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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阅读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3 16: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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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间故事爱情充值

赵恒宇是一个标准的居家好男人,他因为过于内向不敢谈恋爱,便把自己的一切倾注在网络上,包括时间和金钱,久而久之他也就成为了许多网络猎头公司的常客。

第2篇、爱情故事中国太空漫步第一人:爱情香椿树常青

种下一棵爱情香椿树

“翟志刚,星期天到我家来吃饭吧。”

“好啊,正想解解馋呢。”

“到时我喊个女孩子来,你们认识一下,你也老大不小了。”

“哎哟,我想起来了,星期天还有点事,下次吧……”

多年前,翟志刚是空军某部试训中心某团飞行教员,一级飞行员。除了专业技术过硬之外,诗词书画、跳舞唱歌样样精通。浓眉大眼、英俊帅气的他还上过《中国空军》杂志的封面。试训中心地处河北某处偏僻的山沟,小伙子们接触异性的机会少,于是,基地军嫂们发动了所有的关系,络绎不绝地给翟志刚介绍对象。可奇怪的是,他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

在千里之外的哈尔滨市,空军某部的基地就座落在这里。基地里有个漂亮的女兵张淑静,出生于一个飞行员家庭,也是单身。同事和亲友热心地给她介绍了不少优秀小伙,可她连见面都不去。问她找对象的标准是什么,她笑着不言语。

直到有一天,有人看见回基地办事的翟志刚和张淑静以老乡聊天的名义闲适地坐在草地上,一个仰着头静静地看着水般明净的天空,一个含羞低头抚弄着小草时,红娘这才恍然大悟,一拍脑袋:这不是天生一对吗!兴冲冲地要给翟志刚和张淑静牵线,可是灰头土脸地碰了个不软不硬的壁,因为两个人的回答是一致的:我们已经在谈朋友了。

原来,他俩同是黑龙江人,是同一批参加空军的,相识于新兵连。后来,一个分到飞行队,一个分到后勤部门,相隔千里,但双方一直保持着通讯联系……一段纯洁的感情水到渠成。1993年,翟志刚和张淑静成为基地无数平凡夫妻中的一对。

婚后,张淑静随丈夫调到了试训中心,从繁华的都市来到了山沟沟。这里人迹稀少,气候无常,连个新鲜水果都吃不上,如果不是呼啸而过的战机和一片矩形营房,张淑静还以为到了外星球。新婚的甜蜜过去了,现实的婚姻完全没有想象中的浪漫。

张淑静心里有些不平衡了,有一次,她嫌饭菜吃不惯,搁下筷子就不吃了。翟志刚灵机一动,想起刚来部队时,老兵传授的“吃饱了不想家”的老经验,就想方设法淘换来一小缸腌好的酸菜,没有飞行任务的时候就变着花样给她做酸菜粉丝、酸菜白肉。吃上了家乡口味的菜,张淑静心里好受些了。

没过几天,张淑静又想吃香椿。这可把翟志刚难住了,当地蔬菜都难得买到,到哪去寻这种稀有的东西啊?这时,一位老兵告诉他,这里的土质适宜生长香椿树,且当年栽下当年就能长出嫩芽。闻听此言,翟志刚当天就用一双军用帆布胶鞋从老乡家里换回三棵大拇指粗细的香椿树苗,在飞行员宿舍小院的东南角栽了下来。

每当训练回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树苗施肥、浇水。几个月后,“爱情香椿”吐出了嫩绿的枝芽。翟志刚摘下嫩得滴水的幼芽,做了一盘香椿炒鸡蛋。吃着香喷喷的香椿,张淑静心里涌满了甜蜜。她再也不闹情绪了;此后,“爱情香椿”的故事也就在部队流传开来。

1995年5月5日,翟志刚驾驶着一架教练机在1000英尺高空飞翔。突然,黑云密布,骤雨将至,地平线浓雾重锁。所有指挥人员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在当天飞行训练的预案里,没有预见到突发性的天气变化,作为参加飞行训练不久的新手,他能安全着陆吗?可就在大家都焦躁不安的时候,翟志刚冷静地通过仪表找到了跑道,在完全看不清舷窗外状况的情况下,通过电子仪器的操作,安全将飞机降落在跑道上,避免了一起机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得知丈夫在鬼门关逃过一劫,张淑静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突然发现,丈夫在自己心中是那么的重要。此后,丈夫每次出门执行任务时,她都要给他一个深情的拥抱;傍晚,当丈夫平安归来时,她悬着的心才会平静。

集训生活

这时,距当航天员只有一步之遥了,最后的一道关口是需要对每人的家属进行甄别,也就是说,如果家属的身体达不到要求,也会被淘汰。张淑静没想到丈夫的前途竟然还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在等待结果的日子里,翟志刚有些心神不定,张淑静安慰他说:“如果因为我的身体原因而影响到你,哪怕与你离婚,我也不能拖你的后腿!”此时的张淑静已经不再把眼光盯在自己的小家了。因为爱,她懂得了丈夫!

终于,好消息传来。翟志刚过关斩将,如愿成了新中国第一代航天飞行员,与其他几名入选的航天员一道,入住大西北的航天城,为我国未来的载人航天器遨游太空做准备。张淑静也调到了航天城,在航天食品科研所工作。夫妻双双成为“航天人”。

张淑静对丈夫说:“你以后就是国家的瑰宝了,家里的事就不用管了。”但事情没张淑静想得那么简单。当他们把家安顿好的第一天,张淑静想着要给翟志刚做点什么好吃的时候,翟志刚把一份《航天员管理暂行规定》递给她说:“好好看看!”张淑静一看,上面写着一日三餐都由营养医师制定食谱,食物还要留样保存。采购食品要到专供商店,购买蔬菜要到京郊的绿色蔬菜基地,绝对不能像常人那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张淑静愣住了:“天啦,你当真要当‘熊猫’养?”翟志刚笑着说:“差不多!国家培养一个飞行员都要花上与人等量重的黄金,更何况是宇航员?”张淑静盯着规定看了半天,担忧地说,这日子还怎么过呀?

果然,哪怕是星期天,张淑静只要和翟志刚出去,身后都有随行人员跟着,夫妻俩想说点啥,也觉得不太方便;在外面挤公共汽车,也有随行人员上来帮忙,张淑静觉得很别扭。有一次,张淑静有急事要出去办,眼看时间来不及了,她想让翟志刚骑摩托车送自己。但翟志刚一口回绝:“我不能骑摩托,上面有规定。”好不容易到了假期,张淑静想让翟志刚陪着自己回趟老家,和亲人朋友叙叙旧,但一想到翟志刚特殊的身份,若要回去的话,身后必须得有工作人员跟着,张淑静抱怨道:“这和集中营有什么差别?连一点生活乐趣都没有了。”翟志刚劝慰她说:“你应该换一种方式来看问题,看,规定上写着不准抽烟喝酒,不是替你管住了我吗?不让骑摩托车,不就少了几分危险吗?你不费心、不花钱就有人为你操心,这好事上哪儿找?”一席话,说得张淑静也笑了。她对规定的抵触情绪少了,有时还主动对照规定,保障翟志刚的身心健康。

1999年,他们的宝贝儿子出生了。新添的小生命让家里变得热闹和忙碌。张淑静担心翟志刚休息不好,影响他的训练,就想把孩子带回老家去,等孩子大一点再回来。翟志刚说:“宇航员也是人,怎么能剥夺我做父亲的乐趣呢?”于是,只要在家的日子,翟志刚都尽力当一个超级奶爸:每当儿子半夜里哭闹时,他就一轱辘爬起来冲奶粉、换尿布,还开玩笑地说:“听,世界上最伟大、最动听的交响乐开始演奏了。”孩子满月了,他也瘦了好几斤。但他乐呵呵地对妻子说:“我平素总是和冷冰冰的仪器、数据打交道,回到家里有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在臂弯里蠕动,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要是你们娘俩都不在家,我一个人守在这屋子里,还不憋出毛病呀。”温馨、热闹的三口之家,不但没有拖住翟志刚的后腿,还让他在自己的事业之路上变得更加从容。

第3篇、爱情故事遗憾终生只为爱

1940年4月的一天,19岁的波兰小伙子别莱茨基正在奥斯维辛镇的家中睡觉,突然闯进了一伙德国兵,以怀疑他是“抵抗战士”为由将他抓走关进了奥斯维辛集中营。

在集中营,他没有名字,只有一个243的编号。那里时刻被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当时流传着一句话:离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唯一通道是火葬场的烟囱。

1943年9月的一天,别莱茨基在二号集中营的一个储粮仓库干活时,偶遇一个漂亮的犹太女孩,她向他送来一个美丽的微笑,顿让别莱茨基如触电一般,便找机会与女孩秘密接触。两人在交谈中得知,女孩叫齐布尔斯卡,1943年1月和父母、两个哥哥和妹妹同时被抓到奥斯维辛二号集中营,父母和妹妹被直接赶到毒气室杀死,两个哥哥也患病相继死去,剩下她继续为纳粹干活。她痛苦地对别莱茨基说:“我没有一个亲人,很快也会被杀死。”别莱茨基安慰她:“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亲人,我一定要想办法带你逃出去!”

久违的体贴和关怀,让齐布尔斯卡倍感亲切,她羞涩地对别莱茨基说:“如果你能带我逃出去,我将守你一辈子!”在随时都可能被处死的魔窟里,两人私定了终身。

7月21日下午,别莱茨基穿上偷来的纳粹党卫军军官服,来到齐布尔斯卡干活的洗衣房,镇定地用德语对看守说:“我奉命带齐布尔斯卡到警察局去问话,然后她会被转移到另一处关押。”看守对他的身份没有丝毫怀疑,命齐布尔斯卡马上跟着别莱茨基去警察局。在别莱茨基的“押解”下,两人顺利来到一个侧门口。

别莱茨基镇静地把做过手脚的通行证递给门口警卫,在经过犹如一个世纪的等待后,睡眼惺忪的警卫对他敬礼道:“谢谢,请慢走。”

别莱茨基“押着”齐布尔斯卡走出很远后,才回头瞥了一眼,发现警卫已进了值班室后,才急促地对齐布尔斯卡说:“快,先躲进灌木丛,再伺机逃跑。”

天黑后,两人慌乱地在丛林中穿行,不知被荆棘绊倒了多少次,也不知淌了多少河沟,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跑出去!多少次,齐布尔斯卡累得瘫坐在地,对别莱茨基说:“你一个人跑吧,我不想拖累你。”别莱茨基说:“既然逃出来了,我怎能丢下你呢?”不由分说便背起她,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跑。

两人在丛林跌跌撞撞跑了9个晚上后,终于抵达克拉科夫市的别莱茨基叔叔家。为避免被纳粹分子发现,别莱茨基的叔叔建议,暂让齐布尔斯卡隐藏在距克拉科夫市40公里的一家农场。别莱茨基安顿好齐布尔斯卡,拥抱着她说:“等战争一结束,我马上就来接你举办婚礼。”

1945年1月克拉科夫市解放后,别莱茨基迫不及待去了齐布尔斯卡藏身的农场去找齐布尔斯卡,遗憾的是,她已于4天前离开。

别莱茨基疯了似的到处打听齐布尔斯卡的下落,却无人知道。在此后几年间,他从未停止寻找齐布尔斯卡,虽然一直没有结果,但他始终相信,齐布尔斯卡一定还活着,还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他。他决定要终生独自守着这份美丽的爱情。

1983年5月的一个早上,别莱茨基突然接到来自纽约的电话,对方喊着他的昵称:“尤雷克,您还记得一个叫齐布尔斯卡的犹太女孩吗?她现在正在给您打电话。”

那一瞬,别莱茨基惊得说不话来,好久才哽咽道:“我的小齐布尔斯卡,这些年您去了哪里?让我找得好苦啊!”

小小的阴差阳错,让深爱的恋人天各一方,他们禁不住仰天长叹:“都是这该死的战争啊!”短暂重逢后,两人又要分别。在机场,齐布尔斯卡歉疚地对别莱茨基说:“我对不起您,如果您愿意,现在就和我去美国,那里比您现在的生活要好很多。”别莱茨基抱歉地说:“我已经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可爱的儿子,我不忍心离开他们。”话刚落音,齐布尔斯卡便扑在他怀里大哭不止,喃喃道:“一切都结束了,我不会再回波兰了。”又旁若无人地哭着跑向航班。

此后,虽然别莱茨基曾给齐布尔斯卡写过很多信,但她都未回复。当得知齐布尔斯卡于不久前在纽约病逝的消息后,别莱茨基撰文以怀念那段特殊的情旅:“那是一种伟大的爱情,我的确很爱齐布尔斯卡,并制定了结婚计划打算永远在一起,是可恶的战争让我们最终难以走到一起。我夜里时常梦见她,醒来后独自哭泣。虽然这份爱让我遗憾终生,但如果历史会重演,我依然无怨无悔那么做。因为,再灭绝人寰的战争,也摧毁不了美丽的爱情!”

第4篇、爱情故事我在这里等你


柳清风就站在一颗碗口粗的柳树后面,这周围只有这棵树最粗,枝叶茂盛,垂下的柳条完全挡住了他的头,树干挡住了他的身体,让他能够向四周张望,而不被别人发现。这里离路旁那个电话亭大约有十几米远,共有四十一或四十二块地砖的距离。柳清风站在这里已经有半个小时了,目标还没有出现,他把眼前直到电话亭的地砖数了有六十三遍,可是还没有搞清楚到底是四十一块还是四十二块,他正准备进行第六十四次的数数的时候,何丽丽出现了。何丽丽和往常一样拿着一本《读者》杂志,估计是最新的一期,封面是一个骑着瘦骆驼的瘦子拿着一根长矛,追赶着一头瘦驴,不知又是哪个抽象派的大作。

何丽丽左手不停着举起来看着手机里的时间,右手里《读者》杂志不停地扇着,不知是驱赶着蚊虫还是降温。何丽丽在那里转动着身子,四下张望着,有时候还跷一下脚往马路对面的路人中张望着,电话亭里不断的有人进进出出,进出的人大多都是年轻人,拿着手机进去看一眼何丽丽,拿着手机出来又看一眼,路边的行人也是走过去的人都要看一眼她。何丽丽越来越烦躁了,她也知道总是这么让人注视着不太好,终于她跺了跺脚,挪动着双腿离开了电话亭回到了马路对面,又回过头向这边张望了一下,汇尽了人流中。

柳清风等何丽丽走远了,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七点十五,也就是说何丽丽一共在电话亭边上站了十五分钟,比上一次短了十五分钟,柳清风从兜里拿出了手机,犹豫了一下,又将手机放了回去,并没有开机。

柳清风转身扎进了路旁的小吃店,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要了一碗刀削面,狼吞虎咽地吃着。

柳清风这是第三次这么做了,每当他接到何丽丽的短信,让他到这个地方见面,他都是不吃饭,然后关掉手机,六点一刻准时就来到这里,在那棵柳树后面等着,直到何丽丽出现、等待、不耐烦走掉,然后他就会走进旁边的小吃店,狠吃一大碗刀削面,感到痛快之至。柳清风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变态了,总是这么偷窥人家何丽丽,虽然脑子里没有一些邪念,不是没有,应该是压抑着。可是总不出来与人家见面,却总是不会说出来,每次约会后第二天面对何丽丽发来的短信,柳清风总是说,我有急事忘记了,手机又正好没电了,何丽丽也明知道他是推托,但也不揭穿,就让他这么轻易的混了过去。

何丽丽不是柳清风的女朋友,严格的说连个朋友都算不上,他们只是认识,和所有班上的34名同学一样,只是老师和同学的关系,也就是说何丽丽是柳清风的学生,柳清风是何丽丽计算机应用课的老师,虽然柳清风比何丽丽只大了四岁。

何丽丽身高也就勉强搭上一米六,胖乎乎的脸上,散落着几个痘痘,犹如豆腐上嵌入了几个鸟粪,令五官都逊色不少。容貌不算出众,可是性格出了名的外向,很多男生都敬畏她三分。有一次,一个男生被其他班的男生欺负,这个男生瘦小的身材,连话都说不出来,何丽丽路过撞见了,她冲上前去,向着打人的男生的脸颊,左右开弓打了两个耳光,指着对方的鼻子,骂道:“你竟敢欺负姑奶奶的同学,瞎了你的狗眼”。对方被她的气势完全折服了,也不知她是什么来头,最后,捂着脸,灰溜溜的走了。此后她的大名和“英雄事迹”顿时在整个系乃至全校传为“佳话”。也许正是这点让柳清风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柳清风是刚刚从某大学的计算机系研究生毕业,算不上高材生,进入这所北方大学任教,也解决了自己的饭碗问题,也给国家的研究生就业率加了那么个零点零零零几,也是聊表自慰了。

柳清风不是对何丽丽没有好感,那么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不会不引起人注意的,当柳清风第一次接到何丽丽发来的短信,说,老师我想和你约会,柳清风还以为是发错了,并没有理会,可是又来了第二次,说,老师我很喜欢你,何丽丽,署名的情况下,柳清风就不好置之不理了,于是柳清风忐忑不安地回了个短信,以学业为重,我是你的老师。发出了短信,柳清风为自己能够写出这么经典的对白而引以自豪。

当柳清风又收到何丽丽的短信时已是第二天的下午,柳清风正往微机室去的路上,今天下午柳清风要给计算机系04级三班的同学上课,但不是何丽丽那个班,柳清风负责04级3个班的课,何丽丽在三班。柳清风接到短信时他的一条腿已经迈进了教室,教室里的同学们三三俩俩的坐了大半个屋,已经是大三了,上课的学生也是越来越稀,柳清风不是班主任也不操心这些事情,大学生们的生活完全在一种自立自由的状态下,自我控制能力都挺高,老师们都不太去管上课之外的事情,以至于上课与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是没有上级领导来检查,从不烦神去管。柳清风先在讲台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翻开手机的短信内容看了一下,就见上面写道:“我现在在电话亭等你,请你速来,何丽丽”,柳清风有些茫然,不知是怎么回事,原先没去都不会有这样的短信,也只是问一下原因,要是碰到上她们班的课,也只是拿眼神往柳清风的脸上询问一下,柳清风从没有感到紧张,倒觉得非常有趣,逐渐有些上瘾的感觉,像是抽烟的人犯了烟瘾一样。这一次柳清风有些拿不定主意了,倒不是怕影响上课,他们这个课很好弄,今天又是微机实践,打个招呼就能出去。可是柳清风不知道如何去面对何丽丽,正犹豫着呢,又来了一条短信,“如果你不来,你会后悔的”,这让柳清风更摸不着头脑了,像是最后通牒,又像是威胁,柳清风并没有什么把柄在何丽丽手里,他才到这个学校半年,还不会有产生什么新闻事件的机会,柳清风想了想,决定还是去,是骡子是马总得出去溜溜,不管结局怎样总要碰一碰,反正这关也总要去过的。拿定了主意,柳清风就跟班长说了声出去办点事儿,就离开了教室来到了街上。

那个电话亭离学校不远,拐过两个街就到了,柳情风很自然地就走到了那个经常偷窥的树后面,探了探头,就看到电话亭旁,一个短衣裙打扮,烫着乱蓬蓬雨春头的女孩,背靠着电话亭上,手里握着手机,手指在摁健上飞舞,犹如花样滑冰的运动员在冰上和着音乐旋转,柳清风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去,一、二、三…..心里在数着地砖的数目,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哦是四十二块,这回总算数清了,严格的说是四十三块,因为何丽丽正站在电话亭旁边的地砖上,那里就是第四十三块了。

“你总算来了,好难请呀”。何丽丽的说话声音并不大,语气有些如释负重的感觉,即使这样倒是把柳清风吓了一跳,柳清风抬头看了一眼何丽丽,并没有说话。

“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不和我见面呀”何丽丽开门见山地说,也透着“女大侠”的豪爽和直率。

柳清风有些木然,面对着自己的学生,作为老师却是无言一对,不知用什么话语能够解释,也不知怎么样开口。柳清风心里琢磨为什么没有人写师生恋的教科书,好让他们这帮作老师的都能够进行这方面知识的普及,学习如何应对这些突发事件。

“我觉得这不太好吧”,柳清风为自己说出的话吓了一跳,这句话好像并没有经过他的脑袋就出来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我是你的老师,我们怎么可能……”柳清风觉得自己的话就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流了出来,像自来水龙头坏了手柄,水从管线里喷溅出来,溅了何丽丽一身。

“不会吧,你也这么‘老土’,说这些过了时的话,你可知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不会用这些话搪塞我吧”。

柳清风的脸一红,有点被别人戳穿了心事而做贼心虚。

八年前的柳清风,还是一个高二年级的学生,那时候他是班上最能够玩的一个人,虽然玩什么都不是最出色的,但是他的执著劲和什么都会玩的特点是别人所没有的,所以也招来了一些女生的青睐,柳清风并没有从这些女生中找到自己的初恋,或者说是暗恋的对象,因为他的心思已经在一个人身上了。当然是个女人了,但不是女生,而是他们政治老师,新分配来的师范生,高挑的个子,白晰的皮肤,话语轻声悦耳,虽容貌一般,但气质是当时他们学校女老师中最好的,吸引了一些男老师的目光,也让情窦初开的柳清风失眠了,可是搞什么体育活动都能够冲在前的柳清风,却没有了在体育面前的闯劲,面对自己的相思,柳清风着实苦闷了,茶不思饭不想,觉也睡不踏实,玩什么的劲头逐渐减退了,令同学们很是惊讶,直问柳清风是不是病了,这么一个上窜下跳的人,突然间没有了动静,让人还有些不适应。那个夏天的下午,天气非常闷热,连知了都睡着了,柳清风站在学校外面的一颗树后面,汗津津的手上攥着一封信,一封写满了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相思的信,更应该说是一封涂满了勇气的信。柳清风的一手拿着信,一个肩膀抵住树,好让身体最大限度地藏在树后,这棵树有一人抱的宽度,也就是说有四五十公分的直径,可柳清风还是小心翼翼地把身体往里边缩着,脑袋紧紧地贴着树干,像似要将脑袋插进树里看看里面有没有虫子一样。他偶尔也探出头来往校门口望一下,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汗水顺着柳清风的脸颊流下来流到了树上,又顺着树淌了下来,路过一个“毛毛虫”旁边,将它忽地一下惊醒,抬了一下头,就又睡过去了。学校门口的人有些稀了,老师和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就连和政治老师同屋的地理老师都走过去了,‘目标’还没出现。脸上的汗水还能够流走,可背心的汗水却在T恤衫内翻起了跟头,一会儿到了左面,一会儿到了右面,奇痒难耐,没办法柳清风只能背靠着树,使劲地蹭着,缓解一下痛苦。

那个下午柳清风在和汗水斗争了无数个回合后,终于以全面失败告终,“目标”没有等到,炎热让柳清风彻底屈服了,他昏沉沉地回到家里昏睡了一整天,而那封信,早已让柳清风当成擦汗的毛巾了,柳清风的初恋就那么结束了。

“喂”一个轻轻的柔柔的声音传进了柳清风的耳朵里,打断了柳清风的思绪,何丽丽的绵软的声音让柳清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注视着何丽丽的脸,何丽丽并不高的个子,刚好够到柳清风的下巴,柳清风可以说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一个女孩接触,看着何丽丽白皙的脸上,两只圆圆的眼睛,在涂抹过的黑黑的眼圈下,仍然透着清澈,内在的稚气从眼睛里流淌出来,让柳清风心里不禁一动,从没有有过的感觉从心里面冒出来,手心里也渗出了汗水,喉咙干涩,嘴里的唾液在一点一点地退却,女孩发髻里的气息随着风钻进了柳清风的鼻孔里,柳清风禁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脑袋里瞬间的缺氧,一霎那间又如大堤决口般地涌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涨红了柳清风的脸,他忍不住低下了头,却偷偷地又吸了一口。

“真的,我特别希望能够天天看到你,我一直有这种感觉,我猜可能是爱上你了”。何丽丽直白地说。

“有点唐突了,我还没有准备好,咱们可能吗?”柳清风并没有抬头。

“我准备好了,我会一如既往地喜欢你的,不会委屈我的感觉。”何丽丽很执著。

柳清风抬起了头,盯着那双圆眼睛,眼角间,有一块米粒大小的雀斑,随着何丽丽的眨眼而跳动着,柳清风的心也跟着跳动起来。

柳清风并没再说话,嘴巴缓慢地微微张开来,两侧嘴角的肌肉带动着脸颊,继而牵动着眼角和眼睛,做了一回多米诺骨牌运动——笑了。

何丽丽瞅见柳清风绽开的笑脸,也会心地笑了,那个往日风驰电掣般的“女豪杰”,在这一刻是那样的柔情似水、含情脉脉,仿佛那个迷路的小鸡突然发现了妈妈一样,急速的奔跑过后,尽情地享受母亲的庇护和慈爱,温暖在这一刻油然而生……

两个人在这个繁华街道旁就这么注视着,就在这个电话亭旁面对面的立着,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穿行着并没有人去留意这边发生的事情,好几次擦肩而过的人们也并没有惊扰这对情窦初开的男孩女孩,两人的手在不经意间互相交织在一起,紧紧地攥着,让两颗逐渐炙热的心通过手臂燃烧起来,直到完全熔化。

第5篇、爱情故事为爱赌一把

说来可笑,我和陈锋是大学同学,但我们却是从网上相识的。

那是我刚从云南考入上海交通大学的时候,一个周日的午后,我在网上漫无目的地浏览着,突然,我的QQ里那个小喇叭一闪一闪的。当时,我正在听张学友的歌《这个冬天不太冷》,我知道是陌生人,不想理他。但那个小喇叭闪得让人心烦,于是我就点击,不通过验证就是了。可当我打开后,竟有点好奇,就点了那个小企鹅,想看看是哪里的捣蛋鬼。他的网名叫“苍鹰”,引起了我的好感,因为我讨厌那些古里古怪又酸又色的臭网名。于是,我加了他,我们聊了起来。

没想到,我们聊得甚是投机。他说他是从西安刚考到上海一所高校的,学的是应用物理。越说越近。说再见的时候,我直接问他:“你就明说吧,你是哪所学校的?”当屏幕上出现交通大学四个字的时候,我笑了,天底下竟有这么巧的事,我们同校同班。

这以后,我和陈锋接触就比较多了。

陈锋不擅言辞,但他内心世界很丰富,很刚强,很有些西北人那种韧劲。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我有什么不会的地方,他总是主动帮助我,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我每次回报他的,要么是去吃顿西餐,要么是去小吃店撮一顿。有时虽说是我请客,但最后他总是不声不响地就去埋了单。这时,我就会在他背上捶几下,说下次我再请客不许他这样不守规矩。而他总是看着我笑一笑,一句话不说,有时也偶尔会用食指刮一下我的鼻子。

渐渐地,我发现一整天不见他的时候我会很想他,当他还像往常那样刮我的鼻子的时候我再也不那么坦然了。我知道,我从内心里喜欢上了他。

我还发现,他在我面前也没有以前那么随意了,有时候我们在一起,他总是很少说话。一次在试实验室里,我发现他心不在焉,拿东西老是出错。我就问他:“你怎么了,好像很不开心啊?”他头也不抬地说:“没什么,昨晚没休息好。”凭着女人的直觉,我知道他心里也像我一样,出事了。但我们谁都不说出口,怕影响我们的学业。

转眼到了大四下半学期,同班同学男的几乎都有女朋友,女生也几乎都有男朋友,可陈锋和我谁都没有再找朋友,我们除了把时间都用到学习上以外,依然不定时地在一起聚一聚,同去看场电影,或同去外滩走一走。

距离校还有三个月的时候,陈锋突然不与我联系了。每次在教室里或是在校园里看见他,他总是避着我,不跟我说话。我很纳闷。

终于有一天我憋不住了,从QQ里给他发了几句话:苍鹰,是我有什么地方对不住你了吗?你为什么老是躲着我呢?连发了三次他都不理我,我多么希望看到那个小企鹅在我的QQ里晃啊!

第四天的晚上当我打开Q,终于看到了那个小企鹅在晃啊晃。我忙点击,屏幕上的几行字立马映入我的眼帘:琳儿(他第一次这么称呼我),我申请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奖学金,毕业答辩一结束我就要走了。这些天我确实在避着你,因为我不敢跟你说,我怕影响你的毕业答辩,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我更怕离开你,因为我舍不得。

3月的黄埔江畔,江风夹带着暖意徐徐吹来。晚饭后,我约陈锋来到这里,我俩面对面依堤而立,开始了我们相识以来最亲密的交谈:

我:你为什么舍不得离开我?

陈:因为我爱你!

我:那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陈:学业重要!父母供我上大学不容易。

我:你去美国后还爱我吗?

陈:爱!只要你愿意。

……

我再也控制不住我的情感,扑到他怀里哭了起来……

他紧紧地拥抱着我,幸福像黑夜里波光粼粼的黄埔江水,溢满了我们的心头。

毕业后,陈锋去了美国俄亥俄州。他说等他在那里立住脚,就帮我申请赴美。我暂时留在上海,在一家外企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我的专业是这家外企特别急需的,因此给我的薪水很高。半年后,我就在上海买了一套公寓。

这期间,我和陈锋的联系是靠电话和网上邮件。他说他所在的学校条件很好,一切费用都不需要他付。他除了学习更深层的理论知识以外,大部分时间都是随导师泡在实验室里。不过他再忙,也会在深夜临睡前给我打个电话或是发个E-mail。在电邮里,我成了他的“宝贝”,他也成了我的“宝贝”。那段时间,只要一闲下来,我就发疯似的想他,整个心身都沉在了爱情的甜蜜里。

后来,不知何因,陈锋突然不与我联系了,一种不祥之兆跃上我的心头。在失去联系20天以后,他终于打来了电话。我一听是他的声音,委屈地哭了起来,足足哭了十几分钟后我们才开始对话。他的声音低沉,问了我一些近况,不过再也没有以前的甜蜜语气了。我问他这段时间为什么不与我联系,他说他病了一场,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只说了十几分钟的话,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这以后,陈锋的电话明显地少了,而且每次打电话都是礼节性地问几句就挂断。我期望他能从电邮里给我写点安慰我的东西,但这只是期望而已,我再没收到过他的E-mail。

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变得很冷漠。莫不是他在美国又有了新的女朋友?当我在电话里这样问他的时候,他不但矢口否认,而且再也不给我通电话了。

我整日陷在各种不祥的猜测之中,非常痛苦。我一个不错的女友劝我说:“当初他走的时候我就对你说,你们完了,你还百分之百地相信他,果不出我所料吧!他肯定是在那边又找好了,忘了他吧,别耽误你的大好青春!”

我想这不可能,因为我相信他的为人,我相信黄浦江畔他那真实的心声。然而,我虽然是这么自我安慰,但现实却不容我乐观,他的冷漠、不理睬我又该怎么解释呢?

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宁愿选择前者。经过痛苦的思考,我决定去一趟美国,如果真的是他变心了,我也就死心了。

经过四个月的筹备,在朋友的帮助下,我终于等到了去美国的签证。当我一个人来到美国,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找到陈锋所在的学校的时候,我傻眼了,他已经半年多就不在这里了。后来,我又辗转找到他原来所在的实验室。我说着蹩脚的亚式英语,当一位叫比尔的教授听明白我的来意后,与旁边的两位男士不知说了些什么,又打了一个电话而后双手一摊对我说:“他不想见你,说让你回国去。”

在他们私下窃语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好像他们有什么事瞒着我。听完比尔教授的话,我只觉得天旋地转……不管是什么结果,哪怕真的是他另有新欢,我千里迢迢来到美国,他也该见我一面呀!我不见到他,不是白来了一趟吗?于是,我极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向比尔教授说我一定要见到陈锋,请教授帮助我。

半个小时后,比尔叫来了一位女孩子,她开车把我送到了一所医院。她陪我走进医院大门的时候,我的心冬冬直跳,好像已经明白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问那女孩:“陈锋到底怎么了?”她说:“进去你就知道了,但你一定要冷静。”

走进病房,只见一个浑身缠满了绷带的人在床上躺着,他的双目也被遮盖着,只有两只手还是好好的。这就是离开我的时候那个温情、帅气、可爱的陈锋吗?

原来,半年前陈锋在实验室里做一次试验的时候,发生了爆炸事故,他的全身不幸被严重烧伤。他的面部虽然当时戴了防护面具,鼻子、嘴巴、耳朵都还完好,但两只眼睛却被热流烧坏了。经过半年的抢救治疗,目前他已没有生命危险,正在做全身皮肤移植,需要时间来恢复。但他的眼睛有可能会永远失明,目前医生正在作最后的努力。为了不让我为他操心,为了我今后的幸福,他才冷落了我。

此时,一百多个日日夜夜的痛苦和思念,都化作了汩汩流淌的泪水……

“苍鹰”折断了羽翼,他比我更痛苦,更孤独,更需要关怀。

我的签证是两个月。这期间,我日日夜夜守在陈锋的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而他却劝我走,不让我再管他了,他说他今后生活中的一切都会由美国方面负责的。他劝我回国后把他忘掉,再找一个完整的人过日子。

在我的心里,浑身千疮百孔的“苍鹰”依然是完整的,因为他有一颗完整的心。

离开美国的时候,我对我勇敢的“苍鹰”说:“你等着我,我会回来的!”

我打算回上海后辞去工作,卖掉房子,带上我所有的积蓄和我的心,排除一切干扰,再回到陈锋的身边。哪怕他的双目失明了,我也不会离开他。我要为爱赌一把,为了“苍鹰”不再孤独,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一份美好。

第6篇、爱情故事贴紧你套牢你

2002年夏天,我从武汉的一所名牌大学研究生学院毕业后,便进入深圳市福田区的一家著名电子公司任软件设计工程师。不久,我便跟公司的会计白建辉相恋了。白建辉也是个硕士毕业生,他长得玉树临风,公司里很多优秀的女孩子在追他。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觉得非常幸福。

过了约一个月,白建辉特地花了6000多元,带我去买了一对时髦的情侣手机作为定情信物。初冬的时候,我们同居了。

自从认识我之后,白建辉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我。我每天都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时时处处被他呵护着。

2003年2月19日下午快要下班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欢快地来到公司财务部叫白建辉一起回家,但他却说道:“今晚我得去罗湖火车站接好朋友王明杰的妹妹王丽娜,她第一次踏上社会找工作,王明杰非常担心,再三交代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她。你先回家休息吧。”我听了之后,虽然觉得有些失落,但还是勉强答应了。

直到次日凌晨2点钟,白建辉帮王丽娜整理完临时宿舍之后,才满身疲惫地回来了。他那身名牌西服竟然变得脏兮兮的,当时的卖力情景可想而知,我不禁觉得有些醋意,但还是忍住了。

周末的中午,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白建辉不见了,而桌上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摆着他做好的可口饭菜。我给他打电话才知道,他带王丽娜去找工作了。当晚近12点钟的时候,他才满脸倦容地回来。眼见白建辉对王丽娜如此亲热,我觉得有些生气。

一天晚上,白建辉又要去找王丽娜,我冷冷地说道:“你以后就不用再回这个家了。”白建辉听了之后,急忙说道:“她生病了,王明杰又不在深圳,我不过去,谁去照顾她呢?”在我的心里,总以为王丽娜打算跟我抢男朋友,于是便更加坚决地反对白建辉跟她接触。白建辉见状,斟酌了很久,终于无奈地选择留在了我的身边。

过了约两个小时,王丽娜给白建辉打来了电话,声称身体很不舒服,请白建辉帮她找个医生。白建辉见状,急忙穿上外衣向门外冲去。我旋即拿起一把刀子对着腕部静脉哭着喊道:“如果你今天敢踏出这个门一步,我就立刻割下去!”白建辉见状,只好哭笑不得地转过身来,把刀从我的手上抢夺下来,之后没好气地安慰着我。

过了一会儿,王丽娜又给白建辉打电话,我心中立刻升腾起一股怒火,毫不犹豫地夺过手机把她的号码从电话簿里删掉。过后,王丽娜又先后打来了好几个电话,我索性把白建辉的手机关掉。白建辉见状,只好苦笑着留下来陪我。

从那晚开始,白建辉一直闷闷不乐,感觉对不起朋友的嘱托。

2004年10月底的一天,白建辉的二叔从老家河北来到深圳经商,他经常给白建辉打电话。我常常在和白建辉缠绵时,被他打来的电话扫了兴。于是,我便再三劝告白建辉不要再跟他联系,以免影响到我们的感情。白建辉显得闷闷不乐:“他可是我的亲人哪!”我没好气地说道:“难道你不喜欢多花一些时间和我在一起吗?”白建辉反复劝说了很久,但我却始终听不进去。后来,我又软硬兼施地把他二叔的电话号码从他手机里给删掉了。

2004年5月底,白建辉被公司提拔为财务部经理后,一些亲戚便常常打来求助电话,请求白建辉给予各方面的援助,而白建辉总是有求必应,经常把我冷落在一边。我渐渐觉得那些亲戚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幸福生活,于是便要求白建辉更换手机号码。同理,我也几乎断绝了跟外界的所有联系,整天跟白建辉耳鬓厮磨,独自享受这份甜蜜的幸福爱情。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没有外界干扰的爱情,虽然使我暂时可以得到心上人全部的爱,但却差点儿把他送进了鬼门关。

2005年3月底,我和白建辉在深圳市福田区办理了结婚证。由于在我的强制要求下,白建辉几乎跟外界断绝了关系,没有多少人愿意参加我们的婚礼。于是,我们只好决定通过旅游的方式来举行婚礼。

4月2日上午,我和白建辉来到了厦门鼓浪屿。在轮渡码头上,白建辉上了卫生间,我在等他的时候,忽然一个陌生男子从背后把我的背包扯下来飞快地跑得无影无踪。那个背包里装着我和白建辉带来的所有现金和银行卡,我急得哭了起来。

白建辉从卫生间出来得知真相后,不慌不忙地说道:“不要紧,我的身份证还在身上,我赶快给亲朋好友联系,让他们汇款过来。”但是,当他拿起手机搜索了一会儿之后失望了,因为他亲朋好友的号码早已被我删除得干干净净。白建辉提醒我向熟人求助,但我马上给了他否定的答案,因为我这几年来,除了白建辉外,几乎没跟外界联系过,甚至包括我的父母也已经一年多没联系过了,结果把他们的电话号码都给忘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想到向民政部门求助,最后由于担心被媒体报道影响名誉而作罢。

天渐渐黑的时候,由于一整天都没吃东西,我的胃病犯了,胃疼痛无比。白建辉看我难受,就到一家餐厅的门口向人家乞讨食物,但人家却使劲地将白建辉往外面推搡。看着白建辉这个名牌大学的硕士毕业生当乞丐,我心中一时百感交集,不知如何是好。

白建辉终于为我讨到了一小盒快餐,我这时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往下掉个不停。白建辉见状,边帮我擦眼泪,边哄着我吃饭。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他才吃了一小口米饭。

当晚,我和白建辉在轮渡码头附近的一个商店门口铺了几张废报纸,相拥着坐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们都感冒了,我的胃部又开始不舒服了。正当茫然之际,白建辉忽然兴奋地说道:“我们把手机卖掉吧,然后买车票回深圳。”我虽然有些不乐意,要知道,手机可是我们的定情物,但我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答应了。两部手机只卖了40元钱,无奈,白建辉又把身上那套花了3688元买来的新郎服“老爷车”卖掉,换了两张最便宜的返程车票。

经过近一天的颠簸之后,我们终于回到了深圳,但白建辉却因衣服单薄,又冷又饿病倒了,在医院输了两天水才转危为安。他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要跟我分居,他不无幽怨地说道:“通过这次厦门之行,我终于明白了,我们虽然待在一起好几年了,但你却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我。如果你爱我,就不会阻止我跟外界打交道。”我听了之后,顿时觉得心里像被人狠狠地剜了一刀似的,泪流满面地说道:“你知道吗,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所以才希望每时每刻都能和你在一起。”但白建辉马上果断地反驳道:“但是你知道吗,真正的爱情其实跟友情和亲情是唇齿相依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如果爱情是一座房子的话,那么友情和亲情就是它牢固的基石。如果没有友情和亲情的支撑,爱情这幢房子将随时面临着倒塌的危险。如果你真的爱我,除了我的手机号码外,一定还要记住另外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亲情,一个是友情。”

在这次攸关性命的飞来横祸面前,我多年来顽固的思想堡垒瞬间崩溃了,并郑重地向白建辉道了歉。

第7篇、爱情故事藤缠树

吴远到城里来,在绿化队里打工。这天,孙队长带着他们几个人到苗圃里去拉几株紫藤。孙队长嘱咐大家说,小心点儿,那东西可金贵,枝条又多,不要折断了。

赶到苗圃里,吴远一看到那几株紫藤,就笑起来:“这都是紫藤孙子,还金贵呢,队长你真会忽悠人。”孙队长说:“怎么就紫藤孙子了?这已经是难得的大藤了。就这几株,花了一百多万呢。一百多万,你说金贵不金贵?”

吴远指着紫藤说:“这一棵藤,还没我们家藤上的一条枝大。”孙队长撇撇嘴说:“你就吹牛吧。你家要真有那么大的紫藤,那就是国宝了,你家就成土豪了,还用到我这里来打工?”吴远最怕人家说他吹牛,当即给他哥哥吴遥打电话,让他给紫藤照张相,发到他手机上。

吴遥不知道他是啥意思,但还是按他说的,拍了几张紫藤的照片,发到他手机上。吴远打开照片,让孙队长看。孙队长凑过来一看,见那棵紫藤高高大大的,下面的主茎竟有大腿粗,也长得异常繁茂,像一座小山啊,枝条上挂满了紫藤花,美不胜收。虽说这棵紫藤疏于修剪,不成型,但它本身就是一个天然之型啊。这苗圃里的紫藤跟它比起来,真是相形见绌,说是它的孙子,毫不为过。孙队长惊呼道:“天,还真有这么大的紫藤啊!这藤得有一百年了吧?”

吴远一撇嘴说:“什么一百年啊。我们家的家谱记着呢,已经三百年了!”

孙队长点点头说:“三百年,有了,有了。这可是个活宝贝,咱得当国宝一样供着!你先等等,我跟头儿说说,看能不能把你家的紫藤买过来。要是能买过来,那就是咱们的镇园之宝。”吴远就说:“那得看你们出多少钱了。我们家的宝贝,也不是轻易就出手的。”孙队长也忙着点头称是。

孙队长还真把这事儿当成了头等大事儿。一回到队里,他就跑去找领导。过不片刻,他就喜滋滋地过来了,把吴远拉到一边,对他说,领导也很想买下这棵紫藤,当作镇园之宝,就想问问他要多少钱。吴远刚才也略略盘算了一下,给一百五十万就不少了,但他得要出点儿晃去,那就是二百万。可他心眼儿贼多,怕要到圈儿里头,就反问孙队长,能给他多少。孙队长也是老滑头,诡秘地笑笑说,没有这么做买卖的。吴远就说,怎么着也得二百万吧。孙队长笑着说:“老大也给的这个价儿。你要是觉得合适,咱们就签个合同。”

吴远心说坏了,还真要少了。但他脑子灵光,反应异常机敏。他就对孙队长说,这棵紫藤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是传给全家人的,他一个人做不了主,得回家跟大家商量一下。孙队长就让他赶紧回家去商量,这边儿等着他的信儿。现在正是初夏,那是移栽紫藤的最佳时间,要是能达成协议,立即就办,不要错过了。吴远就交了手上的活儿,赶回老家去。

吴家传到吴远这一代,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吴远,一个就是吴遥。吴遥是老大,人很憨厚老实,有一手种庄稼的好本事,留在家里侍弄几亩土地。他们的父母死得早,吴遥靠着自己的本事,把吴远供到了高中毕业。他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还住在父母留下的老宅子里。那棵紫藤,就在大门外。吴远要卖这棵紫藤,自然要找吴遥商量。

吴遥一听说他想卖紫藤,就大摇其头:“这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要一直传下去的,子子孙孙,都要好好对它。咱爹临死前也一再叮嘱,无论如何,都要把它传下去。爹还说了,这棵紫藤,是咱家的财富,是咱家兴旺的保证,一定要给子孙传下去,不能在咱手上败了。我给爹下了保证的。咱得听爹的话啊。再说了,这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子子孙孙都有份儿,咱俩也没权利卖掉它。”

吴远早就猜到他会这么想,路上也想好了对策,就对他说:“哥,你想想啊,咱俩都没别的本事,你种那几亩地,也就够你吃喝的,别想攒下钱。我在外面打工,也跟你一样。照咱俩这样,要是不得笔外财,就别想有钱,那怎么盖新房娶媳妇啊?咱俩都打了光棍,没有后代了,一死一蹬腿,这紫藤就成了没主儿的物件,你还不知道归谁呢,人家还会给你往下传?还不如卖给绿化队呢,人家一定会好好养着,保你能传下去。这样呢,咱也拿点儿钱,盖两处新房子,谈恋爱,娶媳妇。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吴遥一摆手说:“我说不过你。可这紫藤,不卖。”

吴遥的倔脾气上来了。吴远可知道,大哥认准的事儿,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不过,这也是他早就想到了的。他还准备了杀手锏。他就对吴遥说,分家吧。吴遥愣了一愣,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那就分吧。我是兄,你是弟,怎么分,听你的,你想要啥,自己拿吧。吴远问他:“哥,你说话算数儿?咱家的东西随我挑?”吴遥说:“当然算数儿。随你挑。”吴远笑嘻嘻地说,他别的啥都不要,就要这棵紫藤。吴遥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被他绕进去了。但说出的话,泼出的水,那是不能收回来的。他就反问吴远:“你说话也算数吗?只要这棵紫藤?”吴远说:“当然算数儿。除了这棵紫藤,我别的啥都不要。”

吴遥的倔脾气上来了,拉着吴远就奔了三爷爷家。三爷爷是他们这个家族中辈分最大最有威望的人,大家有了大事小情都找他。三爷爷听说他们两个人要分家,而且都已经分好了,就让他们写下来,他给做个见证,以后谁都不要反悔。两个人就写了一张分家单,各自签了字,三爷爷也作为见证人签上了字。一人一份,各自收好。

吴远赶回城里,找到孙队长,说这棵紫藤归他了,他有权卖掉。孙队长就跟他签了购买合同,价格是二百万。孙队长带着几名专家,赶到吴远家,围着紫藤看了看,一面感叹见到了这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活宝贝,一面研究着移植方法。毕竟,这棵紫藤太大,要想挖下来运走,还要不伤枝条藤蔓,再保证成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几个人正在这里商量着,吴遥看到了,凑过来说:“你们运不走这棵藤。”孙队长一愣:“为什么运不走?”吴遥说:“我说运不走,那就是运不走。我家的紫藤,不会让你们运走的。”吴远见哥哥来捣乱,忙着凑过来赔上笑脸:“哥,咱俩都分清楚啦,这棵紫藤归我了。我卖不卖,还是我说了算,你就不用管了吧?”吴遥问他:“咱俩怎么分的家啊?”吴远一愣:“哥,这么快你就给忘啦?这棵紫藤归我,剩下的全都归你啊。”

第8篇、爱情故事神秘的玫瑰花

那是1993年,我在一家公司里上班。公关部的关小秋是一位漂亮动人的姑娘。那一年分配来了几个大学生,连同我们这些打单生的老职员,都被她吸引住了,每天到吃饭的时候,她那一桌,都整齐地坐满了人。很像一句歌词:千条江河归大海,万朵葵花向阳开。这样的姑娘,要不发生点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似乎太委屈了。

后来,故事没有发生,倒出了个事故。由于工作关系,关小秋认识了一个老板,与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这老板长得一表人才,又事业有成,人到中年,正魅力四射的时候。关小秋卷入了感情漩涡中,而且如火如荼。

有一天,那老板的太太找到公司里,当众扇了关小秋两耳光,并且找到领导,把关小秋写给她丈夫的情书交了出来。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关小秋的名声一落千丈,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人围着了。

那段时间,关小秋总是低着头走路,面色蜡黄,形容消瘦。她曾向公司提交过请调报告,可我们这家国企的领导正在生她的气,回答说:“想调动,没门儿。要么辞职!”那时,还是有一些往日的追求者对她深表同情,但是却没有一个敢公开地表示出来。譬如我,就深为她惋惜。但顾忌着舆论以及面子,所以我也只有退避三舍了。

一天清晨,关小秋刚上班,一个花店的小伙子捧着一束玫瑰花走进办公室,当着那么多人,把花送到关小秋手中。关小秋大概以为是那个老板送来的,立即把花丢进了垃圾桶。同事周大姐把花拾起来,从里面拿出一卡片,上面写着:“爱一个人没有错,抬起头来。”署名是“爱慕你的人”。周大姐把这束花放在关小秋的桌子上,把卡片放在显眼的位置。

从此以后,每到周一、周五这两天,总有鲜艳的玫瑰送到关小秋手中。我们发现,关小秋渐渐有了变化,她开始与大家说话了,又开始化上淡淡的妆了。扬起的脸上,也有了过去的风采。

大家都在猜测谁是送花人,都肯定,这个人决不会是那个老板,而可能是当初围着关小秋转的人。但一问起来时,大家都指天发誓,表示决不会做这种丢脸的事。

1994年,我辞职了,后来天南地北去过很多地方。几年后回到这座城市,看见的第一个熟人,竟是以前公司里的周大姐。我们在路边的一个茶楼里坐下,聊了好半天。后来,我问到关小秋,周大姐说:“就在你辞职后不久,她就去了广州。听说混得很不错的。”

我随意问道:“当初到底是谁给她送的玫瑰花呢?”周大姐笑笑说:“你还记得这件事啊?玫瑰花是我送的。”我感到非常意外,大惑不解地看着周大姐:“你为什么这样做?”周大姐说:“当年你们这些年轻人追求关小秋,都是看她漂亮。可是你们懂得什么叫经历吗?人生要经历很多事,有幸运的,也有不幸的。关小秋在最痛苦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安慰,大家像躲瘟神一样躲着她。你想想,一个刚进入社会的女孩儿,怎么受得了这种众叛亲离的打击?可当她知道还有人爱着她时,她很快就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我是过来人,我不能看着她被毁了啊!”

关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在关小秋今后的生活中,不管是开心还是失意,脑海里都会出现那些玫瑰花。因为花虽会枯萎,但那温暖的关怀却刻骨铭心。

第9篇、爱情故事跟谁携手一生

她和他的爱情,在20世纪90年代这座南方著名的学府里,称得上是惊世骇俗。

那时,她22岁,毕业后留校任教;他19岁,来自广西巴马的大山里,是她教的第一届学生。她观察了一学期,也没见他换过第二件布衫。他那一成不变的扎染布衫在校园里实在另类,于是她好心买了半打T恤给他,因为不好意思送到男生宿舍,就托宿管阿姨转交。

第二天他来道谢,很坦然地说:“老师你误会了,我经常换衣服,只不过穿的都是一样的土布褂子。我们乡下染一缸颜料不容易,所以同样的褂子,我阿妈一做就是好多件。你肯定想不到,这是用板蓝根的叶子做的染料。我家种了好大一片板蓝根,除了染衣服用,大多数都晒干了卖给药材铺,我们兄妹这些年的学费就是这么来的。”

他没觉得被伤了自尊,十分坦然地说了来龙去脉。此后,他大大方方地穿上了她送的T恤衫,在她的课上,他也开始坐在第一排。

学校依山而建,很多路都是坡道,她车技不行,不敢在校园里骑车,每次赶去上课时,都走得气喘吁吁。他时常骑着一辆老旧的“二八式”自行车从后面追上她,说:“捎你一段吧。”

见她迟疑,他激将:“跳上车也不会?我妹5岁就会。”她仿佛听见周围有窃窃的笑声,横下一条心,紧跑几步跳上车后座。她留意到车把略微歪了歪,但很快就稳住了。有如此车技的男人她只见过一个,就是已过世的父亲。他发现了她的紧张,宽慰说:“我捎过很多人,不会让你掉下去的。我们老家运货都用自行车,后面的货物绑得像孔雀开屏。”她被逗乐了。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口口声声称她为“老师”。

他毕业,他们就结了婚,她被一帮闺蜜取笑为“被一辆自行车娶走的女人”。他只送了她一匹土布,那是他阿妈用板蓝根汁水染成的,说是给他们做窗帘和桌布,此外他几乎一无所有。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她永远记得他修好了父亲留下来的老“二八式”自行车,从内胎到外胎,从脚蹬到链条都换了最好的,车也被擦得锃亮。他还对她说:“我随时随地都能骑车载你,你爸可以放心了。”她也永远记得他载着瘦小的阿妈,骑了三四十里地来与她会面。那一刻她心里满是敬佩:这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人,靠种药材养育了一米八的儿子,而在贫困中长大的他,竟能如此乐观而温暖。

评判该不该和某人携手一生,有时只需要一个细节。她记得,载过她几次后,他的车后座上就装了软皮坐垫;她记得,后来她坐上车时,他已经能让车把完全不歪,稳稳当当。这种微妙的默契让她意识到,上苍留她在母校教书就是为了等他到来。

爱神是个随心所欲的家伙,有时会派宝马车来接你,有时却会派自行车来。作为女人,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双慧眼,看出谁才是能跟你携手一生的人。

第10篇、爱情故事高考放榜你上我下,甜蜜褪去结局血色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

高考蜜月浪漫在向你招手

今年6月9日,重庆某中学高三学生韩雨诗完成了高考,回到家里,爸爸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乖女儿,你‘解放了’,想去哪里旅游?爸爸给你报团!”

旅游,是爸爸承诺女儿的高考奖励,但韩雨诗也没忘记自己对网恋男友的承诺。她打开手机QQ,与那位叫“随风奔跑”的男网友热聊起来:“我们的高考任务终于完成了,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韩雨诗立刻回复道:“记得啊,我俩的自由‘高考蜜月旅行’!走吧!我们明天就出发。”两个年轻人都在对方鼓动下激动起来,因为这一天,他们等了整整两年。

18岁的韩雨诗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因为癌症去世,父亲韩国章是一家公司的经理,他身兼严父慈母的角色,女儿的学习成绩也名列全班前十名。

可是谁知道,高一那年,老韩突然娶了一个小自己10岁的女人。那位美女分享了韩雨诗的爱,惹得韩雨诗特别愤怒。正处在叛逆期的韩雨诗感到压抑和失落,她只得找一个宣泄口。

这天,韩雨诗偷偷地打开电脑上了QQ,她给自己取名“高二的非洲公主”,进了一个“我不爱父母”的QQ群,里面有不少高中的学生在对父母激烈吐槽,倾泻自己对高考压力的不满和愤懑。

不一会,一个叫“随风奔跑”的帅气头像闪动着,向她不停地递玫瑰,并问她是不是长得很难看,成了“非洲公主”。韩雨诗说,我爸除了陪后妈,剩下的荷尔蒙就是逼着我学英文。你能想象吗,每隔一个小时就到房子里面来看我学到了哪里,还要不停地呵斥和怒吼。韩雨诗接着说自己从白白的欧洲公主被骂成黄黄的亚洲公主,接着变成了非洲公主,觉得自己都看自己黑乎乎地的讨厌。

“呀,我好同情你,你真不容易,我这个人只认一句话‘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我只告诉你,我要是在你的家里,我就自杀重新投胎了!”“随风奔跑”告诉韩雨诗,自己也是个高二学生,但是从小,他反抗父母的“暴政”,现在他成绩不错,父母也不管他了。

“真的,那你真是少年英雄,快点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韩雨诗好像见到了知己,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直到1小时到了,父亲又冲到进来开始监视女儿好好学习,韩雨诗连忙关掉了电脑。从此,只要一有空,她就利用中午,晚上的零碎时间上网去找“随风奔跑”。那边,帅哥也开心地拿着吉他,在网上唱歌:“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有了“随风奔跑”的陪伴,渐渐地,韩雨诗不再感到失落,却陷在早恋情愫中无法自拔。

“随风奔跑”告诉韩雨诗,他真名叫邹理峰,也是重庆一所中学的男生。邹理峰说自己也是班上前三,每天一边打游戏一边照样成绩优异。

2014年上半年,韩雨诗连睡眠都不够,每周只能周日下午有几个小时的空当,而这时间,父亲还要陪着她到书店买参考书,她几次密谋与邹理峰见面都没能成功。韩雨诗总是安慰邹理峰说,高考一生就一次,我们还是忍忍吧,并承诺高考完后第一时间见面!邹理峰只好按捺住青春的悸动,两人暂时在网上热恋着。

看到女儿备考得消瘦,一月掉5斤,韩国章也郑重许诺女儿,只要她尽力了,全力以赴高考,他就赞助她和同学国内游,还附送一个苹果手机。为了父亲的承诺,韩雨诗真的拼了小命冲刺。

所以,当6月9日,韩雨诗看到了邹理峰网上的邀约,她觉得心脏怦怦直跳,不禁和邹理峰秘密筹备起来。韩国章希望韩雨诗能和继母一起同游日本,可是韩雨诗拒绝了,并善解人意地要父亲和继母“北海道二人世界”去。她请求父亲把她当一回大人,允许她请同班好友秦晓丽、何静静进行一次毕业旅行。韩国章最终同意了女儿的请求。

据秦晓丽和何静静回忆:当时韩雨诗说动了她俩帮忙作证,每天在北戴河拍照片,最后把自己PS到她们的照片里面去糊弄她老爸。然后,她却悄悄跟邹理峰去享受“高考蜜月行”。秦晓丽说她曾劝说这种“高考蜜月”很危险,可韩雨诗却自信满满地说:“他也是高三学生,他能有多危险?这是我们约定好的蜜月,你们要够哥们帮我,再说了,我爸爸给我1万块钱呢,我要是觉得他差劲,我就飞过来找你们!” 何静静和秦晓雨知道韩雨诗倔强叛逆,便没有再多劝。

韩雨诗哼着“随风飞翔有梦作翅膀”,对即将的浪漫充满了期待。

纵使爱如烟花绚烂也只能短暂,

成绩放榜你上我下

据案发后警方调查,邹理峰的真实经历并不像他吹嘘的那样优秀:他比韩雨诗大两岁,父母离异后被寄养在做煤炭生意的大伯家。因为无人看管,他整天沉迷网络游戏。两年前他高考落榜,他觉得出去打工太累,于是嚷嚷着要复读。大伯也不缺钱,就让他继续读书。可是复读仅仅是他的借口,天天沉迷网络的他第二年自然又落榜了。认识韩雨诗的时候,他已经是第三年复读了。

6月20日,韩雨诗和邹理峰买好了从重庆到广西北海的票,在事先约定好的重庆火车站地方碰头,开始了“高考蜜月游”。同时,韩雨诗的两个女友也踏上了北戴河之旅。那天下午,韩雨诗一身白色喇叭裙,白色大檐帽,她还第一次尝试穿高跟鞋,婷婷袅袅摇曳过来的她把邹理峰看呆了。魁梧帅气的邹理峰轻轻牵着韩雨诗的手说:“我觉得,我们的相识是上天注定!”

北海银滩如画如诗,海岸线蜿蜒大海蔚蓝无边,第一次看大海的两个人激动不已,邹理峰突然狂喊:“奇迹就在眼前,诗诗我爱你!”韩雨诗被这种情绪调动,也喊着:“我爱这一切,我爱没有高考的人生,我爱高考蜜月!”两个少年在海边嬉戏,直到夕阳染红了天,他们肩并着肩许下心愿,要携手漫游世界!

邹理峰从自己口袋里面拿出了一条水波纹项链,上面吊着幸运的四叶草,他羞涩地说:“我爸爸妈妈离异后,这是妈妈留给我的唯一东西,我一直想着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孩,给她佩戴上,让她永远拥有幸运,并告诉她,我找到了一生中最爱了……” 韩雨诗让邹理峰给她佩戴上了项链,给了他额头一个吻。韩雨诗很开心地发短信给女友秦晓丽说:“你们玩儿得开心吗,我心都乐开了,他把家传的金项链都给我了,他给了我他的全世界啊!”秦晓丽回道:“海边难免湿身,但不要失身!”

也许女友的提醒确实有用,他们两个找了个海边的小旅馆住下。刚开始,韩雨诗与邹理峰白天海边游泳,牵手逛街,到了晚上,两人还保持着一份理智各睡一张床。但是邹理峰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他几次试图和韩雨诗亲热,韩雨诗总在邹理峰要更进一步的时候推开了他。

6月23日,两人晚餐喝了不少酒,韩雨诗倒在小旅馆潮湿的床上一睡就到了晚上11点。她醒来,揉揉眼睛,看到床头的茶几上放着一个字条:请到银滩老地方来。

韩雨诗信步来到他们第一天依偎着的银滩海湾边,此时,游人已经散去,月半弯,邹理峰点了一堆野火,见到韩雨诗来了,他拿着树枝点了一下,突然,在韩雨诗面前无数烟花燃亮,拼成了一个英文“爱”字。接着邹理峰又用火机点亮了数十个烟花。这美景让韩雨诗震动落泪。邹理峰从后面搂住她,轻轻地转过她的身子,说:“我对你是真心的,今晚,我们就结婚好不,我会爱你胜过爱我的生命!”

浪漫的氛围让韩雨诗感动不已,在邹理峰的一再恳求下,她点头同意晚上突破防线,成为真正的情侣!

谁知,当两人零点回到旅馆的时候,韩雨诗正在充电的苹果手机突然收到了父亲韩国章的电话,韩雨诗还在抱怨:“爸爸,你又不守信用,不是说好不打电话了吗,还竟然是深夜!”“诗诗,你知道吗,你考了高分啊,爸爸为你骄傲啊,所以忍不住来报喜!”

原来高考成绩在当天零点后就可以查询了。父亲第一时间查询到她考出了588的高分。韩雨诗高兴之余,赶紧打电话帮邹理峰查询成绩,可是没想到,邹理峰的分数只有309分!

韩雨诗突然内心觉得好失望,本来浓浓的爱一下被这个高考成绩搞得荡然无存,但她还是强打精神安慰邹理峰说复读一年,明年考个好大学。可让韩雨诗万万没想到的是,邹理峰毫不在乎自己考得不好,他说他早就不想读书了,正好去广东伯父开的工厂去打工,管吃管住,一个月还有2000块工资。这些话听得韩雨诗心里直发凉。原来面前的这个男孩并不那么优秀!甚至过去他吹嘘的“又能玩儿又会学习”都是假的!

就在韩雨诗暗暗后悔之际,邹理峰已经迫不及待地洗了澡,想过来亲近,韩雨诗连连推开他说自己还没想好,要不恋爱先暂停。邹理峰当然不同意,但韩雨诗也始终没妥协,邹理峰脸上还被韩雨诗狠狠抓出来五只血指印,两人当晚以争吵打架收场。

人生醒晚了一步的美少女,

浪漫背后是狰狞杀机

第二天一早,韩雨诗以父亲催她回去填志愿为由,匆匆买了票,吵着要回重庆。这个时候,韩国章也不停地打来电话,和女儿探讨是上国内的一本大学,还是干脆去读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大学。这边,韩雨诗和父亲说得是眉飞色舞,而那边,邹理峰沉郁着脸,青筋直暴。

火车上,邹理峰几次去牵韩雨诗的手,都被她冷冷推开,他要靠近她坐,也被她丢了本杂志,隔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这时,邹理峰的一个很老的键盘手机不停地响,他的一群哥们在电话里面喜滋滋地说,要见嫂子,听你说嫂子美得惊人。

韩雨诗不耐烦了:“谁是嫂子啊,我们又没有确定恋爱关系,你就瞎说。”邹理峰说:“他们是我复读时候结识的一群哥们,提出想见见你也不过分!”

“哇,原来你还是个复读生,复读才考300多分,早知道这样的智商你还不如早早去打工呢!”“够了!”邹理峰一拳头打在座位上,虎口鲜血直流,把韩雨诗吓得脸也白了,不敢吭声。

6月26日下午7点,回到重庆后,邹理峰叫来一群哥们在重庆市火车站吃火锅作别。席间,邹理峰感觉到了韩雨诗对他刻意回避和冷漠,心里很不是滋味。邹理峰的兄弟们就不停地劝酒,一时大家都喝得有点高,一个叫黄胜强的哥们不停地惊叹韩雨诗身材好,说邹理峰艳福不浅,韩雨诗正色说:“我和邹理峰,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有什么关系,请你们说话的时候注意一点,我们只是一起高考后散了一下心。我们永远不会是一个世界的人!”另一哥们赵福京很不爽:“小韩,我在社会上飘了很多年,社会也是一所大学,不要总觉得你是天之骄子就蔑视别人!”

韩雨诗却不管一群男人虎视眈眈的眼光,还在戳邹理峰的痛处:“你和你这些哥们都是社会渣滓吧?都读的社会大学,哈哈!”

此时,邹理峰还在忍耐着: “诗诗,你别发小姐脾气乱说话了,我们在海滩的那些誓言你都忘记了吗,我还把我家的祖传金项链都给你了!”

借着酒劲,韩雨诗愤怒地摘下了金项链丢在邹理峰面前:“祖传的纯金项链?我昨天发现都褪色了黑了,这是哪个垃圾桶里捡的啊?”

邹理峰像被人扒光一样脸气得煞白,强忍着没有发作,他和兄弟们故意轮番上阵劝酒,不久韩雨诗就被灌醉了。其他人散去,邹理峰架着韩雨诗到火车站一个家庭小旅馆里,邹理峰当即强奸了韩雨诗。

后半夜,韩雨诗醒来哭着拿手机就要报警,邹理峰的两个哥们就进来打掉了她的手机,看着衣不遮体的韩雨诗,两个人色心大发,不顾她的哭泣又猥亵了她。此时天已经亮了,事后,两个哥们离开了去买早点吃,韩雨诗受尽屈辱,哭着找衣服穿,并一直痛骂邹理峰不是人,邹理峰露出狰狞的面目,说韩雨诗已经不干净了,他不嫌弃,只要她与他保持恋爱关系,可是韩雨诗哭着坚决地说:“不可能!我再也不会和你这种垃圾人来往,我要报案,你等着!”看到韩雨诗就要冲出卧室,邹理峰心中着急,他把韩雨诗推倒在地,残忍地用她的苹果数据线勒死了她。黄胜强和赵福京回来看到犯下了命案,吓得拉上被子盖住韩雨诗的尸体,连忙拉着邹理峰开车出逃了。

当天,旅馆服务员进入房间送洗漱用品,发现了尸体立刻报警,重庆市警方迅速出警封锁了现场。而韩国章也因为女儿失联报警,在确认女儿遇害后,韩国章痛不欲生。6月28日晚,刑警队利用刑侦手段抓住了在网吧上网的邹理峰和他的两个哥们,他们对所犯强奸杀人罪行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第11篇、爱情故事父亲的再婚

父亲的再婚曾引起一些亲朋好友的非议,但我自始至终都支持他,理由很简单,我爱他。

父亲86岁那年失去了我的母亲,至今我也无法完全体会他是怎样度过那些日子的。

母亲走后,我请了两个月的假在家陪他。一天我俩到公园散步,父亲对我说:“我想续弦。”当时我的心像是被重重地锤了一下,我知道父亲不是在和我商量,这是他的决定。我必须尊重他的权利,尊重他对生活的选择。

“爸爸,我支持你。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过。”这番话说出来后,我觉得心里踏实了,爱一个人,首先要尊重他。

不过我也并非没有一点儿疑惑,为什么父亲那么急着要找个伴儿呢?我一直在寻找答案。当然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对母亲的感情。那些夜晚,我和父亲常依偎在一起,思念着同一个人,回忆有她在的日子,感叹没有她在的未来。如今想起那些夜晚,反而觉得很温暖,虽然伴着凄楚,但是我和父亲的心从来没有那么紧地贴在一起。

有一次,我问父亲:“你要再找个老伴是不是因为对今后生活有所担忧?”

“不是担忧,是恐惧。我的恐惧感可能过了头。”父亲说。

叹了口气,他又说:“你妈妈要是还在的话,哪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啊。”

这能算是我找到的答案吗?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是个坚强、快乐的人,他从不需要别人的安慰。但是母亲走了,他的天塌了大半,他生活中最重要的那根弦断了,这个打击让他措手不及。他曾写下了这样的诗句:“相伴六十六载,此别何其匆匆,应恨不曾教我,如何度此余生。”

丈夫也好,父亲也好,他首先是个人,怎样活下去是他当时心里最大的问题。他是个精神独立、思想自由的人,但具体到过日子上他却不独立,甚至拒绝独立。如果这算是他的弱点,那就算上一条吧,人不都有缺点吗?

父亲最终和我姑姑的一个同学——谢恒阿姨在一起了,是父亲主动找的她。谢阿姨那年82岁,从前在外交部工作,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她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并且心宽,什么事在她眼里都很简单。

他们非常和谐地生活了4年。

但是,从心里适应新的变化,接受新的人还是有一个过程的。2007年我回家探亲的时候,第一次见到谢阿姨。和以前回到家的感觉不同,总觉得家里多了一个不熟悉的人,很不习惯。不知道哪句话该说,哪句话不该说。直到有一天中午,父亲午睡后醒来,看见我坐在旁边看书,他小声地对我说:“把我的帽子和拐棍拿来,我带你去喝咖啡。”

刚一进咖啡馆,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这些日子我的思绪是复杂的、混乱的。我觉得幸运,父亲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人;我觉得委屈,父亲的一部分属于那个跟我没关系的人。我渴望找到以前回家的感觉,可是我不能再看到父亲生活中没有“女主人”,不忍心再看到他天天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没有人和他说话,没人给他递水。

以前父亲肯定会批评我,他不喜欢我哭。可是那天他没有。

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从他的新生活到过去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一直聊到天黑。父亲的脑子非常清醒,他真是个智者。

他不是在找一个我母亲那样的人,他说:“谁也代替不了你妈妈在我心里的位置,没有人。”

他说:“谢阿姨对我很好,她身上有一种中国传统妇女的美德。”

这些年,我每次回北京,父亲都会悄悄告诉我:“她(谢阿姨)对我很好。”

父亲看清了自己,看清了他人,他给自己找到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第12篇、爱情故事别忽略了父母们的爱情

他们50岁那年,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她去给城里的儿子看孩子。儿子原本想把他也一起接走的,却遭到了他的拒绝。他说,城里有啥好,除了车就是楼,没有岭上空气新鲜。儿子知道他的脾气,不再坚持,带着母亲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从此,寂静凄清的小院,只有他进进出出。她只能逢着节假日,儿子儿媳不上班时才能匆忙回家一趟。也不过呆个一两天,就又得匆忙赶回去。蒸馍、煮肉、炸丸子,她回家一次,他们家里就像过一次年。吃着她为他做的那些可口的饭菜,他只呵呵地傻笑,不会说一句动听的情话。但他会跟她说他们的那些树。

那些树,就在他们院子前面那片光秃秃的青石岭上,是她进城的那一年,他开始栽的。他从城里买回几捆小杨树苗儿,从山上的沟里挑来一担又一担的土,又从岭下的河里挑来一担又一担的水,没日没夜地在那片秃岭上忙活了十几天,那片被黄沙覆盖的青石岭上就多了一片不大不小的杨树林。

8年,她在城乡之间那条路上来来回回奔波了8年,他独自一人在那方荒岭小院里守了8年。8年里,他们的小孙子都已上了小学,8年前他栽下的那片小白杨已长成了大树。她脸上起了皱纹,他的腰也弯了。她终于从城里搬了回来,和他在一起。

对子女的义务她已完成,剩下的时光,她只想与他静静地守在一起。

那天下午,她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排骨,又给他温上了一壶老酒。坐在桌子前,他的话忽然就多了起来:“那些树,再过几年都成材了,估计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了。”

“看这几年,为了这片树,你累成什么样了。”她嗔怪他。

“嘿嘿,等你年纪大了,有这些树你就不愁,也不用给孩子增添负担……”

她无语,一下子怔在那里。那些树,是他为她种的养老树。

没过多久,他走了。前来为他施救的医生说,他有很严重的心脏病,估计不止一年两年了。她不知道,他却应该是知道的。

她是我的小姨,他是我的小姨夫。前几天打电话回家,听到他去世的消息,一时无法接受,为小姨也为他。他们的好日子,似乎才刚刚开始。

那一块伤心地,小姨应该不会久留,连最后一个让她牵挂的人也去了,她一定会重返城里儿子的家。我们做小辈的这么猜也这么希望,可再将电话打回去时,却听小姨说,从此后她哪里也不去,就守着那个家那个院还有院前杨树林里的他……

电话这端的我,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为着那些平素被我们忽略的父辈们的爱情……

第13篇、爱情故事爱是“连环跳”

他们是一对恋人。说是恋人,两人认识也不过才两个多月。当她从电话中得知他做了不顾生死的一跳那刻起,她就下了决心,也跟着他往困境里“跳”,要与他风雨同舟。

刚才,他驾着一辆卡车行驶在319国道上。他是从陕西老家到重庆去做春节前最后一趟生意的,做完这趟生意,他要赶紧回家,他想在春节期间,与刚认识不久的女友相互间作深入了解。

汽车来到秀山与酉阳地段。前面有一个隧道,让人不曾料到的是,刚出隧道,就有一团红色的物体在眼前一晃……他明白,那是一个身穿红色羽绒服的人,驾着一辆摩托车正迎面向他飞驰过来。他下意识地踩了刹车板,可只觉得车身一震,红色的一团瞬即越过路边的栅栏飞了出去……

卡车刚一停稳,他就飞身下了车,他此刻只有一个念头:救人要紧!他攀过栅栏,张开双臂,向阴森森的悬崖跳了下去。幸运的是,他落到了离崖底尚有十多米高的一块突出的巉岩上。由于天太黑,看不到地面,当他重重地摔在地面上时,双脚几乎被别弯了过去……

让他欣喜的是,那人也落在了这个平台上,因为在他着地时,就看见有个黑影在附近蜷缩着。他要立即将那人送到医院,他想站起来,可双脚根本就不听使唤。他连滚带爬,到了那人的身边,将那人抱在怀中。他拿出手机,就着手机微弱的光亮一看,直见那人口吐白沫,已没有任何知觉了。

他赶紧拨通了120急救电话。他知道死神随时都可能夺去那人的生命。这时他想到了他的女友,因为女友曾在医院做过护士。他立即拨通了女友的电话,告诉女友这里发生的一切。就此,二人之间驾起了一条生命的通道。他按照女友所说的步骤,把那人的头高高垫起,擦去其嘴角的白沫,有节奏地实行起人工呼吸来

他只觉得时间是那样漫长!终于,沉沉的夜空划起了一道亮光,是120救护车来了。面对这样一种情况,医生能做的也只是简单地询问了二人的情况,他们要等待消防救援人员到来。

他又急了,问女友:往下该怎么办?女友说,你要不停地喊那人的名字,别让他睡过去。他总算在那人随身带的证件上,弄清了那人叫徐成峰,“徐成峰!徐成峰!”他在那人的耳边一声声地呼喊起来。就是这呼喊声,如同黑夜中的星星之火,给那人带来了微弱的生命之光……

一个半小时之后,消防车总算抵达,消防队员们顺着崖壁用软梯将二人救了上来。又过去半个小时,他们被送到了酉阳县人民医院。在医院里,他看到医院值夜班的人不多,他摆摆手对前来询问的医生说:“快去救伤者吧!”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也是一个严重的受伤者。

是的,他已开始觉得双腿疼痛难忍,他躺在医院过道的一隅,强忍着。直到又过去一个多小时,一个路过他身边的医生突然发出惊叫:“呀!怎么这里还有一个伤者?”这才张罗着把他送到x光室。经诊断,他的右踝关节脱位,小腿腓骨粉碎性骨折,左脚掌软组织损伤……

听说自己粉碎性骨折,他想自己的腿一定是无法痊愈了。今后怎么挣钱?而且,这医疗费一定是一个无底的黑洞。这时,他立即拨通了女友的电话:“你知道不,我的腿已治不好了,我不能拖累你,我们分手吧!”

女友此刻才在电话中“哇”的一声哭了!她并不是担心他的腿治不好,而是被他的那冒死“一跳”感动了,被他遇事前,总能替他人着想的精神感动了!自己能结识他就是天大的缘分,眼下,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困难,自己必须向这困难中“跳”,与他在一起,让他获得生存下去的勇气。

第二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当他正昏昏沉沉睡着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的,是女友来到了医院,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既高兴又难过,说:“这个地方你真的不该来!”女友却一脸阳光地告诉他:“那位伤者在你及医院的救护下,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她还对他说:“你不要胡思乱想了,现代医学这么发达,你是完全能够康复的。”

他叫赵洲,她叫陈昕。

赵洲在闯祸时,连天公都蒙上了眼睛,他本来可以假装不知道自己肇了事,一走了之,可他却闪耀着一颗心,带着一身的光彩做了诚实而勇敢地一跳。陈听与他感情尚浅,本来可以远离这个烂摊子,可她也亮起了一盏精神的明灯,选择了和他共同驱赶黑暗……

当你是一个有担当、有勇气、有爱心的男子汉时,你就会得到同样有爱心、有勇气、有担当的女子对你的一份真爱。爱是一个“连环跳”,就是这样一跳又一跳,跳出了自己的人格,使得他们的精神得到极大升华……

第14篇、爱情故事爱上居家男

林子以优秀的成绩毕业后,找工作屡屡受挫,大半年过去了无业游民的牌子还没有摘掉。这也难怪,找工作跟找婆家一样,找低了面子无光,攀个高枝嫁过去,还得从头做起,打水扫地,收收发发,林子说,在家伺候老婆倒也罢了,伺候年纪轻轻的领导,心里总不是滋味。我切好牛排,刚送到嘴边,又拿回来:怎么,你结婚了?

林子摇摇头:也就是说说。网上聊了一个MM,杏目柳眉,模样没的挑,视频了几回,还约好星期一喝咖啡。我翻翻手机,提醒他今天就是星期一,林子叹口气:没有想到,MM从视频上看到我正在研究菜谱,就问我会不会做家务。你也知道,我家里姐姐多,从小就深受女红、厨艺之熏陶,会炒菜、蒸包子、煲粥。这个我知道,我们家跟林子家是邻居,林子有一阵子还迷上那台缝纫机。上大学时,我高林子一届,依仗着自己是师姐,没少赖他为我缝被子。每回回家过年,林子妈看见我就说,敏子呀,在学校里多关照我们家林子点儿,唉,要是林子有你一半泼辣,我就省心了。

林子说那个MM明确地告诉他,不喜欢天天围着厨房转的居家男人。

居家男人有什么不好,现在人在职场,我大宴小酌的,应酬也不少,可一想起林子爸做的晚餐,还馋得流口水。我告诉林子,我们公司要招聘一个文案设计,问他有没有兴趣。林子频频点头,好啊好啊。

我高林子一届,毕业后,一直顺水顺风。从职员做起,现在是部门主管。有得有失,花一样的年龄都给了业务给了公司。把我妈急的:敏子,就此打住,你可不能再升职了,做得好不如嫁得好。

想想也对,平时同事们见了我绕着圈走,除了安排工作,没人约我喝杯茶,聊会儿天。我衣橱里,除了各色的职业装,连条彩裙也没有。大学的好友,嫁人的嫁人,生子的生子,速度太慢的阿梅,上个月也在大家的祝福声里戴上了闪闪的钻戒。阿梅不忍看着我蹉跎岁月,把她老公公司里一个精英介绍给我。我化了两个小时妆,如约而至。可惜精英要求的是一个铺床叠被、弯腰鞠躬的日式太太,我建议他五一去东京度假,那里到处都是他的太太人选。结果自然不欢而散。

我喝得酩酊大醉,又拿出手机,给阿梅打电话,糊里糊涂地说了一大通。醒来时,我躺在整齐的家里。几棵打蔫的花草换成了盛开的山茶花,还有,鱼缸里那只呆头呆脑的小金鱼,今天也神清气爽,身边多了一条拖着长尾巴的女伴。地板是干净的,床单重新换过。小小的客厅更是乾坤大挪移:电视放回柜子上,乱乱的杂志码进杂物筐里,小几上铺了一张开满玫瑰的台布,放满了巧克力、水果,花瓶里多了几束香水百合。

看在梅子戴罪立功的分儿上,我就不计较了。这时,捧着碗热腾腾的粥从厨房出来的,竟然是林子。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把电话打给了我,看你喝得不省人事,我只好把你送回来了。我拿来自己的手机,果然,昨天我跟林子嘟嘟囔囔说了两个小时,我的脸颊隐隐发烫,天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

林子煮的百合莲子银耳粥带着淡淡的甜味,我呼呼地吃了两碗。林子说:我从你屋子里整理出了两打方便面碗,看看你现在瘦得排骨一样。见面吹了就吹了,两条腿的男人很多。

男人是很多呀,只是属于我的那个,在哪里呢?我叹口气。

林子没说话,在水池旁哗啦哗啦地洗了半天碗,然后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敏子,我想过了,不去面试了。

我心里酸酸的,挑来挑去,林子应该是合适我的人选吧,虽然他的肩膀不够宽,虽然他的个子不够挺拔,但他温存的心,却给我不少温暖。

林子说:就因为你们公司有一条苛刻的规定,不让员工谈恋爱。我想请你做我的女友。

我的脸立刻红了,心一个劲儿地跳呀跳。我做贼心虚地问林子是什么时候有这种想法的。林子撇撇嘴,你以为我傻呀,读大学时,我还为谁缝过被子?我给谁做酒心小元宵,然后放到电热杯里煮,最后寝室电线短路,差点被学校通报?你手机里存储的第一个号码,是谁的?你昨天对着电话说的,你爱林子,酒后吐真言,是不是你也喜欢我很久了?

晚上,我们在西餐厅悠扬的乐声中举杯,热烈庆祝我们的单身生活从此结束。我一直喜欢同林子在一起,我一直在想,青梅竹马的藤蔓,会不会开出爱情的花朵?我没有勇气去求证答案,林子也呆呆地等在我对面,没有牵过我的手,我怎么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付钱时,我站起来。林子执意要付。可是林子这些日子,东奔西跑的,没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从哪里来的钱呢?林子得意地说,这是我上月帮朋友编书挣的报酬,你想不到吧。我这秀才不出门,正“坐以待币”,今天又新接了一个剧本。

有了林子的支持,我吃得饱,睡得香,人也胖了四斤,林子说,他很满意我现在红光满面的效果,说原来皮包骨头,手感很差。我用手中的橘子敲他的头。

很快,我红扑扑的脸蛋引起了公司美女的注意,问我擦了什么粉,白里透红,又问我涂了什么唇油,嘴上如此滋润。姜是老的辣,还是马大姐揭开谜底,说我交上男朋友了。

林子的身份,还是马大姐在路上遇到我跟林子买衣服,三言两语就从林子嘴中套了去。回到办公室马大姐大摇其头,她老公是个包工头,一年下来在家的日子,比节假日还少。马大姐说,男人只要会赚钱,我就满意了。说完,还拉低衣领,叫我看她新买的钻石项链。

市场部的小黄,自从上次一票之差,把主管的职位让给我,心里不平。现在也凑过来出口恶气,拿来她男友大幅的照片,英俊非凡。她的男友我认识,是商界有名的钻石王老五,身价不菲,是一家房地产的少总。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叫夫婿觅封侯”,敏子我是大俗人一个,找老公不是找赚钱机器,也不是找衣服架子,就想找一个相互厮守,爱我疼我,为我洗手做羹汤,天天守在我身边的男人。

临近春节,公司里的事情越来越多。小黄的那张脸,熬得像只黄灿灿的烧饼,对面的马大姐也没有功夫闪亮展示她的钻石项链。我亦很少回家,林子打电话进来时,我正喝焦炭似的苦咖啡。老板说年底红包会鼓鼓的。我现在顾不得想什么红包了,只想家里那张松软的床和林子香香的汤。

有人敲门,居然会是林子,拎了几只饭盒。那香味,掩都掩不住,飘呀飘到我鼻子里。小笼包、叉烧包、大杯的汤馄饨,还有几道家常小炒。没等说话,大家都围上来,又说又笑,跟林子打招呼,感谢我这个主管深夜还为大家点这么丰盛的宵夜。马大姐见过林子,冲大家眯眯眼睛:这可是私家菜式,他是你们主管的准老公。

小黄捧着小笼包吃得口角流油,听到这话,把目光转向我。我点点头,隆重地推出自己的居家老公。同事们在关键的时候,一点也不肯闲着,要求林子以后每逢我们加夜班,都要送宵夜来。我连忙打住:我请客就是了。林子那几天也刚接了一个小说纲要,要写东西。

下夜班后,马大姐搭我们的车回家,问我有没有看到小黄脖子里那道青痕。那是被她男朋友打的,上次公司加班,她男友有一个很重要的应酬,小黄去迟了。

别人感情的暖与寒,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的这个居家男友,给予我的,却是取之不尽的暖意和幸福。

第15篇、爱情故事600元的爱情童话

和赵枫爱得昏天黑地时,他却患胆结石住院了,我无奈到了极点。

每月工资我例行汇给父母一部分以偿还我读书时欠下的债外,仅剩600元。赵枫境况和我一样,紧巴巴的一份工资还得接济土里刨食的父母,一点积蓄也就刚够手术费。

倾其所有交完住院费后,可供支配的财富只有600元。房租水电及女孩子必要的开支300元,这不能动,还剩下300元,按最保守的计算,在赵枫住院的这个月里,我每天只能用10元。从我租住的小屋到医院需1元,省了,我步行;手术前和恢复的前期他不能吃别的,这好,我干脆也就稀饭馒头对付得了,估计半个月下来100元足矣。另外半个月得给他补身子,我中餐就省了吧,只吃早餐和晚餐,算算差不多。

步行的日子刻骨铭心。但为爱而累,心里却充盈无比。从来不知道爱会给人如此大的能量,爱会使我这么坚强。

其间赵枫的同事来看过他几次,但来得最多的,还是他们的主管,一个漂亮的女白领。每次来都带来许多东西,有次还留下钱,这被我坚决推掉了。她看赵枫的眼神总是幽幽的,每次都磨够两个小时才极不情愿地离开。我不解地问赵枫,赵枫只淡淡地说他们的领导“爱兵如子”。当时我的心思只在赵枫身上,就没有多想。

一个月后赵枫顺利出院了,我竟然还剩下25元钱!那是一个晚上,我在小屋里洗衣服,赵枫来了,他从后面轻轻地拥住我,嘴里的热气哈着我的耳根,说:“阳,苦了你,我会用一辈子来报答你的!”我转过头,靠在他的肩上说:“枫,没啥,只要我们辛苦点,会有好日子过的!”

我想我会就此平静地享受爱情的甜蜜,不想,仅仅是三个月后,命运又和我开了个玩笑,在上海读大学的妹妹和老家的母亲托人给我捎信:妹妹在学校例行体检中查出左侧乳房有个小肿块,急需住院确诊,母亲称父亲胃病已住院极有可能是胃癌。

晚上赵枫来后,得知情况沉默不语。少顷,他像是下了很大决心说:“阳阳,不用急,不就是要钱吗,又不要命,给我两天,我来想办法。另外,你父亲那儿我去照顾一个月,反正我也积了一月的公休,你妹妹那儿你去方便些。”我抬起满是泪痕的脸,脑子乱成一片,也只能这样了。

赵枫消失了两天。第三天晚上,赵枫来了。一进屋,我就发现,他强装着的笑脸,仅两天就没来由地苍老了许多。他掏出两叠厚厚的人民币说:“这是两万,一人一万,明早起程!”我问:“你哪儿来的?”他说:“借的!”我脑中闪过一丝疑问,我知道他没有这样有钱的朋友,但他的人品我信得过,不会乱来,再说事不等人,我不能再乱想了。

风风火火赶到上海,把妹妹送进了医院,首期交付了5000元,进行各种检查。仅仅20天,化验结果都出来了,是良性,保守治疗一周后就可出院。

拿到化验结果的那一刻,我抱着妹妹痛哭失声。瞬间心里的松懈,让我再也无法承载自己的眼泪。妹妹反过来安慰我说:“姐,别哭了,不是没事吗,对了,姐,我住院的钱是你的吧?”我擦干泪,微笑着说:“这你别管,有姐在,你就没啥事!”妹妹拥着我甜蜜地笑了,我的心里却是苦涩无比。还有父亲!不知赵枫那儿怎样了,但又不能和妹妹说破。

一星期后妹妹顺利出院返校,医院结账仅用去5000元,我给妹妹留下500元,要她补补身子,就连夜赶到了我父亲住院的市人民医院。问清病房推门进去,眼前的场景让我感动不已。赵枫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正给父亲削苹果,父亲一脸安详,脸上还带着笑,母亲在旁安静地坐着。我叫了一声“爸”,眼泪随之下来了。赵枫忙过来扶了我说:“不碍事了,阳阳,大伯已做了手术,好在发现早,切除了胃的三分之一,现在情况良好,只是以后不能大饱口福喽!”赵枫甚至还调皮地笑了笑。他的轻松让我们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赵枫下去给我买盒饭,他知道我肯定是没吃饭。我和父母简单地说了妹妹的情况,父母亲由惊而喜,母亲拉着我的手眼含泪花说:“苦了你了!”父亲慢慢说:“你干哥真是好人呢,这样的好人,不多见。开始进院,我便秘。看着我受罪,他急得不行,问清医生后,就用手指帮我一点点抠。还真亏了他,手术很顺利。我估摸着还有个十天半月的我也就能出院了。”

我闻言一惊:“干哥?哪个?”“就是小赵呀!”母亲说。我心中一下颤抖不已,啥时变成了“干哥”?但脸上还是笑着说:“哪有哥哥不疼妹妹的!”

赵枫买了盒饭上来,连连催着我吃。想到“干哥”两个字,我低下头,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了,那么苦的日子我都没流泪,但这时,我在为我的心流泪。

赵枫掏出纸巾来给我擦泪,说:“阳阳,这不大伯马上就会好起来了。”

母亲要我俩赶快赶回去上班,说治病用了这么多钱,快回去上班挣了钱补上。我们同意了,两人都耽误了近一个月,父亲已无大碍,调养调养就行了。我留下了3000元钱,说如果不够用再给我信。母亲说差不多了,家里还有两头猪,还有些粮食棉花,闲了卖了去,估摸差不多了。

匆匆和赵枫赶了当晚的火车回家,感到自己的心正在一点点下沉。总算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屋。一进门,我就“轰”地关上房门。一月来的担心,还有此时感情的折磨,让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我扑到他的身上,狠命地捶打着:“说,你给我说!”我已控制不住我的眼泪还有我的声嘶力竭,我一直珍视我的爱情,就像小孩保护自己心爱的玩具,而此时,我分明感到,这个玩具就要破碎了。

赵枫直直地站着,任由我捶打。我打累了,他扶住我:“阳,你看,你就是不珍惜自己,连打人你都没了力气,还这样硬挺着!”

这句话又让我的泪水汹涌而出,我的赵枫,不管什么时候,考虑的只是别人。

“阳阳,我告诉你,你别怪我。”赵枫扶了我坐到床上,“钱不是借来的,是我未婚妻给我的,我快结婚了,祝福我吧!”

“啊?”我只觉得天旋地转,一直的担心终于呈在眼前,“你的未婚妻是谁?”

“你见过的,就是到医院看过我的部门主管。其实在和你认识前,她就喜欢我,曾明白地对我说,她看多了男人的不负责任,只有我,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甚至说,只要我答应和她结婚,马上让我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我一直没松口。”

“阳,就在我说想办法的那晚,我去了她那儿,答应了,也就拿到了钱。”赵枫接着补充,语言干巴巴的,像是在诉说一件与己毫无关系的事。我却是彻底倒下了,这样的结果,我怎么也没想到。

“阳阳,你休息吧,我走了,其实,生活让我们冷静,爱过,我满足了!”赵枫轻轻地带上门离去。我的心随之碎了,灵魂飘了。我一时无法自已,艰难困苦,压不倒我,惟独感情,我惟一的奢侈品,我无能为力。

一个世纪了吧。我这样睁着眼,躺在床上。“不行,我得去找回我的爱情,谁也不能夺去!”我腾地跳起来,我感到自己又重新坚强无比,“对,明天,我得去”!

这是两个女人的对话,我永远也忘不了。是在中午,从不去咖啡厅的我,找到了我的对手坐到了蓝调咖啡厅。

没有过多的铺垫,其实一开始双方就心知肚明。我说:“钱,慢慢还给你,人,还给我!”她说:“钱,我不要,人,我不还!”沉默了,很安静,只有伤感的音乐,是城市里流行的小资的伤感。我缓缓抬起头说:“我说说我和他吧,我们就当是两个女人在说故事,说完我就离开,由你决定。”我含着泪,回忆了我和赵枫的点点滴滴,600元,妹妹,还有父亲。我想着,即使我得不到赵枫,我也要将他永远留在心里,还要留在这个女人的记忆里。不知什么时候,我已是泪流满面。对面有一张纸巾递过来,还有隐隐的抽泣声。透过泪眼,她也是泪流满面。

我一直想说,感谢女人的细腻,还有女人的眼泪。她在泪水中微笑了,真的很妩媚。她说:“阳阳,谢谢你,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我退出。真的,这样完美的,坚不可摧的爱情,我就是用金钱得到了,又有何意。祝你们幸福,到时别忘了请我吃喜糖就成!”

“一定,一定,但,钱,我们一定分期还给你,就是再穷点吧,有啥怕的!”我对她,有真诚的感激。

真的,我要向所有的人说,真爱无敌!600元与20000元是没法比的,但最终胜出。

此时,在我的小屋里,我和赵枫头和头碰在一起,在纸上一一写着邀请客人的名单。我们正在商量我们的婚期……

第16篇、爱情故事绝望的坚守

大暴雨来临之前,她关闭了所有的门窗,一个人躲在屋子里静默。就像十五年来她默默坚守的婚姻。

她大学毕业分在县城的化工机械厂,没两年工厂倒闭了,新婚不久的她和丈夫双双下岗。于是,她自己承包了一个粮油店,生意还算红火。丈夫跟人学瓦工去了外地。几年后,丈夫便独挡一面的当上了包工头。

她很欣喜生活的转机,虽然丈夫常年在外,只有冬闲时才能回家小住一两个月,但跟同龄人比,她算幸福的了。即使丈夫经常出没赌场,她从来没说过什么,她想,忙碌一年的他放松放松未曾不可。

有一次,她的弟弟无意中听见她丈夫的一个暧昧电话,于是提醒她,她只是笑笑,心想在外面他会有许多的应酬。就这样,她默默的埋头打理着自己的粮油生意,生意越做越大。在一个她自己觉得很疲惫的深夜,她给他打电话,接电话的却是一个女人,她什么也没说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当丈夫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通往丈夫所在工地的车上,而她坦然的对丈夫说在粮油店。八个小时后,她到达了他的工地,他愣住了,尴尬的笑脸相迎,而她却觉得他的笑是那么的恶心。

她在他的工地住了两天,在他的房间里翻出了女人的内裤和化妆品等,她没吵也没闹,只是把这些东西静静的摆放在他房间显眼处,没跟他打招呼便悄悄的回了家。第二天,他也追着返回了家里,涕流满面的发誓悔过,望着熟睡的儿子,她什么也没说。

从此,她不再接听他的电话,他的回与他的走仿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与他同过床,对她而言,他是一个身心都肮脏的人。

日子就这样无滋无味的过着,她的粮油店扩大了门面,家里也买了楼房,别人眼里依然红红火火的日子,对她来说却是一种说不出的痛。

第17篇、爱情故事善待那些情窦初开的男生

17岁时,我刚念大学,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千里迢迢从另一所学校来看我,却发现我心有所属,很伤心。

19岁时,还是那个男生,知道我和同校的男生分手,如今是一个人,又来找我。我让他走,说:你怎么这么死缠烂打呢?他红着眼,说因为喜欢我。我说: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喜欢的可不是你。当着很多人的面,我让他走。我喜欢男人成熟、稳重并且有事业,能教给我很多东西。你什么都没有,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他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我也不在乎,哪个女生没有被几个男生喜欢过?我们就像公主,被人捧在手心宠着。我22岁了,那些男生照样围在我周围。

毕业了,工作了,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身边的好男生越来越少。我25岁,开始交往那些27岁以上的男生。我发现这个年龄段的男生都滑不唧溜的,不知道他们说的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不知道他们和我交往,投入了几分心力我觉得很难过。我想起那个男生,那个深深地、纯洁地、无私地、一往无前地爱过我的男生。我给他打电话,然后我们见面了我发现,如今他也是一个滑不唧溜的男生,他不过是想见见我,圆一个梦,然后奔向他自己精彩的人生。吃饭时,他主动要求AA制,哪怕只是快餐厅的一个汉堡。

后来,别人告诉我,在我以后,他好不容易喜欢上另一个女生,把自己兼职赚的钱都寄给她,但是她花光了他的钱,就不再和他联系。从此以后,他学会了保护自己,不再专情,只和女生AA制。

这就是属于我的那摊狗血,羞于提起,只是和闺蜜们坐在一起,埋怨男生自私,骂男生没有一个好东西时会想起。

一天,看到亦舒的小说《阿修罗》。书里说,每个少女都是阿修罗,对男子有着无法解释的魔力,当少女渐渐长大,不再年轻,也就失去了魔力,变成一个平凡人。

我突然明白,原来,不仅是我,每个女生年少时,因为青春,是强势者;而男生,除了萌动的荷尔蒙,什么都没有,是弱势者。

弱势的男生一开始都爱得真挚、无私、忘我、不计回报,偏偏他们情窦初开,最应该品尝感情的美好时,遇到的却是最浅薄、最自我、最不懂尊重和珍惜别人的女生。

岁月流逝,那些受过伤的男生渐渐学会保护自己,学会无所谓,学会游戏感情。他们变成女生们口中的坏男人,反过来伤害此时已经弱势的女生。

亦舒小说的最后,伤害过很多男生的女主角发现自己已没有让别人迷恋的魔力。每个少女阿修罗都会老去,都会失去自己的魔力。

女生们,善待那些情窦初开、对你好的男生吧,为他们保留一颗没有受伤、对爱情依然纯真向往的心,其实是为了你自己。

第18篇、爱情故事爱你,所以你要快乐

认识琳,是因为替她们公司维护电脑。

那是一个星期天。中午,除了叫外卖,只有吃方便面,琳说她喜欢吃,所以常带。

我是个很节俭的人,所以对琳说,我也喜欢吃方便面。

于是,打水,泡面,准备好筷子。我饿了琳说。

我也是我说。我们相视一笑。

我没想到,虽然是上海小姑娘,可是琳身上完全没有高傲的影子。

琳喜欢看小说,爱情小说。

我会写的。我很认真的说。

文艺青年!才子!琳笑,可是你黑不溜秋,胡子拉渣的,一点不像个书生。

我就是这样认识琳的,时间久了,我们无话不谈。

我是那种沉默寡言不善表达的男孩儿,请她吃饭,总是找不到话题。她就拿起铅笔在菜单上涂涂画画,于是,一杯咖啡由88元变成了880元。她还把牙签盒里的牙签全部倒出,一根一根的刻上印记。

而我,就在她对面看着她,傻傻的看,傻呵呵的笑。看她的美丽曼妙,笑她的小滑头小可爱。

我也注意保护皮肤了,用上了防晒霜,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以前的那个文艺青年又回来了。

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给了她信息:送你回家,我想走在你的左边,因为这样,我会离你的心更近一点。

我以为,她会喜欢上我,可是从此以后,就没了她的消息,她离开了那家公司。

于是,我每天都给她信息,她从来不回,我说,我会坚持一年,一年后如果她还对我不理不睬,我就放弃。

一年,这一年我每天一个信息给她,又回到了胡子拉渣的生活,照着镜子,我再也不是那个文艺青年了,我也一年没有写过小说爱情小说每次想到爱情这两个字,我的心就钻心的疼。

第一年零一天,我没有再发信息,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描写爱情了,却意外的收到了一件快递,是琳寄过来的。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六十五只纸鹤,上面写着三百六十五条短信,原来,我发的每个信息她都给了我回复。

十月二十日 今天是我们认识一周年的纪念日。楚慕琦我当然记得,你这个喜欢方便面的馋鬼。琳十二月三十日 天气冷了,多加件衣服。楚慕琦你也是,记得要刮胡子。琳

四月八日 我又去了我们常去的那家餐厅,咖啡还是88元一杯,没有变化楚慕琦如果是880元一杯,谁会去呢,可能只有你这个傻瓜。琳九月十五日 我看了山楂树之恋了,也哭了,你呢?楚慕琦我不看,你这样一个忧郁的男子还写小说吗?琳九月二十九日 这是最后一个短信,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回复我吗?真的对我没有一丝感情吗?楚慕琦你是个好男孩儿,我怎么可能不喜欢呢。母亲生了大病,需要钱,我就嫁了他,他对我很好,你放心吧。你以后要快乐哦,要常刮胡子,不要常吃方便面,好久不见你的文字了,你要坚持啊。你一定会找到一个最适合你的陪你慢慢变老,记得,要和她说:送你回家,我想走在你的左边,因为这样,我会离你的心更近一点。她会很感动的。好了,不说了,祝你快乐,记得要快乐哦。琳我把胡子刮干净,坐到电脑面前敲击键盘,那个文艺青年又回来了。

第19篇、爱情故事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他们都是大学生,因为一次学生联谊会而相识,在他的眼里,她安静,优雅,有气质;在她眼里,他英俊,挺拔,有才学。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年纪,很自然的,他们相爱了。幽静的校园里常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总是手牵手的散步,他喜欢讲笑话,每次她听完他讲的笑话总会咯咯地笑个不停,这时他就会含情脉脉地看着她,满眼里都是无限的温柔和疼爱。她被看得不好意思了,就瞥他一眼,脸却红透了。

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甜蜜,只是这份美好却是这么的短暂。转眼他们要毕业了,像其他同学一样,他们也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说好的要一起留在城里的,到毕业时却有了变故。他的父亲突然得了中风,弟妹们都在上学,全家的重担都落在了母亲一个人的肩上,他不忍看到劳苦了半辈子的父母还这么辛苦的养家,对她说:英,我听说深圳那边的工资高,我想去那看看,你在这等我好吗,我把弟妹上学的钱赚够了,我就回来,好吗。这时的她已经考上了法院,如今的工作来之不易,要不然她是断然不会让他一个人去的。

她去送他,不停地说,你一定要回来啊,我会等你的。他紧紧的地抱住她,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他说,我会回来的。

刚去那边的时候,他的生活并不顺利,工作并不如想象中的好找,她担心极了,每天都要打电话来询问,她说,不行的话就回来吧,我们一起努力。这时他总会说,英,等着我啊,我会回去的。渐渐地,他的事业走上了正轨,毕竟做律师需要一定的经验和时间的。

那天,他说,英,我要回来了。她激动不已,因为这时离他们分开已经有了三年时间。这期间,他拒绝了女孩们的追求,她婉拒了亲朋的相亲,他们为了爱情努力地苦守着自己的坚持,期盼着来日的团圆。

在火车站,她看见他缓缓向自己走来,他的步伐稳重,脸上明显有了岁月的痕迹,可是眼睛依旧是那么的明亮,她向他飞奔过去,紧紧拥着他,只听见他在耳边低声说道:英,你依然年轻美丽。她噗嗤一声笑道:你不来,我不老。

第20篇、爱情故事爱情车票

每天早晨7点,住在伦敦郊外的杰弗瑞都会准时出现在售票厅,买上一张7点15分开往市区的车票和一张下午5点的返程票,风雨不误。三年来,杰弗瑞遇到的都是同一个售票员,每次看到杰弗瑞,他都会微笑着直接为他打票他们虽然从未问过彼此的姓名,却像老朋友一样默契。

在忙碌的日子里,杰弗瑞也常常想,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自己的幸福?终于有一天,杰弗瑞梦中的女孩真的出现了哪个雾蒙蒙的清晨,当一身红衣,长发披肩的女孩穿过迷雾,向候车的长椅走来时,杰弗瑞的心跳加速了。她向长椅上的杰弗瑞报以温柔的一笑,在他身边的空位上轻轻地坐了下来。杰弗瑞不敢贸然和她搭讪,甚至不敢微微转过身去欣赏她长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他正襟危坐,紧张不已。

这时候,广播里突然传出了火车晚点的通报。这对杰弗瑞来说,意味着迟到,可他并不懊恼,反而有些窃喜一一可以在这个女孩身边多呆上一会儿了。

不久,女孩微微皱了皱眉头,旋即合上了眼睛,打起盹来。这个弥漫着大雾的早上,来坐火车的人并不多。杰弗瑞隐隐约约地看到那个他熟悉的售票员闲坐在售票亭,似乎正望着这个方向一一可能是自己身边女孩的红色大衣在浓白的晨雾中太耀眼了。

就在这时,令杰弗瑞激动的事情发生了一一女孩因为太疲惫的关系,已经进入了熟睡,她的头慢慢地靠在了杰弗瑞的肩膀上,她的秀发轻拂他的脸,发香一丝一丝钻进他的鼻子。杰弗瑞心里痒痒的,一时间既幸福又不知所措地把自己的头也轻轻靠在那女孩头上,静静地感受着她的呼吸。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杰弗瑞想动一动肩膀,却忍着酸痛怕吵醒她。他的心里充满了温暖,他多么希望能让这个可爱的女孩永远这样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身边!,

雾渐渐散去,杰弗瑞的视线又一次落向了不远处的售票厅,那个售票员似乎正在望着他们这有缘的一对,笑眯眯地饶有深意。一个小时过去,火车到来的汽笛声惊醒了女孩的美梦,她睁开眼睛惊慌失措地整理了一下自己蓬乱的长发,害羞地对杰弗瑞报以歉意的微笑。杰弗瑞也笑了

杰弗瑞多想跟女孩说上几句话,留下她的联系方式,可是,他们上车后的座位离得很远,他只来得及知道女孩名叫辛迪亚。

从那天开始,杰弗瑞就害上了相思病。每个早上,他都早早地赶到车站,希望在人流中找到那个女孩,到了傍晚,他总是舍不得马上上车,生怕那个女孩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走。有好几个星期天,他甚至从早到晚守候在月台上一步也不肯离开,每次看到长发披肩、身着火红大衣的女孩他就激动不已可是那些都不是辛迪亚。

在这种百无聊赖,充满希望又不断失望的日子里,只有售票厅里的男人常常对他报以微笑,让他感到一丝温暖。有一次,杰弗瑞甚至忍不住走到售票厅前,向他打听辛迪亚的下落一一也许他会对那个美丽女孩有印象,也许他知道她一般什么时候乘车,就像他了解自己的时刻表一样。可是,他得到的回答是女孩并不常来搭乘火车。

杰弗瑞在售票员关怀的目光中颓丧地回到长椅上。日子一天天过去,辛迪亚再也没有出现在杰弗瑞的视线中。

一天早晨,杰弗瑞照常来到了售票亭外,售票的男人和他相视一笑,就熟练地打起票来。男人把一张票递出窗口的同时,抱歉地笑笑,说:这是去伦敦的车票,今天5点的返程车停开了,6点那班可以么?

杰弗瑞耸耸肩,看来要晚一小时回家了。这次,售票员并没有直接打票,而是从旁边取出一张现成的票递给了他。

傍晚,杰弗瑞按照习惯,在5点之前赶到了火车站。可令他恼火的是,5点开往郊区的火车并没有停开,它在众目睽睽之下按时到达车站而且照常开走了。铁路公司的错误通知令杰弗瑞心里感到很是不悦,不过,这种些微的不悦连同工作一天的疲惫都在一个小时以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杰弗瑞按照车票的座位号找到自己的座位时,他的眼睛瞬间瞪大了一一那是辛迪亚!她还穿着上次的红色大衣,披着长发!辛迪亚显然也看到了他,她的眼里露出惊喜的表情,在她温柔的注视下,杰弗瑞又一次坐在了她的身旁

这回,杰弗瑞幸运地得到了辛迪亚的电话,并且得知。她在郊区工作,每半个月往返市区和郊区一次。他看得出来,女孩对他也心存好感。他踏着轻快的脚步和辛迪亚并肩走出车站,把她送上了出租车。车开动的时候,辛迪亚特意摇下车窗,嘱咐他留下电话。杰弗瑞顿时被一种无法言语的快乐包裹住了。

在路过售票厅的时候,杰弗瑞不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坐在里面的售票员一一那个男人正微笑着看着他,似乎别具深意。杰弗瑞也礼貌地朝他报以一笑,他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竟调皮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突然,杰弗瑞好像明白了什么这个售票员在辛迪亚买票的时候,特意把她旁边的票提早打出来,留给了他!

在这个月朗星稀的晚上,杰弗瑞拨响了辛迪亚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女孩很是惊喜。因为她听到了一句满含深情的话我爱你

第21篇、哲理故事有爱情就有孤单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没有伴侣的时候,即使是孤单,也可以很快乐。这个时候,孤单是一种境界。你可以一个人走遍世界,结交不同的朋友。你也可以选择下班之后,立刻回到家里,享受自己的世界。

一个人的孤单,并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有了伴侣之后那份孤单。

伴侣糟糕,你却不能离开他,那是最孤单的。

你和他,曾经有过许多快乐的时光,你以为你从此不再孤单。只是,许多年后,你忽然发现,你宁愿孤单一个人。假如只有你一个人,你用不着再向他交代你的行踪。你无须再强迫自己和他一起成长或一起不成长,你不必再听他唠叨,你不用再迁就他,你不用再忍受他的家人,你不用再向他说甜言蜜语。

当你为他做了这一切,你竟然感到无比的孤单。

然而,你有太多理由不能离开他。你不忍心让他孤单,不如你自己孤单好了。

原来,所有的责任、感情、承诺、道德、传统、忍耐,都是孤单的源头。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第22篇、哲理故事爱情不是暖手宝

绝不在与男人吃饭时自己掏钱买单,绝不做任何对自己的身体与尊严造成伤害的事情,绝不分担他应该自己承担的痛苦。

一个女孩面前摆了两位男人。一位什么困难都找她帮忙,有什么苦都向她诉说,把她当亲人一样使唤;另外一位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帮忙,有苦的时候自己扛,把她当领导一样照顾。她问我应该选哪一个?我毫不犹豫地说选B。可是,我觉得A更亲切哦,B是不是会有一点大男子主义呢?

恋爱时的女孩什么都喜欢讲平等,就怕男人把自己当负担。他办公司缺钱,你借,他与哥们闹矛盾,你当灭火器,他生病,你照顾,他失业,你养。你伪装成铁娘子,并且以为惟有如此,压力越来越大的男人才会义无返顾地娶自己。可显然,你只是猜到了开始,却没有猜到结局。

太能干的女人培养出了太依赖的男人,他们身上原本不多的大男子主义被香风一吹也就散了。接下来的日子,你赚钱多时,他觉得理所当然,因为你可以跟老板撒娇,有性别优势;你失业时,他怪你笨,长得又不丑,怎么没用好自己的性别优势呢;你大姨妈来的时候得不到照顾,因为书上说了,男人也有那几天,所以凭什么你那几天就可以不做饭不洗衣;甚至你生孩子的时候,他也不觉得一定要怎么样,反正女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

有一类男人从不觉得女人是弱势的,高举双手双脚同意男女平等,对于韩寒那种说即使卖血也不会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出去工作的家伙嗤之以鼻。女人在母爱泛滥与被平等这两个字冲昏头脑的时候,是很容易喜欢上这种什么困难都找她帮忙,有什么苦都向她诉说,把她当亲人一样使唤的男人的,因为他让她感觉到了自己是重要的。然而,真正过起日子来,重是越来越重,要就很难了。

你向他要钱,他说你自己又不是不赚钱;你向他要性,他说刚被老板骂了一顿哪有心情;你向他要时间,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哪能一天到晚婆婆妈妈。反正你在恋爱时已经经过了抗压考验,既然你什么都能扛,你丝毫不示弱,他又凭什么要给你那许多的关爱?

所谓相濡以沫,终逃不过相忘于江湖,并且往往后半句才是重点。有点喜欢《非诚勿忧2》中的李香山,糙、纯爷们儿、霸气。虽然跟芒果的婚姻没有一条道走到黑,至少给自己爱过的女人体体面面地办了一次离婚典礼;一辈子为钱奔波,所以不愿意让女儿为了钱而去工作一分钟。他一定不觉得自己跟女人是平等的。

女人原本就是弱小的,这没什么可避讳。公共场所,女卫生间应该比男卫生间大,理由一定不仅仅是她们需要更多的化妆镜,而是身体与生理原因造成的某种不可克服之弱势或者说特征决定的。

日剧中,女子培训班的老师挥着拳头说:女人的钱包只是装装样子的。女人的职责是逼着男人好好去工作,然后去好好消费,扶持经济,重振国家!男人想要把这个女老师用板砖拍死很可以理解,不能够理解的是许多女人也因此觉得自己受了侮辱。

我们知道女人已经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能干,某媒体评选出的纯爷们NO1不是姜文不是葛优而是范冰冰。范冰冰是一个可贵的偶像,然而,如果女人皆范冰冰,男人只能都是陈冠希了。

才华横溢又行事不端的美国著名律师韦伯斯特一生信奉三不原则:绝不偿还任何可能逃过的债务,绝不做任何可以拖到明天的事情,绝不做任何能找到别人替自己做的事情。三不原则用在女人感情生活中大体可以是:绝不在与男人吃饭时自己掏钱买单,绝不做任何对自己的身体与尊严造成伤害的事情,绝不分担他应该自己承担的痛苦。

每个男人都应该有能够分担自己痛苦的树洞或哥们,女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范冰冰,可以挑战任何角色。既然你无法分担我的痛经,我的阵痛,我的更年期,我因容颜衰老而产生的心理抑郁,因天生虚荣而造成的灵魂缺憾,我也不想分担你生为男人而必须承受的那些所谓沉重与压力。

爱情不是暖手宝更不是真空箱,男人所要承受的东西不会因女人而改变,只会因女人而增加。所以,你一定要知道,女人能够保证的不是让男人活得更轻松,而是让男人的生活变得更丰富。

第23篇、爱情故事家乡的口哨

家乡的口哨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吹的。

每当夜幕被扯下,乡村便沉浸在无边的夜色中,只有各家各户的窗口漏出一两点昏黄的灯光。乡村的夜晚是多么的静谧。

突然,吱的一声口哨划破了寂静的夜空,接着一声长过一声,把安静的小山村搅乱了。年轻的姑娘放下了正在忙的活儿,找个借口,赶紧梳妆打扮;年老和年少的也情不自禁地竖起耳朵,饶有兴趣地听着,似乎要听出些什么门道来。

这就是家乡的口哨声,是邻村的小伙儿们趁着夜色寻找心上人来了。那时没有手机和电话,托人传话又不方便,如果老是通过媒人,又怕被别人笑话,什么年代了,还那么老古董。相识了,见个面都很难,乡村的夜色又到处黑黢黢的,找个人也不容易。不知什么时候,在月上柳梢之时,家乡便飘荡起这种清脆响亮的口哨声。

家乡的口哨声吹得尖锐响亮,拇指和食指一夹,成个U字形,往嘴里一放,嘴唇一夹,两腮一鼓,气流尽从指缝间滑过,吹声响亮异常,甚至是一里开外的地方都能清晰入耳,每个多情的灵魂便再也无法安静了。

哨声一响,整个村子就骚动了。年轻的姑娘们纷纷出来,三三两两,聚在村头的大樟树下,窃窃私语,看看是哪一方的后生仔来了。她们嘻嘻哈哈,银铃般的笑声飘荡在村子的上空。后生仔们看到自己的口哨声引来了三三两两年轻的姑娘,心花怒放,急急凑过来套近乎。姑娘们见小伙子拥来,纷纷散开,羞答答。如果都是面生的,便简单应付几句,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搭不上,便悄悄走开,任你在身后千呼万唤。幸好大伙都是这附近村寨的人,不是小学同学,就是初中同学,大多面熟,很少有这种尴尬场景。小伙子们也聪明机灵,即使不是同学,也能说出几个对方熟悉的名字,油嘴滑舌硬是逗得姑娘们乐起来。于是,大伙坐在村头有说有笑,浓浓的情意萦绕其中。

家乡的口哨声长短不同,各有其意。初次来的时候会是那种长长的呼唤,漫无边际的,看能不能唤来心仪的姑娘。既然没有特定的目标,便有些放肆而尽情,悠长嘹亮,把她们都引来。一来二往,大伙熟了,彼此心中有数。再次来时的哨声可不再是悠长悠长的那种了,而是长短交替的,能听懂的人不多,只是把某一个姑娘的心搅乱了。姑娘这回可不是马马虎虎地洗漱了,而是把在田间地头干活带回来的泥土味冲洗干净,再喷点什么馨香的东西,独自一人兴高采烈地朝着哨声的方向快步走去,今晚的夜色是属于他们的了。

家乡的口哨如此富有深意,但一般人是不能随便吹的。如果是一个年过三十已经成家的男人四处晃晃悠悠,嘴夹手指,悠闲地吹着口哨,整个村子的人就会在他背后指指戳戳,骂他老不正经。家人得知,也会狠狠地训上两句:耍什么风流,丢人现眼。那口哨声便会戛然而止,不敢再造次。

如果是一个未满18岁的男孩,吹着口哨,摇头晃脑,大人们见了,就会摇头叹气说:这孩子什么不学,去学这个,不争气!家乡人很讨厌那种早早搞男女事情的人,认为十几岁的人应该好好读书,增长点见识,抑或出去打工挣点钱,锻炼锻炼。

如果是一个女孩吹口哨,大伙更是看不顺眼,马上就有人斥责说:贱,不正经!一个女孩子应该深守闺中,在家老老实实帮父母干活,温顺听话。谈婚论嫁,自然等人找上门来,不必自己费心整天去想这种事情。只有藤缠树,哪有树缠藤。一个女孩就应该保持高傲矜持的姿态,整日吹着口哨到处闲逛,不是去找野男人是找什么?在家乡,女孩子是千万不能吹口哨的。

这样响亮的口哨就留给那些充满激情的年轻人尽情而热烈地吹,吹出乡村的浪漫之夜。

有了清脆的哨声,家乡的夜色就生动多了:樟树下,池塘边,成双结对,甜言蜜语,把冷寂的夜晚聊暖了。那相依相偎的背影,演绎着多少动人的爱情故事。父母在家里心情无法平静,想着自己可爱的女儿会跟了什么样的人,会不会是年轻帅气、聪明能干的小伙子?他们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想象猜测中。直到突然有一天,自家的女儿牵着一个朴实憨厚的小伙子进来,他们那颗悬着的心才怦然落地,欢天喜地地张罗喜事。

家乡的口哨吹来了婚礼上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第24篇、爱情故事雪候鸟

陈晓薇搬到欧嘉楠对门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吧?有那么黑黑眼睛的男孩子,穿着红色的衬衣和格子裤子,像是电影里的人,那时,整条街上全都盛开了极美丽的木棉花。

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吧,陈晓薇细细的瘦瘦的,皮肤白白的,穿有点发旧的裙子,她和母亲住,父亲出国了,和她母亲离了婚,她的母亲是从北京搬回了这个城市,没了爱情的女人,总是想远离那些曾经伤害过她的城市。

陈晓薇插班到了欧嘉楠的班里,很多人笑话陈晓薇,一个不会说广东话的女孩子,没有那种正流行的卷舌音,那时,欧嘉楠会勇敢地站出来说:“你们说话才不标准,陈晓薇的北京话多好听啊。”

离开生活了12年的北京,因为父母的婚变,陈晓薇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

如果不是欧嘉楠,她简直要偷偷地跑回北京去,那古典而美丽的四合院,种着海棠花、牡丹花,还有参天的古树和松柏,没有人知道她对北京的感情,蓝蓝的天上鸽哨响起时,她就觉得心里似一朵朵小花在开着,那是多么美好的北京的秋天啊。在老舍先生笔下,在朱自清笔下,四季分明的北京是多么让人留恋啊,它和没有四季的广州有多么大的不同啊!如果再没有欧嘉楠,陈晓薇真的不知道日子应该怎么过下去了。

常常,在放了学之后,欧嘉楠会拉着她的手,教她怎么说广东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两个少年,站在木棉树下,似两朵美丽的花,那时陈晓薇想:这样的画面,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偶尔,欧嘉楠会用自己积蓄下来的零钱为陈晓薇买一个女孩子扎头发用的小发卡,放在她的铅笔盒里。那时,他们已经 16岁了,陈晓薇也知道放两个红苹果在欧嘉楠的小抽屉里,两个少年的秘密,有了甜蜜的味道。 18岁那个夏天,欧嘉楠把陈晓薇叫出来,还是在木棉树下,他对她说:“陈晓薇,我们的愿望可以实现了。”

“什么愿望啊?”

“回北京啊,我们一起考北京的学校!”他们伸出了细细的手指,在漫天飞舞的木棉花中拉了拉钩,那是两个少年的诺言,一起去北京。

那年7月,陈晓薇的母亲出了车祸。

那天,正是陈晓薇高考第二天,陈晓薇不知怎么进的考场出的考场,12岁,父亲离她们而去,18岁,母亲又因意外从她的世界永远消失了,她知道,母亲是来考场的途中出的车祸,因为她是母亲唯一的希望了。

一个月后,欧嘉楠去北大,在未名湖畔写信给陈晓薇:“我在这里等你,相信吧,花谢了还会再开。”

那时,陈晓薇又取得了和父亲的联系,她要上学,父亲说:“来美国吧,我负责一切。”

她拒绝了,因为她要去北京,她选择了复读。

又是一年芳草绿时,陈晓薇已然成了那一届中最出色的学生。最终,她收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

父亲给陈晓薇寄来了不菲的学费和生活费,父亲说:“我就是北大毕业的,读完4年以后来哈佛吧。”那一刻,她原谅了父亲,也许父母离婚真的有自己的理由吧。

但是,开学几天后,陈晓薇没有到北大报到,欧嘉楠给家里打电话,他的父母说:“陈晓薇去了美国,她不准备在国内读书了。”

欧嘉楠的心凉了下去,他孤单地站在未名湖畔,想着这个秋天应该是很美好的,却没有想到如此寒冷,那个与他有约的女孩子 ,连个招呼都没有打就走了,也许美国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北大吧。

很快,他就有了女友,是一个很漂亮的北京女孩子。一天在闲聊中,女孩告诉他说:“前些天又有一架飞机失事了,现在的飞机事故太多了,以后,真的不能坐飞机了。”

[page_break] 4年后,他和北京女孩一起去澳大利亚留学,再过两年,结了婚,然后他又被调到美国总部工作,飞到美国的一刹那他忽然感觉心酸:“陈晓薇,6年后的陈晓薇在美国的哪个城市呢?”

根据记忆,他觉得好像陈晓薇的父亲叫陈子东,于是他上网查一个叫陈子东的人,他输入了chenzidong,一下子出来四十多个,看来,在美国叫陈子东的也不少。

就是凭着那些星星点点的线索,他开始去找一个个陈子东,有搞化学的博士,也有唱摇滚的,还有中东的大老板。最后在快绝望的时候,他查到了一个纽约研究所的陈子东,那上面写着他的介绍:50岁,来自China。当天,他从德克萨斯州飞到了那里,凭着直觉,他觉得这一定是陈晓薇的父亲!

看到陈子东的第一眼他便认定,这是她的父亲,那眼神,那身材,绝对如同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欧嘉楠的眼睛有些酸涩,好像有眼泪要流出来,但却觉得那么不合时宜,他握住男人的那双手,直接就问:“陈晓薇好吗?她在美国还好吗?”

陈晓薇的父亲看着这个年轻人,眼睛里泛出一层雾光来,他说:“你一定是欧嘉楠吧?”

欧嘉楠心里一颤:“你知道我?”

陈晓薇的父亲说:“知道,很久以前知道。你是要找晓薇吗?那我帮你联系一下。”

几分钟之后,陈晓薇的父亲从屋里走出来,他面色有些激动地说:“她只肯用邮箱和你联系,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给你。”

他给她发去了第一封信,那上面只有一句话:“你还记得那些木棉树吗?”

回信却很长,他打开,近乎几千字吧,她用细腻的文字描述了她和他在一起的6年,她说:“如果我知道我以后会那么想念那些木棉树,我不会去北京的。”

他更怅然了,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他就又问:“你结婚没有?我的小孩子一岁了。”

她回信:“我也结了啊,嫁了一个美国人,他长得好壮啊,反正比你要高,南方人个子就是矮啊。”

他们在信中谈着生活谈着别后的日子,她一直在说美国有多好,当初放弃北大就算对了。他说现在自己也在美国,为什么不能见上一面?即使给他一个电话也好啊,干什么搞得这么神秘?他要了很多次她的电话,她就是拒绝。他说:“没想到你变得这么无情无义,连个电话都不肯给。”

一连3天,没有了她的消息,又过了10天,还是没有她的邮件,欧嘉楠心急如焚,打他父亲的手机,陈子东说:“她病了。 你真的这么迫切想见到她吗?无论她变成什么样?”

“是的,”欧嘉楠说,“无论她变成什么样。”这次,陈晓薇的父亲给了他一个电话,接过电话,他呆住了,因为,那是一个北京的区号。

“她去北京了?”

“不。”陈子东说,“她从来没有来过美国,她一直在北京。”

他更加不明白:“没来过美国?那哈佛?那美国老公呢?”

陈子东摆摆手,不肯去解释,眼里全是眼泪了:“6年前,我为她在北京买了一个四合院,她说,在那里离你近些,能感知到你,所以,不肯跟我回美国。”

“为什么?为什么?请给我一个解释。”他几乎发狂地喊着。

“6年前,晓薇去北京看你,订了到北京的机票,那架飞机中途坠落起火,晓薇九死一生,脸被烧得变了形,双腿瘫痪,双目失明,声音嘶哑,所以,她没有去北京大学报到,所以,她说自己去了美国,那都是她给自己的借口,而她编造的幸福,是为了让你更加幸福。”

霎时间,欧嘉楠似万箭穿心,那个木棉树下站着的少女,为了一份爱情做了怎样的隐忍?她宁肯就这样沉默一生,也不肯来打扰他的幸福。

“我不想南飞,泪一滴一滴地坠,我空虚的双臂没有你的包围。我有过的一切,你给的最美。我又回头去飞,去追,任往事一幕一幕催我落泪,天都为它伤悲,冷得爱快枯萎,任漫天风雪覆盖我的心醉。”那是在回北京的飞机上,欧嘉楠听到的这首《雪候鸟》,他一下子伏下脸来,泪流满面。她多像一只雪候鸟啊,为了自己的爱情,一直往南飞着,但却离自己的幸福越来越远。

推开了老北京四合院那扇门时,他真的看到了她曾说过的海棠花,而春天里轮椅上坐着的女子就是陈晓薇,因为她的背影还是那么美丽。

你还记得那些木棉树吗?他站在背后说。

回美国之后,他手机的问候语换成了一句话:我爱雪候鸟。

第25篇、爱情故事不遗憾,没有在最青春美貌时遇见

她和他认识的时候,都已进入大龄青年的行列了。按照介绍人的吩咐,他们第一次见面约在一家海鲜餐馆门前。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提早到了几分钟。没想到,过了约定时间几分钟后,他才匆匆赶来。

他竟然是个好帅气的男子,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和浅薄,一副沉稳平和的神情,衣服穿得也有品位。一见面,他就连声道歉,说路上塞车,足足塞了45分钟,请她一定原谅。

她笑笑,没关系的,她理解。心里面暗自算了算,如果不塞车,他会比自己早到。那么,他不是故意迟到;反过来,如果他说谎,故意迟到几分钟,那又怎么样?他一见面就道歉,说明他还是在乎她的感受。

两个人进了餐馆,找了靠窗的位子坐下。他把菜单递给她,让她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她还是笑,小声说:“我减肥呢。”他也笑:“不用啊,胖点儿怎么了?只要健康就好,再说,你不胖啊。”

其实她真的有一点点胖,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但她始终很介意。他却真的不介意,拿过菜单也不看价格,把那几道招牌菜全都点了来。

她感觉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印象不错。她也满意对方,甚至觉得仅从外表论,自己还有点配不上他——大龄未婚女性,心里总有那么一点点自卑,不会很从容地说那类悄悄话。

他照顾她,体贴她,如对待一个小女生,让她感觉到被宠爱的温暖。

两个人就这样慢慢接近了。过了半年,他找个时机求婚,她马上同意了,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有福气的女子,没想到在这样的年纪,还能遇到这样温和、体贴、英俊的男人。

结婚前几天,好朋友帮着他们收拾新房,有他和她单身时的一些物品,其中包括各自的旧相册。大家翻看相册,看到了他们风华正茂时的神采。

那时候的他,英俊挺拔,穿衬衣和牛仔裤,戴很酷的腕表,眼神里是狂妄不羁的傲气;那时候的她,身材有那么一点点胖,但非常漂亮,眉目中满是清高,满是骄傲。

朋友惊叹不已:“可惜你们俩没有早几年遇到,那才真叫金童玉女。”

他笑了,她也笑。他们心里都很明白,幸好他们没有早几年遇到,不然不会走到一起。那时候的他,叛逆不羁,喜欢个性冷酷的瘦小女孩;那时候的她,对男孩子格外挑剔,要求对方品貌俱佳,更要守时,讲信用,最容不得男人约会时迟到……他们就是因为挑剔,因为不够宽容,在最年轻的光阴里一再错过爱情。

现在,他们都在感情的磨砺中成熟起来,内心不再浮躁不安,渐渐宽厚而平和,都懂得要为对方着想。所以,现在碰上,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

所以,真的不用遗憾没有在青春美貌时相遇。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第26篇、爱情故事说出你的爱

1.爱的邂逅

阿达是个典型的“宅男”,二十好几的小伙子了,感情生活还是白纸一张。但最近,阿达的心情特别好,走在路上都哼着小调,见了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亲热地点头打招呼。他这一系列反常的行为,原因只有一个:他恋爱了!确切地说,他应该算是暗恋,他偷偷喜欢上了家里附近餐厅的一个女员工,那女孩名叫小涯。但阿达天生胆小,暗恋小涯那么久,却不敢和她主动说话。

阿达不好意思把心事告诉身边的朋友,只偷偷告诉了一个没见过面的网友。那个网友鼓励他,爱是要说出口的。这天,阿达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向小涯表白,告诉她,自己喜欢她。

下午五点钟,阿达一下班就往餐厅赶,他走到餐厅门口,正准备进去,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正从餐厅走出来的男人,那男人说了句抱歉,突然问阿达:“不好意思请问一下,东盛大厦怎么走?”

阿达朝路口指了指,说:“沿这条路一直走,过三个红绿灯就到了!”

“谢谢!”男人顺着阿达所指的方向,走出了餐厅。

一个人刚做完好人好事,心情总是很愉快的,阿达也不例外,可他一想到将要向小涯表白,又感到心跳得厉害:万一小涯不喜欢自己怎么办?

这时还没到用餐高峰期,餐厅里人不是很多,阿达找了个位子坐下,偷偷瞄了一眼吧台,小涯正和几个服务员在聊天,阿达心里盘算着,该怎样跟小涯表白。突然他看到,小涯拿着菜单朝自己这个方向走来,阿达只觉心跳加速,紧张得不行。

小涯走到阿达旁边,亲切地问:“您好,请问您要点些什么?”

“噢……噢,来一份三、三明治!”阿达结结巴巴地说。

“好的,先生!”小涯微笑着说,“请问还需要别的什么吗?”

“我……没、没了!”阿达脸涨得通红,汗都淌下来了。

“马上给您送到,谢谢!”小涯微微一笑,转身走回吧台。

望着小涯的背影,阿达恨不得给自己几巴掌,暗骂自己真是个窝囊废,一见到她,就紧张得不会说话了。

三明治很快送来了,阿达却一点食欲也没有,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阿达看了看表,已经五点半了,自己在这儿干坐了半个小时,可依然没有想好如何向小涯表白。

正当阿达犹豫时,小涯却已换好衣服,准备下班了。看着小涯走出餐厅,阿达也立即站了起来,扔下饭钱,偷偷跟上了小涯。

餐厅门外有个巴士站,阿达知道,小涯每天都坐303路巴士回家。阿达看着小涯上了车,不假思索地也跟着上了那趟车。他偷偷坐到小涯后面的位置上,心里盘算着,该怎样开口跟小涯搭话。

车子开得很快,小涯下车后,阿达紧紧跟在她后面,有好几次,他都想冲上去对小涯表白,可每次他都退缩了。

这时,小涯忽然停下了脚步,阿达也急忙停下不动,还好,小涯并没发现阿达,她走向路边一个自动提款机,拿出银行卡操作起来。哦,原来她是要取钱,阿达长长舒了口气,虚惊一场。

没过多久,小涯就拿到了一叠钞票,她打开包,正准备把钱放进去,突然,路边一个长头发的男人奔向小涯,一把抢走她手里的钱,飞一般地逃走了。

小涯吓了一大跳,她愣了几秒钟,就大叫起来:“有贼呀,不要跑!把钱还给我!”一边朝那人追了过去。

阿达也急忙跟在小涯后面,撒腿向那个抢钱的男人追去。

这时,令人无法预料的事发生了:那个抢钱的男人跑到一个十字路口,突然横穿马路,飞速跑到了对面街道上。小涯紧紧跟着他,也冲到了马路上,接着,只听到一声惨叫,一辆急驶而来的蓝色汽车撞到了小涯,把她撞起两米多高,紧接着,小涯的身体重重摔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她嘴里喷了出来。

阿达惊呆了,他跑过去抱住躺在地上的小涯,大叫:“小涯,你醒醒,你醒醒,小涯你不能死!我还没向你表白呢!”但是,此时的小涯再也无法说话了,她的呼吸已经停止了。

阿达紧紧抱着小涯,失声痛哭起来,怎么会这样?刚才还好好的小涯,居然在一分钟内,让车子给撞死了!无论阿达怎么呼唤,怎么喊叫,小涯再也不可能醒过来了……

阿达十分后悔,都怪自己懦弱无能,胆小怕事!要是自己早一点向小涯表白,也许小涯就不会让车子撞到,就不会死。

这时,阿达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可怜的人,你本该抓紧时间,向这个女孩表白,这样,她就可以避开死亡。”

是谁?谁在说话?阿达抬起头一看,眼前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小矮人,只见他不到一米高,手拿一根小银棒,头戴银冠,身穿一件银色的衣服,正对着阿达不停地摇头。

阿达奇怪地问:“你是谁?”

“我是天堂使者!”小矮人说,“现在只有我可以帮你救回这个女孩,可是,你要付出代价!”

天堂使者?阿达只觉一片茫然,再转身看看周围,刚才围观的人们居然全部消失不见了!难道自己在做梦?他揉了揉眼睛,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

那个小矮人好像能看透阿达的心思,开口说:“不用看了,你不是在做梦。”

阿达惊呆了,他半信半疑地问:“你真的可以救回小涯?”

天堂使者点了点头,说:“不错,我可以把你送回一小时之前,但你得让小涯在这一小时内亲口对你说出‘我爱你’三个字,这样,她就不用死!”

阿达大喜过望:“真的吗?只要小涯对我说‘我爱你’,她就可以活过来?”

天堂使者说:“是的,但是有一个条件,我得从你的生命里拿走一年!你愿意吗?”

拿走生命中的一年?换句话说,就是要自己减寿一年,阿达犹豫片刻,用力点了点头:“好,我同意!”不管真假,只要能救得了小涯,阿达都决定尝试一下。

天堂使者笑了笑,提醒阿达:“你不要忘了,你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一个小时内,如果不能让小涯对你说‘我爱你’,她还是会死!”

阿达点了点头,突然,他只觉眼前一片黑暗,再睁开眼睛时,自己居然站在小涯上班的餐厅门口。他急忙拿出手表一看,时间是五点钟,他真的回到了一个小时前!

第27篇、爱情故事婚姻里,让我们一起往前跑

必要的时候,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别人读不懂的好

邹婷打来电话时,黄大志刚从菜市场买好三斤小龙虾出来。

他费力地腾出手来接电话,那头的邹婷说:“老公,杨丹来我们这出差,咱俩待会一起去机场接她。晚上就请她去吃小南国吧,位子我让助理定下,你待会来接我就成。”

听起来条理清晰,但口气有点像是在交代公事,黄大志略微有些不高兴:“怎么不早说呀,我刚买好龙虾。下次有什么事能提前给我打电话吗?”

“我一下午都在开会,忙到现在才看到杨丹的短信。这样,龙虾给你爸妈送过去吧。然后你来公司等我,我这会儿抓紧时间把手头事情处理下。”邹婷说完,就挂了电话。

半小时后,黄大志等在邹婷单位门口。邹婷从公司大楼出来,远远看到黄大志穿着那件旧得掉渣的衬衫,微微皱了皱眉。她拉开车门后,说:“怎么也不回去换件衣服?这衣服太旧了。上次不就说要扔了吗?”

“旧衣服穿着舒服啊。”黄大志不紧不慢地答,邹婷也就懒得跟他计较。她只是担心向来毒舌的杨丹,看到黄大志穿成这样,肯定会不给他留情面。杨丹是邹婷上大学时的闺蜜,毕业后回了北方。上一次见面是在他们的婚礼上,这一晃已经三四年过去了。

在机场看到邹婷的第一眼,杨丹表情有些夸张地惊呼:“大美女,越来越有女王范了啊。”再看一眼邹婷旁边的黄大志,杨丹又马上心直口快地说:“老黄,我说你怎么混的,跟咱女王真不搭。”

黄大志嘿嘿地笑,并不反驳。中途黄大志去卫生间时,没承想杨丹话锋一转,又回到这个话题:“我说婷婷,你可别光顾着自己进步啊。如果我没猜错,你家老黄现在赚的肯定没你多吧?你看他现在多邋遢。必要的时候,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邹婷听得一愣一愣的,这都什么逻辑,黄大志赚的比自己少也能一眼看得出来?

说实话,这两年,她的事业出奇地顺利,而黄大志是有些停滞不前,但正好可以分出一些时间来照顾家庭。邹婷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相反,这是一种别人读不懂的好,所以她并没有将杨丹的话放在心上。

这个男人自卑了

直到不久后的公司年会,邹婷才逐渐认识到,也许杨丹说的是对的。

年会的前一天晚上,邹婷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黄大志磨磨蹭蹭表示不想去,然后又一脸无奈地推脱说:“想起来了,明天我正好要加班呢,你一个人去嘛。”邹婷白了他一眼:“你们单位何时加过班?我告诉你,必须去。他们个个都带家属,我一人落单的话,多没面子。”

后来邹婷软硬兼施,黄大志总算点头答应。其实黄大志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不想去,是因为现在越来越讨厌这种场合,还是因为自己老婆太厉害,无形中给自己形成了压力,又或者是不想见到昔日同事?黄大志回答不了自己,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想去。

第二天一早,邹婷特意将黄大志从头到脚收拾了一番。从衬衫到皮鞋,从领带到皮带,全都事无巨细地打点好,果真是人靠衣装,黄大志打扮打扮,也还是当年的大帅哥嘛。

邹婷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世界500强的外企,年会向来隆重。那晚觥筹交错间,邹婷在人群中谈笑风生,应付自如的样子,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神采奕奕。当她回头看黄大志的时候,发现他坐在角落里,表情有些局促。

邹婷知道黄大志为什么不自在,刚才进来的时候,酒店的工作人员误认为他是她的司机。原来,就算黄大志穿得再讲究,这个男人已无当年的神采。或者说,他的那点自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唯唯诺诺。

特别是看到昔日的同事个个都小有成就时,黄大志整个人都蔫了。一晚上,他都闷闷不乐地坐在角落里,邹婷突然有些心疼。

回去的时候,黄大志开着车,邹婷装作不经意地问:“身体不舒服?”

“没啊。不过,我想跟你商量下,以后你们这种高档的年会别叫我好吗?我可不想当你的司机,这样多给你跌面子。”黄大志憋在心里的不痛快全都倒了出来。

邹婷很想安慰他,一时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词,何况只怕说了什么也是徒劳。她干脆闭嘴,望向窗外,下意识地想起杨丹说的“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认真想想,也许杨丹是对的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有她一个人在往前跑,黄大志仍留在原地。婚姻里的两个人,若一直这样,不保持相同的步伐,迟早有一天会南辕北辙的。

到家后,黄大志仍然闷着一张脸。这个男人,到底还是自卑了。邹婷失眠到半夜,她躺在床上回想这婚后的4年,突然觉得自己也许犯了个错误。

是她自私了

实际上,四年前的黄大志,和邹婷一样,有满腔的抱负和远大的理想。

大学毕业那年,他俩隐瞒了情侣的身份,进了同一家外企。后来恋情无意中被曝光,两人中必须有一个离开。当时黄大志已经做到主管的位置,邹婷觉得综合各方面因素,都应该是黄大志留下。

但黄大志信誓旦旦地说:“女孩子出去找工作不容易,还是我走吧。你要相信我的实力。”那时的邹婷,是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让她放弃的话,还真有些舍不得。既然黄大志坚持,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就在这一年,他们结了婚生了小孩。但黄大志的工作并没想象中的顺利,怎么说呢,有些高不成低不就。可能因为起点高,就很难再将就。一年内换了三四份工作后,渐渐有些心灰意冷。后来考虑到刚出生的儿子需要人照顾,黄大志在家旁边,凑合找了份闲差。

儿子大了一些之后,加上有公婆帮忙,黄大志完全可以去找份更有发展前景的工作。但邹婷一直没见他有什么动静,也就懒得提醒他,反正她赚的工资够花。她现在每天回来就能吃到现成的饭菜,多好。而黄大志好像也已经失去当初的斗志,渐渐就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如果不是这次年会,以及杨丹的那些话,邹婷也许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她认为的好,是否黄大志也觉得好?仔细回想起来,那时候哪怕她只是在身边多提醒他,黄大志也应该是另一番景象吧?

想到这些,邹婷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些年,她一直拼命地往前赶,却忘了拉黄大志一把。她自己实现了个人价值,却从来没关心过,在身后一直默默付出的黄大志,过的是否是他想要的生活?

说到底,还是她自私了。

舞步要和谐一致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邹婷悄悄地将黄大志的简历发给了xx公司的合作伙伴。

不论是职业前景,还是工作性质,这家公司对黄大志来说都是个不错的机会。她唯一担心的是,黄大志已经习惯安逸,不知道他还愿不愿意跳槽,从头开始。后来事实证明,是她多虑了。

那天下班回到家的时候,邹婷发现黄大志已经烧好一桌子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红酒。邹婷有些奇怪,随即想到工作的事,大抵明白了黄大志如此隆重的原因。那一刻,她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的不一样,怎么说呢,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了很多。

邹婷装作一无所知地笑着问:“来来来,告诉我,是中了五百万,还是升职啦?”

黄大志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都不是都不是,咳咳。老婆,现在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你做好心理准备啊。”

邹婷被他逗乐了:“好啦,别卖关子啦,说吧。”

“我今天收到xx公司的面试通知,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吗?我昨晚就是在网上随便投投简历碰碰运气,没想到今天就收到面试电话。你要知道是xx公司哦,前途一片光明啊。”黄大志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描述着未来,像是瞬间换了个人。

邹婷在那一刻意识到,真的是自己太疏忽他了。然后她像是想起什么,偷偷给合作伙伴发了条微信,让他帮忙保守这个秘密。不管怎么说,是时候让她来拉他一把了,原本这个男人,有一颗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心,但这些年他为她以及这个家做出了太大的牺牲。

看着对面的这个男人,邹婷忍不住感慨万千。幸好婚姻里的这些道理,她明白得还不晚。

都说婚姻是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所谓的同心,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相同的步伐。有时候,婚姻就像双人舞,如果两人没有相同的奋斗目标,没有共同语言的话,迟早有一天会出现问题和矛盾。要想舞姿优美,舞步自然要和谐一致,否则只会南辕北辙,相差甚远。

第28篇、爱情故事谁说等待是一种幸福

如果我仍错误地认为等待是一种幸福,那么就请上天让我在这美好的愿望里不要醒来。

这是一个对于我而言陌生的城市,可是我却在这里遇见了一生最爱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如同不知道哪天会结束一样。我就象歌曲《死了都要爱》唱到的一样: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

我那样珍惜着我跟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甚而为她,我立下了鲜艳的誓言,这誓言和着我征战沙场的鲜血一样,鲜活而灿烂。

曾有人这样反问我一句: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你会忘却你当初鲜艳的誓言。可是我终于还是没能够忘却。如果忘却就不再疼痛,如果忘却我就可以做回自己,我也宁愿不会忘却……因为那是心里最深的烙印,任谁,任岁月都不能抹去。

曾经对自己说:等待,是一种幸福。带着我的爱,在安静的一隅静静等待,希望有天她会来,在每天的日出,我都会有新的希望,在每晚的星空,会有我不变的祝福,许了多久的愿,数不清,等了多久,不必算清,一切,我都认为值得。

那是个让我激动的日子,我终于等到了她的消息,可是,这次却不是喜讯。她喃喃地说:把我的名字从你的身上抹去吧,从此,两两相忘。我不能拒绝,我不能倾诉,我不能勇敢地说:不。忘不了她幽怨的双眼,忘不了她转身的决绝。红红喜字的婚房,见证我们的牵手,也依然见证着我们的别离。只是那个月老,手里拿着红线不知道下一个会牵向哪对幸福的恋人。烛火依旧,喜字火红。只是这些景象全变成我心头重重的伤。

沉默,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知道我能说些什么,能说出来什么。从心里希望她能够幸福,即使她不再在我的身边。

她低低地说:忘了我,把握你自己的幸福。

木然,世间一切仿若空空,她傻吗?她不懂没有她的日子我还会多快乐?目送她的悄然离去……回到江湖,孑然一身,也许这才是我最终的归宿。只是我不停地在问自己:等待,真的是一种幸福吗?

如果这是我曾经美好的愿望,那么希望上天永远不要让我醒来……

第29篇、爱情故事对不起我爱你的故事

感情是一件需要我们用一生以对的事情。爱一个人,能做到的最大努力就是看着他幸福。相聚或是离开都好。我们的确是需要一个方式让生命把一切感情呈递下去的。学着留念;或是忘怀。

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已经有未婚妻的男人。他们原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偶然的机会相遇在这座城市。女孩也为了他辗转到这个城市生活工作。当然主要还是喜欢这个城市。也许也是因为这里有她爱的他……于是他们成了朋友。能经常约到一起来喝杯咖啡。或是吃顿晚饭……然后男人送她回家……她是满足的。是的。只要见到他,她一天都是高兴的……哪怕在任何失落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她都可以很开心的。很幸福的。她想,这小小幸福。已经足够。她不敢奢求再多。她知道。自己背负不起太多的幸福……

很多的时候,男人都会陪在他身边。和她一起逛街,和朋友聚会。或是在她酒醉以后轻轻的抱着她,听她的眼泪……有时候,他会牵着她的手走在公园里,大街上。在她说累的时候。蹲下身来一定要背着她走……当然那是在晚上……

他从来不向她提起他未婚妻的事,她也从来不问。因为都知道。谁也没有那个勇气去提起……或者说,都觉得可以去不提。因为他俩之间,其实什么都不是。

终于一天,女孩决定离开了。她只是给他说想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发展,也更喜欢那个城市……

他没有留她,他想,也许她根本就不是爱他的。要不,她一定不会走。一定会留下来,和他的未婚妻一起"争夺"他啊。她应该知道,他是会放弃未婚妻而和她在一起的,可是她没有。她总是沉默。她的沉默让他觉得。她是不爱他的。又或者,留下她来又能怎么样呢?即使他们相互有爱。可是他有未婚妻啊。怎么去伤害那个柔弱的需要他保护,和他一起走过了7个年头经过那么多风风雨雨的未婚妻呢?而那边,其实也还有爱啊!

女孩走了,从此一个人。不再有人陪她走在公园或是街道……她总是一个人!

男人又回到了自己以前的感情世界中,在无法挑剔的未婚妻面前又回到了以前那种安定踏实的生活中去……偶尔会想到她。但是他想;她的走。就代表她的不爱。

很多年以后,一个朋友问起女孩,当年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不和那个女人争?输的未必是自己。

她笑笑说:我知道。我不能给他什么……那为什么要去奢求他能给我幸福呢?而现在的他,原本就应该是过着幸福的生活的。我的出现或是长留。只会是让他更痛苦。我不想他为难。也不想伤害其他的人。……很多人都知道,对于爱着的人来说,有一件事情是遗憾的-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可是却不知道。更大的遗憾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得不到幸福。那些爱得纯粹的人啊!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宽容地放手让爱的人去幸福,在他的笑容里。去成全自己心碎的幸福!

挂了电话,女孩轻声的说:对不起。我爱你!

忽然又想起这样一个人,她是一个从15岁就开始出没在各大夜总会的女孩。当然,她只是一个跳舞的女子。不做其他。一个偶然,他认识了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从此道不明的痴傻着爱上这个人。同样也为他流浪到那个有他的城市去。在这个城市的街道同样留下他们牵手而过的影子……

在音乐喷泉不断向上绽放的时候。他对她说;留下来吧!~于是她留了下来。即使她知道。他不会和她在一起。因为他的母亲极度的反对他们在一起。哪怕是朋友也不可以……而他又是那么的妥协于他的母亲。她答应他;作为朋友。我留下来,因为有你这个朋友在啊!~呵呵。她笑得牵强。其实在那一刹那,她自己也明白,她不会和他走到一起的。但是真的,只是作为一种小小幸福的满足。能是朋友。那也知足……

可是有一天,男孩对他说;对不起。我们还是不要再联系拉。从此便消失了……失去任何的联络。

但她还记得,他说:我想和你一起看音乐喷泉……我想每年在你回家然后回来的时候在火车站接你……我想带你去未央湖……想带你去玩碰碰车……

他说:你知道吗?我好痛苦。你知道吗?我好为难。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他说:对不起。你恨我吧!他说;求你:说你恨我!

可女孩还是告诉他:我不恨你!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恨你,我都不会恨你!是的。在女孩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可恨。可是女孩还是告诉他;我不恨你!哪怕你为此而痛苦……但是我真的不恨你!但是请你也别跟我说对不起!如果真的有对不起,也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来打扰你的生活。不该让你为难,不该让你痛苦。因为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从此,女孩总是一个人走到曾经的喷泉下。一次次的看着随着音乐起舞的柔弱的水儿们。在水被推到最高处的时候。她会对着天空在心里一遍遍地不停地说:对不起!

而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呢?

其实不然,生活中不是就有这么些爱,是需要我们去说一声"对不起的"吗?爱而不能。爱而无力。爱到不可以去爱的时候,我们就该对爱的人说一声;对不起!然后离开。

一句对不起,不能说明不爱。最多也只是说还不够爱……

一句对不起,证明了放弃。但同时,也证明了给予……

青春岁月中,许多无疾而终的爱情,好像是一部被删去字幕的黑白电影,没有人可以说得清。究竟是谁错过了谁。

一句对不起,就这样,一别多年!对不起,我爱你!

第30篇、爱情故事爱的英雄

那是芝加哥天气最恶劣的一个冬天,所有的屋顶都被白雪覆盖,很多已是不堪负荷……罗伯特·麦格拉思看到妻子跑进后院车库,要取些盒子。

紧接着,他听到剧烈的撞击声!

他向外看去,车库的屋顶已经塌陷。麦格拉思顾不上穿衣戴帽。他跑出屋子,一手抓起雪铲,并大声向邻居求救。

他一边大声呼喊,一边用力挖着,把雪铲开,把屋顶板材拖出来,汗水在他脸上冻结。他听到了她的声音,看到她挥舞的手。他不停地挖着、铲着、拖着……

不一会儿,妻子便已在他怀中了,他呜咽道:“你还好吗?你没什么事吧?我还以为你受伤了。噢,宝贝,我好爱你!”她一切安好。

但罗伯特·麦格拉思有所不知:

麦格拉思太太从一扇门走进车库,却已从另一扇门离开了。

当丈夫边铲雪,边发号施令,甩开块块木板,拼命地试图营救她出来时,她已平安地回到家中,她透过窗户看到了这一切。

但她不能让英勇的营救者失望。

于是她又穿上外套,走出门,悄悄地从后门进入车库——让她的丈夫成为她的英雄。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的水仙花

我十八岁的时候烦死了学习,离高考还有几个月的时候父亲安排我到成都去当兵。就这样,我穿上了军装,当我每天早晨被军号吹醒时,当我每天被一项项纪律要求时,我觉得人生怎么这么无聊啊。

一切的改变是从伊蕊的出现开始的,当她从山坡的那边渐渐向我走来,我正举着相机拍落日,而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梳着短发,穿着一身军装。

夕阳中的伊蕊英姿飒爽,我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穿军装会这么美丽,比起那些穿裙子的女孩子要美丽一千倍。我傻了一样,把相机的快门摁下去的刹那,伊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谁让你拍我的?

我呆呆地站在她对面,展颜一笑。伊蕊,这个十七岁的文艺兵,像一棵水仙花在我心中摇曳多姿。我冲下山,几乎是一路跑着回到连队,把宿舍全打扫干净了,连长说了几次的被子也被我认真地叠成了豆腐块。

文艺兵营房和我们连离得不远,有事没事我就去伊蕊那里,她是不理我的,而我每次只是路过,透过窗子看着里面的排练情况。伊蕊是拉二胡的,很多次我路过那里的时候,她正在深情地拉着。我从来不知道二胡的声音这样好听,但现在,我买了十盒二胡带子,从《二泉映月》《江河水》到《病中吟》,我终于明白伊蕊身上为什么总有一种淡淡的雅致和美丽了,明白她为什么像一朵水仙花了。当我戴上耳机一个人听时,总是会泛起微微的酸来,而十七岁的文艺兵伊蕊,根本没有注意到一个叫康明阳的男兵,那个男兵把他拍下的那张照片放大了搁在日记本里。那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伊蕊,阳光灿烂,穿着肥大的绿军装,短发在风中飞扬着。

几个月后,文艺兵的连长莫红来找我,她大大咧咧地说,小康,听说你会照相,我们文艺连想请你去给女孩子照照相,可以吗?

我差点跳起来,因为伊蕊马上会出现在我的镜头里了,这样的美差如何会不愿意?

当那些文艺兵换了五彩缤纷的衣服出现在我的眼里时,我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因为伊蕊没有在那里,我有些失望地问莫红,你们就这些人啊?

莫红说,噢,少一个,她去演出了,给人救场,如果她回来愿意照就让她再去找你。

那天我心情很乱,照来照去的女孩子们在我镜头里像一只只蝴蝶,但我只想给那个穿着军装的女孩子拍照,她笑的时候,我的心中像千万朵花在开。

周日,一个人在床上看伊蕊照片的时候,有人敲门,我去开门,门外,站着照片上的人。我慌了手脚,因为以为是战友,所以,穿得几乎衣不遮体,而且刚理了极难看的头发,像个逃犯一样。她笑着看我,康明阳,连长说照相可以找你,因为只有我没有照过,可以再给我照吗?

我几乎颤抖着,当然当然,然后倒水给伊蕊,不小心烫了手,再拿出老妈寄来的话梅,发现被我放得快发霉了,我解释着,成都太潮了太潮了,而同样紧张的小女兵伊蕊拿着我倒给她的水说,不会喝不会喝。

当我拿出照相机时我脑袋都大了,一下就傻眼了,上次给那帮女生照相所有胶卷全用完了,而要再买新的胶卷要去成都市里,往返几乎要半天,怎么办?

有事吗?伊蕊问我。

没有没有。我立刻镇定下来,我们走吧。

伊蕊依然穿着那身肥大的军装,英姿飒爽。

我和伊蕊去了后山,后山上,大片大片的野花开得正灿烂,伊蕊站在那些花中间,风吹过来撩起她的短发,镜头里的伊蕊一脸拘谨和羞涩。我不敢看她,只是忘情地注视着镜头中那个女子,那个像水仙花一样的女孩子,轻轻地摇曳着,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心中。

那天我一直在拍,好像永远也拍不完一样,伊蕊从来没有问过我,她只是按照我的要求摆着姿势。一张又一张我摁着快门,只有我知道,那里什么也没装,但是,伊蕊的身影已经不用照相机了,因为她的每一笑每一颦都刻在了我的心里,那些美丽的倩影如一张张永远的底片,只要我想,就会瞬间影印出来。

累的时候,我们坐在后山的山坡上,伊蕊说,有机会我给你拉二胡听吧。

好。我说,然后我伸出了手,把你的呼机号码给我吧。

伊蕊笑笑,在我手上写了一串号码,怕出汗,我就那样张着手,一直到宿舍,其实,那个号码我早就记住了,只是怕一转眼背错一个数字。

那次照相成了我和伊蕊的秘密,当一帮女生穿着军装湿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碰上我时,我总假装不认识伊蕊,因为我和伊蕊都明白在军队里恋爱意味着什么,何况,我们从来没有说爱,但我在我的军帽里写了一行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在伊蕊和我要照片的时候我对她说,背着二胡去后山等我吧。

在后山上拉二胡的女子,忽然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尽管我骗了她,尽管我没有为她照相,但是,她早已经在我心中,为我拉了许多曲子了,然后她伸出手来:我的照片呢?

对不起,我说,胶卷坏了,所以,我们要重照。

她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说:你是骗子,然后背起二胡转身走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也许我那天应该告诉她相机里根本没有胶卷,也许我应该把偷拍的那张给她?一切还来不及细想如何解决,文艺兵调离了成都,全去了北京,我呼了伊蕊有几万遍,但转眼间烟消云散,我竟然忘记她的呼机出了成都是呼不通的,一个月后,我从成都调往江苏,从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

几年后,我终于如父亲所愿上了军校,然后一直留在了部队里,而伊蕊却再也没了消息。

两年之后,我结了婚,和一个地方上的女子,并且举办了自己的摄影展,摄影展的第一张照片就是伊蕊。十七岁的伊蕊,在后山的山坡上被我偷拍的那一张。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和伊蕊说,那次我们去后山上照相,我的相机里是没有胶卷的,而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爱上了她。

那顶旧军帽我一直留着,在帽圈里,一直有那一行小字:伊蕊,很爱很爱你。我的妻几次想扔了它,都被我阻止了。军帽里的秘密,是曾经开在我心中的一株水仙花,只开在十八岁那年的夏天。

偶尔的一天,我坐在电视前,看到一个穿黑色紧身衣的女子,长发,正深情地拉着二胡,是拉了几十年的《二泉映月》。一曲终了,主持人说,请二胡演奏家伊蕊再为我们拉一曲《光明行》。我呆呆地看着,直到眼泪像虫子一样堆满了双眼。演出结束后记者做了随机采访,有人问伊蕊,开这样的二胡演奏会是不是特别激动特别紧张特别难忘?伊蕊摇着头,笑着答,不,如果说难忘,那么我十七岁时的那场演奏会最难忘,因为听众只有一个,并且,我还爱他。

第32篇、爱情故事天堂的钥匙

中文系女生宿舍楼平时总是美女云集,紧靠的西区食堂当然是热闹之所在。

尤其是周末夜,这里便张灯结彩,舞乐飞扬。平时在此汲取生命营养的学子们此时则在此握着异性的手,释放着青春的热量。大白菜的味道和俊男靓女的气息氤氲而来,音乐声里,整个食堂宛如一大锅煮沸的饺子。

我的舞伴是一个高个儿。当他从人流中向我走来时,我正因无聊而玩弄手中的钥匙圈。一旦两人站在一起时,又不便直视其脸,眼睛的余光告诉我:他很黑,戴着一副大眼镜。

是一曲快三,舞伴的舞技特好,带着我飞快地旋转,我亦沉醉在那怡人的节奏和旋律中,感觉到耳畔生风,自己的裙裾正在飘飞。

突然,一个意外发生了。在做旋转时,我的左手因离开了他的肩,挂在我左手中指上的宝贝钥匙圈从手中飞出去不见了踪影。我猛地怔住了。

舞伴感觉到了我的异样,他问我:“怎么了?”很好听的男中音。

“我的钥匙飞了。”我晃了晃我的左手指,又着急又不好意思。

他马上明白了,便和我一齐朝舞场的地上看。只见各式各样的腿、鞋在那儿扫来扫去,宛如千军万马,哪有我的钥匙圈呢?

一曲终了,他先发现了那个小小的钥匙圈,忙奔过去拾了起来。

“谢谢,谢谢,真不好意思。”我连忙致谢。这时,新的舞曲响起,舞潮又汹涌而来。于是,他又向我伸出了一双手。

这是一曲慢三,两个人悠然地在音乐里散步,因了刚才的事故,觉得熟悉了许多,便随便聊起来。他是物理系马上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我刚才就是利用抛物线定律估计你的钥匙会掉在什么地方的。”他风趣地说,亮出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

那一天舞会散后,他给我一个建议:“你最好用一根红丝带把你的钥匙圈挂起来,否则,没准哪天跳舞时又会成为飞出去的暗器。”

他真是个大方而热情的人,非常给人好感。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慌乱的毕业分配、期末考试。我们无暇再见。一转眼,我就大四了。

开学第一天,收拾好自己的一切后,便和久别重逢的室友们一起去跳舞。开学时,这也是一门需要重温的功课。

在盈盈沸沸的人潮中,我又见到了他。我好惊讶:“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他笑着拿出了他的工作证:某电脑公司的护理维修人员。太好了他留在了武汉。

“以后可以常来学校跳舞了。”我说。他的公司离学校只有两站路。

“当然,就找你跳。”他回答,一边上下打量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长长的红丝带,问我:“钥匙呢?”我明白了,我的心中有一丝幸福的涟漪。直到现在,我才将他的形象看了个清楚:高大、结实,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口整齐的牙齿,开朗而自信的模样。我的心为之一动,便将自己的钥匙递给他。他灵巧地用那根红丝带将之串好,打了个漂亮的结,递给我。

有了这样的开端,以后的交往便十分轻松怡然。我们常在周末一起去跳舞、看电影,或者在冬夜找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吃粉丝煲或羊肉串。我是那种不怕自己长胖的不娇气的女孩,他说他最欣赏我这一点。而他是那种诚实而可信赖的阳光男孩,与他交往十分自然轻松。

但他从不对我说那三个字,我也淡然处之。在一起时倒常常讲些别人或电影里的爱情故事,评头论足一番,我们在经意不经意中保持着一种距离的平衡。

虽然心中有些期待,但却不敢轻易尝试。毕竟,马上又临“黑色的七月”,这次,离去的将会是我。

求职函递了一家又一家,均杳无音讯。我有些伤心,自认为优秀的自己却不能被这城市接纳。最后,我终于在家乡的一所中学找了一个语文教师的位置。尽管这是我的理想职业,但我却更想留在这座城市里,因为有他。

在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他请我去了那家熟悉的小餐馆。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他们同班同学毕业时的趣事,我们笑成一团。我明白他是努力让我开心。

突然,我们之间出现了长长的沉默。他不开口,我亦不想开口。只有音乐如潮水般在我们中间回转起伏。他点燃了一支烟,我也要了一杯热茶。于是,他的烟雾与我茶杯上的水汽以相同的姿势飘逸着。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对不起!”他低声说,“我的能力太有限,我帮不上你一点忙。”

“不!”我说,虽然我盼望着完全相反的另外的一句,但我知道,那是不现实的。

他叹了一口气,我亦叹了一口气。

他笑了一下,对我说:“就像一对双胞胎。”

两人又大笑,这才是我们一贯的风格,其实,当时我很想对他说“不”,我们是不一样的,就像我们手中的道具:他的烟是火,燃烧着,而我的茶是苦涩的,亦是沉重的,湿漉漉的。但是我什么也没说,青春是一场太匆促的梦,我们不愿从中醒来。

10天后,他将我送到了车站。此时的我已心无微澜,我微笑着看他将我的行李一一塞放到行李架上,又将一瓶矿泉水和一沓面巾纸递到我手中。

最后,在车将启动的刹那,他从背后拿出一个信封来,递给我,说了声“珍重”,便挥着手退到了路边。

我看着他在视野中消失,然后才打开了那个信封,里面是一枚锃亮的铜钥匙,还有一张薄薄的信笺,上面是他遒劲而潦草的字迹:

“麦子,我不能挽留你,但在等待你。我从不言爱,因为那样对你不公平。毕竟,从现在开始,你接触的社会才是与我同样的广阔,也许,你能从中找到你的至爱。我不想过早剥夺你选择的权利,现在,我在等待你的选择,无怨无悔。

这枚钥匙是我宿舍的,它代替我陪伴在你的左右。

每一把钥匙都能打开一座天堂,但不同的钥匙,开启的则是不同的幸福。

珍重,珍重。”

我泪如泉涌。

第33篇、爱情故事老爱情

我在这里讲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感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他是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是彼此的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连脸上的黑痣,也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抬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只好反串了男角。

他们还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口,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时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为了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列举着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流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孩子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了。她一边喝着他们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哎,跟你们说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老母亲正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都去吊念。他们看见平时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地坐在亡妻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会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死了都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

大人们听了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他就这样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人们未及做出任何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自鸣钟“当当当”连响了数声,人们一看,正好是午夜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个矮个子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人们不是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像生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弄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是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所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第34篇、爱情故事爱情总在风尘仆仆的路上

听说王蒙再婚的消息,我第一个动作就是去网上搜索这位老伴仙乡何处,贵庚几何。休怪我八卦,相关搜索全是王蒙新夫人单三娅的消息。可见人心所向,非吾一人。

对王蒙,我始终抱着好感,实在是因为我很欣赏《青春万岁》那本书。当年他还年轻,以一个少年对女性的天然好感,他塑造出了一群美而智慧、性格各异的女子。那首著名的“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我至今还背得一两句。

王蒙与妻子崔瑞芳60年伉俪,她陪他下放新疆,陪他官场沉浮。崔老师仙逝后,他在葬礼上痛哭失声,仿佛天塌地陷,然而他也承认:“我完全没有可能独自生活下去。”不久,他在友人介绍下迅速再婚,说:“不可能有更理想的结局了。”

有人会齿冷吧?觉得男人的爱情真是凉薄,见了妹妹忘了姐姐。其实他只是说了个实话,老来失伴,孤清难守,与其去养猫养狗,不如和一个亲密的人手挽手,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我还觉得,女人也需学习男人这种作风,不要再怀恋你的初恋情人,不要念念不忘那离弃你的负心人,不要在丧夫之后黯然神伤,从此活在未亡人的世界里。相信爱情,决不意味着一段爱情逝去你就要为它殉葬。只要你是自由身,就要相信,下一段爱情正风尘仆仆地在来你家的路上。

第35篇、爱情故事爱一天赚一天

她坐在床上,脸色阴郁,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肩上,目光涣散,像一只迷乱的蝶,在花丛中漫不经心,飞飞落落。

他看着有些心疼。一个南方女子千里迢迢来到北方,饮食居住都不习惯,也难怪会如此不开心。嗯,还是好好疼惜她吧。

她是他买来的妻,比他小11岁,模样虽不是闭月羞花,但也清秀可爱。他看着就是喜欢,就是爱不够。能不爱吗?他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十里八村的乡亲们谁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跟着他吃苦受罪呢?于是他打了10年的光棍。后来他自己攒了一些钱,从人贩子手里买回了她。

她给了他女人的温柔,她用绵软的手臂拥抱他,用温润的红唇亲吻他,她给他洗衣、烧饭,晚上还给他烧洗脚水,焐被窝。他从来没有享受过来自女性的温情呵护,心里很感动,很满足,很幸福,暗自得意命运待他不薄,竟然把这样好的女子送给了他。

几天前,村里人慌慌张张地跑来告诉他,跟她一起买来的女子已经趁人不备,偷偷地跑了,村里人提醒他要严加防范,以免落个人财两空。

看着她魂不守舍的样子,他知道,她一定也在寻找合适的机会,伺机逃走。唉,留住人的身,留不住人的心,随她去吧。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

于是,他无微不至地呵护她。他变着花样给她做各种饭食,她喜食清淡,他从此一口都不吃自己喜欢的肥肉和辣椒。她吃不惯馒头,他就托人从县城买来大米,买来各种蔬菜。她怕冷,他托人买了两吨煤,在屋里燃起了大铁炉,屋里从早到晚都暖烘烘的。每天晚上他都给她洗脚,然后把娇羞的她抱到床上。

他的好,她是懂得的。她明明知道自己最终是要逃掉的,但是这个男人对她实在太好了。唉,明天吧,明天一定要走的。

明天来了,男人依旧对她好,对她的心不在焉似乎不懂,对她日日的懈怠也毫不在意,对她偶尔的发脾气也从不计较,只是憨厚地笑,想方设法讨她欢心。

这个男人对她实在是太好了,她不忍心伤害他。她甚至异想天开想对他坦白,承认自己是骗子,求得他的原谅放她走。

但终究还是不忍心,也贪恋他的娇宠,于是一日一日滞留了下来。再后来,有了儿子。她曾经幻想,只要男人对她不再好,对她爆一次粗口,挥一次拳头,她就走,就离开,就回老家找个人过日子。

可是,这个男人没有,一次也没有。男人经常把她和儿子搂在怀里,亲儿子一口,亲她一口,开玩笑地说,看我多幸福,既有儿子,又有女儿。

她终不忍心,后来,儿子一天天长大,咿呀学语了,蹒跚学步了,上小学了,读初中了。作为母亲,她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孩子身上,不知不觉间,想逃走的想法淡了,更淡了。

30多年过去了,他还是那样宠她、疼她。她再也没有走的念头了。

现在呢,他老了,岁月的风尘把他的腰身压弯了;她也老了,岁月的风霜漂白了她的黑发。她用手指点着他的鼻子说,你傻啊,当年你就没有看出,我其实一直想逃跑吗?

他笑,你的小心思我能不知道吗?我就是想珍惜你陪伴我的每一天,我爱你一天,就赚一天的幸福。

爱一天,赚一天。她听着,眼睛湿润了,随即笑了,笑得那样甜蜜,幸福。

第36篇、爱情故事在爱情里成长

离婚后,她其实很不甘心。扪心自问,自己对他并无亏欠。结婚后,她一心扑在家庭里,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事事以他为中心。可不曾想,这段婚姻还是夭折了。

剧情很俗套,他有了外遇,对方是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而她也应了外遇的铁律,自己成为最后一个知道的当事人。当他提出离婚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一个人生活的日子里,不甘之余,她也有些愧疚。在他的外遇理由中,林林总总的说法归纳起来,不外乎是她的种种不是。爱如沙漏,握得越紧,便流逝得越快。这道理她懂,也因此一直在想,是否自己爱得太过,反倒将他推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心里有了杂芜,便再也难以接受另一个男人。不是没有追求者,只是她一直觉得放不下上一段,腾不出心接受其他的男子。直到那天,接到他的电话,说又离婚了,想找她出来谈谈。算一算,第二段婚姻才维持了不到半年。

那一刻,她心中一惊,交织着种种复杂的情绪,有带着罪恶感的解气,也有忐忑的不安。其实这半年来,每每想到他,她心中就天人交战,种种情绪纷至沓来。可她却一直未能确定,是否仍有爱?就算有,自己能原谅他曾经的错吗?

最后,她还是化上了最精致的妆容,施施然赴约。半年不见,他瘦了很多,脸上有着难言的疲倦。他絮絮叨叨地说着糟糕的第二次婚姻,对方做的饭菜难以下咽,很少做家务,整天涂脂抹粉,和一帮太太们逛街购物。最后,他为这段婚姻下了一个定论,这个错误唯一的可取之处,是让他懂得了上一段的美好。

在她的设想中,故事的最后,不外乎他幡然醒悟,然后请求她的原谅,希望能再度接纳他。可她只猜对了前半段,至于后半段的情节,始终未能在他身上出现。至始至终,他请求原谅,悔不当初,却没有重归于好的意思。

于是,在她的设想之外,出现了另一个版本。他笑着对她说,这次约她出来,其实是不想将愧疚留给她,不想让她心怀不甘地继续生活。正因为碰到错的人,才知道以前的她是多么可贵,多么值得拥有另一段全新的感情!也正是这样的初衷,让他下定决心,还她一片纯净的天空,没有怨恨,没有愧疚。

一刹那,她心中涌过一股暖流。她明白了对方的用意,是要让她知道,她在上一段的感情中无懈可击,错的人是他。也就是那一刻,她突然发现,眼前的人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自私自我还没完全长大的小男人,而是真真正正长成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也正是男人的责任心,才让他今天出现在这里。

种种不甘和怨恨,都在刹那消散了。漫长的人生中,一段感情的胜负得失,真的无须太过计较。在爱情里成长,看着对方,因为自己而长成了一棵茁壮的大树,这何尝不是更深沉的爱!尽管,日后在这棵树下乘凉的女子,不再是自己。

她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始终未提复合?是自觉不配,还是真已时过境迁?只是,她真心地感谢他。每一段感情,都是一堂人生的课。她的爱,让他得到了成长。而他的挫折,何尝不是让她领悟了人生?

第37篇、爱情故事不会吵架的爱情

“秋生啊,干啥呢?”秋生哥是先天性失聪。梅姐知道他听不见,可还是习惯性地在二楼朝着楼下喊。

他俩是我家老房子楼里的邻居,秋生哥家在一楼的门市经营一个修车行,我家三楼,梅姐家二楼。秋生哥的爸爸是先天性失聪,妈妈是正常人,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秋生哥,一个是正常的妹妹。自小梅姐就和秋生哥一起玩,多年来两家关系好得跟一家人似的。

秋生哥从小一直上特殊学校,后来干脆不念了,学习修车的手艺。梅姐不喜欢读书,可梅妈偏偏又是老师,孩子学习不好,当妈的脸上哪儿有光啊,于是两天一骂、三天一打是常事。有天傍晚,我突然听见楼下人声鼎沸,趴窗边一看吓了一跳。梅姐坐在阳台上,像是要跳楼。梅爸和梅妈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一边劝阻一边保证不再逼她读书。梅姐似乎全都没听见,用力撕着手里的一本书。

这时候,秋生哥从车行里冲了出来,急得又跳又喊,让梅姐回去。梅姐眼睛直直地看着秋生哥,手上的书掉了下来。秋生哥一下愣住了,以为是梅姐跳了下来,一边哭喊一边张开双臂,迎着落点像是要准备接住她。梅姐看见秋生哥的样子也哭了。趁着这个间隙,梅爸冲上去抱住了梅姐。

梅爸和梅妈再也不逼梅姐读书上学了,那段时间,梅姐只和秋生哥在一起。两个人去公园散步,骑自行车,形影不离。我经常会在梅姐的QQ空间里看见秋生哥的照片,有工作时的,有吃饭时的。谁都不知道他俩什么时候确定的关系,是不是秋生哥一直就喜欢梅姐,是不是那隔空一抱让梅姐动了情?再后来,梅姐去念了护士学校,秋生哥继续在家里帮忙做生意。有时候,我会撞见梅姐手里拎着香气四溢的饭盒和保温瓶,下楼去找秋生哥。两个人坐在车行的小开间里吃午饭。就这样,两个人平平淡淡地相互依偎着,走过很多年。

梅姐毕业后,在一个卫生站当护士,一次,我和秋生哥一起去接梅姐下班。刚进卫生站,我就看见梅姐在前台值班,正拿着手机打电话。看见我和秋生哥过来,她挑了挑眉毛和我打招呼。而秋生哥熟练地把她常用的东西收进手包,再帮她把白袍换下,穿上羽绒服,围好围巾,牵着她从工作间里走出来。我忽然明白,他们早就把自己活进了对方的习惯里,成为彼此的一部分。

有一年春节,我找秋生哥聊天,问他打算啥时候娶梅姐。秋生哥比画说怕以后结婚了,孩子也像他一样。我没追着问,顺手拿手机查了一下遗传的问题,然后告诉他,只要梅姐没事,她家里人也没有病史,就可以放心结婚,并建议他去医院询问专业的医生。

第二天,秋生哥和梅姐去了一趟医院,随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谢谢。一个月后,两人领证,半年后,秋生哥和梅姐大婚。办喜酒那天,秋生哥的嘴咧到了耳根。我大声问他:“高兴不?”他鸡啄米一样地点头,然后掏出手机,开始在上面按字。他说:“有一样东西,你从来都不觉得它是你的,即使它每天都在你身边,你都觉得这东西是借的,迟早要还。可有一天,它是你的了,也不知道要咋高兴才好。”

我鼻子一酸,他继续按。“以前,我还总觉着,别人也许不太看好我俩。今天这么多人祝福我俩,我才真的觉着,她是我媳妇了。”

去年过年放假,我去探望秋生哥和已经怀孕的梅姐。刚见面,梅姐就拽着我话东家长聊西家短,把两人婚后生活里的嬉笑怒骂从头到尾唠叨了一遍。其实有些事我也好奇,先天条件不允许,他们两口子没办法吵架,但是过日子哪有锅边不碰碗沿的时候。我逗梅姐:“你们平时闹别扭不?”

梅姐像打开话匣子一样娓娓道来。秋生哥看得懂唇语,梅姐也能看懂手语,这么多年过来了,两人交流起来根本没有障碍,可是一旦闹了别扭,他们就使用各自的“母语”,自顾自地表达。

秋生哥老实,平时很少和别人聊天,怎么可能“吵”得过梅姐。有时候,两人杠上了,秋生哥就乱比画一通,梅姐看不懂,就问是什么意思。秋生哥就是不告诉她,看梅姐急得团团转,心里暗爽。和好了,梅姐才知道,秋生哥那一套莫名其妙的“张牙舞爪”,其实就是胡说八道。梅姐自然也就学会了,有时候故意找碴儿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搞得秋生哥满头雾水。更多时候都是梅姐先笑场,吵着吵着自己憋不住笑。后来的许多次“吵架”,他们都以怒目而视开始,以笑场结束。

在家没事的时候,梅姐还是会像很多年前一样喊:“秋生啊,干啥呢?”我好奇地问梅姐,这么多年了,明知道秋生哥听不见,为什么还是喜欢这样叫。梅姐摸摸肚子,笑成了一朵花,说:“过日子吧就是问题叠着问题,一个坑接着一个坑。但坑再深,你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张开双手在坑底下等着接你,所以坑再深你也不怕。我喊他一声,就是喊我这一生的踏实啊。”

第38篇、爱情故事幸福的两张“脸”

小时候,曾经非常迷恋姨妈的家。因为在他们家里,似乎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愁苦。任何时候敲开他们家的门,都是那种温馨安然的气氛。

相比之下,我们家就缺少这种安乐祥和的气氛。爸脾气不好,妈又琐碎爱较真,两人隔三差五地吵架,家里总是硝烟密布。吵得最厉害的时候,他们也说过离婚的话。妈甚至很郑重地问我,如果他们离婚了,我会跟谁。开始的时候我很害怕,怕他们真的离婚了,我会成为单亲的孩子。可他们吵了30多年,却终究没有离。到如今60多岁了,仍然相守在一起,也仍然不断地争吵和埋怨。我回一次家,他们会争着向我告状,他埋怨她做的菜咸,她埋怨他看电视上瘾……

我一直觉得,只有姨妈那样的家,才称得上幸福美满。幸福就是琴瑟和谐,就是夫唱妇随。像我爸我妈那样的,也就是凑合着过而已。

后来,我结婚,有了自己的家。我和他,好的时候像一个人:我洗衣他在旁边帮我晾,我炒菜他剥蒜,我上网他就坐在我旁边看着,他离开一天我就心慌吃不下饭,他下班回来找不着我会吓出一身冷汗,晚上俩人躺在床上,聊天聊到眼睛发涩,就是舍不得睡觉。

可是,居然也会吵架:他睡觉前没有刷牙,我做了他不喜欢吃的菜,他忘记了交电话费,我把他的股票卖早了……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冷战,求和,给对方顺个梯子下,然后,再吵架,和好……而每次吵过后,都觉得感情又深了几分。是因为爱,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和他纠缠,也因为爱,才学会了原谅和宽容。

才知道,原来幸福并不是只有一种,和谐是爱,争吵也是爱,举案齐眉是爱,挑剔埋怨也是爱。就像月有阴晴圆缺,幸福也会满则溢,缺则盈。

才知道,所谓幸福,就是和一个喜欢的人,住在喜欢的地方,做喜欢的事――无论相爱,还是争吵,那也不过是,幸福的两种表达方式。

第39篇、爱情故事爱情故事的流浪

在那一年里,他在一座座城市之间来回奔跑。他再也分不清他属于哪一座城市,他变成了一个流浪者。有时,他希望自己可以在一座城市寻找到一点熟悉感,所以当他再来到同一座城市时,就会选择上一次住过的酒店、相同的房间,去往同一家餐馆,吃着同样的饭菜。他认为,假如有一天,他不再是城市的流浪者,而是在一座城市有了一种熟悉感,或者换一个词“归属”来表达,那么那时的他肯定不再有一种特意要去寻找熟悉的情节。那时的他对于那座城池的每一条街道早已走过千百遍,对于各家餐馆的风味可以一一细说。他不再住酒店,他肯定有着一个固定的家,这个家不仅仅是一个地址,而且还是一个温暖的小窝。在里面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主人,每天等着他下班回家。他一跨进家门,一股饭菜的香味就立马进入他的鼻中。

每次想到这些,他不是躺在酒店的床上就是在餐厅里吃着饭,而每次因为这些就睡不着觉吃不下饭。而这时,他总会想起小玲来。他会想,小玲以后会成为谁的老婆,假如小玲最后成为他的老婆,那他是如何向远在西藏的她求婚的。除此之外,他还会想起大学时的那些时光。

那时的他还是个文艺青年,爱写点故事。小玲说她喜欢写故事的男孩,于是他就与小玲相爱了。那时,小玲老吵着要他讲讲自己的故事,他说他没什么故事可讲的,于是她就不开心了,瘪着嘴,不说话。他没办法,就说了一个关于自己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高中,是真的。小玲听了,很感动,说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他没有想到小玲没有吃醋,而是更加爱他了。小玲说,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是想做个流浪写手,所以她要把他的这个故事写进自己的故事里。他很纳闷,他只知道流浪歌手,却不懂流浪写手。小玲解释道,流浪歌手是到处流浪唱歌,流浪写手就是到处流浪写故事,一个靠唱歌养活自己,一个靠写故事养活自己。但都是去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她强调说。他不理解为什么要去流浪,但他知道他爱着她。

毕业时,小玲问他愿不愿意一起去流浪。他舍不得他幻想出来的那个未来的花花世界,他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问小玲为什么不愿意和他一起去过正常的生活。小玲问,什么是正常的生活?他看着她,没有说话。那晚,他和她紧紧拥抱着睡。第二天,她坐上了去西藏的火车,他坐上了去深圳的火车。小玲说,她会把她在西藏的故事写信给他,不会打电话,不会聊QQ。他临走时说,她被文艺所害。

那一年里,他收到了小玲寄过来的很多信。在深夜里,他看了她的很多故事,他看了她写的那个关于他高中时的爱情故事,他还看到了她写的关于他和她的爱情故事。

第40篇、爱情故事婚姻里,你点赞了吗?

我和老公是典型的“北漂”。两人奋斗多年,终于在京城贷款买了一套小居室。光是房贷,就占去收入的2/3,平时日子过得紧巴巴。

很多人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和老公的感情,却在一起奋斗的过程中,越来越牢固。除了我俩天生乐观派,知足常乐外,最主要的一点还在于,我俩都善于发现对方身上的闪光点,随时为对方点赞。

网络时代,无论是微博还是微信,鼠标一点,便是一种无声的鼓励。放到婚姻生活中也一样,有时一个鼓励的眼神,或者一句简单的安慰,便是最好的点赞方式。

那天我修改了无数遍的方案,却被领导批得一无是处。回到家,心情沮丧到极点。老公知道后,鼓励我说:“你已经做得够好了,今晚我陪你加班,弄出个更好的,看他们还怎么挑毛病。”我在实体店买了件新衣服,回来在网上一查,价格便宜了6折,老公安慰我说:“店里买的质量有保障,而且网上买还得等好几天呢,我们赚到了。”

最近,老公原本志在必得的升迁,却意外落选。尽管他一再掩饰,我还是看出了他的失落。那晚,我做了一桌子他爱吃的菜,对他说:“老公,你已经很棒啦。你看,我那些同学们,哪个有你这么大成就。”他修个水管,换个灯泡,我也会适时地夸他几句。

我俩就是彼此最好的“点赞师”,随时为对方点个赞。这样即便再糟糕的事情,因为有了这样的鼓励,也会信心倍增,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既然这样,何必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呢?

有时,我们不妨就做个大方的“点赞师”。因为当你给对方带去美好时,他自然也会回应给你同样的好,良性循环的过程中,幸福水到渠成。

第41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江山

新婚三日,回门,母亲牵她的手放入他的手心,言语里皆是挂怀:“这丫头脾气倔,不懂事,又不会做家务,以后你就让着她点。”这话,被他多年以后像晒霉一样翻在阳光下的时候,真是百感交集。这风风雨雨走过的一路,这婚姻里水千条、山万座的江山,就好比晒着的被子,阳光下温暖绵柔、山河锦绣,也只有日日盖着的人,才知道庸常琐碎的日子里,其实已暗生了寒凉,需要不时在阳光下晒一晒,才可散尽微寒。

他是家中长子、长孙,这在农村,就是捧在手里怕摔、含在口中怕化的主,是承继子嗣、光大门庭的希望,哪里有过洗衣做饭、修水修电、忍气吞声的锻炼?虽然从丈母娘手里接过那双手的时候,信誓旦旦,态度诚恳,但誓言与态度,终究代替不了凡俗日子里真枪实弹的洗洗涮涮、修修补补。

总有这样的时候,水龙头突然就失了控,水哗哗地流,他研究半晌,拿着工具,这里拧拧,那里敲敲,煞有介事,却每每无济于事,情急之下,一根铁丝五花大绑一捆完事。碗倒是会洗的,但洗得纯粹,洗碗就是洗碗,绝与锅锅灶灶无碍,经他操作过后的厨房,往往油渍点点,水迹斑斑,善后工作远比洗几个碗要工程浩大。

日子过得兵荒马乱、没着没落,争吵也就在所难免了。最初,他还谨记着诺言,倒是让着的,但吵着吵着,也就失了耐性,针尖对着麦芒了。针扎的感觉,疼痛!这痛,直入心底,一次次将她的眼泪逼出眼眶。

慢慢也就知道了,婚姻里打江山,单凭眼泪,拿不下属于自己的城池,文韬武略、能征善战才是永远的真理。曾经那样稚弱的一个人,在现实的柴米油盐里迅速成长,很快,便文能洗衣做饭,武能换灯泡、修马桶了。自立自强起来的人,像一个骁勇的战将,踌躇满志,指点江山,谈笑间,尽显君王气概。

他倒是甘愿缴械,俯首称臣,为什么不呢?乐得万事不问!

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固守家庭的一方疆土,日复一日辗转于琐碎的柴米油盐与孩子的吃喝拉撒之间,像身心疲惫的皇上,日日面对如山的文案,让人不由对万丈红尘,生出了无边的厌倦。

归隐之心,就这样一点一点滋长起来了。渐渐地,饭菜做得敷衍了,饭不是烂了,就是夹生,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皮鞋不再天天替人擦得油亮,看不过眼,自己动手啊;出门买东西,这么多,我哪拿得动啊,一起去吧;找人办事,你资源丰富,我就别掺和了……如此这般,他桩桩件件办下来,像出征的将军,兵不血刃,连克数城,怎不教人意气风发,豪情万丈?

不动声色,江山易主,且让他为君来我为臣。

母亲体弱,欲带她外出看病,他左思右想不能放心,担心她和母亲一样晕车,互相不能照顾;怕她这个路盲,出门找不着北;怕她住不惯生地,夜里睡不好觉;怕她缺乏锻炼,经不得这科、那室上上下下的奔波。于是,年未过完,他就预约了专家,带着母亲起程了。归来,母亲的言谈间皆是宽怀,这无微不至的一路走下来,在年岁渐老的父母亲的一片山河里,他又何止是半个儿呢?

君君臣臣,臣臣君君,这婚姻里的江山,本无所谓谁统治了谁,谁臣服于谁,山不转水转的,无非治个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第42篇、爱情故事擦去婚姻戒指上的灰尘

一周前的这个时候,因为衣服洗得不太干净,我说了她,她索性把衣服扔在地板上,然后愤然离家出走。

一周后的今天,我们相约去了民政局,就像今天的阴天一样,我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

我的指头上戴着一枚戒指,那是结婚时,她送给我的,虽然不是太华贵,但它一直陪伴着我,几年来,我丢了许多的东西,例如手表、手机等,但就是这枚戒指,鬼使神差般地永远尾随着我,但今天,它的任务也该完成了,因为在我们办过手续后,我就会把这枚戒指物归原主。

路过一家珠宝店时,我忽然若有所悟,曾经,我答应过她要给她买一枚戒指,那戒指要纯金的,但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我总觉得在心里对不起她,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走进了那家珠宝店。

在珠宝店门口,有一个摊子,是专为珠宝作美容的,我们路过时,那位老板叫住了我,“先生,您的戒指需要做美容吗?”他分明看见了我手上戴的戒指,的确,这枚戒指时间太长了,上面蒙了许多的尘垢和灰尘。

他接着说:“先生、太太,我们是专为戒指作美容的,您的戒指经过我们的处理,会和新的一样。”我把那枚戒指从指头上退下来,交给他,他一边做着活一边嘴里不停地唠叨,“先生,太太,我不是说句大话,我处理的戒指那可是占着一绝,不用说戒指,就是别的任何物品我都能处理,让它们统统恢复原样。”

我突然插了一句:“你能把爱情恢复到最初吗?”听了我的一句玩笑话,他却一本正经地说:“先生,你问的有道理,不过,爱情呀,得靠你们自己恢复,时间久了,就和这戒指一样,总会有杂质的,我做不了,爱情的美容师就是你们自己,别人呀,谁也帮不了忙。”我呆呆地望着她,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我从她的手里接过离婚证书,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里。

从珠宝店出来,我们直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仔细地盯着那枚打扮后的戒指,却无法相信:它怎么在突然间变得明亮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任它蒙上岁月的灰尘而置之不理,实际上,只要稍加修饰,就能恢复最初的亮泽,而我呢,却只知道把它戴在手上。

原来,婚姻也是一样的。你必须让它保持鲜活、丰满和激情,否则,时间会冲淡所有的情感,岁月会让任何一种生命变得失去光彩。

第43篇、爱情故事爱情试验

他想知道,为什么当初爱她爱得死去活来,现在却那么想要摆脱她。于是,他说服妻子,报名做了这个爱情枯萎试验的志愿者。

那天清晨,约翰睁开眼,发现床边坐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大眼睛,高鼻梁,虽然脸色有些苍白,头发也有些凌乱,但真的好美啊!他看得连眼睛都忘了眨。

见他醒来,女人一脸惊喜,一叠声地问:“你没事吧?饿不饿?想吃什么?”

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充满了倦意,像是一宿未睡的样子,但约翰听了觉得很舒服,那声音如此亲切,让他不自觉地放下所有防备。

“我想喝粥,”约翰怕女人嫌麻烦,赶紧补充道,“什么都行,只要能填饱肚子。”

女人像得了最高指示,刷的一下站起来,大步往外走,很快便从约翰的视线里消失。

约翰想要起床,却发现浑身酸软无力,索性拿出手机,开始玩游戏,心里却在犯嘀咕:这个女人和自己素昧平生,真的会给自己买吃的吗?

没过多久,他听见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房间的门被推开,女人端着饭盒走了进来。

她把饭盒放在床头柜上,一把夺过约翰手里的手机,大声嚷道:“刚起床就玩手机,对眼睛不好你不知道吗?”

虽然她的动作有些粗暴,声音也有些大,约翰不但没有生气,还觉得很受用,毕竟,有人关心自己,是件很幸福的事。

女人打开饭盒,牛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不但买到了粥,还是自己最爱的牛肉粥!约翰有些感动,看女人的眼神也多了些柔情。

一连几天,约翰都觉得浑身无力,他一直担心,怕陌生女人突然离开,留下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在房里。所以,虽然充满了疑惑,但他一直没有问女人的名字,假装和她是熟人。

每天,女人都不厌其烦地问他想吃什么,只要他说出名字,女人总是想方设法买来,有时候索性自己动手做,还总是强迫他多吃一些。他吃得多,她便眉开眼笑;他吃得少,她就愁眉苦脸。

女人每天打来热水,为他擦洗身体,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又把他的脏衣服一点点搓洗干净,熨烫整齐,比任何保姆都干得认真,他觉得有些难为情,想要赖着不换,却总是换来她的一顿数落。

除此之外,她还总是在他身边喋喋不休,话题五花八门,从柴米油盐到邻里关系,从家庭责任到为人处世。偶尔,他说出不同意见,她会和他争得面红耳赤。虽然她有些唠叨,但约翰觉得很有趣,至少,帮他排遣了寂寞,也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

这个女人,为了让他吃好穿好心情好,总是不停地忙碌着。约翰越来越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他没有给过她工资,也没有给她帮过什么忙,人家凭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十天后,约翰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心里的疑惑几乎将他逼疯了,他开口问:“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妻子艾丽丝啊。”女人神态自若,不像在说谎。

“什么?你是我妻子?”约翰惊得差点从床上跌下来。

“不错,她是你的妻子。”忽然,房门打开,一个穿白大褂的老者走了进来。

“胡说!我怎么会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认识!”约翰激动地尖叫。

“因为你失忆了。”老者不慌不忙地回答。“我们在做一个试验,到底是什么让爱情枯萎?你和你的妻子是志愿者。现在,我想你和我们一样,应该已经找到了答案。”

老者说完,走到约翰身边,将一颗白色的药丸塞到他嘴里。

片刻后,约翰的记忆完全恢复,他记起来,站在他身边的女人,确实是他的妻子艾丽丝。他们结婚三年了,他对她越来越不满,觉得她唠叨、霸道,处处管束他,不懂得享受生活,只知道不停地做家务。他想知道,为什么当初爱她爱得死去活来,现在却那么想要摆脱她。于是,他说服妻子,报名做了这个爱情枯萎试验的志愿者。

在他失忆期间,艾丽丝除了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其他一切表现都和平时无异,约翰不但没有觉得难以忍受,还觉得一切都很美好,他的妻子美丽、勤劳、有责任心,简直是世界上最合格的妻子。

为什么当初他会觉得妻子身上的这些品质全是缺点呢?也许,他觉得妻子所做的一切都理所当然,进而开始挑剔,越挑剔越不顺眼。

“是的,是挑剔让爱情慢慢枯萎,”老者似乎猜透了约翰的心思,笑眯眯地说,“现在,你知道怎样让爱情之花常开不败了吗?”

“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约翰脱口而出。当他对妻子艾丽丝挑剔时,爱情慢慢枯萎了,当他对陌生女人艾丽丝心存感激时,爱情之花鲜艳无比。所以,从今以后,他要对妻子艾丽丝少一些挑剔、多一些感激。

第44篇、历史故事顾横波的爱情故事 顾横波的主要成就

顾横波是秦淮名妓,与马湘兰、卞玉京、李香君、董小宛、寇白门、柳如是、陈圆圆同称秦淮八艳。

秦淮八艳是活跃在明清之时,才色双绝的女子,她们长的漂亮,气质出众,才情极高,引得当时名人雅士竞相追捧。顾横波当然也不例外,她工诗善画,尤擅画兰,十七岁所绘《兰花图》至今被放在故宫博物院珍藏,受后人品赏。

在秦淮河岸漂浮荡漾的女子,每一个都希望最后能得到一个比较安定的生活。没有人愿意,一直在这灯红酒绿的河畔生活。当洗尽铅华之后,她们渴望的是一个平凡的家庭,一个能给自己安全感的男人,就算顾横波是一代名妓也不例外。事实上,正是因为她通史知事,受过教育,渴望从良的愿望比其他人还要强烈一些。所以到了一定岁数之后,她便想要在这些文人墨客中,寻求自己的良人。

人们认识到顾横波,是通过《板桥杂记》,其作者余怀当时便是顾横波的追求者之一。她说顾横波庄妍靓雅,风度超群。鬓发如云,桃花满面;弓弯纤小,腰支轻亚,说顾横波居住的眉楼绮窗绣,牙签玉轴,堆列几案;瑶琴锦瑟,陈设左右,香烟缭绕,檐马丁当。一词一句间,足以看出对顾横波的迷恋。但是两人虽然交往密切,但顾横波并没有和他发展出爱情。

顾横波的第一个爱恋,交给了一位叫刘芳的书生。两人的爱情并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果,刘芳最后甚至因情而死。有人说两人最后无疾而终,是因为顾横波背弃了他们的爱情盟约,深爱着顾横波的刘芳受不住这个打击,最后选择了殉情而死。也有人说,刘芳是大户人家出生,且家门极严。刘芳虽然与顾横波两情相悦,但始终不敢违背家中长辈的意愿,敢于反抗,将顾横波娶回家。而且当时刘芳家中,原配妻子,极其不喜欢顾横波这类青楼女子,因此刘芳便没有过将顾横波娶回家的打算。

当顾横波问起他何时迎自己入门的时候,刘芳都支支吾吾,言辞闪烁。刘芳这样的表现,顾横波如此聪慧,且见惯了这些离合悲欢,如何不知道两人之间绝不会有结果了。因此便放弃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后来与龚鼎孳相识相恋之后,嫁给龚鼎孳做了小妾。在的时候不珍惜,不在的时候又成了痴情人。当顾横波嫁给龚鼎孳之后,刘芳郁郁在心,最后病逝。

龚鼎孳,字孝升,号芝麓亦擅长诗赋古文,与吴伟业、钱谦益并称为江左三大家。崇祯七年进士,是一个极为有名的才子。与顾横波相识之时,他年方二十四岁,少年得志。经人介绍,他慕名来到眉楼,一见到明眸如水、眉目含情的顾横波,立刻为之倾倒。交往间,顾横波也被这位温文儒雅,学识极高,谈吐不凡的客人吸引。一来一往间,竟是情愫渐生。此后谈诗论画,恩爱缠绵,及至后来,摆酒作宴,将顾横波迎回了家。

龚鼎孳曾作一首:腰妒垂杨发妒云,断魂莺语夜深闻;秦楼应被东风误,未遣罗敷嫁使君。用以形容顾横波,足见其对顾横波的喜欢。

两人之间的爱情并不顺遂,虽然互相喜欢,但也不可能立时结亲。两人之间还是有那么一番折腾,最终才成为恩爱眷属的。不过在两人情意互通之后,顾横波就将眉楼紧闭,只一心等候自己的良人归来,可见其对这份感情的重视。

因为龚鼎孳的原因,顾横波被清廷封为一品夫人诰命,地位远超秦淮八艳。十七岁时所绘《兰花图》扇面今藏于故宫博物院中,工诗善画,姿容无双,推为南曲第一。作有《海月楼夜坐》、《花深深闺坐》、《虞美人答远山夫人寄梦》、《千秋岁送远山夫人南归》等诗词,收入所著《柳花阁集》。

第45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放手

那晚,我们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又说爱情。总是说爱情,没完没了的爱情。

小马说,爱情无疑是最震撼最另类的,我们嘴里的爱情,无非是天长地久,无非是爱过之后那淡淡的伤痕。小马说,爱过之后那淡淡的伤痕,也是自己心甘情愿留下的,与别人无关,只与自己有关。那些抱着旧爱不放的人,其实是对别人的折磨。

于是,她讲了下面的故事。

一个老男人和老女人都是知识分子,年轻时经别人介绍结了婚。那个年代,很少有先恋爱再结婚的,何况,年轻的时候,最容易盲目,盲目地结婚,盲目地生孩子,盲目地过了一辈子,这,很正常。

他们也一样,生了三个孩子,一直吵架,闹了多次离婚,分居了多次,后来,一个孩子说,如果你们再闹,我就自杀。

于是他们不再闹,那时他们只有30岁,他们约定,等他们60岁时,孩子们都大了,他们也退休了,再去寻找自己的爱情。

男人喜欢沉稳安静的女子,能陪他一起听戏、聊天,他不喜欢热闹和张扬。

女人喜欢热闹,觉得活得这样闷就不像个男人。

60岁这年,他们办退休手续的同时,也办了离婚手续。此时,儿女们全在国外,他们离婚了。

好多人都笑话他们,都60了,离什么婚呀,这不是有病吗?

可他们平静地分了手,所有财产一分为二,男人搬到乡下去了。因为,他早就有一个梦想,在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喝点小酒,听点小戏,过一过门前种花屋后种树的生活。当然,如果再有一个温柔的女人就更好了,他要求不多。

女人也感觉解放了,她可不愿意住在郊区,她搬到这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住,离超市5分钟,离广场3分钟,离街心公园10分钟。太方便了,而且到处是人,多热闹,多好!

一年后,他们都找到了自己的老伴。

男人找的老伴是当地村里的一个老太太,不好看,没文化,老头前两年死了,一个人过,也爱种个花养个猫的,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结婚了。婚后,一起种点菜,听听戏,老太太话不多,但特别温柔,男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两个人一起散步,他说什么,她就说,嗯。男人想,他这一辈子,就想找这么一个女人,多好啊。

女人也结婚了,找了一个早晨在广场跳舞时认识的男人,那男人是老留学生,作风洋派。他一个人多年了,就喜欢热闹,跳舞,打牌,午后凑个场子搓麻将,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他和她,都觉得幸福无比。

有人说,看那男人多没品位,找了一个乡下老太太。男人不解释。因为这个乡下老太太的确不漂亮不风情,可她是他心灵的港湾,这样明白他、懂得他。这世上,还有比懂得更重要的事情吗?

他们像朋友一样走动起来。

女人说,多亏我们离婚了,看,现在的我们多好,否则我们就是对方的地狱。

男人说,是啊,离了婚我才知道,原来我想要这样的一种生活。

小马说完这个故事,我们都呆了。

小马问我们,你们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答不出。

小马说,我觉得,这是另一种爱情,他们懂得,放手才是爱对方,才是让对方幸福的唯一出路,爱一个人,给他自由,这,比什么都重要。

也许吧,爱,有时并不一定是占有,而是让对方过上他想过的生活,这一种爱情,更多了理解和感激。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离婚那么美。因为,它成全了两个人的幸福。我想,这样的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也许,它也是爱情的一种。

第46篇、名人故事几千年来,爱情从来没进步过

我曾经在日本札幌医科大学整容外科当了十年的医生。我当医生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生,很多死,也看到很多解剖,从中也体会到人生的快乐和悲哀。于是我就开始研究和创作关于人的作品。

当癌症患者在深夜开始发作时,我注意到当时唯一能够拯救病人的就是爱。你想,当一个人在病中挣扎时,有一个爱着他的人在旁边握着他的手,握着他因不安而颤抖的手,这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安慰。因此我觉得能够给人最大安慰的就是爱。因此,我的作品中有很多是写爱的深度,爱的恐惧,爱的无奈等。

人类社会几千年来迅猛发展,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完全没有进步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自然科学是一种前赴后继的东西,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更先进的东西,有一个继承的过程。如果前人没有基础给你,你只能从头来。但是在爱情的世界里,它不可能做到前赴后继,它不像自然科学是可以积累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活到这个年龄,我对爱应该有一种领悟。但是我死了以后,我的儿子是不可能将我的领悟作为他进一步开发自己爱情世界的基础的。他还是要从青春期开始,从骚动期开始,直到成熟。当他到了像我这样的年龄,他也会死。而他的子孙又开始走他原来的路,而不像自然科学是无限扩进,无限上升,有一种积累的过程的。它没有积累,它是自己创造,自己发现,同时也从中发现自己。所以不要害怕失恋也不要害怕离婚。人的智慧就在于如何摆脱这种痛苦。

至于男人和女人的小说应该写什么,我认为写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情,就是男女小说。比如说一个有钱人家的贵公子,他有钱,人长得又帅。这一定会成为女人追逐的对象。这种事情在我的小说里是基本上不写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太容易懂了,太无聊了。那么爱情小说应该写什么呢?比如说碰到一个觉得不可靠的男人,一个很危险的男人。但他却有另一种亲切感,给人一种震撼力。虽然父母双方都反对,但是我一定要跟这个人。这才是我们的文学作品要写的。

我举个身边的例子,我有一位编辑朋友,四十多岁。有一天他来我这里商量出版的事情,结束以后一点也没有要回去的迹象。我问他原因。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和妻子吵了一架,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为什么会吵架呢?原来当时日本人用的一种牙膏,是一根管子。用手一按就会把牙膏挤出来。男人非常仔细,牙膏用得很节约,每次都从底部往前一点一点挤。但是妻子不像他那么节约,随便什么地方都挤。因此在牙膏管上留下很多印痕,让丈夫感觉很讨厌。这天早晨,丈夫终于忍不住说:“你挤牙膏不要到处挤,留下你的手印让我觉得很脏。你应该像我一样从后面开始挤。”男人将他忍了几十年的话说出来了,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吵了起来。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如果把这个故事写成一篇短篇小说,可以起个名字叫作《早晨的吵架》。因为在这个小小的故事里面,凝聚着结婚十几年夫妻双方产生的一种厌倦的情绪。

男人在得到女人之前可以呈示出一种难以置信的亲切的善良的一面,但是男人又同时是这样的一种动物:当他得到某种东西以后,便会非常迅速地降下对对方的关心。它的可取之处就在于一场大吵的起因竟然是牙膏的挤法。如果是为了很大的财产纠纷而离婚,这一般来讲都是正当的理由,作为小说就很无聊了。

我认为男女关系不是一门学问,即便你是东京大学毕业的,不懂就是不懂。但是即使从来没有上过大学的人,他也有可能领悟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奥秘。所以从学问来讲,它不是一种学问,而是一种领悟。

第47篇、励志故事杯子与水的爱情故事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它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被抢劫的滋味吧?

慢慢地,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泼出了杯子,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地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地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要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

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

朋友们,无论是工怍还是生活,不要总要失去了才觉得珍贵,好好把握吧。

第48篇、爱情故事只爱一点点 不要太紧

一个要出嫁的女儿问妈妈,婚后怎么样才能抓紧丈夫的心?妈妈让女儿抓起一把沙子,满满的一大把。妈妈说:你试着握紧。女儿使劲地握紧手,结果她握得越紧,从手指缝里漏出的沙子就越多。最后,留在手里的沙子只有一点点,而且被握成很难看的形状。

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

爱是一种快乐,太爱则是一种负荷。

父母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总是生活在歉疚和报答里;

爱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会被放纵得不再小心去珍惜;

朋友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感到不知所措;

陌生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对他的好心产生警惕。

反过来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当我们用爱和关心紧紧地包围着别人的时候,我们为自己感动为自己喝彩,却并没有想过对方是不是会被这浓烈的爱逼迫得喘不上气。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平静地接受对方的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惊喜地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不平会头脑发热真伪不辨;

只爱一点点,所以眼睛清澈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只爱一点点,所以失去了不会太伤心;

只爱一点点,所以得到了会很惊喜;

只爱一点点,所以心里有更多的位置放更好的东西;

只爱一点点,所以留出更多的精力爱自己;

只爱一点点,所以云卷云舒风起风落皆有情趣;

只爱一点点,所以爱与被爱都是件轻松而幸福的事。

第49篇、爱情故事长发的薄荷味道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

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肖,班里的清秀男生,记得他开门的姿势,跑步时湖蓝色的运动服飘动的样子。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对视他深邃的眼眸。惟一的一次,他望着远处一个女孩说:“那么好看的头发,真像一匹绸缎。”那是黄昏,他的头发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道。

从此便坚定了留长发的念头。毕业来临,我没有勇气和他合影,他却大方地给我一张照片,而后天各一方。那张照片,我偷偷放进贴身口袋,他在玉兰花丛里扬眉笑着。

大二那年,我的长发已垂过肩膀,特地照了一张满头青丝垂挂的照片。女子如发,真的,没有谁能像我那样,心思细密地记起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那些痛苦的甜蜜和蚀骨的忧伤。

我鼓起勇气去了他的学校,却见他和一个短发女孩亲密地吃饭。无比疲惫地返校后,第一件事,便是坐到理发店里剪去三千青丝。养护成绸缎一样的头发像碎了的心事般飘散一地。

我接受了身边一个男孩的感情。他一直奇怪,我为何坚持用薄荷洗发水和湖蓝色发夹。

那张陪伴了我成长岁月的照片被放进影集。剪开密封膜时,一张薄薄的纸条飘出来:苏苏,现在我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如果你愿意,请一年后拨这个电话:139********。

一句话击溃了我的坚强,泪水滂沱中,我知道那如暗夜一样芬芳的时光已一去不返。

而那个短发女孩是他的表妹。两年后我才知道。

第50篇、爱情故事爱的话,趁早说

那天,他们又吵了起来。才结婚一年,两人大吵小吵不断。他和她都想不通,婚姻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以为结婚是恋爱的延续,没想到延续的不是花前月下,而是柴米油盐。

这次吵架的原因很简单,他晚起了几分钟,没有下楼买早餐。

她在化妆间里化完妆,走出来看见他还没起床,就嚷嚷道:“还不起来?你想饿死呀?饭不吃了?”

“少吃一顿饿得死吗?”他不高兴了,“你只知道在镜子前浪费时间。有这嚷的功夫,早餐早买回来了!”

“可那不是我的事。”她说,“早就说好的,你负责早餐,我负责晚餐。你可别无理取闹!”

他们就这样吵了起来。他穿上衣服,脸也没洗就出门了。她“砰”的一声关上门,还嚷道:“晚上别回来,不让你吃我做的饭!”他骑摩托车绝尘而去。

当初恋爱时,她要是生气,他会吓得像丢了魂似的,赶紧跑过来哄她,直到把她哄开心为止;可现在,她再怎么不高兴,谁会理她,谁会拿她当回事?她扑到窗前,没好气地把窗台上的花盆乱扔在地上,“哗啦啦”的,花盆碎得厉害。她委屈地哭了。

晚上下了班,一个人待在黑暗的屋子里,想着早晨的争吵,她觉得真是无聊。他不过是晚起了五分钟,至于冲着他吼吗?

天越来越黑了,外面下起了大雪,这么冷的天,他去哪里了?天冷,让他进门多喝点汤吧。她一边想,一边煲了一锅鸡汤。

而他,郁闷了一天,正在外边徘徊。他想打电话回家,又怕她说:“没做你的饭,你回来做什么?”晚上有朋友过生日,他借酒消愁,结果喝多了。

她一直在等他回来。汤热了又热,但还是没有听到他的摩托车声。她想打电话给他,又怕他得意。

喝到半夜,他发动了摩托车。10分钟后,一辆载重大货车迎头把他撞翻在地。顷刻间,他血肉模糊。趁着最后的清醒,他按下手机的第一个键,那是她的号码。

她仍然坐在沙发上等,眼皮狂跳不已。突然,手机响了,她跳起来接听,却一直没有声音。她回拨过去,接听的是一个陌生男人。

“请问你是?”她问。

“我是警察。这个男人出了车祸。你是谁?”陌生男人说。

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早晨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再次见到时,他已盖着白单子,已经阴阳相隔。她明明不是不想让他回来吃晚饭,她还为他煲了美味的鸡汤!

她一次次扑过去,又一次次被人拉开。她哭了又哭,想把最甜蜜的话说上一万句给他听,可他再也听不到了。她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爱他。失去了他,她好像死了一样,整个人是那样的虚弱,不堪一击!

整理物品时,她看到一条短信,那是他在喝酒的时候写的,但没有发出去。上面写道:“亲爱的,等着我,一会儿就回家。”但是,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年后,她又结了婚。这回,她极少和丈夫争吵,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你不要回来。

她想,既然能在一起相爱,那就好好的。爱一个人,不要羞于把爱说出来,即使是老夫老妻,即使是觉得说了有些矫情。有些爱,不趁早说出来,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第51篇、爱情故事爱的珍珠

那年,她是我们学校最美丽的女生。

不,不仅仅是最美丽,她简直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一样纯洁,奥黛丽·赫本那样的一张脸,而且她不骄傲,总是温柔地看着你,笑着和你说话。

她是学校的文艺部长,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能活跃起气氛,她和男生女生都能成为朋友,拉一手好手风琴,穿一件雪白的裙子。很多男生都给她写情书,但她选中的,居然是来自西北的一个男生。

她是北京女孩子,父母亦是高官。可是她选择的却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而那农民的儿子极平常,个子如她一样高,长得也一般,只不过是大学生志愿者。有一年暑假,他们一起骑车去了陕北,回来以后,他得到了她的芳心。

都不看好他们的爱情,觉得是昙花一现。她只是觉得新奇,不过是在城里长大的女孩子,看到黄土高坡后觉得新鲜罢了,能持续多长时间呢?我们怀疑男生在利用她,想毕业留在京城才是真的。

让人想不到是,毕业后,她居然走了,跟着那个男生回了陕北,那个没水没树没情调的地方!只是一片又一片荒漠,这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他们去了一所希望中学,做了乡村的中学老师。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结局。以她的背景,她应该出国,找一个也是留学生的丈夫,这才符合我们平常的思维定式。她那么爱干净,不洗澡她受得了吗?那么寂寞的黄土高坡,她是否会思念城里的繁华?

当所有的人挤破脑袋想留在城里时,她却走了。让很多人替她惋惜,当然更多的是佩服,毕竟,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完成的事情啊。

很多男生醉酒后都说过,她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孩,简直和圣女贞德差不多。越这样,她越是让他们难以割舍。

十年之后,她回京城,召集在京城的同学聚会。在北京的同学全到了,甚至去了美国的同学都回来了,大家想看看,他们的公主变成什么样了。以前也有过同学聚会,但最后总是来不了几个人,来了之后就相互攀比,看你开的什么车,看你住的什么房,看你孩子上的是什么学,但她来了以后,大家没有再说这个。

她进来时,所有人全惊呆住了。

同十年前比,她是老了,黑瘦了。但她眼睛里的光彩依然是那么动人,那绝对不是用了高级化妆品的女同学们所能有的风采。

她穿一条旧的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一件男式的格子衬衣,短发,依然和十年前一样清纯。不同的是她没有在京城的女同学一样的好皮肤,她没有那些名牌化妆品和时装,她有的,是一颗真诚的纯粹的心!

她是来北京作报告的。现在她是那所中学的校长,她的丈夫是副校长,来北京一是作先进事迹报告会,二是找这帮发了财有了钱的同学拉赞助,她笑着说希望大家伸出手来帮帮那些孩子。

那天晚上她喝醉了,我们也都喝醉了,喝醉了的她分外美丽,她说,谢谢亲爱的同学们。

有人问她,你怎么能耐得住寂寞呢。十年啊,在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

她说,因为爱,因为喜欢。

爱我的男人,所以心甘情愿为他奉献;喜欢我的学生,所以能忍受环境的寂寞。

无疑,她才是那晚的明星。

那些开着名车戴着名表用着名牌化妆品的同学们,未必有她幸福。

她也有了一个七岁的女儿。她笑着说,长得黑着呢,但英语说得蛮好,以后还让她考北京的大学。

她带着很多赞助回的陕北,大家劝她坐飞机回去,她说,能省就省吧。

在站台上分别时,我看到男生们都用一种敬佩的眼光看着她,他们说,我们真嫉妒她的丈夫。

而女生们紧紧地拥抱她,给她包里放了好多吃的和不错的化妆品,她们说,也别太难为自已了。

是的,虽然她老了黑了瘦了,她没有了往日的妖媚,没有了天使一样的声音,可是谁又能否认,她不是那颗最美丽的珍珠呢?

甚至,她脸上的皱纹都让女人们嫉妒!

因为,那是岁月留给她的美丽的痕迹!

第52篇、爱情故事一株常春藤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53篇、爱情故事一场意外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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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彼此相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投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地美好又恬静的,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地坚定且执着: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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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去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又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是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的。脚步声走到厂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怔怔地看了女孩足足有五分钟,而后他终于想起,在来山村的第一天,他们就曾经见过面的,是在山道上。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想到竟在这里又意外地重逢。上天竟是这样地厚待父亲!那个女孩脸上的绯红,让父亲确信,她定是也如他一样地爱上了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以迟疑的呢,父亲立刻做了这一辈子他最英勇的决定,他说:我可以请教你几个字的读法吗?说完了便拿出手心里发烫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可以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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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地便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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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母亲一直不肯回忆这段往事,原来她所有的犹豫与迟疑,都是因为她在父亲面前,隐瞒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那就是,那个照顾了父亲一个月的护士,是云姨,而一直暗恋着父亲的母亲,不过是在云姨进城买药的那天,帮她给父亲打开了纱布……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冀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第54篇、爱情故事满世界,都是你的声音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追上去,在她肩上猛拍一掌。一张美丽的脸转过来,从惊愕到惊喜,仅用了一秒钟时间。他笑,她也笑。他说10年没见了吧?她不说话。他说你还这么瘦。她不说话。他说想不到你也在这个城市!她还不说话。他说你怎么了?她的一汪泪水仿佛要溢出来。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

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是对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

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着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他写: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

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说去试试。

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

她说,那就去试试。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他每天开出租车的漫长时间里不再孤独。每到新闻档,他都会打开收音机,然后对车上的客人说,听,我女朋友在播音呢!他把那半个小时的节目录下来,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枯燥单调的本地新闻成为他最喜欢的音乐。他快活地穿越大街小巷,哼着歌,不停地傻笑。

那天播完音,导播告诉她,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接到一位听众的电话,对方祝她永远快乐。她问留名字了吗?导播说留了叫陈东……不过,声音似乎不大对劲。一瞬间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给他发短信,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还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仍不回。她慌了,手机在这时响起,她把手机递给导播,导播接起来,脸就白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全身插满了管子,一动不动。她喊他的名字,一直喊,不停地喊,可是他终未醒来。送他来医院的好心人告诉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努力爬出撞得变形的出租车,浑身是血,连呼吸也变得微弱。可是,他却艰难地拨通了一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是陈东……替我祝她永远快乐。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

半年前我采访过她。

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

她笑着说,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她笑着说,真的。

第55篇、爱情故事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

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 “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

“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

“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第56篇、爱情故事爱不似水胜似钢

寒窗苦读二十余载,见惯了人生里最动人的生离死别的爱情。这些如流水一般会侵蚀你双眼和泪水的情感,总能让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坍塌。

小暖是我的大学同学,她爱上那个名叫萧云的男孩是在入学半年之后。萧云生性浪漫、大胆,极端的狂享青春主义者。他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理论,不止一次斜耸着高高的鼻梁对小暖说,一旦爱上,就不能让年轻的自己后悔。

温柔沉静的小暖最终还是被他的癫狂点着了火,爱得甚是欢愉。她大抵是忘了,她当初许下的承诺。她说要找一个外语水平达雅思、裸足身高超过一米八、会背唐诗宋词三百首的男孩来做未来老公。

萧云虽与这些目标遥隔千里,可到底小暖还是死心踏地爱上了他。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萧云这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男孩。

说实话,当她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时,我没有半点诧异。我一直觉得,小暖是一分秋水,而另一种沉静之人,是不可能在小暖心中掀起任何涟漪的。萧云的癫狂、浪漫,正是她骨子里缺少的成分。于是,他一出现,稍加坚持,小暖就抵挡不住这股甜蜜的狂澜了。

如所有人预料的一般,萧云与小暖在一起不到半年就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她像极了半年前的小暖,沉静、腼腆,对万物懵懂、心存希冀。

小暖得知这个消息后,哭了整整一夜..我看着他们那叠足有十厘米厚的照片,也忍不住落起泪来。谁能想到,昔日对你如此衷情、百般疼爱之人,转眼间就另觅他人了。

萧云照旧爱着小暖。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旧爱的不舍。他徘徊于两人之间,用自己的独特言语来维持着这两段已是残破不堪的爱情。

小暖和另外那个女孩一样,对萧云的话深信不疑。她们甚至觉得,这种情场浪子才是最最专情之人。他们看似花心,可要是真遇见了令自己倾慕之人,必定会为其舍弃所有。

如此痛苦又让人费神之爱,硬是延续到了毕业之前的一个月。萧云对小暖说过,他会在毕业之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小暖在最后的这些时日里,越发地活泼起来。好像,她离幸福真是咫尺之距了。

不知从何得知的消息,小暖说,萧云这话,不仅仅对她一个人说过。这几年,她的青春与情感,算是付诸流水了一俗话说,劝合不劝分。我安慰她道,只要他还未说出口,就存有希望。

可她却不愿了,说这几年她已经爱够了。心里该翻起的涟漪,该涌动的波澜,已然在苦等与谎言中平息了。

萧云大抵是真意识到了小暖的觉悟,知道她将离自己而去.在后来的日子里,每逢傍晚,便来宿舍门前苦守,一言不发,只求与小暖见上一面。大雨之夜过后,萧云重病了一场,多少旧友前来求情,可直至别离,小暖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其实,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当你用尽一切方法把它融化成水之时,它已在表演着将要凝固的形状。一旦冷却,便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本就不是柔水,是坚钢。

你想要的爱情怎样,全然就看今时之你对它怎样。

第57篇、爱情故事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四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竟然还是大学校友。我高她两届。当诺诺偶然间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她惊讶得几乎蹦起来。她说老林,这么说有两年我们共处于一个校园?可我怎么就没见过你呢?我说林子大了,这只鸟和那只鸟碰不见实属正常。诺诺听了大笑,表情极为夸张。我瞅着她,心说单纯的女孩子是否都这样没心没肺?

那时诺诺称我老林。老林啊,我脸上长痘痘了,好郁闷。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对诺诺我是喜欢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甚至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该是那样的:第一眼就有感觉,从此惊涛骇浪。但我和诺诺,我们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于是日子一直如水般哗哗地流着。

曾默。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结果一个电话事情就办成了。诺诺高兴坏了,非要请我和曾默吃饭。那天当曾默戴着墨镜着一袭黑风衣,很酷地出现在我和诺诺面前时,我发现诺诺的脸顿时就红了。席间,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这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话还没落地,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菜全掉到了桌子上。

自从那顿饭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纷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回头冲我只笑不语。

对方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他的车,然后诺诺莲步轻移地朝他走去。虽然之前也见过来公司找诺诺的男孩子,但曾默这一幕,却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我说不上那是种什么感觉,好像失去了自己的一件宝贝似的,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对她如实招供:你和曾默拍拖了吧?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拍拍我的肩,笑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会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

但疼痛来得是那么真实而又迅速——我还没回过神来,诺诺就和曾默定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送祝福给他们。曾默和诺诺交换了戒指,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他们深情地凝视对方。大家尖叫。

我木偶般地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没有人知道,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而是一下班就走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更是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抿着嘴,沉浸在幸福里的诺诺看上去像个小姑娘。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把目光移向窗外。那时候我的心就会隐隐地疼。我想对诺诺说出一切的冲动一直折磨着我,我告诉自己就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但我发现自己对此已经无能为力。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那个叫老林、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子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当那天她的真命天子曾默一出现,我的命运其实就已经决定了。她这才明白那才是她的爱情,让人怦然心动脸红心跳。

我命令自己从这种无望的情绪中走出来,我开始尝试着和诺诺像以前那样,和她开玩笑,陪她逛街,带她去滑雪。冰天雪地里,我朝远处的诺诺喊:诺诺,如果你幸福,我会祝福你,如果你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诺诺一边朝我喊“你说什么啊?我听不见啊”,一边飞快地从我身边滑过去。看着她的背影,我无比惆怅,就这样吧,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自己可以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诺诺和曾默的却是另外一盘棋。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就是那个时候,我接到了诺诺的电话。我首先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她在哪儿,她说我就在公司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然后我听到诺诺哭起来:曾默他不要我了。我定一下神,我说诺诺,他不要你还有我,还有你父母,你等我上去,马上,三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的时候,我看见了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和流泪的诺诺。我轻轻地走过去,轻轻地把她圈在怀里,我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若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你跳下去。

原来是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最后他前女友不知怎么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同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我明确告诉他,你要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并不答言,他只是闷头抽烟。我就火了,我上前揪住他的衣领,朝他抡起了拳头。当时我多么希望他能还手,我想如果他还手,那么就说明还有希望。但是,他只任我打他。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地消瘦憔悴下去。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不回家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但她眼神犹疑,她的心不在这儿,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再快乐。她不快乐,我不会视而不见。这是我说的,事实真的来了,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我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喝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时,她已经被抢救过来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还是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诺诺并不看我,只呆望着天花板。我这才明白曾默在她心里有何等的位置。半夜里,她忽然叫醒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我求你了。

我答应诺诺是在三天之后。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忍不住笑了,我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此时诺诺是我的妻子,她的心受过太多的伤,我已爱了她很久,她又回到了我身边,我必须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这只与缘分有关。

结婚后,诺诺马上辞职,她去了城东一家公司。每天她都要横跨大半个城市去上班。我觉得对不起她,我和她商量说如果你不想去,我的薪水足够我们两人开销。她笑笑说:不用。看得出,诺诺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她烧菜做饭拖地板,她把我的每件衬衫都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是咿咿呀呀的戏曲而非让人落泪的韩剧,或者一个人跑到书房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喜欢一个人呆着,不愿被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还有,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我一直相信能改变这一切。但是半年后的一天,诺诺却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捻着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我又心疼得舍不得打她。哪怕是她的错。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是硬币的两个截然相反的面,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翻动的。我对诺诺摆摆手,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而你也只能眼睁睁看她受苦,你恨你自己无法让她快乐没有资格保护她。你惟一能做的只能是答应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济南,她没给任何人说她要去哪里,她只说自己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济南是她的家,这里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曾默告诉我,这一次是彻底地。至于具体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但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的还是不爱的,我们都不曾带给诺诺幸福。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那时她笑呵呵地称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

爱情,让我们变得有些宿命了,也老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只能是:我们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痛,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第58篇、爱情故事无论怎样,找个会为你心疼你的男人

那是一次由朋友安排的相亲。那一年她已经28岁,爱情的繁花开了又谢了,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爱最终是没有结局的忧伤,像一把锋利的剑,把一颗脆弱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所以朋友介绍他时,她稍稍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他长她一岁,憨厚老实,沉默寡言。见面时,他拘谨地坐在她的对面,有些羞涩,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又从膝盖移到桌面,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一个小时里,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结束后父母问她的意思,她不点头也不摇头,无可无不可。这个人,和她理想中的男人,相差何止千里万里?可是父母都很欢喜,他们说,这种稳重敦厚的男人最靠得住,你也别太挑了,差不多就行了。

很平淡地交往着,隔几日,他会打个电话,也没有太多的话。简单的问候而已。放电话前,他总是问,喜欢吃什么,我去的时候带给你。她沉默,并不答他。隔日他来的时候,抱了一堆的苹果橙子猕猴桃。他说,你天天看电脑,吃这些对眼睛好,便再没有多余的话,待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陪着她练“坐功”。

她客气地保持着和他的距离,不亲不疏,温文尔雅。有时候他在,正好她的朋友打电话来,她也会欢颜调笑,娇憨可人,天南地北,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放电话后他还在,她马上收敛起那些恣意纵情,又变得温婉优雅。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有一次他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她却打断他,外面下雨了吗?她笑容温婉,却有拒他千里之外的冰冷,那是他不能靠近的距离。她的心就像紧闭的蚌,始终不曾为他打开。

她其实也能走的,只不过要用双拐。但是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走过,她那么骄傲,决然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于他的目光之下。他也由着她,推着她一起去逛街,去书店,去花鸟市场,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一次他来的时候,她正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炼。她的腋下架着双拐,拐杖先向前移一下,然后左腿往前迈,站定了,右腿再往前迈。步履蹒跚,每一步都那么艰难。他看着,心里忽然很疼。她转身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他伸手就要来扶她,她脸涨得通红,坚定地推开他,继续往前走。却没走几步,脚下忽然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几乎在同时,他从身后冲过来,双腿跪在地上,手抱住她的腰。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密密的汗珠,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他一迭声地问:摔着哪儿了?疼不疼?来。我抱你起来……她坐在地上,不动,眼睛盯着他看。不过是摔了一跤,这样的场景对她早已司空见惯。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紧张,他的无措,他额头上的汗珠,似乎都在告诉她:他爱她,在乎她,心疼她,怜惜她。

她问,你那么紧张干吗?他没说话,红着脸,笑了。那一刻,她的心,忽然柔软无比。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所有的坚冰,都融化了。

她知道,原来她的心,一直偏离在爱的轨道之外。这摔倒的一跤,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他的宠爱和心疼,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一路引领着她,走进爱的轨道。

第59篇、爱情故事心里的生命之托

女孩睁开眼睛,执意要男孩也体验一下那种感觉。拗不过她的任性,两人又一次站在了马路边。男孩闭上了眼睛,瞬间视觉没了,色彩没了,眼前一片空白,只有来往的车辆人声沸沸扬扬充斥耳鼓,刚开始的新奇刺激很快被突然的恐惧所取代。尽管男孩的手给女孩紧紧地握着,男孩还是走几步就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睁开眼睛,他才感觉到生命握在自己手心里的踏实!

婚后不久,一场大病,夺去了男孩的双眼。于是,女孩成了男孩的方向。

有一次他们去买东西,正好经过那条马路。女孩拉着男孩的手,走走停停,轻声说:“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就是当年我们演示闭眼的那条马路。对了,记得那天我问你被人牵着手走路是什么感觉,心里怕不怕,你笑而不答,为什么呢?”

“被最爱自己也是自己最爱的人牵着手走路,怎么会怕呢?对不起,我的回答迟到了。”男孩攥紧女孩的手,鼻子一酸,眼睛湿了,他为自己心里曾经的不信任而惭愧,也为掌中这份永远生死可托的厚重而感动。

是的,有些东西,闭上了眼睛反而看得更真切。比如爱,还有信任。

第60篇、爱情故事纸玫瑰

林飞是个不太引人注目的男生。在个性飞扬的大学校园里,林飞很沉默,很少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很少参加聚会,难免就湮没在人群里。

林飞有个喜欢的女生,叫白玫。白玫的绰号叫“小鸽子”,是个充满活力的女孩,像只鸽子一样飞来飞去,有她在的地方总是有笑声。当然,她身边也总是少不了男生殷勤的目光,所以林飞把自己的心事掩藏了起来。

圣诞节快到了,校园里一片欢腾的气氛,校外的花店也趁势搞起了宣传。林飞很想送给白玫一件礼物,但花店里随便一束花,都差不多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随着节日气氛越来越浓,林飞很是发愁。

在课余的时候,林飞在一个印刷公司做兼职,赚生活费。公司里有很多浪费的纸张,有一些彩色的纸片很好看,但都废弃了。林飞忽然眼前一亮,他想起曾经在网站上看过,用纸张折成花朵的方法。于是,他收集了一些红色和绿色的纸片,从网上下载了手工折纸的教程,还好不是很难。怕别人看见,林飞晚上一个人躲在操场上,就着昏黄的路灯,带着一把剪刀,开始折纸花。

他把红色的纸张裁成长条,对照方法,笨拙地反复折叠、翻滚,最后收边,过了半天,一朵花才做好。然后用绿色的纸张折出两片叶子,再取一张卷成花柄,把花朵固定在上面,用丝带一扎,一枝漂亮的玫瑰就出现在眼前了。林飞很兴奋,开始做第二朵……一直到深夜,林飞才完成了六朵花。当做完第十九朵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夜里了。林飞把这些花朵拢成一束,用金色的丝带系好,真是太美了!林飞自己都惊呆了。

平安夜很快到了,下了晚自习,大家都欢闹着离开了自习室。等到教室熄了灯,林飞才悄悄返回来,把那束纸玫瑰放在白玫的椅子上,松了口气。这时候,忽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一个叫小英的女生冒冒失失跑了进来,她看到林飞和那束花,先是一愣,随后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林飞闹了个大红脸,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小英和白玫是室友,这下肯定穿帮了。

小英见状,笑着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男生也可以参加!”说罢,去拿自己忘带的书。林飞根本没听清她的话,赶紧大步走了出去,心里忐忑不安,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林飞收到了白玫的短信:“下午在女生楼下等我。”林飞的心跳得很快,又是期待,又怕白玫会当面拒绝他。到了下午,林飞特意换了件新衬衣,在楼下等白玫。

白玫从楼上轻快地跑了下来,看见林飞,咯咯笑了,同时伸出一只手:“欢迎你,你正式加入我们社团了!”

林飞懵了,不知什么情况,傻乎乎地握了握白玫的手。白玫笑着说:“明天下午有活动,记得参加,我去打球了!”说罢,又一溜烟跑了。

林飞茫然地往回走。这时候,他忽然看到楼下活动栏里贴着一张海报:学院的手工艺社团开始招新啦,欢迎大家加入我们。有意参加的同学,请准备一件手工作品,交给联系人白玫同学。

林飞一下子明白过来,搞了半天,白玫以为他想加入手工艺社团啊!不过这样也好,林飞有点遗憾,同时心里却也松了口气。

第二天的下午,手工艺社团在活动室开会。来了十几个人,多数是女生,白玫是社长。林飞觉得很不好意思。大家带来的作品有编花、木版画和一些其他的小制作。当白玫抱上那一束纸玫瑰,并说这是林飞的作品时,大家都赞叹不已。白玫把这束纸玫瑰放进一个大玻璃花瓶中,放在活动室的桌子上。

很快,林飞就发现,手工艺社团的活动也挺有意思的。大家在业余的时候,聚在一起,做一些创意的实用手工小制品,做个零钱包啦,织个套袖之类的。林飞喜欢社团里的气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白玫。白玫对他很友好,但是对别人也差不多。林飞经常偷偷看白玫,白玫在窗边做着手工,阳光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就像金色的蝴蝶。

一天,白玫找到林飞,说最近全市有一个创意大赛。林飞一听也很有兴趣。白玫说:“你的纸玫瑰可以参赛,它实在是太漂亮了!”林飞犹豫地挠挠头:“可是它就是个很普通的手工作品,谈不上什么创意啊。”

白玫充满信心地一笑:“我有办法,咱们俩共同完成吧!”

林飞一听,当然十分乐意。

白玫的想法是这样的:玫瑰的花柄里都可以卷入一根铅芯,这样每一枝玫瑰就可以单独化身为环保铅笔。再给玫瑰花做一个特制花瓶,根据简单的物理学原理,给花瓶加入太阳能板,利用光电转化,白天花瓶可以储存光能,夜晚就可以发亮,能当小夜灯用。纸玫瑰本身的材料就是废弃的纸张,而且既有实用价值,又很美观,做好的话,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环保作品。

林飞一听,很是赞赏白玫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开始行动。

白玫负责制作铅笔,林飞做太阳能花瓶。每一朵玫瑰花都由花朵、两片叶子和花柄组成。白玫需要把花柄抽出来,卷进铅芯。林飞在旁边赶紧说:“小心点,别把叶子弄掉了。”白玫斜了他一眼:“紧张什么呀?”林飞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最后,作品终于完成了。一大束鲜艳的纸玫瑰插在一只花瓶中。每朵玫瑰花都可以做铅笔使用,花瓶在夜间会散发出淡淡的光辉,美极了。白玫和林飞高兴地击了一下掌,给这个作品取名为“未来之花”。

在市里举办的创意大赛中,林飞和白玫的“未来之花”获得了第三名,对于两位非专业的在校大学生来说,这是个十分不错的成绩。主办方对他们的环保创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林飞和白玫也为此很高兴。

赛后,一家环保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林飞,想邀请他来单位实习。林飞很激动,这家公司在业内很有名气,能够取得实习机会,毕业后就有很大的把握留在公司,这是个很难得的机遇。他当即表示了同意。经理说,他也邀请了白玫,但白玫还没有回应。

林飞的心跳得很快,他不由幻想了起来,如果能和白玫一起实习,毕业后在一起工作,那该多好啊。这次比赛发了一笔奖金,于是他鼓起勇气约白玫一起去西餐厅吃饭。白玫欣然赴约,不过她看起来有点情绪不高。

林飞说,自己已经同意去那家公司实习了,又假装不经意地问白玫的想法。

白玫淡淡的笑了笑:“我就不去了。”

“什么?为什么?”林飞很意外,同时非常失望。

白玫低头搅着咖啡:“我毕业后要去国外深造,这也是我一直的梦想。那束纸玫瑰,就留给你做个纪念吧……”

林飞已经听不清她的话了,努力作出高兴的样子,向白玫表示了祝福。他记不清是怎么结束的,怎么回到了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飞躺在床上,桌子上摆着那束纸玫瑰。纸玫瑰里有个秘密,可是他始终没敢告诉白玫。他从一朵花上拆下了一片叶子,打开。每一片叶子里,都有他的笔迹:“我喜欢你。”所以白玫做铅笔的时候,他才会那么紧张,怕白玫发现。

林飞打开了这片叶子,忽然,他发现,在他的字迹“我喜欢你”下面,不知何时多了一行隽秀的小字:“我知道,但是……”

拆开另一片,也有;第三片,还有……

但是你没有机会?但是我也很无奈?“但是”的后面究竟是什么?林飞愣愣地举着这片叶子,过了好久,他觉得眼角有点湿。

毕业之后,白玫去了一个美丽的欧洲小国继续自己的学业,音讯全无。林飞如愿进入了那家环保公司,并且得到了重用。

三年之后,白玫回国,根据自己的兴趣,开了一家小小的创意礼品公司。这是她的梦想,可以在这家公司实现自己的一些奇思妙想,她很满足。白玫像许多奋斗中的年轻人一样,为这个小公司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

一天下午,白玫工作累了,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莫名奇妙的,她忽然觉得心跳加速。这时,前台的小张敲门进来:“白姐,有人来应聘。”

“应聘?”白玫很奇怪,“可我们没有招人啊!”

小张有点为难:“是呀。可这位先生很执着,一定要见您。对了,他还带着自己的作品,确实很有创意。”

白玫饶有兴趣地问:“什么作品?”

小张有点兴奋地说:“一束漂亮的纸玫瑰!可以当铅笔,还有那个花瓶……”

坚贞的爱情不会输给时间。

第61篇、爱情故事下辈子还嫁给你

两个人从不认识到相爱再到成为一家人,这是几世修来的福气,是投了多少次胎,转了多少次世才有这样的结果。

下辈子还嫁给你 有些人喜欢为爱找借口,而我没有借口,你对我有无可挑剔的好,好的让我忘掉了一切烦恼和忧伤。

你曾经对我说过,看不见我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陌生的是没有我的身影,所以我习惯了你在我上班的路上默默的守侯,也让我习惯了轻易尝试被你疼惜的感觉。

现在你走了,我每天走在熟悉的街道,看着再熟悉不过的一切,却已然看不到你了,任我找遍整个城市也看不见你了。每天走着相同的路,做着相同的事,想着唯一想着的你。除了忧伤只剩下无力。

很想把自己隐藏起来,任谁也找不到,包括自己。可是发现寂寞早已经侵蚀了整个身心,想你想到麻木。

好久没有哭了,真的。

如今你已经身在远方,那遥远的北方城市早已经下起了大雪。好想去陪你看一场雪。雪白的世界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紧紧的拥着我,我轻轻的靠你的肩……

我已经体会了你默默守侯的背后那份厚重的内心,殷切盼望里的焦灼,等待的心被风吹冻的那份无奈。

日子漫长的时候,一天好比一年,你真的走了很长时间了。

当我为你掉第一滴眼泪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爱你是那样幸福。可是如今我给不起你任何承诺,对身边的他有太多的愧疚,所以我宁愿让自己退回到原点。当我捂着滴血的心退回到那里的时候,才知道想你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我在爱与婚姻之间彷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这种两个男人都让给的主动权让我无法呼吸。这真的是一种痛苦!

我已经选择了,因为看到你和他的痛苦。

“爱上你忧伤,一点一点忧伤,人家说不爱就应该放”,此刻我到了该放下的时候,可是却还爱着,那应该怎么办?

给我一点勇气吧,请不要再想我,也不要再说。你走的这十几天,我在很努力的要忘记,正是没有办法洒脱,所以请你不要再说想我。

你走的时候扔给我那半条命我现在还给你,你应该有完整的生命,完整的幸福。

“受了伤,宁愿自己来扛,却不想你为我忧伤”,就把它变成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吧,留一份美好,在彼此的心间。

我没有后悔我们之间产生过爱,可是你爱上我就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你说着无悔的话,为我吃尽所有的苦累。那对于我来讲是最幸福和最痛苦的事!

所以你如果真的爱我,就让我在此刻潇洒的放下吧,我不能让你本已伤痕累累的身心再去背负一点点的痛苦。

一路寻着你爱我的气息,一路埋葬着。

寒冷的冬季走过的时候,等到明年春暖花开,我会看到你的笑容像花儿一样绽放,幸福,灿烂!

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我会等你,不会让你再等我,

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我一定会选择嫁给你,所以我和你都不要喝孟婆汤,

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我一定和你长相厮守,任岁月沧桑,任天荒地老;

如果我有下辈子,我会做一只鸟儿,可以自由的在天上翱翔,没有任何的束缚,

从南飞到北,从东飞到西,做最初的自己,

我会有一身美丽的羽毛,还有一双忧伤的眼睛,它会流出最美丽的泪滴,将淹没整个世界如果再遇到那个用枪指着我的猎人,我不会再爱上他……

第62篇、爱情故事没时间去爱只好奉献生命来爱

事故发生时,他正在不耐烦地看表。

在等了海伦两个小时之后,他决定回家。他心情忧郁,看见两个人等在家门口时,他更加不悦。

两个人中,一个是巡警,另外一个是邻居吉姆,他的老同学。

“汤姆,”吉姆说,努力掩饰自己的情绪,“这是巡警罗宾逊,我们可以进去一会儿吗?”

“当然可以,出了什么事?”汤姆边问边向巡警点头。

他们进入客厅。汤姆正要准备饮料时,吉姆说话了,他的话断断续续,但汤姆完全可以听明白:

“汤姆,海伦出事了……今晚在火车站……门开了……她掉了下去……”

他描述了事故经过,但汤姆好像没有听见。

在以后的几天里,家里人来人往。之后,汤姆拒绝与周围的人往来。他不能接受与海伦永别的现实。

医生说他神经错乱,建议他接受心理治疗。

但汤姆谁也不见,葬礼之后,他甚至从未走出家门。

汤姆念念不忘过去的事,常想:如果花些时间去办公室接她,如果花些时间谈谈他们的问题,如果……

6个月后的一天,汤姆终于同意与朋友出去晚餐,地点是一家酒吧,开车约一小时。他谢绝朋友们的接送,决定自己开车去。

那一天,他提前出发赴约以防交通阻塞。

天渐渐地黑下来,他注意到右前方出现一片混乱,看到几栋着火的房子。许多人聚在那里,哭喊声交织在一起。车无法开近着火的房子,他就跳下车,向最近的那所房子跑去。

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他的周围烟雾缭绕,一片狼藉。烧伤的人躺在地上,惊恐万状。他径直向第一所房子奔去。

火几乎吞没了那栋房子,只有顶层靠右边的一间屋子尚未烧到。一伙人在拼命地阻拦一位绝望的妇女,她在不停地喊:“安妮,保罗!”

在嘈杂的人堆里,没有人听到安妮、保罗的名字,但汤姆听到了。他毫不犹豫地冲进了房子,在房内,他找到一条毛巾,将其浸湿,一边上楼一边用湿毛巾裹住脸,汤姆很快扫视一下房内的格局:左边是火,右边是关紧的门。他去摸门把手,很烫。他解下裹脸的湿毛巾,用它包住门把手,将门打开。

如果他不知道地狱的样子,那么现在该知道了。窗帘、椅子、地毯……到处是火,他呼吸困难,蹲下身子以躲避烟火。

他注意到角落里蜷缩着两个孩子。

“安妮!保罗!”他大叫。屋顶吱吱作响,汤姆知道他们时间不多了。远处,消防车及救护车呼啸而至

火焰弥漫了整间屋子,孩子们晕倒在他的臂上。他尽力用身体护着孩子,跳过大火,找到下楼的阶梯。他看不见东西,只靠双脚探索前进。

他几次要栽倒,但臂上的重量支撑着他。他甚至没有感觉到火舌已吞尽衣服,舔到皮肉。

他好像看见了门,一个男人的轮廓。臂上的重量被卸下……孩子们……照顾好孩子们……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疼,浑身难忍地疼,但他仍挣扎着要讲话。

“孩子,安妮和保罗……”

“他们很好,”他听到有人说,“谢谢你,史密斯先生。”

“很好。”他低声说。然后他见到一张脸,模糊,但很熟悉。

“海伦,”他说,“见到你真高兴。”

“别出声,”她说,“汤姆,把手给我,我们还有最后一段路要走。”

他走向那只手。突然,一切疼痛悄失,光明出现了,没有血,没有疼。

他与海伦又在一起了。这一次,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了。

他的墓碑上写着:他没有时间了,只好奉献生命。


第63篇、爱情故事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寒露立中宵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寒露立中宵

暮光,沉寂在消逝的尾音,

云潮翻滚,遮掩住阳光的温度,

缠绕在手心,

身边依然回荡着旧时的笑语,

雨后的秋千承载着幼时的我们,少年的心,

依稀记得,你纷扬的长发,

散落在时光的湖里。

那眉间的一蹙,

又是否成为他永远的心痛。

---引。

这是一段安静的过往,它将由时光来论述。

如果悲伤可以隐匿,那么它便不再是悲伤。

【一、】

我的父亲是当朝国师幕予,母亲是皇帝嫡亲的妹妹,姒漪公主,荣华注定伴随着我的生命。当我出生的那一刻,几乎全朝的大臣亲王齐聚在幕府,是的,幕府而不是驸马府,这个完全打破了伦常的府邸,是我的家,或许并不算是家,只是一处安身的地方,这一切都无不代表了幕府在整个王朝的地位。

只是母亲是悲伤的,父亲是悲伤的,我是悲伤的。

我是烟瑾,幕烟瑾,所有人都赞叹着这个华丽而美好的名字,代表着馨如美玉,烟尘似锦的祝愿,而只有为我取下这个名字的男人知道,这不过是一个阴厉的诅咒,如烟火一般在最美好的时候破碎,一如瑾年,仓惶而亡。

每日每夜的伴随着那两个人的争吵,我开始学会沉默,甚至有长长的三个月没有走出过房间,每日的饭食都是由下人打点,我开始疯狂的爱上音律,却是犹爱那支碧玉般通透的笛,稍一吐息,便可以流露出浑厚的声响,便如那无休止的悲伤。

得到它不过是因缘巧合,那时,便很孩子气的唤它翎渊,就如它的色泽幽若深渊。或许并不只是为了翎渊,那么多年,脑海中一直隐隐约约浮现着那个男人的相貌,在阴雨连绵的长亭中,遗下翎渊的男人。

陡然发现,直到今天我都在恋恋不舍着那天的每一个细节,包括落魄的我,仓惶的我,哭泣的我。

我想,之所以再后来都一直没有忘却那天的原因,归根究底也不过是因为这一天是我漫长的生命中从没有的真实,那个男人也便是第一个愿意为我弯腰的人,只是为我,而不是幕烟瑾。可是当我迷迷糊糊的预见这一点的时候,一切都再难回头了,我确实已经没有勇气再说不爱这类词了。

【二、】

从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母亲走进了我的房间,执起那把在暗格里埋葬了很久的斑驳着细细密密的痕迹的梳子,不由分说的为我绾起了闲置很久的青丝,我就伫立在哪里任由母亲生疏的手小心翼翼的划过我的发,或许母亲是爱我的,我只是在心中轻轻的叹息。

从泛黄的古镜中依然可以看见母亲风韵犹存的样子,皇家的公主,又何尝不是如此悲哀,我嗤笑,阳光透过砂纸斜斜的照在我的脸上,恍惚间,镜中的人影和自己逐渐重合,猛的吸了一口气,应是幻觉吧。

“卿卿,为什么不对娘亲笑,为什么不对娘亲笑,卿卿,卿卿……”我茫然一头雾水的抬头,直直的盯着她。

“呵呵,不是,你们都在骗我!”那个女人突然歇斯底里的吼叫,我亦不作声,就看着她这样离开,其实我一直不希望知道真相,如果一直被蒙蔽直到死亡又何尝不是幸福,只是很多时候,往往难以如愿,越是逃避的,就越清晰,就像第二天早上……

府里的下人慌张的冲进我的房里,也着实吓了我一跳,毕竟在这偌大的幕府还没有谁如此走进过我的房间,这天的是就像一道惊雷,彻底打碎了我的世界,虽然孤寂却安全的世界。


第64篇、爱情故事原来我给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

真心爱你,为什么我给你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是你看不到我的努力,还是你根本不愿看到?是我忘记了对你说,还是你根本不想听到?“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以为分手真的是可以这么简单,原来只是时间没有让我们去真正读懂,没有读懂你,也没有读懂我。一一一一江枫

今夜,寂静得让人感到害怕,江枫无力地坐在这落单的双人床上,左手拿着早己喝空了的酒杯,右手夹着将要熄灭的香烟。

要不是被香烟炙手的痛,江枫依然会沉沦在思念梦儿的那一份心痛里面。面对着这一屋的悲哀,梦儿的离开,无疑这个曾经充满美好回忆的家,就像一个早己被幸福淘汰了的废虚,除了剩下一屋的烟气和酒气以外,留下的只有早上梦儿含着泪伤心离开的画面,在江枫的脑海里不断地循环播放着。

当梦儿打开门,看到江枫又一如既往的大清早起来就玩起网络游戏的时候,她的心对他彻底的失望了,抑压在她心底长达三个月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你骗我,到现在为止你还一直在骗我!”

“我没有!”

梦儿看到江枫对她的这一种冷漠,她的心终于要崩溃了,她为他最后一次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因为他的眼睛连和她说话的时候,也不愿意离开他心爱的电脑屏幕。

“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没有!”

江枫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但当他转身望向梦儿的时候,梦儿的脸早己经全是泪水了。可他还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对他生这么大的气!

“梦儿,你到底怎么啦?”

“你只爱你自己,你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

“我真的没有!”

“对!你没有,你什么都没有!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有!”梦儿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三番四次给他机会改过的男人,到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执迷不悔,她的心终于敌不过要苦笑了。

“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我在努力吗?”江枫终于按耐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想再看到你!”梦儿丢下手中刚买回来的菜,转身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

江枫望着梦儿的离开,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但当他看到散落一地的菜,他连忙飞快地追了出去,因为那些全是她为他买的他最爱吃的菜。

当江枫追出大马路的时候,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看不见梦儿的影踪。他就像热窝上的蚂蚁,来来回回找不着方向。

于是江枫马上拿出手机不停地拨打着梦儿的电话,因为梦儿根本不想接听他的电话。直到电话的那一头传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己关机!”他才无力地放下了手机。

江枫好像失了魂的驱壳一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碰碰撞撞回到家的。他的脑里始终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对他生这么大的气,最后还这么伤心的离去。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吗?

江枫百思不得其解地呆坐在电脑旁,他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看不到自己一直在努力。在他失业的这三个月以来,确实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沉迷上了网络,但他昨夜就己经答应过她会去找工作了。因为他答应过她的事情总会放在心上,所以他大清早就起来,把个人简历传到了朋友介绍的公司里去应骋了。他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相信他真的没有去欺骗她,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去努力改变,事实他真的在为她在努力改变。

江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点燃了一根香烟。就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兴奋地连忙从口袋里把手机拿出来,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气无力了。


第65篇、人生故事爱情与谎言

昨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雨,你没有回家。我已受够了没有你的屋子,我好害怕……

“亲爱的,再见。”他又去上班了,又留我一个人在家,我好孤单呀。一个人在家上网,好无聊呀。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这时一个叫“好想你”的加到了我的qq里,我看了他的资料,原来是他!那个上我qq的人,怎么这么巧是姜磊。我很好奇,就和他聊了起来。他在上海出差呢,他不知道我是谁,我就骗他我是北京的。他还真信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别人骗他他也不知道,所以才会让人骗了爱情。

我骗他没有结婚,他也信了。我们聊了一天,这是老公回来了,我立刻下了线,不想让他多心。老公吃完了晚饭,就到电脑前上网,可我没注意“他”又给我发了邮件,却被老公看见了。他呆望着电脑,我看见老公在那发呆,我走到他面目前,我也吓了一跳!又是他。我也不知是怎么了开始向老公解释,可老公还是发呆。最后他说了一句话:“小雅,他还是回来了,回来找你了。”说完就走了,我在对他说的话感到疑惑,他为什么要说他又回来找我了呢?我一个人在家好害怕,前所未有的害怕。

一夜了,老公没有回来,我给他打电话却关机了,这是我的又有了一个新邮件,是老公发的,他说:“小雅,对不起,其实姜磊并没有背叛你,是我编出来的,因为我好爱你不想失去你,就骗你说姜磊背着你还有一个女朋友,正好那天……”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和姜磊约好在游乐场见面,但是他没来李波却来了,他告诉我说姜磊有事来不了了,我问李波是什么事,他吞吞吐吐的说姜磊去见他们公司的经理,李密,说他看见姜磊和李密一起去了商场。我不信就让李波带我到两人去的商场,我刚走上电梯看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就在这时,李密在电梯上滑了一跤,姜磊连忙抱住李密,我看见了好不是滋味,因为李密说过她喜欢姜磊,看见两人这一幕,我就更是相信李波说的了。姜磊看见了我,立刻松开了李密,而李密看见了我就更是假装的往姜磊身上躺,我气的掉头就走。姜磊要追我,却被李密拉住,李密说自己的脚歪了,姜磊也走不了了。

我边跑边说:“来追我就原谅你。”可是他没有追来,而是李波追来的,我彻底伤心了,而这时李波又来安慰我。而李密只是为了气我不想让我和姜磊在一起才故意和李波串通好的,李密喜欢姜磊只是为了占有,不是爱。

我和姜磊是被他们两个人所骗,我一直以为是姜磊背叛了我,没想到是李波,我还和他生活了两年,他也骗了我两年。我难以接受这一切我决定要离开李波,离开这个让我“害怕”的家。

我和李波的婚姻在不久后就结束了,我们分手的时候我没有说什么,他却说了让我一句:“我还是爱你,小雅!”我听了心里还是有些不好受,毕竟生活了两年了。我也离开了这个让我伤心的地方,就在我坐着飞往香港的飞机上的时候,我遇见了姜磊……

第66篇、爱情故事领证前一晚

在领证前一晚,我们在家里开了一瓶红酒,两个人窝在沙发里对饮。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她觉得是时候抒情一下了,她开始跟我说她有多爱我。在这之前,我从不知道她也可以把话说得这么甜蜜缠绵,带着诗意。她说,很难形容她对我的爱,把全世界所有美好的语言和词汇都加诸我身上,她还觉得不够。她说一会儿,就会停下来笑一会儿,抿一口酒。

然后她突然变得认真起来。她说:“我这前半生,除了你,没有爱过第二个人。我也质疑我是否有勇气、有力气去爱除了你以外的第二个人。可是我必须告诉你,我对婚姻无比悲观。在这近30年的时间里,我的父母、父母的朋友、年长的朋友等所有我认识的结了婚的人,几乎没有一个过着幸福的婚姻生活。有的男人后来在花花世界里遇到了真爱,有的无法管住下半身屡屡出轨,偶尔也有女人抛弃了男人。在少数幸福的婚姻中,一些夫妻每天不停地争吵,可一想到一起经历过的苦难,那一次苦难足以让他们化解人生中的每一次争吵而重归于好。那些电视剧里、小说里呈现出来的幸福的婚姻生活,比如两个人享受生活,把日子越过越甜之类的情况,我在现实生活中没见到过。”

我有点惊讶她会这么说。她说完这一大段话就突然沉默了,把酒杯放下,侧身躺倒在我的大腿上。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我知道我爱她,她也知道这一点。不知为什么,那时我心底突然涌出一种强烈的情感,很想要保护眼前这个女人。

沉默许久,我抚摸着她的头发,问:“那你还决定和我结婚?”

我并不指望她听到这个问题。她呼吸均匀,我觉得她已经睡着了,可她很快转过身,妩媚地对我笑,说:“爱情是唯一不受现实世界束缚的东西。”

未等她又闭上眼,我就俯下身吻了一下她的唇。她回吻了我,睫毛微微颤抖着。我还要吻她,她却睁开眼,用手挡住了我。她的眼睛像是两汪湖泊,我看得一时语塞,不知她哪来的委屈。

只听她说:“我以前是个自私的人,是你让我学会去关心周围的人,担负起人在这世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她凝视着我,轻声说:“我会是个好妻子。”

在冬夜肆虐的狂风里,我忽然觉得春意蔓延。那一晚,我没有作出任何承诺,她却还是决定嫁给我。我抱着她入睡时,清清楚楚的誓言刻在了自己的心上。

第67篇、爱情故事被你麻烦我愿意

上个月,闺蜜燕子生完宝宝,接下来要给孩子办一些诸如防疫证等证件。我们是多年的挚友,便陪她办理。

有个表需要去某单位盖章,燕子知道我发小林子在那里工作,就止我跑一趟。我拿着表到了林子那,他接了我电话刚从外面回来,专门在单位等我。顺利地盖完章,我告辞出来,边走边和林子客套:“晚上我请你吃饭吧,咱们也好多年没聚过了,这次又给你添了麻烦。”林子有点急:“你跟我怎么这么客气,咱俩用得着吗?”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我鼻子酸酸的。

是啊,我和林子住在一个胡同,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小时候,我俩经常一起做作业,一起玩游戏,一起欺负和我们不是“一伙儿”的同学。好多年,他在我面前都像个兄长,虽然他只比我大几个月。初中毕业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高中,从此分开,联系也少了。但林子在我心里一直像亲人般存在着,这种童年伙伴,感情最真。

有好几年,我和林子失去联系,直到一次开会时遇见才加了微信,但很少聊天。我的客气,让林子和我都那么不自在,曾经的伙伴,竟然慢慢陌生起来。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人生境遇不同的我和林子,关系变淡,会不会是因为我们平时很少麻烦彼此,怕打扰对方,渐渐就疏远了?

朋友问如此,其实,亲人亦如是。

有个周末去看父亲,他老人家说活时有点别扭,原来他刚刚拔了牙。我问谁陪他去的,父亲笑呵呵地说:“我自己去的,你们都挺忙的,怕给你们添麻烦。”

我急了:“您上了年纪,怎么能一个人去医院呢?我们再忙,也有时间照顾您啊。”父亲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局促不安地笑:“你每天脚不沾地,我能少添点麻烦就少添点吧,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拔个牙而已。”

看着父亲空洞的牙床,我心疼的同时,觉得有种淡淡的疏离感。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去医院拔牙的情景。那时我不过七八岁的样子,该长一颗牙齿的地方,竟然一前一后长了两颗,父亲说必须拔掉一颗才行。在医院拔完牙,我一直哭一直哭,父亲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我才不哭的。

而我的父亲,从什么时候开始,怕给我添麻烦了呢?從我嫁做他人妇那时吧。他觉得女儿已经不再是曾经黏着他讲故事的小棉袄,而是人家的媳妇,更多的精力应该放在小家庭建设上,不能整天顾着娘家。可我是他的亲生骨肉,是他老人家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不麻烦我麻烦谁呢?被父母麻烦,我一直认为是一种莫大的福气。

我多么希望妈妈还能够给我添麻烦,我不嫌她唠叨,不嫌她买处理的蔬菜水果回来,不嫌陪她逛了半天商场不花一块钱…只要,她还在就行。可今生今世,妈妈再也不会麻烦到我了。

母亲去世前一年,基本都是在医院度过的。每次我们请假照顾她时,她都一脸歉疚,嘴里嘟囔:“又让你们休班,这个月是不是得扣工资了?”每次看到她一脸的不安我都会说:“妈,您生病,儿女照顾您是应该的。我不怕麻烦,您安心养病就行。”

我从小到大,在家里都没干过多少家务,结婚后也整天在妈妈家吃饭。我的女儿,从几个月就交给妈妈带。妈妈的一生,犹如一支蜡烛,燃尽了自己,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而她唯一给我们添的麻烦,就是那段住院的日子。对于那些麻烦,我却是满满的感激,那是我唯一能找到一点心安的事情。否则,一世母女,我就唯有歉疚了。

是啊,当孩子不再麻烦你时,或许已经长大成人远离身边;当父母不再麻烦你时,或许这辈子都见不到面了;当朋友不再麻烦你时,或许你们已经不再是朋友。

其实,越是爱你的亲人,越是真正的朋友,越不愿给你添麻烦。他们知道你忙,心疼你累,怕给你添负累,宁愿自己扛着也不吭一声。

可是,多少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多少感情冷着冷着就淡了。所以,不要怕麻烦,在麻烦与被麻烦中才能加深彼此的感情。在我们生命中,能有几位挚友?能有几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能有多少至亲至爱的亲人?

亲爱的,只要是你,我不怕麻烦。而你,也一定不要和我客气。被你麻烦,我愿意。

第68篇、爱情故事做个宠物老婆

这两天上班,很不习惯,人感觉特别累。早晨一边换衣服一边和他诉苦说:“我好难过,我永远都不想上班了,我还没有休息好……”他看着我,一点都不同情地说:“你累什么?休息那么久,还不够?天天待在家里,不感觉无聊吗?”我摇着头说:“不会的,在家多舒服,想做什么都可以,这两天上班不是下大雨,就是晒得要命,我受不了了。”他看看我说:“你是小猫还是小狗?天天赖在家里。你没看对门家的小狗也得时常出门遛遛的啊。”我对着他耍赖地说:“那我就做一只宠物吧,每天由你来喂养……”他把头摇得像什么似的说:“老婆啊,你什么时间才能长大?哎,我算是服了你!”看着他那无可奈何的样子,我特开心,拿起包欢快地下楼了……

一路上,我寻思着他的话:“老婆,你什么时间才能长大?”越想越不对,长大?女儿都长这么大了,难道我还能年轻得像个小姑娘吗?想想有趣,不觉得笑起来,脚步也更加轻盈了。这个人,看我今天回去怎么找他麻烦,非得让他说出理由来……这时提包里的手机响起了《梦中的婚礼》,我知道是他打来的,接通后还没有说话他就在那边责怪着说我:“你的手机话费充值卡没有拿,我看你一会儿欠费打不出去怎么办。”我才想起来充值卡准备好放在书桌上忘记带了,这可糟糕了,他还在电话里唠叨着没完,我已经有些烦了,刚想回他两句,却听他说:“我帮你充好了,否则你还能接电话?你啊,整天丢三落四……”听他这么一说,我放心了连忙笑呵呵地说:“哎呀,你真能干,谢谢你了……”他在那边却回了一句:“你哦,真是麻烦……”很快就挂了电话,我拿着手机愣过神来,感觉心里甜丝丝,想想这个人不懂得浪漫,其实心眼真的很好,很细心的一个人。别看他在外面有模有样的,一旦进了家门就被我们母女折腾得没完没了,他只是笑眯眯地承受着我们的“虐待”。习惯于每天早晨从他那汗涔涔的手上接过花样不同的早点,我们母女俩还挑三拣四地说:“这个不好吃,那个吃够了……”全然不顾他的一番心意;习惯于中午在家闲等着他匆匆忙忙地捧着盒饭往楼道里来,总觉得拿盒饭是他的任务;习惯于他把家里的厨房用具清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我再漫不经心地使用,总觉得那些脏活只有他能对付;习惯于夜深人静的时候听他在房间里喊着:“不早了,把电脑关了睡觉。”习惯了躺在床上听着他轻轻地把门锁好,然后仔细地检查一遍各个房间,最后悄悄地关灯睡觉……一旦他不在家,这些好像都乱了套,早点没的吃,盒饭没人拿,电灯忘记关,厨房脏兮兮……

嗨,谁让你养了两个宠物呢,想来做宠物的感觉就是这样吧!告诉你哦,我要永远做你的宠物。

第69篇、爱情故事一句话的事

我和铭基结婚一年之后,好友老王特地来伦敦看我,我陪他在城里四处闲逛。在泰晤士河的游船上,他忽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结了婚的人不是应该变化挺大的么?你怎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呢?”

我愣在原地,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经历的是一种怎样的爱情。

从认识铭基开始,他永远给我足够的个人空间,也从来没有试图改变过我。他爱的就是我这个人本身,以至于以一种爱屋及乌的态度默默包容了我身上所有的坏毛病。从在西藏时那个神情冷漠、一身棱角的叛逆女生,到现在这个无厘头的话痨,他看到了我性格中隐藏的每一面,可是仍然无条件地爱着我。我想所有爱过的人都知道这绝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他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想去非洲做志愿者的人,而这正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最初听到的时候我真的觉得惊喜。不像一些人只是说说而已,铭基真的会去网站上查询,当得知人家不要土木工程师的时候,他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非常感动,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人都忙着寻觅财路,力争上游,他这一腔痴愿多么难能可贵。

结婚三年来,除了有过一次关于汤包到底是什么形状的争论之外,我和铭基几乎从来没有红过脸。当然我对他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比如他总是乱扔脏衣服,一拿起《红楼梦》就能在三分钟之内睡着,还打呼噜。铭基读书不如我积极,以前我总觉得这是个小小的遗憾,因为读书可以获得和他一起探讨书中细节和哲理的乐趣,也可以更了解他的思维与情感。然而后来我渐渐发觉,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是从其他方面实现的。不擅长口头表达的铭基把他的心灵感受透过相机的镜头传递出来,我看到了那些令人震撼的细节之美,同时也看到了镜头后面他饱含情感的目光,这情感静默内敛,却同样强大深沉。

一个朋友曾经问我:“你到底有多爱他?”

我说:“怎么衡量呢?总不能精确到长宽高吧?”

她说:“如果要你为他挡子弹呢?”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一句话的事。”

说完以后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不是都说人最爱的是自己么?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我们爱着爱着就忘记了自己?

一直以来,无数女性作家都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所有的女生被爱比爱人幸福,我曾经也认为这是爱情中最理想的归宿。然而现在的我觉得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或者已经不相信爱情,或者并没有真正爱过。只被爱而不去爱人,也许快乐,却未必幸福。

第70篇、爱情故事就这样一闪而过

现在想起来,有点可笑了。一闪而过的感情,怎么会可靠呢?

妻子临走那天对我说,你不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我说,你以为我是克林顿?妻子笑了,她好像对我很有信心。妻子指的是,我和小兰。

作为我们的房客,小兰已经在这儿住了两年。小兰是扎进人堆里就很难再找到的那种女孩。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都二十好几的人了,偏偏隔三岔五地会在鼻子两侧长出些青春痘来。总之一句话,不是那种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的女孩子。并且,她经常会跑到我的书房里蹭我的咖啡喝,这让我觉得很亏。

在机场,我一边挂念着半小时后的球赛,一边口是心非地对妻子说,老婆,我舍不得你走啊!妻子把樱桃小嘴凑到我的耳边,轻声说,呸。

妻子要为公司的业务在新加坡呆上半个月。也就是说,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完全不必饭前洗手睡前洗脚,可以躺倒在沙发上看伟大的英超联赛,可以一顿饭喝上三瓶啤酒。想起即将到来的快活的小日子,我几乎幸福得颤栗。

妻子和飞机一起飞上蓝天,我急忙搭上车飞奔回家。打开房门,小兰正坐在沙发上喝一杯热咖啡。

她大言不惭地说,你怎么不买雀巢喝呢?这种意大利泡沫,真难喝!

我一边打开电视机,一边说,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确实很爽。除了接到一次妻子的骚扰电话外,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婚前的幸福时光。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晚上,我煮了满满一盆爬虾,然后守着一堆啤酒让小兰陪着我看英超。这让小兰很是不满,因为她喜欢的是李亚鹏。但因为没有妻子的声援以及有了爬虾的引诱,她只得违心地坐在那里,气嘟嘟地吃着爬虾并抽空喝上一口我的啤酒。慢慢地,她自以为看出了门道,扯开嗓子喊叫。

中场休息时,我说,小兰你别这么大声好不好?邻居们听到了以为我们在干什么呢?

于是小兰又一次气嘟嘟地撅起嘴。我继续毫不留情地打击着她,小兰,咱们约法三章好不好?第一,你不准进入我的房间。第二,你的房间我可以自由出入。第三,你必须把茶几上的瓜子皮呀苹果核呀香烟嘴呀按时清扫干净。第四,不准动我的咖啡。第五……

小兰没让我继续说下去,她抓了一把空虾壳,塞进了我的衣领。

当晚我头疼欲裂,腹如刀搅。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兴奋过度或者喝酒过多,但马上我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因为我几乎没有力气爬起来喝上一口水。于是我开始呼喊小兰,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嗓子传出,一下子理会了鬼哭狼嚎的精辟。

小兰在她的房间里问我,吃多了撑着了?我说,我快不行了。

小兰穿着睡衣跑过来,这让我深感惭愧,因为那时我只穿一条短裤,露着两条丑陋的长满黑毛的干巴腿。我记得小兰说,你不是装的吧?怎么会这样?然后我就人事不省。在我最后一丝意识尚在时,我对小兰说,哥哥先去了,写字台的抽屉里,还有两包雀巢。

我睡在床上幸福地哼哼着,小兰坐在旁边,给我剥一只桔子。昨夜我的尖叫划破长空,后来在医院里,我及时地醒来,却精神抖擞。小毛病,大夫说,肠炎而已。

小兰有时拿毛巾给我擦擦手,有时拿个小勺喂我一口牛奶,鞍前马后,服务周到,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当晚我又一次低烧,小兰给我吃退烧药,拿浸了冷水的湿毛巾为我擦着全身。甚至有一次,她竟然红着脸想擦拭我的肚脐,被我严厉制止。

我折磨小兰一会,睡一会。小兰却只能趴在床边,瞪着一双警惕的眼睛守护着我。从吃爬虾到现在,两天了,小兰竟然没有睡过,我突然有了一丝感动。

半夜里我醒来,看见小兰正近距离盯着我,一双大眼睛扑腾扑腾地乱跳,像当初情窦初开的妻。我蹦起来,却被小兰按下。她的手紧紧地按着我的胸膛,温暖滑润。

小兰说,好好休息,别乱动!但我不能不动,因为我突然觉得,如果再这样被她按下去,我可能真的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来。我蹦起来,说,哥哥想去洗手间!

妻子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新加坡过得不错,并给我和小兰买了小礼物一二三四。最后妻子问我,你这几天没事吧?我说,没事。有什么事呢?妻子说,你小心点,如果做了什么坏事,看我回家后不收拾你!我说,老婆,我爱你。

我这是肺腑之言。我真的爱我的老婆,特别爱。因为她,我即使是真的唐明皇,也会坚持一夫一妻制。

小兰问我,你真的好了吗?我马上做了一个前空翻,我说,你看,身体棒着呢!小病小灾的,害不了我。

我真的好了,小兰却病倒了,上吐下泻。据楼拐角门诊部的大夫说,她是累病的。具体说来,就是身体虚弱加疲劳过度。那么,我就成了罪人。

我为小兰开罐头,热牛奶,买杂志,仿佛成了她的仆人。好在她没有发烧的迹象,不然的话,我怕自己真的不能做到像柳下惠兄弟那样洁身自爱。

晚上小兰说,你回屋休息一下吧,有事我喊你就行。

我不敢回去。小兰那么虚弱,我怕她到时连喊的力气都没有。所以就靠在她的床边,近距离地盯着她看,像前天的翻版,只不过,主角对调。我突然发现她其实挺漂亮,长长的睫毛很像我小时候抱过的布娃娃。于是就产生了想摸一下的冲动,手抬起来,却不敢再向前伸去。

小兰突然睁开眼,她吓了一跳,你想干什么?

我又一次蹦起来,然后说,哥哥想去洗手间!

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从老婆走的第二天开始,我病了两天,小兰病了四天。又到星期天,我和小兰难得做到了两个人都身心健康。

小兰说,还看球赛么?我说,别了,看李亚鹏吧!小兰于是激动得小脸通红。我坐在旁边,拿一本书,有一搭没一搭地看。

小兰说,你很善良。我羞愧得差一点从楼上跳下去。

我认为,真正善良的,是小兰。我有点纳闷,怎么三年来,我就没有发现她的善良呢?

李亚鹏哥哥让我睡意朦胧,后来我就睡着了。醒来后,我发现自己不知羞耻地躺倒在小兰的腿上,身上多了一条毛巾。

小兰仍然在看电视,我觉得这样很舒服,就装模作样地继续躺在那里,竟然又一次睡着。

然后醒来,已是天亮。小兰仍然坐在那里,头靠在沙发上,像个美丽的布娃娃。

我发现自己梦中的涎水,湿透了小兰的裙子。

今天既没有李亚鹏,也没有英超联赛,于是小兰租来了影碟,恐怖大片,两个人猫在一起,关了灯看。女鬼将某公子的心脏挖出来吃掉,小兰“哇”了一声,抱着我。

我认为这是阴谋,小兰的阴谋。我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因为女鬼早已被道士绳之以法,而她却仍然抱着我,好像要抱一辈子。可笑的是,我竟然希望这场阴谋继续下去。

小兰抱紧我,我感受到她的体温和柔软,甚至,她的呼吸。当时我想,堕落一下算了。

我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跟她说,晚安。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最后一刻,我放弃了。因为,我想到了远在新加坡的妻子。

小兰在她的房间里哭泣,是一种淡淡的伤心。

我想,明天,她可能就会将这件事忘掉。

妻子突然回来了,在离她本应的归期的前一个星期,她回来了。那时我和小兰正在吃饭,她进来,拥抱我和小兰。我热泪盈眶,我说,亲人,可把你盼回来了!

这是真实的情感流露。因为我担心的是,如果她再不回来,我和小兰,会不会一起滚倒在某一张床上?而那无疑是一种罪恶。起码我看来,那是的。

妻子的归来让小兰兴奋得要死,我知道她不是装的,她和我一样,有一种彻底的放松感,如释重负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太棒了。

半年后,小兰领他的男朋友给我们看,一个傻啦吧唧的大男孩,只知道微笑。小兰靠着他,幸福千千万。小兰要和她的男友同居去了,那天我和妻子一起帮她收拾东西。送到门口时,小兰嘤嘤地哭。她跟妻子告别,然后转过头对我说,谢谢你。我说,谢谢你。

妻子说,你们两个,酸不酸?妻子当然不知道这句“谢谢你”的涵义,那是我和小兰的秘密,我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几个月后,妻子枕着我的胸口,她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提前回来吗?

我说不知道。

妻子说,我在新加坡,差一点爱上一个男人。如果我再不回来的话,也许,后果将不堪设想。她说,其实她只是把那个人当成哥哥,但有那么一刻,却差一点爱上他。现在想起来,有点可笑了。一闪而过的感情,怎么会可靠呢?

听到这里,我出了一身冷汗。

我说,也谢谢你,老婆。

第71篇、爱情故事好的婚姻是共同成长

有人说婚姻是围城,有人说婚姻是牢笼,也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总之,若谈及婚姻二字,越来越多的人口中蹦出来的是困惑、疲累、心伤等字眼。仿佛婚姻之内的男女都过着疲惫不堪的生活,在日复一日的一地鸡毛里死命挣扎,犹如困兽之斗。

见过一对夫妻,从刚结婚时就开始每天吵架,一直吵到孩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熬过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最后还是离了婚。

吵什么呢?无非是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嫌她把菜炒的咸了下不去口,她嫌他动不动就回家往沙发上一躺,什么活儿也不干。她说自己每天忙前忙后,他却晾着一双手在一边什么也不管;他说她根本不知道他在外为了这个家去拼搏的辛苦和忧虑,只知道拿些芝麻绿豆点的小事烦他。他们貌似谁都没说错,却忽略了一点:换位思考。

因为不会换位思考,所以无法体谅理解对方的难处。自然,就会产生许多的自以为是,造成偏见和误解。令人惊奇的是,这两位离了婚不到一年,又复婚了。别人都打趣他俩,五十好几的人,还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想离就离,就好就好。他俩倒是不介意,挽着手对别人笑嘻嘻,看起来倒像是新婚不久的小夫妻。后来才知道,原来离了婚分开过之后,他们才知道彼此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性。

男人开始怀念妻子每天美味的一日三餐,永远洗得干干净净飘着肥皂香的床单,他甚至开始想念妻子时不时的唠叨,发现那些往日令他厌烦透顶的事物原来才是一个家的真正滋味。

而女人呢?也在独居的生活里开始知道丈夫的好,那个不管什么坏了都能修好的能手,那个打雷闪电时会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的臂弯,那个会讲笑话逗她开心的笑脸……没有了男人在身边,家里总是冷冷清清。也是这个时候,他们才开始体谅对方当初的难,原来居家过日子买菜做饭洗衣服那么繁琐那么累,原来出门在外讨生活那么辛苦那么乏。

一旦开始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不容易,所有的心结自然而然就打开了。

我的好朋友曾经历过一次转折,她对美满婚姻有了新的定义。朋友本是家庭主妇,每日洒扫庭除、烹茶做饭、照顾幼小的孩子。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她难免身心疲惫,渐生牢骚,夫妻俩常常因为生活琐事引发争吵。

朋友的丈夫是建筑公司的工程师,前不久在一次施工时脚部受伤,不得不打上石膏在家卧床。她劝丈夫多休息,但少工作一日,收入便扣除不少。丈夫自知担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因此一周之后便强烈要求去上班。她拗不过他的坚持,只能每日开车载他上下班。

望着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却坚定地走向尘土飞扬的工地,那一刻,她流泪了,曾经所有的不甘与埋怨都在瞬间化为乌有。她懂得了他硬撑养家的辛苦,亦前所未有地心疼他。

而她的丈夫,在卧床养伤动弹不得的几日里,亲眼目睹她在家里四处穿梭忙碌不停的身影,也深深被触动。尖叫不停的奶娃、散落四處的玩具、混乱之中依旧美味的一日三餐……原来妻子世界里的辛苦早已溢满,自己却丝毫不觉。身体痊愈后,他一改往日的不耐烦作风,开始学会了体谅和理解,竟也偶尔买些鲜花礼物,哄老婆开心。

一场小小的意外,让夫妻俩看到了彼此身份里的难,从此尽释前嫌,恩爱如初。

在一场好的婚姻里,夫妻双方虽分工不同,但必然会懂得彼此的不容易。照顾家庭的人,要面对着重复、繁琐、零散的日常,不仅辛苦如同陀螺,还要填补不能工作的心理落差;而在外奔波的人,要全副武装才能栉风沐雨披荆斩棘,为守护家庭耗尽着心血,强打着精神。

若男女彼此懂得体谅,懂得换位理解,那么辛苦便不再是苦,再多的付出,也能甘之如饴。好的婚姻里,夫妻双方要懂得互换身份与角色,而这样互换,不仅仅是分工,也包括心理。

在一场美满的婚姻里,女人亦要自带雌雄同体的属性,关键时刻可以挺身而出。而习惯于撑起重担的男人,亦要懂得示弱,懂得善解人意,这本身就是爱的情趣。

世间婚姻,哪有天生美满的?哪对夫妻不曾经历甜蜜、平淡、焦虑、暴躁、隐忍、克制?

若一心认为婚姻是坟墓,深陷其中,如沉船溺水呼吸无力,却不知勇敢自我救赎,又怎能收获情爱的圆满?

在相爱的人身上,都会留有对方的影子。夫妻在一起久了,彼此言语行事的风格渐渐趋同,连微笑时嘴角上扬的弧度都一模一样。既然夫妻相都有了,那么不妨学做一个聪明人,与深爱的人互换下身份,既能解得婚姻之痒,又能享受爱情美满。

如果夫妻双方转变心态和观念,都能做到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不容易,许多的矛盾和误会,自然而然就化解了。其实要做到设身处地体谅对方,其实没有那么难。只要你足够爱对方,只要你足够清醒理智,那么,学会体谅对方的不容易,实在是一件非常快乐且回报丰厚的事情。如果你的婚姻状态不尽人意,那么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试着调整心态,运用智慧去解开婚姻的谜题。用争吵打闹的时间好好思考究竟应该怎么做,是沟通,是体谅,还是一如既往选择争执,让关系僵化?我想,此刻你的内心,已经有了答案。

第72篇、爱情故事恩爱越秀越爱

前不久,同事丽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了她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钻戒,并在图下标文说:“结婚5周年,老公给我买的钻戒,漂亮吧!”

丽和我在同一部门,她收入不高,老公在一家不景气的私企上班,哪会有钱给她买这么大的钻戒?

第二天,看到丽手指上并没有戴钻戒,我调侃说:“你朋友圈中晒的钻戒怎么没戴呀?”丽将食指竖在嘴上“嘘”了一声,小声对我说:“那是一枚工艺戒指,不值钱,在朋友圈晒晒,心里高兴。”

我有些不理解,问:“为什么?”

丽说:“结婚5周年,老公给我买了一枚工艺戒指,尽管不值钱,但我真的很感动,全当真的钻戒在朋友圈晒一晒,好增加生活的幸福感。”说完,她又补充道:“只有自己觉得幸福,才会幸福。”

生活中,女人们晒幸福是常有的事。有人说,她生日那天,老公给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条白金项链;有人说,今年是他们结婚5周年,老公已计划好在结婚纪念日带她出国旅游……尽管她们的老公可能并不出类拔萃,她们的生活也并不富裕,但她们个个都很乐观,对婚姻充满信心和热情。

一次同学小聚,李军微醉,说有一次他和老婆吵过架后,第二天做好早餐,准备吃过早餐跟老婆提出離婚。当吃过早餐老婆洗碗时,他看到老婆发在朋友圈的微信:“老公对我真好,今天竟然给我做了暖心早餐。昨晚我还无理地和他吵架,真对不起他,以后一定要好好爱老公。”看过这条微信,李军说他感到很惭愧,他只做了这么一次早餐,老婆就如此感动,可她给他做了那么多早餐,他却没有说过一次谢谢。他发誓,以后一定好好爱老婆。

同事小文的老公很优秀,在一家企业已升任副总职位。小文戴的手镯、戒指、项链都是值钱货,可她从没有晒过幸福。相反,她还经常抱怨老公,说他不懂情趣,不关爱她,等等。当有人反驳说,你老公不爱你怎么会买那么贵重的首饰给你。小文不屑地说:“这些破玩意能值几个钱,我根本就不在乎。”小文越是报怨,越是感到委屈和痛苦,和老公的裂痕也就越深。后来,在一次小吵后两人竟然离婚了。

其实,幸福是一种心境,与金钱和物质无关,当你对生活满足时,你就拥有了幸福,当你抱怨时,幸福也会远离你。

第73篇、爱情故事最好的茶,和家人喝

在我们单位做财务,每到季末、年末结账时,就忙得昏天黑地。郑姐老公是刑警,动不动24小时值班,如今的防暴安保任务又重,连他这样的中层干部也经常在第一线,每隔十天半月才能轮休一天。

这样一对工作压力爆棚、身心交瘁的夫妻,免不了在家务琐事上磕磕绊绊,耗尽了结婚二十年来攒下的情感粘着力,彼此之间互相看着碍眼。“有段时间,也没什么根本性矛盾,就是嫌他不顾家,回来不问儿子的功课,不问爹娘的身体,也不问新家的装修,感觉这个家都靠我撑着,别有一番委屈在心头。他一回来,浑身毛发都竖了起来,捕捉到一丝对我的不满,就立时三刻变成刺猬。”

那会儿,夫妻俩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郑姐觉得老公不体谅她忙里忙外的辛苦,老公觉得,待在一起时,老婆就爱犯怪,吹毛求疵,任何事都要鸡蛋里挑骨头。

境况转变缘何而起?有一天,警队的车都执行公务去了,老公要开家里的车出差外省,到郑姐办公室拿车钥匙。恰逢郑姐在用贴己茶招待一位重要客户,见老公跑得一头汗,忽起恻隐之心,柔声说:“我刚沏了广西的老六堡茶,客人很懂茶,说这是他这些年喝的最好的一壶。你也来一杯吧。”

说着,她就去取了自己的一个高脚玻璃杯,浅浅地斟了半杯茶。那茶杯看上去有点像香槟酒杯,据郑姐说,杯口略收,是为了聚拢老六堡茶层次分明的香气,不让它过早挥发。茶色红艳明亮,深郁如酒,郑姐轻声对两位贵客说:“不妨把心里的事都放下来,专心喝这一款。替你们斟的,是头泡,铁壶烧的滚水冲泡,有槟榔香和药香。后面几泡还会依次出现荷香、稻香,最后一泡会有一股老木头香。这点茶,是一大筐老六堡紧压茶的中心部分。看,一筐50公斤的茶叶,只有这一点儿生出了金花。”她打开装茶的瓷罐,真是奇迹,老公真在一捧黝黑松散的老茶叶中,看到了金花,隐约灿亮,星星点点如暗夜里的星光。

“有了这点金花,茶喝到第三遍或第四遍时,口味特别滑爽香厚,还可能有野梨子的香气,回甘悠长。这就是喝茶喝通了的境界,那一刻,一切烦恼都暂时消失了。”

老公吃惊于妻子还有这样一个爱好,在家,茶叶罐里都是超市里买的最普通的散装茶,解渴而已。妻子每天的表现,也像寻常主妇,琐碎、操劳、脾气急躁,而在这一刻,与她最喜爱的茶相遇时,她整个人的节奏都舒缓下来,脸上的表情充盈饱满,躁郁之气烟消云散。

她有多久没这样活着了?他有多久没见她这样开心地活着了?他为她做过任何一件令她感动的事吗?

他第一次对她生出了歉疚之心,也不急着走了,安心喝了六七泡茶。这简直不符合他当刑警多年来养成的急切性格。

临别,那位客户意味深长地谢了郑姐,“对我这样的客人,一杯一般的好茶,能冲两三杯不寡淡,就算尽了礼数;最好的茶,应该和家人喝;最好的东西,当与家人分享。他们才是一辈子最应看重的人。”

郑姐后来说,那句话就如一个木榔头,在心上敲了一下。

回想一下,生活中最好的东西,她给予过老公吗?从国外旅行回来,最好的咖啡、地毯、葡萄酒、顶级奶酪,纷纷送了出去,密友、客户、上司,连同事也各有馈赠,却从没想到给老公准备礼物。到云南山间旅行,买到灿若阳光的野生兰花,小心翼翼带回来,每一棵都配上手绘瓷盆,一一送到朋友家里,却连一棵兰花苗也没给老公留下……这算是不好意思跟自家人见外,还是觉得老公粗线条,疑心他不能体味其中深意?慢慢地,她理所当然地把老公边缘化了,婚姻中的润滑剂也消失了。两个曾咬合紧密、丝丝入扣的齿轮,互相掐架,发出咔咔的摩擦声,甚至火花四溅。

若有这个意识,明白他才是生命中缘分最深、相处最长、影响至远的贵客,明白他虽从无要求、却是最不该忽略的一位,就不会忘了拿出最好的东西与他分享了吧。

郑姐记起那位客户的另一段话:“最好的东西,也不一定是物质的;如果他在喧闹中呆了一天,最好的分享是营造一种静谧;如果他在烦躁中呆了一天,最好的分享是营造一种宽容舒缓的氛围。这样,两人之间哪怕什么都不说,也很幸福。”

改变,从这一天开始。

当老公再次从熬红了眼的加班状态中归来,郑姐在家已布置好了一个小小茶室。青花瓷罐里放着上好的熟普洱,跑了很远买回来伊朗椰枣和无花果干,茶席散发出亚麻布的清香。秋天,茶席上放一小枝桂花,到了深秋是三两枝快开花的芦苇、一枝乌桕,下雪天是一枝金黄灿烂的蜡梅。连茶室里的音乐,也是郑姐拜托正学古琴的朋友录的,音量若有若无,像是从云中传来的天籁。

两个人坐下来,让中年夫妻不可避让的诸多责任,在这一刻放空。无需倾诉,也无需追究谁的忍耐和付出更多,当下,他们已经知道对方倾其所有,才等来了息息相通的瞬间。

第74篇、爱情故事一路平安

出租车上,很意外地,在司机的安全带上,发现绣着四个小字:一路平安。

笑。司机也笑。

爱人给绣的?

他点头,目光即刻变得柔软。

你信?我问。

不信吧。他说,绣四个字就管用的话,世上恐怕就没有车祸了。司机一边小心翼翼地开车,一边说,可是她信啊。她相信这四个字可以给我带来平安和好运,那么,在等我回家的那段时间里,至少她是心安的。

她真的信?

也不一定吧。他笑笑说,四个字就能保平安?她又不傻……不过总是一份祝福,一点提醒———你想想,当我低头,当我看到安全带上的这四个字,就会想起她,想起家,自然会把车子开得小心一些———开得小心一些,自然就一路平安了,如此,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吧?

她绣上字,只为让你小心开车;你系上绣了字的安全带,只为让她别再担心。那这四个字,到底是情书还是平安符?我笑。

是什么倒无所谓。他笑着说,不过,四个字换来两个人的心安,值了吧?说着,拐了弯,尖起嘴,吹起轻松愉快的口哨。

似乎真是这样吧。很多时,做一件事情,看似多余和可笑,但其实,却为让自己的爱人少一点牵挂、多一份心安。那么,值了吧?

如此,两个人的爱情,又怎能不一路平安?

第75篇、爱情故事爱情需要钝感力

和朋友们吃饭,一位女友指着身边的新朋友Lily,嚷嚷着跟我说:“帮她检查检查脑袋瓜,是不是大脑坏掉了!”

“有这么严重吗?”我笑着问,“为什么呢?”

“哎哟,你不晓得哦,她老公把她结婚前辛辛苦苦积攒的几万块钱拿去投资,结果全赔掉了,她竟然一点也不生气!还有,她老公答应五一带她去旅游,结果食言,她竟然也没反应!你说,她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对老公这么包容,简直不可思议!”

我好奇地询问Lily,她呵呵笑了起来:“我想,我就是没心没肺的人吧!我觉得婚后很多事情不必太过计较,差不多就行了。”

太精彩了!婚姻中,这种没心没肺的状态,还真是一种幸福功力!

我一直认为,男女相处时是需要发挥“爱情钝感力”的。具备“爱情钝感力”的人,对彼此相处的细节不会太过计较,这样就能避免负面情绪对心情造成持续影响,进而避免坏心情对好感情的蚕食。在这一点上Lily是不折不扣的“爱情钝感力”高手。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钝感过了头,那麻烦可就大了。比如说对方明明生气了,脸色冷若冰霜,你也没感觉,甚至还傻平平地觉得“啊,有什么不对吗?我觉得挺好的啊!”如此一来,幸福也就被自己“钝感”光光了。

我发现情商高手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很好的察言观色能力,在爱情中当然更重要。当爱人眼色有异,你要能立刻察觉不对劲:我刚刚说的哪句话让他不舒服了?若有这样敏感的觉察能力,那么对所有人际关系的经营都会大有助益。

然而,若敏感过了头,接下来伤害的就会是自己的心情了。你会提心吊胆地想:“他看我的眼神好像不太对,是不是我让他不开心了?”

爱情中的钝感力以及敏感力,你我都应该具备,并有能力发挥在恰当的时机。别人对我们产生的伤害应该尽快忘记,这时就该让“钝感力”发功:当你要理解对方的时候,“敏感力”就该秀出来,好好发挥一下。

该如何培养自己的“爱情钝感力”呢?

首先,提醒自己别为小事抓狂。

在有所反应之前,先问自己:“这件事我有必要如此在乎吗?”举例而言,男友约会迟到了半小时,是否真的需要那么在乎?请多提醒自己,要慎选“敏感战场”。

第二,注意力转移到更大的生命目标。

“他把我的钱都赔光了,我很不开心”,如果一直挂心,就会继续低迷。反过来想想:虽然钱没了,可是他和我的感情还在!学会将时间拿去创造及珍惜更大的生命财富,例如健康,幸福等,就能让钝感力发功了。

第三,善意解读爱人的言行。

在爱情中,我们如果常做恶意的解读,接下来自己就会很难受:“我就知道他是故意骗我,他太可恨了!”许多女人会因为曲解男人的言行,于是把自己变成一个受害者,心情就此一蹶不振。比较好的做法是善意解读:“我想他有不得已的原因,若情况有所不同的话,他一定很希望和我继续相爱的……”学会善意解读。钝感力就会大幅度提升,也就不会遭受无妄之伤了。

学会神奇的“爱情钝感力”,你我都将更能品味爱情的甜蜜。

第76篇、爱情故事躲在壁柜里等待春天

我上大四时才认识方启航。用同学们的话说,这叫“黄昏恋”,晚了一点。因为,校园情侣一般很难将感情延续到校外,因此,接受启航玫瑰花的那一刻,我曾经非常犹豫,怕自己的大四变成伤心回忆。但是,启航的一个热吻,立刻把我变成了没有主见的傻妞。于是,我们开始了热恋。

毕业后,我应聘到了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启航也进了一家游戏杂志做策划。我们同在一个城市,但经常加班让我们难得见面。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靠用二手手机发短信来维持感情。

由于租不起公司附近的房子,我只好在离公司近一小时车程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我每次加夜班回家。在下了公共汽车后,都要经过一条叫太平路的小巷,据说这里是北京有名的“敲闷棍”的地方。因为害怕,所以我每次经过那里时都是一路狂奔。

有一次,我下班后被一个流氓追了半条街,吓得几天后一想起来还在打哆嗦。后来在启航的一再坚持下,我们在建国门租了套两居室,一人一个房间,过起了下班眼对眼、上班手牵手的“同居”生活。

不久,母亲突然病倒了。我连夜赶回家,把母亲送到家乡最好的医院治疗,母亲总算转危为安。回到北京后,我流着泪对启航说:“我们换个地方住吧。妈病后我经常想,如果这几个月我不租这么贵的房子,不贪图这点舒适,多寄点钱给她,她也许就不会累出大病了。”启航抱着我说:“听你的,我们搬家。”第二天,我们在双桥找了一处500元租金的房子,搬了过去。

那时已经接近春节,北京冰天雪地,房子没有暖气,一到晚上就像个冰窖。冷风从窗缝里吹进来,我们盖着两条被子都冷得直打颤。

搬到双桥后的一个月里,我连着发了3次高烧。第三次发烧的时候,启航背着我去医院输液,他对我说:“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得换房子。”我也知道,再这样下去,医药费会比租套好房子的钱还要多,但我就是不想再多花钱租房。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和启航就像两只过冬的小老鼠一样,抱在一起取暖,心里充满了迷茫。几天后,启航突然非常兴奋地对我说,他找到了一个好住处,不花钱,有暖气。我欣喜若狂地打听房子的来历,他却故作神秘拒不透露。

第二天下班后,他牵着我的手乘地铁转公车,来到了一套商住两用的日式公寓。公寓里有干净的浴室和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厨房,更重要的是,暖气极旺,在屋里穿一件薄毛衣就够了。

“这屋子真像天堂!”我揉着在室外冻疼了的鼻子,惊呼。

启航推开3间屋子中的一间,说这儿就是他的办公室。我傻了。天啊,他竟然把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他曾经说过,这套房子每月要交5000多元租金。屋里没有床,他准备让我睡在地毯上吗?

启航伸手拉开了墙上的一扇门,我顿时惊得合不拢嘴:墙上有一个巨大的壁柜,足有两米长,壁柜里已经铺上了一床雪白的棉被,一头还放着我可爱的流氓兔枕头。

启航对我说:“我已经试过了,睡在里面很舒服,不仅不会着凉,还不容易被发现。只要一下班,这里就空无一人。你看,是不是比住宾馆还好?”

看他急着“推销”壁柜的好处,我一下子笑出声来。是啊,如果能够住在这里,那该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冬天。但是,万一被同事发现,启航会不会被炒鱿鱼?

启航看出了我的忧虑,说他仔细观察过了,同事都没有加班的习惯,只要我们及时消灭“做案”痕迹,绝对不会被发现。仔细地看了看壁柜,我说:“这个柜子虽然够长,但不够宽,只能我一个人睡,你睡哪儿呢?”启航的脸马上红了,他赶紧拉开自己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床单,指着地上说:“我已经想好了,先在地毯上垫一层报纸,然后铺上床单。我睡在地上,舒服得很!”

站在这个春天一样温暖的屋子里,想着生病的母亲和那一堆的债务,我痛下决心:住进壁柜。于是,在一个星期天,我们退掉了双桥的房子,把简单的行李搬进了启航的办公室。

白天,我们把行李放到壁柜里,关上柜门,谁也看不出来这里住了人。晚上,我们就把行李提出来,铺床,洗澡,然后我美美地爬进壁柜,启航则钻进地铺被窝,我们之间隔着一道虚掩的柜门。

说实话,壁柜里除了稍闷以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栖身之处,每当我爬进去,总是很快就睡着了。可是,启航就没有我幸运了。由于办公室里摆了好几张办公桌,壁柜外只剩下很小的空间,启航那一米八几的个子,经常在睡梦中“处处碰壁”半夜,我经常听到他睡得迷迷糊糊时。翻身撞着桌子腿的声音。

有一次,我看到他手上露出一块乌青,我猜一定是晚上撞了桌子。还有一次,我早上钻出壁柜时,看到他拼命地揉脖子,我伸手碰了他一下,他立即说痛,原来是他睡觉时脑袋卡到了椅子下边,扭伤了脖子。直到半个月后,他的脖子才好。每当我想起他歪着脑袋睡觉的样子,又好笑又心酸。

有时候我躺在壁柜里睡不着,启航就会给我讲故事,讲着讲着他还会突然问我一些“你说我们以后永远不分开好不好”之类的傻话。那样的夜晚,虽然住的是办公室,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但有启航在身边,我觉得异常踏实。

办公室毕竟不是家,有一次,我们差点就被发现了。那天晚上11点,我和启航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大门的声音,启航赶紧轻轻把壁柜门关上了。我听着隔壁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好在那人只在隔壁停留了一会儿,拿了东西就走了。当启航打开壁柜的门时,我的脸都憋红了。

这之后,我和启航更加小心了,每天6点钟就起床,生怕被提早上班的同事撞到。由于怕启航的同事们闻到油烟味,我们一直不敢做饭。每天的晚餐,我们都是在楼下的小饭店解决。由于吃的都是极便宜的米粉和面条,缺乏维生素,一个月后,我的嘴唇干裂得厉害,一说话就疼。到后来,我竟做梦都想喝妈妈做的蔬菜汤……

那天我下班回来,看到启航拎着一个很小的汤锅,桌上是已经切碎的排骨和冬瓜,他说要给我煲汤喝。我说:“你不怕冬瓜汤的味道被老板发现?”启航说,他自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启航将切成小块的排骨和冬瓜洗了洗,然后放到小锅里煲起来。因为不敢煮得太久,等冬瓜的香气刚一溢出来,我们就把电源插头拔了。这样做的结果是排骨不够烂,但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一人一碗汤,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喝完后,启航立即打开窗户换气,还拿报纸使劲往外面扇风,说是要把冬瓜的味道扇出去。看着他滑稽的动作,我笑痛了肚子。

启航的办法还真管用,等我们睡觉的时候,屋子里果然闻不到冬瓜的味道了。那之后,启航经常给我煲冬瓜汤。每一次,他都不敢煲得太久;每一次,他都要用报纸把汤味一点一点扇出去。那些青青的冬瓜汤,滋润了我整个冬天。

2009年4月,当天气暖和起来的时候,我和启航搬出了办公室,租了一套房子。我的壁柜生涯也就正式宣告结束了。

如今,我成了广告公司的首席文案,而启航的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起色。我们不但还清了欠债。还有了30万元积蓄,计划购买新居。

为了纪念那段睡壁柜的日子,我们一致打算在新居里建一个壁柜,并且结婚的那天就睡在壁柜里。

让壁柜做洞房,估计这在全世界都是个创举,也许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呵呵。

第77篇、爱情故事大肚腩与黄脸婆

老公身高1。78米,体重70公斤,完全可以归入仪表堂堂英俊潇洒一类。反观我,就似活在老公阴影下的小可怜,只有在他照不到的地方我才会被赞有三分姿色。所以,我将打一场美容持久战,否则就会在不远的将来惨败为黄脸婆。可结婚才3个月,老公就有了心病,他发现自己长了小肚腩,所以在我高举减肥大旗的时候,他成功跻身为我的雄性盟友。

雄性多以肉食为主,可为了保持身材,老公忍痛决定向素食靠拢,他说:“早餐豆浆面包,午餐蔬菜米饭,晚餐蔬菜稀饭,隔3天吃一顿肉!”他说得咬牙切齿,我听得胆战心惊,想起以前老公两天不见荤腥就暴躁如老虎的样子,我真怕他在馋不择食的情况下把我这肥妞当成猪排猛啃。

我安慰他:“你已经把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雨和他乡遇故知这人生四大喜事全经历过了,偶尔心宽体胖一下也不为过!你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他充耳不闻,三令五申命我严格按照他的要求准备三餐。嘿嘿,他要是能坚持3天,我就服输1

3天过去了,老公信守诺言,没有露出馋肉的迹象。我看他趴在地上做俯卧撑,心中纳闷不已,照婚前的经验,他3天不食肉味就会四肢虚软,连爬楼梯都无力,这次竟然有力气做运动,不寻常!莫不是他真铁了心要成为宽肩窄臀细腰的健美肌肉男?

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他一番,他竟然埋头不敢正视我,有鬼!我心中一动,拉开冰箱一看,那些香肠蒜肠果然全部失踪。我装作愤怒的样子瞪着他,他嘻皮笑脸地求饶:“算了,我不减肥了。老婆,不吃肉真的不行!”看他那样儿,大道理我还是省省吧。早知道食肉动物不会吃素,这几天我也不用虐待自己馋肉的胃。

在超市采购的时候,忽然听到阿牛唱:“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大肚腩,你对我是否意兴阑珊;如果有一天你成了黄脸婆,我是否会嫌你又老又哕嗦。”我撞撞正全神贯注挑鸡腿的老公,他竖耳听后问:“如果我有了大肚腩,你会咋办?”“我就努力成为黄脸婆,和你配对!”我心中盘算着:我离黄脸婆几步之遥,而老公的小肚腩想成壮观之态至少也要七八年,为了让俺俩天生一对地生一双,我连忙又抓了几根鸡腿往推车里扔,嘿嘿,这样应该能快点让老公和我变成绝配吧。

趁我在厨房磨刀霍霍向鸡腿之际,老公从网上下载了《大肚腩》,当锅里葱香四溢的时候,他用五音不全的嗓门跟着阿牛唱起来:“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大肚腩,你是否会爱我依然;如果有一天你身材走了样,我是否还会为你摘下星星月亮。如果不小心我们白头偕老,上天保佑我们恩爱依然。当我们老掉了牙花白了头发,让我当月亮来温暖你绉绉的脸庞……”听着老公演绎的跑调版《大肚腩》,闻着空气中飘浮的肉香,我发觉幸福竟然离我这么这么近。

入睡前,老公仍在哼“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大肚腩……”,我终于受不了他的魔音,揪着他的耳朵吼:“不要紧啦!拿来当枕头睡啦!”

第78篇、爱情故事完美不是爱情的必要条件

“我到底哪一点不如他?她真是鬼迷心窍!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在一阵近乎狂风暴雨似的投诉之后,他咬牙切齿地说。

听他形容那个横刀夺爱者,确实,都不如他。他学历好,才华洋溢,谈吐优质,长相俊美,收入丰厚,家世背景也没得挑。

他无法相信,自己竟然被抛弃了。

谈过恋爱的人,总会明白,人总有些隐讳的难搞部分,自己浑然不觉,只藏在亲密爱人才会看到的角落。

感情,有某个部分如同就业市场,一个好条件的人,可以有比较多的面试机会。但有时,你所爱的人,在千挑万选或千思万虑之后,并不能够广纳精英,只想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最后的抉择,并不是全然理性的,你若合TA的条件,却不贴TA的心,也还是要对你说抱歉了。

到最后,人们要找的或许不是一个最好的人,而是一个最适合的人。

谁说我们最喜欢的人一定最优秀呢?心不是以理性为衡量、以客观为标准的。

就好像一个有许多孩子的母亲,她最爱的未必是最优秀的。也好像你家养的宠物,你有3只狗或5只猫,那只与你最投契的,也未必是最聪明或身价最高、品种最纯的。

我们终其一生,内心里都在寻找一个“最适合的人”。

有些人很幸运,很早就找到了。有些人很不幸,一辈子没找到。所以他认命了,就算身边的人不适合,他也还是会安稳窝着。

有些人,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身边已经有人,忽然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另外一个。

我也曾经听过不少坚持“遵守先来后到法则才是做人道理”的人,坚持着“先占者优势”,抱怨“第三者”破坏了其爱情或婚姻。

但爱情并不是道德。爱情是一种感觉。只看它是否强烈到一个人的理智不能抵挡。它是心的本能。如果你爱的人,没有把心里的位置空出去,那人如何能够在你爱的人心里占有一席之地?

TA在讲感觉,你还在跟TA论道理?对一个心已经不想栖息在你身边的人来说,你讲再多的道理,都是噪音了。

万万不要等到这个时候,才想要挽回些什么。就算你万般有理地打赢了辩论赛,还是输了。爱情不是靠道理争来的。

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都渴望有一个人,可以值得用命来爱、终生来爱,只是有没有遇上而已。

一个最适合的人,换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一个会让你感到温暖的人,感觉到活着还能燃烧一点热情的人,这一辈子如果没有你,一生遗憾的人;让你深知这一辈子再怎么空白,至少还有你,能够爱你就是幸福的人。

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一定要在TA对你仍有爱的时候,当TA的好情人。条件好的人,未必是好情人。先来占位子的,也未必是好情人。

什么是好情人?经典里说,信、望、爱。我的白话解释如下:

使TA相信自己爱你也相信你爱TA;使TA对于和你一起走过的将来满怀希望;使TA相信TA爱上你,就忘了空虚或不圆满;男女皆然。TA需要你的温柔、需要感觉到爱、需要对你有一点点佩服、需要拥抱、需要温度、需要如鱼得水的自在;TA需要你,不是因为你的功能齐全,而是TA的内心渴望不断呼唤,呼唤你,拥着你,TA面对绝美的景致,才不觉空虚。

第79篇、爱情故事谁规定豆浆一定配油条

不是一路人

男友沈建波对我不错,可就是从没考虑娶我。他是IT高管,理想中的妻子人选应当是那种英语说得比中文还溜的女人:可我的最高学历,不过是个中专。而且,我从事的职业——化妆师,在他眼里比商场的售货员还不如,拿他的话说,售货员至少还有个五险一金。

沈建波之所以看上我,是因为一次给他们公司的公关化晚妆,他被我不施粉黛的素颜吸引了,所以说,男人喜欢你的时候,什么都是好的。但我早就知道,沈建波跟我不是一路人,可以说,他内心嫌弃我不够档次。闲来无事的时候,他喜欢和朋友谈时事政治、谈他曾经在海外的生计经验。而我压根就接不上嘴,更听不懂他们间或蹦出来的英文,每次都障悻地坐在旁边发呆。

我和沈建波之间的距离,从开始就是那么的遥远,可我偏偏还傻傻地相信,只要我努力用功,有朝一日成名后,就能和他平起平坐。

用朋友的话来说,我做化妆师这一行,靠的不单是天分和努力,还有运气。当千载难逢的工作机会降临到我面前时,沈建波突如其来的相亲,把我从自我幻想中彻底拉回了现实。

突然降临的机会

名模usa给新上市的su啪广告宣传照,本来约的是行内某知名化妆师,人家却因为飞机晚点,临时推荐我替补上场。这对只有四年经验的普通化妆师而言,绝对是美差一件。

我兴奋地给沈建波发短信:“我今天给Lisa化妆了,就是给Lv拍广告的那个,晚上有空一起吃饭吗?”沈建波回复的短信没有一点的祝贺意思:“没空,我今晚要相亲。”这条短信像手雷一样炸得我满脸焦黑,我差点儿夺门而出,找沈建波问个究竟。但摄影师冷冰冰的声音拦住了我的脚步:“化妆师,过来补点粉。”没名气,别人就记不住你的名字,这就是没成名化妆师的命运。

虽然我正遭遇着可能是情路上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可我还是不想把工作搞砸。

我小心翼翼地给Lisa重新补妆。而Lisa冷冰冰地看了看电脑屏幕里的自己后,突然伸出纤长的手指指着我:“你姓杨7把号码写给我助理,等我电话。”

于是我知道,今天晚上我虽然可能失去沈建波,但我的前程开始明亮起来。你的学历太低

沈建波看见我时,明显有点尴尬,他和对面那姑娘正把酒言欢。我不客气地在他身边坐下。沈建波连忙对她解释:“这是我表妹,是个化妆师,今天正好在旁边的影楼给人化妆。”

那女人察觉出气氛不对,笑语嫣然地站起身:“正好今天我们也说得差不多了,你们兄妹慢慢聊吧。对了,你能给我张名片吗?下次我结婚,就找你来跟妆。”

我装着没听见她的讽刺,等她走后,一脸气愤地瞪着沈建波:“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建波看着我,半天没说话,然后点燃了一支烟。

十分钟后,他才吐出几个字:“不然怎么办?我们这样拖着,根本就没结果。”

我针锋相对:“所以你就看上了她?”

我的声音太大,引起了旁边人的侧目。沈建波连忙压低声音冲着我暗吼:“都跟你说了几十次了,你就不能在公共场合讲点礼貌?”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我喜欢了两年的男人,他都和别的女人相亲了,可他居然还要求我发脾气时要小声?

他继续絮絮地说:“我也没办法啊,你的学历太低,工作也不稳定,我妈根本不同意……你就接受现实好不好……再说这两年我也送了你不少东西……”

我腾地站起身来,拉开随身带的化妆箱盒子,抓起一把眼影腮红和粉底瓶子砸向他:“你要我接受现实是吗?好吧,我们分手,这些东西都是你送我的,我全还给你!”

豆浆就一定配油条,海归一定要找海归?

我的气焰在离开后的十分钟里就消失殆尽。朋友都说我傻,说人家丌新贵,看不起我们这些按天拿钱,只会伺候别人的化妆师。

我不懂,爱情的距离到底是什么?难道豆浆就一定配油条,海归一定要找海归?现在我明白了,在沈建波心里,化妆师永远是个跟着别人跑前跑后的丫环婆子,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

三天后,我接到Lisa助理的电话。她被一间法国酒庄选中当亚太区代言人,为期三个月的宣传期,指定要我当专属化妆师。如果说婚姻是别人给的,但事业一定是自己把握的,何况这是我热爱的行业。化妆师怎么了,化妆师是爱和美的使者,可以为世界创造更多美丽。

我每天都揣摩技巧,从内而外全方位观察Lisa,很快地掌握了Lisa的特点。两个月过去,我拿到了我的报酬,五位数字。开庆功会的时候,Lisa神秘地对我笑笑:“我送了你件礼物,记得过两天看杂志啊。”

直到翻开那些报道,我才知道,Lisa在她的专访里,居然称我是“她见过的中国最有天分的化妆师”,然后记者用了一百多字,来夸奖我的化妆技术。

然后我就接到了一个面试通知,LVMH集团下的某个化妆品品牌,要请我当高级造型顾问。

我在心里狠狠地想,沈建波那个家伙,真是瞎了狗眼。

沈建波当然不会觉得自己瞎眼,他已经和那位相来的林小姐在一起了,准备五一节就结婚。而林小姐还是时刻化着无可救药的烟熏妆,掩饰着她那豆丁一样大的眼睛。在某个五星级酒店举办的圣诞晚宴上,我甚至看见了她,以及她身边的沈建波。

他似乎是想和我搭话的样子,可他显然找不到机会,我被簇拥在一群精英人士中间,瞥见了沈建波那张惨白的脸。我内心异常高兴。因为我知道,从那一刻起,他的生活再已与我无关。

第80篇、爱情故事夫妻斗气是个技术活

一起生活的夫妻,不可能没有争吵,但如何收官,来个皆大欢喜,可不简单。较为简捷的解决方法是:一方退让乃至双方退让,一句“我错了,对不起。”马上摆平。鉴于感性的女子,一般较难认错,男子念叨着“老婆永远不会错”,也不难办。只是,长久压抑自尊,未必是釜底抽薪的良方。

怎样才能达致“双赢”——严格而言,是“雙输”。一位青年男子在博客这样透露:有一次,和老婆大吵。吵完了,气冲冲地上床。老婆为了气他,故意装出马上入睡的模样,不料弄假成真,打起呼噜来。老公越想越气,忽然灵机一动,下床,走进厨房,把所有调味品的盖子拧得死死的。

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当然,得有前提——次日,老公装糊涂,在客厅或书房忙自己的事。老婆在锅台前,很快出了状况,炒菜打不开油瓶。昨天气势汹汹的另一半,暗里埋怨瓶子和她过不去,夸张的拧盖子动作加上声响,把老公惊动了。老公过来,什么也没说,把油瓶打开了。就这样,气氛缓和了。等到饭菜上桌时,两口子已言归于好。

这场戏的成功,一要自然,从瓶盖的松紧度到适逢其会的救急,不能穿帮。二要谦让,不要立即露出大男人的嘴脸,边摆弄瓶子边讥讽“娘们”手无缚鸡之力,干完也不自夸。这么一来,老婆马上被男人的态度所感动,由此猛然觉悟,别以为少了男人照样活,一个瓶塞就整得你饭也没得吃。

这一点雕虫小技,让男人不着痕迹地赢了。由此可见,不以离婚为出发点的吵架须讲究技术。我以为,以下的模式值得推荐:在善后阶段,一方制造出帮忙对方的机会;换个说法,一方故意暴露自己的弱项。比如,太太在战后把老公必需的衣物放在他难以找到的地方,下一步,可能是男人有点不好意思的求援。如果有孩子,那更加好办,让下一代去做中转,作斡旋,当信差,见机而作。

要注意的是,男人和女人有天然的差异,不能以“我喜欢”为绝对原则。1997年5月,香港影星吕良伟的娇妻邝美云,在一档节目中担任嘉宾,公开了独特“御夫术”:煲汤、装病、撒娇、不发问。但半年后便分手,婚姻维持不到两年,可见“驭”法不甚灵光。我猜问题可能出在“己之所欲,必施于彼”上,以“装病”为例,多数男子当不成称职的护士。家里不起摩擦则已,一起太太便在床上哼哼唧唧,开始时丈夫还能对付,一旦成了保留戏码,家里摆着装出来的老病号,换来的却可能是“郎心如铁”了。

第81篇、爱情故事比爱情更脆弱的是友情

1

樱落不再和我说话,迎面相遇时,我们眼里是互不相识般的冷漠,我的心是疼的。只是这疼再剧烈,我亦不会妥协。

为了前程,她试图把我的爱情当做礼物送给顶头上司,那个叫格飞的男子。她明知我与皓鸣那么相爱,只缺了一道嫁娶的程序而已。作为多年的朋友,她怎么可以?

起初,樱落只说格飞对搞文字的女子很好奇,拽我去吃饭。尔后,格飞加了我的MSN,渐渐地,我们相熟,再渐渐地,格飞话语里多了些潜台词,我开始不安,因为他是樱落的上司,我不能直白了开罪他,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装着傻说我与皓鸣的感情。

他不置可否,仿佛早已将我洞穿,皓鸣的存在不过是个谎言。

我不再辩解,把我和皓鸣的合照挂在MSN的图片显示上,皓鸣亦看见了,当晚便笑我自恋:最好的爱情会安静地成活,犯不着用来显摆。

我笑,不能直白了解释清楚,怕他就此抵触樱落。在这座城市,樱落是我唯一的友谊,而他是我唯一的爱情,我不想因为我的一句话,让他们变成情场上的两头斗牛。

皓鸣走后,我下楼找樱落,我们共租一套复式公寓,她楼下我楼上。

樱落塞着耳麦,正边听歌边键指如飞地和人聊着什么,没听见皓鸣走,亦没发现我已站在了身后,随着樱落手指的起起落落,那句蹦跳在MSN对话框里的话,让我崩溃。

樱落说:“放心吧,我会帮你把麦子追到手的,到时候可别忘了答谢我这红媒哦。”

对方是格飞。

我默默地看着,心已如春雷滚过,拿下樱落耳上的耳麦。她一惊,转身看我,好看的嘴巴大大地张着,像受惊的鼹鼠。

格飞在那厢说“谢谢”。下面的话我看不见了,樱落眼疾手快地关了MSN,她张皇地站起来,从慌张到镇定,只用了短短的瞬间:呵,吓了我一跳。

“他许了你什么好处?”我不动声色,内心的凉,像严寒里冰面下的水。

然后,我们就吵了起来,樱落不喜欢皓鸣,对皓鸣经常把我的版税拿去给员工们发薪水而耿耿于怀,可我不介意,因为爱,我从未怀疑过他在我人生中的位置,一直到老,相濡以沫。

樱落冷笑说:“怕是只有你吐着心血溽他潦倒而狼狈的人生的份儿,他还给你的只有无用的唾沫吧?”

她刺中了我一直竭力掩盖的隐痛,我们相互怒视不语,然后,不再说话。是的,我承认我是个虚荣的女子,熟谙皓鸣所有的瑕疵,却容不得被道破。就像虚荣的人穿了一件表面华丽、内里破旧不堪的袍子,连风吹过了都胆战心惊,唯恐内里的不堪招惹的讥笑淹没了自尊。

2

皓鸣再来,也感觉出了我与樱落的不睦,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就知道你们早晚会闹掰的”,就不再多说什么,他不喜欢樱落就像樱落不喜欢他。

哪怕樱落什么都不说,单是看他的那眼神,也让他有种灰暗的败落感。为此,我求过樱落,求她不要用垂直向下的眼神看他,樱落斜着眼看我,不应也不拒地说了一句:“麦子,我比他爱你。”

我笑:“如果不分场合说这话,是会被误解的。”

樱落用鼻子哼了一声,看我,很暖很暖。

我们不再说话的半个月后,我开始怀念樱落的眼神,貌似不羁里的温暖铺天盖地,在我一个人的夜里。

我给皓鸣打电话,他要么忙得顾不上接,要么接了就匆匆说等我忙完这阵子就好好陪你。

也好,我不再打扰他,希望他忙出点儿辉煌,可以洗掉樱落眼里的轻视。

他忙得连自己的生日都忘记了,我买了礼物,在餐厅订了位子,想给他一个惊喜,他没来,说正在200公里外的小城陪客户。

樱落知道今天是皓鸣的生日,所以,我不想早回家,因为不想让樱落知道,在今晚,我满怀的热情扑了一场空。

让服务生把未动的饭菜打了包,塞进后备箱里,在街上兜兜转转了半天,去了正是落樱缤纷的八大关,停了车,遍地都是粉色碎屑一样的樱花瓣,莫名的就有些感伤。

上了木栈道,沿着海岸线一直东去,走过河豚馆门口时,想起上次皓鸣和我一起吃河豚,几口下去,唇齿微微地麻了,皓鸣以为河豚没处理好,我中毒了,扛起我就往医院跑……想到这里,我微微地笑了,那种被在乎的幸福感醉人得很,便又去端详河豚馆的门面。

河豚馆里灯火辉煌,在朝向海的窗子里,我看见了皓鸣,不是幻觉,而是他那么真实地坐在那儿,与一雍容女子谈笑风生……

我依在木栈道的栏杆上,看他们说笑、亲昵,甚至接吻,摆在他们面前的,不是美味的河豚,是我被烹煎过的心。而我,支撑着一具被取掉了心的空壳肉身,冷静而残酷地看着他们一点点将它叉碎,咀嚼着吃掉。

3

我回家,游神野鬼一样站在樱落的门口。

樱落被我的样子吓坏了,站起来,眼里依然有防备我攻击的警觉,我落了泪,扑到她怀里,说:“对不起,樱落,别不理我。”

她拍着我的肩,像哄爱哭的婴儿:“傻样,谁不理你了?是你不理我。”

我们和好如初,关于河豚馆的一幕,我没有说,因为不想看到樱落恍然大悟的样子,对我来说,那是再一次伤害,当伤害到来,越是谈论就越是给它提供生长的养分。

就算全世界都在帮我谴责皓鸣,也于事无补;何况,他曾是我对异性的审美标准,那些被我泼出去的爱,变成伤害砸中我的心,唯一能证明的就是我的愚钝。

樱落猜测我的郁郁寡欢,却不问。在某些时候,温暖的关爱是残忍,因为被关爱者在领受温暖时,会一遍遍晾晒残酷的记忆,对于伤口,最好的关爱是沉默。

所以,她带我出去疯玩,站在K歌房中央,声嘶力竭地歌唱,唱着唱

着泪水滚滚而下,她抱着我的肩大声说:“哭吧哭吧,流眼泪可以排毒。”

我尽情地流泪,眼泪一点点地冲刷着我心里的皓鸣,一周后,他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抱着鲜花来家里找我时,他在我心里已淡得有些恍惚了,像一场没经过刻意挽留的经年前的记忆。

我顺应着他热烈的拥抱,心却已在节节后退,他环着我的腰:“有没有想我?”

我笑:“想了。”

“怎么想的?”

想我们一起吃河豚的时光。我转身,给他泡茶。我的爱情已成了跑丢的小兽,问它跑丢的缘由,除了自找难堪,就是暗示他制造一个取得宽宥的谎言。

掩耳盗铃,我不喜欢,从来都不。

失败不等于要放弃尊严,质问是对失败的不甘,在这场爱情里,我总要善待自己一次。所以,我微微地笑,问他生意谈得怎样,他略有慌乱,很快镇定,说胜券在握,我碰碰他的茶杯,祝贺了他。

是夜,我从MSN上解放了被屏蔽N久的格飞,有点自私,凭心而论,他不是个讨人烦的男子,面目落拓,笑的时候,令人想起牙膏广告,很干净。

4

我和格飞约会。皓鸣来找我,他坐在客厅里等,向樱落问我的下落,樱落一问三不知,却悄悄短信知会我,他在的。

我便把回家的时间往后拖,和格飞去汽车电影院看电影,电影散场时,他吻了我,因为我哭得一塌糊涂。

后来,整个汽车电影院就剩了格飞的车,空旷而寂寥,我们十指相扣,不时对望,我说其实我真的有过男朋友……

“对,不是有,而是有过。”他笑着打断我:“别用过去吓唬我。”

我爱男人的这种淡定,不是每个男人都拥有的起的,需要很多勇敢而强大的精神货币。

车到楼下,我看见了皓鸣的车,安静地蛰伏在夜色里,像一只坚硬而绝望的虫子,格飞开了车门,我举步犹疑。

格飞顺着我的目光,看到了依在车上抽烟的皓鸣,递手过来,我再无退路,这样的场景,虽已在心里预习千遍,临到上场,心依然慌乱,毕竟那只是我一个人的预习。

皓鸣把扔掉的烟踩来踩去,直直看我,面无表情,仿佛格飞是空气:“怎么这么晚回来?”

“去看电影了,对不起。”

皓鸣“哦”了一声,抬眼看格飞:“抱歉,我这一阵忙得没顾上陪你,谢谢你帮我陪麦子。”

格飞欲开口,被我拦下:“这是我自己的事,不需要你代我感谢格飞先生。”

皓鸣怔怔看我片刻,像找不到谜底而被激怒了的坏脾气孩子,我拉着格飞上楼,在电梯里哭着和他说:“对不起”,我必须坦诚,为了这一刻的到来,我利用了他,因为我不想在蹂躏自尊的质问中与皓鸣分手,我需要一场逼真的戏演给他看,是我爱上了别人,而非像那些被爱情辜负了的女子一样,在不屑的目光与无限的哀怨中灰头土脸地退出,我要的不过是从一场早已注定了败局的爱情战场上,以胜利者的姿态回撤。

我语无伦次地说着,不得要领,亦不知格飞有没有听懂,我只知道,他用力地攥着我的手,片刻都不曾放松。

我请他原谅我的自私,他捧起我的脸,突然笑得璀璨:“有没有爱我一点?”

我错愕,本以为他会因被辱而大为光火,他却问有没有爱他一点,当然,不只一点,否则我就不会在汽车电影院哭得一塌糊涂,因为我害怕在今夜的演出结束之后,等在后面的是无穷尽的失去。

5

格飞说所有的结束都是为了更好的开始,我们的爱情热烈得像6月的牡丹。最欢喜的竟是樱落,因为她不停地说格飞的好,我笑她是最卖力的媒婆,调侃说肯定是格飞许了她好处。话音一落,我后悔了,因为想起在她极力撺掇我和格飞好时,曾被我挖苦拿我去格飞的上司跟前换前程。

樱落也微微一怔,就豁然地笑了:“那是,我再也不用为你发现皓鸣的背叛而提心吊胆了。”

“你是不是……”我突然没有勇气问下去,她看着我,缓缓点头,原来,她早于我发现了皓鸣的背叛,她的沉默不过是不想让坦陈的真相令我受伤。

所以,她撺掇我和格飞,希望我借此离开皓鸣。尽管我愿意相信,可樱落在格飞和我的事上的过分热情,依然让我难以释怀。

或许,我只是她送出去的礼物,歪打正着了而已,这么想着,再看樱落,就有了不自在的别扭,仿佛我是一穷家孩子,被人贩子拐了,所幸的是卖到一家敦厚的好人家,那么,我应当感激还是唾弃?

可是,想不到樱落主动请调到了西部的公司分部,职位没升也没降。我急:“西部公司分部不是没人愿去吗?她傻了不成?”

我跑去找樱落,劝她留下,请她原谅我。

可最终,她还是坚定地走了。

我知道,她的离去,不过是为了让我与格飞爱得毫无负担、心无旁骛,因为女人的友情比爱情更脆弱,她一直都懂,一旦与功利沾边就容易生病。

所以,她选择远离。

第82篇、爱情故事不是谁都愿意做你的小厨娘

下班时,办公室里的德语翻译朱茵,下楼梯不小心扭伤了脚,脚脖子一下肿得很粗,她蹙着眉头坐在楼梯上,我忙问她,送你去医院吧?她点了点头。她的脚却不能走路,我只好抱着她下楼去拿车。

她不是很重,50公斤的样子,我把她抱起来,她的双手吊在我的脖子上,我忽然觉得窒息,她离我很近,身上若有若无的一生之水的味道,清新淡雅,令我迷惑。

我想起妻子莲心,她的身上是永远也洗不净的油盐味,有时候夜里抱着她,我怀疑自己是在厨房里。

我低下头看朱茵,她红红的唇,饱满丰润,像一朵含苞的花蕾,我有想吻她的冲动,朱茵毫不畏惧我的目光,看得我心慌意乱,我只好转过头,眼睛看着别处。

那天在医院里折腾到很晚,拍片子,做X光透视,确定没有骨折之后,才敷了外用药,服了消炎药,顺便拿了一些药,又把她送回到家里,看看天都快亮了,她说,别走了,在这儿凑合一宿吧!

我摇了摇头,开玩笑道,不,我怕我会犯错误。她听了莞尔一笑,有几分委屈,似乎又有几分纵容。

我几乎逃跑一样逃离朱茵,一直回到家,我的心绪还不平静。

我悄悄开了门,蹑手蹑脚溜回家里,我怕吵醒妻子,我怕跟她解释。从洗手间出来,去厨房喝水,灯却忽然亮了,吓了我一跳。原来她坐在厨房的餐桌旁边等我,桌子上是我平常爱吃的菜,看样子已经热了好几个来回,却不曾动筷。

莲心问我,饭菜都凉了,我去给你热一下吧?

我忽然觉得她很虚伪,前天中午,她明明在街上看到我和朱茵在一起吃饭,可是回来后却只字不提。

莲心的隐忍令我难受,更加想迅速逃离这个家。

当初她不是这样的,第一次遇到她,是在一个商务性质的谈判会上,她优雅、睿智口齿伶俐,条理清晰,思维敏捷,一直把我逼到角落里,没有回旋的余地,脸上才露出恬淡的笑容。

那次针锋相对的谈判,我输得一塌糊涂,输得心甘情愿,这个厉害的对手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莲心,

那时候她还不会做饭,十个手指修长,纤细,白晳,像雨后竹下冒出的嫩笋,我盯着她的手指看的时候,冲动得想抓过来,给她套上一枚指环。

后来经过我不懈追求,她终于答应了我的求婚,梦想成真的时候,我把她的手捉拿过来放到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莲心变成了一个热爱厨房的女人,一有时间就驻留在厨房里,打理那些汤汤水水,她的拿手菜是可乐鸡翅,凭良心说,真的很好吃,可是即便是大餐,天天吃也会腻,更何况一道可乐鸡翅?

再下班回家,按门铃的手有些迟疑,结婚三年,她像变了一个人,不修边幅,说话很大声,唠唠叨叨。

门开了,她站在门里,头发散乱的用一根橡皮筋扎在脑后,穿着一件宽大邋遢的T恤,下身穿了一条花短裤,颈下围着脏兮兮的围裙,右手提着炒菜用的铲子,左手在围裙上来来回回地蹭,看到我,笑得没有分寸,露出嘴里两颗小龅牙。

夜里,抱着她,闻着她身上的葱花味,竟然有睡在厨房里的错觉。

我开始喜欢在办公室里耽搁,下班了不肯回家,因为公司里来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是公司新招的德语翻译。她大方,能干,敬业,眸子里闪着职业女性那种特有的自信,给死气沉沉的办公室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女孩和我握手的时候,嫣然一笑,落落大方地说,请多关照。我的心忽然“嗵嗵”跳了两下,那种久违的感觉令我心慌意乱。

我越来越频繁地加班,莲心总是打电话问我回不回家吃饭,问得次数多了,我就不耐烦起来,在电话里对着她喊,你自己吃吧,别老是问我。后来,她不再问我,不管我回不回家,每天晚上都做好两菜一汤,然后坐在餐厅里等我。

每天下班,她总是先去超市,精心挑选上好的鸡翅,给我烧可乐鸡翅,她像做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一样一丝不苟地做那道据说有独家秘方的可乐鸡翅,像喂宠物狗一样喂我吃东西,我的心中自然多了几分厌烦。

耽搁了许久,我们一直在冷漠中对峙,最终分居,是她提出来的,她终于下决心放我走,她没有哭也没有闹,我原来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她冷冷地说,留不住你的心,留住你的人也没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坐在床边看着她收拾东西,我想好了,只要她说,你别走了,留下吧!我就留下不走,尽管此前我曾多次幻想着离开她,过一种全新的生活,而这种新生活只有朱茵能够给我,可是真的盼到了这一天,我竟有些犹豫不决。

我和朱茵同居了,年轻的女孩多半不喜欢下厨,朱茵也不例外,她怕油盐熏坏了漂亮的脸蛋,她怕身上沾染上难闻的油烟味。我们很少在自己家里做饭,大多数时间一起去饭店里吃。她的身上没有葱花味,只有好闻的甜香型香水味。

朱茵喜欢我骑摩托车载她兜风,我喜欢女孩坐在我身后的尖叫,令我觉得很刺激。有一次去郊外,在一段劈山路的悬崖边上,开满了金黄的野菊,她怂恿我爬上去采,为了博得心爱的女孩一笑,我真的爬上去采花,结果摔下来,右膝骨折。拍片子,做X光透视,不停地换药,在医院里折腾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吃厌了医院里的饭菜,忽然想吃从前妻子莲心做的可乐鸡翅,但却不敢对朱茵说。只对她说想吃她亲自下厨烧的菜,一定非常香,怕朱茵不答应,加重了语气,说得很诱惑,没想到她答应得非常痛快。

朱茵回家做饭的时候,我趴在窗台上看外面的小鸟打架,目光渐渐落至街边行人的身上,一个女孩窈窕轻盈,穿着长靴,酒红的长发在风中张扬地飞,真的是她,我看着她进了街边的一家饭店里,我盯着那家饭店进进出出的客人发呆,很久。

朱茵回来,我笑着问她,你给我做了什么吃的?一定非常香吧?她笑,说,是可乐鸡翅,你尝尝。我拿了一块放在嘴边,问她,是你亲自下厨做的吗?她点点头说是,问我好吃吗?我说好吃、好吃,脸上笑着,心里却在流泪,因为她骗了我。

那天,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傻傻的念头,莲心还会为我做上一盘可乐鸡翅吗?

我几番犹豫之后,终于鼓足勇气拨了她的手机,长久的铃声之后,听筒里响起了那个我熟悉的声音,我心跳如鼓,像当年追她那样忐忑,怕她拒绝。

我嗫嚅着,我生病了,住在医院里,没有人照顾,你能来接我吗?她犹豫了半天,在我就要放弃的时候,想不到她答应了。

当莲心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一下子傻掉了,整个房间都靓了起来,她穿着精致时装,身上隐隐地逸出香水的味道,长发飘逸,一如我初次见到她时的样子,优雅、睿智,而不是我熟悉的炒菜炝锅的葱花味。

她接我回家,家里还和从前一样,只是厨房里,再也没有油烟味,干净得一尘不染,仿佛很久都没有做过饭的样子。我伸手拈了一下灶台,问她,你可以再为我做一次可乐鸡翅吗?她答应了,我看着她换掉高跟鞋,熟练地穿上围裙,起火,炝锅,半个小时之后端出一盘色香味俱佳的可乐鸡翅。

我忽然明白,没有人天生愿意做饭,哪怕为自己,我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她必定没有为自己烧过一餐饭,只有为所爱的人,才会甘心情愿忍受烟熏火烤。

相爱的人在一起,过的是烟火生活,而我却一直停留在风花雪月的表层,连我喜欢的那个德语翻译,亦不过是她从前的翻版,可是那女孩却不愿意为我下厨,怕下厨弄坏了十个手指上精致的蔻丹,怕被烟火熏成黄脸婆。我知道女孩亦爱我,但如果有一个参照物的情况下,我才发现她其实更爱自己。

活了小半辈子,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个肯为你下厨的人,那个肯为你忍受烟熏火烤的人,一定是最爱你的人,比如小时候的父母,长大后的妻。

第83篇、爱情故事相依为命的爱

有人做实验,把一只狼和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放到一起养。所有人都不看好小羊的命运,觉得狼迟早会吃掉小羊。但结果却是,狼非但没有吃掉小羊,而且还成了小羊最亲密的朋友。它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

实验结束后,工作人员把小羊牵走,这时,却出现了感人的一幕:狼奋力扑到铁丝网上,对着铁丝网外的小羊长嚎不已,声音凄厉至极。铁丝网外的小羊听到狼叫,努力挣脱绳索,反扑过来,哀哀应着。真正的生离死别。

原来,狼和羊也是可以相爱的啊。它们彼此的孤寂会相互吸引,继而相爱,在岁月的累积之下,衍生出同病相怜风雨同舟的情感来。

狼和小羊的故事,让我想起我的祖父祖母。我的祖母身材修长皮肤白皙,年轻时是出了名的美人,而祖父却个头矮小皮肤黝黑,还有罗圈腿。他们两个怎么看怎么也不像般配的一对。我曾追问过祖母怎么会嫁给祖父。祖母笑着说,那个时候女人嫁人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嫁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全凭父母作主,只好认命了。

在这种认定命运安排的前提下,我的祖父祖母过起了家常的日子,一路相伴走到今天,将七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他们都老了,像两只老猫似的,相偎着坐在屋前晒太阳。偶尔,祖父出外转转,祖母转眼见不到祖父,便会急着到处寻问:“老头子呢,老头子哪去了”?

最感人的是,祖母在82岁那年生病住院开刀,家里人怕祖父担心,瞒着他说祖母是小病,在医院里住两天就可以回家了,不让他去医院探望。祖父嘴上答应了,背地里却偷偷一个人赶了三十多里的路,摸到医院去看望祖母。祖母仿佛有感应似的,忽然对我们说老头子来了。大家不信,到门外去看,果真看到祖父正喘着气颤巍巍地站在门外。

原来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浑厚、最为坚固的情感,叫相依为命。它与幸福离得最近,且不会轻易破碎。

因为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是融入彼此生命中的温暖。

第84篇、爱情故事我的新娘

当我们毫无保留地认定了彼此,下一步就是被双双引见给家人。

佳苗的母亲和姐姐很快送上了她们的祝福,我也赢得了佳苗的外祖母、姨妈、舅舅和表亲的一致好感,因为我在一次家庭聚会上跟着墨西哥街头乐队的曲子跳了舞,然后和他们分享了我的信念。我没有四肢的事实没有引起他们的忧虑。

又等了两个星期,我才把这段感情告诉父母,因为爸爸比较小心谨慎,一涉及到女人的问题就喜欢对我问东问西。当我的父母问了佳苗一个非常难回答的问题时,她的成熟显而易见。虽然我没有四肢并不是遗传基因的结果,但父母还是问了佳苗,如果我们的孩子出世时也像我一样,她会是什么感觉。

此前我未来的新娘已经决定要生一大群孩子,于是她回答:“即使我们所有的孩子都没有四肢,我也会爱他们每一个人。我知道我会比你们更容易面对这种境况,因为力克对你们来说是一种遗憾,但我会让他成为孩子们的榜样和向导。”

在让我真正为债务感到烦忧的那些想法中,有一个是我本来希望存一些钱,好让自己能有大约一年的时间从演讲日程表中抽身出来。我不想在结婚的第一年总是到处旅行。当我告诉佳苗公司如今不仅分文未赚,还背上债务的时候,她的回答是:“没关系,我会找个护理的工作来养活我们两个人。”

她没有犹豫,没有畏惧,更没有夺门而出,而是抚摸着我的头发,不停地安慰我。这时我意识到佳苗已经成为一把钥匙,她能让我扮演好所有的角色,包括丈夫、演讲家、朋友、老板、兄弟和儿子。和她在一起时,我不必要求任何东西,也不必告诉她我需要什么,她都了如指掌,并设身处地为我着想。她是我最好的知己。

我把佳苗看得比我的公司重,所以我们总会找时间共处,坐在壁炉前谈天说地,终此一生。我越来越讶异于我们这样的爱情究竟能更上几层楼。佳苗为我付出的越多,我就越想让自己配得上她的爱和付出。

有个朋友曾跟我谈论他的新恋情,他一直说:“我认为她对我来说太好了,我不配拥有这样的女人。”我对他说,在他恋爱的这个阶段,有这样的想法是件大好事。我们应该和那些能够鼓舞和激励我们变得更加成熟的人在一起。如今我已经是一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耐心的人。

我们的爱是具有感染力的。有一天,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看到我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她满含热泪来到我们身边,说道:“现在我又相信真爱了。”我没办法向你形容当我看见佳苗微笑、跳舞、唱歌以及玩耍时流露出的那种快乐。我等不及看到我们的孩子做着相同之事的那一天。

第85篇、爱情故事约会

去到约会地点,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他站在那里,不时向路的两头张望。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还没有来。“其实站在这里,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也挺不错的。”他脸上挂着平静的微笑,愉快地想。二十分钟后,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快步迎上去。“你来了。”他热情地打招呼。“嗯,等很久了吧?”她矜持地笑了笑。“没一会。”他欢快地回答,接着他又笑着补充了一句,“有时等人也是一种幸福。”

去到约会地点,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他站在那里,不时向路的两头张望。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还没有来。“怎么还没有来?”他偶尔抬起手看表,每当这时,他的脸上会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焦躁,不过很快又消失了。十五分钟后,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迟疑了一下,才移动脚步慢慢地向她走去:“你来了。”“嗯,等很久了吧?”她淡淡地笑了笑。“有一会儿了。”他说。

去到约会地点,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他站在那里,不时向路的两头张望。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还没有来。“怎么还不来?”他内心不由地焦躁起来,开始在那里来回踱着步,不停地抬起手来看表。十分钟后,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没有动,等她走到跟前也没有说话。“等很久了吧?”她歉意地笑了笑。“你也知道啊?”他没好气地说,“以后能不能早一点出来?”

去到约会地点,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他站在那里,不时向路的两头张望。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还没有来。“这个女人,怎么还没有来?”他恼怒地看着手表,“再等五分钟,如果她还不来我就不等了,等人最煎熬了,被来来往往的人看着,像看怪物一样。”五分钟后,她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把黑着的脸别过去,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等很久了吧?”她怯怯地笑了笑。“那还用问,烦死了,你到底磨蹭什么?次次都这样。”他脸上密布的乌云变成噼里啪啦的雨点。

去到约会地点,已到了约定的时间,她还没有来。“这个可恶的女人,怎么还没有来?”他当即拿出手机,快速拨了一串号码,气势汹汹地说:“你还来不来啊?再不来我就走了。”

去到约会地点,已过了约定的时间。他看到她站在那里,不时向路的两头张望……

第86篇、爱情故事一棵核桃树背后的爱情故事

74岁的王贤琴,是浙江省绍兴嵊州仙人坑村人。2018年8月1日,她坐在家门口长满青果的核桃树下,面容清秀,身体健朗。望着满树的果子,王贤琴的思绪回到了48年前。1970年,丈夫王荣浩从四川回老家探亲,带回了3个核桃。在丈夫结束探亲假临走的前一天,夫妻两人把3个核桃种在家门前的院子里。此后,有一个核桃生根、发芽、成长、挂果……王贤琴已经守护这棵核桃树近半个世纪。

王贤琴的丈夫王荣浩,大半辈子献给了核工业,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成功爆炸作出了贡献。2005年,王荣浩因病去世。两人没有孩子,不过,门口的那棵核桃树,就像丈夫和孩子,每天陪伴着王贤琴。2018年8月1日,嵊州一群热心的网友自发去看望王贤琴,事后当地媒体作了报道,这棵核桃树背后的爱情故事才广为人知晓……

48年前,夫妻种下核桃树

2018年8月1日下午,浙江省绍兴嵊州仙人坑村王贤琴家门口,一棵硕大的核桃树投下斑驳的光影。王贤琴拿出丈夫王荣浩的遗物,几本获奖证书和几枚奖章。一本1984年由核工业部颁发的荣誉证书这样写着:王荣浩同志,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作出了贡献。

不过,最能勾起王贤琴对丈夫思念的,还是门口的那棵核桃树。这是48年前,他们俩一起种下的。如今,树上又长满了青青的果子,到9月份就成熟了,到时她会分给邻居们。

王荣浩和王贤琴两个人的爱情,是峥嵘岁月里一个平凡的故事。

1967年,王贤琴22岁,出生在城区的她,作为知识青年下乡去了农村。那年,常年在深山里从事核工业研究的王荣浩从青海回到老家探亲。32岁的王荣浩已经是大龄青年,趁着探亲的机会,经人介绍,并经双方家长同意,他和王贤琴刚认识几天就匆忙结婚了。婚后,王贤琴住进了丈夫家。

結婚没多久,王荣浩就离开了新婚妻子,回到了青海的单位。后来,他又调往四川。从此,王贤琴和丈夫过着20年两地分居的日子。因为王荣浩从事的核研究是一项保密工作,他不会和妻子聊这些,王贤琴也不会过问。

每年,王荣浩有一个月的探亲假,这是他们仅有的相聚时光。回家的时候,王荣浩常常会带一些当地的蔬菜和花草回来,当作礼物给妻子。

1970年,王荣浩带回的是3个大核桃,用纸包着。他说,这种核桃树,四川那边种得很多,不知道这边能不能种活。

那次探亲假的最后一天,夫妻俩在门前的院子里,一起种下了核桃。3个核桃种下去,只有一个长出了幼苗。王贤琴悉心呵护着这棵幼苗,看着它从发芽到慢慢长大,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也像是在浇灌自己漫长的思念。

丈夫去世前两年,核桃树结果了

一天天,一年年,核桃树不断长大。终于,王贤琴等到丈夫王荣浩可以回家和她长相伴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王荣浩51岁那年,他因身体原因办理了退休手续,回到妻子身边。这也是两人从结婚以来,真正相伴安居的开始,虽然时间晚了点,两人也青春不再。

那次,王贤琴踏上了从浙江开往四川的火车,接丈夫回家。这也是结婚20年来,她第二次去丈夫所在单位探亲。第一次是因为丈夫生病了,她去住了三个多月。在通往深山的路上,她不知道车子拐过了多少个急转弯。在丈夫身边的100余天,王贤琴每天除了给丈夫烧饭,就织毛衣,还有陪丈夫爬山。

丈夫办好了退休手续,拿到了通行证,他们带着几个木箱子,登上了从绵阳回浙江老家的火车。一个箱子里装着很多木椅木凳,都是王荣浩自己做的,空闲的时候他就砍柴做些手工。他还自己做了一个高压锅,作为给妻子的礼物,用来烧菜做饭。另一个箱子里,装的是王荣浩种的很多花草,但在路上被人拿光了。

常年在深山里科搞研的王荣浩,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回家后,他唯一的爱好是钓鱼,平常很少说话,即使和妻子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这大概是他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养成的习惯。

71岁那年,王荣浩因病去世。生前他对好朋友说,他们搞核研究的能活到这个年纪,已经很满足了。也许是王荣浩从事核研究,接触核辐射影响了身体,夫妻两人没有生育孩子。有人对王荣浩说,要不要去领养一个孩子,他说,不用了。

在王荣浩去世的前两年,核桃树长出了果子,王荣浩特别高兴。那时,很多人要来买去做药,王荣浩也不收钱,慷慨地送给他们。

这几年,核桃树结的果子特别多,每年都结几千颗,王贤琴也会和丈夫一样,分给邻居们吃,分享她的心意。对于王贤琴来说,这棵核桃树产多少核桃,核桃能不能卖钱,早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棵核桃树一直陪伴着她,年年岁岁如此,俨然已经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2018年建军节,特殊日子里一群热心网友的看望

2005年丈夫去世后,开始几年偶尔也会有人来探望王贤琴,但渐渐地,知道王荣浩事迹的人越来越少。

王贤琴住在50年前的老屋里,和门前的核桃树一起过着平静的生活。每当进入夏季,邻居们每天都会来王贤琴家的核桃树下乘凉聊天,热热闹闹。虽然王贤琴没有孩子、丈夫,但她过得并不孤独。

2018年8月1日建军节,是一个特别的日子。王贤琴家里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是嵊州的一些热心网友,带着礼品看望老人,有的还带着孩子。“让孩子来看看,接受一下教育。”一名家长说。

发起人张亮宗,是一名退伍军人。10余年前,他路过王贤琴家,看到这棵核桃树,觉得惊奇,嵊州很少有这种树,进去和王贤琴老人一聊,才知道有这样的故事。一晃很多年过去了,老人怎么样,这棵核桃树怎么样?在8月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他发起了这次探望老人的活动。“老人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不应该被忘记。”张亮宗说。

突如其来的人群,让王贤琴有些意外。“你有什么遗憾吗?”有网友这样问王贤琴。“谢谢大家,我现在的生活很满足,没什么遗憾。”王贤琴这样回答。

张亮宗问了王贤琴一个问题——嫁给王荣浩后悔吗?王贤琴老人回道:“他是给国家办事的,我怎么能拖他后腿呢!”

“再过两个月,核桃就要熟了,你们也来尝尝。”王贤琴送别客人时,笑着邀请大家。

第87篇、爱情故事爱是永远的家

在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区祁连社区文化小区,有这样一个平凡而特殊的家庭——65岁的酒泉地区物资局退休职工张多智和他60岁的妻子李万香,他们无怨无悔地照顾智力残疾的哥哥40余载,用温情撑起哥哥的蓝天,用爱心谱写出动人的孝老爱亲之歌。

张多智的哥哥张多敬3岁多时,因病导致智力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小时候,张多智常听父母唉声叹气地说:“唉,娃这一辈子可咋办呢?我们以后不在了,娃可咋办呢?!”

兄弟两十来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母亲没有工作,只能靠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一个弱女子,两个孩子,这个家庭的艰难可想而知。

参加工作以后,张多智义不容辞地挑起了照顾哥哥的重担;成家后,他又说服妻子李万香,继续照顾哥哥和身体不好的母亲。母亲患有高血压、脑溢血,夫妻两不放心让她独自在家照顾哥哥,便决定让李万香留在家里,张多智则负责外出赚钱。

随着儿女们的相继出生,这个家庭增添了不少欢笑的同时,也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不断增加的开销,日渐老去的母亲,还有患有哮喘的女儿,让本就困苦的生活雪上加霜。但是,夫妻俩没有一蹶不振,也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抛弃哥哥和母亲,而是更加积极地面对生活。孩子们都上学以后,李万香开始给别人带孩子挣钱,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

张多智说:“他是我的亲哥哥,是父母亲在这个世界上最放心不下的人,我们一直都没有分开过。他很听话,我们常带着他出来散步,现在我们都是将近六七十岁的人了,我们还要一起走下去。只要我还有这个能力,我就要照顾他,照顾好他。”没有华丽的词藻,但这质朴的表达更能触动人心。“我一开始很害怕带着哥哥出去,我不想看到别人对他指指点点地说些不好听的话,但他现在这个样子并不是他的错,他应该拥有和别人一样的权利。后来我们发现,小区里的邻居对我们都很好,还经常关心我们的生活,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这让我们很感动。”张多智说。

一晃40余年的时间过去了。回忆起这40多年来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夫妻俩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更多的还是欣慰。对于弟弟、弟媳这些年来的悉心照顾,张多敬的内心充满感激之情,他常跟邻居们念叨:“他们把我照顾得很好!”

爱是一份责任,是一种坚守,更是一份血浓于水的手足深情。张多智夫妻俩的感人事迹,从平凡中体现了真诚,从日常中倾注了关爱,奏响了一曲令人钦佩的敬亲乐章。

第88篇、爱情故事爱在左

和儿子散步,我牵着儿子的左手,走在他的左边。儿子举起右手问我:“妈妈,這是右手吗?”我说:“是的。”“妈妈为什么每天牵着我的左手呢?”“因为我要走在你的左边保护你。”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这句话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无法忘却,熟悉到一提,心就撕裂般地痛。

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加上我,一共姐弟三人。我一直觉得自己在家里是个多余的人。农村有句玩笑话:亲大大,宠小小,就是不亲老二二。我恰好是家里的老二,我潜意识里认为,就算没有我,父母也是儿女双全。

我自幼倔强,脾气不好,属于那种一点就着的,凡事都想逆着来,为此没少挨父母的训斥。所以,我更加坚定地认为:在这个家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父母都不亲我。这个想法像一根刺一样一直扎在我的内心深处。

小时候,父亲送我上学,经常牵着我的左手,走在我的左边。我想走在父亲的左边,也就是人行道的外侧,因为那样可以清楚地看到路上的景致,但父亲就是不让,我生气地问父亲为什么。父亲笑着说:“因为,我要走在你的左边保护你。”但我心里认定是父亲不让我看路那边的风景,反复几次,更坚定了我内心的想法,那根刺也越扎越深。

直到有一次,在上学的路上,我又一次和父亲提出来要交换位置,父亲说:“不可以的,这边不安全,你就走那边。”我一生气,趁父亲不注意,用力挣脱父亲的手,迅速跑到父亲的左边,不幸就在这一刻发生了,在我跑到父亲左边的同时,迎面一辆车疾驰而来,父亲扭身去拉我的瞬间,整个人已跌倒在路的中间,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父亲已然倒在了血泊中……一根更尖的刺扎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这次的代价,是父亲在残了一条腿的同时,神经系统也遭受了损伤,各种病痛渐渐缠上了父亲,三年后,因神经痛引发各种疾病,他最终撒手人寰。弥留之际,见我伤心欲绝,父亲拉着我的左手说:“以后,走路必须紧靠里边走,不要在马路上乱跑。爸爸永远牵着你的左手,走在你的左边。”

当父亲永远地离开我之后,我才觉得左边那个位置空荡荡的。从此,我走在路上,时刻记着父亲的话,即使自己一个人走路,也要在左手边给父亲留个位置,我觉得父亲一直牵着我的左手,走在我的左边。

第89篇、爱情故事冰雪谷里的爱

美女王彬彬跳槽到科华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和帅哥封子路对上了眼儿。两个人这才相信了,世间真有一见钟情,两个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

热恋之后才发现,他们居然有着相同的爱好——探险旅游。他们都是狂热的户外运动爱好者,都有精良的户外运动装备,但只缺时间。恰好公司宣布员工可以休年假了,他们两个人就凑到了一块儿商量,最后的结果是去爬日月山。

日月山位于青海的东部,是进入青藏高原的第一道雪山屏障。两个人选择这座雪山,主要是考虑这里的交通还算便利。他们经过了周密的准备,待到一开始休假,就准时出发了。

两天以后,他们到达了日月山下,仰头就能看到日月山皑皑的雪峰,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圣洁神秘。两个人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即跑上去拥抱圣峰。但他们都深知,雪峰离他们还很远,要想亲近雪峰,还要跨过许多考验。

他们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一个好向导。他们跟一位牧民说明了来意,那位牧民就把他们领到一座帐篷边,冲着帐篷里边喊:“麻先生,有人来找你!”帐篷里应了一声,接着就走出一个50多岁的男人,黑脸上长满了麻子。

两个人说明了来意。麻先生先看了看他们,又抬头看了看远方的天际,点了点头说:“你们真会选啊,这正是攀登日月山的好时候。你们的身体也不错,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三天后,他们爬过了几座陡峭的山峰,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雪峰下。他们跑过去触摸着冷森森的冰雪,都很兴奋。麻先生嘱咐他们说:“这是圣山,不能爬的。你们就在雪峰下玩耍吧。”他寻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去垒灶做饭了。

王彬彬望着那些晶莹剔透的冰雪,意犹未尽地说:“我就想爬上雪峰,都来了却不能上去,真扫兴。”封子路小声对她说:“明天咱们早点儿起,绕到后面去爬,他看不到咱们了,就不会说什么了。”王彬彬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他们两个就相约着往山后绕去,寻到一个适宜的位置,他们就开始爬雪峰。忽然,王彬彬觉得身子下面的冰雪震了一震,接着就听到隐隐的轰鸣声。她正不知是怎么回事,麻先生边朝这边跑边大声喊着:“快下来!快呀,要雪崩啦!”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后背却被猛烈地撞击着,大团大团的冰雪裹挟着她往下冲去,她惊慌地大叫起来。封子路猛扑过来,把她推出了好远,他自己却被冰雪埋住了。

王彬彬一下子昏了过去。

麻先生救醒了她,然后就和她一起挖着冰雪。可他们连着挖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挖出封子路。麻先生就对王彬彬说:“不要挖了,我们走吧,不然我们都会死在山里的。”王彬彬抹了一把眼泪,跟着麻先生下山去了……

封子路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但王彬彬还是一往情深地爱着他。每年夏天,她都要到日月山来,挖着山谷中的冰雪,这一挖就是10年。

10年后的一天,她又在冰雪谷中挖着,一边挖着,她一边流着眼泪,哽咽着低喊:“子路,你听到了吗?我想你,我想你啊!”忽然,她感觉手上碰到了异物,不觉惊叫了一声。麻先生忙着跑过来看,结果看到了一只手,手里竟还拿着相机。他们使劲挖下去,很快就挖出了封子路的尸体。王彬彬扑到他身上痛哭失声。

忽然,她感觉封子路动了一动,忙着低头看去,却见封子路正缓缓地抬起手来抹着脸上的雪水,她立时惊呆了。封子路慢慢地睁开眼睛,看到她,不觉笑了。她冲动地抱住了封子路,大声喊着:“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再也不要!”

封子路愣住了,“分开?我们什么时候分开过?”

王彬彬破涕为笑,这才告诉他说,他已经在冰雪下被埋了10年之久。封子路愕然,不相信地看着她,“怎么可能啊?”麻先生笑着说:“是不大可能,但真的发生了。”他看封子路还不相信,就问他:“你看看我们两个都有了什么变化?”

封子路仔细看去,这才发觉麻先生老了,下颚上的胡子都已花白。而王彬彬也显得沧桑了,她的脸上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再年轻,眼角儿也出现了鱼尾纹,他这才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奇迹。他紧紧地拉住王彬彬的手,“咱们永远都不要再分开了。”

王彬彬使劲地点着头说:“永远!”

第二年夏天,他们两个人又来到了日月山,找到了麻先生。麻先生似乎料到了他们还会再来,看到他们的时候,居然没感到半点儿吃惊。他二话没说,就开始准备行囊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上路了。

经过几天的奔波,他们终于又爬到了雪峰下。麻先生依然是去做饭,王彬彬和封子路还是去拍照,但显然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是装着快乐,拍了几张就没了兴趣,吃完饭就钻进帐篷早早睡下了。

王彬彬悄悄找到麻先生,她带着麻先生来到冰雪山谷,望着洁白的冰雪,忽然低声抽泣起来。好一会儿她才镇静下来,抬起泪眼望着麻先生,哽咽着说:“麻先生,我们很痛苦。”麻先生问她:“是因为他看上去比你年轻?”王彬彬点了点头,哭着说,封子路在冰雪下被埋了10年,颜容未改,可她却苍老了,他们的恋情被人形容为富婆包养小白脸,这让他们痛苦不堪,她才决定再来日月山的。

麻先生望着她,“那么,你想怎么办呢?”

王彬彬急切地说:“麻先生,你让我躺到冰雪下面,10年之后,你们再把我挖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很般配了。”麻先生点了点头,王彬彬义无反顾地走进了冰雪谷中。麻先生忽然大喝一声,那雪峰上的冰雪就向她压过来。她大声喊道:“子路,等着我……”

她在冰雪下躺了10年。

那一天,她忽然听到了冰雪上面传来话语声。她听得出,那是她日思夜想的爱人封子路。她抑制住一颗狂跳的心,焦灼地等待着。她看到一双手挖去了她身上的冰雪,接着就看到了一脸沧桑的封子路。封子路看到她,忽然惊喜地惊叫出来:“彬彬,彬彬……”

封子路很快就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还不能说话。她现在才明白,她中了麻先生的魔咒,魔咒不解开,她就不能醒来。封子路忙着去喊麻先生,但他却发现麻先生倒在冰雪上,已经含笑离开了人间。他埋葬了麻先生,也唤不醒彬彬了,只好在冰雪谷中挖出一个雪坑,准备把她葬进去。

她躺在那里,听着他一边啜泣着一边挖雪坑,她的心都要碎了。从此分别,,从此阴阳两隔,那就是永别了。她默默地流着泪,任自己心如刀割。封子路回过头来,她看到心爱的人伤心玉碎地抱起她,要把她放到雪坑里。她好后悔呀,要知道现在会这样,当初就不会躺到冰雪下了。那样,他们还可以享受甜蜜的爱情啊!不就是容颜之差吗?那又算得了什么?她积攒起全身的力气,奋力喊道:“我不要容颜了,只要爱呀!”

她感觉脑子里“轰”的一下,顿时清醒过来。这时,她听到封子路正在她耳边哽咽着说:

“彬彬,你快醒醒,彬彬,你不要吓唬我了!”她睁开眼,看到自己正躺在帐篷里,封子路正跪在她身边,焦灼地望着。麻先生正跪在旁边,对着神像祈祷着。

看到她醒过来,封子路惊喜地大叫起来:“彬彬,你终于醒了,你终于醒了啊!”王彬彬不解地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封子路告诉她说,他们偷着去爬雪峰,结果遇到了雪崩,她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他跟麻先生一起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一直昏迷不醒,已经10天了。

王彬彬抚摸着他憔悴又瘦削的脸,“着急了吧?”

麻先生看她醒过来,也舒心地笑了。他告诉彬彬,这10天,封子路一点都没睡,一直在用冰雪给她擦身取暖,她现在终于醒过来了。王彬彬一把拉住了封子路的手,“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一分钟也不要分开!”

封子路使劲地点了点头,使劲地抱住了她。

有个秘密王彬彬一直没说,她要爬上雪峰,是因为她要取到雪峰之巅的圣水。她比封子路大了三岁,女人比男人更容易老,她担心封子路看到自己老了会移情别恋,就四处打听,后来听到一个秘方,说用圣峰顶上的冰雪之水洗了脸,就能保住容颜不老,她这才动员封子路跟自己来日月山,又怂恿他跟自己一起去爬雪峰。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容颜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他们能够在一起。如果阴阳两隔了,再想享受爱情,那是多么奢侈的事啊……

第90篇、爱情故事跪在妻子面前

我的妻子百百代出生在北海道兴部町,在札幌市的裁缝学校学习,和妹妹一起租房子住。因为房东是我母亲的朋友,我和百百代才有了这段缘分。

百百代不仅待人接物和蔼可亲,据说高中时代还是个“女头目”,很有气魄。当时店铺的年销售额要做到700万日元,可刚开业时仅做到500万日元。然而,百百代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我们结婚后的第一年,店铺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000万日元,原本住人的二楼也被改装成商场,第二年店铺的销售额增加到1500万日元。结婚翌年,长子出生了,百百代就背着孩子去接待顾客。

有她在,我可以专心地做好配送和进货。然而最开始时,我安定不下来,时不时地从收银机里拿钱,和狐朋狗友一起去酒馆喝酒,或者去“柏青哥”店赌博。我担心直接去会露馅,就把送货的车子停在离店100米远的地方。因为车子上写着“似鸟家具”,不久我就暴露了行踪,被她臭骂了一顿:“你可以每天晚上喝酒,但是客人还等着买家具呢。好好送货!”

盛夏的一天,我送货到一名美女客户家。对方端出啤酒和小吃,我在那儿足足待了两个小时,等到想起妻子还在车里赶紧回去看时,她已经不见了。我慌慌张张地赶回家,妻子气势汹汹地对我说:“我要跟你离婚!”而且已经在准备离家的行李了。她爆发不是因为女人,而是因为我对工作的懈怠。我自知理亏,只好跪地叩头请求原谅。

有一天,店里来了一名男性客人,说:“我是似鸟先生在广告公司就职时交往过的女孩子的父亲。”我在广告公司上班时,曾考虑过和那个女孩结婚,但因为她脚踏两条船,我们不欢而散。我说:“我想起来了!”那个父亲说他开的公司经营不太顺利,拿不出像样的嫁妆给女儿。他拿出一万日元,说要我卖给他一整套家具。其实是因为分手时我没有付赔偿金,所以他打着让我用一套家具来抵过的算盘。

我再一次跪在妻子面前,把过去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坦白了。结果,她不但没有生气,还说:“這是你不好。”她让对方想要多少家具都可以拿走。结果,对方拉走了将近一卡车的家具,相当于店铺一个月的营业额。送完货,妻子对我说:“从这个月开始取消你的零用钱。”

第91篇、爱情故事只能爱你一半

梁保康是在剪彩的时候遇到叶榛榛的。

是一个叫丽景的三星级酒店的开业仪式,他是剪彩贵宾,因为是投资方,所以,省里市里的领导对他也高看一眼。十年前他离开这个小城时是一贫如洗,十年后,他带着巨资再次来到这个城市时,未免不带着那种小人得志的心情。

谁能想到他十年能成这样一个大老总呢?

其实是偶然的机会搞房地产起家,三炒二炒,他有了钱,然后杀了个回马枪,又回到了这个城市投资。

而有了钱的男人最容易有的是什么,外遇,是,外遇。

确切点说,是艳遇。

他一直有艳遇,都是那些个女孩子上赶着他,个个美貌如花,在他身边云雀一样叫着闹着。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她们必定是有所图的。他长得不好看,单从外貌上绝对没有什么吸引年轻女孩子的地方,38岁的他,就有了小肚腩,1.71米,不算高,大学里,他也追求过女生,皆以失败告终。那么,现在,凭什么这些女孩子追他,只有一个原因——他有钱。

就这么简单。谁也别说看上他有情调有才有貌,那是瞎说呢。

可那天,他动了心。

叶榛榛是引导小姐,个子几乎与他一般高,匀称的身材,着一件红色的旗袍,分外妖娆,因为皮肤白,更显得曼妙。

他遭遇过无数的引导小姐,她们都微笑得近乎献媚,只有叶榛榛,很矜持,不卑不亢,他和她并肩走着,他看了她一眼,心就动了一下,她,太像大学里那个女生了!

在大学里,他追求过的一个漂亮女生,把他的情书贴到墙上,然后得意地说:“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从此,他更压抑,也更自卑,再也没有追求过女孩子。现在的老婆,是人家介绍的,不美,也不风情,但非常地会过日子,即使有了钱,也没有那么张狂,一日三餐,该吃什么还吃什么。

剪彩剪得很顺利,他下来的时候,在台阶上被绊了一下,叶榛榛一下子扶住了他,然后小声问:“没事吧?”

她的声音真好听。

下了台,她亦没有和从前那些引导小姐一样要他的电话,然后千方百计想靠近他,她自当不认识他,转身就走了。

她的名字,他是后来问工作人员才知道的,工作人员说: “她呀,还念大学呢,大四了吧,听说家里挺困难的,课余时间出来打工。”

如果没有后来遇到,那么,他和她也就错过了。

一时的心动谁没有?可真要继续下去,是另外的事情了。

半年之后,他的公司招人,他恰巧那天没事,到楼下晃了一圈,一眼就看到了叶榛榛。

叶榛榛白衣白裙乌发,安静地坐在那里,完全和那天剪彩时不一样的人了,素色,有着淡雅的光芒,她学的历史专业,根本用不到房地产上,可是梁保康告诉身边的副总说,招上她吧,也许做方案时有用呢。

后来叶榛榛和他,在电梯里遇到,他说: “来了?”她答:“来了。”没有更多的话。梁保康想,怎么会有这么清淡的女子呢?她不巴结他,半点不,有种自生自灭的心态。她美,可是,并不骄傲,她艳,但绝对清凉。

梁保康决定请她吃饭,电话打到她办公室,她礼貌而客气:“梁总,有何吩咐?”

他很严肃,但很认真地说: “下班后,有个应酬,你陪我去一下。”

如果是别的下属,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但是她却问: “为什么我要去?”

他愣了一下,支吾着说: “工作需要。”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梁保康的车里,他侧过脸来看她,她有些脸红。梁保康问: “你紧张什么?脸红什么?这是去应酬,是工作需要。”

她小声说:“我没有呀,我挺好的。”她双手交叉着,十指缠在一起。梁保康忽然很心动很心动,多少年了,他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一个女孩子,这样心动,这样的有接近的欲望。

“想吃什么?”他问。

她反问他:“你不说去应酬吗?”

“傻呀,你。”他说。

她的头更低,这一低,就更有一种味道。他拉她去避风塘吃海鲜,挑最贵的蟹和最好的鲍鱼,她说:“别浪费了。”又指着鲍鱼问:“这是什么?”她这样不知道假装,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让梁保康更心动。

他要了一点点红酒,然后说:“喝一点,好吗?”

“不会喝酒。”叶榛榛很轻声地说。

他还是倒了一点给她,她真是不会喝酒,一大口全喝进去了,这种洋酒,是要一点点抿的呀,喝完她的脸就烧起来了,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的,更显得人如桃花一样。

结账的时候她更傻了:四千多!她说: “这么贵呀,吃的又不是金子!”为这句话,梁保康更喜欢她,她居然心疼他的钱!有哪个女孩子心疼过他的钱呢。

后来,他们常常去吃饭,一边吃一边聊天,他告诉她他小时候的事:捉青蛙掉到河里,和人打架缝了几十针,逃课去看电影让老师逮住……她就轻轻地笑,也和他说家里的事情:父母都下岗了,弟弟还有病,她不会花钱,因为挣的每一分钱全寄给了家里。

到后来,两个人有了贴心贴肺的温暖,像兄妹,又像朋友。梁保康总想把这种关系再进一步,每次看到叶榛榛,都想抱抱她,亲亲她,可是,她那么安静地信赖着他,他又不忍心。

春节的时候,叶榛榛回了家。

梁保康的心好像被掏空了一样,员工都放了假,他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办公室,有时,坐在叶榛榛的位子上,一个人发呆。

整个春节,他的心都很茫然的。

太太和儿子去泰国玩了,他说公司忙,没去。其实,他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呆一会儿。

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个人,从来。

初二,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榛,叶榛榛……”他一声声地叫着她。

“是我,”她说,“我妈住院了,需要点钱,你能借我点钱吗?”她声音很小,小到和蚊子叫似的,勉强能听得到。

他们交往半年多,他几次想给她买衣服和化妆品,都被她拒绝了,她说钱够了,她不想花别人的钱,这样说的时候,他就有些心酸。现在,她需要钱了,大概是鼓了很大的勇气说的吧。

“好,”他说,“多少?”

“两万,”她说,“我尽快还你。”

“不,不用还,”他说,“算公司出钱,没事。”

电话挂了,他把钱打到她的卡上去,五万。给她花钱,他这样心甘情愿,从前总是女人想骗他的钱花,他从来没有给她们花过,半分也没有,他看不起那些女人,但现在,他愿意!

他这才发现,如果喜欢一个女人,是愿意给她花钱的。不管她要去干什么,哪怕她去杀人放火。这样一想,梁保康才彻底明白了,他真的是爱上她了。

叶榛榛却再也没有回来。

打电话过去,她只说: “我想留在小城,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友,挺好的,再说,我父母老了,弟弟还有病,我得照顾他们呀。”

梁保康心里就很难过,觉得叶榛榛这个女孩子太特别,她怎么可以扔了他不管?可是,他们有过承诺吗?她说过什么吗?没有,什么也没有说过!他能要求人家什么吗?到这时,他又想起自己的五万块钱来了。

五万块,虽然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可是,打了水漂毕竟是件难受的事情。

当时也说的是送的,现在,也不好提什么吧?自认倒霉算了,梁保康当时真是这样想的。

偶尔叶榛榛会发一条短信过来,提醒他吃胃药,他喝酒喝坏了胃,常常闹胃疼,一疼就是半夜。他回短信很简单:好。就一个字,没了可能,他没有继续下去的兴趣了。

周围还有女孩子,她们和叶榛榛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和他去吃饭,莺声燕语,这就让梁保康想起叶榛榛来,一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忘记她,他终于知道了,有些人是值得记住的。

后来有一天,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榛说: “梁总,我把五万块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钱才凑齐,你别怪我还晚了,我尽力了。”

他想说什么,可是,噪子眼很堵: “叶榛榛,你……”他说,“你别这样啊。”“我已经很感激了,”叶榛榛说,“谢谢你关键时候借我钱,我妈和弟弟的病全好了,我们一家都很好,我会记得你的恩情。”

梁保康不知道再说什么,只觉得满胸的话,可是,却拣不出一句要表达的,他说:“叶榛榛你知道,你于我而言是多么重要,你知道吗……”

“你也是。”叶榛榛说。

这简单的三个字于他来说是一个惊雷,他问:“那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因为舍不得伤害,有时候,爱是一件伤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只能爱到一半,不能再多了,再多,于我,于你,于家人,都是伤害……”

叶榛榛那边放了电话好久,梁保康这边还在发愣,他想,自己是多么俗气的一个男人啊,总以世俗的眼光来度量这个女子,甚至想到她是不是要讹他这五万块钱。他想,叶榛榛是深爱他的,正因为爱,才会离开,如果没有这样深的爱,也许会纠缠下去,像所有的婚外情和艳遇一样,偷偷情,尝尝性,仅此而已,最后,如一场烟花一样,寂灭了,挥散了,仅此而已。

如果梁保康从前还有几丝放浪,还想找一份艳遇,那么叶榛榛离开之后,他再也没有胡来过,他想,如果找真爱情,那么叶榛榛就是,如果找艳遇,他不必了,艳遇的结果可想而知。

梁保康回到家里,又和从前一样,炒菜做饭,和太太聊天谈心。可是,他知道一切又和从前不一样,这不一样,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个叶榛榛,而这个爱他爱到一半的女子,注定,是他一生的朱砂痣,如一粒生动的钻石,在他心里,珍贵,并且,让他感到疼痛。

第92篇、爱情故事我们的爱如指纹永不变

她出身于贵族世家,十八岁的年龄,如玫瑰一样娇艳欲滴,如蝴蝶一样惹人喜爱。一大群世家子弟围绕左右,为她一颦一笑而痴迷,她只需伸手随便牵一个,这一生便紧紧抓住了富贵荣华。只是,少女的心里藏着蠢蠢欲动的心事,若无爱情滋润,再好的年华也徒剩一声悲叹。可惜,身边的这些少爷公子,没有一个能栖落她的心田。

和他相遇,是去珠宝店取首饰时,只一眼,她的美丽优雅便刻进他的心里,他如接待女神般,小心翼翼地帮她试戴、包装,细心地叮嘱她注意事项。他只是一个工匠,但他的英俊潇洒、礼貌博学,让她花朵一样柔软的心轻轻一颤。

从此,她成了珠宝店的常客,她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身边,手托着腮,眼里含着笑,耐心地看他把一块金子做成漂亮的戒指,如欣赏世上最伟大的表演。他会几晚不眠不休,油灯长亮,在灯下凝眉苦思,只为打一只她喜欢的蝴蝶耳环。他们的交往自然而甜蜜,就像蝶恋花,有花的地方就有蝶,有蝶的地方必能看到花,他们约定,这一生一世要牵着彼此的手,永不背弃。

一个贵族小姐,一个贫寒小子,世俗的眼光岂容他们长相厮守?她握着他的手许诺:“任何人都不能将我们分开,我这就向家人摊牌,你一定要相信我!”

他当然相信她,所以他每日对着她离去的方向眺望,希望她飘逸的身影忽然出现在路尽头,把“死生契阔,执子之手”的喜悦带给他。一天又一天,桃花在脚下落了一地,她却再也没有出现。

此时的她,已经将要嫁作他人妇。当她正笃定地抱着与家族决裂的想法争取爱情时,不幸却如船头的巨浪,劈头盖脸地打过来。残酷的战争让她的家族一夜衰败,一家人可能从此流离失所,而唯一能拯救她家族的人,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瞬间,命运将千斤重担压在她娇弱的肩膀上,是争取爱情,自私地一个人幸福,还是拯救家族,牺牲自己成全家人?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婚期已定,男方把打造新娘结婚戒指的任务交给他所在的珠宝店,老板又把这个重大任务交给了他。他的心碎成春日的柳絮,在空中点点飘落,很多时候,命运让人无法选择,既然如此,他只能默默地祈祷,希望他爱过的人一生幸福。

他决定为她打造一枚独一无二的戒指,犹如她在他心里,永远都是唯一。他没有用珠宝店提供的材料,而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请人从南非购得一枚3克拉的彩色钻石,虽然它不是最大的,却纯净无瑕,是钻石中的稀世珍品,就如他和她之间纯净无瑕的爱情。

为她打造钻戒,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他一边想着两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想着她的一颦一笑,一边小心翼翼地制作钻戒,将对她满腔的思念倾注在钻石璀璨的光芒中,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数月后,戒指终于成型,这枚饱含深情的戒指,有着绝美的外形,发着夺目的光彩,吸引了很多贵族前来购买,但无论他们出多高的价格,他都坚决地摇头。

在外人看来已经漂亮非凡的戒指,他却总也不满意,这世上漂亮的戒指数不胜数,怎样才能做到独一无二,让她明白他永不更改的心呢?他拿着钻戒,日日琢磨,夜夜研究。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为一位平民妇人修改银戒时,不小心被烧红的银指环烫伤了手指,疼痛难忍的同时,他惊喜地发现,银戒上有了手指的指纹,再也无法抹去。

对,将他的指纹烙在她的钻戒上,他对她的爱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指纹也是独一无二的。

六个月后,理想中的钻戒终于完工,此时的他,双手全是伤疤,眼窝深陷,形销骨立,头上也有了根根白发。

她如期完婚,当一枚纯洁无瑕、耀眼夺目的戒指捧到她眼前时,她的心为之一颤,这钻戒太美太纯了,如阳春白雪,亦如她曾经的那段粉红之恋。她拿起戒指仔细端详,发现在指环内,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指纹。看着看着,她忽然泪如雨下,深情地吻向了戒指。那是他的指纹,除了他,没有人会忍着烫伤的疼痛,把指纹印在一枚小小的戒指上。

他把手伸向烫红的指环时,该是多么钻心的痛啊!从此,这个钻戒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常常坐在落地窗前,呆呆地看上半天,眼里含着笑,慢慢地又噙满了泪。

不经意间,命运把又一个选择的机会推到了她面前。数年后,丈夫在战场上牺牲,她成了烈士遗孀。这一次,悲痛中的她选择为自己而活,她拒绝家人的安排,辗转千里,决定找到指纹钻戒的主人。在一家“指纹戒——爱因你独一无二”的珠宝店里,她终于见到了阔别三十年的恋人。此时,他早已双鬓斑白,她亦容颜憔悴,唯一不变的是,四目相望的那一刻,彼此的眼里都映着对方的影子。

他一直未婚,时隔三十年,终于等来了心中的女神,这次,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要像戒指上的指纹,永不改变对彼此的爱。

她叫翁茱莉,他叫圣普勒,他们生活在18世纪的法国,他们的故事让更多人坚信爱情,他们制作的指纹戒指一直流传到今天,很多恋爱中的人都会买一枚指纹戒,预祝自己的爱情如指纹一样独一无二,如指纹一样至死不渝。

第93篇、爱情故事水晶之恋

邱秋参加万胜公司面试的过程不过两分钟,主考官最后冷淡地抛下一句:“如果有消息我们会电话通知。”就把目光转向了下一个应聘者。邱秋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永远不会有“如果”了。

三天后,邱秋却意外地接到了复试通知。复试由公司的夏总亲自主持,提问完全没有难度,但夏总一直目光灼灼地在观察她,最后,当场拍板说:“明天来上班吧。”

邱秋进了公司才发现,她所应聘的秘书职位明明只要一个名额,可结果连同自己却招了两个人,而工作好像多是交给另一个女孩做,她闲得发慌,感觉像被架空了似的。

有一天,夏总让邱秋跟他一起出去,邱秋以为是要去办事,不料却被带到一个高档美发院。夏总抽出几张钞票,让发型师给她做个新发型,还比画了具体的样式。邱秋不知所措地说:“夏总,改天我自己去发廊重新做个发型就可以了,现在上班时间……”

夏总却说:“这就是公事。你以为我聘你干什么来的?名义是秘书,其实是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所以你的穿着打扮要服从公司的安排。”

邱秋听得云里雾里的,问:“那,我该做什么呢?”

夏总有些含糊道:“做做宣传呀,有时应酬一下客户之类的。”

邱秋更纳闷了:公司怎么会让自己这么个毫无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当此重任?想细问却又不敢。做完头发,夏总又带她去选购了两套衣服,同样没让她掏钱。

过了几天,邱秋第一次跟着夏总去应酬,对方是乐天公司的老总谭高林。乐天公司是一家大公司,万胜一直在争取与乐天的合作,如果能使万胜公司成为乐天的固定供应商,那万胜公司的收益就可观了。夏总之前便叮嘱邱秋,一定要对谭总热情些。他还笑嘻嘻地说:“谭总前年死了老婆,至今未娶,现在是个钻石王老五,不妨努力把他发展成男朋友。”

夏总特意安排邱秋坐在谭高林的旁边,当他为两人作介绍时,谭高林的目光惊讶地在她脸上多停留了片刻。

第二天上班时,邱秋在洗手间里无意间听到两个同事在谈论她。一个说:“那姓邱的一身行头都是公司支付的,她一个新人凭什么一下子就成公司形象代言了?又没美到天上去!”另一个却低声笑道:“你不知道,什么形象代言啊,那不过是夏总给乐天老总设的美人计,好笼络住乐天罢了……”

邱秋一下子蒙了,后来瞅夏总办公室没旁人时便冲进去质问夏总。夏总愣了一下,就不在意道:“这事啊,我也正想和你说呢。”

原来,邱秋是夏总看了应聘表上的照片后特召进来的,专门应对乐天公司的公关。夏总的如意算盘是通过邱秋抓住谭高林的心,从而抓住乐天这个大客户,效仿古代联姻通好之事。

邱秋又羞又气,涨红着脸抗议道:“可是,可是我对他没一点感觉。”

夏总说:“那没关系呀,只要他爱你就够了。”看她满脸疑惑的样子,又道:“你放心,你就是他喜欢的类型,我早就摸透了。”随即又板了脸,严厉道:“你嫁不嫁他,爱不爱他都没关系,只要吊住他就够了。小邱,万胜的兴衰就在你的手上了,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否则你也知道现在像你这样的毕业生一抓一大把,工作很不好找哇!”

邱秋心里乱成一团,特别是夏总的最后一句话,使她终究没敢回绝。

一次,夏总安排了一个小范围的饭局,谭高林本来是推辞的,听到邱秋会去,竟又答应了。夏总装着喝到大醉,谭高林无奈,只好召来代驾送夏总回去,自己开车送邱秋回家。按照夏总事先的授意,邱秋半道上表示想请谭高林喝杯咖啡以示感谢。

这一晚,两人聊得很愉快,谭高林滚烫的目光让邱秋的心一阵阵地战栗。回到家,邱秋失眠了,满脑子都是谭高林成熟又不失儒雅的样子。

邱秋真的爱上了谭高林,她小心地掩藏起自己接近谭高林的初衷,虽然那是夏总的诡计,可自己毕竟也接受了那样的安排呀,相对于谭高林给予她的爱,那是多么让她羞愧。谭高林对她简直是宠溺,几乎有求必应,假如邱秋按夏总的计划,向他提出两公司合作的事,相信他也会答应的。但是邱秋从不提这事,她不希望他俩的爱情掺杂进功利的成份,而谭高林也从不在她面前谈及工作。

但夏总已经催逼她几次了,因为他和乐天公司商谈了几次都没结果,所以,死命邱秋向谭高林施加压力,并且威胁说,邱秋若不照办,他就把真相告诉谭高林。

邱秋万分苦恼,有一次约会时,就试探着问谭高林:“我听说夏总想和乐天签订供货协议,但是你没答应?”

谭高林沉吟片刻,道:“主要是万胜公司的产品质量不算很好,我不能砸了乐天的品牌。”转而问她工作是否如意,需不需要他的帮助,邱秋摇头。谭高林疼爱地把她拥入怀里说:“要是干得不顺心,就到我公司来吧,或者干脆别上班了,我不想你受任何委屈。”邱秋点点头,又摇摇头,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心里下定了决心:宁可自己将来被他鄙视,也不能拿这份爱情去作谋利的筹码。

邱秋第一次去谭高林的住宅,发现墙上的婚纱照都取掉了,不禁为他的细心体贴所感动,这一夜她留在了他身边。

第二天一早,邱秋出去买早点回来,在门口遇到一个中年女子,那女子望着她惊道:“谭太太?!”再认真打量她几眼,摇摇头道:“噢,不是,对不起!唉,长得真像!”

邱秋心生疑窦,回到房里,发现谭高林去了洗澡间,便在房间里翻找起来,很快就从抽屉翻出了一本影集,照片中那与谭高林亲密相依的女子,真的和自己长得很像!包括发式和穿衣打扮的风格。邱秋登时呆住了,连谭高林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都没注意,直到他揽住她的腰。

邱秋挣开他的手,红着眼圈问他:“你只是因为我长得像她才和我在一起的,对不对?”

谭高林承认道:“开始是的,因为你很像她,所以我对你抱有好感。过去因为工作忙,我忽视了前妻,陪她的时间太少,她的忽然离世让我后悔不已,所以我尽我所能地爱你,幻想着是弥补了我亏欠于前妻的。但后来,我渐渐真的爱上了你,想要和你共度一生,请相信我,秋!”他伸出一只手来。

邱秋眼里盈满了泪水,摇头道:“我不知道该相信什么……高林,对不起!”她退后几步,转身飞快地跑出门去了。

邱秋辞职离开了万胜公司,并不得不借钱支付了一笔违约金。为了还钱每天省吃俭用,加上失恋的痛苦,她迅速地消瘦下去。后来她在一家商场的珠宝柜台谋得一份营业员的工作,专卖水晶饰品,这才好过了一些。

半年后的一天,邱秋刚接待完一个顾客,正低头整理柜台内的水晶项链,忽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道:“麻烦小姐帮挑一块有杂质的水晶挂件。”

邱秋猛然抬头,发现眼前站着谭高林,笑容依旧。她心里一酸,忍着眼泪道:“先生……”却说不下去了,她知道谭高林的意思。他曾问她最喜欢什么饰品,她说喜欢水晶,因为它透明纯净,没有杂质。当时谭高林就笑道,许多天然水晶其实都是含有杂质的,但那些杂质反倒形成了独有的品质。邱秋却不相信:“有杂质的水晶?谁买呀?”到这里工作后才知道,天然水晶的确往往带有“杂质”,但那无损它的美丽。那么爱情呢?

谭高林又道:“你知道吗?这半年里,我强忍着寻找你的冲动,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把你当成了替代品,是不是可以忘记你?结果不能。这一个月里,我几乎找遍了全市的水晶饰品柜台,我就知道,你会在这里……秋,我是真的爱你!”

邱秋看着他诚挚的双眼,就想不管不顾地投入他的怀中,但转念想起夏总当初的美人计,不禁满心羞愧道:“可你并不了解我!”

谭高林坚定道:“我了解你!我爱你!”

邱秋的眼泪涌上来了,脱口而出道:“你知道我和你的恋爱,其实是始于一场预谋吗?”

谭高林温和地笑道:“我早看出来了。正因为如此,当我发现你宁让自己陷于两难的境地也不以爱的名义要求我时,我就被你水晶般的爱恋深深打动了。也许我们俩的感情曾经并不怎么纯净,但我相信它如水晶一样坚不可摧!”

邱秋还能说什么呢?她选择这份工作,其实就是还在心底怀着一份希冀。她知道,只要他真心爱她,总有一天会找来的,而她则会一直在这里等候。

第94篇、爱情故事青花瓷

杨枚下班回家,快到家门口时,她突然看到路边新开了一家瓷器店。店面灯箱闪动着一对青花瓷瓶,一只青底白花,一只青花白瓷,互相映衬,十分漂亮。信步走进小店,杨枚发现里面的瓷器琳琅满目,花青斗彩,白描青红,无不制作精良。

转了一圈,杨枚一下子喜欢上了一只双耳瓶。双耳瓶有一尺高矮,绘着两只青蓝莲蓬,令人一见便爱不释手。可看看标价,她吃了一惊,竟然卖3000元。她在一家工厂上班,一个月只挣800块。别说3000,就是300块对她来说也很奢侈。

这时,店主走了过来。他看上去不过三十来岁,一身青衫,面目英俊。店主问她,喜欢这只青花瓷?杨枚笑笑,说太贵了,店主说青花瓷能遇到喜欢的人,也算不白烧它一场。杨枚摇摇头,走出了瓷器店。

回到家,她一直念念不忘那只双耳瓶。如果拥有了那样的青花瓷,天天看着都该是幸福的吧?

从那天起,杨枚每天下班都去一趟瓷器店。痴痴呆呆地看着那只双耳瓶,唯恐它突然会被别人买了去。不过,令杨枚惊讶的是,她每来一次,店主就要把价格降低一回。从3000到2000再到I000,他似乎在试探她能承受的底线。

偶尔,当她从双耳瓶间抬起头,会看到他的目光一闪。好像他一直都在盯着她。这让杨枚的心怦怦直跳。

这天,从工厂领了工资出来,杨枚直奔瓷器店。店门开着,店主正坐在柜台前吃馄饨。鲜虾馅的馄饨,搁了醋和一层红红的辣子,杨枚一进门就忍不住要咽口水。这正是她喜欢的吃食,鲜虾馅,放醋,多多地搁辣子。她朝店主微微一笑,店主问她,要不要吃?还有一碗。杨枚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双耳瓶又降价了,这次降到了400。抚摸着洁白细腻的青花瓷,杨枚毅然掏出400块,将双耳瓶抱回了家。

父亲正在做饭,见她抱了瓷瓶回来,先是吃惊,接着便有些大喜过望。

“这瓶子真漂亮。用它装什么?”父亲问。

“玫瑰花瓣。”杨枚脱口而出。

父亲一愣,杨枚也发愣。家里,可从没有过一朵玫瑰,杨枚还没男朋友,谁会给她送玫瑰?

吃着饭,父亲说自己有几本关于青花瓷的书,如果她喜欢,可以拿去看。杨枚点头。不知怎么,自从街边开了那家瓷器店,她似乎一下子喜欢上了青花瓷。当然,还有那年轻店主。他看上去温和细致,对每个顾客都极有耐心。

杨枚对那些介绍青花瓷的书籍,几乎是爱若珍宝。她如饥似渴地读着,从青花瓷的历史到制作工艺,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许多地方画了红线,杨枚发现凡是画红线的地方,她都非常感兴趣,不愧是父女啊!

渐渐地,杨枚和店主熟了。知道他叫陈志诚,读的是中央美院陶瓷专业,毕业后一心制作青花瓷。这些青瓷,大部分都是他烧制的。

原来摆放双耳瓶的位置,现在放着一只缠枝花纹碗。一见之后,杨枚又是十分喜欢,恨不能一下子就据为己有。见杨枚怔怔地盯着瓷碗,陈志诚说她真有眼光。这只碗和双耳瓶同属一个系列,风格硬朗,古朴稳重,是难得的佳品。

“如果你喜欢,就200元卖给你吧。”陈志诚说。

那只青花碗,标价4000元。杨枚几乎是受宠若惊,问为什么会这么便宜给她?陈志诚笑,说瓷碗是他的,价钱也是他定。

杨枚欢天喜地捧着瓷碗回家,一进屋就摆放到了书台上。这宽大的书台。瓷碗里放些五彩石,该是多么美妙!

见女儿一直躲在屋子里欣赏自己的青花瓷。父亲半开玩笑说,他还有些钱,不如送她去学制瓷?

“真的?”杨枚睁大眼睛问。

“你想学就是真的。”父亲说。

杨枚笑着说想学,特别想学。

杨枚真的去学制瓷了,她的师傅,就是陈志诚。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陈志诚,竟是父亲的忘年交。

窑场在郊外,距离窑场不远处还有一个瓷器店。杨枚说市里的瓷器店似有些多余。陈志诚笑了:“怎么会是多余?如果不在城里开店,怎么会收你这么漂亮的女徒弟?”

杨枚哑然失笑,她一点儿都不漂亮,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围上帆布围裙,杨枚从最基础学起。采石制泥,淘练泥土,拉制坯器……陈志诚教得十分耐心,一遍又一遍地示范,不厌其烦。起初,杨枚怎么都不上路,手脚笨拙,弄得窑场颠三倒四,一地狼藉。可是,当她入了门,竟学得飞快。不仅悟性极高,而且双手灵巧,几乎每天都要给陈志诚一个惊喜。三个月后,她娴熟地掌握了制瓷的全套工序。

“你真是天才。普通人至少得学三年。”陈志诚连连赞叹。

“也许我前生就和青花瓷有缘。”杨枚说着,俏皮地一笑。

又过了两个月,杨枚已经烧出了品质绝佳的青花瓷。瓷器出窑,她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作品。灵秀古朴的双耳罐,绘图大气,端庄中透出秀美。陈志诚走到她身边,杨枚一瞬间喜极而泣。朝夕相处中,她早已深深喜欢上了陈志诚,只有烧出最好的瓷器,她才有勇气向他表白。

杨枚的青花瓷越烧越好,一时间大有超越陈志诚之势。杨枚也奇怪,再复杂的图案,她一点即通,有时候还会无师自通。

一晃,杨枚的生日到了。陈志诚说有礼物要送给她。

那天晚上,杨枚烧了满满一桌菜。父亲坐在桌前,看着她系着围裙如穿花蝴蝶般,笑得合不拢嘴。

六点钟,陈志诚来了,怀里抱着大束玫瑰花。一枝花梗上,居然系着一枚白金戒指。杨枚吃惊地看着他,陈志诚说:“这枚戒指,迟到了两年。”杨枚不解。陈志诚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眼睛里竟涌出了泪花。父亲拍拍陈志诚的肩,转身进了里屋。陈志诚从包里拿着一张光碟,放进了影碟机。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杨枚和陈志诚。两人在小窑场,正和泥制坯。汗水顺着她的额角淌下来,陈志诚递过毛巾,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等我烧出双耳青花瓷。”杨枚说。

陈志诚摇头:“如果你一直烧不出仿元青花瓷,是不是就一直不会嫁给我?”

“我一定会烧出来的,我还要用它存放玫瑰花花瓣。所以,你就准备好大束的玫瑰花吧。”杨枚回过头,朝陈志诚嫣然一笑。

呆呆地看着屏幕,杨枚一点都不明白。陈志诚缓缓地说,他们原本是大学同学,已经相恋五年。结婚前,就在他们烧制最后一批仿元青花时,窑场发生意外。她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后,却再也不记得制瓷,不记得陈志诚。医生说,她患上了选择性失忆。

出院后,她变得笨手笨脚,很多东西,要从头学起。按照医生的建议,为了不让她感到落差太大,陈志诚和父亲隐瞒了她制瓷专家的身份,让她变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

怔怔地望着陈志诚,杨枚什么都明白了。原来,门前的瓷器店是专为她而开的,她买回的,都是自己亲手烧制的青花瓷。

原来,陈志诚又从头爱了她一遍。

第95篇、爱情故事孔雀男也有卑微的苦恼

自尊就是一个自欺欺人冠冕堂皇的东西,很多文人志士在强调它的利害,外界有多脏,自己有多清白,殊不知它却像一块抹布一样,越抹越黑。

紫堇轩:正太脸,少女心。《听说每颗星都会寂寞②》四月份盛情上市,希望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去打劫狐朋狗友再捧场!哈哈~

[1]

“总有一天你会爱上一个男人并且被玩腻甩掉。”

“敢不敢把你爸电话告诉我,做不成你女朋友我可以当你后妈啊~”

“以后请不要再把西红柿汁滴到你的蜡笔小新沙滩裤上了谢谢。”

…………

情人节那天,闺蜜小A发给我这样一个由她发起的豆瓣活动页面,名字很长,叫“回到从前,如果给你个机会对前男友说一句狠话,你会说什么?”

如果有无数个前男友,那就从中随机选一个问吧;

如果从来没有前男友,那就当面问从不敢问的人吧;

如果已经忘了前男友,那就问一问你下个恋人吧!

那时候我刚刚在家刷完马桶,不巧门铃响了,蓬头垢面的样子把门口抄天然气表的小哥吓得魂飞魄散。在所有犀利姐附体的回答后面,只有一个弱掉了气场的回复——我TMD就是放不下!

这个很没骨气的回复者,就是我。

而三个月后我知道,最狠的那个,原来出自于小A注册的ID之手。三个月后她说到做到,坐在前男友柯小海父亲的车里笑靥如花,在他家楼下挥手和他道别,故意演给楼上的柯小海看。

在这个超生一胎的有钱人家里,我扮演着柯小海妹妹柯晗的家庭教师的角色。所以,我感到这关系很混乱。

当我拨通小A电话劈头盖脸骂她太过分的时候,她顿了顿才慢悠悠地说,肖碧玺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只是应聘了他的专人司机并且合格了而已,你又不是他妈,紧张个屁。

话虽如此,我知道小A就是要让柯小海难堪,后悔自己当初连将她领进家门的机会都不肯给,才会造成今日今时这样尴尬的局面。柯老先生不认识她,当然她只是凭借出色的车技拿下了这份高薪的工作,并且以更好的姿态与她的前任恋人,重逢,擦出刀光剑影的无色火花。

[2]

小A大学毕业之前根本就是个胆子比果子狸还小的生物,体育课经常以大姨妈光顾请假,就连走上几十米路程提水也不堪承受,更别说学车考驾照了。柯小海跟她提出分手后撂的最后一句狠话杀人不见血:“连避孕上床你都怕疼,回家和你的日剧男主角相亲相爱去吧!”

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会给他一记冷笑,“你真的一点都不了解她。”

谁说小A做作谁是容嬷嬷。作为跟她同寝室了四年的室友,我无比清楚眼前这个女孩子什么都干得出来。她只是矜持。

矜持,很多时候不是个褒义词。比如一桌人聚餐,在美食面前,矜持就注定挨饿,吃别人的残羹;再拿小A毕业后一开始找工作来说吧,面试官旁敲侧击问她能喝酒吗,她期期艾艾最后被无情地PASS掉,而她后面的那个学历和成绩比她逊色好几个层次的北方女孩却彪悍地说,啤酒不喝,味道嫌淡,跟白开水似的。白酒能喝二三两而已,不过若是工作需要,喝;不是工作需要但领导要求,创造酒量,喝;实在喝不下去,吃解酒药,喝。

后来小A被弃如敝屣N次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在这个畸形变态的社会里永远不能太把自己当人看。

后来勇猛如鲨鱼的小A仅用两个月时间拿下了C1驾照,面不改色地让家里成为收购废旧酒瓶的工人经常光顾的地方,而且她现在能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地穿梭于菜市场了。我说,你丫变身金刚芭比了呀。她笑笑,往昔白皙的皮肤泛出古铜色的光泽,整装待发了半年,过了应聘高峰期后我要重新出发啦。

万万没想到,她休整后找的这份工作比很多人都要待遇优厚,仅用一个月时间就赚回了我们苦逼族劳碌无为的试用期和惨淡的新人员工津贴了。那些经常在班群上炫耀自己坐办公室吹空调看报纸的伪白领们现在只要见到小A在线通通都噤若寒蝉了。

同时,还在柯小海面前扳回了一局。

恋爱的时候,柯小海就每天在小A面前表达自己对父亲狂热的葱白之情,搞得小A差点都想咆哮问他“你到底是在跟我谈恋爱还是在跟你爸谈恋爱”了。柯老先生若是知道自己有个这么五体投地的大儿子不知道会不会泪流满面仰天长啸了。

不过他也确实是个厉害的角,早年白手起家靠自己下海做生意,竟然就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买了洋房开了吉普,过上了阳春白雪的上流生活。但忙于事业的他感情史却是一片空白,连妻子也是亲戚介绍的,草率地便订了婚,也不知道那女方是看上了他的钱还是真心喜欢他。这或许也是导致了日后柯小海在对待感情时很多时候都处理不妥的遗留因素吧。好比说,人家小A不跟你上床,你就觉得她不喜欢你;小A没你妈在家那样雷厉风行只手遮天,就觉得她没能力……

不过这些话我没啥立场讲,只是暗暗替小A抱不平,所以有时候柯小海那个比他小整整十岁还处于青春懵懂期的萝莉妹妹柯晗疑惑地问我“喜欢一个男生觉得很没把握是不是应该告白、会不会被对方觉得很主动太随便”之类的问题时,我都会没好气地报复似的用一句话挡回去:“去问你经验丰富的哥哥啊!”

[3]

我没想到,种了什么因就会获什么果,最后遭罪的是我。柯晗果真就很傻很天真地把我的话原封不动地转告给了她哥哥。所以,当柯小海笑得不怀好意地出现在我面前并且问我是不是经常留意他的芳踪时,我一口奶茶差点就喷了。我说,喂,有钱的公子哥儿您悠着点,生不容易,活更不容易,生活最不容易。我这杯奶茶可是跟奶茶店的靓仔抛了几个媚眼、大杯只收我中杯钱的好吗。

这样妖媚的一个男人,有着各种名牌时装和保养品但却不是Gay的狐男,自恋地以为所有人都应该对他痴心暗许,实在是太低级趣味了。我觉得他真应该有空多去动物园里看看他的同类朋友孔雀先生。

当然,这样的话给我十个熊胆我也未必敢说出口。我只是违心地媚笑,“不是啦,但少爷你那么有魅力,我想经验值应该快爆棚了吧!”

柯小海苦笑道:“那小A怎么会离开我?一直不愿意把自己真正地交给我呢?你知道吗,那种感觉,让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真正被她信任和接纳过。其实,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她的。”

我愣了,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这和小A说的分手原因是一件事,可理由却南辕北辙这么远。也许小A说得对,太把自己当人看真不是什么好事,有时候自尊就是一个自欺欺人冠冕堂皇的东西,很多文人志士在强调它的利害,外界有多脏,自己有多清白,殊不知却像一块抹布一样,越抹越黑。

我一个人插着裤兜走在起了南风的路上,萦绕在鼻尖的是这个城市里烘烤茶叶时特有的淡淡的茶香,像我被他的目光熨烫之后渐渐舒展开来的心脏。

我暗恋了柯小海很久。否则,怎会处心积虑来到他家,做他妹妹的家庭教师。

但现在,我知道,其实他的心里一直筑起了一道长城般的高墙,里面住着一个人。

[4]

小A约我出来喝酒那天,我抢着付钱,可是她却拍了拍我的手背,“今天刚发了工资,我来埋单吧。”

她扬扬手中的银行卡,可是最后那家店没有刷卡机,还是要付现金,她不好意思地笑笑,“下次回请。”

“那么客气干吗?”

“我们好像很久……都很客气了吧?”

听完她这句话我怔住了。霓虹的灯光像水银,熨帖在她清和的眉目间。好像大抵都是无须言说的规律,毕业后大家各自有了自己的工作,去了不同的城市,有了新的生活圈子,于是在校园里再亲密无间的人都会各自散落天涯,变得疏于联络,渐行渐远。而就算我们彼此有幸呆在彼此身边,甚至为同一个雇主办事,也会因为各自怀揣的小心事小情绪而互相猜疑。

那个春风如剪的夜里,小A拉着我的手在珠江边走了很远,忽然就蹲下身哭了。她那么抗拒和柯小海过分亲热,是因为她患有橡胶过敏症。所以她不是不爱他,而是真的不能以这样一种方式把自己给他。她天真地以为自己能跟他牵手走到结婚,然后不需要任何防护措施,一切显得简单而名正言顺水到渠成。

这一切,本来解释清楚就没事了,可却因为年轻时植根于骨子里的固执和傲气,两个人在雪花纷飞的街上吵闹,相互放狠话,原本的亲密被一点点地拉扯,摔坏,裂开一道大大的口子。

你不爱我,才会拒绝我。男孩说。

女孩却觉得:你不爱我,才会这么为难我。

但这些私密的心情,要怎么对恋人说出口。爱要坦荡荡,却也要有自己的隐蔽空间,让人累垮的时候可以喘喘气,克服内心的恐惧。但显然,柯小海这个大头虾没有注意到小A不能言说的这道伤。

在这滚滚尘烟的岁月长河里,其实两个人要彼此看上并且坚持两年多,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5]

三天后,有一只骨节清奇的大手摁响了小A家的门铃。

那是柯小海,迟到十八天的情人节礼物,再庸俗不过的一束蓝色妖姬,可是,它却第一时间俘虏了小A霜打枯草般的死寂内心。

“你这是……”躲在树后面的我自她的眼里看到,只有小少女柯晗才会有的那种光泽,像子夜时分被月光揉碎的湖面。

柯小海扬扬手中那部主人是我的手机笑得一脸贱兮兮,“别小觑它,山寨是山寨,但是录音效果一等一。”

没错,是我悄悄把他那些藏头缩尾的真心话录入了我的山寨爱疯机里,然后逼迫他拿出男人的勇气来小A面前忏悔。

他的眼神很专注,喉头因为紧张而发音有些微的颤抖痉挛。桂花香辗转离合的好天气里,他们失散多日的拥抱终于给了彼此一个交代。

至于我自己,对柯小海的喜欢被自己证明了是绝对错觉。那只是对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好奇和向往,说到底,就是寂寞和女孩子的虚荣心在作祟。

而各位看官,别问起我的前任,对于单身主义的我,那就像失修多年的古钟,又是另一番无从修复的故事了。

第96篇、爱情故事有钱买不到的礼物

刘晓菲快四十岁了,最近常在丈夫面前感叹:“唉,女人四十豆腐渣啊,没人拿我当盘菜了!”这哀怨的根源很简单,就出在她丈夫身上。

她丈夫姓张名永,是从事建筑预算工作的,天生少言寡语,用刘晓菲的话说,就是和他那些阿拉伯数字一样没有色彩!眼瞅着自打女儿上中学住了校后,夫妻俩的话更少了,刘晓菲就更加闲得难受,顾影自怜了。

到了今天,吃早饭的时候,刘晓菲实在忍不住了,便给张永提了个醒:“木头,你霸占我多少年了?”

“多少年?”

“咱闺女今年多大了?”

“十二还是十三?”

“她是哪天生日?”

“你真笨,看看户口本不就知道了!”

刘晓菲忍无可忍了,怒不可遏地一拍桌子,喝道:“你不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你是不是记错了?明天才是我发工资的日子啊!”

“滚滚滚滚滚……”刘晓菲一把抓起张永那个几乎每天都挂在肩上、装满预算草图的破皮包,把他连人带包一块扫地出门。张永嘴里塞着一口馒头,临下楼梯时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句:“你以为我真傻呀,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刘晓菲一听,乐了:嘿嘿,老虎不发威,你就当我是病猫啊?这还没有踢上三脚呢,就放出一个屁来,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男人啊,就是欠修理!她窃笑着关上门,半点不在乎自己的水桶腰,扭起了猫步:“咱们老百姓,今个真高兴……”

整整一个上午,刘晓菲真有点当年恋爱时那种一日三秋、度日如年的感觉,身子上着班,脑子早开了差,一小会儿就摸出手机看看,总怕张永来电话时让别的噪声掩盖了,听不见。这一来,惹得同事孙大姐打趣道:“小刘啊,今儿个不是2月14情人节,再说了,咱这都是安全的年纪和不来电的体型,小白脸能约你吃饭还是帅哥送你玫瑰花?”

刘晓菲反唇相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刘德华请我喝咖啡,你馋不?”

可惜的是,手机一直都没响,更离奇的是,张永连午饭都没回家吃,害得刘晓菲独自对着空荡荡的餐桌,痴呆呆地半闭了眼睛神游:张永这块木头,能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送自己一份什么礼物呢?钻戒?不可能,他兜里有几个钱自己最清楚,就是买了也得让他退回去,攒钱准备给女儿上个好大学;玫瑰?羞死人了,都什么年纪了!烛光晚餐?对,这个靠谱,就是这个最实惠,也符合这种木头人性格。两人一起在外面吃一顿,酝酿酝酿情绪,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好好重温一次那一年那一夜……一想到这里,刘晓菲“咯咯”笑出了声,两手一下掩上羞红了的脸。

可是,等啊等啊,月亮上柳梢了,还没张永的消息,等着吃大餐的肚子早已饿扁了,刘晓菲终于火了,气得一下把手机摔在地上,眼泪滂沱地把自己掼在床上。

过了很久,楼梯上终于传来了声音,刘晓菲一听就是张永回来了,这块木头还是那副德行,“咣咣咣”,不急不缓地三连响敲门。刘晓菲现在都恨不得像《地雷战》里一样,有颗地雷挂在门上,炸他个人仰马翻,哪里还会像以往那样给他开门呢!

“这老娘们,下了班怎么不回家?”张永等了一会儿没见动静,自己自言自语地开了门,打开灯,挨个房间溜圈,很快,他看见了卧室里横在床上的刘晓菲,不由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刘晓菲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两个人的字:“难受!”

张永很奇怪,问她:“难受?前天体检不是都好好的吗?”

刘晓菲的两个眼睛像狼一样射出恶狠狠的绿光,嚷嚷道:“我今天才难受,不行啊?”张永一听,使劲搓搓两手,让手暖和点,然后伸手去摸刘晓菲的额头,随即又像长颈鹿一样探过头,贴在她的额上试了试,说:“奇怪,没觉得发烧。”随后,张永又找出体温表,塞进刘晓菲的腋窝,说:“夹好,我先去做饭,你想吃点什么?”

话音刚落,刘晓菲像一条被人钓出水的鲤鱼,“噌”地挺了起来,吼道:“吃你,把你吃掉!留着你有啥用?我问你,你这木头到底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张永“嘿嘿”一笑,说:“我哪能不知道今天是啥日子?不就是那家美容院今天开业五折丰胸嘛,你傻我也傻?上次为割双眼皮臭美,你差点成了大熊猫;这次别说是五折,就是倒给钱我也决不会让你去冒险。没我陪着,你肯定不会做的,所以、所以……中午我特意没回来。”

刘晓菲听着这话,一下像触了电:多长时间了?自己都记不清了,当时看了电视上这个广告,随口说到时候要张永陪她去丰胸,她喃喃地说:“这点小事你都记得?”

张永奇怪地看着刘晓菲,说:“还有比老婆身体健康更重要的事情?”

刘晓菲心里一阵暖流,问:“那你不在乎我变丑了?”

张永乐了,说:“你傻啊?再老再丑你也是我这一辈子的宝啊!”

原来老公这块木头,他记住的是在今天不让老婆丰胸的“阴谋”得逞,忘记了今天是两人结婚十五周年纪念日。刘晓菲鼻子一酸,一下伸出双臂,套住了张永的脖子,泣不成声地说:“老公,我不小心,手机掉地上,都跌成好几块了……”

张永拍拍刘晓菲的后背,安慰她道:“没关系,明天我去找人给你修修。”话刚说完,刘晓菲一口咬住了张永的耳朵,张永立马杀猪般地求饶:“哎呦哎呦,快松口,疼死我了,我给你买新手机还不成吗!”

第97篇、爱情故事东京泡面故事

李静玮 :学会妥协,不要学会认输 。

1

去年春运,金欣在预售点和火车站分别排了两天的队,没有买到回家的火车票。那天晚上,她穿着拖鞋跑到附近大街上打公共电话,电话那头她母亲正在煮饺子,一边用勺子敲着锅一边骂,谁要你不待在家出去工作!

她骂得真对,想到大年初一自己很可能要在住的地方煮泡面吃,金欣深深地后悔了。

为了弥补自己的心理落差,她去超市买了各种口味的泡面。它们便宜又好,甚至不需要担心红烧肉味是否要比酸菜牛肉味贵上三毛钱,比起街边那些一顿动不动就要破百的各式餐厅,这一切看起来如此美好易得。

金欣心满意足地推着购物车向外走,直到身后响起一个人的声音:“唉?你买这么多泡面干什么?”

张嘉瑜忽然出现在她眼前,她礼节性地对他点了点头,便冷漠地向着出口狂奔。

周末是金欣唯一不需要见到张嘉瑜的时间,她真的不想把自己的心情弄得像飞进屎坑的飞行员。

张嘉瑜是她那八卦又帅气的上司,她每天上班都要看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用一面镜子照自己剪得整整齐齐的鬓毛,他会日语,也对社区里来购物的那几个日本人哼哼哈哈。

表面上的光鲜并不影响他叫员工名字的激情,他总是大吼:“金欣!来上货!”

于是她就把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码到货架上。

是了,金欣在一家小超市工作,不过她不爱在这里买东西,因为这里不卖泡面,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张嘉瑜说他不喜欢泡面。

2

也许因为附近的社区住满了有钱又有闲的人,超市的客人们常常很挑剔。有一次店里来了个体型臃肿的少妇,她提着刚买的内裤,一边倒退一边打电话,一下子把金欣花了三个小时垒起来的王老吉小山给撞倒了。

她指着她的鼻子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张嘉瑜不仅要陪着笑,还要配合她骂自己的员工。

就算事情已经摆平,他连个道歉都不对金欣说。

这就是她讨厌他的原因。

金欣多希望这个小超市赶紧破产,而自己可以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她把王老吉堆成一头猪的形状,又把那头猪拆了变成一座大厦,她把围裙、煎锅和地垫挂在家居用品区的模特身上,它愁眉苦脸的面容终于增加了一点喜感。

这些无聊之下诞生的作品引来了一个叫闰明的少年,他端着一个单反相机四处晃荡,对着这些东西按了许多次快门。

如果闰明和那些小流氓走在一起,金欣一定会用拖把把他赶出门,但他始终垂着乖巧的长睫毛,她不知道该怎么对他发泄情绪。

他请她帮他拍照,自己把四肢以夸张的方式扭曲和舒展,他说他未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她想那也未可知。

金欣坐上闰明的小摩托出门兜风,张嘉瑜在橱窗内看见他们,趴在窗上大声喊些什么,她听不见,也不想理他,这一路迎春花和广玉兰次第怒放,阳光耀眼得紧,何必去管那些不美好的事物。

3

因为闰明,金欣从前无聊的工作多了点期待。

有时他会在店门口远远地同她招呼,或者从学校旁的小店拎一杯奶茶给她,他也会载着她去很远的地方买泡面,把自己小小的后备箱塞满发出清脆响声的小方块。

有一天他站在店里那排酱油与醋的旁边,忽然说金欣你喜欢我吗。

她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张嘉瑜就大叫一声接着跳了出来,他说金欣!有老鼠!快去拿粘鼠贴!

就在她转身跑去杂物间的那一瞬,这个老板径直向闰明走去。

谁知道他对他说了些什么,那个少年好几天都没有出现在店里。

再后来,闰明又来了,可次日清晨那个买内裤的少妇站在超市的门口等候,她一见到金欣就开始抓她好不容易绑好的包子头,她说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居然勾引我儿子。

金欣发誓自己没有对闰明有什么企图,他比她小又是个中产阶级的孩子。她对他的好感只是来自那几天的开心记忆。

回过神来,少妇已经走了,她蓬头垢面地坐在地上。脸上一个小巧的巴掌印。

张嘉瑜说,来,我给你擦点酒精。

滚。她对他扔出一个字——从他之前鬼鬼祟祟的行径来看,她怎么会不明白是谁干的好事。

4

金欣开始认识到,除了货架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商品,有许多东西也是有着生命周期。只是它们的截止日期不一定是一个个的数字,也有可能是一个巴掌或是一次处心积虑的小阴谋。

她辞职了,却没有找到更好的工作,这一次的小超市离住的地方更近,周边那些飞扬的沙尘和覆着泥土的树枝却没有任何改善。

每一天,她从隔壁炸油条的油烟味中醒来,搭乘一辆装满底层人民的大巴颠颠簸簸地靠近工作地点,新老板的大红嘴唇和蓝色眼影比她本人的庞大身躯还要抢眼,金欣躲在气味刺鼻的公共厕所,期待这一天的结束。

她好像忘记了最初自己来这里的原因。翻开日记本,一年前的自己说要在这个巨大的城市吸饱黄金,好在西南的家乡为父亲盖一栋楼,让母亲想吃水煮鱼就吃水煮鱼,想吃口水鸡就吃口水鸡。

只是,现在的她似乎除了变得苍老之外看不到发财的迹象,唯一值得雀跃的事情,大概是可以更轻易地买到泡面。

有一天,金欣终于吃吐了,她晕乎乎地打电话给父亲,他说你在哪儿,我马上就过来。

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破灭了幻觉,父亲没有来。但张嘉瑜进了她的门,他刚给她喂了半碗热水,她又吐了,看着他干净整齐的西装变得邋遢无比,金欣从心底感到一种报复的快感。

这快感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因为她知道尽管他处处和自己作对,但却是个好人,他把过期的罐头扔掉,快过期的送给街头那个爱穿奇装异服的乞丐,居委会大妈来筹集社区爱心基金,他说,好啊,只要阿姨说我是世上最帅的老板我就捐。

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进泡面吗——我上一个女朋友就是吃泡面死的。

他的喉咙好像被卡住了,接着他说,后来,我发现你也喜欢吃这种东西。

5

这个巨型城市并不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只大怪兽。

几年前的东京,念着预科的张嘉瑜和他的女朋友住着二十平的地下室,那里没有厨房,他们以泡面为生。

后来,在他准备正式入学的时候,她就死了,她让张嘉瑜把剩下的泡面同她一起火化,她说以后你一辈子都不要再吃这种东西。

毕业之后,张嘉瑜回国开了一家小超市,他不说他讨厌日本人礼貌的热情和内心的冷漠,也不说东京的春天是不是樱花盛开冬天街头的辣妹是不是还穿着黑色渔网。

他什么都不说,像一切都未曾经历过。

但此时他抱着她痛哭流涕他说对不起金欣我早该告诉你这个故事,虽然它听起来挺悲伤的。

这两个人重归于好,金欣回到那家小超市码王老吉,张嘉瑜也懂得不再用大嗓门对她咋咋呼呼。

他们度过了又一个飘着令她过敏的柳絮的春天,阳光晒裂大楼窗户的夏天,温度骤降感冒突发的秋天,以及过往火车越来越沉重的冬天。

金欣担心自己会再次买不到火车票,好在张嘉瑜托亲戚把她送上了火车。

送她去车站的时候,他不曾想到这是最后一次见到她,之后也不肯承认是自己亲自送她登上一去不返的旅途。

这一年,金欣的母亲给她做了饺子,有三鲜馅,牛肉馅,猪肉香菇馅和韭菜鸡蛋馅,她说小欣,要不你就留在家里吧,以后妈每天给你做饺子吃。

她真的没有再去买返程的车票,尽管之前她对张嘉瑜说自己在初八之前会回来上班。

过了很多个日子,坐在经理室的张嘉瑜还是会想起金欣,他怀念她用罐头和饮料堆出来的猪和大厦。

可是有什么能留住她呢,她不属于这个城市,正如他不想再呆在东京。

第98篇、爱情故事和前妻再谈一次恋爱

婚姻是两个人的利己主义,两个人在一起,终归会好一些。最重要的是,我们之间还有爱!

前一阵子,电视上热播连续剧《和前妻谈恋爱》。这片子一播完,我和妻子都感同身受。和前妻谈恋爱,就像看喜剧片。虽然你已经看过一遍,所有的剧情也已经熟知,所有的笑点都知道在哪里,但是不可否认,一部好的片子,看第二遍,仍然会让我们发笑。

我之所以写下我的故事,是因为想告诉大家,偶尔的吵吵闹闹,是平淡生活的调味剂,只有我们不拿放大镜去看对方的缺点,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日子才会越过越有滋味。

离婚后,前妻遇到了困难

圣诞节,正费脑筋琢磨着该怎么混过一夜,正在这时,电话响,拿起电话,我就傻了眼,居然是前妻晓岚。她说:自己现在有点毛病,在医院,想拜托我帮忙照顾一下家里的狗和花草。然后,她就哭了。她的家人都在国外,我不帮这个忙,天理不容啊。虽然觉得麻烦,我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我和前妻曾经有过一段浪漫的爱情。那个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高不成低不就,整天在人才市场混,晓岚却已经在单位里顺风顺水地混到了人事部。她招聘,我应聘,一顿贫嘴,工作没成,我俩成了。

可是结婚后,我们同时发现,越浪漫的爱情,越抵不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我们俩同样娇生惯养,经常为了谁洗碗,或者谁做饭这样的事吵得热火朝天,无数次四邻不安后,我们终于精疲力竭,以性格不合为由,将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从此天涯陌路,各人寻各人的幸福去了。

想当年,她为了留下来和我在一起,放弃了和家人一起移居澳洲。虽然说现在已经离婚了,可是,这么点小忙都不帮,也太不爷们。想到此,我立即就打了车直奔晓岚的家。离婚的时候,晓岚并没有跟我要回钥匙,所以,我顺利进了门。我们结婚两年,首付了一所房子,离婚的时候我发扬风度给了她,当然,离婚后的按揭也是她付。

家还是半年前的家,只是空落凌乱了许多,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没有变样子。我忽然的,心里就酸酸的不是滋味,都说离婚后男人会颓废,可是这样看来,离婚对女人的伤害也是一样的啊。

曾经一起养的狗欢欢孤零零躲在狗窝里,见了我,马上出来撒欢,它居然还认得我,脚前脚后的跑。阳台上的花草更加茂盛。想半年前,我们没少为这事吵过架,我怪晓岚整天摆弄狗,养花养草,家务却不做,家里乱的像猪窝也不收拾一下。她当然不服,用她的话说这叫生活情趣,可是在我看来,这纯粹是吃饱了闲的。

出于关心,我偷偷翻出晓岚的诊断证明看了,原来是子宫肌瘤,良性,无碍。这下我放心了,不管怎么说,两个人同床共枕了600多天。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晓岚在这个城市里无亲无故,做了手术谁来照顾她呢!糟糕,以她的性格,哪里是要我帮忙照顾狗和花,分明是要我主动提出去照顾她。

好像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少年

奔到医院,推门,我看见晓岚正躺在病床上打吊瓶,闭着眼睛,长发乱糟糟披在肩膀上,脸色苍白。跟半年前叫嚣着跟我吵架的那个水嫩火辣的晓岚简直判若两人。

旁边坐着一个中年妇女,看样子,是她请来的护工。我眼睛微微湿了。上前轻声叫:晓岚。晓岚睁开眼睛,轻轻对我说了声:谢谢。我问,哪里不舒服?她笑一笑:挺好的。

那天,出于人道主义,我回去给晓岚做了一锅鸡汤,我知道我做的鸡汤会很难吃,所以,就顺便买了本菜谱。晓岚喝的时候,一直是眼泪汪汪的,我在旁边打趣:不至于这么难喝吧,金豆子都掉下来了。晓岚说:别跟我耍贫嘴,一笑,我刀口疼。我趁机鼓动她:请护工干什么呀,费钱,又照顾的不尽心,不如我请几天假来照顾你吧。晓岚的眼睛里闪出了亮晶晶的东西:可以吗?那会不会太麻烦了。我说:怎么会?

然后,那个护工被晓岚辞退了。我坐在晓岚的床前,递水,喂饭,第一顿饭,她坚持自己来,她的手触到我的手,像放了电,撕拉一声就分开了,一碗馄饨扣在地上,以她的性格,应该张口指责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已经想好了对策,可是,晓岚忽然话头一转,轻轻说:烫到了没有啊?

下午,阳光静静地滑进窗子,落在晓岚的脸上,她睡得很恬静,往事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眼前闪,她虽然娇气一些,嚣张一些,总体来说,是个善良的女子,只是,我们怎么会闹到离婚的地步呢。

晚上我又特地跑回家给她做了饭,晓岚说: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我的心开始扑扑跳,我心想,晓岚温柔的样子真好看!我想到了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她穿着碎花连衣裙,我拉她的手,她低着头,脸上晕开了两片红晕,美的像天边的彩霞!

7天后,晓岚出院,我上班。下班之后,继续跑来照顾她。晚上就睡在沙发上。晓岚催了我几次回家去,她已经没事了,我知道她没事了,可是,依然没有离开。后来晓岚就没再反对。

无聊的时候,我们喜欢斗嘴,并且乐此不疲。除却了婚姻这层关系,两个人在一起时所有的鸡毛蒜皮都没有了,她一句也没抱怨过我洗碗不干净,不晓得掀起马桶盖这样的小事,我也努力注意改变着自己,我想,这样做一对夫妻多好,我们为什么会离婚了呢?真奇怪!

和前妻谈恋爱

一个月后,她的伤口完全好了,假期也满了,上班去了,我挖空心思想留下来的理由,可是,终究是没想出来,于是,晓岚又一次催促中,我只好回家了。

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第一个夜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晓岚的样子一直在脑海里转啊转,于是打开电脑玩游戏,想到晓岚最讨厌我游戏,就又关了,改看电视剧,拙劣的剧情让我更加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我给晓岚打电话,问她对《2012》有没有兴趣,单位发了两张票。说完我就后悔了。晓岚最不喜欢这样的灾难片子了,可是没想到,她连犹豫也没犹豫,居然答应了。那一晚,我打扮了一番,穿了新衬衣,洗了澡,还打上了领带,约会前还赶到超市买了一大堆零食,都是晓岚喜欢吃而被我嘲笑过的。

黑暗中,晓岚身上散发着淡淡清香,我试探着将一只手绕过她的脖颈,晓岚使劲耸耸肩,给我甩下来了。我不甘心,借着吃爆米花的时机,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是谁说过,和女生约会看电影的时候,一定要买一桶爆米花,而不能买两桶。因为这样才能给自己创造拉手的机会!狭小的空间里,爆米花桶里,两只不得不触碰的手,是多么适合暧昧啊,我在心里暗笑自己的精明,手却一直没有松开。

晓岚在黑暗中将脸凑过来,几乎贴到了我的面颊上,我心里激动得不行,以为她要主动吻我,我想我一定不会拒绝,没想到她凑近我的脸,幽幽地说了一句话:郭远达,怎么半年不见你一点也没有变啊,看电影的时候还是不喜欢睁开眼睛!我不就是眼睛小吗?至于这么刻薄!

情人节,我抱着玫瑰去敲晓岚的门,决定矫情到底,因为我发现自己根本还爱着她。晓岚睡眼惺忪,穿着旧棉裙来开门,最上面的扣子没系,露出一片雪白,我本能咽了口口水,要不说做过夫妻呢,这动作马上被晓岚捕捉到了,她一个轻蔑撩过来:德行吧。然后转身进卧室,我抱着花跟进去。

我说:好歹我也是男人,你大白天当着一个男人怎么不穿整齐啊,勾引人是不是啊?晓岚不屑,顺手打开了电视:我身体对你的诱惑,早就隔了一层老茧了,还当少男少女刚见面啊,说吧,大清早弄几朵花来有啥事啊?结婚两年也没见你买过一朵玫瑰!

我做羞涩状地对她说:“我们再谈一次恋爱吧”。说完把玫瑰塞进了她的小手里。她哼了一声,没有拒绝……

再婚用不用贴喜字

3个月后,我郑重再次向晓岚求婚,带着玫瑰花和施华洛世奇的仿水晶戒指,都结过一次了,没必要再买钻戒了。晓岚很鄙视我:再弄成真的似的,还不是一下岗工人。我是这么说的:和前妻结婚,就像下岗再就业的,总能将生活顺利过下去,不像那些实习生似的,整天抱怨,工作还不熟悉,对未来也没底。

晓岚忍不住笑了。

我们开始重新布置家,家具换新的,床上用品换新的,电器就不换了,因为太贵,我们没那么多钱!然后我跟晓岚商量那些花花草草,我同意留下,但是欢欢,可不可以送人?不可能!晓岚嗓门立刻就大起来:你怎么这么没有爱心呢,连一个小狗都不愿样,那,你以后是不是也不愿意要孩子啊!得,我偃旗息鼓。

为了避免洗碗做饭这些麻烦再次引发离婚大战,我在墙上做了一个飞镖盘,上面写着洗碗、做饭、拖地、浇花……几乎所有琐碎的家务,每天两个人掷飞镖,飞镖投到什么位置,自己就心甘情愿做什么家务,顺便还培养了情趣,也沾点浪漫,不必冷冰冰分工详细!晓岚对这个提议欢呼雀跃。

再婚不需要那么隆重,可是,我们还是想将亲戚朋友聚集在一起,吃一顿饭,表示我们的新生活,又开始了。请柬就免了,全部电话通知,一个朋友打趣,问:那,你们再婚的时候,还要不要贴喜字啊?

我和晓岚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我说:不要。

晓岚几乎是和我同时出口,她说的是:要!

新一个轮回又开始了,不过,这次我有信心,将这些小事化解于无形当中。不是谁谁说过嘛:婚姻是两个人的利己主义,两个人在一起,终归会好一些。最重要的是,我们之间还有爱

第99篇、爱情故事秘密旅行

也许很久以来,我一直都在等待着这样一个清晨。

推开窗看见的天空是我想要的那一种蓝,水彩课上你要调和很多很多的白色和灰色颜料才有可能偶尔得到的那种蓝:平静,复杂,沉郁,不可描述,像沉默时宁加的脸。

深秋清晨的风已经很凉,满树满地的黄叶一起簌簌声响,接近一种细微持久叹息。我几乎就在那一瞬间做了决定。

三十分钟后,大门在我身后沉着地合上。

我站在门前第二级台阶上深呼一口气。就在这个秋天,就在这个清晨,我要开始一场旅行。这是一个秘密,宁加。这个时候你一定在匆忙地洗漱,然后你会在上班的巴士上给我一个morning call。但是今天你将找不到你任性娇纵的女孩儿。

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的旅行。

一切都符合我心意,我几乎可以抽离地看这一幕幕情景, 多么清晰。一个眉眼甜蜜的女孩子,梳乖巧工整的长发,眼睛是清澈明亮的琥珀色。她站在这个秋天清晨,背景是一派深秋的明黄暗红。她穿着厚厚的米白色棒针粗线衫,系一条棕黄色灯心绒的裙子,背一个硕大的背囊,里面凌乱地塞着路上要吃的零食、清水和晕车药片,还有一本用来拒绝交谈的英文小说。或许还有些别的什么,比如一个需要急切探寻真相的谜语。背囊很重,但女孩子坚定地上路了。她搭乘的列车从此到彼,从她在的这座繁嚣城市去往一座静好小镇。

那是宁加长大后又离开的家乡。

现在这女孩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她不敢看窗外的风景,那样会让她晕眩。其实窗外这会儿正掠过大片的田野,还有一些远处越来越亮的天空。这些都是她喜欢的。但女孩只是认真地在吃一包手指饼干,齿间那些清脆微小的碎裂声音可以安抚或者应和她心底的激越。她的心里有一瓶加了很多苏打的柠檬汽水,从出门那刻就开了瓶,一直源源不断冒着踊跃酸楚的泡泡。她的大脑也一直在混乱又高速地运转着,这让她疲惫又身不由己。

而这些别人是看不出来的。女孩看起来安静清新。她觉得自己像一颗坚果,在喜忧不惊的外壳里独自繁盛或者颓败着。

女孩的对面坐着两个年轻的男孩,或者同龄,他们总在说笑谈论,中间他们曾经希望女孩也可以加入,但他们显然失望了。女孩根本无心周围所有一切,她只想早点结束这旅程,她想要的只是到达小镇。

她是为宁加而来。

她是我。

我爱宁加。

宁加是高我两届的师兄。

有一天我拿着满满的饭盒从食堂走回宿舍,经过小操场的时候,一只球飞过来击中我,我被饭盒里新鲜的赤豆粥洒了满手。然后一个男孩飞快地跑过来。其实就像任何一所大学里一样,食堂的东西都不会是滚烫的。但我抬头就看见了那个高高的男孩眼眶里盈满的歉意和怜惜。我知道我看起来多么娇柔可爱,于是我就顺理成章一言不发地哭了起来。

这男孩多么心疼,他是一个温柔的人。他送我去医务室,重新给我买赤豆粥,给我打开水,甚至帮我抄笔记。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一直到现在已经两年。我大四了,他在这个城市东边的一家软件公司做到了项目主管。

你一定知道他就是宁加。我这样喜欢着他,也许从第一眼就喜欢了,不然我不会故意哭起来让他没有办法离开。

宁加有一张善良的脸,眉目清秀,笑容温暖。他是那种一看就是好人的人。我知道我是他钟爱的一个小孩,所以我可以不讲道理,可以娇纵任性。但是宁加始终微笑着,他的怀抱宽广温暖。

直到有一天我们说到他从前的女朋友。

宁加在我之前有过一个女朋友。他并不愿意多说什么,只淡淡地说是高中同学,在他的家乡,后来他读大学离开了她,很快大家就自然而然地分手了。可是宁加说着说着眼睛就黯淡下来。

我敏感的心开始不安,我任性地追问:“你们谁提出分手的?你还是她?”

宁加忍耐地说:“你乖,过去的事情不要再说了好吗?”

“为什么不能说?那你说是我好还是她好?你一定要说。”

宁加闷了半天,他郁郁地开口:“婳婳你当然好,她……她也是个好女孩。”

我忽然就暴躁起来,我把手里的水杯摔得粉碎。“你好像很怀念她的样子!宁加,她那么好为什么你们会分开?我知道了!是她不要你了,是不是?她是个坏女人,伤害了你,但是你还是很爱她,不忍心说她坏话。然后你就退而求其次地找到我!是不是?是不是这样!”

宁加什么都不再说,他把手指揉进头发里。他很痛苦。

这是我们第一次认真的争吵。

隔天宁加给我电话,我们在两端长久地沉默。然后我哭了,我们和好了。

你看,和你看到的外表不一样,我是个脆弱暴躁的孩子。可是我爱着宁加,争吵让我们彼此痛苦。所以,我不再跟宁加这样歇斯底里。

可是我无法抑制心底的猜疑和妒忌。日子久了,这些一点一滴在我心里汇集成河,蜿蜒湍急地流过。一想到深爱的宁加或许还在为那段过去的恋情默哀,我就忍无可忍。宁加偶尔会望着天空出神,我往往因为这沉默不是因我而起从而焦躁不已。

我对那个小镇过去的那个女孩充满好奇和妒忌。

我开始貌似平和地跟宁加聊天,绕着弯儿聊到他的家乡,再绕着弯儿聊到那个女孩。宁加起初很谨慎,他害怕再次引发争吵于是避开这些话题。可是我非常耐心,坚持不懈,声色不动。

日子久了,宁加放松下来。他会说一些小镇上的风景,也会模糊地在我追问下说一些有关那个女孩的事情。但他仍然不愿多讲,不再是源于对我的戒备,而是好像真的不愿多说。

到底为什么这样不忍回顾?我在心里反复猜度,欲罢不能。

我知道那个女孩叫樱。她在小镇一个叫和风街的地方教小学生算术。而那个小镇,在我千百次的设想中有一个想当然的样子。我想我一定能找到我要的东西。虽然我几乎能预见到那东西会让我痛苦,但我仍然固执地要一个明白。

每个女人都是出色的侦探。这话是谁说的来着?

我一直都在等待这一次旅行。

三个小时后我到达小镇。

已经是中午,我一个人在候车大厅安静地喝完一整瓶水。我一点都不饿,我在亢奋地思索,该如何开始呢?

候车厅的大扇玻璃门印出我的脸,我看透了自己。

其实一切都简单无比,我只不过想找到那个叫樱的女孩。我要看到她的样子,漂亮还是平凡;我要知道她和宁加的故事,宁加爱我多点还是爱她多点。至于知道后又怎么样,我来不及想,我从未想过。或许到时候自然就会知道吧。

我是一个在爱里被好奇和嫉妒冲昏了头脑的孩子,任由自己荒唐。谁在乎。

这个地方真的很小,火车只匆匆停靠几分钟,没有飞机场,没有灰色的高层建筑,但它整洁而精巧,街道上到处都有金黄色树叶的梧桐。一群骑鲜艳单车的孩子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撒落一些欢腾。

正午的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我拦了一辆的士。我要去往和风街。

真是不可想象,一个平凡的秋日,我在宁加和樱的家乡,正在去往遥远往事的路上。我被这念头激动得脸庞红热,司机从倒后镜中奇怪地看我几眼。哦,我知道我看起来像一个神经兮兮的病人。

几分钟后,我被准确无误地送到和风街上惟一的小学。

正是中午放学的时间,大群大群的小孩子涌出来,嘈杂欢快。我站在校门口接孩子的家长中间,茫然地张望。

樱,你是什么样子的呢?

远远的有一个年轻女老师慢慢走向校门,她穿跟我差不多的裙子,她长发飘摇。我死死盯着她:是不是真的这样俗套?一个跟我相像的女孩。或者,是我与她相像。

我觉得有些晕眩,秋天的太阳也能晒得人发慌。我颓然地垂下头,几乎是突然的,我看见一双静静凝视我的眼睛。

那是一个小个子的年轻女孩,穿着男孩子一样的厚运动衫牛仔裤,背一只巨大的墨绿色美工包。她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眼神里充满复杂的探究。

“你,找谁?”她声音低柔清晰,一字一句。

她的眼神不是锐利的那种,甚至是小鹿一样柔软亲和的,可这样的眼睛让我忽然莫名地慌乱:“没有找谁,我在等……一个朋友。”

她微微点头,径自走开。

停了几秒,她又重新走回来站在我正对面,明白无比地看着我渐渐惊愕起来的脸。

她说:“钟婳婳。你要等的是我吧?我是樱。”

我像梦游一样跟着樱来到一个叫“绿踪林”的地方。事实上从头到尾我都好像是在梦游,从我坐上来小镇的火车开始。

樱点了两客煲仔饭,她说:“这里的煲仔饭很清淡,你刚坐完车不会反胃。”

我惭愧地看着她,我无端端地惭愧了。

这情景有些奇怪。我们像一对平凡的朋友,在悠闲的午后对面坐着。

樱平静地问:“我知道你是为宁加而来,你希望知道些什么呢?”

我哑口无言地低下头,听见樱兀自说着:“你一定都知道的,宁加和我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是我先喜欢他的。那时候宁加好看极了,他学习很好,体育很好,人也很好,很多女孩喜欢他。我可能是最直接的一个吧。我主动向他表白,后来我们就好了。那时我们都还小,可能宁加并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只是被动地接受了我吧。”

樱停了停,继续说:“后来读大学他离开家乡,我在镇上的师范,我们仍然维持着。你知道的,宁加——是个好人。一直到后来宁加遇到了你,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你。”

我疑惑震惊地抬起头,“在我和宁加认识时,你们——还在一起?”

樱微微有些激动,她把头扭向窗外。“是的。宁加痛苦很久,他怕伤害我。但是他喜欢的是你。寒假的时候,他回来坦白告诉我一切,我知道,他是爱你的。他的钱包里有你的照片,所以我知道你长什么样子;他的背包里有给你买的几米画册,他说你喜欢这个;他为你做出伤害背弃的事情,你知道这些让善良温和的他多受煎熬。所以,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请你无论如何善待宁加。他曾经告诉我说不愿把这些说给你听,因为他怕你从此背负第三者的包袱。他希望你快乐。而我,也希望他能快乐。你要明白,钟婳婳,我那么爱宁加,我之所以退出,只是因为——宁加,他从没有爱过我。就是这样。”

我羞愧地凝视对面这个悲伤的女孩:她像一只小鹿,她多么纯净善良。她率真坦白地劝慰一个远道而来的女孩,而这女孩,是抢走她爱人的敌人,这女孩需要她揭开自己秘密的伤疤来安神定气。她完全可以不理睬我:一个得到了幸福的人却还要来不依不饶地无理取闹。

这一场爱里,自私冷酷的那一个,是我。

热腾腾的煲仔饭上来了,大团的热气模糊潮湿了两个女孩的眼睛。

这是一场秘密的旅行。沿途我经过寂寞的田野,纯净的天空,遇到善良光明的人,最后到达我心灵最深处。

我如此狭隘浅薄,自私任性。然而我多么幸运。

我想我应该从此学会了如何去爱。

第100篇、爱情故事永远的门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屋,格局多年未变,可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见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的常住人口各自为一人。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擦身而过,脚步并不为之放慢。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有幸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就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了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的身材,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正。衣饰素雅又不失时髦,风韵犹存。她在西街那家出售鲜花的商店工作。邻居们不清楚,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可想而知,梳理次数极少。背有点驼了。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肩胛,瘦削的手。只是那双大大的眼睛,总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他回家的时候,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下班回家后,便久久地待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的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到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这只花瓶永久性的位置。

除此以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傍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

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拭擦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是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雨蒙蒙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脉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然。

人们在整理画师的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他的屋子里尽管灰蒙蒙的,但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拭擦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第101篇、爱情故事爱,和金钱有关

那年,她才24岁,却早早地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结婚八个月便离了婚,前夫傍上了富婆,她被踢出局。人生突遭如此重创,她一下子跌入了绝望的深渊。像有人在她炽热燃烧的心上“哗”地泼了一盆冷水,又恰逢三九寒冬,她的心迅速凝成了冰。原来所谓的情深意许,都敌不过金钱的诱惑,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的爱吗?后来又有热心的朋友为她介绍对象,问她想要什么样的,她报复似的答:有钱。

是的,既然他能傍个富婆,自己为什么就不能找个大款?

于是就认识了他,前妻病故,有房有车,资产百万。只是,他的年龄,几乎可以做她的父亲。

第一次见面,看到青葱一样美丽的她,男人吃了一惊。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遇上了什么难处吧?”然后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钞票放在桌上,说:“先拿去办正事,不够了再找我,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她看着眼前这个又黑又胖的老男人,他的目光睿智豁达,仿佛一下子就看到了她的心底深处;他的语调舒缓温暖,让她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她再看看桌子上那沓钱,事实上,她对钱并没有特别的欲望,但那沓钱,却实实在在地打动了她。

她很快就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是,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多少成分是爱呢?他喜欢带着她出席公司和行业里的宴会,骄傲地跟别人介绍他年轻美丽的太太;她偶尔也写一些字,他便拿钱为她出了书,给他的客户每人送一本。可她觉得自己不像他的妻子,倒像是一个行走的花瓶,她的美丽和才情,都只是他的陪衬。

有了这样的感觉,日子便过得漫不经心。以致在网上遇到那个叫明成的男人时,几乎没什么障碍,她便陷了进去。

明成是作家,也是她的偶像。她在他的博客上看过他的照片,那样儒雅俊朗,笑容里有孩子般的明净和纯真。他教她下棋,告诉她如何吃苦瓜减肥,他小时候干过的糗事……他机智幽默,让电脑这端的她,常常笑得花枝乱颤。她从没有给明成看过照片,她说自己又老又丑,可是明成说:“不管怎样,我都爱你。”是的,她确定,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爱她的心灵胜过她的容貌。

他们是那么疯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挨不住相思的煎熬,趁着老公出差,她决定见见明成。在茶社,明成看到她,目光里全是惊艳。她心里有小小的得意。这一次,她的绽放不是做谁的陪衬,只是为了爱。 中午,两人去吃饭,走过一家一家饭店,明成却没有要进的意思。他说,天天在外面吃,烦,不如你做给我吃吧。尽管此时她已饥肠辘辘,却欣然答应。去菜市场买菜,两个人一东一西分头行动。聚合时,她吃了一惊:她怀里抱得满满的,牛肉、排骨、各种时令蔬菜。而明成,两根手指捏着一个茄子,笑着说:猪肉太腻鱼太腥,看来看去,没什么可买的,烧茄子吃吧。

她看着那只在他手里晃来晃去的茄子,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如此的猥琐。她记得告诉过他,她喜欢吃红烧鱼、糖醋排骨。她还记得,他曾兴奋地附和说,这也是他最爱吃的菜。可现在,他居然不肯请自己吃顿饭。她知道他的小说卖得不错,所以,他的吝啬只有一个解释:他根本不爱她。

她想起自己的老公,他从不舍得让自己下厨做饭,因为怕油烟伤了她的皮肤。他带她吃过街边的大排档,也吃过五星级的酒店,他还愿意待在厨房里为她熬浓浓的鱼汤,炖鲜香的排骨。他从来都是把一切安排得安适妥帖,不曾让她受过半点委屈。

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有和明成联系过。一周后,她28岁生日,老公把两份房契交给她,细看,竟然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商铺。老公说,有了这个,以后每月都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就是哪天我提前走了,你也不至于饿肚子,可以衣食无忧……

拿着那两份房契,她的泪“哗”地就下来了。原来,她从来都不是什么花瓶和陪衬。他爱她,她是他的骄傲,也是他最容易受伤的软肋,所以他才会如此细致地呵护她。她从前想,爱情是很纯粹的东西,和金钱没有关系。现在她明白了,爱,和金钱有关。一个深爱你的男人,一定会把他的整个世界都送给你,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第102篇、爱情故事家里有个试管儿

幸福婚姻的遗憾

经过三年的恋爱之战,那一年秋天,许大海与张红梅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新婚之夜,许大海捧着妻子的脸,痴痴地望着,长长舒了一口气,说,你终于真正属于我了。你可知道,为了得到你,我付出了多少代价!红梅指着他的鼻子戏谑道:“包括朋友反目、放下自尊、忍受白眼等。”

许大海紧紧地搂住妻子,在她的耳边说:“爱你一生一世,无论碰到什么困难,我都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张红梅感受着他那深情的热吻,那种溢满心灵的幸福感和浓浓的归属感,让她知道,今生今世再也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幸福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已结婚六年了,然而张红梅却一直都没有怀上孩子,公公婆婆抱孙心切,开始频繁地催促,同事们也议论纷纷,时而交换着疑惑的目光。夫妻俩不由着急起来,他们一起到医院检查,发现问题出在许大海的身上:精子质量差,成活率很低,基本上没有生育能力。

许大海当时就蒙了,脑子里轰轰作响,整个人都快崩溃了。作为一个男人,没有生育能力,哪里还有男子汉气概?如让人知道,岂不笑掉牙齿?他觉得自己从此低人一等,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更觉得愧对妻子,整天垂头丧气,无精打采。

丈夫丧失了生育能力,这意味着他们不能拥有共同的亲生骨肉,张红梅很难过,也很失望,她感觉到他的痛苦,也体谅到他的心情,她安慰他说,现代科学很发达,如想要孩子,我们是不是做一个试管婴儿手术?许大海望着妻子热切的表情,不忍心让她失望,同时,他也想将来老了有个孩子照顾,就同意了妻子的要求。

试管儿带来婚姻危机

试管婴儿手术即是体外人工授精,在人体外将精子和卵子放在试管里受精,形成胚胎,然后移植到母体子宫内,让其继续发育,直至分娩。张红梅的手术很成功,十个月后,顺利生下了试管婴儿,是个男婴,取名为洋洋。

孩子出生后,张红梅特别兴奋,原以为这辈子无法做母亲,不能做个完整的女人了,想不到医学的发达助她圆了生育梦。她对洋洋发自内心的喜欢,倍加疼爱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把他当作心肝宝贝来呵护,小心地喂养他,耐心地训练他各种技能:爬地、行走、说话,教他穿鞋子,系鞋带,扣纽扣,坐滑梯,用汤匙、筷子,虽然很辛苦劳累,但是孩子每一点进步都让她感到无限的欢乐。

但许大海的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原以为有个孩子能减轻一下压力,可是每次看到洋洋,心里总觉得他不是自己亲生的,是一个陌生男人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结合而成的,感觉自己像被带了绿帽子,心里特别难受。并且洋洋在他的生活中晃来晃去,似乎在暗示着他的无能啊,故而许大海对洋洋有强烈的排斥感,他很少抱洋洋,有时妻子手里正忙着,洋洋哇哇地哭闹,他也不理不睬;孩生病了,他也无动于衷,并且嫌孩子吵闹,打扰他睡眠,自己搬到客房住;孩子咿呀学语,不时叫他爸爸,他却冷若冰霜,甚至说,别叫我爸爸,我不是你的爸爸。每当此时,洋洋就会很委屈地站在远处望着他,不敢向前靠近一步。看到他那可怜的样子,曾有一段时间,许大海努力尝试对他好一点,可是每次看到洋洋的眼睛,就感觉到那是另外一个男人的眼神,于是便放弃了。

最让红梅难过的是那天晚上,她正在逗孩子讲话,许大海一个人在喝闷酒,劝他别喝那么多,他竟然说,我喝酒关你什么事!我知道,你有个宝贝儿子,整天笑呵呵,哪里知道我心里苦呀!红梅很生气地说,我的儿子不也是你的儿子吗?你自私,你小鸡肠肚。孩子是你同意了我才要的,如今你却把他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你算什么男人!简直是个缩头乌龟。

这一下可刺中了许大海的软肋,他蓦地站起来,啪啪两个巴掌到了红梅的头上。只见他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勃起,恶狠狠地说,我不是男人!带上你和别人的孩子,给我走人!别以为叫我一声爸爸我就会感激你。告诉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别指望我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

张红梅惊呆了,想不到自己亲爱的丈夫竟然会说出这些话,她气得浑身发抖,却说不出话来,眼泪哗啦一声涌出来了,母子俩抱头痛哭。

许大海不耐烦地说,哭什么哭!就你委屈,我不委屈吗?你不走我走。我受不了你们啦。他径直走进房间,简单收拾了几件行李,就搬到了公司的宿舍去了。

反思:孩子是无辜的

离开了张红梅和洋洋,初时,许大海觉得耳根清静了很多,没有了刺耳的叽叽喳喳的童声,没有了那激心激肺的身影。继而,他觉得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了。

我真的要与张红梅分手?一想到这一点,许大海的心霎时疼痛起来,仿佛被割掉了一块心头肉。张红梅始终是我的最爱,当初我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把她娶回来的,我曾许诺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呀,如今我却打她骂她,何况在孩子这个问题上,她实在没什么过错。无论怎样,我都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洋洋至少是红梅的亲生儿子,爱她就应该爱她的孩子。何况当初自己也是签订了协议书,答应对他视如己出,共同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

平心而论,洋洋是个聪明、可爱、乖巧的孩子,我却受传统道德伦理观念的影响,以对他的不理不睬,来发泄和消除心中的不满,后来还动辄对他发脾气,甚至打他,我还是人吗?幼小的生命是无辜的,生下来就应该有权利得到母爱和父爱。他的身分很特殊,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是缘分让他与我们夫妇组合成一个家,他更需要像我这样的父亲的关爱和接纳啊。想到这里,许大海觉得羞愧难当。

这时,手机忽然石破天惊般响起来,是张红梅打来的,声音带着哭腔:“洋洋失踪了!我妈带他上街玩,在闹市中心突然不见了!”许大海整个人跳起来,脸色发白,连声追问:“什么?!洋洋失踪了?在哪条街道?”张红梅焦急地说:“能找的地方我们全找过,未见踪影,我担心被人贩子拐卖了,要是这样的话,我也不活了。”许大海说:“你别着急,我马上出来。我们先到派出所报案吧。”

派出所的人说,尚未见有人报告发现失踪的儿童。许大海留下了手机号码,便骑上摩托车,带着红梅,在大街小巷乱窜,寻了一个多钟头,毫无所获。张红梅又开始抽泣起来。他只得安慰她说:“你别哭,一定能找到洋洋的。”这当儿,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有巡警打电话来,南门街那边有个迷路的男童,正在广场边大哭。

他们急忙赶往南门街广场,果然是洋洋!两个巡警正在哄他,显然已哭得精疲力尽,双眼红肿,还在抽噎着。张红梅跳下车,紧紧地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喜极而泣。过了好一会,她才问洋洋,你为什么到处乱跑?洋洋说,很久没见爸爸回家了,我看到前面有个人很像爸爸,就追上去,我想告诉他,洋洋以后乖了,不惹他生气了,我要叫他回家,后来我就不见了外婆。

许大海的喉头哽住,眼泪夺眶而出,不由得张开双臂,把妻子和儿子拥到怀里,轻轻地说:“乖儿子,我们回家吧,爸爸再也不离开你们了。”

第103篇、爱情故事被谁咬下的那一口

1

其实,围城中的爱情并不是最安全的,爱情行走着,难免有伤痕。只是要看围城中的两个人是否是疗伤高手。古梅说她和林杰的婚姻被爱情咬了一口,却正是为他们的爱情疗伤!刚刚从那场致命的疾病中康复过来的林杰含情脉脉地看着她,那温情的目光中有爱怜、有感激,还有信赖和誓言!

古梅和林杰是同事,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故事的那种。古梅不小了,初恋男友是同学,古梅喜欢那个高高大大的写诗的男同学牵着自己的手,从小城的街道上缓缓走过。誓言的余温还未散去,男同学考上了一所向往已久的学校,一去杳无音信。据说,他毕业后如愿以偿地留在了城市里,还娶了个有背景的当地女子。从此,古梅心如死灰,对所有男人冷若冰霜,拒绝所有的追求者。

直到那天,古梅正在银行里挥汗如雨地收款,电话响了。古梅接了电话就傻了,电话是邻居打来的,爷爷在门口昏倒了,给大家帮着抬去医院了,让她赶紧过去。坐在对面的林杰拉起只顾着流眼泪的古梅:“快走!”古梅踉跄地随他上了他的摩托车。

古梅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患高血压、心脏病的爷爷近年常常突然发病昏倒,医生说是脑梗塞,抢救不及时,说不定就过去了。可是,自己不在家,爷爷上衣口袋里准备的抢救药物别人不知道怎么办?当古梅胆战心惊地高一脚低一脚地跑人病房时,爷爷已经清醒过来了,看她进来,想坐起来,却“哇”地呕吐起来。长舒口气软在门边的古梅还没动,跟着进来的林杰已经端起床下的卫生盆接住爷爷不停呕吐的污物,然后去卫生间冲洗干净。爷爷好转后,林杰又背爷爷回家。古梅站在低矮的门框边,看着阴暗的屋子里林杰忙进忙出的身影,感觉这才像是个完整的家。

于是,和林杰结婚好像是顺水推舟的事情,尽管婚后的生活是琐碎的,但也宁静平和。林杰是个善良的男人,毫无怨言地陪古梅为爷爷奶奶送终,和古梅一起照顾刚刚出生的儿子。十年的婚姻,好像只是为了应付生存,也像一支风格沉闷的乐曲,似乎在没完没了地重复演奏。说是夫妻,也许更像是整日与柴米油盐打交道的饮食男女。古梅觉得他们之间像一潭死水,寂寥、困顿,谁也不想撩起一丝波澜。

2

有一天,初恋的男同学离婚了,回小城找古梅。古梅发现爱情也许就是这样,有九个人会给你带来快乐,第十个人给你带来痛苦,可你还是会选择后者。特别当男同学在同学聚会上,借着酒劲肆无忌惮地对古梅说:“古梅,我只爱过你一个。”古梅发现,原来自己好像也只爱过他一个。也许林杰是爱过自己的,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爱,不懂生活情趣,感情粗糙。为了林杰忘了情人节、结婚纪念日,古梅常与他闹别扭,发生口角,维系婚姻的只有儿子吧。林杰每天下班除了看新闻、球赛,就是围着灶台乐滋滋地为儿子做饭,什么爱好也没有。上床总是头挨上枕头就睡着了,古梅有时候想说点什么,狠狠地掐他的腿,他也不生气,含糊地应几声,气得她转过身不想再说话。

当林杰发现古梅和男同学私下见面的事,两人大吵了一场。那个夜晚,林杰去酒吧喝了很多酒,回来的时候,独自睡在书房里。路过客厅的时候,他醉醺醺地对古梅喊:“好!成全你们。离婚!”

早晨,一直早起为儿子准备早餐的林杰居然破天荒地没有起床。当古梅发现的时候,林杰已经不醒人事了。送到医院里,说是中风。林杰才三十多岁!医生说是由于劳累过度,再加上精神上受了刺激还喝了大量的酒……

3

古梅看到一向乐呵呵的林杰躺在病床上人事不醒,发誓就算倾家荡产也要全力抢救林杰。那条从家到医院的路,过去一直是林杰在走,背着爷爷奶奶,后来是生病两年的儿子。现在,只有古梅一个人来回走了。古梅在这一年突然苍老下去,向来注重外表的她常常发丝凌乱,奔走于家和医院之间,照顾林杰和上学的儿子。林杰的命是保住了,可是不会说完整的话,眉眼歪斜,不能走路,智力相当于几岁的孩子。医生说恢复得如何只能看病情地发展了。

古梅和儿子于是一起教林杰说话,叫每个人的名字,从一个个简单的字开始,数着123……林杰憨厚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跟着念:“古-梅,林-为-为”像个幼童,仿佛在喊陌生人的名字,意识也是时而清楚时而模糊。

情人节这天,天气不错。古梅用轮椅推着林杰上街,街上很热闹,到处洋溢着浪漫气氛。古梅低头看林杰含糊地喃喃着,因为好久没出门了,他似乎很兴奋,歪斜的口角,流下涎水来。古梅赶紧侧身挡住林杰,在阴影里用手帕擦他的嘴巴,躲开路人怜悯的目光。手机短消息叮咚响起来。古梅点开一看,是男同学发来的:今晚能和我在金华酒店共度情人节的夜晚吗?

回来的路上,古梅仿佛感觉到一丝初恋时才有的忐忑、兴奋和不安。晚上,她给林杰喂好饭,给他坐的轮椅上垫上靠背,嘱咐儿子要是自己回来晚了,就扶爸爸上床。古梅打点好后化了淡妆,犹豫着背起坤包,从林杰身边走过时放轻了脚步,没有看他。“扑”的一声,林杰抱在怀里的热水袋滚到地上,古梅站住了,回过头看见林杰正艰难地歪下身体,伸出右手试图去够那只热水袋。那只原本强健的手现在有些战抖,那双曾经宽厚的手,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枯瘦,手背上几乎没有肉了。

古梅转过身走回来了,眼泪忽然流下来,她看到那双枯瘦的手背上的齿痕,是自己留下的。生儿子的时候,古梅在产床上疼得撕心裂肺,面色苍白的林杰手足无措地伸出自己的手放在她的嘴边,说:“疼了,咬我!”古梅毫不犹豫地咬住了林杰的手。在响亮的啼哭声中,儿子平安出生。事后,古梅埋怨林杰怎么那么傻。林杰笑着说:“人家说爱得深才咬得深,这是让我记牢你呀。”

男同学第二天就离开了小城,问古梅为什么失约。古梅发了条短信给他:一闪既逝的电光石火,永远不能成为生命里的山河月明!古梅突然明白了,同一个变心的男人在一起,只是在品尝一段变质的爱情而已,没有清新的味道。

有人说得好,夫妻俩过日子就像筷子,谁也离不开谁,什么苦都能一起尝。彼此厌倦的时候,心中仍然有爱,虽然有时候感觉已经无法携手走日复一日的平淡日子了。可是,你还是能在最后的时刻坚持下来。也许,生活都是有伤口的,只是要看被谁咬下的那一口,是否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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