两年,我24岁的时候,他决定创业。他妈妈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他说,他一定要成功,让我等他三年,等把他妈妈的钱还了,我们就结婚。于是,我憧憬着,盼呀盼。
他聪明、能吃苦,且待人真诚,做事稳妥,小公司运作得一天比一天好,两年半的时间,他就把妈妈的钱全部还完。那时,我好期待他的求婚,我一次又一次在他耳边吹风,某某同事25岁今年结婚了,某某同事25岁都生宝宝了。他对我说:你还小,我们不急的,我觉得我们应该先买辆车再说。
又一年半,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我天天对他唠叨结婚的事,甚至我把婚纱的照片设置成电脑桌面,他依然对我说:结婚就一次,我再努力三年,多挣些钱,到时候把婚礼、婚房都搞得漂漂亮亮,让你爸妈觉得倍儿有面子。
三年,又是三年,左一次又一次的等待,把我变成连自己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婚狂模样。我心里很失落,告诉自己,既然爱他,就等他吧。
去年年底,他把存折拿给我,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地说:“亲爱的,我们终于完成目标了!”我也好开心,这是他努力奋斗的证明,而我更开心的是,我要准备做新娘了。可他又说,不急,我想这两年把经营规模扩大些,这样收入更多些。
曾经我问他,目标没有尽头,钱也是赚不完的,你就不想想我吗?他却说:“我这么努力就是希望你嫁给我的时候,所有东西都比别人的好呀。”
“我一直怕你和别人比,一山更比一山高,这样会活得很累。我现在更希望你只是普通职员。或许我们只能平淡地过着斤斤计较的小日子,可我喜欢这样的生活,然后,我再给你生个大胖小子……我只是个普通小女人,只想过最简单普通的生活而已呀。”
他的托辞一大堆,甚至提出,我们先旅游一趟,唯一要求就是把结婚先放一边。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他的成功与失败,我都陪着一起走过。我30岁,他也33岁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早已经是亲人,可我不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迟迟不愿意结婚,而一个男人爱女人的表现,不就是娶她回家吗?
朋友说,他可能没做好准备,也有人说是他父母离异对他影响太深。可他怎么能用这样的方式对爱他的人进行惩罚?
我不再坚持,也不愿意继续乞求婚姻,平静地选择了分手。
这个世界太大,人太渺小,固守一方天地远比漫漫跋涉更让人心安。而城池里,一个人太孤单,两个人则正好。疲惫时,身边有个依靠的肩膀,我也只有这点简单的欲求。希望你,比我大五岁以内,健康成熟,我不在乎你的收入和资产,只渴望你下班就回家,过我们普通的小日子。这样,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
第67篇、爱情故事老婆这么驯化我
昨天一个微信群里正在聊天,我随手拍了一张正熨衣服的照片发过去,说:“我正忙着呢!”大家惊呼:“好男人啊!”被这么一提醒,我顺便回顾了一下自己十年的婚姻生活,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这才惊觉,我好像是被老婆驯化好的。
我老婆是个特别浪漫的人。有天半夜,她突然把我叫醒说:“老公,你快来看,外面有好多漂亮的星星。”我刚站到窗台边,她就说:“你帮我看着我的星星,我先去睡一觉。”
这还不算最浪漫的。后来连续七天睡到半夜,她都踢我说:“快去看看我的星星还在不?”直到我给她买了条项链,这“幸福”的日子才结束。
有一次老婆在我的衣服上发现了一根长头发,面对质询,我做出了明确的解释:“昨天逛街的时候,我回头一看找不到你了,就很着急,于是把所有路边的店和试衣间都找遍了,也没看到你的影子。直到我站在太阳暴晒的路边看到你拎着大包小包出现,我悬着的心才放下。”
老婆开心地問:“我当时身上的衣服漂亮不?”
自此我发现,衣服漂亮这件事非常重要。“你今晚怎么这么晚回家?”“老婆你身上这件衣服真漂亮!”“真的啊,今天我刚买的,我跟你说……”
对了,你问那根头发是怎么回事,我哪知道啊,很多事情我也解释不清楚啊!
第68篇、爱情故事永远的钟心
他和她的感情,追忆到高中时代。
那时,她坐在他前面。他喜欢看她浓浓的黑发,随意束成一条马尾;洁净的脖颈,有淡淡的绒毛,显得质感白皙;她的笑声,像小溪,充满阳光,淌过一个又一个紧张单调的日子。
她是喜欢他的。她默默注意着,他与同桌女生说话,笑容满面,俩人一起研究数学题,热烈而友好。她的心里,有淡淡的失落与惆怅。
她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张精美的卡片,写着:“我很想对你说一句话,祝你生日快乐!”看着他刚劲有力的字迹,她想,你要说什么呢?只是让我猜测吗?她摇摇头,一如既往地与他交往。
中学毕业,她和他考取了不同的大学。毕业典礼上,他送给她一个礼物——一只心形小闹钟,非常精致,闪着金色光泽,让她心里有淡淡的喜悦。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发现,他同桌的女孩正和他说笑着,那女孩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巧笑嫣然。她将小闹钟塞进包里,匆匆回家了。
全新的大学生活,充满新鲜与快乐。小闹钟被她置在床头,每天如约唤她起床。有时,她看着它发呆,为什么是心形呢?隐隐约约中,似乎可见他的用心。她又摇头,或许,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吧。
她生日时,他打来电话:“生日快乐!”她脑子里闪现出那张生日卡片,她想问:“你想对我说什么?”却又闭了嘴,只“嘿嘿”地笑,他也“嘿嘿”笑。然后,他们挂了电话。
生日祝福年年收到,同样的话年年重复,她感觉到了单调。几年后,她结了婚,他的电话,仿佛也噤了声,不再打来。那一年,她收拾书架,又看到心形小闹钟。她拿出来,默默看着,不料一失手,掉到地上,再捡起,它看起来完好无损,跑针却停止了运动,任凭她怎样拍打,它只默默看着她。她心里懊恼,想扔掉,却又不舍,放回书架。它静静呆着,闪着金色光泽,看起来依然漂亮。她在心里,重重地叹口气。
后来,她离了婚。那一天,她起床后,独自站在窗前,电话铃响,他熟悉的声音传来:“生日快乐!”她淡淡地笑,说:“谢谢!”停了一会儿,他声音有些低落,说:“一个人,要注意照顾好自己。”她的嗓子忽然哽住。原来,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关注着自己,自己的一切,从未逃过他的眼睛。
她想起一件事,问:“高中时,你曾送我一张生日卡片。”他说:“我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却不敢说。”她沉默一会儿,说:“毕业时,你送给我一只小闹钟。”他说:“心形的,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的钟心。”有冷冷的泪水从她眼里落出,流在嘴里,苦苦的,涩涩的。电话的两端,俩人都不再说话。半晌,他急急地说:“我要去看你。”她摇头,坚定地,说:“不!”她知道,在另一座城市里,有他温贤的妻子,幸福的家。电话的另一头,他久久沉默着。
她走到书架前,看着那只小闹钟。它闪着金色光泽,依然漂亮,却不再与时间一起跳动。它在书架上,占一份心形空间,成为永远的“钟心”。
第69篇、爱情故事娶妻当娶文艺女青年
我一哥们,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公斤,头凸腹鼓,膀大腰圆,小鼻子小眼大耳朵,整个一“弥勒佛”。从前他不是这样的,自从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后他就开始发福,都是“文艺女青年”照料的结果。
哥们的老婆生得娇小可爱,清纯动人,长发柔顺飘逸,光滑润泽,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去触摸的感觉。她一张娃娃脸,虽已年过三十,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岁。她的气质,高贵典雅。她说起话来,温文尔雅,莺声燕语,让人如沐清风,如浴春雨。
这种容貌风姿,得益于她所受到的文艺熏陶。
她天生丽质,如果说美女无才便是德,她是个例外。除了工作,她带小孩,做家务,读小说,写文章,作诗填词,听音乐,从不与人口舌,不打麻将,不说三道四。与同事友好相处,与婆婆和平共处。我那哥们性格豪爽,粗心大意,整日里与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吃饭玩耍,很少见他携妻带子同出同进。
她懂得生活情调,每逢丈夫生日、结婚纪念日、情人节都会有礼物送上。我那哥们平时在我们面前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总会说起他老婆又买什么东西送他。与他对酌,做了什么文章,拿了多少稿费,获得什么荣誉,言谈之间一副得意骄傲的神情。别看他在外面吆五喝六,潇洒自由,对老婆不理不睬,一旦看见有人对他老婆侧目,他必是横眉怒目。
文艺女青年不是吹的,她看书只看有意义的,看完之后必定评论一翻,指手划脚,倒颇有些见地。当然,自恋是有的,比如看起来很清高的样子,但这比那些见人就套近乎、在市场上口沫乱飞讨价还价、整日里骂老公骂孩子骂婆婆骂公公,和别的女人比吃比喝比穿、旁若无人地大声说笑不顾及场合的女人们清静多了。
谁说文艺女青年矫情?谁说文艺女青年懒惰?谁说文艺女青年无知?我哥们这老婆,这些毛病全没有。她自自然然,安静得如一泓小溪,清澈得如一轮圆月;她里里外外一个人操持,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老公体面,孩子聪明:她知书达理,绣花描画,样样都会;她虚心,不甚了解的地方只要我们愿意指教,她都会用心聆听;她聪颖大方,兰心慧质,领悟很快,使我们暗地汗颜。
我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因为我经常把自己的婆娘与人家对比,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老婆,就是人家的比自家的好。我那哥们也会偶尔说老婆不好,说她写的文章看不懂,她说的新闻他不知道,她又把家里的家具换了个位置呀,她非要他在情人节那天陪她去听音乐会呀,晚上还要来个烛光晚餐呀,给她念一段小说,朗诵一首诗呀……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我又分明看见我这哥们眼里的欢喜。
别看这哥们平时对我们说:老婆嘛,就是衣服。瞧这厮那小样儿,我看他平日里的衣服都是平平整整,服服帖帖,各式各样,从恋爱到结婚10年了,他的衣服换了不少,老婆嘛,嘿嘿,就这一个。你想啊,他舍得换吗?
所以说,男人就应该娶个文艺女青年做老婆。
第70篇、爱情故事我是光头,我要爱情
爱一个人,到底在爱什么?是光鲜亮丽的外表,美好纯粹的内在,或是爱上爱情本身。若爱上的那个人年华老去,财富尽失,甚至不健康了,你仍会坚持爱下去么?
那个回答“会”的他,是否愿意爱我这个不长头发的女孩?
——杨淼独白
不长头发的女孩
1989年11月,杨淼出生在黑龙江大庆一个普通家庭。她长相可爱,大大的眼睛、皮肤粉嫩,父母抱她出门,邻居都会围过来夸赞一番,父母脸上总是笑意盈盈。
快乐却没有持续太久。杨淼2个月大时,头顶依然光秃秃的。当医生的妈妈敏感地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遗传了丈夫家族的罕见病,她急忙带孩子去医院检查。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杨淼果然和她爷爷、爸爸一样,不能长头发。
这个消息很快传开了。每一个路过她家门口的人,都会好奇地往里张望,夫妻俩再不敢带孩子出门。可小家伙学会走路后,嘴里不停哼哼唧唧,眼睛老直勾勾地望向窗外。
母亲实在不忍困着她。一个黄昏,她忐忑地将女儿带了出去。刚到院子里,人们像事先预约好一般蜂拥而至,在离她们20米远处划出一道弧线,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夹杂着看新鲜时的讪笑和调皮孩子尖叫出的“小光头”。
雪花片片飘落,最后的阳光把世界印成黑白水墨画,母亲的心凉透了。她脱下外套,把孩子裹得紧紧的,生怕她受到一点伤害。她抱起她,逃跑一般进屋,把门锁得牢牢的。起哄声更大了,女儿不解地拍打着门,手都拍红了,母亲看得流下泪来。
从此之后,这扇门成为母亲给女儿竖起的隐形屏障。窗外,孩子们在雪地里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窗内,小杨淼眼巴巴地望着,不懂为什么母亲总不让自己出门。偶尔哭闹着要摆脱这“牢笼”,死命地拍打门窗,母亲会立即上前阻止,少不了一番责骂。
“哭的日子还在后头呢!”母亲总说的话似乎预见了杨淼的未来。
总是流泪的日子
母亲的保护屏,还是随着杨淼走进学校,被推倒了。
小学开学那天,她戴着妈妈从上海买回的假发,欣喜地迎接校园生活。同桌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杨淼很开心有了伙伴,坦诚地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她。
第二天体育课上,有个男孩突然故意将她绊倒,杨淼狠狠摔倒在地。同学们迅速围拢过来,“秃头!秃头!”他们齐刷刷地喊出事前准备好的口号。杨淼伸手一摸,假发脱落了。抬起头,她看到同桌在队伍里大笑。阳光很刺眼,她下意识用手挡住了眼睛,眼泪快速滑落。
这一摔,她成了学校里的“大明星”,身后总跟着无数歧视的眼睛和议论的嘴巴。但凡她转身往回走,所有人又像躲瘟神一样全散了。
杨淼意识到自己的“与众不同”,每天第一个来到学校,放学等所有人离去后才敢离开。她很想和同学一起玩,然而,那些可怕的眼光就像锐利的刀子,她不敢踏近半步。在学校里,跳舞成为唯一能让她开心的事。
但她不敢明目张胆地跳,只悄悄跑到舞蹈教室门口,从门缝里偷学。教室没人时,才跑进去,锁上门,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模仿。没有音乐,便自己哼唱,她斜睨着镜子里翩翩起舞的自己,宛若一只孤独的白天鹅。
等到文艺晚会,准备充分的杨淼第一次鼓起勇气报名。还没表演,就遭到舞蹈队的拒绝。杨淼至今还记得,填报名表时,那些不屑一顾的嘲笑声。唯一的乐趣如此轻易地被抹杀。
得不到同学的友好,杨淼便想向家里取暖。可每次回家,等待她的只有无休止的争吵。碗打碎了,板凳砸坏了,妈妈总在哭,这是她童年关于家的所有记忆。
他们的吵架内容偶尔也会涉及杨淼的光头,每当此时,杨淼总自责地想:“都怪我的光头,让父母在人前抬不起头。”她小心翼翼地充当着父母关系的润滑剂,讨好着两边,拖到她初中时,父母终究还是离了婚。父亲搬走了,随着汽车的轰鸣声,他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那一瞬,她觉得世界坍塌了。她想到了死,没人疼没人爱的生活有什么好留恋的。她拿出水果刀,往手腕狠狠地划了下去。
从病床上醒来时,她看到母亲呆坐在床前,深陷的眼睛里布满血丝。杨淼觉得自己很不负责:“如果我走了,她该怎么活下去。”
爱情就像刀尖上的一首歌
2008年,和所有妙龄女孩一样,18岁的杨淼开始渴望爱情。可每当对方知道她是光头时,便会立即躲开。
19岁时,爱情终于来敲了门。他叫林翔,是个开朗的男孩,见了两次面后,就直言“要把杨淼追到手”。尽管内心无比雀跃,但杨淼并不确定他知道自己是光头后,还肯不肯献殷勤。
第一次在咖啡厅正式约会,暧昧的灯光照在她脸上,勾勒出清秀的轮廓,坐在对面的林翔眼里尽是温柔。“告诉你一个秘密。”杨淼不想隐瞒,轻轻地将假发扯了下来。林翔的眼神迅速从柔情转为惊讶,拿杯子的手微微颤抖。那光秃秃的脑袋像个灯泡。
“这样的我,你能接受吗?”杨淼低着头,不敢看他。林翔笑了笑,尴尬地“哦”了两声。她的心凉了半截,起身离去,他没有叫住她。
整整一个礼拜,他都没联系她。
林翔的内心无比挣扎,无数次试想,光头女孩站在身边有多滑稽。他甚至能听到,朋友们的嘲笑声。“放弃吗?”他一遍遍问自己,直到做了个甜蜜的梦。梦里,杨淼紧紧抓住他的手,对着他微笑,那笑容纯洁温暖,让他心生怜惜。
“做我女朋友吧!”电话里,他的表白让杨淼丢了魂一般手足无措——这是第一次,男孩没有嫌弃自己。
恋爱的时光快乐无比。他会坐三个小时的车,带她去吃最爱的火锅;坐过山车时,牢牢抓紧她的手,大声说永不放弃;为她24小时开机,不愿她着急。
然而,林翔妈妈知道儿子的女友是个“秃头”后,坚决反对,甚至拿刀架在脖子上威胁:“你也不想想别人会怎么看!总之,有我没她,有她没我!”这一比划,让林翔动摇了。在母亲的威逼下,他渐渐不再主动联系杨淼,还以各种理由拒绝赴约,到最后,把手机号码也换了。
这场青葱的爱情,终究没能冲破世俗的眼光。2009年清明节,他提出分手,杨淼蹲在路边嚎啕大哭,他最后一次拉起她的手:“当你变优秀时,没有人看不起你。”
等一次永不离弃的爱
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的杨淼浑浑噩噩混过了两年。林翔的话让她意识到,只有自己变好,才会吸引更多人。
她找到一份幼儿园老师的工作。第一堂课开始了,她在教室外紧张地做准备,扯扯头上的假发,确定很牢固之后,再认真地检查衣着。检查完毕,她长舒了一口气。扭扭捏捏地走上讲台,小声地介绍着自己。尽管声音颤抖,孩子们却掌声如雷。他们端坐在座位上,用天真的眼睛仰视她,杨淼第一次感受到了存在的意义。
就像黑暗里照进了一束光,杨淼的世界突然亮了。她学着主动交朋友,毫不避忌地坦言自己是光头,不管对方持何种态度,她都欣然接受。
2012年,杨淼在电视相亲节目上看到了夏禹。这个高鼻梁、大眼睛、瘦高个的男孩儿,让她尘封已久的心怦怦直跳。
看了几期节目,杨淼依然蠢蠢欲动。她站在镜子前,轻轻扯动假发,端详着自己:五官清秀、身材匀称,跳起舞来如此动人。她决定鼓起勇气,上节目去争取爱情。
杨淼身着一袭闪闪发亮的露脐装上台,火辣的身材、动感的肚皮舞,让所有人为之疯狂。舞毕,她向心仪的夏禹动情表白:“请记得这美美的灯光,我美美的样子。”然后走下台换装,不一会儿,一个光头女孩走了上来。
她站在舞台中央,望着对面的男孩,再无胆怯。所有人站了起来,为坚强的女孩鼓掌。尽管最终表白失败,杨淼却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卸掉假发,就像卸掉压了20几年的重担。
现在的杨淼虽然可以坦然面对大家,但她依然没有找到另一半,仍然渴望着爱情,哪怕这对其他女孩来讲唾手可得,而于她却像是在刀尖上跳舞。她还是不放弃,常会顶着光头,走在陌生的街头,努力微笑着仰起脸寻觅,希望人群里有那么一双深情的眼睛,笑着朝她走来,眼神里,没有歧视,没有同情,只有死生契阔的坚定。
第71篇、爱情故事他怎么抱你,就怎么爱你
01深情的正面拥抱
有一次在机场候机楼外,看到一对情侣在深情相拥。男孩把女孩抱在怀里,女孩的手环抱住男孩的腰,头埋在男孩肩上,两个人没有说话,时间好像在那一瞬间停滞了。
机场和车站,除了见证离别,也在见证着无数重逢。很久没见面的情侣,见到彼此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即便不是面临久别或者重逢,不少伴侣也会经常拥抱彼此,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在乎。
他对你的眷恋和深爱,不需要任何语言,从深深的拥抱里就可以体现出来。他抱住你,长时间不想松开,说明他越想要珍惜你在他身边的每分每秒;他抱你越紧,甚至恨不得把你揉进身体里,说明你已经住进了他的心里。
02宠溺的公主抱
每个女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女孩,期盼有个能够保护她的男人出现,把她宠成小公主。在婚礼上,我们经常见到新郎这样抱新娘,因为在那一天,每个女人都是最美的公主。如果一个男人,在生活中也愿意这样抱你,那么恭喜你,他真的很宠你。
如果你涉世未深,他愿意带你看遍人间繁华;如果你历经沧桑,他愿意带你去坐旋转木马。在你开心的时候,他愿意和你一起分享;在你孤独和疲惫的时候,仍然想靠近你,给你最贴心的安慰。
03从背后拥抱,给你依靠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从背后抱你,说明他非常想要保护你,给你安全感,希望成为你的依靠。
如果他喜欢从背后环抱住你的腰,然后把头放在你的肩上,用自己的胡茬轻轻蹭你的脸,这说明他对你也非常依恋,希望你能够永远陪伴在他身边。
我们看不到背后的状况,往往对身后的东西也最没有安全感。但如果他从背后抱你的时候,你感觉到的是安全和舒服,说明你们之间已经彼此信任。
背后的拥抱,也说明了他比较理性,注重和你在精神上的交流,所以你们很可能是一对三观契合的灵魂伴侣。
04霸气地把你拉进怀里
在争吵的时候,伤人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一把把你拉进怀里,任凭你怎么挣扎,他都不会放手。这个时候,相信你的所有怒气都会在这样“霸气”的拥抱里慢慢消失,只想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多呆一会儿。这样抱你的男人,最懂“能拥抱的时候不要争吵,能牵手的时候就不要放开”,珍惜感情,舍不得惹你生气。
也许他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大男子主义”,但是一点也不讨厌。因为在他心目中,男人就应该保护女人,不能在任何情况下欺负女人。
05平等的侧面抱
两个人关系好不好,看他们平时在一起走路的状态就知道。有的情侣在一起的时候,男人自顾自地在前面走,一点也不管女人有没有跟上。很明显,在这段感情里,男人一直很自我,女人却一直在追赶和迁就对方,从来没有平等过。
真正关系好的情侣,男人却愿意主动等着女人,和她走路的频率一致,还喜欢从侧面用一只手搂住女人的肩,或者抱住她的腰。在他看来,你就在他的臂弯里。当路上有车或者遇到什么突发危险状况的时候,他能够马上保护你。
愿意这样抱你的男人,既尊重你的意见,愿意在生活中和你平等交流,同时,还愿意给你最温暖贴心的保护。
06浅浅的拥抱
一个人爱不爱你,身体的感觉骗不了你。如果他给你的,只是浅浅的拥抱,很有可能是因为你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长,没有完全了解彼此,也没有走进彼此的心。因为这样的拥抱带有一定的禮貌成分,就像是一种礼节性的问候。
但如果他曾经热情地拥抱你,现在给你的拥抱,却让你觉得有一点敷衍和疏离,那么很可能是你们的感情在慢慢变淡,他的身体本能地不想跟你有亲密的接触。
这时候,如果他的眼睛不再含情脉脉看着你,而是四处躲闪,始终不敢回应你的目光,也许你需要及时发现你们的感情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
第72篇、爱情故事爱情重口味
他们是在工作中认识的。第一次见到她,他眼前一亮,忽然间明白,自己苦苦寻觅的女孩,就是她呀!他把心意说给她听,她表面矜持着,心里大笑:见到自己而眼前一亮的男孩,多的是啦!而他,像颗小星星,实在不怎么起眼!
他千方百计打探她的喜好。有一天他忽然发现,她的一种习惯是他无法容忍的。
她喜欢吃榴莲。
她喜欢吃榴莲到了什么程度?可以用吃饭、睡觉、上网、打手机来交换。和她合租的女孩,就是容忍不了她总是带榴莲回来而退租的。
而他对榴莲是深恶痛绝的。记得小时候,母亲第一次带一只榴莲回家,一闻到榴莲那味儿,他的五脏六腑都跳出来抗议。榴莲放在家里,他连饭都吃不下。他觉得那种长得像刺猬一样的水果实在有点儿可怕。
现在,老天给他出了一道难题,他是该进还是该退呢?沉默了两天后,他去市场买回一只榴莲,看它,摸它,闻它,就是不敢打开它。他请心理专家帮忙,让自己“爱”上榴莲。他每天吃一小块榴莲,把它当成药片来吃。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有一天他忽然觉得,榴莲吃在嘴里,真的是糯软香甜啊!
他请朋友们聚餐,当然包括她在内。他打开一只大榴莲,她眼前一亮。那天,他和她对着榴莲大快朵颐。有的朋友捏着鼻子跑远。她很哥们儿地拍着他说:“爱榴莲这么久了,第一次找到吃友。”
以后,他們常常以吃榴莲的名义相聚,可也仅仅是相聚。她说:“我不会因为榴莲爱上你的。”这话让他心里痛,很痛。痛定思痛,他决定离开这座城市。在家乡,有他们的家族企业,家里一直催促他回去。他是因為她才留下来的。
走的时候,他送给她一只大榴莲,还有一张榴莲的卡片。他说:“以后,这张卡片替我陪伴你了。”她笑了,随手将卡片扔了。
他不在的日子,她像往常一样忙碌。只是周末时,一个人对着一只大榴莲,吃得有点儿寂寞。有一回,一位朋友来看她,看着一大堆榴莲皮,忽然说:“再也不会有一个人像他那样为你而改变了。”她问:“他为我改变了什么?”朋友说:“他吃榴莲,是因为你呀!”她笑了,问:“他不是跟我一样,天生喜欢吃榴莲吗?”朋友摇摇头,讲了他吃榴莲的过程。她觉得不可思议,问:“他以为喜欢吃榴莲,我就会爱上他吗?”朋友想起他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她:“他说是为了以后跟你在一起,拥有一样的口味。”
她又笑了,可笑着笑着忽然停住,心里翻卷出千层浪花。这么多年,追求她的人,送鲜花,送首饰……每个人都很用心,每个人又都个性十足,从来没有人肯为别人而改变自己。只有他,为了区区一个榴莲,花费如此多的心思,忍住削足适履般的不适,只为跟她相处得更和谐。他看似平淡与傻气,却有着一份刻骨铭心的真诚与执着啊!她的心,忽然生起丝丝缕缕的疼痛。
她背起包,去了他的家乡。她坐在他面前时,他很意外。她不说话,从包里取出一只榴莲,大吃起来。他也不说话,拿起一瓣榴莲,津津有味地吃。吃着吃着,两人的眼里都流下泪水。他帮她抹眼泪。晶莹的泪花中,他分明闻到了榴莲的浓香。
第73篇、爱情故事最初的感觉很重要
1
高中时,我到县里的中学读书。同村的娟也在这个学校,和我同班。当时她学习好,人也长得好看,所以刚入校身边就有不少男生围着转。我也陆陆续续收到了几封情书。
说实话,我俩都是从农村来,以前对爱情这种东西并没有太多接触,有的只是偶尔的幻想,觉得很新鲜很好玩,有那么多人给你写情书送礼物,心里还是很甜蜜很温润的。但要让我答应哪个男生的追求,那是万万不敢的。因为家人曾一再警告过我,要是胆敢早恋,影响学习,会打断我的腿。
那时我们相对单纯,只想着能考上大学,离开村子,远走高飞,去看看外面的精彩世界。
2
那时学校的校风并不好,因争风吃醋而发生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
漂亮是一种罪过。当时身处风口浪尖的娟首当其冲,成为了一些不良少年的争夺对象。尽管她竭力避免与这些男生接触,但还是频繁遭受了狂轰滥炸和围追堵截。那些近似于小混混的男生每天课后堵在教室门口大声喊娟的名字,放学后赖在学校不走,对着娟吹口哨。
有一个号称是这些混混“老大”的家伙,甚至公开大喊:X娟,我想和你睡觉!我们在旁边听得面红耳赤心惊胆战。
直到有一天,这位“老大”又在课间时,公然领着一堆小弟堵在了我们班门口,叫嚣着让娟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不然今晚就要冲进女生宿舍。娟把头埋在书间低低啜泣。班上有名叫X良的男生,抄起板凳冲了出去。
眼见要发生打架事件,班长跑着去了老师办公室。等班主任赶来时,战斗已经结束。良用板凳击中了那位“老大”的眼角,让他当场倒地昏厥,眼球崩裂,血液流了一地。
娟的父母被喊到了学校,校方告知他们的女儿早恋,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后果,建议退学。
娟的母亲当着校领导的面,狠狠打了她几个耳光,随后跪下来苦苦哀求。
可能是娟的成绩很好,学校舍不得这个大学苗子,也可能是她母亲的涕泪交零打动了校领导,最终娟留在学校继续读书。
良被送进了看守所,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不过我想,很多同学会一直记得这个高高瘦瘦、文文弱弱的学习委员。他在那年的那天,用自己的前程作代价,捍卫了一名女生的尊严,却永远失去了自己本该多姿的青葱岁月。
此后的三年,我再也没见娟笑过。直到高考完后,她坚持报考了一所外地大学。
天各一方,我们也渐渐失去了联系。
3
再次见到娟时,是在四年后的同学聚会上。那时我们还有半年就要大学毕业,大家忙着实习找工作,好不容易聚到一起,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娟说,她的工作单位已经找好了,是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我们很惊讶,因为娟读大学的地方是在北方,和那个城市并无交集。
在我们的疑惑中,娟轻轻说:X良在那个城市。
我们顿时惊讶万分,继而感慨万千。时间过去了七年,改变了很多东西,但有些人,有些事情,一直停留在原地。想放却不能放,想忘却不舍得忘,于是决绝迈步,抛开一切,跨越时空,一心只要在一起。
在交谈中,我听到了更多关于娟的故事。那个高中时曾反复在门口堵她的混混“老大”,那个被良一板凳砸裂眼球的混混“老大”,在娟读大学的第二年,孤身赶赴她所在的城市创业,并用尽力气成功把事业做大,有了自己的公司和酒店,成为当地响当当的青年才俊,继而重新追求起了娟。
只不过,他不再像当年那般鲁莽和无赖,而是如一个娇羞的男孩,远远地看着娟,默默地帮助她守护她。他给娟买的名牌包包名牌衣服,娟统统退了回去,只有那些零食,娟慷慨地分给了舍友。
大二时,娟和舍友登山摔了腿,他在医院陪护了半个月。腿痊愈后,娟对他说声“谢谢”,态度仍然不冷不热。有个舍友实在看不下去,和娟大吵了一架,骂她“狼心狗肺”。
那个曾经的混混没有等到娟的点头。在娟敲定那份南方城市的工作后,他在女生宿舍楼下放声大哭,边哭边唱那首《一生所爱》,那晚很多女生都哭了,可是娟最终没有下楼见他最后一面。
4
据说良被关了两年。但这两年,足以改变他的人生了。因为有犯罪前科,他不能继续读书,也不能进入好单位工作,只能去南方一个小厂子里打工。
娟是我们这群同学中,第一个得知他下落的人。她在第一个大学的暑假,就坐着火车,迢迢千里赶到了良所在的城市。
开始时,良死活不见她。后来不知道娟说了些什么,两人抱头痛哭,恋情朦朦胧胧就算确定了。
娟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杀到学校逼娟和他分手,娟摇头说:这辈子,我就认定他了。
娟的父母又费尽千辛万苦杀到南方,找到良所在的厂子,逼问他“有什么本事给自己的女儿未来”?
良只是说:我会给她幸福,给她最好的未来。
两人就这样在不被祝福的伤痕和夹缝中踽踽前行,在艰难困苦中悄悄地想象未来,而未来似乎茫然不可知。
两人每天清晨一个电话,晚上互道晚安,四年的大学时光里,这个习惯风雨无阻,没有一天断过。
娟毕业后,去了良所在的城市。良给娟租了一间小房子,自己住在厂子的单身宿舍,他说没有能力给她幸福之前,不会和她住到一起。
娟的父母开始到处托人,给娟安排相亲。这些相亲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娟告诉他们:我有对象了。
渐渐地,再也没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母亲觉得疑惑,就去问媒人,媒人以实相告,气得她母亲回家拿起柳条往她身上抽,抽了一下,却又颓然坐下抹眼泪。
娟搂住母亲:娘,你相信我,女儿一定会幸福的,因为我相信爱情。
5
母亲60岁生日时,娟从南方赶回去随家人一起为母亲庆祝。席间,一个男子风尘仆仆闯进家门,他从包里掏出一张写有娟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一把车钥匙、一张工资卡、一份公司注册的认证书,一一轻轻放在桌子上,对娟的母亲说:妈,生日快乐!
是良。娟起身抱住他,紧紧抱着,仿佛用了全身力气,失声痛哭。在场的亲戚,都静静地把眼泪抹了一把又一把。
眼前抱着的这两个人,让之前所有的焦急、气愤、伤心、无奈都化为了满满的祝福。
十二年过去了。高中时那两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女孩,在互相亏欠的时光里,遭遇一次自己都不曾懂的挂念,很多年以后才明白,那叫爱情。
他俩去年结婚时,很多高中同学都去了,很多同学喝醉了,也有很多同学哭了,我们边流泪边大喊着: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听完后,你相信爱情吗?
第74篇、爱情故事等爱8分钟
一
婚前,我的蜗居便是已婚闺蜜家庭发生战事之后的避难所。我听过太多次,她们告诉我说,不要对那个叫做老公的男人寄予太大的希望。所谓老公,就是婚前对你常发誓,婚后对你常发火的那个人,就是婚前常替你做事。婚后常叫你做事的那个人……看着她们顶着因为火气太旺,冒出来的第二青春期美丽痘,一脸愤愤的样子,我笑得真是幸灾乐祸。
那时我还在和我家大牛的热恋里,对好脾气的他随意进行打砸抢,充分享受施虐的快乐。直到2006年的2月,我步入了婚姻的坟墓,婚礼上大牛笑得柳枝乱颤,司仪问他的感受,他说很幸福。我深情地望着他,感动地湿了眼眶。他低头说,其实是觉得“解放了。yeah!”我在台上做淑女状努力地微笑,手上却使出九阴白骨爪的威力捏到了他西服下的肉,然后看着他疼痛难当。却强作幸福状地微笑。
不过,新婚之后短短的时间便印证了闺蜜的那番话,佩服之余,觉得这话完全可以列入“2006经典语录”。就像今晚,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一整天都没有他的消息,亏我还在猜测他会给我怎样的惊喜。晚上8点,却看到他空手而归,我问他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他一脸坏笑:“怎么会忘呢,只是老夫老妻了,礼节上的就算了。晚上,晚上我好好表现。”我一脸的失落,却只有白白的愤恨,后来,我赏他:“十天之内,你可以守身如玉。”他没理会,添油加醋地说,“你见过鱼钓上来还给它喂饵吗?”虽然知道他是开玩笑,看着他有些得意的脸,还是真想给他一榔头。转而想,谁叫咱自己是被钓上来的鱼呢,只有认了。我撇着嘴不和他说话,他却兀自去了书房,在我催了他三次吃饭都没有动静之后,我索性气呼呼地离家出走了。
其实大牛还算不错的男人,除了有点和婚前不一样,我承认,是我先主动放弃被人喂的。婚后没几天,便是情人节,大牛出手阔绰。花了390元给我买了一大束蓝色妖姬,在小区一大群女人的艳羡当中捧着花儿回家,等待着我感动地给他一个热吻,却被我以败家男的称谓,狠狠打击了他的气势。他那厢委屈得很,我这边恨不能把花儿重新变回钱来,390块,多大一堆排骨啊,砸晕这个奢侈的笨男人是没问题的了。
可是,我忽略了大牛的谦虚谨慎和善于总结,自此后,大牛迅速吸取教训,一改往日形象,鲜花,首饰一切装点爱情效果的东西都迅速摒弃了,转变成典型的居家男人形象,就像今晚,结婚周年庆。他竟然也没有丝毫的表示。
大街上的人开始少了,电话还是沉默着,心里慢慢开始愤恨,想起了大牛婚后的诸多劣迹。先前彬彬有礼,只穿灰黑色袜子,满身散发着大卫香水味的生气勃勃的热情男人,婚后像是变了个人,邋遢,倦怠,回家来,衣服随随便便往床上一扔,袜子脱下来随手乱放,为此挨了训还很有道理争辩家就是让人放松的地方;喝茶、吃面,高分贝的声音,还美其名曰是对我厨艺最大的奖赏;欢爱也大打折扣,由每日一歌变成了周末愉快,不像结婚前,索取无度,据说是因为由追求数量升华为追求质量……总之,家便真的成了“归宿”——归来住宿的地方。
二
在看到街角“8分钟约会”的牌子时,我的眼睛着实亮了亮,早听说这是这个小城的新式聚会方式,可在最短时间内认识最多的异性,只是因为小女子还算守妇道,一直没有尝试的心。今天晚上,我却动了心。
填好登记表之后,我得到了一个7号牌和一张标有8个号码的名单,想来是对谁满意,就在号码后打钩。交钱的时候,我狠了狠心,告诉自己,180块钱便可以见到8个男人,对于我这样的色女来说,简直是再合算不过的事情。虽然这样说着,把那些钱递出去的时候,还是心疼得很。
灯光变暗了,开始有点暧昧的感觉。1号男人坐在了我面前。抬头看了一眼,我顾不上作娇羞状,便心花怒放。衬衫的领子挺括、干净,指甲修得圆润而修长,最重要的是他敢穿白色的西装,若是大牛定然不会的,我给他买的白衬衣都很少穿,美其名曰脏得快,估计是怕我洗起来费洗衣粉。眼前的这个男人真是让我开心不已,暗自思忖,回去就把家里那个“脏乱差”的老公抛弃掉。
气氛有点沉闷,男人说“喝点水吧。”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消毒纸巾递给我。杯子光洁透亮的让我看不出有再擦一遍的必要,眼前的男人却很仔细地擦手,手擦完了,他又抽出一张纸巾,更加仔细地擦玻璃杯,细长的手指,有着艺术的美感。见我看他,立即解释说,从医学的角度讲,细菌随处可有,要时常记得仔细消毒才行。得,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给我讲无处不在的细菌了。他很健谈,手势果敢有力,让我觉得四周围满了肉眼见不到的微生物,每一个上面都写着“细菌”二字,疯狂肆虐。
我可没敢给1号打钩。因为一想到以后家里一尘不染,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我就害怕,我宁愿像现在这样充满了大牛臭袜子的烟火气息。
接下来是2号。他很热情地冲我笑,很不幸,我在他比较宽阔的牙缝里看到了绿菜叶,那一抹绿色,将我的谈话热情冲刷得一干二净,我想大牛再邋遢,还知道饭后漱口,检查下自己的形象,这位男士竟然可以这样的粗心。
3号男人看起来还不错,笑容爽朗,魅力十足。着实给了我一个好印象,同大牛有点像,稳健、成熟。只是这8分钟,全都是他在滔滔不绝地讲,直至时间到,我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我毫不犹豫地pass掉。在家里说话的时间基本都是我的,大牛大多就是做了一忠实听众的角色,换做他来滔滔不绝,我无法想象那种场景。
4号是个很浪漫的男人,8分钟的时间里,他说想要带着心爱的女孩儿去海边听涛,想去西安领略古城的魅力,想去泰安的碧霞祠锁一把锁,锁住平安和姻缘,他温情脉脉地看着我,我在这样的注视下低下头,不过不是感动,是去笑了。我们认识还不到8分钟,这番话估计在这儿的8个女孩都能听到,而我的大牛认识了我半年,他看我的眼神还是貌似纯洁的。
5号男人长得有点不养眼,个子也有些矮,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爹播种的季节不对,天寒地冻的没发育好。我向来好色且好强,无法忍受有一天让臭大牛看到我挎着一米六五矮他半肩的男人逛街而让他得意的表情,要找的男人总要比他好才成。
6号男人很直白,他奔着找一过日子的女人的目的而来,问我厨艺如何,他说他的工作很忙,很需要人照顾。我若不是怕暴露身份,真想狂妄地叫嚣一通,家里的菜都是老公买,他都没要求我买菜做饭,你凭什么管我厨艺如何?
7号是个文学青年,他说他喜欢马尔克斯,我兴奋地说起主人公奥雷连诺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摆脱自己孤独地走向毁灭的命运,7号的表情讪讪的,迅速把话题转移到美食上,原来人家所谓的喜欢不过是叶公好龙,披上文学青年的光炫外衣,哪儿想到会碰到不配合的女人呢?
8号男人像机关枪,自坐下来之后便像是私家侦探,旁敲侧击地问了我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我摆弄着桌上的杯子,再懒得开口。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最心疼的便是我的180块钱,最懊恼的便是我发现那个缺点多多的大牛,不知道在何时已经成了我选择男人的标准。想想我出来已经好几个小时,还没有接到他的电话,这在以往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我赶紧拿出手机却忽然发现关机了,原来早就没电了,我赶快找了个公话,给大牛打电话,家里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打他的手机已是哭腔:“老婆,你跑到哪儿去了?”
第75篇、爱情故事傻大姐的爱情狂想曲
暗恋的开始
经过茶水间的时候,我又看见唐砚被围在几个“白骨精”当中侃侃而谈了,他神采飞扬,眉飞色舞,逗得她们花枝乱颤,春满乾坤。
人渣!我在心里愤愤地骂了句!而唐砚的目光只是轻轻地掠过我就收了回去。我端起桌子上的茶杯一口灌下去,我的天,怎么没人告诉我那是刚烧出来的沸水?
唐砚是公司老总的儿子,也是大家公认的花花公子,让我万分沮丧的是他可以和每个女同事调情,对她们大献殷勤眉来眼去,单单除了我。
我不是公司里的白骨精。我只是成天屁颠屁颠跟在花样美男唐砚身后被他呼来呵去、在本公司混迹了五年职位还是最低的文员。我知道自己不美,个子不高,皮肤不白,重要的是我没有粉嫩粉嫩的年纪,快奔三了还待字闺中。但好歹我也是有自尊心的,一直被男同事们忽略,连那个“来者不拒”的唐砚都不屑于吃吃我的豆腐,我真的是超级失败呀!
我得承认,我是垂涎于唐砚的美色。他俊朗的脸,古铜色的皮肤,修长挺拔的身材让我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就着了魔。然后开始我石破天惊的暗恋,当然,任谁都看得出我喜欢唐砚。
圣诞节,我还是在众目睽睽下送了一只ZIPPO的打火机给唐砚。是第十只了,总是清一色ZIPPO的打火机——我是希望他在抽烟的时候会想起我。后来,我发现了,唐砚竟从来没有用过我送的打火机,从来没有。
我还是会每天第一个到公司整理他的办公室,放一盒柠檬的空气清香剂在书桌的第二格,会在下雨的时候往他手里塞一把伞,会躲在文件后偷偷望他,也会在他进电梯的下一秒一头撞进去“巧遇”。
单方面的失恋
遇上陈小雨的地点是天台。他是隔壁公司的新进人员,整整比我小了五岁半。
再一次被唐砚毫不留情地批评后,我抱着一堆爆米花躲到天台一边吃一边哭,资料打印晚了要挨批评,文件页数反了要挨批评,连传真机没纸了都要狠狠教训我一顿,这日子真没法过了……陈小雨的笑脸突然就跳在我的泪眼朦胧里。他说我的眼影花了,真是难看!
我真想买块豆腐撞死。难道我就这么倒霉,哭得梨花带雨还要遇上落井下石的小人?
他忍俊不禁地指着我的工作牌说,原来你就是那个老送唐砚打火机的秦琏!
我就知道,所有人都当秦琏喜欢唐砚是个笑话。
陈小雨说,唐砚没有错呀,他不喜欢你所以也没必要给你幻想!这句话我在夜里想了很多遍,或者是对的,我喜欢唐砚,但没人规定唐砚就非得喜欢我吧!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连夜起来给自己写保证书,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从此和唐砚一刀两断。
星期一早会快结束的时候,我从座位上站起来笑容可掬地宣布,从现在起我不喜欢唐砚了,真的不再喜欢!
空气窒息了好几秒,我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里很优雅地出了办公室!
宣布不再喜欢唐砚后,再在办公室看见他和其他女同事调笑,我就掏出手机给陈小雨发短信,我说:小雨,我今天有进步,难过指数又下降了一个百分点了。他回我,说:秦琏,我看好你!
办公室开始盛传我和隔壁公司的小帅哥陈小雨在姐弟恋,我保持缄默,笑而不答。我只是喜欢和陈小雨在一起,他会倾听我失恋的心情,会买大份的爆米花在平台等我,会说很多的笑话逗我笑。
“一夜情”砸了
唐砚说他的电脑死机了,要用我的。还没反应过来,他就靠过来,手臂圈住我点鼠标。这是第一次离唐砚那么近,我几乎把持不住,想要一把抱住。在理智快被“兽欲”打败的时候,赶紧从唐砚的“怀里”跳出来,没想到,我的头重重撞上他的下巴,他朝后跌了下去,又碰倒了后面的椅子。
唐砚大吼,秦琏,你找死!?嗫嗫地,却被突然出现的陈小雨一把揽了过去,他揉我的头,说秦琏疼不?
我怔住,陈小雨的眼神,温暖如水,一直在唐砚那里狼狈不堪的自尊突然就有了被重视的感觉。
再去唐砚办公室收拾,却是破天荒的干净整洁。唐砚背着我依在靠椅上,他说,不是决定不喜欢我了吗?还来打扫干吗?要是你的小男生知道了,会不高兴的……真想不到你是这样水性杨花的女人,今天喜欢一个明天喜欢一个。
我倒,我喜欢也不对不喜欢也不对,唐砚究竟想干吗?
唐砚的生日,我没有再送第十一只ZIPPO打火机。唐砚还是和其他女同事唱歌拼酒,就是不理我,而我,只好假装不在意地喝闷酒了。
快要醉过去的时候,有人背起了我,好温暖,像是唐砚,大约是做梦吧。如果这是梦也太美了。再醒来,竟然在酒店的房间里,唐砚穿了浴袍低下身来……
我保证我很想假装睡着了被他“欺负”,但我还是忍不住一把推开了他,眼泪哗啦地落了下来,我说,唐砚,为什么你对别人甜言蜜语献殷勤却只是想和我一夜情?在你眼里,我就那样随便那样容易得到吗?
出门的时候,我快要把自己骂死了,为什么不假装睡着了,为什么不和他“一夜情”,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他的身体也不错呀!
太蹊跷的喜欢
没想到陈小雨捧了黄玫瑰来接我下班,我小声问他是不是打算追我,他笑,说如果你需要别人追,我可以考虑。朝陈小雨的胸口挥过去一拳,就被唐砚看见了,他说,秦琏,在办公室打情骂俏,你想被开除吗?
我终于发了飚,把文件朝他面前摔,我说,好呀,你开除我,开除我!
出人意料,唐砚败下阵去,灰溜溜地回了办公室,不再找我茬。
等了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反应,终于忍不住交辞呈上去,我说,唐砚,你把我的打火机到底怎么着了?
他轻轻打开抽屉,我的那十只打火机被放得整整齐齐。他很困难地说,秦琏,你不要走,我会不习惯……你总是给我添乱,惹我生气,但是,闲时我又会想笑,想起你开会时找不到凉鞋,进电梯时在我背后做鄙视的动作,还有,手忙脚乱把工作弄得一塌糊涂,我都想笑……唐砚不会是在表白吧?我使劲拍自己的头,告诉自己要清醒些,他是在调情,是在用甜言蜜语留住“人才”。
这件事太蹊跷了,拖了陈小雨去天台商量。他笑,他说秦琏我早就看出来了,唐砚喜欢你!像他那样的男人就是被宠坏了,不会认真去追一个女人,不会轻易地去喜欢!你要谢谢我,要不是我这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出现,他还不会发现他喜欢你……
只许和我勾搭
陈小雨被我磨得没办法,答应帮我试探一下唐砚。不过是让他“不小心”看到我和陈小雨在“卿卿我我”。果然,唐砚气急败坏地冲过来,一把拉开我,他说,陈小雨,秦琏年纪一大把了,你愿意这么年轻就对着一个老太婆?
他说,陈小雨,秦琏工作能力太差,如果被我开除她连工作都找不到,难道你养她一辈子?他说,陈小雨,秦链已经和我去过酒店了,你看这是发票!
再开早会,唐砚在我的“逼视”下站起来宣布,从今天起我要从良,只和秦琏勾搭,只和她暧昧不清,只和她调情,只对她献殷勤……
在一片爆笑声里,有掌声哗啦地响起来。
我敢打赌,那些“白骨精”一定气得七窍生烟,这是最出人意料的结局,于我来说,却是最完美的结局。
我不知道陈小雨是不是喜欢我,但他说祝福我。我亦不知道那天在酒店唐砚到底是不是想让我失身,但他说,他想。
五一节的时候,唐砚问我要礼物,我喜滋滋地把第十一只ZIPPO拿出来,我说,好了,从此以后我就不送了,这么贵,心疼!
他抗议!
我拧他的脸,我说,谁见过鱼上钩了还要喂鱼饵的?阳光在我的脸上开出一朵花来,风吹过的时候,我觉得,真美呀!
第76篇、爱情故事近来幸福有点小恙
一
徐文静没有想到,在自己最难过的时候,林文联系上了她。
林文给陈文静发了一条微信,说自己调来c城工作,有时间可以聚聚。
其实,徐文静挺想出去跟朋友吃吃饭,因为她最近不开心,日子过得不太如意。
儿子四岁以前,是陈晨和徐文静一起带大的。每次小区里,听闻邻居聊起家里的男人,说是不管不问,是甩手掌柜,徐文静就在心里暗自窃喜,因为陈晨不是,对儿子他有的时候比徐文静还要上心。
只是,去年陈晨换了工作部门就变了。
就在昨晚,徐文静在陈晨的衬衫领子上,还发现了一抹淡淡的印子。站在卫生间里,徐文静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落下来。
最初,她的婚姻是不被身边的朋友看好,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朋友们料定如今是物质的丰厚程度,决定情感的长度。
打败爱情和婚姻的,也许不是物质,而是平淡。
陈晨偶尔会给徐文静买一些衣服,包包,鞋子,款式时尚,徐文静不喜欢。陈晨却嘲笑她眼光土气。
徐文静不再说话,只觉得两个人之间,好像有一点什么东西在变化。
二
公司新上了一个项目,陈晨为了尽快拿下业务,这几天尤其忙碌。
肉肉的幼儿园要开一个亲子运动会,让父母陪着孩子一起参加。
一路上肉肉都在兴奋地问妈妈,他们要参加什么节目。徐文静却心不在焉,她给陈晨打电话,却一直是在通话状态,一直到晚上九点,电话也没打通。
哄好了肉肉上床睡觉,徐文静继续拨打陈晨电话。
电话通了,声音嘈杂,陈晨一边不停地喂,一边跟旁边的人说话,徐文静握着手机不说话,直到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挂断声音。
放下手机,徐文静心里一片凉意。正在这时,手机里有微信消息通知。
文静,生日快乐。微信是林文发的。
往年徐文静的生日,陈晨都是陪在徐文静身边,亲自下厨,买一件并不贵重,却很实用的生日礼物。
可是,今天他在哪里,做什么,徐文静完全不知道。
林文,我心里难受。徐文静发出信息,心里就后悔了,因为她不想把自己的不开心抖落给别人看。
你在哪,我去找你。
徐文静回了一句:“不用了。”歪在沙发上,翻看着相册。
前不久,陈晨洗了上百张相片,说给儿子当画书看。
徐文静一边翻看着,一边流着眼泪。手机响了,是林文的电话。
文静,我在你家楼下。
徐文静看着楼下那个身影,还有他旁边停的那辆车,徐文静有一些恍惚。
我没法下楼,儿子睡了,他爸不在家。
林文只说我到你家,你开个门,打个照面我就走。
徐文静跑进卧室,穿上了一件比较正式的衣服。把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甚至脚上的鞋子也特意换了。
林文没变,依旧是清瘦。
文静,生日快乐,我是你永远的四叶草。
林文送给徐文静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精致的胸针,四叶草形状,只是有一枚叶子上镶着一枚小小的钻石,乍一看,那叶子有一点残缺。
初中那会,徐文静写了一篇作文,就是有关四叶草的。那段时间,爸妈闹离婚,她不开心呢,听说四叶草是幸运草,她希望有这么一种草,让幸福重新回到他们家。因为写得好,老师作为范文在课堂上朗读。
放学后,徐文静在书包里发现了几颗糖,还有一张纸条:“我愿是一颗四叶草,让你开心起来。”字迹是徐文静熟悉的,出自林文的手。
那晚,陈晨凌晨三点回来,满身的酒气,没有进卧室,只在沙发上蜷缩睡着了。
徐文静手里握着那枚胸针,将近天亮才睡着。
三
早上,因为要送娃去幼儿园,徐文静又缺席了早会。
“文静啊,最近市场不景气,你这个工作态度,怎么行呢……”
不等领导说完,徐文静赌气似的说:“我辞职。”
徐文静的话,就像是射出去的箭,收不回来。她继续收拾,脑子里浮现早上的一幕,她质问陈晨昨晚的去处,他醉眼迷离地回答:“我做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陈晨现在打着为了这个家的旗号,既然这样,她就该洗手做羹汤,不该一心两用,又想着工作,又想着家里。
离职的工作办得很顺利,中午,徐文静准备去一个地方,吃那里的臭豆腐。谈恋爱的时候,她和陈晨常去。
中午,可以一起吃饭吗?林文发来微信。
看看身上那个四叶草的胸花,徐文静回了一个字:“好”。
去哪吃,吃什么,林文听徐文静的。
徐文静已经习惯每次都听陈晨的,她只需要跟在后面就行。所以,林文给她的这种选择的权利,让她又想到了陈晨。
点好菜,徐文静借去洗手间的功夫,给陈晨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去公司了,说在忙,不方便多说。
徐文静给陈晨打电话,其实,是想问那个微信昵称叫“晨哥哥的小狐狸”的ID,是不是他认识的人,因为她说,嫂子,你好,晨哥应酬多,你多理解。
林文很细心,十几年没见,他除了成熟一些,别的没有什么大变化。
“听说你这两年过得不开心?”林文的话,像是一口呛人的菜。
“嗯。”徐文静没反驳。
林文说。晚上有一个音乐剧,想跟徐文静一起去看。
多久了,徐文静没有跟朋友去看一场电影,聚餐。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家庭,不过,陈晨当年也是牺牲了很多自己的时间。现在已经开始改变,他已经走出这个家,而她呢,都做了什么,放弃工作,准备当一个全职太太。
孩子就让陈晨带吧,她应该适当缺席一下。此时的她,的确需要去散散心。
四
全职在家的徐文静,早上,她会给肉肉做一顿自己喜欢的早餐,然后林文会来接她,一起去他的培训学校帮帮忙,所谓的帮忙,也就是给一个班级的孩子,教教英语。
下午,林文会和徐文静一起去接肉肉,会经常一起吃晚饭,林文会带他们去看水幕电影,去广场看音乐喷泉……
陈晨有多久没有回来吃饭,有多少次的彻夜不归,徐文静没算过,也不想知道。那个ID叫“晨哥的小狐狸”的女孩,会经常在朋友圈更新心情,似乎在恋爱,徐文静懒得多想。
一晚,林文的生日,说想单独跟徐文静吃个晚饭。
因为喝了一些红酒,徐文静有一点醉意。她依偎在林文的怀里,听着他说,“我永远是你的四叶草。”
陈晨的同事打来电话,说陈哥胃出血,在医院。
陈晨是酒后胃出血,看见徐文静,他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只说太难受了。
徐文静没说话。
在医院的走廊上,陈晨的同事让徐文静劝劝陈晨,以后少喝点,又说:“晨哥喝多了,总是说对不起你,这么多年,别人都有车,你家没有,去哪都挤公交。你过生日,也没有送你像样的一件生日礼物,所以,在他过完三十五生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要努力给你和肉肉一个让人羡慕的生活。”
听完这些,徐文静的心里,开始泛起温暖的涟漪。
“嫂子,你多关心关心晨哥,他是一个好男人。不瞒你说,最近一个合作伙伴的女儿,看上了晨哥,甚至在我们圈里扬言,要把晨哥带回家。”
“你的晨哥知道吗?”
“知道啊,晨哥明确说过,他们之间只有工作关系,他工作是为了老婆孩子,如果让他放弃老婆孩子,那绝对不可能。”
送走陈晨的同事,陈文静拿出手机,把林文的微信ID,设置成了陌生人。
陈晨睡着了,眉头紧锁,徐文静握住他的手,眼泪不知不觉地落了下来。这么多天,她以为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原来,陈晨并不是离开了家,只是,为了给她和儿子幸福生活,去努力打拼了。
有时,你的生活有了改变,或许是一些不开心,不是因为不爱了,只是,生活让幸福开了一个小差,因为那个爱你的人,想给你更美好的生活。
第77篇、爱情故事下辈子还做夫妻
2014年的清明节,我在苏州。苏州拙政园的门口大排长龙,车上的我却没有旅游观光的心情。因为爸爸正在住院,我是赶过来陪护的。
三个月前,也是周五,爸爸被我和妈妈送到了苏州。一路上,他烦躁不已,在车里唉声叹气,抓了座椅又抓安全带,仿佛手里非要有个东西才安心。到了医院,还是熟悉的医生,还是同样的诊断:肝硬化导致的脑昏迷。但他脑昏迷的发作一次比一次严重,说不出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岁数以及所在的地方,并且不时地想要坐起来下床小解,实际上他根本不需要。但这还只是开始。护士特别嘱咐我们,因为肝昏迷的病人烦躁起来会想要动手,所以一旦他想要拔针,就必须把他捆起来以防不测。
果然,不出十分钟,爸爸就开始在病床上蹬腿挥手,不停喊着要上厕所。我不顾妈妈的反对喊来护士,护士给了我四根专门的捆绑带。手脚都固定在病床上之后,无意识的爸爸却更凶猛了。他不断地挣扎,连带着病床都在颤抖。我只得压住他的肩膀和手臂,好让药水能滴得顺利些,他也就清醒得快些。就这样折腾了一晚,直到第三天,爸爸才完全清醒过来。说对自己的名字和年纪以及简单的加减法之后,第一句话喊的却是妈妈的名字,问她在哪。妈妈不在病房,因为她太疲劳,我让她去旅馆休息了。把这告诉爸爸以后,他却一直看向门口,在那个瞬间,我怀疑起自己在爸爸心中的地位。以前我一直以为,我在他心中是除了酒以外最重要的第一位。
太阳还没下山,妈妈就提前来了。她说:“实在放心不下,哪能睡得着。”我告诉妈妈爸爸一醒来就找她的事,妈妈笑着说:“他现在知道只有靠我才能救他的命。”爸爸也笑了。
清醒的爸爸其实更麻烦。因为他之前住院的时候摔到了腰椎,有点骨裂,加上痛风等原因,已经与下肢瘫痪的病人无异。要解手的时候,他昏迷时还可以当瘫痪病人处理,他清醒了却不愿意,总要试图自己去厕所解决。可在女儿面前又不好意思,所以完全是靠妈妈一个人支撑着去完成。
妈妈每帮爸爸完成一趟去厕所的任务,时间都在半小时以上。爸爸一步一步地挪,好不容易坐上马桶,又总是因为没法控制而弄脏身体和衣物。所以等他再回到床上,妈妈还要去收拾残局。有时候难免收拾得心情暴躁,妈妈就喊我出去散步。
夕阳下的小池塘,金鱼自由地追逐,柳条舒展摆动。大概因为是感染科,来这儿探望的人并不多。我不解地问妈妈:“你为什么纵容爸爸?把他当瘫痪病人来处理不好吗?”
“他是个人啊,也想活得有尊严。”妈妈叹气道。
“可是他把自己糟蹋成这样,有什么尊严?酒就是他的尊严,以前劝他少喝点酒就给脸色,现在怎么知道要尊严了?以前他总说喝死了拉倒,现在怎么知道要活命了?!”我爆发了。
妈妈无奈地说:“现在他都已经这样了,能怎么办呢?”
“给他用成人纸尿裤或者一次性床垫啊,他昏迷的时候不都是这么解决的?”
妈妈不同意:“他不肯的,用了不舒服。他在医院也受罪啊。”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个年怎么过?”我说。以前爸爸没有发病的时候,逢年过节总是与他的酒鬼朋友喝得不省人事然后呕吐。我和妈妈只得无奈地一起打扫地板上散发着恶臭的呕吐物。这样的家庭让我想远远地逃离,所以毕业之后,我就去了外地打工。爸爸生病后不再喝酒,却和医院结缘了。从本地医院转到苏州,日子一天天过去,爸爸从原来看起来还算正常的样子到只能拄拐杖,到坐轮椅,到频频陷入昏迷,这一步步走过来,年年难过。
“那我们就在苏州过吧。如果你爸第三次干细胞移植效果好,我们就能回家过年。”
妈妈就是这样,她总是纵容爸爸。从前爸爸嗜酒,妈妈劝阻不了他,反而成箱成箱地往家里买酒。后来我咨询了医生,才知道爸爸已经到了酒精依赖的程度。我劝妈妈送他去戒酒,妈妈本来是愿意的,但在知道本地只有精神病院能收治酒精依赖患者后,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知道她一直这么心软,一旦爸爸拒绝,她就妥协了。
我说:“那你不都是苦了自己吗?”
“你爸爸以前对家里是很照顾的。”妈妈说,“你小时候半夜闹得厉害,都是你爸爸去处理,好让我休息睡觉。你有一次发烧,鼻涕堵住鼻孔,差点窒息,你爸急得用嘴对着你的鼻子吸,硬是把鼻涕吸了出来。以前我上班回来,都是他帮我捏脚。没结婚的时候他还天天在桥边等着接我上下班。我想到这些,就觉得还是要对他好一点。你爸除了喝酒别的都很好,人也善良。外边人欺负他,家里人也欺负他,他生病后,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来陪护,还夺了本来属于他的房产。你爸爸是很可怜的一个人,他需要一点东西去支撑着自己的意志。他是没什么特别大的出息,但是他没干坏事啊。”
我们回到病房,恰好医护人员推着餐车来了。今天的晚餐是一碗粥和一个花卷。看着叹气的爸爸,妈妈说:“我知道你不想吃。先吃着吧,待会儿我出去给你买红豆粥和烤地瓜。”
爸爸看了一眼床头,说:“萝卜干也没有了,你再买点。”
“好。等你先吃完花卷,做完‘坏事’,我再出去。”
是的,做坏事就是妈妈对帮爸爸处理上厕所的戏称。
我说:“还是我来吧,妈妈你去吃晚饭,我来照顾爸爸。”
“不用了,就当我一个人欠债了,女儿不能再跟着欠债。”妈妈看着我说,“你工作那么辛苦,每次回来都给钱。你的债就到这里,剩下的都是我的。”
爸爸抬起头,笑着说:“欠什么债,现在是我欠你们债。下辈子我还你。”
“好啊,下辈子还做夫妻。”妈妈也笑了。
后来,幸运的是,我们可以回家过年了。
三个月后的我,再到苏州,看着爸妈,我知道这就是爱情。
爱情是抱怨之下的哀怜,是麻烦之后的笑颜。是再苦再难,也会愿意一起扶持着走下去。是纠缠不清的欠债,是下辈子继续做夫妻的承诺,你情我愿,生死相依。
第78篇、爱情故事让你面对整个房间
婚前,我期待的爱意表达是甜言蜜语,直接而激烈,但不巧的是我的丈夫并不擅长此道。记得大学时我第一次去拜访杰姆斯的父母,吃饭时没有人讲话,饭厅墙上闹钟滴答滴答的声音使人听了觉得特别刺耳。我很快得出结论:他的家人都很冷淡。
结婚之后,我又一次见识了丈夫的淡漠。杰姆斯经常早上在上班途中给我打电话:“买施乐复印机股票,现在的股价正合适。”既没有愉快的问候,也没有询问我的工作情况,只是一个个人理财方面的意见。这种唐突的举止惹恼了我,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吵架。
然而有一天,我偶然回想起杰姆斯经商的敏锐和成功,一下子意识到他对我的金融证券的关注不正是一种爱意的表达吗?尽管这只是一种非传统的方式而已。于是,下一次他再打电话来告诉我买哪只股票的时候,我立刻向他表达了谢意。
事实证明,我对他的解读是对的。
一天,杰姆斯来参加我组织的一次闺密聚会,他送了我一份礼物。打开后,我发现里面有一件精美的葡萄酒颜色的丝绸睡衣。上个月他和我去逛商店,当时我看到了这件睡衣并深深地爱上了它。“为了你,我第二天就去商店把它买了下来。”他对我说。那一刻,我知道我需要重新审视我对杰姆斯的看法。
还有一天晚上,吃饭之前杰姆斯突然移开窗前的柜子,将放在墙角的餐桌挪到屋子中央,然后收拾好餐桌让我和孩子们吃饭。“我会让你面对整个房间。”杰姆斯边说边把我的盘子放在桌上。听到他的话,我的心忽然变得柔软起来。几周前,我曾说我讨厌对着墙吃饭,我喜欢就餐时视野开阔一些。这事我早就忘了,没想到杰姆斯将它放在了心上并付诸行动。
杰姆斯彻底颠覆了我在婚前对他的看法,因为爱也可以是婚姻中细水长流的一些琐事。
第79篇、爱情故事等一杯水凉的时间
起初,谁都不看好他们的婚姻。
他高,她矮。他帅,她丑。他脾气暴躁,而她,大他三岁。不和谐的地方太多。
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婚后不久,他的缺点暴露出来:性子急,动不动火冒三丈,一点小事便脸红脖子粗。
愤怒时,拍桌子,骂人,摔东西也是常有的事。这时候,她就成了他的出气筒。
每次,他冲着她大喊大嚷,她不争执,也不辩解,只默默地转身,到厨房里,倒一杯白开水。杯在手中,热气袅袅上升,她静静看着,眼里含着泪花。杯中的热气淡下去时,十分钟过去,水凉下来。他在她身后喊得口干舌燥,她将水递给他,说:喝点水吧,压压火。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火气也随着浇灭大半。
他平静下来时,她跟他一一理论:何必发那么大的火?伤人伤己,那件事不是应该那样的么……他心服口服地听。遇事发火,已经理亏三分,况且她说得有理有据。末了,她说:你做得不好,写份检查吧。他顺从地拿起纸笔,认认真真写起来。
没过几天,这样的情形再上演一次。他依然控制不了自己的坏脾气。她依然不说话,含着泪,倒一杯白开水,等着十分钟过去,用水浇灭他的火。事后,他再写一份检查。
他愤怒的吼声,常常听得邻居们一愣一愣。大家很为她抱不平。一次,邻居问她:怎能忍下那么大的委曲呢?她想了想,说:因为爱他,也就能容忍别人容忍不了的缺点。邻居听了,唏嘘不已。
这话传到他的耳朵里,他一愣。他从未想过,他发火时,她要怎样忍耐?她要承受多大的委曲?一杯开水凉下来的时间里,她要用多少爱,来抵制伤害?拉开抽屉,抽屉里是他写的几十封检查书。他对他她发过多少次脾气?他伤害过多少次自己的女人?他记不清了。他悔恨地用手打自己的头。
再想发火时,他不等她转身,自己先大步走进厨房,倒一杯白开水。杯在手中,热气袅袅上升,他看着,等着,十分钟过去,将水一饮而尽,火气消下去。她在一旁诧异地看着。他说:以后,休想让我写检查。
大家看到他越来越多的变化:脸上笑盈盈的,家里总是传出朗朗的笑声,在单位里,与同事的关系更融洽了……
许多年过去,一天傍晚,他与她在夕阳下散步,遇见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老朋友吃惊地看着他俩,问她:你咋不显老呢?看起来比十年前还漂亮。又问他:你咋变得慈眉善目了呢?三个人哈哈大笑。他给朋友讲一杯开水的故事,讲十分钟的爱情历程。朋友连连点头,是呵,他们已将那十分钟的爱情,绵延成一生。
第80篇、爱情故事二手婚姻也温情
二婚女人,哪个不委屈?
我与第二任丈夫的相遇,是个偶然。
那天是周日,我带儿子晓刚到人民广场玩。喂鸽子的时候,一个叫方郝轩的小男孩跟我们借面包。方郝轩跟晓刚年纪相仿,接下来俩孩子一起玩得很愉快。方爸爸淡淡地跟我聊了几句,说他和儿子原本约了另一家人一起看童话剧,结果对方临时有事爽约了,问我们是否愿意一起去。我本来不想去,可晓刚想去,跟我软磨硬泡,我只好点头。
看完童话剧,我请他们吃了午饭,算是还礼。
一来二去,我跟方郝轩爸爸彼此都有了好感。当时,我已离婚数年,他丧偶也好几年了,只是,我们的现实经济差距太大——他是本地人,海归博士,收入不菲;而我虽然本科毕业,长相好,但没房没车,而且做微商收入不稳定。我已经37岁,玩不起伤筋动骨的感情游戏,深感双方条件悬殊会给婚姻埋下隐患,便理智地与他保持距离。他却死命追我。最终我们低调领证结婚,为了安抚他的亲人们,我们做了婚前财产公证。
婚后,丈夫温文尔雅,很照顾我和晓刚。不过,二婚总有二婚的委屈。首先,还没等我们蜜月过完,方郝轩的外公外婆就从天而降,劈头盖脸将我一通羞辱:“你带个拖油瓶,还想嫁我们女婿,怕是看中了他的财产吧……”
我说我们做过婚前财产公证,他们又转而旁敲侧击地暗示我要善待他们的外孙,否则他们不会坐视不管。
二老走后的一个晚上,晓刚趁家里没人悄悄问我:“妈,啥叫财产公证?”
我说:“就是证明一下,我嫁给你方叔叔不是贪图他的钱财和房产。”
晓刚听罢若有所思地说:“我听方郝轩外婆说,做拖油瓶的孩子将来要去做上门女婿,因为没钱买房子和讨老婆……”
我心里气得要命,不知道丈夫的前岳母背着我跟晓刚说了什么。我努力笑了笑,对晓刚说:“别听他们瞎说,你长大了肯定比你方叔叔更有出息,自己挣钱买房子讨老婆,那不是更好吗?”
“妈,我不结婚也没关系,我一直陪着你……”儿子握住我的手说。可他越是懂事我就越心疼。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为什么方郝轩无忧无虑,晓刚就要谨小慎微?都说二婚女人难免受委屈,我受点委屈没什么,但我看不得儿子受委屈。
老人的不幸,也该我买单?
方郝轩的外公外婆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女儿去世后,他们全心全意对待这个女婿。虽然方郝轩爸爸再婚后他们搬回到老家去住,但逢年过节总要来“拜访”。
所谓“拜访”,无非是来“视察”一下我这个后妈的工作。我早已学会忍辱负重,无论他们说什么都顺着他们。
丈夫是個老好人,性格太温和,对前妻心存愧疚,所以在她的父母面前唯唯诺诺,不敢得罪。两位老人住在我家的时候,我和晓刚都小心翼翼。白天我们娘儿俩躲在厨房吃饭,让他们一大家子边吃边聊;夜里,我碰都不敢让丈夫碰一下。
一天,方郝轩有道数学题不会做,去晓刚房里请教。晓刚一边说他“笨”,一边半开玩笑地戳了一下他的脑门儿。这一幕刚好被方郝轩外婆看到了,老人家居然上纲上线到“暴力”的高度,口口声声要打官司夺回方郝轩的监护权。
监护权的问题触到了丈夫最敏感的神经,他将二老“请”出了家门,并且撕破了脸。我很想因为此事跟二老断交,丈夫却跟我说:“失去独生女儿之后,岳母性情大变。我们可以跟他们保持距离,比如不让他们再住在家里,但不能真的跟他们反目成仇。”
我好憋屈:这对丧独老人固然伤心,但也不该我来买单啊!
二手婚姻,原来也温情
说实话,因为看多了离婚后被扫地出门的女人,我对这段婚姻不是很有安全感,早就开始攒私房钱。丈夫给我的家用很充足,我只要稍微花点心思就能省下一些钱。我把钱以晓刚的名义存入银行,把存折偷偷缝进了晓刚的枕头里。我以为这样做天衣无缝,但晓刚还是发现了。他悄悄问我:“妈,你是不是信不过方叔叔?”
我说:“你还太小,有些事情牵扯到很多人,不是只有我和你方叔叔两个人那么简单。妈妈这么做都是为了你,你替我保密好吗?”
为了真正成为儿子的强有力后盾,我开始偷偷地用一些钱做投资,尝到甜头后,又用更多的资金投资了期货和股票。“赚钱”所带来的安全感,刺激了我的贪欲,我开始向朋友借钱,他们也因为我丈夫的厚实家底而信任我,纷纷解囊。
然而随着股市暴跌,我在2018年赔得血本无归。丈夫得知后非常生气,他的有些亲戚开始动员他离婚:“早就说这个女人败家,她看重的就是你的钱!”
丈夫的母亲——我的婆婆一边指着我骂,一边看着晓刚说:“什么样的娘生出什么样的崽,他长大了也会和方郝轩抢财产的,趁早让他走人……”丈夫不置可否,痛苦地闷头抽烟。我知道,最好的结局就是他帮我还清债务,再将我们扫地出门。我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一切,没人能挽救我。
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墙倒众人推的时刻,方郝轩站了出来。他竟然拉住我的手替我抹眼泪,并对奶奶说:“奶奶,原谅阿姨吧!我已经失去了妈妈,不想再失去阿姨了。”公公婆婆都愣住了。
最终,方郝轩的态度帮助我扭转了局面——他跟爷爷奶奶讲述了这些年我对他和他爸的好——其实他所说的很多事情,我都已经忘记了,但天真善良的他都牢记在心里。他回忆着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回忆着晓刚对他功课上的帮助,回忆着我对他的精心照顾:“我发烧的时候,阿姨整夜不睡陪着我;我被别人欺负时,哥哥为我拼命;哥哥教我打篮球,所有的人都笑我笨的时候只有哥哥鼓励我;有了哥哥之后,同学们都不敢欺负我了……”公公婆婆都掉了眼泪,丈夫的喉结则一下下抽动着,我知道他的心一定比我更痛,也知道他是多么在乎这孩子的每一句话。
最后,方郝轩走进了自己房间,从衣橱里抱出一个存钱罐跟爷爷奶奶说:“这是我给哥哥攒的钱。大家都说他将来没钱讨老婆要嫁出去做女婿,我不想让他嫁出去,就想攒钱给他。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和我们在一起了。”
看到爸爸还是不表态,方郝轩哭了:“爸,哥哥去哪里我也去哪里。阿姨错了,你就原谅她吧……要不是我们一直想把哥哥嫁出去,阿姨也不会偷着攒钱……爸爸,哥哥不是拖油瓶,他是我哥哥,我最喜欢的哥哥……”
晓刚也哭着说:“叔叔,我以后长大了一定孝顺你和妈妈,照顾好弟弟,你就别生气了,原谅我妈妈吧……”
先是公婆开口了,要求我写个保证书就算了。丈夫的心也被孩子哭软了,把方郝轩和晓刚拥在怀里说:“谁都不走,你们要在一起长大。爸爸已经原谅阿姨了,以后谁也不许再提拖油瓶这个词,咱们要好好过日子……”
看着哭成泪人的两个孩子,我心头涌起一股暖流。这些年来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全感,一下子烟消云散。我忽然意识到,在充满委屈与迁就的二婚里,仍然是有浓浓温情的。
破坏我婚姻的不是复杂的亲人关系与大家对我们的偏见,而是我自己的焦虑与不安,是我自己心中那些奇怪的、毫无因由的情绪,它们让我心生委屈,盲目决策,胡乱投资。结果,不但经济受损,也让孩子心生压抑。
我决定改变自己,不再有偏狭之心,不再发激愤之语,更不再做偷偷摸摸的事,而是淡然面对生活,给孩子做榜样,让两个儿子自信、快乐地成长。
第81篇、爱情故事摔来的爱情
“大记者,又下来采访啊!”一位狂躁症患者和我打招呼。
我在医院主管宣传,很多住院时间长的患者和他们家属都认识我,因为每次有啥团体活动我都会参加,去照相、采访、写新闻,他们给我的昵称就是“大记者”。
我说:“这次不是,大楼刚建成,我们处室也管着标牌制作和安装,今天是来安装你们病房的门头牌。”
他說:“那你们注意点,一人上去,一人扶着梯子,需要我帮忙就说话。”
我对同行的科员黎舰桥说:“看见了吗,这就是狂躁症的特点,爱管闲事。”
黎舰桥嘿嘿一笑:“处长,这次我上去安装,你在下面扶着梯子吧,以前都是你照顾我,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感到很诧异:“怎么,你不恐高了?”
黎舰桥挠挠头说:“其实我也不是天生的恐高症,就是十来岁的时候从房顶上摔下来过一次,当时摔得满脸是血,吓坏了爸妈,也吓坏了我,从此就从心里不敢登高了。不过我都成年了,再说咱们处经常做这些登高工作,总不能天天让你和人家一个女孩替我干活儿吧,好说不好听,我想挑战一下自己。”
我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突破一下也好,从心理学角度讲这叫满灌疗法,一下子让你置身你害怕的情境中,也许立刻就消除了恐惧心理。”
没等我说完,黎舰桥就支梯子开始往上爬了,我赶紧扶住。等他到了顶端,我松开手准备去拿地上的门头牌。没想到,他大喊一声“快躲开”,就跳了下来。我赶紧往旁边一蹦,结果摔了一跤,幸好没摔坏。
黎舰桥也倒在了地上,他龇牙咧嘴地说:“处长,情况不妙,我站不起来了,脚脖子疼得厉害。”
我说:“快挽起裤腿看看,是不是骨折了?”不看则已,一看大惊,左脚腕部已经肿起来了。赶紧着吧,三楼就是骨科。我和几名同事七手八脚把他送到了病房,骨科刘主任看过后说:“不用拍片了,左腿腓骨骨折,住院吧。”
安顿停当后,我问黎舰桥:“怎么就跳下来了呢?”他红着脸说:“我的腿直哆嗦,你一松手,我感觉梯子要倒了,一着急就跳了下来。”我说:“那是叉梯,不扶着也不会倒的。”他说:“对不起啊,处长。”我说:“别说别的啦,好好养着吧。”他沮丧地说:“没挑战成功。”
3天后,我和另一个科员去看望黎舰桥。我们准备离开时,黎舰桥说:“处长,帮我个忙行吗?”我说:“行啊,说吧。”他说:“我看着骨科杨晶护士挺好,能给牵个线吗?”我哈哈一笑:“傻小子,天天守着,还用我牵线,发挥你的潜能和智慧,自己解决,我相信,用不了几个回合就能拿下。”他说:“好吧,我努力。”
一周后,黎舰桥出院回家,我们去接他,他小声对我说:“有戏。”我明白是什么意思,打心眼里为他高兴。
3个月后,黎舰桥来上班,第一件向我汇报的事情就是,成功了。他说:“杨晶对我可好了,她颠覆了我以前的恋爱观,原先总喜欢瘦脸的女生,现在才知道胖嘟嘟的女孩子更可爱。”我问:“定了?”他说:“定了,都见过家长了,两边没啥意见。”我说:“够快的啊!”他说:“二十五六了,也该着急了。”我打趣道:“你这一摔很值啊,摔来一个媳妇儿。”他更有意思:“缘分,缘分。”
也许,人和人之间真存在缘分,如果有缘,上天总会想尽办法安排你们见面的;如果无缘,就算天天见面,苦苦追寻,也无法修成正果。
第82篇、爱情故事他予我陪伴,情深深似海
有人说,我爱我的孤独,它是我最大的自由。人间有多少鼎沸繁华,都不如独自芳华。我深以为然,但还是破例驻留林屿深的世界,人潮涌动,抵不过两个人的静好时光。
1
初识林屿深的那年,他大二,我大一。创业协会的聚餐安排在入学的第一周,还未熟悉宣传部成员的我,在学校门口集合时,误打误撞地跟在了网络部的队伍里。
男部长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这是大家一致的传言。所以,当身为部长的林屿深搬着啤酒饮料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女生们纷纷上前抢着帮忙,我也被刚刚结识的同伴推搡着,接过了林屿深手里的饮料。
到达聚餐地点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自我介绍。“我叫夏浅浅。”话一开口,林屿深便不明所以地看向我,却等我介绍完毕之后才质疑道:“浅浅不是咱们网络部的吧。”
那一刹那,是我从未经历过的尴尬。林屿深再度发声:“都是一个协会的,而且看在你帮我们拿东西的情分上,我敬你一杯。”
彼时未满18岁的我,竟还稚嫩到滴酒不曾沾过。林屿深递给我一杯橙汁,自己将满杯酒喝下。我犹豫片刻,还是为自己换上了一杯啤酒,强忍着喝下。
聚餐结束的时候,林屿深怕我走错校门,执意送我回学校。这是一座北方小城,不喧嚣不浮躁,夜色却也那样好看。
2
军训结束以后,创业协会的工作步入正轨。周三上午,宣传部和网络部分别是我和林屿深值班。协会里,大家都以哥哥、姐姐相称,但每次值班分发报纸到网络部的时候,我每次把报纸放到桌子上就离开,多余的话在林屿深这里好像怎么也说不出口。反倒是林屿深每次都会停下手里的工作,饶有兴味地看我一眼,说:“是浅浅啊?”
不曾想,不久之后,我又再度和网络部一起聚餐。两个部室联谊,而林屿深便是发起人之一。
那天聚餐结束以后,大家又决定去看通宵电影。我对此不感兴趣,想提前回学校,却还是被林屿深劝说着到了电影院。
电影开始的时候已经9点钟,仅仅看了半场,我便觉得困意来袭。再醒来时已是凌晨,周围睡倒一片,只有林屿深安静地靠在座位上,转过头无声地笑。联谊之后,我和林屿深的交集还是限于工作、值班。
第二年春天,想起上学期的体育测试,我的800米跑了倒数第二之后,我决心到操场跑步。
5月中旬,北方的这一片天蓝得愈发澄净,走在晨风里,一想到接下来的半年都将会是这样的蓝天,我便觉得畅快无比。而夜晚的天空,更是不染纤尘。偶尔有几颗星静静地悬着,也格外显眼。我绕着跑道一圈又一圈地跑,直到筋疲力尽。
“加油。”林屿深从身后跑来,头也不转地说,话音刚落,就已经跑出去很远。我也没敢想那是在鼓励自己,但咬咬牙又坚持跑了一圈。
离开的时候,环顾整个操场,才发现看台上操场中央,稀稀落落地坐着几对情侣。就这样靠在一起数数星星也是不错的呢,有的时候我也会这样想,但冷静下来,还是习惯一个人看风景。
之后,每次跑步,似乎都会不大凑巧地撞上同在跑步的林屿深,但多数时候,他只是在不远处的篮球场,潇洒的身影在渐晚的天色中清晰可辨。
3
时值回暖的季节,图书馆北面甬路边的几株玉兰树开了花,走得近了能闻到淡淡的香味。经过的时候我喜欢给它们拍照,有时候会在不经意间的余光一闪中,瞧见身后的林屿深。
“我也去图书馆,同路。”林屿深打过招呼,就兀自向前走去。
进入5月份,夜色来得稍迟。跑完步,我闲坐在操场的铁架上,林屿深走过来递一瓶水给我,就漫无目的地靠立在一旁。
彼此沉默良久,听到他开口,我侧眼望过去,有晚霞正落在他好看的侧脸上,柔和得看不出一丝波澜。直到对上林屿深投来的目光,我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
他说:“夏浅浅,我想我是喜欢你的。”这样的认真,不像从前的眉眼带笑。
春天就那样过去了,早上去自习室的路上,我看到最后一朵白玉兰也开尽了。
6月的时候,我一个人去看了一场电影。曾经,花两个小时看一场电影被我视为一件浪费大好时光的事。直到被林屿深强行灌输,我才发现,有些情怀是一拍即合的,看自己喜欢的电影哪里会浪费时间,反倒是陶冶了情操。
只可惜电影结束的时候,下了一场猝不及防的大雨。我踩着路面的积水,眼睁睁地看着回学校的公交车与我擦肩而过,只好上了随后而来的另一辆车。
所以当公交车在人迹罕至的站点停下的时候,我心神俱乱,好不容易找到了路边的修车大爷问路,却听他讲了一口方言。我似懂非懂,朝路边四处张望,不曾想过会遇到对面骑车而来的林屿深。
“我可是亲眼看你上错了公交车,能不能不要在等车的时候还发呆走神。”林屿深一把抹去滴落在额前的雨水,语气里带了些责备。
雨还在滴滴答答地落,我撑起林屿深递来的伞,坐在他的车后,不自觉地将伞向前偏了许多。
也不知道林屿深是怎样遇上我的,就像在那个傍晚之后,我特意推迟了跑步时间,但依然能在操场瞧见林屿深的身影,他不上前,但从他身上也看不出太多的疏离。可是,神经里那些莫名的小偏执总是根深蒂固的,因为习惯一个人的自由,所以当身边的人出双入对的时候,我反而更愿孑然一身。
所以,那天我告诉林屿深:“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和哪个人肩并肩一起走。”
4
但后来和林屿深走在一起的日子也很简单,因为吃饭吃得慢又不愿被人等,所以我更愿意独来独往。但林屿深好像总在刻意放慢自己的速度,然后安静地看着我吃。而每次在自习室我落了书本、水杯,也都是林屿深在提醒我。他不止一次地吐槽,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一心可以几用的人。
林屿深毕业之后,留在了北方小城。他心里也有雄图大志,却只说:“没关系,我等你。”但我心里那所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豪情壮志,却更胜林屿深一筹。
第二年,我只身一人从北方到上海,没过多久又去了杭州面试。而在我动身之前,林屿深已经先一步抵达了那里,安顿好了一切。
于是,我和林屿深在杭州的工作和生活也按部就班地重复着,但当公司组织小分队到新疆的时候,不安于现状的我还是主动报了名。
列车北上的那一段,我坐在朝西的位置上,那天天气晴好,远处大山深色的轮廓在无限好的夕阳里若隐若现,一路飞逝。
车厢里的气氛也很融洽,广播里放着《青春修炼手册》,但我心里的孤独感却油然而生。暮色四合,我给林屿深发消息:“等结束了工作,就回到你的身旁。”
我爱我的孤独,孑然一身,独自闯荡也无所畏惧,可我也知道,总有一个人是自己所有一意孤行里的一次例外,至少林屿深是。
“那时候,未来遥远而没有形状,梦想还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我常常一个人走很长的路,在起风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片落叶。仰望星空,我想知道,有人正從世界的某个地方朝我走来吗?像光那样,从一颗星到达另外一颗星,后来,你出现了。”
而林屿深的爱最简单不过,就像他们说的:“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第83篇、爱情故事相濡以沫61年,这才是值得刷屏的爱情
1930年,物理学家周培源留学归来,在清华任教,是物理系最年轻有为的老师。这年,周培源已经28岁了,终日忙于物理研究,婚姻大事依然无暇顾及。
一日,好友刘孝锦说要给他介绍对象,几天后就送来一沓相片,照片上都是她在北平女子师范大学的校友。北平女子师范大学是当时中国女子的最高学府,里面的女学生个个才情不凡,周培源一张张翻阅过去,指着其中一张说“就是她了”。
照片上的女孩是学校里的公认校花,那天她和7位好友同游颐和园,拍照留念,随后照片流出,被刊载到了小报上,时人称之“八美图”。周培源看中的正是“头美”王蒂潋。
两人在刘孝锦的撮合下,很快第一次见面了。席间,周培源见她不怎么吃,以为女孩认生不好意思,就拼命给她夹菜。后来,王蒂潋说:“那天的菜只是不合胃口,这人真真的傻气,我明明不吃韭菜的,却使劲拣给我,碗里的韭菜都堆起来了。”傻里傻气,倒真是细心可爱,自从认识后,两人就约会不断。
婚后,周培源安心进行物理研究,家中还添了两个可爱的女儿,更是美满。
然而婚后第3年,王蒂潋患上了肺结核。这在当时几乎是绝症,王蒂潋被迫与家人隔离,在香山眼镜湖疗养,与清华相距甚远。家中只剩下周培源抚养两个幼女,他既当爹又当妈,周末还要去探望病妻。往来五十里,周培源全靠脚下的一辆破自行车。一年来,风雨无阻。
爱情的伟大,在病魔面前是无力的。饶是国际一流的物理学专家周培源也对妻子的病情束手无策。他只能为妻子请最好的大夫,尽可能地多鼓励她。谁知一年多的时间,奇迹来了,王蒂潋转危为安。
1936年,周培源利用休假时间,赴美参与爱因斯坦亲授的广义相对论讨论班。
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正酣,美国当局急需人才。周培源先后收到美国国防委员会、海军总部的留用邀请,就连移民局也大开绿灯,要为其全家办理在美永久居留权。周培源一笑置之,于1937年回国了。
这时候,清华南迁,与北大、南开合办“西南联大”。周培源一家就赶往昆明,住在山村里,刚诞下第3个女儿的王蒂潋身体虚弱,周培源又接过了家里的重任。晚上婴儿哭啼不停,他就抱着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哄睡了女兒,再赶紧开始备课。妻子半夜醒来,见他还在埋头研究,望着周培源消瘦的侧颜,她只能起身倒一杯热水递过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一杯水也是妻子对丈夫疼惜的爱。
他们本可以在美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至少不用在战火中流离失所、朝不保夕,但他们不约而同地做了后一种选择。在他们身上,有种“士”的精神。
有一天,周培源回来牵了匹马,还兴冲冲告诉妻子,给它取了名字叫“华龙”。头一回听说马还能有名字,王蒂潋依然觉得这位学贯中西的物理学教授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你买匹马做什么?”“骑呀!我可有座驾了!”这里离学校远,周培源凌晨5点就得起来赶路,有了马,以后就快多了。从此,他早上先骑马送女儿上课,再骑到学校教书。整个西南联大都知道周教授有匹叫“华龙”的马,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周大将军”。
有时候,周大将军在教室上课,马就拴在外面,学生也会不时替他看看,马还在不在。
有一回,因学校有事,下班晚了,山路陡峭,马蹄打滑,周培源连人带马摔到沟里,第二天还是照常上课了。在西南联大期间,周培源要照顾妻子、接送女儿。他在学校方面也是授课、研究两不误,培养出一批中国近代科学家,比如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杨振宁、“近代力学奠基人之一”钱伟长、数学家陈省身等。
后来,周培源被调到北大,住进了燕南园,庭院中种植了很多花,他侍弄花草时,总称家里有“五朵金花”,女儿们占了四朵,还有一朵是妻子王蒂潋。
家里这么多女儿,他都天天挂在嘴边,还编了一首顺口溜:“老大我最疼,老二我最爱,老三我最宠,老四我最喜欢。”对妻子王蒂潋,他更是几十年如一日地宠爱。每年春天,举家踏青,他都要一路牵着她,生怕磕着碰着。身后拎着郊游装备的女儿们总是“嫉妒”地说:“对不起!麻烦你们两位分开一会儿,帮我们照看一下东西。”
周培源爱花,后来,王蒂潋脊椎损伤瘫痪在床后,他就再也不愿独自出门赏花了。他觉得在家守着老伴,是比出门游赏风景更值得的事。
王蒂潋并不是依附着周培源的女人,她在当时也是鉴赏水平很高的收藏家。自1950年起,王蒂潋就利用工资收藏古代书画,在她的影响下,周培源也喜欢上了收藏。两人颇有几分李清照、赵明诚“赌书泼茶”的趣味。
1988年,两人将珍藏多年的145幅珍品无偿捐献给国家,按照如今的市值来算,总价值恐怕累计上亿元。无锡市人民政府在博物馆内特设“周培源王蒂潋藏画馆”。
这才是最好的爱情。我爱你,不会使你变成和我一样的人,但我们会探索同一种爱好,发现更多生活的乐趣。我们的名字将连在一起,不只是结婚证,不只是墓志铭。
周培源每天早晨都会对王蒂潋表白一次“我爱你”。
后来,王蒂潋瘫痪在床,他的话就变成:“你今天感觉怎么样?腰还疼不疼?别怕困难,多活动。我爱你,60多年我只爱过你一个人。你对我最好,我只爱你!”这时候,他们都已经是耄耋老人了。
周培源的右耳在50来岁的时候就失聪了,说话音量会不自觉比一般人高。于是,每天早上他都对着王蒂潋“大声表白”,震得女儿们都能听见,连邻居都知道了。而且他是标准理科生,每天早上说这段话,一字也不改。王蒂潋有时候怕女儿们听到,就嗔怪:“你好烦啊。”
王蒂潋打电话通知国外的女儿时,再三嘱咐:“送他走时,不要穿西装,中国人要穿中山装。”
等到女儿回来,她又让女儿帮她写封信,“培源,你是我最亲爱的人,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收信人是“挚爱周培源”。细心折叠,放在了周培源身上的口袋里。
这话在今天看来,不够直白,但那一辈的中国女性何其含蓄。他们都把爱融到日常的行为里,这恐怕是她一生中对丈夫说出的最深情的情话。
2009年6月22日,王蒂潋对女儿说:“我又梦见你爸了,我要跟他去了。”
16年前,她曾痛哭:“不讲信用!说好先送我,可你连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连再见都不说。”16年后,她终于跟最爱的周培源在天堂团聚了。
他们相识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不离不弃、举案齐眉走过半个世纪。他们的爱情不只有两个人,更有对国家的责任、民族的情义。因而,在他们百年后,仍旧值得被后人铭记、瞻仰。他们的爱情才是真正的官宣爱情。
第84篇、幽默故事阿p重走爱情路
最近,阿P家可谓是一喜一忧,喜的是阿P高升为局长,忧的是小兰不幸下岗。
小兰下岗在家,情绪不太稳定,满嘴牢骚:“你当上局长忘了老婆,忙得连家都不要了,我整天一个人,无聊得只能靠回忆过日子了!”
阿P忙哄她:“怎么会呢?你在我心中多重要啊,就像我早上的馒头、夏天的雪糕、山东人的大蒜、四川人的辣椒啊……”
小兰不听花言巧语,脸一板:“那你说,马上就是咱结婚十五周年纪念日了,咋庆祝?”
阿P忍不住夸下海口:“等着吧!到那天,我一定让你感动,说我阿P是世上最好的老公!”
说做就做,为了有个最佳方案,当天晚上,阿P就在常去的论坛上发了个帖子,咨询网友。网上给啥建议的都有,经过筛选,他选择了“穿着情侣装、重走爱情路”这条。提建议的人挺好心,还给了他个网店地址,说那里卖各式各样的情侣装。
阿P暗想:小兰最近在追一部电视剧,对主人公“重走青春路”的做法念念不忘,若是两人穿着儿子最喜欢的“灰太狼”、“红太狼”情侣T恤,再去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她不感动才怪……阿P越想越美,立刻付诸行动。
当阿P把两件T恤放到小兰面前时,小兰兴奋地叫了起来:“你确定要穿这个出去?”
阿P讨好地说:“那必须的!穿出去显得咱俩多恩爱,今天我就带你找回青春,重走爱情路!”
说走就走,一大早,“灰太狼”阿P就带着“红太狼”小兰出门了。
阿P选了一个名叫“海天一色”的度假村,当年他就是在那里向小兰求婚的。更重要的是,度假村现在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这样的地方,肯定没熟人。咱阿P怎么着也是个局长,要是让下属看到自己穿成那样,以后咋混?
度假村就在海边,阿P提议去海边走走,要知道,十五年前,他就是在海边求的婚呀!
刚溜达几步,阿P就后悔了。度假村虽然人少,来海边玩水的人却很多。这不,前方就有个熟悉的身影,还是他的下属,绰号“快嘴”。
阿P顿时没了心情,拉着小兰转身就走。小兰被阿P一拽,脚一绊,整个人朝地上摔去,只听一声惨叫:“啊……这是什么?还热乎乎的。”她指着T恤上一大块黄褐色的污物,脸都白了。阿P抬头一看,不远处有一只小黄狗跑过,他吞吞吐吐地说:“我好像知道是什么了……”
小兰扭头跑到度假村,躲进洗手间,说什么也不肯出来了。
阿P找到一个女服务员,求了她半天,终于花双倍的价钱,从她手里买了一件八成新的连衣裙。还别说,奔四的小兰换上连衣裙后,看上去既年轻又妩媚。阿P啧啧夸道:“这可真是漂亮他妈给漂亮开门—漂亮到家了!”小兰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别人纪念日送名牌,你倒好,送了条二手裙子给我!”
午饭时候,阿P特意点了一瓶红酒,以示浪漫。可他酒量不行啊,几杯红酒下肚,脚下就没根了,离开时全得小兰搀着走。
说来也该阿P倒霉,刚走出度假村,他竟然又看到一个熟人。这熟人是电视台的记者,手里还拿着个话筒,正在采访什么。阿P忙把头低下,加快了步伐。小兰下意识地往后一看,反应过来了。
直到走远了,阿P才松了一口气。小兰不满地说:“怕被人看到,还出来干吗?”阿P嘿嘿一笑,得意道:“这才更证明我在乎你。你要是能找出第二个局长,穿成我这样跟老婆出门,我的P字立马倒着写。”
到了第二天,阿P就得意不起来了。他感觉同事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似乎带着同情。难道昨天在海边,还是被“快嘴”看到了?他找到“快嘴”,旁敲侧击地问了起来。“快嘴”起初一头雾水,等明白过来,诧异地问:“P局,您昨天也去海边了?我怎么没看到您?”
既然不是“快嘴”,一定是那个记者朋友,阿P气愤地想,他嘴巴可够长的,才一夜就传到自己单位来了!
正郁闷着,阿P的手机响了,是父亲打来的,语气不太好:“你回来一趟。”说完就挂了。阿P愣住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赶到父亲家,阿P看到老丈人也在。老丈人一脸愧疚,好一会儿才说:“阿P啊,小兰肯定不是那样的人,你千万别急,要弄清楚。”阿P这才知道,网上有段视频,视频里有小兰的身影,她搂着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正从宾馆里出来。
阿P立刻就火了,跑回家,二话不说,拿起剪刀就把情侣T恤给剪烂了,骂道:“那个兔崽子是谁?”
小兰“哇”地哭起来:“那个兔崽子就是你呀!”她打开一个新闻网页,新闻题目是—“度假村被中山实业收购”。原来昨天那个记者朋友是拍这个新闻去了,阿P和小兰走出度假村时,正好被拍到。小兰当时往后看了一下,被清晰地拍到了脸;而阿P低着头,只被拍到背影。阿P穿着那么一件时尚的“灰太狼”T恤,从背后看,还真像是年轻小伙子。
小兰委屈地说:“当时你要是不低头,大家也不会认为是别人。现在所有人都认为我跟别人开房去了,咋办?我真想一平底锅拍晕你!”
要说这阿P就是聪明,他很快就有了主意。他又去网上买了两件情侣T恤,笑眯眯地说:“咱们再走一次爱情路,光明正大地走!”
阿P先带着小兰去了父亲家和老丈人家,老人们放心地笑了;又带着小兰到自己单位,特意让别人多看他的背影,同事们恍然大悟地笑了;还带着小兰重走了恋爱时常走的路,小兰终于也甜蜜地笑了。
可阿P还是笑不起来,因为他得了个新外号—“怕老婆的灰太狼”。这让爱面子的阿P连续几天闷闷不乐。
不过没过几天,小兰突然兴奋地对阿P说:“怕老婆的灰太狼,我红太狼抓到羊啦!”阿P这才知道,小兰就是在网上给他建议的那个人,给他介绍的网店,也是小兰下岗后和朋友合开的。阿P夫妻俩穿着情侣装这么一折腾,现在那些衣服卖得特别好。
看到小兰这么高兴,阿P的心情也瞬间变得晴朗,外号算什么?老婆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他又得意地哼起了小曲:“要嫁就嫁灰太狼,这样的男人才像样……”
第85篇、爱情故事一只眼睛看爱人
老罗伯斯叹息着大声向天空怒吼:等吧,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变老的。
在此之前,他与自己原打算白头偕老的爱人汤妮说了声再见后便离家出走,他实在无法忍受她的唠叨,他已经听了将近三十年。
他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去会见自己的几位老友,老友们都推托要陪老伴,没空,他大声骂他们没出息,然后便愤世嫉俗地来到约梦的门口。
约梦是他的初恋女友,三十多岁时,爱人便死了。
坐在他面前的不是老态龙钟的约梦,她鲜活的好像年轻了近十年。
整个下午,老罗伯斯未从约梦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地对过去的伤感回忆,她的话题尽是当前政府的宽容,邻里之间的和谐,教堂里的故事。
他们的谈话快要结束时,罗伯斯忍不住地问她:关于过去的事情,你还有记忆吗?
约梦没有迟疑:当然,它们就坐在我的旁边,伸手可及。为什么要恨过去呢?那些都是我的财富,虽然生活给了我不想要的,但它也同时给了我想要的,比如说我的爱人杰克,他已经逝世近二十年了,但我依然爱着他。
约梦喝了口咖啡,接着说道:杰克的毛病是要命的,比如说脾气暴躁,他一直没有让着我,有时候让我下不了台,但现在想起来,他还是有许多优点的,比如说在我没回家前,他是绝对不会自己先吃饭的。
在罗伯斯快要离开时,约梦拿了本书送给他,约梦说:这是我与杰克的爱情回忆录,我整理了近二十年,刚刚出版,罗伯斯拿起来看时,书名很别致:《一只眼睛看爱人》。
在书的扉页上,约梦这样写道:让我们每个人都为自己拥有的爱人而自豪,因为他对你来说是世界最最独一无二的人,他也许会使你不开心,那是你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缺点,他也许会气得你离家出走,那是因为天使刚刚经过你的家园,不小心借走了他对你的爱,所以,天使告诉我们:一只眼睛看爱人,闭上一只眼,你会发现,你会避开他左颊的黑痣,或者你可以看到你平时看不到的关怀。
罗伯斯若有所思地向家里走着,在第二个红绿灯口,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寒风中守候着,他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汤妮。
第86篇、爱情故事天作之合的爱情
因戏结缘
1934年,在一个堂会上,20岁的朱家登台演出,他从小跟着祖母看戏,兴趣渐浓时便钻研进去,多年下来,竟也赢得方家赞誉,即便是和专业演员一起表演,也丝毫不逊色。
三出戏演完了,朱家毫不费力,游刃有余。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台下看戏的亲朋好友中,赵家“二妹”对他的评价已经传了开来:“朱四的《扫花》演得真好,《闻铃》的陈元礼也不错,有点杨派武生的意思,《芦花荡》的周瑜不怎么样,还是吕洞宾的扮相最漂亮,总而言之是戴黑胡子比不戴更好。”
“二妹”是赵仲巽,她同样出身名门,是清末军机大臣荣庆的孙女,自小读书、习画,也酷爱京剧。与其他闺阁女子不同,因患有先天心脏病,母亲对这个大病之后“捡了一条命回来”的女儿非常宠爱,从小就鼓励她和哥哥们一起出去玩,放风筝、划船、爬山都是她的强项。
两个家庭间常有往来,长辈们便有意撮合,只是两个当事人并不知情,一直以“四哥”“二妹”相称。精准而直接的“戏评”很快传到朱家的耳朵里,对这个与众不同的大小姐,他越发喜欢起来。
一场堂会促进了了解,第二年,他们结婚了。从此听戏,出双入对。
温暖相伴
战争如火如荼,毕业后,朱家决定去重庆投奔大哥,赵仲巽不惧艰险,一同前往。炮火声中,她跟着他坐火车、转汽车、爬牛马车,路况差的时候,只能靠步行。得益于少年时的爬山经历,她乐观而勇敢,既不抱怨,也不叫苦,最多的时候,一天要走100里地。
一路上,险情已经司空见惯。最危险的一次,他们搭乘一辆挣外块的“黄鱼”车,车上装着500公斤的棉包,人只能坐在棉包顶上,无遮无拦。公路被破坏,汽车一路颠簸,正欣赏嘉陵江的美景时,车在一个急弯处猛的倾斜,他们齐齐被抛下山去。落在江边的沙滩使他们幸免于难,令朱家感动的是,从沙子里把赵仲巽揪出来时,她一边从嘴里吐沙子,一边还调皮地笑。事后才知道,那时,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辗转50天后,终于到达重庆。在大后方,朱家受聘于粮食部储备司,只有周末才能回家。赵仲巽努力适应当地人的生活,住竹子房,睡竹子床,学着养鸡、种菜。孩子出生后,跑警报时,她已经能在最短时间内带好必需品,抱着孩子迅速钻进防空洞。
反倒是他,因为想家、想母亲,加上“混饭吃”的工作极不如意,前途渺茫,经常会被凄楚和绝望围攻。每当这时,她就会安慰他“到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一次次用嫣然微笑为他驱散头顶阴云。
她的豁达与热情吸引了他在大后方的兄弟、堂兄弟们。一到周末,他们就会来家里聚会,张罗一大家人吃饭成了她的重要工作。从锦衣玉食到粗茶淡饭,曾经写字作画的手变得粗糙不堪,而她始终安之若泰,令他钦佩。有她温暖陪伴,艰难人生渲染出一地芳香,朱家也变得越来越达观。
荒凉中踏出繁华
抗战胜利后回到北京,朱家正式成为故宫博物院的一员。那是真正幸福的日子,家庭欢声笑语,工作得心应手,刚进故宫不久,他就在一批被当作赝品而封存许久的古字画中,挑出了宋徽宗的《听琴图》与马麟的《层叠冰绡图》,让这两幅传世珍品重见天日。
不料,生活的平静很快被打破。1951年,故宫博物院停止工作,进入全院学习阶段,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名,朱家被关进看守所。家中的赵仲巽一边为他担心,一边尽慈尽孝,但任何困苦都不能阻挡她充满希望热爱生活,院中花树,始终花团锦簇,绿意盎然。
兩年后,他终于被释放。回到家时,已是半夜,没有酸楚流泪抱头痛哭,隔着门,她还和他对了一段《武家坡》中王宝钏与薛平贵的念白:
——既是我夫回来,你要后退一步。
——哦,退一步。
——再退后一步。
——再退一步。
——再要退后一步!
——哎呀,无有路了啊!
——有路,你还不回来呢。
多年后,提起这一晚,朱家对儿女说:“你娘,伟大。就那时候,还开玩笑呢!”快乐会传染,有妻如此,再大的风浪也无法击倒朱家。重新回到故宫工作时,他依旧热血沸腾。
从青丝到白发,就在朱家一心期待着钻石婚时,1993年,正在香港的他接到赵仲巽病危的消息。赶到医院时,她刚刚清醒过来,因口中有呼吸机不能讲话,她在纸上写下“不要急”3个字,那是最后的告别。
2003年的一天,北京305医院楼道最东头的窗户前,朱家坐在轮椅上遥遥眺望,目力所及,近处是北海公园,稍远处,就是心系一生的紫禁城。几天后,他告别了人世,带着笑容,他去见心爱的她。
第87篇、爱情故事有一种人, 和谁结婚都会幸福
十多年前,我跟一对夫妻很熟。先生任总是一个品牌的总代理,整天谈业务,早出晚归,妻子屈姐在家全职带娃。我经常去他们家玩,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他家两岁的女儿对爸爸特别崇拜,只要爸爸回来了,不管多晚都兴奋得手舞足蹈,用父女俩独特的手势和方式一通互动。只要是爸爸提出的建议:玩具要分享、该去洗脸了、糖只能吃一颗,原本不乐意的她都欣然接受。爸爸说话比妈妈还好使呢。很明显,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妈妈没少跟孩子说爸爸好话,树立了爸爸的威信和光辉形象。
之前我经常见到的情况可不是这样,通常是妈妈在家一边带娃一边发牢骚:你爸爸整天不着家,家里都扔给我一个人了;要不就是当着孩子抢白老公:都几点了?快睡觉了你还跟她玩,一会儿睡不着了你负责啊?还有的直接质疑带娃水平:你爸哪儿会啊?还得妈妈给你弄。时间长了,孩子跟爸爸亲密度很一般,不信任爸爸,有事只找妈妈。
有一回跟任总一家去郊游,乍暖还寒的天儿,我还穿著薄冲锋衣呢,任总脱了衣服就跳进河里游泳,游高兴了,上岸抱起小闺女,一起扎进水里。孩子咯咯直笑,我看得心惊胆战。多冷啊!再一看旁边的屈姐,就看着他们闹,也不制止。说实话,换作我可做不到,这要是把孩子折腾病了,还不得当妈的受累啊。
整个郊游过程中,我发现只要是任总想做的事,屈姐哪怕知道会没意思、白费力,也都支持。我忍不住跟任总说:“你们两口子真合适,屈姐人也真好。”任总听完,认真想了想说:“她这人吧,跟谁结婚都能过得挺好。”
当时我才20多岁,头一次听说这样的观点。之前我一直以为,婚姻能不能美满靠的是选人的眼光,得俩人特合适,哪哪儿都合拍,才能过得幸福。从来不知道幸福其实是一种能力。
仔细琢磨了半天任总的话,我忽然发现还真有道理,屈姐这人不抱怨、不埋怨、特知足,还能理解支持别人,给人留面子,这些特质放在一个人身上,本来就特别有吸引力,也让周围的人都很舒服。我那会儿没事儿就往他家跑,就是因为愿意跟屈姐待在一起。
这样的人,自己有本事把日子过得舒坦,跟别人结婚了,也能让对方感到惬意,不幸福都难。
所以幸福真的是一种能力,我们不要总是挑伴侣的错儿,而要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培养自己拥有幸福体质。快一起行动吧!
第88篇、爱情故事爱人之前先爱自己
为了了解目前婚恋市场的情况,我走访过好几家婚介公司,他们的工作人员以一副不屑的语气告诉我:有些女人就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条件,三十多快四十岁了,还总想嫁有钱、帅气不带小孩的同年龄段的男人。每当这时候我们就得给她分析一番,让她看清楚现实,她这个年龄也只有快五十或者六十岁的男人才肯要她。
听了此话,我当时很是不舒服,但是却没有反驳他,以免被看出我是在做暗访的潜在竞争对手。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多年前在武汉的一个餐会上,一个气质很好的中年女性,穿着优雅的枣红色连衣裙,耳朵上挂着白色的大耳环,她微笑着对众人说:“女人到了四十,真正的生活才正式展开”。那年我只有二十来岁,根本无法明白她这话的含义,但是却深深地记住了她这句话,我知道那是历尽人间起伏,然而却沉淀出从容、自信的人生态度的成熟智慧的女人才说得出来的话。
一个著名的试验
心理学家在一家偏僻的小咖啡厅安置了录像机,想要观察人们之间的吸引与互动。这个咖啡厅内仅有三张桌子,每张桌子旁都坐着一个“试验人物”。这三个人中,一个是心态乐观,热爱生活,身体健康的中年男子;一位是外表英俊、潇洒,但是性格忧郁、腼腆,缺乏自信,对人生悲观失望的小伙子;另一位是有学识的、秃头、只对知识感兴趣的中年男子。
心理学家让他们不理睬任何进来的陌生人,以便观察陌生人会选择坐在哪个人身边。在限定的时间内,前后共有六个人进店。这六个人在选择位置时,都犹豫不决地环视了一下那三个人。其中有五位选择坐在了那个心态乐观,热爱生活的中年男子的桌旁,有两位还主动地与他打招呼、交谈。这对于矜持的英国人来说,并不常见。只有一位漂亮的年轻女性,在犹豫了一会儿之后,选择了坐在那个悲观的小伙子身边。
在后来的采访中发现,这位乐观的中年人是个非常幸运的人,他喜欢看足球比赛,还酷爱买体育彩票,他的彩票常常中奖。而那个坐在悲观的小伙子身边的漂亮女性,和小伙子一样缺乏自信,或许还有别的原因让她选择了这个英俊的小伙子。而那个只喜欢知识的学者身边空无一人。
人有一种天生的能力,就是可以在无意识之中洞察别人的内心世界和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并且会选择那些与我们价值观相近的人。反过来说,那些我们自以为隐藏很深的内心世界,以为只有自己才能够知道的思想、人生观、价值观等等,悄悄地通过我们的心灵光环在向外渗透。积极的心态会吸引积极的人,还会吸引财富。而消极的心态却会排斥财富和机遇,驱赶要接近你的人。
外表与内心世界的关系
“男人是视觉动物”是众所周知的一句话。然而真正天生丽质的女人能有几个呢?网上广为流传的明星妆前妆后的对比图片就说明了一切!所谓美女,都是靠“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而来的,而这“打扮”,不仅仅是涂脂抹粉那么简单。
当一个女人对着镜子描眉画眼,仔细挑选喜欢的衣服鞋子,把昂贵的面膜帖在脸上,她不仅仅是在臭美,她其实是在通过这些动作来爱惜自己,来提升自己对自己的好感,而通过对自己的好感,会让她热爱生活,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更加是由于她对自己感觉很好,她就更愿意与他人建立联系,发展出丰富的生活空间和内心世界。
就像上面提到的那个实验,人们能够接收到从你身上传达出来的潜意识信号,你在用卷发传达“我是妩媚性感的”,用淡妆传达“我是热爱生活的”,用红色的外套传达“我是积极热情的”……你的外表包含着一切有关你内心的信息,尤其是在第一次见面不太熟悉的时候,你无法在身上贴“我会跳舞”的标签,更不能贴“我很有才华”的纸条,那么人们靠什么来判断是否与你靠近呢?就是你全身正在传达出的信号:你是否爱你自己,是否热爱生活。
外表与内心世界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经过修饰的外表——好心情,好感觉——传递出积极乐观的信号——周围人对你积极的反馈——好心情,自信——更恰当地修饰外表。
为什么那个婚介公司的人认为快四十岁的单身女人,只能配的上五十多岁的男人呢?大概那些去婚介公司寻求的爱情的女人,大多由于种种原因而充满焦虑,走入思想和心灵上的狭窄胡同,除了有一颗渴望嫁人的心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她不懂得如何爱自己,也就无法生出爱别人的能力,她对自己缺乏足够的了解,更加无法对爱情有成熟、智慧的把握。
最后,如果你想要得到他人的爱,请一定先从爱自己开始。
第89篇、生活破坏爱情的是生活?
1955年生于台湾台北市,毕业于辅仁大学日文系,曾任职日商空运公司、时报周刊。曾出版几十本书,代表作品《男人终于说实话》《偷眼泪的天使》等。
一对朋友离婚,对熟识的朋友,他们各自很客气、很君子地表示,一切出在生活,许多细节两人无法配合,久而久之,便渐行渐远。
多诚恳的说法。
思考两人的“离婚宣言”,我脑中弹出一个句子:“恋爱不是生活,婚姻却绝对是生活。”看样子,破坏爱情的是“生活”?
小乖家过去曾发生严重的时间差距,每次夫妻俩出门,小乖总是一切就绪站在门口等,平均等待大约15分钟后,他老婆才一脚踩着没扣好的鞋子,一手提着另一只鞋子匆匆出来。
生活是门妥协的艺术,所以,小乖温柔地对老婆说:“不要急,我们男人出门不必大费功夫,动作当然快。你慢慢化妆,我等个几分钟没什么。”
这么体贴的态度却换来老婆的一句话:“你没关系,我有关系。你知道老有个人站在门口等,我的压力有多大吗?”
看看,夫妻俩的认知差距多大!
大丙从20岁起爱上马拉松,一跑10年。婚前与小娟交往时,小娟受他影响也跑,不过结婚后就变了。开始,小娟从常常跑变成偶尔跑,后来是大丙一个人跑。某天,大丙跑完马拉松回家,小娟臭着一张脸问他:“周末休息两天你跑两天,年度休假去日本,你跑了3场马拉松,你想过我吗?”
“想过呀!”大丙理直气壮地回答,“你可以跟我一起跑,身体健康。”
道理是没错,但是小娟从小不爱运动,婚前,她因为爱情强打起精神跑,婚后,她的生活里有了孩子和家务,既不想也没有精力再跑了。那么,大丙,没有错;小娟呢,似乎也有充足的理由。唯一拉近差距的方法只有妥协,相互的妥协,偏偏人有的时候,真难妥协。到目前为止,两人仍陷于僵局中,少了许多爱情,疙瘩倒一天比一天多。
生活里最惨烈的现实首推家族关系。小惠最恨过年随着老公佳佳回彰化公婆家,从除夕到初一,她做菜烧饭,洗碗刷锅,忙得没停过。如此连续7年,去年她终于忍不住问佳佳:“为什么都是我一个人忙?”
“当媳妇,一年忙两天,将就点儿。”
“你妹妹、你弟弟为什么从來不帮忙?”
所以,小惠不肯随老公回婆家了。万一佳佳控制不好情绪发飙,事情想必无从解决。幸好他压下火,求了半天,勉强说服小惠,可是明年呢?
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太多,拿我家来说,老婆恨我球鞋的异味,因此我一进家门便得将球鞋摆到阳台去。我恨书架上堆满不是书的东西,老婆偏喜欢把她手边用不着的东西往我的书架上放,她说:“反正你书架还有空位。”
最最可怕的是抽烟,交往时她从没挑剔过我抽烟。婚后,我先是被迫去厨房的抽油烟机底下抽,我是油烟。接着,被她赶到阳台抽,我是厨余。她又抱怨我在阳台抽,把她晒的衣服都熏臭了,要我到楼下去抽,我是污染源。
那时,我家在二楼。几星期后,她打开窗对站在下面的我说:“你的烟味飘进屋里了。”
很好,接下来我得走出小区,趁绿灯走到快车道中央抽,这样她会不会满意?
不能不提另一件事,我喜欢自己买衣服,运动型的衣服,最恨卡脖子、束腰、拴屁股的雅痞打扮。我老婆爱买衣服,顺便也爱替我买,而且非把我搞得像棵三月的樱花树不可。现在,我早忘记自己买衣服的乐趣,对于有时候自己长得像一棵樱花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婚姻,在扣除了爱情之后,只剩下一个原则:生活是让你去适应,而非让你去选择。至于如何适应,别忘记你们在一起的基础是爱情。
第90篇、友情故事大于友情小于爱情
大于友情小于爱情
在所有朋友里,我最信任你,绝对的知己,一个眼神就能会意,话题从来百无禁忌,我们俩悲伤时慰藉,在玩笑是亲昵,感情在游戏中虚拟,是爱情还是友情,有谁能说的清,我和你大于友情小于爱情,身边的朋友都心知肚明…
——题记
十六岁的昨天,像街市,华丽的流过,只能在回忆中闪烁,那些年,那个美丽的相遇,送给最美的你。Y宝,你还记得我们的相遇很神秘吗?我总告诉你,我和你有过一面之缘,可你总会哈哈大笑,说:“疯子,谁和你一面之缘啊?”我说:“嘻嘻,我是疯子?那……你有药给我治吗?”就这样,我们在疯疯颠颠中相识,在疯狂的生活里度过了三年的光阴,同时也在不知不觉中互相离去……
还记得学校后来建的那个单车棚吗,那里装满了好多秘密,我们畅谈过理想,我们倾吐过心声,你告诉我你想去伦敦看塔桥,你问我想去哪,我临时想了个埃菲尔铁塔,你开心地告诉我你也想去那里,于是,我们商量多年后要记得一起去英国和法国,那天起,我永远记住了这五个字—埃菲尔铁塔,因为这是我们彼此的承诺。
当其他同学正在努力为会考奋斗时,我们却因害怕初三分班而到处留影做纪念,导致成绩下滑,后来被老师发现我们留影还被叫到办公室臭骂了一顿,出了办公室我们并没有悲伤情绪,而是互相看了看彼此,浅浅笑了笑。到了初三,我们显然没有在一个班,那几天我因为这件事还抱怨说:“老师分明故意的,你看娘亲伯伯(密友)都和你一个班!”你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虽不在一个班,但在一个学校啊!”我想是的,纯洁的友情不会被任何困难给击倒。
分了班后,我们的来往更加密切,每次星期六下午放假我都会无奈地被你拖着大街小巷的跑,你理直气壮告诉我:“你是我的好男闺蜜,陪我‘游街’是你的义务!”,我天真地还就信了,每次毫无怨言的陪你度过每个星期六下午,我知道,你是上天派下来的天使,做为你的男闺蜜,我要好好照顾你,直到你有了自己的归属。
三年的时间看似短暂却很快,我们毕业了,意味这我们要分开,毕业那天,我们并没有太多的道别,就这样,在茫茫人海中,我再也找不到你,站在学校,我走来走去,回忆着属于我们的独家记忆,有过争执,有过欢笑,好想告诉你,有你真好……
因为有你,原本倔强的脾气变得温顺;因为有你,原本孤独的心春暖花开;或许友谊就是这种奇怪的东西吧,能是你改变很多很多……
我和你的故事从陌生走到熟悉,从熟悉回到陌生,历经多少时光的坎坷。相遇简单,相识总是不易,感谢命运赐予的重逢,即使只是短暂的一程,那也为我的世界带来了别样的温暖。当别离过后,总会明白,懂得和你相逢的不易。岁月的无情,总喜欢把最美的时光消逝的飞快,当记忆回首,昨日重来,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原来,相遇的时光会老,深情的久伴会散,再深的记忆也逃不过遗忘。
“我和你大于友情小于爱情,是否一切都要听天由命,不管结局他会如何说好了是一辈子的交情,在所有朋友里,最心疼你,就像对自己,一份默契总有惬意感觉从此扑溯迷离……”耳机里的歌曲循环了一遍又一遍,宝宝,我是你永远的男闺蜜,我不在你身边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忘记你还有我……我和你大于友情小于爱情,好想告诉你:我好想你……
第91篇、爱情故事别患上“婚姻远视症”
参加公司一女同事的婚礼,看着隆重气派的场面,看着新郎给新娘的钻戒,看着他们的新房与豪华车,我的另一位女同事小童不禁发表感慨说:“人家选的男人怎么就那么优秀,我选对象那会儿,怎么就没挑到一个完美的男人?结婚这么多年,才发现好男人一个一个地冒了出来,可他们都是别人的老公了。就说当年那个被我贬得一无是处的小余吧,现在居然出国了;那个家在农村对我穷追不舍的小王,现在居然开了一家服装厂,开起了宝马;还有那个其貌不扬的小方现在开了一家电脑公司,买了两套房子。想想当初如果不是嫁给我老公,没准儿我现在也在国外,没准我现在开着自己的公司,开着宝马,住着别墅呢。”
是啊,为什么好老公总在别人家?看来“婚姻远视症”几乎成了女人最容易得的病。生活中,很多女人对自己的老公牢骚满腹,即便自己的老公一百个好,女人也已习以为常;而别人的老公一个优点一个关心,就足以让女人羡慕和感动。
我们总是钟爱远处的风景,其实女人要学会用显微镜去看周围的男人。所谓优秀的男人,他展示给你的只是优秀的一面罢了。你觉得他幽默风趣学问渊博,怜香惜玉举止优雅,志趣相投相见恨晚,其实他在家里也会和老婆吵架,也会将臭袜乱扔,也会毫无掩饰地打嗝剔牙,也会蹲在厕所叫老婆拿纸过来,暴露出种种恶习。
我们只看见月亮皎洁明亮的光辉,却没留意到月亮背面也是有阴影的。好男人都是自产自用的,不要奢望着去找一个所谓的完美男人。一个事业成功、长相英俊、家财万贯、对女人万般体贴的男子的要求也会比一般人高,而自己是否能有同样的条件去匹配呢?
婚姻中,我们要矫正“婚姻远视眼”, 踏踏实实把焦点调到身边的老公身上,恢复自己的爱情视力。
第92篇、爱情故事嫁给德国拾荒男
我的男人,我叫他兔子,德国男,处女座。
曾经有两个朋友的话,让我在上不上兔子的贼船一事上摇摆不定。一个痴气的书店老板说:“节俭型处女座不能选,他再好也不会对你很好的。”而一家世界500强公司的营销经理则说:“想好好过日子,就要找处女座这样顾家持家的男人。”
最后,传说中耳垂过肩的刘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刘备只凭着大耳垂带来的好福气,就能忽悠到诸葛亮张飞关羽赵云等英雄帅哥帮他当上皇帝。看着兔子的大耳垂,我想我跟着他,吃不到肉,也能喝点汤吧?
一开始,兔子的良好生活实用性能,让我觉得那个营销经理的话,简直是天下最英明的择夫哲学。
家里的水管漏水了,他能把墙扒开,把水管扭正,换新;物业配置的柜子没有把手,他配上看起来浑然一体的把手。没有家具也不用愁,他自己买来木材,加上到处搜罗的垃圾边角料,吭哧吭哧地做出了柜子、茶几,再配上了分毫不差的玻璃。
除了手工,他还表现了一个德国男人优异的多功能性。
作为一名学过两个专业的工科博士,他可以写出充满想象力并不失幽默的情书。没事的时候,他喜欢用电脑画画卡通,用手画画油画。
每次买完药回来,他都要检查它们的药效。因为他的细心,我免于享用大夫给我开的哮喘药,因为实际上我犯的只是小小的咽炎。甚至在我的IBM黑屏、电脑专家都说医治无效的时候,他也能够把主板拆下来,去五金市场买了电吹风,用锡纸包起来吹了吹,装回去就又重获新生了。
但是,书店老板的话也慢慢开始兑现了。
我们吃饭,都只去固定的那几家餐馆,每次只点两个菜,品种在小范围内恒久不换。当我蠢蠢欲动于路边的苍蝇馆子或者看起来很有情调的餐馆时,他会把他的德国棕眼珠转到左边说:“你见过用回收垃圾油炒的菜吗?”或者转到右边说:“那是暴发户去上当的地方,你是吗?”
去商场买东西,他会说:“这个东西成本只有50块,不值得。”去了批发市场,他又说:“这看起来很廉价,材料是化学的。”
背着重达25公斤的登山包,他还拉着我一头臭汗一路小跑去赶公交车,我终于发飙了,在人群中逆流而行,发出河东狮吼:“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
他无辜地摊摊双手,“你要看我如何对自己的,这样就知道我对你其实是很好的。”我看看他那些服役10年左右、大洞小洞无数的衣服,羞愧得想放声大叫:我不认识这个收废品的外国佬。
最初的时候,兔子把捡来的门改造成了精致的茶几,捡来的窗棂挂在墙上做装饰品,捡来的咸菜罐子们则种上了水培植物,朋友们都一直称赞他是个能干的“拾荒达人”。
后来,情况就发展得不那么美好了,什么破枕头、破包、破盒子,都要从我家经过一下,才能真正成为垃圾。
每次回家的时候,他都要走几层楼梯再坐电梯。当然不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一路检阅垃圾箱。出门的时候,电梯到了,经常还要等一等,因为垃圾箱旁又有宝贝了,需要先送回家。“有几个有钱的邻居真是件好事,总是能捡到有用的垃圾。”这种看问题的角度我不得不服啊。
偶尔我顺手给他捎上几个捡来的纸箱子木盒子,他的眼睛就能高兴得从棕色变成绿色,并且厚颜无耻地提出了新要求:“鞋盒里塞鞋子的那纸用来包装特别好,能帮我去找点吗?”
有两件事情让兔子遗憾多年,一直念叨。第一件事发生在10年前的法兰克福。在赶往机场的路上,他发现了一条很现代化的义肢,完好如初。但是由于磨叽的他总是处在误机边缘,没能拾得义肢归。
另一件还是在法兰克福,他在路上发现了一台锃亮的不锈钢咖啡机。这个时候,他完全忘记了他一直教导我的“拥有咖啡机只会让我们不停地喝咖啡,不利于健康”的论调,简直欣喜若狂。但他不能带着这件美妙的垃圾上路,因为他得去大使馆办事。当然,等他办完事,这件宝贝已经芳踪杳渺了。
兔子从来不肯给我买花,理由是花摘下来就没有生命了。我虽然愤愤地认为他完全是抠门,偏总也驳不回人家的道理。
可情人节总得送点礼物吧?我可一早就跑去超市给他买了情人节礼物——一把华丽的拖把,当然是促销的。
但是,这个榆木脑袋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还不断强调,情人节是美国人发明出来的,纯粹是个商业节日。谁管这些破真相呢?我们女人就是要点气氛和感觉不行吗?我气得昏睡在床上。
醒来时,发现桌上醋瓶子里有一支玫瑰花。鉴于他有从垃圾堆捡花回来孝敬我的前科,我气更不打一处来。正想装视而不见,叶子上异样的两个小东西让我笑起来:一对精致的绿松石小耳环。原来还没有傻到德国去!
我愤怒时,会用普通话长篇大论地发表我的愤慨,这个时候他比全天下的中国男人都懂得忍耐。不管我言辞多么激烈,他只会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最后默默地吐出两个字——“不懂”。我就像一只瞬间被放掉气的气球般瘪了下去。
有时,我童心大发想要买个玩具或者可爱的衣服之类的,他就用台湾腔做着鬼脸说:“好可爱哦……”一个德国大汉做着这样的表情,别的顾客都忍不住笑了,而被讽刺的我,只好悻悻作罢。
我永远斗不过他,纵我千招万式,他只有一招:四两拨千斤。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的处女座,每次出远门时,兔子总是要提前一周甚至更长时间准备行李。
那种准备的隆重程度,不亚于去南极考察、月球探险。整个客厅,会摊着他的箱子,放满包装纸、包装袋;茶几、桌脚、门后和墙上,会贴满捡来的透明胶带。卫生间里,旅行套装更是很早就摆出,时时提醒我:俺要出门了。虽然大部分时候,他只是回欧洲的家小住一阵。
更可气的是,他的完美主义,总是处在未完成时态,因为他永远都不能在快要误机之前打包停当。结果就是,每次他走后,我都得把那些铺得满地的纸盒纸箱摞起来,再疯狂打扫一番。这时,我总会精神焕发,有一种甩了他,开始新生的想法。
当然,看到他走之前划分整齐的、装在玻璃瓶里怕我伤到手的洗碗剂,或者衣柜里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摆放的我的内衣外衣,或者那些他亲手为我打造的多功能家具的时候,抛弃他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
对于这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德国拾荒男,我应该敝帚自珍。算了,回头就到楼下垃圾箱去帮他翻翻宝贝吧。
第93篇、爱情故事一只布满裂纹的水缸
朋友乔迁,我们前去祝贺,在她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摆放着许多新潮的家居用品。忽然我发现在卧室里有一样东西极不适宜地立在那儿,那是一只一米多高的水缸,很旧的颜色,缸口处还有许多裂痕。就因为这只缸,整个房间的布局和格调全被破坏了。
我们围着那只缸看,很普通的那种,绝没有什么收藏价值,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它放在这里。这时朋友走过来,说:“我搬了几次家,许多东西都送人或扔掉了,只有这只缸我一直带着。”我们静静地看着她,知道关于这只缸一定有着令人难忘的故事。她沉默了一会儿,便开始给我们讲起来。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时,这座林区城市还很闭塞,楼房少,都是大片大片的平房。每家的院墙都是用木板搭成的,院子里的小棚子什么的也都是木制,林区里就是不缺木头。她家住在一片平房区的中间位置,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里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那一年她只有六岁。
那是一个周日的午后,正是炎热的夏天,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午睡。忽然就起火了,由于木头多,火势蔓延快得吓人。她从睡梦中被父母推醒时,外面已是一片红彤彤的火海。这种居住区房屋很密集,狭窄的巷弄消防车根本无法开进来,所以火越烧越大。父亲抱起她冲出院门,烈焰飞腾浓烟滚滚,已经没有路可以冲出去。周围都是绝望的哭喊声,她看到这个情景,吓得都不会哭了。
父亲观望了一下,把她递到母亲怀里,然后冲向院子里的那只水缸。他用水桶拎出一桶水来,从她们母女二人头上浇下去,她被父亲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叫起来。父亲又把一桶水浇在自己身上,然后把缸推倒,水都淌了出来。父亲抱过她,将她塞进缸里,说:“无论多难受都不要出来!”她蜷缩在缸里,忽然觉得缸滚动起来,她随着缸的滚动翻转着,一时有些晕眩,赶紧闭上眼睛,用脚死死地抵住缸壁。
过了一会儿,她觉得越来越热,缸壁也慢慢变得烫起来,她身上的水都变成了白白的蒸汽。她睁开眼从缸口望出去,所见之处都是大火。她吓得又闭上眼睛,觉得缸滚动得越来越慢,她快坚持不住了,大声喊着爸爸妈妈,却听不到回答。不知过了多久,她被人从缸里拽出来,空气清凉了许多,她清醒过来,哭喊着爸爸妈妈。她忽然看到了那令她终生难忘的一幕,那只缸仍在那里,大火仍在不远处燃烧着,而她的爸爸妈妈,仍弓身站在缸后,四只手放在缸上,保持着推缸的姿势!他们已经死了,全身烧得黑糊糊的,可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面对这一幕,在场的人无不落下泪来!
说到这里,朋友的眼泪淌下来,她用手轻轻抚摸着那只缸,说:“我可以想像出,爸爸妈妈怎样忍受着大火烧身的剧痛,一路把缸推了出来,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的平安……”
她已泣不成声。
我们的眼泪也都落了下来,看着这只缸,我仿佛看到了火海中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这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亲情啊,在最危急的时刻,把生的希望留给我们,甚至不惜付出自己生命的,只有父亲母亲!
第94篇、爱情故事爱情与手表
“不要轻易地把感情和人生托付给一个男人”。这是她年少时,母亲经常叮嘱的一句话。当时也未曾在意,想来要爱的男子应该在几万年后才会出现。但是遇见他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她为他日思夜想,不管不顾地爱着,甚至想过如果父母不同意的话,就和他私奔。
谈了半年恋爱后,她决定把他带回家给母亲过目。母亲很热情地招待,很可亲地说话,可等他走后,却是严厉地提出“必须分手”。母亲是做生意的,可她不喜欢做生意的男人。
在他和母亲之间,她一直努力地周旋着,争取为他取得应有的承认;而母亲,发动了家里所有的亲戚劝她与他分开,说大三岁不和,说她太过老实怕被他戏弄。
这样持续了整整一年,母亲终于同意他们谈朋友,并说可以在下半年订婚。就在两人在为自己的婚事开心时,他的公司出了很大的问题,曾有的资产在一夜间化为泡沫。他想不明白,她看着他伤心,却不知道怎么安慰。于是有了争吵,有了冷战。
她出去找朋友林倾诉,林是爱了她多年的男子,在选择现在的爱人之前,他一直追求她。当时她觉得不合适,现在看来,眼前的男人比男朋友更懂她的心。她不再去关心男友的公司是不是有倒闭的可能,不再去过问男友的心情是不是好。她和林走得越来越近,有时通宵在影院看电影,周末一同出游,可奇怪的是无论林和她怎样亲近,都不再说要娶她的话。
回母亲家,母亲对她说:“在商界,有一个手表定理。一个人若只有一块手表的时候,他会准确地告诉别人时间;如果他有两块或者两块以上的手表,他就不知道哪个表是准确的,他就会怀疑自己。这个定理一样适用在你和他的感情中。起初我的确是反对,可观察了一年,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你依赖的男人。你就如戴了几块表的人,不知道现在该爱谁,你必须只戴一块表,那就是好好爱他,只有你的爱,才能让他走出低迷。”
听完母亲给她讲这些,她夺门而出,她要跑去告诉他,她爱他,她要和他一起面对困难。
第95篇、爱情故事一度温暖,一百度爱情
刚刚结婚时,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热腾腾地冒着水汽,然后拉着她的脚放在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进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地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周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他都执意要先洗,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剧,对他说,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着说,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他却一步冲上来,拉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他从没有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不迁就着她,唯独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情,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起来。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我,还算什么好丈夫。
还是哄好了她,他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渐渐消了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
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至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有了新房子后,洗脚的习惯反而因为每天洗澡而忽略了。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才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
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凉掉。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是凉的,而非仍然热着。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只是一度温暖,却是一百度爱情。
第96篇、爱情故事爱不能替代
阿彬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干脆就跟着姐夫在菜市里卖肉,当起了刀儿匠。
由于阿彬身份特别,加上人又斯文,往那儿一站,就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顿时吸引了许多人来买肉,特别是那些女孩子,阿彬一时间成了小有名气的猪肉哥。
那天,一个女子径直走过来问阿彬:“喂,你就是猪肉哥?”阿彬一笑说,自己只是个卖肉的刀儿匠,“猪肉哥”的称号那都是人家给起的。
女子看了他一眼,很随便地朝案板上一指:“来两斤排骨,两斤肉!”
阿彬答应一声:“好咧!”
只见一把刀潇洒地划出一道亮光,一块肉就落在了手里,丢在电子秤上一称,刚好两斤,不多不少。他又提起块排骨称了,舞起刀来就像跳舞一样,刀随身动,横剁竖划,三两下就砍得整整齐齐。肉摊前围了一圈人,直看得眼花缭乱,最后一刀落下的时候,那个女子不觉叫了一声:“好,真看不出来!”
女子自我介绍叫魏静,对阿彬说:“我还会来照顾你的生意的!”
果然,过了两天,魏静又来了,同样是两斤排骨两斤肉,看着他举刀剁吧剁吧的样子,拿出手机就“咔咔”地闪了两张。这还不算,并一再要和他这个刀儿匠合个影。如此大方开朗的女子阿彬还是头一次见到,他问围观的人:“哪个愿意帮个忙?”一个买主自告奋勇地接过了魏静的手机,对着他们两个“咔嚓”一声就拍了下来。
这以后魏静几乎每天都来买肉买排骨,而且一买就是两三斤,这让阿彬心里很是畅快。不过他也感到疑惑,魏静买这么多肉做什么,吃得完啊?该不会是仅仅为了照顾他的生意吧?魏静再来的时候,他就问了,魏静开始说是做腊肉。阿彬望望高挂的太阳,这么大热的天做什么腊肉?
魏静哈哈笑了:“实话给你说吧,其实这些肉都是帮另一个人买的。”
阿彬就搞不懂了,帮忙买东西也不过一次两次,不可能天天都帮忙买呀?魏静说,那人不好来,所以才喊她来帮忙。阿彬就更搞不明白了,买肉有什么不好来的,他做生意可是一视同仁。
他问魏静是什么人?魏静卖了个关子说:“现在不告诉你,到时候你就晓得了!”然后提起肉走了,阿彬傻愣在那里看着魏静的背影半天没回过神来。周围的人都说,八成是那女娃儿喜欢你了,姐夫也说:“你娃走桃花运了!”阿彬心里顿时乐滋滋的。
眼看就快到传统的七夕情人节了。这天上午,阿彬正忙活着,魏静又来了。她这次不是来买肉的,手里居然多了一束玫瑰花,十分的艳丽打眼,周围的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阿彬更是脑壳发晕,心里“突突”地跳半天,脸也红了,气也紧了,望着魏静说:“魏静,这……”同时心里美滋滋地想:乖乖,自己真的走桃花运了!看来魏静真的是不一样,示爱都搞突然袭击。
魏静一看他脚不是脚,手不是手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说:“你不要那么紧张,这花不是送给你的!”
只这一句话就把阿彬搞愣了,脑壳也更晕了,一脸的窘态说:“这个,你……”
魏静这才对阿彬说,她的一个朋友白永成在附近的二医院住院。本来她想亲自把鲜花送去的,可马上要上班了,再说,她送去也不太合适,所以就请阿彬代劳一下了。
原来如此,阿彬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空喜欢了一场。闹半天那个住院的家伙才是魏静的男朋友,可能是两个人还没正式摊牌,自己不好送花去,所以才喊了他去。
阿彬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他赌气地把花朝魏静手里一塞,冷冷地说:“我没空,要送你自己送去好了!”心里一阵醋意,喊我给你们牵线搭桥,门都没有!
魏静也不管那么多,把鲜花朝案板上一放:“反正我要你送!”转身走了。
阿彬这下子算是摸到了一个爱的烫手山芋了,到底是送还是不送?如果送去,他和魏静肯定就没戏了,阿彬就不想送去。
转眼中午就过了,魏静好像有眼睛在盯着阿彬,给他发来一个短信:“小气鬼,还没送去?”
说自己小气,这爱不小气能行吗?他跟着就回了一条说:“我不是红娘,送给你还可以!”
魏静显然生气了,回说:“去不去随你,可别错过了良机!”
阿彬又愣了一下,什么良机?
唉,就算做一次好事吧!阿彬终于妥协,拿起花朝医院走去。走出菜场,他才发现手里的花都已经蔫巴巴的了,这样送去了也不好看,所以他又自掏腰包买了一束水灵灵的鲜花。
捧着鲜花在病房里找到了白永成,令阿彬大感意外的是,这白永成并不是一个男子汉,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腼腆秀气的女子。他大睁着两眼,不禁脱口而出:“你就是白永成?”
白永成显然是个性格内向的女子,她接过鲜花闻了闻,说了声谢谢。阿彬赶紧解释说,这花是魏静喊他送来的,自己只是代劳而已,用不着什么谢,说完转身要走。白永成手里拿着花朝他喊了一声:“你等一下!”
阿彬站住了,问她还有什么事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白永成说:“你就是那个猪肉哥,我还是你的肉丝哩!”
阿彬嘿嘿笑了,他这才想起来,以前是看到过这个白永成跟魏静在一起。不过他不明白,魏静咋会喊他来送花呢?白永成口气委婉地说:“我晓得你会来的,你就不明白?”
阿彬更是一脸茫然,不晓得这是什么意思,她怎么知道自己要来送花?白永成还告诉了阿彬一个秘密,那个经常叫魏静帮忙买肉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
这倒把阿彬惊了一下,看着白永成说:“是你,你自己咋不来买呢?”
白永成的脸一下就红了,责怪说:“你还不明白?”
阿彬再笨,这回脑壳也开窍了,这就是魏静对他所说的良机——让他来给白永成送花,就是要拉近他跟白永成的关系。可阿彬还没半点心理准备哩!他吱唔一声说:“我还有事,先走了!”急急忙忙就朝外走。
刚走到门口,差点同一个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定睛一看,是魏静。他问魏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魏静哈哈一笑说,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魏静和白永成是多年的好朋友。有一次,白永成在菜市里看到阿彬,心里突然一动,就有了那个意思。但她这人性格内向,不好说出来,就要魏静帮忙。魏静就打包票说,这事包她身上了,于是就经常接近阿彬,觉得他这人还真不错,把猪肉都卖出了花样来。昨天白永成感冒住进了医院,这正是一个好机会,魏静灵机一动,就叫阿彬捧鲜花来了……
阿彬急得朝魏静跺脚说:“这是什么事啊,误会了!”
这时,一直在一旁旁观的白永成走了过来。她把花递到阿彬手上,说:“你还是拿回去吧!”
阿彬和魏静同时惊问:“怎么,你不要了?”
白永成轻轻一笑说:“我看出来了,你们两个才是真的。”又看着阿彬指指魏静说:“猪肉哥,你该把这束鲜花送给她!”
一句话点醒了阿彬,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还不行动更待何时?阿彬也没想那么多了,他转过身来,捧着鲜花对魏静说:“魏静,请你接受我的爱!”
魏静一下愣了,看了看白永成,白永成朝她点了点头,说出一句话来:“爱,要的是勇气,这是不可替代的啊!”说完转身走了出去。魏静大胆地接过了阿彬手里的鲜花,病房里的人都看得呆了,顿时爆发出一阵掌声。
第97篇、爱情故事终老陪伴的10秒爱
他身体前倾,两手紧紧相握,指尖都有点发白。脸,埋在黑色礼帽里。
他是个潇洒的舞者,街舞尤其帅,在健身机构上班。他爱上了前来健身的一位大学女生小琪。热恋期间,他曾经把一枚戒指缝在玩具熊里,送给女友。针脚肯定很蹩脚,却让对方十分感动。
相恋两年,因为种种原因,女友决意离去,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拒绝见面。生性骄傲的他几乎夜夜买醉,不得不求助电视台某档节目,宁肯在大庭广众曝光私密,也要作最后一搏。
讲完自己的故事,他听到主持人说:“好,我们也联系到了小琪,但是她并没有表示一定要来。现在让我们一起等待10秒钟。”漫长的10秒钟。暗下来的灯光里,他整个人都皱缩起来,窝在椅子里微微发抖。灯光甫亮,小琪走了上来。穿着名牌学校的蓝白色校裙,梳着马尾,模特般的身材。眼睛有点浮肿,还有黑眼圈,仍然标致,貌似张柏芝。而他,在扭头看到她走上来的一瞬间,人就放松了,身体靠在椅背上,摊开双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开始不由自主地微笑。这是什么?这是爱情。青春期最为饱满的让人刻骨铭心的一种情感:就在这短短的10秒,那积压许久没有出口的爱猛然进发,犹如沉闷星空绽放出漫天火花。
结局并不美好。尽管女孩爱意未决,但是由于家庭的强力阻挠,加之男孩身边总有漂亮女学员围绕,她选择了放弃。众目睽睽下,他傻傻站在那里,泪水接二连三地滴落下来。
以世俗的眼光看,他们迟早要分手。外貌虽是金童玉女,但女孩的家境和学历更为优越,男孩的工作领域又常常会传出桃色新闻,在最初的激情过后,势必会有一次次的争吵。
我不惋惜这个结局。他们还如此年轻,必将拥有新鲜的恋情,抚平伤痛。
但值得回味的,是男孩在10秒钟结束之际的那个笑容。眉眼处的细微变化,包括每一根眉毛的颤栗,连梁朝伟这样的演技派也无法模仿——都在告诉你,最高浓度的爱情,如何动人心魄,如何一去不返。
《恋爱的犀牛》之所以流行,也是在“贩卖”最高浓度的爱情。
单相思的马路在舞台上嘶吼:“我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是如何地爱你?我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我高声喊叫,声嘶力竭?我对着镜子痛骂自己?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学,我读博士,当一个作家?我为你自暴自弃,从此被人怜悯?我走入精神病院,我爱你爱崩溃了?爱疯了?还是在你窗下自杀……”
台下的人,心也随之绞痛。青葱岁月,谁没有过这样高浓度的一段爱情?
有位朋友说,大学毕业时,他跟女友分配到了不同的城市,双方都不能妥协,十分痛苦。那次,他去女友的城市最后一次看她,提出分手后,彼此紧紧拥抱,抱头痛哭。他说,那样的哭,之后恋爱成婚,再也没有过。
其实不是舍不得,而是确信无法继续,将彻底失去对方,那一刻,爱到达最高浓度。
戏剧好比月光宝盒,让你逃避现实,回到最想去的一段时光,哪怕彼时正被爱情折磨,也会好过当下头脑空无一物的麻木。最高浓度,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在世俗生活里,爱情不是酒,越酿越香。爱情更像一件日用品,它被倏然激发,然后被慢慢消磨,变成亲情或者别的情感,所谓相濡以沫;或许会遇上新的人,再度激发再度消磨……但下一次爱的浓度总会有所降低。而凡能用钱置换的,只是欲望,不是爱情。除了艺术家、作家、演员等,这类情感充沛的人,总能投入全力去爱,把伤痛变成创作的动力,通过画布、乐谱、舞台来宣泄,普通人会归于平静轨道。
求之不得,或者正在失去,最易激发爱的最高浓度。
还有爱的能力,就去好好爱一场。不管结局聚散,能够最高浓度地爱一次,哪怕只有十秒,每一个笑,每一颗泪,都将成为此后人生的珍宝。夕阳落了,星星散了,唯有这些回忆,终老陪伴。
第98篇、爱情故事家里有个试管儿
幸福婚姻的遗憾
经过三年的恋爱之战,那一年秋天,许大海与张红梅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新婚之夜,许大海捧着妻子的脸,痴痴地望着,长长舒了一口气,说,你终于真正属于我了。你可知道,为了得到你,我付出了多少代价!红梅指着他的鼻子戏谑道:“包括朋友反目、放下自尊、忍受白眼等。”
许大海紧紧地搂住妻子,在她的耳边说:“爱你一生一世,无论碰到什么困难,我都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张红梅感受着他那深情的热吻,那种溢满心灵的幸福感和浓浓的归属感,让她知道,今生今世再也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幸福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已结婚六年了,然而张红梅却一直都没有怀上孩子,公公婆婆抱孙心切,开始频繁地催促,同事们也议论纷纷,时而交换着疑惑的目光。夫妻俩不由着急起来,他们一起到医院检查,发现问题出在许大海的身上:精子质量差,成活率很低,基本上没有生育能力。
许大海当时就蒙了,脑子里轰轰作响,整个人都快崩溃了。作为一个男人,没有生育能力,哪里还有男子汉气概?如让人知道,岂不笑掉牙齿?他觉得自己从此低人一等,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更觉得愧对妻子,整天垂头丧气,无精打采。
丈夫丧失了生育能力,这意味着他们不能拥有共同的亲生骨肉,张红梅很难过,也很失望,她感觉到他的痛苦,也体谅到他的心情,她安慰他说,现代科学很发达,如想要孩子,我们是不是做一个试管婴儿手术?许大海望着妻子热切的表情,不忍心让她失望,同时,他也想将来老了有个孩子照顾,就同意了妻子的要求。
试管儿带来婚姻危机
试管婴儿手术即是体外人工授精,在人体外将精子和卵子放在试管里受精,形成胚胎,然后移植到母体子宫内,让其继续发育,直至分娩。张红梅的手术很成功,十个月后,顺利生下了试管婴儿,是个男婴,取名为洋洋。
孩子出生后,张红梅特别兴奋,原以为这辈子无法做母亲,不能做个完整的女人了,想不到医学的发达助她圆了生育梦。她对洋洋发自内心的喜欢,倍加疼爱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把他当作心肝宝贝来呵护,小心地喂养他,耐心地训练他各种技能:爬地、行走、说话,教他穿鞋子,系鞋带,扣纽扣,坐滑梯,用汤匙、筷子,虽然很辛苦劳累,但是孩子每一点进步都让她感到无限的欢乐。
但许大海的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原以为有个孩子能减轻一下压力,可是每次看到洋洋,心里总觉得他不是自己亲生的,是一个陌生男人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而成的,感觉自己像被带了绿帽子,心里特别难受。并且洋洋在他的生活中晃来晃去,似乎在暗示着他的无能啊,故而许大海对洋洋有强烈的排斥感,他很少抱洋洋,有时妻子手里正忙着,洋洋哇哇地哭闹,他也不理不睬;孩生病了,他也无动于衷,并且嫌孩子吵闹,打扰他睡眠,自己搬到客房住;孩子咿呀学语,不时叫他爸爸,他却冷若冰霜,甚至说,别叫我爸爸,我不是你的爸爸。每当此时,洋洋就会很委屈地站在远处望着他,不敢向前靠近一步。看到他那可怜的样子,曾有一段时间,许大海努力尝试对他好一点,可是每次看到洋洋的眼睛,就感觉到那是另外一个男人的眼神,于是便放弃了。
最让红梅难过的是那天晚上,她正在逗孩子讲话,许大海一个人在喝闷酒,劝他别喝那么多,他竟然说,我喝酒关你什么事!我知道,你有个宝贝儿子,整天笑呵呵,哪里知道我心里苦呀!红梅很生气地说,我的儿子不也是你的儿子吗?你自私,你小鸡肠肚。孩子是你同意了我才要的,如今你却把他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你算什么男人!简直是个缩头乌龟。
这一下可刺中了许大海的软肋,他蓦地站起来,啪啪两个巴掌到了红梅的头上。只见他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勃起,恶狠狠地说,我不是男人!带上你和别人的孩子,给我走人!别以为叫我一声爸爸我就会感激你。告诉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别指望我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
张红梅惊呆了,想不到自己亲爱的丈夫竟然会说出这些话,她气得浑身发抖,却说不出话来,眼泪哗啦一声涌出来了,母子俩抱头痛哭。
许大海不耐烦地说,哭什么哭!就你委屈,我不委屈吗?你不走我走。我受不了你们啦。他径直走进房间,简单收拾了几件行李,就搬到了公司的宿舍去了。
反思:孩子是无辜的
离开了张红梅和洋洋,初时,许大海觉得耳根清静了很多,没有了刺耳的叽叽喳喳的童声,没有了那激心激肺的身影。继而,他觉得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了。
我真的要与张红梅分手?一想到这一点,许大海的心霎时疼痛起来,仿佛被割掉了一块心头肉。张红梅始终是我的最爱,当初我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把她娶回来的,我曾许诺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呀,如今我却打她骂她,何况在孩子这个问题上,她实在没什么过错。无论怎样,我都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洋洋至少是红梅的亲生儿子,爱她就应该爱她的孩子。何况当初自己也是签订了协议书,答应对他视如己出,共同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
平心而论,洋洋是个聪明、可爱、乖巧的孩子,我却受传统道德伦理观念的影响,以对他的不理不睬,来发泄和消除心中的不满,后来还动辄对他发脾气,甚至打他,我还是人吗?幼小的生命是无辜的,生下来就应该有权利得到母爱和父爱。他的身分很特殊,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是缘分让他与我们夫妇组合成一个家,他更需要像我这样的父亲的关爱和接纳啊。想到这里,许大海觉得羞愧难当。
这时,手机忽然石破天惊般响起来,是张红梅打来的,声音带着哭腔:“洋洋失踪了!我妈带他上街玩,在闹市中心突然不见了!”许大海整个人跳起来,脸色发白,连声追问:“什么?!洋洋失踪了?在哪条街道?”张红梅焦急地说:“能找的地方我们全找过,未见踪影,我担心被人贩子拐卖了,要是这样的话,我也不活了。”许大海说:“你别着急,我马上出来。我们先到派出所报案吧。”
派出所的人说,尚未见有人报告发现失踪的儿童。许大海留下了手机号码,便骑上摩托车,带着红梅,在大街小巷乱窜,寻了一个多钟头,毫无所获。张红梅又开始抽泣起来。他只得安慰她说:“你别哭,一定能找到洋洋的。”这当儿,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有巡警打电话来,南门街那边有个迷路的男童,正在广场边大哭。
他们急忙赶往南门街广场,果然是洋洋!两个巡警正在哄他,显然已哭得精疲力尽,双眼红肿,还在抽噎着。张红梅跳下车,紧紧地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喜极而泣。过了好一会,她才问洋洋,你为什么到处乱跑?洋洋说,很久没见爸爸回家了,我看到前面有个人很像爸爸,就追上去,我想告诉他,洋洋以后乖了,不惹他生气了,我要叫他回家,后来我就不见了外婆。
许大海的喉头哽住,眼泪夺眶而出,不由得张开双臂,把妻子和儿子拥到怀里,轻轻地说:“乖儿子,我们回家吧,爸爸再也不离开你们了。”
第99篇、爱情故事左手爱情,右手激情
1
天气预报说,由西伯利亚来的冷空气将自北而下,给全国带来一次大面积的降温。
我躺在暖融融的被窝里,看着窗外的冷空气把城市由秋季忽地就拉到了冬季,树叶沙沙落下,城市由暖暖的金黄色一夜之间变成了萧条的灰色,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落寞。
看看时针,到了快要上班的时间,却怎么也不想起床。像这样的冬天的早晨,是适合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拥着一个爱的女人,睡个舒服的懒觉的吧。这样想时,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莫小敏。
正在做着美梦,手机短信铃声忽然就响了。是莫小敏:寒流到你那了吧,我想随寒流一起南下去看你。行吗?后面附着一个冒号和反括号组成的笑脸符号。
我笑笑,回道:那你就随寒流一起扑进我的怀抱给我取暖吧。
莫小敏就发了一张她站在窗前远眺的彩信照片,旁边是四个字:相思成灾。
心里柔柔一动。是啊,相思成灾。曾几何时,这个词只在我与暮芸分居两地时才有深刻的体会,以为这一辈子再也不会沾惹这四个字了,没想到婚后四年的我,如今又被它缠绕着纠缠着,像个十八岁的怀春少年。
莫小敏生活在海边童话城市青岛。她有着那个城市般梦幻美丽的容颜。我们相识于网络。那时,我已跟暮芸相恋4年,结婚两年。就像那句俗话说的,我跟暮芸的感情在经历了激情的热恋、苦涩的两地相思、甜蜜的新婚后,婚姻进入了“握着妻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的情感真空期。
那个时候,我跟暮芸之间出现得最多的场景是:暮芸在客厅看电视,我在书房玩游戏;节假日出去吃饭,别的桌上男女欢声笑语,有着说不完的情话,我跟暮芸的桌上只听得到刀叉相碰的金属声;偶尔去看电影,我们也没有了往昔那种为故事情节争论不休的热情,只是双双叹气,唉,还是大导演的片子,不过如此嘛;即使是在床上那件夫妻间最亲昵最动情的事,也被我们当功课似的做得了无兴致。
当我们在彼此无助的目光里求解造成这一切的答案时,我们明白了,不是我们不恩爱,不是我们没激情,是因为我们的婚姻进入了亿万婚姻都要进入的情感真空期。而这真空期,是任我们如何努力也不能避免的时期。换句话说,叫无能为力。
对此,暮芸的眼里显现出深深的茫然、无助,她不知道要怎样才可以挽回曾经的激情与缠绵,保持婚姻的甜蜜与浓度。相反,我丝毫没有像她那样表现出手足无措的样子。
那时,我已经知道在已婚人群中正流行着一种新的观点,也是用手来做比喻的。说新型的夫妻关系,是左手拥有爱情,右手寻找激情;左手坚守忠贞,右手偶尔放纵。说这样的情感关系,既是开放型社会里对人性情感的一种尊重,也是对苍白夫妻生活的一种调剂。
我不知道这话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少,但是当莫小敏出现在我的世界,我的血管仿佛在一夜之间就被注入了新鲜血液,一种叫爱的情感细胞又在我的体内复活了。莫小敏是年轻的,她有着她那个年龄应有的激情是可以理解的。可已29岁的我,结婚四年,竟然也像个孩子,在网络里,在手机短信中玩着惹火的激情游戏,说着一些连自己也不敢相信的情话。
天气冷了,我叮嘱她“多穿点衣服,着凉了我会心痛的”。她加班了,我发了虚拟的热咖啡给她。晚上我发了火热的吻给她说“晚安宝贝。”……莫小敏也回应着我的短信,告诉我她在做什么,心情怎样。虽然我们两个不在一起,却像生活在一间房子里的恩爱情侣,熟悉彼此的饮食起居、心情好坏。而房间里的暮芸,倒似一个陌生人,越来越生疏了。
我想,莫小敏是隐忍的。在我们一年半的网络联系里,她从未要求过见面。她熟悉我的一切,包括我跟暮芸之间的情感。而现在,莫小敏说的最多的,就是此刻的四个字:相思成灾。大概,这爱,该到激情的那一刻了。
2
晚上,暮芸又打来电话,说不回来吃饭了。
最近,她似乎显得很忙,总有忙不完的工作与应酬。而且,她的脸上,一扫过去的迷惘与无助,显得越来越精神了,脸色也异常红润。
曾经,在她觉得无助,对我们的感情充满迷惘的时候,我幻想着生一个孩子来点燃我们之间久未有过的激情。但她断然拒绝了,她说工作才有起色,怎么可以中断。而且,我们连对彼此的爱都没有信心了,拿什么保证给孩子一个充满爱的家?
现在,看到她心情渐好,我也开心。
正在外面一个人孤单地吃着晚餐,却接到了莫小敏的短信:在做什么?我正无聊呢。若有空,老地方见。匆匆付了饭钱,我直奔家而去,打开电脑,开了QQ,视频里就看到莫小敏晶莹的脸,却没有了往日的笑颜,而是容颜憔悴。
还没吃饭吗?这么消瘦的样子。我打趣道。那边,她已经是眼睛湿润,泪意阑栅了,说,你还不知道我的心吗?你还不知道这罪魁祸首是谁吗?言语神情,颇似那幽怨怜惜的林妹妹。心里,就不觉微微地疼痛。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可以把爱放在心底的人,以为可以把这份爱好好地珍藏起来,可以永不见面,因为我知道,我们是不可以见面的“爱人”。我们注定了是只能用一生默默怀念彼此的爱人。但是现在,我是如此渴望,渴望你的怀抱,渴望你给我爱的温度。所以,这一次,我决定要见到你。哪怕是错,哪怕后面是万劫不复,我也要见到你……
莫小敏的话似一股股暖流,冲击着我的心。我知道这个女孩对我们的这段情,是如此用心。最近,我也老是梦到与她见面的情景。这坛酒,看来是酿得越来越香了,是该出坛的时候了。
正想安慰她,约定见面的时间,听到客厅门“咚”的一声响。是暮芸回来了。来不及跟莫小敏道别,我匆忙关了QQ。想着此刻并不知情的莫小敏面对我突然消失的身影,心里是怎样的沮丧与落寞。
正遐想着,暮芸从身后走过来,一双手从后面勾住我的脖子,笑嘻嘻的语气:“趁老婆不在家,勾引哪个美眉呢?”
“发奖金了?脸色这么红润。”我转移话题。
“比发奖金还开心的事,你猜是什么?”我记挂着夜色里青岛城那个坐在电脑前发呆的女孩,哪有闲心跟暮芸玩猜谜语的游戏。
暮芸告诉我,由于她业绩出色,公司老总要提升她为区域经理。看着她满脸的兴奋,我的内心忽然涌出一丝内疚。忘记是谁说的,婚姻不幸的女人,才会把精力放到事业上。
3
莫小敏发来短信,说过完这个冬天,她要在美丽的栈桥上与我相拥。
心情没来由地好。相识这么久,我跟莫小敏在网络里、电话中相思相亲相爱,我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与她见面,我把这个主动权交给莫小敏,是想让她来决定,让她决定这份爱的走向,不至于因为我的要求而让她后悔。而且,爱,只有在女人主动时才会更显激情与缠绵。
我去美发店剪了头发,把胡子刮得干净整洁,衣袖领口洗得一尘不染。走在路上,看着迎面而来的年轻美丽的女子,我始终微笑着,幻想如果她是莫小敏,会是怎样的浪漫与开心。
没事的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翻着一页一页被自己撕下的日历,计算着与莫小敏见面的日子,想像着与莫小敏见面时的情景,心里,总是不由自主地笑出来。都说有爱的女人是甜蜜的,没想到我这样一个大男人,竟然也因为这份婚姻之外的爱,而散发出无穷的活力。我想,莫小敏就是我的右手,给我那平淡无奇的婚姻生活增添着激情与魅力,让我对枯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与幻想。
我是如此地期待着与莫小敏见面,以至于我开始疏忽身边的一切。包括暮芸。
那天,我在厨房哼着小曲做菜。最近,我对做菜非常有兴趣,因为莫小敏说过,她渴望相见的时候能吃到我亲手做的饭菜,体会那种充满烟火的爱的气息。也许是我太过着急,也许是我高兴过头,慌乱中,切菜的刀切到了我的左手上,鲜血,顿时汩汩而出,一股钻心的疼痛漫上心头,我慌忙用嘴唇咬住手指。一转头,看到身后静静站着的暮芸,她就那样定定地看着我,眼里有忧郁,有疼惜,还有一种复杂的我说不上来的情绪。
是她察觉到了我的异样?还是我无意中泄露了自己内心的秘密?吃过晚饭,暮芸突然跟我说,她累了,想暂时辞了工作,在家里照料我的生活。或者,回来生个孩子。
你不是说喜欢孩子吗?我们生一个好不好?暮芸望着我,眼里充满乞求与征询。
我不敢看暮芸的眼睛,我怕我的眼睛会出卖我的心。这一阵,我越来越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如果说暮芸是我的左手,是我曾经的爱情,那么现在,我的左手慢慢松了,因为右手握着婚外情,我做不到两手同时用力。就像刚刚切菜时,因为心思不在,我拿刀的右手用力过快,打乱了手的协调,而伤到了左手。
但是,面对莫小敏充满甜蜜与激情的短信,我做不到收回我的右手,我知道我的心里一直在等待,在期盼着与莫小敏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
所以,面对暮芸从身后怀抱过来的双手,我避开了。我镇定自若地去医药包里找来了创可贴。只要能止住流出来的血,这些伤口就会慢慢自愈的。
4
日子过得真慢。尽管,窗前的柳树已经绽放了新芽,眼看着春天的脚步就要临近了,但是我还是觉得时间太慢了。我渴望着草快些绿,枝头上能快些开出美丽的花朵,那样,我与莫小敏相约的日子也就近了。
这时,暮芸却出现了前所从未的懈怠,她不肯去上班,不肯接电话,从前那个意气风发说要做出一番事业的女子如今已然丧失了锐气。这更让我觉得生活越来越无趣了。
终于,桃花开了,柳叶绿了,我跟莫小敏相约的日子就要到了。可是就在我准备去赴约之前,暮芸因为突发胆囊炎住进了医院,我不得不推迟了行程。
暮芸从小就怕疼,虽然只是一个小手术,她却紧张得仿佛经历了生死轮回。两个小时后,暮芸醒了,她泪光闪烁,对我说:抱紧我,我怕,我以为自己再也醒不来了,我不能失去你……
抱着暮芸,我感到双手一阵酸痛。后天,就是我跟莫小敏相约的日子了。我脑海一片茫然……
莫小敏发来短信,你先料理好家里的事,为了你,我愿意等,一天,一月,一年……我都会等着你。
我的眼睛一片湿润,我决定后天即刻启程。
晚上,我去医院看暮芸,明天她就要出院了,这缓解了我内心的担忧。
没想到,走到医院的花园边,月光下,我看到暮芸跟一个男子站在一棵槐树旁。他们似乎在激烈地争吵,我看到那个男子突然用力地抱着暮芸。而暮芸,我的妻子,竟扑在那个男人的怀里痛哭起来。我的血轰地往上涌,感到一阵天摇地动地晕眩。我不敢相信,我的暮芸,我以为对我一辈子忠贞依赖的暮芸,会与一个男人如此地亲昵,会如当初在我怀里那样靠在另一个男人怀里,他们之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到底走了多远?关系到了什么程度?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察觉……
我捶打着自己的头,恨自己看到了眼前这最不愿看到的一幕,恨自己不该在这样的时刻出现。我宁愿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宁愿自己没有看到这一切。
男人转身离去了,暮芸望着他的背影,久久地,没有回头。当她终于回头,看到身后的我,暮芸的脸,立时变得惨白。
日光灯下,病床上的暮芸看起来脸色更加苍白,有泪痕还残留在脸颊。我这才发现她越来越憔悴了,消瘦了。有多久了,我忘记了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女人,她跟我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我是她赖以依靠的丈夫,可是我,因为莫小敏,却对她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却不知她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挣扎与犹豫。
暮芸告诉我,这个男人,是她公司里的老总,一个离异的男人。因为欣赏暮芸,而被她吸引,期望暮芸能投入到他的怀抱。处于平淡婚姻中的暮芸曾经也被他的追求打动过,甚至有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暮芸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因为她爱我,爱这个家,尽管这个家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激情,但她不舍得放下。所以,当老总继续追求她时,暮芸想逃避,想辞了工作回来生个孩子,她想守住这份宁静的幸福与安宁。而我,因为沉迷于与莫小敏的相约,竟全然没有察觉到暮芸的异样。当暮芸经历了那场手术后,更加意识到家和我在她生命中的重要性,今夜,她是向那个男人,向过去告别的!
说完,暮芸望着我,脸上满是泪水,她乞求我能原谅她,原谅她这一段精神上的出轨。
看着暮芸,听着她低低的抽泣,我的内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曾经,我以为我能够左手拥有爱情,右手握住激情,很好地保持两者的平衡,给平淡的婚姻增添一丝亮色,现在我才知道,我们都错了。
爱是惟一的,是一个圆,左右手不能保持一致的步调,就会打乱爱的协调,爱就会受到伤害,就会破裂。就像那句俗话说的那样,我跟暮芸互为彼此的左右手,握着纵然没有感觉,但如果要我们砍掉彼此的左手,也会觉得钻心地痛。所以,尽管暮芸错了,尽管我也错了,尽管我们都在无意中伤害了我们的婚姻,如果要我们就这样放弃彼此,似乎,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这才是爱的本质。暮芸并不知道我跟莫小敏之间的事情。痛定思痛后,我也决定跟她一样,忘掉过去,重新开始。也许明年,我们会要一个孩子,让这个孩子把我们的左右手都牵起来,构成一个爱的圆,让爱圆满,和谐。
第100篇、名人故事让亿万人见证爱情:80后美女“后宫穿越”
22岁,大学四年级,她创作了中国内地宫廷小说的巅峰之作——《后宫·甄嬛传》。这部网络作品被著名导演郑晓龙改变成76集电视剧后,引领2012年电视剧收视狂潮。而这个女子就是湖州女子吴雪岚,网名流潋紫——
2011年3月,杭州西湖,在《后宫·甄嬛传》片花背景下,吴雪岚身着湖蓝色旗袍,帽子上簪着白色大花,与一排后宫“宫女”并排而立,扮演“皇帝”的陈建斌逐一选看“宫女”。这时,“太监”禀报:“流潋紫,乌尔首大臣之女”。在现场来宾惊诧、不知所以然时,“皇帝”忽下圣旨:传朕令,特将宫廷第一美女“流潋紫”,赐给威武将军之子郑溜为妻!全场这才明白过来,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宫廷婚礼”,顿时,全场掌声雷动!
郑溜,就是吴雪岚苦恋多年的新郎。奇特的是,在这部小说中,吴雪岚将自己与男友的爱情元素深植其中,以美丽的忧伤与华丽的情怀,让一段惊世的恋情呼啸着“飞越”时空隧道……
橙汁牵线爱上学兄,
大四女孩为爱创作后宫小说
“亲爱的,我也只爱你,这一生都只爱你一个!我一定要让全国人民知道我们的爱情宣言……”
这是2006年1月的一天晚上,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阑珊的灯火下,一对小情侣偎依着散步。口发“狂言”的,是个漂亮的大四女孩,她叫吴雪岚。
1984年,吴雪岚出生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一个普通家庭。她小时候很调皮,经常跑出去与一些男孩子疯玩,父母觉得女孩子应该文静一些,便将她关在家里,让她与书做伴。渐渐地,她便对书产生了感情,尤喜历史红颜小说,并形成习惯,以至于到高中时,这种习惯更是达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2003年,高中毕业的吴雪岚考上了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成了汉语言文学系038班的学生。
报到那天,从湖州到浙江师范大学所在地金华市,刚走下汽车的吴雪岚在骄阳照耀下,又渴又饿。就在她打听去浙江师范大学怎么走时,传来一个声音:“是到浙江师范大学报到吗?前面有一个接待点。你跟我来吧,我是浙江师范大学的学生志愿者,来接待学弟学妹的。”吴雪岚回头一看,见一个戴着眼镜、长相帅气的小伙子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见她满脸是汗,疲倦不堪,他便递过来一瓶橙汁饮料,对她说:“看你这么热,又坐这么久的车,一定挺口渴的,快喝吧!”
吴雪岚是一个独立意识很强的人,本来这次到学校报到,父母坚持要送她,但她独自来了。在离家时,父母再三叮嘱,一个人出门在外,千万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以防受骗上当。现在见眼前这个小伙子这么殷勤,她心里便警惕起来。
也许从吴雪岚的眼睛中看出了她的顾虑,小伙子笑了:“我真是浙江师范大学的学生,名叫郑溜,这是我的学生证!”说着,小伙子递上了他的学生证给吴雪岚,同时指了指自己肩上的红袖套说:“我的红袖套上不是写着浙江师范大学字样吗?再说,报到接待点就在前面,我陪你去吧。”
吴雪岚将信将疑地跟着这个叫郑溜的人去了接待点,坐上了浙江师范大学的校车时,她才相信郑溜的确是自己的学兄。这时郑溜再次将手中的那瓶饮料递给吴雪岚,告诉她说,那瓶饮料本来是买来自己喝的,但是想到吴雪岚也许更渴,于是便想送给她,不想吴雪岚警惕性太高,反而弄巧成拙。现在既然相信他是学兄了,也便可以喝那瓶饮料了吧?吴雪岚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盛情难却,她便接受了这瓶橙汁。
进校后吴雪岚才了解到,这个名叫郑溜的人,是浙江师范大学大二的学生,成绩好,还是学生会干部。这次结识之后,他们便经常在一起,渐渐谈起了恋爱。
进入大学以后,吴雪岚越来越对红颜历史小说感兴趣,她被系里开设的“现当代文学”和“古代文学”课深深吸引,逐渐明晰了自己的研究和创作方向。
进入大四以后,有人向吴雪岚推荐了“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为了追求文章的灵性和自由度,她慢慢喜欢上了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继而成为了榕树下、起点文学网、红袖添香等多家文学网站的专栏写手。
有一天,写惯了短篇小说的她突然有了想写一部长篇小说的念头。可是写什么好呢?她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 2006年2月,正值寒假,百无聊赖的吴雪岚便通过看电视和写作来打发时间。那阵子有部名叫《金枝欲孽》的电视剧特别火,这再次激起她的创作欲望,她脑海中出现了一群鲜活的女子,她们或有显赫的家世、或有绝美的容颜、机巧的智慧,她们为了争夺爱情、争夺荣华富贵、争夺一个或许并不值得的男人,勾心斗角,将美好青春虚耗在了永无止境的斗争中。
之后,她选择了一个被选入宫中,经过一系列后宫斗争,最终登上皇后宝座的宫廷女“甄嬛”作为主角,小说名字便叫《后宫·甄嬛传》。首篇创作好后,吴雪岚为了将她与郑溜的爱情也“植入”小说中,便取了“流潋紫”的网名,将文章传到了晋江原创网上。
流潋紫这个名字,看上去很婉约,其实写满了她与学兄郑溜的爱情密码。吴雪岚深爱郑溜,“流潋紫”顺着念的谐音便是“溜恋紫”,意即郑溜深爱着喜欢被人称为“阿紫”的吴雪岚;而倒着念,谐音便是“只恋溜”,则表明吴雪岚只爱郑溜一个人。
小说传上网后,一开始只有两三个人留言,但吴雪岚还是很兴奋。
大雨欲来风满楼,
爱情作舟才女横空出世
虽只有少量网友捧场,但吴雪岚写作的热情还是被激发,她觉得自己不能辜负看自己小说的人。渐渐地,大约在她写了10章时,关注《后宫·甄嬛传》的人便多了起来,点击率和评论都直线飚升。
然而谁知,就在吴雪岚的小说点击率越来越高,“粉丝”呈几何比例递增之时,2006年10月,她遭遇了一件她写作以来最难堪的事:那段时间,晋江附属论坛上先后出现关于《后宫·甄嬛传》涉嫌抄袭的投诉,说“流潋紫”的某个描写宫廷场景的句子和别的写手类似,遂而引起轩然大波。
继而,晋江论坛管理层认为,《后宫·甄嬛传》中有三十多处情节与《斛珠夫人》、《寂寞空庭春欲晚》、《冷月如霜》等网络小说的文章片断有相同或相似,要求她在晋江管理层的监督之下向被抄袭的作者道歉。
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对没有网络风波经验的吴雪岚来说,几乎是致命的。很多次,她都躲在被窝中难过得偷偷哭泣。在不断的争论和读者为她的辩护之中,她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不想面对别人“莫须有”的指责。
这时,郑溜对她说:“亲爱的,如果你这个时候放弃,你不是对不起别人,是对不起自己。因为事实上你并没有抄袭,但如果你在那些想借你出名的人的非议面前退缩,那么你的退缩意味着什么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吴雪岚想:是啊,如果我放弃,所有的人只会以为我真是因抄袭而离开!既然我没有错,又何必畏惧别人没有根据的指责呢?
吴雪岚随后写了一份声明:“……作为一篇已经写了36万字的作品,我想,在情节、人物和构思方面我和我喜欢的作者有着很大的不同,这是一直以来看我文章的读者有目共睹的。否则,在写文的前期我就会受到极大的指责。
对于抄袭的说法,我想说的是,我的确在写文过程中受到我喜欢的作者的语言文字影响,但是就整篇小说而言,我的构思、情节和人物绝无雷同之处……”
之后,郑溜建议吴雪岚停止了包括晋江文学网在内的所有文学网站上对《后宫·甄嬛传》的更新,而转战到自己的新浪博客上。
“亲爱的,你要相信,你只要继续写下去,那些别有用心的网友们对你的诽谤都将不攻自破!你相信我!”虽然郑溜说得很坚决,吴雪岚却将信将疑。但最终,她采纳了男友的建议,从此只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发表作品。果然,她的粉丝又追踪而至,一传十,十传百,没多久便有了三百多万的点击率,网友们还自发建立了二十多个QQ群讨论她的作品。
有一天,当她和男友相拥着看到网友们力挺自己的一则则留言后,吴雪岚感动得哭了,她觉得爱情如一叶扁舟,帮她渡过了难关,送到了继续前行的彼岸。当她用行动还击了别人对自己抄袭的诽谤之后,吴雪岚禁不住抱着郑溜哭了。
然而,“抄袭事件”刚刚停息,又一个风波降临到了吴雪岚的头上:《后宫·甄嬛传》在网上火后,便有众多出版社和书商纷纷找到吴雪岚,希望出版她的《后宫·甄嬛传》。经过谨慎选择,吴雪岚最终于2006年12月15日,与北京一家公司签了《后宫·甄嬛传》1-3部的出版合约,出版社预计出版该书10万册,给她的版税为10%。
按其与出版社所签合同的要求,在《后宫·甄嬛传》一书出版面世之前,吴雪岚必须停止在博客上对其内容更新。没想到,一直在网上陪伴她作品的读者们,见不到后续内容,便对她产生了极大的愤怒,对她谩骂起来:“《后宫·甄嬛传》的作者不太厚道,不更新了也不说一声,害得我们天天点她的作品,结果她是赚了点击率了……对这部作品,没啥好评的……”
“怎么作者迟迟不更新,白给你投票,这样欺骗我们读者!书出了,我们也不买!”继而,不少读者在网上发起了抵制《后宫·甄嬛传》出版发行的“宣言”……面对网络带来的非议,吴雪岚一次又一次地默默流泪。
在这个时候,郑溜总是不停地安慰女友,说网友们的愤怒是暂时的,好作品终究会受人追捧,等她的书出版后,一定会销售火爆。令吴雪岚感动的是,就在很多网友谩骂她的时候,也有不少网友一直坚定地挺她,且一直在化解着那些心中藏着愤怒的网友们的情绪。
后来吴雪岚才知道,这些不同网名的网友中,有相当一部分坚定地支持她的网友,其实只是一个人,他就是郑溜:那段时间,为了支持女友,他更换不同的ID,扮演着“流潋紫”的众多粉丝,天天忙着发帖,为她说着好话,并调和着那些谩骂女友的网友们的情绪,每天睡眠不足3个小时。不仅如此,他还发动亲戚朋友同学们力挺女友,给女友信心和力量。
得知男友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自己,吴雪岚非常感动,还特地将这些情节换成古代事件,写进小说里。果如郑溜所言,随着书的出版,读者渐渐理解了吴雪岚的无奈,这场风波才得以平息。该书刚出版两个月,销量就突破20万册。吴雪岚总算松了一口气。
虽然成了网络红人,吴雪岚却并未忘记自己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求职的学生。由于那时郑溜已到杭州的一所高校工作,她便一门心思想在杭州就业。
幸运的是,2006年12月13日,杭州一所学校得知吴雪岚便是网上很火的小说《后宫·甄嬛传》的作者时,破例招录了她,她成了该校初一(6)班的语文老师,从此可以与男友腻在一起了。
“皇帝”“皇后”为她赐婚,
痛失腹中胎儿真爱涅槃
2007年4月,吴雪岚《后宫·甄嬛传》的电视版权被北京电视艺术中心购入,将由著名导演郑晓龙执导。从来没接触过编剧,现在准备尝试当编剧的吴雪岚又遇到了难题,内心非常忐忑。但最终,她圆满完成了任务,该剧于2010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了开机仪式。
婚礼开始,婚礼现场播放了一段《后宫·甄嬛传》电视剧片花,吴雪岚在剧中客串了一把入宫秀女的角色:着湖蓝色旗袍,帽子上簪着白色大花的吴雪岚与一排秀女站在镜头前,扮演“皇帝”的陈建斌逐一选看秀女。到吴雪岚这里时,太监报出她的家世:“流潋紫,乌尔首大臣之女”。现场的观众十分惊诧,以为吴雪岚以“流潋紫”的名字在电视剧中出演了一个角色。
继而,当“皇帝”陈建斌在参考刘雪华扮演的“太后”意见后,决定把“流潋紫”这个秀女赐给威武将军之子郑溜为妻时。全场参加婚礼的人才突然明白过来,原来这是“皇帝”在对吴雪岚和郑溜“赐婚”啊!在虚拟的电视剧中植入真实的婚姻,这多吉利,又多有创意啊!
“皇帝”赐婚还不算,证婚人也很厉害,他是曾拍过《编辑部的故事》、《四世同堂》等电视剧的导演郑晓龙。为了给吴雪岚证婚,他特地从美国飞回杭州。证婚时,郑晓龙说,“吴雪岚不仅漂亮,也很有才华,郑溜娶到她,真是赚到了。”郑晓龙一席话,说得吴雪岚笑倒在新郎怀里。
《后宫·甄嬛传》里的其他演员没能赶来,却都有视频祝福送到,令吴雪岚感到非常惊喜。
婚后,吴雪岚并不奢望自己会有多大成就,只希望自己此生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过平静的生活,有一个或几个孩子,她觉得这样才是幸福的生活。
然而,这个简单的愿望,对吴雪岚来说,却像她的小说那么跌宕。
怀上孩子以后,吴雪岚与郑溜早早地就给孩子取好了名字,叫“柒柒”,意即自己所写的《后宫·甄嬛传》写了七部,且全都出版,受到追捧。这部后宫小说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倾注心血,那么自己未来出世的孩子也便如《后宫.甄嬛传》一样让她喜欢。
伴随着腹中胎儿的一天天长大,吴雪岚的心情也越来越好。自己耗时大半年编剧的76集《后宫·甄嬛传》拍成电视剧了,2011年岁末播出后也掀起了收视狂潮。面对观众们的如潮好评,吴雪岚觉得自己可以休整一下,静待孩子出生。那段时间,她每天都会将孩子在腹中活动的情况,以及自己的心情通过微博发布出来:
这真是晴天霹雳啊!吴雪岚的心情一下降到冰点,禁不住放声大哭。自己倾注了7个月心血,一直盼望着早些到来的孩子,如今竟是这种结果?!
之后,吴雪岚去做了手术。在听医生分析孩子疾病出现的原因时,她得知,可能是自己怀上孩子后,频繁接受采访,飞来飞去签售,饮食调理不周,所受辐射太多……为了一个纸上和荧屏上出生的“孩子”而劳累奔波,却失去了自己腹中的孩子,吴雪岚百感交集,痛不欲生。
爱情的结晶猝然消逝了,但在无数粉丝对新生命的祝福中,吴雪岚眼含热泪,牵着丈夫的手,踏上新的情爱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