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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只要出发,就能到达
摩托车上的爱情
大四时,汤佳为了能有更好的发展,前往阳朔学英语,并很快在学校当上助教,还被校方安排给外教们当周末旅行的导游。托马斯也在这群外教队伍中。
第一次见托马斯时,汤佳表示“很无感”。她第一次带队去月亮山,所有人都骑着自行车出发时,只有托马斯“独树一帜”非要跨着一辆摩托车,这还引起了她的鄙夷。谁知道在回程的道路上,她很累。便坐在托马斯的摩托车后座上。他故意绕来绕去走一些小道脱离了大队伍,二人在路上聊了很多,还互换了电话。自此,托马斯对汤佳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并开始和她煲电话粥,这段感情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最初,她很羞涩地企图进行地下恋爱,为了不“暴露”,她每次上街都不坐这辆声音巨大的大摩托,不过托马斯每次都隔不远在后面跟着。在这种滑稽场面的“胁迫”下,她只好乖乖上车,并且从此被托马斯载着“招摇过市”了。
2007年5月,汤佳毕业忙着找工作时,托马斯回国了。本以为这段感情就像许多跨国恋情一样无疾而终,没想到年底时,在加拿大滑雪的托马斯突然给她发了一封求婚邮件。
汤佳当时在东南亚潜水,逗留在万象。她“揣着”这个问题,骑着车在大街上思前想后地转了一天。晚上,这个爽快的姑娘就回邮件答应了,她说:“要是不答应,那我也太矫情了,但是你要是跟我开这种玩笑我饶不了你。”她当下坐汽车去泰国,再从泰国飞曼谷,再从曼谷飞深圳,再到长沙拿户口本,再在上海和托马斯会合。2008年4月,汤佳和托马斯在香港结婚了。
收拾行李快出发
早在婚前,汤佳和托马斯就酝酿了一个想法:“我们一个来自德国汉堡,一个久居中国上海,汉堡和上海又是友好城市,应该计划一次从中国上海到汉堡的摩托旅行。”想法一旦有,唯一要做的,就是收拾行李出发。
2008年7月1日,一切准备妥当。小两口发动摩托车,出发了。
到了青海,摩托车也有“高原反应”,跑不动。藏狗很多,隔几十米就追,吓得汤佳几乎魂飞魄散。在柴达木盆地。晚上的温度接近0℃。找不到旅馆,后来还碰到警察,因为是军事基地,差点被关了起来,后来,偷偷摸摸溜进一个电站,好心的工作人员将二人收留。而在新疆吐鲁番,温度是47℃,汤佳“感觉自己是一只烤箱里的烤鸭”。最艰辛的一段旅途,是在新疆北部的白哈巴。一个旅馆的老板给他们指了一条路,后来在谷歌地图上一查,才知道是断的。这个“太阳没下山月亮就出来”的地方,荒无人烟,没有路,也看不到车辆的痕迹,只有深深浅浅的马蹄印。安静得只听得到相机的喀嚓声……
2008年9月3日,他们骑着摩托车到了目的地德国汉堡,到托马斯家玩了一阵子,又继续南行,途经荷兰、奥地利、意大利、法国等地。最终在11月初回到了德国。
旅行结束后,汤佳在论坛和博客发文,讲述自己的旅行经历。很多人留言,无一例外地“佩服”、“不敢相信”、“热泪盈眶”、“热血沸腾”。很多留言的人说,自己跟汤佳一样,有过梦想,或关于旅行或关于其他,但遗憾的是,因为现实种种转都没能坚持下去。
汤佳说,长途旅行当然会有顾虑,最关键的是安全。她也“害怕会死在路上”,但还是出发了。“为什么要出发”?即使是在旅行结束后,很多人也会问汤佳这个问题。“如果不出发,你怎么能到达?”汤佳反问道。
让汤佳印象深刻的,有这样一条留言:我也爱旅游啊,上大学时也走了好多地方,但我觉得自由的日子只有大学那几年,现在是没法那么洒脱了,虽然我已经有房有车,但还是不认为可以随便就出去旅行,一是经济实力,二是工作方式,你还得为你的生活,为你的房子车子打拼,哪来的闲工夫去闯世界呢?
汤佳有些生气,回复说:看了你的留言我觉得我好失败,我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别人,没多少钱也一样可以旅游。时间是自己的,心里有个旅行的梦想,你要做的就是收拾好行李,马上出门。你都有房有车了,我还没房子呢,我也有孩子了,可我的孩子已去了7个国家。
汤佳说,她有个朋友一直梦想着自驾去西藏,各种装备堆满了房间,他有房有钱,可他都买第二辆车了,还是没行动。他总是唏嘘感叹,没时间啦,工作丢不开啦,怕旅途出意外老婆孩子不放心啦等。汤佳就笑他:“你看,我比你穷,什么都没。可我已游完15个国家回来了。”
旅行开始前,汤佳在上海一家旅行社工作,薪水优厚,“我们每天生活在忙碌的社会里,社会给了我们一个梦想,父母给你设定了一个目标,你不断地努力,当哪天目标真正实现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空空如也。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
为梦想而付出
女儿女婿回家那天。汤妈妈做了一桌菜,多是为托马斯做的。正如旅行出发前要“贿赂”女婿一样,女儿这次平安归来,他们也要“犒赏”他。
汤佳说,外面的生活很精彩,而她心里总是装着对父母的愧疚。“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对父母只能报喜不报忧,我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什么苦,都只能自己一个人扛,再怎么苦也不会跟父母说。人总是有得有失,我选择了自己意气风发的路,同时我也失去了把家作为避风港疗伤地的权利。我爱他们,在千万里之外的异国,我最挂念的就是两位老人。但我不能不做自己、不坚持梦想。以前是,现在是,将来还是,永不放弃。”
现在。汤佳和托马斯已经回到德国。他们租的房就在阿尔卑斯山附近。汤佳很乐于做照顾托马斯和孩子的“家庭主妇”。她喜欢把房子收拾得很漂亮,阳台外是大片的薰衣草。
说起阳台,汤佳还记得,大概是6年前的某个初冬早晨,在学校女生寝室的阳台上,她穿着粉红色毛衣,戴个发箍,对着楼下熙熙攘攘上早自习的人群,大声朗读: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我很高兴站在这里,发表一段简短的演讲,主题是“坚持梦想”……
这段往事被汤佳写进了博客,“睡觉都用英语讲梦话,把室友都吓着了……什么都想学,梦想就是考了英语导游证,然后做英语导游,然后做国际领队,周游世界……如果想都不敢想,你就不会为之而努力,那你就永远没有办法实现。”
第2篇、爱情故事羽球恋人:一拍进攻一拍防守的爱情变奏
惊世一吻,
神雕侠侣姐弟恋一吻定情
然而,令张楠和赵芸蕾意外的是,这深深一吻被记者长枪短炮拍个正着,从此“情侣档”的称呼不胫而走。成为继林丹谢杏芳之后,中国羽坛又一对神雕侠侣。
赵芸蕾考虑到不能影响备战奥运等原因,随后在接受采访时否认了两人是情侣。可喜的是,此时的中国羽毛球队不再禁止队员谈恋爱了,而是给了队员们一个很宽松的环境,让运动员们顺其自然。
在任的中国羽毛球总教练李永波也曾表过态:“如果恋爱可以激发队员的斗志,而且不影响平时的训练,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反对他们恋爱。”同时,他也表示太年轻就公布恋情会让球员分心,影响竞技状态。所以一般情况下,国家队的小队员都会对恋情低调处理。但如今看来,两人的低调只是为了如今奥运赛场的成功。
还记得赵芸蕾和张楠刚刚混双配对之时,他俩虽然都在国家队,但是彼此了解不太深入。他们只记得两人是互补的“南北配”:张楠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男孩,却没有一般北京人“贫”的特质,不善言辞,甚至还是个“闷葫芦”。而比他年长4岁的赵芸蕾,面对媒体则游刃有余。
在很多人看来北京的孩子不太能吃苦,做什么事情也没常性,但张楠对羽毛球却有着独特而强烈的专注,教练对张楠的评价是:“具备大城市独生子女少有的肯吃苦且不服输的精神。”而张楠的父母说给他起名为“楠”,是因为楠木是常绿乔木,木材坚固,是贵重的建筑材料,寓意人之成才,国之栋梁。
赵芸蕾出生在湖北宜昌市的一个体育世家。父亲赵立军原是宜昌市体校的副校长,主修篮球,母亲屈小蓉是网球教练。夫妻俩给女儿起名为“芸蕾”,有“芸芸众生中一枝花蕾独放”之意。26年后,这位“芸蕾”如愿站在了伦敦奥运会的最高领奖台上,“宜昌花蕾”以最完美的姿态绽放伦敦。赵芸蕾有南方女孩的温柔细腻,性格开朗大方,善解人意,坚毅顽强。
赵芸蕾和张楠随着混双配对交流的日益加深,他们的话题也由表及里,深入人心,竟然谈起八卦属相和星座配对。赵芸蕾出生于1986年9月5日,属相为虎妞儿,星座为处女座。张楠出生于1990年3月1日,属相为马仔儿,星座为双鱼座。属相马虎是和谐的一对,马马虎虎是也。双鱼座与处女座也是最佳配对的星座。
赵芸蕾曾自嘲地说道;“如果我们一起谈恋爱,可以延续国羽神雕侠侣的传奇佳话,演绎一曲动人的体坛爱情故事,是当今时髦的姐弟恋啊!”
三次求爱,
情侣戒指见证爱情
张楠和赵芸蕾此前都有各自的搭档,赵芸蕾的搭档是徐晨,而张楠则更侧重于男双,他说:“一周就有一两次固定参加混双训练,其它都是练男双。”
赵芸蕾透露,两人的首次搭档参赛原本是在今年的丹麦公开赛,由于那项赛事正好在全运会之后,国家队只派出了几名选手参赛,而大多数主力则在随后的法国公开赛才复出,因此,两人的首次合作被推迟到了这次比赛。对于这个新的组合,赵芸蕾评价是“比较默契”。
在以2-1赢下印尼组合后,这对新搭档闯入四强。他们的半决赛对手很可能是队友郑波/马晋,两人都认为郑波/马晋的实力更强。他们没有谈及胜负的问题,只是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帮他们(郑波/马晋)扫清障碍。首次配对就进入四强,也显示了他们配合的默契和实力。
2010年3月14日,中国羽毛球队混双组合张楠和赵芸蕾在全英羽毛球公开赛决赛中击败世界排名第二的印尼组合维迪安托和纳西尔获得混双冠军,成为中国队在第100届全英羽毛球超级赛上收获的最大惊喜。这也是中国选手连续第五年夺得全英赛混双冠军。
20岁的张楠表示没有想到第一次参加全英赛就能获得冠军,“从资格赛开始打,觉得有点意外,我们俩配合就打过两次比赛。”
2010年3月15日,一个月明星稀的美丽夜晚,海风轻轻地吹拂着。张楠神神秘秘盛情邀请搭档赵芸蕾:“为了庆祝我们配对以来的首次夺冠,我今夜请你在海滨酒店共进烛光晚餐庆贺。请芸姐一定要接受小弟的邀请,大驾光临啊!”赵芸蕾心想“小屁孩”又捣什么鬼,预感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张楠刚刚年满20周岁,突然间觉得自己长大了。在事业上收获金牌的同时,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如期而至。他越来越依恋他的搭档芸姐,她正是自己的梦中情人,寻寻觅觅的白雪公主,他决定今晚借着庆祝向自己的心上人表明心迹。
当赵芸蕾如约而至时,只见烛光摇曳,朦朦胧胧。张楠单膝跪地,双手捧起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玫瑰花,含情脉脉地说:“芸姐,我爱你,请你做我的女友好吗?”赵芸蕾有点惊喜,有点沉醉,有点清醒。她双手接过鲜红的玫瑰花,把他扶起来。“楠弟,芸姐愿意做你的黄金搭档,至于做你的女友,先打好比赛,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第一次听到芸姐称自己为“楠弟”,张楠还是有点惊喜。虽然芸姐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说明还是有机会的。就像刚配对打比赛,失败乃成功之母。他决定不抛弃,不放弃。
赵芸蕾虽然是虎妞儿,但是特别喜欢小熊,因此,国家队队员们都亲切称她为“小熊”。她的寝室里到处是玩具小熊,棕色的、黑色的、白色的……五颜六色,应有尽有。张楠特意到礼品店选购了一对情侣泰迪熊,作为赵芸蕾本命年的生日礼物送给她。
在生日Party上,张楠带着两只小熊,卖萌似的表演了韩国的童谣《三只小熊》:“三只熊生活在一家,熊爸爸、 熊妈妈、 熊宝宝。熊爸爸胖胖的,熊妈妈却苗条,熊宝宝好可爱,每天每天在长高……”他滑稽的面部表情加上可爱的动作,逗得赵芸蕾哈哈大笑,开心不已。
张楠看到心上人如此开心,也不禁跟着爽朗地大笑起来。整个房间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张楠趁机上前,一把拉过赵芸蕾的手,一脸认真地说:“我可爱的熊宝宝,让我们做一对幸福的熊爸爸和熊妈妈,好吗?”“等我们获得世锦赛的混双冠军,我再做你的熊宝宝吧!”赵芸蕾要用爱情激励斗志,要将爱情引导到事业的正确轨道上来。“好,我们一言为定!”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比赛开始后张楠/赵芸蕾显得有些慢热,开局一度落后。张楠进攻发挥出威力。中局阶段张楠和赵芸蕾加强了抢网,随着赵芸蕾扑杀得分。尽管张楠和赵芸蕾此后打得比较顽强,但无奈落后太多,最后没有拿到金牌。但这无法掩盖这对组合在配合上的逐渐成熟,配合的默契,让他俩逐渐成为中国混双的当家组合。
世锦赛混双夺冠之后,赵芸蕾和张楠一起欢庆胜利。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黄金搭档张楠从怀里掏出两枚铂金情侣戒指,向她求爱。就在赵芸蕾一愣神的功夫,张楠为她戴上了一枚漂亮的戒指,向赵芸蕾第三次表白他的爱情:“亲爱的蕾,我爱你,你愿意做我的女友吗?”赵芸蕾当时被突如其来的幸福震惊了,她呆了片刻,含着眼泪微笑着对张楠说:“我愿意。”……
为爱夺金,
成就中国首对奥运神雕侠侣
只能说爱情的力量确实伟大,在半决赛中跌跌撞撞逆转丹麦组合晋级的张楠和赵芸蕾,向全世界展示了什么才叫最佳情侣档。前封后杀,得分互相鼓励,失误互相安慰,连解说嘉宾、前国手赵婷婷都忍不住称赞两人是“绝配”。没有给队友任何机会,张楠和赵芸蕾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就拿到了冠军。这对亲密战友最与众不同的就是,比赛间隙的擦汗是共用一条毛巾,举止自然,毫不介意。细心的观众可能会发现,张楠和赵芸蕾的右手中指上都戴着同一款式的情侣铂金戒指。
在最后一个球落地刹那,这个22岁的大男孩激情迸发,躺倒在地尽情怒吼,赵芸蕾默默走到他身边,张开双臂,相互击掌,张楠连忙起身迎接,两个恋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大秀幸福,羡煞众人。如今奥运冠军到手,这对“蜜恋情侣”再也不用遮遮掩掩了。难掩激动的张楠随后还将自己的战靴脱掉,抛上了看台。他甚至向观众要来一面国旗,两人共同牵起一面五星红旗绕场庆祝胜利夺冠。
“奥运很重要,夺冠太激动!”胜利的喜悦、爱情的甜蜜一股脑儿掺杂在了一起,这一刻的温布利体育馆,见证了一个温馨的奇迹发生,这一个夜晚注定属于奥运首对神雕侠侣搭档。
在颁奖仪式结束后接受央视采访时,被问到取胜的原因,张楠显得十分羞涩:“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的沟通做得好吧,夺冠的关键是,我俩场上沟通无障碍,领先落后时只用一个眼神……”说完,他还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当然,说到沟通,肯定没人能比得过这对朝夕相处的情侣搭档了。
张楠和赵芸蕾的加冕,同时创造了两个历史:混双选手首次包揽奥运会混双冠亚军,这是国羽史上第一次;一对情侣搭档获得奥运冠军,这在中国体育界也是第一次。因此,张楠和赵芸蕾也同时荣获中国首对奥运冠军情侣搭档。
“杀、杀、杀……”在现场观众阵阵鼓励下,赵芸蕾和搭档田卿在羽毛球女双决赛中2:0击败日本组合藤井瑞希/垣岩令佳,夺得冠军。湖北姑娘赵芸蕾更是成为中国羽毛球队史上的首位奥运双冠王。
这场女子羽毛球双打决赛,张楠一直在场边为女友赵芸蕾助阵。赛后,李永波狂放挥拳庆祝,还特地把赵芸蕾的男友张楠叫了过来,狠狠给了他肩膀一拳,“你们两口子真争气……”一句话惹得张楠也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本刊特约记者专程前往赵芸蕾的家乡湖北省宜昌市采访了冠军的父母,在宜昌市体育局,与赵芸蕾父母赵立军和屈小蓉一起,在电视机前见证赵芸蕾和张楠羽毛球混双奥运夺冠的精彩一幕。
当记者专门问到两位老人对待女儿赵芸蕾和张楠恋爱一事的态度时,赵立军和屈小蓉乐呵呵地说:“我们也是通过网络听说的这事。他俩还没有正式跟我们家里人说呢,也没把张楠带到家里来,我们暂时就装着不知道了。女儿在北京已买了房子,我们两口子有假期时就会过去陪陪女儿。女儿有些事跟我们说,有些事也回避我们。这次她自己突然公开了与张楠的恋情,从伦敦回来后,估计也会跟我们正式说说跟张楠的事了吧。我们非常相信她,做什么事都一定有她的道理。这孩子,从小就有主见,看人看事不会出大的错。她成熟了,长大了,我们什么事都相信她、支持她。她和张楠的事,我们的态度是顺其自然吧。”
对于赵芸蕾是否会再次征战下届奥运会,赵爸说:“张楠肯定还要打,他这个年龄,那是必须的。但赵芸蕾还能打多久,看她自己吧。她无论做出什么选择,我们都支持!”
有趣的是,国羽内部消化的神雕侠侣们,大都是在各自取得辉煌成绩后终成眷属。当张楠和赵芸蕾成为中国第一对夺得世锦赛冠军和奥运会冠军的情侣搭档后,网友们纷纷送上祝福:“事业爱情双丰收,祝贺他们。”“场上打球,场下恋爱,这才叫真正的情侣搭配、夺金不累呢。”更有好心的网友催他们赶快结婚:“张楠别等了,奖金可以买房买车,够资本结婚了!”“是啊,是啊,再生一对龙凤胎,长大还可以打混双!”
第3篇、爱情故事有爱走天涯
我和陈先生的感情,一直伴随着距离的改变。
本科的时候,是南区18号楼和34号楼的距离。其实就是前后两幢楼。但每到晚上,各自回寝,就算楼离得再近,也是分开的。18号楼每层楼的洗漱间正对着34号楼的阳台,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陈先生寝室的灯光。我常常在水池边洗衣服,边看着对面的灯光,就看出神了。
那时,陈先生大概是在对着电脑看网页,或者和寝室兄弟们谈笑风生吧。我的反应往往是拿出手机,发短信“要求”散步。刚在一起时,陈先生还处于兴奋阶段,常常主动要求散步。新鲜期一过,他就总是“被散步了”。散到后来,总是陈先生说,我们回去吧。现在想来,果然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分离。
周末的时候,就变成了复旦和虹口的距离,因为我每星期都回家。回家一般要分开一到两天,最开始时,陈先生主动要求载我回家,后来就变成骑着他的宝车载我去公车站,周日下午或晚上再去公车站接我回宿舍。
放假的时候,就变成了上海和上虞的距离。陈先生回家了。所以那时候放假总是让我有点闷闷不乐,因为陈先生在家胡吃海喝得乐不思蜀,常常不给我发短信,几次小分手也是在这期间。这导致后来放假时陈先生报什么辅导班,我就跟着报班,这样就可以赖在学校不回家了。GRE、法语班、GMAT班,就是这么上下来的。
后来的两个学期,就变成了香港和上海的距离。陈先生和我一前一后去了香港分别交换一个学期。那算是异地恋的演习吧。期间,我曾偷偷坐火车去深圳见陈先生,而我在香港时,陈先生也悄悄去见我。至今,我仍然为自己临时在bbs上发帖找到黄牛买去深圳的硬卧车票,20小时在车上不喝水不上厕所千里寻夫的莽撞行为而自豪。要知道,我们那时在一起还不到5个月呢!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2008年8月开始去了真正的异国。我去了群山包围的科罗拉多州,而陈先生则去了法国南部小镇。陈先生的寄宿家庭没有网络,只能由我打到他们家的座机,日日不断。
2009年的春天,陈先生结束了语言项目,来到巴黎的“郊外”,开始了两年在山上的日子,那是我频繁造访法国的两年,情况也逐渐变得好起来了。陈先生住在一个人的宿舍,有网,有自由的时间,过了几个月,还搬到新宿舍,竟然有自己的座机!我很敏捷地找到了极划算的电话套餐。
那些分离的日子,总是在盼望着什么时候能见面。在一起时,却又担心时间流逝,而在分开的前几天,我往往会突然变得很伤感。一次次的机场送别,想起来总是令人心伤。
记得上次陈先生要回巴黎的前一天,我问他,我们现在在一起,是在做梦呢,还是真的呢?陈先生开玩笑说,在做梦啊,明天梦一醒,我就已经在法国了。这句话让我哭了整整半个小时,现在想起来依然让我流泪。陈先生始终不能了解为什么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会让我有如此大的反应,其实我自己也不了解。
我想,可能我知道每次的相遇,再快乐,最后都会分开。这就像人不想从美梦中醒来,可是天总会亮,醒来是不由人的。时间总在走,分开也是不由人的。庄周梦蝶读了很多遍,可是在现实中,我始终不能参透。
今年的9月,陈先生将进驻纽约,对于每周都可以见面的事实,想想都很兴奋。而到明年在普林和纽约之间找一个mid-way住下来时,异地恋就会完全结束了。
借用沈从文语,我看过很多地方的云,走过很多地方的桥,但只爱过一个正当好年华的男子。我非倾国倾城,你非潘安宋玉,我们只是大漠中两粒细小的沙。可是那飞沙走石也无法分离的一粒沙,从今以后就是我的世界。
与你相守,就算一箪食,一瓢饮,我也不改其乐。
虽然距离我们的六周年还有两个星期,可是心中泉涌之情已不能压抑。谨以此文献给我爱了六年的陈先生,也献给为爱走天涯的人们。
第4篇、爱情故事一生相守的舞伴
有一段时间,他们是世界上最默契的舞伴。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将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那时他们还在跳民族舞,他穿着对襟的羊皮短袄,她扮成美丽的山野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舞台上,她几乎可以闻到草的芬芳。
学校里有一个文娱小组,他和她都是小组成员。一开始多是合唱或表演唱,舞蹈类节目很少。到了年底,学校要排演一场大型舞蹈去市里演出。这需要男孩女孩自愿结合到一起,彼此成为对方的舞伴。结合到最后,女孩子只剩下她。那时她并不漂亮,就像一只永远成不了白天鹅的丑小鸭。她站在那里,眼泪挂在眼眶,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走过来,大方地拉起她的手,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他高大英俊,他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于是她接触到了舞蹈。一开始她什么都不懂,他不厌其烦地教她。他是学校里舞跳得最棒的男生,他和她近在咫尺,她莫名其妙地脸红心跳。他们排练了不到一个月,就登上了市里的舞台,却是惊人的默契。有同学开玩笑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再一次红了脸,他却只是笑笑。
她就这样狂热地爱上了舞蹈。现在想来,也许那时她爱上的,其实是他。他和她成了学校里固定的组合,舞台上,他们光芒四射。
毕业后他们一起留在县城,一起参加了工作。他们不再跳舞,舞蹈对他们来说,也许只是学生时代的一个片断,或者是一种经历。每天他站在车间的车床旁边,满手油污,她则坐在一台缝纫机旁,把轮子蹬得飞转。他从来不和她谈起曾经的舞蹈,他认为眼前的生活远比舞蹈重要和客观。她却不。她总是以为自己应该属于五光十色的绚丽舞台而不是充满噪音的服装厂车间。她认为自己应该穿着漂亮的衣裙,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有人将鲜花抛上台来,台下掌声四起……
她跟他提起她的想法,他想了想,说,我们可以参加县里的舞蹈俱乐部。她问,你不是不想再跳舞了吗?他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她知道那个俱乐部除了可以学习民族舞,还可以学习国标舞。她在电视上看过国标舞,她认为,那也许是她真正的兴趣所在。
俱乐部是一个民间组织,不仅缺少必要的设施,地点也非常偏僻。每个星期天,他都会骑着自行车,驮着她,赶很远的路过来,等回去时,已是黄昏。他们反反复复排练着同一个舞蹈,他穿着对襟的羊皮小袄,她扮成怀春的妙龄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原,那是俱乐部里唯一的布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排练这个舞蹈。俱乐部不是学校,他们甚至不会有演出的机会。
两个月后他们开始学习国际标准舞。教国标的老师很忙,只能挑选几个有潜质的学生来教。那天他骑着自行车,驮着她,忐忑不安地来到俱乐部,又忐忑不安地盼望着老师能够将他们挑中。结果一切如愿以偿,老师真的挑中了他们。那天他们在一个小酒馆里举杯相庆,两个人兴奋得满脸通红。
以后的日子紧张并且快乐。每天晚上,他们都要跟着老师的动作练到很晚。她进步神速,老师说她生来就应该属于舞蹈,属于舞台。这句话让她备受鼓舞,练习更加勤奋。半年以后,她的国标在县城里已是无人可及。
他一直是她的舞伴。不管是华尔兹,探戈,桑巴,还是伦巴……可是现在,他的表现竟是那样笨拙。的确是这样,如果说现在她是一只白天鹅,他充其量只是一只可笑的鸭子。也许在以前,在学校里,他就是这样笨拙吧?只不过那时两个人都同样笨拙。同样笨拙,配合就有了默契。现在她突然变得优秀,她认为,他已经跟不上她的舞步。
那天老师与她长谈。老师说如果你想继续进步,就必须离开这里去省城。那里有一个高级舞蹈培训班,那里的老师和我很熟。她想了想,说,可以。老师说还有一点很重要,你去了省城以后,必须另找一位舞伴。你现在的舞伴会拖累你。她问难道他不会进步?老师说他也许会进步,可是他的进步会非常慢。换句话说,如果你生来就属于舞蹈,那么他就属于误入歧途。她说可是他在学校里跳得那么好。老师说这是两回事。你认为那时你们还能叫舞蹈吗?她无言以对。的确,那时他们根本算不上舞蹈。现在回想起来,那更像某一套广播体操。
她把老师的话说给他听,她认为他会非常沮丧。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竟表现得异常兴奋。他问老师真这么说?她说是。他说那你就去啊!将来你到全国各地演出,到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多好!她问那你呢?他说既然我不是这块料,我就继续和我的车床跳舞吧!她有些感动,轻轻地拥抱他。他坐着不动,竟有些拘谨。他知道她不久就可以成名,这毫无疑问,就像他相信他们的爱情。
可是如果她参加那个培训班,就不得不放弃现在的工作。连生活都成了问题,谈何追求艺术?他安慰她说,不用怕,我们先去,总会有办法的。她愣住,我们?是我们,他说,尽管我不再是你的舞伴,但我会陪你一起去。
他们一起去了省城,在那个老师的极力推荐下,培训班接纳了她。她果然进步神速,半个月后就有了专业舞蹈演员的样子。舞伴当然不是他,他只是负责每天两次用自行车接送她。他们租住在一处非常简陋的房子里,尽管两个人省吃俭用,可是带去的那点钱仍然慢慢接近告罄。他们都知道,假如再不想办法的话,她只能打道回府。为了她,他找过工作,可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省城,哪怕找份薪水很低的工作也不容易。到最后她几乎要放弃了。
那天他蹬回来一辆旧三轮车。他告诉她,三轮车是买来的,尽管旧,拉客没问题。她问你想用这辆三轮车拉客?他说有什么不可以吗?我这几天天天在火车站那边转,我看到好几个用三轮车拉客的外地民工。一天下来,能赚不少呢!她问他这行吗?他说怎么不行呢?眼尖些,腿快些,准行!尽管他的表情非常轻松,可是她知道,车站管理很严,想在管理人员的眼皮底下拉客赚钱,这并不容易。
可是他做到了。每天,他用三轮车送她去培训班进行舞蹈训练,然后去车站拉客赚钱,到黄昏时,再去培训班接她回来。那时她已经成了培训班里最出色的学生,她的舞伴,只能是她的老师。那是一位高大英俊的独身男人,在舞蹈界有着很高的声誉和名望。舞伴温文尔雅,英俊逼人。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开心。别人开玩笑说他们才是天生的一对,她不知道那些人是指他们的舞蹈,还是其他。有时舞伴向她微笑,她的心就怦怦地跳上一阵子。后来他们一起去参加市里的比赛,果然得了大奖。她感觉自己似乎离不开这个舞伴了,她有一种背叛的感觉。
那天黄昏时,突然下起大雨。天气非常阴冷,练功房里却温暖适人。他们在练习伦巴,两个人都热出一身汗。突然她想起蹬三轮车的他,她说他该来了,我得回了。舞伴问这么大的雨,他会按时来接你吗?她推开舞伴,走到窗口,就看见了他。雨中的他深弓着腰,身上披一件雨衣,正吃力地蹬着三轮车往这边赶。他并不强壮,在雨中愈发显得可怜和瘦小。她冲下楼,他正好到了门口。他指指车,笑着说,请上车。然后脱下雨衣,将她仔细裹紧。看着他完全暴露在雨中的背影,她有些心酸和感动。她想,也许他也应该属于这个舞台,只是为了她,才把舞台交给这辆旧三轮车和火车站前的某个角落。
他一边蹬着三轮车一边唱歌:拉妹子拉,拉妹子拉……她笑了。是的,在雨中,他把她拉回了家——不仅是身体,还有心。
她的舞伴一直是那位老师。他仅仅是她的舞伴,他们也仅仅是配合默契的舞伴和无话不谈的朋友。他们一起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和演出,她果真成了大名鼎鼎的明星。可是她知道,她还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舞伴——那是他。
所以,那天她问他,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他不解地问,舞伴?她说是,舞伴。生活中的舞伴,一生一世的舞伴……我们,结婚吧。他盯着她看了很久,紧紧地握了她的手。他当然愿意,他怎么能不愿意呢?他是那么爱她,为了她,他宁愿舍弃工作,宁愿放弃心里喜欢嘴上却不说的舞蹈,宁愿天天守着一辆破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他怎么会不愿意呢?
……她常常天南海北地跑,可是只要回来,她都会第一时间赶回家。没事时,她就放起音乐,和他在客厅里跳舞。当然,他仍然很笨拙。可是他们非常投入和认真,就像多年前一样。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把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不仅如此,他们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舞蹈:他挥舞着炒勺,看她一眼,她就把切好的菜倒进锅里;她拖着地板,冲他点点头,他就把旁边的椅子挪开;他和她走在大街上,他回头笑笑,她的手就会插进他的臂弯……她终于理解,其实最美的最华丽的舞蹈,就是最默契最平淡的生活……
她常常说,那个深深爱着你的人,无疑是你可以一生相守的舞伴。那是对你、对你的爱情的最高奖赏,你无法拒绝。
第5篇、爱情故事一个“蜘蛛人”人给的幸福
好在我们还是重逢了,就像跳一支圆舞曲,我们绕过人群,换过舞伴,最终在音乐结束前牵到了对方的手。
凌锐在我眼里一直是个英雄,虽然他其实是一群小地痞中最坏的人,但我就是迷恋他。
凌锐大我八岁,同他在一起,总有人叫我“凌嫂”,或“嫂妹子”,不论怎么叫,都不直接叫我的名字。我同他整天混迹于北京的酒店或娱乐场所,生活得很快乐,时间一长,我似乎忘记了自己的真名——金安安。
与凌锐相遇颇具浪漫色彩,19岁那年我从继母的扫把下逃脱,混上一辆刚启动的火车,来到了北京,下车后我身无分文又罹患重感冒,全身发烫没有一丝力气,蜷缩在一幢高大的建筑物下,等待死亡或者重生。
有个小地痞欺负我,粗鲁地撕开我的上衣和扣子,危难之时,一个人从天而降,一脚就把那小地痞踢出十几米。这人就是凌锐,他的正当职业是“蜘蛛人”,他正在为大厦外表清洗污垢。
凌锐的个子很高,扶起我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这小妞太美了。
这句话从这样英俊的男人口里说出来,太让我受用了,我立即抱住他的大腿,大声喊道,你救了我,你就应该对我负责到底啊!
凌锐抱起我,把我带到他的出租屋。我服了感冒药,他在我的身上盖了一层厚厚的被,就出去了。两个小时后,我有了精神,起床把他的出租小屋收拾得干干净净,凌锐拎着两碗饺子回家的时候倚在门口满眼惊讶: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田螺姑娘?我笑得咯咯吱吱。
从那以后,白天我就常常站在某个建筑物下看凌锐工作,在建筑物顶端时,他只是个小黑点,像老家房檐下拉网的蜘蛛。
晚上,凌锐总会用温暖如火的身体包裹着我。北京的秋天很凉,同他相依,就像靠上个大火炉,有的是热量。
不干活的时候凌锐经常叼着香烟,骂骂咧咧地同几个坏小子出去闹事。如果不是林可,也许凌锐不会变得更坏,我更不会变坏。
林可是凌锐在酒桌上认识的,开一家婚姻介绍所,经营得不景气。有天找凌锐和我喝酒,一杯酒下肚,他就说有事请凌哥凌嫂帮忙,他要借我用几天,帮助他的婚姻介绍所揽揽生意,说白了就是托儿。
我不想去,凌锐犹豫着不说话,我知道他这人义气,林可说只做这一次,下不为例。我喝下一杯酒就答应了。
第二天,我到了婚姻介绍所,林可给了我一个新手机,不一会儿,就认识了一个男人,叫张阳,很阳光,是经理秘书。张阳对我“一见钟情”,爽快地交了介绍费,然后带我出去吃饭,是个很高档的酒店,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奢侈的饭,张阳刷卡结账的动作潇洒利落,我惊叹:原来经理秘书就这么有钱啊!送我回家时,我把张阳带到一幢大厦下,随便指了下楼层,就说再会。当我绕大厦一圈回到我们的出租屋的时候,凌锐和林可正高兴地数钱,我接到张阳的短信:很高兴认识你,明日有新电影上映,我们去看吧?
我想也没想就关了机,并且丢掉了SIM卡。
林可笑呵呵地夸我做得好。从那以后,我在林可的请求下,三五天就去婚姻介绍所里当托,尔后,一次次得手,一次次收获金钱,这样容易的赚钱方式让我欲罢不能。
凌锐更贪婪,他先向林可提出入股,后来干脆让别的地痞把林可打出了北京城,自己直接做起婚姻介绍的生意,我成了他的专职婚托。
谎撒多了,总有穿帮的一天。终于有一天,我跟人见面时,被个男人识破,他来到凌锐的婚姻介绍所,扬言要揭发我们。虽然凌锐带着一群地痞摆平了此事,但我却害怕起来。我央求凌锐,我们已经有了些钱,不要再做那些害人的事了,我们去我的老家哈尔滨或者西藏吧。
凌锐捧过我的脸,很仔细很深情地说,你可以,我不可以。是我拖累了你,你的人生应该有更幸福的归宿,你必须有个好男人陪伴。说完,他打了个哈欠,紧紧地拥抱我,身体微微颤抖。
一周后,凌锐说我们做完最后一笔生意就离开北京。我有些害怕,不想做。他说为了我们的爱情,再做一次吧,肯定是最后一次。
这次和我约会的男人叫钟衍,有自己的公司,虽离过婚却极有魅力。我们刚见面,他就主动交了婚姻介绍费,钱一到手,我就失踪。
临行前夜凌锐说要跟旧友告别,让我在出租屋等他。那晚凌锐没有回来,第二天一早我等到的却是钟衍。
钟衍像个侦探,几乎知道我所有的事情,什么时间离开老家,在城里如何生活,做过多少次婚托等。
凌锐依然没有回来,钟衍带我出去吃饭,语重心长地说,安安,你应该好好地生活,再不要做那些害人的婚托。然后他给我一张银行卡,和一个新手机。
我推托,可他还是留下了。那卡我验过,里面有一万元钱。
凌锐彻底失踪了,一个星期音讯全无,他的电话一直关机。我担惊受怕,不知如何是好。好在钟衍一直陪伴着我,一个星期后钟衍把六神无主的我带到他家,一幢很气派的别墅。
他对我非常好,眼睛里没有一点坏男人的色相。一周后,他的父母来看我,一见面他就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他的母亲不叫我安安,而叫我琳琳。
钟衍的父母走后,钟衍很诚实地告诉我,我很像他的前妻琳琳,在婚介所第一眼看到我,他就决定娶我了。
凌锐再也没有回来,我找不到他。钟衍对我极好,每日下班回家会带我去吃美味的菜式,带我去欣赏话剧,虽然我听不懂。我决心同钟衍结婚,为他生一双儿女,过安稳的日子。
我们把婚期定在圣诞节后的第二天,喜帖都印好了。
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眼前——张阳。原来,他是钟衍的秘书。
张阳倒是坦诚,眼含狡诈地说,你真行啊?骗完秘书骗经理,不久还将穿上婚纱做新娘子,我们共同做笔生意行不行?钟衍的公司存在很大漏洞,我手头上有他偷税的证据。如果你能把他办公室密码箱的钥匙和密码弄到手,我毁灭证据远走高飞,当然,我会分你三分之一的财产;或者我告他偷税百万,把他送进大牢,让你成为新婚寡妇。两条路孰轻孰重,你自己掂量。
为了稳住张阳,我假说同意,但要等待机会。
因为,我也有自己的打算,我现在的生活安稳妥帖,这一切都源于钟衍,我不能没有他,他是我的一切,无论如何,我要把张阳除掉。
我想到了凌锐,可他身在何处呢?
我想起了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就把凌锐的信息发了上去,果然奏效,没几天就有网友告诉我,凌锐现在河北石家庄,他的手机号是139********。
电话打过去,真的是凌锐。凌锐告诉我,开婚姻介绍所挣钱后,他染上了毒瘾,为了不拖累我,他精心帮我挑选了钟衍。钟衍能在出租屋内找到我,就是他故意安排的。尔后,他离开北京去了石家庄,在那里戒了毒,现在还做蜘蛛人。沉默良久他说,安安,我爱你,但我给不了你幸福,如果你现在很幸福,就别再找我了。这是他第一次喊我的名字。
我说,凌锐,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帮我把张阳教训一下,他想把我的钟衍送进大牢!
这好说,薄薄的刀片一划拉就摆平了。凌锐的话说得轻飘飘。
我结婚前一天,张阳死掉了,手腕动脉被刀片划开,失血而亡。听到这消息,我浑身发抖。
凌锐这家伙动作真快,我只让他教训一下张阳,为什么他要把他弄死呢?如果凌锐被抓,我也是同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逃命要紧。
我拿走了钟衍抽屉里的现金,匆忙踏上了去往西藏的列车。
西行的列车风驰电掣,过了唐古拉山口,西藏的蓝天白云尽现眼底。可我不敢多看,一看就感觉到处是警察的眼睛,周遭有无数个手铐在等待我。
到了拉萨,我找了个很小的旅店藏身,在拉萨街头买了新的手机和卡,想打电话给凌锐,又不敢打,听说现在有什么卫星定位,一打电话警方就会知道我藏身的方位。
一个月后,没有任何动静。我还是不敢贸然联系凌锐,只能掺杂在旅游的人群里,毫无目的地闲逛。
一天,在一家小餐馆里刚坐定,突然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吓得魂飞魄散,小心翼翼地转头,生怕身后是手持冰冷手铐的警察。拍我肩膀的是个蓬头垢面的男人,脸黑得像锅底,七分像人,三分像鬼。
我手抡巴掌就向他打过去。
就在我的巴掌即将落下的时候,我怔住了,那个蓬头垢面的男人分明是凌锐。
他用手指放在嘴边,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拉我坐下。刚坐好,他饿疯了似的,大口大口地把桌上的饭菜迅速吃光。
凌锐低声告诉我,我猜测你一定在西藏,你曾多次说过的天堂。但在天堂,你也需要有男人陪伴。我的心一阵柔软,他一定是吃了很多苦,才流浪到这里。
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我惊恐地问凌锐,我只是让你教训教训张阳,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我杀的?我没有杀他,我在网上看到张阳死的消息,立刻赶到北京,就听说你失踪了。我还以为是你杀了张阳呢,用我提供的刀片割腕方式!我一刻也没有停留,就赶到了这里。
我没有!我说。
我也没有!他说。
我给钟衍打电话,接电话的是钟衍的母亲,她说,钟衍度假去了,因为你的离开和张阳的自杀,他想去散散心。
自杀?张阳是自杀?
是啊,张阳挪用巨额公款被钟衍发现,钟衍准备起诉张阳,没想到他会因此而自杀。
我想起张阳去酒店吃饭买单时的阔绰,原来是挪用的公款,而张阳用刀片割腕只是为了逃避刑事责任。
我跟凌锐都误解了对方。
经历了风风雨雨,我和凌锐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这些年的一切,我俩都奉献给了爱情,为了这份爱,我偶尔变好,他偶尔变坏,好像上天在刻意捉弄人。
好在我们还是重逢了,就像跳一支圆舞曲,我们绕过人群,换过舞伴,最终在音乐结束前牵到了对方的手。
第6篇、爱情故事寻亲
1918年3月的一个清晨,里昂火车站迎来一辆从德国开来的战俘车,一个叫瑞克的男子胡子拉碴地从车厢里走出来。在那些蓦然重逢、抱头痛哭的人群中间,瑞克显得呆滞而又沉默,他的四肢虽然完好地存在着,可他的名字却上了重度伤残名单。
医生心情沉重,这个貌似健全的男人因为下体受伤永远也做不了父亲了。不仅如此,他好像还患上了失忆症,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也说不出任何亲人的名字。
医院在报纸上刊登了瑞克的大幅照片,想通过媒体来帮助这个可怜的男人寻找亲人。很快,全国各地有很多人涌来——失去儿子的母亲、丧失手足的兄弟、和丈夫离散的妻子。
很多人来了又走了,最后留下来的是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容貌姣好,留着长长的黄色卷发,穿着白色的拖地长裙,她自称是瑞克的未婚妻,并带来一张瑞克的照片作为证据。医生看看照片中那个英俊幸福的男人,再看看眼前呆若木鸡的瑞克,一时无法评判。另一个女人年长几岁,她左手拖着一个三四岁、脏兮兮的男孩儿,右手抱着一个更小的女孩儿,流着泪站在病床前絮絮叨叨地讲述丈夫如何在两年前上了前线一直未归的故事。
医生将两个伤心的女人领到外面——从瑞克突然流下的眼泪中,医生看到了希望:这两个女人中,肯定有一个是他的爱人。
医生再次翻开那个年轻女人带来的照片,就在几乎要确认的时候,护士忽然跑来,附在医生耳边说了两句话。医生一愣,他缓缓地将照片还给了那个漂亮干净的女士,转而拥抱了有两个孩子的母亲:“瑞克说,你是他的妻子。”那个女人一把抱住自己的孩子,痛哭起来。
年轻的女人流着泪,伤心地走了。几天后,沉默的瑞克和两个孩子,还有妻子,去了法国另外一座城市——巴黎。在那里,不仅有国家配给他们的新房子,瑞克每月还有很优厚的残疾军人抚恤金,足够这个四口之家安逸地生活。
10年后,一个民意调查机构准备调查“一战”中伤残军人的生活状况,他们在巴黎一个乡下小镇上找到了瑞克。
让人们惊讶的是,和资料描述不同的是,这个残疾的男人并没有和妻子孩子生活在一起,而是独自住在一所干净的房子里,以养花卖花为生。当得知瑞克很早就和妻子离了婚,并把80%的伤残抚恤金分给了妻子和孩子后,人们纷纷愤怒地谴责那个无情的女人。
瑞克微笑着制止了大家,接下来,他讲出的故事让所有人错愕万分。原来,他并不是那个女人的丈夫。这个事实,在他跟着那个女人回家的那一刻,他们彼此心里都明白。那个哭着离开他的年轻女人,才是他的未婚妻。“其实我也没得什么失忆症,当初的沉默,只是因为接受不了身体残疾的事实。”
“那为什么你会选择那个陌生的女人?”调查人员匪夷所思地望着他。
瑞克轻轻叹出一口气:“战争之后,民不聊生,这样的情况下,当我看到那个丈夫已经战死在前线而生活又无依靠的女人,立刻就对她和她的孩子充满了同情。其实我已经是一个绝望的男人,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还有用,那就是用自己的伤残抚恤金来帮助这个女人和两个孩子渡过难关。至于我的未婚妻,从她的穿着上可以看出,她的生活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她应该有完美的婚姻生活。所以,我宁愿让她相信,她的未婚夫已经死了,因为我不想成为她的包袱。”
后来,瑞克向那个女人敞开心扉,说服她与自己离婚,并将伤残抚恤金以抚养费的名义赠送给了她。然后,瑞克离开巴黎,来到这个小镇做了一个花农。
瑞克的故事深深打动了调查人员,他们准备宣扬这个沉默的英雄事迹,却被瑞克制止了:“不过是一场迟到的告别,我不想再去打扰她们的生活。”说着,瑞克向花丛深处走去,最终消失在一片浓郁的芬芳中。
第7篇、爱情故事吓人的名声
张萍眼光很高,先后处了好多对象都没有结果。眼看年近三十,都快到“豆腐渣”年龄了,她这才着急,决定降低标准,只要男方没啥大毛病,就把自己推销出去算了。刚好她们小区的云姨给她介绍个小伙子。小伙子叫翟刚,三十二岁,在邮局工作。经过两次会面,张萍觉得翟刚人还不错。
一个星期天,按照约定,张萍去街心公园和翟刚进行第三次会面。走到公园门口,正巧撞上李婶带着孙子从里面走出来。李婶和翟刚同一条街,没准从她口里能了解些情况。想到这,她叫了声“李婶”,迎上去问:“翟刚这人您认识不?”
“你是说邮局那个?我当然认识。”李婶的一张快嘴是出了名的,没等张萍发问,她就放起了“快炮”,“在我们居委会随便找个人打听,不认识居委会主任的可能有,但不认识翟刚的我担保没有,他那七进七出的名声大着呢!”
听了这话,张萍吓了一跳,公园的会面自然取消了,,她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能嫁给一个蹲过七次班房的人。当天一回家,她写了封信,让云姨转交翟刚。云姨不明白意思,还取笑说:“看样子你们进展挺快的,我也是过来人,有些话面对面说不出,就得靠笔帮忙。”
过了几天,张萍参加完同学聚会,回家时天有些晚,大街上看不到公交车,只好步行回家。绕近道走进一条叫“狗尾巴”的胡同时,她有些害怕了,这里没有路灯,看不见一个行人。走着走着,突然从角落里蹿出条黑影把她吓了一跳,等她回过神,肩上的皮包已不在了,包内装着好友刚借给她周转生意的钱,整整五万啊!她尖叫起来:“抢劫啦!抢劫啦!”这时,一个人从她身后冲上来,飞快地向劫匪追去。几分钟后,那人返了回来,把手中的包递给张萍,说:“不好意思,叫那家伙逃掉了。”
张萍这才看清,眼前这人是翟刚,想到前几天的失约,她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说啥好。还是翟刚打破尴尬:“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一路上翟刚讲些笑话给张萍解闷,只字不提公园失约的事。到了家门口,借着路灯,看到翟刚的衣服裂着好几道口子,张萍更过意不去,支吾着说:“对不起,上次……上次没能去公园……”“你不用放在心上。”翟刚苦笑一声,说,“这事不怪你,怪我没事先说清楚,我名声臭得很,哪个姑娘跟着我都会觉得委屈。”“不……”没等张萍说下去,翟刚挥挥手,转身就离开了。
这下,张萍心里腾起了浪花,从翟刚刚才的见义勇为和真诚的眼神,她看得出,翟刚是个可以信赖的人。本来,刚才分手的时候,张萍是想解释,之所以没能赴约,是临时有事脱不开身。现在~想,这理由站不住脚,真正的原因她在托云姨转交的信中写得清清楚楚,幸亏翟刚及时打住,不然越描越黑。
第二天一早,张萍按照云姨给的地址找到翟刚家,想再跟他谈谈。走到门口,迎面撞上云姨,她问:“云姨,您大清早的上这来做什么?”“别提了,”云姨没好气地说,“还不是为你交给我的任务,我这都是跑第六趟了,可还是晚了一脚,那小子早出门了。得得得,这信还是你自己交给他吧。”说着,把手中的信递到张萍手里。
张萍心头一乐,信没送出,她和翟刚的关系就僵不到哪儿去。她又觉着奇怪,现在还不到七点,翟刚去上班也没这么早啊。
“看样子这事我得跟你说清楚了,免得日后落下个埋怨。”云姨叹口气,说,“翟刚这小子工作起来那是玩了命,不光做好自己分内的,他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发给附近的居民,谁家下水道堵了、煤气炉坏了,只要一个电话过去,他立马就到。”
一听这话,张萍对翟刚彻底放心了,看样子翟刚为了弥补以往的过失,正努力洗心革面,还真应了那句“浪子回头金不换”呢!
云姨继续说:“就因为他那个七进七出的名声,对象是处一个崩一个……”
“这也太不公平了。”张萍鸣起了不平,“难道因为犯过几次错误,蹲过几次班房,就能一棒子把人打死?想当初诸葛亮t擒孟获,那么顽固的人不也感化过来了?”
一听这话,云姨生气了:“张萍,你瞎说什么?翟刚进班房?你是听谁说的?”
张萍一愣,问:“他不是七进七出过吗?”
“这哪跟哪啊,我的姑奶奶,你弄错意思了!”云姨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七进七出指的是,翟刚雷打不动的规矩——早上七点之前就到单位,晚上七点以后才肯从单位离开。”
张萍一想,可不是?昨晚她还觉得奇怪,“狗尾巴”胡同偏得很,那么晚翟刚到那里去做什么?现在她明白了,胡同一旁就是邮局,翟刚肯定是加班晚了才出门呢。想到自己竟把这么个好小伙冤成了罪犯,张萍脸上一阵阵发烫。
云姨如释重负地说:“这下,我话全说明白了,就为了他这毛病我劝了好多次,现在看来,是甭指望他改了。他再怎么优秀,毕竟是个不经常着家的男人,愿不愿意继续处下去,你自己掂量着办。”
“我愿意!”话一出口,张萍脸就红了,赶紧向云姨道声“再见”,掉头向邮局方向走去,她等不及了,必须马上把心头的想法说给翟刚听……
第8篇、爱情故事希望你好
未曾说过,放弃是一生一世的抉择,当所有的情感全身心的投入过后,所得到的,并非是你所想要的。
不必难过,此刻肯定有人在做着你做梦都想做的事情。没有必要深究什么,人生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形影之中似乎是有一双手在操纵着你的方向,有时总是感觉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中,向左走,是迷茫;向右走,是抹不去的沧桑。犹豫中,脑海中的每一根弦都绷得十足的紧,一不小心就要断了似的。爱过一些人,许久不联系也会慢慢的淡忘,只是在某个熟悉的角落突然会想起早已陌生的人。人,是最感性的动物。我们看不惯悲欢离合,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又没有理由去推脱。以至于到了最后,擦肩而过转而回眸定睛,望着远去的背影心中久久不能忘怀。
人,亦是世间最虚伪的动物。学会了太多的掩饰,总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人们面前,久而久之,总归是要厌倦。而人们却是习惯了你的虚伪,在自己的心里给你留下了一个甚好的形象。当你厌倦了,褪去了虚伪的着装,不再是当初的圆滑,不再去在乎他人的目光。当朋友发现你变了,变得再也不如曾经那样美好时,那么你就是成功了,你战胜了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
时常会想念,想念曾经的点滴往事,久处的深情早已把言语湮没。一时间就像是充满好奇的小孩子正追着妈妈在问那么多的为什么。想念那些朋友,想念那时候的梦想,想念那时怀揣梦想的自己。时光许久,慢慢流走,总告诉朋友在成长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带着自己的梦想。只可惜,却真的是忘却了自己的梦想。也许是长大了,知道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个只能在心里死亡的种子,它永远不可能开花结果。其实还是要感谢,感谢一次次的抉择。不然现在的自己,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喜欢我的人挺多,不喜欢我的人也挺多,何必为了这些而去改变已熟悉了的一切。
阳光从窗子里射过来,暖暖的。再也不是以前的样子了,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原谅自己做过那么多的决定,这个决定却是迟迟不敢妄想。多少次在梦中去了那个不敢涉足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大部分的朋友都想着去繁华的大都市,而我却喜欢辽阔的大草原,大概是从小就是这样吧,一个外向的孩子,却是喜欢安静的环境,自己想着都是那么的矛盾。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是错过了最美好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真的想着等放了假去一趟,去感悟一下大地的辽阔,感悟下小草的青葱,去喝杯暖暖的奶茶,这是多年前就幻想的情节,未曾实现过。当花儿忘记了自己的芬香,人也忘记了曾有过的少年。你只能笑笑,笑着说再见。就感觉人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此刻或许就有人正过着你所想要的生活,没有必要感叹,至少现在的时间我还可以躺在床上听着歌儿去书写自己的故事,这样不也是很快乐吗。过往太过于纠结,是抹不去的硬伤。谁人没有往事,那美好的记忆总是在你脑海中翻来覆去,可你一定要清楚那只是记忆。就如同我忘不了那个女孩,总是时刻的关注着,可那又能怎样,还不如早些放下,话又说过来,说放就能放下的那不叫记忆。
实话说,我认真的暗恋过一个女孩子。对,就是暗恋。三年的时间发生了太多,从前后位到上下楼层的班级再到高考完分道扬镳,太多的往事不堪回首,竟也是无语凝噎。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我爱她哪一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她。但就是爱,有人说爱情会出奇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奇迹,我能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能够倒背出她曾经用过的手机号码,我想,等时机成熟了我定会努力追求她。怪是想的太过于唯美吧,当时间久了,就应该懂得。我放弃,不是因为我输了,而是因为我懂了。有些事,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说出第一句话大概需要多大的勇气,毕竟你是我这么多年无法说出的秘密。其实我是多么后悔在最懵懂的年纪没有说出我爱你。也是更后悔在那最懵懂的年龄认识了你。我承认,朋友说我没有勇气,却殊不知我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害怕失去。多少次喝的酩酊大醉,想起的总是她,颤抖着输入那串再熟悉不过的号码却是不敢拨打,没有为什么,每一个有过深爱往事的人都会理解。
有时感觉自己很孤单,但静下心来想想却也不完全如此,至少在失眠的夜还有那么一帮朋友陪着我聊天。实话说,这个社会太过于利益化,每个人都追求着自己渴望的生活,幸福的忙碌着。更是理解了年少时所不能理解的“不联系并不是忘记”。是岁月催人奋进,所以你不得不暂且放下那段不属于这段年龄的故事。对于成长,没有必要太过于纠结,要记得,阳光总是会升起来的,我们只是需要等待而已。等待着花开,等待着春雨冲刷走过的脚步,那些记忆就犹如一段段伤痕,那些后悔莫及的事情犹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无力去遮挡,也不想去遮挡,毕竟是自己走过的曾经。有时真的想那么大醉一场,却又找不到让自己大醉的理由,看淡了也就不是那么纠结往事了。毕竟人是在成长的,总会有些失去总会有些彷徨。失意的时候就会想起往事,那么的不堪回首。
当所有的梦已破碎,在多的伤心也变得无所谓。终有一天定会抛下所有的一切,去解开心中的那个结,人生中有那么多的不尽人意,用尽毕生的彷徨,撒尽不该留在你身上的汗水,不是所有的磨难都叫做磨难,或许是一个劫。纵然会使你万劫不复,却又来不及考虑,因为结局的诱惑太大太大,就犹如那些本知道孙猴子的厉害却为了长生不老而去打唐三藏的主意,不就是为了长生不老,索性却是丢了自己的性命。但对于他们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尝试,万一成功了呢,赌注太大,有谁能够这般抵住诱惑。
走在浩大的学校里,不经意间会看到熟悉的身影,不过只是相似而已。但也会久久的看着不舍得离开,对啊,就在不远的一年前我还是站在四楼的走廊里看着你慢慢的向我接近,虽是简单的打个招呼却也是高兴的不行,谁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摸不清的思绪,我总是告诉自己是我没把握好时间。现在也终于明白,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或许将来的我一定会感谢丢下所有顾虑的自己,因为我不会再感到有过一段后悔的往事,虽死犹荣。希望你好。
第9篇、爱情故事我的爱情我掌握
结婚七年了,我从来没有给他买过衣服。他非常宠我、爱我。在他面前,我永远如孩子般尽情享受着他的疼爱和娇宠。
那天,去逛商场,看到了一件很有男派款味的体恤衫。买下它,送给他!一种冲动竟让我一时间有点儿迫不及待和激动,把那件衣服拿在手里稍一打量,就付了账。不仅仅因为这件衣服好看,而且是为有了这种送给他衣服的愿望和行动而欣喜,同时莫名其妙的幸福感也撞击着心扉。
我感到,我终于成熟了。想像着我忽然把新衣摊到他面前,他吃惊和欣喜若狂的样子。我内心更加涨涨的。终于等到他下班回来,可是他的反应却不是我想像的那样,他显得很平静,只是略微试了一试,说还可以。
我内心很失望。唉!不就是一件平常衣服嘛,还能让他怎么的?我如此安慰了一下自己。
晚上,他很晚才回来。一般他回来晚了,如果不吵醒我的话,我很少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可是,那时我正内急,有点儿迷迷糊糊,似醒非醒间,听到他站在窗前悄悄打电话。随着他的话声,我的意识也一点点清醒过来。
他对着电话温柔至及地说:“宝贝,别大惊小怪了,那不是别人买的,是我老婆昨天买给我的。嗯,真的不是!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我除对你是认真的,还会对谁认真?告诉你,老婆也是第一次送给我衣服,以前她从来没有送给我礼物。所以,我常说,只有你对我最好,知道吗?那领带,那衬衫,那西裤,都是在我们重要聚会和我生日的时候你留给我的永远不会忘记的纪念。放心吧,别人给我我也不稀罕,现在包括我老婆,我只喜欢你送给我的一切……好了,宝贝,亲爱的,时间不早,别瞎想,早点休息吧,听话……”
我的头一下大了,气也喘不匀。天哪!近一年来,他不时的换领带、衬衫,不时带高档新潮的新衣回来,总说是朋友送的,我都信以为真,从不对他有半分怀疑,却原来……
接着,我更恨起自己,恨自己忽然给他买了这件衣服,真是天该杀我,鬼使神差,让它来引领着,打乱了我平静的内心和生活。
内心的烈火炙烤着我,冲动一阵猛似一阵,我恨不得一跃而起,揭穿他、斥责他、质问他。我不能容忍!我怎么能够容忍!曾经那么疼我爱我宠我的男人,却同时更加宠着爱着另一个女人,并且一直在欺骗我、糊弄我,我算什么?成了什么东西?我绝不会与另一个女人共同承接和分享一个男人的爱!何况他是我至爱的丈夫?!
我的心烧了,炸了,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我只是用嘴使劲咬住被角,外表却出奇地冷静,一丝不敢动,怕他发现我醒着,像我做了对不起他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尽管我的肚子已涨痛,可直到丈夫关机上床,悄没声息躺在我身边,渐渐发出均匀的鼾声,我才无力坐起,泪水,也终于不管不顾顺脸流下,我跑到洗手间一个人大哭。
一夜,我无眠。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这深深的阴影扼着,精神恍惚,什么事也做不好。心底深处对他的冷漠、仇视和厌烦无以言表。一下感到他离我是那么遥远,那么陌生,他的笑,他的沉思,他的话语,他的殷勤,他的体贴,都让我感到了极度的肮脏和虚伪,有时,恨不得马上和他离婚或掉头走出这个家,再不回来。
我不明白,脾气一向急躁不忍事的我,这一次,为什么能有如此大的忍耐力?如此的隐忍不发?如此的苦苦折磨自己?一天晚上,我找了一间幽静的咖啡厅,要了杯咖啡静静而认真地面对自己的心,面对自己的情,与自己谈判和讨论。问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回想婚前婚后的过程,我们已是11年的天长日久,多少的爱,多少的苦,多少的磨折,都才刚刚尝过。现在孩子渐长,日子渐趋稳定安康。最重要的,我肯定,他,仍深深爱着我!这一点,我明白,我知道,他对我的爱,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改变和消失的;而我,也仍然爱着他,即使他如此地伤害了我,我仍不想直接去伤害他,难道我这不是在等待时间来教给我怎么做吗?是的,我终于明白了我为什么会一反常态。
我打起精神,试着用所有的柔情和耐心照顾他,心疼他。耐心等他归来,以前我从不等他晚归。起初,他很惊讶,问我为什么不睡觉,是不是生他晚归的气?我说,不是,我现在忽然觉得我要好好疼疼你了,因为现在我觉得真正长大了。他听了,动情地紧紧把我拥入怀中,并告诉我不要等他。但我仍等他,怀着从没有过的耐心和温情。
丈夫给自己选购衣物的品味与习性,我了如指掌。那天,我把衣橱里他所有的衣服都翻出来,一件件挑选和对照。很快,凭女人的直觉,我就认定,哪一种款式和哪几件衣服是那个女人送的了。其实,若平时我对丈夫有一点儿怀疑和细心,我早就该发现。我把那些衣物整理出来,洗过而又仔细熨过,郑重其事地单独挂在一边,以方便他随时取放。
第二天,丈夫开橱取衣服的时候,一愣,随后略带掩饰不住的紧张瞪眼看着我,一时不知要说什么。我笑眯眯躺在床上,问他怎么了。他才说:“怎么回事,怎么这几件衣服单独这么整洁的放在一起?”我说:“因为我发现这是你最喜欢和最常穿的。再说,它们的质地、品味、款式也确实不错,所以我也喜欢,喜欢看你穿上它?芽”
丈夫的眼光转开去,里面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郁浮上来,随即,转身吻我,柔而烈,并喃喃说:“知道吗?你让我越来越爱你了。”接着发出一声长叹。我问他好好的叹什么气?他拍拍我的脸,说没什么。
那天,这几件衣服他没有选,而是改穿了别的一套。
半年多迅疾而过,丈夫的生日眼看就要到了。我们这儿的风俗,讲究孩子生日娘苦日。每个孩子的生日,都是孩子要与母亲一块过,起码也要送件礼物,以表这一天的纪念。
婆婆早年是大家闺秀,年轻的时候没少带过金银,后来日子败落,生计无着,但她对金银的热衷不减。我知道,很早,丈夫就有一个愿望,能在自己某一个生日的时候,给母亲买一套好的手饰。婆婆是一个很好的老人和女人,我当然也早心存此意。但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我们总没能实现这个愿望。今年,虽然他的生意稳定了一些,但资金的周转,各方面的开销,加上他的粗心,说不定,又会马虎过去。
我拿出自己的积蓄,花了不菲的钱,给婆婆买了一条纯金项链和一对玉镯。
晚上,我拿出给婆婆买的礼物,告诉他打算明晚陪他回妈那儿过。我说:“我替你给妈妈买了一份礼物,我知道这是你一直想做的。”丈夫欣喜地扑过搂住我说:“我已经去首饰店看过几回,只因这几天款项更紧,一直挤不出那区区几个钱,更怕你不高兴,所以才终于放弃。小琪,谢谢你!”
第二天下午,丈夫早早回来,我们大人孩子欢天喜地准备回婆婆家。这时,他的手机开始呼叫不停,丈夫跑到阳台小声接,然后匆匆挂机。过后,马上又响起,再接再挂再响。我假装不懂。
最后,在阳台,我听到丈夫终于无法忍受而压抑地声音传来:“我早告诉你,我们已没什么,早已解决。对不起,今后我不会再接你的电话。今天的生日我在家过,谢谢你的礼物!但我已不需要,希望你自重,再见!”说完,丈夫毫不犹豫直接关机,轻舒一口气走进客厅,搬过我肩,深情看住我,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抱紧我说:“没事,小琪,对不起!只顾和客户周旋,耽误了这么长时间,我们走吧。对不起!对不起!”
我趴在他温热宽厚的胸前,内心却突然复杂万分。我当然明白,他的“对不起”指的是什么。可是,换来这句话和他真心的拥抱以后,我却酸楚无比。有谁能体会到当时我心中的不甘和深受伤害的过程。重新稳定了家庭和得到了丈夫的心,这是我一直所努力要做到的。
我知道,我是对的,因为我还爱着他。
第10篇、爱情故事深情款款千萤灯
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突然染上了一种奇怪的病。从此,她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为了重见天日,她听从医生的建议,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最北的地方——漠河。在那里,她邂逅了一个热心善良的大男孩。从此,他们一路向北,经历了重重生与死的考验,她的生命再度花开,而爱情,也在不知不觉中一路芬芳……
机场邂逅神秘女孩
2009年12月的一天,上海浦东机场一派繁忙景象。在D5区候机的韩瀚身边突然来了一个打扮奇特的女孩:一件竖领黑色风衣将她裹得严严实实,一顶呢绒帽和一副宽大的墨镜,将她的脸遮去了大半,浑身上下就看不到一处裸露的皮肤,看上去极其神秘。
时年26岁的韩瀚是上海一家网络公司的营销总监,他酷爱户外运动,此行是去黑龙江的漠河滑雪,那里可以说是全中国最冷的地方,冬季平均气温都在-40℃。令他惊讶的是,这个神秘女孩的目的地也是漠河。
12月5日,韩瀚抵达了漠河,住进了当地一家小镇上的“农家乐”旅馆。冬季的漠河茫茫雪原,他入住的是这方圆几十公里内惟一的旅馆,那个“神秘女孩”自然也住了进来。
第二天上午,韩瀚正在欣赏窗外的雪景,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他来到滴水成冰的室外,发现那个原先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孩此刻摘去了墨镜和帽子,裸露着的手臂和脸上有着豆大的水疱,尽管浑身冷得直发抖,但她却一脸的惬意。
而旅馆老板却一脸紧张地要求女孩搬走,原来他以为女孩得了艾滋病,怕传染给其他房客。女孩很气愤,越解释越不清楚,就索性坐在雪地里哭起来。看到这情景,房东和看客渐渐离去,韩瀚望着女孩悲戚可怜的模样,心里莫名一动,就陪着她在冰天雪地里坐下来。
等女孩哭够了,韩瀚才默默地递来一块手帕。面对这个善解人意的男人,女孩终于打开了心扉。她叫王雯,是江苏徐州人,大学毕业后,她进了上海一家制鞋厂做技术主管。2009年6月,一向身体健康的王雯突然浑身奇痒无比,还伴有发热症状,过了不久,她身上就出了水疱和红疹,而且还不能接触阳光,只要太阳一晒,全身就像千万根针刺一样难受。
王雯去了多家医院诊治,但都无法确诊。随着病情的加重,室内的灯光、电脑的荧屏光都让她受不了。她只能整天把自己套在衣服里,不让任何一块皮肤裸露,白天根本不敢出门,房间里即使到了晚上也不开灯。被病痛深深折磨的王雯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几个月不接触阳光,她都快憋疯了。
9月25日,王雯的病症经上海瑞金医院确诊为迟发性皮肤卟啉症,这是一种不能见热源性光的病症,每百万人中都难得见到一例,病情发展到后期,会侵害肝脏而危及生命。
手捧着诊断书,王雯悲痛欲绝,她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一想到年迈的父母,她又颓然地将准备好的安眠药扔进了垃圾篓。为了尽快让自己好起来,她在医生的嘱咐下开始进行中药治疗,病情有所控制。医生还建议她到最寒冷的地方晒晒太阳,因为寒流能阻隔住热量的传递,不会诱发病情。于是,她便只身一人来到漠河……
为雪人女孩一路向北
王雯的遭遇,激起了韩瀚的同情心。为了让她快乐起来,韩瀚开始绞尽脑汁想办法。一次,他望着大片大片从天而落的雪花,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他独自一人奋战了一个下午,终于在屋前堆起了一个巨大的雪人,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雪人里面掏空,让王雯钻到雪人里面,脸部和胳膊露在外面。这一招果然凑效,阳光晒到王雯身上,她竟然丝毫没有瘙痒和灼疼的感觉。
那一刻,王雯的脸上笑得异常灿烂,她的心里,却因为感动而泪流成河。
由于多日的晴朗,漠河的气温大幅回升,虽然最低气温还在-30℃左右,但王雯却有了不舒服的感觉。韩瀚得知俄罗斯的西伯利亚气温在-60℃~-70℃,他眼前一亮,决定带着王雯一路向北,到西伯利亚去晒太阳。王雯吃惊地瞪着韩瀚说:“你不要命啦,去那么冷的地方,会冻死的!”
韩瀚却说:“晒太阳会对你的病有好处,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做‘套中人’,相信我,一定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
凑巧的是,他们来漠河时都带着护照,韩瀚拿着护照去办理签证,俄罗斯的签证官得知他们是去西伯利亚时,好心地劝道:“小伙子,俄罗斯有那么多好玩的地方,为什么你们要去人迹罕至的西伯利亚?”
当韩瀚说明理由后,签证官感动地说:“你真是一个真性情的小伙子,你的女朋友很幸福。”面对签证官的误会,韩瀚也不争辩,他心里反而一动,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王雯的善良与淳朴已经打动了他,爱的种子已不知不觉在他的心里生根萌芽。
2010年元旦过后,韩瀚带着王雯乘着国际列车来到了空旷无垠的西伯利亚,他们在一个叫做索罗格尔的小站下了火车后,一阵狂风几乎将他们吹倒,那风堪比冰刀,无情地削去他们身上的热量。
王雯冷得浑身发抖,她打着哆嗦说:“这地方比冰窖还要冷上几分,我们还是走吧。”韩瀚却强忍着刺骨的寒风问:“这儿虽然冷,但阳光好啊,你看你的皮肤还有疼痛的感觉吗?”王雯裸露出一段皮肤,没有一点疼痛的感觉。
出了火车站,他们看到了几户人家。他们过去敲门想借宿,但敲了几家都没有人应。原来,这儿的人都去南方过冬了,留下的只有空房子。有一户人家,可能是主人粗心,或者就是主人故意没锁门,他们得以进入室内。室内虽然暖和了一些,但没有暖气,没有电,他们仍感到彻骨的冷。
韩瀚看到了一堆木柴,他抱过来想点燃取暖,但想到王雯不能受火光的照射,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当天晚上,寒流骤起,外面的风像饿极了的猛兽一样怒吼,韩瀚搬出了所有的被子裹着还是冷,再看王雯,也躺在被窝里直发抖,韩瀚遂与王雯相拥而眠,以双方的体温来取暖。
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第二天,韩瀚带着王雯外出晒太阳。半途,他们却遭遇了一头高大的北极熊。北极熊全身雪白,远远看上去像一团移动的雪球,起初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当北极熊距他们不到20米时,韩瀚和王雯才猛然惊觉。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韩瀚不免有些慌张,王雯却颇有主见地说:“熊专门追移动的目标,我们躺下来,一动不动,它反而不会对我们感兴趣。”
韩瀚与王雯就地躺倒,一动不动,北极熊果然凑过来嗅了嗅,转身就走。但就在它转身时,韩瀚却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下子把熊又引过来了。面对万分危险的韩瀚,王雯一跃而起,她猛踢了北极熊背后一脚,这一脚下去,并没有撼动身高体大的北极熊,但却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它愤怒地转过身时,王雯已经又躺倒在地上了。北极熊张望了一阵,没见到令它感兴趣的目标,遂一步步走远了。
等北极熊离去后,韩瀚爬起来责怪王雯:“你刚才那一招太凶险了,万一激怒了北极熊,你一定会成为它的盘中餐。”
“哈哈,我不怕,它吃了我这个病人,我也让它尝尝卟啉病的滋味。”王雯故意以幽默的话语将韩瀚心中的担忧拂去,韩瀚心里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他们侥幸地躲过了北极熊,但危机四伏的西伯利亚每天都给他们带来生与死的考验。一天傍晚,他们往回走时,韩瀚一脚踏空,掉进了一个冰窖,冰窖深达5米,四壁全是结下的冰,连抓手的地方都没有,而他们又没有绳索,天渐渐地黑了下来,气温陡降,狂风乍起,韩瀚冲窖口大喊道:“王雯,你不要管我,快点回去。”
第11篇、爱情故事玫瑰花田
自上学那阵,王宝刚就喜欢上刘秀玲。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考上大学,便同到县城打工,王宝刚在工地上当瓦工,刘秀铃在一家超市当理货员。原本刘秀铃觉得王宝刚还不错,嘴虽然笨点,但为人实诚,身板也结实,虎头虎脑的,有那么几分帅气。
可是到县城一段时间之后,随着眼界的开阔,王宝刚在刘秀玲的眼里就成了断砖头。刘秀玲身材高挑,模样俊俏,追求她的城里小伙子自是不在少数。先是有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常来买东西,有事没事和她搭话。之后又有一个开小车的中年人来找她商议团购事宜,后来还送她一束玫瑰。
王宝刚听说刘秀玲接受别人玫瑰的事情,气不打一处来,风风火火赶过去,劈头盖脑地质问刘秀玲:“你为什么要收别人的东西,你穷是吧?”
刘秀铃被惹恼了,挑衅地笑:“是啊,我是穷。我不穷我为什么 要出来打工?你富,怎么从没见过你送我一朵玫瑰?”刘秀铃实在喜欢玫瑰,从上学那阵就喜欢上了,在书中和电影里无数次地憧憬过。而榆木脑袋的王宝刚除了给她送吃的,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到她需要什么 。因此这里面其实也有着赌气的成份。
王宝刚看刘秀铃和自己较上了真,便苦口婆心讲了许多从工友们那里听来的城里有钱男人们的诸多丑事,希望刘秀铃能提高警惕,悬崖勒马,可王宝刚愈教训,刘秀铃的气愈大,两人很快吵了起来。到最后,刘秀铃只用了一个词来答复他:“我乐意。”
那次争吵之后,王宝刚意识到刘秀铃是变心了,虽然双方父母都同意这门婚事,可现在什么年代?恋爱是要考验经济基础的,自己要啥没啥,自然是没有竞争优势了。只有暗自抱怨自己的无能。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王宝刚赌气没再去找刘秀铃。工地上的工友们听说了此事,都骂王宝刚是孬种,至少也该拼一拼吧。就这么举手投降实在是窝囊。许多工友以过来人的口吻给王宝刚上课,出谋划策。
犹豫再三,王宝刚还是听取了工友们的建议,给刘秀铃买了一大包她喜欢吃的零食。刘秀铃的原则是,他不说话她也就不说话,反正不给他好脸色看,她倒是要治治他的倔脾气。至于是继续和王宝刚处下去呢,还是彻底断了,刘秀铃也矛盾,她看到王宝刚把零食往桌上一放,就那么闷声闷气地坐着。“死玩意,既然来求和,总该说点好听话吧,一点情调也没有。”一气之下,刘秀铃把他买的小零食扔了出气,嘲笑着说:“王宝刚,你以为我是小白兔,吃几片菜叶就心满意足了?有本事,你送我玫瑰呀,你送得起吗?”
王宝刚当即羞得无地自容,扭头便走。随后,王宝刚辞去了工地上的工作,回村务农。回到村里,王宝刚承包了一片荒山坡,甩开膀子,建起了果园。这期间,刘秀铃又被好几个城里小伙子追求过,然而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都有始无终,没有达到刘秀铃想要的那种结果。这让刘秀铃的父母甚是着急,大骂城里人都是灰太狼,面子光亮嘴巴甜蜜其实心里很狡猾。这一切,王宝刚也只是从侧面默默关注着。
有一次,刘秀铃有事回村,恰好经过王宝刚的果园。王宝刚突然从树丛里闪出来,手捧一束玫瑰,要送给刘秀铃。这突兀浪漫的举动,当即把刘秀铃给逗笑了。她闻了闻,故意说:“这不是假花吧?”
王宝刚说:“你小瞧人,你不是喜欢玫瑰吗,以后我天天送你一束,怎么样?”
刘秀铃继续开玩笑说:“这鲜玫瑰可很贵的,你发财了!”
王宝刚严肃地说:“发财倒没有,但我保证以后天天送你一束玫瑰,你就等瞧吧。”
刘秀铃不相信,她倒要看看他王宝刚怎么个吹牛法。一连十几天,王宝刚都手捧一束玫瑰花上她家去给她请安。刘秀铃的父母原本就喜欢王宝刚,这下更高兴了,在女儿的面前不断说着王宝刚的好话,说他这几年多么多么不容易,把一面荒山变成了金果园。刘秀铃能感受到王宝刚对自己依然一往情深,再看看他质朴憨厚虎头虎脑的样子,心里一阵温暖踏实,最后决定不再出去漂泊了。两家人皆大欢喜,都商量着赶快把婚事办了,免得夜长梦多,再出差错。
结婚那天,王宝刚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卡车鲜玫瑰花,把个新房装饰得就像是一个香艳的花窟,而刘秀铃则成为了那花窟里最美的新娘。村里人从没见过这架势,自有一番热议:“看不出王宝刚还是情种一个,搞得如此浪漫排场。”“这么多的鲜花,不知要浪费多少钱哟!”“看来,这王宝刚种果树真发了,要不他从哪里来这么多钱?”
村里人的疑问,其实也是刘秀铃的疑问。新婚之夜,两人一番缠绵之后,刘秀铃忍不住了问王宝刚这几年挣了多少钱。
王宝刚只是憨笑,说没有挣多少钱,但让她放心好了,即使是没有钱,也不影响他送她玫瑰,因为他要让她成为最幸福的新娘。刘秀铃更听不懂了,芳心乱颤,认为他不过是在说情话。
第二天一大早,拜过父母,吃过早饭,王宝刚带着刘秀铃上果园。是五月,杏儿桃儿挂满枝头,正是即将收获的季节。王宝刚领着刘秀铃一直往果园深处走。最后,王宝刚用一条手绢蒙住刘秀铃的眼睛,要给她一个惊喜。刘秀铃乖乖地让王宝刚牵着她的手,在甜蜜的果园里幸福穿行。
一、二、三,当王宝刚松掉手绢,刘金铃惊呆了——嗬,眼前一片火红的玫瑰花,夺人心魄。刘秀铃当即眼泪哗哗地扑入王宝刚的怀抱,她终于明白了:他送她的所有玫瑰都不是用金钱买来的,而是种出来的!
第12篇、爱情故事流年转换,繁华落幕
笔与纸同行,书写华章;月与风同行,月明风清;爱与时光同行……
(一)相知遇
当爱情降临时,她的初恋,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他,却疯狂爱上了现实中的他,爱的那么惊天动地,还傻傻的以为这段爱情能够天长地久,无限延绵。每天说着蜜一般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彼此给过对方无数次的承诺,然而现实是残酷的,这段爱情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在长时间的相处中慢慢出现了摩擦,争吵,怀疑,猜忌。只是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无休止的吵架。后来,他因父母的工作问题转校离开。彼此竟再没来得及说一声,再见。
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总是在一瞬之间,有些情总在不经意间产生;有一种爱只能放在心间,独自离开;有一种情,只能选择伤害,就此决断。
(二)离别殇
时光荏苒,几年过去了,但她还是忘不了他,一闭上眼脑海中满满的都是他,因为他的离开,她消怠了整整一年,她再不愿意接触别人,把自己的心一层一层地封锁起来,也下定决心,要忘了他。但却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因他泪流满面。这几年她看尽了人情冷暖,也看尽了悲欢烟云,却渐渐看不清自己的心。有时候,她会穿越好几条长长的街,只为寻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只为听一听风呼呼掠过长街的声音,然后告诉自己:其实你走之后,我一个人也可以很好。
岁月在轻轻地过,而他也随着时光踽踽独行,一直感觉红尘中有太多的喧嚣纷扰,越进入其中,便陷得越深,不再轻易去相信,也看清了太多人情冷暖,但他竟还是忘不了当初那个梧桐树下,巧笑颜兮的女孩。
(三)终相忘
青葱年华逝去,时光沧桑了最初的爱恋。如今,他早已放下,放下了那曾经以为永远忘不了的初恋。她也在后来遇见了她的男友,如今的老公。那是个温柔的男子,对她很好,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就像曾经他陪在她身边那样。然后,她很快与他陷入了热恋之中,在过后结婚,生子。
时光如风,匆匆而过,搁浅了多少爱恨情仇,模糊了多少美丽风景,只是有一种爱却与时光同行,与梦相约,驱逐了寒凉,温暖了心扉。
第13篇、爱情故事浪漫情人节
情人节这天,李建文在公司加班,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秀梅见他两手空空地回来,马上拉长了脸。李建文拍拍头,连忙道歉,说应该买束玫瑰花回来。可是,他一个月才一千块工资,情人节的玫瑰多贵啊,一束花要几百块呢!实在有点不值。秀梅噘起嘴,说李建文钱挣得不多又小气,真不知当初看上他哪一点?这是两人婚后第一个情人节,难道以后的几十个情人节一直这么过?秀梅越说越气,索性连陈谷子烂芝麻都翻腾出来。
李建文听不下去,一怒之下离开家。在街上走着,看到小便店有卖二锅头,心里痒痒的。他本来就好酒,可为了省钱硬是戒了。现在心情郁闷又想了起来。买了二锅头走到路边,他正要仰头灌两口,手机响了起来。是秀梅,问他在哪儿?限他十分钟内回家,否则她就打包回娘家。一听这话,李建文心慌了。两人恋爱时曾遭秀梅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他没钱没前途,秀梅一旦回娘家,岳父母一定会火上浇油,后果不堪设想。
快到家的时候,李建文正要把酒瓶藏到什么地方,却见迎面过来一个醉鬼。醉鬼见他拎着酒瓶,一把拉住他,叫他把酒卖给自己。他还想喝,他还没醉。李建文甩手就走。醉鬼见他不给酒,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一定要买。李建文无奈,急于要摆脱他,便将酒瓶塞进他怀里,说一百块太多了,他得找他九十块。等李建文拿出零钱,酒鬼拎着酒瓶早走了。他追过去,硬把九十块钱塞给他。醉鬼斜眼看他,吃吃笑着说他真是个好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塞给李建文,然后招手叫了辆出租车,大声喊着去泥河口。
李建文站在原地愣了半晌才打开信封,里面居然是一千块!他的心怦怦跳着,想追,出租车已经无影无踪。这个酒鬼,真是醉得不轻。
高高兴兴地回到家,李建文一心想讨秀梅欢心,就拍拍胸脯说带她出去浪漫一把,就去新开的咖啡馆——“风情爱尔兰”。秀梅斜眼看他,问他这“葛朗台”怎么突然大方了?李建文说今天是情人节,得罪了老婆他罪该万死,现在要将功补过。
秀梅高兴起来,化了淡妆,跟着李建文出门。两人打车来到咖啡馆,服务生将他们领到了角落里的位置。看着幽暗的灯光,听着轻柔的钢琴曲,要了两杯“卡布奇诺”,李建文感觉心情舒畅。情人节,对他来说也是好运节啊,无缘无故“拣”到一千块。秀梅喝着咖啡,脸色微红,眼神里居然也有了久违的含情脉脉。
见秀梅柔情似水,李建文想再来个锦上添花,于是招手叫过侍者。他给秀梅点了首钢琴曲《少女的祈祷》。七年前,两人刚恋爱时,还是少女的秀梅最喜欢听的就是这首曲子。在她心里,最浪漫事就是两人牵着手伴随这曲子走一生。只是,在琐碎生活的消磨中,他们有多久没听这曲子了?
优美的钢琴曲回荡在整个大厅。秀梅低头不语,李建文看着她,回想七年来的风风雨雨,不禁感慨万千。一曲罢,李建文拿出一百块钱放进了托盘,送给钢琴师。
侍者离开,秀梅微微责备他说心里想着她就行了,不用这么破费。李建文摇摇头,说情人节,他愿意为她破费,谁让她是他这辈子最心爱的女人呢。
两人正低声说笑,钢琴师走了过来。那是个极美丽的女孩,神情却忧郁。她手里捏着那张百元钞票走到李建文的桌前,轻声问:“先生,请问您这钱是哪儿来的?”
李建文愣住了,半晌才结巴着说当然是银行来的。女孩摇摇头,指着上面一行字说:“这是我男友的字迹。这钱……这钱应该是他的。”
李建文很吃惊,低头一看,纸币上果然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我爱晓娟。这是为你买戒指储备的第四百块。李建文张大嘴巴,忙掏出剩余的九百块,每张钱上都写着这样的字迹。只是,有的是第五百块,有的是第六百块,数字不同而已。他抬头看看女孩,女孩的眼睛里涌出泪水,说她就是晓娟,她认得男友的字迹。
秀梅呆呆地看着老公,忙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建文正要解释,女孩抽泣着说几小时前她和男友张成发生了误会。她在大厅里弹钢琴,有人送来红玫瑰,她跟着那男人离开,上了他的车,他轻轻吻她。这一切,是咖啡店为做宣传拍的一段MTV,她可以挣到一千块,想为他买情人节礼物。男友有点儿大男子主义,怕他不同意,她瞒着他。想不到,拍摄过程中,他兴冲冲地来了,看到这情景转身就走。她打电话解释,他的手机却一直关机。
李建文终于明白了。这是那个“醉鬼”辛苦攒了很久要买戒指的钱,却因为和女友发生误会,一醉之下竟把钱给了陌生人。他向晓娟说明真相,说听到她男友上出租车前说过泥河口。晓娟的脸刷地白了,说那儿是两人初次见面的地方,他莫非是去寻短见了?
说完,晓娟哭着冲出了咖啡店。李建文拉着秀梅赶紧跟出去,见晓娟拦了出租车,怕她出事,两人也坐了上去。
车一路飞奔,停在了泥河口。这是一片荒凉的河滩,远处的河水深浅不一。三人找了许久,在一处深水沟边,李建文发现了二锅头空瓶和一双鞋。一看到鞋,晓娟“哇”地一声哭了起来,边哭边大声喊着男友的名字。
三人深一步浅一脚地走出很远,一片水洼里传出一阵鼾声。李建文赶紧走过去一看,不是那个“醉鬼”张成还能是谁?只见他赤着脚,满身的泥水,酒气熏天。李建文忙大声招呼晓娟,让她赶紧过来。晓娟急切地跑过来,见男友醉成这样,又心疼又生气,上去就给了他一巴掌。张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晓娟,不禁大声笑起来,说知道情人节这天她一定会来这儿。这儿可是他们心里最浪漫的地方。说着,他又摸口袋,说攒够了给她买戒指的钱。摸了半天没摸到,张成一把抱住晓娟哭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把给你买戒指的钱弄丢了。我真没用。怪不得你们家人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真没用。我攒了好几个月,我、我还要攒,一定给你买一枚金戒指。”
李建文和秀梅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对恋人,想笑,却不约而同地掉下泪来。
第14篇、爱情故事浪漫30年
一天,几个朋友小聚。女人们扎在一堆,不知不觉,话题就转到爱情上来。
大家嘻嘻哈哈互相调侃之时,五十多岁的吴大姐只是静静地听着,在一旁微笑。
众人目光不由投向她,她说起这样一件事:我爱人有一个习惯,结婚以后,每次从外面回到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我,不管我是在阳台晾衣服还是在厨房煮饭,不管我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一定要看到我。就算我是在厕所里,他也要在厕所门口等我出来。我对他说不必这样。但他说,只有先看到我,才能安心去做别的事情。
吴大姐眼中分明有了一层雾,从她淡淡的语气中,我们感受到了浓浓的深情。大家没有再笑,也没有再说话,生活中这平凡而又不平淡的事情,这绵延悠长的爱,打动着我们的心。
而最让我们感动的,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这一找,到现在,已经整整找了30年。
30年的光阴有多长?30年,算起来也有一万多天吧。一万多个日子,足以让一个曼妙多姿的女子变成一个彰显老态的老妇,让一个活力四射的男子变成一个皱纹横生的老翁。30年,变换了多少个春夏秋冬?30年,期间也许有过贫穷,有过疾病,有过争吵,但一想想,他一次一次回家找他的妻,只为看上一眼,才安心,不是深爱,谁能做得到?时光荏苒,花开花落,催老的是彼此的容颜,不变的却是两颗相爱的心和他日日寻找爱人的眼睛。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听到过比这更浪漫的爱。
第15篇、爱情故事会疼的拥抱
接完那个电话,他叹了口气。
他刚刚睡完午觉,电话就及时响起来,那边,是同学欢快的声音:“你在哪儿?”
他淡淡地说:“在北京,有什么事?”
同学大叫:“我们在聚会,十年没见,都喝多了,惟一遗憾的是你没有加入。你不知道多热闹,喝了四瓶白酒,十几瓶啤酒,最重要的是两位女士也喝多了,其中就有尚小西。”
他一怔:“尚小西?”
同学笑了:“为什么我们一提你的名字,她就劝酒,我看你们两个关系真的不一般。”
他讪笑了一下:“哪有哪有。”只是,多年前那些歌却突如其来地钻入了脑中。彼时青春年少,学校很少有人会弹吉他,他住校,傍晚时分,带着吉他跑到后操场的草坪上,坐在那里结结巴巴地弹,吸引了一双眼睛。
似乎是羞涩的偶遇,她就坐在不远处的水房那边。那个时候,他觉得这很像是一幅画,静静的少女,弹吉他的男生,绿的草,蓝的天。没有一句交谈。
同学在电话里的吼声把他从回忆里拉了回来,“你来不来,我们唱歌去了啊,我们还——还跳舞。”
他在电话里赔着笑,“去吧,你们去吧。下次回去,我一定参加,回请你们。”
在报社做了两年的娱乐版记者,每天跑出去采写各色花边新闻,他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一台机器,而这个电话,竟然让他的心活泼泼地动了起来。挂了电话,他回忆,那个叫尚小西的女子,是不是还是当年那一头细软的黑发?
那一丝黑发是前年刚刚丢掉的。结婚后,他把书房里的东西封闭了起来。那次回家,看到小外甥在他的房间里东翻西找,东西散了一地,他惊叫一声,早惊动了刚刚结婚的妻子,跑过来问他怎么了?
他刚刚拾起一个小盒子,精美的塑料盒,里面有一根保存了八年的头发。他想了想,打开盒子,吹了一下,看到那根黑发飘在地上,然后笑着对妻子说:“看,这么漂亮的小盒子。
其实,那个时候,他的心分明抽搐了一下。
回去聚会时,他以一个主人的身份早早到了。点了一支烟,或者在烟雾里,才会有更好的回忆吧,他这样想。两位女士还没有到,他认真梳理了一下情绪。那场中学年代分别的晚会上,他终于练成了一首单曲——《光阴的故事》,里面有一句话印象深刻:年轻时为你唱的歌,你恐怕早已经忘了吧。
她忘了吗?大学期间,他们通过几次信,那个时候她已经工作,在一家医院做护士。她的字写得很漂亮,秀气。他就有意摆在自己的床头,等宿舍里的哪个兄弟发现了,然后装模作样地去抢,心里很满足。之后,他们又有一点点的错过,她来他上大学的城市学习,没想到他早就放假回家了;他去医院找她,却被告知她和男朋友一起出去了;她与第一个男友分手时,给他打电话,他却正和女友顺利拍拖。
生活就是这样,以一步步错过组成两个无缘人的所有。
直到,他听到她结婚的消息,心里面“嚓”的一下,把有些东西上了锁。今天,这锁可能会随着见她的面而打开,他问自己,会不会?
烟雾入口,呛了一下。狼狈之时,却听到了她的声音,“你早来了?”
他抬起头,慌乱地应了一声。她剪了短发,还烫了刘海,成熟女士的模样。都是经久不见的同学,见面没有拘束,直接进入正题,六个人,不要命一样抬了一箱白酒,请客的同学手一挥,豪情满怀地说:“喝,喝到哪儿算哪儿。”
几杯酒下去,渐渐就醉了,然后,坐在他身边的她突然说了一句:“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然后就给他换了白水,他醉眼朦胧,突然问了句:“他对你可好?”
这话是暧昧的,在两个本就有点旧情的男女之间,更显得暧昧。她笑了一下,说:“一般吧,谁都有个不愉快的时候。两个人要磨合而已。”
她说这话时,眼睛看着他。他又想,她听自己弹了近半年的吉他,通了四年的信,自己想念了无数次,这样暧昧,不算过。喝完酒去K歌,然后是跳舞,他已然有些醉了,包房里昏暗的环境,他突然,吻了她一下。
只一下。她没有说话,手臂紧了紧,他明白,这是暗示。
接下来的场面开始混乱,只是,那个暗示,如一块石头那样,一直硬硬地立在他的心里。他用混乱的脑子想,接下来要做什么,拉她去开房?或是,再另找一个房间说话?他悄悄按住了她放在沙发边缘的手,她没有拒绝。
他附在她的耳边,说:“我们错过了很多次,这次,不能再错过。”
昏暗的灯光中,她的眼神突然明亮起来。
似乎是两个多年不见的孩子。
一切水到渠成。只是,他在解她的衣服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短信,他看也没看,扔到了一边。但没想到她却要看。他不让,两个人抢夺着手机。她固执地撒娇:“我要看!”
是不能让她看的,他听铃声能听出来。
到底还是被她把手机抢了去,他还有一丝不甘心,也跟着看,上面写了一句话:亲,你在哪儿?
他关了手机,淡淡地笑:“是她。”到底是没有说假话。可女人的心思,总是敏锐到关键时刻失误,然后她也问了句:“她对你可好?”
“还行吧。”他含糊其辞。然后继续剥她的衣服。她却停止了配合,问他:“你对所有的女人,是不是都是这样?”
他仿若受了辱一般,“说什么呢你?”
气氛一下子静止了。她却固执地问:“你只说一句,你经历过多少女人。”
他想了想,到底还是回答了:“不算你,有五六个吧。”他说虚了,大学毕业之后,他曾有过一段很荒诞的岁月,身边女友成群。
紧接着,他补充了一句:“可心里始终有一块很纯净的地方,留给你。”
她站起来,开始穿衣服。他慌了神,不知道是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拦住她,她却努力往外挣,并看着他的眼睛,轻轻说了句:“我也是。”
回到家,他开始失眠,烟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短信响起,他拿过来看,是她,似乎有点儿无聊的成分,说:“你还会唱那首歌吗?”
他回过去一句歌词:“年轻时为你写的歌你恐怕早已忘了吧。”
他几乎就能想象到她那边的笑容了。突然之间,一条短信让他有些慌,清清楚楚,上面写着:我离婚了,就在去年。
很久,他没有回短信,因为他不知道要回些什么。是装作惶惶不安地安慰,还是义正词严地谴责,或是顺水人情地同情?他不知道,但是隐隐却生出一点儿担心,她要是纠缠住自己,怎么办?
片刻,他憎恶了自己一下,但到底还是没有回短信。现实就是现实,生活永远以真实的面目摆在那里,不容得一个有着理智的成年人有一点逾越雷池之作。
一切安好。第四天,是他回北京的日子。收拾行李的时候,他突然愣了愣神,见面,纠缠,短信,这一切似乎不成逻辑,在他的想象里,一切要么发生,要么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怎么能这样收尾?
他发了短信,说:“聊一聊好吗?”
他们一起去了学校,当年的前楼已然拆除,换作了更高大的楼房。适逢假日,没有学生,两个人就站在塑像前方的广场那里,他心里的疑问终于脱口而出:“那天,为什么拒绝我?”没想到,她却拿出了一张白纸。
很旧了,上面没有一个字。
她眼角有淡淡笑意,“还记得那次考试吗?”
他似乎不记得了。她提示他:“那次,你借给我的草稿纸。”
依稀记得,是会考的时候吧。交叉进行,他们排在了一起,然后,她就借他的草稿纸,后来,他戏说,本来是要在上面写歌词的。却没想到,如那根不期而遇的她的头发那样,被她珍藏。
她转身,抱住了他,问:“心疼吗?”
是有一点点心疼,是慢慢抽紧的感觉,他觉得,那里有一些眼泪,但始终没有挤出来。
有一分钟的时间吧,她放开了他。“好了,再疼一下就好了,从此,了无遗憾。”是那样有才情的女子,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有些迷糊,问:“这是什么意思?”
“白纸上写上歌词,就一定好吗?喜欢一个人,就非要占有他吗?非要破坏一个人的幸福来成全自己的幸福?我说这些,想必你明白。”
又一个电话打来,是远在北京的妻子。他接过电话,有些慌乱地对着电话说:“哦,是的,嗯,会早些回去。”
她就在一边静静地笑着。
打完电话,她突然就对他说:“这种状态,难道你想破坏吗?”
因了这句话,他突然就语结。
走的时候,同学们来送他。一个个拥抱,他想,这一去就又是一年。
每个人的拥抱都很有力,她排在最后,轮到她时,他刚刚张开双手,她却主动捉住了他的手,笑着说:“握下手就好了。”然后眼神看向远处的几个人。是一对夫妻,还有孩子,爸爸追着儿子,女人在一边幸福地看。
他突然间,就明白了。
坐到车上,行出几十公里,他停下来,给她发了条短信:“其实我们都是很懂事的孩子。”
她的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还是不要在白纸上写下什么才好,不管是歌词还是什么,看了就会忘记,不如只期待一张白纸,期待无数个并不会发生的可能。你是个明白人,知道什么是取,什么是舍,而我,只有一张不舍得丢弃的白纸罢了。”
他觉得眼角有点儿湿。心突的疼了一下,他明白了,在学校的雕塑前,她为什么说疼一下,是因为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和多年的纯净想念的一个拥抱,而当时,自己竟然那么不懂得去珍惜。
第16篇、爱情故事富豪失足:空手道一边养前妻一边养情人
● 老板左腿失踪:
三个女人浮出水面
接到报警后,五台县公安局局长率领刑侦、技术、法医等部门警力迅速赶赴现场。伤者被120急救中心接走后,没多久便从医院传来消息:受害人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死者身份很快被查明。他叫高龙飞,现年48岁,河北省武安市人,2007年来到五台县灵境乡开办铁矿,是一位出手阔绰、一掷千金的大富豪。
五台县境内的五台山是举世闻名的佛教圣地。铁矿老板被人残忍地剁掉左脚而死的骇人听闻不胫而走,在当地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社会上流言四起,盛传变态恶魔横空出世,引发人心惶惶。山西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五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现场勘验,警方发现死者随身携带的证件、合同、票据、银行卡和大量的现金丝毫未动,因此排除抢劫杀人。民警经过大量走访了解到,高龙飞生前为人平和,没与什么人结下梁子,从而排除了仇杀。另一组办案民警通过对高龙飞的社会关系进行梳理,三个女人很快被纳入侦查视线。
原来,高龙飞的“情史”颇具传奇色彩,他的女人多得扎成堆。除去逢场作戏的众多“红颜知己”之外,他还有前妻、固定情妇和现任同居女友,而且这些女人对高龙飞始乱终弃都恨之入骨,均具有作案动机。为此,一组办案民警来到高龙飞所在的河北武安市老家,找到其前妻李秀珍,试图从原配夫人身上找到突破口。不料,李秀珍的反应出乎办案民警所料。
“这个人在我心里早已死了。”听到前夫撒手人寰,李秀珍表现得出奇淡定。她平静地回忆起与高龙飞的恩怨情仇——
李秀珍和高龙飞原是一对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当时,她对出身贫寒的高龙飞痴情不改,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这位穷光蛋。婚后,李秀珍全心全意支持老公创业,并为高龙飞生育了一儿一女。不料,高龙飞掘到第一桶金后立即变脸、变心,不仅在外面公开包二奶,还无情地一脚将患难妻子踹掉……
“他的孽缘孽债太多,不累死才怪。”李秀珍告诉办案民警;“我对高龙飞连恨的欲望都没有,哪还有心思管他的行踪。”警方通过多方调查,李秀珍不具备作案时间,因此排除了她的嫌疑。
“你害得我成了单亲妈妈,孤儿寡母艰辛度日,而你却到处风流快活。”警方还提取到案发前赵梅梅发给高龙飞的威胁短信:“不满足我的要求,你会死得很难看。”正是这条短信,令赵梅梅的嫌疑骤然上升。
然而,当警方正面接触赵梅梅时,这位情妇先是表现得万分惊讶,接着放声痛哭;“高龙飞,你这个挨千刀的,你欠我娘俩的债还没还完呢,干吗急着去投胎?”赵梅梅情不自禁流露出对高龙飞刻骨铭心的怨恨,表明她毫不掩饰自己的一切,警方据此也排除了她的嫌疑。剩下最后一个女人便是高龙飞的现任同居女友张晓芳。
● 诡异现场成谜:
抽丝剥茧石破天惊
五台警方怀疑张晓芳的理由是:尽管表面上看不出她和死者之间有什么尖锐矛盾,但两人同居多年没有领取《结婚证》,缺乏安全感的张晓芳或许预感到重蹈覆辙的弃妇宿命,而提前下手干掉负心汉。
“笑话,我过得开开心心,干吗要谋害枕边男人呢?”张晓芳告诉办案人员:“我和高龙飞的前两个女人不同,她俩企图用孩子拴住男人,而我却坚持不生育,跟高龙飞尽情享受生活,不给他一丝压力,所以他永远不会抛弃我。”在配和警方调查时,张晓芳还大秀恩爱,翻出她和高龙飞游山玩水时相依相偎的亲昵相片。
警方调查显示,高龙飞生前对现任同居女友的确宠爱有加,形影不离。案发当晚恰好是张晓芳的生日,高龙飞提前预定蛋糕和包厢,两人在咖啡厅共享浪漫烛光晚餐。种种迹象表明,张晓芳不具备作案时间。
“这个案子的确有些离奇。”情杀的可能性被彻底排除后,专案组再次返回案发现场,因为这里弥漫着诡异气息,许多谜团令办案人员挥之不去。
首先令警方困惑不解的是,一般凶杀案大都发生在密室或偏僻之处,而这起“剁脚案”的凶手却偏偏选在人员进进出出的居民小区院内。木材厂位于五台县闹市中心,里面住着一百多户业主,外面马路过往车辆川流不息,周边餐馆人来人往,难道是凶手脑子进水?
更令人不解的是,案发时段正是市民夜生活频繁之时,凶手为何会选择容易暴露自己的地点和时段作案呢?
法医检验的结论也令办案民警纳闷:凶手作案时非常凶残,斧头齐刷刷地剁掉高龙飞的左脚,其动机顿时成谜:如果想置对方于死地,可以用利器刺喉、刺心脏一刀毙命,为什么要让高龙飞在疼痛中慢慢死去?高龙飞在被剁脚后为何没有本能地发出惨叫?
凶案发生后,警方在现场及附近没有搜寻到被剁掉的左脚。这只失踪的左脚到底“跑”到哪儿去了?如果是凶手有意带走,那么这只脚对凶手又有什么价值呢?
“还是让我来解开谜团吧。”主管刑侦的五台县公安局副局长候勇慧有了一个大胆的预测:“这有可能是一桩雇凶报复案,凶手带走左脚是要向雇主交差。”
“是什么人跟死者结下如此深仇大恨?”高龙飞死得不明不白,五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决定另辟蹊径,调整侦查方向,对高龙飞开办的铁矿进行实地调查,结果大吃一惊。
原以为远近闻名的大老板生意一定红红火火,不料只见山坳边的铁矿破败不堪。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外面挥金如土、风光无限的大富豪高龙飞,其客户大都中断了跟他的往来,铁矿处于濒临破产的边缘。这一重大发现令专案组全体成员为之一振,立即着手调查高龙飞的投资伙伴。很快,三名合伙人浮出水面。
第17篇、爱情故事法伊娜的故事
法伊娜已人过中年,双腿还有些粗壮,但她自己并不介意,每天依然低胸装、迷你裙、高跟鞋招摇过市。每当她挺胸抬头地在男人们一片火辣辣的目光中从街上走过时,她浑身洋溢出的自信和激情仿佛照亮了整条街道。
法伊娜的家就住在河岸街的一栋两层楼的房子里。丈夫是搞建筑的,生意做得很成功,大儿子在银行工作,小儿子上大学。法伊娜帮助丈夫管理公司的账目。一家人的生活美满幸福。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桩桩接踵而至的变故把法伊娜原本安宁的生活击了个粉碎。先是丈夫和大儿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一个月后,小儿子又不幸溺水。紧接着法伊娜又被确诊患了子宫癌,尽管做了手术,但为时已晚,癌细胞已经转移。
法伊娜如今已孤身一人,而且还被判了死刑。她卖掉了公司和所有的不动产,只留下了河岸街这栋房子。然后她就把自己锁在了家里,每天像一个孤魂似的从这个房间游荡到另一个房间。晚上她随便找个地方就躺下,但不管在哪儿,她都睡不着。失眠对她来说比疼痛和化疗后的呕吐还让人难以忍受。
为了能在夜里睡上一会儿,法伊娜决定晚上出去散步。她每天穿着高跟鞋走过三条街,绕过一个广场,穿过一座小桥,然后再往回走。整个行程大概要一个小时左右。虽然这还不至于让法伊娜筋疲力尽,但走了这么一大圈后,夜里睡上两三个小时没问题了。
有一次,法伊娜走到那个广场上的时候,高跟鞋的鞋跟意外折断了,法伊娜崴了脚。她只好手里拎着一只鞋,用一只脚跳着回了家。那天晚上,她足足睡了七个小时。
休息了几天后,法伊娜又恢复了晚上散步的习惯,还是原来那条路线,但现在是改为单腿跳了。
她每天一出家门就开始跳,先是用右腿,一步,两步,三步……从一个路灯跳到下一个路灯。如果路上有行人出现,她就改为双腿行走,她不想让人觉得她滑稽可笑。等行人过去了,她又开始跳。她气喘吁吁、手舞足蹈地跳着,跳得心跳加剧,大汗淋漓。跳过三条街,到了广场上后,她再换为左腿跳。就这样,她每天回到家后,浑身像散了架似的,几乎是爬着进了浴室。躺在浴盆里,她号啕大哭,边洗澡边发誓,以后再也不出去跳了。
但到第二天晚上,她又穿上运动鞋、戴着帽子出发了,先是右腿跳,一步,两步,三步……从一个路灯跳到下一个路灯,然后改为左腿跳……
跳了一年后,法伊娜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每次法伊娜从第一条街转向第二条街的时候,都会听到一阵口琴声,随后在一个小胡同口就会遇到一个叫科斯佳的年轻人。口琴声就是科斯佳坐在自己家门口的长凳上吹出来的。
法伊娜认识科斯佳,她和科斯佳的妈妈是同学。科斯佳很小的时候就双目失明了,不久后,他的父亲也离他们母子而去了。法伊娜对这对母子的遭遇很是同情。
每次听到脚步声,科斯佳就放下手里的口琴,和法伊娜打招呼:“晚上好!”法伊娜很想问科斯佳,他怎么知道是她,但一直没开口。
秋天的一个夜晚,法伊娜又像往常一样从科斯佳家所在的那个胡同口经过时,科斯佳突然拦住了她,问他是否可以和她结伴一起跳。
“我无所谓,”法伊娜喘着粗气说,“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认出你?”“对,就是你怎么知道每次是我过来了。不是别人呢?”
科斯佳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实话实说了:“是你身上的味道。”
法伊娜一笑。
“好吧。一起跳吧,别掉队。”
从此以后,科斯佳就开始跟在法伊娜后面跳,根据法伊娜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判断方向。“您好!”
“再见!”科斯佳每次和法伊娜也就说这两句话。法伊娜也没想过要和科斯佳多说点儿什么,她基本上没留意他的存在。但有一次,科斯佳感冒了,不能出来了。那几天法伊娜很失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似的。科斯佳病好后,又在胡同口等她了。
十一月末的一天,在他们跳上最后那座小桥时,科斯佳滑倒了,掉进了水里。法伊娜把他从水里救上来,拖到了自己的家,并强迫他洗了个热水澡。那天夜里,科斯佳就留在了她家里。
不久后,大家就都听说了法伊娜和科斯佳要结婚的消息。
“她活不了几天了,”一个邻居老太太说,“他们也生不了孩子。”
“他是个瞎子,”另一个女邻居说,“还小她二十来岁呢。”
法伊娜和科斯佳结婚那天,教堂里挤了个水泄不通。教堂前的广场上也聚了一大群人。当新人从教堂里走出来的时候,一个百人乐队用口琴演奏起了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法伊娜一袭白色低胸丝绸婚纱,头上戴着用雪白的鲜花编织的花环。她身姿挺拔,目光炯炯,步履轻盈。科斯佳身着藏蓝色西装,胸前别着一朵鲜花,准确无误地把法伊娜领到了轿车前,打开了车门。他们的车绕着广场走了三圈,然后停在了一家饭店门前,科斯佳的妈妈和饭店的女主人早已等候在那里。科斯佳的妈妈手里端着面包和盐,饭店的女主人用一只古老的铜托盘端着高脚杯。那支百人乐队再次奏起口琴。在众人“苦啊!苦啊!(俄罗斯人的婚礼习俗)”的欢呼声中,新人热烈拥吻。饭店女主人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斟酒,人们一次又一次地举杯祝福。直到繁星满天,大家才把这对新人送回家。
这场婚礼让人们一直津津乐道,久久难以忘怀。甚至一年后在为法伊娜举行的葬礼上,人们还在回忆法伊娜那条丝绸婚纱,回忆她头上那串雪白的花环,回忆她执著坚毅的目光……还有那天婚礼结束时,法伊娜说的一句话:“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应该好好地活着!”
第18篇、爱情故事等待与守候
美丽的容貌有消损的时候,优雅的灵魂却能够永恒。
有时候,优雅并非就是轻易的心想事成和天遂人愿,而是一种耐心的等待和苦苦的守候,直至春花秋月,瓜熟蒂落。
舒曼后来因为练琴过度损伤了手指,无法再圆自己的钢琴梦了,只好改学作曲。这时候,正在长大的克拉拉安慰他说:“让我把我的手指借给你吧。”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互相离不开了。最终,克拉拉不仅成了舒曼的得力助手和知音,也如愿以偿做了舒曼的妻子。他们在热恋中如此憧憬过:“让我们一起来创造如诗如花的生活,我们一起来作曲、演奏,像天使一般把欢乐带给人类。”
人们说,在德国音乐史上,这是一对“双子星座”。凡是舒曼的名字在闪耀的地方,也同时映射着克拉拉的光芒。
然而,生活上的压力和创作上的过度投入,终使一代音乐天才舒曼仅仅四十多岁就疾病染身,英年早逝了。克拉拉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走出悲伤的阴影。她几乎把自己完全封闭了起来,不与外人接触。最后,是舒曼的学生勃拉姆斯提醒她说:“如果您真的爱老师,就该振作起来,好好生活,而不是和他一起埋葬。”
此时,勃拉姆斯还不到20岁。他一直怀着一颗敬仰的心,跟随着舒曼学习音乐。老师去世后,他觉得,他有责任照顾好大自己八岁的师母。不过,克拉拉终生没有接受勃拉姆斯的爱情。虽然她早已看出了勃拉姆斯非凡的音乐才华,她也坚信,勃拉姆斯总有一天将会在乐坛上大放异彩,但是她也很清醒地明白,一旦接受比自己小八岁的勃拉姆斯的爱情,只怕会断送这个年轻的音乐家的生命,让舒曼英年早逝的悲剧重演。勃拉姆斯从此也只把对克拉拉的爱深深埋在了心底。这位小提琴大师活到了82岁高龄,却终身未娶。
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的故事,为音乐史续添了又一段优雅的爱情佳话。与他的老师舒曼不同的是,这段佳话似乎在告诉世人:
优雅,有时候又产生于默默的克制和无言的隐忍之中。
第19篇、爱情故事丑女容易幸福
再丑再穷,总会有与你相配的同样丑、同样穷的人来爱你、怜惜你。
第一次走进这条小巷,巷口边的水果摊前,丑女悠然地打着一件毛衣,守侯着她的水果生意。
丑女确实称得上丑,超丰满的身材,像极了一堆放在凳子上的肉,以至于她穿的衣服紧紧地勒在身上,一道道的肉痕凸出来;头发是稀稀疏疏的,用彩带扎个马尾,高高地吊着;圆圆的一张脸,黑且粗糙,眉杂乱而无形,唇厚而嘴大。笑了更丑,但丑女却极爱笑,笑得眼睛弯弯的,那眼睛里洋溢着快乐和满足。
每次走过水果摊的时候,丑女便要抬头对我微笑,我也只好报以微笑。有时候便替丑女哀怜感叹起来:这上帝造人的时候,为何将所有的丑都安置在一个人身上呢!太不公平了。
再后来,因有时候到丑女的摊子上买些水果,熟了些,也因她的热情,会说上几句话。得知丑女已成了家,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座小小的平房,仅供容身。男人蹬三轮,矮且瘦小,工作颇辛苦。两个人早出晚归,男人每天接她收摊,日子平稳且安定。
不禁想,这样的两个人,没有情趣,没有金钱,没有文化,会有怎样的爱情呢?充其量只是搭在一起过日子罢了。
一个傍晚,好友红因男友种种不如意而分手,愤愤而伤感地来找我,于是我们就站在巷口聊起来。
远远地见丑女收了毛衣,立在摊前,期盼的目光越过我俩向街口眺望。
不一会只见一个瘦瘦的男人骑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过来。丑女见了他,立刻露出一抹笑靥,夕阳中竟有些许美丽。只见她低低地嗔了一声:“又回来晚了。”男人也不语,笑着,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什么,急急地揽过丑女浑圆的肩,将手中之物放进她的嘴里。丑女猛回头,见我俩正看她,斜了男人一眼,脸上飞起了红晕。我不由的呆住了,一直看着男人帮丑女收完摊子,然后俩人亲亲热热地走进夕阳里去,再目送残阳在他们身后一点点碎落。
丑女没有美丽的容貌、体面的工作,她的身边没有鲜花与赞赏围绕,但是她拥有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爱。她每日踏踏实实地坐在这里,心中自有一条线牵着男人,牵系着自己的快乐与满足、幸福和美好。我终于明白了丑女的从容和塌实。
后来留心,那男人总是踩着夕阳来接丑女回家,且日日都不是空手而来,有时是一把零食,有时是一天挣到的钱,有时是一捆青菜。而丑女悠然地坐在车上,要么吃零食,要么数数钱,要么择择菜,嘴里唠叨着一天的琐事,男人永远一副认真听着的样子,悠然流逝的日子里全是塌实满足,让我等努力追逐爱情的小女子好生羡慕!
不禁想:我的朋友们皆是青春美丽,个个花枝招展,身边不乏众多的追求者和崇拜者,可是,她们总是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与爱情失之交臂,纵使得到爱情的,也总是跃跃欲试经常向往着更五彩斑斓的生活与爱情,喜欢把男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地换来换去,以寻求下一个更好的。
这样,与丑女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红再次向我诉苦,她的新男友工作不好,长相不帅时,我忽然明白,丑女因为丑,则更容易满足,她没有“资格”对爱情对男人挑挑拣拣,只要一份纯粹的爱,就够了,便满足。他男人,亦如此吧!
原来,真正防碍我们得到爱情的,不是丑、不是穷,因为再丑再穷,总会有与你相配的同样丑、同样穷的人来爱你、怜惜你!
真正防碍我们得到爱情的,是自恃的美丽、高雅、体面。这些东西纵容了潜意识里的清高与骄傲,总是想利用自身的条件得到最好的最完美的而不是最合适的。
女人,丑到那个程度,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20篇、爱情故事不说再见,是最好的结果
这个男人,深陷痛苦不能自拔。
其实故事很简单,却象电视电影一样。
当他的公司走向正轨并开得有声有色(当然,完全来自于他的自述)后,他的很多精力花在了捡拾年轻时的梦想、舞文弄墨上。
一个四十郎当、颇有才华的人,几年下来,自然女粉一大堆,还有几个,越走越近。
去年,经济不景气,他也未能幸免,毕竟他是做进出口贸易的。
虚荣的生活方式、固有豪华的家庭开支、大手大脚贯了的朋友应酬、滚动高昂的利贷,化成排山倒海来的压力,让他逼仄。
烦恼、痛苦、说不出的悲伤,内心走向懦弱,寂寞不堪。
男人,往往不想破坏掉自己在家庭里的形象,而不会告诉妻子,死要面子活受罪,强装强悍。但却常常会选择离家、酗酒、抽烟等方式,缓释内心的压力和感伤。
他没有抽烟喝酒的嗜好,常常借口工作、不爱回家,甚至耗在了网上。
断断续续早知道有两个女人追他。
他优秀,至少还算是个有才华的人,在这样唯利的社会里被人追、一点不讶异。
然,他告诉我、当他到外地出差的时候,那女的也追过去了,可以想见的后果。
我还是震惊了。
他也要抛家弃子吗?
他有个对他百依百顺的妻子、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家庭和睦。
贤惠的妻子在家里默默的支持着他的一切。
“女追男,一张纸,她都追上门了”,他说他挡不住、说不出那个不字。
其实,当他们暧昧的时候,我曾经告诫过他,女人是害怕寂寞的动物,受不了好言好语,受不了暧昧,暧昧是大麻,你吸着吸着就上瘾了,久了就想吸食海洛因,一夜情、婚外情,就是海洛因,你信还是不信?
他笑笑,说,在网上行走,虚拟的世界,你没人爱、你就out了,你没有暧昧过、你更out了。暧昧,只是一种朦胧的调情,象生活里的味精一样,调剂调剂平淡的生活,仅此而已,下了网、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还笑说,他哪舍弃的了娇弱的贤妻。
是,在网上肯定会有人示爱,也肯定会遭遇暧昧。
只是,你如何设置自己的底线、并恪守它。
如今。
哎,如今那,可以想见他妻子一当知道后崩溃的场面。
而他的痛苦,也是源于背叛了妻子而怕妻子知道,他不知道能瞒多久,能不能瞒一辈子,他还爱着自己的妻子。
他甚至形容过天崩地裂的感觉,仅这一点、我信了、他起码还是个有良知的男人,男人最可怕的态度是无所谓。我理解,或许,他只是因了雄激素的缘故和本能,在艰难的时刻,选择了这样的一个极端方式来摆脱内心的困顿、树立失去的自信,但愿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而时间、会冲淡一切。
第21篇、爱情故事别留下我一个人
小编为大家带来:别留下我一个人
他们在这一天约定什么都不要想,变着花样的把这一天过完,因为过段时间她就要嫁人了,不是她不爱了,只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她要尽孝道,亲人需要一笔数额很大的救命钱,一整天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尽情的玩着,吃了他们曾经最爱的东西,看了曾经一起看过的电影,唱了只属于他们的歌,唱到高兴处他们都仰头的笑着,但是即使仰头也阻止不了泪水的滑落。给她买了氢气球,背着她走上了城市里他们经常走过的天桥,三十三级台阶,他走的很慢,每一步都很慢,但是不迟疑,到了桥上,他背对着她,要过了氢气球,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如果我走了,请拿走我卧室床头的那幅画!”氢气球脱手随风飘走,他伸手去抓却掉了下去,桥下的车把他撞出好远,血溅一地,比盛艳的玫瑰还要红……
他孤身一人父母早逝,留给他的就只有三十多平米的老旧房子。她今天穿着他给她买的红色风衣,简单料理了他的后事,把骨灰就放在了他的床前,遗像是打印她手机里他们两人笑得最灿烂的那张!
她到他的床前看到他给她画的肖像,虽然不室很像,但应该是很用心去画的,纸张有浸湿的点点痕迹,她拿起画像一张纸掉了下来。
我最亲爱的:
现在的你应该很痛苦吧,对不起!原谅我的残忍,其实我也是那么的舍不得离开你,但是让我看着你嫁人,那场景应该比杀了我还难受吧,即使想象那场景我都会很心痛,亲爱的,你不要难过,我只不过是先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会很好的,那里应该没有这么的辛苦,我会每天都对着你笑,当你感觉风吹过你的脸庞的时候,那是我抚摸着你脸的手,亲爱的,你要好好的活着,替我好好的活着,让我注视着你的幸福,也许你一时忘不掉我,但是要努力,不要让自己活在我们的回忆里,你未来的路还很长,原谅我不能陪着你,原谅我的自私,原谅我这混蛋该死的选择,答应我要好好的活着,我们约定一下吧,六十年内我不想见到你,这段时间我要好好的休息,养足精神好陪着你过未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六十年后即使你不愿意我也要把你接过来,答应我,一定要答应我!柜子里我给你留了残忍却是我唯一能给你留的东西!我只希望你能在自己以后的每一个路口没有无奈,都能有自己的选择。
柜子里就一个文件袋,她打开文件袋,里面是一张死亡赔付90万的意外保单,受益人是她,她笑着哭了,他为了自己的意外死亡策划了六个月,而给她买的氢气球就是他的死亡道具,避开骗保的嫌疑!他把以前对他百般呵护的细心用到了自己的死亡上。
她拿了钱,一张存单在她手里却千斤的重,这不是一张纸,这是她心爱的人生命的重量,存单交给了家人,婚礼取消了,还是穿着那件他给她买的红色风衣离开了家,一路上跑着,笑着,累了就一步一步慢慢的往前挪,她只想快点到她心停留的地方。
到了他家,看到床头的那张遗像,她轻松的笑了,她躺在床上,把骨灰盒抱在了怀里。这个寒冷的夜晚外面的风声却是那样的悦耳!
半个月后邻居推开他家虚掩的大门,床上那个红衣女子怀里抱着空空的骨灰盒,微笑着的嘴角残留着骨灰,场面是那样的瘆人,但是床头的那张两人的遗像是那样的阳光!
氢气球是他死亡的道具,遗像是她追随他的伏笔!如果没有发现那封信,也许她不会让他等她这么久!
君去吾不留,吾亦与君走,如若阴阳两相隔,不如黄泉共执手!
别留下我一个人
第22篇、爱情故事丢失了飞过天河的爱情鹤
一
初见黄鹤是在我走进大学校门的第一天,他送我的上铺黄丽来寝室安居,当他们走进寝室的一刹那,立即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玲珑漂亮的黄丽进门就亮出清脆的嗓子:我叫黄丽,请多关照!高大帅气的他则不声不响地帮黄丽整理着床铺和杂物,那种周到和体贴真是无微不至。
之后,他隔三差五地来,有时给黄丽送食物,有时给黄丽洗衣服,有时带黄丽出去玩,黄丽的快乐和幸福是不用掩饰的。我问黄丽是不是本校的,她说:是呀,大二,英语系,叫黄鹤。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望着我问:白云,我介绍你们认识好不好?
我说:把这么好的男友介绍给别人,你舍得?她看着我笑得直喷饭:说什么哩,他可是我的亲哥哥!当时,我窘得哑口无言。
一年后,黄鹤来寝室看我的目光变得火辣辣的,看得我的心咚咚地跳,我知道我已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终于有一天,他撇下黄丽,满面通红地拉起我的手,跑出了寝室
后来,我问黄鹤为什么爱我,他竟一边打量我,一边摸着下巴,想了好半天才说:要说漂亮嘛,有那么一点,应该算第二眼美女吧。不过你有一种气质,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有无比的魅力,只有个别人才能体会出来,因为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所以爱上你了。
我笑着说:只有狗的嗅觉最灵敏,难道你是狗?他马上拉住我的双手做出一副很神秘的样子,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你猜对了,我是一只属狗的黄鹤,所以我对你的爱,对你的忠诚,你一辈子都不用怀疑。
二
大四的上学期,我成了一家报社的实习生,已经毕业的黄鹤受聘到一家出版社当编译,他一边工作,一边按父母的意愿准备着出国考试。
这时,我对我们的未来感到茫然,我知道以黄鹤的英语水平无论考托福或雅思都不成问题,可以我的家境想自费出国留学那简直是做白日梦。
我问黄鹤,你出国走了,我怎么办?他说,如果你对我有信心,等着我,没信心的话,我就不出国。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但同时也知道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当他小心翼翼地征求我的意见时,我痛苦地写下: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一看,十分紧张地说:早知你这么担心,我就不考了。
两天后,黄鹤的妈妈到报社找我,将我带到附近的咖啡屋。她非常客气地请我坐,又非常客气地问我喝什么,还非常客气地问我的咖啡要不要加糖,她越是这样,我越是拘谨。她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好姑娘,难怪黄鹤这傻小子肯为你放弃出国。
她停了一会儿,突然问:你也这么爱他吗?
我莫名其妙地慌张,低头回答:是!
你也可以为他作出牺牲?
我仍然低头回答:是!
你也希望他将来有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前途,对不对?
我说对的时候,已经有泪悄悄地掉在地上。她说她来找我没别的意思,是想请我劝黄鹤不要放弃出国考试。
我说:阿姨,你放心吧,我会劝黄鹤的。
12月底,黄鹤去加拿大温哥华的签证已经签下。当他兴奋地告诉我时,我正在报社忙碌着,听到这个消息,心里突然空洞洞地痛起来。尽管自此以后,黄鹤每天来报社陪我,像影子一样跟在我身边转,可我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休息时我问他:你真的爱我吗?他说:你若再问这话,我就把签证撕了。我不敢再问,只是拼命地将眼中打转的泪水一颗一颗地吞进肚里。
当启程的日子只剩下一周时,我请假了,整天在他家陪伴他。夜深时,他再送我搭上末班车回家,好几次,他泪流满面地问我能不能不走,我说,我的初吻已经给了你,最宝贵的东西我要留着与你重逢时献给你。
但黄鹤启程的头天晚上我没回家,我们躺在被子里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听着窗外的风挟着雪花抛向玻璃的敲击声。一整夜,我们就这样抱着,两颗心纯洁得像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
天亮后,我随着黄鹤的亲人一同将黄鹤送到了天河机场,拥别时,他泣不成声地重复着三个字:等着我!
三
春节时,黄鹤说,温哥华的冬季很迷人,四周都是白皑皑的雪山,而市中心一点也不冷,什么时候,我能和你一道去滑雪?
武大的樱花繁花似锦时,黄鹤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母校的樱花最漂亮,没想到温哥华的樱花更多更妩媚,什么时候,我能再为你摘一朵戴上?
7月,武汉满城流火,黄鹤说,我正穿着短袖衫站在温哥华的市中心看山顶的积雪,一转身,还能看到蓝天下那片大海,什么时候,我能牵你的手一起去看海?
而此时的我,一边听着黄鹤的声音,一边在人才中心与招聘会上流浪,直到9月底一家知名杂志社向我发出邀请,我才结束了多日来漂泊的生活,也让我觉得通往大洋彼岸的梦想变得不再遥远。
但我没法马上将这个喜讯告诉黄鹤,因为在得到这个消息的路上,我的包被小偷光顾了,该死的小偷不仅偷走了我的钱夹和手机,而且连通讯录也没放过。惟一的办法只有赶往黄鹤家要联络方式,可我站在他家门外按了半天门铃也没人开门,使劲敲也没反应,直到对门的邻居打开门说:别敲啦,他们家没人。他们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了。这时,我才终于明白身后那扇门再也不会为我而开了。
四
没想到上班的第一天,竟在杂志社的门口遇到蓝天,他乐呵呵地说:白云,我都站在这里等你老半天啦!现在我们已经由同学变成同事了,吃惊吧?
生活真有意思,想躲的躲不掉,想要的很遥远。蓝天从大一的下学期就开始向我递情书,如果没撕的话,码在一起,有好高一叠了。
在与黄鹤失去音信的日子里,我用一种玩命的工作方式提前结束了试用期,换取了一名正式工的身份。一天,我心血来潮地问蓝天有没有兴趣回武大看樱花,蓝天当然喜不自禁。当蓝天牵着我的手,站在樱花中兴奋不已时,我忽地听见身后一声惊呼,蓦然回首,竟然发现黄鹤的妈妈站在身后,顿时愣住了,回过神来惊喜地问:阿姨,您好!黄鹤呢?她不回答我,却瞄准蓝天:这位是?我急忙说:这是我的同事,蓝天。然后慌忙甩掉蓝天的手继续问:阿姨,黄鹤呢?
她却看着我吞吞吐吐地说:蓝天?听黄丽说过的是这样的,黄鹤让我回来找到你,想告诉你,他他结婚了,正在法国度蜜月。可我找不到你的联络方式,所以来武大不等她说完,蓝天兀自接过话说:阿姨,谢谢你们关心,我们也结婚了,正在中国度蜜月!
在黄鹤妈妈惊讶的目光中,蓝天伸手揽住我的腰,挟持着我离开了武大。第二天,当蓝天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半个月后,我和蓝天举行了婚礼,新婚的夜晚,我用婚床上一朵鲜红的玫瑰为我和黄鹤的初恋作了祭奠。
没想到,婚后的第三天,黄鹤就飞了回来。当他风尘仆仆地找到我的新房时,开门的一刹那,他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声嘶力竭地问: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我挣脱他的手,气呼呼地大声说:你都结婚了,我等你干什么?
他绝望地跌坐在沙发上,潸然泪下,他说,自从与我失去联系后他快急疯了,但那段时间他正在进行着博士结业考试脱不开身,只好请求他妈妈回国找我。等他妈妈安顿好家居回国后,辗转了好些地方都没找到我,便到武大查看我的档案,没想到竟然发现我和蓝天手牵手在樱花下漫步,自以为我变心了。他妈妈因为曾多次听黄丽说过蓝天一直在追求我,为了挽回面子,临时撒谎说黄鹤结婚了,但黄鹤并不相信我和蓝天已经结婚,才赶紧回国,这就是宿命!如果黄鹤早几天回来,也许我们的恋情不会随着樱花一同凋谢。尽管黄鹤说他不信命,他回国就是要把我带走。但我知道我不是从前的白云了,他眼里那朵洁白的云在他回来的前三天已经化作了两行清泪。
如今五年过去了,我和蓝天过着平静而温馨的生活,那只从我生命中飞过的黄鹤,栖息在大洋彼岸那个枫叶飘红的乐园,再也没有回来。
第23篇、爱情故事花开无声
黄明亮是清河一中初三一班的班主任,这天早自习,他没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监督学生早读,而是急匆匆地赶往校长办公室。
校长,初三六个班给灾区的捐款不见了! 黄明亮慌张地说。
什么?黄明亮的话音刚落,校长的手就一哆嗦,好半天才问,什么时候的事?估计是昨天晚上。黄明亮惶恐地说,班长刚告诉我,他说昨天晚自习把钱点清后,晚上没带进寝室,就放在课桌的抽屉里,刚才去教室发现不见了。
前段时间省里有地方受灾严重,学校发动全校师生捐款,初三六个班的捐款由一班负责清点。捐款的时候,市电视台来摄了像,还采访了校长,临走时说今天晚上播出,并让他们今天把捐款的数目报上去,节目上用。采访还没播出,钱先丢了一部分。校长本想借此给清河一中扬名,这下倒好,传出去还不出丑。校长一时急得团团转,见黄明亮愣在那里,便没好气地说:还愣着干啥,赶快报警啊,今天找不到钱,清河一中的名声就臭了!
校长,我觉得先不要报警,找一找再说。校长治校严厉,黄明亮平时就有些怵,现在钱在他班上丢了,他心里更发虚,但在是否马上报警这个问题上,他坚持自己的意见,报警肯定能找到钱,但拿钱的人也彻底毁了。
你意思是说我要毁他呢?校长听出了黄明亮的弦外之音,反问道,要知道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五六千元钱,这可不是小数目,早够判刑了!
初三的学生大都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叛逆期,没准拿钱的学生是头脑发热,一时糊涂。面对校长的质问,黄明亮的汗下来了,嗫嚅着说,学生做错了事,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
校长被黄明亮的话触动了,沉吟了片刻,说:那这样吧,先不报警,你去查一下。但你要做好两手准备,万一电视台来电话之前没查出个眉目,你要先把钱垫出来,与其他年级的捐款一起上交,毕竟这是丢脸的事,我也不想闹得满城风雨。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黄明亮回到教室,望着早读的学生,犯愁了。像很多老师一样,对班里的学生,黄明亮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但并不能以此来怀疑是谁拿了钱。初三的学生,正值心理敏感期,怀疑错了,不仅让他们反感,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两个月后就要中考,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十成的把握,谁都不能轻易怀疑。
清河一中去年新盖了教学楼和部分公寓,初三一班女生住的是公寓,里面有卫生间,而且离教学楼远,女生不大可能半夜去教室拿钱。相反,班里30多个男生住的还是老房子,分四个宿舍,就在他们那栋教学楼后面,宿舍西边是公共厕所,估计是有学生半夜起来上厕所,见左右无人又停电,一时冲动进教室拿了钱。黄明亮找来四个寝室的寝室长,对他们说了丢钱的事,向他们询问昨天夜里都有谁起来过。四个寝室长先是面面相觑,后都摇头说不知道。也难怪,这么大的孩子,学习了一天,晚上头一沾枕头基本上都是一觉到天亮,不会留意谁起来过。黄明亮没有把男生一个个叫出来询问,拿钱的学生显然知道同寝室的同学不知道他半夜起来过,即便问到他,他也会否认。黄明亮的做法是,他让四个寝室长回教室带话,昨天半夜起来过的同学到他这里来,他想给拿钱的学生一点压力。
但出乎黄明亮意料的是,到上午第二节课,班里没有一个男生来找他,而且这件事不仅全班皆知,到课间操的时候,几乎全校师生都在议论此事。随着议论,还出现不同的丢钱和拿钱的版本,每个版本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甚至还发生了被怀疑人为证明清白与怀疑人打架的事。事情到了这一步,黄明亮忽然意识到,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拿钱的学生一开始抱着侥幸的心理,现在事情闹得满校风雨,将会意识到事情很严重,更不敢站出来了。草打了,蛇也惊了,可却藏得更深了。
上午第三节课的时候,还没有一个学生来找黄明亮,他焦躁不安地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不断地问自己:难道除了报警,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让拿钱的学生体面地交出钱?在一次转身的时候,他碰掉了书桌上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古籍《说苑》,前几天他刚从市图书馆借的。书掉在地上翻开了,黄明亮捡起来一看,翻开的那页讲了一个故事,是关于楚庄王的,这个故事后来成了典故,叫绝缨。看完这个故事,黄明亮兴奋得一下跳了起来:真是绝妙的主意,天助我也!
上午第四节是黄明亮的课,他拿着课本,夹着个包裹走进教室,起立坐下后,他扫视了一眼班里的学生,冷冷地说:估计同学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们班发生了什么事,不错,初三年级给灾区的捐款在我们教室里不见了,别的班级的学生不知道捐款昨晚留在教室,拿钱的就是在座的其中一位。
讲到这里,黄明亮停顿了一下,突然提高声音又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我刚才用了个拿字,这是好听的,说难听点就是偷!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六千多元,这么大的数目,用校长的话说,早够判刑了!而且,这钱还不是一般的钱,是全校初三学生给灾区群众献的爱心,偷这钱,更可耻!
见全班学生都低下了头,黄明亮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学生怎样做人,其次才是传授知识。班里有学生犯错,触犯了法律,作为班主任,我很痛心,更难辞其咎,所以我决定先不报警,给拿钱的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是给我一个机会,以弥补我对你们教育的缺失。
说完,黄明亮打开那个包裹,里面是一沓黑色塑料袋。把塑料袋分发给班里每个学生后,望着他们费解的神情,黄明亮笑了一下说:谁都会犯错误,我也犯过。虽然拿捐款的学生这个错犯得有点大,但只要把钱交出来,还是好学生。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知道拿钱的学生现在最怕被别人知道他拿了钱,以后没脸做人,所以我想了个法子,给你们每人一个塑料袋,拿钱的学生把钱放进去,没拿钱的学生往袋子里装报纸,下午上课前我拿个纸箱过来,你们再把塑料袋放进去,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是谁拿了钱了。这是最后的机会,希望拿钱的同学把握住。
下午第一节课前,黄明亮抱着个大纸箱来到教室,班里的学生一个一个把塑料袋放进去。放完后,黄明亮把纸箱里的塑料袋翻动搅和了一下,看不出是谁先放谁后放了,这才一个一个又打开。班里的学生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看拿钱的同学是否把钱交出来。一个塑料袋打开了,里面装的是报纸,又一个塑料袋打开了,装的还是报纸,渐渐地,纸箱里只剩下几个塑料袋了,钱还没有出现。班里的气氛顿时空前紧张起来,空气仿佛凝固了,同学们都站了起来,随着倒数第二个塑料袋被打开,露出里面装的钱,他们先是惊呼,继而纷纷鼓起掌来。
黄明亮也很激动,长出了一口气,眼含泪花说:我不知道拿钱的是哪个学生,也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谢谢他,也替他高兴,他完成了自我救赎!最后我想说的是,希望班里的其他同学都引以为戒,这样的事家人会给你机会,学校也会给你机会,一旦踏入社会,社会是不会给你机会的,到那时,一切都晚了!
班里又响起热烈的掌声。
第24篇、爱情故事梦想是一种柔韧的倔强
这个男孩子,在最后的时刻,亲口向我表白了对我的爱慕,但我却不能给他一个后知后觉以后的明确答复。这样的遗憾,成为我青春里最坚韧的部分。
荆纯:典型的双鱼座,总喜欢不切实际的幻想。终有一天忽然发现这些幻想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可以拿来编故事;于是从此便热衷沉浸于编造各式各样或悲伤或温暖的文字当中。
01
我18岁生日,邵佳宁和一帮狐朋狗友给我举行了party,分食蛋糕后,有人提议玩游戏,真心话大冒险,很俗气但效果会很high。
第一回合,我败下阵来,选择玩真心话。坐我对面的陌生男生突然开腔问:苏静荷,你与邵佳宁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一愣,随即脱口而出:哦,这厮深得我娘的喜爱,恬不知耻地做了我的哥哥。
那个男生看着我,微微摇了摇头,却没有多说。
游戏继续进行,邵佳宁输后选择大冒险的时候,方才那个男生又提议:吻一下苏静荷吧,今天她生日,被你以哥哥的身份欺压了许多年,还人家一个吻,你小子不亏什么吧?
邵佳宁和我都愣住了。我不明白这个陌生男生究竟想做什么,他们和我并不怎么熟,没理由三番两次地整我,除非是得到邵佳宁的授意。
邵佳宁已经站起来朝我走来,笑骂道:今天就便宜你们几个看我笑话,回头咱们再算账。
然后站在我的面前谄媚一笑,说:妹子,借你的嘴唇一用,回头哥哥再还你。
邵佳宁已经有些微醉,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义凛然地吼了一声:好!
室内一下子寂静下来,邵佳宁低头,眼里有着闪烁不定的迷茫。
我吓得连忙闭上了眼,嘴唇传来一处温软,轻触即分,只留一丝淡淡的酒香。
突然砰的一声,包厢的门被人踹开了,一个女孩子站在门口,脸上怒气冲冲,眼神凛冽。
女孩走到邵佳宁跟前,抬手就是一个耳光,却被早有防备的他轻易躲过。然后邵佳宁懒懒散散地一笑,带着胜利般的挑衅神采,盯着女孩说:你果真是在乎我的。
02
我自以为邵佳宁是真的喜欢那个叫姜亚妮的女孩,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因为她而发生什么改变。于是每天去餐厅时我还是跟着邵佳宁混饭吃。
可是没过两天,我们吃午饭时,姜亚妮敲着筷子冷冷地笑:邵佳宁,为什么我觉得我们是三角恋呢?
话音一落,气氛便尴尬到极致。我以为邵佳宁会像以前一样,洒脱地揽着我的肩膀说:呐,这是我妹妹,自家兄弟,不必介意哈。
可是这回邵佳宁的反应让我大失所望,他讪讪地笑着说,静荷,帮哥一把。
我嘴里叼着半只鸡翅,口齿不清地哦了一声,端起自己的餐盘,直接去了餐厅二楼。
三更半夜时分,我被邵佳宁的电话吵醒。他先是为白天的事道歉,然后叹息连连,一会儿念叨姜亚妮的好,一会儿又懊恼她的性格乖戾,半天后才进入正题,说他很想姜亚妮,想到睡不着觉,想找人聊天。
我一听怒骂道:你想她给她打电话啊,你大半夜地骚扰我干什么,我累了要睡了我挂了。
妹妹哎,你可千万别挂,邵佳宁在电话里急急哀求,就陪哥哥说一会儿话,我是真的有些心绪不宁,我怕她随时会离开我,静荷,你说要怎样才能真正地把握到她的心呢?
我沉默了,没有挂掉电话,也没再说话,安静地做一名忠实的听众。
03
姜亚妮突然就消失了,校方对此的官方解释是姜亚妮家中有事,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回老家去了。
姜亚妮的不告而别让邵佳宁彻底暴走了,他骑着他的机车找遍了火车站、飞机场、码头甚至是城中的每一条街每一个胡同,却没有搜寻到任何有关姜亚妮的消息。
我在马路边终于找到了情绪失控的邵佳宁,他见到我后,双手颤抖地抓着我的肩膀问,为什么?为什么她要离开?
我刚想安慰他两句,他忽然怒气冲冲地再次冲上机车,嘴里嘟囔着,我就不信我找不到她然后一下就把机车油门加到最大,嗖的一声窜了出去。
我吓坏了,他机车开得这么快,肯定出事!顾不得多想,忙蹬起我的电动车追了出去。耳边的风嗖嗖地挂着,我的泪水已经迷了眼,而邵佳宁的机车已经快得只剩下一抹残影,但我没有放弃,拼命蹬着车追了上去。
到了一个拐角处,突然从侧边胡同里驶出一辆自行车,狠狠地和我的电动车撞在一起,我还没来得及尖叫,脑袋剧痛袭来,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头上裹着纱布,伴随着阵阵轻微的疼痛。
你醒了?没事吧?这时我才注意到病房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我转过头去,便看见一个眉眼清秀的男生正半躺在我旁边的病床上优哉游哉地吃着苹果,他的左臂打着厚厚的石膏。
我真正认识顾泽凯,应该是那一天。我们再一次遇见,却同样又是以如此狼狈的姿态。
我问:你救了我?谢谢你。
他淡淡地笑了笑,温和地说:我撞了你。
我白了他一眼,说,难道你每次出现,就是为了专程整治我的么?算了,看在你已经断掉的胳膊的份上,就不跟你追究上次玩真心话大冒险让我出糗的事情了。
与他可谓是真正的同病相怜,聊着聊着便熟络起来。知道了他的名字,顾泽凯。正聊得欢呢,病房门忽然被推开。
我诧异地转过头,便看见风尘仆仆的邵佳宁,他眉头紧皱,走到我的病床前,手抚在我的头上说:没事就好,我说你没事飙什么车呀?下次小心了。
虽然伤经过处理后,都不严重,但医生说得留院观察一天。晚饭时候,邵佳宁给我和顾泽凯买了饭,而我在和他们攀谈时也终于得知,他们果然早就相识,上次生日party时,一是为了合伙戏弄我,二是邵佳宁想验证姜亚妮是否在乎他。
听到事实真相后,我是有些难过。
04
不再关心邵佳宁的行踪。这天放学后,顾泽凯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那是地处闹市的一个网吧,噪杂的环境里,我一眼就看见坐在角落的电脑前满脸胡茬、头发乱糟糟的,红着眼睛在CS对战平台里厮杀的邵佳宁。
我没有想到只是一场未果的恋爱就将邵佳宁打击成这样。我站在他身后,说:佳宁,别再逃课了,跟我回去,你这样会毁了你自己。
邵佳宁摇了摇头,苦笑道,静荷,我也不想这样,可是只有在这嘈杂的环境里,我才能觉得心里不那么乱。
不就是一场爱情吗?我实在受不了邵佳宁如此颓废的样子,大喊道,邵佳宁,你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
邵佳宁的声音忽然有些哽咽,静荷,你知道么?姜亚妮是得了绝症,所以才要离开,才要和我分手,我只能看着,却无能为力
邵佳宁在我的劝慰下,答应我以后不再自暴自弃,因为我告诉他,如果他是真的喜欢姜亚妮,就应该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她肯定不希望她所喜欢的男孩,会因为自己而永远活在痛苦之中。
05
就在我以为大家都会好起来的时候,顾泽凯却离开了。
顾泽凯离开的消息,是邵佳宁告诉我的。他说顾泽凯的户籍在外地,所以高考前必须得转学回到原籍。邵佳宁还交给了我一封信,说是顾泽凯临走前写给我的。
顾泽凯说,静荷你知道么?在你的生日party时,与你并非初次相遇,之前在邵佳宁的口中及身边,已见你多次。
带你去网吧,是我明白,只有你,能将邵佳宁从绝境中挽救。我高考前必定得离开,大家朋友一场,希望你们都好。在这段短暂的时光里,能与你相遇相知,已经是对我最大的恩赐。
读完了信,我已经泣不成声了,邵佳宁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突然说,他是今天的火车,如果赶得及,你还能亲自送送他。
我向火车站跑去,希冀能见他最后一面。好在我这次没有晚,火车还未进站,我满世界寻找顾泽凯,然后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他,还未开口,他温和的眼神看过来,然后伸开手,说:静荷,不要再往前来,你就站在那里,陪我说一会话。
我茫然地问:为什么?为什么要始终隔着一段距离呢?
他点了点头,还是那般的柔软,他说:傻瓜,这样我才能走得坦然。你生日那次,并不是我第一次遇见你。如果有机会,我想要给你快乐。
列车缓缓地驶进了站,我哭着将他送上车,我知道,当列车启动后,我将永远地失去他,这一生都有可能不再见。
06
高考结束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给顾泽凯打电话,我说:你在哪儿?我想见你。
他说:我在你身后。
只是梦醒来时,世界已是另一番模样。
这是我做的唯一与顾泽凯有关的梦。
第25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下雪天
那时,我在四川读书,而男友在北京深造。因为距离,父母并不赞成我们在一起。我偷偷跑去看他,回来时正赶上北京下大雪。晚上11点,我对男友说,我爱看北京的雪,我们干脆走着去车站吧。他沉默地揉着我的头发,有点心酸地开玩笑:“我们该不是连坐公交车的钱都没有了吧?”我耍赖似地摇着他胳膊,“人家想和你单独呆一起的时间再长一点嘛”
从男友的学校到车站,我们在雪地里一共走了4个钟头。刚开始,两人都很有劲,一边讲笑话,一边稳稳地走路。走到一半时,街道变得静寂极了,路灯发着昏黄朦胧的光,我觉得手脚已经冻麻木了,钻心地疼痛着。我们不再说话,安静地走路。男友把所有行李都转移到自己背上,伸出一只手半搂着我,从后面看,我们像一个臃肿的连体婴。
大片大片的雪花,猝不及防的,在北京深冷的静夜一片一片落下。我从没见过这么恣肆飘舞的雪,美丽得让人惊讶,坠落了,融化了,在我脸上,流淌成静静的小溪。
“竞儿,你不要哭。”男友慌乱地用手掌去擦我眼睛,他的手竟很暖,但反而让我更难受了。
“对不起,对不起,”男友难过极了,“我竟然不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连几块钱的车票,你都要替我节省!”我一个劲地摇头,他却自责地低下头,突然提议道:“竞儿,我背你吧,你一定还没坐过雪地上的人力风火轮!”
男友真的把我背到背上,左右手里抓着两个行李大包,口里喊着“冲啊”,就像一枚跌跌撞撞的火箭,向车站跑去。我在他的背上颠簸,却感到异常平静的安全和幸福。男友的背,是北京雪夜里最最温暖的地方了。男友咬着牙往前面冲着,他大声说,“有北京大雪作证,我以后一定让竞儿过上好日子!”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下定决心,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现在,我们结婚已经3年了,还常常想起那个冬夜,那场大雪。从此,不管来自地域的阻隔,还是父母的反对,都不能再拆散我们的爱情。
第26篇、爱情故事90岁的送报工
78年前,年仅12岁的澳大利亚人克拉克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打工兼职送报。他每天早上都骑着自行车,风雨无阻地将报纸送到300个家庭。那时的人们,都记得这么一位阳光男孩儿。
他一送就是3年,其间,他结识了现在的妻子朱莉。每当到了冬天,克拉克送报纸到朱莉家后,朱莉总会在克拉克的车把手里灌进热水,保护他的手指不被冻僵;而夏天,朱莉又总会准备好冰袋,给克拉克随时降温。
一转眼,两位老人都到了90岁,克拉克早已退休在家安度晚年了。但最近,他又重操旧业,骑上了多年未骑的脚踏车,再次当上了送报人。
难道是克拉克家逢变故,需要靠送报来贴补家用吗?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了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妻子朱莉。
朱莉的记性大不如前,有时候甚至认不出自己的丈夫,对生活的点滴记忆也在渐渐消失。可是克拉克发现,似乎朱莉对于当年与自己恋爱的过往,还保留着较深的印象。
有一次,克拉克遍寻爱妻不着,没想到她竟然推着脚踏车跑到了后山,依靠着脚踏车,望着日落西山,余晖缭绕,脸上浮现的竟是犹如初坠情网少女般的微笑。于是克拉克决定,他要做回送报人,希望能够唤起爱妻更多的记忆。
经过几次三番言辞诚恳的拜托,终于有老板肯雇用他了。克拉克或许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年老的送报人了。他每周工作5天,每天早上5点,他都会骑上自行车,载着朱莉到两公里外的报纸分发处去取早报。通常他会在两小时内将260份报纸发完,之后,他便带着妻子一起回家用早餐。
在维多利亚州的清晨,不论是下雨、下冰雹,都会看到这么一对自行车上的神仙眷侣,他们相互依偎,按时将报纸送给每一位订阅者,朱莉更是会很细心地将它们放在订阅者易于找到的地方。下雨天,他们会挨家挨户将报纸放在走廊上,以免订阅者冒雨出去取。
毕竟年事已高,一次在上斜坡时,克拉克没有把握好平衡,不慎和老伴儿从车上摔了下来,为了保护朱莉,克拉克做了人肉垫,扭伤了腰和背。私人医生曾告诫他不能再继续这份本不适合他这个年纪的工作,但是克拉克还是坚持着。
对于克拉克而言,这并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送报工作,它能使自己和妻子又回到从前的时光自己依旧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年,载着深爱的女孩儿,相约一起携手到老。
而当年的那个女孩儿,虽然如今已经白发苍苍,记忆力也已经大幅衰退,但是每当坐在丈夫的脚踏车上,她总是会记起些什么,那种温暖永恒的感觉,总会回荡在心头。
这就足够了。
这两位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的深情让人动容,从两小无猜到至死不渝,这样的人生,平淡而真切,他们追求的是一起慢慢变老,一起变得更老,更老......
第27篇、爱情故事越南新娘,纯情泪水献给昆明哥哥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歔。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
第28篇、爱情故事缘分只因一回眸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第29篇、爱情故事爱你,离开你
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辈子,你会不会烦我,厌倦我?
我摇摇头,信誓旦旦地保证:绝对不会!
女孩心满意足的笑了。她就是这样爱笑。
算你识相!这样的话我会一直缠着你,赖着你,直到你厌烦的一天
说到这里,女孩突然一转身,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说过的哦!拥有也不要厌烦我。
女孩调皮而又天真的表情是那个时代我攒在手心里的记忆,我知道,她要的并不是一个答案,而是我的承诺。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靠爱才能维持。
我最近才收到我与那个女孩爱情的结局,痛得不是很深,但很真。我想是时间的缘故,在许多年后获知这个结局远比当时来的容易接受,这份迟来又缓慢的伤痛,以及伤痛中的镇静剂是女孩在这世界上留给我的最后一点爱。它不浓烈,但真挚。
女孩喜欢看偶像剧,我说那是假的。
她说,偶像剧偶像剧描述完美的爱情,而我们做的是诠释它的真谛。
什么真谛?我问
女孩突然变得很生气,鼓着腮,一下子将我甩开了好几步。
是爱了,是爱了!这是我在几年后的今天才明白的答案。
我与女孩一直在吵闹中爱着彼此,从开始到终点。
曾经,在那个公园里,我第一次看清她的样子。
娇小可爱的那张脸,故作不屑地指着我画板上的那棵柳树:喂,这是什么东西?泡面啊?我废话不多说,抄起手中的画笔,一蘸水,刷刷刷在她脸上画了三道,然后就放肆猖狂地大笑。
女孩没有笑,也没有哭或者叫老师,她一下子从位置上站起来,冲着我仰高她的脖子,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孤高临下地对我伸出一根手指,鼓着腮:幼稚!坏蛋!
相比后来无数次类似的称呼,我最喜欢她这一次对我生气的样子,不可一世的我被这个女孩所展现的倔强与高傲吸引。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皇冠上的水晶对于女人的诱惑那样不可抗拒。
当时你是不是对我印象很坏,觉得我很凶?一年后,女孩像猫儿一样窝在我的怀里,回忆起这次奇特的相遇。
哪有,我觉得那个样子的你很美。我认真地回答道。
真的?女孩抬起头,眨着大眼睛。
对啊,那就是真实的你啊,就像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是不会掺杂任何东西的,如剔透的玉一般毫无瑕疵。
你骗我,我哪有那么好。
因为爱你啊,傻丫头。我抱住她的头。
时光荏苒,犹记得女孩最喜欢看我吃亏的样子,一见到我无奈的表情,她就会咧开嘴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永远不会忘记那次请她吃冷饮,竟然没有带够钱。女孩一本正经地递出一张五块,一幅大款的样子:今天本姑娘请客。我很不好意思,不敢对她说话。女孩却在一旁毫无风范地笑了起来。
笑够了,她走到我身边,踮起脚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大笨蛋,那张五块钱是我在你兜里拿的,嘿嘿
我作势要教训她,她早已化作一阵轻笑,夹杂着香风离开我老远老远。
虽然,当时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很长,但只要我愿意,总有来到她身边的一天;而如今,无论我怎样努力地奔跑,却再也牵不到她的手了,只有她往日的音容依稀。
我与她分手是在一个很符合情节的雨天。
她站在楼道这头,我站在楼道那头,外面是连绵的雨水。
我看着她,怀着一丝不安,
她看着我,面带一许悲凉。
她没有像往日一样,一见面就向我跑来。
我也没有像往日一样,一见面就抱住她。
对不起,我们分开吧。她说。
哦。
这一个字,挥霍了我所有的勇气。
目送她离开,我就开始恐惧。找一个角落,蹲下,抱紧,蜷缩。
又觉得下雨的世界,好冷。
一连几天的雨,我扔掉了我的过去,扔掉了有关她的一切,包括天真。
在日记本里,我写道:感谢所有伤害我的人,是你们逼着我长大
这句话,五年前带着恨,五年后却成了一种洒脱。
就在那段满怀阴雨的黑夜中,我找到了文字寄托自己的生命,写下了一些句子。
爱情是树上的苹果,当你可以摘到它时,却发现自己已经长大。
2010年,上海。
我整理出出行的东西,翻到了一张卡片,粉色的底面写有一串数字。
这是吹醒我记忆的密码,仿佛一下子也回到了那个公园,又见到了她。
这是女孩的QQ。
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登上她的空间,点开那个灰色的版面。
我有些诧异,女孩最讨厌灰色了。
拖动鼠标,翻着她同学的留言。
2009。7。8
勇敢的小莫,在天堂一切还好吧,要快乐哦
2009。7。9
小莫,不怕,我们会为你祝福的。
2009。7。10
再见了小莫,愿你一切暗号。天使真的很漂亮吗?,小莫,我好想你。
小莫
很久,我关掉电脑屏幕,满脑都是女孩最后更新的心情。
我爱的男孩男孩对我说,我死了,你还活着。这是世界上最令我感到愧疚的事情。因为那个时候我将无法再分担你的孤独了。 所以,我宁愿他什么都不知道。
第30篇、爱情故事等你感动我
起初,谁都不认为她与他是般配的。她的父亲是小城某单位的一把手,家境优越。而他,虽说有学历、有工作,但长相一般,家中只有一个年迈的寡母。她的家人强烈反对,可她,却铁了心要跟他好。
后来,有人问她看上他哪一点时,她幸福地笑着说了两个字:“善良。”第一次见面时,她本来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感,他的一席话却深深地打动了她。那天,他是做完一个手术后跟她见的面,他说:“看着病人家属充满期待的眼睛,觉得作为一名医生责任太重大。”他告诉她,手术前,病人家属给了他一个红包,他在手术后把红包又还回去。她问:“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拒绝?”他微笑着说:“如果开始就拒绝,病人家属会有思想包袱,以为我是嫌少,会不尽心做这个手术。手术结束后,病人家属安心了,再退还红包更妥帖些。”
他说了很多,她静静地听着,心底那根最柔软的弦被拨动了。那一刻,她认定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男人。
婚后不到一年,婆婆就去世了。办完了婆婆的丧事,他紧紧搂着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只剩下你了。”她感受着他的悲伤,在心底发誓,要好好爱他。
三年后,她已经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他也成了市中心医院的科室主任,一家人生活过得和和美美。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第四年,她发现他有了别的女人。一个漂亮的女护士,由于崇拜爱上了他,而他也没有抵挡住年轻女孩的柔情。彼时,她的父亲已经退居二线,本就相貌平平的她婚后不加修饰,显得更加平凡。
离婚吗?她不是没有想过,但一对年幼的孩子让她犹豫了,她想,不如等孩子大了再说。于是,她把心思全放到了孩子身上,等到孩子上学后,她有了较多的空闲时间,就开始在工作之余读一些专业书籍,充实自己的同时,她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每天晚上,孩子睡后,她还在专注地读着一本本学术刊物。她的专业知识越来越丰富,很快晋升了高级职称。此时,孩子也已考上大学。家里,只剩下她和他了,她依旧执着于自己的学术研究,对他,如同对待空气般。可他,却似乎变得越来越恋家了,对她也一天天地体贴起来。
对于他的事,她也有所耳闻。女护士另觅高枝,他消沉了一段时间后,就变得爱待在家里了,也变得关心她了。然而,她觉得这些似乎都跟她无关,十几年过去了,她似乎已经习惯于忽略他。可是,潜意识里,她似乎有某种期待,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离婚与否,她很久没考虑过了,尽管她对他是淡漠的,但他对孩子始终扮演着一个慈父的角色。有他在,孩子心中的家就是完整而美好的。况且,只要他在家的日子,他包揽了做早餐的活。不知从哪天起,她觉得即使就这样守着一个婚姻的空壳也未尝不好。
那天,是她的生日,她自己都忘记了。两个孩子提前一天就打了电话,祝福她生日快乐。那天早上,他照例去做早餐。做好饭后,他温和地喊她吃饭,饭桌上,他嗫嚅着说:“原谅我好吗?你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我真是无以回报。”她淡淡地看着他,没有说话。他又说:“我发誓,再也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要永远对你好,永远!”她还是没有说话。他急了,不顾颜面地跪在她面前:“老婆,没有你就没有我们这个家,没有你给我生这两个孩子,我现在就是孤儿,我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呢?”他说的最后两句话打动了她,她突然发现,这么久,其实她一直在等待他感动她。他是犯过错,可是现在他要回头,他的手依旧那么温暖地握着她的手,她为什么不原谅呢?她想,幸福不会再离开了。
第31篇、爱情故事小毛病里的小爱情
朴真熙和孔侑珠是一对情同姐妹的女孩,她俩都是韩国仁川市国立中学的学生。上帝确实是公平的,朴真熙虽容貌平平,却智慧过人。相反的是,孔侑珠拥有一张精致可爱的面容,成绩却从未惊艳过。
两人高中毕业后,都选择了首尔的学校。那是一个没有网络和手机的年代,宿舍里的电话,就像银行的客服热线,永远难以拨通。书信成为学子们通用的沟通方式。
大二下学期,孔侑珠在朴真熙的宿舍里,看到厚厚的一摞信。她好奇地问:“是谁寄来的?”朴真熙淡淡地瞟了一眼信封,用最无关紧要的语气说出一个令孔侑珠屏住呼吸的名字:“哦,是金相赫。”金相赫是她们高中时期最风云的男孩,他是校篮球队的先锋主力,是校学校会主席……也是孔侑珠梦中的白马王子。
看到心上人如此青睐闺蜜,孔侑珠心里有些酸涩,但更多的是愤懑。她不掩饰自己的情绪斥责:“他这么优秀,这么辛苦地追求你,干吗不给他一次机会呢?”朴真熙无动于衷,指着那沓信说:“你喜欢他就拿去吧,每一封信你都可以看,看完你就知道为什么了。”孔侑珠拿起信,撂下一句话:“别等想通时,蓦然回首,那人已与别人牵手。”
看完信后,孔侑珠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不太懂。她再次找到朴真熙。对方告诉她,金相赫确实不错,可她却不是他要的女孩。原来,那一封封信里的仰慕之情,略带夸张的赞美与表扬,朴真熙很清楚地知道,那明显不是自己。显然,金相赫并不是特别了解朴真熙,虽然同窗3年,但学习紧张,他和朴真熙之间的交流有限。
“他喜欢的不是我,是他自己勾勒出的一个虚幻的女孩。学习好的女孩子,也一样会有小脾气,小性子,也会哭会闹会吵。”朴真熙说。
孔侑珠呆呆地看着朴真熙清澈的双眼,她看问题果然透彻。她告诉孔侑珠,男孩在追女孩的时候,会把她捧得很高,等二人真在一起了,女孩肯定不好意思损害被塑造出来的完美形象;而女孩一旦展现真实自我,男孩必然也会感受到巨大的落差。朴真熙不想背负太大的压力,也不想看到另一个人失望,于是将别人眼中的女才男貌扼杀在摇篮之中。
孔侑珠觉得可惜,她想劝说朴真熙多给金相赫一次机会,也许两个人能在熟悉的过程中重新认识对方。但朴真熙依旧摇摇头:“这个熟悉过程,也是爱情由神坛跌落泥土的过程,我不想这样高调地开始,悲伤地结束。”
两人的友情依旧在继续。大三的时候,朴真熙恋爱了,男朋友是她的大学同学姜成勋。姜成勋是个非常普通的男孩,孔侑珠不明白为何朴真熙宁愿拒绝宝玉而要选择一块璞石。朴真熙笑了,她告诉孔侑珠——姜成勋首先看到的是她的丢三落四——在图书馆里,她遗失了图书证。证件被姜成勋捡到并归还到了她的手上。当然爱情开始得没有这么快,这只是序幕而已。但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一个雨天,在去图书馆占桌的路上,朴真熙滑了一跤,伞滑到路中央,她的裙子湿了一片,双手是泥,好像还有小石头扎到了她肉里,场面很有些狼狈。她龇牙咧嘴的丑样子,刚好被姜成勋看个正着。他伸出手友好地去拉了她一把。爱情的种子就这么悄悄发芽了,情节开始展开,朴真熙开始追姜成勋。
用她的话说,一个目睹了她的坏毛病和尴尬样的人,如果能够追到手,绝对可靠和值得珍惜。很多时候,为了达到某种效果,需要欲扬先抑,她不需要再费尽脑筋特别设计了,缘分为她安排好了一切。
朴真熙的爱情小船就此驶入港湾,作为好友,孔侑珠一直见证着她的幸福与智慧。如今大学毕业近15年,朴真熙和姜成勋组建的小家庭温馨又幸福,一个依然丢三落四、毛手毛脚,另外一个则对此习以为常。
可孔侑珠则相反,她大方得体,又天生丽质,稍稍打扮就艳惊四座,追求她的人从不间断,可她却一直单身。因为就找不到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她发现:那些嘴巴殷勤、情话不绝的男人都只享受过程,没有未来。稍稍触及现实、将来,就语无伦次了,这让她非常失望灰心。
有时候和朴真熙一起吃饭,孔侑珠就很受打击。朴真熙不漂亮,没身材,脾气还不好,说话非常直,近乎傻气,可姜成勋就是喜欢她,情有独钟迁就她,任她发脾气,很有耐心。看得出来,姜成勋的眼里只有朴真熙,即使孔侑珠再漂亮,看她的眼神也是漠然礼貌的。孔侑珠一直觉得自己是朴真熙的陪衬,她在宠爱她的男人面前像个高傲的公主,她毋须学习如何讨好男人,她任性地做着她自己。
渐渐地,随着年岁的增长,智慧的增加,孔侑珠慢慢懂得,追求的人再多又如何,只要有一个男人爱你,足矣。
第32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台阶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隔着一张桌子坐着,却低着头不敢看他,两只手反复抚弄衣角,心像揣了兔子,左冲右撞,心跳如鼓。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她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
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爆发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第33篇、爱情故事相爱也要趁早
看一部爱情剧,突然为剧中的某一段情节愤懑不已,明明彼此相爱生死相许的两个人,却没来由地因为暂时的分离便形同陌路。如果真要忘了对方倒也罢了,偏偏每每遇到,彼此都忆起太多的往事来,甜蜜夹杂心酸,于是任由内心里爱恨交加,当恨占据上风,痛苦便应时而生。虽然最终男的主动张开怀抱,声泪俱下地表明再也不放开女的手,但为时已晚,女的已病入膏肓,任是那男的再如何悔不当初,也是回天乏力了。
看到此处,心里早已把这一对混账男女骂了千遍万遍。试想一下,经历过痛苦的分离,如果能彼此珍爱重逢后的日子,不是远比互相折磨来得更加让人心动吗?与其把那些美好全付之于恨,为什么不一起牵着手看每天的日出日落,一起阅尽锅碗瓢盆里的烟火?又何必非要等到于事无补之时,再把情谊留到无用的悔恨中去?只是,这些道理虽然浅显,可能人人懂得,但真正到了生活中,又有几人能识破红尘呢?
我的一位男同事,而立之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婚后,他们很快育有一女。原本一家三口的日子,哪怕再如何平淡应该也脱离不了幸福的轨道。然而没几年,其妻子居然不顾一切与人私奔了。
过后才知道,原来,这位外表看着尚且斯文的男同事,在家里却是脾气暴躁的莽夫,稍有不顺就喜欢主动挑起事端,偶尔争吵到了极点甚至大打出手。妻子早先在一家制造厂上班,工资虽薄,却足够支付平日里穿衣打扮的开销。按理,女的爱美,无可厚非,只是就连这一点点小小的“奢侈”也让他剥夺殆尽。丈夫扣除妻子必要的生活费后,将其工资悉数没收,“女主内,男主外”的规矩在他家全没了踪影。不仅如此,婆婆的苛责,小姑的刁难更是让妻子长期压抑,抬不起头来……
试想,这样的日子有几个人能承受得下去?妻子的出轨之举虽不可褒扬,却情有可原了。以后的日子,我们开始劝男同事不如早早释怀,吸取教训好好珍惜后来人吧。谁知那男同事却一下子执拗起来,不仅声称此生只爱妻子一人,甚至痛哭流涕坚持一定要把妻子找回来。只是事实证明:有很多爱一旦消失了,便再也寻不回来。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其实,相爱又何尝不需要趁早?男女之间,不爱也就罢了,相爱着,就珍惜彼此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要知道生活多波折,不想给自己以后带来难以磨灭的遗憾,还是及早地把握住身边的幸福,好好地爱,珍惜地爱……哪怕有一天,爱消失了,人也走了,也不会再有遗憾,因为,我们爱过了。所以,相爱要趁早。
第34篇、励志故事远程爱情的“危机”
李金和女朋友朱珠已经交往两年多了,感情一向很好,可是最近却出了点问题。最近女朋友朱珠老是乱发脾气,在电话里说不上几句就要吵起来。要说其实小情侣吵吵闹闹也不是大事,可那李金是个急脾气,最受不了听人吵闹,这不,一来二去两人就冷战开了,谁也不理谁。
都说距离产生美,可是李金觉得距离是有了,美怎么没有了!眼看着两年多的感情正要面临危机,却是谁也不愿开口妥协,情况变得愈来愈紧急。李金也是很无奈,想起原来俩人在一块的时候她也是脾气温和的人,怎么现在变成这样?李金越想越郁闷!
李金和他女朋友是高中同学,两人相识相恋也两年多了,虽说这份感情是没经过什么风雨,可是俩人一直处的挺好。高考结束后,李金留在了本省读大学,而女朋友朱珠选择去了内蒙,俩人从此开始了远程爱情。虽然距离是变远了,可是俩人说好要一起等待,以前的同学看到他们俩个感情那么好都特别羡慕。可是自从俩人开了冷战,就再也不打电话,也不在QQ上聊了,情况变得很紧张。
早就听说过远程爱情得不到好结果,可是李金怎么也没想到可能在自己身上发生。要说这李金也是个阳光帅小伙,个子高高的,脸也挺白,很有男子气概,他在女生里也算有些人气。就在李金和他女朋友冷战的时候,李金认识了一个女孩。一次社团活动上,李金和齐琳儿认识了,这两人一见如故很聊得来,李金发现他和齐琳儿在很多事情上都有一致的看法,并且拥有很多相同的爱好。从那之后齐琳儿经常找李金帮忙,两人接触渐渐多了起来。也许是想要报复女友的冷漠,李金并没有刻意去保持和齐琳儿的距离,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不禁产生了一些超乎普通男女朋友的感觉。
一天,齐琳儿对李金说:“你想不想做我男朋友”?李金被齐琳儿突然的问题给愣住了,俗话说:女追男,隔层膜。李金面对着齐琳儿,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他没有回答齐琳儿,而是陷入了回忆。他想起两年前的一个晚上,眼前的这个场景也曾经出现过,另一个女孩同样对他说过这句话。
第二天早上,李金坐上了去内蒙的火车!坐在火车上的李金内心很平静,昨天发生的一切好像还在他的脑海里重演,他清醒的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对不起,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内心的想法!火车慢慢驶向远方,这次去内蒙,他要告诉她,他一直在等待,会一直守候着他们的承诺!
第35篇、爱情故事地老天荒的爱情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
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白。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不了公园里唱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然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帖,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第36篇、爱情故事一株常春藤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37篇、爱情故事体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热衷于煮咖啡,兴致高昂地在大街小巷搜集各式各样的煮咖啡器皿:滴泡式、蒸汽式、虹吸式,最后,她独钟情虹吸式玻璃瓶起起落落的一眼分明。
然而,相较于蒸汽式的不锈钢和滴泡式的塑胶,玻璃的脆弱易破,直教一向粗枝大叶的她胆战心惊。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总还是时常失手。
那日,吃过晚餐,先生正在厨房洗碗,她陪着在餐桌前聊天,顺手收拾着桌上的剩菜,冷不防,袖口掠过桌子边儿的虹吸式玻璃瓶,瓶子应声倒下,又破了!这是当月打破的第四个玻璃瓶呀!她几乎要恼羞成怒起来,怎么会这样不小心呢!更气人的是,每次打破东西,总教先生看见,一个那样的玻璃瓶虽说叫价只五百九十元,但一个月打破两千多元的瓶子,怕要比喝掉的咖啡还贵哪!她忧心先生会取笑她的粗心,更恼怒自己的无能。正想着如何为自己辩护,面对水槽洗碗的丈夫转过身来,只淡淡地说了声:
“哦!那东西本来就很容易破哪!小心,别割伤了手!”
她愣在当场,差点儿哭出来。这话原是她准备拿来防卫用的,却让丈夫抢先说了。在那样一个昏暗的冬日厨房,她登时立誓用一辈子的柔情来报答丈夫那一句体贴动人的言语。
第38篇、爱情故事蝴蝶飞不过沧海
二十一岁,这是我和母亲的年龄差距。生活像一把刀子,刀刀催人老,母亲在岁月和生活的磨砺下,显得衰老而又丑陋,最主要的是母亲是一个哑巴。
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最害怕开家长会。我的学习很好,一直是掩藏自己自卑的胜利旗帜,可我还是怕开家长会,害怕自己的母亲坐在同学的家长里,显得突兀而衰老,害怕同学指着我的后背阴阳怪气地说她是我的哑巴母亲,在我年少虚荣的内心里,我不希望别人知道她是我的母亲。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我从来没有让她给我开过家长会,上高中后,城里的孩子更不了解我的家庭,我对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母亲一直闭口不谈,我唯一骄傲的还是我的成绩,就连女孩最不擅长的数理化我也学得津津有味,能把班里最聪明的男孩拉下一截。我不爱说话,最多只是学习累了趴在窗户上看远处的树。我知道同学们背地里都叫我珠穆朗玛,是天下最高的山,因为我的学习我的冷漠。
其实在外面上学的时候,我也想念自己的母亲,回家的时候看见母亲从远远的地方挑水,一路上不停地换肩拍腰,我就会迎上去接过来,母亲就弯着腰一路跟着我。母女两个都沉默着,我能说但不愿意说,母亲想说却不能说,只能用关心的眼神看着我。可是多数的时候,我还是恨自己的母亲,恨她不能像同学的母亲那样雍容漂亮,恨她不能像别的母亲那样对自己的女儿嘘寒问暖,恨她不了解自己女儿的心事,恨她没有给我一个好的家庭。
高考的时候,母亲找过我一次,那是唯一的一次母亲来学校看我。那天父亲陪着母亲站在树下,两个人都忐忑不安地站在那里等我,我告诉过父亲,叫他们没有事情不要来学校找我。
我下了楼看见他们期待的眼神,我问父亲你们怎么来了,父亲说你好长时间没回家了,你母亲很想你。我看看身旁的母亲,正微笑的看着我,打着只有我和父亲看得懂的手语。母亲用手指了指自己,又双手合在一起放在自己的脑边,然后指了指我,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是说她很想我。父亲站在那里抱歉地说,我们知道你不希望我们来学校找你,你母亲前几天做梦梦见你出了事情,不踏实了好几天,非要拉着我来看看你,看到你什么都好我们就放心了。
那天我请父母吃饺子,母亲知道饭馆人多,她的手势会引来别人的好奇,所以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父亲和我说话,脸上时不时挂着微笑看看我看看父亲。我把饺子夹在母亲的碟子里,看着母亲满意幸福地吃在嘴里,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是我和母亲最亲密的动作,多少年来,我一直嫌弃自己的母亲,一直被自己阴暗的虚荣心和压抑的自卑笼罩着,一直不愿承认自己的母亲,不敢告诉别人我有一个哑巴母亲。这个可怜的哑巴女人仅仅因为自己连夜不踏实的几个梦,就要奔波着看看自己的女儿。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虚荣是如此可笑,自己的行为是如此荒唐,原来在母亲没有语言的世界里,有的是和别的母亲一样深沉的爱。
后来我上了大学,回家的时候,总能看见母亲幸福的笑,她不停地给我手语,着急得恨不得自己能说出话来。我也一边说着一边打着手语。开学的时候,母亲总是跟在车的后面,远远地站在那里,用手指指自己,再双手合在一起叠放在脑边,最后指指我,我知道那是母亲说会一直想我。在车窗边,我泪眼婆娑远远地给她招手,直到再也看不见母亲的身影。
大三的时候,我经常头疼,母亲知道了寄来一只又大又软的菊花枕头。从菊花的晾晒到枕面枕巾的缝制,都是母亲一手精心制作出来的,枕了一段时间,头疼真的好了许多。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找了男朋友,一个不计较我家庭很爱我的男孩,我告诉了他我有一个哑巴母亲,男朋友知道了就笑笑说傻瓜,我会像你一样去孝敬她的。母亲后来知道我交了男朋友,不放心地让父亲打电话问我他人怎么样,有没有欺负我。我笑着让父亲转告母亲都是我欺负他,他对我真的很好。
后来母亲就寄来两双她亲手做的布鞋,一双碎花布的小鞋,母亲永远知道我穿鞋的大小尺寸,一双是给男友的黑色布鞋。母亲在信里说两个人过日子,就要像走路一样踏踏实实,两个人互相搀扶才能走得更远。男友见了嬉笑着说咱妈真可爱,说话比我们还有味道呢。
那双碎花布鞋我一直珍藏着没有舍得去穿,我知道在那一针一线里,缝上的全是母亲无声的爱。母亲曾说我是一只蝴蝶,越飞越远,现在飞到了几千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只有我知道,无论蝴蝶怎样去飞,蝴蝶都飞不过沧海,母亲就是那沉默的沧海,我怎么飞都在她的心里。
第39篇、爱情故事寄居蟹的寂寞爱情
结婚那年她才26岁,短短一年的婚姻生活,以对方的出轨宣告结束。离婚后她辞了工作,离开那个城市。三个月的旅行之后,终于在一个海滨小城安了家。所谓的家,只是城市边缘区一间租来的15平方米的小屋,很暗的光线,夜里能清晰地听到屋外呼啸的风声。新找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校对,一个月700块钱的薪水,付了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后,便所剩无几。所幸她很有文字天赋,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为杂志写一些故事。很多寂寞的夜晚,便在键盘清晰的敲击声中过去了。
渐渐写出了名气,那些清婉寂静直抵心灵的文字。让很多读者对她仰慕有加。他也是她的仰慕者,与其他读者不同的是,他和她一样,也写字。所以,那次在笔会上,两个互相仰慕的人,一见如故。
他是一家行政单位的领导。35岁的成熟男人,英俊儒雅翩风度翩翩。但是吸引她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因为他懂得她。也不是常常联系,偶尔他会有电话来,正好是她想起他的那个瞬间;他去书店,回来经过她的单位,会顺手把新买的碟子给她留一张,也正好是她喜欢的恩雅的碟;有时候他不请自来。在她的小屋里,他毕毕剥剥地剥栗子皮,她一颗一颗地吃,仿佛有花,在她的心里开得馨香烂漫。
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妻,都是不经意的。他说,我爱人也喜欢看你的文字呢。她便哦一声,看着他笑,不再说话。心却突然暗淡。仿佛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呼啦一下便谢了。
爱,只在自己的心里。发了芽,又被自己狠狠掐掉。她想,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再见了吧。可是电话一响。她立刻心如鹿撞,慌得不及穿鞋,光脚跳下去接。他的声音他的笑,如同春天的雨露,把她已经掐掉的芽,重新滋养得鲜嫩饱满,呼呼地往上生长,她根本来不及去抑制。后来。她索性不再去抑制那些想念和渴望,她想,就这样一辈子爱着他。远远地看着他,也很好。
他是突然离开的,全家移居加拿大。她得知消息时,他人已经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了。一个月后她收到他寄的包裹,打开。是一只草编的小海蟹,白色的信笺上有4个潦草的字:蟹归大海。
她在自己的小屋整整呆了3天。一任日出日暮。3天后她重新去上班,人虽憔悴,却精神焕发,与人轻语调笑,从容自如。她知道,心里疯长的芽,已经被狠狠地连根拔掉。
两年后,她遇到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像一幅曼妙的画卷,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很久以后,她在一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寄居蟹的文字:寄居蟹是一种很小的海蟹,它们寄居在岸边的浅水里,大海每次涨潮都会带给它们一些可怜的食物。只要有定期的潮水,它们就会赖着不回大海。由于浅水里食物时断时续,它们的生活总是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因此这种蟹很难长大。但是一到枯水期,它们得不到食物。就会拼命爬回大海,最终也能长成一只很大的海蟹。
她心里蓦然一惊,一下子就想到他,想到他当初的决绝分离。原来,他的狠心决然,只是不肯让她做一只爱情寄居蟹。原来,他早就明白,他不是她的大海,只有狠心断掉她的水源,她才会拼命爬回大海。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归宿。
捧着杂志。在那个初春煦暖的午后,她的泪一滴滴落下,在纸上开出一朵又一朵无色的花。外面。阳光灿烂,世界真好。
第40篇、爱情故事忘记我继续生活
男人和女人相爱4年,爱得很深,可女人老是怀疑男人是否真心爱她,因而迟迟不愿与男人结婚。
有一天,男人实在忍不住就大胆地向女人求婚,女人说:“在我答你之前,你必须回答我几个问题,但绝不许说谎!”男人点一点头。
于是女人问男人你爱我?男人说爱。女人又问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陪我一起死?男人说不会。女人有点失望地问男人:“那如果明天就死了,你会怎么办,不许说假话!”男人想了想说:“忘记你,继续生活。”女人很失望,感到男人爱她还不够深,于是离开了男人。
两年很快就过去了,这期间,女人也试图去找一个坚实的臂膀靠一靠,却始终没有找到。她开始想到男人对她的种种好处,后悔当初没有答应他,于是她又去找男人。可男人已被医院确诊患了不治之症,不久将离开人世。女人看着病床上的奄奄一息的男人,不禁失声痛苦起来。
女人问男人:“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男人微弱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忘记我,继续生活。”
女人听到这句话,心里猛地一阵,她将男人拥在自己怀中,哭得更厉害了。男人在女人怀里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第41篇、爱情故事影集里的秘密
她愈发地怀念起他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他的好,想他笑嘻嘻看着她发火的样子,想他在她的责骂声中坐着一言不发的样子,想他去她娘家系着围裙上井台洗菜下厨房煮饭的样子……她忍不住翻出了他们惟一的一本影集。
他不爱拍照,她也不爱拍照,他们的照片甚至没能夹满一本影集。
她翻开影集,发现他在影集开头记了许多人的生日,有她和孩子的,有他父母和她父母的,甚至还有她弟弟的,惟独没有他的。她的心跳骤然加快了,怪不得大家每次过生日他都会准时拎回一个大蛋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是这样关注着身边的人。
往后看,第一张照片上是年轻时的她,正冲着镜头笑得灿烂。她伸手摸去,照片有些凹凸不平,她抽出照片,意外地发现反面写满了他飘逸俊秀的钢笔字:你笑的样子多美呀!这是你笑得最开心的一张照片,我把它放在第一位,希望你永远这样开心。
他从来没有这样夸过她的笑容,她的眼中蓄满了泪水,好像刚刚开始了解他。
抽出第二张,那是他的单人照,反面同样被他的字写满:亲爱的,当你看到这张照片时,我或许已先离你而去,这不是我的本意,是命运的安排。我不是个善于表白的人,可是我想告诉你,我的生命因为你的存在而充满意义。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默默注视你,为你祝福。今生我没有给你幸福,但愿来世能令你满意。
每一张照片的后面都有他的叮咛、他的嘱托,他提醒她要注意自己的胃病,不要着凉;他吩咐她晚上坚持用热水泡脚,不要偷懒;他让她不要太为儿子操心,儿孙自有儿孙福。在最末一张全家福上,他只写了四个字:舍不得你!
她泪雨滂沱。
在他永远离开她后,她觉得自己又一次爱上了他,痛苦正飞身而去,她忽然感到了一种充实与满足。
第42篇、爱情故事爱的菩提
她不是好女人,用他的话说,是花痴。
年轻的时候,她喜欢一个戏子,便翻山越岭去追人家;后来,她又喜欢上走街串巷的货郎,那货郎有俊俏如女人的脸,她便把自己给了他。但那货郎很快就走掉了。她大了肚子。没人愿意娶她,于是只好嫁了他。他是木讷的男人,可不嫌她。看着她的一张俏脸说:“呵呵,真是好看。”
为讨她欢心。他买了粉红的发夹和廉价口红给她。她嘴馋,他下了班便去小卖店。三块两块地买零食回来给她吃。半夜里,是他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孩子尿布湿了,也是他洗。人们说他,又不是自己的娃——她是拖着肚子嫁过来的——干嘛那么卖力?可他说:“没使劲就当爹了。不错。”这样的窝囊男人,怪不得她总在街上骂他。他不如她高,不如她漂亮,于是她只有骂,仿佛骂可以让她心理平衡一些。
但就是这样,他也得了宝一样,和别人说,她是他的玫瑰花。别人“哧哧”地笑他,说他八辈子没娶过媳妇。可他改变不了,一如既往地对她好。
她花痴的病重新犯了,这次,她跟着天津一个唱大鼓的男人跑了。那男人有一双桃花眼。只来小城没几天,就把她唱跑了。
所有人劝他,快跟她离了吧,这样的女人哪里能要?太不要脸,太低贱了!可他摇头,他的苦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收拾了一些东西,把孩子交给邻居,然后坐几千里车去了天津,在河边差点儿昏倒。天寒地冻,他去寻自己跑了的妻。
妻是找到了。让男人骗得好惨,色财都失,半傻不呆了。他牵着她的手说:“来,跟我回家。”
回来以后,她仍然是好吃懒做,他仍然是那么勤快,一切仿佛没有发生过。
那时,有些人富了起来,住了楼房,她骂他笨,居然让她连楼也住不上,说谁谁住了楼房。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电脑,总之,阔气得很。于是他出去兼职,一份又一份,只因为她说要住楼房。
那时她还年轻还貌美。不久,她通过打牌和一个有钱男人好上了,那男人有车有楼房,许了她可以住楼,她便疯了一样哭着喊着要离婚,非要离婚不可。他这次真伤了心,太伤心了,一次次,她把盐往他的伤口上撒。“离,”他大喊。“你滚吧,从此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
婚,终于离了。
她说,你再娶一个吧,肯定能找到比我更好的女人。她的女儿,不肯跟她,跟了没有血缘关系的他。他接着女儿说:“宝贝。爹谢谢你。”他没有再娶,一个人带着宝贝闺女过。
而她没有得到幸福,只是当了人家的情人。男人是不肯离婚的,只是游戏只是玩她而已。一年后,男人有了新欢,说,你一个半老徐娘,不要鸠占鹊巢了,快搬走。否则我不客气。
她一夜之间就疯掉了。
楼房是住上了,车也开过了,但男人不要她了。她只是被别人穿过的衣,只是一块用过的布,只是一张涂了鸦的纸。她患精神病了,整天在异乡的大街上疯。戴一朵花,有时穿衣服,有时就光着,情景非常悲惨。
那时他已经有些钱了,也盖了楼,好些人给他提亲,他总是拒绝。因为始终不曾忘记她。
知道她疯了,他什么也没有说,一向节俭的他买了飞机票,然后去那座城市找她。因为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疯了,我一定是那个领你回家的人!
看到她时,她正在街上被男人调戏,因为很多男子去摸她,她傻笑着,流着口水。他奔过去,然后给她套上衣服。她扭过脸问:“你是谁?是不是也要摸我?摸一下要一块钱的,你有钱吗?”
他的眼泪“哗哗”地掉。这个女人,注定是他一辈子的痴、一辈子的疼,无论到何时无论她什么样子,他都这么爱她!他再一次把女人领回了家!
为了给她治病,他把楼房卖掉了,带她到全国各地去寻医。
几年之后,她终于好了。别人把这些告诉她时,她缓缓地给他跪下来,然后叫了一声:亲人。
不久,他感觉心口发疼,自己默默地忍着,后来跟着她去医院检查,居然是肝癌晚期了。
她哭着喊着抱着他:“老天爷,请你给我机会报答这个挨千刀的吧,我不能没有他呀!”到最后,她仍然骂着。
她也开始变卖家里的东西,能卖的全卖了,最后给他凑齐了手术费。她对他说:“如果还不够,我就和男人睡觉,只要能救你的命。”
而他,为了不拖累她,在一次清醒时把身上输的液和血全部放掉了。第二天早晨,他去了,永远地离去了。输血的管子在半空中悬着,他不愿意再浪费钱了,他愿意把最后的幸福留给她。
她扑到他身上:“该死的呀该死的呀,你怎么真的死了呀?”
此时,她不再年轻,却芬芳仍在。40岁,还是风韵犹存的女人,但她洗净风尘。葬了他之后,种了一片兰花,吃斋念佛,从此只看墙上。那墙上,是一个人的照片,他在镜框里笑,还是那样朴实,还是那样宽容。
从此,她懂得了,爱情因了那份心疼,因了那份牵挂,可以让人忘情一辈子!婚姻似一棵菩提树,它是那么自然、那么宽容,就长在爱人的心里。你无须问它。更不必追究,因为它就在滚滚的红尘中。这一生,痛也好,苫也罢,遇到了,就是一生的疼与爱!
第43篇、爱情故事那把爱情的小梳子
他和她在一个公司时,他是公司里的临时工,她是公司的中层。
他那时还在试用期,只有微薄的工资,刚刚毕业,带着青涩的稚气。她是他师姐,一个大学出来的,下了班之后总是会点拨他一些事情,比如公司里的人际关系,比如如何应对上司和同事。
开始,他对她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她上班一直板着脸,可是,喜欢就是从她叫住他的那一声开始的。
她说,哎,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
因为那些事情,他觉得和她分外亲近了。
坐在她对面,看她的长发,有丝丝的乱。白领丽人,有时说起来好听,但做起来,有时真的很辛苦。他的心里,居然有了心疼。
第一个月工资,他拿到手后去买了一把梳子,牛角梳,上面刻了一朵莲花,只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一个莲字。他喜欢那个字,听起来,那么有禅意。于是,他决定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把梳子,好让她天天用,一用就会想起他,而那三千青丝,不正是女孩子的心思吗?
送给她的时候,她很惊讶,我有梳子的。
他尴尬地站在那里,知道她婉拒了他。他红了脸,说,是同学送给我的,我用不到,牛角的,据说对头发好呢,梳起来可以又黑又亮的。
她笑了,好,我收下了,谢谢你啊。
一句“谢”更让他明白,她不想要这份感情。
她何尝不懂得他呢,只是,她长他5岁,又做到公司的中层,而昨天领导层刚刚开完会,他不会被留下,因为有比他经历更多、学历更高的人,她不能因了爱情让自己失去太多,她知道,毕业几年之后,她已经有了一颗凡俗的心。
一周之后,他走了,留下一封信:“其实,我很喜欢你,那把梳子是我买给你的。”
她看过那把梳子,谭木匠的,要一百多块钱,而他实习的工资不过三百块,给她买了一把梳子,他一个月吃什么喝什么?有一本杂志上说过,应该爱那个有一百块钱给你花八十的人,而不要那个有一万块钱给你花一百的人。说是说,可是在红尘中,做出这样的选择太难了。
几年之后她结婚了,还是用那把梳子。头发剪短了,烫过了,但梳子还是要用的,那上面的一朵莲花已经褪了色。她常常看着那把梳子,想起买梳子的男孩。她不知道,那个男孩已经做到了副总,他已经明白,有的时候,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不是她不爱你,而是她需要一个更稳妥的将来。
所以,他不曾埋怨过她,而是感激她的拒绝。那拒绝里,同样有爱。这样的爱,是要过了好多光阴才能明白。
第44篇、爱情故事一睹残墙一段情
1959年,女人成了寡妇。丈夫突然撒手而去,撇下她和两个妞妞。那是三年困难时期的头一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人,在院子里的麦秸垛下捡麦粒。那是去年的麦秸垛,女人幻想能在下面捡些麦粒给妞妞们熬碗粥。
男人是女人的邻居,两家一墙之隔。下过雨,土墙垮掉一角,男人重新把土墙垒起来。却没垒到原来的高度,那里多出一个弧形的缺口。
夜里,女人听到院子里“砰砰”两声响,胆战心惊的女人抽出枕头下面的菜刀,随时准备拼命。她等了很久,院子里再也没有动静。女人大着胆子来到院子里,发现地上躺着两根萝卜。女人眼睛湿润了,她拾起萝卜,去灶台生火,给两个妞妞熬萝卜汤。
女人对男人的感觉,只有害怕。那是一个身高只及她腰部的男人,女人知道那叫侏儒。侏儒没有爹娘,更不会有老婆。
以后的每天夜里,从那缺口都会飞来一些东西。半颗白菜,几片薯干,或者几束麦穗。那时候人们都在挨饿,女人知道,他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白天再见到他,女人说:“兄弟,心意我领了,可是你也不好过啊。”他笑笑,说:“让妞妞们有口饭吃。”女人抹一把泪,转身要走,又停住脚步,回头说:“兄弟,如果夜里闷,就来嫂子家坐坐。”那张丑陋的脸顿时通红,然后不吱声,低了头匆匆离开。夜里,女人坐在院子里等他。等来的,却是从缺口扔过来的一把黄豆。女人就着月光慢慢地捡,边拣边哭,直到天明。
饥荒终于过去,尽管仍然吃不饱,却不至于要人的命,可是夜里,仍然有东西从缺口扔过来。白天,女人遇见他,说:“兄弟,别再扔了,用不着了。”他嘿嘿笑不说话。晚上,女人家的院子里,仍然时不时落下一些东西。
灾难说来就来,没有任何前兆。村子里突然多了一些奇怪的标语,然后,有人将男人揪上土台,喝令他站好。他们抽他耳光,吐他口水。他们怀疑他在上海通过敌,甚至为敌人送过情报。男人挺起胸膛,大声喊:“一派胡言。”当然,这为他招来更多的耳光。女人远远看着,仿佛那些耳光打中了自己。
夜里,他被放回来,一个人走进黑暗。女人听见他在院子里哭泣,自己也跟着抹眼泪。正哭着,两根萝卜落在身边。女人终于忍不住,扯开嗓子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那些人终于不再折磨他,因为他傻了。有人让他爬上高高的凳子,怒喝道:“你给敌人送过情报吧?”他说:“一派胡言。”那人就抽掉凳子,他从高处一头栽下,当场昏厥。等他再次醒来,人就傻了。他傻了,几乎忘掉一切,唯独记得往女人院里扔东西。
女人在街上碰到他,悄悄地说:“兄弟,要是你不嫌弃,娶了我吧,两个人,日子好过一些。”他红了脸,说:“我是丑八怪。"女人说:“你不是丑八怪,你比他们都好看。"他呆在那里,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女人一天天苍老。苍老的女人,彻底失去了某一种心思。可是每天晚上,缺口处仍然会飞来一些东西,从没间断过。那些东西让女人相信,在夜里,在墙那边,那个身材矮小的男人,的确是存在的。
后来,金妞嫁给了城里的工人,银妞也嫁给了本村的瓦匠。瓦匠跟着银妞来看娘,把礼物放下,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回屋跟女人说:“娘,这房子太破了,翻番新吧。”女人说:“好。”瓦匠说:“还有这墙,也重新砌一下吧。”女人说:“不要。”瓦匠说:“我们接你去住你不去,偏守着这老房。还是彻底修一修吧。”
房子粉刷了,围墙也被加固高。夜里,女人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月亮,月亮从这个树梢钻到那个树梢,女人的心理空荡荡。忽然,女人听到墙那边“砰'的一声响,紧接着响起阵阵呻吟声。女人站起来,疯了一样的往那边跑。
在男人的院子里,女人看到矮小的男人他正躺在地上挣扎。他的手里攥着一根萝卜,旁边翻倒着一条破旧的长凳。躺在地上的他咧开嘴笑,说:“墙高了,够不着。”三天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因为一堵墙,因为一些事,他们的婚礼,已经耽搁了太久。婚礼上的他只会傻笑,婚礼上的她只会流泪,可是人们知道,无论哪一种表情,都是深入骨髓的幸福。
第45篇、爱情故事睁大眼睛去恋爱
和田力相遇的时候我很狼狈,我正戴着墨镜在那台古董电脑前敲敲打打,那时我在写一本爱情小说,一个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当代传奇。
那天刚参加完一个例行身体检查,我赫然发现自己的视力已经接近近视的边缘,要知道我原来可是有那么一点点远视的呀,曾经因此幻想当一名空军女飞行员。虽然我的梦想因为一颗虫牙而惨遭破灭,可是我对自己的眼睛可是好得不得了,我的模样平凡得如同浩瀚沙漠里的一粒沙子,要说有什么亮点,那就惟有这双如秋水如寒星如黑珍珠般的眼睛是我惟一的骄傲了,我可不想把自己弄成个“近视妹”。可是我的那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显示器真的已经年老体迈,荧光屏不停地微颤,但我实在没有办法在我羞涩的钱包里搜到一点钱好让它光荣退休。为了避免它继续扼杀我美丽的双眸(老实说,我还指着这双眼睛发挥它勾魂摄魄的魅力,解决一下我的终生大事呢),我只好戴着墨镜和我亲爱的显示器生死相依。
田力是我对门的邻居,刚搬过来,敲我的门只为借我的拖布一用。我戴着墨镜给他开了门,然后把拖布拿给他,就继续抱着电脑为面包牛奶而战,我没注意他看我的时候眼神有点怪。
后来,田力还我拖布的时候我还是戴着墨镜给他开的门,什么也没说,拿了拖布继续工作。
田力第三次敲门的时候我的眼睛有点儿想喷火,幸好它们躲在墨镜后面田力看不到,要知道我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从来都不是,在我饥肠辘辘工作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地打扰我可真的要把我修炼了20多年的一点涵养都给逼跑了。
这小子如果再跟我借什么我铁定不借,我这么想着立刻怒气冲冲地开了门。不过,这次,田力手里端着红红的水果番茄:“打扰你了,这个送给你。”
我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在那些红宝石一样的番茄身上贪婪地一扫:“真不好意思,谢谢。”我的声音立马温柔得能把《红楼梦》里的宝姐姐给活活气死,如果我生在贾府,那宝奶奶的位置还说不定是谁的呢。一边想一只手已经把盘子接了过来:“进来坐吧。”
我的房间很小,只有一把电脑椅,田力坐上后,我只能坐在床边。不过,我不介意,因为那些甜甜的番茄让我格外好脾气。“你在工作?”他看了看我开着的电脑。
“嗯。”我舍不得多说话,番茄太好吃了。
接着田力千不该万不该地碰了我的电脑一下,那台老电脑就“啪”地一下“休克”——黑屏了,我“呼”地一下跳了过去。“天,50块!”我惨叫。每次电脑维修最低费用是50元,我已经为这个老伙伴支付了不少医疗费了,看来,又有一张票子要跑到别人那里了,如果万一它死掉,那么那笔丧葬费(换一台新电脑)我还真的支付不起。
“别急,我看看。”田力熟练地检修起电脑来,我则在一边喃喃自语,求佛保佑我的电脑起死回生。
“我看这台显示器该换了,”田力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把爪子伸出来看能不能挠他两下,都是这家伙害的。“正好我刚换了一台电脑,原来的那台显示器还能用,给你搬过来吧,放在我那里还占地方。”
我呆了一下,立刻把爪子缩了回去,换了一个妩媚的笑:“这多不好意思。”
“应该的,是我弄坏了你的显示器嘛。”田力不在意地笑笑。
嗳哟,我的老显示器终于可以退居二线了。
田力把那台显示器搬过来的时候,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17寸纯平的呀。我乐,却没有一点见异思迁的罪恶感。
田力搬来的显示器的前面还配了一个视保屏,我把墨镜摘了,让我的鼻子轻松点吧,老扛着这家伙还真怪累的。
“你来试试,”田力把显示器安装好,回过头来对我说。他突然目光定住,看得我的脸发红,“原来你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
我乐,转移话题:“戴着墨镜用电脑恐怕全世界就我一个人,呵呵。”
那以后,田力就成了我的电脑的专职医生,我知道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做技术工作,电脑维修水平是绝对一流的,他为我的电脑健康立下了汗马功劳。
两个漂泊京城年龄相当的青年男女比邻而居,且气味相投,按说真的应该有点什么爱情花絮,不过,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清楚地知道,田力不是我的选择,一个贫穷加另一个贫穷,就等于更加贫穷。负负不一定得正,即使我很累,即使田力很温情很忠厚很英俊,但他的肩膀绝对无法支撑我的未来。
贫穷的女孩无法奢谈高尚。我要睁大眼睛,不放过能拯救我的王子。
这期间,我遇到了铭。
铭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了他们公司一只睫毛膏的广告模特。就是拍几张我睁着一双有着浓密睫毛的大眼睛的照片,照片被印在产品的说明书上。
认识铭很顺理成章。爱上铭也很顺理成章,因为他风流倜傥,才华横溢,更重要的是他有钱,这样说的时候我没有羞愧,真的,金钱是能力的象征,我没有因为钱爱上一个老头,傍一个大款,我爱上了铭也爱他锦绣的前程,这没有错。那些对金钱嗤之以鼻,标榜纯情的女孩肯定没有经历过连续3个月以粥代饭,没有体会过缴不出学费的尴尬,没有品尝过差点露宿街头的凄凉。罗马假日的奇遇也只是昙花一现,真要让那个公主抛弃荣华富贵与穷记者远走他乡怕是万万不能的。我不是拜金主义者,但如果让我在田力和铭之间做出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爱情也需要金钱的滋润。
无须太多的了解,我开始了和铭的恋爱。
铭总是能给我很多的惊喜,比如每天一束的法国郁金香,比如名贵的夏奈尔香水,比如马克西姆的烛光晚餐。
为了配合铭的高贵,我时刻都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淑女,我用尽口袋里的每一分钱去买宝姿的一件小衫,好让自己更有品位;我用空余的时间去学习成人芭蕾,好让自己的举止更加优雅迷人;我甚至学会了打沙弧球,只因为铭说这种运动曾经在英国的贵族中广为流传。我做这些的时候没有悲哀,为了爱情也为了未来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我的电脑还是老坏,田力还是尽心尽职地替我维修,不过,我的那本书已经搁浅了,我只偶尔写点小文章,我拍广告的钱已经能维持生活。更重要的是,铭是现在我要花时间和精力去进行投资的,我无数次地期待着与他携手走过红地毯的辉煌。
一直知道铭有过很多的女友,也一直以为我是他现在的惟一,更期待着自己成为他最后的驿站。所有这一切的破灭都在半年以后。
那一天,天气很晴朗;
那一天,阳光很灿烂;
那一天,是北京普普通通的一天。
朋友遥遥过生日,我们在三里屯的一个酒吧庆祝。
切蛋糕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和一个漂亮的女孩相拥而入,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坐下。
我的眼睛睁大再睁大,我以为我的眼睛出了问题,我仔细地看了又看,没错,是铭。我想我的脸色一定苍白表情一定怪异,因为遥遥已经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迅速地转回了头,我的心突然像被英美联军的导弹击中的伊拉克建筑,四处飞散。
我没有哭也没有闹,我偷偷溜出了酒吧,好像做贼的是我。
我和铭的恋爱在继续,如果这种交往被称做恋爱的话。
只是和以前不同的是,我没有了激情。我不能放弃铭,我需要他,他能带给我我向往的生活。对于铭的不忠我更多的是无奈。
只要他在乎我,对我好就足够了,我相信铭是爱我的,我要的不多,真的不多,只要他爱我就够了。
铭彻底地将我的自尊击溃是因为我被检查出得了肝炎。我是在和铭一起跳舞的时候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是田力。
铭没有来看过我,在我住院的两个多月,他只来了一个电话,要我照顾好自己。然后,就音讯杳无。
我没有再和铭联系,也没有任何的抱怨,我感谢上苍在我没有嫁给铭的时候阻止了悲剧的继续,让我迷途知返。
田力一直默默地照顾我,陪伴在我的身边。他像春天的小雨一点一点地滋润着我干涸的生命,让我一点点恢复生机。
如果说以前我以为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才可靠,那么现在我知道有责任的爱情才是最珍贵的。田力的身上有铭不具备的责任心和宽厚的品质,这点我看得很清楚。
出院后,我心无旁骛地写完了那部书稿,只是故事的结局和我原来预想的有了很大的差别。小说的结尾,那个女孩说:“生活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是最不可靠的。”
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和田力像许许多多普通的男女一样幸福地恋爱着。现在你看到我的时候,我的眼睛里一片清澈,我喜欢这种自然的生活。
第46篇、爱情故事你怎么哭了
每段暗恋都是值得的——若不曾在地下寂寞蛰伏,那只蝉儿如何懂得在太阳下纵情歌唱?
她喜欢他,从很久之前开始。
每天都要路过他的小书店,放学后她都要进去看一会儿书。
傍晚时分,书店里站满了像她一样的学生。她和其他学生一样,安静地看书,站着看累了,就坐在地上看。
她开始留意他,是这一年的冬天。瓷砖地太凉,即便是看累了。她也不再坐了,倚在书架上,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累了,换另一条腿支撑。
隔了几天,就见书店多了些漂亮的草编工艺垫子。老板乐呵呵地给每个学生发了一个:坐着看吧。
她吃惊,也在别的书店看过书的,老板最不待见的就是他们这些学生,因为学生们大多只看不买,于是被书店老板驱逐。她就经历过。她陆续换了几家书店,但遭遇相似。直到这家书店,年轻帅气的老板和善得像春天里_的一抹阳光,她再也不必换地方看书了。
大约半年后,她不太来了,因为要高考,学习很紧张。只是,学习的空暇里,偶尔想起那位老板眼里的温暖,就觉得心情松弛了不少,很惬意。
整个高三,就是这样过去的,路过书店时,冲着店门内,微微地笑一下,闪过。
有时,老板看见了她的笑,也回一个暖暖的笑。
高考结束后,她继续去他店里看书,看着看着,心思就不在书上了,眼神飘过去,像怯怯的蝴蝶。他那么高那么瘦,方正的脸上总带着暖心的笑容,她很想问他一声:嗨,我叫梅果,你呢?
只是想想而已,问不出口,仿佛一开口,心思就会被他看穿。
夜梦里,全是他的影子。她知,自己爱上他了。
她想主动和他搭讪说话,便拿了一本书,付款。他看着她笑,把钱推回去:在店里看就可以了。
她脸红如火炙,心想,他为什么不让她买书呀?为了可以多看她几眼?
心里美得不行。
她有他的电话号码,却一直不好意思打。号码是写在书店门上的,她抄在一张纸条上。纸条在她口袋里揉皱了,她却依然没舍得丢掉,尽管那串数字已经熟稔地雕刻在了她的心里。
后来,她去外地读大学。身边的女同学都陆续开始恋爱了,也曾有男生对她示好,只是她的心里容不下别人。
她鼓足了勇气给他发短信,却没说自己是谁。他打回电话,她却不敢接。
他们就这么短信往来着,偶尔也用移动QQ聊天,他总是问她到底是谁,她只说我们认识的。
她问他,在他的想象里,她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说:修长,细腻,长长的发直而温柔地垂在肩上……
她跑到镜子前看看自己。其实,她的头发很短,身材也不是很苗条。为了向他的想象靠拢,她开始减肥,留长发。
等头发够长了,身材减到他想象中的样子,她就可以站在他面前,笑盈盈地说:知道我是谁吗?
她缓缓地笑了。
他们就这么散漫地聊着,一年的光阴,她瘦了,头发终于长到及肩了。这年暑假,她特意穿上了雪白的棉质长裙,去书店找他。
他说过,觉得她应该是那种眼睛清澈、面容单纯的女孩子,穿一袭白色的棉布长裙,盈盈而飘袅。
她揣着一颗扑扑直跳的心,进了书店。他,还是老样子,坐在靠门口的收银台处,翻着一本书,若有人来交钱,便把书放到一边。
她低了头匆匆进去,找了个角落,抽出一本书,安静地看。
她心不在焉地翻完了四本书,他依然没有发现她,她抽出一本书,正要往收银台走。突然,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嬉笑声:嗨!
她就觉得心一抽,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擎着一客冰淇淋闯了进来,顽皮地冲他做个鬼脸,把冰淇淋递给他,一把拿起他放在一旁的手机,边翻边说:你的神仙妹妹今天找没找你聊天?
他边吃她剩下的半客冰淇淋边说:自己看。
女孩噘噘嘴,飞快地移动了几下拇指:以后,不许和你的神仙妹妹聊天!说完,把手机递给他:我把她删了,当心哪天她变成一颗爱情炸弹,把我们的爱情炸飞了。
他刮了女孩鼻子一下:小心眼儿。她手里的书。就啪的一下落到了地上。
他们一齐往这边看。她捡起书,塞回书架。女孩跑过来。看着她:咦,你怎么哭了?
她浅浅地笑了一下:看小说看的。说完就往外跑,不敢看他。
女孩在身后说:咦,她看了什么小说呀?把眼泪都看出来了。
他说了什么,她没听见,只是拼命地跑啊跑啊。
晚上,她上了QQ,对他说:我失恋了。
他问失恋的原因,她笑着说:他爱上了别人。
他哦了一声,问需不需要他帮她做点什么。她流了泪:其实不是他的错,他不知道我爱他。
说完这句。便删了他。爱情晶莹而脆弱,经不起打扰,他没成为她生命中的风景,那么,她亦不可以做惊扰爱情的风铃,哪怕声音悦耳清脆。
经年之后,她走过了几场爱情,也会偶尔想起他,想起他的时候。就缓慢地笑了,觉得赚了他好大便宜。那场没有见光的暗恋,那么隐秘而美好地营养过她年少羸弱的心灵。
第47篇、爱情故事爱的缺憾
现在我是个成功的商人,可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是个狂热得发烧的诗人,正是一段不平常的经历,让我离开了诗歌,走上了现在的人生路,但直到今天我也不能确定,这是幸还是不幸。
那时候,我师大刚毕业,正为去向犹豫不决,志愿去西藏创业的同学梁枫建议说,他的家乡皖南不错,白墙黑瓦,青山碧水,是个盛产诗歌和爱情的“伊甸园”,尤其是他们镇上的青溪中学,依山傍水,风景如画,特别适合我这样的未来诗人生活。我一听就动了心。
经过一番努力,我如愿以偿来到青溪中学。梁枫说得不错,皖南清丽的山水风光,激发了我的诗情,可现实就是现实,我自视精品的诗歌,没有一篇被诗歌杂志看中,理想中的浪漫爱情,更是迟迟不见影子。
惟一值得安慰的是,在学生眼里,我是个神秘的诗人,他们都很崇拜我,每次我这个班主任去做家访,学生和家长都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
春暖花开的三月,一天下课后,女生莫菲突然歪着脑袋,黑葡萄似的眼珠盯住我,嘟起小嘴问:“咦,夏老师,你怎么老是不到我家来家访?这样可不公平!”莫菲是个性格活泼的漂亮女孩,成绩一直是班上前三名。
我笑着解释道:“是这样的,我时间有限,只能挑成绩差的同学做家访,享受这个待遇可不是什么好事!你要是成绩真不好了,你爸爸第一个就不会放过我吧。”莫菲爸爸是镇里的书记,对莫菲的学习特别关注,据说能力很强,为人耿直,因为得罪了县里的一个大人物,一直没升迁。
莫菲听我这么说,笑嘻嘻地点了点头。
这事很快就被我忘了,不料几天后的考试,莫菲成绩一落千丈,竟然滑到中下等的行列!这怎么可能呢?我怀疑这小姑娘是故意的,但无论如何,我决定立即去家访,否则再滑下去,真没法向莫书记交代了。
星期五的傍晚,我对莫菲说:“明天上午,我去你家家访,你跟家里大人说一声。”我想,只有周末,莫书记才可能有时间在家,我要跟他谈谈。莫菲听后,不但不紧张,反而诡秘地一笑,说:“好啊,欢迎!”
莫菲的家不远,在学校对面的山坡上,那幢古旧的木楼就是,中间只隔着一条清溪河。第二天上午,我来到了莫菲的家,家里冷清清的,也不见大人出来相迎。
我在门口叫了起来:“莫菲,莫菲,在家吗?”“来了,来了!”木楼上响起了“咚、咚、咚”的脚步声,莫菲兴高采烈地跑下楼来。我有些失望地问:“你家大人呢,都不在家?”
“爸妈都有事出去了,可我姐姐莫雅在楼上哩,她也是大人嘛!”莫菲凑到我耳门边,嘀咕道,“夏老师,你不用访我爸妈,访我姐就行了,实话告诉你,我成绩下降,是因为姐姐最近越来越不开心,看她这样我哪能集中精力学习,只要你常来我家,做做我姐的工作,我保证成绩不下前三名!我姐最爱写诗,你上楼指导指导她吧,我烧点茶水就来!”
我不知道莫菲到底在想些啥,可看着她哀求的眼神,实在不忍心拒绝,再说,有个诗友交流,也是件快事,于是我点点头,往楼上走去。
可是,我怎么也没料到,那黄褐色的木楼梯,我是不该上的!
木楼上,光线灰暗,只有临窗的写字台前,斜斜地泻进一片春晖,一个长发的女子背对着我坐在窗前的光亮里。我想,她应该就是莫菲的姐姐莫雅,可当我走上前去的时候,突然发现莫雅坐的是轮椅—她是残疾人!就在她闻声转过轮椅的刹那间,我又吃了一惊,她太美了,我从她白皙美丽的脸庞看到她严严遮盖了腿脚的红色长裙,这一番打量之后,一句“诗”不由自主地从我脑海里蹦出来:“啊/生命/僵硬和脆弱/燃烧起希望之火/以及爱的美丽……”
我承认,我的这句“诗”,可以荣登中国当代蹩脚诗榜首,但是,我的直觉不会错:在莫雅的心中,生命的火焰烧得还很旺。
”喝了起来。咦,还是放了红糖的茶水呢,甜滋滋的,不烫不凉正好,眨眼间,一杯糖茶被我喝了个精光。等我擦擦嘴巴抬起头时,诧异地发现,莫雅竟羞涩地垂下了眼睛,白皙的脸颊上,已是绯红一片。
和莫雅约好每个周末来谈诗歌后,我就起身告辞了,莫菲坚持要送我。出门不远,莫菲忽然低下头,忐忑不安地问我:“夏老师,你知道在我们这里,喝了糖茶,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是不是表示对贵客的欢迎?”我随口猜道。
“按我们的风俗,你在我姐面前喝了糖茶,”莫菲结结巴巴地说,“你现在就、就是我姐的男朋友了!你已经表示了很喜欢我姐姐,愿意和她交往下去。”
听了这话,我真恨不得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倒出来:“莫菲,你这不是在害老师嘛!这不光是欺骗我,也是欺骗你姐姐!”
莫菲的眼睛红了,嗫嚅着说:“对不起,老师,我是故意不跟你说的,考试也是故意考砸的。前不久,我把你跟同学的合影照给我姐看了,还跟她撒了谎,说你早就想见她,我姐听了很开心。你不知道,她好久都没像今天这么高兴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荒唐事?”我有些愤怒了,这才明白,自己已经一步步钻进了莫菲的圈套。
莫菲流着眼泪哀求道:“夏老师,这件事是我们三人的秘密,不会传出去的,你不用当真,只要装糊涂和我姐处处就行了,有一天,她发现你不是真心的,会主动放弃,决不会纠缠你的!”
我的心软了下来,再想想美丽的莫雅和她那些动人的诗,一切似乎都不容我拒绝:“好吧,我试试看,但愿不会给你姐带来更大的伤害!”
莫菲听我这么一说,破涕为笑:“绝对不会的!谢谢你啦!”
那天深夜,我坐在灯下,心乱如麻。说实话,我答应下来,并非全是因为同情,我很喜欢莫雅,她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人!可是,想到她的双腿,我胆怯了。我是个很不安分、喜欢漂泊的人,就在最近,一位“下海”的同学约我南下,我也很想去南方看看,说不定到那边能写出切合时代主题的诗歌。
之后的每个星期,我都如约前去看莫雅一次,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真的有点爱上她了。
转眼到了冬天,一个周末的傍晚,天气很冷,莫菲悄悄带信给我,说莫雅让我马上去见她,说是有大事要跟我说,我隐约感到也许莫雅要和我确定些什么,我决定要在她开口之前,把自己打算明年春天就南下的想法告诉她,也许这段不可能的感情是到了要结束的时候了。
天擦黑的时候,我推开莫雅家虚掩的门,叫了声“莫雅”,莫雅在楼上喊道:“我爸妈去城里了,莫菲也去了姥姥家,他们今晚都不回来,你把门关好上来吧!”面对这样的暗示,我的心越发沉重起来。上了木楼,我发现莫雅的房间漆黑一片,正要找电灯开关,她却让我先别把灯打开。
第48篇、爱情故事你的脚步 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他跟她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逛街。
他总是风似的走在前面,而她要一阵小跑才能跟的上。
终于的终于,她累了。
我们还是适合做朋友,她说。
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的抓着她肩膀问到。
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
第49篇、爱情故事秋天里的最后一封情书
段:
那天半夜我醒来时,我脸上淌满了泪,却哭不出来。我就这样让泪慢慢地淌着,好像那泪不是我的。离开你时我不会哭,像个被施了魔法的布娃娃。当我流出泪时,我知道我终于是可以将你忘记了,只是淡淡地记着,在某个午后喝茶时,在灿烂的阳光里突然想起,还认识这样一个人。
八月,人焦灼的月份,别人都挥汗如雨,而我却是苍白而清冷的,仿佛一切都被封入了一块透明的琥珀。我听不到别人的声音,那是真的,医生说那是精神性自闭症。我微微笑着,就可以听到你的呼吸,一下一下的,偶尔有一声很重,这是你要说话了。长这么大这个夏季是最凉快的,我看着别人大汗淋漓的样子感到很奇怪,但到了夜晚我却燥热无比,我会赤着脚在地上走。
我想起来了,那个春天的傍晚,你坐在台灯下,我就远远地看着你。楼下的孩子们已放学了,很吵闹,你起身关了阳台的门,转过身时你悄悄地碰了一下我送你的仙客来。不知怎么回事,我觉得那朵花很丑,丑丑的它低垂着嘟起来的脸,丑得那么可爱。你说:看,我养的。你的眉毛一扬,很得意的样子。桔色的灯光下,你静静地坐着,眼睛在帽子的阴暗里,你在阴暗里看我。突然你就笑了,白的牙梦般的一闪,你说,我紧张。那时我想,怎么你像个孩子,总是这么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感觉吗?接着你又说,我喜欢你所以我紧张。你略显骨节粗大的手置于腮边,另一只手不停地摆弄打火机,火苗突然一下就窜起来了,你的眼神也随之一亮。再看我,你说多热烈呀!接着你又关了灯,在黑暗中打,并说,这是我最好的打火机呀!哎,一个爱玩火的男人,我想。
我总是不能忘记,我很迷恋你身上的那股烟草与洗衣粉混在一起的味道,我知道只有这种味道才可以渗透到我的思维里。你总是怕阳光,在阳光下你总是皱着眉,你说在灿烂的阳光下你睁不开眼睛。你总是很突兀,我说你为什么要留长发呢,你却很以自己那稍长的头发而骄傲。当我开始喜欢它的温存与不驯时,你却一时间将它剃了个精光,你成了一个大光头。朋友说你不是黑手党就是日本鬼子,你就冷漠地笑,而我知道你坚固下的温柔,如同鲜美的蟹肉。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害怕,有时我在想,是不是年龄的原因呢?你的眼神为什么总是苍白的?我不知你在想什么,这让我感到很可怕,像是面对黑暗。慢慢地我感到呼吸紧促。段,到现在我都不明白,我看到的你身边的那些影子都是女性吗?
离开305的那天天飘着雪,一直飘到我心里。送你的那把木梳,你说梳子把你的脖子划了两道血痕,走时我又换了一把在洗手间你可看见?
你没有留我,我知道我的存在让你有了压力。走出楼是地,雨中已夹杂着小雪,落在我的大衣上瞬间就化了,像粒粒小珠在身上缀着。雪粒打在我的脸上,我一点都不觉得冷,我感到雪粒是温暖的,甚至慢慢变成了灼热。
一年多过去了。
那天接到你的电话时,我正上着班。你的声音像是从水底飘浮上来的,好像我们从来就不曾分开。这么长时间我不知你的去向,虽然我知道你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我知道在你的心里你都无法确定你是否爱我,我告诉你,你不爱我,这是真的。有时我也想相信一种暂时的欺骗,但我太清醒了,我清晰地看到你和我的未来。我知道你很孤寂,孤寂的一个喘息都可以淹没了自己,可我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你的身边了。
现在你打电话来,你开口就说你想我,好像大家从来不曾分开过,也好像我也从来没有经历过那些痛苦和空白。段,你想干什么?你让我怎么说你,也三十好几的人了,总这样不好吧?你舍不得我吗?可和我在一起时你的眼神又是苍白的,心是游离的,你忍心看着一个落水的人刚被救起来又让抛下去么?为什么你总有这自以为是的优越感?你是一个自负的人,自负的人孤寂时就应自己调节,别动不动就想在别人那里寻找一个避风的港湾,你这样会让我怀疑我曾经对你的看法。我不会回到你的身边了,时光如水啊,爱是有的,但那已化成一棵小树长在了曾经的岸边,而时光的河还是继续向前流着的。
现在只是想你,却不愿见你。送你的那盆仙客来,想必已经死了,它就像我俩一样只绚丽地开了几个月。胃还疼吗?希望是好一些了。相信自己吧,一切都会好的,你的事业和你的……你的爱情。你知道的,我不恨你,因为恨你没有结果,不论是爱还是恨对你来说都是负担,就像你现在总给我打电话对我来说也是负担一样。是不是?
朋友们看到我在给你写信,愤恨地说:哼。我笑了,她们比我恨你,你知道吗?她们问我为什么这样,我说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锦心
于晚秋
第50篇、爱情故事迷于物
故事会提供:迷于物
我们处于这二十世纪六十年的今日,大都数的人,物欲薰心,终日追求享受。因此,不免欲令智昏,往往闯下滔天大祸,轻则身陷囹圄,重则家破人亡。如此的事情,每日打开报章,不难见到。唉!人心非古,道德扫地,殊不知物质是为人而设,人非为物质而生,我人万不可迷恋物质,致精神反为物质所驱使。古人云:“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我人要学役物的君子,不要做物质奴隶的小人。
从前有只老鼠,跳进米缸去吃米,再也跑不出来。后被人发觉取出来杀了,当时有人问:“这到底是老鼠吃米呢?还是米吃老鼠呢?”这虽是件小事,由此准知现在过于迷恋物质的人,正如被米所吃的老鼠一样。
第51篇、爱情故事用一生等一个约定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地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地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过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店见面。她总是很准时地坐在最里边的位置,要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有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的,而是深蓝色的。蓝的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时,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可以细心地把那些碎片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得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燃烧掉所有的回忆。
结婚那天,他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眼,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消失。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地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当他恍惚记起那个曾经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信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得这样快。但是时间总是最捉弄人的东西,当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婚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他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第52篇、爱情故事栽一脉心香,等君来采摘
为君栽一脉心香,让它绽放在你午夜梦回的时分,让它芬芳在你踏路而来的斑斑苔痕上,让它妩媚在你穿梭而过的叮咚风铃中。而我,静静伫立寒夜中,为你一箫独奏,等你一袭素衫,飘然而至。
你知不知道,期待的日子里,我放飞了整片的思念,渲染了整朵的云彩,天边的那一抹嫣红,是我欲语还休的凝眸。君在梦中,是否能听到我,今夜,为你轻抚一曲缠绵。
在梦中盼了你许久,在梦中依恋了你许久,你若来,心为你而雀跃。一直悸动于记忆中的美好,一直让心事如风般掠过无垠的海,激起细细浅浅的浪花,朵朵都在吟唱着微醺的歌。
将心事藏了又藏,将思念叠了又叠,却遮不住那一角想你,念你,见你的情愁。
只想让你真切于我的梦境中,只想让思念不要溢得太满,只想渴望你的一次拥抱。拥我入怀,让我知道心在为你而跳动;拥我入怀,让我明了情为你而翠绿。相拥的瞬间,是我渴求了千年的梦幻。
君,今夜,是否会为我而来?
若你已忘却花香飘飘的季节,若你已忘却轻舞飞扬的文字,请在晨曦微微中,在古道西风中,静候那为你而奏的箫。让我用温润的箫声凝结成片片的情思,悠扬在你每个晨起的风中,缠绕在你每个夜落的雾中。就想与你这样丝丝缠绕,永不停绝。
从此后,在你悠长的故事背后,始终有我牵挂的影。眼中的一黛幽蓝,凝成楚楚晶莹的眸,望断千万遍你来时的路。
等你踏雾而来,心疼你落满红尘的疲惫,心疼你凡事缠身的无奈,而我,只能用素帕一方,为你轻拭落上眉梢的尘埃。然后陪你一起,纵情山水,浪迹天涯,管它风霜雪雨,几度春秋。
今夜,为你一弦独奏;今夜,为你望断秋水;今夜,为你独守寒衾。
栽一脉心香,静放于窗前,等君来,采摘。
第53篇、爱情故事M 浅诉爱情历程
爱情是迷茫的未知数,有的人也不懂得如何去珍惜。一个女孩好好的把握住着,她不知道残酷的命运会不会能放过她,女孩已经保护的很好了,但是那个还是不属于她了,最后还是要离开的,女孩能相信他说的话吗?这所谓的命运该如此消磨,还是屈之于命运还是怎样?谁能赢过命运呢?也许不该去想太多,他是女孩努力追求过的,也为了他不危险阻的去爱,去保护那个人。到最后他不属于她,女孩是该祝福还是?女孩埋怨自己不够好,也该谢谢上帝给了女孩这么一段记忆,不知道是不是很美的一段但是还是值得去珍惜的一段吧。
(一)甜蜜爱情
2008年:M和D因为朋友刚刚认识了,然后又在朋友的撮合下2人在一起了,可能心里彼此之间还是有好感的存在吧,第一次见面那天M很异常,迫不及待的想了解这个男孩。然后M和D一起去溜冰场,D的技术和M一样的烂,一起滑,一起跌倒,一起爬起来。感觉幸福一点一滴的在积累。就这样幸福开始在延续了。那时候M还在学校读书,刚刚D从外面回来D的妈妈叫他学点什么技术,然后D决定去学理发。开始的M和D是用电话联系的,久了,开始约会了,因为在学理发时间不是很多所以M放学后就D那里陪他。一起吃饭,一起打桌球。这样慢慢的感情深了,D有空的时候还会去学校接M,爱的火花在蔓延。时间也过的很快,M毕业了,D也刚刚学完了D就在他家那边的理发店里上班。M和D两人彼此有些分不开,所以M决定也在那边找工作,时间久了,M和D家里的人熟了,就住在他家了,D的家人很喜欢M。特别是D的妹妹些还有D的奶奶,D的妈妈也是还蛮喜欢M的,小日子也觉得还不错,虽然这么久以来有吵闹,但是这一切最后都是雨过天晴了,虽然D的脾气不是很好但是对M的爱大家是有目可睹的,这样有喜有悲的日子里快一年多了,M家里的人开始催M在她亲戚那边上班了,M当然很舍不得了,为了D,M撒谎说,和老板签的合同没到期,然后又过些日子了,实在是瞒不住了M只好去亲戚那里去上班了,D和D的家人很舍不得,但是没有办法。开始在那里上班了,周末有休息,所以M开始想着一周回去一次就好了,然后开始自编自导的一出戏,之后的那每一周每一天的时间是多么的宝贵,每一周都经历着分离痛苦。过了一些日子,谎言被家里的人识破,任性为了爱执着的M不顾家里的人走了,连工作她也不要了,后来M的妈妈很伤心就决定回来下,后来M的妈妈决定把M带走,M刚刚肯定是不干的,但是在朋友,家人的劝说下,M终于同意了,因为D给说。他之后会来找M的,所以M走的很放心,虽然有很多的不舍,但是吧所有的不舍淹没在心里了。
(二)怎样的概括爱
来到一个很美丽很陌生的城市,开始觉得很寂寞了不断地想念D了,分离的滋味很难受,一直以来M和D是靠电话联系的,在电话里,偶尔有欢笑之外就没有了,因为太在乎对方了开始变得更加的不信任了因为之前的一年多里发生很多的事情,M让D不是很信任她了,所以和爱一样在积累,所以矛盾一直存在。在家里那段时光是没有分开的,就有那么多的不信任了,现在呢是分开,还那么的遥远,更是不相信了,孤单的M想听的不是那些不信任的话,这样促使一个在外飘的M心里一切的变化,因为这也是M第一次出外面来找工作,一个月之后和D的情况越来越遭,然而M又找到了一份工作M全身心的去工作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认识的第一个男生B,B对M很好,又在一个环境下工作,M病了只有B在关心而那个他呢>?时间再一久,M开始变心了,曾经以为的坚定的心已经没有了,M不在坚定了,因为M累了。后来还是爱着M的D过来找M来了,一直很期待的M不在有之前的那份感动了。两个男人爱上了M。心里很善良的M不知道怎么拒绝B,所以一直没有给他说明白,后来M和B走的越来越近了,而另外的一方还是放不下D,M走上了脚踏两只船的历程。M知道要选择一个,伤害一个。因为和B的不明不白,那时候也只有B填满M心里的空虚感,因为和B的时间才是真正的M,时间一天天的过了,M和B发生了一件让M头痛的事情,M和B发生了关系在一次酒醉之后。M不能原谅自己,更加的对不起D,所以M决定放弃M一直很爱的那个男人,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M告诉D这件事后,D还是愿意原谅M,但是D想错了,M不仅是因为自己犯了错而放弃了D,还是因为我不能离开她的家人,M已经伤害过自己的家人,再次伤害M做不到。所以M决定放开D。把对D的爱深深的埋葬了。。。
第54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心事,两个人的纠缠
桑梓刚走出茶餐厅的大门就听见李默在背后大声说:你对我总是这样冷漠,我爱你错了吗?错了吗......
虽已是初春,但古城的夜还是出奇的冷,再加上李默那哀怨而又凄凉的一句话,桑梓只觉得背部有一股寒气直侵入到心里,冷的瑟瑟发抖,她不禁裹紧了风衣,加快脚步,像前方灯火昏暗的路口奔去。
行至弯曲僻静的小巷桑梓才发觉泪水早已湿了那张清瘦的脸,隐藏在冷漠背后的心痛与孤单正霸道的指使着软弱的魂。她失声痛哭起来,虚脱的身体沿着墙角无助的滑落下来,跌坐在地上。
茶餐厅里与李默的对话犹在耳畔,李默说,阿梓,放过自己吧,我可以给你幸福的,你还这么年轻,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不是甘愿做命运的奴隶,你还有选择,并不是非他不可。
桑梓笑,声音很苦涩,她说:你也放过自己吧,你很清楚,我们不可能!你怎么就知道现在的生活一定不是我想要的?你又怎么知道我不幸福?你认为我想要的是什么?你又能给我什么?......忘了吧,就当我们从不曾相识。而我,既然选择了现在的生活便会努力的走下去!用伤害别人来成全自己我做不到!
李默也笑,听起来却是那般的讽刺,他说:阿紫,为什么你总是自欺欺人?为什么你非要为一个不值得爱的人牺牲自己?成全,可你成全了别人,自己怎么办?你让我忘了你?你觉得我能做到吗?你就甘心伤害我吗?你记着,我会等下去,一直等下去。
桑梓别过头,她不忍看李默那双含着泪的大眼睛,她说:等哪天你累了,便会忘了我,这世界上一切都在变,感情也一样。
那你呢?你会变吗?你会不会回过头来找我?李默含泪的眼睛通红,他却尽力不让自己哭。
我也会变,但即使变了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我们,没有明天!说这句话的时候桑梓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心里那种莫名的疼痛,但她别无选择。
李默别过脸,泪夺眶而出,他说:我会等下去,不管你来或不来!
桑梓不明白,为什么上苍总是这样捉弄人,在她流离失所,无依无靠的时候那个曾许诺要照顾她一辈子的李默竟人间蒸发了!李默不知,桑梓因想他熬过多少个无眠的夜,她不停的等,等李默回来带她一起走,她一个人真的好孤单好无助。可是,这过程太久了,久到五年的时光在指缝间溜走。
五年,所有可以淡忘的东西都应该遗忘了,桑梓却无法忘记那个曾牵着她的手一起爬树,捉鱼,扑蝉的李默。但她却累了,五年来艰苦的生活已把她打磨的沉稳冷静,她清楚,她不再是五年前那个胆小的小女孩,而李默也不再是那个给她梳辫子的大男孩,时间把他们拉开的太久,他们回不去了!
可是,就当桑梓转身牵手他人之后,开始平静的新生活之时李默却出现了。当风尘仆仆的李默兴高采烈般的出现在桑梓面前时,桑梓曾清晰的感觉到心底的血液高亢的沸腾过,只一瞬间便平静了。
桑梓说他们结束了。李默回来了,在心里演绎了N久的故事也该落幕了!
桑梓再没有去见李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忘了自己去开始新的生活,也许从五年前他离去的那天起就应该忘记桑梓。
李默依旧不舍不弃,他经常喝的烂醉之后打电话给桑梓,哭的像个迷路的孩子。有一次他喝醉之后在桑梓楼下大喊大叫,桑梓愤怒的说,李默,你能不能像个爷们儿,你看看你自己,窝囊的像一堆泥巴。
李默凄凉的望着桑梓大笑,笑着笑着便失声痛哭了起来......
李默终于要结婚了,在这个金黄的十月。李默说,桑梓,我结婚你一定要来,你不来,我没勇气走进婚姻的礼堂。桑梓说,别傻了,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第55篇、爱情故事相濡以沫的幸福
他和她相识,相知,相恋的时候是在高中,他们那个年代,高考是唯一检查良莠的标准之一,那是千载难逢的跃出龙门的机会,可是他们还是固执的相爱了。那么多个日日夜夜,地下恋情隐瞒起来是那么的辛苦,明明喜欢,却要拼命的掩饰,只怕带来的是来自各方的动荡。因为他们的执着和良好的保密工作,直到高考他们之间的事情也没被别人发现,虽然代价是他们双双落榜。他们在学业上都是出色的,但是面对那张成绩单,面对同学,老师,家长的不解,他们相视而笑,终于可以长相思守了,虽然代价很高,但是他们却从不后悔。
只是,他们那时被幸福蒙蔽了双眼,他们以为双宿双飞的日子将要到来,可是他们忽略了现实的种种问题。他的父亲是个单位领导,本来就很难理解他的落榜,因为在他父亲眼里,他是可以上大学的,而且落榜后让他回去复习,他坚决不去,直到有一天他回家说要娶她时,他的父亲才明白一切。在他父亲眼里,她是害他儿子毁掉大好前程的罪魁祸首,他决不允许她进入自己的家门,所以很快他的父亲就为他找了份“铁饭碗”,还有就是他父亲好朋友的女儿,直接定亲。他死活不同意,不去那个单位上班,不见那个女孩子,在他的眼里别人再好也比不上她万分之一,他此生就认定了他,别人再好他也不要。
可是,他没能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会用母亲来威胁他。虽然这么多年,母亲一直活在父亲的威严下,没了自己,但是他知道母亲是爱他的不会为难他,但是父亲却用母亲的晚年幸福来威胁他,那天站在雨里,混着泪水和雨水,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只要有爱就足够,原来自己真的很渺小,渺小到连自己爱的人都不能给她幸福。那天他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他找到她,告诉她,请她无论如何等他两年,最多两年,他会让她做自己今生的新娘。看着他的一身的狼狈和通红的眼眶,她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般停不下来,只能拼命的点头,那天她告诉他,今生她非他不嫁。他深深的看着她,眼神坚定,无声的诉说,相信我,等我。从此之后,他再无消息,她也不去问,因为她知道,爱他就要相信他。
不久,她听到了他结婚的消息,到处都在说新娘的嫁妆有多丰厚,喜宴的排场有多大,那天来了多少大人物等等,即使躲起来还是有人把这一消息带到她耳中。说不心痛是假的,看着自己爱的人结婚,新娘不是自己,却有苦说不出,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虽然他什么都没解释,她还是相信他,哪怕结局是这样。
只是很多人都发现,他婚后,那个总是带笑的年轻人仿佛丧失了生命般,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活力。他还是答应了去父亲找的那个单位,然后就是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生活一成不变。而她的家人也四处张罗着给她相亲,大好年华也该出嫁了。但是看着身边的姐妹们都相继结婚,她还是一个人,任谁劝都没有办法。对她而言,他就是她生活的全部,虽然不能在一起,他的位置永远没人能够代替,她也不允许别人代替。
转眼过了一年半多的时间,忽然有一天,他跑到她工作的厂子,在那么多人面前用力的紧紧抱着她,嘴里一直再说,嫁给我,今天我们就去登记,我一刻都不愿意再等。而她做了这辈子最疯狂的事,和他回家,在一片惊愕中去了民政局,当天成为他的新娘。之后他告诉她,那是父亲的苦苦相逼,他无奈只好听从父亲的安排,娶了那个女孩,但是他接受不了除了她之外的任何人,所以一年多,他很少说话,和那个成为自己老婆的人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一年多连她的手都没牵过,他知道她会等他,所以他不会做任何对不起她的事,他相信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因为当时和父亲约定的时间是两年,如果两年后他还是无法接受别的女人,那么父亲将不再管他的事情。后来,那个女孩被他所感动,虽然渐渐的也喜欢上他,可是她知道,他的心理没有别人的位置,所以她放手,离婚是她提出来的,唯一的要求就是想见见那个从未出现过,却打败了她的女子。
第56篇、爱情故事空余的爱
很久、很久,我都没有上过网了,也许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的QQ在线吧,可是我又不愿意将你删掉,我担心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知道,此刻的你,应该很幸福的,但,我还是想要告诉你:我爱你!
我们是在那个不眠之夜认识的,那个不一样的夜晚将你我牵绕在一起,那样的突如其来,却也带给了我阵阵欢喜。平时我喜欢在网上流离,浮华的页面让我不再感到寂寞的疼痛,每晚的午夜时分,我的QQ都会上线,因为在那一刻,我才可以感受到夜静得有点可怕,但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和氛围,除了电脑那微弱的光源之外,都是漆黑一片,好像我的存在是生命的源泉一般。
那一天,我和平时一样,在十二点之前做完了其他的事情,静默的等待着午夜钟声响的那一刻,我打开了电脑,突然在心脏的部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触动,我也没有太过在意。手指在键盘上面熟练的敲打着,给这个安静的黑夜带来了一丝声响,好像是钢琴键的跳跃般的欢乐。
我喜欢去很多的论坛,了解一些很远的故事,弥留下自己独行的痕迹。在那个晚上,我找到了一个名为潇湘苑的贴吧,贴吧里都记载着很多人的心情,只字片语,却诉尽了心底那简单的深情。在此,我很少相信所谓的感情,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讲,我是一个十足的堕落者,可是,我更缺乏温暖,在渴望的同时又在痛恨着自己的矛盾,原来我还是孩子。我快速的浏览了那些距我很远又很近的网友们的帖子,感受到他们的心很近,可是,我又情不自禁的痛了,只因为我恐惧这样的楚楚情意,也许,是我不敢去做这样的有责任的人吧。
一篇名为“一缕清香隐于雾”的文章吸引了我,里面附带了几朵很漂亮的花卉,我不认识它们,图片上面有淡淡的雾气,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受到那清香的缓缓飘入心脾,好像心魂都焕然一新。也许是由于这篇帖子的清雅吸引了我,让我不由自主的点击了作者的头像,进入到她的空间,空间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大部分都是和花卉相关的,但是却都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有史以来第一次的阵阵触动,也许我的心空了很久了,我加她为好友了,其实,并没有因此而多想什么。
可是,不知为什么,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我情不自禁的就会去她的空间看看,看看她有什么新的动态,也许这只是了解她的一种方式,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想要。后来,我们开始了QQ聊天,聊得很投机,慢慢地,我习惯了每天和她聊一会,哪天看她没有在线,我的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也许这就是可怕的习惯吧。
我们从简单的问候,一直到无话不谈,这样的亲昵也许不算是完整的爱情,可是,却让我如此依赖,有很多的人认为,是我寂寞了,可是,我的心是真的,有一次,我无法克制自己心里的压抑,告诉她:我们见面吧,虽然曾经对这样的画面进行了无数次想象,可是,我害怕她的拒绝。但是,她答应了,让我竟不知所措了,也许,是太高兴了吧,有点出乎意料吧。
我们虽然在同一城市,可是,之前为了保留一点点的神秘感,我们彼此都没有看过对方的照片,我们相约在那个美丽的晚上,在一个很安静的咖啡店,因为她告诉过我,她喜欢那样的格调,喜欢那里的落寞。那晚,我到的很早,也许,是想给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吧,我坐在我们原本事先订好的座位,看着窗外,想着什么,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闻到了淡淡香气,我转回来头,看到一个很瘦削的女孩,她的头发有点发黄,脸色也不是很好,不过长得还很漂亮,而且那浅浅的酒窝特别的可爱,身上还有淡淡的香味。我请她坐下,我们聊了很多,她看起来健谈,这样挺好的,我喜欢这个给我不一样感觉的女孩。
那晚,我送他回去的时候,她突然说,她不想回去了,要去我那里,我们就去了我那个很糟糕的蜗居,晚上,我想抱她,她不让我碰她,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那晚,就那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了,第二天,我送她离开了。
第57篇、爱情故事其实爱不爱真的是没那么重要
23岁的时候,你从大学毕业了。第一份工作的薪水是1800,做的却不是自己的专业,几个月后你离职了,原因是因为你不会做人。你每个月的钱总是不够花。
你有一个男朋友,你们读书时就在一起,每天要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每周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路程都不觉得远,寒夜里永远有个人跟你说最后那句晚安,生日时永远有个要等到凌晨给你第一份祝福的人。你每个月的那几天肚子疼,他泡个热水袋给你捂肚子,你为了他学做菜,不管做什么菜他都全部吃光光。他手机从来不会调静音和关机。你认识他的所有兄弟朋友,他也认识你所有的朋友。他的银行,QQ的密码你都知道,因为用的是你们两个人的生日。出去时他总是把钱包跟手机放你的包里。你和他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事,经常能聊到凌晨三四点。那时你们已不是刚谈恋爱,却还是像热恋中一样。
24岁的时候,你换了工作,每个月二千多却花得反而是不够,你的他去了另一座城市,因为想要更好的机遇。你们两地分隔,他开始经常泡酒吧,他天天都有应酬,见惯了灯红酒绿,学会了逢场作戏,每天玩到凌晨才睡,但睡前都记得给你发条短信说晚安。你生气时他会一直打你电话,跟你道歉。直到25岁的时候,你和他最终还是分手了。
25岁的时候,你和他最终还是分手了,因为距离,也因为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于是你也学着泡酒吧,和小姐妹在酒吧的角落坐着,看着一桌桌的人玩无聊的游戏,或喝无聊的酒,你觉得无趣,却后来还是会去酒吧。你换了工作,工作量大增,工资却还是没有涨多少,你往返与各个城市间,觉得疲惫却不想停下来。
26岁的时候,你好似已不会恋爱,你每周与小姐妹一起喝下午茶,周二与朋友一起看电影,经常在外面吃饭,基本上好的餐馆都去过,但却在工作上没多大的收获,老板给你画着饼,你希望着,不过也不希望着,事业很迷茫,生活很单一……去了很多地方,你变得更忙,却不觉得累,你懂得边走边看看沿途的风景。
27岁的时候,你想停下来休息一下,你碰到了另一个男孩子。
27岁的时候,遇见另一个让你觉得温暖的人。你好像恋爱了……但是男孩子有他的纪念日,你不在他的故事里,他对你好像不错,可是却永远不会记得主动跟你说晚安,你们各自,都很忙。他不会接你下班,你给他发短信别指望着能马上回你信息,他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后来你知道,原来他有他的纪念日,他有他不能言说的过去。
他也常泡吧,说是工作应酬。他有很多兄弟,你却大多不认识。他也没来得急见你的那些朋友,他总是不冷不热,让你觉得自己可有可无。他QQ永远是隐身的,你的照片他从不愿意放到他的空间,他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可是你却觉得他是在不确定着,你发现原来伤过人的不止是你,原来男人也会没有安全感。
你后来想起,曾经他说,其实爱不爱没那么重要了……
28岁的时候,你家里人开始催你结婚,你开始觉得相亲也不是一件那么荒谬的事情。只是在一次次的相见,重复同样的自我介绍后,你不知道你究竟是像歌里唱的那样“后来终于懂得了如何去爱”,还是,你已经不会爱人了。
29岁的时候,你结婚了。婚后你才发现,爱一个人其实没那么重要,你有了孩子,你全心的只关心你的宝宝。在某天某个平淡无奇的时刻,不是街角的咖啡店也不是偶像剧里经典的擦肩而过,你碰到你前男友,原来他也结婚了。你发现他眉宇间没有了当年的意气,身上有着重重的烟酒味,你费解自己以前怎么会喜欢上他,你见到了他的太太,你觉得对方很不起眼。可是,他们看上去很和谐。
30岁的时候,你已经淡忘了所有与爱情相关的东西,你开始算着如何提前还贷,你和你老公计划着换套再大点的房子能让双方老人家能常来住段时间,你愁着孩子的教育问题。你又有了一个女儿,此时,你工作稳定,你以为你永远不会为了谁洗衣做饭,
第58篇、爱情故事弱水殇华
<一>文:陌漓
通往冥界的途中开满了妖异如血的彼岸花,前方的岔口又传来那来自阳间的呼唤。
看着由黑白无常领回来的幽魂,白衣胜雪,目若星辰,在如血的彼岸花的映衬下甚是好看。我不禁苦笑着摇摇头,好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如斯温文儒雅,却也终究逃不过感情的牵绊。唉,又一个痴情人儿,又一段无果的孽缘。叹息间,我已盛好了忘情水。其实人世间的爱情也只不是过眼烟云罢了,再坚贞的誓言也抵不过这一碗小小的忘情水,在下个轮回中谁又记得谁。又有几个人能够为了实现彼此的约定而甘心在滚滚弱水中承受这地狱之苦。看着那喝过忘情水的白衣男子木然地走向下一个轮回,耳边还萦绕着前一刻他们相约再续前缘的誓言,此刻的他却再也记不起那个娇花照月的女子。
临界处不断传来声声掷地的誓言,在彼岸花的火舌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龙渊的容颜。
<二>
世人都叫我孟婆,却不知我也曾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孟紫汐。
初次见到龙渊是在相府的花园,那日是丞相的寿辰,宴邀同僚。我与父亲一起来相府赴宴。宴席前,我无意间发现相府后院的梨花开得正好,便悄悄来到后院,却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男子,他身休颀长,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腰间系着碧色腰带,悬着一支银色流苏笛。剑眉星目,挺拔的鼻梁,淡色偏薄的嘴唇,面容棱角分明,气质温润如玉,负手静立在湖边,任梨花纷纷扬扬轻擦白衣。
乘别人沉思时偷看是不雅的,我本想悄悄退出园子,却不小心弄翻了一只花盆,惊扰了湖边的男子,我微微施礼以示歉意便匆匆退出了园子。前院的宴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静静地坐在父亲身旁,想起后院的的那一幕,笑容溢出了嘴角,也许他同我一样,是陪他家人来赴宴的吧。我陷在自己的沉思中,完全没注意到,一抹浅笑的目光一直在打量着自己。等到父亲向丞相敬酒时才发现坐在丞相身旁男子竟是后院遇见的那个他,相府的长子,龙渊。
本以为一切都将归于平静,不料丞相笑着对父亲说:“素闻孟将军之女琴绝天下,歌声动人,今日老夫与众人可否有幸一闻?”在父亲的默许下,我走过众人诧异的目光,微微欠身,大方地在五弦琴边坐下,抬手引弦,低吟浅唱。一曲歌毕,众人沉浸在曲境中。只听龙渊声道;“紫汐姑娘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刚刚一曲真如仙乐般令人陶醉,实在令在下佩服”。
丞相听完龙渊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笑着对问家父说;“冒昧的问一下孟将军,紫汐姑娘可否许配人家?”父亲愣了一下,看了看我说:“小女生性顽皮,今年才刚及笈,尚未许配人家.。”
“如此甚好,看渊儿对紫汐如此倾心,今天老夫就向大将军提亲,请将紫汐姑娘嫁于我儿龙渊,将军意下如何?”父亲看了我一眼,满心欢喜的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实早在后院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便倾心于这个白衣星目,温润如玉的男子。
<三>
将军府上下都是一片喜庆的颜色,宾客仆人莫不夸赞好一个天作之合,紫汐穿着艳丽的喜服静静地坐在菱花镜前,任侍女为她细染红妆,好叫良人掀开喜帕时,看见的是她最美的样子。
迎亲的队伍在一片喧闹声中进入相府。大婚后龙渊对我极好,常带我去郊外踏青,总是送我一些新奇的小玩意,重要的是他处处都照顾我的情绪。我们一起踏雪,赏花,饮酒,斗茶。他作画,我研磨;我弹琴,他吹箫。本以为我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却没想到幸福的背后竟是欺骗与背叛。半年之后的他不再对我温柔,甚至夜夜流连于青楼,我天真的以为他只是累了,一段时间后他就会回心转意。直到有一天他把一名青楼的女子娶回家,我才明白他已不再爱我。在我的质问声下,他没有半点的愧疚之意,反而轻蔑的看着我,冷冷的对我说:“孟紫汐,你还真天真的以为我是喜欢你才娶你的嘛,告诉你吧,我龙渊从未爱过你,娶你不过是为了拉拢你父亲而已,你不过是我扩张势力的一颗棋子罢了。可惜你这颗棋子现在对我已没有用处了,我自然不会再演戏了,要怪只能怪你那冥顽不灵的父亲不肯与我合作,要不然我还会对你好一段时间,可现在已完全没有必要了。”
第59篇、人生故事毛衣爱情
男人在外打工,春节了才回家;女人在农村老家照料家务,带着六岁的儿子。
春节前,女人打电话给男人说,春节期间不好买车票能提前来就提前来。男人说等放了假就回家,多工作一天就多挣一天的钱。女人说,一年到头春节了才回家,年后又慌着走,孩子说不定都不认识你了。男人说,我何尝不想你们娘俩,我做梦都想你们呢。女人听了就笑,说我们娘俩都想你,天冷你要多注意保暖身体,我给你织的毛衣暖和吗?
男人说,暖和,贴心的暖和。男人身上穿的毛衣是女人用羊毛线织的,比买的毛衣好多了。有一年春节回家时,男人说买的毛衣不暖和,女人就给男人织了一件。记得第一次试穿时,男人穿在身上很合适。当时,男人还抱着女人转了几圈,说还是老婆织的毛衣合身、暖和。女人心里就有幸福的涟漪荡漾。冬天里穿着女人织的毛衣,男人感觉女人的爱在身上环抱着自己。
腊月二十八,男人才回到了家。女人和孩子都欢喜得不得了。男人把挣的钱让女人保存,还说女人在家辛苦了。女人一脸的喜悦,说一家人还说什么辛苦啊,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你在外也不容易。春节里,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年初的几天,天气特别好,初三那天男人嫌热要把毛衣脱了。女人说热就热点吧,别脱了。男人不听女人的话就脱了。初四那天男人走亲戚去了。女人看天气好就把男人有点脏的毛衣洗了凉晒起来了。
男人走亲戚回来后看毛衣被洗了,说初六就要走,走前晒不干,坐火车时要受冻的。女人听了叹息着说,你看看,你看看,我怎么没想到呢。年初五,天气阴沉沉的,毛衣没晾干有些潮,特别是袖口处还是湿的。女人一天都在怨恨自己。晚上做饭的时候,女人拿着毛衣把袖口放在灶堂口烤干了。男人说袖口干了就行了,有点潮没什么。
年初六早晨,男人穿毛衣时发现毛衣一点也不潮了,就问女人怎么回事。女人说,夜里她把毛衣放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男人听了心里就很感动。
男人乘火车不好买票,买的是站票,初六晚上六点多挤上了火车。火车上过道里都站着人。男人在两节火车厢的连接处站着,那里风大,刚上车时还不是很冷,半夜里男人冻得直打哆嗦。一路上男人想如果不是女人把毛衣烤、捂干,受罪的就是自己了。
一到打工的城市,男人就给女人打电话报一路平安。女人说,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女人关切地问男人在火车上累吗?男人说几乎站了一夜很累、很乏。女人又问男人夜里在火车上冷吗?男人说,冷是有点冷但心里也很温暖。女人就笑说你冷还说心里暖,拉倒吧你。男人说,你给我烤、捂的毛衣穿在身上暖在我的心窝里,冷也感觉不到了,我会好好珍惜你给我织的毛衣的。女人说,我真后悔给你洗了,总是担心在你走之前毛衣干不了,我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呢。
男人听了就禁不住流下了热泪。
第60篇、人生故事网络时代的爱情和11个雀斑
网络时代的爱情和11个雀斑
她和他相识在网上的一个文学论坛里。当时她的名字叫“掉进村上的陷阱”,胡乱地写了一些关于村上春树小说的感想,引来不少的争论。他的帖子尖锐而洞悉,她回了帖子给他,留下了email地址。
很快她收到了他的信。从此两个信箱变成了最亲密的伙伴,任无数带着呼吸和指纹的文字在其间欢快地跳动。
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两人在一个城市,但谁也没有说要见面。淋着一片天空的雨,穿过同一个红绿灯,他们只保持着网络世界里的靠近和同行。
很多最初的相遇,都像一粒不经意抛下的种子,不知不觉间开始生根,发芽,开花。
有些感觉,由不得控制;有些话语,由不得留存。
他说,让我看看你的样子。她说,别忘了网络无美女。我没有期望,所以不会失望。有如此内涵的女人,不美也美。他说。
她迟疑一下,将照片发过去。其实她是美丽的女人,令人倾倒。
当然他也不能免俗。容貌和头脑兼备的女人,是上天对他的垂青。
他更频繁地给她写信,多了一些温柔甜蜜的话。两个信箱之间,已经没有距离。
渐渐地,她开始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她,就如同她喜欢他一样。然后终于有一天,两人同时说,见面吧。
见面的前一天,她兑现了一直以来对自己的承诺:去医院激光美容中心去除鼻子两侧那些淡淡的小雀斑。
他们在一个靠窗的座位相对而坐。他和她想象中一样,俊朗挺拔。
她迎着阳光,灿烂地笑,鼻子两侧散落着明显而刺目的黑色斑点,像马戏团里的小丑。
医生说,第二天是最难看的,颜色会很深。
她说我知道,所以我今天来。
当她碰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她希望张扬她的瑕疵。这是个莫名其妙的偏激想法,但是她坚持。
他坐在她的对面,拘谨而牵强,不停地喝着冰咖啡。
你?
照片是用电脑处理过的。她笑。那些丑陋的斑点在笑容中左蹦右跳。
哦,是这样。
他们都不像在网络里那么健谈,像两个方方正正呆头呆脑的信箱。终于,他们走出了咖啡厅的大门,礼貌地说再见,然后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她没有再收到他的信,新千年之初的一段隐隐约约的爱情,开始于网络,结束于11个不复存在的雀斑。
第61篇、爱情故事不吵了,一起撑起这个家
家难当头,水火不容的婆媳迅速化敌为友。
男人不顶事,跑了一个,倒了一个
任家明离家出走了,给妻儿父母留下一张纸条:“我养不起家,无法调解母亲和妻子间的矛盾,深感做人失败,白日不思茶饭,夜里无法入眠,原谅我的暂时逃离吧。”
房贷、双胞胎儿子的奶粉钱、水电气费、伙食费、婆媳俩闹不完的纠纷……这些麻烦他从此不管不顾。
罗曼是第一个看到纸条的人。就贴在她的梳妆台上,像是任家明对她两年多不停吵闹的最后反抗。反抗得如此彻底。
这个王八蛋!罗曼气得手发抖。现在的小夫妻,谁养家压力不大?谁家没点婆媳矛盾?可任家明是她见到的唯一一例扛不住压力、扔下孩子、老婆和年逾花甲的爹妈,留下一张纸条就跑了的男人。要走大家都走!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是!反正她和任家人八字不合,天天和婆婆起冲突,这次正好一了百了!
她气势汹汹把纸条扔给公婆,往日彪悍的婆婆王芳均第一次没有吭声,公公直接从沙发栽倒在地。寄予希望的儿子如此不成器,老人脑溢血发作。
罗曼的怒火蔫了。任家两个男人,一走一病,剩下两个女人,要走也得等到公公恢复、任家人给自己一个说法再走。
没有软骨缓冲,骨头碰骨头,痛
少了任家明的收入,日子一下雪上加霜。
西药太贵,婆婆每天守着药炉给公公熬中药,
屋子里的怪味让人阴郁。两个孩子跟着生病,夜里此起彼伏地哭叫,罗曼的心被钝刀子割得遍体鳞伤。休息不好,上班时老出错,扣钱、被护士长责骂,现实的挫败把她蔫下去的怒火又撩拔起来。
罗曼忍不住想迁怒给婆婆。如果不是公婆从小娇生惯养,丈夫会这么不经事吗。儿子没出息,是父母没教育好。但两年多的婆媳战争,当事双方从来没直接交火过,都是隔着个任家明使法,指着任家明这块挡箭牌指桑骂槐。客厅骂儿子,卧室骂老公,任家明忍气吞声当好软骨,把两块硬骨头隔开。
可他现在跑了,留下两块骨头。要直接对上,多疼啊。
况且迁怒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添堵。丈夫出走对婆婆的打击最大,失望加上担心,短短半个月老人似老了十几岁。好几次,罗曼看见她一边择菜一边掉眼泪,一听见动静就赶忙擦干眼泪,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
罗曼遇强则强,遇弱则弱。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买菜做饭,兼照顾公公,对她也强撑着笑脸,自己还能欺负老弱病残?
隐隐的,她对王芳均还生出点同情。当女人真难,出了事好歹她还有老人帮着分担,可婆婆,谁来听她倾听心里的苦?
人在,人心在,这个家就不会散
任家明走了俩月。罗曼彻底回归理智。她父母早逝,没有娘家人给自己撑腰。孩子她舍不得留下,可带走了她一人也养不活,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愿意当继父的好男人。
只是这日子着实苦,苦得超过罗曼的底限,她眼看着家里的生活质量节节败退却无能为力。要保证公公的药费和两个孩子的饮食,两个女人唯有苛刻自己。婆婆总是临到菜市场要收摊了才买菜,炒菜时一两油可以反复用几次。而自己割舍了逛街逛淘宝的乐趣,为了能多点收入,常常申请加班、值夜班,每次回家后看着孩子腻着奶奶、对自己有些疏远的表情,她只能在心里哭。
生存和亲密,罗曼现在只能保证前者。
王芳均早没有了媳妇刚进门时的强势。这两个月她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几乎每夜都会醒来两三次,偷偷打开儿子房间门,看到罗曼和两个孙子睡得香香的才放下心。
她怕媳妇扔下两个孩子走,剩下自己如何顾得住病倒在床的老伴和不满周岁的孙子?她更怕媳妇带着两个孩子改嫁,多可爱的一对孙子啊,那是任家的香火!可是任家对不起罗曼在先,如果罗曼真的要带着两个孙子改嫁,她有什么理由拦着人家?
她拼命对媳妇示好,只要人留下,人心留下,日子再苦这个家也不会散。
罗曼有气无力地夹菜,半碗饭老半天也没吃完。又是钱的问题吧。王芳均松口气,和人相比,钱不算大问题。她粗粗算了算积蓄,“阿曼,家里这一摊子你就别操心了,我和你爸的退休工资虽然不高,但是家里吃饭还是够的。你的钱还是先顾着房贷那头吧。”
罗曼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对婆婆的印象一直停在“抠门”上。对方自从搬过来带孩子,不仅没从自己腰包里掏一分钱贴补儿子媳妇,连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暗地里克扣着。
也许是罗曼的表情过于丰富,王芳均有些赧然:“家明这个狗东西甩手跑了,你爸身体又不好,这个家以后就全靠你撑着了,我没什么本事,帮不了你什么,不过家里的这一摊子你就别操心了,有我呢。”
“辛苦您了,妈。”罗曼低声说。这样和谐的场景于婆媳俩是第一次。
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半年过去,任家明就托朋友给家里带过一个口信:“我在广东找到了工作,工资不高,仅够自己租房和一人消费。我没脸回家,再给我点时间。”
这个好坏参半的消息让婆媳俩松口气。人平安比什么都好。生活的重压不会因一句口信就消减,经过了最初俩月的鸡飞狗跳,活了大半辈子的王芳均也能把家里的一切打点得井井有条。她拿出积蓄——除了退休工资,还有克扣下的儿子媳妇的生活费。花费不菲的进口奶粉也让她给停了,“孩子都一岁多了,用不着再吃这么贵的奶粉,这奶粉也就是广告打得好,真要比起来,还比不上自己做的营养餐。”她以为媳妇会有激烈反应,谁想罗曼只是想了
想就同意。
王芳均和近郊的一家奶牛场说好了,老伴每天早上去拿新鲜的牛奶回家,她用牛奶熬鲫鱼汤给两个孩子喝,再用瘦肉、胡萝卜、菜汁熬粥,两个孩子大口大口地吃得倍儿香。以前罗曼也有心叫婆婆给孩子做营养餐,只是婆媳战争时期,唱反调才是主旋律。如今看着婆婆在厨房里守着奶锅给孩子慢慢熬粥,她心里有些暖有些酸。
三个月后,任家明打电话回来。王芳均在电话里痛骂儿子:“我没你这个儿子!你滚出去了就别想再滚回来!你现在知道想老婆孩子了?我不和你说了,听你说话我就头痛胸痛全身不痛快!你要诉苦和你老婆说去!”
罗曼接过电话,心里明镜似的。婆婆唱了白脸,该轮到自己唱红脸展现妻子的大度和柔情。婆婆耍的心眼太小儿科,可她不想再计较了。丈夫的电话勾出她心里沉寂的爱恨。她恨任家明,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可是又牵挂他。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是一直不回来呢?她该怎么办?就这么一直等下去?
这样想着,心里便很是委屈。这天和婆婆在厨房里委屈就发泄出来了。
婆婆说:“阿曼,我也是个女人,知道女人的苦。可是孩子还小,也说不定家明哪天就回来了。你就等他一年好不好?再过一年孩子上幼儿园了,他要还不回来,你就和他离了吧,孩子我给你带着。”
“妈,你也很辛苦,男人体会不到我们当女人的辛苦,我就是心里慌,想和你说点话,至少现在我是不会放下你一人走的。”罗曼轻轻地说。
第一次,她们跳出婆媳关系的桎梏以平等的女人身份对话,任家明的消失让她们明白“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婆媳俩并非不能和谐相处,但在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把至亲至爱深深伤害后才明白,亡羊补牢的代价太大。
第62篇、爱情故事你才是她的红粉佳人
她没有想到,与他离异半年后,竟然在火车站与他不期而遇。他依然是风度翩翩,她依然是楚楚动人,在火车站广场上,她看到了他,正费力地追赶着火车,火车窗口里,映现着一个女孩子骄傲的背影。
两杯薄酒,共叙分别后的情话。
她没有再婚,而是一个孤独的江湖侠客,她想通了,要做一辈子单身贵族。
女孩子是当初他与她分手的理由,而他的大男子主义与女孩子的性格格格不入,几次相处都争吵不休,甚至有一次竟然大打出手。
“女人是让疼的,你改不了这个毛病。”女人嗔怪着。
“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前提是你要改变自己的臭习惯。”她不可一世地发起火来,将他所有的弊端暴露无遗,说到恨处,竟然骂了起来。
女孩子坐火车去了异城,他痛不欲生,心里想着如何才可以让自己的爱情转危为安。
由于喝多了酒,他的老毛病犯了,醒来时,他竟然发现自己在女人的家中。他无法掩饰内心的慌张,而她则中规中矩地收拾饭菜,化自己的妆。
女孩子得知消息后,竟然打上门来,这是始料未及的事情。
她骂女人无耻,骂男人始乱终弃,天底下所有难听的话语她如数抛出。
“这么多年了,你依然念着她。”女孩子摔门而去。
她依然不慌不忙,一脸优雅的表情:“如果在过去,我肯定会大发雷霆的,现在无所谓了,气大伤身,我没做亏心事,不怕妖精上门。”
他收拾了行装,风风火火地出了她家的门,找了许多人去说和此事,但都吃了闭门羹,女孩子就是不依不饶。
怎么办?难道就讓爱情随风飘散吗?他做出了最坏的打算。
每日里酗酒成性,他的身体每况愈下。
当初,那个决绝离开自己的女人,竟然踢开了他的家门,在他的家中,为他煲粥、熬中药,将他当成了亲人,夜晚时分,替他守候点滴。许多人说他们复合了,他的家人也打来电话祝贺。
那个女孩子,早已经哭成了泪人儿,每日里以泪洗面。
所有的人都以为这样的故事该收场了,而她则在某个黄昏敲开了女孩子的蜗居,岁月早已经将她修炼成了真的仙子,走路时带风,半个楼板都轰隆作响。
她坐在女孩子面前,对她说道:“你如果再任性,你是得不到幸福的,他身体那么差,你仍然如此作践自己和他,如果生命没了,拿什么谈爱情?
“他如此爱你,每天晚上做梦都叫你的名字,我凭什么有机可乘?
“不是我的,我不会强求,你才是她的红粉佳人,我只不过是他的前尘往事,且行且珍惜吧,错走一步路,便是万丈悬崖。”
那个当初与他决绝离婚的女子,竟然以这样的方式重新撮合了他们的爱情。
“肚量是一个女子成熟的标志,而在爱情面前,能够拥有如此胸怀的女子,更是世间难求。”
第63篇、爱情故事一辈子的爱情
以前,总以为每对夫妻,都会经历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然而看到乔治和雪莉的故事才明白,真正相爱的夫妻,一爱就是一辈子。
让我们把时间退回到1944年。那时的乔治是个帅气的海军,风流潇洒,深受女孩子欢迎。当母亲为他安排相亲时,他还很不耐烦:“我那几天都有约会,根本腾不出时间来相亲。”
但在母亲的要求下,他还是决定和那个叫作雪莉的陌生姑娘见一面,而这正是一切的开始。
年轻的乔治,英俊帅气。年轻的雪莉,温柔美丽。关于爱情,从相遇的那一秒就已经注定。
第一次见面,乔治立刻笃定眼前这个姑娘就是自己要厮守一生的女人。有时候最美妙的不是热恋,而是有人忽然闯进你心里的那一瞬间,让你仿佛拥有了新的世界。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来没有要结婚的念头;在遇见你之后,我从未想过要和其他人结婚。见到雪莉的第六天,乔治就拿着精心挑选的戒指,向她求婚了。
“当时有男孩子追我,但是他(乔治)却死缠烂打,而且在我面前发誓他已经和以前的约会对象都断了。”每次回忆起那段往事时,雪莉总忍不住笑出声,乔治就在一边宠溺地看着她。
也许在很多人眼中,闪婚的感情经不起考验,但他们却用73年的恩爱打了所有质疑人的脸。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婚后乔治和雪莉陆续生了4个孩子,后来又有了孙子、重孙,但两人始终恩爱如初。结婚73年,没吵过一次架,因为谁也舍不得对谁说狠话。“他们俩就像连体婴儿一样,”已经60岁的二儿子表示,“哪怕妈妈只是出去买个袜子,爸爸也一定要陪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不论去哪里,雪莉总会挽着丈夫的胳膊,一生那么长,他们答应彼此要一起走。每逢节日和结婚纪念日,乔治总不忘为雪莉送上一大束鲜花,这根本不像一对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妻,而是活脱脱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爱一个人真的是藏不住的,就算嘴巴不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两人的生活祥和宁静,唯一打扰到他们的只有那无情的岁月。雪莉被类风湿关节炎折磨,严重的时候手会肿胀发紫,疼得整晚睡不着觉。雪莉醒着,乔治就绝对不会一个人去睡,他总是把雪莉搂在怀里,希望能带给妻子温暖,更希望能代替妻子承受痛苦。
不久,雪莉的心脏也出了问题。2016年,她因为心脏病发作差点永远地离开人世,几经抢救才活了过来。一向坚强硬汉做派的乔治,看着虚弱的妻子,第一次表露出了自己的脆弱。
乔治:“我怕极了,你昏迷的时候我一直拉着你的手,求你不要走,求你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雪莉:“那时候我感到越来越累,有人让我跟他走,但我突然想到了你,我想到起床后还没陪你散步、吃饭、看夕阳,于是我告诉那个人:我不会丢下乔治一个人走。”
当雪莉终于脱离危险,身体好一点后,一直高度紧张吃不好睡不好的乔治却倒下了。他开始时不时地晕倒,还多次感染流感进医院。两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担心和恐慌中,他们不害怕死亡,却害怕另一半先自己而去,害怕留下自己一个人在病床上垂死挣扎。“我每天都在担心他突然离开,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没有乔治的世界。”雪莉道。相伴一辈子的人,一个人先走了,另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坚持活下去?
那天,两人聊了很久很久。
乔治看着这个自己爱了一辈子的女人,沉默了一会,开口道:“你愿意和我一起离开吗?”雪莉像个孩子一样笑了:“你怎么把我想说的话说了。”与君共生,与君同死,与君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那时的加拿大已通过《医生协助死亡合法化》,经过医生的评估,两位老人符合安乐死的要求。这年,乔治95岁,雪莉94岁。他们选择握着彼此的手,优雅地与这个世界告别。
两人的孩子们很快得知了这个消息,纵然心里难过,但谁也说不出反对的理由,他们比谁都懂父母之间的感情,他们尊重父母的决定。“没有了对方,另一个根本活不下去。”“这对他们来说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在生命的最后几天,腿脚已经不好的乔治还带着雪莉一起去了他们最喜欢的餐厅,在那里进行了最后一场约会。他们永远那么浪漫,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依然甜蜜的让人羡慕。
终于,到了离别的时候。
乔治穿上了帅气的西装,雪莉则换上她最喜欢的那件衬衣长裙,两人的孩子、孙子、曾孙从各地赶过来,全家人聚在一起,吃最后一次晚餐。
乔治曾经是海军,雪莉曾在空军服役,两人用军人的方式做了最后的告别。和亲人告别后,他们把最后的时光留给彼此。“我感到惊讶的是,我一点也不害怕。”雪莉说这句话的时候,乔治正握着她的手,闻言两人相视一笑。
死亡那么可怕,却似乎又带了点温情。快到晚上7点的时候,雪莉问丈夫:“你准备好了吗?”乔治抱住雪莉,在她额间落下温柔的一吻:“你准备好,我也就准备好了。”两人相互搀扶着走进卧室,手拉手躺下,两位医生分别站在一边,将药物通过静脉注射进他们的胳膊。
房间内飘荡着莫扎特、巴赫的曲子,还有苏格兰民歌,这是两个人都喜欢的音乐。在音乐声中,乔治对著站在床边的孩子们,轻轻说了一句:“我们爱你们。”随后就将目光重新转回到雪莉身上,两个人注视着彼此,双手紧握,73年相处的点点滴滴在彼此眼中划过,无需多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乔治和雪莉已经安详地离开了,从此再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一段感情能持续多久?很多人已经没信心回答这个问题,然而乔治和雪莉却说: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一分钟,都不算一辈子。
第64篇、爱情故事爱是一本收支平衡的账簿
现如今,中年以下的夫妻几乎都是一个孩子,关爱之心,已经达到了中国有史以来的最高值。
家的感情就像一个苹果,姐妹兄弟多了,就会分成好几瓣。若是千亩一苗,孩子在父母的乾坤里,便独步天下了。
在前所未有的爱意中浸泡的孩子,是否物有所值,感到莫大的幸福?我好奇地问过。孩子们撇嘴说,不,没觉着谁爱我们。
我大惊,循循善诱道:“你看,妈妈工作那么忙,还要给你洗衣做饭,爸爸在外面挣钱养家,多不容易!他们多么爱你们啊……”
孩子很漠然地说:“那算什么呀!谁让他们是爸爸妈妈呢?他们这么做是应该的。我以后做了爸爸妈妈也会这样。这难道就是爱吗?爱也太平常了!”
我震住了!一个不懂得爱的孩子,就像不会呼吸的鱼,出了家庭的水箱,在干燥的社会上,他不爱人,也不自爱,必会焦渴而死。
可是,你怎样才能让哺育长大的孩子懂得什么是爱呢?从他的眼睛接受第一缕光线时,就已被无微不至地呵护包绕,早已对关照体贴熟视无睹。生物学上有一条规律,当某种物质过于浓烈时,感觉会迅速迟钝麻痹。
如果把爱定位于关怀,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对他的看顾渐次减少,孩子就会抱怨爱的衰减。“爱就是照料”这个简陋的命题,把许多成人和孩子一同领入误区。
孩子降生人间,原应一手承接爱的乳汁,一手播洒爱的甘霖,爱是一本收支平衡的账簿。可惜从一开始,成人就将所有爱的储备,劈头盖脸地砸下,把孩子的一只手塞得满满的。全是收入,没有支出,爱沉淀着、淤积着,神奇化为腐朽,孩子怎么可能感受被爱呢?
我又问一群孩子:“你们什么时候感到别人是爱你的呢?”
我没想到孩子的答案晴朗坚定。“我帮妈妈买醋来着。她看我没打了瓶子,也没洒了醋,就说,闺女能帮妈干活了……我特高兴。从那会儿,我知道她是爱我的。”翘翘辫女孩说。“我爸下班回来,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因为我刚在幼儿园里学了一首歌,词里说的是给妈妈倒水,可我妈还没回来呢,我就先给我爸倒了。我爸只说了一句好儿子,就流泪了……从那次起,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光头小男孩说。“我给我奶奶耳朵上夹了一朵花,要是别人,她才不让呢,马上就得揪下来。可我插的,奶奶一直戴着,见着人就说:“看,这是我孙女打扮我呢。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另一个女孩说。
我惊异了。讶然这些事的碎小和孩子的逻辑,更感动他们谈论里郑重的神气和对结论的斩钉截铁。爱与被爱高度简化了、统一了。孩子在被他人需要时,感到了一个幼小生命的意义。爱是一面辽阔光滑的回音壁,微小的爱意反复回响着、折射着,变成巨大的轰鸣。当付出的爱被隆重接受并珍藏时,孩子终于强烈地感觉到了被爱的尊贵与神圣。
天下的父母,如果你有孩子,一定让他从力所能及的时候,开始爱你和周围的人。这绝非成人的自私,而是为孩子一世著想的远见。不要抱怨孩子天生无爱,爱与被爱是铁杵成针、百年树人的本领,就像走路一样,需要反复练习,才能举步如飞。
在爱中领略被爱,会有加倍的丰收。孩子渐渐长大,一个爱自己、爱世界、爱人类,也爱自然的青年,便喷薄而出了。
第65篇、爱情故事在苟且的婚姻中活成女王
玲姐端坐在沙发上,我告诉她需要减肥了。她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透出一股瘦子身上才有的自信:“我想明白了,瘦子有瘦子的美麗,胖子也有胖子的魅力,你不觉得自信的胖子身上有种富态美吗?”
我仔细瞅了她几眼,还真是的,一袭黑色连衣裙,肩上搭一条大红色披肩,也只有大吨位的女人才能将这种搭配穿出女王的气场。
我和玲姐认识几十年了,她对生活一直抱有初恋的热情,年轻时从事财务工作,从普通记账员干到财务主管。后来她辞职,租了店铺开超市,忙得不亦乐乎。几年后,她又看准了保险行业,业余时间推销起了保险。
随着客户越积累越多,玲姐把超市交给她老公,自己专职跑保险,在保险界提起玲姐大家都竖大拇指:是个女强人,月收入好几万,不得了。
有了钱的玲姐买了房买了车,还培养了两个出色的女儿,小日子着实让人羡慕,有人和她开玩笑:“玲呀,现在有钱了,该换老公了。”
玲姐哈哈大笑起来:“我家老李除了没挣钱的能力,别的啥也不差,再说换个老公太麻烦,最关键是浪费时间,得不偿失,坚决不换!有那闲情,不如想办法拉份保单呢。”
提起玲姐的老公,实事求是地说,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玲姐把超市交给他,他越做越没顾客。按玲姐的话说,她家老李依靠她惯了,超市缺货了不知道进货,对待顾客也不热情,还隔三差五关了店门出去喝酒,她自我总结说,也就是老李娶了她这么一位好媳妇,倘若找了和他一样的女人,日子真会过得捉襟见肘。
问玲姐,嫁给李哥后悔了吧?玲姐笑着说:“刚见面时被他那身军装晃了眼,同意交往了,后来他复员回家,接触多了,发现我和他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也想过分手,可父母不同意。结婚后有了孩子,离婚的念头更不敢想了,再说我家老李缺点是不少,但也有优点呀,像我天天在外面跑,他从未怀疑过我,对我工作十二分地支持。老李虽然没挣钱的能力,但他会过日子,懂得攒钱。”
玲姐说,婚姻没有十全十美的,多在自己身上找不足,在对方身上找优点,这样日子就能过下去。用她的话说,她既能捧哏又能逗哏,老李是她身边最忠实的观众,用一生的眼光仰视崇拜她,让她可以得瑟一辈子。
亦舒说:“对方除非犯严重过错,否则,宜珍重旧人。”玲姐懂这个道理,所以她在苟且的婚姻中活成了女王。
第66篇、爱情故事爱的“铁三角”
在恋爱中,三角关系是痛苦的,而在家庭生活当中,三角关系却是甜蜜的。我们家的“三角关系”,是由我、妻子和10岁的儿子构成的。
每当我和妻子发生争吵,儿子就在当中做和事佬。他先对我和妻子说:“你们不要吵架,吵架的家庭不美好。”然后又拉着我的手让我向妻子道歉。当我向妻子服软认错时,儿子又会拉着他妈妈的手,叫她原谅我。妻子看儿子这么懂事,多半会忍不住一笑,然后放我一马。
儿子也有不乖的时候,最令妻子生气的就是他不按时完成作业。有一次儿子要交的作业大半都没有完成。老師让他把作业补齐了,等上课的时候补交上去。妻子忍不住对儿子唠唠叨叨。
我劝妻子稍安勿躁,然后对儿子鼓励道:“虽然你没有完成作业是一个错误,但爸爸相信你能完成。”在我的鼓励下,儿子努力写作业,终于赶在上课前写完了。
对于儿子习惯上的管理,我的态度却是严格的。比如他总是拖拖拉拉,常常边吃饭边看电视,每当这时我总忍不住训他。可妻子心疼儿子,说我:“你不是也常常拖拖拉拉的,再说了,我相信儿子以后会养成好习惯。”儿子见我被训,马上说他下次一定改,要我们“以和为贵”。于是我也只好息事宁人。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三角关系”,而且是个“铁三角”,正是它让我们的家庭牢不可破,充满幸福和爱。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伸出爱的触角来维系它,呵护它。
第67篇、爱情故事因为爱着海
我要讲一个故事,一个尘封已久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93年,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县城的一所高中学校教书。在这一年的暑假,学长明华打来电话,邀请我到他那儿去玩。明华的父亲找了关系,去年他毕业时跑到了沿海,在一家海洋公司上班,工作闲,待遇好。
明华就说:“来吧,到我这儿来看海。”
我满口答应。我的心里,深沉地爱着海。海的宽广无边,我爱海的博大;海的蔚蓝一片,我爱海的清纯;海的风起云涌,我爱海的疯狂。可是,生长在平原地区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海。
我兴奋地出发了,我带上了我那正热恋中的女友小木。小木是我的同学,明华也知道我们的关系。我知道小木心中也喜爱海,她自己房间的颜色,全部是海的蔚蓝。她喜欢听关于海的歌曲,她还说,未来的她想着做一名英姿飒爽的海军女战士。我们到达的第二天,明华就安排好了我们的活动。计划是一起玩一周时间,这一天我们一起乘船到蓬莱去看海。
“是仙山蓬莱吗?”小木好奇地问。
“当然是仙山,或许那仙境里有仙人呢。”明华笑着回答。
我知道明华是说笑的,好几处的海与山都取名叫“蓬莱”呢。既然有着美丽的蓬莱传说,多几处“蓬莱”当然更好。
船是一艘新船,前不久才刚刚下海的。船身全部是白色,远远望去,那船就像一只雪白的大鸟漂浮在水面上。我们四五个人一起上了船。跟着我们的,有摄影专业刚毕业的小天,他是专门来帮我们拍照的。我提着个箱子,箱子里满是小木的衣物。她说,她最爱海了,她得好好地拍照留着纪念。
雪白的船像箭一样射向海的深处。那片宁静的海面就多了些生气。海面是蔚蓝一片,是这只雪白大鸟的天空。一个多小时之后,在一片有着岛礁的海域,船停下来了。
“蓬莱到了。”大家一起欢呼着。
但是,我们立即又安静了下来。我们知道,这时候是不能打扰海的宁静的。
大白鸟一样的船下锚了,静静地歇息着。海面平静得像面镜子,可是镜子哪有这样的蔚蓝?这蓝,分明是块巨大的无边的蓝宝石。蓝宝石迎着阳光,熠熠生辉,时时地逗着你的眼。那片岛礁,是这片海域的主人。它们也沉默着,迎接我们这些远道的客人。天空偶尔飞翔的海鸟,是主人派出欢迎的使者。
我们上了岛礁。小木不停地拍着照,笑声像串风铃,在海面上飘荡。她的衣裙,有十多套,足够她开心一整天了。
我静静地看着海。我太爱海了,我就想这样与海静静地对视着。
猛然,我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
就在我的眼前,小木!
她这时脱去了她身上的每一件衣物,正在这片岛礁上拍照。她变换着不同的姿势,摄影师小天不停地跟随着,不停地闪着快门。
我生气地站在小木的面前,我不说一句话。
我的女友小木,轻轻地对我说了一句:“你爱海吗?”她继续开始摆放她的姿势去了。
半小时之后,小木穿着她最漂亮的红色裙子站在我身边。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问,脸色阴沉。
“你爱海吗?”她反问我。
“你爱海吗?你爱我吗?”她又说了一遍。
我沉默了,我没有说出一个字。
明华安排我们玩一周的计划,在这一天就搁浅了。第二天,我回家了,一个人。小木也回家了,她提前自己买好了火车票。
我和小木的愛情,其实当时已经历了大学四年的考验。可是,就在这一天里,我们断然地作出了选择。我和她,都没有说出答案,但心中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两年之后,我结婚了,她也结婚了。然后,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爱人和孩子。我们从来没有再联系过。
不少同学都为我和小木的爱情叹息着。明华有一天见了我,一向乐观的他深沉地说:“我终于明白你和小木为什么会分手了。”
我转过脸看他,他轻声地说:“因为你爱着海,因为她也爱着海。”
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我也似乎懂得,小木当年在海边决定拍摄自己的裸身照片的原由。
可是,我当年想要的爱情呢?
我仍然爱着我心中的海,神圣的海。我到过青岛看海,看海的风平浪静;我到过深圳看海,看海的调皮可爱;我也到过三亚看海,看海的缱绻缠绵。但,我没再去过1993年的这片海域,这,或许是我的伤心之海。小木呢,听同学对我讲,她不再看海,再也没有到过海边。
也许,有人会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但它却真实地发生过。我讲出来,我想着让这个故事在我心中遗忘。
第68篇、爱情故事花瓶碎了之后
婚后,她当起了全职太太,照料着他,照料着女儿,也替他照看着宝贝——一只宋代陶瓷花瓶。她心甘情愿地做着这一切。他对她很好,给她买名贵的化妆品、首饰和衣物。他对她的女儿也很好。于是,她觉得离婚嫁给初恋是对的。婚前财产公证的阴影逐渐淡去,她甚至觉得,那不过是一种时尚罢了——只要彼此相爱,又何必在乎形式呢?
从结婚第一天起,他就郑重其事地告诫她:这只宋代陶瓷花瓶是他几年前花50万元买的,现在市价最少值200万元,一定要小心照看,尤其要提防女儿乐乐,不能让乐乐摸,更不能让乐乐碰了摔了!见他的表情如此认真如此严肃,她诚惶诚恐起来,只要乐乐离花瓶的距离接近了一米。她就急吼吼地说:“乐乐,别碰花瓶!”后来,她甚至不让乐乐去书房了。看着乐乐委屈和不解的神情,她虽然心酸,但为了保全那只花瓶。也为了保全她和他的爱,她不得不狠心。
3岁的女儿是好奇的,越不让干的事,越要想方设法尝试一下。这天中午,她睡着了,乐乐偷偷地溜进书房,站在椅子上去拿那只花瓶。花瓶重重地摔在了地板上。她在梦乡中被惊醒,跑到书房一看,地板上尽是花瓶的碎片……
半个月后,出差回到家的他,见到已无法复原的花瓶,顿时暴跳如雷,冲到乐乐面前,咬牙切齿地说:“小丫头片子,这花瓶值200万哪!你,你,……”他脸上条条青筋暴现,像是要将乐乐生吞活剥了一般。她在一旁低声下气地说:“乐乐还是一个孩子,你原谅她,好不好?”
没料到,他冷笑一声:“说得倒轻巧,200万哪,你以为是200块!”她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可他依然不肯善罢甘休。她小声喃咕了一句:“花瓶已经碎了,难道你要乐乐赔?”他气呼呼地说:“我们是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的,这花瓶是我的婚前财产,既然你的女儿摔坏了,当然得赔了!”
她愕然说:“可我们是夫妻啊,就算让我赔,我去哪给你弄200万啊?”他不以为然地说:“乐乐是你的女儿,也是你前夫的女儿,你可以找他去要100万!”
他的话让她心灰意冷。既然和他多作分辩无益,她便去和前夫商量。
回到家,他让她给前夫写个欠条。她没有写欠条,而是打开书房的门。他愣住了,那只宋代花瓶分明完完整整地摆在原处。“怎么回事?”他被弄糊涂了。
她轻蔑地说:“那段时间你出差了,我担心花瓶被乐乐碰坏,就去古董市场买了一只仿造品,将真品宝贝似的放进了木箱里。本来我想和你开个玩笑的。可你竟然要让乐乐赔偿,我的心彻底冷了——你根本不爱我,你爱的是钱,你心中只有冷冰冰的财产公证!”
他一下子傻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花瓶完璧归赵了,我前夫的200万,你还给我!”她拿过那些钱,抱起乐乐出了门。既然这个富丽堂皇的家没有她一丁点儿财产,也容不下她的爱,她只有选择离开。曾经让她托付下半生的初恋,轻易地被一只宋代花瓶打败了!也许他是爱她的,不过,这种爱让她窒息让她绝望。
前夫不惜倾家荡产救赎她。说明心中还牵挂她。前夫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不过。她不能确定,前夫是不是还爱她……她希望前夫还能接纳她,因为,现在的她,认定的爱很简单——两个人风雨与共,不分贫穷与贵贱,哪怕疾病与忧患,也要相依相偎在一起!
第69篇、爱情故事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现在还会有人喜欢写情书吗?”一个接受我采访、给我讲关于情书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的,一边擦汗一边这样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不写。”
他就笑了,特别理解但是特别遗憾地笑:“是啊,现在有手机短信息、有互联网,电话可以打到全世界,谁还会用笔写信?就是想写,也会用电脑啊。但我告诉你吧,只要你爱得够深,你就想写。不信,你试试。”
我“坚决”地说我不想做这种尝试,每天太忙了,既然两个人都知道感情好好地在那儿呢,不用伸手去触摸就知道,还有什么内容需要写的?
他默默地摆弄着手机,淡淡地说:“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得到了想要的感情,所以就不用这样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写信。”
他来找我倾诉,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他悄悄地爱了16年的女孩子,现在要做母亲了。他想,也许她有一天能看见我写的故事,也许她能从字里行间联想到身边这个不起眼的人,猜想那个一直给她写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这样猜想,仅仅有猜想,就够了。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一定要纠缠干一个结果?告诉她吧,不管结果是什么。”我这样“热烈”地劝他。
他摇头。他的理由有3条: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觉得自己很丑,比她的个子还要矮小,才33岁就已经是“小老头儿”了;第二,她太娇贵了,有那么好的家世。而他出身贫寒,现在仍然贫寒;第三,她有好的学历背景,好的前程,应该得到更出色的爱人。但是,他喜欢她,从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不说这感情有多么深厚,单从时间上看也够绵长了。他习惯了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享乐的时候,放弃,是多么难!
16年里,他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时,他就顶上去,充当一个补缺的人,陪她说话,陪她看电影;她需要有人为她做各种“体力活儿”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时。他就顶上去,充当那个出大力、流大汗、劳动之后带着一声“谢谢”回家吃饭的人;她需要有人分担她对男朋友的思念时,他就会被她“选中”,充当那个听着她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替她在爱与不爱的猜测中分析来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静了、微笑了、踏实了。他才独自走回一如既往的那条暗恋的路;她需要有人能在她“闯祸”的时候站出来,陪她去医院做掉不该出生的孩子,她想等有一天告诉那个辜负她的人当年她曾经很勇敢、独自承担了两个人的麻烦,她需要一个永远不会因此而看不起她、伤害她的人,于是,他很荣幸地成为了这个与她共有一个秘密的人,成了“护花使者”;他为她奔波,为她忧虑,为她愤愤不平,为她两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诉他,她和男友和好了,他们要结婚了。于是,他再次默默地离开。
他是她在困窘的时候第一个想起来要依靠的人,也是她在顺遂的时候第一个忘记的人。他不怪她,他觉得这是她给他的荣耀和信赖,她那么好,能有一个短暂的时刻愿意依靠他,他就很满足了,甚至愿意肝脑涂地。
他在被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在被放弃的时候回家悄悄地写下一封封情书,不敢邮寄,就那么封好了、贴上邮票、叠放在一起,慢慢地积满了几个抽屉。
“这是一个秘密。”他这样说的时候,显得很开心。
“什么时候才能让她了解这个秘密呢,你希望她是什么反应?”我问。
“永不。”他说,如果有一天她问他。安顿写的那个人是不是他,他会认真地告诉她:“对不起,你猜错了,我并没有爱过你。”
“爱一个人并不是羞耻的事,为什么不肯承认呢?”我说。
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我这样的人,爱她,不会让她感觉到光荣,只会觉得我可笑。我这么穷,又这么难看。”
我想起了多少年前看过书、后来又看过电影的《大鼻子情圣》,忍不住就讲给他:西哈诺是一个极有风度的骑士,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他的勇敢、仗义和才思无人能及。他暗恋美丽的表妹,却因为大鼻子而苦恼着不敢表达。他仇恨自己的大鼻子,毁掉了一个男人在爱情上的自信。此时,表妹正和草包肚子小帅哥克里斯蒂安一见钟情。表妹让西哈诺照顾一起从军的情人,西哈诺忍痛应承,并答应帮小帅哥写情书,不明就里的表妹因为这些情书而热烈地爱着小帅哥。风雨大作的夜晚,小帅哥在表妹的闺房外说着绵绵情话。表妹激动不已,却不知道这个出口成章的恋人其实是躲在黑暗里的大鼻子表哥。战争来了,小帅哥战死,表妹悲恸欲绝,遁入修道院为爱人守节。西哈诺照样陪伴着表妹,为她说笑话、扮小丑,直到被人加害快要命赴黄泉的时候,表妹才从他讲出临终遗言的语气中分辨出那个夜晚的声音。表妹悲喜交集,她发现一直爱她、也一直被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原来就是这个大鼻子。然而,为了让所爱的女人不伤心,西哈诺在表妹的拥抱中说出了最后的话:“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这部电影曾经让我特别感动,原本以为暗恋是一件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可是这部电影改变了我的观念,暗恋原来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采访结束,他让我看了几封他随手拣出来的信。我很惊讶,真的,他的汉字写得那么好,他的语言因为感情真挚而那么流畅。16年沉默的爱,让他变成了爱情的浪漫骑士。
我说:“那个她呀,真是笨女孩,身边有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
他说:“我这么丑的人……”
我说:“可是你有这么美的爱……”
第70篇、爱情故事趁隙做夫妻
儿子自打升入四年级,一星期要上3晚上的补习班。六年级冲刺的时候,晚上的课加到5次。张姐两口子只好派出一位风雨无阻地接送孩子,另一位百无聊赖地在家看电视。
日子长了老公颇有怨言。他的感叹是:“如今咱俩都成了围着孩子转的人啦,咱还剩多少时间碰面玩耍?孩子是太阳,咱就是行星;孩子是灯泡,咱就是影子。你瞧,咱们光顾着做父母,都有多长时间没做夫妻了?”
张姐一惊,第一反应是:没做夫妻?胡扯!两人明明每晚都睡在一张床上。况且孩子马上就要小升初,哪家父母不是这般熬过来的?
再一细想,出了一身冷汗。老公分明是对两人的日渐陌生表示不满。
两个原本因相爱走到一起的人,如今却成了纯粹为孩子服务,夫妻关系不痛不痒,这样的状态多么岌岌可危。
这天,张姐硬拉老公一起去送儿子上补习班。儿子一进补习班的门,张姐又拉着老公往外走。老公惊讶:“不等孩子出来了?这是要干啥去?”
跳舞去,发现了一个跳舞的好场子。
转过两个街口,是一大片公共绿地,中间有百年老树七八棵,围拱出一片树荫。树下是水磨方砖铺就的场子,一大早是附近老人打太极拳的地方,到了晚上,这里就成了交谊舞的练习场。
男士们皮鞋锃亮,女士们都梳着发髻,穿着短旗袍或者过膝裙,披着飘曳的丝巾。挂在树杈上的汽灯嘶嘶作响。一台摩托车载音响放着新疆舞曲,带着少数民族自由欢快的劲儿。快三、慢四、小拉,各种舞曲应有尽有。
张姐夫妻很快出了一身汗。跳了一个多小时,夫妻俩手拉手往回走,去接儿子下课。见到自家孩子,倒有点儿偷偷放肆过了的不好意思,两人对孩子都格外温柔,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疾言厉色地追问学习状况。于是,一家人的情绪都像出透汗一样松快了。
从此以后,送孩子上补习班也不再是苦差事了。两人瞒着孩子,约会一般度过那两小时。有时去附近夜市逛一逛,老公给老婆买一盏可以夹在床头的夜读小台灯,买泡茶的玻璃壶,买发卡,还陆陆续续买了十几条丝巾。
最近,老公用自行车带上张姐,去看他的钓友们在秦淮河畔钓鱼。
正是春风怡人的晚上,她紧跑几步,跳上书包架的动作已经没有15年前他们初见时那么敏捷。而他把控龍头也略显吃力。这种变化当然令两人心中弥漫了不能言说的感慨,但10分钟之后,当年那股带着女朋友飞驰的得意劲儿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不多久,他们到了钓友密集的河段,不少手拿钓竿的汉子过来跟嫂子打招呼,说大哥已经快三年没跟大伙一块钓鱼了。朋友们争相向她推荐自己的收获,有的要送她小乌龟,有的要送她鲫鱼、黑鱼,还有人要送她十几条活泼乱窜的泥鳅。
她露出受宠若惊的笑。她知道,她今儿是享用了这份爱屋及乌的热情。
这天晚上,儿子出了补习学校的门,就看到父母如同逃学归来又躲过了责罚的淘气包,两眼放着调皮而侥幸的光亮。母亲手上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盛装着河水、水草和两尾小鱼。他们的身上,原先求全责备的气场已经消失。出了什么事?12岁的儿子还猜不透。
第71篇、爱情故事一个男人的爱情保卫战
1
在别人眼里,张瑶和秦浩是一对完美夫妻:在生活上相互陪伴,在事业上相互支撑。
20年前,两人从机关辞职,做起了建材生意。秦浩稳重、心细、温和,负责品控和公司的内部管理;张瑶开朗果敢,善于交际,就专注销售和品牌商关系的维护。现在,他们的门店已经遍布各大家居建材市场,夫妻俩还成立了好几家分公司。
张瑶常常出差。相比起来,秦浩要舒适得多,看到张瑶常常在酒桌上周旋,他甚至还不解,“那么累干吗,钱挣得完吗?”听到这样的话,偶尔张瑶也会感到委屈。
两个人的关系就像是个圆。很多时候,这个圆都缺着一个角。要是一直缺着,也没什么,怕就怕突然出现一个人,给补上了。郭晓宇就是补上张瑶心里那个缺口的人。
张瑶注意到郭晓宇,是因为一次应酬完客人回到公司,看见他还在加班写方案。张瑶觉得这么努力的新人,应该多给机会,有时候去谈客户,就会把郭晓宇带上。
从那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郭晓宇会时常送上关心,比如在张瑶疲惫的时候给她一杯咖啡,或者在酒桌上帮她挡酒……而张瑶则回馈给他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不久,秦浩注意到,张瑶出差时都会带一个叫郭晓宇的小伙,而且很多时候就他们两个人。秦浩有點疑心。尤其是前几天,郭晓宇送喝了酒的张瑶回家。张瑶没有立刻进门,而是站在原地看着车开走。这个情景,正好被站在二楼落地窗边的秦浩看到。
秦浩自认对张瑶是有感情的。过去,两人发生分歧时,只要结果是好的,他都不会跟张瑶计较。他一直觉得,公司的发展很大一部分是张瑶的功劳。
2
—天晚上,秦浩跟张瑶商量,想让女儿去美国读高中,他俩跟着去陪读一年。张瑶问他为什么突然决定送女儿出国,还要两个人都去陪读。秦浩看着她,说:“你最近和那个叫郭晓宇的是不是走得太近了?我觉得我们应该离开一段时间,再这样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张瑶愣在那里,脸一下子就红了。她有点心虚地解释说,两人只是工作关系,是秦浩想多了。秦浩也不跟她争辩,只是说:“我也可以让他走,只是觉得那样没必要。”张瑶没有再反对。
秦浩立即帮女儿递交了申请,录取通知书一下来,两人就把公司的事务交代给几位副总,然后带着女儿去了美国。张瑶到美国后,白天睡觉,晚上处理工作,有时还会开很长时间的电话会议。秦浩心里越来越窝火。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结果是,张瑶拎着箱子直接回国了。
秦浩觉得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干脆算了吧。但冷静下来,他就不这么想了。秦浩决定回国。他悄悄约郭晓宇见面,答应把外地的一家分公司送给郭晓宇,还愿意给郭晓宇介绍一些资源。但是他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郭晓宇再也不和张瑶见面,也不要有任何联系。
秦浩把签了字的资产转让书放在郭晓宇面前。“愿意要,你就拿走。其他的程序,我可以配合你完成。”郭晓宇低着头,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他还是伸出手,拿走了摆在面前的这个机会。
郭晓宇一走,秦浩就给张瑶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回国了,让她回家见一面。秦浩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张瑶,没有多余的话,说完就留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房间里。
3
郭晓宇再也没有出现,甚至连一声再见都没有跟张瑶说。这场家庭危机,似乎就这样结束了。张瑶和秦浩达成一致,她留在国内经营公司,秦浩去美国陪读。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3年过去了。张瑶专注于工作,让公司的扩张事业发展迅速。与这座城市临近的几个大的市场,都被她拿下。但那个被秦浩送出去的市场成为张瑶的心病。如果能拿下那块市场,张瑶公司就能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得到极大的提升。
张瑶派人去做调研,得到的回复是:郭晓宇的那家公司已经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企业,如果闯进去,少不了要和他竞争。
张瑶有些犹豫。从感情上来说,她不愿意,她不想再和郭晓宇产生任何联系。但是,从公司的发展考虑,她似乎又不得不这样做。终于,她想了一个办法——把送出去的公司,再买回来。她派人去跟郭晓宇谈,都被拒绝了,最后只好自己出马。
两人再一次见面,多少有些尴尬。“我开出的价格,应该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你不想考虑一下吗?”张瑶努力把这次见面变成单纯的商业谈判。
“这一次,我想,我有这样的能力,来保护这家我苦心经营的公司。”郭晓宇的回答,似乎有点意味深长。
听到这句话,张瑶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她忽然意识到,郭晓宇曾经难以拒绝的,不只是秦浩砸到他面前的这张大饼,还有自己给他提供的晋升通道。这种地位不平等的感情,本来就不单纯。
张瑶决定放弃这个市场。就让它空在那里吧,就像她心上的那个空缺,只要习惯了,对生活也没什么妨碍。
第72篇、爱情故事假如你走来,我将拥抱你
2008年8月8日本应该是我最幸福的一天。我和毕锦宏定好了在那天举行婚礼,我要成为毕锦宏最美的新娘。用毕锦宏的话说是“与奥运同行,为我们喝彩”。我总觉得日子过得太慢,期盼着8月8日早点到来。
我们相恋六年,感情一直很好,发誓要一起慢慢变老。可就在离我们结婚还有二十天的时候,毕锦宏开车出了事故,永远地离我而去。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把我的五脏六腑都击碎了。
我和毕锦宏是高中同学。他有着一张白皙俊俏的脸庞,清澈的眼睛里时时透着不屑,给人一种酷酷的感觉。他很活跃,人缘非常好,特别招女生喜欢。但因为太过活跃,经常调皮捣蛋,成绩也一落千丈。我从小就是乖乖女,学习勤奋努力,成绩名列前茅。按理说,我们俩本来应该毫无交集。
一次体育课上,我忽然晕倒。恍恍惚惚中,看到毕锦宏的侧脸。在校医院醒来的时候,同桌告诉我,是毕锦宏第一时间背起我,往校医院跑。“他一脸着急的样子,跟平常捣蛋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同桌说。我心里一热。
当天输完液,我在食堂遇到他,跟他说谢谢。他脸一红,随即跑开了。之后,我的书桌洞里,经常出现鸡蛋、火腿、水果等。有一次,他给我留了张纸条,叮嘱我好好吃饭,说身体是追求梦想的资本。他还说,自己的字太丑了,鼓足勇气才写了这张纸条。
一来二去,我们慢慢成了朋友,经常在晚自习的间隙,一起爬到楼顶看星星。他对天文很感兴趣,教我根据季节辨认星座。有一天晚上,他忽然跟我说:“我喜欢你很久了,做我女朋友吧?”我的心里像揣着一只小兔子,既激动又兴奋,还有一点紧张。我也喜欢他,但我牢记着妈妈的话“谈恋爱最耽误学习”。深思熟虑后,我给他写了一张纸条说:“你什么时候能考入班级前十名,我什么时候做你女朋友。”
我猜测着他能给我的各种答复,出乎意料的是,他只字未提。我心里七上八下,一边希望他永远不要回复,一边又担心他打退堂鼓。我不由自主地开始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偶尔和他四目相对时,我的脸一下子就变得火辣辣的,尴尬极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他变了,上课不再睡觉了,向老师提问的次数多了,自习课也听不见他说话了。有一天晚自习结束,班里只剩我们俩时,他说:范佳颖,把你的英语笔记借给我用用。”我迅速地拿出笔记本,他充满自信地说:“我会努力的。”看着他真诚的眼睛,我心里一阵欢喜。
毕锦宏的努力很快就有了回报,期中考试他从班里的倒数考到了中等。老师都觉得惊讶,令我对他刮目相看。
寒假期间,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借用了陈敬容的一首诗《假如你走来》:“假如你走来,在一个微温的夜晚,轻轻地走来,叩我寂寥的门窗;假如你走来,不说一句话,将你战栗的肩膀,依靠白色的墙。我将从沉思的座椅中,静静地立起,在书页里寻出来,一朵萎去的花,插在你的衣襟上。我也将给你一个缄默,一个最真的凝望;而当你又踽踽地走去,我将哭泣——是因为幸福,不是悲伤。”毕锦宏凭借真诚与努力,深深打动了我,没有等到他考入班级前十名,我就答应了他。我们承诺,一起努力读书,考入理想的大学。
高三功课异常紧张,我们俩相互鼓励,相互打气,成绩都进入了班级前五名。我们如愿考进了同一所学校。
像所有大学情侣一样,上课之余,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在图书馆读书,一起复习功课。我读的是英语专业,为了帮我找经典英文原著,毕锦宏跑遍了几所大学的图书馆。为了提高我的英语听力,他每晚陪我看英文电影。每天早晨,我俩挂着耳机,一边听英语一边跑步。他一遍遍鼓励我,与他用英语对话。在他的鼓励下,我的英语口语和听力飞速提升。毕锦宏虽然读的是旅游专业,但仍然没忘记他的天文爱好,他读遍了图书馆里与天文有关的书籍,还在学校成立了一个天文小组,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学霸。
很多时候,我跟他开玩笑说:“你跟以前简直判若两人,曾经的那个捣蛋鬼真的是你吗?”他笑着说:“努力一把,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聪明。不努力与你并肩同行,怎么有资格做你男朋友?”
我喜欢旅游,毕锦宏便把他暑期实习地好玩的、好吃的都标注出来。我们承诺大学毕业后,每年都要旅行两次。我们对未来怀有各种美好的憧憬。
2007年大学毕业后,我们一起回了老家。我在一家外企做翻译,毕锦宏进了一家事业单位。两家父母都非常支持我们的恋情,一起为我们买了婚房,期待我们早日结婚。
我们像燕子筑巢一样一点点装饰着婚房。7月17日我感冒了,当晚一起吃完饭,毕锦宏送我回家。临走前,他在我额头深情一吻,叮嘱我早点休息。可二十分钟后,我们就阴阳相隔。
在医院,我抱着渐渐失去体温的毕锦宏,怎么都不相信他会抛下我永远地离开。我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紧紧抱着他不敢撒手。此后的一个月,我固执地认为,毕锦宏只是喝醉了睡着了,等他醒了,就会来看我,像往常一样。
我无法入睡,闭上眼,就是我俩的曾经;走在大街上,看到熟悉的背影,就会冲上前……母亲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在治疗室里嚎啕大哭。
最后,还是毕锦宏的母亲帮我走了出来。她把我带到她家,给我看毕锦宏从小到大的照片,给我讲毕锦宏的童年趣事,毕锦宏喜欢的食物、收藏的玩具……这个四十多岁才生下唯一孩子的母亲,在失去爱子后,又用母亲的宽厚温暖了我。她为我擦干眼泪说:“孩子,锦宏那么爱你,他一定不喜欢看到你哭泣、沮丧,他一定希望你每天都开开心心、漂漂亮亮的。”
这些年,毕锦宏的父母待我如亲生女儿,在他们的鼓励下,我慢慢走出了悲伤。他们说,一定有人比毕锦宏更爱我,一定有一份深情,陪我终老。
假如你是那个有缘人,我期待我们早日相遇。
第73篇、爱情故事当好人遇到好人
其实,他们只需问声:“你要什么?”便可开启婚姻的另一条幸福之路。
我的母亲是个非常好的人,自小,我就看到她努力地维持一个家。
她总是在清晨五时起床,煮一锅热腾腾的稀饭给父亲吃,因为父亲胃不好,早餐只能吃稀饭。然后,还要煮一锅干饭给孩子吃,因为孩子正在发育,需要吃干饭。
每个星期,母亲会把榻榻米搬出去晒,晒出暖暖的太阳香。每天下午,母亲总是弯着腰,刷着锅子,我们家的锅子每一个都可以当镜子用。晚上,她努力蹲在地上擦地板,家里的地板比别人家的床头还干净。
我母亲是个认真辛劳的好女人。然而,在我父亲的眼中,她却不是一个好伴侣。我成长过程中,父亲不只一次表示他在婚姻中的孤单,不被了解。
我的父亲是个负责的男人。他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认真,暑假还安排孩子们的作息,他是个尽责的父亲。他喜欢下棋、书法,沉浸在古书的世界。父亲是个好男人,在孩子们眼中,他就像天一样大,保护教育我们。
只是,在我母亲的眼中,他也不是一个好伴侣,我成长的过程中,经常看到母亲在院子的角落中,暗暗无声地掉泪。
父亲用语言,母亲用行动,表达了他们在婚姻中的痛苦。成长的过程中,我看到、也听到父亲与母亲在婚姻中的无奈,也看到、感受到他们是如此好的男人与女人,值得一桩好婚姻。
可惜的是,父母在世的岁月中,彼此的婚姻生活都在挫折中度过,而我也一直困惑地问自己:“两个好人为什么没有好的婚姻?”
我长大后,进入婚姻,渐渐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婚姻的初期,我就像母亲一样,努力持家,努力地刷锅子、擦地板。奇怪的是,我不快乐;我的先生似乎也不快乐。我心中想,大概是地板不够干净,饭菜烧得不够好,于是,我更努力擦地板,用心做饭。可是我们人还是不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正忙着擦地板时,先生说:“老婆,来陪我听一下音乐!”
我不悦地说:“没看到还有一大半的地方没有擦!”
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呆住了,好熟悉的一句话,在我父亲母亲的婚姻中,母亲也经常这样对父亲说。我正在重演父母亲的婚姻。
“你要的是?”我停下手边的工作,看着先生。想到父亲。
他一直在婚姻中得不到他要的陪伴,母亲刷锅子的时间都比陪他的时间长。不断地做家事,是母亲维持婚姻的方法,她给父亲一个干净的家,却从未陪伴他。她有她的方法爱父亲。
而我,我也用我的方法在爱着我的先生。我的方法也是母亲的方法,我的婚姻好像也在走向同一个故事“两个好人却没有好婚姻”。
我的领悟使我做了不一样的选择。
停下手边的工作,坐到先生的身边,陪他听音乐,远远地看着地上的抹布,像是看着母亲的命运。
我问先生:“你需要什么?”
“我需要你陪我听听音乐,家里脏一点没关系,以后帮你请个佣人!”先生说。
“我以为你需要家里干净,有人煮饭给你吃,有人为你洗衣服……”我一口气说了一串应该是他需要的事。
“那些都是次要的呀!”先生说,“我最希望你陪陪我。”
原来我做了许多无用工,这个结果实在令我大吃一惊。
我们继续分享彼此的需要,才发现我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在爱对方,而不是以对方的方式。
自此以后,我列了一张“先生的需求表”,把它放在书桌前。
有些项目比较容易做到,有些项目比较难,像是“听我说话,不要给建议。”这是先生的需要。如果我给他建议,他说他会觉得自己像笨蛋。我想,这真是男人的面子问题。这对我实在是一条不容易学习的路,不过,比擦地板要轻松多了。
而我们在需求的满足中,婚姻也愈渐美好。
现在,我知道父母的婚姻为何无法幸福,其实,他们只需问声:“你要什么?”便可开启婚姻的另一条幸福之路。
第74篇、爱情故事“纯真”的婚外情
谁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但也都有尊重婚姻信守承诺的义务。
遇见生命中的天使
有人形容中年人的爱情像老房子着火,可见中年人基本与爱情绝缘。可许向生还是一头栽了进去,像一个少年。
和圈子里莺燕环绕的别的富豪不同,也和其他陷入婚外恋的中年男人不同,许向生追求的是一场“纯真的爱情”。“我这年纪了,没有房贷,也没有车贷,一身轻松,我也没有什么别的追求,就想追求纯真的爱情,也不过分吧。”
追求爱情过分吗?不过分。但他忘了一件事:他有妻子。
直到他的爱情在2011年元旦戛然而止,他痛苦纠结的仍然是自己受到伤害的爱情,那个给他现世安稳的家庭,几乎没有一丝念及。
许向生是做IT业的,他家庭稳定,家有发妻替他料理家务,照顾上中学的孩子:家境优渥,自己有家公司,资产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上不了福布斯,但也能算是名流,身边的朋友也多是同等量级,或者款格更大的富豪。
四十多岁的年纪,当然不属于包办婚姻的那一代。虽然和太太是相亲认识,交往半年就结婚,却也算因相爱而结合。十几年细水长流的流年和日月,慢慢让生活变得平淡,这种平淡在近两年公司走上正轨,个人资产激增,闲暇时间和内心的火花同时增加的情况下,就平白生出许多遗憾来。妻子无可挑剔,生活如此完美,可许向生越来越清楚地感到,不能经历一场纯真的让人心跳加速的爱情,这样的人生有空缺!
发妻是一起奋斗出来的,是不能抛弃的,许向生做不到一些朋友那样,发达之后迅速换房换车换老婆。但他仍然有机会经历爱情,那么多待价而沽的女子等着与他这样的富人邂逅,各取所需,婚姻毫发无损。不过他不想像另一些朋友那样纯粹交易,他希望得到情感。
有了这样的心理基础,邂逅只是时间问题。于是在一个朋友办的聚会,看到刘慧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心里“被敲了一下”。
刘慧是三四线的演员,身材高挑,五官明丽,有着东方黄色人种里少见的高峻丰满,气质温婉,说一口糯糯的江浙普通话。他认定这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意中人。
天使入局
许向生追求刘慧的桥段开始自然是老套的吃饭逛街。他发现刘慧很有分寸,只在连卡佛的店里买了个包和一条围巾而已。许向生明白,刘慧肯定也和别的富豪交往过,吃饭和逛街并不能打动她,要拿下她,戏就要做足。于是圣诞节的时候,许向生带刘慧去了趟巴黎,旅游加购物。定机票时,他特意留意了下刘慧的身份证号码,才23岁,而且生日就在圣诞节当天。
两人在香榭大道咖啡馆休息时,许向生拿出一早定好的Fany项链给刘慧戴上,又对她说,“生日快乐”。刘慧的表情是有点感动,更多是惊异。许向生觉得这孩子挺淡定的,很欣赏她的大气。回旅馆的路上,刘慧有些不安,许向生知道她担心什么,但很绅士地送她到房间就离开了。
从巴黎回来后,许向生特地让秘书把刘慧的电话都过滤掉,快过年了才约刘慧吃饭。当天他开车去接刘慧,远远刘慧就跑过来,嗔怪地问他,“你怎么这么久才找我,打你电话,你秘书总说你忙,我准备回去过年了”。
看刘慧着急又有点委屈的模样,许向生知道有戏,她动心了。他就跟她说,要不你别回去过年了,在北京陪我吧。她没马上应承,不过吃完饭回来,她就说,她可以在北京陪他。
这之后,两人的情侣关系就定下来了,许向生在朋友面前很有面子:“她的目的心不强,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这很难得,而且有分寸,识大体,和她在一起,很舒服。”许向生最喜欢的是刘慧的声音,糯糯的,当着朋友的面被她叫“老公”时,他很满足,“我老婆是决计不会这样叫我的”。刘慧脾气也好,许向生说东,她不会向西,许向生觉得她简直是上天送给他的天使。
有一个稳定幸福的家庭,还有—个命定的天使红颜,中年男人的梦圆了,许向生觉得每天都充满活力。
妻子不是没有察觉,但她同多数女人一样选择了沉默。那么多无钱无势的男人都有婚外恋,何况什么都不缺的成功男人呢!
美丽的真相
热恋是靠越来越多的亲密维系的。慢慢地,许向生注意到了刘慧与别人的不同。亲吻时,刘慧从不肯让他碰自己的鼻子,化妆时要求化妆师动作特别轻柔,重一点都不行。有次陪刘慧出去给杂志拍片,许向生听化妆师嘀咕,“肯定是整过容的,不然怎么这不能碰,那不能碰”。这之后,许向生留意看刘慧的五官,和常人比,高得不自然。
再有一次,许向生去剧组探班,不小心听到剧组的人的壁角,“她不是要钓富二代吗,为这下了多少功夫,还特意改的年龄,怎么现在跟这么一个大叔啊”,“现在不是没富二代出现吗,空着也空着,拿大叔先练着呗。”等他进去,聊天的几个人全都尴尬地起身离开了。
许向生开始没往心里去,但后来他无意中翻看刘慧的相簿,发现她现在的相貌和以前的相貌相差极大,整张脸和以前相比,几乎都有变动。正处于热恋中的他还是理解了她,她是演员,这个行当整容是很普遍的事情,而且她不是这样美的话,当初他也不会动心。
但接下来的发现让许向生很是崩溃,刘慧有同学从国外回来,带着孩子来看她,孩子都几岁了。如果刘慧真的是23岁,同学应该也是相似的年纪,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孩子:再想到剧组里听到的壁角,许向生痛苦了好些天。
“问,还是不问”,许向生选择了不问。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不是她老公,给不了她名分,相应的也就没有过问的权利。而最关键的是,刘慧温和大方,两人相处上很默契,甚至有的朋友都羡慕他的蜜运。
有没有一点是真的
恋爱一年后,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许向生觉得愧疚。他觉得,脸和年龄是假的,感情是真的就好,爱她就要让她过得好。他决定给刘慧在市中心租套大房子——给不起名分,至少让她生活得好一点。他跟刘慧说,“我要对你负责责,我想和你母亲谈谈。”
2011年元旦前夕,刘慧的母亲来了。许向生诚恳地对她说,自己想和刘慧长久地在一起,他很珍惜她们彼此之间的纯真感情,只是发妻无法抛弃,不能给她名分,但他会负责她一生的,该有的家用支出他都会负责。说这番话的时候,他发自内心地诚恳,并且期望和刘慧厮守终身。
刘慧的妈妈当场就怒了,要他们分开:“我的女儿不给人做二奶……”许向生反感二奶这个词,他觉得他们真心相爱,这个龌龊词亵渎了爱的纯真。
过了几天,刘慧哀婉地找到许向生,“妈妈不同意咱们在一起,咱们还是算了吧”。“你就不顾念咱们这一年多的感情吗?”许向生想挽留。刘慧犹疑着,终于还是离开,“妈妈说,长痛不如短痛。”之后刘慧断然斩断了和许向生的联系,搬了家,换了手机号码。
被从一段默契的感情里单独踢出,许向生很是受不住,很是用了些方法挽回,在圈子里颇闹了点笑话,但全都没用。春节后,刘慧重新出现在了圈子里,这次身边挽的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小开。许向生终于明白刘慧决绝的原因。
令人惊奇的是,许向生仍然相信纯真的爱情是有的,他已经准备重新出发,寻找新的恋爱对象。他自信的表情,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拥有的婚姻,是他所谓纯真爱情的天然屏障。谁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但也都有尊重婚姻信守承诺的义务。
第75篇、爱情故事一直想要离婚的女人
她慕名而来,却不是为了咖啡。她说自己忙得根本没有时间喝咖啡,她是为了这里“很会聊天的老板娘”,而恰巧那一天,阳光很好,我把书搬出来晒在院子里,于是我们就坐在院子里,聊起来。
从不去咖啡馆的人,为了聊天而来,十有八九是情感问题,果然她一开口就说,我给婚姻设下的大限是9月1日,但为什么时间临近,我却特别迷惘。
她想离婚已经想了8年,從孩子出生开始。今年终于给孩子安排了寄宿学校,她原本打算9月1日孩子开学后,就向先生摊牌谈离婚,如今却又担心不好向孩子交待。
“孩子是你不离婚的唯一理由?”我问她。
“对,我很爱他。孩子出生以后,我一心扑在家庭,工作基本靠混,这么多年来,我没有看过一部完整的电视剧,没有单独出去旅游过,为了孩子已经坚持到现在,我担心离婚后会功亏一篑。”她的声音开始哽咽。
有些人是通过拼命付出,甚至付出不应该付出的东西,来找寻自身的价值感,他们没有信心与能力迎接更好的生活,于是索性完全放弃自己,通过对他人的付出掩示自身的钙流失,等到彻底变成一个“软骨病患者”,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责怪他人,我都是为了你……
我知道她是无法接受这个真相的,转而问她,离婚后打算怎么办。
“找一个懂我的人,哪怕穷一点,年纪大一点,都没关系。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丈夫整天忙于事业,连陪我看电视剧的时间都没有。”
她在青春年少时,大约是一个很喜欢看电视剧的姑娘,说不定某部电视剧里还寄托了她对于未来爱情与婚姻的梦想。
“不过,我丈夫也不陪我看电视剧……”我小心地选择措辞。内心深处另外一个狂野的声音却在呼喊,傻姑娘,难道你对着白子画舔屏的时候,真希望身边有个人陪着,然后你们为电视剧里不相干的人彼此伤害,仇深似海?电视剧是用来做梦的,梦境都要与伴侣纠缠在一起的人,并不是爱得深,而是不懂得与自己相处,他们越是害怕孤独,却更容易感觉孤独。
“你们讨论电视剧,能说到一块去吗?”
“那说明你跟你丈夫的感情也有问题!”她原本充满悲伤的眼睛里,忽然多了一丝悲悯,仿佛在说,可怜的女人啊,你的感情已经出问题,你却不知道。
与她的对话开始显露艰难。她用小匙一点点舀着咖啡送入口中,每喝一口,便叹一句,怎么有人喜欢这么难喝的东西。在她的身上,自信心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她既想向他人倾诉,又将自己包裹得严丝合缝。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是因为深知自己的残缺,才去寻找另外一半,而她本身就是一个圆,她要找的是一块桌布,这块桌布必须每一个点都贴合她,否则就会令她不安。
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她帮我把晒过的书一本本收好,放回书架。整理完毕后,我发现同一个尺寸的书都整齐地排列在一处,与之前那些随意排放的书相比,它们不像是真的书,而像一只只印了书形图案的小木箱。我忽然心疼她,一个规则意识如此强烈的人,她无法随波逐流,无法顺流而下,她像堂·吉诃德,带着战胜一切的勇气与决心,一路收获失望。
“其实,除了跟丈夫一起看电视剧,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先把有趣的事情都尝试一遍,再离婚也不迟啊。”她燃起了希望,用力点点头,说得对啊,真是很对。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想,其实离婚已经成为她的光辉梦想,对于梦想成真后的虚空无力承担,所以任由自己拖延下去。
第76篇、爱情故事越努力就越幸运,爱情也是?
舞蹈老师地震中截肢失婚再获幸福
失去一切的廖智拼尽全力活下去。用假肢走路,她疼到衣服被汗水湿透。有人找她演出,无论费用多少她都去。即使有的不给钱,只要报销机票、管饭吃,她也去。廖智努力生活的同时,不忘帮助别人。2013年雅安地震后,她赶去灾区,戴着假肢送粮食、衣服、发电机,搭帐篷。在野外无法蹲下上厕所,她不得不憋着,假肢长期在雨水里浸泡已经坏掉了……
爱情有时很奇妙,看似不可能相遇的人,却会随着某个拐点出现,发生交集。
Charles出生在台湾,12岁随父母去美国,从杜克大学毕业后以全额奖学金被西北大学录取,就读生物医学工程硕士。身高1。86米的他,外形端正俊朗。Charles偶然参加一个假肢开发项目,亲眼看到假肢对柬埔寨、老挝等贫困地区人们的帮助,他决定当一名假肢技师。
2013年4月,Charles移居上海。5月的一天,廖智前来安装假肢。随着一双假肢订制完成,一份感情也暗自萌生。4个月后,Charles向廖智求婚。婚礼上,廖智身穿婚纱坐在轮椅上,Charles温柔地为她戴上假肢,他希望所有亲友接受妻子身体残缺这个现实,这点“不一样”并不能阻挡他们相爱。“每天早上,她第一件事戴上假肢和我第一件事戴上眼镜,并没有什么区別。”婚后,夫妻俩恩爱幸福,相继迎来了一儿一女。
灾难降临,有人萎靡不振,有人选择努力坚强。廖智是不幸的,但她的努力让自己重新收获了爱情。那么,你认为在爱情面前,也会越努力越幸运吗?
网媒互动:
会,所谓幸运是通过努力创造出的结果52%
不会,爱情发生本身就有很大的偶然性13%
难说,在爱情上努力与收获未必成正比34%
爱情要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
一般来说,我们的学业和事业发展,似乎都是越努力越幸运。因为越努力,机会就会越来越多。有一句话说得好:“你努力了,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你不努力,肯定失败。”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
爱情,是男女双方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对异性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很显然,爱情需要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爱情和我们的学业以及事业不同,不是仅仅依靠努力就能成功,而是需要与合适的人一起努力才行,是两个生命的相遇,显然影响因素更为复杂一些,分别受到社会因素、生物因素以及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
爱情的产生需要一些基础。首先双方身心发育成熟,一般指18岁成年以后。个体成熟的年龄因人而异,有的人成熟得早,有的人成熟得晚,需要男女双方都学会承担责任,学会负责才行,并且双方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就是尊重对方是有生命特色的个体,允许对方对事物的看法有不同的意见和表现,不是霸道总裁:“知道我爱你就够了!”事实上,爱情是需要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彼此和谐相处,有相同的价值观和互补的行为处理方式显得尤为重要。爱情不是空气,需要踏踏实实地相处才行,把感情依赖于纯粹的“爱情”之上,显然会不牢靠,心理学从来不承认柏拉图式的爱情。
不可否认,爱情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爱情不是私奔就可以了,是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有一定物质基础,才有在相爱的美好之后产生组成家庭的冲动。爱情产生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有一定的生物基础,也就是双方要有“性的魅力”的相互吸引,还不能仅仅局限于“性的魅力”,爱情是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爱情是需要双方身心的完美结合实现的,没有“性的魅力”的吸引,就无法实现身心的完美结合;可是仅仅有“性的魅力”的吸引,也无法让爱情保鲜。研究表明仅仅基于“性的魅力”的生物吸引,最多只能维持6个月到两年左右,不可能维持爱情长久保鲜。
因此,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很重要。而爱情要想保鲜,还需要双方的持续努力。当爱情进入婚姻,爱情表面浪漫而绮丽的外衣会渐渐落下,顺应双方各自的心理需求,考虑到家庭建设的不同阶段,适时调整双方的精力与时间,共同面对双方的困难和现实处境,才是重中之重,一味地单纯地出于自身考虑的努力只会与爱情渐行渐远。
共同的需求,共同的追求,会把两个人的距离越拉越近。所以,两个看似不可能相遇的人在不断的调整和训练过程中就可能相遇、相知,感情渐生。
美好的爱情,一定是建立在双方身心发育成熟,双方相互信任,有困难大家一起面对的基础之上的。男女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能共同面对困难,彼此不隐瞒,能善待彼此在亲友面前的处境,就更可能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再朝着双方的共同目标一起努力,让爱情和婚姻越来越美好。
第77篇、爱情故事执子之手,与他“吵”到老
连吵架都要抄袭
那天,我跟方文又吵了一架。
我又从他身上闻到了烟味,虽然味道很淡,但我敏感的鼻子还是嗅到了。那几天我心情本来就很烦躁,这下可有了爆发的借口。
其实,方文从很早就开始抽烟,一开始我还觉得没什么。后来,他成了我的男朋友,我才重新看待这个问题。抽烟对身体不好,我在他身边整天被动吸“二手烟”,毒害也挺大。于是,一場旷日持久的劝戒烟与反戒烟的活动开始了。
他整天跟我打游击,我有时也睁只眼闭只眼算是给他点面子。直到我怀了孕,才给他下了死命令,必须戒烟。可这才多久啊,他就扛不住了。我一口气怒斥了他20分钟,把他之前的那些“罪行”都抖落出来了,也没吐干净心中那口怨气。
方文不断解释:“我们公司开高层会议,老总给每人都分了烟,大家都抽,我也不好意思拒绝。”我才不会轻易被忽悠:“那是别人家媳妇没怀孕。你是不是不想要这孩子了?”
方文只得低头认错:“我跟你保证,下次,我一定改。”我一听他这“保证”二字,气更不打一处来。方文一看我这架势,就知道我新仇旧恨又一起算了。他立刻扶着自己的腰,学着我的模样说:“我告诉你方文,你还敢跟我做保证呢,哪回算数了?”方文模仿着我吵架时的神态,横眉竖目、怒发冲冠,很是抓到了精髓。
我忍住乐,踹了他一脚:“你小时候抄我作业落下后遗症了?连吵个架也得抄袭我的?”
多相爱也会红脸
晚上,方文摸着我的肚子跟孩子道歉,检讨了自己对戒烟执行得不够到位。我看他态度这么诚恳,也作了自我反省:“是我心情烦躁,借题发挥了。”我们俩越聊越多,又顺势说起了刚结婚时对婚姻生活的憧憬。
我们也是结了婚以后才明白,不管多么相爱的两个人,都免不了吵架。刚开始的时候,方文那脾气根本不想跟我吵,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不吭声。可对我来说那种感觉很难受,就像我虎虎生风地打出一拳,却扑了个空。
我曾好好地“教育”过他一番,告诉他不能怕吵架,因为吵架是我们交流情绪的好机会,让他趁机也把心里的委屈说出来。他只得硬着头皮上阵,但他根本说不过我,总是想尽快结束对峙局面,不惜认怂:“好,算我错了,可以了吧?”这话最让我窝火了,我每次都会紧跟一句:“你错在哪了?”他支支吾吾说不上来,然后,我又是一番紧锣密鼓的指责。
后来,我“灵光乍现”想明白一件事,既然吵架不能避免,那就得避免伤了对方的心,要学会在吵架过程中急刹车,换上对方的台词,把对方刚才的面目绘声绘色地表演一番。对我这一点,方文是无比崇拜:“幸亏你发明了这个互换台词的吵架方法,这样咱们才能不伤感情。”
这不,现在方文也学会了这一招,在我暴怒的时候,他不跟我继续争辩,而是用我的语调,说着我的台词,我看着他那个样子直想笑,怎么还能吵得下去。
余生很长总会够吵
我这阵子心情烦躁,也是因为在家待久了。我怀孕第三个月时,妊娠反应得很厉害,又赶上单位里人事变动,就直接辞职回家安心养胎了。现在,我的身体终于进入了稳定期,就又感觉在家里很没劲了。
过了没几天,方文下班回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已经请好了年假,准备和我去旅行了。我对自己的身体有点担心,但方文带我去咨询了医生,并做足了准备工作,然后,我们开开心心地踏上了旅途。
自从结婚,我们都很久没出来玩过了,我和方文手牵手在海滩上散着步,心情从没有过如此放松。有几个穿着比基尼的外国女孩从我们身边走过,她们张扬奔放的活力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有点郁闷,好不容易能来海边度假了,却连性感的泳装都穿不了。我斜了眼方文,他正装作若无其事,尽量把目光放空。
我故意酸溜溜地刺他:“赶紧看美女啊,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方文立马尖声接上一句:“哟,你个花心大萝卜,还敢看别的女人呐。是不是嫌我肚子大了,身材没有那么好了?我怀的可是你的孩子。”我忍住笑,不得不警告他:“你严肃点,我们这吵架呢!”
方文嬉笑着说:“急什么,余生很长,够你吵的。可把悲剧变成喜剧,才是本事呢。”
我笑了,不管我们的婚姻是三生三世的浪漫,还是一波三折的磨难,我们都愿意一起牵手去体验、去尝试,执子之手,与他“吵”到老。
第78篇、爱情故事琴台
❶
有晖是我在邪典电影小众聚会捞回的型男,熟男熟女,熟门熟路,这小子,无论身段还是相貌,恩,怎么说呢,确实有点深慰我心。
我找了个借口同他一起吃饭,他表现得很配合,谁知,饭至中途,我不过去了一趟洗手间,再回来,有晖已经地遁了。是,我承认,姑娘我在洗手间补妆的时间是有点长,可是,他也不至于不告而别啊。
唯一让人找回点颜面的是,酒店前台的小姐告诉我,有晖已经结过账了。可是,我还是有着很严重的失落。也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虽然自己口口声声要一个人同生活决战到底,可是,真的遇到那盘有感觉的菜,还是渴望有婚姻生活的四平八稳和长治久安。
但是,妾有情,郎无意,人生就是这样的无常。
正纠结郁闷,小八那丫头的夺命连环的电话已经追了过来,小妮子色迷迷在电话里调笑:怎么样,有晖还算正点吧。
我气哼哼掐掉电话,早知道是滩浑水,我趟它干吗啊。如果小八现在眼前,我不撕了这小蹄子才怪。
昨夜,小八组织了一个什么劳什子的“邪典电影小众聚会”,其实我不是什么小众分子,可是,小八笑嘻嘻附到我耳边:小众男人,个个都是型男。
一个人呆着也是闲,好歹有个场子可以打发时间不是,于是随便套了条玫瑰红的短裙去了。黑漆漆的房间里,放映的是一部怪异的片子《上班一条虫》,我左看右看,看不出个所以然,于是转身去了阳台看星星。
却没想到,一个男人正侧身在那里讲电话。暗淡的星光下,有晖的侧脸,顿时让我有种触电感。没办法,谁让咱天生对型男没有免疫力。缘分来了。不过几个回合,我就同有晖偷偷溜壁角走掉了。我本想着饭局后面还有精彩剧目,没想到,他根本没给偶机会。
因为恨他,我从此记住了这个男人。
❷
虽然恨意难平,我却从没想到,自己同有晖,还会有续集。
因而,当我在公司的欢迎宴会上,远远看见有晖春风满面地举着酒杯走过来时,差点跌到桌子底下去。生活的滑稽和残酷在于,它总是比搞笑剧还要狗血。
他竟然成了我的新上司。
见到我,有晖明显有片刻的愕然。但是很快,他热情洋溢地走过来同我寒暄。那天的酒会,没等到结束我就抽个空子逃掉了。
与有晖同一个部门,这事实在太考验我的心理承受力。直到此时,我才发现,自己没有一向自诩的强大小宇宙。我主动去找了物流部的猪头男安义,希望可以通过他的努力,调剂去物流部。
安义乐得简直找不着北了。这家伙一直在公司上上下下、明目张胆地表白,我是他这辈子的真命天女。其实我没那么好,可是,安义好像患了失心疯,将我直接当成了下凡的七仙女。
安义的疯狂让人望而却步,这时,听到风声的有晖,在下班的时候截住了我。
他请我去看电影,《唐山大地震》。我鬼使神差接受了。
看电影的间隙,有晖一直游说我继续留在业务部。他絮叨着我可是他的主力军,不许临阵脱逃之类的鬼话,可我根本就听不清他说了些什么,那震撼的镜头、煽情的剧情,早就让偶哭得稀里哗啦了。
可是,当有晖的手温柔地袭上我的腰时,我却一下子清醒过来。这个男人是危险物种,姑娘我已经折戟沉沙过一次了,可不能再同他有任何交集。
我的拒绝,让有晖眼中染上了浓重的失落。看着他落拓而去的背影,我甚至有想要扯住他的冲动。但是,关键时刻,理性战胜了寂寞。
其实,有晖也不是一无所获,最起码,我已经答应他,继续留在业务部。
第79篇、爱情故事缘来是你
三年早餐值多少钱?
叶小楠和柳文远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认识的。叶小楠去参加闺密男朋友的聚会,柳文远当时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文质彬彬的,一下子就吸引了叶小楠的目光。所谓女追男隔层纱,经过几次轰炸后,柳文远就成了叶小楠的男朋友。
他们两个人虽然在同一座城市,却不在同一所大学,临近六月,同学们都忙着毕业,夏天的气氛也多了几分燥热。一天,叶小楠去找柳文远,她还买了柳文远最喜欢吃的芒果,整整一大包。说好了十几分钟到校门口,可是快到校门口的时候,叶小楠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她是个数字白痴,又记不住柳文远的号码,就想着用QQ和他联系。网吧离这里很远,学校又那么大,她怕柳文远等急了,就想赶紧找到他。她遇到人就问:“你好,我手机没电了,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顺便还送上一个大大的芒果。叶小楠一边走一边问,最后她遇到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愿意借给她手机登上QQ给柳文远发消息,让柳文远到学校东门的咖啡店门口找她。当柳文远离咖啡店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叶小楠一下子就认出了他,她欣喜若狂,使劲儿向柳文远招手。她把一半芒果送给高个子男生表示感谢,没等人家表示,就急匆匆地飞奔到了柳文远的怀里。
大城市的房租高得惊人,他们两人的工资除去交房租就所剩无几了。日子虽然辛苦,但是能够和所爱的人在一起,叶小楠感觉特别幸福。从前连菜刀都不曾碰过的她,开始学着做饭、炒菜,三年的时间,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变成了炒菜能手。上班时间拼命工作,早晚为心爱的人烧菜洗衣服,柴米油盐的生活倒也充实。
情人节,柳文远带她吃完晚餐又去逛商场,叶小楠看上一件衣服,穿上试了试,挺好看,一看吊牌,三千多元,是自己大半个月的工资呢,柳文远说买了吧。叶小楠想想自己三年来省吃俭用,从不舍得多花钱,今天正好是情人节,就算放肆一下吧。叶小楠一手挽着柳文远的胳膊,一手提着心爱的衣服往商场门口走去,此时此刻,葉小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出了商场,柳文远一把甩开叶小楠,说:“如果你今晚没买这件衣服,我打算周末带你回家见父母的,没想到你是这么拜金的女人……”叶小楠一下子懵了,为什么买件衣服自己就成了拜金的女人了?自己三年来每天为眼前的男人洗手做羹汤,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这样一句话。他从来没想过要让自己享福,他是打算让自己吃一辈子苦。“啪”,一记耳光打在柳文远的脸上,叶小楠扔下衣服,头也不回地走了。叶小楠觉得自己很可笑,三年都没有看清一个人。
回到住处,叶小楠收拾干净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居住三年的地方。在宾馆将就了一夜后,叶小楠从原公司辞了职,把柳文远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离开了这座令她伤心的城市。
我愿意为你
到新的公司,叶小楠拼命工作、疯狂加班,努力将柳文远驱逐出自己的脑海。公司新来了位销售总监,叫胡亦天,长得很帅气,他见到叶小楠的第一眼,眼光灼热仿佛要将叶小楠融化掉。贪恋美色的家伙,叶小楠心里很反感。
一次下班后,胡亦天对叶小楠说:“做我女朋友吧?”叶小楠说:“我要一件香奈儿的衣服,你能给我吗?”胡亦天一下子愣了,叶小楠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走了。第二天一早上班,叶小楠就看见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件黑色裙装,香奈儿的。叶小楠头一下子就大了,她本来只是想噎一噎胡亦天,没想到会给自己找麻烦。她到胡亦天的办公室,把衣服还给他,并向他道歉:“我昨天只是随口说着玩的,你别当真,这么贵的东西,我收不起。”胡亦天说:“我是认真的,只要你喜欢,我愿意为你……”没等胡亦天说完,叶小楠就风一样地离开了胡亦天的办公室。
胡亦天总是时不时地闪现在叶小楠的脑海中,他的眼睫毛很长,他的眼神很明亮,他的语调很温暖。但想到第一次他见到自己时的眼神儿,叶小楠的心又冷了下来。他只是一个温柔多情的人,或许自己就是他的猎物,他只是享受追逐的快感,一旦得手,便不会珍惜。自己还是愿意找一个像柳文远那样的人,过平凡的日子,有烟火气息的温暖,那种感觉踏实。若柳文远懂她,她是愿意和他过一辈子的。而自己和胡亦天也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叶小楠把内心那砰砰乱跳的小鹿硬生生摁住了。
叶小楠把自己的脸埋在工作文件中,忙碌可以让人少一些胡思乱想,少了伤春悲秋的机会。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努力,叶小楠终于拿到了一个大订单,就在签约前夕,客户忽然改变主意,要考虑另一家价格更优惠的公司,叶小楠欲哭无泪。胡亦天也一直在跟踪这单生意的进展情况,他带着叶小楠亲自出马和对方谈判,不卑不亢,冷静应对,直指对方软肋,又陈述了利害关系,一下午的时间就让对方欢欢喜喜地签了约。叶小楠对胡亦天刮目相看,她以前认为他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没想到居然还有两把刷子。
为了感谢胡亦天的帮忙,叶小楠决定请他吃饭,当她向胡亦天提议的时候,他主动要求去当地最有名的那条小吃街。叶小楠说:“那多不够诚意,得请你吃点好的啊!”胡亦天说:“我想去那里好久了,就是没时间,我很能吃的,你怕我把你吃穷了?”从进入小吃街,他们就没停过嘴,海鲜、面筋、麻辣鸡翅、臭豆腐……两个人大快朵颐,好不痛快。看着胡亦天脸上不小心留下的食物残渣,叶小楠笑了,她觉得还是眼前的胡亦天更有生活气息。小吃街上人群熙熙攘攘,而胡亦天总是走在前面,贴心地为她挤开一条路,这份体贴让她特别感动。
原来是你,缘来是你
一天早上,叶小楠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束鲜花,同事们都嚷着:“一定是胡总送的,一定是胡总送的……”胡亦天出差好几天,他说今天早上到,叶小楠也盼着见到他。胡亦天终于来了,西装革履,右手拿着公文包,左手……抱着一束鲜花。当看到叶小楠怀里的鲜花时,他灿如星辰的眸子暗淡成了黑夜,面无表情地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叶小楠追到胡亦天的办公室解释,胡亦天面无表情,说:“我明白。”明显一副不想再谈的表情,叶小楠只好先退了出来。连续一周,每天早上都有人送来一束鲜花,叶小楠很头疼,却不知道是谁。后来送花的男生在前台打电话要见叶小楠,是柳文远。叶小楠说正在上班不方便,柳文远说不见他就不走,叶小楠只得起身去见他。柳文远说:“之前的事是我不对,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从你闺密晓梅那里得知你的近况后,我决定重新再追你一次。”叶小楠说:“一切都回不去了,我们不合适。”柳文远不依不饶:“我知道你们总监喜欢你,是不是因为我没他有钱?他能给你钱,我能给你爱情,你要哪个?”叶小楠很无语,简直不知道如何与他沟通,“你走吧。”柳文远气急败坏地指着叶小楠的鼻子:“我们在一起三年,没想到短短几个月你就变心了,你说,你是不是看上了他的钱?”叶小楠简直崩溃了,她没想到自己曾经喜欢上了这样一个人,“我再也不想看见你!”转过身,胡亦天就站在身后不远处,叶小楠觉得特别丢脸。
或许在胡亦天心中,自己也是个虚荣的人吧,当初问他要香奈儿的裙子是因为自己生柳文远的气,现在倒成了一个铁生生的证据,真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虽然她在心里告诉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她还是怕,怕失去胡亦天。
周五下班,看到胡亦天走过来,叶小楠加快脚步开溜,胡亦天叫住了她,带她去吃晚饭。在车上,他们都没有说话,叶小楠的心里七上八下。坐在餐桌前,胡亦天首先开口:“我知道你并不是一个拜金的人。”叶小楠张大了嘴巴,“我还问你要过香奈儿的裙子,你为什么那么肯定?”胡亦天开口:“我们相识是在三年前,只是你不记得了。当时你手机没电了,用我的手机登QQ和你男朋友联系。看到你拿着芒果挨个向路人借手机,就觉得你男朋友好幸福。最后你留下了半袋子芒果,你的QQ也没有来得及退出,所以,我有你的QQ号,我在你的联系人列表里。你晒了三年的幸福,我也看了三年,一开始只是不经意地浏览,看着五花八门美味的早餐,就特别想吃。发现你失恋后,我却莫名地欣喜,才发现自己喜欢上你了……”
自己为柳文远做了三年的早餐,他却从来都不懂自己的心,胡亦天却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虽然错过,但终会找到对的人,幸好一切都不算晚……
第80篇、爱情故事自拍女的麻辣爱情
此地不留姐,自有留姐处
正被“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辞职信激励得热血沸腾,我幻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可以如此任性一把。早晨,刚上班,老板就递过来一封辞退信,上面写着:世界那么大,我想让你去看看。
说起我被辞退的原因有点可笑,我是个狂热的自拍控,老板说我利用上班时间各种自拍,有泄露公司机密的嫌疑。
姐懒得和他争辩了,此地不留姐,自有留姐处。姐就不信了,我这个骨灰级自拍控会没有用武之地。
马上打开电脑重新找工作,看到一家公司招经理助理,我立即应聘。简历特长一栏我写道:“我可以仰拍,卧拍,躺拍,侧拍,连续摆拍9种姿势不重样。”
这世界上你要永远相信有奇迹,一周后,那家公司竟然让我去面试。去面试前,我是万事俱备,连东风都不欠。我查看了公司的官方网站,看了N多介绍,背诵了自我介绍的范例。买了新衣服,化了淡妆,穿了可以提升气质的高跟鞋,当然,也没忘在微信上上传自己的九连拍,还配了一句话,找好新东家了。
面试官带着眼镜,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他自我介绍说:“我叫诸葛非,是广告部的经理。你的特长有点意思,自拍,这个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我们公司就喜欢这种勇于展现自己的。如果你被录用了,你会为公司带来什么呢?”
我大着胆子说:“这是一个宣扬个性加抢头条的时代,我会像连续自拍宣传自己一样宣传公司。”
他好像暗暗笑了一下,说:“8号来上班吧。”
和奇葩棋逢对手
6月8号,因为喜欢自拍而被炒了鱿鱼的我,又因为喜欢自拍被另一家公司正式聘用,人生到处充满了奇迹。
这是一家以销售日用品为主打的公司,我的工作就是每天拿着蟑螂药、洁厕精,对着它们含情脉脉地说,自从用了它们,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卫生了。之后,把这些自拍相片发到公司的网站和公共微信号上,最后,再上传到我的朋友圈。
我终于明白诸葛非当初暗笑的含义了。
由于要每天不停发自拍的照片,所以,很多应聘成功的不到一周就辞职了。他们都无法应付诸葛非那些随时随地冒出来的稀奇古怪的想法,可能你这一秒刚摆完他设计好的动作,说完他设计好的台词,下一秒他已经否决了自己的创意。你就像追日的夸父一样,不停地跟着他这个太阳跑,跑了一会就都被他晒跑了。晒跑了的人背地给他起外号叫奇葩。幸运的是我和奇葩合作得倒是相当愉快。两个奇葩棋逢对手了,结果就是我们总会擦出很多创意的火花。
遇到诸葛非我终于相信了那句话,不欣赏你的人,你的优点在他那里都是缺点;欣赏你的人,你的缺点在他那里都是优点。
一天,诸葛非跟我说:“咱们公司打算组织日化品进社区活动。现在购买力最强的是大妈,所以,我们要进社区包围大妈。接下来,你要搞一个创意给这些产品弄一个卖点,这是产品的资料还有社区面对客户的资料,下周五之前把创意交给我。”
我吃饭也想创意,睡觉也想创意,功夫不负有心人,无意间看了一个段子:“妈,咱家的大花床单呢?”“被你馨予姐姐披戛纳去了。”创意有了,大妈们对大花床单感情浓厚啊。戛纳我是去不了,但我可以披大花床单进社区啊。
和诸葛非谈了我的创意,他补充了一点细节,然后用赞赏的眼光望着我。那赞赏恰好还被我接住了,于是,一种暧昧的味道开始在我俩之间涌动。
他轻轻咳了一声说:“赶紧准备去吧,越快越好。”
不知是大妈们很给大花床单面子,还是这些日化品确实是大妈们的必需品。反正社区行很火爆,大妈们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的洗洁精和蟑螂药。那一天,我的朋友圈也被我的大花床单刷屏,虽然我的脸晒黑了,晒肿了,人也变得傻傻的,土土的,但是这次的自拍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一次。也因为这次的社区行,我在公司名声大震。
自此,我和诸葛非都有了英雄惜英雄的感觉,但我们谁也没捅破这层窗户纸。
美救英雄后,我被炒了鱿鱼
转眼,就到了公司周年庆。公司决定在广场上搭一个舞台,诸葛非镇定有序地指挥着员工布置会场,我的眼睛开始不受控制地追随他。
我和同屋的李子负责往支架上系写有广告语的横幅和飘带,我系得不是高了就是低了,李子用手在我眼前晃晃说:“拜托,别犯花痴了,虽然你和诸葛旗鼓相当,但公司是不准谈恋爱的。”
我尴尬地掩饰说:“我在看那块巨幅广告牌呢。”
突然,我捅了李子一下,不好,诸葛非头顶上的那块广告牌好像要掉下来。紧接着,我大叫一声,冲过去,推开了诸葛非,因为用力过猛,我俩都扑倒在地。
第81篇、爱情故事老婆是最好的情人
和女友恋爱长跑四年后,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女友变成了全职太太,而我在事业上也成为成功人士。不定期的和一些狐朋狗友聚会,发现他们身边的女人总是换来换去,谈起情人最多的能说出十个;有时我也不免有些怦然心动。
既然心动就试探着行动。我打趣般调查了几个朋友,选情人什么标准?发现都大致差不多:漂亮高挑时尚,多才多艺,懂得点浪漫风情。我一个人在办公室满脑子逡巡身边的女人哪个符合此标准,想来想去,我心里一个激灵,我和女友刚认识的时候她不就是这个标准吗?每次我们约会,她打扮的都很时髦,最喜欢约我在酒吧去唱歌跳舞;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管不顾让我抱让我背……可自从成为全职太太后,老婆就彻底退化,每天不到十点不起床,慢慢变得发福了不说,如果一天没事,就穿着睡衣蜗居在家里看肥皂剧,哭得整个眼圈肿肿的;晚上回来按照惯例来个拥抱,发现没了她的体香,而是散发的葱姜味儿。
可找情人也有很大风险啊,有几个哥们刚开始都信誓旦旦地说:“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可后来被老婆发现,那就是一个惨了,电话被监听,行踪要汇报,更甚的就离婚的离婚,分家的分家;出于胆小和家庭大局,我想出个主意决定把老婆改造成情人。
先从着装,之前我从来不和老婆一起看肥皂剧,现在有时间就一起和老婆看,边看边夸剧中的女主人公衣服怎么搭配的好,发式怎么超前,甚至有时故意垂涎欲滴的样子;慢慢的,老婆很少再睡懒觉,早早就起来锻炼,也开始学着电视中女主公的样式打扮起来,我一回到家就和我展示:老公,看我这身够时髦不?
老婆以前最喜欢跳舞了,于是我就故意让女儿退掉之前报的舞蹈班,让她缠着老婆,让她教女儿跳舞;教女儿几个月后,我发现老婆一下子又找回了青春活力,还在小区组建了舞蹈艺术团,满北京地演出。
之前下班后我总空手回,现在我每次都是带给她一些小惊喜,今天是一束大棉花糖,明天是绣着“老婆我永远爱你”的小毛巾;老婆为此欢欣雀跃,菜也总变着不同花样,家里的装饰也渐渐多起来,阳台上更像个小花园;每逢周末,老婆也不像以前呆在家里不愿出去,而是一起去风景区小住,俨然度蜜月一般。
一次,回家老婆拿出手机短信跟我炫耀:“老公,你要小心哦,看看,一天给我发了二十条短信,现在可有人追我了!”我不禁窃喜,于是故作自然地说:“那好啊,说明老婆有魅力啊!”
从不愿抛头露面的老婆,现在也喜欢跟我去一些饭局和应酬。温文尔雅不失风情,朋友见了都直夸我的这个“情人”可真拿得出手,我也不让老婆去揭穿。后来哥们儿中进行最佳情人评选,我的“情人”竟然夺冠。为此我有了很大的危机感,我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努力维持和“情人”的关系,可别哪天被别人夺去。
第82篇、爱情故事不要和才子谈恋爱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印度作家奈保尔的自传,最近有热心的出版社引进。他有一句经典名言:“如果我有时间,我可以去勾引女人和谈点恋爱;如果我没有时间,我就直接去找妓女。”套用一句网络语言,他的这句话,可真是雷得人外焦里嫩啊!
奈保尔有个英国妻子帕特,有个南美情人玛格丽特。他的妻子直到死去的那一天,都一直像个母亲一样照顾他,而他的情人则不折不挠地和他一起实验任何可能的性技巧。玛格丽特曾经为了到英国见他,在南美就开始和一个银行家睡觉,睡了觉的钱就换路费,这样一直和那个银行家睡了很多天才能到英国,可见这个女人也是相当地爱奈保尔的。就这样,他还不满足,还要不时地去找妓女。因为人家说了,勾引女人谈情说爱实在太麻烦,也实在太需要时间。如果他有需要,他会直接去找妓女,既简单又直接,好处是完全不浪费时间。
这世上大概只有奈保尔之类的男人才可以如此洒脱。
而痴爱奈保尔半生的玛格丽特,在奈保尔的妻子去世后并没有嫁给他。因为他迅速地搞定了一个巴基斯坦女记者,并且在妻子去世3个月后,就与这名女记者喜结连理。
奈保尔主要在英国生活,准确地说,他并不是受印度的东方文化传统长大的人。他的爱,由妻子负责;他的性,由情人负责。如果要解决强烈的欲望,就去找妓女,他把女人的功用分得清清楚楚。
而女人,尤其是东方女人,能把爱和性分得清清楚楚的,却没有几个。
查理斯是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中的男主人公,这个传说是以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画家。他抛弃第一个妻子和孩子到陌生的城市,他令他的第二个情妇因为绝望而自杀。他的第三任同居女人,因为是对他毫无要求只懂得照顾他的土著女人,反而和他生活得很好。这里,其实可以理解为,他的第三任同居女人,充当了一个保姆和妓女的双重角色。
奈保尔和查理斯,他们需要的女人其实都是保姆加妓女型的女人。
爱情对于男人来说,是他们生活中的小插曲,只不过是日常生活琐事中的一种,而女人却希望整天整夜地谈恋爱。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的道理,果真放之四海而皆准。这样的结果令每个女人都会灰心吧。到底我们还要不要相信爱情呢?到底我们要不要爱生命中才华横溢的男人呢?
作家和画家这两种人,我称他们为才子型男人或者文艺浪子,他们身边永远不会缺女人,也永远有女人前仆后继,而那些后来扑上去的女人则自欺欺人地相信,自己会成为他们身边的最后一个。
查理斯说:“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谈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爱情是一种疾病。我对他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不见得所有的才子型男人都是奈保尔和查理斯的范儿,但他们确实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自诩为“才子”的男人的思想和心态:女人们,你们尽可以放马过来爱我,但是,请在爱过我和满足了我的肉体欢欲后,尽快离开吧,我的时间还要用来做其他事情。
因为《奋斗》而大红大紫的作家石康则说:“男人有了钱,都是想买房子买车享受女人的,和女人费事地谈恋爱,只有闲得没事做的男人才会做。”
不得不承认,奈保尔和查理斯确实属于有才华的男人,石康是不是真有才华还需要时间检验,但他们的观点基本上如出一辙——只有闲得没事做的男人才会费事地谈恋爱。他们这等才子,人生中有太多重要过谈恋爱的事情。可是作为他们身边的女人想不被他们吸引又太难了,但爱上了他们,女人也不会有好下场。除非你变得和他们一样,将性和爱分得明明白白。
可是有几个女人有把性和爱分得清清楚楚的能耐呢?
如果不具有自我牺牲型人格,还是千万别和才子谈恋爱吧!
第83篇、爱情故事婚姻,请暂停
周五我就和天志说好周末去采购。米要买,油要买,早就说要换两个枕头,这次一并去看看,天志还要买双皮鞋,我需要一条裙子。早早做好了采购计划,可天志却期期艾艾地说:“明天能不能晚点去买东西呀?”我说:“为什么?”天志嘿嘿笑:“明天早上不是有那个NBA的比赛嘛。”我瞪他一眼。这些个周日他全泡在了这上面,人家打得火热,真不知和你有啥关系!想是这么想,可我和大多数女人一样,对此是无可奈何的,只要家里没什么要紧事,就任他占着电视看个够。我问:“那什么时候能结束?”天志一听我的语气,顿时来了精神,两眼放光了:“十一点一定结束。”我叹口气:“那我们十一点出门,找个地方吃饭再去买东西,然后早点回家,下午太热了。”天志立刻答应,还讨好地说:“明早你好好睡个懒觉,我做早饭。”
第二天九点我起床时,天志早舒服地坐在沙发里观战了。他只对我说一句:“早饭在电饭煲里。”然后不再和我说一句话。我吃过饭。洗衣服,收拾屋子,在天志面前晃来晃去,可他只当我是透明人。做完家务,我又看了好一阵子书,这才熬到十一点。我收拾好东西到客厅,却见天志正紧张地盯着电视什么都没准备。我说:“不是说好十一点动身吗?”他赶紧说:“再等一会儿。正叫暂停呢。”“等多久?”“两分钟,就两分钟。”我退回卧室,心里有些不舒服。熬过两分钟,电视里还响着解说员激动的声音。“怎么还没完?”“对方又叫了暂停。再等一分钟。”天志嬉皮笑脸地看我一眼,目光迅速又回到了电视上。
一分钟过去,又一分钟过去……篮球场上的一分钟似乎不是生活中的一分钟,我终于失去了耐心,挎上包换好鞋,天志着急地叫:“就一会儿,就一会儿……”站起来要拦我,可眼睛仍未离开电视屏幕,我甩开他的手出去,狠狠关上了门。
还没走到楼下,我委屈的泪水就出来了。他这样的行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说好两人去做什么事,他当时也答应得好好的,可事到临头,他总会有这事那事,要不想推托不去。要不就半天出不了门。他和朋友约好了做什么,总是准时赴约,为什么和我一起出去就会这样?想想谈恋爱时,和他约好外出,他哪一次不是至少提前半个小时来找我?他以为和他结了婚。他就可以这样敷衍我不在乎我?
五分钟后接到天志的电话:“你在哪儿啊?你就在楼下花园等我,或者我们在欧尚超市会合?”我冷笑一声关了手机,心里叫道:和你的NBA会合去吧,鬼才理你!你不是要去欧尚吗,我去家乐福行不行?
先在快餐店吃了午饭,然后一个人在家乐福里慢悠悠地逛了老半天,试了几双鞋,去图书角看了几本书,品尝了一杯新上市的咖啡,在推销员的鼓动下,试了试新款跑步机,最后修了指甲,买了一瓶指甲油。不知是商场的气氛太好,还是本来就没什么大事,转了一圈下来,天志和他的NBA跑到了天边,气居然完全消了,我变得若高采烈起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买米买油买枕头,打一辆出租,满载而归。
到了小区门口,才想起应该叫天志来当搬运工。一开机,手机短信铺天盖地涌来,全是天志的:“你在哪儿?我错了,真的错了!”一开始还是嘻嘻哈哈的语气,再后来就焦灼不堪了:“我在欧尚转了大半天了,不见你的影子……广播找你几遍了,你还不出来……你到底在哪儿?”再到后来,语气有些恶狠狠的:“开玩笑也得有个分寸!'’看着这些短信,我心情更好了,慢悠悠地打电话给天志,电话一接通天志的声音就如炸雷般响起:“你在哪儿?为啥关手机?”我故意语气平淡地说:“我在小区门口,你来接我。”两分钟后,天志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我面前。他余怒未消,我却笑嘻嘻地看着他,当着来来往往的人他不好发作,只是赌气地一手提米一手提油往里走,我赶紧跟上他。
一进门他开始大发作,指责我不应该赌气关手机,害得他坐卧不宁,害得他一次次在超市里广播找人,谁知我居然根本不在那里。他说够了,我慢悠悠地说:“你违约在先,凭什么怪我。”天志叫:“我怎么想得到比赛会那么紧张,双方居然都要把暂停用完?”我灵光一闪:“我刚才也叫了暂停,叫了婚姻暂停,我有自由一个人晃荡,就想一个人玩玩儿……”
天志半天回不过神:“婚姻暂停?有这玩意儿吗?我怎么不知道?”
我理直气壮:“为什么婚姻不可以有暂停?结了婚还可以离婚,我叫一次婚姻暂停有什么不可以?”‘
一开始是强词夺理,可这会儿我还真慢慢理了一点儿头绪出来:“你看看篮球比赛,当场上球员表现不佳,自方节奏被对方打乱,或者不能执行教练意图时,教练总会叫上一个暂停——比赛暂时停止,球员回到场下接受教练指导,也借此调节情绪、冷静头脑;暂停时间结束,队员重新抖擞精神上场,应该有比刚才更好的表现。而我们的婚姻为什么不可以叫一次暂停?我们的婚姻其实常常存在状态不好的情况。或者心情不好,或者身心疲惫,不愿也不能再胜任我们在婚姻中的角色,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勉为其难地继续扮演自己的角色。演出效果不好,还会伤害自己伤害对方。为了不让伤害继续,重新调整生活轨道,叫一次婚姻暂停岂不是最好的举动?”
在暂停的时间里,我们不再是已婚男女,不用紧逼盯人的关注对方,或者为了对方而努力地委屈自己。我们可以放松地回到自己的单一角色中去,忘记烦恼,放松神经,甚至讨好自己一次,就像我今天在商场的独自闲逛,多好啊。试想,照我今天的状态看,如果我是与天志一起去逛商场,我们免不了会一路吵个不停。他的怨气加上我的怨气,今天会是多么糟糕的一天啊!
天志一开始被我的“婚姻暂停”说愣了,然后听了我一通议论笑了起来,说没想到我这个球盲居然还能说出这样高深的理论。我趁热打铁,提出在我们今后的生活中不妨实行“婚姻暂停制”。经过一番讨论,我和天志制定了以下协议:每月每人有一次叫婚姻暂停的机会;暂停时间最长为两天;不得在婚姻暂停期间做有损婚姻的举动;暂停期间不得关闭手机。
有了这份“婚姻暂停协议”,我和天志的生活有了一种新感觉。
再遇到球赛,天志会提出“婚姻暂停”,他或者去找朋友一起看球,或者在家里当我是透明人,一个人快快乐乐地看个痛快。我当然没理由也不能去干涉他。我只得做另外的打算,心平气和地去图书馆,去逛街,或者回娘家蹭一顿饭。我妈见我一个人回来,怀疑我和天志吵了架,我说没有,我们只是“婚姻暂停”,各管各。
当然,我对家务感到厌倦,对按部就班的生活感到厌倦,我也会叫婚姻暂停。我直接对天志说,我最近不想做饭,不想洗衣服、收拾房间,我不想做家庭主妇了。天志忙点头哈腰:“不用做了,你就当自己还待字闺中,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于是收拾东西跑到女友家住两天,或者干脆去宾馆住两天。该上班上班,下班就玩自己的。两天之后再回到家时,屋子早已收拾干净,连抽油机都清洗过了,衣服也干净地躺在衣柜里。也许是天志收拾的,也许是他请了钟点工,我不探究。只知道前两天厌倦的情绪一扫而空,我又做回快乐的主妇了,计划着做点好吃的慰劳天志。
我们的“婚姻暂停”协议实行一年了,我和天志的感情比以前好了许多。他觉得我不再无理取闹,我觉得他比谈恋爱时还体贴人。其实,我们的个性并没有为对方改变多少,只是我们学会了把坏情绪理智地消解掉,留给对方的,是最美丽的自己。
当婚姻中的坏情绪到来时,叫一次“婚姻暂停”吧!
第84篇、爱情故事因为爱你
遇到了一个好上司
牧晓站在总经理办公室的时候,正是正午。窗外的阳光薄薄地折射进来,恰好将他的白衬衣映成了金色。牧晓知道自己算一个好看的男子,年轻,英俊,透着几分优雅,眸子里有一种让女人窒息的忧郁气质。他凝视着坐着的优蓝。后者果然有些发呆,低下头,翻阅着他的资料。
牧晓去后勤办公室领新工号牌的时候,师傅说:“你交了好运,优总是最好的上司。”
第二天一早,牧晓在优蓝的桌上放了一杯蒙牛酸酸乳,替她把桌子擦得很干净。在他忙这些的时候,优蓝的高跟鞋已经踱进了办公室。优蓝把酸酸乳的钱塞给他,说:“这些有勤杂工做。记住,你是我的助理,不是我的下人。”上班不到一周,优蓝便带着牧晓去谈判了一次重要的商业合作问题。商场始终是男人的主场,消瘦而娇小的惟一女性优蓝却毫不怯场,谈笑间寸土必争,令对手非常恼火。
离场休息的几分钟,牧晓去洗手间,他在格子间里听到外面几个男人在粗野地调笑:你们说:“优蓝在床上有没有这么厉害?会不会恼了的时候把身上的男人一脚给踹下床去?”另一男人插嘴:“等下吃饭的时候,我们轮流灌醉她,看看她狼狈的样子。”
在饭局上,果然几个败类轮流敬酒,优蓝脸色潮红,眼见体力不支。牧晓挡在优蓝面前。他喝一杯别人喝半杯,即使这样,那伙人还是被他统统灌醉。
回去的路上,优蓝向他道谢。他告诉她自己在洗手间听到的话。他说:“我两年没有喝酒了,为了你,我破例了。”
不爱的原因
牧晓领薪水第二天,辛野便来借钱,支走他一半的薪水。辛野说:“柳铃今天结婚,她给我寄了请柬。”等辛野走了以后,牧晓拿起手机,听着电流的声音在遥远的长沙响起。对方电话接起来,却不是柳铃清脆的声音,而是一个沙哑的女声说:“喂喂,找谁?”
电话里很嘈杂,还有鞭炮的声响,牧晓张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把电话挂断了。然后他才说:“祝你幸福。”
牧晓在冷清的马路上徘徊,手上的烟头在暗夜里一闪一闪,如他此刻哭红的眼睛。一辆黑色的奥迪停了下来,他听到一个温柔的亲切的女声在呼喊他的名字。在奥迪车里,牧晓软弱地呜咽,而优蓝却什么也没有说。
等他哭完了,她的手心里藏着一枚纸巾。牧晓说着谢谢,眸子忧郁地看着车窗外墨黑的世界。他说:“我的女朋友,今天结婚了。”
优蓝说:“她之所以离开你,是因为你们爱得不够深,或者,你不够好,没有什么可以埋怨的。一段感情结束,要学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单身男女的暖昧
经过高层商议裁决的一个议案搁在优蓝的桌上。为了这个议案,公司领导层人士都已连开了好多天的会议,优蓝容颜疲倦憔悴。牧晓早上来的时候,发现优蓝睡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空调丝丝开着。她长发披散,胸口的衣服散落,露出洁白的一片肌肤,乳房的轮廓清晰可见。他轻轻走过去,为她盖上掉落在地上的毛毯。优蓝惊醒了。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羞涩地说:“不好意思。”她站起身来,脚步趔趄不稳,牧晓扶住了她。
很快,牧晓和优蓝的绯闻开始散播。其实,单身男女的暧昧在这个开放的城市里并不算什么,只是因了是上下级的关系,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洪水猛兽。优蓝的奥迪交给了牧晓开。送优蓝回去的路上,牧晓说:“以后车还是你自己开吧,人家说闲话,说我在打你的主意,吃软饭。”
身边的优蓝微笑着说:为什么?
牧晓惊讶地回答: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们嫉妒吧?
优蓝说:“不是,我是问,为什么你不打我的主意?”
牧晓愣了。优蓝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你很像我的一位故友,看到你,我就觉得亲切。你应聘来的时候,条件并不是最好,可是我还是留用了你。我喜欢你。”那个夜晚,牧晓没有回家。一夜缠绵,优蓝在牧晓身边熟睡。牧晓端详着房间里豪华的一切,宛若置身梦中。
一张15万的支票
辛野又来借钱,顺便带来柳铃的消息,怀孕了,又流产了,婆家好像为此很不满。辛野也很不满牧晓借给他的钱的数量。辛野说:“不到一年,你就傍上了富婆,如果不是我,你能有今天吗?”牧晓给了他5000块,摔在他的脸上。牧晓说:“给我滚,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肮脏的脸。”
牧晓搬到了优蓝家。牧晓和优蓝同进同出,晚上两人一起做饭,优蓝爱干净,亲手为他洗衣服,然后叠得很整齐地放在柜子里。牧晓为她煮牛奶,为她放忧伤的俄罗斯民歌,为她朗诵普希金的诗歌。牧晓永远穿干净的衬衣,头发整洁,眸子忧伤而明媚。优蓝有时候看着他,目光都是呆呆的。
一次,她牵着他的手,带着他一起翻阅一本像册。像册里,一个长得很像牧晓的男人,站在海边,风将他的头发吹得高高的。他的手上戴着和优蓝同一款式的戒指。
优蓝说:“这是我的丈夫,两年前过世了,飞机失事。他给了我爱,也给了我财富。你和他真像,他也永远穿整洁的衬衣、爱煮牛奶,为我朗读普希金的诗歌,酷爱俄罗斯的民歌。”
优蓝说:“你会娶我吗?”牧晓的眸子里荡漾着忧伤。他没有回答。
夜里,优蓝迷迷糊糊,醒来,发现床边没有牧晓的影子。在窗台,她听到他在打电话:“爸爸,我会尽力筹钱的,您放心好了。15万,我总有办法的。你让妈妈好好治疗,不要担心钱的问题。”
牧晓第二天起床,发现优蓝已经上班了,她在床头留了张15万的支票。牧晓没有请假,当即坐飞机飞回了长沙。
爱和不爱的分水岭
一切都那么熟悉。一样的街道,一样的梧桐树,一样的红顶白墙的五层楼的公寓房。推开门,早等待他多时的柳铃便扑进了牧晓的怀抱。牧晓轻轻推开她,从口袋里拿出那张15万的支票,说:“欠你的,我还清了。”
柳铃说:“晓,别离开我,我爱你。他根本不是人,对我不好,离开你,我才知道我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牧晓摇摇头,甩开她,离去。
牧晓回到家里,意外地发现优蓝在他家,和他父母一起,和睦地包着饺子。优蓝说:“你回来了?”没有质问他为什么他的母亲会好好地在家里。而他也没有问,她怎么会找到他的家,像个贤惠的媳妇一样和他的父母在一起。四个人像一家人一样一起团团圆圆地吃了一顿饭。
离开家的时候,母亲拉着牧晓的手说:“优蓝是个好姑娘,你要好好对待人家。”
回到深圳,恢复了平静的生活。一天,优蓝出差,牧晓清洁房屋,在卧室的一个小柜子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个盒子。轻轻打开来,厚厚一叠资料,全部和他有关。牧晓呆了,原来,优蓝什么都知道。
是的,优蓝什么都知道。辛野敲诈不到牧晓以后,他便找到了优蓝,告诉她,牧晓因为生意失败,又急于还钱给背叛了他的未婚妻,辛野便替他出主意,去傍一个富婆。辛野已调查清楚,优蓝身家千万,寡居,心地善良,而最妙的是,优蓝的丈夫和牧晓长得很像。为了接近优蓝,牧晓故意摹仿优蓝的丈夫的爱好,以取得优蓝的信任和好感……一切都是处心积虑的,一切都是阴谋。
牧晓等优蓝回家,拿出那个盒子。他愤怒地质问:“原来你早已知道?”优蓝说:“盒子,我是故意放在那里的,否则,我早可以毁了它。”牧晓说:“为什么你还要带我回家?为什么你不要我还那15万?”
优蓝说:“因为,我爱你!”
牧晓流下了一颗眼泪,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他张开双臂,用一颗最卑微的心灵拥抱了上帝赐予他的最美好的礼物。
是的,分手,没有别的理由,还是因为爱得不够。当爱足够深的时候,欺骗便可以得到宽容,辜负便可以得到原谅。爱一个人,便是当一边脸被人无情抽打的时候,还温柔地贴上另一边脸。因为爱,所以,始终要微笑如月光,无怨无恨地照耀爱人的心,将他于淤泥愁怨中救赎。
第85篇、爱情故事心在一个地方
(一)
子豪说想开间公司。在本市最大的报社,他已是广告处主任,除了高工资,还有灰色收入,而且他那么年轻。
午餐时,子豪常常端着餐具坐到我对面,慢慢吃饭,慢慢聊天,看我的时候,眼神总是散漫的,淡淡的微笑飘着,一切都是漫不经心的样子,男人对可以爱的女人不会这样的。
做副刊编辑,在我的感觉,已是很好,除了爱情,我是个没有多大欲望的女人。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一个人,孤单地走在街上,爱情里不应有的错误细节,即使微小,在于我,依然致命。
子豪的广告公司开张了,静悄悄的,没有声息。
在报社地下餐厅,子豪端着餐具走过来,坐在身边,第一次,那么专注,看着我:“马昔,你辞职吧。”
我笑,然后喝汤。报社家大业大,厨师很好,总把饭菜做得色香味俱全,我是个懒散的女人,为了想吃的时候只要一伸饭盒就可以,我不想辞职。
他知道我的,那么睿智的一个男人,知道我不会拒绝为他做任何事。
然后,子豪开出了比报社高三倍的薪水,目的只有一个,让我替他掌管广告公司。
“你想一想再回答我,不要一下子拒绝。”说完,他端着餐具和别人打招呼去了。丢下我,对着绚烂的西红柿汤发呆。
晚上,我给远在澳大利亚的密友电话,问她我辞职好不好,她说:“你没必要问别人,其实你已经决定了。”
她问辞职后做什么,我说和子豪开公司。她就在那边笑,她认识子豪的。
我说我们象哥们儿。她的笑声带着澳大利亚火红的泥土气息。“马昔,几年不见,你还弄一蓝颜知己。”
其实我明白,一切,不过是给自己找的借口,子豪的公司,假如报社领导知道,结局只有一个,他辞职。
而我,想看着他美好的生活一直这样下去。爱不爱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给他想要的。告诉子豪,我辞职。为喜欢的男人,终于,我敷衍了一次自己。
(二)
公司在不远处的写字楼上,业务大多都是子豪自己的,不过是把报社的业务兜出去转个圈而已,对客户没有影响甚至更优惠,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子豪的太太,偶尔会来一下。轻轻拂视的眼神,扫过我的脸庞,防备和热情总用一张脸同时表示。然后说子豪不在哦。离开。
问起子豪,为什么让我而不是他太太来管理公司?
子豪的解释简单明了:“你没有物欲,能用眼睛说的话就不会用嘴巴,所以你是最好的人选。我开公司就是为了让她不工作,如果让她来,公司就没有意义继续下去。这样的解释,这样的男人,真好。完美到让我不想再去爱了,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子豪的隐秘,在一个不经意的黄昏,片段一样闪现在眼前。
我骑着摩托驶过中山路,在一家茶馆的窗子上,有美丽的忧戚的干花。车子的速度慢了很多,缓缓滑行中,我看见了子豪和一个女孩的脸,隐藏在干花的丛中,面对面的,那样的眼神我曾经有过,只有被爱情击中,才会有的。
我看着他们,感觉真的,爱情是一种好笑的东西。完美男人子豪,居然也未能免俗。
我的车子缓缓地驶过,围着茶楼,再一次驶过,黑暗的灯影下,我拿出手机,拨号,说:“子豪,你在哪?”
然后,听见子豪说:“我在客户办公室。”我笑了,感觉到自己的可笑,其实,这是与我无关的事情。更可笑的是,我一直在一个角落里,等到他拥着女孩出来,那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干净青春无饰的脸,一看就是不必工作,只在家里弹弹钢琴,养养花就可以,子豪总是那么有品位的一个男人,连婚姻之外的爱情亦如此。
我的摩托在子豪的蓝鸟后面,远远地滑行。然后我看见子豪进了一栋房子,然后一个保姆样的女人抱着一个婴儿走到阳台上,我听到了他们幸福的笑声从楼上飘下来,击碎我心中的完美。
我想起,子豪的太太,是不能生的。我想起,我们报社的规定,针对容易躁动的文化从业人制定的:离婚者,必须先离报社。
所以,我一下子明白了子豪,即使太太不工作,依旧会有优越生活的他,之所以要开一家公司,是因为他有两个家要养的。只是我不明白,他怎么能在两个女人间周旋而不露破绽?他的太太,亦是敏感的啊?
我忽然感觉寂寞,还有害怕。电话打到澳大利亚,说起子豪,密友笑个不停,说:“你心中圣人的面具终于掉下来了,知道男人都是些什么东西了吧,还嫁不嫁?”
(三)
我已经不太和子豪说话,或者说,也只与业务相关。看他时,我的眼睛已经平静如水。
那天,子豪说:“马昔,你知不知道,用眼睛说话的女人会让男人着迷。”
我笑着看他,感觉他不动声色的赞美,模糊地诱惑着,很像个阴谋,他不知道,我已了解了他。我说:“一直以为你像上帝一样完美。”
他说是吗?
“离你近了,发现不是,我辞职。”
他说上帝不生活在人间。
我跨在本田4000上,一路狂奔,子豪的蓝鸟跟在身后。我的本田冲到海边,柔软的沙滩,陷落了我的本田,一个人的力量,我扶不起来它,然后我坐在沙滩上看着它哭泣,就像看见了陷落而不能自助的自己。
我一直以为子豪让我来掌管公司,是因为他的心里隐藏着的隐隐喜欢,有没有实质的故事发生,对我这样感性的女人并不重要。我却不能容忍,他的完美是假的。我不过是最适合利用的道具,用来成全他的生活。
子豪的呼吸起伏在耳畔,像微软的风吹拂,从背后,他拥抱了我。
他说:“爱上你,是很早以前。”在我的心里一遍遍响过的只有谎言,谎言……我想起镶嵌在茶楼明净玻璃与干花间的两张脸。子豪说:“爱你,马昔,知道吗?”
爱情被柔韧地利用,情伤的残忍莫过如此。其实,他不如不说,大家都那么聪明。
我挣脱跑了,把摩托丢在沙滩上,我丢掉了摩托就像丢掉了笨重的自己。
几天后,子豪给我打电话:马昔帮帮我。他的太太要自杀,她终于知道了一切,除了我,子豪是不肯把狼狈给任何人看的,一个把完美保持了那么久的男人。
我去的时候,楼下站了很多人,然后看见她,坐在高高的20楼阳台上,她握着电话子母机,一直平静地看着楼下的人。她说:“子豪你为什么要用幸福骗我?你让我幸福到不能接受这原本是个骗局。”
有消防车来,有人纷纷地鱼一样从车里跳下。
子豪说:“你想让我怎么样都可以,求你了,回屋去。”然后他看着我,我不语。我们无语。
有大大的网撑在楼下,还有厚厚的垫子,对着她的位置。她在高高的阳台上显得飘渺而细小,像一粒随时都会被风吹落的种子,一直笑微微地看着子豪。
第一次,我看见子豪眼里的狼狈,那么骄傲那么完美的一个男人。
她的笑飘下来,很微弱,一传到地上就被风带跑了。
我拿过子豪的手机,说:“真的,子豪爱你。”所有的人看着我,以为我就是那个让子豪狼狈的女子。我感觉我的语言虚弱无力,因为想把谎言证实成真的。
一个消防员过来,说:“我上去吧。”他看着我慢慢溢出的泪水,明净的眼睛,一下子读透我的所有无辜。
我哭了,伏在他的身上,在这个早晨,他是我唯一抓住的,哭声穿透他的身体。
(四)
后来,听说子豪的生活还在幸福着,在两个女人之间,他周旋得如鱼得水。我终于明白,关于婚姻的幸福总是由其中一人的委屈来成全的。
我认识了消防员肖启,一个笑起来灿烂而简单的男人。那个早晨,他的笑一下子抓住我,像阳光的手。
后来,我问他:“那天在阳台上对子豪太太说了什么,她那么听话地就下来了?”肖启说:“我对她说,你看阳光多好,楼下的那个女孩多好,我想快点下去爱她。”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看得他脸红了。轻轻地,我说:“爱吧”。
我哭了,他说不哭不哭,拍着我的后背。电话突兀地响了,肖启按下免提键,密友说她刚刚喂完袋鼠,然后她听到了我的哭泣:“你怎么了,马昔?”
我说傻了。她问傻到什么程度。
肖启喊:“傻到打算给我做一辈子饭。”
其实,我一直在找一个简单的男人爱,比如肖启,这样的男人心总在一个地方。原来,我以为子豪是的。
第86篇、爱情故事女儿都是妈妈的蛊
“妈妈,学校退的中餐费我用掉了。”女儿很淡定地告诉我。我眉头一皱,又是先斩后奏,这孩子何时能懂事?“用在哪里了?”“复印资料了。”“拿来给我看看。”“不用了吧,老妈,这个你也管?”一听这话,我就预感这孩子又不老实了。
两人在客厅里面对面。
“拿出来让妈妈看看,宝贝!”
“妈,这是我的隐私权。我告诉你真相,但不给你看是我的自由。”
“妈妈心平气和地跟你沟通,无论是复印什么资料,作为你的监护人,我有权过问。”
“我也心平气和地跟你讲明白,我复印的资料既不妨碍国家安全,也不影响我的学习,更和你无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就要到夜里10点了,明天女儿还要期末考试呢,两人总不能这样长久地僵持下去啊。我看看表,又看看女儿,心里那个恨啊,刚刚把声音提高了八度,女儿就顺水推舟:“骂啊,你骂啊。你喜欢怎么骂就怎么骂,我反正不能给你看。”我一挥手,她的尖叫声又响起:“打啊,在美国打人是犯法的。在中国,打死人是常事。”
你看她直直地坐在沙发上,就像一条准备随时出击的响尾蛇,向她老妈卖弄着她这八年来终于有用武之地的知识,捍卫着她的领地。
我又好气又好笑,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是站在她面前,充满希望地看着她,等着她的良心发现,主动自首。她却始终不屑一顾。
门“吱呀”一声开了,上夜班的老公回来了,我连忙求援,先声夺人。老公听我说完事情缘由后,先指挥我去洗澡,我也正好顺势下台阶,把问题小孩交给他解决。洗完澡出来,发现孩子也睡了。不愧是心理教师,教育孩子果然有一招。想到夜已深,我也收敛了声势。
第二天一早,我去翻女儿的书包,一无所获,这孩子果真又把赃物藏好了。唉,我长叹一声,坐在沙发上。
想起小时候,我也是这样对待我的母亲。当年读初中,我14岁就住校了。妈妈一看到我,总爱关心我的生活,话里总是这么几句:“棉被有没有拿出去晒啊?”“衣服有没有晾到外面?”“寝室有没有保持通风。”……那天我刚好数学考得差,心情非常不好,一听母亲又问晒棉被的事,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吼道:“到哪里去晒啊,学校就那么一处栏杆,要抢地盘的好不好?你以为我天天都蹲在栏杆前的,不用学习?”妈妈被呛得勃然大怒,也开始对我吼:“我好心好意地问你,你可以好好地回答我,为什么对我这么凶?我是你的敌人啊?”“你就是,你是地主恶霸黄世仁,比黄世仁还黄世仁。烦!”我口不择言。
那天,吃晚饭时,餐桌上失去了往日的热闹,大家都闷着头吃饭。只有父亲看看我,又看看母亲,感到莫名其妙。
我离家时,母亲给我准备了菜,仍然是一大杯笋干菜蒸肉。她递给我时,老调重弹:“学校里要记得多通风,常开窗,常晒被……”说到这里,大概是想到了什么,声音戛然而止。我张了张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很多年后,母亲只要听到我们母女吵架,总是一个劲地捂着嘴笑。我总是埋怨她对孩子太宠,根本没有想到她为什么笑。有一次我忍不住,问母亲。她说:“当年,我认为身体是学习的本钱。而今,你认为做人是学习的首要。教育孩子都是同样的理啊,可是,当年你愿意听吗?”
原来,所有的女儿都是妈妈的蛊,恼她、怨她、气她、恨她、斗她,这是每个女儿一生中都会对妈妈做的事。有一天,自己做了母亲,重复着同样的命运。爱就是这样轮回,心甘情愿,亲密有间。
第87篇、爱情故事美亚的爱与哀愁
美亚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
他是她的大学同学,家境优渥相貌堂堂。大学一毕业,她就追随他来沪,因他是上海土著。
美亚在一家曰企工作,薪水并不高,但是她生活得很滋润,因为所有的收入她都用来吃喝玩乐,像租房、买名牌服装之类的大笔开销都是男友刷卡。是他喂大了她的胃口,开启了她一生花钱大手大脚的模式。
同居的第4年,他忽然说将出国留学,手续已经办好。美亚一下子蒙掉,她打他骂他,生气他为什么不提前告诉她,他当她是什么人?然而,眼泪与深情都挽留不住他要远去的心,他头也不回地走掉,把她扔在出租屋里哭泣。
后来,美亚才知道,在与她同居的时候,他早已劈腿另一个女孩,他们一起出国了。
美好的初恋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幻灭,美亚心疼自己这些年身心的付出。
这时,另一位追求者来到她身边。他们是高中同学、老乡,他暗恋过她。他在上海已买了房,单位还帮他落了户。他虽然长得不比初恋帅,也不如初恋家境阔绰,但也瘦瘦高高、有款有型,小康家庭长大的孩子,人显得特别单纯老实。美亚空落落的心正无处安放,在他的百般关怀下,冷却的心开始慢慢回暖。
当美亚等初恋等到无望的时候,她便嫁给了他,既然最爱已失去,那就与次爱牵手一生吧,她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
婚后第二年,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出生。她没再出去工作,过日子似乎除了手头拮据一点,一切都还算静好。
可是,美亚的心无法安定。得知大学时的闺蜜个个都比她嫁得好、生活水准甩她几条街时,痛苦如百爪挠心昼夜不歇。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当年她可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班长、学生会主席,要身材有身材、要相貌有相貌、要能力有能力,哪点不如她们?谁知她最后却嫁给一个如此平庸的男人,一个月万把元的薪水哪够她开销!更不消说还养孩子。网上有一道测试题,说如果你嫁人之后,生活水准不升反降,就证明你嫁得很失败。美亚觉得这话就是说她。
孩子1岁半后,美亚又出去工作。工作中结识了一位做生意的客户,他们越走越近,然后她就婚内出轨了。
她开始嫌弃老公挣钱少,言辞之间如利剑一样刺向他。他们争吵、冷战,摔锅砸碗,鸡飞狗跳,日子不复安宁。
忽有一日,他提出离婚,很坚决,还说自己有更合适的女人了。美亚再一次蒙掉。在这场女强男弱的婚姻里,就算是离婚,先提出来的人应该是她吧,什么时候他也变得如此嚣张?竟然还有更合适的人了?她没听错吧!
说实话,美亚并没有想过离婚,她知道情人不会娶她,她也不会嫁他,只是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把日子过成这副鬼样子。
老公坚决要离,美亚慌了神,她知道离婚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在这座繁华的都市,她既没有房子,又没有户口,如果不离婚的话,至少再过几年可以入户了,那时,她还有机会考个公务员什么的。
于是,她只能请求单位领导出面来做老公的思想工作,为了孩子不要离婚。本来离婚这事搁到今天,已没几个人会闹到单位众人皆知了,可是,美亚也是没法子才出此下策。谁让她在婚姻里心猿意马、旁逸斜出,弄到今天这个被动的局面!
爱情在天上,婚姻在人间。也许在婚姻里最可怕的不是出轨,而是你有没有一颗过日子的心。想起一位朋友評价自己的前妻时说:“她根本不是过日子的人。”
想一辈子把烟火日子过好也不易。民国女神林徽因和梁思成结婚前,梁公子问林小姐:“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有多少女人羡慕林徽因,老公死心塌地地宠着,还有两个著名的长情男闺蜜爱着……可是,有几人有她那样的情商和智商能高雅于世?
第88篇、爱情故事我爱你,不如我“耐”你
记得我小的时候,父亲有酗酒的毛病,脾气特别暴躁。他晚上经常喝多了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家里,把熟睡中的我和母亲从床上拽起来,对着我们一通高谈阔论,从中国上下五千年谈到核导弹开花,不聊到尽兴绝不休息。
小时候我常因此愤愤不平,温驯的母亲却总能默默接受父亲不着边际的醉话,从来不和父亲争吵。我以为是母亲的性格太懦弱,才不懂得反抗“霸权”和保护自己,为此还曾看不起她。母亲似乎从来不觉得父亲是在欺负她、伤害她。即使面对醉得快瘫倒的父親,她也总是温和的。我从没见过像我母亲那样有耐心的人,她总能无限地包容父亲和我的所有缺点,几十年如一日地操持着家里的大小事务,把我跟父亲照顾得舒舒服服。
我曾经很不理解母亲对父亲的耐心,直到后来长大了,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母亲的所有忍耐,并非源于懦弱的性格,而是出于对父亲和我的深厚爱意。
长大后,在母亲的提醒下,我也终于放下偏见观察父亲。我才发现:虽然父亲在喝醉时常常对母亲大呼小叫、胡言乱语,但是在平时,父亲只要有空就会跑前跑后地做饭、做家务;虽然父亲经常在外地出差,但他会记得带回整箱纪念品和特色小吃;虽然父亲工作很忙,但他从不曾忘记母亲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
母亲对我说,爱的感觉是骗不了人的。即使再想伪装,爱也会在生活的每一个点滴里表现出来。就像父亲每次把挣到的钱交给母亲时,眼里总是溢满了自豪和幸福。而母亲每每在跟外人提到父亲时,眼波里也总是荡漾着满满的笑意、暖意。后来,退休后的父亲在母亲的帮助下彻底戒了烟酒。一向不爱出门的母亲也在父亲的影响下,开始跟他一起筹划着出国旅行。
身在异国他乡时,每次看着父母的照片,我似乎都能听见他俩在对彼此诉说着这世上最真实和珍贵的情话:“虽然你喜欢喝酒,酒品还不太好。但我知道你是真心爱我,所以我愿意忍耐你的缺点,帮助你一起克服恶习。”“虽然我嗜酒如命,但我知道我酒品不好,喝醉了会影响你、伤害你。所以我愿意忍耐你对我的约束,与你同心协力解决我的问题。”“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耐’你。”
“爱”究竟是什么?年少时的我们总是不解其意,非要等到长大了才开始明白:“爱”这个字,其实细细看进去分明是一个“耐”字。这世上从来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未恋爱时,我们总喜欢给未来的另一半定下各种指标。可是当我们真的爱上了一个人就会茅塞顿开:在一个正确的人面前,所有的标准都会变得不再重要。
真正的爱情会让所有拥抱它的人都情不自禁地放弃掉一部分自己——这并非是件坏事,它是为了让你的心灵腾出一些空间,让另一个人住进来。愿意为了另一个人、改变自己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当你为了对方激发出自己全部的雅量,包容了对方所有的不足时,如果对方也同样爱你,那么他一定也会愿意在你的陪伴下,与你一起进步、成长。
我“爱”你所有的光鲜,常常只是一瞬;我“耐”你所有的缺点,往往才是一生。因为先有“爱”,所以才会有“耐”。如果哪一天,你的另一半突然停下了与你并肩前行的脚步,开始日复一日地数落你的缺点、抱怨再也忍受不了你的时候,若是你真觉得自己没有过错,大可不必终日忧心自省。其实谁都没有做错什么,他只不过是不再爱你。一生那么短,与其费力相爱相杀,不如共同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若想天长地久,与其说我“爱”你,不如说我“耐”你。
第89篇、爱情故事锅贴很香,爱情很甜
病痛中,遇到了一见倾心的女孩
1994年,胡伟兵出生于山东省莱阳市高格庄镇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小的时候,母亲去世,父亲再婚,是大他6岁的姐姐把他一手带大,所以他很珍惜也很用功。2013年,19岁的他以莱阳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山东师范大学。那时,他梦想当一名人民教师,走上三尺讲台,分享自己学到的知识。
未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把他推下了万丈深渊。2014年春天,他被确诊患上了尿毒症!医生告诉姐弟俩,如果有合适的肾源,进行肾脏移植,还是有希望的。医生建议胡伟兵用血液透析维持生命。
透析一个月光是药费就需要4000多元,这些全都靠姐姐打工来维持。好几次,他哭着对姐姐说:“我不治了,我放弃!你好好活着,找个好男人结婚过日子吧!”姐姐也哭了,紧紧抱着他说:“伟兵,你别傻,你这病还是有希望治的呀!你答应我,无论多苦多难,都要坚持。”
在姐姐的鼓励下,胡伟兵开始配合医生求生自救。3月10日这一天,莱阳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病房的房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女孩白皙清秀的笑脸探进门来:“请问谁是胡伟兵?”
胡伟兵诧异地看着女孩:“我就是,可我不认识你啊。”女孩走到他的病床前:“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啊!”女孩像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束鲜花。在这乍暖还寒的初春,这一抹艳丽让人感觉格外温暖。
女孩大方地对胡伟兵说:“我叫王美丽,是你姐姐小红的同事。听你姐姐说你病了,我来看看你。”胡伟兵赶紧招呼女孩坐下。那天,王美丽在病房里待了很久,陪胡伟兵聊天说话,还帮他打饭,陪他去做检查。王美丽走后,胡伟兵久久不能入睡,他脑海里一直闪现着这个美丽女孩的身影。
热恋中,非你不嫁、誓要娶你
一见难忘,胡伟兵的心里有了王美丽。此后,他经常给她打电话、聊微信,还在网上教她斗地主。王美丽去看胡伟兵之前,并没有太多想法,只是觉得他是同事的弟弟,自己理当去看看。可在后来的交往中,她惊奇地发现,这个重病的胡伟兵一点也不像个病人。他从不在她面前抱怨命运不公,从不唉声叹气。无论在哪里,只要有他在,就有欢声笑语。这个男孩在死神压顶时还如此开朗阳光,这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王美丽。她在心里告诉自己:完了,我爱上他了!
出院后,王美丽约胡伟兵出来吃饭。胡伟兵推辞道:“我病了,脸色不太好看。”王美丽大大咧咧地说:“怎么,难道你脸上写着‘我病了’三个字吗?出来吧,谁也不认识你,我们吃我们的!”
这顿饭,胡伟兵吃得很沉默。王美丽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嗨,哥们,你怎么不说话?”胡伟兵沉默良久,终于鼓起勇气说:“美丽,你知道我对你的感觉吗?”王美丽脸红了,聪明的她,怎能不知道眼前这个男孩对她的好感?胡伟兵接着说:“其实我早就想告诉你,我是个病人,我不想连累你。咱俩还是做普通朋友吧?”王美丽低下头,笑着说:“我没觉得你是病人啊!再说,有病了咱就治病呗,这有啥大不了的?还有,你是个大学生,我却是个初中生,只要你不嫌弃我就行。”
王美丽的话,显然是接受了他的表白。胡伟兵欣喜若狂,他紧紧握住王美丽的手:“美丽,我会用一辈子来好好爱你的!”
两个在命运中浮沉不定的年轻人,开始了甜蜜的恋爱。虽然她对胡伟兵、对这份爱情都非常有信心,但家人能接受他吗?
1995年出生的王美丽,是家里的老大,她还有一个弟弟。果然,王美丽和胡伟兵恋爱的事被弟弟知道了。弟弟得知胡伟兵是个尿毒症患者,忧心如焚,第一时间把姐姐恋爱的事告诉了父母。妈妈听说这事,气得饭都吃不下,一个电话把女儿叫回了家,“咱们家本来就不富裕,你再找个尿毒症患者,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你知道尿毒症是个什么概念吗?妈妈不同意你跟他来往。”王美丽说:“妈妈,我是个成年人了,我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人做人生伴侣。胡伟兵是有病,但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我相信他会治好的。”“孩子,你别天真了,尿毒症是治不好的。总之,我不同意你俩交往。赶紧散了,不然你就别认我这个妈!”
妈妈用尽了各种办法,王美丽却痴心不改,一口咬定非胡伟兵不嫁。一天,妈妈来到胡伟兵家里,当着胡伟兵的面,她拿出了户口本:“美丽,这个户口本我不会给你,我要藏起来,藏在你找不到的地方,你拿不走的。我也想通了,你这么大了,如果你非要跟他在一起,我也不反对。我对你们只提一个要求:胡伟兵,你必须换肾。换了肾,就来拿户口本,来娶我的女儿。”
胡伟兵感动万分,他跪倒在美丽妈妈面前:“阿姨,我一定努力挣钱,争取早点换肾,早点娶美丽!”
卖锅贴,出现生命和爱情的奇迹
发誓不难,可是真的要挣到换肾的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胡伟兵一刻也不愿意等,他决定先从最小的事情做起。他没有大学学历,也没有手艺,去公司上班、去工厂打工都不现实,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摆地摊。每天下午五点,他准时出摊,直到晚上十点才收工。
一次,王美丽下班后来接他,走着走着发现胡伟兵昏了过去,倒在了地上。王美丽吓坏了,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他这是尿毒症后遗症之一,因为太劳累所导致。此后,王美丽不放心男友独自进货摆摊,干脆辭去了超市的工作,陪在男友身边。
摆地摊赚钱实在太慢,胡伟兵又去跑摩的载客。知道美丽不会同意,他就偷偷地跑。结果还是被她发现,吼着把他截了回来。他又想去送外卖,也被美丽否决了。怎么才能在短时间内赚到钱呢?胡伟兵急得寝食难安。
2016年3月的一天,胡伟兵去堂哥那里玩,堂哥在市中心有个小摊位,卖蛋炒饭。胡伟兵突发奇想:“哥,你把这个门面让给我一点点吧,一点点就行!”
堂哥知道胡伟兵需要尽快挣钱换肾,二话不说答应了。可是做什么好呢?一次,王美丽陪他去做透析,两人在路边吃午饭。美丽要了一盘锅贴饺,一边吃一边大赞:“太香了,我就爱吃这个。”胡伟兵听在了心里。他买来猪肉、青菜,自己动手,包好了饺子,煎得又脆又香。美丽吃得赞不绝口:“好吃,真的好吃!”她突然停下了筷子,瞪大了眼睛:“你的手艺这么好,我们不如卖锅贴饺吧!”
4月的一个清晨,胡伟兵的锅贴饺子摊开张了。
在一张大平底锅前,胡伟兵左臂戴着一只袖套,遮住尿毒症动静脉内瘘手术的伤疤,麻利地热锅、摆饺、翻锅,嘴里热情地吆喝着:“快来尝尝啊,又香又脆的锅贴饺哦!”王美丽在后面巧手如飞地包着饺子。胡伟兵头也不回地喊着:“美丽,快上芹菜饺!”只听后面脆生生地应着:“芹菜馅儿的来了!”王美丽脚不沾地跑来,送上一盘生饺子,她顾不上自己的一头汗水,用一条小方巾轻轻地擦着胡伟兵额头上的汗,甜甜地笑着……
胡伟兵的手艺不错,锅贴饺的生意也不错。天气渐渐热了,肉菜容易坏,可胡伟兵却坚持做自己的特色。饺子馅是他自己调,只放油盐等健康调料,不放任何添加剂,也不放人工色素、香精,他希望凭自己的手艺挣钱、换肾、娶媳妇,他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病情,来同情他、可怜他。每天卖锅贴饺收的现金,胡伟兵都一五一十地用盒子装起来。他对美丽说:“这些钱在我眼前一天天多起来,一天天厚起来,我就好像看到自己的生命希望,一天天在增加,一天天在壮大!”
如今,胡伟兵每两周进行5次血液透析,透析结束后,就赶紧回来卖锅贴饺。锅贴饺生意不错,可换肾的手术费用至少需要40万元,这对于他们来说,依然是可望不可即的。面对未来,胡伟兵依然乐观:“我知道不容易,可我不去做,就一点希望都没有啊!我想要娶媳妇,想要跟美丽白头到老,就得靠自己一点一点地拼!”
突然,胡伟兵听到身后传来王美丽温柔而坚定的声音:“伟兵,不管将来有多苦、多难,我都永远陪着你,永远爱你。”
第90篇、爱情故事爱的节律
远道而来的同行,一起吃饭,聊天。
忽然他停下来,说等一等,要打个电话。走到外面,十来分钟后,回来解释:“老母亲,八十多了,每天12点13分,会等我。自父亲去世后,十多年了,天天如此。”
为什么是12点13分,谁定的?
他说,这是一个约定,从此,每天这个时间,我会出现在她身边。平时上班,尽量赶回家陪她吃午饭。出门,无论在哪里,给电话。
有忘记过吗?
开始怕忘,靠手机提醒,后來仿佛形成了生理节律,自然反应,想忘也不行。
你一定听说过,那一对为儿子捏呼吸球的老夫妇。
小伙子不幸遇车祸,脖子以下全部瘫痪无法自行呼吸,因为住不起医院,无法上呼吸机,老夫妇竟然完全依靠手工捏球,轮流替换永不停息,来替儿子呼吸。
你会感动,会震撼,但你有没有细想,呼吸球捏着,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忽然有人敲门怎么办?来了电话怎么办?水漫出来了怎么办?油锅爆了怎么办?瞌睡怎么办?发怔?内急?全不能,天塌地裂都要捏着呼吸球。一分神,就好比亲手杀了他。停止3分钟以上,儿子的生命就会终止。
后来有人为他们做了个山寨呼吸机,但出故障怎么办?停电怎么办?能和父母的爱那样节律准确永不间断吗?所以很多时候,仍然靠手捏。
还有更蹊跷的,新郎新娘,却不敢共同拥有甜蜜梦乡,因为新娘一睡着,就可能永远醒不过来,没有王子可以把她吻醒。
这对小夫妻,还在蜜月中,新娘因意外头部受重创。于是近两年来,新郎的时间格子被框住,白天黑夜,随时随地,他要唤醒他的新娘。
那位远方的同行,几年后又来杭州,又是午餐,又是12点13分,他没打电话。
愣怔片刻后,他缓缓地说,年前母亲走了。
节律一旦形成,坚持倒不太难,怕只怕节律仍在,人却不在,那会更难受。
第91篇、爱情故事历练
第一个五年聚会,都在谈爱情,纷纷两情相悦,纷纷信物定情。轮到她讲,她说她还没喜欢的人,也还没被人喜欢过。说这话时,她那因气定神闲而缓缓的语速,让大家都在心里憋着笑,她,明明就是无人问津!
第二个五年聚会,都在谈儿女,你的调皮捣蛋,我的内向腼腆,她的打小就显天赋。她依然没什么可讲,就知道疯姑娘似的同那一堆小孩玩。只不过小孩们叫大家都叫阿姨或叔叔,叫她却是姐姐。
一般来说,同学聚会,经过这两次后,就再要等到第二十年了,一是家长里短,儿女初长,大家的心忙得顾不过来;二是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那成堆的小事,不显成绩,并不足以要在同学这个观光团中展示。但这时的她,却开始忙碌了。
今天约这个同学喝茶,明天约那位同学看画展,自由得好不惬意。而且大家渐渐都注意到,昔日这位他们都犯愁怕再也嫁不出去的大龄非美女,现在竟然一天比一天优雅精致了,甚至有人说,她单单从坐姿上,就可以让人分辨出,谁是炙手可热的美女,而谁又已是他人妇。而且她的爱情这时也发生了,她跟她的他,那是怎样的初识啊,海边、沙滩、蓝色天空、抹胸白裙、扎着薰衣草的宽沿帽,他一只手里是她的手,另一只手里是两双沙滩鞋……
不由得,奶妈级的女同学们纷纷成了她的粉丝,嫉妒得恨不得坐时光机回到十年前;奶爸似的男同学们则恨得牙痒痒,难道我当年有眼无珠,没发现她的光采?
不久,她和他结婚了。她的婚礼竟然成就了一场同学聚会,海风蓝蓝,好像在说,就这样,这个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了她,只余下他,于是他们在一起啦!有鼓掌的、有起哄的,只是动作均无力而犹豫,影射出那一帮同学心里的不安,以及无形中似乎与她都有了茫然的半条代沟。
话到这里,或许会让人觉得只要守到最后,就是笑到最后,其实不然,因为这种散发光彩的安全感幸福感,须是一直努力,直至成为特产才拥有的。就像她,如果这十多年她没有努力去塑造完美的自己,就一味地守一味地等,怕是现在要用皱纹接眼泪,而不是大笑之下眼角都没有细纹吧。
或许扯远了,真的只是很想说,安全感所带来的成功与收获,是那些生怕剩坏了生怕过了这村没这店的胆小鬼永远都无法品尝的。有一种努力没有经历过,有一种修养没有历练过的人,就会在看别人美到最后时,在心里打那点恨自己早成就的小九九,却又不敢去承认,然后陷入不安,甚至恍如隔世。
第92篇、爱情故事让你不舍的,往往并不存在
女孩遭遇了男友劈腿。
长达数年的“疗伤”,她简直生不如死。两人曾经去过的地方、两人一起听过的情歌,一次比一次更强烈地揭起她的伤疤……
一年又一年,女孩在职场打拼,逐渐褪去了往日的青涩,也早已将那个男孩埋藏在内心深处,只是偶尔想到他,心头还是一阵隐隐的痛……
就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女孩下班后走在繁华的街头,遇见了他。他也看见了她,微笑着向她走来……
他的一切还是这么完美!她的心如初恋般“怦怦”地跳个不停……两人决定共进晚餐。这多像是爱情电视剧里,数年不见的旧爱在街头巧遇,爱似乎有太多重燃的理由……
但,人生毕竟不是电影。在餐厅坐下,女孩就发觉不对劲了:男孩没有征询她的意见就点了一桌菜;餐桌上,男孩滔滔不绝地说着近年的“丰功伟业”,如同她办公室里那些喜欢自吹自擂的中年同事;男孩的眼睛好像比记忆中要小,指甲里藏有污垢;吃完饭,男孩竟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嗝……
晚餐结束,男孩轻佻地问:“想不想来我家呢?”
“不了。”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她突然明白:自己心中的那个“他”,早就不存在了。她挂念的早已经不是那个男孩,而是她心中残存的幻影。
是男孩改变了吗?不,其实改变的不是那个男孩,是我们总会不自觉地美化记忆,认为“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走不出情殇的人,从来不曾发现:自己爱的已经不是“他”了,而只是一个幻影。
第93篇、爱情故事木格窗前的守候
他知道自己失去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与心灵合拍与精神共舞的一种和谐,而这一切只有蓝妮能给他。他必须找回这—切,否则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1
这座城市被称为“百湖之市”,城在湖中,人在画中,而小店位于闹市靠湖边的一隅,取名“湖来风”。“湖来风”几个字是手书行楷,很有艺术品味,乍一看,以为是间经营古玩字画的店面,细看店牌下两个身着时尚女装的模特儿,原来是一家服装店。店前人来人往,隔壁音像店里的流行歌曲肆意张扬,使小店显得喧闹。而小店的背后是一汪清澈的湖水,透过木格小窗,可看到三两游船,风平浪静的时候,还可看到水底成群嘻戏的小鱼儿。肖宁就坐在窗前的工作台前,大写意绘着服装草图,大剪刀咔嚓咔嚓游走在花花绿绿的布纹中,小巧的针细细密密地缝出各种款式的时装来。
店里的服装都是出自里间的工作室,出自肖宁的手。
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店里来了一个小巧的女孩子,一进店门便夸张地太叫“哇!好漂亮!真像艺术展品!”说罢便一件件地试,试完掂掂这件掂掂那件,最后锁定三套,仍然无法取舍。店里的打工妹热情地说:“这三套你穿着都非常合适,你可以都买走啊,风格不一样嘛。”女孩子翻翻挂包,有些不舍地放下衣服,只挑了最便宜的一款,说:“就这套吧!”正要付钱,听到一个声音:“这几款你都拿走吧,今天店里搞活动,买一赠二!”肖宁从工作间出来。
“真的?”女孩子惊喜中带着怀疑,同时听到打工妹不解的声音:“老板,你……”
“是真的。”说话间,肖宁已把三套衣裙包装好递给她。“真是太好了!”女孩子欢呼雀跃着把三个大袋子抱着贴在了胸口。
走到门口,女孩子突然回过头来,说:“我还是觉得不妥,老板,你太吃亏了。”肖宁笑着说:“我不吃亏,因为我的作品终于遇到了她的主人!”女孩子不解,肖宁说一“我的店里不是顾客在挑衣服,是衣服在选择她的主人!我的每一件衣服都在守候她的主人!”
女孩子觉得这个男人很特别,临走时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2
女孩子叫蓝妮,刚刚大学毕业到这座城市找工作,租住在湖来风对面的一个阁楼里。白天,她揣着分类广告穿梭在大街小巷,饿了就近到一个小饭馆吃碗面:到了晚上,她就沿着城中一个个清清的湖细细地走,那是她一天中最享受的时刻。她之所以选择来这座城市,就是喜欢这大大小小的湖泊,在喧嚷的城市里闹中取静、静中取雅,别有一番与心灵合拍的韵致。自从淘衣淘到湖来风,蓝妮的这种韵致又平添了几分。她常常沿湖边散步归来,绕到湖来风,看看门前的模特上有没有让自己心动的新款,虽然没钱再添置衣服,但看看也是可以养眼养心的。
蓝妮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待遇很是优厚。报到前一天,她到湖来风掏一套职业装。那天打工妹不在,肖宁径直走进工作间,取出一套玫红色棉质套裙,叫她到试衣间换。蓝妮出现在试衣镜前的一刹那,忍不住发出惊艳的叫声。俗话说,衣如其人,这套裙子的颜色、大小、款式、质地,还有风格、个性,像是专为她而设计的。她惊奇地望着肖宁,这个设计师不像设计师倒像巫师!她突然想到肖宁的工作室看看,肖宁带她进去。她一进去便惊呆了,闹市里居然还有这样一块世外桃园:花花绿绿的布料有序地摆放在小阁楼上,阁楼下是诺大的工作台,简洁明快,最惹眼的是工作台和阁楼间的木格小窗,透过方寸之窗,她依稀看到湖水的波光,嗅到略带腥味的潮湿的湖风。
蓝妮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里,她转身问肖宁:“老板,你店里要招人吗?”“要啊!”肖宁眼睛一亮,他店里的打工妹刚刚嫌工资太低辞工,他正在物色人选呢,更重要的,这是怎样的一个性情女子啊!“不过,我店里生意不大好,待遇不高……”他惴惴然望着她。蓝妮兴奋地说:“没事儿,我只有一个条件:经常让我到工作间看看。”肖宁连连点头。两人当即敲定,都有些迫不及待。
3
蓝妮一来,店里立马就生机勃勃。很普通的一件衣服,经她随意一搭配,就让人眼前一亮,连肖宁的一些败笔都被她起死回生。有一次,一女孩在试穿一件绛色V领T恤,蓝妮把自己脖子上一条粉白色丝巾解下来给女孩系上,女孩立即买下了T恤,连同蓝妮的丝巾。肖宁正好看到了这一幕,眼睛睁大了。这件T恤在店里挂了一年没卖出去,都有些蒙尘了,正准备撤柜,却被蓝妮化腐朽为神奇地卖了出去。这真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女孩子啊,自己竟然幸运地遇上了。肖宁得意地笑了。
肖宁庆幸的同时,蓝妮也在庆幸。这店里的每一件衣服她都好喜欢,所以当肖宁请她做店里的形象代言人时,她欣喜若狂。每天能穿自己喜爱的衣服,想象着这些衣服都是专为自己而设计制作,而那个设计制作的人就在眼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有时她站在门口偷偷看着里间正在工作的肖宁,有一种傻傻的幸福感。
最快乐的时刻是肖宁喊她去工作间当他的模特。他拿着皮尺在她身上仔细地量,身长、肩宽、袖长、腰围、臀围…一点点地记下,然后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领子,还有袖口,甚至纽扣的形状。她会转动着美丽的小眼睛,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而这些怪怪的想法,竟然都被肖宁采纳了。于是,一个大胆创新的纯棉系列短裙在店里推出,他们取名为“梦幻系列”。不久,有顾客质疑,你们的梦幻系列怎么都是小号啊?肖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专为一个人设计的,小巧玲珑的蓝妮当然心知肚明。顾客走后,肖宁与蓝妮目光对视,瞬即便慌乱地闪开了。
当微凉的湖风伴着细雨拍打着木格窗时,肖宁想,秋天来了,店里的服装该换季了。他叫蓝妮早点关店,到工作间做他的模特儿,他要设计秋款。蓝妮满心欢喜。暮夏的夕阳印在湖面上,透过木格窗照到工作间,少了几分肆意,多了几分柔和。肖宁和蓝妮在窗前的夕阳下量着尺码,两个人的剪影印在对面的木板墙上,头挨着头脸对着脸,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壁人。肖宁突然停住手中的活,揽住了蓝妮……
从此,夕阳下的木格窗前多了一道风景。肖宁凝视着蓝妮美丽机灵的小眼睛,说:“我愿做你的专职服装设计师。”蓝妮依在肖宁的肩头,说:“我愿做你的专职模特。”
4
秋天很快过去了。北风乍起,小木格窗无法抵挡寒冷的侵袭,终于关上了,但仍有瑟瑟的寒风从窗缝中侵入。肖宁和蓝妮的爱情似乎也灌进了寒风。
事实上,当一个高挑的女子出现在店里时,蓝妮的心里就有了丝丝寒意。女子衣着看似不显山露水,但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名贵。那天,她进店后直接到里面的工作间,好像根本就没看见店里的打工妹蓝妮。很久很久后她才出来,肖宁跟在身后。走到门口,肖宁回头对蓝妮说:“我有点事先走了,你早点关店回去吧。”
“哦。”蓝妮好像应了一声,但声音连自己都没听到。她就那样呆呆地望着他们消失在喧哗的街市……
女子名叫高雅琪,是肖宁的前女友,肖宁提过的。大学毕业后高雅琪留在了省城,而肖宁回到小城开了这间店,因为他的母亲在这里。蓝妮知道的就这些,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来小城,是来看他?还是叙旧情?蓝妮心烦意乱,早早关了店门。
她没有回阁楼,而是沿着店后的湖细细密密地走,每走几步,都要回头看看小店。那扇木格小窗里的日子真美,美得就像高档物品,不忍触摸。可她隐隐感到,这件美轮美奂的物品马上要另有所属了,她的心在剧烈地疼痛,腿沉得抬不起来。
果然,几天后,肖宁把她叫到工作间,把店里的一切转让手续都交给了她,说:“这间店就交由你来经营了,我已交了5年的租金。衣服卖完你自己去进些成衣吧。”说罢放个存折在工作台上。做这一切时,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看她,不,是在躲她。
蓝妮知道肖宁是去省城,高雅琪已在那里给他盘下了同样的一间店,而他的母亲已经过世,他们之间没有了障碍。
蓝妮成了湖来风的主人,那间有着临湖木格窗的工作间也属于她了,但现在她不再踏进,那里已经没有风景,只有伤感的记忆。她买来一把大锁,把一些杂物,连同记忆一同锁在了工作间。但记忆怎能锁得住?她常常坐在店里盯着墙角一直没有撤柜的梦幻系列布裙发呆,她似乎听到她们在低低地哭泣。
5
半年后肖宁回到这座城市,直奔湖来风,但湖来风已经被一把大锁锁住。隔壁音像店的老板出来递给他一包东西,是店里的相关手续、存折和店门钥匙。肖宁打开店门,一切都是他走时的模样,只是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他疯了似的打蓝妮的手机。一遍又一遍,明知道已停机,还是神经质似的拨。
蓝妮走了!她不回来了!肖宁透过木格窗望着平静的湖面,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他知道自己失去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与心灵合拍与精神共舞的一种和谐,而这一切只有蓝妮能给他。他必须找回这一切,否则人生还有什么意义々
第二天,肖宁把店里角角落落都仔细打扫一遍,木格窗他擦了又擦,仿佛要把这迷乱的半年擦掉。他重又支起了工作台,一件件新的作品挂出来了,全是小码。那都是专为一个人设计的,他相信,只要他坚持在这个小店守候下去,终有一天,他心爱的人会回来。
不久,有精明的商人把这一排店面变成了湖上夜市,经营餐饮。有人出5倍的价钱要从肖宁手上转租店面,肖宁一口拒绝了。他已把小店当成爱情的阵地,守住阵地,一切都有可能。
又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晚报的一个女记者淘衣淘到湖来风,在听说了肖宁的故事后,回去写成了情感实录。文中有肖宁泣血的呼唤:“蓝妮,你回来吧!我在术格窗前为你守候……”
文章见报后,有许多痴情的女子找上门来,要求为肖宁打工,做他的专职模特,有的直白地要嫁给他,有的提出做他的情人,甚至做保姆也行。肖宁一概回绝:“我在守候我的爱。”
肖宁送走一个个美丽的女子,望着店外痴痴地等待。一个暖洋洋的午后,似梦非梦中,听到一个柔美的声音:“老板,你店里要招人吗?”似乎还有一个小巧的身影闪了进来。他腾地跳进来,使劲揉揉眼睛,没人一个人。原来是一个梦。那一刻他怀疑,那个让他痴望的女孩子是不是真的来过?或者原本就是他虚构的一个梦?
满屋的小农小裙静静地看着他,像在同情,又似在嘲讽。他报以淡定的微笑,即使是梦,他也要守下去。错过了一次,不能一错再错。
尘世纷扰,只要守住背面的宁静与柔和,一切美好皆有可能。木格窗外,淡蓝的湖水在轻轻地吟唱……
第94篇、爱情故事节约型爱情
好友乐乐一直身体力行“节约型爱情”。
记得我向她抱怨每到周末或节假日,这个城市的公众场合、时尚场所到处情侣泛滥,拥挤不堪,排队等候成了恋爱的必修课,约会节目千人一面毫无浪漫可言时,乐乐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爱情不会被打扰,一种是节约型爱情,一种是奢侈型爱情。”她和男友都刚工作不久,还处于事业奋斗和财富积累阶段,所以不具备奢侈型爱情的条件,因此节约型爱情是他们甜蜜而又不失个性化爱情的最佳选择。
周末的时候,乐乐多半和男友约在公司附近的一家水饺店共进晚餐,水饺店的座位永远是随到随有,清爽的装修,安静的内堂,实惠的价格,加上乐乐的男友是北方人喜欢吃水饺,乐乐的体贴尽在不言中每每餐毕出门时,看见刚才遇见的情侣还在必胜客门前等候座位,他们会为自己低成本高效率的决定而欣慰——虽说有了爱情的陪伴,等待也是甜蜜的;但是谁又能说享受爱情的时间不是宝贵的呢?
双休日,乐乐和男友爱在家中做简单的级菜 虽然对菜肴原料的掌握还只限于植物,但是他们爱在各种植物的排列组合中创造发明新的菜式,烹饪着属于自己的幸福。餐后,他们喜欢牵手走在世纪公园围墙外的景观式街道上。乐乐说爱情的风景应该是用两颗心营造的。
他们很少打车,乐乐说,自己虽然生长在上海,但以前都只熟悉自己居住的区域。上海这个城市越来越大,感受上海要从感受城市的街道开始。所以,乐乐和男友的约会节目居然是认路。乐乐自有她的道理,和男友的爱情始于上海,要让上海的大街小巷见证他们爱情的脚步。这些年来,他们每个双休日都会确定某个区域,公交车和步行结合,去感受城市的角角落落,历史与现代,敏华与沧桑。久而久之,乐乐成了姐妹们中的活地图,还歪打正着地被我们封为“公交向导”和“购房顾问”。
每逢重大节日,乐乐和男友有固定节目:每年的重大节目都在浦东的滨江大道度过。华灯初上,当情侣们都聚集在餐厅,Party时,他俩来到夜幕下的滨江大道,细数着黄浦江两岸日新月异的变化,默念着彼此心中亘古不变的诺言,享受喧闹都市中的片刻静谧。当时钟转过8点,滨江走道渐渐人头攒动,他俩会乘东昌路轮渡到金陵路外滩,再沿着福州路走向城市的心脏——人民广场,在扑面而来的汹涌人潮中,他们逆向行走着,越走越远,直到远离沸腾的人群,走进他们二人的世界。
我很佩服乐乐,也很欣赏她的节约型爱情,那是纯粹、简单的爱情,也将会是快乐、长久的爱情。
第95篇、爱情故事带一片风景走
他是台湾环保局焚化炉的一名普通工人,二十多年前,热爱旅游的他利用假期徒步走完了台湾。那时,他还年轻,单身未婚青春洋溢充满幻想。后来,通过亲友的介绍他结识了漂亮的妻子。未认识前,妻子就看过关于他徒步旅行的报道,直觉告诉她,他是个有些疯狂的年轻人。通过接触,妻子觉得腼腆的他实际上更像是一个有梦想喜欢徒步旅行的艺术家。
结婚前,他与她曾约定说要带她环岛旅行,但忙碌的生活一直让这个计划无限制推后。对此,她从未有过怨言。婚后的生活很甜蜜,但也清苦。特别是生下一子一女后,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重,他不得不放弃喜爱的旅行,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在工作上。他以为等赚了足够的钱,就可以带着她完成环岛旅行的梦想。没想到,结婚十年,生活慢慢好起来时,她却病倒了。
不知何时,她走路时总会突然跌倒,一开始以为是贫血,不料病情愈来愈恶化,加上她的父亲和兄弟都有相同的症状,他这才意识到她是罹患了家族遗传:小脑萎缩症。此后的几年间,他拿出积攒多年的积蓄带她四处医治,可医生最终告诉他,她的病情只能是耗在医院里等日子,当脑部萎缩得越来越小时,说不定哪天她就撒手而去。
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看着躺在病床上一天比一天衰弱的妻子,他突然想起自己曾对妻子的承诺,要带她环岛的梦想。他想,与其躺在医院痛苦等待死神的降临,不如趁有限的时间去完成妻子未成现实的心愿。
2007年6月17日,他用轮椅推着病重的妻子开始徒步环岛游,瘦弱的他只装了简单的行李和食物,从桃园出发一路向南。因为还要工作,他必须先做9天的工,然后连续休息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一步步推着妻子前行。三天后他在停留的地方做上标记,然后坐车干活去继续工作。工作一结束,他又带着妻子来到之前停留的地方继续徒步向前。每到一个景点,他们就会停下来看看风景。一路上,他为妻子拍了很多的照片,每一步都留有他们共同的回忆。有太阳,他会给妻子戴上帽子遮阳;下雨了,他就在轮椅旁装上一把伞替她挡雨。就这样,从月朗星稀走到晨光熹微,从大雨倾盆走到阳光普照,他们听潮音看夕阳,他几乎忘记了疲劳,而她也仿佛疼痛在身上消失了一般,在看到她一直向往的大海时,她的嘴角一直挂着幸福的微笑。
旅行无疑是艰辛的,但也是幸福的。一路上,他们遇到太多热心的民众对他们伸出友善之手。每到一处,当人们听说他们感人的故事后都争先恐后地帮忙。有人看他累就要用车载他们一程,但他总是微笑着表示感谢,然后婉言拒绝了,他说,我不累,我要用自己的手推着她,一步步走完这趟旅程。有时,怕她坐得太久,他就背她。实在累了,他就顺便找个地方休息,然后帮她按摩肢体。有时,也有紧急状况发生,走到台东时,她突然病危被送进加护病房,他心急如焚,但还是一遍遍鼓励她,靠着顽强的毅力,她最终撑了过来。历时一年的时间,除去他来回奔波的上班时间,他们花了84天,走过23个沿海城市。2008年5月23日,他们终于完成了环岛游的壮举。这一路的花草树木,每天的朝阳落日,见证了他们一步步行进的爱情奇迹。
回家后,经过调养,她的病情稳定了许多,他觉得这是一路祈祷上天给予的恩赐。他计划着第二次的环岛游路线,可没想到的是,2009年9月20日,她不堪病魔的纠缠离他而去。去世之前,她曾流着泪对他说,谢谢你陪我完成最后的旅程。按照她生前的遗嘱,没办告别式,骨灰也被撒向了大海。他说,虽然很遗憾不能白头偕老,但能陪她看最美的风景,也是一种最美好的告别式。
这一段用生命写就的故事,用百万步堆积而起的爱的旅程,在一起听着海潮起落,一起看着朝阳落日,一起闻着大自然的芬芳,一起尝尽甘甜酸苦后,一起走过的每一步,永远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风景。
第96篇、爱情故事马背白领
前不久,一位私企老总扔掉“奔驰”,骑着英国纯血马上班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紧接着,有关马术俱乐部和赛马的新闻事件一个接一个,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其中不少名贵赛马竟然是私人豢养。那么,加入马术俱乐部的都是什么人?玩马术难道仅仅为了过一把贵族瘾?日前记者对北京的几家顶尖马场进行了探访,让我们一同领略这些鲜为人知的“马背白领”的酷生活吧!
爽!白领丽人玩马过了一把“英雄瘾”
今年27岁的刘娜,是个浑身充满激情的活泼女孩,举手投足间颇有些西班牙美女的韵味。也许经常在野外骑马的原因,她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牛仔背心的吊带在胸前交叉,勾勒出近乎完美的胸形,配上她肌肉匀称的手臂,标准一个“健美丽人”。在草地上,刘娜飞身上马的姿势利索而洒脱,刚一出场,许多人的目光都齐齐地聚焦在她身上。
刘娜是北京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主管,虽然每年40多万元的收入绝对属白领阶层,但因这个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使她常常感到身心疲惫。随之而来的是耳鸣、失眠、记忆力减退、神经衰弱等,将她折磨得苦不堪言,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白领综合症”。
2004年5月的一天,朋友带她到北京一家马术俱乐部骑马,没想到刘娜一下就爱上了这项个性张扬的休闲健身运动。这家俱乐部在有“天然氧吧”之称的康西草原,占地近万亩。蓝天白云下,绿色的草地一望无际,空气洁净而清新。在这种幽静的环境里骑马,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刘娜想领略一下单骑走天下的豪气,可是加入马术俱乐部后她才发现,最基本的骑马动作,看起来轻松地一跃而上,真要学起来,里面的学问就大了。当时她急了一身汗也没能顺利地翻身上马,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骑师告诉她,马是很聪明的动物,因此在骑之前最好先和它交流一下,比如摸摸它的毛或者给它抓抓痒,让它熟悉你的样子和气味。上马时要从马的左前方上,不要因为害怕而从马的后方接近马,否则可能会被马踢伤,马也不愿意让来自后方的像要偷袭它的人来骑。正确做法是在马的视线之内接近它,先抓住缰绳,接着手握住马鞍套上脚蹬,就可以很轻松地骑上马背了。此外,颜色鲜艳的衣服容易使马受惊,应尽量避免穿着。如果发现马的耳朵向后背倒伏,表示它受到了惊吓,可能有攻击企图,这时要及时与马保持距离。
第一次骑马,因为热情很高技术很烂,刘娜听从骑师的建议,特意穿了一条厚而有弹力的裤子保护臀部,高筒的陆战靴子保护小腿内侧,为防手被缰绳磨破,她还特意戴了手套。结果跑了几十公里后女孩惊喜地发现,这些马因训练有素,其实是很好驾驭的。但也有一点尤其需要注意,那就是不能乱拽缰绳!再聪明的马也会因不明白你的指令,而变得不知所措。
时间不长,刘娜就能独自骑着马在草地上驰骋了。她说,在大自然环境中生活的马是自由狂放的,它们依赖自己飞快的速度和敏捷而生存。纵身跃上马背,听着风从耳边呼呼而过,那种惬意和由此产生的激情,是打高尔夫等无法替代的。真是爽到了极点!
自从恋上了马,刘娜发现自己逐渐从面色苍白的柔弱女子,变成了激情四射的“女斗士”,工作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只要放马驰骋一番,很快就变得全身轻松,斗志昂扬!遇到周末或长假,她还会穿着马裤,戴一顶西部牛仔帽,牵着那匹纯白色的美丽小母马到山谷中的树林里散步,拍几张写真,发E-mail给国外的同学:我刚“嫁”给一个超级大富翁,看看,这是我新养的英国纯血马,值十几万美金哦,我正在想给它起什么名字才好。搞完这个“幽默剧”,连她自己都笑弯了腰!
今年春天,北京一家影视公司拍摄《阳光下的草原》,这是一部讲述战后留在中国的日本孤儿的电影,在片中刘娜还扮演了一个勇敢的蒙古族妇女,穿上蒙古装在草原上纵马狂奔,真是英姿飒爽。接着就有了拍摄广告的机会,当日本“村田机械”的一系列广告在报纸和电视上密集出现时,她的比利时老板和同事认出“女主角”后都惊呼起来:啊,是刘娜!
要在2008奥运会上夺金的骑士
在北京一家顶级骑术俱乐部见到张维时,我注意到他的手——强健而灵巧。据他说在高级比赛中,骑手是不会大把攥住缰绳的,而是手心相对,拳眼向上地握着缰绳,对马的控制细微到每个手指。在张维20多年的马背生涯中,在得到欧洲众多赛马比赛奖牌的同时,也培养出了“人马合一”的至高境界。
张维是满族人,上世纪60年代初,张维只有五六岁,每天听爸爸讲历史故事后,他会坐在小马鞍上与幻想中的敌将大战三百回合。也许是血液里流淌着尚武精神,他对马有强烈的渴望。
23岁那年,张维在朝阳区驹子房开了北京第一家马术俱乐部,会员基本都是各国大使。俱乐部效益最好时,会员人数达上百人,他对马也是毫不吝惜,喂芝麻、胡萝卜,有时还往料里倒香油。张维当时骑马是美国牛仔的范儿,毡帽、仔裤、大马靴,全副武装。在与一些欧洲大使的接触中,他逐渐了解到真正的马术竞技是什么,那才是他要追求的方向。
1990年,瑞典举行了国际马术锦标赛,由于当时中国还没有国家级别的马术协会,所以组委会直接邀请张维出席,以VIP身份参观比赛。张维第一次领略到欧洲人是怎么赛马的。
从此,斯德哥尔摩的大街上多了个牵着一匹上等赛马的中国人。当地人有些好奇,在瑞典的华人不是开饭馆就是开洗衣店的,大都过着平实温饱的生活,还没见过谁有这么奢侈的爱好,张维成了别人眼中的暴发户。
到第二年4月,钱真的不够花了,他和马之间必须有一位得住室外去。按理说马更适应野生环境,但谁舍得让价值10多万美金的宠物去战天斗地呢,张维给自己买了个睡袋。
他过起了白天去学校骑马,晚上到森林里露宿的生活。每天清晨,他伴着温暖的阳光懒洋洋地钻出睡袋,猛吸几口新鲜空气,在树下摘几个酸甜的蓝莓塞在嘴里。走到湖边洗把脸,看着白天鹅从水面滑翔起飞,然后带着希望上路,去马场开始一天的训练。从刷马开始,接着是骑术课程,跳障、力量、舞步。每周的练习课程都是由教练安排好,下午张维会带“小伙子”去野外遛一遛,伴着夕阳把它送回马厩,然后自己回森林里。
第97篇、爱情故事甩一甩头,扬一扬发
那一年的春天,爱情就像花的香草的绿一样,恣意弥漫在校园里的各个角落,就连空气也似乎被深深地浸染过,无任你走到哪里,都能看得到闻得到。
他和她也恋爱了,没有现实生活所附丽的爱情总是来得很容易。他记得,那天晚上,她站在二楼图书馆外的阳台上,若有所思的样子,暗暗衬托出少女才有的新鲜。像极了宴席上最后端出的那盘娇艳欲滴的水果,令人向往。他刚好在楼下十米开外的小路上独自游荡。
他仰头就看见了她,即使灯光不算太明亮,他仍然能看清她有着与众不同的异常美丽的双眸。宛如一泓清澈的泉,听得见潺潺的流水声。他后来对她说,当时,你的一双大眼睛就像一对一千瓦的灯泡,而我就是那只勇敢的飞蛾,非要去投火不可。他心里一动,忽然就很勇敢且霸道地对她喊,喂!你下来和我一起走走吧。半晌,她都没有吱声,但也没有走开。他像是得到暗示一样,又急切地喊,喂!我不是坏人。她后来对他说,当时,你的样子特幼稚特可笑。她终于还是下了楼,和他并肩走在树木掩映下的小路上。
一个人走是寂寞的游荡,两个人一起走便是惬意的徜徉,而热闹的对白更是一段接一段地在夜空下流淌,在空气里漂浮。多少年以后,他还是能记得那一夜的每一字每一句。
其实,他长得又不帅,而追求她的优秀男生真是很多的,可她为何会乖乖地跟着他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迷糊得很。她只是觉得,他追求她的方法真是和他们不一样啊,他既不写情书又不送玫瑰,只知道旁若无人地大喊“喂!你下来和我一起走走吧。”“喂!你快点出来吧。”“喂!你不要到处乱跑啊。”古时候,那些足不出深闺半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总是对传闻中那些粗鲁而又仗义的江湖豪侠充满了好奇。痴痴地想着这些书里才有的片断时,她就会兀自傻傻地笑。有时候,他会追问她笑什么?她却总是笑而不答。
春夏秋冬,人们的爱情在四季的轮回里如潮般退了涨涨了退,如花般谢了开开了谢。
他的家在遥远的北方,而她的家就在这座大学所在的城市里。周日下午返校的时候,她总是会从家里带一些好吃的东西送到他的宿舍。但后来,他就叫她不要再送了。他说,你送的东西都便宜了那帮家伙,我又吃不到。他确实没吃到,但他不在乎这一点,他在乎的是那帮家伙在吃光东西后,有时候竟然会对他说,你可真厉害,还没工作就有饭吃了。
有一个周末,他陪她逛街逛商场,逛到购物中心里卖玻璃杯的柜台时,看着那些造型别致色彩明艳的杯子,他停下脚步就想买一只送给她,好像每一只都很漂亮,他挑了这一只,又去选那一只。正踌躇间,她在旁边提醒道,别摸了,当心掉在地上,很贵的。他听了,如同突然被蜂螫了一般,赶紧放下杯子,仓皇转身继续陪她闲逛,却不再怎么说话。
华灯初上,返校的班车来了,他先是和她一起上了车,可突然,他又跳下了车,“咣当”一声车门关上了,她在车内,他却已在车外。他听到她唤了几声他的名字,他看到汽车排出的尾气在昏黄的街灯下像雾一样地迷蒙,即刻就包裹了他。那一夜,他感觉自己像个迷了路的孩子,那里都不敢去,只敢一直坐在街心公园里的椅子上。城市夜生活的喧闹和繁忙一点也不遗漏毫不吝啬地紧紧拥抱着他,而他,依然觉得很冷。
第二天,她来找他,委屈地问,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回答,你没有做错什么。然后,他就头也不回地走掉。她怔忡了好一会儿,心里堵得慌,想流泪,却又觉得为这样的怪人流泪真是不值!心也就一下子硬了起来。她想,来得容易的爱情,甩一甩头,扬一扬发,去得也快。后来,她开始了新的爱情,也就渐渐淡忘了他。
毕业后,他留在这个城市,他还想着她,他执拗地认为自己还爱着她。
五年后的一天,她去购物中心淘衣,不过,她不是那种只重服饰款式而不重牌子的女人,她钟爱某个牌子就会一路买下去。所以她直奔那个自己所喜欢的牌子的专柜。身陷其中,挑了又挑,试了又试,总算有所斩获不枉此行。她在营业员开单时问,能不能打折啊?营业员微笑且很专业地回答,对不起,今天不能给您打折,等有促销活动时我们一定会及时通知您。她略微有些失望,忽然,背后有个声音大喊,喂!我给你打零折。她回头,就认出了他。
专柜后面有个不是很大的办公室,他邀请她进去坐坐。寒暄几句后,她说,哈,早知道这个牌子是你代理的,那早就应该给我张最低折扣卡了。他笑笑,说,你还是那么漂亮,免费给你穿都行,就算是我们牌子的形象代言人吧。她赶紧说,那可没必要,我和我老公添几件衣服的钱还是有的,你结婚了吗?老公!他听了一愣,犹豫了半天,两个字才从他的嘴里吐出,结了。
他终于见到她了,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留在这个城市的五年,独自打拼的勇气全赖那份日渐饱满的期待。
他想,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第98篇、爱情故事相亲N次
“长相,工作,家庭背景……我就像理牌一样清理着我见过的一个个女孩的条件,决定把我押在哪副牌上。押到最后,我发现输完了自己的青春。”
三十岁的周斐已经习惯了在这灯火阑珊时,奔向一个熟悉或者陌生的地点,去见一个陌生的人。一次次失败的相亲已经让他感到灰头土脸。从最初的激动忐忑,到后来的平淡麻木,周斐对相亲产生无与伦比的厌倦。
1999年,刚从大学毕业的周斐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了一家省直机关下属的二级机构。周围人优越的生活环境让周斐相信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也能过上那种从前只能在杂志中读到的中产生活。
周斐在大学里是一个骄傲而羞涩的人,这与他的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周斐的父亲是个中规中矩的读书人,在一个县城某个局当领导。在那个小县城里,他们总是很在意别人的眼光,生活也就格外小心翼翼。他们家姐弟几个都中规中矩地听着父亲的话安排自己的生活。两个姐姐都考上了不错的学校,毕业后都组织了让人羡慕的家庭。而作为周家老小的周斐,身上被寄托了更多的希望,这让他更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大学里小心翼翼地读书玩球,觉得日子倒也过得风清云淡,只是莫名多了一点寂寞。
毕业后,周斐就想着身边该有个牵着手一起走的,而家里也放宽了他在恋爱方面的约束,周斐茫然四顾,突然发现自己在这方面竟然是完全的无知。
但正如一句话:接吻无师自通。恋爱本不需要经验。
上班不久,周斐就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每天周斐去上班时总会在公交车上碰到一个甜甜的女孩,周斐发现,女孩与自己有许多相同之外,坐在车上总要捧本书在手上,车上的移动电视放到同样的栏目时就会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有一回动画片《汤姆和吉瑞》正放到一半时,周斐发现本该下车的女孩还在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便拍拍她的肩头,对着莫名其妙转过头来的女孩指指窗外。很夸张的一声惊叫后女孩站起来,拍门,下车,然后是嘴里不停地嘀咕着迟到了迟到了,还不忘回头来冲着周斐伸一下舌头。
看着这个一路小跑的女孩,周斐怦然心动。此后每天上班时便有一些刻意的等待和聊天,不久周斐便提前一站下车送这个叫林双的女孩到她办公楼底下然后跑着去上班。恋爱自然发生了。
刚毕业的周斐本着不再花家里钱的原则,虽然工资不算低,但也只能租房子住。而正是房子问题结束了这段本来可以水到渠成的浪漫姻缘。林家父母初见周斐就摆出一个在这个城市无比现实的问题:“你又没有房子,让我怎么放心把女儿嫁给你。”其实以周斐家的条件,完全可以支援他一个首付款,但自尊却让他保持了沉默。
乖乖的女孩犹豫了,而正是这种犹豫让周斐感到无比的失望,后来周斐想起这段旧恋便会心酸,那时候真年轻啊,连挽留都不曾挽留一下,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像极了邻家女孩的林双离开。
这次恋爱事件让周斐长久地陷入沉默,他开始拒绝生活中不时迸发的美丽,开始远离人群。他开始试着用世故的眼光来看待爱情和婚姻——或许婚姻就是许多现实的物件加上一个还不错的女孩组成吧。
那时候,整个城市都在谈论房子,房子。周斐终于存够了首付款,当他坐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时,想起那个叫林双的女孩,心一点点变冷。他开始检查自己的硬件——社会地位、收入、房子、前途……
周斐开始武装自己,在单位里,他谋求着职位的进一步提升,还兼职做了几份工,让本来不菲的收入更上层楼,家里的布置更是按照北欧简约而高贵的风格全新打造。衣服一律名牌,手表、袜子这些细节装饰更是考究;他去练保龄球,去练高尔夫、空手道,所有时尚人士所必须有的、必须懂的他一件件去拥有、学习。当他站在镜子前看着全新的自己时笑了,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已经全副武斗的斗士一样,世界就在他的手中。在他的眼中,爱情和婚姻,就像一男一女排兵布阵,比拼实力。
再见林双时周斐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失落,三年过去了,一切都变了,从前一看到就会让自己脸红心跳的女孩已经成了他人妇。他们淡淡地坐在咖啡馆里,林双其实很不适应这种环境,太过幽雅的环境和稍嫌暧昧的音乐都让她坐立不安,她一边听着周斐以一种难抑的炫耀口吻谈自己的近况,一边搅着咖啡,或许是糖放多了,她感到很腻味。那天的周斐也感到很无趣。但林双走的时候随意的一句话却让他颇感兴趣:“我们单位有一个不错的女孩,哪天介绍你们认识啊!”
失去的恋爱不能回头,而生活还要继续。
这几年,周斐因为把时间过多地放在物质生活的创造上而忽略了关心周围的情感世界。他走近已经疏远的朋友时,才发现当初和自己一起毕业或者一起参加工作的同学同事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小家庭。他一下子着急起来。林双不是说要介绍女孩给自己认识吗?周斐兴奋起来,马上给林双打了个电话。
林双那天讲那句话其实别有用意,她所说的女孩特点就是对物质要求比较高,但和周斐却是真的不合适,当时她只是想讽刺一下周斐,想不到周斐却当真了。但经不住周斐的请求,林双只好答应安排他们见面。当兴奋的男女双方和尴尬的介绍人坐下来时,周斐马上感觉到很不自然,那场见面,除了女孩点的咖啡和点心的价格让周斐的心跳了一下外,就只剩下女孩喋喋不休的询问和不时对周斐所拥有的优越条件的惊叹。出门送女孩上了出租车后,周斐把写有女孩电话号码的纸条当着林双的面扔进了垃圾桶。
虽然第一次与陌生女孩见面的经历让周斐颇感无趣,但相亲作为一种古老而又时尚的概念却在他的脑中扎了根。有多少爱情产生或者毁于相亲呢?好歹这样可以给自己创造机会啊,此时的周斐已经28岁了,世故已经麻木了他感受爱情的直觉,父母的催促虽然让他不胜厌烦却也无可奈何,同事们奇怪的眼光更是让他坐立不安,为什么不相亲呢,起码这是一个赢得爱情的机会,而且自己又有这么好的条件,即使无趣,却也可以让自己感觉到那种优越,何乐而不为呢?
周斐开始了他的相亲之旅。他发动了他所有的人力资源,碰到一个人就来上这么经典的一段:“有合适的女孩子吗?什么时候叫出来坐坐。”周边了解周斐情况的人也乐于做这个人情,于是好的孬的,都一古脑摆在周斐面前,很多时候,不是别人挑时间,而是周斐做出安排,有时候竟然一个星期七天,他几乎每晚都有安排。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他社交活动有多频繁,却不知道他是在相亲。
几场相亲下来,让周斐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在读的,不行,前途有着太多的不可知性;没有工作或者工作不好的,不行,因为那会遭人嘲笑而且以后的生活压力会加大;农村的,不行,因为来自对方的家庭需照顾性太强;个子矮的,不行,因为自己本身个子就矮,必须担负起改良品种的责任……
周斐觉得自己在相亲中像一个演员又像一个观众,坐在一个不认识的人前面,刻意的安排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谈对象,或者说是结婚。你只有一次表演的机会,有时候会有几次,但剧幕落下时,周斐都感到无比的失落。虽然有几次周斐看中了对方,但不是对方硬件不合他的条件就是对方看不中他。
郭小倩是周斐最为中意的一个女孩,是周斐同事的表妹,同事安排的相亲颇具特色,不是在平常的咖啡馆或茶吧,而是在体育馆里。当英姿勃发的郭小倩出现在周斐面前时,他的眼睛不由一亮。那个晚上周斐使尽浑身解数,让自己也成为球场上的亮点。
但第二天同事带来的却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打球间歇闲聊时,周斐对郭小倩喜欢看韩剧表现出的不屑让她颇不舒服。这次功亏一篑的相亲让自我感觉良好的周斐尝到了被选择并被淘汰的苦楚,听着同事的抱怨,周斐真是有苦说不出,他想说:“为什么不再给我一次机会呢?”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自己又何尝给过从前那些女孩机会呢?周斐由此次相亲开始反思,他开始觉得,无法容忍对方哪怕是一点点的缺点是相亲最大的致命伤,和自然相处后生发感情不同,相亲特别注重第一印象,长相、谈吐等等,双方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标准在衡量对方,优点可以对号入座,而缺点却被放大和抵制。
随着周斐年纪渐大,他原来持有的砝码也变得越来越轻,相亲是越相越后悔,因为朋友同事们介绍的女孩一个比一个年纪大,而相亲第二天从介绍人那里得到的消息不再是“满意”了,更多的是周斐身上一些缺点的放大版——“牙不整齐、个子矮、脸上怎么那么多皱纹。”周斐也试着去找那些从前被自己拒绝的女孩,但那些女孩却一个个鲜活地各自找到了爱情。
从2002年开始,这两年,周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见了多少女孩,他也尝试着改变见面的方式,以一种更自然的态度来对待相亲这回事,但相亲就是相亲,每回都绕不开那个绕口令一样的问题:你在什么地方上班,你家什么情况,你有什么爱好啊。不是他问别人,就是别人问他,而相亲最后的结果也只有两种:不是别人看不中他,就是他看不中别人。
倍感疲惫的周斐从最初的兴奋激动到习以为常,乃至到最后的厌恶,都难以抑制他去相亲的冲动,相亲或许是一种瘾,也或许是别无他法的选择。每天晚上,从相亲的“秀场”回到巨大而孤独的房子里,坐在舒适的真皮沙发上,周斐感到那样无奈和不解:我错在哪里?相亲真的是一条死胡同吗?
在我们的身边,其实有许多类似周斐这样的年轻人——自以为错过了恋爱的季节,就以相亲作为一种介入情感生活的方式,但相亲本身决定了在此过程中无法避免许多现实问题的提出和解答。我们听说过相亲成就了一些美满姻缘,却也认识到相亲的弊端。
周斐说他还会继续去相亲,但他会改变从前只作物质条件较量的观念,会以一种更自然的心态和方式来结识女孩,他说原来那种长相、工作等条件或许应该换成爱心、正义、善良这些条件。
相信周斐有一个好的未来。
第99篇、爱情故事爱你难以十分
一点点酒精就把我的内心出卖了。三十多岁的女人,谁不在意自己经营多年的婚姻?
我也十分爱过,可是走进婚姻,女人的角色就复杂啦,在爱的同时,有了更多的责任。她不可能在十分专注地爱一个人,她要从这十分中分出一份爱自己的公公婆婆,又要从中分出一份来爱自己的父母,还要从中分出一份来爱孩子。十分的爱经过婚姻的洗礼,便只剩了七分;因此,当另一份十分的爱袭击她的幸福时,她就难以抵挡……”
我正专心致志地看电视剧,他突然说:“我们离婚吧。”
他很严肃:“我爱上了一个十分爱我的女孩儿,对不起!”
……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同意离婚。
办离婚手续前,他约我一起吃饭。几杯酒下肚,他主动说起那个女孩儿:她朝气蓬勃,跟她在一起,他有被燃烧的感觉。她很天真,一点儿小事都能让她感到满足。跟她在一起,他很放松,可以抽烟抽得一屋子尽是一股烟味,也可以通宵玩麻将,跟朋友拼酒……
“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心跳加速,干什么都充满力量。”他显然已有几分醉意。
我不傻,听出他对我有多么不满:作为妻子,我像所有黄脸婆一样,精打细算,过问他的每一笔开支,买双袜子都要货比三家。我不许他抽烟,禁止他喝酒,更反对他吆五喝六地赌博。
借着酒劲,我打断他:“离婚以后,我不再是你的黄脸婆,不再是你不用付工资的佣人。可以节省下为你熨衣服、配领带的时间,来打扮自己;可以节省下为你买衣服的钱,给自己挑几件拿得出手的时装;可以不用绞尽脑汁地搜索鱼的N种做法;不用讨好你的胃;我可以不担心你抽烟伤了肺,喝酒伤了肝;我不用在为你洗吐得一塌糊涂的被单;不用再因你喝了酒,谁在街边某个角落时,一边哭,一边满大街地找你;不用在为每个月给你爸妈寄生活费;不用再每年跟你坐半天车,提着大包小包走十多里山路,只为陪你父母吃顿年夜饭……是呀,离婚,真是太好啦!”说完这些,我泪如泉涌。
我一直都表现得很冷静,可是,一点点酒精就把我的内心出卖了。三十多岁的女人,谁不在意自己经营多年的婚姻?
“你醉了?”他愣愣地看着我,有些紧张。
我一吐为快:“难道我没有天真单纯过吗?我没有年轻美丽过吗?我把你送的一只铜戒指、一本书、一枚书签视若珍宝,冒着严寒为你织手套;我也十分爱过,可是走进婚姻,女人的角色就复杂啦,在爱的同时,有了更多的责任。她不可能在十分专注地爱一个人,她要从这十分中分出一份爱自己的公公婆婆,又要从中分出一份来爱自己的父母,还要从中分出一份来爱孩子。十分的爱经过婚姻的洗礼,便只剩了七分;因此,当另一份十分的爱袭击她的幸福时,她就难以抵挡……”
最终,我们没有离婚。他改变了主意,说我清醒的时候没有醉的时候理智,也没有醉酒的时候聪明。
第100篇、爱情故事没有爱,越“练”越受伤
自由恋爱并不代表“瞎恋”,不是儿时玩的过家家,更不是滥情。
近年,在高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中,“练爱”一词成为时尚的代名词。不少没有恋爱经历的大四学生,抱着弥补大学生活的缺憾,满足虚荣心,甚至在择业中“借船出海”的念头,在临近毕业之时,匆匆开始了恋爱生活。尽管不少学者和心理专家对此都持有异议,但高校“黄昏恋”还是愈演愈热,不断升温。
然而,2006年石家庄市一高校发生的一起大学生自杀事件,暴露出了这种“快餐爱情”中隐藏的问题……
单恋无果,大四学生找个女孩来“练爱”
家人对他的学业非常支持,为了给他支付学费,父母卖掉了口粮,年近半百的父亲还在一家建筑队当起了民工,姐姐也南下广州打工挣钱。
冯立杰知道自己能上大学非常不易,上大学后他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大学二年级,身边不少同学已经谈起了恋爱,冯立杰却一直按兵不动。
其实,情窦初开的冯立杰早在入学那年的元旦晚会上就有了自己心仪的对象。那是一个叫闫雨桐的英语系女生。
冯立杰身高175厘米,长得高大英俊,口语也非常流利。起初闫雨桐对他也很有好感,但一听说他的家在邢台农村,态度就一下子发生了改变。没过几天,冯立杰就发现,闫雨桐和另一个男孩亲密地在校园里散步。
从此,冯立杰再也不敢对闫雨桐献殷勤。他竭力克制满腔爱慕之情,专心致志地学习。
学习和容貌都非常不错的冯立杰自然也不乏女孩的青睐。对于女孩们的追求,冯立杰一般都婉言谢绝。一方面因为在大学里谈恋爱实在太花钱了,靠打工赚取生活费的冯立杰实在承受不了:另一方面他的脑子里还一直装着闫雨桐,身边的女孩与她一比,简直就是平凡得没有味道。
转眼三年过去了,临近毕业的冯立杰和石家庄的一家著名的制药企业有了签约意向。工作问题基本解决后,他松了一口气。看着身边成双成对的同学,心里也难免痒痒起来。
大四的课程相对比较轻松,晚上熄灯后,同宿舍的男生免不了要吹吹牛,聊聊彼此的女友和爱情经历。大家个个聊得眉飞色舞,只有从没谈过恋爱的冯立杰没有谈资,显得沉默寡言。一个同学笑着打趣:“立杰,你这家伙真够牛的,快毕业了都没谈过一个女朋友。”
冯立杰心里羡慕,嘴上却不肯承认:“要谈恋爱参加工作后有的是机会。我是咱们宿舍第一个找到工作的,就是因为我把你们陪女朋友的时间都用到学习上了。”
“哈哈,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你不想想社会上的女孩多复杂,像你这样完全没经验的还不被人家骗死。不趁着在学校里找个单纯的女生提前练习一下,简直是坐失良机。再说,你长得这么帅,却从没接触过女孩,人家肯定怀疑你生理有问题。”大家哄笑起来。
虽然同学只是打趣开心,但当天晚上冯立杰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是啊,马上就要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有了着落,真该找个对象,好好享受一下大学生活。”他的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依旧是闫雨桐的倩影,但很快被他否掉了,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雨桐就像天上的月亮,只能仰望和思念,却永远无法靠近。也许我应该把握的是一份最平凡的爱情。”
冯立杰有一个叫沈璐云的高中女同学在另一所大学读大三,是个放在人群里很不起眼的女孩,远不如闫雨桐时髦漂亮,冯立杰对她的长相和内向的性格都不太满意。但为了体验恋爱的感觉,他还是主动出击,很快就和沈璐云谈起了恋爱。
女友怀孕逼婚索爱,这场“练爱”好沉重
最初,这份迟到的“黄昏恋”的确给了冯立杰很多美好的感觉。第一次约会,冯立杰请沈璐云吃了肯德基,出门时顺理成章地牵住了她的手。送沈璐云回校的路上冯立杰拥抱并亲吻了她。
回到宿舍,冯立杰将一个早已休息的同学打起来,兴奋地宣布:“我吻了她,真的,我初吻了。”
睡眼朦胧的同学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他,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立杰,你小子也太老土了。一个初吻就高兴成这样,若和她同居了,你还让不让我们活?”
兴奋中的冯立杰有些诧异:“同居?那怎么行呢?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女孩。”
这个同学又是一阵哈哈大笑,“你傻啊!现在的女孩开放着呢,我的第一次还是女朋友主动的呢。”
恋爱和初吻的滋味让冯立杰压抑多时的性意识苏醒了。第一次约会半个月后的一个星期天,冯立杰在沈璐云宿舍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沈璐云捂着脸哭了起来,对冯立杰说:“冯立杰,我不是随便的女孩,你不能玩弄我,一定要对我负责。”
这下,冯立杰傻了。但看着沈璐云痛苦的样子,他只好安慰她:“小云,别哭了,我是真的喜欢你。”
沈璐云渐渐平静下来,从那以后她把冯立杰当成了自己未来的丈夫。后来,两人在高教区租了一间平房,过起了同居生活。
冯立杰虽然在享受着沈璐云的照顾,但随着接触的增多,他对沈璐云的不满却在逐渐升级。沈璐云不仅长得不漂亮,更不善于打扮自己。和她一起出去,冯立杰心里总是很不舒服,生怕同学看到取笑自己。
更让他头痛的是,因为一直担心冯立杰对自己不是真心,沈璐云对他看得特别严,回来晚一点就会拼命打他的小灵通,有时还会去教室找他。
很快,这种强烈的不满就变成了厌恶。2005年“十·一”长假期间,冯立杰和沈璐云去超市买东西,刚一进门就遇到了花枝招展的闫雨桐。与她一比,穿着不合体的牛仔裤和一件旧运动衣的沈璐云显得不堪入目。见到熟悉的同学,闫雨桐随口问了一句:“冯立杰,这是你的女朋友吗?”冯立杰还没想好怎样回答,沈璐云立即挽住他的胳膊做出亲热的样子,滑稽的动作惹得闫雨桐捂嘴一笑。
冯立杰认为沈璐云是故意在自己的梦中情人面前让他难堪,开始琢磨如何向她提出分手。但就在这时,沈璐云怀孕了。
得知沈璐云怀孕的消息,冯立杰头都大了,立即要陪她去医院堕胎,但沈璐云却说什么都不愿意,两人大吵一顿不欢而散。冯立杰搬回了自己的宿舍,一连几天不搭理沈璐云。
冯立杰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沈璐云既伤心又气愤,万般无奈之下,她打电话叫来了双方的家长。两家父母都非常生气,但事已至此,他们商议再三做出这样的决定,两个人先领结婚证,沈璐云去堕胎,等两个人都完成学业后再举行婚礼。
为了事情不被闹大,冯立杰只好低头认错,并在沈璐云的要求下写了一份协议,承诺等沈璐云毕业后就和她结婚。拿到协议,沈璐云去医院接受了流产手术。
想到要与这个没有一点感觉的女孩生活一辈子,冯立杰就感到害怕。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原本答应聘用他的企业因转产临时变更选才方向,不再聘用化学系毕业生。
近几个月,冯立杰一直忙着和沈璐云“练爱”,感觉工作的事已经板上钉钉,根本没再去参加其他招聘会。得知工作泡汤的消息,他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天啊,这可怎么办?”
考研无望求职无门。高楼坠落可得解脱?
冯立杰一直成绩优异,考研究生的希望很大,但他考虑到家中的实际情况,希望早点参加工作,以减轻父母的负担,所以并未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的升学考试。现在单位没有了,他首先想到通过读研寻找出路。然而跑到学生处一问,研究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截止,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考试了。即使可以给他报名,与那些准备了一年多的同学相比,他也没有什么希望。
考研没希望了,冯立杰只好赶快打印求职自荐信,开始四处奔波找工作。然而,很多单位提前半年就已通过人才招聘会选好了需要的应届生,虽然还有公司或企业正在招聘人才,但要么规模很小,要么是专业不对口。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招聘冯立杰做业务员,但心高气傲的他却不愿接受。一个月过去了,工作的事还没有一点眉目。
学校放寒假后,同学们离开了校园。眼看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同学都已拿到了聘用意向书,冯立杰对自己十分失望,整天唉声叹气。
2006年1月10日,冯立杰的一个邢台老乡搬家,请他去帮忙。这个老乡三年前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整天四处打工,现在在一家家电公司当业务员,工作非常辛苦,收入也不高。去年他们的孩子出生后,日子更加艰难。他们只好离开石家庄,准备搬回邢台,在小城市里寻求发展。
看着老乡狼狈不堪的生活,冯立杰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感到脊背一阵阵直冒冷气,搬完家后匆忙离开。
回到宿舍,冯立杰越想越绝望。这时,小灵通突然狂响起来,“立杰,我们放假了,咱们什么时候回邢台?下午你有没有时间,陪我去市场转转,我想买一件过年的衣服,再给两边的老人都带点年货。”沈璐云在电话里悉心地安顿着,就像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妻子。
沈璐云的电话让冯立杰感到更加崩溃,他对自己“练爱”的荒唐之举追悔莫及。
电话里,冯立杰只好说自己正在找工作,让沈璐云先回去。一个没有回家的同学看他情绪不好,就找来几个人拉他打扑克。冯立杰却觉得对方这样做是在羞辱自己,“都给我滚,谁要你们在这儿装好人!”他把扑克牌撕得粉碎。
大家生气地离开了宿舍。
2006年1月17日晚上,冯立杰几乎一夜未睡,他在房间里不停地踱步,脑子里不断展现将来可能出现的种种困难,越想越难过,越想越绝望……
第二天清晨7时左右,他悄悄整理好自己的东西,在一本课本的扉页上留下了潦草的“遗言”:爸爸妈妈,我已经绝望了,再也没有任何出路,我只能走了。我对不起你们的养育之恩,也对不起沈璐云,尽管我从没有爱过他。
他披上羽绒服走到窗户前,窗户打开的一瞬间,他就蹭地蹿上窗台,然后向下一栽重重地摔了下去。
同学们议论纷纷。与此同时,得知消息的冯立杰的父母也很快赶到学校。
作为家中的独子,父母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冯立杰身上。冯立杰的突然自杀,像是抽掉了父母的主心骨和全部的希望,仅仅两天时间,冯立杰父亲的背就驼下去很多,母亲哭得两眼红肿,流不出眼泪。
刚接受人流手术不久的沈璐云,身体的伤口尚未痊愈,心里又被重重地扎了一刀。她一直将冯立杰看作自己未来的丈夫,他的自杀也让沈璐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痛苦之中。
心理专家认为:
大学生必须知道,作为社会的产物,人类的爱情也必须贯穿着责任和道德。自由恋爱并不代表“瞎恋”,不是儿时玩的过家家,更不是滥情。
为了恋爱而恋爱的行为,是一种“恋爱孤立主义”,是把恋爱变成了“练爱”。为填补空虚和满足虚荣心的“练爱”是缺乏责任心的。一些大学生为了找工作和其他目的,将爱情功利化为“借船出海”,更是对爱情的亵渎。
对于大学生中出现的“练爱”现象,教育部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涉世不深的大学生们建立正确的爱情观。当学生心理出现异常时,学校可以通过辅导员或是专门的心理咨询教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避免这类惨剧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