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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全文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2-04 17: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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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最短的距离

2004年年末的一天清晨,在美国底特律的街头,一辆鸣着警笛的警车疾驶着在追赶一辆慌不择路的白色面包车。面包车上,一个持枪男子疯狂地踩着油门夺路而逃。他叫道格拉斯·安德鲁,曾经是一位职业拳击手。就在20分钟前,穷困潦倒的他持枪抢劫了一个刚从银行提款出来的妇女。他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孤独的他太需要钱了,他觉得只有钱才能给他的心灵带来温暖,改变他的生活现状和命运!

在他实施抢劫后,接到报警的巡警在第一时间锁定了这辆面包车,并展开追捕。安德鲁驾驶着面包车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像没头苍蝇一样疾驰,最后他被逼进一个居民区里,走投无路的他拎着巨款躲进一幢居民楼里。

他气喘吁吁地跑上楼,发现了一扇虚掩着的门,便闯了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女孩正背对着他坐在窗前插花。他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女孩,要是她胆敢呼救或反抗的话,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女孩显然也被他的声音惊扰了。“欢迎你,你是今天第一个来参观我插花艺术的人。”女孩说着转过身来,笑靥如花。

安德鲁惊呆了,放在扳机上的手指下意识地松弛下来,因为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张阳光般灿烂的笑脸,而且她竟是一个盲人!她并没有意识到,此刻她所面对的是一个走投无路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所以她的笑依然是那么甜美,在那些美丽鲜花的映衬下更显得楚楚动人。

“你一定是从电视上看到关于我的报道,才赶来看我插花的吧?”就在他发愣的当口儿,女孩幸福而自豪地笑着说“没想到,在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关心我,这几天前来看我的市民络绎不绝,都说是我对生活的热爱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勇气呢!”

女孩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的天真以及对一个闯入者的毫不设防让他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他竟真的按着女孩的指引,开始欣赏女孩的那些插花了。红的玫瑰、白的百合、黄的郁金香在窗台上展示着不可抗拒的美丽。安德鲁突然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奇:“你刚才说你即将离开这个世界?”

“是啊,难道你不知道?我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我最多只能活到19岁。还有几天就是我18岁生日了。”

“我为你感到遗憾,也许你现在和我一样最缺的就是钱了,要是能有更多的钱也许你会很快乐地生活下去!”联想起自己的困窘生活,安德鲁苦涩地笑笑。

女孩微笑着对他说:“你说错了,即使有再多的钱也治不好我的病。我现在虽然没有钱但我感受到了活着的快乐,我反而为那些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金钱的人感到可悲!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快乐与否跟金钱无关。”

女孩的话一下子在安德鲁的心灵深处掀起了一股风暴!此时此刻的自己,不正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金钱吗?

赶来增援的警察已经将这个居民区包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并不知道此时在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一切。前来搜捕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你的插花真美,就像你的微笑那样让人着迷。我要去上班了,再见!”说着,安德鲁拿起一束花叼在嘴里,然后轻轻关上门,走出了她的家。

荷枪实弹的警察没费一枪一弹就抓获了安德鲁。警察在给他戴手铐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请不要惊动那个女孩,更不要告诉她刚才发生的一切,好吗?”

“第二天,一个嘴里衔着一束花,高举双手向警方投降的图片在当地媒体登载出来。我是在一家网站上看到这张照片和相关报道的。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凯瑟琳,一个身患重症但热爱生命的美国女孩。也许她到现在也不知道,在那个平凡的清晨发生了怎样一件震撼人心的事。坐在电脑前,我在思考到底是什么力量让穷凶极恶的歹徒放弃抵抗而得到人性回归的,是凯瑟琳推心置腹的话语,还是安德鲁突然产生的对生命的不舍和渴望?”

就在我为这个问题找不到答案的时候,一周后我又在同一家网站看到了美国当地媒体对这一事件的后续报道,报道中引述了劫匪安德鲁一番发自肺腑的话:“我最应该感谢的是凯瑟琳的微笑,如果没有她那粲然一笑,根本就没有使我俩活下来的机会她会死在我的枪口之下,而我则会在负隅顽抗中死于乱枪之下!是她的笑救了她自己,也救了我……虽然她是一个盲人,但她显然懂得微笑对一个人的伟大意义。在此之前,要是人们对我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微笑,也许我就不会在人海茫茫中迷失自己,从而做出铤而走险的事来。微笑是两人间最短的距离,这是我用即将到来的十年牢狱之灾换来的最为深刻的人生感悟……”

第2篇、爱情故事拯救“罪妻”,好丈夫8年守候不离不弃

8年前,妻子因为沉沦赌博,输光了靠小本生意辛辛苦苦挣下的10多万元家产,走上了拐卖儿童的犯罪道路,被法院判处13年徒刑,抱愧的妻子一次次要求离婚,但被丈夫一次次拒绝……

由于表现良好,妻子即将减刑出狱,突如其来的喜讯让这个痴情的男人激动无比——8年的守候,8年的不离不弃:“我和儿子终于等到这天了!”大颗大颗的泪水也在这时淌满了他的脸庞。

麻将牌输掉了10万血汗钱

邹梅那天应朋友之邀来成都找工作,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朋友,身上又只带了10多元钱,连住旅店的钱都不够,她正暗暗着急,不料被李义军撞着了,一肚子火全发泄在李义军身上:“你没长眼睛啊?”李义军连声道歉,并要送她去医院做检查。见李义军一脸憨厚,邹梅也不好再加责备:“算了吧,我没伤着。”

天色黑了下来,邹梅却衣衫单薄,李义军并没马上离开,而是关切问道:“你好像在等人?天快黑了,你等的人还来吗?”“我也不知道……”邹梅一向快人快语,她见李义军一点不像坏人,于是说出了心里的焦虑:“我身上没有带多少钱,成都又没其他朋友,晚上还不知道去哪里住啊。”

听邹梅这样说,李义军发出邀请:“你要不嫌弃我家条件差,就去我家住一晚上吧。”邹梅吃了一惊。“我不是坏人……” 李义军接着从身上摸出《工作证》,邹梅“扑哧”一下笑起来:“我能看出你不是坏人,要不我也不会跟你说那么多。”这天晚上,邹梅果然去了李义军家过夜。李义军的父母见儿子突然带了一个年轻女孩回来,全都认为是李义军交上的女朋友,款待得十分盛情。

此后几天,因为邹梅便吃住在李家,李义军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邹梅发现,李义军不但老实,也很正直,她渐渐喜欢上了这个说话不多的小伙子。不久两人建立起了恋爱关系,并于相识第二年结为了夫妻。结婚1年后,儿子李爽“哇哇”落地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然而,有了儿子,家中的处境一天不如一天。过去,李义军做送水工,邹梅则帮人照看店铺,夫妻俩的收入尽管不多,毕竟还能维持生活。可有了儿子后,邹梅不能再出去打工了,一家人的生活全靠李义军每月所挣的几百元维持,常常捉襟见肘,日子过得非常艰难。

一天,邹梅看见路边上有很多卖小吃的摊点,吃的人很多,生意特别好,她不由灵机一动,也想开一个这样的小吃摊。晚上,李义军听了妻子的想法很支持,第二天就去批发市场上帮妻子买回来几斤油和几斤面,然后又从家里搬出来小木桌和小木凳,邹梅的生意摊便在附近的公交车站旁支撑起来了。

邹梅卖凉面,卖抄手,忙得不亦乐乎。第一天摆摊,李义军虽然一再叮嘱她:“能多挣钱虽然是好事,可你也千万不要累着。”可邹梅回答:“你老婆可不是娇气的女人。”一个月后,邹梅用卖面卖抄手所赚的钱给全家人都做了新衣服。

后来,有人建议邹梅晚上去卖“串串香”,说吃的人多,也更能赚钱。邹梅与李义军商量后,租店开起了“串串香”小火锅。几年过去,邹梅经营的“串串香”火锅店在当地小有名气,挣下了10多万元家业。李义军一度想要辞职下海和妻子一起经营生意——儿子聪明可爱,妻子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在他看来这样的生活简直就如同一幅美丽的图画,自己要能再助妻子一臂之力,将来的生活不就更会芝麻开花节节高吗?就在李义军为未来的生活做着更加美好的设计时,邹梅陷入了赌博!

经营“串串香”,一般是在下午四五点钟开门营业。儿子上幼儿园了,看见邹梅每天上午和下午常常闲得没事,只能睡觉和看电视,李义军多次对她说:“天天忙着做生意也很辛苦,你白天去放松放松,找邻居打打麻将调节一下生活。”邹梅开始去打麻将了。刚开始时,输赢10多元钱,李义军并不在意,但过了不久邹梅竟然赌博上了隐,输赢的金额越来越大,有一次几个小时便输掉了1000多元钱,打电话叫李义军立即送钱去麻将馆!

李义军终于明白,妻子陷入了赌博的泥潭!他恳求邹梅说:“不要再赌了,再赌下去店子就要垮掉了……”可邹梅一点听不进去:“你还算是个男人吗?老婆输点钱就心疼,我这辈子算是白嫁给了你!”

从此后,邹梅在赌博泥潭中越陷越深,根本没有心思再做生意,每天从早到晚泡在麻将馆里,10多万家产很快挥霍一空。1996年8月的一天,儿子生病了,火锅店倒闭后上门来讨债的人又一批批堵在家门口,李义军终于无法忍受,一怒之下闯到妻子赌博的麻将馆,把桌上的麻将掀翻,然后拉起她往外走:“回家去……儿子病了你也不管不问,这个家你到底还要不要?”不料刚进家门,邹梅便雷霆大发:“你太不给我面子了……”然后就冲进厨房拿菜刀砍向李义军,李义军手臂上顿时被砍出了一个大口!然而,李义军去医院缝了好几针回家,邹梅又不见了,他知道妻子一定又去了麻将馆。那一刻,李义军的心变得彻底冰凉:“小梅啊你为什么连句道歉的话也没有?”

锒铛入狱后好丈夫不离不弃

但李义军并没有放弃妻子,为让妻子摆脱赌博,他把年幼的儿子交给父母照看,带着借来的5000元钱和妻子一起去妻子的家乡正兴镇重新开起 “串串香”,可生意不好,几个月后便关门了。接着,李义军夫妇又回成都开了一家茶园。李义军的想法是,成都人大多喜欢喝茶,投资也不多,他和妻子只要能同心协力经营,一定能赚钱。但成都人喝茶时大多喜欢打麻将,天天置身于麻将声声的环境中,邹梅的赌隐又发作了,最初只是在客人“三缺一”时才“圆场”的她,后来索性常常直接上场赌博。

这一赌,挣钱的希望又破灭了,开茶园又欠下了不少债务。

1998年3月的一天,李义军早早去送水,平常喜欢睡懒觉的邹梅也跟他一样起来很早,李义军纳闷问道:“你起这么早干什么?”邹梅看了一眼丈夫,没有回答,他们一起走出家门,哪会想到邹梅这一走便几个月没回来,而且连一点音信也没有!直到这年年底,一个如同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邹梅因为拐卖儿童被警方刑拘了!经法院审理,邹梅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刑13年。

邹梅入狱时27岁,她在看守所时写信给丈夫:“我们离婚吧,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孩子……”邹梅的这封信滴满了泪痕,李义军又气又恨。冷静下来,想到与妻子初次相识的情形,以及结婚后两人曾经的恩爱,李义军的心被折磨得痛苦不堪。他不明白,曾经身上没一点恶习的妻子,为什么竟会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道路,连拐卖儿童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也做得出来?面对同事和邻居们的嘲笑,李义军感到抬不起头来,只能一个劲抽烟和喝酒。眼看开庭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李义军终于决定去看守所看看邹梅。

一个雨雪天,李义军刚到看守所,看守所大门就打开了,邹梅坐在囚车上正被押解到另一处看守所。当囚车上的邹梅看见头发凌乱、面容憔悴的李义军,眼泪一下子流淌下来,冲着车窗外的丈夫大声吼道:“我们离婚吧,我求你把孩子带好就行……”囚车很快驶远,李义军惊愣了一会儿,他猛然清醒像发疯一样跟着囚车奔跑起来:“小梅,我一定等你出来!”一个月多的反思,他发现妻子之所以会犯罪,跟自己过去对她的放纵和太迁就有很大关系,是自己一手酿出的苦酒:“我如果不叫她去打麻将,我要是在发现她赌博就及时、坚决地阻止,小梅也许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

邹梅被判刑之后,她再次向李义军提出了离婚要求:“13年,太长了,我出来人都老了,我不能拖累你……”李义军摇摇头:“你可以争取减刑啊……只要你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就会等你出来,我们做一辈子的夫妻!”李义军对妻子许下了这样的诺言……邹梅被判刑后,在川西监狱服刑。第一次去探望妻子,隔着铁栏,李义军和邹梅久久无语。

第3篇、爱情故事原来爱情可以这样追

好久没坐公车了,偶然遇见时隔二十年没见的初中同学敏,却依然能够一眼就认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可能是那个时候的同学情谊太单纯了,所以时隔这么多年不见居然没有任何生疏感,我们依旧如原来般亲切。一路上我们几乎就没有停止回忆,想起了很多旧日的同学,其中谈的最多的也最令我惊讶的是敏告诉我说虹跟兴最后走到了一起。

兴那时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子,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身边有数不清的美女。但是我知道兴那时只喜欢我最好的朋友蕊,因为蕊是校花级的才貌兼备的好女孩。虹却真的很不显眼:相貌平平,个子平平,学习平平,反正要不是她有点过分开朗的话可能到今天我都根本记不起她来。在我看来,那时的虹应该是没有任何勇气去对兴想入非非的。可是他们却真的成为了夫妻,听说还有了一个女儿,于我是确实不敢相信的!

敏说是虹追的兴,并且真可谓是一路穷追不舍。虽然我们都听惯了“女追男,隔层纱”,似乎很容易的样子,但是虹却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

中考兴考入了县二中,虹落榜了。因为内心深处对兴的过分爱慕,虹选择了复读。对于学习平平的她来讲真的要付出超出常人很多倍的努力才能进入自己理想的高中。所以她几乎是废寝忘食的,并且她还很节俭,因为她知道兴的家境不好,所以她会尽量节约零用钱想将来有机会了一定给兴补贴学费。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洒了一年的汗水,第二年中考虹顺利地跟到了兴所在的县二中。虹虽然算是只丑小鸭,可是她却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她特别开朗,不畏惧场合。所以去到二中之后她就经常借着问问题的缘由跨年级去找兴,顺便偶尔给兴带点好吃的,买点学习用具什么的。其实高中后的兴学习一直还是在全县名列前茅的,能够有初中的“老同学”跑来问问题或者关心自己什么的他总觉得很正常,所以也就对虹的行为没往别处想。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三年一晃结束了,兴考入了省城最好的学校,而虹为他高兴的同时也在奋力地备战高考,想争取下一年如愿以偿地继续跟着兴前行。可是命运似乎对虹很不眷顾,即便她没日没夜地学习,第一年高考她依然还是落榜了。

为了兴,什么都不可怕,兴无意间就成了指引她前行的灯塔,她又一次选择了复读。又是疲惫不堪的一年,她恨不得把一天当两天来用去学习。自己还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把攒下来的钱一次次装进了信封,寄到了兴的怀里。兴本来是不接受的,但是虹说就当是借给朋友的,将来还给她就是了。兴本是父母重病在身一直靠大家救济的孩子,所以他也就接受了虹的一片心意。兴想等将来自己参加工作了,加倍还给虹钱就是了。

第二次高考虹依然没能够如愿以偿地进入兴的学校,但是她已经很尽力了,并且她也考到了省府的师范学校,那学校离兴的学校不远,这点对她多少是个慰藉。

兴大学后也是一直忙于学习的,虹则经常去找兴,假期还会主动邀兴一起去打工,只是想要加深他们俩之间的感情。但是据那时的我所知道的,大学后的兴还是爱着我的好友蕊的,并且一直给她写信。只是那时人见人爱的蕊早已经有了自己中专时期的男友,但年轻不定的情怀让她一直没有对兴直言的拒绝。相反她总是大方得体的安慰往往更能将兴引入错误的爱的梦境。所以现在我敢确定,虹那时在兴的眼里,不过就是个朋友而已,是个相当于同性朋友的朋友。

敏说其实当时虹是深知兴对蕊一往情深的,但是她却真的陷进了兴的情网里不能自拔,并且她也一直坚信她的努力与付出终究会战胜她的平凡,一定会虏获兴的内心的。

时光荏苒,转眼兴大学毕业了,以优异的成绩被学校举荐到了深圳的外企。虹还有一年呢,可是兴走后她的魂似乎也被带走了。虹知道深圳的繁华,更知道那是个花花世界,美女成群。所以经过前思后想之后虹还是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提前一年走出了校门。当她独自一人挎着行李包走在霓虹闪烁的深圳街头时,她没有任何的恐惧与彷徨。相反她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幸福而甜蜜的微笑:因为她真的觉得她离兴近了,更近了。


第4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成全

“爱情总是很神奇,她把两个陌生人变成朋友,而后又变成恋人,最后变成了亲人,但当爱情不存在的时候,即便是亲人的关系你也无法把他留在身边”

这段话曼玲一直记得,那天是在午夜的收音机里,电台那个漂亮的播音员用她那温柔的小嘴讲出这段话时,曼玲哭了,感觉就是在说她。

曼玲和方达一起来成都有好多年了,刚来成都时两人都没工作,日子过的很苦,当时没地方住,两人曾住过火车站,地下室,工棚,在老乡的帮助下,方达开起了自己的配件装璜小店。

曼玲在一家超市站柜台,每天回家腿都跟棍子一样,方达劝她不要去了,曼玲说:“那怎么可以,两人挣钱总比你一个人挣钱快一些的”

两人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都寄回了老家,供儿子上学,有时两人躺在出租屋内,方达说:“一定要你们娘俩住上像成都人那样的房子,过着阔太太般的日子,到时再把儿子接来,我们共享天伦”

曼玲笑着用手轻轻推了一下方达的脑门:“傻瓜,俺不要过阔太太的日子,只要你对俺们娘俩好,俺就知足了”

五年过去了,方达真的实现诺言为曼玲买了一幢像成都人那样的房子,把儿子从老家接来,曼玲辞去了超市的工作,在家里当起了方达的贤内助,曼玲以为这样能幸福的过一辈子。

方达有了钱,迷上了赌博,天天出去赌,不过他的手气也还不错的,这使发达更加疯狂,在赌场方达认识了一个离了婚的风骚女人,一来二去两人好上了,其实那个女人就是看上了方达的钱。

方达开始不回家,总是以各种借口来骗曼玲,那天曼玲上街去买方达爱吃的酱鸡爪,在一家金店门口看到方达和那个女人在挑首饰。

曼玲掏出手机“你在干嘛呢,晚上回家吃饭吧,给你买了你爱吃的酱鸡爪”

“啊,我在谈生意,好忙的,就这样,挂了啊”挂上电话,曼玲躲在金店的后巷哭了

男人一旦变了心比魔鬼都可怕,方达为了那个风骚女人跟曼玲提出了离婚。

曼玲坐在沙发上一句话不说,一直在流泪,等平静下来后她问方达:“爱她吗”方达点头,曼玲站起身,回到房间收拾箱子:“我同意离婚,过两天我们去办手续,我把儿子带回老家了”

方达没想到曼玲会这么痛快答应离婚,征在那里,曼玲看了一眼方达的那副嘴脸,轻蔑的对他说:“怎么没想到我这么痛快的答应离婚是吗,你曾经说过要跟我和儿子共享天伦,你违背了你的诺言,我强留你也没用,你的心根本不在这里,我爱你,成全你,只要你幸福,我就快乐”

方达“扑通”的给曼玲跪下了,大声的哭了出来

第5篇、爱情故事因为这是我们的家

生活最艰苦的那段时间,他们只能临时租住在别人家的贮藏室。潮湿阴冷的贮藏室,冬天的时候,更像一个冰柜。夜里刮起大风,吹得玻璃窗吱嘎嘎哗啦啦响。那些脆弱的玻璃仿佛马上要被刮飞,这使已经躺下的男人,心颤颤地惊。

玻璃真的刮飞一块。啪嗒一声脆响,跌得粉碎。冷风从缺口处刀子一样划进来。男人坐起来,点了烛,看看那个缺口。他摇摇头,找来一张报纸,用暖瓶里的热水,匆匆忙忙地搅了点儿浆糊。

女人是被冻醒的。挤进来的寒风让小屋里的气温骤然降低了好几度。女人看看那个缺口,看看男人。她睡意朦胧地说能糊好吗?男人说马上好,你睡你的。女人翻一个身,拿被子蒙了头,继续睡去。被子使他们在寒夜里能够拥有一个小小的温暖空间。有了这床被子,有了男人的臂膀,女人认为哪里都是他们的家。

男人把那张报纸糊上了窗子的缺口。手刚松开,风就把报纸刮掉。男人再贴,再一次被刮掉。风喊着号子,恶作剧地破坏着男人的劳动。男人有些急了,他把一件厚厚的衣服挂在窗户的插销上,试图将寒风堵在窗外。可是没有用,强劲的冷风疯狂地从那个缺口灌进来,似乎要把小屋里的空气,冻成坚冰。

男人穿上厚棉袄,把身体靠上了那个缺口。他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风马上安静下来,屋子里也安静下来。一会儿女人把头从被子里伸出。她还睡着,眉眼安静详和。男人看着女人,浅浅美美地笑了。他不想打破这样的宁静。

男人坐在那里睡着了。他梦见一条撞上暗礁的船,冰冷的海水从巨大的裂口涌进船仓。于是男人冲过去,他用身体堵住了那个裂口。男人的背脊马上有了刀扎般的感觉。慢慢地那感觉开始麻木和混沌,变成灼热的痛。

女人推醒了他。女人说你干嘛呢?你怎么坐着睡觉?男人从梦中惊醒,他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屋里的一切恍惚可见。女人的脸近在咫尺。那是一张年轻和漂亮的脸。她应该有一间温暖的卧室,有柔和的灯光,有温暖的空调和厚实的木地板。而现在,为了他的事业,女人却睡在地窨般寒冷的贮藏室。

男人说我做了一个梦。一条船撞上了暗礁,我堵住了冰冷的海水。

女人说吹牛。你堵不住,你也没那个胆量。

男人说是,你说得对。所以我只能做到为咱们的小屋,挡住一个小的缺口。

女人这才想起他们的窗户上有一个被风撕开的口子。她拉开男人,冷风让她的鼻子霎间发酸。她打一个喷嚏。她说你傻啊,这样会冻坏的……就显得你高尚?

男人笑了笑,说,我可不高尚。我不能给你温暖,只好为你挡住寒风。再说,这屋子再小再冷,只要我们住在这里,就成了我们的家,怎么能允许寒风侵进来呢?

女人不说话了。她匆匆为自己和男人煮着简单粗糙的早餐。女人想今夜该是温暖的,因为寒风已经过去,因为在白天,她会去玻璃店量一块玻璃堵住那个缺口。其实夜夜都是温暖的吧,也包括昨夜。因为他们还有一床被子,因为她还有男人的臂膀,因为他们还有相依为命的爱情;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家。

第6篇、爱情故事也是很干净的爱情

每次决定回家休假,她总是先给他打电话,再通知父母。他在车站上班,不管她什么时候到,深夜或清晨,他都会在站台接她,然后开着他的小奥拓送她回家。路上,一般是他问:“还好吧?”她笑着答:“老样子。”他把她送到小区门口,她下车前,他会问她哪天走。她回答完毕,把带来的烟递给他,并且叮嘱一声:“还是少抽点。”他点点头,掉头回去。

她在家时,偶尔跟同学聚会吃饭,但从不联系他。在走的前一天,他会准时发信息给她,告诉她车票买好了。

她直接去找他拿票,但钱的事,她从来不提,他自然也不会提。他们会坐在候车室里说一会儿话,话题很家常:工作、薪水、物价……就像两个寻常的朋友。

时间到了,他拎着她的行李,送她到站台。有时,她会轻轻拥抱他一下。他会拍拍她的背,在她耳边说:“好好的。”她的心情会莫名地伤感,紧接着又温暖了。

她记不清有多少次看着他离开,又多少次等他回来。那时候,她还年少,而他是个列车员。站台,是他们相见最多、分别最多的地方。

曾经,她以为和他不会再有交集了。可是,他的电话号码,她一直不曾删去,一直存储在手机的第一位。

重新联系他,是因为她在单位受了委屈。她刚刚大学毕业,对社会一无所知,原本就是个娇气的女子,感觉委屈自然在所难免。其实不过是些小事情,可她就是觉得受不了。那天,她忍不住给他打电话,还没说话就哭起来。

他听她哭完,才说:“都工作了还跟以前一样。”

她啜泣着告诉他。他开始帮她分析,说出解决的办法。其实他们已经两年多没有联系,可是,那一刻好像他们一直是联系着的。

慢慢地,她的心情平复下来。他的办法不过是安慰她,可是因为她的委屈他倾听了,她就觉得释然。只有在这里,她的委屈才能找到出口。只有在他面前,她才能放声大哭。从小就这样,她习惯了。

那段日子,她频繁地向他倾诉,不管他在干什么。他从来没有拒绝过,一直安慰她,劝解她。

慢慢地,她历练出来,成熟了许多,很多事情能够自己应对了。和他的联系,慢慢地就少了。

他不再跑车,回到家乡小城的火车站做了副站长。她每次回家休假,即使是一票难求的春运时期,她也不用为车票发愁。

她不提车票钱,每次回去总给他买两条烟。他不拒绝,什么也不说。

有一年,因为想和一个男人分开,男人却纠缠不休,她决定辞去工作,回家乡住一段时间。她不想跟父母住在一起。于是,他很快帮她安置好住处。正是冬天,小区里有暖气,他又送来一台电暖器。她从小就怕冷,他一直记得。

有时候,他会打电话让她出来,隔着小区的铁栅栏递给她一份红烧排骨——小城有一家店的红烧排骨味道很好,她懒得出去吃,他就顺路买好给她送过来。她把红烧排骨接过来,不道谢,也不邀请他上楼,只是叮嘱他慢点开车。

在小城待了大半年,她还是向往大城市,于是重新上路,去省城。工作找得很顺利,她把自己安置妥当。然后,又是很久不同他联系,除了回家时让他接,返回时要他买票。

他们似乎只是这种接接送送的关系。

事实上,他们是旧情人。两家曾是邻居,他比她年长六岁。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他也一直耐心地等她长大。但真正恋爱以后,因为他一次犯错,她决绝地离开了他,那是年轻时的她不能接受和原谅的。

她恨过他一段时间,发誓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他结婚生子,过起寻常的日子。她在外读书,漂泊,恋爱,分手,恋爱……一直是那个任性倔强的女子。

他们最终成了这样的旧情人,旧爱不再提,伤害不再提,但光阴累积出来的情分,始终都在。

这份恋情或许不能跟山楂树扯上关系,却是一样的纯粹和干净。旧情非旧爱,但在光阴里渐渐变得纯粹、温暖、干净,且永远值得信赖。

第7篇、爱情故事眼睛

周翔爱写诗,他常到江滨公园去观察那些谈情说爱的景象,寻找灵感,于是在文学刊物上经常出现他写的爱情诗。

一天黄昏,他发现一条长椅上孤零零地坐着一个长发姑娘,便不由自主地走到姑娘面前,细细一看,才发现姑娘长着一双特美的眼睛,像清泉,如蓝湖,似山溪,又赛月下的光波……啊,美极了

姑娘倒也大方,对站在自己面前细细观察的人,根本不予理会,照旧坐着不动,面不改色心不跳,神色十分平静。

周翔回去后,马上写了一首关于这位姑娘眼睛的诗。

第二天傍晚,他带着刚写成的诗,又去了公园。只见那姑娘依旧坐在她昨天坐的位置上,依旧独自一人。周翔断定她还没男友,就走上前去问道:“我可以在你旁边坐会儿吗”姑娘说:“你爱坐就坐吧。”周翔掏出诗篇说:“我写了首关于你眼睛的诗,想请你看看,提提意见,修改后再拿去发表。”说着,将诗篇递了上去。谁知姑娘不接,摇摇头说:“先生,你弄错了,其实我是个盲人,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周翔不觉一愣,又笑着说:“不,这不可能,你是在哄我。”

姑娘却很认真:“我为什么要骗你真的,我从来不说假话。”

周翔呆呆地看着姑娘,在证实她是个盲人之后,说了声“再见”,便回去了。从此,他很长时间没去过公园。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黄昏,周翔才又去了公园。不知为啥,他又想起了那个双目失明的姑娘。说来也怪,那姑娘还坐在原来那条长椅上,所不同的是,她旁边多了个英俊小伙子,而且搂着姑娘的肩,显得很亲热。

周翔急忙走过去,背朝他们站定,竖起耳朵听他们谈话。

姑娘说:“我是个盲人,你不会后悔”小伙子说:“不,我永远不后悔今后我就是你的眼睛”

周翔不觉打了个格登,心想:“啊‘我就是你的眼睛’,多有诗意的语言”他想到这里,便没有心思再逛公园,急匆匆回家写诗去了。

可是没等把诗写完,当天晚上他就得病住进了医院。半个月后病愈,他又去公园找那位姑娘,可是遍找无着。这样一连几天,都没看见到那姑娘的人影。

3个月后的一天傍晚,周翔猛然发现那姑娘又出现了,而且就坐在她常坐的长条椅上,却没有那个英俊的小伙子。他走近一看,只见那姑娘的脸色苍白,还有两道泪痕,便问道:“你,你怎么啦”姑娘说:“你是谁”周翔微微一笑:“我是写诗的,我曾经写过关于你眼睛的诗,你忘啦”姑娘点点头:“噢,你是诗人,坐会儿吗”

周翔说了声“谢谢”,就在姑娘身旁坐了下来,又问:“你那位男朋友呢,怎么没来”

姑娘低头不语,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他……死了。那是两个月前他带着我去登记结婚,中途碰上车祸,他为了救一个孩子,自己受了重伤,经抢救无效,第二天就死了。唉,多好的小伙子呀,可惜我……”她伤心得涕泪俱下,泣不成声。

周翔对姑娘的遭遇深表同情,急忙安慰她说:“是呀,人生的道路上难免碰上坑坑洼洼,你还年轻,前面的路很长,要保重身体,别太伤心了。你如果信得过我,我愿意做你的眼睛。”

谁知姑娘平静地说:“谢谢你的好意,我有眼睛。”“是吗那你以前说的是假话”“不,我从来不骗人。他临死前,要医生把眼角膜移植给我。医生照他的话做了,手术很成功,使我的双目重见光明,是他给了我一双眼睛。”姑娘说完,站立起来,和周翔握握手后,径直离开公园走了。

从那以后,周翔再也没有见过这位姑娘,但他忘不了她,也忘不了那位不知姓名的英俊小伙子。

据说,他由此觉得自己太浅薄,再也没有写过一首爱情诗。

第8篇、爱情故事我们初恋那点事(二)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事(二)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

——题记距离可以产生美,心的距离可以产生爱的思念。暑假放假应该是每个人都高兴得不得了的事,可是我的心情却不怎么样,总是低沉着,难道我真的看不见她,就有有着莫名的忧伤,难道只有她陪着我,我才会开心点吗?我的暑假或许比较丰富吧,很久没有回厦门咯,那一群可爱的朋友们,那一些充满疯狂回忆的地方,和那几处风景优美喝酒的好去处。渐渐的,时光飞逝,回厦门一个多星期,集美的街道,小学中学的变化,那曾经的母校依然那么动人,街道的风貌改变了许多。快一年没有回来了,站在那繁华的大马路中央,回望过去的钟钟,那稀落的学生都是过往的影子,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那味道貌似很清新,很舒服。少不了的是,天天和那一群可爱的他们闹着玩,玩电脑,玩麻将,玩扑克,看电视,看电影,去游乐场,去KTV……

天天如此且逍遥地过着。但心里说开心也很开心,说遗憾也很遗憾。我一个人在厦门过着”快乐“的日子时,时常的聊天,却发现你在家中孤独地度过着那些无聊的日子。有时候玩的同时多希望你能来,你能在我身边一起玩耍,一起开心。时光荏苒,厦门的夏天如大火炉一般,燃烧整个大地,微风徐来都是一阵阵热腾的波浪,慢悠悠的半个月就这样过去了,经常性的想起你,担心你是否过得快乐,开心,是否吃得饱。在厦门的日子很快就结束咯,该回老家看看爷爷奶奶,在回去的路上,发誓一定要带你去玩我所玩的,吃上你想吃的美食。我一定会让你开开心心的,在不管怎么样的情况下,我发现现在的我很想你,很想你陪我。

回到老家已是天黑,道一句温暖的晚安,慢慢进入梦乡。清晨的鸡鸣,树上的知了,叽叽咋咋叫唤着那沉睡的自己,窗边透过一缕刺眼的额阳光,原来农村的阳光是这么的温暖,是这么的舒服!遗忘不了的就是你,心里总是想着你,因为家里不经常在,没有网络,不得不时不时往网吧里跑?希望能在网上时与你聊天,问你最近是否过得好,是否开心,重要的是是否想我?就这样,三五天地往网吧里跑一次,有时候想给你打电话,却不知道是否在忙,起头怎么说点什么,想想还是不算了,只希望你过得开心,幸福。日子如流水,在家的感觉就是无聊透顶,看电视,玩电脑,听歌,睡觉这是每天必做的,复制一样过完每一天。

(ps:睡觉,第一是想时间过快的,二它没有错,每次都被你说成猪,真是的。)但是有两件事必须做的,一是写日记,二是在奶奶灵前点上一炷香,保佑你一定要开开心心的,幸福。希望你能过得好,也希望你能在我身边一直陪着我。天天如此,时间过得也挺快的,真好啊!已经进入了暑假倒数的三天了,对我来说是多么好的是啊,可是对别人来说却是不值得提的。但愿时间再过得快点吧!希望有她的日子快来吧!在最后一天,油然而生,领悟到原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可以产生美,两人的心的距离可以产生爱的想念。这样的距离把我们的心都拉近了,进入了我们爱情的最初期的欠揍。

我们初恋那点事(二)

第9篇、爱情故事谈谈情 吵吵嘴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久了,难免会发生吵架事件,只要控制好分寸,掌握好节奏,自然是感情生活中的调味品。
梅子是我实习时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比她早报道半个月,我犯懒,把师傅教给我的工作,指挥她来干:“那个谁谁把这个地方擦擦,然后把推车放到库房去”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替我把工作做完了。

就这样和她熟识了,她是那种很随和的人,有些像男生,走路生风,哈哈。。。我们都这么说她。

她有一个交往很久的男友,男友的性格比她更急,跟他俩在一起,我都压气,火药味很浓,不知道哪句话不对就开吵。不过我真想不通,吵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他们的感情会越来越坚固。

只要一吵架梅子就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我还得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否则。。其实梅子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

“这次又为了什么,你们就不能消停会吗,累不累,这样很伤感情的”我替她担心

“呵呵,没关系,我会掌握火候的,这次都是我不好,他做完回来赶制他的工程图,半夜我给他做了宵夜,然后坐在他旁边陪他,他让我去睡觉,明天还要上班,没等他说完,我急了,吼了他一通。。。”梅子偷偷笑

“神经样,还笑的出来,就为这吵架,就为这把我从单位叫来”我吼她

唉,真拿她没办法,谁叫她是我朋友,我不插刀谁插刀,呵呵。。。

梅子经常把分手两字挂在嘴边,今天就把我弄急了:“别光打雷不下雨,我听你说分手,都听了好几年了,来点真格的,呵呵。。”

她愣了一会:“分手,没那么容易噢,没人能受得了他,没人能照顾好他,没人能这么了解他,再说我们工作挺忙的,我看这辈子我都离不开他的,就这样吧。。。”

第10篇、爱情故事那年甜筒还是五元两个

缺钱缺爱的六月

六月即将过完,陆笠整颗心都变得急躁起来。

能够让二十几岁的女生着急的东西无非两点,要么是钱,要么是情,很不幸的是,陆笠这两样全都占齐了。家里今年打算买房,但是凑来凑去都还差三万块,为了补上这个空缺,陆笠见到钱两眼都会放光。

总不能抢钱吧,那样也许小命都不保。陆笠很怕死,再说,她甚至没有好好谈过一场恋爱。其实陆笠并没那么饥渴,之所以想找男朋友,无非想有个人陪着做个伴儿,这样就算是哪天不幸死在出租房长蛆也不致没人知道。当然,更重要的是,两个人还可以拼房子组团赚钱,何乐而不为?

可是,陆笠知道,像她这样的女生又有哪个男生看得上?长着一张扑克脸,还没胸没屁股,自己没失业都已经谢天谢地了,哪敢奢望谈场恋爱呢?

这样一想,陆笠顿时全身虚脱了,她无力地趴在办公桌上,看着午后的天空,尽管早上刚下过一场雨,但这座临海城市的天空又迅速蓝得让人想一头扎进去,无奈自己又不是鸟人,没有长翅膀。

这造孽的夏天,真是纠结。

买彩票的人都有大梦想

几乎是每个想发横财的人都买过彩票,但像陆笠这样期期坚持买的人却没那么多,更何况每次都在同一家彩票出售点相遇,所以在第四次遇到杜泽后,陆笠蹦到他面前,一脸真诚地问:“你好啊,你买的什么号码?”

杜泽一愣,看着面前这个扎着马尾,长相平凡的女生,许久才吐出一句:“我认识你吗?”说完低头又继续对照起号码来。陆笠讪讪地笑笑,走回原先的位置,佯装成看号码趋势图的样子,心里却咒骂起来,拽什么拽,当自己中了五百万啊,有什么了不起嘛。

果然,下一秒旁边的男生就不淡定了。“中了中了,老板。”欢呼雀跃的样子,和刚才那个耍酷的男生俨然是两个人。陆笠还是没忍住好奇心,凑过去,忙不迭地问:“多少?要不要给大家分点红?”杜泽满面红光,正准备说,不想柜台后的老板没好气地抢话了:“五块!”

那是2010年10月末,麦当劳的甜筒还是两块五一个。陆笠的热情继续高涨:“可以买两支甜筒了!”这个马屁也拍得足够喜庆,所以,半个小时后,杜泽和陆笠各拿着一支甜筒走出M记。

但陆笠是个有野心的女生,吃到了一支甜筒可不足以让她满足,所以在摸了摸自己口袋后,她假装惊呼了一声,糟了,忘带钱了,可是肚子好饿怎么办?说着,她眼神明亮地看向了杜泽。杜泽乐了,很爽快地答应请客。华灯初上,正好街对面是一家花溪狗肉馆。更深露重冷风吹,唯有火锅让人心生满足。

对于年轻男女来说,消除陌生感最快的方式莫过于吃和睡了,眼前是咕嘟咕嘟直冒泡的狗肉火锅,窗外噼里啪啦的雨点击打玻璃,看着对面这个大快朵颐的男生,陆笠的心中宛如台风过境。

粉红色的波浪

没错,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城市,有时候爱情也并不见得就是那样奢侈的东西,只要有机会,只要彼此看着顺眼,谈一场恋爱并非什么难事。这对以前的陆笠来说,实在是不敢想。不过愿望总算实现了一个,她的心情好了很多。

杜泽实在是个好男友,兢兢业业,常会来接送陆笠上下班,每周会带着陆笠出去打牙祭,虽说大小节日不会献上鲜花,但冬天睡觉还能暖床,也不打呼,买彩票也能凑成一对,中奖几率也大了一倍。

当然,谈恋爱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生病也不致没人照顾。那天,又一次吃了狗肉火锅后,陆笠又吃了一碗绿豆沙,她和杜泽牵着手在街上满足地走着。谁知肚子突然就变得好涨,每走一步都有种要爆炸的感觉。

杜泽慌了,背着她打算去医院,可是陆笠却舍不得花钱,她艰难地说,吃片消食片就好了。杜泽只好背着她回了家。

是夜,陆笠一直哼哼唧唧到下半夜,杜泽也睁着眼睛守到了下半夜。他始终攥着她的手,陆笠突然想起一件事,她问杜泽:“要是彩票中了五百万的话,会干什么?”杜泽愣了下,说:“全部交给你。”杜泽说话时细微的鼻息轻轻吹到她脸上,她心里泛起了一阵波浪,陆笠想,如果有颜色的话,那些波浪肯定都是粉红色的。

不快乐源于不满足

2011年6月,陆笠与杜泽住的城中村旁开通了地铁。

这座城市变得越来越小,内核亦被地铁隧道和各种地下商场贯通得越来越空洞,如同陆笠的心一样。买彩票已经满足不了她庞大的渴望,一想到家里的房子还没装修,而自己的存款金额依然没有密码的位数长,她就觉得有个背后灵在吹冷风。

陆笠觉得不快乐。大部分人不快乐的原因多半是因为不满足,尤其是来到这座城市的年轻男女,大家都心比天高,即便每天在地铁里挤得脸贴车门,也都对左邻右舍怀着一种不屑的心态,坚信着有一天自己会从这群屌丝男女中豁然跃出,然后一辆劳斯莱斯来替地铁接走自己……

杜泽显然不会是那个人。每月薪水六千,除去房租水电一千五,吃饭两千,所剩无几,尽管他依然每周固定买三次彩票,偶尔也会中个十块五块的,但现在肉加馍都要五块钱一个了,十块钱还不够买块地板砖,这样的日子何日才能到头?

可是有爱就有未来啊。陆笠为自己找来一个积极的借口,但当她在农批市场与卖菜的阿姨因为两块钱而吵得不可开交时,对方突然就不卖了,还大声嚷嚷说没见过这么小气的年轻人。人来人往的市场里,陆笠有种被扒光的感觉。

她把这种屈辱的来源一半归根于自己的父母,一半归根于杜泽。杂志上不都说吗?女人的无能多半不是本身造成的,要怪只能家庭背景和男朋友没能力。

可杜泽说:“没钱不也可以吃好穿暖吗?”吃好穿暖是最基本的要求,小时候家里养猪也能达到这个标准啊?陆笠这样想着,可她没说话,只是翻过身去,把背影留给了杜泽。

在电线上晃悠的T恤

怨气就像撒了酵母的面团,只会越来越肿胀。

第11篇、爱情故事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A

我拨通了华咏生的电话,我说,华咏生,你能来陪我喝杯酒吗?

不到10分钟华咏生就赶到了,他穿着米色的风衣,坐在对面,听我絮絮叨叨地回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不时地低声插一句,想开些,不要太难过了。

当酒吧的钟声敲过12点以后,华咏生起身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不,我还要喝酒,我执拗着。他劝说无效,最终是把我半拉半抱着拖上车。他低声说,周丽,这么晚了,你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会好起来的。而我却是在华咏生把我拖上车,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他的。那么狭小的空间,那么近的距离,他身上的男人气味包围了我,结实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我。这样的温度,突然让我不可抑制地迷恋起来。我借故喝醉,倒在他的肩上装睡,那样暖的温度,让我的心,突然之间转换了方向。

我得承认,那个夜晚,我的确是在一念之间喜欢上了华咏生,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在被寂寞和孤单伤害的夜晚,任何来自别人的温度,都非常容易让我陷落。

假如华咏生不是个好心男人,那么也许我和他的这个夜晚,都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只当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华咏生在第二天敲我的门,带着他的女儿,他说让我教她一些折纸之类的简单手工。说他不太会这些,正好让我帮帮忙。我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便教小女孩儿做手工,又带她一起出去玩。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月,华咏生经常做好了饭送来给我和他女儿一起吃,说是感谢我,我也乐得接受。跟孩子在一起,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慢慢好了起来。

那一天,我正和小女孩儿在一起捏橡皮泥,她说,周丽姐姐,你最近心情好点儿了吗?我笑,姐姐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呀?她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爸爸说你最近心情不好,怕你一个人会哭,所以才让我来陪你的。你现在心情好点儿了吗?我心头微微一震,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却不料,他是如此细心的男人,怕我一个人孤独寂寞。

那晚吃华咏生送来的晚饭,我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我偷偷看华咏生,他在卫生间里替我修漏水的水龙头,背影修长而挺拔。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我细细地喝着他煲的鲫鱼汤,雪白浓香的汤,那么温和地熨贴着我的胃,让我的眼里涌上了微微的湿。

B

周日,我正在浴室里洗澡,突然停电。我摸黑擦干身体,裹上浴巾出来,却有人敲我的房门。我紧张地问,是谁?是我,华咏生。我开门,他手里拿了几支蜡烛,微笑,我想你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便送来给你。

蜡烛橙黄的光芒在屋里洒下温暖而暧昧的光,我裹着浴巾,头发上滴着湿答答的水,身体上散发着诱人而成熟的香,华咏生显然也意识到了什么,他起身低声说,我先回去了,女儿在家里。

你骗人,华咏生。我说,今天下午我看见她的外婆来接她。华咏生无语,顿了一顿,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在背后绝望地哭泣起来,华咏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叹了一口气,复转身来,手掌抚过我湿漉漉的头发,那么温和,却与情色无关。我顺势将身子埋进他的怀里,他没有推开我,却只是像一个父亲对待娇宠的女儿那样,将我轻轻地护在他的臂弯中。他说,周丽,你还年轻,不要做傻事。他微微地笑,轻拍我的背,周丽,你在我眼里,和我女儿一样,还都只是孩子。

我真的开始迷恋上了华咏生,若说开始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喜欢,而现在,的确是陷入了相思。他是那么懂得生活的男人,将各样的菜肴和汤水做得美味可口,家里始终飘有鲜花的香气。我见过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样子,动作娴熟,神情专注。我突然是那么不可遏制地想上前拥抱他,像一个小妻子那样,温柔地从背后揽住他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背,呼吸他身体皮肤上的每一寸气息。像这样一个懂得生活,而又自律甚好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我问华咏生,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很好吗?他看一看我,点点头。我不死心,又问,难道她出国这么久,你一个人也不觉得寂寞?他笑笑,女儿已经占去我生活的大半,我不觉得寂寞。寂寞是属于年轻人的事,我已经不年轻了。你哪里见老?我气他如此庄重。真的是这样,华咏生深深地看我一眼,撩起额前的头发,你看这里,已经有了白发。

华咏生,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和你一样大,这样至少你不会说我小,说我幼稚不懂事。我叹气。

C

又一年的情人节,是我和华咏生相识一年的日子。我约他喝酒,还是那家酒吧。

我喝了不少酒,华咏生看着我,周丽,你该去谈场恋爱,而不是闷在这里喝酒。我打断他的话,华咏生,把你面前的酒喝掉我们就走。他无奈地笑一笑,端起面前的酒和我干杯。

是我把他拖上出租车的,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少量的安眠药。我扶他回了我的住所。

当他终于宛如沉睡的婴儿一样躺在我面前时,我的呼吸开始变得紧张急促,我一件一件,慢慢褪下他的衣服。第一次亲吻他的肌肤,男人的味道让我一时头昏脑涨,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情感慢慢地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爱华咏生,可是他不肯给我他的爱,我固执地想要留住些什么,于是,我想留下一个孩子,留下一段有关他的记忆。我是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然后离开他,远远地,独自生活。我相信那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有着如同他一般深邃的眼睛和柔软的头发,我会把对他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华咏生,既然我得不到你的爱,那么请允许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吧。

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我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皮肤贴在他的身体上,他的手下意识地揽紧了我的腰。我亲吻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点儿卑微,可更多的是一种巨大的快乐,让我想要哭,却又感觉到圣洁的快乐。把身体奉献给最爱的人一点儿都不可耻,我真的怀着那样一种献身的念头,投入而专注地做着每一件事。我的手指在他的发间穿行,我的吻落在他的唇上,那样的温度,让我像一条失水的鱼,奋力地挣扎着,不知疲倦。

我是被华咏生推醒的,我睁开眼睛,他已经穿得整整齐齐,目光里交织着复杂的感情。他端一杯水给我,喝点吧。我顺从地喝下,他叹口气,你饿了吧,我做饭给你吃。他做了丰盛的菜,摆了满满的一桌,我坐在他对面,一口一口细细地咀嚼他做的饭,心里说,华咏生,再见了。

我已经预知了我们的未来,他待我必将如同路人一样谨慎而警惕,他看我的眼光将不再澄明了无心结,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走向这样的穷途末路。所以,这顿饭过后,我和他便从此清风明月,不再相见。但他身体里的某一粒种子,也许正在我的身体里生根发芽,那将是上天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

华咏生不看我,只是低头吃饭。良久,他抬起头来,低低地说了一句,周丽,你真的该找个人谈恋爱,好好照顾你。我微笑,是的,我会。

D

几年后,我在家里整理东西的时候,在一本旧相册里,我看到了一张照片,我和一个小女孩儿的合影,那个拍照片的人,是华咏生。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的烟尘,袅袅而来的时候,依然还是让我的眼睛泛上了微微的潮湿。我将照片拿出来放在手里看着,突然发现背面有字,是华咏生熟悉的字体。

他写着:周丽,当我醒来的一刻,听到你在睡梦中呢喃着孩子的字眼,我便猜到你要做什么样的举动。我清楚地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你是那么年轻、那么容易冲动的年龄,我不能让你在年轻的时候,以爱的名义让自己过得太艰辛。所以,请原谅我在给你的水中放了事后避孕药。希望你,不要受到伤害。好好爱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眼泪在那一瞬间终于轰然而落。儿子跑过来,叫着我,妈妈,你怎么了?我摇摇头,没什么,风吹的。

是的,我真的如他所说,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不是华咏生的。那一夜,我并未怀孕。

华咏生这个名字,随着时间的沉淀,随着生活的圆满平安,被我渐渐埋进心底深处,不再轻易想起。

第12篇、爱情故事淡淡的味道

“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辛晓琪的《味道》洒满了房间。

雅芸从顶层的柜子里拿出一件海蓝色毛衣,这是张桐最喜欢的,是他们谈恋爱时,雅芸送给他的第一次生日礼物,雅芸把毛衣凑近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的味道,眼泪又一次止不住的留下来。

张桐的死给雅芸打击很大,张桐到上海出差为了赶回来给雅芸过生日,在回来的路上车速过快,撞到了隔离带上,死的挺惨的。

张桐死的时候,雅芸正在家里做饭,做的全都是张桐最喜欢吃的菜,端最后一道菜上桌的时候,手一抖,盘子掉到了地上,这时候,电话响了,是张桐的老板打来的电话。

雅芸连围裙都没摘就跑到了医院,医院里张桐的同事都在,大伙都瞪着雅芸,这时手术室的门打开,推出一具全身盖着白布单的尸体,雅芸冲上去,被张桐的同事拦住:“嫂子,桐哥的脸有些变形,别看了,怕吓到你”

“你们让开,他是我老公,变成什么样子我不怕”雅芸哭着推那两个人。

“让开,听到没有”雅芸哭喊

“让雅芸看看吧,你们让开”老板走过来说

雅芸哆嗦的掀开白布单,“啊”的一生昏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在病床上,旁边的小柜上放着一张带血的生日卡片,雅芸拿起卡片:“我的宝贝,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我平时工作总是很忙,没时间陪你,今天我将功补过,宝贝,有你的日子我很快乐,你是我心中的一片云。。。。”后面的字,被血侵的模糊不清,她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雅芸抱着卡片大声痛哭。

雅芸被同事送回家,小杨问她:“你自己可以吗,我留下陪你吧,你这样我不放心的”雅芸默然的笑笑:“回去吧,我没事,想一个人静静”

送走了小杨,雅芸呆呆地站在客厅中央,到处是张桐的味道,到处是张桐的影子,她把两人结婚去海南旅游时的录像找了出来,两人在三亚时,张桐张开双臂大喊:“雅芸,我爱你,我爱你直到永远”

雅芸抱着膝盖,蜷在角落里,“雅芸”她听见有人在叫她,抬起头,看见窗帘那有个黑影,“雅芸”那个黑影又叫她。

“张桐是你吗”雅芸挣扎着站起来,跑向那个黑影。

“雅芸,别过来,我伤的挺难看的,不想吓到你,就这样好吗”

“我不怕”雅芸哭着说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走了”黑影说

“好,我不过去,张桐,你为什么狠心把我一个人扔下,你为什么狠心把这个家扔下,你说过,要与我牵手一生的,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你说过要给我过每一个生日,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想你,你这样把我一个人扔下,我怎么办”雅芸哭喊道

“雅芸,对不起,是我不好,车开的太快”张桐抱歉说

“张桐,我不要听你说这些,我要你活过来,你不能这样对我,家里全都是你的影子,你的味道,你回来前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抽的那牌子的香烟,做了你最喜欢吃的饭菜。。。”

“雅芸,我的宝贝,我爱你,是我不好,把你一个扔下,可你要坚强的走下去,你要坚强的面对,你是了不起的,今生我们没缘分做夫妻,来生我们在续前缘,我不在你生边,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疼自己,这样我才会放心,答应我好不好,我的娇妻我爱你,我现在要走了。。。”

“桐,你别走,能不能最后抱我一次,最后吻我一次”

雅芸感觉到那个有力的拥抱,最后深情的一吻,雅芸的泪流了出来,淡淡的烟草味道弥漫在雅芸的周围。

第13篇、爱情故事穿越二万六千公里的情路纠缠

人的一生里一定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的脾气坏透了

2010年8月的一天清晨,湖南省湘潭市人民公园,绿草如茵,一位中年男子在打拳,出拳凌厉如风,步伐敏健如狸猫,围观人群啧啧赞叹。一位跑步经过的德国小伙停留观看片刻,挤到中年男子面前抱拳用磕磕巴巴的中文说:“先生,我想与你切搓。”

小伙子身高足有1.9米,身穿蓝色运动服,冷酷的眼神中充满挑衅和不屑。中年男子呵呵一笑:“年轻人,实战会伤人……”话音未落,德国小伙已先出手,“呼”的一声,右拳挟着风声砸向他的面门。电光火石间,中年男子拆挡、肘击、勾脖、提膝,一招太极中借力打力的“按式”已经完成了。他身高只有1.65米,但德国小伙庞大的身躯变得那么脆弱和笨拙,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人群中响起一声清脆的尖叫:“爸,别!”中年男子的右膝在距德国小伙心窝一公分的地方停顿了……

德国小伙脸色煞白,抱拳赔罪:“谢谢老师手下留情。我要拜您为师。”中年男子淡淡一笑:“我们只是以武会友,你没有半点武术根基,我不想当你老师。”德国小伙愣住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走了。

他的背影削瘦而孤独,人群中一位长发飘飘的女孩有些不忍了,对中年男子说:“爸,为什么不收下他,还可以赚外汇呢。”她正是刚才在人群中发出尖叫的女孩。中年男子说:“学武最忌心高气傲,这种人我见多了。”

女孩名叫汤佳妮,刚刚从大学旅游系毕业。中年男子是她的父亲,是湘潭市有名的七段武师,每天有晨练的习惯。没想到今天碰上一位莽撞的异国小伙。

半年后,已经在上海工作的汤佳妮再次见到了这位武艺很衰的德国小伙。那天,她带旅游团去扬州,游客中有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对此她已经司空习惯了。一位外国小伙老是盯着她看,忽然,激动地对她说:“你是武林高手的女儿,我们在湘潭见过面。”汤佳妮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位败在父亲手下的德国小伙。

小伙名叫托马斯,从小喜欢中国武术,两年前从部队退伍后,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来到中国学武术。家人并不支持他的疯狂举止,为了积攒费用,他足足打了一年苦工,在流水线上干活,在工地当泥瓦工。来到中国后走过许多地方,却并没有找到传说中的武林高手,让他非常失望。好不容易碰上汤佳妮的父亲身怀绝学,却被拒绝了……

这趟旅程下来,汤佳妮和托马斯成为朋友。临别,托马斯再次请求她:“你和你父亲求求情,让他收了我当徒弟吧。”汤佳妮心一软,一口应承了下来。

看在宝贝女儿的份上,汤佳妮的父亲收下了托马斯这个洋徒弟,而且给出了优惠条件:吃住在汤家,只交生活费,免收学费,为期半年。托马斯高兴极了,收拾行囊兴冲冲赶到了湘潭。

不久,远在上海的汤佳妮开始不断收到母亲的“投诉”电话,“小祖宗,本来我和你爸过的逍遥又自在,你偏要介绍个电线杆一样高的小伙插进来,整天猜哑谜一样交流,真要命!”“姑娘啊,他脾气坏透了……”

汤佳妮意识到,父母与托马斯之间发生了严重问题,远水救不了近火,她只能在电话中充当“和事佬”。好不容易等到年底放假,她飞回湘潭,却只见父母,不见托马斯。父母告诉她:“托马斯过不惯,已经回德国去了。”

母亲向女儿诉苦,说托马斯每天清晨起来有洗澡的习惯,每次等夫妇俩起床洗漱时,卫生间地上水淋淋的;托马斯吃不惯中餐,但汤母又不会做西餐,托马斯有时就饿着,弄得她每次做饭都痛苦;一次,她买了张电影票,让托马斯去散散心,他笑着点头答应了,事后,却把票扔在桌上,根本没去。汤母又心疼又气愤,50元钱一张的电影票自己都舍不得买……

家里的气氛很别扭,汤母与迈克互相不搭理,而汤父与托马斯之间也只是“手谈”武术,也互相不讲话。托马斯更郁闷了,有一天在练器械时,练得心烦意燥,一下就将一把汤父为他买的新钢刀折断了。汤母气恼地让他陪钱。托马斯掏出100元钱,扔在她脚下。次日清晨,他不辞而别……

古代有位男子

汤佳妮明白是生活习惯和文化观念的不同,导致了矛盾。她在网上和托马斯联系,视频中的托马斯胡子拉碴,头发老长,落寞的样子吓了她一跳。见到她,托马斯竟孩子般地委屈:“我终于见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但是我却没有能力学会它。”汤佳妮又好笑又心疼,打趣道:“哟,这么点困难就把武林高手难倒了?”托马斯破涕为笑。

汤佳妮回头向父母解释:“托马斯在德国长大,生活习惯与我们存在差异。他是个耿直善良的小伙子,不会刻意做出恶意的行为的,举个例子吧,按德国人的习惯,吃完饭如果把餐具摆成个倒V字型放在盘子里,就说明还饿着。反之,就是已经吃饱了。你知道托马斯有多少次没吃饱吗?你们说什么,他都点头称是,是为了讨好你们啊。其实他有时根本没明白你们在说什么。”父母恍然大悟,汤母也很后悔:“唉,也怪我性子急了点。平时我们交流全靠手势,其实有时我也没弄明白他想表达什么,引起了许多误解。”他们同意再给托马斯一个机会。

不久,托马斯再次返回中国,来到湘潭,这次不仅是学武术,在汤佳妮的建议下,托马斯还成为湘潭大学一名留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白天他学中国文化,晚上学习中国武术。随着汉语水平的日益提高,随着对中国博大精深文化的更多了解,他的武艺也进步神速,与师父师娘的交流也全无障碍了。他高兴地给汤佳妮打电话:“佳,你就是我的月亮女神,总在黑暗中给我指明方向。”汤佳妮一阵心跳,说:“你别胡思乱想,还是安心学习吧。”

当汤佳妮再次回家休假时,亲眼目睹父亲与托马斯情同父子,打心眼里替托马斯高兴。托马斯每天练功要换四套衣服和鞋袜,汤母每次都为他洗得干干净净。汤佳妮有点不高兴了。托马斯关切地询问她是不是病了,汤佳妮“吃吃”一笑:“看见妈妈把你当成亲生儿子一样,我吃醋啦。”

汤佳妮身上的东方女性的柔情之光早已经深深吸引了托马斯。2011年春节前,在上海的汤佳妮接到了托马斯的电话:“你愿意我留在中国过年吗?这样春节期间就可以见到你了。不然我就要回德国度假,我们就可能错过了。”这段话从逻辑上来讲不太通顺,汤佳妮听了却怦然心动。在她的心中,托马期已经不是一个金发碧眼的陌生外国青年了,而是与她相识多年的知己。

第14篇、爱情故事北京潘家园爱情往事

刚来北京那会儿,我住在潘家园附近。每天跑很远的路去找工作,都不是很顺利,偶尔有闲暇便踱去古玩市场晒太阳,有时也跟那些操着京腔儿的外地大老爷们贫几句。日子窘迫是够窘迫,但也并非没有乐趣。

比方说我愣是拿五块钱买了只仿得极好,要价480元的老戒指。路人都笑了,说这姑娘还真敢还。我当时眼皮没动一动,就是五块,不加了。那个男人没办法,不断地摇头,说你不诚心你不想买。我始终都咬死了五块钱。

想蒙我可没那么容易,我虽不是什么内行,可在西安的时候我家就住在古董一条街的后院,没吃过猪肉见识的猪跑那是多了去。做的再好也是赝品,混迹古董中,自然是掉价的。到最后他还不是卖给了我?呵呵。砍价磨的也就是心理,看谁到最后更能抻呗。

料想不到的这枚戒指竟成了我的幸运物。几天后我跑得更远去找工作仍旧无果,有天排解郁闷闲转又到潘家园,一个男人叫住了我,问我姑娘不用赚钱呀,大白天溜大街。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收古董的,我长了一幅穷酸相啊。

问我话这个人嘿嘿地笑了,说你不是玩古董的,头次来我就看出来了。

我诧异我们之前见过吗?

这中年男人哈哈地笑了起来,说你五块买走我480元的戒指怎么这么快就给忘了哪。

我这才记起,原来是他。

这是个挺和善的中年人,那天生意也一般,我们就站在路边聊天,后来我说了没找到工作的事,这人就一拍腿说,要不你来给我帮忙得了,我在东单开了个新店,正准备自己过去,这边刚好要再雇一个人。

我是个学设计的,跑到北京来卖古董,是有点不搭调,但总的说来也算是有联系,都是搞艺术的嘛。我心念一动觉得行,在北京每天都要花钱,骑驴找马也未尝不是条路。就问那人,你看我行吗?那人看了看我说,就凭你那天跟我砍价那劲头,我看行。

成交。我靠一枚戒指得到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

老板姓牛,吉林长春人。街上的人都叫他老牛。老牛身份证上的年龄是七七年的,比我居然只大五岁,可看他那造型,我叫叔也没把他往老了叫。老牛跟我说小时候家里穷,他和几个叔叔去山里面贩木材,风吹日晒好几年,眨眼就未老先衰了。客人少的时候就给我讲他那几年在山里碰见的稀奇古怪事儿,听得我一愣一愣直打心眼里佩服东北人就是能“白活儿”。

自从知道了老牛的年龄,我就发觉他对我有些暧昧,雇我似乎不单是缺人这么简单,或者说,不单是店里缺人。老牛是个单身。

老牛对我一直挺好的,有些细节不好说,但连起来看,我总能感到一些不同。

我采取的措施是装傻充愣,能蒙混多久是多久。我对老牛没有来电的感觉,这种事情总归不好勉强。

日子就这样哗啦啦地过去,差不多有两个月老牛东单的店面才开张,新店开张,老牛就去了那边,把我留在潘家园的老店里。

这期间我过得挺滋润,每天读易经看博弈,有客人来了就装得跟个内行一样做生意,老牛给我的工资不高不低,但就这工作量,也算是不错了。这期间我一个留美的好朋友给我捎消息说她要结婚——这个朋友跟我有多好呢?量化的讲就是搁五年前我们之间互动关系那是五颗星,东北话说是杠杠的。几年没联系忽然接到这样的消息别提有多震惊,我连她老公是哪国人都不知道,她已经蜜月都度得差不多了。

接到消息时这姑娘不久就要来北京,给我的惊喜是大大的。我自然也要备份厚礼,给这份儿旧时的友谊压压彩。

送什么礼物为难住了我。经济上我从来就没宽裕过,这时更是窘迫中的窘迫——立志当设计师的妞儿沦落到古董店里打杂,够说明问题了吧。送钱没有那送什么呢?我们这份情谊我掂量着沉哪。只能把心思动到老牛的古董店里。话说老牛的古董店也不是徒有虚名,他有三样镇店之宝,在整个潘家园都是赫赫有名的。

那三样东西我来了俩月也没看全,只见过一对翡翠手,据说是明朝出土的,放在我们店里正中的一个玻璃匣子中,平时都上着锁,一般客人来只能隔着玻璃赏。我近距离看过一次,还是刚来店里没多久,老牛给一个韩国客人小心翼翼地捧出来。要价我没听明白,只见那韩国客人瞪大眼睛摇了摇头,然后又对着这对绿手各个角度地看。生意最终没拢,我却知道了这件东西的珍贵,果然没几天听说这是镇店三宝之一。

我寻思着怎么把这个宝贝要来,用有限工资抵债也行,或者再不济,利用老牛对我的好感给他使一出美人计,我吃点小亏换来大宝贝。总是不能在好友带回的国际友人面前跌了份。老牛干这行也没少骗人没少蒙钱,该他出出血了,我要得了手也算是平衡贫富差距作贡献。

有了歪心之后的一个周末,下了班我磨蹭着不走,说要请老牛吃饭。老牛特别诧异说太阳打东边落啦,丢丢居然要请我吃饭。我挺不好意思地笑,说我来北京最落魄的时候您收留了我,丢丢不是不知好坏的人,这不在心里记着呢,一还完账有了富余,就想着请牛哥去吃饭。老牛连连摆手,说别别别,什么收留呀,您能来我这小店屈尊着,可是给我面子了。

然后我们就去了附近不远的一品居。

点了很多的菜跟酒,我想的是先灌他一把再说。

别看老牛是东北人,可是酒量却不行,他喝不过我。几瓶下肚之后就大着舌头跟我说话了。咕咕叨叨讲到很多辛酸往事,大老爷们眼泪巴巴的。我可不想听他念苦经,回头他把那对翡翠手送了我,我再听他念两天都行。我就开始恭维他现在日子不是好了吗,说他生意做得大,福大命大之类,反正他高了,我也就不害臊。果然,老牛说那是,一高兴拼了命要跟我喝。

我看火候差不多时试着跟他提那翡翠手的事,没想到老牛一口就答应下了。意料之外啊!我想的那么复杂没想居然不费吹灰之力。我怕他反悔,当即就要去店里拿,然后老牛说不行,那东西脆,喝完酒动不得,不然就瞎了。我一想也是,又一想老牛没喝多呀,脑子还这么清楚。到后来我怕我再喝也就差不多,于是就散了。心想老牛总不会说话不算数。

我那朋友雷厉风行,三天后就到了北京。我当时跟两个日本人做生意,没能去机场接他们夫妇,晚上直接约在王府井的全聚德见的面。本想着友人的夫君是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呢,没想是个地道的中国人,台湾生美国长,汉语是很溜很溜的京腔。我朋友变了很多,不那么爱打扮了,人也胖一些,但是更加自信,跟老公感情看起来也很好。

老牛没食言,喝完酒第二天就把玻璃盒子的钥匙给了我,慷慨得我都怕是套儿。可就是套儿也得钻啊,谁让事情赶到这。

我在闹哄哄的全聚德把这对翡翠手送给我的朋友,欣赏他们惊喜交加的眼神,然后祝她跟她的先生幸福恩爱。我觉得这天自己特有面子,我觉得一切很棒,我很满意。自然是生出对老牛的感激,去洗手间的时候就给他发了条短信,谢谢他给我翡翠手,我说我刚在全聚德把它送给我最好的朋友做结婚贺礼,朋友高兴我脸上有光。

然后我回到餐厅,开始跟久未见的友人夫妇用餐。我说话很幽默,他们举止很优雅,我们仨一看就是一路好朋友。

一小时后用餐结束,我们正准备离开全聚德,在王府井街上溜溜就分别回去睡,老牛居然拿着个油纸包跑了进来!径直跑到我们桌子前面,冲着我打招呼。我真窘啊,因为老牛看起来有点难看。没想到令我更窘的事情发生了,老牛一来就直盯着放在我朋友前面的翡翠手,然后松了一口气似的坐下来,自我介绍,说他是我的朋友。

他居然说他是我的朋友!

接着老牛又说有件事情搞错了,他把手里的油纸包递给我朋友说这才是给他们的贺礼,然后他假惺惺地祝两人白头偕老,一说完就从桌子上把那对翡翠手抱了回去!我坐在他旁边尴尬得都要疯掉了。我朋友和她老公更是,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瞪大眼睛由着老牛自己来。还是那个华裔有风度,他接住老牛递来的礼物,说了谢谢并且当面打开,还夸张地发出惊呼,并且我的朋友也跟他一起细细赏看,然后真诚地感谢老牛和我。

而我,羞得快钻地底下去了。老牛拿来的是个什么破玩意啊,就一个树根。

这天我没有再陪他们去逛王府井,从全聚德出来就匆匆告别了,也不怎么理老牛。我从心里很恨他,这个奸商!这个小人!答应我又反悔,竟还想泡我,真是做梦!可恶。这以后我就没再去潘家园上班,不顾老牛的挽留,怎么都是不去了,老牛来我住的地方找过我,我根本没给他机会,理都不理。

这时我认识一个广告公司做业务的男人,他在追我。也是为了摆脱老牛,我跟这个男人好上了。后来老牛知道这件事,找我的次数少下来,渐渐好像就死心了。我跟这个广告公司的最终没能继续,反正北京这么大,我混呀混呀的,慢慢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过去一年,或者两年?总之挺长时间,我那个留美的朋友再次回国,又约了我见面,我这时经济情况好很多,一直也为上次的礼物抱歉着,打算这回好好请他们吃顿饭,算是补个礼,礼尚往来人不怪。

定好吃饭地点见了面,先是客套,然后朋友的先生问我,我先生怎么没有来?我笑笑告诉他我还没结婚。朋友就嚷嚷说我怎么这么没效率。我笑说男友换太勤,总等不到结婚就淘汰掉。

朋友在桌子对面直皱眉,劝我不要太挑,说上回那个就很好。

我理解到她说的是老牛后吓了一跳,说可是差远了,我说我从他店里拿个东西送给你,都送出手了还被他跑过来玩掉包,这么小气,这种男人你说说看,怎么可以?

朋友跟她的丈夫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说,相互看了看。接下来我们没人说话,安静吃菜。不知多久,朋友突然叫我,说丢丢,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她说你知道吗?Anndy是学考古的,他对古董很在行,你开始送我们的那对翡翠手很漂亮,材料也不错,可惜是近代仿制的。而后来你男朋友赶着拿过来的那个根雕才是个货真价实的老玩意,要说值钱,后一个起码是前面那个的十倍。

我顿时傻了,一口菜含在嘴里怎么也咽不下去

第15篇、爱情故事踩着单车相守一生

A

19岁,她遇上他,触电似的感觉迅速点燃了两颗情窦初开的心。那时,他在顺德的一家工厂里打工,是千千万万个从内地来到沿海城市的打工仔中的一名。而她,是沿海城市特有的城中村的村民,家里有房出租,每年都有不菲的分红。

她和他恋爱,很快家人就知道了。当时,电视台正在热播名为《外来媳妇本地郎》的电视剧,父母一遍遍地指着画面对她说:你看看,你看看,一个本地郎娶了一个外地媳妇就闹出了这么多事,如果真要嫁给一个外地郎,不知道要面对多少麻烦!

她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的善良和憨厚。当和他一同出来打工的同乡受主管欺负时,他勇敢地站出来和主管理论;当同一个组的工友身患绝症时,他忘记了每天吃咸菜啃馒头的艰辛,一古脑儿地捐出了自己的生活费成长在沿海城市的她,见多了商人间的争斗和算计,他让她感觉到踏实和温暖。当然,这些,她是不可能跟父母说的,她知道她说出这些理由的结果,在他们看来,那是一个傻瓜才会做的事,他们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女儿去爱一个傻瓜。

在他的眼里,她很美,对人总是热情大方,工作出现意外时,总能平心静气地处理好。能和她恋爱,在他看来,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她从没有把家人的反对说给他听,她相信,相爱是两个人的事。

她只是问他:如果有一天,在这世上,我一无所有了,你还会爱我吗?会,我会加倍地爱你!他不假思索的回答,给了她不顾一切去爱的动力。在他看来,只要能拥有她的爱情,他愿意付出一切。

B

当她把自己的决心告诉父母,像她当初预料的那样,落得了众叛亲离的结果。她带着行李来到了他小小的出租屋。她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全部了。他把她揽在怀里,昂起头,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有泪落下来。

他们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她是个倔强的女孩,她要用自己的幸福告诉父母,自己的选择没有错。离开家之后,她就没有回去过。她不止一次地向邻居打听父母的近况,邻居说,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毕竟是他们的孩子,回去看看他们吧,他们应该会接受你们的婚姻。她摇摇头,她在和父母争执的时候说过,她一定要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房子之后再回去。

他知道她对父母许下的誓言,也知道她的要强,为了早日实现她建家立业的梦想,他用一点积蓄开始学着做点小生意。每天下班之后,他在那个工业区卖小吃,煮玉米和煮花生。小本生意,没有什么风险,收入还不错。在那之前,他是一个和别人说话都有点腼腆的人。

她看得到他的这些努力,两个人一直相亲相爱,她不为日子过得拮据而失落,他不为自己的辛苦埋怨生活。她不觉得爱他付出了太多,他也不觉得为她做了太多,两个人真实而又简单地相爱着。

C

转眼10年过去了,当初一对二十来岁的年轻夫妻已经跨入了而立之年。经过了近十年的打拼,他和她终于攒够了二十多万元钱,准备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每次坐在看楼车上目睹这个城市的街道和高楼大厦,她的内心都无法平静,为自己终于可以证明当初的选择是多么正确。让她庆幸的,不仅只是建一个家,更重要的是,他对她的爱一天一天在加深。

她曾经问过他: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因为我当初为你舍弃得太多?不,就是因为爱!不过,因为你的选择,我不得不更加爱你!

终于,他们看中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高兴地交了定金。在回出租屋的途中,他们开始讨论如何去装修即将拥有的新家。

然而,世事难料,就在第二天早上起来,她却生了一种怪病:脸部、颈部肌肉僵硬,无法活动。他赶紧把她送进了医院。经过诊断,医生告诉他,这是一种比较少见的硬皮肤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初期症状过后,会出现手脚水肿、发疼、食欲差、恶心、身体易疲劳等状况,目前尚没有药物可以根治。医生的一番话,让他浑身冰冷。六神无主地带她回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追问自己得了什么病,他内心慌乱却又假装平静地说是一种皮肤病,要慢慢治疗。

D

以后,他和她开始了漫漫的治病过程。他带着她跑遍了顺德的大大小小的医院,医生的答案都一样,有很多医生主张他带她去广州的大医院看病,也许,在那里可以得到较好的治疗。

那时,他白天上班,晚上不再有时间去照顾小生意了。她也因为生了这个病,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工厂。她坚持着不要他告诉家人,他答应了她。

她的病一天天加重,像医生最初预言的那样,开始出现手脚水肿发疼的情况,开始不想吃饭,浑身无力他说要辞职照顾她,她不答应,说,自己已经失业,他不能再失去工作了。他不得不从劳务市场找了一个人来照顾她。

她甚至要和他一起去银行办按揭手续,他答应了她,他想让她早一点实现梦想,也想早一天让她住进新房子。在办理手续时,她看着他,一脸愧疚:本来可以一次付清的,我却在这节骨眼上得了病他不说话,只把她拥在怀里,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在这个小城得不到很好的医治,他带她去了广州。在那个大医院里,医生给她的病提出了治疗方案,并建议她留院治疗。

她问医生可不可以不住院,医生说可以,但是一周两次的诊疗,来来回回也很辛苦。他说不要紧,他会及时送她来医院的。

以后,他就每周两次坐着大巴来回送她看病,每次一百多元钱路费让他心疼,他决定自己踩单车送她去广州。五十多公里的路程要踩上8个小时,每次都是晚上9点出发,第二天一大早就到医院。她忍着不说辛苦,他踩单车累得不行,却对她说这是最好的锻炼方式她的泪溢在眼里,他的泪流在心里。他知道她的病要花很多钱,不节省的话,怕坚持不了多久。

E

于是,在顺德和广州之间,在那一条不宽阔却绵长的道路上,开始出现一个情景:他载着她,她的手从他的后背揽过他的腰,这个很多恋人都曾有过的亲密动作,让认识他们的人看起来有点心酸。

他给她洗头的时候会问她,水烫不烫,给她修脚的时候,会问她疼不疼;坐在他的车后,他会不时地提醒她坐稳,问她冷不冷。她总是轻轻地应和他,像初恋时的男女。

她得病的消息终于传到了她家人的耳朵里。虽然她的父母当初很生她的气,但得知她日子过得还不错也就算了。现在,当他们听说女儿得了这种病,马上找上门来看她。

看到病床上瘦弱的她,她的父母又心疼又生气,但看着他那么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父母把所有的指责都吞回了肚里。医生告诉他们,这个病的症状之一就是食欲下降,得了这个病,人很快就会瘦下来。骨瘦如柴,是这种病患者的特征。

她哭了,在父母面前。她说她对不起他,拖累了他,如果不是自己得了这个病,他们很快就可以回去看望父母了。他捧出了买房合同,在她的父母面前,跪下了,说自己能力有限,没能给她最好的照顾。

将心比心,她的父母哭了,他们终于理解了女儿的选择,并接受了他们。

F

灾难来临时,一家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她的父母开始加入到照顾她的队伍中,但他对她的照顾丝毫没有减少。他想,父母的出现,是应该让她活得更好一些,恢复得更快一些,而不是替换。

他依旧每周两次带她去广州看病,晚上去,第二天晚上回来。她的病在奔走的日子里并没有得到多少减轻,只是症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疼得不再那么厉害,病情也不再加重。医生告诉他,想恢复健康的从前,遥遥无期他不灰心,也不绝望,他说,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他和她如期搬进了新居,看着她脸上僵硬的笑,他想掉泪。三年过去了,她的病还是那样,一点也没有好转。他仍在那家工厂打工,仍然一周两次载她去广州。医生说了,继续治疗,就能活着,否则他明白医生的意思,为此,他坚持着。

她却在病魔的折磨中,感到厌倦了,更多的,是对他的愧疚。她请求他放弃治疗,这样活着也是痛苦。他不同意,他说:如果是痛苦,就让我们一起经历,不论怎么样,我要和你在一起,不论灾难还是幸福。她请求父母,替她办理和他的离婚手续。她说,他为她付出了这么多,已经对得起当年她为他不顾一切的爱了。

当年曾经对她的婚姻百般阻挠的父母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确实为女儿付出了很多,那是很多男人都无法做到的。得了病的女儿,再也无法给他作为妻子应该给的生活,而他却没有一句怨言,有的,只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小心翼翼的呵护。他们同意了女儿的请求,是的,正是因为他太善良了,才应该让他活得好一点。

G

他拒绝了岳父岳母的好心,他说,从选择和她在一起的那天开始,他就没有想过离开她。而且,如果在这时候,他选择离开,他就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是不配拥有她的爱情的。

现在,他仍然坚持着,带着生病的妻子寻找健康。他们的故事感动了顺德那个小城市,也感动了广州这个大都市的很多人。

婚姻的开始是爱情,接下来,则是在一朝一夕的日子里,一菜一蔬的等待中慢慢经营出来的亲人一般的情感。他说,一个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不仅要知道她的快乐,还要了解她的痛苦,而且,要分担她的痛苦。因为有他在身边,她的痛苦就少了一半。这就是爱,不分贵贱,不分贫富,不分灾难与幸福

第16篇、哲理故事张小娴:关于爱情的最新16谈

1.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

2.有相聚,就有别离,只要记取曾经的美好。

3.人最大的失望是对自己的失望。失望是人对自己最深沉的叹息。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我以为的那么好?为什么我做不到自己的期望?当我如此真实地面对自己,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没有资格对别人失望。

4.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你,这是你永远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的缺点。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5.有些女人牢牢抓住一个男人,有些女人牢牢抓住房子,有些女人牢牢抓住钱,却不知道这一切都有一双脚,是会走的。男人会带着爱情离开,房子会贬值,钱会失去。别人永远拿不走,也没有人能够从你身上拿走的,是知识。可惜,我们好像从来不觉得需要牢牢抓住那些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并且要拼命抓得更多。

6.有些爱,当时无论如何也放不开。然后有一天,它终究消逝了。回头再看,已经说不清当时放不开是因为舍不得、不甘心,还是那时候到底是太年轻了。有多少爱,而今只道是寻常,当时却爱得死去活来?

7.爱一个人,让我们明白,我也曾这样被人爱着,当时不知道他的苦,而今都了解了。

8.曾经以为,爱情是人生的全部;然后有一天,发现那只是我虚掷了最多光阴的一部分。曾经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寂寞;然后有一天,还是会寂寞。

9.严寒的夜晚,没良心的她把两只冻僵了的脚丫踩到你肚子上取暖,你惨叫、你挣扎,然后不再挣扎,抱住她像冰棒的脚丫觉着作为一台人肉暖炉的幸福;也是在这一刻,你看到了男性的光辉,情不自禁被自己感动了。原来,爱情就是寒夜里两个人之间这么微小而甜蜜的温存。

10.女朋友是:你决不想她跟别人结婚,可她想你跟她结婚的时候,你却又会害怕。她把最多的思念留给你,你却害她流最多的眼泪。

11.我们谈过的每一段恋爱、我们爱过的每个人,都成就了我,也改变了我。在我身上,有些东西永远不会一样了。生命中有那么一刻,你幡然醒悟,爱情是一个人的事,得失寸心知。

12.女孩对我说,不是爱情让我们生不如死,而是感性把我们了断。我想说,理性的人也许还是过不了爱情那一关。让我们为爱情受苦的,从来不是我们的感性,而是固执。苦苦执着一段感情,不肯自拔,恐惧失去他之后漫长的孤单是这种固执把我们了断。

13.爱情开始的时候,把天涯变成了咫尺;结束的时候,却又把咫尺变成了天涯。

14.有一种等待,是会心碎的。等他改变、等他一心一意只爱你一个人,等他跟你结婚漫长的等待,了无尽头。等到心都碎了的那一天,你终于明白,等待是与人无关的。谁让你等?不是你如此沉迷地爱着的那个人,而是你自己的痴心幻想与倔强执拗。

15.恋爱往往使一个大人变回小孩子。每一次的分手,却逼着我们学习做一个大人,擦干眼泪,微笑着跟自己,也跟那个人说:我很好,都这么大个人了,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我们不是说过谁都可以没有谁吗?又不是小孩子了,难道还不知道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吗?放心,我不恨你,我真的不恨你。

16.最后,宝宝,我问你:和自己厮守,也和你厮守。这样的我,会不会很贪婪?

第17篇、爱情故事成人礼

18岁的成人礼。那年我们读高三,当想完最后一分钟生日祝福时,认为应该去谈一场恋爱,至少要向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表白,为了这一刻,阿武等了好久。我和阿武、阿勇凑了10元钱买了一包烟。三个第一次抽烟的人被呛得泪流满面。抬望泪眼,无语凝咽。

阿武说偶像剧里的男主角裤子一定要有几个破洞。我们各自把牛仔裤划了几道磨痕。也许是太前卫,走在校园里,很多同学都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

阿武喜欢的女孩是隔壁班的朱飞飞,她爹是朱集镇的镇长。阿武每次见到朱飞飞都恨不得列队敬礼。喊一声首长好。阿武喜欢朱飞飞。自己家是农民。父亲是开鱼塘的,阶级门户不登对,见到朱飞飞自卑得厉害,高中三年里一共和她说过三句话。第一次说话他在厕所里酝酿了很久,练习了几百遍。下了无数次决心才铿锵有力地走过去问你的橡皮能借我用一下吗。阿武抱着橡皮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买了两块新橡皮给她送过去,很慷慨地告诉她。昨天的那块旧橡皮丢了。朱飞飞没有要他的橡皮,也没有理会他。

18岁生日前一天,阿武觉得表白要趁早,他每个周末都看见朱镇长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来接朱飞飞放学,他立志说最大的理想就是买一辆比朱镇长的桑塔纳好的车。每天来接朱飞飞放学。

下雨的周末,朱飞飞在教室里等她爹,阿武拿了一把粉红色的雨伞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在她身边站了良久,忘记了要说什么。半天,才紧张地开口说:你爹还好吧?朱飞飞问:你找我爹有事?阿武说:你喜不喜欢喝可乐?朱飞飞说:这和我爹有什么关系?阿武说:我喜欢喝可乐,你爹愿意的话,我请你喝可乐。朱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武放下雨伞,兴奋地在雨中狂奔。阿武说那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我女朋友叫May,她在城里中学读书,是我们镇上第一个用英文起名字的女孩。她相对我们比较早熟,当我们穿着开裆裤绕膝而乐的时候,她已经穿着裙子能朗诵《唐诗三百首》。当时比较流行一首被恶搞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床下鞋两双。每当我们奔跑着大喊这首诗时,她总是会站在我们身后无奈地摇着头忧国忧民地说:这几个娃废了。

高三时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她买早餐时在包裹着油条的报纸上看到有我的文章,之后便约我出来一起吃油条,喝胡辣汤。

她每天都会问我很多问题,她说:你以后可以去当一个作家,那样就不用担心有人读不懂你。我说:是否能被人读懂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可以天天有油条吃有胡辣汤喝。她说我说话很有哲理,在我还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哲理的很久以后她又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未改变,而她的态度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她说:幼稚。

高三即将结束时,她决定报考清华美院。看着自己一无是处的成绩单,我也回到家里对父亲说:我要报考清华美院。父亲听说清华很开心,听说美院两个字就有点迷糊了,他说:会画画吗?我说:不会。那要不我报考编导?父亲说:那你知道什么叫编导吗?我说:不知道。或者我报考体育吧。我跑得很快。父亲摇了摇头说:那就更不行。你没有方向感,我怕你直接跑丢了。

May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说:主要你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成年人总是让你试试这个试试那个,结果你一事无成。为什么成年人总是要处处限制你,你也觉得他们搅乱了你生活的计划以及你的未来?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恐惧把我们打碎了。在恐惧面前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唯唯诺诺,步步为营,生活会让一个人变得胆小如鼠我说:我比你大一岁,但是我每天什么都不想,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啊。她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穿裙子,你穿开裆裤的原因。你从来都不会为你的人生做好规划。我说: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计划,但是现实总是把计划搞得乱七八糟。有多少事情是计划好了按部就班地在实施的呢?未来总是会来的,一切都在自然而然地发生,明天就像一件礼物,当它到来的时候,毫无预见可言,我们只需要从容地去面对,然后做好准备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要去吃烧饼,天亮的时候,卖烧饼的伯伯会出来卖,我去买,吃掉,就可以了,这就是未来。

我和May恋爱了一个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更亲密的事情,我征询了她的意见,比如此时是否合适拉拉手,或者拥抱等一些两人集体活动。

她说:男人不是好东西。我说:也许我是一个例外。她说:每个男人都会这么说,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个例外,正因如此,他们都碌碌无为地度过了一生。你不是一个例外,你是一个例子。我和阿勇讨论这个问题时,阿勇的意见是作为一个男人,绝对不能给女人选择的权利,一旦她们有选择,就会多出很多事端,比如说初吻,一般情况下要假装是不小心两个人碰到了,或者干脆就是强吻

第二天阿勇要做出亲自示范。他向暗恋了两年的一个女孩表白,我看得出他很冲动,他唯唯诺诺地走到那个女孩面前,鼓起了嘴巴,脸庞憋得像一只煮熟的螃蟹。他呆愣了半天假装是邂逅,酝酿了5分钟浪漫的情绪,对着那个女孩说:我想1分钟后,他拿着自己的一颗门牙回来,委屈地说:我真不知道,她是体育队的。

每天清晨起床,我都会觉得人生漫长、枯燥而无聊。一个小时,一天,一年,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当你自以为留下了什么东西的时候,都发现那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当你发现它就像微尘的时候,你却始终都不敢承认。读书、上课、去操场上约会,躲在厕所里抽烟,连吃饭都模式地选择同一家饭店。

May每个周日都会来学校看我,她来的时候总是吸引很多人,大家都不知道有一个英文名字的人应该长一张什么脸。May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睫毛长而黑。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粗布裙子,烫了波浪的头发,背着一个绿色的大画板。

很长一段时间,她问我的问题越来越刁钻,有一次她问我,如果她掉进了一个养满了鳄鱼的水塘里,我会不会跳下去救她。我肯定不会下去救你。为什么?我说:我跳下去依然是喂鳄鱼。起不了作用。她说: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爱,但是我还是不会跳下去。因为我知道勇敢和傻帽儿不是一回事。

阿勇鼓动阿武给朱飞飞写情书,说男人的本性就是粗鲁的,而女人总是半推半就的。阿勇说得阿武心痒痒,阿武果真给她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万多字的情书,写完放在《思想政治》的课本里。校长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抓校风,反三俗。

在校领导的会议上,阿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觉悟改过,觉得自己的情书写得肉麻恶心,三俗都占了。准备会后回去毁灭罪证。阿勇逃课没有开会,私下里看班级里已经没人,就把信偷偷地放在了朱飞飞的文具盒里。

朱飞飞回来看到情书,多年来受到父亲的感染,觉得这事应该交给大众来评判,直接交给了顶头上司教务主任。教务主任觉得这事来得正巧,整天喊着严打,还没有例子,这次终于有点行动的盼头,召开会议,向上级领导校长反映,要严办此事。朱飞飞的父亲觉得自己女儿觉悟高,电话鼓励了校长

阿武被开除的前天晚上,请我和阿勇翻墙到校外喝酒,最后都喝大了。他说,年轻人要长大,老年人要忘记,所以这个世界上便多了一种东西叫酒。

阿武准备回去跟着父亲养鱼,恋爱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希望就像阳光,到处都是。失恋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阿武离开后,阿勇每天都在照镜子,每天都担心自己是否会秃顶。

高考那年,几个中学领导联合作弊替考,各个分数都考得惊人。阿勇和心仪的那个女孩坐在了前后桌,阿勇答完了试卷,扔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满了答案。体育队的女孩抄了阿勇的答案,结果两个人共同创下了我们县高考成绩的历史新低。

那年我考上了某末流大学,May考上了清华美院。我和May,像我和高中生活,从此再元交集。

我用了4年的时间在大学里寻找我要做些什么,结果是没有改变,当你还不知道想要做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推向了社会。很久以后我回到老家做了一个语文老师,把我学到的那些废话教给学生们,不是我太坏,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废话来成长。看着课本。我学会了撒谎,并且我认为不会撒谎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无论情感、家庭、成长、教育,这一切都需要谎言的支撑

这一年,应届毕业生有很多人失业,很多的老朋友撑着面子在朱集镇团聚。阿武在家里承包了鱼塘,隶属于我们乡镇的龙头企业;阿勇毕业后在镇里当了派出所的警员。

当我们再次聚到一起,阿勇说了一个比喻句,此时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比喻更加逼真,那天阿勇看着远处跑过的一条瘸狗说:我们真像一条狗一样在活着。

第18篇、爱情故事莫小涵你把卡丢下来啊

真好,他赶上了

莫小涵上高中的第一天就发生了事故,她的心被一个人猛烈地撞击了一下。

那时候,她刚报完到准备坐公交车回家。正当公交车发出呜呜的启动声的时候,她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一个身影,正急促地往这个方向跑动,嘴巴一张一合地喊着师傅,等一等,等一等啊,他的头发在风里乱七八糟地飞了起来,白T恤也鼓胀了起来,胸前Road Rage的字样十分清晰,整个人看上去很是瘦削。

莫小涵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那个当下,她脑子里唯一的想法竟然是:我一定要让他赶上这趟车。

她飞快地打开车窗,又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公交卡,然后想也没想就把它扔出了窗外,伴随着这一系列动作的是她略带焦急的、脆生生的叫喊:对不起,师傅,麻烦您停一下车,我的公交卡掉出去了。

她在司机的责怪和一众乘客的抱怨声中从座位上站起来,当她从下车门下去时,正好有一道白色像风一样从她身旁掠过,带着点儿夏日里特有的汗腻味道,却并不让人讨厌。她在弯腰拾卡的一瞬间,心情居然像一朵盛开的小花,她想:真好,他赶上了。

等她再上车后,却发现自己原先的位置已经被人霸占,而主人正是那位白T,他一脸无害的微笑,似乎为自己在最后一刻成功上车而欣慰不已。莫小涵倚在靠门的扶手上,离他远远的,心却一下一下地突突往外跳。

他长得真好看呀。

如果晕倒的是我

莫小涵很快就知道他叫陈凡,完全用不着打听,因为开学不久之后,就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让他一下子名噪全校。

学校在9月底开运动会,一大帮男男女女在操场上奔跑呐喊,场面热火朝天。莫小涵被体育委员生拉硬拽着参加了1500米长跑,烈日当头,莫小涵跑得一脸潮红,到了第三圈的时候,她开始觉得晕头转向,她几乎是用身体里最后一点儿力气在支撑着自己不倒下。

就在这个时候,她前方20米的地方突然有一个身影直直地倒了下去,那是她的同桌李想,就在赛前,李想还拉着她的手说:不要担心,我就跑在你前面不远的地方,我带着你。

莫小涵不知道从哪里生出一股力量,她叫了一声李想便撒开腿拼命往前跑。可还没等她跑到李想身边,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蹿上了跑道,二话没说就把李想抱了起来,然后风驰电掣般往校医院狂奔而去。

莫小涵站在那儿没动,觉得自己仅剩的那点儿力气正抽丝剥茧般离去。她认得那人身上的衣服,因为上面印着大大的Road Rage。

这件事很快在全校尽人皆知,陈凡的名字也和英雄救美这个成语愈加频繁地联系起来。而事情也确实向人们希望的那样发展开去,李想在恢复后找到陈凡道谢,然后一来二去,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女友。俊男美女的故事,大多无法脱离俗套。

莫小涵看着一脸幸福的李想,总是长久地发呆,然后在心里默默地叹一口气:如果那天晕倒的人是我

我讨厌你总是要公交车等你

因为李想的关系,莫小涵和陈凡渐渐熟悉了起来。但让陈凡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叫莫小涵的女孩似乎很讨厌自己,他一来找李想她就立刻避开,偶尔拉她和李想一起去吃东西,也多半遭遇冷淡地拒绝。可要命的是,这样不对盘的两个人还不得不每天坐同一路公交车回家,虽然许多时候莫小涵都当没看见他。

终于有一天,陈凡又赶在公交车离开前最后一秒才挤上来,他们互相看见了对方,莫小涵却别过头去。陈凡突然难以忍受,他穿过公交车里拥挤的层层人海,站到了莫小涵身边,理直气壮又满腹委屈地说:莫小涵,你为什么讨厌我?

莫小涵瞪着一双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陈凡不死心地追问道:难道是因为李想,因为我抢走了你最好的朋友?

莫小涵突然觉得自己的感情在一瞬间有点儿收不住,她突然觉得也许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眼前这个男孩:从我开学第一天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可是莫小涵是理智的,并且有克制力,她说:因为我讨厌你每天拖拖拉拉,永远赶不上公交车,总是要公交车等你。

陈凡一下愣住了,随即哈哈大笑,笑得整个车厢的人都侧目了,最后他很臭屁地说:可是怎么办呢?我每次都能赶得上啊。

莫小涵,你把卡丢下来呀

那之后,莫小涵很久都没有再见到陈凡,李想也越来越少在她面前提及他。然后突然有一天,他们分手的消息就传了过来。李想闷闷地不说一句话,眼睛红着,明显是哭过。莫小涵有点儿手足无措,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放学后,莫小涵照例去坐公交车,她往车厢里望了望,希望可以看见陈凡,她想和他谈一谈关于李想的事情,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具体要说什么。

可是,陈凡并没有上车,公车又开始呜呜呜地发动引擎,就在这个时候,莫小涵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朝公车飞奔而来,头发在风里乱七八糟的,T恤上的Road Rage明显得扎眼。只是这次,他没有喊,只是挥着手,一个劲地狂奔。

莫小涵突然百感交集,所有的话语都哽在喉咙里。就在她拉开书包去掏公交卡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熟悉极了的声音在公车后响起:

莫小涵,你把卡丢下来啊!

第19篇、爱情故事车祸结缘,告别“后遗症”赢来美丽爱情

在婚礼现场,他深情地讲述起两人的相遇过程,我们是在一场车祸中认识的,我是肇事者,她是受害者全场的人一声惊叹,这个身份太特殊了。从相识到相恋,我们经历了很多的坎坷,但是现在我们成功了。新郎紧紧拉起新娘的手,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赎罪,车祸发生后勇敢担责

那天下午,吴迪奉母亲之命,给家住铁西区的姥姥送去两袋大米。在姥姥家吃过午饭,他开车往回走。因为是周末,天气阴沉沉的,还飘着雪花,街上行人稀少,吴迪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把车开得飞快。在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时,突然一个女孩骑着电动车在前面冲了出来。由于车速过快,加上路面太滑,吴迪这个新手发现情况紧急,想踩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砰的一声巨响,女孩和电动车一起被他撞飞,然后重重地横摔在马路当中。

坏了,出事了!面色苍白的吴迪从车里冲出来,来不及多想,当即拨打了120。

经医生诊断,女孩的右小腿皮肤挫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和脑震荡,一直昏迷不醒,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多才醒来。一直守在病床前的吴迪见了,一个劲儿地向对方道歉,好在对方并没责怪他。

受伤女孩名叫许薇,刚刚从沈阳药科大学毕业不久,当时正在一家制药厂检验科实习。拜托你,先别把这事告诉我父母,不然他们会担心的这是许薇苏醒后跟吴迪说的第一句话。

在接下来的日子,为了赎罪,吴迪请求医生将许薇转入住院部外科病房,并替她订好病号饭,每天下班后都要前来探望。离开时,他都要问许薇恢复的情况,或者想吃点什么,下次来医院时,他会带来。见许薇一个人躺在病床上很寂寞,只要时间允许,他每次来都会尽量多陪陪许薇,和她聊天,讲故事给她听。同时,他还想着法子去了解许薇平时的喜好,变着花样让她从车祸的阴影中走出来。

就这样,吴迪在车祸发生之后,一直护理着被自己撞伤的许薇。有时,遇到许薇病情不稳定时,他就向公司请好假,守在她的身边,并小心翼翼地扶她去做各种检查,尽量减轻她的痛苦。

面对吴迪的精心照顾和呵护,心地善良的许薇很是过意不去。在她看来,车祸发生自己也有责任,如果不是骑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逆向转弯,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更不会牵连吴迪来陪自己受这份罪。为此,许薇多次嘱咐吴迪不要耽误了工作,她能下床就可以自己做事了,实在做不了还可叫病友和同学们帮忙。

有人认为,吴迪这么做,是怕许薇跟他扯起这次车祸的责任,索要赔偿。而就在这时,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下来了,认定吴迪车速过快负主要责任,许薇机动车道逆向转弯付次要责任。对此,吴迪什么也没说。在他看来,许薇一个人离开父母,出来学习和工作不容易,决定一个人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下来。许薇心中非常感动。

不幸,女孩得了车祸后遗症

许薇在医院一住就是一个半月时间,眼看新年将至,她打算出院回家调养,吴迪一直没有同意。

原来,虽然许薇的外伤早已全好了,但头部时不时还会疼,每次头疼时,她都想去卫生间小解,可又什么都解不出来。医生说,需要继续住院观察。看着住院时每天不菲的费用和为此有些憔悴不堪的吴迪,许薇一时有些心急。

学校放寒假了,吴迪担心许薇成天面对自己太单调,就特意请了她两个在沈阳本地的女同学,轮流到医院来陪她聊天。见到吴迪这么细致入微地照顾许薇,许薇的同学也深受感动。后来,她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许薇说:莫不如,你们干脆做一对因祸得福的恋人算了!许薇听后,不禁脸颊有些微微发烫。

事实上,通过这两个多月的接触,吴迪发现眼前这个心地善良,在伤痛中还能体凉他人的姑娘,正是自己多年来寻找的理想中的伴侣。不让许薇出院,他也是怕这么个漂亮而单纯的女孩日后真落下什么车祸后遗症。为此,他特意又从父母那里借了钱,打算再为她续交一笔费用。

这一切许薇都看在眼里,她实在不忍心让吴迪再为医药费犯愁了,就偷偷跑去结了账,然后在电话里告诉吴迪自己打算出院的消息。吴迪一听急了,让许薇在医院门口等着,他要把许薇接到自己家里去住。然而,许薇没有答应。她已经事先让同学租好了房子,一个人回出租屋去住。

为了不给对方添麻烦,许薇并没有把自己的住址告诉吴迪,只是经常会在电话里向他汇报身体的恢复情况。由于不知道许薇住哪,吴迪的牵挂和担心也只有干着急。从医院回来,许薇的头部在稍微有点风吹的天气里,就会感到丝丝的疼痛;不仅如此,她自车祸受惊吓之后,心理上留下了恐惧的阴影,频繁想上卫生间,次数多了小便起来也很困难。有时候,她一次小便要来回跑10来趟卫生间,有时候即使已经排完了,仍然想去卫生间,又什么都解不出来许薇尽管十分恼火,想想可能是自己生理上失调的原因,过些天调整过来就会好,也没去想更多。

可后来,许薇的尿频尿急次数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她只得叫了一个同学陪她到医院做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医生告诉她:这是受到惊吓后,心理上留下了阴影,迫使尿道肌肉收缩加剧,从而造成了尿道不畅。回去之后,许薇强迫自己尽可能的不去想车祸发生时的那一幕,但每每遇到风吹头疼时,她又自然地想到吴迪驾车朝自己撞过来的情景。

看到许薇整日闷闷不乐的样子,同学悄悄打电话把检查结果告诉了吴迪。吴迪找到了许薇的住处,坚持带她去更大的医院做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的完全一样。从医院出来,吴迪把心情沉重的许薇送回了她租的那个阴暗、潮湿的小屋。之后,他坚持每天都要到许薇那儿去看她。有时单位加班去的晚了,他还要等许薇睡了才回家这样来回奔忙了一段时间后,考虑到潮湿、阴暗的环境对许薇的身体康复没好处,吴迪再度鼓足了勇气,邀请许薇搬到自己家去住。看着一脸诚恳,每天不辞辛苦照顾自己,从来没有半句怨言的吴迪,再想到自己的病情,加之对对方的人品的信任,许薇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无奈,亲人阻挠下被迫分手

把许薇接到自己家里后,吴迪白天上班,夜里便寸步不离地守在她的身边,陪她输液,给她喂药,鼓励她坚强地战胜病痛,争取早点康复。看着吴迪为自己心力憔悴的忙这忙那,心存感激的许薇就开导他,让他不要这么自责,自己的病会慢慢好起来的两个年轻人每天朝夕相对,同处一室,渐渐就有了一种别样的情感,不过因为两人身份特殊,都没有表白。

那段时间,吴迪每天晚上坚持让许薇睡自己的床上,自己则去客厅睡沙发。一天夜里,许薇从恶梦中惊醒,叫出了声。吴迪听到后马上赶过来安抚她,轻拍她的肩膀,让她放心,有我在,不要怕。这句话像一股暖流,淌进了许薇的心房,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可靠,很有安全感。吴迪拉起了她的手,轻声地说: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就算你的病好了,我也不会再离开。许薇很感动,眼泪缓缓地流了下来。

对儿子肇事后勇敢担责,主动去照顾许薇的做法,吴迪的父母一开始是持赞成态度的。可后来,当他们不知从哪儿知道到了许薇因车祸后留下了头疼和尿道不畅的后遗症后,担心两个年轻人再这样发展下去,有了感情,儿子要是娶了许薇做妻子,今后的生育很有可能成问题于是,他们开始提醒儿子:车祸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该赔多少赔多少,赔完了,犯不着把自己搭进去。接下来,吴迪的父母、亲戚一改往日的体贴和关怀,对许薇表现得很冷淡。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发现儿子不但没有听自己的话,把许薇送走,反而对其变得更加体贴和关心了,为了带许薇四处寻医问药,他甚至多次请假陪同前往吴迪的母亲为此和儿子大吵了一架,要求他立刻与许薇断绝关系,将其送走。

随着许薇的病情一天天好转,吴家父母要求儿子与许薇分手的事,也传到了远在新民的许薇父母那。为此,许家父母专程来到沈阳找到住在吴家的女儿。当着吴家父母的面,发急的许薇母亲警告吴迪说:我跟她爸辛辛苦苦把闺女培养了这么多年,如果真因为你当时不要命的飞车,让她日后变成一个你父母预言的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咱们只能在法庭上见了!

吴迪想表白,今后自己将一生一世照顾好许薇,可许薇父母坚决要求他和女儿分手,说他们不会相信吴迪的真心,他讨好许薇,无外乎是为了逃避车祸的赔偿责任。面对父母对吴迪的态度,许薇哭着告诉他们,其实那次车祸主要是因为自己逆向转弯造成的,吴迪现在对她所做的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他的责任范围了。

女儿都亲口这样说了,但许薇的父母还是认为整件事情都是吴迪一手造成的,为了防止他以身相许贿赂女儿的感情,他们坚持把女儿从吴家带走。许薇的父母最后还要求吴迪,给他们写下一份关于车祸的赔偿责任书,支付许薇所有的治疗费用,并保证以后不再纠缠他们的女儿。

见对方这样不信任自己,执意要将许薇带走,吴迪一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却又无可奈何。

感动,有缘人牵手一生幸福

许薇被她的父母带走后,吴迪倍感失落,很长一段时间都提不起精神。每天下班后,他都会特意开着车,去西滨河路两人当初车祸相撞的地方去看看,有时候还会停下来,心里暗暗期盼着某一天能与许薇再度重逢。

每个月,吴迪还会把自己一半的工资转账到许薇的银行卡上。而许家父母却要女儿把他汇钱的记录保存好,今后要是这后遗症治不好,好以此为凭据,找吴迪负责。

面对家人给吴迪施加的压力,许薇的心情变得愈发沉重起来,病情也开始反复不断。她开始不断地做关于车祸的噩梦,梦见自己开着车,把吴迪撞飞到了运河里,瞬间被水淹没不见了踪影,吴家人为此要找她索命。后来,许薇做类似的梦时,发展到被惊吓得多次尿床。这让她更加惶恐了,每当到了晚上,她就害怕也不敢轻易入睡万般无奈之下,她哭着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向父母说了,并要求回沈阳去安心养病。

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许家父母后来只得同意了。但他们再三要求,千万不能被肇事者假惺惺的样子迷惑回到沈阳后,许薇重新租了一间房子住下,继续调理自己的病情。她没有去找吴迪,怕给他添更多的麻烦和引起吴家人的误会。

一个周末午后,病情稍微好转的许薇独自外出散步。路上,她一时思绪万千:当初,一场意外的车祸不知怎么就把自己和吴迪撞在了一起,又让他们这对原本扯不上任何关系的冤家,彼此间产生了深厚感情。她知道,自己和吴迪若是走到一起,父母都会不理解。但通过两人的朝夕相处,她觉得自己能遇到一个像吴迪这样心地宽厚、又有爱心毫不逃避责任的男人,真是非常幸运的这样想着,在不知不觉间,她来到了两人当初驾车相撞的西滨河路。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在运河边,许薇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每天坚持来西滨河路的吴迪,当时也刚巧来了这里这次戏剧性的会面,给两个年轻人带来了天大的惊喜!

这之后,吴迪干脆从家里搬了出来,每天下班后,他都会第一时间回来陪着许薇,给她做好吃的,熬中药调理身子。为了能让许薇尽快好起来,他还到处搜罗偏方。当他听说许薇尿频的毛病,主要是因为当时在车祸中受到惊吓,神经中枢容易过度紧张造成的,并需要看心理医生调解时。他就自己去买了关于解除心理压力方面的书籍,还在网上找在线专家咨询,试着以亲情关心、心理抚慰等方式来消除许薇的心理恐惧。每次许薇起身要去卫生间,他都以热情的拥抱和亲吻,让她紧张的心理得到放松。

刚开始,有吴迪在家鼓励时,许薇还能将自己完全的放松,可一旦吴迪去上班了自己一个人在家时,她又难免紧张起来,老毛病又犯了。每到这个时候,许薇不禁灰心,觉得辜负了吴迪的一片苦心。但吴迪并不泄气,坚持给许薇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安全感,即使自己在外面时也经常打电话和她聊天,以化解她心中那股无形的压力渐渐地,许薇能放松了,尿频的次数在减少。

为了给许薇治头疼,在大半年的时间里,吴迪风雨无阻,每周三次带着许薇去辽宁中医院找一位老专家针灸,并坚持服用汤药调理功夫不负有心人,许薇的头疼渐渐控制住了。为了缓解经济压力,许薇后来在征求吴迪的同意下,在离住所不远的一家大药房里找了份药剂员的工作。

2014年春节前夕,吴迪再次带许薇去医院检查,结果除了头部偶尔会疼痛外,身体其他部分都已经恢复正常了。得知这个结果,两人高兴得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之后,许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父母。两位老人也终于放心了,他们感受到了吴迪的真诚善良,同意了女儿和他的恋情。

第20篇、爱情故事想念你,不找你

有时候,你很想念一个人,但你不会打电话给他。

打电话给他,你会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不打比较好。

你很想念你爸爸和妈妈,所以打电话给他们,跟他们聊天。可是每一次你们都会以吵架收场。下一次,当你拿起话筒,很想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你会犹疑一下,然后放下电话。

你打电话给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以前,你们什么也可以谈;现在,只会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那种感觉并不好受。

从此以后,当你想念他,你不会打电话给他。

你想打给旧情人,可是他身边也许有另一个人了,你跟他说些什么好呢?这么久没有联络了,还是不要再联络比较好。分手的时候,大家都做得很漂亮,这是很难得的,何必因为一时的思念而破坏当天的回忆呢?

想念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听到他的声音。

听到了他的声音,也许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象中的一切,往往比现实稍微美好一些。想念中的那个人,也比现实稍微温暖一些。思念好像很遥远的一回事,有时却偏偏比现实亲近一点。

思念很近,电话线的那一头却好像很远,还是不打电话比较好。

第21篇、爱情故事爱上网,爱上你

一天不见你,我都会在电脑傍边静静的等你,这样傻傻的想你,我不停的在问自己,亲爱的,你来了吗?

想着你跟我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你是一个多很体贴细心的男孩,懂得生活的滋味,让我对你有多了一份依赖,有你在身边陪伴着我,我不觉得孤单,因为有你的陪伴我变得快乐,你用了你的真心来呵护着我这颗,曾经被破碎过的心,你这样的关心我了解我宠着我,我不能不想你,亲爱的,我真的想你!真的好想你,好想紧紧的抱住你。

从我哪天认识你以后,你对我是那样的好。我都铭记在心,我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情,你是那样优秀,你做的一切都把我的心给征服了,在我的心里是你那么的完美。

我想对你说…...我爱你,但,有怕被你拒绝,,我没有勇气去对你表白,因为你太完美,我只有把这份爱藏在心里,我开始迷恋了网络,迷恋了你,可是。亲爱的。我们离得太远,我只能,在网络上拥有你,用网线和你在一起,通过它来传递你的声音。你那温柔又好近的喘吸声,就好象你在我的身边私语,我的耳朵还有点痒痒的感觉,我的心只有你才会懂。。。

我打的话也只有你才看得明白。我忧伤的时候有你陪伴我。让我感觉到了幸福的存在,我心中的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为我而停留。我虽然在网上也认识有很多比你更优秀的。但没有一个能在我心中停留,因为你已经占据了我心的空间,哪天我看到你跟一个女孩在情人咖啡屋,说着你曾经给对我说过的语言,也是一样的关心一样的体贴,竟然对我不理不睬的,你一时对我的冷漠。一时对的热情,我有点迷惑,我不懂,也想不明白,虽然你没有说过爱我,因为爱是自私的,我真的不情愿我爱的人跟任何人分享,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是我没有对你爱的表白吗?

我心里好难受,好难受,难道你要让我一个女孩对你表白?你确实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孩,也只有你才能够让我感到心碎,让我心疼。让我无法自拔。

你对我的好,为我付出的一切,难道还不算恋爱的开始吗?亲爱的:我的心早给你了。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正面的回答呢?难道我爱一个人有错误吗?

亲爱的。爱你不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够好。我可以错过一切,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够错过你,因为我不能没有你,我好想好好的爱你。紧紧地守护你,你告诉我说,你曾经为爱受过伤害, 累了,怕了,不想在爱了,我们只是网上的知己。而不是恋人,我听了你的这些话,我的心破碎了,一次次破碎,一次次受伤,亲爱的:不要对我这么残忍,这样我的心会承受不了一次有一次的打击。

就算有天你一样会离我而去,可我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你又何必去担心结束后的冷清,我也爱过,也伤过,心痛过。难受过,让我难过得无法呼吸,但我还是不想放弃,虽然我们是网络中的有情人,但网络可以变为现实中的你我,就算我们有一天不能够走到一起,只要是真心的付出过,那怕是很短暂,也要心诚感激,感激瞬间获得的幸福,感激上天让我认识了你,是你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感受到了真爱。

亲爱的;答应我,如果有来生我们一定做一对现实中的爱人,让我好好的爱你,虽然我们今生只能够做网上恋人,爱一个人不需要真正的拥有,能够在网上拥有也你是我的幸福,不管是谁用甜言蜜语都无法来打动我颗爱你的心,我一定会好好的爱你,觉不会让你受到任何的伤害。

今生我们虽然是做网上的恋人,能够在一起也是一种幸福。…………..

第22篇、爱情故事让彼此知道“我需要你”

[导读] 让彼此知道“我需要你”,这一时,这一世,爱情,才会源源不断。

他们是在买电脑时认识的。两个人选中了同一个品牌的同一款机器,可仓库里却只剩了一台,他犹豫了一下,便主动说,我要样机。

她是个女孩子,他觉得让着她,本是应该的。

没想到她却不好意思起来,坚持把那台新的给他,她再换一个款式,解释说,我和你都喜欢同一款,说明我的眼光不够正确,需要更改。他疑惑地问,怎么?她笑笑,这说明那款机器过于男性化,我应该挑一台其他颜色温柔的,比如,白色,或者蓝色。

他也笑了,觉得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会有那么可爱的想法。

她就真的坚持挑了一台白色的,机器打包的时候,精通计算机的他,很自然地给了她一些建议,关于新机器的养护和一些注意事项。

她认真地听着,眨眨眼睛说,我还真的是电脑盲,除了会在电脑上打字,其他一窍不通,以前那台旧电脑出点任何故障,都要找人来修,不如,今天我请你吃顿饭,以后有什么事情就请教你好不好?找维修人员太麻烦了。

他一口就应允了,但坚持要请她,因为不管怎样,是她把他喜欢的那台机器让了出来。

她没有再坚持。极其自然地,两个人就算那样认识了,吃了一顿饭,留了电话。

她果然是个电脑盲,像她说的,除了会打字,其他一窍不通,简单的文档格式的处理,都要打了电话问他,更别说其他故障。

他开始一次次地去帮她处理电脑出现的种种问题,杀毒,更新杀毒软件,装一些适合她使用的程序……

渐渐就熟了,他发现她虽然电脑知识贫乏,却很聪慧,尤其地理知识丰富,能如数家珍般地说出全国各个地方的特色。而他经常出差,自然,也就常常向她讨教。

一对年轻的男女,在这样的往来里,爱情的确很容易发生,容易到他难免质疑,这样的爱,真实吗?可靠吗?

那天,他又要出差,因为是临时决定,走之前才来得及告诉她。打她手机,却无人接听,反复地打,依旧只有彩铃的旋律孤单地响着。等了片刻,他打了她单位的电话。

接电话的女孩声音很好听,哦,找柔嘉呀,她去调试业务部新进的电脑了……手机也没带呢,大概快回来了……

他疑心自己听错了,她?调试电脑?不由嘀咕,她懂吗?

电话里的女孩笑起来,你是不是和柔嘉不熟啊?肯定不熟!她可是计算机专业的高才生,我们公司的电脑专家,她会不懂……

女孩在那端兀自笑着,他已呆呆挂了电话。那么长时间,她装得真像,无辜而透明的眼神,丝毫没有掩饰的成分,什么问题都来请教他,然后还会说一声,你真厉害!没有你,我的麻烦可大了……

原来,都是假的。

车已经要开了,他的心思却还是辗转不停,却不知怎么,丝毫没有被骗的尴尬,甚至没有一点点地气愤,反倒是,说不清道不明地柔软思绪缓缓在心底荡漾开来。

他不是个愚笨的男子,怎么会分辨不清,她的谎言,不过是为了成全彼此的靠近。

只是想让他感觉,让他知道,她真的需要他。而他自己何尝不是呢,去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虚心向她讨教当地的种种风俗,人文景观……好像自己真的不明白一样。

因为她讲述时的快乐,他就从来没有告诉她,他的地理知识丝毫不输给她。

可是因为她快乐,他的伪装也跟着快乐起来。

让彼此知道“我需要你”,这一时,这一世,爱情,才会源源不断。

有时候爱情这东西真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不由自主的去想,去想办法实现。

第23篇、人生故事爱情并没有擦肩而过

樱花雨与陌纤同就读与某大学,成熟稳重的陌纤早已经对一个可爱的姑娘有爱慕之意,可他知道在樱花雨众多的追求者之中,他这个农村出来的汉子是很难脱颖而出的,迟迟没有表白。陌纤似乎只看到了自己的短处。对于樱花雨而言,那个喜欢打篮球,看起来对生活很热成,长得还挺帅的陌纤早引起她的注意,冥冥之中似乎也感觉到陌纤对她有好感,在拒绝众多的追求者当中,迟迟没有等到她想等的那个人,就是陌纤。她相信陌纤这个成熟稳重的男人才是她的未来,才是可以依靠的男人,等来的只是一封迟到的情书。陌纤在毕业要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天,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封书信给这个藏在他心里许久的女孩便消失在这个城市。此时的樱花雨在读到那等书信的同时已经是泪流满面,然而陌纤又身在何方,为什么没有给她说句(我愿意)的机会,让这爱情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毕业后的樱花雨就职在一家公司做文员,身边常有追求者,然而她时常想念的那个人迟迟没有出现,夜深人静是只是拿着陌纤写给她的那封已经有点泛黄的书信发呆,她不知道自己的这份执着能坚持多久,但她相信这是她想要的爱情,这是一份真爱,她并没有坐以待毙的等着那个人,聪明的女生是会学会主动出击的,她依旧出现在同学聚会,同学们的QQ群里,更多的时候她还是想让那个人知道,她还在这里,还在等那个人出现。

生命还在延续,生活还得继续。周末双休,对于这个生活节奏太快的城市来说,周末是工作者们释放压力的时间。逛街似乎是女人的天性,樱花雨与同事一起逛街,当她们逛到一家时尚鞋店时,樱花雨被橱窗里的一双高跟鞋吸引住了,不紧是她喜欢的外观,还是她喜欢的颜色。更让她诧异的是鞋子旁边的广告语当爱情降临你我,我将为你穿上你喜欢的高跟鞋,在美妙动听的音乐中与你翩翩起舞这让她想起了陌纤,想起了那封信,信里就有这么一句话,许久的发呆后,樱花雨最终认为这是个巧合罢了。她不知道的是她的爱情已经降临并一步一步逼近她。那个叫陌纤的男人并没有离开她的世界,一直在守候她。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情导盲犬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三年的男友分手,正准备搬进新的住所。

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倒。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你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视神经萎缩,视物越来越模糊。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不嫌弃她,可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她宁愿独自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会故意闭上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

一天早上,她睁开了眼睛,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暗。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给花浇水。

第二天,萨拉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回来时,她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来:“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得救星:“太好了,我家住在……”

“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吗?”

萨拉将信将疑。小孩不由分说,把一根绳子塞到了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只好跟着向前走。

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慢不快,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了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头,请它大吃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就听说有一种特殊的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幸运光顾了萨拉。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

萨拉计划去超市采购,并提前一天预订了导盲犬。那天,萨拉心情有点不安,还好,一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

“嘿,宝贝儿!过来好吗?”萨拉笑着逗引着小狗,可它一声不吭,只是默默地为主人引路。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吗?”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你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人员的热心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结账的时候,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她想起了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她。直到现在,她似乎还能感受到他温暖的气息。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从不闯进雇主的房间,也不在雇主的身上撒娇,只是默默地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见不远处有人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见自己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就在她拉绳子的瞬间,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住了,这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吗?几秒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吗?”抽搐不止的萨拉,感到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系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在一起生活。”

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我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的黑暗,要靠爱的力量。

第25篇、爱情故事互相懂得就是天堂

他40多岁了还孤身一人,不是他没娶过老婆,而是娶过两个都弃他而去。他痛恨过的前妻改嫁了,他深爱着的续弦珍死于车祸。两位妻子意外地留下了两本日记,他将之尘封在衣橱的角落,始终想看又不敢看,他怕看了会心碎。终于在一个难眠的深夜,他忐忑不安地翻出两本日记。

小心地掀开一页,那潦草不羁的字迹是前妻的:我真羡慕张姐有一个神通广大、财运亨通的好丈夫,可我家这位却不善言辞、讷于交际,一下班就往家钻,摆弄摆弄这儿,鼓捣鼓捣那儿,并且还总是婆婆妈妈的,我吃条鱼他也得说三遍以上的“别卡住”。唉,我怎么找了一个安于现状的窝囊男人呢!

第二页:昨天是情人节,张姐的丈夫给她买了一大束鲜花和一件很贵的大衣。我回家和丈夫提起此事,他根本不知道哪天是情人节,更不用说礼物了。这么多年来他没主动给我买过一件礼物,我的好衣服和项链,都是我厚着脸皮生“宰”来的,想起来真是悲哀呀!

第三页:我和他冷战了两天,他竟然不知道原因。前天晚上我好不容易有了兴致想聊聊天亲热亲热,可他非要我先睡,自己背过脸看书去了,真是个毫无情调的榆木疙瘩呀!再这样下去,我可要找别的大哥去了!

第四页:今天我和他大吵了一架。他对我是一副木头样,对邻居月华却是一脸媚态,竟然帮她提菜!我也不客气了,明天陈哥约我唱歌,我去定了……

此时他再也看不下去了,愤然扔掉日记,往日争吵打闹的情景又来咬噬他的心,他仿佛又回到了那地狱般的日子。

他又拿起另一本。淡淡藕荷色的纸面上,行行娟秀的字迹,跳跃在眼前:很多朋友的丈夫虽有钱有势,但整日忙于钻营交际,花天酒地,妻子无奈地独守寂寞空房。而我的丈夫则像一个隐于尘世的智者,淡泊浮华功名,安享月白风清。他对我关怀备至,体贴入微,就连我吃鱼,也得再三叮咛“别卡住”。在我们简约素雅、温馨宁静的小家里,荡漾着似海如渊的爱。这深情挚爱,是多少物质都不能代替的呀!

第二页:今天夜晚,我感动得偷着哭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丈夫越是白天累了,越是让我先睡,而他则背对着我看书。其实他早已又困又累,哪里还有精神看书。但是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毛病:如果白天累了,晚上睡觉就会打呼噜,怕我睡不着,就想了这招儿,骗我先睡。这秘密是我装着先睡着后发现的。丈夫的爱,悠长又绵密呀!

第三页:今天,我又感受到了丈夫无处不在的爱。前几天,丈夫不顾天气的燥热,给邻家妹子修车。就在丈夫出远门的这几天里,以前和我发生过口角的邻家妹子,竟处处关照我。幸亏她的帮忙,我犯了阑尾炎才及时地赶到了医院。丈夫的爱,提前贷给我了……

看着看着,视线模糊了,原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他拥着珍用过的枕头,沉醉欲睡。朦胧中,他又回到了与珍幸福相依的天堂般的日子。

一天,一个熟人劝他说:“珍已经走3年了,你也该组个家了。听说,你前妻现在也一个人过,她有意和你复婚,不如你俩就一起过吧!”没等说完,他的头就摇得像拨浪鼓:“不、不,我只和懂我的女人在一起,那才是天堂啊。”熟人说:“珍一定是懂你的人,但是她已经走了,天堂没有了。”他说:“懂我的女人即使走了,留给我的回忆也是天堂啊!”说完,两人对视无语。

第26篇、爱情故事现在遇见的你,依然最美

17岁是一朵花刚刚在开的年龄,含苞欲放的美丽属于每一个女孩,更何况,她本来就是天生丽质。虽然不是惊艳的漂亮,但有着很清秀的五官和甜美的面孔,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清澈明亮,看上去笑意盎然,清新袭人。

好多男生女生都喜欢她。

很快,她就在校园里就崭露头角,当然不是因为外貌。事实上,在大学的校园里,漂亮的女孩子比比皆是,但是漂亮又有才华还特别可爱的就少之又少了。她刚好是其中的一个。

谁都没想到,这个还带着稚气和童声的女孩子,参加辩论演讲和文艺演出都有不俗的表现,很快,获奖证书就拿了一大堆。

18岁时,她开始恋爱,是外系一个英俊而内敛的男生。他们在很多地方都很相像,优秀但不张扬,自信却不自恋,而且,他们还是彼此的初恋。她越过众多追求她的男生的头顶,发现了他,对他一见倾心;而他,也是穿过倾慕他的很多女生,看到了她,对她一见钟情。

恋爱时光大抵是青春岁月里最炫目的色彩了。他给她送大朵的玫瑰和百合,还在深夜就着月光准备贺卡,上面是他画的抽象画,还有龙飞凤舞的四个字“最爱是你”。她每次接过他洗干净的水果就笑了,她听见广播里放《喜欢你》也笑,那是男孩子喜欢唱给恋人听的摇滚,他一直唱得很动情。在南方很少见的下雪的冬天,他捂着她的双手,很温柔地说:“你真是一个可爱的人,遇见你真是我的福气。”

如所有恋爱中的人,她幸福的沉醉着。她一次又一次地想过,这就是她要的爱情了,她会坚持把这份最初的爱变成唯一的爱。

但没有料到,她坚持了很久很久,久到已经毕业,久到已经工作,久到身边的朋友一个又一个地步入婚姻的殿堂,他和她还是分开了。

她用很缓慢的速度,清理了从前的点滴。那些甜蜜的诗文,亲昵的照片,最后一遍在回忆里过滤后,束之高阁。

没有太多争执,没有恶语相加,她的初恋夭折,是时光和距离淡去的感觉,是怦然心动消去的遗憾。可总归还是疼痛的,心底留下了一个伤。她开始喜欢听《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她就听着歌,一个人慢慢疗伤,有时看书,有时上网,也去涂抹几个字。

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最美的时候你遇见了谁。忽然封存的那些片段就跳出来了。这样的文字她也写过。她那时是满心欢喜,她很想告诉大家,告诉所有人,她来这个她不喜欢的大学,原来就是为了要遇见他!她絮絮叨叨地渲染过她的心情,她要感谢上帝,感谢老天爷,感谢一切冥冥之中的神奇力量,在她最美丽的时候,让她和他相遇相识相知并相爱。所以当她在网上有看到这样的帖子的时候,她不由自主的启动了回忆。她看着各种各样的ID跟着的甜蜜回复,会心地笑了,然后情不自禁地轻叹一声。

也许是最初的爱真的太美,而太美的消逝才更痛。她可以想象,他们分离时没有太多挽留,那不过是代表了一层含义,最美已是曾经。就算是最美时遇见的谁,也都过去。

她甚至不敢重新开始,成了家长头疼的大龄青年。

直到28岁她遇见了另外一个他,一个单眼皮的阳光男孩。他知道她那个冗长而美丽的初恋故事,他仍旧对她好。他比她小,总是热情乐观地笑。她看着他笑起来洁白的牙齿,忍不住沉湎进去,却又无限担忧。他还年轻,怎么可以承担那么悠长的未来?

他拍拍她的脑袋笑:“丫头,别把自己看得太大,你经常就像小孩子一样,我不照顾你谁能好好照顾你啊?”她没办法否认自己的心。是的,她喜欢他,喜欢他年轻而热情的心,喜欢他执著而温柔的心。她喜欢他细长的眼睛,很专注很心疼地看着她。他的目光里透着浓浓的爱,他说,丫头,遇见你真是我的福气。

她的眼泪就掉了下来。相同的话,那个最初爱上她的男孩也说过。他在哪里,他去了哪里?

想起以前,她突然那么心疼眼前的他。

她轻轻地叹息道,唉,如果我早点认识你就好了,如果是在最美的时候就好了。他紧紧拥她入怀,现在遇见也很好。现在遇见的你,在我眼中就是最美的。

抛开所有的吃惊怀疑和反对,他们结婚了。她很幸福。她相信所有的女人都有过最美的时光,在最美的时候遇见的人都会留下永不磨灭的回忆。

第27篇、爱情故事天长地久的爱,就是给彼此自由!

爱过一个男人,他柔情蜜意地跟我说:“其实,我给了你很多自由。”那一刻,我只好微笑着提醒他:“我的自由是我的,用不着你给我。”

在爱中,人们常常渴望他人为了你的自由而甘心情愿奉上自己的自由。

对自由的放弃,意味着对爱情的忠贞。

我们因为爱上一个不自由的人而伤心遗憾;可是,当我们爱上一个自由的人时,却渴望他放弃自由之身。

爱情是多么的奇怪!

我们想拥有的是对方的自由。爱得天崩地裂的时候,我们甘愿成为情人手上被豢养的小鸟或是被驯服的豹,也希望对方如此。然后有一天,我们开始怀念在天空中飞翔和在林间跳跃的日子。

我们甘愿征服自己的自由,也只能维持一段很短暂的时光。天长地久的爱,不是用誓言来为对方带上手镣,而是用信任把他释放。

你和我都知道,爱情里并没有绝对的自由,行动自由,心里牵挂这所爱的人,默默信守彼此的承诺。天涯海角,总是思念着她,被他占据着,这岂是全然的自由?何谓自由?年少的时候,自由带点任性。后来,我们用自由来兑换爱情。你是我的,你的自由也是我的。

后来,有一天,我们猛然醒觉,自由是内心的安静。我可以心安理得去做想做的事。我是自由的,没有背弃你,也没有背弃我自己。

第28篇、爱情故事交换幸福

人生下来,一切都已然注定,没有救赎。

明是我生命中惟一重要的人。我是一个孤儿,母亲因生我难产而死,父亲也因母亲的离世很快便郁郁而终。我不能决定自己的身世,我只得等待,等待那个可以给我带来幸福的人。我在孤儿院的时候,明只和我一起玩,不过他不是孤儿院的人,只是他父亲是孤儿院的院长而已,我五岁那年,他父亲离开了孤儿院,顺便把我也接到他家了,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妹妹。

他对我很好,我牵着他父亲的衣角走进他陌生的家的时候。他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黄花菜汤面,我一下就落泪了。不是从眼里,是从心里。他对我很好,像是对亲妹妹般。可是我一直没有当他是我哥哥,或许就是因为那碗汤面。十三岁,我告诉自己,我爱他。

我们一起生活,我一直看着他一次次的恋爱,总是无疾而终。每次见到他遍体鳞伤地回来,我总是很心痛,难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心爱的人受伤?难道我对他的爱也许永远只能是我生命中的爱情,而不是他能感知的。他总是说刹那即永恒,但是我没法相信。我生命中也出现了许多好的男人,可是我都无法回应,我知道我心中已经永远地装下了明,没法再爱上别人。

明和我都是那种相信一世幸福的人,他总是说他要找到他命中那个可以给他带来一生幸福的人,我告诉他我也在等待,这时他总会摸摸我的头说,那好,我们一起等吧。他不知道,我等待的是那个在二十四年前用一碗黄花菜汤面交换了我幸福的男人。一直等,我只能等到他不再期望。可是他终于迎来了自己爱一生的人,我知道,这次他是认真的。终于在我二十九岁在他三十二岁时,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那个幸福的女人,和他很相配。在他结婚后我便毅然搬出了那个我住了二十四年的家,拒绝了他和他年迈父亲的挽留。我很清楚,留在那里只是伤痛。

他们一直没有孩子。我在城市的另一头继续我对他的思念,知道他的生活很平淡而甜蜜,我知道那也一直是我渴望的幸福。他父亲不久去世了,这个孤独的老人带给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虽然他没有把他给我。我也一生感激他,把他当作我的亲生父亲,虽然我从来都是叫他叔叔。他的离世,给我一个再见明的机会,我参加了葬礼,以女儿的身份。看着他妻子忙里忙外的,我一直想,那其实是我一直想做的,只是今生恐怕没有机会了。

他父亲去世后,我也觉得生命像一下消失了好多,终于不久确诊自己患上了癌症,在我三十七岁。在他和他妻子的要求下,我搬过去和他们一起住,有个照应。每天看着他们幸福甜蜜的日子,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多余的人。幸运的是,癌细胞扩散了。这样也许就可以结束这段不堪的人生了,我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我还不能选择自己的死吗?我进了医院,他就一直陪着我,如果不是每天中午他妻子送饭过来,我也许都会忘了他是别人的丈夫,以为是我的。他一直守着我,每天我们都讲小时候的事,都是他在讲,讲他小时候怎么保护我,怎么帮我上树摘果子,怎么帮我捉蜻蜓;我只是静静地听他讲,从来就没有提醒他那些事都是他拉上我去,怕他一个人被父亲骂。我在想,这种平静生活要能一直下去就好了,我忽然不想就这样离开这个男人了。

他的妻子在一个中午给我们送饭不小心发生了车祸,当他接到警察局打过来的电话时,他人都崩溃了,他扔掉电话就跑了出去,过了一周,他回来了,我看到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他木然地对我笑,说这下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我承认我很自私,我对他妻子的死并不觉得很悲伤,虽然她对我很好,可是我就是不能原谅他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狠心的女人,我知道我是受了命运的诅咒,我知道这是宿命,我知道这一切都不会有好结局,我知道我一生都没有救赎,可是我仍然希望着这个男人能够陪在我身边,即便这样,也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可他却一天天地瘦下去,每次他带来的都是路边买的盒饭,五块钱一盒。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做那种可以交换一个女孩一生幸福的汤面了。他和我讲他妻子对他如何的好,有的时候还声泪俱下,我知道他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我决定在他下次来的时候我一定要告诉他我爱他,一直爱着。那天我一直期待,心中却有种不祥的感觉,果然,我得到消息,他在家里自杀了。

生活就是这样,你越是期待,越会让你的希望被击得粉碎。天意弄人,我的癌细胞到最后居然被证明是良性的,可是当初那么多的专家都一致肯定我的生命就快终结。我没有起诉那家医院,虽然因它而让我失去了两个亲人,一个爱人。

我搬回了他的家,家里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浴室始终有淡淡的煤气味挥散不去。我时常躺在浴缸里,想象他是怎样打开煤气,怎么决定离开我的,在弥留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我还是他的妻子。除此之外,我时常还在想,他是不是还能做出一碗可以交换一个人幸福的、好温暖的黄花菜汤面……

第29篇、爱情故事爱如荷风,情如潭水

她不是他的结发妻子,却为他养大了他与前妻留下的六个子女;他们经媒酌之言相识,却谱写了一曲浪漫清新如荷塘清风的爱之恋曲;他的一生,因为与她的相识,事业进步,家庭美满。然而天妒良才,那个昏暗错乱的年代还是早早夺走了他才华横溢的生命,也夺走了那一段幸福美满的姻缘。

1948年6月18日,他在拒绝美国援助面粉的宣言上签名,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宁愿忍受着饥肠辘辘的折磨,也要家人拒绝食用美国援助的面粉。与他在宣言上签名时隔仅仅一个多月后,他因胃溃疡穿孔住进了医院,想不到手术后引起的并发症,竟结束了他才华横溢的一生,一代文学大师就那样匆匆而去。那一年,他刚刚五十岁,她才四十五岁。

他去世,她收拾起悲伤,带着他们的九个子女孤独地走过四十二年,把他们的子女一一培养成人。四十二年后,她安详离世。

那一只小箱子,是他生前用过的。他走后,她一直小心地珍藏,却从来没在子女们面前开启。那保存完好的七十五封书信,是她辞世七年后,她的子女在搬家时意外发现的。七十五封信,其中七十一封是他恋爱期间写给她的,另外四封为婚后所写。满纸满篇爱的絮语,纸张已泛黄,却连信封都保存完好。

七十五封爱的书信,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如痴如醉的爱情表白,一个女人孤独又沉默地守着它们走了大半生。这就是朱自清写给妻子陈竹隐的爱情书简,也记录了文学大师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往事。

认识陈竹隐的时候,朱自清的日子正是一片混乱不堪。那时,朱自清的结发妻子武仲谦已因病去世一年多,给他留下六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最大的长子不过才十岁,最小的女儿年仅三岁多一点。一个靠教书养家的穷教授,要工作养家糊口,要当爹当妈照顾身边的六个稚子,那份艰难可想而知。朋友们看不下去,劝朱自清再续妻室,却每每都被朱自清拒绝。他无法放下对亡妻的一份思念。虽然是一桩包办婚姻,虽然那个女子只是一位相貌平平的家庭主妇,可数年的相守,一餐一饭里积下的深情,也足让多情善感的朱自清念念不忘。

朱自清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朋友拉着去与陈竹隐相见的。他们诓他说去一家酒楼会一位朋友,他便欣欣然跟着前往。不知那天的朱自清是否为那次会面做过特别的修饰,后来成为他的妻子的陈竹隐在回忆文章中这样写:“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派,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那双土气的双梁鞋,并没有为朱自清的形象分打折,陈竹隐早在来见朱自清之前,已为他的才华折服。她决意与他交往下去。初次见面,陈竹隐也给朱自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白皙的面庞,短短的发,落落大方的谈吐,与逝去的前妻不同,年轻的陈竹隐似一株清新的荷,带给朱自清完全不同的感受。

陈竹隐,这个比朱自清小了五岁的女子,虽然出生在一个贫寒之家,又早早经历了丧父丧母之痛,却坚忍好学,自四川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又只身前往北平艺术专科学校读书。陈竹隐爱好广泛,紧张的学习之余,她学国画,学昆曲,在这两方面有着很深的艺术造诣。再加上她性格开朗大方,在朱自清面前有少女的羞涩,又有女儿般的顽痴,他们很快就坠入爱河。三十年代北京的电影院,虽然没有上海街头电影院的奢华,却也是年轻男女谈恋爱的好去处。相约一起去吃饭,看电影,他们开始了频频的约会,也开始了频繁的书信来往。

细细研读那些爱情书简,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在他们的书信中,随着二人感情的发展深入,他们对彼此的称呼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第一封信里,朱自清称陈竹隐为“竹隐女士”,落款为“朱自清”;一周后的第二封信里,他称她为“竹隐弟”,落款成了“自清”;在他们的第五封信里,先前的“竹隐弟”已变为更亲切的“隐弟”,“自清”只余一个“清”字……再以后,他在给她的信里,称呼不断变来变去:“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过这种滋味,很害怕真的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由最初的“女士”到“亲爱的宝妹”再到“隐妹”,他们的爱情也由最初月下朦胧娇羞的荷慢慢绽放在朗朗的晴空下。

深秋的香山,漫山红叶,烧红了半天,他和她一前一后走在红叶树下。“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她随口吟诵,他立即接上:“枫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林中看不见,闻诗始觉有人来。”抬起头,二人的眼眸轻轻相遇,等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的脸就羞红了。彼时,已是心心相系的恋人,只是谁也没有勇气提出结婚二字。一个二十几岁的青春少女,还来不及享受二人世界的浪漫与温馨,就要成为六个孩子的母亲。那副担子,她可能承受得起?那棵爱情树,又能否在那份烟火日子里常新常青下去?面对他越来越炽热的表白,她还是犹豫了。

此后,他们的生活就是另一幅画卷。为了支持朱自清安心事业,也为了家里那大大小小的一群孩子,婚后的陈竹隐,几乎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艺术梦想。画笔尘封,昆曲高阁,她把所有的心思,扑在了那个家上。家里人口多,单凭朱自清教书著书的收入来维系,日子总是过得紧巴巴的。陈竹隐却从来没有埋怨过,为了凑足给孩子请家庭教师的钱,陈竹隐甚至悄悄跑到医院去卖过几次血。

抗日战争爆发后,朱自清带着家人随校南迁到昆明,日子更加窘迫,常常三餐不济。为了减轻朱自清的负担,让他安心工作,柔弱的陈竹隐毅然带着孩子们回到自己的老家成都,她一个人挑起了那个家的重担。从此,一个在成都,一个在昆明,遥遥的距离,隔开的只是他们的人,乱世里,两颗相依相恋的心,却从未有一日放下对彼此的思念与牵挂。每逢假期,朱自清都要穿越千山万水回成都探亲。山一程,水一程,关山重重,他不以为苦,反以为乐。因为家里有爱他和他爱的妻儿在等着他。

从相恋到结婚,从结婚到朱自清病逝,朱自清与陈竹隐在一起相守的时光不过短短的十几年。十几年的短暂岁月,他眼里再无其他的风景,她心里装着的全是他。他们的爱,一如散文大师笔下清丽深情的文字,清新芬芳如月下淡淡的荷风纯净得不掺任何杂质,又绵邈深情如那汪清碧的深深潭水让人羡慕慨叹。如今,斯人已逝,重读昨天的信笺,那份爱,却依旧能轻轻拨动世间红尘男女的心弦。

第30篇、爱情故事第一个转身的是天使

让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只爱你一人,其实很简单。你只要学会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及时转身做他的天使就可以了。

终于迎娶了等他6年的女友琳。琳是他的大学同学,长相平平,事业平平,又无家庭背景,而且有时还很任性,会耍耍小脾气,但却令事业扶摇直上的他痴爱了这么多年。面对众人眼里的困惑和疑问,他仍一如既往保持着沉默,不给大家一个字的解释。

当时,若不是同一宿舍的几个死党起哄,说谁能把高傲的琳追到手,他们便帮他洗一个月的衣服,他对琳连想都不敢想。其实,在美女如云的校园里,琳实在是太过平凡。她之所以高傲,完全因为只顾埋头学习,对其他事都全然不理。别说谈恋爱,即便只是普通的交往,也不屑之。于是,琳就这样成了同学们眼里的另类。而家境一般的他,则多么希望能找个女友给自己挽回一些自尊,或者说是自信,便因此加入了这场玩笑大于认真的闹剧!

只是,谁都没想到,他只用了一句“我希望能和你成为学习上的竞争对手,更希望成为你人生路上的终身伴侣,始终伴你风雨兼程”,便赢得了琳的另眼相看。而他们之间,又和其他校园情侣不大一样,没有那么多的亲密举动,每次约会,也仅限于在一起看书学习。就这样不咸不淡地交往了3年,直到毕业时,面对大部分情侣都在现实面前不得不选择了分手,琳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与他回到他的家乡,一起白手起家,打拼属于他们的未来。

婚后的他们,仍是恩爱无比。即便几年之后,琳为了照顾好宝贝女儿做了全职主妇,他对琳的爱却一如既往。看着身边的红男绿女,当初死也要在一起,如今却一个个成了陌路,众人不得不感慨他们的爱情是一个真实的神话。

当众人小心翼翼地向琳问起原因时,琳淡淡一笑:“其实,想要让一个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只要在他心情不好、和你吵架时,及时转身就行了。当然,这转身不仅仅限于吵架之时,还有他想表现自己时,他想维护大男子主义时,你都要恰到好处地转身。妈妈曾经告诉我,第一个转身的是天使。她不止一次嘱咐我,一定要做男人的天使,这样才会得到这个男人一辈子的守护。”当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不由得怔住了。

原来,他爱她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只因为她时时处处及时地转身,保全了她的婚姻,同时也征服了一个男人的心。记住,在婚姻家庭中,要做第一个转身的那个天使,你就会与幸福相拥,便会得到一个男人的全部爱恋。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废话”

在一幢寻常的三层小楼里,毗邻而居的两户男主人却不寻常:因当年出生时是双胞胎兄弟而成新闻,又因前几年同一天结婚而传为佳话。

哥哥新婚燕尔时,常跟新娘说说话,两口子亲亲热热的,小日子过得甜蜜又舒心。随着时光流逝,渐渐地情况发生了变化,男的说话,像例行公事,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因为他关注的重点在外面世界,所以回到家里话就变少了。对那些越来越缺乏新意的家务事,他快速地干完了事。妻子煮好的饭菜,他也只是埋头吃完。在结婚之初,还有夸奖新娘的话,日子一长,就鲜有评价了。即使妻子问这问那,想旁敲侧击获得一点鼓励,他也只是被动地敷衍而已。在他的心里,家就是港湾,回来就彻底放松了,有时甚至连话都懒得说。尽管妻子想跟他对话,他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儿。

长此以往,他的妻子心中难免困惑:为什么婚前时时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的恋人,婚初也是热热络络的丈夫,现在竟然在情语上吝啬得像“守财奴”?犹豫再三,终于鼓起勇气问丈夫:“是不是我在你的眼里已经变得讨厌,不再可爱了?”“瞎扯什么呀!”丈夫简单地回道,“我们是老夫老妻了,再像恋爱时的男女那样说这种爱呀情呀的话,多奇怪啊!”显然,他是将夫妻间对爱的表白看成为可有可无的爱情废话了。既然是废话,自然不说也罢。可妻子听后却心头一沉,颇感失落!于是,家里总是冷冰冰的,彼此间的陌生感与日俱增。由于缺少必要的沟通,夫妻间便出现了纷争……

再说弟弟,虽然和哥哥是同一天结婚的,可只要两口子在一起,家里的说话声、嘻笑声总是不断。尽管弟弟的收入并不比哥哥的收入高,但家庭生活却总是其乐融融的。听着他们有说不完的话儿,停不住的笑声,这引起了哥哥的诧异!

一天假日,正好两对夫妻都在楼下忙碌着。这一边,只有干活的声音;那一边,除了干活的声音,还伴随着话声与笑声:“哎哟!当心像解放前黄河决堤水漫大地呀!”“请放心,有我在此万无一失!”“好吧,你得当抗洪英雄!”“那你奖励我什么?”“一盆红烧蹄膀满意了吧?”“哈哈!我又有口福喽!”……听着弟弟、弟媳的有说有笑,哥哥好奇地探头一瞧,见弟弟两口子围着洗衣机冲刷被单,不小心水溢出淌到了地上,便想:“就为这,你俩又是黄河水决堤,又是抗洪英雄的,有这么夸张嘛?”

中午,兄弟俩聚在一起喝酒,边抽烟边拉扯。哥哥出言:“你小子哪来这能耐,把老婆煽得整天乐呵呵的?”“这算啥能耐,只是与她多说说那些无用的话呗!”弟弟笑道,“告诉你,这是我从一本书上看来的。”哥哥追问:“这本书上说点啥?”“嗬,说的内容可多了!”弟弟眨巴着眼睛,抽了一口烟,回忆道,“书上讲,俗话说‘沉默是金’,而夫妻之间沉默却不是金。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家庭的基石,那么充满爱意的语言是搞好夫妻关系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两口子间要说的话很多很多,可以说悄悄话,可以说赞扬话,可以说知心话,可以说幽默话,还可以变换角色来说话……家庭生活仅是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是不够的,夫妻间还要运用多种形式的说话方式,经常地告诉对方‘我很爱你’、‘我非常在乎你’,就算这是‘爱情废话’吧,也会令对方容光焕发,活得更有劲头。事实上,这看似是‘爱情废话’,带给夫妻双方的却是温馨和对生活的爱意。”

一旁的哥哥,边听边微微地颔首。从此,那栋小楼里时不时洋溢着欢声笑语的二重奏……

第32篇、励志故事爱情的码头

晓洁抱着今天的课本往教室走去。已经是最后一学期了,马上就要大学毕业,得抓紧了。今天是第一天上课,可别迟到就行。

在拐角处的晓洁听到上课铃声响了,便小跑着向楼上跑去。砰的一声,书本全掉在地上了,还乱七八糟的。晓洁抬起看着书本的眼睛,脸上的表情写着愤怒,直视着罪魁祸首的人……脸上的愤怒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激动,亦是欢喜……

“对不起……同学,实在是对不起,我还有急事,麻烦你自己捡起来好吗?”晓洁面前这位和她一般大的男孩说完就走了,晓洁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说道“是……他……吗?”

当晓洁到教室门时,班主任已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教室,看样子,还不是刚到!这下,晓洁倒霉了,班上的同学都投以同情的目光。

“晓洁,作为班上的班干部第一天就迟到,这以后还得了。既然你是班干部,那就要重罚,这样吧!站在最后听一节课。还有,以后只要是我的课,都不允许迟到!不然,后果你们是知道的。”班主任张老师很是严肃的说道。

这时,教室外来了一个陌生人,晓洁认出了此人,便是之前撞到自己的那个男孩。瞪了一眼,便别过头了!

“我说下,这是我们班的新同学,来,快进来。作个自我介绍吧!让大家认识你。”张老师微笑着对教室外的那个男孩说道。

“我叫上官达伟,废话也不多说了,以后多多关照!”简洁的几个字就说完了,班上五十几个人,有的还楞楞的,应该是还没有回个神来,有的是不屑,如此高傲之人班上很难见,而有的却是惊奇的表情……原来此人长的与有个人是如此的相似——曾经的班长余浩杰!

晓洁在之前也差一点就认为是余浩杰,可气质是不变的!也没因此人与余浩杰的相像而放下对他的可恨!

张老师帮上官达伟找了个位置,这位置不是别处,正在晓洁的前面!晓洁用她的火眼金睛,透析这前面这个人,得一结论:好动!从坐下来到现在,已经是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吧,就没看见他不动过……

“我说,后面的,你看够了没有啊!”晓洁被莫名的一句话打扰了,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

“我,看,你!”晓洁一字一字的说,“自恋……”

“no,no,no……那你说,刚才是谁的表情有个360°大转弯呢?”上官达伟似随意的说道。

……晓洁沉默不语,因为不想解释……

“呵呵,怎么啦?美女,不会喜欢上我啦吧!我对于喜欢我的女同胞些都比较尊重滴!”上官达伟微微别过头望着晓洁。

“去你的,我不想和你说话!你最好别……”‘惹我’二字都还没有说出口,张老师的声音就响起来了“晓洁,下课后到我办公室来下。”声音不大,但却字字入耳。晓洁,更加讨厌这个新来的同学了。

学习更紧张了,上官达伟还是如此与班上的人调侃,红颜那是有了不少!在班上与男生也混的很好。

晓洁是班上的学习份子,过多的事都没咋注意,心神都放在了学习上。

这是节班会。张老师都在说关于毕业的事,在将近下课的时候,张老师别了一眼坐在靠墙位置上的上官达伟,说道“还有一件事,就是,上官达伟的位置我要调换一下。”张老师环顾教室几遍之后,好似考虑好了,“就和陈梅换,晓洁,以后你帮我督察着上官达伟。”说完,下课铃声也响起了。

郁闷的晓洁在自己课本上涂鸦着。让上官达伟和陈梅换位置,那就是坐在晓洁的前面,这也就算了,还说什么督察…………郁闷加郁闷的心情,无法用言语所能表达。

“喂,你就不能休息一会儿,不说话你不会生存吗?…………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老师要调换你的位置,并且要我督察你了!”

“手脚长在我身上,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管的着吗?”

“可因为你的好动,妨碍你别人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现在还在和我讲话,还认真学习?”

“你………………上官达伟,看我怎么收拾你!”

顿时,上官达伟弯曲的脊背就直了起来,这肯定是晓洁搞的鬼。原来晓洁用脚踢了上官达伟的臀部。

过了一会儿,晓洁不见上官达伟有所动作,想询问他情况,老师的声音就响起来了“上官达伟,你怎么啦?脸怎么红成这个样子!”晓洁心想,自己肯定用力过度了。

只见上官达伟也是过了一会才缓缓的回答道“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小事!………………我憋不住了,老师我要上厕所。”说完,上官达伟也没管老师答不答应就跑了出去。晓洁心里都有些愧疚感了,不过想想他的恶习也就释然了。

临近上课时间了,晓洁翻找着上课所需的课本。桌上,背包里,都没有找到!当张老师走进教室里,晓洁也没有找到课本。焦急啊!

张老师似带有目的性的向晓洁的位置走去。上官达伟迅速的把自己的课本放在晓洁的桌上。课本的上写有“你比较内向,但却不失可爱!”晓洁顿时一阵失神。

“上官达伟,你的课本呢?”张老师那带有杀伤力的目光直视着上官达伟。

“忘带了!”

“出去,给我在外面蛙跳一节课。”同学们都投以同情的目光,而晓洁是愧疚………………

这节课,晓洁都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听讲,时不时望会教室外的上官达伟,心里可是乱了麻!

班上的同学们自主提前举办毕业聚会。聚会那天,全班同学都参加了,谁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大家尽情的玩,尽情的吃着。似有意无意的,好些人都来找晓洁喝酒。晓洁本就没什么酒量,三杯二两的下肚,就已经是醉晕晕的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晓洁向同学们打声招呼就走了。漫步在星空的路下,酒的后劲使得晓洁走路都是歪歪倒倒的。

一不小心摔倒了,也不知上官达伟何时跟了上来。赶紧的跑去搀扶起与大地做挣扎的晓洁。

大概是晓洁喝的太醉了,转头看见上是官达伟搀扶起自己的,竟然说“余浩杰,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晓洁说着就哭了。听到这句,上官达伟的心都寒了一会。“走的时候,你怎么就这么忍心,来了,也不说一声。你知道吗?在你不在的时间里,我有多想你!”晓洁抱着上官达伟,“都半年了,都不曾有过你的音讯。知道吗?现在的我很高兴…………”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上官达伟感受到晓洁额上似火般的烫,当下就说“晓洁,你感冒了,我带你去看医生。”说完,过了一会儿,也不见回应。而且,晓洁还靠在上官达伟的肩上,似动不动的。上官达伟摇摇晓洁,也没有动。

抱起晓洁,快速的跑向对面的诊所。直闯车行道,有辆车都差点撞到他们了。

经过医生的诊治,也好转了些。只是还要照看着,以防病人发生些意外。时间也确实不早了,就连医生也去休息了。就只有上官达伟一人在空荡荡的病房中照看着晓洁。上官达伟还用毛巾敷在晓洁的额头上。

晓洁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来,发现自己在小诊所的病房里,摇了摇昏沉沉的脑袋。看见趴在床边睡着了的上官达伟。想起床,但连起床的力气也没有。所发起了一点小动静,也把上官达伟吵醒了。

“你醒了……”上官达伟看着晓洁疑惑的表情,又继续说道“你昨晚喝醉了,又吹了凉风,就感冒了。我无意间看到你了,就把你送这里来了。”不过,却是粗略的诉说。

“醒了,那就好好的在这休息会,我去学校,顺便帮你请假!”说完,上官达伟转身就走。晓洁叫住了他,让他把自己扶起来坐着。“谢谢你,上官达伟!”

“晓洁……”上官达伟凝视着晓洁,而晓洁此时也刚好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晓洁,忘了余浩杰,就让我作你爱情的码头好吗?”晓洁觉得这一切似太快了些。看着上官达伟的眼神,看到了真诚……于是缓缓的点头。

上官达伟紧紧的抱着晓洁,生怕消失了一般……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门窗,照射了进来!

第33篇、哲理故事地铁里的爱情花

那年,他和她,因为爱情留在了北京。四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他们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几乎是为了一份工作没日没夜地干着,为的是在北京有自己小小的天空。

他和她,都与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相见的时候只有在周末。

很多个周末,他们就在长安街上来回走着,手牵着手,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或者去北京的胡同里看风景,最不愿去的就是商业街和公园,因为没什么钱。

长安街上有多少灯他们都快数过来了。

北方的冬天真冷啊,他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也多得是,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重重的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呢?他们一周没有见了,总想多缠绵一会儿,在那里拥抱也不合适吧?

有一次他们在街上逛了一天,回来第二天,她感冒发烧了,一周没有去上班,因而扣了不少的工资。后来他打来电话说,亲爱的,让我带你去一个温暖的好地方吧。

那个温暖的好地方就是地铁。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地铁,花了六块钱买了两张票,环城地铁是来回转的,三块钱,可以坐上一整天!

而且他们会选择一个温暧的角落里呆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着英语,她看着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她就倒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笑话他们,地铁里有很多这样的地铁恋人!

她想,他真是个聪明男人,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那么美好的、一辆开往春天的地铁,有着两个相爱的人,他们为了躲避寒冷,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着爱情,有时人多有时人少,人多的时候他们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人少的时候就看看书听听音乐。不过三个月吧,那三个月,是她和他最美丽的冬天,而在她眼中最冰冷的地铁变得那么浪漫妩媚,因为里面散发的是爱情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长安街上散步。在春天的一个晚上,他掏出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他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做我的妻子,因为能和我一起坐一个冬天地铁的女孩子一定是爱我的,她并没有嫌弃我的不如意,没有嫌我不能带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这样的女孩子,太值得爱了。

后来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有了房子有了私家车,但是,他和她,还是最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共苦的人才更明白,爱情有时候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辆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第34篇、爱情故事洪水情缘

洪水来临时,他辗转万里,跋涉7个小时,只为了确定她的生死,那是爱情的推动;而他们最后的分手,却是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那年的南国天空,像她燃烧的眸子。他们在旅游团相遇,6天行程,所有山水都模糊,却好像一生的话都说尽了,从没有另一个人能这样地触摸到彼此的灵魂。然而窗外夜色不断流走,他们已是在返程的火车上。她在江南小站下车,与他微笑挥别,只隔着车窗。火车缓缓开动,两人都知道,自此,隔了长江,又隔了黄河,隔了大半个中国的幅域。心内百般挣扎,却还是一踏入家门,就拨了她的电话,铃声只响了一下即被接起,她的声音急切得像雨前的风:“是你吗?”每天深夜的电话里,她的呼吸近在耳畔,他却深深体会到空间的残忍与不可逾越。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电话忽然就打不通了。正是盛夏,他每隔5分钟拨一次号,渐渐,话筒汗湿得握不住。他满心满意,全是不敢细想、不肯推敲的假设。

三天后,他终于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近日洪水泛滥,这个地区的居民都已疏散……”顷刻间,如长江之水自天而降,将身处9楼之上的他完全淹没。他想,难道他永远没有机会告诉她:所有关于江南的记忆,就是她默默转身的背影。第二天清晨,他飞抵离她最近的城市。然而非防汛车辆早已禁行,只是60公里,难道他甘心就此被隔绝?他沿着大堤,步行前去。大江在他身侧,咆哮奔腾,浊浪不断地扑上来,感觉到大堤在他脚下微微颤抖,满是忙碌运送砂石的军民。迎面匆匆,全是去往安全地带的人流,他是唯一的逆行者。县城里水势滔滔,每一条大街小巷都变成河流。在小学校的礼堂里,人群喧哗攘攘,他远远地看见她美丽的碎花圆裙。他万里长空,7个小时的路途又算得了什么?他大声叫出她的名字,她犹豫地、仿佛怀疑自己听错了似地抬起头———那年的南国天空,像她燃烧的眸子。冬天来的时候,他们分开了。

可以生死与共的爱情,为什么反而不能克服空间的阻拦?也许只是因为,当洪水将街道与大江的区别一把抹煞时,就已经注定了,洪水退后,所有的问题仍会像曾被淹没的房屋般凸现。他们谁都不能把对方拉到自己身边,像打开一幅卷轴的图画。洪水来临时,他辗转万里,跋涉7个小时,只为了确定她的生死,那是爱情的推动;而他们最后的分手,却是生命最惨烈的真相。

第35篇、爱情故事琉璃之恋

她被这个考古队从地下挖出来时,已是两千多年之后。她身上贴满了尘土和污垢,与一块破砖烂瓦没有什么区别。一个被招募来的年轻挖掘工人把她拿在手里看了一看,随手扔在了一边。在这个年轻人的眼里,她也就是一块破砖烂瓦,这个古墓里挖掘出了很多汉代的珍品,人们自然不会注意到她。

当这次考古工作进行到尾声时,考古界的一位长者从地上捡起了她,他马上让人找来眼镜与显微镜,用小刷子一点点弄掉她身上的两千多年的尘土与污垢。她悄悄地叹了一口气,心想注意与不被注意有什么不同?人们看到,当老人将清理干净的她放于太阳光之下时,她竟放射出夺目的光彩!流转的七彩灵光照得人们眯起了眼。老人激动地说:“龙凤琉璃樽!这是这次最珍贵的发现呀!”她惊讶了。

多少年了,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即使两千多年前她流散在民间之时也没有人知道。两千多年前一个叫暮子迟的琉璃大师,在乡野间费尽半生精力烧冶出了她和他。他叫龙,她叫凤。在此之前大师也烧过无数的他与她,而无数的他和她都没有经受住纯青之火的冶炼,一点点波纹,一点点斑点,最后不是他的断裂就是她的焚化。只有她和他经受住了,她和他是在大师第54次开炉之时烧出来的,他身上有一条龙,她身上有一只凤。在她和他出炉时,大师流泪了,说你们可是我半生的心血呀!他们从不分开,他一点点光波的流动,她都可以反射出来,他知道,他们都是对方生命的全部。那时她问他:“我们永远在一起吗?”他说“会的”。她又问“那要是有天我们分开了怎么办?”他说:“那我会永远等你,只等你,因为在我生命成形之时我看见的只有你。”

这句话真是让她问着了,这真是噩梦般的记忆。一个地方官听说大师烧出了一对上好琉璃,便将他们抢了去,就这样一级一级往上送,最后他们来到了汉朝的皇宫。皇帝就是这样的人,他接受无数的礼物,然后再将他们赏与无数的人。他被皇上的匠人看上了,而她却被扔在了潮湿的屋子里。她不知道,他最终被那个匠人镶在汉武帝登基时的台阶上。而她最终却因各种原因流落民间,最后长埋于地下。

这么多年里,她苦苦地寻找他,却始终没有见到他。但她记得他那句话,他会等她的,就是因为这句话,辗转千年她从不后悔,尽管尘满面,鬓如霜,她只盼有朝一日能与他相见。此刻,老人手里拿着她叫出她的名字,唤起她的前尘与记忆。老人颤抖着手说:“我就知道,你一定存在,我找了你多少年呀,现在总归是完整了。只有你们可以证明琉璃的工艺在中国汉代之前就已经成熟。”

她真的没有想到,是这位老人帮她圆了几千年的梦。当老人带她来到博物馆时,她竟看到了他!是他,真的是他。他被放在一个玻璃柜里,隔着玻璃,她看到他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她隔着玻璃,隔着几千年的尘埃与眷恋,泪如雨下。她轻轻地唤他,像唤一个婴儿。龙慢慢地睁开了眼,他看着她,像是很平静的样子,一句话都不说,只是流泪,不停地流,仿佛要流尽整个生命里的泪。他说你终于来了,我知道有一天我们会相见的,即使风月已被苍白洞穿。老人将她放在他的身边,轻轻说了一声,终于完整了。

第二天,记者和各类研究人士都来博物馆参观这对珍贵的汉代龙凤琉璃樽。人们慢慢地打开门,急急地奔向那个玻璃柜,这时人们竟然看到了一堆粉末!所有人都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没有人知道,两千年的风月,他们早已倦怠如尘,只为着这最后的相见,他们在瞬间化为粉末,身心俱碎但终于可以相拥入眠。专家们经过研究说那是因为共振现象的结果,而只有他们知道这种共振便是他们相互的心跳。

发现她的那位老人轻轻叹了一口气,吟出了一句话:“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他们知道这老人是惟一懂得他们的人。

第36篇、爱情故事我和MM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

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第37篇、爱情故事作弊的爱情

在一场关于职称的考试上,他向陌生的她求援,她并不太反感地施以援手。出考场时,他打趣地说:“我们是‘弊友’啦。”她竟然没有反感,还握了他伸过来的手。

于是,她和他频繁地见面。逛街、看电影和泡吧,经营一份比爱情淡比友谊重的感情。

她周围依旧围绕着追求者,让她拥有一种众星捧月的满足感。终于,爱情的门被敲开了一道小小的缝,幸运者是大学教授的公子桀。她明白木讷的桀对自己的爱是发自内心,注定会像涓涓溪流般永不干涸。她在遥想,未来的日子有一套小小的房子,想像彼此的爱情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缔造永恒。

她还会遇见他,他的笑容依旧阳光,背后却有一层不易察觉的忧伤。她读不懂他的忧伤,只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怜惜,她告诉自己那是朋友间的关切。

她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里看到桀背叛的信息,爱在刹那间灰飞烟灭。笨拙的桀除了涨红的脸,竟然连基本的解释都没有。在阴霾降临时,她的脑海里全是他的脸,积攒着阳光的眼神。他接纳了她的落寞,也接纳了她受伤的心,不再是握手的距离,而是一个温馨的拥抱。于是,她终于明白真爱其实一直离自己很近,考场的“弊友”竟然是一世的情缘。那段无伤大雅的作弊,也成了记忆里的美好。

与桀在一起的感觉不一样,他给她的是新鲜的生活,仿佛每一天都会有新的惊喜。终于,她知道桀的“出轨”只是他导演的一场闹剧。考场上的“弊友”在爱情的世界里,再次违背了规则。她已经忘却了桀,并没有回归的意愿,却依旧气势汹汹地质问他。他坏坏地笑:“你是我的‘弊友’啊,我就是一个作弊的坏男人。职称也好,爱情也好,我作弊只为换得自己的幸福。”

坏坏的他依旧让她收获温暖,甚至那点作弊的邪气只是爱情的点缀,却不会让升腾的爱骤然消亡。原来,爱情的世界没有规则,作弊的人也可以拥有幸福。其实,爱情的世界有规则,温暖就是爱永远的方向。

第38篇、爱情故事长发的薄荷味道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

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肖,班里的清秀男生,记得他开门的姿势,跑步时湖蓝色的运动服飘动的样子。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对视他深邃的眼眸。惟一的一次,他望着远处一个女孩说:“那么好看的头发,真像一匹绸缎。”那是黄昏,他的头发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道。

从此便坚定了留长发的念头。毕业来临,我没有勇气和他合影,他却大方地给我一张照片,而后天各一方。那张照片,我偷偷放进贴身口袋,他在玉兰花丛里扬眉笑着。

大二那年,我的长发已垂过肩膀,特地照了一张满头青丝垂挂的照片。女子如发,真的,没有谁能像我那样,心思细密地记起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那些痛苦的甜蜜和蚀骨的忧伤。

我鼓起勇气去了他的学校,却见他和一个短发女孩亲密地吃饭。无比疲惫地返校后,第一件事,便是坐到理发店里剪去三千青丝。养护成绸缎一样的头发像碎了的心事般飘散一地。

我接受了身边一个男孩的感情。他一直奇怪,我为何坚持用薄荷洗发水和湖蓝色发夹。

那张陪伴了我成长岁月的照片被放进影集。剪开密封膜时,一张薄薄的纸条飘出来:苏苏,现在我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如果你愿意,请一年后拨这个电话:139********。

一句话击溃了我的坚强,泪水滂沱中,我知道那如暗夜一样芬芳的时光已一去不返。

而那个短发女孩是他的表妹。两年后我才知道。

第39篇、爱情故事握住我的手

星期天,两男两女出去逛街。他们不仅是两对夫妻,还是多年的好朋友。他们到了服装城,两个女人很快走到一起,一家一家服装店试着衣服,两个男人则慢吞吞地跟在后面,闲聊着天。终于两个女人在一家服装店里找到了满意的衣服,她们笑着,招手让各自的老公过来。这时地面突然颤动起来,脚底下似乎翻滚着一只巨大可怕的怪兽。屋顶在瞬间塌下,天地间一片黑暗。身边的女伴发出一声惊呼,再也没有了动静。几秒钟以后女人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地震。

女人喊着男人的名字,喊着女伴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难道他们已经死去了吗?女人感觉到一种让她窒息的恐惧。

女人受了重伤。她的身体被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压在下面,呼吸困难。她试图推开那块水泥板,可是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水泥板还是纹丝不动。这时她的眼睛勉强可以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轮廓,她发现女伴伏在距她很近的地方,似乎已经昏迷,或者死去。女人喊她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女人休息一会儿,然后努力转动脖子。她发现在她的左侧,多出一堵墙。当然那不是墙,那是掉下来的天花板,它把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近在咫尺地分开。女人腰部以下疼痛难忍,恐惧中,她开始了低沉的呻吟和哭泣。

突然,她惊喜地听到墙那边传来了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他正在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几秒钟以后,另一位男人也轻轻地叫起了女伴的名字。显然他们都还活着!虽然他们可能也受了重伤,但是,起码他们现在还活着!女人高声喊我在我在我在……她听到男人在那边轻轻地咳嗽,似乎他的伤远比自己严重。然后,另一位男人大声问她,她还好吗?

显然,那位男人指的是她的女伴———他的妻子。

可是女人看不到她的样子,更听不到她的声息。女人想摸摸她的手,然而她的身体不能够挪动,哪怕一点点。她把手伸出去,仍然碰触不到女伴的身体。突然她有一种感觉,她确认女伴已经死去。墙那边的他仍然焦急地问着女人,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女人想了想,说,她还好……不过她受了伤,似乎很严重……她不能动,也说不了话,不过她还活着,我想她不会有事。

那边的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女人听到自己的男人艰难地说,大家都不用怕,我们很快就会得救……不过,在救援人员赶来以前,我们可能会度过一段最难挨的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把手握到一起。墙上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女人努力抻长身体,将她的手伸了过去。她的手马上被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住,那手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还在流着血。那边的男人再一次说话,他说现在,你可以握住她的手,就像现在我握住你的手一样。女人回答说,好的,现在我握住她的手了。男人说很好。现在,他握了我的手,我握了你的手,你握了她的手,只要我们四个人把手握到一起,我想就不会有事……为节省体力,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说话,直到有人发现我们……不过记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的手就要动一下,以证明我们都还活着。女人和女伴的丈夫一起说,好。只有女人的女伴没有说话———现在女人更是确信,她的女伴已经死去。

他们真的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动一下,然后另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回应。相握的手成了生的讯号和链条,他们在黑暗中、在静默中互相鼓励。

他们挺过了漫长的三天。三天后,救援人员发现了他们。那时候,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四个人,只被救活了两个———女人和女伴的丈夫。她的丈夫和她的女伴,都在那场灾难中死去。

多年后女人将实情告诉了女伴的丈夫。她说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不能动,我没有办法帮她。其实当你问她是不是还好的时候,她可能就已经死去了……我没有握住她的手,我骗了你……

他说我知道……我猜出来了。尽管我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她会被救活,可是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一直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停地哭泣。那时你的男人躺在我身边,他抓了我的手,示意我和你的手紧握到一起。然后他就死去了……他本来就伤得很重……所以,一直握住你的,其实是我的手……我必须让你挺过来,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

女人说我也知道……我也猜出来了。和你一样,我也一直在无声地哭泣。我和他那么恩爱,是不是他的手,我能够感觉出来……可是那时候,我只能,咬着牙不说出来……是的,我们必须挺过来,我,还有你……

第40篇、爱情故事爱的理由

“在我的眼里,他像刘德华一样帅。”

被她看作“像刘德华一样帅”的男人,是个脑瘫患者。10年前,在他们刚刚相爱了一年后,他的病情开始恶化,她惊恐地看着他全身各处肌肉慢慢萎缩,手脚开始变形,话也不能说了,路也没法走了……他彻底地瘫痪了。那一年,她22岁,像一朵花一样,她刚刚绽放。

她本可以离开他,她似乎应当离开他,因为他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废人”。好心人都这么劝她,放弃这段必然不会结出什么正果的感情。可是,她留在7他的身边。这一留,就是10年。这10年,他们是怎么度过的?她每天帮他穿衣服,帮他刷牙洗脸,帮他洗澡搓背,帮他先将饭嚼碎再一口一口喂他……他像个婴儿,她像个母亲。

他和她交流的唯一通道是他的眼神,他看看杯子,她知道他渴了;他看看书,她知道他想听她讲故事了;他双眼往门外看,她知道他想让她背出去晒太阳看热闹了;有时候,他也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我们不知道,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什么呢?

去年夏天,她背着他回了一趟她的家,去看望她的父母。这是她离家打工10年来第一次回家。他的家在东海之滨的浙江台州,她的家却在西南边陲的云南贡山县,几千里的路,她一路背着他,坐火车赶汽车。一路上,遇到他们的人,都被深深感动了。

她的故事感动着越来越多的人;她的故事,上了报纸和电视。感动、赞美、钦佩之辞,铺天盖地。

可是,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众人。

好心人劝她离开他的时候,曾经问她:“你到底图他什么?”

她的父母,在看到离别了10年的女儿背回来一个瘫痪的男朋友时,心疼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死守着他?你嫁不出去了吗?”

一名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他甚至无法像个肌体健全的男人那样,给你以最简单的爱。他还值得你爱吗?你还能坚持多久?”

一位采访她的记者,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你对他的感情,是爱,还是同情?”

所有的问题,直指一个核心:爱的理由。

“因为,他很需要我在身边照顾他;因为,他心里面始终很在乎我啊。”她一遍遍地回答、解释、辩解,“在别人看来,他是累赘,但是在我的眼里,他像刘德华一样帅。我就是喜欢,就是爱。”

因为需要,她留在了他身边:因为在乎,她坚守了这份爱;因为相爱,所以相爱。

是的,如果一定要给爱一个理由,那么,爱,就是最好的理由吧!

第41篇、爱情故事爱在梅花盛开的时候

有一种爱叫等待

军心甘情愿地等待着,这种等待源自一句诺言,像梦般虚无缥缈吗?不,军能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军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认识妍的,从最初的记忆开始,他就和妍手牵手走在一块儿,有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想,也许他生来就注定要与妍在一起的。

军和妍是邻居,而且是很要好的邻居,两家人互帮互助,私交甚好。于是青梅竹马就成了两个人最好的写照,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快乐,一起伤心,太多的一起以至于根本没有想过会有分离的一天。他们成长着,亲密的程度甚至使他们忘记了男女的区别。不过,岁月还是把一切问题都告知了两个天真的小孩,当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各自的差别后,两个人就不再手牵手上学,不再经常睡在草坪数天上的星星,不再喜欢玩那幼稚的结婚游戏。他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心跳和牵挂,那是什么,他们也说不清。

军读高一的时候,妍一家突然提出要移民墨尔本。那是军第一次感受到分离的滋味,而且可能是永久的分离。年少的军突然觉得心很痛,是将失去妍的痛疼。当天晚上,军打电话给妍说你不要走好不好,电话那头的妍早已泣不成声,她说她不能没有父母。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大雨打落了树上的梅花,淡红的花瓣在风雨中飞舞。妍和军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千言万语就融化在彼此不舍的目光和泪水中。末了,妍递过手中包得很精致的礼物,抽泣着说:“五年后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回来的,你一定要等我。”军颤抖着双手接过礼物。多年后,他依然清楚地感受到那份礼物还带着妍温暖的体温。

就是这样轻轻的一句话,总是萦绕在军的心中,无数个夜阑人静的晚上,回响在耳边。在情窦初开的时代那懵懂的情愫里,那句诺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搞不清。而五年间的沧海桑田,谁又能保证两颗心都不会改变;即使五年后妍真的回来了,结局又会不会如童话般绚丽美好,军无从知晓。

老鼠爱大米

素素早就听说过学校里有一个叫军的男生,帅得要命却又比和尚还铁了心,每每室友提起,她总是不以为然。室友们打趣她:“你要有本事,也让他请你喝杯咖啡啊!”于是,铁了心的素素开始酝酿一出自己的戏剧,不为别的,只为给姐妹们看。

素素手上捧着一大堆资料,拐过墙角,正好和军碰个正着,资料散落一地。军连忙弯身去捡,当他把资料整齐地放回素素手上时,他愣住了,眼前的女孩不就是妍吗?看着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素素不由得一阵窃喜:哈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啦!军半天才回过神来,天啊,长得太像了。“同学,可以请你去喝杯咖啡吗,当是赔罪。”这是军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好啊。”素素心想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咖啡厅里,当素素还沉浸在“阴谋”得逞之际,军说:“你长得真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接着,军就将他和妍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情不自禁,也许这个女孩注定会在他生命里留下什么。素素听着听着就哭了,虽然有点不甘心。

素素和军成了好朋友,说实话,她从第一眼起,就被他帅气而略带忧郁的脸庞吸引住了。虽然她知道军不可能喜欢自己,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军,就像老鼠爱大米。素素知道,这只是一个梦,梦里军拖着妍的影子在走,但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梦就会变成泡影。

抹杀不掉的伤痕

军悄悄地告诉素素梅花树上已经开始有花蕾了,他的脸上透露着难以掩饰的快乐。这也难怪,四年的花开花落,酝酿了五年的感情即将结果了,就好像打开一壶陈年佳酿一样,芳香扑鼻。可素素的心却在隐隐作痛。

军在这些日子里表现得特别兴奋,他一有空闲就要到梅林里转两圈,回来后向素素诉说花蕾在一天天地长大。素素觉得军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即使是在有她陪伴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军充满期待的眼神,素素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影子,原来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可当现实来临时,一切又都那么残酷。

一场绵绵春雨过后,梅花以它独特的姿态绽放出迷人的微笑。可没有人告诉军,墨尔本的天空正下着漫天的大雪。每一个旭日东升的黎明,希望伴随着晨曦从地平线升起,又伴随着黄昏的余晖在天边划出最后的弧线,每一天都是希望,然而每一天又都是失望。无数次重逢的幻想闪过脑海,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花落无声,当最后一片枯干的花瓣从树上飘落,希望就破灭了,梦就碎了。素素最想但又最不愿意出现的事情发生了,她本以为这是对军的一种解脱,但当军容颜憔悴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知道自己错了,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妍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开始鼓励军到墨尔本,到地球的另一边去寻找他心爱的女孩。那天军发了素素认识他以来最大的脾气,他把花瓶摔碎在地上,说:“难道就为五年前的一句戏言吗?”然后仰天长叹:“五年啊,原来只是自己的奢望,唉!”

然而,有些事情,有些话语,并不是想忘掉就可以的,五年前的那句话依然萦绕在军的心中,但却已成了他内心中抹杀不掉的伤痕。

最遥远的距离

素素很久没有来找军了,她的父母说她去旅行了,军想她是不忍心看到懦弱的自己,不过这正好给他一个静静思考的空间。

三个星期后,素素回来了。但军却发现素素的表现有点不寻常,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素素开始变得异常敏感,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触及她的痛处,军甚至觉得此时的她比自己还要脆弱。

一大早,军出现在素素的楼下,素素有种不祥的预感。当军告知她自己决定要去墨尔本的时候,她差点没昏厥过去。素素说:“军,你不能去。”军说为什么,当初是你让我去的,现在却又阻挠我。“可是,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说着,素素竟哭了起来。军说你不用劝我了,我已收拾了行装,明天启程,说完转身就走。素素跪倒在地,是的,当初是自己要他去的,又有什么权利阻止他?

机场里,安检完毕后,军正向素素作最后的道别。看着她落魄的眼神,军安慰道:“不用担心啊,假如一切已成定局的话,回来后我会跟你订婚的。”素素再也控制不住了,她一下扑入军的怀里,抽泣着:“你不要去了,即使你去了,也不可能见到她。”“为什么?”军一把推开素素,像头怒吼的狮子。素素知道再也不能隐瞒了,只好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军。

原来,在素素失踪的三个星期里,她偷偷地到了墨尔本,她想弄明白,究竟是妍对军死心了还是有别的苦衷,无论结果如何,也应该对军有个交代。

按照地址,素素终于找到了妍的家。当她向妍的父母说明来意后,她惊奇地发现他们已沉浸在悲痛中。在声泪俱下中,妍的母亲说妍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她说本来他们一家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可从今年年初开始,那傻女儿就不时地问家乡的梅花什么时候开放,还嚷着要在梅花盛开的时候回家乡一趟。我们都很疑惑,家乡并没有什么亲戚,真不知道她有什么放不下的。在女儿再三的要求下,夫妇俩只好答应了她,不过他们工作都很忙,只好让妍一个人回去了。妍说她这么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不会有什么事的,怎知道在去机场的途中……

假如五年是一个限期,那么回忆就永远停留在这个限期的终结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军拔掉了电话线,关掉了手机,没有和任何人联络,独自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梳理思绪,从和妍的初识,相熟到分离,所有的片段、情节如放电影般地重现。两个星期里,军摸着妍的照片哭了一次又一次,将所有的悲哀毫不保留地宣泄出来。

素素猜不出军的痛究竟有多深,他们之间的爱源自人类最原始最纯真的萌动,纯洁无瑕,即使相隔万里也不离不弃,相比之下她对军的爱是多么渺小。

她开始明白,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不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而是两颗相爱的心在彼此靠近的时候,一颗心却突然停止了跳动。

守护天使

传说当一个人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会将月老系在她与心上人之间的姻缘线转系到一个与自己的心最相近的人身上,让另一个女子充当他一生的守护天使。

当军再一次微笑着出现在素素面前时,她惊奇地发现军竟然在短时间内从痛楚中挣脱出来了。他拉起素素的手说:“我想去一趟墨尔本,你会陪我去吗?”素素轻轻地点了点头。

妍的墓前,军抚摸着墓碑上妍的相片,五年的守望,再见竟然已阴阳相隔,军不禁失声痛哭。素素望着相片中与自己惊人相似的女孩,泪水也盈满了眼眶。

军在坟前放下一簇鲜艳的梅花后,紧握双手放在胸前默哀了数分钟,然后默默地说:“妍,周围没有梅花,不知道你会不会寂寞。你知道吗,五年来的每天我都幻想着你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想到现在你竟离我远去了,但我绝不会怪你,真的,因为你的心意,你的执著已足够我感动一辈子。五年前你说过会回来,我知道你确实回来了,因为你的心早已与我系在一起,永远地不离不弃。你的心意我也明白了,你担心我寂寞,临走时将跟你有共鸣的女孩带到我身边,充当我的守护天使,是吗?我承诺,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爱护她!”

微风吹过,柔柔地拂过面颊,仿佛情人的手,军知道,那是妍的默许。

风中有梅花朵朵。

第42篇、爱情故事给他留条回家的路

瑞怡可以原谅一切,但心中有道坎是迈不过去的,那就是她的爱情被亵渎了。

当年,瑞怡和大伟曾像校园的凤凰花般爱得火红而热烈,男才女貌、志同道合、风花雪月、卿卿我我。他们双双在美术学院教书,暑假他们就一起上黄山写生,常有弟子跟着,女儿出生后,瑞怡分身乏术,大伟就自己领着学生们去了。

女儿三岁那年,大伟从黄山归来后变得心事重重失魂落魄,有时又容光焕发神采飞扬,瑞怡却只顾惊讶大伟这次上黄山的画作在艺术上已臻佳境,自己是拍马也追不上了。

大伟他们这次暑假写生收获至丰,他除了一幅画在全国得了奖,学院还专为他们在图书馆办了个画展。那天,瑞怡夫妻正要去参加开幕剪彩,却被雁飞堵在家门口。

雁飞是大伟的高足,马上就要毕业了,几乎年年跟大伟上黄山。她对瑞怡说了三句话:我们相爱了,我有了他的孩子,我要和他结婚。

大伟“扑通”一下,跪在瑞怡面前,反复说:不是这样的,是我的错,我不要离婚。

瑞怡在床上不吃不喝,睡了三天才打开房门走出来。大伟知道宣判的时刻到了,瑞怡却只叫他去煮碗面来吃。这三天,瑞怡思前想后,她的眼睛是揉不进沙子的,如此不堪的一幕,和大伟是缘尽难续了。但如此一来,结局将是大伟和雁飞身败名裂,前途尽丧;女儿失去家庭和父亲;而她也是遍体鳞伤,总之是同归于尽,无人幸免。

瑞怡深知,大伟不是个有决断肯担待的男人,即使她放过他,他也绝不可能有勇气顶住舆论和各方压力,给雁飞一个说法。这么多年,大伟就像瑞怡的儿子,早已习惯了依赖,无论生活还是感情,他都离不开她。而做母亲的,则总会留一条回家的路给迷失的孩子的。

瑞怡不能让所有人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中去,她强打精神,带着家里所有的存款去找雁飞,安排她做了手术,又托付好友文老师将来在毕业分配时想办法照顾雁飞。瑞怡对雁飞说,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

生活终于恢复了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但瑞怡的心却一直煎熬着。

日子一天天过去,大伟评上了教授,成了学科带头人,女儿考取了法国一间大学的奖学金,令人艳羡。送完女儿回到空荡荡的家,大伟让瑞怡坐下来,握着她手说:把你的心结解开吧,都这么多年了,你给了我条回家的路,却把我隔在你的心门外。别用我的错误惩罚你自己。

原来,大伟一直都是知道的,瑞怡的眼泪流了下来。有天,文老师转来一张雁飞的全家福,上面雁飞笑得很甜蜜,灿如春花相片的背后写着:师母,谢谢您!

第43篇、爱情故事在银色的月光下

我和乔刚吃过早饭,我们正在慢慢地喝着最后一杯咖啡。我们第一次看到那两只郊狼就是这个时候。

它们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孤零零的小木屋。它们一定是闻到了我们做饭的肉香。冬天在雪原上是很难找到食物的。我们为它们感到抱歉。软心肠的乔想给它们东西吃。“去吧,”我说,“给它们扔些肉。但我敢说它们是不会吃的。牧场主们经常为郊狼放下过毒的肉。主动送给它们的食物,它们是不会相信的。”

但乔还是切掉两大块肉,走了出去。

起初,那两只郊狼没有让步。乔离它们大约有30码远。随后,它们跃跃欲试,慢慢地退回到了丛林里。它们太害怕不敢摆开架势,但它们太饿又不愿离开。乔将肉放在雪地上,开始返回小木屋。

他刚走回半道上,两只郊狼就飞奔到了那肉边。两只狼各飞快地叼起一块肉,跑进了丛林里。

我和乔来怀俄明州淘金。正当冬天来临之际,我们发现了这个小木屋。我们在那里可以免受寒冷的北风和雪的袭击。

小木屋坐落在一个山脚下。我们可以看到方圆几英里,但没有多少事做。是那样孤独和寂静,我们常常说郊狼的号叫声陪伴在我们左右。

我们常常听到它们的号叫声,直到太阳升起。它们开始叫时经常带着尖叫声,随后声音越来越响亮。它们的吠叫总是以一声悲怆的长吼而结束。

在所有漫游在大平原的野生动物中,我最喜欢郊狼。喜欢上这些狡黠的小郊狼是很容易的事儿。当冬天的夜晚太阳落山时,你总是会听到它们的歌声,对它们所爱的大地歌唱。

我和乔很高兴那两只郊狼没有忘记我们。它们沿着河边的一条小路猎捕。我们的小木屋就在那条小路附近。它们早上路过时总是会停下来。

像我所说的那样,那年冬天它们寻找食物非常艰难。它们要猎捕的那些小动物都安全地呆在雪下的洞里。两只郊狼厚厚的皮毛下都瘦成了皮包骨头。

那只公狼个头很大,同时也有点儿胆怯。那只母狼个头很小,却很勇敢。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看到它们,小母狼总是打头阵。那只公狼常常站在后面几步远处。也许是母狼太饿而不害怕吧。

母狼已经得知我们周围没有狗,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然而,当母狼走近小木屋时,公狼总是留在后面。在离门大约20码处,母狼常常会停下来,通常不会越过那条线,只是前后小跑着,直到我们把门打开。

无论是乔还是我总是带着食物出来。母狼常常会后退一点,在那里等待着。公狼藏进某个灌木丛后面。它们直等到小木屋门合上,然后才向那食物跑去。而且它们总是两个一起分享。

两只郊狼都是在太阳刚刚升起之后来到我们的小木屋边,它们好像总是非常疲惫。它们一直在沿着河边捕猎。当它们到那里时,不得不提防着下过毒的食物以及枪和陷阱。

3月的一天早上,我们的郊狼朋友没有过来。

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整整一天都在向河那边望着,我们一直希望它们会出现。但夜晚来临,我们也没有看到它们。那天夜里其他的郊狼号叫着。但我们的两个郊狼朋友没有回音。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次次地走到窗边,我们相信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丑恶的事情。那是一个多云的、灰色的早晨。雪融化殆尽,风呼啸着穿过灌木丛。我们默默地吃着早饭。乔感到非常伤心。他已经跟那两只郊狼建立起了友情,现在好像这种友情要结束了。风吹过来,而当我望着窗外时,某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乔!”我大声叫道,“你猜我看见了什么?那个低洼的地方那里!”

乔跑到门口,大声叫道:“是它们!快点儿!”

我们跑了出去。我甚至连帽子都没有戴。我们的郊狼正挣扎着向小木屋走来。我们马上就看到它们俩都已经精疲力尽了。

那只小母狼拖着一个可怕的钢夹,钢夹的利齿咬进了它的一条腿。但它不是孑然一身。它的同伴用牙咬着那个钢夹链,它帮它拖着那个沉重的东西穿过了灌木丛。

它们是来找我们的吗?我们曾是好朋友。它们不害怕我们。它们肯定知道我们会帮助它们的。

当我们走近时,它们停了下来。那只公狼向后退进了一个灌木丛。但那只母狼却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它疲惫的眼睛在闪闪发亮。

“它也许会一下子咬住你。它的腿看上去的确是坏了,”我警告乔说。乔弯下腰,抱住它毛茸茸的脖子,对它轻轻地说着话。

随后,他说:“现在要着手处理掉那个夹子。就是它耍脾气,我也得那样做。”

当我取下那个夹子时,那一定会伤着它,但那只小郊狼什么也没有做。我们回到了小木屋,两只郊狼也跟了过来。母狼又一次走到了前面。它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跳着。它们吃着我们放出来的食物。之后,它们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看到两只郊狼的次数就少了。春天已经来临,而且改变了它们冬天的习惯。它们正准备建立一个新的家庭。

我和乔重新投入了工作。我们再次寻找起了金子,现在只把那个小木屋当做睡觉的地方。因为没有雪,所以我们无法看到郊狼的踪迹。

春雨停止,灌木丛都开始泛绿。后来有一天夜里,我们听到了门边的一小声叫唤。我从床上跳起来,向门外望去,只见月光下站着我们的小郊狼。它的嘴里衔着一个什么东西。

起初我还以为那是一只兔子,后来才看到它是衔着一只小狼崽。它走进了小木屋,小心翼翼地将小狼崽放在地上。

乔突然大声叫道:“它受伤了!它的爪子正在流血。”他抱起那只狼崽,看着那只受伤的爪子。我过去端热水。“不要紧。看上去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在了它的爪子上,”他说。但它的母亲将它送到了我们这里,它想要我们对此做点儿什么。因此,我们就尽我们所能给予帮助。在我们用肥皂和水清洗它的蹄子时,它的母亲一动不动。它只是呜呜叫着,好像是在催我们要快点。它还记得我们,但已经到要走的时候了。乔将小狼崽放在地上。它的母亲将它衔在嘴里,跑进了银色的月光中。

第44篇、爱情故事爱她,就让她扔

莫名其妙的,俺爱上了在公司楼道里做保洁的乡下MM。有这想法时,俺自己都觉得有点儿傻,满大街花枝招展的美女秀色可餐,俺却偏偏爱上了个土气的乡下MM。俺独坐着吸了半包烟,用理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终于在天将明时弄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俺这是怕,怕万一弄回个因整容而乌鸦变凤凰的MM影响了俺下一代的“市容”问题,到那时再花钱打官司求证儿子是不是自己的是很对不起人的。

爱情一旦到了需要向实质性阶段冲刺挺进的过程,不仅需要贼心,更需要贼胆。俺弄明白了为什么会爱上那个叫小巧的乡下MM的第二天,便鼓足勇气到她住的集体宿舍去找她。

俺嘭嘭地敲了门,小巧却可能已从俺平时一见她就油绿绿的目光中敏锐地看到了问题的实质,所以,她知道是俺后,不给俺开门不说,还一声不吭。俺站在门口尴尬地想:既然来了,干脆就厚着脸皮硬气一次吧!于是,俺以平均每隔10秒敲一次的频率,嘭嘭,嘭嘭,一个劲儿敲。

执著的因,自然换来美好的果。俺规律地敲了6次后,门开了。然而想不到的是,小巧几乎是以闪电的速度,红着脸一把拽住了俺。更想不到的是,人不高马不大的她,竟有一把蛮力:甭看俺人高马大,早年在学校有蒙古马之称,且站在她面前陡然高出近一尺,但小巧拎着俺的裤腰带,竟把俺整个人掂了起来,问:“还敢不敢?”“俺、俺……”悬在半空中的俺脸色苍白,吞吞吐吐的,不知该说敢还是不敢。

一分钟的样子,小巧放下了俺。好不容易让惊魂定了下来,俺说:“你干吗这样对俺啊?”“谁叫你总贼眉鼠眼看小巧呢!”一个胖乎乎的女孩说道。“是啊是啊,怎么看你都对小巧不怀好意呢!”其他的女孩也七嘴八舌地唧喳着。“俺没做什么啊,只是想借一下你们的拖把嘛!”俺委屈地把临来时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女孩儿们便把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了小巧,小巧的脸忽地一下红了。顿时,嘻嘻哈哈,女孩儿们都笑,前仰后合的,震得一个楼都在颤呢。

俺慌慌地扛着借来的拖把回去了,自然也不知道那寝室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不过,第二天小巧看见俺时,勾头红脸声若蚊蝇很不好意思地对俺说了句:“对不起啊。”按惯例,俺该客套着说声“没关系”的,但俺没说,而是问了句:“你咋那么大力气呢?”小巧笑着说了句“从小练的呗”,并不与俺多说什么。

爱情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在于男人是否执著。这道理俺懂,俺就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了。俺采取最原始的办法,写了张纸条偷着塞给了她。纸条上写着:今晚7点半,在公司门口等俺,不见不散哦!!!

也不知是否是三个“!”起了作用,刚到时间小巧就来了。俺想着潇洒一点儿领她去咖啡屋坐坐,但又想这样颇破费,便决定实惠一点儿,领她去吃碗烩面。不过,话到嘴边再一想:八字还没一撇呢,贸然投资会“血本”无归的,于是俺灵机一动,领着她上了河堤。散着步,俺无话找话地问:“小巧,你咋这么大力气呀?”小巧咯咯一笑说,她生下来身体不是很好,大夫说要加强锻炼。她长到五六岁时,她爹买了头小猪崽儿,那小猪蛮可爱呢,她喜欢,她爹看她挺喜欢和这小猪玩耍,就想起了古代有个老大娘天天抱猪上阁楼的事儿,逼着她天天也抱着小猪来回走几圈儿。于是,她抱着抱着,一晃猪长大了,尽管她没怎么长,却仍能抱动它。因此,家里连这口猪都没卖,就天天让她抱着玩儿。就这样,她成了“高手”。

“怪不得你那么大力气呢!”俺说。“嘻嘻,比你再重一些的猪俺也能拎动呢。”小巧笑着说。听着这话,俺觉得怪怪的,却又不知该回应些什么才好。

俺和小巧这么聊着聊着就到了半夜。回到宿舍楼时,虽然俺和小巧蹑手蹑脚的,但到她寝室的门口,俺打着手势,在心里和她说“拜拜亲爱的”时,寝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几乎是瞬间,三四个或胖或瘦的脸笑嘻嘻地伸出门缝,其中有张红艳艳的大嘴还大呼小叫地喊道:“哈哈,逮住了,可逮住了!”顿时,俺红着脸慌慌逃去,小巧捂着脸冲入了寝室。

俺回到自己的寝室,心仍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想想,事儿到了这种地步,就得对人家负责不是?于是,第二天,俺就郑重地对小巧说:“巧,咱把关系定了吧。”两朵桃花泛上小巧的两颊,她说:“我也正想找你说这事儿呢!咱那事儿,都被姐妹们知道了,你可不能对不起我啊!”“俺知道!”俺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走,到你寝室看看去。”小巧笑眯眯地说。立马,俺脑子嗡一声响,嘿嘿,不瞒大家说,俺、俺一点儿准备都没呢。

俺跟在小巧身后,一前一后来到了俺独住的寝室。打开门,小巧径直走到床前,按了按,不满地说:“哇,太硬了吧?”俺的头勾得更低了,脸也红了,忙说:“你不满意,俺一会儿就去买个新垫子去。”“好,要最厚、最有弹性的那种啊。”小巧说着,眉头一皱,一边帮俺收拾着乱七八糟的铺盖,一边嘟囔着:“看来,你是个不怎么讲卫生的主儿,以后可要注意啊!”俺诺诺地应着,手足无措地看着她忙碌。

俺买了个加厚的床垫子,一脸幸福地找到小巧,想着这厚床垫起到的作用,俺的心又扑通扑通地跳开了,于是,俺几乎是一脸坏笑地对小巧说:“巧,俺把新床垫买回来了!”“好,我这就去看看。”小巧说。于是,俺和她又一前一后来到了寝室。小巧用双手摁着俺的床垫试探弹性时,俺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了,正想出其不意弄出点儿什么举动时,却听小巧说:“去,站到门口去。”俺虽然莫名其妙,但还是依言照做了。

小巧也站到门口,看了看俺,看了看床,像电影中炮兵目测靶位似的眯起了眼。俺大张了嘴巴惊诧时,她一把抓起俺的裤腰带,“嗖”地一声把俺扔到了床上。

俺落在床上时,头不偏不斜恰好落在枕头上。俺在床上被床垫弹了三弹,脑子里嗡嗡地响着,莫名其妙:“巧,你、你……”“以后,你每天最少得让我这样扔一次啊,要不,我手痒痒呢!”小巧咯咯地笑道。

至此,俺倏地明白了,爱上小巧,就得像她家那头猪一样,成为她的锻炼工具!

第45篇、爱情故事都是寂寞惹的祸

. 1 .

和老公都有看杂志的习惯,家里各种期刊杂志从不间断。在一本当地小有名气的杂志上有个栏目,叫长相思,很多人把想找的人想说的话都写在上面。我注意到有个名为baby的女人在寻找一个叫kk的男人,她用的篇幅很大,描写的思念很入骨,自己生活得很凄凉云云,可以说是字里行间都扣人心弦,更引人注意的是她已经连续刊登五期了。这个男人一定对她很重要,而且也在这个城市,不然怎么会用大把银子在当地杂志上连续刊登呢。

也许是好奇,也许是对这样的痴情女子有着些许的同情,我按照杂志上留下的E-mail以kk的名义给她写了一封信。连我自己都吃惊,怎么会有这样大胆的想法。除了冗长的问候,信的大致内容是,我也很想念你,希望你好好照顾自己,并写了很多祝福的话。我只是希望这封信能给她一份慰藉,让她感觉在这个城市里不那么孤单。

很快,她复信。信的长度和速度都在我意料之外,整封信写满她对kk的苦苦思念之情,催人泪下,揪人心肠,在她那里思念已经泛滥成灾,看得出,没有kk她活得很痛苦。看完之后我仍然牵肠挂肚,久久不能忘怀,我甚至觉得她可能有抑郁自杀的倾向。

我给她回信,小心地斟酌着字句,生怕小小的漏洞会让她察觉,打碎一个脆弱女人的希望。幸好,她没有察觉,她细致地回忆和kk过去的生活细节,点点滴滴,丝丝萦绕,她甚至说出kk最喜欢在红色的床单上做爱。

书信不断,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一个妩媚楚楚的女人穿着红色的丝绸睡衣倚在床上独自相思。

. 2 .

我的老公杨卡杰自一年前被挖到当地一家知名企业做策划总监后,月月出差,周周开会,日日加班。正因为

他的不断努力,现在已在策划界小有名气,收入自然不菲,我也为此辞去一份行政管理的工作。安心在家做个幸福的小女人,准备相夫教子。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会有一个寂寞的女人。正因为我的寂寞,才和baby玩起了这个游戏。而现在的我已无法收场。

索性关闭电脑。做个短途旅行。约了以前的男同事Peter,他可是单位的一号杀手锏,凡与女当家的谈项目,只要有他出面,没有失手的记录。Peter三十不到,俊雅,幽默,单身,对于男人来说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而他对女人更是具有摧毁性的杀伤力,几乎不可抵御。

我把事情的始末告诉Peter,希望他以kk的名义出面搭救,替我解围。Peter答应得倒是痛快,不就是献身么,没问题。

我打着kk的名义,按她信里留下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把她约到怡然酒店706房。Peter早已手捧玫瑰在此恭候。

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在酒店咖啡馆里焦急地等待。不知事态发展得如何。又过了一刻钟,Peter独自走出来,他耸耸肩,我心领神会,任务失败。

Peter说,她一眼就认出我不是kk,但并没有惊慌失措。我用尽了对付女人的手腕,说尽了问候的,奉承的,温暖的,暧昧的话,她终于搂着我的脖子,慢慢贴近我的身子,就在她的唇靠近我的唇那瞬间,她忽然说,如果你穿着Giorgio Armani,开着Benz,我现在就是你的。可最后我只在她那里喝了杯水。

我失望而好笑地看着Peter。没想到她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子。这场游戏就此over。

遥姐,当她倒水递给我时,我发现她手上有一条白金手链。Peter说。

这有什么特别的吗,很多女人都戴手链的。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他。

不,她的手链很特殊,上面有一个心形吊坠,坠上镶嵌着两个字母GQ。大约两年前,我和咱们当时的老板高棋出差,我陪他去金店取一条定做的手链,我清楚地看见上面就有GQ两个字母,手链款式似乎和她手上的相差无几,当时他还说用自己名字的缩写送给最心爱的女人。

高棋,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两年前。当时他是我们公司的股东之一,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和老婆离婚,据说后来他的钱全被人骗走了,股份也只好作了抵押,再后来就没听说他的消息。

不过我现在对最初计划的短途旅行萌发了强烈的兴趣,而那个女人的故事还是先放下再说吧。

. 3 .

旅行回来后,我打开信箱,发现她发了很多相片给我。大部分是她现在的样子,妩媚,性感,妖娆,还有一些是她半裸的相片,各种姿势,看得出,她是一个很懂床上风情的女人。

有一张合影,她挎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娇媚地笑着,背后是飞舞的礼花。我擦亮眼睛,怎么能看错呢,这个男人竟然是我的丈夫杨卡杰。她写到,还记得你的样子么,现在不知道你变了多少,我们在一起那么久,却只有这一张合影,分开那么久了,我的身体和灵魂都在等你的抚慰……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卡杰,卡,也许就是她说的kk。身体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结婚这几年,我们从未出现过任何感情危机,卡杰虽然早出晚归,但我知道他不是拈花惹草的男人。

深夜两点。杨卡杰开门进来。怎么还没睡?他问我。

杰,你最喜欢什么颜色的床单,我出其不意地问他。也许我该试探一下,虽然心里希望得到否定的答案。

红色,白色都不错。他脱口而出。一个人不假思索的回答往往都是真实的答案。家里的床单一直用我喜欢的白色。从来没用过红色。

我的心凉了半截。早点睡吧。我说完走进房间。

第二天清晨,打开电脑看到baby的E-mail。她写到,亲爱的kk,感谢你昨夜陪我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虽然时间很短暂,不过你已让我完全沉沦在你的身体里,不能自拔,想不到,这么久不见,你在床上的表演还是那么出色,你给我的美妙感觉,胜过一切。今晚,我还等你……

看到这些,我恨不能把她从电脑里揪出来,暴打一顿。冷静下来后,一整天的时间我都在想制伏这个可恶女人的方法。

凌晨三点,杨卡杰回来。卡杰,在红色床单上做爱的感觉很美妙吧。他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说什么呢,你。

我把打印出来的相片给他看,不用装糊涂了。杨卡杰看着我,愣了。

我们协议离婚。如果眼里始终有一粒沙子,就会一直疼下去。

. 4 .

杨卡杰搬到公司去住了。自离婚后,再也没有收到baby的信。五天后,她约我到芙蓉公园见面。

我如约而至,果然是相片上妖娆的女子,火红的裙子在风中得意地涌动。

她媚笑地说,我早知道你是杨卡杰的妻子,现在该叫前妻了。杨卡杰现在有名有钱,想搞定他的女人可不只我一个,不过今天我侥幸得手。对付你的办法我可是想了很久很久,你在这场游戏中,已经出局了。

baby在我面前放肆地笑着,我还想告诉你,你不会知道,杨卡杰在我身上是多么的快乐,多么的满足。她的嘴角翘起胜利者的快感。

这时,Peter从假山后面走出来,揽住我的脖子。她的笑容瞬间凝固了,只有那条手链还在摇晃。这条手链是高棋送的吧,怎么还戴着呢,也不怕人家认出来。高棋的钱这么快就花光了,你真是个奢侈的女人啊,下次找下家的时候就要花点资本重新打造一番,不然容易穿帮哦。

其实Peter是卡杰的弟弟,但他喜欢叫我遥姐,如果不是这样,卡杰又怎么放心我和一个男人一起去旅游呢。

这个女人很快从意外中回过神来。不知道她的眼睛死死盯着的是我还是Peter,最后她甩下了一句话:我还有kk在手。

. 5 .

昏黄的路灯下,隔着深色的车窗,我看见这个女人伸手搂着杨卡杰,kk,难道你还不肯接受我吗,你们已经离婚了。难道你心里从来没有过我么。

她踮脚上前去吻杨卡杰,卡杰一把推开她。我根本不爱你,就像我未碰过你一样,甚至我根本想不起你的名字。这世界上我唯一爱的就是我的妻子,陆小遥,任何人都不能与她相比,我也只属于她一个人。

听着这话,我感动得哭了。卡杰从不当着我的面,说如此肉麻的话,但我知道,我是他心里唯一的宝贝。

我走下车,卡杰搂着我。你们?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

我们怎么会离婚呢。

离婚只是道具。为了知道事情的真相。当我把相片拿给卡杰看后,他说,半年前,公司举行一个项目的揭碑典礼,顺便迎接公关部新来的十名员工,她就是其中之一,当时大家都在拍照,她拉着自己也拍了一张。从那以后她多次暗示和挑逗自己,被拒绝后,却仍不甘心。

后来得知我和先生爱看杂志,便在长相思栏目大发悲凉之词,引起我的注意。知道我丈夫早出晚归,利用我辞职后寂寞的心态挑拨我们的感情。

典礼那天拍完相片,卡杰顺便开玩笑地对大家说,揭碑的红绸做成床单肯定是绚烂无比啊。我差一点让她的企图得逞了。幸好她的手链透漏了信息。

她忽然收起刚才可怜的嘴脸。理理凌乱的头发,杨卡杰,你以为你算什么,昨天我有高棋,总会有人步高棋的后尘。

她走了。我和卡杰心照不宣地笑了。不知道她的下一个目标又是哪家公子。从那以后,我决定还是继续上班,充实自己,不要让人再钻了空子。

第46篇、爱情故事暗恋版本

那一年我16岁,是个内敛羞涩的女孩。我是在冒出第一颗痘痘的时候,突然哀伤地意识到,自己对榭的爱恋,已如藤蔓一样,在心底疯狂地铺陈开来,它将一整颗敏感脆弱的心,牢牢地包裹住。

我只能在上课的时候,看着榭清瘦的脊背,红着脸发一会儿呆。而他则很少和我说话,回身交作业的时候,也是沉默的,他总是很快地将作业本放在我的面前,便转回身去,做自己的事。我总能准确地算出他要回身的时间,而后迅速地将头低下去,听见他的呼吸远了,这才敢抬头去看他的作业本是否像往昔一样,安静地躺在我的面前。

但还是有一次,抬得早了,他的视线,恰好落在我的脸上。两个人尴尬地静默了片刻,他突然红着脸小声说道:“我表姐用姗拉娜祛痘膏,很见效,你也可以试试。”我关注爱恋着他的所有,而他只记住了我脸上的痘痘。而我,曾是多么执着地,想要让他忽略掉与痘痘有关的一切东西。

但我还是以一声冰冷的“谢谢”维护住了自己的骄傲与尊严。只是此后,我的视线,再没有在榭的身上停留过。曾经那么炽热的暗恋,就这样,因为一句话,因为我的自尊,戛然而止。

几年后,我读了大学,脸上的痘痘,渐渐少了;年少时的那份自卑,亦因此慢慢消逝。已经将榭快要忘记的时候,某一天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他的文章,说,读书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甚至因此连她脸上的痘痘都觉得美,后来有一次,在交作业的时候,不知道说什么好,开口便说出一句后悔一生的话。其实,他只是期盼着她说想要,而后将早已买好的一瓶送给她。即便是她拒绝,他也会告诉她,其实那些痘痘,是如此的可爱。但是,她却那么执拗地,将对他的误解,坚持到毕业。

故事的另一个版本,竟然是这样的。我暗恋了那么久的榭,原来也一直在偷偷喜欢着我。只是,痘痘的疤痕可以去掉,而我们年少纯美的时光,却再不会回来。

但,还好,那段在心底潜滋暗长的自卑,在一日日成长里,终于像痘痘一样,在平和冲淡的心境里,温情地在我们记忆里停驻,再不前行。

第47篇、爱情故事爱情花开

大学时,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孩。我固执地认为那些爱情诗人全是为了骗稿费,而那些喝醉了酒张口就是爱你爱你的流浪歌手则全都语言贫乏,让他们停止使用“爱你”他们将全军覆没于哑巴。

老乡李之湄不像别人那样认为我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但她每天给我上课以证明她和她的王子是特例,他们遭遇的是真正的爱情。我嗤之以鼻。心想毕业以后才会见分晓,就像真金不怕火炼一样,真正的爱情是能经受得住毕业的考验的。

毕业的时候,校园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每一对恋人都表演性极强地相对无语凝噎,但李之湄和她的王子除外。他们依然甜蜜蜜地泡在录像厅的爱情专场里,为《廊桥遗梦》掬好几捧同情的热泪。这个现象让我大惑不解,于是死皮赖脸地让之湄给我提供点参考答案——只参考就行了,至于标准,谦者不受嗟来之食。之湄妩媚地一笑:王子的家在本市,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也将会留校。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的共产主义超前来到了,怪不得这么其乐融融!

然而意外还是出人意料地不可阻挡的发生了。意外来自于王子的母亲。王子的母亲和我一样不相信爱情,但她比我更偏激的是,她认为李之湄是贪图他们家的优越条件才死心塌地地跟王子的,他们家根本不打算接纳如此一个有险恶用心的女孩做儿媳。其实李之湄在意外发生之前根本不知道王子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王子很平凡,平凡得如沙滩上的一粒沙。人们叫他王子是因为他就姓王名子而并不是其它什么原因。王子稳健不张狂,朴实得像一个农民的儿子,而且王子的好脾气让所有的人感动。之湄的爱情观是:婚姻是一双鞋,漂不漂亮别人一看便知,合不合脚则只有自己知道。王子不是最好的,但他是最适合她的。在王子那里,她总有一种港湾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李之湄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李之湄是孤军作战。王子不愿伤害她,但也不愿伤害抚养了他22年的母亲。之湄理解他,他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母亲。而王子母亲的坚决绝不亚于之湄的坚决。王子的母亲以自己的势力威胁学校,一定要把李之湄分配回她的家乡。王子母亲可谓用心良苦:只要一只孔雀东南飞,另一只也只能五里一徘徊了。校长委婉地向李之湄解释了这件事:由于外界压力,他们爱莫能助。李之湄跑到校长办公室,向校长讨一个公道。校长接通了王子家的电话。之湄“扑通”一声跪下,在电话的这头泣不成声:长这么大我没给任何人跪过,但为了爱情,我跪了,而且跪得很不光彩,我只要公道,把属于我的机会还给我……而在电话的那头,王子也泣不成声:妈妈,王子只求你这一回了,对于之湄,我虽疼在心里,但我说过什么吗?可是,我们不能耽搁了她的前途啊!王子母亲妥协了,但她只答应不阻碍之湄的留校。他们依然不能见面。之湄幸福的泪如雨下:只要和王子生活在一个城市并及时知道他的消息,我就有希望。

王子的母亲为自己一时心软埋下的定时炸弹后悔不迭,于是她开始紧锣密鼓地为王子介绍对象。王子对这些门当户对条件优越的女孩不否定也不肯定:只要娶不上李之湄,娶上谁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和其中的一个匆匆订婚了。之湄悲痛欲绝。她以为自己的爱情可以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任何人,事实上她只感动了她自己。李之湄放弃了自己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和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留校机会,给王子写了一封厚厚的信后提着档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她心静如水。信最终也没到达王子的手中。王子母亲打劫了它并私拆了它。

信因泪水的浸泡而变得如他们的爱情般坑坑洼洼坎坎坷坷,有许多字模糊成蓝色的泪流满面的脸。王子的母亲认真地读了那封信。之湄说爱情花开不败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婚姻。没有婚姻的保护,爱情像一个美丽的肥皂泡般一触即破。为了爱情花开不败,她流了太多的泪受了太多的苦,虽然最终也没有结果,但她无悔。她会努力捍卫她那个美丽的肥皂泡的。王子母亲手中的信飘在了地上。她终于相信了90年代的爱情,相信了一个女孩能够为了爱情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留在大城市也可以为了爱情而不计后果地回到自己的小山村。

几十天后,之湄和我坐在田野默默地看着落日。我问之湄:你还相信爱情吗?相信。之湄的口气还是那样的不容置疑和斩钉截铁。

我也相信。

我和之湄一齐回头,看见光彩照人一向不懂浪漫的王子手持一束玫瑰正脉脉含情地望着之湄。

我为这个奇迹激动得热泪盈眶,而之湄,早已眼泪乱飞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相信爱情。

第48篇、爱情故事化蝶

曾经有过那样的情怀

她从小就是个沉默的女孩,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没有人知道,她安静的时候,那满脑子灵动的思绪会像音符一样,跳动在她的脑海里,这样的性格,就像冰山下的一粒火种。

她从6岁开始学习小提琴,14岁那年学到《化蝶》那一课。老师为了让她更深刻地理解曲子,声情并茂地给她讲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她开始知道,爱情原来这样美丽,甚至可以超越生死。

16岁那年夏天,她在房间里甩着水袖浅吟低唱:“池塘旁边一支梅,树上喜鹊对打对……”母亲在厨房探出头来说:“这丫头,怎么又喜欢上了越剧啊。”那么难懂的东西,而她一直沉浸在剧情中不能自拔。一颗心随着祝英台声声泣血凄婉的唱腔起伏、跌落。

坟墓裂开,就是山伯向心上人张开的怀抱吧,英台纵身而去。

风停了,天晴了,和煦的阳光下,一对蝴蝶,如影随形,双双飞去。

她的泪终于落下来,那时她可以用自己心爱的小提琴拉整场的《化蝶》了,她就这样,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去一遍又一遍地品味着那个流传了千百年的爱情神话。

谁又会知道呢,一个16岁额发初覆,情窦初开的女子,在那个夏日的傍晚,对着西下的红日,偷偷地许下一个小小的心愿。

长大以后,她要嫁一个像梁山伯那样的博学、儒雅又仁厚的王子。

一枚青橄榄

她终于有了自己的舞台,五彩斑斓的灯光下,她穿着曳地的纱裙,如醉如痴地拉着那首《化蝶》。一曲终了,掌声雷动,人渐散去。她站在台上,沉浸在乐曲声中不能自拔,空荡荡的演奏大厅里,有一个男子,在角落里用发光的眼神痴痴地看着她。

后来他对她说,那天她简直就像个跌落凡间的仙子,一下子就把他的魂收了去。听着她的音乐,他竟忘记了今昔是何年。他说,从看见她那一刻开始,他就决定要用一生去疼爱呵护这个流着泪拉琴的女孩。他说这话时站在雨里,浑身上下湿辘辘的,而雨却像千万条丝线般密密地从灰蒙蒙的天空牵扯到地面上,他手里的玫瑰因了雨水的滋润吧,更加地娇艳了。

那一年她才19岁,他27岁,是这座城市中的一名普通警察,看了她的演出后从此不能自拔。工作之余经常捧了花来找她,而每一次都被她拒之门外。警察和那个博学儒雅的梁哥哥,似乎不止差了十万八千里,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那一次她懒懒地躺在床上,对宿舍的姐妹说,告诉他说我不在。

看书看到肚子“咕咕”叫是1个小时以后了,抬头看见天空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准备出去买些吃的,开门就看见了那个警察。

一颗武装得冷硬的心,在那一刻如落花般纷纷扬扬。

初恋开始了。

她和他做着恋爱中青年男女该做的一些事情。大她8岁的他近乎过分地疼爱着呵护着她,让她惊喜的是,他会用发光的眼神看着她舞着水袖婉转地唱:“梁兄啊,他为哪个把柴打,他为哪个跌下山?”

22岁那年春暖花开的时节,他向她求婚。那时她在一所艺术学校做小提琴老师,亦会像当年她的老师一样,声情并茂地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似乎没有不嫁的理由,3年了,她早已习惯了他对她的宠爱对她的好。

洁白的婚纱,壮观的车队,热闹的婚礼,她终于做了新嫁娘,带着无限的憧憬和希望。

故事说到这里似乎圆满了。王子终于得到了他心爱的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婚后的第三天,她看到了那个小男孩。大约三四岁的样子,圆圆的脸蛋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吃着自己的小手指,靠在一个女人的怀里。女人对小男孩说,小诺,叫爸爸。刚做了新郎的林枫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她仿佛听到那个女人说,她不知道他们结了婚,如果知道就不会回来,她很快就会离开这里等等。

她似乎什么都听不到了,她的世界在那一刻坍塌。时间静止了,如果不是小男孩用甜甜的声音叫了声爸爸——她歇斯底里地捂着耳朵尖叫,不——

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也是她的初恋,她甚至想不出用什么词汇来形容它。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他的前女友,为了跟随出国的母亲去享福而跟他分了手,谁知道她会偷偷地生下了他的儿子。什么样的原因似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向自命不凡的她,原以为得到的是一份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纯洁无瑕的爱情,谁知道只是一件外表看上去崭新,却被人穿过且生了虱子的旧衣服。

胃里突然地翻江倒海,恶心。

试想一下,如果祝英台发现她的梁哥哥曾与别的女人有过海誓山盟、巫山之雨,并有一个私生子的话,英台还会为追随他而弃了父母弃了生命,甘愿做一只蝴蝶吗?

不。

她一直憧憬能是英台,她要的,是一份纯真的爱,就像一张洁白的纸张,等待她来为所爱的人书写他们的故事,这要求,过分吗?

10年

她又嫁了,在结束了那段让她几乎死掉的婚姻之后。她对小诺的妈妈说,去找他吧,好好的给你们的小诺一个完整的家,我和他,是一个错误,是吗?只是一个错误,那为什么说完这番话后她痛得仿佛连呼吸都断掉了呢?

那个人她是不爱的,但又想,不爱又怎么样呢,死去活来的爱过又如何呢?换回来的,还不是这颗支离破碎的心?

他说:嫁给我吧。

她说:我不爱你,我的心已经死掉了。

他说:我会争取的。

婚礼的形式那么熟悉,只不过这一次她觉得更像一场戏,她在其中,扮演着女主角。

舞台上的祝英台到底只是演员,那声梁兄虽然唤得凄然婉转,却因了刻意的演绎多了几分虚假。曲终人散去,剩下的只是那流泪的红烛,和那摇曳的烛光下笑得有几分狰狞的男人。

她终于如梦方醒,歇斯底里,她扯碎了窗上的大红喜字。她看见,有一丝怒火,从那个男人的眼中闪过。

冷漠、争吵、怒骂,怒骂、争吵、冷漠,周而复始,她和他开始像两只好斗的公鸡,红了双眼,把对方啄得伤痕累累。没有了爱情的婚姻,是她噩梦的开始,她用了别人的错误,惩罚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女儿降生在硝烟弥漫、一地鸡毛的家里。

她有时看着过去的照片想着若干年前的那个午后。那个水灵纯真的女孩,和那个别人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小小心愿,她想,那是曾经的她吗?或者只是她某个午睡时的梦境,又或者是她前世的夙愿?

当别人用充满了同情的语气告诉她,他有了别人时,女儿8岁了。她忽然地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她才想起,她已经记不起他有多久没回过家了。

他该有女人的,10年了,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然后是女儿。于他而言,她又何尝不是他的灾难,刻薄冷血,他该有一个女人好好地疼爱他的。

婚离得出奇地顺利,他只要求,不要把他的错误当成离婚的理由。她答应了,法庭上她对法官说,因为他爱喝酒,因为她对酒深恶痛绝。他留给了她大半的家产,还有女儿。当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那个男人拎着行囊推门离去时,不谙世事的女儿说了声,爸爸再见。她的泪终于流了下来。

10年,她从一个争强好胜、自命清高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形容憔悴、面容枯槁的中年妇女。一个女人,能有几个10年呢?那老去了的,又何止是容颜?

原来只是故事

她又去过10年前的地方,她看见了那个警察,曾经清瘦的他有了微凸的将军肚。他和他的妻子,还有一个快和他一般高的男孩,该是小诺吧。他们一边说笑,一边从她身边走过去,她以为自己会难过,可是回来的脚步却变得轻松起来,一颗心也变得淡定、从容。生命中有些东西,是该放下的,放,不是忘记,是保存。在记忆的深处,不是吗?

她终于又有了家,她带着她的女儿,他带着他的儿子,没有婚礼。这许多年走过来,她知道,繁华热闹总是用来养别人眼的东西,会转瞬即逝。她就那样素面朝天,简单而郑重地走向那个有着温暖的眼神的男人。

他不是个浪漫的男人,只是有了他,仿佛是一只漂流了很久的小舟驶进了一个温暖的港湾。从此安然,不想再远航。有了他的日子,她才知道,家,原来就是孩子的嬉戏声和厨房飘来的饭菜的香味。爱,原来可以无关风与月。只是那琐碎平淡日子中最不经意的一句,你饿吗?你渴吗?你哪里不舒服?

他很爱她,只是不喜欢越剧。每当她心情好了,“咿呀”地哼上几句时,他会皱眉,他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17年前,她曾经有着怎样的少女情怀。 她曾经在那个蟀叫蝉鸣、夕阳西下的午后,许下了一个怎样的心愿。她曾经那么想和她心目中的梁兄演绎一场怎样的爱情故事。许多年过去了,她就像一枚青涩的果子,在经历了暴晒、雨打、风吹后成熟起来,她终于知道,梁兄,原来只在故事中。

而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柴米油盐的日子却是真实的。不是吗?

第49篇、爱情故事当好人爱上好人

在他们的绯闻传遍全公司、包括5 个分公司之前,他突然辞职南下。

1994 年,她大学刚毕业,遇到的第一个上司就是他,这是福分还是劫数?他给过她太多——思路、朗朗的笑声、许多许多的口头禅,比如“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她给过他什么?说不清。

她只觉得自己年轻的生命像气球:胀饱,轻盈,随时欲飞。她上班时,会突然站起,在他办公桌前走一遭,小小的细高跟鞋踏出无限欣悦;她加班加得很快乐,下班都像生离死别,难舍难分。晨会,他发言,她听得全神贯注;轮到其他同事,她就聚精会神看他的侧脸,这就是全部了。他们没上过床,她还小,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她也问过他:“你想过离婚吗?”他轻轻抱一抱她:“我的孩子还小。”那一年,他的女儿7 岁。

这段感情随时变质,她是火柴,在渴盼天雷地火的毁灭。就在这关口,他走了。当她听说他的办公桌已经清理干净了,她永远记得那一刻周身的乏力,如果不是为了保持形象,她想她会在写字间放声大哭。

他们后来还有联系,一年通一两次电话那种。他一直混得不错,该升职的时候升职,该移民的时候移民,送女儿去英国读书,又送妻子去瑞士拿学位——妻子从此滞留不归,若干时日后,寄回离婚申请,理由是:早就过不下去了。

如果她曾经有恨,就是那一刹:你不要他,为什么你早不放手?又暗笑自己的荒谬。她老早知道:成年人的结婚、离婚、同居、分手,都不过是权衡利弊、深思熟虑,与爱不爱、要不要无关。

该回流的时候,他回流中国,托她帮忙置产,200 万元交到她手里:“只要你喜欢。”她假装听不出这背后的隐喻。从看楼盘、与开发商谈、交房到装修,她一路跟到底,预算超了100 万元,却是她至今最得意的投资。她轻描淡写道:“现在的市值,已近千万。”

那晚,他们找一个清净酒吧坐坐,喝到差不多时,他问:“你想过离婚吗?”她遂也轻轻抱一抱他:“你当时的理由,也是我眼下的理由。”此刻,离他们初遇,已经12 年过去,她早已完成结婚生子的全过程。

于是,继续喝酒,不用诉离觞。他们当初不曾上床,现在更加不会上,不过是“醉笑陪公三万场。”

他是好人,她也是,于是,注定了这是一场“好”的恋情。而她,怎么能说她不曾希望过,能对他除了“好人”之外,还有其他的评价。这一生,她再也没有坏的机会。

第50篇、爱情故事最简简单单的幸福

我说:我想和你买对情侣戒,我戴左手,你戴右手。

我说:我想和你买套情侣装,穿着它们,走在大街上,告诉他们,你是我男朋友。

我说:我想坐在你身边,听你讲你的一切,只要你愿意讲,我就愿意听。

我说:我想和你在晚上看恐怖片,当我害怕的时候,你可以抓紧我的手,或是可以窝进你的怀里。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去海边,光着脚丫,像个孩子一样的玩泥沙,然后,对大海喊:我爱你。

我说:我想你在我没有吃饭的时候,摸着我的头,问着我:为什么不吃,然后,拉着我去吃饭。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去坐摩天轮,到达离天空最近的地方,你对我承诺,你会爱我。

我说:我想和你坐在一起,即使什么也不说,也会觉得很幸福。

我说:我想你在我不愿意走路的时候,背我,不许报怨我重。

我说:我想你可以在早上,叫我起床,在晚上叫我睡觉。

你,可不可以,在我无理取闹,胡思乱想的时候,给我足够的安全感,不会对我不耐烦。

你,可不可以在不常见面的时候,抽空陪我,和我说:亲爱的,我想你了,心里一直想你。

你,可不可以记住一些属于我们的日子。

你,可不可以专门写一些状态,或是日志,为我。

你,可不可以在争吵后,向我道歉,哪怕是我错了,你,也不忍心责怪我。

你,可不可以在我嘴硬的时候,看穿我的内心,给我最好的疼爱。

你,可不可以坚持为我养成一个习惯,从第一天,做到每一天。

你,可不可以时刻牵着我的手,给我安全感。

你,可不可以不欺骗我,不冷落我,不忽略我。

你,可不可以24小时,为我开机。在我做恶梦的时候,安慰我。

你,可不可以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哄我。

你,可不可以在我伤心的时候,抱着我。

你,可不可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只有我,眼里只有我。

你,可不可以在冬天的时候,握着我手,为我捂暖。或是紧紧的抱住我。

你,可不可以把我单独放在一个分组,可不可以专门有一个相册装着你和我,或是我的照片。

你,可不可以爱我,狠爱,狠爱我。

我说:这就是我想要的简简单单的幸福。

第51篇、爱情故事爱在边缘

当我喜欢的人站在我面前,我应该怎么办呢?我想我会羞答答的回避他的视线吧!

暮色茫茫的天空飘落朵朵雪花,纷扰了冬的寂静。独自驻足在这飞絮的世界,任凭沁凉,蔓延无边的落寞。

邂逅相遇是在风光旖旎的春日。依傍如茵的草地,错落烂漫着几株梨花,满树繁华,浓郁着芬芳。如花的你,一袭白衣,楚楚的嘴角衔着一枚粉红的蔷薇。恬静的靠着树,手里的书翻过几页,偶尔仰起脸,望一望远方,阳光里浅笑微澜。

你的出现遮盖了这个季节的精彩,我的天地里只有你的容颜。微笑暖暖的你,消融冬的冰茬。走遍万水千山,几世轮回,只为你在此间守候。轻轻挽起你的手,读懂你的色彩,牵动真个时光的灿烂。

同磨一端青砚,执笔书写一幅水墨丹青,共续前世今生的的传奇。让时光的掌纹,溢香,流彩。

与你一起翩翩红尘,潮起潮落,沧海几度成桑田;牵手夜空,细数繁星点点,流星几颗瞬间划开美丽汇永恒;同撑一把伞,漫步雨中,聆听细雨打新荷的脉脉声息,湿润青涩的缱绻。

南飞的雁衔走你的温柔,我仍在转凉的北疆辗转。你的笑容不见,此情何以堪?空空遗留下寂寥的我逡巡在晦涩空旷的天空。安之若素的心,缠绕青色的藤,再难依附异乡的云朵。

帘卷西风,衣带渐宽,。美景夙愿,枉成空。默然回首那一季的温暖,极力拼凑你的痕迹。瑟瑟的风,吹干斑斑墨迹。扯乱烟雨,适应季节的炎凉,试着走回一个人的空间。

如果,离开是最好的结局,那么我愿珍藏这段余香,走在爱的边缘,离散在天涯。

第52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光阴味道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幸福的光阴味道。

一场缠绵悱恻的电影又即将拉开序幕,不知道何时,她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看完一场午夜的电影。当一切都曲终人散时,她还会坐在观众席上,直到最后一个离席。

此刻,宽大的电影屏幕上,又在上演上男女的爱情故事,缠绵,忧伤,热烈,看到男女主角分手的场面,她又忍不住落泪了。这个春天,总是想起那段青涩的恋情,虽然他已远在天涯之外,可是关于时光的痕迹,却始终挥散不去。

那年,校园里开满了紫藤花,他帅气的身影在林荫小道上渐渐清晰,她手捧书卷,安静地端坐在紫藤花架下,看书里动人转折的故事,看到动情处,落了泪。他跑到她的身边,递过一条手绢,她从来不曾想过男孩子也会在口袋里放着手绢的,那一刻便被他无声地感动着。

邂逅总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他和她的恋情,青涩的如同树上结的梅子,充满了青春的气息,淡而美好。校园成为了他们最幸福的地方,携手漫步在林荫小道,看花开花落,看夕阳渐渐地掉到山的后面。

她骨子里总是充满了小资情节,喜欢那些唯美而浪漫的景象,那时候校园附近,有家电影院,她喜欢那里上演的爱情故事片,于是他总是抽出时间陪她去看。

散学后的黄昏,暖风轻盈,去电影院的小道,两边种满了梧桐和香樟,他便骑着一辆24寸的自行车,带着她穿越而去,到小镇上看电影。她喜欢坐在他的身后,紧紧地抱着他的腰,长发飞扬,裙子飘然,笑声银铃一般扬起。她经常想自己是不是电影里的女主角,正甜蜜地享受自己的爱情,而自己的白马王子呢,一定能够陪着自己一生幸福到老,想着想着,就会不自觉的笑出声来,他便会宠溺地叫她:小傻瓜!

电影院总是年轻男女最喜欢的地方,充满了小资的情调,尤其是她,靠着他的肩膀,悠闲地吃着他买来的爆米花,奶油味是她的最爱,她说那是爱情的味道,甜甜的,腻腻的,吃着嘴里便觉得窝心的幸福。他喜欢她身上散发出来淡淡的青草的气息,纯粹而素雅,看这她开心的笑脸,他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电影的故事总是美好的,男女主角的缠绵,忧伤,惆怅,来来回回之间,总是不同的人物,同样的版本,他其实更喜欢看历史的,战争片,可是因为她,所以每次都陪着她一起笑,一起感受这些腻味的爱情片。他总觉得爱情应该是实在的,就和她牵手一样那么自然。

惟独她,总觉得爱情无法把握,生怕一不小心就溜走了。于是看到电影里男女主角分手的场景,她便不自觉的落泪。电影散场了,她还是坐在那里不肯走,嘟哝着说:怎么是这样的呢,为什么不安排他们两个在一起呢?于是他会摸摸她的手,爱怜地说:“傻瓜,这是电影,又不是真的!”她却哭红了鼻子,哭红了脸,有时候经常把他的衬衣拉过来擦鼻涕和眼泪。

不知道陪着她看过几场电影,也不知道何时校园的紫藤花开了又落,毕业的日子忽然就近了,年轻的男女又将各奔东西,出国的,回老家的,各自诉说着理想和期待。

惟独他和她,黯然地不知所措,尤其是她,缠着他不停地问着重复的话题:“你会离开我吗?你会不会忘记了我?”

他肯定地回答:“不会的,一定不会的。”可是她总觉得不放心,问了一次又重复同样的话题。

终于到了毕业那一天,大家都准备着行李离开,他也是,在默默地整理行李,其实他不想告诉她,家里的人已经安排好了他的去处,去外国留学,他害怕看到她的泪水。

“你真的会回来吗?”她问。

“会的,我只是回家去看看父母,然后回到你的身边,和你一起,真的。”他不忍心骗她,可是又怕她伤心。

“陪我去看最后一场电影吧,明天你就回家了,我害怕一个去电影院。”她恳求道!

“恩,去吧,我们晚上好好看一场电影。”他回答

依旧是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她坐在后面,却不再笑声飞扬,那段小路,忽然有些遥远起来。

电影院门口依然有卖饮料,爆米花的小贩。他买了一大包,递给她,她接过来,却没有打开袋子。

序幕拉开,关于爱情的故事又开始上演,男女相识,热恋,缠绵,最头来又是分手的场景,她突然不再想看这样的结局,以前总是喜欢,总是期待,可是惟独这一次,她觉得莫名的伤感和失落。

他沉默地陪着她看完,电影屏幕上打出一行熟悉的字:谢谢观看。他才发觉自己的眼睛何时也湿润了,分离原来真的如此痛苦和难受,他此刻才体会到为什么每次看到伤感处她的泪水了。

观众席上的人渐渐地散去,他们才各自站起,默默地离开。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从不同的门走出来。

校园里的花都已经落了,他拉着行李,和她挥手道别,她的身影渐渐地在小道上成为模糊的影子。

她看着他走远,忽然觉得此刻就是生离死别,就像电影上演的故事一样,最终都逃脱不了悲伤的结局,可是她还是宁愿这些只是自己的想象,明天他还会依然回到这个城市,牵手她的手,骑着单车,陪她一起去看一场电影。

有些故事永远没有结局,有些爱情永远那么短暂,他离开不再回来,她的等待,成为了无声的哭泣。时光就这样静静地走远,她最终失去了他的消息!

若干年后,她才知道他离开自己的那年就去了国外,过着自己无法想象的生活。

漫长的岁月里,她的笑似乎也渐渐地少了,有了自己家庭和工作,但是依然保持一个习惯,经常一个人去城市的另一端,看一场午夜的电影,故事还是爱情的,有期待,有美好,有忧伤,无论结局如何,她觉得往事和流年在静静逼近,又慢慢离开,就像年少时光那段青涩的恋情。

现在,旧的电影院拆了,又重新装修了一下,精致豪华,和当年的电影院截然不同。她早早地买了票,在门口的西餐厅买了一大包的爆米花,坐在正中间的位置,看着屏幕上拉开的序幕,看到年轻男女相遇又分手的情形,她觉得又有泪流了下来。

“擦擦吧”,旁边递过来一条手绢,格子的花纹,她一惊,转身,觉得似曾相识,身后站着是他,这个陪自己风风雨雨十几年的男人,这么多年,和他生活在一起,她竟然不知道他也喜欢用布的手绢。

“傻瓜,哭什么呀!”他疼爱地说。她站起来,慢慢地转身,看着他逐渐沧桑的脸,那么一刻,她才发觉自己多么残忍,他一心一意地爱了自己这么多年,可是自己呢,却依然想着青春年少的那段恋情,想起那个陪自己看电影的男孩。

观众渐渐地散了,他宠溺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娇小的身上,牵起她的手,轻轻地放进自己的掌心,温柔地说:我们回家吧!

她的泪有落下来了,这一刻是幸福的泪,是喜悦的泪,她知道这一生已经找到幸福了,是这个电影院给了她美好的回忆,也是这个电影院让她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光阴可以很美好,也可以很忧伤,就像电影院里每天上演的故事一样,每段旧光阴里也许都有故事发生,但是惟独现实里的一切才的最真实的。她懂得了,亦知道以后会去如何惜取,希望还不太晚!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幸福的光阴味道。

第53篇、校园故事伍拉拉和她的遥远爱情

初见伍拉拉

伍拉拉是我的大学室友,她是个少见的多愁善感的90后女生,窗外一片随风盘旋的落叶也蕴涵着引发她潸然泪下的巨大潜力。伍拉拉在初次相识的人眼里俨然是个异类:一双深邃且透出犀利的眼睛,曾被好友形象地评价为深不见底的无底洞;乌黑蓬松的头发;朴素保守的衣着,颜色单调得近乎修女的装扮。伍拉拉脸上除了淡漠没有多余的表情,话也不多,只在无关痛痒的场合开几句无关痛痒的玩笑,大多数情况下对外界的一切纷争漠不关心不置可否。

学校的大小活动中几乎都是寻不见伍拉拉的身影的,除了上课时间拉拉总是终日蜗居在寝室自家床上自顾自地玩弄那已从床上做过N次抛物线运动的手机。拉拉似乎总是与这个纷繁的世界保持着恒定的安全距离,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一刻她在想什么,下一刻她又会做什么。她的个性可以用她很喜欢的一部电视剧的名字来诠释,就是像雾像雨又像风。

伍拉拉也恋爱啦

沉默寡言的伍拉拉的话匣子仿佛在一夜之间被某个调皮的精灵偷偷打开后忘记了上锁,她史无前例地健谈起来。也许是天赋使然,拉拉煲电话粥的功力从一开始就已经登峰造极。通常在我睡前偷菜的时候就在火热进行中,当我半夜在不堪蚊虫骚扰惊醒抑或午夜梦回时还有伍拉拉温柔得近乎恶心的声音若隐若现。当她在与电话亲密接触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好疯狂连伍拉拉也是可以那么柔情似水的。与此同时,一个叫“周大仙”的昵称在伍拉拉口中出现的频率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上升。

周大仙和伍拉拉顺理成章地荣升为我们茶余饭后的八卦对象,面对我们的调侃,伍拉拉总是不温不火、不急不恼、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你们不要乱讲了啦,他是我的一个初中同学,我们是认识五年的好朋友”。俗话说解释就是掩饰,况且伍拉拉啊你撒谎的技术真的很逊,你温柔得要把人融化掉的语气、面颊无法掩饰的娇羞已经彻底把你出卖了。终于在一个算不得风和日丽的下午伍拉拉请客吃了一次干锅,在开饭前高调宣布和千里之外的周大仙恋爱了。比起这个不能称其为新闻的新闻,很显然那一锅美食对我们更具吸引力。

伍拉拉的遥远爱情

自从恋情公开后,伍拉拉便名正言顺地像所有恋爱中的小女人一样肆无忌惮地甜蜜起来,伍拉拉的时间表被“周大仙”挤得满满当当。伍拉拉和周大仙的花前月下足以养活几个移动营业厅。一日之计在于晨,伍拉拉清晨睁眼第一件事就是赶紧给周大仙一个饱含深情的短信。这对伍拉拉或周大仙都无疑是一针最有效的兴奋剂。然后这样一来一回的短信交流将会持续到上课前一秒。我想课上的伍拉拉必定是煎熬的,上午的课程一结束伍拉拉就迫不及待地同周大仙电话传情。大概伍拉拉认为不吃饱饭就没力气讲电话了,所以到了午饭时间伍拉拉不得不与周大仙挥泪作别。中午睡个好觉为下午的甜蜜养精蓄锐。下午的甜蜜时光会因课程安排而异。

吃过晚饭我有和伍拉拉一起散步遛食的习惯,这个时段不由分说成为他俩的二人时光。这是个分外滑稽的场面,我一个人沉默不语地走在前面,伍拉拉手持电话笑语吟吟一副幸福得要晕厥的样子在我身后踱着小碎步,通常这种情况我们是全程无交流,这让路人很难想象其实我们是两人行,俨然两个顺路的陌生人。每每此刻我都能感受到姐走的不是路,是寂寞。

上述的种种还只是个简单的开幕式,重头戏还得从天黑以后开始。这一天中最后一次通话将会是最持久最让人内伤的,话题也是天马行空,从今天吃的食堂的饭太硬讲到谁谁穿衬衣不扣第二颗纽扣,话题的转变之快之大让人跌破眼镜。伍拉拉一直相信自己是周大仙的,包括生活中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都是。

周大仙让伍拉拉疯狂,恋爱使伍拉拉改变。伍拉拉开始在我的指导下逛街挑选漂亮的衣服,衣着有了大尺度的突破,逐渐踏上远离修女路线的征途。以前相当鄙视我偷菜的伍拉拉也迷恋上了偷菜,准确地说是替周大仙迷恋上了偷菜。经常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周大仙他的菜熟了快去收获,有时候亲自出马把周大仙的农场打理得井井有条。当然周大仙也是个懂得讨女生欢心的主,擅长见缝插针,一有空就通过电话对伍拉拉狂轰滥炸,伍拉拉想不幸福都没那闲工夫。在旁观者看来这样的激情来得太猛烈了一点,反而成了一种负担,不免让人担忧已沉溺在甜蜜中不可自拔的伍拉拉是否能够承受这份激情消退后的平淡。

伍拉拉说异地恋好辛苦

伍拉拉的爱情就像药丸,含在口中治愈着相思的顽疾,糖衣在唾液中融化,苦苦的涩味一点一点浓烈开来。电脑里的音乐缓缓飘出:“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伍拉拉沉默良久,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异地恋好辛苦。

伍拉拉的电话不知何时起已经不再定点响起,伍拉拉开始焦躁不安起来,她没有安全感了。她开始频繁无规律地拨打着周大仙的电话。有时候打过去周大仙电话关机,伍拉拉就能坐立不安地折腾一整天,或许只是碰巧外出没电了,但她会神经质地猜测一定出了什么事,然后茶不思饭不想精神恍惚。“你在干吗呢?”成为伍拉拉最经典的开场白。经过我们多次小心论证,伍拉拉似乎中了爱情的魔咒,打电话的前20分钟是甜蜜得羡煞旁人的,只要超过20分钟他们的对话就会纠结得无厘头。经常听到伍拉拉说“今后要是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想我也不会再恋爱了”,“如果你寂寞了,我允许你一脚踏两船”,“我觉得我挺耽误你的,干脆我们还是分了吧,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伍拉拉啊,你爱周大仙爱得神魂颠倒精神错乱,爱得迷失了自我,干吗还要说这样的傻话,这是试探他对你的忠诚还是欲擒故纵的手法?一个敏感的女人和一个粗心的男人是不适合玩这样的游戏的。爱情好像流沙,抓得越紧,漏掉得越多。这个道理你懂得呀。

因为太怕失去周大仙,伍拉拉变得喜欢无理取闹,一天电话接通周大仙说“亲爱的,今晚我有点事,晚上就不给你电话了”,伍拉拉就偏执地认为周大仙已经不在乎她了,她霸道地觉得她才该是周大仙生活的重心,啥事和她比起来都不算个事儿。伍拉拉决心要忘掉周大仙,选择学人买醉,偷偷喝掉了我珍藏的青稞酒,嫌不够尽兴邀约上瘌痢头一起去拼二锅头。伍拉拉那天的经历肯定是令她难忘的,当我接到电话赶去接她回寝室的时候,她正在将头挤进路边垃圾桶艰难地大口大口呕吐着污秽之物。等到酒醒时伍拉拉说她再也不会为了男人喝酒了,醉酒的感觉比他妈分手还难受。可是就一转眼的工夫,伍拉拉又很没骨气地和周大仙黏糊上了。这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了。


第54篇、校园故事青春里,谁都会遇上爱情

·1·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补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搏一下,结果,搏到补习班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刘仲平应届的时候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黯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2·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拍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3·
复读班的寒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寒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我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他的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长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样关于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我简直都要疯掉了。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一个学习很棒很棒的男生来找我,当然了,也是咱们班的。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暗恋之中,不能自拔,而他所暗恋的那个女生就是你。


第55篇、爱情故事一个拥抱

男人47岁的时候出了车祸,头骨被撞碎,一直昏迷不醒,经过几次手术,也不见好转。没有记忆,没有思维,不认识家人,不会说话,吃饭要人喂,大小便用尿不湿……医学上称为“慢性植物状态”。男人有80多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姐姐,出了这么大的事,母亲无能为力,姐姐也有自己的生活,他孤零零地躺在医院没人问。
以前,男人喜欢赌钱、打牌,一点也不顾家,结婚13年连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女人先是和他吵,后来见他不思悔改,就离婚了,那年男人43岁。为了照顾孩子的情绪,他瞒住了孩子,离婚后仍和前妻住在一起。
女人闻讯到医院看望男人,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女人拿着通知就哭了。男人在,儿子还有个爸爸。夫妻一场,她看不得曾经活蹦乱跳的男人变成病床上一堆不会思维没有知觉的肉团。她决定自己照顾他。
一照顾就是3年多,男人一米七五,80公斤,她一米六○,50公斤。每天都要给他做饭、喂饭、翻身、洗澡、用轮椅推他到室外晒太阳、跟他说话……虽然他没有任何回应。
女人居然重新爱上了这个男人。以前他总不着家,回家就是和她吵架,自家的事情从来不问,别人的事情倒是跑得欢。现在,男人天天在她身边,睁着眼睛听她说话,从来不接嘴但也从来不反驳,听话得像个孩子,他的生命就在她的手里延续。女人还是坚持天天给他做运动、喂药、理疗、跟他说话……女人想,就算全世界都忘了他,还有自己能和他相依为命。
有一天,男人突然苏醒了,会说简单的字,可以从1数到10。慢慢地自己也能吃饭。他的智力只相当于幼儿园的孩子,很多记忆还是空白。但他只听女人的话,看到女人会微笑。有人逗他说:“你老婆走了,不要你了。”他会愤怒地说:“不走!”
电视台记者去拍他们的故事。女人给男人穿了衣服,把他从床上扶到墙边站着。(这是他们每天的锻练项目。)男人站不住,女人就靠着他,给他支撑。可当看到黑糊糊的摄像机对着他们,男人突然抱紧女人,用力地抱,狠狠地抱……
女人突然哭了。天下所有男人的本性从来都是用来保护女人的,女人用了4年让男人恢复了本性。哪怕只是抱一抱,也足够让女人回忆一辈子了。


第56篇、爱情故事海螺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有一座美丽的小村庄,村里的人以耕种为生,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四邻和睦,鸡犬无争。

在村子里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小伙子父母早亡,一个人独自生活,每天他都是全村第一个去田里的人,也是最晚回来的那一个,他勤勤恳恳种地,每年都有很好的收成。

转眼间,小伙子到了该娶亲的时候了,他请村里的媒婆给他说亲,可全村的姑娘没有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以前他没有意识到这些,可现在,每当他看到水中自己的身影时都会很伤心,他的确太丑了。就这样,小伙子因为丑没有娶到媳妇,虽然他是全村最勤劳的小伙子,他还是那个每天早晨早早的去田里的人,只不过他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了。

有一天,当小伙子从田里回家的时候,走过一条小溪,在沙土里发现了一只海螺,一只周身绕着一圈红纹的海螺,红色的螺纹闪闪发光。小伙子很是喜欢,便把这只海螺带回家,放到自家的水缸中了。晚上小伙子一个人吃完饭,看着堆着高高的粮食叹道:“我种这么多粮食有什么用呢?谁愿意和我一块吃呢?”小伙子话音刚落,一个非常动听的声音说道:“我愿意和你一块吃。”小伙子大吃一惊,他向四周看了看一个人影也没有,难道是他听错了?

第二天,小伙子又早早的去了田里,天黑的时候才扛着锄头回家,当他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吃一惊,他发现在厨房的桌子上摆好了饭菜,是谁给他做好了饭菜?小伙子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是谁,不过那饭菜却是小伙子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第三天是这样,第四天也是这样,小伙子很是高兴,同时也长了一个小小的心眼。

第五天,天还没亮,小伙子就扛着锄头出去了,他在田里呆了一会又跑回家了,他悄悄地躲在厨房的一角,他想看一下到底是谁给他做的饭。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厨房里静悄悄的,小伙子等得有些着急了,正在这时,他听到厨房门口的水缸盖打开了,然后就是一阵哗哗的水声,正当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厨房里走进了一位美丽的女子,瀑布般的长发直垂到地上,一袭红色的长裙就像一团火红的云彩。小伙子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子,一时惊呆了。女子好像没有发现躲在角落里小伙子,她熟练的淘米,洗菜,很快就做好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就在这女子做好饭要离开的时候,躲在角落里小伙子跳了出来,他抓住女子长长的裙角不让她离开。起初,女子很是吃惊,她没有想到厨房里还有人,不过当她看清是小伙子的时候,便放心了。她告诉小伙子她是海螺姑娘,因为小伙子的勤劳感动了她,所以每天傍晚,她就会从海螺中出来为小伙子做好饭。小伙子想娶海螺姑娘为妻。海螺姑娘告诉他,三年之后才能嫁给他,可小伙子不愿意,他苦苦乞求海螺姑娘现在就嫁给他,他再也不想一个人过日子了。海螺姑娘经不住小伙子的苦苦哀求便答应了。小伙子高兴极了,他一下子成了最幸福的人了。

从那天起,海螺姑娘就成了小伙子的妻子,每天小伙子在田里耕种,海螺姑娘就做好饭等着小伙子归来,他们成了村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转眼间,三年过去了。这天晚上小伙子吃过饭后发现海螺姑娘在哭泣,小伙子很奇怪,三年间,他们夫妻恩爱,海螺姑娘从未哭过,难道今天她有什么伤心事吗?在小伙子的再三追问下,海螺姑娘终于道出了原因,原来,三年前因为他不忍心拒绝小伙子答应嫁给他,可他们只能在一起三年。现在三年时间到了,她也该走了。小伙子听完后很是后悔,也很是伤心,他恳求海螺姑娘不要离开他,可这一次,海螺姑娘也没有了办法。第二天,海螺姑娘真的不见了。当小伙子打开水缸的时候,只剩下了那个绕着一周红色螺纹的海螺。后来,村里的人们在每天傍晚从田里回来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人坐在溪边,手中拿着一只红色螺纹的海螺痴痴地笑着......


第57篇、爱情故事千千心结为你解

魏娴和高斌烨从大学二年级就开始恋爱,毕业后又同居了四年,她曾多次向高斌烨暗示自己想结婚了,可高斌烨却一直未能给她明确的答复,他们一直在进与退中徘徊着,是结婚还是分手?这是他们一直回避的话题。用她自己的话说,他们的爱情患上了忧郁症。

魏娴知道高斌烨心中一直还保存着一份纯美的记忆,正是那份记忆使他一直在犹豫。那是他高中的一个女同学,叫雪儿,她是个像雪花一样美丽的女孩,当年他们同在一个苏南的小城里学习。虽然他们之间一直没有承诺,但他们一直用眼神交流着。填报高考志愿时,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一所学校,但是事与愿违,雪儿因为三分之差而名落孙山,之后她便一直躲着他。那天高斌烨满怀愁绪地踏上远行的车站时,她突然出现了,塞给他一条亲手织成的纯白色的围巾,只说了一句:“听说北方冷,带上吧!”就含泪跑开了。这是他们的最后一面,后来他也找过她,不过听说去南方打工了,再后来便没了消息。

这些年高斌烨一直珍藏着雪儿送的围巾,没事就拿出来看看,魏娴也看到过,那是一条白色开司米织成的围巾,除了针法不匀之外没什么特别之处。想到这里,魏娴起身打开了柜子,从里面拿出七条围巾来,这是她听了高斌烨的故事后偷偷织的,每年织一条,却一直不敢送给他,怕他说自己东施效颦。

魏娴正在抚摸着这一条条爱的围巾,门口传来了高斌烨的脚步声,他回来了!魏娴连忙慌张地将她的围巾统统收了起来。

她起身去端饭菜,她每天上下班都比高斌烨早一小时,早上,她为他准备好早餐再离开,晚上,在他回来前做好可口的饭菜。吃饭时,魏娴试探着问了声:“我妈又催了,问咱俩什么时侯结婚?”高斌烨想也没想,就说道:“不是说过了吗,今年不行。”

魏娴听了心里不由一痛,像堆积的火山一样,她突然间爆发了:“我受够了你这不冷不热的样子!尤其讨厌那条围巾!你没事就把它拿出来当着我的面思念她,你当我是透明人?我没感觉吗?现在我们只有两条路要走,一条是结婚,一条是分手!你好好想想该选哪一条!”

高斌烨听了她的话显然吃了一惊,确实,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我错了吗?可这些你一开始就知道,你当时不是喜欢听我说这些吗?”

“听着!高斌烨!我一开始是喜欢听,可那时我们还不是情侣!现在我是你的女朋友,你应该顾及我的感受!我给你一个月时间考虑,不行的话我们只有分手了。”

高斌烨不再说话,魏娴说得对,他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份感情,这正是他们的问题所在。但他又舍不得跟魏娴分手,他并不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七年了,他早已习惯了魏娴。

魏娴走了,她的离去让高斌烨有些惆怅,考虑再三后高斌烨决定去趟老家,去见雪儿一面。

他开始跟高中同学们打听雪儿的下落,有人说雪儿嫁到东北了,有人说雪儿离婚回乡了,有人说雪儿南下经商了……

高斌烨便一会儿飞东北,一会儿回家乡,一会儿南下到深圳,就像在童年时代找一个捉迷藏的小伙伴一样,每一次的失望都会被下一个消息的喜悦所代替,他没来由地相信任何关于她的消息。

这天,有个同学告诉他说上个月刚在黄山市老街见过雪儿,她在那儿开了一个店。他赶到机场买了一张去黄山的机票,但就在登机前一刻钟,他的手机突然响了,原来是领导突然发病住院,让他赶回去撑场子。没办法,他只得调转方向,回北京去了。

半个月后,高斌烨终于飞到了黄山市。因为不是旅游旺季,老街上冷冷清清的。偶尔有几个游客在这儿路过,买东西的人也特别少。他在一家叫“雪儿针织”的店面停下了脚步,他看到店铺里挂着好多用手工织成的帽子、线衫、情侣装……还有——围巾。


第58篇、爱情故事张小娴爱情隽语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候好好地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第59篇、爱情故事一封信让我赢得了你

我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个故事转述给你,因为它几乎重建了当时在场的所有朋友对爱情的纯真信仰和信心。尤其是当主人公终于同意把那封感人至深,同时也是改变两个人的命运的信拿出来,我就知道你将得到的肯定不只是感动……

康巍的故事

“那是参加工作后的一个夏天,我们办公室来了个高个子的女孩,长得很机灵,说话挺逗,就坐我对面。一年之后,我疯狂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可又道听途说她已有男友,我用100种理由劝自己放弃。可总有第101种力量再把我不由分说送回到她身边,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不可抗拒。于是我决定换个工作,一走了之。临走前一天,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没想到这封信改变了我的一生。

“因为就在给她信后的第二天——也就是那个我以为将从此与她永诀的日子——当我从深醉中醒来,她竟站在我面前,眼睛哭得红肿。她问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我当时全傻了……其时,我俩彼此喜欢,我根本的错误是太腼腆。”

好在康巍最终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虽然面临着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小禾的退婚、康巍的新工作,以及随之不期(注:是不敢期望)而至的婚姻现实(3个月后):康巍从此每天不得不花至少4个小时往返在从单位到与小禾的家的路上。当然,有了如此浩大无边的爱情,这一点点路又算得了什么?

那封情书

小禾:你好!最初的开始只是因为看到什么有趣的事,听到什么有意思的笑话就想对你讲。有一次碰巧你开会去了,一个笑话没讲上,当时我有一种很深的失落感。我问自己,你这是怎么了?一天清晨,我在单位值班,你从外地回来,我看着你疲惫的面容,突然发现一种惊人的美丽。我终于明白了: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这个发现让我心碎。

我努力地提醒自己,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真挚的友谊。还想,算了,无缘对面不相识,有认识你的这点缘分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要太奢侈了,哪能什么美事自己都得有一份儿?但这一切都归于失败。我不可避免、无路可逃地在感情的路上走向深渊。不能爱你,却又不知该如何。一次对话或是会心的微笑都让我觉得一种身心愉悦。甚至你的每一个电话我都因怀疑是你男友而备感痛苦。

我本喜欢独处,不怕孤独,但现在不行了。我到处瞎逛,想要忘掉你,但你却像无处不在的电波一样笼罩着我。有时白天熬过去了,你又顽强地闯进我的梦乡来。有一次……嗯,有一次我在梦中吻了你一下,醒来后真是觉得别无所求。当时我对自己软弱的心灵痛恨不已。

今年夏天,你分到房子后,我觉得你快要结婚了,简直绝望到了顶峰。虽然你不属于我,这种绝望根本没道理,完全是潜意识。你还说起要给我介绍对象,你真是在伤我的心,但不怨你,都怪我。7月,我与几个好友去了新疆。那段时间玩得真好,也许分离才是唯一的解脱。但是,那天在敦煌莫高窟,在一个卖刻字小石头的小礼品摊儿前,我无意中在一块小石头上看到了“小禾”两字。我当时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朋友们惊奇地看着我,我打岔说:中华民族真伟大,有这么灿烂的文化。

我要走了,肯定是不能看到你穿婚纱了,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但我眼中的你根本不用穿什么好的衣服,也用不着化妆,你的美丽胜过了所有的一切。那天看报纸,讲冯小刚拍电影时需要眼泪。自己拿瓶啤酒到一边去,回来就行了。我想,他心中一定有过一个曾坐在他对面的善良、美丽又聪明的姑娘。

我已被一个单位录用,上帝还不是太残酷,给了我一个离开你的机会,可以不参加你的婚礼,不然我肯定坚持不住。这个秘密将伴我终生。我需要时间,忘掉我所犯的错误。明天我就要去新单位上班,我想不会再见到你了。你自己要多保重,不要那么善良地对待任何人,该生气要生气,要知道世风不正,对过分的玩笑不要太迁就。


第60篇、爱情故事今生今世还想见到你

美丽的邂逅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或甜蜜或凄美的爱情故事。雨和云的邂逅是凄美的长相思-----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是相思无尽处。

云和雨的偶遇是在火车上,那天雨大包小包拎着许多东西急急忙忙赶上即将要启动的火车,雨慌忙中十分吃力的正要把行李放在货架时,一双有力的大手接过行李轻易的将行李放了上去,雨从心里感激他只是冲他一笑。

火车缓缓启动---雨才回过神来坐下,随意的看了看坐在对面的人,那个貌似东北的人就是刚才帮雨放行李的高个子男士。那个戴着眼镜悠闲自在且有几分稳重和成熟,微笑的男士貌似南方人。原来两人是同伴,貌似东北人的男士一直站着望着窗外总是好奇的问过不停,戴着眼镜不回答问题的男士还是悠然自得微笑着,时不时的看一眼雨,他似乎慈眉善眼,和颜悦色,雨避开了他的眼光,雨不知道他们是从哪来又要到哪里去。

雨明白了他们是从“紫禁城”第一次来到鱼米之乡,他们的好奇的问题非常简单,就是来自窗外那些世外桃源,山外有山,古木参天的美景。雨印象最深最有趣最幼稚的问题是;农民收获稻谷后就会将稻草搭成一个个塔,他们不知那是干嘛的,雨念在刚才帮她放行李的份上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给他们作解释,一路都望着窗外,说的都是山城的习俗,风景。

雨坐下来不约而同跟对面戴眼镜的男士四目对视。目光相视的一刹那,仿佛已是相识多年!也许是因为眼神可以传递两个人的心灵,也许是因为深情的凝望心有灵犀!天哪!怎么那么熟悉---雨怦然心跳,雨为了努力掩饰慌张离开了座位来到过道处,镇定后回到座位,也许被他察觉到雨表情的变化,就好奇的问了雨许多问题,能回答的雨都回答了,当提及到家人事时触动了雨的心,雨低头不言,脸上写满了哀愁,多愁善感的雨眼里包含着泪水,只要一开口必然会哭,想起不久去世的父亲----终于抑制不住泪水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流泪或许是因为眼前;这个即陌生又熟悉的男人勾起她对往事的回忆---,流泪是因为不能拥有---。或是……有千万种理由,结果却都是让雨心碎地只想哭泣。雨明白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产生了一种错觉,结果无力抗拒使自己情感失态。致以百感交集,情丝万缕。看得出两个男士不知所措赶忙对雨说;“对不起。”雨含着眼泪笑着说;“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两个人转移了话题;说因为听不懂当地方言引出的笑话;说是上火车之前要买一包香烟问:“香烟多少钱呀?”老太太说;“香烟炮块钱呀?”两人以为炮块是八块钱---原来两个人不懂山城的炮块是十元的意思。不是因为这个简单的笑话使雨破涕为笑而是因为对眼前的人情有独钟。戴着眼镜的就是云,云将名片留给了雨,说是在山城办好事要玩几天,让雨去找他。雨没有电话就留了隔壁店的电话。雨忙碌自己的事也没在意要去找云,或许也就忘记了。可是有一天云电话打到隔壁店,让雨去找他们,由于雨忙就答应过些时间。等雨忙碌好后打云的电话一直是空号,雨不相信云给她的是空号,云看上去是淑人君子,后来店铺老板说他试试看,不料就接通了。原来那个时候极少有人有手机,外地手机是前面要加0的。

那天雨跟云在一家餐厅见面的,也许是雨从来没有面对两个男士吃饭的场景,雨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有些腼腆,只是笑笑有问必答而已,云也许看出了雨的别扭,晚餐就匆匆结束了。

雨坐在云的旁边,听云“海阔天空,天南地北”云娓娓而谈。雨似乎被云淡淡清香的酒味陶醉。雨看着云温柔的眼睛,似乎也读懂了云的心,感觉心灵与心灵碰撞。雨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云的好感变成了喜欢!也诚然不知会让雨如痴如醉!希望时间凝固在这一刻。雨知道太多太多的不可能,这只是偶遇,只是有缘无分。或许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或许是延续一场前世的缘分。云像一缕阳光,雨的心一下明亮起来。是那么的轻松愉快!


第61篇、爱情故事静好岁月,不复如初流年

曾经一致固执的认为,只要深爱

就一定能走到最后。可是、很多时候,那个我们用尽心思去爱的人并不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他只能算是我们旧时光里一段不可磨灭的过往。直到最后,陌暖尘才想透彻这一点。

-----前言。

陌暖尘推开门出来,背离了身后热闹的人群,外面还真有些冷。紧了紧外套,想起刚才,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来这厂里上班的第一天吃的第一顿饭,饭里一根一根的头发搅成一团,想到这,一阵呕吐感又沿着胸口慢慢蔓延上来。陌暖尘捂住嘴,加快了脚步向宿舍走去。

远远地就看到宿舍楼门口站立着一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陌暖尘见过他,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微微一笑便要与他擦肩而过。“陌暖尘。”“嗯?”刚走出几步男子便叫住了她,她回头疑惑的看着他,他的眼神飘忽不定,显得有些许的仓惶急促,伸手递给她一包东西,然后转身逃跑似的离开了。陌暖尘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愣了半响,才想起看手中的东西,是一盒饼干。心中莫名的暖了暖,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注意到她没吃下去饭。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服,陌暖尘从来不觉得自己有洁癖,但是在那种所有人都能正常吃饭的情况下,她却一个人跑回了宿舍,多多少少是有些娇气感的。她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只是不想勉强自己而已。下楼,看着迎面走来的安凉生,陌暖尘强忍住心中冰冰凉凉的感觉,别过头不看他,路过他身旁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明显的僵硬,不过瞬间,然后便若无其事的与她擦肩而过。陌暖尘突然很讨厌自己,都到这个时候了,她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她跟安凉生早就分手了不是吗,分手了。

自从那天陌暖尘接受了那个男子的饼干后,他开始每天在吃饭时间准时给她送来各种各样的零食。陌暖尘也开始知道他叫信。信是一个很温暖的男子,他的嘴角时常上扬着一个温暖的弧度,他乐于助人,对身边的人总是那么的亲切。陌暖尘又想起安凉生,那个淡漠的男子,好像全世界他都不会在乎。她曾经那么用力的爱过他,那么努力的想走进他的世界,结果却始终被排斥在外。或许她们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她对他也早已不该再念念不忘。

今年的雪好像来得特别的迟,陌暖尘这样想着的时候却不料撞上了一个人。抬头看到安凉生,她依旧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安凉生没有让她走的意思,她也没有先开口说离开,彼此沉默,许久,安凉生突然开口,话里满是嘲讽,他说:“怎么,这么快就勾搭上别人了。”

“勾搭?”她咬牙瞪他,心里的愤怒一圈荡漾着一圈,他怎么可以这么说她。蓦然抬头,信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双眼满是担忧的看着她。她心一横,朝他招手,微笑道:“信,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信一愣,“可是……”“没什么可是,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可以不用答应。”她别过头,话突然就冷了下来。

“我喜欢你。”“那就好。”她朝他点点头,把手递给他说:“我们走吧。”信点点头,犹豫了片刻,握住她的手,转身,两人一起离开。陌暖尘回头,安凉生的脸那么冷,仿佛结了一层冰。终于,这次是她先弃他而去。

陌暖尘开始跟信出双入对,仿佛意料之中,那么的顺理成章。她对信说不上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很自然的就习惯了有他的存在。信却对她很好,那种好是她以前跟安凉生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也是她想抗拒的,她怕,可是每当她看到信温暖如春的笑容的时候她就无法拒绝。

陌暖尘总是会在无意间想起安凉生,想起那年大雪他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竟然在铺满白雪的地上摆满了鲜红的玫瑰,一晚上的时间他的手冻得又红又肿,在接受旁人羡慕的眼光的同时又心疼他。他们也曾那么幸福过不是吗?安凉生,信。陌暖尘知道她这样对信很不公平,所以当安凉生约她见面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第62篇、爱情故事凛东 陌路花开

小编为大家带来:凛东 陌路花开

凛东的午后,阳光和熙的披在郦城,风榭台也温婉如夏末,湖水碧波荡漾。

湖旁筑几条长堤,堤上百步一亭,五十步一榭,再往前行便是宽阔的草坪,视野顿时开阔。虽是冬天最为肆意的时候,风榭台一角永远看起来暖暖的。那是寂静的林间,不知名的乔木树叶泛着金黄色在林间缓缓落下,铺满整个树林,单调唯美。

树林不远处是沉稳流动着的江流,充满活力却不张扬的去往想去之地。江流之上的长堤上,像是有人在写生。马尾辨爽飒的在鸭舌帽下飞舞,身着素白的运动装。

看不见面容,却感觉到其间的青春活力。一会举起软性速写用碳笔在前面笔画着什么,然后迅速的画上一阵,一会嘟着嘴巴,夹着速写碳笔像是在思考什么。有些俏皮,却更可爱灵动。戴着橙色头戴式蓝牙耳机,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不远处悠哉悠哉行来一辆自行车,蓝色山地自行车上坐着微胖的少年,呆呆看着不远处的女孩,伴随着远处小孩掩嘴偷笑的一二三中应声而倒。

扑通一声倒在坑边,回过神来,恼火的看了一眼哄然大笑的孩童们。又小心的看了眼远处的女孩,发现女孩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糗境,这才安心的拍了拍屁股爬了起来。

单手扶着龙头扮酷像女孩走去,悄然从身后走过,傻乐的自言自语:“我又恋爱了”。

走过美妙的距离后,来到女孩身后不远处。看到女孩的画夹上画着灿烂的油菜花,扎着马尾辨的小女孩在奔跑着,嘴角扬起的幅度比阳光还灿烂。

原来这不是写生,大概是回忆。

微胖的少年走过女孩,做好了落寞远去的准备,垂头丧气的说了句:“我又失恋了”。真情意切到旁人也替他感伤。

正准备加速离开时,听到女孩小声念叨:“如果油菜花海从天而降该有多美”。

微胖的少年猛然回头看了看女孩,看见女孩淡淡的失落和刘海下依旧微笑的面颊,就像湖面江水一瞬间变成酒精被点燃了般炙热,一瞬间便醉到云间深处,不知所在。

十四天后的晨曦,郦城某条商业街头突然从天而降无数花雨,浅黄色的花瓣飘飘洋洋覆盖着所能看见的视野,弥漫着一种叫回忆的芬芳,女孩不可思议的看着天空,一种惊喜在心里迅速蔓延,忘了转过身后的写字楼需要打卡,忘了今天要做的某文案计划。看着街头在花雨中欢呼的人们,什么都忘了。

据不完全统计,花雨在整条东港街飘洒,长约十里,数日芬芳不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下呈现梦幻般的场景,让人沉浸在飘飘然忘乎所有。

大街小巷说得最多的词汇便是油菜花。所有人都在猜测花雨从何而来,冬天的油菜花应该才刚长叶抽穗,开花时节应该在四个月后的春天。

只有一个人知道满城花海是属于她一个人的,虽然不知道到底是谁策划了一场略微离奇的仪式,却依旧喜滋滋的,捧着红润的脸蛋呆呆的看着尘埃落尽的街头。

一个月后,郦城偏远的小镇上,吃过晚饭的人们在农家柴房里,烧着早些时日收拾的干柴在烤火,边喝茶边聊家常。

大意是在讨论田边的水沟里最近淤泥都被甩到田里了,水沟的排水效率明显提高,对来年及时灌溉农田会起到很大作用,水稻若是缺水可会严重减产的。

这个话题在镇里多数农舍里被谈起,然后伴随着星月安眠,又在第二天被一遍遍提起。

照常理冬夜是没有人愿意出暖和的房间的,但是在离水港不远的田埂里,却依稀有灯光在闪动,胖胖的少年穿着单薄的灰色衬衫,挥舞着锄头在水沟里挥汗如雨的淘着淤泥,头上戴的手电随身而动澎湃着光亮,不时从淤泥里捡起什么放到背篓里。

突然的声音把胖少年吓了一跳。

“二缺王小浪,我不喜欢你”。

清冷的声音从田埂上传来,女孩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围着白色天然纤维围巾,像天使般存在,话语却毫不留情。

王小浪先是惊喜的用脏兮兮的手擦了擦额头的汗,听完这句算是对决战书的宣告,王小浪耸了耸鼻子低头沉默,完全没有刚才挥舞锄头的劲头。

像是用尽浑身气力缓缓说道

“我知道,我又胖又黑,又不会逗别人笑……”

女孩子没等他把话说完,又开始乘胜追击。撩了撩被寒风吹乱的头发,负气般说道。

“对阿,你又不是想象中的白马王子,连黑马王子也不是,名字又俗,骑个自行车都会摔倒,看见女孩子就会说恋爱了,书店奶茶店连自行车都当给别人了,笨得弄个满城花海就一穷二白的穿个衬衫来当滥好人掏田沟!”

“我没有当滥好人……书店原来的启动资金就是挖黄鳝来的,再过半年我又可以把书店开起来的,我只见你才说过……你是怎么知道我说的这些,还有摔倒的事,你是戴着耳机背着我的……。”王小浪开始声音还算正常,到后来越来越小。在这个暗恋得不知道名字的女孩面前,勇气总是莫名的缺乏。

女孩懒得跟他解释当时蓝牙耳机没电能听到周围发生的事情,也懒得解释听到王小浪“恋爱和失恋”后回头看到的身影,接着又问道

”把安县除夕活动特别栽种的花偷偷收来,雇着四百多名环卫工迎风洒下是不是感觉很伟大,知不知道我又雇他们把街角打扫干净用了半年的工资”。

女孩说完赌气的不顾田埂的泥土,坐了下来,语气也没有初来的冷漠。在冬天的寒风里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她也说不出对王小浪的感觉,只是心里总是想要来找这个帮她完成愿望的人,还有些伪装在冷漠后的羞怯。

王小浪似乎对于自己虎头蛇尾的表现也有些尴尬,似乎为了找回些勇气,慢慢的走近女孩,一身泥泞的抱了抱她。

女孩猛然站了起来,慌乱的大声说道:“奶茶店和书店我都买回来了,自行车在马路上,暂时先借你,记得来赎”。

说完就慌慌张张的一路小跑走了。

一年后,奶茶店和书店合并了,进门不远处的两个柜台前分别是王小浪和女孩。

听说,在春天,安县会有个微胖的少年骑着山地自行车,后面载着带橙色蓝牙耳机的女孩微笑着来看金色的油菜花海。

夏天去游郦城的香江。

秋天到横山去摘板栗。

冬天长路漫漫踏雪而行。

凛东 陌路花开

第63篇、爱情故事从没忘记你

她老了,80岁,脸上布满丝瓜瓤般的皱纹,清瘦得像一枚风干了的树叶,风一吹,似乎随时要折断。

她一直没有结婚,一辈子就这么一个人走了过来。

她16岁那年,一位远房亲戚因为需要帮手,就带她来到苏州。亲戚家是大家族,二房太太添了一个丫头,叫小米,她的任务就是带小米。那时她很美,乌黑的发辫,乌亮的眼神,一笑起来嘴角往上翘,像弯弯的月牙儿,大家都叫她阿梅。大太太的儿子和他的同学木楠,回家时喜欢逗小米玩,一起带她们去看昆曲《牡丹亭》《桃花扇》,一起听留声机,阿梅常做好吃的招待他们。

木楠生得清秀,戴一副眼镜,又多一份儒雅。木楠年轻的身影常在这个家里晃来晃去,他们的眼神有时碰触在一起,阿梅羞涩惊慌地躲开。每次出门,阿梅和小米像他们的小尾巴一样,小米是个孩子,用一份米糖就打发了,这时木楠就会在阿梅面前唱几句昆曲,“梨花似雪草如烟,春在秦淮两岸边;一带妆楼临水盖,家家分影照婵娟……”他问阿梅,你说我唱得像不像呀?他的声音有着江南小雨温润而甜丝丝的感觉。阿梅笑了,说,像,穿上戏衣更像。

就这样,他们走得越来越近,有时木楠会骑上自行车带阿梅去看风景,有时教她识字,有时会买糖炒栗子给她吃,幸福的时光是绵长的。风吹来,吹乱她乌黑凌乱的发,他用手帮着她梳理,如水的眼神荡漾着柔情。他说,阿梅,可不可以等我3年,等我工作后来娶你。然后他紧紧牵住她的手,生怕她一不小心会被风吹走。阿梅说,我等你。她低下头,脸突然红了,心如春天融化的冰河喧腾不止。

后来亲戚因工作需要,搬往了福州,阿梅也回了老家。

在村子里,有人给阿梅介绍对象。阿梅会说,我有对象呀,这是他的照片,他的信。村里的姐妹都艳羡阿梅好福气。后来,木楠的信却如冬天的树叶,越来越少了。某一天,有人对阿梅说,你不要等了,那人已经结婚,娶了门当户对的大小姐。阿梅头摇得如风中的花儿,说:也许他家中有变故,但无论怎样,他会来娶我的。

时光一天天短去,一年又一年,杏儿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她一直等,等到她的发丝如秋天的芦花。

后来,她失智了,常常从深柜里翻出年轻时绣的红嫁衣,丝绸在漫长的岁月里,依然泛着如水的光晕。她说,我见到他了,昨天,他来寻我了。原来,她上街时遇到一位玉树临风的年轻人,操着一口吴侬软语,问她玉树胡同怎么走?

母亲说这些时哭了,母亲叫阿梅“小姨”。

第64篇、爱情故事美女也有保质期

小饭局上,一男正手舞足蹈说段子,接到电话,脸色晴转多云,大吼:“我跟朋友在一起,不是你想什么时候见我就什么时候见!”啪地掐断,冷场几秒,跟着猛灌几杯酒,段子立马变成对美女老婆的控诉。

其实,某些走在街上举手投足就能引起蝴蝶效应的美女,一旦成为家里的花瓶,加上时间产生的审美疲劳,就会让人失去兴趣,继而变成比平常人缺点要多,最后变成比黄脸婆还讨嫌的人。这个时间大概多久?问另一位娶美女为妻,却无限期分居的哥们,他答:两年。

的确没天理,美女也有保质期?是的,男人总大言不惭自己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但在美妻特例上,他们更充满“投资过大、而产品不再升值”的现实懊恼。

“你只要漂漂亮亮地过着就好了,不要做自己不擅长的事。”那是哄美女开心说的话。当你精心地涂了半天的指甲油而不洗一只碗时,他觉得穿围裙的保姆更顺眼。曾受控于美女特权的男子,造反起来牢骚满腹。比如一个在失意期与漂亮妻子离婚的男人,得出美女败家的结论:“她不能吃苦,又比平常人有更多物欲,她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不给她买就像委屈了她。更可怕的是,你还要心甘情愿地去满足她,直到觉得自己无能为力。”

而相貌中下的女友在“美妻无用论”中找到了平衡,说谁家的男人不亦乐平地和她聊天,热心解答各种问题,把美女老婆晾在一边,连电脑坏了都不帮她修。“他说是为了不让老婆依赖他。”真是讽刺,他摘取了众星拱月的那个月亮,却站在高高的云端,忽然垂恋四下的星空,最后让月亮把每颗星星都当做假想敌。

倒是梁家辉提供了“美妻有用”的模范境界。他说:“岁月流逝,男人也许能在时光的磨砺中越来越有味道,而女人的容貌,却在操持家务的油烟味中变老。女人老时,丈夫出名了,女儿也长大了。我太太年轻时是个漂亮的女孩,现在她在我心目中越来越美,有时我会在她睡着时偷偷看她两眼,心里有种温存的东西在流淌:这是给我家庭的女人啊。”

大家看着他挽着臃肿老态再找不出当年人人喝彩的模样的太太,想象美女熬成婆,兴许也是另一种修得正果的脱胎换骨。

第65篇、人生故事为了爱情

体制改革撤销了不少不合理的机构,县级市有些局级单位不复存在。下岗打破了不少爱情基础不牢的家庭,离婚成为社会上新的无奈。可是下岗也考验了真正的爱情。

张强和李芳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40岁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们是县外贸局和县商业局的职工,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是张强先下了岗。

这让张强很感觉意外,他是单位里唯一精通抽纱工艺品的外贸业务尖子,但最后还是下岗了。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李芳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张强无处可去,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三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张强对李芳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李芳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张强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和朋友们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张强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40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一天活,张强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了,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张强怕她李芳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张强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

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张强问妻子,你们单位忙吗?妻说,忙,累死了。

第二天,张强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李芳也下岗了!

但是她怕给张强增加压力所以没告诉他,她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却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在灯下吃饭,李芳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

张强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纠缠着。张强把李芳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

李芳哭了,颤抖在张强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李芳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一辈子吃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张强学会了厨艺,而李芳则里里外外一把手,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张强说,知道为什么我们过得这么好吗?

李芳答,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从来都想着为爱承担所到来的一切。

张强和李芳的爱情涛声依旧。

第66篇、人生故事按揭的爱情

男孩爱上了女孩。

男孩出身寒门,大学毕业到一家公司打工。女孩与他年龄相仿,只比他早一个月来公司,却做了他的主管。

是有些不服气的,但女孩的才华征服了他。渐渐地,炽热的爱在男孩心里无限延伸。

但,爱的表白却迟迟没有来。女孩貌美如花,又是富家女,身后的追随者一拨拨来,又一拨拨去。失败者传来的消息说,女孩是人间仙女,其父却是“王母娘娘”,一道“银河”隔开了他们想要的爱情。原来,其父在公司,早己宣告了未来女婿的标准:要有才华、更要有万贯家产。缺一样,也不能把小女娶回家。

于是,许多对女孩心生爱慕的男子都打了退堂鼓。囊中羞涩自是主要原因,但也有一些人觉得,爱情若掺杂了金钱的成分,也就不那么纯粹了。更何况,以“钱”取人、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又何谈幸福?

偏偏男孩没有退缩。一如既往地对女孩忠心耿耿。男孩知道,即使他再怎么努力,万贯家产依然遥远如天际。男孩也知道,其父一言九鼎,男孩没有多少赢的机会。

但,男孩爱女孩。这份爱在男孩的心里早已发酵,早己膨胀,任何障碍也不能迫使男孩退缩。两年的相处,女孩的盈盈浅笑,女孩的温婉善良,早已在男孩心里生根发芽,男孩无法将女孩的影子从心里消除了。男孩相信,女孩也爱他。多少回四目相对,他早己从女孩的眼里读出了爱意。

一个月朗星稀的美丽夜晚,男孩对女孩说:“你的一举一动早已左右我的视线,你了解这一切,却不肯触碰我的灵魂,眼睁睁看我在痛苦中煎熬。”女孩听了娇羞地笑。对于男孩的爱,她早已明了,也早已接受。

“可是,你怎么过我父亲那一关呢?”女孩提醒男孩。男孩挽起女孩的手,神情坚定:“领我去见董事长。我一定会说服他老人家。”

女孩饶有兴趣地带男孩回家,去见女孩威严的父亲。果然,父亲听了男孩的爱情宣言,眉头一皱说:“小伙子,我相信你的爱是真诚的,但你用什么资本来爱我的女儿?我的条件是不可更改的。”

男孩微笑地仰起头:“是,我没有万贯家产,但我有一颗勇敢、坚定的心。更重要的是,是有一颗爱她不变的心。为这份爱,我可以‘按揭’我的爱情——用无期限的一生来偿还。”

女孩和父亲同时愣住了:“爱情也可以按揭吗?”“怎么不能啊?我用爱的依恋、爱的真诚做担保,用爱的努力、爱的执著交首付,用爱的持久、爱的忠诚分期付款。我心甘情愿地给‘情感银行’打工,不会逾期,也不会恶意欠款,一辈子无怨无悔。”男孩坚定地说。

女孩笑了,为男孩的爱恋和勇敢。父亲也笑了,为男孩的机智和坚定。

看来,爱情路上,什么奇迹都可以发生,没有什么不可能。爱,没有什么固定公式,只要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你就能提前收获你的爱情,而不会被所谓的高额资本所吓倒。

意林札记

爱情也是可以按揭的。但必须用依恋、真诚来做担保,用努力、执著交首付,用持久、忠诚分期付款,并心甘情愿地给“情感银行”打工,不能逾期,也不要恶意欠款,一辈子无怨无悔。在快餐时代,这种按揭比一次性付清还难,毕竟爱情是用时间来考验的,而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我们不能说男孩是在用语言技巧、语言拼盘来蒙混过关,我们应该佩服他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这才是爱的真义。

第67篇、爱情故事领证前一晚

在领证前一晚,我们在家里开了一瓶红酒,两个人窝在沙发里对饮。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她觉得是时候抒情一下了,她开始跟我说她有多爱我。在这之前,我从不知道她也可以把话说得这么甜蜜缠绵,带着诗意。她说,很难形容她对我的爱,把全世界所有美好的语言和词汇都加诸我身上,她还觉得不够。她说一会儿,就会停下来笑一会儿,抿一口酒。

然后她突然变得认真起来。她说:“我这前半生,除了你,没有爱过第二个人。我也质疑我是否有勇气、有力气去爱除了你以外的第二个人。可是我必须告诉你,我对婚姻无比悲观。在这近30年的时间里,我的父母、父母的朋友、年长的朋友等所有我认识的结了婚的人,几乎没有一个过着幸福的婚姻生活。有的男人后来在花花世界里遇到了真爱,有的无法管住下半身屡屡出轨,偶尔也有女人抛弃了男人。在少数幸福的婚姻中,一些夫妻每天不停地争吵,可一想到一起经历过的苦难,那一次苦难足以让他们化解人生中的每一次争吵而重归于好。那些电视剧里、小说里呈现出来的幸福的婚姻生活,比如两个人享受生活,把日子越过越甜之类的情况,我在现实生活中没见到过。”

我有点惊讶她会这么说。她说完这一大段话就突然沉默了,把酒杯放下,侧身躺倒在我的大腿上。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我知道我爱她,她也知道这一点。不知为什么,那时我心底突然涌出一种强烈的情感,很想要保护眼前这个女人。

沉默许久,我抚摸着她的头发,问:“那你还决定和我结婚?”

我并不指望她听到这个问题。她呼吸均匀,我觉得她已经睡着了,可她很快转过身,妩媚地对我笑,说:“爱情是唯一不受现实世界束缚的东西。”

未等她又闭上眼,我就俯下身吻了一下她的唇。她回吻了我,睫毛微微颤抖着。我还要吻她,她却睁开眼,用手挡住了我。她的眼睛像是两汪湖泊,我看得一时语塞,不知她哪来的委屈。

只听她说:“我以前是个自私的人,是你让我学会去关心周围的人,担负起人在这世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她凝视着我,轻声说:“我会是个好妻子。”

在冬夜肆虐的狂风里,我忽然觉得春意蔓延。那一晚,我没有作出任何承诺,她却还是决定嫁给我。我抱着她入睡时,清清楚楚的誓言刻在了自己的心上。

第68篇、爱情故事衫是他买的

楼下邻居是个40来岁的漂亮女人,总是笑靥如花,穿的衣服既时尚又不妖艳。

一个周末,我约她去逛街,说:“我要买衣服,你帮我参谋一下吧,你的衣服都那么好看。”她露出惊讶的神色,说:“啊?我哪会买衣服?我的衣服都是我老公给我买的。”

她打开她的衣橱给我看,这儿简直就像一个时装展台。她拿出一件粉色连衣裙,说:“这是我们刚定亲时,他给我买的。那时他正在省城考驾照,家里每月给他200元的生活费,他一个月没吃早餐,省了60多元给我买的。虽然现在穿不下了,但我一直没舍得扔。”

“这是我刚生完孩子,他给我买的。”她拿着一件肥大的蓝色羽绒服,“那时我的体重增加了30斤,他给我买了这件‘大麻袋’,还说‘老婆哪有胖,衣服还这么宽松……’”她自顾自回忆着,幸福都写在脸上。

我忽然明白了,其实并不是我的邻居多会买衣服,也不是她的身材有多好,而是她始终带着爱意穿衣服。整天沐浴在爱河之中,怎么能不处处泛着光彩?

临走时,我看见衣橱最里边挂着一件华丽的丝绸旗袍,惊讶地说:“这件衣服很贵吧!我去年去杭州旅游时看到过一件差不多款式和质地的,要3000多元呢!”“是呢,这件是他去杭州出差时给我买的。他知道我喜欢旗袍,但我嫌贵,平时都不会买,他就偷偷给我买了这件。他还说妻子是丈夫的脸面,衣服穿在我身上,亮的是他的脸……”她说着话,脸上漾起一片红晕。

这让我想起了老公幽怨的眼神,因为每次他帮我挑衣服时总被我奚落眼光差。现在想想,我应该多鼓励他,含着爱意挑选的衣服不会丑到哪里去。何况,还能让他提高品位呢!

第69篇、爱情故事青瓷般的初恋

初恋是什么?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初恋一定是最难忘的。

17岁时,我默默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他帅气俊朗、含蓄内向、气质超群。他符合我对爱情蓝图的全部想象,我疯狂地迷恋上他,他笑的樣子,他微微蹙眉的样子。

甚至迷恋到跟踪,他哪天穿了什么衣服,他哪天理了发,我一清二楚。最迷恋他有一件蓝色的球衣,那时,他骑一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把球衣围在腰间,在风中骑车经过我的身旁,春天的槐花落在他的身上,这样的美少年,这样倾国倾城的美。

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犹如但丁见了贝雅特丽采。我写了很长的情书给他,那个等待他回应的过程,烈火焚心一般漫长。

在那棵开花的树下,他说:“也是喜欢你的,长长的发,高高的个子,白得近乎透明的肌肤,还有你芬芳的文字,可是,我就要走了,去老家考学,此去经年,我们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我和他的恋爱,短到只有几天。那几天,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穿过樱花大道,他的白衬衣飞起来,似一千只鸽子在里面飞,而坐在后面的我黯然神伤。

他果真走了。这有花无果的初恋、这犹如惊鸿一瞥的情愫,让我感怀不已。

我一直怀念,一直忘不掉。

甚至多年以后,我找男友,亦喜欢这种高高瘦瘦的男子,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我与他再也没有联系,也没有相见。

今年我去开笔会,路过景德镇,去看那些陶瓷。

那些薄的青瓷十分让我迷恋,其中一个透明的莲花一样的花瓶让我格外迷恋,因为之后还有好多行程,况且,我以为还要回到景德镇,虽然喜欢,我却没有买。

坐上车就开始后悔,一直后悔,导游说:“下一站我们直接奔徽州那里去。”

这更让我后悔不已,那样的青瓷是我最喜欢的,简单透明,却又充满了空灵。我明白,我一见钟情的东西全是这样的,因为它似我的初恋。

整个行程,我一直惦记那个瓶子,它透明的光泽,它简单而朴素的样子,它白里泛出的青,我越是惦记,我越后悔。

回来后和老公说起,他说:“人总是这样,认为得不到的东西总是好的,如果真买下来,也许它就是一个普通的瓶子而已,也许到不了3个月就会让你送了人,你根本不会珍惜,而身边的好东西你总是看不到。”

说完这句话,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是啊,他多委屈,我一直生活在初恋的阴影中。我和那个男孩儿结婚了,就一定会幸福吗?就像那个瓶子,真得到了,我还会珍惜吗?

后来,我在北京的景德镇瓷器展销会上,又看到了那个瓶子。

而我轻轻走过,并没有买下它。

我知道,我和它的缘分只是想念它,如此而已。人生有的缘分只能擦肩而过,而留在身边的人,才是缘分最深的人。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提前给老公打了个电话,他以为我又出去应酬,但我问他:“你穿多少号的衬衣?我发了一张提货单,我给你领一件算了。”电话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我知道我不是个称职的妻子,居然连老公穿多少号的衬衣都不知道,可是,学会爱,什么时候也不算晚,对吗?

第70篇、爱情故事陪他回到从前走一走

先生家的老房子即将拆迁,他要送公婆回去一趟,收拾一下家里的东西。我因为有事不能一同回去,事实上,我也并未觉得需要我们一起回去。公婆已经来我们工作的城市生活了十多年,原来的院子里早已杂草丛生,所谓老家大抵就是一座空房子。

先生回来的时候,载回来一台破旧的大收音机,还有一堆老照片。收音机经过岁月的腐蚀,满是灰尘,布面几乎一戳即破。那些老照片被夹在旧书里,也已斑驳,我忙著去打开新买的花瓶,胡乱找了个大箱子给他,让他把从老家带回来的东西放好,堆在书房的角落里。

新买的花瓶是耀眼的大红色,很漂亮,摆在客厅里平添了一分现代之美。我想邀请先生一同欣赏,可喊了他几次都没有回应。我打开书房的门,看到他在专心地擦拭那台收音机。直到我走到他身边,他才猛然一惊。他说:“我看了一下,应该没有坏,这台收音机是10岁那年我爸买的。我妈怕费电,不舍得开,每次我缠她半天才能听一会儿。有时候爸妈不在家,我就偷偷打开,把声音放到最小,一边听着院门外的动静,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歌……”

他慢慢说着,我的心里却升起些异样的感觉。我们认识20年了,我以为自己了解他的一切,可是,关于这些细节却从未听说。那个10岁的小男孩,是我未曾陪伴过的陌生的他。

我看着桌子上被他用纸巾擦去了灰尘的老照片,那是他从两三岁到十六七岁时照的。那时,我和先生还生活在两个城市里,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还不知道会在未来遇见彼此。时间是多奇妙的事情,那些照片上陪伴他的人,有的也进入了我的生活,而有的已成为他生命中的过客,彼此人生再无交集。

整个下午,我坐在地板上听先生讲那些往事,有的我知道一些,有的我未曾听说;有些事一听就是他做的,有些事却怎么都不敢想是在他身上发生的。忽然就觉得很奇妙,我未曾参与过的他的过去,就那样一点一点地圆满了。

先生告诉我:“在我小时候,母亲一生病或者心情不好,就让我关门出去不要打扰她,所以我以为对待病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打扰。”

我想起婚后我们的第一次吵架,是我胃痛躺在床上,而他下班回来看到了,只是拿了药倒了一杯水放在我手边,然后就关上了卧室的门去了客厅。我以为他是出去拿东西,但过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他进来问我一句。等我拖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走到客厅时,却看到他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摆弄手机。我委屈得眼泪直掉,想着刚刚结婚就是如此境遇,恨不得分分钟就把婚离了。又见他一脸惶恐,才知道他是根本不知如何照顾生病的我。

而今,想想那个关门离去的小孩儿,心里又是带着多少未表达的担忧呢?还好,那时的我向他表达了我的需求,而他也知道了每个生病的人所要的关心并不同。却也是后怕,如果我不说,咬牙咽下去,恶言相向或者冷漠相待,这会是婚后的第一道裂缝吧?

这个下午,先生带着他更多的过去走向我,而这些过去,让我慢慢了解了我们婚姻中的很多个片刻,也了解了他背负着原生家庭的映象,走向今日种种之不易。

不知何时,夕阳已落下去,昏暗的书房里,我们就这样坐在地板上静静地依偎着,感受着心与心更多的贴近。晚上,我们把那台大收音机搬到了客厅里,代替了花瓶的位置。它依然很旧,却旧得妥帖,带着旧时岁月的种种,安静地立在客厅里,同一切竟然如此相融。

跟着你的爱人回到从前走一走吧,你会发现,那些记忆会使你们的爱更完整。爱一个人,有时一生也未必够,你不停地去了解,好像不停地遇见一个新的他。

第71篇、爱情故事疼爱你,是我们在一起最大的理由

此时此刻的G先生,正在台北出差吃日料,穿着人字拖坐在日料店的冰柜旁边,一边冷得直打哆嗦,一边喝着贝壳汤。我在北京的家里喝着一碗浓稠的小米粥,听着胎教音乐,孩子在肚子里踢得正欢。记得当年跟G先生谈恋爱的时候,总去吃路边的麻辣烫。宽大的顶棚,几十种串,一桶桶麻酱和蒜汁儿。每次我早早吃完,就去帮店主倒麻酱,等着他慢慢吃完。那些年月及后来,我们吃过很多很多地方的饭,无论是昂贵的奢华的,还是简单的便宜的,总忘不掉路边摊冒着热气的麻辣烫,好像温暖的爱情,热腾腾暖洋洋的。

闺蜜总问我:“你怎么确定G先生就是最爱你的那一个,或者说你怎么那么笃定对G先生那么爱?”我从来不觉得爱应该多么百轉千回,也不觉得应该多么浩浩荡荡。好的爱情就是你认真地看他的时候,就知道那就是你要找的人,你心里明白,无论艰难险阻,你都不会再因为任何理由退缩回去了。

跟G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是G先生人生最低谷、最绝望的时候。我记得那个秋风中的雨夜,我在家里裹着棉被听着雨,收到G先生一个短短的短信。我不记得具体内容,但我看得到那种绝望和寒冷。G先生说,他最最绝望的时候,一个人开着车,停在马路边上,看着别人热火朝天地吃烤串,呆呆地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都不想回家,那段时间不洗头、不洗脸,每天用上班麻醉自己。人生的惨烈与痛苦,原本美好的一切分崩离析,至亲的逼迫与不理解,身边无人倾诉也不敢倾诉。或许,就是那个雨夜,我来到他身边,陪他一起听雨,看着这分崩离析的世界,一点点破镜重圆。这个过程直到今天,也将到永远,没人能知道其中的辛苦,但惟独看得到我们彼此纯粹的心,一点点绽放给对方,毫无遮掩与隐蔽地躲在这城市的一个角落里。

半年之后,我们领证了。最普通的一天,吃了早饭去领证,10分钟后拿了证出来,都没去拍一个纪念照片就回家了。领证于我们似乎只是一个手续,又似乎我们不在乎所有的手续,尽管我们也曾想过浪漫的婚礼、闪耀的钻戒、美好的蜜月,可每一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又会觉得这些能用钱摆平的事情,似乎是心里最普通最无聊的事情,做给别人看的事情,比起对对方的爱,那么不值一提。

看多了因为物质而毁掉的爱情,我们的爱情也曾经历过钱的洗礼。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需要钱的时候,我把几十万的存款毫不犹豫给了他;我需要钱的时候,他也倾囊给我,自己欠了好几万的信用卡。我们一起度过彼此最穷的时候,以及一起很穷的时候,两个人没发工资的时候身上一共只有2000块。我们在大马路上吃麻辣烫,一起吃一碗泡面,他把鸡蛋留给我,自己去喝汤。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突发事件暂时引发的小危机,很快就能缓解,但回忆起来,总为那时候彼此之间的坦诚和毫无保留而感动。有时候我们都想不明白,在人心叵测的今天,为什么我们能在某个瞬间,就把自己好几年的存款给对方,而绝口不问什么时候还,还毫无保留地掏空自己?对方的这个人,真的就那么值得自己信任吗?

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情侣间最感动对方的瞬间。我扭头问G先生:“我有哪个瞬间你觉得特别感动吗?”他说:“就是我工作压力大或者受挫的时候,你说‘辞职吧,我养你’的时候。”我哑然失笑,其实我从来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感动,我说过那么多酸腐的话,他一句都没记住?但是反过来,当我怀孕之后哪怕有一小点不舒服不开心的时候,G先生总会说:“在家休息吧,我养你。”当然,我们都没有辞职,因为我们谁都不舍得因为自己的任性,把整个家庭的重任都抛给对方一个人。虽然我们各自单独的收入都能养得起家,但都不舍得对方辛苦一点点。

G先生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有你在我身边,什么事儿我都不害怕。”相比G先生的小心谨慎,天秤座的纠结犹豫,我是多么胆大而鲁莽的姑娘啊,动可摔酒瓶子掀翻桌子,静可放着音乐朗读心灵鸡汤。我们的性格相反,我们的爱好不一,我自私自利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其他的一概无所谓,G先生百纳海川,一切为了大家开心就可以隐忍自己。我心疼着心中有伤的他,我们在一起,始终疼爱对方。

刚怀孕的时候,我随随便便在家门口的普通私立医院做早孕检查,G先生看了两次需要我自己跑前跑后排队交钱以及态度一般般的医生,执意给我换到了最好的私立医院。整个孕期因为我紧张兮兮,总是因为一些小状况紧张地看急诊,每次看完急诊交钱的时候,他知道我这个葛朗台那么爱钱,于是总笑呵呵对哭丧着脸的我说:“没关系,别人shopping去商场,我们shopping来医院,一样的。”

G先生从我怀孕的第一天起就在写日记,偷偷地上密码不让我看,说等我生完孩子给我看。有一次我闹着要看,G先生打开复杂的密码让我瞄了一秒钟就关上了,但我看到了第一篇日记的最后一句话:

“其实我不想让你生孩子,因为我怕你有了孩子就顾不上爱我了。”

其实,G先生是喜欢女孩的,而我一直说想要男孩,其实我并不是那种特别喜欢小孩的人,也不在乎男女,我只是不想让G先生得逞,因为我也怕他因为有了上辈子的小情人,顾不上爱我了。

我们一起走过那么多痛苦艰难的日子,想起未来的一切,都觉得不再艰难。即便有天大的事情,我们相拥在一起,就是最好的面对。你的就是我的,无论是幸福还是困难。

你最珍贵,未来的日子有你才美;疼爱你,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大理由。

第72篇、爱情故事我当公婆的“双面胶”

结婚时,我妈听说我们要跟亮子的父母同住,心疼地说:“云儿,你要受憋屈了。第一,以后小两口吵架要避着老人,因为老人会很尴尬,如果儿媳妇理亏,他们心疼儿子说不出口;要是儿子理亏,他们在儿媳妇面前更尴尬。所以,你们两个有矛盾别在家里摔盆子摔碗,上外面喝咖啡去。”

我嬉笑说,喝咖啡就喝咖啡吧,与公婆同住也没什么可怕。我妈话锋一转:“还有比这更麻烦的呢。你有没有想过,要是老两口闹别扭,你该怎么办?”我愣住了:“公公婆婆都庆贺过银婚了,还会怄气吵嘴?”

我妈意味深长地说:“干了一辈子嘴仗的老两口多着呢。要是公婆怄气,你可别掺和,别抢着当裁判长;也不能装聋作哑,把两位气鼓鼓的老人晾一旁。你要是装看不见,老人会嘀咕:到底不是亲生女儿,不贴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要是瞎掺和,比方劝婆婆说:‘爸就是那臭脾气,别理他,晾上他半天就好了,’婆婆反而会不高兴:‘老爷子是一家人的主心骨,我这当老伴的尚让他七分,哪轮得上你们小辈教训。’你瞧瞧,就算公公有不良嗜好,婆婆能说得,儿子能说得,儿媳妇是说不得的!这里头的分寸啊,你难拿捏着呐!”

老两口一怄气倒好,家里马上出现低气压。吃饭的时候,我和亮子看看公婆好似下了霜的脸,大气都不敢出。看着韩剧,正想哈哈大笑,慌忙捂住自己的嘴:老人们正烦恼着呢,你这会儿嬉笑不已,不是很不成体统9

我试着给公婆当“双面胶”,先劝公公:“妈是让你多陪陪她,她退了休,我们又上班,她也是寂寞!”公公不服气地嚷:“我一礼拜就钓两回,5天呆在家里,还不够?要是老头子只跟老太太相看两不厌,还像爷们吗?我出去钓鱼,就是会会哥们,又不是跟外面的老太太跳舞,她干嘛反对?”我只好对婆婆说:“爸不抽烟不喝酒,就爱钓个鱼,您就多担待嘛。钓鱼虽然花点钱,可锻炼了身体,省下了医药费,不也等于赚了?”

为了平息老两口的怨气,我给老爷子买钓鱼竿,陪他去护城河捞鱼虫;我鼓励婆婆多做鱼,说我从前是属猫的,就爱吃鱼。于是,婆婆变着花样做全鱼宴,红烧、清蒸、酸溜、油炸…我和亮子硬着头皮吃。直到有一天。我闻见鱼味就冲进卫生间干呕。

冰箱里的冻鱼储备迅速膨胀,老两口的矛盾再次激化。我催亮子出马劝解,亮子摊手道:“我有什么法子,他们再吵,咱俩搬出去住?要不我开个小饭店,专门做鱼?”我问他有没有开江鲜馆或渔庄的朋友,他说:“没有!就算有,我爸一礼拜钓上十几条鱼,哪够人家用?我看,抬个木盆当街去卖还差不多,可又怕工商管理员罚款。”

他这一说,倒点醒了我。我有个小学同学李俊在市场卖鱼,有一回还硬要送我两条,让我以后照顾他的生意。把公公钓来的鱼,批发给他行不行?李俊倒是乐意,可只愿出7。6-公斤的收购价。我说,没关系,你每次给老爷子作价12元一公斤。到了月底我把差价补给你。这样一来,公公喜不自胜,婆婆的脸色也多云转晴。

公公是“钓鱼协会会长”,婆婆成了“钓鱼协会后勤部长”。每次公公出门,婆婆都在保温壶里备好热茶,备足公公爱吃的点心,替他绑好护膝、系好护胃。我和亮子在一旁偷着乐,婆婆被我们看得两颊泛红晕:“反正我再也不用做那些倒胃口的鱼了,卖出去的鱼价虽然不高,但老头子图个乐子,随他去吧。”傍晚,听到公公的摩托车响,婆婆马上斟上暖胃小酒,迎接老伴回家。老两口互相嘘寒问暖,其乐融融。

亮子悄声道:“老婆,你真有招儿,这个家里,你才是名副其实的斡旋高手。能娶到你这样的儿媳妇,是我爸妈的福分。”我亳不谦虚:“一个媳妇半个女儿,虽然我妈告诫过我,说小辈怎能当公婆的家务清官,管深了管浅了都是错。可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女儿,会不会管?肯定会,要不然老爷子气得吃降压药,老太太气得吃速效救心丸,对于我们有何好处?‘双面胶’咱还得接着当,总有一天,爸妈会明白咱们的苦心。”

我拿这一招笼络老公的心,也很有效。我怀孕7个月的时候,他不顾朋友们的围观揶揄,蹲下身帮我系松开的鞋带,大家都笑他是老婆的“不腻跟班”。他跟大家说了家里的“钓鱼事件”,还说:“正因为经历了这件事,才知道媳妇是自家人,要不是自家人,她何苦操这份心!”

第73篇、爱情故事我不知道你的秘密

1

站在那扇陈旧的、漆色斑驳的暗红色铁门前,清馨犹豫了半天,还是把抬起的手轻轻放下了。

而放下手的那一刻,心也跟着失重般地一松。忽然有些害怕,害怕那扇门内是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情形——张跃的出轨。虽然跟了一路,清馨都没有发现别的女子的踪迹,只有张跃一个人,径直地来到这个陈旧的小区,上了这栋老式的墙壁爬满青藤的楼房,然后进入了位于顶楼的这间房子。

一路上,张跃没有东张西望、没有犹豫和停滞,走得自由自在,好像是回家一样。也为此,丝毫没有察觉几米之外的清馨,正默默地、紧张地跟着他。

在最后一层楼楼梯的转弯处,清馨停下跟踪的脚步,透过窄窄的楼梯扶手的缝隙,她看着张跃熟练地开了那扇门。进入后轻轻关闭。

清馨心跳加速地上了最后的十几个台阶,站在了门前。侧耳倾听,门内却寂静无声,没有说话的声音甚至没有脚步声。过了片刻,清馨才听到里面隐隐传出类似某种电器发出的嗡嗡声,时快时慢。

清馨讶异不已,张跃来此,到底是做什么呢?应该不是清馨最担心的事情,可是张跃有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呢?就在这个离家不足五百米的小区里,他握着另外一套小房子的钥匙。而就在那套小房子里,有着张跃不想为清馨知道的秘密。

2

思忖再三,清馨还是放弃了敲门的打算,不管张跃来此做什么,既然他瞒着她,那么如果她贸然闯入,情形都会让彼此尴尬。清馨不希望面对那种尴尬。

结婚前,母亲对清馨说,美满婚姻的关键,是尽量不要置对方于尴尬境地,如此,凡事就有得商量。

所以,尽管此刻清馨迫切想知道张跃的秘密,可她还是忍住了。清馨是爱张跃的,他是清馨26年来遇到的最符合她愿望的男子,英俊、沉稳,受过良好教育又略带羞涩。清馨相信,一个略带羞涩的男子,他的心地一定是良善的。那么,不管他有什么秘密,应该都不会太出格。

所以,清馨决定结束这次跟踪,不和张跃面对面地对质。

想至此,清馨转身静静地下了楼,然后拐到超市买了海鲜和蔬菜——1个小时前,张跃在电话里说要加会儿班,不会太久,回家吃晚饭。

张跃并不知道,清馨接电话的时候,其实就在张跃公司的楼下。如她所料,张跃又加班。

清馨是后来发现的,差不多每个周五,张跃都加班。

起初,清馨并未疑心什么,直到不久前的一次,也是周五的下午,张跃打电话说加班,不回去吃晚饭了。清馨一个人无聊,打游戏的时候电脑出了点儿故障,于是拨打张跃电话询问,没想到张跃的电话却关机了。清馨便找出张跃公司的号码打过去,可是打了好几次,一直没有人接。

从张跃公司到家,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但直到一个多小时后,张跃才到家。

清馨询问,张跃才发现手机没电了,至于公司电话,张跃解释说,加完班之后和同事去吃饭了。

但说这句话的时候,张跃脸红了。以清馨对张跃的了解,他只有撒谎的时候会脸红。两人刚刚恋爱的时候,有次为了不出远差,张跃当着清馨的面跟领导撒过小谎。那次,张跃就脸红了。

所以,关于加班的说辞,凭借一个女子和一个新婚妻子的敏感,清馨确定,张跃撒了谎。但到底证据不足。所以当时,清馨并没有拆穿张跃,只是随后,在又验证了两次后,清馨确定了自己的判断。

再然后,清馨便在周五下班后跟踪了张跃,于是毫不费劲地发现了秘密所在。

至于那秘密的真相,清馨在做张跃最爱吃的清蒸鱼的时候,想好了探知的办法。

3

差不多清馨刚把饭做好,张跃便回来了——那套小房子本来就离家很近,张跃甚至还来得及顺路在街对面的花店买了一捧清馨喜欢的拂郎花。

当然,这种近,应该是刻意的,就是为了可以尽快回家。

一切看上去都安好,好似张跃真的是加了班,然后赶回来和妻子吃晚饭,笑容里带着甜蜜恩爱,两人还喝了半瓶红酒,又一起打了半天游戏……

上床后,张跃如以往一样拥抱清馨的时候,虽然也如以往回应了,可是想起那道暗红色的铁门,清馨的心,还是隐隐不舒服了一小下。

所以,清馨决定了,要尽快打开那道门,解开心里的谜团。

半个月后,机会来了,张跃公司去广州开贸易展览会,他被提早派过去安置会场。一来一回,差不多要十天时间。

给张跃收拾行李的时候,趁他不注意,清馨把他的钥匙随手丢进了抽屉。

张跃不是个太仔细的人,出门也用不着钥匙,所以清馨断定,他不会太留意。

果然,检查行李时,张跃只查看了必要的物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和公司的空白合同等,把箱子一合,走人。

4

张跃离开后,清馨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往那个不远的小区,一是清馨其实并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人,凡事要跟老公刨根问底,所以对自己这个行为,她并没有太多自我鼓励,觉得包括跟踪的行为,都不是那么光明正大。另外,清馨害怕看到会影响自己和张跃感情的秘密。

可两天后的黄昏,清馨还是被自己的脚步带到了那栋楼前,饶是再好的耐性,清馨也等不下去了,或者弄明白之后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可是不弄明白,清馨担心自己会逐渐和张跃不由自主地疏远,从内心,到身体——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回避了,只是张跃不是敏感的人,没有察觉罢了。

所以权衡利弊,在门口站了两分钟后,清馨打开了那扇暗红色的门——张跃并没有防备,或者他相信清馨,所以那把清馨没有的防盗门钥匙,就那么随意地挂在了他的钥匙链上。

很寻常的一套老式的小房子,大约五十平方左右,客厅极小,摆着一套旧沙发,上面布满了灰尘。小小的杂物间里堆满旧房主的书籍、厨具等杂物,也是好久没有动过的样子。唯一宽敞的卧室——清馨推开门,呆住了。

房间里没有床,没有任何其他物品,满地摆放的都是电动汽车、火车、遥控飞机……竟然,是玩具。满满的一地,包括角落的纸箱里,新的旧的款式各异。那辆电动小火车,还铺着弯弯绕绕的轨道。

在愣怔了好半天后,清馨蹲下来,开动了轨道上的小火车,房间里立刻响起了那日她在门外听到的嗡嗡的声响。

原来,这就是张跃的秘密,原来,在这个29岁男人沉稳的表象下,还有着一个孩童的嗜好。或者是为弥补儿时喜欢而不得的遗憾,或者其他原因,让张跃至今还迷恋这些本该属于孩童的玩具,迷恋到成瘾,始终不能放弃。可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一个丈夫、一个公司的白领,他不能把这个爱好公之于众,所以,只好把它们都安置在这里,让它们成为他独自的秘密。

张跃不对清馨说,也是为不想她知道他的这个“心理缺陷”。

恍然之后,清馨关闭了正在轨道上欢快奔跑的小火车,把它放回最初出发的地方。退出来,清馨把房门关闭,如同上次一样,静静地离开了。

5

把钥匙收好,清馨的心平静下来,然后拨了张跃的电话,嘘寒问暖、撒娇说笑,其他的,只字不提。在电话那端嘈杂的声音里,张跃好似寻了一处稍稍僻静之处,压低声音说:“宝贝,想你了,想回家了。”

清馨笑。她知道张跃说的是真心话,他当然想她了,他们曾是一见钟情、相互爱慕的男女,后来有幸结为夫妻,除了那个小秘密,从恋爱到结婚,张跃对清馨的爱,她感触得很清晰。如同她爱他。所以,想念不过是寻常事。

可是清馨还知道,张跃想念的,还有他那满屋的电动玩具。当然,清馨不会说出来,就如她也不会告诉张跃,其实,她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每次生气的时候,清馨会一改平日的温和,像个小兽一般大声喊叫。只有这样,心里才能舒畅。喊叫的时候,清馨会避开张跃、避开所有熟悉的人,因为那个样子的她,是不美的甚至丑陋的。清馨不想让张跃看到,至少,现在还不想。

也许有一天,日子细水长流地过下去,两个人从爱人过成亲人,感情坚若磐石,无论好的、坏的,彼此便会再无隐瞒。但现在还不行,婚姻刚刚开始,还是需要用心经营和维护的。用一句台词说,便是“少不得用小心来成全恩爱”。

所以,对着电话,清馨只对张跃说:“我也想你,老公。”

第74篇、爱情故事墙头草是一种智慧

老公的口头语是那句经典的台词:做人要厚道。听多了,耳朵都要起茧,所以当他再次循循善诱教导我“做人要厚道”时,我忍不住火起,双手掐腰,站在房子中间咄咄逼人地问他:“每次都是这一句,一点新意都没有,你嫌我不厚道,我们可以离婚啊!”

摊上这么一个墙头草老公,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楼上的邻居都欺负到头顶上了,他居然还在和稀泥。这刚结婚半年,以后是要跟他过一辈子的,难道要跟着他受一辈子窝囊气么?

早晨起来,发现楼上的邻居把一包垃圾丢到我们家的露台上,我执意要去找他们算账,新账旧账索性一起清算——太不讲公德了,已经发生好几起这样的事件。他们家生活倒是挺悠哉,垃圾袋里又是鸡骨又是蟹壳,捎带着还有热带水果的皮核,一股臭气熏天的酸腐味。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一次,我非连本带利一起讨回来不可。

走到门口换鞋的时候,老公冷不防从卫生间里冲出,从背后一把抱住我:“老婆,冷静,关键时刻一定要冷静,冲动是魔鬼,做人要厚道,不就是一袋垃圾吗,至于生这么大的气?消消火,待会儿我上班顺路扔下去就是了。”我在他怀里挣扎,使劲嚷嚷:“你看看你这点出息,都快成人家的专职垃圾搬运工了。”老公好脾气地说:“顺道而为,也不费什么事。”我气不打一处来,转回头来刚想说几句狠话,却忍不住笑了起来——老公满嘴牙膏沫,像一只花脸猫,遂一溜烟把他推回卫生间。

垃圾事件刚刚告一段落,想不到楼上的卫生间开始往下渗水,楼上淋浴,楼下下雨,简直太可气了。我去楼上敲门,楼上刚把门开了一条缝,我的火爆脾气就开火了:“你们还讲不讲公德啊?垃圾乱丢,卫生间下雨,欺负我们住在你们楼下啊?”

楼上的男邻居冷冷的,说出来话能把人气死:“谁叫你们家住楼下,有本事搬到楼上去。”他把门“咣当”一声关上,我狠狠地朝门上踢了两脚,想不到他把门打开,依旧冷冷地说:“再踢门我就报警,告你破坏他人财物。”

我对着门,目瞪口呆,为之气结。好不容易盼到晚上,老公下班回家,我死缠硬磨非逼着他上楼给我报仇,他们也太欺负人了。

老公放下包,把我拖到茶几边,亲手为我冲了一杯大麦茶,柔声说:“老婆,消消气。楼上不知死活的家伙,居然敢欺负我老婆,不报此仇,誓不为人,你等着我的好消息。”

老公一走,我一想不对,他一向是墙头草,他的座右铭是做人要厚道,说不定是讲和去了,做检讨也说不定。

老公前脚进了楼上邻居家,我后脚爬上楼听墙根。果然不出所料,老公狠狠地跟人检讨了一回,陪着笑脸说:“我老婆有些孩子气,你们别跟她一般计较……”诸如此类,左绕右绕,绕了一个大圈圈,最后他才奔向主题:“你们家的垃圾如果不方便扔,可以放在门口,每天上班的时候,我顺手帮你们带下去;卫生间漏水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没时间,我可以找人来修,不过要麻烦你们家里留人。”临走的时候,他还一个劲儿地跟人家客气:“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休息了。”

本来是他们不对,怎么现在倒像是我们犯了错?这样一来,楼上的邻居还不得寸进尺啊?我气得手脚哆嗦,心中暗暗发狠:“等你回来,我再收拾你不迟。”

老公回到家里,我刚想发火,谁知他抚着胸口说胃疼,我赶紧把所有的抱怨咽回去,倒水找药。他再不好,再是一棵墙头草,可他是我的老公啊。我心中恨恨暗想,明天指不定露台上又会收到一包垃圾礼物!

一宿无话,老公睡得很香。早晨起来,我直奔露台,果然有一包东西,看来老公的谈判白费了力气。我提着那包东西进卧室,对老公说:“我早说过,你的那种墙头草作风不顶事,你就是不信,你看看,人家又开始挑衅了吧?”老公自言自语:“不会啊,他们答应得挺好的啊!”我忍不住冷笑:“你这种人,就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一句话没有说完,老公却惊喜地“啊”了一声,打开塑料袋。这一包东西不是垃圾,竟然是热带水果,芬芳扑鼻。包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几个字:“朋友送的,一起分享吧!”

看来楼上也是个倔家伙,想道歉又不好意思,所以用这种方式。

过了两天,卫生间也不再下雨了,老公得意得如沐春风。

后来才知道,老公用心良苦地当墙头草,并不是软弱,为的是怕我生气上火,为的是怕我这样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伤及别人,为的是怕矛盾升级,为的是把幸福留住。

第75篇、爱情故事凡事不用催才是好婚姻

周末,我去好友小芸家吃晚饭。

我下午就到了,陪着她带孩子、去超市、切菜做饭,折腾半天,终于可以开饭了。

把碗筷摆好之后,小芸朝楼上喊了一声:“吃饭啦!”

我惊讶:“家里还有人啊?”

小芸说:“对啊,老公在房间呢。咱们先吃,不等他。”

还好没等他,我们都吃完了,小芸老公还没下来。其间,小芸喊了他好几遍,叫他下来吃饭。

饭后,因为着急出去,小芸就交代她老公,吃完饭后把菜倒掉,洗衣机里的衣服晾一下。

然而,我们三个小时后回来,发现吃完的碗筷放在饭桌上,食物残渣没人处理,洗衣机里的衣服原封不动。

不说干活,我在小芸家待了半天,她老公连面都没露。而小芸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说,就知道他光顾着打游戏,刚刚应该再打个电话催他。

吃个饭要三催四催,明明交代好的事情却置之不理。我忍不住问小芸:“什么事情都要催,你这样累不累啊?”

小芸叹了口气:“当然累啊,所以能做的我都尽量自己做了。”

起初,小芸还会叫他拖个地洗个碗,但对方嘴上说好,身体却一动也不动。小芸催他,他还会很不耐烦地说“我知道了”。然而最后,还是没做。

久而久之,与其费尽口舌与对方磨牙,还不如自己上手搞定比较快。

我突然有些明白小芸结婚没五年,却像老了十岁的原因。

判断一段关系好不好,要看当事人心里苦不苦。

若是凡事两人齐心协力同舟共济,那么身体累一点倒还好。就怕两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人在拾掇。好话坏话说尽,就是叫不动一个装聋作哑的人,那种孤军奋战的感觉,苦得让人眼里泛酸水。

最好的婚姻关系,是凡事不用催。

两个人走进婚姻,便多了许多责任。如果另一半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什么事都要你去催才做,甚至催了也不做,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一定是岌岌可危。

表姐当年结婚的时候,舅舅舅妈并不看好这个女婿,因为对方家境很一般。

直到婚后几年,见表姐还是一副少女的模样,一点小事就能笑得没心没肺,舅舅舅妈才放下心来。

表姐说,家里的事情她不怎么操心,什么时候要做什么事,表姐夫都会放在心上。

每隔一段时间,表姐夫都会主动带表姐回娘家;每次纪念日及表姐的生日,表姐夫都会有所表示,送的都是表姐最近正惦记的东西;表姐生病住院的时候,一日三餐、换洗衣服、接待来探望的亲戚,表姐夫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主动的关心,永远比被动催促得来的温暖。因为能感觉到自己被放在心上,自然两个人的关系就会越来越好。

一个懂得经营婚姻的人,会在乎对方的感受,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他若愿意做,你不用催。他若不愿意做,你催也不做。

我们选择一个人,不是因为对方什么都会,但恰恰是在遇到生活的挑战时,对方会主动去扛。只要看到对方尽力去做了,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这一份态度和心意都弥足珍贵。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到她曾经住院的事——

钱钟书不会做家事,突然一个人过日子,常常弄得一团糟。

到医院探望时,钱钟书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杨绛一问,原来是打翻了墨水瓶,染了房东家的桌布。她说,不要紧,我会洗。钱钟书一听,放心地回去了。

下一次,钱钟书又满面愁容地过来,说把门轴弄坏了。杨绛还是说,不要紧,我会修。

如此几次之后,钱钟书竟也学会了主动照顾人。

杨绛出院时,他叫了汽车来接,回到寓所之后,炖了鸡汤,剥了蚕豆瓣煮在汤里,盛给她喝。杨绛感慨,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人,不知该多么惊奇。

杨绛和钱钟书能够成为“世间最好的爱情”,离不开两个人对对方的主动关爱。

当你身怀对一个人的爱意时,哪怕再不会,再不勤快,你也会努力学着去照顾她。好的夫妻关系,不仅是你不说,他却懂了,更是你不催,他已经做了。

在爱情的两端,一端是给予,一端是收获。懂得主动给予的感情,比处处主動索要的感情,要牢固得多。

第76篇、爱情故事奶奶的初恋情人

奶奶正在厨房里忙活时,孙女詹妮放学回来了:“噢,奶奶,我爱上了我的英语老师,他很年轻,简直帅呆了。他的嗓音也美极了。像播音员一样。”

“嗯,你能这样欣赏老师也不错。”奶奶试图转移话题,将孙女从痴谜的情绪中拉出来:“你今天有作业吗?”

詹妮叹了口气:“我有些数学题要做,还得写一篇作文。”

“好吧,亲爱的,快去做作业吧。”

詹妮仍然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她转向奶奶,问道:“你也曾恋爱过吗?”

“当然喽!那时我还很小。”奶奶笑着转过身来,对孙女低声说,“我也爱上了我的英语老师,他那时那么年轻,那么帅!”

詹妮拉出椅子,坐下来,微笑着央求:“奶奶,告诉我,告诉我整个故事!”

奶奶洗了洗手,擦干了,坐下,娓娓道来:“我那时对他太着迷了,你猜我做了什么?我给他写了一封情书!”

“不会吧?”詹妮睁大了眼睛

“是的,我写了一封情书给他。我告诉他,我是多么地为他着迷,他的嗓音美极了,他的模样也太帅了。我趁没人注意时。把信放在了他桌子上!当时铃声响了,于是我就去上下一节课了。”

“第二天,我去上课。”奶奶接着说,“他看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神快让我窒息了。开始上课了,他从桌上拿起一沓纸,——发给学生。他也递给我一张,我一看,正是我写给他的那封情书!可是,当我细看那张纸时,我难过得快要死掉了,你猜怎么着,他竟然批改了那封信!整张纸上都是红红的记号,他写道:‘古德曼小姐,你的文章主题还不错,但是你的语法和拼写太糟糕了,这次习作我不得不给你批个不及格。’”

奶奶一边回忆,一边微笑着:“我简直被击垮了,在纸的反面他还批了一句话,‘将这些错误都改掉,明天再交来。’”

詹妮同情地抓住奶奶的胳膊笑起来。

“后来我哭哭啼啼地跑回家,我想,他怎么能这样对我呢?我是那么爱他,他却批改了我写给他的情书!但我还是坐了下来,把他希望我改正的地方一一改了过来。我一边改一边流眼泪,眼泪滴得满纸都是”

奶奶站起身来,走到炉子前。“当时我爱他爱得太盲目了。后来,我高中毕业,上了大学。有一天,在地铁上,我竟然碰到了他!他还是那么帅,一副绅士派头。我问他,‘请问您是××吗?’他看看我,笑了起来,‘噢,你就是那个漂亮的小女孩,我带你们高一英文课时,你写了一封美丽的情书给我!’我当时难堪得要命,但我还是害羞地点点头。他接着说,‘我得为那件事向你道歉,这个周六你有空吗?我有两张莎士比亚艺术节的票,你一定会喜欢去看的。’”

“于是,一切就这样开始了,我总算和他扯平了。51年前,我和你爷爷结了婚。直到今天,他还称呼我‘我的小新娘’。”奶奶幸福地叹了口气,“你相信吗?直到今天,他仍然经常改我的语法和拼写错误来吧,孩子,我们来摆桌子,你爷爷出去散步了,他一会儿就该回来吃晚饭了。”

第77篇、爱情故事完美婚姻

“死”这个字像道禁门

小妖怀孕了。陈平挣扎许久,不得不与灼灼摊牌。但无论他有怎样的说辞,灼灼都是一个“不”字。灼灼一会儿扑上去撕咬他,或死命撞墙撞地,泪水一股股涌出,无穷无尽似的。陈平觉得自己正经历着一场噩梦。

小妖怪陈平根本没用心,天底下哪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一天他们出去逛街,撞见一起车祸,血从人群下大片涌出。小妖冷笑一声:要是灼灼死了该多好,可不就一了百了了。

“死”这个字像道禁门,一旦推开就再也没有顾忌。当晚,小妖早早熟睡,陈平却翻来覆去。那一摊血在他眼前漫着,同时膨胀起来的还有小妖那句话。

第二天,陈平突然跟小妖许诺,给他两年时间,他一定能摆平灼灼。小妖脆生生剜他一眼,“别想借机抛弃我!”后来小妖又动了心,一再问他,两年真的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吗?为什么要等足两年,短点行不行?

做完手术后,小妖跟陈平郑重地说:我信你一次,但两年之后,男婚女嫁,永不相干。陈平转开头,悄声叹口气。

为何又要送她去医院

自从陈平回家后,他与灼灼过着人前恩爱人后冷战的日子。

陈平时常自问,为什么要与灼灼重归于好,为什么要配合她在人前恩爱……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摆在他面前,他不敢深想,只得不停找话题来打破沉寂。

灼灼不理睬他。他自己说个不停,手势与那些无意义的句子在空气中频繁相撞。渐渐他一分为二,同时旁观同时努力表演、同时躲闪同时察言观色、同时心虚同时滔滔不绝。

灼灼接连进了两次医院。一次食物中毒,一次煤气中毒。

清醒后,医生对她说,你真是多灾多难,上次吃坏东西,这次干脆忘记关煤气。幸好你先生及时送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灼灼煞白了一张脸,看着陈平说,谢谢。

当晚陈平在病房守夜。他伏在床沿上,先觉半边脸被压得火烫,后又渐渐麻木下来。他动弹不得,灼灼的呼吸在他头顶数寸处醒着,两人兽一般在暗夜里对峙,无限接近又无限遥远。陈平听见自己心底杂草“哧哧”生长起来的声音,只觉万分荒凉。

他的生活何以落到这个境地,他想。

后来他给小妖打电话,咬着牙将现状和盘托出。那边沉默良久。而他在这端不知该怎么办,于是不能自已地颤抖起来,四肢冰冷。挂电话时,小妖问他:既然如此,为何又要送灼灼去医院呢?他无法回答。

一双冷眼锋利瘆人

人们眼中曾背弃的陈平,正重新变成一个无可指摘的好人。

陈平对灼灼恢复了初婚时的接送,每天电话殷勤问候着,节假日总见他一头大汗地擦门擦窗、买米买面。渐渐有女人拿他做范本,说,看人家陈平对灼灼。

大家对他的反应在意料之中,只有灼灼令他迷惑。这个女子绝口不提从前,若无其事地与他在人前温存,人后却不交一语。每晚他们躺到一张床上,她身体僵直,与他之间泾渭分明,而他看见巨大的荒凉和绝望笼罩下来后,心头上的草越发长得高了。

某天,灼灼久久凝视新婚时她写下的挂在墙头的“温柔乡”三字,忽然伸手撕下,扯个粉碎。

陈平由每天与小妖通电话延长至每周、每月。一方面出于对人言可畏的考虑,另一方面则因共同话题越来越少。口唇边蠢动的都是关于谋杀进展的危险话语,他们费力绕开,一遍遍问好,逝去日子的欢乐被反复温习。

陈平开始留意每起谋杀事件的报道,他仔细从头看到尾,尤其关注作案方式、刑侦手段、不在场证明、弃尸地点等细节。他还看侦探小说,这是最好最全最不引人注目的查阅资料的方式。

灼灼依旧令他费解,他从未见过如此冷静的女子。她生活规律得如一只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回家安静地在厨房忙碌,活鸡活鱼被熟练处理成一盘盘美味菜肴。

每晚他们各抱一本书看,一言不发。他翻过她的书橱,从书签的移动中知道她上周在看《谈艺录》,上上周是《绘图本山海经》。她去北京出差带回了几张皮影,珍宝似地守着,对了灯细细赏玩,又用双手操纵它们俯仰转侧,轻轻笑出声来。她将目光转至陈平身上,一双冷眼锋利瘆人。

他知道上百种谋杀方式

陈平的好人政策已初见成效,四面是众口一词的赞誉声,这也许会在将来的某日转化成对他有利的证词。

他开始在心中慢慢筹划一种谋杀方式,从准备做案工具、令被害人放松戒备到事后故布迷阵,安然脱身为止。他仔细推敲每一个细节,内心时而沮丧时而狂喜,外表却不动声色。

自一次的成功试探后,陈平现在每晚都将灼灼揽入怀中,极尽温柔能事地抚摸下去。她脆弱的颈窝恰合双手虎口尺寸;左侧第三与第四肋骨间可容一把薄刃;耳后动脉正诱惑地跳动着;血液汩汩的流动声在幻觉中分外清晰;而肌肤是种半透明的薄,蓝色脉络隐约可触。

灼灼在他手指下僵着,全无反抗之意。

这是件精致美好易碎的艺术品,只能够被使用一次,但他知道上百种谋杀方式,如何找出最完美的一种,这个问题令他极其兴奋又极其苦恼。

小妖忽然出现并提醒他,他已离开两年多,是履行诺言的时候了。陈平思绪被打乱,他看一眼日历:2009年2月27日,好像是有几个月没和小妖联络了。他正迟疑,小妖在电话彼端哼一声,说明天见不到你,你可别后悔。

陈平叹口气,马上请假赶过去。

小妖还是从前一样的袅娜俊俏。他们温和相拥,然后一起购物、吃饭、喝茶、叙旧,后来就有些冷场。陈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刚才小妖的手曾停在上面,冰冷滑腻,这种强烈的异样感挥之不去。他想起《爱情重伤》的结尾:男人许多年后再见他曾为之生生死死的女人,却发觉她与其他女人并无分别。

他掉下泪来,小妖浑身颤抖。小妖问他:当年我若不离开,会否是另外一种结局?他无法回答。

这种情形令他软弱而伤感

小妖很快结了婚,听说对方与她年貌相当。陈平没惆怅太久,他忙着为灼灼打听治疗失眠的方子。灼灼不知何时开始失眠,她的呼吸在暗夜里醒着,身与心都离他极远。

在陈平辛苦地将牛奶、桑椹子、酸枣仁、花生叶、肉桂、黄连、棉花根等物烹炒蒸调一番之后,灼灼依然没太大起色。但她开始对他微笑,说,谢谢。这种情形令他软弱而伤感。

他重新爱上她的身体,着迷似地反复研究每一处起伏。原来她眼底是微蓝的清澈;睫毛扇子似地扫过他的手心;下颚是种令人心疼的尖;肌肤如上好的丝绸般一滑到底;腰身正扣在他手掌中,严丝合缝。

他一遍一遍近乎沉醉地摩挲着,灼灼渐由僵硬而柔软。她怯怯握住他指尖,然后是手指、手掌、手臂、脊背、身体,她叹口气,忽然整个人春水一般化了,她向他怀中深深偎过去,昔日他心爱的好姑娘又回来了。

这真是令心灵得到抚慰,身体极度愉悦的夜晚。

陈平无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欢喜,他找出《永别了,武器》的段落念给灼灼听。灼灼说:我们比他们更幸运,我们的白天与夜晚都比常人好得多。

他们的白天早已重新发掘到乐趣。这几年的所学所得都赶不及地拿出来献宝。每天依然是各自捧了书,但她现在躺在他的膝上,看到有趣的章节就敲敲书背,他俯身下来,几回合的耳鬓厮磨很可能发展为一场缠绵。

陈平吞吐着说起他对谋杀策划的研究,灼灼听了,随口说出一种实施方式来。他心中一亮,这两全其美的结果使他又陷入新一轮的兴奋中。

真相她早已警醒

后来,陈平出版了一本有关谋杀的书,书名叫《过程》。

这天,有省报记者来访,灼灼微笑着奉出下午茶点。女记者拈起一片比纸还薄的牛肉,带了夸张姿态说,瞧这刀工,猜我想到什么,您文中提到那三千多刀的凌迟。陈平笑,别小看我太太,人家现在正主持电视台的烹调栏目呢。

女记者先问灼灼如何看待陈平这本书的另类选题。她回答:成长的逆境中,只怕每个人心中都或多或少动过杀人或自杀的念头。写书不就是发人人心中皆有、人人笔下皆无的情感么?我赞赏我先生敢于直面阴暗的态度。

其实,灼灼早就警醒陈平最初回家的动机了。但她却不动声色,把自己从一个不敢杀生的娇弱女子,渐渐训练成一个冷血的杀手。她想着无法治愈的失眠,手下却没停,将墙角的鸡抓来,在脖颈处微一用力,又从冰箱里拿出新鲜肉排,按每晚摸熟了的间隔流利砍下去……

她无声一笑,她的一生首尾呼应,谁还管中间那段血淋淋的过程呢。他把她变成了顶级厨师,而她把他变成了小有名气的侦探作家。

第78篇、爱情故事开往爱情的火车

所谓爱情的奇迹,不过是:无论你在哪里,我也要随你而去

国庆长假回朋友“猪头”的老家参加他的婚礼。

婚礼前夜,准新郎邀请我与他同床共枕,说是有大事要和我商量。什么大事需要两个大男人在床上商量?我问他,他却支支吾吾,只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夜幕降临,这位老兄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入房中。

待我在床上坐定,这家伙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塑料袋和一卷透明胶。待他塑料袋的东西全部倒在床上,我才看清楚,这是一堆红红绿绿的火车票。

“来来来,大哥,帮我个忙,帮我把这些火车票先按顺序排好,再粘起来。”

我瞟了一眼这满床的火车票,然后迅速盘算了一下:这活儿干完估计得到半夜!想到第二天大清早就要和他一起去迎亲,于是心生拒意。这家伙大抵看出了我的心思,还没等我开口,便先下嘴为强,使劲给我灌甜言蜜语:大哥,在我男性朋友里,就和你最好了。帮我个忙,我想明天给我媳妇一个惊喜,也给所有参加婚礼的人一个惊喜。

我大致明白了,猪头这是要用他们两人多年来爱情长跑分居两地的火车票来感动新娘,感动参加婚礼的人。

随着一张张摆开的火车票,他们曲折的爱情路线也随之明了。

猪头和她的女朋友芥末本是高中同学,但是在高中时却没擦出火花,等高中毕业,两人却有了点意思。但两人报考的学校和专业都不一样,猪头读的是北京的学校,芥末则在省会城市就读。于是,这刚谈上恋爱的一对年轻人就要分开。

从此,在长达8年的爱情长跑中,他们长期“分居”两地,跨越了长沙、株洲、湘潭、锦州、天津、北京6个城市。直到2017年,芥末研究生毕业,在北京找到了工作,两人才在北京稳定下来,不再两地奔波。8年中,他们在这6个城市之间辗转来回,相互探望。话说当天凌晨一点,我们才把火车票粘好。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仪式进行到高潮部分,猪头果然对全场宣布:他有一件特别的礼物要送给新娘。彼时,我这个跑龙套的就猫着腰上前,把装着火车票的塑料袋送给了新郎猪头。

猪头把粘在一起的火车票潇洒地散开,红红绿绿的火车票蜿蜒曲折绵延数十米,比婚礼现场的彩带更扎眼,让围观群众眼前一亮,也给了新娘芥末一个大大的惊喜。随着火车票的展开,猪头也开始解说他们俩的愛情。此时,投影上显示他们俩各自在不同地方坐火车时的照片,以及去看望对方在一起的照片。

“这些年,这五百多张火车票,这16万公里的旅程——相当于绕着地球赤道跑了4圈的旅程,正是我们爱情长跑的象征……”

猪头还未说完,平时并不怎么文艺的芥末已是泪流满面,妆容全失,脸花得一塌糊涂。尽管这一幕我早已知道,但那一刻,我还是流泪了。

第79篇、爱情故事爱情三十六计

见招拆招,单眼皮男生最有味道

人要是倒霉起来真是喝凉水都塞牙缝,六个圆饼压了二个,单边桥掉一个,坡起时灭火。“停!”教练怒道,“姚菲菲,本来是想让你给新学员做个示范,没想到,你可真给我长脸呀!下车,换人!”我嘟囔着下车,和新来的师弟擦肩而过时,惊呆了:天哪,他简直就是韩国影星Rain的翻版:男人味十足的单眼皮、略厚的嘴唇、微扬的下颚,最关键的是,他穿的衬衫也只系到第三颗扣子,若隐若现地露出健壮的胸肌。

教练在前面给他讲要领,师弟倒是挺聪明,三圈下来,就不用听口令。然后换我,系好安全带后,我偷偷从后视镜瞄了他一眼,他正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我赶紧挪开目光,心说这回得好好开两圈。可越想出彩却越出错,百米加减档时,本应该从3档减2档,结果我一紧张,拨到4档上,车憋灭了。

“姚菲菲,你的脑袋是石头做的吗?怎么那么笨哪!”教练气得破口大骂,干脆让师弟带我练。几天下来,我和他已经像老朋友一样熟悉,车技也迅速提高。教练不无慨叹,这帅哥就是比老男人有魅力!

周末表姐妙妙约我吃必胜客,我舔舔沾在嘴角的沙拉酱,说:“嗨,我遇到一极品帅哥,长得特像Rain,车开得那叫一个酷。我觉得我是爱上他了。”妙妙笑着摇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我问妙妙爱情是什么感觉?

“脸红心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号称恋爱专家的她滔滔不绝。

我说这些症状我都有。妙妙白了我一眼,问我认识他多久,我低头算算,四天。妙妙做晕倒状,“你知道他姓甚名谁,家庭住址,父母背景、工作经历?”我摇摇头,一概不知。

妙妙叹口气:“唉,难怪人说80后把爱情当成星际大战,要的就是刺激,根本不管结果。”

我很快打听到他的资料:叶枫,1980年生,射手座,B型血,在中体倍力做拉丁舞教练,目前单身中。不错,挺符合我的审美标准。

糗施美女计,

刚柔并济舞者风范

我去中体倍力办好综合年卡,又买了一套性感的拉丁舞裙。细细的吊带、火辣的红色、纤细的腰肢、光滑的背部,连我自己对着镜子都觉得性感。我充满自信地走进舞蹈室,满以为会引来一片喝彩,结果却引来一片狂倒。原来学员们都身着健身服,只有我穿成夸张的表演风格。我简直成了怪物史瑞克,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有个神七突然降落,在叶枫看见我之前带我逃离地球。

“嗨,石头脑袋,你怎么来了?”很不幸,他已经看见我了,还热情地打招呼。我只好装成意外的样子:“呵呵,是你呀,真巧!”我弯着腰,想捂住裸露过多的皮肤,叶枫看我奇怪的样子,忍俊不禁。“喏,拿这个,去前台选套健身服,一会儿我单独辅导你。”说着,他将自己的工牌扔过来。我美滋滋地拿着出去,十分钟后我换好了健身服。

叶枫说学拉丁舞的学员,目的有两种,大多数想健身塑体,小部分是真正热爱。如果是前者,只需要跟着上大课就行,后者就要一对一教学,难度很大。虽然我的目的两者皆非,但我用极其肯定的语气告诉他,我非常非常地热爱这门舞蹈。一个小时很快过去,可我还是很笨。

不过叶枫倒挺有耐心,过了三个月,我总算找到点感觉。几天后,教练通知考试,我和叶枫都顺利过关,我请他吃饭,以示感谢。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紧张得提前好几天做准备,让妙妙陪我逛街买衣服鞋子。她听我把叶枫描绘得简直成了舞林盟主,不服气道:“有这么拽?我倒要和他一试高低。”妙妙在大学时是文艺部长,舞跳得相当棒。魔鬼身材配上绝妙舞姿,一定会替我出彩。所以第二天我带着妙妙赴约,本想高调介绍一番,没想到,他们却同时大喊出对方名字,然后全然不顾旁边的我,来个热情的“熊抱”。

经过我“严刑拷打”,妙妙终于承认他们曾经是最佳舞伴,并演变成最佳恋人,毕业时,妙妙要留大连,实现自己的“五年计划”,而叶枫的个性随意漂泊,想去深圳看看,所以才分了手。几天后,妙妙也去中体倍力报了名,每次健身都拖着我,美其名曰为了让我尽早出师。最最可气的是,在妙妙认为鱼已上钩,不需要鱼饵,主动放弃我后,叶枫居然打电话给我,让我去练舞。难道我每次看着他们卿卿我我的亲密状,心都快碎的声音他听不到吗?

一场苦肉计,抱得帅男归

日子在我的心痛、妙妙的心甜中滑到五月。我在图书馆画插图,月底前必须交稿,可我却画得一塌糊涂。叶枫来电话,问我在哪,说有话要跟我说。半小时后,他到了,我趴在桌子上没理他,他随手拿起旁边的漫画,上面是几个数字63956。

叶枫问我这数字什么意思,我赶紧抢过来,白了他一眼,问他有何贵干。叶枫吞吞吐吐说,下礼拜要去成都参加拉丁舞比赛……

我截住话题,冷笑,“说吧,是想让我帮你照顾花花,还是替你代几节课?不过我警告你,这种‘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日子我烦透了,今天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不出所料,最后他果然是带着妙妙飞去成都。

虽然我下一百个决心不看表演,可还是忍不住打开电视。可惜看到的却不是莺歌艳舞,而是残亘废墟、凄惨声声,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大地震。天哪,我惊呆了,成都距离震中不到100公里,叶枫和妙妙不会……

我几乎绝望之际妙妙回来了,可只有她自己。原来,大赛组委会费劲周折,只搞到几张机票,叶枫和妙妙分到一张,他给了她。

我顾不上骂她,只想立刻见到叶枫。我发疯似的求助朋友,找到即将前往灾区的医疗队伍,终于弄到飞往成都的机票。经过这场折磨,到达成都时,我估计自己比钟无艳还难看。我踏着人海,钻出机场,冲向酒店。看着叶枫开门的一瞬间,我终于坚持不住,晕倒在地。睁开眼睛时,消毒水的味道弥漫在房间里,叶枫趴在床边,握着我的手疲倦地睡着了。我轻轻一动,他便惊醒了。

“石头脑袋,你疯了吗?这个时候跑来!妙妙不是已经回去了吗?”这个臭男人,竟然开口就骂我。

我从来没像现在这么生气,大声回骂:“没错,我是疯了,我非常痛恨自己,怎么会这么疯狂,明明知道你爱的是妙妙,却还死心塌地的爱你!”叶枫愣了,突然将我拥进怀中,“石头脑袋,你终于开窍了,谁说我爱的是妙妙?我爱的是你呀!”叶枫使劲拍拍我脑袋:“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亏你还用36计来钓我,63956,钱柜的歌号,蔡依林的《爱情三十六计》吧。”晕,那天我在漫画上的数字,竟然被他识破。

窗外仍旧小雨淅沥。叶枫搂着我站到窗前:“认识你以后,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只有你一个人是为我着想,不计得失,不问后果,甚至是失去生命的恐怖!石头脑袋,你愿意每天都和我一起度过吗?”我目瞪口呆,这算什么?求婚吗?我赶紧点头,生怕他反悔似的。

没错,谁说80后女孩只要爱情,不要婚姻。我要被称为叶太太,我要和叶枫一起签房贷,开始节省家里不用的电灯,我要让其他男人看到我的戒指感到无奈,告诉他们错过了世上最后一个好女孩。

第80篇、爱情故事幸福就是一场场阴差阳错

1、她要的爱情是不期而遇

牛小莉单身了很久,大有一不小心就再也嫁不出去的架势。

朋友们都干着急,帮不上忙,因为他们都知道,牛小莉最抗拒相亲了。她拒绝任何形式的相亲活动,也不相信怀揣赤裸裸的目的坐在一起找话题的男女会产生什么爱情。她坚信,真正的爱情都是不期而遇的。否则,她宁愿单身一辈子。

好友雯子拉她去参与一场很新潮的行为艺术,每位访客都被戴上眼罩和隔音耳机,由工作人员带着进入一个空旷的房间,体验茫茫人海中要么撞到墙,要么撞到人的感觉。周围漆黑又安静,她小心翼翼地摸索了很久,竟渐渐仓皇。蓦地,她碰到了一只结实的手臂,立刻伸出手去,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摘下面罩时,牛小莉眯着还有些怕光的眼,小心脏猛跳了一下,对面的男子长得有点像小栗旬,是她喜欢的类型。更惊喜的还在后面呢,活动结束后,两人一聊,竟格外契合,就连她曾追过的最高冷的黑暗系英剧,都能得到他的惊喜应和。牛小莉的眼神越来越亮,她终于等到了那份不期而遇。那男子姓陶,因为皮肤颜色偏深,荣幸地被她称为黑陶。

理所当然地,黑陶和牛小莉成了一对,两人唱和合拍,感情甚笃,只差相约去民政局了。

在把自己嫁出去之前,牛小莉策划了一场婚前旅行。

2、爱他就跟他去婚前旅行

人们常说,婚前旅行是检验爱情最好的试金石。在旅程中,两个人共同面对未知,能够认识最真实的对方。

他们去了巴黎,全球最浪漫的城市。黑陶做足功课,制订了超详细的计划,订酒店、美食,预约各种门票,所有行程他都承包了。

第一天,黑陶领着牛小莉在卢浮宫里逛了一天。因为展品太多,语音导览器根本派不上用场。意外的是黑陶竟早有准备,在重要的世界名作面前都能说出一二,这才让他们避免了走马观花。最后,虽然逛得两腿发软,他们心中却是满满的震撼。

第二天,牛小莉一看黑陶又要拿出他那写得密密麻麻的计划书,急忙制止他,“今天,我带你去体验一下随性的魅力。”

她拉着他去了香榭丽舍大街。黑陶刚刚滋生出在这样的街道上散散步、喝杯咖啡也很美好的念头,就被牛小莉拉着,一头扎进旁边几个名牌专卖店。那么著名的品牌店,却一点没有国内的高冷范儿,人们扑向一个个奢侈大牌的包包,瞧那阵势,就跟在菜市场抢特价大白菜一样。牛小莉反复挑选,试背,从各种角度拍照,最后空着手挤出人群。

没等黑陶发问,她拉着他就闯进旁边的苹果手机店,找了个角落,开始用手机往国内发照片。他这才明白,她是来蹭店里WI-FI的。她一边发图片,一边和朋友们讨论着颜色和款式,然后,她又重新杀回刚才那几个奢侈品店。

几经周折,他们都累得精疲力尽,手里多了几个袋子,却错过了巴黎的美。黑陶对牛小莉的行为有点不解,她平时并不喜欢大牌,而且,购买这些东西也不在他们的行程之内,但她的样子又不像是临时起意。他看了看她,她并不想对今天的举动作出什么解释,还不停地在微信里发语音。

“这就是你所谓的随性的魅力吗?”他开口了,语气中有那么点责备的意味。

牛小莉一下子火了:“我就喜欢这样的随性,怎么了?我讨厌被计划好的生活,我们的相识不就是一场不期而遇吗?要不然,我们怎么会走到今天?”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了发泄情绪,已经把问题上纲上线了。

黑陶被她说急了,一句话就泄了底:“你真以为这世上有那么多的不期而遇吗?如果不是我提前……”

当他醒悟自己说错话时,已经晚了。

第81篇、爱情故事苏喜的爱情纠结

1

苏喜是在搬入新居后,才知道许落尘住在隔壁的。

新居坐落于市中心商业小区,六十七平方米,是苏喜和彭漠加班加点省吃俭用三年换来的,其中,还有双方父母的补贴。

得来不易,拿到钥匙后,苏喜依偎在彭漠怀里孩子气地哭了半宿。

自己的房子就是好。卧室、客厅、卫生间,没有一处苏喜不欢喜。特别是厨房,宽敞明亮,不像单位的筒子楼,黑糊糊的一面墙,排风扇怎么转,做起菜来油烟也还是四处横飞。

当天晚上,苏喜喜滋滋地提回了很多菜,都是彭漠爱吃的。她哼着邓丽君的歌,在厨房里奏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窗外飘进来的风暖融融的,夹带着丁香花清凉甜润的香,她笑着,心里也乐开了花。

炒最后一个菜时,苏喜看到隔壁厨房里,出现了一个和她一样活跃的身影。那个身影清瘦、高大。白衬衫外面系着一条花围裙,衬衫袖子挽了几层。那个身影很认真地淘米,动作娴熟地洗菜、切菜、炒菜。

苏喜看得一愣一愣的,直到发现那个身影正面对自己“哧哧”地笑,才如梦初醒,手忙脚乱地将铲子举起来朝对方挥了一下。挥完之后,她又觉得这个动作过于滑稽,她脸红了,说:“许医生,你也住在这里啊。”

苏喜第一次炒焦了菜,而且是彭漠最爱的可乐鸡翅。吃饭时,她问彭漠:“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彭漠说:“七年。”她又问:“七年了,为什么我一次都没吃过你做的饭?”彭漠说:“因为我不会。”

彭漠埋下头继续专心致志吃他的饭,把菜嚼得“吧嗒吧嗒”响。苏喜却无缘无故悲伤起来,她对彭漠又像是对自己说:“我父亲死在了厨房里,脑溢血。他给母亲做了一辈子饭。他做的饭菜特别特别好吃。”

说着,苏喜眼泪就流了下来,簌簌地滴在饭碗里。她放下筷子,跑进卧室,彭漠也跟进来问:“怎么了?”她不说话,因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感觉心里悲悲切切的。

2

苏喜和许落尘在同一家医院工作,都是医生,只不过苏喜是二十六岁的医生,许落尘是四十六岁的医生。

但人却是好的。高大、清瘦,有着儒雅的文人气质,说话也是文绉绉的。工作服永远一尘不染。笑的时候嘴角深陷下去,露出迷人的纹,很有女人缘。

只是普通同事,除工作外,并无太多交流。成了邻居后,却开始经常遇见,上下班的路上、菜市场、超市、电梯……忘记了哪一天,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心照不宣坐在了一起,以后就常常坐在一起,吃完饭还会小坐一会儿,说说话,消磨一些时间。

苏喜发现,许落尘好像掌管了家里所有的事,买菜是他,做饭是他,刷洗碗筷是他,交煤气水电费还是他。一次在超市,她亲眼看见他在货架上取下三包苏菲卫生巾,一款夜用,两款日用,放进推车里。

许落尘说,我妻子很懒。苏喜却觉得,他妻子很幸福。那时苏喜还不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萌生出好感,大多是因为她看到了他给予另外一个女人的幸福,那幸福让她眼红。

苏喜家的厨房和许落尘家的厨房不算近,也不算远,差不多五米的距离。每周,苏喜都会把玻璃擦得干净明亮,这样,她才可以清楚地看到许落尘握刀的手、舞动铲子的手、夹烟的手、捋头发的手。

那双手白皙修长,很像父亲。

许落尘做饭的时候,习惯大开着窗。两个人隔着差不多五米的距离打招呼,两家的菜香也隔着差不多五米的距离交织在一起,做饭这件寻常事慢慢变得别开生面,变得不再那么单调寂寞。

和苏喜一样,许落尘做饭时也喜欢唱歌,罗大佑或李宗盛的歌。一次,两个人不约而同唱起了《当爱已成往事》,一交一接,一起一伏,声音都不自觉地大起来。

许落尘笑了,苏喜也笑了。苏喜一笑两腮就泛出了桃花红。苏喜第二次炒焦了彭漠最爱的可乐鸡翅。

3

苏喜的一手好厨艺都是跟父亲学的。在苏喜的记忆里,父亲好像总是忙碌在厨房里。苏喜的母亲是个舞蹈演员,爱美,对脸和双手呵护备至,进厨房顶多是切个水果,做个沙拉。

父亲说,两个人在一块,总是一个微微心甘着一个,一个微微情愿着一个,所谓和谐的关系,都是这样心甘情愿的结构。好比做饭,一个甘心做,一个情愿吃。如此,才能亲亲爱爱,皆大欢喜。

以前苏喜百分百认同这句话,但现在她有了疑惑。两个人在一块是因为爱,而且必须一起爱。爱都一起爱了,其他事为什么不能一起呢?例如做饭,一起做,一起吃,该有多么好,多么美。

周六,苏喜在电梯里碰见了许落尘和他的妻子。女人已经不年轻了,但打扮太时尚,太潮流,不光让许落尘显得老气横秋,连苏喜都感觉自己暗淡了。

电梯上到三层时,女人一只手探进包里不知找什么东西,没一会儿,突然发出小猫一样的尖叫。手抽出来,食指多出一个小口子,见了点血,应该是被眉刀之类的东西割破了。

许落尘又是吹又是问:“疼吗?疼吗?”语气里溢满关心。苏喜被两个人的恩爱搞得有点不好意思,脸红了,心也酸溜溜的。

出电梯后,苏喜站在自家门口按门铃,许落尘刚把妻子扶进去又冲出来,说没创可贴了,要赶紧去买。

这晚,苏喜做饭时有点心不在焉,眼睛总时不时瞟向隔壁厨房。许落尘一直没出现,苏喜想,那么个小口子,不至于连饭都不吃了吧。结果一不留神,菜刀就切进了手指。

苏喜发出一声尖叫,也跟小猫一样。坐在客厅里看新闻的彭漠纹丝不动,只是问了句:“怎么了?”她回头说:“切到手了。”彭漠说:“噢,那没事。”

苏喜来了气,扯起嗓子喊:“手指切断了。”彭漠这才惊慌失措地冲过来,边责骂她不小心,边拿起她的手看。看了一眼,就笑了,把抓在手掌里的食指含入嘴中,另一只手却去抓苏喜的细腰呵痒痒。

彭漠说:“臭女人,学会骗人了。”苏喜一汪泪还在眼眶里打圈,终是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4

入冬后,苏喜不再擦玻璃了,许落尘家的窗户也是终日关闭。他们开始结伴上下班。一次,下了大雪,在车站等车时,许落尘忽然伸手拍了拍苏喜肩上的雪,然后把她的大衣领子竖了起来,紧了紧,又紧了紧。他说:“北风冷,记着竖起大衣领子。”

有一团团白气从许落尘口里扑出来,扑到苏喜脸上,湿漉漉的。苏喜的心动了动,又动了动。

也是那天,苏喜加班到很晚,许落尘早走了。她一个人回家,路太滑,一不小心滑倒,摔坏了腿,韧带扭伤严重,要上半个月的石膏。

彭漠特意休假照顾她,每晚给她洗脚、穿袜子、搽药。吃饭却成了问题,她下不了床,彭漠又不会做,只能叫快餐。

可是有一天,许落尘却按响了门铃,苏喜靠在枕头上听见那个父亲一样的男人对自己的男人说,家里刚好炖了排骨汤,想到苏喜可能需要这个补一补,就端来一碗。

排骨汤很浓很香,苏喜喝得很慢很细。喝着喝着,脑子里就浮现出一个画面,一个高大清瘦的男人,哼着歌,在冬天的厨房里一站四个多小时。

彭漠问:“好喝吗?我都闻到香味了。”苏喜就哭了,肩膀一抖一抖的。彭漠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安慰:“乖啊,想你父亲了吧,别哭了,哭得我心里一抽一抽的。明天,我就学做饭。”

这晚,苏喜失眠了。她想,女人都喜欢把男人形容成光,年轻男人应该是一束太阳光吧,热烈、明亮,有着火一样的热,远远的距离就会将你牢牢吸引。

好像她第一次看到彭漠,那时她刚入校,大二的他在操场上打篮球。他明晃晃地一忽儿跑前,一忽儿跑后,一忽儿抢球,一忽儿投篮。他朝气蓬勃,清澈得仿佛可以将她的毕生都点亮。

而老男人,却需要靠近。他从刀子般流淌的时间河里穿行了那么久,流失了明亮,流失了热,只留下可触摸的温暖,就好像那碗香在嘴里甜在心里的排骨汤。

林夕说,暧昧就是还没有热恋已相恋。那么,她和许落尘算是在相恋吗?

5

上班没几天,许落尘就约了苏喜,说:“认识这么久了,还没在一起吃过饭呢。”苏喜说:“中午不天天在一起吃吗?”许落尘莞尔:“那不一样。”

是一家川菜馆,地点很偏。许落尘提前订了包间,菜也点好了,还有酒。苏喜说:“不会喝。”许落尘说:“少喝点,没关系。”

两个人边吃边说着话,都是工作上的。中间许落尘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随手把门带上了。他没有回到对面的位置,而是拉开了苏喜身旁的椅子,坐下来,定定地看着她。

积蓄已久的暧昧如同一根带刺的玫瑰枝,在空气中,一点点凸显出来。乱糟糟的情绪让苏喜异常紧张起来,鼻尖上冒出一层细珠子似的汗,厚厚的刘海也被汗濡湿了。

许落尘的目光深情得像秋天的黄昏,他说:“知道吗,你刚来医院我就注意到你了,水清清的一个小人儿,一笑两腮就泛出桃花红。我特别喜欢你的笑。”

许落尘的吻落了下来。那是一副上了岁数的嘴唇,不像彭漠那样甜润,全是干巴巴的褶子。

苏喜推了一下,没推动。那上了岁数的嘴唇已滑到了她的脖颈,一只手也顺势游进了她的衣领。这时,她听见自己的手机响,她似乎醒了,又推了一下。这一下,几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不单推开了许落尘,她自己也险些从座位上仰倒。

在许落尘的一脸茫然里,她拎起包逃走了。

春天来的时候,许落尘搬走了。这之前,还发生了一件关于他的事情。一个女孩找上门来,说怀了他的孩子。那女孩苏喜认识,是医院新来的小护士。

许落尘的妻子和情人惊天动地地闹了好一阵子,就在走廊里。彭漠躲在猫眼后面看热闹,他说:“多可怕啊。”

是啊,多可怕啊。

第82篇、爱情故事相爱和分手有同样的理由

前一阵回家,见到了依旧帅帅的表哥。可是帅帅的表哥很心烦,因为尽管儿子都已经3岁了,表嫂却要闹着和他离婚。

表哥是不想离婚的,用他的话说,就是“压根儿没有这个想法”。在他看来,这一段婚姻,虽然在有了孩子之后,二人世界相应减少了很多,但还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原则性问题”就更是没有:两个人都安分守己而且很爱孩子,尽着各自的家庭义务。想要离婚的是表嫂,而且据说她非常决绝,非离不可。她不争财产,也没有其他过分要求,只求离婚。

有些难以想象,当年拒绝其他人的硕大钻戒,一心一意跟了表哥的表嫂,几年后会这样选择。她宁愿做一个带着3岁儿子离异的母亲,也不愿意再继续这段婚姻。而面对他们活泼可爱的孩子和这个并没有“硬伤”的家庭,很多人会像表哥一样问一句:“既然你也没有外遇,我也没有外遇,离婚——至于吗?”

细聊之下,发现表嫂的选择也不无原因。当年他们都作为新员工,被统一分配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工作,刚刚认识的时候,在一个大的失落背景下和狭小空间里,表哥的那种顺其自然、怡然自得的气质,曾经深深地吸引和感染了表嫂。而当组建家庭、有了孩子、环境变化以后,表哥那种不愠不火的特质,就显得更像是不求上进,而不是阳光健康了。表嫂说她喜欢看书也喜欢爱看书的人,而表哥说他连看书都只喜欢看菜谱和历史。表嫂说她希望男人可以支撑起一片天空,而表哥属于随波逐流、没什么大理想大作为的人。表哥说他希望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彼此再好好努力一下,而表嫂说她对表哥这个人已经整个失望透顶了……

想起一个朋友MSN的签名:“结婚的时候是性格互补,离婚的时候是性格不合。”昨天含情脉脉的眼波还近在眼前,今天的疲惫绝望就已写在脸上。真是相爱与分手是同样的理由。你没变,我也没变,只是感觉变了。琴瑟和鸣的爱和家庭,太少太少。支撑绝大多数家庭维系下去的,不是爱,而是亲情、责任和忍耐。

第83篇、亲情故事亲情总是输给爱情

母亲嫁给父亲那会儿,差点就跟外公吵翻了。那时父亲家里穷,家徒四壁,温饱都成问题。外公对着母亲吼:“你要是嫁给他,就永远不要回来。”母亲没屈服,还是收拾包袱,嫁给了父亲。跟着父亲,母亲的日子过得苦,风里来雨里去,可是她从来不抱怨。

母亲常常给我们讲她与父亲的爱情故事。她与父亲是在春节对歌时认识的,那时老家的春节,邻村邻寨的小伙和姑娘们都会聚集在山梁子上對歌,父亲的歌唱得好,母亲听到,就悄悄喜欢上了父亲。她在人群里使劲地鼓掌,父亲也注意到了人群中一脸阳光的母亲。

可我知道,母亲对外公一直怀着深深的愧疚。因为就在母亲生下我后的第三年,外公去世了,他在母亲跟父亲走后就一病不起。在此之前,母亲也只回过一次家。依稀的记忆中,母亲伏在外公的坟前大哭,任谁去拉都拉不开。

我长大后,心里就暗暗发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扔下父母不管。可是,没想到,母亲经历的事在我身上重演了。我高三那年喜欢邻座的一个女孩。女孩高考时没有考上大学,选择复读。我也鬼使神差地放弃了去外地读重点大学的机会。

我说要复读时,母亲哭得天昏地暗。大学开学那天,父亲拖着把我送上去学校的车,我却逃了回来。所幸的是,第二年,我们都考上了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好学校,可是,我觉得很幸福。大学四年里,我几乎没给母亲写过一封信,只是偶尔父亲打电话来,我会问问她的情况。

和女友结婚后,我更是很少回家,有时一连两三年春节都不回家一趟。直到父亲给我来电话,说:“儿子,你快回来看看吧,你娘快不行了。”我才意识到,我真的把母亲忘了。

母亲走的那年,父亲告诉我,母亲的病几年前就查出来了,医生说要几万块手术费。而那时我正忙着买房子结婚,所以母亲就把给自己治病的钱给了我。我跪在母亲的墓碑前,千呼万唤着娘,可是,再也听不到她应我了。

当我的儿子上了高中,开始早恋,任我怎么教育、感化,甚至以“脱离父子关系”相威胁都无济于事时,我终于明白,人世间的亲情总是要输给爱情的。上一代输给下一代,亲情总是先退出,退到很远的地方去,退到时间的背后,默默地为那新的情感祝福着。

第84篇、爱情故事好歹有个家

为了体验“距离产生美”的境界,我与丈夫两地分居。可不过两年,我们又向往起一地的生活。而终于调到一地的时候,却又生出无穷的烦恼。

原来,单身的日子过得单纯,可调到一地,便不好意思再天天到娘家坐吃,自己必须承担一份家务。

我们在理论上明确了分工:他买菜、洗衣、洗碗,我烧饭。

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一共有3项,而我是1项。可事实上,除了固定的家务活外,还有更多没有名字、细碎得羞于启齿的工作。他每日里8小时坐班,每天早上洗过脸、吃过早饭后,便骑着自行车,迎着朝阳去上班,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而我还须将整个家收拾一遍,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晒、收、叠均不负责。铺好床,扫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已经没了清晨的感觉。他在办公室里专心一意地工作,休息的时候,便骑车出去转一圈,买来鱼、肉或蔬菜,众目睽睽之下收藏在办公桌下,当人们问起他在家干什么的时候,他亦可很响亮地回答:“除了买菜,还洗碗、洗衣服。”十分模范的样子。于是,不久单位里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勤快、会做等等。

但谁也不会知道,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一边还须关心着水烧开了灌暖瓶,一会儿,里弄里招呼着去领油粮票,一会儿,又要领8元钱的生活补助费……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都归我做,却没有一声颂扬。

并且,家务最重要的不仅是动手去做,而且要时时想着。比如什么时候该洗床单了,什么时候该扫尘了,什么时候该去洗染店取干洗的衣服了,什么时候该卖废纸了……这些全是我在计划,如有一桩想不到,他是不会主动去做的。最忙乱的是早晨,他赶着要上班,我也急着打发他走,可以趁早写东西。要做的事情多得数不清,每件都在眼前,可即使我在刷牙而无法说话的那一瞬间,他也会彷徨,不知所措。虽然他买菜,可是买什么还需要我来告诉他,只有一样东西他是无须交代也会去办的,那便是买米和面包。多年在农村的插队生活使他认识到,粮食是最重要的。平心而论,他是够勤勉的,只要我请他做事,他总是很努力。

以往,我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人,高大、坚毅、从来不笑,似乎承担着整个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崇拜平凡的男性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分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渺小劳动。生活中,需要男人到虎穴龙潭救回女人的机会很少,渺小的琐事却很多。所以,我对男性影星的迷恋,渐渐地从高仓健转移到美国的达斯廷·霍夫曼身上。他矮小、瘦削、貌不惊人,似乎消退了原始的力感,却有一种内在的、能应付瞬息万变的世界的能力。他能在纽约乱糟糟的街头生存下来,能克服青春的虚无与骚乱,能在妻子出走以后像母亲一样抚养儿子——为儿子煎法国面包,为儿子系鞋带,为儿子受伤而流泪。我认为,这便是男性的伟大所在了。

每逢烦恼的时候,他便用我小说里的话来调侃我:“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生活。”这时,我才发觉自己小说的浅薄,可再往深处想,仍然是这句话:“这就是生活。”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却也有同样令人不舍的东西。

虽然有着无穷无尽的家务,可还是有个家好啊。房间里有一把男人用的剃须刀,阳台上有几件男人的衣服晾着,便像有了安全感似的;逢到出差回家,想到房间里有人等着,即使这人将房间糟蹋得不成样子,心里也是高兴的。反过来想,如若没有一个人时常地吵吵嘴,那也够冷清的;如若没有一大摊杂事烦心,每日尽爬格子,又有何乐趣?又能爬出什么名堂?想到这些,便心平气和了。

何况,彼此都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点进步,他日益增进了责任心,紧要时候,也可朴素地制作一汤一菜。我也去掉一点大小姐的娇气,正视了现实。

第85篇、创业故事爱情里的选择——机会成本的获得

爱情里的选择——机会成本的获得

故事精粹

有四个人,常、刘、赵、胡,为了讲故事方便,用C、L、Z、H表示。小C与小Z两个姑娘是好朋友。小L、小H两个小伙子也是好朋友。下面为了简要说明故事的线索,先介绍一下这几位年轻人,根据女士优先惯例,先从女士开始:小C是个聪明漂亮的姑娘,但是也许是因为比较受欢迎,所以任性,不太会关心人。 小Z 是个比较有气质、会关心人的姑娘,但就是相貌一般。然后是两位男士:小L是一个帅气又聪明的小伙子,但是也不太会关心人。而小H 很有才气,又体贴入微,只是长得不帅也不高。

下面开始让年轻人们恋爱了。不过,毕竟爱情属于二人世界的事,不能脚踏N条船练劈腿。为表明绅士风度,还是让女士优先选择吧。

先请小C女士出场:

她碰巧遇到了L和H,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她觉得两位小伙子都很好,自己也都很喜欢。可是,总不能跟两个人一起恋爱吧。当然不要妄想找一个人既帅,又聪明,又有才气,又体贴人,又长得高大,上帝造物的时候是公平的。不过即使真有这样的人,到时候恐怕还没选,就被人家抢走了……她到底该选谁为恋爱对象呢?这时候该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出场了。

先解释一下机会成本:星期五到了,你要为周六的活动做计划,你会想,是去爬长城呢,还是和朋友聚餐?你衡量了一下,觉得去爬长城更好玩,于是周六你去爬长城了,结果由于不小心,你摔了一跤,脚疼了半个月,这时候你会想,当时如果我和朋友聚餐的话,可能会遇到有才华的阳光男孩而邂逅一段爱情,所以就为自己周六选择去爬长城后悔不已。像这样,本来你有机会选择做B事并且可能从中获得“100”的愉快,但由于你没有选择做B事,反而选择了让你痛苦、倒大霉的A事,那么,因痛苦的选择引起的机会成本就是从快乐的B事中可能获得的“100”。机会成本是用来说明随着选择的不同,获得的相对价值也不同。

那么在这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当中,美女小C所面临的机会成本是什么呢?选择L的话,爱美之心得到满足,人见人赞:你男朋友真帅、真聪明。但是不足的是,他不会围着你转,他不会主动关心你。如果选择H的话,人人都竖起大拇指说:你男朋友,有才华!你的女伴、家人会说:你男朋友,体贴!可是遗憾的是:他不帅,不能让你在你的女伴面前炫;他不高大,不能给你宽阔的肩膀。

机会成本就意味着,美女小C如果选择L,那么,她的爱情机会成本就是失去选择H时所获得的一切。经济学教导我们,在选择时,应选择最高价值的那一个(即机会成本最小的选项),而放弃选择机会成本高的选项,即失去越少越明智。可是,对爱情来说,这样的价值怎么衡量呢?

如果美女小C觉得自己既然长得不差,应该找一个与自己相当的,那么就选择L。不过,应该像王小丫一样问一下自己,这就是你想要的,你确定吗?真的确定?当然,在生活里,还会有很多的因素决定选项的得失。比如,小C可能会觉得,虽然L表面看上去不体贴,可自己就是有能耐让L围着自己转,对自己体贴入微。又或者说,自己就是喜欢L,说不上为什么。

不论怎么选择,最后都只能选一个人,放弃另一个。这里面就产生了机会成本。

智慧点拨

在日常生活中和金钱有关的活动实在很多,不论是消费还是投资理财,都离不开钱,而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一个人在一段时间里能作的选择是有限的。

机会成本是经济学上的一个专业名词,就是当你选择做一件事情时,必须付出放弃做其他事情中价值最高者。这个价值包括了实际支出的金钱及并非以金钱来表示的形式。你听过的“春宵一刻值千金”及“不爱江山爱美人”都是机会成本的例子。不过,不同的人面对同一件事情时,不见得会有相同的选择,这是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付出的机会成本也不同。

机会成本有个隐含的成本即“时间”,时间在投资理财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有些人愿意每个月存下5000元定期定额投资共同基金,因为每个月少花5000元,5年后可能就会有四五十万,这5000元5年后的价值,就是今日相对于未来的机会成本。但有些人选择当个享乐当下,有钱就花的月光族,5年后还是一无所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其所付出的代价会更高。

机会成本也可用于教育小孩的消费观,大人可以和孩子约法三章,比如孩子想买玩具,那么就约定好他每天都要扫地擦桌子,这样他就会得到10元钱的报酬,然后等他攒够钱去买。他必须把钱存起来当做买玩具的基金,这样,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又想去吃肯德基的话,他就会衡量到底是吃肯德基把钱花掉一部分,还是不吃,早日买到想玩的玩具?在这个过程中,没人可以帮他选择,全靠他自己思考。提早让孩子了解机会成本,懂得如何作选择,对他日后的理财很有帮助。

不过进行投资理财时,如何作出最有利的选择,还要看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认识水平。

第86篇、爱情故事亲情向左,爱情向右

一再婚公婆被分居

秋高气爽,难得我和老公的年假赶在一起,我们计划着自驾车带着婆婆和一对儿女回湖南老家,边旅行边探亲,两个孩子长这么大,一次都没去过老家,婆婆也很久没回去了。

周一早晨,我们还没来得及出发,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响起。老公打开门,惊讶地看着风尘仆仆的公公:“叔叔,你怎么来了?”公公不是老公的亲生父亲,所以我们一直喊公公“叔叔”。公公虎着一张脸,闷声闷气地回答:“我来接你妈回家。”

婆婆迎出来,接过公公的包,老两口回他们自个卧室了。我和老公在客厅里面面相觑,不大一会儿,卧室里就传出老两口操着家乡话的争执,公公让婆婆跟他回家,婆婆说孩子们离不开她。公公粗声说:“你忘了咱们结婚时的计划了吗?”婆婆小声说:“我没忘,这不是儿子需要我吗?”“要么回长沙,要么离婚,今天你给我一句痛快话。”叔叔那么温厚的人竟然撂下狠话,让婆婆做个选择。

老两口闹成这样,我和老公自然脱不了干系。老公大学毕业那年,前公公因病去世,经朋友牵线,婆婆和叔叔认识,两人相处了一年,组建了新的家庭。我和老公要第一个宝宝的时候,孕期反应特别激烈,做不了饭,也吃不下饭,就想着让婆婆来深圳照顾我一段时间。老公给婆婆打电话,婆婆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叔叔也欣然同意,我心里特别感激。那时候婆婆和叔叔才结婚四年,就这样“被分居”了。

作为80年代的独生子女,我和老公生活自理能力很差,结婚成家后,两个人都忙于工作,生活方面一团糟。儿子的降生弄得我们人仰马翻,幸亏有婆婆在身边,手把手地教我们给孩子冲奶粉、换尿布,间或给我们做饭,帮我们料理家务。我的身体素质从小就弱,生了孩子,愈发不如从前,我一生病,儿子也跟着生病。老公忙着赚钱养家,哪儿有精力和时间照顾两个病号,这可苦了婆婆,里里外外地忙活。

说心里话,家里有个老人就是好,婆婆这人脾气很好,我们娘俩处得也好,虽然老人都有些溺爱孩子,但我的原则是自己不带孩子就没有理由责备老人。婆婆唯一的心结就是想家,其实是想老伴,她和叔叔虽然是半路夫妻,感情却蜜里调油,不输于现在的小年轻。但是她又不放心我和老公,又心疼孙子,为了能让我们这个三口之家正常运转,她心甘情愿地成了“老漂族”,在儿子家里做起了免费“保姆”。

二婆婆疼孙子远老伴

因为自己的小家,让婆婆和叔叔常年分居,我心里也不落忍。我和老公曾经无数次地商量,等儿子大一点,上了幼儿园,就让婆婆回老家和叔叔团聚。

儿子两周岁的时候,我和老公狠狠心把他送到了社区附近的一家幼儿园。任凭儿子哭闹不休,我们都决绝地把他扔在那里。婆婆送孙子上幼儿园,送了几次却怎么也送不下,又把儿子从幼儿园带了回来,婆婆抹着眼泪说:“幼儿园的孩子都比咱家孩子大,他这么小,饭都吃不到嘴里,受气怎么办,放在那儿,我怎么也不放心。”儿子从两岁到三岁,上两天学,在家呆两天,这么一拖再拖,婆婆又在深圳待了一年。

等儿子好不容易适应了幼儿园的生活,婆婆终于解放,回老家去了。那半年,我每天的日子都像打仗一样,按下葫芦浮起瓢,每天早晨都闭着眼睛起床做早点,伺候儿子穿衣服吃早餐,送儿子上学,傍晚心急火燎地坐班车回家,先接上儿子再去菜市场买菜,回到家里又一头扎进厨房。我和老公最怕的就是儿子生病,儿子一生病,我们俩就得有一个人请假,外企的工作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稍有不慎,就面临被辞退的危险。我和老公如履薄冰,顾得了工作顾不了儿子,可哪一头的担子都不轻。

婆婆从老家来深圳探亲,下了火车先到学校接孙子,看到孙子大冬天脚上还穿着凉鞋,心疼得直掉眼泪。回到家,见我们的厨房里狼藉一片,婆婆气不打一处来,边收拾边唠叨:“这日子怎么能过成这样,你们光忙着赚钱,心里哪儿还有这个家。”她原打算来看看我们就回去,看到家里“民不聊生”的情况,索性住了下来,帮我们料理一日三餐,接送孙子上学放学。叔叔在千里之外鞭长莫及,只能由着她的性子来。

有婆婆在的日子,对我们一家三口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堂。儿子永远是健康的,家里永远是干净整洁的,饭菜永远是热乎乎的。在婆婆跟前,老公是个甩手掌柜,家务活基本不插手,渐渐地,我也变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每天晚上回到家除了逗逗儿子,啥事都拎不起来了。

三做得了好奶奶做不了好妻子

儿子五岁的时候,我又怀孕了。考虑到会耽误工作,考虑到养孩子的辛苦,我和老公商量打掉这个孩子。婆婆在电话里听说后,承诺有什么困难和他們讲,她来给我们带。叔叔也说一个孩子太孤单了,孩子有个伴好。老两口意见一致,这无疑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老话说,第一个孩子难生养,第二个孩子就有经验了。谁知女儿早产,提前一个月来到了人世间,早产的女儿体弱多病,从生下来就百病缠身,这病好了,那病来了,我和老公隔三差五带着她去医院,看着那么小的孩子打针输液,受皮肉之苦,我们恨不得代替她受这份罪。

为了不打扰婆婆和叔叔的生活,每次婆婆来电话,我和老公都打肿脸充胖子,告诉他们我们能行,我们自己带得了孩子。期间,我请过一个住家保姆。做饭洗衣是保姆分内的事,可有哪个保姆愿意伺候一家子病人,两个小魔头要多难缠有多难缠,我这个当妈的都受不了,更何况人家保姆呢?在大城市请个知根知底的保姆不容易,那个保姆阿姨辞职后,我再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保姆。

无奈之下,婆婆三进深圳,再次做起了我们这个小家的后勤工作,责无旁贷地担起了带孙女的任务。她想尽一切办法调养孙女的身体,比我这个当妈的都尽心。奇怪的是二次生产后,我的身体也状况频出,两个孩子又闹得慌,老公经常出差,如果没有婆婆在身边,我都不知道怎么应付家里的突发状况。

女儿一周岁时,婆婆委婉地和我们商量,带女儿回湖南,等到女儿上学了再给我们送回来。我当即表示反对:“孩子不在我身边,就和我们疏远了,隔代教育怎么行?”老公也点头称是,婆婆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我知道婆婆心里有苦说不出,她牵挂远在湖南的老伴,于是,我建议婆婆劝叔叔来深圳定居,老两口一起含饴弄孙,一家人尽享天伦之乐。可是叔叔在老家还有工作,还有好几年才能退休呢!再说故土难离,还有个适应不适应的问题。

婆婆在深圳这些年,叔叔没怎么来过我们家,他和我们的关系客气中透着生疏。婆婆一心挂两头的日子也不好过,每每见到婆婆落寞的神情,老公总是满心愧疚地说:“原想妈在老家找个伴,老了两个人相互照应,谁想,我们却剥夺了妈的幸福,两位老人相聚的时间还不如分离的时间多。”

四把婆婆还给公公

叔叔一个人在湖南,过着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一个人散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视……生病了,身边连个端水送药的人都没有,一年365天,与婆婆相聚的日子屈指可数。婆婆在深圳待得也不安生,她不会说普通话,听不懂普通话,虽然慢慢适应了大城市的快节奏生活,却总说深圳人多车多,没有自己的家乡好。忙起来倒没什么,只要一闲下来,婆婆总是郁郁寡欢。少年夫妻老来伴,为了孙辈,婆婆和叔叔成了现代版的“牛郎织女”。

此番来深圳,叔叔心里积聚了太多的不满。我让老公想办法留叔叔多住些日子,我们陪婆婆和叔叔在深圳好好转转,婆婆在深圳这些年,除了做家务带孩子,很少外出散心。

好说歹劝,叔叔总算住了下来,我尽量支开两个孩子,让两位老人多些时间相处。尽管叔叔对婆婆有意见,但叔叔对婆婆很尊重,逢人便说我爱人怎么样怎么样,言语间尽是宠爱。在外面就餐,叔叔细心周到地给婆婆剥虾壳剔鱼刺,以往都是婆婆照顾我们,我们从没想过婆婆也需要别人的照顾。我们商量去哪里游玩,叔叔总是说听你妈的,几日游玩下来,婆婆和叔叔一路相扶相携,谈笑风生,婆婆像个正在热恋中的小女孩,浑身上下散发着不一样的光芒。

周末傍晚,我从外面回来,走到小区门口,看到婆婆和叔叔正在小区广场上混在一群老人中间跳交谊舞。我从来不知道婆婆有这么好的舞技,她翩翩起舞的身姿显得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她和叔叔的动作那么协调那么默契。落日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构成一幅岁月静好,现实安稳的画面。看着看着,我的眼睛不由地模糊了。

在我的再三央求下,婆婆讲述了她和叔叔的恋爱过程:老公大学毕业那年,前公公因病去世,经朋友牵线,婆婆和叔叔认识,婆婆一向是个爱美的女人,喜欢唱歌跳舞,叔叔也是他们单位的文艺骨干,婆婆和叔叔认识后,就成了社区里固定的舞伴,两人的感情也突飞猛进。叔叔和婆婆结婚的时候约定有生之年去全国各地旅游,学习各个少数民族的舞蹈……

婆婆还沉浸在对往事的回憶中,我细打量婆婆,才几年的工夫,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对衣着和妆容也不那么讲究了,整个人仿佛老了一轮。我突然意识到,婆婆和我一样是个女人,有着身为女人的渴望和梦想,我再也不能自私地把婆婆留在深圳,婆婆的帮衬让我和老公拥有了爱情和亲情,让我们这个四口之家幸福美满,而她自己却饱受相思之苦,不敢也不忍向儿女说出半个“不”字。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老公,老公高兴地一把抱起我:“老婆,我早就想这么做了,就是怕你不同意,才没敢说。”

晚上,哄一对儿女睡下,我和老公来到婆婆和叔叔的房间,先向叔叔深深鞠了一个躬,再转向婆婆:“妈,你跟爸回去吧,爸,这些年,我们对不住你。”婆婆站起身,激动地热泪盈眶,叔叔也愣住了:“那,那两个孩子怎么办?”我和老公对望了一眼,郑重地说:“爸,妈,你们放心,我们会努力学习做一对合格的父母,把两个孩子照顾好。”

第87篇、爱情故事多久没认真看过爱人

晚上吃饭的时候,闺女认真地说:“我们来做个表决吧。”

“行。”我以为这小孩又有了什么新花样,怕得不到支持就采取这种老办法。

“在座的,爱我的人请举手。”毫不犹豫,三只手全都举了起来。

“嗯,不错,妈妈,爸爸,姐姐都爱我。”

“当然。”又是异口同声。

“爱妈妈的请举手。哦,都举手啦,不错。爱爸爸的请举手,也不错,获得全票。爱姐姐的请举手。我也爱爸爸妈妈和姐姐。”

一边扒着饭菜,一边还在纳闷,怎么忽然玩儿这个。

“下面我点评一下。你们说爱我的时候呢,都是抬着头看着我举手的。下面,我要你们重新表决一次,要求是说到谁的时候,其他人要看着他再举手,明白了吗?”

“吃饭吧,都凉了。”“不行,必须再来一次。”

“好好好。”心想,再来就再来,多大点儿事儿,小孩子的把戏。

不承想,真正的考验开始了。

“爱妈妈的请举手。”我看到,老公右手扒着饭,左手举了起来,在闺女的盯视下,很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一边问行了吧,一边更加快速地双手端起了饭碗。

“爱爸爸的请举手。”轮到我了,我居然脸红了。

第88篇、爱情故事有温度的婚姻最令人向往

被人们称之为“冻龄美女”的伊能静离婚后45岁再婚,47岁时又生了女儿小米粒,这对伊能静来说不仅仅是开启了第二春,简直是开启了第二次人生。她因此满足地说,自己在45岁之前都是在弥补生命中的缺憾,在这之后才开始变得圆满。

再婚生子后,为了孩子,伊能静几乎当起了专职的家庭主妇。除了参加综艺,她只接一些小角色过过戏瘾,小她10岁的丈夫秦昊,觉得妻子浪费了她的表演天赋,毕竟她也是两次提名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演员。可伊能静却不在乎这些,她充满快意地说:“虽然表演是我的生命,但像我这样的人,最想要的,是家。”伊能静在为秦昊庆生写的“小作文”中,就分享了她对七年婚姻的感悟:“那些看起来最实际的茶米油盐,正是生活里最温润的浪漫,做饭有人吃,说话有人听,睡时有温度。”由此可见,伊能静乘风破浪地走过了半生,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港湾。

是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有温度的婚姻才是最令人向往的。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有温度的小故事:一位外国女领导人去花店买花,花店老板说:“你真幸运,嫁给了一位总统!”她微笑着说:“你娶了我,你也可以是总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姻生活中,不是因为有你才幸福,而是因为有我才会幸福。因为我会给你带来温暖,而这样的温暖,就是夫妻之间互相理解、互敬互爱。

在一些人的婚姻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冲突,有一方总是习惯用“你”作为主语来开头,将矛头指向对方,认为都是对方的错。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出现问题也应该是两个人的问题。如果我们一味地指责对方,不仅会让对方感到委屈,更可怕的是,还会将对方越推越远,会让对方感受到“我不爱你了”。如果夫妻之间互相释放温度,双方都能感受到温暖,那么就不会互相指责互相埋怨,而这样的婚姻才会根深蒂固,一生相伴。

所以说,夫妻之间,真正应该做的是将视线转回到自己身上。比如,对方不做家务,是不是因为之前一做家务,你就批评说做得不好,所以就放弃了?周末对方不愿意陪你逛街,是不是因为工作太累,需要休息,而不是不爱你?不妨尝试一下心理学中人际交往的黄金法则,“像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那样去对待别人”。你的改变与调整才是婚姻美满的第一步。而这样的改变,是一种有温度的改变,是一种释放温暖的改变。夫妻之间,信任来自哪里,主要来自于对彼此发自内心的尊重。尊重就是要爱自己并不断完善自己,尊重对方的选择。只有懂得自己、了解对方,才会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愿意一生陪伴的人,过一种有温度且温暖的日子。

記得看过一句流行语:失望攒够了,就离开吧。作为夫妻,最重要的是在攒够失望前,先试着学会沟通,互相释放理解的温度。无论男女,当你把生气的原因、失望的瞬间、难过的时刻,告知对方,即使是用吵架的方式,也是一种有温度的释放。这种方式,好过什么也不肯说,什么也不肯做。事实上,夫妻之间吵架,也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而吵架后的和好,更是一种保持恋情持久的秘诀,当然,和好必须带着真诚。

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最终决定生活在一起,都是一个关系逐渐拉近的过程,这其中的温度或温暖是不可或缺的。在这个过程中,两人之间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产生分歧、矛盾和争执,但对于这种矛盾和争执要在心理上做好准备,用理解和宽容打好地基。好的婚姻,不是不吵架,而是愿意在吵架后多听听对方的倾诉,之后积极寻求解决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长久的婚姻,不仅是好好爱,更是在吵架时不伤害对方。

有人说,杨绛与钱钟书,是人世间婚姻最理想的模样。其实,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会争吵、会拌嘴,甚至会为了一件事儿发生激烈的争执。杨绛在《我们仨》里这样回忆道:我和钟书在出国的轮船上曾吵过一架,原因只为一个法文“bon”的读音。我说他的口音带乡音。他不服,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争吵过程中我也尽力地用语言刺他。然后我请同船一位能说英语的法国夫人公断。她说我对,他错。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钟书输了,当然更不开心。常言说:“小夫妻船头上相骂,船杪上讲和。”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此后,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

现实生活中,作为夫妻,当你们在争吵中加入一些理性的因素,释放出一些有温度的语言,在争吵后进行总结时,你们会发现,吵架其实只是平淡生活中的一剂调味料。所以说,长久的婚姻并不是人们首先应该追求的,幸福的婚姻才是,因为只有幸福才会长久。而幸福的婚姻,必会让夫妻双方在婚姻里能够共同成长、互相感激、彼此接纳,用温度去温暖另一方的心。有这样的婚姻生活做基础,相信在面临生活的挑战时,彼此能够一起承担;出现矛盾时,双方能够主动沟通,最终能够在有温度的沟通中精心呵护好自己的婚姻。

第89篇、爱情故事爱挑剔的妻子

如果我们对另一半过于理想化,即使对方愿意,他可能也做不到,这是我们需要去接受的现实。

刚一进门,他们就吵了起来。“你总是挑剔我这样那样。”“我怎么挑剔你了,你就是做得不够……”没等小敏说完,阿亮马上就接上了:“我是动手能力不怎么样,但我愿意花钱请别人来做,为什么不行?我花得起这个钱!”“别以为你很有钱,花钱和自己做是两回事好不好?”

小敏和阿亮结婚不到两年,一直冲突不断,根源主要来自小敏对阿亮的不满。我知道如果我不介入,咨询室也会变成他们的战场。于是,我让他们都先停下来,分别请他们描述一下最近争吵的事情。

挑剔,是防御背后的痛苦

阿亮承认自己动手能力不行,可小敏却经常因此说他做得不够。有次搬家,小敏觉得搬家公司费用高,想自己搬。阿亮觉得没必要省这个钱,又不想和小敏争吵,最后也妥协了,但搬了一整天,腰都累坏了。家电有故障了,小敏也希望阿亮动手修理。阿亮觉得又累又浪费时间,何必呢?

“其实这些都还好,我最怕的就是她说我不在乎她,我真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在乎。”阿亮停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次吵架是因为我没给她洗内裤。其实,我平时都有帮她洗的,只不过这次她来例假了,我有点儿怕见血,所以就提议买个专门洗内衣的洗衣机。可她不同意,而且很愤怒,自己把内裤给洗了,我们就又吵架了。她的理由是觉得我不在乎她,我觉得这样是不是太作了。”

小敏说:“我大姨妈来了手脚发凉,让他帮我洗内裤,可他就是不肯,还说再买个洗衣机。为什么就不能亲自动手呢?怕血是理由吗?那我生孩子的时候,怎么办?万一我生孩子大出血了,怎么辦?是不是连进都不进来看我一眼?还说是我作,根本就是他不在乎我!我觉得他变了,结婚之前,他可以一整晚不睡地帮我修电脑。现在要他做什么事,他都说出钱请别人做,我就是很讨厌这点。”

既然所有的冲突都来自不满,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从不满的地方开始。我和夫妻俩约定,在咨询中去讨论对对方不满的地方,以及在婚姻中自己做得不够的地方。我问小敏:“你觉得老公应该怎么样,婚姻才可以继续下去?”小敏列举了阿亮的缺点,但在谈及自身的不足时,她没有往这部分去谈,而是一直强调阿亮的缺点必须改,否则就没办法继续这段婚姻。面对小敏的“指控”,阿亮觉得很无奈。他说自己有了很多变化,比如学会了做家务,比如以前从来不会修理电器,现在也略懂一二,虽然做得还不够理想。

我留意到,无论我们怎么谈,小敏都只抓着缺点。更重要的是,她似乎有个信念:必须改掉所有的缺点,婚姻才能继续。阿亮则比较坦然地说,人都有优点和不足。恋爱时,他知道小敏个性好强做事认真,虽然有些挑剔,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包容。只是婚姻走到现在,他觉得太累了。

于是,我又问小敏世界上有什么人是没有缺点的。小敏并不打算接这个话题,只是强调说阿亮必须改。小敏的回避很有可能是心理的防御,也许这是打开她内心的钥匙。但我知道,再继续围绕这个部分深入是很困难的,防御的背后是痛苦,要化解痛苦,最好的办法是绕过防御。于是,我打算和小敏谈谈她的成长历程,看看影响她婚姻的观念和认知是如何形成的。

完美,是为保护悲伤的内心

小敏描述了一些小时候的事情。她说父亲在她念小学时去世了,她和妈妈的关系一般,同时也提出了疑问:“这对我现在的婚姻有什么影响呢?”我说:“这正是我们去了解的目的,你可以再说说看,在爸爸去世之前,你对爸爸的印象是怎样的呢?”

小敏描绘了很多小时候关于爸爸的事情。我留意到,她所描述的都是和爸爸的美好回忆。于是,我又问她爸爸有没有让她印象特别深刻的缺点。当我这么问的时候,小敏反而更加强调她爸爸的优点。这让我很好奇,因为在讲述成长经历时,她会讲到妈妈的缺点,也会表达对妈妈的不满。

“如果你的爸爸还在世的话,你觉得他会给你的婚姻什么样的建议呢?”小敏显然是被我这个问题问住了。她不知道爸爸可能会给她什么样的建议,因为她距离那个真实的爸爸好像已经太远了。但显然,小敏也被勾起了一些回忆和情绪,她流下了眼泪。

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父亲的缺失,可能会虚构出一个理想化的父亲形象来代替缺席的父亲,小敏便是如此。理想化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我们之所以会理想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避免体验到失望。就好比从未见过面的网友,我们把对方理想化的时候,就可以获得一份虚拟的满足。小敏把父亲理想化之后,就可以和真实的爸爸保持一定的距离了。这个距离是为了避免触及真实的爸爸已经去世的现实,也是为了避免失去爸爸后内心的那份伤痛。

完美的爸爸是为了保护那颗悲伤的心,理想化的防御却给亲密关系带来了危险。她为了保护心目中父亲那个理想的形象,就不得不“制造”问题出现。比如她自己会被完美主义左右,拼命地让自己优秀,让自己辛苦,这也让她变得对他人挑剔。小敏对父亲的理想化也导致了她对丈夫的理想化幻想。阿亮尽管有缺点,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丈夫,至少在小敏看来是这样的。只不过,她一直认为他可以变得更好,所以就不断地挑剔他。

听到小敏这么说的时候,阿亮也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他说:“你每次挑剔我的时候,就好像我不能给你爱一样,我也很难过,好像怎么做都做不好,就觉得自己没价值。我能想到的就是多赚钱,我一直都以为你舍不得花钱。”

告别,是开始成长的生活

花钱让阿亮在婚姻里体验到一丝价值感,同时也让小敏对阿亮产生误会,她认为阿亮不用心。婚姻就是从这些不理解开始,出现了不满,出现了危机。

“那我该怎么办呢?”小敏问。我说:“你把爸爸想得太好了,有没有可能是为了攻击你的爸爸呢?”心理咨询常常是要让来访者看到内心矛盾的地方。小敏听了也觉得理解不了:“我既然那么爱我的爸爸,都把他理想化了,为什么要攻击他呢?”“把某个人理想化就是为了攻击他而做准备的,把感情理想化是为了体验不被爱而做准备的,这就是我们潜意识的矛盾。”

爸爸的去世让小敏失去了父爱,她很难过,可能也有一丝愤怒,只是这个愤怒被压抑起来了。当她把丈夫理想化之后,就不断地攻击他,攻击到最后的结果可能是离婚,这样她就可以再一次体验到一个对自己很重要的人的离去。而当这个很重要的人离去时,她就终于可以表达对失去的愤怒了。但是,对爸爸却没有办法,因为他的离去是永别。听到这儿,小敏再次流泪了。

阿亮想去抱抱她,我示意他暂时不要打扰。过了一会儿,小敏说:“我好些了,我们继续吧。”阿亮说:“对不起,我没有理解到你的这些部分,我会努力变得更好的。”我对他们说:“如果你对对方有了理想化,即使是对方愿意,他可能也做不到,这是我们需要去接受的一个现实。就像你需要接受的,即使爸爸很爱你,但是,他的确是去世了。”

这一阶段的咨询结束之后,小敏和阿亮相互理解了很多,他们的婚姻危机解除了。但是,小敏可能仍然需要继续一段时间的咨询,因为她对父亲去世的哀伤还没有完成,她和父亲的告别还没有结束,她的成长才刚刚开始。

第90篇、爱情故事老爸的初恋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像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的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的美好又恬静,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的坚定且执著:“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给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脚步声走到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怔怔地看了女孩足足有5分钟。而后他终于想起,在来山村的第一天,他们就曾经见过面,是在山道上,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想到竟在这里又意外地重逢。上天竟是这样地厚待父亲!那个女孩脸上的绯红,让父亲确信,她也一样爱上了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以迟疑的呢?父亲立刻做了这一辈子他最英勇的决定,他说:“我可以请教你几个字的读法吗?”说完了便拿出手心里发烫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可以爱你吗?

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原来母亲一直不肯回忆这段往事,原来她所有的犹豫与迟疑,都是因为她在父亲面前,隐瞒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那就是:那个照顾了父亲一个月的护士,是云姨,而一直暗恋着父亲的母亲,不过是在云姨进城买药的那天,帮她给父亲打开了纱布……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第91篇、爱情故事66年藏了一份爱情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Blacktown(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老头看着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学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闯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其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水、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有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Blacktown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Blacktown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在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在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惟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肢体。”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到了我的疑惑,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一”

我满心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打量着他和她握在一起的手——真的,这和谐甜美、温馨平静的一幕很让我着迷。我都看得痴了。我想我不会猜错,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颗心,和她靠得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第92篇、爱情故事爱情试验

片刻的冲动并非是爱情的到来,我们的感情,管它是什么,就停在原地,刚刚好。

老巴是我的朋友,是特别好特别好的那一种,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到现在,他一直都是。好多人对男女之间敏感而复杂的情绪做过细致的研究,我想那纯属多余,因为很多的感情根本就无从归类,就好像我和老巴,在朋友和情人之间徘徊了很久以后,终于决定让我们的感情原地不动,一切顺其自然。本来,相互陪伴着的两个人,只要能静静地享受一份默契,在需要的时候彼此给予温暖和关照,这就足够了。

当然,我们并非从来就这样认为,所幸的是,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的感情造成伤害的时候就及时停止了对于爱情的尝试。直到今天,我们还会在越洋电话里提起我们的那块“爱情试验田”,声称对对方这个初恋情人如何念念不忘。一番玩笑过后,我们会长长地嘘一口气,定定地说真是危险呀。

老巴是山东籍的上海人士,本性单纯率真全无杂质而言行举止却彬彬有礼。这个绅士很让班里的女生们来电,可老巴说,他就喜欢和我一起玩儿。老巴极擅长讲笑话,自己编好了笑话,然后再绘声绘色地演绎出来,每次他讲完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话,我肯定是一班朋友里第一个笑起来的,呵呵哈哈一通乱笑,全然不顾自己的样子。老巴说,看见我的笑,他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每天早上我都和老巴一起吃早点,不是约好的,只是因为我们都起床太晚,所以总是能“偶然”碰到,偶然多了就成了习惯,改不掉了。老巴说,他特爱看我吃鸡蛋的样子,嘴小心大,再大的鸡蛋也是一口完成。每当我把鸡蛋塞进嘴里,他都会停止进食,十分认真地观察我,然后咧开大嘴一笑,说吃鸡蛋的朱晓晓和那种很贵的金猪存钱罐别无两样,绝对经典。

那时候我们才上大学一年级,大家都在忙着谈恋爱,你要说你没谈过恋爱或者不是正在谈恋爱,准会被别人耻笑一番,最起码,你也要有一个“远在家乡”的青梅竹马。见我和老巴总是嘻嘻哈哈地在一起,大家就经常拿我们开玩笑,可我和老巴对此置若罔闻,依然结伴去看通宵电影却从来不会手拉着手。其实,我和老巴也拿自己开过玩笑,可也就是玩笑而已,谁都不会当真。我于是继续自然地享受着老巴带给我的同志友情。

说真的,老巴是我的知己,那个时候我老是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闹一些莫名其妙的情绪,可是老巴居然全都明白而且领会得分毫不差,这真让我吃惊。

快上三年级的时候,舞蹈团来学校里挑演员,我学过8年的舞蹈,这对我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精心准备一番后,我信心十足地参加了面试,可结果是,我在最后一轮选拔里被淘汰出局了,我那时想,舞蹈再也不会带给我什么快乐了。发榜的那一天,我一人跑到海边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发现老巴已经在身边了。他不断地给我讲笑话,编故事,最后竟然在我面前跳起舞来了。老实说,他跳舞的样子很难看,我忍不住还是笑了起来。他于是拉着我一起跳,我们就这样在海滩上乱蹦乱跳着呆了很久。精疲力竭的时候,我说“老巴,我真是个笨蛋。”老巴看着我被海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竟然伸过手把它们放在我耳后,手指轻轻划过我的额头,弄得我痒痒的。到今天我也相信,那一刻,的确有一些东西在我们心里发生。老巴说:“晓晓,要不我们试试,就一次……”

从此以后,我和老巴开始了我们的“情侣生涯”,我们在那块原本叫做友谊的土地上种了好多叫作爱情的苗,并且满怀信心,盼望着它们茁壮成长。我们想,只要努力,这片田里早晚会长出玫瑰。

事实上,在此之前,我和老巴都从没谈过恋爱,我们把对方视为自己的初恋,于是就格外得坦诚和磊落,像举行初恋仪式一样,把自己从前那些算不得感情是非的琐碎小事甚至转瞬一念都互相交代得一清二楚。我们想,我们可以干干净净地开始恋爱了。现在想起来,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这么一对认真又可笑的“情侣”了。

观察别的情侣成了我们每天必做却从未挑明的功课,以前轻松的相处变得格外困难,我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们已经今非昔比了,我们是一对恋人了。

整个世界都变了。我们看通宵电影的时候,自觉地钩着手走路,看得困了,我再也不会仰头就睡,而是主动去找他的肩膀,一切做得有模有样却乐趣全无了。吃早点的时候,老巴再也没有那么开心地看着我往嘴里塞鸡蛋,因为他总是兢兢业业地提醒自己,他应该帮我夹菜盛粥。一切迹象表明,我们正不遗余力地让自己陷入那种叫爱情的强大力量里。于是我们听伤感的音乐,看伤感的电影,做一些伤感的游戏,再说一些伤感的话。可这些努力似乎都没生效,因为在老巴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竟然感觉不到幸福。我清楚记得从前的老巴有多可爱,我们之间有多默契,可恋爱中的老巴魅力全无,相信在他眼里我也一样。更让人难过的是,在我们的“爱情”里,我发现老巴也有那么多的缺点,他的善良总是和软弱混淆。他也没有力气承担比友情更重的那种感情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

我们应该停止了。

当我向老巴表明心迹的时候,他如释重负,笑着说:“我们这对朋友手拉着手迈了一大截台阶,可是上来以后才发现,还是从前的日子更快乐。”

我的初恋就此宣告结束,在我们还没来得及用恶劣的缺点去伤害对方的时候。毕业时,我去机场送老巴,他伸出手帮我把散乱的头发放在耳后,软软的手指又一次划过我的额头,心里还是痒痒的,可是我们除了一个同志式的握手就再也没做什么。因为我们都知道,片刻的冲动并非是爱情的到来,我们的感情,管它是什么,就停在原地,刚刚好。

第93篇、爱情故事女朋友是创可贴

我的朋友极少,少到只有小小一个。我检讨了一下自己,可能是因为懒。朋友这东西又费神又费时,有一个就行了,再说女人之间能互不相厌的本来就少,我就不奢求了,这样一来,小小就成了我又老又少的朋友。

现在她在沈阳,我在北京,够不着望不见的,更别说一起吃喝玩乐了。我们极少打电话,不约而同。一打电话就是出问题了。

还是在沈阳,一次她半夜打来电话,说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呢,问我想不想去看看她。我去了,在一家医院门口,她抱着我哭,说有个女孩为了齐松自杀,正在抢救。齐松是小小的男朋友,他在医院里边,她在外边等他。她低着头哭,抽抽搭搭地把事情说完了,就好了不少。我拍拍她,说我陪你等,别哭了,没有梨花带雨这一说,女人哭起来一点也不好看,看你把星星都给哭没了,吓倒了花花草草也不好。她就赖在我胳膊上不肯抬头。后来说起这事我就让她赔衣服,上面都是她的鼻涕眼泪。

我也半夜打电话骚扰过她。彼时我陷入困境,没有人知道,小小也不知道,我从来没和她说起。一个伤心的人,在睡不着的夜里很容易生出绝望。我一个人坐着,哭都哭不出来,我想我需要一个出口,否则我会疯掉,于是打电话给她。听到她声音的刹那我泪如泉涌,无法抑制。她不说话,等着我渐渐平息下来,然后问:“要我过去吗?”我说:“不要。”“那我明天去看你。”放下电话,我觉得自己软弱极了,连伤心下去的力气也没有,还好,这个世界上还有肯倾听我哭泣的人。

我不信有什么永恒的情感,不是对世界灰心,而是自己就没信心做到。时间啊,空间啊,人啊,都是会变的。听见我说这话,小小晃着手里的可乐杯,白我一眼:“随便你啦,我又不是你男朋友。我们俩都是女的,顶多算狐朋,互相看着顺眼而已,又没想天长地久。重色轻友?我也会啊。”这也是从前的事,那时我们经常找借口混到一起浪费掉一个下午,吃东西、美容、逛街、发呆,天擦黑前像完成任务一样,心满意足地各自回家。

我们一致认为,女朋友没有男朋友重要。女朋友是创可贴,缓解一下伤情,暂时起点作用还成,解决不了大问题。男朋友才是解药,所以一定要重色轻友,不能稀里糊涂把感情资源浪费了。不过女朋友这东西常预备着,也好,心里安稳。我们互为创可贴,别到了想用的时候找不到。

去年冬天,告诉小小我要离开沈阳到北京,她笑嘻嘻地说好啊,早就知道你这人靠不住,走吧走吧。临走前一天,一整天她都和我在一起,帮我收拾行李,买一些零碎东西,然后我们就在一家蛋糕店里坐着,看着窗外在冷空气里瑟瑟来去的人们发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走了就不想再回来了吧?她问。

嗯,除非混不下去。

也好,沈阳真没什么好留恋的。

除了你,我说。唉,以后没人和我一起消磨时间了。

可以再找啊。

那也不如你,你用着多顺手,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气她。

是啊,我也有同感。冲这点我可能会想一下你。她笑嘻嘻地接茬儿。

出了蛋糕店,她应该向左拐,我应该走几十米后打车回家。她吸了一下鼻子,我说太冷了不用陪我了你回家吧。她不说话,低着头往前走。几十米走起来很快,到了该告别的地方,她抬起头冲我笑:“你看我多有先见之明,今天没戴隐形眼镜。”我看到泪水从她眼睛里一股一股涌出来,脸上都是。“明天我不去送你了,你又要说我哭得很难看,你好好的吧。”她一边哭一边很快转身走掉了,我看见她摘下眼镜擦泪水的背影。

一路上都怔怔的,回家后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她:马上洗脸,别忘了多涂点蛤蜊油,否则会皲裂。坐在那里看着打好的行囊,有种叫伤感的情绪汹涌而来。有些东西舍不下,却带不走。

现在QQ里常有小小的留言,比如:“胖了没有?严禁囤积脂肪!”“干吗呢你?别以为我想你了,我的手闲着没事敲字玩。”“注意劳动保护,尽量少用创可贴。”……

这个破小小,隔了这么远还这么矜持,连说声想我了让我肉麻一下也不肯。

第94篇、爱情故事一张欠条里藏着的爱

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里,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中年女人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男人填好表格签下自己的名字后,默默地把这张纸递给女人。女人默不作声接过纸,狠狠瞪了男人一眼,然后出人意料地把登记表撕成碎片。男人大惊:“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你这是干什么?”

女人一声冷笑:“你还欠我7万。你把这账还了,咱们就离婚。”

男人颓丧地离开,没说一句话。

本来什么都协议好了的,就差一本离婚证,没想到女人事到临头变了卦。男人什么都不要,房子留给女人,净身出户,只要女人同意离婚就行。但最后关头她还是反悔了,竟然要他还欠她的账!

回到家,女人拿出纸和笔要他打一张欠条给她,男人没有争辩,憋着一肚子火打一张欠条扔给女人,咬着牙说:“我会还你的钱!”

女人不动声色说:“我等着你,还了账咱们就离婚。房子是你自愿不要的,我不管。你欠别人的钱我也不管,但你欠我的钱少还一分都不行。不过我告诉你,欠别人的钱不还,即便是死你也不能安心。”

男人羞愤难当,在心里骂了女人千百遍。天下最毒妇人心,真没说错啊!

男人本不是个庸常之辈,辞去一家大公司的工作,自己筹办一个小五金厂。钱就是在那时候借的,不仅有自己女人的,更多是借亲戚朋友的。他有头脑能吃苦,小厂子起步快发展顺利,很快就积累了两百多万元资产。但就在他准备逐一还清大家的欠账时,一场意外事故让他的厂子化为灰烬。收拾家底,除了当初妻子给的7万,还欠下四十多万元的账。

再从零开始,他实在没有勇气,打不起精神了。何况还不是干干净净从零开始,还有一屁股的账。于是他就决定逃避,决定一走了之,流浪天涯海角,此一去生死两茫茫,他不想拖累妻子,所以才缠着她离婚。

男人性格要强,决定暂时不走了。欠债还钱,多亏这可恶的女人提醒,不能因此落下骂名。

这时一个朋友找到他,主动借给他10万元钱。朋友说:“我再次借给你钱不是朋友情分,而是为了让你翻本。你是个要脸面的人,别让我失望。”

他用这10万元在商场里租了个摊位,兢兢业业做起生意来,起早贪黑吃尽千般苦,钱很快就又在他的兜里聚集起来。这期间那位借给他钱的朋友,不定时过来看望和妻子分居独处的他,带些吃的用的给他,这让他很感动。

两年后,他不但扩大了生意,身上还有了余钱,于是决定一笔笔偿还欠账。这次他决定先不还自己女人的钱,等大家的钱都还完后,再还她的,然后离婚,以后清清静静做生意。

他先找那些欠额比较少的,三千五千地还。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一脸惊讶说,不是还过了吗,怎么又还第二遍?他问,谁还的?人家说,你老婆。

第二家第三家都这样说,全部都这样说。最后找到那位又借给他钱的朋友,朋友笑了,对他说:“那10万元是你老婆给的,让我转一下手借给你。还有,那些吃的用的,也都是你老婆买了要我代送给你的。”

他惊诧不已,她从哪里弄来这几十万块钱?他心里大为震动,没想到他心里一直恨的这个女人,是在用这种办法挽救他!

他恨不得一步跑回家,跪在她面前谢罪。及至真的和她对面坐了,他的第一句话却是,你从哪里弄了这么多钱?女人说,把房子卖了。新房主好心,让我继续租用。他责备她,怎么能把房子卖了呢!她淡淡地说,房子卖了还可以买,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他冲动起来,把女人抱在怀里紧紧搂着。女人点着他的鼻子说,记得还欠我7万元,欠条我还放着呢。然后才开始抹着眼泪数落他,不就几十万块钱吗,几百万又怎样,你就值这么一点点?你,还是个男人吗?

他羞愧万分,把头埋在她胸前,像个不懂事的孩子在听大人训教。

第95篇、爱情故事吃吃喝喝,爱情爬上饭桌

现在,我常常禁不住地想,若不遇到方尽染,我现在还在雷打不动地挤32路公交车,朝九晚五,不可能开着小车“夫妻双双把家还”。之前,死党刘信告诉我:“今年你走桃花运,你要防止桃花劫哟!”当时的我刚被人甩,还训他“你丫是个一会儿不挨骂就浑身痒的主儿”,现在回味一下,方尽染也算是一个爱情的“劫数”吧!说不上什么一见钟情,只是在不经意间———吃吃喝喝,爱情爬上饭桌。

相喝相识,吃不了兜着走

这次聚会,对加班上瘾的我来说是件奢侈的事,尽管自己选择穿哪件衣服都有点犯晕,但这次无论如何得去捧场,因为刘信升职了。对这个中学时关系铁得可以穿一条裤子的哥们儿,我不能拒绝。再说,我来到省城三年了,也认识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但一有事除了表哥能慷慨相助外,谈得来的也就刘信了。

盘盘盏盏上了一大桌,认识不认识的,大家兴致都很高,觥筹交错,甚是酣畅。唯一不太入流的是,就是坐在我旁边的方尽染,一副谁欠她二斤狗肉钱的落寞样。为了哥们儿,我也得给她提提兴致,想到这儿,就端起酒杯,朝方尽染点点头:“美女,为了再次见面,来先干一杯!”

“俗了不是?美女是骂人的!不过,为了刘信的这顿饭,为了这酒,干!”方尽染喝起酒来,也是一口净———爽快!只是酒量并不像她的个性那么强悍,两杯下去脸上一片绯红。

再看旁边的刘信,一个劲地朝我挤眼,那意思是让我适可而止,但我此时已经和方尽染“酒逢知己”般对上了,加上两边的酒友起哄,我们就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

窗外万家灯火,客人散去,我才恋恋不舍地和刘信宣告“撤退”,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扑通一声,回头一看,是方尽染靠着墙角倒下了,嘴里还喊着:“来,再干一杯!”

……

扶着方尽染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出酒楼,才发现出租车很少,好容易拦了一辆,那司机一看我们这架势,丢下一句“酒鬼不拉”又跑了。看着身边这个浑身酒气的累赘,我突然明白,刘信的“唱主角”的寓意,合计着这小妮子是不是也跟着整我呢,要不这时候我已在温暖的梦乡和周公聊天,哪会遭这个罪?等着瞧吧,咱骑毛驴看唱本———走着瞧!

邂逅一低头的温柔

自从心甘情愿地做了房奴之后,我就不是原来的我了,我成了工作狂,每周加班是“必修课”,不菲的加班费也让我觉得,钞票有时比甜言蜜语的爱情更可靠。可节外生枝的事还是有的,比如眼前醉得不省人事的方尽染。

折腾了一夜,前前后后把方尽染吐了一地的污秽打扫干净之后,我合上眼还没睡着,闹钟就不失时机地响了。洗了一把脸,我就去公司加班了———提前做完这个程序,老总说会给一个红包。想着那一张又一张鲜红的老人头,我休息的心思也没有了,简单地给方尽染留了一个“我去加班,生活自理”的纸条,就出了家门。

星期天来加班的人不多,但我是被“钦定”要加的一个,因为公司技术开发部的钥匙就自己有一把。到前台签完字,我就坐在电脑前一心一意地写我的代码了。可身边的手机不老实,我还没写一半,它就响了三次,一看是刘信。

真是冤家路窄,我心里一边感叹着,盘算着找他算账,一边应付着他:“你小子又来找事的吧?你知不知道害得我多苦,我一夜没睡,现在还在加班!”

“你就别装了,少得了便宜还卖乖!”刘信也不是省油的灯,反将我一军,“说!昨晚出轨了没有?”

“二流子,我出轨了!我是神经出轨了才跟你做同学!”我咬牙切齿。电话那边,刘信嘿嘿地笑着,讪讪地说“你忙你忙”,就挂了电话。

我气还没消,电话又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可接了就后悔了———是方尽染,她很恼火,说她要回家,却被我锁在家里。还没等我解释,就把我批得脑涨筋暴的,我心里嘀咕着:这个周末到底怎么了?怎么都这么不正常?

窝了一肚子气,我到家里,把门打开,原本乱糟糟的一片现在一切井然有序,走进厨房,看见灶台的锅在咕咕作响,冒着浓香。此时的方尽染在剥蒜瓣,低着头,一缕秀发恰到好处地遮着半边脸,和着窗外的阳光,如一帧发黄的照片散发着金色的润泽。我静静地看着,方尽染好像很配合,足足过了三分钟,她冒出一句很雷人的话:“看够没?看够了,去把垃圾倒了吧!”

提着惨不忍睹的垃圾,我竟禁不住脚步也轻快起来,连心都飘飘然要飞起来。

上瘾的胃,恋上你的味

不得不承认,方尽染一顿饭就把我“收拾”了,虽然只是从胃开始。刘信也承认,我们是有“胃缘”的。那天他本来不想约方尽染的,她刚被炒鱿鱼,身心疲惫不想见人,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她请出来散心了,没想到我却激将着把人家灌醉。

建立了不咸不淡的联系之后,我又开始坐32路朝九晚五了,穿过一路的繁华,常常找不到方尽染的身影,想向刘信打听消息又不甘心受他的冷嘲热讽。就在我彻底忘记那顿美味之际,刘信就带来了新的信息———方尽染找到工作了,而且在新开发区的一家外企,还是500强。我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突然觉得这世界牛人真的很多。

“阿染同志,你如今晋升金领一族了,怎么也不露面意思意思一下啊?”我不是主动去蹭吃蹭喝,而是的确有些想她,不过话出口又觉得有些不妥,“实在不行,我请你意思意思?”话筒那端的方尽染语气有些意外,不过她很快转到正题:“想吃饭还不容易,过来吧!我正在胜利路的购物广场买东西,需要帮手,过来表现一下吧!”

再见方尽染时,我才明白什么叫购物狂,两手提了满满的两大包零食,腋下还夹着两件新衣,满脸的傲气早冲走了昔日的颓废。

“大美女,今天不是世界末日吧?怎么这般疯狂啊?”我一边接过包裹,一边不忘嬉皮笑脸地没话找话。

“前一段,姑奶奶点儿背,失业又失恋,加上经济危机,三重打击,日子没法过啊!”方尽染叹了一口气说,“现在想明白了,这社会,男人靠不住,女人当然要对自己好一点!你说是不是?”我尴尬地摇摇头,又很囧地点点头。这是向我下战书,还是在给我打预防针,我现在没有工夫深究,总感觉方尽染像翻身的主人,傲气十足、魅力十足地在牵引着我向前走。

把她送到她的出租屋之后,我准备打道回府,没想到她“得寸进尺”了,一会儿指挥我擦天花板,一会儿让我修有点滴水的水龙头。她则扎着小围裙在厨房,噼里啪啦地奏起了锅碗瓢盆曲。大厨就是大厨,坐在别致的小餐桌前,我看着方尽染忙前忙后地做出的—盘盘菜,吃着胜过盒饭几百倍的美味,再欣赏着美女,我的胃口,像一只穿越春天花园里的蜜蜂,禁不住地翩翩起舞。也许,按着这个进程,我和方尽染的“好事”指日可待,没想到这小妮子也会半路“将”我一军。

和烈女过招,策略越嫩越好

在方尽染试用期还没结束,她就遇到了难题———被她的王主管要求做一个公司的策划方案,其实这个方案就是有两三年工作经验的员工也很难如期完成。所以,当方尽染在电话里向我诉苦的时候,我先是把她的主管批判了一顿:“这个王主管脑子进水了,让新手上项目,无疑是让猪去上树!”方尽染听了,不乐意了:“你骂谁呢?我看你不是支招,在指桑骂槐吧?算了,算我找错人了!”说完,她就挂了,一个“拜拜”都没有。

我慌了,再打她电话就是一个不接,又找到她的住处,死皮赖脸地把她的方案包揽下来,才换来她的莞尔一笑。两天后,方尽染跟我在QQ上说,我送去的方案王主管只是在个别小地方修改了一下,总之通过了。末了,她才切入我想要的正题———要请我吃饭。我知道我的“阴谋”得逞了,其实我设计的这套方案,在省招商创意大赛都拿过奖,拿下王主管还不小菜!“好的,顺便叫上你的王主管吧!我觉得,你的方案能通过,也有他的功劳;再说也是一次接触领导、表现自己的机会啊!”也许,被我的话打动了,方尽染欣然同意了:“你不但能力了得,而且处世上也考虑得比较周全。现在,我不得不说一声:I服了YOU!”

为了给方尽染留点脂粉钱,我让她在他们公司的食堂里请客就行,她不同意,还说毕竟这是第一次请主管吃饭,怎么着也得上一个星级的饭店。我嘿嘿一笑,拍着胸脯说,“虽然你是金领了,但领导也是人,别拿他太当回事儿了,天塌下来,有姚明顶着———这次你只管听我的,准没错!”

饭菜上好之后,我要了三瓶啤酒,又要三个杯子一一倒满,说:“来!哥,你最近帮了不少忙,客气话咱也不说了,一切都在这酒里!”表哥虽然做了主管,但吃饭时,也没有了办公室里的严谨和斯文,很直接:“好!难得让小方请客———来,小方你也满上吧,干杯!”

此时的方尽染,迷迷糊糊地干杯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问领导:“王主管,你……你真是他哥?你们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还不一个姓呢?”表哥笑声很爽朗:“怎么?我不像吗?因为我们是表兄弟啊!”方尽染小脸红扑扑的,“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对我凶起来:“好啊!敢情合伙蒙我,你就会使这损招。俗!俗不可耐!”表哥咳嗽一声,她才不好意思笑意满满地说:“你……你怎么不早说,害得我整天提心吊胆的,还怕完不成任务!”

我笑着看着方尽染说:“我错了,都是我的错。当初你进这家外企,就是我暗中使坏又是让刘信传送招聘信息,又是让我哥找人帮忙的。一句话说到底,谁让我这么稀罕你!”听完我的表白,方尽染脸更红了,不过在领导面前,还算识趣,不失时机地化解我的尴尬:“错了就得认罚,罚你喝三杯!”

表哥的聪明让我佩服,饭没吃到一半,他就找个借口撤了,还撂下一句话:“三人行,必有灯泡!哈哈……我饱了,手边还有点事儿,先走一步,你们慢用啊!”

……

现在,我常常禁不住地想,若不遇到方尽染,我现在还在雷打不动地挤32路公交车,朝九晚五,不可能开着小车“夫妻双双把家还”。之前,死党刘信告诉我:“今年你走桃花运,你要防止桃花劫哟!”当时的我刚被人甩,还训他“你丫是个一会儿不挨骂就浑身痒的主儿”,现在回味一下,方尽染也算是一个爱情的“劫数”吧!说不上什么一见钟情,在吃吃喝喝的间隙,被冷落一旁的爱情也顺便“爬上”了饭桌,更俗不可耐的是,我们还一起走进了柴米油盐的生活。

亲爱的读者,您看到这儿估计都笑我俗了,但请不要叫我“俗人”———这个词,已成为方尽染称呼我的专利用词!这不,刚到饭时,她又在厨房喊上了:“俗人,开饭啦,快来端碗!”

第96篇、爱情故事伊丽莎白.泰勒与伯顿将情书写到生命尽头

这是最后一次,我们要相守在一起,绝不需要再结婚了——当然,也不想再离婚了。

1962年3月15日,伯顿和泰勒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悄悄举行了婚礼。

可事实上,这是对只能相爱不能相守的恋人,因为泰勒总爱将伯顿激怒,她说:“理查德就像一颗炸弹,动不动就爆发。我们到哪里,哪里就有唇枪舌剑。”

离婚后,两人曾在日内瓦再次相遇。当时,泰勒在伯顿的臂弯里哭成泪人。面对媒体时,她毫不讳言两人的感情:“我们非常爱对方,除了生死,不会真正分离。”

离婚数月后,伯顿无法抑制对泰勒的思念,开始疯狂地给她写情书。他将泪水化为信纸上的声声细语:“尽快回到我身边吧!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但爱情可以战胜所有的差异。”终于有一天,伯顿打通了泰勒的电话,并约她见面。两人见面时,伯顿像孩子一样求助似的看着泰勒,眼神令人心碎:“你就这么不愿意回到我的身边?”

就这样,1975年10月10日,泰勒和伯顿复婚了。婚礼上,泰勒深情款款:“亲爱的,我要告诉你,这是最后一次,我们要相守在一起,绝不需要再结婚了——当然,也不想再离婚了。”可这段婚姻仅持续了9个月,就又在争吵中结束了。

第二次离婚后,伯顿的状态跌入了谷底,消极、酗酒、与诸多年轻女子交往、狂欢。而在听闻伯顿再婚的消息后,演员生涯也不再辉煌的泰勒也几近发狂。

后来,泰勒又有过两次婚姻,但都以失败告终。而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伯顿则一直用书信、字条的形式,向泰勒倾吐一片痴情,直到1984年5月8日去世。当泰勒知道这一噩梦时,她用颤抖的手拿起伯顿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泪流满面。

第97篇、爱情故事九十八下的爱和等待

男孩和女孩非常相爱。有一天女孩要搬家到遥远的城市去,男孩非常伤心,却不敢留她。另一个城市里有她的父母,有她很好的生活环境,而男孩什么都没有,男孩怕留下她,她会跟着他吃苦。所以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而女孩一直在等他开口说不要走,她等啊等,一直等到上飞机,他都没有说。上飞机前,女孩递给男孩一个可爱的小毛猪,女孩说:想我了,就摸它一下吧。男孩含泪看着飞机升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问女孩在新城市里的地址和电话!

从此,他每一天都守着电话不敢离开,他想女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但是没有。

他想念女孩的时候,就摸一下那个小毛猪的头,他摸了一次又一次,这让想念加剧。他等了整整三个月,后来他绝望了,觉得女孩放弃了他。

后来,男孩决定忘记这段感情,重新开始。于是,他抱起那个小毛猪,将它扔出了窗外。

第二天一早,有个清洁工看到了那个小毛猪。她把小毛猪抱了起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再摸了一下,突然,小毛猪的嘴巴慢慢张开,吐出了一张字条。字条上是女孩在新城市的地址和电话。

第98篇、爱情故事巧妙运作私房钱

如果有那么一个女人告诉你她决定不再存私房钱,那么,这个女人一定是我!

三年前的冬天,我被前夫当作一瓢剩水从围城里泼了出来,当他揣着所有的积蓄关上城门时,我站在寒风里一贫如洗。害得我妈一天到晚像祥林嫂一样唠叨:你怎么那么傻呢?你怎么就不知道存一点私房钱呢?

离婚后不久,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听介绍人说,他不仅人品一流,而且家产颇丰,还有一手好医术。这样的诱惑是任何一个离婚女子都不能抗拒的,看他的第一眼我就被他的英俊所征服,来不及问家产,来不及瞧手艺,迫不急待地嫁给了他。

出嫁那天,妈妈一边往我口袋里塞压箱钱,一边嘱咐道:“记住多存私房钱!” 新婚之夜,老公就要我回家做个主妇,我认真地说:“一旦回家了,我的工资、福利、保险,还有将来的退休费都没了。”他忙搂紧我安慰:“你真傻,要明白你老公是中医专家,越老越值钱的中医。这可是你手里攒着的一只潜力巨大的升值股,够你享用一生的啦。” 我不假思索地答应“好”,可一到第二天就反悔了。

因为在第一次婚姻里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学费,这个社会变化太快,什么事都不能打口头保证,不管你对爱情有多么美好的憧憬,谁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况且,我现在的收银工作很安稳,自己也很喜欢,感情上真的很难割舍,以至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行动,直到我们的儿子出生,我还在上班。

儿子满月的那天,老公问我:“你是对收银工作感情太深舍不得辞掉,还是怕失去那一份收入?”我想对他说应该不止这些,但儿子的哭声打断了我的话。 晚上,老公拥着我呢喃:“宝贝,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我们要学会满足,赚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我们的钱已经够用了,没必要把自己弄得那么辛苦。回家吧,孩子需要你,我也需要你!”

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我无言以对,只好做出了妥协。我很快在单位办了买断工龄手续。拿到那笔钱时,想到自己从此成了无业人员,心里特空特慌。

母亲一番关于私房钱的教诲回响在耳边,突然觉得手里的这笔钱如同婚姻护身符那般让人心安,于是我决定私存手里的6万元钱。万一婚姻失败,也不至于落得人财两空。

我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老公莫急,这等好事何必肥水外流?我明天就找朋友借去。”

第二天,我偷偷将私房钱取出了3万,借给了我亲爱的老公。他一边乐呵呵地千恩万谢,一边写下了4万元的借条,还答应还款时再给我2000元中间人奖励。

随后,老公就将3万块钱放在我手里,让我去挑选喜欢的电器,并说如有节余送给我做辛苦费。 新电器回家,旧电器就得让位。在我的提议下,老公把旧电器统统交给我处理,卖得的钱毫无疑问地又成了我的私房款。 私房钱慢慢增多,我的心里也越来越踏实,看来还是我妈有远见,金钱离爱情最远,但是离生活最近。

我开始无孔不入地积攒,比如老公额外补贴我的各种纪念日费用、节假日费用、出游费用等,都要精打细算,能省则省。

两年后,当老公将4万元还款和2000元奖励如约交给我时,我已经成了一个拥有10万元私房钱的小富婆了。 我以为日子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下去,哪料到三个月后的一天,老公突然告诉我想辞职开诊所。还没容我想好劝词,他已经交了辞职报告。

可是一晃两个月过去,老公的诊所不仅执照没批下来,连门面的房租都没交,更要命的是他手上的两万元积蓄早已花得精光。骑虎难下的老公急得做梦嘴里都在喊钱。我劝他好好想想还有没有能够帮忙的朋友,哪想到老公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冲过来捧着我的脸干笑了几声,急切地说:“老婆,我真是急晕了,怎么把你给忘了。请你再去找‘那位朋友’借5万块周转一下,好吗?只要她肯帮忙,一年后保证还6万。”

这一次,我没有爽快应承。要知道,老公辞职以后,我那点私房钱是家中惟一的生活保障,一旦有什么急事全指望它了,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动的。

可看着老公焦头烂额的样子我又心痛,只好取了5万元给他。没想到诊所开张后,生意出奇地好。不到一年,他真的还了我6万元。最搞笑的是还款那天,他非要我请那位两次救他于危难的“恩人”来家里做客。

我一下子傻了眼,只好信口告诉他那个朋友已出国了。老公顿时万分遗憾。

今年初,老公又想将诊所扩展成门诊部。早晨出门时,他还雄心勃勃地对我说要去卫生局咨询一下,晚上归来,却倒在沙发上长吁短叹起来。原来卫生局说现在小诊所太多,要扩张就得要购买设备、扩大面积、增加人员才同意批。看来我的英雄汉又被钱难住了。

也许10万元在很多人眼里只是个小数目,可对于刚刚还清债务的老公来说,真是一道很高的门槛了。 这次没等他请求,我就主动安慰他:“不就10万块吗?我再去给你借。”“你的朋友不是出国了吗?”老公满脸狐疑地问。“难道我就没有别的朋友了?我再去想想办法。” 很快,我就把10万块钱交到了老公手里。有了我的10万块钱周转,他的门诊部报批了,运转正常,银子进账多多。我是看在眼里喜上心头。

有一次,我躺在床上暗自盘算:老公到时会给我多少辛劳费呢,想像中那花花绿绿的钞票正朝我汹涌而来。我打开衣橱,想欣赏一下借条,可居然不见了!我一下傻了眼,手哆嗦着翻箱倒柜一通好找,我的几个私房存折都在,就是分开放着的老公打的借条和我虚构的写给同学的欠条不见了。 一定是老公偷偷拿走了欠条!我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上,心乱如麻。他究竟在想什么?想到时不认账还是以此来质问我对他、对婚姻的忠诚?毕竟,从金钱的拥有方式和支付方式里,可以看到夫妻婚姻幸福的程度。那些永远将“你的”和“我的”分得很清楚的人,是更看重自我的人。而那些将“我们”看作一体的人,才会是能带给你安全感的人。婚姻是“你的”和“我的”,但更是“我们”的。我是不是又要在私房钱上栽跟头了呢?那一刻,我心中真有点后悔存私房钱了。

捱到晚上老公进门,他一脸悻悻,手上拿的可不正是我丢失的两张借条?!我两眼放光饿虎扑食般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检查着欠条内容,他却丝毫没发现我的异样,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喃喃自语:“唉,好人啊,好人,怎么找不着呢?” 我紧张地问:“你拿欠条干什么?”他解释说,早上在衣柜拿衣服,翻着翻着看见两张纸掉下来了,发现是欠条后,突然有了一股想去感谢这个帮忙的朋友的冲动。照着这个地址找过去,结果那儿是个公共厕所。看来那个朋友又搬家了,所以只得回来了。 我长吁一口气,强忍住笑连忙掩饰:“是啊,是啊,他前些天还给我打电话说要搬迁了,没想到这么快哦。我连欠条都还没来得及给。”

老公又大大感慨了一通。“你就没想过,反正欠条在你手上,这笔钱正好不还?”我斜着眼试探他。 “那怎么行,君子不忘人点滴之恩,况且他三番五次地帮我,那可是救人于水火之中啊。我只是特想见见这个人当面说声谢谢。”老公一本正经地模样终于让我扑哧一声笑了,他的真诚善良让我彻底感觉到了这次婚姻的幸福和安全。真的,如果有那么一个女人告诉你她决定不再存私房钱,那么,这个女人一定是我!因为老公已经用行动和温情买下了我的心。 就在老公正式将10万元钱还给我的那天,我兴奋地给他讲了一个古老的故事。

说是从前有一个财主,他们家吃饺子只吃馅,不吃皮,而他家的老奶奶却是穷苦出身,觉得这样糟蹋粮食太可惜,便将子孙们吃剩下的饺子皮拾起来晒干后收在一个坛子里,慢慢地聚集了好几坛。后来他们那里连着闹了三年灾荒,田地颗粒无收,最后连财主家都揭不开锅了。

这时,老奶奶让人从她房里搬出几坛饺子皮,一家人这才度过了饥荒。 “原来这些年一直是在‘借’你自己的钱啊?”老公恍然大悟。他猛然轻捶了我一下,又把我搂到怀里不停地看了亲亲了看。我羞涩地让他放开我,他乐呵呵地说:“不放,不放,一辈子都不能放。把你这个‘宝葫芦’放走了,我喝西北风去啊?”我突然明白了妈妈当初没有提及的私房钱的另一层含义,那就是私房钱运用得当,能为夫妻关系锦上添花;如果私房钱“私”字当头,幸福生活就会可遇而不可求,笼罩着雾般的阴影。

从那以后,老公决定将家里的一切财务大权全部交给我,当然,我的私房钱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啦。

第99篇、爱情故事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我老觉得,飞飞为我调的那款酒,其实大有深意。

1

刚进公司试用的那两个月,我每天在文件堆里像狗一样地打滚,电话一响如同是在拉警报,以至下了班之后,听见电话铃声还会条件反射地全身一震。可是,能在这家公司获得试用,还有不少同学羡慕呢。毕业时做的职业规划很快就被苛刻、严酷的现实撕了个粉碎。

为了排遣巨大的压力,工作之余,我常常去前线故事酒吧小坐一会儿。调酒师飞飞眼底的那分淡定与从容,衬托着和上午的阳光一样干净、柔和的脸,确实非常迷人。他表演花式调酒是酒吧分贝最高的时刻。针对某些忠实的老顾客,他还有个绝招:根据你的气质和口味,调出一款专属于你的酒。

受我的影响,小龙很快也成了前线故事的常客。飞飞为小龙调制了一款“冰山上的来客”:红酒之上耸立着晶莹的冰块,一枚鲜艳欲滴的草莓处于冰山之巅。小龙浅尝一小口,顿时被酒液对舌尖味蕾毫不留情的冲击给震住了,一种辛辣的甘冽混合着透骨的冰凉直入他的心底。

就是这里了,小龙说。他喜欢这种味道。随着冰山的融化,色彩艳丽的来客终于轻浮了一回。

我一直在等。等飞飞给我调一款属于自己的酒,以及小龙的决定。

小龙说他很矛盾。出国学习中国文化听上去很可笑。可是,在他父亲那个老留学生看来,拉开距离才能看得更加透彻。与其说他是在留学和考研之间犹豫不定,不如说他是在自己的家庭和我之间徘徊。

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欢快地猜拳、喝酒。

虽然小龙也注意到了,有些东西正在四处蔓延,比如伤感。有些东西正在悄悄滋生,比如隔膜。

有几次,飞飞若有所思地望着我,似乎在考虑拿我怎么办。他说他还没想好,不过应该快了。他要为我调一种酒,让我永生难忘。忙完了,客人不多的时候,如果我是一个人,他会静静地地端一杯水坐在我的面前。

一天晚上,他问我笑什么。我说不知道让人眼花缭乱的你和安静的你,哪个更接近你的真相。他轻轻地笑了。他的笑是那么年轻,清澈得教人一览无遗,却又是那么老练,仿佛洞穿了世间的风雨。

小龙终于还是走了。哪怕有冰山上的来客。哪怕有我伤心欲绝的泪水。细细品味过的美好,成了现今慢慢咀嚼的哀伤。那么骄傲的我,那颗破碎的心。我算是看透了自己:一个貌似刚强的小女子。我暗暗打定主意:我要考托福,我要出国!

2

有天同事们在酒吧聚会,飞飞忙完了也过来坐。他很少说话,偶尔举起酒杯,似乎也只是为了打湿嘴唇。笑的时候,眼底总有一丝挥之不去的落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悄悄将自己的感觉告诉了同宿舍的张眉。她笑而不言。她的男友和飞飞是哥们儿。

不久,张眉在酒吧过生日,飞飞也来了。他先送上礼物祝福寿星,然后目光严峻地一一扫视坐在张眉身边的女孩,同时大声地问:“那个说我性格孤僻的来了没有?”

顿时哄堂大笑。

“来了,来了。”张眉笑着将他安排在我的旁边坐下。

他说没想到是你啊。上次聚会,他扁桃体发炎,让我产生了误会。这一次,我算是领教了他的厉害。一个普通的生日晚会被他搅得风生水起。酒喝得很少的我,也被忽悠了好几杯。

飞飞问我爱看什么类型的电影。喜剧吧,我说。哦,他说。其实,那些喜剧大师的内心对人性都很悲观,所以他们才煞费苦心地让这个世界充满欢笑。他把手伸到我的跟前。好几个指头都是弯曲的:练习花式调酒付出的代价。他不知道摔碎了多少瓶子,用了多少创可贴,为了在手指上掀起一场令人目眩的风暴。

在小龙出国的那天晚上,心情极度烦躁的我又来到了前线故事。飞飞为我调制了一款酒:先往杯子里倒了些龙舌兰,然后加了点姜汁汽水,用杯垫盖住,将杯子高高举起,然后突然放下嘣的一声砸在吧台的垫子上,最后加了一片柠檬。酒的色泽看上去灰蒙蒙的。像我的心情。有些潮湿。

青涩的芳香竟然被这种微酸生生地拉成了一条直线。浅尝即止,却已教人欲罢不能。也许,我更需要的是辛辣,但这款酒不满足于对舌尖或轻佻或狂野的刺激,相当不错。那种过口难忘的感觉,因为十分特别,在记忆中将更为持久。

它叫什么?你知道我在等你吗?酒的名字好长。我差点没有勇气喝完。飞飞用自行车将我送回宿舍,约我下个周末去钓夜鱼。

周末,我在约定的时间,赶公交车直达西郊的终点站,飞飞已经等在那里了。今天是酒吧生意最好的时候,你请假老板一定不乐意吧?他笑了笑,没说什么。

晚风送来阵阵泥土和野草的芬芳,令人陶醉。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望着城市的灯火逐渐远去,感觉就要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

“之所以喜欢钓夜鱼,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这景色,还有空气,太舒服了。”他边蹬车边望着向后退却的青山,“鲁迅形容它们是跳跃的野兽的背脊,像不像?”

“嗯,”我心里一动:这人还蛮有情调嘛。

来到河边,他打开手电筒,手把手地教我怎样判断鱼儿是否上钩、起杆和穿鱼食。过了十来分钟,竟然真的亲手钓起来一条活蹦乱跳的小鱼,我兴奋得发出尖叫:“噢,My God!”在公司担任文员,成天就是和文件、报表打交道,我和生活的乐趣久违了。

一晃就到了午夜,他说收队,我还意犹未尽。虽然鱼钓得不多,还把蚊子喂饱了,但我仍然非常开心。等回到城里,已是凌晨两点。在一家烧烤店,我们吃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痛饮啤酒,交流钓鱼心得,计划下个周末再来一次。

仅仅过了三天,我下了班,准备回去随便煮点面条,发现飞飞站在宿舍楼下。他说刚领了工资,想请我喝酒。我能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想尽一切办法让我忘却痛苦,尽快走出小龙的阴影。

奇怪的是,在饭桌上,飞飞的话不多。

“扁桃体又发炎了?”我想活跃一下气氛。

他笑了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吃完饭,他本想骑车送我回去,临时又决定走路。我觉得这段路太短了,不知他是否有同感。在宿舍楼下互道了再见——他站着没动,就那么望着我。

吻别?一瞬间,说不清是羞怯还是期待,让我显得有些慌乱。然而,他只是拉拉我的手,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了句:我要上班去了,再见。

3

又是周末。我上街买了只小手电和一瓶防蚊水,到发廊烫了个清爽纯情的直板。看看时间尚早,一时心血来潮,想给飞飞来一次袭击——

他打开房门,一下子愣了。

我笑道:“不欢迎吗?”这才看见从他身后走出一个漂亮的女孩。

“欢迎,欢迎!快请进!”他热情地让我进屋,准备作介绍——

“哦,不了。我们公司今天要加班,我来告诉你一声。再见。”

张眉只要不回宿舍,肯定就在男朋友那里,我早就习惯了。但那天晚上,我孤单得要命。想哭、想喊、想一醉方休。一夜无眠,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辞职回家,专心复习考托福!家太重要了。在外面受了伤害,至少可以回家舔舐伤口。至于受了什么伤害,我也说不大清。他并无承诺,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啊。

可是,他在我的眼里是那么美好!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但有时候,却也未必。我不想听他的解释,更害怕看见他的虚伪。把这段情感封存起来,让它凝固,至少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又何必水落石出、曲终人散?

可我还是哭了。

我给张眉留了一张纸条,请她帮忙还书。书里也夹了一张纸条,写些什么呢?祝你幸福?酸不溜秋。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不知所云!最终,纸条上什么也没写。可是,好像又分明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我的心事,我朦朦胧胧的牵挂和感激,以及我如此真切的委屈和泪水——飞飞,你了解吗?

命运对我总算露出了笑脸。我顺利地通过了托福考试。小龙没想到在异国他乡,我们还能见面。突然对他就没有了感觉,面对他再次向我伸出的手,我敬而远之。

转眼几年时间就过去了。我结束了学业,谢绝了一家跨国公司的邀请,回到国内,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假日期间,抱着一分侥幸心理,我又来到前线酒吧,要是飞飞不在,就没有理由再耽搁了。我老觉得,飞飞为我调的那款酒,其实大有深意。

我选了一张偏僻的桌子坐了下来。时间尚早,侍者说飞飞要晚点才来。我的心不知怎么就来到了那条不知名的河边,就像一段期盼已久的音乐从远方飘来,飘过充满激情和感伤的青葱岁月。那个美丽的夏夜,鱼儿上钩时通过竹竿传到掌心的震颤、起杆时的狂喜、英气逼人的男孩——生命不就是由这些美好、丰盈的瞬间所组成的吗?我的眼眶湿润了。你知道我在等你吗——谁说一杯浅浅淡淡的酒能让人品味浅浅淡淡的一生?

谁说不能?

弯曲的手指。飞飞指头上的风暴。年轻的心啊,遭遇哪些风雨哪些忍耐似乎都不要紧。曾经,他用一种很平淡的口吻告诉我:要紧的是走下去,顺着这条无怨无悔的直线。

再过一会儿就能见到他了,我不禁有些激动。飞飞,这个在我最痛苦的时候给予了我无数安慰的男孩: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终于,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了视线,我的心开始狂跳不已。我在纸片上写下酒的名称,侍者有些惊讶。我微微含笑,请他交到吧台上去。

第100篇、名人故事张曼玉:爱情燃尽的痛母亲最懂

每一件发生在你身上的事都是一件礼物。失恋亦是。

爱到尘埃里,洗手做羹汤

张曼玉和奥雷是在爱马仕国际服饰集团2008年春季服装展示会上认识的。高大帅气的奥雷坐在张曼玉前排,他的侧脸犹如希腊雕塑般,俊朗分明。奥雷认出张曼玉,用生硬的中文自我介绍:“我叫奥雷。我知道,你叫张曼玉,是大明星。”他可爱的样子让张曼玉扑哧笑了。

时年43岁的张曼玉,刚与玉宝表前行政总裁结束恋情。展示会上,两人聊得投机,从服装设计到个人兴趣爱好,奥雷的风趣幽默让张曼玉强烈体会到了一见钟情的美妙。深夜11点,张曼玉刚到酒店,就接到了奥雷的电话:“我在你的酒店楼下,想不想看看午夜的北京城?”张曼玉欣喜答应了。天空飘着鹅毛大雪,午夜的西单一改白天的喧闹繁华,变得格外宁静,两人在雪地里玩得很开心,仿佛回到了童年。

在香港国际机场,张曼玉不顾涌上来的记者,大方地挽着奥雷的手,宣告新恋情的到来。听说女儿又恋爱了,且是和一个比自己小7岁的外国男人,当天下午,张曼玉的母亲蔡明利便打电话给女儿,非常严肃地说:“你们不仅存在着年龄差异,还有中西文化差异,妈希望你不要太过投入了。”热恋中的张曼玉说:“从未有人给过我如此强烈的感觉,遇到奥雷后,我才知道以前经历的伤害和波折,都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蔡明利了解女儿“爱比天大”的个性,只能默默祈祷女儿幸福。

2008年1月中旬,导演陆川找到张曼玉,邀请她在电影《南京!南京!》里出演女主角。张曼玉一口气读完剧本,被深深吸引,她答应接拍,并约好第二天试镜。当天中午,心情大好的张曼玉做了一餐地道的上海菜,想在餐桌上将拍《南京!南京!》的事告诉奥雷。吃饭时,奥雷开心地说:“Maggie,我打算明天回国,把你介绍给我父母。”张曼玉最终没有将拍戏的事告诉男友,而是高兴地答应和他一起去德国,婉谢了陆川的邀请。

奥雷的假期结束后回到了北京,张曼玉在香港魂不守舍。她知道性格传统、大男子主义颇浓的奥雷喜欢温柔乖巧的女人,她决心一改过去的洒脱、大女人、大明星形象,做一个小鸟依人的女人。于是,她买来一大堆烹饪书籍,苦练厨艺。

一天,张曼玉正在家里练习做德式鸡扒,母亲按响了门铃。蔡明利一进门,看到凌乱的厨房里挂满了德国腊肠,女儿一身油烟味,头发凌乱。她不禁皱起眉头说:“Maggie,为什么这次拍拖什么工作都不干,整日闷在家里做这些?”张曼玉放下手中的锅铲,拥住母亲说:“妈,在娱乐圈奋斗了这么久,人生也走了四十多年,对金钱、名利,我都看透看腻了。我现在觉得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快乐,不要留下遗憾。我已深深爱上了奥雷,只有和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妈,请您支持我,好吗?”蔡明利有种想哭的冲动,因为离异,张曼玉两岁后便没见过父亲,因此她对女儿格外宠爱。女儿离婚、失恋,很不快乐,她看在眼里,疼在心头。看到女儿现在沉浸在幸福里,她握了握女儿的手:“只要你快乐,妈妈永远站在你这一边。”2008年2月,春节刚过,张曼玉就向媒体宣布暂时息影。为了能和男友在一起,为爱痴狂的她告别母亲,移居北京。

爱情燃尽,母亲是最耐心的倾听者

因为深爱,张曼玉原谅了奥雷,还主动向奥雷提及结婚。奥雷却犹豫地说:“过段时间吧,现在上海普拉达展示中心的工程快收尾了,我很忙。”张曼玉知道,奥雷的心已远离了。伤心欲绝的她把一切告诉了母亲,并决定分手。曾经反对过这段恋情的蔡明利沉默片刻后,冷静地说:“两个人相处久了,不能总耍孩子脾气。你们都订婚了,也许奥雷只是一时贪玩呢。”蔡明利明白,女儿可以放弃热爱的工作、做起从未染指的家务,那么她是真的爱这个人。既然已如此尽力,那就尽力到底,她不想让女儿留遗憾。

9月,香港导演李仁港找到张曼玉,希望她接拍电影《锦衣卫》。为了挽回奥雷的心,张曼玉再次拒绝了。然而,她和奥雷之间的争吵却越来越频繁。更令张曼玉伤心的是,2011年6月,奥雷终于因为移情别恋向她提出了分手。他说:“你完全不是我最初认识的那个张曼玉。我是喜欢女人的温柔乖巧,可我并不喜欢她为我牺牲掉自己的一切,整日在家做饭,等我回家。当你把所有生活的焦点都集中在我身上,我只感到窒息难耐。”奥雷的话让张曼玉嚎啕大哭。

奥雷走了,张曼玉两天滴米未进,喝到大醉。第三天早晨,门被打开了,母亲站在了面前。原来,蔡明利找不到女儿,只能打给奥雷,才知道了他们分手的消息,立刻飞到了北京。望着憔悴的女儿,蔡明利心如刀割,她抱着呜呜痛哭的女儿,一遍遍地说:“没事的,没事的,妈妈陪着你。”那几天, 46岁的张曼玉在母亲面前就如回到了童年,她缠着母亲给她讲童年趣事,枕着母亲的胳膊入睡,哭了笑,笑了哭。

跟母亲回到香港后,张曼玉不敢让自己停下来,看各种动画影碟,跑步,跪在地板上擦地,一擦就是一天。蔡明利心疼女儿,拉她去逛街,遭到了狗仔队追拍。娱乐新闻铺天盖地曝出各种张曼玉失恋的新闻,“人老珠黄遭抛弃”、“优雅女神情路坎坷”、“昔日美人枯瘦如柴”……这些消息让张曼玉窒息。不得已,年近七旬的蔡明利找到《苹果时报》,说:“失恋是好正常的事情,希望你们不要过度关注她,给她点喘息的时间和空间。”

母爱灿烂,迎来朗朗蓝天

在巴黎,母亲首次跟张曼玉谈起离婚的事,说:“我也曾经像你一样,不明白为何自己这么好,对方还不领情;我也曾很恨对方,恨不得杀了他。可慢慢地你会发现,并不是只有自己受了伤害,对方也会受伤。而且,在这段感情里,你也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你欣赏的那个自己,你讨厌的那个自己,可爱调皮的自己,歇斯底里的自己。对方就像是一面镜子,让你找到自己的不足,勇敢地成长。”听着母亲的话,张曼玉第一次正视失恋,也终于明白,奥雷的分手理由不是借口,而是自己真的在爱情里失去了本真的自己。

蔡明利深知女儿最爱的事是拍戏,要让女儿真正站起来,就必须让她复出演戏。蔡明利找出张曼玉参演的所有电影碟片,陪她全部看完。这些戏不仅让张曼玉忆起了自己的璀璨和美丽,更对自己曾经走过的岁月有了全新的思考。蔡明利说:“你演了这么多电影,我觉得《新龙门客栈》里的金镶玉是最像你的,从小你就是这样一个泼辣、敢爱敢恨的女孩,没有什么可以打倒你。”接着,她又说,“今天我打电话约了很多朋友,明天我们在家举办个派对吧。”

第二天,昔日的好友和工作伙伴都来到了张曼玉在香港南湾的旧居,一起唱歌、烤肉、品酒,张曼玉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晚上送朋友散去,走在星空下,她深深明白,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以外还有许多幸福值得拥有,而自己不应该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里逃避现实。躺在床上,想着母亲在巴黎说的那番话,再次回想与奥雷的点点滴滴,奥雷也曾经真诚地爱过自己,而自己也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享受了温馨的家庭生活,确确实实体会到了身为一个居家小女人的幸福和快乐,这难道不是收获吗?她忽然就释然了。

第二天一早,蔡明利一起床便看到餐桌上热气腾腾的鱼片粥和穿着一身运动服的女儿。张曼玉一边在跑步机上跑步,一边大声说:“妈,我想好了,重新开始演戏。”望着女儿意气风发的样子,蔡明利非常开心,将手机递到女儿手中:“那现在就给助理打电话,说你要开工啊。”母女俩相视而笑。

目前,张曼玉已紧锣密鼓地忙着开工了,每天无论多忙,她都会抽空给母亲打个电话,她知道母亲正期待着她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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