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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超短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04 2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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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只用一天爱上你

题记:虽然爱上你我只用了一天,但我会用一生来保护你、珍惜你、疼爱你

快乐对孟洋来说已是许久以前的事,事业停滞不前,就连女友也离他而去,他找过、求过、哭过,也都挽回不了女友的心,最后他放弃了这样经不起磨难的爱情不要也罢,他把自己的心封闭了起来,不再接受任何感情。

孟洋和芸熙相识在情人节的假面舞会上,情人节的一个星期前朋友就跟他提起这个舞会,可他没兴趣,朋友说:“保证这次不枉此行,开开眼界也好”

他笑说:“哪有拿这个开眼界的,你们去吧,我在家看书”,朋友的女友站在房间中央:“别把自己包裹起来,给自己的心透透气”他笑了,不再回答。

可到了约定那天孟洋早已把舞会的事忘记了,他下班回来,朋友和女友早已等急了,他连衣服都没换,就被他们拉走了。

舞会还没开始,到场的人还不是很多,但那里感觉给人很舒服,舒缓的音乐让他全身放松,他拿了一个特洛伊的面具来到露台上,月亮很近,近的可以触摸到。

“哗啦哗啦”他听到有翻书的声音,他还在想,谁会有这样好的心境,在这里看书。

孟洋转头望过去,他看到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孩坐在不远处的秋千上,翻看着手中的杂志,女孩感觉有人再看她,也抬起头,一个戴着猫女面具的女孩。

这时舞池中响起了音乐,朋友跑过来,把孟洋拉进舞场,他回头望了一眼那个女孩。

朋友给孟洋找了一个舞伴,一个戴着白雪公主面具的女孩,朋友在他耳边说:“加深下感情”他轻轻皱了下眉头,朋友只当没看见拉着女友的跳舞去了。

白雪公主说:“别傻站着,带我去跳舞”

他说:“好”

白雪公主说:“第一次来吗”

他说:“嗯”

白雪公主说:“你怎么就会说一个字”

他停了下来说:“对不起,我有事,不能和你跳舞了,我要去找一个女孩”说完他仍下白雪公主走了,留下白雪公主一个人傻傻的站着。

孟洋跑到露台去找那个戴猫女面具的女孩,可她不在露台上,秋千上还放着她那本杂志,孟洋环顾四周,看见她正跟一个男子在跳舞,她眉头紧锁,心不在焉的在跳舞,他跑过去,对那个男子说:“对不起,这是我女朋友,我来晚了,想跟她跳舞”那男子一听笑了说:“好,年轻人”

孟洋把她拉在怀里说:“对不起”她一笑说:“没事的”他隐隐的闻到女孩身上的淡淡的柠檬香,可能她也紧张,手心都出汗了,他也紧张起来,不小心踩了女孩的脚,他急忙说:“对不起,我走神了”女孩笑着说:“没事,耽误您的脚落地了”他一听,大笑起来。

他们跳了两个曲子,后来女孩说:“休息会吧,人太多了,”他一听:“那我们到露台聊天去吧”

露台上很清静,两人都沉默着不约而同的抬头望着天空,他随口唱了张宇的《月亮惹的祸》,他望着女孩,女孩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大厅内的钟重重的敲响了12点的钟声,主持人宣布:“大家都把面具摘下来,让我们近距离的看清对方”厅内响起了《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场的人们陆续摘下了面具。

女孩把面具摘下来,让孟洋眼前一亮,女孩很漂亮,细白的皮肤,长的很精巧,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他感觉这样熟悉,仿佛在梦中见过一般

他对女孩说:“我们见过吗”

女孩摇头

他又说:“那为什么感觉你这样面熟,这样让我心跳,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女孩笑着摇头,这时女孩的同伴来叫她:“芸熙,我们走了”他一惊忙说:“把你的电话给我,我给你打电话”

回去的路上,朋友问他:“今晚过的怎么样,有艳遇吗”他望着车窗外“相信一见钟情吗”朋友笑他:“冷静点,哪来这么多一见钟情,你是今天太兴奋,回家睡觉,明天早上起来,还有这感觉,我就相信”。

晚上孟洋失眠了,电话拿起放下好多次,他想告诉女孩:“你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已经占据了我的心,我要追求你,不管以后结果怎样。

第2篇、爱情故事一个让我欲罢不能的堕落女人

她跑了

乔其莎跟那个男人走了。确切地说,是跟那个男人跑了。她简直不知道,什么叫廉耻。

是傍晚,她在我面前化很浓的妆,然后换上短短的低胸裙。雪白的大腿,雪白的胸,就那样肥沃地诱惑我。可是,我的手还没碰到这些,她“滋”划了一根火柴,很利落地点了一根烟,轻佻地吸了一口,对我说,康乐,我们以后做朋友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否则做敌人,随便你选。

我的手就凉在半空中,我实在不知道乔其莎是什么意思。

我把她娶过来,还不到两个月。房子虽然很破,有霉味,也没什么家具。可是,为了娶她,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也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虽然不多,可是,那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手笔。然后,她就这样很轻浅,很断然,很明目张胆地,很无耻地要跟我拉倒?

我说,乔其莎,你说什么?她看也没看我,把她那几件衣服抓起来,塞进包里就走了。我记得当时我心都掉到地上了,然后,我还追了出去。可是,她看也没看我,就钻进一辆车里,然后绝尘而去。

前后,也就五分钟,她就跟别人跑了。

我身边的哥们一直都说,这女人就是个祸患,只有你这样的猪脑袋,才把她当个宝。为了她,我简直众叛亲离,可是,到头来,她终究是个让人失望的女人。

沸腾的娱乐城

乔其莎是我从娱乐城带回来的。

那时,她总是穿很短的裤子,露出雪白的腿,在台上跳劲舞。除此,她生有浑圆的屁股。我常去看她跳舞,可是,她总是不理我。因为,我没什么钱。这不怪她,就我穿得烂,长得也烂,装备更烂。乔其莎总是那些开着宝马男人的宠儿,我一个骑破摩托车的男人算什么呢。这年头,男人没钱连猪都不如。所以,我总是尽力体面一些,缩在角落里,喝着自己带来的廉价饮料,看她跳舞,我唯一能做到的是,需要鼓掌时,我就铆足了劲地鼓,其实,也是想引起她的注意。漂亮的女人,男人总是要卑微地讨好。乔其莎偶尔会扫我一眼。这种时候,我就会猛地站起来,她马上就会嗤嗤地笑。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至少,她对我要有点好感吧?

我就这样猜想。

可是,乔其莎根本就没理过我。我在她眼里就像一团空气,不,连空气都不如。她在前面,就像天使一样,一会舞台,一会落座,不过是那些男人为她预备好的座位。我说座位,其实就是怀抱。她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不喜欢拥在怀里呢?我就常常想着能抱着她,然后,深深地吻她,一刻也不想放开。

当乔其莎从舞台上投到那些男人的怀抱,那些男人显然是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像傻子一样,嘿嘿地笑。我真想打他们两个耳光,不就是有几个破钱吗?正当我恨他们,恨得要死,乔其莎投到我的怀抱了。事情转变得有些意外,可是,的确发生了。

那天,有陌生男人向乔其莎搭讪,乔其莎高傲地不理睬。男人就摸了一下她的胸,乔其莎回头吐了男人一口唾沫。男人很生气,抓了乔其莎一把,不想,正好把乔其莎的吊带衣裳给抓掉了。当时,整个娱乐城都沸腾了。

怎么能不沸腾呢?乔其莎的双胸像两只肥鸽一样,抖着双翅,瞪着惊恐的眼睛,在众人面前张望。所有的人都笑,包括之前她那些男人。乔其莎先是怔住,然后就跑出去。

她肯定是对这些男人失望。可是,也不必。他们不过是要宣泄欲望时,就无耻地说爱她,没有了情欲就没有了美言,男人嘛,我很了解。

然后, 我就追了上去,用自己的衣服包住了她。

乔其莎一直哭,几乎要晕过去。

这一晚,我除了猫一样地跪在她面前,与她忍受痛苦。我们也做了爱。

我简直不敢想,乔其莎竟然跟我做了爱。

幸福时光

我简直有些受宠若惊。

乔其莎的身体美得让我不敢碰。我看了一下我的床单,还有我的手。粗糙,晦涩,它们哪里配得上乔其莎呢?可是,乔其莎很快就坐到我身上,然后,就将她的小舌挺进我的嘴里。她说,我知道你对我好,真正地好。

我有了勇气,朝圣一样地吻她的脸,她的眼睛。我变得手慌脚乱,不知道控制自己的激情。我们被汗水粘合一体,像两条突然有了空气的鱼,拼命地呼吸空气。

这一晚,我把我一生中的激情都给了乔其莎。天亮时,乔其莎就醒了,她光着脚,披着凌乱的头发,成了房间里最完美的景致。我又缠住她,她推开我说,给你煮碗面,你一定是饿了。

其实,我很怕天亮,因为天亮了,乔其莎就会走。就在我为此很难过的时候,乔其莎把面做好了,她说,她不想走了,她要跟我一起生活。我简直不敢相信。然后,我们吃完面,又开始做爱。我们大概很多天没出门了。总之,这件事传出去之后,我那些哥们就说我是个猪。这样的女人你也敢要,玩玩还是可以的。他们就这样说,然后,我就跟他们翻脸了。

他们才是个猪,乔其莎是天使。猪怎么会知道呢?

可是,我哪里想到,乔其莎就这样跟别人走了,仅仅两个月。到底不是良家妇女!我把家里的东西,但凡为了娶她买的东西能卖都卖了,然后买了很多酒,喝醉了,我就骂她。那些日子,骂她是我的职业。

然而,乔其莎过得倒是再好不过了,每天跟那个男人出入各种高档场所。这折磨了我。

我开始想着办法报复她。

被警察逮捕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实现。

我开始跟我刚认识的女人,也光光鲜鲜地出入各种高档场所,总是制造出跟乔其莎不期而遇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我们会长时间地接吻。我把我的女人介绍给任何人,我高声地说,某某学院的大学生。乔其莎有时会手脚慌乱,但只有我能看出来。我知道,乔其莎很钦慕高学历的女人,而她只不过是小学文化而已。

有一次,乔其莎过来,她说,你还好吗?我当时就火了,好像她一直认为我过得不好似的。我低声地骂,滚开。

我的女人就在旁边不高兴了。她说,你是爱她的,虽然你骂了她,可是,你对她有一种严肃劲,对我,一直是轻佻的,不认真的。我更来火了,把酒往她身上一泼,把她也骂走了。

我对她自然是轻佻的。她是我花高利息请来的大学生,不过是刺激一下乔其莎而已,你凭什么跟她争风吃醋?

我如此阔绰,蒙骗所有的人,可是,却骗不了乔其莎。只有她知道,我过得实在是糟糕。我白天风光,晚上痛苦。我借得的钱越多,心里越是害怕。后来,乔其莎很少出现。她怀孕了,为那个男人怀孕了。

她总是幸福无边的样子,白润的手总是不忘抚在肚子上面。即便看到我,也是笑。这深深地伤害了我,我只感到透不过气来。

其实,我是感到绝望。然后,我就找机会,对乔其莎说,你这样的女人也想当母亲?乔其莎当时就泪流满面,她说,是,我一直等着这一天。我就笑,哈哈大笑。为此,那个男人还揍过我一次。我当时拼上了全身的力气,我只想掐死这个家伙。乔其莎就挺着大肚子横在我们面前,她哀求那个男人,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为了躲避还钱,我逃到另一个城市,其实也是躲避乔其莎。我可以看着她跟别人走,看着她怀孕,但是,我不能看着她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他们一家三口走在一起,那对我实在是一种伤害。

我像个老鼠,整天躲在天桥上,小巷子里,看见人,就悄悄地递上名片,说,你办证吗?

对,我除了办假证外,我还偷钱。商场里,超市里,小摊上,到处都可以下手。虽然有些不正当,可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总得养活自己。刚开始,我不习惯。后来,我就习惯了。我不但习惯,我还骄傲。因为,我收入越来越多。

可是,有一天,我被警察带到局子里了。

当时,我远远地就被他们盯上了。然后,我就撒腿跑,像兔子一样,三步并一步地跳。他们就在后面追,有几个警察还跑掉了帽子。街上一时间乱得不成样子。可是,我越跑越得意,从来没那样得意过。还听到有人为我助威,好样的,快点,快点。我就感觉我的脚已经不沾地了。可是,我还是被他们给抓住了。

一个警察说,你总得负点责任吧?我当时吓得快哭出来。我不过是想在乔其莎面前,实实在在地风光一下。总不能还没实现,就被抓了啊?那是多丢脸的事情啊。

我的孩子

可是,到了警察局,他们却递给我一张照片。我当时又高兴,又难过。

那是我与乔其莎一起的合影。

乔其莎依在我怀里,一脸的幸福。

然后,警察就把一个婴儿递给我,还有一张丰厚的存款单。然后,他们指着照片说,就是这个女人死之前托我们办的。

原来,这孩子是我与乔其莎的孩子。

我一直不知道,乔其莎有严重的心脏病。为了保全孩子,她有意嫁给那个男人。其实是一种报复,也只有他,才可以支付昂贵的医药费。而那个男人,正是二十年前亵渎她的人。乔其莎之所以堕落,与这个男人密不可分。

可乔其莎给我的一切,都是用她的生命和堕落换来的。还没走出警察局,我就哭得泪流满面。可是,我又有什么理由哭呢?在乔其莎面前,我简直没有脸面去哭。曾经我那样污辱她的堕落。

我只有把往事尘封。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悄悄地打开,独自啜泣。

第3篇、爱情故事一辈子,一个承诺

一、老头也离婚

钟琴是小区居委会刚应聘来的大学生。这天早上,她去上班,正好看到何主任搀着一个老太太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何主任向她介绍说:“这是我妈,我先送她回去了。”钟琴赶紧叫道:“奶奶好,我是钟琴,您叫我小钟就行了。”何母似乎有些冷淡,只是冲她点点头就走了。

钟琴刚坐下来,来了一对吵得脸红脖子粗的年轻夫妻,要钟琴给他们评理谁对谁错。

钟琴正在调解时,又来了位七十多岁的老头儿,这老头颤巍巍的,好像随时都会倒下去一般。钟琴忙不开,便请他先在边上坐会儿。等到她好不容易将那对夫妻劝走了,回头一看,老头儿已经坐在那睡着了。

钟琴叫着他:“大爷,您醒醒。”

老头儿猛地醒来,却一脸茫然,不解地看着钟琴。

钟琴抿嘴一笑,问道:“大爷,您来居委会有什么事吗?”

老头儿一拍脑袋,这才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说:“我要离婚,麻烦你帮我开个证明吧。”

“啥?”钟琴以为自己听错了。老头儿又重复了一次:“我要离婚。”

这么大年纪了还离婚?再说了,现在离婚根本不用居委会开证明,直接去民政局就行了。

钟琴正要跟他说明,何主任回来了,她一进门就叫道:“哟,东叔,您又来了?”

东叔见到她,上前说:“小何呀,来,帮叔开个证明,盖个章。可不许再拖叔了。”

何主任呵呵笑说:“东叔呀,我哪敢呢,您瞧好了,我这就给您开证明,盖章。”

何主任刷刷地写好了证明:兹证明五里居委会李阿东与周静二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请民政局准予离婚。完了后,何主任找章盖,可开了几个抽屉也没找着,就问钟琴:“小钟,你见着章了吗?”

何主任一边说,一边冲她挤眼睛。钟琴会意过来,支吾道:“主任,那章不是坏了嘛,要去重新雕刻一个。”

何主任双手一摊,无奈地对东叔说:“看,这回可不是我拖你,章坏了呢。你不知道,现在这离婚的人真多,一盖两盖的,啪,把章子盖成两半了。哈哈,得了,你下次来吧。”

东叔很认真地问道:“那啥时候能雕好?”

何主任为难地说:“这个可说不准了,你知道,这章可要一级级上报,再一级级下批,具体哪天完事谁也不知道。”

正说着,门口走进来一位健硕的老太太,她一看到东叔,就笑说:“一猜你准在这呢,行了,回家去吧,给你熬好药了。”说着,她搀起东叔就往外走,东叔嘀咕了几句,起身跟她走了。

钟琴看得一愣一愣的,忍不住好奇地问何主任:“主任,这两位老人家这是……”

何主任呵呵一笑,说:“你刚来,不知道情况是很正常的。来,坐下,我跟你说说他俩的事。”

二、关于东叔这个人

五十年前,东叔从部队复员回来,在一所小学当教师。东叔年轻英俊,又是转业干部,上门来提亲的人把他家的门槛都踏破了。不过,东叔对那些姑娘都看不上眼,倒是对在学校做杂工的李清荷很有感觉。李清荷年轻漂亮,人也聪明,还能唱一口好听的歌。不过她是“四类分子”的后代,所以,尽管有文化,却也只能做杂工。李清荷很快觉察到了他的爱意,她心里也是喜欢着东叔的,两颗心越走越近。终于,他们相爱了。然而,正当他们准备结婚时,动乱开始了。

突然有一天,李清荷的父母因为历史问题被关押了起来,而后,她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紧跟着,有调查组进驻学校开始查东叔。仿佛是一夜之间,生活全乱套了。调查组没有查到东叔当兵时有叛敌的证据,却查到了他当兵时曾跟一个女兵谈过恋爱,于是想以此作为突破口,逼他承认自己作风有问题。

东叔承认在部队时是有个女兵喜欢自己,可是自己对她根本没有感觉。

调查组不相信,动了刑。就在东叔以为自己要死了时,周静出现了。

周静就是那个女兵,她的父亲是师长,也是东叔的老上级,师长知道自己女儿喜欢东叔,又听说了有人要整东叔,就派了警卫将东叔抢到部队去了。身经百战的老军人,非常支持女儿敢爱敢恨的个性。

但东叔在部队只待了几天,就想李清荷了。他不断地向周静提出要回去的意愿,但周静如何放心让他出去?而且她也是有私心的,担心他出去之后,有心上人陪着就会忘记自己了,于是一直拖延着。

谁也没想到,东叔竟然会“越狱”。

那天夜里,东叔趁着天黑,想翻墙摸出大院。可是部队的墙哪有那么好翻的,他刚上墙,就被几个巡逻的士兵发现了。那年头人的神经都是紧绷着的,一看有人竟敢翻部队的墙,肯定是破坏分子,士兵们二话不说,痛揍了他一顿。当时他就晕了过去。

东叔醒了过来,发现竟然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但他脑子里却有一个无比清晰的名字——李清荷。他想只有找到李清荷才能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后来,李清荷出现了,告诉了他很多事。再后来,他们就结婚了。

婚后的第二年,有天夜里,东叔突然梦见学校湖里的荷花开了,一个穿着白衣白裙的女孩站在那边,哀怨地对他说:“阿东,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清荷呀!”

东叔突然就醒了过来,一切的记忆都恢复了。他打开电灯,愕然发现,躺在身边的女人不是李清荷,而是周静。

东叔恨周静欺骗了他,开始冷淡她。但周静却并不在乎,她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知足了。只是,她越这样,东叔就越是讨厌她,后来,他提出了离婚。周静听了,只是笑了笑。东叔话一出口,就绝望地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个婚是不可能离得了的。且不说周静是现役军人,就是她同意离,也根本没地方去办手续。外面的世界,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彻底失去了作用。

三、东叔的后半辈生活

钟琴听到这里,不可思议地说:“周静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会幸福吗?”

何主任笑了笑,说:“东叔在受伤昏迷期间,一直叫着李清荷的名字。周静实在不忍心,于是又求到父亲,请他派人将李清荷接来看他。师长再次听从了女儿的建议,花了很多心思才将李清荷接了过来。可是,谁也没想到,当李清荷知道东叔的脑伤可能导致终生失忆时,她犹豫了,后来,就一声不吭地走了。周静假冒李清荷之名跟他结婚,这又有什么错呢?至于什么是幸福,那个时代的婚姻,讲究的更多的是责任。”

“那后来呢?”钟琴又问道,“还有李清荷,她后来怎么样了?”

“下次再说吧。”何主任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说,“过几天要统一灭鼠了,你去把告示贴出来吧。”

钟琴拿着一大沓告示,走街串巷贴着。

忽然,她眼前一亮,看到前面一栋陈旧的平房前,东叔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脖子上围着围裙,正低着脑袋。而周静则戴着老花镜,拿着一把推剪,正给他理发呢。冬日的阳光下,旁边的热水散着袅袅的热气,将钟琴的视线都模糊了。

这时,东叔嘟嚷了一句,周静则拍了拍他的脑袋,哈哈笑说:“这死老头,头发倒是越老越硬了。”东叔回了一句:“是你这剪子不快。”周静认输说:“行行,是我不好,你别动……”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东叔要离婚,钟琴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对般配而又恩爱的老夫妻竟然会和感情不和扯上边。他们后来发生了些什么事?钟琴简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了。

当天夜里,钟琴到了何主任家里。

不巧的是,何主任出门了,何母正在织毛衣,她让钟琴等一下。何母跟何主任是两种人,何主任话多热情,见到电线杆都能对上两句话,但何母话很少,问一句答一句的。钟琴能看出来,她并非是不喜欢自己,而是习惯了沉默。好在不久,何主任回来了。

何主任听说钟琴是专程为东叔和周静的故事而来的,笑着说:“你的好奇心还真重,好吧,我就说给你听吧。”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东叔跟周静的一对儿女已经上了高中,而周静也早已退伍,东叔则当了学校的副校长。尽管儿女听话,周静也一直是逆来顺受的,但东叔脑子里始终有另一个女人的影子。这些年来他也曾暗中打听过李清荷的下落,可惜只听说了她当年受迫害后,便举家迁往老家了。至于她的老家在哪,却是谁也不知道。

第4篇、爱情故事我是小偷,盗用了她的青春

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小阮说,她在学校时就见过我的照片,摆在院里的荣誉榜里,我穿着白衬衣,留着中分头,异常清瘦,俨然一副大好青年的风范。

我下意识摸了摸头,稀疏的头发散落在头皮上,已有谢顶的迹象,我早就记不清她描述的照片里我的模样。

我们算起来是校友,单位里走得自然近些。无非是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凭着二十年前我在校时的声誉,顺藤摸瓜,盲目地对我崇拜起来。她时不时地跑进我的办公室,满脑子的技术问题,我有时竟无言以对,只能一边喝着茶,一边打哈哈。她哪里知道,在这里一待近二十年,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男人也会虚荣,有个年轻女孩的追捧,我竟不自觉地整理起车间的资料,等待前来求教的小阮,像个爱表现的孩子。

到底没了孩童的单纯,见到推门而入的小阮,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满口薄荷清香,我不得不说,心已飘然,生了异样。

小阮对我,不知何时起,眼神里多了炙热,言语里有了渴慕,我一边想入非非,一边自嘲着,这么鲜活的小人儿怎么会看上我这样的中年人。

我已38岁,国企任职,有安稳的婚姻,女儿已读中学。在这个东北小城里,早已迈入小康,人慢悠悠地跟着时光溜达,身体也发了福,我挺着啤酒肚,时不时地奔赴大小饭局。日子就是这样过来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而最近,酒足饭饱后,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回家,见对着肥皂剧或哭或笑的妻,竟莫名地烦躁起来。按部就班的日子过起来也会乏味,难道男人也有更年期不成?

我情愿是有更年期,而不是因为小阮。

小阮成了谈资,新人见得多了,像她这样激进的倒是少有:长期泡在车间里向同事讨教作业流程,谁都知道机关单位办事效率低,可她却拿着公文,对领导围追堵截,要求盖章,惹得领导不耐烦。同事说:“你们关系特殊,多提醒下她。”

不知是不是听者有意,我竟有些心虚。在单位里混了小半生,论资排辈,刚刚熬到这个职位,上升的空间很小,可要是下去,却是弹指间,比如贪污受贿,比如桃色事件被大肆宣扬。

明明看着葡萄很甜,我却不敢靠近。

小阮则不然,有着年轻女孩子的热辣和张扬,像是洞悉了我的内心,本是想退缩,却亦步亦趋地,被她牵着鼻子走。

还是发生了。

事后,我有些恐慌,自责着不该糊涂。小阮以为我指的是她,伸出白嫩的小手,堵了我的唇,说她心甘情愿,然后咯咯地笑,一脸甜蜜。我讪讪地跟着笑,做贼心虚的感觉弥漫开来。

我不得不说,从一开始就后悔了。那些诱人的甜品,即使有再长的保质期,一旦打开包装,也会迅速地变质。

婚外情在这个社会里发生太多,我的身边也时而听说,无非已婚男或女你情我愿的事,真摊到自己头上,却乱了头绪。小阮是何等气盛的女子,问我爱不爱她,问我何时离婚,我只能拿出诸如家庭责任、社会压力等话来搪塞。

小阮无辜地看着我,眼中写满忧伤,她说:“只要你爱我,即使没有婚姻,我也会跟着你。”我有些发蒙,倒希望她选择离开。我此刻才明白,任何逾越了社会标尺的事都不可能轻松,即使是你情我愿。

我的脑袋上顶着雷出入单位,导火线却与我共事。我表面上依旧,心里却有些扑腾,生怕这颗雷会随时炸掉。

还是有几次欲爆炸的时候。

上面下来个培训的指标,事实上,小阮去再合适不过,可鉴于同事口中的特殊关系,我思来想去,还是给了别人。俗语说举贤不避亲,真真地放在这个社会,还是回避的好,何况,本就心里有鬼。

小阮闯进我的办公室,大发脾气,问我什么意思,我笑着,哄着,生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

我劝她平静些,顺手关了门,接着胡说八道起来,说这样的培训纯粹是浪费时间,说一去就两个月,我怎么舍得。气急败坏的小阮立马多云转晴,眉开眼笑,拉着我的胳膊,撒着娇:“呀,误会你了。”

我觉得自己很龌龊,对她太过算计,连这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口。转念一想,这么如花似玉的小阮,跟了我,莫不是,借我向上爬?唉,我手上这点职权能给她什么,是自己想多了。

有小阮的日子活色生香,不是没有争吵过,但我慢慢地摸透了她的心思,也就这么耗着,成了习惯。

小阮在工作中渐渐地懈怠,不怎么往车间跑了,做个表格也会拖拉,一副老国企人员的做派,我知道这仅是表面。我的心有些微微疼,这是实话。看惯了她积极上进,散发着不尽的青春活力,而如今,她的颓废,使她黯然。

我原是对她在乎的,只是自己后知后觉。

小阮说,这里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她说安逸让这里的人变得懒散,然后加了句,“除了你之外。”我有些惶恐,她哪里知道,我是为了她,为了维持她对我的崇拜,才在她面前表演得精彩,是她的充沛精力感染了我,使我一路向前。遇到她之前,我早忘了自己年轻时曾顶着骄子的光环,拿过几个国家专利,是她唤醒了我关于青春的记忆。

我冥冥之中感觉到,她在这里不会待得长久。

人真是矛盾的个体,当小阮说,如果我让她留,她就留下时,我竟语塞。想她走后可一了百了,可分明又万分不舍。

我为自己的世故感到恶心,吃了葡萄居然还说葡萄是酸的。

小阮是聪明人,想必我的滑稽早已被她看穿,见我低头不语,她兀自苦笑,淡淡地说:“这里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

到底是决定要走了。

去火车站送她,我站在同事间,看她泪汪汪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有很多话,却不能说出口,只能选些泛泛的话来敷衍:“保重,一路顺风。”

广播里传出开始检票的声音,她说:“要走了,大家回吧。”她走出几步,又放下行李,转身跑到我身边,张开双臂,笑着说:“我的老师兄,我要走了,来,告个别吧。”

我再也抑制不住,泪眼模糊,紧紧地抱住她。相识一场,这一别,海角天涯,再不能相见。

她跑进人流里,没有回头,手里握着票,朝身后摆摆手。

小阮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还神情恍惚,像是她的信徒,每日追着看她的网络日志,哪怕仅是只言片语,也得以安慰。

她先是到了广州,安置妥当,后去了桂林阳朔,半个月后回来,现在一家新加坡企业任职。她偶尔会写到过去,东北的寒冷天气,到过的地方,特色的饮食,惟独不提遇见的人,我有时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早就把我这个老头子忘了。

然而,她对我的影响,蔓延至今。我都惊讶于自己的变化,居然认真钻研起工作上的章程,对下面从严管理,年底结算,居然超额完成任务。同时,我写了篇技术创新的论文,意外地发在专业刊物上。

我以为自己到这个年龄,在这个职位上只等退休了。却在小阮走后的一年里,我因成绩突出,很快官升一级。

原来国企里,不仅是靠论资排辈,只是安逸的工作,让我们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在不知不觉的加热过程里,失去了知觉。

一年,一年过得好快。

如今的我,神采奕奕,因为忙碌,啤酒肚也消减了不少。朋友惊讶于我的变化,开玩笑地问:“是不是第二春?”我笑:“哪有。”连妻子都偷偷地翻看我的手机,难道,我的脸上写着外遇不成?

我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滑稽。一个中年男人突然改变,倘若我是外人,想必也会这样猜测。

一日,家里大扫除,女儿翻出了老相册,惊讶地说:“爸爸,这是你吗?你比我还瘦呢!”我俯下身,照片里的我,清瘦,白衬衣,中分头。我心里“咯噔”一下,就是这个模样的我,多年前,与小阮相遇过,又分离。

她匆匆地来到我身边,又匆匆地离开,悄无声息,甚至没有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曾走进我的生命里。

她是我的救世主,唤醒了我的斗志,让我在余生里,学会积极面对。而我却什么都不曾留给她,一边沉沦在欢爱里,一边又对她百般算计,惟恐她扰了我的生活。

此时的小阮,在日志里写着她的幸福,她贴上他们的合影,两张年轻的脸,洋溢着欢乐,多么和谐。想必她早已明白,我们交错的时光,仅仅出现在照片定格的刹那间。我和她不曾一起年轻,终是不能一起老去,她的青春时光,我不配拥有。

那日,我左手拥着妻,右肩靠着女儿,一家三口翻着老照片,讲述着一段段光阴里的旧事。定格在时光里的妻子,年轻,灿烂,一如小阮。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小阮,不是爱。我无耻地盗用了她的青春,怀念着我的年少。而属于我的年少时光,早已在晨风中渐渐逝去,惟有与我共度小半生的妻,曾与我一起年轻过,将来也会同我一起老去。

第5篇、爱情故事我怕我会忘记

“你认真听着,我要马上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怕我会忘记。”他说,语气里有点焦急。

“好,说吧。”她以为是什么急事,放下了手头的工作,哪怕她正忙得焦头烂额。

“我梦见你了。”他悄悄地说。电话那头声音低得让她正好听得见。

“什么?”她还是又问了一遍。

“我梦见你了。”声音非常的温柔。

她愣了一下,觉得非常幸福。

“我梦见你了,真的。”她没说话,他以为她不相信呢。

“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了,就我们两个。”

“哦?那么奇怪,我们在做什么?”

“我骑着单车载着你去学校。”

“去哪个学校?XX中学还是XX大学?”

“XX中学。到门口了,我叫你下来,你硬是不肯下车,我就说,老师来了,你‘倏’的一声跳下车,跑进了课室。”

听完这句话,他们就在电话里一起呵呵地笑了起来,那一瞬间,她觉得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段非常单纯美好的岁月。

她平时睡觉经常会做梦,有一段时间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梦见他,梦里的背景很多都是生活中的片段,有以前的,也有现在的。看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后,有一个场景是男女主角在校园里打扫卫生的,这个场景曾经在她的梦里出现过,并且如此得相似。

她听他提起过这部电影,以前从来没见他那么认真地提起一部电影几次,然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她看了,因为同事在办公室里发票,她想起他提过,就拿过来看了。可是她不觉得有什么,虽然有些片段似曾相识,偶尔也会觉得温馨感动,但是也就是那么一闪而过。

情人节的晚上,他们在等公交车。她现在的生活几乎没有坐公交车的习惯了,因此心里有点不耐烦。他们坐在快速公交候车亭那里的长凳上聊着天,当时已经很晚了,候车亭里就他们两个人。他突然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有一个情节很经典,你记得吗?很像我们现在。”她想了很久,以为是在火车轨道那个片段,可他摇头说不是。

“是那个很温馨的片段,他们在等车,那个男孩子陪着那个女孩子等车去学校。”

她想起来了,她还想起来他们说的话。她从来不觉得这一幕经典,可是他会这样觉得。他总是这样,常常有一些她忽略了的东西,他却记得,并且珍藏着很久都不会忘记。她再也不觉得无聊了,甚至觉得情人节等车也是件美好的事情。她又想起以前的一些事情,关于他的,还有其他人的,很多很多,又像做起了梦,梦里的人影在走动,每一个都有一段故事。

她经常做梦,可他却不,他说他每次都是一睡到天亮,几乎不做梦。

她曾经逼问他,有没有梦过自己。他想了好久,说:“好像有,不过那是好多年以前了,那时我们还没在一起。”

她当时觉得很难过,自己很少出现在他的梦里,而且,好多年以前的梦,他早已经忘记了情节。

“你认真听着,我要马上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怕我会忘记——我梦见你了。”

现在听到这句话,她却觉得一次就够了!他曾经说过,那些年,她坐过好多人的单车,偏偏不坐他的单车,还有,他的摩托车就停在她的身边,等了好久,她却偏偏坐上了其他人的摩托车。那些年,很多的遗憾,他现在用梦补回来了,变成了美好。

他还说过,他们在一起后他就很少做梦了,更少梦见她。他说,你都已经在我身边了,干嘛还要做梦。当时她非常不解,觉得他强词夺理,现在觉得有点意味深长。

她却还是经常做梦,那些长长短短的梦里还有很多他们以前的同学、老师,有时她醒过来总是不敢相信那些都是梦,如此得逼真,就像回到了以前。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里还是一直没醒过。

“你认真听着,我要马上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怕我会忘记。”

“好,说吧。”

“我愿意一直这样下去!”

第6篇、爱情故事我被“古天乐”撞了一下腰

天知道我有多么崇拜古天乐!高大的身材,棱角分明的俊脸,黝黑健康的肤色,总之他的一切我都喜欢。老天念在我如此喜欢古天乐的分上,总算给我赏赐了一个酷似古天乐的帅哥……

偶遇“古天乐”

那天,我应部长的吩咐到S公司取材料。当我抱着那一堆扰乱视线的书面材料在走廊上穿梭时,冷不防被一个人撞了一下,材料散落一地。

“古天乐?”我忍不住叫出声来。

“我是麦子杰,你不认识我了吗?”那人瞪着比电灯泡还大的眼睛望着我。

麦子杰?麦子杰是谁?我边在大脑里翻着记事本边注视着眼前酷似古天乐的黑马王子。

“我以前和你一起在人事部做事啊!对了,我的绰号还拜你所赐呢!你叫我小白,你还记得吗?”麦子杰一边说一边帮我捡地上的材料。

我两眼死死盯着麦子杰,依然不敢相信这就是两年前那个皮肤白嫩的奶油小生。

“你去整容了吗?”我问他。

“整你个头啊!这可是爱情的力量让我改变的哦!”麦子杰诡异地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的心突然揪紧,从麦子杰手中抢过材料:“不早了,我得回去向部长交差了。”

“好久不见,晚上我请你吃牛排。赏不赏脸呢,何小姐?”麦子杰优雅地伸出一只手臂挡住我的去路。

我鼻子一酸:“请以前的追求对象吃饭,你女朋友不会吃醋吗?”

“没关系,我们已经结婚了。”麦子杰的语气很淡。

我心如刀割。

小白喜欢我

两年前,我和麦子杰相遇在A公司的人事部。由于他皮肤过于白皙,我叫他小白。

小白原本一直对他的白皮肤引以为豪,还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说是天生的白马王子。作为他的同事,我都为他的这句话感到自惭形秽,他难道不知道现在流行古天乐那种黑马王子吗?真够老土的!

有一天,小白把我约到南京路,自我感觉良好地对我说:“相处了这些日子,我还没发现你喜欢我呢!真不好意思,竟然让你一个女孩子主动开口,其实我也蛮喜欢你的。”

我一头雾水:“我喜欢你?你自作多情吧你!”

“这不是你写给我的情书吗?”小白扬起一封信。

我一看,大吃一惊———不知哪个混蛋居然以我的名义给小白写了一封肉麻指数可以封顶的情书。

我气得咬牙切齿:“哪个混蛋吃了豹子胆竟然惹到本小姐头上了?要是让我逮到了一定将他大卸八块!”

小白在一旁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我以为小白在那天见识到我的威风后,再也不会对我动情了,因为他是那样的白净清秀,和温柔贤淑的女子才是门当户对,我这样野蛮的丫头不适合他。再说迄今为止,令我心动过的男人只有演过《寻秦记》的古天乐,那样霸道的男人才与我这个蛮不讲理的人相配。然而,这个小白有着愈挫愈勇的精神,仍然对我锲而不舍,其间受到了我的百般刁难。

看到张曼玉做的铂金饰品广告,我爱慕虚荣的小女人心开始暴涨。我决定逗一逗他:“为了证明你对我的爱,为我买一对铂金耳环作为求爱礼物,好不好?

小白皱皱眉头:“你不觉得截这些东西很约束人的自由吗?我就从来不用领带和手表来约束自己。”

“如果我能说出一种每天都约束你的饰品呢?”我诡笑。

“你如果能说出来,我就给你买耳环,否则你得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小白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OK!NOPROBLEM!”我认定自己是赢家,“看看你的腰带吧!那不就是每天约束你的饰品吗?”

小白的脸立马像被催红剂喷过的西红柿一样涨得通红:“除此以外!”

“不行!腰带也属饰品!你别耍赖了!”

于是,小白只得大放血给我买了一对铂金耳环。我用牙齿咬了咬:“真爽哎!以后我们经常打赌好不好?”

这时小白的脸开始发青:“不好!我要把工资存起来留着娶老婆的,既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我拍拍他的肩鼓励他:“不要灰心嘛!所谓人定胜天,说不定你哪天能把我打动呢!”

“真的?”小白转瞬间有了信心。

从此小白开始高呼:“我要高举‘向古天乐同志学习’的伟大旗帜,团结在以维纳斯女神为核心的爱情周围,争取在第一个五年计划里攻下娶亚亚为老婆的目标。”

不久,小白作为优秀管理人才被公司选派到北京分公司担任营销部部长。临行前,小白一往情深地望着我:“亲爱的亚亚,答应我,一定要等我。”

我竟然被他感染得眼泪汪汪,稀里糊涂地回答着:“好的,小白,我等你!”

情感第二春

我这一等就是两年,其间小白很少跟我联系。所以我的女友都说小白其实并不爱我,如果他真的爱我,他就不会在公司安排他去北京时义无反顾地离开我。渐渐地,我也认可了女友的说法。

我依然爱看古天乐演的任何一部戏,并以为小白再也不会回上海工作,以为今生再也不会碰到小白。我完全没想到会在S公司碰到形象大变的他。

虽然牛排馆的氛围很典雅,虽然牛排是知名的西餐厨师精心打造的,但是对我来说味同嚼蜡。

夜幕下,我踢着脚下的易拉罐漫不经心地走着。

麦子杰抬头望着夜空:“我们每个人就像天上的星星,之间的距离总是若远若近的,很难猜透。亚亚,你说是不是呢?”

我有气无力地应着:“嗯。”

“其实当初一见到你我就喜欢你了,那封情书也是我自己炮制的。怕你一口回绝我,我才说是别人写的。你该不会因为这件事生我的气吧?”

我突然有了精神:“当然生气了!你难道不记得我说过要把那个制造情书的人大卸八块吗?”

麦子杰故意浑身战栗:“来人哪!救命哪!……”

我伸手捂住他的嘴:“叫什么叫?人家还以为我对你进行性骚扰呢!”

“是你先与我肌肤相亲的哦!”麦子杰挑衅地望着我。

我赶紧拿开放在他嘴唇上的手,脸也顿时红到耳朵根。真搞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回事,以前可以和麦子杰嬉闹一整天并没有局促的感觉,现在跟他在一起却有脸红心跳的初恋感觉。难道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情感的第二个春天?

爱情的真相

我开始借故举行若干次老同事聚会,目的就是想与麦子杰有更多亲密接触的机会。

我拜托几个同事询问麦子杰的婚姻状况,麦子杰起初是死也不肯开口,后来几杯酒下肚,开始疯言疯语:“我老婆呀!还寄存在她娘家……”

我们正听得莫名其妙,麦子杰好像酒醒了一般赶紧改口:“我老婆是北京姑娘,现在还在北京,等过一段时间我会把她接到上海来的。”

“嫂子长什么模样呢?”同事们穷追不舍。

麦子杰盯着我看:“长得和亚亚相差无几。”

举座哗然。

“小白,你有怀旧情结啊?”有个同事问麦子杰。

麦子杰并不回答,拿起麦克风,点唱了巫启贤的《只想爱你一个人》。

“我只想爱你一个人,我是否想得太天真……”

曲毕,麦子杰走到我面前,和他当初离开上海前一样地一往情深:“亚亚,刚才那首歌是专门送给你的。”接着黯然道:“也许以后我就没机会为你唱这首歌了。”

我泪如泉涌:“不!不!我不许你娶别人!”

“可是我已经跟小玉网上结婚了呀!”麦子杰无奈地摊开双手。

小玉?这不是我北京朋友方琳玉的小名吗?正恼羞成怒准备给麦子杰一巴掌,扬在半空的手被麦子杰抓住了:“还要我把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一遍吗?”

“我是跟小玉在网上注册过婚姻,但那是假的!而且小玉注册的ID是亚亚哦!”麦子杰不紧不慢地说。

“那你为什么都不跟我联系?”我依然不肯罢休。

“因为我去北京并不是公司调去任经理的,而是我主动要求过去的,我患了一种病,医生断言是绝症,所以我才决定隐瞒你的。在病情恶化之际,我要求小玉以你的名义跟我网上结婚,虽然这只是一种形式,但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把食指按在麦子杰濡湿鲜红的嘴唇上:“别说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你这一病就变成了古天乐第二,刚好是我喜欢的男人类型哦!”

我眼里噙着泪,但嘴角上扬。

麦子杰问我:“亲爱的,你这到底在哭还是在笑呢?”

我想二者兼有吧,我这是喜极而泣!

第7篇、爱情故事甜蜜“姐弟恋”,李琳经超将幸福进行到底

李琳是国内著名的新锐女演员,从《上错花轿嫁对郎》中的“杜冰雁”,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妞妞”,李琳上演了一段段轰轰烈烈、让人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在戏外,李琳的爱情却极其低调,一直受人关注的她牵手经超之际,演绎了一段如同山间流水一般,平静而不为人知的动人爱情……

爱情征途,简单的做饭伊始

2008年6月的一天,经超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与李琳第一次见面。大家座谈之间,李琳不时给大家端茶倒水,还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各种小点心来与大家分享,举手投足之间,李琳的那种细致温柔,给经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大家临别之时,经超依依不舍地对李琳说:“你太会照顾别人了,希望以后能再有机会见面。”没想到,李琳却戏谑着对他说:“你可不要被我的外表蒙蔽了,其实我是一个狮子座的女人。这种星座的女人性格都比较刚强,不是男人喜欢的那种小鸟依人的类型!”说完之后,她潇洒地向经超挥了挥手,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微笑走开了。

李琳那与众不同的言谈,让经超有了进一步了解她的渴望,很快,他从熟识的朋友那里了解到:李琳原名李佳璘,也叫“小李琳”,1980年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从上海戏剧学院毕业之后,她先后主演了《上错花轿嫁对郎》《情锁》《真爱诺言》等一系列影视剧,获得了国家电视艺术“双十佳”演员奖,迅速奠定了圈中一线女演员的地位。

李琳的形象温婉可人,表演功底极深,属于天资颇高,悟性极强的女演员,她的片约也一直不断,可惜的是,事业上的顺利却掩饰不了生活中的挫折。李琳曾经有一段婚姻,可惜的是,由于性格上的不合,这段感情于多年前早早结束,并为她留下了一个两岁的女儿。获悉这一切后,经超的心里不由得慨叹:这真是一个温存睿智,又带着几分感伤的女人!

就在经超琢磨着如何去接近李琳时,两个月之后,一家剧组向他发出了邀请,请他饰演其中的一个小配角。角色太小了,又没有几句台词,就在经超有些犹豫之际,他赫然看到,初定的演职人员列表中,女一号正是李琳。没有什么好想的,经超马上抓起了电话,对着那端说道:“这个角色我接了!”

入驻剧组的第三天,恰逢李琳的一场夜戏,七八个人忙完时,已经接近凌晨两点了。这时,经超突然说:“不知道你们的肚皮响不响,我可是太饿了,干脆,我请大家开开洋荤吧!”这么晚了,饭店都打烊了,到哪里去洋荤?就在李琳认定经超信口胡言之际,只见他变戏法似的从身边托出了一个大包,动作麻利地从里面掏出了一套袖珍打火灶,并快速地安装好二十公分长的燃气瓶。接着,经超又从侧面的小兜里拿出了一只平底锅,和五大包冻羊肉出来!

见李琳目光诧异地注视着他,经超“不满”地对她说:“还愣着干什么啊,赶快去找碗啊!”李琳赶忙找来了碗筷,等回来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平底锅冒着咕嘟咕嘟的水泡,里面的羊肉片已经熟了!大家嘻笑着从李琳的手里夺过了碗筷,你一下我一下地捞起了羊肉片,李琳也加入了其中的行列,在氤氲的香气之中,经超为大家幸福地忙碌着。李琳的朋友圈中,会做饭的男人并不多,她一直觉得,男人做饭是一件很帅的事情,同时证明这个男人很有家庭责任感。想到这一节,李琳忽地对经超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几天之后,李琳更深刻地领教了经超的厨艺,一天收工时,李琳无意间在经超面前表示,自己平时很喜欢吃三文鱼,拍戏太忙的她很少能吃上。经超一听,拍着胸脯说:“这有什么难的,一切都包在我身上!”那天中午,李琳来到经超的住处时,只见他系着花围裙,正在将一条新鲜硕长的三文鱼剖成薄片,用盐和鸡蛋清上浆,然后仔细地铺在海苔上。做好这一切,经超又端来提前做好的米饭,放在海苔上打成卷,再将一根根“海苔三文鱼寿司”小心地放入蒸锅里。很快,李琳的呼吸之间,充溢着一种再熟悉不过的鱼香气息……

10月中旬的一天,李琳要与几名主演到几十公里外的外景地拍摄镜头,“小别”的那天,经超一大包油盐酱醋,还有一些猪蹄与黄豆,还特地购置了一口很大的敞口锅。宿舍里,经超为即将拍摄远景的所有人员送行。但是李琳知道,经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酒足饭饱之后,李琳将经超拉到一边,对他说:“老实交代,这一大锅猪蹄炖黄豆,是不是为我一个人做的?”

没想到,经超看了她一下,非常直率而坦诚地对她说:“是的,我早就喜欢你了,但不知你对我的感觉怎么样?”停顿了几秒钟,他继续道:“和你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很安全、很踏实的归属感,还牵附着一种说不出的悸动与心跳!”李琳的脸颊一下子红了,面对这个标准的泸上帅哥,她知道,自己深深地陷入了爱情的漩涡……

偶有芥蒂

风雨之后是彩虹

2009年2月14日,与李琳悄悄恋爱的经超请她喝咖啡,这一天是西方的情人节,想到平时的李琳总是素颜上街,从来不戴项链,怕痛的她连耳洞都没打,经超便提前准备了一枚戒指。在李琳上卫生间的当口,经超快速把戒指从兜里提出来,放到李琳面前一个透明的水果茶杯里。经超想,当李琳喝到底部的时候,看到这个价格不菲的礼物,一定会惊喜万状。

几分钟后,李琳回来了,她端起茶杯就喝,此时的经超心跳加速,有一种难言的激动。孰料,李琳三口两口地喝完之后,并没有注意到茶杯的底部,经超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后,举着旁边的水壶说:“我再给你添点儿!”“人家都喝饱了,你这是怎么了?”这时,睿智的李琳也预感到了什么,她把茶杯高高地端了起来,从底下往上看,又看了看茶盘,最后,她对经超说:“也没有什么呀?”

经超无奈地对她说:“你看看茶杯里面吧,有一枚我送给你的戒指!”这时李琳才发现,果真有一枚戒指躺在下面,可是,李琳并没有任何的惊喜,她极其冷静地把戒指拿出来,擦干上面的水渍,淡定地对经超说:“那我留下了,即使以后咱俩分手,我也会一直珍藏的。”李琳的冷静与淡定,让脑海中一直预演着她高兴莫名,甚至是扑进自己怀里的画面相距甚远,这不免让经超大失所望。

更让经超丧气的是,半个月后,李琳在河北参演一部古装戏时,由于剧组里规定,不允许佩戴戒指,李琳便把戒指放入剧组的保管间里,由于藏得太过隐秘,这枚小小的戒指在剧组杀青时,连李琳自己都找不到了!对于第一个情人节礼物,经超自然极其重视,当两人在北京重逢的时候,经超多次问起戒指的下落,都被李琳用其他话题给岔开了。终于有一次,当经超再次问起时,李琳满怀愧疚地说道:“我老实交代,那个戒指其实是让我弄丢了。”只听得经超“啊”了一声,接着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但脸上却写着难言的失落。

第8篇、爱情故事手机缘

顺发贸易公司经理李小姐到办公室刚坐下,就习惯性地打开手提包要用手机和生意场上的一位朋友联系一笔业务,她翻遍了整个提包,也没有找到自己刚花1万多元买的那部手机,接着又找遍了全身每一个口袋,也没有找到。她感到很纳闷,手机到哪儿去了这时,她突然想起,刚才她是坐出租车来公司的,在车上她用手机回了一个朋友的传呼,回完传呼后,她没有把手机放回提包里,而是顺手放在了车座位上,手机肯定丢在了那辆出租车上了。当时她下车付完车费后就匆匆走了,也没有注意那辆出租车的牌号。在这样一个大城市,仅出租车就有几千辆,要找到那辆出租车简直像大海里捞针。李小姐也只好自认倒霉。

几天后,李小姐晚上下班,走在路上捡到一个黑色提包,她拿回家拉开一看,内装5万元现金和工作证、身份证等证件。李小姐惊喜万分,“买4部我丢失的那种手机也绰绰有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她高兴地想。但很快这个念头就在她脑海里消失了。她想:“丢钱的人此刻该有多着急呀这5万元钱说不定还是救命钱哪”第二天,她就在捡到提包的地方等失主,果然她等到了一位50多岁的中年人,经核对无误后,她把那个提包还给了失主。失主激动地说:“姑娘,你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哪这是我们十几个下岗职工集资购原料的钱,如果找不到,我真不想活了。”说着就要给她下跪,她急忙拉住失主。俗话说得好:“人做好事精神爽。”更何况是为下岗职工做好事呢她虽然丢失了一部手机,但此时她心里仍挺高兴。

又一天晚上,她突然接到一个让她惊喜又让她难以相信的电话,电话是一个陌生男子从千里之外的城市打来的,电话中那个陌生男子说:“你就是李小姐吧,你丢失的手机在我这里。前几天,我到你们那个城市出差,在一辆出租车上,我捡到了这个手机,当时我要忙着赶火车,就没能及时寻找失主,回来后,我多方打听,查到手机号码,才知道手机是你丢的。李小姐,我明天就去你们那里出差,我一定给你捎过去。”

“太谢谢你啦,陌生的好人”她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你先别忙感谢我,我还有件事情要请你帮忙呢”电话那边陌生男子又说,“前几天,我爸爸去你们那个城市购原料,不小心把提包丢了,里面装有5万元现金,多亏一位好心的小姐捡到还给我爸爸,当时我爸爸由于太激动,也忘了问那位小姐的姓名和住址,爸爸回来后感到过意不去,让我一定要找到那位拾金不昧的小姐好好报答她。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呀”

她刚想说:“你要找的那位小姐就是我。”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说:“陌生的好人,请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到那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小姐的。”

后来,李小姐就和那位陌生的好人相识了、相恋了,一年以后就结成了美满姻缘。每当他们俩谈起恋爱经过,都会由衷地说:

“这是千里有缘手机牵哪我们就叫它手机缘吧。”

第9篇、爱情故事企鹅爵士的非一般爱情

2008年8月15日,一只名为尼尔斯的企鹅,在爱丁堡动物园“检阅”了挪威国王卫队。这一天,它还被授予“爵士”封号,成为挪威历史上第一个“带翅膀”的爵士。

其实,尼尔斯本是南极边一个小岛上的普通企鹅,它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全是因为它的一次失恋,以及它在失恋后的英勇举动。

尼尔斯原名奇帕,出生在亚南极区的马里恩岛上。2007年,一支来自英国的私人考察队踏上了这座人迹罕至的小岛,并惊喜地发现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帝企鹅群。

当时正值企鹅的求偶季节,有3只企鹅引起了队员们的注意,它们之间正在上演着一场夺爱大战。只见漂亮的雌企鹅站在礁石边缘,另外两只雄企鹅则在石头上伸着短短的翅膀来回兜圈子,似乎在比赛跳一种奇特的舞蹈。

胜负很快见了分晓,雌企鹅摇摇摆摆走到获胜者跟前,亲昵地蹭了蹭它的身子,算是为这场求爱之战画上句号。两只企鹅跳入大海,开始欢快地追逐嬉戏。落败的雄企鹅望着水中幸福的一对,显得孤寂又落寞。

“可怜的小家伙。”考察队员亚当斯不禁感叹。就在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正在发呆的雄企鹅突然疾奔几步,纵身跃入水中,飞快地向那对爱侣靠近。原来,一只海豹幽灵般悄悄逼近了雌企鹅,忽然张开大口,一下子咬住了雌企鹅的脚,而它的新恋人则惊慌地向岸边逃去。

眼看雌企鹅就要命丧敌口,及时赶到的那只雄企鹅如闪电般跃起,重重撞向海豹的身体。撞击惹怒了这个家伙,它放开到嘴的美食,掉头冲向雄企鹅。机灵的雄企鹅摆动双翅冲向不远处的礁石,可就在它准备跃上礁石的一瞬间,却被海豹一口咬住了尾部,它奋力一挣,终于拖着鲜血淋漓的身体跃上了礁石。

鲜血不断从雄企鹅的伤口涌出来。被它救下的雌企鹅一跛一跛来到它跟前,用头触碰着奄奄一息的救命恩人,嘴里发出阵阵哀鸣。

亚当斯再也看不下去了,他将雄企鹅带回到船上,随行医生对它的伤口进行了紧急处理。不过,要想真正挽救它的性命,船上的医疗条件还很有限。于是,为了这只勇敢的企鹅,考察队员们决定提前结束征程,立即返回英国。他们还为这只企鹅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奇帕。

回到英国后,奇帕马上被送到动物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经过半年的精心护理,它的伤势痊愈了,只是精神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经过商议,考察队员们决定将奇帕送到爱丁堡动物园,那里有个“企鹅乐园”,里面住着20余只帝企鹅。

而此时,奇帕的故事也已通过网络被公众所知晓。这时,挪威国王卫队恰好来到爱丁堡动物园挑选一只企鹅作为卫队的吉祥物,具有传奇经历的奇帕自然成了不二之选。入选后的它被改名为尼尔斯·奥拉夫,还被晋升为荣誉上校司令。可对晋升为上校司令的尼尔斯而言,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它始终形单影只,终日忧郁。

2008年初,考察队员们惦记着他们的小奇帕,特意跑到爱丁堡动物园来看望它。可是尼尔斯的样子却让他们吃了一惊。仅仅几个月不见,它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与饲养员沟通后,队长戴维提出,尼尔斯可能是因为缺少伴侣才委靡不振的。

就在动物园为尼尔斯积极张罗“相亲”时,企鹅乐园发生了一个重大变故——首领雄企鹅塞缪尔不幸染病身亡,它那年轻漂亮的妻子阿格尼丝继承了亡夫的两处巢穴,成了富有的“寡妇”。它对唯一的“单身汉”尼尔斯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所有人都认为尼尔斯会接受这“天降艳福”。然而,尼尔斯却仍旧独自躲在角落里,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2008年上半年,爱丁堡动物园先后为尼尔斯安排了3次“相亲”。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尼尔斯丝毫没有动心。就在这时,从挪威王室传来消息,王室作出了一个惊人决定:要授予尼尔斯爵士头衔!

世界上第一个长翅膀的爵士就这样诞生了。

这时,考察队员们启程再度前往马里恩岛,继续一年多前未完成的考察任务。没多久,细心的戴维就在企鹅群中发现了一只很特别的雌企鹅,它的一只脚有些跛。戴维心里忽然闪出个念头来:莫非它就是那个被尼尔斯救下的“心上人”?

此刻,这只雌企鹅也是形单影只。戴维突然想:是不是它们都在彼此思念着对方,所以才拒绝新的爱情?于是,3个月后,当考察队结束考察任务时,他们带着那只跛脚的雌企鹅回到了英国。而这只雌企鹅也有了一个新名字——迪利。

2009年8月,当挪威国王卫队再度来到爱丁堡探望他们的企鹅爵士时,惊喜地得知:尼尔斯“结婚”了,新娘正是迪利。而且,迪利已经怀孕了。

这对历经坎坷的企鹅恋人,迎来了自己的爱情春天。

第10篇、爱情故事墓地的女孩

小编为大家带来:墓地的女孩

在南山的永福园陵每当周天你都会看见这个女孩,她总是带着一只百合花,在89号墓前放好后,她会从口袋里拿出几封信,没人能听见她读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她读的是那样认真、那样深情。读完信她会在坟前默默的把信烧了,然后一个人抱着膝盖静静的在那里坐很久很久。

地的管理员们觉得很是好奇,因为除了节日很少有人像她这样每周都来扫墓,而且每周都写几封信。虽然很好奇,可没有人去打扰姑娘。就这样来来回回,姑娘一如昨日,风雨未曾间断。管理员们都很是钦佩姑娘的这种坚持。

在六月的一个周三早上,墓地像往常一样的安静,除了一对老年夫妇来过就再也没有人来了。管理员们各自打扫着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这时不知谁发出了说了一声:“咦?”打破了墓地的平静。人们看见那姑娘又来了,可今天不是周天啊,大家觉得姑娘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姑娘挎着一个篮子,当姑娘走到墓前的时候人们才发现那墓碑前已经放了好些东西,原来已经有人来祭拜过了。这时人们才想起早上的那对老夫妇,一定是他们。姑娘从篮子里拿出了一只百合,还有几盘水果,上了一炷香。做好这一切后,姑娘拿出了一封信像往常一样的读起来,信还没读完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管理员们都往休息室跑去,因为那是园陵中唯一可以躲雨的地方。姑娘无法也向那里跑去。

也许姑娘是有些害羞,也许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她没有进休息室,她只是躲在外面的屋檐下,等雨一停她就想离开这。可是管理员们不忍心看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躲雨,再三邀请她进屋子来躲雨,姑娘实在是拗不过,只好进屋去。一位阿姨给姑娘倒了杯热水,在一阵沉默后忍不住好奇的老甲——墓地的管理员都这么叫他,终于开了口。

“姑娘你是来看你男朋友的吧!”姑娘摇了摇头。

“那一定是来看你的亲人的。”姑娘还是摇了摇头。

老甲实在是憋不住了,“姑娘他到底是你什么人啊?”

姑娘咬着嘴唇,好像在很努力的回忆,喃喃的说:“他是我什么人?”眼角有些迷离。这时大家都忍不住了。“姑娘你能给我们讲讲你们之间的事吗?”“姑娘你就讲讲吧!”看着大家都快哀求了,姑娘深深的吸了口气,可是可以看出还是难平心中起伏的心绪。姑娘讲起了他们的故事。

那是两年多前,姑娘被检查出得了白血病,不过不是晚期,只要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治疗康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很快姑娘就住进了医院,被安排在五号病房四号床。同病房的一号床还有一位病人,年龄和自己差不多,是一个小伙子,身体很是消瘦,不过透过脸部的轮廓一看就知道以前是一个大帅哥。听母亲说他叫徐彬,已经血癌晚期了,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骨髓进行移植可能活不过一年。

姑娘开始的时候很是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治疗,治疗效果也不错。打化疗的时候姑娘都没吭过声,可是在剪她那一头长发的时候,姑娘还是心疼的哭了。

没事的时候他们会一起聊天,男孩是很少说话的,更多的时候是听姑娘说,而姑娘说的更多的是自己的男朋友。说她男朋友怎么爱她、照顾她,还有很多他为她做过的浪漫的事情。看着女孩幸福骄傲的样子,男孩没有嫉妒反而觉得心里很温暖,这样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仿佛她幸福他就会快乐。当然男孩从来没有告诉过姑娘自己的想法。

慢慢的他们成了好朋友。她了解到他以前是青年书法家,他能模仿任何人的字迹。她觉得不信,可当他把她的字和他模仿她的字放在一起的时候,她却分不出那个是她自己写的了。她很崇拜他,而他只是浅浅的一笑。他没有女朋友,她不信,他说真的没有,不是不想找,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对的人,缘分真的是可遇不可求。

女孩的男朋友叫汪子棋,在她刚住院的时候天天来看她,给她剥桔子、削苹果,牵着她的手出去散步。每当看见他们牵手的时候,男孩总觉得心有点痛,他有时会想为什么牵她手的人不是他。还有一些其它奇奇怪怪的想法,以前从没有过的想法。他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他知道,只是他不愿意就这样轻易的承认他爱上她了。

后来女孩的男朋友来的越来越少,每次她问他为什么,他总说工作忙。有一天姑娘突然不再配合治疗了,甚至抵抗治疗。原来她的男朋友已经好多天没有来看她了,而且电话总是打不通,姑娘每天吵吵闹闹的,情绪很不稳定。医生说再这样下去以前的治疗效果算是白费了,病情还可能恶化。女孩的父母看眼里急在心里,却没有办法。

晚上趁姑娘睡着的时候徐彬把姑娘的父母叫了出去,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谈了什么,但是第二天早上姑娘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来自尼日利亚的信。

信被叠成蝴蝶状很是漂亮,内容是这样写的,亲爱的小香寒——她叫李香寒而他男朋友喜欢叫她小香寒。我现在在尼日利亚,不要怪我离你而去,为了能给你赚更多的医药费我不得不暂时的离开,虽然我是那么的舍不得。我们公司最近有一个海外项目,要派遣几名高级工程师过去,你知道我是没资格去的,我只是一名中级工程师。可当我告诉领导你的情况之后他给了我一个额外的名额,我觉得我们是那么的幸运。

在这异国他乡我还不习惯没有你,但为了你我必须习惯。医生说你不适合再用手机有辐射,你要听医生的话,虽然你听不到我的声音,但我会经常写信的,我保证。让我们用最原始的方法表达爱情吧,也不失是一种浪漫。我在这里等着你康复的消息,等着你让我回去的信号。要多注意休息,勿回,爱你的子棋。

没等读完信姑娘就哭了,她觉得自己真不乖,像小孩子一样胡闹。突然她觉得自己必须快点好起来,为了能让他早日回到自己的身边。她要给他回信,父母怎么说都不行,没办法只能把这件事告诉了医生,因为她最听医生的话。医生听了整件事之后,来到病房对姑娘说:“姑娘你要多休息,现在你能快快的好起来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信等病害好了再回。”姑娘果然听医生的话。她比以往还要积极的配合治疗。

那个男孩还是像往常一样很少说话,不过在夜深人静她睡熟的时候他会偷偷的拿出一些信纸来,不知道在写什么东西。他写写停停,偶尔会停下来休息一会。信写好之后他会很认真的叠成蝴蝶状,然后装进信封里。如果你仔细看不难发现,那信封不是普通的信封,在邮局你会看见那是尼日利亚邮往中国的专用信封。第二天他会偷偷的那信给女孩的父母。

时间真快,半年快过去了。他还没有等到合适的骨髓,他比以前更消瘦了。她的状况越来越好,医生说不用一年她就可以出院了,她觉得很高兴,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回到她身边了。

她现在多了一个爱好就是读他写的信,那信已经有厚厚的一摞了。她喜欢把信读给他听,她希望自己的幸福也能给他带来快乐,而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只是浅浅的一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眼神总是那么的温柔,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爱。每个护士、每个医生都看得出来他喜欢他,只有她沉浸在自己小小的幸福之中,再也看不见别人深情的眼睛。

他走了,在一个周三的清晨。他是带着微笑走的,没人发觉他的微笑中还有着一丝丝的疲倦。他比医生预期的走的要早的多,没有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看着空落落的一号床,不知怎么的姑娘觉得好像丢了什么。到底丢了什么呢?姑娘自己也说不清。只觉得和当初失去男朋友的消息时有一样的感觉。姑娘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

她还是每周都能收到他的一封信,只是再也没有人听她读了。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一个人的时候姑娘总是自由不住的会坐在一号床,回想他浅浅的笑。

一年后姑娘顺利出院了。出院的那天在病房收拾东西的时候,姑娘高兴的和爸爸妈妈说她要给尼日利亚的子棋写封信叫他回来。可母亲的话像在她身上泼了盆凉水。“他永远也收不到你写的信。”姑娘着急的问为什么,难道子棋出事了。“因为在你住院几个月后他就彻底消失了!”姑娘是那么的惊愕,她不敢相信母亲的话!“你骗人,姑娘把箱子里收拾好的信拿出来放在母亲面前,这是他给我写的信,姑娘几乎是喊出来的!”“那是小彬写给你的,为了能让你积极的配合治疗,他模仿了他的字,你平常总是和小彬讲你和他的事,小彬也能摸个八九分他的脾气。信和邮票是小彬让你爸去邮局买的。”“你们骗人,你们骗人,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姑娘哭着说。

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老两口也留下了眼泪。母亲塞给了她一封信,“如果有一天你健康出院了,小彬让我们把这封信给你。”然后父母就离开了病房,他们知道现在女儿一个人呆会更好。

姑娘用微微颤颤的双手打开了信封,还是折成蝴蝶样的信纸。

亲爱的小香寒,请允许我再这样叫你一次,虽然我没有资格这样叫你。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你已经健康的出院了,而我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我骗了你,可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请不要责你的父母,他们也是情非得已。现在的你心情一定很复杂,也许你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希望你能和以前一样的笑,虽然没有见过天使的笑容,但我相信你的笑容一定比他们更美。

我喜欢你,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我不想让你烦恼,更不想在我说了以后,你再也不理我。也许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说爱你,因为我在这世界的日子已屈指可数。

有人说只要你给你爱的人写满675封信,你们来世就能在一起,不知道你信不信,我是相信的。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拼命的写,可还是差了好多好多。谢谢你陪我走过人生这最后一段旅程,爱情的花朵我已闻过,真的好香,此生我已没有什么遗憾。

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我会变成天使守护着你。如果还有来世我一定会找到你,爱你、保护你。爱你的徐彬。

姑娘早已泣不成声。

生与死的距离,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隔着多少故事,隔着多少无奈。姑娘把那封信贴在胸口好久好久。窗外的天黑了,霓虹灯开了,她却全然不知。

出院几天后姑娘第一次来到他的墓碑前,她给他买了百合,她告诉他她会写完那675封信,她会在每个周末来看他。

姑娘讲完了她的故事,窗外的雨还在下,没有人说话。人们都背过去了头,耸动着肩膀,每个人都在抽泣,每个人都被姑娘的故事感动了。

每个周末你都会看见这个女孩,她总是带着一只百合花,在89号墓前放好后,她会从口袋里拿出几封信,没人能听见她读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可以看出她读的是那样认真、那样深情。读完信她会在坟前默默的把信烧了,然后一个人抱着膝盖静静的在那里坐很久很久。

墓地的女孩

第11篇、爱情故事陌生玫瑰花

当打开卡片时,他笑了,“惟一一个从出生那天一直深爱你的女人送上。”

那是大四刚开学没多久,那天,我站在8层高的宿舍窗前,无数次想着跳下去。因为这一天,大一交的男友崔强向我提出了分手,一刹那间,我感觉到天崩地陷。我和崔强大一就开始谈恋爱了,放假前他还跟我说:“一生只爱你一人。”

我被同学们称为“班花”,而且我一直也比较自信,身边从没有缺过追求者。自从高中以来,我身边的男朋友就经常换。但只有崔强让我着迷,以至于他说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像圣旨一样,我觉得我这一生的爱都给了崔强,我一定会和他携手相伴到老。然而,这才过去三年,他竟然提出和我分手。

我吃不下任何东西,也睡不着觉。我的室友尝试了各种方法试图让我从失恋中振作起来,但都没有成功。我也理解她们的苦心,但我就是没有办法让自己不伤心。那时,我才21岁,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的打击,觉得世界末日就要到了。

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总是会想到家里,我也不例外,我开始每晚给家里打电话,以博取妈妈的同情和安慰。在家里,我和妈妈既是母女又是朋友,可以说是无话不谈,而和爸爸则没有什么话好说的,每次打电话也就是那几句常规的问候,学习怎么样,钱够不够花之类。爸爸是军人,他的话本来就不多,而且他一直把精力都花在事业上,我感觉他并不关心我,所以更没什么好跟他说的。我的心里话都是跟妈妈说,她关心我在大学里的一切,学到了什么知识,宿舍有什么新鲜事,食堂有什么好吃的,课余时间都干了什么……我把大学校园里的很多奇闻轶事以及我心里的小秘密都拿来跟妈妈分享。然而,在谈到失恋这件事时,其实我非常害怕妈妈会跟我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之类的话,因为当时我依然深爱着崔强,根本听不进去这样的话,好在妈妈并没有这样跟我说,她每晚耐心地倾听我哭诉的一切,给我鼓励和安慰。

几个月后,我的心情好了很多。那时,妈妈才对我说:“你太傻了,你这么年轻,还会有更美好的爱情和人生,怎么可以因为一次失恋就让自己如此难过?”而这时,我才终于理解了妈妈的话,于是,我开始把心思转移到学习上。除了更加用功读书,我还参加了很多社团活动。妈妈知道我恢复了往日的心情,也放心了很多。在我失恋的过程中,爸爸自始至终没有跟我谈过一句关于失恋的话。或许爸爸认为失恋实在是小事一桩,所以他压根就不关心。

一天下午,我下课回到宿舍,刚一进门就看到室友都冲着我笑。一大束娇艳的玫瑰花躺在桌子的中央,“给你的。”室友异口同声地说。我一下子窒息起来,第一感觉是崔强来跟我道歉,要跟我和好了!我慢慢地拿起花束,打开卡片,上面写道:“永远爱你!署名:20多年以来惟一一直深爱你的男人。”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而我的室友们则是迷惑不解。

“爸爸送的。”我哽咽着说。“你爸爸?为什么送你玫瑰花呢?”室友走过来坐在我的旁边,我把卡片递给她们看,她们笑着说:“你爸爸真可爱!”我点点头,是的,爸爸一直都在关心着我,只不过妈妈会将爱说出来,而爸爸则是默默无言地爱着我,我所经历的一切痛苦和喜悦他都清清楚楚。那之后,我在妈妈的耐心倾听和爸爸的默默关爱之下,彻底走出了失恋的阴霾。

很多年过去了,我结了婚有了孩子。爸爸也经历了退休、生病,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始终都充当着家庭守卫者的角色。那一天,我出差路过家里,顺便回家看看。因为事先没有告诉他们,爸爸是又惊又喜,立刻卷起袖子要给我打扫房间。其实,这个时候,爸爸已经苍老了许多,得了帕金森综合症的他行动已经大不如以前。可我还是抢不过他手中的扫帚,看着爸爸用颤抖的双手为我打扫房间,我知道,爸爸虽然老了,病了,可他的爱从来没有减弱过。

如今,当年失恋的痛苦,甚至是崔强和爸爸送我的花都被我淡忘了,直到有一天在一本旧相册里发现了当年的那张卡片,我再一次被泪水模糊了双眼。再过几天就是父亲节了,我突然有了个想法。

父亲节那天,爸爸接过我送的花有点惊讶,他是那种很少收到鲜花的人,当他打开卡片时,他笑了。“惟一一个从出生那天一直深爱你的女人送上。”我在爸爸耳边轻声说:“您还记得吗?”“我记得。”此时,我们之间不需要任何语言。

第12篇、爱情故事美女想变丑

李明元是一家大型整容医院的整形外科专家,在业内很有声誉,人称“李一刀”。他精心打造的人造美女甜甜在某国际选美比赛中一举夺冠,迅速走红,成为影视歌三栖明星。这下,到医院指名找李明元做整容手术的女人更多了。

这天,李明元刚做完一个手术。一直站了四个小时,他觉得很累。正打算在办公室里休息一会儿,就听到办公室门口一阵喧哗声,接着门被推开了,一个女人闯进来。李明元的助手小张跟进来说:“李医生,对不起。这位女士没有预约,却非要见您,我说您在休息,可她……”

李明元摆摆手让小张先出去,他抬起头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不论从哪方面说,这个女人都能称得上是个美女,只是她看上去很憔悴。李明元笑笑说:“小姐,你已经很漂亮了,不过,如果你想做整形的话,我保证可以让你更加美丽。”

“李医生,我想把自己变丑。”女人说。

“什么?”李明元吃了一惊,他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女人,觉得她不像是脑子有问题。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李明元迟疑地问。

“李医生,我是认真的。”女人目光坚定地看着他说道。

“对不起,我不能做这个手术。”李明元站起来,做了一个请出去的手势。

女人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干脆坐下来,告诉李明元说,她叫王茜,小时候,她长得很丑,后来她做了整容手术。她变漂亮了,却不敢回老家了。她奶奶快不行了,天天盼着她回去。她要是这样回去,奶奶不会认得她。所以,她想变回从前的自己,让奶奶走得安心。

李明元听完,叹了一口气说:“小姐,真是难为你了。但是,这个手术我还是不能做。你回去跟你奶奶解释清楚就好,犯不着这样整来整去,对你身体不好。”

王茜着急地说:“你们医院不是写着‘客户至上,满意第一’吗?你这是什么服务,我找你们领导去,我要投诉你!”说着就要离开。

“请等一下,王小姐!”李明元叫住王茜,“你后天再来吧,我会为你安排手术的。不过,麻烦你先登记,再拍一张照片备案。”

“好!”见李明元答应了,王茜就没再说什么,跟着李明元到小张那儿进行身份登记,留下照片后离开了。

难道李明元真的答应了王茜?不,李明元只是暂时稳住了王茜。王茜说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动,可李明元一眼就看出来王茜并没有做过整形手术,只不过没有当面拆穿她的谎言。他只是奇怪王茜为什么要说谎骗他。做整容手术的女人大多是为了自己更漂亮,可其中不乏别有用心的。

送走了王茜,李明元立即给在公安局工作的同学罗警官挂了个电话:“老罗,麻烦你帮我查查这个女人的情况,我现在就找相关资料给你。”

这一夜,李明元满脑子都是王茜的影子,他从来没有在工作之外还如此关心一个女人,那种感觉让人无法形容。

第二天,一到办公室,李明元就接到罗警官的电话:“我说明元,你警惕性也太高了点。这个王茜名字和住址都是真的。怎么,这么漂亮的女人,你动心了?你小子让我做你的私家侦探,得请客吧?”

李明元决定还是去王茜家一趟,劝她打消变丑的念头。李明元来到了王茜的家门口,迟疑片刻,按响了门铃。

等了很久,不见有人应门。李明元有些失望,正准备离开,门却开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冷冷地打量着李明元:“你找谁?”

李明元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男人的语气极不友善,而且,他的样子很丑,很明显,他的脸以前受过伤。李明元礼貌地问:“请问这是王茜的家吗?我是来找王茜的。”

男人看看李明元,好一会儿才说:“进来吧。”然后摇着轮椅向屋里走去。李明元看男人移动轮椅有些吃力,忙上前帮忙推。男人回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放手,我用不着你帮我!”

“你喝什么?”男人突然又温和起来,问李明元。

“不用客气,给我一杯水就行了。”男人听了,慢慢摇着轮椅离开了。

李明元趁机打量四周,客厅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张婚纱照,照片里的女人漂亮大方——正是王茜。不过,装照片的相框玻璃却是碎的,照片上的男子面容也看不清楚。

“很漂亮吧?我老婆王茜,嘿嘿。”男人拿着杯子递给李明元,“请喝。”

李明元喝了一口,马上吐了出来——不是水,是醋!男人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菜刀,对着李明元叫到:“好喝吧?我就知道你小子没安好心,想抢我的老婆是不是?”男人咬牙切齿,一副要拼命的样子。李明元吓得不知所措,马上想离开。

突然,男人扑过来,一把扯住李明元的裤子:“求求你,离开她吧。我……不能没有她啊。”

李明元哪里还能待得下去,挣脱了男人的手就往外跑,冲到楼下才发现自己已是满身冷汗。

王茜让人觉得奇怪,她老公更奇怪,她能嫁给这么个丑男人就更加奇怪。

这时,一个人急匆匆走过来,差点跟李明元撞个满怀。李明元定睛一看,正是王茜!

王茜一见李明元,惊疑地问:“李医生,你……”她脸色突然变了,“你去过我家?”

李明元点点头。

“李医生,对不起,”王茜低下了头,“我骗了你,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变丑了吧?我老公叫阿杰,他以前很英俊。一次他在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失去了双腿,也毁容了。从那以后,他就变了。他怎么对我都没关系,我是爱他的!所以我想变丑。我想自己把脸毁了,可我没那个勇气,所以才找到你……”

“李医生,我求求你,给我做这个手术吧。”王茜满脸泪水,“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李明元先是感到震惊,然后感动地说:“你让我再考虑考虑。”李明元心情沉重地回到医院,一整天都失魂落魄。他实在拿不定主意做不做这个手术。

第三天,王茜早早来到医院,李明元微笑地站在手术室门口迎接她:“你真的考虑好了?你这样值得吗?”

王茜咬着嘴唇狠狠点点头:“爱一个人没有什么不能舍弃的。”

护士给王茜做好麻醉,李明元悄悄退出手术室,匆匆离开。

手术结束了,王茜脸上缠满了纱布被推出手术室,她看见李明元推着阿杰出现在她的面前。

阿杰拉住王茜的手,满脸泪水:“老婆,你怎么那么傻?为了我这么做不值得啊!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王茜抬头问李明元:“李医生,你把一切都告诉阿杰了?”

李明元点点头,俯身对阿杰说:“她为了维护你的自尊心,竟然想到毁容。对一个女人来说,容貌是多么重要!你应该学会坚强,好好珍惜王茜,珍惜和她在一起的生活。”

“李医生,可是她为了我已经毁了容,这让我以后怎么面对她?我对不起她啊!”阿杰声嘶力竭地叫着。

“她现在已经变丑了,你想离开她吗?”李明元问阿杰。

“不!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我还会像以前一样爱她!”

“那好,你现在就去为她拆下纱布,把她带回去吧。”

“现在?”阿杰吃惊地望着李明元,李明元点了点头,阿杰颤抖着双手为王茜拆除纱布,王茜紧张地双手紧紧抓住阿杰的衣服。

当纱布一层一层揭开,阿杰惊呆了,王茜并没有变丑,看上去反而更加容光焕发。

李明元和护士们都笑了:“我们根本就没有给王茜做手术,而是免费给她做了一次皮肤护理,你看她现在是不是更漂亮了?”

王茜和阿杰相拥而泣,在场所有的人都感动了。

李明元知道这是他从业以来最成功的手术,因为他给一颗心做了整容,同时也拯救了一份爱情。

第13篇、爱情故事肥妞求爱记

在电影《瘦身男女》中,郑秀文扮演了一位遭失恋刺激、自暴自弃吃成大肥婆的角色,最后为赴初恋情人10年之约,在大肥佬刘德华的帮助下,通过45天地狱般的减肥,重回窈窕身材。剧终时,她没有与初恋情人再续前缘,却寻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么一位大胖妞,暗恋一个男生11年。为了他,她在180天内,从84公斤减到46公斤。重新站在初恋情人面前的她,能如愿以偿吗?

说不出口的暗恋

贾玮眨巴了一会儿眼,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内心狂喜。她清楚地记得,从初中毕业到现在,她暗恋他整整9年了。

第一次见到李昂是在初一开学时。李昂穿着一件皮夹克,戴着一双霹雳手套,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全身散发着自信和不羁。贾玮的目光不由得被他吸引住了,从那一刻起,李昂就在她那颗少女的芳心里生了根。

那时,贾玮是出了名的小胖妞,身高不足160cm,体重70多公斤,留着一头短发。她的裤腿内侧,总是被粗腿磨破。数学课上,她坐塌过椅子。她是别人的开心果,常常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那时的她,自卑且胆小,自然不敢对李昂表白了。

在跟好友聊天时提起李昂,贾玮黯淡的眼神里总会放出一抹光亮。好友就打趣她:“你是不是喜欢他啊?”“怎么可能!我俩不适合啦,你要不要考虑一下?”被戳中心事的贾玮讪讪地辩白。朋友说:“好啊,那你去帮我牵个线。”

贾玮就打着为好友传达情意的旗号,开始肆无忌惮地接近李昂。渐渐地,李昂把她当成了哥们儿,还在圣诞节送她巧克力和贺卡,让贾玮有些不好意思。这样浪漫而酸涩的清纯日子,随着中学毕业而结束了。2003年,贾玮离开北京,远赴新加坡求学,与李昂失去联系。

在新加坡求学时,贾玮曾有过一段恋情,可对方替代不了李昂在她心中的地位。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回国后,她拐弯抹角地打探到李昂当了心理医生,还是单身。她在心里雀跃着,却不敢靠近他。

今天,没有想到,他竟然主动联系自己了,贾玮足足愣了好几分钟。她噼里啪啦敲出回信,刚要按发送键,立刻又删除了——瞧着自己庞大的身躯,形似怀孕的大肚子,她打消了与暗恋情人见面的念头。

“那好啊,有空再联络。”李昂说完就下线了。看着他灰暗的头像,贾玮心头一阵失落。她立马把桌上的零食扔进了垃圾桶,决定为爱瘦一次。

吃货变身拼命三郎

美食太诱惑,吃货时刻遭受着考验。减肥行动开始后,贾玮为自己订立了严格的食谱和运动量——

早上:一杯牛奶、咖啡和1/4片吐司面包。

下午茶:10个小番茄。

晚上:晚餐基本省略。1个半小时的瑜伽;1个小时游泳;快走8公里。

以前,单位食堂美味的午餐是贾玮上班的动力,现在却成为一种痛苦的折磨。“我中午有事,不能去吃饭了。”面对同事的邀请,她找借口推辞,把肚子里的馋虫扼杀在了摇篮里,去超市买了一杯酸奶。

到了下午3点,她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忽然有咬饼干的清脆声从身后传来。她一脸哭相,望着享受零食的牛哥。牛哥被她盯得浑身发毛,递过饼干:“想吃吗?丹麦进口的。”贾玮条件反射般伸出手,又在即将碰到饼干的0.01秒刹住。她咽下口水,然后在心中咒骂自己:“你这个肥猪,还想不想见李昂了!”于是,牛哥听见贾玮弱弱地说:“不用了,我中午吃得比较多。”

下班一到家,她就闻到厨房传出的饭菜香味,那是她最爱吃的宫保鸡丁和油炸鸡翅!饥肠辘辘的她口水直流,嘴里却在埋怨老妈又做了一桌好吃的。“好饿啊,就吃一口?不行!大胖子你不能吃,你要瘦下来去见李昂!”一番思想斗争后,她痛苦地闭上了眼:“你们吃吧,我在减肥。”不顾父母一脸的诧异,她狼狈地冲回房间,然后翻着李昂的照片缓解饥饿。

坚持了两个月后,贾玮的体重从84公斤减到了77公斤。她衣服的尺码,从“xxl”变成了“xl”。同事们十分佩服贾玮,给她取了一个“拼命三郎”的绰号。

此时,李昂却没了消息。贾玮每天都在焦躁中等待,却又不敢主动联系李昂。

两颗心慢慢靠近

到了5月初,李昂的对话框再次亮起:“最近还忙吗?出来一起吃饭吧。”贾玮激动不已,立刻应允。约会那天,贾玮特意穿了一套很显瘦的黑色西装。

分别7年后再次见面,李昂没有多大变化,还是那么帅气精神。贾玮满脸绯红地走上前,未等她张嘴说话,李昂淡淡一笑:“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老样子啊。”

贾玮傻了眼:自己已经瘦了17公斤啊,怎么会没变化呢?她不高兴地嘟囔:“你眼瞎了?我明明瘦了好多嘛。”或许,李昂始终没有把她当作女生,自然对她的外形也就不关注了。

两人吃完饭后,各自回了家。贾玮很沮丧,暗自发狠要努力减肥。

7月的一天,李昂再次约贾玮见面。此时的贾玮57公斤,她在赴约前精心打扮了一番,专程做了指甲,到美容院画了精致的妆,穿了一身名牌裙装。李昂见到她时,眼神仍旧不曾在她身上停留。贾玮耷拉着脑袋跟在他身后,一脸的苦闷。

突然,贾玮见到一只可爱的萨摩耶犬,她兴奋地扑了上去:“乖乖,你好可爱啊。”她忘记了自己的妆容,对萨摩耶又抱又亲。

“你也很可爱啊。”一旁的李昂露出微笑,满含柔情地望着她:“我发现你跟动物在一起时和平常不太一样,这样的你更真实。”后知后觉的李昂,就是在这一刻发现了贾玮的女性之美,开始动了心。

贾玮在李昂面前渐渐放松下来,抛开了刻意的做作。“看出来我瘦了吗?”她主动引起李昂的关注。

“是比上次瘦了。”李昂上下打量了一阵,由衷地夸赞她,“其实,你的五官也挺好看的。”这句话让贾玮心花怒放,并心生希望。

那天,两人聊到深夜11点还意犹未尽,并约好明天再见,才各自回家。

爱情事业双丰收

俗话说,胖子都是潜力股。半年下来,贾玮整整甩掉38公斤肥肉,脱胎换骨成了46公斤的窈窕淑女:一张瓜子脸,黑而亮的大眼睛,盈盈的腰肢,性感的锁骨。瞧着镜中的自己,贾玮自信心高涨,决定向李昂表白感情。

国庆节那天,两人相约去动物园。正闲逛,对面突然跑来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眼看就要撞上贾玮,李昂快速揽过贾玮的腰。贾玮倚在他的怀里,娇羞不已,结结巴巴地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李昂一愣,随即笑道:“是啊,我是挺喜欢你的,你呢?”

贾玮鼻子发酸,两眼含着泪花,抬头望着李昂:“你知道吗?这句话,我等了11年了……”

李昂惊愕得瞪大了双眼,然后恍然大悟,紧紧将她抱在怀中:“对不起,让你等太久了……”

两人相恋的事传开后,贾玮获得祝福的同时也听到不少担忧的议论:“靠外貌换来的爱情经得住考验吗?”贾玮信心十足,她吸引李昂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自信和大胆。

相恋100天,李昂制作了一个100页的求婚ppt,里面每张图片都是他精心挑选的,旁边还配了一些文字:“当年我把你当成一个哥们儿对待,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会把你当成我生命中挚爱的女人,一直陪你到老……”

看着一句句真诚的告白,贾玮泪流满面,幸福地答应了李昂的求婚。

2012年10月3日,两人牵着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出版社向贾玮发出邀请,让她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2013年,贾玮所著《为爱瘦一次》在市场上热销,她成了求爱励志姐,是众多减肥人士追捧的偶像。现在的她,拍杂志封照、做节目主持、写专栏文章、当形象大使,忙得几乎顾不上家了。

李昂对此很有意见,贾玮就打趣他:“谁叫你让我追得那么辛苦,11年啊。现在追到手了,我不该得瑟得瑟吗?”

李昂笑了:“瞧瞧,这就是反败为胜,丑小鸭也有春天啊!”

第14篇、爱情故事丢了一枝玫瑰花

小静和男朋友大伟相处了三年,早就该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可小静放心不下相依为命的爷爷,迟迟不肯答应大伟的求婚。爷爷知道小静的想法后很生气。他总在小静身边磨叨:“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你结了婚我就放心了!”而小静却认为:留你一个孤单的老头在家我才不放心呢,所以也就没在意爷爷说的话。

爷爷不高兴了,打这之后俩人经常发生争执。小静觉得这样子下去也不是回事,也许自己真的该结婚了。当大伟再次向小静求婚时,小静愉快地答应了。婚姻是大事,怎么着也应该浪漫一点,于是小静说:“收到你九十九朵玫瑰的时候,我才能嫁给你。”大伟高兴得蹦了起来,要不是天太晚,花店关门了,他会立马跑去买回那九十九朵玫瑰的。

心急的大伟,第二天一大早就把九十九朵玫瑰送来了,小静羞红着脸接过了玫瑰,爷爷那张脸也笑开了花。小静看着爷爷那一脸的幸福,心里更多了一份喜悦,至少爷爷没有因为自己即将要离开他,感到孤独和伤感。

小静把花放在自己房间里,就被大伟拉出去选结婚戒指了。刚刚出小区大门,大伟就接到了公司电话,说有重要的事情要他马上回公司。大伟只好歉意地对小静说:“你先去看看,我会尽快回来,只有戒指戴到你的手上,我才安心。”说罢,吻了一下小静的手指。小静羞答答地说:“你还是快回公司吧,好好工作,多多赚钱,这样才能养活我呀。我先回家,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我们再一起去选戒指。”

就这样,小静回了家,爷爷不知去了哪儿,她一个人在家看着那一大抱的玫瑰,傻傻地笑了起来,后来干脆把束好的玫瑰打开,一枝一枝地细看。不知不觉地数起了玫瑰,一枝、两枝、三枝……九十七枝、九十八枝。怎么会少一枝呢,也许是自己数错了?她从头又数了一遍,还是九十八枝。怎么会呢?她想:也许是花店弄错了?她希望大伟能给她一个满意的解释。夜很深了,小静才接到大伟的电话,大伟十分疲惫地说他们单位出事故了,若是在平时,小静一定会很关切地问问是怎么回事,可现在她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让大伟好好休息,就把电话挂了。

等大伟公司的事解决之后,已经好几天过去了,大伟再约小静去买戒指,小静一口回绝了。小静把那束已经枯萎了的玫瑰甩给大伟说:“我那么爱你,所以才要你送九十九朵玫瑰,代表我们会长长久久,可是你却用九十八朵来说明我不够完美,我达不到你的要求是吧?”大伟赶紧向小静解释是自己疏忽导致了错误,对小静,自己是百分之二百的满意,还保证一定把九十九朵玫瑰交到小静的手上。小静的脸这才阴转晴了。

大伟第二次捧着九十九朵玫瑰来到小静家的时候,小静还没有到家,抱着这么多的玫瑰走来走去也不大方便,于是,大伟就把花放在了小静屋里,然后美滋滋地去接小静下班了。为了验证这确实是九十九朵玫瑰,大伟当着小静的面,把那束玫瑰打开,一枝一枝地数给小静看……

都说好事多磨,也真怪了,最后数出来的结果还是九十八朵。大伟傻眼了,小静阴郁着脸把他赶出了家门,不再听他任何解释。

不用说,花是在花店里出的错,大伟是看着花店的人把花包好的,怎么就会少了一枝呢?看来花店的人真会做手脚,在人家的眼皮底下也能偷工减料。他气愤地到花店对店主发了一顿火,店主很无奈也很委屈,明明是客人看着包好的,自己怕弄错,还非常仔细地数过了,竟然还是错了。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只好表示歉意,并做出补偿,重新给大伟包一束。重包一束?能把小静的心包回来?大伟知道小静的个性,现在说什么都不管用的,他无奈地把花摔在柜台上走了。

大伟第三次把九十九朵玫瑰交到小静手上,郑重地对小静说:“不可能再出错了,如果再出错,我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并且当着她的面一枝枝数给小静看。这回果然是九十九朵,小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与大伟一起把结婚戒指买回来戴在手上。

大伟对小静说:“你知道吗?我送你的九十九朵玫瑰里,还有一个秘密。”大伟得意地从那束花里挑出了两枝,而他要找的第三枝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他不相信地把花一枝一枝细细地找,可就是没有。这事真是怪了,不会是又丢了一枝吧!大伟重新把花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九十八枝了。两人面面相觑,花就在小静房里怎么会少了一枝呢,难道是家里来了外人?小静跑去爷爷房里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可还没进门就吃惊地发现爷爷正拿着一枝玫瑰喃喃自语。小静差点儿落下泪来,看来爷爷还是舍不得自己,又不想让自己知道,只能对着花说说心里话。

她悄悄地躲在门外听,只听爷爷像背书一样说:“一枝玫瑰是一心一意;两枝玫瑰是两情相悦;三枝玫瑰是——我爱你!”说到这里,爷爷竟然不好意思地偷笑起来。爷爷接下来的话更把小静吓了一跳,“老林啊,老林!我都不顾老脸地送你三枝玫瑰了,你也该嫁给我了吧……”爷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大伟打断了。他一眼看到爷爷手上的玫瑰,不分青红皂白地说:“爷爷,原来花是您拿的呀!”说着就要把爷爷手上的花拿过来,爷爷本能地把花藏到身后。大伟不满地对爷爷说:“爷爷,您喜欢花也不能不说一声就拿去呀,这可是我们爱的象征。”小静忙给爷爷解围说:“大伟你别胡说了,这花是爷爷自己买的。”大伟不认这套,从爷爷手中拿过花递给小静,说:“不,这花是我送你的,上面还有我用针刺出来的‘爱’字。加上另外两枝就是‘我爱你’。”小静握着那枝有“爱”的花,心中充满了幸福,看来,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爷爷自有爷爷的爱。她摇摇手中的花问爷爷:“老林是谁呀?”

本来不好意思的爷爷,脸涨得通红,憋了半天才说老林是自己的一个老同事,寡居很多年了,他们本来在小静还小的时候就准备结婚了,可是婚事还没办,小静的父母却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双双亡故。爷爷承担起抚养小静的义务,也正因为爷爷要抚养小静,老林的子女才坚决反对老林嫁给爷爷。两个年岁不小的人抚养一个孩子长大,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爷爷知道这件事后,怕老林会在自己和子女之间为难,就以怕小静受委屈为由回绝了这门亲事。老林也很生气,觉得是爷爷错看了她,竟然把她当成那种狭隘的人,因此再不和爷爷来往。这些年来,虽然都是独居,可再也没有提再婚的事。直到小静要嫁人,爷爷才把自己当年的心思说给老林听。老林很感动,也不无幽怨之意:孩子也许是负担,但是因此失去了那么多美好时光,岂不更是一种遗憾。当爷爷向老林求婚时,老林只说了一句:“只要你能用浪漫感动我,我就嫁给你。”

当他看到大伟抱着一大捧玫瑰送给小静时,他就知道这花是最浪漫的了,可是他一个老头子,又不好意思去买,只好去“偷”孙女的了。没想到成功地偷了两枝之后,第三枝就让人家发现了……

小静感动得泪水涟涟,爷爷为了自己竟然放弃了爱情。她流着泪问爷爷:“那两朵花,林奶奶收了吗?”爷爷不好意思地说:“收了。”脸上却满是幸福。小静为爷爷能找回爱情而高兴,她对大伟说:“你现在的新任务就是帮爷爷去订九十九朵玫瑰来。”大伟愉快地接受了命令,但不放心地对爷爷说:“爷爷,您订花,我可以代劳,但是您可不能再去‘偷’我们的花了……”

当小静和大伟陪着爷爷把九十九朵玫瑰送进林奶奶怀里的时候,一家人幸福地笑了。

第15篇、爱情故事丁香树下: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博士相爱了

丁香花初放的季节,张家广与周爱娟在哈工大校园相遇,张家广为周爱娟优雅的气质而着迷,在哈工大90周年校庆那天,向她表达了爱慕之心。可因为不想成为毕分族,周爱娟委婉地拒绝了他。一次机缘巧合,当周爱娟从人人网上得知张家广与她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时,她仿佛感到缘分的来临,于是爱情倒车,向张家广主动告白……

两个博士,同校同籍同年同月同日生,在生活中邂逅,会有什么样的趣事?3年的“丁香之恋”能否圆满开花结果?

同年同月同日生

校园里丁香悄悄开

2010年5月中旬的一天傍晚,在哈工大攻读博士学位的张家广应刘同学相邀,一起到超市购物。刘同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家广,你不是山东人吗,学校环境工程学院来了一个山东女博士,你认识吗?”张家广想了想说:“不认识,她叫什么名字?”刘同学告诉他,女博士叫周爱娟,是3月份入校的。看张家广好奇的样子,刘同学就开玩笑说:“你不是还没女朋友吗?那个女孩各方面很是不错,你想不想追她?”

张家广一笑:“校园爱情不靠谱啊。我们学习任务这么重,经不起折腾啊!”稍一思忖,又说:“要找女朋友,等参加工作后,踏踏实实地找个靠谱的!”热心的刘同学就说:“你们毕竟是老乡,认识下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将周爱娟的QQ号给了他。过了两天,张家广在QQ上顺利地加周爱娟为好友,两人各自在网上简单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5月23日下午,学校有演唱会,张家广邀请周爱娟一起看。演唱会结束已近黄昏,两人在校园里徜徉。校园里开满了紫色的丁香花,数不清的小花一簇簇,紫中带白,远远望去,如云,如霞。花丛的一角,一位男生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声嘶力竭地喝着在大学校园里刚刚流行的歌谣《丁香花》:“你看那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听着歌,望着满眼的丁香,周爱娟心中徒生感伤,她对张家广说:“‘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在民间,丁香有着忧伤的传说。可丁香花是素雅的,寓意着勤奋和谦逊。从本科到博士,我在哈尔滨呆了7年,每到五六月,它开得那么热烈灿烂,一扫冰城的寒意,让人感受到春天的温暖和美丽!我特别喜欢它!”说着,周爱娟俯下身摘下一朵丁香,忘情地久久凝视。

周爱娟对丁香独到的理解,让张家广震惊。在丁香的映衬下,他被她优雅的气质和丁香情怀迷住了。从此每到傍晚,便邀她出来散步。6月6日是哈工大90周年校庆的日子,在校庆宴会上,张家广多喝了三杯酒,借着酒胆,他对周爱娟说:“我真心喜欢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啊?”周爱娟说:“校园爱情你没谈过总听说过吧,有几个成功的?”算是委婉地拒绝了他。自此,张家广再也不敢与周爱娟联系了。

6月12日,周爱娟在人人网上无意中看到张家广的信息,发现他登记的出生日是1984年10月18日后感到奇怪:“咦,他的生日怎么跟我的农历生日一样啊?”带着好奇,周爱娟给张家广打电话:“你是1984年10月18日出生的吗?”张家广回答说:“对啊,我的阳历生日是11月10日,你问这个干什么?”周爱娟大吃一惊:“你确定没有搞错?”张家广回答说:“绝对没错!”周爱娟尖叫起来:“家广,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我的农历出生日也是10月18日,太巧了!”张家广激动地说:“是吗?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周爱娟的态度来了180度大转弯,她说:“以前我不相信校园爱情,所以上次我拒绝你。如果,我们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山东老乡今天在哈工大相遇真是上天安排的话,那我们试试吧!”张家广欣喜若狂。

就这样,一对不相信校园爱情的博士,在哈工大恋爱了。他们在丁香花丛中私语,在小树林里晨跑,一起在食堂里吃饭,一起在图书馆看书。有时,张家广做实验,周爱娟也陪着他,如影相随。两个博士沉浸在这份迟到的爱情里。

近在咫尺周末相见

女博士对联寄深情

2010年11月18日是张家广和周爱娟的农历生日,张家广想第一个给她送上生日的祝福。那天一大早,他直奔学校旁的花店,花了165块钱买了九枝玫瑰送给了周爱娟,郑重地对她说:“祝你生日快乐!”周爱娟说:“应该祝我们俩生日快乐!”张家广附和着:“是啊,今天是我们俩共同的生日,今后生日你就不用买花了,我一人买就行了!”周爱娟就偷着笑。回到宿舍,张家广惊呆了:他床上竟然也放着11枝红玫瑰!

原来,细心的周爱娟前一天晚上网购了11枝玫瑰花,花店老板按照她的叮嘱清早就派人送来了。晚上,两人和同学开生日party,得知两人同是山东籍,又同年同月同日生,同是来自农村,父母亲同是农民,便称他们是“六同恋人”。有同学拿他们打趣,说两人同一天生日,今后生日宴也只需办一桌,能省好多钱。又有同学说,两人都来自农村,父母同是农民,也算是门当户对……两人听得心花怒放,表示要将“丁香爱情”进行到底!

2011年初,张家广参与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纵向课题研究,还参与了河北省图书馆抗震加固横向项目,非常忙,便开始对那种如影随形的恋人生活心不从心。5月丁香花初放的傍晚,周爱娟兴高采烈地约张家广散步,张家广说:“晚上我有实验,今天就失陪了!”其实,周爱娟晚上也有实验,就没有强求。第二天午饭时,两人在餐厅里相遇。张家广说:“我有个想法,一直不敢说!”周爱娟就问:“什么想法?”

张家广说:“我们能不能每个周末见次面,不必天天粘在一起?”是不是他已经厌倦了,周爱娟满腹狐疑。张家广诚恳地说:“你我学习和实验都这么忙,我觉得天天粘在一起浪费时间!”周爱娟觉得有道理,可她在环境学院,张家广在土木工程学院,两人相距也就五分钟路程,一周见一面,那跟“异地恋”有什么两样?看着校园里绚烂如霞的丁香,她突然灵感一现:“我出副上联,如果你能对出下联,我就同意你的提议,如果你答不出来,那不能怪我!”张家广说:“饶了我吧,我是学理工的!”周爱娟深情地望着满眼的丁香,幽幽地说:“氷冷酒,一点,二点,三点。”并且将“氷冷酒”3个字写在了张家广的手心里。张家广想了好久都对不上来。看他痛苦的样子,周爱娟只好原谅他,算是默认了他的提议。

第16篇、爱情故事第三个生日礼物

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歪着头坐在在那里沉思。
坐在她对面的李姐打趣道:“该走了,又在想你的金龟婿呀?他或许就在楼下等你呢!”
她笑了笑,算是回应李姐。她和她那个他从恋爱到结婚,明天就已整整三年时间了,只要不出差,都会风雨无阻地到办公室楼下等她,不见不散,这已成为单位公开的秘密。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进了经贸委,这可是千里挑一。而他,虽然是生意人,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学的是经济管理,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酒业经营,他的父亲是五特酒厂的元老。
对了,她和他所在的地方生产一种国家名酒,清、香、纯、醇、绵,这就是五特酒名称的来源。所不同的是,她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离城区足有一百多公里;而他,生在县城,长在县城,家里不但经济条件好,而且就只有他一个独子。
她和他的相识只是一种偶然。她所在的单位与酒厂关系很密切,然后她又是经办企业报表这块工作,那天,当他替他父亲到经贸委协调有关酒业方面的数据时,他遇见了她。这一见,就让他着了魔,他第一步就请他的父亲打听她是否名花有主,待知道她还是一人时开始对她展开了进攻,几番下来,她感动于他的用心,但在她的心里总有一个疑问,她问他:你家在城里,我家在乡下,门不当,户不对,我们会有共同语言吗?
他听后,没有丝毫犹豫,举起右手,表态道:我向上天发誓,爱能战胜一切。
为了表达他的诚意,第二天,他就大包小包地带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从没在农村生活过的他虽然没做过农活,但他每天都跟着她的父母做这做那,手上起了许多泡也不在乎,到了第四天,她的父亲再也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这孩子不错,你嫁给他吧!
她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这句话就缘定三生,在这之后足足过了两年多后,在考虑周全后她才决定与他结伴终身,因为他们结婚时遇到老家正是农忙时候,他只请到了她的父母还有几个亲戚,这对于她来说真是个遗憾,她并不虚荣,只是她考上大学那时,因家里穷,诸多亲戚都帮了她,所以,这成了她的一个心病。
虽然她知道他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人,她也很爱他,但有些话,她并不想对他说,她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认为,他和她生活的环境不同,她说出来,他并一定能理解,还不如不说。
夜幕渐渐降临了,她接到了他打过来的好几个电话,他真的就在楼下等她,她解释说在加班,还得一会儿。他自认识她到现在,只到她办公室一次,就是他们谈恋爱时她生病发烧他上来背她到医院,她单位在政府大院三楼。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不想走是为什么,只是认识他近三年来的情景似电影似地在眼前播放,特别是每次生日那天,一次又一次让她感动,第一年,他送给了她梦寐以求的手提电脑,让喜欢文字的她终于圆了一个梦;第二年,他带她到新疆走了一趟,她因此兴奋得几个晚上都没睡好;明天是她认识他后第三个生日,也是她与他结婚后的第一个生日,他会送自己什么呢?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以为是他打来的,正想收拾东西下楼,一看手机,原来是好朋友陈艳,她停止了忙碌,只听到陈艳说:今年你的老公又送你什么呢?说出来看看,我们可是好关注这事哦!她听到了电话里还传来其他朋友熟悉的笑声。
她是她这几个好朋友里第一个结婚的人,所以,她理解陈艳她们的好奇心。
她老老实实地说:不知道,可是他现在还在楼下等我。
陈艳语重心长地说:你可别要求太高了,现在你已为他妇,他能经常接你下班就已不错,我们祝福你!
她知道陈艳后面的潜台词,是叫她别抱太大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而前两次生日,陈艳她们在生日几天前就已知道他送她的生日礼物。
挂了电话后,她的心更乱了,她索性收拾好东西,关上办公室的门。
当她走近车门时,他含笑地下了车,为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没有丝毫不耐烦。
她偷偷地看了一下手机,他已在楼下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她心里感叹道:如果这次生日他不送我任何东西我都认了。
他请她在外面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牛肠粉,回到家平平静静地拉着家常,然后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她醒来后,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她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身边,他不在,无意间见到了床头柜上一张粉色的纸条,她下意识地拿起来一看,是他写给她的:
老婆,生日快乐!今年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到老家补办我们的婚礼,一切我都和那边安排好了!我知道你夜思梦想的就是那些你牵挂的父老乡亲,单位那边我已给你请好了假,爱你到永远!
她的眼睛顿时湿润了,穿着睡衣赤着脚象个小女孩子似地跑出了卧室,他正端出热腾腾的面条出来,上面还放着两个荷包蛋,放在餐桌上后,他走过来拥着她,笑着说:宝贝,我打电话问咱爸了,他说小时候每次过生日时你喜欢吃的就是这面这蛋,快吃吧,然后咱们就回家!
她反手抱着他,重重地亲了他一下。三年来,她第一次这么主动,她这才真正明白,嫁给他,真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第17篇、爱情故事的哥救美,复活一段流逝的爱情

出租车司机舍身跳下35米高的大桥,奋力救起一个轻生的女孩。巧的是,这个被救的女孩竟是他前女友的妹妹。前女友在当了“星姐”后另攀高枝,但却内心落寞。旧日情人的英雄之举,让“星姐”重新思索爱情的含义……

曲线求爱赢得芳心

周金元今年31岁,6年前从部队退伍回来后,在汨罗市一家超市当保安。服役期间,周金元在一次军事训练中左腿不慎受伤,被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因为在部队后期治疗效果不错,他除了不能干重体力活外,走路基本正常,看不出左腿有毛病。

周金元家的隔壁邻居文家生有两个漂亮女儿,大的叫文洁,小的叫文静。少年时的周金元经常带着比他小5岁的文洁一起玩耍,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周金元入伍时,文洁已经读初中,两人保持着通信联系。当然那时只是一种兄妹感情,文洁称周金元叫“大哥”,周管她叫“洁妹妹”。

周金元退伍回来后,中专毕业的文洁已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员,两人仍然像小时候一样保持着来往。文家没有儿子,老两口也年岁大了,家里有什么事只要讲一声,周金元二话不说就上阵,连换煤气罐都是他包了。文家两老得知他在部队腿受过伤,不让他干这些体力活,他说:“没关系,慢一点走不碍事。”文家的亲戚朋友因此都十分喜欢这个热情豪爽、正直聪明的小伙子。文洁对金元大哥既感激又崇拜,喜欢听他讲部队里的故事,更乐意看他给她家里做事时的憨厚、精细和卖力。一来二去,两人的交往比过去更密切了,这使早就喜欢上文洁的周金元产生了一种想把兄妹关系发展成爱情关系的冲动。

一天下午,周金元特意从花店买来一束玫瑰花,在广告公司楼下的茶馆等文洁下班。下午来喝茶的人陆续多了起来,从没谈过恋爱的周金元不免有些紧张,他想万一文洁拒绝他的爱,他的面子往哪儿放?趁文洁没下班,他写了一张字条夹在花瓣中,然后给战友小伍打电话,如此这般地叮嘱了一番。文洁接到小伍的电话来到茶馆,小伍郑重地将玫瑰花交给她,只说了一句话:“文洁,把握机会,不要错过了一个好男人。”说完就走了。文洁打开字条,只见上面写着:“洁妹妹,玫瑰花代表我对你的真爱,我想让我们的关系超越兄妹,但我这人面皮薄,怕遭到拒绝太难堪,只好采取这种曲线求爱的笨办法。我在鱼头火锅店等你。”

一连看了三遍字条,文洁这才认真沉思起来,金元哥人好,作为邻居大哥全家人都喜欢他,可她从没想过他会成为自己的男朋友啊!她思前想后,又想起刚才小伍说的那句话,最终还是决定到火锅店去。“即使成不了恋人,也还是最可信赖的好大哥啊!”

等文洁来到火锅店,周金元已点了一大盆鱼头火锅。满桌的香气迎面扑来,文洁的食欲大涨,没说几句话就大吃起来。周金元望着她狼吞虎咽的样子,说:“慢点吃,小心鱼剌!”一边提醒一边替她把鱼肉里的剌一根根剔掉,再把鱼肉放入她的碗中……

那天吃了近两个小时的鱼头火锅,吃饱喝足后的文洁像往常一样和金元大哥聊家常,就是不涉及“爱情”的话题,但周金元已经知足了,洁妹妹能到火锅店来,就说明她没有拒绝他的求爱。“女孩子要亲口说出那个‘爱’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就像这温火煮鱼头,得慢慢来,才能越煮越香。”他这样宽慰自己。

不久,周金元考出驾照,买来一辆本田轿车,办好一切手续,当起了的哥。那天下午,他开着崭新的出租车来到文洁上班的地方,接她回家。

“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也是最重要最珍贵的一个顾客,享受免费服务。”把文洁拉上车时,周金元微笑着说。文洁满脸惊讶,当她得知这驾照、这车、还有全部手续,是他在这几个月之内搞定,而且没欠一分钱的债,也从没向任何人张扬过时,她定定地看着周金元足足有两分钟之久,好像第一次认识他似的,那眼神里满是惊讶和敬佩。文洁心里当即冒出一个强烈的感觉:“这是个靠得住的男人,是个过日子的好男人。”她娇羞地依偎在金元哥的怀里,用肢体语言向邻居大哥表示自己接受了他的求爱。

他俩的恋情得到双方家长的赞许和支持。不久,两家就按照当地的风俗办了订婚酒。

当了“星姐”傍上富商

那年夏天,“星姐选美”活动在湖南全省启动。文洁得到消息后,觉得自己无论外形、气质还是年龄,都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唯一欠缺的是学历,只是个中专生,但她决定去试一试。

文洁对周金元说:“我已经23岁了,属于我的机会已经不多,我要抓住这个机会,奋力一搏。至于成败,就看命运了。” 周金元宽厚地笑着说;“只要你想去尝试,就去做吧,我支持你。只是别把结果看得太重,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优秀的。”文洁幸福地在恋人脸上印上了一个吻。

到选美组委会报了名之后,文洁辞掉了广告公司的工作,把行李都搬到了长沙的姑妈家,一心一意参加星姐选举。从初赛、复赛到决赛,一轮轮筛选、淘汰,每一个选手都经历了炼狱般的磨难和考验。文洁在4个月内整整瘦了7公斤。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和拼搏,她得以进入“十佳”选手之列。

这时候,长沙一位颇有财力的姜老板看好文洁,决定在最后的角逐中全力帮助文洁实现梦想。为此,姜老板高价从北京请来造型师,包装文洁……

文洁最终虽与三甲无缘,但仍得了最佳微笑奖和最佳肤色奖。

“我尽力了,无怨无悔,结果对我来说是公平的。”文洁的心态很平和。她的心里,对姜老板的倾力相助充满了感激。她把姜老板看作是自己命中的贵人。

39岁的姜总对美丽白皙的文洁情有独钟,赛事结束后对文洁说:“我因为打拼事业,把婚姻都给耽误了,至今未娶。自从认识了你,觉得自己该考虑这件事了。你愿意嫁给我吗?”文洁闻言一震,脑中一下子闪过未婚夫周金元的身影,但仅仅是闪了一下而已。虽说姜总其貌不扬,脸上布满坑点,皮肤粗糙不平,但他身家千万,财力雄厚,这是难以抗拒的诱惑。文洁艰难却又欣喜地点头答应了。

从那以后,文洁便开始和姜总同居,很少再与老家的未婚夫周金元联系,如果他不打电话来,她从不会主动跟他联系。她沉浸在与姜总的幸福生活中,天天等待着他娶她,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妻子。每当姜总说 “我要娶你”这句话时,她都陶醉得快喘不过气来,似乎一生的幸福就要从天而降。

几个月后,文洁回到汨罗老家,跟周金元摊牌:“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忘了我吧,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的前途。”

周金元听后,心如刀绞,虽然他从两人越来越少的联系中,隐约有了不祥的预感,但没想到事情来得这样快,这样突然,这样彻底。他拼命压抑自己的痛苦,对文洁好言相劝,并说自己可以到长沙去开的士,一边赚钱一边照顾她的生活。但对于此时的文洁来说,他的这些话已经毫无意义了。

就这样,文洁毫无留恋地去了省城长沙,回到了姜总的身边,等待他娶她。

周金元仍然每天起早摸黑开他的出租车,把失恋的痛苦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但他仍然执著地期待着文洁的回心转意。“只要她没结婚,我就不找对象。”他多次对劝他另行择偶的家人这样表白。

在长沙那边,文洁与姜总的关系却没有她自己想象的那样顺利。开始同居时她想去找份工作,也有不少单位和娱乐公司高价聘请她,但姜总不同意:“人家给你多少工资报酬,我就给你多少,你用得着去受这份累吗?”后来,她多次催促和他去办理结婚证,但姜老板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

有一次,文洁意外地发现姜总另有女人,而且手拉手逛商店,十分亲密,她惊得目瞪口呆。等他回到他给她租的房子,她逼问他身边那个女人是谁?姜总说是自己的姨侄女。文洁不信,说那样亲密,手牵着手,有这样的叔姨侄关系吗?在文洁不问明白不放手的追问下,姜总最终说出实情:“那是我以前的女友,我不想跟她好了,这是最后一次带她去买点礼物给她,作为分手的纪念。”

第18篇、爱情故事茶和水的爱情

她叫抹茶,他叫若水。

大学毕业后,她跟着他来到温婉美丽的江南古城,从此像茶和水,再也分不开。

两个人租了一间小房子,过着拮据的日子。他好不容易在一家新开的分公司里,谋到了一个职位,只是这家新公司许多环节不健全,公司里连个餐厅都没有,午餐需要自行解决。

她也找了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私人幼儿园里当老师。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那些可爱的小天使给了她很多快慰,美中不足的是薪水不多,而且午餐也没有地方解决。

他抱怨给她听,外面的东西可真贵,又不好吃,又没有营养,而且花钱也多,什么时候才能不为吃饭这样的事情操心呀!她笑,说:没事,这个好办。

第二天,她跑了好多家商场,最后终于挑到两个有一模一样小草莓图案的保温饭盒,她笑,说:以后我们的午餐都在这饭盒里,你不是爱吃饺子吗?我每天都给你包饺子吃。

每天早晨,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粉色保温饭盒,安静地躺在门口的柜子上,上班走的时候,她随手递一个给他,到中午的时候,在公司的微波炉里简单地热一下,打开饭盒,里面是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小饺子,散发着热气,咬一口,馅大皮薄,饺子里的汤汁瞬间溢出,香味四溢。

同事们啧啧称赞,他听了很得意,他也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手绝活,饺子包得那么好,大小一样,晶莹剔透,而且内容每天都不同,三鲜的,羊肉的,牛肉的,香菇海螺的,每天都变换着花样,鲜中有香,香而不腻,美味可口。

有一天,因为公司里有事,早上走的时候有些匆忙,所以随手拿了一个饭盒,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发现,饺子是素馅的,什么香味都没有,他的食欲瞬间全无,若有所思地放下了饭盒。

没事的时候,他留心看那两个饭盒,原来饭盒上都刻着名字,那天因为匆忙,他不小心拿错了,竟然拿了她的饭盒。

他心中有些痛,两个一模一样的饭盒,原来里面的内容竟然如此不同。他问她:为什么你的饺子是素馅的,而我的饺子都是荤馅和海鲜的?她笑,我喜欢吃素馅的,我在减肥。他的眼睛里有些湿润,看着瘦弱娇小的她。说:你撒谎。她低下头:我真的不爱吃荤腥的食物。你的工作累,身体需要。再说:我们还那么穷,念大学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山区里的父母等着我们寄钱,我们还没有房子,将来再有了孩子,生活更拮据,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吧,我能做的也就是这么多。

他背转过身,抹了一把眼泪,第一次知道,饺子和饺子原来如此不同,爱和爱的内容也如此不同。

他们的爱情就像茶和水,茶因为水而妩媚盛开,水因为茶而芬芳甘甜。

第19篇、爱情故事别跟我谈爱情!谁帮我找到“变心”爸爸我就

今年25岁的江小燕是个纯洁善良的女孩儿,10岁那年,因为父亲扔下她和母亲一去不复返,幼小的心灵从此蒙上了严重的心理阴影。长大后,江小燕因为又遭遇了被恋人抛弃的打击,从此,她认为男人都不可信任,把自己封闭了起来,成了一个从不谈爱情的“冷美人”。孰料,她邂逅了一名年轻男子,并被他的执著追求打动。由于实在无法解除对男人的恐惧感,她最后向男友提出:“如果你能帮我找回父亲,亲口问问他为何抛弃我们母女俩,我就答应做你的女朋友。”面对这个匪夷所思的要求,爱她的男孩该怎么办?

那时,江小燕的父亲离家十几年,且一直杳无音信,面对这个几乎无法完成的苛刻要求,他是否知难而退,放弃了这段爱情呢?谁也没有想到,面对这个彻底关闭心门的女孩,这名质朴、痴情的男子,竟然以百折不挠和坚忍不拔的执著,辗转万里、历经两年的千辛万苦,居然真的把她父亲寻找回来了!那么,面对这个痴情男子钢铁般的爱情,她最终接受了他的爱吗?她的父亲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当初抛弃了她和妻子呢?

一杯奶茶

遇上一个不信爱情的受伤女孩

2008年国庆节后,王伟彬和同事到南昌大学羽毛球馆打球。人海中,王伟彬看到了江小燕。再次重逢,王伟彬高兴地举起双臂朝她打招呼,那晚,两人一起吃了饭。从此,王伟彬有空便约江小燕出来玩耍。而江小燕只要遇到烦心事,就会打电话向他倾诉。一天下班,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站在公司门口,正当江小燕犯愁时,王伟彬拿着伞来接她了。他憨厚地说:“今天忽然变天,我猜你就没带伞。走吧!我送你回家。”一路上,两人谈笑风生,充满温馨。

3天后的一个晚上,王伟彬忽然接到江小燕的电话,江小燕哭着说家里停电了。赶到江小燕家后,一开门,江小燕便扑进他的怀里,哭着说:“不要离开我,我好害怕……”王伟彬心疼地安慰着她,然后打开带来的应急灯寻找停电的原因。原来是保险丝断了,他将新的保险丝换上后,家里顿时一片光明。回家路上,王伟彬的心头一直怀念着那个黑暗中的拥抱,江小燕明明对自己有好感,为何不接受自己呢?

那夜,王伟彬坐在电脑前,打开百度输入江小燕的名字和其他相关信息。终于,他找到了江小燕的个人博客,然后看完了她的所有日记。他了解到,原来江小燕10岁那年,父亲偶然获悉孤单的初恋女友患上肺癌晚期,且只有半年生命的消息后,便决定到海南陪伴她度过最后的岁月。而没有想到的是,善解人意的母亲竟然答应了。可父亲走后从此音信全无,再也没回来过。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母亲的眼泪流干了,江小燕的心也被刺伤了。上了大学后,情窦初开的她,在一个男孩的追求下坠入情网后,哪知相恋5年,男友忽然变心爱上了另一个女孩……从此,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任何男人。

江小燕的遭遇让王伟彬无法轻松,他觉得,这个拒绝爱情的女孩其实比谁都更需要爱情。窗外,已是黎明时分,他慢慢走到江小燕家,守候在她家门外。7点多,江小燕出门上班了,王伟彬牵起她的手,将看了她博客的事情告诉了她,然后拥住江小燕说:“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爱情,跟我走吧!我会带你找到最美好的情感。”江小燕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躲在王伟彬的怀抱里哭泣。

爱情约定

找到“变心”父亲我就嫁给你

2009年2月14日情人节,王伟彬和江小燕走在美丽的赣江之畔,回想着这半年来王伟彬温柔的陪伴,她的心里堆满感动。走着走着,天空轻轻飘下了雪花,江小燕动情地说:“你能帮我实现一个愿望吗?我很想找到父亲,亲自问下他是不是真的不爱我和妈妈了。伟彬,如果你真能找到我父亲,我就做你的女友。”泪水在江小燕眼眶里翻滚,王伟彬郑重地说:“亲爱的,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去实现这个愿望,让你亲眼所见,世界上还有个真诚的男人在爱你!”

那晚,王伟彬和同学说了这件事,同学都劝他说:“你要找到一个十几年没有音讯的人根本不可能,就算你找到了江小燕的父亲,如果他真的是和人私奔,那真相更残酷,那时江小燕会更加不相信爱情了。”可是,王伟彬无论如何还是决定为了这份爱情,帮江小燕实现这个看似天方夜谭的愿望。

2009年3月的一个周末,江小燕带着王伟彬回到马鞍山市和县老家。江小燕从母亲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泛黄的彩色全家福,指着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告诉他,父亲名叫江勇,1958年生于湖南郴州市,18岁来到马鞍山当兵认识了母亲,退伍后便和母亲回到了她的老家和县。1996年8月,父亲为了陪伴初恋女友度过最后时光,前往海南琼海市……他到底是死是活,是在郴州还是在海南,没人知道答案。王伟彬首先想到的是,去琼海市寻找,可是,江小燕的母亲只知道江勇的初恋女友叫吴海燕,其余一概不知。而且十几年前,她已经得了晚期肺癌,如今肯定早已不在人世。

回到南昌。王伟彬整理了一份江勇所有能联系上的战友和同学的联系资料。然后挨个打过去,意料之中没人知道他的下落。4月,王伟彬和江小燕来到了湖南郴州市。江勇的父母早已去世,家里只剩下一个姐姐和弟弟,而他们对江勇的下落也一无所知。他们来到《郴州晚报》,连续刊登了4天寻人启事,又印制了2000多份寻人启事四处散发,但依然一无所获。江勇没找到,两天时间他却花掉了5000多元。王伟彬意识到,要想帮江小燕寻找到父亲是一个持久战,必须有足够耐心。从此,他变得非常节约,开始攒钱帮她寻找父亲。

一周后,王伟彬和江小燕来到琼海市散发寻人启事,并在《琼海日报》上登了寻人启事。然而依旧没有任何消息。

因为寻找江勇,王伟彬失落地回到南昌后,公司老板因为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怒之下将他辞退。江小燕得知后,非常愧疚地说:“伟彬,真对不起,是我为难你了。其实,我父亲根本没法找回来,我看这事就算了吧!”王伟彬听了,憨厚地笑笑,说:“我既然答应了你,再难的事我也会做到。再说,咱们不是有约定吗?我怎么能让你失望呢!”

爱情从来没有背叛

可怜的失忆父亲远方归来

第20篇、爱情故事被骗度蜜月

我和老赵,没有牵过一次手,没有接过一次吻,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却先度了蜜月,然后成了夫妻。

遇到老赵的时候,我已经胖得不成样子,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和前男友的分手。那时我和老赵还不熟,他说自己也胖,但胖人有胖人的好处,为人处世自有一种超然心态。

其实,遇到他就是缘分。在网络社区里的一个论坛,只有悠闲的人才会来,大家一起约了去爬山、打羽毛球,AA制,各不相欠。当然,也有约了一起驾车旅行的。老赵说,他和别人一起去了很多地方,自己开车想停在哪儿就停在哪儿,特爽。我来了一句:“要是车坏了怎么办?”老赵说:“你这个人怎么杠头呢?”我说:“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总把事情往坏的地方想。”

那天,老赵给我发了一个帖子。他说:“胖妞,‘五一’组织个活动——野外减肥生存试验。十几个人到深圳郊外南澳的一个孤岛上,7天,每天只给二两米,剩下的自己解决,比如可以摘摘野菜钓钓鱼什么的,也可以捉到螃蟹煮了吃。”

老赵说:“我想去,你去吗?”

“当然。”我说,这种好事怎么能落下我,何况费用不多。

于是,我和老赵见面了。见了面才知道,老赵并不老,年轻面嫩,白白胖胖,除有些龅牙,长得还算可以。

我是打车去的。他看到我,扫了两眼说:“不怎么胖啊,瞎折腾什么?”一句话差点把我温暖哭了。

我喜欢挑战,可坐上那贼船后我有点害怕。再有,一天二两米,太惨了吧?老赵却戴上了耳机听林忆莲的歌:“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我既不是莲花又不是牡丹,我是一棵被人抛弃了又死不了的树。

到了岛上,船就走了,15个人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半天,忽然都哈哈大笑了。老赵说:“别傻愣着,先搭帐篷吧。天有些阴,说不好晚上就会有雨。”有人拿出麻将和扑克想打,被老赵有力地制止了。一伙人搭了帐篷各自散去,有的去看海,有的去沙滩上捡贝壳,还有的去小山上看风景。当然,也有迫不及待支开麻将桌的。我和老赵对了对眼色,找了个地方聊天。

老赵说:“你比我想象中要好看1%。”我很不满意这个数字,白他一眼。

没有生疏的感觉,也没有碰出爱恋的火花,我们的共同目标就是减掉身上多余的肉,并考虑如何百折不挠地把这一周时间混过去。据说,主办方已经搞过一次这样的活动,让你一周之内准能减掉10斤肉。

开始的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我们开始饥肠辘辘。想一想,一天二两米啊,还不够塞牙缝的。半夜果然下起了雨,有人像狼一样叫着,真是又冷又饿啊。老赵喊着:“同志们,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要镇定!”这几句话颇有大将风度,让我一下子崇拜起他来了,也是,一个网站的总监,这点风度还是应该有的。

第二天,有人打电话说要回去,再饿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于是,船来接人,临走时人家问,还有走的吗?又有一个意志薄弱的上去了。老赵说:“老黄,你不至于当叛徒吧?”我特别不满意这个称号,我又不老,为什么叫我老黄?老赵的网名就叫老赵,这实在怨不得我。

我们开始了原始生活,一有时间就去海滩上捉小螃蟹,然后找个地方点火烤着吃。有一次,我们居然捉到一条大鱼,放在水里煮了煮就吃了。用老赵的话说,真天然!

第五天的时候,岛上还剩下3个人。那是一个意志坚强的男人,他说要是再减不了肥老婆就不要他了,但半夜他发烧,老赵只好给主办方打电话,把他接走了。结果第六天,就剩下我和老赵了。

老赵开玩笑:“假如世界上就剩下咱俩怎么办?”

我冷静地说:“你别指望着这几天我爱上你,或者想用什么方法达到什么目的。”

老赵说:“我达到什么目的啊,我走路都晃了,还能怎么着,我只是说假如。”

“没有这种假如。”我冷静地告诉他。

天空很蓝,肚子很饿,孤男寡女,想的都是吃。我说:“假如真有一天我得把你吃了,先吃哪里呢?”老赵哈哈大笑,他说:“你得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不要为生活而生活,要为快乐而生活。比如你自认为是白领,每天穿着精致的衣服、化极好的妆去工作,其实你完全可以穿得朴素一些,把钱省下来买辆车自驾出游。如果你爱上旅游,去到很多地方感受很多人,你会觉得自己好像活了几辈子!”

我就这样被老赵教育着。到第七天船来接我们的时候,我说:“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住够呢。”老赵解释说:“那只有一种可能,你爱上我了。”

我目瞪口呆,“你?算了吧,你以为你是梁朝伟?”

我和老赵成了极不错的哥们儿倒是真的,我们一起办了羽毛球和乒乓球俱乐部的卡,有时间就打打球喝喝茶。老赵说:“你完全可以在家做soho,何必朝九晚五?”

我想想也是,在哪里做设计都一样。于是,我辞职在家,整天睡到日上三竿。偶尔老赵来,我们就一起包饺子。老赵手艺不错,给我做过一次糖醋鸭,口感很好。

偶尔也会问问他的终身大事,他总说被美女们包围着。这句话大概有吹的成分,但也有60%是真的。IT业的先锋,加上房子车子和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脸,足以吸引那些女孩子了。但我对老赵的感觉就是他聪明,什么事跟他一说,三下两下就四两拨千斤了,让人叹服。

不知不觉,老赵影响了我的生活,我不再那么热衷于往脸上涂脂抹粉,而是注重了环保,穿棉布的衣服。我也不去酒吧买醉了,而是认真地读一些书。日子越来越散淡,终于在生日那天,我给自己买了一辆车,我准备上路了。

老赵说:“咱一块儿行吗,我怕你车坏在路上,人又有几分姿色,让坏人惦记。”

我和老赵已经做了两年的朋友,在一起如兄弟手足。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他和一个高大美女并肩走,我心里酸溜溜的。我没说什么,怕他得意。我们不过是两道美丽的风景,彼此有自己的天空,真要在一块儿,能快乐吗?

不过,我们还是一起驾车去了西藏。在公路上飞奔时他说:“老黄,你手艺不高,胆子不小,这可不行,要慢慢来。”我不听,结果车子撞上了一根电线杆。老赵瞪着我,四处检查,“你没有伤着哪儿吧?”他手心里全是汗。我偷偷地看了他两眼,他认真的样子让我心动。

车,自然是他修好的,他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啊。到了西藏,我一下子就呆了,忽然想起一句歌词:我轻轻一想就碰到天空。

眼泪落下来时,老赵说:“人看到自然的美景都会情不自禁,只有抵达人灵魂的东西才让人最难忘。”

我看着老赵,知道这不是那个嘻嘻哈哈的老赵了。他一路上都在写日记,然后把文章发给编辑们。他文笔极好,有些文章看得我都想掉眼泪。这么细心而真情的男人,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配得上他?

十几天中,照了很多片子,有很多我们的合影——老赵把手搭在我的腰上,我亦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回来后我却发现,报纸和网站上全是我和他的合影,下面还有注解,我与黄小荷的蜜月之旅。

蜜月之旅?我盯住正在喝汤的老赵,“那是我煲的鸡汤。谁和你度蜜月?”

老赵头也没抬,“对了,忘告诉你了,临走前我跟别人都说了,说咱去度蜜月了。”

“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

我和老赵,没有牵过一次手,没有接过一次吻,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却先度了蜜月,然后成了夫妻。这世界上的事情有很多是不能解释的,我想,既然他这么说了,就这么着吧。我觉得,嫁了老赵,就是嫁给了一种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最接近生活的本质。

第21篇、爱情故事Mr的生活切片

(一)
求婚那天也是苏伊生日。

我在家中洒满了玫瑰花瓣,从客厅到卧室,扑着一股诱人的芳香。

待苏伊回家之前,我带着钻石戒指躲在楼道里,看着苏伊推开房门。

她被吓到了,捂着嘴泣不成声。

我窜到她身后,拍拍她肩膀然后单膝跪地,掏出戒指,看着她的眼睛说:“女孩,做我的新娘好不好?”

这一刻,她就像画中的天使。


那天夜里,苏伊拿着钻戒反复端详,问我:“你说它是不是永远也不会破碎?”

我把我的那个也拿出来,放在一起,说:“傻丫头,这不重要。”


钻石不容易碎,但心容易,所以真心是比钻石更宝贵的东西。

(二)
有一天,苏伊突然对我说:“我们要个孩子吧。”

我放下手头的文件,揶揄道:“不知道是谁开始时对我说坚决不养的。”

苏伊不依道:“但现在我好羡慕有孩子的女人啊!”

“你就不怕我以后疼孩子不疼你了?”

苏伊一副早知道你要这么问的表情,说:“母子同心,母女一体,无论如何我都能感觉到你的爱。”

我承认苏伊是那种没人舍得欺负的女孩子。


三十年之前,我看不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邪恶,三十岁之后,我开始忽视那些与我无关的不公,信誓旦旦只是你对十年或者二十年自己的尊重。每一个时段,人的感情都是不同的,无论你是否承认,我们一直在老去,所以每一个活着的态度都弥足珍贵!

(三)
小时候经常要和steal打起来。
有时,看天上的云,我说像火箭他说像房子,我偏要他承认云像火箭,他偏要我承认像房子。

于是,就满脸通红。

上了学还老为女生打架,不是争风吃醋,我说那女孩子眼睛好看,他说他喜欢那头长发。


苏伊柔柔的性子改变了我许多。我的说法她从不反驳,只是微笑听着。

也许以柔克刚真有这么回事。

后来我才明白,不要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身上,因为想法本身是没有对错的,难以评价;也因为,每一个人都拥有独立于世的权力,任何强加于别人身上的意志都是罪犯。

(四)
胖老板是我的新上司。一个不折不扣的色鬼,在外头不知道有多少女人。

但在公司里没人讨厌他。他从不搔扰女下属,也很上苛扣奖金。

我在茶馆里遇见他,那一次他身边没有花技招展的女人。

他看见我,很开心,一定要请我喝茶。

度上,他对我做,世间什么都和做生意类似,双赢很重要,就像他和那些女人,只是各取所需。

这是我一直很佩服胖老板的地方,他将一切都分得很清。


一天,我在医院里看见胖老板,连忙打招呼。

他引我到一间病房里,上面躺着一个一动不同的女人。

胖老板说,这是他妻子。

什么说也不用说,我看得出胖老板很爱她,因为我也有至爱的人。


眼睛有三种功能,看见,看清与分清。很多人只获得了前两种。成功者与普通人的不同在于,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有差别,无论是事物还是情感态度。有差别意味着要取舍。

(五)
开车在马路上,后面一辆货车突然失控,我的车来不及躲闪。

我当时什么都没想,下意识地把苏伊压在身下。

“砰--”

一场虚惊,我的车撞上了花坛,与货车擦肩而过。


事后,苏伊很生气,追问我:“干嘛那么傻,只顾护我,也不知道爱护自己。”

我双手一摊,一副无奈的表情:“没办法,每次看到你,我就觉得自己不重要了。”

(六)
结婚后,我越来越少把烦心事对苏伊讲了。

为此,她经常抱怨,用水灵灵的眸子来抗议我。

但是,我还是不说。

终于,苏伊生气了,把头蒙在被子里不说话。

我心慌地向她告罪,并答应以后什么都和她说。

“傻丫头,你急什么,你不知道,你的温柔一直是我最大的勇气。”

(七)
苏伊:“每天要洗好澡才能上床,香香的我不采臭臭的你。”

第22篇、爱情故事真爱后悔

她曾是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第23篇、爱情故事踩着单车相守一生

A

19岁,她遇上他,触电似的感觉迅速点燃了两颗情窦初开的心。那时,他在顺德的一家工厂里打工,是千千万万个从内地来到沿海城市的打工仔中的一名。而她,是沿海城市特有的城中村的村民,家里有房出租,每年都有不菲的分红。

她和他恋爱,很快家人就知道了。当时,电视台正在热播名为《外来媳妇本地郎》的电视剧,父母一遍遍地指着画面对她说:你看看,你看看,一个本地郎娶了一个外地媳妇就闹出了这么多事,如果真要嫁给一个外地郎,不知道要面对多少麻烦!

她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的善良和憨厚。当和他一同出来打工的同乡受主管欺负时,他勇敢地站出来和主管理论;当同一个组的工友身患绝症时,他忘记了每天吃咸菜啃馒头的艰辛,一古脑儿地捐出了自己的生活费成长在沿海城市的她,见多了商人间的争斗和算计,他让她感觉到踏实和温暖。当然,这些,她是不可能跟父母说的,她知道她说出这些理由的结果,在他们看来,那是一个傻瓜才会做的事,他们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女儿去爱一个傻瓜。

在他的眼里,她很美,对人总是热情大方,工作出现意外时,总能平心静气地处理好。能和她恋爱,在他看来,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她从没有把家人的反对说给他听,她相信,相爱是两个人的事。

她只是问他:如果有一天,在这世上,我一无所有了,你还会爱我吗?会,我会加倍地爱你!他不假思索的回答,给了她不顾一切去爱的动力。在他看来,只要能拥有她的爱情,他愿意付出一切。

B

当她把自己的决心告诉父母,像她当初预料的那样,落得了众叛亲离的结果。她带着行李来到了他小小的出租屋。她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全部了。他把她揽在怀里,昂起头,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有泪落下来。

他们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她是个倔强的女孩,她要用自己的幸福告诉父母,自己的选择没有错。离开家之后,她就没有回去过。她不止一次地向邻居打听父母的近况,邻居说,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毕竟是他们的孩子,回去看看他们吧,他们应该会接受你们的婚姻。她摇摇头,她在和父母争执的时候说过,她一定要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房子之后再回去。

他知道她对父母许下的誓言,也知道她的要强,为了早日实现她建家立业的梦想,他用一点积蓄开始学着做点小生意。每天下班之后,他在那个工业区卖小吃,煮玉米和煮花生。小本生意,没有什么风险,收入还不错。在那之前,他是一个和别人说话都有点腼腆的人。

她看得到他的这些努力,两个人一直相亲相爱,她不为日子过得拮据而失落,他不为自己的辛苦埋怨生活。她不觉得爱他付出了太多,他也不觉得为她做了太多,两个人真实而又简单地相爱着。

C

转眼10年过去了,当初一对二十来岁的年轻夫妻已经跨入了而立之年。经过了近十年的打拼,他和她终于攒够了二十多万元钱,准备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每次坐在看楼车上目睹这个城市的街道和高楼大厦,她的内心都无法平静,为自己终于可以证明当初的选择是多么正确。让她庆幸的,不仅只是建一个家,更重要的是,他对她的爱一天一天在加深。

她曾经问过他: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因为我当初为你舍弃得太多?不,就是因为爱!不过,因为你的选择,我不得不更加爱你!

终于,他们看中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高兴地交了定金。在回出租屋的途中,他们开始讨论如何去装修即将拥有的新家。

然而,世事难料,就在第二天早上起来,她却生了一种怪病:脸部、颈部肌肉僵硬,无法活动。他赶紧把她送进了医院。经过诊断,医生告诉他,这是一种比较少见的硬皮肤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初期症状过后,会出现手脚水肿、发疼、食欲差、恶心、身体易疲劳等状况,目前尚没有药物可以根治。医生的一番话,让他浑身冰冷。六神无主地带她回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追问自己得了什么病,他内心慌乱却又假装平静地说是一种皮肤病,要慢慢治疗。

D

以后,他和她开始了漫漫的治病过程。他带着她跑遍了顺德的大大小小的医院,医生的答案都一样,有很多医生主张他带她去广州的大医院看病,也许,在那里可以得到较好的治疗。

那时,他白天上班,晚上不再有时间去照顾小生意了。她也因为生了这个病,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工厂。她坚持着不要他告诉家人,他答应了她。

她的病一天天加重,像医生最初预言的那样,开始出现手脚水肿发疼的情况,开始不想吃饭,浑身无力他说要辞职照顾她,她不答应,说,自己已经失业,他不能再失去工作了。他不得不从劳务市场找了一个人来照顾她。

她甚至要和他一起去银行办按揭手续,他答应了她,他想让她早一点实现梦想,也想早一天让她住进新房子。在办理手续时,她看着他,一脸愧疚:本来可以一次付清的,我却在这节骨眼上得了病他不说话,只把她拥在怀里,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在这个小城得不到很好的医治,他带她去了广州。在那个大医院里,医生给她的病提出了治疗方案,并建议她留院治疗。

她问医生可不可以不住院,医生说可以,但是一周两次的诊疗,来来回回也很辛苦。他说不要紧,他会及时送她来医院的。

以后,他就每周两次坐着大巴来回送她看病,每次一百多元钱路费让他心疼,他决定自己踩单车送她去广州。五十多公里的路程要踩上8个小时,每次都是晚上9点出发,第二天一大早就到医院。她忍着不说辛苦,他踩单车累得不行,却对她说这是最好的锻炼方式她的泪溢在眼里,他的泪流在心里。他知道她的病要花很多钱,不节省的话,怕坚持不了多久。

E

于是,在顺德和广州之间,在那一条不宽阔却绵长的道路上,开始出现一个情景:他载着她,她的手从他的后背揽过他的腰,这个很多恋人都曾有过的亲密动作,让认识他们的人看起来有点心酸。

他给她洗头的时候会问她,水烫不烫,给她修脚的时候,会问她疼不疼;坐在他的车后,他会不时地提醒她坐稳,问她冷不冷。她总是轻轻地应和他,像初恋时的男女。

她得病的消息终于传到了她家人的耳朵里。虽然她的父母当初很生她的气,但得知她日子过得还不错也就算了。现在,当他们听说女儿得了这种病,马上找上门来看她。

看到病床上瘦弱的她,她的父母又心疼又生气,但看着他那么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父母把所有的指责都吞回了肚里。医生告诉他们,这个病的症状之一就是食欲下降,得了这个病,人很快就会瘦下来。骨瘦如柴,是这种病患者的特征。

她哭了,在父母面前。她说她对不起他,拖累了他,如果不是自己得了这个病,他们很快就可以回去看望父母了。他捧出了买房合同,在她的父母面前,跪下了,说自己能力有限,没能给她最好的照顾。

将心比心,她的父母哭了,他们终于理解了女儿的选择,并接受了他们。

F

灾难来临时,一家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她的父母开始加入到照顾她的队伍中,但他对她的照顾丝毫没有减少。他想,父母的出现,是应该让她活得更好一些,恢复得更快一些,而不是替换。

他依旧每周两次带她去广州看病,晚上去,第二天晚上回来。她的病在奔走的日子里并没有得到多少减轻,只是症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疼得不再那么厉害,病情也不再加重。医生告诉他,想恢复健康的从前,遥遥无期他不灰心,也不绝望,他说,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他和她如期搬进了新居,看着她脸上僵硬的笑,他想掉泪。三年过去了,她的病还是那样,一点也没有好转。他仍在那家工厂打工,仍然一周两次载她去广州。医生说了,继续治疗,就能活着,否则他明白医生的意思,为此,他坚持着。

她却在病魔的折磨中,感到厌倦了,更多的,是对他的愧疚。她请求他放弃治疗,这样活着也是痛苦。他不同意,他说:如果是痛苦,就让我们一起经历,不论怎么样,我要和你在一起,不论灾难还是幸福。她请求父母,替她办理和他的离婚手续。她说,他为她付出了这么多,已经对得起当年她为他不顾一切的爱了。

当年曾经对她的婚姻百般阻挠的父母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确实为女儿付出了很多,那是很多男人都无法做到的。得了病的女儿,再也无法给他作为妻子应该给的生活,而他却没有一句怨言,有的,只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小心翼翼的呵护。他们同意了女儿的请求,是的,正是因为他太善良了,才应该让他活得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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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了岳父岳母的好心,他说,从选择和她在一起的那天开始,他就没有想过离开她。而且,如果在这时候,他选择离开,他就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是不配拥有她的爱情的。

现在,他仍然坚持着,带着生病的妻子寻找健康。他们的故事感动了顺德那个小城市,也感动了广州这个大都市的很多人。

婚姻的开始是爱情,接下来,则是在一朝一夕的日子里,一菜一蔬的等待中慢慢经营出来的亲人一般的情感。他说,一个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不仅要知道她的快乐,还要了解她的痛苦,而且,要分担她的痛苦。因为有他在身边,她的痛苦就少了一半。这就是爱,不分贵贱,不分贫富,不分灾难与幸福

第24篇、爱情故事青春走不出那张地图

那年,我刚上高二。开学的第一天,同桌林江便凑过来和我咬耳朵:“今年的班主任是从上面调下来的,教地理,人送绰号追命先生。”

开课第一天,我见到了被称之为“追命先生”的魏老师30多岁,一件很旧的蓝西服,蔫蔫地穿在瘦小的身体上。与他落魄外表相悖的是,他的嗓门很洪亮。“感谢同学们的爱戴,授予我追命的称誉,我绝对不会辜负同学们的期望”他压低声音,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会追着你到天涯海角!”

林江藏在课桌下的手有些发抖,他拽着我的衣角悄声说:“这个老师很邪乎呢,怕是没好日子过了。”林江的话很快就应验了。

以前,我们每天下午的后两节课,会逃到隔壁职业高中的操场去踢足球。都是年龄差不多的学生,并且我们善于伪装,找来印有职业高中校名的背心穿上,混迹于球员中,谁还能认出我们是“李逵”,还是“李鬼”?谁知刚过了两天,正在球场上厮杀的我一脚远射,眼看进球的当儿,突然杀来一匹黑马,伸手一挡,便稳稳地接住了球。不,应该是“蓝马”,一个穿着监西服的熟悉身影魏老师!我们足球也不要了,呼啦啦作鸟兽散。

真正被“追”得心惊胆战的要数我们翻墙逃课看录像的事情了。上世纪90年代初,县城的录像厅昼夜循环热播香港枪战片。那天傍晚,大雨滂沱,但这完全挡不住我们心中那熊熊燃烧着的明星英雄梦想。我们看到魏老师宿含内灯火通明看来他没有外出。何况这么个鬼天气,他是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这时逃课去录像厅的。我们蹑手蹑脚来到围墙边。李阳个头大,第一个翻了过去,我们余下的在墙内等。不一会儿便听到李阳在墙外轻声呼喊着我们的名字,安全了!当我和林江迫不及待地爬上墙头,还没来得及把腿翘上去,便看到一个打着伞的瘦高个儿,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李阳身后。只听林江“妈呀”一声,便从墙头上掉了下去墙外惊雷般的声音响了起来:“往哪儿跑!”

我们于是很恨他,冬天打碎他宿舍的玻璃,把他冻感冒,或者在讲台下放上大图钉,扎他的脚这样的“恶作剧”,让我们在后来的岁月中悔恨万千。真正令我唏嘘不已的,还是他及时地将一个叛逆的我从堕落的边缘追了回来。

那时,南下打工潮炙热汹涌,传言只要一踏上沿海那片土地,满地都是钞票。满脑子幼稚幻想的我,认为自己年轻有活力,完全能够让梦想在沿海那片土地上生根发芽。于是,我偷了家里的两百元钱,如传奇电影中豪情万丈的男主角那样,告别家乡,坐上火车“眶当眶当”去了东莞。一出车站,毫无社会经验的我便被小偷偷了个精光。然后,在车站如夜游神般晃荡的我被“请”进了收容站。虽然肚子问题暂时有了着落,却被告知要缴纳两千元罚款和保证金,再遣送回原户籍地。天!两千元几乎是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本想闯出一番天地后衣锦还乡,如今却要先搭上两千元,虚荣顽劣的我慌了。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收容站的干部通知我说,收拾东西,你爸来接你了。我爸?我自小父亲病故,是不是认错人了?我睁开惺忪的双眼很旧的蓝西服、瘦高个,魏老师?怎么又不像?胡子恁长,脸恁瘦

魏老师的眼中喷着怒火,朝我屁股上“咣咣”就是两脚,吼了一个字:“走!”

那次,我突然感觉到,挨打也是温暖的。魏老师仿佛有张“地图”,无论我们怎么“逃”,他总能找到我们,仿佛是“阴魂不散”的影子,是钻进肚子的“蛔虫”,又仿佛是威严慈祥的“守护神”。我们在那段迷茫的岁月里,被他“追”得心惊肉跳、服服帖帖。

渐渐地,我们的心安顿下来,悬崖勒马,收心踅身返回课堂。

终于,一场追逐与被追逐的青春时光结束了。炙热的七月,我在县电视台公布的红榜中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埋藏在心中的疑问:“魏老师,为什么你总能那么准确地追到我们?”他的眼中依旧闪烁着光芒,不过这次声音很轻柔:“我是教地理的,我心中有地图!”

后来,我给魏老师写过一封信。我在信里说:“我一直庆幸且感动着,你从来没有将我们从那张地图上删去,那种感觉,直到今日仍激荡在心中,温暖着我。”

第25篇、爱情故事列车5点22分进站

沃尔特是麻省理工大学的教授,一年多以来,他每天回家都要乘坐下午5点22分进站的那列火车到林肯车站。每天,沃尔特总会在月台上遇见一个女人,他俩同一站等车也同一站下车,每次都会朝对方点点头,但从未说过一句话。沃尔特注意到,这个女人头上总要围着一方彩巾,他觉得女人把彩巾围得很别致,宛如人们包扎一束鲜花。

一天下午,火车月台上一阵风吹过,女人的彩巾突然被吹得掀起来,一刹那,沃尔特看到,女人没有左耳。只见女人连忙扔下手提包和购物袋,笨拙地整理那被吹落下来的彩色头巾。她猛一抬头,却碰上沃尔特失礼的目光,沃尔特尴尬极了,忙把视线移到别处。

接着到来的星期一,女人没有在月台出现,沃尔特也没怎么在意,因为去年她同样有过没露面的日子是有两天,沃尔特记得一清二楚。突然,他猛然想到,也许是因为她失去一只耳朵的真相被沃尔特看到了,所以今天才不露面。沃尔特想到这女人如此腼腆,不禁有点心动。他自己也是个脸皮很薄的人,尽管四十有七,也有意成家,却至今未娶,因为他缺乏果敢向前的精神。

接下来,一个星期、两个星期那个女人一直没再出现过,沃尔特感到前所未有的惆怅。说实话,沃尔特并不觉得那女人特别诱人,因为沃尔特从未跟她说过话。如果真的对那女人有兴趣,他肯定会设法说一声“你好”或者“希望你今天过得好”这类的搭讪语。不过,这些天没见到那女人,沃尔特开始强烈地想念她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个女人仍没露面,沃尔特开始担心起来。他决定向列车员梅尔打听一下那个女人,因为梅尔这位列车员对每个乘客的情况都略知一二。

列车员来了,乘客们开始买票,当沃尔特从座位上抬起头,正打算向梅尔打听那个很久没露面的女人时,他吃惊地看到,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列车员。

沃尔特看了看这个新来的列车员身上的胸章,知道他叫爱德华。沃尔特给了他三块钱,简单地说了声“到林肯”,然后又问道:“咋不见了梅尔呢?”

爱德华说:“梅尔?不认识。”沃尔特瞥了他一眼,说:“梅尔跑这趟车好多年了。”爱德华递给沃尔特车票,说:“嗯,怪不得,我才跑这趟车一天。”沃尔特问:“你是说你顶替了梅尔?”爱德华摇了摇头,说:“说不上,我没听说过梅尔。”沃尔特不再说话,除了梅尔之外,没有别的人可以打听到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了,沃尔特没有机会继续打听。

又一个星期一到了,沃尔特像平常一样上车坐着,等候列车员的到来。这一回,沃尔特决定非得把梅尔的事问个水落石出,因为只有找到梅尔,才好向他打听到那个女人的消息。

这时,列车员爱德华来到沃尔特身旁,一边哼着小调,问道:“上哪儿?”他眼神里毫无相识的表示。

“林肯。”沃尔特不满地说,他想:换作是梅尔第二天就记住了,根本不用再问。爱德华冷漠地说:“不停林肯站。”沃尔特很吃惊地说道:“这班列车一向都是停林肯站的。”

“我不知道什么一向,”爱德华说,“我就知道今天。今儿个这趟车不停林肯站这是司机亲口对我说的。”

沃尔特无奈地下了车,他只好步行回家。他孤零零地走着,天色逐渐暗下来,他想:女人走了,梅尔走了,林肯站也走了人世间还有什么不会走掉?

一天下班后。沃尔特习惯性地来到月台上等火车。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希望5点22分这班列车会到林肯站。果然,列车准时进站了,这次确实是到林肯站,沃尔特高兴地上了车坐在自己熟悉的座位上。忽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今天要送您到哪儿去,老朋友,”沃尔特几乎跳起来,他转过头,看到了梅尔,沃尔特激动地拉住梅尔问道:“梅尔,你到哪儿去了?”

老列车员回答说:“哦,我参加再培训去了,每隔几年他们就让我们学一次。你知道,西边有一列火车撞了,他们连忙叫每个人都参加紧急情况学习班。怎么了,你以为是怎么了?”沃尔特摇摇头说:“我说不好,你突然就那么失踪了。”梅尔笑着说:“在铁路上干的就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前通知。你还是到林肯站吧,我想。”沃尔特激动地点点头。

列车开了一站后,几个乘客下车了。沃尔特看着他们走过月台慢慢离去,列车又开动了,这时,他察觉有一个人正要坐到自己坐椅的边缘,沃尔特转脸一看,不由惊喜万分,他看到的正是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女人对他抱歉地一笑说:“对不起,打扰您了!今天车太挤了。”

“不,没事儿,有空地呢。”沃尔特边说边把身子往里面挪,腾出一点位置给那女人。那女人把身子靠进来,沃尔特闻到了女人身上某种香水幽雅醉人的芬芳,他说:“很高兴又见到您!”

那女人很和气地点点头,随后,她把手伸到下巴底下,开始解开彩色头巾的结,她要干什么呢?沃尔特赶紧把视线移到别处,免得再次瞅到她只有一只耳朵的隐秘。可是,沃尔特的余光却扫视到,那女人把丝巾从头上取下来,然后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了腿上。

沃尔特忍不住看了看那女人:她脸庞左边是一只完完整整的粉红色耳朵,顶部是光滑圆润的曲线,底部是分岔得当的耳垂。沃尔特觉得这耳朵真是神奇,仿佛是由一双微型的手缝上去的。只有那女人自己最清楚,这只耳朵是她特意去做整容手术补上的,是为了自己能自信地和沃尔特开始交往,其实她很早就爱上了沃尔特

此时,那女人刻意地把几缕散落的头发捋到耳后,有意让沃尔特注意到她补好的耳朵,沃尔特对她这个动作报以微笑。女人也对沃尔特莞尔一笑。问道:“您是在林肯车站下车吧,”沃尔特高兴地说:“是的,要不今天我们一起走吧?”

第26篇、爱情故事爱上骗子

陆依萍是一家外国企业的部门经理,年薪20万,在公司里很受老总的尊重和员工的仰慕。到现在三十岁了还没有男朋友,自己也不免着急起来,她爹妈更是走马灯似的请人给她介绍对象,可她一个也瞧不上!她妈气得直骂:哼!也不想想自己都成剩女了,还要求这么高?再过几年,你就是求人家也没人要!她爹也劝她说:阿萍,拣个实实在在的男人嫁了算了,毕竟以后两口子是过日子。

其实陆依萍的要求并不高,不苛求男人三大有事业有成、有房、有车,只想找个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长相过得去,负责任,诙谐幽默的男人。可人家给她介绍的不是充满铜臭、谈吐俗气,便是市侩气十足的人。

最近她出席了一位同学的婚礼,一打听他们居然是网上认识的,而且很般配!这使她改变了对网恋的看法,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小心翼翼地进入网络聊天室。她不想在本地找对象,经过选择,决定和一个深圳的男子交往。她是这么想的:深圳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很发达,如果跟那个男子谈成了,她可以去那里发展。因为自己是财经大学毕业的,什么行业专业都对口。

那个男子叫曹金良,34岁,也是大学毕业,是一家装潢公司的老总,因一心扑在事业上把终身大事给耽误了。另外他是家里老大,因此还负担着弟弟妹妹念大学的费用。这么年轻就当老总,看来他是个非常能干的人!负担着家中弟妹念大学,可见他是个孝顺且负责任的男人!所以他留给陆依萍的印象非常好。经过几次交谈,两人很快在网上相恋了。

陆依萍每天下班后都要上网跟曹金良聊天,发现他博古通今,谈笑风生,常逗得她忍俊不禁。这更使她产生了见他一面的强烈欲望,多次提出视频请求,但他都婉言拒绝了。害得陆依萍痴痴地每晚在脑子里想象他的音容笑貌,经常自言自语道:他长得怎么样呢?长得怎么样呢?

她妹妹陆依华跟她合用一台电脑,知道她的QQ号,发现了她和曹金良网恋的事,告诉了父母。二老找她谈话,一致反对她网恋,说网上的男人不可靠,深圳那地方骗子更多!可陆依萍已经深陷情网不能自拔,只迫切想见到心上人!

突然一个天大的喜讯传来曹金良告诉她因生意上的事要来上海!陆依萍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揉了揉眼,千真万确。他是这样写的:亲爱的萍,近日我因生意上的事要来上海,到时咱们就能见面了,你就能看到我的庐山真面目 一张鬼脸。真的,不骗你,是一张可怕的鬼脸,你可别吓昏过去噢!

陆依萍兴奋之余,马上回给他:你这家伙,幽默得太过分了,我才不怕呢,偏要在你的鬼脸上好好啃一啃!不信,你看着!第二天他打她手机,说他已经坐上了飞往上海的飞机。好,我马上去机场接你!她大声说,我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头上戴一顶红色绒线帽。这么早就来接我?我知道上海很冷的。他关切地说。我不怕冷。再说从我这里到浦东机场要好长一段路呢!

他们在机场的候机厅外见面了,陆依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住笑着朝她走来的那个男人高高的个子,饱满的额头,两条剑眉下一双大大的眼睛,挺直的鼻梁,一看就是个睿智精明的人!只是脸容略带倦意,可能路途劳累之故。依萍,咱们终于见面了。他兴奋地说。金良!陆依萍更是激动,竟控制不住张开双臂拥抱了他,并叭的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下。这使他有点受宠若惊,用手抚着被亲处,嘿嘿地笑着,一脸的幸福。

他要去住宾馆,依萍坚决不让,说:住我家去,我家三房一厅呢。另外也让我父母看看,我网上交的男友是不是骗子?曹金良笑着说:如果我真是骗子呢?不可能!如果你是骗子还敢到上海来见我?说着她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拉着他坐了进去。

爸!妈!他就是我的男友曹金良。陆依萍热情地向父母介绍。伯父!伯母!曹金良礼貌地打招呼。二老把他打量了好一阵子,看得他浑身不自在。依萍父亲不相信地问:你在深圳开装潢公司?多少年了?有多少资产?他回答道:我大学毕业就去深圳发展了,在许多公司干过,可总觉得不如自己干过瘾,于是就开办了这家装潢公司,到目前已有2000万资产了。你看我们这房子装潢得怎么样?恕我直言,只是一般,称不上豪华,顶多十几万装修费,而且材料不环保。见他这么内行,依萍父亲听了信服地点点头:嗯,不愧是做装潢的。我们这房子是80年代末装修的,所以没那么讲究。打算过些日子重新装修。伯父,我来帮你设计,保证水平一流。好,好!老人乐得眉开眼笑。

依萍母亲要去做饭,曹金良抢着说:伯母,我来吧!又对依萍说,依萍,你打我的下手吧,我对这里不熟悉。依萍惊喜地跳了起来:想不到你还会烹饪?走说着拉着他进了厨房。

只一个小时,曹金良便做出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乐得依萍父母嘴都合不拢,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默认了这个未来的女婿。曹金良在上海呆了三天便回了深圳,陆依萍对他依依不舍。

可是令陆依萍想不到的是,曹金良这一走便如黄鹤一去杳无音讯!他在QQ上竟消失得无影无踪,打手机也是关机!陆依萍百思不得其解,各种猜想在她心头缠绕,难以入眠。最后她竟向单位请了一星期假,直飞深圳!

那是地处偏僻的一所群租房,他们走了进去,见里面隔得像一个个鸽棚。那人敲了敲其中一间的门,里面有人问:谁呀?陆依萍一听那熟悉的声音,激动得心几乎要跳出胸膛,忙大声说:金良,是我呀依萍!里面一下没了声音,良久说:对不起,你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你。陆依萍怎肯相信,焦急地说:你把门开开,让我进去好吗?里面又没了声音。看来他不是你要找的那个曹金良。那人说。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陆依萍还是给了他100块钱,那人对她千恩万谢,拿了钱转身走了。

陆依萍并没有走,而是躲在了暗处。因她心里早存怀疑,一个装潢公司的老总,怎么会住在条件这么差的群租屋?她想起曹金良在机场半真半假地说自己是骗子的话,难道他真是骗子?那他到上海来干吗?难道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她偏要看个究竟,揭穿他的庐山真面目!里面的人真以为她走了,便把门开了。她迅雷不及掩耳地冲了进去,千真万确,里面那人真是曹金良!

曹金良,你为什么要骗我?!她怒不可遏地质问。曹金良猝不及防,吓得脸色煞白,结结巴巴道:你、你听、听我说你这个骗子!陆依萍才不要听他的,气得使劲搧了他一个耳光,猛然转身离去。

坐在飞往上海的飞机上,陆依萍一直感觉自己似在梦中,心里不断地问自己:怎么会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一种被人愚弄的羞辱感紧紧攫住她的心,她后悔万分,为啥不早点把自己嫁了,千拣万拣最后却拣了个骗子!还痴痴地去深圳会他,真是傻到头了!父母知道了会怎么说她?还不把她骂个半死!

她失魂落魄的样子瞒不过二老,被二老一问便止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听完女儿的哭诉,两位老人心疼死了,把曹金良骂了个半死,说还好去了次深圳,不然不知要被他骗多久?这网上谈对象的事真是不可信哪!

陆依萍咽不下这口气,便打开电脑上网。她要责问曹金良,为啥要欺骗她的感情?谁知曹金良在自己的QQ邮箱上早留了言:

依萍,首先向你道歉,我不该欺骗你。想不到你会来深圳,还找到了我,更使我无地自容。我的确是个大学生,但不是毕业于名牌大学,所以在深圳这地方只能找个一般的工作,甚至做苦力。我在饭店厨房洗过碗,跟老师傅偷偷学厨艺;在工厂学做电焊工、钣金工,大多数日子是在装潢公司做泥水工、油漆工。我发现装潢公司很赚钱,便产生了自己干的念头,但苦于没有本钱,因为我确实负担着家中弟妹的读书费用。但令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我竟患上了白血病!人家说我是长期接触油漆有毒材料的缘故,我去跟老板说,老板哪会睬我?可我又没治病的钱读到这里陆依萍的心猛地揪紧了!难怪自己第一眼见到他脸色会那么难看,原来他不幸患了绝症,真是太不幸了。可他为什么要在网上骗人呢?难道是想骗钱给自己治病?还是什么目的?陆依萍继续看下去。

我怨恨老天爷为啥对我这么无情?唯一遗憾的是我至今没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是啥滋味,于是萌发了交个女朋友的想法。可我太穷,吸引不了人,所以谎称自己是装潢公司的老总。但当我见到你后,你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吻,我受到良心责备,觉得不应该欺骗你这样纯洁、真诚的姑娘,所以我退缩了。我到上海是抱着一丝希望来治病的,医生证实我患的是白血病,说只有骨髓干细胞移植才能救我的命。可我即使找到了匹配的对象,那巨额的手术费哪里来?现在只有听天由命,让短暂甜蜜的爱情陪我去那个世界。谢谢你对我的爱,再次向你表示歉意。同时附上我的疾病诊断书。

陆依萍读完,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没有对曹金良丝毫的恨,只有怜悯和同情。他实在太不幸了,尽管他很努力,但好运却没光顾他!陆依萍忍不住打电话给他,鼓励他说:你不应该消极,应该跟病魔斗争,因为你还年轻,有旺盛的生命力!

话虽是这么说,但陆依萍日夜都在为曹金良担忧。要跟白血病斗争谈何容易?毕竟这是癌症啊!再说他又没钱!自己要比他幸运得多,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应该帮帮他!于是陆依萍瞒着父母又一次飞往了深圳。

到了曹金良的住处,却是铁将军把门。隔壁的人告诉她:曹金良又去上班了,说要挣钱为自己治病。陆依萍听了很感动,急切地问:他在什么单位工作?听说在一家超市的地下车库当保安。多少钱一个月?一千多吧。你知道是哪家超市吗?那人摇摇头。陆依萍只得在那里耐心地等候他。

好不容易盼到天黑,才见曹金良回来。看他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陆依萍心里难受极了,忙迎了上去:金良,你还好吗?你怎么来了?曹金良很是吃惊,我撑得住!你说得对,我不应该消极,要跟病魔作斗争!

知道他明日上夜班,翌日早上陆依萍便陪他去医院作进一步诊断,同时也为自己作干细胞检查。想不到她刚好跟他配对!陆依萍喜出望外,当场决定把自己的干细胞捐献给他!曹金良又是喜悦又是感动,流着眼泪说:依萍,我欺骗了你,你不记仇,反而快别这样说,我就是跟你不认识,也会把自己的干细胞捐献给你的,因为我是中华骨髓库的一员,救死扶伤,是我们这一代青年人的神圣义务。另外你放心,手术费我带着呢。曹金良听了更是热泪长流。

医院很快为曹金良做了干细胞移植手术,他的生命得救了,身体恢复得很快。在两人相伴的日日夜夜里,爱情也悄悄地降临在这对年轻人身上。咱们结婚吧!陆依萍主动提出。可、可是我配不上你,我是个穷光蛋。曹金良红着脸嗫嚅地说。穷不可怕,怕的是不努力。陆依萍诚恳地说,你不是想开家装潢公司吗?那就让我帮助你完成这个夙愿,就叫利荣装潢公司吧。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一定把公司办好。曹金良喜出望外当即表示,而且公司采用的材料一定要环保,不能让员工吃我一样的苦。嗯,这当然。金良,我就欣赏你这一点,人还算老实,良心也好,不然我怎么会嫁给你?嘿嘿,嘿嘿!他傻傻地笑了。

曹金良出院不久,利荣装潢公司便开张了。由于价格合理,质量上乘,尤其采用的材料绿色环保,很快在市场上赢得了好口碑,生意一日比一日红火。

第27篇、爱情故事玉兰树下,想念一个人的温暖

曾经,幸福离我是那么近。

南方秋天某个清晨,微风轻吹着校园的玉兰花。清雅的花香伴着新学年的笑声传送在铺满新叶的校园里,像不安分的精灵,调皮地向新生眨着眼睛,给人一种快乐的气息。

我和几个同学嬉闹在未分好班的教室门口,当小雪大声喊起来的时候,我们都被她吓了一跳,她夸张地说:谁踩了我?痛死了。我环顾四周,一个身材高大,全身白衣的少年,满怀歉意地站在我们面前,忙不迭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无心的!我微笑地望向他,那一刻他的眼光刚巧与我的相遇,刹那间我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心跳。仿佛这男孩的眼晴触动了我心里隐秘的一个梦。

男孩走后,极喜欢对别人评头论足的小雪还在感慨:这个男孩真是帅气,就不知道是哪班的男生。冬玲推了她一把,说:小雪,不踩不相识,你不是看上人家了吧。一阵哄笑声中我却低下了头,刚才那一眼还在我心中荡着秋千。

1

那是很久前的一个秋天,我在原初中直升高中的第一天见到身为新生的辉。接下来的日子,是一连串的惊喜,我发现他与我同班,并且坐在我邻座的位置,同时也是住校生。每天清晨我早早地上课室自习,站在门口的楼梯前读书,会看到他经过,然后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书,偶尔向我微微笑。我常用眼侧的余光偷看着他,他的侧身英气逼人,有一种迷人的气质。后来我常常在教室门口等他经过,他站立在不远处时我心里会感觉他在相随,淡淡的幸福洋溢心中。

他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有一天早上开始过来搭讪。后来,我们渐渐地熟识。

转眼到了期中考接近的日子,我开始放弃午休上课室温书。有一天我发现偌大的课室多了他一人。开始我们极少说话,后来,终于是他先开口了。我们从文学、政治到音乐与足球,越聊越多,渐渐地发现他是一个随和开朗也与我兴趣相似的人。期中考后,我依然是吃完午饭早早上课室,然后忐忑不安地等着他的到来,总是有点担心他不来了,却在看到他步入课室的瞬间开心荡漾。

有天中午,我照例坐在课室,可是久久没有等到他来,我想他也许去午休了,也许我们间的默契只是一种巧合。于是我沮丧地到花园里散步。一路我心里有莫名其妙的颓丧,看不到眼前明媚的阳光和美丽的花草。当背后传来一阵清脆的脚步声时,我忽然希望是他。当他的声音呼喊着我的名字时,我一瞬间突然有了勇气,我想也许这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勇气了,我问他中午为何不见了。他站在玉兰树下静静地望着我笑,然后走上前来轻抚我的刘海,在羞涩中我低头与他并肩而行,我们一起穿过许多花丛,玉兰花随风飘落在我们头上,我们在阵阵花香中愉快交谈,这段记忆多年后仍在我思想里飘香。

2

高二某个夜自习的课后,我踩空了楼梯滚下楼,于是骨折了不能走路;再后来父亲又得了重病。雪上加霜的际遇让我欲哭无泪。忧伤的我休学在家。那段日子,我开始在日记里给他写信,但我从来不寄给他。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得到什么,但是潜意识里我感觉与他越来越远。他是那么风光无限魄力四射,而我却是一只贫穷的、自己唱歌的丑小鸭。在家呆着的时候,我常常暗暗地想他。那时,我们共同的快乐回忆还很少,所以我也认为我们不会有未来。但我想念他,如同想念一个多年的知己。他周末时会来看我,会给我做好吃的鸡蛋羹,会耐心地把他抄得厚厚的笔记给我看,给我补课,给我讲那些精彩的校园生活。有段日子正值寒冬,每次他来,都要踩自行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我心里感激,却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觉得他很亲切,虽然他没有给我任何承诺,但他却在我最难过无助的时候给我鼓励,安慰我、哄我、听我说我的绝望。

高考后,我们曾一度失去了联络。刚来广州上学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在暖暖的江风中享受漫长的落日黄昏。心里常常想着他,不知道他怎么样了,还像过去那样才气逼人吗?有没有女朋友?他幸福吗?

有段时间,偶尔听到来访的老同学说起他,突然发现对他的想念是如此强烈,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伴着我:我和他真的没有未来吗,连远远地看着的机缘也没有么?

3

大二那年某个周末,我捧着书本向自习课室走去,突然远远地看见了他站在教学楼门口。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向他奔跑过去。

他似笑非笑地站在哪里,快乐地呼喊我的名字,让我感到欣慰。他说他这两年来一直在想我,然后却发生了许多意外没能来看我。当我知道他也在想念我,心就蹦跳起来。再次相见,我感到一种温情。开心中,他忽然对我说如果他想我,可不可以给我写信。我忘了矜持,使劲地点头。

我想他也是激动的,慌乱地牵住了我的手。我没有拒绝,心里像兔子一样跳得厉害。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疯狂地写信,世界在我眼前是一片明媚。我从来没有想到他也是如此地爱我。每天晚上,我都坐在桌前,看他寄来的思念,也用笔端向他诉说着思念。心里甜蜜蜜的,一切都那么美好。

他也喜欢与我一起走在珠江边,共浴着江风,迎着暖暖的阳光,讲述着彼此的心事。我觉得幸福就在我手心了,然而我却不知道,有些幸福,会在手间轻易溜走。

他真的很爱我。毕业后就许诺会娶我,很多日子我们拥抱在一起,他说会一辈子爱护我,疼我。经常会在醒来时听到他的电话,甜甜地说:老婆,我想你。他说的时候,我就开心地应着。这种感觉让人着迷,茫茫尘世里有一个像我爱他一样爱我的人,还有什么可悲伤呢?幸福,像烟花一样,一瞬间就映满了整个珠江,绚丽无比。

4

在每个灿烂的烟火背后,都是深深的孤寂,我们也不例外。热情过后,我逐渐感到了疲惫。我的工作很忙,经常会加班到深夜,而他总是在上班时间不停地打电话问候,或在深夜里致电絮絮叨叨。我知道他是因为爱我,但是他的紧紧追随,给爱自由的我一种难以承受的逼迫和窒息感。这不是我想要的。星相里说,射手座,喜欢无拘无束自由的生活,对任何事容易热情也容易消退。我想我正是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给我的感觉越来越让我感到一种压迫,他处处留意我的行踪,留意我的起居,这让我很不自在。有段日子他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却从来不向我说他的难过,只是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让我觉得很不平等。在我心里,我期盼的是那种共同承担,共历风雨的感情,而那一刹那我感到我被阻拦在他的生活之外。于是这成了我躲避他的原因,我决心和他分开。

我的心很疼。可是我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我想他总有一天也会忘记我。

5

他曾经满怀信心地筹备与我的婚礼,因为我的离开,他遭受了很大的打击。后来他放弃了广州的一切,去了深圳。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一年过去了,我却无法从对他的负疚感中摆脱出来。曾经是我给了他一个美好的梦,然而我又亲手撕毁了这一切。

时间能冲淡一切,这话一点都不假。经过又一年的忙碌之后,我的感情开始不经意地发生了变化。也许是射手座善变的性格所致,我开始不觉得自己很爱他。他的执著让我开始厌烦。我也认为他并没有像我想像的那样爱我,只是因为孤单。

分开后他不断地给我写信,发到我的邮箱。每当节日,他的祝福总是第一个到。然而我是冷漠的,我拒绝给他回复我的一切,哪怕一个小小的信息。他的信渐渐少了,但依然向我诉说,开心的,快乐的,却从不说悲伤。

隔着遥远的距离,我渐渐地疲惫,我亦忘了告诉他我已经不爱他了,我选择了沉默,却忘了这无形中给了他一种似有似无的希望,看着他在似水流年中不知所措地挣扎,我无动于衷。

我曾经五颜六色幸福的心在忙碌的工作中褪色。我仍然在黄昏的夕阳下一个人去珠江边吹风,一个人给自己做晚餐。我想我真的是忘了他了。但是我也没有再找其他的男朋友。或许是因为内疚,也许是因为没有遇到更适合的人。

后来我换了工作与电话,再没有给他任何消息。2004年元旦后,寒冷比往年更袭人,整个城市都弥漫在一种压抑的气氛中。有一天,我在走路时不幸被一只乱蹿的狗吓得失衡滑倒,摔成重伤,当我醒来时看到医院里雪白的世界,感到心也被冻得冬眠了,压抑而寒冷。窗外射进的阳光已不能驱走我心里难以言表的苍凉。

我开始想像自己走在一个冰冷漫长的街道,冬风凛凛,昏黄的灯光倒影我孤寂的影。这时我突然希望,眼前有一盏温暖的炉火,可以驱走我的寒冷。

我的心在呼唤,然而世界始终是苍白的,许多人来看我了,然后走了,却没有人知道我的痛楚和寒冷,也没有人留在我身边。夜里我的脚火一般烧痛,心里如何地哭闹也没有人听见这种感觉无奈又绝望。

我忽然回忆起,多年前某个寒冬,我感冒了睡在病床上,他就坐在面前,一匙匙地喂我吃粥,温暖的气氛是那么吸引我;又是哪一年,我们穿着厚厚的冬衣牵手在珠江边,冷风吹来,他用双手紧紧捂着我的手,那情景真像一幅温馨的图画;还有许多冬夜,两个人围着炉火吃起了火锅,金黄的火焰跳动着,挑逗着,让我不能从回忆里走回来

就在那漫漫无边的无助里,我想起了他!我突然明白了他曾经在我生命里的另一番意义温暖、希望。而却是因为我放开的手,让这希望幻灭,任由温暖变凉。终于彼此都在我的冷漠里一遍一遍地碎了心。

想了很久,终于打通了他的电话。我想我至少要告诉他我的决定。

所幸,几年前他所用的那个手机号码,依然能接通,这让我没有感到他已经远离。当他听到我的声音时,显得很惊喜,惊喜得让我意外。我突然地明白了他对我的包容与深爱,一刹间竟然忘了对他说我的不爱,在他的惊喜里我无助地失声哭泣。

几年来我一直压抑和逃避的心,终于痛了。我忽然感觉到他在我心里是那么重要。其实我也没有真正忘记过他。想着这些年来他的执著,我心里有些感伤。愧疚让我打开几年来我不曾细看的他的来信,信里他依然平静地说对我的关切,说他的担心,依然是只言快乐没有伤悲。突然我就镇住了,我终于明白了他埋藏在心底的爱和宽容。而这些年,他在异乡里的悲伤、无助,我却无从得知。

我重新地明白了想念一个人的温暖。我像以前一样,在电话里向他哭诉我的无助,我的疼痛,我的难过。他在另一边使劲地安慰,终于在我冷静下来时说:我回去看你好吗?

我的心又开始忐忑不安,欣喜和感动在心中回荡。相别三年的时间,我们还是当初的我们吗?

6

那天医院里探病的人不多,当他立于眼前,我的心跳得厉害。他依然是英气逼人,却少了些锐气,多了些成熟和沧桑。然而,九年前那种甜蜜的感觉,却依然强烈地回荡着。他站在我的面前,似笑非笑地着我,恍若当年我们在高中的校园里,那个美好而纯真的情景。他在我身边坐下,好像从来没有离开,熟稔又亲切。

我在他面前孩子般地抽泣起来,他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怜爱与慌乱。然后就拉着我的手笑我傻孩子。这些年来,他的坚定,他的沉静,他的执著,他的宽容,都让我心生无限的感动。在这个物欲横流,人情冷漠的都市,他给我的不仅仅是一份爱情,更是一种生活的信心。

多年之后,我们再一次牵手走在珠江边上,任江风吹,看夕阳西下风雨变迁。有他在我身边,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种感情,不随时间流逝,永远是那么清新芬芳。就像记忆中的那年秋天,他站在香气沁人的玉兰树下,向我微笑。

第28篇、爱情故事靠近心脏的纽扣

刚结婚时,我和先生相约:每次买回来的新衣服总要把纽扣重新加固。而我从来只缝先生的第二颗纽扣,因为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每当我低下头缝纽扣时,内心会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愫。先生起初并不屑于干这种小女人的事,可是经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笨手笨脚地学着缝我的衣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然而,婚姻生活并不像恋爱那般的风花雪月,因为年轻、冲动,不能忍受琐碎,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乏味,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一次,为了谁去洗碗的事情,我们又吵了起来,愤怒之下,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上去扯住了先生的衣服,把他的纽扣揪下来几颗。纽扣哗啦啦散落在地上,只有第二颗纽扣由于缝得牢固,还晃晃悠悠地挂在上面。我盯着那颗纽扣,一下子愣住了:这是我亲手钉牢的靠近心脏的纽扣啊,那是最温柔的地方啊,我这是干什么呢?一种发自内心的伤感涌上心头,我颓然坐在地上。

没想到过了半晌,先生居然温和地坐在了我身边,揽着我的肩说:“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有些意外,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先生怎么变了?我靠在他的肩上,说自己有些不舒服,后来,先生主动洗了碗,看我躺在床上,还给我泡了一杯我爱喝的高乐高,一件不愉快的事就这样转化成了温馨的情景剧。我很感激那颗靠近心脏的纽扣,是它提醒了我,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显得太强硬,那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从那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点不太对。以前我总是很强硬地要求先生去干什么,我越是要求,他越是不想做,没达到愿望后,一场争吵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想想女人还是表现得弱一些好,示弱只会给我带来好处。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再生气时先盯着先生的第二颗纽扣看三秒,让自己冷静下来,温情三秒,一切都不一样了。

以前我一说逛街,先生就摇头,害得我自己生一场闷气。现在我明白了,如果想让先生干一件事情,就得考虑一个让他能高兴接受的方式。一个周末,我非常想让他陪我逛街,可是我知道他除了家电柜台,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于是我对他说:“换季了,你的衬衣穿旧了,正好有时间,我陪你去买一件吧,顺路看一下电器。”果然,先生很自然地同意了,结果变成了像是我陪他逛街,他倒有些感激。

我不喜欢先生外出应酬,以前我会冷嘲热讽,板着脸发牢骚,而现在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你不回来,我一个人睡不着,在你身边我睡得踏实。”我说这话倒是一点不假,先生知道我胆小,总是笑,说那我尽量早点回,有一次他晚归的时,还为我带回了我爱吃的南瓜饼。我翻身而起,拿杯子倒了一点酒,两人愉快地吃了夜宵。老夫老妻,还真是挺特别的。

直到今天,我和先生仍然会为对方缝靠近心脏的第二颗纽扣,只是我发现先生缝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不再像以前那样勉强。那天,我买回一件红黄格的小衬衣,纽扣是红黄两色的线钉上去的,我说加固用红线缝就可以了,反正看不出来。先生却认真地找来两种线混在一起很仔细地缝起来,看着他穿针引线的模样,我摇头着幸福地笑了:男人真的像孩子,有时执拗有时可爱,女人还是弱一点软一点,在靠近他心脏的地方温情呼吸吧。

第29篇、爱情故事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导读] 第二课纽扣来自日本的一个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

他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也是一个情场浪子。

他爱说的话是:人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该多爱几个人。他的言下之意,当然是多甩几个人,不为谁停留。

谁也不曾知道,这样一个浪子,却会闪电般回头,娶了一个虽然温婉却并不花容月貌的女子。

在他的婚礼宴席上,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

他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各个城市漂,所以他也习惯在每座经历过的城市找些女子打发寂寞的时间。在一座小城,他认识了外表普通性格温柔的她,一番温存之后,他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于是像他对待任何一段感情一样,他欺骗她说,你是我最爱的人,但是我工作太忙,等我不忙的时候一定来娶你。他知道,女人都不是傻瓜,一般不会等他“工作不忙”的时候再来娶她,最多就是大吵大闹之后,拿些钱财物质来平息怨恨。

可是这个温柔的女子却默默地凝视着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她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仰着头,低声而固执地说,给我你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他惊讶她要求的卑微和奇怪,可是在离开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于是他剪下第二颗纽扣,和一条铂金项链一起交到她的手心。

她接过纽扣,却轻轻推开了那条项链。他上火车的一刹那,听到她说,以后要自己保重身体。他回头,看到她满脸泪水。他明白,她是知道的,他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他于是更加不明白,为何她只需要他的一颗普通纽扣。

他又恢复了自己的轨迹,爱上各种各样的女子,又离开她们。在分手的时候每个女人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的,是要一座房子;有的,是要银行存款;有的,是要他安排舒适的工作。可是,那些和他温存过的女子,那些像他一样爱说甜言蜜语为他哭为他笑过的情人们,在得到了那些她们所渴望的物质以后,都会把冷冷的背影留给他,一如他离开她们的时候那般绝情。

奇怪的是,再也不曾有女人想要他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

有一回,他读中学的侄女来他家玩,见到了衣柜里他那缺了第二颗纽扣的衬衣,像发现了秘密一般说,叔叔,谁是你的心上人?

他诧异。侄女告诉他,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

当天晚上,他坐最快的火车来到了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的小城市,叩响她的门,见到穿着睡衣的她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坠子就是他的那颗普通纽扣。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

是的,他是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不过只是一些空洞的缺乏灵魂的身体。

可是这个把他的普通纽扣系在脖子处贴在身体上的女子,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他漂泊的心仿佛也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在爱情里,从来不是以你征服了多少数量的异性为胜利的,也不是以你通过得到了某些物质利益来诠释幸福的。

第30篇、爱情故事祝福我吧,我们恋爱了

有人递给我一包餐巾纸

这晚,我又喝高了。学霸女友用我开公司的钱出国后,还没几个月就另攀高枝了,现在,人财两空的我沦为亲友圈的笑柄。

我是近郊农民子弟,爸妈靠辛苦种菜才把我和姐姐拉扯大,折腾大半辈子,好不容易得到一笔拆迁款,拿出一部分扶持我做生意,谁想到我会败给别人。

夜,我步伐趔趄,站在路边打车,却没一辆车肯为醉鬼服务。一阵风吹来,我弯腰呕吐,行人纷纷避让。有人路过我身边,停住,递给我一包纸巾:“你没事吧?你这样子不好打出租的,还是赶紧去坐地铁吧。”我抬头,看到一张满是担忧的年轻女孩的脸。我道声谢,接过纸巾。

买几斤米都要受这般羞辱

被当作白痴和笑柄让我孤独万分,只有置身于陌生人群才会忘掉烦恼和压力。有时候我会在商场里转一整天,有时候又会听任地铁无始无终地把我带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

这天黄昏,我随着人流走出地铁口,发现走在我身边的一个正接电话的女孩脸孔和声音都很熟。我猛然想起,这就是那个曾给过我一包餐巾纸的好心女孩。女孩拐进了一个车水马龙,满是叫卖声的巷子,然后,进了巷口一个小小的粮铺。我装作抽烟,停在了铺子门口。

“这米没问题吧?我先买三斤尝尝。”女孩的声音。“三斤?三斤不卖!你不嫌麻烦我还嫌!”一个中年妇女粗暴无礼的公鸭嗓把我吓一跳。“我先少买点尝尝。”女孩央求道。公鸭嗓叫:“来我这儿的都是整袋往家拎,还没听过买几斤尝尝!一斤三块五,有啥可尝的?又不是三十五、三百五!”女孩弱弱说道:“那好吧,我先秤五斤。”

我狠狠吸烟。女孩红着脸,拎着一小袋米从铺子里低着头走出来。我本想和她打个招呼,又觉得不合适。公鸭嗓的声音钻进耳朵:“回回这样,烦!没钱就没钱,还说啥买一点尝尝,最讨厌这种人了!”我远远望着女孩瘦弱的背影,心里颤了下。

此后几天,每到黄昏,在某个地铁站等女孩下班成了我的习惯。我只是想和女孩交个朋友,再力所能及地帮她一把。几次想追上女孩,我都犹豫了,万一被她当成坏人,不就弄巧成拙了吗?

你女友的病再不能拖了

这晚,我在老地方等了好久,女孩才出现。走路就像在飘,两眼也红肿如桃。我鼓起勇气正要离她近点,她的手机响了,响了好半天,她才接起,听了阵电话,没好气地说道:“我每天上班累得要死,你却就知道吃吃吃,天天都是吃啥吃啥!”女孩的一反常态让我吓了一跳。我不远不近地跟着她,心里莫名地七上八下。忽然,女孩走到路边一棵树下,蹲地上抱头痛哭起来。哭了一阵,把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掏出来,狠狠撕成几瓣,往旁边草丛里一扔,这才站起身,慢慢往巷口走去。

女孩走了,我迅速拾起那几张纸片,是份医院的诊断书。一小时后,我从朋友所在的医院大楼里出来,捏着已粘好的诊断书。我的手微微颤抖着,脑海里全是医生朋友的声音:“王芳,乳腺癌,没错!抓紧治,绝对不能耽搁!”我猜,既然王芳把诊断书扔掉,肯定是不想让家人知道她的病情,这样下去会害死她的!

我从巷口一个卖烟人口中打听到了王芳的一些事。原来,王芳的家远在乡下,她跟男友和其他人合租着一套小户型。据说那男友大学毕业后,恃才傲物,已跳过好几次槽,几个月前又砸掉饭碗,竟窝在家再也不愿出去了,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女友王芳一个人肩上,王芳还要管乡下的父母,日子这才格外艰辛。

次日一早,我趁着王芳去上班找到了其男友胡超。那张诊断书让胡超瞬间面如死灰。却又追问我:“昨晚王芳明明告诉我她爱上了一个富二代,让我离开她,这该不会是你俩故意整了这么个东西,想逼我这个穷鬼离开吧?”我惊了:“你还是人吗?女友为养你都快累死了,你竟然还在怀疑她人格!我真想狠狠揍你一顿!”胡超忽然嚎啕:“不怕你笑话,我俩现在连一百元都没有,你让我想啥办法?”我把一摞红票子统统塞给胡超:“这点你先拿着。其他的你赶紧想办法!总之你女友的病再不能拖了!”

这感情也来得太快了吧

我没想到的是,胡超竟拿着我给的五千多元自顾自逃了。王芳绝望地跳进了护城河,幸好被暗中跟踪的我救下,并把她送进医院。

为劝王芳治病,我骗她说我是胡超在某公司时的同事,胡超曾拜托我照顾她。我悄悄向姐夫借了3万元交给王芳,说是已去深圳打工的胡超先向好心老板预支了半年工资让她赶紧看病。王芳重新有了笑意,我也暗暗松口气。

半小时后,我打饭回来,原本纸人似的女孩正春风拂面地在地板上踮着脚尖跳芭蕾,嘴里还说着:“假的!假的!”我小声喊她:“王芳,王芳,你没事吧?”王芳不跳了,却一阵大笑。笑够了,才告诉我,刚才,医院给她打电话了,原来,她那天下午急匆匆拿走的是另一个王芳的单子!

望着重新焕发出生机的女孩,我被一种异样的心情左右了。我问自己,莫非我爱上这个和我一样善良又傻气的女孩了?

来自N城的电话

这天,正在新公司忙得不可开交的我突然接到了王芳的电话,几天前她去N城出差了。她质问我:“喂,罗先生,你说胡超从深圳打给我的那些钱,是你自己的吧?你居然说是他打来的!他现在正在N城当小贩呢,要不你自己过来和他对质!另外,那五千多元是咋回事?胡超硬说咱俩使诡计,只用区区几千元就把他给打发了!”

王芳怒火未消:“我没想到,你这样的人都会骗我!太过分了!”我只好一个劲地对她说着对不起。王芳却忽然柔情起来:“不,不用道歉,没有你,我可能真的就冤死了!你能叫人感到阳光般的温暖和生机,而有些人,只让我感到阴沟般的恶心!”

紧接着她大声说道:“这辈子我认定你了,如果你不嫌我的话!”我差点笑出眼泪。就这样我恋爱了。亲们,祝福我吧。

第31篇、爱情故事你的婚姻,经得起几次“地震”

只有亲身经历了婚姻沧桑的人,比如像我这样的人,才能具备一种言说婚姻的自信和坦然。我在这里公开自己的隐私,不是贩卖,也不是作秀,而是发自肺腑地向所有关注家庭的人倾诉……

在已经过去的10年中,我的婚姻经历了两次地震,丈夫虽然曾跨越家园的“篱笆墙”,但最后还是恋恋不舍地返回了家园。

这10年,我从少不更事的少妇渐渐变成比较成熟的中年妇女。在婚姻状况最糟糕的时候,我没有使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传统方法挽救前程未卜的婚姻。我一直告诫自己:“要做美妇,不做怨妇。”我心里只打定一个主意,那就是:我的婚姻底线是60分,如果降到底线以下,我就会启动放弃程序;反之,我愿在丈夫身上继续用情。

第一次“抗震”:巧破丈夫婚外情

结婚那年,我26岁,丈夫29岁。

在此之前,我们是省戏剧专科学校的校友,我读舞台美术系,他读表演系。在旁人的眼里,我们是很般配的一对。我也这么认为。

婚后,我曾就“何时生孩子好”征求丈夫的意见,丈夫答:“随便你,听你的。”第二年,我们有了一个女儿。

这年一切都很顺利,我和丈夫被分配到同一个剧团,我被评为二级灯光师,丈夫则越级被评为一级艺术家。

那两年,丈夫有点红,主演了好几出舞台剧,有一批“追星族”老是围着他转,其中有一个俏丽的少妇对他特别疯狂。那少妇姓陈,我们管她叫“陈靓靓”。

陈靓靓做房产生意,离异独居,很有钱,对戏剧特别痴迷,是典型的“票友”,只要我丈夫上台演出,她不但每场必看,而且演完了还花不菲的钱购买最好的鲜花亲自去后台献给他。她对我丈夫的要求怪多的,一会儿让他在她的围巾上签名,一会儿又让他在她的手袋上签字。有时,我丈夫出演的剧目上座率不高,她就掏腰包买下几十乃至上百张票赠给亲戚朋友,甚至送给那些素昧平生的、渴望看戏而买不起票的观众。她还喜欢怂恿受她恩惠的人在场子中大声喝彩,以提升我丈夫的人气。我丈夫呢,见有人捧场,自然格外高兴。

如果事情仅仅限于此,我也不会犯疑吃醋,至多暗地里让自己保留敏感。然而,后来情况越来越不对劲:陈靓靓连自家的生意也扔下不管,整天围着我丈夫转,她开着一辆私家车像跟班似的,几乎包了我丈夫的日常出行——演出前到家里来接他、散场后送他回家,常常一顿宵夜陪我丈夫吃到凌晨三四时。有一次,我丈夫到东北巡回演出整整两个月,她从头到尾陪着他。剧团里有人向我通风报信:他们两个单独出外开房过夜啦!试问:这种事摊在做妻子的身上,谁能不晕?

我反复告诫自己:第一,要沉住气,以静制动;第二,骑驴看唱本,边走边瞧;此外,对我丈夫的风言风语,既不能不信,也不能一股脑儿全信。我从侧面了解到,丈夫巡回演出时只在外头宾馆开过一次房,而陈靓靓的确去过他那儿。

丈夫回家不久,大概是第六天吧,我安排女儿睡下后一脸平静地问他:“你这次去巡回演出,陈靓靓也跟去了吗?”丈夫有点不自然地回答:“是啊,是啊。她去勘察那里的一块待开发的地皮。”

我敲山震虎:“我听说你在外头宾馆开了个单间,是自费的还是由单位报销?”

丈夫紧张了,赶忙解释道:“因为第二天当地的主要领导要来观摩,我怕与大伙一块睡集体宿舍会影响休息,才到宾馆开单间的。这事,我向团长汇报过。”

我笑笑:“有没有人给你送夜宵?”

丈夫也笑了,说:“哪有呀?就是陈靓靓路过进去坐了坐。不过,她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我想,这火力已足够了,没必要再刨根问底,因为他毕竟是我丈夫,而不是贼!

过了几个月,又发生了一件事。这事与世间所有俗套的故事差不多。

那次,上级派我去新疆出差,我提前回家了。一进门,我就看见了陈靓靓,而且她就在卧室里。骤然看见我,陈靓靓和我丈夫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不自然,陈靓靓一脸尴尬地匆匆向我告辞。尽管我平时努力表现淑女的风范,但这次身陷尴尬境况的我未能免俗。我看了看床(只有床才能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床倒是不太乱,尽管留下人坐过的痕迹,但被子叠得比较整齐。

这次,丈夫的表情没法平静了,他吞吞吐吐地反复解释:“没事……她只是过来借几张唱片。她刚来,你就进门了。”

我很严肃地说:“我不接受你的解释,因为唱片放在客厅里。”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的脸色阴沉沉的。丈夫心里明白:不吐实情恐怕过不了关了。一天夜里熄灯躺下后,他鼓起勇气向我承认,那天他俩确实拥抱过。我听后很想大声追问:“如果不是我回家,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可我还是克制住了。尽管这种假设有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但我目睹了几分事实就只能说几分话。我只回了他两句话:“第一,你要自重,因为你是有家室的男人;第二,今后在家里接待女宾,应该在客厅里。”丈夫“诺诺”连声,对我非常谦恭。

事后,丈夫在我面前甚至有一种以前不大有的殷勤。

打那以后,陈靓靓再也没有登门“拜访”我丈夫了。再后来,我听说她对我丈夫不再像从前那么狂热了,已经迷上了另一个越剧男旦,移情到那男旦身上去了。

这次家庭“地震”,可以说“和平解决”了。我没有让夫妻之间的冷战持续太久,因为我不想“痛打落水狗”。不过,我不得不给我们的婚姻扣分:倘若以前是100分,那么,这事发生后只能打80分。

第二次“抗震”:成功拦截丈夫的外遇

度过结婚后的五年光阴,按民间说法,已经越过了纸婚、棉婚,接近瓷婚。瓷器是蛮容易碎的,用瓷来形容这时候的婚姻,说明婚姻还处在初级阶段。

30多岁的丈夫还像以前那样英俊、倜傥。老天真是不公啊!同样岁数的女人天天要靠化妆品帮忙,可男人一天天照旧鲜着、嫩着。话虽这么讲,我心里却不怵。因为女人留住丈夫,让丈夫一门心思恩恩爱爱地过日子,容貌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还有其他因素会起作用,最主要的是个人魅力。

我有什么魅力呢?据丈夫说,我“仍旧漂亮,经得起细看”,我“温柔贤淑,持家有方”。这种评价尽管带有溢美成分,可我听了很受用,谁叫我是小女人呢!

受用归受用,婚姻中的第二片阴云却悠悠地飘来了。

这年春天,丈夫的声带长息肉,医生建议他开刀摘去,以免日后引起病变。丈夫听从医生的建议,动了手术。手术后,他发音大受影响,日常说话还能应付,但已不能再上舞台演出了,为此他的情绪非常低落,甚至患上抑郁症。我几次陪他去看心理医生,经过三个疗程,他明显好转。组织上很体恤他,安排他去一家艺术学校当校长,他很快就去赴任了。

不久,丈夫有了外遇。艺术学校的科目中有一项形体美身课,是对社会招生的,有一个女学员和我丈夫好上了。这女学员的小名叫阿倩,是“击剑吧”的女教练。她对我丈夫十分心仪,除了常到艺术学校上课外,还热情地邀请我丈夫去“击剑吧”玩剑。他俩接触多了,就发生了婚外情。

这种事情往往知道得最晚的是配偶。我闻讯后胸好闷、好痛啊!我丈夫怎么就得了周期性搞婚外情的毛病?怎么隔几年他就要犯一次?我欲定神想想自己该怎么办,可一下子又定不下神来。

记得获知这个坏消息的第二天,我下班路过那家“击剑吧”,鬼使神差地走进去购了一小时的票,指名要那个阿倩陪练。不过,请大家放心,我没有谋刺对方的意思。再说,人家技术那么专业,我刺得过她吗?进到练习大厅,阿倩早已戴好头盔在等候了。和她面对面时,我有一个欲望非常强烈:很想她摘下头盔让我仔细地看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让我丈夫迷了心窍。我一点也不懂剑术,借着内心的愤恨只是对她胡乱刺去;她呢,以静制动,不费吹灰之力就破解了我的一招又一招。休息时,我和她都摘下头盔,我发现她不过20岁出头,长得很美,美得既妖艳又文静。回家后,我心里还是堵得慌。

要不要向丈夫摊牌呢?他这几天总说在单位值夜班,这会不会是借口,而事实上和阿倩搞在一块?我向表妹求助,表妹说:“这容易呀,我帮你去踩点,然后咱俩一块去捉奸。”我气归气,闷归闷,但真让我豁出去撒泼,我还真没有勇气呢!我说:“捉奸不行,那太下作。我不能用一种下作去反抗另一种下作。”

几天后,丈夫要去云、贵、湘参加巡回教研活动,知道内情的女友向我通风报信:阿倩也准备去。这回,我下血本雇了一个私家侦探,让他一路尾随。

第一夜,教研组下榻在昆明一家宾馆,私家侦探打手机问我:“那女的已进入你丈夫的单间,他们在门外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怎么办?”我说:“你先摁门铃,然后走开。他不敢告诉服务台的,我了解他。”于是,那私家侦探如法炮制,每隔半个小时就去摁一回门铃,将‘请勿打扰’变成‘定时打扰’。几个回合下来,屋里的两个男女扛不住了,阿倩终于悻悻地离开我丈夫的单间,坐飞机走了。

继续过下去:只因婚姻值在及格线以上

利用丈夫不在家的机会,我认真地审视自己的婚姻:是不是我们夫妻的缘分已到尽头?如果是的话,应拿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如果不是的话,也要拿出一个改进的办法,不能再这样耗下去了。

我不断扪心自问:我对丈夫还有没有感情?丈夫为什么会出轨?他是一般的喜新厌旧,还是有其他我所不了解的隐衷?如果他表示愿意改过,我能不能接纳他呢?然而,除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之外,后几个问题我都吃不准。不过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其一,这回我一定要让丈夫说真话;其二,能合则合,不能合则分,绝不勉强。

一周后,丈夫回家了。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什么,不敢用眼睛直视我。我呢,表情非常严肃。不,是前所未有的严峻,冷森森的。

当天夜里,我独自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到了半夜,房间里传来丈夫由小渐大、由缓渐急的哭泣声,但我忍着没去看他、劝他。过了一会儿,丈夫在黑暗中抖抖索索地向客厅沙发摸来,在我跟前跪下,泪水滂沱。他对我说了不少话,有些属于夫妻间的私房话,我不好意思向读者学舌。总而言之,他在责备自己,责备自己轻薄,责备自己不检点,说自己因为嗓子得了病而不得不放弃演艺事业后十分失落,甚至觉得人生无望、无聊。他反复申明:“我仍旧爱你,仍旧爱这个来之不易的家。”他声泪俱下地求我宽恕。当时我没说别的,只是帮助他恢复平静。

我怀疑丈夫的忧郁症没有彻底根除,第二天再次陪他去看医生。

过了两个月,我利用一个双休日请来彼此的父母相聚。到底是多年的夫妻了,丈夫一下子就猜透了我摆宴的用意。席间,他当着四位老人的面,红着脸向我道歉。我的父母给了他一点台阶,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如今好多年过去了,我和丈夫一直相安无事,他的表现也很好。

曾有女友私下问我:“你为什么容忍丈夫的过失?”我的回答只有一句话:“尽量给迷途的羊羔喂一把草,只要丈夫愿意回家……”

第32篇、爱情故事女孩如花

萱草不是草,而是花。我所识得的花卉很少,萱草却是我极喜爱的。

记得有宋人曰:“萱草虽微花,孤秀能自拔,亭亭乱叶中,一一芳心插。”喜爱萱草,不仅因为其花形千姿百态,花色绚丽多彩,更醉心于的是那份清秀,别致。

读初中时,自己还是个性格十分内向的男孩,就是见了女生不会说话,只会脸红的那种。上天却偏偏在我的周围安排了一班女生,真真正正让我接受了一次锻炼。

记得那次调座位好特别,像摆放军棋那样,所有的人都被叫到了外面,再由老师挨个儿喊进来,安排座位。我进去时,被安置在靠窗第二排的座位。前面已经坐上了两个男生,俊和彬。别看他们名字挺正点,这两个调皮捣蛋鬼可是令老师头痛的人物,上课时不时爱闹出点笑话来,好在这也挺合我的胃口。正暗自庆幸,一位女生径直朝我桌前走来,在我身旁坐下,我的心一跳,还没等我回过神来,身后又坐上了两位女生,天哪!这种安排使我感觉到今后两年的中学生活被添上了不平凡的一笔。

同桌叫蕾,有一根长长的麻花辫。我们通常喜欢把她的辫子悄悄系在凳子上,然后等班长喊“起立”……她也不生气,反而很爱和大家开玩笑。我想如果不是那时她处处和我做对,我们应该能够成为很好的朋友吧!

丽就是坐我后面的女生,那令人窒息的美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上帝似乎特别修饰了这张面孔,她有雪一样白晰的肌肤,秀气的鼻子和会笑的眼睛,整个脸庞像笼罩着一层光环,没有一丝缺憾。

丽的同桌也是位漂亮的女生,叫芳。人如其名,芬芳怡人,就是她那双大眼睛一瞪,蛮吓人的。那个时候自己个头很小,人又挺老实,俊和彬便常常欺负我。每每此时,芳都会挺身而出,大声怒斥对方,活像个男孩。两个男生也挺怕她的,便只是偷偷地笑,她却不在乎。其实芳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只是我更喜欢女生矜持一些。

同桌见我逆来顺受,也尝试着欺负我,但遭到了我强烈的反抗。于是中学三年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在不平静中度过。

我跟丽最不熟悉,因为我甚至不敢直视她的目光。丽是个活泼,热情的女孩子,很聪明,学习成绩总是班里第一。虽然她就坐我后边,可是我却觉得她遥不可及。

元旦的时候,班里流行送贺卡,我精心选购了三张,认真地写好。给同桌的那张很快被她发现并抢了去,剩下两张我却思考着如何送出。好容易才有了说词,我拿出贺卡,回头问她们“这卡好不好看”,芳看了贺卡说“好看”,丽却指着其中一张笑着说“这是送给我的吧!”得,接下来准备的台词都没用上。丽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人,在她面前,任何伎俩都是多余的。

放暑假的一天,我和好友小侃一起邀人打牌,经过丽家楼下时,突然好想把丽叫上,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小侃自告奋勇,说叫人不是问题。“她爸爸挺凶的!”我小声提醒他。小侃拍拍胸脯,挺有把握:“要是遇上她爸爸,我说找她借本书不就完了。”

很快小侃就下来了,我前后张望着不见丽跟来,只是见他夹着本书。

“丽呢?”我尽量掩饰焦急。

“嗨,她出去了,还没回来”话音未落,丽就下来了,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不是来借书,怎么不直接说是出来玩”,我无言以对,小侃更是泄了气的皮球一般,不敢看我。

回来的路上,丽突然停下来,注视着路边一丛野花。我顺势望去,只见一丛绿叶中,绽出几朵洁白的小花,花瓣晶莹剔透,花芯中吐着几丝金色的花蕊,美极了。

“知道这是什么花吗?”丽问我。

我自然说不上来。丽告诉我那是萱草,通常在凌晨开放,夜晚时分便相继凋谢。虽然不是昙花一现,但单朵花的寿命只有一天,所以又叫一日百合,意思是只开一天的百合花。

从那以后,我和丽之间的距离总算被拉近了些,丽也并不是我想像中那么难以接近。可没多久,丽的母亲突然去世了,丽很伤心,上课眼睛总是红红的。下课时彬不知道对丽说了什么,丽哭得一发不可收拾,说不上学了,老师狠狠训斥彬乱开玩笑,同学们也都纷纷安慰丽不要太伤心。丽却哭得休克,一张脸惨白。那时,大家才知道丽有心脏病。

后来同学们纷纷凑钱买花到医院去看丽,我知道丽喜欢什么花,但我觉得“一日百合”不吉利,便只是在心中默默祝福丽身体早日康复。

又是一年的元旦,班里热闹地筹备联欢会,我也收到了丽的贺卡,上写祝“年年月月都平安,分分秒秒都快乐”。我欣喜异常,小心地夹在书里,生怕弄皱。同桌望着被我胡乱塞在抽屉里的卡片,埋怨我为何她的贺卡就受到如此不公地对待。

下午的联欢会热闹极了,同学们自己把一个联欢会搞得有声有色,那是我们最后一年的联欢会,转眼就要中考了,相聚不易,大家玩得都很开心。这次联欢会没有专门准备节目,都是文艺委员即兴组织和安排的。因为是音乐科代表,我也就莫名其妙地被拉上台去。虽然没准备,还是不愿扫大家兴,我鼓足勇气上台唱了首歌,唱到高音时没顶上去,声音怪怪的,引来一片笑声,但随之而来雷鸣般的掌声很快就消除了我的紧张。

“嗓子挺好的”。我听到下面有人窃窃私语,循声望去是我的同桌蕾。我投之以感激的目光,她却用桔子皮扔我。

第二天到了班里,丽问我:“咋儿个你唱得是什么歌,挺好听的。”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别哭,我最爱的人”。

第33篇、爱情故事爱情与塞车

那一年,我23岁,和男友已经相恋了5年。但说不清楚为什么,我们总是有点格格不入。

就在那时,另一位男孩闯进了我的生活,他和我一见钟情,对我一往情深,而我却迟迟不敢接受他的表白。

因为我不忍心结束和男友这么多年的感情,况且这位男孩在另一座城市,和我相隔较远,每次为了看我,他要开上两个多小时的车才能到我这里,非常辛苦。

为此,我一直犹豫着,不知如何决定。

我和男友所在的城市被一条河分隔成两半,我在城市的最北端,而他在最南端。有一天,

我因为处理一件事必须要见男友,于是坐上车去他那里。那天天气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坏,行人不是太少也不是太多,不是周末也不是公休日,但交通却莫名其妙地堵塞起来,平常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我却整整用去了4个小时才到达他那里。

就是在那天,我突然意识到:虽然我和男友同住一座城市,原来也可以相隔得这么遥远。我甚而觉得那次塞车是造化的一种安排,让我下定决心放弃那早该放弃的东西。

第2天,我打电话给男友告诉他我的决定,电话那端的声音十分平静——“我早知道该是这样的结果,或许我们做好朋友会更合适些……”

后来,那位远方的男孩成为了我的丈夫,而以前的男友则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我过着开心而美满的生活。

偶尔有朋友问起,当初在两个优秀的男人之间,怎么选择的?我就会笑答:“因为塞车。”

也许所有的人都不会相信这是原因,但我知道这就是真的。

我想,这世上有些爱情就如同塞车,你以为已经走了很长的时间,结果仔细一看才只是很短的距离。与其在车上不安地等下去,不如试着改变自己的行走路线,也许你会因此发现生活别有洞天……

第34篇、爱情故事我会学着像你爱我那样爱你到老

我说出“分手”两个字的时候,电话那边的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崩溃。

他沉默了良久,轻声说:“好。那答应我最后一个要求吧。让我去你的学校陪你一天,做最后一天情侣。”

我应允他。终于要分开了,不免有些伤感。三年了,我们分隔两地,每天只能靠着电话、电脑联系。摸不着,看不着,管不着,这样虚无缥缈的爱情,我早就受够了。我从没体会到别人口中所说的大学生活的美妙。看着情侣们手牵手从校园正门散步到后门,看着男生帮心爱的女友打开水,看着下雨天男生背着打伞的女友一步一倾斜的往宿舍走,我的心就生疼生疼。甚至连吵架,都没办法得到一个安慰的拥抱。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屡屡无助的握着电话几近崩溃,可最终这些难以启齿的柔弱,都要自己把握。

想必他也受尽了折磨吧,不然怎么答应的这么爽快。

他风尘仆仆的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在这两天内,一场大雪不眠不休的覆盖了我所在的城市。他披着满身的雪花,绽放出一个温暖的笑容。我生硬的回应着。不得不承认,这三年内每次见到他温婉如玉的面容,原本想好的分手措辞都会咽回肚里,坚硬的心都会融化。这次,也不例外。可是我立刻告诫自己,不能因为贪恋短暂的温柔,而承受长久的寂寞。

我说:“先去吃饭吧。”他说:“不急。这么冷的天你打开水没?”我的心猛的一紧。“去把你的暖瓶拿下来,先打好热水再忙别的,免得晚上没有用的,用别人的还要看别人脸色。”他喋喋不休的说着,我的眼睛却早已湿润……三年了,为什么在分手的时候才懂得弥补。我回到宿舍戴了个毛茸茸的手套,把暖瓶拿了下来。打好水他的手已经冻的通红通红。我把手套脱下来戴在他的手上,然后把自己的手也艰难的塞进去。这样,我们的手便紧紧的贴在一起。虽然他的手很冰冷,虽然手套里的空间很逼仄,但是我却体会到了和其他女生一样的甜蜜。他深情的看着我,悲伤在脸上流转。

接下来便是去吃饭。我点了红烧茄子,红烧肉后便把菜单递给他点。他轻轻一笑:“我想点的也是这两个。”我笑着说:“你在跟我客气吗?”他的笑容慢慢消失,淡淡的说:“你的习惯早已变成我的习惯了。”我把目光转向窗外,没有看他。他还是爱我的,不是吗。

吃好饭,我们漫步在纯白的世界中,谁都没有说话。“吃冰激凌吗?”他突然问道。我诧异的看着他,他从来不让我在冬天吃冰激凌,说怕我生病。“你不怕我生病了?”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后悔了。马上都要分手了,谁还管你生不生病。“现在我在你身边,我还怕什么。”他悠然的看向远方,像是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样遥远。凛冽的风扫过脸庞,我捂着脸背过身去,眼泪却不听使唤的滴落在手指间。我看到我们走过的脚印,蜿蜿蜒蜒的爬成了一条路,望不到尽头。

我拿着冰激凌蹦蹦跳跳的踩在咯吱咯吱的积雪上。他笑着跟在后面喊:“慢点!”我边跑边转身:“放心吧,不会摔……”话还没说完,我感到脚下一滑,身子向后仰去……他及时的从后抓住我拿冰激凌的胳膊,身子却因跑的太急了向前栽去。。。于是,两声“咚”交错响起,我仰面朝天摔了个结结实实,他面朝大地摔了个正着。不仅如此,更好笑的是,我手里的冰激凌只剩个空壳,四下望去没有找着摔出去的冰激凌。再向他看去,只见他满脸粘满了冰激凌的残状。我们相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我递给他纸巾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他没有站起来,而是顺势向边上一滚,躺在雪地中。我惊讶的看着他,刚准备说地上凉,他就起身了。雪地上呈现出一个凹进去的人形。他蹲下身在人形的心脏部位画了一个心,里面写了三个字:ZYH。ZYH,我的名字。我凝视了良久良久。“我该回去了。”我说。我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眼泪没有流下来,是因为已经逆流到心里了。

回到宿舍,舍友们呼啦一下聚过来问东问西。“哇,你男朋友好帅!”“喂,你男朋友好体贴哦。”“你们好般配!”我静静的听着她们聒噪。甲说:“我就没那么好运咯。不过虽然还没遇到能让我爱的人,但跟现任男友在一起也蛮开心的。”乙说:“啊?你不爱他还跟他在一起?”甲:“你懂什么?他能让我开心,我就愿意和他在一起。”丙说:“哪像我。那么爱他,即使不开心,还是想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和他在一起开心,爱一个人是不开心也要在一起。这才是爱,不是吗?

我后悔了。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友,我不是一个从一而终的好女人,我不是那个他心目中的我。我在飞奔至他所住的宾馆的途中这样想着。可是,等待我的却是空空如也的房间。我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喷薄而出。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走回学校,隔着眼泪看世界,整个世界都在哭。正当我神情恍惚的向宿舍楼走去,一个熟悉而温暖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被电击般愣在原地。我缓缓的转身,他已走到我面前,把我紧紧拥入怀中。我哭着撕打他:“谁让你到这来的!我以为你走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以为你再也不要我了!你混蛋!……”他疼惜的抓着我的手,擦去我脸上的泪痕:“一直以来都是你不要我啊。”我紧紧的抱着他,再也不愿松开……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用耳朵,不喜欢了可以堵住耳朵。爱一个人是用眼睛,不愿去爱了闭上眼睛眼泪就会逆流到心里。

我们之间,隔了一场大雪,千万座城市,一整个曾经。纵使这样,也没有什么都阻挡爱。

对不起,亲爱的。我会学着像你爱我那样爱你到终老。

第35篇、爱情故事结了婚的爱情

小米原以为向往已久的婚姻会花团锦簇,没想到结婚才几天,她就陷入了夫家与娘家的纷争。

那天,她回娘家取东西,父亲严肃地指着沙发说:“你坐下,我有话对你说。”小米一看架势不对,乖乖坐下来。父亲说:“我们提出让小顺买房,他说手头只有8万块,我们决定出15万帮你们,但房本要写你的名字,而且要做你个人财产公证,万一以后闹别扭,你不会人财两空。”小米傻眼了,嗫嚅道:“都结婚了,房子还公证,小顺还不跟我急?”大哥冷冷地插嘴:“你看着办。不去公证,到时候吃亏了,别怪我们没提醒你。”

回家后,婆婆坐在客厅看电视。看到小米,婆婆眉飞色舞:“小顺这孩子,我真没白疼他,花1000多块钱给我买一新手机。”小米心里很堵,母亲为了帮她买房,平时一分钱都不愿多花。

晚上12点多,小顺才回来,满身酒气。小米皱皱眉头,关了门,冷冷地说:“小顺,我们可以买房了。我爸妈给了我15万。”“真的?”小顺眼睛一亮,醉意跑了一大半。“不过爸妈要房本上写我的名字,还要去做个人财产公证。”小顺愣了一会儿,闷闷道:“行,公证就公证吧!”两人默默躺下,小米觉得有些对不住小顺,伸手抱住小顺的腰,她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房子买了,售楼小姐请他们写名字。小米和小顺对看一眼,小顺说:“写你的吧。”小米拿起笔,写上自己的名字。小顺又瞒着母亲,和小米悄悄做了房产公证。拿着公证书,上面的名字极为刺眼,小米低着头说:“对不起,小顺,这是我爸妈的主意,你千万要相信我。”小顺沉默一会儿,冲小米笑笑:“我就没在意这团废纸。”

这天小顺约好友大谢喝酒。酒精一刺激,小顺啥话都说了:“哥们儿,我心里难受啊。小米家要新房就写小米的名字,还做了个人财产公证。”“什么?这种老婆你也娶!换了我,立马休了她!”大谢生气地拍桌子。小顺苦笑。结婚的时候,满脑子要恩爱百年,没想到刚几天……

搬新房那天,大谢喝醉了。小米婆婆沏了一杯浓茶给他喝。大谢神秘地凑近小米婆婆:“阿姨,我跟你说件事。”“什么事?”小米婆婆有些诧异。“这套新房写的是小米的名字,还做了个人财产公证。”小米婆婆脸上的笑容冻结了。她冲进儿子房间开始翻箱倒柜。柜子就那么几个,全没上锁,房产证和公证书很快就找到了。她脸都绿了,骇人地尖叫起来:“小顺!你过来!”小顺听到母亲的声音瘆得慌,赶紧跑过来。

婆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小顺,我白养活你了,你不是答应我房子要写你的名字吗?怎么变成小米的了……既然小米娘家算这么清楚,那让小米3个月后必须拿8万块钱给我。不然凭什么房产就写她的名字?”小顺捂着头蹲在地上。小米欲哭无泪,无从辩解。

晚上,小米阴沉着脸责怪小顺:“公证的事是你告诉妈的吧。你不愿意公证,早说啊,何必让所有亲戚朋友看咱家的笑话!”小顺睁大眼,他本就不爱说话,现在更不想辩解。

家里的空气令人窒息。小米待不下去,就回娘家了。下车时,脚下一绊,小米没防备,跌倒了,小腹一阵剧痛,一条血蚯蚓从裤管里爬出来。

孩子没有了。小米苍白着脸在床上躺了几天,可是小顺没有出现。

小米回到新房,小顺坐在沙发上抽烟,房间里都是呛人的烟雾。小米哭着说:“小顺,咱们的孩子没有了。”小顺突然间爆发了:“你是故意的吗?为什么拿我们的孩子来报复我!大不了离婚!带着你的房产公证书回家去吧!”

小米躺到床上,被子里填满她的哭声。小顺躺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着了。凌晨5点,他被电话惊醒,发现身上多了一条薄被,显然是小米帮他盖的,小顺鼻子一阵酸楚。电话那头说,大伯父去世了,突发性心肌梗塞,要他回乡下奔丧。小顺的身体冷得发抖。小米也被惊醒了。她站在小顺身边低声说:“我跟你一起去参加大伯父的葬礼。”小顺有些意外,看了小米一眼,眼神柔软下来。这个时候小米不出面,那么多亲戚一人问一句,他恐怕得难堪得钻到地底下去。

颠簸了50多公里的山路,终于到了乡下。小米看见浑身僵硬的大伯父直挺挺躺着,大伯母像一下子老了十几岁,反复哭诉:你怎么扔下我一个人呢。小米的心一惊,原来女人是死不起丈夫的。小顺的心抽痛,下意识看了小米一眼,小米也睁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正在看他。刹那间两双眼睛说了千言万语,小顺握紧小米的手,两个人十指紧紧相扣。

小米和小顺跟随人群默默走着。路边,大伯父用过的东西在火光中一点一点地化为灰烬,几片烟灰落到小米的身上。小米婆婆帮小米掸了掸烟灰。小米知道婆婆在向自己道歉,她的眼眶又红了,揽住婆婆的肩膀,婆婆也抱住了小米的腰。

第36篇、爱情故事爱情在左,我在右

那一年,我19岁,他认识我,我不认识他。

后来,认识了,也只是认识而已。

三年后的一天,他第一次来找我,对我说,第一眼,就知道我是他要找的那个人。说完,他就走了,离开了这座城市,留下我一个人方寸已乱。

我不知道这样子算不算爱情,可是从那以后,我的心里再也装不下别人。

以后的日子过得忙忙碌碌,他在那边,我在这边。他换了几家公司,每一次,都会留一个电话给我。最后固定下来的,是一个手机号码。那时候,手机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奢侈品。

我一直在这里,勤勤恳恳。可是辛苦的结果,是让自己落到了低谷。因为顶头上司的个人原因,我被列入第一批下岗名单。而这之前,我早已是步履艰难。只因我年轻,并且纯洁。那边的他,并不知道。

我知道自己没有做错。可是,虽然一切都是预料之中,沮丧的心情依然难以言述。独自流泪到半夜,能想到的只有他。我想也许他有办法帮我,让我有一个新的开始。

收拾好心情,打电话给他。那是我第一次打他的手机。通了,但他不是在和我说话。虽然已经很晚了,他还在公司里。电话的那一头,他一直在和别人谈公事,我听到一个数字,很大很大。

我慢慢地冷静下来,悄悄地挂了电话。我想,我一定不要在自己最沮丧的时候出现在他的面前。有一天,当我们相对,我要他眼里的我,笑容自信,眼睛清澈,心境柔和。纵然我可以没有财富,也要让自己阳光灿烂。所以,半个小时后,他再打电话过来,我只是笑笑说,没事,只想听听你的声音。

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只有更加努力。那时候,希望在哪里,我并不知道,可是我相信,它总会在某一个地方等着我。

再见面,又是两年。他打来电话,说,我就在你家楼下。隔着电话,也听得见他声音里的笑意。那时的我,已经站起来了,并且比原来站得更高,更直。

我们在美丽的湖边散步,他拉着我的手说,吻你。我躲避着,说,太快了,快得不像第一次约会。他揽过我的脑袋,靠在他胸前,说,傻丫头,现在我们哪有这样的时间,却是真的没再吻我。

后来我也有了手机,有一天接到一个电话,号码陌生而又熟悉。他的声音在那头,看看,是不是和你的电话号码很像。我早就看到了,真的很像。他又说,我实在没有办法让它们变得一模一样。当然没有办法,我在这边笑。这是他最后的电话,一直用到现在。

再后来,网络普及。每天,依然是各忙各的,但在网络上,总会有会心的相遇。

春天,我出差,路过他的城市。他迟疑了一下,说,来吧,我想看到你。我算过了,如果抓紧,我能挤出一天的时间。那天,他放下了手中的事务,来车站接我。他说我会在东边出口等你,

可是,在东边出口,并没有看到他。我跑到车站外面去找,也没有。又跑回去,发现他正在西边出口专心致志地看着出来的旅客。他问我,为什么我在左边你却跑到右边。我说,你抬头看看,到底是谁跑错方向。

我坐在他的车里,他腾出右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等红灯的时候,他会转过头来深情地看我,看到我脸热心跳。在没有人的地方,他开始吻我,温柔地、深情地吻过来。他吻一下,看我一眼,然后更深地吻过来。他说,小坏蛋,我早想吻你,可是你却离我那么远。我在他的怀里,变得很无力。

电话就是在那时候打来的,一遍又一遍,誓不罢休。他抱紧我,在我耳边轻轻地、坚决地说,不管它。

可是,电话固执地响,一刻也不肯停。我说,也许公司有事找你。那时,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他接了,是在车的外面。接下来,电话不停地响,他不停地到车外去接。

再傻也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

大约有一分钟的间歇,我问,是个女人?他说,是。我问,她知道我吗?他说,不知道。我问,她这样疯狂地打过电话吗?他说,没有。我说女人都是有直觉的。

他说,sorry。

他说,时间变了,环境变了,有些东西也会改变。

他说,以后,我会告诉你的。

我说,我为什么要知道。

我说,我不要知道。

电话又响。这一次,是我搂住他,在他耳边轻轻地、坚定地说,不管它。

我吻他,温柔地、深情地吻,就像他刚才吻我一样。然后,我放开他,说,我把你的吻,还给你了。

太阳不见了,天空里满是阴霾,就像我此刻的心。

我一个人行走在陌生的城市。

雨开始落下来,落在我的脸上。

这样真好,行色匆匆的人们,看不见我的眼泪,还有悲伤。

走到没有人的地方,对着天空,我大声地喊:某某某,我永远不会让你看见我流泪!可是一低头,一滴泪,却砸到心痛。

……

后来。

后来就是,有一天,楼下的音响又在反复呻吟着“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三岁多的女儿对我说,你听,妈妈,“以前的”伤心的理由。当时的我,正在洗碗,一边答应着她,一边暗自笑着她把“一千个”听成了“以前的”。

以前的伤心的理由。我在心里默念着女儿改过的歌词,慢慢地,心里面仿佛被什么轻轻地推了一下。

以前的伤心的理由。

是啊,伤心总是有理由的。谁没有过伤心呢?爱极,恨极,痛极,悔极,都能令我们伤心很伤心。可是当真,以前的伤心还会再令我们心伤吗?

我微笑地看着在一旁玩积木的女儿,她正好也抬起头,望着我一笑。

原来,所有的事,其实都可以一笑了之。

时光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可以滤去你心中的芥蒂和遗憾。就像沙漠里的沙,被风扬起然后又拂平。就像雨过天晴之后,那道明净的彩虹。回是回不去了,可是你会因回忆而感动。

风,静静地吹。窗外,天空高远湛蓝。

在这样一个静而蓝的午后,以前的伤心就像一枚纯净的石子,投向静静的湖面,“啪嗒”一声,清脆地击中我们的心扉。

是一种被打碎什么又渐渐复原的美丽。

或者,更美。

第37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有效期

“忠诚直到永远”的誓言,对于高企的离婚率来说,无疑显得苍白无力。永远有多远?那至少应该是百年之后吧!可有谁能真正把爱坚持到永远?

那些维系婚姻的,有多少是因为真正的爱?更多的婚姻,似乎是一种将错就错的婚姻,将之维系的是法理的约束、人情的藩篱、金钱的胶着以及责任的担当。

给婚姻打上“永远”的标签,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对爱与不爱,都是残忍的。特别是当婚姻破裂时,就显得特别的可笑。

于是,忍不住会突发奇想——为了避免这种无奈与可笑,为什么不对婚姻设个有效期?当这个有效期到了,双方愿意续约的,婚姻继续有效;不愿意续约的,婚姻自动失效,岂不省却了离婚的尴尬与麻烦,省却了战争与鸡飞蛋打。

可是我们翻开结婚证书,里面并没有标注有效期。凡是称之为证的,有法律效力的,好像都设定了有效期……

近日,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结婚证,还真是有有效期的呢。爱尔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登记结婚时,可以自由协商婚期,从一年到一百年不等。有效期满,可以办理延期,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爱尔兰人对婚姻的本质真是看得很透彻,以高度的智慧创造出了一种回归人性的婚姻制度。

婚姻的本质应该是相爱的两个人因爱相守。婚姻的有效期应是爱的有效期。当婚约到期,就得以爱来确定是否续约。当爱已逝去,就是婚约失效的时候。

没有设定有效期的婚姻,并非真的能“永远”。只能希望它的有效期,都是用爱来衡量的。

第38篇、爱情故事开在16米高空的爱情花

电梯装好了,她乘坐它缓缓下楼,从地面仰望自己家的露台,那些花花草草,都在迎风翩翩起舞,她想,它们都是开在16米高空的爱情花,仿佛他对她的爱情,一直不曾褪色……

她离异,是因为丈夫有了外遇。分手多年,她依然生活在被伤害的阴影中,直到遇到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他。

他也是离异,只是和她的原因不同,前妻坚持去国外发展,而他更愿意留下,两人分居的时间久了,分手仿佛变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有时候,心中有些痛,只有同病相怜的人才懂,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他们开始慢慢走到一起。最开始,她的亲友都反对,因为她相貌平平,只是一个普通的业务员,而他英俊高大,还是销售主管,两人各方面的条件都不相当,这样的爱情,万一再出现问题,也许受伤害的还是她。

可是,他一直对她很好,不是年轻人疯狂的那种,没有鲜花,没有钻戒。周末时,他会拎着青菜鱼肉来敲门,为她煲一锅美味的汤,外出游玩,坚持让她穿舒服的平底鞋;听说她老家的父母生病,他什么也没说,却悄悄汇了一笔钱过去……

她到底还是把自己嫁了。他们的新家在六楼,一套带顶层大露台的房子,她说过自己喜欢养花,他特意选了这样的地方,一趟趟陪她去买花,再爬一百多层台阶搬上来,大大小小的花盆,摆满了露台,像一个小小的花园,是她所喜欢的样子。

幸福的日子,在一个夏日的午后戛然而止。那天,她像往常那样,下班,走出公司大门,在路边等他,心里想着晚餐要烧什么菜。这时,一辆汽车忽然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她躲闪不及,成了当天被撞伤的六个人之一……

伤势太重,左腿被截肢,她不知如何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每天以泪洗面。亲友们暗暗担心,她和他结婚才不过半年,而且是半路夫妻,他如果选择分手,没有人会感觉到奇怪。他仿佛不知道大家的揣测,每天衣不解带守着她,直到出院的那天,把她一步步背回家。

她坐在轮椅上,看露台上那些依然姹紫嫣红的花草,心中更加伤感:住在这么高的地方,想要下楼太困难了,从此以后,怕是要被囚禁在屋里了。他看懂了她的担忧,小心翼翼地建议“要不,咱们换套一楼的房子吧?”她摇摇头,内心深处无法判断,他到底能够坚持多久,不想白白折腾。

没有办法工作,每天只能坐在轮椅上,日子的枯燥,让她的脾气变得暴躁,总是莫名其妙的发火,而他不管她怎样闹,从来都不计较。即使这样又如何,他最近总是说要加班,每天变得早出晚归,而她早已经听一位要好的旧同事说,最近公司效益不好,能保证原有的订单就不错了,根本不需要加班……

她还听说,他的前妻,已经从大洋彼岸飞了回来,她一直没有再婚,是一家跨国公司的经理,有人曾在咖啡馆里看到过,他和她坐在一起,相谈甚欢。

她越发心灰意冷,索性也对他更加冷淡,心里做好了种种准备,只等他摊牌。不知不觉,这一年的时光走到了最后,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货,她却没有半点儿过节的心情。

那天,她又在屋子里发呆,忽然听到楼下传来嘈杂声。就在这时,他突然回来了,笑呵呵地问:“外面这样热闹,你不去看看?”她摇摇头,他却不由分说,推着她来到阳台,她看到楼下有好几个工人,他们带着工具,吵吵嚷嚷,时不时抬起头来,向空中指指点点,不知要搞什么鬼。

“我拿到一份意外的年终奖,你猜猜是什么?”他兴冲冲地问,她摇摇头,懒得说话。他笑着说“公司效益不好,我早就想在外面找一些私活儿。很巧,我前妻从国外回来,她要投资一个项目,却不熟悉这里的情况。于是,就把签约的事情委托给我。就在昨天,这个工程项目终于顺利签约,按照她所在公司的规定,本来要奖励我一辆汽车,我拒绝了,我的要求是,把这些钱折算一下,给咱们家装一部电梯。从明天开始,你就可以乘坐专门的电梯上下楼了……”

她乘坐它缓缓下楼,从地面仰望自己家的露台,那些花花草草,都在迎风翩翩起舞,她想,它们都是开在16米高空的爱情花,仿佛他对她的爱情,一直不曾褪色……

第39篇、爱情故事下辈子,还要见

甘小二是在它13岁这年病逝的。那天,我没有赶回去见它最后一面。

其实它只是一只很普通的猫咪,可妈妈偏要说它是我们家的一员,是我的妹妹,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甘小二。我不喜欢它,哪怕我们相处了13年。

它住进宠物医院的时候,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它是肾虚竭加并发症。医生说它的年纪太大了,恐怕这次过不了这道坎。我的心瞬间有点下沉,但下一秒妈妈的话让我全身的血液沸腾了起来,她居然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来陪甘小二!我承认,我再次妒火中烧了,没错,我在嫉妒一只猫。

我4岁那年它来到我们家,那时候它刚出生不久。妈妈喜欢小动物,从亲戚家抱回了它。据说它当年楚楚动人,就一眼,便俘虏了我那母爱泛滥的妈。

从我记事开始,我这个甘老大就在与甘小二争宠。小时候我和它争夺妈妈温暖的怀抱,长大后我嫉妒它永远是一个小动物的模样,可以一直享受妈妈的爱:带它去散步,买最好的猫粮给它吃;帮它洗澡,梳理毛发;允许它爬上床,和自己睡;每天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它抱起来亲一口……妈妈对甘小二的态度,我是看在眼里恨在心上。我无法忍受它在这个家得到的待遇和我一样,甚至比我还要高。

当然了,甘小二并不明白我对它的这种复杂感情,它除了喜欢黏着妈妈之外,也喜欢往我身边凑。在妈妈面前,我也会亲昵地摸摸它的头,偶尔抱起来虚伪地说上一句“姐姐爱你噢”等诸如此类口不对心的话。

后来上中学后,我开始住校,我把整个妈妈留给了甘小二,不知它有没有感激我。

我虽不喜欢它,却已深深地习惯了它的存在。只可惜直到它真正离去时,我才明白过来。是的,它终究是没挨过这一关,从此永远地消失了。

妈妈说,那天甘小二出奇地乖,仿佛也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打点滴,头歪到一边,目光注视着门口。它已经很累了,可是它还一直睁着那双已失去光彩的眼睛,痴痴地望着门口处。它在等我,它在等我这个姐姐。

等啊等啊等啊,天快要黑了的时候,它闭上了眼睛。甘小二闭了眼,天就黑了。可是天黑了,我也没有回来。

家里再也没有了它的身影,我想起以前周末我回家,它总是欣喜异常地绕着我走来走去,我坐下来后它便往我身上蹭,可我总是不耐烦地用脚踢开它、用手推开它。听说每次我回家前的电话,妈妈都会开免提让它听我的声音,然后它就会安静地趴在门口等我,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冬天的时候,它也在门口迎着冷风等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甘小二有一天会离开,我从来不知道一只猫的寿命最多只有十几年。它离开之后,我忽然发觉我开始会想念它。妈妈收藏着许多它的照片,四五岁的我和它抱着在地上打滚、嬉戏欢笑着,原来我们曾经也如此亲密过。

照片上的甘小二近在咫尺,可是我再也触摸不到它柔软的身子、再也见不到它了。在我离开家的日子,它代替我陪伴了妈妈那么多个日日夜夜,以后谁来陪她呢,以后谁来翘首以盼等着我回家呢?13年了,我终于意识到其实甘小二那么重要,它守护我的成长,我却一意孤行忽略了它的逐渐苍老。

在这迟来的光阴里,我终于觉得我失去了一位亲人,眼泪掉落下来,心开始疼。

甘小二,这辈子算我亏欠你的,下辈子,记得再见。

第40篇、爱情故事去赴那场10年之约

郁文是我的大学同学。近20年来,她以独特的方式来纪念着她和初恋男友的爱情——每10年会有1次旅行,她的故事像传奇。那一次川西之行,她邀请了我同行。我问:“会不会打扰你们?”她笑:“怎么会?你的文字那么好,我希望你记录下来。”她知道,川西是我向往已久的地方。

郁文20岁时,初恋的男友江良要出国,而郁文分回了上海,于是,年轻的爱情面临着结束,有太多不能把握的东西,与其粉身碎骨,还不如全身而退。两个人都是理智的,于是,在江良出国的前夕,郁文和江良有了1次代表着分手的友好旅行。他们在成都读的大学,当然选择川西的旅行。去四姑娘山吧,那是郁文向往的地方。

“车子几乎一直在云中穿梭,巴朗山上几重天,晚上的山间小镇是清凉安静的,客栈背后就是山,那样的绿意幽然。我们分住在两个小单间,那是我们的默契。这是对彼此最好的成全和尊重吧。”

郁文讲完20年前的那次旅行,好像发生在昨天。我们还沉浸在其中,她的话却转了方向。

“我们的分手是平静而美好的,以至彼此反倒成了一生的知己。江良出国前,我们有个约定,每10年再聚1次,同样用一段旅行来纪念。可是我们的再见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有那么多的暧昧不清。我们都是成年人,有着成年人独有的对待感情的方式。”

“江良回国后在北京安家。我们联系不多,但10年之约是怎么样都要赴的。30岁的那个10年纪念日,他飞抵上海,然后,我们报了一个团,其实我不太喜欢旅行团这样的方式,但这是我们最安全的相处方式。这个年龄,孤男寡女出行已不合时宜,也不太方便,我们都是有分寸的性情中人,以陌生人的样子隐藏在人群中。去的地方仍然是四川,这次是若尔盖草原,那个可以深夜躺在草原上看星星的地方,只有那样的地方才配得上我们的10年之约。30岁时我已成为一个很有韵致的女人,依然清瘦,喜欢戴大大的耳环,穿棉布衣服,自成一格,已是一个3岁小儿的母亲,依然喜欢独自出行,在深夜看碟清晨读书。”

“对四川的熟悉如同让我们回了一次母亲怀抱。我们在草原上骑马,晚上,坐在篝火边吃烧烤喝米酒,看天上最亮的星星。然后分睡进各自的帐篷里,像两个偶尔相遇的单身男女,这样的方式是我们对彼此最好的成全。江良已是一家大跨国公司的总工程师,指挥着千军万马,可是此时,他只是我生命中一个古老的朋友,我们快乐地吃肉喝酒聊天。清晨,那个帐篷队里的人还没起身,我想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于是起了个早,不想,江良早就起来了,在草原上跑步。安静地看着晨风中他的背影,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10多年前的温良少年,发自内心的感动。10年啊,有多少人有我们这样的情缘。我和江良在草原上讲着自己的10年痕迹,然后给彼此最好的祝福。3天后,我们在成都分开,我回上海,江良回北京,分手时,我们第一次轻轻相拥,像10年前一样,像亲人一样,眼睛微湿,笑过以后转身。又是下一个10年开始了。”

郁文的话停了下来,我却还在想象若尔盖草原的星星,那是怎么样的一个传奇。我想神从来只会褒奖那些在漫长的时间里镇定和坚持的人和事。就像郁文和江良的故事,大概没有人能重演,因为很多人没有他们那样的镇定和坚持。

郁文已经40岁了,在分开后的10年里,他们极少联系,偶尔过年过节时电话问候一下,仅此而已。大家都在为下一个10年而努力,要以最好的生活姿态出现在彼此面前,才是对彼此最好的尊重吧。那10年,郁文拿到了中级职称,有了自己的工作室,定期去旅行,每天把阅读作为一种习惯,还有一个小小的读书网站,业余经营着自己的乐趣。她每天坚持喝下午茶,隔三差五的,我有幸被郁文邀请去她家喝下午茶,那真是下午茶的盛宴。因为她家离单位近,用的也就是休息的半个小时。郁文麻利地煮生姜红茶,端出小点心,精心挑选一张音乐碟片,小坐片刻,和即兴邀来的朋友小聊几句,然后上班,却让到场的每个人回味无穷,有了好心情。我记得一个下雨天,郁文忘了买点心,却麻利地用头天的剩饭加入香油辣子和鸡蛋,做了一个剩饭披萨,我们坐在阳台上,飘着小雨,那是我喝过的最有滋有味的下午茶。

郁文和江良第三次10年之约的时间快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仍然是川西,选择的是丹巴,一个有碉楼和美人谷的藏族高原小镇。他们将分别从上海、北京飞赴成都。临走前,郁文对我说起,这10年,江良做成了两个大的项目,已获得了国务院的特殊津贴。这是个有底气的男人,依然恋家,喜欢安静,中午不喜欢应酬,喜欢拎两根黄瓜回家在洁净的厨房里下一碗黄瓜鸡蛋面,度过一个安静的午后。郁文的口气是清淡的,我却可以想象江良的模样,事业再成功,他依然是性情中人。我能想象安静的午后,他在宽敞的厨房里烧一锅水,煮一点清清淡淡的面条,起锅时加入切得薄薄嫩嫩的黄瓜片,那样的面,只看到清汤,红的绿的很养眼,用海碗装着,放一点小音乐,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家里享受一碗切面,也应该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吧,他是懂得这种简单生活的男人。听说他那个圈子里的男人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善待感情,从一而终。这些话从郁文的口里讲出来,仍然让我感动不已。

看着眼前依然清丽有着明眸皓齿的郁文,我可以想象他们人到中年的第三次之约,那依然会是清静而美好的,更有成熟的韵致。这是人世间的欢喜,这是郁文期待的,也是我所期待的。

第41篇、爱情故事还是因为爱

是香芸约我来喝茶的。这小女子最近总是心神不定,情绪也如坐过山车般不稳当,一会晴一会阴的让人难以捉摸,我也不敢问,怕哪句话不妥惹她不开心,她是典型的林妹妹,太敏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抬起头说:“我爱上一个男人,很爱很爱。”我做出静听的姿势,我知道这句话只是个引子,后边便是正文了。

她说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很优秀的男人,长得好,工作好,脾气好,家庭好,幸运的是那男人也爱上她了,男人对她怜惜体贴,照顾有加,让她这个大龄剩女总能想起温暖俩字。那段时间是她最开心的时光了,他们频频约会甚至一起出游,她说长这么大除了父母还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这些让她很知足,他们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见双方的家长了,一切都如正常的爱情般甜蜜着。

却不料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他单位里分来一位年轻靓丽的女孩,和他坐对面,不仅坐对面,而且对他一见钟情,九○后女孩敢作敢当,干脆利落地对他公开示好,他对女孩说自己有恋人了,而且就快结婚了,女孩妩媚地笑,然后说:“不是还没有结吗?没有结就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男人是个温和脾性的人,又觉得是同事不好说出让人难堪的话来,于是只有躲,但却躲不过,那女孩不仅上班时间对他痴缠,就是八小时以外也不懈怠,电话短信像密集型的武器一般射向他,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撒娇卖萌,让男人时常无奈地苦笑,香芸的心却一点点乱起来,她很想让男人对女孩疾言厉色地说些难听的话断了女孩的痴心妄想,但男人却不肯,男人只说我的心里只有你,别人做的都是无用功,你要相信我,更要相信你自己。

香芸却渐渐地不相信自己了,她变得喜欢胡思乱想,她时常拿女孩和自己比较,比来比去就气馁,她没有人家年轻,没有人家漂亮,没有人家会撒娇,总之,她什么都不如人家,难怪男人不舍得断然地拒绝人家,说不定心里还很享受呢。

因为女孩,香芸和男人之间有了无形的裂痕,男人自觉问心无愧,他却不懂女人的心思,女人天生善妒,何况男人和女孩每天都要在一起上班,何况他们坐那么近,何况女孩攻势那么凌厉,天啊,想想这些香芸的心都要沉到深渊去了,说实话,她是真的不舍得这段爱情,但她却还是决定退出了,她是个傲气的人,从小就不屑于和人争,何况男人对女孩的态度这样暧昧不清。于是她不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男人懵了,不知道她怎么会这样,于是去她家里和单位找,她便想方设法地躲——躲起来哭。

那天,一位朋友给她打来电话,说男人出车祸了,她吓懵了,一连声问他现在在哪儿?受伤了没有?去医院了没有……朋友赶紧安慰她说已经送医院了,伤不重,只是小腿轻微的骨折。

她挂了电话就往医院奔,直到见到躺在病床上的他真的只是轻伤,她提溜到喉咙口的那颗心才算复归原位,委屈感却像潮水般涌上心头,忍了又忍还是哭了个稀里哗啦。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伸出胳膊紧紧地抱住她不撒手,就如抱住失而复得的宝贝。

我笑着问:“和好了?”

她点头,脸却红了,有点难为情地为自己的去而复返辩解道:“主要是他受伤了,这时候离开他有点不讲情义,所以……”

我深深地看住她,轻轻地问:“还是因为爱吧?”

她怔住,脸越发地红,然后低下头说:“嗯!”

第42篇、爱情故事爱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

一个设计师,她的时装设计走进了米兰春夏时装周,在时装界声誉鹊起。但是他的老公普通,是一个小公司职员。每天,男人为她做饭、煲汤、洗衣。她回家,他还为她放好洗脚水,给她捶背。

这样一个有才、有貌、有地位的女子怎么甘心嫁给一个只能骑着自行车上班的男人呢?有钱的来了,有权的来了,有势的也来了,但是她不心动。她只是对着那些人淡淡地说:“你如果能够给我煲一碗我爱喝的汤,给我放一盆温度正好的洗脚水,给我轻轻地梳一回头,这些事也许你能做一次,当你做一次的时候也许我也会感动。但你能一生做得到吗?他做得到。”

她知道自己虽然在事业上风生水起,但是其实还只是一个小女人,需要他的呵护和包容,她觉得这就是自己此生最大的幸福。

不久,一场灾祸更是验证了她对爱情的看法。婚后一直没生孩子的她被查出子宫病变,需要切除子宫。在那个艰难的日子里,她度日如年,吵着闹着固执地要离婚。她说不能拖累他,他家三代单传,她不能让他生活在绝望之中。而那个男人这时才真的是个男人,他每天和她呆在一起,和她一起回忆过去的时光,畅想美好的未来。他告诉她:“你是我的唯一,没有孩子我们会爱得更真更深。有没有孩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我在,我们能够在一起。”

她哭了,她知道他是真心的,她没有看错他。现在,他们抱养了一个女孩,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她常常说,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无论他是普通还是卑贱。爱从来没有什么高下之分,我们为什么要被别人的目光所左右呢?当他无私地站在你身后的时候,你更要回过身抱紧他。这样,你们才能笑对风雨、共度人生。

第43篇、爱情故事春日迟迟,女心莫悲

一个朋友年近三十,仍茕茕孑立,苦笑自己可做古董入土为安了。她虽说不上漂亮,但很有气质。她这么个颇有内涵的人,不想让自己为结婚而结婚。她在等一个能懂她的人,相爱、相伴、相守一生。

为免于母亲唠叨,她被逼无奈踏上相亲之路。当看到对方的西瓜肚,还有那木然的神态,她的心茫然一片,少女的梦想瞬间化为一缕青烟。和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相处,她又觉得他们不成熟,认为自己更看重男人的内涵、潜力和情趣。几番回合过后,她黯然神伤,凤凰非梧桐不栖。其实,她清楚自己不是凤凰,也不奢求碧绿的梧桐枝,但毕竟是栖息一辈子的枝条,再怎么也不能太寒碜。

背对着世界的时候,她的灵魂总是寂寞的,高山流水无知音,只能一个人跳着华丽的舞蹈。当梦想被生活吞噬得热情殆尽时,她想嫁的念头却慢慢淡下来了。

三毛曾说过,爱是一种能力,一种原动力。确实,爱不只是一种情感,还是一种能力。

曾看过一部美国电影,讲的是一位四十来岁、身高不到一米的侏儒女子玛丽,在一位风度翩翩的男企业家家中做家庭教师的故事。男人失去妻子,孤身带着两个孩子,玛丽对他们全家付出的爱使男人非常感动。更难得的是她毫不自卑,对每件事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非常自信。在长期的相处中,玛丽对这个优秀的男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男人带来了一位漂亮的女友,玛丽意识到家里可能不再需要她了,执意离去。她走后,年轻姑娘和男人因志趣不投而分手。此后,玛丽在家时的那些和谐快乐的情景浮现在他心头,他常常无端地发呆。为此,他去咨询心理医生,医生笑着说:“你没病,你恋爱了,你去看看她吧!”他激动地去找玛丽的朋友,朋友说她在,但她不愿见人。男子只好怏怏不快地回去。玛丽知道后快速地跑下楼梯。他走到一半回过头来,玛丽因为站在楼梯上,两人此时的高度差不多一样……电影在两个人无比激动的拥抱中结束。

试想,一个残疾人尚且能够如此坦然、自信地直面人生,春日尚未到来的少女们还在低沉什么呢?正是玛丽的这种心境,赋予了她无限魅力,其实每一位女性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人在年少恋爱时,在乎对方能不能懂自己;而随着岁月的过滤,彼此追求更多的是一种包容,能安然度过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就好。虽然有些世俗,但也是一种通透。我们不是图兰朵公主,也没有那么多王子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来找我们,必须自己也多做些努力,因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要知道,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有的只是“一只翅膀飞翔的天使”。

爱是一种投入,宛若青茶沉浮于杯中,无所谓得失。倘若没有追求的勇气,就像没有翅膀不能飞越沧海。相信终有一天,一个男人会向你走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44篇、爱情故事爱情里有一根刺

她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的家只隔着薄薄的一道墙。成长在同一个空间里,嗅得到彼此家的饭香,甚至幼年时还经常被两家的母亲放在同一个澡盆里洗澡。她和他,仿佛彼此的影子,在熟悉中相伴着长大。

从幼儿园、小学,到后来的中学,两人始终在同一个班。每天在同样的时间起床,走同一条路去上学,然后结伴回家。高中时,正是情窦初开的年华,同学都戏称他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他耸耸肩,眉宇间满是不在乎。她却低下了头,伏在课桌上,将羞涩的心事深埋于臂弯中。

后来,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宿舍只隔着一条窄窄的小路,两两相望。每逢夜幕时分,他便在楼下叫着她的乳名,有时一起吃饭,有时给她带便当和水果。周末时,她也会去替他打扫宿舍,将他一星期积攒下来的衣物洗干净。

同宿舍的女孩经常拿两人的事打趣。她也不分辩,吃吃地笑。在她心里,青梅竹马是一种浪漫的爱情前奏,一旦时机合适,便会孕育出美丽的花朵。

可正当她做着爱情美梦的时候,有一次一起吃饭,他却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向她介绍说,那是他刚交的女朋友。仿佛晴空霹雳,她的脑海瞬间空白。他向女友介绍,说她是他的妹妹。那顿饭,她味同嚼蜡,他却滔滔不绝地说着和女孩相识的一点一滴,身边是一脸幸福的女孩。

有一次,只有两人时,她便问他,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毫不了解的女孩?爱情,不就是因为相知才会相恋的吗?他却义正词严地反驳,说正是因为不熟悉,才会被对方所吸引。第一次发现对方喜欢看外国电影,第一次发现她喜欢吃蛋炒饭等,所有的第一次,对他而言,都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那种新奇的气息,让他愈发不能自拔。

她没有告诉他,自己从几年前就开始想象爱情的样子了。男主角是他,两人在悠长而平淡的岁月中,用熟悉的默契踩出一个个爱情的印记,直到年华老去。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的丢失,全是因为青梅竹马。

女人往往因了解而爱,男人却相反。他外向而热烈,有着一颗不安分的心。外面的世界太新奇,他跃跃欲试,热衷于探寻陌生的世界,渴望有着新鲜空气的爱情。

后来,她有了男友,拥有了一份令人艳羡的爱情。每当男友谈及两人相恋的初衷时,她心里总会感慨万千,庆幸两人不是青梅竹马。正因如此,她可以给他一个全新的世界,吸引着他一步步探寻。

很多时候,青梅竹马就是爱情里的一根刺,长在娇艳的玫瑰上,有心人一旦靠近,就会被扎得鲜血淋漓。

第45篇、爱情故事最好的爱情,居家过日子的温暖疼惜

他的爱,像财务数字一样精确

和陈远一起走到第四个年头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爱情?也许,爱情就是两个人习惯了在一起,因为懒得换,故而牵手日夜,演绎所谓的天长地久。这就好像穿旧了的鞋子,想要扔掉,但又会贪恋它的合脚。

陈远大我4岁,我们在6年前的那次两个大学的联谊活动中遇见。从此,他开始了对我不离不弃的守候。像陈远这样的男人,放在别人眼里,或许真的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男人。年轻,多金,最难得的是他性格好,懂得体贴人。上大学时我单纯好玩,喜欢和同学玩到深夜也不回宿舍,他就在学校周围四处寻找,找到我了,也不多说话,夏天送上一只冰淇淋,冬天送上一件厚衣裳。直到现在,深更半夜,只要我说一声“想吃甜点”,陈远还是一定会跑下楼,去小区对面的糕点房买回我爱吃的红豆面包。

陈远在一家全球500强之一的企业做细致谨慎的财务工作,工作出色,是集团的精英骨干。陈远的人生,也像他每天接触的那些财务数字一样,是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的,无论何时何地都几乎如此。

比如,他和我在一起的这1400多个日日夜夜里,哪怕是最销魂蚀骨的时刻,他也绝不会被激情蒙蔽双眼——他的吻,缜密如星辰散落,一只手,还不忘在身上口袋里轻轻地掏,那个精美包装的小小塑纸包着的,就是他小数点后的第二位。

圣诞艳遇,想要换掉穿习惯了的鞋子

和陈远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不是没有谈婚论嫁,只是他从未正儿八经求过婚,加上他严丝合缝的保护措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隐约地疑问:这个男人,他是不是真的爱我?如果不是,又为什么要这么长时间都坚持在一起?如果是,为什么在我最最安全的日子里,他都仍旧不忘那塑纸包里的小套套?

渐渐地,我不再喜欢数字,甚至不再喜欢和数字有关的所有事物,当然也不喜欢与数字打交道的人。对于自己和陈远之间若隐若现缥缈的婚姻,仿佛真的像鞋子,不换新鞋,不过是贪恋37码空间下最婉转的契合。

这种日子一直拖到遇见顾夏景。

第一次遇见顾夏景,是在2008年的圣诞聚会上,地点是那个本城最火的酒吧里。那天,陈远因为加班而缺席。在那个热闹非凡的酒吧里,我第一眼看见顾夏景,以为他是酒吧里靠出卖色相为生的男人,好看,但是像罂粟一样有着眩艳狰狞的毒。他冲我微笑,我心情莫名地波澜,但却装作冷漠。顾夏景就那样一直笑着走向我,并且告诉我:你不笑比笑好看。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不可抗拒地接过了他递上来的芝华士。

那天晚上以后,顾夏景开始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去看新年演唱会。我去了,却惊喜地发现顾夏景的大幅海报张贴在礼堂门口——留学意大利归国的声乐硕士。那天晚上,顾夏景唱的是费加罗的咏叹调,我深深沉醉其中。

歌剧,这种古老而奢华的艺术形式,带着节日雪夜的暧昧气息,将我彻底俘获。

原来,所谓爱情,就是可以为了一个人,想要去换掉穿习惯了的鞋子,甚至可以不在乎脚的疼痛。

激情,如同繁花盛开

和顾夏景在一起的缠绵热烈,如同繁花盛开,让人不能自拔。

在他那间漂亮的单身公寓里,沙发上、钢琴边,爱是随时可以喷涌的活火山。常常,他的眼里有跳动的小团火焰,仿佛星星之火闪烁跳动,随着我心领神会的刹那,顷刻燎原。

顾夏景的火焰,是我无法抗拒的肆意燃烧——他不喜欢小小塑纸包里的束缚。他只是深情地哀求,就一次,好不好?

看着他像孩子一样明澈纯净的眼神,我终于还是心软。上一次,他说不喜欢“穿着雨衣洗澡”,那么好,我就乖乖地去买“毓婷”;上上次,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兴奋情绪,也好,我第一次认识了米非司酮……

我自己心里明白,也许,我依赖的不是药物,而是眼前这个男人无法克制的激情。我想,只有当一个男人爱这个女人时,他才会这样如火山爆发般的无法克制吧。

他有两宗罪,但他不轻言放弃

陈远,并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男人。

他还是每天在楼下等,看见我,不说话,只是把自己那辆奥迪A4的车灯亮三下。我直接地走,装作什么也没看见。我不多话,他便也从不多话。他说过,语言是无谓的声音,甜言蜜语不过是虚荣的掩饰。他只是不知道,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甜言蜜语,这倒不单单是为了虚荣。

如果他肯早一点说“我爱你”、早一点说“嫁给我”,那么我或许早已是他的新娘。其实说到底,我的逃离,不过是我早已在陈远的寡言中替他回答:他陈远是多么恐惧一颗精子与一颗卵子的结合,说直白一些,他潜意识里是个害怕承担责任的男人。

在我心中,陈远有两宗罪,那就是谨慎和沉默。在遇到顾夏景之后,我一天也不想再忍受。

哀莫大于心死

2009年春天的时候,我还是和顾夏景在一起。在我的坚持下,他终于肯采用安全措施。只是,还是要哀求,一会儿,再过一会儿,好不好?

我不忍说不好,尽管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然而总是委曲求全地想,只要他开心,就好了。不是不紧张的——27岁的年纪,未至婚姻的爱情,我很清楚自己还没有接受一个孩子的准备,也没有把一段突然捡拾的爱情翻开来晾晒于灿烂阳光之下的勇气。

可是,临时抱佛脚,终究不安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开始头晕、恶心、嗜睡……警觉不妙的时候,是5月阳光明媚的午后,却有一道冰,蔓延上行,封住四肢、心脏、大脑。

意识到这些的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无比忐忑。可是,我永远不会忘记,跟顾夏景摊牌的那晚,他的轻描淡写:去医院做掉不就没事了。

他的神态、他的语气,都那么轻淡,似乎一切与他无关。

哀莫大于心死。

就这样离开顾夏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听歌剧,憎恨男高音。尽管,医生说我不过是因为精神高度紧张才出现怀孕征兆。然而,有些恨,早已刻骨铭心,带着某些自己不情愿却又被强取豪夺的悲愤,以及某些可以反抗却又未曾反抗的耻辱,铺天盖地而来。

到底是谁的错,错在哪里

从冬天到夏天,这中间,陈远一直持之以恒地给我发短信,一次次地问:小瑞,我错在哪里?

虽然荒凉寂寞,可我不愿意理他。我的理由到底是什么?清高的我,如何说得出口?

可是,我发现陈远实在是个有耐心的人。我更没想到的是,他能等我5年,就可以等我更久的时间。

陈远是个聪明人,在楼下等我的日子里,他多次看见过曾经送我回家的顾夏景,不会不知道发生过什么。然而他还是不肯放弃:小瑞,你说,我到底哪里不够好?我可以改的。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删掉。

只有懂得更多爱的男人,才知道什么是责任

秋风微凉的周末,我和老友陈湘、汤维维去泡吧。微醺的瞬间,陈湘突然说到类似话题:如果一个男人,说爱你,想得到你,却又不愿为你的安全着想,这样的男人可不可以要?话刚落音,她就被坐在一旁的汤维维猛敲脑袋:陈湘,你脑子进水了不?这样的男人你也敢要?

陈湘咧着嘴巴笑,这么说来,床上的严密大约才是真正的爱情吧。

汤维维也笑,但我只能沉默。

陈湘的话,让我隐约想起,恐怕再也没有像陈远那样严谨刻板的保护方式了。陈湘说的对,这个世界上,只有懂得更多爱的男人,才知道什么是名副其实的责任——那显然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而莽撞地迎接一个新生命的意外诞生,或是掠夺这个新生命生存的权利,而是以克制的方式,以负责任的心态,为爱情结晶的到来铺设一条光亮顺畅的道路。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突然想清了什么。在那一刻,我开始想念陈远。

最好的爱情,居家过日子的温暖疼惜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对陈远来说,我的目标也许是太高太远,难为他跟不上我的步伐。他是在乎自己和我的,他在乎的方式,是竭尽全力让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不要受伤害。受过高等教育的他,当然知道人流会给我带来烈痛和损伤。因此,他能做的,只有在最热情的瞬间,带着某些可能不再痛快淋漓的束缚,跌宕起伏。

而我,居然以为这是因为他的不爱和害怕承担。

如果不爱,他又何必明知我的背叛仍旧要苦苦等待?当一个男人在你犯下错误之后仍旧义无反顾地坚持不离不弃,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这个男人,他是爱你的,而且爱得很深。

陈远的爱,是缜密细致的那种,如同小时候奶奶缝在冬被上严密的针脚,一针一线,严丝合缝,是居家过日子的温暖疼惜。他当我是他的妻,是他疼到心里去的宝贝,是宁愿自己被束缚,也不可以使我受伤害的妥协呵护。

那天晚上,当再次面对陈远站在车旁的期盼身影时,我一步步走了过去。

“嫁给我吧!以前是我不对,始终没对你说这句话,我其实是想等手里的积蓄更多一点,这样可以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陈远跑过来拥住我。

我紧紧抱着他,泪水滂沱。

第46篇、爱情故事爱情没有变老

工作单位一变换,时间被限制了,中午12点下班很少有。等我到了家,邻居老太早吃了午饭,晃悠悠送小孙子上学去了。高强度脑力劳动一个上午,要我再去拣洗切炒,实在没有勤快贤惠到这份上。

好在家里就我和桑先生,两个大人好对付。先是天天中饭楼下快餐店解决,可老这样也不是事啊。桑先生决定在家吃,承诺他来做。桑先生单身时,在朋友圈里有名厨的美誉。婚后,他归隐办公室了,难得示范一回。

第一天,我中午刚到门口,就听到铲子碰锅的声音。钥匙钻进锁眼里开了门,往餐桌上一看,小葱蒸鸡蛋、慈菇炒肉片、青菜豆腐汤,正冒热气对我笑呢。厨房里,名厨正在完成后续工程,把铁锅用水冲洗干净。护衣只套进两只袖子,后面的带子未系。他人高身壮,动作幅度大,那未系的护衣犹如大鹏的翅膀瞬间压黑厨房,酷极了。

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我由衷感叹:幸福生活是什么?就是下了班,碗头上拈筷子吃饭。也有时候,我回来得稍早些,他的菜才在准备阶段,怕我影响他做菜的思路,他不肯把护衣脱给我,只同意我整块姜、剥个蒜,打打杂。

小小的厨房,电饭锅咕嘟咕嘟地蒸着米饭,两口子安静地忙着。缺个盘子,顺手递过去,不早不晚;炒的菜要勾芡,这边早调好,他的铲子一示意,“哧啦”锅边一倒,动作流畅。人到中年,彼此默契得不需要话语。流逝的时光里,我看到了成熟的痕迹。

收拾书橱,找到20年前我写给老桑的情书:“喜欢纯纯的爱,傻傻的坏,小小的期待,还有8月里我们手牵手,踩着风去看海。”

20年后,爱情没有变老,可以加上一句:“还有厨房里,不论换成谁,都是不变的等待。”

第47篇、爱情故事化血之爱

在落基山脉普利斯特里山谷附近,年轻英俊的橄榄球运动员卡罗吻着他心爱的未婚妻贝蒂,贝蒂含羞地依偎在卡罗胸前,什么也没说,她早已沉醉在诗一般甜蜜浪漫的幻想中了。卡罗和贝蒂情意绵绵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滑雪。但是很快两个人就迷了路,闯入一块也许从来就没有人到过的雪域。

这已是迷路的第二天。一阵凛冽的寒风推搡着贝蒂单薄的身躯,卡罗赶忙扶住她。他把贝蒂抱到附近一个积雪半掩的山洞里,用从雪野上拾来的为数不多的树枝为贝蒂燃起了一堆生命之火。然后卡罗转身去外面弄吃的。但他两手空空地回来,在这样一个寒冷荒芜的地方,哪儿来的食物呢?

就这样,两人在饥寒交迫的痛苦中熬了一日,贝蒂已变得极度虚弱。第三天上午,仍不肯放弃希望的卡罗又两手空空回到了山洞,他脸色苍白,脚步踉跄,左臂不见了,只剩下血淋淋的残缺的袖管。贝蒂搂着心爱的恋人哭着询问,原来卡罗的胳膊被一只觅食的棕熊残忍地咬掉了。

贝蒂再也不奢望能够走出雪谷,两人紧紧依偎在一起,带着泪水也带着颤栗的微笑,尽情享受着临别这个世界前的最后的温存。

夜幕降临了,贝蒂沉沉入睡,次日早晨醒来时,却发现火堆上放着一块烤肉。

“我夜里逮到了一只冻僵的野兔。”卡罗神情疲惫地说。

贝蒂于是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卡罗却没有吃,他说他早已吃饱了。贝蒂于是留了将近一半烧得漆黑的烤肉,准备在两人最需要的时候吃。然而,卡罗因为昨日失血过多,加上这几天体力消耗太大,终于倒在了落基山的雪地上,再也没有站起来。

贝蒂是在卡罗去世后的第五天下午被搜索小组救出的,那时,她已两眼呆滞,形容枯槁。在萨斯卡通红十字医院的病房里,当一个教授想了解贝蒂何以在满地冰雪的绝境里坚持了这么久时,贝蒂说:“是爱,还有这个!”她拿出了她保存下来的一小半截烤肉。

“这是人的肉啊!”教授凝视了一会儿那截烤肉后大叫,“这是人的左臂!”

贝蒂的脸色霎时苍白无比,她又想起了落基山上晶莹的雪,又想起了男友卡罗痛苦的微笑和血淋淋的臂膀。她似乎看见了卡罗在锋锐的岩石上自戕的惨烈场面,她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

贝蒂把卡罗送给她的那枚订婚的蓝宝石戒指紧紧地捂在胸口,然后失声痛哭起来……

第48篇、爱情故事红裙女孩

今年年初,我应聘到广州一家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由于宿舍离办公室有很远一段路,所以我每天早上都踩自行车上班。

有一天早上,由于闹钟坏了,我一觉睡到上班前15分钟才醒来,赶紧擦把脸跨上自行车便往杂志社赶去。

正把自行车踩得飞快,忽然前面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我忙来个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前面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的红裙女孩回头吃惊地望了我一眼。“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一边抹着头上的热汗一边道歉。那红裙女孩对我淡然一笑,轻轻摇摇头,表示没关系。两只圆圆的酒窝印在她俊俏的脸蛋上。多么漂亮的女孩呀!我心中暗暗惊叹。正在这时,绿灯亮了,红裙女孩轻盈地跨上自行车,在十字路口向左拐个弯,飘然而去。

自从经历这次“撞车”事件后,我才发现几乎每天早上都可以在上班途中碰见那位漂亮的红裙女孩。她与我共同行驶完一小段路后,便总是在十字路口向左拐弯。

每天早上我们相遇后都要打个招呼,要么点头致意,要么相视一笑,竟似多年老朋友一般默契。

又是一个朝霞似锦的早上,我们又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相遇了。她有点不自然地向我点头打招呼,就在绿灯亮起的前一秒钟,她忽然将一封信塞进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然后踩着自行车飞快地飘逝而去。

我莫名其妙地拆开信一看,原来是这样写的:

“嗨,你好!我在许多杂志上见过你的照片和作品,我很喜欢你写的文章。我们交个朋友好吗?如果你同意请将回信放在我自行车前的车篓里。”

我看了心中一阵高兴,当晚便写好一封表示愿意跟她交朋友的信,第二天早上放进了她的车篓里。

第三天早上,她又写了封信放在我的车篓里。

第四天早上,我又给她回了封信……

就这样信来信往一段时间,我俩竟成了一对无话不“写”的好朋友。

她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有时也写些稿子放在信封里给我。她的文笔空灵而优美,我都给她刊登了出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她忽然在信里问我:“你有女朋友吗?”

我则在信里回答:没有。

接着她给我的信里只有一行字:“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我差点高兴得跳起来,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呀!

我特意请了半天假,并且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但是一直到那红裙女孩骑着自行车在十字路口与我“分道扬镳”我都没有勇气将玫瑰花送给她。

我心有不甘地踩着自行车远远跟在红裙女孩身后,准备等到她下车后再将鲜花送给她。

那红裙女孩没有注意到我,在一座学校门口下了车,进去了。

我忙紧踩几圈,来到学校门口,正待鼓起勇气往里冲,却突然呆住了。我看见那学校的招牌竟是:爱心聋哑学校。

难怪和这红裙女孩相识这么久,她竟没有跟我讲过一句话,原来她是一个……

我的心一下子冷了,手上的玫瑰花掉落在地。

从此,我选择了另一条街道去上班。

半年后,我在市电视台现场直播的一台献爱心慈善晚会上又见到了她,仍是一袭红裙的她在镜头前显得特别光彩照人,一首《爱的奉献》竟唱得全场落泪。

这时我才知道,她是聋哑学校的一名优秀的手语教师……

第49篇、爱情故事什么时候都不方便

那时候他爱她。

喜欢听到她的电话。

她什么时候给他打电话他都喜欢。

早上给他打电话,很好啊,一起床就听到她的声音,他很开心,一天都开心。

上班时给他打电话,你忙吗?不忙不忙,没事没事,他不会觉得她干扰他的工作,影响他在同事中的形象,她在这时候打电话,这是意外之喜。

晚上给他打电话,那边很吵,他在外面,周围应该还有好多人,可他不介意,那一堆的人,都没有她重要,虽然他离他们很近,可是,在他心中,她最近;在喧闹中听到她的声音,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他不但高兴,而且得意、幸福。他会不顾众人,抽身到走廊或卫生间接她的电话,末了还说:“回家再给你电话?”

然后就是回家,深夜的电话,他们会一直讲很久很久,不怕妨碍家人,不怕明天不能起床上班,不不不,没有不方便。

甚至,半夜醒来,也可以打一个电话,他不嫌她吵醒他,他会说,是你吗?我不是在做梦吧。

后来……不知何时,她发现她给他打电话变得不太方便。

早上不方便。早上要上班,时间多紧张,怎么可能与你讲电话?讲得不开心,或者搞得迟到了,他一天的心情都不好,不顺利,都是因为你。

上午不方便,他在办公室,他说,他要工作。周围都是同事,讲话也不方便,不合适。

中午不方便。中午他要午睡,时间很短。改天再说吧,他说,方便的时候再说……

可他总是不方便。等她再打过去,他又在开会了。在这个时候打电话……可是,为什么以前他没有这么多的会?为什么以前她很少赶上他开会?人不巧,天亦开始作梗,他们是不是真的缘分已尽?

晚上呢……哦,那边嘈杂一片,他与朋友小聚,大家说说笑笑,唱歌,打麻将,她还要同他说那些个文艺腔的话,不但不方便,简直叫人心烦。

夜深了,他该回家了吧,也许他正准备睡觉,这时打电话方便,不不不,更不方便,因为,可能,他身边有另外一个女人。

……

总是不方便,因为,当他不爱她的时候,什么时候都不方便。

第50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温柔

我们家目前的钟点工是对夫妻。这天,只来个女的,曹姐,我问:“你丈夫呢?”她一边脱掉帽子放在鞋柜上,一边沉痛地说:“他病了!”看她神情哀怨,还在抹眼泪,我很吃惊,便关切起来:“什么病呵?”

“感冒了!他是从来不生病的!”她停下来,认真地说,她真的是由内而外地担心。

我确实是忍俊不禁!这算什么,把她吓得那样花容失色!

她还是坚持说:“他是从来不会病的!”他们长年累月地揽活干,他们真的没有空或者不习惯生病。

曹姐与他丈夫都很瘦,来自湖南,她男人甚至比她还瘦小,一只眼睛似乎失明,我不敢太正视别人的生理缺陷,所以没有注意是左眼还是右眼。曹姐呢,不知道为什么,头上有四分之一是没有头发的,靠脑后部分,所以她都是戴着帽子来的,夏天是太阳帽,冬天是绒帽。他们工作认真细致,不偷东西,所以口碑不错,有干不完的活。

平常在干活时,曹姐有些凶,支使丈夫像指挥乐队演奏进行曲,有时用她老家方言教训他,噼哩啪啦的,跟泼妇似的,但是,丈夫总是骂不还口,乖乖的,还带着歉意的微笑去执行曹姐的指令,我很同情他。一直没有机会批评她,借她丈夫不在之机,我含蓄地说:“那你以后要对他温柔一点!”

曹姐正在擦洗马桶,头也不抬地回应:“温柔,温柔是在两个人的时候吧。”好像有道理,每次他们进门时,丈夫第一个动作就是帮助妻子脱帽子;出去时,帽子也是由他替曹姐戴好,端详一番,才放行,他成了她的镜子。早前,女儿还发现每次他们在卫生间时,都是两个人关在里面,女儿分析得比较玄:一定是男的替女的穿裤子;我太太的解释比较温馨,可能是男的抱着女的擦吊顶!我当时说她们无聊,今天,我也好奇起来。

于是,我说:“感冒很普通的,多喝水就容易好!”曹姐欣喜地从沙发边站起来,有些难色地征求我:“可以借电话打一个?”她补充说,夫妻俩共用一个小灵通,现在他是病人,就让给他用了……就在说话当儿,我家电话响起来了,她一反常态地一个箭步就扑过去,平常她很懂规矩是不轻易接东家电话的。她居然扑对了!是她丈夫的报喜电话,他退烧了,只见曹姐一个劲点头,然后就现学现卖要丈夫多喝水,“我一做好就回去!”最后的语气像妈妈。我是终于见识了她所说的“两个人的温柔”,看他们在电话里都可以那样絮叨撒娇抚慰,可见“只两个人”在一起时会是怎样的缠绵!

他们都有缺陷,他们都不漂亮英俊,他们还很穷,挣血汗钱。但是,他们心连心,互相照耀,如同日月。走的时候,她自己给自己戴上帽子,我以为她会伤感,想不到她笑着说:“今天一个人做,做得不够好!我要赶紧回去让他多喝水!”知道了“喝水”的知识后,她居然像掌握真理般的高兴!

也许她和他懂得都不多,但是,他们懂得爱。

第51篇、爱情故事49朵玫瑰总有一朵属于你

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代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悠悠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加代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却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桥的时候,他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虽然互不说话.但走得安然。市场附近的那条街的街角,有一株很高大的八重樱。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两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就是她家的米店。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日两地经商的广东人,母亲由纪子是父亲在日本买下的外室。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负,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有了名气。有一次,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便成了习惯。

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下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她半羞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衣服。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地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产权问题去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给他一张加代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他拨了加代的电话,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想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么?”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的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大束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第52篇、爱情故事偷心高手

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过久了,不免使人感到郁闷,幸好有个愚人节可以放松一下。因此,琴的同伴们早早就琢磨用什么损招来捉弄隔壁艺馨公司的几个男孩子——谁叫坏小子们每天都对着刚从电梯里出来的她们吹口哨呢!

同伴们商量的结果是弄一份他们公司的通讯录,给每人发了一条短消息:“还记得那次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女孩儿吗?其实她一直牵挂着陌生的你。只是因为没有勇气,才没有向你表白。今天,她决定不再沉默。信不信由你,反正下午1点我会在烈士公园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短消息是用琴刚买的手机发的,一个神秘的号码对男人总是更有诱惑力和欺骗性。

那天,她们抑制不住地莫名兴奋。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她们便急急地要去公园门口的快餐店里等着看笑话。在下楼的电梯里正碰上艺馨公司的人,他们全都一脸坏笑,笑得她们一个个心里直发毛:糟糕,难道他们相互之间通气了?但她们转念一想,不会,男人一般来说都死要面子,在没有把握的约会之前都不会声张的。

果然,不到1点钟,艺馨公司新来的—个戴眼镜的男孩儿出现了。他虽然没有手捧鲜花,但看得出也经过了一番精心修饰。琴知道那男孩儿叫峰,刚刚研究生毕业。那男孩儿非常老实地守在公园门口,向四处张望着。琴和同伴躲在店子里开心得不行:这个书呆子!?

时间过去了有半个小时,峰却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这时,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公园门口没有避雨的地方,很快,雨就打湿了男孩儿的头发和衬衣。4月的长沙,仍然春寒料峭。琴注意到,男孩儿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最后,男孩儿似乎动摇了,他掏出手机拨打发短信的号码,琴的同伴得意地说:“你打吧,傻子,我们早关机了。”不知为什么,琴一下子没有了笑的心情,她感觉心里怪怪的,有点儿酸,也有点儿涩。

峰终于往回走了。琴的同伴也看够了把戏,大伙儿一路上有说有笑,比过什么节都开心。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她们竟然又碰上了峰,原来他是折回去拿雨伞。这下子,她们笑得更开心了。只有琴觉得心被刺了一下,整个下午都没吱声。

琴后来才听说,峰那天不但下午上班迟到了,而且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这还不算,他成了整幢写字楼里出了名的“愚人”,大伙儿都拿他的“自作多情”和迂腐呆板寻开心。

琴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非常抱歉,我伤害了你。”

他很快回话:“我知道你是开玩笑。那天是愚人节。”

她问:“那你怎么还去?”

他说:“我怕万一是真的,那就会伤害一个纯洁的女孩儿。我宁愿被伤害的是自己。”寥寥数语,一下子深深打动了她。

“那你后来怎么还返回去?”“我怕你来时没带雨伞。我不能因为它可能是个玩笑而怠慢了真诚。”

短短的几天中,通过短消息来来回回,琴感觉到手机那头是颗诚挚的心。琴开始有些神魂不宁,每天总留心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有时一天没看到那个书生气十足的峰,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失落起来。

一天,碰巧电梯里只有他们俩,峰冲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琴不由得脸红了。

终于,她不能再沉默了,鼓足勇气发了个短消息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很快回话:有。她的心顿时凉到了冰点。好在他立马又补了一句:“不过一次玩笑让我失去了她。”他告诉琴,从那以后,他就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琴问:“今晚我再约你,你会去吗?烈士公园门口。”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会去。不过我会事先准备一把雨伞。”

“你不怕我又在骗你?”

“不怕!因为今天不是愚人节。呵呵!”

他的“呵呵”让琴仿佛又看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是浅浅的酒窝,荡漾着真诚与自信。

傍晚时,琴正在精心打扮,准备出门,这时短消息来了,是他:“其实我猜到你是谁了,电梯里脸红的漂亮女孩儿。我在公园门口等你。”

琴有些羞涩地笑了。她在心里说:“谁说他是愚人,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偷心高手呢!”

第53篇、爱情故事美的爱情,我们自己却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很多次他和她都在这里相遇。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他是她忠实的听众。最初打动他的是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中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的耳边,她才把抑制了许久的泪水释放了。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却有一种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的痛。这是她第一次爱情中的分别……她得恪守着自己的诺言,她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她不是那种爱许诺的人。因为她真的很爱他才说了这句话。她不需要他对她承诺什么,既然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粉红色的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就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进了大门。因为没有说话的理由,没有戏剧化的情节。他是那种很谨慎的男孩。他不想让她认为他很鲁莽。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后来他们才知道车在路上出了点故障。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洲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

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第54篇、爱情故事当好人爱上好人

在他们的绯闻传遍全公司、包括5 个分公司之前,他突然辞职南下。

1994 年,她大学刚毕业,遇到的第一个上司就是他,这是福分还是劫数?他给过她太多——思路、朗朗的笑声、许多许多的口头禅,比如“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她给过他什么?说不清。

她只觉得自己年轻的生命像气球:胀饱,轻盈,随时欲飞。她上班时,会突然站起,在他办公桌前走一遭,小小的细高跟鞋踏出无限欣悦;她加班加得很快乐,下班都像生离死别,难舍难分。晨会,他发言,她听得全神贯注;轮到其他同事,她就聚精会神看他的侧脸,这就是全部了。他们没上过床,她还小,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她也问过他:“你想过离婚吗?”他轻轻抱一抱她:“我的孩子还小。”那一年,他的女儿7 岁。

这段感情随时变质,她是火柴,在渴盼天雷地火的毁灭。就在这关口,他走了。当她听说他的办公桌已经清理干净了,她永远记得那一刻周身的乏力,如果不是为了保持形象,她想她会在写字间放声大哭。

他们后来还有联系,一年通一两次电话那种。他一直混得不错,该升职的时候升职,该移民的时候移民,送女儿去英国读书,又送妻子去瑞士拿学位——妻子从此滞留不归,若干时日后,寄回离婚申请,理由是:早就过不下去了。

如果她曾经有恨,就是那一刹:你不要他,为什么你早不放手?又暗笑自己的荒谬。她老早知道:成年人的结婚、离婚、同居、分手,都不过是权衡利弊、深思熟虑,与爱不爱、要不要无关。

该回流的时候,他回流中国,托她帮忙置产,200 万元交到她手里:“只要你喜欢。”她假装听不出这背后的隐喻。从看楼盘、与开发商谈、交房到装修,她一路跟到底,预算超了100 万元,却是她至今最得意的投资。她轻描淡写道:“现在的市值,已近千万。”

那晚,他们找一个清净酒吧坐坐,喝到差不多时,他问:“你想过离婚吗?”她遂也轻轻抱一抱他:“你当时的理由,也是我眼下的理由。”此刻,离他们初遇,已经12 年过去,她早已完成结婚生子的全过程。

于是,继续喝酒,不用诉离觞。他们当初不曾上床,现在更加不会上,不过是“醉笑陪公三万场。”

他是好人,她也是,于是,注定了这是一场“好”的恋情。而她,怎么能说她不曾希望过,能对他除了“好人”之外,还有其他的评价。这一生,她再也没有坏的机会。

第55篇、校园故事不可逃的爱情必修课

这一向,大家都觉得可以拿爱情来考我了,于是我老是被要求谈论爱情。我总是如临大敌,勤勤恳恳期期艾艾地像编“百度词条”一样下定义:“爱情,是一种化学元素,和肽有关。”“爱情,是种本能,要么一生下来就会,要么一辈子都不会。”“爱情,是每个人为自己争取爱的斗争。”

每次放话完毕,空气中刚刚造句的淡薄白影还没散尽。对面的人就抛出准备已久的嗤之以鼻:“这种事情,没有经历过,就没有发言权。”我抱拳语无伦次地表示我的羞惭:“班门弄斧,造次了造次了。”“所以啊,大学不谈恋爱可惜了,记住,要撕开脸皮甩开膀子。”“谨尊教诲,一定一定。”

这真是令人奇怪的事,刚上大学,周围的人就全像卖药的一样向我推销爱情——要知道一年前它还属于违禁药品呢。

很多活动,都明目张胆地直指发展男女关系。比如新生舞会。

我们的舞会对象是化工系,军训的时候,就时常有长得很化工的男生来我们方阵做初步评估。我们尘满面鬓如霜,一身迷彩好久没洗了,冷冷地回视,准备对阶级色狼的野心给予打击。但有时午夜梦回,在军营军绿色的被子里滚来滚去,也会想起自己衣柜最里面还有一件裙子有公主袖,配姐姐的那双系带高跟鞋,应该……保守地说,应该能引得几个人打听我们的家庭背景。

我们的新生舞会在开学第二周,既不用出场地钱,也不用负担酒水。化工系财大气粗地说:“你们什么都不用出,出女人都行了。”欢喜一阵,愣了愣,又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舞会前夕,化工系又往我们每个女生宿舍送了厚厚一沓美容院的优惠券。我拿着五张修理不同面部器官的优惠券,暗忖:“这是在婉转地暗示我需要整容吗?”

在舞会开始之前,我一直以为它会像电影里开放的美国学府——大家都打扮得很正式,有一对事先约定好的舞伴,生生地把自己打扮成“县级局长携其夫人”。但正式开始之后,才发现全然不是那样,更像我观摩过的老年人交际舞活动中心,我们这个舞会比那个还要安详。在我跳的五支舞里,我所做的只是重复地前后挪动我的左脚——僵硬得仿佛那是一只假肢。对面的舞伴可能在思量:她反反复复,为什么还凿不穿一块地板?

真正体现出舞会山寨版本色的,应该是游戏环节。游戏内容直接copy电视上速配节目的模式,惩罚形式直接copy祖国各地千奇百怪的闹洞房花招。中心议题揭示得太过赤裸裸,让观众鼓掌起哄的时候都不好意思。

看到这些来自各个中学的第一名,那些永远在第一排皱着眉抄笔记,春夏秋冬都穿深蓝运动外套的男生女生,现在都红光满面下饺子一样步入舞池,奋力地去练习着准爱情的游戏,真是足以颠覆人的世界观。

在大学里,最难过关的学科,无关文科数学,无关四级英语,其实应该是爱情吧。大学里,有多少恋爱是为了修学分呢?为了修满学分,而怀揣着不同的心情上交这份作业——或战战兢兢患得患失,或洋洋自得踌躇满志。试卷发下来的时候认真检讨,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暗暗握拳冷笑:“下次考试定能雪耻。”

然而最糟糕的是,前辈们几乎总结了所有课程的逃课和蒙混过关的方法,却一口咬定爱情这门课无径可穿无路可绕,挂科就得补考,不过关就得重修。毕业时必须达标:要能根据星座血型判断对方是否可以接触,要懂得在短信里假扮若即若离,更要知道怎么迅速果断又略带伤感地了结一段关系,这门课就是教你怎么在成人的世界游刃有余。

在一节公共课上,我隔着无数倒下的后脑勺,和距我五米之外醒着的同学聊天:“同学,你逃过课吗?”

“还没有。”她放低音量说,“逃了课也没事干,逃又能逃到哪去?”

她神色苍凉蕴含无限感慨,我好像近距离赏析高更的那幅《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大家的脑门上都闪亮着两个字叫做“空虚”,还是荧光字体。每到晚上,那盈盈绿光就愈发猖狂地一闪一闪,每次闪烁都令人揪心。我们空虚地流窜在各个课堂之间,选修的课是科学文化知识,必修的是爱情。

第56篇、爱情故事今生来世我爱你

我们都有今生与来世,爱也许这辈子相遇,来生在爱!今生来世我爱你!

她走了,带着牵挂和依恋

我的爱人走了,带着无限的牵挂和依恋。她叫张连青,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女人。

在生命的最后几天里,她的一举一动,让我内心充满了酸楚和痛苦。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常常半坐在床上,对着镜子,细心地梳理着由于病痛而没有长齐的头发,有一次我发现她正留恋地看着我,许久许久,眼里满是溢出的泪……

我对不起她,我的妻子。作为一个男人,我没有保护好她,没有能挽救她,眼睁睁看着她离去而无能为力,这将是我一生永远的痛和无尽的悲伤。尽管旁人都是轻描淡写地劝我,安慰我“生死由命,谁也没有办法,不要再去想她了”,但是这深深的内疚将会伴随我的一生。

三年来,我眼睁睁看着她一天天离我而去,就像自己的骨肉陷进了沼泽地里,一分一秒地往下陷,陷了三年,我在她身边哭着,叫着,牵着她的手,茫然无助地顾盼着周围,希望能有人帮我救救她,但始终没有人能救她。眼见她无奈地挣扎着,抱着对生的渴望,紧拽着我的手,她想爬出沼泽地,她的眼神充满了期待和忧伤。就这样挣扎了三年。她体力消耗殆尽,她一天天下沉,一天天被淹没,最后整个人陷了进去,没了顶,没了声息……我茫然地看着她陷进去的地方,一切就这样成了永远……

她得的是乳腺癌,是三年前的一天晚上不经意间发现的,到医院一查便是晚期,自从发现这病的一瞬间,一切都改变了。尽管三年多来求医问药,花去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用,但终未能挽救她的生命。她带着遗憾和依恋,离开了她所牵挂的人。她走了,就这样走了。

原本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乡下城里都有房子,还有生意,一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她和我辛苦了半辈子,苦尽甘来,正可享受天伦之乐。可突如其来的病痛把一切美好打得粉碎。从此,我和她一起走上了漫长而艰辛的求医问药之路,度过了三年难忘的刻骨铭心的岁月。

这三年时间里,我和她大部分时间是在市中心医院度过的。在医院手术、化疗、放疗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我和她如同在渺无人烟的沙漠里跋涉、挣扎,总企盼能看到一片绿洲。对于她病情的发展和不断恶化,我瞒了她三年。

我曾躲到无人的角落痛哭流泪,曾无数次仰望苍天祈祷救救她,我曾背着她向医院书面申请无偿捐献我的身体器官,以换取医生的重视和精心救治。我忍着悲痛和无奈,心里滴着血流着泪,当着她的面却装得若无其事,吞咽着苦涩,有说有笑,给她安慰,给她勇气,朝夕陪伴着她。而她,同样以坚忍的意志,忍受常人难以忍受的苦痛,坚持着对生命的渴求,奋力挣扎着。

以上是今生来世的爱情故事!

第57篇、爱情故事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

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第58篇、爱情故事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原来世上的确有些东西,比如命运,比如因果,比如你,让我不但根本躲避不了,还犯贱上赶地去找,如果有那么一刻我有点后悔,我想我更后悔从来没遭遇过你。你那副表情,有点像哭,又像抱歉,让我想娶你……

第一次见你,你穿那么少,眼神儿却干净。

你根本不看我,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被一个男人盯着,你居然坦荡,浑然不知情,更不用说在乎,让我摸不着头脑。

这事儿挺逗,我摸过多少女人,却不太能摸清你的底细。

我想告诉你,好女孩不能穿成那样被男人看。没开得了口。

你满嘴荤段子,不太注意形象,粗糙,大意。

你在男人面前那么吃饭,那么讲话,好像没受过女人的教育。

不太清楚是你经历太多导致什么都不在乎,还是原本就这样干净坦诚,我试探,可你却会欲拒还迎。

你巧妙地接,巧妙地躲,不多说一句,三言两语,态度淡泊,又挑不出毛病。这点真是太让我不消了。

男人有时明知道有些女人的把戏,还是喜欢,挺无奈。你或许不是故意的,还是让我暗自感叹,这小姑娘还不一般。

你这种个性的女孩子,是二十出头的我完全不能欣赏的,是现在放在别的女人身上我完全不能忍受的。但我活过了那个年纪,现在在你这样一个我认为是奇珍异宝的女孩身上,一切居然顺理成章。

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感觉,当你遇到一个东西,一个人,你就觉得,这是我的。

遇到你之前我也没有。

生命中越大的事,其实反而是在越短的时间里决定的,比如说,我喜欢上了你。

我想多了解你,想找到你身上值得人喜欢的证据,搞得挺像那么回事儿似的,其实屁用也没有。但我越了解你,陷得越深,这是我没想到的,甚至后来发展到跟千里之外的你说说话已经好过和其他女人睡一觉的地步了,这对一个男人来说也太不实在了。

我快三十了,见识过女人。

熟悉一些女人的惺惺作态,而你身上却有天性的顽皮,原始的叛逆,骨子里对一切的不屑,带一点没人驯养过的野性,像个动物。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被你身上这种气质着迷,不愿承认在花花世界滚滚红尘那么多五光十色的女人里,你那种原始气味,直愣愣美到我心尖上来了。

我这么多年时常觉得自己缺点什么,好像身上有块窟窿,多少女人也填不满。我是在看到你的那一刻,心里突然有了谱。不用别人告诉我,你是我身上缺的那块东西。所以我其实一直没有告诉过你,从我跟你认识的第三天晚上11点多吧,我开始信命了。

你可能不知道,男人真正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使不出什么手段来,原因是,我更希望你爱上这个真实的我,如果你爱上了一个虚伪的我,我怕我会失望。比得不得到更重要的是,男人要确定,得到之后她也不会那么轻易就失去。

我遇到你后,突然开始相信了一些我从来不相信的东西。

很奇怪,我居然真的喜欢跟你说话,这感觉在你之前,我没有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找到过。有人说世间根本没有爱这种东西,所谓爱,尽是对影子的追求。

我一度对很多东西感到绝望了,对这个世界没什么热情,跟这个社会同流合污,心也快咽气儿,爱是种病,可患上这种病,却把本身那种“死”给病死了,好玩吗?

我始终觉得你有些难得的天赋,可你那时却在那样不合适的地方做着与你天赋完全无关的事,让我心疼,说起来这个,你那副表情,有点像哭,又像抱歉,往千万人里一放,可能毫不起眼,但正好被我看到,让我想娶你。

我问你,如果一个男人在已经成熟的年纪里遇到一个让他不太安宁的女孩,该怎么办。

你告诉我,赶紧娶了她,只有娶了她,才能减少一些对她的幻想。

你真是聪明。

经常你让我觉得离你越远反而好像越近,但那不行,你必须得跟我在一起,这样心才能安心,很多事儿才能做成。

我从来没想过快三十岁的一天,我居然会跟一个比我小那么多的丫头说这样的话,我不相信我能做出这种事来,我甚至有点不太敢去想后果。

后果这个词,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至少要再多活几年才会认识它。你至少要再多活几年,才会对一些事儿绝望,继而感到不可思议,就像我这样。否则你不会相信,你经历见识了很多人,在临放弃的那个档口,竟真的遇到一个,他让你会想,哪怕有一天他骗了你钱,玩儿了你的感情,甩俩巴掌离开你,你也得试一试,让他到你身边来,或者你过去。

通俗点说,遇到一个姑娘,她瞟你一眼,你就想必须想尽办法把她拿下。

有些情绪你只觉得新鲜,我告诉你,这一点不好玩,你没受过一种事情的折磨,没害过一种病,你不知道它的厉害。

你或许只是爱上爱情,但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从来知道用最直接的方式得到我最想要的东西。

你给我一种从来没有的感觉,你让我心里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家”的概念,虽然这概念很模糊。自从认识了你,我就想象着早上睁开眼睛能看见你,呵,如果我跟你说这句话,你一定会笑,一定会说不如直接说想和你一块睡觉是吧。

我是想,可也想做点别的。除了睡觉以外我还有很多事想和你一块做,甚至连个笑话我都不愿意自己看了。

那会儿我看你在视频那头坐着,我觉得我就应该坐旁边,我感觉视频那边就是我家,家不能分的这样远,咱俩得在一块儿。经常你让我觉得离你越远反而好像越近,但那不行,你必须得跟我在一起,这样心才能安,事才能成。

你像大漠里驻守在一间孤屋里的女人,你身上的某种劲儿,能治我的病,为了活着,我必须得跟你在一块儿。你像那种既会缝缝补补,又不畏惧随时抛弃一切和我出征的女人。那感觉像,有一天我累了,不行了,但有你在,家不会垮。

一个男人在一座城市里,有位置,有哥们,有女人,有家,那才是一个男人真正占领了这个地盘的象征。

当我意识到你就是我要的那个人之后,一秒也不想等了,必须尽快让你属于我,晚一秒,你就可能成了别人的,我不能忍受这种事发生,所以立刻到你家把你抢过来了。是很冲动,可是我问你啊,一个男人碰到他喜欢的女人,想得到她,想跟她在一起,你能说这过分么。我就是想得到你,很必要,不惜任何方式,谁让你让我碰上了。

我要负责你的开心和幸福,在你之前,我从没想过我会做这样的事,女人伺候我我都嫌烦。但我愿意伺候你,我心甘情愿为你做一切,就喜欢看你满足的样子,你笑,我就满足。

我不顾一起把你劫到我的地盘,在你身上插上我的旗帜,告诉你这是我们的地方。像抢回个压寨夫人,一瞬间真觉得自己是人生赢家。就几个月前,一切还他妈历历在目。

我想把自己全盘交待给你,不管你愿不愿意听。

对了,好好爱你爸妈,他们那样的思想都放你跟我走,这不是爱你是什么?

第一次你来我这,一个几平米的公寓小屋,你看着我,你说你终于有家了,你知道那一刻,我想把全世界给你,想把我的命给你。

那段时间哥们说我变了,开朗了,总笑,我知道这都是你给的,我想把你介绍给所有人可又舍不得,像舍不得拿出自己的宝贝,不想让人碰一下,不想让人看一眼。

你有让我摸不透的地方,这让我沮丧和懊恼,我从没哄过女人,没认真关心过她们,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可我很想关心你,就是没有头绪,这让我很责怪我自己,有次你被我气哭了,这使我更恨自己,我不能让你哭,你一哭我就觉得自己很没用。

我们没说话的几秒钟,我记得我正要说我错了,你突然走过来像搂孩子一样搂过我的脑袋伏在你胸前说不要闹了,说你找个男人也不是为了跟他吵架的,说我再敢气你你就把我家给砸了。你让男人对你没法生气。

你的确有一种能耐,让我觉得只要跟你在一起在哪都够有逼格,在哪都像个家。你让我自动变成一个小孩子,我这么大的男人,却他妈地想躺在你怀里,却想跟你撒娇,想让你管着我,我乐意把什么都给你。

或许每个人都有奴性,要崇拜一些首领或偶像,总得找一些机会低头到另一种东西上去。我不在任何事面前低头,在你跟前低头,我愿意,你骂我我都愿意听。

你的任何样子,任何姿态,我都觉得这就应该是我女人应该有的样子和姿态,所以我才那么喜欢看你,带着欣赏的,看着看着我就想把你搂过来亲上两口。

有件事你说对了,我是说,你那次勾着我的脖子,用别的女人都没有看过我的眼神看着我,警告我说如果离开你,我这一辈子心里都要刻着你的名字,刻到骨头上去了,死也抹不掉。你说要豁出去万种风情,让我在离开你的每一个日子里都要在遇见的每一个女人身上找你的影子。

你说对了。

你之前从不把自己算在“女人”那一行列,你说起”女人“就像在讲个笑话。

我一度为你这种说话的语气着迷,不管你生气还是娇憨,只要你一看着我,我就只想着要亲你,你穿红色裙子,露出雪白大腿,像藕一样让人想咬一口解馋。我把你抱起来,泼在我肩膀上像泼一杯红酒,闻一闻就解醉,顷刻就融在我骨血里。而在你之前,和之后,我再也没有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有过这样的冲动。你的目的达到了。

送你走那天,心不在焉,你转身,我恨不得立刻要走,因为不想面对那个过程,因为你离开了我就可以放肆想你

想让你给我些时间解决问题,没想过你不再回来了,如果当初知道你不再回来,那次应该好好道别。在那之前从没认识到道别的重要性,没想过有些人走了就不再回来。

如果当初知道你不再回来,我不会放你走。

你后来回到我第一次打开视频时你坐在的那个沙发上,你问我为什么不留你,让我想打死我自己。我那时还没学会要挽留女人。你问的也是我想问的。我还想问你为什么不留下来。

你急了你说我他妈想要一个丈夫,一夜晴我他妈能找一百个!你在骂我,我也在骂我自己。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的心已经硬了,好像在说你早就想好了这一切,你说你能理解可是口气里带着的都是轻蔑。我从没怕过任何东西,但你那个眼神过于随意的瞥过来,我难过的甚至他妈想哭。

我觉得我应该一笑了之,当一个输得起的人,可那段时间我活得很窝囊,魂被你勾走了,在半路你又给他扔了。你走了我找不到任何意义和尊严。

我等着你头像亮起来那一刻,但那里一直漆黑一片,直到消失。

我曾以为一个男人什么都有了,女人自然就来了,我错了。

你后来对我说,你什么都有,但不会有我。

我没有告诉你,你那副样子仍然让我着迷,我没有告诉你,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叫失去你。

经常还会看到你的名字,听到你的事情,原来世上的确有些东西,比如命运,比如因果,比如你,人不但根本躲避不了,还犯贱上赶地去找,如果有那么一刻我有点后悔,我想我更后悔从来没遭遇过你。

好好爱你爸妈,他们曾经把你交给我,是我把你弄丢。

你东西在我这,你要我给你寄回去,我没有。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这首歌我反复听。

我不想失去你,失去你,拥有一切又如何。

曾经我想得到你,占有你,现在,我希望你真正快乐,希望你活得真正幸福,虽然这可能会让我看起来像个懦夫。

所以想对你说,我的一切早已交给你,凭你意愿,随时来取。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第59篇、爱情故事六年,终于等到这场你许我多年的婚礼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六年,终于等到这场你许我多年的婚礼。

今天,我们俩在一起整整六年了。6年,2190天,72个月,52560个小时,3135600分钟,189216000秒,我们陪伴着彼此,爱着彼此,包容着彼此。我们是比亲人还亲的恋人。

还记得,2007年,一个干净的男孩站在讲台上指着教室最后一排我座位旁边的空桌子说“老师,我就坐那”

我记得一个简简单单的玩笑就决定我要把他追到手,我说“怎么就来这学校了呢?”他回答“被开除了”我又问“为什么就被开除了呢?”他说“找对象”我继续问“那现在有对象吗?”他说“有啊,两个”我说“小后生魅力真大,我也要追你”

我记得他当时特惊讶,停顿了好长时间他说“美琪,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好女孩”我说“那试目以待吧”

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改变,那就是浩宁,为他从一个小太妹变成乖乖女。

一个月以后吧我说“你答不答应吧,我喜欢你”他痞痞的一笑说“行啊,我答应你”那天是五月十号,我成功的追求到了一位我并不喜欢的男人,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追男生。

快假期的时候,我问他“我是你的第几任女友啊”他没考虑一下就回答我了“记不清了”那年他才十七岁。我们彼此谁都不喜欢谁,只是对彼此有淡淡的好感吧。

当我们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的时候,爸爸大耳光扇着我问我“他能给你什么”的时候,我明白了原来这就是爱情。

转学后,他每个星期坐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去看我,他第一次说了我爱你,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你一次接吻。最后一次来看我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要当兵走了,我哭着说,我等他。他走后的第三个月,我接到了他第一个电话,时间五分钟,挂了电话我哭的像个泪人,三个月没联系我,我以为他不要我了。

我开始攒钱,假期一个人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我看到了站口那个穿着军装的他。。第一次要考清华美院的念头动摇了,我要去北京,我要去军区,虽然不在一起,但会在一个城市。

高考成绩下来了,文化课:620分,我没考美术,从小学一年级学到高三,因为他,我没考。

我说我不读大学了,我要去军区,所有人都认为我疯了。

我求着姐夫,求他把我送到北京军区,我说只待到老兵退伍就回来,我以体验者的身份留在了北京军区,他知道后,第一次对我发脾气,第一次对我暴粗口,他应该把世界上最难听的话都骂我了,队长告诉我说,我和他离的并不远,只是见不到。

退伍那天,他不顾父母的眼光搂着我对他们说“爸妈,这是咱张家未来的儿媳妇”后来他说“美琪,我如果以后负了你,我绝对不得好死,我如果以后娶的媳妇不是你,那我就真的是世界上最恶心的垃圾”

去年,第一次见我爸妈,爸爸第一句话是“臭小子,又是你”晚上,爸爸又一次问我“他能给你什么”事隔四年,同样的一个问题,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出两个字“幸福”爸爸说“他什么也给不了你”

父母不同意,我一哭二闹三上吊我应该都用上了,他们同意我们先订婚。

那时的他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个小小的模特,一个月一千多,他没房没车我都陪着他。

那时的我,查出了胃癌,家人都说,他会离开我,父母没有掏一分钱,他去找他爸妈借,六月份第三次手术结束,在重症监护病房,我睁开眼睛还上着痒,我第一句话就是“老公,我想吃雪糕”他已经泣不成声。

七月十五号我们就要订婚了,他依旧得不到父母的认可,他说媳妇咱俩结婚吧,我偷着户口去和他领了证。

订婚典礼上,他对所有人说“我们领证了”爸爸妈妈笑了,他乐的像个孩子抱着我说“媳妇,他们终于同意了”

在我病的最严重的那段时间,我不能吃饭,我说我饿,他买来偷偷给我吃,我吃完吐了好多天,医生骂他说是在喂我毒药,他一遍遍的说着对不起。

每天三十多根针扎在我身上他抓着我的手,指甲都掐进他手心里,他怕我疼的受不了抓自己,他细心的给我剪指甲。

他好多朋友都让他放弃我,他只对他们说一句话她是我媳妇。最后一次手术结束,昏迷了二十多小时的我醒来,他已经泪流满面,我对他说我能健健康康的做你的新娘了,他哭出了声。

我们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拍结婚照,好多好多人看,好多好多人祝福我们。2.14号在北京热闹的街头,他抱着99朵玫瑰花,单膝跪地向我求婚。我们把婚期订在八月十五号,那天是我的生日。

当爸爸问他,以后的目标是什么的时候,他说“二十六岁之前让美琪衣食无忧,让她不要因这个家辛苦的工作,我说这些话不是为了取悦您,三年,我会给您看到结果”

我们的新房整面墙壁都是我们大大的照片,从六年前到现在我们的每一张合张贴满了一面又一面墙壁。

他为了这个家,曾经做着三份工作,白天是白领,晚上是街舞教练,星期天是模特。

他是个好男人,我把一辈子交给他我放心。他说“我要把美琪宠的他离不开我”他说“女人们,勾引有妇之夫是犯法的,男人们,勾引美琪就得五马分尸”他说“我愿意守护美琪,直到白发苍苍,儿孙满堂”

其实全天下的男人都一样,我庆幸自己遇到的是对我最好的那个。

那个肯一个月不和朋友出去玩一次,那个肯一个月不去一次饭店,那个肯一个月不买一件新衣服,只为我给我买套GabrielleChanel的男人。

前段时间在我快得抑郁症的时候,睡眠几乎为零,一个翻身就能把我吵醒,我们分房了,他在床前守着我,到我睡着他才离开,夜里他调好一个又一个闹铃去给我盖被子,早晨总能看到放好的洗脸水和挤好的牙膏,还有餐桌前打盹的他。

在我们相恋的第2287天我们将举行婚礼,2287天多漫长的日子,2287天他给了我数不清的感动与幸福,我爱他,超过爱自己的生命。

在我心里爱情很纯洁,因为在我还没怎么受到伤害的时候,我就遇到了我的张先生,那个我说一他决不说二的男人,那个把我宠的无法无天的男人,那个帅的一踏糊涂却对我衷心不二的男人.

我们的爱情美的不像话.

她们说“美琪不倾国倾城却有那么优秀的浩宁肯为他颠覆整个世界”他们说“有人爱了她十二年,追了他八年,却因为浩宁她没有丝毫动容。”我多想让全世界都知道,8.15号我与浩宁正式结为夫妻,从此同甘共苦。

这篇文章到尾声了,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了,原来我们的爱情经历了太多太多,该幸福了!

女人们,如果你们足够爱你身边的那个男人,不要总是对他挑三拣四,不要总是因为他偶尔对你发一次脾气就闹的死去活来,吵吵着宠你爱你都是骗人的,他们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请多体谅体谅他们,不管他有多么差劲,记着,你爱的是他,你的他是最优秀的。

男人们,请把你身边的小姑奶奶宠成众多女人都嫉妒的小公主,让她离不开你,如果你足够爱他,你的面子,你超强的自尊心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身边的她。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六年,终于等到这场你许我多年的婚礼。

第60篇、爱情故事有时,错过也是一种美好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有时,错过也是一种美好。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哪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做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纸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有时,错过也是一种美好。

第61篇、爱情故事最浪漫的事

她与他在大学里是同学,他成绩很好,学习委员;她呢,是班花,文艺委员。才子佳人,用在他们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所以,大四时,他们水到渠成地成了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侣,没给人留下任何悬念,节外生枝的事更从未发生过,因为,在同学们的眼里,他们本就是天生的一对,没人会想到从中作梗。

结婚后,两人到了深圳,凭着优秀的素质,他们分别找到了很好的工作,他在一家外企做行政人员;她呢,因英语已过了六级,再加上外表端庄靓丽,在另一家外企任翻译。两人一月的工资总和有一万三千元左右。

他与她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但他们两人都很独立,虽然两家大人已共同出资为他们在深圳付了一套住房的首付,但他们拒绝了长辈们进一步的资助,决定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这件大事。

四年后,他们还完了房子的全部款项,不觉松了口气,接下来,他们开始作另一种准备,那就是要一个可爱的宝宝。这也是两家大人梦寐以求的大事。

大胖小子如愿来了,在雅致的房子,靠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感觉到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两家大人轮流着过来照顾孩子和她,在家里她过起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在这种温馨的环境里,她不知不觉休完了三个半月的产假,为了不影响他与她的工作,他的父母将孩子带回了老家。这个时候,夏天也悄悄地来了。

要上班了,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告别那些宽松的家居服,那个双休日,她来到了久违的时装店,习惯性拿起了中号的套裙,可是,任由她如何收腹,裙子就是提不上,她只好沮丧地离开了时装店,路过一家米店时,她走了进去,往电子秤上一站,当即她就吓了一跳,体重在原来基础上竟重了十多斤。

她一阵风地跑到家里,对着在家休息的他大叫起来:“我得减肥了,我这样子可怎么见人!”然后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瞧,越看越感觉到自己很胖。

看着她一改往日的神态,他走了上去,拥着她,笑着说:“你这真不算胖,只能说是丰满,说现代一点叫性感,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你现在的样子。”

她气恼地说:“这个时候你还和我开玩笑,我要减肥!”

他认真地说:“我说的真是实话,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你还不了解我吗?”

她这个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减肥!其他的她什么都听不进去。

他知道她是那种要求完美的人,见她决心已下,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

她采用的第一招是节食,早上基本不吃饭,中午只吃少量的米饭,晚上呢,吃的东西就一个苹果。他看着心疼,她却振振有词地说:“这可是网上最流行的减肥方法!”

两个星期后,她体重倒是轻了不少,但走起路来总感觉轻飘飘的,在一次与外商谈判时,她竟在现场昏倒了。醒来后,当知道因为自己而损失了公司几百万元订单时,懊恼不已,他趁机劝她别再这样减了,丢了工作是小事,丢了性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的饮食恢复了以前,体重也跟着反弹。紧接着,她采用了吃减肥药和跑步等办法进行减肥,但收效甚微。

她的性格因此急燥了许多,在家总是唉声叹气的,他刚开口想说什么,就被她气鼓鼓地顶了过去,他索性少说话,只是比以前更尽心地做着家务。

她见他沉默不语,她认为他在嫌弃她,心情变得更糟了。

那天早上,她无意中在他的手机发现了几条暧昧的短信,趁他不注意不动声色地将对方的手机号码存了下来,上午下班后,她利用在公司吃饭的时间给对方打了个电话,还真是一位女性的声音,对方爽快地答应与她见面。

十分钟后,她见到了那个发短信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很漂亮,不过,很瘦。

在那个高挑的女孩子面前,她更有些自惭形秽。不待她说什么,女孩子开口了:“我承认我很喜欢他,他是我的一个客户,可他从未拿正眼看过我,我打电话给他,他一听不是谈公事,就将电话挂掉了;我发短信给他,他没回过一条,我将他堵在办公室里,威胁他如果不与我交往我就将订单全部交给别人做,没想到他对我说:‘无所谓,我不会将自己的幸福拱手卖掉,我从没象现在喜欢我的妻子,她如杨贵妃的那种美令我放弃什么都可以,而且,她其他方面都很优秀,在我的心里,没有人比得上她。’他这几句话彻底让我死心了,因为同时我还看见他的眸子里闪着动人的光,这种光是从心底里淌出来的。”

她没想到这女孩子这么坦率,不觉怔住了,那女孩子接着说:“今天我看到你,你的这种雍容华贵让我相形见拙,我输得心服口服,请放心,我以后不会再缠着他了,也不会为难他了,这也是我今天同意在阳光下见你的理由!”说完,女孩子潇洒地甩了一下头发,走了。

她望着女孩子离去的背影,有种做梦的感觉。

晚上,她依偎在他宽阔的怀抱里,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

从此,她不再想着减肥,而是听从了他的安排,科学饮食,合理运动,虽然她的体重没有减多少,但人显得很精神,工作上也做得有声有色。欢歌笑语又重新回到了家里。

那个双休日,他加班,她一人到超市去走走,没想到,她又遇到了那个女孩子,女孩子身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一见到她,女孩子与男孩子耳语了几句后,朝她走来,将她拉到一个人少的地方,笑着说:“你现在的气色好多了,人看起来更漂亮,我与你家先生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以前在办公室大家闲聊时他经常说起你减肥的事,见他为你焦急的样子,我们都被他感动了!你家先生为了让你打消盲目减肥的念头,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请我演了一场戏,先让我发短信引起你的注意,他说你一定会背着他找我的,他真的太了解你了,你也是按他的设计一步一步走了进去,刚开始我还担心会伤害到你,没想到你真是一个如他所说的那样,很通情达理的人,现在呀,他在办公室可是整天呵呵地笑着,我们就知道他搞定你了。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真正的爱是要用心去经营,这不,我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准备下个月结婚呢!到时,你可一定要来哦!”

她迎着女孩子真诚的目光,重重地点了点头,由衷地说:“祝你们幸福!”女孩子向她挥了挥手,跑走了。

她没有一点被愚弄的感觉,只觉得有那么一束阳光直入心底,她拿起手机,拨了他的号码,轻轻地说:“老公,我爱你!”然后她就挂机了。

她想象着他此时的模样,笑了,嘴里不觉哼起她最喜欢的那首歌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你手心里的宝!”

第62篇、爱情故事大树和燕子

燕子对大树说要去南方寻找温暖!大树心里很难受,却没有阻拦!而是鼓励燕子要勇敢面对前方可能遇见的艰难险阻!那一天,燕子飞走了!天空下着小雨!正像大树的心里一样,乌云密布!开始燕子还会每月几次都托邮差捎来近期的行程!大树每天的期盼就是燕子的信,然后回信!然后期盼来信,然后再回信------

如次虽然漫漫无期,大树却充满了希望!因为燕子临走时说过一定回来的!目睹一切的小草对大树说:忘了她吧!燕子不会回来了!大树摇摇头不与理睬!没多久南方回来的邮差说没有燕子的信!但他看见燕子了!她和大海在一起!大树心里莫名一颤,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他坚信燕子会回来的!后来大树终于等来了燕子的信!信中提到了大海!燕子在南方很不适应,身体很虚弱,大海用温暖的胸怀帮助了燕子!大树看完发自内心的感激大海!但是心里还有另外一种说不清楚的滋味!后来,燕子还是每月给大树写信,信的内容还是写她这段时间的所闻所见!不同的是每次都提及大海!大树慢慢有种了不祥的预感!邮差再次来到了大树跟前,告诉大树看见燕子非常快乐的和大海去影院去公园约会了!并给大树一封信!大树马上训斥了邮差,以后不要造遥!邮差摇摇头走了!大树打开信,却不是燕子写的!而是大海写来的!信的内容没有出乎意料,让大树放手,还说南方的气候和环境都适合燕子,而且大海能给予燕子在南方发展所有的帮助!大树没有回信!也没有质问燕子。之后燕子还是经常写信,大海也还是坚持写信!内容没有什么新的!都是那些老调沉词!大树一直在保持沉默,但心里却不平静!终于大树在一次信中和燕子发生口角!提出了分手!又是两个月过去了!谁都没给谁写信!夏天到了,燕子在同伴的陪伴下来看大树了!燕子没说什么一直在哭,大树觉得很愧疚!把燕子搂在怀里说:我错了!我不该说分手的!对不起!!!燕子不哭了!临走时燕子说:我爱你树!等我!大树很激动在树干上刻下了那天吻别的情形!发逝要等燕子回来!!!他们又灰复了书信往来!经过了这次,燕子不再提及大海了!

但是是没了大海的消息!大树反而更加的不开信了!因为大树习惯了看燕子的信,燕子说大海是她的大哥哥,大树就相信燕子!大树宁愿不去相信信差看见的一切!但是没过多久,大海又写信来了!大海对大树说了他们约会的事!和信差说的一点不差!并声称要和大树公平竞争!大树的叶子全掉了!仿佛一下子从夏天进入到了冬天,跟本没有经历秋天的洗礼!这时小草说话了!她并没有挖苦大树没听她的话,而是用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帮助大树走出阴影。这时大树才看清楚她那里是一颗小草啊?在自己旁边的是一颗牡丹花!正在争齐斗艳开放着!大树承认牡丹很美丽但是!大树哪里放的下燕子啊,于是大树对牡丹说:“对不起,我忘不了燕子的!”牡丹说没关系,你只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就行了!于是牡丹天天陪大树聊天!给大树带来了短暂的快乐!这期间大树并没有一秒钟忘记过燕子,大树的脑子里千万次闪过了大海的那句话:那里适合燕子,大海能给燕子在那里发展所有的帮助!!!经过痛苦的抉择,大树终于做出了决定!大树给燕子写了一封信,在大树拿着信往邮桶里放的时候,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心在颤抖!在滴血!就这样大树拿着那封信在邮箱前凝立了三天,终于大树松开了手指,信掉进了信箱......

咚!的一声!信掉进了邮桶,仿佛一颗心掉进了万丈深渊!那是一封绝别信!是一封大树绞尽脑汁编写的!以致于十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时,燕子提及信的内容,大树哑口无言,编造的谎言怎能铭记于心!大树也曾极力的去回忆信的内容,但是无济于是!那是一封在心情极复杂的情况狂下写出的!别说十多年后提及,就是装进信封后马上问大树写的什么?大树都未必能说对全部内容!泪水遮住了大树的眼睛又怎能记住呢?不知燕子收到信后能否看见上面的泪痕!看不见的!因为那是用当时记录他们分别时大树刻在自己身上的那块树皮书写的!树皮又怎会留有痕迹?当然大树抚平了之前字的痕迹!他之所以用记录他们美好记忆的树皮!是因为他除了这些别无所有了!所以大树为爱选择了放弃!许多年后!大树无意中抚摸到失去树皮的那个伤口时,心跳猛然加速了,伤口早就愈合了,只是大树发现当初刻下的记忆竟然深达树干里了。。。。。。并没有随树皮的离去而消失!


第63篇、爱情故事学会珍惜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因为有所失望,才会有所期待,

因为有所期待,才会有爱,

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

——贝多芬的诗

寂静的夜晚,独自坐在电脑前,任凭思绪翻转,听着门外瑟瑟的风吹声;悄悄的将心扉打开,任凭思念徘徊在寂寞的脑海里,在这个孤独的岁月里,我又在一次轻轻舔食悲伤,似乎,这是个寂寞相思的季节。

时间定格在三年前,那天,天空下起了朦胧的大雨,整片云朵都暗淡无光,我一个人跑到大街上,淋得像个落汤鸡。突然,一把粉红色的伞出现在我的头顶,转过头深深的看撑伞的你,清香飘扬的长发,楚楚动人的双眸,纤细迷人的身材让我心跳加速,更让我痴迷的是你微笑起来露出来的小酒窝,缘分是天赐的偶然,浪漫的邂逅是美丽的开始。

从那一刻起,我们似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谈梦想、谈人生、谈社会、谈文学,我们显得是那样的有共同语言,在很多朋友的眼中,我们是那么般配的一对。

然而我很清楚,我们只是好朋友,我只是你孤独寂寞时的倾诉者,在你感情失败的时候,我温柔的安慰着你;然而每次看到你收拾好心情,准备去迎接下一段美好的爱情时,我的心就在流泪,我怕你再次受到伤害,更害怕我们永远都只是朋友,爱情有时候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明明知道会受伤,却还是深情的往上扑。

很多时候,我很忧伤,也很彷徨,究竟哪一站才是我的幸福,究竟什么时候你才能明白我的心意。我似乎就像躲在你后面的丑小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等到天鹅的青睐,我只能默默的躲在角落里,眼睛深邃迷离的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我似乎成了你的专属保镖。

在情人节的那天,我跑遍了整个城市,终于找到了那串你喜欢已久的项链,在我提着蛋糕敲开你的家门时,我发现你脖子上挂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当我眼睛正默默的注视着项链时,正好碰到你幸福般的笑脸,看到你房间桌子上凌乱不堪的景象时,我顿时明白了,你又交男朋友了,你似乎又遇到了你的幸福。

在深秋的夜晚,我踏上了离乡的火车,看着窗外飘落的树叶,暗淡的云层,那一刻,我哭了,哭的是那么的放肆,没有一点保留,那颗压抑在心底很久的心似乎也需要发泄下了。默默的仰望星空,在银河的一角,有一个黑点正在远去,似乎也正在讲诉一个悲伤的没有结局的故事。

在不久的后来,我听朋友说:你在打探我的行踪,你现在很想我,也很想见到我,你对朋友说:你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如果上天能在给你一次机会的话,你一定会选择好好珍惜,因为在这个世上,我是对你最好的人。听到朋友说完这话,我哭了,我哭得很伤心,我心里暗暗的在颤抖。

不久,我听朋友说:你和你的男朋友分手了,和我相似的是,你也离开了我们曾经共同生活的城市。后来,我收到了一封你寄给我的快递,打开快递,有三个歪歪斜斜的大字映入眼帘,“对不起”。另外我还发现纸质皱褶不堪,似乎是有哭过的痕迹。

思念,像一杯浓浓的咖啡,在遁入舌尖的那一刻,感觉是苦苦的,然而细细品味,又有另一番滋味。我们两人似乎就像对岸需要过河的情侣,没有摆渡的介入,似乎也只有思念的缘分。

时光易逝,岁月蹉跎,转眼间,又是一年深秋的夜晚,我站在月亮下默默的思念你,借着幽幽绵长的月光,我似乎又看到了你微笑时露出的那对美丽的小酒窝。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然而得到后却又不懂得珍惜,所以,请记得,学会珍惜。还有人说: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思念的距离有多遥远,而是当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第64篇、爱情故事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我是个很容易急躁的人,婚后,在许多琐事上,我都习惯与林锱铢计较,争吵不休。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上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作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他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他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千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一种命运的沉痛。


第65篇、人生故事猪头的爱情

大学室友有四个,其中睡我上铺的叫猪头。

夏天的时候,天气太热,压根儿睡不着。

宿舍的洗手池是又宽又长一大条,猪头热得受不了,于是跑过去,整个人穿条裤衩横躺在洗手池里。那叫一个凉快,他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结果同学过来洗衣服,不好意思叫醒他,就偷偷摸摸地洗,冲洗衣服的水一倒,沿着水池差点儿把猪头淹没。

猪头醒过来之后,呆呆照着镜子,说:“为什么我这么干净?”

那年放假前一个月,大家全身拼凑起来不超过十元。于是饿了三天,睡醒了赶紧到洗手间猛灌自来水,然后躺回床位保持体力,争取尽快睡着。

第四天大家饿得哭了。

后半夜猪头猛地跳下床,其他三人震惊地盯着他,问:“你去哪儿?”猪头说:“我不管我要吃饭。”我说:“你有钱吃饭?”猪头擦擦眼泪,步伐坚定地走向门口,扭动身体大喊:“我没有钱,但我不管我要吃饭。”我们三人登时骂娘,各种恶毒的话语,骂得他还没走到门口,就转身回床,哭着说:“吃饭也要被骂,我不吃了。”

清早猪头不见了。我饿得头昏眼花,突然有人端着一碗热汤递给我。我一看,是猪头,他咧着嘴笑了,说:“我们真傻,食堂的汤是免费的呀。”

全宿舍泪洒当场。猪头喃喃地说:“如果有炭烤生蚝吃该多好呀,多加蒜蓉,烤到吱吱冒水。”

再后来,猪头恋爱了。

他喜欢外系一个师姐。

猪头守在开水房,等师姐去打开水。

但他不敢表白。师姐将开水瓶放在墙边,一走远,猪头就把她的开水瓶偷回宿舍。一个月下来,猪头一共偷了她十九个水瓶。

作为室友,我们非常不理解,但隐约有点儿兴奋,我们可以去卖水瓶了。

一天深夜,猪头说:“其实我在婉转地示爱。”

我大惊,问:“何出此言?”

猪头说:“我打算在毕业前,偷满她五百二十个水瓶,她就知道这是520(我爱你)的意思了。”

大家齐齐沉默。

那时候的男生宿舍,熄灯以后,总有人站在门外,光膀子穿条内裤煲电话粥。

每张桌子的抽屉里,打废的IP电话卡日积月累,终于超过了烟盒的高度。

猪头很愤怒。他没有人可以打电话。他决定打电话给师姐,师姐叫崔敏。

那头崔敏的室友接的电话,说她已经换宿舍了。

猪头失魂落魄了一晚上。

第二天,食堂前面的海报栏人头攒动,围满学生。我路过,发现猪头在人群里面。出于好奇,我也挤了进去。

海报栏贴了张警告:某系某级崔敏,盗窃宿舍同学人民币共计两千元整,给予通告批评,同时已交由公安局处理。

大家议论纷纷。说真是人不可貌相。

我去拉猪头,发现他攥着拳头,眼睛里全是泪水。

猪头扭转头,盯着我说:“崔敏一定是被冤枉的,你相不相信?”

当天夜里,猪头破天荒地去操场跑步。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不惜体力地跑。一圈两圈三圈,他累瘫在草地上。

后来,猪头白天旷课,举着家教的纸牌,去路边找活儿干。

再后来,在人们奇怪的眼光中,猪头和师姐崔敏一起上晚自习。

到冬天,漫天大雪,猪头打着伞,身边依偎着小巧的崔敏。几年前曾经回到母校,走进那栋宿舍楼。站在走廊里,总觉得推开308,门内会团团坐着四个人,他们中间有个脸盆,泡着大家集资购买的几袋方便面,每个人嘴里念念有词。

然后我想起猪头狂奔在操场的身影,他跑得精疲力竭,深夜星光洒满年轻的面孔,似乎这样就可以追到自己心爱的姑娘。

我们朗读刚写好的情书,字斟句酌,比之后工作的每次会议都认真,似乎这样就可以站在春天的花丛永不坠落。我们没有秘密,我们没有顾虑,我们像才华横溢的诗歌,无须冥思,就自由生长,句句押韵,在记忆中铭刻剪影,阳光闪烁,边缘耀眼。

猪头结婚前来南京,我们再次相聚。再也不用考虑一顿饭要花多少钱,聊着往事,却没有人去聊如今的状况。因为我们还生活在那首诗歌中,它被十年时间埋在泥土内,只有我们自己能看见。

很快他喝多了,趴在酒桌上,小声地说:“张嘉佳,崔敏没有偷那笔钱。”

我点头,我相信。

他说:“那时候,所有人都不相信她,只有我相信她。所以,她也相信我。”

我突然眼角湿润,用力点头。

他说:“那时候,我做家教赚了点钱儿,想去还给钱被偷的女生,让她宣布,钱不是崔敏偷的。结果等我赚到费用,那个女生居然转学了。”

他说:“那天崔敏哭成了泪人。从此她永远都是个偷人家钱的女生。”

我有点儿恍惚。

他举起杯子,笑了,说:“一旦下雨,路上就有肮脏和泥泞,每个人都得踩过去。可是,我有一条命,我愿意努力工作,拼命赚钱,要让这个世界的一切苦难和艰涩,从此再也没有办法伤害到她。”

我大醉,想起自己端着泡面,站在阳台上,看校园的漫天大雪里,猪头打着伞,身边依偎着小巧的崔敏,他们互相依靠,一步步穿越青春。

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过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

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如果可以,无论要去哪里,剩下的炭烤生蚝请让我打包。

第66篇、人生故事二叔的老年爱情

二叔走了。四月下旬的一个凌晨,住院半年、受尽折磨、儿女们亦精疲力竭之后,他在咳血中不情愿地终止了呼吸。

我父辈的兄弟三人,相继告别了这个世界。

二叔属鼠,二婶属猪。我出生时是鸡年,父母的生肖分别是狗和虎,奶奶认为我明显弱势,于是判定我喊二叔二婶为“爸爸、妈妈”,管自己父母叫“俺大、俺娘”。打小,我对二叔二婶就有着别样的情感。

二叔二婶的婚姻应了那句“女大一,不成妻”的谚语。他们怎样走到一起的,现在无从准确考证,大致是二婶先让我奶奶喜欢她能干持家,使孝顺的二叔在爱情上不得不断了其他念想。二叔对婚姻的不满,从对二婶的动辄责怪甚至谩骂中表现出来。二婶在这个家,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受了一辈子气。“无论十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我都是在他刚睁开眼就端上冲好的鸡蛋茶,他接都不接,让放到桌上,从来没个笑脸。平时,稍有个差池,他就吼我。”间隔五年,再次看到怨忿中的二婶,我惊异于她脸上核桃壳般的皱纹,佝偻的身体竟如上了岁数的农村老太太。

他们育有两子两女。二婶是粗放式喂养,小孩吃饱穿暖就不管了。二叔却极疼爱小孩,始终保持“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的状态。大女儿记忆最深的画面:二叔下班回来,她张着小手迎上去,二叔用自己的大手握住。“我的乖乖,小手冻得冰凉哟。”马上拉开自己的衣服,把孩子的双手放在胸口暖着。“我的乖乖,小手冻得冰凉哟。”大女儿学着二叔的腔调重复这话时,往往双眼含泪,哽咽语塞。

及至儿女结婚生子,二叔更是流露出溺爱孩子的天性,用自己退休后的全部时光、全部精力,为孙子孙女们忙乎着、操持着,享受着那份天伦之乐。

二叔一生从事过的职业不多。小学上了四年,就到亲戚的印刷厂做学徒。解放后,在老家符离集镇派出所做过两年公安。铁路公司招工,才来到徐州铁路建筑段学电工。他师傅姓费,那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信条和情结,在二叔那里保持到师傅逝世为止。师傅和师娘的生老病死全由二叔和师兄弟们料理。二叔的子女,围着老人叫师爷、师奶,也特有亲情。

二叔的一生,本应如寻常百姓般平实地过去,但到了老年,波澜迭起。

近两年,二叔换了一种方式折腾儿女。70岁的老人,突然讲究起自己的穿戴了,天天白西装白西裤、鲜艳T恤,头发溜光,光彩照人。先是风传,后来儿女们眼见为实,看到他和一个五十来岁的女士暧昧地来往着,一起听健康讲座,一起摘草莓,一起去南京,人显得特别有活力。退休工资是不够他花了,女儿和儿子一旦看他在家里呆着不出去,还时不时地发脾气,就知道他没钱了,奉上个千儿八百,他也不谦让,不吱声地收起,重又精神起来。早已为人父为人母的儿女们,先是不理解父亲的做派,后来凭感觉知道只有这样父亲才活得有神气,也就不作干涉,疑惑:父亲是不是终于找到了爱情?

二叔的身体,推断起来,可能就是在找到这段爱情又失去后垮下来的。

去年快到年底时,二叔又变得沉默寡言、闷闷不乐,这回说什么也要住院。什么病不清楚,就是不想吃饭、吃不下去饭。放在以往,他根本不会为这种症状要求住院,这次却铁了心似的。在医院,多次检查,也没查出大病,他仍然不愿吃饭。医生问他有什么症状,他明明刚吃完饭,也跟医生说不想吃饭。后来医生在他的食道里下了支架,再后来心脏有了问题,肺部有了阴影,咳痰吐血。最后,尿不出来,挂上了塑料袋,人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那支架在食道里撑着,吃一点流食也会疼痛难忍,人瘦成了皮包骨头。

大女儿多次跟他说:“爸,你就是让你自己给打倒了,先是打到医院躺着,后是打得下不了床了。”一次,小女儿无意中听到二叔用手机通话,唤着一个女性的名字,很悲壮地说:“这次是真正的永别了!某某某。”推想一定是老年爱情出了什么问题,把二叔这么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人击倒了。

年轻时二叔没有过爱情,年老了爱情来了又跑了?对晚辈来说还真是个谜。想想自己,现在也已是人到中年,对自己家的老人,又了解、理解多少?

第67篇、人生故事粗人的爱情

他生来就是个粗人,行为莽撞,语言庸俗。他最大的优点是: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最大的缺点是:粗心大意,不会算细账;最大的遗憾是:已至花甲之年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玩意儿。

和粗人相濡以沫大半生的她,心细如丝,从来不知道怎样发脾气。粗人火冒三丈她只会笑,持家过日子他却全都听她的。

去年秋天,她不幸患了脑血栓。一度下半身失去知觉,大小便都不知道。闺女、儿媳妇都来给她接屎倒尿,都被他撵走了,说谁也没有他侍候得周到。

素常有二两酒瘾的他,滴酒不沾了,说酒后觉多。每天夜晚他都不脱衣服,盖件大衣紧挨她躺着,把手伸进她的被里,有一点感觉,他马上起来,给她接、给她擦、给她洗。接便的时候他总要把双手放在便盆沿上,把她的肌肤和便盆沿隔开,怕她凉着。这些繁杂的过程每晚不知要重复多少遍,他都是小心翼翼、和颜悦色地做着。每做完一次还用粗糙龟裂的手摸摸她的手,表示他很乐意做这些。她也拍拍他的手,告诉他:你的心意我明白。

他对既感动又过意不去的儿女们说:“我干这样的活你妈心里好受些,心情好她的病就会好得快,这比打针吃药顶用得多。如果自己男人都嫌弃她,她的病还能好吗?”

他每晚都坐在她的枕旁,给她剥瓜子仁吃,先把瓜子嗑开,再剥开皮取出仁一粒一粒放在她的嘴唇上。她用舌头舔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咀嚼着。这时,她的脸上没有一点患病的痛苦,像孩子乖乖地等吃妈妈用汤匙喂的食物,一脸温馨的娇媚。

春节过后,她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不久就能拄着拐杖下地了。为了让她活动方便,他在她布底鞋的后跟处缝上一条一尺多长的布带子,布带的末端又横缝上一根细布条。

她手拎着布带,把鞋放在地上,脚慢慢伸进鞋里,手一拽布带鞋就提上了,不用大哈腰。然后把细布条系在腿上,挪脚时鞋就不掉了。这个动作,把女儿的眼睛看出了泪水:“爸,为了我妈,你什么办法都想出来了,真像是搞发明创造啊!”

他说:“你爸就是要创造出让你妈的病全好的奇迹。到我这个岁数你就明白了。”

春暖了,山绿了,后山坡上的果树林里也鸟语花香,万紫千红了。那天清晨,果园里的羊肠小道上,他用一只手拽着她搭在肩头上的手,另一只手紧紧揽着她的腰,一点一点向前挪动着。她看着枝繁叶茂、花蕾满枝的半山坡果树林,示意他停下脚步,从怀里拿出几个小本子给他看:“这片果园已是咱们的了,这是儿子昨天办回来的。”

他拿过一看,那些证件上真的都是自己的名字,还有一张15万元的付款收据。

“这15万元钱是哪来的?”他疑惑地问。

她嗔怪地说:“你这个粗人啊,大半辈子挣了多少钱都不知道。从嫁给你那天起,我就开始攒钱了。38年我整整攒了15万元。病重倒下之前,我就感觉到病来得不轻,怕是不能再陪你了。这钱交到你的手上,你一定要拿去给我治病,万一我的病治不好,你就啥都没有了。我寻思这果园不但每年都能出钱,果树林中的小鸟还能替我和你说说话,也能给孩子们留下些资产。我就在病倒之前买下了这个果园,没想到各样手续办了这么长时间。”

从不知怎么哭的他,像是把自己一生的眼泪全涌了出来:“你走了,谁给我算账……”

她擦着他的眼泪说:“以前全是你听我的,这一次全听你的,你不让我走,我就不走了。”

放眼望去,山坡上绵延的果林春花似锦,就像是人生的美丽、爱情的灿烂。

只要有爱,尽管说不出来,也会让平淡的婚姻放射出绚丽光彩。

心灵札记

其实大多数男人都属于大大咧咧的类型,尤其是的热恋过后的爱情长跑中。但你不能说这种大大咧咧是爱走到了尽头。这个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粗心甚至是被别人认为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的男人在女人病倒后,却变得如此的细心,如此的有创意。

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真正的大爱也是没有一个固定的形式,没有一套固定的语言,但它又无处不在,处处显示出人生的美丽、爱情的灿烂。

第68篇、爱情故事前夫与后夫

看了周涛和宋丹丹的再婚故事,我感慨良多。

两个人都有过一次自由恋爱的婚姻,两个人都把婚姻经营失败了,两个人都再婚了,再婚后都幸福着。我比较了一下,这里有两种类型的男人,一种是前夫型,一种就是后夫型。

所谓前夫型,俩人是原配,年纪相当,事业刚刚起步,互相之间关系平等,不存在谁照顾谁、谁帮衬谁。这时候的丈夫,被妻子贬为“不会照顾人”。女人在家里大事小事一把抓,男人乐享其成。

为什么?因为没有历练过,不知道什么样的举动会把老婆给惹恼,干脆撂挑子不干。不懂得迁就和顺从,即使屈尊迁就和顺从了,没哄两下就不耐烦了。

而后夫,大多宽容,吃苦耐劳,会疼人,让遭遇过伤害的女人恍然大悟,原来男人还有这样的区别啊!亏得离了。不离,这一生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没察觉啊!

我看了。却不苟同。

一个男人若真的优秀,就不会把婚姻经营到离婚;一个男人若真的优秀,早被优秀的女人给抢了去,哪儿能等到你离了再单单等候着你?

这其闻的五味杂陈只有离了的男人才懂。

我相信,梁欢现在过得很不错,英达也很会疼人。

这里有个从米到酒的过程。我亲眼见过,有个朋友把好端端一老婆给气走了,再婚以后找一母夜叉,这男人便变成了“五好丈夫”。首先是他不肯再离了,经过两段婚姻,他了解了,女人最终都是殊途同归的。只可能运气越来越差,不会越来越好。于是,换老婆的想法就不切实际了,还是脱胎换骨换自己好了。

于是,前一个女人血的教训和青春换来的成果,被后头一个女人给“摘桃”了。

女人大多是向前看的,宋丹丹和周涛现在一定是舒了口气,并庆幸自己脱离了苦海:“当年,我怎么想起来找他!”

第69篇、人生故事爱情黄药棉

男友铭走后的第9个月,我顺利考取了研究生。上课、睡觉、上网、做实验,依旧雷打不动地两天给铭发封邮件,每两个星期打个电话,这是我的生活。

不久我分了导师,由此结识了一帮英俊潇洒机智的“青年才俊”师兄弟。上官是其中之一,开始对他注意最多不是因为他帅,而是因为他是惟一不戴眼镜的男生,眼眸深而黑。分课题研究小组的时候,导师说:“上官,你时间多些,多带带淳于。”靠在饮水机旁边的上官连连点头,顺手倒了杯温水给我。透过半杯水,看到一次性纸杯杯底映出来的是我最喜欢的海蓝色。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时间被叫到实验室去做实验查资料写报告。我的同学们叫苦连天,课题组里经常有以大压小的事情发生,高几届的研究生通常会把导师给自己的任务交给新人。我真是幸运,带我的上官非但不支使我做东做西,而且总是帮我,导师面前也总为我讲好话。呆在实验室里的时间越来越多,跟上官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空旷的实验室和枯燥的实验中有个很会说笑的人在身边便不觉得空旷和枯燥。我还是每两个星期给铭打个电话,但邮件越发越少。

渐渐地,我在办公室上网查资料时开始用OICQ和在隔壁做实验的师兄弟聊天。OICQ里“鸡蛋”是跟我聊天的固定搭档,我则叫“鸭蛋”。“鸡蛋”跟“鸭蛋”碰在一起就很有话说,有时有连续几个小时的聊天记录。当然,再怎么聊,“鸡蛋”、“鸭蛋”绝对不会网恋,因为“鸡蛋”知道“鸭蛋”有男朋友,而“鸭蛋”知道“鸡蛋”就是上官师兄。但聊天和邮件是很可能冲突的,有好几次我都是因为聊天而忘记了给铭回邮件。

终于有一天,当上官师兄夹着笔记本电脑到我寝室给我拷MP3的时候,开始有室友戏言我和上官很是般配了。说实在的,我的心开始变得忽上忽下,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OICQ上的头像,心总跳得比平时快。心动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不停地告诉自己已经没有恋爱的权力:我是铭的女朋友。虽然因为铭越来越忙,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

铭走后的第21个月,圣诞节来了。平安夜没有安排什么活动,吃完晚饭便去实验室。一个人在实验室心血来潮想到给铭一个惊喜,于是跑出去买了一张吉通卡给铭打电话。奇怪的是,电话那端很久很久才有人接听,而且还是个讲德文的不懂英语的青年女子。铭那里现在应该是凌晨三点了,凌晨三点怎么会有女子在铭的房间?

顿时觉得天旋地转头昏眼花。回到实验室,木然地坐在电脑前,看到OICQ里“鸡蛋”的头像亮起来,忍了很久的眼泪不由哗啦啦流出来。当“鸡蛋”问:“怎么了怎么了?上网也不理我?”这时候,我终于再也忍不住像个苦孩子一样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上官。

OICQ上的“鸡蛋”很久没有反应。我就在怀疑是不是网络断了的时候,我听到隔壁门响,满脸严肃而又慌张的上官推门进来:“你没有事吧?”

沉默良久,上官深吸了口气,颤颤地说:“做我女朋友好吗?很久以前就想对你说这句话,但因为知道你有男朋友……”

他距离我不到半米,而铭,我只知道我们隔了半个地球,事过经年,我真的不知道他现在的模样。我太累了,真的希望有个肩膀靠一靠。上官后面的话我没怎么听清楚,只是一阵感动便糊里糊涂就势靠在上官肩上放声哭了出来。我从没有认真去想这么一靠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辞了做铭的女朋友的职,答应了上官。但是这一靠以后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圣诞过了以后,我仍然是我,上官仍然是上官,无非四目相对里有了些你知我知的默契。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从实验室回到宿舍,刚好电话在响。接起来竟然是铭:“淳于,终于可以跟你联系了,你不知道,这段时间一边忙考试一边找房子真是累坏了……”我摸不着头脑:“你换房子了?”“是呀,我原来的房东老太太把房子卖了,我跟一个留学生合租,直到现在才又搬家安顿下来。”我脑袋一下蒙了:铭没有像我想的,他没有变心,那个女子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可是上官怎么办?

放下电话,我六神无主,神情恍惚拨号上网看到“鸡蛋”在线,便机关枪一样哗啦啦告诉他铭来了电话。上官沉默良久:“你自己斟酌吧,我什么事情都可以帮你,但惟独这件事,你是要自己拿主意的。”

实验室里遇到上官,他依旧谈笑风生,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我知道他在等我作决定,可我又该怎么决定呢?我们就这么默默地相处着,仍能感受到他的照料与关爱,但那个做谁“女朋友”的问题却一直搁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上官也没有追问。

铭走后的第23个月,我生病了。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直到那天做实验时因手臂痛得抬不起来失手打碎了一个烧杯,才被上官“押”到诊所检查。没想到竟然是肤下化脓,要当即开刀。刀口很大也很深,当医生问我要不要在伤口上加黄药棉的时候,屏风后面的上官连连回答:“要的要的。”

我第一次听说黄药棉,从诊所到实验室的路上,才从上官那里知道塞在我刀口上的黄纱布不但可以吸脓血还能帮助伤口愈合。

伤口就要好的时候正值系里很忙,直到上官问及才想起接连两天没有去换药了。当医生抱怨着拿镊子夹出黄药棉的时候,我感觉伤口像撕裂开一样疼痛难忍,不禁大声惨叫。屏风后面的上官急切地问:“怎么了怎么了?”医生职业性地回答:“黄药棉跟新生出的肉长在了一起,取出来当然要痛了,这个叫日久生痛,没有办法的。”

那天晚上像往常一样在实验室上网,竟然收到了上官的一封题为“黄药棉”的邮件:一直不知道对你是怎样的一份感情,今天在屏风后听到你惨叫,觉得心很痛很痛,宁愿伤口在我身上时,才知道自己真的无力自拔了。那个问题你已考虑很久了,想来是左右为难。这也难怪,毕竟你等了他那么久。但是,我真的不能等下去了,犹如黄药棉日久生痛,我真的很怕你我成为彼此的“黄药棉”,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痛。在黄药棉还没有与你血肉相连的时候尽早取出来会比较好,不是吗?我祝你永远幸福。

看着这封邮件,我泪流满面。回复的邮件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好想告诉他我也爱他,他已经成了我的“黄药棉”,但最终我也只能留一句话:“祝你也幸福。”其他我都不能说,包括昨天铭已经打来电话,说留学期满,不日归国。

我终于在机场等回了铭。很奇怪自己为什么看到铭迎面走来的时候却没有该有的兴奋和激动,没有苦尽甘来的幸福感觉。在铭拥抱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想到了上官:他是那么地疼我,在我需要他的任何时候默默帮我,甚至宁可离开也不想看到我为难。而我,却什么也不能给他,除却在心里给他留一个位子,让他在那里长成一块血肉相连的“黄药棉”,永远取不出,宁可一生一碰即痛。

但是,上官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第70篇、人生故事同居的爱情

女人下了班,独自到菜场去买菜。那天,她要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大家做拿手菜吃。刚好,朋友的家就在那个菜场附近。

菜场还是菜场,像所有小区里的菜场一样,她不常来菜市场,一般情况下,她更喜欢去超市,那里更干净整洁,更符合她的喜好。

走过一个卖蔬菜的摊子,她停下来,挑选着西红柿。“您男朋友好久没有来啦!”她抬起头来,确定是有人在和她说话。是这个摊子的老板,一个发胖的、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那时候他天天都要在我这里买点什么啊”妇女微笑着对她说。“啊,是吗?……是啊,好久了……”,她纳闷,妇女怎么会认得她呢?“有两次你和他一起来,所以我记得你的,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啊,这样的男孩不多见了呢”妇女乐呵呵地说。

是的,她从来不做饭,因此也很少去菜场。倒是他,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菜场,然后回家做饭。她就在一旁看书、听音乐,吃完饭,他洗了碗,收拾了桌子,和她一起在沙发上搂着看电视。

她的心,突然动了一下。然后转身急急忙忙走了。

那天的聚会,她没有做什么菜,因为她不会。于是依旧是在客厅看书、听音乐,和主人聊天。不时地,她抬眼看着那两对夫妻朋友在厨房里忙出忙进,说着、笑着。突然,就觉得呆不住了。

在朋友的挽留中,她还是告别了。走得匆匆忙忙。

夜色已经朦胧,小区里面一扇扇的灯光里,讲述的又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只是她,依旧是一个人。

男孩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那天晚上,男孩跪在她的床前,默默地注视着她,她有些不安、有些忐忑、有些愧疚。但是更多的,是对另外一个人的思念。

她只是在电话里对男孩说,我们不合适,所以分手吧。

男孩出差在外地,买了最快的机票回来,到他们的小屋时已经快半夜,女孩听到开门的声音,睡眼蒙松地醒过来,从卧室走到客厅,看着呆呆望着她的男孩。他一定是跑着回来的吧吧,头发凌乱,胡子拉碴,眼窝深陷,嘴唇干裂。下意识地,女孩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男孩的脸。男孩一把抓过她的手,坐在沙发上,把她抱在怀里,双手搓着女孩的双脚,责怪地说“大冷天的,又光着脚踩在地上”,说着,把她抱进卧室,轻轻放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

女孩就那样一直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男孩甚至有些不好意思,微笑着说,“急急忙忙请了假,买了机票就回来了,胡子也没来得及剃呢”,他知道她不喜欢他不刮胡子。“没事没事,你睡你的,我在这里看着你就好了”,男孩揉了揉布满血丝的双眼,在床头旁跪下来,右手搁在女孩的枕头边。

女孩的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她抽泣着说“对、、、不、、、起”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到枕头上。

那晚,女孩让男孩睡到了床上,他们在黑暗中做爱。流了很多泪。

第二天,男孩不得不走了,他只能请两天的假,就又得回到那个偏远的地方继续他的工作。坐飞机到了省城,还得坐半天的汽车。

走的时候,男孩带走了女孩几天前就已经为他收拾好的行李,行李很多,男孩几乎拿不下了。但是他拒绝女孩帮他拿,说天太冷,让她赶紧回屋里去。关上门的那一刻,男孩回头,对她笑了笑。

门一关,女孩就瘫倒在地上。她抱紧了双臂,还是感觉到冷。想到了什么似的,她冲到窗边,悄悄隔着窗帘向下看。一会儿,就看到男孩走出了门,她赶紧躲到一边。等了一会,又偷偷看出去。男孩坐在最大的那个行李箱上,背对着他,肩膀在剧烈地抖动着,他的右手拿着眼镜,手指尖也在颤动着,左手不停地去抹脸。女孩从那个角度,只看得到他剧烈耸动的肩膀,和拿着眼镜的手,抖得很厉害。

女孩无声地痛哭出来,眼泪模糊了视线,却发不出一个声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孩重新站起来,朝窗外望去。他走了。

女孩返身回到床上,抓过枕头抱在胸前,一张字条出现在眼前,上面只有一行字:冰箱里还有出差前给你包的馄饨,别光顾着哭又忘了吃。

女孩光脚跳下床冲到厨房,冰箱里又放了很多零食,不知道是男孩什么时候放的。她拉开冷冻室,一封信端端正正地放在那包馄饨上。

妹妹:

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好吗?

昨天晚上,在你睡着以后,我难以入眠,我有多想质问你、摇醒你、请求你,但是我不忍心吵醒你。

我一遍遍地看着我们的家,它那么小、那么简陋。可是一年前,你兴奋地拍照片给我看它,我们商量着怎么装扮我们租来的这个小屋子,要挂什么样子的窗帘,买什么样的家居……这一切,都好像是在昨天。

我只想说,真的,对不起。我的工作常常要出差,挣得又少,我们决定住到一起后,我甚至都没有时间陪你找房子、买家具。

妹妹,我知道你一个人很辛苦。真的、真的、对不起。

你不止一次地哭着给我打电话让我回来陪你,可是,我是个男人,我很想马上回到你的身边,天天陪着你,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不然,就会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我知道,你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住了是吗?你最爱吃的馄饨,还依旧放在冰箱里。两个月前我为你包的,你都没有吃。要是在以前,你是最爱吃的……

所以,我不想再问什么,我也不想为难你。只要你,真正过得幸福就好。

粥在电饭煲里温着,记得看完信后先喝一碗,再去睡一会。我知道你任性起来就不吃饭,可惜,不能给你做好吃的。对不起。

电饭锅洗的时候要把电拔掉,不然会漏电。出门的时候要看看水、电有没有关好,冰箱里的东西拿出来放放再吃,不然你的胃又要疼了……

好了,你总是让人放心不下,想要说的太多。照顾好自己。我的电话永远不会变。

爱你的人

2009年11月18日凌晨4点

女人坐在当初和男孩租住的那个小区的长凳上,仰头看着14楼那间房的灯光。想象着现在是什么人住在里面,他们,幸福吗?

手中的那封信已经褶皱了,信纸开始发软,变黄。被泪水浸了多次后,有些段落,有些字迹已经模糊。电话号码,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

男孩搬走后,女孩搬进了另一个男人的家,换了手机号码。两年以后的一个清晨,女孩提着行李箱离开了。

她看起来还是年轻漂亮,只是脸上多了几许落寞。曾经有几次,女孩试图拨那个号码,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女人独自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地上洒满了月光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刮了一阵风,把地上的白色信纸吹得飘了起来……

第71篇、人生故事“金太狼”王雷的幸福爱情

总有那么一个人,终会让你对她死心塌地,总有一种幸福,需要你倾注全力去维护。

2012年6月,《金太狼的幸福生活》正在各大卫视热播之际,李小萌收到了“金太狼”王雷的短信:“有种思念,淡淡的,但很幸福;有种牵挂,远远的,但很满足。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相遇,不是所有梦想都会实现,珍惜现在,直到永恒,因为你的幸福,才是我最好的礼物!”

盛夏的北京,浓荫下的李小萌开心地笑了,六年来,他俩的爱情故事和这部热播剧一样跌宕起伏,在纠葛中充满了温暖,在烦恼中流淌着甜蜜……

惊鸿一瞥,再也没忘你容颜

2006年3月的一个黄昏,王雷到横店《重生》剧组找一位导演朋友,经过一间宽敞的排练室,里面传来一阵阵音乐声,路过门口时,他发现,一名穿着粉色T恤衫、黑色舞蹈裤的女孩正在聚精会神地练舞,阳光透过磨砂的玻璃窗,投射在女孩灵动的身影上,四周的静谧无声地衬托着她,美极了。王雷情难自已,鼓掌大叫道:“好!好!”

女孩被吓了一大跳,停下舞步诧异地看着他,王雷这才知道,自己惊着人家了,他有点儿尴尬地站在原地。就在这时,王雷的朋友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一见面,便笑嘻嘻地拦在两人之间,问道:“你们两个认识?”见两人都摇头,热心的朋友为王雷介绍起来。

王雷挠挠头,由衷地说:“我比你大3岁,出演了50多个话剧,没想到在演艺事业上,你还是我的‘老前辈’呢!”王雷的样子,让李小萌忍俊不禁。这次短暂的邂逅,给两人留下了极美好的印象,特别是王雷,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愫在他的心底滋生着。

两个月后,王雷在电视上看到李小萌主演的电视剧《护士小姐》,李小萌清纯恬静的形象,让他想起几个月前两人邂逅的场景。王雷忍不住拿起手机,给李小萌发送了一条赞扬的短信。忐忑不安中,他很快收到了李小萌的回复,原来,此时的她正在广州拍戏,随后她给王雷发来了一张剧组里的照片。

收到照片,王雷如获至宝!自己怎样去博得李小萌更多的好感呢?他突然想起,经典话剧《哗变》不久后将在人艺剧院进行连场演出,这不正是展示自己最好的机会吗?在李小萌回到北京后,他大胆地送给她一张话剧门票。

果然,李小萌对《哗变》的印象极其深刻,对王雷的表现更是啧啧赞叹。在《哗变》中,王雷扮演的“冯瑞克”是个青头小子,发挥的空间并不大,可是,他在这个角色身上注入了强烈的个人色彩和气质,竟使之成为全剧中最出彩的角色之一。

当话剧散场,李小萌特地跑到后台对他不住赞扬时,王雷谦逊地说道:“在我看来,最好演的无非是与自己性格接近的角色,这样就不用费心琢磨,只要跟着自己习惯走就行了。而难演的则是和自己完全不同,甚至生活中接触不到的那种人,只能靠自己去诠释和丰满角色。”李小萌听了,对他更加佩服了。

那天午后,清闲下来的两人在北京动物园内漫步,两人坐在一棵云杉下的长椅里,聊政治、历史、文学和人生,聊得十分投机。望着这位美丽的才女,王雷心里越来越难以自持,最后,按捺不住的他终于表白说:“小萌,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呢?我就有这种感觉,我们做个朋友吧!”

没有丝毫准备的李小萌听了这话,白皙的脸上顿时飞上两朵红云。她故作不解地问道:“什么意义上的朋友?”王雷见她有些紧张,忙自我解嘲道:“做个牵手的朋友,你不会拒绝吧?”李小萌听了,“扑哧”一声笑了,她没表态,说实在的,通过短短的接触,她对王雷也颇有好感,他的才华和经历也让她非常佩服。

李小萌低下了头,双手摆弄着裙角良久无语。树上,几只黄白相间的小鸟不停地跳跃,盛夏的午后,两人心底的爱意在阳光照射下,恣肆地向上生长着……

连绵感动,掀起爱的阵阵涟漪

两人恋爱后,王雷有些担忧,怎样才能赢得李小萌妈妈的同意呢?2007年年初,机会终于来了,两人同时收到了杨亚洲导演的邀请,让他俩加入《大浴女》剧组。接到这个消息,王雷喜出望外,因为李小萌的父母很可能出现在剧组。

不出王雷所料,进驻剧组后,李妈妈千里迢迢从天津跑来,成了李小萌的“跟班”。她细心地照顾着女儿的生活起居。由于保密工作做得好,李妈妈对两人的关系并不知情。第一次见到王雷时,李妈妈竟好奇地问王雷:“你的名字好奇怪,怎么起了个‘雷’字呀?”王雷轻松幽默地告诉她:“阿姨,这可不是雷人的雷,而是平地一声雷的雷,家里人起名字时,希望我不管将来干什么,都能响当当!”李妈妈点点头:“小伙子说得很不错嘛!”

有一次,几个演员在李妈妈的房间里看电视,突然,李妈妈皱起眉头来,摸着腿部直嚷痛,看样子是老毛病发作了。王雷仔细看了看,安慰她说不要紧,然后他噔噔噔跑下楼,到外面的医药商店花200多元买了一套拔罐器。回到房间后,王雷对李妈妈说:“我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了这个东西,我以前在野外拍戏腿疼时就用它治疗,您试试看,很管用!”说着,王雷便俯下身去,把李妈妈的裤管挽起,亲手给她拔罐,边拔边问道:“阿姨,你觉得好点儿了吗?腿还疼吗?”李妈妈很感动,就是亲生的儿子也不过如此啊!她一个劲儿地说:“不痛了,好了,真的好了!”

后来,李妈妈因为有事回到了天津老家。一次,母女俩通电话时,李小萌的一声咳嗽,惹得李妈妈好一阵紧张,电话里,李妈妈不住地问女儿是不是感冒了,并让她一定注意保暖和吃药。一件本来很平常的小事,李妈妈却说了好长时间。一旁的王雷实在是憋不住了,他一把夺过了李小萌的手机,对李妈妈说:“阿姨,您放心吧,有我在,小萌不会有事的!”李妈妈重新回来后,第一件事自然是向女儿“兴师问罪”:“小萌,你是不是和王雷谈朋友了?”看到女儿默不作声,做妈妈的心知肚明,她表态道:“王雷是个好孩子,你一定要珍惜。”李小萌惊喜地问:“妈,这么说你是同意了?”看到妈妈笑眯眯地点点头,欣喜的李小萌一把搂住了她的脖子…… 两人的关系正式确定之后,爱情的温馨开始四处弥漫。王雷每年秋季都会去沈阳参演话剧,东北的天气较冷,有一次,李小萌提前两个多月,用最细的签子和最细的线,织了一件白色的纯毛衣。结果,穿上这件毛衣后,王雷竟一直舍不得脱下来,一口气穿了好几个月,最后,穿到袖口都有些发黑了,他也舍不得洗,因为王雷觉得一洗,毛衣就会缩水,会改变爱情的形状。

两人见面的机会非常少,但是无论有多忙碌,王雷总是让李小萌感到,他从未忽略过李小萌的存在。在人艺工作的王雷收入不高,留给自己的花销也少之又少。有一次李小萌过生日,王雷很想给她买一件礼物。他来到北京双安商场,在首饰柜台,一眼就相中了一串白金的钻石手链,价格是5200元。当时,王雷刚刚领到工资,再加上好几个月的积蓄,卡里恰好积攒了6000元钱。可是,如果买了手链的话,只剩下800块钱了,能支撑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吗?王雷从双安商场出来,站在门口狠狠地抽了一支烟,琢磨半天后,还是将手链买了下来。戴上手链的时候,李小萌感动得半晌无语。后来,她对王雷说:“我感动的不是你花了这么多钱,而是知道了有这样一个男人,如果他的兜里只有10元钱,他也愿意为女友花上9元!”

2009年2月,李小萌作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她放弃出国的机会,报考了王雷的母校中央戏剧学院。在“恶补”了整整80天后,李小萌顺利地成为了王雷的小师妹。

上大一的第一个月,李小萌突然收到王雷从剧组里邮来的一件小邮包,打开层层的包装,只见里面躺着一个小巧精致的光盘。 李小萌将其插入电脑中,里面竟是王雷将两人所有的照片,精心制作成了一首《传奇》的MV。更值得一提的是,王雷不是将所有的照片都累积起来,而是很精巧地将照片的场景与歌词的意境配合得天衣无缝。“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看罢MV,李小萌感动得泪流满面。

渡过沟坎,今生的爱情不会改变

不过,随着知名度的不断上升,各种诱惑也开始考验王雷对李小萌的忠诚,尤其是年轻的影迷们,对王雷的追捧不断增多,有些人给他写求爱信,电话约他,甚至主动找上门来套近乎,对于这一切,王雷都有礼有节地一一婉拒。

一次,王雷到昆明去参加公映活动,主办方为了扩大声势,邀请了许多风姿绰约的模特助阵。其中一位模特是王雷的“粉丝”,活动结束之后,她大胆地为王雷送上一大束鲜艳的郁金香,并不顾旁人的目光,在王雷的脸颊处亲吻了一下。

这件事看似很小,可是有位嘴快的朋友竟告诉了李小萌,使她的心情变得很糟。当天夜里,王雷刚刚睡下,李小萌带有几分怒气的电话就打来了。得知是因为献吻的事情,王雷耐心地向她解释了一番。可他正说着,李小萌忽然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最后,她拿着手机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抽泣。这下把王雷吓坏了,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准备连夜坐飞机回到北京。见他真要回来,又轮到李小萌着急了,最后,两人在忐忑不安中挂掉了电话。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王雷的电话便打了过来:“昨天晚上,我梦见一个扎小辫子的小女孩哭鼻子,一个有着可爱的小圆脑袋的小男孩也伤心作陪,不知是不是童年时期的你我?”听他这么说,李小萌终于破涕为笑。

后来,王雷又多次向李小萌解释,毕竟他要在事业与爱情上,作出一种微妙的平衡,而李小萌也渐渐地理解了他的苦衷。此后,王雷的每部片子李小萌都要看上一遍,不过,除了挑一些表演上的毛病之外,一遇到有亲热的镜头时,李小萌马上按快捷键跳过去,以免心烦。与王雷合作的都是青春偶像派的女演员,有时媒体难免会说王雷与谁假戏真做,王雷也很快便想出了应对之策:每次他与一些女演员出去吃饭时,总是大方地让媒体拍照,从不掖着藏着。随着这样的举动越来越多,李小萌渐渐地释怀了——她当然明白,拍摄一些激情戏只是为了让影片更好看,跟花心完全无关。

2011年6月,王雷接到了《金太狼的幸福生活》剧组的片约,该剧是华录百纳继《媳妇的美好时代》《黎明之前》《永不磨灭的番号》等作品之后,再度推出的精品之作,这部剧不回避生活的敏感问题,用积极达观的态度,传达给观众一种乐观进取的生活理念,最重要的是,该片的演员阵容十分强大,有宋丹丹、李小璐、范明等实力派演员加盟。凭着感觉,王雷认为这部片子日后一定会火爆荧屏。

拍摄《金太狼的幸福生活》时,王雷和李小璐有几场激情戏,王雷便事先和李小萌商量,了解男友的李小萌则鼓励他按导演的要求去演,要对得起自己,更要对得起观众。李小萌的转变,让王雷很是感动。

王雷没有辜负李小萌的期望,他在剧中饰演的金亮,是当下“夹板男”的一个缩影,不管生活有多少矛盾,他和爱人“米小米”始终携手,一一将其克服。有一次李小萌去探班时,恰好拍摄一场金亮向小米道歉的戏,事前王雷很紧张,生怕到时候饰演米小米的李小璐哭不出来。为了帮李小璐放松,王雷想方设法做鬼脸,说各种笑话让李小璐开心。实拍时,王雷将李小璐紧紧地搂在怀里,深情地注视着她,李小璐真切地感受到他的呼吸和心跳,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导演喊停后,大家都齐声叫绝,连一边的李小萌也情不自禁地鼓掌,并在王雷的耳边柔声说:“这场戏你完成得真好!”

后来,当有人问王雷,李小萌在一旁“观战”,她会不会吃醋时,王雷笑着说:“我与李小萌的爱情是永远攻不破的堡垒,根本就不用担心什么。”

2012年6月,《金太狼的幸福生活》登陆各大卫视,一经开播,便凭借精彩的剧情、搞笑的台词和演员夸张的表演,受到广大影迷的一路追捧,网络上的点击率更是超过亿次。近日,王雷和李小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正如这部热播剧一样,两人携手整整6年,感情的热度一直未减。王雷更是深情地说道:“总有那么一个人,终会让你对她死心塌地,总有一种幸福,需要你倾注全力去维护。在通向幸福的大道上,我相信自己找到了维护幸福的诀窍!”

第72篇、爱情故事忘记一个人有多难

到底过多久能忘记一个人?苏沐不知道,他只知道后来喜欢过那么多女人,没有哪个人像她。

苏沐和女友分手了,这是他这个月交往的第二个女友。换女朋友很频繁,像是陷入了恋爱饥渴症,丢弃上一段恋爱,必须立刻投入一段新恋情,就是这样马不停蹄地恋爱。当被问及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时,他给出了一个沉默的答案。或许是有感觉的,但肯定没有那么喜欢。

是什么使他变成这样的呢?朋友们都认为他受了很大的刺激。自从和沈夕分手后,经历过短暂的颓废期,他就开始积极交往女友,就好像往日的情深都是装出来的。无可否认,有这样的原因,可归根结底,还是前任对他影响太大,以至于后来找女朋友的时候,都按照前女友的模子来找。要么眼睛神似,要么笑起来有酒窝,再不然就是对方说话的时候,不经意的小动作里有她。

那时候苏沐每天都过得好像很快乐的样子,拒绝去和沈夕一起去过的地方,连最爱的川菜馆,自他们分手后就再也没踏足过。那种急需新的恋爱来弥补自己类似缺氧的空缺,没有经历过分手的我们不会懂。可这终究是饮鸩止渴,交往的现女友无论再怎么神似,也终究不是她。那些喜欢着苏沐正在和他交往的女孩,不是傻瓜,谁会继续爱一个心里有其他女人的男人,没有谁会大度到不去计较。

这些都是她们和苏沐分手的理由。后来,苏沐交往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深爱着他,眼神里的爱意一点儿也不少,同时她发现她喜欢的男孩心里有人,但她很聪明,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机戳破。那是一个黄昏的午后,女孩提议到后面那条小巷子里走走。苏沐很诧异,因为她从来没走过那条路。后来,这个女孩在那里对他讲:“谁的心里没有一首小情歌,可能后来我们兜兜转转弄丢了那个最初深爱的人,可你要知道,后来的路也很长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像她,但出去走走,或许你会发现,别人更适合你。”

女孩语气清浅地陈述着,苏沐看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女孩,心想,也许是該放下了。

初恋固然美好,它承载着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激情,那一腔热血的付出和义无反顾的投入,但过去的终究成为了从前。过去了就让自己的心空出一小块角落,用来午夜梦回、心血来潮,用来当老了以后的一点谈资。将来对自己的孙子们讲,曾经,我喜欢过一个很好的女孩。这就够了。

第73篇、爱情故事复爱

有了去爱的决心,就是有了爱的选择。

身体回来了

在外流浪三年后,李果回家了。

也许这样说并不准确。因为李果没有真正离开家,他只是经常晚归,经常出差而已。只不过晚归和出差的时候他多半流连在另一个女人的怀里。自从三年前,李果在叶眉妩媚的微笑里沦陷,他的心和身体便开始了流浪。

一晃三年。叶眉一天比一天恨嫁,急需李果给她一句明话。李果明白,是到了做决断的时候了。

这天夜里了,李果回家,轻手轻脚地进了卧室。宽大的双人床上,瘦小的秦梅蜷缩着身子,仅占了床的一角,看起来那么孤单那么无助,睡梦中的她紧皱着眉头,额头细细密密的皱纹里,李果看见的是“苦难”“痛苦”“压抑”六个字。而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

他突然感到自己罪孽深重。那晚,他抽了一整夜烟,天亮的时候,终于做了决定。

和叶眉说分手的时候,他以为叶眉会哭会闹会不依不饶。叶眉却在沉默很久后说,其实我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

李果不再晚归,也不再“出差”,每天按时上下班,一回到家就窝在沙发里做一只沙发土豆,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

秦梅的脸色渐渐红润了起来。尽管李果并没有给她一个交待,但是她知道,李果回来了,至少,他的身体先于他的心回来了。

餐桌上的菜日益丰盛起来,每一道菜都争先恐后地迎合着李果的口味。有一个晚上,李果公司有应酬很晚才回来。秦梅斜躺在沙发上等他。李果推开门时,昏黄的落地灯灯影下,秦梅脸上、身上,笼着一层光辉,异常祥和。李果心中动了一下,这个温暖的画面,暗合了李果生命深处的某种企盼。他在那一瞬间明白了自己放弃叶眉的原因。虽然叶眉能带给他无限的欢娱,但是潜意识里,叶眉并不是那个能够陪着他慢慢变老的人。

那天夜里,是李果离开叶眉后第一次和秦梅做爱。他很想好好地补偿她,眼前却不断飞舞着和叶眉在一起的画面,于是草草了事。尽管如此,秦梅却很满足,没有人知道一个女人在被丈夫冷落了三年之久后重新和他肌肤相亲时那种强烈的归属感。

李果却在事后做了一个梦。他梦到了自己和叶眉做爱,很激动,浑身乱颤,无法自制。

不再任由心的流浪

第二天李果下班后没有回家,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他去找了叶眉,重温了昨天夜里的梦境。从叶眉家出来,李果几近虚脱,一种强烈的自责涌上心头。他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那夜,李果拥着秦梅入睡。他的怀抱,有愧疚,有怜,有爱,只是,没有激情。

后来李果再也没有去找过叶眉。动过很多次念头,好几次走到叶眉家附近又回来了。内心里总有个声音说,再去找她,既对不起秦梅,也对不起叶眉。当发现某种决心一次次控制住自己的脚步时,李果感到了平安甚至愉悦。

只不过现在的果木,虽然总在家,却还是懒怏怏的,遇到什么事都懒得管,懒得问,更懒得做爱。

终于有一天,在一场完成任务似的潦草温存之后,秦梅哭了。在她的哭诉中,李果才明白,回家后的自己竟然给了她第二次伤害。他的回家让她重新扬起了对幸福生活的渴盼,可是他对她的漠视和冷淡却又狠狠地嘲笑了她。

其实,这样颓废而没有温度的生活,又何尝是李果所想。身体已经回来了,为什么心还在飘摇?

李果甩甩头,再一次对自己说,不能再这样了。

有一天,他抓起秦梅的手问,老婆,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那些画面在他的记忆里已经残缺了,他忆起他们是在同学的家里认识的,一些模糊的场景在秦梅的补充和提醒下渐渐清晰起来。在回忆里生动起来的青春竟然如此鲜活而美好。他生命里的那么多第一次都属于秦梅,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欢爱。老家阁楼里的第一次,慌乱,生涩,却夹杂着一生一世的誓言。

他还记得她那天穿一条白裙子,他把手伸到她裙子里时她像只惊慌的小兔子。他问秦梅,那时你明明很怕,为什么没有拒绝我呢?

因为我爱你。秦梅说。

那晚,李果拉着秦梅几乎从头至尾梳理了一遍他们的婚姻。新婚的甜蜜和疯狂,孩子出生时的喜悦与忙乱,装修新房时的各执己见。那些欢笑,那些甜蜜,那些争吵,重回记忆里,倍感温暖。李果终于明白,共同走过的这15年,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李果整夜拥着秦梅,两个早就熟悉的人,肌肤却是许久以来第一次有了亲切感。秦梅把头偎在李果的怀里说,我们好像又恋爱了。

爱是一种选择

新生活的表面并无多大变化,只是多了平常人家普通温馨的柴米油盐。秦梅下厨,李果会帮忙捡捡菜,淘淘米。女儿要去看新上映的“007”,两人也陪着一起去。当然,更多的时候,李果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秦梅就里里外外地忙家务。在性事上,他们保持了一种默契,不强求——秦梅不给李果压力,李果也认真对待每一次。有时,他们也会找各自的朋友小聚,适时地分开一下,留下一点自由的空间。简单平和的日子堆积起来,紧张烦躁的气氛就慢慢舒缓了。

李果还特意去一位做心理咨询的朋友那里拜访,朋友说,婚姻的裂痕不会瞬间消失。李果需要忘掉那个女人,秦梅更需要忘掉伤害。你们现在的生活状态已经是很好的缓冲和调剂了。要想从头再来,让已经陌生的身体重新亲密地契合,只有借助于时间、耐性、真诚,还有决心。

是的,决心很重要。李果想起一句话,爱其实是一种选择,人是可以选择去爱的。

终于有一天,李果对秦梅说了对不起。秦梅静静地听了,说,这是你第一次说对不起,也是最后一次,对吗?李果点头,环住秦梅的肩。

到了第二年的秋天,李果已经很少想起叶眉了,和秦梅在一起的时候,亲密也变得越来越自然而然。两颗疏离已久的心,慢慢靠近,有了交集。

对于未来的生活,李果有了更多的安排和憧憬。他计划春节大假和秦梅去海南重度蜜月,还准备重新装修他们的房子,装一个秦梅盼望已久的日光浴室。生活又一次向他们敞开了的大门。

第74篇、爱情故事爱情最好的部分

听过一个说法:你对一个人好感的顶点,是你第一次见他前的十分钟。

我虽不完全赞同,却也明白其中的意思,因为那十分钟包含一个你未曾熟识的人的千百种可能,他的长相如何?性格是我喜欢的吗?是比我想象的更好还是更坏?你的好奇到达了顶峰,他的神秘到达了顶峰,而马上就能当面确认这些问题的紧张感和期待感又成了绝佳的作料,翻炒出了这个人最好的品相。

无论见面之后,两人是一见如故两相投契,还是彼此厌弃一拍两散,那如同摄影中“MagicHour”一样的十分钟是永远也不可能再生发的。

由此想到另一个问题:偶像剧的男女主人公为什么一定要最后一集才在一起?即使中途在一起了,必不能波平浪静,总要再生些事端,弯弯绕绕磕绊到最后。

这或许是因为,所有爱情剧集,都几乎是延长版的“十分钟”。它最好看的部分永远不是“甜腻的热恋”,而是“确认的过程”,这个过程里的吸引、试探、犹疑、失望、雀跃、嫉妒、纠结,永远是爱情最好的部分。

这个阶段一旦过去,整个故事最动人的部分也就终结了,即使那之后的主人公甜如蜜罐,对看客来说,终究带着点失落和索然无味,因为被爱情罗曼史浸泡长大的我们知道,大部分时候,这是必然的结局。

必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个美好的词,但从艺术的角度来说,又是多么令人扫兴啊!

今年有一部打动了许多人的片子,《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它的好看,除了意大利小镇的美妙风景、夏日流动的耀眼阳光,以及主演们美好的颜值这些画面因素,更重要的是一股翻涌在主人公之间情感的张力,我爱上了一个人,我希望他也爱我,但他會爱我吗?如果我的爱过分明显、无法隐藏,他是否会因此而轻视我、躲闪我?

这才是爱情的美丽,而不是“我爱你,你也爱我”,如果总是一拍即合灵肉合一,爱情又怎么会是甜蜜的忧愁?

影片里,在经历了漫长的试探两人终于确定心意后,elio满是遗憾地说:“天哪!我们居然浪费了这么多时间。”然而,他也许还不自知,那些时间并没有真的被浪费,它是这段爱情最珍贵的部分。

我有一个朋友,长久以来总是无法正常恋爱。虽然总是时不时兴奋地跟我分享最近有好感的男生,也会详尽描述他们打动她的种种细节,言语间全是即将坠入爱河的少女模样,但每一次都没有后续,永远止步在确认关系之前。

问及原因,她似乎也显得很无辜:“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魅力四射充满吸引力的时间总是特别短,越了解越觉得无感,渐渐地就完全失去了我喜欢的样子。”

我了解她,她要的也许并不是爱,甚至不是征服欲在作祟,她要的是永远心动的感觉,她要的是爱情最鲜的一段,她要将那“十分钟”无限循环。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没关系,有些人得到了坚牢和永恒;而有些人,拥有了彩云和琉璃。

第75篇、爱情故事多一个人爱我

午夜时分,睡得正香,电话忽然响起来。接起来,还没开口,就听到闺蜜文雅的抽泣声:“梅子,我想离婚。”

文雅想离婚?怎么可能。几个小时前,老公还将她当成幸福楷模对我谆谆教导循循善诱呢。

“陈平太过分了,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

文雅的哭诉中,我渐渐听清原委。她家小宝一个小时前突然发起高烧,打上退烧针后体温很快降了下来,陈平却发起了脾气,说孩子突然高烧是文雅一手造成的。

“今天上午,我看天气好,带小宝去了一趟公园,孩子玩得好好的,下午也一直没事,怎么可能半夜高烧和去公园有关。”

文雅越说越伤心:“上个月,小宝鼻塞,陈平也埋怨我,说是洗澡闹的,可是,已经洗澡两天了,怎么会等到现在才感冒。”

安慰了大半天,好歹将文雅的情绪安抚下来。放了电话,老公已经被吵醒:“谁啊,这大半夜的。”

我心中一个闪念,文雅家的事儿不正好教育教育老公嘛?最近这段时间,我们俩因为要不要二胎且僵持着呢。自从单独二胎政策放开的消息传出,老公一直蠢蠢欲动,我也不是不喜欢孩子,可一想到要二胎,又觉得憷头。儿子已经七岁了,今年刚上一年级,好容易轻松下来,若再要一个,是不是那焦头烂额的日子又要重来一遍啊。而且,现在养一个孩子要多少钱。

老公不以为然:“穷生穷养,富生富养,只要有充足的爱,一切都不成问题。”看我不为所动,他又拍着胸脯打包票:“你只管怀孕,孩子一落地,一切都包在我身上。”

一切包在他身上,哪有那么简单啊,难道他是印钞机?

“你别什么事都向钱看齐,文雅家不和我们差不多嘛,人家两个孩子不也养得好好的。”

说到文雅,好像确实挺让人羡慕。因为她和陈平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早在两年前就要了二胎。她家女儿与我家儿子同岁,现在同一个班级,每次接孩子遇到她和陈平,老公都要扑上去亲人家二宝半天。

偶尔聚会,虽然文雅也吐槽带孩子的辛苦,但言谈话语间的幸福感太明显了。更让人眼热的,还是陈平那个贱贱的样子。有一次,我正好在她家,二宝拉了粑粑,陈平兴奋得跟中了彩票一样:“老婆,快来看,二宝的腹泻止住了。”两口子围着那一坨黄灿灿的东东,激动得手舞足蹈,看得人哭笑不得。

实话说,每当文雅家的二宝歪歪扭扭地冲到怀里来时,我心中也会有突然的母爱泛滥。儿子虽然才七岁,可自我意识已经很强烈了,晚上自己睡一个房间,吃饭穿衣完全自力更生。省心的同时我又有点失落,对于一个妈妈来说,有个又萌又乖的小东西肉团团黏到身上的那种感觉,嗳,别提多美妙了。

可向往替代不了现实。当年儿子出生时,公婆还可以帮忙带孩子,现在情势却变化了,前年公公得过一次重病,身体大不如从前,婆婆全部精力都放到他身上,根本无暇顾及我们。

“文雅和她老公可以自己带孩子,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大不了我也向陈平学习就是了。”

为了说服我,老公简直使出了浑身解数。

假若要一个二宝真的能让老公学到陈平身上爱家如命的贤淑,也许,真的可以试试?

就在我犹豫不决时,文雅的电话适时而至,贤淑妇男陈平原来并没有想象中完美,那我还让老公跟他学什么啊!

第二天,我特意去看文雅。

进门时,她正在房间里哄孩子,系着花围裙的陈平笑嘻嘻给我倒了一杯茶,显然,他一点都不知道文雅给我打过电话。

正琢磨着如何教训下这家伙,他突然一声惊呼:“坏了坏了,我给宝宝炖的肉羹时间要过了。”

看着那个手忙脚乱的背影,我心中的仗义不自觉馁了一下,虽然陈平有过分之处,可就其本质而言,这还真是个不错的男人。两年前,文雅生完孩子,家里请过一个保姆,陈平嫌人家粗手粗脚不细致,为了孩子,他主动辞职。据说当时夫妻俩还有争执,文雅不想陈平年纪轻轻就沦为家庭妇男,但陈平说自己是程序员可以业余找兼职,大不了辛苦一点就是了。

陈平一手将二宝的养育大任拢在了自己肩上。这一点,为他从此赢得了五好老公的闪闪光环。

但是,五好老公的光环也不是鸡蛋里挑骨头的理由啊。

正琢磨着,卧室的门轻轻推开,文雅蹑手蹑脚出来了。

“二宝睡着了。”她笑嘻嘻凑到我身边,转而又冲着厨房撒娇:“亲爱的,我要吃蛋羹,好饿啊。”

我勒个去,她不是要离婚嘛。

“嘿嘿,当时我是太生气了……再说,陈平也主动和我道歉了,他是太心疼孩子才信口胡说,我才不会和他一般见识。”

我的目瞪口呆中,文雅抱出一本影集:“快看看我家刚照的全家福,你看你看,二宝和大宝笑得多甜啊,还有这张……还有这张……”

我实在受不了这个肉麻的家伙死命夸宝宝的劲头,借口替她接孩子跑掉了。

出了校门,儿子一个劲闹着要吃肯德基,文雅家的大宝小大人似的拉住他:“妈妈说那都是垃圾食品,一会儿我请你吃点心吧,我爸爸亲自烤的,可香了。”

儿子还磨叽,小丫头哄孩子似的拍拍他的头:“小哥哥你要听话啊,这样才会让弟弟喜欢。”

听着她奶声奶气的话,我和儿子都乐了。那个瞬间,我想起文雅曾经说过的:“有了二宝后,大宝明显懂事了,衣服自己穿书包自己收拾,时时处处记得给小弟弟做表率……”

原来我还觉得文雅有点夸张,今天一看,确实如此。

更让我惊讶的还在后头。

进了门,书包一放,儿子立刻扑到电视前看动画片,文雅的女儿则跳到二宝面前,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将皮球骨碌碌滚到地板上,拉过我儿子:“小哥哥,经常看电视对眼睛不好,来,咱们一起和弟弟滚皮球吧。”

滚皮球的过程中,二宝尿湿了裤子,正忙着做饭的文雅和陈平顾不上,小丫头不声不响跑到房间给二宝换了条新裤子。

那天晚上,儿子玩得满头大汗,到回家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妈妈,我们将小弟弟带回家吧,他可真好玩。”

这熊孩子,将人家二宝当玩具了啊。

回家的路上,眼前轮番闪现刚才活泼热闹的场景,好像,儿子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再想起文雅一家四口那其乐融融的画面,我心中的冲动突然大了起来。要二胎确实不那么容易,但为了这份快乐,好像再多牺牲都值啊。

多一个孩子,辛苦多一分,爱也多了一分。既然老天愿意给这样的机会,那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多一个人爱自己呢。

我真想立刻将这个决定告诉老公。

第76篇、爱情故事心相连,爱无痕

每个周末的下行,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路上。他眼窝深陷,两颗灰白的眼珠一动不动,这让他的双眼看上去空洞骇人。他右手拄根拐杖,修长的身体略略前倾,左手搭在她肩上。让小小的她,步态轻盈。但她总和他保持一致的步调,两人一前一后连成一体,向超市走去。

离他们家最近的超市,周末总有商品打折。于是,每个周末他们都赶去采购。那天,像往常一样,他和她出了超市门,他将拐杖往肩上一扛,昂首挺胸地站在她面前。她熟练地将两只塑料袋一前一后挂上他肩上的拐杖,又悄悄地把另外两只沉甸甸的袋子藏在背后。这才牵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肩上准备回家。他却站在原地,右手扶着拐杖,左手从她肩上一路摸索,最后准确地从她手上“缴”下两只购物袋。他探探这只袋,又摸摸那只,找出新买的一只纸扇递给她,最后,将这两只购物袋一前一后挂上自己的拐杖,这才拍拍她的肩示意可以走了。她娇笑着,嘴角翘得老高,温顺地迈开步子。

太阳余威不减,天气闷热得令人窒息。没走多远,他的衣服湿透。刘海儿贴着她汗涔涔的前额,让她几乎睁不开眼。她不时将刘海儿往耳后拢,走几步,又转身为他扇几下风。他仍然怕累着她,便用手指轻轻按她的肩,催她快赶路。于是,她掉转头,迈开细碎的步子。再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到家了。这时,太阳已经不见踪影,习习的晚风轻轻拂面。路上只剩下寥寥几个行人,前方是红灯,她领着他站在斑马线一端等待过马路。绿灯亮起的一刹那,一辆越野车像个性急的冒失鬼一样往前飙,方向盘似乎失灵了,径直朝他们冲来。她对身后逼近的灾难浑然不觉,倒是她听出异常的“嘎吱”声,猛地将她往右一推——越野车翻到一旁,车上的保险杠将他挂起,又重重将他摔落。他肩上的拐杖抛出数米,购物袋里的东西七零八落散落一地。

他后脑勺着地,脑袋摔破一个大洞,汩汩地冒着血,剧痛使他浑身瘫软,可他却匍匐着,张开两只手,在空中乱舞,并用虚弱的声音叫她的名字!相隔数米的她看到,一条血路正在他身下漫延。她想跑过去扶起他,可是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根本不听使唤。肇事司机也受了伤,昏迷在驾驶室。路人帮忙打了“120”又报了警,却无人上前挪动他和她。就这样,她和他虽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

他仍在一寸一寸地挪动,她想告诉他,自己还活着,不要浪费体力找她,可喉咙里发不出一点声音。后来,她看到了落在身旁的纸扇,朝他扔了过去。可惜纸扇太轻,掉在离他还差点米完的地方,但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摸索着又往前挪了挪。她扭头又发现了一根细细的香肠。这东西她爱吃,但舍不得买,可他说过几天是她生日,要吃好点,硬是买下了几根。她抓起香肠扔了过去。这回,香肠砸在他的肩上。“她男人受伤成那样,还用东西扔他,这女人怕是个神经病!”围观的人交头接耳地议论着,而她又扔过去一根香肠——他摸索着,将她扔过去的香肠一根根拾起,紧紧攥在手里。

十几分钟后,急救车呼啸而来,医务人员一下车便冲向她,她摇手摆手,又急切指指那边的男人。于是,男人被先救上了车。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惊呼:“原来她是个哑巴,那些手语的意思是他伤得比我重,先救他!”

她双腿骨折,而她,由于脑部伤势严重,差点入了鬼门关。医生说他创造了医学上的奇迹,在大量失血的情况下,竟能支撑那么久。

他说,奇迹并不是他创造的,而是他的哑妻。如果不是她不断向他扔东西,鼓励他振作,他很可能早已命丧黄泉。也有人惊讶他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竟能在灾难降临的瞬间,准确而敏捷地将她推离危险。他只是挠着头呵呵憨笑。问得急了,才喃喃地说:“我也不晓得,可能,可能是感觉吧。”

真爱无痕。即使我永远无法深情凝视你的容颜,即使你从不曾亲口说出“我爱你”,但我们的心被爱串联在一起搏动,就连死神,也会望而却步!

第77篇、爱情故事陶小桃的合租男友

陶小桃在“安居客”网看到那条合租信息后,便急忙拿出手机打电话过去,没想到接电话的却是一名男子。陶小桃本来想拒绝的,毕竟和一名男子合租房子有诸多不便,怎奈自从应聘到这家公司,陶小桃已经在办公室睡了10多天了。

就在当天早晨,陶小桃正在将被褥往柜子里塞时,经理竟然来到办公室。经理皱着眉头问:“找出租房很难吗?”陶小桃急忙回答:“不难,已经找好了,这两天就准备搬走。”

其实,这些天,陶小桃一直没闲着,她先后找了好几家出租房,只是不是离公司太远,就是租金高得离谱。

而这家合租房,租金不仅合理,最主要的是离单位也近,大约10分钟的车程就能到公司。陶小桃权衡利弊,还是决定先去看看后再做定夺。

陶小桃按照合租人余姚提供的地址,来到他租住的小区。走进小区,陶小桃立即被小区里的景色吸引住了,幢幢楼房的四周,是铺满鹅卵石的小道,小道的两旁则是葳蕤茂盛的花草树木。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在小区里,陶小桃感觉就像在公园里一样,有种“人在画中游”的韵味。

陶小桃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余姚所在的单元楼下,按照事先之约,余姚已在樓下等着她。看到陶小桃,余姚主动打招呼道:“你好!我是余姚,请问,你是陶小桃吧?”陶小桃回答说:“对,我就是陶小桃。”余姚说:“好吧!那跟我一起到楼上看看吧!”跟在余姚的身后,陶小桃发现自己居然有点脸红心跳。

也难怪,自看到余姚的第一眼起,陶小桃对他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惊喜。余姚不仅长得高大帅,而且行为举止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这不就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想到这,陶小桃不由得笑出了声,余姚回头问:“你笑什么?”陶小桃这才发现自己有点失态,急忙回答说:“没什么,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余姚“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两个人进入电梯,很快就来到了余姚所在的16楼。余姚正准备拿钥匙开门,门却开了,从门缝里露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非常乖巧可爱,小男孩歪着头问:“爸爸,这就是那位租房的姐姐吗?”天呐,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原来儿子都这么大了,而就在刚才,自己竟然还在心里对余姚犯花痴,看来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时,门外的余姚回答小男孩:“是的,她就是你心心念念的姐姐。”不明就里的陶小桃问余姚:“什么心心念念的姐姐?”余姚笑着说:“是这样的,我儿子在幼儿园,说小朋友都有哥哥姐姐,非哭着喊着让我给他变出一个哥哥姐姐,无奈,我只好在‘安居客’登出招租广告,希望能招个哥哥或者姐姐,也好有时间陪他玩,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应租了。”陶小桃大呼:“哈!原来你招租敢情是招一个保姆来照顾你儿子?”门里的小男孩急忙接过话说:“姐姐,我的名字叫小强,我不用你照顾的,我是男子汉,以后就由我来照顾你,好吗?”就冲这个超级可爱的小男人,陶小桃几乎立刻就在心里做了租房的决定。

走进屋来,仔细打量小强,看到这个五六岁的小男孩,长得和余姚还真有几分神似。从陶小桃进屋起,身边这个小男人的话就没有停止过。“姐姐,这间是我的卧室,那间是爸爸的卧室,你睡这间和我相邻的卧室。放心吧,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陶小桃每天早晨7点钟出发,在小区门口吃完早点后坐公交车到单位,晚上下班后,她有时候在外面吃,有时候带一盒方便面回来用热水泡着吃。而余姚和陶小桃的日常作息时间差不多。小强一日三餐都是在幼儿园里吃,到了晚上在家再吃点小点心就可以了。

不能不说陶小桃有着极高的警惕性,自从来到这个家,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陶小桃总是不忘把门反锁上,有时候睡到半夜,会突然起来检查门有没有反锁。

实际上,余姚不仅晚上没有敲过陶小桃的门,而且就连白天也从不踏进陶小桃的卧室半步。有时候,他们在客厅遇见,两个人就会点点头,或者微笑一下。倒是小强每天从幼儿园回来,会跑到陶小桃的房间,姐姐长姐姐短地给她讲幼儿园里的事情。一次,小强哭着来找陶小桃:“爸爸责备我了,说我不该天天到姐姐这里来,怕打扰姐姐。姐姐,你会烦小强吗?”陶小桃说:“姐姐爱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烦你呢!”小强便破涕为笑了。突然,小强又庄重起来,说:“姐姐,你有喜欢的人吗?”陶小桃摇头说:“没有。”小强立刻兴高采烈起来:“那真是太好了,姐姐,你可以喜欢我爸爸吗?”陶小桃有点哭笑不得,不置可否。小强便接着说:“姐姐,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很想和幼儿园理的小朋友一样,也有妈妈。”说着,小强便红了眼睛。

难怪一直没有见到这家的女主人,原来余姚没有妻子,小强没有妈妈,陶小桃不由得对这对父子生出一种别样的感觉。

那天,陶小桃一早来到公司,就和另外一个同事被一起叫到了经理办公室。经理说:“你们赶紧去准备一下这些资料,一会儿跟我去签个合同。”

他们先一步来到了约谈地点。等对方出现时,在那一刻,陶小桃有点恍惚,怎么走在前面的那个人那么熟悉。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额前的碎发之下是浓密修长的双眉,明亮的眼睛里流露出一股逼人的英气,走路的姿势也令人着迷。不错,他就是余姚。

落座后,对方的随从人员开始介绍:“你们好,这是我们公司的余总,下面请我们余总先介绍一下合约事项。”

余姚神色威严地开始侃侃而谈,他说的每句话都条理清晰、逻辑严明,如果说先前陶小桃对他有好感的话,那么现在的余姚简直让陶小桃从心里对他刮目相看。陶小桃真的没想到,这个合租的男子,不仅年轻帅气,居然还叱咤商场。

最终,合谈在友好的气氛中成功签约,签约后,双方一致提议到酒店欢庆。席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有人来到陶小桃面前敬酒。陶小桃正在为难之时,只见余姚起身一把从陶小桃的手中夺过酒杯,说:“为难谁,也别为难女人。”说着,他便一口气将酒喝了下去,这让陶小桃顿时心生感动。

自从在谈判桌上和余姚相遇,他们在客厅再相见时,仍然是点头、微笑,谁也没有提起过工作上的事情。但陶小桃在日常生活中却发生了变化。每天傍晚下班后,陶小桃不再逗留在外面,而是早早地回家,除了帮余姚和小强收拾一下屋子,洗洗衣服外,她还会熬上一锅香喷喷的米粥。

余姚父子俩也很给面子,即使他们在外边吃过了晚饭,回来时,两个人也要每人再喝一碗粥。后来,余姚在外的应酬也渐渐少了。

三个人围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饭桌上,小强总是喋喋不休地说些令他们开心的话语。那次,小强问余姚:“爸爸,你知道什么是家吗?”余姚笑着问:“那你说说,什么是家?”小强一本正经地说:“三个人在一起吃饭,这就是家。”惹得余姚和陶小桃在一旁笑个不停。

一天晚上,陶小桃正在熟睡,突然听到从隔壁房里传来小强的哭声,她急忙穿衣起床来到小强的房间,看到余姚正在那措手不及呢!原来小强肚子疼,陶小桃说:“余姚,还愣着干吗?赶紧送小强去医院啊!”

来到医院急诊科,还好,小强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吃坏了肚子。一旁的医生说:“你们这些做爸妈的,不要给孩子乱吃东西。”陶小桃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倒是躺在床上的小强急忙解围道:“不怪他们,是我太贪嘴了。”

那晚,回到家里,小强对守在床边的陶小桃说:“姐姐,连医生都说你是我妈妈,你就做我的妈妈好不好?”转而,他又对余姚说:“爸爸,我知道你也喜欢姐姐,那晚我在你房里睡,半夜听到你喊姐姐的名字呢。”陶小桃用手掖了一下小强的被角,说:“乖,早点睡吧,天都快亮了。”说完,她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旁边的余姚,转身离开了小强的房间。

余姚急忙尾随其后,说:“小桃,如果你不介意,我愿意屈尊做你的男朋友。”陶小桃转身皱着眉头说:“什么?你还觉得委屈?你都结过一次婚了好不好。”余姚立刻瞪大眼睛说:“谁说我结过婚了?”陶小桃说:“你没结过婚,难道小强是你交话费送的?”余姚一下子神色凝重起来,说:“他是我哥的孩子。我的父母去世早,一直是我哥供我上学,后来,哥哥和嫂子有了自己的公司,也有了小强,可是,那天哥哥和嫂子开车出去却再也没有回来。”听余姚说完,陶小桃急忙用手帕为余姚轻轻擦去他眼角的泪痕,然后跌入余姚的怀抱。

第78篇、爱情故事正餐和前菜

她与他在同一家公司实习过,谈不上谁追谁。他浮躁,有时夸夸其谈,却也能为了一个项目连续几天不眠不睡。他能吃苦能拼命的劲头、他谈起未来时整个人的闪闪发光,对未谙世事的她,像旋风像朝阳,是情不自禁的吸引。

很自然地在一起。她找了一份不太忙、收入也平常的工作。他创业,经常三更半夜来敲她的门:“有热水和方便面吗?”同居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何必交两份房租水电宽带费?

那段日子,她过得很辛苦,有限工资维持两个人的开销,女人收受礼物的节日只有她从来空着手,偶然双十一买条裙子也会被他骂得狗血淋头。她弱弱地反驳:“我自己的钱。”他暴跳如雷:“你和我分你的我的!”她赶紧闭嘴。

不是不委屈,但因为怀着希望。“等到……”让她眼中的每一朵乌云都镶了金边。

最苦的三年捱过,有天使投资人看中了他的小公司。撒花,庆祝,终于可以买房谈婚论嫁了,他却吞吞吐吐:“35岁之前,不想结婚。”理由多得是:男人先立业后成家,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你看人家刘强东……她终于带泪冷笑,“你的意思,你要成为有钱大叔,再泡奶茶妹妹——那我呢?”

男人大概被哭闹惹毛了,斜眼说:“要甘心一辈子睡在你身边,我这么努力工作图什么?”

像有一只很大的气球,砰一声炸碎在她头顶上:他人生的盛宴尚未开始,他要留着席位、空着肚子迎候。可不吃饱拿什么干活?他现在需要的,是点心、前菜、味碟、小零嘴儿、开胃菜……随便你叫它什么,反正就是这样,在正餐之前用来垫肚子的小玩意。

她的三年付出,在他看来微不足道——能给我拉来投资吗?能拓展人脉圈,帮我平步青云吗?不就是些鸡毛蒜皮?当然,鸡皮蒜皮里也有热量,能御寒,能提供每天必需的维生素。

这是一场用心凶险的赌博,他在赌自己的能力和机缘。说不定,正餐迟迟不来,小小开味碟就是饮食定量,原打算将就一阵子,却将就了一辈子。

我无法如她想象的,帮她痛骂男人。因为男人说出了残酷真相:对于志向远大的人来说,有些事物注定要被牺牲。

一趟产育,令我到达一生体重顶点。之后是漫长的减肥期,穿什么都不好看,就随便买几件宽松便宜的大妈衫。终于减肥成功,它们全沦为抹布或垃圾。如果它们骂我负心,觉得我辜负了它们的陪伴,我大概也会答:“如果甘心穿你们一辈子,我那么辛苦减肥干嘛?”

古代曾有兄弟二人,山中苦读,饿极了只能吃冷红薯。后来两人皆高中功名,弟弟生活奢侈,哥哥看不惯,说:“还记得一起吃冷红薯的日子吗?”弟弟反驳:“那你还记得吃冷红薯是为了什么吗?”对呀,显然不是为了一生不能吃翅参鲍肚吧。

女孩子被有上进心的男人吸引,绝不是坏事。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展望未来的大将风范,是正能量,总比颓废软弱无所事事好。但,确实少有人会把最低谷时做的选择,当作一生归宿。

他们人生的马拉松正起步,需要轻装上阵。他们身边的女孩,则有意无意变成供给站:背着抱着矿泉水、毛巾、营养饮料、电话……等他跑得渐入佳境,想不把女人甩在身后都不可能。而负担太多的女人,想奋起直追也做不到。

也许,对女人来说,最好的选择是“不做男人背后的女人”。同样的时间、精力与智慧,与其给他洗衣做饭,不如花在自己身上。到你更上台阶时,他就是你的前菜了。

如果不是这块料,当你想“这男人是我的菜”时,千万小心,也许他正在想“这妞是我的前菜”。

第79篇、爱情故事在苟且的婚姻中活成女王

玲姐端坐在沙发上,我告诉她需要减肥了。她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透出一股瘦子身上才有的自信:“我想明白了,瘦子有瘦子的美麗,胖子也有胖子的魅力,你不觉得自信的胖子身上有种富态美吗?”

我仔细瞅了她几眼,还真是的,一袭黑色连衣裙,肩上搭一条大红色披肩,也只有大吨位的女人才能将这种搭配穿出女王的气场。

我和玲姐认识几十年了,她对生活一直抱有初恋的热情,年轻时从事财务工作,从普通记账员干到财务主管。后来她辞职,租了店铺开超市,忙得不亦乐乎。几年后,她又看准了保险行业,业余时间推销起了保险。

随着客户越积累越多,玲姐把超市交给她老公,自己专职跑保险,在保险界提起玲姐大家都竖大拇指:是个女强人,月收入好几万,不得了。

有了钱的玲姐买了房买了车,还培养了两个出色的女儿,小日子着实让人羡慕,有人和她开玩笑:“玲呀,现在有钱了,该换老公了。”

玲姐哈哈大笑起来:“我家老李除了没挣钱的能力,别的啥也不差,再说换个老公太麻烦,最关键是浪费时间,得不偿失,坚决不换!有那闲情,不如想办法拉份保单呢。”

提起玲姐的老公,实事求是地说,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玲姐把超市交给他,他越做越没顾客。按玲姐的话说,她家老李依靠她惯了,超市缺货了不知道进货,对待顾客也不热情,还隔三差五关了店门出去喝酒,她自我总结说,也就是老李娶了她这么一位好媳妇,倘若找了和他一样的女人,日子真会过得捉襟见肘。

问玲姐,嫁给李哥后悔了吧?玲姐笑着说:“刚见面时被他那身军装晃了眼,同意交往了,后来他复员回家,接触多了,发现我和他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也想过分手,可父母不同意。结婚后有了孩子,离婚的念头更不敢想了,再说我家老李缺点是不少,但也有优点呀,像我天天在外面跑,他从未怀疑过我,对我工作十二分地支持。老李虽然没挣钱的能力,但他会过日子,懂得攒钱。”

玲姐说,婚姻没有十全十美的,多在自己身上找不足,在对方身上找优点,这样日子就能过下去。用她的话说,她既能捧哏又能逗哏,老李是她身边最忠实的观众,用一生的眼光仰视崇拜她,让她可以得瑟一辈子。

亦舒说:“对方除非犯严重过错,否则,宜珍重旧人。”玲姐懂这个道理,所以她在苟且的婚姻中活成了女王。

第80篇、爱情故事每夜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终于嫁给了深爱着的承子,举行婚礼。度蜜月,卿卿我我,一天8小时不见起码要打8个电话,发18条短信息,“我爱你”三个字怎么说也不够。那段甜蜜的日子真的是好。可惜时间过去得太快,婚姻生活的绚烂大概半年后就如烟花消散,一般慢慢归于平淡。这时我陡然发现,妈妈告诉我“床头吵架床尾和”这句古训。对于我和承子是不合适的。

我和承子的矛盾,首先来自于俩人应该什么时间上床睡觉。我在机关上班,朝八晚五,班车接送,非常有规律。每天晚上我俩总是一起做饭,一起洗碗做家务,然后依偎着出去散步,或是在阳台上看一会儿眨眼睛的星星。这样一番下来往往就晚上八点钟了。然后我希望承子陪着我看电视或下跳棋,等到累了乏了,让他握着我的手陪我入睡,早上唤我起床之前对我说一句甜蜜的话。

这些就是我对婚姻和爱情的全部梦想,我对承子说:“我们的床上永远只许有一只长长的枕头,要知道千年才能修得共枕眠啊,如果哪天你没有抱着我陪我一起入睡,就说明你不再爱我了。”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承子尽量迁就我,但我知道他很不习惯。承子是建筑设计师,不用坐班,他习惯于喝咖啡抽烟上网查大量有用没用的资料,然后熬夜画设计图。等到我上班后,他会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让他和我一样早睡早起,真像是让他受酷刑,每晚他都会在床上“烙烧饼”,快到12点他以为我睡着后就爬起来去书房,东方鱼肚白了又偷偷溜回床上。

我起床时,如果动静稍大一点,刚入睡的他就会不耐烦地嘀咕几句。我气极了,他不高兴我还不高兴呢,一晚上我怎么也睡不沉,连梦都是断断续续的。我真想将他揪起来大吵一架,可看着他疲倦的脸又于心不忍。我想起妈妈的话,“床头吵架床尾和”,可是我和承子呆在床头和床尾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吵又怎么和呢?

新婚才半年,我和承子都隐忍着各自的不满和怨气,直到有一天总爆发。

那天早上,我将吵个不停的闹钟一把摔到墙上,晚上睡眠质量太差,我怎么也不能准点起床。等好容易冲到大院门口,班车已经开走了,我只有搭公交车上班,眼看要迟到只好又赶紧打出租。踩着上班铃声进了办公室,大家都已打好开水做完清洁,坐在各自的座位上,只有我,没有化妆,头发也没梳顺,衣服裙子更是搭配得没头没脑。我红着脸走到座位上,处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关系很好的女友也批评我:“结婚半年了,怎么还那么恩爱缠绵,每天都恨不得迟到?”我无话可说,只有叹气,心里恨死了承子。

晚上,承子注意到我心情不好,乖乖地拿了本书陪我躺下。等到我将床头灯关掉,承子依旧在我身旁辗转反侧。怒火从心底窜起,我一下子坐起身。承子意识到什么,连忙假装打起了呼噜。这让我又好气又好笑。看他一副认真装睡的神态,我心里又涌动起无限柔情。是啊,这样太委屈他了,他的职业、他的性格、他的习惯决定了他的作息时间,他什么时间上床,他每天有几个小时与我共枕眠,并不是检测他到底爱不爱我的惟一标准啊。

我拉亮了床头柔和的橙黄台灯,喊他的名字:“承子,你去书房吧。”他一下子坐起来,带点孩子气的认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吵醒你的,一会儿我就睡着了,我都数到584只绵羊了。”我心里越发不好受,找出一床薄被递到他手中:“我想过了,以后我再也不强迫你10点钟陪我上床、早上6点半陪我起床了,你可以自由安排时间,睡在书房沙发上也行,这样我也可以休息好,还不耽误你的工作,对不对?”

承子仔细琢磨我的神情,终于,他放心了,高兴地蹦了起来,如蒙大赦一般抱起被子准备出去。我喊住他:“慢着,我还没说完呢,我是有附加条件的,那就是你每晚去书房前必须先对我说‘晚安’。”承子笑嘻嘻地俯下身,将我亲了又亲,吻了又吻,随着呼吸传到耳边的全是甜言蜜语:“晚安,我的老婆大人,晚安,宝贝,晚安,夫人……”我满怀幸福地入睡了,梦里全是承子久违了的欢畅笑脸。

那一夜,我睡得又甜又香,早上起床后,我打开书房门,承子缩在沙发里睡得正沉。我笑了笑,准备离去,突然看见电脑没有关,屏幕保护背景是一片蓝色的海水,随着海潮涌入我眼帘的是这样一句话:每夜都会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我的眼睛一下就潮湿了。

爱着的两个人,不一定拘泥于某种永恒的甜蜜状,并不是非要对方去改变,只要枕着对方的名字,只要枕着爱,就会在同一个梦中相逢。我们是对方一生一世的枕头,我们的婚姻舒服就好。

第81篇、爱情故事我在夜里等你

男孩子出国留学,女孩子是不太赞成的。女孩子不希望恋人离她太远,何况他们还没结婚。男孩子和女孩子都知道,说是留学,其实就是边工边读。男孩子不是出去享受,而是出去受苦的。

男孩子还是去了美国,他抵挡不住留学的诱惑。他边打工边读书,吃尽苦头。每天需要上两节课,是下午两三点钟。上完课,来不及歇口气,他急匆匆跑到中国餐馆刷盘子。这一刷便到凌晨四五点钟,吃口早饭,拖着疲惫的身子回住处。男孩子和一位同乡合租公寓,条件简陋。回到公寓,他倒头便睡,直到下午时分才醒来。醒来后,他匆匆吃一口饭,又要去上课了。男孩子像旋转的陀螺,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认为自己就要坚持不住了。

出国前,男孩子和女孩子有过约定:每天回到公寓以后,给女孩子打一个电话。电话拨过去,女孩子不接,响3声,他这边挂断,表示一切都好,不要挂念。女孩子再把电话拨过来,也是响3声挂断,表示她一切都好,他可以安心读书。听起来很浪漫,却是无奈之举,昂贵的国际长途话费不是他们能够消受得了的。

一开始,每天回来,男孩子都会按时给女孩子打电话,响3声,挂断,然后待女孩子的电话拨过来,他才洗漱睡觉。可是后来,男孩子太累了,就不再天天打电话。终于那一天,女孩子拨来电话,3声过后仍然不挂,男孩子知道,她有话对他说。他把电话接起来,女孩子劈头盖脸地问:“这几天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呢?”男孩子想了想,说:“我忘了。”他不敢告诉女孩子,他像驴子一样地工作,他怕女孩子为他伤心,为他担忧。

“以后不要忘了。”女孩子说,“我怕你出什么事呢。”

“不敢再忘了。”男孩子说,“你的话,我怎敢不听?”

可是接下来的时间,男孩子更忙了。餐馆生意好,他往往要忙到清晨才能下班。钱当然赚得多了,可是给女孩子的电话得等到早晨六七点钟才能迷迷瞪瞪地打出去,还没有等到女孩子回拨电话,他已经歪在床上睡着了。后来,他请室友帮忙:“你能不能在醒来以后,帮我拨一个只响3声的电话?”

于是,每一天,室友起床以后,首先为女孩子拨一个电话。电话响3声,挂断,然后这边的电话就会响起,同样响3声,挂断,日复一日。这时,男孩子睡得正香。电话铃声当然吵不醒他,即使在他的床头放一个炸雷,他都不会被惊醒。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两年。然后,男孩子学业有成,回国。

男孩子很快和女孩子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每当睡到深夜,妻子就会迷迷糊糊地爬起来去沙发上静静地坐一会儿,然后,回来继续睡觉。

那天,他纳闷地问她:“你睡不着吗?”

她说:“习惯了。以前总在这个时候接到你的电话,然后回拨一个电话给你。现在,即使你就在我身边,一到这个时候,我也会突然醒来呢。你在国外的时候,我一直在夜里等着你,等着你的电话。”

他自责地想,他怎么可以让室友替他给心爱的她拨打了将近两年的电话呢,让他的女人在深夜里焦急地等待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电话,那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那天,他并没有将自己的小伎俩告诉她,怕她伤心。他只是揽紧了她的肩膀,红着眼圈,深情地望着她。她笑着说:“干什么呢?你要抒情吗?”他认真地点点头,说:“我爱你。”

第82篇、爱情故事缘分就是歪打正着

我是父母的心病,他们看我的表情很沉痛。为什么?答案很简单:和我同龄的女友们领着宝宝去公园时,我还是单身女人。

看官请先收起同情心,让我慢慢说出独身的理由。

首先。符合我要求的男人很少,比如:不抽烟、不喝酒、对我一心一意……(太多。写不下了);其次,我的年龄太大,没人要呀!

我在朋友开的陶吧里做陶艺师,只要顾客快乐,我就很有成就感。有天我刚上班,朋友打来电话:“我约了一位男士晚上和你见面,我有事就不去了。”不等我说话,她就把电话挂了。我只好在心里默念:他是刘德华、周润发……

快到下班时间,一位男士走进陶吧,他很年轻,宝蓝色上装把他衬托得精神、帅气。看到我眼神不对,他问:“要关门了吗?”“没有没有,请进。”我窃喜,这帅哥不错。

“这里有什么可玩的?”他很有兴趣地满屋巡视。我带他参观,给他介绍。不过,我心里纳闷:他怎么不自我介绍?看来,我也只能装糊涂了。

他决定自己做个陶瓶。我给他做示范,并告诉他要有耐心,完成一件作品是要下功夫的。他似乎很崇拜我:“你水平真高。”“来吧,你自己试试,不难,别心急。”我教得认真,他玩得专注,我们聊得也很开心。

他走了以后,我关门下班。这时,旁边走过来一位男士,个矮,微胖。他刚想搭话,我说:“明天请早点来。”我径直回家了。

第二天中午,我接到朋友的电话才知道,被我拒之门外的那个人才是相亲的对象,而前一位只是个顾客而已!我挨了朋友一顿骂。在我的坚持下,相亲取消了。

让我难过的是,早知道这样,我就主动约会前一位男士了,不知他还会不会再来陶吧。我好后悔!我决定守株待兔,或许他对我也念念不忘呢。

这天下午,我入神地欣赏自己的陶艺作品,有顾客进门我也没注意,直到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真是太漂亮了!是你做的吗?”

这声音对我来说,无疑是天籁之音,我不用抬头就知道真的“待到了兔子”。看我傻傻的没反应,他又问:“你能教我做吗?”“当然可以!”我爽快答应。

一个用心教。一个认真学,“师生恋”徐徐拉开了帷幕,随后上演着~对恋人循序渐进的全过程:一起吃饭,看电影,郊游……恋得不亦乐乎。

直到有一天,朋友实在忍不住了。和我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谈话。“你疯了吗?给你介绍的那个人就算形象差点儿,但很可靠,又有经济基础,可你偏要找个陌生人。”

“他已经不是陌生人,是我男朋友了。知道吗,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风趣幽默。这样一个优点多多的人,在茫茫人海中被我遇到,怎能轻言放弃?他对我也是一见钟情,说我是美貌+智慧+精湛厨艺(当然,是我暗示给他的)的优秀女友。我们颇有默契,真是天上少有,地下无双啊!”

“呸!”朋友两眼冒火。“他知道你比他大4岁吗?他知道你工资少、没积蓄吗?如果你们俩都没钱,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你真是一点也不现实!”

“他都知道啊。他说,我们是在追赶潮流,先是师生情,再是姐弟恋。他还说,虽然现在经济条件不好,但是只要努力,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我毫不觉悟,痴心不改。

事实证明。我的眼光没错。结婚后,我们一直幸福、快乐。偶尔争吵,也都是浪漫满屋,这就叫有情饮水饱。

我现在已经是准妈妈了,准爸爸对宝宝比我还上心,没事时就坐在我身边呵呵地傻笑。我们对未来充满希望,我们还要让宝宝知道,他最最亲爱的父母有着歪打正着的爱情故事。

第83篇、爱情故事在最好的年华里爱过

大学同学思琪,大学毕业后和男朋友留在了那座北方的大城市里打拼。二人进入了不同的公司,但都是大型企业,工作节奏也是相当的快。由于勤奋加才干,不久,二人就都成为单位里的培养对象。在众人的眼里,他们是前途无量。

可是,思琪和男友一直没有结婚。我曾问过她,她说,男友说要奋斗几年。

毕业后的第四年的春天,单位派我去天津参加一个培训。

报到后,办理了手续,我就给思琪打了电话。听得出她非常开心,让我等她来接。

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在培训机构的门前见到了她。

眼前的她服饰简单而典雅,妆容淡淡而精致,身材玲珑有致,好一个职场丽人。

相见欢喜自不必提。思琪让我带上简单衣物,住到她那里。我怕打扰了她,不想去。可在思琪的坚持下,我还是跟着她到了她的住处。

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我们沿着狭窄黑暗的楼梯一直走到了六楼。

这是一套一居室的房屋,40平方米左右,很狭窄,客厅尤局促。我心下很不安,这晚上可怎么住啊?

思琪拉着我进了厨房,把冰箱打开,拿出一盒盒的半成品,手脚麻利地操持着。这冰箱和厨房面积比起来显得比较庞大。

很快,几个精致的菜肴就上了桌。思琪把煨着排骨冬菇汤的锅调成小火。拿出来一瓶红酒和两个水晶杯,然后拉着我上桌。我说:还是等廖伟回来吧。

廖伟,就是思琪的男友,虽然没听到他们结婚的信息,但他们一毕业就同居了,只是因为要拼搏一番事业,才迟迟未婚。

思琪恍惚了一下,没有说话,把开封了的酒倒进醒酒器中,又固执地拉我坐下。天还没有黑,室内却暗了下来,这个客餐两用的小厅没有窗户。思琪打开了餐桌上方的吊灯,暖黄的灯光布满房间里。那个低低的吊灯有个漂亮的薄纱灯罩,边上还有流苏。这灯罩的花色很熟悉,看我反复打量,思琪笑了,说:你还记得我们一起买的那条真丝裙子吗?我恍然大悟。这思琪什么时候变得心灵手巧了。

看我不肯动筷,思琪沉默了一会子,告诉我:“我们年前分手了。”看着我错愕的表情,她淡淡地笑了笑,在两个杯子里斟上酒。

她把手机递给我。我接过来打开,屏幕上是拼接的两个人照片,一个是思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很胖、头发不事修饰,衣服也潦潦草草的,一副憔悴苍老的样子,整个一个糙大嫂。另一個不是廖伟,也是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说漂亮并不是说她容貌出众。这个女人模样一般,但是服饰别致有品位,妆容发式无一不精致,整体看上去优雅得体。和思琪的照片并在一起,真是天壤之别。

仔细端详半天,除了知道当时思琪的生活状态很糟糕,其它就是一头雾水。

看我纳闷的样子,思琪接过手机,放在一边,笑了。

“你知道这是谁吗?”我摇了摇头。

“是廖伟现在的女朋友,他们快结婚了。”

我腾地站了起来,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喂,婷婷。你别把下巴掉到酒杯里好不?”

“你还有心开玩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思琪让我坐下来,举起手中的酒杯,说:“毕业三年多,我们第一次见面,多不容易。来,庆祝一下。”我也端了酒杯,和她轻轻碰了下。待第一口酒入喉。思琪说:我们边吃边谈,一个长夜呢……

思琪的故事并不超凡脱俗。

她和廖伟工作后,凭着二人的才干,很快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第二年廖伟就获得了提升,成了这个公司最年轻的部门负责人。职位升了,薪水涨了,工作就更忙了。二人商量后决定,事业发展要保一争二。于是,为了照顾廖伟,他们换租住的房子靠近廖伟的单位。思琪上班要换乘两班车,单程两个小时,高峰时落下一班,就又不止这么多了。

说是保二争一,而且廖伟也劝思琪不要那么辛苦,或者换个近一点的单位。但是思琪舍不得在单位一年的付出,心里还是想着也能获得更好的发展。于是,只能苦着自己起早点,给廖伟做好早餐,急匆匆赶车。到了单位就拼命地工作。她既想做得多而好,还不想加班。因为晚上下班,还得紧赶慢赶回去做饭。

说起她的工作效率和能力,老板都很欣赏,也旁敲侧击提醒她。在一个人人都主动加班的地方,加班已经是工作态度的一部分了。她这样,很难得到提拔。

可是思琪只能这样。她心里装着廖伟,和与廖伟共同的理想。她觉得,只要再辛苦些,目标达到了,就苦尽甘来了。

思琪收入不低,廖伟的工资比她的还高,并且都交给思琪打理,只留奖金零用。思琪也学着理家。她很节俭,吃的都是自己做。偶尔逢个节假日,廖伟想让她休息下,到外面吃一顿。她都不肯。其他的用度也能省则省。除了给廖伟置办一些应酬场合需要的衣物,她那两年几乎没有添过新装。她是想尽量多攒些钱,早点买套自己的房子,然后结婚生子,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辛苦疲劳的她忽略了自己,也忽略了廖伟。是什么时候开始,二人不再有耳畔枕边的窃窃蜜语?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廖伟常常晚归?她都没有了印象。

“为了两个人曾经的理想,我像一只忙碌的蚂蚁。只是我已经看不到别人的现在,也看不到现在的自己。”

那是一个周末。如果廖伟没有加班,那劳累了一周的二人一般都在这天睡个懒觉。可是这天,他们被廖伟的电话吵醒了。睡眼惺忪的廖伟抓起电话一看,就起身边接电话边往卫生间走。思琪看到,廖伟连拖鞋也没穿,身上是单薄的睡衣,就赶紧抓起睡袍送过去。在卫生间门外,思琪听到隐约的女声说话,还有廖伟低声在问,摔得重吗?别动,我马上过去。

廖伟出来匆匆换衣,说是单位有事,要去一趟。思琪虽有疑惑,却已习惯了不阻拦。

她寂寞地坐在那里,听着脚步声急促地下楼。突然看到玄关上的手机。急忙起身,拿起手机冲下楼,就看到廖伟钻进出租车的身影。她徒劳地挥动着手。谁知这时,手机响了。一条短信跳了出来:亲爱的,别急。我还好,我在家里等你。

思琪脑子里嗡地一声,正巧这时一辆出租车停在她身边,她坐进车里,只是指着前面远去的那辆车。

因为是周末一大早,这一路,车不多。司机是个大姐,她问思琪话,可思琪就像个聋哑人,一会低低头看看手机,更多的时候是看着前面那辆车,什么也不说。

那辆车在一个小区的一栋楼下停下,廖伟跨出车门,急匆匆进了楼门。不多一会儿,就半搀半抱着一个女子走了出来,又进了那辆车。车子绝尘而去。

司机问思琪,现在去哪儿?思琪只顾翻看手机,司机看到她翻出了一张照片,那照片上的女子就是刚才廖伟搀扶出来的。思琪突然冲司机惨然一笑,说了两个字:回去。

思琪回到家,把那女子的照片和短信拷到自己的手机里。然后洗脸梳头,看着镜子中粗糙狼狈的自己,她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思琪说到这里,停住了。端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这里面会不会有误会?”我问。

不会,只有这一条短信。我翻找遍了也只有这一条。但是我在他的相册里看到这张女人的照片。等廖伟跑回来,看到我拿着手机。他脸色煞白,惊慌不已。

他不得不承认。手机里这个号码只有一条信息,难为他删得干干净净。照片只有两三张,一个人,总是那么精致的仪表,衬托出我此刻的狼狈。

廖伟也不是个善于撒谎的人,他承认了这一切。

这女人是去年调到廖伟部门的,虽然不是多有才干,但凭借女性的细致和得体的处事,很快就被提拔为廖伟的助手。日久生情,又兼生活有情趣,常常有小心思带给廖伟惊喜。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他们之间也谈到过我,廖伟总觉得愧对我,难以开口。这下拆穿,他也轻松了。

我不恨廖伟,当初我们相爱是纯真而真诚的,这份爱给我们的青春染上了玫瑰色的色彩。不是所有人的青春里,都有这样义无反顾的爱。后来的离开,固然是他负了我,可也是因为我,只把目光放置在遥遥的未来,而忽略了一路相伴的旅途中,自己的姿态和色彩。他离开的,不是相恋时的我,而是一个陌生的粗俗女人。我们的奋斗难道就是把自己变得粗俗吗?

后来,我和廖伟分手了。我把所有的储蓄分成了两份。其中一份寄回家中,让父母在家乡的小镇,买了套新楼房。这些年,我忽略了父母,这也算是我对父母的弥补吧。另一份给了廖伟,他不肯要,但我还是给他打到了银行卡上。

我重新租了这套房子,很小,但是离我公司近。我用一周的时间给这间房子换上了新窗帘,新卧具,布置得简单温暖。搬来的那天,也是个周末。我睡了长长的一觉,睡到自然醒,给自己冲了杯咖啡,吃了两块蛋糕。到商场买了一套我曾经很喜欢,当时嫌贵,现在却穿不进去的职业装,还有一台电子秤。回来后,我给自己拍了张照片,和那个女人的照片拼接成屏保。我要提醒自己,让自己处于良好的状态,才可能拥有别人的尊敬和爱慕。

我们单位福利不错,有健身馆和游泳池。以前和廖伟在一起的时候,下班就急匆匆赶回家做饭。如今,我每天下班都在健身館里做瑜伽,然后不急不忙地回家,给自己做简单可口的饭。哪怕工作再忙,心情再不好,我都坚持料理好自己。我时常看看手机上这张图片。看看曾经的自己,和战胜自己的人。我就知道我没理由让自己过粗陋廉价的生活。

为了任何人都不能失去自己,这是这段感情留给我的最丰厚的馈赠。

思琪的语气淡淡,我却听得有些惊心动魄。几年的情感,败给了谁?收获了真理,失去了年华,这个账又怎么算?

听了我的感慨,思琪轻轻放下杯子。伸手从餐桌上酸奶瓶里那一束蒲公英的花中拈出一朵,将那鹅黄的花儿靠近鼻尖,轻嗅一会子,又递给我。

“你闻,好香啊。你看,春天里她开过,这有对错吗?我像她一样,在最好的年华里爱过,这就是我的青春啊。”

第84篇、爱情故事因为这样的爱情

每次我到柏林,都会住在芭芭拉的家里。

与一个中国男人度过了一生中最重要的30年,芭芭拉习惯了用筷子吃饭,学会了一口普通话,懂得品清淡的绿茶。

厨房里的一切都在原处,里面的架子上层层叠叠地放满了桂林的白豆腐乳、北方的鸡蛋挂面、山东的紫皮大蒜、台湾的沙茶酱、老抽酱油。记得第一次我到芭芭拉家做客,芭芭拉和阿田直接把我接到他们家的厨房里,他们已经做好了一桌子中国菜,笑眯眯地等着我。那天我在芭芭拉家的方桌边吃得不能动弹。

刚刚和中国人结婚时,芭芭拉不会做中国菜,她在晚上吃黑面包、肉肠、忌司。而她的丈夫则要自己做一个热的汤,才算是饱了。在漫长的日子里,芭芭拉的脸慢慢长宽了,不像她年轻时候的照片上那样,是一张地道的东普鲁士女孩狭长的脸。作为一个台南大家族的德国媳妇,她学会了吃凤爪。

“爱上一个完全不同文化的人,有困难吗?”有一次我问她。

“不困难。阿田和我很合适。只是他是那么不喜欢跳舞,我也就不怎么跳舞了。”芭芭拉说着就笑了出来,“阿田有个台湾一起来的同学,来德国以后特喜欢跳舞,他告诉阿田说,跳舞的时候可以碰到女伴的大胸脯。阿田是多么严肃的人,他马上说自己不跳舞,就真的一辈子都没有跳舞。看到我跳舞,他也不高兴。”

关于阿田,那一次我们说了很久。芭芭拉说:“我们是不同的人,要是看到天上有云,我会说:‘天就要出太阳了。’可阿田一定说:‘马上就要下雨了。’但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很快活的日子。和他在一起生活,我知道了看一件事情,不一样的人会有很不同的想法,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这个世界。”

那是一个秋天的黄昏,我们一起开车回家。在那次旅行中,我们从北到南跨过德国,在公路上不断有路牌掠过,她总是说他们从前一起来过这里,和阿田一起骑自行车旅行,或者是爬山。在我们路过一个绿色的路牌时,芭芭拉说:“这里是阿田刚到德国时学德文的地方。”她说着,突然哽咽了一下,眼睛里充满了眼泪:“要是我想起阿田,我就会觉得他真的、真的——”她摇着头,腾出一只手来擦去眼泪。阿田的车在,阿田的芭芭拉也在,连阿田刚到德国时天天听的教堂大钟都在,就是阿田不在了。他在德国生活了30多年,在打排球时,突然倒地去世了。

他现在是放在书房里的一张照片,芭芭拉为他供了中国的迷迭香,还有德国的菊花。按照他生前的愿望,芭芭拉把他的骨灰送回中国台湾,放在他母亲骨灰坛的旁边。到中国新年和鬼节的时候,她会去台南看看阿田,拜他的灵位。然后,芭芭拉会到中国各地旅游,看朋友,逛书店,并跟着我去访问上海的老房子,自己骑车乱逛北京的小胡同。20多年来,她一次又一次在中国旅行,有了中国的好朋友,从中国带回去的剪纸、帆布书包、布底鞋和北京腔的一口普通话。

芭芭拉说:“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中国人,我才想要了解中国的一切,才会对这个地方也有类似爱情的感觉。那里的树、那里的天、那里的街道上的气味、那里的人发出的说话声,那是别的语言,熟悉而陌生,蕴涵着因为遥远而来的温柔和感伤,和我爱上的那个人的容颜一起,总是回荡在我的心里。”

第85篇、爱情故事65年,爱你一如年少

她记忆里的那一树桑葚子,成熟了一季又一季,那个曾亲手为她采撷的人儿,却远在天涯不能归来。

相遇

1937年的春天,太阳落得早。

太姥爷那年刚满20岁。他的母亲病危,家里很早之前就准备了棺木和寿具,可疾病让他母亲瘦成了一把骨头,寿衣得重新做。于是,太姥爷到镇东边太姥姥家的缝纫店,去重新给母亲定做寿衣。

整个散花镇,就数太姥姥父亲的手艺最好,连邻镇的有钱人都慕名而来。生意太好,伙计忙不过来,太姥姥就来帮忙。她站在柜台的暗影里,轻声细语地说话,用笔认真记下客人交代的尺寸。她常常穿湖蓝色的褂子,扎着油亮的大辫子。太姥爷猜她一定是摘了皂角用井水洗的头发,隔得那么远,都能闻见清香。

太姥姥也留意过太姥爷。这是个朴实诚恳的年轻人,有一双忧戚清亮的眼睛,说话和和气气,写得一手好字。她虽然看不懂,但喜欢看。

寿衣做好后,太姥姥认为黑色太素,便在袖口处绣上凤凰——有种用敦实的吉祥压住悲怆的感觉。太姥爷拿回家,他母亲很满意。

太姥爷回忆着缝纫店的姑娘,暗暗下了一个决心。

太姥姥生得美,也有不少达官贵人提过亲,但她父亲一概没有答应。她父亲知道,凭自家这点儿家底,女儿嫁到这样的人家无非是做小,可是好好的宝贝闺女干吗要受人轻贱!再说乱世里什么都是说不准、靠不住的,当权的、有钱的一旦失了势,败落起来也容易啊。

太姥爷家世代行医,太姥姥的父亲对悬壶济世的行当是有些敬仰的,再想到手艺人端的是百家饭,总能太太平平地把日子过下去,不至于委屈女儿。所以,太姥爷这边一上门提亲,他立马就答应了。

次年开春时节,太姥姥就嫁进了太姥爷家。太姥姥爱吃桑葚,太姥爷就对她说:“你喜欢哪棵桑树,我们就在旁边盖房子。”当时,太姥爷年纪虽轻,医术却不俗,很受当地人爱戴。他帮助过的石匠、瓦匠、泥匠听说他要盖房子,都争着来帮忙。

不到两个月,房子就建好了,是一栋用石头砌成的房子,结实美观,冬暖夏凉。

别离

1941年冬天,散花镇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半夜时分,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太姥爷远房的表兄。他前几年一直在太姥爷这里看病,身体调理得差不多后,就去东北伐木赚钱。怎么突然回来了呢?

原来,日军在哈尔滨郊外成立731部队后,表兄被抓去,成了日本人研究细菌武器的实验品。后来趁着某天下暴雨,他打倒看守,逃了出来。

经过太姥爷诊断,由于服用多年的大别山药草和鼠疫细菌呈相克之势,表兄的体内竟然存在大量免疫血清,让他被注射了鼠疫细菌后仍能安然无恙,成功躲过一劫。和表兄彻夜长谈后,太姥爷得知日寇在东北一带令人发指的细菌实验暴行,怒不可遏。

沒过两天,湖南常德被日军投下鼠疫弹,大量老百姓死亡。太姥爷听说后,决定去一趟湖南,他要研制出药方,解救百姓。

太姥爷远赴湖南是在那年腊月二十九,天冷得像在下冰刀子。太姥爷喝了白酒,在堂屋里坐了许久。他回厨房盛了一碗汤,喂孩子喝下,把碗放在桌上,转身就出了门。

太姥姥拉着孩子将太姥爷送出镇外。太姥爷深吸一口雪后清新的空气,自言自语道:“雪下得真好,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又回头嘱咐太姥姥:“灶火要烧得旺些,大过年的,烧得旺,明年才好过呢。”

太姥爷带着盘缠和草药走远了,在雪地里慢慢地成为一个小黑点。天地空旷,只有那个声音在回荡:“等我回来烤火啊。”

那一年,太姥姥22岁。

枯坐

抗日战争胜利的1945年,太姥爷离家已4年了,却杳无音信。

太姥姥盘了一间小店,靠给街坊邻居做衣服度日。她手艺好,又有耐心,维持生计尚不困难。年轻的时候,她父亲说的那句话当真没有错:“能让我们依靠的,只有手艺。”

每年冬天,家中的炉火都烧得很旺。可太姥爷始终没有回来,也没有来信。

日子一天天过去,太姥姥将家中的老人都送了终,将弟弟妹妹们都操持成了家,连她自己,也有了女婿,有了外孙女,然后外孙女又有了女儿。

她习惯摘皂角洗头发,习惯将头发绾成髻,习惯穿布鞋,习惯用桑葚做成果酱和酒。她腿脚灵便麻利,不肯轻易老去。

在我的记忆里,每到冬天,太姥姥总是穿着藏青色的褂子坐在大灶旁打盹。她会帮小辈烤点糍粑和红薯,弄得一屋子香味,而窗外是飞扬的雪。

她不大说话,从清晨到黄昏,总坐在那里。后来我每次想到“生命”这个词,就联想到一个老妇人独坐一隅的情景。

回忆

1992年爸爸调动工作,我家搬到了城里。我们想接太姥姥到家里住,她却不肯,执意要留在散花镇度过宁静的晚年。

每次回小镇探望她,我都会带些服饰类的杂志给她看。她耳不聋、眼不花,虽然不识字,但对着那些服饰图片仍会惊叹和称赞。

姥姥和妈妈继承了祖业,都从了医。但我自小晕血,无法从事医科,每次看到太姥姥,都很羞愧。她却不那么介意,跟我说:“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傍身。”

我考上大学那年,回小镇看她,跟她说我学了计算机,她听不大明白,我解释说可以用它画画、写文章,她就很高兴。那个暑假,天气炎热,太姥姥很早就出门给我摘桑葚,然后用井水镇一下拿给我吃。那桑葚,有种说不出的美味。

有一天,日头毒辣,我去找她,给她戴上一顶草帽。我们坐在树下休息,拉家常。她有一句没一句地给我讲起家乡的琐事:谁家的孩子很孝顺,谁家的媳妇心地好。我听着,晃荡着脚哼唱一首童谣:“家乡的茶园开满花,妈妈的心肝在天涯……”

太姥姥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屋后薄刀山上一处坟地说:“还不错吧?修了几年呢。我要是走得早,等你太姥爷回来,将来就和我合葬,很宽敞的。”

那片土坡长满青草,郁郁葱葱,尽头有阳光,天显得极为高远辽阔。太姥姥看着远处油绿的稻田,比划了一个高度说:“那年我和你差不多高。”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太姥姥和太姥爷的故事。

1937年,她是個梳大辫子的姑娘,会绣凤凰和蝴蝶;1939年,她穿月白色的衫子为病人熬中药;1941年,她的丈夫远走天涯,而故园的桑树年年枝繁叶茂。

希望

2003年,我遇见了想要遇见的那个人;2005年年底,我带了那人回到散花镇去见太姥姥。

到达时正是午饭时间,小镇落雪了,很早天就黑了。

祖屋看起来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更陈旧了些,屋檐上结着冰柱,门前的桑树上挂着红灯笼。

太姥姥喜好独处,亲戚们便走动得少。逢年过节,他们送些老人适宜吃的水果、软糖和藕粉之类,闲时偶尔来坐坐。

堂屋里的电视是前几年妈妈买回来的,太姥姥终日开着它,说房间里有声音,热闹些。

吃过晚饭,我们围坐在火炉前看着电视聊天。太姥姥最爱看《湖南新闻》,看得很专注。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特辑里,播放的是日本731部队的罪行。字幕上打出湖南常德县志中的话:“日本731部队在华期间,对中国大陆展开细菌战……”然后是一长串遇难者名单,有不惜以死抗争的爱国英雄,有无辜受害的平民百姓……在民间义士那一栏里,我看到太姥爷的名字,在无数名字中间。

我看向太姥姥,她平静地盯着荧屏。我的心落回原地,心想,还好,她不识字。太姥爷早已不在人世是意料中的事,但只要未被证实,就还有希望。太姥姥大半生都在等他归来,可是,太姥爷其实已经去世64年了。

我出去站了一会儿,小声哭了起来。

有孩童在打雪仗,我在雪地里跌了一跤,一点儿都不想站起身。回屋的时候,太姥姥拉着我的手说:“我昨天梦见屋后的薄刀山着火了呢,很红。”

厨房的炉火仍烧得旺,我进去添了一把柴火。又想,还好,太姥姥不识字。

沉痛

太姥姥是在2006年3月19日去世的,那天离春分不远了。

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我翻出一本残旧的账本。历经大半个世纪,纸张发黄脆薄,折角的那一页上,赫然有太姥爷的签名。那是1937年春天,他到太姥姥家的缝纫店取寿衣时写下的字迹。

太姥爷是在冬天出生的,名字是“童冬来”。普通的名,沉痛的字,反复地出现在账本的空白页。起先是笨拙的笔画,渐渐地就写得流畅了,应该是太姥姥的临摹体,她想等他回来写给他看吧。

她的确不识字,但“童冬来”3个字,她看了那么多回,默念过那么多次。她熟悉它,就像熟悉自己这80多年的人生一样。她一定在《湖南新闻》里认出了他的名字。

可她若无其事地又活了那么多天……她是不想让我们伤心吧。

我的童年与一个名叫散花的小镇有关。我记得小镇的河流、桑葚和白雪,以及一些久远的味道——光线昏暗的店堂里,中药被分门别类装进一个个小格子里,它们一律有着漂亮得可以直接拎过来入诗入画的名字。

很多年了,那种清苦的气味仍在那里。

第86篇、爱情故事小清新遭遇重口味

电影《非诚勿扰》里,舒淇说爱情是有味道的:“相投的气味隔着八丈远也能闻得到。”雪碧对此十分赞同,她比舒淇更厉害,闻到了千里之外的可乐,两人在网上相识,彼此聊得十分投机。雪碧决定不计成本,从北京飞往成都与可乐相见。

为了证明他们心有灵犀,两人甚至都没有视频,也没有交换照片。当雪碧拖着行李箱,目不斜视地穿过夹道接机的人群后,可乐欣欣然捧着玫瑰走到她的面前。两个人三言两语就找到了感觉,一切朝着完美的方向发展。

把酒店安顿好后,便到了午饭时间。作为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可乐毫无悬念的是一枚资深吃货。他深情地对雪碧说:“最近我吃到好吃的都会想起你,想想这个你吃过吗?这个你应该很想吃吧?我一定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吃到成都精华!”

既然到成都,肯定少不了吃火锅。两人来到一家颇为考究、古色古香的火锅店坐定,在那一锅热腾腾红汁翻滚的火锅面前,可乐绘声绘色地跟她说起了火锅的最佳食材:鸭肠、毛肚、黄喉……雪碧看着可乐把一碟白花花的不知什么动物的肠在锅里涮着,顿时胃有点难受——她从来不吃任何动物的大肠、小肠和其他内脏。当可乐把一块烫好的毛肚夹给雪碧时,雪碧看着毛肚上密集的小刺,忍不住问了一句,毛肚是什么?可乐告诉她,就是牛的胃。雪碧艰难地吃了一小块毛肚后,以爱吃素为借口,拒绝了其他各路可疑的食材。这场欢迎大餐最后在雪碧汗流、泪流、鼻涕流的“三流”状态里狼狈不堪地结束了。

走出火锅店,可乐告诉雪碧说:“其实我们本地人更喜欢吃路边的‘串串儿’,其中有一个招牌为‘厕所串串’的大排档颇具盛名,不过我估计你接受不了,就不带你去吃了,哈哈!”雪碧听到一半,汗都快要流下来了,听到可乐说不去,心里才稍微放松了一点。她心里却忍不住暗想,成都人可真够重口味的!

夜幕降临,可乐神秘地告诉雪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最具成都特色的小吃!”两人七弯八拐地来到了一条小巷子里,只见人影幢幢、人声鼎沸,喝酒的,划拳的,好不热闹。可乐拉着雪碧在街边一张小方桌坐下,冲着服务员喊了一嗓子:“小妹儿,五个兔脑壳!”雪碧大惊失色,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兔子的脑袋?”“对呀,很好吃的!”可乐眉飞色舞地说。说话间,一个服务员已经把五个“兔脑壳”装在塑料袋里送来了,附赠两只一次性塑料手套。

路边灯光有些昏黄,雪碧没有看清“兔脑壳”的形状,也实在不忍心看。而这几个形状模糊的兔脑壳,终于成为压倒雪碧爱情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对可乐的好感,在他啃向那兔脑壳的一瞬间化为乌有。

当天晚上,雪碧偷偷给我发短信,让我冒充领导紧急通知她回来加班救火。雪碧就这样兴冲冲而去,晕乎乎而归地结束这场爱情冒险之旅。

事后,雪碧跟祥林嫂一样一遍一遍地告诉我:“简直不忍直视!他那么认真地啃着那些兔子的脑袋!兔子啊!我一想到自己差一点点就和那张嘴接吻了,我就……哎呀哎呀,天哪!”

第87篇、爱情故事爱情还在,不诉薄凉

姜超和金怡在一起挺不容易的。

姜超7岁的时候得了血小板减少综合症,从此,家里带着他奔波在求医的路上。

所有亲属都劝他妈妈放弃治疗,说最后只能人财两空。他妈说:“哪怕散尽家财,我也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或许是母爱感动了苍天,也或许姜超命不该绝,姜超18岁的时候,他的病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当医生宣布姜超各项指标完全正常时,姜超娘俩相拥而泣。那一刻,姜超就发誓,将来找老婆,一定要找个脾气好性格温柔的,能对妈妈好的女孩。

当一个人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要求自然会放得很低,父母只要求姜超健康,于是,就把姜超送进了一所职高。对他说,能学啥样算啥样,大不了接手家里的酒店。

在大把闲得发慌的时间里,金怡就闯进了姜超的心里。

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老师总是把不听话的同学轮流放在金怡旁边,她总能跟他们相处得很融洽。他觉得这个女孩就是他喜欢的能对妈妈好的那种。

2

姜超简单地向金怡发起了攻势,金怡就投降了。因为她喜欢他。

他俩的事在两家闹翻了天。姜超家里的意思是家里条件优越,怎么也得找个漂亮的女孩。金怡家里的意思是,那小子自小就有病,谁知道这病究竟有没有全好。

家里越抗拒,两人越坚决。两家闹得很僵的时候,姜超的妈妈突然得了病,拉到医院人就不行了。确诊是脑出血。姜超哭得是一个天昏地暗。自己按照能对妈妈好的标准找的女朋友,他和金怡都没有在床边尽一点孝心,老妈就撒手人寰了。

因为妈妈的突然离世,姜超和金怡的事就放下了。

毕竟家境不错,姜超妈刚死一个月,来给父亲提亲的就络绎不绝。姜超妈死后三个月,父亲敲锣打鼓地娶了新人。姜超和父亲干了一仗彻底决裂后跑去沈阳小姨家。

金怡的父母看姜超这孩子太可怜,而金怡也是对姜超痴心一片,也就默许了两个孩子的恋情。金怡随后也追随姜超去了沈阳。

打工的日子很艰苦,两人租住在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小出租屋里,卖着光碟和磁带。每天扣除房租和吃喝所剩无几。眼看着生意根本维持不下去,无奈,铺子兑给了旁边的修鞋摊。

姜超又找了个夜班司机的活。夜班司机虽然比卖光碟要好一点,但也辛苦和危险。没办法,咬牙也要活下去。不然,两人连吃饭都成问题。金怡在一个商场当售货员,大多数姜超回来的时候,都是金怡往外走的时间。

3

夏天,中午,大街上叫卖着西瓜。姜超看人随意地挑一个又肥又壮的抱走,他舔舔嘴唇,数数兜里零碎的钞票,在西瓜车里挑了一个最小的,到门口的时候兴奋地喊金怡:“快拿刀杀西瓜。”

金怡忙不迭地跑出来问:“今天有人定长途的活了?”

“嗯,今晚有两个人定了去盘锦。”

夜班司机就靠着拉长途赚钱呢。金怡听了开心地把西瓜一分为二,两人啃得很仔细,西瓜皮上一点红瓤都没剩。

姜超鼻子一酸,搂着金怡说:“等明儿咱有钱了,买一车西瓜,吃一半扔一半。”

那一晚,姜超没有拉到钱。到地方了,乘客掏出的不是钱,是把在夜色中泛着寒光的水果刀。姜超这一路都在哭。如果妈妈没死,他不会过这样的日子。连个大西瓜都买不起,连跟歹徒搏斗的勇气都没有。他不怕死,但是他死了,金怡怎么办?

哭了一路,想了一路,這样的日子老子不要过了。

4

第二天,姜超就跟小姨父说他不想再开夜班出租了,他想找个正经开车的工作干。碰巧,他小姨父有一个朋友说他朋友公司吴经理的司机因为另谋高就,不给这个经理开车了,问他有没有合适的人给介绍一下。

人的好运气要来是挡也挡不住的。吴经理见过姜超后,当场就留下来。

姜超兢兢业业地伺候吴经理,对外是司机,对内是“保姆”。两年后,吴经理就升为整个大东北地区的负责人,成为总经理。吴总也是重情重义的人,荣升后没忘提拔姜超,给了姜超一个办公室主任的位置。平时还是给他开车。金怡随后也辞掉了售货员的工作。

他们房子有了,车子有了,孩子也有了。

随着应酬的增多,姜超越来越忙,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偶尔回到家,看一眼孩子,就说一句:“哎呀,老姑娘。”然后臭袜子一脱,沙发一倒,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

金怡这个气啊,这爸爸当得太容易了吧:“姓姜的你晚上还想整事,你以为性爱这件事就是两具冰冷的肉体按摩吗?那是要有前奏的啊。这个前奏应该从早晨的第一个吻开始到中午的我做饭你洗碗,我看孩子你擦地。心情被你弄得糟糕透了,你还想整事。”

有时候匆匆开始又匆匆结束,整个过程金怡就说了一句话,“哎呀,能不能快点”,姜超觉得特没劲。

冷战开始是从床上开始的,渐渐发展到语言。

婚姻里的恩爱,差不多就是你好好说话,我好好回答。金怡怀念从前两人晨昏颠倒的生活,那时候两人就盼着一天能说上话。哪怕是一句简单的,“明早吃啥”“今天出车拉了多少钱”,那对话都是爱啊。

现在都是冷漠和心不在焉。金怡给他打电话,姜超也由原来的细心叮咛,“早点睡,不要等我”。变成了极不耐烦的“忙着呢,陪领导!”最开始金怡体谅他的不容易,在外面陪领导哪有都顺心的时候。

直到语言演变成恶劣的人身攻击,“你天天在家里闲得长毛,就会问几点回家”,女人的直觉告诉他,姜超外面有人了。果然,不久,让她抓到了证据。

5

姜超觉得家里越来越没温暖。你看,跟吴总去会所认识的文萍多温柔。眼特亮,一喊姜主任特甜,跟唱歌似的。有了外面这个小火苗,烧得他更是在家坐不住了。

可他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姜超有根底线勒着呢。那么难的情况人家金怡都跟咱了,不能忘本。

晚上,姜超歪在沙发上睡觉,金怡上洗手间,听到了微信提示音,下意识地拿过他的手机,看到了:“赵兄托我帮你办点事。”金怡脸都白了,揪着姜超的耳朵把他从沙发上拎起来,说:“姓姜的,你给我解释下这条微信什么意思?”

姜超睡得迷瞪的,看了一眼微信说:“你神经病啊,这不就是一条简单的微信吗?”

金怡冷笑一声说:“跟我装傻是不?欺负我见识少是不?这微信我朋友圈有人转过,倒过来,就是十点半你帮我脱胸罩。行啊,十点半跟小姑娘开房去。”

姜超傻眼了。他没想到这个文萍这么胆大,他这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承认跟小姑娘暧昧过,但那只限于心理活动。接下来,他怎么解释金怡都听不进去,不去那个会所了,手机换号了,都不行。

那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金怡都在捉奸。似乎坐实不了姜超的婚外情就誓不罢休。姜超更不愿回家了。金怡也是身心疲惫,想了很久,给他电话,离婚。姜超想了想,说再给彼此一个月的时间。

很多时候,姜超就开着车在街上转啊转啊,很多事情他都想不明白,怎么会把婚姻搞成这个样子。街灯一盏一盏亮着,他感到特别孤独。他没想过离开家。

6

又是夏季,路边的西瓜摊上,小贩们又开始大声地吆喝:“又大又甜的西瓜喽。”

姜超买了个西瓜,将车开到商场门口。

金怡将孩子送了托儿所,她又回到了商场。经过和姜超婚姻的搏杀,她明白了,女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自己。

姜超把西瓜放到柜台上,西瓜上刻了几个字:记得那年的西瓜吗?

姜超轻轻地拉了金怡的手一下,金怡没反抗。

他说:“当年我说过,如果有钱,我要买一车西瓜,吃一半扔一半。现在我做到了,但是我不想失去跟我一起吃西瓜的人。我真的没有和文萍在一起。这婚姻你还愿意和我继续吗?”

她望着那个刻字的西瓜,满眼都是泪。她点了点头。他揽她入怀,金怡想,只要他还在乎她,这婚姻就值得继续经营下去。12年的感情了,为什么不再努力一下一起走到终点呢?

第88篇、爱情故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

我以前上学那会儿,认识一个走读生,叫徐媛媛,每天晚上下了第二节自习,她会骑着自行车回家,她的自行车常常放在女生宿舍楼前的车棚里,那时候一个哥们儿喜欢她,于是天天去扎车胎。

有一天,媛媛跑我们班找我,要商量一件事。我问,咋了?她哭笑不得地说,咱俩商议一件事儿呗,你能跟你哥们说声别扎我车胎了吗?关键是我没钱补胎了。

我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笑得人仰马翻。我之所以认识媛媛,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是艺术生,我们常常在大舞蹈室碰面。

我哥们王胖子这么跟我说的,有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那天他推开舞蹈房的门,看到媛媛在压腿,那一瞬间感觉“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也是从那一天起,媛媛的车开始每天漏气,王胖子每天放情书气球到徐媛媛她们班,那段日子,王胖子白天写情诗放气球,晚上扎车胎给车放气,然后偷偷陪媛媛回家,再疯跑回学校,整个人几乎魔怔了,坚持了一个月,他瘦了16斤。

王胖子准备表白的时候,买了一把伞,然后就可劲地等下雨,他觉得下雨浪漫,就算被拒绝了,大雨还可以掩饰他的狼狈。

可惜,一直晴天,一直晴天,王胖子等不及了,主要是劲敌出现了,徐媛媛的身边多了一位青梅竹马,王胖子当然受不了,直接扛着伞,就冲进了阳光里,冲到了徐媛媛的面前。

徐媛媛看着满头大汗的王胖子,微笑着问他,有事?

王胖子支支吾吾地,打开伞,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尝尝冰激凌和红烧肉哦。

徐媛媛问,你确定红烧肉和冰激凌一起会很好吃?王胖子说,贼好吃,我带你去尝尝!

就这样一段奇葩的表白,促成了王胖子和媛媛恋情的开始。

好景不长,那年夏天迎来了高考,两个人的三个志愿填得一模一样,徐媛媛被第一志愿录取,去了成都,王胖子被第二志愿录取,去了北京,从此,两个人开始了异地恋。

两个人总以为毕业后,可以在一起,就凭着这点念头恋着。可是毕业的时候,徐媛媛留在了成都工作,王胖子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五年异地恋,你说什么感觉?王胖子想通了,辞职了,没告诉媛媛,打算给她一个惊喜,打包行李去了成都。

火车到站,王胖子开心地给媛媛打电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媛媛说,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

个?王胖子说,你先说。

媛媛说,你先说。

王胖子说,来车站接我吧,我辞职了。我觉得我这一辈子不能没有你,以前是我傻,以为只要深爱,天南海北都是爱,现在我知道了,只有你在我身邊那才叫爱,我们拼命地工作,不就是为了在一起吗?

媛媛应该是哭了,她说,我在去北京的动车上,我也辞职了。

后来据王胖子说,在列车上,他翻了翻媛媛的博客,看到这样一段文字:

听说成都火锅鲜香辣爽,我想试试,听说北京烤鸭酥香入骨,我想尝尝。你从阳光里来,我到雨里去,倘若翻山越岭,你就是最美的风景,倘若沉入海底,你就是最美的珊瑚。别怕万水千山阻隔,往前走,就是千水百山,唯愿你十年后提着老酒回家,桌上三菜一汤,一生豁达有趣,做喜欢的事,爱的人就在身边。

你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耗尽运气勇气力气,在所不惜。别嫌我爱你的方式,太用力,笨笨的,谁不是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来的?

你说,生活多简单,80岁的时候躺在摇椅上聊聊18岁那年,你说,我爱你啊!我回答,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信了你的邪,一辈子。

第89篇、爱情故事有个“流氓”爱过我

第一次见到雷是在一个酒吧,我喝得很多。我失恋了……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脑,有人递给我一包东西,让我试试,我不假思索就放进嘴里,在接下来的几秒里,身体迅速兴奋,似乎被火焰灼烤着。于是我疯狂舞动……

突然之间我的双脚离开地面,一双有力的手拦腰抱起我,扛着我走出了那间酒吧。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张皮椅上,虽清醒一些了,可头还是痛。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绝对是个流氓:斜叼着烟,迷乱的眼神,紧皱的眉,皮肤竟也白皙,右上臂纹着一条龙。

“你是黑社会的?”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

雷望了我一眼,满眼不屑。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摇头丸吧?”他开口了:“自己都不是好人,怎么说别人?”

我后怕,居然吃了摇头丸?

“第一次去酒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以后一个女孩子不要去那种地方!”

我突然又觉得雷不像坏人。看他那样子也就与我一样,二十五六岁,怎么就进了黑社会呢?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站在马路边,我头疼。

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是雷。

他一声不吭,朝着我右前方走去,他不算高大,肩膀却很宽,走路的时候有昂扬的男子气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

回到家,爸爸骂了我。他说警察的女儿不能去那种地方。

眯瞪一会儿就得起来上班了,打开衣柜,我挑了一套苹果绿的套裙,在化妆时我突然意识到,昨晚雷的充气沙发就是绿色的。

为什么想那个男人?他跟我只是萍水相逢,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下班后,我去了爸爸的警局。

雷居然在那里。

他带着手铐,头上在流血,身上有打斗的痕迹。

我躲避不及,愕然间生怕雷认出了我。

可是雷只是看着我,我感激他没有跟我说话。

“爸爸,刚才那个人犯了什么法?”回到家,我问爸爸。

“携毒。不过我们搜他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听说放了他,我才平静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为这样一个小流氓担心。

我不肯承认,他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有多大的杀伤力。

一定是鬼迷了心窍吧!我居然买了水果去看雷。

站在他的门前,我实在没有勇气敲门。权衡再三,我转身欲走,门却突然开了。

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我……我来看看你。”

他没有回答我,开了门,让出条缝给我进去。

“有事么?”雷问我。在他脸上,看不出是厌烦还是喜悦。

“我在警局看到你受伤了,就来看看你。”

“你有个警察爸爸,还来找我这个混黑社会的?”

“我不相信你会携毒。”

“为什么?”他神色严厉,看着我的眼睛。

“你上次救我,所以我不信。”

雷不屑地笑了。

那是雷第一次对我笑。尽管是那样的不屑,可他对我笑了。

我告诉好友Halen我认识了雷,她骂我疯了,可我坚持说雷本质不坏,我说我想挽救他。

Halen大笑。

Halen家境好,能力强,人也漂亮聪明,她一心要去巴黎圆时装设计梦,将国内男士视为粪土。

她劝我放弃。

我一言不发。我爱上雷了。不需要任何人的允许和支持。我一定要让他摆脱现在的生活。

后来我就天天去他住的地方,帮他整理房间、做饭。我想他总有一天会感动的,他感动了,就会为了我做回好人。

“为啥对我这么好?”雷问我。

“因为我希望这辈子能救一个人,一个我爱的男人。”

“你未必能救得了我。”

“试过了才知道啊。”我把盆里的衣服拧干,往阳台上走,才发现外面下起了雨。

他也走上阳台,帮我把衣服晾在竹竿上,说:“雨这么大,我从来没有伞的,你带了吗?”

犹豫了一会儿,我决定撒谎。我告诉他自己也没有伞,能不能不走了,他睁着大眼睛看着我。

有一个地方雷不许我去,那就是他的工作室,在这幢楼对面的四楼,从这边的五楼正好可以看得见。他很警觉,他的家几乎没人知道,而直闯他工作室的人很多。他有时在家里监视工作室。我说你就一小混混,一月打拼弄几个钱,还左一个窝右一个窝的?

他捧住我的脸,郑重地说:“我必须得活下去。”

那天是雷的生日。我买了生日蛋糕去他家。

雷回到家时,很惊讶。

他说他22岁出来混,已经三年了,都没有过生日。

“我以后都陪你过啊!”我拉着他的手说。

“像我这样的人,活一天算一天,哪会想到过生日。”

他许完愿后我拿出我送他的礼物——银质的打火机。

“喜欢吗?”

他眼睛一亮,哦,他很喜欢!

可他却故意逗我:“我其实喜欢书。”

“呵,小流氓喜欢书,小流氓喜欢书……”我大笑起来。

雷抱住了我,用他的唇堵住了我的嘴。

在好长好长的回吻之后,我困惑地问雷:“你说,我怎么会就爱上一个小流氓呢?”

“不”,他认真地说,“应该说,是有个流氓爱上了你。有一天,我会告诉你原因,所有的原因。”

一天又一天,我都趴在这边窗口,看着他在工作室里和各色小混混打交道,有几次打了起来,可是他好像从来不会败,他出拳的姿势帅极了,孔武有力,可是有时候也会受一些轻伤。

那些伤,好像刻在我的心上一样,我惟一能做的,只是攥紧了拳头啜泣。

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了我无法想象的一幕。

一个女孩走进了雷的工作室,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咖啡色的布裙子,衬托出丰满而苗条的身材。

她跟雷说了句话,雷摇头。她似乎很愤怒,在发脾气。

接着,她突然倒在他怀里,吻住了雷的双唇。

雷居然没有推开她,而且,他腾出手来把窗帘拉拢。我的眼前,立刻变成一片黑暗。

为什么这么践踏我的自尊,当着我的面和另一个女人亲热?

我实在忍不住了,掏出手机给雷发了一个短信:

“你和那个穿咖啡色裙子的女孩是怎么回事?你不解释吗?”

好久好久,雷居然没有回复。

我将手机砸向墙壁,看它粉身碎骨,如同我的心。

我已经三个月没有见雷了。

周末,我收到一个包裹,是雷寄来的,里面有我送他的银质打火机和一串钥匙。还有一封信。

“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理由。请相信,我爱你,尽管现在这样说对你不公平。不要找我,事情完结之后我会来找你,如果你愿意,请再相信我一次,请等我三个月,我会带着戒指来向你求婚。”

三个月?

三个月以后,他是否能脱离那个圈子,干干净净做人?

好吧,雷,你伤害过我,但我愿意再等你三个月。

又过去了四个月,雷像人间蒸发一样,没了音讯

他终于还是骗了我。

我迅速地消瘦,像失去水分的花一样枯萎。爸爸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了,一定是有了大案子。Halen照顾我,就像照顾一条快死的小狗。

爸爸打电话来,说让我给他送些衣物到警校,他要封闭带训。

警校是个好地方,每个警察都那么优秀。当一队警员打出一套拳法时,我想起了什么。

雷!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当爸爸结束训练后向我走来,我一把攥住了他的手,问他最近有大案子吗?

爸爸告诉我,最近有一个毒品走私集团被掀了。

“有人死么?”我急切地问。

爸爸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我们的一个卧底警员牺牲了。”

我双手颤抖,翻开了我方警务人员伤亡名册。

第一页就是那牺牲的卧底警员,照片上的雷灿烂地对我笑着。

那是怎样阳光和轻松的笑容啊!我从来没见他这样笑过……

我来到雷的家,回忆着自己与他在一起的时光。

我打开抽屉,里面有封信,信上写着我的名字,我拆开信。

“我的第一个女友是因为毒品而被黑社会害死的,我第一次看见你在酒吧误食摇头丸,权衡再三,还是忍不住救了你。

“那个惹你猜疑的女孩子是这个集团老大的女人,她迷恋过我,我只能从她那里获得最准确的情报。来自正反两个角色的斗争几乎把我逼疯。你却像天使一样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身边最宝贵、最纯洁的就是你。可我只能硬着心肠把你逼走,你留在这儿太危险。

“我对自己说,等这个案子破了,我申请回总部,用奖金买一枚钻戒,向你求婚。”

眼泪涌出我的眼眶,一滴一滴,落在信纸上。

第90篇、爱情故事好夫妻是光阴打磨出来的

这世上哪有不需要时间能做好的事?做夫妻也是一样,需要花去很多时间活在彼此的世界里,不离不弃,才会酿造一份好婚姻出来……

1

洗完澡,他习惯坐在床头抽一支烟再睡,借着一支烟的时间,他会看看熟睡的妻子。

从柔和的灯光看过去,她身材有点儿走样,皮肤也有些松弛,细小的皱纹像花瓶裂缝般从眼部周围散开,最近脸上似乎又增加了一些斑点。他有些心惊,妻子以前很漂亮,现在怎么一下就变老了呢?妻子对他越来越没吸引力了,这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她不善保养打扮、不思进取、不想办法留住他的心。

关了灯,躺在床上仍然睡不着,晚上和新认识的女人坐在酒吧里喝了一个晚上的红酒,他并不喜欢酒吧的喧闹,只是面对那个女人,他却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过去。她其实和妻子同岁,却显得年轻,充满了风情。这样一比,妻子越发显得平淡无味。

他比平常更忙碌,他是这样跟妻子解释的:“再辛苦两年,咱们就能换上大房子,开着车去上班了。”妻子说:“现在这样住着就很好,你多点儿时间在家里,陪陪孩子和爸妈。”

他知道自己不是这样想的,他的忙碌无非是想方设法和女人在一起。她带他去游乐场坐海盗船,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尖叫,他便觉得自己也年轻了许多。女人买800元一双的鞋子,穿露锁骨的低领衣服,就连她翻阅时尚杂志的姿势也显得迷人。他想,他更应该同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多有生活品位啊!

2

他开始找机会同妻子摊牌。他想临睡前谈这事,可是怕吵到隔壁的孩子。早晨又没时间,妻子总在他还没醒来时,就忙着做早餐去了,父母搬过来住后,妻子便要早早起来熬上一锅稀饭,蒸好馒头,炒两盘小菜。在餐桌上自然也不方便谈这事,估计头会被父亲打爆。在他们眼里,妻子可是百里挑一的好媳妇。

还是女人替他想出来的办法——“把她约到咖啡馆去好了。像她那样只懂得下班回家做饭的人,肯定没进过咖啡馆,在心理上给她造成距离,让她觉得自己和你的生活脱节了。”他也觉得这办法好,于是利用中午空档时间,约了她。

妻子听到要在咖啡馆见面时,很欢喜。他们从来没有一起去过这样的地方。而且他故意约在市里最好的一家咖啡馆。

他到了咖啡馆,见妻子已经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了。当她笑意盈盈地向他挥手时,他有些疑惑,在他想来,妻子初来这种地方该多么紧张啊,可是,她为什么却如此熟悉呢?

妻子点的是水果茶,“这家店自制的水果茶味道很好。”说着便给他沏上一杯,轻轻挟了两块方糖投进去,又将松饼沾了蜂蜜递给他,说这是店里的特色,不妨尝尝看。

他没能说上话来,妻子怎么会呈现出那样陌生而有味道的感觉呢?她不是只会蒸馒头和计较水电费的女人吗?经理送了两盘小茶点过来,妻子向经理介绍了他。在短暂的聊天后才知道,妻子和朋友来这里玩,后来写了一篇漂亮的散文发表在本市的报纸上,很多人是看了文章来光顾咖啡馆的,而今妻子写的文章被店里贴在墙上,当作宣传海报。这事他一点儿也不知情。妻子调皮地答他:“如果你肯多花点儿时间了解我的话,还能发现我不少优点呢。”

妻子指指窗外的风景,说:“不错吧,其实我打过几次电话给你,约你来的,你说不喜欢咖啡嘛。”他不记得妻子打过这样的电话了,不用多想,他当时肯定是找理由拒绝了。

这是他第一次坐在靠窗的位置,同女人一起去咖啡馆,每次他们都坐在角落里,大白天的,点根蜡烛,弄点情调。他望了望周围,也有这样的男女,在喁喁私语,现在看来,也不觉得有多浪漫了。

妻子坐在他对面,絮絮地聊着自己中午一般怎么打发时间,他听得有些入迷,那些他所不知道的事,对他重新有了意义。

他突然很想探究妻子,这些年来,她都变成什么样了,就像她所说的,真有许多他所不知道的优点吗?她并不是只顾着长斑点、生细纹的。他以为时间给了别的女人以风情,而只给了妻子以皱纹和眼袋,在他忽略的日子里,妻子也长成了一棵迷人的植物,只不过,他从来不给时间让妻子在他面前展示。

3

女人打电话来问他结果,他有些支吾,他不能告诉她,在咖啡馆里的两个小时里,他几乎又重新喜欢上了与自己相守五年的妻子。女人见他不说话,转移了话题,兴奋地告诉他,在一个刚开盘的楼盘里看中了一套房子,大四房。他倒吸了口冷气。女人在电话里规划着,婴儿房、健身房、书房,太小的房子哪能住啊。女人一副马上要他过去签合同的架势,他说:“要不你再看看小户型的,都三十几了,还生什么孩子啊?够住便好。”女人不高兴了,那是和他一起生活的大计划,他竟然不感兴趣。女人撂下话,如果不签,就一拍两散。

原本约好要去吃披萨的,这下可用不着那么麻烦了。他本来就不爱吃那馅料放错地方的大饼儿,这段时间常陪女人出入在那些餐厅里,沙拉、果酱、海鲜,可把他的胃折腾惨了。他打了电话回家说要回去吃晚饭——他好久没吃妻子做的泡椒沙锅鱼头了,他的胃,早就在想念妻子做的饭菜了,只是他的心,还游荡在远处。

他到家早,妻子正在厨房里忙碌着。她穿了碎花的棉布围裙,长发扎成了马尾,在水龙头下洗着大鱼头,小碗里装着切细的泡辣,妻子娴熟地将鱼头煎至焦香,放进沙锅里,然后煸炒配料,当他闻到沙锅冒着香味出来时,时间已经快过了一个小时。原来这道菜还挺花时间的。

妻子打开沙锅盖,挑了一块鲜嫩的鱼肉给他尝,果然味道非常好。她回答他,不花时间,怎么能入味呢?他“哦”了一声,似乎明白了这道菜的精髓。只是他看着妻子认真做鱼头沙锅时,那种烟火味道,此刻却衬得她温柔亲切。那也是她花时间修炼而来的。尽管他几乎没花时间在妻子身上,她却仍旧对他一往情深,那是因为,她为他做菜,花了时间,她为他把父母孩子照料得健康幸福,花了时间,在这个小小的家里,每一个角落,她都花了时间去打理,就连他家里几个难缠的亲戚,她都帮他处理得当。而他回报给她的,只是从她的疲倦里找到了外遇的理由。

那一晚,沙锅鱼头他吃了个精光,连泡椒底子都配了饭吃,父母见他馋相,骂他:“还是家里的饭菜香吧,你小子哪修来的福气,还天天出去瞎混。”像被辣住了,喉咙发痒,眼眶也有点湿。是的,他这辈子哪修来的福气,没花一点时间就修来了这么好的妻子。

4

女人扣了他的电话后,很久都没消息,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发疯似的去找她,结果他却像松了口气,他有些厌了配合她的浪漫情调,那么有品位的女人也必定知道他的底细,说到底也只是个过普通日子的男人。和妻子谈离婚的事也搁了下来。一时间好像也找不到理由了。他也累了,只想着早点回家。

他先想到的是去接妻子下班,她的单位离他不远,一站路的样子。妻子在单位门口见到他时,笑容满满的,拉着他往前面走。她说前面的男装店在打折,正想着要给他买件衣服,来了正好,可以慢慢试。那种亲爱不言而喻,这个傻瓜,从来就没有因为他的冷落而少爱他几分。

选衣服花了足足半个小时,快到家时,妻子让他先回去,她要买些日用品回家。如果在平时,他早就不耐烦了,但他说:“一起去吧。”

两个人在超市挑挑选选了一会儿,妻子说:“刚结婚那时,超市刚开张,我们几乎每天来逛逛,买点儿方便面啊瓜子回去。你以前最爱吃那种小核桃饼,后来再没卖了,我找了好多家也没见到。真可惜。”是呀,想想刚结婚时,不是花很多时间守在一起吗?那时聊天的话题也多,天天在一起嘛,大蒜头也能聊点儿花样出来。后来,他忙了,一直忙,钱可能赚到了一些,却险些把夫妻感情给忙没了。

两个人提着大袋的东西往家里走,路上遇到她认识的主妇,还打趣地叫着:“唉呀,你老公可真体贴啊。”妻子害羞地笑笑,又对他笑,他跟在她后面,也傻乎乎地笑起来,胸口还有点紧紧的,他这是到底怎么了,看到妻子的笑容,这样不经意间,有一种幸福弥漫过来,迅速地包围了他。

5

过了不久,他不动声色地换了手机卡,庆幸自己没有鲁莽地提起离婚的事。他错过了很多和妻子一起度过的精彩时间。往后,他想有更多时间给妻子,那些他所不了解的,与妻子世界有关的事,他都想花时间去熟悉,那些琐碎的生活,他需要花时间和妻子一起去完成。这样,当他们有一天聊起往事时,这些事会成为他们深藏于记忆之中的珍宝。

妻子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打赢了一场婚姻保卫战,那不要紧,他知道就好,并且让他明白了婚姻里的一些真谛——做夫妻的那份好感情,就是这样用时间打磨出来的,就像妻子说过的,“这世上哪有不需要时间能做好的事?”做夫妻也是一样,需要花去很多时间活在彼此的世界里,不离不弃,才会酿造一份好婚姻出来。

第91篇、爱情故事爱的回归,不要失去自我

1

我和何竞的婚姻是从半年前开始变质的,原因怪我。

三年前,我和何竞结婚,婚后恩爱和谐,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我们分居两地,他在乡镇任职,与我相距一百多公里,虽然节假日和出差日,他经常回来,电话粥一天煲几次,也无法排遣我越来越深的寂寞,空空的房子、大大的床、孤独的我,宁静的夜无比漫长。这时候,我的一位男同学出现了,他有妻有女,和我住得很近,我家水龙头坏了、电灯泡闪了、电脑出现故障等问题,全让他包了。

渐渐地,我对这位男同学有了依恋。一次晚饭后,在我家醉酒的我们做了出格的事。事后,我后悔羞愧不已,给何竞打了好几个甜言蜜语、嘘寒问暖的电话,我温柔、我体贴,只是因为我内疚。

但是,男女私情一旦打开了闸门,就很难关上,我像吃了鸦片一样,一面痛恨婚外情,一面又被欲望诱惑着,和他做了地下情人。

我们都没有离婚的打算,我对他有情,不代表我就想放弃何竞。那段时间,我对何竞无比的好,百依百顺,他偶然回来,我把他伺候得像皇太爷似的,我以前可是任性的小公主,在他面前称王称霸。

好景不长,我们被他老婆闯进来捉了奸,闹得不可开交,我被她打得头破血流,引得周围人都来围观。长这么大没这么糗过,幸好何竞不在,没看到这一幕,不然我真会跳楼。

很快,何竞就知道了真相。

我专程去了何竞那里,向他低声下气、泪流满面地乞求原谅,何竞铁青着脸,站在阳台上整整一夜,我看得出来,他气得要爆炸了。

整整半个月,何竞没有理过我,我打电话过去,他要么不接,要么冷淡地敷衍几句,我知道他内心的愤怒和悲哀,他是爱我的,想起他以前对我的好,我更加心痛自责。

十一放假,何竞也没有回来,我去看望他,再次声泪俱下地求他原谅,我蹲在他膝盖边,形同下跪,何竞也眼泪花花了,他搂过我:“你还爱我吗?如果是,就让这件事过去吧。”

我像得到了免死牌,感激涕零。我用很快的速度,处理掉了我们的房子,向单位申请来到何竞的乡镇工作,我换了手机号,下定决心重新做人,和过去告别。

可是告别那段深深的伤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作为一个有尊严、情感正常的男人,不可能真正忘记我给他带来的伤害,而我,也不可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2

调到何竞身边的我,能每天晚上和他相伴,我们每晚睡在一张床上,不经意就能肌肤相触,可我们却再燃不起爱的火花,最初何竞几乎不碰我,甜言蜜语也绝迹,我也不敢轻易冒犯他。后来,也许是需要吧,何竞要了我,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我其实那天不舒服,要是以前早嚷嚷开了,可我不敢说什么,小心地服侍着,我不敢太主动,怕他认为我放荡,不主动,又怕他不高兴,总之,一点快乐也没有。

生活里,我卑微地讨好何竞,以前他在家时,我几乎不做家务,等着他把饭端到我跟前,甚至要他喂我吃,他做饭时,我就从后面抱着他的腰,何竞对我宠着溺爱着,我认为理所应当。现在不同了,我自动揽下了所有家务,每天都要问何竞想吃什么,家里购买的一切东西都听他的意思。

我每天如履薄冰,何竞一皱眉头,我就心发冷,他口气冷淡一点,我就手哆嗦,有时他晚归,我就担心他是不是去找外遇以发泄不满,他接到电话,我就竖起耳朵听,对方是不是女的。

以前我经常为小事和何竞斗嘴逞强,每次都占据上风,现在我们再不吵架了,因为我根本不再争嘴,奴仆和主子怎么敢吵架呢?

我对何竞就像奴仆,这能怪谁呢?谁叫我自己当初失足?

何竞渐渐习惯了太上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吆五喝六的日子,曾经活泼的我变得多愁善感,常常胡思乱想。我会因为何竞的冷漠脸色暗暗垂泪,又不敢让他看到泪痕,十足的怨妇样,一下从公主变成了女奴。

一天晚上,何竞回来身上有酒味,我猜他是外面寻欢去了,我忍着眼泪,忙着给他脱衣脱鞋,何竞不耐烦地推开:“我自己来。”

我独自在厨房落泪,却不敢发作,胆战心惊地给他做酸汤醒胃。

我双手把汤端到床前,何竞喝了一口,不高兴地说:“你放了半瓶醋是不是?酸死了。”他醉意朦胧地将碗放到床头柜上,汤洒了一地。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哗啦啦地流着哭出了声,何竞更不高兴了:“你哭什么?整天哭丧着脸,你烦不烦啊?”

我哭着说:“我是不好,你可以打我骂我,也可以离婚,但不要折磨我。”

何竞愕然片刻:“我怎么折磨你了?是你天天在折磨我才对吧,我只是说汤酸了,偏偏你胡思乱想。”

看我还在哭,何竞恼火地说:“其实我一直在努力忘掉那件事,是你,每天故作姿态让我没法忘掉,我刚想忘记,你就要摆出样子提醒我,你别别扭扭地过日子,我也没办法不别扭。”

我愣了,我思量良久,我因为出轨,自责愧疚折磨着自己的良心,却没想到也折磨着何竞,我只想着自己对不起他,一心想用加倍的好弥补,却没想到失去了自我,从娇憨平等的妻子变成了低声下气的奴仆。

我的小心翼翼,我的唯唯诺诺,只会时刻提醒何竞,我曾经对他的伤害。这样,消失殆尽的不仅是我们的感情,更是我的个人魅力,让爱情变了味。

3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没有做早饭,而是赖在床上不起来。何竞起床发现没有早饭,只好自己收拾,而我则撒娇地从被窝里伸出头来:“老公,别忘了我的一份。”

这是我从前的习惯,睡懒觉、不做饭,何竞一愣,显然不习惯,其实我这个“撒娇”是鼓了很大勇气的,我心里一点底气也没有,我有什么资格还让何竞为我做早饭呢?

何竞没有吭气,但听话地做了我的饭,我夸赞他做得好吃,搞得何竞哭笑不得,我己经好久没有对他这样说话了。

早饭后,我打扮得漂漂亮亮,要拉何竞逛街,何竞是“蜗居动物”,不想出去,我则死拉着他,说陪我晒晒太阳,在我的连哄带骗中,何竞只好陪了我,这些日子以来,我哪里敢强求他?都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敢违逆。

在街上,我大胆地挽住了何竞的胳膊,何竞没有说话,但身体向我靠近了些,脸上有了笑容。

从这天开始,我努力装着那件事真的没有发生过,回复从前的样子,指使何竞干这干那,并与他聊天说笑话,本来就勤快的何竞对我的大部分命令并不拒绝,很听话。我发现:使唤自己心爱的人,是多么愉快的事,被自己爱的人指使,又是多么幸福的事。

在我和何竞关系恢复正常、并准备生育小孩时,我听说我另一个女同事,也被迫离婚了,她也和我一样,出轨让老公知道了,当时没离婚,可从此她过上了悲惨的日子,三年以来,丈夫不但对她拳打脚踢、吹毛求疵、当众污辱,还把女人带回家来过夜,对她实施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开始女同事一直低声下气地隐忍,最后实在忍不住才提出离婚,没想到她丈夫坚决不离,一个背叛过丈夫的女人有什么资格提出离婚呢?

当然,女同事最终的结果还是离了,看着她身上丈夫留下的累累伤痕,我心痛不已。我们出轨了、做错了,但我们还是有做人、做好妻子的权利,对男人尚有“浪子回头金不换”之说,对女人理应也是如此。

学会原谅,原谅知错就改的丈夫和犯了错的自己,对自己好一点,抬起胸膛来,坦然地面对生活和家人,爱情才能真正回归。

第92篇、爱情故事周小荷训爱记

我的男神我做主

斌子足足喝了两瓶啤酒,才鼓起勇气再次向周小荷求婚。

他期期艾艾了半天,就被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堵住了嘴:“斌子,你快来看”。

那会儿,电视里正在播着地震纪录片,一个男人为了找到失联的亲人,只身深入已经与外界切断联系的大山。

那男人正熟练地扎着帐蓬,摆弄着专业探射灯,看得周小荷两眼冒光:“这男人太性感了”。

斌子早猜到会是这个结果,从恋爱时的表白到如今的求婚,每次话题都被她轻描淡写地岔开。他也不知道,自己和周小荷的相处模式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从小学开始,他就是她的小跟班,眼睛里再也没有过其他女孩。高中时,他大着胆子说了喜欢,她没作回应,只是在看韩剧时随意地对他说:“那些长腿欧巴可真帅啊。”

斌子看了看比自己还高的周小荷,开始拼命地打篮球,跳绳,吊单杠,专找能拔节长个的运动,甚至喝大量自己并不爱喝的牛奶。也不知道是老天爷心疼他的拼命,还是他本来就到了该发育的时间,在高二的那个暑假,他一下子长了二十多厘米,终于让身高一米七的周小荷开始仰视他。

后来,进了大学,他和她顺理成章地并肩走在了一起,她却依然没有明确承认过是他的女朋友。面对他“你到底爱不爱我”的执著,她只是告诉他:“哇,你看那人的一身肌肉,男友力爆表啊”。他看看自己豆芽菜般的身条,只好又成了健身房的常客。

这些年,随着她的审美情趣不断改变,斌子也一直在努力调整着自己,从一个鼻涕虫小男生变成了一个在微博上晒个照片,就能引来一大片赞的男神。

可如今,周小荷还不知足,依然孜孜不倦地向他提着新的要求。

斌子咬了半天后槽牙,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明天,他就去学野外生存技能。他也不想轻易向她妥协,可谁让自己那么爱她呢!

向流星许个心愿

斌子筹备了很久,终于等到了观测天琴座流星雨的日子。

斌子带着周小荷,和另外几个有相同爱好的朋友,一起向南山出发。他们选了块空旷地带开始安营扎寨,周小荷知道斌子有备而来,便静待着他的表现。

斌子带的是个很特别的帐篷,骨架是用可弯的木材做的,支撑起拱形的球体,材质居然是透明的,可以全景仰望星空,四周还配有落地窗帘以保护隐私。

搭这个帐篷难度比较大,斌子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挽着袖口,露着结实的手臂,额头上微微冒着汗的样子,要多性感有多性感。

斌子从周小荷脸上看到了满意,他掩饰着内心的小兴奋,偷偷向周小荷身边的大格递了个眼色。大格早就被斌子收买了,立马会意,拉着周小荷说起了悄悄话。

“啧啧,你看看斌子,这外形,这能力,简直就是男神的标配,这得迷倒多少女孩子啊!”

“有事业心的男人更迷人。”周小荷声音很轻,却足以让斌子听到。

斌子心里一沉,他知道周小荷指的是他考博的事。他一直以工作太忙为借口,懒得跟南京的导师联系。其实,他根本不想考博,只想赶紧和周小荷结婚,过幸福的小日子。

“你还要折腾他呀?爱一个人不是应该接受他本来的样子吗?”

“那都是忽悠你们这些没谈过恋爱的小女生的,天底下哪有完美的男人,都是自己训练出来。”

四月份,山里还很冷,大伙披着毯子,裹着军大衣坐在帐篷外准备观测流星雨。斌子和周小荷钻进帐篷,躺在垫子上,看着透明顶上透出的繁密星空,感觉像是躺在水晶球里,满满的浪漫感觉。

第一颗火流星从天边滑落时,周小荷条件反射地双手互握,斌子看着她在星光下虔诚的脸,他明白她许的什么愿。

面对周小荷的暗示,斌子第一次有了想反抗的念头。

御姐有颗萝莉心

斌子盯着镜子中的自己,总是恍惚,这是周小荷喜欢的样子吧?

这些年,他努力追求着周小荷,却像是一步步走进了她的陷阱。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像是她手中的一只风筝,她松一松,紧一紧,就能让他飞得更高,或翻出她喜欢的跟头。

如果没有周小荷,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

周小荷自然在第一时间就觉察出了斌子的游离。因为,她太了解他了。

他们从小住一个小区,斌子长得瘦小,总受人欺负,周小荷一直是罩着他的“大姐头”。初中有了晚自习,他怕黑不敢回家,她每次都得先把他送到楼下,看他从四楼的窗口冲她挥挥手,她再回家。

后来,面对斌子的表白,周小荷是动心的,他很聪明,内心纯粹,喜欢她几乎到了虔诚的地步。可她又很纠结,虽然她长了个御姐的外形,但还是有颗少女心,自然渴望自己爱的男人是个盖世英雄。后来,她惊喜地发现,斌子愿意为她而改变,于是,她亲眼看着他一点点变成自己最爱的男神模样,那感觉真是棒极了。

可是,在考博这件事上,她受到了斌子有史以来最大的反抗。其实,斌子很适合做科研,他的硕士导师也几次让他继续在自己门下攻读学位。可是斌子一想到那么长的时间不能呆在周小荷的身边,他就犹豫了。他还在读硕士的时候,曾去美国西北大学做过一年交换生,他觉得最难熬的就是见不到周小荷,隔着13个小时的时差,他必须每天跟周小荷视频,那会周小荷忙着写论文,就把视频窗口最小化,干自己的事。他在做实验的间隙,抬头看看屏幕上的她,才能安心。

周小荷反省过,斌子对自己的种种依赖,都是因为小时候她对他的保护。每到这个时候,她就觉得自己有责任推他一把。

所以,面对斌子的反抗,周小荷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

你现在可以求婚了吗?

斌子是赌着气去南京的,临行前他跟周小荷大吵了一架。

“你是不是训练我有瘾啊?如果我不是你心目中理想的样子,那就请你去找那个对的人吧!”

走了之后,斌子就没再主动跟周小荷联系。周小荷知道他在闹情绪,也明白他需要一段日子来自己长大。

斌子每天十几个小时耗在实验室,回寝室后继续与SCI论文作斗争,节假日一天也没有休过。他开始学着自己掌握生活的节奏,安于每天都重复着的枯燥。他什么苦都能熬,唯一难以忍受的,是见不到周小荷,在这样的日子里,时间过得很快,也很慢。

斌子提前完成课题回来的那天,他没有回家,直接去见了周小荷。周小荷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斌子,她很心疼,知道他是经历了很多磨难才有了今天的沧桑。以前那些男神的标准配置再也不是她的最爱,在她眼里,这个行色匆匆、风尘仆仆但无论走多远也一定会急着回到她身边的男人才最性感。

“你不是讨厌我训练你,让我去找个对的人吗?”她故意糗他。

他讪讪地答:“每个人都在找对的人,但只有你愿意把我变成那个对的人。”这些日子,斌子早就想明白了,自己再也不能忍受生命里没有周小荷,他宁愿做一只温顺的猴子,再也不想翻出她的手掌心。

他看着周小荷的脸,竟有了些许陌生,委屈地质问她:“如果我不来找你,咱俩是不是就这么完了?

周小荷得意地拿出手机,朝他晃了晃,里面存了很多微视频,都是斌子的:他做实验时的专注样子;他一个人吃饭时的落寞;他喝醉酒哭着说想周小荷的糗态。

斌子看傻了眼:“你策反了我身边的师弟?”他怎么也没想到,周小荷竟用这种方法随时了解着他的动态,而自己,却傻乎乎地白白受了这么久的折磨。

他把她拉进怀里,再也不想放开。周小荷一下子红了眼圈,在他胸前挣扎着,一捶一捶地发泄着心头恨:“你这混蛋,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敢一直不跟我联系的?”

斌子一阵激动,他从没见识过这样真情流露的周小荷,他终于确定了周小荷的爱,只是她的爱来得更深沉,更智慧。他瞬间自信心爆棚,偶像剧男神附了体,想着这次一定要有个霸气的求婚姿态,不能再被她的新要求打断。

周小荷冲他微微一笑,抢在他开口之前,说了一句:“那么,你现在可以求婚了吗?”

第93篇、爱情故事豆腐是水,媒人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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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露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剥壳鸡蛋般白嫩的肌肤,精致的五官,得体的衣服,嗯,满意。之所以如此精心打扮,是准备盛装出席今晚的相亲。李露最不服气的就是闺蜜小莉,没样没貌的,居然嫁了个土豪,风风光光。所以,李露相亲的前提条件是富高帅,富排第一。

李露来到约好的酒楼,媒人已经在大厅张望。媒人给双方做了介绍,男生叫吴钊。吴钊站起来时,李露对比参照了一下,大概一米八左右,五官清清爽爽,笑起来一脸阳光,够帅。

李露暗示媒人跟自己去洗手间,想探探高富帅的喜好。李露还没来得及问,媒人就说高富帅已经去另外一个那里相亲,吴钊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司机。兜头一盆冷水,李露从头凉到脚。

媒人说,反正已经来了,酒菜已经订好,合不合适,吃了再说。回到座位,李露也不用装什么淑女讨人欢心了,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旁边的吴钊大概也觉得没戏,单已经买下,不吃白不吃,居然不避不让,敞开来吃。

桌面上呈现出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媒人笑靥如花,以为错打正着,有戏!东西吃得差不多时,媒人还不识趣地撺掇吴钊约李露去逛街。谁知吴钊以不打扰李露休息为由,委婉地拒绝了。

吴钊走后,媒人告诉李露,吴钊对相亲的对象要求不高,就是想找一个骨感一点的人,他觉得李露太胖,不适合。李露那个气哟:“我既漂亮又有品味,哪一点配他都绰绰有余,更何况我跟肥胖根本扯不上关系,只是有点珠圆玉润罢了,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那天下班路上,李露打电话找朋友逛街,打了一个又一个,大家都没空,气得举起手想把手机给甩了。谁知手一空,手机瞬间就没了,李露以为是哪个捣蛋鬼跟自己开玩笑,回头一看,没一个认识的人。

李露呆呆地站在那,光天化日之下,撞鬼了,手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等回过神,才看见一个年轻人好像拿着自己的手机,钻进一辆的士,的士很快就开得老远。李露从包里拿出另一个手机想报警,但人没看清,车牌也没看清,怎么报。人要倒霉,连喝口水都塞牙,李露迫切想吃一顿大餐,安慰自己。

李露还没找到吃大餐的地,手机响了:“李露,吴钊叫你去公园路派出所领回你的手机,怎么回事,不是说以后再也不想见吴钊吗,怎么还闹到派出所了?”媒人在那边嚷嚷。到派出所,李露才知道,原来自己打电话时,吴钊刚好开车从那经过,看到有人从后面抢了李露的手机,可李露却吓傻了,没有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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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抢劫犯招手打车,吴钊就将计就计,等抢劫犯上车后,吴钊用暗号给同行发信息,叫同行报警截自己的车,于是抓住了罪犯。吴钊看到李露,调侃道:“大美女,以后有事没事尽量少在大马路上打电话,要有一定防范意识,不是次次都那么走运的。”

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李露很高兴,但是看到吴钊似笑非笑的神情,想着自己呆呆傻傻的样子尽在吴钊的眼底,李露有些懊恼。脑子一转,就想出一个挣回面子的主意。李露以谢谢为名,忍痛花大钱请吴钊到一家高级西餐厅吃饭,心想,普普通通的的士司机,即使有机会吃西餐也不多,到时自己就可以看他手忙脚乱的窘相了。

结果,李露又傻了。吴钊一到西餐厅,就像到了自己家一样,不但知道点菜的顺序,各道菜的特点,还知道使用餐具的手势,甚至餐桌的礼仪等细节的地方不但如数家珍,也做得尽善尽美。原来吴钊以前做过西餐厅的领班!

最可气的是吴钊自作主张帮李露点甜点的时候说:“这道甜品的用料很独特,无糖无脂肪,低热量高纤维,非常适合需要减肥的女生。”说时还意味深长地打量李露。他竟然拐弯抹角地说我胖?!人生第一次,李露有种被人鄙视的感觉,而且还是他。

那天,李露在医院陪摔伤骨折的奶奶,忙到半夜才停下来,觉得有点饿,不由自主地想起吴钊来,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吴钊的电话。半小时吴钊才出现,手里提着热气腾腾的饺子递给李露:“三十多块钱的饺子,贵着呢,你可连水都要喝尽。”李露吓一跳:“什么饺子那么贵。”吴钊笑:“美女,你打电话时我在城东,开空车去城西你说好吃的店买的,我可打表计费了,一起算。不信,你去看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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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吴钊就当真了。李露嘴里不说什么,心里某个地方却微微颤动着。

罢了罢了,反正人家也不喜欢自己这种类型的,何必自讨没趣。想是这样想,李露回到家,就翻箱倒柜找出沾满灰尘的网球拍,天天坚持去打得香汗淋漓。心情不好时,再也不拿美食消遣,而是看看书,码码字。任凭媒人说得天花乱坠,李露都没有心情去相亲。

李露这边不急,爸妈那边可挂不住了,软硬兼施,李露只好顺从。这次媒人拍拍胸脯说是如假包换的富二代,而且家教很严。

李露被全身包起来,如果加上条头巾,活脱脱一修女,为了高富帅,能忍就忍吧。李露正儿八经地坐那,双手在桌下不断地揉发麻的腿,脸上的笑容早已僵硬,因为对面的富二代,从坐下开始就“我妈妈说……我妈妈说……”已经说了半小时,他妈妈还没说完。

正在水深火热当中,吴钊的声音从后面炸响:“老婆,孩子在家闹翻天了,你怎么还在这陪客户。”李露还没反应过来,胳膊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把她提了起来。富二代显然被吓傻了,“我——我——我”半天,也没“我”出什么来。大概他妈妈也没预料到此情此景吧。

李露一直被提出大门,才得以松开。李露理不直,气却很壮:“谁是你老婆,就会占我便宜,我跟富二代相亲,你捣什么乱。”吴钊一脸无辜:“呀,对不起,大美女,认错人了,我跟你回到富二代那里去解释。”说着又想抓李露的手。

李露一闪:“这倒不用,你搅黄了我的亲事,罚你请我吃好吃的。”每次相亲失败,李露都要吃一顿祭奠自己还没有萌芽就已经被扼杀在摇篮的恋情。

吴钊东拐西拐把李露带到一个饮食摊前,说:“大餐我请不起,就小吃吧。”当卤鸡脚,鸭掌,猪蹄,酸辣粉一一端上来时,李露两眼发光,全是自己的最爱!顾不得淑女形象了,李露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学富二代的语气:“我妈妈说——”说着哈哈哈笑起来。

吴钊看着一手油腻,一嘴辣椒油的李露,一时神情有些恍惚。想起小时候,邻居大胖婶尖酸刻薄,蛮不讲理,调皮捣蛋的自己经常被她揪着耳朵到父母面前告状,害自己好一顿“竹笋炒肉”。所以一直以来对胖女人心存芥蒂,避而远之,可李露傻傻的样子让吴钊颠覆了对胖子的概念。

4

李露又看到吴钊似笑非笑的神情,一下子回过神来,赶紧擦干净嘴和手。唉,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每次在吴钊面前都特放松,以致原形毕露,丢人现眼。

那天,闺蜜哭哭啼啼说老公怎么花心,公公婆婆怎么盛气凌人,最后掏心掏肺地对李露说:“豪门虽风光但规矩多,你愿在豪宅里泯灭个性,放弃自我做个受气小媳妇,还是愿在小家里随心随性,做个当家女主人?”李露想想,还是找个普通可靠的人比较适合自己。

大家对吴钊说:“娶个老婆又不是买花瓶,胖瘦有什么关系,只要她孝敬老人,温柔善良就是个宝了。”吴钊之前看到李露不怕脏,不怕累,细心照顾住院的奶奶,心里觉得暖暖的。

于是,李露和吴钊对上了眼。

在民政局门口,两人看到一辆劳斯莱斯,吴钊挡住李露的视线说:“我虽然没有名车,但是我很温柔体贴。”从车里走下一枚骨感美女,李露捧着吴钊的脸转向自己说:“我虽然不骨感,但我很孝顺善良。”两人哈哈大笑,十指相扣迈进民政局,虽然都不是完美的人,但却是完美的结合。

第94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情向死而生

“每个女人都向往身披婚纱,牵着王子的手步入教堂,许下一生的承诺。可对我来说,这一切都只能远远观望,无法触碰……偏偏那么幸运的,那个男孩儿就这样向我伸出他的手。他刚刚大学毕业,比我小9岁,他说他要照顾我……”

2014年11月8日晚,章早儿登上北京卫视《我是演说家》,用动情的演说打动了导师张卫健、乐嘉和现场观众,成功地加入乐嘉的演说团队。演说结束,章早儿的男友许幼和儿子走上台与她含泪拥抱,章早儿高呼:“爱一个人,就不要抛下她!”

这是一段怎样的倾情之恋,在这里,许幼向你娓娓道来。

不再让你孤单

我的老家在广东湛江,2009年,我考上了广东财经大学新闻学专业。2012年夏天,我来到东莞报业集团实习,被分配到新媒体中心。那时章早儿在新媒体中心当编辑,她披着一头齐刘海儿的长发,略卷,穿一件牛仔背带裤,还有一双永远含着笑意的大眼睛,早在几米之外,就和人相视一笑。

“章老师,您好!”这是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她坐在我对面,是我的实习老师。因为都是年轻人,在那段日子里,我们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慢慢地,我了解到,章老师成长在单亲家庭,4岁时父母离异,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不幸的是,母亲也在2011年患肺癌去世。几年前,相恋多年的男友离开了她,留下一个10岁的儿子,她成了一个“单亲妈妈”。

然而她的笑脸让人想不到她曾有过这么悲惨的经历,认识她的人永远只看到她脸上的笑容。为了生活,她打起十二分精神,不知疲倦地努力奋斗。章老师总是说:“活着,就要开心面对每一天。只要活着,就要精彩。总有一天,我会像至尊宝,驾着七色云彩,身披金甲圣衣去解救我的意中人。”由于她亲近可人,慢慢地,我们这一批实习生对章老师的称呼,变成了“早儿姐”。

就在实习快要结束时,传来了噩耗。那个活蹦乱跳的早儿姐,被查出患了子宫颈癌。拿到化验结果的那个下午,我们部门的同事在一起吃饭,其他的编辑老师开始哭泣,我第一次意识到:早儿姐美好的生命是不是就要走到尽头了?早儿姐曾说我是她最喜欢、最得力的实习生,那一刻,我突然很想留下来帮她做点儿什么。可是,我马上就要毕业,东莞这个城市,并不在我未来的人生规划中。经过思想斗争,我决定,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在这个时刻抛下曾给过自己很多帮助的姐姐。

2013年夏,我大学毕业,到东莞报业集团工作,除了上班时间,剩余的时间全用来陪早儿姐辗转于医院和家里。

因为照顾过母亲,早儿姐对癌症特别了解,看到母亲最后的日子活得特别没尊严,她决定不做手术,采用吃药的保守疗法,每月到医院复查一次。为了方便照顾早儿姐,我搬到她家里,和她儿子住在一个房间,每天提醒她吃药,帮她辅导孩子功课,替她打理一些简单家务,陪她和儿子游戏玩耍。他们两个人,变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一天夜里醒来,我发现她儿子不在床上,就马上去找早儿姐。还没走进她的房间,透过半掩的门,我看到早儿姐已睡着,她的儿子静静趴在床边也睡着了。那个场景,让我觉得很心酸。

疼痛一直纠缠着早儿姐,而她对未来也充满了忧虑。我很害怕早儿姐叮嘱我她的后事,她说死后一定要把她和妈妈葬在一起,要帮他照顾儿子。每次说到这些,她都泪流不止。有一次她告诉我:“我怕有天孤零零地走了,就像我妈那样。”早儿姐妈妈在临终前告诉她,不要让自己孤单地走,希望她能结婚。生病以后,早儿姐常常担心自己会孤单地走,因为结婚对于她来说,是那样遥不可及。谁愿意和一个没指望的伴侣许诺终生?

我太年轻了,年轻的人不敢轻易许下承诺,即便我那么想告诉她:我不会再让你们母子俩孤单。

把我的青春都给你

早儿姐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知道她怕自己太麻烦而吓跑了我。有一次,她突然放声大哭,我着急地问是不是因为疼痛,早儿姐说不是。几个小时后,她终于告诉我,她哭是因为想吃一个蛋糕,可是身体虚弱没有办法起床出门,她觉得自己很没用。那一天,我写了一张小卡片送给她,在卡片上,我说以后想吃什么就直接说,没用的女孩儿也很可爱。

一天深夜,她突发疼痛,我慌了,满心焦急却手足无措。对于一个不会开车的人来说,深夜去医院,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我只能搂着她,在冰冷的雨夜等待出租车。一段往常只需10分钟的路程,我们花了近一个小时。到了医院,挂号、找大夫、输液。她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等待着别人来照顾。原来,那个平日里大大咧咧、喜欢卖萌、随时随地体贴别人的暖心姐姐,也会需要别人的照顾。那个夜晚比往常显得漫长,我只希望黎明能早点儿到来。

那天夜里,我发自内心地对躺在病床上的她说:“如果到了最后一天,我一定给你披上婚纱。”我告诉早儿姐,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她,她的眼泪湿了枕边。

从那以后,我经常告诉她我爱她。我希望她能好起来,也相信她能好起来,我热烈地去爱着她还有她的儿子。当她身体状况好些时,我尽可能陪她去做恋人都会做的事。早儿姐的笑容越来越灿烂,身体也越来越好。她偶尔会问我:“假如我真的痊愈了,你还爱我吗?”“爱。”“那我很老很老了呢?”“我希望你能活到80岁,80岁了也爱。”

她像一个恋爱中的小女孩儿缠着我继续追问:“你太年轻了,誓言靠谱吗?”我笑着回答她:“我爱你,因为你是我的岁月,我愿意把我的青春都给你,只要你美好地活着。”

正如我们所愿,早儿姐的检查结果一次比一次乐观。我开始陪她健身,为她制订健康计划,陪她一起安稳地度过3年生存期。

生病的人,最怕没有食欲,因为药物作用,很长一段日子,早儿姐都不愿意吃东西。有一段时间,她莫名地喜欢吃肉包子,难得她能吃东西,于是我每天早起为她买包子。为此,我为她取了个“肉包子早”的绰号,她便更喜欢吃肉包子。那段日子,买肉包子、吃肉包子,成为特别幸福的一件事情。

也许我的陪伴给了早儿姐信心和勇气,她变得越来越勇敢,努力地想要好起来,我们都在等待美好未来的到来。

早儿姐一手揽我,一手揽着儿子,笑中饱含热泪。

永远都不会抛下你

我曾经预想过,我和她之间的爱情,不一定能得到所有人的理解,包括我的朋友、家人。当我们手拉手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也遭遇了很多质疑的声音。早儿姐的朋友劝她:“你可以感谢他照顾你,可是他那么年轻,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更多难听的话,也开始陆陆续续传进我们耳朵里:“大了9岁的姐弟恋,是图什么呢?”“她身体都这样了,干吗还拖累人家?人家那么年轻。”“怎么可能爱上年龄大这么多的女人,何况还带着一个孩子?”听到这些话,早儿姐很难过,我很想消除她的顾虑,然而世俗就在眼前,我们躲也躲不过。

终于有一次,她忍不住跟我说:“你还是走吧,我永远当你是弟弟,也会永远记住这一份情意。”那个晚上,我写了一篇日记给她:“无论眼前多么漆黑,第二天,太阳还是会从东边升起。天不会塌下来。早儿姐,我不会走的。该来的,始终要来,这是我们的爱情必然要面临的风雨。在这之前,我对于我们之间的爱似乎缺少了责任、担当。我从未敢想我们可以公开地在一起。昨晚,你说你想结婚了。‘能不能嫁给我?’这一念头在我脑海里闪过。相信我,风波总会过去,化成灰烬。明天,又是春天。”早儿姐看到日记后,再也没说过让我走的话。

不久,北京卫视《我是演说家》栏目编导看到早儿姐的微博,邀请她参加节目。在征求过我的意见后,早儿姐同意了。我也想就此公开我们的恋情。

10月,我陪早儿姐一起走上了《我是演说家》的舞台。上台后,她说:“以前我总是幻想自己会遇到一个盖世英雄,可是我总是错过。今天,我想要手持宝剑,身骑白马,披荆斩棘去迎接我的王子!”那一刻,我真想冲上去拥抱她。

在这之前,我给父母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告诉他们,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儿,比我大9岁,带着一个10岁的儿子,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很幸运的是,母亲告诉我:“儿子,只要你能够幸福,去做你想做的事吧。”

11月8日晚,在北京卫视节目播出前,早儿姐在微博里写:“亲爱的们,我恋爱了。今晚九点零八分,我会手持宝剑,身骑白马,披荆斩棘去向我的小王子告白!”

尽管竭力控制,随着演说,早儿姐的眼泪还是止不住滚下双颊。

当晚节目播出后,有很多网友在早儿姐微博留言:“因为你的故事,我又相信爱情了。”“你是幸运的,有一个那么爱你的人,你很幸福。”“一起加油,坚持!”

2015年,我们将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早儿姐、还有她懂事的儿子,会紧紧手拉着手,永远不分开,在彼此鼓舞的日子里,我们一起经历了苦痛,而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苦痛,才使我们忘却了年龄、世俗、物质,我更确定自己能兑现承诺。我爱她,永远都不会抛下她。

第95篇、爱情故事像他爱她那样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你侬我侬,表面上看起来一个不着调,一个无尽的嫌弃,但是那么多年的相互扶持,很大一部分已经相互融合,难分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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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摩羯座,做事一板一眼的,梳着中规中矩的头发,就连自己的衣着,也尽量以不突出不惹人瞩目为目标;而我爸是白羊座,直率、热情、冲动,十分的孩子气。两个人很巧的性格都和网上解析的星座性格一样,但是让我不解的是,网上说这两个星座是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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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是怎么认识的,怎么结婚的,这些我都不知道,因为那时候还和他们不太熟,没一起吃过饭。反正我就稀里糊涂的来到了这个家。在我印象中一直都是我爸更像是一个小伙伴,大多数情形都是他和我还有我姐一起墙角蹲着挨我妈数落。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某次我爸喝多了,和我妈耍威风,我妈啥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收拾残局,冷眼看我爸呼呼大睡。之后的几天我爸貌似都没回家,据当事人事后回忆,因为怕我妈算后账他就在外面躲了几天,后来觉得这么躲着会出更大的事,就主动投案自首了。回家后的几天我妈哪怕是咳嗽一声,都能把他吓哆嗦。

可能你要说我爸怂,在这里不得不澄清一下,当年他也是街边吆五喝六,拍过砖砸过啤酒瓶的主。他腿上有一道将近二十公分的伤疤,那是在我眼前被划伤的:一块玻璃“噌”的一下就插进去了,周围人都吓坏了,人家和没事人似的打了个招呼,骑上自行车带着我就去医院处理伤口了,完事了还因为多了半天假兴高采烈的带我去买小黄鱼吃。我腿上也有类似的伤,不过规模要小得多,只有三厘米,但是破的时候那个疼真的是难以言喻。我也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想让我害怕还是真没当回事。

满打满算俩人结婚也三十多年了,有我的这二十多年他俩一次都没吵过架,顶多就是我爸不满地嘟囔几句,要么招来更残酷的镇压,要么没被我妈听见侥幸逃过一劫,最罕见的情况就是我妈反过头来安慰几句,概率不比中五百万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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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妈不在乎我爸,这也说不通。

我家有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我爸第一天提起了什么菜肴或是什么水果,第二天饭桌上绝对会出现。做个对比,我想吃个红烧肉过程一般是这样的,暗示三天,明示三天,撒娇三天,威胁三天,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悄悄的告诉我爸我想吃了。我爸爱吃带馅儿的,我妈恰巧极其擅长做包子、饺子、馅饼、馄饨等等一系列面食;我爸喜欢喝两口小酒,我妈又很恰巧的做了一手好下酒菜;再有就是我爸年轻搬重物伤过腰,当我妈感觉到我爸不舒服的时候,相关补食会顿顿出现。

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

我爸笑眯眯的和我妈耍贫嘴的时候,我妈的反应如下:“哼。”我最佩服我爸的一点就是在数十年如一日的相同回应都能坚持不懈的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逗我妈。在一次失败的挑衅中被我妈一碗水泼头上落荒而逃后,我悄悄地问我爸,天天这么被虐有意思么,我爸没回答,乐呵呵地向我透露下一个调戏计划。我又跑去问我妈烦不烦我爸,她竟然笑了。当时我只觉得是我太年轻了不懂成人的世界,应该每个家庭都应该有这样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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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曾在厨房有一次特别吓人的争执。

当时俩人正在做饭,不知道为啥就开始拌嘴了,我妈顺手拿冬瓜就砸我爸头上了,将近一指厚的冬瓜瞬间就四分五裂了。我爸吼了一声:“你咋能拿冬瓜砸我头呢?”

当时两个人手里都提着刀,我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慢慢地挪到两人中间琢磨着怎么才能缓和气氛,万万没想到我爸会冒出来这么一句话:“好不容易弄回来这么好一块羊肉,就等着冬瓜下锅好喝汤呢!”

原来我爸那句话的重点在“冬瓜”上,不开心的原因是冬瓜没了。

接着我妈就把我俩赶出了厨房,自己一边捡冬瓜块一边乐,捡完了用水冲冲直接就扔锅里了。过一会我姐也回来了,饭也熟了,看着我爸绘声绘色的和我姐讲正在嘴里嚼着的冬瓜是怎么落到他头上怎么四分五裂的,又怎么被我妈捡起来放锅里的,本以为吃不到这道菜了现在又吃到了有多开心,我有一种错觉,他俩是不是早就商量好了要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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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曾有一段非常困难的时期。

刚花了大价钱买了房子,装修期间我妈出了车祸,万幸没有后遗症,我因为中学分配不满意去考了学费昂贵的私立中学,旧家拆迁两人又执意要了回迁房……一时间处处都是花钱的地方,哪哪都是填不平的窟窿。刚下岗没多久的两个人疯了似的四处打工,每天除了晚上回家睡觉就没有停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要高考,只有我相对轻松一些,所以承担了家里做饭洗碗的任务。通过一年的观察我能依据用过的碗的摆放和盘子里剩下的菜判断出来他俩谁先回的家,早晨谁先出的门。要是盘子里有肉,还有菜汤,那就是我爸先回的家,先出的门;要是盘子里没有肉,也没有菜汤,那就是我妈先回的家,先出的门。

原因很简单,我妈习惯于给我爸多留一些肉,我爸喜欢用开水冲菜汤喝。

一家人相扶相依的不知道怎么走过的那段年月,看起来彼此间并没有什么交流,但是也没感觉有多生分,只是看到哪个同学的家长来接,或者听到哪个同学说父母带他去某某地方玩了,心里会有一些失落吧。

那段时间我爸说过最多的话就是:听你妈的话,她太累了别让她操心。

而我妈说过最多的话就是:你爸不容易,别因为钱上的事难为他。

还有一句是他俩都常说:你俩好好学习,其他事有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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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和我姐都开始上班了,他俩也都退休了,虽不是富贵人家但也生活得有滋有味。

我分别和他俩问过同一个问题,家里过得那么困难,你绝望过没。

我爸说不管回家多晚,他必须看看已经熟睡的我和姐姐,还有他风雨同舟的妻子,那是他催促自己第二天早些起床去努力工作的动力,家人都在,日子就是好日子。

我妈说她绝望过,在我不学习的时候,在我爸生病的时候,在我姐惹事的时候,但是身边的这个男人总能讨着她嫌又给她无尽的安全感。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你侬我侬,表面上看起来一个不着调,一个无尽的嫌弃,但是那么多年的相互扶持,很大一部分已经相互融合,难分彼此了。

虽然嘴上没说过,但是我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俩。

我爸和我妈接下来的生活肯定会更精彩,一个将嫌弃进行到底,另一个继续沉浸于自己的一个恶作剧中,我喜欢他们这样的状态,甚至期待明天会有新的段子。

而我希望我能继承下来的,是像他爱他的她那样,用一生去爱我的她。

第96篇、爱情故事为了爱,就要像个爷们儿

北京男孩李长威一厢情愿地爱上了“90后”女孩陈莹,可陈莹深爱的人却在兰州等她。为了逃避李长威的热烈追求,陈莹从北京辞职回到了初恋男友秦海龙的身边。没想到,李长威也放弃工作一路追爱到兰州。而此时,陈莹的母亲突患白血病,李长威不仅帮陈莹筹集了30万元救命款,还捐了自己的骨髓。他说:“为了爱,就要像个爷儿们。”

穿越半个中国去爱你

1986年出生在北京的李长威,父母都是房地产公司的高管。2011年从北京科技大学毕业后,他应聘到海淀区一家科技公司担任市场部主管。

2012年4的一天,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李长威突遇大雨。就在他准备冒雨跑去马路对面的停车场时,一个撑着雨伞的女孩走过来对他说:“雨太大了,我们一起过去吧!”李长威感激地向女孩道谢。她身材高挑,穿着一条蓝色的牛仔连衣裙,一头乌黑的齐肩长发,衬托得她青春又知性。

女孩将李长威送到他的车旁,向他告别。李长威说:“你去哪儿?我开车送你。”女孩说:“我去参加招聘会,就在前面不远了。”李长威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塞到她手中:“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公司的名称。我们公司也在招人,有兴趣可以去试试!”

女孩的离开让李长威久久回不过神来,一连好几天,他都神经质地盯着手机看,期待女孩能给自己打来电话,却并未如愿。

两个月后的一天,李长威所在的公司举行招聘会。路过面试现场的李长威一眼发现了那个他朝思暮想的身影。他打听后才知道,这个兰州女孩名叫陈莹,刚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毕业,1周前顺利通过了公司的笔试,现在来参加面试。在得知陈莹的笔试成绩排名靠前后,李长威直接向老总提议,将她留在了自己的部门。

自从陈莹成了李长威的下属,李长威就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每次陈莹加班,李长威也找借口在单位加班;深夜下班时,李长威就邀请陈莹出去吃夜宵。

为了感谢李长威的照顾,陈莹发工资后请他吃饭,李长威借机表白,不料陈莹沉吟了半晌,对他说:“我在兰州老家已经有男朋友了,他叫秦海龙,我们准备明年结婚。”这番话让李长威始料不及,但他仍表示:“爱情是可以公平竞争的,只要你还没结婚,我就有竞争的权利。”

李长威不肯放弃,为了抢回这个自己一见倾心的女孩,他做足了功课,他的追求让陈莹无处可逃。2013年的情人节,李长威准备在北京世贸天阶的长廊,对陈莹进行一次求爱仪式。不料提前从同事口中知道消息的陈莹,却在情人节前夕突然辞职,匆匆回了兰州,之后,她切断了与李长威的任何联系。

陈莹的离开让李长威怅然若失。煎熬了1个月后,他决定放弃月薪万元的工作,辞职到兰州,目的只有一个:把自己深爱的陈莹追到手!

2013年4月初,李长威毅然从北京飞到兰州。凭着陈莹在简历上留下的家庭住址,李长威辗转找到了陈莹的家。深夜,疲惫的陈莹回到家,见到李长威时,吃惊得连连后退。面对李长威炙热的表白,陈莹对他说:“你赶紧回北京去吧,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你不辞而别……”在李长威的坚持下,陈莹将自己连日来的遭遇告诉了他。

筹款捐髓只因为爱你

原来在陈莹辞职的前两天,她接到父亲的电话,得知母亲顾慧兰已感冒数日,鼻子还出血不止,在小区医务室打了几天针也不见好转。母亲怕花钱,不愿去大医院检查。陈父觉得妻子这次的病情有点严重,只好向女儿求助,让她劝劝母亲。接到电话的陈莹心急如焚,她本想请几天假回家,可当无意中得知李长威准备向她求爱后,她思来想去,索性办理了辞职手续,回到兰州。

陈莹将母亲带到了兰州军区总医院检查,顾惠兰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0万元的手术费,骨髓移植所需要的配型,让这个退休工人家庭不堪重负。顾惠兰入院半个多月,陈父找亲友筹借来的6万元钱已经花完。尚在读大学的秦海龙没有经济基础,他找亲戚借了5万元钱交给陈莹后,就到一家建筑公司做兼职挣钱。但这些远远不够做手术的费用,陈莹一筹莫展。

李长威听了陈莹的讲述,他坚定地对陈莹说:“你放心,我一定尽全力帮你。”次日,李长威到医院见过陈莹的母亲后,匆匆回到北京。1周后,他又回到兰州,将一张银行卡递到陈莹手上,笑着说:“这张卡里有30万元,一半是我的钱,一半是我向我父母借的,给阿姨做手术吧。”陈莹拒绝了。李长威说道:“你的顾虑我知道,不就是怕我拿这个当条件让你做女朋友吗?你放心,我没那么小心眼,这钱算我借给你的。”李长威的大义相助,让陈莹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激,于是,她认真打了欠条,递给李长威说:“这笔钱我一定如数还你。”

第二天,秦海龙也来到医院。陈莹对李长威介绍:“这就是我的男朋友。”通过陈莹与秦海龙的述说,李长威才知道,原来秦海龙高中时为了保护陈莹不被欺负,和一群流氓打架,腹部被捅了一刀,差点性命不保,后来还休学了1年,读大学也因此晚了1年。陈莹对秦海龙一往情深,两人约定要相爱一生。即便这样,李长威还是郑重地说:“虽然你们感情很深,可我也是真心喜欢陈莹,所以我也要努力争取一次。不管结局如何,我都无怨无悔。”

一次偶然,李长威得知陈莹母亲的血型是AB型,他兴奋地说:“我的血型也是AB型,我去试试配型。”在他的坚持下,医生对他进行了骨髓初查,没想到两人竟符合配型要求。接着,医生再次抽血,进行了高配比对,李长威与顾惠兰的10个位点竟有7个位点相合,基本符合骨髓移植的条件。李长威对陈莹说:“你看,上天都被我的诚意感动了,所以派我来救你的母亲。”

2013年9月,医生先后两次从李长威身上采集造血干细胞,分离后植入顾惠兰体内。半个月后,顾惠兰顺利出仓,染色体融合基因残留检测为零,这意味着,今后病情复发的可能性非常小。国庆节过后,医生最后对她的病情进行会诊,得出的结论是顾惠兰病情缓解,可以出院回家疗养了。

即使放手也要祝福你

2014年3月中旬,顾惠兰出院回家了。两周后,她就能下地活动了。母亲的康复让陈莹心情大好。她和母亲商量,把李长威和秦海龙接到家中吃饭表示感谢。饭桌上,陈刚夫妇一再说着李长威的救命之恩永不忘。看到这样的情形,陈莹心情复杂,而一旁的秦海龙更是失落,饭还没吃完,他就借口离去。李长威信心十足地对陈莹的父母说:“我喜欢陈莹,愿为她做任何事情。就算不是因为陈莹,只要我有条件,我一样会救人!”

5月初,李长威盛情邀请陈莹随他回北京。秦海龙怅然对陈莹说:“李长威条件那么好,又成了你们家的救命恩人。他是真心爱你的,如果你选择他,我会成全你们!”最终,在李长威热情的攻势和救命之恩的压力下,陈莹选择和李长威一起回北京。秦海龙在发了一条多保重的短信后,主动与陈莹断了联系。

赢得了爱情的李长威带着陈莹回到了北京,一起见了他的父母,并在中关村重新找了工作。李长威和家人决定将婚期定在当年8月。在北京的日子,李长威给了陈莹全部的爱,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婚期临近,陈莹却从朋友那里得知了秦海龙的消息。和陈莹分手后的秦海龙颓废消瘦,将全部精力用到工作中。6月中旬,在工地干活的他被一块落石击中头部,昏迷不醒,送到医院救治后脱离了生命危险,出院后在兰州乡下的父母家养病。知道此事的陈莹泪如雨下。李长威立即明白了陈莹来北京后为何会闷闷不乐的原因,原来,她的心中一直牵挂着秦海龙。陈莹知道,她必须要回兰州照顾秦海龙,否则会后悔一辈子。

李长威如遭晴天霹雳,当晚,他在外喝得酩酊大醉。等他第二天醒来时,收到的却是陈莹长长的告别短信:“我现在才明白,当初选择李长威是因为没法拒绝你的恩情……请原谅我的再次逃离,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这份真情,那30多万元我一定会如约还你!”

李长威心如刀绞,但细细想来,在追爱的过程中,虽然自己勇敢奔赴兰州出钱、捐髓,但做这些他都是心甘情愿的。如果陈莹背着包袱嫁给他,他终究也不会得到幸福。而陈莹最终选择了自己的真爱,也令人尊重,不枉他如此爱一场。李长威的回复只有一句话:“那笔钱没有还款期限,我只愿你能幸福!”

2015年春节期间,陈莹和秦海龙举行了婚礼,可是已经收到邀请的李长威却迟迟不见身影。时间一点点过去,就在婚礼将在遗憾中开始时,李长威来了,还带来了他特意赶制的一段卡通视频。陈莹激动得落泪,一切尽在不言中,秦海龙也紧紧握着李长威的手连说:“谢谢。”至此,3个年轻人尽弃前嫌,成了真正的朋友

参加完陈莹的婚礼,李长威如释重负地回到北京,他对自己这段追爱的历程没有丝毫后悔,哪怕是付出了30万元巨款和自己的骨髓。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他依然会在等爱的路上勇往直前,等待属于自己的缘分出现。

第97篇、爱情故事你不想,却不得不和她对抗

女人们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在漫长的一生中,她们都在和一个女人进行战争,或明或暗。

几乎所有的女儿都抱怨过母亲的“控制欲”。从年少时期的不穿秋裤绝对不准出门、偷翻抽屉看日记,到工作以后的连环夺命call:“我安排了老同事的儿子和你相亲,你一定要去……”我的许多女朋友都能如数家珍地道出母亲给自己留下的心理阴影。

有个女朋友至今看见牛奶就反胃,因为中学6年,她的妈妈雷打不动地每天为她准备一盒牛奶,无论她多么强烈地表示她讨厌牛奶的腥味。抗议无效后,她妥协了,然后每天在上学的路上偷偷地把牛奶倒掉。

我的另一个朋友一到周五晚上就情绪崩溃,必须要大吃一顿来抚平心绪,因为她的妈妈每到周五就会给她打电话:“你都32岁了,还一个人,以后要怎么办呢!还能不能生出孩子了?”

有些母亲还反抗不得,一被女儿顶嘴就以泪洗面甚至绝食,让战争的另一方憋了一肚子火没地方撒。这让很多女儿们暗暗下定决心:以后绝对不做像她这样专制的妈妈——当然能不能做到,那是后话了。

女儿和妈妈的战争,还存在于对“美”的争夺上。进入青春期,女儿开始特别在意自己的脸蛋、发型、身高、体型,并对漂亮的衣服和饰品蠢蠢欲动,母亲将这一切视为危险的信号。

我亲眼看见一个14岁女孩让父亲买了一条略显隆重的裙子,要去参加同学的生日party时,她的母亲恐慌地问:“她那么小,为什么这么虚荣?”我也亲耳听见一个妈妈对她即将上大学的女儿说:“你要穿得烂一点。”

这些行为都显示了母亲的两种心理:一,她难以接受女儿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成为一个可能具备性感特征的女人,在许多父母的眼里,子女永远都是“小孩”,而不是“人”;二,她担心女儿被男性伤害,于是用一种最保守的方法,裹住女儿美的可能性,来隔绝伤害源。当她这样做时,她在无时无刻不传达一种潜意识:男人是可怕的,美丽是罪恶的。

第三种隐性的战争与前一种战争紧密相连。渐渐长大的女儿开始发现,母亲不仅没有太多的女性魅力,还有作为一个女人最致命的弱点:她得不到男性的、尤其是丈夫的爱。无论女儿多么叛逆,她内心深处都会不自觉地将母亲的命运视为预测自己未来的镜子,毕竟她们彼此是如此血脉相连。

女儿发现眼前的这面镜子是黯淡又落寞的——这对满怀罗曼蒂克期望的女儿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她并非不爱母亲,因此她感到委屈和愤怒,同时也深怀恐惧:害怕将来成为像母亲那样没有爱情滋润的中年女人。所以,当母亲苦口婆心地给予女儿关于如何挑选男人以及婚姻相处的建议时,大多数女儿都像一扇坚定无比的铁门,将其所有的建议反弹回去,不仅仅是因为她们在叛逆期,更是因为在长久的婚姻中,还能维持爱情之光的母亲太少了——母亲的那一大筐说辞,太苍白无力了。

许多女儿在工作成家以后,与母亲的关系也没多大的缓解,总是夹杂着些许不快。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当女儿有能力也有意愿让母亲享受更好的生活时,母亲总会以最扫兴的方式浇冷她的一腔热血。

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在美国留学期间,给实验室导师打工赚了些零用钱,兴冲冲地把父母接到美国,计划了半个月的游玩行程:路线、旅店、餐厅、景点都规划好了。然而如同往常一样,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她几乎每天都在和妈妈舌战或冷战。她每一次付账,老太太都会像一只老鹰一样紧紧地盯住她的钱包,然后感叹:“这么贵呀!”再美的风景老太太也不去欣赏,只是不停地念叨刚才又花了多少钱。同学在最后一天的晚餐上终于爆发了,老太太每责怪她一句,她就点一个昂贵的菜,直到点了十几个菜,老太太终于不说话了。她以这样残忍的方式赢得表面的胜利,内心却难过不已:无论她多么想去理解自己的妈妈,她也不得不接受这个顽固的老太太,这么多年来一次又一次对她美好期待的毁灭。

是的,最后一种战争才是最旷日持久的:对抗母亲的唠叨。不知为何,在男性作家的文章里,母亲的唠叨总是与母爱天然联系起来的,是爱的证明。女儿对母亲的唠叨却常常不耐烦,因为她们很敏锐地感知到(有些人许多年以后才感知到),这是对她个人自信的一种凌迟。

唠叨的本质是不信任对方的智商与能力,更何况中国母亲的唠叨通常伴随着指责。大大小小、事无巨细、琐碎无边的唠叨与贬低,足够像一把微型削皮器,日积月累,把女儿的自信与自我削得不剩骨头。男性在社会上还有另一种力量鼓励他们去奋起、去争取,女性的张扬却一再被挫败,当她们在挣脱自我压抑的过程中艰难前行时,会在自我贬低的源头,隐隐约约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听到那串熟悉的唠叨。

与儿子不一样,在母亲老去、女儿长大的过程中,女儿会以天然的女性视角,来观察她眼前这个女人的命运,母亲是她了解“女人”是怎么一回事最近的模板。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中老年女性的生活处境并没有那么幸福。她们很多有无力感,她们或多或少受过男权社会的倾轧,她们很容易放弃自我努力,在庸常、唠叨、抱怨与毫无安全感的路上一路滑下去。是的,她们大多劳累而辛苦——面对这样劳累而辛苦的母亲,儿子想的是:“妈妈如此辛苦,我将来要好好报答她。”女儿想的是:“妈妈如此辛苦……(请注意转折)我将来一定不能像她那样,绝不。”

女儿与母亲的战争本质,是女性害怕自己陷入像母亲那样的生活中,是她不认同母亲作为一个女性的生活状态(如果一个女儿深深认同母亲的生活,她们之间肯定可以和平相处)。她希望从中蜕变出来,创造一个有美的、有爱的、有自由的、有接纳的新世界。她容易被母亲惹怒,恰恰是因为她对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信心,她害怕这个对自己一生最有影响力的女人真的影响了自己,并在潜意识里恐慌自己终究会变成她。她在用愤怒来抵御这种绝望和恐惧。

在母亲与女儿的战争中,我通常站在女儿这一边。纪伯伦对父母说:“你可以庇护子女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达到的明天。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会在过去停留。”

好的“母亲”,应该是可以跨过无形的时间界限,常常站在“女儿”的那一边,去打量自我与世界的女人。

第98篇、爱情故事找点闲事来养我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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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广东忙点工作上的事,想起大学室友飞羽在佛山,上次见面还是三年前,她满脸怨气,说正闹离婚,但夫妻俩一起经营的瓷砖店不好分,所以一直拖着。我想着借机见个面,如果她心情依旧不好,老友相见说说心里话会舒坦一些吧。

拨了电话,传来爽朗笑声,两口子热情邀我去家中吃饭。

相见后,却发现人家夫妻俩眉宇间满满的恩恩爱爱,哪还需要我安慰,羡慕还差不多。

大大的实木餐桌边,飞羽给我沏了普洱,一边陪我聊天,一边和她老公有说有笑地准备食材,说要给我做来自袁枚《随园食单》上的两道佳肴。一道是鱼翅炒萝卜丝,鱼翅去掉上半截,留下半截,萝卜丝在土鸡汤中过几次,去掉青涩萝卜味。另一道很是神奇,叫作豆芽火腿丝,把豆芽切断,用锥子一点点镂空,再把切成银针样的火腿丝缓缓嵌进去。夫妻俩埋头忙着,不时向对方含笑展示自己的成果,偶尔头碰头精诚合作,口里说着袁枚轶事,和谐而欢喜。

这样的佳肴,自然是好吃的,里面有文化韵味,有浪漫的爱情,有温暖婚姻的烟火味,夫妻俩一边劝我多吃,一边又商量着下次尝试李渔的醉蟹。

饭后,飞羽陪我聊天,解释了从准离婚状态到现在恩爱的秘诀:找个闲趣一起玩,往深处玩,玩得越深越恩爱。

研究古人菜谱,是飞羽和丈夫近几年来培养的一个共同闲趣。《闲情偶寄》《随园食单》《食经》《红楼梦》,等等。夫妻俩一起阅读、探讨、实践,根据古菜谱做出各种菜肴,还录视频,掌握的拿手菜多了,隔段时间请朋友们品鉴手艺。看上去虚度了宝贵时间,实则瓷砖生意更好了,还成为古食谱美食家,双双参与电视台美食节目的录制,当上网剧的美食文化顾问。

飞羽说,现在两人除了做生意,那真是有说不完的话,有时一方出差,在微信上还不忘探讨一下老食谱,一有时间就一起开车全国各地去找食材。新奇的探索与尝试,是只属于夫妻俩的世界,其中的惊喜与意趣,也只有彼此才懂,就这样,成了轻松愉悦的玩伴、不可替代的爱人。

我说,你怎么想到这么一个好方法来滋养你们的爱情呢?她笑,说,戴老师教的啊。戴老师?我们的大学辅导员。

那天,飞羽去戴老师家,看到戴老师和老公甜甜蜜蜜,很是羡慕,忍不住抱怨起自己的婚姻。戴老师建议:“你们夫妻俩的生活不能只是你卖瓷砖他送货,那不是夫妻,是店长和小二,你们还得找点事情一起玩,做夫妻的日子长着呢,不找点事情一起玩,日子乏味,感情渐渐也就乏了味。我这可是经验之谈啊。”

戴老师的经验,也是有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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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老师其实也就比我们大五六岁,她先生张老师是计算机系的老师。有一段时间,张老师突患眼疾,久治不愈,正常上课也很困难,更别说出教研成果了,因此很郁闷,整日寡欢。原本戴老师就覺得他单调无趣,这么一来,还加了个动不动就情绪化,夫妻俩矛盾重重。

有一天,戴老师在帮张老师查阅治愈眼疾的医药书时,一段文字吸引了她:“古代文人伏案读书作文,同样有损耗目力之弊,从而发明了一个很轻巧的对策,在书斋中陈设‘蒲石盆’,利用菖蒲叶上的凝露来润泽双目。”菖蒲盆景?戴老师顿时来了兴趣,从网上买来一盆,没想到张老师也喜欢。难得这个理工男也会喜欢的一点闲趣,戴老师决定抓住它。

戴老师买来关于菖蒲的书籍,那一盆盆素雅清新又不失文化韵味的菖蒲盆景把张老师也迷住了。戴老师说,我们自己来种菖蒲吧,不就一把碧草吗?张老师像个被引诱的孩子,立马同意。

根据书上所说:“栽培时不需泥土,在盆里摆几块石头,盛满水,向石上洒些冷米汤,再抛些菖蒲籽,然后把盆子置于阴湿之处。”夫妻俩觉得难以相信,怎么可能这么容易?买来菖蒲籽,一试,果真,几天后,石上竟真长出条条生动淡绿细叶,夫妻俩一阵惊喜,那种可爱欢喜的表情,对彼此来说都是久违了,莫名地,家中空气也柔和欢愉起来。

自此,夫妻俩就迷上了菖蒲盆景,姬菖蒲、野生石菖蒲、金钱菖蒲、虎须菖蒲……了解、种植、装盆,到野外去,到山林里去,找野生菖蒲,找灵性石头,找枯虬木桩,木桩拿回家要清理掉腐烂之处,喷上生长液,一段时间后,生出菖蒲,再一段时间后,便是枯木逢春了。张老师说,我们的爱情也像这枯木逢春,戴老师忍不住热泪盈眶,嘴上调皮:“哪有老啊,年轻着呢。”

由于张老师的眼睛需要休息,夫妻俩在郊区租了房,侍弄菖蒲,结交各地菖蒲好友,他们的菖蒲作品多次参加大型菖蒲展,吸引了各地菖蒲迷,还有不少来自日本和东南亚。意外地,甜蜜浪漫之余,竟还玩出不错的经济收入。

张老师的眼睛渐渐好了很多,有一天,他突然凑到戴老师面前,调皮地说:“我的眼睛越来越看得清晰,现在我能确定,你真的特别好看。”戴老师发愣,老半天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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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戴老师和张老师的故事不只影响了飞羽夫妇,我们的另一位同学孟莉和她的老公周生也是因此刷新了他们的婚姻生活。

孟莉和周生原本倒没什么矛盾,但就是淡,无话可说,家中气压低,清冷。

孟莉在一家大型国企做财务,周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层管理,生活一切都好,但不知为何过着过着就把味道全过没了。戴老师同样对孟莉说:“两个人一起弄点爱好,就有味道了。”

孟莉觉得戴老师说得有道理。就在这时,单位要投资酒店,公司派几个人去莫干山参加民宿游学活动,孟莉也在参与之列,她立刻申请把周生一起带去,因为她记得周生好像对房子装饰很感兴趣。果真,周生立马就答应了。

这次游学活动参观了近十家优质民宿,有的是树顶别墅、夯土小屋,有的由老房子改成民宿,全屋用木头通过榫卯撑立,有的由老厂改成,充满民国风……周生越看越起劲,夜深了还拖着孟莉穿梭在民宿里,一大早又牵着她去万树梅花间徜徉。孟莉像个初恋女生,心想,以后能不能经常这样呢?于是说:“民宿还真是好玩,要不我们以后多出来玩民宿?”

从那以后,只要有假,夫妻俩就到处去住民宿。最初,孟莉的一个朋友做了家民宿类的公众号,帮他们拿最低折扣的住宿价格。

周生很聪明,民宿看多了后他就有了很多专业想法。一次偶然的机会,夫妻俩遇到一个投资人,他听了周生对民宿的一些感受,觉得很有见地,又见他们是真喜欢研究民宿,就请他们做兼职考察和调研人员,给他们报销住宿差旅费,还发工资,他们只管出调研报告就可以。

从此,孟莉和周生简直成了神仙眷侣,云南、新疆、安徽、浙江等全国各地的优质民宿,他们一个个去看、研究,然后一起做调研报告。根据他们的报告,投资方设计运营和整改的民宿收效很不错。

去年秋天,孟莉的生日,在武夷山一家森林、岩石环绕的民宿里,夫妇俩坐在临山面水的阳台上,周生握过孟莉的手,说要送个礼物给她。打开来,竟是城郊某个老宅的租赁合同。周生说,要把那里改成民宿,后面种稻,前面养花,没客人时,就他们夫妻俩在那里天荒地老。孟莉微闭双眼,迎着秋阳,柔柔地说:“我想要的爱情生活,竟然在婚后第12个年头悄然降临。“

4

光阴荏苒,余生悠长,黄磊说,他反对夫妻活成亲人,是的,好的婚姻,应该从柴米油盐里培育绚烂浪漫。而精神的对话,才是爱情地久天长最肥沃的土壤。爱人,与其相视无语,不如站起来,牵过手,找个闲趣爱好,一起玩,慢慢地,心灵相通,精神相融,白头偕老,地久天长。

第99篇、爱情故事父母的爱情密码

烦恼皆因强出头

“死老头子,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一天还挑肥拣瘦的,早知道这样,就把你饿死算了。”

我刚进门,就听见母亲的埋怨声。我把父母接到城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做了十几年的空巢老人,如今村里大多数人都出去打工了,让他们继续待在家里我有些不放心,快七十岁的人了,没人照应不行。

可是接来以后,他们的表现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在我印象中他们可一直是相敬如宾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村里说话的人少了,他们就这么练出来了?

“就你做的那猪狗食,我愿意吃就算是给你面子了。怎么,我吃不完还不许我倒掉呀?”父亲不甘示弱,针锋相对。

“猪狗食你还吃啊?那你是猪还是狗?猪养肥了还能吃肉,狗吃饱了还能看家。你吃了有啥用?把你吃得饱饱的,好有精神气我?”

“好好好!我是猪,你找不是猪的过去,也就我这好脾气,要是换一个暴脾气,像你做的那破饭,人家早把你打得粘墙上了。”被母亲抓住漏洞定义为猪狗,父亲有些急了,马上回击。还觉得不过瘾,做出了挥拳头的动作。

可能是刚才吵得太投入,母亲才发现我回来了,立刻哭着对我说:“儿子,你看看这老家伙把你妈欺负成啥样了,你要是不说句公道话,我可是没个活头啦……”

见母亲求援,我的正义感瞬间爆棚,没好气地对父亲说:“爸,有现成饭吃就行了,你怎么老跟我妈吵架,你自己不会做饭,还这样挑食,你要再这样跟我妈吵架,我看还是送你回去吧,没有人伺候你,我看你还挑不挑……”

我话还没说完,手机突然响了,我走进自己房间打电话,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再到客厅一看,空无一人。第一次批评父亲,我有些意犹未尽,准备去找父亲继续“谈心”。

刚走到父母卧室门口,母亲的说话声清晰地传入我的耳膜,我瞬间就石化了。

“老头子,你也别伤心了。谁能想到那臭小子居然说出这样的混账话来。你放心,那个白眼狼要是真敢赶你走,我也跟你回去。”

一阵眩晕过后,我想到了一个哲学命题——我从哪里来?这是我亲妈吗?以前看电视剧《血色浪漫》有个情节:宁伟看到一个男的把一个女的往死了打,他见义勇为把那个男的打了一顿,谁知人家是夫妻,挨打的女人不仅没感谢宁伟,还把他给告了。

当时我觉得这电视真能瞎吹,哪有这么恩将仇报的人。现在我信了,别说宁伟还是个陌生人,像我母亲这样,坑起儿子来也是毫不手软。

唉,我到底还是太年轻啊!

我的相声专场

母亲到城里适应了一段时间后,迷上了广场舞。每天吃完晚饭,顾不上洗碗就出去了。时间一长父亲有意见了,两个人一见面就唇枪舌剑,那精彩程度简直就像是对口相声。

“哎哟,舞蹈家回来了。”母亲刚回来,父亲就揶揄道。

“怎么了?不服气你也去跳啊。”

“我才不去呢!你蹦跶了几个月,跳起来还跟头笨熊似的。一把年纪也没个正形,有那功夫我还不如躺一会儿呢。”

“我是跳得不好看,可我锻炼身体了。不像有些人,本来不会做饭像笨猪,现在倒好,不去活动像懒猪。”

“像头猪咋了?猪养肥了还能吃肉,这话还是你说的呢。可是熊养肥了能干啥?”

“熊可是国宝,不像你横竖都是个杀了吃肉的货……”

“妈,国宝是熊猫,不是熊。”这么精彩的对口相声我都看入迷了,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出口纠正母亲。

“闭嘴!有你什么事?”我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母亲脸上挂不住,当场剥夺了我的话语权。

“你看看,你妈都急眼了。谁说你妈不是国宝?你没看那些老头,跟你妈又搂又抱的,你妈可招人稀罕呢。”我不合时宜的一句话,顿时给父亲占了上风,并马上进行还击。

“你!你们一老一小都不是好东西!”母亲气呼呼地给我们父子下了定义。

我见状把母亲拉到一边,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妈,我爸为什么这么说你没看出来吗?他这是吃醋了,他是担心万一您跟哪个老头对上眼了,他上哪哭去……”

母亲听了我的话,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丝娇羞的表情,可能意识到不妥,又假装伤心地叹道:“那老东西整天看我不顺眼,巴不得换了我呢。”母亲说完还不忘白了父亲一眼。

父亲那满是褶子的脸上本来笑意正浓,母亲的话使得他的脸急剧涨红,结结巴巴地说:“你可别猪八戒倒……倒打一耙,明明是你看我碍……碍眼,才跑去勾引那些老……老不正经的……”

这种事情谁能掰扯清楚,我见势不妙正准备开溜,母亲拉住我说:“儿子,你给评评理,是谁看谁不顺眼?”

阿凡提说过:我的驴子从来不会在一个坑里掉进去两次。我总要比驴子强一点吧,看母亲又来这招,我假装认真地说:“要我说呀,你们每天吵架,分明就是看对方不顺眼,既然这样何苦过下去呢,还不如离了算了。”

听了我的话,父母面面相觑,随即异口同声说道:“臭小子,看我不捶死你!”

“嘭”的关门声响起,我已经成功地逃离了现场。

小别见真情

前段时间,母亲说她眼睛越来越模糊,我就带她去医院检查了一下。结果是白内障,需要做手术。本来这是个很普通的手术,几天时间也就恢复了。但是在我家就比较困难,自从孩子上了初三,妻子就辞了工作在学校旁边租了房子,专职陪读去了。母亲做手术只能是我请假去照应。父亲倒是自告奋勇地说:“你該上班上班,我去医院照看你妈。”

不等我说话,母亲就说:“你还是算了吧,咱俩都不会说普通话,跟人家医生怎么交流?再说医院里又是检查又是缴费的,得到处跑,你能认识地方吗?别到时候把你走丢了,你让儿子顾哪头?说你是猪你不承认,现在知道了吧?”

父亲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嘴巴张得老大,第一次没有还嘴。

住院的第三天才做了手术,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滴在眼睛里的麻醉药散了之后,母亲也清醒了过来。我凑上前问道:“妈,你感觉怎么样?疼不疼?”

母亲叹了一口气说道:“也不知道你爸怎么样了,他从来都没有做过饭,会不会饿着啊?”

我说:“妈,你忘了,走的时候我给我爸买了足够一星期吃的食物,他再不会做饭,煮个速冻饺子总是可以的吧。”

“儿子。你看我这手术也做完了,医院里又有医生和护士,要不然你回去看看你爸。虽然打过电话,可终归是没见到人,你回去让他不要担心。那老家伙嘴里不说,心里肯定不踏实。”

我本想再劝母亲,可听到母亲语气坚决,要是我不去让她生了气反而不利于恢复,就回去了。

见到父亲时,他坐在自己卧室的床上,认真地擦试着母亲放在家里的老花镜,那神情专注而又落寞。

我禁不住鼻头一酸,轻声喊道:“爸,我回来了。”我叫到第三声的时候,他才回过神了,连忙问道:“你妈怎么样了?”

听我说手术很顺利,他才放下心来。我检查了一下我买的食物,惊讶地问父亲:“爸,这都三天了,你怎么只吃了几个蛋糕。不是有饺子,还有腊牛肉,你怎么都没吃呢?”

“你妈在医院里躺着,我哪里吃得下啊!”父亲和平时判若两人,说得情真意切。让我无法把他和往日和母亲吵得不可开交的那个父亲联系在一起。

回到医院,我说父亲一切都好,母亲根本不信。非要让我和医生商量提早出院,拗不过母亲,医生最终同意提前两天出院。

我和母亲回到家,接到通知的父亲正在家里笨拙地打扫卫生,一看到母亲,就扔了手中的笤帚,向母亲走来。走了几步,突然注意到我,又不好意思地挠着头傻笑个不停。

起初几天倒还清净,母亲完全恢复了之后,那熟悉的吵架声又响了起来。但是很奇怪,我竟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温馨的感觉。

慢慢地,我明白了。爱情也是有密码的,那密码可能是一枚钻戒,一束鲜花;也可能是一餐饭,一件衣。对父母而言,那密码就是吵架,看似激烈的吵架,其实只是斗嘴,他们早已把对彼此的惦念和关心融进了一次次的斗嘴中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甚至羞于提起对方的名字,可我觉得他们比很多人都更懂爱情。

祝愿父母斗嘴不停,与爱同行!

第100篇、爱情故事在爱里,做一棵树

幸福如花绽放

我是父母的独生女,江山是我在大学校园里认识的,我们如火如荼地热恋了4年。毕业时,我第一次领他拜见父母,得知他家里兄弟4个,他排行老小,老爸老妈竭力反对,老妈忧心忡忡地说:“他家兄弟多,妯娌多,你将来过了门,到人家过日子会受委屈的。”我搂着老妈笑着说:“妈,只要江山爱我疼我,他的家人自然会把我当作一家人。”

我和江山结婚时,娘家的嫁妆非常丰厚,一套150平米的婚房,一辆10万元的轿车。私下里,江山向我坦白心事:“老婆,我压力好大,你们家又是车又是房的。”为了照顾江山的自尊心,我们婚后先在婆家给我们准备的一套70平米的小两居住了一段时间,才入住我父母送我的婚房。

新婚的日子过得很惬意,白天我们各自上班,晚上两个人腻在一起。从校园步入社会,从单身步入围城,我和江山的感情不减当初,依然是蜜里调油,有着说不完的话。

有一段时间,婆婆腰疼得干不了活,江山的3个哥嫂不管,江山在外地出差,我便亲自开车回老家把老人接到城里,带老人去医院,拍片子做检查,每天抽出时间陪婆婆去医院做理疗,直到婆婆的腰康复。

那几年,我的幸福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生活的安定和工作的顺遂带给我极大的满足。婚后第4年,我怀孕了。我和江山欢欣鼓舞,可就在我们满心期待新生命降临的时候,江山被派去外地做项目,我心里五味杂陈,既舍不得他驻外,又不愿意扯他事业的后腿。江山安慰我:“老婆,两地相隔不远,只要有时间,我就回来看你。”我眼里泛着泪花点头应允。

离婚从天而降

刚开始江山还经常回来,渐渐地,江山回家越来越少,经常借口项目忙,逢年过节都难得回来一次。偶尔回来,他经常因为琐事和我发生争吵,嫌我做的饭难吃,嫌我的厨艺没长进。其实为了他,我已经很努力地学习,做得有模有样了。我敏感的心觉察出了江山的冷漠和敷衍。

一次,我挺着大肚子给他做了一桌子接风的菜肴,他到家后放下行李又要出去,说朋友请他吃饭。我撒着娇:“老公,这第一顿团圆饭是属于我的,你和朋友说一声,改天再聚。”江山为难地说:“约了我好几次了,不好再推辞。”我想了想,摘下围裙说:“要不我们一起去。”他拒绝:“男人的聚会,女人在场不方便。”我负气走下楼,在楼下徘徊了很久,他都没有追下来。我流着泪发动车子开出小区,心里特别的委屈。

在我和江山的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中,儿子小山来到了世上。我苦口婆心地劝江山多和小山亲近,孩子才会认识爸爸。但江山压根儿听不进去,回到家不是玩游戏,就是出门和朋友聚会。

儿子8个月大的时候,江山突兀地向我提出离婚。我立刻蒙了:“为什么?”“没有理由,咱们好聚好散。”江山躲闪着我的眼睛,回答得轻描淡写。“小山怎么办?”我看着熟睡的儿子,心里一阵绞痛。“跟着你跟着我都行。”江山头也不抬,似乎儿子只是一件随身携带的物品。

婚姻亮起红灯,我无心工作,向单位请了长假。这两年,我独自照顾公公婆婆,既要忙工作,又照顾家庭,而他一直在外地,没有尽到多少做丈夫和做父亲的责任,我怀孕生产期间,都是爸妈陪在身边,儿子出生后每次生病去医院,都是爸妈照应我们娘俩。他有什么理由提出离婚!

我自以为他会迷途知返,但很快我便得知,江山在外面有人了。老妈苦口婆心地劝我:“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你要一个空壳婚姻做什么?”爸妈曾经那么反对我和江山的结合,如今他们没有责备我一句,只是开导我、宽慰我。

我夜夜失眠,把前尘往事回忆了一遍又一遍,不管我们过去曾经多么相爱,如今已物是人非。儿子1岁半的时候,我和江山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先跟着我,江山按月付抚养费。

单位已经来了好几次电话,催我回去上班,爸妈接过了照看外孙的任务。妈妈语重心长地说:“不管到什么时候,爸爸妈妈和这个家永远是你和小山坚强的后盾。”我收拾好心情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把所有的伤痛埋在心底,把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工作中。

一棵期待爱情的树

上司对我的工作做了调动,新的工作有一定难度,但也很有挑战性。我经常加班,可谓披星戴月,早晨出发时,小山还在熟睡;晚上到家时,小山已经睡着。

妈妈为了让我多陪陪小山,我一到家,就让我陪小山一起玩。我慢慢地发现了端倪,小山性格孤僻拘谨,不爱说话,和1周岁之前的模样大相径庭。虽然我尽量掩饰自己的失落和伤感,小山还是感觉到了爸爸妈妈的变化。

有朋友劝我给小山找个爸爸,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我苦笑,这不是治标不治本吗?我非常焦虑,在同事的建议下,我给小山报了早教班。早教班每周上一次课。哪怕有天大的事,我都尽量推开,陪在小山身边。在一群同龄的孩子中间,小山内向文静,比小姑娘还老实。别人拍他一下撞他一下,他就哭。老师说:“小山有自闭的倾向,幸亏你发现的及时。”

为了小山,我必须改变自己,我要做小山成长路上最好的榜样。以前,我沉溺于感情,工作懒懒散散,总觉得加班是一件苦差事,现在我主动工作,努力尝试着改变自己,面对工作中的困难,我不再逃避,不再想着放弃。有付出就有回报,工作的确给了我可观的回报,不仅保障了我和小山的生活,也给了我生活的信心。一位大姐说:“好好工作,经济独立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亲子时间,我和小山一起笑一起疯,一起闹一起跑,我仿佛变成了一个疯丫头,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再也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我转变了心态,小山身上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他越来越喜欢去早教班,早教班成了家之外他最留恋的地方,即便他自己在早教班待上半天,也不再哭鼻子。他还会照顾比自己小的小朋友,安慰哭泣的小弟弟小妹妹。小山在学校里交了很多好朋友,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乐于和别人分享。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我不会为了所谓的完整去匆忙组建一个家庭,我相信单亲家庭的孩子也可以生活得阳光开朗,像我的小山一样。

在父母身边时,我是温室里的花朵;和江山在一起时,我小鸟依人,总觉得他是我的依靠,他是我的天;当天塌地陷,我慢慢学会了做一棵树,为儿子遮风挡雨,为儿子撑起头顶的天空。在追求爱情的路上,我以一棵树的姿态,渴望与另一棵樹并排站立。

第101篇、爱情故事“扶贫式”婚姻,最怕没底线

相处是个琐碎而漫长的过程,比如两个物体,紧紧贴在一起,表面再光滑,时间久了也会有磨损,严重还会破。所以,哪怕是夫妻关系,距离感也很重要,千万不要试图超越相处的底线。

最近有一个热门话题,即“扶贫式”婚姻,意思是夫妻双方经济差距较大,一方对另一方付出过多,从而导致各种矛盾。

张先生和妻子是大学同学,两人恋爱两年,甜度极高,一毕业就结婚了。

张先生家在省会,父母都有工作,他是独生子。他妻子家在农村,生活条件一般,有个弟弟。俩人谈恋爱的时候,张先生的父母就不太同意。不是不喜欢女孩,而是担心将来被其家庭拖累。但张先生不以为然,他认为,我喜欢她,所以帮帮她家里也是应该的。

张先生是条真汉子,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每年夫妻俩都会回农村两次,大包小裹不用说,给岳父母的红包也相当大方,反正够老两口在农村吃喝一年的。

然而随着时光的推移,张先生慢慢不开心了。因为小舅子长大了。这小子自小娇生惯养,在姐姐读完大学,找了份好工作又嫁了个好男人后,更是飘起来。衣服鞋子必须要名牌的,动辄几百甚至上千的也有,手机更是非苹果不用。

关键是,以他自己的家庭条件,根本用不起这些,他花的,都是姐姐给父母的钱,以及父母辛辛苦苦种地赚的钱。再后来,他还直接向姐姐伸手,当姐的心疼弟弟,一般的也就给了。

这也就罢了。他高中毕业后,还非要上中外合办的大学,光学费一年就十万。明摆着,家里出不起。岳母给妻子打电话,妻子一听就明白了,这是指望他们呢。

妻子虽然有点为难,但也硬着头皮跟他商量,学费虽然贵,但学校确实好,能学到东西。要不就他那成绩只能上个普通的本科,出来找工作都费劲,不如这时狠狠心供他,将来也少操心。

这下张先生终于觉得对方越界太多了。老人用钱没的说,但弟弟不该由他们供啊。再说了,普通大学怎么了,我们读的就是普通大学,出来不照样找到不錯的工作?前提是要踏实肯干呀,就小舅子这样脱离实际地好高骛远,将来麻烦更是没完!

在张先生的坚持下,弟弟去了公立大学。但妻子和他之间,也结下了大疙瘩。再加上当年国庆节他们回去,岳父母的态度明显不似以往那般热情,小舅子更是连姐夫都不叫了。张先生非常心寒,对这段婚姻也感到失望,最后竟到了离婚的地步。

离婚后一年多,前妻突然给他打电话痛哭,说,以后再也找不到像他这样对她那么好的男人了。原来她又处了两个男人,全都像防贼一样防着她贴补原生家庭,连她用自己的钱孝敬父母都得偷偷地。

贪心地想得到全部的人,最后无不落得两手空空。

第102篇、爱情故事高级的爱情,从来不需要优越感

1

前段时间去参加同学聚会,一向喜欢热闹的玲子却没有到场。我正在纳闷,一个女同学突然压低声音和我说:“知道吗?玲子刚刚离婚,听说是她老公主动提出的。”

我吃了一惊。玲子又漂亮,工作又好。而她老公则相貌平平,只是私企里的一个普通职员。女同学颇为义愤填膺:“你说,男人怎么都这么善变?他是不是外面有情况了?”我冲她摆摆手,告诉她这是玲子的私事,就不要过多评论了。可是,我心里却觉得,这事或许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有次,我去同学玲子家做客,玲子的老公也在。他和玲子热情招待,买菜做饭忙前忙后。我有些过意不去,就和玲子的老公客气了几句。

还没等他回应,玲子却抢先接过话:“谢他干什么?在外面又赚不到钱,回家多做些家务,还不是应该的。”说完,得意地瞥了自己老公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和我聊天。

男人的脸上红了一阵又白了一阵,他终于没说什么,走进厨房做饭去了。

吃饭时,面对一桌子的菜,我一边吃一边称赞“厨师”手艺好,没想到玲子刚吃了一口,就没了笑脸,把碗和筷子往桌上一撂,生气地说:“青菜怎么这么咸?连盘菜都炒不好,你还能做点什么呀?”

愉快的气氛瞬间消失了,温度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男人愣了一下,赔着笑脸轻声解释道:“可能手一抖,盐放多了。要不,你多喝一碗粥吧。”說着赶忙放下筷子,起身去帮玲子盛粥。

可是玲子仍然不依不饶,并且从一盘菜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从炒菜的细节,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能力,难怪连领导都不待见你。我真是瞎了眼,当初怎么就嫁给你了呢?”

她老公的脸一下子红了,一直涨到脖子根。连我这个客人坐在一旁都觉得很尴尬,一个劲儿对玲子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了。

可是玲子越说越激动,丝毫体会不到气氛的变化:“如果不是我,你能买房、买车、娶上老婆?我付出那么多,你却一点也不争气,还处处气我。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男人的脸色终于变得铁青,他重重地把盛粥的勺子扔在锅里,拿起衣服,径直摔门出去了。

2

一顿饭弄得不欢而散。我劝玲子,不要对老公太苛责了。

可刚才还很强势的玲子,面对我却瞬间红了眼圈。她和我哭诉:她老公生长在单亲家庭,经济条件一直不怎么好。当初结婚买车买房,他家里只出了很少一部分费用。剩下的,全是由玲子的娘家资助。

她老公为了表明爱玲子的心意,坚持在房本和车本上都只写她的名字。可是玲子却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总觉得丈夫欠她的,每次吵架,一定会把娘家资助的事情拿出来说一遍。

我劝玲子:“既然选择和他结婚,就说明你对他是认可的。从结婚那一刻开始,你们的角色就已经变成平等的了。他也想给你更好的生活,一定也在为此努力。你总是这样对他,会让他失去自尊,时间久了,婚姻就会出问题的。”

可是玲子却不以为然:“他对我好,本来就是应该的。他对我感恩戴德还来不及,哪里还敢有什么意见?如果他真敢忘恩负义,看我怎么收拾他!”

见玲子如此一意孤行,我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后来又劝过她几次,但她还是一样的态度——听说他们离婚时,男人的态度非常坚决,宁愿放弃所有财产,只求能够早点离开。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在某一方面比对方优秀,就处处要在他面前“晒”出优越感。时时刻刻把优势挂在嘴上,言语中充满讽刺和揶揄,非但不会让他觉得亏欠你,相反只会让他累积怨气和抑郁。

3

我的一个远房表妹,自幼长相甜美漂亮,从中学时起,身边就追求者甚众。但她始终像一朵开在冰川上的雪莲花,用冰冷刺骨的态度,拒绝了一位又一位追求者。

后来,表妹终于遇到了倾心之人,谈起了恋爱。

姑妈为此特意和她长谈了一次,叮嘱她:“在爱情里既不要小心翼翼地取悦对方,以致失去自我;更不能目空一切地趾高气扬,摆公主架子。”

我佩服姑妈的睿智。因为智慧的女人,绝不会在爱情里表现得不可一世,把全部的优越感都写在脸上。

美貌上的优越感能让自己拥有更多的快乐和自信,不必为另一半的行踪而患得患失;财富上的优越感能让自己在家庭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可以最大限度地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学识上的优越感能让人看透事情的本质,遇人遇事做出正确的判断。

真正高级的爱情,是两个灵魂的相爱。而两个相爱的灵魂,必然要站在天平的两端。任何一方的卑微或者倾轧,都会将这种平衡打翻。心灵丰盛的人,从来都不需要“晒”出优越感。

第103篇、爱情故事10年婚姻败给4天没洗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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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上有個帖子,讲述一个婚龄10年的妻子因为丈夫4天没有洗碗,执意离婚。这是一个男人看了摇头,女人看了叹气的故事。

有回帖说:婚姻中最令女人崩溃的不是油腻的碗和盘子,也不是污迹斑斑的马桶和到处撒泼打滚一身狼狈的熊孩子,而是男人婚前和婚后的变化!或许,男人根本没变过,只是婚前伪装得好,将好的一面展示在女孩面前,却不能伪装一辈子,慢慢在柴米油盐中还原一个本色的自己。而女性在被家务包围,心态逐渐变成王安忆笔下描述的那样:以前,我是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性的,高大、坚毅、从来不笑,似乎承担着一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对男性的理解越来越平凡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负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小小劳动。

男人到虎穴龙潭救女人的机会似乎很少,生活越来越被渺小的琐事充满。过日子才明白,温柔和体贴比什么都重要。现代女性,和男性在职场的付出没有什么区别,更希望拥有一种健康的亲密关系,希望丈夫能尊重妻子和承担男人该尽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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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帖子里面的例子,身边比比皆是。

去年,小林和阿猛离婚时,很多人讶然!夫妻感情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怎么突然就过不下去呢?矛盾是从孩子上学后他们从父母家搬到学区房,独立生活后开始的。单独过日子后,小林才发现阿猛这么懒,下班后每天葛优一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或玩手机,吃饭都要喊几次。家务活太多,小林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她让阿猛冼碗,但他常常失手打碎;让他洗衣服,领口总冼不干净;让他打扫卫生,总有死角被遗忘……小林太累,也委屈极了,她要求周末各找各妈打牙祭,时间久了,彼此在父母面前指责对方的自私与懒,在阿猛看来,小林好多事都是无中生有,地板没那么脏,何必要拖?洗碗举手之劳,何必非要男人干?衣服没洗干净,何必要发火?小林更委屈,自己是一名护士,工作本身很辛苦,回到家仍要忙,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辅导女儿,对于累了一天的她来说是件苦差事,她认为,如果阿猛爱自己,肯定会关心她,并分担家务。没想到他像个被宠坏的孩子,除了抱怨就是逃避,根本承担不起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偏偏双方父母都护犊心切,导致矛盾越来越深,最后对薄公堂,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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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观察身边的女友,发现一个规律。凡是丈夫习惯良好,适当分担家务,带孩子的,家庭基本上呈现出很融洽,情感递增的模式,而丈夫从不做家务的,妻子的抱怨特别多,两人吵架的频率也非常高。

米勒·伯尔曼曾分析:妻子承担了全部或大部分家务时,其婚姻幸福感为负值,只有在两人共同承担家务均衡时,婚姻幸福感表现为正值。有数据说,男人不做家务的家庭,比男人做家务的家庭,离婚风险高97%。男人做家务,对家庭和夫妻感情特重要!

那天,节目《少年说》的一段视频上了热搜,小女生刘栩溪站在天台上,刚说完“我想跟妈妈说一句话”,就开始哽咽,她的样子把站在下面的爸妈吓了一跳,她突然冲台下的妈妈喊了一句话:“你能不能别对爸爸撒娇了。”台下观众瞬间笑作一团,爸妈更是哭笑不得。主持人问她“妈妈都是怎么跟爸爸撒娇”?她有样学样:猪头,给我去拔罐!猪头,快点去给我削水果!猪头,赶紧去给我做饭!虽然这是孩子对妈妈的抱怨,但不知道为何,总觉得吃了一波狗粮,在无数的评论中,有个网友说:“这样的家庭看起来好幸福啊,妈妈的眉梢眼底含满笑意。”都说孩子就是婚姻的照妖镜,爸妈的感情如何,全都体现在他们身上,看这个女孩就知道,她的爸爸一定很宠爱妈妈,要知道一个愿意替妻子分担家务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刘欢曾自诩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男人,他说:“好男儿对家庭一定要有十二分的责任感,家务是我包的,洗衣服也是我的活儿,还帮孩子剪指甲呢。”

时间可以证明爱情,也能毁灭婚姻。作为饮食男女,我们势必无法跳脱柴米油盐的炊烟,但真正的爱,是将幸福灌进简单琐碎的小日子里,双方共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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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女人幸福感很低?做不完的家务就要占大部分原因,白天辛苦上班的女人们,下班后还有堆积如山的家务,谁还会有幸福感?要知道七成以上的家庭中,妻子承担的家务多于丈夫,每天花在家务劳动的平均时间是丈夫的两倍之多。

有些男人说,我要赚钱养家啊,并以性别优势在家里拥有了“醋瓶不扶,五谷不分”的特权。他们认为家务无非就是扫地冼碗,很轻松就能搞定。却不明白温暖舒适的家、可爱健康的孩子离不开妻子一点一滴的付出。能处理好家庭关系的男人情商大多都很高,他们知道婚姻的意义在于细枝末节的体贴,才能让女人觉得温暖,老婆开心了,家庭才能融洽,融洽的家庭关系里一定不能划掉一起做家务这一项。

第104篇、爱情故事单身男与他的电炖锅

一个周末,早起跑步时,因为有事找朋友苏明,刚好离他住的地方不远,便直接去住所找他。大学毕业后因为考研、换工作等各种原因,苏明一直单身,不知不觉已是5年。下了车去小区的路上,我还在想,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会是什么样子?认识苏明很多年,他毕业刚找到工作就买了这套小公寓,一直住在这里,但还真没有来他的公寓看过。实际上,潜意识里也觉得,谁会去单身公寓做客呢?打开门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衣服扔得满地都是,甚至还有泡面的味道。

苏明住的公寓环境不错,可能住宅区都是小公寓的原因,到处很整洁,电梯里也没有推车、提菜、送水的人,电梯间明亮如镜,倒像一家酒店。

到了18层,摁门铃,刚锻炼完的苏明一身运动装活力四射来开门,进门处一堆的鲜花和绿植,生机勃勃。

我笑道:“花都养得这么好,以后养女朋友肯定没问题。”他解释说,其实是找家园艺公司,办了会员,每周固定换一次。还有这么省心的养花草方式,还真是第一次听到,默默替我阳台上曾经盛放过但都迅速枯萎的花植哀悼一番。

这套公寓虽然是东西朝向,但采光很好。一进门就感觉通透明亮,苏明说他把一个房间浪费掉了,砸墙打通用来当客厅,而且朝南那个光线最好的房间,他布置成餐厅,他狡黠地一笑:“这就是单身的好处。”

一个15平米的房间当餐厅,3面都是落地窗,一面可以看到小区的绿化带,一面是不远处的护城河,还有一面是城市高楼风景线。在18层,视线可及之处都是风景。“所以,我的餐椅是可以360度旋转的。”苏明说,“吃煎雞蛋和素炒面之间可以切换不同的感觉。”真是一个无敌私房餐厅。

8点钟,苏明邀请我一起吃早餐,他去厨房忙碌了10几分钟,相继端出了西瓜汁、凉拌海蜇丝、芦笋培根。

最后,他抱着一个电炖锅放在餐桌上,打开锅,里面是4个白色陶瓷小汤盅,他用夹子把它们一一放在桌上,一碗八宝粥、一碗银耳羹、一碗蒸蛋、一碗排骨海带汤。

看着这丰富的早餐,我甚是惊讶,这几乎就是一家人的早餐标准了,要是我在厨房里,得忙个1小时,而且不一定能做出这么多花样,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单身男人会把自己照顾得如此周到。

苏明说,一切有拜于这个电炖锅的功劳,想吃什么,提前准备,睡觉前预约,第二天早晨就可以吃了。不仅仅是早餐,还有晚餐,他基本都靠这个电炖锅来解决。说是炖锅,其实是隔水蒸,四个小汤盅,蒸米饭、蒸肉菜、蒸红薯,萝卜白菜、鸡鸭鱼肉、五谷杂粮,一次全部搞定。

虽然是炖锅的功劳,但其实是一种学会善待自己的生活方式,家居用品只是一个载体而已。

苏明说的确是这样,又工作又考研度过四处叫外卖吃的时光,炒菜又特别麻烦,便想到炖汤,开始只是买个电饭锅,随便乱炖。再配点米饭,虽然乏味一些,但至少健康。

后来开始买电砂锅炖汤,下班回来炖个汤炒个菜,省时易行。毕竟吃饭是每天离不开的事情,买了一些专门的炖汤食谱,照着准备食材,慢慢地也摸索出了一些经验。

有了这个一锅四胆的的电炖锅之后,他开始精心地安排自己的饮食,早餐和晚餐都依赖它,因为它实在很方便,不过最主要的是自己对生活的态度也郑重起来。

他指了指餐桌旁边的书架说:“你看,全是菜谱和食谱,能炒的菜我基本都拿来炖。”1年多的时间,苏明通过菜谱、附近菜市场还有自己的口味,详细地编了一本自己的饮食菜单,有了这个菜单,就不用整天费心想着吃什么,大致照着上面做,再稍加改动就行。

这份食单与其说是一份做饭做菜指南,不如说是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精心规划和整理。我拿过来仔细翻看,发现他用了很多心思。荤素搭配合理,比如,清蒸南瓜、萝卜鲫鱼、豉汁排骨、香菇青菜,都是有蔬菜、有肉类,还有谷物。

能看到季节的流转,秋天有板栗鸡汤、夏天有苦瓜排骨汤、冬天有腊肠饭,春天有香椿鸡蛋。

也有食材种类的变化多样,豆腐既能和排骨炖,也能和鱼头蒸,还可与大白菜一起慢熬。

苏明说有时出差,时间允许,他会去当地的菜市场,拎点不一样的食材回来,比如云南的鸡枞菌,金华的火腿。

在外面餐厅吃到好吃的菜都会记下来,回来试验,然后加入自己菜谱中。像有一次请客户吃饭,发现干贝冬瓜汤特别好喝,便在网上从广东购买了一包。

还有自己改良创新的食材,有一次蒸鸡翅的时候加入番茄酱,发现酸酸甜甜格外好吃。

其实,并非一个人会做饭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说有了一个什么样的锅能改变什么,而是苏明身上有一种认真生活的痕迹。

他的住所十分干净,并非来自钟点工的功劳,而是他自己用一系列方法,一个家里一般卫生最难对付的就是厨房,而厨房的难度在于油烟,苏明的经验是即使他平时做饭不多,煎炸成分更少,也买了一个高配大功率油烟机,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与产品的换代,他准备今年再换一台新的,这是他最舍得的投资,因为好的油烟机吸力大,能最大程度把做饭炒菜的污渍清洁干净,也不会殃及其他厨房用品,卫生好打理。同时他买了一款蒸汽清洁器,能高效清洁厨房的油污。如此一来,厨房的工作量并不大。

至于客厅、卧室等处,坚持一星期彻底用吸尘器清理一下,并时有空时推着吸尘器四处走一圈,就当健身。

单身只是一种状态,并不是一个人的品质,对生活的情趣、对自己的尊重,任何时候都应该需要,学会对自己好一点,不管是做一款早餐,买一个适合的锅还是租个干净的房子,都是一种方式,量力而行。

第105篇、爱情故事心灵的小木箱

应该容许心爱的人有一份心灵的秘密,不要强行打开他心灵的小木箱,这是爱的一种境界。

刚和老公谈恋爱那阵子,一次我到他的单身宿舍玩,发现他床头放着一个小木箱,只有报箱那么大,外表是白色的,有的地方油漆都已脱落,还上着锁。我好奇地问里面装着什么,他却告诉我说千万别碰这个小木箱。当时,我只是淡淡一笑,心想里面肯定放着他的初恋情人的相片,我还不至于那么心胸狭窄。

结婚后,有一次我出差提前回来,发现房门虚掩着,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准备给老公一个惊喜。但我的脚步还是惊动了他,只见他飞快地将小木箱锁好。他反常的举动激发了我的好奇。“刚才在看什么?把小木箱打开,让我看看。”我伸手向他要钥匙。“没什么好看的,真的。”老公淡淡地说,他的眼圈却是红红的。“你不告诉我里面锁着什么,就是不信任我。”我气鼓鼓地扔下这句话。“有些事情我真的只想自己独自面对,就像你有什么不便跟我说,我也一定不会追问你,这是彼此的信任和尊重。况且我可以向你保证小木箱里肯定没有影响我们家庭和睦的东西,你又何必非要盘根究底呢?”老公说。“不就是初恋情人的相片或者是情书嘛,让我看我还不想看呢。”我心中暗想。

此后,我再也没提起过那个小木箱。

前些天,婆婆来看我,无意中却说出了小木箱的“秘密”,其实里面装的不过是一本日记和一张老公和他外婆的合影。原来公公婆婆长期在外工作,老公自幼便跟着外婆一起长大,感情深厚。遗憾的是他在老人离世时都未能见上最后一面,这便成了老公心中永远的痛。从此他就把一本日记和一张和外婆的合影锁在小木箱里,并且不允许别人打开。想念外婆的时候,老公就拿出相片来看看,这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其实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或多或少地保留着一方属于个人的心灵圣地,总要在那里存放些自己无法也无需向别人诉说的酸甜苦辣。幸福的家庭,需要相爱的双方彼此尊重,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彼此完完全全地敞开。应该容许心爱的人有一份心灵的秘密,不要强行打开他心灵的小木箱,这是爱的一种境界。

第106篇、爱情故事婚姻雨过天晴

有一份真挚的爱可以让身体依靠,有一个平静温暖的家可以用来存放琐碎的日子,再贪婪的女人也会知足。而我把二者撕开,分别让两个男人来成全,就注定到最后会有一份撕心的痛。

沉寂的爱重新热烈起来

孙名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一起度过了四年大学时光。可是毕业后终于可以谈婚论嫁的时候,来自我父母的重重阻碍却让我们不得不选择了分手。孙名连一份稳定的工作都没有,而且家庭负担重,所以包括亲戚朋友都反对我跟他在一起。

一年后我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张育,是母亲托人介绍的。2000年,我和张育走入围城,虽然我明白自己依然爱着孙名。我想这桩婚姻也许维持不了太长时间,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心怎么可能得到归宿感?

孙名的再次出现有些意外。我结婚不到一年的时候,他突然找到了我。我承认自己恋旧,但也不是那种可以随便交付的女人。我对孙名说,我有了婚姻,再去爱就意味着背叛。然而冷静和理智总是短暂,在孙名锲而不舍的追逐下,我对自己屈服了。

那天丈夫出差,我接到孙名的电话就下了楼。在孙名那还同以前一样凌乱不堪的单身宿舍里,我任由他拥抱,任由他滚烫的唇落满脸颊,然后又任由他慌乱地褪去身上的层层羞涩。我当时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觉得脸上发热,心里乱乱的,似乎还有些害怕。可这在孙名的义无反顾面前,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张育出差的机会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而孙名总能在最合适的时候找到我,他让我对他的那份爱在经过短暂的沉寂后,重又变得热烈起来。从第一次忘乎所以地回应他的身体,我一步步地沦陷下去。

我问他,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吗?他说当然可以,如果不再言及婚姻。他说我现在的婚姻为我们的爱挡住了所有阻力。是这样的吗?我问自己。其实他说得也对,假如我没有结婚,跟他在一起,是必须想着婚姻的,而现实中恰恰是婚姻让我们分离。

熟识的亲朋好友都说,张育是个好丈夫。每每听到这样的评价,我就心虚不止。我不是一个好妻子,对婚姻的背叛足以将一个女人从一个好妻子的行列永久除名。我不再害怕与孙名的暧昧关系被发现,连最坏的结果——离婚我都想好了,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呢?

我和孙名平常几乎不联络,每次见面后,接着就肯定有一段时间各自都变得杳无音信。我的生活里似乎就没有他的存在。他在离市区20多公里的远郊上班,租住的是附近的民房,前后左右找不出认识的人。我曾听见他对房东说,我是他妻子,在市里工作。房东是个50多岁的老太,哪会想到我们做着离经叛道的事情。

两年,就那么跌跌撞撞地过去了,我的生活在掺入一段婚外情之后,有过被撕裂的地方,但现在又被一一缝合。慌乱没了,内疚没了,恐惧也没了。结婚时曾想过,跟张育的婚姻可能不会维持太久,可现在,连离婚的念头都被剔除得一干二净了。有一份真挚的爱可以让心依靠,有一个平静温暖的家可以用来存放琐碎的日子,再贪婪的女人也会知足。

两个男人分割了我的生活

孙名身边没有别的女人,他是个固执的男人,他说他只爱我。而我呢,应该说是很自私的吧,甚至从来没替他想过将来。有时候是不敢去想,我不知道他走了,我的心该放在哪,或许身体都找不到好的出路。那时我已跟张育分房而睡,理由是他经常加班晚归,吵着我休息。夫妻生活在我的掌控下越来越少。每当张育蹑手蹑脚地走进我的房间,我就突生一种本能的抗拒,却又无力抗拒,支撑那个过程的,变成了一种义务似的给予。张育大概也感觉到了家庭生活里微妙的变化,提出要个孩子,说有了孩子,日子就不会那么单调了。我说,再等等吧,还早呢。他也就不再强求。但后来一念之间,我却毅然怀上了孩子。2003年8月,孙名很突然地告诉我,他走投无路了,家里逼他结婚。这事本来算是正常,我却震惊,追问为什么。其实,对于来自农村的男人来说,到了二十七八是该结婚了。

那天晚上,我能感觉到他抱着我时,手在战栗。因为心里想着别的,我们经历了一次最索然无味的身体交融。我把耳朵紧贴到他的胸膛,听到的是一片混音,那是不知所措的男人才会有的心跳。我问,是要我离开,还是你主动离开?他轻拂着我头发的手突然停住,说,我都做不到,除非你对我没有了爱。四目相对,彼此无言。

坐车回市区途中,我决定自己离开。当时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怀个小孩。回到家里,我对张育撒了个谎。我说,我们要个孩子吧,别人都说我这个年龄生孩子最合适。张育的眼神中倏地闪过几丝诧异,毕竟以前我从来都是反对这么早生小孩的。

我开始压抑着心中的渴望,不再去找孙名。这么久以来,孙名已经习惯不约我而是在房间等我,所以当我一个月都毫无音信时,他慌了,违背了我们的约定,在深夜把电话打到了家里。好在孙名知道我说话不方便,只说句“你至少应该让我知道你是不是还好”就匆匆收了线。

第二天,我给孙名打电话,告诉他我准备要孩子了。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准备用这种方法来逼迫自己离开我?我很奇怪他把我的心思猜得如此透彻。我说是的,纠缠了这么久,我才明白,我应该为自己所爱的男人的幸福让路。他几近歇斯底里地喊道,你以为你离开我就一定幸福吗?他猛地挂断了电话。几天后他就把手机号码换了,并搬了家。或许他也想明白了吧。我这样替他解释和安慰自己。

我的生活开始有些乱了,但只是一种失去平衡后的微度倾斜,不会翻天覆地。浑浑噩噩中,我等来了妊娠反应。没有孙名,肚子里多了一个可以偶尔幻想偶尔期盼的孩子,日子似乎也能勉强过下去。我以为孙名再也不会找我了,直到次年4月。

那天中午,孙名打电话给我,很坚决地提出见面,甚至以死相挟。我敢肯定,仅仅靠自己,我是无法拒绝的,好在有已开始微微挪动的孩子。我说见了面又能怎样呢,如果你看见我腆着肚子,你就会后悔。那以后我们还能再相爱吗?他的语气中显然带着哀求。泪在那一瞬间,滑落两颊。

一个男人不管怀有怎样的心态,能如此痴心对你,你能不感动吗?我甚至在想,彼此分开的这些日子,他是怎样熬过来的。孙名就这样重新回到了我的生活里,但我们并不见面,只是通电话而已。那个时候的我,天天就想着快点把孩子生下来,心情急切得像要扔掉一个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包袱。

2004年9月,我在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孩子自出生那天起,基本上都由张育的母亲带着,无所事事的我对孙名的想念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为了方便与孙名见面,我不顾家人的反对,主动缩短产假,提前到单位报到上班了。

见了面,关了门,没有任何言语的过渡,我们迫不及待紧紧拥抱……他真的是一个永远活在幻觉里的男人,对他的这种感觉从大学起就盘在了我的脑子里。我那么爱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一次,我觉得他爱得有点傻,可是这样的感觉仅仅维持了不到5秒就消散了,毕竟,我的爱也聪明不到哪里去。与孙名关系的复活,让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有一份真挚的爱可以让心依靠,有一个平静温暖的家可以用来存放琐碎的日子。只是有了孩子和婆婆横在中间,我不敢像以前一样恣意放纵。我以恢复身材为由,装模作样地去报了个女子健美操班,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实际上除了报名那天,我就再没去过。这个没人去管没人去怀疑的时间,我把它用来与孙名见面。早上去,傍晚回。

他的离去完整了我的婚姻

眨眼间,就到了2006年的夏天。女儿一天天长大,乖乖的。彼此对女儿的喜爱,让我和张育也拥有了一些难得的、从内心认同的快乐时光。我像演技极好的演员一样,不露声色地扮演着双重角色。星期六与孙名幽会;星期日,如果张育有空的话,我们就一起带着女儿,去公园或广场走走。

第107篇、爱情故事多年的学长都要变海龟

长着正太脸的李导

我和李明哲是在豆瓣认识的。那个时候我刚失业,每晚在网络上晃荡,豆瓣有个咆哮组,我在里面直播我和学长的故事,每次翻页总是李明哲。于是我给他发豆邮,问他有没有买彩票。他回:买了,中了五块,要不要请你吃冰棍?

我觉得这人挺逗,然后我发现他竟然是个独立音乐人,但凡现在会写点口水歌的人都变成了音乐人,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他的本职竟然是个医生,还是拍片的。他戏谑地说:你可以叫我李导。

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武汉的郊区。我从武昌出发,途径汉口,然后到达一座叫做黄陂的小城。作为混迹武汉九年的半个土著,我当然听过这样一句话“奸黄陂,狡孝感,又奸又狡是汉川”,我得时刻警惕点。

医院很小,他是个实习生,长着一副正太脸,有点像当年的快男王栎鑫。在来之前,我们已经聊过好几次,我告诉他左胸腔里卡了一根鱼骨头,经常会疼,于是他说要不如过来拍个片,免费的。

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去?

半小时后,他告诉我: “什么都没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为什么失散多年的学长

都要变成海龟?

那天回来是李明哲骑机车送我到汉口的,路上车很少,风却很大,我在后面差点被吹成了面瘫。对于一个喜欢捡便宜的女生来说,这都是自找的。下车后,他忽然问我:“你那个直播帖什么时候结尾啊?”他的眼神让我无端想起了投照机的光,嗯,就是可以透视人的感觉。

“这个,还不知道,车来了,我先走了。”我拔腿而逃。

回去之后,我取消了对他的关注,然后把他的电话也删了。我从小就害怕进医院,自从看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之后,更觉得所有的医生都是变态,所以即使觉得胸腔里面不舒服,也没有胆子一个人去。这次去,一来是说免费,二来也是想交个朋友,可是没想到,医生都一个样,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我开始继续回归到我的悲痛情绪之中,为什么会悲痛?是因为我失恋了。不对,我现在发现我的思绪完全乱了,我需要安静地理一下,事情是这样的,高中时候暗恋的男生,也就是我直播里面的那个学长,时隔十年之后,他突然通过朋友联系我了,他现在成了海龟,下个月就要回国了,他说想见见我。真倒胃口,为什么失散多年的学长都要跟偶像剧里演的一样变成海龟?俗气到家了。但我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所以开了那个直播帖,其实也是想把这十年间的思绪全部理一遍,害怕见面时,他随口说出的任何一个回忆里的细节,而我却不能及时附和。

不知道内心是有多寂寞

我开始着力于减肥和学习化妆,二十一天变态减肥法才进行到第三天我就因为虚脱被房东大妈送进了医院,打完吊针出来,雷厉风行的大妈以命令的口吻警告我:“年轻女孩要懂得爱惜自己,以后再这样,就滚出这个家门!”她比我老妈还凶,我不敢再随便绝食了。

对于化妆我也全无天分,虽然内心很讨厌那些化得像鬼一样的女生,但还是安慰自己说,黑眼圈太重了,痘痘太多了,皮肤太暗了,无论如何也得化!

然后在一个周日的早上,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刚接通,我就知道完了,变态阴魂不散了。没错,电话是李明哲打来的。

但不得不说,他的声音在电话里还是很有磁性的。他说:“小贺啊,我跟我们主任说了你的情况,他说周一你可以过来他帮你拍个片看看,你也知道我是实习生,可能上次没拍好。”

“哦,还是不要了!”我想推脱。

“没关系的,主任是我堂兄。”

既然人家都这么热心了,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好意。

当晚我们在武昌见了面,他说他正好过来办点事。他想吃户部巷的豆皮和馄饨,于是我们坐公交前往,加上是周末,人自然很多,吃完豆皮和馄饨,我们都像刚蒸完了一个桑拿,满头满脸都是汗。

他又提议去江边走走,我只好跟着去了。江边凉快很多,他在长江大桥下面用苹果手机拍照发微博,问我玩不玩微博,他粉我。我说,年纪大了不懂那些。他尴尬地一笑,继续捣鼓手机。

其实我也有,还偷偷关注了他,满页面的自拍照,不知道内心是有多寂寞。

最后分别之前,他又突然问起了学长,“真有那么好的人?”

我点点头,“当然,不然我干吗都记得清清楚楚。”

“可那么好,为什么不在一起?”

我被问得有些发蒙,“他出国了,不过马上就回来了,哈哈。”

有趣的人生又该是怎样的

李明哲的堂兄也就是他们科室的主任,给我拍的片,结果还是正常的,没有一丁点毛病。但是出了医院,我还是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我确定,我这里面有一根鱼骨头,而且已经快十年了,不信拉倒。”

他认真地看着我,说:“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

我嘴里的可乐喷了他一脸,我还有一个怪癣就是笑点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秒,看到他一脸认真地问出那句话,我就憋不住了。

那次拍片回来之后,我们又断断续续地见了几面,在那仅有的几次见面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些事情,大学刚毕业,被家里安排进了医院,以后的人生轨迹差不多就这样了,很无趣,但是有趣的人生又该是怎样的呢?我暂时也想不出来。

而且我也才知道,自称李导,一脸稳重的他竟然是l990年的,也就是说,他是90后。当他不好意思地说完之后,我整个人都石化了。所以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揣测,他是不是把我当成了怪阿姨?我仰天长啸:我为什么会招惹到一个90后啊!

不过我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抱怨了,我要打起精神去见我的学长,还有三天,他就要回到武汉的怀抱了。并且,他还告诉我,他的妈妈也会一起来。为此,我还特意去做了一个指甲,烫了头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成熟一点,是的,我一直记得他喜欢成熟懂事的女孩儿。

我们约在汉口见面,他带我去吃西餐,海龟果然跟90后不同,鹅肝和比萨哪是豆皮和馄饨能比的,走在他身边,我都觉得自己瞬间底气十足了。

他的手机突然响了。“麻麻马上就到了。”他说。

我开始惊慌,冷汗都快冒出来了。然后半分钟之后,一个非主流女生站到了我面前,她自我介绍:“我是麻麻,秦粤的女朋友。”原来不是妈妈,是麻麻,而且还是个90后的女孩,我再次被惊吓到。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我们拉风地开走了

我重新开始我的直播,故事却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好多人留言说,楼主的脑子是不是被雷劈了?好学长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下三滥?

我发誓我没有半点说谎,就是在和学长见面的那晚,我才得知,原来麻麻有一个开公司的老爸,那么可想而知,学长所谓的风光,也不过如此。

最后分别,看着他拥着麻麻上车的那一秒,我心中坚固了十年的堡垒终于坍塌,就好比台风穿破了我的胸膛。而胸腔里的那根鱼骨头,也在那场猛烈摇晃中,不见了。

那些鲠在心里的,自以为是的思念,就这样化为乌有。

忽然十年便过去,我等来的不过是失望和遗憾。

当晚,我注销了豆瓣账号,关掉了手机,我决定去旅游,第二天就出发。我只是想要暂时逃离,好让那些情绪慢慢消化。

云南、贵州、重庆、成都、西藏,三个月之后,我被晒成了赛亚人,在旅途中不上网也没用手机,偶尔只在旅店的公用电脑区登录微博发几张照片,写点心情,反正也没几个粉丝。

飞机降落武汉,走出机场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了李明哲,没错,他正靠着机车在抽烟,机场在黄陂我知道,但我也从未见过有人骑车来接人。那一刻,我的眼泪差一点就喷薄出来,他一定是看了我的微博的,原来90后的他也可以傲到这么细心和体贴吗?我错怪他了。

他朝我打了个响指,我当即飞奔过去,跨上后座,抱紧了他的腰,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们拉风地开走了。

第108篇、爱情故事打不散的是夫妻

人生就是这样,携手一生,记忆最深的就是这些点点滴滴的不完美,凝聚成心中的完美。

李凡非常强势

萧钢和老婆李凡都是从东北一个重工业城市考入北京的大学生。萧钢个子不高,人长得挺清秀,老婆李凡比萧钢还高,有点虎背熊腰,人们喝喜酒的时候都说:这身材长到萧钢身上就好了。女工委员说:我保她生儿子敞开了生,生十个儿子都不成问题。

李凡果然就生了一个九斤重的胖儿子。

他们毕业后都分到了北京,在一家不死不活的报社上班。李凡的脑子比萧钢活泛,她在专刊部积累了一批人脉,把广告做得风生水起,她是报社第一批买私家车的人之一。

报社的宿舍在定慧寺,每天早上李凡开车拉着老公、儿子去上班。15分钟到报社,萧钢溜溜达达地进报社大门,和所有见到的熟人打招呼、耍贫,李凡拉着或背着儿子风一样从丈夫身边驰过,把儿子送到幼儿园,叭叭地亲亲小嘴,然后三步两步上楼安排一下编辑,旋风一样出门拉广告去了。

常常是李凡往外奔的时候,萧钢在大门口和什么人还没贫完,李凡见了撇撇嘴就跑了。

女人开车那几年还比较稀罕,有时交警会找茬把她拦下特别仔细认真地看驾证,特别不相信这个女人会开车。

交警有时会搭讪,望着副驾驶位子上的萧钢说:“他是你什么人?”她说是老公。交警问:“他怎么不开车?”

她撇撒嘴,把脸扭到左边,看着汹涌的车流,顶多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粗气。

在家里,李凡总是在历数了萧钢的无能之后,丢出来一句话:“你说,你能干什么?”

之后是一阵嚷嚷,萧钢总是败下阵来,躲在厨房的抽油烟机下抽上一根烟,这是老婆划定的抽烟区。

隔着厨房玻璃,萧钢看到他那个硕大的老婆穿着个肩膀都挂不住的大背心,蓬着头发脸上敷着用黄瓜或西红柿和着淀粉做成的面膜,在屋子里出来进去,因为怕面膜掉下来,所以得仰着一张或红或绿的脸,手里一刻不停地忙活着,泡豆子、磨豆浆、炸萝卜丸子、炸绿豆丸子,给地板打蜡给家具上保养、踩着缝纫机做窗帘,给孩子检查作业、洗袜子……

“每天都得洗澡、洗裤头、洗袜子,都是工人家庭出身,哪他妈来的这些讲究!”萧钢心里想,狠狠地掐了手里的烟,走进卧室。

老婆嚷:“新沏了茶呀大钢!是福建老板给的乌龙呢。”

萧钢品了品,很醇厚。茶汤上面雾一样的水汽中,有一圈朦胧的金边,是极品的金边乌龙。

李凡一个“灯泡”

就把萧钢的小草帽打飞了

夏天的一个早晨,萧钢来到单位,让领导给找个地儿让他睡觉,说和李凡打架了,人们都不相信,两口子都是知识分子啊!李凡是女博士啊!

萧钢撩开上衣,后背全是血道子,像猪八戒的耙子耙了一遍。女领导问这是被耙子给耙了吗!萧钢就像见了亲娘一样,哭出了声儿。他说老丈人摁着他的腿,丈母娘抓着头发,老婆就用指甲在他后背抓。“一点儿没人性啊!一家子没人性啊!”

女领导像柯湘抚摸着安源的矿工一样,满眼的泪水。报社的同志听了气得不得了。下手太狠了!

“这是为了什么呢?”大家问萧钢。“她怀疑我有外心。我哪儿有啊!”

大家想想萧钢,那么老实的一个编辑冬天围着个毛围脖,夏天戴着个小草帽,穿着白衬衫。多规矩本分的一个人啊!就是喜欢和年轻的女同志耍贫,这能算毛病吗,何况他有那么个虎背熊腰的老婆,男领导是一把手当场拍板,把地下室腾出一间,让萧钢住下。

萧钢白天吃食堂,晚上住进地下室。值夜班的编辑可高兴了,可抓了一个公差。李凡跟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完全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

人们也都注意有没有女人和萧钢来往,虽然看起来不像有的样子,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

传达室的大爷和其他的夜班编辑经过仔细考察发现萧钢是清白的。就这么住了一星期,李凡让他回家。萧钢大叫干啥呀我不回去。人们看到李凡拉他,他不走,耍泥腿。

萧钢急了,觉得在单位里这么弄,丢人,就说:你滚,打死我也不回去!李凡说你在外面浪了一星期长胆儿了你,你他妈还敢叫我滚。一扬手就朝萧钢脸上打了一个灯泡儿,一巴掌就把小草帽打飞了。

“这可是博士啊!女博士啊!家庭暴力啊!”人们冲到了楼道,把他们拉进了办公室。

男领导一直坐在开着门的办公室里面听,这时也出面了,边走边嚷嚷: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女领导气得都快哭了,端着杯茶水,手抖得洒了一半。

萧钢也顾不上体面了,大叫:大家都看到了吧!我不能回家啊!回家得让这娘儿们打死啊!

有单位在,哪里能让一个博士撒泼呢。最后的结果是,李凡给单位的领导写了保证书,决不再打丈夫!

下午,萧钢戴着小草帽,和老婆一前一后地上了车,回家了。

五大三粗的女人也有春天哪

李凡的家庭暴力就这样浮出了水面。事情的起因其实非常简单,李凡将爸妈接到了身边,星期天四个大人刚好凑一桌麻将。萧钢干活不利索,可打麻将是高手,一上来就和了三五把,也不知谦让一下老人。老丈人打得不耐烦了,说这就是陪太子练兵啊。这时李凡打出一张白板正好萧钢的七小对等着,高叫“和了!”李凡赶忙把白板收回去可萧钢不让。李凡的脸上就流露出一种绝望的恶劣表情,一句国骂脱口而出。萧钢仗着晚上喝的小酒壮胆,竟然回了句特对不住李凡母亲的话。

丈母娘就坐在身边,老丈人伸手就给了女婿一耳光。就这样打了起来。李凡骂着骂着就说起了早就看不顺眼丈夫和报社的年轻女同志起腻,还指名道姓地骂了几个妖精,这说明根结不在麻将而是李凡心里不舒服了,五大三粗的女人也有春天哪。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都是东北人大刀阔斧式的。李凡的爸妈为了家庭和睦,重新回东北。小两口送老人上了火车,还顺便逛了趟天坛。

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事,家里能有多大的事哪。

萧钢依然和报社的女同志贫,李凡把家里的钱管得挺死,心里明白萧钢也就过过嘴瘾。每逢萧钢上夜班,她在外面的应酬无论多么重要都要去报社接他回家。

后来有广告公司来挖李凡,当然是以更高的报酬作筹码。报社领导很紧张,李凡是报社的钱耙子,百十号人的福利有一部分就从专刊的收入上出呢。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人家李凡不去,理由挺有意思,她要和老公在一起。

这事传出来后,人们当笑话说,年轻的女编辑拿这句话招惹萧钢。他气呼呼地说李凡就是为了看住我。

放着大好的前程不去,老夫老妻了,还这么粘乎,要说真的浪漫吧,得数新来的大学生呀,哪轮得到他们,李凡私下里对别人说:“萧钢的好啊,你们是不知道。”说的时候脸还挺红。

萧钢眼神里是无尽的依恋

儿子上初中那年,萧钢老是觉得胀气,消化不好,老拉肚子,最初谁也没在意,入了秋以后,整个人迅速消瘦。李凡成天催他去医院,他回到家就歪在沙发上,李凡看了有点急,带他去了医院,结果是肝癌晚期。

这事从一开始就是个公开的秘密,萧钢对自己的病清清楚楚。李凡通知了萧钢的家人。

第109篇、爱情故事如果二,请深二

浪漫灰: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二,请深二。

一到夏天,理工学院土建系的林大厄就犯二,干出一些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比方说,晨曦中,穿着鹦鹉绿的德国队盗版球衣在操场上做俯卧撑,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他那小鸡仔似的小身板,非常非常地缺乏男性气概,用他们球队门将的话说,跟个妞似的,还跑去晒肉,简直丢我们“皇家麦肯基”的脸。“皇家麦肯基”就是他们球队的名字,很山寨,很不知所云,很花里胡哨,跟林大厄很配。

可林大厄却自我感觉甚好,因为,这样的早晨,总有一些艺术系的美丽女孩翩翩走过来,跟他窃窃低语。那些美女的目标是林大厄球队的帅哥队友们,大帅哥们换女友一向如换内裤那么快,SO,她们来向林大厄打探,最近哪些帅哥能乘虚而入?

林大厄不但提供第一手情报,还帮她们分析形势:“别被他的外表给骗了,那丫的就是一个水货。”或者,“你换个目标成不,他重口味。”

女孩们认真地记在手机里。

这个时候的林大厄,觉得自己无比高大威武。但也总有人在那儿煞风景,比如隔壁班的薛丝芙,这妞很丑很蛮横,林大厄和美女低语的时候,她在旁边装模作样地练跳绳,等美女们走了,她就怪声怪气地对着树上的小鸟数数:拉皮条1个,拉皮条两个,拉皮条3个……

林大厄朝她翻个白眼。

薛丝芙笑嘻嘻地回敬他:“林皮条,么么哒。”

林大厄不理她,坐在操场上练瑜伽,闭目双手合十放胸前,不是冥想,而是祈祷刮24级龙卷风,把薛丝芙从地球上卷走。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阴差阳错悲喜交加,林大厄一整年兢兢业业地帮美女们撮合帅哥,今天学院要开圣诞舞会了,他却悲哀地找不到舞伴,球队队长说你不老跟薛丝芙勾勾搭搭的,咋不找她?

薛丝芙?林大厄咧着嘴做出夸张表情,那个丑八怪?我宁愿跟食堂卖菜的大妈跳个黄昏波尔卡,也不会找薛丝芙当舞伴,薛丝芙那么刁钻刻薄,就算地球撞太阳,我也不会跟薛丝芙一起跳舞!

或许是说了太多遍薛丝芙,导致宇宙磁场发生了某种神秘的共振,林大厄刚一出宿舍楼,就遇到了薛丝芙。

薛丝芙又拎又抱,满手都是大包小包的东西,有圣诞彩蛋,还有彩纸包着的小礼品。对于蓦然撞见薛丝芙这件事,林大厄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于是立着发傻。薛丝芙倒是无比淡定地瞪了他一眼,说你赶紧过来帮我呀。林大厄摸摸脑袋,傻笑兮兮地就走过去了,接过那些大包小包,这些东西要藏在一个小礼堂里,等圣诞舞会后,大家去玩寻宝游戏。

林大厄生怕被熟人看见,像逃犯似的,一路贼头贼脑地尾随着薛丝芙溜进小礼堂。等他俩藏好礼物,舞会已经开始了,薛丝芙说走,咱俩去跳舞。林大厄哪里敢去,几个小时前的话说得那么绝,现在要是跟薛丝芙成双结对地出现,岂不被兄弟们笑死?可赖在这里又算怎么一回子事?林大厄眨巴眨巴眼睛,说跳舞有啥意思,我带你捉松鼠去,拿舞会上拍卖,保准赚大钱。一听赚大钱,薛丝芙的眼睛汩汩冒绿光。

他们学院后面有一大片松树林,两个人像两只大地鼠,弯着腰,轻手轻脚在里面转悠。

“怎么一只也看不到,是不是都冬眠了?”薛丝芙的鼻子和脸都冻得红彤彤的,她缩着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压低着嗓子问。

“瞎扯,冬眠的那叫狗熊。”林大厄压着嗓子回答。

天上飘着小雪花,两个人一直走呀走,月亮不知啥时候从云后钻出来,整个树林笼罩着如烟似纱的银白色光辉,一切就跟做梦似的。

圣诞节的第二天,林大厄和薛丝芙都感冒了。

林大厄躺在他的上铺发高烧,副队推门进来,先是虚情假意地问候了他的病,突然冒出一句,你是不是跟薛丝芙很熟?林大厄差点吓死,以为副队发现了昨天晚上他的行踪?其实不是,副队苦恼地说,他的女友动不动就威胁,说她有多少多少备用男友神马的,这让他很受打击,也想搞个备用,可又不想搞得太过火惹毛女友,所以,就想到了薛丝芙,反正薛丝芙那么丑,不用担心跟她真发展出什么……意思一下而已,副队强调,不当真的。

林大厄明白了,副队想用薛丝芙当炮灰,他现在是来找他帮忙拉关系的。

反正不管是垒“喜鹊桥”还是“乌鸦桥”,林大厄一向轻车熟路的,因此他爽快地答应了。等副队一走,他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头,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莫名感受,怪怪的,似乎触到了他心底的某根特殊神经。到底是什么呢?

想了好久他终于整明白了,以前他帮过无数美女,从来就没人送过他任何礼品表示感谢,可这次,副队说要送他一个PSP3000豪华版,哼,怪不得自己答应得那么痛快,自己这个财迷!

林大厄发着烧,发着抖,披着被子坐在宿舍里的电脑前,登陆他们学院内部的“facebook”, 他看到薛丝芙正“手机在线”,林大厄就给她发消息——

“那啥,这周末我们球队跟老对手比赛,你去举个牌子呗。”

“举什么牌子?”

“牌子大点,显眼点,上面写‘我最爱孔齐一’。” 孔齐一就是林大厄他们副队的名字。

“你个烧饼的,为嘛我要举这个牌子?” 薛丝芙气宇轩昂地质问。

“举了你就知道了。”

“有好处?”薛丝芙勾起了好奇心。

“那啥,你懂的。”林大厄故作玄乎地回答。

薛丝芙整拧了,她以为林大厄跟人打赌,她举了牌子,林大厄就赢了,肯定会赢到钱,她也会分到赃款,SO,一下线,她就热火朝天地准备道具去了。

比赛如期进行。

用一个学弟的话说,这是一场打了牦牛血的比赛。亮点不在比赛本身,0∶0闷平的比分没啥可说的,精彩在戏外。

薛丝芙和她那吓死猫的牌子,抢了所有的风头,还制造了一起小型战役。那个牌子林大厄瞥过第一眼后,不敢看第二眼……不说上面粘的那两根涂过鸡血的火鸡毛,不说那股浓烈的未开化种族的图腾味道,单说那“我最爱孔齐一”六个大字,红的绿的黑的紫的蓝的电池灯,足以闪瞎人的眼。

只见一人从人群中冲过来,怒气冲冲地要撕牌子,这人就是“皇家麦肯基” 副队的女朋友。霎时间,薛丝芙就跟女孩扭打到一起,第一回合,薛丝芙就扯下人家一缕头发,她把头发丢到该女孩的脸上,大叫着:“泼妇,拿去一哭二闹三上吊吧。”

已经没人看比赛了,薛丝芙这边比足球场热闹多了。

比赛结束后,大家还意犹未尽,薛丝芙被称为“举牌帝”;她跟人打架,还有她的那个举世无双的大牌子的图片,在本学院、以及兄弟学院的校内网上,传得遍地都是,留言无数,其中一条这么写的:看了这场比赛,欧洲杯美洲杯世界杯神马的都是浮云。

林大厄是想比赛后在校内“facebook”跟薛丝芙沟通一番的,他感觉着这样能和谐一些,可他刚换了衣服出来,就撞见了堵在门口的薛丝芙。

薛丝芙横眉立目,林大厄非常心虚地说了一句:“那啥,牌子很亮。”

“亮你妹!你个无耻的林皮条!”薛丝芙愤怒地把那两根涂着鸡血的火鸡毛扔在林大厄的脸上,扬长而去,看样子她知道林大厄让她举牌子的真正原因了。

副队也很生气,他说他可没让林大厄搞得这么硝烟滚滚,豪华版PSP3000的许诺,取消。

林大厄这个沮丧,更沮丧的是,寒假到了。

那个寒假,林大厄分外地忧郁,愁肠百结,心中升腾着一片一片的寂寞。打足球实况的空闲里,他反问自己,明知道会造成鸡飞狗跳的后果,为啥自己还撺掇着薛丝芙去举什么牌子,这不是故意往砸里搞吗。

其实根本不用多想,他非常明白,他就不想让薛丝芙当副队的什么备用女友,不是他多有正义感,而是他喜欢上了薛丝芙。

春暖花开的三月,新学期开始了,林大厄开始有意无意地在薛丝芙跟前说东道西谈天说地,一切能引起话题的东西,甚至还假装捡到了电影票,问她想不想一起去看冰河3。怎奈薛丝芙这个不解风情的,嘛都听不出来,还问林大厄是不是寒假在家吃错了啥药,咋变成了话痨?

那个周日的早晨,林大厄在操场边的草丛里挖到一条蚯蚓,兴高采烈地提着蚯蚓,跑到练跳绳的薛丝芙面前,问她要不要一起去钓鱼。

看着薛丝芙“白眼一翻,世界与我无关”的反应,林大厄在心里感慨,谈情说爱这玩意,有“玫瑰花加巧克力的浪漫”模式,也会有“要多二就多二的坑爹”模式,总之就是包罗万象。也许这就是上帝造这个二元对立世界的用意吧,永远都这么五花八门。

第110篇、爱情故事珠帘之隔

晶莹的珠帘旋即滑落,有几根重重地从她来不及躲闪的面庞擦过,一抹凉意瞬意滑过,留下火辣辣的疼。悄无声息,她的眼里泛出了泪花。他丝毫没有发现,仍娴熟地坐下点菜,满满当当一桌子美味。可是,这里面并没有她最爱吃的炝油菜和酸辣土豆丝。

被爱情俘虏是一件幸福和忐忑的事情,尤其是第一次投入,就更加令人刻骨铭心了。她不是那种对爱情过于苛刻的女孩,因此第一次见面,她的心便与他走得那么近。

他虽有一米八的个头,但谈不上潇洒,家境也很一般。然而,他说话时脸上的笑容却很阳光。那一种表情,总能勾起她内心潜藏的记忆。就因为这样,他俩交往了下来。

他第一次约她逛街,她爽快地答应了。在超市里,她排好长时间的队为他买一杯凉爽的百果冰汁。听“磁磁”的声音从他嘴角啥着的吸管里传出来,她在一旁惬意地笑。

在首饰专柜前,他看着一款价值数万元的蓝宝石戒指,悄声对她说:“订婚的时候,我就送你这样一枚戒指。”听了,她依偎在他身边,开心地笑着。其实,她期冀的不是那一枚戒指,而是一种情意的降临。

中午,他带她到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他特意要了一个情侣间。餐馆的走廊里垂挂着一幅宝石蓝的珠帘,衬着猩红的地毯,颇为漂亮。她跟在他身后,他掀起珠帘闪身进去,尔后径直撒了手,仿佛忘记了身后的她。

晶莹的珠帘旋即滑落,有几根重重地从她来不及躲闪的面庞擦过,一抹凉意瞬意滑过,留下火辣辣的疼。悄无声息,她的眼里泛出了泪花。他丝毫没有发现,仍娴熟地坐下点菜,满满当当一桌子美味。可是,这里面并没有她最爱吃的炝油菜和酸辣土豆丝。

他对自己点菜的经验显得极有把握,在举著之间,微笑着对她说:“这都是我喜欢吃的菜,你肯定也喜欢。”在他的微笑里,显然掺杂了更多的得意,而她只是尴尬地一笑。

此刻,她蓦然发现那张微笑的面孔距离自己竟是那么遥远和陌生。继而,她起身借口身体不适,匆匆离开了那一家餐馆。只留下诧异的他,守着一桌丰盛的酒菜不知该如何下著。

之后,他多次给她电话,追问她分手的原因。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她总是把话筒搁在桌子一角,过一会儿,再默默地扣下。

一个闺友追问她分手的原因,她淡淡地笑过后,说:“两颗心被冰凉的珠帘隔着,怎么会碰到一起呢?”这有些答非所问。

闺友听了,迷惑不解,而她却释然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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