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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原文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2-13 1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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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鹅奇帕的爱情绝唱动物故事

  2008年8月15日,一只名为尼尔斯的企鹅,在爱丁堡动物园“检阅”了挪威国王卫队。这一天,它还被授予“爵士”封号,成为挪威历史上第一个“带翅膀”的爵士。

  尼尔斯原名奇帕,出生在亚南极区的马里恩岛上。2007年,一支来自英国的私人考察队踏上了这座人迹罕至的小岛,并惊喜地发现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帝企鹅群。

  当时正值企鹅的求偶季节,有3只企鹅引起了队员们的注意,它们之间正在上演着一场夺爱大战。只见漂亮的雌企鹅站在礁石边缘,另外两只雄企鹅则在石头上伸着短短的翅膀来回兜圈子,似乎在比赛跳一种奇特的舞蹈。

  胜负很快见了分晓,雌企鹅摇摇摆摆走到获胜者跟前,亲昵地蹭了蹭它的身子,算是为这场求爱之战画上句号。两只企鹅跳入大海,开始欢快地追逐嬉戏。落败的雄企鹅望着水中幸福的一对,显得孤寂又落寞。

  “可怜的小家伙。”考察队员亚当斯不禁感叹。就在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正在发呆的雄企鹅突然疾奔几步,纵身跃入水中,飞快向那对爱侣靠近。原来是一只海豹幽灵般悄悄逼近了雌企鹅,忽然张开大口,一下子咬住了雌企鹅的脚,而它的新恋人则惊慌地向岸边逃去。

  眼看雌企鹅就要命丧敌口,及时赶到的那只雄企鹅如闪电般跃起,重重撞向海豹的身体。撞击惹怒了这个家伙,它放开到嘴的美食,掉头冲向雄企鹅。机灵的雄企鹅摆动双翅冲向不远处的礁石,可就在它准备跃上礁石的瞬间,却被海豹一口咬住了尾部,它奋力一挣,终于拖着鲜血淋漓的身体跃上了礁石。

  鲜血不断从雄企鹅的伤口涌出来。而被它救下的雌企鹅一跛一跛来到它跟前,用头碰触着奄奄一息的救命恩人,嘴里发出阵阵哀鸣。

  亚当斯再也看不下去,他将雄企鹅带回到船上,随行医生对它的伤口进行了紧急处理。不过,船上的医疗条件却过于有限,于是为了这只勇敢的企鹅,考察队员们决定提前结束征程,立即返回英国。他们还为这只企鹅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奇帕。

  回到英国后,奇帕马上被送到动物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经过半年的精心护理,它的伤势彻底痊愈了,只是精神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经过商议,考察队员们决定将奇帕送到爱丁堡动物园,那里有个“企鹅乐园”,里面住着二十余只帝企鹅。

  而此时,奇帕的故事也已通过网络被公众所知晓。这时,挪威国王卫队恰好来到爱丁堡动物园挑选一只企鹅作为卫队的吉祥物,具有传奇经历的奇帕自然成了不二之选。入选后的它被改名为尼尔斯·奥拉夫,还被晋升为荣誉上校司令。可对晋升为上校司令的尼尔斯而言,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它始终形单影只,终日忧郁。

  2008年上半年,爱丁堡动物园先后为尼尔斯安排了三次“相亲”。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尼尔斯没有丝毫动心。

  就在这时,从挪威王室传来消息,王室作出了一个惊人决定:要授予尼尔斯爵士头衔!

  世界上第一个长翅膀的爵士就这样诞生了!

  这时,考察队员们启程再度前往马里恩岛,继续一年多前未完成的考察任务。没多久,细心的戴维就在企鹅群中发现了一只很特别的雌企鹅,它的一只脚有些微跛。戴维心里忽然闪出个念头来:它莫非是那个被尼尔斯救下的心上人?

  此刻,这只雌企鹅也是形单影只。戴维突然想:是不是它们都在彼此思念着对方,所以才拒绝新的爱情?于是3个月后,当考察队结束考察任务后,他们带着那只跛脚雌企鹅回到了英国。而这只雌企鹅也有了一个新名字——迪利。

  当2009年8月,挪威国王卫队再度来到爱丁堡探望他们的企鹅爵士时,惊喜地得知:尼尔斯“结婚”了!新娘正是迪利,而且它已经怀孕。历经坎坷的尼尔斯迎来了自己的爱情春天!

第2篇、爱情故事有苦难言,夫妻双博士的强强婚姻怎么啦

董小蕊是遗传学博士,她的丈夫江汉明是考古学博士,这对双博士婚姻被人们称为“强强联合”。男博士和女博士不仅仅只会各自挑灯夜读,他们每天出门都热吻……十年过去了,这对夫妻怎么样了?也和别人一样闹矛盾吗?这对高智商的人是怎样解决矛盾的呢?

王子和公主 相爱了


董小蕊自称是正宗的“湖大造”。她的父母是湖南大学的老师,她自己也在湖大附属幼儿园、附小、附中度过了童年和青少年时代。考大学时,她决心换个环境,离开父母的庇护。于是,她考进了武汉大学。

董小蕊大三寒假在火车上遇到了江汉明,他是自己室友的老乡,在此之前她们只是点头之交,那时他已经是研究生二年级了。

两个人聊得极其热络,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文史经哲,无所不谈。江汉明的渊博学识让一向自认为聪明的董小蕊对他刮目相看。他那得体的言谈,优雅的举止,灿烂的笑容,活脱脱一位标准的绅士,小蕊心底莫名涌起一丝温柔。

青年的朋友在一起,使枯燥的旅途变得旖旎和浪漫起来。董小蕊真希望火车开得慢些,路途变得长些。在长沙下车时,他们感到有些难舍难分了。

整个春节,董小蕊过得颇不平静,魂好像被江汉明牵走了。返校后,董小蕊与江汉明就开始了公主与王子般的爱情童话。

那天夜晚,许多星星在蓝黑的夜空中一眨一眨。天很冷,小蕊却在暧昧与局促不安中觉得很温暖。汉明突然转过身,问她:“你会不会是我生命里的那颗恒星?”当时小蕊由耳根热遍全身,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其实她想对他说:“这句话我等很久了。”

像所有的大学生恋爱一样,他们一起上自习,一起看电影。初恋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地刻在小蕊的脑海里。她记得汉明第一次鼓起勇气牵自己的手时他手心渗出的汗水;她记得在收到汉明的第一个生日礼物时自己给他的那个拥抱;她记得在那个春风沉醉月华如水的夜晚他们绵长的初吻……

一年后,江汉明毕业留了校,董小蕊则去另一所高校任教。遥远的路途没有阻隔他们的真情,很难见面,书信就成了联络的主要方式。每星期小蕊都会收到汉明的3封信;同样,自己也会给汉明写二三封信。两年后,各式各样的信笺成了他们爱情最忠实的见证。江汉明把自己的信整理成“爱蕊小札”,而董小蕊则用日记记录下了他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的点点滴滴。

婚姻, 初恋般的美好

别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柴米油盐会渐渐磨平恋爱中的激情,但董小蕊和江汉明的婚姻却依旧浪漫如初恋,像一对“腻虫”,这样的生活让所有的朋友、同学都羡慕不已。

早上,董小蕊和江汉明在家吃完早点,默默对视许久,恋恋不舍地吻别;中午,因为他们两人的单位相距不远,就约好一起去外面吃午饭;晚上,他们一起做饭,汉明择菜,小蕊炒菜;汉明淘米,小蕊煮饭,享受共同的劳动成果。饭后,两个人或依偎在一起看电视,或讲讲单位里的新鲜事,或说说情话……

他们都有各自的朋友,汉明喜欢和他的硕士、博士同学讨论他们的专业问题,交谈甚酣偶尔不回家,但小蕊从不怀疑他。小蕊喜欢叫上朋友一起去登山、游泳、打球。他们在各自的社交圈子里自由自在地生活。

这些都源于当初他们制订的一个“婚姻条约”。刚结婚时,董小蕊对江汉明说,我们都是知识分子,应该互相尊重,相互理解。我不想做受害者或泼妇,也不希望你做野蛮人。如果夫妻间有矛盾,不许吵架,不能回避,要协商解决。有一天不爱对方了,就坦率地说出来,可以拎包走人,但不要欺骗对方,也不可以带走任何东西。

经过一番谈判,董小蕊和江汉明完成了婚姻生活中相处的细则。条约规定:本着互敬、互爱、互谅的原则,两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尊重、爱护对方,孝敬双方的老人;家里的事由董小蕊做主,江汉明的事可以自己做主(感情的事除外);家务活共同承担,如一方太累,可由另一人完全做完;两人的经济收入由董小蕊保管,每个人都有工作和交友的自由……

董小蕊对自己的婚姻是下了功夫的,把它看作和事业一样重要。不管工作如何,董小蕊都会拉着丈夫抽出时间去看喜欢的电影,有了小孩后,就是一家三口同去。每年,他们都要到世界各地去旅游观光一次。董小蕊甚至会定期去婚姻家庭咨询中心学习夫妻相处的技巧。碰上情人节或彼此的生日,他们都会为对方挑选好礼物,一直如此。董小蕊知道婚姻不仅需要维护,更需要经营、“保鲜”。

1999年8月,35岁的江汉明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获得了武汉大学考古学博士学位。这年底,董小蕊也开始攻读遗传学博士学位。这对博士夫妻被别人笑称为“强强联合”,让人羡慕不已。

男博士和女博士的婚姻出现了危机

2000年,江汉明被派到加拿大学习。江汉明走后,董小蕊的生活一下子不习惯起来。因为无法遏止对他的思念与牵挂,几个月后,董小蕊也联系到加拿大的一个科研机构做研究员,小孩交给姥姥看管。两年的异域生活,好像又一次的蜜月之旅。

两年后,江汉明必须回国,而董小蕊则可以留在那个待遇优厚的研究所继续读书或工作。同样是为了汉明,董小蕊毫不犹豫地谢绝了这样的机会。

回国后,不知从何时起,江汉明开始跟董小蕊开这样的玩笑:“像我这样的年龄和地位,找个年轻女孩完全没问题。”

董小蕊笑他太自恋自负。有一次,他上网给一个女孩发邮件时,小蕊问是谁,他说是在加拿大认识的一个女孩。董小蕊跟他提起他们新婚时那个玩笑般的约定:如果谁觉得在家里呆不下去,可以拎包走人,但不要欺骗对方。江汉明听了这话,神情有些狼狈。

董小蕊一直觉得,自己对丈夫、对儿子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她对自己的婚姻从来就是信心爆棚,从来没想过,谁有本事能在她和汉明中间插一脚。但事实却是,江汉明自己向外踩了一脚,他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

2003年2月,江汉明在外出差。14日,本来是江汉明回来的日子,可他却突然说回不出来了,要去深圳考察一个千年古墓。董小蕊心里犯了嘀咕,以往这一天都是一起度过的,精心挑选情人节礼物,共赴浪漫之约。而且深圳临海,气候潮湿,很难有千年的古墓,去会新情人还差不多!

董小蕊一针见血地揭穿了江汉明的谎言,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你如果今天不回来,就永远别回来!”晚上12点,江汉明顶着大雨出现在家门口。

一天,董小蕊好奇地打开丈夫的包,一个女孩的相片赫然躺在他的包里,还有女孩的家庭和工作地址、联系电话,甚至还有银行账号。

董小蕊当着丈夫的面给那个女孩打了电话,女孩答应离开他。

董小蕊相信江汉明还是爱自己的,她以为这件事会随风而逝,但汉明一次又一次的谎言打破了她天真的幻想。江汉明是一个不善作伪的人,不断地有一些把柄落在小蕊手中。董小蕊在缴电话费时发现费用猛增,一查电话记录,发现汉明仍在给深圳的女孩打电话。她还经常发现,江汉明带着手机上厕所,大半天不出来,原来是在里面发短信。

爱情之舟转了一个弯,又启航了

这样一拖就是一年。董小蕊不止一次地问丈夫:“我对你,对这个家还不够好吗?我们原来的生活多么幸福美满,看看现在像什么样子!”江汉明每每沉默以对,这更令董小蕊生气。

江汉明的父母听说儿子在闹婚外情,急急地从湖南来到武汉,把儿子骂了个狗血喷头,说小蕊哪点配不上你,论才、论貌、论家庭、论人品,哪一样不是百里挑一?为什么还不知足?临走时,老人扬言,如果你不珍惜小蕊,不珍惜这个家,我们就只认儿媳,不认儿子。

有一天,江汉明像是醒悟过来了,突然对董小蕊说:“其实生活太完美了,反而是一种遗憾。就拿我们的婚姻来说,两个人都是博士,而且是文理互补;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以前没有爱过任何人。作为妻子,你确实称得上尽善尽美,找不到一点不对的地方。可是,我越来越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你给我的压力太大了。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魔鬼,都有放纵和不想受约束的一面。”

董小蕊逼视着他:“你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没门。”

2004年5月,董小蕊和江汉明分居了,孩子她也带走了。

没有妻子的操持,江汉明顿时慌了手脚。灶冷碗空,形影相吊,他的心情差到了极点。

不久,江汉明因喝闷酒驾车出了事故。当他醒来时,人已躺在了医院。车报废了,腿撞折了,可令他欣喜的是,董小蕊带着儿子来照顾自己了。

江汉明差点从床上跳下来,可一瞬间,喉头又噎住了,千言万语不知从何处说起。小蕊说:“先养着吧!还没有离婚,我有照顾你的义务。这是红枣炖鸡汤——”

江汉明想抓住她的手,可她却躲开了。恍惚中,江汉明看到,董小蕊手上的金戒指没有了,左手无名指上,只留下一道淡淡的痕。那只戒指是他们结婚时买的,并不值多少钱,可她却戴了10年。后来,他们的收入增加了,江汉明曾想给妻子买个更好的,可她却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见证,我要戴着它,一直到老。”想到这里,江汉明的心又沉了下去。

住院期间,远方的情人除了给江汉明打了一个慰问的电话,就杳无音信了,而董小蕊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江汉明躺在病床上,好好反省了这几年的所作所为。自己这几年在安心享受妻子奉献的同时,却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了别人。其实,情人只是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点缀,而妻子才是自己生命中最亲的人啊!

两个月后,江汉明出院了,在家里静养。那天,董小蕊来了,是来搬她的东西。显然,她还没有原谅江汉明。看着她镇定自若地指挥搬家的人,江汉明心如刀割。她带走的不仅是她的衣服和日用品,还带走了江汉明生活的希望。

江汉明不顾一切地追了下去,车子正要发动,江汉明嚷了一句:“等一等!”

“还有什么事?”她问。

“你丢了一样东西,”江汉明说,“把我也带去吧!给我一次机会,我重新追求你!”

董小蕊掩面痛哭起来。两年来,承受了那么多的痛苦与屈辱,她在江汉明面前都倔强地隐忍着。这是她第一次在丈夫面前流泪。江汉明也哭了,他是为自己的过失而哭,为和爱妻的情感回归而哭。

第3篇、爱情故事一念之差

相同的故事不同的结局

A1

“喂老婆!我加班,不回去吃晚饭了。”傍晚妻子接到老公这样的电话,担心地看了看窗外的那阴霾的天气,心想这雨肯定小不了,而老公早上走时穿得单薄,她略迟疑了一下,拿起了一件外套,抓起雨伞冲进夜色。

老公的公司离家很近,是一座三层高的办公大楼,此刻显得安静而且神秘。冷风呼呼地袭来,妻子握紧怀里的衣服冲进了办公大楼来了。果然只有老公办公室的门缝里透着灯光,便走过去轻轻叩了一下:“老公!”

没有回答——办公室里死一般的沉静。

她再重叩,再大声问道:“老公你在吗?”

这一次办公室里有了反应,老公仓促地叫道:“啊,在,在!”

愣了好一会,门开了,老公见到妻子,不自然地问道:“哟,你怎么来了?”

妻子怀疑的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眼:“怎么这么半天才开门?”

他说:“哦!哦!光顾着看图纸了,没听见。”

妻子的疑虑更深,推开老公朝办公室里扫视,猛然瞧见个女人局促地站在办公室里,她的怒火腾地窜了上来,扑上去对着女人一顿暴打,老公白着脸上来拉着,她却像是疯了一样,大喊大叫,不一会门外就伸进来数只眼睛。

第二天他们的事在公司里传的沸沸扬扬,没多久老公便失去了那份工作,而他们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临分手的时候老公对她说:“其实那天我们什么事也没发生,只是风太大,我顺手把门锁扣上了,现在想想真是愚蠢。”

而妻子却因此在后悔中度过余生。

A2

“喂老婆!我加班,不回去吃晚饭了。”傍晚妻子接到老公这样的电话,担心地看了看窗外的那阴霾的天气,心想这雨肯定小不了,而老公早上走时穿得单薄,她略迟疑了一下,拿起了一件外套,抓起雨伞冲进夜色。

老公的公司离家很近,是一座三层高的办公大楼,此刻显得安静而且神秘。冷风呼呼地袭来,妻子握紧怀里的衣服冲进了办公大楼来了。果然只有老公办公室的门缝里透着灯光,便走过去轻轻叩了一下:“老公!”

没有回答——办公室里死一般的沉静。

她再重叩,再大声问道:“老公你在吗?”

这一次办公室里有了反应,老公仓促地叫道:“啊,在,在!”

愣了好一会,门开了,老公见到妻子,不自然地问道:“哟,你怎么来了?”

妻子怀疑的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眼:“怎么这么半天才开门?”

他说:“哦!哦!光顾着看图纸了,没听见。”

妻子的疑虑更深,推开老公朝办公室里扫视,猛然瞧见个女人局促地站在办公室里,她没有动,仔细瞧着女人手里拿着图纸,衣服整洁,再看了一眼老公,衣服同样的整齐。她调整了一下呼吸。笑着对办公室里的女人打招呼说:“我看天要下雨,给他送件衣服,打扰你们工作了吧!真抱歉。”

女人的脸红了,半晌没说出话来,只是报以微笑。然后她悄悄的退出办公室,一步一步地走回家里。

没多久老公便回来了,她像是没事人一样,给他热饭倒洗脚水。老公几次欲言又止,她都假装没看见。终于老公逮到了机会,对她解释,她笑着摆手说:“我有那么小气吗?”

说着夫妻俩相对一笑,很快钻进了一个被窝。

一念之差。前者分道扬镳,后者相爱到老。

第4篇、爱情故事夜玫瑰

妻子越来越忙,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王立成想想,已经连续四天没见到她了。不过,两人早在一年前就分床而居,离婚只是迟早的事。

从公司出来,王立成不愿回家。在—家小饭馆吃过晚饭,喝了两瓶啤酒,又在广场转了几圈才往家走。走到家门口的小街,昏黄的路灯下,他看到一个女孩倚灯柱站着。她的手里,拿着几枝玫瑰。

“叔叔,买枝玫瑰花吧,只要五块钱。”女孩怯怯地说。她看上去像从乡下出来,生得单薄怯弱。

王立成停住脚,从女孩手里抽出一枝玫瑰。已经十点钟了,这么小的孩子,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想着,王立成把她手里的八枝玫瑰全买了去。女孩十分高兴,大声向王立成道谢。

进了家门,将玫瑰插进桌上的花瓶,王立成匆匆洗漱,回房睡觉。

第二天,王立成早早从公司出来。吃过晚饭回家,走到街角灯柱,他又看到了那个卖玫瑰的女孩。很明显,女孩已经把这儿当成了自己的据点。王立成走过去,想目不斜视,可是,走过女孩身边,他似乎被什么拉住了脚。转过身,王立成只好又买了两枝玫瑰。女孩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如果不是家穷,谁舍得让这么小的孩子出来赚钱?

从那儿以后,这几乎成了王立成的习惯。每天回家,只要看到女孩,—定买她门枝玫瑰。早的时候碰到,买上两三枝,晚的时候碰到,则全买下。最多,王立成买过十五枝玫瑰。不过,他不心疼钱。他虽然挣得不多,买女孩的玫瑰花却连眼睛都不眨。

女孩看上去缅甸内向,只要看到王立成,脸上就泛出光彩。她挑最鲜艳的玫瑰给这个大方的叔叔,朝他微笑。她的手很巧,常把丝带系出各种各样的花样,格外漂亮。

那个夏天,王立成家的客厅茶几上,每天都插着新鲜的玫瑰。

风渐渐凉了,转眼就是秋天。这天晚上,王立成陪一个客户吃完饭,又去唱歌。他回家时,已经是凌晨。他有了几分醉意,走得摇摇晃晃。到了街角,昏黄的路灯下,那个小女孩蜷缩着,怀里抱着玫瑰花,看样子似乎是睡着了。

王立成吃了一惊,立刻没了醉意。他快步走上前,用力摇醒了女孩,问她怎么还不回家?都这么晚了,碰到坏人怎么办?女孩睁开眼,看到凶巴巴的王立成,似乎吓坏了。她将怀里的玫瑰花递到王立成眼前,说:“我一直都在等你,我怕你回家的时候买不到玫瑰。”

看着女孩清澈的大眼睛,王立成眼窝一热。他接过玫瑰,马上掏钱。

“叔叔,今天的玫瑰是我送你的。不要钱。”女孩仰起脸,摆着小手说。

王立成愣住了。不要钱?她等在灯柱下,只是为了将这玫瑰送给他?

“叔叔,我是跟着一个亲戚来城里的,想不到一来就碰到了您这样的好人。我卖了一个暑假的玫瑰,赚到了七百块,不仅够交自己的学费,还够交弟弟的。我们都可以继续读书了。明天,我就要走了。谢谢你,叔叔。”女孩说完,朝王立成深深鞠躬了一躬。

呆愣片刻,王立成问女孩住在哪儿?他送她回去。女孩推辞,王立成板起脸,说一定得把她送回家。女孩见王立成并不是真的生气,马上高兴起来。

她在前面蹦蹦跳跳地走,转过两条小街,在一排民房前停住了脚步。

进门前,女孩回过头对王立成说:“叔叔,我是东岭县杨树村的,我叫小莲。叔叔再见。”

看着小女孩将门掩上,王立成呆愣半晌,转身回家。一路上,他心里竟有些空落落的。以后,他再也看不到这小女孩了?她清澈的眼睛,多么像自己的女儿!

打开家门,客厅的灯竟然亮着。令王立成吃惊的是,妻子坐在沙发上。王立成的心一沉,她终于要摊牌了?

“手机为什么关机?我一直都在四处打电话找你,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妻子说着,满脸怒容。

一瞬间,王立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妻子还在担心着他、牵挂着他?他赶紧掏出手机,原来是没电了,自动关机。

“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你忘了吗?我做了许多菜,去没有等到你。”妻子说着,叹了口气。

走到餐桌前,王立成见满满一桌菜,桌上的高脚杯里都倒上了红酒。他怔怔地将手里的玫瑰送过去,几乎是欣喜若狂。妻子已经原谅了他?

三年前,他带女儿去公园。将女儿放到长椅上,他去为她买冰淇淋。可当他举着冰淇淋回来,却见三岁的女儿已经跑到了大马路上。他眼睁睁看着大货车撞向了女儿……整整三年了,妻子一直都不肯原谅他。

“每天看着玫瑰花,我都想起过去恋爱的日子。那时候我们很穷,买不起玫瑰花。可我们很幸福。谢谢你的玫瑰花,否则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妻子说着,抱住王立成,泪如雨下。

屋里,溢满夜玫瑰的馨香……

第5篇、爱情故事幸福巷

槐花弄里曾经有个美丽的传说:“一个被失宠已久的妃子受不了后宫的凄凉,女扮男装从冰冷的宫中逃出,在逃亡的途中遇到了一个书生,两人产生了爱意,与此同时,可恶的皇上一直在派官兵抓捕这对苦命的人,官兵把他两堵在槐花弄里,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仙子,仙子把他两变成了一对喜鹊,官兵离开后,在仙子的见证下他们结为百年好合”。

日子久了,人们把这里改叫“幸福巷”久而久之忘记了以前的名字,我的故事就从幸福巷里开始的。

羽诺大学毕业后在一间广告公司上班,时间久了她开始不安于每天上班、加班、回家这样复制+黏贴的平淡生活,于是她在幸福巷里开了一间“手指上狂欢”的美甲店。

她喜欢这条闹中取静的小街,街道两旁的人行道上载满了法国梧桐树,每当雨过天晴后梧桐树的树叶都会挂着点点滴滴的雨珠,在阳光的照应下闪着金黄色的光芒,有时,不远处的面包房里还隐约飘出烤蛋糕的味道。

美甲店内的美甲图案是在别的美甲店里找不到的,图案、花型、颜色都是羽诺亲手设计的,全是十分新颖时尚的款式,而且羽诺的手指好像天生就是模特,再平凡的图案用她的手展示出来全都那么诱人,引得许多年轻爱美时尚的女孩喜爱。

一个雨过天晴的午后,阳光暖暖的透过大玻璃窗照进美甲店里,羽诺站起身懒懒的伸了个懒腰,来到窗前,“叮”推门进来个很漂亮的女孩,黑黑的长发绑在脑后,露出细白的脖子,笑起来甜甜的。

“喂”临近下班,店里的电话突然响起。

“老板,您好,我是下午做指甲护理的客人,我的袋子说是不是遗落在你店里”没等羽诺讲话,电话那头的女孩急急的表明打电话的目的。

“额。。。。我看看,是有一个袋子”那只白色精致的手提袋好像在跟她的主人捉迷藏,此刻正躲在角落里。

“呼。。。。太好了,我以为我的芭蕾舞鞋不见了呢,太谢谢你了”,羽诺能感觉出电话那头的女孩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那你明早来取吧”羽诺笑笑
“不行,我以为在外地了,明晚我有彩排,能不能麻烦你明早帮我寄过来”女孩怯怯的说

回到家中,羽诺一直躺在床上拿着女孩给她的地址“河北省残疾人艺术团,紫依收”。

两天过去了,日子依旧在悠闲、忙碌中度过,羽诺也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叮”推门进来一位客人

“欢迎光临”羽诺正在给一个周末要举行混林的女孩做指甲彩绘,也顾不上抬头。。

“羽诺姐”女孩轻声叫她

“哦,是紫依吧,你先坐,我过会就好了”羽诺对紫依笑笑

紫依等了好久,终于看见羽诺送走了客人,站起身:“羽诺姐,这是我煮的冰糖莲子汤,特意来感谢你的”紫依举着手中的保温罐。

“没事的,干什么这么客气啊”羽诺整理好桌子上的指甲油,走到紫依身边拉她坐在沙发上。

“这芭蕾舞鞋对我很重要,是孤儿院梅院长送我的礼物,她说不管我的演出成功不成功都是对我奖励”

“我有先天性地中海式心脏病,也许爸爸妈妈嫌弃我是累赘,把我丢在派出所后巷的垃圾堆里,是梅院长把我带回孤儿院,我不能太剧烈的运动,别的小朋友做游戏的时候,我只能静静的坐在台阶上”。

羽诺不知道怎么安慰紫依,轻轻的拉过紫依的手攥在手心里。

“不过,我却对芭蕾舞情有独钟,每当我穿上芭蕾舞鞋我身体里每根神经都随着音乐跳跃,在舞台上我从没把自己当做是有病的人,我把我内心的火热全都用我的舞蹈表现出来,羽诺姐,这次《胡桃夹子》是我领舞,我终于有了一双自己的芭蕾舞鞋了”紫依紧紧抱着芭蕾舞鞋,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羽诺看着紫依,心里堵得满满的,讲不出一句话,只是把紫依的手攥的更紧。

一个星期后,《胡桃夹子》演出成功,紫依的舞蹈简直完美极了,因的观众掌声不断,羽诺也从观众席中站起身,使劲的为紫依鼓掌,泪不断从眼中流出。

第6篇、爱情故事先搞定他的哥们

思芫有一个小本子,里面详细记录了丈夫华涛那帮哥们儿的电话、生日,以及家庭状况。

永东,有一个儿子得了脑瘫,家庭经济有些困难。思芫每每在媒体上看到什么治疗脑瘫的新信息,都会认真用笔记下来,再打去电话咨询,觉得靠谱的,才会推荐给永东;知道他经济困难,她平时总会买些家庭必需的日常用品接济他。她那种不露痕迹的帮人方式,丝毫不会让人觉得自尊心受伤害,倒像是别人帮了她的忙。她会对永东说:“老家来人,带了好多腊肉,冰箱里放不下,这可怎么办?永东,你能帮我分一点吗?”或者:“单位发了5桶色拉油,现在都提倡低油饮食,我发愁怎么吃完呢,你说发这么多油干吗?要发些钱该多好!永东,要不你拿两桶走吧?”她说得这样自然平常,永东也就接受得自然平常,虽然他心里明镜似的:这是嫂子在变着法子帮我呢!

慧武,老婆在乡下,他一个人住在单位宿舍。思芫做了什么好吃的,总要打电话让他来吃饭,顺便让他把脏的衣服啊被单啊,都带过来。慧武总觉得不好意思,她就说:“哎呀,那有啥,洗衣机搅一搅,半小时的事儿,省得你自己用手搓了。”于是这几年里,慧武的脏衣服都是思芫给洗的,洗好了,晾干,叠好,装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里,再打电话让他来拿。

济钢,早几年老婆得癌症去世了。思芫一直张罗着给他再介绍一个,可是济钢还挺挑呢,要求人家要温柔贤惠,对孩子好,还要长相说得过去。思芫不厌其烦地替他物色,一个又一个,到后来济钢自己都失去信心了,说:“嫂子,您别替我操心了,我呀,就和孩子这么过吧,等孩子大了再说。”但是思芫不气馁,还反过来劝他:“你别着急,这婚姻的事情哪能这么容易啊?得不断碰,总能碰到一个适合的。家里有个女人,你享福,孩子也少受罪。”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还是让思芫给“碰”到了,这一回济钢和人家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就结婚了。婚宴上,济钢和新媳妇给思芫深深鞠了一躬,说:“嫂子,没有您就没有我们的今天!”

除了这些,这帮哥们儿的生日,思芫也都记得清清楚楚,每逢其中哪位生日,她总要张罗一桌菜,邀请这帮哥们儿来家里聚聚,喝酒、聊天、发牢骚、吐苦水,酒至半酣情到浓处,有的还哇哇大哭。看着这帮男人在自己家里这么放松,像孩子似的真情流露,思芫总是很感慨:男人不容易啊!于是待他们愈发尽心尽力,端茶递水毫无怨言,像一位大姐姐。

她的热心、真诚、好客、善解人意,赢得了华涛这帮哥们儿的一致爱戴,大家一口一个“嫂子”地叫她,有什么心事都爱和她唠唠,仿佛她就是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的家人。

其实说起来,思芫似乎也没什么出众的地方,容貌一般,工作一般,和华涛站在一块儿还真是不太般配。不说别的,就说那长相,华涛长得那可真是仪表堂堂,很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风采;更何况在工作上,华涛也做得很有成绩,四十岁出头,就已经是单位的二把手了。虽说两人在外人眼里各方面都这么悬殊,但结婚十多年了,他们的婚姻仍然是有目共睹的美满。自然,常有人向思芫请教“驭夫之道”,每逢这时,她就笑吟吟地说:“不用我管他,自然有人帮我管!”

思芫说的这些人,就是华涛的那帮哥们儿。

原先华涛有个毛病,好玩个牌,虽说输赢很小,但总是个不好的习惯,浪费时间不说,还有越玩越上瘾的趋势。为此思芫没少和他嚷嚷,但根本不顶用。后来她就和永东说了,因为永东和华涛是一个单位的,看得见够得着,便于监督。永东说:“嫂子你放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那天下班后,永东把华涛叫到一边,故作神秘地说他上厕所时无意间听见局长和人事科长的谈话,局长说自己眼看要退休了,市里头催着让物色接班人呢!“你是二把手,再说你和上上下下关系都不错,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这个接班人非你莫属。最近你得表现好点儿啊,尤其是你那个牌,最近就别玩了。某某好赌,这个要说出去多不好听!”永东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说得华涛频频点头,毕竟对于男人来说,事业还是摆在头一位的。那之后华涛一下班就回家,再也不敢玩牌了,时间一长,他的那些牌友们自然也就不叫他了,而他自己呢,也就戒了牌瘾。

除了不愿让华涛玩牌,两口子也时常为了孩子的教育闹矛盾。就说那次孩子升小学,华涛主张给孩子上私立学校,思芫觉得小孩子没必要搞这么特殊化,就自作主张给孩子去公立学校报了名。华涛气坏了,这一气就不肯回家,住进了酒店。思芫有心去请老公回家,但又放不下面子,再说就华涛那个倔脾气,估计说什么他也听不进。这事儿被济钢看在眼里,他安慰思芫:“没事儿,过两天慧武生日,你准备一桌菜,我们在你家聚聚,看他回不回来!还反了他了!”慧武生日那天,几个哥们儿一起去酒店,一通嬉笑怒骂,把华涛给拽回了家。哥们儿在一起,话题一拉开,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原本生气的事儿早丢到一边了。吃完饭,华涛和思芫一起站在门口送客——他早忘了要回酒店去住这档子事儿了!

当然这些都还是小事。有一次,差点儿就出了大事!那是华涛去省城进修,进修班里一位才貌双全的离异女老师,让他动了心,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往省城跑。最先发现情况的是济钢,立马就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华涛你别犯傻啊,嫂子那么好一个人,我就不信那女的能比嫂子好!”那之后,几个哥们儿只要一有空闲,就投其所好拉着华涛去钓鱼、K歌、打桌球,总之就是不让他闲着。男人一闲下来可不就要生事儿?他们还时不时敲敲边鼓:某人,为了第三者把婚给离了,结果孩子没人管教,16岁就因为盗窃进了少管所;某人,刚离婚,就查出得了癌症,新婚妻子一见他得了癌症,脚底抹油跑了,最后来照顾他一直到离世的,还是他的结发之妻;某人,在外面有了情人,却不想离婚,可是情人逼得紧,他没办法,雇凶把情人杀了,自己也完了……说得华涛的一颗心七上八下,本来就犹疑不定,这下更是不知该拿这段情如何是好。慧武把话说得很到位:“华涛,你可别闹什么幺蛾子,你要真的闹,我也管不了你,但我们的兄弟情分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啥?因为我没法面对嫂子啊!”华涛心下彷徨,而心仪的佳人又隔着几百公里的路程,哪敌得过身边这几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哥们儿轮番轰炸?一份情从浓转淡从热到冷,也不过就是三个月的时间。

就这样,几个哥们儿一起把华涛这段有可能发展成燎原之势的婚外情,扼杀在了摇篮中,甚至思芫这里还都没啥感觉呢。

对于男人来说,哥们儿的话,永远比老婆的话更中听;哥们儿所起的作用,比老爹老娘还管用。

聪明的女人,如思芫,自然就会明白“曲线救国”的道理:想要搞定老公,那就先搞定他的哥们儿吧!

第7篇、爱情故事外婆、外公和花鼓戏

一直想写点关于我外婆的东西,但总不知从何处下笔。

外婆是个安静、能干的传统农村妇女,18岁时嫁给我外公,那年我外公17岁。

外婆本籍衡山县贯塘镇,贯塘镇解放前都是开窑厂做红砖的。外婆的父亲就是窑厂的窑头,相当于今日车间的主任,几个兄弟都是窑工。外婆做女儿的时候读过几年书,粗通文墨,她母亲死得早,几个兄弟都没结婚,家里没主妇,在砖窑做事的人,又都是好喝酒好出头的粗人,于是到15岁时,外婆就专心在家,操持起全家的家务了。贯塘镇远近都知道唐家有一个能干贤惠的好女儿。

外公家住城里开云镇上,家境殷实,外曾祖父早年读书不成,在乡下有几十亩水田,在城里开着两个铺子。外公是独生子,自小聪明,下河摸鱼上房揭瓦,从小会吹拉弹唱,十几岁打算盘算账就能点得分文不差。曾祖父也是中年得子,望子成龙,送外公到长沙读书,盼他读书做官,光宗耀祖。可惜这人读书也有天赋。外公什么都爱,偏偏不爱上学,在长沙,每日就在茶馆里听书,跑到戏院看花鼓戏,要不就和朋友三四个到处瞎玩,总之,读了三年书,留了三年级,学问倒是没一步寸进的,比其父读书还不成。

外曾祖父长叹,知道自己家中出不了状元郎了,便修书给外公,让他书也别念了,反正升班无望,早日回家完婚,学着掌管家业。外公得书大喜,连夜宿醉,第二天就坐着火车屁颠屁颠地回衡山县了。

外曾祖父当时在衡山县也是有名望的乡绅,笃信基督,带头集资修教堂和孤儿院,借人钱不算利息,逢着年景不好也往往出粮济贫,每天亲自下田种地,家中雇的短工和主人一起上桌吃饭,在乡间颇有仁名,愿意帮他说媒的人也多。一说着,就说到我外婆─贯塘唐家的唐淑珍了。说媒的人也找到了我外婆的父亲。人人都知道外曾祖父仁义,人人也知道外公顽劣,都说:“人家是最好的人家,就是伢子有点……不老成。”

1945年,外曾祖父和县里其他几家乡绅一起办了一场花鼓戏会庆贺抗战胜利,戏会后带着礼物,也带着儿子去贯塘拜访外婆家。两边的父亲在桌上谈天,外公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四处打量,寻着有什么好玩事物,被外曾祖父敲了好几下脑壳。过了一会儿,外婆端着茶上来,嫣然一笑。外公一抬头,见这如衡山般灵秀的妹子两点明眸,露出皓齿,竟一下子怔了。

外婆退下,外公小声说:“爹,娶了吧。”

就这样,1946年的春天,外婆过了门。

其实外曾祖父做主让外公早日完婚倒有一多半是想让他早点懂事收心。外婆过了门,外公甚是欢喜,对她也好,只是那顽劣劲儿却一点没减,每日还是玩乐、听书、看戏。

这年深冬,外婆已经怀胎八月。外曾祖父打发外公去衡阳市进货,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要他进完货早点回家照看堂客,要当爹的人了,不可再这么不老成了。外公连连又是点头又是保证。

也是无巧不成书,这天外公进完货,竟赶上花鼓戏名角谢莲英来衡阳演出,一时万人空巷不得一座,外公当机立断,把货交给朋友料理,跑去看戏。

谢莲英在衡阳演了两天,外公就看了两天。谢莲英衡阳演完又要去湘潭演,外公也雇了马车直奔湘潭去了。

第四天,外公正坐在戏台下嗑瓜子闭着眼摇头晃脑优哉游哉,忽被一只手拍了下肩膀,外公睁眼抬头,是邻居青年,那邻居不等外公开口,先劈头盖脸:“你个不晓事的人,我一顿好找!你堂客早产啦,现在不晓得大人小孩能不能保住性命!”外公站起来一跺脚,跟着邻居赶紧回家了。

回到家,床上是脸色苍白的外婆,旁边一个小床上是我刚出生的大姨,再旁边,立着面色铁青的外曾祖父。

外曾祖父也不说话,上前先是一个大耳刮子,外婆倒呜咽呜咽地哭了。

为这事,外婆半年没理外公,为外公的不晓事,也为自己的命苦。

外公倒是寻着机会和外婆说话,也想着法子逗外婆开心。这样的剧情之后几十年又上演了很多次,在我印象里,外公一出了什么岔子,外婆就不理他,他就想方设法讨好外婆。

外婆产后身体一直很虚,也不爱吃东西,一次外公陪她回娘家,晚饭上外婆一直夹着她父亲做的一碗青椒炒油渣。眼尖的外公看见了。第二天回家,晚饭时,从没下过厨的外公也端上了一盘青椒炒油渣。

外婆疑惑地看着外公,也看着菜,试着夹了一口,扑哧笑了:“难吃死了。”外公也呵呵笑了。

青椒炒油渣成了外公之后一生惟一会做的菜,到我记事时,外公已经把这道菜做得炉火纯青,色香味俱全了。

外公直到晚年,还是公认的“不老成”。他上厕所蹲坑,一定要备齐四大件:手纸、老花镜、报纸、烟,四大件缺一不可。我读小学的时候,暑假在外公家看电视,见他焦急地翻箱倒柜一顿好找,我问:“爷,干啥?”他说:“解大手。”我说:“找手纸吧?我这有餐巾纸。”外公也不理我,继续找着。这时外婆不慌不忙打开一个柜子,拿出一份《参考消息》给他,他才欢天喜地直奔茅坑去了,想是已经憋了许久。

外公晚年还是爱听花鼓戏,到这个岁数上,退了休,子女也长成了,外婆倒不计较什么了,大概也早忘了当年为看戏出的“事故”。外婆也常常陪着他,坐在藤椅上听着收音机或看着电视,听戏。只是后来,收音机里和电视里的花鼓戏越来越少了。儿女们便给他们买了光盘,教他们放。我在外婆家住的时候,耳边嗯嗯呀呀的是“难舍难分离哪合咳合咳!东边里红日悄升起,留哇留郎哥哇哥……”

我读初二的时候,外公过世了,我从百里之外的学校赶回家,见灵幔素纸铺天盖地,母亲和姨舅们都哭得昏天暗地。我推开外婆卧室的门,舅妈坐在床边,外婆打着点滴,已经昏死过去了。

外公死后,外婆还活了好久好久,现在还在世,而且成了家乡那一辈老年人里惟一活着的了,我写的故事多半是她说的。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这么不老成,现在没人照顾怎么办?”

过年回家,表妹和子侄们围在火炉前看着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笑作一团,外婆躺在沙发上,盖着被子,戴着耳机听花鼓戏。

我也听过花鼓戏,不喜欢,那唱腔离着我太远了。但戏里的生活曾经离我们很近。花鼓戏不像京剧,不像昆曲,京剧和昆曲都是偶像剧,花鼓戏有点像东北二人转,不唱帝王将相,不唱王孙小姐,唱的只是樵夫猎户、农夫书生,“家住常德武陵境,丝瓜井畔刘家门”。唱的是乡里百姓的万家忧乐,连主人公的名字都那么俗,叫刘海,胡秀英。有的是柴米油盐的甜,有的是悲欢离合的苦。这大概就凝聚着我外婆和我外公一生的悲欢和感动吧。写到这里,我又有些沉默了。

第8篇、爱情故事趟过死亡河的女人,写就人生风云剧

2007年元旦,美丽的哈尔滨街头,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电视剧摄制组。这里没有一个大牌明星,演员全部来自一所艺术院校的学生,拍摄设备也及其简陋,演职人员没有一分钱报酬。然而,剧组的每一个人却都竭尽全力,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在拍摄现场,人们总能看见一个中年女人随着演员的表演而流泪……

这个女人是谁?她正是这部名为《人生纪实》电视剧的编剧。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是在得知自己患了晚期肺癌的情况下,开始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出这个剧本。而她的坚强和善良以及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感动了许许多多的人,更有一群搞艺术的年轻人被她的精神所感染,为她试拍这部电视剧……奇迹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当她再次到医院检查时,却惊奇地发现癌症从她的身上消失了。

晴天霹雳,刚刚过上好日子却遭遇生命告急

2006年3月中旬的一天,正在办公室审看图纸的左岚芝忽然感到有些胸痛,紧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咳嗽。随后,一股殷红的鲜血突然从她的口中喷溅而出。一个员工见状,吓得边大声喊叫,边拿过一个洗脸盆放在了左岚芝的面前。左岚芝的丈夫郭海超一个箭步从外面冲了进来。看到脸盆里盛着小半盆鲜血和妻子煞白的脸,郭海超二话没说,抱起妻子开车去了医院。

检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左岚芝的肺门上长了一个肿瘤,确诊为肺癌。

犹如当头炸开一个惊雷,左岚芝被击得身心欲焚。自己刚刚38岁,经过了那么多苦难的日子,如今刚刚过上了好日子,难道就这样匆匆地走到了人生的尽头?16岁的儿子难道会真的永远失去母亲的呵护?她实在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扑在丈夫的怀里失声痛哭。

第二天,心有不甘的左岚芝抱着一丝侥幸,由丈夫陪着来到哈尔滨一家最具权威的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然而,医院一纸轻飘飘的诊断将左岚芝最后一线希望粉碎了:她的癌症已到了晚期,医生建议她立即住院治疗。

左岚芝跌跌撞撞地从医院里出来,丈夫急忙把车开到她的身边,并为她打开车门,想要扶她上车。左岚芝冲丈夫摆摆手,她要自己走回家去。街头的繁华,鼎沸的人声,左岚芝已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她心绪如麻,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应该如何面对。

左岚芝1968年出生在黑龙江省肇源县。1988年,左岚芝准备开一家五金交电商店。就在她开始办理各种手续时,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接触一段时间后,男朋友将左岚芝带到了他的老家,让父母“相”媳妇。男朋友的母亲听说左岚芝要开五金商店,非常热情地提出要和左岚芝合伙做生意,并说她能购进便宜的电视机。左岚芝不假思索地同意了。

回到肇源,左岚芝向银行贷款3万元,汇到了男朋友母亲的账户。随后,左岚芝办好了工商执照,租下了门市,就等着电视机运过来开张呢。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电视机还是没有到货。左岚芝实在等不及了,拉着男朋友就去了老家。谁知,男朋友的母亲竟对左岚芝说,帮他们采购电视机的人在拿到3万元货款后,从人间蒸发了。左岚芝立刻就傻眼了。她追问男朋友的母亲为什么不报案?男朋友的母亲却将她一顿奚落,两人争吵起来。男朋友见她竟敢和母亲顶嘴,突然凶相毕露,打了她两个耳光,并提出和她分手……

左岚芝伤心地走出男朋友的家。这时有个知情者偷着告诉她,男朋友的母亲就是个骗子,以后要谨慎点。左岚芝恨自己懵懂无知,更恨男朋友的无情无义。火车到达安达车站时,急火攻心的她突然腹痛难耐,于是被人抬下车,送到医院急救。医生诊断左岚芝患上了急性阑尾炎,必须马上手术。孤身在外的左岚芝只得自己在手术单上签了字。

被人骗了,又在这异地他乡突患疾病,双重打击令左岚芝痛不欲生,躺在病床上黯然垂泪。这时,从她的病床上方忽然传来一个轻柔的声音:“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帮助吗?”左岚芝抬头,发现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伙子,正带着一脸善意的微笑望着她。落魄之时,有人能问候自己,左岚芝的心里犹如射进一缕阳光,泪水也止住了。

这个小伙子就是郭海超,在安达市某运输公司工作,他是到医院来护理患病的母亲的。此后的几天里,郭海超在照顾母亲的同时,也力所能及地帮助左岚芝,替她打饭、打开水,甚至在家里给母亲做好吃的,也给她带来一份。在郭海超的照料下,左岚芝的病很快就痊愈了,同时她那颗受伤的心也得到了几许抚慰。左岚芝出院那天,郭海超突然握住了她的手,向她表白了爱情。彷徨歧途的左岚芝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郭海超献给她的玫瑰,3 个月后,他们就闪电结婚了。

第二年,左岚芝的儿子出生了。而且伴随着儿子成长,她的事业也蒸蒸日上,家里还买了车,谁知这时癌魔却缠上了她。左岚芝的泪水撒了一路……

从善如流,坚强的女人决心笑对突降的厄运

回到家,左岚芝一头栽倒在床上,呜呜地哭出声来。

见妻子哭得悲切,郭海超也流下了眼泪:“岚芝,听大夫的,咱们去住院吧,我和儿子不能没有你。”听到丈夫的啜泣声,左岚芝忽然止住了眼泪。她和丈夫已经结婚18年了,两人有过甜蜜,也有过苦涩……

1993年夏,左岚芝举家来到哈尔滨,在江北松浦镇租了一间小房住了下来。夫妻俩到亲戚开的工厂里打工,左岚芝给员工做饭,郭海超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给厂子推销产品,日子过得异常艰辛。由于租住的房子临近松花江,水气比较重,床底下总是往上返潮气,被褥经常潮乎乎的,左岚芝的身上常起小红疙瘩,痛痒难当。夜里,她被皮疹折磨得睡不着觉。

左岚芝一直没能忘记那个令她焦灼而又倍感温馨的傍晚。那一天,左岚芝下班后和儿子一起等着丈夫回家吃饭。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见丈夫的身影。左岚芝有些着急了,丈夫从来没有晚归的习惯,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想着,左岚芝领着儿子来到家门口,急切地朝丈夫归家的土路上眺望。夕阳西下,土路上寂静无人。忽然,从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黑点。黑点渐渐变大,左岚芝这才看清一个人推着自行车,车上驮着一个长方形的东西,正一步一弯腰地艰难前行。

那个人渐渐走近了,左岚芝终于认出那个人正是丈夫,自行车上驮着的是一个弹簧床垫。左岚芝急忙迎上前去,扶住了丈夫。“你干什么去了?让我和儿子好惦记。”郭海超擦着额头上的汗,边喘息边眉飞色舞地说:“嗨,我今天赚到钱了,跑到市里买了个厚床垫。有它隔潮,你就不会得皮肤病了。”望着汗流浃背的丈夫,左岚芝心头一热,泪水打湿了眼眶。

睡上了床垫,左岚芝身上的红疙瘩慢慢消退了,而且再也没有复发,左岚芝为此对丈夫充满了感激。

左岚芝不满足替别人打工。来哈尔滨的第二年,她向朋友借了2万元钱,开了一家生产塑钢窗的小厂,当上了老板。为支持妻子创业,郭海超主动外出揽活。在夫妻共同努力下,塑钢窗厂终于有了起色。

但是,令左岚芝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却在这时认识了一个女人,并且有一天还把那个女人领回了家。而她竟然真的相信了丈夫的话,将那个女人当成了外地来的客户,好吃好喝地招待了一番。晚上,丈夫把那个女人送走后,回家对左岚芝说他要去厂里值班,再次出了家门。左岚芝睡到半夜,忽然惊醒过来:丈夫说那个女人是客户,可是哪有客户来了不谈业务的?她越琢磨越感到不对劲,于是便穿上衣服,急匆匆地奔到工厂。

当她悄悄地打开办公室的房门,揿亮电灯,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丈夫和那个女人正赤裸着睡在一起。发现左岚芝闯进来,郭海超跳起来护住了女人。左岚芝的心彻底凉了,她二话没说,摔门走了出去。回到家,左岚芝抱起儿子,连夜赶回了娘家。

左岚芝想到了离婚。但是,随后赶来的丈夫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请求她原谅,母亲也劝她给丈夫一次改正的机会,左岚芝陷入了矛盾之中。从感情上讲,她无法忍受丈夫出轨的事实,但站在现实的角度,她又觉得儿子如果离开父亲,对他的成长不利,况且公婆对她非常好,如果离婚对他们也将是一个打击。经过思索,左岚芝决定原谅丈夫,给他一个机会……

第9篇、爱情故事可以依靠的肩头

她爱他,但不能确定是否会嫁给他。似乎,嫁给他有些不甘心。因为他只是一个教书匠,除非买彩票中大奖,他不可能给她非常富裕的生活。

他们上下班正好可以乘同一路公交车。没有特殊情况,他便会来等她,然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家。她总是磨磨蹭蹭到最后才离开办公室。她不希望别人看到她的男朋友不是开车来接她,而是陪她去乘公交车。

那天,她因为加班太累了,上车不一会儿,就困得摇摇晃晃地打起了瞌睡。他尽量把身子站稳,让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以便她睡得更安稳。

过了几站,有了两个座位,他扶着她坐下,她靠在他的肩上继续睡。

这一觉睡得很香,等她醒来,车早已过了站。她委屈又生气地问他:“你也睡着了?怎么都坐过站了还不知道?坐车都能坐过站,还能指望你什么?”他宽厚地笑笑。她愈发生气地嚷道:“我讨厌你总是傻笑,连吵架都吵不起来,这日子太闷了。”

正在她无理取闹的时候,后座一位老妇人道:“姑娘,你可冤枉你男朋友了。他可没睡觉。售票员问他下不下车,他说你这几天很累,好不容易睡着了,就让你好好睡一会儿。他连动都不舍得动一下,这么体贴男朋友你还不珍惜?”

她脸红了。车进站,他们下了车,跑到对面再往回坐。她的手被他握着,她第一次觉得,有一个可以踏实地依靠一生的肩头,才是最重要的,这和坐的是公交车还是宝马无关。

第10篇、爱情故事绝症男友失踪:他的好兄弟“潜伏”做了我的

这位新郎提到的朋友是谁,他又是受谁的重托,为何非要照顾这对母女?原来,这场特殊婚礼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荡气回肠的传奇爱情故事……

男友不辞而别未婚妈妈不堪重负弃女求解脱

张文静的爱情一波三折,她与前男友相识于大学,始于一场同学聚会。

张文静出生于上海市一个工人家庭,其父张建国是上海机床厂的一名工人,母亲刘爱梅早年下岗。2006年,张文静考入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在这里,她邂逅了年轻帅气的郝杰。郝杰也就读该校,其父在上海浦东新区开有两家饭店。虽然他家很富裕,但他却为人朴素低调。

一次,张文静参加一个同学聚会,正巧遇见了郝杰。郝杰见身她身穿白裙、披着一头秀发,顿时被她的素净淡雅所吸引。此后,他发现张文静不仅清纯善良,而且善解人意,于是向她展开了追求。但张文静认为他们并不般配,于是婉拒了他。但郝杰天天向她发短信,他表白说:“他是他,父母是父母,家庭因素并不能左右他……”心地善良的张文静这才开始同他交往起来。

2009年8月,郝杰大学毕业后,在家人帮助下进入一家外企工作,而张文静因为应聘无果一直未能找到工作。12月初,张文静突然发觉例假一个多月未来,去医院一查,结果发现已怀孕一个多月。当她询问郝杰怎么办时,郝杰惊喜地说:“我们结婚吧!你把孩子生下后,我一定好好照顾你!”然而,当郝杰向家人提起婚事时,他的父母认为张文静与他们门不当户不对,严辞拒绝了。见此,郝杰只好安慰张文静说:“你放心吧,父母的工作我慢慢做,现在,你已有了我的孩子,他们到时再不同意,我们就自行结婚。”

张文静怀孕后,郝杰买来了各种育儿书籍,每天教她按照书本知识增加营养。张文静暂时没工作,又没结婚,虽然她很想把孩子打掉,但每次看到郝杰忙前忙后照顾自己,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她又打消了流产念头。而她问郝杰什么时候去看他父母时,郝杰说:“我们还是等孩子出生后再向他们摊牌吧!”张文静见郝杰信誓旦旦,非要将“生米煮成熟饭”来要挟他父母,便也不再追问。

然而,张文静怀孕两个月时,郝杰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常常一个人望着窗外发呆,张文静感觉他似乎隐瞒着什么,便追问道:“你怎么无精打采的,你能对我说说吗?”郝杰故作轻松地说:“我最近工作压力大了,还要马上出差,担心我走了没人照顾你才郁闷。亲爱的,我这就决定向公司说明情况,一直照顾到你把孩子生下再出差……”

2010年9月,张文静生下了一个女孩。看着像极了自己的女儿,郝杰喜滋滋地说:“我终于做爸爸了,这下我可以放心出差了!”然而,张文静却感觉郝杰的表情有些异样,抱着女儿时也仿佛总亲不够。张文静出院后,郝杰果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任凭张文静如何打他手机都是关机,她一下坠入了冰窖。之后,当她给郝杰的公司打电话询问时,却从他同事口中得到一个惊人消息——郝杰已辞职了!闻听这一消息,她顿时两眼一黑,昏倒过去。她实在搞不懂,他为何突然消失,并且连声招呼也不打呢?

就在这时,张文静的父母突然来到上海看她。看到女儿居然拉扯一个女婴,母亲恼怒地问她:“你怎么没结婚就生下孩子了?”父亲更是愤怒地说:“那个臭小子肯定是移情别恋甩下了你,你找谁不好,怎么偏找个花心的富家公子!你现在成了未婚妈妈,我们的脸往哪放?”

2010年10月,张文静在浦东一家外企找到一份翻译工作。为了让女儿安心上班,刘爱梅被迫帮张文静带起孩子,并让她积极寻找郝杰。开始,张文静通过母亲的帮助还能勉强度日,但上班与带孩子的身心疲惫及面对邻居的指指戳戳,她越来越承受不住了。这期间,她尽管每天在积极寻找郝杰,但他始终杳无音信,她原本热切的期盼之心开始渐渐融化成冰,开始痛恨起那个负心男人。

张文静的好友李莉来看望她时,见她洗奶瓶、换尿布,都快变成黄脸婆了,便劝她说:“你还是把孩子送人,趁着年轻找个好人家嫁了吧!如果你带着孩子,以后谁敢娶你?”张文静想了很久,觉得李莉的话也有道理,如果自己就这样生活,人没被累死,青春也会消磨殆尽,她凭什么为一个花心男人守活寡?

就在这时,张文静的父母先后患上急性肠炎和胃病,不得不返回家中。父母走后,望着因郝杰造成的无助痛苦,张文静在心中愤怒地呐喊:“郝杰,你太无情无义了,凭什么你造成的苦难要我来承担啊!我要摆脱你给我造成的痛苦。”最后,不堪重负的她决定听从好友的建议,趁父母离开后将女儿送人。

苦苦寻女途中一个好男人从天而降

2010年10月8日晚,张文静喂饱雯雯后,将她包裹好,然后带上女儿去了淮海路。8点多钟,张文静抱着女儿走了很久,最后才颤抖着将女儿放在了淮海路商场的一个椅子上,然后痛哭着跑回了家。

然而,回到家里不久,当她看到满屋子女儿的用品时,她突然无比想念女儿,并憎恨自己居然为了所谓的幸福,就将女儿抛弃的行径。一时间,所有的难过、后悔都将她的良知唤醒,容不得半点迟疑,她立刻返身赶往淮海路商场。可是,当她火烧眉毛地赶去后,问了好多人都没打听到雯雯的消息。张文静急得快要疯了,找了几个小时后,她见毫无结果,于是只得去普陀桃浦派出所报案,说自己逛街时不小心将女儿弄丢。警方询问过后,让她回家先等消息。痛苦不堪的她回家后,整日生活在追悔莫及中,以致工作频频出错。

此后,为了找回女儿,张文静在路边张贴寻人启事,上网发布寻人启事,可无论她怎么努力始终毫无结果。从此,她陷入了万劫不复的痛苦和巨大失落中。

张文静麻木地望着陆俊说:“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我不相信……”陆俊有些不忍,便匆匆留下一张名片,并拿走雯雯的一张照片,心情复杂地离开了。他一走,张文静顿时号啕大哭地喊道:“郝杰,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雯雯,你到底在哪里啊!妈妈对不住你呀!”

第11篇、爱情故事灰姑娘如何俘获王子心

同未来的国王交往是要付出代价的!

2010年11月16日,英国首相卡梅伦正在开一个内阁会议,突然,会议室的门被打开,来人在首相耳边低语几句,便匆匆离开。首相卡梅伦的脸上现出无比惊讶的表情,他激动地大喊:“这是举国欢腾的大日子!”首相接着说,“今天,不,就在刚刚,我们的威廉王子与灰姑娘凯特·米德尔顿订婚了!”顿时,整个会场响起了一片欢呼声,内阁部长们击掌庆贺!很快,这个消息成了英国各大媒体的头条,全英国人民都沉浸在兴奋与祝福中。

灰姑娘凯特·米德尔顿没有任何贵族血统,也不在任何一个富豪榜之列,而是来自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她也不像戴安娜王妃一样拥有绝世的美貌,她是如何与王子相识,又是如何得到王子的水晶鞋的呢?

灰姑娘不施脂粉

在马尔堡私立学校,凯特第一次认识了贵族后裔的孩子们。这个时候,凯特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威廉王子,虽然未曾谋面,但威廉王子已经在她少女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她高中三年宿舍墙壁上贴的惟一一张画报就是威廉王子的像。每次好朋友聚在一起讨论学校中哪些男孩比较迷人时,凯特总会说:“你们说的这些我都不喜欢,他们看起来有些粗野,没有谁能够像威廉那样……我打赌他人肯定很好,光看他的长相就知道了。”每当这时,好友们便一起哄笑着说:“你这个‘等待中的王妃’又来了!”

整个高中期间,长相甜美的凯特学习优秀,热爱运动和戏剧,还是曲棍球队的队长。毕业后,凯特来到圣安德鲁斯读大学,学习艺术史。与此同时,她也得知,威廉王子也即将来这里就读。想象着与偶像见面的时刻,少女的心里掀起了一片片涟漪。

然而,开学后,从小受人瞩目的凯特受到了生平第一次打击:这年的新生中女生占了绝大多数,她们不仅一个比一个漂亮迷人,而且也都是带着优异的成绩进来的。很显然,她们大多是冲着王子来的。一向自信的凯特开始自卑起来。

威廉与凯特分在同一个系,每当他出现时,都被师生们众星捧月般围着,他的目光根本就没在凯特身上停留一下。

此后,凯特跟学校里绝大多数的女生一样,将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威廉身上,只要知道王子可能出现的场所,她就将自己精心打扮一番在那里静静地等待,希望王子能看上自己一眼,并对自己产生好感。但威廉王子好像对每位女生都不在意。

一天晚上回到宿舍,室友们又在热烈地谈论着王子,凯特突然对这种失去自我的生活感到无比沮丧,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威廉就那么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人失去自我吗?

那之后,凯特开始了自己全新的大学生活,她不再为了威廉而生活,她要过更有意义的生活。她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时代,换上了牛仔裤和T恤衫,每天将自己的时间表排得满满的。很快,擅长游泳、骑马、网球和数学的她脱颖而出,被选为多个校园社团的负责人。这时候,学校里的男生们发现这个叫凯特的姑娘与那些整天矫揉造作涂脂抹粉的女生完全不一样,她不施脂粉,却美得那么自然,她浑身散发着的青春与活力深深地吸引了学校里的男生们。而此时,威廉王子也对这个甜美而自信的女孩刮目相看了。

2002年3月27日,当威廉得知凯特将参加一场慈善时装秀的消息后,他特地买了头等票,坐在第一排看她的演出。当作为模特之一的凯特在T型台上款款走来时,威廉瞬间被她的美貌击中,那一刻,仿佛全世界都从威廉的眼前消失了,只有凯特,那么自信,那么自然,无拘无束地在T台上释放着美丽。他忍不住地说:“太美了!”

时装秀结束后,威廉决定找机会向凯特表白心迹。不久后的一个聚会上,当音乐响起,人们开始举起酒杯的时候,威廉拒绝了邀请他跳舞的女生,他在人群中找到了凯特,两人坐在角落里热情地交谈。王子在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即便躲在舞会的角落里。

第一次近距离面对自己的偶像,凯特羞得满脸通红。就在凯特低头的一刹那间,威廉突然把头靠近凯特,想亲吻她,凯特吓了一跳,立刻把脸扭了过去。这一幕被很多人看到了,很多女生在心里暗暗嫉妒凯特,而有些男生却为凯特的表现吹起了口哨。威廉微微一笑化解了尴尬,二人继续交谈起来。其实,凯特的这次回避反而激起了威廉更深的爱恋,他想,如此自爱的女孩太难得了!

此后,两人开始正式交往,威廉深深地喜欢上了凯特。

她就是未来的王妃吗?

威廉与凯特和普通的情侣一样,一起上课,一起散步。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二人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有乡村生活的背景,都喜欢运动且是游泳健将;他们都喜欢滑雪,上大学之前都进行了一年的旅行。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如果威廉的课程安排不过来,凯特还会帮他做笔记。

威廉从小生活在规矩繁多的皇宫,自然少了许多乐趣。本以为上大学后可以自由了,但第一次长时间独自生活在陌生环境里,再加上学业的压力让威廉感觉很孤单郁闷,他一度想退学回到皇宫里。

凯特比威廉大半岁,而且她性格开朗,内心坚强。每当威廉感觉不开心时,就第一时间找凯特倾述。为了帮助王子排解压抑的情绪,凯特就把王子带到附近的马场,因为骑马是两人共同的爱好。凯特告诉他:“如果内心的郁闷无法跟别人说,那就跟马儿说,马儿会永远为你保守秘密。”威廉半信半疑地向马儿叙述起来,他发现,每当自己情不能自已时,马儿的眼睛里就充满了泪水,温顺地把脑袋倚向他,像是要以此来安慰他。

王子厌倦了喧嚣的舞会和频繁的周末社交,凯特就带他来到一个小足球场,让他与几个足球小子踢一场球。王子也打着赤膊,挥汗如雨,一场比赛踢下来,不管结果如何,他都觉得无比轻松与畅快。除此之外,凯特还特意介绍一些性格风趣的朋友给他认识,每次的交流,总能让威廉王子心情无比愉快。

威廉在学校有一项特权——可以在大二的时候选择搬出宿舍。二年级下学期,威廉和凯特以及另外两个朋友合租了一套公寓。为了王子的安全起见,公寓安装了防弹玻璃和防爆门,落地窗户也进行了加固,王子和朋友们经常在公寓里办派对。这期间,凯特就像姐姐一样,在生活上处处照顾王子。他们一起布置家居,一起晨练,一起学习。每当王子想偷懒,凯特就说:“中国有句话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未来的英国国王怎么能偷懒呢?”威廉就得乖乖地就范。

当时,两人虽然处于热恋之中,但为了避免王子受到媒体的骚扰,凯特每次都让王子先出发,过个十几二十分钟,自己才出门,她甚至从来不在公共场合和王子牵手。

2004年夏,威廉即将毕业,查尔斯王储和伊丽莎白女王都来参加了王子的毕业典礼。威廉以好朋友的身份向他们介绍了凯特,当女王和王储得知就是这个彬彬有礼的女孩帮助王子克服了思乡病时,对她十分感谢,并邀请她参加英国王族的冬季滑雪度假,凯特欣然应允。

第12篇、爱情故事非洲俏新娘,追爱追到长江畔

帅小伙妙手仁心

黑美人芳心暗许

年9月17日,毕业于湖南湘雅医科大学的医学硕士谢志刚,辞去了广东花都中医院的高薪工作,报名到非洲当志愿者。临行前,他特地回到家乡武汉,向父母告别。

谢志刚的父母都是汉阳大桥局工程师,通情达理的老两口对儿子说:“你是个有爱心的好孩子,我们不阻止你,但你已经31岁了,连个女朋友也没有,我们的心一直放不下。”谢志刚笑着打趣道:“没问题,下次回家时,我带个黑妞回来,看你们同不同意?”老两口俏皮地回应:“只要你敢带,我们就没有不同意的!”

9月22日,谢志刚来到了埃塞俄比亚,被安排在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一家医院工作。埃塞俄比亚位于红海西南的东非高原上,平均海拔近3000米,素有“非洲屋脊”之称,战乱频繁、疾病蔓延、缺医少药,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谢志刚刚一踏上这片贫瘠的土地,就立刻投入到救死扶伤的工作中。不久,他接诊了一位50多岁的男病人扎伊。扎伊患的是痛风,右脚大脚趾肿得发亮,剧烈疼痛常常让他半夜惊醒,恨不得把脚趾剁掉,当地医生对此束手无策。谢志刚耐心为扎伊做了检查,为他实施降尿酸治疗。一周后,扎伊的痛风症状明显减轻,一个月后疼痛消失。在治疗过程中,谢志刚还发现他患有糖尿病,便又为他对症下药。很快,扎伊的糖尿病症状也大大好转了。扎伊出院时,拉着谢志刚的手,一再感谢他的妙手仁心。得知谢志刚还是单身,扎伊一拍胸脯,用英文对谢志刚说:“我侄女可是大大的美女,我把她介绍给你!”

谢志刚把这当成了一句玩笑话,没想到一周后,扎伊真的来找他了,不仅带来了侄女,还带来了另外两名年轻女孩。谢志刚哭笑不得,硬着头皮坐在了三位婀娜多姿的非洲美女面前,眼皮都不敢抬一下。扎伊一把将他拉到旁边,附在他耳朵边上:“谢,自信点,你可以从这三个女孩中选一个做女朋友。”

三位非洲美女似乎都对身高1米8、阳光帅气的谢志刚有好感,她们脸上洋溢着迷人的微笑,眼睛里充满柔情,含情脉脉地对着他放电。谢志刚的脸“唰”地红到了脖子根。

这时,个头最高挑的女孩一把脱下身上的“沙乌”(当地民族服饰,白色亚麻布织成,宽大并镶有彩色花边,类似于披肩),站起来向谢志刚鞠躬行礼,并用英语自我介绍:“我是YENEALEM,叔叔说你是个非常棒的中国医生,他想让我当你的女朋友。”原来,她就是扎伊的侄女亚娜,谢志刚抬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明眸皓齿、身材曼妙,他不禁在心里暗暗惊叹:埃塞俄比亚是非洲的“美女之国”,佳丽们经常在国际性的选美大赛上一鸣惊人,果然名不虚传。

27岁的亚娜家中有七姊妹,她最小。父亲是位厨师,母亲没有工作。五年前,亚娜是当地某大学文秘财会专业的大学生,曾在全校选美比赛中夺得亚军。但因家中十分困难,两年前她选择了辍学打工,直到攒够了学费才重返校园,现在,她在念大三……

有了活泼大方的亚娜,气氛变得就融洽而热烈,谢志刚也放松了,他用英语与她们谈着一些年轻的话题,不时发出会心的微笑。异国女孩的青春可人、善良温柔,像一阵清新的风,赶走了他思乡的寂寞。送走客人,谢志刚还意犹未尽。说实话,他内心深处压根儿没想过要找一个异国女孩当伴侣,只想在非洲当几年志愿者后,回家乡武汉娶个姑娘相亲相爱,孝顺双亲。

次日一早,谢志刚起床不久,扎伊就哭丧着脸来找他了。谢志刚以为他又发病了,就问他哪儿不舒服,扎伊却说:“不是我的身体有麻烦,是你有麻烦了。”“发生什么事了?”谢志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扎伊苦笑着告诉他,那三位姑娘都看上了他,亚娜更是一个劲地埋怨叔叔有外心,给她安排了两个竞争对手,并扬言以后再不叫他“叔叔”。扎伊左哄右劝,承诺一定助她一臂之力将谢亚刚追到手,亚娜才转怒为喜。

“谢,你可得帮帮我,我这侄女脾气倔犟,你要是不娶她,我下半辈子都别想安生了。”

“对不起,这个忙我可能帮不了。”谢志刚又好气又好笑。

非洲美女火热追爱

初吻盐粒定终身

大姐只会说当地的阿姆哈拉语,亚娜便充当翻译,用英语向谢志刚介绍她的病情。谢志刚仔细检查了病人的膝关节部位,决定采用拔火罐、扎针灸方法来祛湿化淤。亚娜出神地看着谢志刚,只见他像玩魔术似的从箱子里拿出瓶瓶罐罐,在病人的腿关节处一吸一放,又用数根长长的银针扎进她的腿上。奇怪的是,病人不仅不喊疼,反而还很享受的样子。30分钟,谢志刚治疗完毕,亚娜的大姐甩了甩胳膊腿,感觉非常舒服轻松,不由得对谢志刚竖起大拇指连连称好。

亚娜简直看呆了,傻傻地问道:“这是中国的巫术吗?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谢志刚笑着告诉她,这是传统的中医疗法,对人没有副作用,疗效也好。亚娜不禁感叹道:“你真是我所见过的最棒的医生,中医太神奇了,你太神奇了!我喜欢你!”谢志刚的脸一下子红了,连连摆手:“这是每位中国医生都会做的事,你抬高我了,谢谢你的美意,我们彼此还不太了解……”亚娜却不等他说完,脱口而出:“我们会慢慢了解的!”

大胆的亚娜开始主动出击,踏上追爱之旅。2月的一天,她主动打电话给谢志刚,邀请他共进晚餐。谢志刚再三拒绝,但最后还是拗不过亚娜的执著,只好同意了。这天,亚娜打扮得特别漂亮,手捧一大束马蹄莲,在餐厅里当着许多客人的面送给了谢志刚。在中国,一般只有男孩才会送花给女孩,第一次接到女孩送花的谢志刚脸微微有些泛红,可更让他脸红的是,这时餐厅里竟然响起了客人们的热烈掌声。原来,马蹄莲是埃塞俄比亚的国花,象征着“圣法、虔诚、永结同心、吉祥如意。”亚娜郑重地将花献给心上人,含蓄地表达出希望永结同心的心愿。餐厅里的客人们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自然对女孩的举动表示热烈的祝贺。

弄明白这一切的谢志刚面红耳赤。亚娜调皮地对他做了个鬼脸,笑着说:“你拿了我的花,就表示接受了我的爱,不能反悔哟!”谢志刚急了,抱着马蹄莲拿也不是放也不是。亚娜看他一副不自在的样子,就笑着对他说:“别着急,我是闹着玩的。”谢志刚这才松了一口气。这顿饭,谢志刚吃得很紧张,亚娜吃得很沮丧,她不知道该如何让他接受自己的爱。

不久,扎伊去医院复诊,得知谢志刚希望在埃国开办一个私人诊所,但他没有全科医师执照,对当地有关部门和申办程序不太熟悉,所以迟迟没有申办成功,他灵机一动,马上把情况告诉了亚娜。亚娜非常高兴:“这事包在我身上!”

亚娜大喜过望,她将白天的课程挪到晚上选修,每天一大早就捧着谢志刚的各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一次次奔波于中国驻埃大使馆和埃塞俄比亚外交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有了亚娜的大力帮助,谢志刚少走了许多弯路,顺利地通过了全科医师执照的笔试和面试。2008年5月,谢志刚拿到了埃国的全科医师执照。接下来,亚娜又马不停蹄地替他办理营业执照、投资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两个月后,开办私人医疗诊所的所有证照全部办理完成。

为了答谢亚娜,谢志刚在一家风味酒店请她吃饭。令亚娜惊喜不已的是,这一次,他竟然回赠给她一大束马蹄莲。谢志刚认真地对她说:“亚娜,这些日子你为我的事跑得都瘦了一圈,我很感动。上次我伤害了你,但愿能补偿。”亚娜眼里含着泪花,飞快地跑进了酒店的厨房,旋即又奔出来,冲到谢志刚的面前,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脸庞。就在谢志刚愣神的当儿,亚娜亲吻的方向突然来了个大转移,直接“冲”向了他的嘴唇。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亚娜已经轻轻地用舌尖将一坨盐送进了他的嘴中。谢志刚咸得直咽口水,亚娜握着他的手,郑重地说道:“按照我国的风俗,男女在第一次接吻时,如一方把盐粒吐在对方的口中,对方又没吐出来,就表明二人已真诚相爱、情投意合。你没把盐吐出来,我就当你是同意了!”谢志刚心头一热,紧紧握住她的手,感动地说:“谢谢你,亚娜,我想我已经爱上了你……”

第13篇、爱情故事黛安娜第二——挪威王妃梅特的爱情故事

每个女孩儿大概都做过灰姑娘的梦,只是,那个灰姑娘要美丽、要善良、要身家清白。这些,正是挪威女子梅特·玛丽特所没有的。问题少女、派对女郎、未婚妈妈哪一条都足以让王子望而却步。可是,梅特偏偏就是童话里那个踩着幸运的乐曲遇到王子的灰姑娘。

那是次普通的就餐,哈康王子约的朋友晚到了,一头金发、笑容迷人的女招待梅特给王子递上热咖啡,说:“我见过你的,3年前,克里斯蒂安桑音乐节上,我身体不舒服,是坐您的车回的家。”

哈康想起来了,他一直记得那个穿梭在霓裳鬓影的宾客间的女子。那天,他发现她不舒服,便叫了司机送她一程。那晚,梅特回到家里手舞足蹈地告诉父亲,刚才送自己回来的是哈康王储殿下。

但是,跟王子的一面之缘并没有给梅特糟糕的生活带来任何亮色。彼时,她做过派对女郎,跟吸毒的男友同居,有身孕后又被男友抛弃,她那么虚弱还要去做女招待,就是为了挣些钱把孩子生下来。接下来的3年,她一个人抚养儿子马修斯,同时开始在奥斯陆大学注册深造,岁月把这个单亲母亲打磨得更加妩媚动人。

那晚,哈康王子约的人没来,是梅特陪他聊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王储跟问题女人未婚同居的消息很快震惊了整个挪威王国。老国王勃然大怒,皇室成员排着队做哈康王子的说客,希望他以江山社稷为重。哈康对来游说的人说:“我愿意同梅特·玛丽一起度过我的一生,这比取得任何贵族头衔都重要。”

为了爱情,梅特也变得异常勇敢,她知道只有自己不害怕过去那些“丑事”,才有可能被原谅被接受。于是,面对媒体,梅特讲了自己的过去。梅特的诚实和勇敢感动了很多人,也感动了平民出身的哈康王子之母索尼亚王后,她坚定地站在了他们一边。最终,一向以布衣天子示人的国王也给了哈康和梅特祝福。

为了更好地胜任王妃一职,梅特一直在做着不懈努力——她选择在伦敦大学亚非研究学院修读发展和对外援助课程,哈康王子则在伦敦大学修经济学硕士兼陪爱妻。同时,梅特也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以平民视角帮助弱势群体,并且很快赢得了公众喜爱。

在家里,梅特喜欢简单随意,也不因为自己的出身和经历就事事听从哈康王子的,经常有自己的独特见解。也许就是这种松弛的状态,她才让想要过简单生活的哈康王子着迷。

为哈康王子生下一双儿女、为皇室完成延续香火重任的梅特,虽然已经完成麻雀变凤凰的转身,却依然保持着朴素和低调,优雅如同一块纯净的水晶。

世人赞梅特是“戴安娜第二”,但更幸运的是她遇对了人,他不在意她的前尘往事,而她,更是勇敢地证明给世人看:他选得没错,我就是最好的那块水晶。

第14篇、爱情故事爱情彩铃

他接了她的电话,她和他摊牌,她说她受够。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她才勉强答应和他见最后一次面。他想了好久,临出门前摆弄了一会儿手机。

他早早来到河滨路上,她却姗姗来迟,高跟鞋一下一下地扣在青石板上,很好听。两人沿着堤岸默默地走着,谁也没有开口。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过……”他的手机彩铃响起来,是周华健的歌曲《朋友》。那时,他刚买了手机,她给他的来电设置了不同的铃声。她给自己的来电彩铃是庞龙的《两只蝴蝶》,没想到今天这两只蝴蝶就要各奔东西,再也不能缠缠绵绵翩翩飞了。

“是我,什么?那笔业务搞定了,太好了,看来我们的公司这次能度过难关了,好,回去再说……”

“公司、业务”一听到这样的字眼她就来气,放着好好的公务员不干,偏偏要去辞职下海,和几个朋友搞了个进出口贸易公司,还自任总经理,结果弄成现在半死不活的样子。每天都忙,忙得一周难以见上一次面。有时两人刚见上面,又被公司的电话把人拉走,气得她给他摊牌了。他边接电话边在旁边陪着笑脸。

“是你给了我生命,我却远行走天涯,是你教会我走路,我却舍你离开家……”手机彩铃又响了起来,是刘和刚的歌曲《妈妈》。她看了他一眼,知道是他的母亲来电。

“妈,您好啊!过几天我会回家,好的好的,回去时一定先给您打个电话。紫云是在我旁边,我一定会好好地待她的,我知道您饶不了我。我会常带她去看望您的……”他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

他曾带她去见过他母亲一次。老人家拉着她的手,笑得合不拢嘴。老人家向她讲述了他小时候的趣事,让他红了几次脸,急着想拉她走,她拍掉他伸过来的手,饶有兴致地听着。老人家还要她好好的替她管教管教,不听话,可以揪他的耳朵,他从小就怕这个。想到这,她的嘴角不觉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这首韦唯演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的彩铃,是她为一个叫兰兰的小女孩设置的。她有点奇怪今天他的手机怎么会响个不停。

“兰兰,叔叔也想你,你考了全年段第一名,叔叔真为你感到骄傲,叔叔一定会抽空去看望你的……”他边走边说。

兰兰是他们一起资助的贫困山区的学生。那天他们一起逛街看到由市政府牵头为贫困山区学生献爱心的活动。他们看了一个叫兰兰的材料事迹后很感动,愿意资助她读完初中学业,资助一名学生每学期需要1000元。在回来的路上,他们才发现两人身上连坐公交车的钱都没有了。两人相视一笑,他拉着她往回走。长长的五公里路,他们走出了浪漫,走出了情怀,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

她觉得她的心情忽然变得好起来。她停下脚步,笑吟吟地望着他,他的背后满是阳光。她有点矜持地说:“这位先生,本小姐想回家,你愿意送她回去吗?”他高兴得直搓手,连声说:“愿意,愿意,愿效犬马之劳!”他们和好了。

几年的风风雨雨他们都一起走过,他的公司发展很快,准备进军国际市场。同时,他们也准备结婚,他们一起去试婚纱。穿上白色的婚纱,她就像童话世界里走出的白雪公主,他看得眼都痴,她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起来。

看着看着,他的脸变得严肃起来,他拉着她的手说:“云云,我们就要结婚了,我曾经做过一件对不起你的事,如果不在结婚前告诉你,我会一辈子不安的。”

她看着他,他满脸的真诚,眼睛里坦荡得像一汪清水。

“在河滨路的那天,我欺骗了你。我接了三个电话都是假的,同事、妈妈、兰兰他们根本没有给我打电话。我害怕失去你,失去你就如同失去了整个世界。因此,我在出门前设置了三个闹铃,分别配上不同的彩铃,见面时它们就准时地响起来。我说的那些话是事先想好的,目的是想让你回忆起咱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但不管怎么说,我那样做是不对,你能原谅我吗?”他越说越激动,眼睛里满是愧疚。

听着听着,她的眼圈也红了起来,像鱼一样游进他的怀抱,轻轻地说:“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意!”

他紧紧地抱着她,她轻轻挣脱他的怀抱,伸手揪起他的耳朵,咬牙切齿地说:“仅此而已,下不为例!”

第15篇、爱情故事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老鼠”与“大米”的姻缘游戏

如果不是我失手发错了短信,我和老公尹奇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陌路人。那次死党阿眉失恋了,像只八爪鱼似的缠上我,请我这个“智多星”帮她发条匿名短信给抛弃她的前任男友,要求用最刻薄的语言、最毒的损话,“义”字当头的我毫不犹豫地为死党两肋插刀,写的短信上布满“花心大萝卜”、“猪”等字眼。

发出短信后的一小时左右,我的手机接收到新短信,说我的短信发错对象了,他叫尹奇不是“花心萝卜”,经提醒我查看号码,确实末尾数字“8”发成了“9”。也许正印证了“不打不相识”这句老话,从此我与他结下不解之缘。

尹奇把我当成了失恋的“可怜虫”,连续不断地发来短信安慰,虽然失恋的不是我,但我仍为他的细致感动。短信聊天聊了3周后,尹奇出其不意地站在我面前,按他的话说是想给我惊喜,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去露天酒吧小坐时他竟冒失地说要追我。

恋爱时期的光辉历程就不多言了,反正尹奇对我所有的爱情表达都是那句:“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在他第101次说出这句话后,我伸出手戴上他买的钻戒,他快活得真像只老鼠。

别担心,修理是我的强项!

花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忙着订婚纱、拍婚纱照、布置新房,每天累得都够呛。直到办完婚礼,我们认为可以喘口气了,可问题又接踵而来,因为结婚的时候我们买的新房是一套外观很别致的旧宅,算起来有近40年的历史了,但我们对它的一切仍很满意。谁知,结婚没多久,秋天到了风也跟着欢快地吹起来,家中阳台上的破门便在一阵紧似一阵的秋风里被吹得不时“砰砰”作响。

“我真是受够了!”一度对门发出巨响没表达过意见的老公在又一次巨响过后拍案而起,那扇门也配合,在他一声大吼下,伴着风适时地裂成了三瓣。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门,不知所措,老公朝我拍拍胸膛:“别担心,修理是我的强项。”说实话,嫁一个动手能力强的老公一直是我的夙愿,听说老公擅长修理,我真是高兴万分,非常想一睹他补门的勇态。

挑了个晴朗的星期天,老公穿身工作装,一手拿着锤子,一手抓着羊角楔,大步流星地冲向阳台。真有男人味!我的心激动得怦怦直跳,终于可以看他忙于修理的英姿雄风了。

几个小时后,一扇门勉强算是修好了,但胶水涂得到处都是。三块木板更是拼得“一波三折”,凹凸不平。而且门与门框之间竟张着一个大口子——这么弱不禁风的门连个女人都能把它推得轰然散架,更不要说强劲的风了。

“等胶水干了就好了。”老公不知是安慰我还是安慰自己。可阳台门似乎偏偏和他作对,“伤口”老也不愈合。风把那个破缝吹得吱哩嘎吱发响,弄得人好不心烦。整整一星期,老公对那扇门使出了浑身解数,起初用锤子和螺丝刀,很快换成了雷声大震的电钻和铁锤等各种工具。遗憾的是,破门仍没有修复好。最终,我决定请木工上门,倔强的老公固执己见,偏要亲自修理,我忍无可忍地发火,对他喊:“这个家谁说了算?”老公的嗓音也提高了八度:“我!”我柳眉倒竖、瞪圆双眼,老公渐渐抵制不住,变得低声下气:“我……我听你的。”

不就是煮饭嘛?谁不会呀!

明白老公在修理方面缺乏天赋,虽然我挺失望,但也没有责怪他,与我的宽容相比,老公就太过挑剔了。自从我下嫁给他——这只爱我的“老鼠”后,我便死心塌地为他早起煮粥,晚煲莲子汤,可惜他身在福中不知福,一会儿嫌我做的菜咸了,一会儿嫌汤煲的火候不够,一会儿嫌粥熬得太稠……对于自己的劳动成果遭受指责,我怒火中烧,全身所有的战斗细胞都被调动起来。在厨房挥汗如雨时,我边把盆碗敲得惊天动地,边大声发泄不满:“我容易吗我,整天伺候你还不讨好,你这个杀千刀的,咋这么不知道疼人呢?还说什么爱我像老鼠爱大米!”

老公扔过来一枚重磅炸弹更是火上浇油:“老鼠爱大米不为填饱肚子吗?再说了,我就是把当年倾国倾城的法兰西茜茜公主娶回家,她也懂得男主外、女主内,与丈夫温柔为本吧。”我气得几乎吐血,也愤然反击,唇舌来往间我和老公口角激战了两个多小时。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借腰痛之故拒绝做饭,夜夜听老公饿得在厨房啃着方便面,我在他伏案做计划书时,把电视剧《一江春水》的声音开得震天响;他的朋友来做客,我只倒清茶一杯,便嫣然下楼,独自去美食城狂吃海鲜;我的女友来了,我特意让她留宿,把老公请到客厅里小睡一晚,让他体验一下孤家寡人的滋味……

老公终于蔫了,他向我认错,作为惩罚,他答应让我向他提个要求。我说:“罚你给我做顿饭,你行吗?”

老公大言不惭:“不就是做饭嘛?看我的!”他连忙系上我的花围裙,拿起锅铲在厨房那方天地里运筹帷幄。

没过多久老公献给我一桌看似丰盛的晚餐,尤其是那道清蒸芋头清清爽爽看上去很美,但吃到嘴里有股说不出的味道。老公边吃边皱眉:“奇怪,蒸之前没搁生粉啊,怎么一股碱味?”尽管如此,一盘芋头还是让我们大快朵颐一番。

刷碗时忽闻老公惨叫:“糟了,俺的力士香皂不见了!莫非……”我明白他断语背后的意思,难怪那盘芋头的味道特别,天呀!原来是加了香皂的芋头啊。

臭“大米”,你干脆变身做猫吧?

自从吃了老公做的饭后,我再也不让他进厨房,因为担心他哪天会把洗衣粉当盐放在锅里。无奈之下我只得“重操旧业”,每天待在家里煮饭、洗衣服、打扫房间,说得流行些是“全职太太”,但我开始感觉这种一眼望穿未来的日子郁闷极了。

幸好老公带回来一只猫,据说猫是在他等公交车时捡到的。对小猫、小狗我特别喜欢,看老公拎回的猫活泼好动,我给它取名欢儿。

我把小鱼和稀饭拌在一起喂欢儿,用慈祥的目光看着它吃食。刚吃完欢儿就撒娇地蹦到我腿上,娇柔地“喵”了一声。“多可爱的猫,它肯定能带给我快乐。”我暗想。事实确实如此,欢儿入住我家后,我的心情变得舒畅了,每天同样忙于锅碗瓢盆,可我累了倦了时会抱着欢儿坐到沙发上,一边抚摸它柔顺的毛,一边看电视连续剧,疲劳和烦闷似乎被驱散了。

不知不觉间“有了猫忘了老公”,以前老公下班回家我迫不及待地扑上去拥抱他,那段时间他下班回家看我要么正稳当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欢儿偎在我怀里,要么就是我正和欢儿满屋子追逐嬉闹。吃饭时,我首先盛碗给欢儿,服侍它吃完后再忙着招呼老公;睡觉前,我先给欢儿的猫窝铺置停当,再回卧室铺我们的床准备就寝;第二天一睁开眼睛,我又会去给欢儿收拾猫窝,准备早餐。老公气不过,悻悻地说他是引“猫”入室、自讨苦吃,我不以为然继续与猫共舞。终于气度狭隘的老公在我给欢儿剪猫爪时大发雷霆:“就知道照顾猫,臭‘大米’,你干脆也变身做猫吧!”一个大男人和猫争风吃醋实属罕见,我“扑哧”一乐,忍不住笑说:“好,我也照顾一下你,现在就去把热水器的开关打开,让你洗个热水澡,再给你按摩一下腿,帮你舒缓工作的劳累。”老公转眼多云转晴,嘻笑着环住我的腰,不肯再撒手……

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大米”!

小猫欢儿、老公和我同居一屋,恢复了安定团结的局面,他准点下班,我还是过着手拿锅铲或拖把的忙碌生活。其实,想着有一天我挎着日渐发福的他一起出门的时候,会有许多人夸我“贤良贤德”,想着有一天我能拿他肚子那块肥大的肚腩当枕头,我宁愿视厨房为“工作单位”。

正在浮想联翩,电话响:“老婆啊,我不回来吃饭了,你和欢儿吃吧。”我KAO,白忙活一场。晚上10点,老公还没有回来,有个电话打来,电话那头有女声说:“尹奇去和林兰见面了。”我冷淡地问她:“你是哪位啊?电话那头用一声干笑和一句暧昧的回答结束了我的问话:“我是他们的同学。”我认为这是个卑鄙的人,她的话不可当真,但醋意还是自我心头泛起。林兰我是知道的,尹奇跟我坦白过那是他的初恋,他去和她见面?这个尹奇想干什么啊?想像老鼠一样在外面偷吃呀?于是我就恶狠狠地给他打电话:“限你在20分钟内给我死回来!”“开什么玩笑,我这手头还有工作。”

然后我开始收拾东西,漱口杯子是我的,邓丽君的唱片是我的,欢儿也属于我……

20分钟,时间刚刚好,老公开门进来,我装模作样地把几件衣服放进箱子里,他问:“静儿,你这是做什么?”我说“离婚”。“给个理由先?”“林兰就是理由。”我扔下最后一句话,扛起箱子像卡通少女一样狂奔。在电梯关上的那一刻,老公追上了我这个逃跑的老婆。

“你要知道,你离开我,我就没法活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财产、荣誉,甚至生命,但是我不能没有你,真的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辈子我只要定你,‘大米’!”

“坏‘老鼠’!”我扑进老公的怀里,呜呜地哭。等我哭完了,我问老公是否很想让我再次回到他身边,老公说当然想。“那你去新百商场买双新款名牌凉鞋给我,这样我更开心、更愿意回家。”我温柔地说,并开始施展我的媚眼功。“哐!”回头一看,老公已瘫倒在电梯的墙上。

呵呵,这才像喜剧嘛。

第16篇、爱情故事200封情书

他没有想到,相处五年的女友会见异思迁。但他也认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一些女孩子已经现实到了可怕的地步。那天晚上,他本希望与她好聚好散。他没有想到,她会带着那个大款一起来见他,他更没有想到,她会与那个肥猪一样的男人一起羞辱他。

男人的尊严让他怒从心起,他顺手摸到了一根钢管,向他们一阵猛击。

他因故意伤人罪获刑七年。

他才过完25岁生日;他在那家人人都艳羡的公司才上了一个月的班;他的老父亲也刚刚在村里因他扬眉吐气了一回……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全部黯淡。

他被送到自贡一个劳改农场改造。随着身后那厚重的铁门“咣当”一声合上,他拥有的一切就都消失了。他感觉自己已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

9月的一天上午,他接到父亲的信,父亲在信里让他好好改造,并鼓励他说,七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外面还有很多机会等着他呢。看着信,他死水一般的心没有一点起伏。下午,他与其他囚犯一起到田里收割玉米,边割着玉米,他边琢磨着,七年呀,七年时间,外面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不觉流下眼泪,透过泪光,是闪着白光的镰刀,他忽然想到,这么锋利的刀刃,在动脉上割一下,一切痛苦就都解脱了。他一阵兴奋,闭上双眼,一道银色的光弧划过……

“李军,你的信!”刚划出一半的光弧,在他手里改变了轨迹。上午刚接到父亲的来信,怎么又有信来呢?一种奇怪的感觉把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他从管教手里接过那封信,信封上不再是父亲那熟悉的笔迹,字迹很娟秀,看邮戳,是从离家几十里的彭州寄来的。他一阵好奇,小心翼翼拆开,把信读完,他惊呆了。

天呐!这封信竟是一封情书。

信是这样写的:

军哥:

你好!

我是一个暗恋你多年的女孩,今天冒昧给你写信,是因为我一直对你情有独钟。

以前,你有女友,我以为这一生都失去了爱你的机会,我曾为此十分苦恼。如今你的人生进入低谷,也许你会觉得你自己这一生都完了,可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你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纯朴、善良并富有上进心的男孩。

其实,犯了错误是可以改的,摔倒了,再爬起来会走得更稳健,对吗?至于我是谁,你不用问,等你刑满后,你就会明白。总之,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啊,我会一直等到你出来的!

一直深爱着你的女孩

捧着这封字里行间充满爱意的信,他怎么也舍不得放下,读了一遍又一遍,大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没有想到,这世间除了父亲的关心,还有一位陌生姑娘在暗恋自己。他忽然发觉天那么蓝,玉米秸那么绿,一切都生机勃勃起来。

从此,大墙内的他开始有了一份含情脉脉的牵挂。

从第一封情书以后,每隔3天左右,就会有一封写着“彭州市”却无具体地址的情书如期送到他的手里。女孩的情书和父亲的家书一起鼓舞着他洗心革面。

他不断反省自己,积极改造,不久竟成了整个劳教农场的先进典型。

第三年冬天,他与管教外出返回农场的路上,途经一条小河时,看见一个小孩落水,他奋不顾身地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将孩子救起。为此,他受到了特殊嘉奖,心情激动的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

由于表现突出,在入狱第四个年头的春天——在收到那个女孩第200封情书的时候,他被提前释放了。出狱那天,他小心地将那200封“情书”装入了口袋,并下定决心要找“她”好好过日子。可是并不很大的彭州,他怎么也找不到自称一直暗恋着自己的那个“她”。

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他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来之不易的工作让他万分珍惜,他兢兢业业,不久,就得到了公司的提升,并出资将他送去学习,引来不少姑娘的追求。但他却无动于衷,在他眼里,所有的姑娘都不如狱中一直给他写信鼓励他的“她”。对他而言,“她”是自己一生的惟一,但他一直因为找不到“她”而痛苦着。

见到儿子的痛苦状,老父亲再也沉不住气了。父亲对他说:“其实,那些信都是我写的。我是怕你出事后一时想不开,又找不到更合适的方法来开导你,所以,就想出了这个主意。”父亲最后说,怕他认出是自己的笔迹,每次给他寄去的“情书”,父亲都是先打好了草稿再请人誊抄,然后到三十里以外的彭州,把信投进邮筒……

真相大白那一刻,他泪如泉涌, “扑通”一声跪在了父亲面前。

第17篇、爱情故事那年暑假的雨

16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他在我的前排坐。很奇怪的是,这样的前后桌维持了一个学期,我们始终未曾说过一句话。我喜欢他,这个秘密连我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

暑假在盛夏的知了声中轰鸣而至,那个夏天的雨水格外多,整个暑假都湿漉漉地带着一股子因长久不见日光而发霉的气味。我去学校传达室查找同学寄来的一封信,却在准备回家时遭遇一场暴雨,无奈只好与传达室百无聊赖的阿姨东拉西扯地聊着这可恶的天气。

他突然就跳了进来,浑身湿漉漉,一边抹着脸上的雨水,一边问阿姨有没有他的快递。我的自在从容瞬间被扭捏不安取代,尽管他始终未曾把目光移到我身上,我依然被窘迫的藤蔓缠绕得似乎要窒息。我开始懊恼自己穿了一双十分老土俗气的红拖鞋,开始懊恼自己没把邋遢的头发梳成马尾。

外面的雨依旧倾盆而下,我在传达室不足二十平米的小空间里,心像低到尘埃里的花,一朵一朵地破土而出。

他没找到自己的快递,立在门口张望外头的雨势,看样子又要冲进雨里。我望着他的背影,那些扭捏不安又奇怪地变成了漫天而来的失落。就在这种失落像雾霭一样爬上眼睛的时候,他突然转身看着我,说出了我们之间的第一句话:和我一起走吧,这雨,你是等不停了。我就真的和他一起跑了出去!原来雨水一点都不凉,天空也没有那么阴沉。他帮我拎着鞋子,我光脚蹚过淹没路面的积水,雨逐渐小了,只剩下清凉。没有太多的对话,只简单说了彼此暑假的安排。他没有提出要送我回家,我一直想问的话,也终究没有说出口。

那个暑假对记忆里的我来说是天荒地老的漫长,我为我和他之间关系的转变而兴奋不已。盼望每一个明天快来到,早早见到他,早早说你好。想念的味道,像酸涩的柠檬草,没有哪一个假期过得像16岁那年的暑假一样,既幸福又忧伤。

就在我对漫长的暑假开始觉得烦躁不安的时候,竟然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他在我的诧异声中,长久沉默,而我的话匣子就像尘封太久终于被人打开了一样,带着迫不及待的欢欣对他讲暑假里那些漫长到让人发愁的日子。

他听得笑了起来,半天才止住笑声问我为什么一直不愿和他说话。我在心里清清脆脆地答:因为喜欢你。嘴巴却说,因为你也一直没有对我说过话。

他说是打听了很多同学才得知我家的电话,他说给我寄了一本绿茶香味的笔记本,他说他已经随家人搬迁去另外一个大城市

他说了很多,但我的听力似乎突然下降,耳朵轰鸣,听不清言语。

暑假将尽,我收到了他的包裹。一张照片从笔记本里滑落,我惊讶于照片里的是自己,托着腮正在看窗外,而他的课桌与我呈现在照片上,竟有着那样近的距离。他在照片背后写:感谢这个暑假,让我们知道,一直喜欢的人恰巧也在喜欢着自己。

院子里的桐树叶哗啦啦地落,像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雨在我的心里汹涌而下,泛滥成灾,知了随发霉的夏天一起销声匿迹,路灯亮了,过往的风凉了,暑假结束了,大雁已南飞。

第18篇、爱情故事善待那些情窦初开的男生

17岁时,我刚念大学,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千里迢迢从另一所学校来看我,却发现我心有所属,很伤心。

19岁时,还是那个男生,知道我和同校的男生分手,如今是一个人,又来找我。我让他走,说:你怎么这么死缠烂打呢?他红着眼,说因为喜欢我。我说: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喜欢的可不是你。当着很多人的面,我让他走。我喜欢男人成熟、稳重并且有事业,能教给我很多东西。你什么都没有,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他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我也不在乎,哪个女生没有被几个男生喜欢过?我们就像公主,被人捧在手心宠着。我22岁了,那些男生照样围在我周围。

毕业了,工作了,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身边的好男生越来越少。我25岁,开始交往那些27岁以上的男生。我发现这个年龄段的男生都滑不唧溜的,不知道他们说的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不知道他们和我交往,投入了几分心力我觉得很难过。我想起那个男生,那个深深地、纯洁地、无私地、一往无前地爱过我的男生。我给他打电话,然后我们见面了我发现,如今他也是一个滑不唧溜的男生,他不过是想见见我,圆一个梦,然后奔向他自己精彩的人生。吃饭时,他主动要求AA制,哪怕只是快餐厅的一个汉堡。

后来,别人告诉我,在我以后,他好不容易喜欢上另一个女生,把自己兼职赚的钱都寄给她,但是她花光了他的钱,就不再和他联系。从此以后,他学会了保护自己,不再专情,只和女生AA制。

这就是属于我的那摊狗血,羞于提起,只是和闺蜜们坐在一起,埋怨男生自私,骂男生没有一个好东西时会想起。

一天,看到亦舒的小说《阿修罗》。书里说,每个少女都是阿修罗,对男子有着无法解释的魔力,当少女渐渐长大,不再年轻,也就失去了魔力,变成一个平凡人。

我突然明白,原来,不仅是我,每个女生年少时,因为青春,是强势者;而男生,除了萌动的荷尔蒙,什么都没有,是弱势者。

弱势的男生一开始都爱得真挚、无私、忘我、不计回报,偏偏他们情窦初开,最应该品尝感情的美好时,遇到的却是最浅薄、最自我、最不懂尊重和珍惜别人的女生。

岁月流逝,那些受过伤的男生渐渐学会保护自己,学会无所谓,学会游戏感情。他们变成女生们口中的坏男人,反过来伤害此时已经弱势的女生。

亦舒小说的最后,伤害过很多男生的女主角发现自己已没有让别人迷恋的魔力。每个少女阿修罗都会老去,都会失去自己的魔力。

女生们,善待那些情窦初开、对你好的男生吧,为他们保留一颗没有受伤、对爱情依然纯真向往的心,其实是为了你自己。

第19篇、爱情故事孙小婷:师妹的遭罪史

第一次见师妹,我就感到了气场。她明明谦逊有礼,笑得温柔无害,我却依然嗅到了点女强人的气息。在一次围坐聊天时,师妹纠结未来的选择,在场的师兄师姐大多认为,她该去跨国大公司做个干练的白领。当然,孙小婷现在已清晰了自己的未来道路,与我聊天之前,她在宿舍里背单词攻克GRE词汇,为下一步生活做准备。

我总觉得别人的生活很精彩,于是害怕自己的生活一成不变。其实,孙小婷被各种实践填满了的大学六年,在别人眼里已算得精彩,取得的成绩绝对被称作大神级别;她的经验总结帖登上知名微信公共账号,题目美女学霸告诉你如何保送学术型硕士。当然,直到看到文章,我才惊呼:原来师妹这么厉害!

孙小婷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之前,我们就听说她本科时有着诸多课题实践经验,已经一脚踏上了学霸之路,那是由一个又一个课题铺就的。

一项受到上天眷顾的技能

孙小婷是彻头彻尾的行动派,比起躲进小楼成一统搞学术,她更喜欢拥抱和融入时时刻刻变化的社会,关注的问题总是和现实紧密相连。

还是大一,孙小婷就开始了第一次暑期实践,尽管那时她并未接受任何专业学术训练,但是关注的问题,似乎隐隐为之后她的大学主旋律定了一个调年轻人居住的廉租社区如何形成公共空间。

而点燃她兴趣的,是一篇探讨年轻人廉租房的新闻报道,孙小婷记得题目大致是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她看了报道,兴趣顿生,找了记者联系到访谈对象,就跑到位于佛山的廉租房社区敲门去了。

孙小婷承认,那时的问卷设计得很粗糙,所谓的社会科学调查方法也是半点不懂;整个调研就是一次自己和小伙伴的摸索。她敲门入户做访谈、发问卷,倒是觉得轻松自然,与陌生人说话对她来说不是问题,这真是一项受到上天眷顾的技能。

她在经验帖中说,要上手科研,可以从帮老师做项目开始。大三,孙小婷就从课题门外汉变成项目正规军。她在大二的暑期选修了传播与设计学院一名老师的研究类课程,并受其推荐,申请了由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和香港理工大学联合资助的农民工调研项目。

大三的暑假,孙小婷又一次调研。这次算是正儿八经的课题,有事先的培训,还有完整的团队。孙小婷选择农民工媒介使用为调研方向,一个人到番禺工业园的住宿区,试图了解这些在工厂打工的年轻人如何使用媒介。

她最初的打算是做量化研究,还是像之前那样,直接敲门,表明来意,请求愿意付出时间的调研对象填写问卷。每一个宿舍都要去磨,因为他们会觉得,我帮你填问卷对我有什么用?后来,孙小婷慢慢摸索出规律,宿舍里人多时大家更易卸下心防,打开话匣子;遇到窝在宿舍爱搭不理的,孙小婷会努力找些能拉近彼此距离的话题,比如夸对方的手机,询问品牌,接着再问下载了哪些应用

常常聊起来就收不住,两三个小时是家常便饭。调研一段时间后,孙小婷决定改变最初的设想,用访谈而不是问卷调查作为她的主要研究方法。每一次看似随意的聊天,都是蕴含着强大学术解释力的活生生的材料。

他们与我同龄,但是我们确实不一样。大部分农民工的生活都很单调,他们对生活没什么想法。这是两年后,孙小婷对当年的访谈对象仍然留有的印象。具体的细节已经模糊,她慢慢地回忆,那些工作在流水线上的年轻人,如何将手机QQ作为社会交往媒介平台,维系和扩展他们的社交网络,他们如何试图通过网络发展恋情,又因为其无法满足沟通需求而失去下文一些社会学家提出赋权理论,推测新媒体能够给这些边缘人群带来改变的力量,让他们勇于表达,敢于抗争。孙小婷是旁观者,也是见证人,她发现这种想法过于乐观,在她接触的那些个体中,新媒体发挥的变革力量相当微弱。

论文1.0到论文10.0

孙小婷的笔记本电脑里还留着当年某个课题的结项论文,相关文件夹建了十几个,论文的命名后缀已经从1.0排列到了10.0 。

这是一段两年的马拉松式的死磕历程,从大学三年级延续到了孙小婷研究生一年级。

当时在网上看到政务管理学院的老师招研究助理,我挺想跟外学科背景的老师做项目,就申请了。这位老师的研究课题同样紧贴社会中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团队由十名学生组成,学科背景各异。由于课题庞大,项目前期他们分成数据、国内文献和国际文献三个组,孙小婷在国际文献组,负责梳理国际上典型案例和外文相关文献。

每月一到两次闭关写作,项目组的人早上聚到老师办公室,开会讨论分工,然后废话不多说,现场办公;下一次开会时,每个人先讲自己上次工作的成果,老师点评,然后重复一样的流程开会、分工、工作 这不是美好有趣的经历,大部分都是在写到想吐和好想去死一死的折磨感中纠结往复。

大三暑假,他们到浙江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实地调研。这次访谈,又和孙小婷之前的敲门聊聊截然不同之前,孙小婷与被访谈对象在地位上相差无几;但这次,他们接触的要么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么是试点事业单位领导,而且聊的话题又颇为高大上,背后也有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敏感问题。去之前,他们会把被访单位的资料弄得很清楚,让对方觉得做了充分准备。而且,适当的表露无知也不是什么坏事,反而让被访者卸下心防,意识到他们的学生身份,慷慨地给予帮助。

大四寒假,才正式进入论文的写作。孙小婷窝在家里写文献综述,在一堆中文和英文织成的网里试图理清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理论脉络。整个研究框架和理论构建实在和孙小婷所学习的新闻传播没特别大的关系,一切都是重新学习的过程,而用浩如烟海形容资料的繁复也毫不为过。她说:我大概看了近百篇中英文论文和好几本书。

该课题参加了挑战杯论文大赛,并从校级赛一路杀到国级赛,每参加一次比赛,团队成员都会修改论文。每一次改动,他们都以为完美了,但过段时间再看,却总能看出瑕疵。

国际会议?似乎也不难

该项目进行期间,孙小婷已保送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那一年的中山大学新闻班,只有两个人成功保研外校。孙小婷将这归功于她的项目经验,她领导和参与了大大小小六个课题,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课题获得挑战杯广东省赛特等奖。毕竟,一名本科生,调研过廉租房,访谈过农民工,还了解过事业单位改革这样的宏大命题,即使用研究生标准衡量,也算得上优秀。

学术型研究生更看重研究能力,因为学制不长(人大新闻学院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很多人在匆忙和慌乱间,刚准备发力时就发现已奔向了研究生生涯的终点。而孙小婷,则开启了国际学术会议模式,研一下学期,她关于农民工媒介使用的论文连续两次投中国际会议香港的亚洲研究学会年会和美国的媒体社会学年会。待到第二封论文录用通知躺到她邮箱的时候,她开玩笑地说:呀,(参加会议)怎么那么容易?

而当我们这群师兄师姐知道这件大事时,孙小婷都到了香港。她不大喜欢张扬,默默地就投稿了,默默地也就参会了。

在香港的会议开始之前,孙小婷也找到了一份一直向往的实习工作。她没有选择新闻媒体,而是去了国际知名公益组织,进入传播互动组,在纯英文的环境中泡了三个月。孙小婷是揣着问题去实习的,她想知道这样一家组织,是如何设定自己的议程,又如何将这些议程传播给公众。

因为签订了保密协议,对于工作具体内容孙小婷并没有谈。该组织有先进的媒体分析工具,常常可以在事情刚萌芽时制定决策、快速反应。在她印象中,所有人似乎都飞来飞去,很有想法,每个人都像一个战士。观察了一遭,孙小婷感受到投身公共事务的成就感,每个人都有自己负责的议题,而一旦对这些议题有所推动,或许改变世界就不是什么空谈。

当然,以观察者身份进入这样一个场域研究,自然也会发现其中的问题。孙小婷并没有刻意将实习单位当作研究对象,但当她抽离,还是给出了客观的评价:在国际组织中工作,需要常常思考价值和立场问题,会发现看待世界和问题角度的多元。孙小婷直言,她并不是完全赞成该组织所有的议题。

在这些微妙的冲突中,孙小婷会对自己从前视若无睹的问题进行思考。看到了小圈子之外的世界,她也想看看更大的世界。

上一个目标到北京,孙小婷顺利实现了。下一个目标去美国,孙小婷正在努力。她想沉淀下来,多出去走走看看,关注国际性的问题,并投身国际性的工作。她说,想静静观察这个世界,在形成对某个问题的完整体系之后,再真正去做些什么。

采访进行了快两个小时,算是给了我一个机会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低调的师妹,孙小婷大方地配合后,又焦急地对我强调,千万不要把写好的文章给师门里的同学看,她觉得好窘。回宿舍后,她要继续跟英文较劲。说起现在的生活状态,她笑了笑说:感觉好久没遭罪了,哎呀有些不习惯,也有点空落落。

对孙小婷来说,遭罪史还是很丰富的。大三下半学期,她扛了两个项目,同时进行,从早到晚;为了能顺利保研必须获得漂亮的学分绩点,她又不得不在大二那一年开始追赶,以弥补之前学分绩点没有那么高的缺憾就算是现在,很多事情尘埃落定,她又开始了每晚上去操场跑十圈的生活。

2013年暑假起,我每天都要跑5~10公里。最初为了提高身体素质顺便减肥,后来,她慢慢觉得跑步是和身体的一种相处方式,能控制身体才能控制情绪。而且,跑步中会发现自己的极限,并且突破它,进而越来越了解自己。到了最后,跑步成了一种哲学。

师妹孙小婷,在我们师兄师姐眼里,是个神秘的存在。我们在同一师门,也建了一个聒噪的微信群,但她不怎么刻意刷存在感,也很少灌水。直到有一天,我们从微信朋友圈上得知师妹跑到香港参加学术会议,纷纷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

无遭罪,不青春。这就是我的师妹孙小婷,独立,自信,而且还漂亮。

生活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稍微闲下来就会觉得有些罪过;

也会将学业和实践进行完美地平衡,

尽力用短暂的大学时光写出和他人不同的那份精彩。

第20篇、爱情故事等下一个天亮

汪波和前男友热恋那阵子几乎是西湖日日游。

到底是金融系的大学生,在享受人间天堂至尊美景的同时还发现了商机,两人策划着毕业后开个夫妻店:断桥情侣分手公司。

吵着要分手的情侣们分别撑船至断桥两头进行最后一次双边会谈:若能冰释前嫌就双双牵手登上断桥燃放心形烟花重修旧好;若挽回无果则撑船反方向加速跑;若苦大仇深还可以互扔雷管、炸药、冲天炮,由分手公司代为收尸。

谁也没想到明明是给别人挖的坑,最后摔得深的竟是自己。

几天后,前男友就携新欢诚邀汪波莅临西湖断桥边分手,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挑衅!夕阳残血、苍山含悲,那一刻,汪波的受伤感一下子就被渲染得无以复加。强制自己淡定再淡定,她才没有泼妇一样在前男友脸上抓五条连皮带肉的红道道。

转身之后的汪波是越想越气,一口气跑超市扛回一整箱青岛啤酒,独自坐在西湖边畅饮。曾经的甜蜜还历历在目,她清楚地记得有次上选修课《红楼梦赏析》,老师问:金陵十二钗你最喜欢哪个?被问的前男友站起来说:对不起,老师,我已经有喜欢的女生了。说完还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汪波,想不到才一年的时间他身边就旧貌换新颜。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方圆百米渐渐围积了观赏钱塘江大潮般的路人们,醉意阑珊的汪波眯着眼睛望向里三层外三层缝缝补补又三层的人群,耳畔的嘈杂声恍若隔世。

该怎么解释呢,不过是想独坐湖边清醒一下,却招来了捕风捉影的记者和热情的救命恩人,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当晚,地方台民生新闻本台最新消息的电视画面里,那个冒险抱住汪波的好心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汪波的第一反应是,镜头里的自己怎么那么胖啊,难怪别人说,三月不减肥,四月徒伤悲,五月路人雷,六月男友没。从打出的字幕下方,她看到了这个好心救了自己的人叫沈书华,他竟还和自己同校!

最后沈书华的总结让汪波哭笑不得,他对着镜头一本正经的说:我想对那个女孩说,无论怎样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要坚强地面对今后的人生,因为天黑过后必然是下一个天亮。

屋漏偏逢连夜雨。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态,更可怕的是还失态得地球人都知道。

第二天,汪波走进教室,邻桌蒋小花猛地抬头看见她,惊诧得像是看见了木乃伊归来。等回过神来才说:以为你今天肯定不会来了,我还打算下课后去你家看你呢。汪波的脸立刻拉得比长白山还长:还是不麻烦您老人家了。

其实失恋并没想象中那么难过,亦舒姐姐曾指导过,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至少要让自己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一下课,汪波就马不停蹄地加入兼职的泱泱大军。

最新的工作是在大卖场当手机导购。手机消费市场近来异常火爆,一直到晚上9点才渐渐消停下来,此时的她早已经口干舌燥七窍生烟。

卖场快打烊时,一个顾客向她的专柜走了过来。沈书华就是当日的救命恩人,化成灰她也认得。为了救她,他的手机不慎掉进西湖里。

沈书华自报家门,同学,看在我那天救你一命的份上,手机可不可以再优惠一点?

这时候汪波的电话响了。前男友自作多情地说:汪波,你是故意跳湖想让我回心转意的对吗,别没事找事了,要我接受你是不可能的!

汪波气愤地挂上电话,迁怒于眼前的救命恩人。不行,少一分都不卖,都是你害我名声败坏的!如此的豪言壮语理应伴着锣鼓喧天、彩旗飘扬,但最后只有自己的胃不合时宜地咕咕叫喊充当背景音乐。沈书华很腼腆地看着她,她也很腼腆地看着沈书华。最后沈书华败下阵来:武林广场那边又新开一家茶餐厅,要不一起去尝尝?

一落座,汪波毫不客气地点了几个最贵的海陆空菜肴,还点了比自己脑袋还大的一盆刨冰,吃得差点把脑袋都掉下去。这是她生平最拼命的一次大快朵颐,甚至偷偷跑厕所松了几格皮带。

酒过三杯之后,她道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沈书华很郁闷地总结发言:你的意思是我毁了你名誉,尽管我为此丢了手机。这顿还要我请,以示向你赔礼道歉,尽管你在我的新手机上赚足了提成和奖金。

汪波头点得如小鸡啄米。沈书华补充发言一句:可是,今天我钱不够了。为了凑足饭钱,汪波愣是连回家2块钱的公交车费也全数贡献。走出餐馆的大门,汪波扬着手机咬牙切齿:你刚办的电话卡,我记得你号码哦,以后要是敢不还钱,小心我让你再上一次《生活传真》的本台最新消息!

一直到快毕业,沈书华欠下的饭钱都没有还。而汪波觉得当债主的感觉也真好,有个奴隶可以随传随到。想翘课的时候,沈书华可以来顶替;吃不完的午饭,可以打赏给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沈书华可以陪着喝酒,两人渐渐配合默契,从无聊变得有话聊。

唯一的一次失误是汪波电脑显示屏坏掉,呼叫沈书华搬出去修。汪波在女生宿舍的台阶上递电脑给他,喊着接稳,接稳啊,沈书华大脑死机30秒:要接吻吗,光天化日之下?汪波气得直翻白眼:我们以后都不要聊天,一聊天就开岔,还岔都岔不到一个点上。

许久之后的再见是在百年校庆的晚宴上。汪波望向沈书华因为陪她喝多了啤酒而日渐形成的内蒙鼓肚腩良心发现,哟,肚子都这么大了啊,是我对不起你。

毕业前的最后一个盛会竟是百年校庆,这让人难免有些感慨。大家借着酒气互诉衷肠,喝光了啤酒,沈书华开始举着二锅头步履蹒跚走向汪波,一杯下肚终于有勇气开口,额,其实我想跟你说话还没说出口就吐了一地的秽物。

最后沈书华醉得躺倒在酒店门口呕吐。服务员小声嘀咕,还大学生呢,就这素质!班委跑来说:汪波,是你把他喝倒的,你要负责送他回去。再说,人家以前还救你一命呢!

听着别人重翻旧账,汪波气得跳脚:我才不管,是他自己要找我喝的。说完就拉着好友蒋小花一起逛街。

等一圈逛下来,竟遇见有个女孩一路扶着沈书华慢慢走回去。汪波得意地对蒋小花说:看我给暗恋他的女孩创造了多大的机会,要是事成了,他们要感谢我。只是一想到沈书华今后会远离她和别的女孩携手同归,为另一个女孩子打水打饭时,她的心突然被晚风吹得有些凉。

第二天酒醒后,沈书华又约汪波出来逛街,说是要买条裙子送女朋友。汪波心想,之前沈书华一直在自己后面当小跟班,哪还有机会认识其他女生,唯一的可能就是昨晚送他回家的那个!

在汪波最喜欢的淑女屋,沈书华兴致勃勃地问:你说我女朋友穿这个好看,还是那个呢?或者是最右边那套?

淑女屋的衣服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公主穿上了会更像公主,而女仆穿上了会更像女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最后汪波挑中了最考验人的紫色。

沈书华撇着头望向她:你确定了就是这套?汪波歹毒地点点头。那好。沈书华指着汪波对服务员说,就这套,给我家佣人拿个码子。

这几天汪波都心事重重地揣测搀扶沈书华回家的女孩穿上淑女屋的裙子会是什么样。自从沈书华爽快地把裙子买回去后却迟迟不见送出,难道是自己留着压箱底吗?

沈书华没声音没图象的这些日子,前男友却戏剧般地出现了。捧着快蔫掉的玫瑰花,植物人一样地站在教室门口。汪波身边的蒋小花经过后很礼貌地打招呼: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该不会是风流的风吧?

前男友还是假装绅士的表情,虚伪地赔笑:汪波,自从你上次为我想不开后,我终于知道了还是你对我最好。

本来汪波心平气和地向前走,不想再搭理前男友,可一听他又提旧事,不由得怒火中烧。她掏出手机下意识地拨通了沈书华的电话:三分钟,我要你出现在我面前。

两分半钟过后,沈书华以动物的直觉穿州越府千里奔袭而来。汪波走上前,把自己的大脑袋靠在沈书华瘦削的肩膀上:亲,咱们走吧。

一头扎进路边的大排档,千杯不醉小姐又开始豪饮。究竟有多恨他,自那件事以后,她汪波就成了别人同情和嘲笑的对象。很长一段日子,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知情人在背后指点:看,那个寻死觅活的弃妇。沈书华体贴地递上纸巾,正准备开口安慰,比他先开口的是汪波。这天晚上,千杯不醉小姐终于醉倒了。

扶着一路哭一路吐的汪波返校,路边成人用品店的老板用意味深长的表情坏笑,谁让你们不照顾我生意。

第21篇、爱情故事花季友谊赛未完

当校园里的紫荆花再度开放的时候,我才猛然发现初中生活仅剩三个月了。

为了激发大家的学习兴趣,老班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竟给我们来个二人大PK。老班安排成绩相当的同学坐在一起,进行PK。每次月考后,输的人就让赢的人在脸上随意作画,然后招摇过校。

我的对头是安勇,一个有点狂妄的男孩。第一次月考分数一出,安勇以五分之差输给了我,于是,我毫不留情地在他上唇边画了一字胡。安勇对我说:苏晓雯,你别得意,走着瞧,我分分钟赢你!

安勇很快便忘了要赢我的事,每天仍然上课睡觉。直到被老班叫到办公室。回来后的安勇变了一个人似的,上课精神百倍,成绩也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看着安勇认真学习的样子,我一日比一日焦虑不安。一定不能输给他!于是,我把所有能利用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然而,我的成绩却毫无长进,尤其是物理,越学越差。

我拿出物理作业,对着一个电路图愣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做。安勇把头凑过来,三言两语就让我明白了。我正要说声谢谢,安勇说:苏晓雯,不如我们做个交易吧,以后你的物理我来辅导,但你每天必须弹一支曲子给我听。可恶的安勇,明知我的时间很紧,居然还提出这样的条件。可是没办法,为了学习物理更轻松一点,我只能答应他的要求。

半个月后,再次领到物理测验卷时,我又看到了老师的笑容:我考了九十分。可安勇,我的小老师,竟然只考了七十八分!

安勇推过试卷,不屑地说:苏晓雯,我只是粗心失误而已。走着瞧,我分分钟赢你!

离中考越来越近,我的成绩终于稳定了,而安勇的成绩却仍没有起色,但他每天还坚持给我当物理老师,坚持威逼我放学后给他弹琴。

七月初,中考成绩出来了,我颤抖着拨通了分数查询电话。

苏晓雯,八百三十四分,全市第一百四十五名。当我听到电话里报出的成绩时,高兴得跳了起来。然而,高兴不到几秒钟,我就担心起安勇来了。立马查了他的成绩:安勇,八百五十分,全市第五十名。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为安勇高兴。

我连忙打电话向老班报喜,电话那头,老班哈哈大笑:看来我的决策还真对了。我利用安勇欣赏你,想跟你考进同一所学校的心思,结果你真治愈了他的瞌睡症。你因为好强,成绩退步一点就失去信心,安勇便故意考差来鼓励你

电光火石般,我突然明白安勇为什么要帮我学物理,还逼我弹琴、打球了。我在心里说:谢谢你,安勇。在这场青春的PK里,你默默保护了一个女生的自信和自尊。

第22篇、爱情故事谢谢你,让我路过爱情

那次省内行业技术培训班上,她和他都是彼此的陌生人,虽然都是同一战线的,但若他不代表学员上台进行学期总结的发言,也许他们以后的日子就不会有丁点的交集。

当时的情形她依然清晰:台下是几百名认真聆听的学员,大家都不熟悉,只是在那一刻都被台上的他,确切地说是他的声音所震撼、所吸引、所折服、所共鸣。他是播音员,字正腔圆、清脆圆润,每一句的抑扬顿挫都把握得恰到好处。她听得入了神,感觉那声音就像雨水滴在干涸的土地上,一沉,便消失不见了,留下的是历久弥新的余韵。所以,待到周围的掌声都落了,她才想起来鼓掌,虽然引来了一些怀疑,甚至是不屑的目光,但她的脸上露出些许的羞赧,心里洋溢着更多的是层层叠叠的温润和清新。

从演讲台上走下来,他一路浅笑着,在路过她身边时,慢了脚步,微微低头,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你!细腻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自己的耳畔响起,她有些受宠若惊,因为来这儿,培训了一个周,即将道别的时候,他们才开始第一句的交流。

匆匆的道别中,索取彼此的联系方式是绕不过的一环。其实每个人都知道,这也只是个形式,精美的本子上,列下的一排又一排的数字和名字,谁又曾动用过?不过,看着不少学员向他走去,她也主动找到他,让他留言、留电话,寒暄着多联系。他似乎很高兴,写的字遒劲有力,还一再强调着:一定!一定!

过了一个月,她已经熟烂于心的号码,还没有来叩响她的生活。渐渐地,她的心犹如一杯开水,没有当初的温度和热情,或许大家都是过客,追逐着一个又一个的现实目标,而那些想象中的邂逅,就有点奢望的味道了。按捺不住煎熬,她给他打了第一个电话,原来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层纸,他的声音依旧充满磁性:其实,我很早就想给你联系,只是当时人多、匆忙,忘记哪一个号码是你的,不确定是不是留了你的电话。虽然有些失落,但她相信他的话,甚至可以在脑中勾勒出他的神情,那样的语气、笑脸里没有谎言的痕迹。

之后,相知相恋,似乎都是燎原之火的态势,轰轰烈烈,在彼此同事的眼中都很招摇,以至于在做梦的时候,她都被关于他的故事和憧憬幸福地笑醒。可遗憾的是他俩并没有演绎现实中的童话、一见钟情的爱情,尽管,有爱慕的机会,有水到渠成的条件。

原因她很清楚,自己的个性喜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喜怒哀乐与他一起分享,而他则习惯了在她身边沉默在电台时已经说得嗓子沙哑,新闻、广告等,还要不时地客串一下别的会议场合。当然也是他心底压着的一份随时可能复发的暗伤。他很少说话,甚至是不想说话,大多的时候,只是认真地为她做些什么,比如做饭、洗衣服、陪她逛街,他想着这些踏实的付出,比那些甜言蜜语更从容。

他给她说过,不想说话不是因为不爱说话,是因为累,播音员的工作,让他对自己的嗓子,一再地谨之慎之,润喉片西瓜霜之类的之所以每一个口袋都有,不仅仅是迎合电台的要求,而是在这个一切靠自己的城市,仅靠着一副嗓子稳定着一份喜爱的工作。为了事业,忽略生活;为了播音,珍惜自我。他为自己找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巢,不再介意她说你很自私,不再用心满足她的嗜好,敷衍也当做一种自然。而她已对他标准的言谈、准确的用词、恰到好处的表情,养成了聆听的习惯,尤其是恋爱时亲密的呢喃,加上主播新闻时的味道,当成了一种享受,一路沉醉而来,甚至不知归路。其实,播音没有所谓的完美,我也去追求所谓的炉火纯青,但都不尽如人意,逐渐疲惫,小心应付着。事业如此,生活亦然。他累了,感情也像走进深秋的花草,开谢自便罢了。她感谢他的真诚,更感激他带给她的欢喜,以及或高兴或心酸的泪水,没有了这些纠缠,也击碎了自己一心精编的美梦。

分手了,他眼角的泪,如一溪流水中的浮萍,在晚风里慌张地逃来逃去,尽管模糊了自己在培训班里对她的暗恋,但还是尽力把头抬得很高很高只为不让她看见。看着他的样子,要强的她以为,他还是一如当初的高傲,如同对他追求的途中,自己只是一个爱情的乞求者,始终找不到终点,反倒伴随着一路的冷言霜面。想想也是,爱情终究不是因为一个人的自私或付出,而苟活或鲜亮。这般境地,都是默默无语,末了,他给了她一盒自己为她录制的磁带,接过的那一刹,她轻轻地重复了,当初他那句的低语:谢谢你!一如他温文尔雅的语气,一如她逝者如斯的叹息。

仔细地听着他送的磁带培训结束前的总结发言,那圆润欲滴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依旧那么熟稔,她突然听到一个错音,清晰的错字在他的口中,一带而过,也读出新的意味,没有质疑声,没有嘲笑声。她禁不住泪流满面、心碎不已,但也明白,爱情这东西,如青花瓷般晶莹易碎,是不能苛求圆满的,否则就成了一个圆努力修行一圈儿,又回到起点。正如他第一声谢谢一样叩开她的心扉,清脆,又在恍惚之间飘逝,仅留一个错误的地方错误的人,镶嵌在那段再也无法重温的过往。

谢谢你,让我路过爱情写下这行字,找到那个曾经熟悉的号码,轻轻地按了发送,她便把手机卡抠出来,扔了,扔得很用力,扔得很远,如同这一段段不堪回首的过往。生活中,就是这样吧,因为年轻,才不惜一段爱情。但对于一颗执著的心来说,即使曾经心仪彼此,相遇也只是一个劫数,戏剧性地短聚之后,又踽踽独行。

第23篇、爱情故事蜜糖和砒霜

我叫她蜜糖。从幼儿园起,我俩便在一个班。后来,小学、初中、高中,直到毕业,一直同班。不是同桌便是前后桌,始终形影相随,宛若双生花。

5岁到15岁的那十年,我们分享小人书与蝴蝶结,分享各自的小心事小秘密,好得恨不能蜜里调油。因此也曾发誓,说得咬牙切齿:要做永远的好朋友。

可后来才知道,会那么随意地说出永远二字,是因为根本不知道永远有多远。

一直都记得,15岁那年某个静寂的午后,我站在学校办公楼顶层高大的落地窗后面,看到她远远地走过去的背影。

那一幕我记得特别清晰。她的步子走得很急,脑后那根扎得很高的马尾辫,一直在摇来荡去,摇来荡去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条辫子也一直都晃在我心里,无法被抹去。

我从走廊上探出半个身子去喊她:蜜糖蜜糖蜜糖却没人应。那欢快的脚步径自向前,然后匆匆忙忙地转了个弯,拐进了音乐楼和图书馆之间的夹道。

就是这个小小的夹道,改变了我和蜜糖此后的十年。

我的初恋,属于一个叫雨辰的男孩。

那其实是节乏善可陈的桥段。他是学长,大我们一届。16岁的少年,干净利落,青春蓬勃,阳光的味道印在脸上。

因为我们的父母是好友,所以他会很宠溺地叫我小丫头,毫不在意地揉我的头发,然后带我一起去他常去的球场,两个人坐在台阶上,一起看夕阳。那样单纯的来往,却逗开了我懵懂的心事。

传说,音乐楼和图书馆之夹道北边那面红色砖墙的缝隙里,是可以许愿的地方。只要把对喜欢的人的表白写下来,塞到那里的某个角落,就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说,上届的上届,某位学长和学姐,就是这么成了的

我在某个深夜里,怀着虔诚的心态,把对雨辰的一片痴心写在了纸上,然后悄悄塞到了红砖墙缝里。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但不愿意欺骗我最好的朋友。所以这件事,只有蜜糖一个人知道。

可是,几天后的那个下午,我却看到蜜糖匆匆拐进了那个夹道,尔后在砖缝里搜寻着什么再后来,我看到她把一张纸条从砖缝里抠出来,打开看过之后,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我站在办公楼上,其实看不清楚那张纸的内容,但信笺纸背面的深粉色,却足够刺痛我的双眼那是我精挑细选的信纸,即使隔得远,我也不会不认得。我好想冲下去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脚下却像生了根般,动弹不得。她是我最好的册友,我没有勇气去质问。

半个月后,蜜糖牵着雨辰的手,走到了我面前,我明白了我亲爱的蜜糖,就是这样,随手丢掉了我的愿望,然后让她自己如愿以偿。我喜欢的人被我最好的朋友抢了,而且她还对我说:欣欣,我们还是好朋友。说完,她拉着他的手,转身走开。

时间滚动到高中。我们还是在一个班,但却很少再像以前那么亲昵。因为雨辰的缘故,我和蜜糖,早已疏离。更何况,两人中间还隔着相互不服输的心气和学习成绩的比拼。

雨辰的成绩不甚出色,但却习得一手好丹青。从小学起,家人便着意安排他学画,如今,更是打算让他以特长生的身份,走高考捷径。同时,我父母认为,若能因特长加分,也是美事一桩。所以后来我也进了画室,跟雨辰一起,接受额外的培训。

这件事令蜜糖万分不安。雨辰与我聊绘画聊得投契,自然就冷落了她。每每收拾东西去画室,临出门时,我都会用余光不经意地扫过蜜糖,见她坐立难安,我心里不由冷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突然很喜欢看她尴尬、看她难堪、看她心痛的样子。因为每当此时,我心里都会有恶狠狠的报复感腾起,有点酣畅淋漓的味道。

又过了一个月,蜜糖拎着东西,挤到画室里来。她终究是不能容忍我与雨辰单独相处的,即使最初是她从我这里把雨辰夺了去,那也要一直霸占着不放。而我便是算准了这一点,才那么乖地听从父母的安排去学画。

我听爸爸说过,雨辰的父母是打算送儿子出国深造的。

看着蜜糖防范的神情和刻意隔开我与雨辰的举动,我只是淡淡丢了一个轻蔑的眼神给她。雨辰自己并不清楚,他早晚要以大学和画笔为跳板,离开这片土地。为爱而选择走特长生道路的蜜糖更不会知道,她的一切付出都是徒劳,白白牺牲宝贵时间而已。

我们升高三那年,雨辰考到了成都,画室里只剩下我和蜜糖,在静默里遥遥相望。我收拾了画笔,准备离开。临走,撇给蜜糖一个冷眼即使不学画了,我还是会报考成都的学校。你呢,是否要追随他的脚步?

蜜糖不说话,静谧的画室里,只听见铅笔在画纸上急促的沙沙响。

转年,我们高考。因为赌气地坚持,蜜糖只剩下特长生这华山一条路可走。而我,却轻巧地背弃了前一年激将她的话,填报了西北大学却没想到,她想都没想去成都这茬事儿,直接报了西安美术学院。

录取通知书下来,各自兵荒马乱地买车票打行李,请谢师宴,跟亲戚朋友道别,奔赴新的征程。直至上了火车,我才发现,对面铺上睡着的人,竟然是她。她从书本背后抬起眼,对我笑笑:嗨,真巧。

我有一点点无语。狭窄的过道里人来人往,车厢里云集着天南地北的过客,可为什么我对面铺上的人,偏偏就是我最想甩开的她呢?

一路无话。就这样,摇摇晃晃20个小时,一起到了陌生的城市。

到了西安,开启我的大学生活。我很刻意地把蜜糖丢在往事的垃圾堆里,然后努力清空一切痕迹。

虽然此时雨辰已经开始考托福准备奔向遥远的异域,虽然更早以前他们已经分手,但我心里却始终放不下,我还是恨蜜糖。

4年光阴匆匆而过。大四毕业前夕,我找到一份媒体的工作,开始上班。每天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颠簸在城墙内外。常常,路过美院门前,不由自主地就会想起她。想必她也要毕业了,不知道在忙什么,是打算留在西安,还是回家去?

我一边在公交车上吃着我的早餐,一边想着这些问题。我突然一愣,3年的怨恨纠葛再加上4年的音信全无,为什么此时此地,脑海里还是会蹦出来她的名字?

说不清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我翻出高中同学的电话打过去,寻问到她的电话号码,不过却迟迟犹疑。短信写了删,删了写,终究没有发出去。最后,狠狠心,直接拨电话过去。那是凌晨三点半,只听那头惺忪地一声喂。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还是选择了挂机。

却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便收到她的短信:查了好久,问了好多人,终于证实了我的直觉是对的。你好吗?欣欣,很久不联系了,我很想你。有时间的话,见个面好吗?

就这样,事隔7年多之后,一切归零。我和她,再度站在了朋友的位置上。

她的公司跟我的公司离得很近,顺理成章的,我们俩做了租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同室密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却都不再是当年的女孩,而是崭新的自己。心照不宣地闭口不提当年,只是一起K歌,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去美容院

不过后来她的一席话,却让我开始释然。某夜小聚,喝得有点微醺,她趴在桌上絮絮跟我讲当年。她说: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未见得是真的喜欢雨辰只是从小到大,不管吃的用的还是好玩的,我都跟你分享惯了听到你心里有了喜欢的人,突然就别扭起来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后来长大了,可以冷静地去想这些事的时候,我分析了自己当时的心态,觉得很可笑。大概就是与其让你被人抢走,那还不如我去把那个人抢走呵呵。我真可笑是吧?

我搀着她走出酒吧的门,四月温软的风里,她靠在我的肩头上说,欣欣,对不起

眼泪,忽然就涌了上来。我发现,即使中间隔了7年那样困顿尴尬的时光,虽然我也有了其他很多朋友。但最终最能跟我合得来的,还是她近似的口味,相仿的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了彼此的默契

至此,我开始相信天意和缘分。命中注定,我和她要像一棵枝头的两朵花那样亲近,躲都躲不开。

第24篇、爱情故事一见钟情爱一生

民国时期,张维桢和罗家伦的爱情故事轰动一时,张维桢也成了引人注目的女子。张维桢原名张薇贞,读大学期间,她把自己的名字由“薇贞”改成了“维桢”,表示她对传统女子贞节观念的坚决反抗。罗家伦是民国时期的著名教授,是很多人的偶像,也暗暗打动了一些女孩子的芳心。

罗家伦写的“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这两句话早已铭刻在了张维桢的心中,只是两个人一个在北平一个在上海,南北两地,她与他难以相见。此刻,激情、睿智的罗家伦就站在张维桢的面前,他的演说一字一句地敲击着她的心扉,贴近,火热,直入她的心田。在这一瞬间,爱情产生了,还是一个少女的张维桢被爱情赋予了强大的力量,她在人山人海中居然挤到了会场的最前面,大声地对罗家伦说:“我名叫张维桢,今后请你多多指教!”说完,她把自己的联系地址写在一张纸条上递给他。面对张维桢的热情大方和青春美丽,罗家伦的心在那一刻暖融融地被惊动了,原本口才出众的他在那一刻竟然腼腆得像个不知所措的小男孩,只是慌乱地说着:“好,好!”

都说一见钟情的爱情是经不起风雨,难以经受时间的考验的,但是,张维桢和罗家伦却用真实的爱情经历证明,即使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有的爱情也是在一开始便注定会相爱一生的。

以前,罗家伦曾经极力主张爱情须要有双方人格上的了解,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但是,他和张维桢却开始了一见钟情的爱情。看来,爱情真的很奇妙。

爱情大多是有信物的,相爱的人常常用信物来见证彼此的爱情,信物仿佛是爱情之中的蜜,有了信物,爱情会更加甜美。张维桢和罗家伦一见钟情而相爱,也是有信物的,不过,他俩的爱情信物有点特别。罗家伦给张维桢的爱情信物是两张风景明信片和两张小型风景照片。这信物虽然并不名贵,但是,却包含着罗家伦渴望和张维桢比翼双飞的心意。张维桢读懂了罗家伦爱情信物中的含意,她回赠给罗家伦的爱情信物是她的一张玉照,玉照上的张维桢笑意如花,青春美丽。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的玉照送给一个男人,自然是意味着心中的爱慕。罗家伦收到张维桢的玉照后在日记里写道:“就是你的照片,使我看了生无限的愉快。”从此,张维桢和罗家伦开始鸿雁传书,漫长的爱情之旅启程了。张维桢和罗家伦在信中谈人生,谈理想,谈各自的生活,有时也会小心翼翼地相互试探彼此对对方的爱,轻轻地伸着柔软的爱的触角。彼此的心事虽然千回百转,却在信纸上渴望着绽放花蕾。爱情里最难得的是深合我意。张维桢和罗家伦从一见钟情开始的美丽爱情就这样娓娓动人地进行着。

1920年8月,罗家伦从上海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去留学,他本想与张维桢在上海见面,畅叙一下与她别后的相思之情。不凑巧的是,此时的张维桢已从上海女子学校转学到湖州的一所女校读书,而罗家伦到了上海后又患病了,一直发高烧,无法去看张维桢,虽然上海和湖州相距不过是几百里的路程,他俩却没能见面。张维桢后来收到了罗家伦临登船时写给她的信:“来沪未能一见,心中很难过。玉影己收到,谢谢。不及多书,将离国,此心何堪,余容途中续书。”就这样,张维桢未能和罗家伦相见,就依依不舍地和他分别了。

在分别的几年间,张维桢收到了罗家伦寄来的好几本书,还收到了罗家伦写给她的许多信,在这些信件中,张维桢看到罗家伦在字里行间出现的微妙变化是对她的称呼,罗家伦从“维桢吾友”自然变成了“维桢”、“维桢吾爱”,到最后成了“我生生世世最爱的维维”。张维桢明白,她这个女子从此成了罗家伦心目中最珍爱的人。张维桢读着罗家伦那一封封漂洋过海的信,心中暖意弥漫。张维桢和罗家伦在信中除了谈论民族兴亡和学习之道,也像世间所有热恋的男女一样,时不时显露出敏感、任性乃至小孩子气的样子。有一次,张维桢收到罗家伦寄给她的一副珍珠项链,上面的珠子是他为她精心挑选的,他在信里对张维桢说:“我选的一种颜色,自以为还清新,配夏天的白衣服或粉红衣服,都很好看。望你不嫌弃,作为我想起你的纪念。”张维桢被罗家伦这份遥远而珍贵的礼物所带来的一片心意深深地感动了。

1926年4月,张维桢接到罗家伦的信,说他决定回国了,想想就要回到心爱而相思的女子身边,他的心情很是激动。可是,就在这时,张维桢却申请到了美国密西根大学的奖学金,计划在秋天进入研究院。张维桢知道,罗家伦在国外的这几年来,忍受着分别的痛苦,一直盼望着她到国外留学,与他日日相见,如今张维桢要到国外去了,可是,罗家伦偏偏又要回国了。不过,相爱的人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张维桢非常体谅自己的心爱的人,她不想让他心中失望。为了让心爱的罗家伦早日回到上海让她当面向他表白心事,张维桢给罗家伦汇去了钱,让他早日回上海见面。罗家伦接到张维桢的汇款时,他的心放下了,他明白了,张维桢是在告诉他,她愿意为他们的爱情而等候。

1926年6月18日,在张维桢的殷切盼望中,罗家伦在马赛登上了回归的船,经过一个星期的行程,他终于回到了上海,回到了张维桢的身边。

分别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却不影响真正的爱情。这时,张维桢和罗家伦已经分离了整整六年,但是,两个人真正相聚的日子却仅仅只有一个多月。在一个多月的甜蜜日子里,两个相爱的人时常在公园见面,因为彼此相爱,因为早就心心相印,在半个多月后,张维桢和罗家伦就极为自然地正式互定了终身。

张维桢出国的第二年获得了学位,于是,她就立刻回国和罗家伦相守了。

张维桢和罗家伦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甜蜜的爱情生活,他俩既是情侣,也是师友,幸福地相爱了一生,甜蜜地相伴了一生。

世上真的有一种一见钟情爱一生的爱情,它是彼此忠贞的相守,是彼此用心的呵护,终究有着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是的,世间有一种爱情,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一生,不论是一见钟情,还是相识已久,只要真心相爱,就是一生的牵手。

第25篇、爱情故事亲吻亲吻我的恶魔王子

苏韵雪在老妈一大早河东狮吼的帮助下,成功地准时到了学校,要知道第一天迟到可是不大好。

正当大家在教室里抱着老同学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时候,教室门被一脚踹开,吓了大家一跳。结果是大家都保持着握手或者拥抱的姿势,有的眼泪和鼻涕还挂在脸上,就这样呆呆看着这个长的真TMD帅的男生。而这位仁兄丝毫没有犯罪感,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走进教室找了最后的位置坐下。

本来苏韵雪是不想管的,但既然他坐了这个座位,就不能不管了。这时已经有人在窃窃私语:他不是想死吧?敢坐苏大小姐的座位?我看他今天是有命进来没命出去了。

苏韵雪不负众望走向这个长的还不错可是行为极其恶劣的人。

喂,同学。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开。苏韵雪满脸微笑,只有了解她的人知道这笑有多么恐怖啊!可是这个男孩子似乎比她还要拽哦,他拿下耳朵上的耳机,把书包使劲甩在桌子上,然后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说:你刚才说什么?我带耳机没听见。众同学倒,还以为他要说什么经典台词呢。

苏韵雪稍稍站直了身子,可是该死的还是没他高。然后她又重复了一次:我说,这是我的座位。

啊?这样啊?男生脸上还是投表情,只是低头看了看苏韵雪。然后他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张脸:白皙无杂质,大大的眼睛精致的小嘴,充满倔强的眼神,让人心生怜爱。所以他低下头。吻上她的嘴唇。姿势真是帅呆了。大家惊呼。

苏韵雪的眼睛张得比刚才更大,动作僵在半空。他的唇火热,让苏韵:雪的心一阵一阵地疼。世界仿佛都没:了声音,只有阳光在他们周围一圈一圈地旋转。 他的唇离开。啪!很干脆的一巴掌。然后苏韵雪找了个旁边的座位坐下,与他只隔一个走廊。他咣的一声踢翻了旁边的椅子,手捏成拳状,仿佛在努力压制着怒气。然后也坐了下来。从小到大还没人敢打他呢,有多少女生盼望着这个吻啊!可她竟然,竟然给了他一巴掌。

同学们在看了一段电影后都变得兴奋起来。老师在讲台上讲着历史,窗外的阳光调皮地洒进来,恍若把他和她包围起来。

苏韵雪回想着刚才的一幕,那小子长得还不错。可是这是她的初吻啊,看他的样子他一定不是第一次了,那她岂不是很吃亏?苏韵雪越想越气,最终想到整他的办法。要是不整他岂不是坏了她苏大小姐的名声?笑容爬上她的嘴角。 不过计划实施的时候苏韵雪就知道困难了。一计划很快就夭折了。本来计划是这样的:如果那小子闻辛旭交了女朋友的话呢,苏韵雪就在他们牵着手走过某个地方的时候爬到闻辛旭身上大叫:旭,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我知道我不够好,可是我可以改啊。她还没我好啊!你不可以跟她在一起,否则我要你们不得好死。

这话虽是毒了点啊,但保证可以让女生知难而退。可是没想到,闻辛旭那家伙凭着他那张脸和家里的钱,把全校的女生都骗走了,哪轮得到苏韵雪去破坏啊,他换女朋友的速度那可真叫快啊。还有一部分是闻辛旭没有承认,那些女生自居的。

计划二:散播谣言。苏韵雪觉得自己真是善良,因为她散播的谣言其实也没什么拉。只是告诉好朋友可可:可可啊,知道闻辛旭那家伙最喜欢吃什么吗?果冻!如果想追他呢就送这个。啊啊?男生爱吃果冻啊?好奇怪哦不过没关系,这叫个性,韵雪谢拉。可可一路跑远,苏韵雪马上笑开了。哼哼,这次还整不到你?一是男生喜欢吃果冻确实有点奇怪,这说不定会让众女生知道这个大白痴男的真面目,然后就再也没人喜欢他;二呢她早调查清楚了,他最讨厌的东西就是果冻,谁要是送他果冻或者强迫他吃的话,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人的。哇哈哈,苏韵雪想着不免笑出了声。

苏韵雪!闻辛旭大叫着冲进教室。苏韵雪抬头,哇!鬼啊!苏韵雪拔腿就跑,却发现跑了半天还在原地,这使她更加坚定自己是遇到鬼了。

你给我停止摆动你的短腿。身后传来冷冰冰的声音。苏韵雪急忙停下,机械地转过身。

闻辛旭你个大猪头敢吓我。原来是他啊。只见他满脸不知道是什么亮晶晶的东东,这才让苏韵雪以为遇到鬼了。

你还敢说,是你告诉那些白痴;女生我喜欢吃果冻的是不是?你找死啊!啊,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他:满脸果冻,难道那些女生把他按在地上逼他吃?不会吧!

你凭什么说是我啊?我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吃果冻呢?你不会真的喜欢吃吧?我说过了不是我哦,不然要是你不相信,那我就补偿你一下,给你买一车果冻吧?苏韵雪说完就跑。

苏!韵!雪!身后传来闻辛旭爆怒的声音。嘿嘿,敢惹我,苏韵雪喝着酸奶坐在球场边上,酝酿着下一个整那小子的计划,想着想着把手中的酸奶瓶捏成一团。

酸奶瓶跟你有仇吗?身后传来一个臭臭的声音。苏韵雪笑了笑,一个计划马上窜入她的脑海。

哎哟,是你啊。真巧哈,原来你还会到篮球场这种地方来啊?我还以为你不会运动,哦不,应该是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会呢。苏韵雪边说边打量着一身球衣的他。好吧,她承认,他确实很帅。

呵呵,不好意思,我不仅会运动,我是什么都会。哎,真是的,让弥失望了吧?那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昵我不像某些人,到篮球场上来喝酸奶,小心被球亲到哦。

你没关系。不跟你计较,有你好看。非礼啊!苏韵雪一纵身跳到闻辛旭的身上,大声地叫着。润辛旭却也没有反抗,就这样看着苏韵雪表演。很快便围上来了很多人,苏韵雪正得意的时候,大家忽然很有默契地说出一句让苏韵雪想把闻辛旭剁碎了的话:切,就你?我看是你非礼他吧。这什么跟什么啊,难道弛就那么差吗?

哼,咱们走着瞧!苏韵雪从闻辛旭身上下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走了。

韵雪,旭要表演了,快走。校艺术节苏韵雪向来是不感兴趣的,今年的也一样,同学们都往操场上挤,她一个人在教室里睡觉。可可却冲进涞一把拉起她就走。这丫头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力气啊?还是她其实洎己心里也很想去看他表演?

哇,帅呆了!女生们叫得苏韵雪心里酸酸的。什么跟什么啊,她吃醋?闻辛旭一脸冷酷地拿出小提琴。小提琴?他竟然拉这种东西?太BT了吧。不过事实证明苏韵雪错了,当他潇洒地摆好姿势后,她才发现原来男孩子拉小提琴会那样帅。观众全都安静了,苏韵雪也渐渐进入了闻辛旭的世界,她忽然读懂了他坏坏的外表下那颗害怕受伤的心。他,到底生活在怎样一个世界里呢?

旭,我喜欢你。我要做你GF。咧?全班同学都用惊异的目光看着这个女中豪杰。苏大小姐就是有本事啊,别的女孩子告白都会很害羞很害羞的啊,可是她呢,真是的。而且一般都是说我想你做我BF或者我可以做你CF吗,可是她直接就命令说我要做你CF,真是没法形容啊!

不好意思,我对你没兴趣。闻辛旭打量一遍苏韵雪,然后提起书包走人。什么叫没兴趣?他还吻过她呢。

闻!辛!咀!你混蛋!苏韵雪拿起自己的书包就,朝闻辛旭的背扔过去。靠!找死!闻:辛旭拎起书包气冲冲地走回来。旁边的同学感到阵阵杀气,连连后退。苏韵雪两手叉腰很拽地站在原地(其实她的心里很紧张呢,谁知道这个比她高一个头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事来啊)。

闻辛旭把苏韵雪的书包挎在左肩上,右手搭在苏韵雪的肩上,一使功,和她一起走出了教室。勉强和人交往看看。一个月。靠,真拽。旭,给我买冰淇淋吧?我好想吃哦。苏韵雪一脸温柔地说。闻辛旭看看窗外,真是太阳当空照啊。卖冰淇淋的地方出了校门还要走很长的路,才不要去。

不要,要吃自己去买。啊?你是我男朋友诶。算了,谁让自己当初脑子短路竟答应跟她交往看看呢。于是闻辛旭很不情愿地站起来去买。回来的时候全身都是汗了,有点汗珠顺着刘海滴下来。他的眼中火,但还是帅呆了,引得旁边的女生大叫。

我又不想吃了。苏韵雪从书桌里拿出书看起来。哈哈,这次整到你了吧。她想着偷偷提了提嘴角。

你耍我?!你是我BF啊,玩一下有什么关系?苏韵雪调皮地伸伸舌头。看你能把我怎么办。算你狠!闻辛旭甩掉冰淇淋气呼呼地坐下来。不过她还的确是可爱呢。去买饭。什么?他要抓狂了。真是被这个女人的外表给骗了啊。无论怎样,这次我绝对不会去。闻辛旭这样想着。

旭,你是我男朋友啊,我肚子好饿啊!拜托啦,嗯?不要。你要是不去,我就我就告诉全校的女生你是个大白痴,以后就没人跟你玩了。

哈,开玩笑。你觉得这种事情会发生吗?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女生等着我们分手吗?哈哈。闻辛旭把脸凑近苏韵雪,一脸得意。

好吧,那我去买。哎,这么容易就妥协了啊。因为他刚才跟她靠得太近了,她只是找个借口离开罢了,否则就让他看见她红红的脸了。

站住。你就是苏韵雪吧?本事不小啊,竟然和旭交往了一个星期,不错啊。几个女生挡在苏韵雪的面,前。苏韵雪到食堂饱饱地吃了一顿,现在正得意地喝着可乐。哼,想让我帮你打饭,你做梦吧你,我已经吃完了,看你怎么办。

我那个我不是苏韵雪。苏韵雪急得连连后退。然后跑!啪!啪啪!女生给了苏韵雪一巴掌,在苏韵雪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打她的那个女生已经连被打了两巴掌然后坐在地上。眼中满是不相信。

苏韵雪转过头看自己身边,看见闻辛旭满眼愤怒地保持着打人的姿势。

想死啊你们,敢找她的麻烦。滚!那些女生扶起被打的那个女生灰溜溜地走了。旭,谢谢你。

你白痴啊!闻辛旭给了她一个暴栗,你没手机的吗?遇到这种情况不会给我打电话吗?要是我没有及时赶到的话怎么办?!

呵呵。苏韵雪白痴地笑着。旭,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在吃醋啊?该死,谁吃醋了。但他的声音明显没了刚才的理直气壮,脸上也有了不正常的红晕。

啊,旭,我忽然发现个大问题。苏韵雪叫起来,你竟然打女生。

想死啊!闻辛旭对准她的额头就又是一个暴栗,要不是为了你我会打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为了我?我说错了。那个,我决定了,那个交往一个月,不算了。啊?什么?要跟我分手吗?

不是。嗯一个月改成一辈子。他说完转身走掉了。真是,真正跟自己喜欢的女生表白起来怎么那么难呢。他脸红了耶。真是太可爱了。苏韵雪偷偷笑了。

苏韵雪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子是说他喜欢自己吗?呵呵,原来如此啊,怪不得他刚才那么激动。

等等我啊。苏韵雪追上他,挽上他的胳膊。我的恶魔王子,我们要幸福一辈子。

第26篇、爱情故事你考不上我们也要你

在婚姻事上,她很有些高不成低不就。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喜欢她的人她又不喜欢。后来,她决定和他结婚。在那些喜欢她的人里,比较来比较去,只有他各方面综合条件最好。

他不是一个有情趣的男人。可她最后决定选择他,却是因为他的实在。她清楚地知道,除了他,没有人会对她更好。

他们两个性格差异很大。她是个开朗的人,爱说爱笑的。而他很安静,也常笑,但总是微笑,不爱多说什么。她经常抱怨说,他的话全在学校的讲台上讲给学生听了。

他就是那样不爱说话,甚至,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情话!这让她很郁闷。

尽管她能够从他的眼睛里行动里,看得出来他是珍爱她的,可因为心底里那些渐远还近的遗憾,她总是对他耍着小脾气。而他总是迁就着他,像老师宽容不懂事的学生。

他们的小日子一直就那样过着,虽然不热烈,倒也稳定和温馨。她慢慢都接受了。

可在儿子三岁多的时候,她却突然下岗了。

以前在厂里上班的时候,每天有目的地可奔,忙忙活活的,加上每月领到的那份不错的工资,让她自信而快乐。下岗之后她也曾积极出去找工作,可都没有合适的。

就这样突然无处可去了,一家三口所有的花销,都要从他一个人的工资里扣除,三下五除二地,到了月底总是所剩无几,这些都让她的心理失衡。

她的脾气越来越不好,因为失落感,她对自己已经不自信了。而闷在家里的日子越久,她越没有勇气走出家门了。

在她暗自叹息自己沦落为一个家庭妇女的时候,儿子的一句话提醒了她。

那天儿子和邻居家的孩子在一起玩时,她嫌太吵说了几句,儿子立即嚷了起来,“妈妈你还是上班吧,别老在这儿吵我们。”

儿子的话让她下定了决心,重新拿起了书本。因为她在厂里一直从事账会工作,虽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可她没有现在人员招聘时必须的证书,她得考个会计证回来。

她又变得忙碌和充实。而且她发现,时间其实是完全可以挤出来的,根本不像她以前想像的一样,被家务什么的缠得脱不了身。

那些天除了做一日三餐,她连收拾桌子洗刷碗筷这样的活儿也不用做了。因为以前他吃饭很快,吃了饭才看报纸看电视,不知什么时候他添了些臭毛病,总是在吃饭的时候看报纸看电视,她和儿子都吃完了,他才吃了一点儿,慢条斯理地说他吃完自己收拾。她也就不再坚持,看书去了。

不久后的一天,他心血来潮拿回来几本菜谱,说要学会做菜春节给大家露一手,把她赶出了厨房。于是从那以后,围裙就转到了他的身上,而且他还乐此不疲。那些天孩子也凑趣,上幼儿园非要爸爸接送,晚上非要爸爸陪着才肯睡觉。

她苦笑着,可能是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训斥儿子的时候多吧,儿子都快不和她亲了。

但不管怎么说,那些天她有了很充分的时间看书学习。

考试那天,她早早起了床,拿着书想再看看,却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她知道自己是心里太紧张了。毕竟从学校毕业以来,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摸过书本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适应现在的考试。

他比她还早起床,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她说吃不下,儿子那天也起得早,非要她吃完再走。

一家三口,安静地吃着饭。儿子突然问道,“爸爸,妈妈考完试,我是不是就可以和妈妈一起睡了?”

她怔了怔。儿子继续问着,“妈妈是不是就能每天去接我了?我是不是每天就能吃妈妈做的饭了?”

他想阻止儿子说下去,可儿子已经转过头来对着她,“妈妈你一定要考上哦!你能讲一路上的笑话,我想让你去接我。我也想吃你做的饭,爸爸做饭不好吃……。”

她一下子明白了自己这些天的空闲时间是怎么腾出来的……

吃过饭三人一起出门,因为孩子的幼儿园和她要考试的考点不在一个方向,出门后他和儿子向左走,她向右走。

她心里沉甸甸的,她越必觉得,自己要去参加的考试,简直是背水一战了。她必须考上!

在她步履沉重地刚走几步时,他叫住了她,说了一句,“你考不上我们也要你!”然后和儿子一起,慢慢转身走远了。

她的眼泪缓缓地流了出来。站在原地,她很长时间都没有挪动脚步,她反复回味着他那句话。那是她听到的,他说的第一句情话……

第27篇、爱情故事百元钞票

那天,我去参加一个女同学的婚礼。

女同学披着洁白的婚纱,笑靥频频,光彩照人,新郎是一位英俊潇洒事业有成的男士。一对新人真是般配极了。

婚礼的司仪,是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人,穿着中式传统长衫,看来这个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婚礼正式开始了,既有西式婚礼新人互致结婚誓言、交换戒指等程序,也有极具中国特色的“改口”仪式(也就是男女双方从今以后不再叫对方父母“伯父”、“伯母”,而是改口叫“爸爸”、“妈妈”)。

婚礼仪式接近尾声时,有趣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司仪掏出一张纸币,举起来,说道:“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这是一张崭新的百元钞票,我现在问问,谁想要呢?请举手!”

大家面面相觑,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举手,谁见过婚礼中有这道程序呀?别是司仪别出心裁地让人出丑吧?司仪笑容可掬地继续说道:“不要不好意思嘛,我说的是真的,谁想要就举手……”

终于还是有人举手了,司仪鼓动一番,举手的人又多了一些。司仪笑笑,重新换了一张钱,还是一张百元钞票,不过比先前一张旧一些,然后举起来又问:“现在还有谁想要呢?”仍然有人举手,但是少了一些。司仪看看大家,又换了一张百元钞票,比刚才那张还要旧一些,皱皱巴巴,边角也有些破了,依旧问大家还有人要吗。全场只有寥寥数人举手了。

最后,司仪请了一位小男孩儿上台,并把这张旧钞票放在他手上,他说因为这位小朋友一直都举着手,所以给他。下面一阵哄堂大笑,让那个小男孩儿有些窘迫,脸微微发红。司仪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拿出那张崭新挺括的钞票,问小朋友:“我拿这张换你手中那一张,可以吗?”小男孩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叔叔,不用了吧,新的旧的都是一样的。”司仪点点头,让他拿着钱下去了。

司仪让新郎新娘手拉手往台前走了几步,然后对着话筒缓缓说道:“再美的容颜,终有老去的那一天,再浪漫的爱情,也会渐渐变得很生活化,就如同我手中的这张新钞票,也会慢慢变得旧了,变得皱了。但是,就像刚才那个小朋友说的一样,新的旧的都是一百元,它的价值不会因为它上面的皱褶而改变,不是吗?”

大家一片安静,等着司仪的话。

“希望新人能够懂得爱情的真正价值和意义,不要等到红颜老去,或是激情化为平淡的时候,就忘记了刚才亲口说出的‘爱你一生一世’的誓言。”司仪望着这对新人,语重心长道,“请你们珍惜对方一辈子!”

新郎新娘对视一下,深深地点了点头。旋即,台下爆发出无比热烈的掌声。

第28篇、人生故事我的戏剧爱情(五)

老大经常给语打电话,语故意不接!语以为这样时间一长,就会退出去!可一天下午,门卫给班主任打电话,说有人找语!语来到大门口,看到了老大,语转身就要走,老大把他叫住,说:既然你执意退出,那就不留你,有事记得找我们!说完给语放下500元钱!语说了谢谢,老大就开车走了!

语就这样回归原来的上学生活,每天看书,看书,看书!

一个月过去了,语已经没有了毒瘾,这已经是十一月份,开学都三个月了!这天是周末,语去网吧放松一下自己!其实说去上网,不如说去看电视,语不会玩游戏!

语登上QQ,很自然像从前一样进入空间,他记得他和小妾是情侣空间!他也很长时间没有去整理一下这个虚拟的小家!就进入情侣空间!可进去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他一个!

他怀着疑惑的心情进入小妾空间!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小贱和小妾是情侣空间!虽然他早已不加小贱为好友,可他记得那个网名!

晚上躺在被窝,语给小妾打电话,小妾的每一句话都让语泪如雨下!小妾说:和语在一起太累,她一直为别人活着,要为自己活一次!语问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小妾说:是小贱生日的时候!语哭了很久,也想了很多!

从那一刻起,语放弃了自己,也放弃了小妾,更放弃了准备努力的学业!他的精神支柱没有了!他不是想来补习,是小妾的承诺,小妾支撑着他一直走下去,可现在,一切都不在重要!

语虽然没有去找老大,但他每天上课就在玩,在学校宿舍偷偷抽烟,喝酒!周末上网语变了,已经不是原来的语!

语不再相信任何人,也不愿喜欢任何人,更不可能让任何人成为他的朋友,来伤害他,他把自己锁了起来,用暴力做了自己的坚强盔甲!

本章完

第29篇、爱情故事女人最抓狂的原因

“我跟你说,我妈明天生日,我要买一个她在购物台看上的榨汁机给她。她已经暗示我好多遍了,如果要送她礼物,要送那个……那个大概要8000元……”

看到红灯,小玉才开口说话。她知道,阿远看车时她不能够唠叨,他会说“拜托你让我专心开车好不好,我一分心,你也会很危险吔。”

在红灯时才说话,是他们经过无数次沟通后协调好的。可是……阿远只是正视着前方,像个木头人似的。

“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呀?”小玉说了老半天,发现阿远一点反应也没有。忽然之间,一股无名火窜上她的脑门。

“哼。”很微细的声音从阿远的鼻腔钻了出来。

“什么嗯?我刚说什么你有没有在听?”

“有啊。”

“有在听,你好歹也要发出一点声音,我才知道你有在听。”小玉说话越来越不耐烦了。

“我真的有在听。”阿远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你讲话那么大声,我怎么可能听不见?”

“可是你没有反应。发出一点声音那么难吗?”

“我要注意什么时候会变绿灯……”阿远辩解道:“等一下再讲,现在绿灯了……”

阿远很开心地找到一个让小玉暂时闭嘴的理由。但小玉开始跟他生起闷气来,把嘴抿成了一直线以示抗议。

当晚,两个人又为这件事吵了一架。两人沟通后的结论是“为了表示有在听,阿远一定要出声回应”。

虽然决议如此,阿远还是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发出声音才叫做响应?她该知道他有听到的呀。

他每天下班后都去小玉的公司接她回家,小玉应该知道他很在乎她才对,干嘛老是跟他计较这些小事情?

这是很多男人的疑问,也是很多女人抓狂的原因。女人是听觉的动物,如果他没反应,多数女人都会猜:他是不是不高兴?他是不是故意不想听?他一点也不在乎我说什么?哼,我最恨别人把我当空气!然后就生起气来。

男人的沉默会让女人觉得自己不被关爱。

男人为了明哲保身,最好不要吝惜一声“嗯”“好”“OK”“谢谢”“听到了”“没问题”之类的话语;女人为了让男人听进她的话,也必须学会“讲重点”“不要重复同一话题”,男女间才不会每天为小事抓狂,误会越来越大。

第30篇、爱情故事金婚的秘密

上周,我回老家参加舅父和舅母的金婚庆典,两位老人现已都是快80岁的人了,相濡以沫地在一起生活了整整50年,实属不易。然而,更让所有熟悉他们的人佩服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他们在半个世纪的相处时间里,竟然能做到没吵过一次架。

于是,在庆典上,有晚辈亲戚大声地问舅父和舅母:“您二老能告诉我们一下你们50年婚姻和平相处的秘诀吗?好让我们这些后辈也跟着学学呀!”

舅母听后,迅速慈祥地回答道:“哪有什么秘诀呀,就是一直让着他呗。”闻后此言,坐一边的舅父连连点头:“是,都是她一直让着我,不跟我吵和闹,我年轻时坏毛病多得很,经常犯错。”

“您的忍耐和克制性那么好?”发问的人有点不信。

“也不是,我只不过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舅母接着解释说:“自从跟他成婚的那天起,我就暗暗在心中许下誓言,如果在此后的家庭婚姻生活中,他犯了的错误在我定下的、可接受可忍让的10条之内,我就原谅宽容他,绝不指责和追究,更不跟他争论个谁是谁非。”

“那您定下的10条错误都是哪些呢?包不包括好酒贪色、夜不归宿呀?”有人开玩笑地高声问道。

全场在爆发了一阵哄笑之后,随即便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屏气凝神,想听听舅母的“10条免责错误”。

谁知,舅母却说道:“其实,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10条免责错误究竟都包括哪些。”

“怎么会呢?”有人应道。

“是真的,每次当他犯错误时,特别是那些难以忍受的大错,把我气得几乎要直跺脚,甚至想离婚时,我便会让自己马上离开,然后默默地对自己说:‘算他运气好吧,老天在保佑他,他刚才所犯的错在我免责的那10条之内。’”

听完了舅母的这番话,大家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掌声四起。

原来,50年的不争不吵只因为一个原因,那便是对爱人的宽容,一次又一次智慧地自找台阶下的宽容。

第31篇、爱情故事初秋的夜,我在想你

一场雨,救赎一季夏。一季夏,遗失一颗心。秋初的傍晚,有黏黏的恋恋不舍的日光挂在天边摇摇欲坠,染红了满天的云,鲜艳得让人心疼。扭曲在草丛中的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凹陷的地方还有些积水,证明着一场刚刚离去不久的寒雨。湿漉漉的小水珠缝在空气中,拂打在脸颊上,有微微的凉意。

我走在小路上,抬起头刚好望到远处的夕阳。低头回忆起曾经和她在这里散步,那时的我们谈人生、说理想,脱掉鞋子光着脚丫走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鹅卵石顶在脚心痒痒的,感觉很舒服。

那时的我们并排坐在木条拼成的长椅上,悄悄地议论着来往的行人。迎面走来一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人,我说他是诗人,而她说那是画家,不过差不多,因为他们都有忧郁的气质,苍白的皮肤,复合我们的一切幻想。一位皱着眉头眼眶里装着泪的姑娘,我说那是因为失恋,而她说是因为思念家乡。

我们卷起裤腿站在浅浅的湖岸边,有风吹过,软软的涟漪抚摸着临于水面的皮肤,像是一团棉花。我们站在水中说着关于水鬼的鬼故事,然后在彼此的尖叫中笑得东倒西歪。波动的水面上倒映着我们的笑脸,那样对未来充满期待与向往的笑容。

这样的微笑已经渐渐模糊。周围光线暗了,隐匿在草丛里的灯亮了,光与阴影的合照,有种神秘孤独的意味。

如今的她,在另一座城里。我望不见她寂寞的灯火,望不见她熟悉的容颜。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回想起过去的事情。走在每一条路上,都有曾经嬉笑打闹的回忆。

夜降临了,整座城市像泡在黑色的雨里,雨里倒映着天上的星星,幻明幻灭地闪耀着。我走到木质的长椅边,坐下。眼前漆黑的夜映着莹莹的灯光,浮现的是过去的一幕幕。

秋初的夜晚,凉意像针一样刺进骨髓,钻进头发深处。我闭着眼,感觉到自己一点一点沉没在暗夜里。

这场漫长的思念,搅拌在太阳沉下去的时候,在一场雨之后,在一片夜之前。路上行人渐渐少了,车亮起暖黄的灯,直直的光线穿过薄薄的夜雾,有一些秋天的萧索。我拿出手机,蓝色的屏幕荧光照在我脸上,手指按在键盘上,停顿了一下,随后发出了一条短信,“在干吗?”

我站起来,抖了抖落在身上细小的水珠。

走过湖边,走过路灯,走过曾经走过的时光。

走到转角的时候,回头望了望,仿佛看见两个追逐的影子,发出欢快的银铃般的笑声。那样的欢乐,夜色也仿佛变得活泼。

手机响了。我看看天际,那里涂抹了一层均匀的黑色,上面有星星在眨眼,照亮我回家的路。

走过回忆,走过微凉,来日方长。“初秋的夜,我在想你。”

第32篇、爱情故事他握住了那只颤抖的手

在别人看来,他们是很般配的一对。他在广告公司任策划文案,她则搞平面设计。当然他很英俊,她很美丽。

怎么会产生爱情的,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了。好像他们经常接触,谈创作,工作晚了也到酒吧里坐坐,他送她回家。后来,他们开始谈婚论嫁。

要是没有广告公司策划那场电视游戏节目,他们很可能已经结婚了。

现在,他和一个叫苏的女孩生活在一起,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苏是广告公司办公楼下一家服饰店的老板。

他只记得以前他经常陪她去那家店,店里的服饰很精致,店面布置很好,他很喜欢这种格调。他想,这一切应该与店主的性格有关。

他每次经过她的店,如果她在,她会浅浅地朝他笑笑,算是打招呼。

他就想,这个女孩和别人不一样,她好像不应该是商人,应该是一个古典的淑女。

后来就有了那场晚会,那天有一位女同事突然患病了。他在情急之下,想到了苏。

大家在电视台的演播室里玩得挺开心。最后,主持人出了一个点子。通过看一个人的手猜出自己的恋人。第一对恋人上去,那位女人很快把自己男友认出来了,因为她的男友有一双硕大的手。第二对也是,女的说,他的男友的手掌这几天正在换皮。轮到他们了,她却没有猜出来,她很尴尬。主持人说,那就请你的男朋友来猜猜。另外的一个供选对象就是苏。

他发现有一双手正在微微颤动,而另一双手他曾牵过,了如指掌。

可不知为什么,他轻轻握住了那双微微颤动的手。

主持人:“你也猜错了。”

后来,她就和他冷淡起来。有一次,甚至为这事大吵一场。有时,他也想,在那么多观众的面前,为什么自己会去握住苏的那双手。

后来,是苏主动约他的。一年后,他们结婚了,他和苏过得很快乐。有次,他问苏:“那次游戏,你的手为什么会颤抖?”

苏情深款款地说:“那天我只是想,这一生也许只有做游戏你才会轻轻握住我的手。”他听后,泪就下来了。

有时候,他可以用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来解释他的真正爱情只源于一场游戏。

但真正合适的解释应该是:爱无法欺骗自己,就像自己情不自禁去握她的手一样,这一切该发生时肯定会发生,任何人都不可阻挡。

第33篇、爱情故事对不起我爱你的故事

感情是一件需要我们用一生以对的事情。爱一个人,能做到的最大努力就是看着他幸福。相聚或是离开都好。我们的确是需要一个方式让生命把一切感情呈递下去的。学着留念;或是忘怀。

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已经有未婚妻的男人。他们原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偶然的机会相遇在这座城市。女孩也为了他辗转到这个城市生活工作。当然主要还是喜欢这个城市。也许也是因为这里有她爱的他……于是他们成了朋友。能经常约到一起来喝杯咖啡。或是吃顿晚饭……然后男人送她回家……她是满足的。是的。只要见到他,她一天都是高兴的……哪怕在任何失落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她都可以很开心的。很幸福的。她想,这小小幸福。已经足够。她不敢奢求再多。她知道。自己背负不起太多的幸福……

很多的时候,男人都会陪在他身边。和她一起逛街,和朋友聚会。或是在她酒醉以后轻轻的抱着她,听她的眼泪……有时候,他会牵着她的手走在公园里,大街上。在她说累的时候。蹲下身来一定要背着她走……当然那是在晚上……

他从来不向她提起他未婚妻的事,她也从来不问。因为都知道。谁也没有那个勇气去提起……或者说,都觉得可以去不提。因为他俩之间,其实什么都不是。

终于一天,女孩决定离开了。她只是给他说想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发展,也更喜欢那个城市……

他没有留她,他想,也许她根本就不是爱他的。要不,她一定不会走。一定会留下来,和他的未婚妻一起"争夺"他啊。她应该知道,他是会放弃未婚妻而和她在一起的,可是她没有。她总是沉默。她的沉默让他觉得。她是不爱他的。又或者,留下她来又能怎么样呢?即使他们相互有爱。可是他有未婚妻啊。怎么去伤害那个柔弱的需要他保护,和他一起走过了7个年头经过那么多风风雨雨的未婚妻呢?而那边,其实也还有爱啊!

女孩走了,从此一个人。不再有人陪她走在公园或是街道……她总是一个人!

男人又回到了自己以前的感情世界中,在无法挑剔的未婚妻面前又回到了以前那种安定踏实的生活中去……偶尔会想到她。但是他想;她的走。就代表她的不爱。

很多年以后,一个朋友问起女孩,当年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不和那个女人争?输的未必是自己。

她笑笑说:我知道。我不能给他什么……那为什么要去奢求他能给我幸福呢?而现在的他,原本就应该是过着幸福的生活的。我的出现或是长留。只会是让他更痛苦。我不想他为难。也不想伤害其他的人。……很多人都知道,对于爱着的人来说,有一件事情是遗憾的-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可是却不知道。更大的遗憾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得不到幸福。那些爱得纯粹的人啊!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宽容地放手让爱的人去幸福,在他的笑容里。去成全自己心碎的幸福!

挂了电话,女孩轻声的说:对不起。我爱你!

忽然又想起这样一个人,她是一个从15岁就开始出没在各大夜总会的女孩。当然,她只是一个跳舞的女子。不做其他。一个偶然,他认识了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从此道不明的痴傻着爱上这个人。同样也为他流浪到那个有他的城市去。在这个城市的街道同样留下他们牵手而过的影子……

在音乐喷泉不断向上绽放的时候。他对她说;留下来吧!~于是她留了下来。即使她知道。他不会和她在一起。因为他的母亲极度的反对他们在一起。哪怕是朋友也不可以……而他又是那么的妥协于他的母亲。她答应他;作为朋友。我留下来,因为有你这个朋友在啊!~呵呵。她笑得牵强。其实在那一刹那,她自己也明白,她不会和他走到一起的。但是真的,只是作为一种小小幸福的满足。能是朋友。那也知足……

可是有一天,男孩对他说;对不起。我们还是不要再联系拉。从此便消失了……失去任何的联络。

但她还记得,他说:我想和你一起看音乐喷泉……我想每年在你回家然后回来的时候在火车站接你……我想带你去未央湖……想带你去玩碰碰车……

他说:你知道吗?我好痛苦。你知道吗?我好为难。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他说:对不起。你恨我吧!他说;求你:说你恨我!

可女孩还是告诉他:我不恨你!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恨你,我都不会恨你!是的。在女孩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可恨。可是女孩还是告诉他;我不恨你!哪怕你为此而痛苦……但是我真的不恨你!但是请你也别跟我说对不起!如果真的有对不起,也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来打扰你的生活。不该让你为难,不该让你痛苦。因为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从此,女孩总是一个人走到曾经的喷泉下。一次次的看着随着音乐起舞的柔弱的水儿们。在水被推到最高处的时候。她会对着天空在心里一遍遍地不停地说:对不起!

而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呢?

其实不然,生活中不是就有这么些爱,是需要我们去说一声"对不起的"吗?爱而不能。爱而无力。爱到不可以去爱的时候,我们就该对爱的人说一声;对不起!然后离开。

一句对不起,不能说明不爱。最多也只是说还不够爱……

一句对不起,证明了放弃。但同时,也证明了给予……

青春岁月中,许多无疾而终的爱情,好像是一部被删去字幕的黑白电影,没有人可以说得清。究竟是谁错过了谁。

一句对不起,就这样,一别多年!对不起,我爱你!

第34篇、爱情故事爱是一种焦灼

每年我和妻子都会出游一趟,今年同样。我俩一同商定了旅游行程,5天要去4个城市。首站是三亚,原本说好要去潜水,可妻子却临时起意,只想待在沙滩上晒太阳。我认为她随心所欲,断然否决了她的提议。妻子满肚子不高兴,赌着气和我心不在焉地逛完剩下的几个景点。静下来一想,出来玩就是图个高兴,何必拘于计划。后面的行程,我就由着她的性子玩。返家后,妻子开心地说,这是迄今为止最享受的一次旅行。

很多人提到爱是什么,其实对于结婚多年的男人而言,爱是一种焦灼。焦灼什么?怕她不高兴。她一不高兴,整个家就不会有好氛围。人到中年,花十分的心思哄她高兴,不一定会皆大欢喜;但花三分心思不让她不高兴,却绝对是件事半功倍的相处之道。

母亲和大嫂从香港旅游回来后,在客厅互赞对方新买的镶钻项链。幸好妻子在厨房收拾碗筷,若是看到难免心里别扭。我寻了个机会,拿出刚发的奖金红包塞给母亲,说:“这是我给您去香港赞助的费用,您走前也没见着面,所以后补啦。”过了一阵儿,我留意到母亲独自进了厨房,褪下手腕上的一只玉镯戴到妻子手上,说这是从香港给她买的。妻子自然是满心欢喜。我小小的伎俩,免去了她们婆媳之间可能产生的不愉快。

我每天饭后最想做的事就是抽支烟,但妻子会不高兴。这多半是因为我的不爱惜身体,冲着她这番用心,我也不能总让她为这些小事不快。而妻子也完全改掉了在外人面前批评我的行为,改掉了在背后念叨我母亲不好的习惯,因为她知道,那样做,我会不高兴。

虽然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但我俩正在形成一种习惯,就是考虑事情首先从对方的感受出发。爱其实是一种焦灼,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就只能尽量学会少让对方不高兴。

第35篇、爱情故事谁在枕边,谁在床上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属于个人隐私,至于如何恋如何爱,男的如何把女的追到手,女的如何在被追时做出一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甜蜜状,那是两个人的事。但两个的人事,极有可能变成一场公众事件——比如举行隆重的婚礼。从谈情说爱到谈婚论嫁,其实就隔一层纸,信也好,不信也罢,哪怕不准备结婚的人,谈着谈着,极有可能合并同类项,由陌路到熟悉到“我想有个家”,这不是爱情的转基因突变,而是“好‘婚’知时节,当‘婚’乃发生”。

所谓恋爱,希腊神话里说,是自己的一半,去寻找另一半。现在的问题是,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不能拉着就走,怎么着也得举行个仪式,到派出所认领辆破自行车还要办个手续呢,何况你找到的是你的二分之一。所以,举行婚礼之重要性不要我说,你也明白。尽管王尔德大放厥词:“男人要结婚是由于疲倦,女人是由于好奇,结果双方都大失所望。”但我相信,这仅仅是王尔德“同志”个人的看法,大多数男女还是把婚姻当作一回事的,甚至是一件最重要的事:结婚不仅仅意味着你身边多一个人,而是道德、真诚、责任,你不仅要爱她,还要爱她的父母与她的亲戚,你不仅要与她过日子,还要与她搞房子,车子,票子,甚至一不小心弄出一个孩子——这可是天大的责任。而举行婚礼,无疑是对感情最大的承认。

曾有报纸报道:一男一女,坐公交车相识——多么现实而浪漫的开始——在挤来挤去中,你看到了我,我看到了你,一日又一日,两心生情,三生有幸……他们的婚礼是包一辆那一路的公交车,布满鲜花,在路上游动,并一一报站名。如果相遇的是一列火车,乖乖,那将何其壮观。

个人认为,婚礼越隆重越好,越豪华越好,倘遇到穷小子,那就大事化小,但小事不能化了,至少,你得有结婚所需的最基本条件:有个房,有张床(且是双人的)——倘连张床也没有,我说,哥们儿,一边儿待着去——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最好住一晚总统套房,坐在金马桶上,想一想未来:从今天起,在年度评审表里,婚否那一项你得把“未”改成“已”,你是她的先生,她是你的太太,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好比英语单词中的前缀或者后缀。婚后,你们有多少话要说,多少路要走,多少锅要刷,多少碗要洗,多少梦要一起做,多少时光要慢慢消磨……两个人要创造一个和谐家庭,一言以蔽之:多么不容易。工资有她一半,烦恼有她一半,喜悦有她一半,当然,房产也有她一半,像两根麻花,拧在了一起。

作为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孩子,我更希望婚礼在乡村举行,特别是秋日的乡村,豆入库,稻入仓,麻雀在树上,冬小麦播进了地里,有明月的夜里,与她在犬吠鸡啼里,把该做的事,一一做了。只有在乡村,婚礼才传统、朴素、可爱,唢呐吹得天响,第一个与最后一个曲子,非百鸟朝凤莫属,俗是俗了点,但热闹(俗得热闹也是一门学问)。我想和亲爱的她,在老家的院子里的银杏树下说说话。我喜欢这种高大挺拔性感的乔木,如有可能,我会爬到树上,在枝杈间,手搭凉棚,眺望:只见一群汉子,抬一顶小轿,哐里哐啷地把我的娘子从很远的地方,抬来……作为一个诗人,我想在她进家门的时候,送一本情诗——这是一部只印99本的情诗——给她。那位问了,你为什么只印99本,嗨,我的意思是:天长地久。

从此,饭在桌上,爱在心里。倘再加上一句就是:我在枕边,伊在床上。

第36篇、爱情故事在爱情里成长

离婚后,她其实很不甘心。扪心自问,自己对他并无亏欠。结婚后,她一心扑在家庭里,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事事以他为中心。可不曾想,这段婚姻还是夭折了。

剧情很俗套,他有了外遇,对方是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而她也应了外遇的铁律,自己成为最后一个知道的当事人。当他提出离婚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一个人生活的日子里,不甘之余,她也有些愧疚。在他的外遇理由中,林林总总的说法归纳起来,不外乎是她的种种不是。爱如沙漏,握得越紧,便流逝得越快。这道理她懂,也因此一直在想,是否自己爱得太过,反倒将他推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心里有了杂芜,便再也难以接受另一个男人。不是没有追求者,只是她一直觉得放不下上一段,腾不出心接受其他的男子。直到那天,接到他的电话,说又离婚了,想找她出来谈谈。算一算,第二段婚姻才维持了不到半年。

那一刻,她心中一惊,交织着种种复杂的情绪,有带着罪恶感的解气,也有忐忑的不安。其实这半年来,每每想到他,她心中就天人交战,种种情绪纷至沓来。可她却一直未能确定,是否仍有爱?就算有,自己能原谅他曾经的错吗?

最后,她还是化上了最精致的妆容,施施然赴约。半年不见,他瘦了很多,脸上有着难言的疲倦。他絮絮叨叨地说着糟糕的第二次婚姻,对方做的饭菜难以下咽,很少做家务,整天涂脂抹粉,和一帮太太们逛街购物。最后,他为这段婚姻下了一个定论,这个错误唯一的可取之处,是让他懂得了上一段的美好。

在她的设想中,故事的最后,不外乎他幡然醒悟,然后请求她的原谅,希望能再度接纳他。可她只猜对了前半段,至于后半段的情节,始终未能在他身上出现。至始至终,他请求原谅,悔不当初,却没有重归于好的意思。

于是,在她的设想之外,出现了另一个版本。他笑着对她说,这次约她出来,其实是不想将愧疚留给她,不想让她心怀不甘地继续生活。正因为碰到错的人,才知道以前的她是多么可贵,多么值得拥有另一段全新的感情!也正是这样的初衷,让他下定决心,还她一片纯净的天空,没有怨恨,没有愧疚。

一刹那,她心中涌过一股暖流。她明白了对方的用意,是要让她知道,她在上一段的感情中无懈可击,错的人是他。也就是那一刻,她突然发现,眼前的人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自私自我还没完全长大的小男人,而是真真正正长成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也正是男人的责任心,才让他今天出现在这里。

种种不甘和怨恨,都在刹那消散了。漫长的人生中,一段感情的胜负得失,真的无须太过计较。在爱情里成长,看着对方,因为自己而长成了一棵茁壮的大树,这何尝不是更深沉的爱!尽管,日后在这棵树下乘凉的女子,不再是自己。

她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始终未提复合?是自觉不配,还是真已时过境迁?只是,她真心地感谢他。每一段感情,都是一堂人生的课。她的爱,让他得到了成长。而他的挫折,何尝不是让她领悟了人生?

第37篇、爱情故事阿里巴巴掌门人马云的真挚爱情

马云,阿里巴巴公司的董事会主席,以50万起家创造多个全球IT神话的浙江企业家。这个曾被同行、顾客骂为“骗子、疯子”的小个子男人有一个非常聪颖又能干的妻子,当初义无反顾地辞掉工作,创业成功后又再次辞掉总经理的职位回家相夫教子,很多人都惊羡马云的好福气和运做能力,而马云却说,“我们之间的真情是免费的,而免费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

英语奇才美国遇险后情定互联网

1988年,马云从杭州电子工学院毕业留校任教,那一年他和他的大学同学张瑛登记结婚,许多朋友都羡慕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子能够这么迅速地在家庭和事业上获得双赢。

的确马云不属于帅小伙,身材不高,长相也平凡,但他的智商却是全班最高的。他在上学期间就组建了杭州第一个英语角,接着开始为外国游客担任导游赚外汇,工作没几年就成为杭州十大杰出青年教师,他的聪颖和上进让张瑛刮目相看,特别是他那句“男人的长相和智商成反比”彻底俘虏了张瑛的心,让这个女人义无返顾地辞去大学教师的职业。

1995年,马云先扔了铁饭碗,接着他把妻子也拉下了水,张瑛的朋友都说她疯了。马云在杭州开了一家叫海博的翻译社,他利用自己的英语专长打造未来的梦,可是现实却把这个大学老师逼成了一个讨价还价的小商贩。第一个月的收入700元,可房租2000元,为了维持翻译社的运作,马云不得不去义乌和广州进货,贩卖些鲜花和工艺品,他背着麻袋远离家门的样子让张瑛泪流满面。可是马云用坚毅的眼神告诉妻子,“总有一天你的眼泪会变成钻石。”

就这样,靠着超人的信心,马云在2年后创办了自己的网站——“中国黄页”,这是中国第一家互联网商业信息发布站。1997年,马云率先让人民日报上了网,在当时无人知晓互联网的情况下这个举动无异于高空炸雷,但是很快北京的大街小巷开始遍布网络公司,互联网火了起来,那些急着在“因特网”上露脸的商家尤为佩服马云的超前眼光。

马云掘到了第一桶金,他回报给妻子的是一套湖畔花园的大房子,足足有200多平方。“干吗买这么大的房子?太浪费了!”那时候许多人住的房子只有四五十平方,张瑛显得兴奋又心疼。

可是她的兴奋劲没持续多久,几天后,房子里开进了17个人,有的抬电脑,有的搬桌子,张瑛很是诧异,“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一心壮志的马云要圆他更大的梦想——阿里巴巴,他凑了50万做电子商务网站,这17个人有他的同事、学生和朋友。“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他的回报是无法想象的,如果成功了,你的眼泪一定能变成钻石。”接着,一脸孩子气的马云向妻子讲述了一个令她目瞪口呆的经历,也就是这个经历让马云认识到互联网的魅力与神奇。

1995年的时候,马云作为杭州市英语最好的人才代表市政府去美国进行一次商务合作谈判,结果到后发现对方的美国佬是个十足的大骗子,他不仅想欺骗中方企业从中牟取巨额暴利,还试图说服马云和他合伙干,并开出了10万美元的诱人年薪。被马云拒绝后,对方把他软禁了起来,不给吃饭也不让睡觉,后来马云凭借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老虎机上赢来的600美元辗转回到了国内,但是美国那四通八达的互联网着实让他开了眼,他预感到这高科技背后蕴藏着巨大的财富。“我的行李、钱包和衣服全部都落在美国了,这次惊悚的经历我谁也没讲起过,但我还是觉得走这一遭非常值得。”马云的话让张瑛无语凝噎,还有什么理由不支持他呢?这个勇敢的男人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胸怀,她把自己的手伸向丈夫,然后紧紧握在一起。就这样,张瑛成了公司第18位成员。

最爱的妻子成了阿里巴巴的牺牲品

公司创业初始,基本上没有上下班的概念,大家聚在一间大屋子里开发网站,想到一个点子便开会,肚子饿了便开饭,张瑛干的全是勤杂工的活,买菜、做饭、扫地、打杂,甚至还要变着花样做夜宵。他们的儿子当时6岁,可怜巴巴地躲在另一间屋里不敢出门,他对妈妈说,外面狼烟四起,唇枪舌战的场面简直就是打仗,太恐怖了!结果小家伙既无法全神贯注做功课,身体也没喂养好,瘦得像豆芽菜,细细的脖子上支个大脑袋。

张瑛知道儿子成了阿里巴巴的牺牲品,自己也成了牺牲品,放着好端端的老师不做,偏要跑到厨房里去称霸,这到底是怎么了?可是马云根本没时间顾及妻子的感受,他太忙了,满脑子满嘴都是他的阿里巴巴。那时,每人每月500块薪水,这点钱买菜都不够,张瑛只能搅尽脑汁地去节省,她跟菜贩子去搞关系,以求进价买入。

有一次,张瑛做一道小鸡炖蘑菇的菜,大伙吃了个底朝天,锅都被捞干了,还有人摸着肚子问“有没有了”?那天,张瑛躲在厨房里洗碗,久久不愿出来,她心里一遍遍叨唠,这些人太苦了。

这一次,张瑛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与丈夫大声激辩起来。“你做出的种种决定,想过儿子的感受吗?从杭州转学到北京,刚刚适应环境现在又要从头开始,他小小年纪能承受得了吗?”可是无论张瑛怎么说,马云也不回辩,他一言不发地走进儿子的房间,摸了摸他熟睡的小脸。那夜,客厅的工作室彻夜灯未熄,马云坐在电脑前,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第二天一早,马云未吃饭早早出门,中午回来后告诉妻子,儿子的学校联系好了,“在我心里,孩子和事业一样重要。”张瑛铮铮地看着眼前这个虽然遭遇失败,但却没有被失败打跨的男人,他有着铁一般的脊梁,并像疯子一般不屈不挠。“今天会很残酷,明天会很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大部分人会死在明天晚上,所以我们绝不能轻言放弃。”这是马云对员工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也是支撑他前进的唯一动力。

总有一天你的眼泪会变成钻石

2000年底,马云终于守得云开见日月,阿里巴巴赢利了,它被世界认定为全球电子商务第一品牌,也成为外国人眼里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谁也无法想象马云这个颧骨凹陷,身材瘦小,争议不断,顽童模样的人登上了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的封面,他是中国第一位登上该杂志的企业家。

“想最幸福的事就是最幸福的人。”这是马云从国外接受完采访回来后对妻子说的第一句话。接着他说了第二句话,“明天全部人马搬进华星大厦,这是钥匙。”看张瑛没什么反应,马云又说了第三句话,“有人出资2000万愿为阿里巴巴打开全球的局面,我需要你帮我,你来出任总经理,而且非你莫数。”张瑛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马云感到了紧张。“儿子总算可以有自己的空间了,再也不用为满屋子烟雾缭绕的毒气而恐惧了。”凭心而论,张瑛非常优秀,她的大学成绩排在马云前列,不仅极具眼光,而且吃苦耐劳,现在想来她只为儿子入学一事发过一次牢骚,此外皆是尽心投入,无怨无悔。

果然,张瑛的上任给了马云无穷的动力,她的宽忍和能干搭配马云的勇敢和内敛,成为阿里巴巴一面无坚不催的旗帜,她的理性遇上了他的感性,就好像一座天平,为公司找到了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

但是这个完美组合只坚持了4年。2004年,儿子班主任的一通电话让从未过度焦急的马云急得跳起脚来。原来,他们的儿子迷上了网络游戏,放学不回家,痴迷的程度使学习成绩大滑坡。

当天晚上,马云早早回到了家,他破天荒地烧了菜又拖了地,他的举动让下班回来的张瑛吃惊不小。“出什么事了?”“我、我有事和你商量,你能不能辞职,我们的儿子已经完全脱离轨道了……”马云不好意思往下说了。那个晚上张瑛一肚子的委屈,当初自己无怨无悔在厨房里忙碌,贴钱贴物还落了个腰肌劳损;如今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事业,却又要为家庭做牺牲。

正在双方沉默不语的时候,儿子开门回家了。望着他瘦小的样子和脏兮兮的脸庞,张瑛心软了。“什么都别说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那一夜,两个人都没有吃饭,只看着他们的儿子狼吞虎咽。

张瑛回家了,做了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妈妈,我喜欢吃你做的红烧肉。”“妈妈,我喜欢你天天去送我上学。”儿子的这些夸奖掩盖了辞职的失落,虽然马云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比她更合适的中方总经理。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张瑛发誓要达到2个目标,一是让儿子脱离网吧,二是让他的成绩有明显进步。

2004年的暑假,张瑛把丈夫的许多照片拿到了儿子的床前。“这张是你爸爸和克林顿的合影,这张是与比尔。盖茨的,瞧,这张是与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爸爸这么了不起啊!可我一直觉得爸爸就是个玩电脑玩得很好的人。”儿子天真的表情让张瑛忍俊不已,“你爸爸是一位非常敬业、有责任感,并且永不言败的人,他的电脑的确玩得很好,但他从不打游戏。不过我可以安排你们进行一场网游较量,如果你这个网游高手赢了他,我们以后不制止你泡吧;如果你输了,你必须彻底断了网游瘾。”

“一言为定!”可是这个12岁的小男孩太自信,最后的结局是他输得心服口服。“我真佩服你,轻松的一套组合拳就把儿子制服了!”马云庆幸自己的选择,他觉得能干的妻子放在哪个位置上都能做出令人刮目的成绩。

果然一年后,儿子的成绩在班里上升了17名,同学们都说他变了,变得越来越开朗、爱笑了,并且乐于助人,人缘极好。当张瑛把这些消息发短信给丈夫后,马云回过来一句话。“你就像家中那盏红纱灯,永远带给我太阳的颜色。”

张瑛慢慢习惯了家庭主妇的生活,她很珍惜与儿子一起早餐的日子。她做的水果牛肉饼被儿子带在饭盒里抢着送同学品尝,她烤的玫瑰肉松蛋糕,儿子挑大拇指称赞。张瑛发现儿子的肤色白了,人也吃胖了,话也多了。“妈妈,明天是周末我陪你逛街吧。”“妈妈,我喜欢你穿裙子的样子,特别漂亮。”

几乎每个月末,张瑛都会和儿子一起逛时装店,小伙子会给妈妈推荐能彰显她气质的长裙。张瑛觉得自己自从进了阿里巴巴后就没再穿过女人味十足的衣服了,她的衣柜里全是黑色和白色的职业装。

2008年的情人节,儿子竟然给妈妈推荐了一条玫瑰红的丝绒长裙,上面斜斜地缀着一圈金色的流苏,让人一看就非常喜欢。张瑛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盘了起来,那镜中的女人碧滢如水,流露着说不出的典雅和知韵。“天啊,这是我吗?”

“当然是你!我太太无论事业、家庭还是容貌都是一流的。”马云的声音坚定中透着温情。“还记得我曾说过你的眼泪有一天一定会变成钻石,如今它实现了。”的确,转眼10年过去,如今家大业大的阿里巴巴,成为一口吞下雅虎中国的巨鲸,此外它还是中国唯一一个可以与美国的微软、GE、沃尔玛匹敌的企业,并以50亿的身价高居福布斯排行榜的前列。“企业的成功就是回报你付出的最耀眼的钻石,今天我正式邀请你与我一起欣赏,欣赏它的成长,欣赏它的失败,欣赏它一万年的芳华。”马云深情地说着……这静谧温馨的成功时刻历经磨难终于姗姗来迟。

第38篇、爱情故事用爱填满你的衣橱

那时,他刚和初恋女友分手,经人介绍,便认识了她。她是农村出来城市打工的苦孩子,人很单纯。也许是为了报复前女友,他决定和她结婚。婚后,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就像家乡祖祖辈辈的女人一样,他就是她头上的一片天,她的世界由他来决定阴晴。而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工作上,终于,他的生意越做越成功,但却越觉空虚失落。在一班损友的带动下,他开始放纵自己,夜夜笙歌,游戏感情。

他每天很晚才回家。但无论多晚,她都在等他。她总是开一盏小小壁灯,然后在微弱的灯光下烫熨衣裳。那些衣服领带都是他第二天出门见客要穿的。

这晚,他回到家已是半夜。他扬声喊她,没人应。他突然想起下午她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好像提到过这几天要回老家为堂弟办喜事,当时他并没在意,随口应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房间里一片漆黑,他突然有些不习惯。以前,不论多晚,她总是开着客厅的小壁灯,在灯下忙碌,桔黄色的灯光暖暖的,温暖整个家。他摸索着打开灯,习惯性地摸摸桌子上的茶杯,想喝一口解酒的参茶。但杯子里空空如也。她回老家了,又怎么会有人为他泡参茶呢?他放下杯子,苦笑一声。

整个晚上,他都感觉很难受,胃里就像火烧一样难受。

第二天,他醒来时天已大亮。他腾地坐起来,大喊:"我的衣服在哪?我要迟到了!"屋子里半天没有回音,他才想起她不在家!

打开衣橱,左边的柜子,是放他的衣服:西服,夹克,悠闲服,裤子,衬衫,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半点褶皱,就连内裤和袜子都叠得有棱有角。右边的柜子是她的,与左边的满满当当不同,里面空空落落的,只有几件颜色素淡的衣裳。

结婚3年,他从来没有给她买过衣服。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她给他打电话:"我忘记告诉你了,你这几天出门要穿的衣服我都给你烫好了,放在左边衣橱的第一格。还有,晚上我没法给你泡参茶了,你要少喝点酒,你的肠胃不好!"他握着电话,愣了很久。

清晨的阳光照在宽大的落地窗台上,竟显得房间空荡荡的。他呆坐在床头,看着枕上她遗落的几茎秀发,突然有点想她了。他又拨通她的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估计还要几天。"快点回来吧!"他冲口而出地说。说完,他心中一惊,自己这是怎么了?

当晚,她就坐火车赶回来了。整理行李时,她发现右边的衣橱,多了好些色彩缤纷的漂亮衣服。她摸着那些质地柔软的华服,一遍又一遍。他把她揽在怀里,轻轻地为她拭去眼角溢出的泪花。

第39篇、爱情故事爱情里,一件衣服也是大事

是无意中发现不对劲的。

那天她心血来潮,将电脑里储存的照片逐一看了一遍,本来是想重温已逝的甜蜜,却意外发现了一个小秘密:他站在她身边,永远都是一身黑衣黑裤。

其实,他是不适合穿黑色的,有些显老,还有些死气沉沉。至今记得初识时,他穿一件红白相间的格子衬衣,米色休闲裤,整个人干净清爽,阳光一样一下子击中她的心。

什么时候开始,他竟“弃白从黑”了呢?一丝愧疚爬上心头,结婚三年,柴米油盐的生活已把彼此磨得粗糙不堪,她居然不曾注意他服装的改变。

其实,他还是穿浅色比较好看。

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跟他提了,他轻描淡写地“哦”一声,第二天,却还是一身乌鸦装。

她忍不住认真地提了,说我喜欢看你穿浅色衣服。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并未做丝毫的改变。

她的心莫名地咯噔了一下,以前,他多听话啊,简直是言听计从,她说吃小米粥,他就不会煮白米粥,她说喜欢红色,他就不会说喜欢绿色。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了?

不由得她不猜疑。她比他大三岁,当初执意要嫁时,就有闺密相劝,小男人是靠不住的。她也一直为三岁的差距耿耿于怀。她三十岁了,已是韶华将逝,青春不再,他只有二十七岁,正是招蜂引蝶的最佳年龄,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比未婚男子多了一分成熟与细致。

心里的不安潮水一样漫上来。

她打开衣柜,想要为他找一件浅色的衣服,放在他手头上,看他接受还是拒绝,由此,也可判断她在他心里究竟还有多少分量。

翻遍衣柜,全是黑色的,曾经那些浅色衣服不知何时已被他悄悄处理掉了。她跌坐在地上,恐惧、委屈、愤怒在脑海里交织,最终,还是做了决定。

9月10日是他生日,她不动声色地拉着他到商场,说要送一件衣服给他。在一个专柜前,她指着那款T恤说,把白色那件包起来。

他扯了扯她的衣袖,小声提醒:还是要黑色吧,黑色适合我。

她有些蛮横地回答:我喜欢白色!

他看着她,欲言又止,转头不再跟她说话。

他心里果然已经没有她!她转身,大步往外走。他在身后叫,她没有理会,也没有回头,眼泪一颗颗地落下来。

逃一样地回到娘家,面对妈妈询问的目光,她什么也没说。在一个老人看来,为一件衣服闹到要离婚,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事,只有她自己清楚,一件衣服代表着什么。若他不是移情另恋,若不是另外的女人喜欢黑色,他何至于为一件衣服惹老婆生气?因为不爱了,所以不在乎。

他追来时,她心里燃起了一丝欣喜的火苗,但还是将他挡在了门外。他在门外絮絮叨叨解释了一大堆,却没有一句是她想听的。

心终于一点点地冷了下来,然后,说出了那两个痛彻心扉的字。能感觉到他在门外明显地怔了一下,然后弱弱地问:就为一件衣服吗?

她说,爱情里,一件衣服都是大事。

良久,他终于为衣服问题做出了正面回应:我知道你一直为年龄问题寝食难安,我没有办法说服你不去在意,我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打扮得老气一点,这样,你和我在一起,就没人说你比我大了。

她的心狠狠地颤了一下。她怎么会不记得,每次出门前,她都要在镜子前花费数小时,打扮好了拉着他在镜子前照一照,一旦看出她比他大三岁的事实,以上程序立马重来一遍。朋友聚会,她总是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人家她和他谁大,别人猜对了,她便情绪低落,一遍又一遍地问他:我真的有那么老吗?

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如此在意了呢?是从他穿黑色衣服开始,她站在他身边,别人都夸她年轻,然后心境就慢慢转变了吧?

他还在那里解释:我知道你自尊心强,对这个问题特敏感,所以才不想让你知道真相……

为了让她心情愉悦,他竟如此委屈自己。不等他说完,她已经打开门,扑进他怀里,眼泪蹭在他的黑色衬衣上。

爱情里,一件衣服都是大事,它可以让两颗心渐渐疏离,也可以越靠越近。幸福无小事,哪怕是一件衣服,也需要用心去穿。

第40篇、爱情故事你若真爱花落也在

忽明忽暗,如梦如幻,这样的灯光,迷住多少梦中人。台下,黑压压的一片,“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台上雾气迷漫,主持人仿佛远在白云间。

终于,铃声响起,狂欢渐止,主持人从白云间现身。他微笑着面向台下,说:“今天的晚会即将结束,在我们说再见之前,大家探讨一下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知道!”台下几乎是异口同声。

主持人挥挥手:“那么,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在场所有的男士。”台下嘘声一片。

主持人开始发问:“你能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守在她家门外送上那枝刚刚采摘的玫瑰吗?”台下毫不犹豫,一齐举手。

主持人又问:“你能在茫茫人海的万紫千红中认出她的背影并且目不斜视、心甘情愿为她擦去鞋上的污泥吗?”台下举手的人减了一半。

主持人再问:“你能在她人老珠黄或惨遭毁容后依然如初、痴心不改地为了她毅然放弃你的幸福和快乐吗?”台下沉默了一会儿,缓缓举起几双颤抖的手。

主持人的目光凝注在这几双颤抖的手上,眼睛似乎开始发亮,但声音却变得很轻,缓慢地说:“最后,你能在大难来临的时候面带微笑、从从容容地紧紧握住她的手吗?”一瞬间,台下一片静默……

当灯光再次闪亮,台下已经空无一人,主持人潸然泪下。其实,主持人多么想大声告诉每一个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一种美妙、快乐的感觉,而是一生一世的相依相伴、风雨兼程,并且生死与共。

或许,在多数现代人看来,爱情,只是通往婚姻的一条美丽的路,到达目的地,路也就到尽头,无须再往前走。天使在爱情中,魔鬼在婚姻里。长相厮守的岁月,矛盾是难免的,能坚持“执子之手,与子相悦”已经难得,很少有人做到“生死相许”。

然而,世间总是有真爱的,甚至至情至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唐山大地震的时候,因为是发生在深夜,人们已经睡熟了,所以,许多人是在睡梦中离开人世的。在市区一栋普通居民楼里,有一对普通的中年夫妻也在沉睡。剧烈的晃动将丈夫惊醒,他在蒙眬中依稀听到外面有人喊:“地震了,快跑啊!”他本能地不假思索地翻身下床,夺门而出。但当他冲到门外时,马上意识到妻子还在屋内。他回头往床上望去,看到妻子脸上挂着宁静的微笑依然在睡。这时候,墙已断裂,房顶就要塌陷。他很清楚,如果回去唤醒妻子,已没有时间再次逃生,必然双双殒命。但若就此离去,情何以堪?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他转身冲回屋内,冲到床边,拉起猛然间惊醒的妻子,紧紧地抱在一起,眼睛里随即溢满平静和安详……

这个故事石头听了也会心碎,太凄美。

人们总是向往完美。那么,完美的爱情是什么样呢?这个问题,曾经有人问琼瑶。琼瑶想了想,回答说:“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对白发皤然的老夫妻手携手走在夕阳微风之中,你问他们在一起还快乐吗,彼此还有说不完的话吗?如果他们向你微笑点头,那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爱情’了。”言情专家的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完美的爱情,在于情长,无关风月。

其实,爱情本来就这样简单,是你的心将它变得复杂。它本身不需要装扮得高雅和深沉,只需你把“与子偕老”刻骨铭心。爱情不必追求精彩绝伦,看过风起云涌,会觉得细水长流才是最美丽的风景;爱恋不必追求惊天动地,每天一觉醒来,只要看到对方脸上绽满微笑足矣。

既然伊人如花,那么绽放之后,总会枯萎,乃至凋零。

你若真爱,风雨同在;你若真爱,花落也在。

女人很容易被爱情蒙住眼睛,蒙住之后,便喜欢做梦。每个女人都有两个梦:一个是希望自己永远年轻,另一个是希望永远做丈夫眼里最爱的风景。

男人要学会感动。你若感动,请让她,梦一生……

第41篇、爱情故事爱需要最长情的回应

橘子小姐突然放弃了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我并不意外。

她真的很爱他。愿意为了他的一句“我喜欢100斤以下的女孩”,把自己从110斤硬生生地饿到了90斤;约会的时候,主动开车去男孩家门口等着,然后载着男孩跑遍所有要去玩的地方,再高兴地把男孩送回家;她做过许多主动的事,那些本来应该由男孩子担当的护花使者的事,都被她做尽了。

那个男孩子很懂得驾驭女孩子的心,他从来没有主动给橘子小姐发过一条信息,但她一旦发信息,他会立刻回复;他很少提出去哪里吃饭的邀约,但只要她想去,他第一时间陪同;他从来不送她任何礼物,但她的礼物都统统接受。

橘子小姐放弃这段感情好像是一种顿悟,也或者说,当最初的爱情归于平淡,她才渐渐发现,一辈子的事如果归于一种激情澎湃的情绪,最后只剩下自己卖力地表演,而他永远可以置身事外地欣赏。橘子小姐提出分手的那一晚,她关了手机,买了一张去远方的火车票散心。

那个男孩给我打电话,说他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

我说:“你仔细回忆一下,你为她做过多少事,她为你做过多少事。”

男孩挂了电话,从此,我和他,橘子小姐和他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一直觉得,任何一份感情从一开始都值得被好好对待。在交往的过程中,你不必为了爱的人刻意地取悦与讨好,表达爱的方式可以不同,可以充满浪漫情怀,也可以朴实而温暖。但是,双方要都可以感受到,在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也全心全意地回应着彼此的热爱。

我的爷爷是个脾气很冲的男人,稍不顺意,就开始摔碗,年纪大了才温和了许多。而我的奶奶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从小到大在“重男轻女”的包裹下变得卑微、顺从,唯恐不顺了别人的意思,始终带着些许惴惴不安。

其实,年轻的时候,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奶奶能够如此忍受爷爷的坏脾气,还心甘情愿为他端茶倒水。

直到后来,父亲给我讲了一件事:奶奶在生我父亲时,因为身体弱,中风了,瘫痪在床。爷爷二话不说,把父亲暂时托付给邻居照顾,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给奶奶熬药,喂完奶奶吃饭吃药然后去上班,中午再回来给奶奶喂饭,晚上回家后,带孩子,熬药,做家务。每个周末,爷爷把奶奶背到十多公里外的中医那里看病。我奶奶个子很高,体重自然也轻不到哪里去,爷爷就靠着两条腿,一步一步把她背过去。那段时间,奶奶几乎是见着与她一同去看病的人,一个个相继离开人世的,而庆幸的是,在爷爷不断带着奶奶看中医、买偏方、做按摩的两年后,奶奶的病奇迹般地痊愈了,后来还有了两个女儿,也就是我的两个姑姑。

两年的时间,没日没夜地工作、照顾病人、收拾家务,现在想想对于大男子主义的爷爷来说,也格外不可思议,不过终究是挺过来了。爷爷的大脾气、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奶奶康复之后,并没有任何改变。

一直到现在,每个早上,奶奶都会先为他煮面,端到他的跟前,为他放好筷子,看他吃下,再收拾完碗筷,然后才自己熬粥喝。可是,想一想,爷爷对奶奶也是有情有义,奶奶一生病,他一定要亲自为奶奶熬药,就静静地坐在药罐子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哪怕是我父母要代劳,他也不放心。煎完了药,看奶奶服下,他才心满意足地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我相信一种平衡,叫爱情的付出平衡。任何平衡的感情对面的两个人,在漫长的岁月里,总是在不停地加上自己的筹码,才能让彼此在同一水平面上惺惺相惜,一旦有人放弃了,那么这个平衡就消失了,换言之,日子越久,也就越过不下去。

我与爱人老陈的结合,许多人很纳闷,因为我与老陈首先志趣太不相投,他喜欢游戏,而我喜欢健身,写点文字。其次,他实在也不够浪漫,一直以来,我为他添新衣,但他很少想到为我做些什么。但我生完孩子在医院里的那一段时间,因为是剖腹产,基本无法下地,他和我婆婆两个人为我擦身、喂饭,背着我上洗手间,陪我做康复训练,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如今想来,都足以让我宽容他每一次并不触犯原则的闪失和不足。

其实,感情是天底下最复杂也最简单的事。我们不必要非得拥有三毛与荷西一般轰轰烈烈、经历生死的爱情,我们简单地活着,单纯地爱着,面对面回应着对方生活中小而美的付出,就足够了。所谓细水长流,便是你付出最浪漫的事,而我也用最长情的爱回应你。彼此不需用力,也不能偷懒,毕竟在有生之年,长长久久,才是理想中感情最好的结局。

第42篇、爱情故事好爱人也有坏情绪

姥姥和姥爷的婚姻,是我羡慕的典范。我曾看过他们年轻时的通信,那是一摞厚厚的泛黄发硬的纸。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姥爷写道:“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永远不做任何对你不好的事。”这句话令我眼眶发红,因为落款时间离现在已有50年。如今,姥姥和姥爷依然情意绵绵。

前一阵,我给姥姥买了新衣服,她穿上后转了个圈,姥爷在一旁笑盈盈地看着她,那眼神像在看一个青春逼人的小女孩,说不出的喜欢。日常生活中,两个老人的甜蜜指数,不亚于一对热恋的小年轻。每次出门散步,两人都手牵着手。

然而,前不久我回家,却看到姥姥跟姥爷吵架了。

两个人都气鼓鼓的,分别坐在沙发的两头,谁也不理谁。姥姥很委屈,姥爷却理直气壮、誓要斗争到底的样子。

原来,把这对甜蜜老夫妻关系引爆的导火索是:他俩刚去了一趟超市,买完东西出来后,姥姥才说忘了买香蕉,并且一定要买,让姥爷回去买。姥爷当时着急回家,就说,如果要润肠的话喝蜂蜜也可以,不用非得买香蕉。

结果,姥姥非常伤心地说:“你根本就不考虑我的感受。我就是想吃香蕉,蜂蜜能跟香蕉一样吗?就几步路的事儿。你爱吃红烧肉,我哪次不是马上给你做?你年轻时就这样对我,总是敷衍我。我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坐公交车去生孩子,你那天还加班。你就是一直这么自私。”姥姥快要数落到解放前了。

可这次脾气温和的姥爷居然一副绝不低头的样子,不断地诉说着自己的想法:“我当时根本就没想那么多,我不知道你是真的特别想吃香蕉,我以为你只是要润肠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跟他们生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他们竟是因为这么可笑的事吵架。他们快要牵手走过一辈子了,难道还质疑对方不爱自己?

不过,那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即使是再爱你的伴侣,也会有偶尔令你失望的时候。因为每个人都会有情绪波动的时候,你怎么可以只享受他贴心的部分,而反感他情绪波动的部分呢?

其实姥姥也知道,在她年轻的那个年代,几乎人人都活在“怕影响不好”的氛围里。在那种大环境下,姥爷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赶去陪媳妇生产。但觉得歉疚的姥爷,一辈子都在弥补姥姥,对她已算千依百顺、宠爱有加。只是姥姥太敏感了,姥爷怎么就不爱她了呢?姥爷不过也有情绪波动的时候罢了。

第43篇、爱情故事朋友圈里的相亲事

相亲界有一句流行语,叫“见饭死”。这比“见光死”要好很多了,起码不是一见面就把你过滤掉,而是等到吃完饭才跟你拜拜。有很多相亲,男女在网上和手机上聊得好好的,把对方想象成男神女神,可是一见面,第一顿饭设安排好,或者吃不饱,或者吃不好,或者环境太吵,一顿饭的工夫,就直接被人给否定了。在网上和手机上才萌芽的一点点爱情,就这样葬送在第一顿饭里。可见这第—顿饭是多么的关键,多么的重要。

这是我闺蜜的故事,她跟我说的时候,差点把我笑岔气了。

闺蜜26岁的年纪,算不上剩女,但分手一年后,真的也想谈了。她从小到大都是养尊处优的,家里啥也不缺,而她妈妈的广场舞舞友给她介绍的是一个老实男,家里条件不太好。好吧,老实男就老实男,她还觉得这种男人挺好的,踏实,本分,积极奋斗,反正不需要在乎他家里的条件。“当得知他185公分高时,我就认定了,这男人一定得要。”闺蜜是这样说的,因为她家的基因身材不高,她只有155公分,她一直就想找个高的去改善她家的基因。反正有了老实男的优势再加这个身高优势,两人聊得挺好,三周后见面了。

见完面,闺蜜就开车来了我家,说要跟我好好说说这个男人。到我家一开门,她第一句话就是:“这男人不能要。”原来,就因为一顿饭,她就把这男人以前的种种好给否定了。她说,她开车去接那个男人,那男人一上车就说,为什么不坐公交,开车太不环保,还说他连驾照都没有,更不打算买车。闺蜜想,这也算了,反正我自己有车。可是闺蜜问去哪吃饭时,男人就表现出一副没请过女人吃饭的样子,东张西望、东说西说也没有个主意。因为是在男人家附近,闺蜜还是希望他找个地方。最后男人就随意在路边找了一家粉馆。那粉馆没有停车场,闺蜜不得不把车开到河边去停了,然后两人顶着太阳走到粉馆。进去后,闺蜜觉得好像进了游乐场,又吵又热,走路都有点困难。好在闺蜜不娇气。可闺蜜点了碗酸辣牛肉面后,那男人马上制止:“你看你都长痘了,别吃这么辣的东西。”闺蜜说:“没关系,我喜欢吃辣,而且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吃辣,在家我妈就不让我吃的。”男人又说:“还是别吃吧,对皮肤不好。你看那些会保养的女人,只要一说保养秘籍,肯定是说不吃辣不抽烟不熬夜,不吃辣可是排第一的呀!”然后这男人又说吃辣的女人不止长痘,还上火,会影响脾气,然后影响容貌。闺蜜就硬生生被他改点三鲜面了。此时闺蜜已经没有了继续交谈下去的欲望,但她仍想给自己一次机会。可是……

可是当闺蜜明确说自己很热很渴时,男人应该都会说点个果汁什么的,可这男人就是没点,只说:“这天气是这样的,热得死人。”然后又继续吃面,汗都滴到碗里了。闺蜜实在觉得恶心,看不下去,想赶紧结账走人。可是结账的时候,一共才24元钱,那男人却非要问清楚,是不是搞错了,三鲜面不是只要十块一碗吗?闺蜜马上解释说:“我刚刚去要了两瓶水。”男人“噢”了一声,那眼神像是在说,你居然还敢要两瓶水?

“白长那么高的个了!”闺蜜一直在抱怨,那么高个的男人,为什么在男女之情上,显得这么白痴。我劝道:“也许他只是节约居家呢!”闺蜜说:“就算是,那又怎样?吃个面还要我讲究保养。跟那样的人,根本没法好好吃饭。”

我和她是长辈介绍的,她是我爸同事的朋友的女儿,介绍人就是我爸的同事李叔叔。本来我爸说要带我到她家去相亲,对方拒绝了,说那样太正式,会给我们两个压力。然后她妈妈就把她的微信号和QQ号给了李叔叔,李叔叔又给我,叫我们两个自己聊,聊好了自己去见面,大人完全不参与。这个时候我就觉得她家人很讲道理,对她也充满期待。

刚开始聊的时候,我承认我有点外貌主义,可她的微信上没有她的照片,QQ里也没有,我又不好直接要,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只好真的聊天。聊着聊着我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兴趣很广泛的人,爬山、打羽毛球、打乒乓球、旅行、看书、野营、骑单车、摄影……简直是十项全能。而我是个游戏宅男,基本上除了打游戏就是到小区里去打打篮球。她还劝我,以后要多尝试一些新鲜事情,还说下次和朋友野营会叫上我。我们聊了一个多月之后,我觉得可以见面了,而且看了她发给我的照片后,就更加期待见面了。尽管我知道我们俩性格相差很大,但我更相信,性格互补才能长久。

她爽快地答应了见面。我想表现得浪漫一点,就约在了一家环境很好也很有趣的日本料理店。我先到,然后告诉她我就坐在窗边的位置,穿什么样的衣服。没多久她就出现了,我第一眼就被她吸引,那种很活泼可爱的小姑娘,看到我隔很远就开始挥手走过来,坐下来就跟我道歉说来晚了。其实是我来太早了。

可是点餐的时候,我发现不对劲了,她把菜单翻来翻去,很久才点了个日本红豆饭,然后就不点了。我以为她饭量小,吃不了多少,因为很多女生都为了减肥只吃一点点。我就没问了,点自己要吃的东西。再接下来,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聊天,她吃东西倒不是很在行,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我点的日本拉面、松饼、年饭都吃完了,她的红豆饭还剩很多。结账后我问她吃饱没有,她说吃饱了。然后我们散了一下步,她就要回去,也没让我送。我此时就感觉到怪怪的了。

果然,她回家后,就发了一条朋友圈,内容是她正在吃热辣面的照片,配上一句:“没吃饱,回来补上!”她这是什么意思?似乎是对我不满意。后来果然就不怎么搭理我了,回我的话都是“嗯”“噢”,有时干脆不回。我要李叔叔去帮我问问意见,李叔叔说:“你小子呀,太不懂事了,人家姑娘跟你吃饭都没吃饱。”我就奇怪了,到底她为什么不吃饱?我直接去问她,她说:“我点一个饭,其他的是希望你点的,你就只点了你要吃的,完全不理我了,不太会关心人。”

第44篇、爱情故事流泪的肖像画

画师初出道时,一文不名。整天画呀,画呀,画得成堆的宣纸在墙角发霉。

日子便过得很艰难。

妻子对他说:“何不去市中心办个画展?”

画师的心动了动。

画师一无所有,却欣慰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

画师说:“一个无名的画师,办画展会成功吗?”

妻子说:“没试试怎么会知道呢?”

两天后,妻子让画师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妻子说,“不要画眼睛。”

画师不解其意。没眼睛的肖像画算什么呢?

画展在妻子的帮助下布置妥当了。那幅身高体胖跟妻子一模一样的肖像画就放置在展览厅的一角。参展这天,来了很多很多人,画师还在狐疑,没有眼睛的肖像画会不会令所有的来宾笑掉大牙呢?

寻找妻子,妻子却已不见。

画展办得并不是很成功。其实那无非一幅幅平庸之作,缺少灵气。但来宾们还是在大厅一角那幅少妇肖像画前驻足了。

第45篇、爱情故事诗歌为箭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第46篇、爱情故事一根油条的爱情

那一年,她病了,他用板车拉着她去镇上找诊所看病。说了一箩筐的好话,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郎中终于给她打了针,再塞给她两服黄竹纸包着的中药。

他拉着板车往回走,她依旧坐在板车上。穿过一条小街,向右拐,再穿过一条街,好香好香的气味儿飘过来,飘过来。他狠狠咽了口唾沫,迟疑几秒,止了步,回头:“你想吃油条不?”

板车上的她本来也在偷偷咽唾沫,忽儿听到他的问话,愣了愣,摇头:“不吃,不想吃。”她摁摁布包里那几个煮熟的红薯:“这有红薯呢,我要是饿了,会吃红薯的。”她清楚,他的兜里连一个碎角子都没了,哪来钱去买油条。

他静静地看着她,就像一下子,一下子看到她的心底里去了。她不好意思了,低头。该死的,那好香好香的气味儿又扑过来了,她情不自禁地又吞了吞唾沫。

将板车轻轻拉到街边,泊稳,他大踏步朝街角那个炸油条的小摊走去。她的目光追着他那肩宽背阔的身影,看着他站在摊主前戳戳点点。她脸红了,羞愧地闭上眼。天啊,我们不是乞丐呀,他怎么好意思向人家乞讨!再睁开眼,她便看到他笑吟吟举着一根油条朝她跑过来。

她生气,扭头:“我不吃。我不是乞丐,我不吃乞讨来的东西。”

他大声说:“谁说这油条是乞讨来的,我是拿烟丝换的。”

她诧异:“拿烟丝换的?那你想抽烟时咋办?”他抽烟好多年了,人家说“人是铁,饭是钢”,他却说“人是铁,烟是钢”。在他眼里,烟比饭重要。累了,他点支烟一吸,就来劲了;饿了,他点支烟一吸,就饱了。他抽的烟都是自家种植的旱烟,晒干后,烟叶切成丝装进小塑料袋再掖在兜里,想吸时,拿小纸片滚成“喇叭筒”。

他笑:“一天半天不抽烟,死不了的。再不济,烟瘾来了忍不了的话,就捡几片路边的干树叶搓碎了滚成喇叭筒,不也照样能抽能应应急……”他将油条递给她:“快吃,趁热,香香软软的。”

她说:“我们分着吃,你一半,我一半。”他摇头又摇头:“不,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你快吃。”

她咬了一口,眼睛就雾蒙蒙了,想擦擦,没擦。他还在高兴着,问:“香不香,甜不甜?”她脱口而出:“苦,好苦。”

他差点蹦起来:“苦?怎么会是苦的,我要师傅给炸一根最甜最香的哦。”她抬起头,皱眉头:“不信,你自己尝尝。”她用劲掐下大半截,狠狠塞进他的口里。他嚼了一下,再嚼一下,咦,奇了怪了,不苦,好甜好香,还暖和和的呀。

看他一脸摸不着头脑的疑惑样子,突然地,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了。他,顷刻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她只是“骗”他分享那一根油条呀,骗他吃下一根油条的大半截呀……

这个故事里的他,是我30年前的父亲。这个故事里的她,是我30年前的母亲。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对我讲过9999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父亲总是忽略掉他用自己热爱的烟丝换油条的情节,却一再重申母亲骗他吃油条的细节。母亲总是强调父亲用烟丝换油条的细节,却扔了她骗父亲吃油条的情节。

第47篇、爱情故事我在纸上爱着你

我是幸福而心酸的小毛虫

18岁时,我不是一只蝴蝶,我是一只丑陋的毛虫,跟在蝴蝶端木小柔后边,看着她美丽地飞来飞去。

小学、初中、高中,我们一直在一起。端木小柔聪明漂亮优秀,到高三,已经是明星级人物,学校的晚会主持一向没有换过人。高挑明艳,大波浪的卷发,还有超过同龄人的成熟,我看到她跑步时丰满的胸,而我扁平如初,根本是春天的小桃,她却已经到了秋天,男生喜欢她,是这样的自然。

她把情书给我看,有炫耀的成分,而我并不嫉妒。

只是我发现了一封情书,是这样的特别。

那么漂亮的柳体,飘逸的字那样动人,而且,他引用了席慕容的诗,而我,是多么迷恋席。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我轻轻地念着。端木小柔把一堆信扔到垃圾箱里,然后说,谁理他们!她永远是骄傲的公主,而我是灰尘里的花,那样低地开着。

端木小柔不知道,我把垃圾箱里那封信捡了起来。那么漂亮的字,我实在是喜欢,那么好的文笔,即使做个笔友,也是好的。

那封信,来自二中,与我的学校相隔2000米。

我回了信,以端木小柔的名义。然后,我把自己家的地址留给了他,我说,寄这里吧,免得别人闲言闲语。

我们成了笔友,一周一封。他的信,准时出现在我家信箱里,端木小柔并不知道,我借她的名义和那个写字漂亮文笔隽永的男生有了联系。

这是我一个幸福的秘密。

端木小柔仍然骄傲,我依然沉默。

在一中的后操场上,她的情书总是会及时展示给我,她说,他们是什么?全是垃圾,倒是二中的一个少年,让我心动,你知道吗?他作文比赛是第一名,奥林匹克数理化也全是第一,那才是我的竞争对手!还有,你知道吗?他长得好帅,特别像明星呢,不过,我是不会主动联系他的,你放心!

忽然,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问,他叫什么?

陈楚桥,她在月光下低着头,陈楚桥,那是我唯一欣赏喜欢的男子,他说,要上北大的,而我,也是,非北大不上!

陈楚桥!陈楚桥!那正是每周与我青鸟往来的男子,那时,我们谈海子和艾略特,谈黑泽明和小泽征尔,内向和羞涩的我,只有在纸上才是风情曼妙的女子。

那封从垃圾箱里来的信,正是陈楚桥写给端木小柔的啊。

可惜,她轻易错过了,而我拾了起来,却不敢以自己的名义。我写的每一封信,落款都是端木小柔。

3月的黄昏,我跑到二中门口,让门卫指给我,谁是陈楚桥?

当白衬衣牛仔裤的翩翩少年走出来时,我呆了。他怎能这么英俊逼人?他怎能这样气质超凡?

3月的风,吹起我的短发,我跑着回一中,然后呆呆坐在合欢树下,久久地,久久地,眼泪落了下来。

自始至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我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他了。

每天,我穿过那些柏树林去二中,在林子里走的时候,我总是会偷偷地笑,有了秘密的女子,原来可以这样心酸这样幸福。

为了看他一眼,我上晚自习要迟到5分钟,而他每天6点半,准时从门口走出来,穿藏蓝色球衣,双腿修长地支着自行车,他的头发那么黑那么密,在风中一甩头的时候,会看呆了我。

他并不知道,那个在他面前走过的女孩子就是我,我短发,1.58米,不曾是他夸过的1.69米。他喜欢1.69米的女孩子,他喜欢端木小柔,他在信里告诉我的。

他一直说,你的长头发真好看。

那是端木小柔的长头发,与我无关。

那个4月的周末,他来信,约我去公园的橄榄树下,我拒绝了他,虽然我是那么渴望与他单独见面。他却说,端木小柔,你知道吗,有天中午,我去一中偷偷看过你,你穿的红格裙子真是好看,显得皮肤更白了。

他看的是端木小柔,与我无关。我的心,这么疼这么疼。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关于青春的爱情的梦,我写信给他,为了理想我们一起努力吧,还有三个月,我们就要高考了,所以,不要来看我了。

我怕秘密泄露,我怕失去他。

三个月后,他去了北大,端木小柔去了南京,我也去了南京。端木小柔在哪里,我只能在哪里,我比端木小柔分数高很多,但她报了南京一所普通专科学校之后,我没有犹豫,因为,我必须有那个学校的地址,我不想放弃自己的喜欢。

有谁知道,我是这样,这样的喜欢着陈楚桥。

织了一条红围巾,特快专递送给陈楚桥,而他说,北方的冬天好冷,但有了你的红围巾,我是这样的温暖。

他寄来了一枚银戒指,上面,刻着端木小柔的名字。

我戴上它,把头埋在胸前,泪一滴滴地落着,自始至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太阳一出来,美人鱼就会变成泡沫

上了大学,端木小柔还是那样耀眼。

很多男生围绕在她身边,她很会打扮自己,永远穿最时尚的衣服,和男生出去喝酒,夜游秦淮河时,掉到河里差点儿淹死。

她发烧了,我去照顾她,她叫一个人的名字。

陈楚桥,陈楚桥。她叫他。

才知道,那才是她心中的朱砂痣,才是她的疼和欢喜。

我看着手上的戒指,那上面,就有她的名字。

记得小时候看《海的女儿》,太阳一出来,美人鱼就会变成海面上的泡沫,可为了自己喜欢的男子,她到底还是心甘情愿的。

陈楚桥不停地寄着东西,书或者光盘,他说,海淀区这边好多书店啊,你来了,一定会喜欢的。

又是春天了,陈楚桥准备到南京来看我,他说,我们鸿雁传书这么长时间,不要总是传书了,端木小柔,让我牵你的手吧!

我知道自己,就要变成海面上的泡沫了。

那天,约了端木小柔出来,我们在春天的南京里散步,4月的杨花飞着,我却这样忧伤,我知道,属于我的爱情只是那些纸上的爱情,与现实无关,与这春天无关。

一点一滴,我告诉了端木小柔,关于那封扔到垃圾箱里的信,关于那条红围巾,关于这枚刻了她名字的戒指。

慢慢地,我摘下戒指,笑着递给她。端木小柔,是你的,还给你。

她忽然抱住我,叫着,小棉,小棉。

段小棉,我叫段小棉,曾经爱过一个叫陈楚桥的男孩儿,在纸上,我们曾经海誓山盟过。

如今,我变成了海面上的泡沫,在阳光下,没了颜色。

蝴蝶是爱过的

去火车站接陈楚桥时,端木小柔穿了那条红格裙子。

我看到陈楚桥飞快地跑过来,经过我的身边,一下拉住端木小柔的手,然后问她,不说感冒了吗?好点儿没?

身后的我,还流着鼻涕。

端木小柔说,好多了,走,我们去看杨花吧。

我一直跟在后面,不停地打着喷嚏,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没有人问我一声,我知道,我是那角落里的蔷薇花,独自开着,暗自芬芳。

想起《一棵开花的树》,我曾经写给他: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而如今,却是这样真实而生动

这是小棉,端木小柔介绍我。

哦。陈楚桥淡淡地答应了一句,并不感兴趣。他戴着那条红围巾,虽然南京的天气很热了,可他依然戴着。

去吃咸水鸭时,他摘了下来,然后去洗手间。

我拿起红围巾,发现自己织的时候丢了一针,现在,有点儿脱线了,于是我用手小心地编织着。

忽然,陈楚桥冲到我面前,别动,他说,你怎么随便动别人的东西!

我的脸色大变,端木小柔的脸色也变了,我跑了出去,端木小柔在后边追着,她一直在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回去吧。我说,没事的,只是这乌衣巷里风太大,还有,我不舒服,早点儿回去了,你们玩吧。

一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天开始下雨,我没有躲雨,一直往前走着。

雨中有蝴蝶飞来飞去,那雨中的蝴蝶可曾有一只是我,你为什么掉眼泪?我想,亲爱的蝴蝶,你也和我一样,因为爱过而心疼,对吗?

对吗?

第48篇、爱情故事爱与不爱都刻骨铭心

他坐在她的对面,淡淡地说起了这几年经历的故事。她微笑地看着他,他有着一张白净却很忧郁的脸!她更喜欢看他的眼神,冷漠里流露出一缕忧郁、落寞,还有点酷,让人情不自禁地想亲近他,安抚他,听他诉说,为他解忧!

其实他是一个怪人,因为他生性孤癖,不爱去人多的地方。不开心的时候也只是皱皱眉头,更不用说在酒吧里一醉方体了!他一直以流浪者自居,说自己到处漂泊,四海为家!给人感觉像个艺术家似的。可他说自己根本算不上艺术家,在美国最不值钱的就是艺术家了,随手一抓都是画家作家。他带着嘲笑的口气说出这些话时露出了很无奈的微笑。她也耸耸肩和着他的笑。其实他们认识很久了,但在两年的时光里他们之间没有半点波澜,但她想她很可能已经爱上他了,爱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还有眼里藏着的淡淡忧郁。

很多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相遇,纯属是个偶然,就像两年前,他们在机场相遇一样。

那天他正准备飞往美国,而她刚巧从北京飞回。刚下飞机的她憔悴得让人心疼,连续几天都没合过眼,走起路来也飘乎乎的,正好在机场大门口的时候与他撞了个满怀,不撞还好,这一撞她立即晕了过去,晕在了他的怀里。当时可把他吓傻了,抱起她立刻返回了城里的医院,结果错过了那天的航班。

他一直在医院里守着她,晚上11点多她才清醒过来,医院要求住院观察,可她却坚持要回家,最后伏在病床上失声痛哭起来。最后没办法,他以家属的名义签字带她离开了病房。走到医院的大厅里,她突然转过身对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他说:“你回去吧,谢谢你,今天麻烦你了!”

他皱了皱眉头道:“你确定你现在没事了吗?”

她没有答他的话,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如果你有空,就陪我去海边吹吹风吧!”

她说她要喝白酒,并且只喝剑南春。他没说话,拉上她便离开了医院。他们去了海边,手里提着一瓶剑南春。他不爱说话,或许是他说了,而她什么也没听进,她只记住了他的名字——青科!很美好的名字,让她第一次听,便想到了一望无际的绿和满地的希望。她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悲伤当中,她说她去北京寻梦了,结果梦破碎得无法修补。这是她第一次喝酒,也是她第一次坐在海边看日出,等天亮以后,她就会忘记过去的一切!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去看青科的表情,或许她也不想看,她现在难受的只是自己的疼痛,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大海与黑夜听,与旁人本无关系。但青科抢过了她的酒瓶,他说有时清醒比醉了好!于是她傻笑,最后哭了。

天亮时,她发现自己伏在青科的膝盖上睡着了,身上还盖着他的外衣,醒来时见他连打了几个喷嚏,她知道他感冒了,呵!现在已入秋,在海边吹了一夜的冷风不感冒才怪。她把衣服还给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让我陪你上医院吧,他说不碍事,别担心,现在马上要去赶飞机。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和msn留给了她,告诉她不开心的时候随时可以找他。

其实她从没打过他的电话,她怕电话接通时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自从他去了美国后,他们一直都在msn上聊天,聊的都是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平常事。她知道他一直在外漂泊,他不想有任何感情牵绊着自己;他也知道她曾经受了伤,说到感情只会触痛曾经的伤疤,所以,关于感情他们都不愿多提。好像感情是雷区,稍有不慎,便会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有一次她问他为什么要送她上医院,还呆在海边吹了一夜的冷风。他说不知道,就是看到她突然晕倒在他怀里时,感觉要为她做点事。他说他从来没看到有哪个女子会那么弱不禁风的。后来看到她在医院里情绪失控就知道肯定是出了什么事,不放心,所以就一直留下来陪着她。最后青科补充一句:“难得你当时那么信任我,让我在你身边呆了一晚!”

她回道:“就凭你不顾一切送我去医院,我就已给你戴上了一顶好人的帽子。”

两年的时光说快也快,那天,她正忙着准备下午开会所需要的材料时,突然接到青科的电话,很惊讶,问他怎么知道她办公室里的号码,他说这是一个秘密。然后问她今天是什么日子,她说不知道。他说今天是我们认识两周年的日子,两年前,你就是在今天的这个时候突然晕倒在我怀里的。她握着电话笑,心想他的记忆力如此之好,因要忙着准备材料也就没再聊,只是在青科挂电话的时候听他说,过两天要给她一个惊喜!

她没想到那个惊喜,就是他回国应聘到了她所在的公司。

看到他出现在会议室时,她当时吓傻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么大的事,他居然事先没告诉她,那感觉像在梦里一样!散会后,青科走到她身边停下,看着她笑了,然后约她一起共进晚餐!有好事者跑过来问他们怎么会认识,青科淡淡笑道:“蛮儿是我曾经丢失了的那个林妹妹!两年前好不容易才把她给找回来,现在我陪在她身边就是要好好地保护她!”

第49篇、爱情故事买皮鞋

男孩与女孩谈了很长时间的恋爱,甜言蜜语少了,还经常闹些不愉快,男孩心里就有了分手的想法。

这天,男孩约女孩出去逛街,两个人走在街上,男孩看到前面有家鞋店,就对女孩说:“我给你买双鞋吧。”

鞋架上陈列着各种颜色和款式的皮鞋,两个人试了一双又一双,不是嫌太贵,就是嫌颜色和款式不好,把眼睛都挑花了,也没挑到中意的。

这时,鞋店老板走过来,说:“小伙子,每双鞋都有它的缺点和优点,这世上只有比较适合你的鞋,不可能有你完全满意的鞋。”

男孩听了一怔,他思忖良久,对老板说了声“谢谢”,然后带着女孩离开了鞋店。

一个月后,鞋店老板收到一封喜帖,上面写着:“您好!我们诚邀您参加我们的婚礼,是您让我们明白,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一样。人生相伴,理解和包容最重要。所以,请您一定参加我们的婚礼……”

第50篇、爱情故事人鱼公主的爱情传奇

1

门铃响时,我正拿着拖布一点一点地把卧室里的水往外推。晚上停水,我打开的水龙头忘了关,哪知道半夜突然来了水,结果早上起来,家里水漫金山。我从早上忙活到中午,连一口饭都没吃上。

到这会儿,我才体会到一个人生活的艰难。当初我执意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老妈死活不同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费尽口舌。也难怪,自从我在那次意外的车祸中伤了腿,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后,老妈就始终不离我左右,把我照顾得妥帖周到。如今我开始一个人生活,所有的问题都要自己面对,她自然放心不下。可我不能总依靠父母啊,我得锻炼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拿到甘泉小区的新房钥匙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搬了过来。

可是问题也接踵而来,下水道不通了,饮水机不出水了,晾衣架升不起来了……原来真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朋友小米在看了我杂乱无序的生活之后,不无忧虑地说:“你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要么找个保姆,要么找个男人。”

我笑,刚买了房子,我还欠着银行的钱呢,哪有钱请保姆?男人倒是好找,可是想找一个能接受我宠爱我的男人,其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所以,我对此基本不抱幻想。

门铃一直在响,我小心翼翼地滑着轮椅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平头,剑眉,身材挺拔。他显然被我吓了一跳,上下打量我,又探头往房间里瞅,紧张地问:“发水灾了吗?”我看看自己,T恤湿了,牛仔裤湿了,头发正滴滴嗒嗒地往下滴水,想是刚才只顾着弯腰收拾房间,没注意竟把自己也弄湿了。

他一边问一边不由分说就往里闯,拿起拖把和水桶,手脚利索地收拾起来,嘴里也不停:“我是快递公司的,有你的包裹,一会儿你签收一下……你一个人住吗?那以后晚上可要记得检查水龙头和煤气阀门有没有关好,万一出事可是很危险的……”他把水一点点擦干,又用干布把地板仔细擦了一遍。忙完后,他冲我咧嘴一笑:“人鱼公主,下次想游泳了就到游泳池里去,在家里游泳可不划算。你看看,柜脚床腿都浸了水,时间长了会变形的。”

“人鱼公主”,他倒会起名字,是看我不能走路吧。不过我喜欢这个美丽的称呼,它让我的心感到温暖和惬意。他拿出包裹让我签收,又提醒我:“是在网上买的东西吧?先打开检查一下,确认东西完好再签。现在网上骗子多,要小心啊……”我掩口而笑,心想,他怎么像我妈一样唠叨?

临走时,他把名片递给我说:“我就住在附近,以后需要帮忙时就打我的电话。”我歪着头看着他笑:“这么热情,想劫财还是劫色?”没想到他竟羞得满面通红,夺路而逃。

我看看名片,这个送快递的帅哥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张一哲。

2

我每天呆在家里,在电脑上写字赚钱,同时还在淘宝网上经营一个小店,卖一些饰品之类的小玩意儿。认识张一哲后,我发的货就都交给他的快递公司,张一哲固定在每天下午5点来我家收包裹。后来渐渐混熟了,他会在下班后帮我买些新鲜的水果和蔬菜送来,我也会炖了排骨汤炒了大虾邀他一起大吃大喝。

认识了张一哲后,我的生活就顺畅多了。他会帮我修书房里坏掉的灯,修无法启动的电脑,为我修剪阳台上的花草……总之,张一哲就像是一个多面手,把触角伸到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而我,热爱厨艺,一个人吃饭又太无聊,自然,张一哲就成了我最好的吃伴。他有一个很好的品质,就是从不挑食,无论我做什么菜,他都能统统拿下。对热衷于做菜的我而言,张一哲无疑给了我极大的成就感。张一哲说,自从吃了我做的饭后,他就再也吃不下公司里的盒饭了。

后来我干脆和张一哲签了口头协议:他帮我应对生活中我无法处理的问题,我帮他解决每天的晚饭,标准不低于四菜一汤。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张一哲正式融入了我的生活。有时候吃罢晚饭,他会推着我去外面散步。一辆自行车飞速从我们身边超过去,张一哲脚下便使了劲:“小样儿,看我怎么追上你!”他推着我迅速往前冲,步履如飞,终于把自行车甩在身后。沿街的店铺一排排地往后退,风吹拂着我的长发,我兴奋地尖叫着,是很久没有过的快乐。

张一哲在我家里进进出出,邻居们都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事实上,张一哲悄悄告诉我,他有一个温柔可人的女朋友。他们恋爱三年了,女朋友在郑州,他在洛阳,两人约定,等赚够了一套房子的首付,他们就结婚。

张一哲说这话时,一脸的幸福表情。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有点酸。

我还是得找个男人来做男朋友,我已经不再奢望爱情,但总得要有人照顾我,爸妈也盼着我早日有个归宿。不久后,我还真的在网上遇到一个男人,叫丁晨,是一家内刊的编辑,自称是我的忠实读者,对我仰慕已久。他对我说的话深情款款:“王佐良给了张海迪一个幸福的家,我想我也会的。你需要有人爱,让我来照顾你吧!”

我动了情,这是我期盼中的爱情吗?那天,我约了丁晨来家里吃饭。我叮嘱张一哲多买些菜回来。他却像唐僧一样唠唠叨叨地在我耳边念经:“网上认识的?你调查过他的背景吗?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万一是个骗子怎么办?不行,我得在家里陪着你。我要做一个超级大灯泡,照出他真实的灵魂……”

丁晨手捧鲜花如约而至,他西装革履英俊儒雅,我一见倾心。只是面对我精心准备的饭菜,丁晨却并无兴趣。他不吃姜,不吃香菜,不吃红烧肉,还说我做的排骨没有去掉腥味……他百般挑剔,我如坐针毡。那一桌子菜便宜了张一哲,他不管不顾,吃得满嘴流油。末了,他擦擦嘴,惬意地叹息一声说:“小萱,你的手艺越来越精了啊!”丁晨顿时面色尴尬。

饭后聊天,丁晨的话题总离不开我的房子。他说:“你这房子现在升值了吧,一平方米至少涨一千块,这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吧?乖乖,这坐着不动,就赚了十多万呢。对了,你写稿一个月能拿多少稿费啊?”

我还没说话,张一哲就接了过去:“这好像不是你应该关心的问题吧?你是爱她的房子还是爱她的人?”

丁晨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恼羞成怒地指着张一哲吼:“轮得着你来管我吗?你们俩什么关系?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一看就不正常!”张一哲气得满脸通红,挥起拳头就要揍他,他却脚底抹油,溜了。

3

原来想找个合适的男人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那几天,我一直闷闷不乐。张一哲想尽办法逗我笑,却并不奏效。

那天,张一哲下班回来兴奋地说:“晚上八点新区有音乐喷泉,非常漂亮,我带你去看。”我瞥他一眼,心想:我这个样子,你怎么带我去看?他却一字一顿地说:“不要担心,我背你去看!”

我心头一震,不相信地看着他,他却一哈腰在我面前蹲下,潇洒地拍拍自己的后背说:“公主殿下,请上马!”

张一哲的背宽阔温暖,我趴在上面,既兴奋又担忧,几次要求下来打车去,他却固执地不肯放下我。我只好小心翼翼地帮他擦额头上的汗。张一哲成了我的坐骑加导游,边走边为我介绍路边的店铺:哪一家饭店的小炒肉烧得地道,哪一家的服装物美价廉,哪一家可以买到过期的杂志……

新区到了,晶莹如玉柱一样的喷泉,伴着动听的音乐,像优雅的女子,在湖面上款款起舞。我趴在张一哲的背上,整个人都被那种无法言说的美给震撼了。不断有女孩子指着我,无比羡慕地对自己的男朋友撒娇说:“看人家多浪漫啊,我也要你背着我看!”

我看着累得气喘吁吁的张一哲,既心疼又甜蜜。可是甜蜜之余,又无限惆怅:这个男人不是我的。

“五一”节,张一哲说要去郑州看他的女朋友。临行前,他像临终遗言一样对我细细交待:“小萱,你要照顾好自己。倒开水时要小心,不要烫着;水果和牛奶都在冰箱里,记得吃;晚上要关好燃气的阀门,厨房的门也要锁好;炒菜油不要太热,小心起火危险……还有,这个手机号码你要记住,万一发生什么情况,直接打给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都交待过了,他会来帮你的。还有啊,有人敲门,先问清楚了再开。你就是防范意识太差!”

我叫一声:“妈!”笑着推他出门。在阳台上看着他越走越远,我的心“忽啦”一下,突然就空了。

没想到张一哲很快便回来了,整个人失魂落魄,问十答一。我盘问了一个晚上才知道,原来他的女朋友跟了别人。因为那人有一套现成的房子,她不愿意再辛辛苦苦和张一哲攒钱,还要一起背30年的房贷。

4

那段日子,张一哲就像一只受伤的兔子,目光发直,少言寡语。我变着法地做各种各样的美食,他就狂吃,一个月下来,居然胖了十多斤。没想到男人也会如此脆弱,我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我再给你介绍,保证比她漂亮。”

我托小米给张一哲介绍了几个对象,可是他总找借口推托,不肯去见。小米私下里和我说:“我看这男人不错,你自己留着用得了,还费这劲干吗?”

是啊,我是想留着自用,如果我有一双健康的腿,我一定当仁不让。可是现在……

没有可是。

那天,张一哲推着我去逛超市。我们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我像一个超级购物车,被他推着回家。走到半道,张一哲忽然停下来,绕到我前面来,对我说:“小萱,我们结婚吧!”

啊?啊!啊!!!毫无思想准备的我,被这突发的意外惊呆了。确认他不是开玩笑后,我要他给我一个理由。本以为他会说“爱你喜欢你”之类的话,没想到他竟然说:“娶了你,以后去超市购物回来就不用两手拎东西了,你不知道,每次我的手都被袋子勒得很疼……”

我狂笑着拿起一袋饼干砸过去,这个猪头!

第51篇、爱情故事鱼是水中魂

他俩的爱情,差一点点就夭折了。这很大程度上受了她母亲不幸婚姻的影响。

她母亲是个出身卑微的女子,她的父亲是高干子弟,但地位的悬殊没能阻挡爱情的脚步。但结婚后的母亲却受尽公婆的凌辱,父亲也在外面养起了小蜜。母亲是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的,临终前告戒她,今后找老公一定不要找比自己强的,女人需要爱情更需要尊重。

大学毕业那年,她的父亲因贪污罪被判了刑。她真正成了无父母的孩子。她只得自谋生路,去一家公司应聘。她就是在那家公司遇见他。

他是公司的老总,年纪轻轻,但慧眼识珠,不但录用了她,还让她担任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她很受他的赏识,不断地得到提拔。她也对他有一份特殊的亲近感,觉的他年纪轻轻就拥有自己的公司的确不简单,两个人不由自主地走近了。

一天她去市场买了个金鱼缸送给他,缸里还有一条鱼,游的很畅快。

她明白自己已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她也明白他对她也动了感情。可到这时候她有一丝慌乱。她想起母亲的死亡以及母亲死前对她的忠告。他是老板,她是雇员,地位的悬殊不亚于父母当年,如果他与她产生爱情,无异于踏上父母走过的老路。

那是一段朦胧,甜蜜又惶惶不安的日子。她渴望他对自己表白爱情又害怕他的表白。

在她还没完全准备好的时候他的表白还是来了。那是一个落日尚未落尽的黄昏,他和她在那个金鱼缸前喂金鱼,他突然抓住她的手慌乱地说出那三个字。她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那三个字是她的期盼也是她的忐忑。在点头与摇头之间,她必须弄清楚他是否像父亲那种人。她试探地问他:"你怎么看待我,还有你自己?"他看看她又看看金鱼缸,说,你和我就象这鱼缸里的水和鱼。

她有一种幸福的晕眩,立即想到"鱼水深情"这个词。但这不是她想要的答案。她进一步问,那么,谁是鱼谁是水?

他不假思索,当然我是水你是鱼。

她的眉头轻皱起来,为什么我是鱼?

那还用问么,当然我是水你是这水里游来游去的鱼。

那一刻她的心沉沉的,是坠落的痛。他是水,她是鱼,因为鱼儿离不开水,有了水鱼儿才能美丽才能生存,他的狂妄,他的自负,比她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三天,市报上登出一条奇怪的寻人启示:一缸水在苦苦寻找一条鱼的爱情,我的鱼儿你在哪儿?她看了,嗤嗤冷笑,这多像一只笼子在寻找金丝雀啊,可怜的自负的男人!

她不理睬他,而是在另一个城市的另一家公司谋到了职位。

三个月后,在一次商贸会上,她意外地遇到了他

他拉住她的手,一脸喜悦。她想抽出手来,却拼了命无法办到。他问她,你过的好吗?她笑笑,很矜持:我这条鱼离开了你这缸水仍然很鲜活。他却大嚷起来,全然不顾场合和周围的人群:你是鲜活的,我却快要死掉了!她语含讥诮:只听说鱼离开水活不了的,倒没听说水离了鱼会死掉。

他双眼定定地看着他她,说,鱼儿离开了一缸水,还可以到大海里生活,但一缸水离开可一条鱼,心里就是空空的。心空了和死掉可有什么区别?

她愣住了,你鱼和水的论调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急的结结巴巴:我本来是一缸死水,是你这条鱼的进入,让我有了活力。鱼是活在水心里的,你,就是在我心里游来游去的一条鱼。你走了,就是将我的心挖走了。你见过没有鱼的鱼缸吗?鱼缸的活力是鱼给的,而不是水给的。因为鱼是水的心脏,是水的灵魂。

她的眼睛湿润了,感动如潮,让她无法自制。她哽咽着说:是不是陷入爱情的女人都这么傻?不是你这缸水寻来,我这条鱼恐怕迟早要死去。

第52篇、爱情故事失恋博物馆

这天,周海涛与唐燕约会,被周海涛的老妈盯梢看到,周妈当场与儿子翻了脸:我安排你相亲的对象个个如花似玉、美若天仙,随便哪个穿越回大唐,素有“羞花”之称的杨贵妃都会失宠,可你硬是不感冒。周海涛辩解:“妈,你儿子要是黄晓明金城武,非搞个选美大赛让你选儿媳不可。可你好好欣赏欣赏我这副尊容,人家唐燕能看上咱就不错了。再说,我爱的是人,不是花瓶!”

“少贫嘴!你怎么不去找凤姐?凤姐比王菲名气大,比鲁迅还有才!”

就是这句话,差点把唐燕气疯。接下来,任凭周海涛磨破嘴皮子,唐燕就俩字——分手。分手后,唐燕整理出一大堆爱情信物,扔了可惜,留着又闹心,琢磨来琢磨去,主意有了:如今,情侣分分合合就跟走马灯似的,像我这种情况肯定少不了。我何不开家失恋博物馆,专门保管和处理爱情信物?说做就做,失恋博物馆很快开张。

一天中午,一个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蔫头耷脑地走进了门。看他那不到1.7米的身高和超过170斤的吨位,唐燕便猜出个八九不离十:这是个因形象不佳而惨遭爱情抛弃的“甩贷”。

“先生,您失恋了?”唐燕问。果不其然,小伙子摸摸圆鼓鼓的肚子,闷声嘟囔:“甭提了,都是该死的星座惹的祸。她说她是巨蟹座,我是白羊座,如果我们在一起,火星和冥王星会发生碰撞,爆炸。太吓人了。”

不得不承认,情侣分手,找出的理由总是那么的新奇。开馆当天,有个女孩跟男友分手,一脸的不屑:我的微博粉丝都过千了,你才十几个,门不当户不对,拜拜吧。还有个男孩,满眼的忧国忧民:墨西哥又地震了,咱们分手吧。听听,够惊天地泣鬼神的了吧?唐燕强忍着笑取出登记簿,问:“你要寄存什么信物?是保管还是销毁?”

“保管保管,一定要妥善保管。说不定哪天我女友回心转意,我还要来取呢。”小伙子边说边拿出一样小物件。抬眼一看,唐燕顿时愣了神。

自开馆到现在,分道扬镳的情侣们委托保管的爱情信物多是钥匙扣、情侣衫、抱枕还有合影照之类的,而小伙子递来的,居然是一根雪糕棍!

愣怔片刻,唐燕问:“存放三个月,要收10元费用。请问你还保管吗?”

“不管多少钱,我都存。”小伙子交了钱,扔下句“放着中国的牛羊耗子不信,偏偏信什么鬼星座”,掉头走了。他前脚刚出馆,又有一个年轻女孩踏进了门。

“你好——”

“我不好!”年轻女孩的火气不小,随手取出一个红色小盒子扔过来,“10分钟前,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真气人!”

劳燕分飞不是洞房花烛,心情不好可以理解。唐燕想安慰安慰她,轻声问:“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还能为啥?喂肚子!”年轻女孩越说越生气,脸色涨得通红,“我饿了,说去吃过桥米线,可他一根筋,认准了非要吃羊肉面。羊肉面都是用地沟油煮的,他也不怕吃出病。”

爱情这档子事,天塌地陷拆不散的,未必能敌过二两米线。唐燕拿起小盒,问她打算怎么处理。年轻女孩一咬牙,恨恨回道:“随便,烧了扔了都行。想和我复合,做梦!”

等年轻女孩眼圈含泪奔出馆后,唐燕打开了小盒。盒内,装着一枚发黄干枯的草戒指。定定地瞅了一会儿,唐燕没有销毁,而是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保管柜。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这段日子,周海涛几次打来电话,都是解释说老妈是刀子嘴豆腐心,一时失口还请多担待。那天回到家,她也后悔了,想登门道歉,又怕你不给面子。燕子,我向你发誓,这辈子我非你不娶,我这条命就吊你这棵歪脖树上了。唐燕扭头看向镜子,心说:你是夸我还是损我?我脖子也不歪啊。就凭你这态度,恰如那个年轻女孩说的那样:想和我复合,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此后,再看到是周海涛的电话,唐燕直接挂断。

这天早晨,唐燕无意中往门外一瞥,冷不丁瞅见一个男子拎着酒瓶子,摇摇晃晃走向城郊,是周海涛。几天不见,他竞连胡子都不刮,邋邋遢遢的也不怕被动物园抓去当猴子。唐燕暗暗叹口气,正望着周海涛的背影发呆,那个要求保管草戒指的女孩又急匆匆闯进,问戒指销没销毁。唐燕打开保管柜刚取出小盒,因星座不合被女友蹬掉的小伙子也闯进了馆。

“你好!是不是和好了,来取信物?”唐燕问。

小伙子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苦笑回道:“经过这么多天的思考,我终于想明白了。佛说,说啥前世,对了小姐,那句话佛是怎么说的?”唐燕稍一寻思,回道:“是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

“对对对,就是这句。我和她不能在一起,是前世回头回得不够。我已下定决心,这就回到前世,继续回头去。”这话怎么听都像笑话,但此刻,唐燕不仅丝毫没觉得好笑,还禁不住心头一哆嗦。因为,小伙子说得极其认真,神情也无比凝重。

“你,你不会想不开吧?”

“我想开了,想得特别开。”小伙子说,“小姐,我想请你帮我保管几句话。”

话怎么保管?唐燕四下望望,目光落在了手机上。准备妥当,小伙子清清嗓子开了口:“亲爱的,我要走了。我不要擦肩而过,我想和你厮守一生。还记得那根雪糕棍吗?它比任何爱情信物都重要。那年,我和你徒步旅行,不小心迷了路,背包也丢了。在山里转悠了两天两夜,我们又渴又饿,好不容易找到村子,可兜里就剩下可怜巴巴的一块钱。我们用这一块钱买了根雪糕,你一小口我一小口,吃得要多开心有多开心,要多幸福有多幸福。”说到这儿,小伙子揉揉不知不觉间泛红的眼圈,请唐燕取出那根雪糕棍,“下辈子,如果你在人海中遇到一个手握雪糕棍的人,那就是我,请你一定接受他的爱。临走之前,我会在呼兰河边再最后等你1 0分钟。1 0分钟不到,说明我们今生真的无缘,那就让我们来生再见吧。”

听着小伙子的告白,年轻女孩感动得泪光盈盈:“好感人,我怎么碰不上这么痴情的男人?”而唐燕却如触电般浑身一颤,随即一阵风似的冲出了失恋博物馆。

呼兰河横亘在城郊,就是适才喝得酩酊大醉的周海涛去的方向。唐燕一路飞跑,五六分钟后,便看见了如木桩般戳在河堤上的周海涛。

“海涛,求你别犯傻。你不能丢下我啊。”

周海涛缓缓转身,眼神呆滞,苦闷地说:“燕子,你还记得我发过的誓吗?”

“记得记得,我永远都不会忘。”唐燕飞扑过去,“鸣呜”哭着扎进了周海涛的怀里,“我们去旅游,迷了路,我们只有一块钱,我们一小口一小口地分吃一根雪糕。你说,将来不管是苦是甜,你都会和我共同面对。你还编了只草戒指给我戴上,说先把我预订下,不允许任何人带走我。海涛,那枚草戒比金戒钻戒都贵重,我一直珍藏着呢。”

周海涛摇摇头,幽幽地说:“可我妈冲撞了你,你又不能原谅她。作为儿子,我不能让她为难;作为你的男朋友,我也不能委屈你。我们还是下辈子——”

“我不委屈,阿姨说我什么我都不委屈。海涛,你听着,你要跳河,我也跟着你跳!”唐燕猛地推开周海涛,作势欲跳。恰恰这时,一个人快步跑来,紧紧抱住了唐燕。

是周海涛的老妈,她也激动得“噼里啪啦”直掉眼泪:“燕子,都是阿姨不好,不该胡说八道。阿姨看出来了,你是个好女孩。周海涛能娶你,是他的福气。”

这厢冰释前嫌,几次出入失恋博物馆的小伙子和年轻女孩也到了。年轻女孩亮出草戒指,笑嘻嘻地说:“周海涛,戏都演完了,还不赶紧给燕子姐戴上戒指?”

这场戏,是小伙子和年轻女孩设计的。他们都是周海涛的朋友,想用雪糕棍和草戒指留住唐燕。而更重要的是想让周海涛的老妈见识一下啥叫人间真爱,省得再棒打鸳鸯。其实,在小伙子委托保管雪糕棍的那一刻,唐燕便瞧出了名堂。不过,在听到小伙子的最后告白时,她还是当了真入了戏。为啥?这还用说吗?她是真的爱周海涛,爱到骨子里,爱到心尖上……

第53篇、爱情故事千言万语不如我爱你

  爱情开始的时候,会把天涯变成了咫尺;

  爱情结束的时候,又把咫尺变成了天涯。

  曾经以为,爱情是人生的全部;

  然而有一天发现,那只是我浪掷了最多光阴的一部分。

  曾经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寂寞;

  然而有一天发现,寂寞还是爱上了我。

  曾经以为,爱上了你,我可以全身而退;

  然而有一天发现,我退得满身伤痕。

  有时候我们有些近视,忽略了离我们最真的情感;

  有时候我们有些远视,模糊了离我们最近的幸福。

  一辈子很短,远没有我们想象那么长,永远真的没有多远。

  所以,对爱你的人好一点,对自己好一点,

  今天在你枕边,明天可能成了陌路。

  如果这辈子来不及好好相爱,就更不要指望下辈子还能遇见。

  一辈子,就做一次自己。

  这一次,我想给你全世界。

  这一次,遍体鳞伤也没关系。

  这一次,用尽所有的勇敢。

  这一次,可以什么都不在乎。

  但只是这一次就够了。

  因为生命再也承受不起这么重的爱情。

  愿意为你丢弃自尊,放下矜持,不管值不值,不管爱得多卑微。

  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

  别等不该等的人,

  别伤不该伤的心,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

  总会有点害怕,

  怕得到他,

  怕失去他。

  不用等待的人,

  是幸福的。

  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

  才能够明白,

  自己真正怀念的,

  到底是怎样的人,

  怎样的事。

  爱的时候,

  让他自由;

  不爱的时候,

  让爱自由。

  爱情里,

  没有规则、没有输赢、没有对错、

  没有英雄、没有智者、更没有天才…

  在经典的爱情里,只会有两个傻瓜,

  牵着彼此的手,傻傻地爱着,

  傻傻地生活着,傻傻地度过一辈子。

  可惜,我们都太聪明了。

  如果我们并不常联系,

  但是,不开心时我愿意跟你讲我的心事,

  那么,你是我的知己;

  如果你觉得我一切都很完美,

  偶尔,会小小的撒一下娇,

  那么,你是我所喜欢的人;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冲你莫名其妙的发脾气,

  让你看到悲伤时流眼泪的样子,

  不介意头发油油的时候去见你,

  那么,你是我爱的人。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

  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

  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

  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

  也许会被人骗,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

  假如有一天能真牵你的手,

  我愿意把全部的眷恋,

  都放进手心,

  让你细细地触摸。

  或许在你对我伸出手的那一瞬,

  我就拥有了世界上所有的关怀与热忱。

  好想有一天,

  你微笑着轻轻地对我伸出手,

  挡去所有忧伤,

  所有独寂。

  让我安心地牵着你的手。

  我深知,假如能够如此地牵念你、爱你,

  将是我一生中心底里的幸福

  我是颜儿,你是谁。

  似乎习惯了等待,

  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

  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

  那些可以得到的幸福。

  在失去时后悔,

  为什么没有抓住。

  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可笑的错误。

  明知道等待着一份不知能否到来的幸福。

  前我分手后,最大悲哀的不是你们在大街上相遇的那一刻,

  彼此不发一言的擦肩而过;

  而是你想要装作没看见,对方却云淡风轻的和你打招呼。

  那一刻,你才发现,原来在他的心里你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而陌路,至少证明你还是他心中不可碰触的痛。

  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

  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

  又或者相遇的再晚一点,

  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

  善待和妥协,

  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

  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

  任性地转身,

  放走了爱情。

  但时间不会回头,

  爱情岂能“如果”?

  每一个现在,都是我们以后的记忆。

  我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走过的路,遇过的人,

  都是我们以后的回忆。我们无须缅怀昨天,不必奢望明天,

  只要认真地过好每个今天,说能说的话,做可做的事,

  走该走的路,见想见的人。唯有脚踏实地,不漠视,

  不虚度,我们才能为明天的回忆增加光彩和亮色。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

  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口,

  没有一个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你走完,

  你会看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人。

  如果幸运,会有人陪你走过一段,

  当这个人要下车的时候,即使不舍,

  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因为,说不定下一站会有另外一个人会陪你走的更远

  之所以要放弃一些东西,

  是为了成全你所爱之人,

  为了不伤害爱。

  我不敢说放弃后就一定会有真正的幸福,

  但我可以肯定,

  面对无奈时,

  不放弃该放弃的,

  始终不会幸福,

  那就要看,

  是怎样的放弃了。

  无论何时,

  在选择的时候,

  千万不要让无奈伤害了爱,

  伤害,

  是彼此的一辈子的伤痛。

  世上的女人只有两种,

  一种是幸福的,

  一种是坚强的,

  幸福的被捧在手心无需坚强,

  而坚强的却是不得不坚强。

  世上的女人只有两种,

  一种是幸福的,

  一种是坚强的,

  幸福的被捧在手心无需坚强,

  而坚强的却是不得不坚强。

  有多少人、多少份感情,

  并不是败给了距离,

  也不是输给了时间,

  只是缺乏了一份勇敢面对的勇气,

  错失了最佳的时机。

  感情与生活不同,

  在感情的世界里,

  我们可以拘谨,

  但不能太拘束,

  很多时候都需要你理直气壮地说出来,

  而不能萎缩在一旁沉默,

  沉默只能塑造出一个个不解之迷,

  永远也不能让彼此心知肚明。

  这个世界上我还可以遇到很多人,

  我的爱也不是非给你不可,

  只不过我都给了你就不能给别人了。

  我不是非等你不可,

  只不过我等了你就不能等别人了。

  我也不是不能忘掉你,

  只不过你让我死一样的痛过罢了。

  因为爱情的缘故,

  两个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络到睡在同一张床上。

  然而,相同的两个人,

  在分手时却说经典文章

  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

  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

  又由熟悉变成陌生。

  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

  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人越年长,便会逐渐对身边的人越来越淡然。

  很多人出现了,又消失了。犹如坐看云起云落,

  实在是没什么可解释说明。朋友有离有合,爱人此起彼伏。

  很多感情目的不纯,去向不明,对待不善。

  我们手里能够握有的感情。归根到底是几个人的事。洛洛。

  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每个人听,

  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

  有些往事搁在心底不提也罢,

  有些过去谁能保证不会想念,

  走过坚辛,我只想要平静一点,仅此而已。

  有一种思念,是淡淡的幸福;有一种幸福,是常常的牵挂;

  有一种牵挂,是远远地欣赏。不是所有的梦都能实现;

  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不是所有的爱都有结果。

  请为爱珍重,等到你的发丝有了白雪的痕迹,

  还能记起曾有这么一段美好,还有这么一个让自己怀念的人,

  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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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篇、爱情故事爱在电话里

他是一名建筑工人,长年奔波在野外施工现场,打工赚钱,养家糊口;她本是工地的一名材料员,只因女儿到了读书的年龄,又没有老人照看,她不得不辞职回家,做了地道的家庭主妇。

每天的每天,他都会打一个电话回家,问她今天买了什么菜?是如何做了吃的?每天的每天,她都会在电话中一一告诉他家里的菜谱,买的菜是清蒸是炖汤还是红烧爆炒。

他说你最好把每周的菜谱用纸写出来,免得重复,青菜不要吃剩的,免得有亚硝酸盐,那样对身体不好。她叫了起来,你嫌我做得不好,亏待了你的宝贝女儿,那就自己回来做。他笑笑,挂了电话。她有一点委屈,也有一点心伤,觉得自己为了女儿,为了这个家,连工作都辞了,他还每天不放心似地打电话来查她的岗,真没良心。

一天,家里电话响的时候,她正在厕所里,等她出来时,电话哑了。查来电显示,是他的号码,她轻笑,又来查我的岗了,哼,我偏不接!按惯例,电话没打通时,他会在吃午饭时再来电话。但这天中午的时间过去了,电话没有照常响起,她有点奇怪,他今天怎么了?

开始,她并未在意,但到了晚上,就有些心神不宁了。夜里,依然不见他的来电。她忍不住拨打他的手机,关机。隔一阵打,还是关机。再打,仍然关机,反复数次,她的心在一次次拨打中悬了起来,有一种失去依靠的感觉。

急速翻阅电话本,寻找工地上他的同事的电话,脑子里不停地闪现出他温存的嘱托声,眼泪不由自主地滚落下来,这些年里,夫妻俩天各一方,分居两地,一个主外,一个主内,维系夫妻感情的惟有电话里的嘱托和问候。本以为,他的电话,是一种浪费,一种矫情:他的声音,是一种制约,一种聒噪,却不料,天长日久,平淡如水的日子里,自己早已习惯了他每天的电话,习惯了他询问菜谱时的琐碎和声调,习惯了对着电话中的他撒娇和生气。

找到他的同事的手机号,拨过去。急切中,她语不成调,泣不成声,弄得睡眼腺胧中的同事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待知道原委,不由得笑出了声。

同事喊醒睡梦中的他,说你老婆找你。他立即弹了起来,心里猫抓似地闪过不祥的念头,一只手颤抖着接过手机,一只手按住狂跳的心脏,喊出来的声音颤颤的,使旁边的同事也不由得紧张起来,“喂,喂,怎么了?家里出了什么事?快说!快告诉我!”她哽咽起来,“你今天怎么了?怎么不打电话回家?”

他松了口气,哑声说:“我还以为家里出事了。”顿了一下,他又接着解释,“我上午抽空打电话回家时你不在,手机又没电了。工地上刚好有急事,忙起来了就忘了再给你打电话。你放心,我没事。”

“你没事就好。”放下电话,她紧绷了许久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下来。也就是在这一刻,她才真正明白,他的电话是他平安的信号,他的声音是她安神的良药,她和他在电话中的一问一答一颦一笑一声怒吼一句叹息,是他们婚姻生活中的油盐酱醋茶。

有你,我的生活才有色彩,请你要记得给我电话。

第55篇、爱情故事爱到深处

  关于爱情,我似乎知道的太少,如果可以,我愿意跟你走到天涯海角,这是我对爱的誓言,我对爱的忠诚。可是现实又如此的残酷,却让本来相爱的人到最后彼此伤害。故事会提供一篇精美的爱情故事:爱到深处。

  我问朋友:“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朋友笑了笑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能让你爱的死去活来,能让你感觉得到生活充实,能让你挺起胸不断往前走,是你爱的人呢?还是爱你的人呢?”

  我也笑了:“可是别人都劝我找个爱我的女孩做我的妻子。”

  朋友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从此碌碌无为!你是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的。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我抢过朋友的话说:“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朋友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的幸福和快乐被你视作是一生最大的幸福,所以,你还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快乐和幸福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所以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绝不会停止。”

  我说:“那我活的岂不是很辛苦吗?”

  朋友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我摇摇头,又笑了,然后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我却常常会发现长得比她还漂亮的女孩呢?

  ”朋友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爱她吗?”

  我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朋友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的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的爱着她,因为你爱的不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詔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主要是她的独一无二的内心。”

  我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朋友说:“那是因为你的心里已经潜移默化中将爱情转变为了亲情!”

第56篇、爱情故事如此的生命之恋

  这是一个感动的爱情故事,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留下感动的泪水。《如此的生命之恋》故事由故事大全提供。

  两个生命同时在穷苦小镇的一条幽僻的胡同里降生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或许是因为缘份,更或许是因为听信了算命先生说要生下来就定亲才能保住娃娃的命的话,两家大人给定了娃娃亲。男孩妈妈指着女孩说:“以后她就是你媳妇了。”男孩咯咯的笑了,女孩却哇哇的哭了,那年他们什么都不懂。

  在笑与哭中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学会了用筷子,马上让妈妈抱他去女孩家。女孩看了男孩用筷子的功夫后,女孩哭了,原因就是他会而她不会,男孩回家后也哭了,原因是他看到女孩哭了。以后再吃饭男孩坚持不用筷子。后来女孩终于学会了用筷子,男孩却忘了该怎么用。

  三岁了,男孩和女孩都去了幼儿园,中年睡觉的时候女孩尿床了,幼儿园的阿姨凶狠狠的问是谁尿的,女孩吓哭了,男孩举手说:阿姨是我尿的。不过阿姨还是看见女孩的裤子湿了,告诉了女孩的妈妈。女孩生气的指着男孩说:“一定是你给阿姨告状了,我一辈子都不理你了。”第二天男孩在自己的床上尿了泡尿然后报告阿姨他尿床了,被阿姨骂哭了。

  七岁该上小学一年级了,男孩第一学期考试就考了第一,老师和家长都夸了他,女孩也考的很好,但还是生气的回了家,至此以后几年男孩都没有参加考试,直至五年级的时候,女孩兴高采烈的拿了个第一回家,而男孩却没成绩,男孩的妈妈气极了,把男孩打的躺在床上起不来。后来通过老师才知道不知道什么原因男孩说什么都不要考试,说什么都不要成绩,老师只好让他单独考试并不公布成绩。

  六年过去了,男孩女孩考入了同一所学校,此时男孩女孩的父母均下岗只能靠做零活来生活。中午男孩女孩在学校食堂吃,女孩的饭量很小,每次都剩饭,女孩每次都对男孩说:“我不想剩饭的。”男孩便二话不说吃光女孩的剩饭。在初中三年里仍就一个第一,一个没成绩。中考女孩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男孩落榜了。女孩哭着问男孩为什么,怎么会这样。男孩说:“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学了,只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学校。”其实原因还有一个就是,男孩女孩家都已供不起了,但是男孩想让女孩上学,尽管他的实际成绩比她好。这个暑假是男孩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因为女孩天天陪着他,也从来没有对他生气耍脾气,男孩感觉是生活在天堂里,女孩的笑脸是他所有开心的源泉。

  女孩明天就要去省城了,这天晚上两人都没睡,在门口坐到了半夜。女孩泪流不止,她不习惯没有男孩的日子,这么多年他一直任她欺负,一直照顾着她,没有男孩在她身边她觉得怕。

  第二天女孩搭车去城里,半路上她看见了男孩,男孩背着一包袱拦车上了车。女孩问;“你怎么在这里?”男孩说:“这里能省一半的车费。”两人都笑了,以后女孩住在学校每天都很节俭的生活,男孩住在工地每天都拼命的工作挣钱,按月将钱放在信封里写上女孩妈妈的名字送给女孩。女孩总是抽空去看男孩,男孩每次送走女孩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好好学习考大学。

  在一天女孩来看男孩的时候对男孩说:“有个男生说喜欢我怎么办?”男孩愣了,过后对女孩说:“好好学习成吗?考上大学再说多好。”男孩不敢看女孩,女孩笑着对他说:“我骗他说我有男朋友了。”男孩笑了说:“上大学后会有更好的。”女孩走后男孩好多天都没有说话,只是拼命的干活,淌下的有汗水也有泪水。三年的时间女孩没有回过家,放假也在学习,男孩也没回过,有假期也找别的工作。

  三年的拼命学习终于得到了结果,女孩考上了一所名牌学校,得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男孩女孩开心的抱在了一起。男孩哭了,他感觉女孩将会离他越来越远,他只要她过的好,至于他——他觉得受多大的苦多大的委屈都无所谓,两人一起坐车回家,两家人知道了都说女孩争气,女孩听了心里酸酸的。

  为了上大学的学费女孩天天在家给别的孩子当辅导老师,男孩就在外找些零活做,到了临走的时候女孩拿着自己挣的钱和家里挣的钱终于和男孩踏上了开往大学的车,到了另外一个更繁华的城市。女孩在大学里依旧节俭的生活还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男孩也依旧找了个工程队干活帮女孩攒学费。一天有人告诉说:“外面有个人来找你,说是捡到你的东西要你去拿。”女孩出去看见男孩站在老远的地方,穿着工地干活的衣服,满身的土。女孩走过去边给男孩拍土边问男孩;“你怎么说是捡我东西的人?怎么不说是我老乡或者我朋友啊?”男孩笑了笑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老乡朋友还不给你丢人啊?”说完女孩说哭了,对男孩说:“你怎么这么想,我啥时候嫌弃过你啊。”男孩哄着女孩不哭了,从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带有钻的头夹放到女孩手里说:“我看到城里人都带这个,你带一定比他们好看。”女孩哭的更厉害了。

  没过多久,女孩又接到一个电话是和男孩一起干活的人打来的,说男孩干活时被砸断了胳膊,现在住进了医院,当女孩到医院时,男孩的一只胳膊已经没有了,人躺在病床上,女孩泪流满面的走到男孩面前,男孩睁开眼睛看到女孩马上兴奋的告诉女孩:“咱们有钱了,你的学费明天就能交上了。”女孩听的糊涂。男孩告诉女孩:“我前几天刚买了保险,嘿嘿。”女孩明白了,男孩怕交不上女孩的学费就买保险故意出事砸断了胳膊。女孩哭着说:“我宁愿不念了也不要你这么得来的钱。”第二天学校给女孩下发了已交学费的通知单。男孩拿着剩下的几千钱回了家,开了一个小商店只够生活。在男孩回家之后女孩写了无数封信,但男孩一直没回,女孩放假从不回家在学校打工,男孩却始终狠着心不去看她,天知道他有多想她。终于在女孩大四那年男孩去看女孩,现在的女孩俨然已经长成了一朵出水的芙蓉,清新脱俗。男孩的心凉了,本就不敢对她说心里话的他此时只有把感情埋在心底了。两人相见本该是开心的相互拥抱,但女孩给男孩的只有冷脸。女孩恨他,恨他当年为什么那么做毁了他的一生,恨他这么多年来音信全无,恨他为什么说不理她就不理她,恨他曾经说过到了大学再说的话可是她都大四了他还未曾开口。两人在一起一直都是默默不语。男孩回家了,女孩在车站呆了一个晚上,也哭了一晚上。

  几个月后的一天男孩家里来了个女人,是男孩家里给男孩说的媳妇,男孩家人自知配不上女孩,女孩家似乎也不太同意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很快婚事就定了下来,男孩给女孩打电话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女孩颤着问是谁,男孩说:“是镇子边上一个农村的姑娘,人挺好只是少了一只眼睛。”女孩放下电话马上请了假买了车票回了家。她去男孩家看见男孩在用仅有的一只手在炒菜,本想过去帮他却看见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走出来。女孩哭了,她哭着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是我先和你定亲的你不记得了吗?我们是定过娃娃亲的。”男孩也哭了对女孩说:“你该有你更好的生活,而且我已经残废没能力照顾你了,再说两家父母也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女孩跑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说起了往事“小时候男孩怕女孩不理他自己在床上尿尿报告了阿姨挨了骂,小学男孩怕女孩学习成绩比不上他而生气好多年没考试,被男孩妈妈打在床上起不来,初中他替她吃了三年的剩饭,大学为了女孩上学男孩故意砸断自己的胳膊……”女孩说完两位老人早已老泪纵横女孩的父亲说:“你要是不嫁给他报恩,你就不是人啊。”

  女孩毕业了,很顺利的找到了一家外企工作,月工资两万多元,在工作的第四个月后女孩回了家,他们镇上的所有人都羡慕死了女孩,同时也都可怜男孩。女孩的穿着打扮早已远离这个穷苦的镇子,但男孩看到女孩后却真的死心了,她该属于上层社会而不是他这个既穷又残废的人。

  女孩给女人了5000元钱,女人虽然拿了钱准备走却留给女孩鼓励一生的话“人这辈子真心爱一次挺不容易,他给了你一生的幸福你只能用你的一生去回报他。”对啊,她本来就要用一生去回报他,她从没想过要背叛他。从小到大,从初中时他说他要离开她的一刹那,她就觉察到她这辈子就属于他。

  女人走了,女孩带着胜利的喜悦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现在你可以对我说本在大学你就该对我说的话了吧?”男孩在心里早已说上了上万遍,可是他一看到她就不敢说。男孩呆呆的看着她,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不敢相信这个今非昔比的女孩还会看上他还会想着他。男孩摇摇头:“我不想耽误了你。”女孩气极了哭着说:“你在为我辍学打工的时侯我的心就早已给了你,这么多年你所做的是平常人能做的吗?”女孩抱住男孩给了他一吻,男孩的眼泪流到嘴里是甜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终于用尽全身力气抱住了女孩颤抖着对女孩说了他一生想说的话:“我——爱——你!”

第57篇、爱情故事影响曾萌权一生的女人

经过了5年的恋爱,1969年,23岁的鲍笑薇和曾荫权结婚了,然后在租住的66平米的房子里开始了新生活。当时,港澳的报纸以《豪门女下嫁柴门郎》为题大篇报道。一时间“鲍曾”结亲成为全港澳市民街谈巷议的话题。但谁也没想到,36年后这位被指“攀了高枝儿”的柴门郎,成为权重一方的香港特首,鲍笑薇也成为万人瞩目的女人。

豪门女下嫁柴门郎

鲍笑薇评价自己的丈夫时说:“他很踏实,有上进心,很疼我和我家的人,是一个可以付托终身的男人。”

鲍笑薇出身于澳门三大饼家之一的“元记”家族,上面有两姐一兄,自幼养尊处优。17岁时,鲍笑薇从澳门圣罗撒英文女子中学毕业,之后又考取香港理工大学,1963年进入蚬壳石油公司当行政秘书。

青涩的少女时代,鲍笑薇却像一个男孩子,将头发剪得短短的,皮肤晒得黑黝黝,游泳、田径、垒球、棒球样样在行。13岁,鲍笑薇第一次见到来澳门探望舅父的曾荫权,两人和一大帮朋友骑车玩儿,很是投缘。

分别后,年长两岁的曾荫权开始与她保持书信联络。之后,鲍笑薇去香港读书,曾荫权便带着她一起游文武庙、吃河粉,彼此萌生了青涩爱情。

俩人虽然青梅竹马,可交往遭到父亲鲍元羲的反对。曾家实在是太穷了,曾荫权又是家中长子,下面还有五个弟妹,父亲曾云也只是一名普通警员。

那时,俩人在一起最温馨的节日就是“接放学”。每晚9时半,鲍笑薇会去夜校等男朋友放学,一起散步回家。

一个迷人的仲夏夜晚,鲍笑薇收到一份特别礼物:五彩的贝壳手镯,是男友在海滩捡到的最漂亮的贝壳,用小锉子一个个细心打磨而成。握着手镯,鲍笑薇芳心陶醉,就在那个瞬间,她下定决心非他不嫁。

鲍笑薇的智慧

曾荫权从香港华仁学院预科毕业后,为了担负起照顾五个弟妹的责任,放弃了在香港大学建筑系继续深造的机会,去了美国一家药厂当起推销员。在丈夫人生正处于最低谷的时候,鲍笑薇鼓励曾荫权报考港府的公务员,因为她觉得丈夫性格刚烈正直,不适宜从事商业活动。

第一次公务员考试失败后,曾荫权再度发奋,终于在一年后顺利过关,之后由政务主任一路当上了政务官,鲍笑薇则在丈夫背后默默奉献。

1981年,仕途上一帆风顺的曾荫权被香港政府保送至美国哈佛大学攻读行政硕士学位,在随丈夫异国求学的日子里,鲍笑薇当起了家庭主妇,同时也不断地充实自己。

“去美国那年,大儿子庆衍只有5岁,正是淘气的时候,我还忙里偷闲学习园艺。马萨诸塞州属于温带气候,花草很美,现在我很懂得打理花园。”

“去哈佛的时候还没有电脑,荫权的功课很多,每天晚上他一边写,我一边帮助他打印。我自己也在哈佛读校外课程,学习建筑设计和公共关系,还认识了一些其他国家的官员夫人,和这些太太们相互交换厨艺……生活很充实。”

1997年香港回归,曾荫权荣升财政司‘司长,鲍笑薇也担任起香港女童军总会副会长。虽然这是一个义务职务,不拿工资,而且事务繁忙,可鲍笑薇认真投入。后来,鲍笑薇又担任起香港公益金会长,在工作之余,她也兼管家庭事务,里外都很优秀。

在曾荫权位高权重的时候,性情低调的鲍笑薇很少引起公众媒体的注意。

“我喜欢低调,让老公永远走前面,自己站得越靠后越好。每次他一下车,记者就蜂拥而上,我便从车门另一侧下来,找旁的路走开。”

总是站在风光无限的丈夫后面,这就是曾夫人的太太智慧。

鲍笑薇的幸福’

在丈夫竞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时,聪明的鲍笑薇也懂得如何助阵。

她不是慷慨激昂地去发表演说,而是在幕后支持:每当丈夫在香港立法会宣读、讨论财政预算案的时候,鲍笑薇都会穿上与预算案封面相同颜色的衣服,默默坐在公众席上为丈夫加油。

当预案通过后,鲍笑薇总是激动起身,第一个鼓掌。从1996年到2001年,香港财政预算案的封面颜色先后是墨绿色、黄色、枣红色、蓝绿色、蓝色和乳白色,而坐在公众席上鲍笑薇的衣服,都跟这些颜色保持一致。难怪有立法会议员开玩笑说:“他们这是新式的夫唱妇随,我的赞成票,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是投给预算案,还是投给曾夫人了。”

过去的10年间,曾荫权的仕途算是一帆风顺,连升数级。

鲍笑薇很喜欢下厨,在香港政界、商界赢得过不少赞誉,但她坦言,十多岁来香港时“连怎么煮开水都不太懂”,直到嫁做曾家妇后,才认真学习厨艺。

“我婆婆是很好的主妇,从她那里我学到了不少料理家务、买菜煮饭的方法。荫权喜欢吃清淡的东西,我便学着煮,后来他便吃上瘾了。”

如今,三十多年前的小妇人,已荣升为香港特首官邸的女当家,踏进这幢“前港督府”,处处显出“第一夫人”的品位:咖啡桌上一束小白兰,是鲍笑薇从花园亲手采摘,长廊上的花鸟画是她亲自挑选,室内的布置典雅别致、幽香满屋……

鲍笑薇细数起每日的家务:“天天都要准备早午晚餐、下午茶和宵夜,总有不少政府人员、外国使节、议员来做客,我每天要决定菜单,记住每位客人的喜好,菜式尽量多些花样,让客人们开心,同时还要考虑餐具、杯碟、餐巾的配套,插什么花、放什么音乐之类。”

虽然繁忙,鲍笑薇每月都抽空回澳门探望老母亲。

谈及自己的家庭,鲍笑薇大方地介绍,长子庆衍现在香港玛丽医院任职,次子庆淳在牛津大学攻读工程系博士,有空闲时,她喜欢独自去旅行。

“我希望荫权退休后,我们能搬回澳门老家住。那儿的草坪很大,有很多大树,一片绿油油的,感觉好舒服。”

说着,她的嘴角漾起了微笑,那是被爱宠着的幸福微笑。

第58篇、爱情故事那些年错过的勇气

许多事,当我们给它设定一个结果的时候,当结果到来时,跟我们设定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所以很多事情,我们都会选择顺其自然!

那些年错过的勇气

楚未来读高中那会儿,绝对是我们学校中最出挑的一个。且不说永远在红榜上排名第一的成绩,光是那跟小白杨似的挺拔身材和一张怎么看都好看的脸,就能引得无数女孩总是路过他教室的窗外。我和许叮咚也不例外。

我们那地方并不繁华,民风淳朴的小镇上,能够做出最大胆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对天空大声地呼唤,说声我爱你;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说完之后,站在自己心仪的男孩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好不容易憋出的一句也是:“原来你也买了这本参考书啊,我也买了。”

我和许叮咚默默无闻路过了楚未来教室的窗外两年后,转学生万洋洋的出现,瞬间轰动了全校。正午时分,她不遵守校规穿校服,而是穿一身淡蓝色的牛仔装,在校道上不紧不慢地走着,里面黑色的高领毛衣衬得她的脸小小的,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时间好多男孩都吹起了口哨。当时我和许叮咚也趴在走廊边的扶栏上晒太阳,看到万洋洋,我们也震惊了。

她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无视所有哄闹声,淡定地走到操场上就着阳光看书的楚未来身边,递给他一封信。楚未来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很有礼貌地用双手接下了。

然后风言风语就在校园里传开了。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有板有眼地说了句:“我知道她,我朋友是她同学,她是被开除才来我们学校的。”然后紧接着就有人说:“她以前在县城里读书时就可花心了,谈过好几个男朋友呢!”末了再有人补充说:“听说还跟男孩子接吻呢,真不要脸。”

总之,整个学校开始讨论的不再是即将面临的期末考试老师会出什么题,而是万洋洋到底有多坏。

那些年八卦的爱情

“怎么办?一封情书都能打动他,他是不是太好打动了哦!”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许叮咚失眠睡不着来我家串门,顺便躺上了我的床,如是问我。

“排除万难夺爱成功!”我给她壮士气。

于是在我的鼓励和怂恿下,她煞费苦心折了三百六十六只纸鹤,再接着又练了好几天的钢笔字,总算是写出了一句漂亮的话:“三百六十六只纸鹤送给你,比每天想你还要多一天。”

当然,我们没敢光明正大,而是等到学校空无一人的时候,潜入了楚未来的教室,偷偷地把纸鹤放进了楚未来的课桌。可等做完这一切,我们一路小跑溜出校园时,这才想起,忘记留名字了,再要折回去,值班的老师已经在检查教室的锁门情况了。

不写也没关系,等到他感动万分的时候再告诉他效果会更好。许叮咚当时是这样想的,我也很认同她的观点。

一时间,我们觉得自己简直是爱情里的天才。

但是,人生中总是充满无数的意外。才刚到第二天,早自习的铃声都没打响,许叮咚已经成为继万洋洋之后学校里第二个风云人物,甚至大有超过万洋洋之势。我啃着包子一路走到教室的路上,至少听到不下十个人在议论:“没想到这许叮咚平时挺老实的,看不出来这么有心机哦!还三百六十六只纸鹤呢!要不是那谁看见了,还不知道要搞出多少花样呢!”

新一轮爆出的消息,成功扭转了许叮咚被人指指点点的状态。

“万洋洋和楚未来接吻了,就在学校外的小树林里。”

大家对许叮咚的怨恨瞬间消失,从而变成了一种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更有甚者,还扬言要为许叮咚讨回公道,理由是许叮咚先认识楚未来的,万洋洋是狐狸精。

然后,许叮咚就被赶鸭子上架地押在了队伍的最前方,我跟在她旁边,在一队女生浩浩荡荡的拥护之下,去向万洋洋下了战书,约在放学后的学校后山。

这是场幼稚的戏码,更大多数的人只是想看一场热闹,我想许叮咚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大家的推搡之下,要她扇万洋洋一耳光时,她大吼了一声:“够了!”然后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那些年我们不知道的事

好事的人将这些事捅给了老师。于是新的学年再开始后,学校里发生了两件大事。期末考试的分数张贴出来,大家都在议论着考题太难红榜太玄。年级的最高分是万洋洋,遥遥领先第二名足有80分。但是这个最高分得主,再没出现在学校。

这两件大事在学校里沸腾了一阵子,很快又被新的事件压下,大家都太热爱八卦。

楚未来请的高中散伙饭上,我们重新看见了万洋洋。她还是喜欢淡蓝色,只是换上了淑女的长裙,我们再仔细看她的时候,才发现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骄傲。不管谁说什么,她都笑得很含蓄,大家努力地把她往楚未来身边推,她就红了脸。有很多不解的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

万洋洋和楚未来能够交好,完全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和许叮咚早十几年前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万洋洋的奶奶家在楚未来外婆家隔壁,他们打小就认识。她父母离婚导致她性情大变,于是她父亲把她送到了奶奶家,转来我们镇上的学校修身养性。而楚未来会在我们镇上念书,也是因为寄住在他外婆家,他们有着共同的话题。

为了万洋洋,楚未来甚至说服了红榜上几乎所有的人,放弃那一次期末考试的奖状,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住老师要开除万洋洋的决心。

他真的是她的好未来,而我们离开了那些年轻的时间才发现,我们也有更好的未来。

后来,再遇到喜欢的对象,我们也敢自己放马过去追了。只是曾经青春里的事,再也无从得知了。那些年一过,再八卦的女孩们也都散落在天涯了。

第59篇、爱情故事到底什么是爱情

听过到底什么是爱情的柏拉图故事吗?

一天,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

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

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最适合放在家作圣诞树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今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人生就正如穿越麦田和树林,只走一次,不能回头。要找到属于自己最好的麦穗和大树,你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和付出相当的努力。

适婚的人很多,但是真的到适婚就去结婚的很少。每天我们与很多人擦肩而过,其中不乏优秀者、也有我们认为的可托付终身者,可是我们一再告诉自己,现在不 急,以后还会遇到更好的。可是等到我们真的着急结婚的时候,合适的人真的那么容易遇到吗?就算遇到也是众人中的幸运,而其中的大多数人却随机选择了结婚对象。

以上是:到底什么是爱情的故事。

第60篇、爱情故事你我都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你我都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

许多看似拥有的,其实未必真的拥有。

那些看似离去的,其实未必真的离开。

倘若因果真有定数,有朝一日,

该忘记的都要忘记,该重逢的还会重逢。

只不过岁月乱云飞渡,

那时候或许已经换过另一种方式,另一份心境。

而信步寻梦的人,在拥挤的尘路上相遇,

也许陌生,也许熟悉;也许相依,也许背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

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

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

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

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每个人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可还是信誓旦旦地承诺永远。

永远到底有多远?多少人问过这句话。

有人说,永远是明天;也有人说,永远是一辈子;

还有人说,永远是永生永世。

或许他们都说对了,也或许都说错了,

又或许人间原本就没有什么是永远。

你曾经千里迢迢来赶赴一场盟约,

有一天也会骤然离去,再相逢已成隔世。

人的一生都在演绎一幕又一幕的戏,

或真或假、或长或短、或喜或悲。

你在这场戏中扮演那个我,我在那场戏里扮演这个你,

各自微笑,各自流泪。

一场戏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的开始,

所以我们不必过于沉浸在昨天。

你记住也好,你忘了也罢,

生命本是场轮回,来来去去,何曾有过丝毫的停歇。

没有什么缘分可以维系一生,

既知如此,又何必聚散两依依。

我们都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

这段场景走来了一些人,那段场景又走失了一些人。

如果守不住约定,就不要轻许诺言,

一程山水,一个路人,一段故事,

离去之时,谁也不必给谁交代。

既是注定要分开,那么天涯的你我,

各自安好,是否晴天,已不重要。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你我都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

第61篇、爱情故事沉作的老婆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沉作的老婆.

有天晚上,邝局长有个朋友,请他到酒吧里聊天,到了深更半夜才回家。

他家住的是八楼,进屋开了灯,忽然阳台上有个黑影晃了一下,紧接着听到“扑嗵”一声,他急忙跑到阳台上往下看,漆黑一片什么也没看到。

“老公,你回来了!”老婆在卧室里喊出了声。

“是啊,老婆!我回来了,刚才阳台上好像是个人掉下去似的。”

“那肯定是个贼,你赶快下楼看看去啊!通知保安室。”

“哎呀!我都没反应过来,赶紧下楼去。”

正在与红颜知己偷欢的老婆,这时吓的一身冷汗,她慌张地说:“你穿好衣服,趁这个机会赶紧走!”

男人心想:“这个女人既沉作,又聪明!”他闪进了电梯间下了楼。

邝局长到了楼下,什么也没有看到,就回到了家里,冲了凉(广东话洗澡)就上了床。

老婆依偎着局长说:“亲爱的,你回来这么晚,我任何时侯都不想听说,你会爱上别的女人?”

局长抚摸着老婆的脑壳说:“老婆,你别激动!我任何时侯都不会向你承认这是事实。”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沉作的老婆.

第62篇、人生故事婚姻中的两个人,光有爱情是不够的

这种甜蜜的日子整整过了10年。当生活逐渐安定、富足之后,幸福的感觉也慢慢地消弭于平淡的日子中。都说七年为婚姻之痒,结果我们的婚姻平安地度过了第7年,却还是在第10年的时候触礁了。

幸福曾来过

3个月前,我的第二段婚姻也走到了尽头。这段日子,我夜不能寐,脑子里反反复复只有两个字:“报应”。

先从我的第一段婚姻说起吧。像天下所有有情人一样,我和第一任妻子艾雯也是一步步从恋爱走到结婚的,也有过许多美好、难忘的时光。我跟艾雯相识在1996年冬天,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艾雯是个恬静的女孩,话不多。那天,无论别人说什么,她都只是礼貌地笑笑,偶尔回应一两句。整个聚会中,我和她几乎没说上几句话,可我的心却跳出了与往常不一样的节奏。回家后,我的脑海中常常浮现出她的样子,甚至连工作都时常心不在焉。我向朋友打听她的联系方式、个人情况,让我兴奋的是她还没有男朋友。

之后,我开始追求艾雯,但并不容易。那时我对她一见钟情,但她对我的感觉却很一般。记得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时,她完全想不起我这个人来,这让我有种挫败感。不过我并没有就此放弃,反而越挫越勇,想了很多办法去打动她,最终我用我的执著敲开了她的心扉。

我们恋爱了,可之后的路依旧不平坦。我们的感情遭到了艾雯家人的反对,他们嫌我家条件不好。而艾雯是那种不爱则已,一旦爱了就义无反顾的女孩。为了能和我在一起,她和父母据理力争,说尽我的好话,甚至不惜用冷战、离家等各种方式表示反抗。终于,在她的坚持下,她的父母妥协了,近乎无奈地接受了我。

和艾雯结婚之初,我们的工资都不高,生活有时会显得拮据,但艾雯从未抱怨过,她有颗知足常乐的心。我却时常觉得委屈了她,觉得自己有责任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于是,2002年,我辞职开始做生意,想要赚更多的钱,实现结婚时对艾雯及她家人的承诺,让艾雯过上衣食无忧、富足的生活。

那时我的运气还算不错,生意做得很顺,经过几年打拼,手里逐渐有了钱,我们买了大房子,还买了车。在艾雯和孩子身上花钱,我更是毫不吝啬。

在2009年以前,我应该还算是个好丈夫、好爸爸。不管多么忙,我总会挤出时间陪他们,每次出差,都会记得给他们买礼物。而艾雯也是当之无愧的贤妻良母,她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我毫无后顾之忧地去打拼自己的事业。她有一手好厨艺,可还经常翻着菜谱,或者自己想方设法倒腾出一些新菜式,她时常笑着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做好妻子的第一步就是抓住丈夫的胃。”

她像一个强大的磁场

我身不由己地靠近

这种甜蜜的日子整整过了10年。当生活逐渐安定、富足之后,幸福的感觉也慢慢地消弭于平淡的日子中。都说七年为婚姻之痒,结果我们的婚姻平安地度过了第7年,却还是在第10年的时候触礁了。

2009年,一次生意合作,我和微微相识。微微是我的一个客户,虽然年龄比我小了六七岁,但是谈及生意的时候却有着异常的精明与果断。和她接触越多,我对她越着迷。微微跟艾雯是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女人,艾雯喜欢事事听我做主,而微微却时常能给我提出不错的建议;艾雯把一颗心都扑在了家里,生活单调贫乏,而微微则爱好广泛,生活丰富多彩;艾雯温柔如水,而微微热情似火……总之那时,微微的魅力就像一个强大的磁场,让我身不由己地想要去靠近、去解读。

我知道自己早已不是懵懂少年,而是个有妇之夫,可理智的缰绳最终还是没能束缚住感情这匹烈马。我出轨了,爱上了微微,她也没有拒绝我。我们牵手了,亲吻了,在一起了。才认识不过两个月,我们就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

为了和微微在一起,那段时间,我常常对艾雯撒谎,借口总是我太忙了。起初,在面对艾雯时,我还心有内疚,时间久了,这种内疚感被跟微微在一起的快乐冲得无影无踪,谎话经常张口就来。艾雯自始至终都是那么信任我,可是我却辜负了她对我的信任。2010年春天,艾雯原本想让我带着她和孩子一起出去旅游,可我却借口生意太忙,脱不开身,让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出去了。她外出旅游的半个月里,我跟微微如胶似漆地黏在了一起。

沉浸在激情迷梦里的我们都忘了一句话,“纸终究包不住火”。微微那边先事发了,她跟我的事被她丈夫发现了。被戴上了绿帽,男人一般都是无法忍受的。微微的婚姻随之结束。微微离婚后,我的心情十分复杂。她要求我也离婚,然后我们永远地在一起。那时候,我对艾雯依旧是有感情的,她陪我度过了最艰苦的岁月,我不忍心抛弃她;而微微为我失去了家庭,我也不能视而不见,对她弃之不顾。我的心里矛盾极了。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跟艾雯离婚,一方面是微微逼得太紧,另一方面是被微微口中所谓的真爱迷住了双眼。她说我和她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情。

向艾雯提离婚的时候,她哭着问我为什么?我没有勇气告知她真相,只说这段婚姻让我感觉太累,压力太大,甚至还说到了当初她父母对我们的反对。艾雯不同意,极力地挽回。那段时间,我的心又陷入了矛盾中。我不知道是微微故意的,还真的只是一个意外,后来微微发来的一条极度暧昧的短信被艾雯发现了。眼里容不得沙子的艾雯至此对这段婚姻再无一丝留恋,很干脆地同意了离婚。

这样的谎言意味着什么

我很明白

离婚后最初的一段日子,我有过伤心,也有过悔恨,可事已至此,也只能继续走下去。和艾雯离婚3个月后,我和微微结婚了,名正言顺地住在了一起。

最初,我们也着实过了一段甜蜜恩爱的日子,可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朝朝暮暮中便有了大大小小的矛盾。微微很强势,小到家里家具位置的摆放,甚至牙刷、牙膏放到什么地方,大到我生意上的事她都要插一手,管一管。之前我喜欢听她的建议,可是真到了处处被管制的地步,我开始不胜其烦。微微是个事业型的女性,家务活几乎不做,甚至可以说不会做,家里经常是乱七八糟的,无人收拾,偶尔她心血来潮,亲自下厨给我做饭,可那饭菜的口味实在不敢恭维。

我开始怀念艾雯的好,她从来不要求我命令我做任何事情,她总是那么温顺善良,想想以前和艾雯在一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这才明白,婚姻中的两个人光有爱情是不够的,还要会经营、有耐心,需相互包容,而我跟微微都没有这些,我们的性格过于接近,都太过强势。终于,再婚不过一年,平淡琐碎的日子便让我们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我跟微微之间慢慢地有了争吵,有了冷战。我后悔了,想必微微也是一样的吧。只是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快红杏出墙,而这一次我是那个被戴绿帽的男人。

去年6月,一个好朋友提醒我要把微微看好。当时朋友话说得很含蓄,但我还是听出了其中的意味,我的心里隐隐不安,开始注意微微的一言一行。

那段时间,微微的母亲身体不好,微微借故要去陪伴母亲,经常彻夜不归。照顾母亲天经地义,我无话可说。可是一天夜里,她母亲突然打我的电话找微微,询问她的一瓶药放哪儿了,因为微微的手机一直打不通。而在此之前,微微跟我说,她在母亲家留宿,晚上不回来了。这样的谎言意味着什么,我很明白。

第二天微微回来后,我就此事质问她,也许是对我们这段婚姻也早已心生厌倦,狡辩两句被我拆穿后,她便不再隐瞒,坦承自己已经爱上了别的男人。那一刻,我怒发冲冠,一把揪住她,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我要求离婚,微微倒也干脆,说离就离。当晚,她没有回来,几天后,终于回来了,一纸离婚协议书递到了我面前。

这段日子,我经常拉着一个铁哥们儿去借酒浇愁。朋友毫不留情地指责我,说我今天的苦痛是昨天的报应,是罪有应得。是啊,当初我背叛艾雯,狠狠地伤了她的心,如今我也尝到了这样的苦这样的痛。我知道,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我真的后悔了,无数次酒醉醒来后脑海中蹦出的人影都是艾雯。我想去找她,想恳求她原谅我,可是每次去她那儿看孩子,她冷冷的表情都让我没有勇气把这样的话说出口。

错已铸成,也许一切都无法改变无法挽回,也许我的后半生都将生活在长长的悔恨中。

第63篇、爱情故事前夫与后夫

看了周涛和宋丹丹的再婚故事,我感慨良多。

两个人都有过一次自由恋爱的婚姻,两个人都把婚姻经营失败了,两个人都再婚了,再婚后都幸福着。我比较了一下,这里有两种类型的男人,一种是前夫型,一种就是后夫型。

所谓前夫型,俩人是原配,年纪相当,事业刚刚起步,互相之间关系平等,不存在谁照顾谁、谁帮衬谁。这时候的丈夫,被妻子贬为“不会照顾人”。女人在家里大事小事一把抓,男人乐享其成。

为什么?因为没有历练过,不知道什么样的举动会把老婆给惹恼,干脆撂挑子不干。不懂得迁就和顺从,即使屈尊迁就和顺从了,没哄两下就不耐烦了。

而后夫,大多宽容,吃苦耐劳,会疼人,让遭遇过伤害的女人恍然大悟,原来男人还有这样的区别啊!亏得离了。不离,这一生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没察觉啊!

我看了。却不苟同。

一个男人若真的优秀,就不会把婚姻经营到离婚;一个男人若真的优秀,早被优秀的女人给抢了去,哪儿能等到你离了再单单等候着你?

这其闻的五味杂陈只有离了的男人才懂。

我相信,梁欢现在过得很不错,英达也很会疼人。

这里有个从米到酒的过程。我亲眼见过,有个朋友把好端端一老婆给气走了,再婚以后找一母夜叉,这男人便变成了“五好丈夫”。首先是他不肯再离了,经过两段婚姻,他了解了,女人最终都是殊途同归的。只可能运气越来越差,不会越来越好。于是,换老婆的想法就不切实际了,还是脱胎换骨换自己好了。

于是,前一个女人血的教训和青春换来的成果,被后头一个女人给“摘桃”了。

女人大多是向前看的,宋丹丹和周涛现在一定是舒了口气,并庆幸自己脱离了苦海:“当年,我怎么想起来找他!”

第64篇、爱情故事早恋后果

从前我很讨厌替妈妈看店,但自从对他产生了感情,我几乎每天放学后都守在店里。他一星期来一次,每次都待上十来分钟。这短暂的时刻,是我的天堂。

我不停地问东问西,给他倒茶倒水,格外殷勤。他不会停留太久,也没理由停得太久。他走的时候,我依依不舍,直到吉普车消失在视野里,才怏怏不乐地回去。有时候店里清闲,我就写日记,写对他的思念,难以启齿的爱情,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我相信这些日记终有一天会拿给他看,让他明白我对他的感情。

在等待的煎熬和相见的快乐中,我度过了半年时光。

有一天,他又来到店里,为我带来了一辆自行车。这是他的许诺,小镇上,没有地方能买到22型的自行车!而我早就渴望得到这样一辆车子。那天,是我的生日。看着他把自行车装好,我高兴地摸摸这儿,摸摸那儿。他对我说:“小家伙,它是你的了。”然后,他笑笑,拍拍我的头:“告诉你一件事,以后我再不会到店里买东西了。”

“为什么?”我一下子呆住了。

“我要复员了,要回老家了。”

泪水一下子涌出了我的眼眶,我突然不顾一切地对他说:“我要跟你走。”

他愣住了:“你跟我走?为什么?”

我抹了一把眼泪,凶巴巴地说:“我要嫁给你。你等我长大,我一定要嫁给你。”

他笑了,越笑越厉害,几乎是前仰后合。突然,他停住笑,很严肃地说:“来,骑上自行车,如果你能骑到那棵白杨树那儿,再骑回来,我就带你走。”

我看他一眼,毫不犹豫地骑上了车子,在这之前,我从未骑过自行车。他用力一推,自行车跑了起来。我学着大人们蹬自行车的样子一路飞奔。我一定要骑到那棵白杨树那儿,我一定要嫁给他。可是,车子东倒西歪,前面还有一个下坡,很陡,我不会刹车。

那天,我摔得鼻青脸肿。

他跑到我身边,扶我起来,说:“知道吗?早恋就像第一次骑自行车,这就是后果。”

那个男人走了,后来,我再没见过他。但我永远记住了早恋的后果。

第65篇、爱情故事别让你的婚姻,毁在得理不饶人的嘴上

周末,我到医院看望一位生病的朋友王哥。几天前他半夜突发心肌梗,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还好抢救及时,捡回了一条命。

他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平日里国内国外地飞很忙碌,这下病了是要好好休整一下才好。我打算等会儿劝劝他,人生在世,什么金钱地位权力影响力都是虚的,唯有健康才是根本。

走进病房,王哥脸色阴沉,他的妻子芬芬絮絮叨叨地说:“哎呀,你的那个下属也太不识趣了,人都病倒了,还在请示工作,这是谈工作的地方吗?”说完还不解气,连问几个“是吗?”仿佛一定要王哥表态说“不是”才肯罢休。

不料,王哥黑脸了:“有完没完?我需要静养,静养!听到没有?”

芬芬听到了勃然大怒:“我是为你好,谁楼上楼下地挂号缴费?谁衣不解带地照顾你?谁不嫌弃地端屎端尿?狼心狗肺!”最后一句,显然已经上升到人身攻击了,一场恶战一触即发。

我赶忙上前,扶住芬芬:“嫂子,能帮我买杯咖啡吗?昨天我熬夜了。”芬芬恨恨地看了王哥一眼,悻悻地走了。

我回头看看王哥,穿着宽大的病号服,仍然可以看到胸口不住地起伏着。我劝他:“就不能少说两句?嫂子就是那个脾气,刀子嘴豆腐心。”

“她就不能少说两句?我还是个病人呢!就不能让着我点儿?”王哥没好气地说,“哼,一天到晚像个母老虎,就不能温柔点?”

说着说着,竟然向我大倒苦水。二十年的婚姻,经常为了琐事大吵,冷战,最后不了了之,和好,周而复始。

很可惜的是,正如諾尔斯所说:“婚姻不是一张彩票,即使输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就我所知,这对夫妻在这座城市里活得很不错。他们在城市最好的地段拥有一栋复式楼,有一个已付清尾款的门面。唯一的儿子在国外留学,经济优渥,生活应该是鲜花着锦、蜜里调油。可是,就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的婚姻可不像表面那般光鲜。

究其原因,婚姻中的两个人不懂得适时退让和规避锋芒,任凭刀嘴舌剑刺得对方鲜血淋淋,生生把初恋时的惊鸿一瞥,热恋时的你侬我侬,二十年落到穿衣吃饭的岁月静好撕扯,摔碎。

我们常说:常与同好争高下,不共傻瓜论短长。婚姻中的相处也一样,当一句一句带怒气的话语杀气腾腾地在唾沫星子中你来我往,火星四溅,伤的,是同叫“傻瓜”的两个人。

婚姻里,有对错可论吗?

婚姻里,有理可讲吗?

婚姻里,非黑即白吗?

莎士比亚老早就说了,不如意的婚姻好比是座地狱,一辈子鸡争鹅斗,不得安生;相反的,选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配偶,就能百年谐和,幸福无穷。

好的婚姻,必然是带着笑意包容,放大优点,对缺点“装聋作哑”。

在民国的诸多才女中,作家冰心不是最有才情的,不是最漂亮的。但冰心有一点,可以将这个时代的所有女子都比下去。那就是她的一生最是幸福,没有大起大落,大悲大苦,有的只是岁月静好。

冰心的先生吴文藻是典型的书呆子,一心读圣贤书,关于孩子、花木、衣料的知识,几乎为零。尽管吴文藻生活知识欠缺,人情世故不通,可冰心和他一起50多年,红脸吵架的日子屈指可数。“有爱就有了一切。”冰心婚姻的大智慧是包容、不去挑剔。

陈寅恪和唐筼,张伯驹和潘素,钱钟书和杨绛,这些举案齐眉的夫妻,无一不是不与爱人较真,懂得从内心欣赏对方的优点,不放大缺点,不拿住错处喋喋不休。

再好的婚姻,也有无数的罅隙。幸福的婚姻,无非就是我在气头上,你伏低做小;你要炸毛,我一言不发。永远不在气头上一较高下。一段感情的长久,一定是需要学会妥协、尊重、迁就、宽容、耐心、珍惜、欣赏……如此,婚姻才能修得一世的圆满。

第66篇、爱情故事老有贤妻

一个寒风吹雨的早上,妻子从自家菜地里带回了一大把白菜和萝卜。早饭后,她说要把这些菜送给住在河东的苏大姐。苏大姐年近八十,是妻子的老朋友,她老伴早两年去世了。妻子多次去她家看望,平时经常打电话表示关心,消除了老人家的孤独感。

“下午再去吧。”我看到下着雨,劝妻子。

“刚采回来的蔬菜要趁新鲜。”妻子一边应答我的话,一边穿上雨鞋,系上围巾,撑着伞出了门。

冒着凛冽的寒风,妻子转了两趟车才到达苏大姐家,裤腿也被打湿了。

“苏大姐,尝尝我种的这些菜,没有施过化肥,也没有打过农药,放心吃。”苏大姐接过新鲜蔬菜,十分感动。

多年来,妻子的一言一行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家有一台用了40多年的蝴蝶牌缝纫机。过去,我们住在学校里。学生爱动,在文体活动中时常弄破衣服。这时,他们会习惯性地找到我妻子帮忙缝补。我妻子总是有求必应,从不收一分钱。如今,我们家搬到高校职工住宅小区了,不知怎么的,仍有学生找上门来请我妻子缝缝补补,妻子还是从不推辞。前年春节期间,她看到小區两个保洁员在扫地,立即从口袋里摸出两个红包,送给她们。

年过七十的我深深地感觉到,人老了,虽然没有豪车,也没有豪宅,但有一个充满爱心的贤妻相伴比什么都幸福。妻子的行为也深深感染了女儿、女婿和其他亲友,他们也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67篇、爱情故事走过八百里江湖,也不及牵她路过杨柳小堤

前些天看新闻,成都一位61岁的老伯写下浪漫辞职信,刷新了宠妻新高度。

他和老伴結婚已经38年了。不久前,妻子在网上报名参加了一个情侣征集活动并最终入选。接到主办方通知时,她却十分遗憾地说,由于丈夫工作太忙,只能放弃这次机会了。不料,她后来又表示可以去了,还发来了老头子写的辞职信,里面醒目地写着这样一句话:“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老婆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要陪老婆到她想去的地方,完成她的心愿,所以他辞职了。

这封理由“最浪漫”的辞职信,迅速在网上走红,网友纷纷表示,被这猝不及防的浪漫虐哭了。

我有一个同事小李,跟老婆感情很好。因为白天工作都很忙,他们很看重每天的晚餐,不管谁先回家,一定会扎上围裙,到厨房烧上几道小菜。

一天傍晚,老婆先回家,她做了他最爱吃的菜。小李回到家,正要欣然上桌时,一位同事约他陪一位客户吃饭。这位客户是他之前争取了很久都没成功的对象,他放下筷子要走时,无意中回头,看到老婆的眼神中有一丝淡淡的失望,再看看桌子上她辛苦准备的菜,他转身又坐了下来,笑着说:“不去了,还是老婆做的饭好吃。”没想到,客户知道这件事后,竟然对小李大为赞赏,由此也认定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值得合作。

那天看一档情感节目,一位资深的男主持人在现场点评嘉宾的故事时,忽然声泪俱下。

他说,当年和妻子结婚时,他一无所有。为了赚钱,他四处奔波。每天把当天赚到的钱,全都铺在床上,看着老婆一张张数钱,他心里特别有成就感。后来,他的知名度越来越高,钱赚得越来越多,房子和车子都有了,回到家里的日子却越来越少。有一天,他深夜归来,刚刚打开房门,妻子就扑过来,一头扎进他的怀抱里,一言不发,却满脸泪水。灯光下,他看到她满是泪水的脸上,写满了无助和寂寞。他忍不住潸然泪下,觉得自己辜负了妻子太多。从此他开始推掉许多邀请。有人说,你这样做损失太大了。他说:“我宁愿陪妻子一起把阳台上的椅子坐旧,也不愿意辜负她每天精心准备的小茶点,我们一起坐在夕阳里喝茶,比赚许多的钱重要。我只害怕,有一天,我有了许多许多的钱,却买不回寻常日子的美好。”

每个人漫长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很多人,但是真正在乎你,又值得你去在乎的人,其实并不多。这个世界很大很大,也可以很小很小。你一辈子走过八百里江湖,都不及牵着爱人的手路过杨柳小堤。你在外面的大鱼大肉,都不及爱人做的家常小菜。

第68篇、爱情故事短信相亲记

刚刚搬到悉尼,我还有点摸不着头脑,朋友约我参加一个重要舞会,我竟然忘了带照相机。我一边整理衣装一边发短信告诉朋友带上相机,电话“嗡嗡”声提示有回复短信:“你是谁,要我的相机干什么?”

我恍然大悟:噢,自己一定输错了号码。天知道我把短信发给了谁!

我赶紧回复“神秘人物”,连连道歉。

随后的舞会很愉快,然而到了晚上,神秘人物又发来短信:“你到底是谁?”

我不太愿意搭理对方,但是想想一条短信也不至于招来什么祸害。“我是新南威尔士市一名26岁的女孩,你呢?”信息很快发回来:“布里斯班市26岁的木匠尼克。”

到现在,我的兴趣已经从舞会转移到这个小伙子身上了。我数着自己的幸运星,回复道:“还是单身吗?”“是的,你呢?”“一样!”我的心跳加快:寻觅多年的爱情如果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手机短信而到来,那真是人间奇迹啊。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短信联系,但仅仅局限于此。

大约一周后,他发来短信:“我猜测你整整一周了,让我了解一下你吧。”我脑袋里的警报完全解除了:“我有两个哥哥,两个弟弟,两个姐妹。”他马上回答:“我也一样。”

咦,我又拉响了警报:“你不会跟我开玩笑吧?”“没有,我是认真的。”我真的难以相信这种巧合。“你打算在哪儿买房子?”“那要看你愿意在哪儿住。”

整个事情太离奇了。虽然我们有类似的家庭,但是我对他并不了解。

他又发来一条短信:“你在哪里工作?”“银行,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不过我还是怀念家乡的阳光。”“这里的阳光也不错。”

就这样,我们的“友谊”随着短信条数而增长。他和我一样喜欢幽默。有时候,我们会在同一时间向对方发同样的问题。我希望能够住进昆士兰州的木房子,尼克居然也有类似的梦想。

发了6个月的短信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他生日那天给他打了电话。不久,我们就发现电话账单超出了支付能力。最后一商议,还是见个面吧。

那一天,我心神不定地在布里斯班机场等待尼克的出现。见到他那一刻,我的心简直要跳出来了。对,他和我想象的完全一样:头发很长,肌肉发达,雀斑犹如繁星点缀在脸蛋上,手里还不忘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

从那以后,尼克经常来悉尼看望我,我们的浪漫之旅逐渐踏上正轨。有一天,他激动地告诉我,他在布里斯班找到一栋合适的房子,由于价格合适,他很快搬了进去。

一个月后,尼克要去新西兰办事,他约我同去。我从未出过国,也不想离开周围的朋友。然而他走了不到一个月,我们的电话账单又到了“危险的长度”。我的室友打算搬出去住,房东趁机提高了租金,这让我觉得命运正把我向尼克身边使劲推。我买了机票,带着行李去了新西兰,在那里与尼克度过了5个月的甜蜜日子。

有一天,我们去某个原始的村落参观。我转身时,看见尼克站在我面前,手里拿着一枚闪闪的钻戒:“嫁给我好吗?”我笑得眼泪流了出来,一边哭一边笑,好半天才说出“我愿意”。

我们开始准备2月19号的婚礼,那将是一个和家人朋友共同分享的美妙时刻。但是有一个规定和别人的婚礼不同:所有来赴宴的客人都不许关机,毕竟,现在的世界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你不知道自己的姻缘是否在电话另一端等你呢!

第69篇、爱情故事在最好的年华里爱过

大学同学思琪,大学毕业后和男朋友留在了那座北方的大城市里打拼。二人进入了不同的公司,但都是大型企业,工作节奏也是相当的快。由于勤奋加才干,不久,二人就都成为单位里的培养对象。在众人的眼里,他们是前途无量。

可是,思琪和男友一直没有结婚。我曾问过她,她说,男友说要奋斗几年。

毕业后的第四年的春天,单位派我去天津参加一个培训。

报到后,办理了手续,我就给思琪打了电话。听得出她非常开心,让我等她来接。

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在培训机构的门前见到了她。

眼前的她服饰简单而典雅,妆容淡淡而精致,身材玲珑有致,好一个职场丽人。

相见欢喜自不必提。思琪让我带上简单衣物,住到她那里。我怕打扰了她,不想去。可在思琪的坚持下,我还是跟着她到了她的住处。

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我们沿着狭窄黑暗的楼梯一直走到了六楼。

这是一套一居室的房屋,40平方米左右,很狭窄,客厅尤局促。我心下很不安,这晚上可怎么住啊?

思琪拉着我进了厨房,把冰箱打开,拿出一盒盒的半成品,手脚麻利地操持着。这冰箱和厨房面积比起来显得比较庞大。

很快,几个精致的菜肴就上了桌。思琪把煨着排骨冬菇汤的锅调成小火。拿出来一瓶红酒和两个水晶杯,然后拉着我上桌。我说:还是等廖伟回来吧。

廖伟,就是思琪的男友,虽然没听到他们结婚的信息,但他们一毕业就同居了,只是因为要拼搏一番事业,才迟迟未婚。

思琪恍惚了一下,没有说话,把开封了的酒倒进醒酒器中,又固执地拉我坐下。天还没有黑,室内却暗了下来,这个客餐两用的小厅没有窗户。思琪打开了餐桌上方的吊灯,暖黄的灯光布满房间里。那个低低的吊灯有个漂亮的薄纱灯罩,边上还有流苏。这灯罩的花色很熟悉,看我反复打量,思琪笑了,说:你还记得我们一起买的那条真丝裙子吗?我恍然大悟。这思琪什么时候变得心灵手巧了。

看我不肯动筷,思琪沉默了一会子,告诉我:“我们年前分手了。”看着我错愕的表情,她淡淡地笑了笑,在两个杯子里斟上酒。

她把手机递给我。我接过来打开,屏幕上是拼接的两个人照片,一个是思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很胖、头发不事修饰,衣服也潦潦草草的,一副憔悴苍老的样子,整个一个糙大嫂。另一個不是廖伟,也是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说漂亮并不是说她容貌出众。这个女人模样一般,但是服饰别致有品位,妆容发式无一不精致,整体看上去优雅得体。和思琪的照片并在一起,真是天壤之别。

仔细端详半天,除了知道当时思琪的生活状态很糟糕,其它就是一头雾水。

看我纳闷的样子,思琪接过手机,放在一边,笑了。

“你知道这是谁吗?”我摇了摇头。

“是廖伟现在的女朋友,他们快结婚了。”

我腾地站了起来,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喂,婷婷。你别把下巴掉到酒杯里好不?”

“你还有心开玩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思琪让我坐下来,举起手中的酒杯,说:“毕业三年多,我们第一次见面,多不容易。来,庆祝一下。”我也端了酒杯,和她轻轻碰了下。待第一口酒入喉。思琪说:我们边吃边谈,一个长夜呢……

思琪的故事并不超凡脱俗。

她和廖伟工作后,凭着二人的才干,很快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第二年廖伟就获得了提升,成了这个公司最年轻的部门负责人。职位升了,薪水涨了,工作就更忙了。二人商量后决定,事业发展要保一争二。于是,为了照顾廖伟,他们换租住的房子靠近廖伟的单位。思琪上班要换乘两班车,单程两个小时,高峰时落下一班,就又不止这么多了。

说是保二争一,而且廖伟也劝思琪不要那么辛苦,或者换个近一点的单位。但是思琪舍不得在单位一年的付出,心里还是想着也能获得更好的发展。于是,只能苦着自己起早点,给廖伟做好早餐,急匆匆赶车。到了单位就拼命地工作。她既想做得多而好,还不想加班。因为晚上下班,还得紧赶慢赶回去做饭。

说起她的工作效率和能力,老板都很欣赏,也旁敲侧击提醒她。在一个人人都主动加班的地方,加班已经是工作态度的一部分了。她这样,很难得到提拔。

可是思琪只能这样。她心里装着廖伟,和与廖伟共同的理想。她觉得,只要再辛苦些,目标达到了,就苦尽甘来了。

思琪收入不低,廖伟的工资比她的还高,并且都交给思琪打理,只留奖金零用。思琪也学着理家。她很节俭,吃的都是自己做。偶尔逢个节假日,廖伟想让她休息下,到外面吃一顿。她都不肯。其他的用度也能省则省。除了给廖伟置办一些应酬场合需要的衣物,她那两年几乎没有添过新装。她是想尽量多攒些钱,早点买套自己的房子,然后结婚生子,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辛苦疲劳的她忽略了自己,也忽略了廖伟。是什么时候开始,二人不再有耳畔枕边的窃窃蜜语?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廖伟常常晚归?她都没有了印象。

“为了两个人曾经的理想,我像一只忙碌的蚂蚁。只是我已经看不到别人的现在,也看不到现在的自己。”

那是一个周末。如果廖伟没有加班,那劳累了一周的二人一般都在这天睡个懒觉。可是这天,他们被廖伟的电话吵醒了。睡眼惺忪的廖伟抓起电话一看,就起身边接电话边往卫生间走。思琪看到,廖伟连拖鞋也没穿,身上是单薄的睡衣,就赶紧抓起睡袍送过去。在卫生间门外,思琪听到隐约的女声说话,还有廖伟低声在问,摔得重吗?别动,我马上过去。

廖伟出来匆匆换衣,说是单位有事,要去一趟。思琪虽有疑惑,却已习惯了不阻拦。

她寂寞地坐在那里,听着脚步声急促地下楼。突然看到玄关上的手机。急忙起身,拿起手机冲下楼,就看到廖伟钻进出租车的身影。她徒劳地挥动着手。谁知这时,手机响了。一条短信跳了出来:亲爱的,别急。我还好,我在家里等你。

思琪脑子里嗡地一声,正巧这时一辆出租车停在她身边,她坐进车里,只是指着前面远去的那辆车。

因为是周末一大早,这一路,车不多。司机是个大姐,她问思琪话,可思琪就像个聋哑人,一会低低头看看手机,更多的时候是看着前面那辆车,什么也不说。

那辆车在一个小区的一栋楼下停下,廖伟跨出车门,急匆匆进了楼门。不多一会儿,就半搀半抱着一个女子走了出来,又进了那辆车。车子绝尘而去。

司机问思琪,现在去哪儿?思琪只顾翻看手机,司机看到她翻出了一张照片,那照片上的女子就是刚才廖伟搀扶出来的。思琪突然冲司机惨然一笑,说了两个字:回去。

思琪回到家,把那女子的照片和短信拷到自己的手机里。然后洗脸梳头,看着镜子中粗糙狼狈的自己,她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思琪说到这里,停住了。端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这里面会不会有误会?”我问。

不会,只有这一条短信。我翻找遍了也只有这一条。但是我在他的相册里看到这张女人的照片。等廖伟跑回来,看到我拿着手机。他脸色煞白,惊慌不已。

他不得不承认。手机里这个号码只有一条信息,难为他删得干干净净。照片只有两三张,一个人,总是那么精致的仪表,衬托出我此刻的狼狈。

廖伟也不是个善于撒谎的人,他承认了这一切。

这女人是去年调到廖伟部门的,虽然不是多有才干,但凭借女性的细致和得体的处事,很快就被提拔为廖伟的助手。日久生情,又兼生活有情趣,常常有小心思带给廖伟惊喜。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他们之间也谈到过我,廖伟总觉得愧对我,难以开口。这下拆穿,他也轻松了。

我不恨廖伟,当初我们相爱是纯真而真诚的,这份爱给我们的青春染上了玫瑰色的色彩。不是所有人的青春里,都有这样义无反顾的爱。后来的离开,固然是他负了我,可也是因为我,只把目光放置在遥遥的未来,而忽略了一路相伴的旅途中,自己的姿态和色彩。他离开的,不是相恋时的我,而是一个陌生的粗俗女人。我们的奋斗难道就是把自己变得粗俗吗?

后来,我和廖伟分手了。我把所有的储蓄分成了两份。其中一份寄回家中,让父母在家乡的小镇,买了套新楼房。这些年,我忽略了父母,这也算是我对父母的弥补吧。另一份给了廖伟,他不肯要,但我还是给他打到了银行卡上。

我重新租了这套房子,很小,但是离我公司近。我用一周的时间给这间房子换上了新窗帘,新卧具,布置得简单温暖。搬来的那天,也是个周末。我睡了长长的一觉,睡到自然醒,给自己冲了杯咖啡,吃了两块蛋糕。到商场买了一套我曾经很喜欢,当时嫌贵,现在却穿不进去的职业装,还有一台电子秤。回来后,我给自己拍了张照片,和那个女人的照片拼接成屏保。我要提醒自己,让自己处于良好的状态,才可能拥有别人的尊敬和爱慕。

我们单位福利不错,有健身馆和游泳池。以前和廖伟在一起的时候,下班就急匆匆赶回家做饭。如今,我每天下班都在健身館里做瑜伽,然后不急不忙地回家,给自己做简单可口的饭。哪怕工作再忙,心情再不好,我都坚持料理好自己。我时常看看手机上这张图片。看看曾经的自己,和战胜自己的人。我就知道我没理由让自己过粗陋廉价的生活。

为了任何人都不能失去自己,这是这段感情留给我的最丰厚的馈赠。

思琪的语气淡淡,我却听得有些惊心动魄。几年的情感,败给了谁?收获了真理,失去了年华,这个账又怎么算?

听了我的感慨,思琪轻轻放下杯子。伸手从餐桌上酸奶瓶里那一束蒲公英的花中拈出一朵,将那鹅黄的花儿靠近鼻尖,轻嗅一会子,又递给我。

“你闻,好香啊。你看,春天里她开过,这有对错吗?我像她一样,在最好的年华里爱过,这就是我的青春啊。”

第70篇、爱情故事一次失败的约会

这是女人的第四次相亲。

对方是个老实人,诚诚恳恳,家世清白,中规中矩得让人提不起兴趣。

但他有一个奇怪的嗜好,喜欢给人画素描。

约会的地点是西餐馆,相互寒暄了几句后,他就突然提出来:“我能给你画张素描吗?”

女人心里暗暗吃了一惊,但出于礼貌,她还是克制地答道:“好啊!”

“那你得坐正一点,眼睛可以稍微看远点……”男人一边指点女人的坐姿,一边从身后抽出了画板。

看那架势,像是专业的。

女人想起介绍人的话,这男人原本是艺术学院的老师,后来遭受了打击,辞去了高校的工作,现在干的活跟艺术再没有一点儿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对他有了兴趣。

“你以前学艺术的?”

“嗯。”

“听人说你还是艺术学院的老师?”

“那是以前了。”

“怎么辞职了呢?”

女人对这段经历尤其感兴趣。什么样的打击,让一个爱好艺术的人甘愿放弃自己的专业?稍微有点浪漫细胞的女人都难免会揣测,这背后是不是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只要一往这个方向想,原本沉闷无聊的约会,立马笼罩了一层神秘的玫瑰色。但显然,男人不愿详谈这段经历。他把眼睛从画板上挪开了一秒,又低下头继续作画,随口敷衍道:“就不想干了呗。”

两人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聊着。

女人总想打听那段不为人知的往事,男人却总是闪烁其词。他跟她讲绘画艺术,讲色彩分布,讲阴影构图,约会就这样陷入了僵局。

“你既然这么喜欢画画,为什么会辞职呢?”女人还是没忍住,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个问题上。这回,男人终于停下了手里的笔,他长叹了一口气,翻出了一段陈年往事。

研究生毕业后,男人留校成为了一名老师。因为性格太过中规中矩,讲课也相当沉闷无聊,学生们都不太喜欢他,甚至有意在课上捉弄他。有一回,他在课上讲到了裸模,竟有男同学当众开黄腔,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他生起气来,就恐吓学生要取消他的期末成绩。那个男生也是个暴脾气,当众跟他动起手来,老师学生扭打成一团。

这么丢人的事,简直是学校的耻辱。按照校方的惯常处理方法,两人被各打了五十大板。学生受到了处分,他也得到了一次口头警告。

他当然心里不服,思来想去,这份工作实在令人心灰意冷,索性辞了职,考入了事业单位。

“就这样?”女人显然有些失望,既没有曲折情节,又没有香艳情史,无聊。

但细细一想,倒挺符合眼前男人的形象的,短平头发,粗八字眉,两片嘴唇厚厚的,满脸写着敦厚老实,她是发了哪门子疯,竟然期望从他身上听到什么精彩故事?

不过她倒是有几分同情。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扎在时髦先锋的艺术人群里,怪不得要受尽白眼。

她瞄了瞄男人手中快完成的素描,啧,画得还真不错。可惜了,是真可惜了,十几年的深厚功力,如今却毫无用武之地。

“你很喜欢画画吧?”她又忍不住揣测道。

“倒也说不上。”男人摇了摇头:“小时候学画画,本来是家里人逼的,后来发现画得还行,就专注学这门课程了。”

“话是这么说,但我看得出,你是真心喜欢画画。”女人自顾地答道,并且向对方挤出了一个微笑以示鼓励:“不然,你也不会相亲还带着画板嘛。”

男人有点错愕,随之又恍然大悟似的:“原來你是说这个呀,你还真误会了……”

“那你怎么……”

“你不觉得相亲太傻了吗?两个人查户口似的,怎么聊怎么尴尬。画素描就简单多了,动手就行,不用听傻话。”

男人沾沾自喜地继续说道:“这法子我用了几回了,真挺管用……”

这下,女人对约会彻底没兴趣了。

第71篇、爱情故事土豆小姐的爱情

土豆小姐是和我合租一室的闺蜜,酷爱吃薯条,所以干脆叫她土豆小姐。或许是我叫她土豆叫多了,她不仅长相圆滚滚的,脾气也变得像熟土豆一样软糯,又或许是因为她年岁比我小,头发也不束起来,总喜欢披散着并抓袋薯条把自己陷在沙发里,懒懒散散的。除了工作日踩着ofo去教书,剩下的日子就宅在家里,做一枚发芽的土豆。

我见不得她如此,总是劝她多出去走动,却换来她的敷衍:“再说再说。”几次劝说无果,我便放弃。我是一家杂志的实习美编,加班常常忙到深夜。土豆十点之前必须睡美容觉,但她在睡前会给我留灯。

就在我渐渐习惯了土豆的宅女生活模式后,她又猝不及防地變了。那天我难得回来早,却意外地发现土豆不在家。然而这种“她终于有社交活动”的喜悦之情还没有维持多久,就被逐渐接下来的震惊给替代了。土豆居然把一头柔顺的黑长直剪了,烫成几段大卷,蓬松地垂到肩膀。我问她怎么舍得把长发剪了。

“不知道,理发店的小哥说好看我就剪了。”土豆的答案太诡异了。她抓着自己的头发散开献宝似的给我看:“我还烫了呢,传说中的网红睡不醒卷。”“怎么着也要找个跟自己学历啊工作差不多的吧,要不然你在红楼,他在西游,日子过不到一起去。”我对烫发这类事毫无兴趣,倒是认真地提点了她几句。她不语,愣了半天说:“我想染个色。”

周六,依旧是晚上九点,土豆再次带着浓浓的理发店药水味回到家,鞋子也不换,直冲冲地朝我转着圈求点赞。我望着那堪比青青草原的绿色卷发笑道:“你一头绿毛学校给进吗?”土豆留了个背影给我。我知道她生气了。自土豆迷恋上做头发后,回家越发晚了。我担心她的安全,可电话接二连三地打过去都是忙音。等土豆回来后我质问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她却说是理发店信号不好。这个年头,实在是想不到,有哪个地方是移动网络遍布不到的。

第二天,我坚持要去那个理发店看看。我们挤地铁、穿巷子,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这家理发店迫于现实的原因,很窄,却很深。或许因为墙壁是灰蓝色,灯光也是亮白色,我总感觉这间屋子阴森森的。门口蹲着的洗发小哥,顶着一张描着细眉的脸冲我软绵绵地叫姐。

而土豆倏忽之间就不见了。我必须要找到她。洗发小哥絮絮地说着什么办一张VIP卡,充500送20,还可享受尊贵服务,我已一头冲进了所谓的VIP室里。土豆在镜子里朝我笑,她的头发被分成几缕,刷上厚厚的白色药膏,又用保鲜膜裹住,像扎了一头脏辫。一男坐在高凳上边护理头发边说:“这些天又烫又染太伤发质,办个月卡,600块,天天来,我给你做护理。”土豆透过镜子偷看我一眼没吭声。此刻,理发师把头埋在土豆的耳边说:“我不会骗你的,办吧,想天天看见你呢。”

出了理发店门,我就说土豆会后悔的。土豆不语,褪了色的卷发露出微黄的底色,随着夜色中的微风轻飞,沉默中,她的眼底赤红一片。次日土豆还是去了理发店做头发护理,回来时对我欲盖弥彰道:“我今天可没办卡啊。不过,我真的好喜欢他啊。他对我也好……”“你要想清楚,他是对你好,还是对你这个顾客好。”我白了她一眼。

那日,我在朋友圈刷到一张男女合影,定睛看出那男的就是土豆暗恋并为之疯狂花钱的理发师。我下载完照片,还没等开口,土豆就率先戳破了理发师的恋情。她捂着脸,声音藏在指缝里:“他居然已经三十啦,和女朋友就要结婚了,要不是我今天抢他手机看见屏保,都不知道,太尴尬了,我再也不做头发了。”说罢叉腰对我正色道:“我去洗掉这几个月的记忆!”

“我就知道你会后悔的。”我对土豆说。土豆回我:“后悔又怎么样,再回到几个月前,还不是会一头扎进他的洗发药水里。”我扭头看向窗外,月色朦胧。我希望时间还没有溜走,眼里的世界滞留在当下,踩着ofo蹬得奋力的土豆,还是梳着长发,为刚炸出来的滚烫的薯条欢呼,笑容明媚。而那些剪得有些傻气的头发,和掩埋在心底的感情,统统被洗刷。

第72篇、爱情故事婚姻里需要共事,不是懂事

每次跟大鱼谈完工作,他总要猛夸一阵自己的老婆。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大鱼结婚5年了,当年是老婆倒追的他。具体恋爱细节不清楚,总之大鱼从此被收服了,还把老婆当成了终极偶像。老实说,大鱼的老婆,长相一般,气质也一般,并且还有小脾气,不高兴的时候需要大鱼各种鞍前马后。

我们开玩笑说,大鱼是被下降头了。

大鱼自己说:“并不是。她身上最可贵的一点,是特别阳光,有那种热气腾腾、朝气蓬勃的感觉。你休息的时候她陪着你,但也绝不会让你休息太久;你忙碌的时候她陪着你,但也不会让你筋疲力尽。”

这让我想到,其实,在婚姻里,女人需要的并不是懂事,而是共事。

婚姻里的女人要知道,爱是许多情绪的共同体。情绪是会变的,但有一点是变不了的:当你们互相拥有共事能力的时候,你们在爱情的基础上,又多了一道保障。

你的懂事,可能会让你成为男人的附属品;而你的共事,却会让你在一段关系中不可替代。

什么是共事的能力?抽象地说,是既能在才华上做好互相补位,也能够让彼此相处不累;具體地说,就是当他发现,他能赚钱时,你也能赚钱;他在工作能力上有突破时,你的销售能力也让他瞠目结舌。

你的存在,不需要让他觉得你有多懂事,但可以让他觉得没有了你,可能世界会变得苍老,也会变得狭小。

很多年前,在旅行中碰到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他们曾经是学校的老师,后来一起辞职创业,办了一个化工企业。上个世纪90年代,辞职不像今天这样平常,而且还主动放弃了“铁饭碗”——可见他们当时下了很大的决心。

后来创业,丈夫负责技术和销售,妻子负责财务和行政。夫妻俩每天在厂里忙前忙后,不得不把家也搬到工厂,小孩一放学就到工厂来做作业。丈夫说:“她不能没有我,我也不能没有她。没有我,就没有优质产品;没有她,整个厂就没有秩序,不能正常运作。”

在创业的过程中,夫妻俩吃了很多苦,但一直相扶相持。后来,他们的企业成了整个县里的龙头企业。一直到他们50岁时,孩子出了国,他们把公司卖了,开始全世界到处去旅行,仍然恩恩爱爱、卿卿我我。

老头儿对我说:“用商业的话说,夫妻其实是利益共同体。两个人如果除去感情,还能用彼此共事来维系,会使婚姻更稳固。当然了,感情是前提,否则只是交易。”

曾经有人问我老公老陈:“是什么让你这么多年,还依旧对她保持情谊的?”老陈说,他从高中到现在,一直最欣赏我的一点就是:乐观。

“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依然可以笑嘻嘻躺下的人;是掉进坑里也不会哭,只会想办法的人;是就算快死了,也不会满世界说,我要死了,而是会想想最后一顿饭去哪里吃,穿哪件新衣服,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和她在一起,虽然早就没了轰轰烈烈,但依然很愉快,也不必担心自己倒下,因为她的办法永远比我多。”

懂事不是坏事,但婚姻里最需要的,是共事。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最好的女人,从来不是最懂事、最唯命是从的,而是能够一起风雨同舟,让彼此看到更好的世界的那个人。

婚姻,不是让两个人的世界变小,而是让两个人的世界更宽广,会共事的女人更好命。

第73篇、爱情故事在爱情里永远犯傻

亲夫妻也得明算账

从领结婚证那天起,我和周远的关系就闹得很僵。

我们婚前签了个协议,规定婚后的财务制度实行AA制,个人的房产归个人,家庭支出部分均摊。我做的财务制度很细,既能保证公平,又不会让周远在外人和父母跟前丢了面子。为了让账目清晰,我的家庭记账文件夹里存着七个表格。

其实,周远并不喜欢这种方式,他觉得太生分。他更喜欢把工资卡上交给我,但我不想接收。前不久,我要给甜品店交房租,因现金不够,我从周远的卡上转了两万五千元钱,坚持给他写了借条。后来,我把钱还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收。我想了想,对他说:“要不,我把这笔钱放进咱们的公共投资卡里吧,我再拿出两万五,正好买点理财产品。”

周远勉强答应了:“你非得这样做才舒服吗?”是的,我需要这样清清楚楚的账目,才不会焦虑。亲兄弟还要明算账,更别说大难来临随时可以各自飞的夫妻了。这不就是成年人的感情吗?付出和得到都要均衡,谁也不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别硬拗那种倾其所有为对方付出的造型了。

我知道,周远每次看我一笔一笔地记账时,他都很不是滋味。在他的眼里,我就是一只斤斤计较的“铁公鸡”。那天早上,我们又因为账目的事吵了一架,谁也没吃饭,就去上班了。

我赶到位于大学城的甜品店,准备开门营业。阿泰进来了,他拎着一包水果,说:“姐,这是今天新进的新鲜水果,给你尝尝。”

阿泰刚来城里那会,在学校门口摆了个水果摊,但总是被旁边店主撵来撵去,嫌他在店门前挡了生意。我看他可怜,就让他留在了我的甜品店旁边。为了表示感谢,他隔三差五地会给我送些水果。后来,我就承包了他每天剩下的卖相不好却又不坏的水果。他每次都给我算最低价,偶尔收摊早时,还会来我的店里帮帮忙。

阿泰准备走的时候,又转身问了我一句,“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我没法跟阿泰说清楚:“没什么大事,就是跟你姐夫吵了几句。正好,我想给你姐夫挑件生日礼物,你帮我参谋一下吧。”

我们在网上挑了很久,阿泰给了我很多建议,我选了那个最贵的礼物。阿泰取笑我:“大手笔啊,这是要拿去跟姐夫赔罪的吗?”我回答:“上次七夕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条价格不菲的项链,我至少得回个差不多价格的才行。”

“姐,你能不那么扫兴吗?”阿泰对我非常不满,“明明是件温情满满的事,却让你整成了赤裸裸的等价交换。”

梦醒了是会痛的

那段时间学生放暑假,我的甜品店里生意变得冷清,周远却隔三差五地到店里来转悠。我不允许他“蹭吃蹭喝”,他也不争辩,乖乖交钱。

有一次,看他对着电脑喝一杯咖啡磨蹭了半下午,我走过去说:“你是不是特别闲啊?还是假装好心,帮我提高GDP来了?”他笑着打马虎眼:“我刚好需要安静的环境写论文,你这里刚好有。既能帮你提高GDP,还能帮你招揽人气。一举多得,你不高兴啊?”

我们正拌嘴的时候,阿泰来了。他故意岔开话题,说他攢了一些钱,想租个门面开家鲜果超市,这样就不用再在街头风吹日晒了。阿泰诚恳地说:“姐夫,听我姐说你是经济学家,很厉害的。你能帮我分析下,这附近租哪里的店面挣的钱多?”周远笑着打哈哈:“好啊,抽空我帮你分析分析。”

可阿泰没有等到周远“分析”,就找到了合适的店面。有很多天,他连水果摊也不出了,大概是忙着装修。看到他那么快就靠着自己的勤奋踏实,在这个城市站住脚,我从心里替他高兴。

可一个月后,阿泰又开始给我送新鲜的水果,每天来我店里帮忙。我很奇怪,问他是不是租的店面出了什么问题。他这才告诉我,他已经把租来的店面装修成小咖啡馆了。阿泰的女朋友在老家没事干,又不想跟他卖水果,她只想开个咖啡馆,他就满足了她。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爱情故事的开头,但我几乎能猜到他们故事的结局。我恨不得像他亲姐姐那样骂醒他,但我只是他的朋友,只能告诉他:“梦醒了是会痛的。”

几年前,我也曾是这种爱情故事里傻乎乎的主人公。那时,我的前男友一心想赴德国留学,为了帮他完成梦想,我把自己的积蓄全给了他,还欠了一笔外债。那个时候,我打三份工,每天累到脑子发懵,但在视频中见到他的那一瞬间,一切苦难都烟消云散。第二年,男友却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他不想回国了,让我不要耽误了自己。后来,我才偶然得知,他是在国外有了新的恋情。

那段时间,我因为精神恍惚,屡屡算错账,最终丢了工作。于是,我从一个每天转得发晕的小陀螺,变成终日无所事事的失业者。那段日子里,我经常坐在公园里的石头上,一坐就是一天。

那几年,我总是在重复做同一个梦:我坐在一个小木船上,四周都是水,不知是湖还是海,一眼望不到边。我独自一个人,手里没有浆,身上没有救生衣。我想喊,却喊不出声。

那次经历之后,我的大脑像是发生了某种化学反应,获得了一次“基因重组”,我终于意识到“爱自己”是多么重要的生存技能。在与周远的婚姻里,我学会了完美地处理财务问题,我无法保证我们感情的期限,但至少能保证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不打水漂。

听完我的故事,阿泰眼圈都红了,他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

为他取消七个表格

周远收到生日礼物的时候,似乎有点太过激动,他紧紧抱住我:“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

我越来越觉得周远不对劲,他开始主动帮我记账,在我搞不定那些复杂的表格时,还教给我一些处理表格的小技巧。他甚至跟我提出,想在他的婚前房产上加上我的名字。后来,我才知道,那天阿泰从我那走了之后,并不是去收回给女友的投资,而是去找周远,告诉了他有关那个梦的故事。

没多久,我们这里创建文明城市,政府取缔了所有街头散摊,阿泰的水果摊也不能再摆下去了。我想把他留在店里帮忙,他拒绝了,他说他会找到更适合的工作。临走时,他特别告诉我,就算他知道以后女友一定会离开他,他也不会后悔为她做过的一切。

看看阿泰义无反顾的样子,我想,爱情可能本来就只存在于傻瓜们的世界吧。

我无法再欺骗自己的感觉,在我和周远的婚姻里,我的账目算得很清楚,感情却越算越淡。我费尽心思守住了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却失去了更为宝贵的东西。

那天,周远的母亲打来电话,说他父亲住院做手术,需要交几万元的押金。周远又慌乱又着急,我赶紧把卡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交到他手上。他有点犹豫:“这不符合咱家的财务制度吧,我要不先给你打个借条吧?”我白他一眼:“别磨蹭了,赶紧收拾东西,给爸治病要紧。”

我顾不上店里的生意,陪周远回了老家,交上住院费,把他爸送进了手术室。手术室外,周远有点紧张,他抓着我的手,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在那一刻,我们才真正成为彼此的依靠。那天可能太累了,我歪在周远的肩上,做了个梦,又梦到了当年的场景,但这次,船上多了一个周远。

从那以后,我删除了那七个繁琐的表格,重新建立了一个表格,保证财务公开。我不再害怕付出,也不再害怕背叛。生活的魅力可能就在于此吧,坦然地面对一切,做一个不计较得失的人,才能永不世故,永远有犯傻的能力。

第74篇、爱情故事我会变成你喜欢的模样

如果你小子能够早出生几年,或者长得再帅气一点,指不定拍摄《爱情公寓》的韦正导演能一眼相中你,然后大腿一拍,惊呼:“哇塞,曾小贤和吕子乔这俩角色,你一个人全承包得了!”

刚才的话,就是女生公寓门管阿姨揪着我的耳朵,将我狠狠丢在外面草坪上,然后用她那吴依软语对我做出如此一番专业独到深入浅出的评价。

那天,当我背着借来的画板和一个七拼八凑的专业颜料箱,拿着一张用十个“欢乐汉堡大串烧”换来的“国画讲堂出入证”,大摇大摆地来到了A大女生公寓门前。

女生公寓历来都是男生的禁地,但每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国画沙龙,正是选在女生公寓大院的饭堂内。

此行计划,我打算在讲师高谈阔论自我陶醉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那些被宣纸笔墨迷住双眼的一群“画痴”中溜出来。紧挨饭堂后面的操作间的,正是女生F座宿舍楼。我要找的她,就住在三楼第一个房间。

但没想到的是,门管阿姨一眼就识破了我这个拿着油画工具参加国画讲堂的“南郭先生”。为了掩饰那颗被她凌厉目光吓得狂跳的心脏,我故作憨厚、纯朴地“哼哼……呵呵呵”地笑了几声。没想到,这傻不啦叽的笑声唤醒了《爱情公寓》狂热粉丝门管阿姨的记忆。她无限温柔地回奉我:“你笑得很像那个‘好男人’曾小贤哦,可你胆大包天想浑水摸鱼进女生大院,却分明是个‘花心男’吕子乔。”

当我狼狈逃离,门管阿姨义正词严的吆喝声还在身后穷追不舍:“快滚,这里不是爱情公寓!”

曾小贤+吕子乔=曾子乔。对了,我的名字就叫曾子乔。

苏小晨嘴巴差点没咧到后脑勺上,大大咧咧地拍我的肩膀:“哎呦,高二男生曾子乔喜欢上了大学姐姐,姐弟恋,紧跟时代潮流嘛。”

我白了一眼这个和我一个小区长大,口口声声喊我“男闺蜜”的假小子。面对她的嘲讽,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可不是吗!成绩末流的我还仰仗着抄她作业,还有考试时凌空飞落的小纸条。

既然是“闺蜜”,自然应当“推心置腹”。当我赖着脸皮,求她可不可以替我问问那个三楼的姐姐叫什么、家住哪,是否还记得我这个其实也有三分帅气的男生时,她当即满面肃容,向我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她负责的文学社缺少一位编辑,而文笔基础很好的我是她的不二人选。

她说的是我吗?一个成绩差劲、被全校奉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且名声鹊起的曾子乔?

一个星期后,我还是把文学社编辑的申请表交给了班主任,仅仅是因为苏小晨的姨妈在A大公寓上班,随意出入那里、打探消息对于她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这所有的一切起因于一个月前的那个周末。我在相隔一条马路的A大校园里闲逛,就是那个长发白裙的姐姐在三楼阳台喊住了我,让我把她不小心掉落在院墙外面的u盘扔给她。于是,被一句“帮帮忙,小帅哥”给捧得七荤八素的我,身姿曼妙,气壮山河地一挥手,便将自己随身携带的U盘给扔了上去。

谁让两个U盘长得一模一样呢?可我的U盘里面存有我的日记,还有我风花雪月地写给假想中长发白裙女生,但却一直没敢表白的诗歌和散文——当然不是那位姐姐啦。最要命的是,里面还有几张我假扮超人的自恋照,像健美运动员那样摆着pose……

为了再次见到大学姐姐,也为了讨回秘密,维护我高大帅气的伟岸英姿,你说,苏小晨的条件,我能不答应吗?

因为苏小晨的强烈要求,我在一群鄙视的目光中踉踉跄跄地进入了文学社,屈辱和自尊使得我如坐针毡。当我咬牙切齿地向苏小晨抗议时,她轻描淡写地回我:“曾子乔同学,闻过而终礼,知耻而后勇。想让大家看得起你,就把你自己的超能力发挥出来吧。”说罢,又长叹了一声:“哎,三楼……三楼好高啊,我怎样才能爬上去呢?”

该死的苏小晨,三楼能算高吗?不高!但是那里的风却算得上大,吹得我心里一阵阵凉。

时光也如同风一样,高二下半学期也不知不觉地溜走。在假小子的“威逼”下,我的成绩慢慢回升到中上游。当埋下头来读书时,我突然发觉,其实课本里的习题并不难,如同我爱好的文学,比喻、修辞、排比等,它们都是逐渐积累和起承转合的关系。

而我的特长在文学社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其中一篇散文还在全省高中新锐作文大赛上得了一等奖。可不知道为什么,比我文学功底扎实N倍的苏小晨却在自己作文最后送审的那一刻提出了撤稿,令我郁闷了很久。

每当我问起那个大学姐姐时,苏小晨总是找种种理由推脱,不是忘记了,就是临时有事没去成。我终于发火了:“苏小晨,是蜗牛也早该爬到三楼了。”

可是,这事依然没有下文。

高三是一场噩梦,所有同学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为了自己的梦想做着最后冲刺。我不再和苏小晨同桌,将自己的课桌远远搬到了靠墙的位置,形同陌路。同学们茶余饭后,都在议论我们决裂的原因。

高考分数出来后,大家都在为填志愿而绞尽脑汁,我们都知道填下的不仅仅是梦想,也有伤感,因为从此之后我们将天各一方。或许这种情绪感染了苏小晨,她终于低下头,想和我和好,可我固执地将她带来的纪念册扔了老远。苏小晨哭着跑开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突然开始空落落的。

是的,苏小晨欺骗了我,那个大学姐姐发现我扔错了U盘后,便将U盘托付给门管阿姨替她还给我,而那个U盘又辗转到了苏小晨手里。

可是,苏小晨并没有还给我,她窥视了我所有的秘密,将我青春岁月里盛大的心事一览无遗。

我顺利考进A大人文系,苏小晨去了北方一所高校。走出同一个校门后,我们登上不同的生命列车,各奔东西。

在大学的校园内,我见到了接待新生的老师,他们似乎特别留意我,一上来便拉着我说,原来你就是全省高中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得主,当时担任评委的我一眼就相中了你的稿子,真是文采飞扬啊。你们学校还有一名学生的稿子也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她突然宣布撤稿了,好像叫……苏……苏小晨……你真是幸运呀!

我仿佛被施了魔法般定在了那里。在老师的办公室,我见到了苏小晨的那篇文章,题目叫做《我会变成你喜欢的模样》。

青春里总有一些青涩的自尊和永远不会说出口的缘由,就好像默默喜欢着我的苏小晨想要我变成和成绩优秀的她一样,在发现了我的文学特长之后,用狡黠的理由“威逼”着我,看着我成长。而她一直想要变成我喜欢的女孩那样,偷窥了我的日记,咀嚼着我的心事……

而此刻,耳边的风中正轻轻摇曳起一首歌:喜欢你是孤单的心事,多希望一直喜欢着你,用我自己的方式……

第75篇、爱情故事爱一朵花就陪它凋零

对面的邻居给了我一盆花,开始的几天,郁郁葱葱,我伺候得也算周到,可是不知为什么悄然间就萎靡起来。我和邻居说起,邻居开玩笑说:“大概是和我有感情了吧,毕竟在我家呆了那么多年。”

“那真是一朵有情义的花呢,应该还给你。”我说。邻居笑说,玩笑话你也当真。而我并没有当成玩笑,因为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似乎又验证了我的看法。

邻居时常会过来坐,顺便来看看他送我的那盆花,也真是奇怪了,只要他过来看它,这花第二天立马就精神抖擞。而如果邻居时间长不来看它,它就又会接着萎靡不振。这难道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这花儿看来真的是对它的主人很依赖呢。后来,邻居搬走了。而那盆花,也慢慢地枯萎,直到最后,零落成泥。尽管是巧合,但我更愿意相信,那花魂,一定是追随它的主人去了。又或者,急不可待地去赶赴它的下一个“轮回”,在“轮回”里,继续等待它万千年来心爱的人吧。

听人说,一个人若还想在下辈子中仍是今世的肉身,便要苦苦修行,不然,只怕那魂魄胡乱依在什么东西身上,因为认不出,而不能与心爱的人再续前缘。若真是这个道理,花的修行可谓最高了。它将自己修成一枚种子,来年春天,甚至万千年后的春天,一旦开花,那前世的缘分便可一眼将它认出,它可是一点儿也没变啊!

所以,如果你爱着一朵花,那么她凋零的瞬间,请你一定要在她身边。既然今生你们有缘相遇,前世必定有所交集。她在轮回里急急地奔来,就为了向你绽放那几日的芬芳。她是怕你不肯爱她吧,所以开得那样绚烂,开得那样义无反顾,几乎把整个生命的血管都膨胀开来,这多情的花儿,在一个个轮回里奔跑,就是为了再多看你一眼!

爱一朵花,不仅仅要陪着它绽放,更要陪着它凋零。就像红尘里的人,在青春年少,阳光正好的时节热烈地爱着,那固然是绚烂的,可是更醇香的爱却在暮年,晚来风急,薄暮黄昏时,两个人依旧执手相望,今生的苦乐都一起尝遍,那才是完美。如果残酷的命运非要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错过你的明媚,也要陪你到风卷残荷。

那落下的花瓣,虽已失去生命,却凝结了半世的沧桑和幽香,那是它回报给你的。

我收起那朵有情义的花落下的最后一片花瓣,放到我的书页里,我想等再见到那邻居的时候,送给他,并且告诉他,这是一朵爱你的花,从前世奔来寻你。为了你,她褪尽芳华,咯尽最后一滴血,她凋零的时候,你真的应该在她身边的啊!

第76篇、爱情故事他不爱天使

1

第一次见到陆放,是在魅惑幽暗的灯光下,他的白衬衫显得那么卓尔不群。今天他的身份,是室友漠漠的男朋友。她与他,好事初成,带来与一帮姐妹聚餐。

他俊眉朗目,嘴角带着若有若无勾人心魄的笑,眼光一直锁着漠漠,无视叽喳的我们,当然更无视我。漠漠是公认的美女,曼妙身材,娇艳面孔,看牢她也是应该。只是看着看着,他的眼睛却无端流出泪来,他伸出手去揉,却停不下手。

帅哥,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姐妹们开始起哄。

他的眼里有杂物,所以流泪不止。我平静地说。

那怎么办?漠漠手足无措。

用舌头。我说。舌头……漠漠犹豫不决。

看他的桃花目一直往外淌泪的尴尬模样,我不由分说掰开他的眼,温热舌头在他眼皮上轻轻一扫,离开他的瞬间我的心跳莫名加快几分。他的泪,终结于此。他低声对我说声谢谢,随即拉起漠漠的手,放在他的手心。

这样的亲昵让姐妹们打闹的兴趣瞬间消弥。可是我知道,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在看到陆放的第一眼就不一样了。22年来平静如水的心,突然投进一颗小小的石头。

2

女人的不幸不是因为自己不美,而是有一位校花作你的室友。任我再喜欢陆放,可他的眼和心一直放在漠漠身上。

我对他的一颗心,渐渐沉寂。太多时间和精力无处可泄,我将它们全部投诸于功课里,没想到我的学业大获全胜,以优异的成绩签约上海一家跨国公司。

而此刻,陆放的地位开始有所动摇,他的对手过于强劲,漠漠为后半生考虑也无可厚非。

当他的电话再也无法与她连接时,他伤心莫名,却不知如何排解。于是只有不厌其烦地打给同室而居的我,希望用迂回战术挽救漠漠芳心。可惜,没用。

还没有毕业,漠漠便跟着开迈巴赫的房地产老总走了,余下陆放一个人,喝空了十几瓶啤酒,酩酊大醉拉着我的手大叫漠漠的名字。可惜,她没有来。

我把烂醉如泥的他搬至酒店,用热毛巾为他细细擦拭。他熟睡的眉眼,似孩童般纯真。我的吻,再一次落在他的眼上。可惜,他不会为我睁眼。

有灼热的目光沿着我的脊背而下,我回过头,看到漠漠一脸怒容地站在身后。她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离开。这样的场景,解释亦是错,于是我选择沉默。

我醒来时他站在窗前,初升的太阳将他的轮廓镀上一层温暖的光,他不知我的唇曾经落在他眼上,更不知漠漠回来过。但此刻的他好像又回到两年前的陆放,整装待发,意气风发。

陆放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心意,他却只是说:谢谢你。

可不可以换成其他的字眼?我可以不去上海。第一次,我将感情宣泄于口,那么直白和大胆,不似罗黎的作风。

他能给予我的,还是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3

我还是去了上海,那座城市的繁忙会冲淡单恋失败带给我的伤痛。快节奏的生活让我无暇顾及天空的蓝,窗外的绿,也就没有多余的空间承载无尽的失落和思念。

再忙我也会挤出一些时间登录校友录,不留下任何痕迹,只是静默地守在一旁,看别人的风花雪月。在字里行间一点一滴拼凑出他现在的生活,和她。

和所有有钱人始乱终弃的情节类似,迈巴赫带给漠漠的欢娱,也只是蜻蜓点水般短暂。她倦鸟知返,三年后又回到陆放的身边。他的纠缠和矛盾就这样瓦解在她泫然泪滴的眼睛里。

只是这些,于我又有什么相干。每天我都会穿着精致的套装,脸上带着经年不变的微笑,高跟鞋踩出细碎的脚步。

也有过多次相亲,从才华横溢的A到金领阶层的B,再到小有资产的C……基本上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在刻意营造的氛围里,正襟危坐听我的相亲对象款款而谈。听到陆放和漠漠婚讯那一天,F正好出现。于是我对自己说:就是他了。

F是一个淡至无味的男子,银行职员,早出晚归,早晨固定一杯永和豆浆,晚上睡前必抽一根烟。跟他在一起,日子如流水,哗哗流逝,不留痕迹。

午夜梦回时仍会见到那个人的影,他抱着我时沉稳有力的手臂,他颤抖的睫毛在我舌尖跳跃,他被埋在心底不可触及之处,我的身边只有F。

4

校友录里陆放和漠漠的结婚照称得上是影楼范本,女的娇颜如花,男的俊朗挺拔,幸福已经昭告天下。我多年来的暗恋和追随终化成最后一场眼泪。第二天F见到我的核桃眼,迭声问我所为何事,我嫣然一笑:昨天的韩剧太闹心了。

可世事的变化永远让人猝不及防,结婚前夕,陆放和漠漠兴致勃勃到黄山旅游,一场车祸令陆放失去做健康人的资格,看到全身缠满绷带的他也许终生都将与轮椅为伍,漠漠选择逃离。她仅在医院出现一次之后便不知所踪。

我辞掉高薪工作,执意前往。F拉住我:罗黎,你要想清楚,走了再没有以后。我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我只想要现在,想不到未来。

陆放对我的到来没有半点惊喜,他的心已在漠漠绝然离去时碎成粉末。高兴时他是记忆中那个温文尔雅的陆放,暴躁时他的责骂和怒打凌迟着我的神经,每天的生活都过得战战兢兢,可我没想过离开。

渐渐地,陆放已经习惯我的存在,会为没有看到我的身影而张皇,几个月的调养他的腿伤也趋于痊愈,完全丢掉拐杖那一天,我和他相对看了很久,然后他吻着我手背上被他烟头烫伤的痕迹,喃喃地说:罗黎,你是一个天使。

不,我不是天使,他永远不知道,在酒店那天,是我故意打电话给漠漠,让她看到他的醉我的吻。但是,最后的最后,还是她的自私让她放弃。

陆放的家人对我甚为满意,好几次都明示暗示他应娶我为妻。他们大张旗鼓地继续操办婚礼。浪漫依旧,盛大依然,只是换了一个新娘,陆放未置可否。

有一天,他外出几个钟头回来之后,怀里抱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他说:嫁给我好不好?

众位看官都应该猜得出我的反应,我日夜企盼所为的不就是这句话吗?可女性的矜持令我没有当即回答,而是说:明天吧,明天再答复你。

陆放脸上的真诚,清晰明了。可一丝细微的落寞,还是被我捕捉。

5

橱窗里的婚纱,红的娇艳,白的纯洁,美得让人心颤。如果我愿意,下一刻我也可以挽着心爱的人笑颜如花。但是,为什么我的心会感到有阴影袭来?

有双男性手臂拉住我,在我还未惊叫出声时,霸道的吻已经将我席卷,三三两两的路人被吸引过来,目瞪口呆。半晌他才放开我,一枚晶光闪耀的戒指送至我面前:嫁给我。不是疑问而是肯定。是F。

周围响起鼓励的掌声,我看着面前这个从遥远的千里之外飞到这座城市的男子,从恋爱伊始,他一直是个温暾的男子,喜欢过的从来都是烟火生活,对这种偶像剧里的桥段深恶痛绝,今天他却在大庭广众之下诉说着我对他的重要。在我走后,他才明白我对他是真的重要。

爱是内心的自然流露,不需要有人教授,更不需要掩饰内心。我接过F递过来的戒指,缓缓套在无名指上,对他说:我们结婚吧!话音刚落,内心一片澄明。

我想我终于可以忘记昨天在咖啡厅里,看到陆放和漠漠相拥而泣的身影。即使她自私而虚荣,即使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可是他拥抱着她的姿态是那么自然妥帖,吻她的眼泪轻柔婉转。即使他嘴里说:罗黎,你是一个天使。

可他没有说过会爱天使,没有。我也从来没有说过,我是一个天使。

第77篇、爱情故事喜欢拥抱的女人

女人,喜欢拥抱。拥抱温暖。

女人怕冷。

小的时候,女人住农村,家里穷,没有空调。女人的衣服穿得也少,破破烂烂的,毫无暖意。冬天的晚上,太阳下山了,黑暗来临了,女人早早地,躲在被窝里,早早地睡着。还是冷,女人的手冷,脚冷,冰冰凉的,女人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初中毕业的时候,女人和班主任陈老师离别拥抱了一下。

陈老师是个很博学很受人尊重的年轻男老师,女人听了陈老师三年的课,也崇拜喜欢了陈老师三年。

那一次拥抱,让女人温暖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温暖,似乎是驱散了女人这些年心头的寒意,也从此留在了女人心底。

女人长大了。

女人上了更大更高的学府。

女人参加工作。

女人留在了城市。

女人嫁了人,嫁了一个和他一样从农村出来在城市上班的男人。他们买不起房,是租的房。男人说,我们一定要在这个城市要留下来。我要努力赚钱,我们要有一个真正的家。

男人很努力。

男人在一家公司坐办公室。

男人回来的都很准时,女人喜欢男人拥抱着她睡。

男人的拥抱,很温暖。

做了一段,男人说,我要去做销售,销售可以赚很多钱。男人的眼睛里带着坚定必胜的光芒。

男人回来得晚了。

男人回来得越来越晚。

男人回来的时候,总是一身酒气,摇摇晃晃地打开门进来,摇摇晃晃地把外套一扔,摇摇晃晃地进卫生间洗澡。

好多次,女人坐在沙发前看着电视,看着看着都睡着了。女人醒来的时候,男人还没有回来,电视机已经发出沙沙沙的雪花声音。

女人说,你这样太辛苦了,早点回来好不好?

男人说,我不这么晚回来,怎么赚大钱呢?

女人说,可,你这样太累了。

男人说,不累能赚钱吗?

女人说,没有你的拥抱,我睡不着啊。

男人说,那就抱枕头吧。

男人的业绩随着男人回来的晚的程度,越来越往上走了。男人赚了很多的钱。男人看中了一套市中心的房,悄悄买了下来。

男人把产证拿给女人看,说,你看你看,要没有那么拼,哪能赚那么多钱呢?

第78篇、爱情故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

我以前上学那会儿,认识一个走读生,叫徐媛媛,每天晚上下了第二节自习,她会骑着自行车回家,她的自行车常常放在女生宿舍楼前的车棚里,那时候一个哥们儿喜欢她,于是天天去扎车胎。

有一天,媛媛跑我们班找我,要商量一件事。我问,咋了?她哭笑不得地说,咱俩商议一件事儿呗,你能跟你哥们说声别扎我车胎了吗?关键是我没钱补胎了。

我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笑得人仰马翻。我之所以认识媛媛,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是艺术生,我们常常在大舞蹈室碰面。

我哥们王胖子这么跟我说的,有时候,你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一瞬间的事。那天他推开舞蹈房的门,看到媛媛在压腿,那一瞬间感觉“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也是从那一天起,媛媛的车开始每天漏气,王胖子每天放情书气球到徐媛媛她们班,那段日子,王胖子白天写情诗放气球,晚上扎车胎给车放气,然后偷偷陪媛媛回家,再疯跑回学校,整个人几乎魔怔了,坚持了一个月,他瘦了16斤。

王胖子准备表白的时候,买了一把伞,然后就可劲地等下雨,他觉得下雨浪漫,就算被拒绝了,大雨还可以掩饰他的狼狈。

可惜,一直晴天,一直晴天,王胖子等不及了,主要是劲敌出现了,徐媛媛的身边多了一位青梅竹马,王胖子当然受不了,直接扛着伞,就冲进了阳光里,冲到了徐媛媛的面前。

徐媛媛看着满头大汗的王胖子,微笑着问他,有事?

王胖子支支吾吾地,打开伞,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尝尝冰激凌和红烧肉哦。

徐媛媛问,你确定红烧肉和冰激凌一起会很好吃?王胖子说,贼好吃,我带你去尝尝!

就这样一段奇葩的表白,促成了王胖子和媛媛恋情的开始。

好景不长,那年夏天迎来了高考,两个人的三个志愿填得一模一样,徐媛媛被第一志愿录取,去了成都,王胖子被第二志愿录取,去了北京,从此,两个人开始了异地恋。

两个人总以为毕业后,可以在一起,就凭着这点念头恋着。可是毕业的时候,徐媛媛留在了成都工作,王胖子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五年异地恋,你说什么感觉?王胖子想通了,辞职了,没告诉媛媛,打算给她一个惊喜,打包行李去了成都。

火车到站,王胖子开心地给媛媛打电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个?媛媛说,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告诉你,你要先听哪一

个?王胖子说,你先说。

媛媛说,你先说。

王胖子说,来车站接我吧,我辞职了。我觉得我这一辈子不能没有你,以前是我傻,以为只要深爱,天南海北都是爱,现在我知道了,只有你在我身邊那才叫爱,我们拼命地工作,不就是为了在一起吗?

媛媛应该是哭了,她说,我在去北京的动车上,我也辞职了。

后来据王胖子说,在列车上,他翻了翻媛媛的博客,看到这样一段文字:

听说成都火锅鲜香辣爽,我想试试,听说北京烤鸭酥香入骨,我想尝尝。你从阳光里来,我到雨里去,倘若翻山越岭,你就是最美的风景,倘若沉入海底,你就是最美的珊瑚。别怕万水千山阻隔,往前走,就是千水百山,唯愿你十年后提着老酒回家,桌上三菜一汤,一生豁达有趣,做喜欢的事,爱的人就在身边。

你看,我们都在爱着,用最用力的方式,耗尽运气勇气力气,在所不惜。别嫌我爱你的方式,太用力,笨笨的,谁不是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来的?

你说,生活多简单,80岁的时候躺在摇椅上聊聊18岁那年,你说,我爱你啊!我回答,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信了你的邪,一辈子。

第79篇、爱情故事不可原谅

下午,我给张三打电话。我说:“我得见你。”张三问:“干吗?”我说:“你媳妇来找过我……”他听这话,火气就起来了,打断我说:“她找你?这是我和她的事,你别掺和。”我说:“我是不想管,可她是我师妹,你说我管不管?”张三没话了,后来说:“那行,晚上见面说吧。”

读大学时,张三是高我们两届的才子,我们都拿他当偶像。后来他娶师妹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师妹配不上他,但谁都没敢说,师妹那张嘴巴,厉害得像刀子。城市里,大家各忙各的,结了婚,来往就更少了,直到前天师妹突然来找我,我才知道,他们的婚姻出了问题。师妹说,这两个月张三像变了一个人,对她冷言冷语,逼得紧了,还梗着脖子,吵着要离婚。我说:“那就离呗,现在的社会……”我没说完,师妹就拿脚踢我。后来我答应找张三谈谈。

晚上,我们在街边小饭店见面。张三有些变化,跟以前比头发更少了,看上去老了很多。我们一起喝酒,聊以前认识的同学,谁谁谁嫁了大款,谁谁谁生了孩子,聊得高兴,我都忘了来干吗。其实我也不好意思问张三为什么那样对师妹。师妹脾气大,什么事都爱较真,看张三这样子,我估计还是师妹的问题。

喝多了,我的话就多了。我问:“张三,你是不是有情人了?”张三大笑,问:“你怎么会这么想?”我说:“猜的呗。”他笑,不说话,只是摇头。我有些急,说:“别装了!你看你,有才华、有魅力,还有钱,现在的女人不就看重这些吗?”这些都是心里话,但说出来感觉有点儿酸。他看着我,端起酒杯,说:“你别乱猜,不过呢——”他仰起头,故意拉长了声音,又说:“让你说着了,我还真有过那么一点儿小想法。”张三说完,盯着我说:“我可以跟你说,不过你得发誓,不跟师妹说。”我喝多了,酒劲儿上来,豪爽道:“行!只要你说实话,我一定替你保密。”

张三说,真有那么一个女人爱他爱得死心塌地,虽然他从没给她买过衣服,也没带她去外面旅游,甚至连节假日都没办法陪她一起过——自从几年前张三当了销售大区经理以后,他生活里只有一个字:忙。

酒精让张三越来越兴奋,他说:“有一次我去泰国出差,回来的时候,飞机晚点。等落下来,才知道前面一架飞机滑出跑道,着火了。当时停机坪上全是救火车,那阵势真吓人。等我出机场,没找到她,我以为她有事没来,就自己打车往回走。路上,她给我打电话,我一接电话她就号啕大哭……”张三看着我,说:“你说她傻不傻,也不问清楚,以为我在那架出事的飞机上。”张三顿了顿,说:“那天我也疯了,调头就往机场跑,见了她,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一下子抱住她,再不想松开。”

第二天,师妹给我打电话,问我。我说:“离吧,他在外面有人了。”师妹当时就在电话里哭出声来。我劝了几句,忍了又忍,才没把那个女人的事跟她说。我对师妹说:“他心里有了别人,对你就不重视了,与其这样又打又闹,不如赶紧分了。”师妹就骂我,说:“哪有你这样的,劝人家离婚!”我懒得多说,拿着电话听她愤怒地数落。

窗外是十月的风景,银杏树叶黄了,落了满地。

到了第二年春天,师妹突然来找我。之前师妹跟我通过几次电话,简单说了说离婚的事——婚离得很干脆,张三净身出户。师妹来的时候,我在开会。从会场出来,我看到师妹一身黑衣,衬着素白憔悴的脸,眼睛肿得桃子一样。我吃惊地问她怎么了。师妹迟疑了好半天才说:“他,死了。”她的话让我的身体都僵住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张三?什么时候?”师妹的眼圈红了,说:“前天。”

我靠在走廊墙壁上,震惊之后是身体的无力感。耳边听见师妹问:“那次你见他,他没跟你说他得病的事吗?”我摇摇头,师妹追问:“真的没说?”我说:“真的没说。”转头看师妹,她的脸上全是疑惑。我想了想,还是不忍心把那个女人的事告诉她。

我说:“那次喝酒,他只跟我说他有一次出差回来,在机场遇到飞机出事故……好像是一架飞机着火了。”师妹想了想,点头说:“是的,我记得那次事故,我就在机场,开始以为是他乘坐的飞机着火了……”师妹叹口气,说:“那时,我们是多么相爱啊。”

第80篇、爱情故事三十年的守候

那是个令人回味一生的日子。

她在家里举行生日宴会,宾朋满座,香槟、蛋糕、鲜花,还有一声声喜庆的祝福,将她烘托得宛如仙子。空袭就在这样温馨的气氛里忽然来临,人们仓促外逃,撇下她这个寿星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英俊男子勇敢地站在她身边。她那颗惊慌失措的心,瞬间变得安定。

那天,是她28岁的生日;那天,开启了她传奇一生的序幕。

她和他从相识到相知,两颗心越走越近。只是,她早已是有夫之妇,丈夫是一名演员,和她是同道中人,而且正在军中服兵役。

她不愿背叛婚姻,对他的爱意,被深深地隐藏。犹豫、徘徊、内疚,折磨得她寝食难安。两年后,上天帮她做出了选择——丈夫移情别恋爱上别的女人,他们的婚姻走到尽头,她恢复了单身。

没有了世俗的牵绊,和他之间的爱恋,像燎原的烈火,熊熊燃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爱上的白马王子居然是一名真正的王子。他是瑞典的三王子,因大哥遇难、二哥和平民女子结婚失去了王位继承权,他成了唯一的继承者。

当国王知道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爱上了一个离过婚的平民女子时,其愤怒可想而知,他严拒她嫁入王室,也不允许任何人公开儿子的恋情。

在权力的诱惑和父亲的抵制下,所有人都认为,他和她分手只是时间问题。人们坚信,早晚有一天,他会回心转意,娶一个公爵女子为妻,手握权杖,过自己风光无限的一生。

没想到,他依然和她手牵手一起看夕阳,每天和她见面谈心,和她窝在家里享受俗世烟火,任青春在指尖流逝,任时光催老了容颜。他和她的心始终紧紧相连,不曾改变。

他的坚守和固执,让父亲对他绝望透顶。他的侄儿长大成人,登上王位,于是他的肩上再也不用扛着整个王室的希望。在侄儿的恩准下,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娶她为妻,让他们的爱情之花暴露在阳光雨露下,恣意地开放。

牵手走进教堂的那一刻,两个人互相凝望,泪湿眼眶。此时的她61岁,他64岁。为了这份在俗世眼中不对等的爱情,他们苦苦守候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改变了许多人和事,改变了他和她的容颜。时光如此强大,却没能夺走他和她对彼此的深爱。

一切尘埃落定,他们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自由时光。此后的二十年,他和她相依相偎,低调地过着俗世夫妻生活,平淡而快乐,让一切繁华黯然失色。

二十年后,他撇下心爱的人,遗憾离世。此后的十几年,她一直在回忆中度过。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他穿制服的样子,全都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中。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直到她悄然离世,去追寻他的脚步。

他是瑞典王子貝蒂尔,她是英国平民女子、瑞典王妃莉莉安。他们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无论首相还是普通百姓,都奉他们为坚守爱情的楷模,人们亲切地形容他们的爱情为“灰姑娘的爱情”。

第81篇、爱情故事爱到逃离

20岁的时候,我得到过一份有生命的礼物,是一只小狗。也是我养过的唯一动物。

那个夏天,林把它送给我的时候,它非常的小。躺在我的裙子上睡觉,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一起生活了一个星期。我叫它小乖。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我爬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那里,它的视线就跟到那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开始四处找我。

它的眼睛很奇怪,像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林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了。一条小杂种狗,随便着养就是了。那时手足无措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林的家里。林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

那个晚上,我留在林的家里睡觉,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我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林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它只是一条狗。

那天我和林的妈妈一起睡在阳台上的凉席上。半夜,突然惊醒,我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

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泪流满面。

我把小乖留在了林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林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

小乖在林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

林因为搬家,后来把它送到乡下。最终小乖失去了踪迹。

林说:“你的残酷有时真得让人吃惊,你就这样抛下它就走。”

我说:“是啊,我就这样。”

太深刻的感情,只能让人选择逃离,甚至没有勇气去承担分别。

20岁以后,我感觉到自己内心的寂静。

不会再让自己爱得只能离开。

第82篇、爱情故事“百吵不分”就是好婚姻

对大多数夫妻来说,结婚意味着当事人双方吵架的开始。

结婚第三天,我们吵了结婚后的第一架……

老公吕旭喜欢打篮球,小区里有着他的很多球友。周末以及节假日的时候,只要天气允许,他肯定要去篮球场打球。休婚假的时候,他也抽空去打球,男人爱锻炼身体爱运动是好事情,他愿意打球就让他打去,对此,我还是比较支持的。

那天下午,我做晚饭的时候,发现酱油没有了,于是我去小区的超市去买酱油。刚到门口,见那群刚在篮球场上运动完的人从超市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瓶可口可乐,其中有几个人通过老公认识了我,于是和我打招呼,还有个人回头喊:“吕旭,你家新娘子找你呢!”他们不知道我是来打酱油的。老公正在收银台结账,扭头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变得非常不自然。我心里明白了几分,快步走上前,正赶上收银员把找回的零钱以及购物小票递给老公,我连忙从收银员手中抢回。满脸惊诧的收银员听我解释说“我是他爱人”后,绷紧的表情一下子放松了,忙乎着给下一位结账。

小票上写着可乐12瓶。我很生气:“你是大款啊?球友的饮料你居然全包了!他们中的很多人收入比你要高,你为什么要充这个大头?咱家买房子还贷款八十多万呢,有本事把房贷还清了再装你的大头鬼”我说话的时候,老公一直给我使眼色,意思是门外站着他很多球友呢,给他留点面子。我忍了忍,暂时把这火气咽了下去。

回家后,我让老公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充大头,那么些人哪个不挣工资,怎么稀罕你为他们买饮料?我这是偶然发现的,我没有发现的时候是不是买了很多次?老公没有反驳,这等于默认了,我气得头发晕:“原来以前还买过多次啊?估计你们平时在一起聚餐的时候,你掏钱也是最多的!你是二百五还是傻子?”老公很不高兴:“你别上纲上线好不好?大家经常在一起打球,平时喝个饮料或者吃个饭多掏些钱能算什么大事?值得你脸红脖子粗张牙舞爪地找茬滋事?”看来,他根本没有从根子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说道:“咱们结婚了,以后还要养育孩子,咱们上面还有几位老人,以后也需要我们赡养,别忘了,我们还背负着银行八十多万的房贷,另外,如今工作压力大、职场不稳定,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从这个月开始,你的工资卡上交给我保管,每月给你拨发零花钱。”老公不肯束手就擒,我只能迎难而上!那个月,我连续和他吵架多次,把他吵头疼了,终于肯把工资卡交给我保管了。如今,我们已经提前还了三十多万的房贷,提前还了这么多钱让老公很是佩服:“就咱们这样的普通打工族,两人家一起每月也就是一万三左右的收入,平时还需要生活上的很多花费,你居然仅用三年就还了三十多万的贷款!真是佩服!”

老公的赞叹让我非常开心。其实,没有什么值得佩服的,如果不收缴他的工资卡,由着他的性子乱花,能把每月固定的房贷还清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提前还那么多。所以,夫妻两个为了家庭的利益,很多时候,吵架是迫不得已也是必须的事情。

结婚后第二年的年底,我们公司开年会。在公司的盛情邀请下,员工的家属也前来参加年会。老总在年会上说:“感谢各位员工的家属,正是因为你们的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才能够把本职工作完成得这么优秀!”,这本来是当领导的场面话、客套话而已,但是,我老公听了却激动不已,好像他一下子变得多么的重要一般。晚餐的时候,居然端着酒杯主动给公司老总敬酒,敬完老总敬副总,敬完三位副总,又敬我们的部门经理,不顾我的暗示和阻挠,在不胜酒力的情况下,他又敬我们部门的资深老同事,敬来敬去的,别人都没事,他却把自己敬在了桌子底下,我当时羞愧不已。几个热心男同事把我老公扶到包厢里的长沙发上休息。但是,老公不好好休息,偏要给大家唱歌,在我的耐心劝解下,老公算是暂时老实了一会。聚餐结束,大家正准备撤退的时候,老公居然从沙发上站起来,趁我没有注意,他跌跌撞撞地抢在大家的前面,伸直两臂拦住大家:“下面,我要唱一首《朋友》来感谢大家的热情招待……”公司领导在前,员工们在后,站满了一走廊,大家苦着脸听我老公醉醺醺地狂吼:“朋友啊朋友,你可想起了我……”站在人群中的我羞愧交加、气急败坏得简直要撞墙而亡!

后来,两个男同事开车把我老公送回了家。第二天早晨,老公醒酒后,我把憋了一整夜的怒火都发泄了出来,老公不肯认错,反复强调之所以应邀而去是为了支持我工作是为了给我面子!然后指责我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那天我们都没有上班,都请假在家,为了什么?就为了吵架,不但激烈争吵,还比赛似地打砸屋里的花瓶、茶几、电视柜等等。那天,我们都怒火中烧地提出要和对方离婚。

猛吵了一架,冷战了几天,然后我们心照不宣地悄悄地收拾好房间里的打砸现场,接着又继续过我们米面夫妻的平淡日子。

儿子八岁那年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被儿子的班主任电话叫到学校,挨了班主任的狠批:“你儿子自律性非常差,上课的时候不但自己不好好听,还用手捅捅这个拍拍那个的,影响别人也没法好好听课,简直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班主任在那义正词严声色俱厉地狠批我这个孩子妈,不管怎么说,这是出于对孩子的负责,我可以忍受,但是,把我孩子比喻成“一粒老鼠屎”我就非常恼火。为了避免孩子以后在学校受到打击报复,我咬牙忍着,并且脸上还拼命装出付谦逊的样子听班主任滔滔不绝的训斥,我感觉自己简直卑微到尘埃里了。

我憋了一肚子的火,晚上终于在老公面前火山爆发了,我怒斥老公:“在家有点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玩电脑游戏,根本没有一点家庭责任心,平时不好好管教孩子,弄得我被老师叫到学校当孙子训!你这当爹的当得真够差劲的!”

老公那天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刚挨过领导的批评,也是一肚子的不痛快,结果,见我发脾气,他一下子找到了情绪的发泄口,和我激烈对吵起来:“有没有搞错?相夫教子是女人的事情,相夫,我不需要!但是,你总得做好教子工作吧?没有管教好孩子,你怎么好意思指责我?”“废话!相夫教子这个词是古代的人发明的,那个时候女人不工作,就在家伺候老公、教育孩子,现在呢?我不一样上班不一样挣工资?你觉悟高、家庭责任心强,那你为什么不相妻教子?”那天,我们一直吵到后半夜,后来两个人都吵累了,才忽然认识到最应该挨训的儿子居然被我们忽视了,我们两个人吵什么?让这小子占了便宜,躲到他自己卧室里睡得鼾声如雷。

从结婚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十年了,我和老公大吵过好几次,小吵过无数!但是,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们的婚姻,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们的感情,除了吵架时赌气以外,我从来没有真正想过和老公离婚。因为我相信那么多恩爱一辈子的夫妻那么多的金婚老人,都是一路吵过来的,我们平时的吵闹也是夫妻正常婚姻生活中的一部分。

从小到大,我亲眼看到我的爷爷、奶奶以及我的姥姥、姥爷,这两对老人一辈子都是吵吵闹闹,吵完后又恩恩爱爱。我的父母也是如此:在争吵中过日子,在过日子中争吵,但是,生活中的争吵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婚姻生活,他们从结婚到现在,已经吵闹着、恩爱着携手走过三十多年!

不但我们家的长辈如此,我周围的很多长辈也是这样。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真正幸福的婚姻不是一辈子不吵架,而是吵架了还能一辈子过下去!这点感悟我想写出来与已婚人士特别是年轻夫妻们共勉!希望大家能清楚地认识到:世上不吵架的夫妻实在是太稀少了!只要婚姻本身没有出现问题,只要感情没有破裂,任何争吵都不能阻碍你们幸福到永远!

第83篇、爱情故事嫁给一盘冻豆腐

那天中午,女友打来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她火急火燎,说救场如救火,不管是天塌还是地陷,我都要在十分钟以后打电话给她。

十分钟以后,我拨通了她的号码,一声极度温柔的“喂”,腻起了我一身鸡皮疙瘩。还没开口,那边就大叫起来:“什么?你在哪?我马上过来!”听筒里“嘟嘟——”的忙音,极像我此刻的心情。

一小时后,楼下有人大喊着我的名字。未及应答,一大袋子蔬菜水果羊肉卷已经破门而入,后面跟着笑盈盈的她。

厨房里,她叽叽喳喳地讲述着今天的事情。原来,她又去相亲了,而那个只点了一盘土豆丝、吃了半碗米饭的男人,入不得她的眼。于是,就出现了中午那个奇怪的电话。她说,她要感谢我帮助她“胜利大逃亡”。我劝她,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而她却摇着头,对我说起了她半年以来的相亲经历。

某个帅发男只顾着自己吃菜,却不懂得招呼双方的家长;某个眼镜男让她走在快车道上自己却走在人行道上;某个矮个男见面第二周就拿来了房子的装修图让她定夺;某个医生在认识的第三天就声称为她买了车,要天天送她上班;某个小男生用各种词语赞美着她的容貌;某个小老板在见面的当日就提出了同居的要求……

“那今天的‘土豆丝’呢?”我问她。“他的无知让我觉得惊讶。”女友轻轻地摇头,“思齐,难道来相亲的男人,就不能有一个是正常的吗?”“也许,你的要求太高吧。告诉我,你到底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我问。

女友低着头,在购物袋里翻捡着。“喏!就是这样的!”我哑然失笑,她的手中竟然是一盘冻豆腐。“我就是想嫁给一盘冻豆腐!”女友的脸上写满了认真。

“冻豆腐虽然其貌不扬,但它的内心却是丰富的。它经历过寒冷冰冻,虽已千疮百孔,却不失弹性,可见它的坚强;它外表灰黄,虽然没有内脂豆腐的白嫩光洁,却也没有豆腐脑的油滑与轻浮;它很包容,可以与很多食材同煮,却依然不失自己的风味;它营养丰富,对减肥、养颜、调理都十分有效。冻豆腐是个宝呢!只是很少有人在意罢了。”

我忍不住笑了。的确很少有人会在意一盘冻豆腐的内涵。它宽容,它有涵养,它成熟,它坚强。它有故事,却不消沉;它有本领,却不张扬;它有内心,却用一副平淡无奇甚至其貌不扬的外表静静地遮起,只有真正爱它的人才会发现它的价值。也许,冻豆腐的内涵,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的内涵吧。

女友笑着说:“相信我吧。嫁给冻豆腐,我会幸福。”

第84篇、爱情故事长大后的爱情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爱情更是如此。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用心去感受,真心对待。

我出生在一个不太和谐的家庭,在父母的争吵声中长大。曾经我一度以为爱情无法和婚姻画上等号,幸福快乐的婚姻关系更是文学作品中的虚幻描述罢了,根本不存在于现实中。

每个人成年后,都可能面临两个重大的决定:“你将如何谋生?你将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生伴侣?”这两个决定将深深改变人的一生,影响人的幸福、收入和健康。

还好命运对我没有那么残酷,我遇到了一个非常优秀的伴侣,我们相恋五年,步入婚姻殿堂四年,到明年三月份,我们即将携手共度十年。这期间相处的时光还不算太长,也是这段婚姻生活让我相信,幸福快乐的家庭是存在的。

我和老公的相遇非常戏剧性。那时我刚进大学,一心想着加入学生会。社团面试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在人群中特别亮眼的男生,那一瞬间,就像聚光灯全部打在他身上一样,我无法将视线移开。

于是,我开始一门心思地想要加入他所在的社团部门,结果他是网络信息部的,我一个电脑白痴硬着头皮提交了简历,他也竟然让我通过。

后来,我们顺其自然地互动起来,我也继续发挥了厚脸皮的精神,把他追到了手。尽管至今他也不承认对我一见钟情,但我清楚低级的面试的场景,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们早就认识了一样。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我认为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的人既不懂爱情,也不明白婚姻。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它是爱情的另外一种形式,是爱情面对的一段新旅程。很明显,婚姻比爱情复杂,就像那句“快乐的婚姻很少是机会的产物,它们如同建筑物似的,必须有理智的、用心的设计”。任何一段需要维护的关系,都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婚姻更是如此。

“我爱你”,是一眼就能看穿的

你也许会说,爱情在婚姻中并不重要,很多夫妻之间都没有爱,日子也照样那么过了。我觉得,这是没有遇到爱情的人用来自我欺骗的借口。尽管爱情是奢侈品,不是人人都能拥有的,但是我见到所有幸福快乐的婚姻,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有爱。

“我爱你”,是一眼就能看穿的,掩藏不住的小心思,是旁人立刻就能感知的。在我看来,爱是生存在两个人眼睛里的,是紧握在双手上的,是藏在软绵绵的话语中的。

貌合神离的夫妻我见过很多,两个人的感情很浅,却因为婚姻被束缚在了一起,甚至渐渐互相抱怨、不满,就像我父母不断地争吵一样。

而我的婚姻呢,和老公之间现在就有聊不完的话,家里常会有欢声笑语。其实刚开始,我们并没有那么多共同语言,但我们愿意为彼此创造话题,试着了解对方的兴趣爱好。比如我老公特别喜欢摄影,尽管我对摄影一窍不通,但我会因此去看摄影类的书籍,了解相机的一些使用原理,学习简单的Photoshop技巧等等;我喜欢看书写文章,每次写完一篇文章,我老公都是第一个读者。他也都会认真阅读,并给我中肯的意见。我们不仅拥有了共同话题,也在婚姻中不断互相学习和进步。

杨绛写《我们仨》时提到,他们夫妻二人都酷爱读书,时常是面对面坐着读。钱钟书空闲时,也会教杨绛写诗,尽管杨绛认为自己并没有天赋。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写不完的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要互相分享。两个人融合得越深,外面的人就越难闯进来。

人都会自我成长

在我们相爱九周年的纪念日,我订了一束鲜花寄到他的办公室,并附上了一张卡片,落款是“暗恋你九年的人”。

他当然知道是我,还发了朋友圈,炫耀说“今天收到美女送的花”。朋友们都很好奇,留言这到底是谁送的,还有人提醒我小心情敌。我俩都被对方的小伎俩逗乐了。

很多人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要买花送给老公?不都是男人送花给女人吗?我老公是个文艺的中年男人,很喜欢花,那我为什么不能投其所好呢?主动表示自己的爱意,不只是等着老公送礼物给我,这是属于我们之间的仪式感。

同样,我们也会在春天选择去野餐,并称它为家庭的“PicnicDay”;睡觉之前,一定要互道晚安;他还专门制定了“夫妻相处守则”,明确要求吵架不能过夜,必须当天解决的规则等等。

记得刚剛结婚的时候,我老公会热情满满地做菜给我吃。因为他从前没做过几次饭,一次他炒菜忘了放盐,我吃了一口,立刻批评了他。当时他的脸色有些难看,也一下子失去了烹饪的积极性。随着相处模式的逐渐深入,我对他越来越了解,就改变了策略,不论如何,每一次都真诚地称赞他。这样一来,他做饭越来越好吃了,我回到家也时常可以享受到美味。夫妻之间要真正地夸奖对方,尽管我们已经熟悉得像同一个人。

我父母几十年不那么成功的婚姻生活在不断提醒着我:想要改变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你强迫一个没有事业心的男人出门拼搏奋斗,还不如直接等着天上掉馅饼来得实际;你想让粗枝大叶的人变得细心谨慎,不如在备忘录里记下重要的事。

有的时候,人连改变自己都异常困难,更别提改变一个和你朝夕相处、最笨的人了。相信人都会自我成长,所以尊重对方的不同,不要强迫对方按照自己认同的方式生活,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

现在,在家我很少下厨,老公常会热情地问我,“今天想吃点啥?”然后做好这顿饭等我回家。我们从来没有因为我不做饭而吵架,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板,我并不是个好厨师,不如把注意力放在自己更擅长的地方。

不拘泥于传统的家庭形式,抛弃了那些“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之类的“规则”,我老公承担了很多家务,我也始终自食其力,也能在关键时刻补贴家用。

我想,我们婚姻生活幸福的前提,大概是遇到的这个人,刚好适合我,后面的相处之道才有用武之地。我总劝还没有结婚的朋友,不要因为任何外界的因素,盲目地进入婚姻。一个你无法在婚前确认的人,婚后也很难培养出很深的感情;婚前不能接受的生活习惯,婚后也不要幻想着改变对方;婚前没有深入了解的价值观和家庭背景,很可能成为两人爱情的定时炸弹。

我婚后的这十年,不长也不短,我们经历过摩擦、争吵、不断磨合,甚至也彼此产生过质疑:我们的爱是否在婚姻中越来越淡了?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我真的能和这个人共度一生吗?但也就是在不断地质疑与否定质疑中,我们依然和彼此站在一起,共同面对生活。

很明显,爱情是否长久,与婚姻是息息相关的,比起当初那个“聚光灯下的男孩”,我更爱我老公现在毫无保留的样子。我也更相信,婚姻的幸福与否无法用统一的规则判断衡量,或许我的故事不适用于所有人,但每个拥有爱情的人,大概都拥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长久。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爱情更是如此。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用心去感受,真心对待。

第85篇、爱情故事一生一代一双人

老师与师母结婚已20年有余,而夫妻的情爱20年如一日,令人遗憾的是他们至今还没有孩子。

老师50岁寿辰,同学们设筵为他祝寿。酒过三巡,老师慢条斯理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表,亲自给师母戴上,说:“你每天早上都为我起得太早,有了这块表,你就可以安心地多睡一会儿了。”师母也掏出一支黑色钢笔插在老师的衣襟上,说:“这是我从一家旧货店里买来的一支老式钢笔,我知道你是多么需要它,你以后可以为大家多写点文章了。”在我们雷鸣般的掌声中,师母还念了一首打趣老师的17字诗:“先生有三宝,太太钢笔表,莫再想儿子,老了。”博得哄堂大笑。

他们有时不免拌嘴,但并不严重,且充溢着诗情画意。

有一次,老师陪师母去看病,医生说她得了严重的贫血症,绝对不可生育。老师拍拍她的肩说:“你才是绝代佳人呢!”这句话可真伤了师母的心。回家后,她默默地躺在床上,只是淌眼泪,中午也不起来做饭,老师只得叫我陪他出去吃面。

我们走进附近一家面馆坐下,老师叹了一口气说:“今天她真的生气了。她身体不好,我实在不该说这话。再说了,她的贫血症多半还是我害的呢!”

我不懂他的意思,他似乎想起了往事,感慨地说:“我在中学肄业时,曾与一位女同学互订白首之盟,可是因女同学的父母嫌我穷,不肯许婚,那位女同学竟抑郁而死。之后我也顺应父母之命,与你师母订了婚。可是我于悲愤之余,毕业后远去西北,3年不归。你师母虽为我的迟迟不归忧心忡忡,却不便表露出来,因为郁闷过度而得了这贫血症。我大学毕业回乡,才勉强与她结婚,婚后才知道她是一位如此贤良淑德的好女子。我固然是结婚恨晚,而她的健康因我的固执受了损,我的良心怎么过得去呢?”

说到这里,老师忽又转为严肃的口吻说:“夫妻之间的爱情是需要双方以温情细心培养才能发育滋长的,除了爱,我们更应当有一种道义感、责任感。试问患难相依、疾病相扶持,除了夫妻,谁还能做得到呢?”老师的眼里闪着泪光。吃完面,他又买了4个肉包子,小心翼翼地用手帕包好,双手捧着走回家。快到家门口时,我们远远地就看见师母笑脸迎人地倚门等待了。

等老师走到身边,她低声说道:“你出去后,我才看到你的绒线背心没有穿上。外面风大,小心受凉呢!”老师把包子塞到师母手里,轻声地说:“不会的,好妻子,你摸摸看,连包子都是暖烘烘的呢!”師母报之以嫣然一笑。

第86篇、爱情故事怀孕后,婆婆来了

发现怀孕的时候,母亲刚过世不久,这场生命的轮回让我百感交集,再加上怀孕初期的反应很大,我的体重从怀孕前的110斤掉到了98斤。

婆婆得知我懷孕的状态,没两天就从老家带着杀好的鸽子、土鸡,风尘仆仆地赶来给我补身体。婚后我和婆婆的相处并不多,突然就这么生活在了一起,很多生活习惯上我不能适应。一些家务细节上,婆婆做得不太到位,我委婉地提醒过她两次,她还是没有作出改变,这引爆了我孕期的坏脾气。

一天,婆婆为我做完午饭,我拿起一只碗去盛饭,那只碗上留有食物残渣不说,还有一股腥味扑鼻而来。“妈,这只碗你没洗干净,太难闻了。”我胃里一阵恶心,很不耐烦地对婆婆说。“我用洗洁精洗过的呀,我闻闻!”婆婆狐疑地看着我,拿起碗凑近闻。“没什么味啊,可能是你怀孕,对味道敏感。”“那我不管,你给我再洗一遍,洗到我闻不到味道为止。”我发起脾气,婆婆只能默默地拿起碗,在水池里重新冲洗一遍又一遍。

那段时间,我胃口不好,吃什么都没味,婆婆想方设法变换着菜单,给我做各种有营养的美味佳肴。听说我爱吃鲫鱼汤,她起了个大早跑去很远的菜场,买回来新鲜的野生鲫鱼,忙活了好久。当她把热腾腾的鲫鱼汤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只喝了一口,就摇头说不好喝,我毫无顾忌地直言说:“我还是喜欢我妈做的味道。”

婆婆没说话,低下头尴尬地笑了笑。这些丈夫都看在眼里,他觉得我委屈了婆婆,当场就对我发火了:“你咋这么矫情呢,我妈辛辛苦苦给你炖出来,你还挑三拣四的!”当着婆婆的面,被丈夫这么一顿说,我觉得委屈极了,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婆婆赶紧过来打圆场:“她是胃口不好嘛,不好喝咱就不喝呗!”我是孕妇,我最大,婆婆的迁就我觉得理所当然,我赌着气转身钻进了房间,直到婆婆拉着丈夫来跟我道了歉,我才出来吃了晚饭。

熬过前3个月,我的胃口逐渐转好,睡得也香,没多久,肚皮就跟吹气球似的鼓胀了起来,产检也变得频繁。那段时间,丈夫工作很忙,不能陪我,婆婆担心我一个人去产检不方便,执意要陪着我去。

那天,医院的电梯坏了,各种化验、交费,我和婆婆只能一起楼上楼下地跑。每爬上一层楼,婆婆总要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捂住胸口大口喘着气,休息好一会儿,看起来她比我这个大肚子还要吃力。婆婆到底年龄大了,体力不支,当时我这么想。

晚上,我去婆婆房间找东西,无意间在她床头柜抽屉里发现了一瓶治疗心脏房颤的药。想到她白天在医院爬楼的表现,我才知道婆婆有心脏病。我把这事悄悄告诉出差回来的丈夫,他却没有一丝意外,只是表情沉重地对我说:“我妈不让我把她的病情告诉你,她怕你知道了担心。医生说她这病要吃一辈子药,平时不能太劳累。”

听完丈夫的话,想到我平日的矫情,我红着脸低下了头。婆婆这位老母亲无私地照顾着我——未来的新母亲,同为母亲,理应惺惺相惜才对,而我却仗着自己身体不适,不时地使着小性子。婆婆为我忙这忙那,我一直觉得理所当然,却从没一句感谢的话。我这样对待婆婆,她心里是什么感受,要是我将来的儿女也这样对待我,我心里也不会好受吧?!那一刻,我忽然懂得了换位思考,明白了自己需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天吃完晚饭,我抢在婆婆面前收拾好碗筷,执意把碗洗了,婆婆怕我太累,站在一旁帮我打着下手。把碗筷放进消毒柜,我拉起婆婆的手,真诚地对她说:“妈,这些家务活我还能做,您以后可不准再包办了,给我好好歇着!”婆婆嘟囔着说“这孩子”,嘴角还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第87篇、爱情故事花开的季节,我爱上了你

十天后,我爱上了郝奇,爱上他的名字、他的魁梧、他的气质。

春天,这个旅游城市满街的桃花开了,我把郝奇“堵”在一棵桃树下,用车身一点点把他逼到路边,他目光刷地射过来,我隔着车窗在微笑。

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单身,长得还算漂亮,一家公司的老板,听过各种语言的“我喜欢你”,和无数男人一起消磨时光或者共度良宵,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伴侣。那个春天因为郝奇而变得有些不同,看着粉色的花瓣轻轻地旋转着落在他的头上,我忽然想他会是个很帅的新郎。

“有事吗,刘总?”他带着迷人的微笑。

“我想一起去喝茶,如何?想和你协商一下,你可以不做我的助理吗?”

“如果这样你可以直接炒掉我不用这么费事,不过最好给我一个理由。”郝奇站在车边,离我二十公分的地方。

我说我想做你的女朋友,但是我没有和员工谈恋爱的习惯,说完突然感觉有些后悔。女人的含羞我多少还有一点。

“你很直接,是不是习惯了和男人开玩笑,这次选中了我?我可是你的员工,别吓着我。”郝奇笑得很性感。

我从车上跳下来抓住他的手把他塞进车里,我很少遇到一个这样的“老公候选人”,可以让我有待嫁之心。所以我想了一个晚上,才这么直接地向他示爱,我知道遇上一个不容易。

郝奇安稳地坐在我的车上,傻傻地好像开玩笑:“虽然你是公司总经理,但这些话你说得有些晚了,因为紫馨也说喜欢我。”

紫馨?我把车子猛地停住,“你们在谈恋爱?”

郝奇忽然笑:“你以为我和其他男人一样,有女人喜欢就飘飘然了。对于我来说,你和紫馨都是女人,我觉得只有认识早晚之分。”

我完全没有了矜持,“相信我比她更合适你,呵呵。”

郝奇又笑:“可是和你在一起的前提是失去这份工作,这让我有种失败感。我会答复你的。现在可不可以让我开车?”

他将车开得很平稳,我在镜子里偷偷看他,竟然有种失败的感觉。紫馨是我的表妹,公司企划部部长,我最亲密的女伴,比我小一岁,漂亮能干,如果不是因为郝奇,我会永远把她当朋友而不是对手。

那天后,我开始像个小女人般留意起郝奇和紫馨彼此说话的眼神,但是还没有等我看出蛛丝马迹,郝奇却突然辞职了,辞职信是紫馨交到我手中的。我木然地看着郝奇写在纸上遒劲的行书,我问紫馨,郝奇为什么要走?

紫馨看了我一眼:“他说他要爱一个人了,就这样。”

停顿了一秒,我听到全世界花开的声音,差点从18层飞出去,第一次,心有长了翅膀的感觉。我说谢谢你紫馨!然后我冲出了大厦。

第一次我拦截郝奇的那株桃树下,落英缤纷,郝奇站在那儿,对着我微笑。我一把抱住他,笑声在花香中旋转,然后,不小心掉下几滴清泪渗进他肩膀,他说:“刘总……亲爱的,你怎么了?”我摇头。慢慢接过他递过来的纸巾,他轻轻抚摩我湿湿的脸。

因为我要得太多,要,必定是一辈子,是唯一,而如此的年代,没有人愿意给我这样的承诺,你可以吗?而且这个承诺是不能反悔的。

他想了一秒,说我能够,我这样一个已经到30岁的男人,有理由相信自己明白要找一个怎样的女人过一生,此前的种种,都可以成为过去。我再次抱住他:“一定是一辈子,是唯一,永不反悔和背叛,好吗?我不是一个能够给自己留退路的人。”我在他肩头,字字清楚,然后碎碎的牙齿噬住他的肩膀,穿过衣服一直到了肌肤:不许辜负我。

不会,绝对不会。他拦腰抱起我,说我要你做我的新娘。

那天晚上,紫馨突然打电话给我,她说郝奇和别的男人不同,你可要想好了。我感到有些意外,那么长的时间紫馨从来没有问过我的私生活,但紫馨交代到这一句,我想在心里,她是愿意继续当我是朋友,于是我诚恳地回答说我知道。

春天过去的时候,我已经和郝奇有了谈婚论嫁的安排,郝奇执意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然后我们一起到珠宝店挑选了我喜欢的钻戒。好日子选在秋天。

夏天的时候,一个生意场上的朋友第三次结婚,送了请柬来。我到的时候,最热闹的节目已经过去,新人开始轮流敬酒,因为我迟到,我被扎扎实实地罚了三杯。在他们离开后我看到一个潇洒的男人端了个杯子走过来,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是我熟悉的,他说:“小轶,还记得我吗?我是海纯。”

三年前我和这个叫海纯的男人有过一段情缘,甚至有个晚上我冲动地对他说我们结婚吧。但是后来我反悔了,我在清醒的时候发觉他不是我能够爱一辈子的男人。他说离开我后很快结婚了,然后又马上离婚,现在一个人,日子倒也清净悠闲,你呢?

我说我也很好,马上要结婚了。海纯说恭喜恭喜,为了你们,我们喝一杯吧。我看了看彼此手里的杯子,都很大,我知道那种酒有着不低的酒精度。

后来当我要阻止他时,已经来不及了,他手里的杯子滑了下来,整个人朝着我倾斜过来,我本能地扶住他。我带着酸涩的心情,带他在外面的停车场找到车子。半拥半抱地扶他上去,海纯突然抱住我:“小轶,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他抓着我的手,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我的心有点疼,他的眼泪滴到我手上,男人流泪我见得不多,我慢慢伸出手去抱住他,那一瞬间忘记了周围忘记了真实的生活忘记了郝奇。后来海纯竟然倚着我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也在微弱的酒力中恍惚睡去。

睁开眼睛时,已经有了微弱的亮光。海纯一只手搭在我身上,飞快地想起眼前的一切,我仓促地推开海纯的手等他醒过来,片刻的沉默后,他有点不安:“对不起,昨晚我是不是喝醉了?”我呼了一口气把头转向窗户外面,一双刚清醒的眼睛便瞬间陷进冰冷。车子旁桃花满枝的桃树下,郝奇站了一辈子的样子,有些疲惫,在淡然的晨色中让我疑心是梦。

打开车门,我叫了声:“郝奇。”郝奇的眼睛亮起来,竟然是真的,真的是他。但怎么可能?完全忘记身边还有海纯的存在,迈下车就抱住了郝奇,“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郝奇的眼睛缓缓地打量我,“我一直在这里,一个晚上。”

我的心就那样前尘后世般地痛了起来,发生的一切,清晰得如同电影的黑白片,我说:“郝奇我,我……我不是故意的。”郝奇打断我:“我是来做伴郎的,后来看到你的车子。我没有打扰你,只是在外面等。”郝奇一根一根掰开我的手指,“小轶,是说这个城市太小呢,还是人性太脆弱,你喜欢玩游戏吗?”

然后他转身离开,我呆呆地看着他冰蓝色的背影在一棵又一棵桃花树后隐隐现现,慢慢消失在转弯处。我用尽力气喊他,“郝奇,你听我解释……”声音在城市寂静的清晨空荡着落下去。郝奇没有回头,再也没有。不知道海纯是怎样离开的,只是看到郝奇的背影冰冷寂寞。我的身体一点点僵硬,全世界花落的声音打在我耳背反复不停。

那个秋天我在整个城市发疯似的寻找郝奇,他辞去了工作换掉了手机号码,不留一点痕迹。所有的地方,没有他的身影。我终于疲惫不堪。

从来没有这么冷过,从来没有。我的身体抖了一下。紫馨说:“轶姐,我们……”

我苦笑一下:“不用解释什么,好吗?”

郝奇说:“我去拿饮料给你们喝。”

紫馨转身到厨房去:“我去拿。”我一把抓住郝奇,说你可以用任何方式来惩罚我,除了这种。郝奇一根一根掰开我的手指,我低下头去,酒一丝丝清醒至彻底。我努力支撑着恢复一点平静,对拿了可乐的紫馨说我该回去了。紫馨送我出门,门在身后被郝奇关闭,紫馨说:“不要怨我,那天郝奇来找我,问我可不可以做他的女朋友,我说可以。”我摇头,不是你的错。

“轶姐,”紫馨在我转身的时候拉了我的手,“郝奇与其他男人有点不同,他12岁时父母离异,那年他母亲有了情夫,一个幸福的家庭就结束了,他跟随奶奶,成长有些偏激和自闭。他不希望女朋友有太多感情瓜葛。”与郝奇相爱的日子,他始终不提他父母的事情,竟然是如此缘由,可是现在,什么都过去了。

我松开握痛了的手,“既然这样,好好爱他,祝福你们。”

那天后,紫馨也离开了公司另谋前程了。我的心,在很漫长的冬天长期冰冷。

天终于变暖,我在春天开始的时候频繁外出。最长的一次,从海南回来,走时未开的桃花都已经落尽,意外地,那个午后走出机场时,看到紫馨。她问了我回来的时间和班次。她憔悴了许多,比我更加清瘦。

去了旁边的酒吧,紫馨沉默很久,一根一根地抽烟,以前她从不抽烟,直到面前的烟已经燃尽,她才说与郝奇分手了。我挥开弥漫在我和紫馨周围的烟雾,想以此掩饰心疼的感觉,我搂住紫馨。

“郝奇并不爱我,他只是想报复你,他是一个不会给自己留退路的人。或许你可以找到他,重新开始,他好像也在找你。”

紫馨离开了。

回到城市,我沿着所有的有桃树的地方奔跑,终于在路尽头的地方,看到了站在树下的郝奇。黄昏最后的灯光里,郝奇峻然的眉目细细可辨,他的手,轻轻抚着我清凉的脸,“小轶”,他唤我,用一辈子的声音。这就是我一辈子的声音,我的泪在他指间纵横而落。他说桃花快落尽了,我说:“但是我们的春天才刚刚开始。你可以回我公司,不做我的助理吗?”他说:“干什么,我可不想做你公司的老板……”然后我们一起笑了,满脸桃花的味道。

第88篇、爱情故事好太太,动口不动手

100日元废掉30000日元

在嫁到日本之前,一直觉得日本的家庭主妇是无所不能的。毕竟出嫁了就辞职回家做全职太太,全部身心放在家里,厨房成了职场、起居室成了office,将家务当作一种职业去做,再不能干的女人也能耳濡目染成一个多面手的巧主妇吧。

可自己成了日本太太以后,我发现,我把全职太太们想得太能干了,她们根本不像我想的那样一专多能。相反,她们只做一些最基本的家务,稍微有点难度的活儿,她们都绝不涉足,也很少让自家的老公去干。

日本主妇觉得有难度的活儿包括:修理灯具、水管故障、拉门缺油、屋顶清洁……这些活儿在我看来,其实也都是些咬咬牙能处理好的事情,无外乎复杂一点。但在她们看来,这些活儿就算是专业的家务了,这些专业的活儿交给谁呢——代工。

请代工的价钱是不菲的,时薪大概在5000日元左右,因为按小时计费,所以很多代工会故意拖延,本来可以一小时完成的工作非得慢悠悠地磨蹭上两小时。我们家第一次请代工是因为要打扫屋顶,我是那种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性格,一看那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腰里拴着结实的安全绳,用一把比刷子大不了多少的笤帚一点点清理屋顶的落叶鸟粪,还悠闲地哼着小调,就气不打一处来。

忍耐到满1小时后,我告诉他可以结束了,他很惊讶地告诉我还没结束,我说在我看来他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剩下的事儿我自己来干。

打发走了代工,我腰里拴根固定绳,把剩下的屋顶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管是耗时还是清洁效果,都比高昂的代工要好得多。

老公下班回来后,我得意地跟他汇报今天的劳动成果,顺便给他灌输来自中国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优良传统,他于是夸我能干,我一冲动,就决定要创造一个拒绝代工的自主家庭。

趁着商场特卖买回了一套组合式的五金工具,还搬回了一架铝合金的人字梯,以及试电笔安培表和防水胶带。我信心满满,觉得家里不管出现什么小故障,我都能搞定。

第一次獨立出手是卧室的拉门故障,日式的纸质拉门都是由一组滚轮滚动的,一旦润滑不畅,门拉起来就会觉得生涩且有异响。超市有拉门专用的润滑油,但都是一升装的大桶,主要是提供给以修门为职业的人购买,如果家用的话,一桶估计能用上上百年,很不划算。

最后我挑了一小盒工业黄油,我知道这东西是专门用来润滑机床机器的,滚轮也算是机械用品,想必也能起到不错的效果吧。黄油抹上去,门果然好了,1盒黄油才100日元,只是请代工的几十分之一。

可是,自己动手的后遗症比较头疼:工业黄油在使用前是固体状,使用后就会液化,很快,门上面的轨道就被液体黄油充斥了。每次拉门时,轨道上的黄油就晃晃悠悠有随时滴下的风险,我跟老公进出卧室,必须先拉开门,然后打量头顶的拉门轨道,确定不会有黄油滴下的时候,才闪电般地一跃而入。尽管如此,我跟他的睡衣上也都留下了数点洗不掉的黄油痕迹——睡衣的价钱是30000日元一套。

找人帮忙,不是因为懒或无能

第一次没经验,付点学费我认了。第二次出手是卧室的落地灯突然不亮了,这是我们结婚时收的贺礼,两米高的一个大落地灯,最下面是负离子的加湿器,中间是一个小平台,可以搁电话和水杯,最上面是一个荷花形状的托斗,托斗里面是一根灯管,晚上开着这盏灯,仿佛置身于荷花池中,是我们都特别喜欢的一个灯具。

我判断应该是灯管烧掉了,换根新的就好了。于是拿着取下来的旧灯管去五金店买回了一根尺寸瓦数一样的新灯管安上去了,还是不亮,用手试试松紧度,感觉似乎两个灯头之间的距离略微比灯管长了一丁点,所以接触不良。于是用钳子把灯头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可以牢牢卡住灯管的程度,再一按开关,“嘭”的一声,灯管一闪,冒出一股难闻的焦糊味,不仅灯管灭了,连下边的负离子加湿器也罢工了。

不得不请人来善后,检查结果是,原先那根灯管是好的,之所以不亮,是调速器接触不良,我对灯头的胡乱操作,导致短路,烧掉了落地灯的主控制板——修理费10000日元——当初直接找电工的话,不过3分钟就能搞定。

幸亏这次修灯时老公没在家,我也没告诉他。侥幸蒙混过关后,我还是不死心。

半个月后,浴室的混水阀坏了,不能调冷热水的温度。这活儿实在是太简单了,我卸下坏掉的混水阀,买了个新的,在螺口部位牢牢缠上防水胶带,再拧紧,好了!

一个星期后,老公刚从浴缸泡得热气腾腾地出来,混水阀整体脱落,水管里的冷水喷泉一样喷涌而出,把他从头到脚浇了个遍。

结果是,老公重感冒,病休了5天,得知儿子患病,婆婆赶来照顾他,于是得知了他患病的真正原因。老太太倒没有指责我,但却告诉我她们为什么请代工的原因:很多家务,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尤其是跟水电气之类有关的活儿,因为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是不适合让没有经验的家庭主妇去完成的。作为家庭主妇,不去做这些没把握的家务,并不是因为懒或无能,而是为了更长远的考虑,像我这样为了一时省钱或一时兴起,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不可预料的家庭成员健康隐患,是很不明智的。

老公病愈后,我把当初兴冲冲买回的工具锁进了贮藏室,开始接纳这种动辄打电话请代工的生活。这种生活并不坏,我只需要做好一日三餐和必要的卫生,多的时间,我可以很惬意地看一本好书听一张唱片,凡是我觉得有难度的活儿,我只需要翻开电话黄页打个电话,不到半小时,就会有代工来帮我完成。

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

当我离婚回国后,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打电话叫人上门服务的生活习惯了。我的新家安在一个刚开盘不久的新小区,门缝里经常有人塞着“管道疏通、电工、电脑工程师、水暖补漏”之类联系电话的卡片。邻居们多半都是打开门随手把这些卡片扔在楼道里,我把它们带回家,放在一个小盒子里,有备无患。

只要是家里那些我觉得自己搞不定的活儿,我就会去翻那个小盒子,从中寻找后援部队。一来二去,我的家就像一块责任田一样,被我分包给了几个我信得过的专业服务人员——凡是与电有关的东西,我都交给了张工,他是有电工资格证的退休老电工;与水有关的东西,则是小区管泵房的李工负责,他跟水打了半辈子的交道,只要瞧瞧水管听听声音,就能知道是什么故障;电脑则是交给了小付,小付是附近一所大学的大四学生,专业就是计算机……

慢慢地,我有了关系不错的异性朋友,他们觉得我一个女人独居肯定不大容易,让我有什么干不了的活儿别跟他们客气,打个电话他们一定来帮忙。我嘴里说着感谢,但心里从未有过那样的打算。我觉得,那些我干不了的活儿,这些异性朋友也未必能干得多漂亮,与其叫他们,还不如找张工李工和小付。

一次跟一个朋友外出照相,拍完后他送我回家,顺便想把拍的照片直接导入到我的电脑里。结果在导到一半的时候数码相机和电脑一起死机了。他一把关掉了数码相机的电源,然后伸手要去按电脑的重启按钮,被我一把拦住了。我让他别乱动,一个电话打给了小付。小付赶到后,告诉我们,如果刚才重启了,相机里的照片就全部被抹掉了,因为在这样的传输过程中,一旦中断了电力,数字信号就会彻底归零,完全损毁。

因为他强行切断了数码相机的电源,所以相机SD卡上的数据依然受损了,好在还有挽回的余地。小付临时下载了一个恢复软件,对SD卡进行了数据恢复,本来已经变成了马赛克的照片,就这么一点点神奇地完好如初了。

SD卡恢复后,小付还帮我们完成了导入工作。我付款后送他出门,那个朋友感慨,果然是隔行如隔山,不服输都不行!

这个差点毁掉了照片的异性朋友现在升级成了我的男朋友,他说我吸引他的,就是我身上那股跟别的女人不同的指挥淡定的味道——两人正坐在沙发上喝茶,忽然家里电力故障,我绝不会火急火燎去看灯泡查接线盒,而是点燃一根蜡烛,再打一个电话。10分钟后,电工上门,再过5分钟,电工告辞,家里一片光明,桌上的那杯绿茶依然氤氲,而我,头发不乱衣服不皱,没有丝毫气氛被意外的故障打断的气急败坏——做个动口不动手的女人,是一种格调!

第89篇、爱情故事嫁出去的女儿和女婿

1

出嫁前夕,老妈拉着我讲悄悄话:“女儿,如果老公冷落你,婆婆不待见你,不必硬挨,娘家永远有你衣食。”老爸连忙阻止:“这是喜事,不说点吉祥话,净讲这些。”老妈冷笑一声,眼里嗖嗖飞出小刀子来,老爸见风使舵,即刻转了口风,且更加夸张:“女儿,如果婆家虐待你,我一定带人打上门去,踏平他家。”

我搂住这一对老小孩儿,开动伶牙俐齿,告诉他们:“我心甘情愿收下戒指,预备与良人共度此生,多的是花好月圆人长久,何必挂虑。”

婚后,我将此事当笑话讲给老公听,他捧腹大笑,说不单是岳父母焦虑症发,连他父母也行为古怪,深恐自己儿子遭人荼毒,动不动叫过来面授机宜。

别看亲家们各怀小心思,彼此见面时却一团和气,这边叮嘱女儿要孝敬公婆、体贴夫婿;那边教诲儿子要尊敬岳父母、疼爱妻子。我与老公使着眼色偷笑,什么也不说破。

不到月余,老妈就嘀咕我瘦了,我喜不自胜。可老妈却揣测夫家歧视胖人。她咄咄追问:“女婿是否给你气受,婆婆有否来聒噪你?”老爸也半途里跳出来帮腔。我回答:“没有没有,老公说我胖瘦皆美,婆婆说如果备孕的话还是要多吃点。”

二老见我油盐不进,悻悻走开,委屈得不行。

隔日,我偶感风寒,老爸老妈立即兴师动众登门。他们带着水果与药品,还蒸了我喜欢的包子。两位家长配合默契,我妈温柔款款,为我沏感冒冲剂,我爸热心劝吃,把包子举至我们面前。

当此父慈子孝、其乐融融之际,爸妈开始一唱一和,绵里藏针,怪女婿粗心怠惰,未照顾好他们的女儿,致使我减肥过度伤了身体。

老公两颊鼓鼓,眼睛圆圆,成了一个呆蛤蟆。我只能委曲求全,发誓自今日始,听老妈的话,听老爸的话,再不亏欠肠胃。

爸妈大获全胜,像吃到糖的老小孩儿,笑开了花。我却愀然不乐。

2

翁婿皆钟爱围棋,闲时凑一处白吃黑、黑吃白,也算亲密棋友。不过杀得三五盘后,老爸又提起当年恨事,嫌女儿不长进,大好时光尽蹉跎,文不成文,武不成武,让他在亲友面前说不响嘴,只能扮土拨鼠。

见女婿不接话茬儿,只闷头琢磨棋子,老爸立刻借棋局论世事,嘱他力争上游,争取弄个行长干干。老公与我同样胸无大志,并不眼热他人的功名利禄。可老爸兴致勃勃,为女婿规划未来,劝他先跟领导套近乎、多表现。可怜老公只是个技术人员,又生性害羞,逢迎討好全是弱项。

老爸不依不饶,给他买来种种提高情商的书籍,时不时还要检查功课。老公惊得屁滚尿流,挑灯夜战,看到发呕。老爸再来督导时,我忍无可忍:“爸,他实在不是这块材料,真完不成这光宗耀祖的大业,您就容忍他继续平庸吧。”老人家咂巴着嘴,直叹气。老妈也前来助阵,一味苦劝。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别忘了,我是嫁出去的女儿,已长大成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请勿再费心指导我的人生。”

老妈怫然作色,赌气说再也不管我的事,还逼老爸表态。我犀利目光盯住老爸,他立刻打呵欠:“我也……”这个呵欠打得无限悠长,简直地老天荒。

3

近段时间,工作不顺,老公出差,又因天气乍暖还寒,我闹起了肠胃炎,简直天地人都与我作对。我挂着点滴,苍白地坐在椅子上。那些冰凉液体,涓涓爬进血管,不知能否尽快打败病毒。

门悄悄推开一线,竟然是那发誓再也不管我的老妈。她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坐我身边,替我暖冰凉双手。一生倔强的老太太在我耳边承诺,以后会各守边界,好好相处。

老公回来后,我喜滋滋诉说前情,他只是望着我笑,我瞧这笑容古怪,肯定有内容。原来,这些日子婆婆一直在催生。

老公笑道:“我妈说,不要优柔寡断,一个家里只能由一人做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紧张地问:“你怎么答?”老公郑重地说:“我告诉妈,我俩互相尊重,绝不刮风,撒哈拉也变桃花源。”

我很感动。良久,我好奇地追问:“那你最后到底怎么说服老人家的呢?”他将手反枕于脑后,挤挤眼睛:“我就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婿,业已成家立业,会好好规划未来,你们且放宽心享受自己的人生。”

岁月绵长,我们是这世上最亲密的人,所以才会亮出真心,这样努力地去沟通。来日方长,我们有勇气继续爱下去。

第90篇、爱情故事花香爱人

有时候,爱情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一样,可以缠绵得没有尽头……

欧阳欣侬站在地铁站的巨幅广告前,稍稍停顿了几秒的时间,她微微仰视着广告牌上的香水女模特,躯体婀娜几近妖娆,妩媚的裸妆,眼神赤裸而含春,这是一个让人躁动不安的女郎,很多时候就像这个迷狂的大都会,让人特别容易热血喷张也更容易感觉到意兴阑珊。欣侬整个人瑟缩在冬日的冷风里,逼近年尾大堆的公事、应酬、加班,她有点疲于奔命,但是忙碌总也好过一个人闲下来的孤单寥落。欧阳已经算得上是这个城市的“尊贵天女”了吧,刚过30岁的她就已经拥有高管的职位,供着自己的房子车子,出入不完的社交派对,这些不是曾经渴望太久的么?她却总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能解释自己的欲望了。今晚的她显然穿得有些单薄,因为她已经连续两个晚上在公司加班熬夜,天气一下子似乎变得更冷了,然而下班时刚刚走出公司的大楼,她却被这种寒冷深深吸引住,她遥想家乡的那种可爱简单的冬日,不管多冷的时节都在外面疯似的跑着笑着,无所顾及。所以她把早已经准备好拿在手中的车钥匙放进自己的Ferragamo手袋里,索性把车停在公司,搭乘地铁走回家。

她不知道回家的路边什么时候多出来一家酒吧,名字叫如花。如花酒吧,“如花”她自己在心里反复念着,就好像很多很多年前自己曾经置身记忆里的家乡县城,初秋了就是满城的黄色桂花,沁香极了,呼吸一口都感觉够醉一些时刻了。

她想进去坐一坐。如花酒吧相比很多慢摇吧清静许多,幽暗的灯光,轻缭的曲声。她找了吧台转角的座位,要了一杯蓝色妖姬。驻唱歌手在唱着那首《加利福尼亚》,现场口琴吹奏悠扬清淡,当年很喜欢红辣椒乐队的嗓音,舒缓徜徉有点幻想的调子。她听得有些微醉,她确信不是酒水在起效,她还自信自己的海量。

——“还是小心点,蓝色妖姬有点烈哦,会伤胃的。”

——“哦,我会的,谢谢。”

单身女子出入夜店通常会遭到异性的搭讪和献媚,欧阳已经磨练了一副铜铁之身,她习惯了被搭讪,但是这个男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让她觉得唐突生厌。男人自然的坐到自己的身边,安静了很久以后两个人才开始有意识的交流。男人一直表现得很礼貌又绅士,欧阳才确定今晚没有遇到无聊的骚扰,旁边这个男人应该是个优秀的男人,博古通今,有稳定的工作,爱好广泛,很有男人的气概……他说他喜欢交朋友,欧阳说她也一样,来到这个城市以后她的确交友甚多但是很多并非出于友情。可是,后来男人又说朋友是朋友,家庭是家庭,朋友永远代替不了家庭的。说到这的时候欧阳仔细地看了这个男人一眼,心里微微一动,还是一个满有担当的男人。

“但是,我所指的朋友是指女朋友,直接说吧,就是能和对方发生暧昧关系的朋友……”其实再直接一点他想直白的告诉欧阳能和他发生关系的朋友。哦,他没有说谎,很坦白,坦白到明白的告诉对方自己愿意和这个单身女人交往,就像——“朋友”。欧阳一下子又恢复了铜铁之身,我听见自己内心的自嘲,也许今天的运气真的还不怎么好。男人还在渗透下去,欧阳觉得自己像是他志在必得的挣扎于世俗寂寞中的一尾鱼,必定咬钩。欧阳觉得好笑,轻轻喝下最后一口蓝色妖姬,“也许吧,你是对的。我也不是多么清高的女人,也或许刚才真的升起一点对你的好感,仅此而已。你的想法我无法跟随,你是在说一夜情么?如果真是那样发生,我想你应该会是一个比较好的男人,一个优秀的一夜情人,但是很抱歉,我不喜欢,完全不接受。你可能会觉得那样的一夜风流会有很好的感觉,天亮之后又可以两不相欠!我说的对么?不过,对不起你可以消失了!再见。”

这样的夜可真有伪装性。

出了酒吧,欧阳觉得胃真的像被炭火焚烧着。她回想到酒吧的“艳遇”就联想到地铁站里的那幅广告,这个城市骚动着,洒脱,魅惑。就像广告词说的Makeawonderfulmemory,在浮华的不夜城,男男女女都豪放洒脱,在不确定的夜晚和陌生的人风花雪月,感觉真的那么好么?或许答案是肯定吧,既然连回忆都是可以“做”出来的,做完它就自然成为了一场记忆了,而且异常惊艳,不是么?

如花和广告女郎唤醒了欧阳的记忆,爱,很多时候就是一种能力,欧阳欣侬觉得好像在之前的某个时间她就已经丧失了这种能力了。

很多年前,欧阳专科毕业留在家乡县城一个小的邮政储蓄所上班,当然对于一个内心充满太多幻想和憧憬年纪的女孩,欧阳对于自己的生活状态是无奈不甘的,这个县城真的很朴素,朴素到每个人都似乎没有野心的日复一日着。而这朴素的背后是欧阳感受到的平庸和乏味。她一直想着要离开这里去一个足够激情的,能够满足她所有幻想的都市。

市里分配了一批大学毕业生来县城的所里上班。陈天炜就被分到欧阳欣侬的科室里,安排坐到她的前面。陈天炜身材高高大大,一副眼镜后面是他睿智的眼神,在欧阳觉得这个安静的县城无法停留的时候,他的出现让自己不自觉的遭遇了一场最纯粹的爱情。

在欧阳的眼中陈天炜很爽朗,很博学。那个时候科室只有一部老式的台式电脑,很少人会用,他就在午饭的时间教欧阳计算机的常识和上网的技巧;周末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来单位“加班”,是因为陈天炜主动要求和欧阳一起练习英语口语。

一次,两次的怦然心动是两个年轻的人都无法点破的情感。就在一个秋日傍晚,欧阳欣侬无意的发现了从陈天炜的办公桌上飘落的一幅素描画,画上一个娴静的女孩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那一瞬间,那幅陈天炜为自己偷偷做的肖像画就像一只爱情的小鸟从困住的笼中释放到蔚蓝的天际。陈天炜羞涩着,也说不出一个字来表达,不过没有关系,他们已经开始了美好的爱恋。之后每天的黄昏,那条回家的小路总是铺盖着桂花树的清香,还有两个热恋人的斜斜的身影。县城的春天来了,各式的花儿放肆的开了,先是紫薇花接着就是一茬的海棠,一茬的李子花,陈天炜每天清晨来上班都会采几枝插到欧阳桌子上的玻璃瓶中……陈天炜了解欧阳的心思,虽然那时候两个人的收入都很低很低,但他总是用最实惠的方式尽其所能的为她营造着浪漫的氛围。可是关于大城市的幻想还是像洪水般肆虐着,渗透在这个县城,欧阳听到太多关于奋斗,关于梦想的故事,她依旧按耐不住。每天看着陈天炜送来的花儿看得久了,她开始有点熟视无睹了。充斥着媒体的理想爱情,背景不是咖啡馆。不是购物广场而是单调的几条街道。冬天的时候,两个人因为没有取暖的费用就在寒冷的夜里瑟缩在一起,宿舍的电炉上烧的热水正在冒着汩汩的蒸汽,有剩饭和剩菜在桌子上,盘子和碗没有刷,天太冷了,准备明早再刷……

陈天炜感觉到欧阳不安的陪伴,也感受到自己守护的无力。

终于,欧阳等到一个南下的机会。那里就有她渴望的都市和渴望的生活。但是她想到陈天炜心里有一阵阵的难过,陈天炜从别人那里知道了这个消息,沉默良久说:“分开吧,我爱你但是无法给你想要的生活,你不会愿意接受现在这样的生活,对么。是啊,清贫的爱情能当什么呢?未卜先知的生活对于你来说是一种最大的痛苦吧。”欧阳在那个夜里流了很多的眼泪,第二天早上她作出了离开县城,结束这段情缘的决定。到今天,这个决定的对错欧阳欣侬还是无法揣度,因为重新走回去和继续往前走都是无法任由自己再去任性决定的了。但是毫无疑问的是:欧阳现在觉得那每日来自山野的花束是多么奢侈的浪漫,她一想到这些以及和眼前大都市有关的情欲,就有不止一点点的沮丧。想到和陈天炜冬日蜷缩在一起的画面,才真的感觉到:爱情就是在寒冷的日子里可以两个人相互依偎取暖,就是这么简单。

这些年她的确尝试了太多,这座繁华的都会,有着她曾经在电视里,杂志上看到过的一切一切,甚至这个城市每天都在夸张的巨变着。她如意的每日穿梭在鳞次栉比的高档写字楼间,楼群之间是现代交通的轰鸣,这种只有大城市才有的声音像一头猛兽,似乎时刻尾随着她,让她无论什么时间都不曾真的舒坦过。而掠过她生活中的众多异性,大多不过是野心勃勃的猎手和渔夫。

后来欧阳欣侬经常光顾一些花店去寻找曾经在家乡生长的花朵,运气很好的时候她会碰到一些卖那种花的,但是买回去总是闻不到那种香气,记忆里的香气。在这个独特节奏的都会中连花朵都没有了植物性的气息了。欧阳有点沮丧,这座城市是否还能激发起更多像她当年一样英勇女子的征服感?她还是不确定。但关于爱情,欧阳欣侬充满了新的希望,并尝试是否还会遇到那样的带着花香的爱人。

第91篇、爱情故事短信“救”婚姻

10年的时间改变了简的样子,她由窈窕女生变成丰满少妇,她为生活、为工作奔波,她变得有些臃肿。单的工作也很忙,他时常加班到深夜。他们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充实,虽然单不会对简说甜言蜜语,虽然单不懂得给简买花、送香水,可简能从单夜里一次次为她盖好被子的细节里体会到单含蓄而深沉的爱。单习惯了简无微不至的照料,习惯了简为他搭配衣服,习惯了简为他特制的芙蓉蛋。

单父母的到来打破了小家原有的平静安宁。单夹在简和父母之间两面受气,他多么希望简能和他一样默默接受母亲的絮叨、父亲的邋遢。但是,简让他失望了,她在忍耐一段时间后还是“爆发”了,她当面纠正了婆婆的说法,她不愿意再听那些封建的“伺候论”,忍受婆婆恶毒的话语践踏儿子幼小的心灵。在单的父母走后,小夫妻进入冷战,他们很少交流,有也只是通过短信。单彷徨犹豫了,他是个孝顺的儿子,父母在离开北京时绝望地让儿子离婚,他们不能忍受要和自己儿子平起平坐的儿媳,他们不喜欢简过于锋芒毕露的性格。单陷入了痛苦,左右为难,他选择了逃避。他不愿多想,也没法做决定。单颓废地生活,麻木地工作,简在他眼里也变得越来越丑,他甚至怀疑自己当初的眼光。单想结束这种痛苦的生活,他要和她离婚。

他独自坐上了西去的列车,他要和父母弟妹一起过年。虽然前一天夜里简为他包送行饺子忙到深夜12点,他还是不愿多和她说一句话。列车缓缓开出了站,单的心掠过一丝悲伤,他想他这次回老家过年是他要结束和简的婚姻的分界点。腰间的手机震动了,是简发来的:“皮箱里有给你母亲买的按摩鞋,你父亲的羊绒衫和给弟妹的礼物。箱子侧面有你的胃药和牙线。”

单低头时目光触到自己的皮鞋,皮鞋露出了久违的本色,他仿佛看见简蹲在地上,带着白手套仔细给自己擦鞋。单给简回了条短信:“女人是花朵,合适的环境让她更美丽;反之,会憔悴枯萎。我最不愿看见的却在我没准备好时来临了。”

单的眼前浮现出简浮肿的双眼和蓬乱的头发。简回短信:“是我让你失望了,我做得不够好,对不起。”其实,单明白简一直在自己身边默默地尽着孝心,逢年过节往老家汇钱邮礼物。照顾家、照顾孩子、孝敬老人、替老家亲戚找工作……简不动声色地做着这些,她不爱唠叨,和其他女人不一样。

“经历的事情让我软弱,但也让我坚强,让我明白赋予生命就得学会承受它的重量。我们爱的人让我绝望,爱我们的人又给我们希望,这次请相信我。”单给简回的短信是这样写的。看着映在车窗上自己的影子,他用手在旁边画上了妻子和儿子的轮廓……

第92篇、爱情故事大龄爱人

凭老莫的财力,再是二婚,找个18岁的姑娘也绝对不成问题。但新娘仅比老莫小6岁!老莫却说,自己活了一个轮回,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生活。

婚礼

亿万富豪老莫有意把他的第2次婚礼安排在自己60大寿那天。受邀请的亲朋好友不多,大家眼神有些闪烁。

因为,新娘仅比老莫小6岁,美籍台湾人,有一个很民国的名字,叫孙静晖。虽然气质不错、保养有方,但也就是个保养得好点的老太太。凭老莫的财力,找个18岁的姑娘也不成问题。他越是喜滋滋的,底下人越是替他不值。

最忿忿不平的是坐在主桌的老莫女儿莫菲一家,莫菲摆着一张僵尸脸,仿佛父亲办的不是喜事而是丧事。

她假想的后妈应该是年纪比自己轻、外表美艳、有着蛇蝎心肠的女子,那样她才能顺理成章地对父亲说,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看上的无非是他的钱。但这么个“老”伴……

到了家人合照的环节,孙静晖招手示意家人上台合影,莫大小姐尴尬地站着一动不动。她觉得这个家庭组合很荒唐,一个明显不是“新人”的新妈,一个作风洋派说台湾国语的继弟,还有一个比自己儿子年纪还小的亲弟。

大庭广众下,莫菲不敢拂袖而去,犹疑中,她的父亲、继母、两个弟弟拥过来,咔嚓,全家福定格。

家事

据传巴菲特离婚后,全世界“有为”女士都想到巴菲特家的厨房一展厨艺,巴菲特有真经相传,考验女人“要一起做饭,女人如何应对厨房琐事,也将如何度过生活中的沉浮坎坷”。后来,巴菲特娶了能煲好汤的女招待。

7年前老莫的妻子过世,丧事刚办完,老莫未放出任何标准,形形色色的女人对他进行围追堵截,老莫被拉扯裹挟着,临老入了花丛。

初初,老莫在丛中笑;渐渐,他在丛中木,再再,他在丛中恼。他说不出哪里不对,他讨厌吃饭约会时男男女女的虚与委蛇——男人秀身家,女人秀身材。他也讨厌有点钱的男人,比车比房比女人。老莫心里叹气,他年过半百,马骑不动,酒喝不下,女人?不是他征服的,征服她们的是他口袋里的钱。没有钱,他和公园里遛狗、逗鸟、下棋、发呆的老头没有区别。

当然,他还有女儿,莫菲已经结婚生子,性情仍飞扬跋扈。她母亲生前过于以物质填充来弥补女儿的教养缺失,而自己这个父亲也未尽到责任,女儿缺乏担当,连公司都不敢交由她经营,老莫很是歉意。

在这点上,莫菲倒不介意。她不喜欢一切伤脑筋的工作,连游戏都不喜欢。老莫最大的爱好是下围棋,一直想在这方面培养莫菲,莫菲不愿意学。

父亲孤零零一个人,再有钱也是可怜的。于是莫菲向父亲建议到国外去借腹生子。她不是没有自己的小算盘,父亲迟早要新娶,娶一个后妈,带进来的亲戚一大把,还不如劝父亲非婚生一个儿子,将来分家产可以少一个劲敌。她向父亲保证过,有弟弟妹妹,她会照顾他们,直到他们成年。

大部分白手起家的人,家大业大了,就渴望有子续香火,老莫亦如此。但是老莫不准备让女儿带孩子,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怎么能让孩子健康成长?何况女儿那急躁的性子他不是不知道。

财力和时间如今都自由了不少的老莫,希望能在儿子身上弥补当初教养女儿的失败。他又回头筛选了一遍“相亲”的那些清纯的学生、漂亮的演员、知性的老师、文艺的白领……不知道是因为年轻还是功利,这些女性都达不到老莫对“妻性”和“母性”的要求。

现阶段老莫的家庭是棋入中盘,千头万绪,有机遇,有挑战。老莫见过不少事业正春风的男人,情迷走神,后院失火,满盘皆输。老莫的人生布局完美,他要同样完美地收官,故中盘落子,他慎之又慎。

相识

老莫生子的事情是在美国低调进行的。事件进行得非常顺利,老莫在美国远距离地照顾着代母,静候孩子的出世。

网络时代,用老莫的话,他在哪里,他公司的总部就在哪里。老莫在洛杉矶DIAMONDBAR高尚社区租了一栋房子,通过网络遥控着公司的重要事件。

DIAMONDBAR是一个很成熟的华人社区,有地道的中餐、资讯丰富的华文报纸和电视,得空逛逛美术馆、音乐厅、图书馆……老莫的日子过得忙中有闲,悠哉自在。

在教会社区中心粤语堂举办的圣诞音乐晚会上,老莫和一个表演弹钢琴的小伙子一见如故。据说是受妈妈影响,会弹钢琴、拉小提琴,最让老莫欣喜的是,老莫对他讲围棋时,他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说要拜老莫为师,老莫笑:“我膝下无子,要么,你做我的干儿子吧。”

干儿子认下,到对方家蹭饭就成很自然的事了。这个小伙子的母亲叫孙静晖,20多年前随丈夫从台湾移民美国,丈夫是工程师,前年过世了,她曾经是钢琴老师。

孙静晖家的院落是典型的美国人家:前院没有围栏,绿草坪,大树上挂着秋千,后院是个错落有致的小花园,向阳处有两块长条菜地,还种着芜箐和一种叫不上名的香草,孙静晖讲那香草一年四季都能种,炒来吃或放汤里,非常香,意大利料理常用。她口气有些得意:“等到夏天,我种的苋菜、南瓜、韭菜、西红柿吃都吃不完!”老莫看着她的脸,想到一句诗:花落春仍在。

厅里,有孙静晖用袜子做的布偶动物,台布的花是孙静晖手绣,沙发上的靠垫颜色搭配得很舒适,老莫品尝着孙氏私家小饼干,喝到了孙府家酿……孙静晖坐在窗边笑,斜晖照在脸上,皮肤保养得很好,粉光脂泽,富富态态,她的笑很温暖,有一种心平气和的从容和洁净明亮的天然。

人的格调是在明亮富裕环境中产生的,刺激是黯淡的小市民情怀,谁说的?老莫想起自己在国内做的那些酒店、地产广告,几个薄衣浓艳女子坐在吊大灯的屋子里端着洋酒,号称“奢华享受、品位人生”,糙得丢人。

信任

老莫的日子还算平静悠闲,每天上网两三小时,处理好公司的事务,他就去社区找孙静晖。有一回,他帮着收集整理社区骨髓捐赠协议表时,孙静晖笑他大材小用——老莫拿到表格,习惯性地拿起笔,翻右下角,一看就是签字签惯了。老莫也笑起来,他在她面前是没有矫饰的,他喜欢和她在一起,不用算计,也不用猜测她的心理,他们都过了50知天命的年纪,懂得自我调节。

春节,老莫回国的机票都已订好,孙静晖说:“人家说想看19世纪的中国,到美国唐人街,你留下来感受一下美国年嘛。”老莫留下了,他参加了社区的彩车巡游,挤在人群里看舞龙耍狮时,很自然地牵着孙静晖,人群中有黑人、白人,见到他们,拱拱手,用夹生的汉语大声喊:“过年好!恭喜发财!”老莫像回到童年,跟家人在一起过年——雀跃、热闹,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春节后,老莫跟孙静晖道出在美国的目的,他讲,等孩子出世,接了他就要回国。孙静晖说,孩子太小又没有妈妈,长途飞行不太好。她建议老莫在美国请专业的护工、落实家庭医生,等孩子情况稳定再回国。“我也可以帮你照看。”老莫听着有理,把社区待售的房源看了个遍,买下了离孙静晖家最近的一栋房子,成了她的近邻。孙静晖会给代母打电话,了解代母和胎儿的情况。临产那个月,老莫和孙静晖带着营养品去看代母,代母以为他们是两口子,说,上帝保佑,这是她遇到的最好客户。他们笑笑,没有分辩。

孩子很顺利地出生了,是男孩,很健康。孙静晖帮忙请专业的护工、专业营养师,聘了一个奶妈并推介了社区一个台湾儿科医生……老来得子的老莫一味傻乐,他看着孙静晖指挥着一众人马,各司其职,觉得妥贴安心。

孙开玩笑:“黄公望他爹九旬得子,‘黄公望子久矣’,取名公望,字子久,你是不是准备效仿?”

老莫便给孩子取名莫公望。

理解

两个月后,老莫看到各路人马步入正轨,孩子成长得很健康,决定先回国,毕竟离开公司1年多了,很多事情要处理。他把家里的钥匙交给孙静晖,拜托孙静晖搬到这边住,恳请她照顾孩子。有事,他会随时回来的。

孙静晖保证,什么时候老莫回来,都会看到一个健健康康的儿子。

老莫一回国又是半年多,他和美国的联线仍然是视频,只是这一回,主题是孩子,现场指挥部在美国,他只是光听汇报、不发指示的玉皇大帝。看着小儿子在一天天地长大,他委婉地问孙静晖,有没有可能和孩子跟他在国内一起生活?

孙静晖沉吟半晌说,医生讲,新生儿很娇嫩,起居环境变化最好不要太大,也不宜长途飞行,还是再等等。

这边,听到风声的莫菲跟老莫闹了很多次,老莫不予理会。莫菲居然联系上了孙静晖,在电话里大骂她有心计,不要脸,把弟弟作为人质,来算计父亲的钱财……恨不得立刻飞身过来接走弟弟。

孙静晖冷冷地回答:“莫小姐,你这样说话要吃亏的,如果我年轻气盛,被你这么一通说,撩起了斗志,真像你说的那样做,倒霉的是谁?我确实不如你们富有,但我也不曾赤贫过,我们对金钱的理解不同,你要明白一个拥有真苹果的人,不见得会想惦记金苹果的。”

老莫听说后,羞愧不迭。正好干儿子生日,急于弥补的老莫送过去一把价值近10万美金的名琴。孙静晖要求他把琴退了。她说:“这只是他的业余爱好,送这么贵重的琴,他负担不起。再说了,孩子现在用着的琴是他父亲所送,不是名琴可以替代的。我不希望孩子轻易得到一件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礼物。”

老莫分辩:“这把琴在我看来,不在贵贱,只是我的心意。你对我孩子的付出,无价呀。”

“你知道诗人雪莱吧,他的妻子玛丽是个作家,我记得她说过一段话,大意讲,从其他人那里所接受的任何恩惠,对于自己都是羁绊,它会减损人的天赋自由,败坏人的心灵。亲友之间的礼物,重要的是表达心意。”

老莫觉得自己又把事办砸了。好在孙又说:“那,你送孩子一副围棋吧。围棋不分高低贵贱,子与子之间不分大小。”

老莫改送了一副“云子”。

求婚

孩子会说话了,他喊孙静晖“妈妈”,而那一声口齿不清的“爹地”,更让老莫心都化了。孩子周岁的时候,老莫飞到美国,向孙静晖求婚。

孙静晖说再等等吧,老年人,等得起,反正人要老很久才会死。何况“我的未来不需要你保障,我有养老金,还有一套大房子,我的老年生活衣食无忧。做人不过是三餐一宿,我觉得过普通人的生活轻松自在,我不愿意老了还像你这样,开会、签字、应酬。”

被这么一说,老莫才惊觉,自己一向认为尚算成功的人生并不是那么美满。论财富,他超过孙家许多,在孙静晖面前却总觉得底子不厚、底气不足。这些日子,他通过接近她、甚至想和她结婚来被动地感受、享受那种平淡又充实的生活,却忘了,自己是可以主动追求、得到这种生活的。

孙静晖说起自己的梦想:“在社区里有个老太太,把房子卖掉,去周游世界,她是我的榜样,我原来也想,心无记挂地周游世界。现在孩子太小,我得想想,未来的10年,是追求自由的梦想还是陪着他成长。”老莫肯定地说:“我们可以既完成自由的梦想,又陪着公望成长。”

60岁时,老莫正式退休,再次结婚。婚礼当天,他敬在场宾客时说,活了一个轮回,自己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生活。

第93篇、爱情故事一杯糖,还有你

生活中,最让人满足的部分是什么?我的一个朋友写了封电子邮件来,很简单的几句:“一杯糖、一个蛋、一块牛油,还有你。”

大约30年前,我这个朋友少年得志,大学毕业后做国际贸易,短短几年便飞黄腾达。接着他穿着昂贵的燕尾服,在一家五星级饭店结婚,入住高级别墅;接着他换了一块钻表,还弄来一辆欧洲超跑;接着他在某个餐厅里搂着细腰丰胸却不是他妻子的女人,打着酒嗝对我说:“兄弟,别当什么记者,富不了,倒有可能饿死,来我公司帮忙。”

我没去,倒是偷眼瞧瞧朋友怀中的女人。我觉得,将来自己成功之后,好像一定也会有这么一个长腿、满脸石膏的女人。

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走路也不会被金块绊倒,我依然成天跟计算机拼命,眼看头发稀疏、牙齿松动,顶多从写新闻稿变成写小说稿,打坏十几台笔记本电脑,用坏了几十个鼠标。朋友则继续每晚喝酒,经常换翘臀却有着黑眼圈的漂亮女人。他又买车,他又换表,他又和妻子吵架了。

然后突然有一天,朋友半夜敲我家的门,问我有多少钱。我掏掏抽屉、口袋,只有一万多元。他一把抓过去,然后说他垮了,非洲客户消失不见,他周转不过来,资金链断裂。明天一早,他就要坐飞机去美国,不回来了。连多说一句话的时间也没有,临走时,他把我手中的叉烧包也拿走了。

后来,朋友在美国跳。再后来,我收到他的信,在洛杉矶一家中国餐厅里打工。信上他说,希望存够钱接老婆过去。

朋友因为没有绿卡,护照也过期,没办法在一家餐厅做得太久,一听到移民局来查就赶紧背起行李,一路往东流浪,最后落脚在波士顿。

之后的许多年,我根本忘了这个朋友,他在我的世界消失太久了。直到有天他的老婆到公司来找我,递给我一张支票说:“你借艾伦的钱,他托我还你,够吗?”

朋友居然又復活了,他转去达拉斯替一个犹太人做小业务员,因为工作努力,如今已是那家公司的合伙人。当天晚上,我打了个越洋电话给他,听得出他的口气中有感叹、有得意、有怨恨、有悲伤,真是五味杂陈。去年,他老爸正打算启程去美国见他前,死于心脏病,这是让游子最痛苦的事了。

“幸好老婆陪着,我还挺得住。”他感慨地说。在豪华别墅、跑车、钻表、钱都没了,老公也跑到美国后,这个女人居然一直等着他。

人生起起落落,从懂事起就知道成长的最后是死亡,我们仍会活下去的原因,无非是彼此关心,知道有个人愿意陪着你,等着你,在乎你。

前阵子,朋友的妻子生日,朋友很高兴地把他送给妻子的贺卡上写的字传给我,他说这几个字代表他人生的满足:一杯糖、一个蛋、一块牛油,还有你。

人生很奇怪,像个圆,一开始时我们在圆的底部努力往上爬,梦想很大,期望很高,最后我们努力了一生却回到圆的底部,才恍然发现,最基本的东西才是最让人满足的。

我最近工作很忙,回到家几乎倒头便睡。在此,也把这句话送给我的老婆:一杯糖、一个蛋、一块牛油,还有你。

第94篇、爱情故事你不要像你爸

1

我跟彭川分手了。

我妈直接气炸了,在电话里骂我,“彭川那孩子多好啊,你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你知道自己多大了吗?”

她数落了我半天,越说越泄气,“唉,你这死心眼啊,跟你爸一模一样。”

我本来是逆来顺受地听着,打算让她出出气的,唯独这话让我忍不了,“我怎么就跟他一样了?打我从小,你就整天念叨我,别跟他一样,别跟他一样。我努力,我拼命,我明明成绩只有中等,却一路坚持考到了研究生。你知道吗,我每次焦虑的时候,就会做梦,梦到你跟我说,你看,你就跟你爸一个样。”

说着说着,我绷了几天的情绪一下子垮了,痛哭了出来。

我在一家报社做文字编辑,每天下午四点上班,晚上十二点下班,可能是因为作息时间和别人不同吧,这些年也没遇到合适的伴侣,都三十三岁了,还一直单着。而且,大家都觉得纸媒不行了,总是有人建议我换工作。

半年前,我认识了彭川,他人不错,各方面条件也都很好,我妈一直催着我抓住机会。我们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上次我去他们家吃饭,准婆婆对彭川说,“你王叔叔還记得吧,他公司里正好缺个行政,可以先让小英去他那儿。”彭川点了点头,“嗯,她这工作确实该换了。”我半天才反应过来,他们一家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决定了我的工作,都没有人问问我的意见。准婆婆看到我的表情,“反正你俩结了婚,就该要孩子了。”

公婆的好意我都能理解,但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彭川的反应。我明明跟他说过,虽然现在报社里人手少了,采编一体了,但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还是很喜欢的。而且,我采编过的新闻,让贫困山区的孩子搬进了新教室,让我特别有成就感。原来,他都没听进心里去,他跟别人一样,认定我急需换份工作,结婚了就应该恢复正常人的作息。

一想到要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我就觉得喘不过气来。

2

我正焦头烂额的时候,我爸又出事了。

他和人家打牌时,觉得头晕,然后话也说不清楚了,被牌友送进了医院。医生说是脑干栓塞,好在送得及时,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行动和说话可能会受些影响。我是他唯一的女儿,这种时候,我再讨厌他,也得回家伺候他。我只得跟社里请了假,回了老家。在医院伺候他的那几天,是我离开家上大学以后,跟我爸在一起时间最久的一次。

他手脚还不太听使唤,说话也不利索,但这根本抵挡不住他旺盛的社交欲望,跟隔壁床的病友,隔空交流,连说带比划的,还流着口水。我在他跟前总忍不住毒舌,一边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一边训他,“躺病床上都不能让你消停是吧?”他像个闯了祸的孩子,也不回嘴,只冲我嘿嘿地笑。看着他小心翼翼的笑脸,我有点心酸。我们父女俩的关系,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呢?

小时候,我还是挺喜欢我爸的。

他是村里的干部,谁家有了矛盾,都来找他,清官都难断的家务事,他每次都能给解决。他带我去赶集,很多人都认识他,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往我篮子里放水果和青菜。那时,我什么都跟他说,他也从不拿我当小孩。我们爷儿俩整天一起叽叽呱呱的,跟说相声一样,我妈还笑着说,我们家有两个话痨。

后来,我爸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被撤职了。那个时候,村里的男人们都出门打工了。我妈就催他出去做生意,他卖过鸡蛋,开过养猪场,还做过板材厂。可惜,他做什么赔什么,不但没赚回来钱,还赔了很多钱进去。

有个细节我一直记得,我和爸一起伸着手,跟妈妈要零花钱。每到学校要交什么费了,我就很焦虑,怕迟迟交不上,同学们就会知道我家的窘迫了。他们每天吵架,在我妈嘴里,我爸变成了“只会油嘴滑舌,什么本事没有”的人,她一边哭,一边数落我,“小英,你可得好好努力,千万别跟你爸一样。”

后来,我妈决定离婚时,所有人都不同意。都说我爸没犯什么错,让她为了孩子,也不该离婚。那年我12岁,已经有了主见,对她说,“你走吧,我跟着我爸,你带着我不好再嫁人。”从那以后,我变得不爱说话了,尤其是不跟我爸说话。我心里只有一个目标,拼命学习,考上好大学,离家远远的,不要像我爸那样,一事无成。

我参加工作后,每年回来看他一次。只有短短几天假,他凑过来,很想跟我聊点什么,我一直低头刷着手机,他也就叹口气,走开了。

3

我爸出院后,语言和记忆功能都有点受损,我留在家里陪他康复。

我每天推他出去,练习走路,带他看那些熟悉的地方,陪他聊天说话。不知不觉地,我把这些年没跟他说的话,都补了回来。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这几年是怎么过的?我的每一天,都是从下午4点开始的。我很喜欢这份工作。每天上了班,打开朝阳的窗户,给我的花花草草浇一浇水,然后开始工作。窗外的喧嚣渐渐安静下来,办公室里只有电脑上打字的声音。”

“晚上下了班,我只需要步行十分钟,就能回到报社提供的公寓。有时,我会在楼下的夜市吃一份炸串或炒饼。如果没什么事,可以睡到第二天中午,给自己做点吃的,我学会了做不少饭呢。饭后,去附近的书城看会书,就可以溜达着去上班了。”

“我也很喜欢这种工作时间,不用挤高峰期的公交,可以轻松自在地看看书,逛一逛商场,或者去看场电影。你知道吗,有时候,电影院里只有我一个人,像土豪包场似的。”

“我经常想,这样的生活如果能持续一辈子,就好了。可是,偏偏有人替我着急,我妈,彭川,还有他爸妈。本来想着结婚的时候,再带彭川给你见见呢,当然,现在也不需要了。这个彭川,话不多,但会挣钱。你看,我就是完全按照你的反面来选的。”

“我也想有个家,很努力地跟彭川沟通,把我的想法都告诉给他,可是,他一点都没听进去。也许,他根本就不想知道吧。”

“我们社里有财政补贴,工资水平也能维持在平均线以上。你说,他们为什么非要逼着我换新工作?”

说着说着,我忽然发现一个问题,“我这种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性子,是不是因为你的遗传基因?”老爸还以为我夸他呢,乐呵呵地直点头。我爸也磕磕绊绊地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才知道,除去自己当年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到的之外,还有另外一些真相存在。

当初,他在村委会做会计,村主任贪污,想让他帮着做假账,他是因为不想同流合污,才被撤了职。他做养猪场的时候,运气不好,赶上那年猪瘟,那么多小猪病的病,死的死。有的人趁着肉价大涨,偷偷把有病的猪卖了出去。只有他坚持不卖病猪肉,才赔得血本无归。还有鸡蛋,那些赚到钱的小贩,之所以能在最低价买进,最高价卖出,都是把鸡蛋存放在石灰水里,卖出去的时候,早就不新鲜了。

老爸虽然能说会道,但却是个老实人,这些事他都做不了,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

4

那个时候,我还沉浸在对他的恨里,一心觉得他是个没用的男人,才没能保住我们这个家。其实,我妈走后,他去了一家小厂子,给人做仓库保管,虽然赚的不多,但也把我养大了。我帮他推着轮椅,他歪歪斜斜地练走路,“闺女,你爸是不是这辈子挺失败的?”

我想了半天,告诉他,“当年我妈和你离婚,我选择跟你,不只是因为怕我妈带着我不好嫁人。其实,我是怕你一个人,过不好日子。”

我妈打来电话,问了问我爸的病情,又絮絮叨叨地铺垫了半天,最后才跟我说,“那个,你要是实在不想和彭川结婚,就别勉强自己了。”我明白,这是我妈在变相地跟我说对不起。其实,我已经原谅她了,毕竟,我敢顶着所有人的反对,悔了这门大好婚事,这勇气,这决绝,也属于她的遗传基因和她当年的言传身教吧。

原生家庭里的很多东西,我们都无法避免,但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我们总会长大,会辨清是非,理解父母当年的不得已。等我们有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孩子,会努力避免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东西。有一天,我会对我的孩子说:

“你像你爸一样聪明。”

“你像你爸一样做事认真。”

“如果你像你爸爸,我会很高兴。”

我爸身体恢复后,我又回到了报社,继续我的生活。一切看似都没有改变,其实所有的心境都不一样了。即使有一天,我喜欢的这份工作不存在了,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学会了很多技能,总能养活自己。至于结婚,我也坚持要找到一个,愿意听我说什么的人。

一辈子很长,长到你完全有机会选择做喜欢的事,哪怕跌倒了,也可以再爬起来。一辈子又太短,短到你没有办法勉强自己,去过自己讨厌的生活。

第95篇、爱情故事两盏灯

午夜了,两盏灯还亮在各自的书房里。过了会儿,一盏灯熄了,另一盏灯也熄了,俩人先后走出书房到了客厅里。

倚在沙发上,默坐了会儿,教授正了正身子,将妻的手惺慢地拢在自己的手心里。落地灯的光虽不十分明亮,妻却看到了丈夫眼睛里的问号。

“孩子,我们谈谈吧,最近这段日子,我感觉到你有心事,不快活,很压抑,是吗?告诉我,看看我能不能帮助你……”

她的心一下子跳得厉害,脸烧了起来。不知怎么,她想哭,突然间,她有些失控地叫了起来:“孩子孩子,我是你孩子吗?你一直把我当孩子吗?”

他温和地拍了拍她的房,起身为她端来了一杯水。“静一静,慢慢说,夫人!你平时不也常常叫我老爸爸吗?”

她喝了口水,情绪平静了些,思绪却把她带到了十年前那个夜晚。

那也是快午夜了,见教授屋里那盏熟悉的灯火还亮着,她鼓足了积蓄起来的全部勇气叩响了教授的门。也是坐在沙发上,她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向教授表示了爱意。教授先愕然,后感动,再是感慨。教授已六十多岁了,面对年轻的女学生,他轻轻劝导“孩子,你不要心血来潮,见我无儿无女妻子去世,觉得我孤苦,就给予同情……”“不,我爱您,一直爱您,我是认真的!”她放大了声音,是那么毅然决然。他真的有些激动了,好一会才让情绪平静下来。他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孩子,我来帮你分析一下,看看你的这份感情里有哪些成分,好吗?你自幼丧父,无疑心底里是渴望父爱的,而我的年龄足可以当你的父亲;我所谓的一点学问、一点声望,或许也容易引起像你这样怀着事业心的女孩子的好感,这份感情里,除却这两点外,剩下的,你要仔细考量一下,所以你我都不要先急于表态,可以用一段时间想想清楚。”

半年后,她义无反顾挽着导师的手,走进婚姻殿堂。他欣喜之余也冷静地对年轻的夫人表白“孩子,感谢你的爱、你的青春,给我暮年带来生机,但是当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一定要坦诚相告,我一定会尊重你的选择。”

现在,是坦诚相告的时候吗?她为自己的背叛而羞愧!她哭着断断续续地讲了她与一个男子一见钟情的过程和感受。

她的声音停息了。他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说到:“孩子,哦,夫人,感谢你信任我,我能说什么呢?在你那么年轻的时候,就无怨无悔地嫁给我,爱我,给我温暖,给我深情,我们一起度过了非常幸福的十年。只是我仍希望你不要匆忙决定,仍用一些时间,考量一下你们爱的分量,而我们则可以先分居一段时间……”

三个月后的一天,他与她聚在灯下商拟一份离婚协议书,俩人为积蓄和生活用品互相推让时,他倒了下去,再没有起来。

处理完丧事后,她在教授的抽屉里,发现了他写给她的一封信“孩子,假如有一天我突然倒下,你不要惊慌,不要自责,早在你我那次谈话前,我就查出有心肌梗塞的征兆,怕你有思想负担,所以没告诉你……”

现在,教授去世已经十年了,她一直没有再结婚。她的时间都花在了整理、研究教授留下的遗稿和课题上。在书香弥漫的夜晚,她喜欢把教授桌上的那盏灯也捻亮,两盏灯一起亮着,她觉得温暖。

第96篇、爱情故事好马不吃回头草?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其实不是不吃,而是怕吃不了、吃不好。回头草好看不好吃,要想吃得有滋有味,得有独特的烹饪手法。凭自己的愿望去吃,肯定是吃不香甜的,要想吃得好吃得巧,就得学习食草技巧。

大张旗鼓,动员一切力量拉回你——郝旭28岁女

和李庚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我去重庆读研,他在北京工作,两地分居,感情就日渐冷淡。虽然小我两岁的李庚在电话里哭着求我,但我在研一下学期即将开始之时还是毅然决然地跟他分了手。结果研一的暑假还没过完,我的重庆爱情故事就宣告结束,30岁的新男友现实得几近冷酷,根本不像李庚一样单纯,不仅计较我的容貌、收入和未来,还脚踩两只船。伤心中,我心生悔意,于某一个周末拨通了李庚的电话,怯怯地探问:“干吗呢?”他听见我的声音有点激动,说:“看影碟,你呢?”我说:“我没事可干。”我接着问:“你女朋友呢?”他快快地说:“还没找到呢。”那一刻,我确定自己有机会回头。

可重修旧好哪里就那么容易!我对李庚说:“我们和好吧。”他却愤愤地说:“你说分就分,说合就合,世界围着你转啊!”一句话让我心里凉了半截。不过想到是自己曾经对不起他,我还是决定放下面子,跟他道歉。暑假结束前,我特地回了北京一趟,目的就是要与李庚合好。

我有我的办法,原来和李庚恋爱的时候,我曾替他到医院照顾过他生病的母亲,所以他的母亲对我还是颇有好感的。另外,李庚的姐姐是我本科时的死党,虽然当初我和李庚分手,她还打电话责怪过我,但是我相信,只要我足够真诚,她们是会站在我这边的。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拎了给李庚全家人买的东西,鼓足勇气敲了敲他家的门,李庚不愿见我,他妈妈给我开的门。我先给他妈妈道了歉,说我年轻不懂事,当初是我错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李庚的姐姐闻声也从自己的房间走了出来,起初还给我脸色看,可是当听完我的一番倾诉,看在曾经是朋友的分上,她也就不计较了。但是李庚并不为所动,甚至全家人都帮着我说话,他也还是不开房门。最后我干脆扯开嗓子对若李庚的房间说:“李庚对不起,我错了,你要怎样惩罚我都可以,你要是不出来,我就不走了。”就这样,我在门外说了很多话,包括以前我们的誓言,说得李庚的母亲和姐姐都被我感动了。后来,李庚和我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走了出来,然后被他的姐姐按在了我对面的沙发上。这一次,我总算实现了和李庚的首次“和平谈判”。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先后跑了李庚家五趟,用实际行动感动了他们全家。最后,李庚的母亲和姐姐都心软了,在我临回重庆之前,打电话让我到家里去吃饭。那顿饭后,李庚的姐姐把李庚和我的手拉到一起,虽然李庚别别扭扭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但我心里明白,李庚肯原谅我了,同意和我再次回到爱情里。

暗渡陈仓,站在身后等你回头——杜青25岁女

是他先提出分手的,因为他爱上了公司里新来的女上司,那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有着35岁的智慧和25岁的身材,我这般毕业不足两年的稚嫩女子完全不能敌。分手后,我仍旧关注他,因为爱还在。看着他爱得疯狂伤得彻底,我的心为他而痛,终于不忍再看他为那个世故的女人难过,大着胆子应聘进了他们公司。从此,每天早上,他的抽屉里都会有一包温热的牛奶和一块他最爱吃的三明治面包,每个周一,他的案头都会有一瓶最能让他下饭的老干妈辣酱。他知道是我,却很少来和我搭话,我也从不主动表达。我知道,他需要时间去消化自己的伤,我只需要陪他,慢慢地走过这段历程。

这样大概过了三个月。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要我到一个酒吧去找他,去了我才知道,那一天是那个女上司的生日,而去年的这一天,就是在这个酒吧,他和女上司说好要白头到老的。听着他的叙述,我心里隐隐作痛,难道我等待了这么久,还是等不到他遗忘她,回头来看我一眼?后来,他喝多了,絮絮叨叨地说:“你是个好女孩,你贤惠节俭,你温柔大度。”可是他就是忘不了女上司,他知道她不爱他,可是他爱她。最后,我扶他回家,那是我们分手以来,我第一次去他家,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只是帮他清理了呕吐物,给他倒了杯热水,帮他脱了鞋子和外套,扶他上床睡觉。第二日,天光大亮的时候,我从沙发上起身,却发现他已经醒了,正坐在我的对面,他温柔地看着我说:“杜青,你真好,如果你愿意,我想再一次请你做我的女朋友。”我认真地问他:“这一次,你会带我走到哪里?”他的目光转向窗外,握着我的手说:“带你走上红地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终于笑了,他也笑了。

从头再来,给你一个新朋友——张倩倩29岁女

历经千山万水,还是觉得“猪八戒”最好。虽然“猪八戒”大我六岁,从不和我一起蹦迪,从不许我喝酒,可是“猪八戒”可以任我发脾气,扔东西,还可以纵容我半夜睡不着发神经打电话骚扰他,最重要的是“猪八戒”不花心,忠厚老实。当然,两年前分手的时候,这些都成了我嫌弃他的理由,觉得他是男人中最窝囊的一个,可两年后,我想回到“猪八戒”的怀抱。虽然“猪八戒”未娶我未嫁,可是“猪八戒”说了,人家受不了我,人家年纪大了,陪我玩不起了,只想要个会给他做饭洗衣的老实女子做老婆。怎么办,为了重回“猪八戒”的怀抱,我只好给他一个全新面貌。

以前我可是派对女王加夜生活狂人,如今可好,为了他,我改变了二十多年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目的只有一个,在早上6点半的时候,于黄浦江边“偶遇”晨练的他。我还学会了逛书店,目的也相当明确,那就是为了在周末他家附近的书店门口“偶遇”每周必去买书的他。除此之外,我还破天荒地报了晚上8点的学习班,把每晚的一个小时的大好时光消耗在“烹饪学习班”里,谁让姐妹们都说:“要先拴住一个男人,先要拴住他的胃”呢,开始的时候,“猪八戒”对我的转变还不以为然,在很多次偶遇之后,他开始好为人师地在晨练时教我太极拳,在书店里帮我选书。还有一次,他发烧了,没有去晨练,我赶紧做了一锅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在午饭前给他送到了单位楼下的值班室里。“猪八戒”终于对我刮目相看了,有一天一起晨练的时候,他问我:“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我说:“我年纪不小了,该‘改邪归正’了,再不做一个会洗衣做饭的老实女子,就嫁不出去了。”他一听,笑着拧了拧我的脸蛋,说“你啊,原来还在打我的主意。”我昂起头说:“我可没说我要嫁给‘猪八戒‘啊。”他假装转身欲走,我赶紧追上去,可怜巴巴地说:“我嫁,我嫁还不行嘛。”他笑了,回头拉了我的手,两个人快乐地向前跑去。

第97篇、爱情故事我们没有计划过会相遇

光眠,我想你就像是光芒,曾将我黯淡的生命照耀。其实这五年里我们有一次的擦身而过,在水族馆的玻璃前。你跟旁边的女孩说,这里曾有一条真正的美人鱼,她美丽善良,可惜最后化成了泡沫。

柏颜:生于80末的处女座。 不逛街购物可以活十五天。 不吃米饭可以活七天。 不给哈尼打电话可以活三天。 不写字一天都活不下去。

1.云破日出,你是那道光束

我记得那天的天色有点灰,起了风,刚好把我的围巾刮到了马路中央。

准确地说,是个刚通公交车的街道,两边是老旧的楼房,最下面一层的小超市、理发店和干洗店门口两侧的墙上都无一例外地被刷上了一个大红的“拆”字。常年被油烟熏过的铁窗沾满黑色黏稠的油污,除了有三两住客的阳台放置着苦苦挣扎的植物稍显活气,整条街都有种苟延残喘的萧条之气。

为什么记得这样清楚。

其实之前我倒不留意这些微小的细节,只不过当自以为生命快要消失的那一刻,忽然就看清了眼前的一切,包括电线上停着两只麻雀随着一声凄厉的刹车声,极度受惊地展翅高飞的场景。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

陌生的环境让我本能地有些恐惧,尤其是当我眯着眼顺着起伏不定的棉被看见一个人。那是一头跟文杰截然不同的头发,干净,根根分明,精神抖擞的样子。黑色的外套上一丝头皮屑都没有,也没有浓得让人作呕的酒气。

由此,我确定这个趴在窗边熟睡的男人,绝不会是文杰。

这时我们四目相对。

后来我曾回味过那个眼神很多次,它很亮,好像闪烁着整个映衬着发红的夕阳而发出粼粼波光的湖。

脑海里只浮现出四个字,前世今生。

若不是如此,你怎么会遇上我错愕的眼神时,脸微微一红,然后咧开嘴就笑,美人鱼,你终于醒了。

我顿时呆若木鸡,直到你掏出一枚名片,上面写着东湖海族馆外联部的名头,以及你的名字,纪光眠。

放心吧,烧已经退了。医生说你有些贫血,要注意身体。你说完见我没有反应于是起身伸伸筋骨,说出去抽根烟提提神。

其实在刚才的两三分钟里,我已经模糊地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明白其实跟你的车无关,相反,如果不是你及时刹住了车,当时因为发烧而在买药的路上的我,此刻也许在跟上帝下棋。

我摸了摸口袋,手机还在。习惯性地按下一串数字,可是转念又删掉了。

整整一夜,没有一个未接,也没有一条信息。突然委屈得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却在这个时候回来了,手里拎着一碗混合着小虾仁味和葱花香的馄饨。

味觉挑起食欲,此时饥肠辘辘的我已经顾不得伤感和委屈,矜持和客气,说了声谢谢,就喜滋滋地接过来,抿了一口汤。

熟识以后你有次无意间提起,说我当时喝汤的时候,像个得到了期盼已久的棉花糖的孩子,一脸的天真和满足。你还说,就是那个表情把你秒杀。

而我没有告诉你,当时黎明已经降临,云破日出,你是我看见的第一道光束。

2.时光是一把锋利的刀

我常会幻想自己是一条鱼,并且永远不会因为爱上陆地上的王子而做出离开海洋的傻事。这样我就能一直潜在海底,享受自由和舒适。偶尔探出头看看陆地上为生活而奔波的人类,感慨,或者怜悯。

也就永远不用在黑夜降临时,总是要回到那个位于偏僻街道边的一处阁楼。

上楼梯时总要发出咯吱咯吱刺耳的响声,房间不算小,但潮湿而阴暗。尽管如此,我不愿开窗,也不愿点太多灯。因为我不需要再借助更多的光明才窥视现在生活里的千疮百孔。

回家的时候,文杰蹲在角落里打单机游戏,手机不停地振动,他都不理不睬。我默默地推开门,在公用的厨房里找到被邻居们放乱的,属于自己的那口锅。

文杰的话越来越少,我没有开口问他工作找得如何,因为我很怕看见他抱歉而又惭愧的眼神。不过两年而已,我不明白时光是怎样变成了一把锋利的刀,将文杰和我雕刻得如此黯淡和冷漠。

是的,在遇见你之前,我的生活状况并不乐观。

文杰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两年前来到这座拥有独一无二美丽夜色的城市。换了无数的工作,租了小小的房子,各自拥有一间房,恪守着最初的诺言。起初生活充满了希望,就连一起喝着同一罐饮料,偎在阳台一起数星星都觉得幸福。

可是后来,是哪里变了我也不懂。路边摊好像越来越不对他的胃口,也许碰的壁太多,每天开口第一句话都是抱怨。

那一天他拉拉我的手,眼神里有久违的温柔。

他让我闭上眼,我乖乖顺从,然后他在我手指上圈住了一个戒指。

我分不清楚材质,但仍觉惊喜。我们难得地没有沉默和争吵,看了场电影,吃了一顿有点奢侈的饭。回来的时候他吻了我,月光下嘿嘿地笑,他说乔薇,我们会慢慢好起来的。等再过三年,二十四岁了就可以结婚。

虽然生活不如意,但我还是充满期待,并且有着另类的小计划。

比如二十四岁结婚,二十二岁存一笔小钱,我跟文杰有一次短暂的旅行。

可是计划里,没有二十一岁的时候遇见你。

你打乱了我的计划。

3.为什么不遇见你早一点

就算住着肮脏的阁楼,穿着廉价的衣服,拿着对这座城市来说十分低廉的薪水。我还保持一颗爱美的少女的心。

趁着年轻找到的都是喜欢的工作,比如麦当劳的客服小姐,私人服装店的代购员,还有化妆品专柜的咨询师。

因为守着年轻这唯一单薄而有利的资本,我一直觉得感恩。尤其是应聘到水族馆的特殊工作那天,我觉得接待员脸上友好的笑容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假如不是被招聘单上那条巨大的美人鱼素描夺去眼球,我都几乎忘了,除了年轻我还有一技之长,那就是潜水和游泳。

因为幼年时离家不远的地方就是海,就算是很小的一处蔚蓝海岸,都成就了我的游泳天赋。

说真的,那真是一份神奇的工作。

每天穿着特制的“鱼鳞装”和闪闪发光的“鱼尾”。化妆师在我的长发上别着各种贝壳一样晃眼的海星亮片,卷卷的,闲适而随意地搭在肩头。巨幅的玻璃后面,我眯着眼坐在巨大的“礁石”上面,脚下蔚蓝的海里,各色缤纷的鱼儿来回游过,偶尔蹭过我的小腿,酥麻的感觉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

你说我很美。

所以你第一眼就记住了我,所以你在我醒来的那一刻喊我,美人鱼。

熟识之后,你经常借着工作的理由来看我。隔着透明的玻璃,你的目光折射进来,清澈得好像浅海的水。

每次你来那些美丽的同事们都会不由自主地理理刘海,或者是整整衣衫。

如果换了别人,冠上馆长独生子的身份,员工有这样的反应再平常不过。可是你脸上没有富二代特有的高傲,也没有年少轻狂的浮夸,二十二岁的年纪,清爽得就像一株翠绿的植物。

你执意让我把你当成普通朋友,你带我兜风请我吃饭。可是事不过三。第三次的时候,我很严肃地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他叫陈文杰,是个画家。

在外人面前,我总是这样介绍他。虽然他不画画已经很久了。

每次我这么说别人都是不信的,他们的脸上总是流露出不屑,或者是讥讽。但你只是愣了愣,半晌笑道,早猜到的,你这么单纯的女孩子肯定有个很好的男孩来疼。

不知道为什么,你信任而略带受伤的目光让我觉得莫名地慌乱。我一遍遍地摩挲着手上的戒指,结果,它忽然滑出我的控制,来不及抓住,就掉进了巨大的水池里。

彼时我刚换好衣服,光着脚站在滑腻腻的水池边,刚想追上去就扭到了脚,剧烈的疼痛瞬间袭击我。而我没想到,你会拖掉鞋子跳下去。

很久很久以后,在梦里,在某个走神的恍惚里,脑海里都会突然冒出你甩着满头的水珠从池里钻出来的样子。橙色的小鱼从你袖子里滑出来,你高举起戒指,嬉笑着朝我挥手。

第98篇、爱情故事我可以认识你吗?

每天早晨,她都习惯在阳台上梳她长长的秀发,像一只小鸟在晨光中梳理它美丽的羽毛。而不远处,对面的那幢楼上,就准有一个男孩在朝这边张望。好久,那男孩才开始拉他的小提琴,琴声悠扬。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她开始是有点讨厌那琴声,后来听惯了还有点淡淡的喜欢。

这早晨的遥遥“面对”一望就是好几年。她从一个小女孩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她越来越漂亮,学业也出奇的好,就像一只小鸟,因为有一双忠实的眼睛在仰望着它,所以在它的天空它尽情地飞翔。小男孩也长大了,长得俊秀,仿佛还有点腼腆。然而他还是那么目不转睛地望着她,望得让人发烧。虽然隔得太远,看不清,然而,她能感觉到那双专注而痴情的眼睛。甚至,她能感觉到他青草香般的呼吸。她想他爱上她了,她自己也是。在遥遥相对的两座楼宇,可不可以心心相印?每一个早晨都是期待和渴望,每一个早晨都让她变得更美。他一定认为她穿上白裙子很好看。然而他,穿上一身青蓝如水的衬衫,也是那么逗人喜欢。

她常常想走到他的楼下去。然而又不大愿意。为什么他不主动向她走来呢?那一天,她就能听见他在楼下扯着嗓门喊,我可以认识你吗?美女!

这一年四月,几个城市共同举办了一个大型的残疾人公益巡回演出——《梦没有不同》。她听说后去看了一场。当他出现时她惊呆了,心好痛。那是他吗?他的眼睛……

然而那身形,那脸庞,那头发,那小提琴,那一身青蓝如水的衬衫,是那么熟悉,又曾经让她多么向往。

报幕者说:他是一位盲人。他现在是聋哑人学校的优秀音乐教师。从小,他每天早晨都要准时在阳台上等候东方的那轮朝阳。母亲说她的颜色是红的,那种红一生都让人陶醉。母亲告诉他说,在对面,也就是朝阳升起的那栋楼上,在朝阳升起的那一刻,就准有一个女孩在阳台上精心地梳妆。母亲说:“她是那么美!她一定能听见你的琴声!”于是,男孩穿得越来越好看,拉的琴声越来越动听。因此,在他的视野里,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会每天在朝阳升起的时候听见他的琴声。今天,他要拉一曲为她而写的曲子,感谢那个至今还不认识的女孩。“因为有了你,我才美丽!”

琴声响起。那是一首她似乎听了多年的曲子。琴声落下去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女孩一边幸福地流泪,一边感动地鼓掌。

后来呢?哦!后来,让上天来继续为他们安排一场爱情的盛宴吧!因为,她已经跑到了后台,她说,我可以认识你吗?

第99篇、爱情故事疼痛过后,他们选择相爱

2002年,艾弗森大学毕业应征入伍,第二年便参加了美国在伊拉克的战争。在进入伊拉克之前,他对这个国家古老的文明历史,充满了向往之情。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端着冲锋枪,带着说不清的疑惑和恐惧,踏进了战火刚刚洗劫过的巴格达市。

尽管萨达姆政权被推翻了,大规模的抵抗已不复存在。但战争的阴云仍久久地不肯散尽,各类的爆炸、袭击、恐怖活动仍时有发生,艾弗森就曾眼睁睁地看着一位战友,在巴格达市中心被汽车炸弹炸得粉身碎骨,而就在10分钟之前,他们还谈笑风生、提到回国后的打算呢。

2004年春天的一个周末,艾弗森奉命随一支5人小分队在大街上巡逻。忽然,有人引爆了安放在街角的一个垃圾箱旁的炸弹,好几位平民被炸倒。在匆忙赶往出事地点时,艾弗森不慎崴了左脚,落在了后面。他并没有意识到,巨大的危险正向他涌来——那位激进的年轻人,从一个水果摊后面,轻轻地一扬手,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呼啸着朝他后胸刺去。

听到响声,他机警地一闪身,水果刀擦肩而过,扎到路旁一棵大树上。他端枪朝前搜寻过去。就在他快到水果摊前时,一枚自制的手榴弹,甩到了他的脚下,他迅速地上前一脚踢飞冒烟的手榴弹,随着一声爆炸,那个血肉模糊的袭击者,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

他慢慢地走到近前,看到那个袭击者的手里,还握着一个被鲜血染红的信封,未合上的双眼仍望着天空,显然对这世界还有着难舍的依恋。

他小心翼翼地拿过那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和一封信。他不认识上面的阿拉伯文字,但从照片上那个美丽的女子深情的眸子里,他猜测她一定是死者最亲近的人。

很快,艾弗森的猜测得到了证实,那封信是那位袭击者未婚妻米吉写来的,他们的婚礼定在了下个月。

一段美好的姻缘戛然而止。都是可恶的战争,才……好长一段时间里,艾弗森的脑海里始终晃动着米吉那甜甜的笑靥,还有她躺在血泊中的未婚夫那带着稚气的脸。是不经意间的一次遭遇,他夺走了他们本该拥有的幸福,他竟有了这样无法解脱的负罪感。

如果那天他不落在后面,如果他没有遭到袭击,如果那枚手榴弹不被踢回去……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他懊恼而遗憾地做着一个个假设,仿佛自己犯下了深重的罪孽。

两年后,他回国,退役,拥有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奇怪的是,那张沾满血污的脸和那女子灿烂的笑容,常常会浮现在他的眼前,如此强烈地告诉他——那件事非但没有被流淌的时光冲淡,反而在记忆深处变得更加清晰了。

几经踌躇,他终于做出一个连自己也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决定:重返伊拉克,去找寻照片上那个美丽的女子。

他辞掉了薪酬优厚的工作,来到曾经战斗过的巴格达,一边在朋友的公司打工,一边悄悄地找寻那个叫米吉的姑娘。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见到那个明眸皓齿的美丽女子,仿佛她也从巴格达彻底消失了。

朋友不解地问他:“即使找到了,你又能怎么样?是想告诉她自己就是夺去她未婚夫生命的人吗?若是那样,还不如不见她呢。”

艾弗森默默无语,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真的见到米吉时该说些什么,又能说些什么。然而,他仍热切地期望见到她,即便她将他看做十恶不赦的坏蛋,他也不会争辩一句的。

那天,他正在平静的巴格达市郊漫步。忽然,他听到有人喊米吉的名字,他赶紧回头,失望却再次涌来——眼前这位步履蹒跚的老妇,也叫米吉。

一晃,他又在在巴格达生活了5年,他结识了许多伊拉克的朋友,他请他们帮助寻找米吉。

2010年,一位在纳杰夫工作的朋友告诉他,米吉去了他所在的那座城市。

当他风尘仆仆地赶到纳杰夫,站在米吉面前时,他惊讶地发现:昔日美丽的米吉,脸上己满是沧桑。

米吉平静地告诉他:早已知道未婚夫遇难的经过,她曾试图阻拦过他当初的冲动。

“可是,他还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也许,我不该作为一名参战士兵来到这里。”艾弗森愧疚地回忆了6年前那令人痛心的一幕。

“不该发生的战争,伤害的不只是伊拉克人,还有美国人,每一个在战争中的死伤者,留给其家庭的,都是难以形容的伤痛。”米吉消瘦的身子,在夕阳中显得楚楚可怜。

“你说得对,虽然我从没想过参加这场战争,但我这一生也摆脱不了战争的梦魇了。”艾弗森了解到米吉的父母,都是在美军最初对巴格达的轰炸中丧生的。

“可以铭记,但不要仇恨。”米吉泪眼婆娑。

“我多么想为你做一点什么,来弥补内心的愧疚。”艾弗森真诚地握住米吉的手。

“我不会怪罪你,如果我的未婚夫杀死了你,你的亲人同样也会十分痛苦的。”

“我知道,所以我必须到这里来,不单单是向你请罪,还想……”艾弗森抬起头来,眼睛里盈满了热切的渴望。

米吉望着他,一颗柔柔的心被感动了。

两个月后,一家鲜花店在巴格达市中心的一条街上开张了。卖花的正是米吉,负责进花、运花、送花的,则是艾弗森。往昔的仇恨和悲伤,已悄然退去。两个人的眼睛里,都充满了爱的光泽,在他们的心心相印中,生活多了幸福的斑斓色彩……

这是一位前往巴格达采访的记者,向我讲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听罢,我不禁深有感慨:他们似乎应该成为彼此无法原谅的仇人,然而,刻骨铭心的疼痛过后,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相爱,因为唯有不断涌动的爱,才能冲淡仇恨,才能捧出更多生活芬芳的花朵,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疼痛过后,他们毅然地选择相爱。他们向世人展示的,是一种阔大的胸襟,是一种非凡的气度,更是一种纯净的品性。

第100篇、爱情故事你的婚姻是哪种色彩

当我们在抱怨婚姻遭遇异化时,或许我们自己也是其中的推手与获利者。在社会被利益化过程中,所有的行为无一能幸免,包括爱情的神圣。

一直说,女人有两次投胎的机会,一次是母亲赋予的,一次是婚姻给予的。对此,很多浪漫主义者多予以质疑,在他们的字典里,婚姻应该是玫瑰色的。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婚姻却被涂上了不同的色彩,让人看不明它的真相。

曾听到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位名牌大学的才女,活泼、聪颖,是学校诗社的中坚分子,在一次诗歌朗诵会上,结识了音乐学院诗社的一位男生,两人一见钟情,相见恨晚。几年大学生活,你唱我和,心同琴瑟。大学毕业后,恰逢三年困难时期,食品紧缺,城里人当时都想有一些农村的关系,以便果腹。目睹父母为食品而四处奔波,她内心焦虑。这时,一位亲戚给她介绍了一个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为使家人不再挨饿,她忍痛和原恋人分手,与那个木讷的农村大学生结为夫妻,用自己一生的不快乐,换来全家人几年的饱饭。后来,那位音乐学院的诗人前来找他,她隔门相拒,无言以答。为了家人的温饱而淹没了爱情,这样的婚姻是灰色的。

一次,在社区里听一位新上海人媳妇叙述身世,颇有感触。她高考以几分之差落榜,相恋的男友考入外地一所大学。她去男友就读的大学看望后,自感两人不再相配。后在亲戚的撮合下,她远隔千里从东北赴上海相亲。结果,男方各方面条件都不理想,但为了一句“她已去上海享福”的话,她觉得已无颜回头。于是,牙齿一咬,毅然嫁入“寒门”,几年不曾回家。直至父亲病故,她才单身一人,星夜奔丧,在父亲灵前痛哭流涕。为了过分的自尊,而放弃了爱情,这样的婚姻是青色(涩)的。

朋友家有位亲戚,原家住农村,后随夫进城,在小吃店当服务员,一年后丈夫与其离婚,她一下子没了住处。这时,小姐妹给她介绍了一个离异男子,条件虽不太好,但有一间小房子。她左思右想,最后为了有一落脚之处,还是嫁给了这男人。谁知男人不但没钱,还是个酒鬼,吃饱老酒后,就向她发酒疯,甚至动手打人。开始她还忍着,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男人发酒疯的频率越来越高,对她动粗的次数也愈发多了起来。她一看,这日子实在没法再过下去了,只好忍痛放弃这个用婚姻换来的住处,与那男人脱离了夫妻关系。为了基本的生存而不去寻找爱情,这样的婚姻是黑色的。

有人类始就有爱情,后来又产生了规范男女关系的婚姻。那时,爱情是婚姻的唯一基础。《诗经》中“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是古代爱情婚姻观的生动写照。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尽管还有许多美好的爱情故事在传颂,婚姻却被越来越多的政治的、经济的、生活的等诸多与婚姻不大有关系的内容绑架了,使它离原点越来越远。

上述的故事远非最典型的,它只是普通老百姓在走投无路时扔出的人生最后的筹码,世上用婚姻主动猎取利益的例子比比皆是。眼瞅着婚姻成为改变生活的手段,谁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人类的悲剧还是喜剧。

当我们在抱怨婚姻遭遇异化时,或许我们自己也是其中的推手与获利者。在社会被利益化过程中,所有的行为无一能幸免,包括爱情的神圣。也许有一天婚姻终会回归它的原色,但现在它就是这样的杂色。

这,也是社会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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