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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欣赏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7 1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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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欣赏》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我在你身边.刘梦瑶

转眼间.这是第四年开始了.

对不起,把你丢了半年这么久.一个人应该很累把.

我回来了,不会在走了,刘梦瑶.

还记得吗.

2012年十二月八号,那时候我们多么单纯,

那时候我追你好像就是一天把.一天就追上了.当时觉得老婆好天真啊.哈哈.

没想到一梦三年.

从刚开始的每天早上.中午.晚上.天天电话不停,对吧.每天情话不断的.现在一想都好暖心,

那时候因为工作问题,上班不能老打电话.你老生气,说我挂你电话.

不过你还是很聪明的呀.给我买个蓝牙耳机,让我带着.那样干什么也不打扰打电话.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我送你的冬天三件套.

反正我是记得,你冬天就不听话,让你朝东你就朝西,非得给我对着干.

但是没招呀.

还知道吗?

我送你的第一个情人节礼物.我说你猜不到猜不到.

你把你想到的都猜完了.但是还是猜不到.我说是你可以每天带身上.随时随地能看到的.你不信,.

然后我送了你一首歌.对把.嘿嘿.

现在一想想那时候呀.年轻呀.哈哈.

没有不吵架的情侣,没有不闹矛盾的情侣.

我们也经常吵架,虽然说我超不过你把.也不舍得揍你把.没办法。男人得疼老婆.万一跑了怎能来是把.

所有情侣都知道.都经历过.

感情都会有一个磨合期,

就是一断感情.刚开始的时候.会每天腻歪在一起.

慢慢的就会谈很多.很多,.很多情侣因为这个分的把.没感觉了.

但是你想想分完之后.你又想回去.你们理解这个滋味.很难受.

上次.我们就是因为把.

吵架太厉害了.分开了半年.

可是忘不了.真的忘不了.

今年也许是老天给的一个机会把.

你去济南考艺考,你说一个人无聊.我说我去找你.

然后你说好呀.

老爷们没几个我这样的.当天晚上给我做的.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早上凌晨三点到火车站等着六点.

恐怕睡过火做不了最早的火车.这样就能早见到你了.

半年.

刚见你的时候,真的发现你成熟很多很多,.

很心疼你,.半年胃疼,肚子疼,难受的时候没有我在.是谁哄你的.很担心.

不过唯一没变的.还是俄我.

你说想干嘛.我只要一不同意.你就阿宁.阿宁的.然后就让你去做.

都这么大了,

要是在玩不重样的,真叫人败坏死了.

你想结婚了.我就娶你,

不想结婚,我就陪你玩够,.【陪你上完高中.上完四年大学】不会离开.

我爱你.刘梦瑶.

所有的情话,全部在我的行动里面.

我并不是图你什么.男人该有的.我会去努力得到.

你想要的,我都给你.

没有的,我会去努力得到.给你一个未来.给你一个家.

没有太多的情话对你说.没有天长地久,海誓山盟,永远不分开.

人都会死.

我就想对你说.刘梦瑶.你在一天.我邵龙龙会好好爱一天.

不会再分开了.不会在对你发脾气了.不会再说你了.

第2篇、爱情故事流泪的麻花辫

大刚的妻子秀娟梳着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一直垂到腰间,从她和大刚认识直到结婚,她一直梳着这条麻花辫,从来没有改变过发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秀娟也不例外,她也想像别的女人那样盘头、烫发……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个发型。可大刚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自打认识你那天起,你就梳着麻花辫,清秀可爱。每当我看见你的辫子,总能想起宁静演的一部影片《大辫子的诱惑》。你要是烫头、盘头,一看就是个已婚妇女,与你的年龄也不相配啊。”“我都奔三了,还让我装青春少女。”秀娟的嘴撅得老高,“我不管,我就要烫头!”

话虽是这么说,可事后,秀娟仔细想想,女为悦己者容,既然丈夫不喜欢还烫发干吗?再说,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将来赡养老人、生孩子、供房子,哪一样不需要钱,烫个头发少说也要百十来块,还是把钱省下来吧。这么一想,她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留着麻花辫。

这天,大刚对秀娟说:“明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

秀娟想了想说:“我什么也不要。现在流行陶瓷烫,我想去烫头……”见大刚沉默不语,她拉住大刚的手,撒娇似的求道:“我保证,就烫这一次,一个月后,我还梳麻花辫。”说完便把大刚拉到电脑前。原来她早就在电脑上用软件制作了很多图片,让大刚看。说心里话,哪种式样大刚也不喜欢,可那些图片却让他挺感动的。自从他和秀娟相爱后,他就不让秀娟变发型,妻子这么听他的话,一直留着麻花辫,说明了什么?说明她爱他,她很在乎他的看法,他不能太自私了。想到这儿,他说:“明天我陪你去烫头,只要是你喜欢的样式,我就喜欢。”

秀娟兴奋地搂住大刚的脖子,使劲儿亲了一口。

第二天,大刚陪秀娟来到发廊。刚在理发椅上坐下,秀娟突然眼前发黑,昏迷了过去。大刚大惊失色,赶紧把妻子送进医院。

让大刚做梦也没想到的是,秀娟得的竟是白血病。厄运突然降临到了这个家庭,这对刚刚结婚不久的新人就要承受病魔带来的痛苦。其实,秀娟早在三个月前就知道自己得了血癌。可她知道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富裕,这种病治不好,即便倾家荡产也只能让她多活几个月罢了。她不想让丈夫背上负债的包袱。因此,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丈夫。

每当想到不久的某一天自己将会离开这个世界,秀娟一个人的时候便控制不住哭起来。她不想这么早就死去,她觉得自己还年轻,她更不想离开自己心爱的丈夫,她要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

虽然生活给秀娟出了一道难题,她并没有退缩而是与病魔挑战,要享受最后的生活。她想到了烫头,所以才有了大刚陪她去理发店的那一幕,可没想病魔来得这么快,她在理发店晕倒了。

一连几个星期的化疗把秀娟折磨得死去活来。看妻子呕吐不止,大刚心痛得直流眼泪,他真担心妻子会挺不住。秀娟为他擦去眼泪,微笑着安慰道:“我都没哭,你一个大男人竟哭起来了。别担心,我一定能挺过去,咱们说好了,永远不哭!”

可这天早上,大刚却被妻子“哇”的一声大哭给惊醒了。他赶紧跑过去,急切地问妻子怎么回事。坐在梳妆台前的秀娟一句话也没说,只见梳子上挂满了头发。

病痛没让坚强的妻子掉一滴眼泪,可心爱的头发掉了却让她伤心落泪。大刚能够想象得出,一个爱美的女人失去心爱的头发,是怎样一种痛苦!

一年后,秀娟走了。因为化疗,在去世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全部脱落了。临终前,她交给大刚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麻花辫:“我知道你舍不得,所以我把头发都攒起来,编了一条和以前一模一样的麻花辫,当作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

第3篇、爱情故事刘嘉靖与赵艺涵:跨度23年的恋情美丽而温

刘嘉靖是香港著名导演,1995年进军内地娱乐圈,先后执导了《河东狮吼》《大脚马皇后》《绝对计划》《李卫当官2》《杨门虎将》等影视剧。2010年,刘嘉靖与妻子离婚了,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在北京拍戏时,与一位善良、漂亮的女孩擦出了爱的火花。历经数次心理斗争,两人相恋了。可23岁的年龄差距,遭到了双方家人的强烈反对。于是,他们为爱突围,打响了一场爱情保卫战……他们最终能否坚守爱情的阵地?刘嘉靖年幼的儿子又能否接受这位年轻漂亮的“新妈妈”?

第4篇、爱情故事爱上居家男

林子以优秀的成绩毕业后,找工作屡屡受挫,大半年过去了无业游民的牌子还没有摘掉。这也难怪,找工作跟找婆家一样,找低了面子无光,攀个高枝嫁过去,还得从头做起,打水扫地,收收发发,林子说,在家伺候老婆倒也罢了,伺候年纪轻轻的领导,心里总不是滋味。我切好牛排,刚送到嘴边,又拿回来:怎么,你结婚了?

林子摇摇头:也就是说说。网上聊了一个MM,杏目柳眉,模样没的挑,视频了几回,还约好星期一喝咖啡。我翻翻手机,提醒他今天就是星期一,林子叹口气:没有想到,MM从视频上看到我正在研究菜谱,就问我会不会做家务。你也知道,我家里姐姐多,从小就深受女红、厨艺之熏陶,会炒菜、蒸包子、煲粥。这个我知道,我们家跟林子家是邻居,林子有一阵子还迷上那台缝纫机。上大学时,我高林子一届,依仗着自己是师姐,没少赖他为我缝被子。每回回家过年,林子妈看见我就说,敏子呀,在学校里多关照我们家林子点儿,唉,要是林子有你一半泼辣,我就省心了。

林子说那个MM明确地告诉他,不喜欢天天围着厨房转的居家男人。

居家男人有什么不好,现在人在职场,我大宴小酌的,应酬也不少,可一想起林子爸做的晚餐,还馋得流口水。我告诉林子,我们公司要招聘一个文案设计,问他有没有兴趣。林子频频点头,好啊好啊。

我高林子一届,毕业后,一直顺水顺风。从职员做起,现在是部门主管。有得有失,花一样的年龄都给了业务给了公司。把我妈急的:敏子,就此打住,你可不能再升职了,做得好不如嫁得好。

想想也对,平时同事们见了我绕着圈走,除了安排工作,没人约我喝杯茶,聊会儿天。我衣橱里,除了各色的职业装,连条彩裙也没有。大学的好友,嫁人的嫁人,生子的生子,速度太慢的阿梅,上个月也在大家的祝福声里戴上了闪闪的钻戒。阿梅不忍看着我蹉跎岁月,把她老公公司里一个精英介绍给我。我化了两个小时妆,如约而至。可惜精英要求的是一个铺床叠被、弯腰鞠躬的日式太太,我建议他五一去东京度假,那里到处都是他的太太人选。结果自然不欢而散。

我喝得酩酊大醉,又拿出手机,给阿梅打电话,糊里糊涂地说了一大通。醒来时,我躺在整齐的家里。几棵打蔫的花草换成了盛开的山茶花,还有,鱼缸里那只呆头呆脑的小金鱼,今天也神清气爽,身边多了一条拖着长尾巴的女伴。地板是干净的,床单重新换过。小小的客厅更是乾坤大挪移:电视放回柜子上,乱乱的杂志码进杂物筐里,小几上铺了一张开满玫瑰的台布,放满了巧克力、水果,花瓶里多了几束香水百合。

看在梅子戴罪立功的分儿上,我就不计较了。这时,捧着碗热腾腾的粥从厨房出来的,竟然是林子。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把电话打给了我,看你喝得不省人事,我只好把你送回来了。我拿来自己的手机,果然,昨天我跟林子嘟嘟囔囔说了两个小时,我的脸颊隐隐发烫,天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

林子煮的百合莲子银耳粥带着淡淡的甜味,我呼呼地吃了两碗。林子说:我从你屋子里整理出了两打方便面碗,看看你现在瘦得排骨一样。见面吹了就吹了,两条腿的男人很多。

男人是很多呀,只是属于我的那个,在哪里呢?我叹口气。

林子没说话,在水池旁哗啦哗啦地洗了半天碗,然后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敏子,我想过了,不去面试了。

我心里酸酸的,挑来挑去,林子应该是合适我的人选吧,虽然他的肩膀不够宽,虽然他的个子不够挺拔,但他温存的心,却给我不少温暖。

林子说:就因为你们公司有一条苛刻的规定,不让员工谈恋爱。我想请你做我的女友。

我的脸立刻红了,心一个劲儿地跳呀跳。我做贼心虚地问林子是什么时候有这种想法的。林子撇撇嘴,你以为我傻呀,读大学时,我还为谁缝过被子?我给谁做酒心小元宵,然后放到电热杯里煮,最后寝室电线短路,差点被学校通报?你手机里存储的第一个号码,是谁的?你昨天对着电话说的,你爱林子,酒后吐真言,是不是你也喜欢我很久了?

晚上,我们在西餐厅悠扬的乐声中举杯,热烈庆祝我们的单身生活从此结束。我一直喜欢同林子在一起,我一直在想,青梅竹马的藤蔓,会不会开出爱情的花朵?我没有勇气去求证答案,林子也呆呆地等在我对面,没有牵过我的手,我怎么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付钱时,我站起来。林子执意要付。可是林子这些日子,东奔西跑的,没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从哪里来的钱呢?林子得意地说,这是我上月帮朋友编书挣的报酬,你想不到吧。我这秀才不出门,正“坐以待币”,今天又新接了一个剧本。

有了林子的支持,我吃得饱,睡得香,人也胖了四斤,林子说,他很满意我现在红光满面的效果,说原来皮包骨头,手感很差。我用手中的橘子敲他的头。

很快,我红扑扑的脸蛋引起了公司美女的注意,问我擦了什么粉,白里透红,又问我涂了什么唇油,嘴上如此滋润。姜是老的辣,还是马大姐揭开谜底,说我交上男朋友了。

林子的身份,还是马大姐在路上遇到我跟林子买衣服,三言两语就从林子嘴中套了去。回到办公室马大姐大摇其头,她老公是个包工头,一年下来在家的日子,比节假日还少。马大姐说,男人只要会赚钱,我就满意了。说完,还拉低衣领,叫我看她新买的钻石项链。

市场部的小黄,自从上次一票之差,把主管的职位让给我,心里不平。现在也凑过来出口恶气,拿来她男友大幅的照片,英俊非凡。她的男友我认识,是商界有名的钻石王老五,身价不菲,是一家房地产的少总。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叫夫婿觅封侯”,敏子我是大俗人一个,找老公不是找赚钱机器,也不是找衣服架子,就想找一个相互厮守,爱我疼我,为我洗手做羹汤,天天守在我身边的男人。

临近春节,公司里的事情越来越多。小黄的那张脸,熬得像只黄灿灿的烧饼,对面的马大姐也没有功夫闪亮展示她的钻石项链。我亦很少回家,林子打电话进来时,我正喝焦炭似的苦咖啡。老板说年底红包会鼓鼓的。我现在顾不得想什么红包了,只想家里那张松软的床和林子香香的汤。

有人敲门,居然会是林子,拎了几只饭盒。那香味,掩都掩不住,飘呀飘到我鼻子里。小笼包、叉烧包、大杯的汤馄饨,还有几道家常小炒。没等说话,大家都围上来,又说又笑,跟林子打招呼,感谢我这个主管深夜还为大家点这么丰盛的宵夜。马大姐见过林子,冲大家眯眯眼睛:这可是私家菜式,他是你们主管的准老公。

小黄捧着小笼包吃得口角流油,听到这话,把目光转向我。我点点头,隆重地推出自己的居家老公。同事们在关键的时候,一点也不肯闲着,要求林子以后每逢我们加夜班,都要送宵夜来。我连忙打住:我请客就是了。林子那几天也刚接了一个小说纲要,要写东西。

下夜班后,马大姐搭我们的车回家,问我有没有看到小黄脖子里那道青痕。那是被她男朋友打的,上次公司加班,她男友有一个很重要的应酬,小黄去迟了。

别人感情的暖与寒,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的这个居家男友,给予我的,却是取之不尽的暖意和幸福。

第5篇、爱情故事可可人生

远远的学校在城市中心,门口便是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

那些穿着短短的百褶裙、提着半高跟的鞋、扎满了耳洞的学生总是三两成群地横过马路,消失在对面的酒吧门口。

远远也是她们其中的一个。她刚刚在酒吧里因为提出分手被前男友泼了一脸的酒,是这个月交往的第五个。他骂道,你就是心理变态,真该滚去隔壁看看医生。远远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有病,只是因为无聊罢了。

酒吧前的街灯格外黄晕,想莫奈的日落,泛着黄昏所特有的暖光,只有在醉眼朦胧时,仰望着这盏街灯的远远才是最幸福的。

远远后来还是去了酒吧旁的那家诊所,抱着白子一起,跟着护士小姐指的路线,走到左边数起的第二扇门前,小声读着门牌上的每一个字,西--门--先--生,就是这间。然后用左手推开了门。

正如班上的女生所说的一样,办公桌前做的这个人,在身后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的照射下,轮廓分明,眼神深邃而柔和,就像她们形容的那样,他有一张非常好看的脸呢。

远远坐在一旁的沙发,等待着西门先生给上一个病人诊断,是一只毛快掉光的波斯猫。白子大概是看到那只波斯猫,有点害怕,在远远怀里瑟瑟发抖。

是在前不久,放学的时候,经过一条漆黑的巷子的时候,听到有猫的叫声,才停下来,并且亲眼目睹了那个人拿刀把猫的尾巴砍下来,还有那一声伤痛欲绝的叫喊,猫逃跑了,但落下了痛苦挣扎的尾巴。叫你吧我的盆栽打碎!说完,那人就转会自己家里。远远是在离巷子不远的街道上捡到白子的,它丢掉尾巴的部位还在不断渗血,在远远的校服上像花瓣似的晕开来,染红了一片。

远远就这样回答了西门先生的问题,所以白子没有尾巴。

你自己给它包扎的?西门先生观察到白子屁股上绑的绷带有点乱,末处还打了个可爱的蝴蝶结,不经意间微微将眼睛眯成一条曲线。

远远注意到他的目光落在白子的蝴蝶结上,紧张地点点头。

为什么当时不送来医院呢?西门先生皱着眉头,但语气平缓得听不出一点责备的意思,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要第一时间送来医院,知道吗?

那时正是被泼酒的深夜。但远远不想让西门先生知道,所以依旧沉默着点头。

她注视着西门先生从抽屉里拿出一大卷雪白的绷带和一些瓶瓶罐罐,他温柔地把白子抱到病床上,认真地替白子处理伤口,包扎,修长雪白的手指在绷带与阳光间来回穿梭,最后在末端系上了一只更精致的蝴蝶结。

远远回忆起,似乎曾有人说过,白色的蝴蝶象征着死亡,它会在风吹时悄无声息地夺走人的灵魂。然而白子,远远是十分珍惜的,但远远感觉到,它不会停留太久,因为它终归不属于她。

谢谢你。远远向西门先生鞠躬,准备离开。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西门先生微笑着说。

远远再次鞠躬,抬起头的刹那,窗外的阳光将西门先生的影子深深映射入她的瞳孔里。

那些学生匆匆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或是往回家的方向走,或是往游戏机室的方向,或是往购物中心,或是往酒吧,又或是酒吧旁的宠物诊所。

远远进入西门先生的办公室的时候,西门先生的目光刚好凝结在门口,远远脚上崭新的帆布鞋,鹅黄色,像诊所门前那盏街灯在冥冥深夜里散发出的光。

您好。远远简单地打过招呼后,开始陈述白子的状况。

上次回去后,白子没有再在晚上发出那种疼痛的呻吟声,但是它现在白天也不叫了,像失声了一般,还老躲在幽暗的角落,一声不哼的,甚至对食物也失去了兴趣,很少会主动出来找猫食,大都是我把东西推到它面前,才勉强吃些许。远远停顿了片刻,继续说,还有一次,几乎翻遍了整个家的每一个角落,却怎么也找不到它,最后才在打开冰箱的时候,发现它在速冻格里冷得发抖,可是等我把它抓出来的时候,它的胡须上都挂满了冰柱,那时它可能已经在冰箱里呆了好几个小时了。

西门先生安静地听着,并做出了判断,也许是患了抑郁症。

白子得了抑郁症?远远瞪大了眼睛,她不是不相信西门先生,而是刚好妈妈也是因为抑郁症自杀的,在远远十岁时,又或许更小一些。而爸爸只顾赚钱,赚钱,赚钱,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娶一个可怕的继母回来。远远就这样从小守着空虚长大,空白的童年和荒芜的内心被岁月一并洗去,自己也就只剩一副躯壳。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得抑郁症的不是自己。

西门先生点点头,笑笑说,其实很正常,它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当然心理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你放心,猫一般不会自杀,毕竟它没有人的大脑,没装不下那么多污秽的东西。白子会做出一些不寻常的行为,可能是因为它在你家的时间不长,面对陌生的环境,加上心里的不稳定情绪,所以才会钻到沙发底或是冰箱里,只是单纯的想寻求安全感。

嗯,那该怎么办?

哈,看你是没养过动物吧。

不是的,小时候有养过蜘蛛、乌龟、蜥蜴什么的,不过都养不长,要么很快就死掉,要么就都跑了。大概是我真的不适合养动物。

那定是它们怕了你了,一个连蜘蛛都敢养的人肯定连蜘蛛都会感到害怕。

嗯,其实准确的说,那时我养的那只是亚马逊大狼蛛。

那也吓唬不了我,我可是野兽之王。

狮子王辛巴?

不,是兽医。

这可是个受人尊敬的动物。

远远从未遇到过一个可以对他讲那么多话的人,西门先生是第一个,第一个把她从浩瀚无垠的大海中救起的人。他们聊了很多很多,从小时候到长大,从离家出走到重入正轨,从初恋到爱情,那么多,像要将他们的命运紧紧联结起来。

直到下一位病人敲开办公室的门,远远才站起离开。

西门先生也站起来,眨眨眼说,下次带白子一起来,不收你钱呐。

远远习惯把自己身边的人和东西一一列在日记本上,然后在下一行写上食物的名字与他们对号入座。以此来读清楚自己的心,喜欢这个,还是不喜欢,想要这个,亦或是不想要。

一直以来,父亲的名字下面都写着黑咖啡,从未更改过。

白子,就是提拉米苏。

至于西门先生,是南瓜饼,金黄金黄的南瓜饼。

感觉和味觉相连起来,往往会得到一个更完美的答案。远远坚信这一点。因为她想每当想念这个人的时候,就吃这样东西的话,那么这个人的样子会慢慢地浮现在脑海里,心里也就不那么苦涩了。

从前,不开心或是不想回家的时候,远远会毫不犹豫地走进酒吧,然而现在不一样,她喜欢走到诊所后面,找到属于西门先生的那扇窗,跨过草坪,悄悄地趴在窗台上望着他的背影。静静的,远远闻到了淡淡的可可的香味。

有时,是仰着脑袋靠在椅子上睡觉的背影;有时,是笔直坐着看书的背影;有时,是认真工作的背影;或有时,是在发呆,侧着头,深深地凝视着门缝,像是能透过门缝看到外面整个世界似的。

每当这时,远远便联想起白子,它也时常侧着头长久地看着一个角落发呆,感觉它好像可以看穿每一件事物,不论是分子原子间的转换,还是时光飞逝的瞬间。或许,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方法,告诉自己,你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到这里,远远会莫名的感伤。

假如此刻拾起脚边的小石子,敲敲玻璃窗,告诉西门先生,嘿,我在这儿看着你呢。那该多好。可是远远没有那样的勇气,她也不想摧毁这份难得的平衡,只要保持现状,便足够了。

再一次推开西门先生办公室的大门,是因为白子两天没有进食了。

然而这次,西门先生又在给新的病人治疗,是一头体型极巨大的牧羊犬,站起来几乎要到西门先生的腰。牧羊犬的主人也一样,高挑窈窕,还一直用倾慕的眼神看着西门先生。

但西门先生似乎不以为然,淡淡地用一句如果没其他事,请到服务台取药缴费结束了这场可笑的闹剧。

呼连我坐这么远都能感觉到她对你暗送秋波,而且电频不是一般的高,说不定可以一秒钟烤全羊。远远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边走过去,把白子放在刚才牧羊犬躺着的位置。

西门先生尴尬地笑笑,我可爱的白子,你又怎么了?他缓慢地抚摸白子的后脑勺和肚皮,白子舒服得半眯着眼睛,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它两天没吃东西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以为它又生病了。

那可爱的白子现在一定饿坏了。说完,便从抽屉里取了盒猫粮出来,倒了些在手心,亲自喂给白子,白子用鼻子嗅了嗅,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你色诱它!远远瘪瘪嘴,白子还从来没和我这么亲密呢。

西门先生抬眼示意远远把手伸出来,又倒了些在她手心,继而又把她的手拉到白子面前,指尖触碰的感觉细腻而温热,像是抹上了层忌廉,现在白子又一点一点地把它舔干净。

你也可以色诱它,但是色诱的同时,你得告诉它,你是爱它的。

嗯。远远低下头问,但是要怎样告诉它我爱它呢?想在问西门先生,又像是在问自己。

西门先生沉默片刻,说,就是要表现出来,用行为告诉它。例如说,一些亲密的行为,亦或是,送它礼物,给它买一些它喜欢的玩具,像毛线球之类的。其实白子肯定是既单纯又好骗的,因为它也渴望被爱。他宠溺的神情就像是在谈论着某个顽皮却可爱的小孩。

远远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和白子一样渴望被爱,或许每个人洗礼都有这样的渴望,但对从前的远远而言,爱不过是个极为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种情感,一种行为方式。她以为她永远也不可能需要,因为也不懂该如何体现。

可以让白子在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吗?在了解到西门先生家里并没有养宠物之后,远远才发出请求。

这个当然没问题,只是加入这个一段时间太久了,我可不敢保证白子还会想要你这个主人哦。

没关系的,我相信白子。远远底气不足地说出这句话。

远远。

啊?这是西门先生第一次喊她的名字。

他起身轻轻地环抱着她,像朋友一般的,温暖而舒心,这种感觉就像是咬了一大口的黑森林蛋糕,周围都笼罩着一股咳咳的香味。

远远忘记了是在哪一本书里看过,味道不仅是外界事物授予你的,而更多的是由自身的内心散发出来而构成的,因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气味,这一特殊本质更能成为人们记住彼此的工具。继而,可可的香味便一直以这样特殊的方式深刻地存留在远远的内心深处。

发呆,其实是一场灵魂的旅行,尽管身体静止不动,但思想却可以飞离到任何人都无法到达的时空。这是远远发了好几年呆才取得的真谛,她觉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西门先生和白子总爱这么干了吧。

跟随父亲的工作地点的转移,远远搬了无数次家,而且每一次都离原本的城市更远更远,她更加更加想念西门先生和白子了,所以几乎每隔两天就吃南瓜饼和提拉米苏。

直至远远在人群里遇见了另一个西门先生。

他叫路以。和远远在同一所大学,但比远远高一年级。路以有一双和西门先生漂亮的眼睛,一张和西门先生一样好看的脸,他拥抱远远时,空气中同样弥漫着一股可可的味道,只是稍浅一些。

世间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远远想,这句话并没有错。但,世间是可以拥有两片非常非常相似的叶子的,从形状,乃至大致的颜色和脉络。像西门先生和路以。

你为什么喜欢我?路以用和西门先生十分相似的声音很多次地问远远。

但每次远远都微笑着回答,因为你像西门先生。

路以从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喜欢远远,也同样喜欢她额过往,她的回忆,她热爱的人和事,不论丑陋还是美好,不论快乐还是忧伤,不论虚伪还是真实。

路以陪远远去图书馆写论文,陪远远去酒吧喝酒,陪远远去宠物店看小猫却从来不买,陪远远去咖啡厅吃提拉米苏喝咖啡,甚至陪远远发一整个下午的呆,什么也不做。

然而命运就像一个机械木偶,时间就是那双不断给它上发条的无形的手,你看不见透明的发条,更撕扯不断它,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木偶永无止尽地变换姿势,一次次扭曲你的人生,又再一次次地扳直。

路以毕业典礼那天,远远哭得失了声,或许她意识到了什么,又或许她只是单纯的不舍,单纯的悲伤。

他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牵着远远的左手,离开学校时,他对远远说,我终究不是西门先生,也终归不能成为他,但我能像他一样一直爱着你。再见,远远,亲爱的远远。

远远泪眼朦胧,遥远地望着路以的背影,被暖黄色的夕阳越抹越长,深深地映在地面,也深深地映在她的心里。

远远的毕业晚会,她喝了整整一大瓶加州红,像要将全世界的惆怅都吞咽埋藏到肚子里。那晚,远远做了个可怕的噩梦,梦见自己还没与思念已久的西门先生和白子重逢,就掉进酒瓶里,被红酒淹死了。

次日早上,远远匆匆忙忙坐了早班机回到了那座城市,她清晰记得那个十字路口,那间诊所,还有第一次来时,护士小姐指的路,右转,左手第二间。

远远坐在西门先生对面,但两人都十分默契地沉默着。西门先生的眼神依旧深邃,但多了一丝什么,远远也说不清楚。她想起,这双眼睛曾在阳光照耀下对着她微笑。又是什么在轻微地牵扯着着一丝丝的变化,是岁月?

远远。

是。

白子去世了。

远远沉默。

在一个月前。

嗯。

对不起。

远远伤心地摇头。

远远。

嗯?

远远。

什么?

我喜欢你。

那一瞬间,远远又闻到了空气里飘散的可可的味道,苦涩却香醇。大概爱也就这样,人生也就这样,它会在漫长的日子里不经意地一点一点把你的所有毁灭,消逝,但终有一天,待你看透了万千风景,看厌了细水长流,经历了,踏遍了,它会一次性将世间所有的美好都归还于你。

远远吸吸鼻子,这大概就是属于岁月的味道吧。

第6篇、爱情故事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01.【狗吃屎的旧梦重温】

大黄挑的日子不偏不倚刚好是这座城市2011年的初雪日,马路上的雪是旧一层未融新一层又落。聚会地点选在旧中学的新校区。一群穿西服打领带脚踩高跟鞋的男男女女们喊着班长威武,走进了这书声琅琅的青青校园。最让人上火的是不知道谁提议的,一群奔三的人竟然在人家操场上打起了雪仗。我出于女性的某种特殊生理原因放弃了这个娱乐项目,独自去爬学校里的便便山。

便便山山如其名,像一坨盘亘在操场边上的便便一样。

我想着想着脚底下一滑就又趴到了雪山上,然后听到咔嚓一声,之后是大黄恬不知耻的笑声:哎哟喂,你这造型真优美嘿!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雪,转过头对着身后还没停止笑声的大黄说:用蓝牙给我传一份。

我想我可以给这张照片起个名字,叫旧梦重温。

02.【切都是年轻的模样】

当然,大黄并不是偷窥狂,他是来叫我走的。

原因是这一大群男男女女破坏了校园和谐的学习氛围,被路过的各种老师各种批评,而这群成年很久的人竟然一个个像小孩子一样垂头丧气地挨训。

中午在附近的一个饭店点了最出名的肘子,男女分成两桌吃。饭吃到一半,大黄端着酒杯来到女生这桌,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上,脸色通红,看上去是喝了不少。我本来是要去洗手间的,结果被他一把拽了回来,死皮赖脸地非要问问我的个人问题。

我心说我爸我妈都不着急,你关心这个干啥,但嘴上又不好意思说,只好打马虎眼:大黄你都没找班嫂呢,我哪儿敢抢先一步,您说是吧?偏偏眼前这个男人不依不饶:男人不着急,可你们女人不一样嘛。除非你是心里还放不下他。

而大黄口中这个他正是我绝口不愿提及的你,于是我掏出包里的卫生棉,压在只有我和他能看见的地方说:我现在急需解决一下我的个人问题。大黄顿时面红耳赤,丢下一句苏格你口太重了便落荒而逃。

03.【优等生就是有优等的待遇】

其实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个听话的矜持孩子,我做过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在上高中的时候顶着打架、早恋、去网吧三条高压线之一跟你早恋,所以说我分明就是被你带坏了。

但我对你死心塌地、一往情深,尽管外面风声正紧,我还是在接到你的短信传情之后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地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大门口。那天月黑风高,你一见到我张口就来了一句:跟我逃课吧。

当时正是两节晚自习之间的大课间,狗仔队们应该正忙着在操场上扫荡,不会注意这里,但偏偏就那么不巧:最牛狗仔队有事提前回家,正朝着校门口走来。

你一把把我拽到身后,笑着向一步步走近的他打了个招呼:老师好。而年级主任也一改平时凶神恶煞的模样,慈眉善目地冲你笑:阿邦啊,一个人在这儿干吗呢?

晒月亮。

我当时躲在你的背后险些因为这拙劣的借口笑出了声,果然优等生就是有优等的待遇。

不过那晚的逃课十分不成功,我在翻墙的时候扭到了脚,你只好又背着我回去,并在门卫那儿佯装是病了的同学刚刚从医院回来。

对于你双手背在背后让我双膝跪在你双手上把我背回来这个古怪的姿势,门卫大叔纳闷了好久,我也纳闷至今。

04.【如果连你都不能相信】

高考结束后,你考上了著名的Z大,而我则上了本地一所二流学校。我本以为异地恋就这样风风火火地展开了,没想到竟然无风无浪地过了三年。

大三那年暑假你说有事不能回来,我背着大包小包去杭州看你。

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就看见你在厨房里汗流浃背地给我煎鸡蛋,我走过去从背后轻轻抱住你:我有个消暑的方法。

什么方法?

吃哈根达斯去吧,你请客。

然后你擦擦额头上的汗很认真地看着我说:真想吃?我说:逗你的,这么贵的东西,跟抢劫一样。你说:那我给你做吧。

我当时真是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我从杭州回来之后还和你通过电话,然后我去了一次同学聚会,再然后,我就一直没再见过你。我曾经神经兮兮地又折回杭州找你,却被你的室友告知你报了交换生项目,人已经在美国了。

于是后来的这些年,我开始变得像个小怨妇一样。大黄曾经追求过我一段时间,也因为我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男人而不了了之。

如果连你都是不可信的,那我还能相信什么?

05.【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我从洗手间解决完个人问题回来之后又被告知吃完饭继续去K歌,这群人还真是有精力。

然后在KTV的包厢里就听见一群人鬼哭狼嚎地吼:那时陪伴我的人哪,你们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哪,现在是什么模样

于是我很没出息地也跟着感伤了,情绪还没酝酿到极致,旁边就有人推我:嘿,你喝完洋墨水的人回来了。然后我抬头就看见你高大的身影,遮天蔽日地站在门口。

你劈头盖脸就问我为什么消失了,为什么换了电话换了QQ换了MSN换了邮箱统统都不告诉你,我就傻了:不是你先消失的吗?

大黄在旁边惶惶不安地打圆场: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我看着他脸上不安的神情,突然好像明白了一点儿,抬起头问你:你走的那天是不是8月28号?你说:对,我给你发了一个短信还打过一个电话,但是你关机了。

我记起四年前的聚会大黄手机没电了借我的手机用,然后竟然跟人扯了3个小时直接导致我手机没电且停机。然后我就彻底怒了,双手扶着你抬腿照着大黄就是一脚:大黄你浑蛋!

那夜星光静好,你背着我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口,走过一盏又一盏街灯,用那个我纳闷了很多年的奇怪姿势。

那年你走得急,来不及跟我细说,发了短信告诉我你要去美国,详细的等你安顿好了再告诉我,并且叫我等你。但那天短信被暗恋我多年的大黄无意间看到,于是一时鬼迷心窍删了你的短信,并且故意霸着我的手机不放。

人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犯错、羡慕、嫉妒、有私欲,也许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太年轻。现在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以为早已丢失在时光里的你终于回来了,这才是重点。

很久很久之后,这座城市也开了一家哈根达斯店,路过的时候你问我:要不要进去吃?我当时左手抱着烤红薯右手抱着你胳膊,很无奈地冲你翻了个白眼:大冬天的谁要吃冰激凌啊?

你吃或者不吃,它的广告语就在那里,一成不变: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

第7篇、爱情故事魔术师的爱

汤尼的最后一个魔术,不是一场光与影的幻觉,而是他们真爱的缩影。

魔术师汤尼和简是在一个酒会上一见钟情的。他们爱得热烈、绚烂。都认定了对方是彼此的终身依托。

简是个对生活一无所知、连路都分不清楚的小女人。汤尼像宠女儿一样爱着简。无论简到哪里,他都会陪伴在她身边,要是他有事,就会给她找到地图,标好路线,帮她把手机充好电,甚至是坐车的零钱都为她备好,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他们相继有了儿子和女儿,一家人过得很幸福。简总是很幸福地对朋友说,自己的生活真像一场梦,甜蜜而温馨。她爱汤尼和孩子们。

渐渐地,汤尼的很多男性朋友都传出了绯闻,但是简始终相信汤尼不会那样做的。可是有一天,邻居却告诉她,看见汤尼和一个女人很亲密地进了酒吧。她不信。但当晚汤尼果然很晚才回家,简躲在窗帘后面,看到汤尼坐在一个妙龄女郎的车里,分手时他们拥抱在一起。

简怔住了,感觉像挨了当头一棒。如果失去汤尼,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回忆这么多年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得,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必须依靠汤尼。天啊,原来汤尼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他一定是觉得累了,想从别人那里找到慰藉。难怪他最近总说安吉拉太太做的饭好吃,说凯瑟琳小姐变得成熟懂事,原来都是在变相地指责自己啊。

她黯然神伤地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陷入了沉思。但最终她什么也没有问汤尼。在大哭一场后,简开始改变自己,学会生活和关心照顾汤尼,把他从别人手上抢回来。

她开始跟着电视或菜谱学做菜,汤尼和孩子们都很惊喜。尽管她刚开始做的比较难吃,而且笨手笨脚,还经常烫着手。但她对做饭极有天赋,不久就能做出味道极好的饭菜了。她成了一个出色的主妇,不再依赖汤尼。

出人意料的是,此时汤尼却越来越依赖她了,甚至连打什么颜色的领带都要她来安排。与此同时,他也越来越喜欢呆在家里,晚回家的现象越来越少了。

有意思的是,简的好强心一旦被激发出来,她就停不下来。她不再满足呆在家里做家务,她想出去工作。虽然汤尼挣的钱足够养活这个家庭,但是她也要自己去挣钱,这样让汤尼觉得自己也是个出色的女人。终于,她找到了一份做翻译的工作。她变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魅力。她不仅深深吸引住了汤尼,甚至连很多别的男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外遇风波就这样销声匿迹,汤尼依然是个好男人,简在心里原谅他了。他们依然继续着热恋般美好的生活。

厄运降临得非常突然,半年后,汤尼因为肝癌不幸去世了。简在极度的伤心后,按汤尼的遗嘱,打开了保险柜。里面有他全部的财产,都已经转到她的名下了。在一个精美的大信封里,简意外地发现了一封汤尼半年前写的信:

“亲爱的简,当我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的第一个反应是你和孩子怎么办,你的生活能力太差了,以前有我的照顾,没有我之后怎么办?我怎么能放心?

”为了锻炼你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才出此下策,故意找人来冒充第三者刺激你。而这也验证了你对我的爱,你爱我,所以没有说破,所以愿意去改变。

“我很高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你已经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样我就放心你一个人去面对生活的种种了。这是我为你变的最后一个魔术,你从一个生活白痴变成了一个独立自信的人。我为你感到高兴和自豪”

泪水霎时从简的眼眶中滚滚而下。

一个男人该用多深的情,才会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只想怎么样好好安排妻子以后的生活,甚至不惜遭到她的误解。汤尼做到了。

汤尼的最后一个魔术,不是一场光与影的幻觉,而是他们真爱的缩影。

第8篇、爱情故事“调情”在微博时代

这是一个新鲜事物倍出的时代,自微博的出现,使全国上下的男女老少都在热衷的织围脖这项自娱自乐的的活动中,那阵势犹如几万人涌向钱塘江观潮一般,火热的程度不低于三伏天那八个太阳。

朋友见面打招呼由最初的吃饭了吗到偷菜了没演变成现在的微博了吧,于是我也骄傲的大声喊出来我也在勤奋的织围脖呢,我不能让别人扣上落伍了的帽子。

围脖是个好东西,你可以认识QQ好友以外的朋友,不相识的陌生人通过你的一句话都能和你成为熟悉的朋友,这样可以有利于国家的繁荣富强与国泰民安,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我家后楼卖鱼的二叔,他也在夜以继日的织围脖,可我却是个懒惰的人,经常忘记在围脖上织花添叶的,以致弄的围脖里杂草重生。

那天有个不错的朋友跟我聊天,她说成龙大哥也给她的围脖上织补了一朵小花,兴奋的她一晚上没睡,净属羊了,好木,至于吗。

还有一个朋友的老公在围脖的单身公社里征婚,围脖上书:我也来征婚,胆小勿靠近,我那朋友告诉我,还真有给她老公回复的:我不胆小,我可以吗,哈哈然后给了我一个流汗的图片。

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呵呵。

第9篇、爱情故事远离婚姻的日子

和朋友聊天,谈到婚姻,她随意问起,你离婚几年了。我说已8年了。朋友随即略带迟疑地问我:在远离婚姻的日子,你在做什么?你在想什么?

没有了婚姻的庇护,情不自禁地便会缺乏一种安全感。于是不敢炒股不敢率性不敢做任何冒险。这样自然失去了很多挣钱的机遇,同时也不会有更多患得患失的心态,可以在花开花落间安静地读书写字,在风雨弥漫时思考回味自己身边的或者遥远的事情。

远离了婚姻,便也失去了偷懒娇纵的权利,事事要自己经心处理,无从逃避也没法躲闪,唯有咬牙承受,挺身直面。在无数次的辛苦委屈碰壁后,学会了当家理财,懂得了进退有度。

远离了婚姻,再无人呵护也无人牵挂,没有依赖也就没有了责任,也因此不再需要为情感花费心思,不必每天患得患失地琢磨什么情感的经营之道,可以养亲课子,意态从容地走过每一个日出日落。

远离了婚姻,有时会有点寂寞,有时会有点无助,有点怅惘,可有时也会多了一份轻松,多了一种自主,多了一份勇气。

朋友似乎意犹未尽,继续言辞闪烁地追问:还有呢?除了这些精神范畴的得失,经济层面的利害,其他的呢?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绝不回避。不错,远离了婚姻,让我有了很多难言之隐。在一个个安详美丽的长夜里,我也有期待与叹息。在这个开放与多元的时代里,没有什么不能被理解包容,我不压抑自己,却也无意放纵没有爱的欲望。8年中经过几次仓促却足以温暖一生的爱,胜过了你们婚姻中女人几世的经历和感受。你怜我孤寂,岂知我还替你伤感?

远离了婚姻,女人失去了安逸的港湾,只能扬帆前行。于是又有了新一轮的开始,可以迎接又一段未知的激情与浪漫之旅。

远离了婚姻,便也更加看清楚了婚姻的本质和内涵。不必抱怨,也不必庆幸,生活的激流将我们推离开婚姻,也必将给我们另一种收获。

若是有机会再走进婚姻,我相信我将可以游刃有余地面对那些纷繁芜杂的红尘琐碎,以一颗包容豁达之心担当爱与幸福的承重。

若是从此再也走不进婚姻,我相信我也一样可以阳光灿烂地生活,用从容积极的态度迎接生活的风雨阴晴,起伏涨落。

远离婚姻的日子,我把自己生命的底线放到最低,反而拥有一种更开阔的视野和空间。经历了种种情感波澜和悲喜故事,对男人有了深刻的洞悉,也对生命有了全新的理解。

我对朋友说,莫替花喜,莫替花忧。有花开就有花谢,有花谢自然还有花开,生活就这样周而复始,辗转曲折,我们的人生,我们的心灵就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我们选择生活,生活也同时在选择我们,幸与不幸都是生活给予我们的馈赠,婚姻拥有与否,也是命运际遇的一种奇妙安排。当漫长的光阴走过,我们回首翻检相看时,曾经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全力以赴地爱过生活过,我们的人生就永无遗憾!

第10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有效期

“忠诚直到永远”的誓言,对于高企的离婚率来说,无疑显得苍白无力。永远有多远?那至少应该是百年之后吧!可有谁能真正把爱坚持到永远?

那些维系婚姻的,有多少是因为真正的爱?更多的婚姻,似乎是一种将错就错的婚姻,将之维系的是法理的约束、人情的藩篱、金钱的胶着以及责任的担当。

给婚姻打上“永远”的标签,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对爱与不爱,都是残忍的。特别是当婚姻破裂时,就显得特别的可笑。

于是,忍不住会突发奇想——为了避免这种无奈与可笑,为什么不对婚姻设个有效期?当这个有效期到了,双方愿意续约的,婚姻继续有效;不愿意续约的,婚姻自动失效,岂不省却了离婚的尴尬与麻烦,省却了战争与鸡飞蛋打。

可是我们翻开结婚证书,里面并没有标注有效期。凡是称之为证的,有法律效力的,好像都设定了有效期……

近日,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结婚证,还真是有有效期的呢。爱尔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登记结婚时,可以自由协商婚期,从一年到一百年不等。有效期满,可以办理延期,否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爱尔兰人对婚姻的本质真是看得很透彻,以高度的智慧创造出了一种回归人性的婚姻制度。

婚姻的本质应该是相爱的两个人因爱相守。婚姻的有效期应是爱的有效期。当婚约到期,就得以爱来确定是否续约。当爱已逝去,就是婚约失效的时候。

没有设定有效期的婚姻,并非真的能“永远”。只能希望它的有效期,都是用爱来衡量的。

第11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台阶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隔着一张桌子坐着,却低着头不敢看他,两只手反复抚弄衣角,心像揣了兔子,左冲右撞,心跳如鼓。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她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

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爆发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第12篇、爱情故事爱情试验

他想知道,为什么当初爱她爱得死去活来,现在却那么想要摆脱她。于是,他说服妻子,报名做了这个爱情枯萎试验的志愿者。

那天清晨,约翰睁开眼,发现床边坐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大眼睛,高鼻梁,虽然脸色有些苍白,头发也有些凌乱,但真的好美啊!他看得连眼睛都忘了眨。

见他醒来,女人一脸惊喜,一叠声地问:“你没事吧?饿不饿?想吃什么?”

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充满了倦意,像是一宿未睡的样子,但约翰听了觉得很舒服,那声音如此亲切,让他不自觉地放下所有防备。

“我想喝粥,”约翰怕女人嫌麻烦,赶紧补充道,“什么都行,只要能填饱肚子。”

女人像得了最高指示,刷的一下站起来,大步往外走,很快便从约翰的视线里消失。

约翰想要起床,却发现浑身酸软无力,索性拿出手机,开始玩游戏,心里却在犯嘀咕:这个女人和自己素昧平生,真的会给自己买吃的吗?

没过多久,他听见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房间的门被推开,女人端着饭盒走了进来。

她把饭盒放在床头柜上,一把夺过约翰手里的手机,大声嚷道:“刚起床就玩手机,对眼睛不好你不知道吗?”

虽然她的动作有些粗暴,声音也有些大,约翰不但没有生气,还觉得很受用,毕竟,有人关心自己,是件很幸福的事。

女人打开饭盒,牛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不但买到了粥,还是自己最爱的牛肉粥!约翰有些感动,看女人的眼神也多了些柔情。

一连几天,约翰都觉得浑身无力,他一直担心,怕陌生女人突然离开,留下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在房里。所以,虽然充满了疑惑,但他一直没有问女人的名字,假装和她是熟人。

每天,女人都不厌其烦地问他想吃什么,只要他说出名字,女人总是想方设法买来,有时候索性自己动手做,还总是强迫他多吃一些。他吃得多,她便眉开眼笑;他吃得少,她就愁眉苦脸。

女人每天打来热水,为他擦洗身体,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又把他的脏衣服一点点搓洗干净,熨烫整齐,比任何保姆都干得认真,他觉得有些难为情,想要赖着不换,却总是换来她的一顿数落。

除此之外,她还总是在他身边喋喋不休,话题五花八门,从柴米油盐到邻里关系,从家庭责任到为人处世。偶尔,他说出不同意见,她会和他争得面红耳赤。虽然她有些唠叨,但约翰觉得很有趣,至少,帮他排遣了寂寞,也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

这个女人,为了让他吃好穿好心情好,总是不停地忙碌着。约翰越来越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他没有给过她工资,也没有给她帮过什么忙,人家凭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十天后,约翰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心里的疑惑几乎将他逼疯了,他开口问:“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妻子艾丽丝啊。”女人神态自若,不像在说谎。

“什么?你是我妻子?”约翰惊得差点从床上跌下来。

“不错,她是你的妻子。”忽然,房门打开,一个穿白大褂的老者走了进来。

“胡说!我怎么会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认识!”约翰激动地尖叫。

“因为你失忆了。”老者不慌不忙地回答。“我们在做一个试验,到底是什么让爱情枯萎?你和你的妻子是志愿者。现在,我想你和我们一样,应该已经找到了答案。”

老者说完,走到约翰身边,将一颗白色的药丸塞到他嘴里。

片刻后,约翰的记忆完全恢复,他记起来,站在他身边的女人,确实是他的妻子艾丽丝。他们结婚三年了,他对她越来越不满,觉得她唠叨、霸道,处处管束他,不懂得享受生活,只知道不停地做家务。他想知道,为什么当初爱她爱得死去活来,现在却那么想要摆脱她。于是,他说服妻子,报名做了这个爱情枯萎试验的志愿者。

在他失忆期间,艾丽丝除了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其他一切表现都和平时无异,约翰不但没有觉得难以忍受,还觉得一切都很美好,他的妻子美丽、勤劳、有责任心,简直是世界上最合格的妻子。

为什么当初他会觉得妻子身上的这些品质全是缺点呢?也许,他觉得妻子所做的一切都理所当然,进而开始挑剔,越挑剔越不顺眼。

“是的,是挑剔让爱情慢慢枯萎,”老者似乎猜透了约翰的心思,笑眯眯地说,“现在,你知道怎样让爱情之花常开不败了吗?”

“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约翰脱口而出。当他对妻子艾丽丝挑剔时,爱情慢慢枯萎了,当他对陌生女人艾丽丝心存感激时,爱情之花鲜艳无比。所以,从今以后,他要对妻子艾丽丝少一些挑剔、多一些感激。

第13篇、爱情故事丑小鸭的爱情按揭

苏小小,人如其名,小巧的身材,小巧的五官,细小的声音,是那种丢到人堆里你都不愿意多看一眼的类型。所以,当她拖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背着大背包,站在我的门前,怯生生问我能否合租的时候,我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了。瞧她那土得掉渣的样儿,肯定不会像我的前任合租客一样,隔三岔五就换男友,搞得家里乌烟瘴气吧。

我虽然不是什么“白富美”,但绝对是“外貌协会”金牌会员,对于这样一个看脸的时代,我也不免俗地用“颜值”来决定自己的喜好。苏小小,因为“颜值”过低,当然入不了我的眼,所以,我一开始就把我俩定位在合租关系上,并无意跟她深交。

但很快我便发现,事情不在我的控制范围内。

苏小小入住的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发现我的洗发水啊、洗面奶啊,都找不到了。就连我睡前随手放在客厅沙发上的书,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苏小小的房门开着,从厨房飘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一起飘出来的还有股葱花香。我正准备找她问明我那些东西的下落,她却端着一大碗面从厨房走了出来。

“愣着干吗?赶紧洗手吃饭吧。”苏小小笑着对我说。嘿,她可真没拿自己是外人啊!这才刚进来,就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样子。算了,看在那一碗香喷喷的面条的分上,姑且不跟她一般见识。

不过,我还是向她问起我的洗面奶和书。苏小小眉毛一挑,说:“我都归置好了,洗面奶和洗发水,我放在厕所门后那个塑料筐里了;你的书,我放在书架上了。”听她说完,我才发现家里整洁了不少。就连鞋柜里的鞋,都被她擦干净,并摆放整齐。

我承认我不大喜欢做家务,所以苏小小的到来,真帮了我大忙,这间我们合租的屋子,陡然有种家的味道。苏小小的勤劳,大大弥补了她“颜值”上的缺陷。

熟识之后,苏小小告诉我,她老家在河南,家里姊妹多,她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一来可以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二来还能偷偷资助她的初恋男友。

“等等,你还有初恋男友?”我一边嚼着薯片,一边故意用夸张的语调打断她。“我为什么不能有初恋男友啊?你少狗眼看人低!”苏小小故作生气状,那本就小巧的五官拧作一团。“好吧,你继续吧,我假装承认你有还不行吗?”我夸张地大笑道。苏小小给了我一拳,还好,一点都不疼。

她的初恋男友叫安啸天,他俩青梅竹马,又是同班同学,一起读书多年,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穷,她没准还能跟他一起上大学。安啸天家境也不好,苏小小说,她打工其实也是为了帮助他。安啸天从本科到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大多是苏小小提供的。说到这里的时候,苏小小满脸得意。她说,因为学历低,她只能做一些工资比较低的工作。她在小餐馆当过服务员,经常被喝醉酒的顾客辱骂;她在药店当过导购,因为药店24小时营业,她为了省下房租,每天晚上都主动值夜班,住在药店里,一住就是三年;甚至还利用休息日,给人家当钟点工,擦洗又脏又油的厨房,双手被消毒水泡得肿胀……

听着苏小小平静地叙述,我除了惊讶,还有佩服。她跟我年龄相仿,瘦小的身板却蕴藏着如此大的能量,我不知道她当年如何一分一分攒下钱帮助家人,帮助男友,我只知道跟她比起来,我是地道的养尊处优。

但苏小小的眼神中分明闪烁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我猜想那可能跟她的初恋男友有关,于是,我试探着问她:“安啸天也该毕业了吧,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苏小小抬眼看着我,说:“他已经毕业了,在一家外企工作。前些时候我们见面了,他说等我拿到本科文凭了,再跟他谈婚嫁的事情。”

“什么?谈婚论嫁跟文凭有什么关系?你都多少年没碰书了,去哪里弄本科文凭?他这分明就是强人所难,他八成是想当陈世美吧!”我愤愤地说,就差骂句脏话了。

苏小小勉强挤出一丝笑来,说:“北北,别这么说,他这么要求自然有他的道理。我答应他了,所以,我决定试试。不是有首歌里唱道“梦想是坚持的人最后的奖赏”吗?我的梦想就是能跟安啸天成为一家人,踏实安心过日子。”

这个昏了头的苏小小,真是让我又气又怜。

那天,苏小小雀跃着跟我说,安啸天约我们吃饭。于是,我被她硬拉了去。第一眼看到安啸天的时候,我就担心苏小小的结局,怕是人财两空。眼前的安啸天,俊俏的五官,挺拔的身材,举手投足之间根本看不出丝毫“农二代”的气质,倒是每一个毛孔都透着“高富帅”的气息。这个“颜值”爆棚的家伙,怎么可能是那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苏小小所能驾驭的呢?

我们就坐在星巴克靠窗的一角,安啸天示意我们点餐。我正盘算着如何狠狠宰他一顿,替苏小小出口气,哪知苏小小的声音极不合时宜地在耳边响起:“啸天,这里看着这么高档,东西肯定很贵吧?咱还是回家吃吧,我先前在餐馆打过工,我烧的菜可好吃了,真的。”安啸天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表情。我狠狠地瞪了苏小小一眼,踢了她一脚,她这才闭了嘴。

那顿午饭吃得不咸不淡,要不是看在苏小小经常在家跟保姆似的伺候我的分上,说什么我也不会跟她一起丢人现眼的。安啸天的话不多,但绝对掷地有声,他对苏小小说:“等你能够达到我提的要求,咱们再谈婚事。”苏小小像看到黎明的曙光似的,居然满眼冒着惊喜的光。我这暴脾气,立马就火了,我极不客气地对安啸天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啊,就一陈世美。你有什么资格跟小小提要求,没有小小的帮助,你能有今天吗?”说罢,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拉起苏小小就走。

尽管我苦口婆心地跟苏小小说过N次,那个姓安的就是现代版陈世美,他提出的要求很无理。下次见他,让他把这些年欠她的钱,连本带利给还回来,除此以外,就别搭理他了。但是苏小小是一根筋,对我的话置若罔闻。只说,她相信安啸天。

苏小小以最快的速度,在我家附近的一所高校报了成教班,每天晚上和周末上课。

她英语底子薄,每天早起一小时,她就听英语磁带和背单词。那蹩脚的发音,与她一样土得掉渣。我忍了好久,实在听不下去了,当起了她的辅导老师。她很用功,进步神速。

那天,她拿着英语四级的证书,一遍遍抚摸,脸上泛着我从没见过的异样的光彩。苏小小说:“北北,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做梦都不敢想能过英语四级!”我很得意,正陶醉在她仰视的目光中,不想,她却话锋一转,喃喃道:“其实,我还得感谢安啸天,如果不是他提的要求,我怕我这辈子都不会捡起书本了。你们城里人买房,可以按揭,其实,感情也是可以按揭的,你说对不对啊?”这个傻瓜一样的苏小小,总是让自己低到尘埃里。

天道酬勤,苏小小终于拿到了本科文凭,安啸天居然没有食言,真和她商量起婚事了。

苏小小执意让我当她的伴娘,我说:“你胆儿可真肥,选我这么个绝世美女当伴娘,不怕抢了你的风头?”她一边挑着婚纱,一边说:“反正我男人,你抢不走,至于风头吧,你随便抢。”说罢,又赶紧去跟店里的服务员讨价还价,说婚纱价格太贵,还说第一次结婚,选婚纱没经验,让给多打折。这个苏小小,骨子里还是土得掉渣啊!

苏小小结婚那天,很是热闹。丑小鸭一般的苏小小,身披洁白的婚纱,依然笑得一点儿都不矜持和淑女,仍旧没法给人惊艳的感觉。安啸天却像得到个天大的宝贝似的,紧拥着她,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透着开心与满足。

安啸天过来给我敬酒,他说:“谢谢你替我照顾小小!我当时提那个要求,并非故意刁难她。你不知道,小小当年可是‘学霸’,那么多苦,她都能吃,重新学习,应该不在话下。况且,高文凭也是敲门砖,我希望小小能有更好的工作和发展前途。再则,我也有私心,刚毕业,没有任何积蓄,我需要时间积累,我也想给小小养尊处优的生活!她这些年为我付出太多,该是支取回报的时候了,你说呢?”

安啸天的话,让我豁然开朗。我真替苏小小高兴,她按揭的这份爱情,真是厚重与甜美!我也替安啸天高兴,他懂得感恩与回报,在这个人情淡薄、功利心重的时代,他能守住本心。那个土得掉渣的苏小小的爱情故事让我明白,善良上进的人,终会得到最大的“奖赏”,成为人生的大赢家!

第14篇、爱情故事柴米夫妻

许多人都认为夫妻间的幸福只是一种感觉,对此,我并不认同。其实,更多的时候,幸福就是人群中一道美丽的风景,不经意间,就会赏心悦目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前些日子,我偶感风寒去了趟医院,并依照医生的吩咐到输液室去输液。输液室不大,里面早已挤满了患者,在入口的墙角里还待着一对农村夫妇。那对夫妇40多岁,头发蓬乱,衣着陈旧,身上溅湿的泥点尚未干透。看起来并不健壮的丈夫倚着墙,半蹲在地上,两腿弯曲成椅子状,用双臂拥着妻子坐在自己的腿上。丈夫在妻子耳边说着什么,妻子那苍白且满是灰尘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眼前这一对相拥着的夫妻着实让人感动,在需要的时候,丈夫就是疲惫的妻子的板凳。只有那种绵长的相濡以沫,那种柴米夫妻骨血相连的亲情,才能绘出这样一幅温馨的图景。

还有一次,在我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对中年夫妻骑车一直走在我前面。大概是进城干活的民工吧,因为在他们的自行车后座上捆绑着扁担和铁锹。他们边走边聊着家里的事儿,在清凉的晚风里悠然自得。转眼便到了毓龙桥,我有点畏惧那高坡,于是便下车推行。只见那丈夫左手扶把,右手顶在妻子背上,借着丈夫的掌力,妻子毫不费力地过了毓龙桥这个大坡。在淡蓝的夜色里,连接在一起的这两辆车和两个人,仿佛一幅悦目的剪影。那自然地按在妻子背上的手,显示了甘苦与共的默契,表现着不容置疑的关怀和力量。这样的夫妻,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

花前月下的爱情固然是浪漫的,或许,更多的日子,我们还得过那些柴米油盐琐碎的生活。有一种幸福,它无声无息地簇拥着我们、包围着我们,像泥土一样朴实,像小草一样平凡,像小米粒一样琐碎,像毛毛雨一样细微。寻常时光里的这种幸福,才是我们最需要的实实在在的幸福,它如同常年不断的涓滴甘露,虽然没有巨大的洪流,却是自自然然滴滴入心。

这不由得又使我想起了另一对无儿无女的白发老人。老妻娇小精干,但毕竟到了年岁,背有点驼;老汉腿脚不便,弯腰屈膝,行动艰难。老俩口依靠自己的双手,在小区里开了一个小卖部。一天傍晚,我见他们老两口在清点完货物,一起盘算着当天的收益。老汉嘴里还不时地哼着小调,只见老妻笑吟吟的并打趣地对老汉说:“老头子,今天生意不错,晚上你又可以喝两盅了!”老汉听后,乐得合不拢嘴。

说实在的,人生中最值得珍惜的也便是那种历经沧桑而终身厮守的柴米之情。在平和而恬淡的生活中相依相伴,手相牵,心相连,共同抵挡人生的风雨,协力营造着精神的家园。

第15篇、爱情故事被我们亲吻过的缺点

相信没有人否认,在我们被荷尔蒙怂恿的时候,会把喜欢的人看成完美偶像。

小芸在和男友吵架后,一脸不愉快。我问她为什么不高兴,她便开始数落自己的男友:“我觉得他很粗鲁!我和他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哪里粗鲁?”我笑着问她。

“他在路上开车,会对着他看不顺眼的司机骂脏话!”

“他现在才这样吗?”

“……那倒不是,”小芸想了想说:“他说他习惯了改不了,反正对方又没听到,让他发泄一下又怎样?但我在他旁边,听着好像是在骂我!”

她忘了,她刚认识他时,曾经欣赏他的“狙犷”气质,觉得他好有男人味,还说,虽然他偶尔会说脏话,但这表示他是个直率、没有城府的人。

“他还有很多坏习惯,比如拔鼻毛。人家用剪的,他都直接用拔的。”

“在公众场所?”这就很没礼貌了。

“……也不是。我也纠正过他,他说在家有什么关系,叫我不要那么注重细节。”

那么,这也是很久以前就有的习惯了吧。热恋时,满是体贴,现在有点冲突,越想越不舒服,越看越不顺眼。

吵架的时候,恋人们都有“翻脸不认人”的本性,本来不觉得是缺点的事情,都会被我们的脑袋丑化,变成缺点,甚至变得十恶不赦。我们忘记了,以前是谁曾经觉得那个小缺点很可爱,很独特,很有个性了?在我们没有烦厌之前,我们其实已经接受且容忍了许久。

很多性格,都有好坏两面,可以看成优点,也可以马上变成缺点。

比如小气。喜欢他时,女生会说,他好节俭。这样好,不会败家,很保险。又想,“除了我,谁还能接受他这么省?他将来也不会把钱花在别的女人身上。”久了,就变成:“他这么省,我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过好日子?就算他有钱了,他也不会让我过好日子吧。”

他很孝顺。女生会说:“他一定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婚后他对父母唯命是从,她又恨他是个“妈宝”。

恋爱时,他很大方,买名牌给她。她会想:“这是我所有男朋友中,对我最大方的一位。”每天吃好穿好,神采飞扬。万一变成妻子,再看他挥金如土,心里会痛恨自己嫁了一个销金的无底洞,将来可怎么办才好?

婚前知他有洁癖,心想这样的男人必然专一,而且必然会先于自己擦好地板吧?婚后被他“地板上有头发”“厨房不能留水渍”的碎碎念折磨得头痛欲裂,方知有洁癖的人当然不会只要求自己,就会忍不住爆发:“我又不是你的奴隶,要做自己做呀?”

但是,这些,都是曾经被我们亲吻过的缺点啊。

第16篇、爱情故事让我送你上楼

他们的爱情始于校园,他是师兄,她是师妹,像很多的校园恋一样,他们花前月下、轰轰烈烈地爱了三年。

第四年,彼此踏上社会有了工作,继续着恋爱。他依然像从前一样把她当妹妹呵着护着,她却觉得平淡、乏味。其中最千篇一律的一个细节是:每次约会结束,他都要送她回家,送到她家楼前,她说:你回吧。他就执着地回一句:让我送你上楼。末了,总是要看到她安全地进门、脱掉高跟鞋、开好房间的灯,他才会心安理得地吹着口哨一个人下楼去。

这时候,她的身边出现众多追求者,她愈发觉得他没有激情。于是,他们平静地分了手。很快地,她交了新的男朋友。新的男朋友样子长得帅,还懂得送花喝咖啡的浪漫情调,跟以前的他全然不同。女孩子处在热恋当中,觉得全世界都为她的幸福在发抖。这样爱了三个月,突然有一天,她笑不出声来了,她觉得自己和新男朋友之间缺了些什么,失望和不安日渐明显起来。缺了什么呢?她迷惑着。不久之后,她发现,每次约会,男朋友送她回家时,脚跟还没在她家楼前站稳,“你自己上楼”的话已脱口而出。每当那时,她就感觉空中有水在凝冰,然后她的胸口整个地冷掉了。之后,她还隐隐地感到,新男朋友像根红丝带,终有一天要飘到别人的窗口。

那一天来得没有任何征兆。她和新男朋友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她发现发卡掉了,央新男朋友一起找找,其实她就是想找找曾经被呵护的疼爱,结果新男朋友说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话。这句话伤了她的心,女孩子为此哭了很久。后来,他们分手了,男孩有了新的女友。

她在辗转难眠的夜里,又忆起了他的好——想起他无数次站在她家楼前,跟她说“让我送你上楼”,心间顿觉暖意融融。情不自禁地,她主动约了他。

约会结束后,他像从前一样送她回家。在她家楼前,他习惯性地又说:让我送你上楼。这一回,她没有拒绝。上楼的时候,她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迟疑间,他问:你怎么了?她没有说原因,只是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

快到家门口了,女孩子转身问:“为什么你总要送我上楼?”

“没什么理由啊!”他平静地说,“以前是喜欢看你的背影,后来是喜欢听你进门后的脱鞋和开灯声,知道你是平安的,我才会觉得踏实。”

“可是,之后你要一个人下楼一个人回家,不觉得孤单吗?”她充满歉疚和不安地问他。

“我不怕,只要你觉得快乐就好!”

彼时,女孩子无语凝噎,任自己的泪水在他的肩头肆意横流。翻检爱的点点滴滴,她明白了,不肯送她上楼的人,绝不是她人生的最好归宿。其实,爱情就这么简单,很多时候一句话,便是一辈子。

第17篇、爱情故事胖天使也很美丽

美丽是女孩的身份证,然而,只要是女孩,爱情路上就有风险。

那时的她,美丽而纯净,笑起来仿佛可以让整个世界都变暖。围绕在身边的男子不计其数。他也是其中之一,只是特别的沉默,不会说甜言蜜语,不会变着法子哄她开心。只是她知道,他沉静的外表下有一颗被爱情涨满了的心。

只是围绕她的男子太多了,她不知道,究竟该把手放在哪一位男子的手心。

那个季节,苗条的她忽然发胖,一下子长胖几十斤,整个身躯像发酵的馒头,浑身顿时变得肉滚滚的。所有漂亮的衣服全都穿不进去,只好整天穿着肥大的衣裳蹒跚地走着。刚开始,那些追求者们还对她恢复身材抱有幻想,可是时间久了,渐渐都失去了等待的热情,她就像一株已经开过了的昙花。短暂的热闹之后,身边开始变得凄冷。

惟独有他,依然在身边默默关怀。他凝视她的眼睛依然满含温柔,就像她从来不曾改变过。

有一天,她在办公室忙碌,天气非常炎热,恰好又停水。她感觉又暴又渴。忽然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他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两个西瓜,一副憨厚的模样。

他把西瓜剖开,红红的瓤,黑黑的瓜子,非常的漂亮。他分了一些给她,自己留着一些,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啃着。

她捧着西瓜,眼睛顿时变得红红的,她背转身,不让他看见自己眼里的泪。

因为她看见,他分给她的,都是两只瓜的瓜心,那是西瓜里最甜的部分。他为她做着这些,举止自然,根本没有刻意的殷勤讨好,分明是来自心底深处最贴切的关爱。

那天以后,她主动牵了他的手,从此以后再不曾放开。

她想要他成为最有颜面的男子。相爱以后,她拼了命一样减肥,忍受了不少苦楚,终于一日比一日亭亭玉立,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恢复了以往的明艳。

于是,这样那样的男人又开始出现,个个都比身边的他条件要好,可是她从来都不望一眼。她告诉他:“我是为了你才减肥。”可是他

却说了一句让她差点又流泪的话:“有什么必要呢?不管你是150斤还是90斤,你都是我的天使。”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那甜蜜的瓜心,被幸福涨得满满的,即使他不帅,没有什么钱,也谈不上多么有才能,可是那又如何呢?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可以给美丽的天使一个广阔的天空。而他,却是惟一一个可以让她从凡女变成天使的男子。

第18篇、爱情故事爱情之毒、甚于罂粟

(如果你能读懂,那么你和我一样,都行走在迷失自我的边缘,被社会彻底同化,失去了个性化的色彩)

一个孤独的灵魂思念着另一个不孤单的ta,如何能够不寂寞。

一颗孤独的灵魂思念着一具远走的躯体……

看过的风景越多,就越加思念当初那抹最稚嫩的风情……

因为单纯、所以错过,因为成熟、所以怀念……

昏黄的街灯渲染着凄迷的夜色,不相识的你我暧昧的邂逅在这陌生的站台,

曾携手走过那么一段甜蜜,终分手在下一个十字路口,你头也不回一路东去,

我望着你的背影数着足迹沉湎过去缓缓西行,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各散东西?

一句再见终结了所有的承诺和过往、于是后会无期...

你听,那首伤感的情歌又萦绕在耳边,是谁流浪在谁的城,久久不能归。

那些莫名的曾经,一幕幕零碎的片段,多少回忆回不去,

黑色的夜、晦涩的心,迷茫的泪水打湿了谁的胸怀。

多想搂你哭一夜,哭泣所有懦弱与坚强。(意解:把懦弱哭弃掉、为坚强而哭泣)

那些回忆太迷人,还是谁伪装的太完美,分不清原有的色彩。

谁家的灯火,点燃了夜的凄迷;

谁人的言语,无形间伤人太深;

谁人的黑夜,做着不属于他的梦;

又是谁辜负了谁,谁绝望了谁,

谁让谁忘记了曾经和以后,只能沉沦在这凄凉的夜。

你是谁,我是谁,谁又是谁的谁,

谁又会离不开谁,谁离开谁才会不心疼?

一场梦,两人做,分不清黑夜与天明,

天黑了,深情到相互取暖,天亮了,薄情到各自远走;

一杯酒,两人饮,道不明清醒与梦醉,

醒着时,爱情是苦涩滋味,醉着时,爱情是罂粟毒药;

一首歌,两人唱,读不懂爱深与恨浓,

爱深了,爱能够死生契阔,恨浓了,恨不能共赴奈何。

放手说再见,纵是后会无期,也退不回那年的当初。

恨自己当初太单纯,还是恨爱情太难懂,

直到我们都已不在那最初的路口,才明白爱情不是一场游戏,

缘分不是你想要了就能入场,我们退场的竟是如此狼狈。

佛祖在冥冥之中告诉我,在遥远的北方有我想要的幸福,

于是我抛弃所有、义无反顾的一路北行,不畏风雪严寒险阻,

只为找到那份真爱,却不曾想千回百度之后,邂逅的仅仅只是你的背影。

你去了哪里,我问了佛祖一遍又一遍,佛祖笑而不语、目视远方的路,

带着莫名的心绪,我追寻着你的足迹一路南去,南归的路远比北去更冷。

一路风霜雨雪披身,只为和你长相厮守,我对你的爱比信仰更虔诚,

感动天、感动地、感动我自己,为什么却感动不了你?

走过无数个迷茫的十字路口,走到咫尺天涯无路可走,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你,

才读懂一指之隔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距离——可望而不可得。

第19篇、爱情故事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岁月,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那般的年龄,红颜焕发青春飞扬,他像喝了迷魂药般迷上她。

他几乎没有学历,但他事业的成功却让所有人刮目。她也为他的成功而欣喜。他对她的表达方式是送花,送珍珠,送钻石,送一切他以为能征服她的东西。

她不表态,与他保持着淡淡的友情,那时他尚单身,而她已为人之妻,他毫不在意,对她的追求热情如火肆无忌惮。短短几天的相聚,他送她的东西几乎以十万计。

隔天,会议结束,她不辞而别,留下他送给她的所有宝贵的东西,留言纸上只有纤秀的四个字:还君明珠。他看了无语,他知道她还他这些东西的意义,内心极为遗憾和愤恨,遗憾是以为自己的世俗吓退了她,可是他爱她的时候,恨不得给她全世界;愤恨是因为她的不辞而别,连最起码的告辞也没有,可见她是多么的看不起他!彼此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从此再没联系。

不久,他结婚,并不爱,但没关系,婚姻有时并不需要爱。

弹指一挥间,红颜渐成白发。他有了小孩,是个女孩,他喜欢,从小就请老师教她诗词歌赋,潜意识里希望女儿可以像她那样冰雪聪明。

有一天,家庭教师在教女儿读一首诗,他听着有趣,于是仔细听,却听到女儿念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猛然整个人弹起,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原来这才是她当时要对他说的话,想起她当时的不辞而别,短短四个字已说明俩人之间一切的红尘故事。只是当时她含泪写下那四个字时,是多么希望他能看懂,希望得到他的体谅,可是他却在十年之后才明白,而十年,足以让江山失色,沧海改变。

她不幸于半年前病逝,他是从报纸上获知这件事的。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当我们明白了世事的前缘后故,那份爱却早已不在。

第20篇、爱情故事爱情投影

不是每一天醒来的时候都有好心情的。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安璐掰着手指头念念有词地计算着。曹唯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联系自己了,想到这里,安璐不免有些失落,她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书上说,做女人要学会矜持,这样才有味道。安璐看书的时候总是想,我就是这样的女人,即使现在不是,也一定可以做到的。

暑假开始已经将近半个月了。一个星期之前,安璐和曹唯去逛街。安璐不喜欢去商场,觉得品牌的衣服又贵又普通,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去路边的小店慢慢淘。

临出门的时候,曹唯说:“又不是没有钱,你也该买些像样点的衣服了吧,不能总这样啊。”

“什么呀,难道说现在这样的不像样了吗?真是的,可是我喜欢呀!”安璐撅起嘴,“我就喜欢每天穿不一样的,我就喜欢便宜的。我本来就不是一个高贵的女人嘛。”

安璐总觉得曹唯最近越来越喜欢挑刺了。她说很喜欢的歌手,在他眼里都太俗气了;她说非常爱吃的东西,他觉得是垃圾食品;她喜欢熬夜上网到很晚,他却说早睡早起才健康。“什么都要和我对着干,是不是不喜欢我呀?”安璐有时这样问自己。但是再想想,却觉得这样其实是对自己的关心。

在一家小店里,安璐看中一条长裙子,虽然曹唯不喜欢,但还是穿上试了试。安璐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不自觉地转了几圈,觉得真好看啊。老板也在旁边夸赞,说安璐穿着它又俏皮又可爱。“今年日本那边很流行这样的款式呢,你眼光真好。而且你长得这么甜,很合适啊。”安璐笑得合不拢嘴,问曹唯:“你说句话嘛,好不好看啊?”曹唯一直在玩新买的手机,听安璐这样一问,才抬起头,说:“这么长,都要拖到地上了,不觉得老气啊。”

安璐转身又照了照,双手叉腰,歪着头从镜子里反问:“这样老气吗?你有没有眼光啊!”这时候老板也说话了:“哎呀,小姑娘穿怎么会老气嘛,而且颜色这么粉嫩,很青春啊。”

“反正我不喜欢,你看着办吧。”曹唯说完便又低下头摆弄起了手机。

“每次都是这样,总是这么扫兴!不行,我一定要买。”说完,安璐生气地推开更衣室的门,换上自己的衣服。她熟练地和老板讨价还价,最后高兴地拿着袋子对曹唯说:“嘻嘻,我厉害不,半价拿下!”

曹唯抬起头,看着安璐,慢悠悠地站起来,朝门外走。

“哎,你等等我嘛!”安璐伸手去抓曹唯的手,“你有什么不开心的,我真的觉得很好看啊,又不是叫你穿,你何必这样子呀。”

“我不是说了我不喜欢你穿成这样吗?”

“那我不是说了我喜欢穿成这样吗?”

“随便你吧。”

安璐顿了顿,低下头问“你不就是念念不忘你的前女友吗?”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

“我说错了吗?她不就喜欢穿紧身衣,超短裙嘛?可是我不是她!”

“这之间根本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才怪!你总是嫌弃我,你总是拿我和她比较!”

“······”

“可是就算是比较也应该公平一点吧,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把她作为最佳标准,能不能换我一次啊。”说着,安璐竟哭了起来。


第21篇、爱情故事爱情错觉

昨夜忽然梦到林,醒来后有丝淡淡的惆怅。他过的还好吗?想起阿信的假如,人生。。。并没有假如的故事。

忆起初见林的模样,我好像被一道明媚的阳光刺痛了眼睛,春天般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不能自已的靠过去,再靠过去。。。。。。

喜欢轻轻的依偎在他身边,听他讲那些大学里的故事,喜欢他青春洋溢的模样,那是我不曾经历的神采飞扬。常常觉得自己是属月亮的人,内心总是冰凉而潮湿的。我是这样的渴望阳光,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做一个温暖甘甜的女人,带给身边的人软软地幸福。

林是标准阳光型帅哥,具备一切吸引我的条件:183CM的个头儿,剑眉星目,希腊人的高鼻子,他常常穿白色或者蓝色的夹克衫,喜欢穿运动鞋,他总是微笑着和每一个人说话。他快乐的生活,快乐的工作,那一天,他例常巡场,然后遇见了我。。。。后来他说,当时我用惊奇的目光盯住他,然后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嘭的一声爆发开来,他就不由自主的迎着我的微笑走了过去。

朋友们常常说,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被我的快乐的情绪所感染,不由自主的也开心起来。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用虚伪的快乐做成了一个外壳紧紧包住里面这颗支离破碎的心,年少时代的阴影紧紧的缠绕着我,它们像蛇一样从地狱里伸出来,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拉进黑暗的深渊。我不相信爱情,更致命的是,我也不相信亲情,尽管是这样的渴望它们,不顾一切的想要抓住它们却依然坚定的不肯相信。我渴望温暖,林在我眼里,是属太阳的人,尽管我知道立在我们之间的是一把双刃剑,却依然不顾一切的诱惑着他走过来。

那一年。他二十四岁,我二十七岁。他大学毕业后受聘于是国内一家知名集团公司,一年后因工作表现出色从南方调至我们当地分公司任区域主管。而我独自打理着一家床上用品店,刚巧就在他负责的医药专柜对面。

他开始常常来看我,每次给我讲很多有趣的事,常常逗得我笑的眼泪都跑出来,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拥有一个能带给我快乐的人。他当我是小女孩儿,常常嘲笑我笨,每次带可口的零食给我吃,。陪我下棋,然后毫不留情的把我杀的片甲不留。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他就搜肚刮肠的给我讲笑话。我很快就与他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年轻的活力深深的吸引了我,他可以陪我走很远的路不叫累,他能够迅猛的从二米高的双杠上飞跃而过,让我震撼不已,他充满信心的跟我谈人生谈理想谈他的未来,他热情的工作,热情的交朋友,所做的一切都让我那么的喜欢。

我静静的欣赏他,工作时候的镇定自若,交际场上的口若悬河,处事细致而周到。他对所有的人总是温文而雅,彬彬有礼的,令人心折。医药专柜的年轻女孩常常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留他在柜台多逗留片刻,我常常因此而暗暗吃醋。

让我开心的是他大部份空闲的时候都会呆在我店里,哪怕我在忙碌着,他也会安静的坐在一边,帮我关注往来的顾客,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只要他在我便很开心,我们开始越走越近,从一起吃中餐到晚餐到下班他都会跑来等我下班,然后送我回家。

他开始越来越多的陪在我身边,话却越来越少了。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他明显的有些紧张拘束。他会在我静静看他的时候不自在的低下头,然后我会看着他发红的耳朵取笑他。我知道他从最初的喜欢到爱上了我。想起这些,我有些忧伤,如果当时我能明白爱不仅仅是占有和伤害,如果我能明白纯洁的友情可以把你喜欢的人永远留在身边,那该有多好!

说说我的生活吧,也许是大多数人都在过的生活,可又不全是。十年了,我依然故我,伤心是自己的,压力是自己的,孤独也是自己的,丈夫阿文不知道是谁的,工作的?朋友的?还是不知名的情人的?甚至不是女儿的,又怎么会是我的?永远那么多的应酬,永远那么漫不经心!是我太贪心吗?我迷惑了。。。。人生究竟该是怎么样的呢?家这个概念在我心里是模糊的,带给我的也不是温暖和安定,它让我感觉人生更空虚,我被太多的不安包围着,努力想要挣扎出去,却怎么也看不到希望。


第22篇、人生故事老刘的爱情

老刘是个三十来岁的光棍,整天拖着一辆破烂的辗米机走东窜西的吆喝着生意。他给村民的印象,似乎永远一脸的糠灰,洗也洗不干净。有人说老刘你要把脸给洗干净。老刘说天生的糠脸洗不了。说完嘻嘻的笑笑,脸上的沟沟壑壑一下子抖动起来。老刘的笑,像是带着调皮的戏谑,一种玩世不恭的嘻皮。村妇见不惯老刘的不正经,说老刘你这个样子谁家的媳妇会看上你,我们都替你发愁。老刘说你放心,天下女人多得是。

老刘虽然嘴上这么讲,但心里是真的发愁了,三十多了,还是一房破屋,一辆老掉牙的辗米机,一身的土衣土裤,还一脸的糠灰,这样下去别说娶媳妇,连母猪都看不上他。

于是老刘咬着牙买了一件蓝色的的确良和一块香皂。那天夜里他忙乎了,香皂被他洗了一大半,的确良被他试穿了十几个来回。

这几天老刘一直在我们村里瞎溜。该辗的米早被他辗完了,但他不走,见一个人就凑和上去,嘻笑着摸出口袋干巴巴的香烟,恭敬的递上一根,嘴里说着大哥,你说我老刘上辈子又没拈花惹草,咱得这辈子连女人味都闻不上呢。别人抽了老刘的烟,只得安慰他一番。但老刘不喜欢别人老是说些安慰的话,他想能给他来点实际的,比如有哪家的闺女要找婆家的呀。别人对老刘绝口不提这事。老刘察觉到了别人的眼神,他畏畏缩缩的让了道。

现在全村人都秘密的知道只要和老刘提一提哪家闺女的事,老刘辗米一定不会收钱的。于是都挨家挨户的找老刘辗米,并说些很遥远的话。老刘知道人家那闺女实在是和自己搭不上边,但他仍然不收钱。

我二嫂是个多舌又贪小便宜人。她找来老刘辗米,说如果真能帮你说了一门亲事,那你怎么报答我呢。老刘一下子激动了,他说那我就卖了这辗米机,摆上一桌满汉全席,用八抬大轿抬着你,炮仗给你放得震天响。二嫂说我用不着那个,只要你给我扯一匹大红绸做衣服就行。老刘以为二嫂真能给他说上媳妇了,竟一下跪下来给她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惊得二嫂跳到一旁连说老刘这是发了疯了。

二嫂本来只是想多占点老刘的便宜,她是随口说说的。但哪知老刘当了真,还一遍遍的往二嫂家跑,一边送这送那,一边忙上忙下的,倒一下像成了二嫂的哪个亲娘舅了。

二嫂被老刘感动了,但她很为难,你说哪家黄花大闺女会嫁给像老刘这样的穷光棍呢。二嫂试着对老刘说你觉得死了男人拖家带口的怎么样?老刘脸憋得通红,他说大嫂子你这不是让我成了搅屎棍吗?搅得自己臭哄哄的。二嫂生了气说你这样的人家还能高攀上谁,要说大闺女,本村就有一个,可不知道你有什么本事能让她看上你。

二嫂说得是村里的凤仙,凤仙可是我们这方圆百里的大美人,她家的门槛儿都快让媒人踩破了。二嫂这样说是想让老刘碰碰灰,用镜子好好照照自己的糠脸。

老刘穿着崭新的的确良在凤仙家门口出现了。他给凤仙家扛谷辗米挑米,里里外外全一把手。凤仙的老爹倒是清闲了,端着个凳子在门口坐着,时不时和老刘搭几句。

凤仙给老刘辗米的钱时,老刘懦弱得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他说妹子我真不收你钱。凤仙说为啥不收钱?老刘说就当我是孝敬老爹的。这话让凤仙糊涂了,凤仙说你咱好好端端的要孝敬我爹?老刘说妹子你就别难为我了,不要给钱吧。

凤仙的美惊慑住了老刘。

有一回老刘终于对凤仙爹说了自己的意思,凤仙爹一脸铁青,但没发作。这时正好凤仙回家,她见桌上放着一匹紫红的洋布高兴得很,也没问是谁送的就比划着给自己做衣服。凤仙爹刚要说什么,但瞥见老刘乞求目光忍住了。

这件事让老刘仿佛看到了一线渺渺的希望,如果凤仙知道那是自己送给她的洋布,还会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吗?如果她穿了,那她的心里是不是有了我老刘呢?

老刘这几天魂不守舍的。他也不拖着那辆破烂的辗米机四处给人辗米了,而是穿着洗得干净的的确良,脸上飘着香皂的香味,在凤仙家不远处瞎逛。

凤仙果真穿着了老刘送的洋布做成的衣服。洋布上流淌的花色衬托得她像个翩翩的仙子。

凤仙从老刘身边走过,老刘心慌意乱的打了个招呼,凤仙回头对老刘甜甜的笑了笑。老刘崩溃的边缘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老刘,是一个拖着一辆破烂的辗米机走东窜西吆喝着碾米的三十多岁的穷汉。他说妹子你嫁给我吧。

凤仙杏眼一瞪,逃了。老刘愣了老半天,回过神来重重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整村的人都知道了老刘在追求凤仙,他们都在偷偷嘻笑。

凤仙的爹告诉老刘,你要是再来我们村,别怪我这把老骨头跟你拼命。

老刘再也不敢在凤仙家不远处瞎逛了,他觉得自己侮辱了凤仙。

老刘实在忍不住相思之苦。有一个晚上他来找二嫂,跪在地上求二嫂一定帮他给凤仙带封信,是他写给凤仙的情信。

二嫂死都不答应,老刘一个大男人就呜呜的哭了起来。二嫂说你如果胆大就把信直接塞进凤仙家的门缝里。

第二天村里炸开了锅,给人写情信在这村里还是千百年来头一回呢。老刘给凤仙写情信的事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神,说老刘信里的话是如何如何的肉麻,是如何如何的许愿,是如何如何的要把凤仙捧在香炉上像神仙一样供奉。这情信是从一个代笔的老秀才口中传出来的。

老刘的名字一下子家喻户晓。人们再称呼老刘就不叫他老刘了,叫凤仙的孙子。“凤仙的孙子”据传是老刘在情信里给自己的称呼。

老刘再也没来我们村了,也再不去辗米。他卖了辗米机,种了片密密麻麻的甘蔗林。

有一回老刘本家一个有名望的老太太过八十大寿,请了一个戏班子在村口唱戏。四面八方的村民都来看戏,熙熙攘攘的。老刘怕自己的甘蔗被人糟蹋了,入了夜就在甘蔗林外蹲守。

晚上正当村口的戏唱得响亮时,甘蔗林外突然冒出一对偷偷摸摸的男女,男的样子看不清,女的老刘认识,那不就是凤仙的身影吗?他们飞快地钻进了甘蔗林。刚开始老刘还以为他们是想偷一两根甘蔗,但他很快明白了,凤仙正和别的男人幽会,在自己的甘蔗林里。

听说凤仙快要结婚了,嫁的是镇上一个有钱的阔少。老刘心里琢磨,那晚看到那个男人就是镇上的阔少?

阔少的迎亲队吹吹打打的要抬走凤仙的时候,凤仙跳出轿,她喊你们不能抬走我,我……我的身子已是别人的了。

阔少当场给了凤仙一个耳光,骂凤仙是不要脸的婊子。

这好端端的黄花闺女,怎么一下子就成了残花败柳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凤仙爹把凤仙吊着打了一顿,要凤仙招出来是怎么一回事。凤仙说看戏的那个晚上被人奸污了。

村民愤怒了,个个义愤填膺的发誓要找出那个畜牲,但她们再看凤仙的目光,已经变得古怪。

凤仙一身血淋淋的,她有气无力地说现在有谁愿意娶她就嫁给谁,就今天,时辰还没过。

老刘冲上去说我愿意,我愿意。

凤仙死死地瞪着老刘,气得只说了个“你”字便昏了过去。

人们给昏了的凤仙打扮了一番,叫老刘背回家。

老刘娶凤仙的大喜日子,却没有一个人来恭喜他们。

凤仙嫁给老刘没几天便一病不起了,老刘守在床前。凤仙说刘大哥,你为啥愿意娶我这个残花败柳呢。老刘说我就是愿意娶你,一辈子给你当牛当马。凤仙说你不该娶我的,我和另外一个人商量好了,他来娶我的。老刘说那你怎么要嫁给阔少?凤仙说我拗不过爹,不嫁阔少,爹就要死在我面前。所以我和另外一个人商量好了演这出戏,可他怎么就没来娶我呢?凤仙低低的抽泣起来。老刘说就是和你一起钻进甘蔗林的那个男的?凤仙说你都知道?老刘点点头。凤仙说那你告诉我他为什么不来娶我?他为什么不来?

凤仙死了。

老刘也发了疯,他整天拿着一把刀在甘蔗林周围乱窜,嘴里念叼着:“你为什么不来,为什么不来。”

第23篇、爱情故事放开他,并不等于失去他

这么晚了,他还没回来,若是在以前,我肯定早就打他的手机,要他快点“归巢”了。记得那是三年前,他还没有混到如今的地步,仅仅是一个普通的职员,腰间仅有一台寻呼机。那时候,为了拼出一个好的前程,他忙得经常顾不上回家,而我,每天一到下班就打寻呼要他回来,生怕他在外面学坏了。久而久之,他的同事都笑称他带的是一台“寻夫机”,弄得他很尴尬,回到家就冲我发火:“整天Call我,你烦不烦啊?”

一听这话,我的委屈如潮水一般涌上来:烦不烦——当然烦了——正是因为关心你、爱你、害怕失去你,我才这样频频保持与你的联系……久而久之,我们的感情便日渐疏远。

后来有一天,很晚了他还没回来,我百无聊赖地倚在床头看书。忽然,一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放开他,并不等于失去他》,好奇心促使我读下去——有一个女孩,她很爱自己的恋人,和我一样,生怕失去对方,因此就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他,弄得他心烦意乱,提出要和她分手,这使她很伤心。她母亲是一个很有哲学家气质的人,听女儿诉说了自己的烦恼后,带她到了海边,捧起一捧沙子对女儿说:“孩子,你看,我轻轻地捧着它们,它们会漏掉吗?”女儿看了一会儿,一粒沙子也没有从母亲手中滑落,就摇了摇头。接着,母亲说:“我再用力抓紧它们,你看会漏掉吗?”说完,就用力去握沙子,奇怪的是,她握得越紧,沙子从指缝里漏得越多、越快,不一会儿,所有的沙子就都从母亲的手中漏光了。这时,女儿忽然明白了:爱情和沙子一样,握得越紧,就越容易失去。

读到这里,我的心头豁然一亮:是啊,为什么一定要像握沙子一样握紧他呢?作为男人,他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天空,为什么不放开他,给他一定的自由呢?

从此,我改变了很多,不再老是追根究底地查他的去向,他对我的态度也因此有了明显改善。

正沉浸在往事里想得入神,外面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打开门,他一下怔住了:“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我俏皮地回答:“你还没回来,我哪能睡着呢?”

他“噢”了一声先进了屋,过了一会儿,他问我:“你为什么不骂我一顿?”

“为什么要骂你一顿?”我反问。

他沉默了。

天亮前,他摇醒沉睡的我,说:“小玲,我不得不告诉你,你感动了我——本来,我是打算与你离婚的,因为以前的你使我无法忍受。每天我回来这么晚,就是为了激你发火,让你和我大吵大闹,这样,我就可以下狠心离开你。可是,你却以你无限的宽容使我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与卑鄙——明天,我就离开那个你不知道的‘她’……”

望着他沉痛忏悔的表情,我忽然明白:放开他,我真的没有失去他。

第24篇、爱情故事亲爱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天色已晚,阴雨绵绵。阿尔韦托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汽车,车旁一位老太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没有犹豫地将自己破旧的老爷车停到老太太的奔驰车前面,下车走向老人,脸上露出微笑。但他发现老太太还是有点紧张,她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在这个偏僻的地区没有人来帮助她。

在老人看来,面前的这位男子不那么令人放心:他其貌不扬、贫困潦倒,更像是个罪犯。阿尔韦托好像猜出老人心中的担忧,于是先开口说:“我是来帮助您的,太太。天气很冷,您先到车里坐着暖暖身子。我叫阿尔韦托。”

感谢上帝,只是车胎爆了,但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换胎谈何容易。阿尔韦托在车下钻进钻出,支起千斤顶,还不小心擦破了膝盖。当他拧紧最后一只螺帽时,老太太摇下车窗,开始与他攀谈。老人告诉他,她来自一个大城市,途经此地;不知如何感谢他。阿尔韦托笑而不语,收起千斤顶,将工具放进汽车的后备箱里。老人问他应该付他多少钱,她知道如果没有这位陌生人的帮助,在这个穷乡僻壤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阿尔韦托没有想过要钱,对他来说,这不是一份索取报酬的工作。别人有难理当帮忙,他一直是这样做的。他对老人说,要是真想回报他.那么如果下次老人遇上别人需要帮助时,请同样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并说:“您只要记住有这么件事就行了。”

阿尔韦托目送老人开车上路渐渐远去。天气阴冷得令人抑郁。虽然这一天他并不如意,但因为刚刚帮助了一个人,他的心情变得好了许多,他开着车消失在暮色之中。

老太太在往前开出数公里后,看到了一家小咖啡馆。她想进去喝杯热咖啡驱驱寒,然后再继续赶路。这是一家很简陋的咖啡馆,收银机就像她记忆中自己年轻时的那种,现在已经很少用了。一名女招待面带甜美的微笑迎上来,递给她一条毛巾,好让她擦干湿漉漉的头发。老人注意到女招待已有大约8个月的身孕,可尽管挺着大肚子劳累了一天,她依旧热情不减地招待客人。由此老人想起了阿尔韦托。

喝完咖啡,吃完饭,老太太拿出100美元付账。就在女招待回身找零钱的时候,老人悄悄地走了。

女招待回来时已人去位空,桌子上有张写着字的餐巾纸,旁边还压着另外的300美元。餐巾纸上是这样写的:“你不欠我什么,我曾经与你一样,有人像我现在帮助你一样帮助了我,如果你想报答我,那么就请你继续传递这份爱心。”

那天晚上,女招待回到家中,一直在想老太太为她所做的善事,老人如何知道她与丈夫因宝宝快要出生而正在为钱烦恼?现在一下子,问题都解决了。看到身旁熟睡的丈夫,她轻轻地吻了他一下,并悄声对他说:“亲爱的,一切都会好起来!我爱你,阿尔韦托。”

第25篇、爱情故事一床棉被

“爱”是孤单一个字,所以需要两个人相拥。

她,并非凡俗女子,相反,相当优秀,追求者云集。而她,排开众人,毅然跟了他。当时,他一无所有,在一家工厂打工,收入不够解决两人温饱。为了他,她失去亲人,丢了工作。

他们借了一间朋友的仓库,简单收拾后,作为卧室。寒冷的仓库犹如一口冰窖,没一床温暖的被褥裹体,她常常在半夜里被冻醒。他紧紧地抱住她,尽量把她贴在自己胸口,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她。

一天,她从外面回来,神色恍惚,脸色苍白。他问:“怎么啦,是不是病了?”她说:“没事,就是有点累。”之后立刻兴奋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大钞,在他眼前晃了晃,亢奋地说:“我们有钱了,去买一床温暖的棉被。”“哪来的钱?”“赚的。”他说:“怎么赚的?如此容易。”“给人发广告,一张一张地发,从早上站到现在,赚了100元小费。”两人去街上买了一床棉被,经不起挑选,按着100元钱的价格买。从此,严寒的冬日,有了一床棉被,她不再半夜被冻醒。

几年后,他慢慢好转,有钱了,自己开了公司,不久买了房子和车。他们告别了当初饥寒交迫的日子。家里的装修,极其讲究,地砖墙纸都进口,连水龙头都是最高档的。他要给她一个最温暖的家。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她有些彷徨。

搬家时,原来仓库里的东西全扔弃了,而她坚持留着那床棉被,几年来,他们一直用着,已经破了好几处。他说:“扔了吧,再去买一床新的。到处都是高雅的东西,摆了这个,障眼。”

她说:“不扔,这床棉被陪我们走过多少个严寒冬日,盖在身上,总那么温暖。”他摇摇头,不再坚持。

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床新棉被,要求她扔了旧的,换上新的。她没有办法,只能听从。从此,退下旧的,换上新的。

每天晚上,她不像往常睡得安逸舒坦,心里掠过一丝疼痛,常常在深夜,委屈的眼泪不知不觉沾湿枕头。她在心里说:

“你知道吗,这床棉被经过多少努力,才买来的吗?那天,我根本没去发什么小广告,而去卖血了!第一次卖血,竟然是为了买一床棉被!这床棉被对我有多重要!而你,当成垃圾扔掉。

”她觉得他不像以前那么爱她了,虽然盖着新的棉被,但没了以前的温暖。

一次,他去洗手间,忘了关手提电脑。她无意中发现,他开了个人博客,每天坚持写日记。在一篇日记中,他说:“那天,她从外面进来,苍白的脸,吓了我一跳。为了赚够买一床棉被的钱,她竟然给人发小广告。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新的棉被下面,多么温暖,她从没睡得那么安稳。无意中,我发现,她手上有一块红肿,被针眼扎过。发广告其实是她委婉的谎言,她跑去卖血了。这床棉被其实是她拿血换来的!她的身体那么单薄!

那晚,我暗自哭了一夜,我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给她幸福。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终于做到了。

昨天,我也去血站,叫他们抽了血,我只想感受一下,那细小的针眼扎进血管时,那冰冷的疼痛,让我猝不及防,然而,又是那么幸福。我拿着钱,去买了这床棉被。”

她的眼睛早已模糊,原来,他的心如他对她的爱一样,那么细腻。寒冷的冬日,他送她一床温暖的棉被,连着带来了整个春天!

第26篇、爱情故事兔子,我们回不去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

第一次被问到是不是恋人时,我和梁好的回答如出一辙:兔子不吃窝边草。

那你们,谁是兔子谁是窝边草?

我是兔子!这次我抢先一步,兔子意味着是主动方,草只有被选择的份。这点小虚荣,我还是要的。也难怪兔子向来不吃窝边草,当真是不合适的,因为太近太了解。比如我和梁好,似乎除了不知道对方晚上穿什么睡衣,其他一切,诸如家庭成员、个人喜好、性格类型……连说话习惯都一清二楚。

这样的关系形成很容易。大学时,我和梁好同班,前后桌。

或者从那时候起,地理位置上,他就成了我的窝边草。兴许我是个情商过低的兔子,他也不是一棵太有魅力的草。大二过完了,我们俩还可耻地孤单着。大三那年,发生了一些变化。梁好因我认识了同系别班的一个室友,颇有一见钟情的意思,见了三两次,谈起了恋爱。而我,又因他邂逅别系一高大佬,很快就走得比较近。我对高大男人一向有好感。当然,梁好也高大,不然,连做窝边草的资格都不见得有。

后来我们的爱情都散了,梁好还是继续每天为我占位置买饭。因为功课基本已经结束,空闲也多了,除了在学校,我们还会到外面去吃饭。吃到兴起,要上几瓶廉价啤酒,喝至小醉时,歔欷一下我们各自那段爱情。

毕业前的一晚,大家一起喝散伙酒,梁好喝多了,不停拍着我的肩说:你真是我哥们儿,比哥们儿还哥们儿。

我不能容忍我的男友有脾气,但是,我真的希望他能有。所有兔子对它的窝边草都是有感情的,即使自己不吃,也不能让别人吃得太霸道。

这年头,净是见色忘友的主儿

我留在读书的城市,梁好回了家乡。

说好了保持联系,可是一毕业就像上战场一般,每天刀光剑影、枕戈待旦。在半年后阳光灿然的一天,我忽然就矫情地想起梁好,想起我竟然没有主动联系他,而他也没有主动联系我。

这样过了一年多,然后在我的本命年,我丢下千辛万苦找到的工作和刚刚安定的生活,买了一张机票去了青岛,疯玩了好几天才去找工作。当然,工作不似海边的贝壳唾手可得,但兜兜转转大半个月,终究也有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公司收留了我。

那日,将自己收拾停当,姗姗进入海边的写字楼,却万万想不到,竟在等电梯的时候,遇见故人。白衣黑领带黑长裤,和以往我熟悉的梁好全然不同。

又重新在一起混日子,吃饭、喝酒,感慨一下过去、憧憬一下未来,重续我们的“哥们儿缘”。春天快过去的时候,梁好有了情况。接连几天中午,梁好没有询问我吃什么人就不见了,且眼看这城市最适合豪饮啤酒的季节到来,梁好却不喊我喝了。于是有天中午,下班前,我在电梯里堵住了他。

梁好嬉笑着向我坦白:刚刚谈了一个,不是要瞒你,是还没来得及说。他急急回答着,迫不及待地飞奔而去,令我颇为不屑。这年头,净是见色忘友的主儿。看吧,有他来找我的那一天。

结果,我在电梯堵住他的大半个月后的一个周末,我还没有起床,就接到梁好电话,苦艾艾的声调:兔子,我想见你。常去的小吃店,梁好为我叫了各种肉食,令我有些小感动。但这感动只持续了几秒钟,梁好竟开口同我借钱。我不曾谋面的梁好的女友说,非有房,不嫁。

我被一小块骨头轻轻硌了牙,一边吸着气一边感慨:如此之快啊,竟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梁好,你对她了解是否够深?你们是否真的相爱?性格是否互补……我还在絮叨,梁好说了一句话,兔子,我爱她。

我立刻住了口。哦,他爱她,这个理由,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然后,继续攻坚我那块心爱的排骨,中间喝了两口冰冻的小啤酒,它软软的润润的凉凉的从我的口滑入我的心,令我舒畅和欢喜。我明白过来,我不应该总是去追究那些繁琐的俗气的问题。我应该祝福他,并给他提供我能够提供的帮助,就像真正的哥们儿一样。

作为一个小眼睛女人,我还是有手段的

退潮的海边有几分落寞,我从台阶下到海滩,踩着退潮后渐渐裸露出的岩石慢慢朝里面走,没留意踩到岩石的潮湿苔藓,脚下一滑。有双手将我拦腰抱住。呀,好一个俊俏男子,如此的高大挺拔、明眸皓齿。墨绿格子的棉布衬衫,衣袖贴在我脸上,说不出的柔暖妥帖。

我有点无聊。孤单的无聊,我的窝边草要结婚了,但我还是孤家寡人,并且,还搭上了我所有的钱。梁好不是不知道,其实我无聊的时候还有一个小习惯,就是查查我卡上并不太丰厚的钱,憧憬一下可能富裕的未来。现在,我一无所有了。我不快乐。

解决无聊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非让外人看不透。他并没有松手,反倒是更加牵牢我,朝岸上走。我偷偷一笑,低眉顺眼跟在他后头。偶尔一摇晃,他手上就一紧,回头无奈地看我一眼,但并没有显得厌烦。

忽然发现,作为一个小眼睛女人,我还是有手段的。

就这样和段依桥在一起了。我想,我就是想要一场恋爱,荡气回肠,让这日子不再空荡。于是我同梁好一样忙碌起来,上班时间争分夺秒地工作,下班时候争分夺秒地约会,好像一下回到大三的时候,重新开始谁都顾不上谁。

等梁好发现我出现状况时,这个城市最热闹拥挤的季节已经都快过去。

兔子,我们回不去了

梁好没有问我关于段依桥,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大约半个月后,一天下班,梁好堵在我门前,说:兔子,我找你说点事。然后,他慢慢进来,很平静地对我说:你以后不能再和他来往了。

我笑了一下:你严肃点。梁好保持他的平静:你应该找一个身份明朗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不能这样对自己不负责任。段依桥已经结婚了……

你太过分了梁好,我指着他,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小人。

梁好一把抓住我挥向他的手臂:你清醒点好不好?你没那么大度,方素文,你也就是个平凡的小女人。

他竟然叫我方素文,没有叫我兔子之前,他也是叫我阿文的。疯了,简直疯了。我用力试图甩脱梁好。他却握我更紧:兔子,我们已经回不去了,现在能做的就是不要辜负。我已经买了房子,并且放到了她的名下。那次我对你说我爱她,骗你的,兔子,我不爱她,我谁都不会爱了,我丧失了这种能力。所以我欠她,所以竭力补偿。

我们早早就把对方放过了

秋天了,暮色那么早就一点点覆盖下来。站在窗口,看窗外的街道,穿流的人群在暮色中渐渐恍惚,街灯忽然亮起,城市瞬间换了模样。

梁好不会知道,段依桥在电话里还说:兔子,如果你不嫌我老,我想娶你。

短短几秒钟后,我慢慢对他说:不,我嫌弃。

没错,梁好是我窝边的那棵草,早早就是了。初相逢,在教室门口,我们挤到了一处,后来他让我先进。我寻了座位,他跟过来,果断坐在了我身后。

两对小眼睛,好像上辈子就认识一样。于是,几乎没有任何过渡就熟悉起来,熟到一天不过就互相对对方吆来喝去。

我当时就想,噢,这关系,算是妥当了——可以互为兔子和窝边草。

于是兔子就小心地一次次绕过自己的窝边草,去寻找另外的可以食用的植物,不管它们是否真的合口味吃了会不会中毒。感觉却始终不太对,好似都不如窝边那一棵更青葱可口,食后更健康茁壮。

但我们还是成了最守规矩的兔子和窝边草,并在彼此眼前无知地放纵自己的个性和情感,为所欲为。

梁好,现在我答应你,以后,我不会再辜负你,还有我自己。

第27篇、爱情故事酒不醉人人自醉

我们五个称兄道弟的男人带上老婆一起聚餐。以前是男人一起喝酒,不醉不归,现有夫人在旁,拘谨了不少。算是文化人的老大见一对一对地都在秀恩爱,便出了一个行酒令:“每对一人,说说老公或老婆做的一件让你感动的事,说得出来,不用喝酒;说不出来,或说出来了大家不认可,两人罚酒一杯。”此令一出,女人都叫好,男人却面有难色。大家都起哄,老大得先说。

老大看着大嫂,大嫂直摇头。老大只好说:“有一回,我喝得烂醉如泥,迷糊之中,感觉她在给我灌她自己煎的醒酒汤。那种汤又酸又苦,她就自己含在嘴里往我嘴里输……”大嫂脸上泛起红晕,娇嗔道:“你怎好意思说这个?”老大一对顺利过关。

没等老二开口,二嫂就说:“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到超市乱买东西,过后看到买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便后悔得要命。后来,我心情不好时,他就会主动陪我逛超市,推着购物车跟在我后面,我放在车里的东西,他会趁我不注意时偷偷再放回货架上。在超市转了几圈,我心情也好了。”二嫂说完,一桌人笑了起来。

老三是个警察。他说:“她恐高,每次打扫卫生都由我来擦阳台的玻璃。可她怕我毛手毛脚不安全,就抓住我的裤腿不放。有一次我开玩笑说:‘如果真掉下去,你抓着我的裤腿也没用啊。’她立即把我的手铐拿来,把我的一只脚和她的一只手铐在了一起。”

三嫂的头低低的,而大家的眼眶都潮湿了。

我排行老四。老婆让我说,我想了一下,说:“我睡眠很浅,有一点响声就会醒来。有一次她第二天要早起去办事,我见她竟戴上耳机睡觉,就把它取下来。她醒过来,说手机定了闹钟,担心明早吵了我,就戴了耳机,让闹铃只让自己听到。当时我笑她傻,闹铃应该不会只是耳机响吧,手机应该也会响的!但过后,我还是感动得不行!”

最后轮到老五。弟媳妇说:“一次,两人怄气,我自己在看电视,他突然抓过我的手,一把嗑去皮的瓜子仁就放在了我手里;还有一次,我身体不舒服,从不洗衣服的他,竟然愿意帮我洗内衣……”

结果,一轮下来后,五对夫妻都没喝上罚酒。接着来第二轮、第三轮……最后,大家还是没喝上酒。不过,大家都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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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眸光流转,会心一笑,胜过千万句对白;你真情传递,脉脉不语,胜过万语千言。2、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像你老婆。3、爱久了,成了一种习惯;痛久了,成了一道刻痕;恨久了,成了一种负担。4、嘴甜是因为心甜,心甜是因为里面有你。5、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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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或许爱情本美好,只是暧昧在纠结不清。2、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3、爱情的欢乐虽然是甜美无比,但只有在光荣与美德存在的地方才能生存。4、爱情是刺青,美与痛并存。5、我为你青丝高挽,你带我纵马天下。6、因为你,我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