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活动中的师幼互动面面观》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游戏活动论文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师幼互动居于各种人际互动的核心位置,贯穿于幼儿园中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等各个场景。“师幼互动”渗透在幼儿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幼儿园的教学和游戏活动中,师幼互动则是决定游戏效果的关键因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但在现实状况中,幼儿园游戏活动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严重倾向,这影响着游戏教育作用的发挥。本文对游戏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了一些探讨和反思,与大家交流如下:一、 游戏活动中师幼互动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游戏活动中幼儿的主体地位被替代
案例1:集体游戏活动《孵小鸡》
中班幼儿集体活动时间,老师说:“今天,我无要玩的游戏是《孵小鸡》,大家会玩吗?”“会!”全班幼儿异口同声地回答。“那好,现在请小朋友轻轻地站在自己的凳子旁边,我来当狐狸。现在我要开始捉小鸡了,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
全班幼儿一边拍手一边念儿歌。说完儿歌,老师便说:“狐狸来了”,边说着边靠近一个幼儿的身边抓住了一个孩子,并把孩子带到指定的地方。然后老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其他的“小鸡”。
案例解析:《孵小鸡》是幼儿园里常见的游戏活动之一,尤其是中班幼儿对该游戏的规则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老师完全可以让幼儿自己来担任“狐狸”这一主要角色。但实际上,在整个活动中,幼儿的主体地位被替代,幼儿只是“站在自己的小凳子旁边”,唯一的游戏动作是“一边拍手一边念儿歌”,被动地等着教师来“捉”,没有真正体验到游戏活动带来的乐趣。这使得本来能够锻炼幼儿瓜的灵敏性的游戏,变成了一个非常呆板的活动。
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幼儿是游戏活动的主体。在游戏活动中,幼儿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可以让身心处于积极的状态中。儿童游戏应包含以下几个主要特征:游戏是愉快的,欢乐的;游戏是自发的,自主的;游戏是游戏者主动参与的。但是在现实中我无看到,教师往往更多地片于主动者的地位,尤其是在集体游戏活动中,教师作为教育者组织者、控制着整个游戏活动。他们控制着游戏活动的发起和互动过程,左右着幼儿的行为;幼儿常常处于服从、依赖的被动地位,在游戏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游戏活动中幼儿的兴趣被限制
案例2:自由活动时间
自由活动时间,大多数小朋友在玩插塑游戏。子恒看了看挂在教室后面的布那娃娃,慢慢地走到教师跟前说:“郭老师,我想玩布娃娃。”老师回头看了一眼布娃娃,叹了口气,蹲下身来,对子恒说:“老师不是说了嘛!下周我们园要来检查的,所以布娃娃挂在那里不能拿下来,要不然咱们班就不漂亮了,知道了吗?”“知道了。”子恒边说边点了点头。“真乖”老师摸了摸子恒的头说:“好了,去玩吧。”
案例分析:中班幼儿由于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于“布娃娃”这类形象逼真的角色玩具非常感兴趣。但是,当子恒主动5向教师表达出“想玩布娃娃”的愿望时,教师却因为“要来检查装扮教室”而拒绝了子恒的要求。子恒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只好听话地去玩别的游戏了。可见,“布娃娃”玩具在这个班里并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只是被挂在墙上当作装饰性的材料了。
玩具是游戏的工具,是游戏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之一。现实中,成人总是以自己的眼光来审视幼儿的世界。好心的教师、家长不辞辛劳花费精力与金钱为幼儿购买玩具,把属于幼儿的小小空间布置得精致有加,在这样一个美好的“童话世界”中再加上成人赋予的一些规则,限制了幼儿对游戏材料的使用。儿童是游戏活动的主体。我们常常看到幼儿对空间环境的破坏,那就是最为主体的人对束缚的抗议。幼儿是凭借游戏的兴趣、通过对操作材料的感知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来获得发展的。幼儿的兴趣在活动的持续进行过程中起着在日常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幼儿主动自愿地表达活动的兴趣更是维得可贵,教育者一定要给予满足,加以保护。
(三)游戏活动中幼儿的自发性被误解
案例3:户外游戏活动
游戏时间,老师要求小朋友拿着自己的小皮球到户外玩。琦琦一个人在拍皮球,磊磊看见了,把自己的皮球放在了墙角,悄悄地走过去,趁琦琦的皮球弹起的时候,把皮球抢了过来。磊磊抱着皮球,得意地朝琦琦看了一眼,开始拍皮球。这时琦琦又用同样的方法把皮球抢了过来,就这样两人互相抢皮球,抢到皮球的一方,边拍皮球边似乎等着对方来抢。
这时,站在一边的老师看见了,走过来说:“我刚才怎么说的,自己玩自己的,你们没听见吗?再这样,以后不带你们出来玩了。”说完头转向磊磊,问道:“你的皮球呢?”磊磊指了指放在墙角的皮球,说:“在那儿。”“去玩自己的去,不要老抢别人的。” 案例解析: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小男孩之间虽然发生了互相抢夺的行为,但是并不以把界定为幼儿之间的“冲突”,至少是在老师介入之前还没有演变为“冲突”。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他们之间现在正在非常默契地进行一种“合作”游戏,被抢的一方不但没有因此感到不悦,反而双方很自然地交“我拍你抢,你拍我抢”默认为“游戏的规则”。可是,教师一方面因为对幼儿的活动没有进行仔细观察,另一方面把“自己玩自己”的规定,当作是在整个活动中避免冲突发生的良好策略而要求幼儿必须遵守,否则,就“以后不带你们出来玩了”。可见,教师不必要的干预,转移了幼儿原来活动的意向,破坏了幼儿之间的正常游戏。
幼儿的活动需要教师的介入,但是教师介入的目的在于维持和扩展幼儿的游戏内容或者干预不适宜的行为。所以,教师的介入应建立在对幼儿活动的观察基础之上。只有通过观察,判断幼儿行为的意义,教师才能了解幼儿对当前活动的兴趣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可以准确地做出是否进行介入以及保以以何种方式介入的决定。
二、 策略
游戏是幼儿最喜爱的活动,幼儿在游戏中的行为是自己最真实、最自然的表现。当我们把游戏引入教育领域中来时,游戏能否发挥其在幼儿发展过程中的应有价值,教师起着重要的作用。针对以上现象,我认为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尊重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儿童权利宣言》强调:儿童应享有游戏与娱乐的充分机会。游戏是一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快乐而自主的实践活动,幼儿在游戏过程中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利,玩什么、扮演什么角色、怎样进行游戏等,都应由幼儿自行决定。只有当幼儿在游戏中成为为主人、拥有主休体地位时,他们才能真正体验到快乐。若是剥夺了幼儿在游戏中的主体地位,让幼儿按照教师设计的游戏思路进行,就会极大地挫伤幼儿游戏的主动性、积极性,他们就将成为一个模仿者,无法体验到游戏的乐趣。因此,幼儿应该成为游戏的主体,不再被动的接受教师的指挥,而是对活动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二)灵活定位自己在幼儿游戏中的角色
《幼儿园指导纲要》中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全作者、引导者。”它向我们明确指出了幼儿园教育活动中教师所应承担的角色。在实践中,教师除了承担这些角色以外,还应抓住电动机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灵活定位自己的角色。尤其是在游戏活动中,每个幼儿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他们探索世界、认识事物的方式各不相同,这就我们教师必须因时、因地扮演不同的角色来与之互动。有时我们可以是观察者、援助者;有时我们可以是支持者、鼓励者、幼儿学习活动的共同探究者等等 ,教师只有真正了解每个孩子的个性特点和兴趣需要,有的放矢地实施教育,才能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
(三)减少对幼儿游戏活动的控制
游戏是幼儿自由自主的活动,这决定了教师的指导不是控制。在教师组织的活动中,幼儿游戏体验的强弱就取决于活动中他所获得的自由的多少,自由度越大,他的自主性发挥得越好。但是,由于成为对幼儿游戏活动过分控制,使得大部分游戏只具有游戏的形式,而丧失了游戏的“灵魂”,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游戏,出现了游戏形式化、模式化、工具化等倾向。在这些游戏中,儿童的行为往往置于教师严密的控制之下,教师过度强调游戏的教育性,而忽视了幼儿在游戏中获得身心的愉悦和欢乐的必要性。这样既削弱了游戏的教育功能,又不利于幼儿生动活泼的个性发展。因此,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的愿望,减少对幼儿游戏活动的控制以及不必要的干预,为幼儿营造一种健康、和谐的游戏氛围,让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