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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简单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5 2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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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间故事黔驴的爱情

话说黔驴入黔后,遇见老虎的那只被虎吃掉了,剩下的一对驴男女,自行结合,一代又一代在贵州的大山里,生息繁衍。几千年后,已经发展壮大为一个庞大黔驴部落。

黔驴部落之间,有没有抢亲习俗?有没有抢男霸女现象?有没有伤风败俗的丑事?都暂且不提。单说这子孙后代里,有这样的两只黔驴,他们的一场惊天动地的壮烈爱情故事,竟然成就了一批又一批知名记者的诞生.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您听我慢慢讲来。

故事里的主人公,当然是一公一母两只驴,那只男驴,继承了它野爹的特征,长得又高又大,帅极了,我称它为猛驴。故事里的女驴,也遗传了它风骚先祖的魅力,我称它为媚驴。故事就在猛驴先生和媚媚小姐间,旁若无驴(人)地展开了。

想当初,媚驴刚长成了风情万种的美驴,卧塌上的草堆里,总是有点点的潮湿斑点。它特别渴望,能得到无数头各具特色的男驴拥抱。它暗想:凭我这小模样,不可能一辈子满足吃草的习俗,应该趁着年轻,想方设法去争取,营造一个天天有谷物吃,有甘泉饮的幸福生活。它听说,北方的同族,吃的谷物是以豆类为主的,它还听说,西北方的同类们,个个长得高大魁梧,身上的皮毛都油光绽亮。要是依偎在先祖诞生地的表哥堂哥身边,和它们性福生活在一起,每天雄性驴的歌声,游荡在无际的大草原上.该有多幸福呀?怎么能实现这美好的理想呢,它想到了堂哥猛驴先生。

有那么一天,媚驴在南方的茉莉花间,实实在在打了个滚。带着淡淡的幽香.风情万种地来到了孟驴居住的男驴宿舍。它嗨--呼儿-嗨-呼儿--.先纽纽身子,轻轻蹭了正集体晒太阳的男驴群中的一只老驴的后屁股一下,大哥呀,昨天我在河边喝水,那该死的蛇和蚂蝗,老是给人家捣乱,害得人家水也没喝成小妹都快渴死了,小妹可是没法活了。你说咱这破地方,蚊子咬,瘴气熏,也不知道啥时才能奔小康?它一边说着,一边用弯弯拖曳闪射的目光,四处放电,惹得男驴们如醉如痴,个个想入非非.都恨不得一口吞下这美丽的尤物。媚驴扭捏着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躲在驴群中身壮劲足的猛驴,猛哥呀,你得和哥哥们帮小妹想个办发呀,那蛇和蚂蝗都藏在河水中,妹妹真怕把它们喝到肚子里呀,你看妹妹的肚子,饥渴得快走不动了,人家都成这样子了,你这当哥的一点也不着急,真是的!没问题,相当于驴事部中专学历的猛驴,当场作出的承诺,这事情好办,哥哥替你做主。刚才还沉湎于想入非非的众男驴们,眼看尤物只对猛驴放电,妒忌得忍不住放声高歌,淹没了媚驴给猛驴的情话,惹得媚驴杏眼一瞪,讨厌!

第二天,媚驴在河边,和猛"不小心"相遇了。猛哥,你看它们那色样,咱可咋在这里生活呀,我真怕那天你上山驼粮食,它们会趁你不在,欺负小妹的,要是那样的话,小妹可真没法活了,小妹可不想让它们随便骑,小妹的肚子,只给哥哥生后代。媚驴那句娇滴滴的话语:人家心里只有你一个,把猛驴美得象喝了蜜,更象成了仙,幸福得仿佛天下无母驴。猛和媚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就在男驴们妒忌声中,甜蜜地开始了.今天媚给猛一个吻,明天媚让猛吃个蜜。忽然有一天,陶醉耳鬓摩擦中的猛,正忘情地热吻媚,那媚驴嘤嘤地哭了,猛哥呀,反正俺就爱你一个,俺把身子给了你吧,你赶快带妹妹离开这里。俺不想让这些没档次的驴们,眼珠都快掉进俺身子里,猛驴就这样,在媚驴妹妹的引导下,稀里糊涂就做了新郎。猛新里在想,死都值了!媚妹,明天我就带你走,跋山涉水带你去寻找那个驴间的香格里拉!

猛带着媚,一路奔波来到了北方,一路风尘,累得是面黑,毛发粘,浑身上下,都是泥和汗水。媚对猛说:亲亲的哥夫,咱初来乍到,我想好了,都说这里拉磨最挣钱,可人家不忍心让你干那粗活,俺想让你考大专,咱将来当百领,赚大钱。猛也是在父母驴前,娇生惯养大的,拉磨的重活,还从来也没做过,不但猛没拉过磨,所有的黔驴,都是悠闲地在贵州的大山里寻找鲜嫩的草吃,都没有劳动过呀。眼下,拿什么做上大专的学费呀?猛驴有点后悔回北方,但在媚消魂的启发下,下定了雄心壮志,不就是拉磨吗?祖先能做的,俺就能做,为了骑在媚妹身上销魂,吃点辛苦怕啥?只要能挣钱,俺不怕吃苦。等挣了大钱,咱也买一间上等的驴圈,让媚妹住在里面,风吹不着妹妹,雨雪淋不着妹妹,只要它每天慰劳一下,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猛愈发自豪自己的英明决定。

猛每天起早贪黑去磨坊拉磨不提,有一天,媚又对猛说:看你一人吃苦,小妹的心里真难受,我也要出去挣钱,我想到北驴嘉年华,做个驴导游。嘉年华是驴界最豪华的乐园,那里每天都有洋驴款驴和官驴在戏耍,钱可好赚了。猛驴本想说不中,媚驴的热吻及时堵住了它的嘴。

媚驴把自己打扮个粉面含羞,浑身的毛发,都散发着香气,走着独具黔南山区特色的美步,一扭三摆它的小驴屁股,勾魂的眼神,不时朝路驴放电。那媚驴一进嘉圆,就引来无数上层驴的关切目光。媚用它特有的魅力,当天就征服震撼了富裕的北方驴界。自打媚驴进入嘉年华,所有的洋驴富驴都被震撼了,哪来的这等水灵灵的俏妹妹呀,大家争先恐后讨好她,先是车接车送,接下来是海边散步谈心,说到黔地水塘边上的蛇和蚂蝗,媚驴是鼻涕一把泪一把,心疼得洋驴富驴心直颤,妹妹受苦了,哥来补偿吧,哥哥替你压惊,咱嘉年华里喝的是自来水,没有蛇和蚂蝗的。那些驴哥哥真够意思,今天你做东请妹妹吃豆谷,明天他做东请妹妹尝稀奇,吃饱喝足,还借请妹妹参观寒舍的名义,和媚驴做爱。媚驴的愿望和理想,终于实现了。

媚驴知道这花天酒地的生活,不会持续长久的,它在一次持久的做爱之后,选定一头集富,官为一身的北驴,确定了今后厮守的伴侣,还举行了平生第一次合法的婚礼。驴界有钱有势的朋友,都去捧了场,担任治安管理的驴警队,还专程去看了仍在拉磨的猛驴,只许在这里老老实实拉磨,再不可对媚想入非非,更不可以回黔,要不然,连同以前偷渡等数罪并罚,判你个终身监禁!还派了一个营的驴兵, 25驴时昼夜守候在磨坊,监视猛驴的一举一动.猛驴拉磨间歇,仰天长哮: 千万别再只爱我一个了!

第2篇、童话故事爱情与生活

有两个失恋的男孩同时来到了海边,俩人的心情一样的悲伤,一样的难受,因此他们互相鼓励,甲说:“如果再次恋爱,我定要选择一位我深爱的人,同样她也深爱着我。”

乙表示同意,并且相约十年后在这里相见,看谁过得更幸福。

俩人分手之后,甲远走他乡,他想去四处走走游历一番,也许在路上可以遇见一位志同道和的爱人。于他走走停停,一路看着风景,欣赏着风土人情,当然遇见的女人也不少,可是没有人愿意和他一起去流浪。他就这样一年一年的走着,整整走了十年也没有如愿。

十年后他记起那个约会,于是他回到了故乡,在海边他与乙相遇,乙看上去苍老了许多,身边跟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俩人见面之后,甲说:“看来你找到真爱了。”

乙说:“不,我只是听从了父母的安排结了婚,生了孩子。”

甲笑了,笑里带着些鄙视。

乙并没有听出来,因为他的心正留意着身边的孩子,乙怕孩子乱跑,伸手拉住了孩子,然后才说:“那么你找到真爱了吗?”

甲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说:“我走过了大江南北,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和我一起去流浪,所以我还没有找到我的真爱,虽然如此,可我比你自由,没有牵挂,没有负担。”

乙没有反驳,他把孩子拉到身前说道:“是呀!我们都没有找到真爱,也许你的无忧让你觉得比我觉得幸福。”说完乙领着孩子走了。

夕阳的余晖正好洒在这对父子的身上,温温柔柔的。

甲突然觉得自己身边空空的,似乎少了点什么。

第3篇、爱情故事转角遇到爱

徐伟刚最近有些烦,不为别的,就为他的工作。他的名字起得挺阳刚的,但他的职业比较特殊,是一名男护士。当初,徐伟刚不顾家人反对选择读护校,一是觉得新鲜,二是看中了潜在的市场前景。护士这行业一直女多男少,徐伟刚毕业的时候不像那些女同学们,为找工作四处求爷爷告奶奶。他是“抢手货”,几家大医院出高薪抢着要他,徐伟刚最后选择了本市一家知名的大医院。

几年下来,徐伟刚那点新鲜劲就没了,更要命的,他被调到了妇产科。徐伟刚记得头一次接生,差点把刚出生的婴儿摔着。虽说念护校的时候也学过相关知识,但是徐伟刚这脸皮就是怎么也厚不起来。徐伟刚长得挺帅,按说找个女朋友不难,偏偏问题出在他的职业上。人家一听说他是男护士,立马脸色就变了,这人八成没男子气,否则哪个男的愿意干这一行?交往了好几个女孩,没有一次“修成正果”,就连医院里那些女护士瞅他的眼神也多是不屑。

徐伟刚虽不着急,但父母等不了,让他务必在短期内解决终身大事。徐伟刚觉得窝囊透了,再这样下去只怕得出家做和尚,于是心一横向院长递了辞呈。院长爱惜人才,特意找他谈话,语重心长地说:“小徐,我知道你的难处。这样吧,我批你半个月假,出去旅游散散心,有什么事回来再说。”

没办法,徐伟刚只好买了一张火车票,想去黄山玩玩。他下决心先玩个痛快,然后不管院长说什么都不干这行了。坐上火车,徐伟刚心事重重地望向车窗外。这时,广播里传来女乘务员焦急的声音:“旅客朋友们,五号车厢内有一位孕妇发生紧急情况,请医护人员立刻到五号车厢,谢谢!”徐伟刚想也没想就站起身,朝五号车厢走去。

五号车厢密密麻麻挤满了不少热心人,徐伟刚从人缝中往里一瞧,一位孕妇满头大汗,正痛苦地躺在座位上折腾,旁边站着的女乘务员干着急不知如何插手,显然这趟火车上没有其他的医生护士。徐伟刚挤进人群,不想女乘务员拦住他,愤愤地说:“人家孕妇不舒服,你个老爷们儿进来干什么?”徐伟刚脸一热,半天才说:“我是护士。”见女乘务员瞪大眼睛不相信地看着自己,徐伟刚急了,从身上掏出工作证,递过去说:“我是护士,不信你看。”

在周围人充满异样的眼神中,徐伟刚俯身察看起孕妇的情况。依照经验,孕妇可能是早产,而且情况很危险。徐伟刚摇着头说:“孕妇恐怕要生了,得赶紧送医院。”女乘务员闻言急得手足无措:“到下一站起码还得两个小时,怎么办呢?”救人如救火,徐伟刚一咬牙:“我来试试,快去准备热水和毛巾。”

周围的人都屏息静气地看着徐伟刚,徐伟刚镇定下来,手法娴熟地运用学过的接生常识。过了一阵子,只听响亮的婴儿啼哭声传来,徐伟刚用干净的毛巾裹住婴儿,车厢里的人发出一片赞叹声,纷纷鼓起了掌。一瞬间,徐伟刚感到一种由衷的幸福,不禁心潮澎湃。到了下一站,母子被救护车接走了,徐伟刚也下了车,他搭上了回去的火车。他想,哪怕打一辈子光棍也要干下去,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舍不得离开这份工作。

院长见徐伟刚回心转意,自然十分高兴,还半开玩笑地说:“找女朋友的事,我帮你想办法。”见院长这么热心,着实让徐伟刚受到感动,工作起来更加尽职尽责。

这天,院长把徐伟刚叫到办公室,神秘兮兮地说:“我派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徐伟刚的心蓦地一跳,疑惑着问:“什么任务?”

“别这么紧张,是好事。”院长笑着说,“我一个老朋友的女儿要临产了,她想请个私人护士,而且声明要男护士,我只好推荐了你。”

徐伟刚迟疑着说:“这……”

院长拍了拍徐伟刚的肩膀,说:“薪水优厚,再说也不耽误工作。”徐伟刚想想也是,况且院长的吩咐他又怎敢不答应呢!

下班后,院长领着徐伟刚到了一户人家,开门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时髦女子。除了肚子大,一点也看不出她是个怀孕的女人。院长把徐伟刚往屋里一推,说:“你们谈吧,我先走了。”

徐伟刚局促不安地站着,那女子倒显得落落大方,伸手朝沙发上一指,说:“坐啊!”接着转身替徐伟刚倒了一杯咖啡。徐伟刚仍有些紧张,不停地搓着手。女子嫣然一笑,自我介绍道:“我叫林倩,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部门主管,我老公到国外出差去了,双方父母都不在本地,没法照顾我。我爸担心我的身体,所以拜托院长请个护士照看一下。”既然人家开口了,徐伟刚不好意思沉默不语,好奇地问:“那你怎么非要找男护士不可呢?”林倩的眼珠子滴溜一转,说:“我喜欢做些标新立异的事,这年头找个男护士比找个老公都难。”一句话把徐伟刚闹了个大红脸。

林倩的要求很简单,每晚八点至十二点上班,薪水是每月六千。徐伟刚一下子愣住了。林倩偏着头问:“不愿意?”徐伟刚没想到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事,连连点头:“好,我今晚就开始工作。”

徐伟刚原以为林倩出大价钱雇他,工作难度会非常大,哪知却是陪林倩看看电视聊聊天。林倩特别爱吃零食,整晚吃个不停。徐伟刚初来乍到,不太好意思横加阻止。几次之后,徐伟刚有点受不了了,他把摆在茶几上的零食一股脑儿扔进了垃圾桶。林倩被徐伟刚粗鲁的举动吓了一跳,愕然问:“你……”徐伟刚板着脸正色道:“零食对腹中的胎儿有不好的影响,你不知道吗?”林倩一怔,“哦”了一声:“我怎么会不知道,我这是在故意考核你。不错,考核过关了。”

林倩的强词夺理使徐伟刚没办法。他发现冰箱里仍塞满了各式各样的零食,必须想法子改变林倩的坏习惯。徐伟刚去书店买了好几本育婴方面的书籍。林倩顿时傻了眼,徐伟刚则耐心讲解起来,林倩实在不好拒绝,只得苦着脸听着。徐伟刚会心地一笑,趁热打铁:“你应该少看电视多休息,平常注意加强锻炼,生出来的宝宝才健康。我提议早两个小时来上班,这样能监督你散步。”林倩无可奈何地同意了。

每次散步,林倩会穿一些宽松的衣服刻意掩饰自己的肚子,有时在楼道口遇见熟人,脸上莫名地一阵绯红,连招呼也不打,低着头匆匆走过。徐伟刚暗暗好笑,一般怀孕的女人都有些害羞。

有一次,两人散步经过步行街一家婴儿商店,徐伟刚提议道:“我们进去看看吧,替即将诞生的宝宝买些必需品,我看你好像还没有做这方面的准备呢!”林倩一愣神,被徐伟刚拉进了店。

商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徐伟刚看得目不暇接,他随手拿起一顶婴儿帽,问:“这个怎么样?”林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你拿主意吧。”“我……”徐伟刚一时哑然,旁边的售货员趁机说:“先生,你太太这么漂亮,生出来的孩子也一定很可爱,再配上这顶帽子,会显得更加可爱。”“不是……”徐伟刚红了脸想解释,又不知如何开口,林倩倒一点不在意,爽快地付了帽子的钱。

出了店门,徐伟刚仍很尴尬,一路默默地走着,他发觉林倩慢慢地靠近他,把手伸进了他的臂弯里。徐伟刚浑身发热,心快跳到嗓子眼了。林倩的秀发拂着他的脸,更撩动了他的情思,使他不由自主侧着头看身边的林倩。林倩的面容也飞起一朵红霞,衬托得她的样子楚楚动人。徐伟刚的目光移向了林倩的身体,突然像遭了雷击似的,身边的女人是个孕妇,他和她只是雇佣关系,怎么可以有非分之想?真该死,徐伟刚想抽出手,却被林倩紧紧挽住。林倩附在他耳边小声说:“不要动,我累了,找个肩膀靠一靠。”

徐伟刚一夜未眠,林倩娇美的面容总是翩翩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他发觉自己不知何时竟对林倩产生了情愫,但他俩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徐伟刚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

第二天晚上,身心俱疲的徐伟刚去了林倩家,他决定辞职。只有这样,他才能保证自己不在这爱中迷失。当林倩听到徐伟刚要辞职,大吃了一惊:“为什么?”“我……”徐伟刚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等等……”林倩呼喊一声,急步追上去,不料脚步一滑摔倒在地。徐伟刚吓坏了,赶紧扶住林倩,一不小心碰到林倩的肚子,却是软绵绵的。他低头一看,一个枕头从林倩宽大的睡袍里滑落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徐伟刚惊得目瞪口呆,林倩则一脸羞涩。原来,那天徐伟刚在火车上救治孕妇时,林倩也在车厢里。徐伟刚工作时认真的神情吸引了她,于是她多方打听。巧极了,徐伟刚所在医院的院长是林倩父亲的好友,林倩找院长帮忙,院长也正为徐伟刚找女朋友的事发愁,见林倩对徐伟刚充满好感,就设计了一个善意的圈套,让林倩假扮孕妇,替他们制造机会。这些日子下来,林倩更对徐伟刚的关怀体贴欣赏不已,好几次想说出真相,只是羞于开口。

听完林倩的叙述,徐伟刚才恍然大悟,他盯着林倩,突然坏笑着说:“也好,就算是为以后怀孕做一次热身吧。林倩,你愿不愿意雇佣一个终身的私人男护士?”

“你真坏!”林倩依偎在徐伟刚的怀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第4篇、爱情故事重组爱情

陆明和张玲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

大学刚毕业,张玲就找到了工作,在一家旅行社里当导游,因为她工作努力,所以很快就通过了试用期。相比之下,陆明的运气就不太好,接二连三的遭遇碰壁,他手里的钱很快花完了,不得不靠张玲的资助度日。

这天,陆明到一家网络公司应聘,报名的人很多,突然,陆明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吴小雅。吴小雅是他和张玲的同学,大学时跟张玲住一个寝室。当初,陆明追张玲的时候,曾托吴小雅帮忙送情书,却遭到了吴小雅的拒绝,这让陆明当时很没面子。虽然陆明一直耿耿于怀,但乍见老同学,还是很高兴,聊起来才知道,吴小雅也是来应聘的。

不是冤家不聚头,陆明心里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果然,虽然陆明杀入最后一轮,但还是败给了吴小雅。当他笑着恭喜吴小雅时,心里甭提多郁闷了。

离开网络公司,陆明不想回家,最近张玲对他的态度越来越糟,要是得知自己输给了大学同学,会更瞧不起自己的。他找了一家小店,喝了半斤白酒,直到醺醺然,才踉踉跄跄地走回家。没想到,张玲非但没有生气,还把他扶到床上,帮他擦脸,这让陆明十分感动。

第二天,陆明醒来的时候,却发现张玲的东西都不见了。陆明一下子懵了,急忙拨通张玲的手机,只响了几声,就关机了,之后,是永远的无法接通,再打电话到旅行社,同事说她几天前就已经辞职了。想想张玲昨天晚上的异常表现,看来,她早已经打算好了,张玲不止一次抱怨,她厌倦这种天天奔波的日子,她所希望的幸福不是这样的,为了过有钱人的生活,张玲还是决定离开了,陆明的心都碎了。

就在这时,那家网络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部长打来电话,说:“被我们录取的吴小雅临时有事,放弃了这个职位,经过研究,我们决定录取你为公司职员,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呢?”

陆明欣喜若狂,连声说现在就可以去上班。他觉得,老天好像是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如果这个消息是在昨天通知他,也许张玲就不会离开了,如今有了梦寐以求的工作,却弄丢了爱人。陆明决定把握机会,他很努力地工作,比平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终于在几个月以后,顺利地通过了试用期,而且很受公司器重。

几个月以后,公司因扩大规模,需要再招一批新人进来。当负责人把一个新进人员带到陆明面前时,陆明不由地睁大了眼睛,那人竟然是吴小雅。

负责人没有注意到陆明异样的神情,介绍说:“吴小雅说家里的事情解决了,所以,她还是决定来这边工作,应聘中,属她最优秀,所以公司决定留用她,试用期为三个月。因为你已经了解了公司的业务,所以由你来带她,三个月之后,我们会参考你对她工作表现的报告,来决定她的去留。”

陆明爽快地答应了。其实他心里对吴小雅很不满意,一个大学生,想找份工作是多么的不容易?可她当初居然轻易地放弃了,现在又回来,简直是把工作当成儿戏。他决定要好好利用这三个月,让吴小雅好好反省反省,了解一下当前的现实。

所以,陆明对吴小雅要求很严格,任何工作,他都要求吴小雅做得尽善尽美,把吴小雅整治得叫苦连天。这天,吴小雅约陆明吃饭,陆明答应了,坐到饭店里,吴小雅可怜巴巴地说:“陆明,你要是老板,一定能把员工累死。我求求你,对我放宽点要求行吗?”

她的样子把陆明逗乐了,对她教训得差不多了,陆明打算放她一马,于是开门见山地问:“我问你,当初你明明已经得到这份工作,为什么要轻易地放弃?”

吴小雅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我也不想放弃,只是当时,我男朋友打算去外地发展,如果我选择了这份工作,那么就有可能失去他,所以,我决定放弃这份工作,和他一起,可没想到,他只是想要跟我分手,才骗我说去外地发展的,于是我又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陆明心里猛地一沉,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只不过,他化悲愤为力量,接下这份工作,如果当初他不这样做,现在,他还是一个一无是处、四处求职的大学生。想起这点,陆明叹息一声说:“靠人不如靠己,你可要珍惜你的工作啊。”

吴小雅点头称是。从那以后,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彼此安慰彼此。一天,吴小雅喝了一点酒,突发奇想说:“你和我都失恋了,现在需要的是彼此安慰,要不,咱们来个爱情重组怎么样?给对方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合适,我们就交往,如果不合适,我们继续做朋友,做同事。”

陆明愣了一下:“爱情重组?可是,公司里有规定,不允许公司内部职员发生恋情的。”

吴小雅笑着说:“我是说这三个月看咱们的进展,如果三个月以后,我们之间产生了爱情,那么,我宁愿为了爱情辞职……”说完,吴小雅嘻嘻笑起来,她的话像是开玩笑,但又好像很认真。陆明刚想说什么,吴小雅就抢着说:“我们重组爱情的期限是三个月,也就是我试用期的最后一天,到时,你要给我个答案。”

陆明觉得有趣,心里更有一种朦胧的感觉,于是便一口答应下来。从那之后,在公司里两个人是同事关系,下了班,他们一起逛街,吃饭,俨然一对恋人。吴小雅对这份重组爱情很是投入,陆明每天沉浸在吴小雅为他准备好的一切里,竟然忘却了时间。转眼,离三个月的期限只剩下一天的时候,吴小雅提醒陆明说明天就要告诉她答案了。这晚,陆明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他心里反复出现吴小雅的那句“我愿意为爱辞职”,吴小雅似乎不像是在开玩笑,他该怎么做呢?陆明想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负责人找到吴小雅,恭喜她正式成为公司的员工,随即,陆明也找到吴小雅,说:“很抱歉,这场重组爱情就到此结束吧,我好像对你没有那种感觉,所以……我们还是做同事吧!你好好的工作,希望我们能成为最佳拍搭……”

吴小雅倒显得很平静,朝陆明笑了笑,说:“不用说抱歉,反正我们也是重组爱情,你不必当真的,据我调查,重组爱情的成功率都不高。”说完,吴小雅转身走了,陆明傻傻地望着吴小雅的背影,心里却在莫名其妙地痛。

从那以后,吴小雅再没有来上班,陆明这才知道,自己的选择伤害了她。他想找到吴小雅,可吴小雅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连手机都拨不通。陆明又后悔又担心,就在这时,他接到了张玲的电话,张玲哭着说,她太想过有钱人的生活,所以跟一个老板去了深圳,可是,当满足了一切虚荣心以后,她发现她的生活里只有欲望,没有爱情,她想回来,和陆明一起过那种“有情饮水饱”的生活,只是不知道陆明还愿不愿意接受她。

听着张玲的哭诉,陆明惊讶地发现自己十分平静,似乎张玲是一个陌生人,在说着与他无关的事情。他恍然间明白了,他和张玲的一切,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他平静地拒绝了张玲。放下电话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吴小雅的影子……

就在他以为再也见不到吴小雅的时候,吴小雅突然又出现在公司,只不过,她现在已经不是员工,而是以总经理的身份出现。原来吴小雅就是董事长的女儿,入主公司正是继承父业。陆明突然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晚上,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吴小雅打电话,约她出来把话说清楚。陆明说:“我只想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父亲一直让我来接管公司,可我不愿意,想从基层做起,便悄悄地来应聘,谁料,他们一看是我,就把我留下了,我知道你找工作的事很不顺利,而且,要不是我,你肯定会得到这份工作,所以选择了离开,并且让他们请你回来。”

原来,吴小雅所说的男朋友,根本是谎言,她只是想帮助他,所以才放弃了第一次机会。可陆明还是不明白,他傻傻地问:“可是,你为什么要帮我啊?”

吴小雅有些不敢看他,小声说:“其实我在大学时,就一直暗恋你,所以,当你让我帮你送情书的时候,我拒绝了你,那是一个女孩儿的忌嫉心在作怪啊。你的工作没有着落,我帮你一把是理所当然的。后来我听说张玲离开了你,我想我还是有机会的,所以我又回到公司,并且提出重组爱情的想法,没想到,还是失败了……”

看着吴小雅黯然的样子,陆明的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颤声地说:“不,不是的,是我不敢承认自己的感情,我怕你因为我而失去工作,所以,我才对你说了那番话。可现在,我希望你给我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再重组爱情一次,如果到时候,你觉得不合适,我们还做朋……”

吴小雅睁大了眼睛,问:“为什么要再重组一次?”

“因为我发现自己早就爱上你了……”

吴小雅扑到陆明的怀里,喃喃地说:“不需要再重组爱情了,因为我清楚自己的心,我是爱你的,从来没有改变过……”

陆明把吴小雅紧紧地拥在怀里,他们的重组爱情成功了。

第5篇、爱情故事这对前卫情侣:边行,边爱

他们是一对思想前卫、开放的情侣。年轻、没有固定职业、能自主掌握自己的工作和时间,干累了就出门游玩。他们觉得,生活的本质就应该是一种体验,工作是为了快乐,否则就是白来世界一遭。他们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却承载着彼此最重要的东西——爱情。

打起背包陪你去旅行,同住一室也是一种考验

2007年3月,李祺决定辞职去旅行,这个决定把梁璐吓了一大跳。

李祺26岁,汕头大学文艺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在深圳《晶报》担任记者。梁璐比李祺大一岁,2005年来到《晶报》,两人由同事逐渐发展成了恋人。

梁璐的老家在江西万安县农村,父母几次在电话里催促儿子抓紧结婚,可是李祺觉得,他们的爱情还远未成熟,而且深圳房价那么高,他们没有钱安置个像样的窝。她对梁璐说:“等我旅行回来,如果那时我发现自己真的离不开你,我们再商讨结婚的事。”

随着李祺出行的时间越来越近,梁璐越发心绪不宁。一天,他突然从背后抱着李祺:“我也辞职,跟你去旅行!” 李祺惊讶得跳了起来:“你疯了?”梁璐把她的身体转过来,严肃地说:“想要知道这个人是否适合跟你生活在一起,就跟着她一起去旅行……我俩可以边旅行边恋爱。”

以前,李祺旅行时从没有人陪着,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独行侠”。对于如此近距离的恋爱,她没有经验,天知道他们俩路途中会有多少尴尬和狼狈?同样,梁璐虽然对“带着心仪的姑娘走天涯”充满浪漫的憧憬,但对于行走路上会发生什么问题,他心里也一点底都没有。

4月6日,李祺和梁璐坐火车到达昆明。晚上住旅馆时,梁璐在李祺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哈,我们终于可以同居一室了!”自从恋爱以来,两人的关系仅限于拥抱、亲吻。李祺推开梁璐,红着脸说:“为了省钱,我们不可能开两间房,但是我警告你,我们还没有正式确立关系,你不要有任何‘图谋不轨’的想法。”

洗浴后,李祺一头长发披在肩上,穿着睡衣睡觉。灯熄了,梁璐怎么也睡不着。两张床之间伸手可及,李祺听到梁璐的床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动,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对恋人,姑娘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嫁给这个男人。一次,两人外出旅行,住在山上的小木屋里。两人中间有一道门,但门扣坏了。入睡前,姑娘从头上拽下一根长发,悄悄在门扣上绕了几下。第二天早晨醒来,她发现门扣上的头发完好无损。于是,旅行回来,她就决定嫁给那个小伙子……” 听完,梁璐在黑暗中笑了。

第二天早上,李祺醒来,她从头上拽下一根长发,撩拨梁璐的耳垂。梁璐惊醒,睡眼惺忪地看着李祺:“你睡得好吗?”李祺甜甜地笑了:“你经受住了第一次考验!下一站,我们去丽江吧。”

丽江的悲伤往事,在“爱情旅馆”当老板的日子

在昆明稍作停留后,李祺要梁璐带她去看望一对从成都来丽江定居的老人。

原来,梁璐在北京《新京报》当记者时,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成都女孩,女孩从网上发来照片,梁璐对她几乎“一见钟情”。然而,就在两人即将见面的前夕,女孩却因为宫外孕死在成都第八人民医院。当梁璐从女孩父母那里得知这一噩耗时,几乎瘫倒在地……

经报社批准,梁璐急赴成都,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采访,披露了医院的手术过程,还出面帮女孩父母赢得了40万元的医疗赔偿。

对梁璐来说,这次经历充满屈辱和悲伤,他甚至不知道造成女孩宫外孕的那个男人是谁。离开成都这个伤心地后,女孩的父母来到了丽江,用医院赔偿款中的20万元,在古城半山腰买下了一幢两层楼房。

这次到丽江,李祺很想去看望这对老人。见梁璐不表态,她说:“男人心胸要宽广。当年,这个女孩虽然‘背叛’了你,但你还是帮助了她那伤心的父母。你至少拥有一颗男子汉正直、宽广的心!” 其实,梁璐何尝不想去看望老人,只是怕伤害到李祺,他没想到李祺会如此豁达。

两位老人住在山下一套租来的房子中。他们又花了20万元,把半山腰那幢买来的纳西旧居进行了装修,想开一家旅馆。老人说:“我们没有精力经营旅馆,又找不到合适的经理人。你们既然已经辞职,不妨就把它接下来吧,我们给你们的租金会比给别人的便宜得多。”

“好啊,我们也很想试试。”梁璐刚想反对,李祺掐了掐他的胳膊。从老人家离开后,梁璐不解地问:“我们不是出来旅游的吗,怎么能在这里开旅馆?再说,我们哪有开旅馆的经验?” 李祺说:“别伤了老人的心。而且,我真的很想试试,看看我们不做记者,还能不能找到别的活法。”

第二天,他们就将银行卡里的2万元取出来交给老人,作为“别墅”一年的租金。

半山“别墅”,实际上只有7个房间,处于古城的偏远地段。两人用了10天时间,备齐生活用具,刷洗台阶和房间的马桶,清理堵塞的厨房下水道……看着梁璐挥汗如雨的背影,李祺心想:他真的很适合当“丈夫”啊!

取两个人名字的谐音,他们将半山“别墅”命名为“鹿麒草舍”。“鹿麒草舍”正式开张了,却没有客人来。梁璐只好自己上街去拉,可两天过去了,一个客人也没拉到。

第三天,他们出门冲洗照片,遇到一对刚刚下车的情侣,得知梁璐和李祺也是一对情侣,便欣然前往“鹿麒草舍”。晚上,这对情侣游逛回来,站在露台上眺望灯红酒绿的古城,喝着香气四溢的菊花茶,一直跟梁璐和李祺聊到凌晨两点。

这对情侣在“鹿麒草舍”住了3天,直到走的时候,梁璐才跟他们结算了房租。私下里,他们也称“鹿麒草舍”为“爱情旅馆”。

接下来,梁璐又找到电信公司,在“鹿麒草舍”安装了网络,让朋友们上网帮他吆喝客源。结果,生意一下子火了,尤其是到了“五一”假期,客人多得住不下。李祺学会了做包子,还学会了做萝卜白菜汤,她经常双手沾满面粉,裙子上粘着菜叶,假装不满地对梁璐说:“别人谈恋爱都在花前月下,我们就直接锅碗瓢盆了。”梁璐却很高兴:“通过这段时间的旅行考验,证明我们可以做‘青菜豆腐’夫妻了。”

“五一”后,客人减少了,大多数房间都空着。没事时,梁璐常常去看望那对老人,一去就是半天。坐在“鹿麒草舍”的屋檐下,他也会时常发呆,“鹿麒草舍”的一切,都和那个逝去的女孩有关……梁璐不想留在这里了,这样对李祺不公平,最终他说服李祺再次出发继续旅行。李祺内疚地说:“只是,我们对不起那对老人……”梁璐拥抱着她说:“你的心太善良了。”

下一站,他们来到了神秘的泸沽湖。在这里,他们见证了摩梭族特殊的婚恋风俗。两位分别来自上海和杭州的漂亮女孩,与一对摩梭族兄弟生活在一起,每天养牛喂马,而她们愿意生活在这里的原因竟简单得出奇:因为那对兄弟对她们很宽容,她们可以由着性子发脾气……

旅行,就像是一场恋爱,每一刻都会有新的发现。丽江之行,让他们懂得必须看重爱情的千金之诺,因为世间原有不少的悲剧都缘于“背叛”;同时,他们也感受到了对方的善良和宽容。开旅馆的两个多月里,他们发现对方都是勤快的、能干的,而这正是从恋爱走入婚姻的必要基础。

边旅行边恋爱,牵手是维系一生最好的纽带

在成都,他们只停留了一天。梁璐本想买一束花,去墓地祭拜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孩,然而又怕影响到李祺的心情,他把这个想法藏在心里什么也没说。
乐山大佛的佛体岩石是红色的,一派祥和。在这里,两人爆发了旅行途中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原因是自从踏上四川的旅程后,梁璐就一直闷闷不乐。李祺终于忍不住了:“想去成都,你明说啊,跟谁闷气……”梁璐打断她的话:“希望你能尊重我的感情!”“什么感情?别忘了,你们连面都没见着,你就被人家抛弃和背叛了!”梁璐气得扔掉了手中的行李。

看着散落在地上的行李,李祺更加伤心,她哭着转身便跑,很快就不见了。这下,梁璐慌了,赶紧朝着李祺离开的方向跑去。前方有一个岔道口,旁边有一辆轿车,他站在那里大叫:“李祺!李祺!”没有应答。他又在原地转了两圈,虽然看不到李祺,但他总觉得李祺没有走远,也许就在附近看着他。他蹲下来朝车底下一看,哇,发现了李祺的白色旅游鞋!悲喜交加之余,他当街抱住李祺:“我就知道你不会走的。”李祺任由他抱着,眼睛通红,说:“你的银行卡还在我这里呢,没有钱,你怎么办?”

在华山,梁璐刻了一把同心锁,上面雕刻着一行字:“梁璐永远爱李祺!”在登上仙掌崖看日出的时候,他高兴地把李祺抱起来:“我们就在这里对着太阳,把我们的锁锁上吧!”他将锁扣在铁链上,再用劲把钥匙扔下悬崖,然后一把抓住李祺的手,说:“你这下就跟我锁在一起了,一生也逃不走。”那一瞬间,李祺被深深地感动了。她本不在乎这样的“爱情仪式”,她知道这一串串数以万计的同心锁,每过两年就有管理员来清理。但此刻,她只觉得满满的幸福溢在心间……

6月底,他们到了新疆吐鲁番。一到那儿,梁璐就兴奋地大叫:“葡萄!葡萄!”可6月哪是产葡萄的季节,只有去年留到现在的葡萄干。梁璐欢天喜地地对李祺说:“我们多买一点葡萄干吧,结婚时用它来当喜糖。”这时,李祺已经说不出不愿结婚的话了。两个人将满满一袋子葡萄干邮寄回了梁璐的老家。

这趟爱情旅程中,两人住最经济的旅馆,吃最便宜的小吃,靠眼睛品尝风光,靠心灵感悟爱情,留下了数不清的感动。

7月,他们回到深圳。在亲友们的资助下,他们成立了文化传播公司,开起了“夫妻店”,还按揭买了一套小房子。在接受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采访时,鲁豫对他们说:“边旅行边恋爱,我很羡慕你们的生活。”

2010年7月,《边旅行边恋爱》由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拿到样书后,李祺读到梁璐写的华山那一段,突然把他的脑袋扳过来说:“那年,如果我们旅行回来分手了,你会不会和我一起回到华山把铜锁撬掉啊?” 梁璐亲亲她的鼻子:“你傻不傻?等到了那里,我们就和好了。”李祺说:“你再亲,眼泪就出来了。”说着,她的眼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如今,《边旅行边恋爱》已出版一年有余,但仍然深受读者喜爱。故事的主人公也约定,每年,他们都要抽出时间去旅行。旅行,不仅可以消除工作和生活上的压力,也能让人真切地体会到情感的珍贵。他们还打算成立一个“爱情旅游俱乐部”,组织全中国单身的“背包族”,边旅行边恋爱。

第6篇、爱情故事一个安庆小伙的浪漫情事

遇见一见倾心的她

由于家境贫寒,詹伟民小时候没少吃苦头,一年当中,只能吃到三顿白米饭。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上小学四年级时,他回家找父亲要钱买钢笔,可家里根本没钱,为此,他在家哭了半天。

詹伟民身材矮小,走街串巷时最怕的就是遇见恶狗。一次,詹伟民在一个村庄吆喝时,突然一条大狗扑上来,一口咬住詹伟民的小腿,顿时鲜血直流。正在不远处的一个老太太赶忙用棍子吓退了恶狗。直到今天,詹伟民的腿上还留有当年被狗咬的伤疤。

虽然环境恶劣,但詹伟民聪明又能吃苦,还擅长与人沟通。两年后,詹伟民给家里汇去了800元钱,一下子在村里引起了轰动。期间,詹伟民卖过钢笔、地图、照相器材等。

1998年春节之后,在外漂泊多年的詹伟民回到老家安庆创业,开了一家照相器材经营部。创业初期,詹伟民跑遍了各乡镇的婚纱影楼和照相馆,和很多老板都成了好朋友。由于营销措施得力,很快打开了局面。

一天,詹伟民去信用社贷款,无意中认识了女孩王金霞。王金霞在太湖开了一家摄影店,刚开业时,生意火爆,然而现在出现了经营危机。

詹伟民见王金霞皮肤白皙,外貌清秀,身材修长,对她一见倾心。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詹伟民听了王金霞的烦恼之后,主动帮她策划了一场营销活动。为了赢得心爱女孩的芳心,詹伟民自己出钱,租赁了音响设备,还印刷了宣传单,在县城里四处散发,让王金霞非常感动。

得知几天后是王金霞的生日,詹伟民计上心来。王金霞生日的那一天,詹伟民买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准备送给王金霞。詹伟民到了王金霞住的地方,深情地说:“阿霞,我第一眼看到你时,就深深地被你迷住了。做我女朋友吧。”这时的王金霞觉得很意外,她吞吞吐吐地说:“噢,这太突然了,让我考虑考虑吧。”詹伟民递给王金霞玫瑰时,她说什么也不愿意接过去。

詹伟民可急坏了,这怎么办呢?他转念一想:可能是自己的诚意不够吧。他立马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捧着玫瑰花对着王金霞说:“阿霞,你如果不做我女朋友,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了,直到你同意为止。你放心好了,我会一辈子好好呵护你、珍惜你、爱你的!这辈子,我就认定你了,非你不娶!”这时的王金霞觉得很气愤,怎么会遇到这个神经病?王金霞很不耐烦地说:“你是不是神经病?赶快起来吧,我不吃这一套!”詹伟民听了后,还是很深情地说:“是的,我是神经病了,我这种神经病,是因为你引起的,只有你才能治好我这个病。”旁边围了很多人看詹伟民的笑话。

王金霞还是不理睬,跑到里面房间去看电视去了。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王金霞这时才想起詹伟民,赶紧起身去看詹伟民还在不在,没想到的是,詹伟民还是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单腿跪在那里。这时王金霞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也很是感动,从这个细节来看,觉得詹伟民是个重情专一,体贴的男子。王金霞急忙说:“你赶快起来吧,有话好说,我刚刚心里着急,说的是气话,你别当真。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了,快快起来吧。”

闲聊时,詹伟民得知王金霞的母亲第二天会过来看女儿,头脑灵活的他顿时觉得机会来了:要想追到王金霞,就必须先得到未来丈母娘的认可。詹伟民去车站接王金霞的母亲,然后一直陪着老人家。詹伟民嘴巴很甜,又会做菜,很快便和王金霞的母亲熟络起来。

这年秋天,王金霞带着詹伟民回到老家看望父母。王金霞的父亲听说詹伟民的家境后,强烈反对两人交往。王金霞告诉父亲:“詹伟民踏实能干,将来会有出息的。”父亲说:“一个小学还未毕业的人,能有什么出息?”在王金霞母亲的劝说下,父亲这才接受了詹伟民。

一天,王金霞和詹伟民从安庆出发,骑着摩托车回岳西给王金霞的母亲过生日。摩托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狂奔,两个小时后,因发动机发热,王金霞和詹伟民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王金霞看着白雪皑皑的大山,唏嘘不已。詹伟民说:“我向你保证,一定把生意做好,将来买辆汽车,这样你回娘家就方便了。”詹伟民本以为王金霞听了会很激动,谁知她说:“有车有什么用,不照样还要在这山路上绕来绕去吗。要是能坐上直升飞机回娘家,那该多好啊……”

王金霞的一句玩笑话,却让詹伟民记在了心底……

夫妻携手打拼美好未来

2003年初,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由于还在创业阶段,婚礼很简单,只是双方的亲人在一起吃了顿饭。詹伟民满怀歉意地对王金霞说:“我欠你一个完美的婚礼,将来一定会补上的。你既然嫁给了我,只要有碗饭吃,我肯定会让你先吃饱。”

物质虽然贫乏,但有了丈夫这句话,王金霞觉得满足而幸福。詹伟民一本正经地对妻子说:“这段时间,忙着追你,生意都荒废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做生意了。”王金霞听了哈哈大笑。

婚后不久,非典疫情肆虐。很多人出门都需要证件照,照相器材店的生意非常火爆。可好景不长,生意再次变得异常冷清。詹伟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詹伟民擅长观察,通过走访市场,他很快就有了新的主意。詹伟民找到一家超市,对老板说:“现在有个两全其美的项目,不知你们可有兴趣?”对方一听,冷冷地说:“是什么项目?”詹伟民说:“如果顾客在你这里购物达20元以上,我免费给对方拍一张照片。”超市老板一听,不要自己出一分钱,还能促销,这种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谈妥后,詹伟民和王金霞带着数码相机,在超市的收银台边上摆了一台电脑,超市电脑形象设计店就这样开张了。让詹伟民和王金霞惊喜的是,前来拍照的顾客非常多。一些顾客在拍照后,想放大照片;还有爱美的女顾客,想换成明星的发型等。詹伟民和王金霞本就只提供电脑形象设计,这些另外的服务都是要收费的,每张照片收15元不等的服务费。开业第一天,就有几十个顾客设计了新形象。看着摊位前熙熙攘攘的顾客,詹伟民和王金霞心里乐开了花。

第7篇、爱情故事哪里逃!草根女轻松拿下钻石男

第一次见杜柠,是在表妹的婚礼上。

很帅很帅的男人,让我恨不能从眼里喷出两颗桃心来。去跟表妹打听,表妹却劈头盖脸地给我泼冷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人家是银行国际业务部经理,学历高,前途好,凭什么会斜视到看上你?”

我得承认,表妹很客观。我只是长相普通、性格平平、年方二十八却还跟父母住一起的草根女,而人家却是一枚璀璨耀眼的钻石男,有多少女人觊觎呀?看着他笑容可掬地跟新郎聊天,我怎么都觉得他的脑袋上顶着一个光晕,很是瞩目,想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追着玩吧。

看到杜柠去外面接电话时,我跟了过去,然后很文艺地搭讪:“请问这串钥匙是不是你丢的?”他摇摇头,说不是。我又说:“要不你把电话留给我,回头你想起来这钥匙是你的,我再还给你。”他的表情从诧异就到了忍俊不禁。

没有给他迟疑的时间,我不由分说地拿了他手机往我手机上拨号。其实天晓得我只是怕被拒绝。

我开始找表妹帮我凑饭局,表妹被我磨得没办法只好应承下来,并丑话说在前头,如果我碰了一鼻子灰就趁早放弃。我使劲点头,然后把存款交给表妹。表妹果然今天旧同学请客,明天老朋友请客,再后天同事甲请客……在吃吃喝喝间频繁地跟杜柠在聚会里碰面,我们也慢慢地熟稔起来。我们都喜欢吃茄子,喜欢听乡村音乐,喜欢看剧情片,而且我们门牌号有相同的一个数字,手机号有相同的尾数,生日只隔着一个月——这不就是缘分吗?

后来表妹又安排了一次聚会,是在她的新房里。我抢着去厨房理菜切菜洗菜,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实际上我早已经喊了外卖,就等着中午的时候把“藏”好的菜热热再端出去,好惊艳一回。没想到杜柠见厨房里只有我,就提议帮忙。看着他细心地剥蒜然后抬起头朝我笑时,我的心都酥了。

有他在,我只好硬着头皮炒菜,第一个菜我就烧得乱七八糟,手忙脚乱。杜柠很妥贴地说:“我来炒后面的菜吧。”迟疑了一下,我说:“其实我妈教我结婚前不要让男方知道我炒菜很好。”他笑了一下别过脸说:“巧了,我妈说结婚前一定要告诉女方,我的菜炒得很好。”

他是爱情里的“钉子户”

在慢慢地熟悉起来后,我就要非常规地出招了。我开始计划跟杜柠有些“身体接触”,好让感情在暧昧中升温。我打算在跟他下楼梯时装作崴脚,然后适时地跌到他的怀里;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他就会牵住我的小手;在电影散场拥挤的过道里假装踉跄,他就会把我圈起来,用一个拥抱保护我……光想想,我已经开始咽口水。

我去杜柠的公司找他,说要办银行卡挂失,拜托他带我去柜台。跟他下楼的时候,我心潮澎湃,脚就扭了一下,但在他还没有扶住我之前,我已经四仰八叉地跌了下去。剧情完全不受控制,好歹我们终于有了身体接触,因为他去买了创可贴贴在我流血的伤口上。

我们又去过马路,假装没有看到红灯,我打算硬闯的时候被人拦住了。但站在我面前的是交警,他在杜柠的面前把我训得面红耳赤,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最后,我们去电影院看电影,但影院里的人竟然稀稀拉拉的,我失望不已。杜柠和我在同一个盒里拿爆米花,我心里一个激荡,算好他伸手过来的时机便伸手过去,我们的手就在昏沉的光线里碰到了一起。碰一下,再碰一下,反反复复的,他却只是专心地吃着爆米花、看着电影,一点儿也没有要握我手的姿态。

我偃旗息鼓,开始专心地看电影,迷糊间我竟然睡了过去。再醒来发现自己枕在杜柠的肩膀上,为了让我睡得舒服一些,他把手臂整个横陈了过来。我的脸红了一下,然后安于享受这一刻的暧昧。

用表妹的话说,他是爱情里的钉子户,不是谁都能拿下来的。但纵使什么别的优点也没有,我也有着草根女最大的优点:勇往直前。

爱情是一种脑力劳动

在我们的关系很微妙地发展时,晴天霹雳地竟然来了个竞争者。据表妹说,那个叫叶小清的女孩是信托公司的经理助理,跟他们银行有业务往来。好几次她都撞见他们很热络地交谈,关系非同一般。

去银行找表妹的时候,她嘴一努,说:“那就是叶小清。”我就看到了自己的情敌,她穿着干练的职业套装,绾着一丝不苟的头发,脸上是精致的淡妆,小小的面孔,尖下巴,是个极其漂亮的女人。我看了看自己,穿着帆布外套,一双球鞋,松松垮垮地斜挎着个大包,素面朝天,就想要躲到表妹的身后去。

但还是被路过的杜柠给看见了,他说:“我们要去吃午饭,你们也一起吧。”我坐在杜柠的右边,开始侃侃而谈股票和财经,我说道琼斯指数现在回升到上万点了,听说美国银行的CEO被控告欺诈了,央行调高储备金率看来七折利率的优惠要取消了……我说得表妹一愣一愣的,她没想到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聪明,其实我是连夜看新闻恶补的,我可不能在气势上输掉。

这时叶小清说她马上要去华盛顿出差,表妹说:“你能帮忙带些化妆品吗?”叶小清说她上次在美国买了一套雅诗兰黛是700多元。我马上很鄙夷地说:“才700元的化妆品还用去国外买吗?”在停滞了几秒钟后,表妹“扑哧”一声先笑了出来,说:“那是美元!你知道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是多少吗?”

我看了看杜柠,再看看一桌子的菜,然后在心里把表妹狂扁了一顿。当天晚上我就给杜柠打电话过去了,我说:“是6.8285。”他怔了一下,明白过来我说的是汇率。

爱情真是一件很费脑力的活动,我看那些枯燥的专业书,背那些生硬的学术语,我把自己熬成了熊猫眼,却越来越没有自信。我真的看出了我们的差距,自以为只是玩玩的我其实从一开始就认了真,所以才会这样算计,才会这样投其所好,才会让自己陷入了患得患失的情绪里。

隔了几日,表妹又来凑饭局,说是庆祝她升职。我握着话筒有气无力地说:“我没钱了。”她说:“得了,这次不让你出钱,来了就好,我也请了叶小清。”

一听有她,我来了劲,输人不输势,我可不能让这个情敌小瞧了我。我去做了头发,化了烟熏妆,穿着露肚脐的T恤和火辣的牛仔短裙。表妹见到我的时候,差点一口水没喷出来,她说:“你受刺激了?”我说:“其实我打扮一下也挺漂亮的,怎么以前都忘记用‘美人计’了?”

杜柠也在,挨着叶小清。我就跟我旁边一男士猛聊天,因为戴着假睫毛的缘故,我的眼睛痒得不得了,只能不停地猛眨眼睛。后来我去洗手间的时候碰到杜柠,他咳嗽了一下说:“你搞错放电对象了,那个人结了婚的。”

第8篇、爱情故事煤黑子的浪漫

这天傍晚,看着赵大刚急匆匆出了门,凤梅毫不犹豫地拨通了秦博明的电话:“我老公上班去了,你能不能过来一趟?我有事和你说。”

第9篇、爱情故事罗宾的拯救

琼斯发觉,做警察的丈夫突然整个人都变了。两人已经好久没亲热了,甚至连最起码的拥抱和热吻都没有;罗宾开始喜欢戴手套,纵然天气很热,也会穿上厚厚的皮靴。更奇怪的是,他开始跑去阳台接电话,通完电话,还将来电号码删掉。女人的直觉让琼斯得出了结论:罗宾有外遇了。

那天清早,罗宾又在阳台上接了电话后,匆匆出门。琼斯终于坐不住了,她尾随其后。来到了一家西餐厅门口。这时,一个性感的金发美女踩着高跟鞋,朝罗宾缓缓走来。两人靠近后,举止十分亲昵。金发美女跟他耳语了几句,罗宾便轻轻挽住了她的腰。那一刻,琼斯的心碎了。

琼斯正想掉头回去,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尖叫,一个蒙面歹徒从珠宝店冲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罗宾拔出手枪,大喊道:“别跑,警察!”歹徒见状,突然掏出匕首,挟持了琼斯,吼道:“你再敢上前一步,我就割破她的喉咙!”

那不是琼斯吗?罗宾方寸大乱,嘴里脱口而出:“请……请不要伤害她!别怕亲爱的,我会保护你!”歹徒立马猜出了两人的关系,将匕首紧紧抵住了琼斯的咽喉:“快放下枪,不然,我立马送你情人去见上帝!”琼斯只觉得脖子一片冰凉,陷入了无限的恐慌。

罗宾赶紧放下枪,央求道:“我已经放下枪了,求……求你放了她?”歹徒看了看体格健壮的罗宾,不禁有些慌乱,他恶狠狠地说:“该死的警察,现在捡起枪,朝自己的膝盖扣动扳机后把枪扔给我,然后你过来,我们交换人质。”

沉默三秒钟后,罗宾摇了摇头,坚定地说:“不!”心灰意冷的琼斯惨然一笑,对歹徒说:“谢谢你!让我彻底看清了这个男人的嘴脸,我想,你已经没有任何筹码了,快割破我的喉咙吧!”说罢,闭上了双眼。

歹徒也傻眼了。他完全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一个薄情寡义,另一个又一心求死,这可怎么办?

就在此时,一只高跟鞋不偏不倚,砸中了歹徒的脑门,罗宾乘机一个箭步上前,重拳击中了歹徒的面门,埋伏在边上的警察也一拥而上,果断制服了歹徒。性感美女走上前来,原来她是罗宾的新下属。两人假装情侣是为了逮捕这歹徒。

罗宾将琼斯紧紧搂在怀里:“亲爱的,你……你怎么样?”琼斯愤怒地挣脱,冷冷地吼道:“不要你管!”罗宾红着眼睛说:“亲爱的,现在我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你!”

原来,前一阵罗宾在执行公务时,被一个有传染病的歹徒咬破了手臂。罗宾被告知,要等医院检查结果出来,才知道是否被感染。

琼斯听完才恍然大悟。可是,她仍然耿耿于怀:“你还是不爱我,不然,为什么不跟我交换人质?”罗宾望了望身后的歹徒,说:“我必须抓住他。可我害怕搏斗时,膝盖上的鲜血会传染到他,虽然,他是个逃犯,但他也有家人,我不能这样做。”

琼斯泪流满面,紧紧搂住了罗宾。而身后的逃犯,也哽咽地说:“警察先生,我愿意交代一切罪行……”

这时罗宾的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后露出了笑容:“亲爱的,我没被感染。”

第10篇、爱情故事离奇的“外遇”

杜萍感觉天都要塌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丈夫范斌竟然会有外遇!

八年前,范斌是镇上的一名教师,而杜萍只是一个打工妹,两人的恋情遭到了范斌母亲的坚决反对。老太太认为杜萍找范斌是高攀,双方门不当户不对,她另外托人为范斌介绍了一个副镇长的女儿,认为只有对方才能配得上她的儿子。

在杜萍绝望之际,范斌抛除成见,毅然选择了杜萍。他辞职和杜萍一起去南方闯荡。这种私奔行为在当地是有辱门风的丑事,范斌母亲为此得了一场重病,差点送了性命。病好之后,老太太就当众宣布她和范斌、杜萍断绝一切关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为此,两个家庭一直都处在冷战状态。

经过这一场风波后,杜萍和范斌的感情更深了。两人咬着牙,在南方默默地打拼,终于事业有成。两年前,两人回了老家。杜萍在城里开了一家品牌专卖店,范斌进入一家公司做了高管。

然而,令杜萍悲痛的是,现如今他们闯过了难关,变得有钱了,丈夫却变了心,背叛了她。难道真如别人说的夫妻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吗?

伤心之余,杜萍决定将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发现丈夫有外遇其实很偶然。上周末,杜萍到商场闲逛,一是想看看现在流行的衣服款式;二是准备为丈夫买一套保暖内衣,冬天到了,不能冻着丈夫。可就在挑选内衣的时候,杜萍看到了令她终生难忘的一幕。那一刻,她简直如五雷轰顶,眼一黑差点摔在了地上。

在商场远处的走廊上,丈夫正和一个女子有说有笑地并肩走着,接着两人一拐,进了旁边的皮衣店里。

杜萍当时肺都快气炸了,丈夫明明和她说去单位加班的。她很想立即追过去责问,可在巨大的打击之下,她觉得浑身发软,心脏咚咚咚地跳得厉害。杜萍只好稍微缓了一下,手抚着胸口平复了一下情绪,然后才抬脚向皮衣店奔去。可等她到了那里,人却早已离去。营业员告诉她,两人进店后并没有停留,径直买了一件皮夹袄后就走了。

皮夹袄?听到这里,杜萍脑子里又是一晕,这少说也得千把块吧。平日里,她买件原价几百块的衣服都得等打折降价的时候才舍得买,而自己的丈夫一出手就为“小三”花了上千块!

杜萍的心口如同压了一块大石般,闷得喘不过气来。

回家后,杜萍本想立即和丈夫大吵大闹,把事情揭穿,可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毕竟现在她还没抓到真凭实据,丈夫很容易抵赖。要想让丈夫彻底认罪,就必须打他个措手不及,把铁一般的证据放在他面前。

很快,丈夫回家了。为了掩饰心中的怒气,杜萍特意拿出了上午买的保暖内衣,两人一如往常,有说有笑。趁着闲聊间隙,杜萍借口需要花钱给家里添点新家具,把丈夫的工资卡要了过来。同时,她还装作不经意地问丈夫下周末是否又要加班,丈夫想了想后才点点头。

下周末一到,范斌起了个大早,匆匆忙忙地就驾车出门了,杜萍赶紧喊了一辆出租车紧随其后。范斌七拐八拐,渐渐地出了城区,到了城郊结合部,在一片棚户区前停了下来。杜萍知道,这是乡下来的务工人员的聚集地。

范斌锁好车后,沿着小巷走了几步,然后在一个小院前停了下来。他刚要抬手敲门,就听见院子里传来了一阵“来了,来了”的喊声,接着院门开了半扇,露出了一个女人的笑盈盈的脸。

一看到这张脸,杜萍立刻觉得热血上涌,那些让她痛恨的往事又浮上了心头。

这个女人叫王燕,正是当年那位副镇长的女儿。在和范斌告吹后,王燕嫁给了一个商人,可谁知没过几年,商人被生意伙伴骗得倾家荡产,一时想不开就自杀了,而这时祸不单行,王燕的父亲也因为渎职进了监狱。王燕的人生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艰难度日。前不久,才搬到了城里,以做家政为生。

真没想到,兜来转去,丈夫竟然吃起了“回头草”。不过这也难怪,丈夫现在是个成功人士,看见当年的红颜知己落了难,哪能不伸手帮一把呢?帮着帮着,两人自然就鬼混到一块了。

“下贱!”杜萍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怒骂道。

这边杜萍正在咬牙切齿地生气,那边只听“吱呀”一声响,院门开了,丈夫竟然骑着一辆人力三轮车出来了,车里还放着两个空煤气罐。杜萍开始还不理解,接着却立刻想通了。看来丈夫被她管紧了钱包后,没法在经济上支持“小三”,无奈才出此下策,以帮对方多干点体力活来讨好对方。

范斌整整忙碌了一上午,不但为王燕运来了煤气,而且还修理了门锁,甚至连门口的煤渣子都扫得一干二净,直到中午时才开车离去。

杜萍冷笑了一声,她决定再跟踪一下王燕,看看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又要干些什么,说不定由此还能查获新的证据。

范斌一走,王燕像是添了什么心事似的,急急忙忙地吃过午饭,然后将孩子交给邻居帮忙照顾,之后就骑上摩托车,朝乡下老家赶去了。

杜萍很奇怪,王燕这一走,丈夫还怎么跟她幽会啊?不过不管怎样,也只有跟下去了。杜萍雇了一辆面的,紧紧地盯着王燕。

一直骑了两个多小时,王燕才在两间破瓦房前停下。王燕一愣,这个地方她太熟悉了,这不是自己婆婆家吗,只是没想到现在已经败落成了这个样子。但王燕不回自己家,却到这里来干什么……

杜萍让面的停在了一个僻静处,静静地盯着王燕,看她到底要干什么。只见王燕进屋后,从屋里搀扶出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杜萍的心又是一惊,没想到婆婆已经老成了这个样子,一张脸堆满了皱纹,走起路来两条腿更是不停地打摆。很显然,这些年婆婆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得很不容易。

杜萍突然觉得有点愧疚起来,自从和婆婆闹翻后,她就给丈夫下了死命令,绝不准他一个人偷偷回来看老娘,否则的话,两个人就离婚。杜萍性格刚烈,脾气倔强,凡事说到做到,丈夫一直不敢闯过这条禁线。可现在看着风烛残年的老人,杜萍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了。

王燕扶老太太出来坐好后,从车筐里拿出一个大包,抖开一看,是一件黑色的皮夹袄。只见王燕贴着老太太的耳朵大声地说了一句:“大娘,这是你媳妇杜萍特地给你买的,托我带来的,穿到身上最暖和不过了。”

这句话让杜萍和老太太都大吃一惊。

老太太张大了嘴,嗫嚅了半晌都没有说出话来,过了好久,才用不敢置信的声音说道:“这真是俺媳妇买的?”

王燕使劲地点了点头,又道:“她生意忙,走不开,一有空她就会亲自来看你的。”

“好!好闺女,不记仇的好闺女啊!”老太太连声说道。一边说着,还一边不停地抬起袖子抹去眼角淌下的两行浊泪。

王燕说罢,拿起笤帚、抹布,开始里里外外打扫起来。老太太忙颤巍巍地站起来阻止,估计是不好意思麻烦别人,这时只见王燕又趴在老太太耳边说:“大娘,没关系,你儿媳已经帮我打扫过了,这只是我还给她的。”

老太太听完这句话,才又心安理得地坐下,瘪嘴巴在不停地动着,似乎在念叨着什么,满脸都是幸福的神色。

到这一刻,杜萍终于明白了一切,也终于体会出了丈夫的苦心。丈夫正因为深爱着她,害怕她恼怒,所以才委曲求全,小心恪守着她的规矩。可是母子亲情,血浓于水,又怎么能挡得住呢?无奈之下,丈夫才不得不假手于人:他自己先帮王燕干活,然后再让她代替自己孝敬母亲……

都是一家人,要学会放下仇恨,好好去爱。杜萍暗暗下了决心:得赶紧找丈夫去,一起过来接婆婆回家!

第11篇、爱情故事借来的幸福与生死的爱情

仿佛是冥冥中注定,在午夜的咖啡厅里他竟然遇见暗恋了两年,在日本留学时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他用怀抱和温暖渐渐抚平了女孩内心爱情的伤,可是正当他们准备谈婚论嫁之时,女孩取走他的50万现金后便消失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远赴重洋去找寻女孩时,却见证了一段生死恋情……

梦中女孩出现在午夜咖啡厅

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张海城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步走进附近一家24小时营业的咖啡厅,自从在这里上半后,半夜加班疲惫时,张海城总会来喝一杯咖啡清醒头脑。这天,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在这家咖啡厅里,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女孩无精打采地趴在咖啡桌上,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满是忧伤,这是一双出现在张海城梦里无数次的眼睛,在这样的寒冬里,由于激动,张海城的后背竟微微冒汗,他连忙喊:“由美子,你怎么在这里?”

被他唤作“由美子”的女孩惊愕地望着他,茫然的大眼睛充满了疑惑,一副完全不认识张海城的样子。

“两年前,在日本,我曾在你家住过一晚。”张海城有些着急地说。

那是2004年的暑假,在日本东京大学读管理系的张海城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调查,粗心马虎的他不慎将钱包弄丢了,张海城只好徒步走回去。天渐渐黑了,方向感极差的张海城在陌生的异国迷失了方向。那时他刚到日本才一年时间,日文学得并不好,幸好遇到了由美子,这个对中国充满好奇的女孩热情地邀请他在自己家住下。第二天,由美子把张海城送到公交车站,并送上了她亲手做的饭团,说:“如果在路上饿了,可以先填一下肚子。”由美子的细心和体贴让他一阵温暖。

虽然只是短短的相处,但是由美子美丽的大眼睛在张海城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让张海城后悔的是,他没有留下由美子的任何联系方式,就离开了日本。可是对由美子的挂牵,随着时光的流逝却越来越浓烈。

如今,在中国,在济南,在他的公司不远处,再次重逢暗恋多年的女孩,张海城觉得这是上天为他安排的缘分,这一次,他一定不能让她从自己的生命里错过。

由美子的情绪很糟糕,在咖啡厅里她要了一瓶红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几杯酒下肚,她的泪便流了下来,在张海城的宽慰下,由美子娓娓地道出她的一段苦恋。

2005年,热爱中国文化的由美子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山东大学中文系,可是与她相恋多年的男友中村佑二却因要照顾家族生意,而不能兑现与由美子同来中国的诺言,这对恋人只能借助网络和电话传情。

爱情在空间的距离里,不能免俗地发生了变化。2006年暑假,对爱情隐隐担忧的由美子飞至日本,可是在两个月的暑假里,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星期。由美子明显地感受到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道鸿沟。

其实张海城完全可以乘人之危,可是看着被爱情伤得体无完肤的梦中情人,张海城推开了由美子不管不顾的手,他只是亲吻着她的额头说:“你在我心里一直是天使。”

用爱抚平天使受伤的心

张海城的求学与创业路都非常顺利,2005年从日本留学回国后,家境优越的他便用父亲给的三十万创业启动金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开始经营电子产品外包业务。张海城借鉴日本的优秀管理经验和手段,很快打开了市场,并在短短的一年里站稳了脚跟。

张海城年轻有为,对他投怀送抱的姑娘很多,他都不屑一顾,却对由美子展开了猛烈的爱情攻势。这时,2007年的春节来到了,由美子怕回日本睹物思人,选择在中国度过寒假。

为了陪伴由美子,张海城没有回威海老家过年,两人留在了济南。大年三十那晚,张海城邀请由美子到他的住处包饺子、看春晚、守岁。那晚,两人聊起了小时候的事,张海城从柜子里把以前的老照片翻了出来,并向由美子展示他成长阶段里一些珍贵的纪念品。由美子发现一个包装精美的方形盒子上写着“我的爱情”四个字,出于好奇,她打开那个盒子,里面居然是当年她用来装饭团给张海城的饭盒。

由美子愣住了,她没有想到,张海城竟然暗恋她这么长时间!张海城羞涩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过你之后,我的心里就住不下别人了。”由美子感慨万千,她与佑二才分开一年,佑二便变了心,而张海城只见过她一面却至今未曾改变过心意,或许她来中国是命运的安排,注定让她来看清一个人,得到另一个人的爱。那晚,由美子情不自禁地牵紧了张海城的手。

有爱情的日子,一切都是甜蜜的。张海城的事业因爱情的滋润如日中天,2007年底,他公司的产值已近千万。由于产品外包需要精通多国语言的人才,所以由美子毕业后,直接进入张海城的公司并担任技术部经理。2007年10月,公司原财务部经理经济上出了一些问题,张海城便将由美子调入财务部接替经理一职。

随着爱情的升温,结婚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两人决定2008年抽空一起去日本,张海城专程去“提亲”。可是2007年底,由美子的母亲患上了子宫肌瘤,需要手术,两人便商议趁此一起回日本,张海城手头上有些事情又搁不下,于是让由美子带着十万块钱先回去给母亲看病,张海城把手头的事处理完后,立即飞去日本与她会合。

异国寻人,原来是他借走了幸福

让张海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美子这一去便不复返了。2008年2月20日,由美子打电话说她母亲的手术非常顺利之后,便人间蒸发了。也正是在这天,由美子通过银行的海外业务,从张海域公司的账户上直接提取了五十万现金。

张海城以为可能是由美子母亲的手术出了什么变故,临时需要一些钱,张海城相信由美子会给他解释的。没承想,由美子的电话此后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张海城一直等待由美子的电话,可是一个月过去了,由美子仍然了无音信。张海城开始着急了,他决定尽快去趟日本,可是签证还没办下来,他的公司却陷入了危机。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由于这段时间张海城无心关注公司的事情,他的对手趁机挖走了技术部经理,这也意味着他的技术秘密被直接套走。另外,因为财务经理由美子不在,财务审批没有人把关,技术部经理临走之前卷走了一笔巨额公款,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张海城也无计可施。

一连串的打击,让张海城无喘息之力,公司虽遭遇重挫,可是他的心思还是放在由美子那里,他常常魂不守舍。很多老员工和好朋友都劝他说:“凡事有个轻重缓急,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让公司度过这个难关。”张海城却说:“对于我而言,由美子比什么都重要。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张海城决定采取转让大部分股权的方式将自己的公司处理出去,这样就意味着他放弃了公司的决定权,而成为一位股东。由于被公司变更和办理签证等事拖住,直到2008年6月23日,张海城才踏上前往日本的飞机。到达日本后,他直奔由美子的家。开门的却是一位陌生的中年妇女,她告诉张海城,她两个月前从一对老年夫妻手上买下了一套房子。张海城追问这对老年夫妻的下落,对方告诉他“不知道”。

第12篇、爱情故事会盲打的作家

1.面对死神的邀请

那天早晨,做了一夜噩梦的梅傲天睁开眼睛时,终于发觉眼前那仅存的一丝光明也消失了。他顿悟:自己已进入一个永远的黑夜。但他没像一年前刚发病时那样绝望那样狂躁,而是格外冷静地把妻子苏小莺叫到身边,把这个终于到来的噩耗告诉了她。

妻子使劲用上牙咬着下唇,才克制住在喉头涌动的悲声,她一边抹着哗哗流下的眼泪,一边尽量用最平和的声音来安慰丈夫:“傲天,你别怕。大夫说了,他们有办法治愈这眼疾的!”

丈夫点点头,嘴角边浮出一丝苦笑。眼睛是在这一年中逐渐地失明的,他早有心理准备,所以他已不再紧张。现在,他反担忧爱妻会因此大为恐惧。为此,他从容不迫地笑着对小莺说:“别怕,我能盲打呢。”

“是的是的,反正你可以坐在家中‘做鞋’的嘛。”苏小莺抹着眼泪强颜欢笑道。

梅傲天听了也忍不住笑了。他是作协的专业作家,可笑的是不少人并不知道作家是何职业,东邻沈老太就曾把傲天误解为坐在家里做鞋的鞋匠。为此,逗得他们夫妇笑了几天。

苏小莺手忙脚乱地帮助丈夫梳洗完毕,给他冲了一杯浓浓的绿茶,将他安顿在电脑的转椅上坐定,再在旁边摆上一根拐杖后,这才匆匆忙忙地上班去。

门锁在梅傲天身后“咔嗒”响了一下锁上了。面对眼前永无穷尽的黑暗,他无声地哭了。毕竟是刚三十出头的人呀,他怎甘心就这样进入另一个世界?一年前,妻子陪同他去医院对他的经常性头痛做了全面诊治,诊治的结果是妻子告诉他的:只是神经出了点小问题。但妻子那双红红的眼圈却告诉了他,小莺向他隐瞒了实情。于是,他很快在那个在市医院当医生的同学的嘴中掏出了真情,他患的是不治之症——脑癌!死刑下达的那天,他疯狂了一天,但很快就恢复了理智。他不忍心让妻子一起来承受这令人绝望的恐怖,他和苏小莺才结婚两年,甜蜜的生活还刚开始呢。同时,他要告诉妻子,在妻子眼里,他永远是原来那个争强好胜、充满自信的梅傲天。所以从失明的那天起,他就坚毅地坐到了电脑面前,重又让那“咔咔嗒嗒”的键盘声顽强地持续了起来。

十年的电脑操作,已使梅傲天拥有一手熟练的五笔字形输入法,他无需依仗什么“王旁青头笺五一”等口诀,甚至无需睁眼扫描荧屏与键盘,他就已完全能够凭着条件反射,用盲打的技巧,将汉字输入电脑。所以哪怕眼前永远是一片黑暗(只要不停电),他还是能根据电脑语音的提示从事写作的——尽管生命的丧钟已在他头顶撞响。

作为一名作家,梅傲天对人生、对生命的意义已看得透,所以面对一步步向他逼近的死神,他已不再恐惧。唯一让他深感内疚不安的是他的妻子和秦迪安!

是的,本来小莺是应该和秦迪安成为终生伴侣的。是梅傲天当初硬是不择手段地把小莺从秦迪安的手中夺了过去。这件事,直到梅傲天查出身患绝症的前一天,他都认为自己并没错,因为谁都知道,这世界上,唯有爱情才是最自私的。谁让他当时如此刻骨铭心地爱上苏小莺的呢?!当时,他甚至为自己的胜利而骄傲自豪呢!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就在他还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残酷的人生给了他如此致命的当头棒喝,命运冷酷地向他宣布:是你的总会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永远得不到,哪怕你暂时得到了,那也仅仅是暂时。为此,在痛苦的自责与无尽的内疚的联合鞭挞下,梅傲天大义凛然地作出了痛苦的决定:把小莺送回到秦迪安的身边。

当时,他与秦迪安是中文系5班的同学,而且是全班公认的才子。当时,他俩争先恐后地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着作品,暗中进行着竞争与比赛。就那时,他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音乐系3班的苏小莺。他爱小莺那出水莲荷般的纯清,更爱小莺那莺啭燕呖似的歌喉,他是爱得那么痴迷、那么沉醉、那么不可自拔,以致当他得知秦迪安已先他一步在追求小莺之时,他居然为了自己这撕心裂肺的单相思得以实现,居然使出卑劣的手段,硬把小莺从秦迪安的身边抢到了自己的怀中……

努力克制着对往事的深深歉疚,梅傲天摸索着打开电脑,然后根据电脑语音的提示,一步步地进入操作程序,开始进入盲打。

荧屏上流利地出现了如下几行字:

自传体小说:《第三朵玫瑰》

作者:梅傲天

刚写到这里,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迫使梅傲天不得不停止操作。他从一边椅子上摸起两粒妻子事先放下的药片,和水一起吞了下去。少顷,头痛稍微缓和了些,他又继续盲打,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进入小说的正文:

在我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遭遇了爱情。这是我与我现在的妻子Y之间的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现在,已经永远进入黑暗的我要忏悔了,我要对我的过去进行忏悔,特别是对因为我的这段初恋而产生的极端的自私乃至卑鄙的手段进行忏悔。同时,我更想恳求得到那位曾经被我的无耻的行径所重重伤害的男同学B的宽恕。

是的,馥郁芬芳、鲜美典雅的玫瑰确是爱情的象征,是爱情的信物。但是,这一连的三朵玫瑰却一度被我化为了自私的妖魔,变成了我手中无比残忍的屠刀。

故事是这样的……

也许写的都是亲身经历,梅傲天写得很顺手,以致小莺下班回家刚推开门,看到的便是他那张阳光般灿烂的笑脸:“夫人,你快来拜读吧,看看我写了一篇多么好的小说。这大概可算是我生平最得意之作呢!”

2.面对一屏的乱码

苏小莺被梅傲天的情绪感染了,情不自禁也露出了笑容:“好哇,奇文共欣赏。那就仍让我来当你的第一个读者吧。”说着,她等不及放下肩上的挎包,就来到了傲天的电脑前。

然而,面对荧屏,小莺一脸疑惑:“怎么就这些?”因为苏小莺看到的只是几段开头的文字,接下来,荧屏上都是些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符号。这些符号,应该是电脑发生故障时才可能出现的。

“什么就这些呀?”梅傲天急得叫了起来,“我打了整整一天,这篇小说至少也有几千字呢。你再往下拉呀!”

可是,不用再往下拉,苏小莺也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事:一定是在傲天刚打下个开头的时候,电脑出了毛病,把他辛辛苦苦输入的文字都变成了一屏乱码。

苏小莺不无怜爱地望着丈夫,泪水涌出了眼眶。她真想抱着傲天放声痛哭上一场,但她不会这样做。她知道如果她这样做,就等于往傲天正在流血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末。她不忍心让已对生活重新鼓起信心的傲天重又跌回绝望的深渊。

第13篇、爱情故事忽略的味道,有些难过

我又要离家出差一周,因是中午的飞机,上午就在家做作业。

早上送斗斗上班出门进电梯时,他忽然转身紧紧地抱住我并左右亲着我的脸,我也努力地回应着。再次送他进了电梯,却又跑出来,再抱了一下我,还呢呢地叮嘱:一切要小心,记得带手机数据线!自我上周五有大半天因手机没电,脱离了他认为安全的范围,他特别着急。平时周五,若有朋友找他搞节目,他一定会应允前往参加!但当打我N次手机无果时,他一口拒绝了朋友的邀请,他后来跟我说:“虽然知道你的手机没电,但我还是做什么都心神不定!”

我的工作永远是这样忙,有时,我也会很怀疑自己,有必要如此拼吗?我是否忽略了斗斗的感受?这个宠爱着十几年的男人,在他的世界里,总是我和猪崽,很少有他自己,花每十元钱,都是想着给我们买什么,吃什么好吃的,他自己不舍得,有时我为他选一些好的品牌个人用品,他总是笑着说:“不用,我用那么好做什么?你自己多买点!”

在这半年,我很少与他一起用车,他就自己经常乘坐公交或地铁上下班,我知道他是为了省钱。昨天我与他开车出去,我笑笑问他,你现在每个月油钱可能都不用一千元了吧?他知道我想说什么,他笑说:“一个人坐公交车也很方便的,还环保,没必要开车。”我直接告诉他说:“我不舍你天气这么热还坐公交,家里也不缺这点钱,对吧?”

他笑笑,没回我话。可是我心里在那一瞬有点百感集,他对我十年如一日的好,对我从未有要求,从不抱怨!而我呢,我在做什么呢?我在近乎挥霍着他对我的宽容,就是一句喜欢忙碌有挑战的工作,就将他放在后面了。

他一直在理解我宠爱我,可我真的有想过他的需求吗?他累吗,他快乐吗?忽然,觉得自己很自私,好难过。

第14篇、爱情故事房车里的爱情,90后高纯度之恋

爱旅游的女孩

任清扬,1986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父亲经营一家鞋厂,每次出差,他都会在当地买份礼物给任清扬,这让小清扬对远方充满了幻想。十几岁后,只要寒暑假,父亲便会带着小清扬一起出差。就这样,她爱上了旅行。

2006年9月,任清扬考上浙江大学外贸专业。那年国庆节,她留在学校,打算利用假期好好逛一逛杭州。情侣路上,任清扬拿着傻瓜相机找路人帮她拍照,一个男孩突然走到她面前,霸道地拿走了她手中的相机。光天化日竟敢抢东西!任清扬急忙去追赶,男孩却举起相机对着她“咔嚓咔嚓”拍了起来,并笑着说:“任清扬,我给你当导游!”

看她一头雾水,男孩憨憨一笑说:“开学那天我还帮你提过行李,不记得了?我叫李健!是建筑系的学生啊。”他说笑时,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儿。

任清扬记起来了,开学那天,她拉着沉重的行李箱去报到,当时,确实有个高高的,皮肤黝黑的男生帮她把箱子搬到寝室。原来,他就是李健!

那天,李健带她游完了杭州所有景点,在西湖时,他把相机交给游人,要与任清扬合照。他将胳膊搭在任清扬的肩上,她吓得往一旁躲。李健还是笑,但眼里尽是真诚,说:“别怕,我也紧张。我也是第一次搂女生,不骗你!”一句话让任清扬笑了起来。

第二天,任清扬拉开寝室窗帘,一眼看见李健坐在林荫道上。一见到她,李健便说:“今天我们去苏堤啊!”原来,他很早就跑到了女生寝室楼下,等她起床后一起去游玩。这时,李健毫不遮掩地说:“我喜欢你。我是本地人,给你当导游吧。”

其实,通过昨天的交往,任清扬对他也充满了好感。在公交车上,他让自己站在角落,一双结实的臂膀为她圈出一个小小的空间,让她感到安全和自在。只是这告白来得太突然了。她羞红了脸,答应和他一起去苏堤。

就这样,任清扬和李健经常结伴出游。为了省钱,每次出远门,他们都只在酒店开一间房。李健每次都打地铺,绝对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为了赚旅行的钱,李建也常带着任清扬到学校图书馆打工,甚至去食堂洗盘子。4年间,他们已经把整个杭州乃至周边城市都游遍了。

都说旅行中最能看出男人的品质。李建的豪放不羁,热情大方令她心仪;而他的不张扬,不轻狂又让她觉得踏实。毕业前夕,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

爱上路的感觉

2008年7月,任清扬和李健毕业了,李健在杭州一家建筑公司当了建筑师,而任清扬则进了外企。尽管两人工作很忙,但每个月,他俩都会将休息日凑在一起去杭州周边转转。一年内,他们不仅游历了南京,还去了桂林、庐山等地。

随着工作的繁忙,两人旅游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因为两人各自租房住,每月他们除去开支,所剩无几。一天,望着存折上少得可怜的数额,和电脑上他们写的那丰富多彩的旅行计划,李健认真地问任清扬:“买套房平平淡淡过日子,背上包浪迹天涯四处旅游,你选哪种?”几乎毫不思考,任清扬说,“我可以没自己的房子住,但却不能过没有背起行囊行走的日子。我们才23岁,应该在年轻时,将世界走遍,这样老了才不会后悔啊。”一席话,让李健连连点头。

2011年以来,因为繁忙的工作一直加班,两人见面时间都少,更别提旅行了。没有完整的周末,让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常因一两句话而大吵一番,吵久了哭伤了,彼此都觉得爱情在一步步走远。

5月,终于有了5天的休息时间,他们决定一起去李健姑妈所在的浙江温岭的松门镇游玩。这本是无意的一次散心,却改变了他们之后的生活轨迹。

只呆了2天,两人便爱上了小镇的悠闲。松门镇三面临海,每个黄昏和清晨,任清扬和李健都可以牵手在沙滩上行走,守望日出日落。虽然没有了城市的繁华,这份宁静却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纯粹与甜蜜。两人静心审视爱情,原来它没有远去,只是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蒙上了灰尘。几乎是同时,他们打算留在松门镇生活。

6月,两人决定用2人的积蓄在松门镇开家小客栈。而这个月,在双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两人订婚了。订婚后,两人又开始了定期旅行的生活。每次旅行,两人都尽情享受着那份快乐。李健有些担忧地说:“有了点钱都拿去旅游了,我们真的要成为无房族了。”任清扬把头一仰说:“我们还年轻,怕什么!”

然而,不久后,任清扬参加了表姐的婚礼,当她看到表姐装修得美仑美奂的新家时,不禁羡慕起来。她第一次开始怀疑,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不是个错误。

那个黄昏,被这个想法折磨得痛苦不堪的任清扬独自来到海边散步。月亮升起时,李健找到她。踩着柔软的沙,李健说:“扬扬,我也热爱旅行。但只要你开口,说想早日安定下来,我愿从现在开始存钱,为你买一套房。我希望你明白,无论你选择哪种生活,我都会陪你走到最后。”任清扬把头埋在他的胸前,却无语。因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

任清扬想通了,每个人追求的生活不同,有的人追求在自己的房子里踏实生活,而自己则追求能定期和恋人一起上路,共享各地不同的风景和那份自由的心境。

第15篇、爱情故事多说一句爱你

风和日丽的午后,我和妻子散步到广场,坐在广场上悠闲地看别人放风筝。

一对青年学生的风筝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只大大的蝴蝶风筝擎在女孩子的手里,男孩手中扯着丝线迎风前跑,蝴蝶风筝就摇摇摆摆地上了天,当风筝飞到半空中的时候,三只小蝴蝶突然从大蝴蝶身上掉落,上面写着三个大字“我”“爱”“你”,随着微风在天空滑翔飘飞。

女孩子奔跑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她的眼眸湿润了,或许,这三个字男孩已经对她说过许多遍了,但是男孩如此劳心费神的安排,只为再重复一句她已听过多遍的话语,她怎么能不深受感动?女孩流着泪水向男孩跑去,不顾周围那么多人紧紧地抱住了男孩子。

我突然感觉眼睛湿湿的,生怕妻子看出来,连忙把头扭向了一边。在成年人的眼里,他们的举动或许是一种肤浅和幼稚,他们还那么年轻,年轻得对生活的艰辛一无所知,或许,他们并不明白在现实面前爱情是多么奢侈的东西,然则,这一刻的爱意已够铭记一生。

许多年前,仍是学生的我也和那个年轻的男孩一样,对着心爱的人有说不完的“我爱你”。一次她过生日,囊中羞涩的我没钱给心爱的人买精美的礼物,冥思苦想后,买来一张大大的白纸和一瓶墨水,将墨水均匀地涂在脚底板,然后在白纸上踩出一个一个脚印,折腾了一个上午终于用脚印拼出了三个大大的“我爱你”。当我把这张白纸送给她——现在站在身旁的我的妻的时候,她也和广场上那个小女孩一样,旁若无人地抱着我感动泪流。

此时,我才发现已经好长好长时间没有对妻子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了。在忙碌的生活中,我忙碌得忘记了跟自己心爱的人说出自己的爱,哪怕一个字也吝惜出口,而习惯于用各种各样的名贵礼物或者金钱来表达自己的爱意。而每一次送她名贵的衣服、鞋子、首饰,甚至房子车子,她只是表情平淡一笑而过。

回首我们的学生时代,为什么一句“我爱你”,就能让心爱的人欣喜若狂?

是不是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情?是不是人越长大感动就会越少?我想不是的,只是我们忽视了向心爱的人说出心底的爱而已。

扭过头去,妻子的目光已经从放风筝的那一对青年学生身上移到了我的脸上,她期待地看着我。我认真地看着她,轻轻吐出了三个字:“我爱你!”

我看到她震动了一下,继而伸出手来,紧紧地挽住了我的胳膊,紧紧地!仿佛又回到了青涩的学生时代。

因此,在你送你心爱的人礼物的时候,在她为你做饭洗衣的时候,在两个人亲密的时候,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要吝于对她说出你的爱,这比任何礼物都要来得珍贵,来得令人感动!

第16篇、爱情故事别再减了

银杏小区有四个露天的乒乓球台子,每到周末便有很多人争抢位置,但是,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球霸”肥丫。只要她一来,很多人会自动让出位置,因为没有人能打得过她。

这天,小区新搬来一位敦实的小伙子杜浩,见这里很热闹就过来围观,发现这个女孩盛气凌人,不但霸气地把一个个对手轻易就打下台,还说着风凉话,就挤进来说:“喂,没想到你这种身材还能打球,佩服。我能和你打一次吗?”

的确,肥丫的体重189斤,这样肥硕的身材打起乒乓球来却十分灵活。此刻,肥丫正愁没有对手,看见杜浩挤进来,有些发怒,还没有谁敢直指她的身材呢,她不屑地挥了下球拍道:“随便。”

看她这样蔑视,杜浩拿起球拍道:“哦,同意你随随便便地输!”

听着不是味儿,肥丫一撇嘴:“只要两分钟我就让你找不着北!发球!”

围观的人开始起哄,可是仅一会工夫就安静了,谁都看得出,肥丫出现败势,被对方诡异的球路调动肥胖的身体忽来飘去,对方打的净是些擦边球,让肥丫多次判断失误!这还不算,她发现杜浩的球都是绵软无力,可一落到她的球拍上就变成了飞速旋转而侧弹……

第一局,肥丫输了!第二局,她也输了!第三局……

一直打到天快黑了,肥丫一次也没赢过,而且香汗淋漓,长发散乱地贴在额头上,傻傻地边看着杜浩边大口喘气。杜浩“啪”地把球拍扔在台上,转过身,冲大伙说:“北呢?北在哪儿?”

在一阵哄笑声中,杜浩晃着膀子刚要离开,只听一个妇女在一栋楼上喊:“娇燕,回来吃饭啦!”

杜浩闻听回过头:“娇燕?这名字白瞎了……”没说完就大笑着钻出人群。

肥丫咬着银牙,怒目盯着杜浩的背影,眼泪悄悄湿润了她的眼眶。

自从被羞辱这半个月来,球台前再没有出现过肥丫的身影。因为她在健身会所请了一个颇有名望的私人教练,在家不停苦练……

又是一个双休日,一大早球台前插着一个纸牌:姓杜的,十点钟,不见不散!

很多人都知道肥丫要来报仇了,都不约而同来围观,杜浩自然没有当回事儿,吊儿郎当地晃到台前……

酣战两个钟头,肥丫输得很惨,几次甚至连对方发球都接不住,球落到她的拍上瞬间斜刺里崩开,无论怎样卸力都无济于事。杜浩的战术往往都是她对付别人的招数,可运用到她身上却无法化解,肥丫百思不得其解!

临走,杜浩伸出一个指头:“你只要赢我一次,就算我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再次被侮辱,她杀杜浩的心都有,回家后偷偷大哭了一场!

事后,肥丫把杜浩的技术跟教练沟通后,教练开始针对性地训练起她来……

又是半个月,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再次聚到台前,肥丫加了一项赌注:“如果这次你输了,你就要躺在台上,让我坐在你身上两分钟并拍照,敢吗?”

杜浩明显犹豫了,他没想到这个胖妞这样恶毒,当初他只为教训她一下,把她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别再恶意侮辱他人,谁知道这个胖妞提出这样苛刻的条件?真要被她的肥屁股坐下去不死还有好哇!再说那是女人的屁股,以后还怎么抬头见人啊?况且最近他赢胖妞越来越吃力了,已经没有完全的把握了。如果怯场不答应,一样被小区的人当做笑料,被当做占了女孩的便宜后就输不起了……

杜浩躲闪着她的视线:“那……我赢了呢?”肥丫斩钉截铁:“随你提出任何条件!”

围观人群中发出嘘声,这里面包涵的内容可广泛了,看来肥丫今天是志在必得,或者是破釜沉舟,这下有好戏看了。

退路已经没了,杜浩挠着头皮,心虚地应了下来。决战拉开了帷幕……

第一局,杜浩没输。第二局,肥丫没赢。第三局,杜浩出现了失误,输了……人们瞪大了眼睛。

杜浩脸彻底红了:“我给你钱吧。”肥丫哼了一声:“我不缺钱!”人们有些骚动了,起哄让肥丫不答应。

“那我请你吃饭吧。”“不行!”

杜浩提出了好多条件,可肥丫就是断然挡回,死死地盯着他看。僵持了一会,肥丫提出,不让坐在他身上拍照也行,脱光了在小区裸跑一圈!这个条件杜浩怎么可能答应?言辞激烈起来。

这下,杜浩的还嘴勾起了肥丫连日来的新仇旧恨,她犀利地责骂着杜浩,时而坐到台子上破骂,时而掐腰指点杜浩面门……场面持续了近20分钟,杜浩被激怒了,见她毫无缓解的意思,并且愈骂愈烈,大喝一声:“闭嘴!给我闭嘴!否则我不客气!”

肥丫从台上蹦下来,凑到他跟前:“就不闭嘴,怎样?打我啊?你敢动手吗?来呀?”

咄咄逼人的气势,甚至她的呼吸都喷到了杜浩的脸上,忍无可忍的杜浩扬起巴掌……

肥丫恶狠狠看着高空那只手:“落下来呀!落下来我就立刻闭嘴!不敢啦?让我闭嘴的最好方法就是你立刻躺到台子上,孬种!言而无信的窝囊废!”

杜浩火了,逼视着她:“我还有办法让你闭嘴!”说着,他一把揽过肥丫的脖子用嘴堵住了她的嘴……

十秒钟的静止,肥丫浑身僵硬,等反应过来想挣扎,杜浩已经松开了手。肥丫看了他半天,脸顿时涨红了,最后他指着杜浩喊:“你、你、你……我死都不会放过你!”她擦着嘴转身就跑。

杜浩在后面喊:“知道你为什么不能赢我吗?因为我们都是同一个教练。”

肥丫找到她的私人教练,教练告诉她:“杜浩知道你早上跑步、晚间苦练球技,他有些心疼你,才输给你的……”

肥丫转过身,偷偷地舔了下嘴唇。

几天后,杜浩搬离了那个小区,球台上再也没有出现过两人的身影。

这天,在一个明星公益演出广场,杜浩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意外地碰到了肥丫。她正因踮起脚尖也看不到演员而焦急,突然看见杜浩,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傻在那里。

一对情侣在旁边,男孩抱起女孩在观看。杜浩对肥丫说:“娇燕,我还欠你一个赌注,我现在还给你吧。”

肥丫一愣,她是第一次听见杜浩这样称呼她,她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要抱着她看演出,她一时语塞,因为台上有个明星是她的偶像,看不见的话会遗憾的。

杜浩见她没有说话,就蹲在她面前示意她坐到他肩膀上。难为情的肥丫有些感动,但看到他虽敦实,但自己的体重他怎么可能承受得住呢?

看她站着不动,杜浩转到她身后抓住她,胳膊肩膀抵住她臀部,一挺身站了起来,羡慕得旁边那对情侣也效仿,可屡试屡败,男孩被女孩一顿数落。

肥丫那个偶像明星从上台到下台足有15分钟,可肥丫大脑一片空白,没看也没听,一个男人在自己屁股底下,她早已经晕了,哪有心思看演出?直到被放下来,肥丫才清醒,脸如红云。

两人在人群中静默好久,肥丫低着头问:“你哪来的力气?”

杜浩笑了:“感到吃惊吗?我13岁练举重,已经十多年了,能举起两个你!”看肥丫张着嘴瞪着他,他说道:“你已经瘦了,你没发觉吗?告诉你……”

原来,肥丫想减肥一直无果,干脆放弃,我行我素,吃喝完全放开了。她的减肥老师和杜浩是朋友,杜浩听说朋友为一个学员减肥失败而苦恼,自告奋勇说可以通过体力锻炼削减脂肪。杜浩曾经也是个胖子,就是通过这个方式减肥成功的。为了帮朋友,他来到了小区……

之后,他发现娇燕和别人大不相同,她看似臃肿,但动作并不笨拙,而是十分灵活,和躯体形成强烈反差。碍于初衷,他击败了娇燕,潜移默化逼迫她加强各种体能训练。谁都知道,任何一种体育项目,都可以通过多元化的体能锻炼来达到目的。他知道娇燕是个好胜心十分强烈的女孩,不甘低头,一定会极力尝试各种运动,谁知肥丫竟然请来会所里杜浩的乒乓球教练,这下可帮了杜浩大忙……

可是后来,杜浩发现肥丫很自卑,在大家面前一副对身材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做梦都想苗条起来,为此,她连男友都没交过。所以每次训练,肥丫对自己都很残酷,其训练强度几乎和正规运动员相匹敌,教练及时通知了杜浩,杜浩很心疼,他这时候才知道,这样的女孩根本没必要减肥,她是最可爱最美丽的……

听完这些,娇燕想哭了:“我真的瘦了吗?”杜浩二话不说,和她一起到商场找免费体重秤去了。

在商场二楼转了一会,娇燕惊喜地看到地上摆着一个体重秤,连忙跑过去,立刻踏了上去称:159斤!

娇燕强忍着眼泪道:“不到两个月,我减掉30斤啊。谢谢你,我瘦了……”她扑过去搂着杜浩的脖子哭了。

杜浩扳过她的肩膀:“别再减了,在我眼里你最美!!”娇燕的心跳个不停,可还是疑惑地问:“为什么不再锻炼?你不愿再帮我了?”杜浩逼近她说:“闭嘴!你要还坚持那样残忍的锻炼,信不信我再跟你耍一次无赖?”

娇燕想起那次强吻,她连忙捂住嘴后退一步,可看到杜浩还在接近,她渐渐把手移开了……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情陷阱:天涯海角伸出一只自救的手

情财双骗

心狠男人设下“生死骗局”

现年44岁的徐景辉系湖南湘潭人,初中毕业后他从打工仔开始,做过多家公司的老板,他性情粗暴且特爱面子,尽管赚了不少钱,但花销排场很大,而且又喜欢上赌博,很快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输个精光。5年前,前妻由于看不惯他张扬的赌徒性格与他离了婚。离婚后,两个子女均归他抚养。

妻子的离去对他有所触动,徐景辉张扬的性格开始有所收敛。几年前,他又与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玻璃厂,玻璃厂效益不错。重新有钱后,他爱虚荣的心火又重新燃起,又被朋友带进了赌场,又将自己的钱赌光,还挪用了工厂的货款,使工厂陷入困境。尽管现实潦倒,但徐景辉是一个不信命的人,他的几起几落使他相信,只要时来运转,他终究会东山再起。

于是,徐景辉向熟人借款,利息许诺给债权人2——3分息,并借到了一笔钱。他开始踌躇满志起来,然而商机不是靠他的信心决定的,由于他投资不慎,被人骗了,投入的数百万元项目产不出优质产品,产品卖不出好价,账务问题就出现了,资金链条也就轰然坍塌。几十名工人的工资、房租、水电等等的开支他无法维持,更无力偿还债务,为此,他几次差点被逼上绝路。

尽管徐景辉债务缠身,但好面子的他仍死撑着充当“土豪”,麻将棋牌室是他常去之地,他打麻将的豪放令身边的人对他是富豪没有丝毫怀疑。徐景辉不仅“有钱”,外表也英俊,于是他常吹嘘自己是个情场老手。“有一个人,你未必能泡到手!”一个朋友不服气地说,“她叫刘玉梅,和你是老乡,是一家外贸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她是个十足的冰美人。”徐景辉不服气地说:“尽管放马过来,还没有我征服不了的女人。”朋友把他的话当真了,2010年上半年,在这位朋友的介绍下,徐景辉与刘玉梅在一家棋牌室认识。

徐景辉在向刘玉梅介绍自己的情况时,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只虚荣地向刘玉梅表白。刘玉梅是离过婚的女人,由于自己的经历特殊,她对感情非常小心。但徐景辉不愧是情场老手,几次相聚,他就真把刘玉梅的心牢牢抓住,使得刘玉梅心甘情愿地当他的小情人。

由于找不到徐景辉,刘玉梅非常生气,自己付出了感情,钱又被骗,于是她无数次打电话催促,还到徐景辉的家中以及工厂门口堵门,让徐景辉烦不胜烦。后来,由于刘玉梅不断追债,而自己又拿不出钱还债,徐景辉于是决定下毒手“摆脱困境”,让刘玉梅销声匿迹。为人奸诈狠心的他设计了好几个死局:一、约她到工厂附近将她做掉,但他否定了这一方案,工厂在市区人多眼杂容易暴露;二、请她喝酒,用酒灌醉她后将她做掉。这一方案也被他否定了,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他觉得不妥;三、他看到了不少电视上播放的杀人细节,有请被害人外出旅游的,便想到请刘玉梅去旅游,途中设计陷阱,让她自然死亡,这样即便有责任,风险也相对减少。左思右想后,徐景辉最终确定采用这一方案。方案设计好后,他把谋杀目的地瞄准了海南。

海口赴约

爱情之旅步步危情杀机无限

尽管刘玉梅不停地向徐景辉索要欠款,但他对靓丽的刘玉梅仍心存念想,不得已不会走谋害刘玉梅这条路,真正促使他要谋害刘玉梅的是另一件事。

2013年11月6日,徐景辉的一个朋友对他说,刘玉梅可能另有情人了,他曾经多次看到刘玉梅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进出其家门。徐景辉一开始不信,他多次追问刘玉梅,而刘玉梅每次都回答得含糊不清。后来,经过跟踪观察,徐景辉的怀疑得到了证实,刘玉梅的确另有情人。徐景辉此时已是离婚之身,与刘玉梅相处后感觉很不错,他想如果相处下去感觉还行的话就干脆娶了她,但明确知道刘玉梅另有情人后,他心情非常糟糕,想到自己的情人背着自己也找了情人,他顿感自尊受挫,这也激活了他杀害刘玉梅的决心。

当天晚上8时,刘玉梅乘坐湖南到海口的班机到达海口市,徐景辉到机场接到刘玉梅后直接带她回到宾馆住处。一路上,徐景辉向刘玉梅吹嘘他是如何如何通过朋友融到资产的,刘玉梅听得非常高兴,仿佛那没抱希望的10万块钱又回到了自己的腰包。当天晚上,他们度过了情感危机以来的第一次欢愉。第二天,徐景辉开始实施他的谋杀旅行的第二个步骤:带刘玉梅到三亚海边玩耍,意图在海边让她遇害。

由于刘玉梅从来没有到过三亚,一路上,她早已被海南满眼春光所陶醉,所以对三亚之旅充满了期待。在鹿回头风景区,刘玉梅心情舒畅地登山游玩,在山顶上,她放声高喊,她成了此时最幸福的人。然而,危险在她身边她却一点也没察觉。徐景辉趁刘玉梅忘乎所以之时,借故步履不稳,将身子撞向刘玉梅,令徐景辉没想到的是,刘玉梅的反应非常敏捷,情急之际,她抓住了身边的一棵树枝,将身子反弹回来。望着脚底下深不可测的陡坡,刘玉梅流了一身的冷汗,但她却完全没有想到是徐景辉在谋害她,只说了声“吓死人了”。这一次下手没成功,徐景辉立即实施第三步,将刘玉梅引向海边后再伺机下手。

于是他对刘玉梅说,山上太危险,不玩了,不如到海边赶海去。刘玉梅不知是计,随他到了三亚蜈支洲岛。蜈支洲岛是海南著名的旅游胜地,海天一色,非常适合情人旅游。徐景辉在带刘玉梅坐游船入岛期间,他想借故将刘玉梅撞入海里,但他没想到,帮他们划船的船夫非常有经验,由于当天风大浪大,船夫不准游客随便进出船舱,他的阴谋又没得以实现。

在三亚,徐景辉没能实现他的阴谋,他就把刘玉梅带回海口,他对刘玉梅说,海口的万绿园很好玩,刘玉梅也没到过万绿园,于是同意他的建议。令刘玉梅没想到的是,在万绿园的海边和礁石附近游玩期间,徐景辉佯装站不稳时不时碰撞刘玉梅,有意将她碰撞掉落海里。由于有鹿回头之险,再加上万绿园的遭遇,刘玉梅已经感觉到徐景辉有不轨之意,于是每次碰撞都被她躲闪而过。多次不轨阴谋流产之后,徐景辉决定下重手除掉刘玉梅。

这是海口一条很偏僻的小巷,东侧是金景湾职工食堂,中午下班时间,食堂内空无一人;西侧是一个工地的围墙,工地内没人居住;窨井前方数十米处有一个幼儿园,还有民宅;后方的小巷入口处有两家铺面,距离案发地点百余米。小巷的西侧还停着几辆汽车,中午途经这里的路人和车辆很少,十分安静。

看完作案地点后,徐景辉又返回理发店,晚上七点左右刘玉梅做发型结束后,天空开始下着小雨,徐景辉便打着雨伞带着刘玉梅步行经过这条小巷,他借助雨伞挡住刘玉梅的视线,随后两人一路小跑,当刘玉梅跑到徐景辉设计好的“纸板陷井”上时,一脚踩空,她的上半身卡在井口,就在此时,徐景辉慌忙将刘玉梅连人带伞摁入井里,随即将井盖死死盖上,并在附近又找来一块木板再次盖上。为了确保刘玉梅没有生还之机,他蹲守在窨井旁边等了好久。

惊魂三天

女白领历经生死虎口脱险

再说刘玉梅掉下窨井后,拽着雨伞掉到井底,污水很臭,还喝了几口。她以为自己完蛋了,就拼命向上划。幸好在污水中间有一段管子,刘玉梅踩了上去,把头仰出了水面。正在刘玉梅庆幸自己没有死时,突然听到徐景辉在井口外走来走去。她赶紧屏住气,一点声音都不出,躲藏在井底拐弯的地方装死。见刘玉梅一直没发出声音,不久后,徐景辉就离开了。

刘玉梅心想要保存体力,一定要活下来,正好有根管子救了她,她就一定有办法出去。刘玉梅在井底提醒自己保持头脑清醒,不能就这样放弃。第一天晚上,刘玉梅没有睡过一觉,睁大眼睛看着黑暗的四周。由于刘玉梅的手机被拿走,她不清楚时间过去了多久。估计是晚上十二点左右,徐景辉又来了,他把井盖掀开,探头看了一下井里黑漆漆的,“砰”的一声,又把井盖盖上走了。

经过了一个黑夜,终于迎来了白天,刘玉梅以为徐景辉不会再回来了,就开始想办法出井逃命。“救命呀,救命呀,救命呀,哪个好心人路过,井下掉了一个人。”刘玉梅仰着头,拼命朝井外喊,可是一点用都没有,尽管上面人来人往,但都没有人回应。落井时,刘玉梅衣服口袋里还有五百块钱,都是一百一张的,她就取出两张,缠在雨伞的杆子上,使劲往井盖上面的孔塞去。刘玉梅想这样把钱顶出去后,像旗子一样晃动会有人看到。她反复试了好几次,才把钱塞了出去,而后就一直摇着,没有力气了,杆子掉下后她又再次举起。

就在这时,她感觉井口外有人,便开始使劲呼喊救命。不过透过井盖的小孔,一个人影投进井里。刘玉梅很惊讶,那个身影很像徐景辉但又不是他,紧接着就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嘿,你看还有这个东西。”于是,他们把钱取走,杆子也被他们挤掉到井底。就这样,刘玉梅熬过了第二个夜晚。第三天早上她还是清醒的,心想一定要想出办法,不然时间拖得越久自己越没有体力,体力透支后她就算想到办法也爬不出去了。此时,她发现井口边有一根管子,但距离很高她摸不到。刘玉梅就把上身的衣服脱掉,只穿着内衣。然后把衣服和雨伞布打结,做成一个绳梯,想靠这个爬出井去。

可挨到下午的时候,又饿又累的刘玉梅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开始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睡了一会儿后,刘玉梅从晕迷中醒来,发现本来漂走的绳子又漂了回来,此时她又燃起了求生的欲望,为了恢复体力,她就用舌头舔井壁补充点水分。她把绳子甩上井口边的管子,抓紧绳子,使尽全身力气爬上去,使劲把井盖推开,伸出一只手拼命摇晃。

这时,一对姐妹经过这边,看到窨井口突然伸出一只摇动的手,并有声音从窨井传出向她们呼救,被吓坏了的姐妹俩当即呼喊赶紧报警。陆续地有人围了过来,一个男子伸出手,让刘玉梅抓住,另一个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使劲把她拉了出来。

经口口相传,这起借钱人被谋害的案件在海南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市民说,这是令人防不胜防的最阴毒杀人案。根据刘玉梅的报案描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随即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龙华警方将此案立为故意杀人未遂案件,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一开始,徐景辉否认谋害刘玉梅。但是,警方拿出了一段记录案发现场的视频证据最终让徐景辉低头认罪。经审讯,徐景辉对自己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指出,案发后,徐景辉认为刘玉梅不可能再有生还的希望了,于是回到刘玉梅在海口灵山镇的旅馆住处,将两张欠条全部销毁,然后于第二天上午8时飞回长沙。

第18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傻孩子

恋爱,结婚,一切水到渠成。在合适的季节相遇,又在合适的季节里将那份爱情演变成了婚姻。

围城里柔情缱绻,事业上比翼齐飞,是他渴望的最佳生活状态。他以为,他们会有。可婚后不久,他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与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女人相差实在太远。事业上的比翼齐飞倒是有了,她工作起来雷厉风行绝不输须眉,可在他们的爱情里,他想要的浪漫情调,她竟无半点。

最初吸引他的那一头漂亮长发,婚后就草草剪掉了,理由是每天要打理,会浪费她很多时间;他要去出差,她千叮咛万嘱咐生怕他会有什么闪失,连他要去见什么人穿什么衣服都一一为他安排好;她生日,他送她两张音乐会头等票,她只匆匆瞟了一眼,就说,你这个傻孩子,不知道赚钱多辛苦啊……她比他大三岁,他一直是她眼里的“傻孩子”,她依照自己的喜好安排他的衣食住行,却从来不曾用心体会一下他的感受。

离婚是他提出来的。对他的这个要求,她并没有表示出太多惊奇。似乎就连这场离婚,也是在她的预料掌控之中。但她要他满足她一个要求,就是在离婚之前,陪她到西藏去做最后一次旅行。

他自然很痛快地答应。

西藏澄澈湛蓝的天空,广袤无垠的高原风光,很快就让他们忘记了此行的最初目的。她一路上又是笑又是跳,在他的镜头前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由着他拍。他的手,就有一点莫名的抖。他不知道,是她忘记了这将是他们爱情路上最后一次旅行,还是这样的现实根本就不曾伤到她的筋骨。

那片沼泽地,是他们与旅行团走失后遇上的。那时,她走在他的前面,忽然就站住了,脸上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微笑。她轻柔地对走在后面的他说:停一下,我们可能遇上沼泽地了。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血色。

他站住,两腿开始轻轻地打战:怎么办?

没事的,别慌,挑安全的地方,跳着前行。记住,千万别跟我走一条路线。

她开始试着跳,让他也模仿她的动作。

一下,又一下……不消一会儿工夫,他的身上就涔涔地冒出汗来。两条越来越酸软无力的腿开始拼命地抖。有几次,他跳出去,正落在一片松软的泥水坑里。他感觉自己一定是陷进去了,绝望得再也不想动。她就停下,回头冲他伸出两根手指:继续跳,我们马上就要跳出去了。

她的神情让他心安,跟着她继续跳下去……

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那一片沼泽地,算起来不足几百米,他们跳了两个多小时。两个多小时里,那片天空下,只有他和她,像两只滑稽的青蛙,却没有人知道那一刻他心里的恐惧与坚持。

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的脚终于触到了坚硬的土地。那时,两个人已如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是在最后的那一跳之后,她倒下去的,脸色苍白,嘴唇乌紫。他才想起,那天,正是她月事最厉害的一天。

抱住她,他哽咽。大颗的泪就抹了她满脸:没有你,今天,我走不出来了。

她艰难地伸出手,去擦他脸上的泪:傻孩子,别哭。我说过,我们没事的。

傻孩子,对这个称呼,情浓时他喜欢,情淡时他憎恨。可那天,当她轻轻呼出这个名字时,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才发现他愿意当她的“傻孩子”。

爱情里面,常有一个傻孩子,高大伟岸的男子,怀里有个小鸟依人的女人,女人是他的傻孩子;干练能干的女人,怀里有个渴望浪漫又有些生活能力低下的男人,男人是她的傻孩子。一弱一强,那样的爱情也是一种绝妙的搭配。

爱情里的傻孩子,总是能享受到比平常人更多的爱,只是他们自己常常看不到。

第19篇、爱情故事爱,原来在身边

她决定和他离婚。

她再也无法忍受了。他不求上进,只知道打牌。他语言粗俗,简直就是一个混混。他懒得出奇,每次吃饭都要她盛饭,如果不盛,他就不吃。他不讲究个人卫生,不刷牙、不洗脸,每次洗澡都要她大动肝火、费尽口舌。他又抽烟又喝酒,房间里烟雾袅绕、酒气熏天……在她眼里,他几乎一无是处!

她觉得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从谈恋爱开始,他就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也不像别的男人对女朋友温柔体贴,很多时候,他甚至不能够给她一个好脸色!他说话总是那么大声,凶神恶煞的,仿佛在吵架!没有一件事情他是痛快答应的,非要吵到她胸口痛,他才罢休。他喜欢和她斤斤计较,生怕他吃亏似的。他自己不做事还总是嫌她笨手笨脚……也许他们的结合只是人生的一种必然规律,只是为了传宗接代?!

他坐在床头抽烟。抽完一支又一支。终于,他停止抽烟,沙哑地声音说:“扪心自问,这么多年我真的没有爱过你吗?”他的眼神幽怨。

她突然有点疑惑。他真的没有爱过她吗?漆黑的房间里,她开始一遍又一遍梳理往事。

记得恋爱的时候她无意中说她喜欢花,他就在阳台上种满了大盆小盆的花,那金灿灿的太阳花啊,像一片阳光照亮她曾经伤痛的心。

那个多雷的夏季,他总是温柔地把她搂在怀里,不让她受一点惊吓。她也习惯每天晚上枕着他的胳膊入眠。

进城打工的第一个春节,他用他的年终奖为她买了一件天蓝色的呢子大衣,说是天冷了,她没有厚外套。可他也没有厚外套啊!那个冬天,她感觉天都是瓦蓝瓦蓝的,从来没有过的温暖。

她每年过生日的时候,他不是请她和孩子出去吃饭,就是自己动手做一桌丰盛的菜肴为她庆祝。去年妇女节,他竟然请她和她的姐妹一起出去吃了一顿。那时那刻,她的内心真的有一种无言的感动,不是吗?

他们家买的第一部手机是他为她买的,红色的,小巧玲珑。知道她喜欢拍照,家里经济紧张,他就在电视上为他买了一台廉价的照相机。

今年四月的一天,看到他的同事为老婆买首饰,他居然也给她买回一条项链。虽然只是一百来元的仿真货,她也是欣喜若狂。似水的柔情漫过经年的幽怨,她似乎听到窗外有人轻声哼唱浪漫。那个晚上,她是枕着月光入眠的。

就在前几天,知道她的腰疼,他不声不响地买来药送到她办公室。

这就是爱啊!原来爱就在身边!她热泪盈眶。

其实,他也不是她说的那么糟糕,对吗?

曾经让她怦然心动的他的开朗大方、他的乐于助人他依然保存。他有些粗俗的幽默不是曾经带给她单纯的快乐吗?是的,他从不洗碗,但他要买菜做饭啊!虽然没有学过厨师,但他炒菜色香味俱全,让她和孩子垂涎三尺,不是吗?

他也曾经早上六点起床让她教英语字母,也曾经想要努力上进,只是他的文化底子实在太差,根本无济于事啊!

他也有听歌、养花这样高雅爱好的,不是吗?只是家庭琐事让她烦躁,每次放音乐,她都嫌吵,而阳台上那盆茉莉花已经干枯了,她都没有想过浇水。

还记得看电视连续剧《家常菜》的时候,她的鼻子骤然发酸,提笔写了一首小诗:

“ 你就是我的‘家常菜’

不谈文学

甚至与文字有关的话题都可以忽略

你一道活色生香的菜足以让我惊艳

朝霞翩然飞上你非洲人般的脸

一首明丽的小诗在我眉梢翩跹

你爽朗的笑声

一下子将我带回喧嚣的尘世

那些迷茫与孤寂

面对你清亮的眸子纷纷逃离

你给我自由地飞翔

甚至偶尔偏离轨道,不慎践踏你的尊严

你的娇宠一再真实地触摸

心灰意冷地转身你总是不离不弃

是的,他就是她的“家常菜”啊!

离婚之后,就算她真的能够找到那个和她琴瑟和谐,轻吟浅唱的人,就一定适合她吗?婚姻是现实的,只怕到时所有的诗情画意也会灰飞烟灭,只剩下一声叹息吧!

天亮的时候,她抹去眼泪,默默地把离婚协议书撕碎。

第20篇、爱情故事“定制性”相亲,女丝喜嫁大富豪


高档礼服可以定制、整形手术可以定制,可您听说过,婚姻也能定制吗?在这个皇帝女儿也愁嫁的剩女时代,有一个35岁、离异、得过癌症、还带着13岁女儿的资深女丝田小灿,通过“定制”,成功地把自己嫁给了一个身价千万的跨国集团总经理。结婚后,这个“定制女王”不但把自己的小家庭打点得温馨美满,还帮助单身离婚保姆、闺密、女同事都相继找到了好归宿。这些奇迹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给自己的优点定位

1975年出生的北京女田小灿,家境普通,大圆脸,小眼睛,皮肤还挺黑,属于中下之姿。1997年春天,田小灿挺着大肚子出嫁,还没3个月,老公就另有新欢,两人火速离了婚。

一晃十多年过去,田小灿一边带女儿一边给人打工,咬牙硬支撑着,终于当上了年薪丰厚的证券公司客服部经理,女儿田小圆也进了一所私立中学。就在她以为一切都要苦尽甘来的时候,2010年9月单位一次例行体检,医生的诊断书就像一道闪电,把她打得天旋地转:绒毛癌三期,已转移到肺部。回家的路上,田小灿痛不欲生:我死了,女儿怎么办,妈怎么办……万幸,经过几次三番住院化疗,田小灿逃过一劫,但要靠吃药来控制病情。

不过,这段与病魔搏斗的可怕经历让她迅速坚强起来:生命短暂,自己一定不能死,而且要活得精彩,活得幸福!

怎样才算活得幸福呢?田小灿翻来覆去想了几天几夜终于想明白了,那就是弥补生命中最大的遗憾——幸福地再嫁,拥有一个完整而温馨的家庭!她是35,不是135,天天像烂白菜一样窝在家里等死,凭什么?

但和田小灿高昂的斗志作对的,是她明摆着的劣势:“35岁,离异,带一孩儿。这已经算困难户了,我还得过癌症……”一想到这里,田小灿的精神又彻底颓败下来。女儿小圆见妈不高兴了,赶紧拉她出门散心:“妈,咱转转去,我请您吃麦当劳啊!”“就你那俩小钱儿!”被小圆一打岔,田小灿乐了。

大上午的麦当劳里就排起了长龙,母女俩正排着队,两个小太妹连推带搡,公然挤到了她们前面。田小灿请这二人上后边排队去,其中一个转过身来,冷笑一声:“大婶儿,您都这么老了,就甭出来瞎掺和,哪凉快哪待着。”还没等田小灿开口,小圆赶紧护住妈妈:“你们不懂欣赏我妈妈的成熟美,那是你们的品位问题;但是你们插队还出口伤人,这就是品德问题了。阿姨,请自重!”被身材高挑的小圆一声“阿姨”一叫,两个女人在旁人的议论声中落荒而逃。一旁的田小灿大感痛快:我闺女太棒了!

回到家,女儿不经意的三个字一直在田小灿脑海里徘徊:“成熟美”。“我美吗?”田小灿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心头灵光闪现:干吗老盯着缺点瞧呢,也许换个角度看就是优点?皮肤黑,人家外国人还专门跑去晒黑的;眼睛小,小眼睛的女人不容易长鱼尾纹……田小灿越想越开心,这世上的事情本来就都是两面性的,从这一面看凄风苦雨,换个角度兴许就是阳光灿烂呢。咱得赶紧化缺点为优点,好好包装!

但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男人、怎么找,田小灿还拿不定主意。她突然想到一个嫁给德国人的姐们儿辛迪,其貌不扬,可老公巨帅,还对她特好,说不定能给自己一些意见。

田小灿立即请辛迪吃饭,边吃边向她推心置腹地说出愿望。当说到自己想要嫁个好条件男人时,辛迪为她鼓起掌来:“好样的姐们儿,你能有这些想法就成功百分之八十了。”说完,辛迪传授给她一个找老公的“独门秘诀”——定制。

第一步,给自己定好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出得起什么价钱,能换回什么货。

第二步,给对方定好位。这就像是去鱼塘钓鱼,同一个鱼塘,草鱼喜欢在上面,鲤鱼喜欢在下面,想钓鲤鱼就不能用草鱼的饵,也不能把饵投放到鱼塘上面,也就是说,要充分了解自己想要的“鱼”的特性。不喜欢艺术家就别找留长头发的,想找个爱看书的自己就多跑跑图书馆,瞅准了鱼才好下钩子。

第三步简单了,Just do it!甭管是套磁还是逮兔子,把对方制住了,你就成功了。

田小灿一拍巴掌,好,我也给自己定制个好老公!但她不免心里也有些犯嘀咕:就凭这纸上谈兵的三部曲,能谈来个大活人吗?

定制来绝世好老公

回到家,田小灿铺开一张A4纸,开始进行定制老公的重点步骤——把择偶条件具体化:“一、我喜欢成熟稳重的,所以要比我大5到10岁的;二、要接受而且爱我女儿小圆,最好他有个儿子,儿女双全;三、我喜欢旅行,得找个爱玩的,有海外背景的,最好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一下子洋洋洒洒列了十三个条件。

写到纸上一看,田小灿也有些蒙:这年头有钱有生活情趣还知道疼人的男人,怕比三条腿的蛤蟆还少,何况在她面前还有数量庞大的年轻漂亮姑娘,她田小灿何德何能,光定制就能有产品发货给她?天上掉馅饼正好砸到她脑袋上?!

想到这里,她猛地一拍脑袋:不能再自惭形秽了,自己的缺点也能是优点!想到这里,她文思泉涌,写下了这一段话:“如果你把35岁的女人当作绽放的花,如果你把皮肤黝黑看成性感,如果你认为带着孩子是有责任心,如果你把得过癌症理解为对抗生命……”几个“如果”,田小灿就把自己的弱势包装成了优势。她精心选择了好几个针对中年离异人群的网上婚恋社区,开始在“鲤鱼区”推广自己的品牌。很快,一封中英双语的信,在几大征婚网站迅速流传开来。

不仅如此,宅女田小灿还决定全方面提高自己,她一口气报了三个班:瑜伽班、化妆班,还有一个肚皮舞班。光这不够,她还订了两本高端时尚杂志,照着上边写的活动,哪儿热闹往哪儿凑。看话剧、听讲座、开Party,甚至还跟着小圆参加了一次地坛公园的“快闪”。田小灿知道,再怎么给自己找优点,也得有点货真价实的本领才成。

通过“定制”的这段日子,田小灿觉得自己变年轻、也变漂亮了,仿佛“定制”的不止是老公,还“定制”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与此同时,田小灿也开始了应接不暇的相亲生涯——就这么一“定”一“制”之间,上钩的“鲤鱼”竟然纷至沓来!

找回了自信的田小灿,在相亲时就像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男人们在她面前无所遁形——第一号,卖相不佳;第二号,人太木讷;第三号,忒抠门儿了吧……走马灯式的相亲活动不但没让田小灿气馁,反而越相越勇,越相越明白:“定制”这事儿,看起来是定制对象,其实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的过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想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自己?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把这些都整清楚了,再朝着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努力,这不就成了嘛。

第21篇、爱情故事大悲咒

十年前,我去采访石马街一位老太太。

我一定要去台湾找他。采访中,她不停地重复这句话,以至我马上想起死不瞑目这个词,以至我采访结束后多年都被这句话揪着。

这不是小说。这是一种古典主义的现实。

她丈夫的确在台湾,也曾在去台湾后给她写过一封信。在信中,丈夫告诉她回来遥遥无期,不要等我,你另寻幸福。但她认为分别是暂时的,是战争造成的,丈夫一定会回来。她说,他走那天早上,还笑着对她说,你在家,要好好照顾老人,我办完事就回来。

新婚18天,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她40岁时,石马街组织妇女体检时,医生发现她竟仍是处子之身。

上个世纪80年代后,她丈夫与石马街的亲戚屡通音讯,却没有给她任何消息。他对她这种铁铸般的死默,更坚定了她的信念。她要去台湾,要找到他,要问着他。

这无法实现。我想。

老太太满脸网纹,但面目可亲,没有丝毫我想像的怨妇神情。她始终微笑着向我回忆,即使说到断肠处也不落泪,真是坚贞。她家摆设简陋,连电视也没有,卧室的墙上挂着几个木制相框,每个相框里面都是丈夫的照片,都是同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是丈夫寄给石马街的亲戚的,她要了来翻拍、放大的。照片里的人五十多岁的样子,五官端正,戴着黑框眼镜,微胖,没有笑意。

建国后,大嫂、二嫂相继改嫁,公公爹爹婆婆妈妈也都劝过她。她本可以生儿育女,过上热气腾腾的红火日子,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但她不,只是等。

石马街是这县城中一条古老的街,凡住在这条街上的人,多数是县城的原住民。石马街没有马,有一排国槐树,开淡绿色的小花,一边开,一边落,使八月的石马街仿佛总是下着零星小雪。有一个终年咳嗽的老汉,永远穿着黑色的衣服,永远一个人,永远咳嗽着向南一趟,向北一趟,西天的太阳被他的咳嗽一声一声震下去。

除此之外,石马街有一户人家,常播放大悲咒,那招魂似的声音使这里成为一个形散神不散的大千世界。

那纶音佛语一响起,我便叹想,人生何世,为什么这样地缥缈。那老汉,那放大悲咒的人,那老太太如果还在,快90了吧?石马街是一条带发修行的街吗?

四月的一天,一位朋友突然向我爆料:老太太去台湾回来了!

我登时热泪盈眶,同时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百年不遇的重大社会新闻!这将是我采访史上空前绝后的事件!这真是一个让人飙泪的喜剧!

我的脑中立刻出现无穷的问号:

她还活着?

她丈夫也活着?

她怎么去的?她无儿无女,无亲无故,又是风烛残年。

她丈夫成家了没有?

为什么不与她通音讯?

一切都有答案了吗?

她简直是一个传奇。

我简直不敢相信。

于是十年后,我再次来到她家。门开了,一张慈悲的脸马上与十年前我的记忆重合,只是她的笑容深了。

她已经不记得我,但听说我的来意后,马上扯着我的手,叫我:从姑娘。一刹那我觉得仿佛穿上古装,进入了三言二拍。

说起台湾之行,她幸福、喜悦,说自己终于从地狱里走出来了。

年过八旬之后,她感到去日无多,更因病痛缠身、生活不能自理而开始绝望,常对照顾她的邻居说:死了吧!死了吧!死了吧!谁知绝处逢生,今年春天,一位陌生的好心女士帮她圆了梦想,资助并陪同她飞往台北。

她找到他了。出人意料的是,自21岁来到台湾,他竟也从未再娶,一直单身。在台北市北投区他的家中,她看着他,轻声叫着他的名字说:我来看你了。她叫得那么自然、亲密,一如六十多年前。

他愕然。

她笑着,说:我是李玉秀,你的妻子。这些年我都想见到你,我想你呀!她坐向沙发,就像那是她家的沙发。

他拍拍她的胳膊说:没事你走吧,我要吃饭了。

她依旧笑意盈盈地看着他说:我和你一起吃。

她选择性地告诉我他们见面的情形,隐去了他的绝情话。包括他说:我不认识你。包括谈起父母和家乡时,他说:我没有父母,没有家。

这些,她没有说,她只是认真地用她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不止一次地向我还原那个他轻轻拍她胳膊的动作。那个动作,应该是他们结婚后六十多年来唯一的一次肢体接触吧。

我问:你哭了吗?

她说:没哭,我笑着。

他那个家脏得、乱得,比我这个家还乱,一看就是一个人向我说起他的困顿孤苦时,她终于下泪。

采访结束时,老太太问我:你说怪不怪,怎么他也是一个人呢?

我想了想,说:他心里有你,记着你。

她含笑点头,竟有些羞意。

一个没有再娶,一个没有再嫁,这使她百感交集,觉得脸上有光,同时又给她带来希望。她一直活在自己一厢情愿的幻象之中。她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悲剧,不是战争的悲剧,是爱与不爱的悲剧。她不愿意承认,他从没爱过她,而她爱他,心里只有他。她不能理解,同是形影相吊,他的痛苦其实比她更为深重,天涯沦落,家业荒芜,无力衣锦还乡,他早已万念俱灰。于是60年前,她自喜郎君如意,他无奈奉命成婚;60年中,她心心念念,他无影无踪;60年后,她跋山涉水,他拒之千里。

从台湾回来后,邻居都以为她了却心愿,身体和精神会垮了,商量把她送敬老院,但她仿佛活回来了,一扫沉沉暮气,变得神采飞扬,说:我不去敬老院,我要在家等他回来。

第22篇、爱情故事主角叫张小娴的爱情故事

她的名字,在华文爱情小说的市场上就意味着热销;

她的语句,被奉为爱情箴言,道尽关于爱情的一切;

她的人生,精彩而神秘,令人们忍不住好奇心满溢。

800多年前,一个叫元好问的中国词人问出了一个至今仍发人深省的精彩问题: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当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人而异、五花八门。而在如今这个充斥着纷繁诱惑的时代里,婚姻不再是人们唯一的归宿,而爱情也往往或多或少地与物质财富联系在了一起,我们面对这样的问题,是否变得更加举棋不定、犹豫不决、捉摸不透呢?令人欣喜的是,一位富有才情的香港女作家张小娴,用她细腻的文风和动人的字句为我们一层层地揭开了爱情的面纱。

听见爱的召唤

情也是一种欲望

1994年,张小娴因连载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而声名大噪,迅速走红文坛,是继琼瑶、亦舒之后,两岸三地最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家。她写的爱情故事感动了无数读者,她的一句: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广为流传。她一席爱即欲望的论断为我们点开了爱情赤裸裸的现实真相,如今婚姻法的修订以及坐宝马还是骑单车的争论令人深思,对此,张小娴平静地问:你有房子,但是人没有了,你还是很快乐吗?

古往今来,房子的所有权仿佛就意味着安全感,大多数的女人在面对着竞争的压力和生活的挑战时,不得不寄希望于婚姻,渴望其能够为自己提供物质的保障。而在张小娴看来,女人所需要的爱和安全感并不是非得靠男人来给予的,而是可以通过女人们自己的努力来创造和收获。

说出爱的真谛

我不需要帅哥

金庸先生说得极为中肯:关于爱情,你应该问张小娴。但是,关于张小娴的爱情,却很少有人问出答案。这个似乎已经看透爱情的女子却很难被别人看透,她从不接受香港媒体的采访,也极少出现在电视节目上,她低调地写着小说、办着杂志,勤于更新博客、微博,也时常在网上与读者们互动,但是她似乎永远都是在解答别人的爱情问题。在张小娴笔触细腻的文字和难以计数的爱情金句背后,这个写了近20年爱情的女作家自己的爱情故事又是怎样的呢?网络上曾流传着与她的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如出一辙的张小娴的爱情故事,不知名的人还冒名写了所谓的张小娴自传。在访谈中,张小娴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假的!她坦言,小说是完全虚构的创作,或许有些情节和场面是的确她曾经经历过的,但那也是因为作家们已融入创作,难以看清现实与小说中的分野了。

或许,张小娴自己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名叫张小娴,她一向很独立、喜爱运动、也写的一手好作文,她继承了妈妈冷静的性格,也拥有了爸爸的感性气质,更重要的是,她从小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由于父亲是一位英俊潇洒并有些浪荡气息的男人,她深刻明白,自己并不需要一个帅哥,同样也不会爱上一个浪子,因为这两个特点,她都能轻而易举地从父亲身上看到。当被问及她对男人的要求时,她毫不避讳地表示自己对男人的要求都很基本聪明、善良、有才华,但归根到底,爱情,要需要看机遇。

读过爱的变幻

我的初恋是个错误

高中毕业后,在TVB担任编剧的她认为写爱情片段比写打麻将的事更能引起自己的兴趣,就这样写着写着,19岁那年,张小娴,初恋了。在她的青春记忆里,初恋是个错误。那时候,年轻的她以为这个人、这段情就是理想的爱情,但后来,她觉得自己错了。

父亲曾告诉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正是这句话,让张小娴的爱情观蒙上了一层淡淡地悲观情怀。在访谈中,她平静地述说着:爱情,最后都是要分开的。人生的无常就是这样,尽管你今天很幸福,但是两个人之中总有一个会先离去。被她看透的爱情让她成为爱情天后,早早的经济独立不仅让她可以更纯粹地寻找真爱,也让她拥有了更大的写作空间,21岁就独自买房的她认为每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资本,只要有了资本、有了底气,就可以有更多的自由去选择,不需要为任何现实的条件而选择爱情。

写尽爱的味道

我心里住着四个人

这20多年来,有趣的是,许多将张小娴奉为爱情导师的读者拿着她的书去谈恋爱,早已谈成结婚,而她却单身至今。在张小娴的心里,自己从来就不是爱情导师,而爱情唯一的导师即是爱情本身。经历过、感受过、体验过、思考过,才会最终明白最适合自己的人是什么样的、最需要追求的人生是什么样的,当这一切都明了的时候,我们对爱情的理解也就拨云见日了。

在谈及过去的恋情时,她的潇洒令人佩服,一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展现出了面前这个看起来柔弱文静的女子无比强大而坚定的内心。在张小娴的爱情经历中,最令她珍惜的还是那些细微而平常的生活细节,有感动、有浪漫、有欢笑也有泪水,于她而言,最美的爱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最浪漫的事就是长相厮守。

即使岁月已在脸上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痕迹,但那些惹人喜爱的女人心里往往都住着一个3岁的自己。如今仍在恋爱的张小娴告诉我们,她的心里住着一个小孩子、一个老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男人,她用年轻的心态去创作,也用沧桑的神情注视人生。当看透爱情的无常、读懂归宿的多元、享尽人生的酸甜苦辣,或许我们就会明白,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人生还有很多值得我们追寻的东西梦想、事业、信仰等等。

爱情,它不像可乐,刚开始时倾瓶而出,堆积起一杯满满的泡泡,过不了多久,泡泡散去,才发现真正只有半杯。爱情是一杯醇厚的美酒,时间愈长,愈是香气沁人,让人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喝了易醉,不尝又可惜。张小娴不仅是描写爱情的优秀作家,她描写起美食来也是一把好手,她对美食的描述往往能够刺激我们的味蕾,而她对情感世界的描写也常常让我们的神经末梢都不自觉地变得更加敏锐起来。

在她诸多成功的小说和散文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和立场在如今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那就是在现代生活当中,在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爱情和安全感的时候,我们应该明白,这种爱和安全感,并不来源于别人的馈赠,而来源于我们自己的创造

第23篇、爱情故事足迹印在属于你的跑道上

预备开始,她在他曾经跑过,曾经跌倒,曾经成为焦点的跑道上跑过了1000米的距离,趴在地上冲过了终点线。

那时我们初相识

嗨,你的名字是叫简洁吗?

提着大背包小行李,急得满头大汗的简洁,站在市一中的布告栏前寻找自己名字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干净清新的声音传来。简洁顺着声音的方向抬眼望去,看见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简洁警觉地看着男孩,撅起小嘴,凶巴巴地问。

男孩似乎看透了她的小心思,我可不是坏人,是你的同学,你被分到高一(一)班了,我也是一班的,就住在咱们学校的家属楼里。班主任老师指派我帮忙接待新生。另外男孩停顿了一下,伸手挠了挠后脑勺,嘴角露出一丝浅浅的、腼腆的笑,借工作之便做了点功课,知道我在班里男生中中考成绩最好,你是女孩里成绩最棒的,所以我特意多看了几眼你学籍里的照片,记住了你的名字简洁!感觉你的样子和你的名字很配!

男孩的话让简洁忍不住笑了,侧脸看着他,语气柔和下来,那么好吧,同学,你倒不妨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荀子有云青出之于蓝而胜于蓝,本人蓝青,以后还请简同学多多关照!简洁态度的转变让男孩更加兴奋,报自己名字的时候还学着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摇头晃脑起来。

说完,高高瘦瘦的他也不和简洁商量,拉起她的行李架,背起她的大背包,做了一个请的手式,嘴里说了一句Follow me please,就径直往后面的女生宿舍楼走去。

小巧玲珑的简洁顺从地跟在蓝青的身后,背起两个小背包,两人一高一矮、一前一后地走着。看着蓝青被金色的阳光环绕着的背影,简洁恍惚间想起了某些校园言情剧里男女主人公初次相遇的情节,脸莫名地发烫,心情一下子轻松惬意起来。

他做了一次英雄

简洁要一个月才能回远在百里外的家里一次。冬天到了,虽然学校早就点了暖气,但简洁有时还是莫名地感觉有点冷,那种冷应该是从心里来的吧。

又是一个大课间,同学们大都三三两两地出去活动了。简洁没有动窝,选择坐在座位上与同桌闲聊。隔着三排座位的蓝青则坐在那里埋头翻看外研版的语文教材。

简洁说,特怀念乡下外婆用火炉烧过的烤白薯,小的时候,每年冬天,外婆都会烧给自己吃。现在说起来,心里都会有那种淡淡的甜香味。

简洁与同桌闲聊的时候,蓝青依旧在那里自顾自的看书,没有谁会发现,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笑。

第二天晚自习的时候,蓝青怀里抱着一个黑色的大布兜神神秘秘地走进教室,一种浓浓的香味也随着飘了进来。

晚自习放学的铃声响起,大家前呼后拥地飞了出去。刚刚走出教学大楼的门,简洁就感觉有人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回头正要说点什么,蓝青已经顺手把那个兜子放进了她的怀里。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做了一个嘘的手势,然后就跑开了。打开兜子看时,里面有五六块大大的还微微冒着热气的烤白薯。

在那样的一个冬夜,蓝青的英雄形象和他用英雄行为保护下来的烤白薯深深地温暖了简洁的心房。

它的名字叫黄元帅

年底,因为要参加奥数竞赛,老师要求班里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天加练半个小时的数学难题。老师说,学习压力大了,营养也要跟上,一定要多吃些蔬菜和水果。简洁是个懂事的孩子,虽然父母一再叮嘱她在吃穿上都不要想着替爸爸妈妈省钱,但想到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家里的楼房又是按揭买的,每月都要还上千元的贷款。所以,她还是坚持按以前的伙食标准吃饭。

又一个晚自习到来之前,蓝青站在教室门口朝简洁直挤眼睛,简洁会意地跑出去看,蓝青像变魔术一样从身后拎出一大兜黄苹果。嘴里小声嘱咐着:这苹果很贵的,8块钱一斤呢。咱俩一人一半分着吃。老师不是让咱们这段时间加强营养吗。现在你就赶紧把它提回宿舍吧,不能再让我同桌发现了!简洁虽然心里乐开了花,享受着自己最看重的男孩子对自己细致入微的关怀,嘴上却还娇嗔地说:干嘛要买黄苹果,不会是想让我考黄了吧!蓝青忙不迭地解释说:你可别瞎说,苹果是黄色的,可它的名字叫黄元帅。是要你当元帅,考第一名呢!

简洁抱着那些苹果,幸福地下楼,幸福地跑回宿舍。当时同学周丽正在发烧,躺在宿舍的床上休息。简洁心里想着:大家都是同学,蓝青这么关心我,我也要把这样的爱心传递给其他同学呀。于是她挑选了一个最大的苹果,洗好送到了周丽的手里,嘱咐她再想吃自己这还有。

当简洁气喘吁吁跑回教学楼时,刚跑到二楼的楼梯口上课铃就响了;等她上气不接下气站在教室门口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已经站在那里严肃地看着她。面对简洁的迟到,老师没有任何批评的意思。她微笑着跑回自己的座位,回头冲蓝青吐了吐舌头。蓝青已经在那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了,还不忘向简洁伸出大拇指,表示一下佩服。班里的同学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都莫名其妙地看着两个人。简洁在心里也暗暗佩服自己的随机应变,更感叹于蓝青的关爱让自己传递了爱的接力棒,也给了自己说谎的灵感。

成绩最差的焦点人物

2012年的5月份,高一年级举行体育达标测试。女孩的项目是800米跑,男孩测的则是1000米。女生首先测试完了,三三两两地坐在操场中央的草地上聊天。

男生测试开始的时候,很多女生跑过去看。蓝青虽然是一米八的大个子,耐力却还不如一名女生。轮到他们测试的时候,简洁心里真有点忐忑不安,替蓝青捏了一把汗。女孩的矜持还是让她故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仍坐在那里闲聊。只是说话时显得有些语无伦次。蓝青跑到800米的时候,已经有些坚持不住了。被视为班草的蓝青颇有女性缘,有五六个胆大点的女生干脆上去带着他跑,给他加油、鼓劲儿。惹得第二组要进行测试的男生好不羡慕。

简洁的心里多么希望自己也陪着蓝青一起跑啊。可虚荣心拉住了她,心灵已经去陪蓝青了,人却还在那里继续闲聊。越接近终点蓝青的目光越游离,简洁心里知道蓝青一定是在找寻自己的身影。可她居然残忍到没有勇气跑过去帮他,任他忍受着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煎熬!

蓝青是趴在地上跨过1000米的终点线的。老师掐着秒表喊的一声正好达标让大家沸腾了。简洁的心里也总算一块石头落地了。那节体育课蓝青是全班成绩最差的一个,却成了最焦点的一个。

只是当蓝青成为焦点人物的时刻,简洁没有陪在他的身旁。看到蓝青哇哇吐着,简洁的心像被一个什么东西撕扯着的疼。

全程我都陪着你

马上就要升高二了。由于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蓝青却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离开去北京读书了。凭借蓝青的成绩,在北京读书是极有可能考取北大或清华的。

太多的无奈和不舍,却又必须面对分离。想起以后不会再有那样香的烤白薯,那样甜的黄苹果,更没有机会陪他一起跑过1000米的终点线,简洁的心里空空落落,连每个角角落落里填满的都是感伤。

于是,在蓝青离开的这个清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简洁独自一个人来到空旷的操场上,任风儿吹乱自己的头发,一步步走向起跑线。预备开始,她在他曾经跑过,曾经跌倒,曾经成为焦点的跑道上跑过了1000米的距离,趴在地上冲过了终点线。简洁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自己趴着越过终点的镜头。作为彩信,把它传给蓝青。照片后面还附了一句话:不是在800米之后,而是整个全程,我都一直陪着你。

简洁把自己的足迹印在了属于蓝青的跑道上。她从未对他说过什么关爱的话语,只是用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为他送行。

第24篇、爱情故事总统的守身如玉

他双眼含着热泪,牵着她修长的手臂,在一棵无名树下许下、了动人的誓言。他说:这一生,我非你不娶!她笑笑,心里顿时溢出了无数张细密的小网。将困顿的心层层包裹。她坚信,这是可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

婚前之恋是他一生里最为甜美的时光。他们不曾料到,这段本可暖人一生的爱情,竟会在短短的几日内恍然夭折。

那时,他是个贫困的律师。而她的父亲,在兰斯特开办了一家大型的炼钢厂,赫赫有名,身价百万。她是百万富翁的娇女,掌上明珠。于是,她的父母毫不犹豫地坚信,这个贫穷的律师一定是看上了自已的财富,想通过女儿来谋取自己想要的利益。不由分说,淡漠地取消了这门婚事。

她开始了以泪洗面的生活,并试图通过劝说的方式来让父母知道自己非他不嫁的心意,但均以失败告终。她绝望极了,整日浑浑噩噩地过着,似乎,生命已然到了尽头。

他丝毫不曾放弃。每日都在小楼的不远处等待着她。他相信,有那么一天,她的父母会被感动,会明白他之所以爱上她,全然不是为了金钱。他想,他可以这么一直等下去,直到白头。

他的生活顿时天崩地裂。他不知道要用何种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深处缠绕不去的忧伤。百般无奈之下,他鼓足勇气给朋友写了一封啼血之信,信中如此写道:没有她,生活对我来说成了凄凉的空白。我的希望全被切断了,我觉得,我的幸福将和她一起葬进坟墓。

为了表示他的真挚之情和无限哀思,他给她的父母写了信件,要求出席葬礼。但遗憾的是,这位身价百万的父亲不仅毫不领情地将原信退还,还把女儿的死因归结在了他的身上。于是,他在凄惘中发誓:既然她已死,我将终身不娶!

为了治愈潜藏在内心的创伤,为了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的真心,他毅然放弃了律师的职业。涉足政坛,开始了艰难而又复杂的政坛生涯。不管怎样的苦楚,都不能让他消却心中的信念。他总相信,她一直在不远处审视着他,鼓舞着他。

他从州议员到国会议员,再到民主党保守派领袖,再到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先后出任俄国、英国公使,以及波尔顿任职总统期间的国务卿。他曾三次竞选美国总统,皆以失败告终。他始终不怨不弃,终于在第四次,也就是1857年如愿以偿,问鼎白宫。

此年,他已66岁高龄。他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力的同时,也向她的父母作出了最好的答案。他用一生的光阴来表明了自己当时与她结为连理的初衷,以及对爱情的坚贞。

倘若女人为情守寡一世,可谓守身如玉,那么,他这悲凉的一生,又何尝不是呢?

这位痴情六十年的男子,就是美国的第15届总统詹姆斯布坎南。而这位让他魂牵至死,并为其走到政坛顶峰的女子,名叫安尼科尔曼。

第25篇、爱情故事真爱永远

因为有四天的假期,我和妻子驾车离开拥挤不堪的费城。我们驶入海滨公路,开往大西洋城的一个港口。每次踏上这段路,我都免不了回忆起70年代初在大西洋城上大学时度过的那个夏天。凝视着前方幽深的空间,过去的幻影历历在目。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门廊里悠闲地读着小说,在晴朗的天空下懒散地躺在海滩上,充满青春活力的我骑着自行车飞奔。

我想起了初恋情人詹妮。“你在想什么?”妻子问。“没什么,只是想我在这儿住过的那些日子。”

第一次见到詹妮是在七月的一个早晨,我正在擦餐馆的窗户,这时一个女孩来到门口。我注视着她走进门来,她遇到我的目光时报以微笑,我发现自己打招呼时竟口吃起来。“我是这儿的新服务生。”我的脸顿时开始发热。

那一天我只想在川流不息的顾客中间停下来找她说话。每次看见她,我的目光都禁不住逗留一阵。有时凝视的样子被人发现,我感到很不好意思。在后来的几天里,我们开始在中午休息时聊天。不久后,我们一起来到海滩。那天下午我和她躺在毯子上,看着阳光下她那光滑的皮肤,我呼吸急促,又极度兴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们漫步在大西洋城的木板路上,坐在房间听情歌,那歌词好像就是在讲我们的故事。我再也记不起当时我们都谈了些什么,重要的是她就在那儿,谈了些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次舞会结束时我送她回家。半路上,天下起了暴雨,街上变成了一片汪洋,我们在凌晨三点钟的黑暗里慢慢前行。我们把车停在她家外面,坐在车里交谈起来。“我想起你的时候心就跳得特别厉害。”我对她说。她笑了。“是真的。”好些个晚上躺在床上,耳边是大海的呢喃,只要一想到詹妮,我的心就跳得厉害。那种感觉不是爱又是什么呢?我几乎要向她表白了,但此时处于甜蜜之中的我们似乎不需要这些,甜蜜将一切风雨都挡在了外面。

那是我们工作以外的最后一次见面。一个星期后,詹妮来到餐馆后面的售货亭,表情严肃。“怎么回事?”她停了一会儿说:“我男朋友又回来了。我原以为都结束了,他说他还爱我,我想我也爱他。”我无话可说。“对不起。”

那天下午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处在茫然之中。夏天的最后三个星期我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我想这伤是无法治愈了。许多月过去了,我心中仍保留着詹妮的位置。

两年后春天的一个星期六,我走近费城的一家书店,问梯子上一位年轻女子哪能找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她朝下看看,告诉我诗歌柜的位置。

几星期后我在走廊上看见书店的女子从附近的教室离开。我还记得她那淡黄色的头发,热情的声音和充满智慧的眼睛。她也认出了我,微微一笑。“梯子上的女孩。”我说。“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你总是记得人们问你的书吗?”“如果那个人值得记挂。”我也报以微笑。分别时我们交换了姓名。

从那以后我经常碰到苏珊,我们通常是打个招呼或说句笑话,然后就各奔东西。有时我们在图书馆后面见面,在无花果树阴下交谈,或者散步。如果她没有来,我也觉得无所谓。我们只是朋友似地在一起共度光阴。我只想那样,自从受到詹妮的打击之后,我对任何人都难以敞开胸怀。

有一天下午,我们的谈话涉及到各自的父母。“你可能会喜欢我母亲。”我说,“我父亲在我11岁的时候就死了。”我很少向别人透露这些。苏珊碰了碰我的胳膊。“我也是。”她明亮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片乌云。那天下午我们在一起坐了很长时间,思绪万千。几个星期后我们开始约会。

因为白天要工作,我们只有晚上才能在一起。我们总是在海滨度过宝贵的时光,但只是互相交谈而已,好像我们埋藏在心中的激情都无法向对方表白。有个晚上,月尤洒在水面上,把海洋和地平线连在一起。“仿佛我们可以走在上面。”我说。“那会把我们带到哪里?”“我们想去的地方。”“你想去哪?”“我不知道,但我想让你跟我一起去。”“好啊。”我们拥抱在一起,尽管夜色已深,海风正凉。就是在这里,苏珊完全融化了我那颗受过伤的心。她也向我透露了她的秘密,她的恐惧,她的希望。我意识到这才是真正的爱。

后来,我经常给她写信。她把那些已经发黄的信都完好地保存下来,用一块粉红色的丝绸包起来。我

也收到苏珊的来信,并把它保存在盒子里。每一封信都告诉我为什么我想和她一起度过自己的一生。

第二天我和苏珊起了个大早,去海滨“问候大海”。她总是这样说。海边的清晨有种特别的宁静。我们在有些凉意的海风中走过几个街区。苏珊牵着我的手,我们赤脚走在凉爽潮湿的沙滩上。走了一段距离之后,我停下来背靠沙丘坐下休息。苏珊则沿着海岸线开始寻找漂亮的贝壳和石头。她不时回过头来看我,早晨明媚的阳光勾勒出她美丽的身影。

初恋也许是刻骨铭心的,但是持久永恒之爱也可以刻骨铭心。因为它融合滋养了两人最珍贵、最美好、最崇高的部分,并且理解宽宥彼此的不完美。

初恋或许能进驻血液,让你目眩神迷;但持久之爱进驻灵魂,它比骨肉更有力,它使我们完整,使我们安全地在生活中航行。

我可以就这样好几个小时地望着我妻子,看着浪花打碎或是向前拥着她的裸足。

在这个不时有伤害和痛苦的世界,我深深感激,太阳又一次为我升起,带来了这样的爱。

如今我能感觉得到:这爱从我流向她,又从她流向我,它让我们处处相连,成为一体,就像海洋一般。这爱犹如一个港湾,将所有的风暴都挡在了外面。 

第26篇、爱情故事所有的故事都会在时光里消失

所有的故事都会在时光里消失,你的记忆会消失,别人记忆中的你也将消失。

可有些人,有些事,你永远也不会忘记,即使隔着千里万里,即使是天上人间。

或许所有埋藏在心底的总是美好的,当我们告别尘世,仰望苍穹的那一刻,那些从灵魂深处淌出的记忆,就如明丽的少女,光彩照人。

尽管一切已是如云如烟,尽管生命的亮色早被时间冲刷得干干净净,就如冬风扫尽了春天的繁华,裸露出生命原本的干冷萧索,然而我们的记忆却注定永远青春。

以为早就忘了那些青涩的岁月,那些无知的故事,可为什么,在月光如水的春夜,在细雨滴滴的秋夜,它们会如鬼魅般悄然进来令你瘁不及防。

当一切都那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你才惊觉,他们从来不曾离去,只是被岁月埋在不知名的角落。我们的记忆从来没有遗忘,即使我们已不再年轻,即使我们饱经风霜。

在短暂的一生中,有多少的人,有多少的事曾留下淡淡的痕迹,当我们白发苍苍时,昏睡在火炉旁,记忆波涛汹涌,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就如窗前的风铃,细细碎碎地在每个日子里浮动不休。仿佛这一切早已是冥冥注定。

在时间的无涯里,我们遇上了,又错过了,有多少人和我们擦肩而过啊,可能也曾犹豫,也曾迟疑,也曾放缓了脚步吧,可是,还是各奔东西了。

人今千里,梦沉书远,在若明若暗的日子里,那些若有若无的情素仿如蓝天上高飞的风筝,那丝丝缕缕的牵连似无还有。

夕阳的余晖,映着远山,苍茫辽阔。

记忆的青葱岁月,褪色成了一帧帧发黄的照片,仿佛是寂寞而迢遥的梦,一如庭前花开花落,虽则繁华落尽,弦歌声断,夏日那朵娇艳的午荷还是盛放在心底。

一刹那,我们又回到了昔日,听到了早逝的亲人声声的叮咛,那青青的草地,朦朦胧胧的小黄花,小河哗哗的欢笑,在落日下追逐的蜻蜓;黄牛呆呆地立着,老鸦扑闪着翅膀呱呱飞过,村头村尾的炊烟袅袅升起……在暮年的夜色中酝酿,如风吹过林梢。

第27篇、爱情故事一次性假肢和永久的爱

那是快要过年的一天,他又来了,拄着拐杖“戚医生,戚医生——”地一路喊着。我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他正将拐杖挂在胳膊上,双手伏地,一点点地往上挪,双臂上的青筋条条凸现出来。我们这所医院的台阶一向偏高。

没想到还能见着他,他是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受的伤,一年前的一次意外事故,倒塌的脚手架狠狠地砸到他左腿上。他被送进医院时,膝盖以下的部位仅连着层皮了。于是,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止血、上麻药、截肢、装假肢。

他却死活不肯装假肢,还一遍遍地问我,装上假肢是不是仅仅让双腿好看点?我说差不多就这功效,但也可以让双腿行走方便点。他又问,那装上假肢后,还可不可以推水泥车?还可不可以挑砖头?我说,这绝对不能。他于是就坚决地摇头了。只因为建筑老板说,如果不装假肢,就给他五千块的补贴。五千块对他而言是巨款了。

以后的很多天,我常看见他拿着一截铅笔头,在纸上涂来涂去,边涂边喃喃自语,五千块够买十多头猪崽了;五千块还可以盖幢瓦房了;五千块交到老婆手上,她该多开心啊……有一天,他忽然问我,上大学要多少钱?我吓一跳,以为他这样的人,也要上大学去。他却说,他的娃今年六岁了,过上十多年也该上大学了,不知道这五千块够不够?

谁都知道现在五千块能给大学生交一年的学费就已经很不错了,何况还有高昂的生活费、住宿费呢。可我还是忍不住点头说,够,够。他忽然咧开嘴笑了,那就把这五千块存着给娃念大学!他的脸上淌着豆大的汗珠,他的左腿,那时刚截下没多久,正是最疼的时刻,他却咧着嘴笑。

他见到我出来,很兴奋地腾出一只手臂来挥舞,喊着:“戚医生,还记得我吗?”不容我回答,又赶紧接着说,“我这次是装假肢来啦!”

我吃了一惊,当初老板给报销大部分他不装,要知道装假肢得好几万,凭他的能力,能行吗?他却说,自从他去年腿砸断后,已经一年多没见过妻子跟儿子了,他挺想妻子跟儿子的,妻子也一次次写信来让他回去过年。他又接着说,家人还不知道他的腿被砸断的事呢?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断了腿,这么大的事情,他居然瞒了家人一年。

他说他希望这次回家不让家人瞧出他空荡荡的裤脚,不然家人肯定要伤心的,最主要的是,妻子肯定不会让他再出来打工了。他边说边抹眼泪,所以要装上假肢,那样他们就看不出来了。我忍不住打断他,装上假肢照样会很清楚地被看出来啊。他却说:“我想好了,装上假肢后,你再给我绑上绷带,厚厚实实地绑上,这样就可以告诉他们,我的双腿仅仅是简单的骨折啦。”他接着说:“我知道装假肢挺贵的。我不要那种永久性的。要那种一次性的,我知道现在筷子有一次性的,杯子有一次性的,那假肢也一定有一次性的,我要每年过年回家的时候装上一次。一次性的假肢,是不是几百块钱就够啦?”

最终,他还是没能装上假肢,因为医院既没有一次性的假肢,也没有永久性的假肢。再好的假肢,也要隔几年一换,再便宜的假肢也至少要上万块。他有些失落,但很快又开心起来,说,没事,还有五千块呢,能供娃上大学就行了,他们也会高兴的,说完,拄着拐杖,一步一摇晃地走了。

我在后面看着他,看着他的背影,眼睛模糊起来。这个土土的没有见过世面,甚至在很多事上有些无知的男人,他的心里却藏着无比坚定的爱。假肢,他想要一次性的,而爱在他心里,却是永久的。

第28篇、爱情故事温暖的地铁

那年,他和她,因爱情而留在了北京。

如果不是她,他可以回家乡做一个公务员,如果不是他,他可以回老家做一名中学教师,但为了爱情,他们留了下来。

4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了手的,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而是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他们没日没夜的干,为的是在北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天地。

他和她都与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能见面的时候只有在周末。

很多个周末,他们就在长安街上走着,手牵着手,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或者去北京的胡同看风景。最不愿去的是商业街和公园,因为他们没什么钱。

长安街上有多少灯他们都快数过来了。

北方的冬天真是冷啊,他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也多的是,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不算,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重重的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那?他们一周没见面了,总想多缠绵一会,在那里拥抱也不合适吧。在书店吧,看上一会儿,就有服务员过来问:“到底买不买啊?不买不要老翻了。”

有一次他们在街上逛了一天了,回去脚就冻了。第二天,她感冒发烧,一周没能去上班,因而被扣了不少钱。

后来,他打来电话说:“亲爱的,我找到一个好地方。”

那个温暖的好地方就是地铁站。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地铁站,花了6元钱买了2张票。环城地铁是来回转的,可以坐上一整天。而且他们会选择一个温暖的角落呆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英语,她看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她就躺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笑话他们,地铁里有很多这样的地铁恋人。

她想,他真是一个聪明的男人,竟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美好的,一辆开往春天的地铁。两个相爱的人,为了躲避寒冷,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爱情。那真是一个最美丽的冬天,身边是爱人,空气里飘着面包的甜香。有时人多有时人少,人多的时候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人少的时候他们就看看书听听音乐。不过3个月吧,那三个月,是他和她最美丽的冬天!她眼中最美丽的地铁竟然变得那么浪漫妩媚,因为里面散发着的是爱情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长安街上散步。在春天的一个晚上,他掏出一枚戒指戴着她的手上,他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答应做我的妻子,因为我知道愿意和我一起坐一个冬天地铁的女孩子一定是爱我的。”

后来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私家车,但是他和她,还是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共苦的人才明白爱情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第29篇、爱情故事有一种担心叫爱情

男人要出差了,说可能要去一个月。走的那天早上,男人在卧室里整理出差的行李,女人拉了拉男人有点儿皱的衬衣。男人突然有点儿依依不舍,对女人说:“又将有好长一段时间吃不到你做的甜酸排骨了。”女人埋怨说:“你昨晚怎么不早说啊?我这就去超市给你买。”男人连忙摆手。女人看了看时间,说:“9点钟的火车,现在才6点多。时间应该来得及,你等着啊。”男人有点儿后悔,拉住了女人,说:“我只是随口说说,没事,出差回来再补上。”女人却较上了真:“你回来要什么时候啊?等着啊,我这就去买。”

外面下着雨,男人站在阳台上,看到女人撑着一把红色的伞,急急地往街对面的超市走,街上车很多。附近有一个公交车候车亭,从阳台上看去,只见五颜六色的雨伞在公交候车亭附近绽放,女人的小红伞也融进了雨伞的海洋。公交车终于来了,雨伞波浪般朝公交车涌去。男人笑着摇了摇头,正想踱回房间,这时,意外发生了,他看见一把小红伞急急地冲到了街道中间,公交车刹车不及撞了上去……男人的心跳仿佛停止了。足足过了好几秒,男人才反应过来。他一个箭步冲出家门,心慌意乱地往楼下跑。

他赶到街道上时,只看到了那把被碾破了的红伞。望着越驰越远的救护车,男人颓然倒地。旁边的好心人扶住他,关心地问:“那个被撞的女人是你妻子吗?她的头流了血,不过运气好,刚好有救护车路过这里,护士就把她抬上去了,不会有事的,你不要太担心。”一位提着菜篮子的老大娘插嘴说:“唉,你媳妇也太急了,明明那公交车都来了,还要横穿马路,这样急是为了啥?”只有男人心里明白妻子着的什么急。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大声地问:“救护车是哪个医院的?我妻子被送到哪个医院去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说:“谁知道呢,可能是第一人民医院吧?要不,可能是中医院?”

男人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急急地对司机说:“快,快!先到第一人民医院。”路上车很多,他一个劲儿地催司机开快点儿。到了医院,车还没停稳,他打开车门“腾”地跳下了车,惹得司机直叫:“哎,你还没付车费呢!”他头也不回,叫道:“钱放在我座位上,不用找了。”男人直奔医院急救科,满头大汗地寻找受伤的妻子,可是没找到。护士肯定地说,没有被车撞伤头部的女子送来医院,肯定是送到另一家医院了。

男人一连跑了几家医院,都没有找到妻子。他感觉自己快要崩溃、虚脱了。

这时,手机响了,男人无动于衷。这时候,他哪有心思接听电话。可手机仍在固执地响着,他看都没看,烦躁地按下了接听键,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亲爱的,你在哪里呀?排骨做好了。”居然是妻子的声音。此刻,世间再没有比这更动听的声音了,他惊喜得有点儿不能自控:“亲爱的,你在哪里?你没事吗?”“我在家啊,能有什么事?你快回来吧。”

他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了。他很快赶回了家中,一边开门,一边大声高喊:“亲爱的,我回来了!”厨房里弥漫着甜酸排骨的香味,里面传来了妻子的声音:“火车快要开啦,你快点吃!”妻子边说边捧着一大盘排骨出来,她的头右侧,绑着好大一块白色的纱带。他大惊失色,心疼地说:“原来你真的被车撞了,怎么不在医院里观察一下?害得我几乎跑遍了全市的医院。”妻子笑笑说:“只是擦破了点儿皮、流了点儿血,没事。你看到我被车撞啦?”他嗔怪着说:“是啊,我急得命都快没了,你至少也要在医院里拍个片子,你呀!”妻子笑了笑,说:“医生也叫我观察一下,但我想,你还等着吃我做的排骨,也怕你为我担心,于是就坚持出院了。回到家,没有见到你,但看到行李还在,想着你可能出去溜达了,我就抓紧时间做排骨,做完了就赶快给你打了电话。”

他紧紧地抱住了妻子,如同抱住了失而复得的宝贝。

真正的爱情,应是落实到日常吃穿住行里的暖心的关怀,应是一种经常为对方着想的担心。担心对方吃不好,担心对方出了事,担心对方为自己操心……这种担心,它的名字叫爱情。互相担心,意味着彼此相爱。

第30篇、爱情故事爱,在楼上楼下穿行

楼上的她给花浇水,水带着泥土滴在他新洗的衬衫上,他忍着怒气回去又洗了衬衫。水冰凉,手冰得有点红。楼上楼下的,忍了,他说。

楼上的她晒衣服从来不夹,内衣袜子之类的小件东西容易被风吹落。他经常红着脸将她掉在阳台上的内衣送回,挨一个大白眼。楼上楼下的,忍了,他说。

楼上的她喜欢热闹,每到周末的晚上,她家总是朋友成群响声撼天,第二天人们总会看到还要加班的他一脸的疲惫。楼上楼下的,忍了吧……他又说。

楼上的她经常上网。楼上的她因为长得挺漂亮所以爱见网友,楼上的她有一回去见一个聊了很久聊得很投机的网友时,忽然大喝一声:“嘿!你怎么长得那么像楼下的老谁家的小谁呢!”

他差点让刚刚喝下的咖啡呛着,他以为她早就认出来了。

终于算正式认识了。她是个24岁活泼开朗的单身女孩。他知道她去年刚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但已经换了3次工作;她周围的男朋友从来没有断过,就好像找工作一样,那似乎并不是她生活里的必要部分……她摇头感慨她在他面前一点隐私都没有。他看着她那张俏脸,不知道什么事情才会让她有一点认真的表情。回到家他发呆了很长时间,觉得他对她那么熟了,却一直到刚才才“认识”她。

楼上的她继续给花浇水,水带着泥土滴在他新洗的衬衫上。楼上的她晒衣服从来不夹,他红着脸还是将她掉在阳台上的内衣送回。楼上的她仍然喜欢热闹,每到周末的晚上,她家总是朋友成群响声撼天。楼上楼下的,忍了,再忍。

忍着忍着,他们居然成了哥们儿。他个人认为,这是件很倒霉的事。

楼下的他从此没了休息日,一到周末就要尴尬地站在女士内衣店里看着身材不是很好的她,拿着性感内衣在身上比来划去,还频频询问他的意见,却在得到中肯的回答之后怒火中烧,死拉着他让他请客吃饭才肯善罢甘休。楼下的他总是会听到她失恋的消息,被她邀请出去喝酒但总由他付账,然后为吐了一地的她脱了鞋子,拉好被子。他看着她熟睡的脸有那么一瞬间恍惚,她就这么放心我这个大男人?他自言自语,为她锁上门。

有一天她下楼找他诉苦时见到了一个陌生的女孩。“我女朋友,呵呵。”他有点尴尬,笑,她也跟着笑,都笑得意味深长。然后她就端坐在他家任凭他百般暗示仍然赖着不走,无奈他只好说他要同女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她居然以今天没吃饭为由跟着去了。一顿饭吃得风生水起,女朋友终于尴尬离去。她猫着腰在他耳边得意地说:“哈,哥们儿,你完了,你被甩了!平时都是你看我失恋,今天轮到我看你失恋了!”他看着她眉飞色舞的脸,实在很想拿起个什么打上去。

他又交了几个女朋友,她依然捣乱,而且换着花样捣乱,似乎搅黄他的约会已经成了她的人生乐趣之一。他起先忍耐,继而烦恼,然后郁闷,当她又把他曾经的初恋情人赶走的时候,他终于愤怒了。他指着她幸灾乐祸的笑容:“你干吗老跟我过不去!”她挺无辜地睁大好看的眼睛:“因为我喜欢你嘛……”他心里咯噔一下,瞪她一眼:“好好说话!”她白眼一翻,奸笑说:“我还不是为你好!你是我哥们儿,我怎么能让我哥们儿走向不幸呢!”

他无可奈何地叹气,感到自己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出差了,两个月她失落了一阵子,有点怀念这个好哥们儿。又过了几天,她去买一款新的短裙,没有他陪在身边的逛街忽然乏味而劳累。她匆匆回到家,拨了他的电话,她的声音悠长暧昧。他立刻气愤起来,大喊,你不该在这种日子这种环境里说这种游戏话,你不该拿朋友开涮!一觉醒来你赶紧想想你对这个可怜的哥们儿做了什么!

她听到他的声音同时出现在楼道里,看来他是出差回来了。她立刻从楼上飞下来,嚷嚷“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说完就拉着他去给他接风洗尘。一番豪饮后她醉得一塌糊涂,死活不肯让他把她送回近在楼上的家。这一晚她就睡在他的床上,枕头上有他的味道。而他在沙发上,彻夜未眠。他知道她认真起来是什么样子,也知道她的不认真是什么样子。

没有事先告诉她,他换了工作,搬了家。随后的通话都是淡淡的,仿佛空间的距离远了,心里也远了似的,就好像那些共度的时光不曾发生过一样。他开始了没有她干扰的约会,表情严肃,内心荒芜。

他时常看着新家楼上阳台的底面发呆,有一天他忽然想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她过得好不好,又立刻嘲笑自己她也许早已忘记他了。

楼上楼下,楼下楼上。

她的楼下搬来了新邻居。

楼上的她给花浇水,水带着泥土滴在新邻居洗的衬衫上,那个中年男人破口大骂,声震九重天。楼上楼下的,忍了吧,她说。从此她不再养花。

楼上的她晒衣服从来不夹,内衣袜子之类的小件容易被风吹落,楼下的新邻居敲门,进了屋后色迷迷地说小姐你内衣的颜色好漂亮,她吓得赶快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大口喘气。楼上楼下的,忍了吧,她说。从此她不在阳台上晒衣服。

楼上的她喜欢热闹,每到周末的晚上,她家总是朋友成群响声撼天。这时楼下的阳台上一定会飞上来一块石头。楼上楼下的,忍了吧,她说。从此她的家再没来过朋友。

她又和男朋友分手了,这次她没有喝酒,她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地发现,不是彼此不够吸引,而是没有人可以容忍她无止境的任性。恍惚中她哭着下楼想去做点什么,忽然一种再熟悉不过的温暖袭过来——她是想去楼下敲开他的门。

她终于知道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了,她想她早就应该知道只有他才是最合适的。她看着镜子里自己顾盼生辉的面孔,无法抑制地哭,她想她决不能让自己错过惟一的一次机会,放弃不是她的个性。她开始疯了一样地找他曾经的手机号码,那张她以为早扔进垃圾箱里的纸片好端端地贴在窗前。她立刻拿起电话。

铃声先响起来,她看着那个号码,呆了。

“喂?”

“我、我搬回来了……”

手机滑落,美丽的蝴蝶从楼上飞下来,他们拥抱,无比幸福。

第31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是那半个苹果

以前听过一个故事,说远古年间,上帝造人,男人和女人本是一个苹果,有一天上帝生气了,把一个苹果切成两半,扔到人间。男人和女人的结合,就是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苹果。

可是要想找到真正和自己是一个苹果的人太难了,谁又会较真非得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呢?也许能找到,但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甚至有可能是一生,谁又愿意寻找一生呢?

很多人在寻找的过程中选择了放弃,寻找了和自己这半个差不多的半个苹果,通过磨合也拼成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苹果,仔细去看,两个不同的半个苹果间依然隐隐约约可以看见有些裂缝,就像我们很多人的生活,会有磕磕碰碰摩摩擦擦,大家都忍一忍让一让吧,既然是一个苹果了,就不要再轻易切开,否则再去磨合另一半苹果,还不知会经历怎样的磨难!

有的人,在寻找的过程中失去了耐心,就随便找了半个苹果,虽然和自己这半个差别很大,但毕竟也是半个苹果,放在一起尽管有些不合谐,但也可以马马虎虎拼凑成一个,总比一直是半个光棍苹果强吧?所以很多人为了摆脱寂寞随便选择了半个苹果,虽然这半个不是自己心目中真正想要的苹果,但如果这样一直找寻下去,也许会孤独很久孤独一生,又有谁愿意为了寻找真正的半个苹果而忍受一路上的孤独。

有的人,在寻找那半个苹果的过程中正好遇见那半也正在寻找着自己的苹果,他们相遇了相撞了,合在一起,一看正好是自己要找的那半个苹果,放在一起和谐相融,完美舒服。他们是这个世上少数的幸运儿,虽然一路上也遇到了些周折碰到了些坎坷,但毕竟还是找到了自己心中真正想要的那半个苹果。

有人说,人的一生就是寻找的一生。在我们寻找的过程中,没有人会告诉我们,到底谁是你一生真正的半个苹果,也没有人提醒我们,究竟谁是你今生不该错过的那半个苹果。因为没有人知道真正属于自己的那半个苹果究竟在哪里,是自己现在拼起来的这半个?还是依然停留在路上还没有找到?或者是已经和别人拼错了的那半个?

你找到自己的那半个苹果了吗?他(她)是真正属于你的那半个苹果吗?你喜欢在你身边的这半个苹果吗?你也是他(她)心目中的半个苹果吗……

爱我们身边的这半个苹果吧,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单翼的天使,只有彼此拥抱,才能飞翔;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完整的半个苹果,因为有了那半个苹果的陪伴,才让我们的生命完整而灿烂!

第32篇、爱情故事给他一个爱你的理由

闺密经常向众姐妹炫耀大她10岁的老公对她呵护有加。闺密过着富足的生活,开着奔驰,住着别墅。最可贵的是,她老公对其娘家的大事小情也都非常上心。当年,刚刚有几万元的积蓄,他就毫不犹豫地拿出来给岳母买车。闺密的婚姻确实让众姐妹艳羡不已,为什么人家那么好命,一下就钓着个“金龟婿”?

多年以后我们才知道,闺密的老公离过婚,其前妻去美国留学一去不归,留下一个几岁的儿子。那个孩子是闺密帮着带大的。最可贵的是,怕复杂的家庭关系影响孩子,一直等到那个孩子16岁出国以后,闺密才生了自己的儿子。闺密一直没对我们说过这段往事。当然,许多人都喜欢把光鲜的一面展现在人前。

人与人之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婚姻也不例外。对一个妙龄少女来说,进门就当妈着实需要勇气,而且闺密还努力做得尽善尽美。这就是闺密老公爱她的理由吧!

哪个少女不梦想着有一天白马王子翩然而至?像童话中的睡美人那样,你只管闭上眼睛睡啊睡,直到被一位王子找到,深情一吻,然后睁开眼——哇,他英俊潇洒,像皮特·布拉德一样酷,像比尔·盖茨一样富。他单膝跪地,捧上全世界最大最美的钻戒请你去做他的新娘。当你惊喜交加地踏上镶着黄金和珍珠的马车,听到四周欢声雷动,整个世界都在为你祝福——烟花在天空为你绽放,美妙的歌声响彻云霄。

少女总要长大的。有一天,当你从睡美人情结中走出来的时候,你对生活就会有新的了解。你曾期盼着每个求爱的男人都把你当做心目中的公主,可是事实并非这个样子。你想像图兰朵那样,天下的男人为了追求你将生死置之度外,争先恐后地以生命为赌注;但是,你不是图兰朵,根本没有成群结队的王子排着队任你选择。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或者在办公室朝九晚五,或者只是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妇,我们怎么敢轻易任性?即使面对我们不喜欢的人,我们还得打起百分之百的精神。奢望能有一个人无条件地爱自己,那种几率有如中彩票头奖。

在这个越来越功利的年代,每个人付出都是会计算成本和条件的。在你想获取一个男人对你的爱时,要先问问自己有什么。你能拿出什么真正打动对方,有什么理由让他天长日久地愿意和你在一起,你身上散发的哪种气质让对方难以忘怀、欲罢不能。也许,有的有温柔贤淑,有的有善解人意,有的有朴实自然,有的甚至有特立独行、独树一帜的特殊魅力。总之,你得有那么一样东西,其他人不擅长,只你自己拥有,而且你能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特别有美感,把自己的家打理得温馨浪漫;比如做一手好饭菜,汤汤水水,实实在在地温暖爱人的胃;比如与公婆相处融洽,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所以,有人说婚姻也需要“经营”。

婚姻中,心灵的沟通非常重要。夫妻相处,最关键的是能够随时捕捉到对方的心理动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准确、恰当地传递温暖和关怀,使对方得到精神上的安慰,让爱人在你身上获得心灵的依赖与支持。有人说,这像“心灵按摩师”。

爱一个人,并不是一味地被动等待,更不是索取。用你的聪明才智,送给他一个爱你的理由吧!

第33篇、爱情故事舌根长了一个泡

这天,李建的舌头上突然长了一个泡,而且这个泡长的位置还奇怪,一般的人长泡要么长在舌尖,要么在嘴唇上,可是李建的这个泡,偏偏长在舌根处,这严重影响了李建说话的功能,因为只要李建一开口说话,舌根那里就钻心般疼,而且说话说得越大声就越疼。

李建想,这个泡八成是被老婆小雅气出来的。前几天,李建和小雅大吵了一架,然后小雅一赌气就回娘家了,临走前撂下了一句话:“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其实他们吵架也不为什么大事,都是些芝麻蒜皮的小事。李建是个炮筒子,平时和小雅说话,说着说着无意间就起了高声,小雅被他莫名其妙地一吼,难免委屈,眼泪哗啦哗啦就下来了。小雅说他什么都好,就是脾气臭,说不上几句话就爱吼人,自己是痛快了,可是被吼的人胀了一肚子气。李建也觉得自己脾气臭,可就是控制不了。

小雅走了,没人做饭,李建对付着吃了几天方便面。这不,方便面火气大,再加上生小雅的气,这泡就长出来了。李建开始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可是几天之后,这个泡不但没见好,反而越长越大。

李建本想挺几天就过去了,不就是一个泡吗?还能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样?可是这个泡似乎越长越大,连喝水都觉得疼。没办法,李建只好去看医生。医生说:“没什么,火气大而已,吃点儿消炎药,平时不吃咸咸辣辣的东西就行了。”

李建吃了几天药,舌头上的泡还是不见好,方便面也吃腻了。看着空荡荡的房子,李建想起了小雅的好。他和小雅是相亲认识的,相处了半年就结婚了。结婚也快一年了,感情虽然说不上如胶似漆,但是还算比较甜蜜。小雅就是唠叨了一点儿,其他也没什么毛病。吵架的事的确是自己不对,就那么一点儿小事,值得对小雅吹胡子瞪眼睛吗?李建好想念小雅做的饭,好想念小雅煮的绿豆汤。他决定去把老婆接回来。

到了岳母家,李建强忍着舌头上的疼,问:“妈,小雅在家吗?”就这么短短一句话,已经把他的眼泪都疼出来了,他忍住快要流出的眼泪,焦急地等待着。这时,小雅从卧室出来了,冷冰冰地问:“你来干什么?”“我错了,我来接你。”李建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眼泪却再也忍不住了。看着李建两行热泪,可怜兮兮的样子,小雅一下子心软了,乖乖地跟着李建回了家。

回到家,小雅问李建:“以后还吼不吼我了?”李建摇摇头。“以后还和不和我吵架了?”李建又摇摇头。“以后听不听我的话?”李建点点头。对于李建的表现,小雅非常满意:“还没吃饭吧,我去做饭。”李建终于不用再吃方便面了。

从这天开始,小雅说什么,李建都不再顶嘴,而和小雅说话,李建也总是轻言细语的。

说来也怪,自从他这样和小雅说话之后,小雅也变了好多,原来小雅很爱唠叨,现在最多提醒一句,哪怕他玩电脑游戏玩到深更半夜,小雅也不再像平时那么声色俱厉地骂他,而是轻声细语地对他说:“老公,别玩得太迟了。明天还要上班呢。”小雅看他的眼神也越来越温柔,对他也特别好:“老公,这是我为你做的绿豆汤,你不是上火嘛,多喝点儿。”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李建舌头上的泡终于好了。他一个人对着镜子看着半天,确实好了,说话一点儿也不疼了。“奶奶的,这半个月可憋死我了。这该死的泡,害了我这么久。”李建对着镜子说。

晚上小雅回来,买了很多菜,李建问:“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做这么多菜?”小雅笑着说:“你忘记了,今天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小雅帮他倒了点儿红酒,对他说:“老公,你知道吗?我现在觉得好开心,我觉得嫁给你很幸福。本来我都以为上次吵架让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可是没想到,你为了我,可以把自己的臭脾气都给改了,我真的好感动。老公,谢谢你!”李建张了张嘴,想解释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他把小雅拥入怀中,轻声对小雅说:“你放心,我会一辈子这样对你好的。”李建想:“其实那个泡也没有那么该死。”

第34篇、爱情故事男人,别说自己女人的坏话

前一阵子,人人看好的娱乐圈明星夫妇潘粤明和董洁竟然离婚了,他们的婚姻可是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呀!两人在离婚的过程中,不惜撕破脸皮,互揭对方的老底、贬损对方的人品,这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就在前几天,又听说了谢霆锋在离婚后,接受某电视台的专访时声称,自己最爱的女人乃是王菲。当下替张柏芝觉得不值。先不说他和张柏芝当年如何相爱了吧,仅从她为他诞下两个可爱的儿子份上,也不能说此生最爱的是别的女人吧?都是前任,只不过,一个恋爱分手后成了别人幸福的妻,一个成为他的妻子恩爱4年又离了。他这样的说法分明是很响亮地扇了前妻张柏芝一记响亮的耳光:虽然娶你生子,但是你却不是我的最爱。多么可笑,若非最爱,为何要娶?又没人逼你。况且,在他娶她的时候,她正红得发紫,而他曾被怀疑借助她的光环来照亮自己的前程。谢霆锋的表白分明是应了张爱玲的一句话,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两朵玫瑰,娶了的那一朵最终会变成饭粒与蚊子血,没娶到的那一朵则成了心中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有人说看清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就看要他分手时的态度。这话说得对。朋友贝贝是个“大叔”控,自认为年轻生得美是一种资本,一心想攀个思想成熟、事业有成的男人,少奋斗几年就能过上理想的生活。可惜,成熟男人都是名草有主,贝贝先后交往过两任大叔,分别是两种男人的典型代表。一个为了讨好贝贝,使劲贬低他的糟糠之妻,把她说得简直是无貌无才无德的“三无”人员。另一个从不提及他的妻子,被贝贝问得急了,也只是简单说她是做什么工作,当初如何相识,至于其他只字不肯提及。贝贝说,对于那位一直贬低自己太太的,她总觉得他品格不高,因为娶这样不堪的女人做妻子,自己又能好到哪里去呢?所以没有继续交往下去。而对自己太太不着一字的那位,贝贝却真心喜欢。可是,随着两人的交往加深,贝贝又开始犹豫了,她对我说,姐,他想离婚娶我了。可是,我去他家看到他太太的照片,清秀优雅,与他很般配,他们的儿子也可爱,真不忍心去拆散这样一个美满的家庭,我想撤退了。贝贝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嫁了个爱她的穷小子,两人一起按揭买房,一起吃苦打拼。

女人喜欢在同性面前吐槽,说自己的男人如何懒散不做家务、如何不会挣钱养家糊口,却很少在异性面前说自家男人的不是。而男人却喜欢在异性面前说自家老婆的坏话,就连著名诗人徐志摩也曾跑到林徽因那里诉苦,大谈太太陆小曼的不是。陆小曼如果知道,非气晕倒不可,男人跑到自己一生都在意的情敌面前说自己的坏话,这让人情何以堪呐!我一直认为,男人为了讨好一个女人,踩自己的女人,或许不是个好途径,沉默或者赞美自己的女人,往往更令人肃然起敬。至少,这关系到一个男人的品质。

第35篇、爱情故事右手握左手

桌上流行一首顺口溜: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右手握左手。

每当有人念出: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一桌子人便会意地放声笑起来,气氛立刻就轻松了。当然,这是基于人家对该顺口溜的一致理解——感觉准确,描述到位。

有一天在餐桌上有人又念起这段顺口溜,男人们照例笑得起劲。

后来发现餐桌上的一位女人没笑。男人们忙说闹着玩别当真。没想到女人认真地说:最妙的就是这“右手握左手”。第一,左手是最可以被右手信赖的;第二,左手和右手彼此都是自己的;第三,别的手任怎么叫你愉悦兴奋魂飞魄散,过后都是可以甩手的,只有左手,甩开了你就残缺了,是不是?一桌子男人都佩服,称赞女人的理解深刻而独到,妇人淡淡地说:有什么深刻而独到,不妨回去念给你们各自的老婆听听,看她们说些什么。

男人当中有胆子大的果然回去试探老婆,果然老婆们的理解均与餐桌上的女士相同。

她们都是左手,男人们当然要以左手计。而他们都是右手,他们当然作右手想。

第36篇、爱情故事卧倒!为了爱情

莫斯刚20出头,应聘到一家保险公司做保险员。他是一个英俊善良的男孩,可是因为生性怯弱,大家常常叫他“胆小鬼”。为此,莫斯感到万分苦恼,他连做梦都想成为一个勇敢并受人尊敬的人。

保险公司为新来的30名员工安排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目的是锻炼他们的各种能力。莫斯非常希望这个全新的环境能使自己脱胎换骨。

其实,他这么做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他心里藏着一个秘密:他所在的这一组有个叫苏菲的女孩,苏菲有着一双绿宝石般的眼睛,显得那么俏皮可爱。莫斯渴型用出色的表现吸引姑娘的目光。

然而,莫斯很快便陷入了新的苦恼之中。原来,因为他软弱的个性,他再度沦为其他人嬉闹、戏谑的对象。每当别人捉弄莫斯时,好心的苏菲总会站出来制止。可是这使莫斯心中更加痛苦,他觉得同情永远也不可能变成爱情。更何况,另一个叫马克的男孩对苏菲颇有好感。马克也爱对莫斯耍恶作剧,不过他是这个培训组最有胆识的人。平时他总是一马当先,每当教官提问时,他第一个举手,然后侃侃而淡。在这样一个情敌面前,莫斯自惭形秽。可是,他心中对苏菲的爱慕之情却无法抑制,他决心鼓起勇气来向她表白。

这天,莫斯把苏菲叫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苏菲而带微笑,用她那美丽而善解人意的眼睛注视着他,无声地鼓励他开口,可是此时此刻,莫斯想了整整一晚上的话语一句也说不出来。僵在那里好半天,终于期期艾艾地说:“你知、知道吗,马克很喜欢你,我、我觉得你们是很般配的一对。”苏非的神情顿时黯淡了下来,她头也不同地走了,留下莫斯独自一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心中充满了无限羞愧和懊悔。他绝望地想:我真的无可救药了,竟然连向心爱的姑娘表达爱意的勇气都没有!

离培训结束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莫斯知道一旦培训结束,他和苏菲可能就要分开,那样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他知道没有哪个姑娘会喜欢懦夫。现在,能够挽救爱情的惟一途径就是在苏菲面前表现得像个真正的男子汉。

可是,还没等莫斯拿出“男子汉”的行动来,他就因感冒发烧病倒了,只好请假一天。这天,培训组来了一位新教官,说要对大家进行体能素质的训练。然后,他把大家拉到一个空旷的地方。众人一丝不苟地按照教官的指令做动作。就在此时,教官突然把一枚手榴弹朝队列扔了过去。所有的人大惊失色,连滚带爬地纷纷溃逃。马克仍然“一马当先”,他冲在逃跑队伍的最前面,而苏菲却在混乩中被人绊倒在地。

“都回来!”教官怒气冲冲地大喝一声,众人回头一看,那枚手榴弹根本就没有爆炸。教官的脸色很难看,他愤愤地说:“这只是一枚不会爆炸的手榴弹,我这样做只是想测试一下你们的心理素质,看你们在突发事件面前是否能真正做到勇敢和镇定。你们的逃生反应都很快,不过很遗憾,你们身上缺少一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呢?回去想想吧。”

第二天,病愈后的莫斯回到训练场上,因为只有他一人没有进行“特殊检测”,所以教官事先已经暗示其他学员不要声张,而平常以嘲讽莫斯为乐的那些人也都等着看好戏。于是,在训练过程中,教官故伎重施,将那枚手榴弹再次掷向队伍。除了莫斯以外,所有的人都纹丝不动,很多人期待着看到莫斯吓得魂飞魄散的滑稽模样,而苏菲则有些紧张地将眼光投向了莫斯。

同他们前一天的反应一样,莫斯并不知道那只是一枚不会爆炸的手榴弹,他愣了两秒钟,脸上充满了恐惧。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这个一直被视作:“胆小鬼”的男孩奋不顾身地坡扑了上,用自己的身体把手榴强死死在压在身下,并伴以紧张而短暂的大声一吼:“快,快闪开!”

所有的人目瞪口呆,接着他们面面相觑。谁也没有想到,莫斯竟试图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大家的平安。

过了好一会儿,莫斯终于明白手榴弹蝗假的,他抬头一看,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已。他缓缓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等待着同伴们的奚落。然而,周围却一片寂静。这时,教官问莫斯:“你为什么不逃跑,而是选择卧倒在手榴弹上?”莫斯鼓起勇气回答:“因为我想救所有的人,而我深爱的姑娘也在其中。”教官愣了:“那姑娘是谁?”莫斯又哽住了,他的脸涨红了。这时,人群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声:“苏菲,苏菲!”

此时此刻,苏菲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花,她含情脉脉地看着莫斯说:“在我心目中,你是最勇敢的男子汉!”莫斯哭了,为他平生第一次受到人们如此厚重的礼遇而流泪,为自己终于鼓起勇气赢得了宝贵的爱情而流泪。在为爱情扑倒后的这一刻,他明白了一个刻骨铬心的道理:忘掉自己,才能变得勇敢,才能赢得尊重和爱。

第37篇、爱情故事哭泣的爱情

三个人的对白

清晨醒来,突然发现我的心情还是那么糟糕;温暖的阳光也滋润不了我冰冷的心,我是怎么了?曾经我那么那么的开心,为什么会这样?不由自主的我问到了自己。

“浪你怎么了?”我的天使问到

“不知道,现在的我真的好糟糕。没有了上学时候乐趣,没有了幸福的生活,没有了爱人的勇气”我回答到

“爱,这个世界有爱吗?爱是什么东西?”我的恶魔问到

“不知道,可能我不懂,因为我还没拥有过吧”我回答到

“是这样吗?你懂的,你不是做的很好吗?难道你不觉得会好好爱一个人吗?”我的天使问到

“我有吗?爱是什么?为什么我没有了知觉,为什么我没有爱?”我问到

“浪,不要哭泣;那不是爱,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存在这种感情了”我的恶魔回答到

“真的吗?没有了吗?难道踏入社会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变了?”我问到

“不,一切没变;是你变了,你变德胆小;变得懦弱;你变得自悲了。是你,是你自己变的没有勇气去爱了”我的天使回答到

“是这样吗?浪,你想想;你爱过的人,她们是怎么拒绝你的?为什么?答案很简单,只是你不算帅而已。想想你为她们的付出,想想你对她们的真心;再回头想想,你值得吗?”我的恶魔说

“对啊,这难道就是我的爱吗?我只能做好好爱她们的人,为什么不能做她们的爱人呢?难道真的长相那么那么重要吗?我的付出,值得吗?”我心痛的问到

“浪,你真的在意值不值得吗?你还记得你最初的爱情吗?那时的你是不计一切得好好爱人的,你从来不计较其他的,你怎么了?难道你真的变了吗?”我的天使问到

“不是的,我没变;我还是那个我。但是,我好孤单,好难过,我真的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难道就是我不算帅吗?难道这是我的错吗?”我痛哭的问到

“别哭,没有人值得你为她哭泣;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一定要学会坚强。你的一生不是为她们活的,你爱过了,付出了,而别人不懂得珍惜,你为什么要为她们哭泣?”我的恶魔说到

“我知道你难过,我也知道你悲伤;我能感觉到你的感觉,但是你要坚信你不是最帅的,你却可以是对她最好的;真心是你唯一的筹码,别怕!拿出你的勇气证明给别人看,证明你是最好的”我的天时说到

“我不敢,我害怕;我怕别人说sorry,我怕别人的冷漠,我怕我破碎的心再受到伤害!”我大哭的说

“去吧,如果你继续怕,那你这辈子都完了;难道你害怕之后你的心就不会痛了吗?虽然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但是仍然是有希望的,你只要有恒心,我们相信你可以的!”我的恶魔说到

“你想想,你多大的痛苦没受过?还怕那一两次的失败吗?”我的天使说道

“去吧,我们支持你;你的痛苦我们也能感受,我们更想分享你的喜悦!”我的恶魔说到

“谢谢,我希望我能做到!我想要坚持我最初的梦想,我能找到我爱的人!”我笑着说到

穿上衣服,收拾心情;结束自己的三人对白,对着镜子说:加油,我可以的!带上轻松的心情,迎接我新的一天;我相信这天一定会有奇迹。。。。。。。

第38篇、爱情故事陌生的爱情

她是个美丽而又寂寞的女人。不是没有人爱她,而是她从未重视过他们的爱。她拒绝那些诚惶诚恐的爱情,仿佛它们会玷辱了她。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

女的很漂亮,约有二十五六岁,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男的四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着一种特殊的礼貌,礼貌之中又有着一种令人感觉得到的吸引力,表现在他那极有内容的微笑里。后来她知道,他并不住在这里。女的是他的外室。他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有无论在多少人中也会立刻被发现的仪表。曾到过好几个国家,写得一手好散文,会画别具风格的山水,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爱所有有资格被爱的女人。他有时候来,时间不一定。有时早晨,有时中午,有时下午,但绝少在晚上,她所知道的只有一次,那天下雨,他来了,没有走。隔壁炒菜的香气格外浓些,收音机也关得特别早些。

初夏的早晨,她在对面草地上看那一丛小花。她喜欢它们淡淡的紫色,而且开得那么爽快,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子。她偶一抬头,只见那个瘦瘦长长的男人从转角处走了过来。他穿一件花格子的香港衫,配上一条淡灰达克龙的西裤,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那一道红砖的围墙走来。她好奇地望着他,他越走越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和他那对会看透人心的、深褐色闪亮的眼睛。

于是,他对她笑着:“你早!”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可以听见。

“你也早!”她笑望着他,带着揶揄和嘲弄,和应有的礼貌。

他对她笑了笑,低头看了看她刚刚在欣赏的花,说:“我很喜欢这种花。”

“哦,我也喜欢,只是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她看了看他那细长的手,上面有一枚纪念戒指。

“当你喜欢一种花,你喜欢它就是了。本来用不着知道它们的名字。”他闲闲地说。

“可是,当你喜欢它的时候,你总会希望多知道它一点是不是?”她笑着,巧妙地抹去浮现到脸上的风情,淡淡地问,“走路来的?你的车子呢?”

他回头朝来的方向一指,说:“在那边。我把它停在那边了。”

“哦!”她刚想问为什么不开过来,可是,她马上就领悟了。于是,她对他笑了笑,望着那绿色的小门,加上一句:

“还不去叫门?”

他笑笑,顺手摘了一朵紫色的花,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向那绿色的门。

她一下子对那些紫色的花消失了兴趣。

有台风警报,雨一阵阵地大起来,风开始扫进这市区。

她从朋友家出来,想在风雨还未太大之前,赶回家去。雨斜着打过来,她的伞失去了作用,薄薄的花绸旗袍,一下就湿了。

正站在树下发愁,一辆黑色的轿车轻轻地停在她的面前,驾驶座上的人隔着玻璃对她点点头,就伸手把车门打开了。

她看清了那是谁,带着冒险的心情上了车子,坐在他身旁。

他说了一声:“幸亏遇见我。”就把车子发动了。

风和雨被挡在玻璃外面,山和树,路和桥,都被挡在玻璃外面。宽敞的车子里只有他和她,她却觉得很挤。

“到哪里去?”他问,注视着挡风玻璃上那悠闲的雨刷。

“回家。”她答。

“啊!对不起,我走错了路。”

“我早知道你走错了路。”她心里想,“你又何尝不知道?问题是,你是不是打算马上回头。”

他用他那对含蓄眼睛对她看看,说:“假如你不反对,我们不妨兜一个圈子。”

“你不会迷路?”

“偶尔也会的,但是我总可以找到路回来。”他说。

车子在风雨中向前滑动,还是山和树,路和桥。“你不认识这条路了吧?”他问。

“嗯?我不认识,但是这里风景很美。”

“不认识的地方就会特别美。”

“为什么?”

“因为你不认识它,就不会联想到实际生活上的事物,就会使你觉得美。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样,一旦你知道这条路上,哪家是邮局,哪家建筑是医院,哪个店面叫什么字号之后,你就失去赞美它的心情了。”

“哦!怪不得你直到现在还不问我的名字。”

“不用问,我知道你喜欢我,这就够了。”

“奇怪!你哪里来的自信?”

“难道不是吗?”他减慢了车速,把一只手臂伸了过来。

“难道是吗?”她细声问,没有躲开他的手臂,顺着它,她偎了过去。“我想是的。”

“我想也是的。”她抬头望了望他那带笑的眼睛,“我喜欢你。”

“你该知道那是因为什么。”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风和雨,山和树,路和桥。

越是不知道的东西,越是好的。这一切都陌生,连旁边这个人。她不知道他,不相信他;知道的只是他的浪漫,他的不可信,不可靠,一切都打着句号。她爱他?

也许不如说,她想征服他。

因为一个知道自己有魅力的女人,不能忍受被一个喜欢任何可爱女人的男人所忽略。

于是,她和他开始了这段陌生的爱情。

这段陌生的爱情将在他们彼此熟悉起来的时候终止。

她用不着对那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的女人抱歉。因为她们是同样的,都只不过是被挡在玻璃外的那一段段的路,或一座座的桥。她用不着对他抱歉,因为她相信当他发现他迷路的时候,他总可以找到路回去。

她也用不着对自己抱歉,因为她知道,假如他也如同其余那些追求者一般忠诚,她就又会消失了兴趣。

玩肥皂泡的孩子,总是为了贪恋肥皂泡的美丽,而宁愿忍受幻灭时的悲哀。不要问这是不是爱情。

第39篇、爱情故事一树一树桃花开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40篇、爱情故事为谁风露20年

1982年,她23岁,失恋了。复活节前一天,她决定离开英国,回到自己的出生地香港,像许多觉得逃避即是遗忘的女孩一样,她也选择了这种方式。

机缘巧合,她进了娱乐圈,然后在第一部戏《十三妹》里,遇到了他。

那时的汤镇业,是无线五虎里最招人的翩翩佳公子,眉眼如画,气质高雅,身边永远花团锦簇。而他的目光却越过她们,看到野丁香一样烂漫的她。

但她的爱始终是惴惴的,她觉得自己不够高不够美,不够去般配他。她的心,也是一朵低到尘埃里开出的花。

然后,她出人意料地大红大紫。1983年,几乎所有香港人家的电视机里,都是她娇嗔可爱的身影。有人说:自她以后,世间再无黄蓉。

她忙碌起来,而他却沉寂下去。

他却很开心,因为可以有时间煲汤给她,可以帮她提沉甸甸的化妆箱,可以在NG的时候帮她设计表演……他不是事业心很重的男子,他不怕被叫做“阿翁的男朋友”,他只害怕失去她。

她开始和不同的男子一起登上娱乐版。他似乎清楚,那不过是报纸周刊吸引读者的把戏,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要诘问。她那么爱他,所以,他的怀疑就变成了侮辱。

厌倦了争执,他开始示威,或者是报复———他也和其他女孩传绯闻,明火执仗,甚至默许记者拍下照片。

她的报复却更决绝,她自杀,在屋里的日历牌上写着:DAR?鄄LINGILOVEYOU。字字泣血。

他终于知道她就是爱得这样义无反顾,要在他的生命里,以退场做登台,化无有为永恒。

在那个倾城出动的葬礼上,他将一枝红玫瑰放在她的鬓发旁,又拿一把梳子,细细地梳理她的头发,再把梳子一折两断,一半放在她身边,一半放进自己的口袋———这是他家乡结发夫妻永别的礼节。花圈上的挽联是:“亲爱的美玲,我永远深爱你。”

她一直没告诉他,之前她去求签,相士批给她的是8个字:“情海无舟,缘尽十八”。所以她选的那个日子,刚好是他们相识的第18个月的最后一天。她甚至不愿意等到他们的缘分真的终结再离开。

这段爱情,到这里,并不是孤本。

接下来的才是。

她的死把他钉在了十字架上,所有人都恨他薄幸痛失美人。他曾是个很有前途的艺人,却就此与星途绝缘。他肆无忌惮地糟蹋那样美的一张脸,演烂泥样的角色,头发秃了,腰身粗了,脸蛋糙了,转瞬变成一个臃肿沧桑的中年男子。

人们遗忘着他的一切,除了一段20年前的旧情。

他什么都不要了,包括爱情。她为他放弃了生命,他便要用一生的不得志与孤独来偿还;她不可能再听到他的忏悔,他便永远不宽恕自己。

逝者永远年轻,定格的音容笑貌更易被视为神。而他活着的目的,则是要执拗地化成一座碑,供奉她祭祀她。风雨沙尘的侵蚀腐化,似乎都是他需要的。

他已经五十几岁了,他还在说:如果可能,我愿意用生命换回她。

是的,这个爱情故事没能完满,但是,却成了传奇。

真正的爱情,从来无外乎这两种结局。

第41篇、爱情故事来生,不爱你

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他家贫,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

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

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操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说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

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

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已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

他们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

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见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地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有想到柳暗花明了。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他犹豫了。她说:“去,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时,36岁的她已初露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起了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身体有些发胖,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样子;而他,正是最好的时候。

法国,是多么浪漫的国度啊!有人担心他一去不回,问她:“你不怕吗?”她轻轻摇头:“不怕。”她说,他和她的爱情如果经历了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就一定不是爱情。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了,留在了北京。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小城接她,但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到达时间,只是说这一两天回来,想给她惊喜。谁知下了火车,他就看见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乘这趟车?”

她说:“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辆也不会放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实在太苦。”

她却说,爱情从来都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第42篇、爱情故事幸福就是婚姻中的第二道茶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第43篇、爱情故事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第44篇、爱情故事低头,爱还在

每次吵架,全是他在说对不起。

吵得最厉害的时候,气得他用拳头砸墙,也舍不得打她。她那么羸弱,随便一个指头都能让她疼痛。他还是舍不得。

然后是闹着回娘家,很恶俗的招数,一遍遍地闹,一遍遍地重复着他低三下四去求她回来,坐在出租车里,是她有些得意和骄傲的脸。

因为骄纵着她,所以,放纵着她怎样,这些,她却全然不知。只当他是没有能耐的男人,所以,才会如此地忍让。

后来,她有了外遇。是个有钱的男人,给她买夏奈尔的香水和路易威登的包,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唯独少的,是那份怜爱。她气了,男人从来不哄,只任由她去,反正有的是女人在周围。

他知道她有了外遇,提出了离婚。几乎没怎么考虑,她同意了,离了婚,却嫁不了有钱人。有钱人说,男人怎么会娶你这张被别人画过的纸?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不偷了,趣味就没有了,所以,散了吧。

她心里冷笑着,冰冰地凉了,知道自己走错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步,也就错过了今生最爱的人。

从不低头的她,约了他出来。

想起很多年前总是他在说“对不起”,低下头讨她的欢心,今天她才明白,那是爱,没有爱,是不会轻易向一个人低头的。

就像她也终于明白了自己最爱的人是谁。她带给他的伤害那么深那么深,她想,是应该她说声“对不起”。

一声“对不起”说出来之后,对面好像老了10岁的男人抬起头问她:“为什么,隔了多年你才有这一句?”

她轻轻地说,只有低下头,才看见了爱。几个月后,他们复婚,过着柴米夫妻的日子。

错了的时候,她总是说,对不起。那3个字里,不是委屈,是爱意。

第45篇、爱情故事暗恋的罐头

那个牌子的茄汁鲭鱼罐头,超市的货架上,仅剩下一瓶。两个人同时看见,一同伸手去抢。于是他的手抓了罐头,她的手抓了他的手。他抱歉地笑笑,她却是红了脸。

他把罐头递给她,你的。突然绅士起来。她说不,你先拿到的,是你的。两个人彼此推让着,直到招来超市的服务员。服务员对他们说,等等吧,5分钟后,也许还会有这个牌子的罐头摆上来。那时罐头正好被让到她手里,他说你先走吧,我再等一会儿。她说好,却不走,陪着他等。两个人开始闲聊,却突然发现,原来他们,竟租住在同一个小区!

爱吃鱼?他问。

是的,她说,就像猫呢。后来她认为后面的这一句显得多余,她像什么,跟他有关吗?这样想着,竟又一次红了脸颊。

终于没有等来新的茄汁鲭鱼罐头。他们并排着往回走,进了小区的大门,她突然说,要不,一起吃吧!他说方便吗?她说方便,反正我也是一个人。这样说着,脸再一次红了。什么叫“我也是一个人”?你知道他也是一个人吗?

他们一起吃那瓶罐头。罐头盛在精致的盘子里,他却很少去动。她说你多吃些,够吃了。他说你像猫呢,你该多吃些。她的脸又一次红了。她想自己真丢面子,这样的一个男孩,值得她这样?

那天她相信了一见钟情。

后来他们常常约会,有时在她那儿,有时在他那儿。他给她做红烧鳗鱼、雪菜黄鱼、五香酥鱼、香辣带鱼、清蒸鲫鱼、豆豉鲮鱼……她觉得他们真的变成了两只馋嘴的猫。现在他们很少去超市买鱼罐头了,她突然发现,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便再不需要任何罐头。罐头可以保质,但现在,她每天都是新鲜的生活。

有一天他突然要从这个城市离开,理由是他被公司调到一个遥远的城市。她看他默默地收拾东西,突然想起他们之间好像从没有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话。她努力回忆,发现的确是这样。这样她便有些伤心,很伤心。她问他还回来吗?他说回来啊,不过去一年半而已。她就笑了,她想,等他回来吧。等他回来,她会趴在他的耳边,大喊一声“我爱你”,她想他肯定会被她的样子吓昏。

她的脸又一次红起来。

她去送他,在那个超市,给他买矿泉水和香烟。他们经过那个摆放着茄汁鲭鱼罐头的货架。他说你以后又该吃鱼罐头了吧?她笑笑。他拿起一瓶,看了看,说,在这瓶罐头过保质期之前,我就能回来。她说你还会变着花样烧鱼给我吃吗?他说当然,那当然。

她偷偷把那瓶罐头买回来。罐头放在冰箱的保鲜层,每次打开冰箱,都能够看见。每天她都会数着他回来的日子,胆战心惊地对那瓶罐头的保质期进行着倒计时。这期间她吃下很多瓶茄汁鲭鱼罐头,却惟独不敢动冰箱里的那一瓶。

也通电话。每次都会聊很长时间。每一次她都想说“我爱你”,可总在挂断了电话,才后了悔。她想不怕的。不怕,还有时间。就一年半而已。这样她就又一次打开冰箱,触摸着那瓶罐头,和心头的某个角落。

只剩几天了。她认为幸福正在向她奔来。他却突然打来电话,说他不准备回来了。那一刻她感到天旋地转,眼泪不争气地往外喷涌。他说你怎么了?她说没怎么,为什么不回来?他说我升职了,并且要结婚了。我打算在这里安家,你有男朋友了吗?她“啪”地将电话挂断,再也没说一个字。

能责怪他不守承诺吗?能责怪他花心吗? 当然不能。她想,不管是他真的迟钝,还是自己真的怯懦,好像,对一个人的暗恋之情,就像一瓶封闭的罐头,你不打开它,它总会慢慢地过了保质期的。

第46篇、爱情故事影集里的秘密

她愈发地怀念起他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他的好,想他笑嘻嘻看着她发火的样子,想他在她的责骂声中坐着一言不发的样子,想他去她娘家系着围裙上井台洗菜下厨房煮饭的样子……她忍不住翻出了他们惟一的一本影集。

他不爱拍照,她也不爱拍照,他们的照片甚至没能夹满一本影集。

她翻开影集,发现他在影集开头记了许多人的生日,有她和孩子的,有他父母和她父母的,甚至还有她弟弟的,惟独没有他的。她的心跳骤然加快了,怪不得大家每次过生日他都会准时拎回一个大蛋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是这样关注着身边的人。

往后看,第一张照片上是年轻时的她,正冲着镜头笑得灿烂。她伸手摸去,照片有些凹凸不平,她抽出照片,意外地发现反面写满了他飘逸俊秀的钢笔字:你笑的样子多美呀!这是你笑得最开心的一张照片,我把它放在第一位,希望你永远这样开心。

他从来没有这样夸过她的笑容,她的眼中蓄满了泪水,好像刚刚开始了解他。

抽出第二张,那是他的单人照,反面同样被他的字写满:亲爱的,当你看到这张照片时,我或许已先离你而去,这不是我的本意,是命运的安排。我不是个善于表白的人,可是我想告诉你,我的生命因为你的存在而充满意义。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默默注视你,为你祝福。今生我没有给你幸福,但愿来世能令你满意。

每一张照片的后面都有他的叮咛、他的嘱托,他提醒她要注意自己的胃病,不要着凉;他吩咐她晚上坚持用热水泡脚,不要偷懒;他让她不要太为儿子操心,儿孙自有儿孙福。在最末一张全家福上,他只写了四个字:舍不得你!

她泪雨滂沱。

在他永远离开她后,她觉得自己又一次爱上了他,痛苦正飞身而去,她忽然感到了一种充实与满足。

第47篇、爱情故事向左走,向右走

10月10日,是我二十岁生日。我在图书馆转悠,那是很平凡的一天,如果没有遇上她。

我们在狭窄的电梯里相遇。当电梯门缓缓开启的时候,我慢慢的看清了那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她的脸苍白而冷峻,看得令人心疼。但是她的眼睛是灵动而且明亮的。如清澈的泉水,令人顿生爱怜。柔顺飘逸的短发很自然的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被那件淡红色的羽绒衣包裹着的身躯显得弱不禁风。

移开视线的时候,我们已到达五楼。门缓缓打开,我们彼此并未停留,她向左去自习室,我向右去文学馆。与她擦肩而过时,我闻到了从她发梢里散发出的香味。淡淡的,悠悠的,像是春天的气息,有些模糊却足以令人迷醉。在文学馆里,我捧着那本厚厚的《追忆似水年华》却无法把心从电梯里收回。她的脸庞填满了我心头的所有空间,她的气息弥漫在我的意志里,经久不灭,使我艰于呼吸。她是美丽动人的,但又是冷漠的,为何我只见了她一面就如此痴迷?难道她就是我的100%女孩吗?她那时离我只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气,也许可以和她说几句话,但是我没有。

如果不是她,二十岁的我该继续过着与世无争的校园生活。我不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我辞去了学生会和文学社里的一切职务。我认为自己是个有计划的人,关于未来没有太多复杂的设想,只设计出了两条道路让自己去选:一是毕业后去一家比较正规的杂志社或出版社工作,二是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毕业后去教书。

那时的生活真是逍遥自在啊。天晴时喜欢穿母亲缝的那双轻巧而又舒适的“千层底”,平日夹着两本书往返于教室宿舍和图书馆之间,从不停留。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伫立在校园的某个角落,吹柔柔的风,看蓝蓝的天。喜欢在嘈杂的地方构思自己的小说或诗歌。喜欢在文学馆里那个靠窗的座位上静静地看书,看累了的时候,就看着窗外的风把梧桐树叶吹落。阳光泄在窗玻璃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但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我遇上了她。我本来静如止水的心就这样被偶然的邂逅搅得泛起阵阵涟漪,她打乱了我的生活规律。她是谁?我的另一半生命吗?

后来,我因为她而喜欢去自习室。我会选择一个离她不远的座位坐下来看书或写作。我渐渐发现,看着她的时候,我的灵感就会来。但是每次我看到她的时候,她都在看书,她从来没有抬起头来看过我。

后来我知道了她是广告专业的学生,名字叫静。她是优秀的。是他们整个广告专业的灵魂人物,考试时总是遥遥领先,领先第二名很多,而且她设计的作品也常常被放到教学楼大厅里的宣传板上展览。

优秀的女生必定孤独,她也不例外。我看到她每次来的时候都是一个人。

我猜她学的外语是日语,因为双周日的早晨她总是在读日语。但是她却有一个很好听的英文名:JANE。这个我是从她的笔记本上知道的。

那天中午,她离开自习室时忘了把她的笔记本放进包里,我当然替她收了起来,准备等她下午再来的时候还给她。当我翻开那个带着淡淡清香的笔记本时,我就知道了她的英文名,但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扉页里的那一首诗: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进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他们未曾谋面/所以他们确定彼此并无任何瓜葛/但是常听到自街道、楼梯、大堂传来的话语/他们或许已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吧/我很想问他们是否记得/在旋转门面对面的一刹那/或是在人群中喃喃道出的“对不起”/或是在电话的那一端道出的“打错了”/但是我早已知道答案/是的,他们并不记得/他们会很压抑/原来缘分已戏弄他们多年/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缘分将他们推进,驱离/距离阻挡他们的去路/忍住笑声/然后,闪到一旁

看完时,我看见窗外的梧桐叶大片大片的飘落,而自习室的每一个人都不无惊奇地将目光聚到同一个地方,一个二十岁的大男人正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捧着一个蓝色笔记本失声痛哭。

后来我知道这首诗曾在《向左走向右走》里被女主人公多次诵读。我不知道我那天为何那样激动,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声大哭,或许是以前将自己的感情压抑得太久太深了,终于止不住要爆发。

可是我是个喜欢顺其自然的人,我不愿也不敢胡乱揣测。如果她真的也爱我,我想,她一定会告诉我。

但是我们见面时什么都没有说,我把那个蓝色的笔记本还给她时,她沉默着接过去。没有任何言语。我鼓起勇气再一次看清了她苍白而冷峻的脸。然后默默地转身离开。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梧桐树叶飘落的声音,那时我才明白,原来世上真有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次以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女孩说爱我。

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比如我和他。

那天是10月10日,我永远都记得。

当他随着电梯门的缓缓开启而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他是我的100%男孩。黑色的外套,蓝色的牛仔裤,简短的头发,一张冷峻的脸透出一丝英气,眼神执着而又充满了锐气,具有极强的穿透力。

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我悄悄低下了头,到五楼后,我们都没有停留,他向右去文学馆,我向左去自习室。与他擦身而过,我似乎感觉到了他身上透出来的坚强而自信的男子气息。

在自习室,我捧着那本日语词典毫无目的地胡乱翻着,思维却还定格在电梯里和他四目相碰的那一瞬间。他那时离我只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气,我还可以把我抄下来的那首诗给他看。我敢说一定能感动他,但是我没有。他是谁?那么值得我关注?难道是我生命的另一半吗?

其实我早就认识他,自从在那本杂志上看到他的那篇小说《三月的黄昏》以后,我就开始注意他了。当时看完那篇小说,一向冷酷的我感动得痛哭流涕。后来听说那篇小说的作者——“沙漠里的泉水”就是我们学校中文系的那个才子。再后来我的一位中文系的老乡在那次“广告VS中文”的辩论赛上指着反方一辩说他就是“沙漠里的泉水”。我当时大吃一惊,因为他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眉清目秀而且谈吐间透出一股儒雅不凡的气度,夸张一点的话还可以用上这样一个词:英气逼人。

自从那次在电梯里邂逅他以后,我更加注意他了。

他是孤独的。我常常看着他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伫立在校园的某个角落,专注的望着天空。他在想什么?在构思小说吗?或者他和我一样,在回忆我们那天相遇的情形?

孤独的男生必定优秀。他的每一篇小说都能引起很多人的讨论,他写的诗歌常常有人在校园里诵读——

令我高兴的是,自从我们那次邂逅以后,他也常常到自习室来,而且每次都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书累了,我抬头看看他,看他那倔强的头发,我就有了精神。可是,每次我看他的时候,他都没有看我。

他总是低着头在写字。

那一天,我再次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个座位上。我想我不能再错过这次机会了。我停留在这所学校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报考了北方一所重点大学的新闻专业的研究生。复试通知已经来了,再过两个月我就要走了。

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我故意把那个漂亮的蓝色笔记本“忘记”带走,让他帮我收好然后还给我。笔记本里有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更重要的是还有那一首诗,那是一首很感人的诗,是波兰女作家辛波丝卡写的,《向左走向右走》里的女主人公多次诵读这首诗,我想这首诗一定能感动他。如果他也把我看成是他生命的另一半,他一定会在还笔记本时对我说些什么吧。

但是见面时彼此都没有任何语言,他把那个笔记本还给我以后,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但是这一次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初次见面时的执着和锐气,有一些飘移不定。我希望他写了一封信或是一首诗夹在了我的笔记本里,但我将笔记本翻遍了也没有发现他的字迹。看着他就那样的转身匆匆离去,空气中仿佛回荡着我心脏落地的声音。我明白了,原来我们只是这世上的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还有一个月我就要离开这所学校了。离开我熟悉的图书馆,自习室,离开那窗外的梧桐树,离开那狭窄的电梯,离开他。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男孩,等待着我生命的另一半说爱我。

他们

图书馆的旁边有两棵高大而寂寞的梧桐树。它们的距离是那样的近,以至于它们的根都连在了一起。所以它们只能靠共有的一片泥土而活着。如果其中的一棵被阳光杀伤,另一棵就会为它遮挡太阳。因为它们彼此都明白,如果对方被阳光杀死,自己就失去了一半的生命,因此它们互相爱护。

他们就像那两棵寂寞的梧桐树,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自己生命的另一半,却不懂得自己是对方生命的另一半。所以他们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却向右走,背向而行,再也无法相遇。但他们都还在等待着对方说爱自己。

但是他们至今都还没有等到。

也许永远都等不到了。

第48篇、爱情故事一松手,便与幸福错身

遇到她的时候,他只有25岁,一个人在外面漂泊。最快乐的事,不过是喝着啤酒,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小酒吧,对着大屏幕里的球赛大呼小叫,拍桌子跳脚互相咒骂。

他觉得生活就是这样,像一条看上去笔直的路,简单地行走,路两边山青水秀,花好月圆。

可他遇上她了。

她是那样的美丽,像是月光下的百合,举手投足间,花瓣轻颤,香气幽人。这般美丽的女子,竟然爱上他了,愿意在他的小窝里,为他做饭,洗衣,不时地回头对他微笑。

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某一次散步的时候,他对她说,你是不是千年的狐,来诱惑我这赶考的书生?她便拿手指轻捏他,安静地挽着他的手臂往前走。

因为爱,所以想给她将来,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同时,问题也来了。

他发现自己身无长物。菲薄的工资,月月光;一份牛工,前途暗无天日;父母在北方农村的田地里讨生活……想到这里,他颓然地倒在床上:房子?车子?一切都遥遥无期。

而她,虽非大户的千金,却也是小家的碧玉,父母只得她一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让她嫁给他?他犹豫了,也说不出口。面对她期待的目光,惟有飘忽躲闪。

他做了个决定。辞职,向朋友借了钱,在一所大学附近开了个小餐馆。她支持他,每次下了班,都来帮着招呼客人。看到她纤细的手指托着盘子走来走去,他的心总是一阵痛过一阵,他恨自己的无能。也暗暗下了决心。

谁知,上天往往并不遂人愿,一场疫病,让这个城市陷入恐慌,餐厅都是惨淡经营,而那些资金不足的,实力单薄的,也就关门了事。很不幸,他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已经没有足够的钱还清最初的债了,幸好朋友并不计较,大力拍他肩膀,说继续努力。可他,再也无法面对她那期待幸福的目光。

他给她留张字条——“祝你幸福”,狼狈逃离了这个城市。

他知道她会伤心,可是,与其痛苦一辈子,不如伤心这一时。

后来的日子,他在北方的一个城市奔波,最辛苦的时候,兼了三份工,没有白天没有黑夜的做,偶有闲暇,他总是会想起她,百合一样亭亭玉立。其实,他心里还是有奢望的,他希望有一天可以回去,带她走。也许是时来运转,第三年,他用自己的积蓄,和别人一起投资了一单外贸生意,竟然一下子赚了。这一年,风生水起,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有了自己的公司。

他回到最初的城市,说是回去还当年欠下的钱,心里却明白,他要回去找她。

朋友听了他的意思,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她已经嫁人了。”他的心轰地碎了一个洞,随即,又平静下来,他想,退而求其次吧,看看她,哪怕是一眼,他马上离开。

朋友说:“你确定要见她吗?”他决然点头。

在一间地下室,昏暗的灯光下,他看到她坐在服务台后面,面容清瘦。他的心疯狂地擂起来,像三年前一样。

她说:“我是这家网吧的老板娘。”没了下文。因为旁边的摇篮里,有几个月大的婴儿,发出清脆的啼哭。她去哄他,给他喂奶。他看着她,一身廉价的衣服,上衣几处露出线头,都来不及去剪,大码的男士拖鞋,也许是她老公的……他不忍看下去。她有些不好意思,低了头,轻声说:“我等了你一年,以为你不会再回来,绝望了,就嫁了人。

“他对你好吗?…‘还行,就那样过吧,”她平静地说。

他再也无法待下去,匆匆地在婴儿的小被子下塞了一些钱,就离开了。一出门,泪水肆无忌惮地掉下来。是他错了。是他错了。

他终于明白,很多时候,离开她,不见得就能给她幸福。

你在她身边,你爱她,你可以把握一切。而你一松手,也许,她就湮没在万丈红尘,与幸福错身。

第49篇、爱情故事结婚十一年,温暖依旧

结婚时,我22岁,他26岁。扳指数来,至今已有11年。

结婚时,几乎所有人都反对。在别人看来,他实在毫无长处:一个普通的铁路工人,没有学历,经济拮据,相貌一般,现在看不到实惠,未来看不到发展。

真正的白手起家,没有房子,没有电器,没有锦衣玉食,没有世俗看重的一切。结婚11年,搬了6次家,前5次都是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第6次,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开心极了。那时我们已在一起7年,有了两岁的儿子。

经济一直不宽裕,却不曾因为钞票吵架。他不抽烟,不喝酒,不下馆子,不赌博,多年来一直穿单位发的制服,却会给我买价格不菲的衣服,也会在冬季给我带回贵得让人舍不得吃的水果。每一次的惊喜,都会让我脸上笑容如花绽放。因为,那都是我内心期待已久的东西,从未与他提及,他却明悉一切。

那一次,腹部长了瘤,医生说没什么事,我也就没在意,他却执意要去北京检查。去了之后,结果是必须马上手术,且不排除癌的可能。真是晴天霹雳,我头脑中一片空白,伏在他怀里,泪流满面。

当时,我32岁,还有许多心愿未成,有很多责任未尽,对人世有着太多眷恋,实在不舍得就此离开。他捧着我的脸,目光中有不容置疑的坚定:“你一定会没事的。这是生活对我们的考验,我们一定能闯过去,相信自己,也相信我。”

手术前,他在给我整理衣物时,低着头,一言不发。我看到大滴的泪掉在衣服上,瞬间就湿了一大片。我提着袋子,把翻涌的泪水强咽回去,用轻松的语气说:“老公,不许走远了,等我出来。”说完这些,脸上有笑容浮现。然后转身自己向手术室走去,没有回一下头,一边走一边想着医生让他签字时,那只颤抖的手。那样从容的男人,却在妻子手术前如此失魂落魄,他是何等在意我的生命,何等爱我!

他瘦了一大圈,眼窝深陷,正专心地给我擦拭身上的汗水。看到我醒了,他脸上露出明朗的笑容,握住我的手,轻轻说:“结果出来了,是良性的,瘤子已经切除,一切都过去了,你好好养身体。”

我嗔怪着:“一个大男人。竟然哭成那样,太脆弱了吧?”

他说:“你是我这一生相依为命的人。我们曾经约定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离不弃。”

出院回家时,他却把我带到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原来,他担心瘤是恶性的,那样就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所以从北京回来他一直在着手卖房。我住院的前一天,房子已经卖出去了。

这个执著的男人,就这样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如此厚重地爱着我……

第50篇、爱情故事无言的爱

大学期间我有个女朋友,她性格好,跟她在一起就没见过她发过脾气。她善良,对我更是没得说的好,经常主动帮我洗衣服、打饭、占座。她长的也还可以。一切都是那么符合别人完美女友的标准,唯一的缺憾就是她不能说话,她从小就是哑巴。

我是在开学的时候认识她的。当时见到她在一个人面前指手画脚的比着什么,那个人很不耐烦的躲开了她。她很沮丧的低着头,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我走过去,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她眼睛闪了闪,又对着我比划了起来,我那个时候才意识到她是个哑巴。我笑着拿出自己的小本子和笔递给她。她也笑了笑,在纸上写下“请问你知道12栋宿舍在哪吗?”

我们就那么认识了,她刚来学校谁都不认识,所以她经常来找我,我也挺喜欢这么个单纯无邪的女孩的。我们越走越近,直到她帮我洗衣服,织围巾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在一起了,她是我女朋友了。

她真的很好,除了没法说话,我们之间的交流都是她在纸上或者手机上显示的文字。开始我的朋友都对我有这么个贤惠的女朋友而赞叹,可是久而久之,我觉得一切都很别扭。我没法带着她像其它情侣那样三三两两的出去玩。因为她是哑巴,我哥们的女友都不怎么爱搭理她。我也不敢把她带回家,我爸妈看到了一定反对的。最大问题在于,我发现我喜欢上别人了。我喜欢的是我们系里一个很漂亮,很阳光外向的女生。经过我几次极具心思的约会安排后,她同意跟我交往,条件自然是要我跟那个哑巴女友划清界限。

某天早晨,她来找我,我跟她说了分手,让她以后别来找我。她站在我面前低着头,然后搜索着全身,原来今天她急着给我送早饭,笔纸和手机都忘了带,我也忘了带。她把早饭递给我,然后向我慢慢的比划了几个手语,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几个动作,可惜跟她在一起这么久,我一个手语都没学会,所以当时我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不过我记住了那些动作。

后来,她就真的没有再来找过我。有次我跟现任女友去电影院看电影,看的是陈妍希和彭于晏的《听说》。里面也有个哑巴女生,她在打着手语,其中一个手语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字幕上的解释是:我爱你!

我抱紧了我身边的女友,眼睛有点湿润,能说话的我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这三个字。不能说话的她对我重复了一次又一次,我却没有任何回应。

我不懂得珍惜的人,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可能命中注定我不是你的真命天子。

第51篇、爱情故事逝去的爱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一首歌“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不是你的,就别在勉强…………”,或许是这首歌,让失恋的人,不在苦苦纠缠,不是你的,就别在勉强。只要记住,曾经那么真心爱过就可以了。故事会分享一篇伤感的爱情故事:逝去的爱。

  洁和强从初中认识到大学毕业在到参加工作,经12年相爱,可在参加工作第2年的时间,洁开始对强渐渐疏远,打电话说在开会,很晚才回家,男人的直觉让强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在一次提早下班只为可以陪着洁回家,给她一个惊喜,只为大学毕业生起步很难,自己想拼命为洁创造一个温馨的家,而疏忽了对洁的照顾,可是当满怀欣喜捧着鲜花的他远远见到洁出公司后上了一辆奥迪车后,他看见那个男人很年轻很帅,起码比自己强,事实证明还很有钱,对于一个月,两三千微薄收入的强来说,很自卑,他没有追上去。他不知道上去怎么开口,如果误会伤害到洁,会让洁很难看,车从眼前开过看到洁脸上至少1年没有看到的灿烂笑容,强失落的回到家。

  看着自己当初和洁一起装扮的小家,他哭了。他没有怪她,只是想着当初和洁在一起的时光,想起了种种,再看到今天洁那种灿烂笑容,他知道自己满足不了洁,他看过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她幸福”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本事。

  强第一次抽烟,想着洁,不久,洁回到家了,强看着时间,11点,下班后的五个小时,强看着一脸疲惫的洁说:“今天很累吧?早点休息。”洁:“嗯,公司加班,我回来换套衣服,一会还要去参加聚会。”强背对着洁:“如果太累了,就把工作辞了吧。”洁冷笑道:“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说完换完衣服走了,强心里有种无法言语的伤。脑袋回荡着“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洁走了,她连我第一次抽烟都没注意。

  之后,洁越来越不回家,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直到一天,强坐在公司里接到了洁的电话,迫不及待的按下接听键:“强,我有一件事给你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不适合,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对不起,东西我过2天会回去拿。”说完挂断电话,在这通话中,强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听到对方除了洁的声音,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强不知道怎么回家的。他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心里很是矛盾。他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没2天,强回到家,看见洁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桌上除了洁留下的钥匙,没有任何东西。强抱头痛哭,不知不觉在伤痛中熟睡。

  洁在下班出公司时,看见了强,本能的内疚感让她想躲避,可是看见强向她走来,让她不知所措,看见强凌乱的头发,胡子拉里拉碴,让洁一阵心痛,刚准备说话的她,被强堵了回去:“他送给你的?”洁看见强的目光盯着她的手上的钻戒:“嗯,这是他送我的求婚戒指,我们快要结婚了。”强笑道:“是吗?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上次说送你的项链,没来得及送你,这次就当送你结婚礼物了。”洁接过项链:“谢谢。”当强还想说什么时候,不远处听到车鸣声,“他来接我了,谢谢,结婚那天你会来吧”“看时间吧,好好照顾自己,再见”看着强离开的背影,洁想到和强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想到和强曾经的海誓山盟。心里默默道,对不起。擦掉眼角不知何时的眼泪,走向男孩。

  这天洁接到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是死者手机存的老婆电话,洁赶到医院,看着强冰冷的身体,颤抖的抚摸着曾经抚摸过无数的脸,根据医院报告强是死于车祸。强没有亲人,洁只能替家人替强签死亡证明,这是医生送来一个文件袋说是强留下的,洁伤心的打开文件袋,里面有封信和一张保单,洁打开信:“洁,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或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受益人是你,我没有能力给你幸福,对不起,我们是从农村来的孩子,你嫁给有钱人,别被人家看不起,拿到这份钱,好好照顾自己,我从来没有怪过你,如果还有来世,我还希望我们是对恋人,能够一起步入礼堂的婚礼。我爱你”。

  虽然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证明了爱真的可以让人放弃一切,让你琢磨不透,到死的那一刻还在为对方打算。

  这就是爱。物质的生活虽然满足所需,但是真能填满内心深处的空缺吗?

第52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要有猜疑

上科大那会儿喜欢上一个女孩。女孩与我同系不同班。我虽喜欢她,却羞于向她启齿。只是整夜思伊人难入眠,渐憔悴。后来同寝室的哥儿几个就都知道了,纷纷向我献计献策,并多方打听到女孩的喜好,为此,我还特地请哥几个到校外的馆子里海撮了一顿,尽管我吃个下半个月的方便面。

女孩喜欢唱歌,据说高中时是她那所学校的“金嗓子”,还得过什么校园十佳歌手奖,只不过到了大学里倒没见过她登台献唱过。有兄献言:汝带吉他,于女生楼下开个唱,做深情状,必能赢得美人心。我依之计,于夜自习后在女生楼下献歌,还没唱完第二首,一盆水就淋得我落荒而逃。女孩喜欢吃麻婆豆腐。中午放学后我跑到食堂点了一盘麻婆豆腐,请她同寝室的人给她送上去,人家下来还盘子说,什么麻婆豆腐,简直就是豆腐渣。就在我黔驴技穷、苦叹无缘的时候,我获得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女孩喜欢诗词。顿时我觉得信心倍增:这可是是我的强项啊。平日写写画画的爱好,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爱的希望,又在我心里腾腾燃烧。

当晚,我冥想了一夜,终于在被窝里,借着手电筒的灯,写成了一首诗:星河一水间,人分心相牵。月夜郎独望,皎皎织女星。煮酒度虚欢,清灯空自燃。人醉随鹊飞,巧为七夕归。第二天,女孩就给我回了一首:秋虫鸣夜夜更静,暗香浮动心自悠,皎皎星汉流照君,幽幽明月映河心。我大喜过望,有戏!一时诗情大发,一首一首地给女孩送过去,女孩有时也回,长时一首诗,短的时候只有一个字:恩。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女孩终于答应与我约会了,那天,我在寝室众兄弟“众目难调”审美标准众统一了自己的着装,打起十二分精神,神采飞扬地去赴约了。女孩看得出也是精心装扮过的。我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是稳重持成。

压马路,一群麻雀飞过,我觉得这正是表现自己才华的时候,便沉吟:飞鸟千山身不倦,人行百里情依然。女孩一楞,偏头想了想,又摇摇头,笑了笑。吃饭时两菜一汤,有她的最爱麻婆豆腐,我特地嘱咐厨师一定不要烧成豆腐渣了。为了让她能吃得高兴,我又吟一首:麻辣当属婆豆腐,香甜要论巧克力。她问,你喜欢巧克力。我说不,只为了能与上句对得上。

那天晚上,一场很浪漫的电影过后,女孩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在那个学期,给女孩写诗几乎了我的一门必修课,两天一小首,五天一大首,后来以至于,我约她吃饭、看电影、逛马路也用诗词来表达,比如要她十二点在食堂等我,我就用纸条写上:腹中空,空有情,无力胜似无情。十二点,老地方,占个位子诉相思。不要早,不要晚,最好刚刚到!室友说我着魔了。

一天,女孩把我约出来,对我说了一句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话:小雨,我们分手吧。我摇着她的肩问她为什么,她说有个男孩在追她。我骂她是喜新厌旧的骗子。她淡淡地说,那个男生对她很好,和他在一起,很简单,很快乐,不用去费劲地去猜他每句话的意思,不用费神地去写些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接着她说,你还是很有才的,但我不适合你。

我半饷无语。

第53篇、爱情故事爱的葬礼肥熊

在法国,曾经有过这样段恋爱。有个男孩叫小熊,有个女孩叫丹丹,他们读在同一个学校,6年级。小熊是个很诚实,很有责任心的一个小男孩。丹丹是个很温柔善良的女孩,可惜,因为一场事故眼睛就看不见了。

学校里,很多人都不和丹丹玩,鄙视丹丹,而丹丹没有不开心和埋怨。只有小熊和她玩,因为小熊觉得丹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想保护她,不想她不开心。

有天丹丹在课室里休息,有几个男同学过来骂丹丹,之后把丹丹书本丢来丢去。小熊刚从小食部回来,看到了丹丹给人欺负,冲了上去制止他们,但哪几个男同学没有停,反而打了小熊。而丹丹不知道,几个男同学走了,小熊把书本捡了起来,还给了丹丹。

丹丹问小熊:“你没事吧。”

小熊怕丑的说:“没事,呵呵……”

丹丹说:“没事就好,谢谢你呀,一起去吃午饭吧。”

小熊不好意思的说:“好呀。”

他们带着饭盒来到了海边吃饭,吃完饭后,他们坐在石头上吹着海风。

丹丹问小熊:“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小熊说:“不知道,保护你吧!”

丹丹微笑的说:“呵呵,真的吗?”

小熊说:“嗯,真的!”

丹丹说:“那好,我们打勾勾噢,这是我们的约定噢!”

小熊说:“嗯!”

小熊问丹丹:“那你,长大想做什么?”

丹丹说:“想做老师,还有希望能快点治好眼睛,那就能看到保护我的你了!”

小熊说:“呵呵,嗯,加油噢!”

丹丹说:“嗯,你也是噢!回课堂吧!”

小熊说:“嗯,丹丹其实……”

丹丹说:“怎么了?”

小熊说:“没事啦……走吧……”

过了几个月后……老师在课堂上说:“各位同学们,丹丹要去国外读书和治疗眼睛了,我们要记得丹丹同学噢!”

课堂上的同学们,都拍了下手,欺负他的那几位同学走到了丹丹面前,丹丹,之前,对不起……丹丹微笑的说:“没关系!”

小熊很悲伤的看着丹丹,丹丹不知道小熊悲伤的看着丹丹,这时丹丹走了上去,把自己带的项链取了下来给了小熊,小熊什么话也没说……

丹丹就这样走出了校门,小熊,突然冲了出去,在窗外看着丹丹背影,大声的喊了:“丹丹,其实那天在海边,我想跟你说:‘我喜欢你!’”丹丹,走的太远,没有听见……

就这样过了16年,小熊做了一名司机帮人送东西,而丹丹也回来了,做了名老师,眼睛也治好了。在国外认识了一个男生和他一起很开心。

小熊知道丹丹回来了,很开心,但不好意思去找丹丹,因为小熊知道她现在和另一个人很幸福的在一起!不想去破坏她,只能默默的在远远的角落看着丹丹,每年生日都会送丹丹花和礼物,但从来没写名字。

有天丹丹放工,遇见了几个流氓,在挑戏她,小熊在远远的角落看到了,冲了上去打了那几个流氓。躲在一旁的丹丹,看到了小熊,但不知道是他,小熊也没说自己是谁。


第54篇、爱情故事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和敏敏邂逅是在B中的球场上,那年中考结束后,我更是和玩伴们天天泡在球场上,由于广场人很多,我们就选择了环境和场地都不错的B中球场,直到今天我还清晰的记得,我一记干净的解围,球飞出了球场外的跑道,当我跑着去捡球的时候,一道亮丽的身影拿着球出现在我眼前,敏敏那清纯可人的面庞深深印在我脑海里,我接过她递给我的球机械的说了声谢谢,第一次,我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当然,这种惊鸿一暂的美感仅仅停留在我的心里,年少的我不会也不可能追着问某某美女你芳龄几何有否人家之类的云云,这个夏天就在繁忙充实和青春期应有的悸动和遐想中度过。

高一,步入新的学堂,面对新的同学,大家都很开心,我想,陌生中带着一点好奇,这是每一个新生的共性吧,我和现在的好兄弟聪成了同桌,而敏敏,就坐在我的前排,当班主任点到我名字我站起来的时候,敏敏回过头来微笑着望着我,一时间,我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愉悦,有种梦想成真的感觉。。。哈哈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也不枉我在奶奶的指引下对着观音大士三天一小拜,五天一大拜,OHMYGOD!

由于先前一面之缘的缘故,我和敏敏的交往自然水到渠成,用朋友们的话说,我长得还是有那么点帅,球踢得还是有那么点好,成绩还是有那么一点优异(请允许我在这里自恋一下,在高中,就凭这三点就可以有不少女fans了吧O(∩_∩)O哈!)敏敏的清纯可人,温柔善良也让我怦然心动,于是乎,我们的关系就有了那么一点暧昧,朦胧的情榡萦绕在我们心间。。。

如果这种关系就这样持续下去,这层纸窗户没有捅破的话,我想我不会像这样沉沦的那么深,那是一天下晚自习的时候,聪叫住我,说他约了一个女孩见面,有点怕怕,让我陪他壮胆,我笑着对他说,死小子,不怕我挖墙脚啊,他说,挖吧挖吧,就怕你不挖呢。。。我们笑骂着到了目的地,聪叫我等着他要去方便下就屁颠屁颠的跑了,不久,我就看到了敏敏,在似水的月光下,一袭白衣的敏敏已然让我彻底沉醉,生平第一次也是目前唯一一次,我说出了那三个字,完全不知在一旁窃笑的聪一脸的小人得志

于是乎,我和敏敏恋爱了,班上的朋友们都说我们是最配的一对,只是我没想到,以后我们会是如此的坎坷,那年,我们16岁。。。

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了,虽然我重理轻文,但还是取得了第3名的成绩,而敏敏,虽然她很勤奋,很刻苦,但在全班61人中成绩仅排在中下,(大家或许都有这样的体会,在高中时总有一部分同学,特别是女生,一天到晚都在不停的学习,可成绩总是那么不理想,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理解)那一次,我看到敏敏哭了,当时,除了安慰她之外,我也有一丝费解,按理说,一次月考不至于如此吧,直到数年之后,我才明白个中原因。。。

敏敏心情不好,有些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知道是因为我影响了她的学习,所以尽量不去打扰她,在此期间,一件突如其来的事让我第一次尝到了分手之苦

虹是敏敏的同桌,在敏敏失意的那段时间里,她的心情也不佳,整日以泪洗面,后来她告诉我,她爸爸在一次车祸中离她而去,热心的我为了哄她开心,加上敏敏心情极差,我就自然而然的和虹接触多了起来,于是乎,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就慢慢多了,起初我没当回事,可是当我发现敏敏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之时,我才意识到人言可畏,这时,虹告诉我,入学不久她就喜欢上我,而且敏敏也知道,当我试图向敏敏解释的时候,敏敏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想认真学习。。。对此,我无话可说,我不知道究竟这和虹的事有没有关系,我斩钉截铁的告诉她,相信我,这一生我只会爱你一个,当敏敏转身离去的一霎那,我分明看到,一滴眼泪从她眼角悄然滑落


第55篇、爱情故事那一年,我哭了

海风徐徐的吹着,好舒服,夏樱微笑着看着大海,沿着大海向西边走去,看见一片樱花树林,走进去,一阵香气萦绕身边。“你是谁,为什么闯进我的樱花树林?”夏樱看见一个帅气的男子疑惑的望着她,“哦,这是你的樱花树林吗?我不知道,我是跟着香气过来的,对不起。”男子被夏樱这么一回答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脸上稍微露出了点红色。“你好,我叫夏樱,你叫什么呀?”“我,我叫乔。”“很高兴认识你!”“谢谢。”

从此之后,夏樱就常常会来到这片树林,与乔一起散步,交流自己的秘密,聊到黄昏,搞得外婆奇怪这闺女怎么天天往外跑啊?而乔,每天都会用一个玻璃罐,装满樱花花瓣,送给夏樱,每天想着夏樱的笑容,夏樱心里荡漾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快乐。。。。。。

终于,在一个美好的下午,乔在散步中,突然半跪,想与夏樱交往,夏樱害羞的答应了。。。。。

可,幸福总是那么短暂,夏樱要回上海了,从此不再回来,夏樱连着几天不见乔,终于有一天,她发短信说:乔,黄昏,海边见。

乔发疯似地往海边跑,他想要知道夏樱怎么了,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不理他,为什么不再去樱花树林。。。。。。

到了海边,海风不如往日那样平静,呼啸着,“樱,你怎么了?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乔,我不想的,可是,我要回上海了,我不会再回来了,所以,请你忘记我吧。”“不,不,你开什么玩笑,我们发过誓的啊,要生生世世在一起啊,你忘了吗?”

“我没忘,可,我真的要回上海了。”突然,这是狂风呼啸着,一个巨浪扑过来,吞噬了夏樱,乔急忙跳入水中,救上来的夏樱,无声的哭泣着,“乔,我不想走,不想走。。。”乔的一个深情的吻,把夏樱的话语堵住,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他们生生世世不分离!

“妈,我不回去了,我找到了幸福。真的找到了幸福。”“好吧,祝福你。”

夕阳下,乔与夏樱一起散步。。。。。


第56篇、爱情故事鬼魂没有眼泪是不能哭的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57篇、爱情故事阳光

小编为大家带来:阳光

“喂,小懒猪,起床啦!”

早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你的脸上,你可知道是我在叫醒你?

我是还是和我走之前一样,你一个人睡觉还是不拉上窗帘,时间不早了,你还在睡懒觉。不过这让我有多点时间看看你睡觉的样子,眉毛还是那么浓,皮肤还是白白的,就是长了胡渣子。你慢慢睁开惺忪的眼,恍恍惚惚地起床,趿拉着拖鞋向洗手间走去。你看你,被子又不叠!经过桌子时,你不忘微笑着向我道早安,对着我的照片。我又看到了你的微笑了,很温暖很问暖,暖到了心里。你进洗手间去了,我照不进去,你整个人我都看不见了。有些失落,我在外面等着,总感觉你今天进洗手间用了很长的时间。

终于看到你出来了,手里提着浇壶,来到院子里浇花。月季,海棠,波斯菊,都是我们一起种的花,都在院子里摆成了一排了。我看着你蹲下身去,一盆一盆,很仔细,很认真地浇着,真是难为了你一个大男生照顾这些花儿。有没有感觉此刻的阳光特别温暖?那是我从背后轻轻抱住你啊?也只有这一刻,我才能如此亲近你。

你从来不吃早餐的,还是和从前一样,直接进书房写作,灵感来的时候,你就坐在书桌前一直写一直写。写不出来的时候,你就玩弄窗边的盆栽。今天你一坐下便写个不停。总算等到你停下笔了,注意到现在盆栽的叶子比平时明亮吗?是化作阳光的我抚摸着它们。你在认真地思考着,不曾看到。我从玻璃窗进入你的书房,来到你身边,看到你的稿子了,这次我是第一个读者哦。

中午是阳光最强烈的时候,如此强烈,你依旧感觉不到我的存在。我看到你拿着方便面准备当午餐,唉,过去的苦口婆心全白费了。可是你把方便面放到一边,打个电话叫了外卖。是不是想起我说过的话了?“就算吃盒饭也别吃方便面!”

吃完饭你又一心扑在写作上了,一写就是几个小时。接近四点的时候,你放下笔,伸了个懒腰,嗯,这是你完成“大作”的标志性动作。这个时候小肥仔睡得正香,你走过去逗它,给它绑好绳子,关好门,然后带它出门了。趁着太阳没下山,我也能一路跟着你们散步。小肥仔还是那么胖,胖成一个球,走起来并不快。那时候你说等将来我们住在一起了,就养条狗吧,家里有只小动物会闹腾些,正好我们也喜欢狗。现在如你所愿了,看你带着它那么开心。

这一逛,太阳也快下山了,我也该走了,永远地消失了。虽然不舍,但也该知足了,能有实现心愿的这么一天。即使你完全不知道我来过。

如果有人能看到阳光里的人儿,他会看到阳光里一个女生若隐若现,在一个男生的院子里徘徊,默默看着,默默笑着。在男生浇花的时候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他,或许是心有灵犀,那样温馨的画面竟然也能维持很久。男生带着宠物散步的时候,女生和他肩并肩走着,手握着男生牵着绳子的手,和所有热恋的情侣没什么两样。他们往回走,快到家时,一个小巧的女生提着菜,打开男生家的门,男生叫住她。“我看到垃圾桶的饭盒了,这样子不好。”他们笑着一起走进了屋子。女生留在院子里微笑,这一切都是和谐的。

知道你过得很好,我也便安心了。很久以前我们就约定过,“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快乐地过好每一天。”

“如果有一天我消失在远方

请不要悲伤即使你不能忘

但愿花开如常你会笑着抬头看

我愿化作清晨那叫醒你的阳光”

这一天,我来过,化作清晨那叫醒你的阳光。

阳光

第58篇、人生故事天路上的爱情

高原的爱,坚韧而纯洁,一如莹莹的雪莲花。

4年前,我奉命前往西藏代职部队驻防。我们走了很久,才到了一个绝壁,连队就在半壁上。在这个高原边防连队,我结识了连长王先恒。

王先恒的妻子叫李婉露,四川浦江人。王先恒说他妻子很漂亮,漂亮得让他担心。结婚后,他是等妻子怀了孕才回连队的。他这一走,李婉露能见着的只有照片了。孩子生下来后,她不再孤寂,喂奶、换尿布、半夜三更送孩子去医院却把人折腾个半死。累得不行了,李婉露就拿出王先恒的照片,爱恨交加地骂几句,接着一拳砸在上面,再把拳头贴在自己脸上。王先恒许多照片上的“地图”,就是这样用相思泪绘出来的。

3年后,李婉露忍不住相思之苦,要找王先恒“算账”,日子选在了中秋节。她先飞到拉萨机场,再转车到山南。因为高原反应,李婉露难受得几乎说不出话来,那个“账本”也被高原上的风刮跑了。打这儿开始,李婉露渴望见到男人的心情,全浸泡在了泪水中。“实在受不了,就下车吐一下。”好心的司机说。“不,我要尽快见到他。”李婉露说。

6小时后,路到了尽头,车子停了下来,可离连队还很远。下一段路,被战士们称为“猴道”,意思是得有点儿攀缘的功夫,才能顺利通过。王先恒提前安排了3个兵在路口等着。“报告嫂子,我们是连长派来迎接嫂子的。”战士的话,透着滑稽,让李婉露收住眼泪,露出了笑容。这笑容对于高原上的战士而言极其珍贵,他们舍不得多看,只将口气软了下来:“我们走吧。”

李婉露没走几步,就瘫软在地上。她脸色苍白,挣扎着站起来,就是迈不动步子。“我实在走不动了。”李婉露近乎绝望地说。战士杨小文鼓励她:“嫂子,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命就没有了。”一级士官谢洪成很快把准备好的背包带拿出来,拴在李婉露腰上,他在前面拉,另外两个战士则一左一右地护佑着。但过了好一阵子,他们也没走出多远。3个战士看着脸色苍白的嫂子犯难了:要是再这么下去可要出大问题了。两个战士在后面商量:“要不要我们背着走?”“不行,碰不得,要被连长骂的!”“去年我们两个老乡,就把一位女记者背上了无名湖哨所,连长的媳妇怎么就背不得了?”“那好,背!”正在“拉纤”的谢洪成听到“背”字,急忙蹲下去,而后背着李婉露迈开了大步。

“到了,这就是我们连队。”不知道过了多久,战士们说道。李婉露抬头一望,看到连队的房子悬在崖边,篮球场也悬在崖边,下面全用木头支撑着。她心里咯噔一下,问:“这么悬着,睡觉是不是要像壁虎一样?篮球掉进沟里咋办?吃水是咋搞上去的?”战士说:“住几天嫂子就知道了。”

几天后,李婉露不仅破解了这些问号,还知道了男人没有骗自己。如果当连长的整天想着回家,连队的100颗心也会跟着走,大家的心都走了,还怎么完成驻防任务?

李婉露决定为战士们做点儿什么。趁着男人带战士巡逻的机会,她一间屋一间屋地收衣服洗。战士们一回来,看到自己的衣服都晾在缆绳上,心里一热:“嫂子,你是客人啊!”李婉露说:“既然叫嫂子,咱就是一家人。”后来,李婉露一会儿在炊事班操刀掌勺,一会儿坐在房间里穿针走线,手脚几乎没有停过。

战士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嫂子。她窗前每天都有新鲜的雪莲花,是战士们下岗回来时在路边采的。观察哨哨长李永祥心细,他想:嫂子是城里人,十天半月不洗澡怎么行?他领着几个战士在温室里挖了个坑,再在坑里铺上塑料布,贴上密封胶。“浴缸”造好后,李

永祥和几个战士将从山下背回来的水放在柴火炉上加热后,再一桶一桶地倒进“浴缸”里。而后他找到连长,说:“领着嫂子去洗个澡吧。”得知战士们的心意,王先恒脸色很难看:哨所战士做饭、洗衣服靠的都是积雪融化的水或者雨水,哪有这样奢侈的?但事已至此,他只好让李婉露去“奢侈”一回。第一次在充满关爱的“浴缸”里洗澡的李婉露,微闭着眼睛,脸上挂起了两道细流……

过完中秋节,李婉露该回家了,还是那3个战士送她离开。那天,王先恒组织战士练习擒拿格斗,他用胸膛作战士的沙袋。一通滚石般的闷响之后,他心里舒服多了——皮肉之苦,总比心尖上的疼痛好受一些。

后来,我问王先恒:“你送你爱人没有?无人区的山口,风雪是会吃人的!”王先恒眼睛湿润了,但说出口的是:“高原军人的老婆不能太娇气。”

第59篇、人生故事雨中爱情

天空忽然间下起了毛毛细雨,他和她走在蓝天坪的草地上,手牵手荡漾在雨中。雨滴滋润着她荷花美的笑脸,他们一起望向天边,甜蜜的笑着,对视着,忽而傻傻地笑着。

这一天,雨给他们带来了浪漫,青春的快乐。

他说:彤,你爱我吗?

她笑着说:傻瓜,你难道还没看出来吗?

呵呵,交往这么久了,我的心你还不明白吗?顿时他愣住了,他没有话说了,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此时,彤,眼不眨地盯着他,他恍然间看见她呆滞的眼神,他忽然间脸红了。几分钟后,彤回过神来,开始发牢骚了。她轻推了他一下,唉!你好坏喔。干嘛这样问我?他笑了。

哈哈,我的小傻瓜,你上当了,我也是考考你看你是否对我真心不,她的嘴憋了一下,你啊,真的好坏,坏得居然敢怀疑起我来了,她要开始打他,他说:你打啊,只要你高兴就让你打个痛快,她真的打了,打得温柔。哇!你真打啊,好痛喔!要是你把我打死了,以后谁来照顾你啊,又有谁来陪你聊天、陪你看星星、陪你到白发、陪你一起入葬呢、

呵呵,我还是不要让你打死,我还要照顾你一生一世呢。她还是不停地打,他转身跑了,她直踱脚。哈哈,小傻瓜,要打我就来啊。他慢慢地向前跑,她拼命的赶后面追。立刻就被她追着了。她气喘吁吁,不在打了,她累了。走不动了,要他背她,他走了过来。淘气地说:要我背你,我就要背你一辈子,可以吗?她憋着小嘴说:才不呢?我只要你现在背我。那我不背了,说着转身想走,她立刻拉住了他,傻瓜,跟你开玩笑的,快来背我啊,这次不背,可就没机会了喔。他终于蹲在她的面前,她爬上他的背,他们一步一步地移动着,说笑着。

背了一段路程过后,她下了他的背,她说:休息一下吧!你累了。他很坚强地说:不累,真的,背着你我感觉好轻松、好幸福,一点都不觉得累,我还真希望永远这样背下去。她被他的话感动了,泪水在眼中回旋着,她扑进他的怀中。说:别傻了,我知道你是真心的,我只要你爱我就行了,他也沉默在她的话里,这一刻,他们两都不语了,紧紧地拥抱着。

天快黑了,他们两手牵手慢步在雨中,渐渐地远了……远了

第60篇、人生故事手势里的爱情

我看到那对哑夫妇时,他们正从山道上下来。他们一个挑柴,一个拖着一截枯枝,脸上满是笑意。不知两个不会说话的人靠什么来打发日子,我想岁月总是漫长的,但每一层的笑意里我实在找不到无奈和忧愁。除了心灵的交流和眼神,我想对于俩哑巴来说最主要的就是手势了。

一天,哑夫妇像往常一样去打柴。到了山里,他们惊喜地发现了一棵枯树,丈夫迫不及待地一斧子砍下去。不想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盘在树上的一条毒蛇像闪电一样射了下来,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两个牙印后,迅速从草间逃离了。当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妻子没有片刻的犹豫,立刻伏在丈夫的伤口上吸了起来,因为迟一分钟丈夫的生命就会增加一分的危险。而丈夫看到这情形,就使劲儿推她的头,他十分清楚,吸进嘴里的毒如果不慎流入口腔,那么她也会中毒的。好不容易把她推开了。他用嘴示意她把那块被蛇咬过的肉咬掉。她噙着泪,不住地摇头。但丈夫的眼神告诉她迟了他就没救了。因为从山里到最近的诊所也要走很长一段路,等赶到诊所毒恐怕早就扩散了。

她不再犹豫,饱含着泪使出平生力气咬下了那块肉。那伤口处立刻血如泉涌。她撕下衣襟,找了一大把蒿草用嘴嚼烂后敷在伤处。然后艰难地背起丈夫蹒跚地赶往山下。到诊所时,所有的医生和病人都惊呆了,被毒蛇咬过的人从那么远的山里赶回,居然能活着的恐怕只有哑巴一人了,真的是一个奇迹!

但创造奇迹的恰恰是两个哑巴。除了那默契的爱意,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直至多年以后她只要一见到他手腕上的伤疤,就会若有所思而且不断地比划,眼里充满了怜惜。那惊心动魄的时刻他们靠眼神和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挽救了他的生命,也延续了他们执子之手的爱情。

我不知道那哑巴丈夫有没有送过妻子一枝玫瑰,反正我清楚都市里的爱情都讲究送多少玫瑰才表示爱对方,又要用多少玫瑰代表一些莫名的意思。说得似乎很清楚,把“爱情”两个字眼装扮得令人眼花缭乱。但花枝招展的“爱情”不知是何原因总爱以失败而告终,几乎没有多少人能把一场爱情真正地进行到底。后来我也了解到那哑巴丈夫甚至没送过他妻子一朵从山上采下的野花,但在危急的时刻,他们都十分清楚一个道理:那就是他们彼此离不开对方,似乎自己的生命已经绑定在了另一个身上。就像手机的绑定卡一样,换个地方就会失灵。

好人似乎都要遭遇很多磨难的。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点亮了灯,看到一脸蜡黄的她,用手势问她哪儿疼?她将手按在腹部。不由分说他就要背她去医院,但她硬是不去,因为她知道从家到诊所要经过很长一段山路,稍不留意就有摔下山沟的危险。她努力装出一脸的笑意,但豆大的汗珠却直往下滚。拗不过他,她只得乖乖地伏在他的背上。披了一块油布,靠着手电筒的微光他们走上了滑得像倒了油的山道。闪电不断地撕扯着大山。突然一个趔趄他想努力稳住自己,但倒下的瞬间他甚至连一根草都没能抓住。他们被抛在了涧底。黑暗中他们庆幸彼此居然还活着,也许天佑善良的人吧。然而受伤严重的却是丈夫,在不断的翻滚中,他不知靠什么力量和智慧居然把妻子拉到了胸前,他的浑身上下都是伤,而妻子划伤的却只是背部和手臂。劫后余生的他们一瘸一拐地赶往医院时,再次把医院的医生惊呆了,为危急时刻丈夫的行为。他们虽然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那生死攸关紧张时刻经历的考验,但这时甚至无需任何手势,他们用生命诠释了爱情。

经检查后发现她患了急性肠炎,而他从山上摔下来后亦是伤痕累累。但我想伤痕累累的他和病痛中的妻子真的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夫妻了,还有比用生命演绎出的爱情更纯粹的吗?他们都在对方的生命里融进了自己,我想用这段故事来诠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再合适不过了。

听了哑夫妇的故事后,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有一种用手势抵达心灵深处的情爱。我同时也明白了他们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了,那就是用手势里的爱意去感染那并不哑而且十分聪明伶俐的孩子。

心灵札记

平白的叙述里流淌爱的真谛,爱到深处超越了语言的表达,爱到血液达成了心灵的共振。文中的哑巴夫妇,他们的相互关爱去掉了玫瑰热烈的点缀,他们的相依扶持去掉了语言宏丽的烘托,他们相濡以沫源于相互的心灵感应,用手势甚至用生命演绎纯粹的爱情。原来,真正的爱就是用真挚的爱把生命融入另一个生命,用血液供给另外的血液,“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童话。

第61篇、爱情故事悦耳的电话铃声,是在说我爱你

我和先生是大学时代的恋人,那时我们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那个年代还没有普及电子邮件,除了书信外,电话几乎成了我们唯一的热线。可是我们都是穷学生,没钱打电话,常常难解相思之苦,于是就想各种能省钱的方法。最后男友无奈之下想出了一个绝招:我们约好时间,只听铃声不接电话。我的宿舍在一楼,窗边有个电话,按约定铃声响三下,我不接,只是听着男友的讯息:我爱你。那时候真的是幸福无比呀!一到约定的时间,我就推开窗盯着电话机,心里狂跳不止,铃声响起,一二三,戛然而止,我的心飞扬到了顶端,久久难以平息,甜蜜渗透了我的每一根发梢。电话那头的男友和我一样的心情吧。这样我们可以不花一分钱却感受到一种默默的温馨,这种甜蜜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那是一种在脉搏中流淌的情愫呀。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卧床不起,情绪特别低落,捂在被子里,听着窗边依稀的铃声,我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异地他乡的日子,这种讯息无疑是雪中送炭,我心里不再悲凉。沉沉地睡去了。窗边的电话铃成了我和男友不为人知的秘密,点燃了我们花样的年华。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下雨天,天昏地暗的倾盆大雨,我根本不能开窗,而且雨声嘈杂得让我根本听不见窗外的铃声,我急得团团转,最后在同伴们诧异的眼神中打了一把伞走了出去,淋得浑身透湿来到电话机旁,雨声太大,我根本听不见铃声,可一秒钟后我准确地看到电话指示灯闪烁了三下。我笑了,雨水渗透了我的酒窝,很多年后我把这一幕讲给先生听的时候,他说这是我们爱情的经典传奇。我天真地认为这样的传奇会穿过时空温暖我所有的日子。

毕业后,我们千方百计分在了一起。度过了最初的甜蜜后,我们的日子像大多数夫妻一样平静无趣起来。彼此太熟悉了,没有了太多的眷恋,大学时代的传奇变成了平淡无奇。先生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已经干到了中层主管的职位,工作非常忙碌,经常是早出晚归。我也忙孩子忙工作,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少妇。经济条件慢慢地改善了,我们都有了手机,家里有两部电话,只要动一根手指,我们就可以联系上对方,可是唯独少了那时的那种热度。先生的晚归是常事,有时他甚至忘了打一个电话。即使打电话,也只是简单一句:晚上要晚点回,你自己吃饭吧。我们的交流都咸了程序式的,除了正常的起居生活外,我们忘了问一下彼此心里在想些什么。有一天我对先生说:“你没事不能给我打打电话吗?”先生的眼神有些意外:“老夫老妻的,天天见面,打电话说什么呢?”我一下就无话可说了,是呀,打电话说什么呢?读书时没钱打电话却总有说不完的话,现在方便了却成了无话可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悲哀。第二天中午时,我坐在办公室里拨通先生的电话。可是先生一接起来,我一下子就不知说什么好了,心里竟然有些紧张,就很快挂断了。人就是这么奇怪,你突然回头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慢慢地,由于缺少交流,我积压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和抱怨,与先生的矛盾就越来越多。有一次我因为同事的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大受刺激,闷闷不乐地回家后,接到先生的电话,在先生的一句“我不回来吃饭”的对白中,我摔了电话吼了一句“不回来就永远别回”,然后就坐在床上生闷气。半小时后我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是先生回来了,他轻轻走到我身边,什么也没说,只是扳过了我的肩膀,我扭过头去不理他,眼泪却刷刷地流了下来。我听到了先生轻声的叹息。正在这时,床头柜上的电话铃响了,我们都准备伸手去接,却同时停住了。我回头望望先生,他也在望我,我们同时放下了手。这么一瞬间的小细节让我们都想起了从前的日子,那些如歌般的点点滴滴我们又怎么能轻易遗忘呢?

那一天,先生终于推掉了饭局,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聊了很久,竟然发现我们居然还是有很多话说,只不过平时我们太疏忽自己的感情了,所以它必然杂草丛生。我也理解先生了,他其实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和孩子,我们唯一忘却的只是一句温情的表达,我们都以为老夫老妻没有这个必要,其实它对我们的情感生活是那么地重要。

从那以后,我和先生开始了一个新的约定,无论谁晚归、谁出差在外,都要打电话回来,我们家里的电话都是响三声再接,如果只响三下就停下,那肯定是对方的一句问候。在先生晚归的日子,我总能听到电话响三下,在厨房里洗着碗,我的手会停顿两秒,我的心就一下平静下来了,先生在说我爱你,老夫老妻不好表达,这种无声的表达是最适合的了,它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我爱你,而且是那么撩人心弦。先生回来我不再抱怨,我会为他冲一杯热牛奶,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就安静地睡下。

一日我出差到青岛,晚上我躺在床上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响三声后我习惯性地准备放下,没想到先生一下就接起来:“我特地等你的电话,告诉你,我在家呢,我不愿你的电话在一个空屋子响三下,那样你出差会很寂寞的。”我的泪落在了洁白的枕套上。

第62篇、爱情故事爱情是一首寂寞的歌

莫小美和小于恋爱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跟他们熟悉的人都会摇摇头表示不相信。

那时,我们同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莫小美是个大学生,在公司主管财务,而快递员小于来自农村,初中毕业,人瘦,而且矮。他们怎么可能在一起?有人酸溜溜地说:“莫小美一定在耍小于呢,等到把他手里的钱榨干了,一定会甩了他!”有人反驳道:“莫小美那么漂亮,想找个高帅富并不难,如果是为了钱,她何必找小于这样的快遞员?”

尽管大家都很好奇,却没有人问小于为什么。因为,自从和莫小美恋爱的消息被证实,他几乎就变成了大家的公敌,总是被派到最偏僻的地方去送货,大家下班之后聚会也不叫他。一支支名字叫“嫉妒”的暗箭,不动声色地射向他。

半年之后,莫小美和小于双双辞职离开了公司,莫小美考上了公务员,至于小于去了哪里,却没有人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了,于是,大家更加不看好这段恋情。

又过了一年,我在下班的路上,遇到了小于。他身穿广告衫,踩着一辆三轮车上,车上放着一堆乱七八糟的灯具。“小于!”我叫了一声,他立刻停下来,高兴地说:“张姐,刚下班吗?真巧!”

“你这是做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我自己开了一家店,给商户们设计霓虹灯广告,店里人手少,我帮着送货。”小于说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当老板了呀?真能干!”说实话,我的称赞有几分言不由衷,因为站在我面前的小于,活脱脱就是一副农民工形象。“无非是给自己打工,没啥……”小于说完,似乎还在等着我问些什么,比如,关于他和莫小美的关系,我却忍着一句也没问,说不定他们早就分手了,我又何必往他的伤口上撒盐呢?

小于走了,他的背影,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看起来那么寂寞。

后来,我也离开了那家快递公司,莫小美和小于,都渐渐淡出了我的记忆。

直到不久前,我登陆一个闲置已久的QQ号,无意中进入了小于的空间,正好看到了他发布的照片,那是他和莫小美在三亚海滩拍摄的一组婚纱照,他们手牵着手,笑得那么灿烂。

在这些照片的下面还有一篇日志,小于在日志里写道:

“那年,我爱上她,所有的人都不理解。我想给她幸福的生活,只能默默地拼搏,于是,我悄悄学会了制作霓虹灯的技术,我拿出存了几年的工资,开了属于自己的小店,我又利用送快递时积攒的人脉,拥有了一笔笔订单……

“我爱她,却一直爱得非常寂寞,因为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们能够修成正果,没有人分享我的快乐。

“还好,恋爱八年,我们终于要结婚了。回首往事,那些寂寞又算得了什么。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我们相爱着……”

我一页页翻看小于的日志和照片,心里感慨不已:其实,我们所有的人都看错了小于,除了莫小美。

爱情,有时候就是一首寂寞的歌。

第63篇、爱情故事我不是你的“如花似玉”

种种迹象表明,她有了外遇,无须猜忌,更不需铁骨铮铮的证据,男人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旦有风吹草动,便会导致婚姻生活的鸡犬不宁。

他不算个大男人主义者,甚至有些懦弱,也曾有过多次画龙点睛般的爱情趣事,但一眨眼便成了历历往事,10余年平淡的婚姻生活,早已经将他的浪漫磨合完毕,如今只剩下穷山剩水与断壁残垣。

她是个公司的女强人,每日里加班是家常便饭,而他曾经一度成为宅男,在家中带孩子,每日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

他们的爱情,是在校园里开始的,女友算得上如花似玉,硬是从他初恋的手中抢走了他;他也算得上出类拔萃,一手的文韬武略,激情四射,阳光明媚,当年,爱着他的初恋女友是哭着离开他的。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时,他竟然得知了初恋的消息,她至今未婚,周末回城,举办同学会,而他则有幸涉列其中。

他忙不迭地找寻过去的旧档,找到了与初恋在一起的照片,妻子曾经穷追猛打,这些照片是他精心保护的结果。望着懵懂少年,情怀依旧,他心中七上八下。

几杯薄酒,叙述年少心事。同学们议论的焦点依然在他们俩身上:多么好的一对儿,如今海角天涯地尴尬着。

他留了下来,与她海聊,天南地北地聊,聊到欢处,觥筹交措,灯红酒绿。

他知道她要留在本城,她现在富足,准备在本城开一家连锁店,她问他有没有兴趣,他满口允诺,他想好了,将过去的失落找回来,弥补对她的缺憾。

妻子显然发现了他的端倪,回家勤了,看得也紧了,但他依然故我,他早已经想好说辞,逼紧了,就曝光妻子所有的劣行。

半年时光,等于重新恋爱,他捡拾了遗落的时光,就像一个少年,在沙滩上,奋不顾身地寻找着童年落下的水晶。

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酒入愁肠,趁着夜色,他坦白了他的心事,将自己目前的婚姻生活一览无余地和盘托出,说到痛处,泪如雨下。他说自己将最好的青春留给了她,而如今的她却选择了红杏出墙,他每日里在公司加班,那么多的俊男,不出事才怪。

她只是听,面无表情,等他说完了,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大堆文件让他看,原来全是与妻子所在公司的合作文件,她解释道:“我们都在忙,你不要猜忌她,这一段时间,我与她接触最多,她是个女强人,但一直牵挂着你,你不可以出言不逊。还有,我回来,只是为了叙同学的友谊,不是为了听你的风花雪月。

“我不是你的如花似玉,你有爱你的人,我更有自己的锦缎岁月,前尘往事只是一场是非纠缠,不能延伸你我的山盟海誓,更不是你我苟合于人世的标本,再见了,我只是一个远行的陌路人。”

当年那个与他寸步不离的女孩子,就这样甩门而去,留给他无尽怅惘。

第64篇、爱情故事轰轰烈烈爱一场

人生的高潮可能就那么几秒,为了这几秒,她披头散发、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地奔过去。

挺好的,不要说她作,不要说平平淡淡才是真。作过了之后平淡那是洗尽铅华,一作不作直接进入平淡那是无趣,或者没办法。两个人相爱,就是要作天作地,上演些华彩篇章。那个熟男也比较感性,女孩喜欢吃水果,没吃过的都想尝,熟男就到处找那些奇怪的水果。火龙果不稀奇,火参果不常见,绿瓤,打成果汁用吸管吸的水果。他让朋友空运两个过来,放到女孩面前。

没有互相讨好的心,怎么能叫恋爱呢!

还有个故事,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因为工作经常联系,平时也聊聊天。女孩艺术生,男孩理科生。理科生聊天有点乏味,跟他聊什么都能转到工作上,不谈工作他就不知道说什么了。一天晚上女孩和朋友聚会时突然收到男孩的微信:“我喜欢你。”女孩想着他的乏味回了几句哈哈。旁边唯恐天下不乱的同伴把聚会地址告诉了男孩,男孩赶了过来。本来这时音乐可以响起了:“等你爱我,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可男孩满怀激情地赶过来又开始谈工作。知晓内情的人在一旁着急:“韩剧看过没?一把推到墙上,抱过去亲就好了呀!”

然后,他们现在还在继续谈工作。

是的,第一个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分手了,但你要认为这是当初爱得热烈所导致的那就错了。爱得平淡的人分手的一大把,爱得有声有色起码证明了你生命的活力。比起从未有过,曾经拥有真是赚大发了。

第65篇、爱情故事你的春风给了谁

在家爱摆谱的男人,出门对谁都笑脸。别把家里人不当外人对待!

将军的嘴脸

结婚几年,小端就觉得自己没享受过几次丈夫的呵护。相反,奴隶变将军的嘴脸似乎从两个人躺一张床上就开始了,并且愈演愈烈,发展到一句话不对就翻脸发火的地步。有时小端狠狠地想,你个韩翔,是说不得先生啊,我喂大了你的肚腩,结果里面全装的火药!

这天7点韩翔还没回来,小端自个儿肚里的火蹭蹭往上蹿,对女儿和婆婆说:吃饭,不等了。吃到一半韩翔进门了。看样子是饿坏了,包一放下就坐下吃饭。小端筷子敲着碗沿:这段时间你有几天是按时回家的?每天都让我们等、等、等,饭菜都要热几回!韩翔咽下饭菜:马上就要赛课了,我带年轻教师做课件嘛。小端说:带年轻教师的又不是你一个,人家都是按时回家的。韩翔不耐烦了:哪来这么多话?我事先不是给你打了电话嘛?小端拔高了声音:人家隔壁的杨老师天天都准时回家,还负责买菜……韩翔把碗往桌上一顿:你看杨老师好,看我不好,你去跟杨老师过好了!

小端眼睛一下子红了。女人天性爱唠叨,这心里有气说两句怎么了,他每次都是这态度。

韩翔吃完饭,到书房里接着做课件,忙到十一点觉得饿了,拉开嗓门就嚷:小端,小端!小端在客厅看电视,不理会。韩翔跑到客厅,见妻子窝在沙发里眼睛盯着电视不放,立刻发牢骚:怎么不吭声?我还以为你睡了呢。一边翻点心盒找东西吃,一边教育妻子:又是韩剧,不是哭就是闹的,没文化。

小端反唇相讥:你有文化,怎么不去大学当教授呢?不也就是个孩子王嘛。

这话点燃炸药桶。韩翔班也不加了,一定要妻子“把话给我说清楚!”两人的争吵闹醒了母亲,老人起床给儿子热了一碗牛奶,劝道:好好说话,不要老是吵啊吵的。韩翔逮住机会告状:她又不是小孩子,还要我哄着,我拼命工作不也是为了这个家?

母亲点点头:那倒也是。

小端撇嘴。一会自己要有理,婆婆也会说“说得也是”。老人是个和事老,可总“和”不好儿子媳妇的矛盾。

对待外人春风般温暖

没期待就不会失望。小端无法释怀丈夫的粗暴态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年,她也被韩翔当作公主一样伺候啊。几年间冰火两重天,一定是内因起了变化。

家里要买新冰箱,小端相中了一款,给韩翔打了几通电话都没人接。她知道准又开成静音扔抽屉了。中午吃过饭匆匆去了韩翔的办公室。老师们大都认识小端,热情招呼她,又是让座又是端水。想着丈夫还是挺有体面的一个人,小端心里暖和了一下。

韩翔正和几个年轻教师讨论赛课的事,回过头对小端说:你坐一会儿,我这里马上就完了。

有个瘦瘦的老师说:韩老师,还差一张荷塘的图片。韩翔立刻回应:没事,昨晚上我在网上找到了一张,正适合,我马上QQ上发给你。瘦老师忙不迭道谢。又有个留着浓密刘海的女老师问:韩老师,我担心情景导入部分拖得过长占了时间,最后该讲的没有讲到就下课了。韩翔胸有成竹:这就要考你的课堂组织能力了,每一个层次既放得出去,又能收得回来,要相机行事。又特别提醒其他老师们:注意啊,一定要面带笑容,千万不能板着脸,赛课是要录像的,没有笑容的脸难看死了,讲得再好,都拿不到好名次,但是也不能笑得傻乎乎的……他特别做了一个夸张的傻笑,把大家都逗乐了。

小端在一旁看着很不是滋味。韩翔对同事是春天般的温暖,既细心又耐心,而对自己呢,多说一句都嫌烦。凭什么差别就这么大?我是你韩翔明媒正娶的妻子,给你生儿育女为你铺床叠被,难道还不如一个同事重要?

她起身出了办公室,回头看韩翔,除了刚进来时和她打了个招呼,其他时间都没正眼看一下她,连自己走了都没有注意。一位女老师追出来叫她:小端姐,你走了啊?要不要我叫韩老师?

小端摆摆手,不敢回头。她怕一回头人家就看到自己眼眶里包得满满的泪水。

对妻子的离去,韩翔一点没放心上。细心的女同事委婉提醒他:韩老师,你夫人走了。他眼在电脑上,手在键盘上:没关系,她是看我正忙着。同是女人,那些细微变化女老师隐约猜出几分:你也不问问人家来是不是有什么事,走了也不打个招呼,我看小端姐有点不高兴。

韩翔抬头想了想,反过来开导对方:不高兴?好好的伤什么心?他的注意力很快被屏幕上的图吸引:就是这张图,昨天忘了放在哪个文件夹了,终于找到了,小贾,上QQ,我发给你。

小端走在街上,把脸扬起来让阳光把泪水灼干。一对情侣依偎着走过,她心里感慨,这人生啊真没什么意思,开头都一样,海誓山盟如胶似漆,走着走着,就是走成自己这个样子了,淡淡的,白开水一般。

家里的事都是小事吗

晚上,小端没了胃口不想吃饭。韩翔终于想起问问妻子今天到学校干什么,她懒得回答,应了句“没什么”。敷衍的态度又让韩翔不开心,“你有病啊,没事跑来浪费时间。”小端闭眼,有气无力回道:是的,你有病,我来看你。

母亲看不下去,在旁边圆场:小端想换一个冰箱,旧冰箱给她弟弟。韩翔眼睛在报纸上:换就换吧,有什么好商量的。小端说:我怎么知道你喜欢什么牌子。韩翔说:什么牌子,多大的事儿啊,得找我?

小端终于爆发了,嗓子又高又尖:当然最好什么事儿都不找你,你只管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从来不考虑我累不累,高不高兴,心里想什么……韩翔一摔报纸,站起来怒视妻子:什么从来从来的,好像是个暴君,是个独裁者!

小端憋了一下午的眼泪就出来了:你对你的同事多好啊,就差问寒问暖了,对我冷冰冰的,爱理不理,你根本就不关心我的感受,我就一直忍忍忍,让让让……

韩翔奇怪地扭头看母亲:妈,你听听,我一天到晚累死累活的,我没说我当牛做马,她倒成了受苦受难的小媳妇了,这是哪家的道理?

母亲两头为难,不知安慰哪一方。女儿懂事地推爸爸进了书房,她知道一遇到这种情况,先得把两人分开。韩翔高声说:如果不是有赛课这件大事,我要好好跟你理论!女儿把书房门关上,说:爸,忙你的赛课吧,那是大事,家里的都是小事。

小端怒吼:家里的事没一件是小事!

无人回应。

自己视为生命的一切,在他们眼里却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为着一个幸福的目标走到一起的几个人,却不知从何时起走向了分岔,自己独力支撑,苦不堪言还不可言说,小端伤心地哭了。

连模样都会变何况心呢

韩翔的赛课很快结束了,成绩不错。然后暑假接踵而至。小端开始觉得不对劲,细一思索,又无迹可寻。

她也无心去想。暑期是公司的销售旺季,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人又黑又瘦。韩翔对女儿开玩笑:别惹你妈,她现在是火柴棒,给她一块皮就能燃起来。家里的那道门成了分界线,门外,她笑容可掬,对每一个人极尽温柔;一跨进门,就瘫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什么也不想说。

好不容易一个周末,小端醒来时发现韩翔趴在眼前。她吓了一跳:干什么?韩翔暖融融地笑着:你还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吗?小端凶巴巴地说: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韩翔涎着脸说:你是我老婆,我怎么能不知道?不管不顾地贴了上来:老婆辛苦了,老公犒劳犒劳你……

小端突然醒悟家里的变化:自从学校放假,韩翔突然像换了个人,温言软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联想到这段时间自己的表现,原来之前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为压力过大。作为结婚资深人士,她怎能天真地认为丈夫还能像婚前那样对待自己呢!这么些年,连彼此的模样都变了,她有鱼尾纹了,他有大肚腩了,每天浸泡在鸡毛蒜皮里,每天有解不开的生活乱麻,怎么能指望他还像王子那样温情如初呢?她心里一酸,抱紧了丈夫。

韩翔心花怒放,却突然被推开,小端竖着眉毛说:压力大不是理由!他莫名其妙,想要发作,却叹口气起身:你累了,好好休息吧。

他的背影落寞得要掉下灰来。小端内疚,又分外满足——他对自己的态度从来没变,变的是某些特殊时刻的心境。

第66篇、爱情故事别怠慢那些最爱你的人

电话铃声起,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传过来:“您是郭主任吧?我是李莹的老公,她在你身边吗?我打她电话打不通,急死了。她要做公开课让我买磁条,说今天上午要和你一起去公开课现场的,你帮我找她一下好吗?”我忙说,你别急,她上课去了,我马上去找她。

我找到李莹说你快给你老公回个电话,他在给你买磁条呢,挺着急的。没想到她竟然生气道:“别理他,那么笨,让他办点事买点东西这么费劲。”说完转身接着上课去了。

我站在那里万分吃惊:她怎么这样啊!李莹是我的下属也是我的好友,对学生对同事对领导从来都是最温柔可亲的,没见她跟谁发过火。

下课后李莹来找我,对我抱歉说刚才不应该跟我那么说话。我说你不用跟我抱歉,你最该抱歉的是你老公啊!

她不以为然:“对他有什么可抱歉的,简直都笨死了!”

我说,人家是怕买错了,耽误了你的事,打电话问你又打不通。你怎么可以那样对他呢?你一句话,他立刻竭尽全力地帮你的忙,是最爱你最在意你的人啊!我知道你为了这堂公开课,很辛苦很纠结,心里很烦乱,可是你不能这么欺负怠慢爱你的人啊!你想想,你敢对我这样说话吗?我听你一堂试教,帮你设计一下教案,这些不过是我的工作职责,可你都要千恩万谢的,仿佛欠了我多少情分呢。

“你别说了。”她有点哽咽,“听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对他太苛刻了。”

看着她泫然欲滴的样子,我忽然想起,对最爱我的人,我何尝不也是这样呢?

同样是接电话,领导来电,我从来不敢怠慢,忙不迭地接听。可妈妈呢?我一般看来电是妈妈,接过电话什么也不问,就会直接对她说,我正在开会,我正在听课,我正在向领导汇报工作等等。妈妈听了,忙立刻说,好好,我没事,你先忙。她理所当然地认为我的任何工作都比她的事情更重要,她从来不会因为我的怠慢和忽视而有过一丝一毫的不快和怨恨。从她的语气中,我甚至能想到她所有的都是对自己的自责,责怪自己电话打的不是时候,担心她的电话影响了女儿的工作。

可我呢?还会经常颐指气使地批评她,心情不好了也会迁怒于她,跟她发火或者抱怨不休。

事后意识到过分也从不反省,还自我安慰说,谁让你是我的亲人呢,接受我最深的爱,当然也得接受我的气!

此时,忽然明白,只有爱你的人,才心甘情愿被你欺负,才无怨无悔被你责怪,才毫不在意你的怠慢。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怕怠慢领导,怕怠慢朋友,在人前优雅豁达,善解人意,却很少将这些给予深爱我们的人,因为,我们不用想就知道,他们从来不会计较我们的怠慢,不会在意我们的忽略,永远始终如一地爱我们。

那么,我们还怎么忍心去肆意欺负怠慢他们呢?我对李莹说,从今天起,从现在起,我们再不能欺负怠慢他们,要做温柔可亲的妻子,做懂事明理的女儿,恣意享受爱的美好芬芳。

第67篇、爱情故事爱情也有公式

不得不说,爱情是有公式的。

一个妻子控诉老公,整天忙忙碌碌,根本顾不得理她。他听烦了,甩给她几沓钱,让她自己逛街。她气得把钱撒一地,铁了心闹着要离婚。丈夫看了她好几分钟,说:“走。”她飞快地拎着包出门,说:“走就走!”

他开车载着她,一路开得飞快,却不是去办离婚。他带她去了她心心念念的地方,看了她一直想看的风景,浪费了他一直痛恨浪费的时间。

再回家的时候,半个月已经过去了。她心里的怒气消散殆尽。他说:“你知道吗?为了你,我错过了一个大合约,损失了将近一百万。但是,我觉得很划算。”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哑然失笑:这是一个多么会算账的男人。在他的脑子里有一架天平,平时老婆不如生意重,如今生意不如老婆沉。其实,在爱情中,会算账确实是一项技能。

有一个女孩满腹疑惑地问:“一个男人连一分钱都不愿花在你身上,是不是从来没爱过你?”这是自然啊。她谈了一个男朋友,既帅又会说话,夸得她天上有一,地上无双,且又对她的家人极其热情。家里人都特别看好他,撺掇她赶快嫁——这么好的男人,不怕被人抢跑吗?

有一次,他来她家做客,她表妹说:“从来没见你请过客。”他豪气地一挥手,说:“走,我请你们吃大餐。”她不愿讓他多花钱,正想着怎么说服他去一家便宜点的餐厅,没想到他拐弯去了一家快餐店,还只点了三个蔬菜。

这顿饭大家吃得半饥不饱。回来后,表妹说:“姐,这个人不实在。他成天说自己多能干多有钱,还夸他戴的表值两万元。可是他有钱是他自己的,舍不得给你花。你要仔细考虑考虑这样的人值不值得嫁。”那女孩也有些失望,又想着也许他不是小气。分,还是不分?

其实,这个时候,就可以记起爱情的公式:爱一个人么,就是情不自禁地想为对方付出。自己喜欢什么,就想给爱人什么,因为觉得这样的才是最好的。如果你最缺时间,你给爱人时间是爱她。如果你最需要钱,喜欢钱,你给爱人钱就是爱她。

就像第一个故事里那个做老公的,对于他来说,时间最宝贵。他把时间给了谁,他的心里就更爱谁。那么,对于这个小气、爱钱的男人来说,他给你花钱就差不多可以算爱你。他不愿意给你花钱?一分钱都不愿意花?你在他心里就一分钱都不值。

女孩后来果然提出分手,没想到这个男人却气坏了,说:“怎么能是你提出分手?先提出分手的应该是我。”罢了,连分手都要计较一个先后,果然不是一段很好的感情。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觉得勇猛的王子可以为了自己奋勇屠龙。问题是,现实中哪有那么多屠龙的机会。不过时间和金钱在我们这个世界一直在,它们可以做衡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到底有多爱的度量衡。

当你身陷迷情,看不清身边人的真心,不妨想想这两个爱情度量衡,然后拎出一杆秤,称一称自己在他的心中有几斤。

第68篇、爱情故事与小姑子破冰

从决定嫁给李嘉树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要把他的家人当成自己的亲人,所有亲人中我最不敢怠慢的,是比他小六岁的妹妹李佳蓓。

在外人看来,李嘉树就是实打实的妹控。我和李嘉树谈恋爱的很多细节,他都会一五一十地跟妹妹讲述,结婚之后李佳蓓还开玩笑地说:“嫂子啊,你必须感谢我,我哥的几个前女友我都不喜欢,但我给你投了赞成票,你俩能成我也有一份功劳。”虽说这话有玩笑的成分,但我听了着实有点不舒坦,似乎自己欠了她,要是没有她同意,我和李嘉树就不能在一起似的。

我也玩笑地问李嘉树:“要是你妹不喜欢我,咱们真得分手啊?”

李嘉树瞧了一眼我,又瞧了一眼他妹,尴尬地笑笑没说话。这男人真贼,敢情不说话就谁也不得罪。不过那一次,也算是给我好好上了一課,老公很在乎他妹妹。

哪个做老婆的会希望老公除了自己还偏爱别的女人,但既然是他至亲,我不可能为此吃醋把她当成假想敌,我说服自己真心对待她,一家人相处得也和和气气。

我特别希望关系能一直这么好,只是没想到还是发生了意外。那天我一进家门,所有人都横眉竖眼地瞪我,李佳蓓眼睛都哭肿了,指着我说:“都是你,都是你害的。”

我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直到大家七嘴八舌讨伐我,才从他们的言语里拼凑出来事情真相—原来是之前我办的生日聚会,间接搅黄了李佳蓓的婚事。

两个月前我三十岁生日的聚会,请了好朋友徐媛出席,李佳蓓也跟谈婚论嫁的男友周强一起来玩,谁也没想到聚会多日之后掀起大波澜—徐媛居然跟周强在一起了!

“要不是你请徐媛来,周强也就不会被人拐跑,你说你是不是造孽啊,蓓蓓都快结婚了,还出这种事。”李嘉树把责任全部推在了我的身上。

那些天我都不太敢回家,家里的气氛降到了冰点,李嘉树让我回娘家住一阵子,避开我和李佳蓓见面,说怕她受刺激。

我理解李嘉树爱护妹妹的初衷,但心里不免委屈:我也是无辜的啊。

都说祸不单行,李佳蓓被退婚,公公因为太生气去找周强一家理论,谁知起了争执,双方都进了医院。

我去医院照顾公公,谁都不给我好脸色。而李佳蓓只有趁我不在的时候才肯过来探望。我没想到李佳蓓对我的恨意这么深,我也根本没想到信任的好友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啊。而且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立马就找徐媛质问,谴责她的行为,还把她拉黑了。

我一直都把李佳蓓当成家人,跟她在一个阵营,想找机会跟她沟通,可她根本不给机会。我想让李嘉树找机会调解,可是他努力了几次之后都无功而返:“我妹那倔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我妹很爱面子,这事对她打击很大,给她点时间吧。”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李嘉树对他妹的宠爱更甚了,对她有求必应,她说要出去旅游需要钱,他给;她说想报班学乐器调整情绪,他也给;她说要搬出去自己住,在外面找了非常精致的单身公寓每个月两千,他也照给。

我们还担负着照顾公公婆婆的责任,又有车贷房贷,经济压力巨大,可是面对李佳蓓,我和老公根本说不出拒绝,有时候我私下里嘀咕能不能稍微少给一点,可是李嘉树说:“这还不是因为你。”这话一出,我就噤声了。

李佳蓓被退婚,成了我们每个人心里的无法跨过去的一道坎,李佳蓓因此不愿相信感情,而我和李嘉树多了愧疚。

我以为只要时间够长,我和李佳蓓的关系总能缓和,所以无论她平时怎么对我发脾气,我都忍着,可她竟得寸进尺,不但在亲戚面前说我各种是非,把我贬得一无是处,还一心想要拆散我和李嘉树。

我刚怀孕的那会儿,李佳蓓更加变本加厉,有事没事就把李嘉树叫出去,甚至他陪我在医院检查的时候,只要一接到她的电话,我就会成为被抛下的那个。更让我郁闷的是,李佳蓓在朋友圈晒出了几张照片,是她们在KTV唱歌,还有一张是李嘉树身边坐着个长发姑娘,交谈的姿势挺亲昵的,那个姑娘我认识,是李佳蓓的好友,以前她就说过想要撮合她和李嘉树在一起,只不过最后没成。

李佳蓓肯定故意拍给我看的,让我不痛快,我很震惊,她真的要拆散我和她哥?

那天李嘉树回来之前,我一直考虑要不要质问照片上的事,可转念一想,万一是李佳蓓故意要引起我和李嘉树的矛盾,犹豫良久,还是决定不提这事。李嘉树是十点回来的,李佳蓓也跟着一起回来了。

我从卧室出去的时候,他俩进了书房,只听到李嘉树似乎有些激动地说些什么。

“蓓蓓,你嫂子还有两个月就生了,我不求你对她态度变好,但是今天这种幺蛾子别再整了好吗?成熟点别做这种幼稚的事了。”

“哥,要不是她,我现在说不定也怀孕和结婚了,我就是恨她破坏了我的幸福。”

“可是就算你跟周强在一起,你觉得你一定幸福吗?在结婚之前看清楚周强的真面目,难道不是一种幸运吗?这一年多时间我和嫂子也都依着你,惯着你,但这不代表我们认同你,你想要幸福就得自己勇敢走出来,看看你现在就是个怨妇。”

一向宠溺妹妹的李嘉树居然会说出这么严厉的话,书房里沉寂了好一会儿后,传来李佳蓓的哽咽声:“哥,我知道不是嫂子的错,可是只有恨着她的时候,我才不会胡思乱想……”

“没事,哭出来吧,哭出来就好了。”

……

我放下本打算转动的门把,转身回了卧室,这一年以来被小姑子刁难而积攒的怨气突然散了。

谁的生活都不容易,如果恨我能让李佳蓓活得更好,那就让她恨吧。最重要的是,这次意外听到的对话也让我知晓了李嘉树的态度,只要他在乎我,就算受委屈也没什么。

那天他回房的时候,我问他怎么舍得对李佳蓓说重话,他诧异地看着我:“你居然偷听啊?我就是想着一直惯着她也不是办法,不然还不知道她会做什么,或许当头棒喝更有用吧。”

许是当头棒喝起真了作用,后来李佳蓓对我的态度果然缓和了不少,偶尔还会有交流,她似乎在找机会与我破冰。我坐月子期间婆婆因为身体不好没办法帮忙带孩子,李佳蓓主动请缨说来帮忙。

“蓓蓓,那可是你侄子,你别整幺蛾子哦。”李嘉树一听她要来帮忙,马上紧张起来。

“瞎说什么呢,蓓蓓肯定疼孩子都来不及。”我赶紧打圆场,好不容易李佳蓓主动求和,我肯定得抓住这个机会。李佳蓓瞪了她哥一眼:“我还当过幼师呢,嫌弃我不成啊?”

“不嫌弃不嫌弃。”李嘉树赶紧赔笑,“巴不得呢。”

李佳蓓照顾我月子期间,我们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很多,可对那件事都闭口不谈。我俩心里还有疙瘩未解开,但能如今这样的相处已经算是很大的进步。

更令人惊喜的是,李佳蓓不再抗拒接触新的感情,好几次主动提起最近接触的男人,让我们帮他们把关,看着她日益变好,我发自肺腑为她开心。

那天李佳蓓忽然提起:“周强好像跟那个女人离婚了,活该。”她转而看我,“嫂子,咱们以后别再因为那对男女的糟心事不开心了,之前有些我做得出格的事你也别介意。”

没想到她会主动提议放下,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我很庆幸当小姑子怨恨我时,我选择了包容和等待。

生活里总有不如意,也会遇到很多坎,可是只要选择爱和包容去化解,或许这些坎就没那么难以逾越了,大抵这就是家人的意义。

第69篇、爱情故事爱的浴衣

牵手走过了近50多个春秋,爸爸和妈妈却像是昨日刚结婚的一对新人,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俩从高中起就在一块了,厮守了这么漫长的岁月,爱情似乎历久弥新。要命的是,他俩表达爱意的方式一点儿也不含蓄,有时令我们这些晚辈都有些难为情。

看电视时,妈妈给爸爸按摩脚丫子。坐车一道外出,她就大声读书给他听。每天晚上她都会将枕头弄松软,好让他睡得踏实。从未坐过船的妈妈有一次竟然出海了,因为爸爸热爱大海。

有时候,妈妈会一边哼着“街这边阳光明媚”,一边把爸爸拽到身边,“比尔,过来,咱们跳个舞。”爸爸欣然从命。不懂事的达奇(我家的小狗)闻声跑来,冲着他俩叫着,并一个劲地跟着他俩的舞步直打转。随后,妈妈一个优雅的转身,爸爸将她揽入怀中。

冬天,每当妈妈要外出,爸爸总是先去车库将车启动。每到星期天早晨,爸爸就会早早地起床,为妈妈奉上自制的饼干。他不会错过一个机会,告诉她“你今天非常漂亮”。可是,爸爸至今还没学会给自己的妻子买一份不俗的圣诞礼物。

他通常在圣诞节前一天的晚上溜出家门,一个人到附近的大超市转悠。个把小时后,他就会神秘兮兮地回到家,拎着那些沙沙作响的塑料袋子,随后独自与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纸、盒子、带子一直周旋到深夜。可年复一年,藏在圣诞树下给妻子的礼物总是那不变的两样: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一大瓶香水。

妈妈打开礼物盒的时候,总是作出惊喜的样子,然后特意穿过整个房间,在爸爸脸颊上深深地一吻。

有一年感恩节刚过,爸爸忽然向大家暗示:他要为妈妈买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我将信将疑:我的爸爸,一个与妈妈相伴50个年头的人,一个笨拙得从来没有太多花样的人,这会儿要给妻子送一件特殊的圣诞礼物?看得出他早就计划好了,并且对自己的点子相当满意。

12月25号的早晨,我在圣诞树下翻寻到一个大纸盒,上面是爸爸潦草的字迹:“送给我的爱妻。”我使劲晃了晃,没一点儿响声。这回肯定不是盒装的巧克力或大瓶的香水。

我将礼物拿给了妈妈,她满脸疑惑地看看我。我耸了耸肩,我们俩一起瞅着爸爸。他则冲妈妈挥着手,催她:“快打开啊!”

妈妈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在纸盒边缘挑了挑,她不想把精美的包装纸弄破了。爸爸在一旁有些不耐烦。“快点呀!快点呀!”他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亲爱的,这可是一大张纸。来年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你要多少包装纸,我统统给你买,现在把盒子打开,别在乎一张纸。”爸爸几乎在恳求她了。

终于,妈妈揭开了盒子外面的包装纸,她把纸折成了原来的1/4大小,放在一边,然后开始解盒子上的丝带。

爸爸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从坐椅上跳起来,冲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丝带给扯断了,还差点儿把盒盖撕破。随后他停住不动,想了想,又将盒子交还给妈妈,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口里还不停地念叨:“别磨磨蹭蹭的,快点呀!”

妈妈掀开盒盖,轻轻揭去一层绵纸,然后从衣盒内抖出一团粉红色的衣物。这是件棉制浴衣,领口边和衣兜上方绣着白色的雏菊。妈妈嘴角含着笑,不住地低声细语:“啊,比尔,亲爱的……”

但她故意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只得低头瞧着自己的膝盖,咬着嘴唇,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当场笑出声来。

“玛丽,在商场第一眼看到那件浴衣时,我就知道它是专门为你做的。我看了又看,心想:‘这样的款式,这样的颜色,简直太适合我的玛丽穿了。’所以,我连价钱都没问,只找了个跟你身材相仿的店员,定下了尺寸,接着就买回来了。”爸爸眉飞色舞地叙述着挑选礼物的经过。

我对妈妈的缄默不语大为惊讶:她至今都没告诉爸爸,他送给她的那件浴衣跟她5年来每天早晨穿的那件是一模一样的。

她只是偷偷将那件旧浴衣捐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然后穿上这件新浴衣。

因为,那是爱的浴衣。

第70篇、爱情故事请等一等

他是只会分享幸福的旁观者

过了春节,公司外派国外进修的机会终于被我盼到了。我兴奋地去查银行卡余额,发现只有1万块钱。

老公用我们的钱炒股了。入市是10万,出来就只剩1万了。他对我的指责表情麻木,一言不发。他知道,这个能到国外进修的机会,我等了多久,做了多少努力。

我扑倒在沙发上,大声痛哭。

哭累了,抬起头,已不见他的踪影。这就是他,遇到事情就喜欢逃避,好像这个家里,幸福只是我一个人的任务,只是我一人在努力,他是一个只会分享幸福的旁观者。

就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婆婆的电话,让我们周末回家吃饺子。吃完晚饭,婆婆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他弟弟下半年要结婚,现在想买房子,还差点钱,你们能不能先借给他两万块钱?”

看我半天没反应,婆婆强撑着笑脸说:“如果不方便也就算了。”我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低头走出了厨房。婆婆出来时,脸上有隐隐的泪痕。从不轻易求人的婆婆,是真的伤心了。

他真的一无是处吗

接下来的几天,面对同事们的恭喜,我的脸上堆出了言不由衷的苦笑。时间越来越近,我开始犹豫是不是放弃算了。可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就这样放弃确实不甘心。

那天下午,我收到闺蜜发给我的一张照片,映入眼帘的是老公和一个女人出双入对的身影。她说是外出时,看到老公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举止很亲密,便拍下来发给我。我心跳得像沸水在扑腾,很伤心。我沮丧地发现,除了伤心,我更多的是恐慌。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害怕失去他。他确实是一个平凡、普通、崇尚过安分日子的男人,这个世界再没有其他男人能像他一样容忍我。

第二天,我去了老公的单位,偷偷地跟踪他。他从单位出来,乘公交车去了温泉中心。

他远远地站在树下等人,可这一次出现的女主角是另外一个女人,看着老公殷勤地跑过去,替人家拿饮料。老公热情地跟她说话,她有些懒洋洋地心不在焉。我走过去,背对着还在滔滔不绝的老公。就在我靠近时,听见他正在一本正经地介绍保险。霎时,我呆住了。我悄悄地离开了,脸上全是泪水。

晚上,老公喜滋滋地举着一张银行卡出现在我眼前。刚进门,他就兴奋地说:“老婆,这里面有3万元,你放心,不仅你的出国费用没问题,老妈那儿的问题也能解决。”

峰回路转的幸福

周末,我们去了婆婆家。饭桌上,我把钱交给婆婆。可婆婆死活不要,我对老公使眼色,老公说:“妈,就当我们借给弟弟的。你替他收下吧。”

婆婆像突然想起了什么,问老公:“去年你不是说赚到钱给小琴买一辆车吗?她的同事都有车,只有她还天天挤公交车。这钱我不能要。”我看老公一眼,原来他炒股是为了给我买车。

婆婆最终还是没要这3万块,回来的路上,老公说:“我再努点力,你出国的费用很快就够了。”我说:“没事,我去找几个朋友借点。现在咱们紧点没什么,以后会越过越好的,对吧,老公?”“对!”靠在他的肩膀上,我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踏实舒心。

婚姻就是一辆共同驾驶的车,遇上障碍和阻塞,有人抱怨,有人争吵,有人下车分道扬镳。可是没有谁的婚姻能一路畅通无阻,即使坦途,也許会有停滞的风险。更多的时候,需要我们拿出耐心,去等一等,绕一绕,迎接峰回路转的幸福。

第71篇、爱情故事不要圈养,做野性主妇

主妇是婚姻中的“圈养岗”

一个女人,十年间三次发现老公的外遇,跟不同类型的女人。外遇对象不见得比她漂亮,不见得比她性情好学历高,也不见得比她年轻。就有一点,糖醋系也好,麻辣系也好,都比她这份十年如一日的京苏大菜,口味上要新鲜。

一个结婚快二十年的女人,怎么跟外面新结识的女子比“新鲜”?这份窝囊,她真的难以与外人道。

跟闺密诉苦,人都劝她赶紧离开这样的老公,快刀斩乱麻开始新生活。一说到此,她便一改之前的义愤填膺,变得吞吞吐吐、犹犹豫豫,“你们不身在其中,当然不知厉害。我一生完孩子就辞职了,家用都是老公给,我只会在家做做清洁,烘焙个蛋糕饼干,要不,就是穿水晶珠子打发时间。这会儿我都45岁了,就算当年也是复旦毕业生,但闷了这些年,翅膀都变肥变短了,再要出去跟鹰抢食吃,怎么可能?”

我瞟她一眼,“不止这些顾虑吧。不然,你老公已写下保证书来,说只要你离开他,他会付

所有赡养费,红手印都按了,你还是拿沉默的眼泪拖着他,究竟为何?”

“这婚姻虽伤人,可老公也不是一无是处。如果我能忍下他外面有人,凡是买房、装修、添置家具、人情来往这些大事儿,都不要我烦神。还有我女儿,现在也势利得很,总希望爸爸去开家长会,嫌我跟老师应对谈吐露怯……瞧瞧这些事,家里没一个见过世面的男人撑着,母女俩一定会平白无故被小看。想想,要回归单身,这些事一股脑儿都堆到身上来,心里那股受不了憋屈要离婚的冲劲儿,就泄了六七分。”

哦,作为从没离开过工作岗位的职业妇女,我倒没想过这个。原来,衣食无忧、诸事不烦神的家庭主妇岗位,也是婚姻中的“圈养岗”。

女人在这儿,夏有冷气冬有暖气,到点就有人投喂,基本成了每天踱着碎步的圈养动物。脑袋变小,翅膀变短,长腿变肥,能力全退化。这会儿把婚姻的藩篱拆去,等于把十几年来的保护也撤去,让她回归野生状态,独自应对一切变化,独自“捕猎”来养活自己和孩子,她怎能不两股战栗,心生恐惧?

外面那片丛林里,是充满友善,还是布满陷阱?连这种判别能力都变得迟钝,如果不经过一定的“放归野外适应性训练”,她不掉头往篱笆里钻才怪呢。

现在,对她而言,还不是谈离婚的时候,而是应该寻找一切机会,训练找回独立生活的本能。

小爱好让人挺直腰杆

先从赚取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十元、一百元钱开始。现在网络这样发达,凭小手艺接订单接到手软的人,数不胜数。家庭主妇的那点小爱好,养活自己也毫无问题。

我认识的一位大姐,穿水晶珠子也穿出了名堂。2015年是羊年,光是水晶小羊,她就绞尽脑汁设计了十六个品种。光是灰色盘羊那一对弯萌大角,就要用上百粒水晶珠子来穿。小羊不便宜,一只两三百元是常事。很多订户收到货给她点赞说:“比香奈儿新款项链还萌。”

还有一位大姐,因为烘焙手艺高超,每天在自家微店上推销各种手工饼干。光是前同学、前同事,以及闺密们踊跃发来的订单,每周就超过150份。她简直忙不过来,不得不雇佣了自家女儿和女儿的大学同学,每天帮她采购各种原料、选购牛皮纸包装袋、为每份饼干附上简短祝福。她自己草创的蔓越莓饼干、金华火腿饼干和茶籽饼干,都在网上有很高的好评率。

有一次,一位客户为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订的饼干,就超过200袋。她装完最后一袋饼干已经凌晨一点,忽然想到几个月前,自己居然有时间每天跟老公纠缠掐架十几个小时,整天被眼泪泡得面庞浮肿,很想冲过去对旧日的那个“我”大喝一声:“你怎么这样傻?”

这两位,早先也因为自己没专业技能自卑过,也曾为男人的负心流下一缸眼泪,而发现小饼干、串珠小挂件都能让人挺直腰杆时,她们的世界突然就变宽了。

带着矫健与野性创建新规则

那位做饼干的大姐,不但重新装修了自家房子,还在她的饼干订购圈里发展出一批铁杆会员,每个月都组织大伙到家里来上“烘焙课堂”,也带着会员们出门自驾游。

最近,她还在自家大客厅里组织了朗诵会,会员们带来打动心灵的诗。她则选取其中的六首,打印在自己的饼干袋上。

也就是说,之前被她视作畏途的事:自力更生找一碗饭吃,独自装修房子,与各色人等打交道,在团队中充当创意师和组织者,她都做了。

每办成一件事,晓得这些事儿离了她老公也能办得好,甚至办得更好,她的内心就如同春天的枝条,内里蹿动着汁水,蹿动着属于女性的灵性与欢洽。她在十几年婚姻生活中渐次丢掉的自信心,被一份份地捡回来了。

过了大半年再见,我都认不出她了。她重做了发型,新修了眉毛,愁苦之气一扫而空。她变得能干、幽默、从容。

离心不离家的老公偶尔回来,对她还有挑剔与挑衅,她已不再如之前那样,动不动方寸大乱、以泪洗面、溃不成军。她很从容地择其一二,予以回击,回击之后,还可以不动声色地回去揉面做饼干。

她越是面不改色,她老公越是心中发虚。没错,她不再是木讷胆怯的圈养动物,她恢复了丛林觅食的某种矫健与野性。她创建了自己的规则,初步尝试到自由的好处。这些能力上的恢复,让她终于面露淡定与骄傲。这样,要不要再接受他的归来,也要问问她的意见了。

她说,有关离婚的谈判还在进行,但他已无法在言语和行动上藐视她的存在了。

本来,人类的情感也少不了遵从某种丛林法则:圈养动物是没资格与野生动物谈条件的,唯有野生动物之间才有平等对视的权利。那份尊敬,其实是用你激发自身潜能的辛劳换来的。

第72篇、爱情故事和前男友拥抱事件

前男友韩是我的大学同学,在大学恋爱了一年半后,我们分手。韩脾气太急躁,常常为小事不能容忍我,不像我现在的老公阮兵,性格温和,几乎从不发脾气。不知道当初对老公这种性格的接受,是不是我的矫枉过正。

分手后,韩回了家乡武汉,而我在毕业两年后和阮兵结了婚。

婚后一年零八个月的时候,我突然接到韩的电话,他说要来出差,问我能不能见个面。我不好拒绝,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阮兵,阮兵神色平静地应了一声。怕阮兵多心,我主动提出一起去车站接韩,阮兵点头。

站台上,我远远地看到韩下车后东张西望,我忙喊了他一嗓子。不知道是因为久别重逢的喜悦,还是心里依旧惦记我,韩跑过来后竟然伸出胳膊,当着阮兵的面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大拥抱。我有点急,一边伸手推韩一边回头看阮兵。结果倒是阮兵表现得大方洒脱,他笑嘻嘻的,伸出手等待和韩握手。

那晚,两个男人在家里推杯换盏。一来二去阮兵就喝多了,末了拍着我的肩膀说,你陪韩说说话,你们那么久没见面了,我先睡去了啊。不等我反应过来,阮兵一头扎进了卧室。老公如此放心地把我和前男友扔在了客厅,按理说我该欣慰,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很不舒服。送走韩后,我有一种不被老公在乎的心寒。

一连好几天,我没给阮兵好脸色,直到听见他发自肺腑的解释:“谁都有自己的感情过往,应该被尊重。虽然当时看着另外一个男人抱你,我心里极不舒服,但我总不能在你前男友面前表现出来吧,那多给你丢人啊。就冲他敢那么光明正大地抱你,我知道,你俩之间真的没什么。我只是理解你们,并不是不在乎。说实话,如果他真是回来跟我抢你,别看他比我高半头,我也会和他一决高下的!”

那一刻,我终于懂得了什么是男人的风度,我没有爱错人。

第73篇、爱情故事不做婚姻的“差评师”

一句差评撂了挑子

陈珊妮出差两周返家,顾不上泡个热水澡解解疲乏,三言两语推掉朋友的饭局邀请,扔下行李箱,径直奔往新城区正在进行浩大装修工程的新房。

这是陈珊妮与蒋睦民结婚八年来第一次装修他们的家。八年前,蒋睦民在单位筒子楼的一个单元房里迎娶了陈珊妮,单元房很简陋,没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他们只能简单刷刷房铺铺地板,置办几样简单家具潦草入住。三年后,蒋睦民和陈珊妮拿出全部积蓄,再加上双方父母的支援,买下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可是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进行重新装修了,所以布置装修一个温馨舒适的家的愿望成了陈珊妮的心头恨。今年年初,他们在新城区买下一套130平方米的大三居房交了钥匙,装修当然成为夫妻俩的头等大事。

陈珊妮风风火火从电梯走出来,灰头土脸脏兮兮地像个民工的蒋睦民早已恭候多时了。为了确保装修质量,蒋睦民跟单位请了两个月假,每天跟装修师傅们一起工作一起吃饭,当小工当跑腿的兼职外卖,还要跑建材市场选家具找技工,整个人瘦了一大圈。陈珊妮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递给蒋睦民一只大号保温杯:“枸杞红参茶,趁热喝,再忙也得好好吃饭,房子装修好人累垮了我饶不了你!”本是贴心暖肺的一句软话,从刀子嘴豆腐心的陈珊妮口中说出就多了三分辛辣味道。

踏进家门,房内设施比陈珊妮两周前出差时有了不小的变化,蒋睦民边喝茶边热情介绍:“请老婆大人检阅,厨房按你旨意做成开放式,这样敞亮多了,深色地砖跟原木色家具很般配吧,还有卫生间你要的冲浪浴缸,安装好它还出了个小插曲呢……”

陈珊妮随着蒋睦民的引领边走边审视,满脸喜色。突然,她一声尖叫:“老蒋!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卧室的壁纸一定要用米色的!你怎么贴了绿色的?”蒋睦民赶紧回答:“老婆,你听我解释!”“不听!赶紧给我揭掉换成米色!”一枚枸杞哽在蒋睦民喉咙,吐不出,吞不下。

卧室里的壁纸破坏了整个家的好气氛,接下来,陈珊妮挑剔水龙头不是陶瓷芯的,木门颜色难看,这个牌子的整体橱柜比之前选定的那套要多花好几百块的冤枉钱,末了,陈珊妮冲蒋睦民甩出一句差评:“你天天吃住在这里,居然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怎么当监工的?”蒋睦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我是没本事,有本事你自己装,我这就走人!”

“撂挑子”的蒋睦民说走就走,撇下气鼓鼓的陈珊妮,还有装修了大半的新家。

传说中的蝴蝶效应

一开始,陈珊妮没把蒋睦民的“撂挑子”真当回事。一直以来,每逢家里的大事小事,陈珊妮素有批评数落他的习惯,木讷老实的蒋睦民被差评得次数多了,冷场几天之后乖乖地该干啥干啥。不承想顺毛驴也有尥蹶子的时候,一个星期过去了,蒋睦民到点儿上班,回家吃饭看电视睡觉,丁点没有跟她和解、回新房继续开工的苗头!眼里不揉沙子的陈珊妮也来了脾气,不就是继续采买家装材料跟安装师傅打交道么?有什么难的,我自己来!

赌着这口气,陈珊妮跟领导先请了两个星期的事假,从蒋睦民那儿接管了装修流水账和银行卡,去新家做了统计,开始货比三家跑商场选购,几天下来,腿肚子都跑细了,收获还是蛮大的。这天,陈珊妮在新家张罗着指挥搬运工搬沙发,搬运工一个不小心,客厅拐角新刷的硅藻泥墙漆被蹭掉了一大块,陈珊妮赶紧找墙漆卖家和刷漆师傅的联系电话,阳台的洗衣机发出蜂鸣声,新买的滚筒洗衣机正在试用,仓门漏水发出报警声,大门门铃响,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告知他们违章扔建筑垃圾要接受处罚!

陈珊妮忙得一个头两个大,她明白蒋睦民这次为什么撂挑子了,装修工程千头万绪,一个人恨不得劈成八瓣用,她才经历了短短几天就疲于应付了,他已经天天如此操劳几个月,她没肯定他的功劳苦劳,而是出差回来一进门就劈头盖脸数落他的种种不是,的确过分!

一直以来夫妻俩发生争执,不论对错都是蒋睦民先认错求和,好胜心强的陈珊妮没有先低头服软的经验,她想给自己找把“梯子”就坡下来。思来想去,她惦记上了老爸珍藏的那瓶人头马,蒋睦民不抽烟不打牌不玩网游,独独喜欢喝点洋酒。

陈珊妮拎着一袋芒果一包福顺斋酱牛肉回了娘家,芒果是老妈最爱的水果,酱牛肉是老爸的下酒好菜。一进家门,赫然看到餐桌上也放着几个袋子,其中就有一包福顺斋酱牛肉。陈珊妮问阴着一张脸的老妈:“妈,蒋睦民刚才来过了?”老妈眼皮一耷拉:“除了他还有谁!我数落了他一顿让他走了!”陈珊妮急了:“妈,他脸皮薄,他有什么错你跟我说呗!”老妈提高嗓门:“就因为你说了他两句,他就把装修这么粗重的差事甩给你一个女人,我不该说说他啊?人家都是女婿挣房子挣家当,咱们家嫁了女儿还倒贴房钱,好吃好喝的都尽着你们,倒把他惯出大爷脾气了……”

陈珊妮坐不住也听不下去了,告别老妈,往家奔去。刚进小区,手机响,女友电话:“珊妮,我一朋友看上你们家新房了,价钱能优惠一点吗?”陈珊妮顿时大脑缺氧:“谁让你帮我卖房的?”女友急了:“不是你在朋友圈里说你们两口子吵翻了,新房哪儿哪儿你都看不上眼,与其凑合还不如早点卖掉吗?!”

陈珊妮眼前发黑嗓子发紧,自己对老公的差评造成夫妻冷战,她在父母面前的抱怨激发了他们对蒋睦民的不满,她大吐苦水招来了朋友的担心和帮倒忙。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吧,她自食苦果!

差评师变身点赞高手

陈珊妮踏进家门,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餐桌前的蒋睦民已经自斟自饮喝了半瓶洋酒,厨房的灶台散落着菜叶蒜皮,地板上撒着菜汁,她刚刚酝酿出的和解苗头当即化为乌有。

陈珊妮拿过酒瓶:“差不多得了,喝酒伤肝、误事还口臭,说你多少回了,赶紧戒掉!”蒋睦民一改平日的“绵羊”作风,劈手夺回酒瓶:“每回我被你噎得快背过气时,就指望这酒顺顺心气呢!”陈珊妮心头升腾起一簇簇小火苗,夺过酒瓶,一下扔进脚下的垃圾桶:“我让你喝!”蒋睦民涨起一脖子粗筋,抄起酒杯摔下去:“在家里不管对错我让着你行,但让我难过的是无论我再怎么努力再怎么拼,你都看不到我的好,只看到我的错!有时候真怀疑自己娶的不是一个知冷知热的老婆,是一个挑剔苛刻的质量监督员!”

陈珊妮一怔。

蒋睦民踉踉跄跄起身拿出一沓资料摔在陈珊妮眼前,他做了大量案头功课并咨询了专家意见,壁纸选浅绿色是为她工作时间对着电脑的放松保健功能着想,水龙头虽然不是陶瓷芯的,但他装配了最高配置的净水器,这个对水质有更好的保障,厨房整体橱柜虽然多花了近千块,但安装费省了一半,他没有事事汇报是担心陈珊妮出差在外太忙,他自作主张是想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成为她放心的依靠!说着说着,这个喝红了脸和喝红了眼的大男人蹲下身躯,呜咽起来。

陈珊妮心里打翻了五味瓶,蒋睦民酒后倒出了苦水说出了心底话,这些都是她平时听不到的,久已忽略的,一如她在漫长的婚姻旅途中只顾着往前奔跑,渐渐无视了他的优点,放大了他的不足,对他挑剔多多差评多多,是她把对方的忍让当成了服输,把对方的宽容当成了理亏,而越发地迷途不知返!

陈珊妮蹲下身去,捧起蒋睦民的头:“老公,我错了!”蒋睦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啥?你再说一遍!”陈珊妮温柔一笑:“我错了,以后再不会这样了,这酒以后我陪你一起喝!”

第二天,等蒋睦民酒醒之后,陈珊妮用一碗醒酒汤再次向老公认了错,蒋睦民半信半疑:“老婆,你掐我一把,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夫妻二人约定,以后家里不管大事小事都协商着来,口出恶言者罚洗碗一个月,还要给对方唱《小苹果》道歉。有了这个协议垫底,蒋睦民重新挑起装修新房的大梁,采买眼光独到、设计精准、讨价还价一个顶俩,他腰板直了,眼神亮了,整个人是神采奕奕的自信。

陈珊妮删除了过去在朋友圈里发的信息,不管是当着朋友面儿还是在父母面前,只要提及蒋睦民,她都立刻变身“点赞族”,“我们家老蒋比以前知道心疼人了,一到下雨天自觉主动来接我下班。”“老蒋最近不怎么喝酒了,他说要省下酒钱带我去三亚度假!”一开始,她觉得这么自夸老公有点难为情、有点刻意晒幸福,可时间一长,她还真是被这股子甜蜜给熏醉了,对蒋睦民是越看越顺眼,日子是越过越顺心。

三个月后,一个宜乔迁的好日子,陈珊妮和蒋睦民喜气洋洋搬进新家。陈珊妮送走看新房的亲朋好友,一回屋,蒋睦民如霜打的茄子:“老婆,我一个朋友说我定的衣柜是伪劣品,门板夹层就是一层泡沫板,你骂我吧,都怪我没看明白!”见蒋睦民垂头丧气的样子,陈珊妮用手拉起他:“走,忙了一天了,下厨做点好吃的犒劳犒劳咱儿。”蒋睦民身子没敢动,陈珊妮笑了:“傻瓜,咱们已经损失了价值好几千块钱的衣柜,难道还要继续损失这一天的好心情好胃口吗?止损就是获益,差评师早就改行做点赞高手了!”蒋睦民一把抱起她:“老婆,你太好了,我给你唱《小苹果》!”

止损就是获益,欣赏和肯定当然是美好生活的开始。

陈珊妮早已咂摸出婚姻中的门道,你越盯紧他的短处,势必会放大烦恼和不幸,夫妻双方就会变成互相较劲、互相打击的对手,在婚姻的竞技场上,用尽全力、耗尽一生地做彼此的差评师。反过来,你越重视他的优点,为他的成长和进步点赞,你就会觉得他越来越好,日子越过越惬意。

第74篇、爱情故事女人受到男人伤害是自愿的

亦舒在小说《喜宝》中,借女主人公之口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我想要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那么有很多很多钱也是好的。”

与几个女友一起吃饭,妇女闲聊。发现居然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喜宝”——她们说。感情贬值比钞票贬值的速度要快得多,而且钞票贬值以后还有升值的可能。感情贬值如果不一次性结清,以后就很难再得到什么实惠。所以与其要很多很多爱,不如要一个有很多很多钱的人的爱,哪怕他始乱终弃又怎样,还是能得到许多许多嫁给老实正经男人所得不到的好处。

她们的例子是小宪宪——就是被台湾媒体冠以“本土天王”的当红主持人吴宗宪。这位自称“工作全能,感情无能”的“宪公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出一段感情纠葛,而且哪一段都够上热辣娱闻的头条,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关关难过关关过。处处无家处处家”。他自己也说,他在感情世界里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因为从来就是“提得起却放不下”。

其实,说穿了,哪个男人在感情方面是提得起、放得下的呢?在内心深处,有几个男人不想做《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一天到晚被各种性格的美女才女淑女环绕着,连野蛮女友都备齐了。只是,一般的男人招架不来那么多女人,而一般的女人也不肯应酬一般的男人罢了——应酬他们有什么意思,那叫“过日子”,应酬宪宪这样的男人才叫“人生”呢。

首先,宪宪是有老婆的,他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秘密成婚,生了4个孩子。老婆芳名张葳葳,是他的第二任女友。宪宪认为已婚身份有碍自己事业的发展,要求不办理结婚登记,并许诺一旦事业成功,就公开两人的夫妻关系。张葳葳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她辞去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根据吴宗宪自己的说法,他之所以隐瞒这段婚姻达10年之久,是害怕孩子被绑架。他强调自己绝对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与丈夫,因为如今老婆及孩子所住价值两亿多新台币的豪宅登记在张葳葳名下,他每个月还给老婆大量家用,有一年过年给老婆的红包高达6位数。

这样的“责任”,的确不是一般男人能负得起的。有了这样的“负责实力”,宪宪就有资格做一个“提得起放不下”的男人了。成为台湾“电视天王”之后,他首先做的不是兑现当年的诺言,公开他的婚姻,而是放手大胆追求另一位性感女星陈孝萱——买房子,送钻戒,替她开拓演艺机会,出手大方得令“友邦惊诧”。后来,陈羽翼丰满,另有所爱。宪宪为了挽住芳心,公开在媒体上对陈表白,并买了一部数百万的宝蓝色保时捷新车送给她,车牌也换成陈的生日“1717”。

宪宪在热热闹闹地追求陈孝萱的同时,还与一个比自己小15岁、名叫Candy的女孩同居。两人分手后,宪宪还为Candy买了豪宅,帮她开了服装店。你以为事情就到这里结束了?没有!还有一个他的经纪人,跟了他十几年,被传怀过他的孩子,但是就那么无怨无悔地跟着他。别人问她为什么不吵,她说:“我哪有资格吵。她们都是有孩子的,每个都比我有条件吵!”当然,不吵比吵要好,不吵至少还能以工作伙伴的关系留在他身边,并且每个月从他那里拿到十几万的丰厚薪水——吵也不过如此吧?那些吵的,得到什么好了?“小龙女”的事情吵一阵也就过去了,成龙大哥还是成龙大哥。

张艾嘉说过一句话:“所有女人受到的伤害,都是女人愿意受到的;那些她不愿意受的伤,是伤不到她的。”其实,女人想明白这一点。就可以上宪宪这样男人的“贼船”了。问题就怕女人想不明白,原本是冲着要很多很多钱和很多很多照顾去的,但是翻过来又说你伤害我了,因为你没有专心地爱我一个人,你从来没有要和我一生一世。

有那些要和你一生一世的男人啊,可是,你愿意吗?你不是嫌他穷,嫌他没有资格爱你吗?

第75篇、爱情故事一根直直美人骨

身体的姿态,常常呈现着心灵的状态,两者相互影响。

普通女人和漂亮女人的区别,有时就在一根脊梁骨上。

此心得来自一次旅行。那是在开往武汉的火车上,临近坐着两个大学女生,她们从上海实习之后返校。

一个女生有清秀的瓜子脸、顺滑的披肩长发,衣着也得体,黄色T恤、浅蓝牛仔裤,苗条匀称,整个人看着很舒服。另一个女孩白皙圆脸,带着纯朴气,长发随便地扎在脑后,也是牛仔T恤,但颜色偏暗。

披肩发女生泡了一杯面,吃的时候,一个年轻乘警过来跟她搭讪。她回头,冲女伴做了一个鬼脸,继续慢条斯理地吃面。然后,她拿着手机自拍,又给女伴看照片。她做这一切时,姿态自然舒展大方,背一直挺得笔直。我想,她知道自己的美,也习惯在众人目光里生活,却不在意那些目光。

马尾女生拘谨很多,聊天时基本都附和女伴。多数时候,她是沉默的,一边看女伴的一举一动,一边心不在焉地吃饭。她佝僂着背,似乎总想缩成一团。

这种区别是在不自觉中养成的。自幼儿园时代开始,直到大学,漂亮女孩得到的多是家人、老师、友伴的关注与赞美,她由此而坦然、舒展。长相普通女孩与此绝缘,在对漂亮女孩的羡慕中,也许渐渐产生了自卑。

作为一枚当年的普通女孩,深知其中酸涩。我好想走过去,对她说:姑娘,挺直你的背。

可是,又怕太唐突。我唯有调整坐姿,坐正一点,挺直自己的背。

去年春天,我在家整理杂物,突然掉出几张照片,是我们单位某年夏天去武汉木兰湖旅游时所拍。

一张照片上,我和同事坐在树荫下吃棒冰。她在方凳上侧身而坐,长腿交迭,姿势优雅,吃相也佳。我呢,坐姿大大咧咧,背佝着,专心吮着棒冰。

不由感叹,美人就是美人,吃相都比我好看十倍。我和她的对比,犹如当年火车上那两个女生的对比。我能在别人身上看到差距,在自己身上却没有察觉,直到这张照片出现。

一天,重逢照片上的同事,和她讲起这张照片,问她:姿态怎么修炼得这么好?

她说,工作之初,参加过一个模特训练班。没想到,人家的美一半是天生,一半也是后天修炼的,交过学费,流过汗水。

我突然想起来,当年,我路过那个模特训练班的办公室,还进去和里面的人聊过。招生老师极力怂恿我报名学习,她说:你会受益终生的。

他们在汉口,我住在武昌,坐公交车得将近一个小时。当然,距离并不是问题,而是那时的我,完全没把形体美这个概念放在心里。

蹉跎20年,那根直直的美人骨,我还在修炼中,希望愈老弥直。

第76篇、爱情故事哪有婚姻不插曲

婚姻就是要习惯对方变老变丑,为对方做粗陋繁重的事,然后一起到老,这些一点都不浪漫,但却具有不动声色的力量。

急于堆砌、膨胀的感情不过是证明了没把握长相厮守,这大概就是浪漫能够繁衍至今的唯一理由。

不速之客的到来

这天,杨选跟平时一个钟点儿进门,他冲门外一招手,身后便多了个袅袅婷婷的不速之客——唐卡。这是结婚六年来杨选第一次自作主张的举动,林若愣怔了好半天。

人和行李都进门后,杨选悄悄把林若拉进厨房耳语:“唐卡是我老同学的妹妹,她失恋又失业,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同学千叮咛万嘱咐我照顾她一段日子,反正你也闲得慌,正好你俩做个伴。”

晚上,林若不好冷落了刚来家里落脚的唐卡,翻出厚厚一摞相册跟唐卡一起看,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自知理亏的杨选破天荒没霸着电脑玩网游,也来凑热闹。

相册里装的都是林若选的照片,杨选滔滔不绝:“影楼曾把我们的巨幅婚纱照摆在橱窗里做广告……”唐卡羡慕道:“真浪漫。”林若忍不住说:“唐卡,你别听他的,影楼老板是他一哥们,他那是免费给人家做广告呢。”

杨选讪讪起身:“你这人没劲,睡觉睡觉,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林若检查了一遍煤气门窗,把维他命药丸和温开水递给杨选。

当困意重重压下来时,林若一边模模糊糊惦记着唐卡是南方人,早上是不是喜欢吃皮蛋瘦肉粥,一边自嘲,浪漫就是皮蛋瘦肉粥上的一撮香菜,如果没有那一碗粥,香菜连个点缀都算不上。

浪漫有时好吃难消化

三个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到底有些不同了。

林若觉得杨选的变化不小,先是常挂在嘴边的那些粗俚口头禅消失了,接着开始注重仪表,网也不上了,捧着一套《明朝那些事》看,时不时洋洋洒洒畅谈些读后感。林若有些隐隐不安。

周五,林若单位突击加班,到家时已经八点多。她进门一看,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碟,屋子里飘荡着饭菜香味。杨选的袖子是高高挽着的,唐卡腰上还系着围裙,她得意地说:“姐,今晚我们下厨做几个菜给你尝尝。”林若点点头,瞟了眼那些盘子上扣着的碗。

餐桌旁,唐卡指着第一道菜报菜名:“姐,这道菜是‘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猜得出是什么吗?”早已饥肠辘辘的林若胡乱答:“是凉拌粉丝,还是烧海带?”答案揭晓,居然是一盘海带炖猪蹄!

林若有点啼笑皆非。

接下来的一盘菜叫“情人的眼泪”,其实就是放了大量芥末油的菠菜拌粉丝。林若从头到尾都没答对,杨选和唐卡总结说,其实生活也可以餐餐浪漫,处处唯美。林若被一口放了太多芥末油的粉丝呛出眼泪来,什么时候起,杨选和唐卡开始一口一个“我们”的说话?

半夜,翻来覆去睡不踏实的杨选去了好几次卫生间,他嘀咕着晚上的菜是不是不卫生。林若递给他两粒氟哌酸,看来浪漫有时好吃难消化。

若有若无的暧昧

这是第六次还是第七次了,在杨选打来电话说跟朋友聚会不回家吃晚饭之后,唐卡也以找工作为由晚点回来。唐卡望着杨选的眼神越来越闪烁,杨选当着唐卡面悄无声息拉开同自己的距离时,林若就感觉到了这其中的暧昧。

林若有些头痛,她是要拉开主妇架势请唐卡走人呢,还是结结实实跟杨选吵上一架?正思付着,电话响了,是妈打来的。林若尽量语气平顺地问:“你跟爸吃过晚饭了吗?爸还好吧?”妈在电话里叹了口气:“你爸的老毛病还那样,今天下午我给你爸做康复训练时,他流泪了,他说下辈子要好好补偿我。”林若笑着流出眼泪:“爸有这句话,说明他很爱你啊。”妈的声音有些羞涩:“啥爱不爱的,夫妻谁还把爱挂嘴边上,婚姻就是把两个人的命拴到了一起,婚姻只有一条命,他好了我才能好。”妈的话像杯热姜茶,医好了让林若头疼脑热的情感困顿。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杨选来林若单位附近谈项业务,谈完后约林若去红樱桃西餐厅吃饭。林若鲜有地晚到了半个小时,对杨选的责问照单全收,拿出一只礼盒道:“亲爱的,今天是咱们结婚六年六个月十六天的纪念日,这是我精心挑选的礼物,我正在学习如何浪漫。”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杨选注意力全放在菜单上,只草草扫了礼物一眼。

牛扒上来了,杨选刚要吃,被林若含笑打断:“别急,西餐最讲究浪漫氛围”林若优雅地给杨选铺餐巾、倒酒、递刀叉,早吞了半天口水的杨选急不可耐切了块肉送进嘴,立马露出吞不下吐不出的突兀表情——被烫着了。林若故意没看到,继续上演偶像剧里的慢镜头,杨选被她突然像换了个人似的举动弄得摸不着头脑。

旁边落座一对男才女貌的情侣,两人深情对望。林若看了看,心想:他们肯定不是夫妻。果然,吃到一半时,男人惶恐地接了几个电话,神情尴尬地跟女人道歉,留下饭资起身要先离开,女人全无刚才的唯美风范,悻悻道:“你要回家找你老婆报到,就再也别来见我!”果然,不过一场露水情缘。

急于堆砌、膨胀的感情不过是证明了没把握长相厮守,这大概就是浪漫能够繁衍至今的唯一理由。

不动声色的力量

唐卡挑了个他们都上班的时候,悄悄搬走了,她留了张字条,谢谢林若这段时间的照顾。看到字条的林若终于松了口气,而杨选却一副五味杂陈的表情。

这个家恢复到从前的平淡宁静,杨选比从前更沉默,往电脑前一坐就是一晚上,一个人发呆。“唐卡到底年轻,走了一个多月,连个电话都没打来过。”林若念叨唐卡时,杨选不是敏感地岔开话题,就是掏出烟盒把自己陷入烟雾之中。一个月后,杨选的应酬增多了,常常深夜到家,带着一身酒气。林若给他端来梨水,他咕咕咚咚一气喝完,倒头就睡。

这晚,杨选在秦淮人家酒楼请客吃饭,林若接到他老家电话,说是他妈摔了一跤,住院了。林若赶紧给杨选打电话,他已经关机。

林若赶到酒楼包间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个骄傲挺拔的男人,她自负不凡的老公,被一桌子人灌酒,脸红成醉虾的他端起满满一碗酒,像喝药一样灌下去,主宾位上一个头头儿模样的男人鼓掌:“杨选,好样的,你再喝一碗酒,这合同就是你的啦。”林若像只乍起翅膀的母鸡,一把抢过杨选的酒碗,放到那男人面前,倒满酒:“杨选的酒喝完了,这碗该你喝,你喝下这碗酒,杨选就答应跟你签合同!”林若的掷地有声让举座哑然,她撂下一句:“都是有家室的男人吧,你们如果被这样戏弄,家里的老婆看到该怎样捶胸顿足,太过分了!”说完,拉起杨选离开。

才走出几步路,杨选就吐得一塌糊涂。林若给他纸巾,杨选一摆手:“你别过来,我没脸见你。”林若拍着他的背:“我们之间经得起一百个插曲的考验。”杨选懊恼地揪扯着头发,林若俯下身握住他的手:“傻瓜,只要你人好好的,哪里有赚得完的钱。别委屈自己,你好了我才能好。”杨选用尽全力拥住林若,久久不放手,虽然这拥抱的姿势看起来一点也不浪漫,但很温暖。

第77篇、爱情故事踏雪访梅

在冬季里,没有雪似乎总是不够完整的,而没有了梅,冬日也觉得会少些妩媚。

雪,是天与地共做的梦。醒了的人,走在天地的梦里。那一刻,我举着伞,走在去访梅的路上,心情似去见新交的女友。

雪在舞,花在开,一把小伞于无人处起来。仰面,抬一抬睫毛,拈几朵雪花,此刻,我好像是一朵盛开的梅。

从哪里忆起呢?前半夜,还是后半夜?

前半夜,我孤坐着。一盏灯下,百无聊赖,读欧阳修的《玉楼春》:“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万皆是根。故倚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烬。”那时,玻璃窗外,是一片湿漉漉的夜,像幽深的古井,远近的灯火仿佛是天边的点点寒星。我新沏了杯茶暖手,将手中的宋词又翻过一页。楼外的夜雨,点点滴滴,像个省略号般意犹未尽地痴情。心里的渴盼着第一场雪的来临,想来还远吧?

后半夜,周围已静。簌簌的,翻身,不想睡,总有些什么事未完的感觉。还是簌簌的,在窗外,在千万片的香樟叶上,在肥硕的广玉兰叶和掌形的棕榈叶上,在枯草的断茎上,在水泥院墙的裂缝里……

终于落雪了!而后我也醒了。真的是落雪了!在灯熄人静的暗夜,雪自我的听觉里来到了我的身边。像舞台上的戏剧,黑而重的幕布还未启开,水袖也未见抛甩出,一截清而雅的唱腔自帘后迢迢地朴到你的面来。想见吧,一睹银装素裹的娇娆?头侧了侧,却又想留着些神秘,不开窗,不见。就由它在窗外抒情到天亮吧,我曾等了你那么久!急切的见反而唐突了你!

窗外的雪依然柔柔地落,那声音是轻柔的,一如宫娥的舞步在丝帛的毯子上碎碎的走着。一颗心终于安稳了,再翻个身,睡去。

早上起来,开窗,满眼皆白。可又不是,院墙那一角,好似老白菜的大白叶子还露了些青绿色的边儿边儿,菜畦沟不是国画里晕染的浅赭石色。如果天地真的在做个迷离的梦,这梦定是微醺的。是的,不是一塌糊涂的深度的醉,不是忘了前世今生的长梦大眠。

落雪的那刻是秀美的,天地仿佛是敷了层淡粉的小姑娘,优雅的辱红齿白,眉清目秀。

雪在微风里漫天舞着,伴着的轻音乐只萦回在大地的瞬间,慢拍子自己踩,自己踏,怕扰了人。雪落在葱绿的香樟叶上,风摇落了些,又添补了些,似谁在摆弄着一副祖传的磨盘,只磨得香樟的叶更翠了。雪醉卧在一树梅花淡黄的蕊里,温柔乡里不愿醒,醒了,就是蟒袍玉带的富贵春了。

乘兴,上护城河大堤,走成这幅落雪国画里的风雪问路人。堤畔上的雪只半个指头深,刚刚盖住了草根,只剩下枯草细弱的半截身子在风里伶仃晃动。堤顶上的雪,在来往的车轮下早化了,独余下青灰干净的柏油路面。却嫌脂粉污颜色,蜿蜒的一道长堤清新得如大唐虢国夫人的细眉,袅袅地往远处延展。堤脚下,沿堤镶着的一大片杨树林,也落光了叶子,剩下浅褐色的枝桠在半空里横竖撇捺,象形字一般。堤顶上俯看那一片整齐的人工植的白杨树林,立在落满白雪的沙滩上,似一首七律,而雪就是那韵脚。远处,覆了雪的田野越发空旷而平坦,大地是卷在书柜里的一叠上好宣纸,这一刻,拿出来,辽阔地摊开了,只待落墨。凝眸处,油菜的绿浅了,朦胧成一片淡白了;遣在地头的花秆稀落落的,远看更黝黑了。或疏或密的水村安静地窝在天底下,红房子,白屋顶,高高低低地错落着,国画大师皴擦出了层次。大河也让这雪哄得安静了,盈盈一带白水,映着两岸细瘦树木的淡影。似书页间夹着的一张黑白照片,抽出来了,摆在暗淡的天光下,一丝时光的凉。至黄昏,回去顺路二度访梅。梅的枝又添了几分横斜,晚风拂面,一阵阵冷香袭人。人在梅边,绕阶徘徊。想幼时观过那么多的寒梅图,没有一幅对得上眼前的这一树冷香。那画里的枝干是黝黑盘曲嶙峋的,是稀落的几朵红梅花,孤零零的艳着。即使多了,多到一丛一簇,那笔法便显潦草。人在画边,只有领受那生硬的傲骨和逼人的寒气。可是,在庭院里,雪是那么三分薄的,梅便少了几分凛冽逼人的刚硬与尖锐,却添了几分俏丽。雪中梅,干不甚盘曲,枝的繁密也有几分细弱,迎着雪伞似的撑开了一树的芳香。叫人想起七十年代生的一些握笔人,年轮里没有浸染过烽火屈辱和荒唐的口号,在相对安静而贫瘠的环境里成长,文字自有一分平和清逸之气。念及此,忍不住又抬眉细看微风里的这一束枝桠,看一枚淡黄的瓣围起一朵花碗,雪就浅浅地盛在里面了。由此,相互成就,梅就有了雪的白,雪也有了梅的香。

第78篇、爱情故事请等我三分钟

他和她约好了,第二天早上九点钟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她问他为啥要这么早,他调皮地笑着说:“我们要抢个第一,要做明天第一对领结婚证的新人!”

她笑着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她住的那条街道修路,她坐的车堵塞了许久才出得来,时间已经快九点钟了,她快步跑向民政局。

他早已经等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着她来的方向。民政局已经开门了,虽然说他们已经电话预约过,但工作人员说了,迟到二十分钟,就要让给下一对新人先办理手续。

终于,她出现了,站在马路对面笑着向他挥手示意。他朝她大喊:“你快过来!”她犹豫地看了看转变成红色的交通灯,打着手势说:“请等我三分钟!”

他生气了,也打着手势让她闯红灯过马路。她迟疑不决,站在对面没有动。终于,三分钟过后,她才随着人流过了长长的街道,来到他面前。

他已经很恼火了,黑着脸,一言不发地拉着她的手,快步跑进民政局。进到里面,正好来得及阻止工作人员为下一对新人办手续。他们抢回了第一,他又高兴起来了。但想不到,她却挣开他的手,对工作人员说:“对不起,我们还是不办手续了,我想我还没有考虑好。”说完她扭头走了出去了。

他在后面追着她,问她原因。她安静的告诉他:“就因为刚才那三分钟。”

他大声叫起冤来,说:“刚才是你迟到了,而且我叫你快点过马路,你还不肯。我没有责怪你,你反过来要怪我吗?”

她平静地说:“因为这三分钟关系着我的安危。如果一个男人为了赶三分钟时间而置爱人的安危于不顾的话,这样的男人值得托付一生吗?”

第79篇、爱情故事谁是谁的灯下人

他怎么会选择如此平凡的她

我坐在老板椅上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女子。和桌上摆放的履历表的照片对照着,没错,王甄美,一个普通的名字。一张模样平凡到极点的脸,虽然身材也算苗条,但是却不够丰满,走在人群里,实在不是一个惹眼的尤物。可是。26岁的她。配偶那一栏,却实实在在写着丁慕白的名字。难道只是重名吗?

我开腔,柔声问;“丁慕白,很熟悉的名字,是不是那位本市最年轻的企业家?”

王甄美末开言。脸上已经带着淡淡的微笑。散发着只有幸福的女子才特有的光彩:“嗯,是他,他是我丈夫。

我的内心波澜起伏。外表却冷若冰霜。怎么会,他不是说过不婚的么?说过不会为任何女子羁绊的么?他这一阵风,难道真为一片云而化成了一场温柔的雨?或许是这个女子身上有其他传奇的特色?或者大富?不会,大富的她不会来我这求职;或者学富五车,可是学历那栏不过是小小的专科;或者家庭显赫,可是父母的职业又平平。她究竟是为何原因。得以嫁给丁慕白?

风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的

第一次见到丁慕白,我才明白了一个词。什么叫人中龙凤。他为我们这些学弟妹们演讲,那时候还是学生的他,已经创办了一家IT公司,掘到了第一桶金,买了一辆不算豪华的小车,这在当时的校园。已经足够引起轰动。我从来不曾见过这样的男生。穿着一件淡蓝色衬衣,系着一根洁白的领带,整洁干净。英俊的脸蛋一点也不奶油,反而充满一种若有若无的男人味,但却不显得沧桑。黝黑的眸子里闪烁着智慧的火花,仿佛没有把这个世界看在眼里。

他神采飞扬地演讲,告诉大家有梦就要去追寻。

轮到大家提问时间,我举手。他点到我。我问了一个和今日他的演讲绝无逻辑联系的问题。“请问,你会与什么样的女子结为连理?”

他一怔,眼中含笑看着我,纠正我的问话:“你用了一个很古典的词汇:连理。可见你的内心对爱情的看法是很古典的。你以为所谓从一而终才是真正的爱情。是吗?”他骄傲地抬起头来:“可是我不这么认为,爱情对于我来说,不是生活必需品,我是不婚主义者,我是一阵风,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我对他的回答不满意,却对他骄傲的神态一见倾心。

猎爱计划

那以后,我的心里,只刻了一个名字,丁慕白。我开始收集任何与丁慕白有关的资料。大学四年,关于丁慕白的记录,我写得最多,足够有几大本日记,到了最后。我对他的了解竟然多过对我自己。而这四年里,慕白的事业一年比一年强,身边的女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大学毕业以后,我舍弃了很多优厚企业的待遇,去丁慕白的公司求职。他看着我的履历表。皱眉头:“你的专业和应聘的职位不符合,有没有考虑其实这个职位并不合适你的发展?”

他已经不太记得我了,而我更是假装忘记了他。他喜欢特别的女子,我已是如此了解他。

我自信地微笑:“我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况且,人应该不为钱而活,而应该为理想而活。不是吗?”

这句话,是理想主义者的丁慕白最喜欢说的话。我的话,无疑打动了他的心。他当场决定录用我,握着我的手,他直视我的眼睛,他的眼神逐渐明亮。他想起了我,想起我们曾在大学校园有过的数面之缘,他说:“我记得你了,小师妹,你那时候在学校里还挺风云的,对吗?我们以前有接触过,还记得吗?”

我又如何会不记得?可是,我却装作淡淡地说:“哦,是么,我不记得了。”

他握着我的手,有些失神,这对于骄傲的他来说,应该算是一场打击了。因为没有人不会记得他。尤其是女孩子。

他把我的座位安排在他的办公室门口,这样,透过透明的玻璃窗,他往往可以第一眼就见到我。我知道,第一次见面,他已经把我看成了猎物。

爱情在没有预料的时候结束

成为慕白的下属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他保持着淡淡的距离。从来不会像其他女人那样围着他主动献殷勤。果然。他越来越为我着迷。那夜加班,同事都走了,我依然专注地停留在电脑前,我能感觉到慕白的目光长时间停顿在我的身上。“走吧,我送你。”他拿着车钥匙走过来。主动约我。

他飞速地开着车。他说:“张沈默,你知道吗,我曾有过很多女朋友。可是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女子和我所梦想的一模一样。”“是吗,有这样的事情?”我装糊涂。他把车停下来,轻轻抓起我的手:“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不过,此刻开始,我希望你只属于我。”我抽回自己的手。冷静地说:“人只属于自己。请不要说这么幼稚的话。”我的话大约更加刺激了他的情绪。他忽然死死抓住我的手。头向我俯过来。这一次,我没有避让。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拍拖。但是却是只有我们自己知道的拍拖,我主动提出不让同事知道,以免影响工作。慕白果然越来越爱我,因为我的独立,令他由衷佩服。感觉与其他女子不同。就这样,我们的恋爱,滑过了—个月、两个月,过去了整整一年。我们是情侣,更是事业的好搭档,在一年的岁尾,我终于等到了他把戒指戴在我的手上,向我求婚。

求婚怎么能这么快答应?我以年纪尚小为借口婉言谢绝。我知道,从来不曾被人拒绝过的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果然,他为我生病了。那夜,他给我打来电话,幽幽地让我过去他家。去照顾他。我如何不明白这是作为爱情高手的他的伎俩,这么晚,去了他家,他会让我留下来,之后同居,然后在他逐渐厌倦之后,他会找借口和我分手。我要做他永远奔跑着的猎物,让他永远珍惜我,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我又如何会放弃?可是,我没想到,那是我们爱情的高潮。也是我们爱情的结尾。一个月后,慕白向我提出分手。

风也有停的时候

见到已为人夫的慕白恍若隔世,他脸上全是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安静平和。他会去菜场买菜,还会下厨房为妻子做饭煲汤。他平稳地开着车,不像以前那样爱飙车,我说:“丁慕白,我们分手了两年,你怎么有这么大的变化?”

他淡淡地笑着:“是啊,比如以前我爱开快车,可是现在我知道。我的安全,维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现在做什么事情,都会想着听老婆的话。”

“你这样爱着王甄美?”我再也忍不住了,冲口而出:“你娶了一个这样平凡的女人,你倒是说说,我到底哪点比不上她?”

丁慕白把车停下来。幽幽地说:“还记得那天晚上吗?我让你来我家,你不肯来。那晚,我不是装病,我真的病了。胃疼得厉害。她当时住我家楼上,我去找她要胃药,就这样认识了。

“你不会为任何一个爱你的女人停留,王甄美很爱你,那你为何为了她而停留了下来呢?”我几乎是愤怒地问慕白。

慕白说:“因为她从来不会绞尽心思想办法取悦我,或者欲擒故纵征服我,她只用一个单纯女孩子的态度去爱我。她不管我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菜,她只做有营养的菜搭配给我吃,她不许我喝酒,把啤酒全部扔掉。不许我抽烟,不许我熬夜,我外出应酬。她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叮嘱我开车小心。她恼火就冲我发脾气。开心了就亲吻我,从来不管场合也不考虑我是有身份的男子。她从来不迁就地爱我,在我身上。营造出了属于她的磁场。”

我也曾经像甩别的女孩那样迅速而轻而易举地甩过她。只是,不到一个月,我开始想念那些不爱吃却很营养的菜,想起在喝酒的时候曾有人霸道地把酒瓶给扔掉。想起那些曾令我不甚其烦的电话和短消息。身边依然美女如云,但我开始感到寂寞,想念起那个平凡的女人……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可以脱离家而存在的,我也不例外,其实我不是风,只是在她以前没遇到过可以把我变得安定下来的女人而已,她的身上,有家的味道。”丁慕白幽幽地说着:“她其实是最聪明的女人,她营造出了家庭的氛围,这样,无论我走去了哪里,都会眷念家的味道,记得回家的路。”

慕白开着车远去了。因为家里,他所爱的女子还在等着他回家。

原来,浪子是不存在的,每个浪子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家的灯光,只是,那盏灯下的女子,必须是知道开关的人。

第80篇、爱情故事那时,简简单单的喜欢

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的男孩子转学到另一个城市,我用攒下的零花钱买了两大本信纸,有印花,还带点淡淡的香味。夜深人静,我坐在旧旧的台灯下,黄黄的灯光,若有所思的一笔一画,写生活中的琐事,写不经意的问候,写下青春的诗句。总之,每写一封长长的信都让我满足,认真地折好,装信封,也是在那时候,我学会了好多种信纸的折法。

每天上学,一进校门路过传达室,都要进去仔细地翻检那一堆信,整个过程中都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若是翻到写给自己的信,光是摸着厚厚的信封就开心得要命,之后的一整天都像飞在云端,总是反反复复地看,不愿意放过每一个标点符号。等到看完以后,才敢松下一口气来,却又笼罩进一种怅然若失的情绪里。就好似一本喜欢的书,终于读完了,并不觉得满足,只是无限失落。

那时候的喜欢,简简单单。偶尔,他会随信附一些小玩意,我便觉得幸福。

我认识一个姑娘,从小就扎在男生堆里,豪爽仗义自不必说,还喜欢跟人打嘴仗,尖酸刻薄得要命。从一开始,我就想离她远点,可是因缘际会,她现在就坐在我家客厅吃苹果,还霸占我的艾派德。如果10年前就有女汉子这个词,那么用在她身上再贴切不过。

我一度认为像她这种粗枝大叶的姑娘除了牙尖嘴利,永远不懂得伤怀。直到某天,从她借给我的旧书里掉出来一枚用银杏叶做的书签,纯手工,透明胶带做的塑封,还封进去一小条白纸,上书:中考成功。好土的祝福!

我拿着证物冲到她面前,想好好“羞辱”她一番,哪个不开眼的竟然看上她!我话还没出口,她一把抢过东西,脸上泛起一抹红晕,低头的瞬间TempleRun2里的肌肉男已跳下悬崖。

然后,我就知道了一个故事。中考前夕,姑娘偷偷爬树摘了邻居家的银杏叶,周末趁家里没人的时候用滚水煮过,拿两块玻璃压平放到太阳底下彻底晒干,然后再用透明胶带塑封,这样的话叶子就不会因为干透而破碎。她费尽心思,当年手腕处被烫伤的疤还在,最后做成功的只有两片叶子,挑出来那片比较好的一直静静地躺在她书包的夹层里,甚至简单包装了一下。可是,一直到考前最后一天,她也没好意思把礼物送出去,甚至没跟他好好告别。

那时候,在不在一起一点也不重要,反倒是认认真真喜欢这件事情本身比较重要。

小时候,老师们都喜欢她,学习好而且从不生事。不过,她一点也不快乐,大家都不愿意跟她玩,因为她从小四肢平衡能力就很差,一起做游戏只会拖小伙伴们后腿。她渴望坐在最后一排,而不是整天在老师眼皮子底下,准备随时站起来给出一个让老师欣慰的答案。

六年级的某次数学测验后,班主任(数学老师)要求按(数学)成绩排座位,以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她的座位是进门第一张桌子靠走廊这边,他的座位在里面靠墙,他第一,她第二。

他长得白白净净,却十分的邋遢。不管跟谁同桌,她都不会先开口说话,而他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起来一下,我要出去。”他们的桌子上没有三八线,但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守在自己这一边。他那一边永远狼藉一片,课本散在各处,而且基本上都卷了边,铁皮铅笔盒总是敞开着,作业本封面上有蓝色墨水晕开的污迹。她的书永远摞得整整齐齐,每一本都包了书皮,作业本平平展展,字迹工整地写好班级姓名。

有人在的时候,他俩从不说话。不知道从哪一节自习课开始,两个人开始写纸条。她偶尔也愿意借书给他看,虽然担心过还回来的时候面目全非。老师提问到走神的她,他便默默写好答案偷偷给她。她开始知道男生们每天都比赛记水浒108位好汉的诨号,他发现她竟然会喜欢看《青少年文汇》之类的课外书。

后来,她每天放学都走得很晚,没人的时候,她慢慢地清理掉他桌兜里的废纸,扫干净那些乱七八糟的渣渣,把所有的课本按大小垒整齐,抚平作业本卷起来的角儿,最后擦干净整张桌子才回家。这件事,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这是她自己的秘密,想一想都会觉得脸红。

原来喜欢的心情就是愿意为他做一些简单而琐碎的事情,他知不知道都没有关系。

第81篇、爱情故事两碗面的爱情

这是女人和男人在一起的第七个年头。七年之间女人和男人有过磕磕碰碰,也有过信任危机,但女人和男人依然彼此深爱。

第七年的時候,女人问男人,我们怎么还没痒?是一种疑问,更是一种幸福的骄傲。

七年之间,男人和女人从一无所有到有了自己的小窝,从曾经两个人吃一份盒饭到现在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去饭店点几个菜打打牙祭。女人对这样的生活很满足。

最近的两三年,女人和男人会在每个周日中午去家门口的一家面店吃面条。这家面店价格实惠,生意一直很好。自从女人发现这家面店后,就爱上了这里的味道。

每次吃面,男人都会点一份小排面。老卤和着面条再加上一份小排盖头,任何饿着的人看了都会垂涎。

女人的胃不好,所以每次男人都会再三叮嘱老板娘把面条多煮一会,下得烂烂的。

每次点面的时候,女人都会犹豫。看着墙上贴的菜单,女人总是最终决定选择三鲜面。

于是,每次男人都吃小排面,女人都吃三鲜面。时间久了,尽管会犹豫,但面店的老板娘都会知道该给他们下什么样的面条,都知道女人的面要烂一点。

老板娘还知道女人会在吃了一半的时候,要求加点辣油。

偶尔一次,男人出差,女人一个人来吃面条。

女人点了份小排面,还要求多加些辣油。老板娘糊涂了,再三确认,才敢去下面条。

端给女人面条的时候,老板娘忍不住问:“姑娘,你不是一直喜欢吃三鲜面,吃一半再加辣的吗?”

女人害羞地笑了,“其实我最喜欢吃小排。”

“啊?”老板娘觉得不可思议了。

女人继续说:“我每次让老公给自己加个鸡蛋他都不愿意,所以我就选择三鲜面,因为里面有个鸡蛋。然后我会跟他说我不喜欢吃水煮蛋,求他帮忙把我面条里的鸡蛋给吃了。我希望他能天天吃鸡蛋补一补,可惜他太倔强,不愿意听我的。”

“还有这样的事啊!”老板娘有些惊讶。

“呵呵,所以我今天一个人当然吃我想吃的啦!还有,因为他不吃辣,所以我一般等把鸡蛋和蔬菜给了他我才加辣油的,但今天就没必要了。”女人为自己的小聪明有点得意。

女人的话解开了老板娘的疑惑,却让她感动,现在还有这样的爱情啊!

后来,女人和男人依然会在周日来这家小面店吃面,依然是男人吃小排面,女人吃三鲜面。两人总是牵手来,牵手去。

结婚第八年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离婚了。

男人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个很体贴的女孩,相比总是忙于工作和家务的女人,男人更喜欢这个可以和自己分享梦想和喜悦的女孩。

男人带着新交的女友去面店吃面条,女孩嫌店太小,觉得不干净。男人告诉了女孩一个故事:原来吃了几年小排面的男人,其实并不爱吃小排,那么多骨头,男人觉得麻烦。可是男人记得曾经的女人告诉他,小时候,女人的爸爸总会在周末带着她去吃排骨面,那份记忆是她最美好的珍藏,所以后来男人每周都会带她去吃面,即使女人不点小排面,男人都会给自己点上一份,然后把碗里的小排使劲地夹给女人……

女孩听了很感动,却无法理解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

老板娘拒绝卖面条给男人和现在的女孩,老板娘把女人曾经的计谋告诉了男人,还说:“你们文化人就是活着累,有什么话两个人直接说出口不就轻松了吗?她吃小排面,你点自己喜欢吃的面加个鸡蛋,什么问题不都解决啦!”

男人突然觉得很无力,生活不就像选择面条?其实两人彼此爱到骨子里去了,却因为缺少交流和沟通造成了如今的局面。男人很想放手身边的女孩,去找回曾和自己一起共度八年的女人,可是,男人没了勇气……

而女人,永远不会知道男人曾经如此地爱过她。

爱情,有时候只要说出来。

第82篇、爱情故事只因一回眸

遇到他那一年,她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先看一下吧。”

可见到他后,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家庭、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以后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他每晚给她洗脚。她母亲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母亲终于被他感动,承认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第83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是你活下来

2016年6月的一天下午,江苏省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血液科一间病房内,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怒吼:“让我去死吧,我活着就是害自己的孩子。”这位名叫曹磊的患者疯了似的撕扯着身上插着的管子,要放棄治疗,他的妻子张琳和主治医生怎么拦都拦不住。

这时,儿子曹胤鹏冲进来,用稚嫩的小手紧紧抱住爸爸:“爸爸,你一定要陪我长大。说好的带我去澳大利亚旅游,你要遵守约定。”看见儿子稚嫩的脸庞,曹磊声泪俱下:“儿子,你才8岁,爸爸多么想陪你长大。可是,如果要让你牺牲健康来换取爸爸的生命,这对爸爸来说,比死亡还痛苦啊……”

突遭劫难

一晃,曹胤鹏就7岁了,进入小学读书。他调皮捣蛋,是同学和老师眼中的“捣蛋鬼”。

然而,在爸爸曹磊眼中,儿子却是个好孩子。曹磊是出了名的暖爸,张琳怀孕时,他就每天对着妻子肚子讲故事。儿子出生后,张琳经常加班,带孩子的任务就全落在了曹磊身上。在儿子眼里,曹磊身上有很多光荣的标签——“故事达人”“最欣赏我的人”。整个童年,因为有爸爸的暖心教育,曹胤鹏倍感幸福,在小伙伴面前充满自豪:“你可以比我有钱,但是我有一个陪伴我的爸爸。”

2016年1月,父子俩约定期末考试后就到澳洲游玩。曹胤鹏满心期待这次出国旅行,但是,一场意外将这份期待击得粉碎。1月15日晚,曹磊洗完澡后突然脸色惨白、头晕目眩,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急性混合型白血病。这种病是白血病中最为严重的病症,只能寻找供体移植骨髓。

曹磊被立即安排住院。张琳只告诉他是一般的白血病。医生告诉张琳,因曹磊是独生子,所以只有亲生父母可以做供体,但曹磊父母的年龄都已超过55岁,不符合骨髓移植条件;而曹磊的儿子曹胤鹏年龄又太小,体重也轻,根本满足不了曹磊的供血量。如今只能寄希望于找到合适的配型,然而,希望非常渺茫,即使成功,预计费用将达百万。

张琳欲哭无泪,拖着灌了铅一样的腿回家,悄悄与公婆商量。大家都觉得,无亲缘关系供体移植虽然需要大笔费用,但总归有一线希望,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挽救曹磊的生命。张琳的父母得知女婿病重,当即让张琳把房子先卖掉。张琳很快把房子卖掉,跟公婆和儿子一起住到了娘家,6口人挤在一套小户型里,每天气氛凝重。家里所有人都只对曹胤鹏说爸爸感冒了,可一个月见不到爸爸的曹胤鹏感到了蹊跷。

此时,医生告诉张琳,终于在“台湾骨髓库”找到一个合适配型。这无疑让张琳一家看到了希望。可化验结果发现只是低配,无法移植,这让一家人瞬间燃起的希望火苗转瞬熄灭。

4月的一个周末,曹胤鹏闹着要去医院看爸爸。张琳终于绷不住了,哭着说:“你还闹,爸爸的命都在等着别人救呢。”从妈妈激烈的态度和含糊的说辞中,曹胤鹏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停止了哭闹,默默写起了作业,眼泪却一行行滴在作业本上。张琳给儿子擦去眼泪,安慰说:“乖儿子,爸爸在医院也想你,等过几天爸爸身体恢复稍好一点,妈妈就带你去医院看他。”曹胤鹏懂事地点点头。

一次,张琳在给儿子检查作业时,看到儿子在作文中写道:“学走路时,您陪着我;写作业后,您帮我检查;犯错之时,您总是耐心教育我;衣食住行,您辛苦供养着我。爸爸,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您再陪陪我。”张琳心疼得瞬间泪眼模糊。

虚弱地躺在病房里的曹磊,又何尝不思念儿子。可医生说,为防止感染,暂时不允许家人看望,曹磊只好给儿子打电话。他假装若无其事地告诉儿子:“爸爸的病不要紧,过段时间就可以出院回家了,你要好好学习,用好成绩迎接爸爸回家。”此后,曹胤鹏学习变得认真,也没之前那么调皮了。从不做家务的曹胤鹏开始常常陪妈妈说话,帮着洗碗、拖地。儿子的变化让张琳既欣慰又心酸。

与死神赛跑

按照医生的预测,如果没有配型成功,曹磊就只有半年生命。医生为曹磊定了7个治疗疗程,在疗程结束前,必须找到合适的配型骨髓,否则性命难保。可是找到合适的供体谈何容易,这无异于一场与死神的赛跑。

4月中旬,寻遍骨髓库,都没有找到合适配型,而此时的曹磊已经持续9天高烧、肺炎,腹泻不止,骨髓移植迫在眉睫。主治医生找到张琳,神情严肃:“曹磊要想保命,只剩下唯一的希望,那就是让你的儿子与他配型。”

张琳的心立刻揪了起来:“我儿子才8岁呀。”主治医生说:“我知道你的儿子年龄太小,至今为止,年龄最小的骨髓捐献者是12岁。哪怕有一点点办法,我们也绝不会想到让8岁的孩子作为供体,但眼下除了你的儿子,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挽救曹磊的生命了。”医生的话字字如锤,将张琳的心砸得生疼,她已经有一个亲人躺在病床上忍受折磨,怎么忍心让幼小的儿子也遭受摧残?

回到家里,她扑在床上痛哭失声。父母和公婆得知后也心疼得落泪。经过痛苦的抉择,张琳决定还是把真相告诉儿子:“鹏鹏,爸爸给了你生命,现在爸爸的命等着你去救,你愿意吗?”张琳没想到,儿子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说:“妈妈,只要能救爸爸,让我做什么都愿意。我们什么时候去医院?”

张琳说:“医生说要先给你和爸爸做配型,如果达到移植要求,就要把你的骨髓输给爸爸。但咱们不能告诉爸爸要用你的骨髓,要保密,好吗?”胤鹏懂事地点点头。

3天后,医生为曹磊和儿子做了配型,符合移植条件。然而,医生又告诉张琳:“配型成功只是第一步。患者所需干细胞的数量是根据患者的体重决定的,曹磊的体重是58公斤,而8岁的曹胤鹏体重才不到40公斤,体质偏弱,如何保证孩子的手术安全和干细胞的采集数量也是个重要问题。要想完成骨髓移植,必须先让曹胤鹏尽快增重20斤。”

两个月,20斤,儿子能做到吗?张琳十分担心。曹胤鹏一听,连忙说:“妈妈,那我从现在起就开始疯狂地‘长肉’。”张琳望着稚气未脱的儿子,既欣慰又酸楚:“儿子,你真的懂事了。”

那天,张琳把找到配型的消息告诉曹磊,让他宽心。曹磊听说自己有了生机,高兴极了:“这下我可以陪儿子到澳大利亚了。”接着,曹磊问捐献者是哪里的,说等自己好了一定要见见恩人。张琳只好闪烁其辞,称信息是要保密的,医生没有透露。

从那天开始,曹胤鹏加大了饭量,3餐都吃得比平时多。5月中旬,曹胤鹏的体重达到了40公斤,一家人终于看到了希望。

捐髓救父

没想到,这时医生告诉他们,由于曹磊长时间服用激素类药物,此时体重超过74公斤,这就要求供体体重最低要达到45公斤。也就是说,曹胤鹏的体重必须继续增加。张琳担忧地问儿子:“还要继续增肥,能行吗?”胤鹏说:“能行。跟爸爸的体重赛跑,这是我的任务,必须完成。我吃得多,血才能多,不能前功尽弃。”8岁孩子的胃只有成年人的一半大,吃得太多就会呕吐。他就鼓励自己:“再吃一点,就能救爸爸。”看到儿子吃了吐、吐了又吃的样子,张琳心疼地想把饭碗夺回来。曹胤鹏乐呵呵地说:“没事,等救了爸爸,我一定不再多吃了。”儿子的话让张琳的眼泪不住地往下掉。

6月初,曹胤鵬的体重达到了46公斤,已完全符合供髓标准,医院对他的身体状况做了全面检测后,通知张琳给他办理停学手续,为下个月做移植手术做准备。直到这时,学校的老师和同学才知道真相,大家都被他的孝心感动,迅速发起捐款。

6月中旬,医生开始为曹胤鹏抽取备用血。抽取备用血需要从背后腰间采血,这是一般大人都无法忍受的,这个小毛孩能行吗?张琳甚至想到了放弃,可再一想病床上危在旦夕的丈夫,她只得咬牙鼓励儿子要勇敢。

一场抽血下来,张琳清楚地看到儿子的后腰有4个明显的针洞,她把儿子紧紧搂在怀里,心疼地问他为何不喊叫不哭泣。曹胤鹏假装轻松地笑笑说:“我一哭,你不更心疼吗?再说,我答应你一定要做男子汉。”张琳百感交集:“儿子,你比妈妈坚强,真是好样的。”

为迎接两星期后的移植,医生让抽血后的曹胤鹏好好休息。见儿子多天没有过来看自己,曹磊焦急地问张琳:“孩子为什么这些天不来看我?”见实在瞒不了他,张琳只好把儿子要为曹磊捐献骨髓的真相告诉了丈夫。曹磊听后心疼不已,立刻大喊要放弃治疗:“我怎么会是这样的父亲啊……”张琳只好把儿子接到医院劝说曹磊。“我不想失去爸爸,我想爸爸陪着我成长。”望着儿子满含泪水的双眼,曹磊终于答应配合治疗,静静等待移植。

7月7日,骨髓移植手术顺利完成。接下来,曹磊的身体还有5年考验期,这个期间,还需要将近50万的医药费,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但是他们相信,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齐心协力,再高的山峰他们都会勇敢地翻越过去……

第84篇、爱情故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站在大悦城的站点等车时,一辆47路公交车在我面前停下,车门打开,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我顾不得看上下车的这些人,睁大眼睛透过车窗仔细扫描每个人的脸庞。“没有。”我叹了口气在心里说,然后快速上车,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说不清我的内心是欢喜还是忧伤,我渴望见到他,可我更害怕再见会尴尬。世界很大,大到我们分手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你我相遇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世界很小,小到只容得下我们两个人。

时间回到3个月零10天前,也是在47路车上,我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子上,前行几站,上来一个男生,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他径直往前走,有那么一瞬,我感觉我们的眼神有交会,最后,他坐在了我的前面。一切都再平常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也许从那个眼神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寻常起来。人生的美妙也正是在此,你永远不知道哪一秒发生的事情会开启全新的世界。

我像往常一样到大悦城的站点下车,恰好,他也在这一站下,我们相视一笑,一起穿过马路,从南门走进,“你去哪里?”他问道。“七楼,你呢?”“猫空(猫的天空之城)?”我点点头。“我也去那。”他笑笑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上楼梯时,我问:“你喜欢看什么书?”“东野圭吾。”他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很惊讶,因为我这次去猫空正要去看上次没看完的《解忧杂货店》。

每次来猫空,人都挺多,这一次也一样。几只乖巧的猫咪懒散地躺在书桌上,从她们傲娇的眼神里能觉察到她们见过大世面,一点儿都不怕人。有时候我会很羡慕情感少的动物,人就是因为有七情六欲才如此复杂,书里的人也一样。

我们到书架前寻好书,他拿了一本《恶意》,找到一张还剩下两个空座的桌子,面对面坐下,我其实很不习惯有人坐在我的对面,尤其是异性,但这次是例外。

看了半个小时后,我感觉有些累了,便起身到各个书架前走走,我回去以后他还在认真地看着每一页书。一个小时后,他向我示意要出去走走,一踏上猫空外的木地板,一阵海风便迎面扑来,清爽极了。我们趴在栏杆上,眺望着大海,他转向我说:“你都是一个人来这里吗?”“有时候和朋友一起啊,你呢?”“嗯……我也是。”他的眼神有些游离和迟疑。

那天晚上,我有些兴奋得睡不着,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幕幕情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所有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是有原因的,绝非偶然。我们的相遇太偶然了,还会再遇到吗?

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坐上47路公交车,又是在相同的站点,他上了车。我激动地说不出话,他也有些意外。这一次我坐在最后一排,旁边的空座像是特意为他准备好的一般。我不由地想:“这个连续在我生命中出现两次的人到底意味着什么?”“缘分啊。”他突然调侃道。我惊了一下,难道他能看穿我的心思?“是啊,世界真是小哦。”我笑得有些尴尬。

《解忧杂货店》里的情节是跳跃时空的,我抬起头想象着两个时期的日本,眼前的这个男孩仿佛有一种魔力把我的眼神彻底吸引了过去。他的手腕很有力量,那只蓝色的手表是我喜欢的风格。他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倏地抬起头,和他对视一秒后我赶忙把眼神拉到书上。我有些懊恼地皱了皱眉,他一定在肆意地看着我,大概还带着笑吧,算是对我刚才的冒昧行为的惩罚吗?我的心跳得很快,很想起身,一股无形的力量却将我死死地摁在这。

“晚上一起吃饭吧?”他说。我张大嘴巴,上次匆匆一别的确留下了很多遗憾,只是我没想到幸福会来得这么快。他看着我吃惊的样子笑了:“都见两次面了,算是朋友了吧。”他说什么我都想答应,我无法抗拒他的任何请求。

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我抱着手机,看着通讯录里新增的这个名字和电话号码,一定是。

47路车就像搭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一座桥,我们牵着手走上去,去往对面的南山公园、塔山还有大悅城。无论哪里都好,只要是和他。真正陷入爱情的女生是可怕的,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害怕失去一个人。

有一个周末,他加班,我一个人来到大悦城,猫空对面有一个写满情侣名字的“心愿房”,我打算自作主张在上面写上我们俩的名字,给他一个惊喜。我必须找到一个最完美的位置,最特别的位置,最干净的位置,我找了很久,突然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跳到我的眼前,这个名字就像一根棒球棒,狠狠地砸向沉浸在美梦里的我,梦醒了,再继续做下去已经不可能,可是回到现实却又百般不适。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每次游览这个地方时,他都心不在焉,我一直很期待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刻在上面,可他却说他写的字不好看。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家的,应景的是,我等到半夜都未等到他发给我“晚安”的消息,我想了所有可能的情景,“他不是加班,是去跟前女友见面了。”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准到无可救药。

所有的分手都是有预兆的,我敏感地觉察到了这其中的变化,我想见他最后一面,约他出来,请他吃了饭,全程像平常一样。我的眼神还是一样地不争气,跟随他转,是时候斩断这—切了。47路车来了,我说:“分手吧,以后都不要再见了。”“对不起,我忘不掉…”“不要再说了,我都知道,你先走吧,我想在这待一会儿。”“好,希望没有伤害到你,你回去的时候小心点。”我哽咽了,目送他离开的时候,我感到身体里的一部分被带走了,我真想奋不顾身地追上去,可我的双脚一步都挪不了。

很长时间,我不敢再去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记忆就像一把把尖刀,刺向我最柔软的地方。我颓废、迷茫、失魂、落魄。

闺蜜打来电话:“做回原来的你好吗?”“回不去了。”“傻姑娘,下午去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在大晚城等你。”

“燕子,没有了你,我以后该怎么办啊?”屏幕上的岳云鹏撕心裂肺,我哭得不能自己,这种感觉我感同身受;陈末分手后颓废了两年,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茅十八为心爱的人处处设计小惊喜,我深有体会。从电影院出来后,我哭成了个泪人儿。闺蜜拍拍我的肩膀:“要好好的,你还有我们,时间是治疗伤口的良药,要坚强,一切都会过去。”

坐在47路车上,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每到一站,就会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每个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他亦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只是我一度把他规划在了未来的人生里。他的出现就是为了教会我如何去爱一个人,如何放手一个不可能的人。

有些爱情,自然发生,有些爱情,无故消失。你看得见,但你无法改变。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感谢你,走进过我的生命,照亮过我的人生。

第85篇、爱情故事左手婚姻,右手尊严

睡到自然醒时,已是早晨八点二十分。看着空荡荡的半边床,才意识到丈夫邵宇出差了。我赖在床上继续养神。我和邵宇的巨幅婚纱照,就挂在对面墙上,表面落了一层浮尘,曾经的甜蜜成了隔岸观火的美丽,让人感觉有点遥远,有点虚拟。

九点,女友小麦打来电话:“你过来喝咖啡。”口气不容置疑。坐在小麦家的观海阳台上,喝着地道的荷兰水滴冰咖啡,拿出手机,心不在焉地给邵宇发了个短信:“什么时候回家?”这段时间邵宇经常出差,他在外面的时候很少主动和我联系。不过是一年的时间,婚姻已渐趋平淡,没有激情,我们也懒得敷衍对方。

邻居家的别墅里传来闹哄哄的笑声,将我的目光吸引过去,就在那一刻,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邵宇正搂着一女子的细腰,说说笑笑地走向一辆凌志车。他的领带,歪歪散散地打在脖子上,那是我上个星期送他的生日礼物。那辆车绝尘而去的时候,我手里的咖啡杯跌落在地板上。邵宇婚外情在我眼前的惊鸿一现,让我看见自己的婚姻像一座玻璃之城,在瞬间破成一堆碎片。我和邵宇的婚姻,从来就没有过浪漫和激情。我的初恋情人是曹锦凡。他是一位年轻的画家。我追随着他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地流浪作画。三年时间,我把最美的青春年华和最真挚的爱情献给了他,可老天并没有为此成全我们的姻缘。28岁的我,虽然算不上人老珠黄,但也到了美人迟暮的年龄。那时,我像千帆过尽、曾经沧海的水,对爱情已无所苛求。

那天,在一家咖啡馆,介绍人把邵宇带到我面前。邵宇长得阳光英俊,看起来干练机智,说话也很幽默,是一家设计院的结构工程师。我问他:“你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还要来相亲?”他望着我,很郑重地说:“不相亲,怎么能遇见你?”邵宇告诉我,他一眼就看到了我眼里的沧桑,他喜欢有阅历的女人。

也可能是我感动于他对我的理解和相知吧,不过是两三次见面,我们便进入了恋爱程序。可是不久,我发现他竟然比我小两岁,我告诉他:“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嫁一个比我小的男人。”邵宇耸耸肩,不以为然:“这根本不是问题,我喜欢成熟的女人,你不要有心理障碍。”

一星期后,就在我犹犹豫豫不知道该放弃还是继续的时候,邵宇突然向我求婚。黑暗中,他紧紧抱住了我,并热烈地亲吻我。一边吻,一边说:“答应我,嫁给我!”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是渴望他的怀抱和亲吻的,我说:“好。”

两个月后,我披上婚纱。婚礼很热闹,小麦做我的伴娘,她并不看好这场“闪婚”,张着乌鸦嘴就乱说:“嫁给老男人,也不要嫁给小男人,他早晚会甩了你。”我并不生气,一边听她的咒语,一边整理婚纱。

蜜月里除了激情澎湃的夜晚,也会有甜蜜温馨的相拥。但红尘日子,柴米夫妻,生活很快平静下来。在睡不着的夜晚,看着身边这个熟睡的男人,我突然会感到陌生,我真的说不清对他到底有多少感情。但既然已经把自己交给了他,交给了婚姻,我愿意为他生儿育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可是现在,结婚不过才一年多,他怀里就有了新欢。

3

在回家的路上,我接到邵宇的短信回复:晚上八点到家,不用准备饭,吃过了。恍然发现,欺骗、出轨、背叛,原来一切都掩饰在这样的平淡中,我不是麻木,而是习惯了平淡。

回到家,我一头倒在床上。恶劣的情绪,让我的胃剧烈地绞痛起来。但我必须在邵宇回家之前,稳定好自己的情绪。我并不想马上揭穿他,以他的外遇作借口提出离婚。那样,虽然我理直气壮,但从形式上看,仍然是他先抛弃了我。

我的自尊和骄傲,不允许我被他抛弃。

邵宇在晚上八点准时到家,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没有答应,不争气的眼泪却流了出来。到底,我是一个软弱的女人。也许,心底里我是在乎他的,抑或是不肯放弃这场婚姻的,我说不清楚。

邵宇开了灯,看见我泪流满面的脸。他走过来,用那只搂过女子细腰的手来摸我的额头。我条件反射似地跳起来,本能地拒绝。他有些迟疑地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的胃更剧烈地痛起来,额头上的汗和眼角的泪,都证明着我的痛苦。邵宇开始为我倒水、喂药、热牛奶,并灌了一个热水袋,敷在我的胃部;他站在我的床前嘘寒问暖,甚至自责地说:“老婆,我应该早一点回来照顾你。”

现在,我终于可以用一双清醒的眼睛,来看这个枕边人,而他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演戏。

第二天早晨,邵宇一边打领带,一边过来敷衍:“好一点没有?用不用去医院?”我勉强笑了一下说:“我没事了,你上班去吧。忘了告诉你,今天单位安排我出差。”他答应一声,并不追问详情。知道他不会去核实,我随便说了个地名。我只是想离开一段时间,来调整一下自己的被动局面。

我给小麦打电话,她原来在市里的房子还空着,我说:“你过来开门,我要在那里住一段时间。”收拾了行李箱赶过去,小麦已经在房间里等我了。她骂我:“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快刀斩乱麻,跟他离婚!”我委屈地坐在沙发上哭。我说:“我的婚姻,你不懂!我可以失去婚姻,但不能失去自尊。离婚肯定由我提出来,但不是现在。”至于是什么时候,我不知道。

我以出差的形式,在邵宇面前消失了。整整三天他没有给我打过电话,甚至没有一条短信。第四天下午,我正在办公桌前看着手机发呆时,很意外地接到曹锦凡的电话。他说他来这个城市出差,想见一见我。我们已经两年多没有联系了,如今听到他略带沙哑的声音,我竟然还会心跳如鼓。

在一家环境优雅的酒店,我见到了曹锦凡。久别重逢,我们试探着相互微笑,心无芥蒂地轻轻拥抱。他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他身上的气味,他的眼神,甚至他的一个微笑,都让我想起那一千多个在风沙烈日下的日日夜夜,以及我对他膜拜式的疯狂爱情。

曹锦凡松开了握着我的手。他急切地问:“你生活得还好吗?”鼻子一酸,我的泪已经流下来。他望着我:“沈梅,你可以离开我,但你一定要生活幸福,这是你答应过我的。可你现在这个样子,真的让我心痛!”这个被我抛弃的男人,却依然在乎我的幸福。其实,在离开他以后,我就知道这一生我注定不会幸福了。

我们喝了许多酒,一杯又一杯,直到醉眼迷离、神志不清。面对初恋情人的关怀,现有婚姻的不幸和痛苦被无限放大,我不停地流着眼泪。醒来时,已是半夜时分。看见自己裸露的身体和熟睡中的曹锦凡,我的酒一下醒了。一夜疯狂之后,所有委屈和怨恨似乎得到了宣泄。可是,我问自己:这是对邵宇的惩罚吗?这样我就心理平衡了吗?我现在变被动为主动了吗?没有。相反,我为自己的意乱情迷感到不安和愧疚。

我起身时,发现曹锦凡的钱夹掉在床边,他的全家福照片赫然在目:他搂着漂亮的太太和一个可爱的儿子,幸福、甜蜜地微笑。这一下,我的酒真正醒了。原以为他还守在我们的初恋里,也许,心底里我是想抓住他这根稻草的。但现在看来,我们的这次相逢,不过是一场别无二致的婚外一夜情。

从酒店里出来,在夜深人静的街头,我打车赶往自己临时的住处。明亮的街灯,一盏一盏安静地亮着,好似让我看见自己残缺不全的人生。左手婚姻,右手尊严,可是我抓住了什么?眼泪终于飞坠而下。

曹锦凡的电话一次又一次地追过来,我没有接。关机之前,我发了一条短信给他:一切都到此为止了,不要再来打扰我!

天亮的时候,我给邵宇打了一个电话:“如果方便,今天上午我们商量一下离婚的事情。”邵宇嗯嗯啊啊,不知所措的时候,我又说:“请一定配合!”

我终于看见自己跳过了婚姻的沟沟坎坎和障碍,在一个不算高的起点,重新放飞了自己!

第86篇、爱情故事以微米为单位接近

2007年到2013年的7年间,我与铁轨彼此熟悉。

我喜欢中铺,下铺车轮摩擦铁轨的声音扰人清梦,上铺空间狭小,起身容易撞头。7年间,去时的行囊是未见时的思念,归来的行囊是离别时的惆怅,来来往往,风尘仆仆,我像一个爱情的侠女,从夕发朝至的特快列车,一直坐到了武汉到深圳的高铁开通。

印象中只有两次,我的旅途有伴儿。

一次是与在深圳工作的女友同行。她家在武汉,10年前为了爱情奔赴深圳,他们的异地恋并未完结于异地相思苦,却撕裂于朝夕相处一年之后的平淡与琐碎。爱情虽然没有了,她却继续留在北回归线以南。她携带的大箱里,满满当当的是父母塞进去的湖北特产,从精武鸭脖到黄石港饼。我的行李很少,除了随身的小拎包,就是一只小纸箱,纸箱里面有10只鲜活的大闸蟹,螃蟹本身并不重,但为了保证它们的鲜活,箱子里还塞了两大瓶冰冻的矿泉水。

“那时候,我也从武汉带螃蟹去深圳给他吃,不知道放冰水,死了一半。”她看着我笑,过了一会儿又说,“原来恋爱中的女人都是一样。”

他们异地恋一年多,每个月见两次,一次是她去深圳,一次是他来武汉。他在一家大企业做管理,原本可以飞来飞去,却宁愿选择火车,理由是忍受不了必须关机的那两个小时,无法给她短信。火车上的夜晚,两人几乎彻夜不眠,短信沿着铁路线音符般飞舞。火车上的那个人,望着窗外偶尔闪过的灯火,想到这个世界上,有一盏灯,此时正在为自己点亮,便深深觉得此生“死而无憾”。

分手后,她刪除了他们之间大部分短信,仅仅留下一条,这一条短信,甚至在她更换手机的时候,都会被转发到新手机上。

“此刻,灯熄灭了,周围的人睡着了,陪伴我的是车轮摩擦铁轨的声音。思念将时间拉长到无限,我像一只匍匐在地上的蜗牛,正以微米为单位,一点又一点,缓慢而又急切地向你奔来。”

“曾经以为异地恋很辛苦,没想到真正在一起的时候,才是真的辛苦。”她嗑开一个瓜子,对我嫣然一笑。即使在后来彼此伤害最深的时候,只要看看这条短信,想想那些火车上的夜晚,总会有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放下怨恨吧,你们曾经如此相爱。”

尽管相爱的人不一定可以相伴,然而无论如何,爱让一个人变得强大,这种强大不仅仅体现于在一起的时候,执着的坚持更表现在分手的时候,彼此的宽容。一想起那些激动人心的青春岁月,那些比整个城市更重更大的思念,那些心里数着一微米、两微米、三微米向对方靠近的夜晚,分手就成了爱的另外一种形式——不想把爱伤尽,所以彼此远离。

另外一个旅伴,是在火车上遇到的。

高铁开通前,每天从汉口开往深圳的火车有两个班次,一列6点50分发车,另外一列是9点10分发车。那一天,我错过了6点50分的火车,只能改签9点10分的,卧铺变成了硬座。他在电话里与我商量,要不咱把票退了,等买到卧铺再来,硬座太辛苦。

“不,我就要明早见到你。”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的车票是硬座113号,她坐我旁边,114号。衣帽钩上,挂着一件厚厚的棉衣。

“你都穿棉衣了?”我惊讶地问。

“我从乌鲁木齐过来的,昨晚睡在候车室,晚上还是蛮冷。”

她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我以为她是新疆人,去深圳打工,她却告诉我,她大学毕业就在深圳工作,男朋友在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到汉口,汉口到深圳,这一个单程跑下来,即使不算转车的间隙,也差不多需要3天。

“我的隐形眼镜已经4天没洗了。”她边仰头往眼睛里点润滑水,边对我说。她的脸上,刚冒出的青春痘正在蓬勃生长,奔波劳累在她的脸上涂了一层蜡黄,然而她瘦小的身躯却有一种热烈的青春爆发力,在她讲述她那千里之外的男朋友的时候。

那一年,广州到深圳的动车刚刚通车,她看着车窗外白色的列车,兴奋地说:“你看,子弹头,从广州到深圳只要半个多小时了,以前1个多小时呢。”我不解,她男朋友又不是在广州。快下车的时候,她又一次提起那外星人般的动车:“听说这条线会延长,总有一天,可以到新疆。到那时候,我们见一次面,应该就会容易很多。”

她黄黄的小脸在深圳艳阳的照耀下,略微红润。我们在出站口道别,我投入男朋友的怀抱,回头看她落寞的身影,消失在人潮之中。

那么遥远的距离,竟然都没有动摇他们在一起的决心。

“只要在一起,总会有办法的。”她的乐观里闪耀着动人的纯真,而纯真似乎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东西,无视距离,藐视困难。

曾经奔波在路上的情侣们,有些在一起,有些分开了。在一起或者分开的,总会想起那些路上的光阴:奔赴的时候,行囊是晒着阳光的思念;离开的时候,行囊是飘着雨雪的忧伤,春夏秋冬以不变的步伐流转。而我们人生的四季仿佛一盘快进的磁带,从春到冬,从冬至夏,只因一个人而改变。

我也时常想起那路上的7年,7年,很难、很慢却不知不觉过去了。仿佛也并不是刻意坚强,只是从未想过因为距离而分离。

火车上的清晨,他短信问我到哪儿了,我说韶关。“如果在古代,我骑马去看你,现在还没走到广州,若家里穷,买不起马,走路去看你,现在还没到东莞。”他这样回复我。

类似的话还有:“如果在古代,一个月能寄一封信就心满意足了,而我们随时随地可以听到对方的声音。”

如今,我们终于结束了互相奔赴,见面时如在云端,分开时似在地狱的日子,然而旅途中的伴儿,旅途终点的那座城市,永远留在一个名为“温暖”的文件夹中。

距离是最好的发酵剂,酿出爱情这杯美酒,无论喝一口还是喝十口,都会成为我们生命里一段清晰可辨的记忆,或微醺或大醉,年轻的人们,面容上都有隔夜的花香。

异地恋的美好还在于它的稀缺。这杯酒味浓性烈,几乎所有的人喝过一轮后,不会选择再喝一轮。于是,与另外一个城市有关的一切,成为个人编年史的绝唱。将铁轨用思念的小刀刻出微米刻度,那些岁月便像一把精细的长尺,用以描述爱情的蓝图,即使蓝图不知始终,那把尺却伴随我们一生,或者在记忆里,或者在梦境中,或者存于手机的字里行间,或者密封在深夜回首的某一则故事里。

第87篇、爱情故事爱他就幸福给他看

晓妍是我的一位网友,在微信的朋友圈里,我很喜欢晓妍发的相片,它们记录着她的生活点滴:新学的红酒炖牛肉,第一次就做得非常成功;不怎么侍弄,阳台上的花草却越来越茂盛;孩子小小年纪,各种涂鸦和手工作品让人惊奇,据说遗传了父亲的美术天赋;病床上的婆婆织了两条围脖,金橘色的,看着就让人觉得暖烘烘的。

能在平凡、庸常的生活中,捡拾散落的各种小美好、小快乐、小惊喜,我肯定她是一个温和的女子。因为常在她的图片底下点赞,并时不时留言表达对她的钦佩,在一个深夜,她跟我聊了很多。

她的爱人前年因为工作原因去了外地,她需要独自一人照顾孩子,打理家务,节假日看望双方父母,偶尔还要请假领他们看病买药。作为一名职业女性,可想而知她身上的担子有多重,但好强的她从不说累。她怕爱人担心她们娘俩,就用心拍下各种开心的瞬间,清晰的图片胜于电话里信誓旦旦的保证。

原来,真的深爱一个人,是不会轻易在他面前流露委屈的。为了让身在远方的爱人安稳工作,她独自一人吞下疲惫与寂寞,把幸福给他看,这是她表达爱的方式。不要以为晒幸福的人是在自欺欺人,能把注意力放在美好的事物上,总好过死盯着鲜血淋漓的伤口。

即使晓妍不说,她的爱人也明白她有多辛苦,所以才会连续一周通宵加班,攒出一天假期,除去路上花费的时间,在家里才待几个小时,只为“亲眼看见她俩好好的才放心”。

第88篇、爱情故事幸不幸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同是跨国婚姻,可以因此沉沦,亦可重整山河,命运终究握在自己手里。

23点,刷了一下朋友圈,准备关机睡觉,却见安发了一张桃皇后在她脚边呼呼大睡的照片,附言是:“桃皇后睡得口水满地,麻麻还在艰苦奋斗!”桃皇后是安养的一条柴犬。日本和中国时差一个小时,零时了还不睡,估计又在折腾论文。一问,果然一副哭脸诉苦:“明天有论文要发表,晚上又得挑灯熬夜了!”我毫不同情:“活该自找苦吃!”

安撇撇嘴让我别打击她,可一会儿又甩了张照片过来,是台湾学者黄金麟先生的《历史、身体、国家》一书的封面,说是论文里要用,但日本买不到这本书,连图书馆里也找不到,让我在国内看看。我顺手百度了一下,然后深表同情地向她慰问:“这么枯燥乏味的书,只有2006年出过一版,没有重印,当然难找,亏你啃得进去。”她笑语嫣嫣:“枯燥乏味吗?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好吧,对于学霸的书单,我们这种快餐文化养大的人是永远不懂的。可让我生气的是,就在6年前,学霸美奈桑(安的日文名),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煲剧追星的欧巴桑!

18年前,安去日本留学,遇到现在的先生,结婚生子后,走上大多数日本已婚已育妇女通常走的那条路——全职主妇。安那时的日子,一如我们常见的日剧里中产家庭的主妇生活。每天早早起来,为先生和孩子准备丰盛的早餐和午餐便当;送走了孩子,开始各种采买打扫清洗收拾庭院;下午,早早就开始精心准备晚餐……人生似一张excel表格,规律得近乎刻板!难得空闲的午后,安有时会想,这就是我当年孤注一掷、远渡重洋、用力追求来的生活?从今天可以一直看到明天、后天……甚至是一辈子!

6年前,孩子上小学三年级,已经颇具自理能力了。属于安的时间开始增多,于是跟先生商量,想重返校园。先生思虑良久,踌躇不语,但安此意已决,先生最终应允,只是忠告:“毕竟放弃了这么多年,要有失败的准备,不容易的。”

一年半后,安顺利通过了东北大学教育学部的研究生入学申请和考试,其间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自不待言。但得到的回报证明,这一切的努力是值得的。安说:“感谢上帝打开了另一扇门!”

最明显的是,有了全新的社交圈子,再也不是一天到晚围着先生、孩子、家庭打转,偶尔跟几个欧巴桑约一次下午茶都觉得是小庆幸。而现在,博学睿智的导师不但指引学术的方向,不经意中还能点拨人生的真谛;年轻的学弟学妹,带来新鲜的空气和满满的活力;经常会得到去别的城市进行学术交流或出国调研的机会,拓宽眼界增长学识之余,还能顺便享受一下偶尔单身在外的别样体验……

之前先生最担心的是安去读书会顾及不到家庭,这其实也是安最担心的一点。先生虽然没有太明显的大男子主义倾向,但之前自己身为全职主妇,总不能要求先生帮忙煮饭清洁,他应酬大醉而归也是常有的事。而现在,有时上课回来晚了,先生竟然已经做好了饭菜。有时她出差,先生做饭煮菜照顾女儿,甚至连发辫都能扎得像模像样,令她刮目相看。女儿也越来越独立,一日她在学校赶一篇论文,晚餐时,女儿亲手给她做了一份便当送了过来!

当然先生如此大力支持,是亲身体会到太太上学去的好处了,最立竿见影的是安不再隔三岔五发脾气了。以前做全职主妇,一天呆下来,闲气闷气怒气三气齐聚,经常是一碰就炸,如今每天忙着上课查资料做论文,哪还有时间吵架啊!再者是先生所在公司的同仁聚会,上司经常钦点务必携太太参加,夸安学识丰富有涵养,言谈幽默风趣,穿着打扮优雅时尚,褒赞之辞满溢。先生嘴上不说,可心里还用说吗?有一位高学历的太太,终归是件体面的事。

两年前,安顺利拿到研究生学位,又一鼓作气申请博士。我们一干好友都大呼反差太大接受不了,几年前还是个欧巴桑,如今要走上学霸的不归路啊!我问:“你拿到博士学位打算工作吗?”她说:“当然!做了这么多年家庭主妇的职业,我要从头开始,换一种职业啦!”

她又说:“以前我妈老说,婚姻是女人的二次投胎。那时我也一直以为这场异国婚姻是我人生的另一个开始,而今才知,改变人生,只有也只能靠自己!”

看着自信满满的安,让我想起学姐欣。从小到大,欣是不折不扣的一位女学霸,研究生毕业后,进了一所知名大学工作。有一次我去看她,她请我去食堂吃饭,理由是自己煮饭做菜太浪费时间,去外面餐厅点菜吃饭也是浪费时间!吃饭时我提到一部电视剧,她皱着眉说:“不知道,我从来不看电视剧,太浪费时间!”“这浪费那浪费,省出这么多时间来干吗啊?”我忍不住嘟囔。“学习啊!”她很自然地说。

那时的欣没有爱情,没有朋友,她的人生里,只有读不完的书考不完的证。这样的生活持续了整整6年,已年过30岁的学霸欣突然惊醒,再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要告别过往,从头开始,最简单迅捷的办法,是离开现在的城市,换一个全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欣则做得更彻底决绝,她争取到一个去德国做访问学者的机会,之后和一位德国人结婚,远赴德国定居。

欣一去就彻底断了联系。10年后,另一位也在德国定居的朋友辗转打听到她的消息,于是前去探访,回来后描述她现在的生活状况。全职太太兼包租婆,一口气生了3个女儿,德国人工太贵,先生和3个女儿的饮食起居,全是她一手操持打理,几乎占据了她大部分时间。现在女儿都上学了,她的难得空闲,唯有煲剧聊以慰藉无望的人生。

听到这些,我没来由地鼻子一酸,想起当年欣很不屑地对我说:“我从来不看电视剧,太浪费时间!”

朋友发我主妇欣的近照,虽有预感,但还是吓我一跳,胖得不像话,穿着打扮得又邋遢,整个一个灰扑扑的土肥圆。朋友说不敢问欣有无后悔之意,为了摆脱一种极端生活,却陷入另一种极端生活的泥淖。

而她留在我记忆里的,依然是当年学霸的风采。虽然彼时也属微胖界人士,而且不擅修饰,但她个头高,又总是微昂着脖子,下巴轻扬,腰挺得笔直,走起路快得似一阵风。她极爱穿一款长风衣,下摆兜足了风会鼓胀起来,经过你身边时,自信傲娇的气场扑面而来。

同是跨国婚姻,可以因此沉沦,亦可重整山河,命运终究握在自己手里。好在幸福不幸福,快乐不快乐,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第89篇、爱情故事藏在俄罗斯套娃里的爱

苏青很意外地接到了聂海峰的电话,就在苏青结婚前夕。挂上电话,苏青赶赴聂海峰订好的饭店,她一步步地走在路上,天空下着雨,那夏末的雨水像一些美丽的笑容,清澈而宁静,它包含着美丽的伤感。苏青对聂海峰的回忆像是一块海绵,每次想到这个男人,总是能从灵魂深处拧出湿淋淋的痛。

他们并没恋爱过,甚至连手都没碰过一下。苏青从初中一路追求,从无知少女的朦胧时期到即将嫁为人妻的前一年都在追求他。苏青从没想过和聂海峰会有什么结局,聂海峰早已为人夫为人父。她只是想表白出自己的一份爱,然后默默守护他便可。苏青回忆起第一次对聂海峰的表白,只有14岁,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走进聂海峰的办公室,对他说:“聂老师,我爱你。”

苏青永远记得聂海峰当时的表情,一瞬间的尴尬随后哈哈大笑起来,然后结结巴巴地说:“好好把心放在学习上,老师爱你们每一个同学。”这样的回答,让苏青委屈地哭了起来。天知道她攒了14年的勇气,被一次花光时会遭受怎样的痛击,她微微颤动了一下。她觉得聂海峰把她的心拿走了,这是她第一次尝到爱情的感觉,残暴、无情。

那天放学后,苏青一个人在河边坐了很久。她在风中眺望河对面的夕阳,觉得那夕阳格外鲜红,像秋后如血的玫瑰,像是自己的爱情。14岁的女孩从此开始变得心事重重,她常常望着一个地方发呆,眼睛里是小城那碧蓝的天空和天空中令人心碎的鸟鸣。

苏青无法再面对聂海峰,但是见面却又是在所难免的。也许在聂海峰那里,她的爱更像一个孩子的玩笑。忧伤就这样彻头彻尾地淹没了苏青。后来每隔一年,苏青都会在教师节那天,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表白一次,没有任何长篇大论,只有简单的几个字:“聂老师,我心依旧。”苏青从未得到过一次聂海峰的回应,但从初中、高中、大学到工作,她却没有间断过。

海峰,海峰,一个有山有水的名字,却成为了苏青心头上的那根刺。

而这一次,蘇青接到了聂海峰的电话,她木讷地不知说什么,聂海峰听出来了,好像苏青的声音里有一种寥落与伤感的情绪。苏青的眼泪忽然一下就从眼眶里涌出来,她放下电话,泪眼婆娑。

在聂海峰的心里,苏青和写过《呼啸山庄》的艾米莉-勃朗特有点像——才气逼人,都有些最奇特的地方和浓郁的浪漫。但是聂海峰并不知道这些都是他带给她的,一想起苏青,聂海峰思绪纷繁、百感交集。

雨停的时候,天空是一种昏黄色,像一幅油画。苏青轻轻地走进聂海峰事先定好的饭店,她穿过空旷的大厅,来到螺旋上升的楼梯前。她走每一步都是那么沉重,每一步都是一段历史,苏青觉得时光就是这样一个阶梯一个阶梯上升的,它需要一种心境,漫步一样的,细细地体味。

苏青走进包房,聂海峰已经等在那里。聂海峰谈笑自如,不错,还是他,初中岁月仿佛又回来了。聂海峰点了一桌子的菜,苏青说:“聂老师,怎么点了这么多菜,还有别人吗?”聂海峰微微地摇了摇头:“就你和我。”他停顿了一下又说:“听说你要结婚了,真为你高兴。”

苏青并没有通知聂海峰自己的婚礼:“聂老师,你是听谁说的?”

“去年没收到你的短信,不知你的近况。前不久遇见你的同班同学,才知道你要结婚了。给你以前发短信的那个手机号码打电话,但是停机了。又多方打听,才联系到你。怎么?没想过邀请我参加你的婚礼吗?”

当沉淀已久的爱情靠近时,苏青却沉默了。

聂海峰在确定自己真的爱上了他的学生苏青时,他被自己吓了一跳。他也许也是从去年没有收到短信时发现的,他几乎急疯了。13年从未间断的短信,却在等待中意外消失了。如果短信还是如期而至,聂海峰还会主动约苏青见面吗?身为教师,他怎么可以?何况自己有妻有女。但是当苏青一次次出现在自己的梦境里时,聂海峰确定他爱上了她。他甚至对镜子中的自己说:“真不知道我还能爱,真的一点也不知道。”

有时听到《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衷心祝福你,我的好姑娘”或是“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的时候,聂海峰抑制不住内心的荡漾。身处教育界不能有一点绯闻,否则这便是自毁前程。聂海峰又是太有道德感的男人,既然给予不了,他不会占为己有。他内心中还有这么美好的感情,真该谢谢这个小小的女孩苏青,又让他找到了自己沉寂多年的心灵。从那天起,苏青成了聂海峰的软肋,他甚至发誓自己欠苏青初恋的情谊,要等到她结婚生子后偿还给她。

苏青当然不知道聂海峰的心意,她只明白十几年来靠想象安慰自己真是一件徒劳的事情。毕竟她出生晚了,遇见聂海峰晚了。想到这里,她微拢双睫,瞳子像经年的窗口一样暗而发黄。

聂海峰打破尴尬,从随身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俄罗斯套娃,说:“送给你的结婚礼物,希望你喜欢。”苏青第一次感到被聂海峰目光照拂的温暖,她觉得她一生最美丽的时光终于开始了。

苏青接过俄罗斯套娃,抱在怀里。聂海峰说拆开看看,苏青小心翼翼地拆开,组成7个娃娃。苏青笑嘻嘻地说:“真好,从此以后有7个保护神在我身边,我有了心事就和她们说。”聂海峰闻到了一种气息,一种女孩子独有的气息,它像在海上游动,也像在风中飘浮,他觉得这无比珍贵。以前他看苏青,不过是一个有才华的小女孩,擅长写作,多愁善感,而现在的苏青很有女人味。

这次换了苏青开了口,她借着酒劲问聂海峰:“聂老师,我快结婚了。我只是想知道一个答案,你究竟喜欢我吗?”

聂海峰犹豫片刻说:“当然喜欢,你是一个非常惹人喜欢的女孩,认识你的人都喜欢你。”

“你懂我在说什么。”责任感压迫着聂海峰,即使再喜欢眼前的这个女孩,也要随口中的酒一口咽下。苏青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追根问底的女孩,她见聂海峰神色迟疑,便很快转移到其他的话题上,仿佛刚才的谈话只是一个玩笑。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聂海峰的电话响起来,才把苏青拉回了现实,电话是他妻子打来的,他说:“我还在忙,一会儿就回去了。”聂海峰挂了电话后,苏青说:“天色不早了,聂老师还是早些回去,免得让家人担心。”聂海峰又喝了一杯啤酒说:“我成年了,不急。”“可是你也成家了啊。”苏青心想。摆弄着7个俄罗斯套娃,苏青和聂海峰谈起近几年来自己的变化。

直到聂海峰的手机再度响起,他们才起身离开了饭店。聂海峰一直强调自己会去参加苏青的婚礼,苏青点头。聂海峰一直站在原地,每一次苏青回头看他,他都站在原地。苏青突然明白对聂海峰而言真正的爱是有层次的,一点一滴地接近,那其中的感觉才是完整的。尽管已是夏的尾声,但那一天的风吹得柔和生动,像一种无知的迷惘,苏青多想转过身向他奔去,但是她不能,今生他们都无法走错一步。

苏青暗想着这十几年来自己的情感历程,便知道了聂海峰就是一位值得回忆也经得起回忆的人,是一种绵长与经久不息情感的回响。

聂海峰果然出现在了苏青的婚礼上,随礼之后便留给台上苏青一个高大伟岸的身影。后来的几年,苏青忙着工作、生子,都没有联系聂海峰,但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有一天,儿子无意打倒了俄罗斯套娃,7个娃娃散落一地。苏青无意间发现,原来最小的一个娃娃也是能打开的。但是当天和聂海峰在一起时,她却没有发现。苏青一直想要的答案,聂海峰早已经写在了最小的娃娃里,只是苏青一直没有发现。

苏青缓缓地打开塞在俄罗斯娃娃里的纸条,上面只写了10个字:“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第90篇、爱情故事下一秒的异国邂逅

1

见到陈亮本人时,我才笃定地确信,他就是我们系最帅的男生,没有之一。但是,据说这个论帅气无人能出其右的帅哥,却有着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癖好。

比如,他的洗漱用品花样之多可与我校校花匹敌,出门前花在挑选衣服和整理妆容上的时间,大约需一个小时左右。他还有收藏卫衣的习惯,各种颜色应有尽有,名牌鞋子堆积如山。若非亲眼所见,真不知他那洁白无瑕的肌肤是如何保养的。

如果你说这样的男生定是伪娘,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陈亮非但没有一点阴柔之气,还是一个霸气十足的东北爷们儿。他的爱好让人有时甚为费解——既能整日不出宿舍,静心观看《乡村爱情》,也可以科学专业的视角,鉴赏国外大片,洋洋洒洒的影评一气呵成,刊发在各种专业杂志上。足球、篮球、乒乓球统统不在话下,游泳、唱歌、跳街舞样样拿得出手。他是我们学校的全才,也是当之无愧的奇葩。就是这样的怪人,有无数女粉丝,但凡哪个社团举办活动请他出场,就等于请了千军万马前去助阵,无需担心因为观众寥寥而失了活动的生气。

受好友苏小幸同学的委托,我将能够搜集到的关于天才的资料进行梳理统计、去枝剪叶之后,发现他们只有一项共同爱好,那就是对印度电影和印度风景情有独钟,仅此一点,便足以让苏小幸和他成为朋友,但苏小幸又苦于找不到恰当的理由与其搭讪,故而再度请我出山,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2

春暖花开的时节,适逢曲艺社建社5周年庆。放眼全校2万余人,对曲艺情有独钟者乏善可陈。为了将此次活动办得风生水起,作为曲艺社社长的我,毫不犹豫地以“事成之后介绍女朋友”的逆天条约,隆重邀请了陈亮加盟。

第二天,我将陈亮引到苏小幸跟前,信誓旦旦地介绍说:“苏小幸是我们曲艺社能歌善舞的骨干,而陈亮又是人尽皆知的名人,一个有才气,一个有人缘,希望你们强强联合,排出精彩绝伦的节目,为社庆晚会增光添彩!”

苏小幸看到陈亮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顿感自尊扫地,原本想同他探讨印度电影的兴致,也已荡然无存,于是将怒气撒在我身上:“我只会唱戏,不会跳舞,你让一个‘曲艺盲’过来瞎搅和啥?”

见苏小幸出言不逊,陈亮呵呵一笑:“其实我对戏曲也只是晓知一二,没有几把御制刷子,岂敢深入龙潭虎穴?不知你希望我与你合作表演哪个曲种、哪个剧目里的哪个唱段?”呦,口气不小。当着我的面,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也是我最愿意看到的“渔翁之利”。

苏小幸回击道:“豫剧越调和京戏,随便你选;刀枪剑戟斧钺勾叉,任由你挑。主随客便,若是以上都不擅长,那泗州戏、黄梅戏、二人转也可。”口齿伶俐的苏小幸言外之意是,如果这么多曲种陈亮一个都不会的话,那就赶紧闪人,不要浪费她的时间。

谁知陈亮的回答令人大跌眼镜:“那我们就合作表演河南曲剧《屠夫状元》吧,里面有个‘叫哥哥你不必如此介意’的唱段,特别适合晚会上表演。”听他这么一说,苏小幸瞠目结舌,没想到这么一个大大咧咧的东北汉子,居然还会中原大地孕育而出的经典戏曲,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3

“叫哥哥你不必如此介意,妹妹的手艺拙你不要嫌弃,俺母女得重生多亏了你,这样的,这样的大恩情报答不及……”

排練正酣,陈亮总是埋怨苏小幸的动作不够标准,声线不够完美,非要她摇着身段、走着莲步、眉目含春、婀娜妩媚才行。苏小幸特别后悔与这位“艺术造诣”高于她的内行合作,言行细节尽收眼底,稍不留神就被奚落。

陈亮一脸严肃:“我们要把每一场排练都当成实际演出,端正态度才能出奇制胜。还有,咱们还要再准备一个不同曲种的节目,以备返场之用。”

苏小幸“噗嗤”一笑,就曲艺社这么冷落的社团,爹不疼娘不爱的,演出那天能来一半观众就阿弥陀佛了,还会有返场这种事?真是闻所未闻!她极不耐烦:“别老数落我,你究竟会不会唱啊?是骡子是马,亮一嗓子再说。”

陈亮对苏小幸的冷嘲热讽不以为意,他双手轻摆,接着她刚才的唱词继续下去:“妹妹你再莫要过意不去,苦命人咱互帮衬患难相依,哥是个粗笨人哪不识大礼,穷日子,穷日子妹和妈叫你多受委屈呀。”

真是山外青山楼外楼,陈亮用掷地有声的唱腔和收放自如的节奏,让苏小幸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师也不过如此吧?

4

社庆晚会演出非常成功,礼堂观众人满为患。而且果不其然,在观众的尖叫与欢呼中,苏陈二人返场,苏小幸也生平第一次把河南越调演绎得淋漓尽致。

庆功宴上,我一个劲儿地感谢陈亮倾力相助,挽救曲艺社于水火之中。一旁备受冷落的苏小幸醋意大发:“真是的,难道我就没有功劳吗?”我瞪着眼睛安慰她:“好吧好吧,你也劳苦功高,与陈亮珠联璧合,缺一不可。”

陈亮笑嘻嘻地问:“帮我物色女朋友的承诺还算不算数?”我放下酒杯,不怀好意地瞥了苏小幸一眼:“苏小幸,你不是还没有男朋友吗?整天缠着我给你介绍,这不,机会来啦,你为曲艺社‘献身’的时候到了。你和陈亮志趣相投,今晚何不在众人的见证之下成就美事?”我又将目光转向陈亮:“你,愿意吗?”

就在陈亮不知所措时,众人开始煽风鼓动。见陈亮迟迟不予表态,苏小幸蓦然而起,继而又娇羞地坐下说:“我等凡夫俗子,岂入他的法眼?你们就别枉费心机了。”

晚饭结束回到宿舍,陈亮发微信问苏小幸毕业后想去哪里,苏小幸说一切都还未知。陈亮说他毕业就去印度游学了,想在离开之前倾吐心声——其实大二那年,在学校社团工作交流会上他就开始喜欢她了,只是当时她还未和前男友分手,所以只能将这份喜欢藏在心里。这次他同意来曲艺社助阵演出,并非是社长面子大,而是因为他想求助社长,帮他合演一场引她上钩的双簧。如果她愿意和他携手走完人生旅程,成为彼此爱情故事里的主角,那么毕业之后可以与他同行,或者,他可以为她留在国内。他之所以没有当众表白,是因为还不知道她对这份感情是何态度,怕她难堪。

一切来得都太突然,苏小幸需要时间,在爱情与面包之间做出权衡。只是没承想,在她还没做出决定之前,陈亮就只身去了印度。他的心里到底有没有她,她不得而知;她的权量时限到底需要多久,他也难以预知。他们之间虽然缺少推心置腹的沟通和一砖一瓦的情感累积,可是不知为何,她的心里却莫名地对他愈发思念。这叫不叫爱情?

5

2016年盛夏,苏小幸坐在H市第一中学的办公室里翻转着地球仪,寻觅着陈亮在印度行走的轨迹。她终究放不下这个曾在心底烙下印痕的男生,于是便在暑假首日背上行囊,追随他在朋友圈发布的游历路线,只身来到印度孟买。那个时候,适逢孟买数百万印度教信徒庆祝latemonsoon节,她随他们一起,赤脚走进湖里,她想,陈亮在孟买逗留的3日,一定也见过类似的盛景。

苏小幸继续沿着陈亮行走过的路线,去了普什卡骆驼集市,看成千上万头骆驼等待交易;她同印度教徒在戈达瓦里河沐浴,与恒河旁的苦行僧面河静坐,虔诚祈祷;在焦特布尔的小街之上,与当地天真黝黑的孩子一起,将早餐拿来喂牛。牛被印度教教徒视为“圣兽”,而她亦将陈亮看作“男神”,千里迢迢前来寻觅,那么她是不是爱情的圣徒?没人给她答案。一位突突车司机在德里的尘霾下看报等客,一群裹着纱丽的妇女迎风穿街而过,对满脸凝重的苏小幸投来好奇的目光。

半个月后,沿着陈亮的路线刚走完一半,苏小幸的盘缠已快捉襟见肘。在即将花掉所剩无几的卢比之前,她决定直奔陈亮正在游历的城市,也是她印度之行的最后一站——加尔各答。抵达加尔各答后,苏小幸被死死地裹挟在这座城市拥挤不堪的交通里。

过去终将过去,未来遥不可及,只盼在加尔各答街头回眸的刹那,在奇迹随时可以发生的异国,能与陈亮不期而遇,并深情地告诉他,她会将与他相关的点滴铭记于心。

就在苏小幸即将从童话美梦里醒来,回归现实生活的最后一秒,她看到远方的人群之中,一个熟悉的黄色面孔正神采奕奕地向她走来。

第91篇、爱情故事不该有的暧昧

看着熟睡的老公,我后悔不已,不该一气之下跟前男友联系,给了前男友希望,现在又不知道该怎样收场……

新婚就争吵不断

我跟老公新婚刚刚半年,却经常为了小事争吵。我没想到相爱的两个人生活到一起却成了冤家,我看他不顺眼,他也嫌我烦。我承认对于生活的细节我有些挑剔,对于老公的很多习惯我实在看不下去。我让他睡前刷牙,让他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再上床。可他偏偏倔得很,说我独断,质问我为什么非要按照我的习惯去要求他。偶尔我会想,是不是别人结婚后的日子也都这样呢?如果我不是跟老公结婚,而是跟另一个男人结婚,是不是也会这样不开心呢?这时,我会想到俊。

俊是我的前男友,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他对我总是百依百顺。我们最初在一起就是因为他的猛烈追求。他今天送花,明天送爱心午餐,后天又递给我一瓶自制的蜂蜜柠檬。我被他打动了。可是感动终究不是爱,虽然在一起的日子不算短,我最终还是向他提出了分手。之后,他时常联系我,说是当不成恋人还可以做朋友。偶尔,我们会一起吃顿饭。我感觉得出,他对我还没有死心。后来,我和老公恋爱后,就很少跟俊见面了,尽量跟他保持着距离。

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我让老公先去洗手,他不耐烦地去了。之后,我牢骚了几句家里乱糟糟的,还有一堆脏衣服没洗……他开始抱怨我烦。结果,饭没吃完,我们就吵了起来,他居然摔门而出。

这是他第一次在我们争吵时不顾而去。我心里很难过,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拿着手机胡思乱想。我盼着他打电话回来向我认错,我又想打电话给他问他在哪里。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翻看着手机里老公过去传给我的短信,那些甜蜜的话语已经是很久之前的记录。现在,他连电话都很少打给我。看看时钟已经指向了十点,我心里的委屈越来越强烈,眼泪说来就来了。我开始怨恨,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思?

一气之下联系了前男友

翻到前两天俊发给我的短信,这周日是他的生日,他想约我一起吃饭。为了避免误会,我推脱说有安排了。现在想想,觉得自己对俊有些残忍了,他对我那么好。一起吃顿饭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一时冲动给俊发了一条短信:“虽然生日不能当面送上祝福,但也希望你幸福快乐。”

不一会儿,我的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我以为是老公发来的消息,可打开一看,是俊的短信:“收到你祝福,我很开心。我的生日并不重要,你何时有空约个时间让我见见你吧,我很想你,你过得好吗?”“说不上好不好。”短信一发出,我就有些后悔了。我不该把我不快的情绪传递给他,这会让他误会我给了他一个讯号。

果然,俊的短信又来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可以找我倾诉,我永远都在你身边。”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错了,一时冲动之下发的短信给了俊一个希望。我踌躇着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俊,只能把手机扔在一边。这时,老公开门进来了,一股酒气向我扑过来。老公说:“我不该向你发脾气的,我知道你辛苦,我什么活都不会做,还给你添乱。我自己工作累了,把气出在你身上……”老公说了很多。不管老公是酒后吐真言或是说胡话,我的气都消了。我把他扶到床上,替他擦了脸,脱了外套,他很快就睡着了。

我的手机短信提示音又响了,在这寂静的夜晚显得有些刺耳,我下意识地看看老公,他睡得很香。我打開手机,还是俊发来的短信:“你怎么又不理我了呢,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看看身边的老公,此刻我才知道什么是忐忑不安。我真后悔一时冲动发出的短信,我明知道俊一直没有从心里把我放下,我怎么能让他误会。刚才我只是一时之间想找个关心我的人说说话。我该怎么办?我真怕俊一直纠缠,却又不忍心再次断然拒绝他,是我不该主动联系的。究竟该怎样收场呢?我关了手机,自责不已……

编后语:长痛不如短痛,该断则断,不该有的暧昧只会害人害己。

第92篇、爱情故事浪漫的批评

我喜欢家里整洁,而老婆记性不好,用过的东西总是随手乱放。我找不到老婆放不回原处的东西,常常会很生气。每次一找不到东西就会数落老婆丢三落四。总是被责备,老婆心里也不舒服,抱怨我对她曾经的爱和包容在生活琐事中慢慢磨蚀了。

一日,老婆又将锅铲放在了一处,我见了,又责备她老毛病重犯。这一开始,我就刹不住脚,顺流而下,将她以前的过失挨个又数落了一遍。我只图自己说得痛快,根本没注意到旁边老婆火山要爆发了,直到她冲我大吼了一声:“你就给个理由,为什么就一定要把锅铲放在锅里?为什么锅铲和锅就不能分开?”尽管老婆问的内容很是荒唐和无赖,可她愤慨的表情一下就把我给镇住了。我知道这时如果我再不退后一步,一场家庭战争就要爆发,可要我低下姿态来说话,这又不是我这大男子主义的风格。沉默了一会儿,我作出理直气壮的样子,不动声色地继续说:“理由很简单:锅铲和锅的关系就像是夫妻,他们是不能分开的。”老婆看了我一眼,脸上的怒火如风吹云散,她抿住嘴角的笑容,一反常态,挺温柔地说:“我知道了,以后我会注意的。”几秒钟前,她如河东狮吼;几秒钟后,她如温柔小羊。这样的反差,真如换了个人,我暗暗好笑。

以后老婆再把东西随手乱放,我都会语重心长地说一句:“老婆,你又把人家夫妻分开了啊。”她便会笑盈盈、心领神会地回答:“我错了,我悔过。”以后,她乱放东西的事情真的越来越少了。

回想以前批评她多次,效果都不好。那时,她一听到批评的话,就会负隅顽抗,不思悔改。现在,老婆却如此乐于接受批评,真是奇迹。

笑着问老婆原因。她笑着说:“以前的批评就是单纯的批评,现在的批评是加了点浪漫的批评。这样的批评我喜欢。”原来,同女人是不能光讲道理的,女人看重情甚于理。

夫妻在生活中难免会有批評,批评多了也会伤感情。不妨换个方式来说话,学着在批评中加点浪漫和爱意,这样不但能达到批评的作用,还能增进双方的感情。

第93篇、爱情故事爱人的“伎俩”

康说,他的另一个爱人是香烟。王康的烟龄比自己的工龄还长,据说王康抽的第一根香烟,因为他的初恋。王康说这些时,并不回避练晶莹。练晶莹就在一边咯咯地笑。笑完了,练晶莹说,这次打算什么时候戒烟?王康说,说戒就戒。他手一扬,半盒香烟飞出窗外。

王康不是第一次戒烟,甚至,王康第一次婚姻的失败大约也是因为他戒烟的失败。戒烟失败了,前妻就嘲笑他,说他连戒烟这样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还能成什么大事?王康说,戒不了烟和跟做不成大事是两回事。前妻说,那你做成一件大事给我看看?

他们就这么吵起来了,最后,前妻扔了王康的烟,又摔了烟灰缸,然后是水杯、书、皮鞋、花盆、电脑、电视机……过几天,两人和好如初;过几天,他们再吵,再闹,再摔东西……周而复始,直至离婚。虽然王康知道,即使没有戒烟这回事,他与前妻也不可能携手走一辈子。但不可否认的是,戒烟的失败是两个人婚姻失败的导火索。

几年后,王康再一次有了爱人,再一次迎来他久违的爱情,再一次开始戒烟。可是,戒烟时间最长的一次也不过一个月。不抽烟的日子里,王康心烦意乱,两手发抖,头痛欲裂,咳个不停。他查了资料,问了大夫,知道是正常现象,只要坚持再戒一段时间,这些症状就会消失。可是,王康做不到“坚持再戒一段时间”,他总是在心烦意乱的时候背着练晶莹点上一根香烟,他总是在抽香烟时告诫自己,这是我的最后一根。但是,每一根香烟都变成了他复吸的第一根。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多次,到最后,连王康都失去了信心。

失去信心也得戒烟——这一次的戒烟是在练晶莹既似撒娇又似命令的要求之下。戒到半个月的时候,王康终于熬不住了。他去超市买了一盒香烟,藏进抽屉的角落。难受时,他就拿出一根。王康抽着烟,想起前妻。当初,他多疑的前妻就是在抽屉里发现了他的香烟。那一次,前妻将他的香烟折断,扔出窗外;后来,他将香烟藏进沙发缝里,再一次被前妻发现,香烟被扔到他的脸上;最后一次,他将香烟藏到洗手间的热水器上,当这一盒香烟也被前妻发现后,他们的婚姻就结束了。很多时候,王康认为自己是逃亡的案犯,前妻是无处不在的福尔摩斯。前妻在三室一厅里将他紧紧跟踪,王康注定无路可逃。

王康想,假如现在的妻子也发现他藏进抽屉的香烟,他该怎么解释呢?他的妻子比前妻聪明。所以,王康恨死了香烟,恨死了自己脆弱的毅力。

可是这一次,当王康打开抽屉,挪开书籍,挪开笔记本,挪开眼镜盒,拿到那盒香烟时,他愣住了。烟盒里没有香烟,只有两块糖。它们是常见的喜糖,两块喜糖挤在一起,就像一对亲密的爱人。

王康笑了。他剥开一块糖,将烟盒重新藏进抽屉。那一天,头痛欲裂的王康去浴室冲了澡,可是,再难受,他也没有抽烟。这件事情,他不说,练晶莹也不说。似乎,王康从来不曾偷偷往抽屉里藏进一盒香烟;似乎,练晶莹也从来不曾偷偷将他藏起来的香烟换成喜糖。

三天后,熬不住的王康再一次打开抽屉,烟盒里再一次塞着两块喜糖。这次,王康将两块糖塞进嘴里,痛苦地嚼着——那天,王康仍然没有抽烟。

半年间,王康多次打开抽屉。后来,他不是在寻找香烟,而是在寻找喜糖。终有一天,王康在烟盒里发现一块糖和一根香烟。王康想了想,将香烟和喜糖一起揣进了口袋。

吃饭时,王康突然笑了。练晶莹问,你笑什么?王康说,我成功了。练晶莹问,何以见得?王康从口袋里掏出糖和香烟。他将糖剥开,塞进嘴里,然后将香烟揉碎,扔进垃圾筒。

王康真的成功了,他说,他感谢爱人的“伎俩”。王康还说,假如每一位妻子都有如他妻子般的“伎俩”,那么这世上不但戒烟不难,夫妻恩爱应该也不难。

第94篇、爱情故事粗心爱人

老婆对待工作可谓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单位里年年拿先进、当标兵。在家里,却是粗枝大叶得一塌糊涂。

我们家洗衣服有明确分工:老婆负责洗,我负责晾。洗衣服自然很简单,只要将衣物收集起来,丢进洗衣机,倒上洗衣粉、按下洗涤键就万事大吉。而晾衣服对我来说,则是件比较期待和愉快的事情,因为我经常会在晾完衣服之后有意外收获。最大的一次收获是,我在洗衣机里一共捡到28张百元人民币,将洗衣桶铺了红红的一层。事实证明,人民币果然是相当坚挺的,是经得起任何风浪冲击的。不过,我真担心如果这事儿被中国人民银行的同志知道了,会不会告俺老婆一个虐待人民币或者“洗黑钱”的罪名。

如此巨额的现金俺不敢私吞,只得如实上交。可偶尔在洗衣机里发现百十来块钱,俺还是可以壮着胆子据为己有的。不吞白不吞,一来可以充实一下自己的“小金库”;二来,也给老婆留点儿面子,省得她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自惭自责。

上周四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去晾衣服,在洗衣机里除了捡到12块人民币之外,更有惊人发现:我刚刚买的那部功能超强的手机,竟然也安静地躺在里面——老婆又忘记掏口袋了。我当即把老婆叫来勘查现场。她看过之后很内疚,一直自责不已。

到后来反而还得我不住地安慰她。

第二天一早,老婆就将手机拿去修理了。回来后还跟我说,修手机的师傅告诉她,那部手机只是主板、线路和屏幕坏了,其它配置基本还能使用。我晕。除了这三样,恐怕就只剩外壳了,还不如重新买一个呢。老婆说,修理费一共才花了一千多块钱,比买新的还是便宜了许多。她连配件的订金都付了,三天后可取。

当天晚上,老婆洗完衣服后,我照例去晾。这一次,倒是没发现有人民币,只在洗衣机的最底层发现了一个不明纸团,皱巴巴的,隐约还能分辨出上面有“世纪通讯”的字样。后来经过验证,老婆的“手机修理单”果然不见了。这下好,我看她拿什么去取手机。

如果不出意外,在不久的将来,俺又有新手机用了。

第95篇、爱情故事有温度的婚姻最令人向往

被人们称之为“冻龄美女”的伊能静离婚后45岁再婚,47岁时又生了女儿小米粒,这对伊能静来说不仅仅是开启了第二春,简直是开启了第二次人生。她因此满足地说,自己在45岁之前都是在弥补生命中的缺憾,在这之后才开始变得圆满。

再婚生子后,为了孩子,伊能静几乎当起了专职的家庭主妇。除了参加综艺,她只接一些小角色过过戏瘾,小她10岁的丈夫秦昊,觉得妻子浪费了她的表演天赋,毕竟她也是两次提名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演员。可伊能静却不在乎这些,她充满快意地说:“虽然表演是我的生命,但像我这样的人,最想要的,是家。”伊能静在为秦昊庆生写的“小作文”中,就分享了她对七年婚姻的感悟:“那些看起来最实际的茶米油盐,正是生活里最温润的浪漫,做饭有人吃,说话有人听,睡时有温度。”由此可见,伊能静乘风破浪地走过了半生,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港湾。

是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有温度的婚姻才是最令人向往的。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有温度的小故事:一位外国女领导人去花店买花,花店老板说:“你真幸运,嫁给了一位总统!”她微笑着说:“你娶了我,你也可以是总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姻生活中,不是因为有你才幸福,而是因为有我才会幸福。因为我会给你带来温暖,而这样的温暖,就是夫妻之间互相理解、互敬互爱。

在一些人的婚姻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冲突,有一方总是习惯用“你”作为主语来开头,将矛头指向对方,认为都是对方的错。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出现问题也应该是两个人的问题。如果我们一味地指责对方,不仅会让对方感到委屈,更可怕的是,还会将对方越推越远,会让对方感受到“我不爱你了”。如果夫妻之间互相释放温度,双方都能感受到温暖,那么就不会互相指责互相埋怨,而这样的婚姻才会根深蒂固,一生相伴。

所以说,夫妻之间,真正应该做的是将视线转回到自己身上。比如,对方不做家务,是不是因为之前一做家务,你就批评说做得不好,所以就放弃了?周末对方不愿意陪你逛街,是不是因为工作太累,需要休息,而不是不爱你?不妨尝试一下心理学中人际交往的黄金法则,“像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那样去对待别人”。你的改变与调整才是婚姻美满的第一步。而这样的改变,是一种有温度的改变,是一种释放温暖的改变。夫妻之间,信任来自哪里,主要来自于对彼此发自内心的尊重。尊重就是要爱自己并不断完善自己,尊重对方的选择。只有懂得自己、了解对方,才会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愿意一生陪伴的人,过一种有温度且温暖的日子。

記得看过一句流行语:失望攒够了,就离开吧。作为夫妻,最重要的是在攒够失望前,先试着学会沟通,互相释放理解的温度。无论男女,当你把生气的原因、失望的瞬间、难过的时刻,告知对方,即使是用吵架的方式,也是一种有温度的释放。这种方式,好过什么也不肯说,什么也不肯做。事实上,夫妻之间吵架,也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而吵架后的和好,更是一种保持恋情持久的秘诀,当然,和好必须带着真诚。

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最终决定生活在一起,都是一个关系逐渐拉近的过程,这其中的温度或温暖是不可或缺的。在这个过程中,两人之间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产生分歧、矛盾和争执,但对于这种矛盾和争执要在心理上做好准备,用理解和宽容打好地基。好的婚姻,不是不吵架,而是愿意在吵架后多听听对方的倾诉,之后积极寻求解决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长久的婚姻,不仅是好好爱,更是在吵架时不伤害对方。

有人说,杨绛与钱钟书,是人世间婚姻最理想的模样。其实,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会争吵、会拌嘴,甚至会为了一件事儿发生激烈的争执。杨绛在《我们仨》里这样回忆道:我和钟书在出国的轮船上曾吵过一架,原因只为一个法文“bon”的读音。我说他的口音带乡音。他不服,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争吵过程中我也尽力地用语言刺他。然后我请同船一位能说英语的法国夫人公断。她说我对,他错。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钟书输了,当然更不开心。常言说:“小夫妻船头上相骂,船杪上讲和。”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此后,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

现实生活中,作为夫妻,当你们在争吵中加入一些理性的因素,释放出一些有温度的语言,在争吵后进行总结时,你们会发现,吵架其实只是平淡生活中的一剂调味料。所以说,长久的婚姻并不是人们首先应该追求的,幸福的婚姻才是,因为只有幸福才会长久。而幸福的婚姻,必会让夫妻双方在婚姻里能够共同成长、互相感激、彼此接纳,用温度去温暖另一方的心。有这样的婚姻生活做基础,相信在面临生活的挑战时,彼此能够一起承担;出现矛盾时,双方能够主动沟通,最终能够在有温度的沟通中精心呵护好自己的婚姻。

第96篇、爱情故事鲁豫:结婚记

一分钟定下终身大事

可是,我们还是要结婚。

那是2002年6月的一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终身大事在长途电话中不到一分钟就定了下来。

我不想惊动太多的人,只把要结婚的事告诉了高雁,她兴奋不已:“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婚礼内容我早就策划好了。主持人是文涛和许戈辉,地点在中国大饭店,舞台两侧设两块大屏幕,播放社会各界的贺词还有你们俩面对镜头袒露恋爱经过,初步定20桌,你们的亲朋好友,同事、广告客户……”

“怎么还有广告客户啊?”

“这么大的活动,起码200个来宾,没有广告,费用从哪来?”

在凤凰,高雁负责所有娱乐类的节目和大型晚会。她要按照电视晚会的标准来操办我的婚礼。

“你帮我打听打听,在香港结婚该找谁啊?我们想结婚了,可不知道该怎么结。”我说。

“那你的婚礼办不办呐?”高雁不依不饶,“可不能浪费了我这么好的创意。”

“我得和他商量商量。他特别害羞,一见大场面就晕。”

果然,在电话里一听说又是红地毯又是200人的大场面,他就已经紧张得结结巴巴了: “那,那我走路一定会顺拐的,不如让我扛台摄像机边走边拍吧?”

他是摄像,习惯于躲在镜头后面。

“不行!”我对着话筒大叫,“从现在开始,你要练习走红地毯。”

辗转后,登记成功

高雁很快打听到了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程序:“你们俩带着证件去红棉道婚姻注册中心就行了。”

红棉道礼堂座落在公园中央,公园里有几个想必是来参加婚礼的人,各个脸上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的神情。只有我和老公,手拉手神情肃穆地走着,看上去像是一对被包办婚姻捆住了手脚的不幸男女。其实,我们只是紧张。

我有一个毛病,对于教堂、机关和所有有象征意义的地方都充满敬畏,一旦身处其中常常会有不能控制的奇怪生理反应。我和老公神情严肃地来到公园中央的一座小楼前。楼前正有一对新人和亲朋好友在拍照。新娘一袭婚纱,所有来宾都是盛装出席。我一下子蒙了,怯生生地拽了拽老公的衣袖:“来这登记还得穿礼服啊?”我俩面面相觑,他不敢看他的仔裤,我也不敢看我的短裙。我们低头穿过欢乐的人群,推门进了小楼,楼里一片安静。

一位和蔼的中年女士接待了我们。“我们是来登记的。”老公和我异口同声。话一出口我们俩都乐了,因为这像极了电影《小兵张嘎》里的台词。嘎子来到游击队,愣头愣脑地说:“我是来参加的。”

“这里是行礼的地方,婚姻登记要去金钟大厦。”工作人员显然没看过《小兵张嘎》,她大概猜想我们要么是幸福坏了,要么是紧张坏了,所以她善良地选择了和我们一起傻笑。 我们三个人尴尬地面对面乐了半分钟后,我和他起身告辞。

香港婚姻登记处位于金钟大厦,大约100平米的一个大厅,有二十几个柜台。此时,每个柜台前都坐着人,凝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屋子的中央有十几排塑料座椅,也都坐满了人,男女老少,各种肤色,像联合国一样。

我先认真阅读了墙上贴着的布告,立刻对这个嘈杂但却秩序井然的地方充满了景仰。这儿恐怕是全香港最重要的地方了,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人生的每一个步骤都归这儿管。 我和老公诚惶诚恐地把一大堆资料交给了工作人员:身份证、护照、单身中文证明、单身英文证明……能想到的我全带来了。

工作人员一边翻看我们的材料,一边指着桌子上的日历说:“你们先挑个行礼的日期吧。年底快到了,结婚的人特别多,大会堂和红棉道都快排满了,最近的一天是12月31日,在大会堂,你们要不要?还有一个多月,到时候,你们的结婚申请也就批下来了。”

我必须要解释一下在香港结婚的手续:首先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然后在结婚申请被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举行婚礼,超过3个月仍未行礼的则需要重新申请。行礼的地点有两处,红棉道和大会堂。新人服装可随意,礼服或便装都行,但必须整洁、得体。观礼人数没有上限,但不得少于两人,因为在结婚证书上需要两位证婚人的签名。

工作人员细心地填好所有表格,指了指桌面上镶着的一块铜牌说:“你们两个人谁来宣誓?”

我主动站了起来,像是在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一样,一字一句念完宣誓词。想必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听过谁如此声情并茂地朗读宣誓词,待我念完,由衷地赞叹到:“北京话真是好听。”“好了,一旦你们的结婚申请获得批准,我们会电话通知你们的。别忘了12月31日准时来行礼。”

面对陪了我们一下午的恩人我不知道怎样报答。我真后悔事先没在口袋里装上几块喜糖,而隔着柜台拥抱政府工作人员似乎也不合适,于是,我和老公就一直傻笑。

“香港人结婚的规矩真是挺奇怪的。从现在开始,今后的15天里,咱俩的结婚公告会张榜贴出来,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反对的意见。你说,不会有人反对吧?”我的脑海里出现了George Scott主演的电影《简爱》中的情节:罗切斯特和简爱站在神父面前正在行礼,突然,罗切斯特前妻的弟弟冲了进来,大声宣布反对他们的结合。然后,简爱含泪出走。

想到这,我已是热泪盈眶了。

“你看你,放心,全国人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会有人反对的。”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那,那我得吃块Cheese蛋糕。”我破涕为笑。

15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感谢上帝,没有人反对。

31日,我们结婚啦

老公飞快地洗漱完毕,一边打领带,一边腾出一只手从衣柜里拽出一条高领无袖的咖啡色连衣裙:“这条新买的不是挺好的吗?”我放下了咖啡杯,穿上裙子,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好像还不错。

8:45,我和老公衣冠楚楚地走出了家门。他的服装是:黑西装、黑皮鞋、白衬衫和金色的领带。相比之下,我的造型略显简单:没有化妆,呢制的连衣裙外面是一件浅咖啡色的及膝短大衣,脚上是咖啡色的长靴。虽然打扮不像新娘,但本色的衣着让我觉得舒服、自然。

9:30,我和老公以及证婚人嘉耀、晓文就正襟危坐在大会堂的接待室里了。

“陈鲁豫、朱雷!”一听到我的名字,我噌一下就站了起来。老公紧跟在我的身后,我们三步并两步几乎是蹿到了工作人员面前。

第97篇、爱情故事马太小姐的爱情变装游戏

岑桑:盛夏的狮子座。不喜欢吃甜食也会长胖。白天喜欢热闹,不能一个人。夜晚喜欢安静,必须一个人。超爱各种款式的恐怖片,来者不拒,级别不限。她希望文字是温暖的,却又忍不住在故事里掺杂一点现实的冷冽。因为她相信,青春就是一场恐怖片。每个人都在“这个不能”“那个不行”的恐吓中,悄然长大。当回首这段小心翼翼的路程,你会发现,它早已让我们变得足够坚强。

* 再有求爱的好事请叫上我 *

怎么形容彭朋呢?顶爱现的一个人。喜欢穿亮黄的衣服,戴乌黑太阳镜,说话和笑很大声。他的恋爱和失恋都要重点宣传,有爱大声说出来,没爱大声哭出来,张嘴就是天崩地裂的范儿。最夸张的一次,是和英语系林子欣分手。半夜三更,他溜上了七号楼,一个人坐在天台的围墙上,两腿悠悠地荡在半空。

这情景很快就被值夜的老师看见了,可想而知后面的剧情有多轰动,楼上楼下全是爱好观摩学习的好同学。我有幸以校报记者的身份,混进营救组。生活老师站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说:“同学,有什么事想不开的,下来和我谈谈。”

彭朋相当婉约地转回头,说:“别管我,我只想一个人在这里吹吹风。”

看着他那幽怨的眼神,我猜生活老师想把他直接推下去的心都有。

大二,彭朋爱上了法律系的校花郭美琪。那一年,《歌舞青春》正流行,他以每人50块的优厚佣金,纠集一干人等,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唱《We're All In This Together》。

好吧,我承认,其中就有我。

我捧着白色的蜡烛,轻声伴唱。三楼的郭美女三分钟后,欣然打开窗。她没说一句话。只是微笑地泼出一盆凉水,瞬间浇熄了彭朋朝气蓬勃的爱情小火苗。

那天晚上,彭朋给大家发湿漉漉的50元,我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同学,别灰心,天涯何处无校花。再有求爱的好事,别忘了叫上我。”

* 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欲 *

其实,每一所大学里,总要有几个喜剧型的男生出演悲情角色。女生以被这样的男生追为耻,以打击他们的自信为乐。他们是聚会上的笑点,爱情里的毒药。很遗憾,彭朋榜上有名。女生视他为洪水猛兽,生怕某一天他巴多胺泛滥爱上自己,那必将引来后患无穷。

还好,他找到了我。

那是个深秋的中午,天空蓝的发亮。我从食堂午饭出来,彭朋就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一张粉色的信封。我问:“给我的?”

他说:“不,帮我给你们宿舍的陶敏。”

我忍不住怜悯地笑了。我不是嘲笑他对美的向往,但他追求的级别越来越高,已经突破了白日梦的极限。陶敏不仅仅是校花,还是校领导眼里的红人。省市级大型活动的礼仪小姐,没有一次少了她。我把信还给他说:“彭朋,不谈恋爱会死啊?”

彭朋搔了搔头说:“别人都谈,我急啊。”

“你知不知道这样追求女生级别很低啊?”

“更高级别的我不会啊。”

“那你可以问我啊!”

请不要怀疑我热情关怀彭朋的动机有不良企图。我只是被他浑身散发出的怪兽气质,激起了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欲。彭朋看着我摩拳擦掌的样子,怕怕地说:“你想干吗?”

“没有啊。呵呵,没想干吗。”

* 人模狗样的这一天 *

《马太福音》里有一句名言——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彭朋无比惊讶。你看,一个连马太效应都不懂的人,活该被人鄙视。我说:“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你是个被追捧的,那么追棒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如果你是个被鄙视的,那么鄙视你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这种普遍存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同样适用于爱情。”

彭朋看着我,眨了眨眼睛说:“你的意思是,我被某女拒绝之后,就会招至更多的被拒绝,对吧。”

我想,彭朋还算是有自省能力的男生,起码在这点上,没把自己归为被捧的那一边。那一天,我在生活区的水吧前,用手机为他拍了张照片,因为这是一个变身的起点。

周末,我带着彭朋去选衣服。扒去他撞色撞到眼疼的Tee,换上舒服的米白色,剪去他想让人拔光的凤梨头,留下清朗明快的短发。还有那副他偶像阿汤哥最爱的蛤蟆镜,被我扔在地上,踏上万劫不复的一脚。

彭朋说:“以前的衣服都不要了?”

“马太!”

“头型也不能变了?”

“马……太!”

“眼镜可是180买的。”

“马太……”

彭朋跳到我眼前尖叫:“介个马太太也太狠了吧!”

那时已是傍晚,阳光从楼群的身后溢出来,大片杨树的叶子,沙沙地摇动着,像有巨大的沙漏,悬在头顶。我看着彭朋的新造型有点呆。他晃了晃手说:“Hi,发什么愣呢。”

我用一种貌似不屑地口气说:“想不到啊想不到,你也有人模狗样的这一天。”

* 不舒服的温柔 *

十一月,国际电影节。我拉着彭朋买了西班牙电影周的通票。有José Zorrilla的《沙漠与浪潮》,也有Alejandro Amenábar的《深海长眠》……彭朋坐在熄灯后的影院里,伏在我耳边低低地说:“这些片子是催眠用的吗?”

我说:“这是气质,是内涵,不懂也要装懂。”

是的,外表是穿出来,气质是熏出来的。一个只知道变形金刚大战火影忍者的男生,绝不可能呼出迷人的气息。当然,想要迷人,他还需要一门必杀技。我陪他花520块,报了吉他学习班。不用古典,只要民谣就好,包教包会,附送吉他。我们常常跑去学校的小礼堂练琴,那里平时没什么人,贿赂看门大爷一包烟,他就会同意我们坐上一下午。

其实,彭朋还算有点天分,一个星期就可以按着几个单调的和律,对着我唱《温柔》。我说:“现在都爱左小祖咒了,你怎么还五月天呢。”

彭朋“啪”的一声,捂住琴弦说:“唉,你还真能装呢。”

我发现彭朋真的开始变了,会善用一点他眼里温良的目光,和嘴角浅淡收敛的笑。初冬的风,把小礼堂的窗子吹出一圈冰花。我坐在舞台边上,听彭朋一遍一遍唱《温柔》,他的嗓子有一点哑,像花生酱里没研碎的小颗粒,有粗糙的不舒服之美。

只是看门大爷无限煞风景地推开门,说:“喂,你们要是再唱这个破歌。就换个地方嚎吧。”

* 门里的好姑娘 *

转眼寒假,我决定留下实习,在号称国内500强的名企办公室里打杂。彭朋很仗义留下陪我,让我感动得请他吃了顿巴贝拉。那时宿舍里的室友都走了,只剩下陶敏。有法国文化交流团到访,她是优秀学生代表,全程陪同。

周末,和彭朋约好在宿舍看剧集,我去门口超市买零食。假期里的舍监,只睁一只眼睛,习惯了彭朋来去自由。我提着袋子回来的时候,听见走廊里有彭朋隐约的歌声,很意外,是左小祖咒的《好姑娘》。他还是乖乖练了,尽管他不喜欢,还要装的很懂。

我站在门听了一会儿,末尾有一串女生的笑声飘出来。是陶敏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她说:“你唱得还行,可是这歌也太难听了。”

彭朋说:“那我给你唱《温柔》吧。这个我最拿手。”

看来,我改装成功了。连眼睛长在头顶的陶敏,也喜欢他难听的歌。只是门里愉悦融洽的气氛,比较适合我安静的退场。

我提着两袋乐事,两块德芙,两包奥利奥……一个人走出宿舍楼。

监舍老师从窗子里探出头,八卦地说:“你去哪儿啊?彭朋刚上去。”

“他……”我拖了个很长的尾音,才说:“……不是来找我的。”

* 之于我,之于你 *

我回宿舍的时候,彭朋已经走了。陶敏躺在床上说:“你去哪儿了,手机也不开,彭朋找你去了。”

我像根木头一样倒在床上,一言不发。

从彭朋递给我那张粉色信封开始,我就应该知道,他不是来找我的,不是吗?我只是喜欢站在他面前的评头论足,飞扬跋扈。转个身,我又何尝不是一文不名的小女生,被平凡,被低调,是花50块就可以帮人求爱的人肉背景板。

所以,对不起了,彭朋,耽误你追求爱情这么久。其实我的意见没那么好。你穿明黄的衣服很好看,凤梨头也不错,爱听《好姑娘》的女孩很少,喜欢五月天的很多。你追不到女生,只是手段太老,热情过度,不知道现在闷骚的男生最当红。

而我这样精心地修改了你,只是因为我爱好一款经典的网页小游戏。它叫变装帅哥。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我常会玩得乐此不疲。我会让页面里的男生,穿米白色的Tee,梳清朗短发,喜欢有弗朗明哥的电影,弹一手好吉他……而这样的男生之于我,就像陶敏之于你,是树尖上,可望不可及的果子,踮脚蹬梯子也要仰视。

为此,我应该感谢你,感谢你糊里糊涂地做了我的游戏男主角的现实版,在那个被Alejandro催眠的电影院里,给了我偷偷吻你的机会。

是的,我吻了你。你睡在我的肩头,嘴唇有爆米花的香气,毛茸茸的短发,刺得我脸颊,酥痒微疼。

陶敏忽然推了推我说:“嗨,楼下有人唱歌呢。”

她推开窗子,有沙沙的歌声飘上来,是左小祖咒的《走失的主人》吧。吉他一串串的错音,听起来有粗糙不舒服的美。

陶敏说:“我给你准备盆水吧?”

我说:“不,麻烦你把我扔下去。”

第98篇、爱情故事舍不得让你输

他和她是同事,在同一家工厂的车间流水线上,两个人每天面对面上班。她有时候会看着他走神。他有张好看而略略颓废的脸,不像个车间里的工人,倒像是外面美发厅里的那些男孩子,眉眼间似会飞出朵朵桃花。看得多了,他会注意到她,便总是冲着她笑。她低下头,脸突然就红了。

很快,周围的同事也窥测出她的心事来,频繁开起他俩的玩笑。一来二去,他和她竟真成了恋人。

他们都到了结婚的年龄。那天一起吃饭的时候,她犹豫着,提到了婚事。当时他愣了一下,没有作答,半天才嗫嚅着说,只怕……只怕以后,你跟着我会吃苦。

不怕的。她小声说。

他不再说话,轻轻叹了口气,在她看来,他算是答应了。

回到家,她把这事告诉父母,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父亲是工厂的老职工,认识他,对他的印象不好,一直就反对他们交往。理由是,他是个不上进的男人,懒散,没事业心,还跟外面社会上一些不务正业的年轻人来往,女人跟了他,以后绝对没有好日子过。不仅父母,当初开他们玩笑的同事中,和她关系走得近的,也反对她嫁他,理由和父母一样。

她却铁了心一般,不管谁劝,就是一句话:我就要跟他。 父母失望至极,母亲冲他嚷:你这是拿自己的幸福赌博!

她抬起头,斩钉截铁:就算是赌博,就算会输,我认了。

所有人的阻止都无济于事,24岁,她嫁他为妻。租了套小房子,从家里搬了出去。这也似乎更证明了大家的猜测,他是她本命年的劫。

可事实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结婚后的他,像换了个人,分外地刻苦努力起来。他先是离开半死不活的厂子,断了外面那帮乱七八糟的朋友,去一家私企跑起业务。开始时没底薪,他又是外行,不知道走了多少弯路,费了多少心思,总算艰难地在那家公司站住了脚。一年后,他的工作走上正轨,业务提成渐渐多起来,而她却下岗了。索性,他不让她再出去工作了,安心待在家里,等着做母亲。

孩子出生的时候,他做到了业务经理,手里有大把的客户,还在业余时间重新学了英语和日语。公司给他配了车,他们按揭买了新房子,每个人都看见了他的大好前途。

这时的她,因为生孩子,胖了许多,又总不出门,穿衣服随意起来,和他站在一起,竟让人有种不相配的感觉。此时,当初替她担忧过的人又开始有了新的担忧,担心长着一对桃花眼的男人,会在这个时候离她而去。但这次,大家又看错了他,在他人生和事业不断攀升的日子里,对她始终如一。那爱,比恋爱时不知扎实了多少倍,是贴心贴肺的呵护。从衣食住行的大事,到心情喜好的小事,他面面俱到,从来没有忽略过。从她坐月子起,每天晚上,都是他给她洗脚,这个习惯一直被他保留了下来。他从来不隐瞒对她的情感,有时同事和朋友开玩笑说:什么都换了,现在该换老婆了吧。他摇头,认真地说:这辈子,就是她了。有天晚上,他又给她洗脚,温暖的水中,他一如既往,把她的脚握在掌心。她忽然笑着问:怎么会对我这么好?这个问题其实已在她心里存了很久。

他依旧蹲在她的面前,握着她的脚,抬起头来,看了她片刻,然后认真地说:因为当初,你拿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赌注,要跟着我,你是这个世上唯一这样信任我的人,我怎么舍得让你输。她看见,向来爱说爱笑的他,说完这句话,眼圈就红了。

第99篇、爱情故事你好2011

1

第一次见你,我真的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在台上唱《好男人》的时候,我正在后台紧张地跳脚。那天我唱的歌是《分手快乐》,有4句歌词没记住,用啦啦啦替代的。还好声音没有发颤。

等我唱完了,你来找我,问:你会唱《好心分手》么?

我点点头。你说,那我们圣诞节晚会合唱《好心分手》吧。

我依然点点头。

你对我微笑了一下,就从我身边走开了,坐在一群男生中间,被他们推来推去调侃。

一周后,你打电话给我:谢萤桥,我是钟尉。

我问:你是谁?

你说你是那个要和我合唱《好心分手》的人。我哦了一声,你有些遗憾:你竟然不记得我了。

我不是不记得你,我只是不知道你的名字。

你说,主持人报幕时不是说了么?

我说,呀,当时我正紧张呢。

后来,我们一起排练了几次。效果总是不好,你很挑剔我的粤语发音(你说你会唱一个歌星的所有歌曲),最后让我唱国语。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塞着听MP3里的伴奏音乐,你一句我一句。

演出那天,你发挥得非常好,而我呢,竟比第一次还紧张,声音发颤。

都怪你拉了我的手,那样紧,带着汗。

2

现在想想我们刚认识的那些年,每一天好像都是潮湿的。我们遇见很频繁,在食堂,在开水房,在图书馆,在电影放映室。你看见我时总是有些小惊喜,亮亮的眼睛眨巴着走近我,坐在我旁边。

你吃饭的速度总是很快,吃完了你就看着我吃,我被你看得很不好意思,总是加速咀嚼着吞咽。之后我胃疼,只好吃吗丁啉。有时在图书馆,你也坐在我旁边,看着书,看着看着就扭头来看我,也是很专注的那种看。你看我不悦就用书盖住脸假装睡着了,继续偷看。

我拿你没办法,我问你是不是想追我?

你点点头说: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我说:我对你没感觉,我有男朋友。

我看不出你脸上有任何失望,你只是笑,你说那我就挖墙脚了。

回到宿舍后,我给我在成都的男朋友打电话,说起你的事儿。其实我对你的喜欢并不生气,我甚至有些得意地告诉我的男朋友,嘿,你的姑娘有人惦念了,你要对我更好一点啊。

有一次我去充饭卡,就站在你身后不远,我听见你和同宿舍的男生聊天。他问你的爱情大计如何了。你说,她有男朋友呢,不怎么理我。男生说,那就转移目标呗。你说,转移个屁,我就看她最顺眼。男生骂你丢人。你说脸就是用来丢的。

然后你转身就看见了我:呀,谢同学,你也在。

我脸红着笑了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3

后来,我劈腿了。我背着男朋友和你开始约会。其实也就是一起吃个饭,看个电影什么的。每天接你的电话一聊聊半个小时。

男朋友的电话总是打不进来,很不高兴地问怎么回事,我说我跟我妈说话呢,最近家里事儿好多。

我们约会三个月的时候,你拉了我的手。四个月的时候,你才吻了我的唇角。

你说,很甜,你说以后结婚了,我每天早上就要这样把你吻醒。

那句话,真美。我的腿肚子打转了,我心动了。可是我回到宿舍后继续接男朋友的电话,虽然他的电话越来越短,他的琐碎越来越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你从来不问我男朋友的事儿,你不问我自然不说。但我猜你一定知道他的存在。现在想想,你不介意并不是真的不介意,你早就猜到了我们的结局。并不是我想象的有一天,你踩着宝马牌风火轮来娶我,而是各自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哦,也许你还期待着我和我男朋友一直这样异地保持着联系,作为备胎,这样分手的时候才不会太困难,太缠着你。

我们的约会一成不变。你很穷,带我吃街边摊。我拿着筷子把鸭血粉丝搅了一遍又一遍,你依然狼吞虎咽。你说:这么好吃呢,你不吃给我。

你说你生在一个小山村,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鸭血粉丝。

你成绩不错,总拿奖学金。你说你读大学就没从家里拿过一分钱。你问我嫌弃你穷么?我摇摇头,我说我们可以一起努力。

我们在一起的三年,你没有送过我一件像样的礼物。而我却花着我爹的钱,把你周身改造了一遍。把你穿的你父亲的那件线头打结的旧毛衣收起来,把你黑色的条绒裤子丢掉。给你买蓝色的格子衬衣,配灰色的开衫。让你穿浅蓝色的牛仔裤。逼着你的偏分头理成清爽的板寸。

你被我打造得焕然一新,超级帅范儿。挽着你的手臂走在校园里,我感觉很满足。

4

男朋友发现了我的事儿,从成都跑来闹了一次。他举起拳头要打你,我扑到了你身上。

男朋友恨死我了,之后他变身受害者,我变身玩弄感情的骗子,在我们高中同学圈子里声名破败,之后我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同学聚会。

现在想想我对你真好啊,可是刚开始时我并不喜欢你啊。也许是每日的相处,某些你执著的瞬间,我对你付出的那些时间,让我对你无法放下了吧。

之后的很长时间,我们两个人就像一个人活着。除了睡觉和各自的专业课,什么都在一起。

在你22岁生日的时候,你跟我期许了你的生日礼物。不是什么新衣服,也不是手机,而是学校后面小旅馆的一夜之欢。

我答应了。

之后,我们拥抱在一起说了许多话。我躺在你的臂弯,开始说我的期许。

我说等毕业了我们一起在哪里租房子住,买一个大的液晶屏显示器。每天晚上看电影。我还说,我们要去哪个地方旅行,哦,去长沙吧。我想在芒果台门口和你合影。

我说着说着,你睡着了。

我有些愤怒地把你摇醒,你说:男人在那事儿之后都挺累的。

也许就是那个瞬间吧,我觉得我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

于是,两个小人儿开始在我的脑海里打架,一个说要我相信你,一个说要我不相信你,我被折磨疯了。

5

临毕业时,你对我开始若即若离。

我问你怎么了,你说怕我们没未来。你家庭条件太差,你说我父母不可能同意我俩的事儿。我说我爹开明着呢,他只希望我幸福。我还开玩笑说,要不然你倒插门吧。

你有些生气地推开我,你说你娘还希望早日抱孙子呢。

我哄你,说逗你的,别生气了。我说中午我们去吃火锅吧。

我们一起吃火锅,点了许多肉,你就爱吃肉,我看着你吃,自己却吃不下许多,你比三年前胖了一些,脸圆润了,但依然帅,你的声音也好听。你说谁谁谁签了哪里的工作了,你说哪天哪天有招聘会。

太清晰了,那天,那是你留给我的最后的片段。因为之后的太破碎了,我懒得把它们拼起来。

你消失了好多天。电话关机。

我找不到你了。我食不知味无法入眠,总觉得你出了什么事儿,有什么危险在向你靠近。后来,宿舍的女孩儿告诉我说看到你和一个看起来像村姑的女孩一起出入在学校后街的小旅馆。

我蓬头垢面地从上铺床上跳下来,趿拉着拖鞋就冲出去了。

我找遍了所有的小旅馆,也没找到你。中午时分,我看到了你和那个姑娘,她一身黑,黑色的毛衣,黑色的裤子,黑皮肤黑眼睛,长黑发。你们在吃鸭血粉丝。姑娘她把鸭血都夹给了你。

我远远地看着,希望她只是你的妹妹。可是后来,她帮你擦嘴,你不耐烦地甩开。那不是哥哥对妹妹的动作。吃完了,你们起身回小旅馆,你走在前面,她走在后面。你的眼神里全是不耐烦。

6

你已经结婚的事儿开始在你们系传开,还是同宿舍的姐妹告诉我的。她说你和那姑娘在大学前就订了婚,大三时又举行了婚礼,只是没领证。那姑娘家里条件还算行,帮你交了四年的学费。农村嘛,都是在娃娃十几岁的时候就订婚,你一定要一毕业就和她领证,否则父母的脸都会被你丢光。你们系的所有人都在祝福你,都在监督你不要做陈世美,不要对不起人家姑娘对你的一片痴心和等待。

你来楼下找过我一次,说对不起。

我骂你人渣。

你说,我们刚开始时,你不是也有别人么?

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爹让我考托福。我每天对着单词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在培训学校,我认识了一个男生。他看我时和你一样有专注的眼神,我第一次发现时就拿起书丢了过去,砸得他鼻血长流,让他滚出我的视线。

2010年我的新年愿望是:托福考过100分,让你和她死掉。

2010年马上就要过去了,这两个愿望,一个我也没实现。可是我去了哈尔滨和敦煌旅行,买了大液晶显示屏和游戏机,我还瘦到了90斤,皮肤白得发亮,头发又美又长。有6个男孩子先后向我示爱,他们哪个都比你帅,比你有钱,比你靠谱。我终于体会到了分手的快乐。

没有你,你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祝你和你的小芳有车有房又有田,生活乐无边。

第100篇、爱情故事爱情只能以爱情作参照物

他在小城名气很响,“都市佳苑”的豪宅是他开发的,繁华的商贸街也是他开发的。他是小城首屈一指的有钱人。

我不认识他,但很关注,他妻子是我的中学同学,也是我曾经的暗恋对象,当初我不敢表白,现在更是自卑,因为她嫁给了他这样的大老板。

她家在远离县城的一个小村,高考落榜后,我们老师帮她在电视台找了份临时工,做些稿件统计之类的杂活,偶尔也当一次替补播音。

听说她第一次在电视上露面,就被他发现了,那时他还是个街头小混混,整天惹是生非,还进过一次拘留所,但一看到她,他的心忽然安分下来了。

他们恋爱后不久,她就自费上了大学,后来分到一家机关。他也学着做生意,越做越大,家境殷实,他们成了小城最让人羡慕的夫妻。

这样的夫妻,自然要受瞩目、被议论,议论的内容多是贬义,比如她爱财,才会和他走到一起;而他那么有钱,也肯定花心,说不定背着她包了不止一个二奶。

我也同样担心,剥去金钱的外衣,他们之间真的有爱情吗?

一次,我和电视台的朋友吃饭,问起她,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他们真的相爱吗?

朋友说,别听人们瞎议论,他俩感情可好了。当初,他对她一见钟情,整天抱着鲜花往电视台跑,她被吓坏了,整天魂不守舍。他的莽撞,还惊动了台领导,就差打ll0抓他了。可他毫不退却,还是天天跑,不管刮风下雨,不让进门,他就站在大门外等。

谁能想到,这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会如此痴情?而她,最终也心软了。有天下班,他赖在门口不走,被保安搡了一把,仰面摔了一跤,在场的人都哄堂大笑,唯独她,从人群中冲了出去,把他扶了起来,问他,疼吗?这一扶一问,他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大家都被这场景感动了。不久,她辞了电视台的工作,去上了自费大学,据说钱都是他出的,他借遍了亲朋好友。直到现在,我们台的同事还都羡慕她呢。

原来他们是这样相爱的。其实,那时他并不是有钱人,她上了大学后,他开了个饭店,挣了钱,一边供她上学,一边还债。后来又开商场、承包工程,逐渐有了今天的家业,而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工作,虽说工资并不高。

初恋固然感人,可是,男人有钱就学坏,何况他,一个曾有过劣迹的男人,他真的不会辜负她?维护爱情的持久,比开创初恋更难,他这样的男人,的确让人难以放心。

前不久,我和朋友聚会,正赶上他请客户,朋友和他是朋友,于是他就过来和我们认识并敬酒。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一点老板的架子也没有,说话也很实诚,既没有暴发户的飞扬跋扈,更没有我想象中的痞气。当朋友介绍,说我和他妻子是老乡时,他兴奋地睁大了眼睛,你也是柳桥村的吗?他熟练地说出这个村名,透着无比的亲切。

我说我们只是同学,不是一个村的。他说,那我也要敬你酒。然后,他就喋喋不休地说开了,“柳桥村是个好地方啊,柳河很美,河边的树林里有采不完的野蘑菇,我岳父的土地很肥沃,是全村最好的。”听他那熟悉劲,好像那是他的家乡。

一个大老板,满嘴都是这样实在的庄稼话,很让我吃惊。

他说,“今年,我岳父承包了十几亩地种花生,当时花生的价钱是2元,已经够划算了,不想秋后大丰收,亩产800斤,价钱又涨到了3元,他老人家都乐蒙了。”

望着他脸上呈现的欣慰,我说,“你对庄稼活儿还挺在行呢。”他说,“当然在行,岳父的地都是我亲自种的,夏天,我还天天顶着烈日去给花生锄草呢!”

有人打趣说,“你开着宝马去地里锄草?”他说,“嗯,从和妻子定亲开始,我每年都去她家种地,停不下了,往地里一站,心里就踏实。她不行,锄草没我快,我锄完了一个垄她才锄到一半,当我从第二个垄折转回来,才在地中间碰上她,呵呵。”

大家都笑了,他们肯定觉得,一个家财万贯的老板,说这些、做这些有点滑稽。而我却没笑,虽然他没说他们夫妻如何恩爱,我却品出了恩爱的滋味。

所有人都被他感染了,有人羡慕地说,“人活到你这份儿上就好了,什么烦恼也没有了。”但他说,“人怎么没有烦恼呢?眼下我就有件烦心事,我妻子的单位要搞精简,当初她是自费生,不是公务员的编制,可能会被精简,她心情一直不好,我一直为这事犯愁呢。”

第101篇、爱情故事金婚秘诀

我的小女儿罗瑟琳在她结婚前夜有点小小的担心:“我们结婚后说什么啊?”她觉得她肚子里的话婚后两天就说完了,第三天和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对婚姻毫无经验的她不知道,相伴、沉默或者生闷气也有它们的价值,能使婚姻这一神秘的制度充满了活力。她对婚姻的使命也不清楚,婚姻就是你答应进入另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并被允许“到处看看”,你要做的是给予对方同样的优待。

我上个月刚刚庆祝了结婚50周年。我本想租一艘豪华游艇,把船停靠在法国安堤贝海角,邀请我认识的每一个人。但不巧的是,那时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亿万富翁也在庆祝他们的金婚,地中海找不到一艘空着的游艇。你很容易发现我话里的漏洞——没有哪个亿万富翁的婚姻能维持50年,5年就很不容易了。总之,最终我决定在我家附近的一间餐馆和我太太共进金婚晚餐,我们在那家餐馆庆祝结婚纪念日有好些年了。

目前,澳大利亚人平均婚姻年限是11年。结婚50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占总人口不到1%,随着人们结婚年龄越来越晚,这个数字还可能进一步下降。那我的婚姻如此长久的原因何在呢?白头偕老的婚姻是基因决定的吗?我父母结婚超过60年,我岳父岳母离金婚就差5年,因为我岳母先去世了。而我们的祖父母那一辈,有3对结婚超过50年。

年轻时由于还不成熟,我没把婚姻看得太重。“你认为我们应该结婚吗?”我就是这样笨拙却真诚地求婚的。“我想可以吧。”杰奎琳同样笨拙而真诚地回答。我们本计划举行一个小型、安静的婚礼,杰奎琳的母亲却风尘仆仆地赶来,对我们的计划嗤之以鼻,“这不是你们俩的婚礼,这是两个家族的婚礼。”虽然我感到压力在增大,但还能保持冷静,直到有一天杰奎琳突然宣布:“我需要一个订婚戒指。”

我差点没站稳,赶忙抓住她的胳膊,“你要什么?”

“人们可等着看呢。”

“但我要到周五才发工资。你能借一个吗?”

“我还剩些钱。”她说。于是杰奎琳从银行取出她的存款,大概有70磅。然后我们溜达着去了一家珠宝店,我给我的未婚妻选了一款不错的绿宝石戒指。

我们的订婚期长达5个月,我深知这段时间是杰奎琳家人对我的“审查期”。舅舅们大都和蔼可亲,小姨们则很机敏,喜欢刨根问底。与此同时,我的家人也开始发表意见,我母亲说:“我多么希望她也是天主教徒。”

这么说不是出于信仰的狭隘或固执,实在是事出有因。我姥爷是天主教徒,姥姥是新教徒,他们俩的婚礼可拍成电视连续剧中的一幕。当牧师例行公事地提问:“有人有理由反对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的结合吗,请现在说出来。”结果我的曾祖母跳起来对良家妇女嫁给天主教徒表示坚决反对。据说,我姥爷彪悍的兄弟们在和我曾祖母同样魁梧的新教徒亲戚进行了好一番较量之后,把她从教堂里赶了出去。我向母亲保证,我们俩的婚礼上因宗教分歧动手是绝不可能的。

很难评估夫妻二人信仰相同在婚姻中起什么作用。选择相同信仰的伴侣在初期或许可以减少相互了解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但在天长地久的相处中,该做的了解还是得补上。

结婚的前夜我住在伴郎家。他们的任务是确保我第二天提前20分钟到达教堂,并且衣着整齐,心情平静。结果他们只勉强完成了最后一个任务,因为他们很明智地把大门钥匙给我,睡不着的时候,我可以爬起来在漆黑的街道上走走,逃离对即将面临的婚姻的恐慌。这并不是说我不想娶杰奎琳了,那不可能,我只是对我将要承担的责任感到招架不住。我要在经济上养活我太太,而我没什么积蓄。我还要用爱、理解和耐心去支持她。26岁的年龄,我在情感上还远没有这个能力去完成这些。我们可能会有孩子,我不能想象我将如何与他们相处。我不再是一个人驾驭我的未来,而这个崭新的未来将没有尽头。

婚后,我们对彼此有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我们都认为自己生来是主宰别人的,其实婚前几个月就有很多征兆,但那时我们都选择视而不见。我的策略是前线士兵般的英勇、坚定和盲目,她则在暗中采取行动,运用计谋。在确立谁说了算的漫长斗争中,幸而我们之间火山似的冲突只有那么一点点暴力。一次杰奎琳近距离向我扔了一个餐具后,我岳母郑重地说了她一顿,让她不要扔锋利带尖的东西。

我一直认为像我和杰奎琳这样的两个控制欲都很强的人,实在是一对在一桩50年幸福婚姻中奇怪的演员,但每一个长久的婚姻都应该有其独特的舞步。事实上,我俩几乎不停地战斗正是我们一种持久谈判的形式。我们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冲突时尽量选择遭受炮火最轻的那些立场。这一过程用了30年。30年后,我们到达另一种境界,我们接受有时是她赢、有时是我赢的现实。这对我们俩都不是一个满意的结果,但它却是我们所能取得的最好结果。

当我们的大女儿出生时,护士在我付清账单后把婴儿交到我手上,我们高兴得难以形容,傻笑着一直到走进家门,环顾四周后彼此望望,对下一步要做什么手足无措。我们有一张漂亮的婴儿床,但该让婴儿趴着睡还是仰着睡?那时,婴儿猝死症正开始见报。我灵机一动,跳到书架前,取下那本皱巴巴的本杰明·斯波克医生写的《育婴》,在60年代的纽约,开始了抚养自己第一个孩子的过程。

女儿整天整天地哭。我上班时都能想象她的哭声,但她不哭时情况更糟,我们会担心她出了什么事。共同的不眠之夜和担心毫无疑问地加强了我和杰奎琳的感情纽带。在斯波克医生的帮助下,我们的婚姻运转正常,度过了为人父母的第一年。当挑战来临时,我的任务是在斯波克的书里找到相关章节,然后大声念出来,杰奎琳则在一边分析,我们通常按照他所说的去做。正是由于有斯波克医生,我们以同样的热情迎接二女儿和小女儿。

幸福长久的婚姻,我的经验是两人从一开始就要亲密无间。信任是逐步建立起来的,彼此的沉默很快会消失。我们一度超前消费濒临破产,那时有的是互相指责、埋怨的机会,但我们俩甚至想都没往那上面想。与之相反,我们互相安慰,共同制定东山再起的计划。此时,两人之间完全信任的基石已经到位。

第102篇、爱情故事嫁给自己的梦

人们说,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实质上是嫁给了一种生活方式。她同意这种说法,不过她又说,有些女人,决定嫁给一个男人时,实际上是嫁给了自己的一个梦想。

当年,给她提亲的人很多,父母最中意的是一名海军军官,可她却爱上了他——以前中学的同学,现在是小县城里的中学老师。她看中的是他的才华。他写一手好字,散文诗偶尔发在市里的日报副刊上。婚后,她心甘情愿地做着一切家务,只希望腾出更多的时间让他写作。他明白妻子对他的期望,因此格外努力。日子一天天过去,和他一起写作的那些朋友们由于各种原因早就放下了手中的笔,纷纷投身商海。有能耐的办公司,没能耐的进别人的公司。大家都在挣钱,惟有他还在写个不停。虽没有大的成就,可已有几篇小说发表在省级刊物上,他很高兴,她也高兴。

他计划再用几年时间写出一部真正有分量的作品,她当然一心一意地支持他。

某一天,一个过去的朋友来拜访他,两人相谈甚欢。他不知道他的妻子在为一顿午饭焦虑。前一阵子,孩子的奶奶生病,他们将半个月的工资寄了回去,这些日子,他们顿顿是一份素菜加一碟咸菜,就着白米饭也吃得挺香。总不能用这么简单的饭菜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吧?她只得去找邻居借一块腊肉和几根香肠。提着借来的东西,她却不敢进屋,如果让朋友知道她去借了一顿饭来,那成什么样子?她只得又去借了一个盆儿,将东西装在盆里,脱件衣服盖在上面,这才光明正大地将东西端进了屋……

饭菜端上桌,他一看就明白了这饭菜的来历。他感激地看一眼她,她也笑眯眯地看看他。

朋友告辞时,他去送,朋友感叹地说:“能娶到嫂子这样的女人,是你一辈子的福气啊。”他幸福地点点头,朋友又叹一口气:“你娶了嫂子是你的福气,可嫂子嫁给你却是吃了大亏!我佩服你在文学上的坚持,可你不是个称职的丈夫和父亲。”朋友不由分说将两千块钱塞进他手里:“给嫂子和孩子买身好衣裳,买点儿营养品吧。”

捏着那叠钱,就像是捏着块滚烫的炭,妻子端着借来的盆进屋时的羞愧模样再次浮现,并深深刺痛了他的心。

他开始反思,为了他自己所谓的理想,自己的家人不得不跟着自己过如此清贫的生活,他是不是活得太自私了?

这一年,他不顾妻子的劝阻,放下手中的笔下海经商了。

八年商海沉浮,他成为了一个不错的商人,有了一笔还算丰厚的财产,实现了当初下海时的诺言——让父母、妻儿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他也终于可以豪气地请朋友下馆子进酒楼,随手甩出一叠钱,眼都不眨一下。

除了妻子,大家都快乐,都称赞他是有能力的人。

是的,妻子不快乐。自他开始经商,妻子就不太快乐,可他执意要去,妻子也只能支持他。现在,他准备再大干一场时,妻子终于说话了:“你当初之所以要下海,也就是为了让一家人不为钱的事发愁,现在,你的目标算是实现了,接下来也该为我想想了吧?”妻子的话让他感到纳闷:难道我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你着想?妻子说:“我从小就喜欢文学,特别敬重作家,也希望自己能写出一本好书来,可我没有那份才能,所以我嫁给了你,一个希望成为作家,也有希望成为作家的人。能和自己有共同梦想的人在一起生活是多好的事啊,可谁知你走到半路却经商去了……”

他笑了:“经商有什么不好?我不是成功了吗?说明你当初没选错人,我不但有文学才华还有经商的才能……”

“你已经证明了你经商的才能,现在你能不能再证明一下你的文学才华?再说了,我知道你做生意不快乐,挣再多的钱你也不快乐。你本性就不是个生意人,你的快乐在读书写字上,你的梦想不是成为李嘉诚,是写出一本自己的书!”

毕竟是他相濡以沫的妻,一眼就看透了他的心。这些年,他挣来了财富,却没有什么幸福感,他从来就不喜欢那些谈判那些合同,还有迫不得已的与人周旋,他渴望以前的安宁与平和。然而,他又不敢想象以前那种没钱的日子,也怀疑自己能否再次面对以前的清寂生活,更怀疑自己还能否写得出东西来。

她不容他说话,拿出一叠存单,一一数给他看:这是给老人的养老金,这是儿子的教育费,这是他们的生活费……她说:“这些钱已经足够了,我们以前就着咸菜就可以吃一顿饭,现在的生活仍然简单,这些钱够我们生活了。”

从他经商开始,他们一家人仍然是平常衣饰,日常饮食,她细心地积攒着他挣下的每一分钱,如守财奴一般,他曾以为她是苦日子过惯了,不舍得花费,哪知她是早有打算,积攒下足够的生活费,为了有一天能劝他重新拿起笔来。

“你再拿八年出来好好搞你的写作,你以前的功底还在,又有这些年生活的积累,我相信你会写出好作品。即使没写出来,也是过了八年我们真正想过的日子——我相信你!”她看着他,目光坚定。

两个月后,他在怀疑的目光和质疑声中离开了商界回到了书房,开始了一杯茶、一本书、一台电脑的日子。

妻子的脸上天天挂着笑容。她说:“见你看书的样子我心里就欢喜,你挣再多的钱,我也从没有过这样的心情。”她仍是包揽一切家务,并代他谢绝了几乎所有的应酬。

五年磨砺,他写出了一部长篇小说,并且获了奖。发表获奖感言时,他感慨地说起这些年的经历,一再强调:“这是我和我妻子共同的作品……”

有记者采访他的妻子,问她当初为何支持丈夫弃商从文,她仍是那句话:“嫁给他,就是嫁给我自己的梦。也许你会觉得我的观念很土,可我觉得,嫁给与自己有共同梦想的人是幸福的,一起努力实现两人的梦想更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如果我们共同的梦想是攀登珠峰,我也会跟着他一起去的……”

“如果他现在还没写出满意的作品,或者说一直写不出自己满意的作品,永远没有今天这样的成功,你是否后悔当初自己的决定?”记者又追问一句。

她看看这位年轻的记者,笑了:“第一,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我也相信我丈夫的能力,他一定会写出一部好作品。第二,即使他没写出好作品,也不能说他没有成功。什么叫成功?我想,这世上并没有多少人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生活,如果我们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应该也算是一种成功吧?”

这样的话说起来很洒脱,可日子是一天天过的,其中的琐碎与煎熬、艰辛与痛苦、犹豫与徘徊也不是一句话能说得清的。可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女人才令人顿生敬佩之心。年轻的记者看着她的笑脸,没再说话……

第103篇、爱情故事两条直线无法相交的理由

现代爱情故事,受到的局限好像更甚于封建时代的门第观念等。性格、环境、观点、对于人生处境的判断,种种都成了两条直线永远无法相交的理由。这是一种悲哀,还是一种文明?

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北方小城,到处灰扑扑的街道和空气,让人不想停留。惟有旧城区的一点点风物,还能说明这里曾是古代的州府。不过随着人们的开发,那些青砖绿瓦的老房子,也多做了他用。

我以惯有的高效率在这里办完公事,离出发的时间还早,买了本书,沿着一条叫做常山路的小道随意走着。这小城的安静是我最喜欢的,所有的门口都静悄悄的。我转过一座描金的牌坊,前面是一排崭新的绿树,后面掩映着一座旧式的二层楼,偌大的一面墙完全被爬山虎覆盖了,绿意盎然,我忍不住停下来。一边的黑色铁艺门里,也都被爬山虎占据了。这大概是某个单位的办公地吧。我一边想着自己永远都无缘这样可爱的办公室,一边看到一架葡萄下坐着个男人,雪白的衬衣,干净的头发,正低头看膝盖上的一本书。雪亮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他身上,是一种久违的清静和惬意。

我的驻足让他有所察觉,抬起头恰好与我的目光对视。我忍不住红了脸,想走,却挪不开脚步。他放下书,走到铁艺门前说道:“你好啊。”

他的声音很柔和,舒缓而恬静。我低头答应了一声,他继续说道:“你是外地来的吧?”我嗯了一声,他说:“难怪看起来这样匆忙。”我忍不住说道:“我哪里匆忙了?我只是在这里站了一下下。”

他挥了挥双臂:“一看你的神色就是,满面风尘的。”他顿了顿,指了指身后的葡萄架:“要不要进来歇会儿?我们单位现在就我一个人。”说完悠闲地转身走去,那姿态分明是告诉我他并非心怀叵测。

我犹豫了一下,看清楚爬山虎下掩盖的一块白色木牌,上面写着小城一个文化单位的名字,他带着儿化音的语调又那么轻松。于是我装成参观的样子走进大门,一边说这房子好旧哦。

他随便笑了笑,把书放在一边请我坐下。我随手拿过来,居然是本《儒林外史》,扉页上写着三个漂亮的钢笔字:顾卷青。“很有诗意的名字嘛。”我说。他居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爷爷原来教过私塾,非给我起这样一个咬嘴的名字。”

我和顾卷青就是这样认识的,飘忽得好像某个爱情小说的情节。可我很清楚自己骨子里有多么喜欢,包括顾卷青的样子、他的声音,当然,还有那座旧房子。那天的邂逅,是我几年来第一次在工作之外认识别人。我那天鬼使神差地没有回上海,因为顾卷青要带我去看有八百年历史的莲花池。

那个初夏的周末,我跟着顾卷青走遍了这座小城。原来小城的胡同也这样有意思,虽然街景远不如大城市来得深远,可因为顾卷青本人的缘故,我却更觉得真实和亲近。他本就是学历史的,一家人都算此地的原住民。说起这些来他很自豪,说我这样的“大都市白领”,其实都太缺少归属感了。

顾卷青的话我很赞同,我从父母离异后,就和妈妈相依为命,中学开始就学会了洗衣做饭,还要帮助妈妈照顾外婆,然后一边打工一边上大学。十几年来,我似乎从没有想过自己属于谁,属于哪里。或许我的性格太要强太倔犟,不让自己有一点依赖的心思。眼前的路太长,我不能停下来休息。可这究竟为了什么呢?认识顾卷青后我终于明白,清静恬淡真的如此美好,一如他开始给我的印象。

离开小城后,我一直觉得心神不宁,看着写字楼外面的车水马龙,思绪总忍不住飘到顾卷青身上。国庆节终于来了,我向下属安排好工作,还没向小城出发,顾卷青的电话就来了:“我想去上海看你,好吗?”

当然好!我用一天的时间为顾卷青安排好了所有,甚至计划好了游玩的路线和值得一去的餐馆,然后像个不谙情事的小姑娘一样傻傻地等着。当那一天,顾卷青出现在车厢门口,微笑着张开胳膊时,所有的矜持倏然消失无踪,我投进他的怀里。顾卷青的气息果然和我想念的一样,他在我耳边低低说道:“原来你也这样想着。”我满脸通红地离开他:“想着什么?”顾卷青说道:“像我想你一样想我啊。”

顾卷青的思念让我彻底沦陷了。在上海潮湿繁华的空气里,他的自如格外吸引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两个人的肩头有意无意地碰在一起,喜欢他宽宽的手掌握着我的手,带我跨过一条窄窄的水沟。至此,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上海第一次变得具体而丰富起来。我从来没想过,身边的这个城市可以如此悠闲。就好像从不知道自己也可以舒缓下来,学着广告的样子,长衣缓袖地坐在江边,花整整一个下午喝茶聊天,听顾卷青讲那些悠远的故事。

七天很快过去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忽然想起车票的事,顾卷青夸张地说道:“要不是你提醒,我差不多连老家都忘了。”我得意地笑了:“那你什么时候再来上海啊?”顾卷青一点点拉我贴近他:“我不来了。”我一愣,满眼的失望让他完全心软了:“我是说不走了。”我忍不住用力点头,他狡黠地笑了,把我拥进怀抱。他的唇颤抖得和我一样厉害,我知道那是爱情来临了,让十月的空气再次火热起来。

第二天早上,我在顾卷青怀里醒来,问他怎么向单位交代。他说打一个电话续几天假期就行,事实上在这个单位一个月不去上班也没问题。我从来没想过还有这样舒服的工作,用顾卷青的话说“这里是绝对养老的好地方。”我大笑,还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就想到养老,太怪异了。顾卷青认真地说:“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处,那里的人肯定比这里的人性格随和,所以也更容易快乐。”

这番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些年的奔波,我已经感觉很累了。可身边的所有都无法放下,虽然外婆去世了,可妈妈身体一直都不好,需要人照顾。我试图说服顾卷青留下来,他告诉我也曾想过。我兴奋地告诉他,可以帮他找到喜欢的工作,那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顾卷青把我搂在怀里说:“本来我不想这样,可有你在,哪里都好。不过,我也会慢慢改变你。知道吗,你脸上的疲惫一直都让我心疼。”

顾卷青回到老家,因为他父亲的关系,单位很痛快地同意了他停薪留职,而且还可以随时回去。我托朋友在一家文化公司为他找了份工作,待遇非常不错,而且离我的公司很近。那样我们每天都可以一起吃午饭,这已经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写意自在的生活了。

那一个月,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同事们都说我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即使工作再多再累,也总是一脸的幸福。当然了,假如曾经的打拼只是为了生活,现在却有了明确的目标。顾卷青让我有无比的眷恋,我的生活因他而变得充满幸福和快乐。我想,等顾卷青习惯了上海,一定要让他继续上学,以他的聪慧,很快就会有自己的一方天地。

然而顾卷青却不似我想的那样轻松。虽然那是家文化公司,可没头没脑的事情更多。他无法习惯,每天都会说很烦很乱。虽然有周末,却根本无心去玩什么。他开始怀念在小城的那种状态:每天早早地下班;不管是不是假日,随便就可以出去游玩;甚至,整个单位的人可以全部出去旅游,只留下一个看门的老头。我只好说我们不可能这样,就算工作允许,我们一样要为将来的家庭考虑。房子、车子、孩子都是必须面对的。顾卷青叹口气说是啊,可在他们那里,十万元就可以轻松地买一套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觉察了和顾卷青之间的差异。是的,我已经习惯了上海的生活,很多事情想都不敢去想,只能努力地去拼。他却更喜欢小城的节奏,在那里,他甚至可以算文化圈子里的名人。假如愿意,还能回到大学做做报告或者演讲。于是我问自己,假如他要我去那里生活怎么办?我很清楚答案,就算不考虑妈妈,我同样无法接受小城的生活。我习惯了边吃早餐边赶地铁,习惯了靠喝咖啡支撑着工作到深夜,习惯了不让自己的脑子闲下来胡思乱想,当然,我也习惯了用优厚的薪水来填补自己的空虚。

那一次的交谈,让我们两人都冷静了下来。看着顾卷青熟睡中紧皱的眉头,我的心也乱了。他在小城生活了三十年,那里已经给了他无法抹去的烙印。而我,爱的是从容自如的他,到了上海这样的地方,他还能保持原来的自我吗,我会继续爱被城市改变了的他吗?就如我去过的那些穷乡僻壤,只是喜欢它们的纯朴和纯净而已,却无法在那里多住几天。

可我离不开顾卷青,我决定慢慢改变他。可我很快发现自己的努力毫无用处,顾卷青不喜欢我的朋友,不喜欢他们的谈吐,更不喜欢他们看自己的眼神。这些我都无能为力,上海这座城市再大再繁华,顾卷青却根本不能为之改变什么。

这一年的元旦前,我找到文化公司的那位朋友。此时他已经做了副总,我请他给顾卷青换一个轻松的部门,假如可以,顾卷青也有能力做主管。朋友答应帮忙,又开玩笑地说他要举行一个家庭聚会,请我做一晚上的女主人。我也答应了,多年的交往,我很信任他。谁知顾卷青听后勃然大怒,警告我别去。我解释半天,顾卷青沉默好久,说要送我去。我很高兴,顾卷青却直接对我的朋友说:“我是来告诉你,我不会同意自己的女友给你做什么女主人的。顺便告诉你,我今天辞职了。”

我被顾卷青拖回家,他一边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说道:“对不起,我今天只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并非故意让你难堪。我明天就走,你做什么我都不再管了。”

我吓坏了,问他为什么要离开我。顾卷青说:“我不是离开你,我只是要回到自己的世界去。我知道你不能跟我走,所以……”

我连声说我可以跟他走,我爱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顾卷青放下行李,把我紧紧搂在怀里说:“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这事有多难,我也一直在尝试为你去习惯新的生活。可我做不到,不只是为了今天的事情。我也并非不求上进,我只是更喜欢原来的生活。假如每个人的生活都有自己的意义,我的也是一样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他继续说道:“我先回去,假如你想好了,可以跟我过那样的生活,我会来接你。好吗?”

我哭着答应了,那个晚上我们一直紧紧地拥抱着。天亮时,深秋的晨阳一缕缕射进窗子,我却觉得越来越冷。整个晚上我都在问自己,我可以跟着顾卷青,在那个陌生的小城,无欲无求地平淡生活吗?我找不到答案,我宁愿顾卷青强硬地带走我。可他不是那种人,就像他不会勉强自己一样,同样不会勉强我。

顾卷青走了。列车渐行渐远,阳光下,铁轨闪着雪亮的光芒,在看不到的尽头汇合交织。我心里一片茫然,想哭却哭不出。曾经的那个夏日午后给了我多少幸福和快乐,可顾卷青和我就像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都无法汇合,即使我依然爱他,他一样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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