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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原文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0 2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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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原文》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的想象寓言故事

  年轻画家刚刚结婚,正沉浸在蜜月的欢乐之中。这位多情的男子汉心血来潮,要给新娘画一幅肖像。他想象着,把新娘画成怀抱鲜花,脸色激动的女人,那一双有神的眼睛被画成情人闪闪,像绷带那样呆滞;红唇如火,流露着无法抑制的情欲。自然,这幅肖像与真人相去甚远。

  希腊谎言之神是不披外衣的。这位画家也单刀直入。他十分骄傲地向妻子喊道:

  “过来,快过来瞧瞧!”

  新娘怀着兴趣看着,不过脸色马上变成紫红色,怀着疑虑和羞臊低下了头。

  画家看着新娘,高声地叫道:

  “你变成大家争相模仿的时髦人物啦,你不激动呜?你好好瞧瞧,这爱神的小脸蛋上还缺少点什么?”

  新娘回答:“面纱!”

第2篇、童话故事巴拉,巴拉,爱情魔法,真爱开花!

人们都说天上的星星是住着人的。所以到了晚上他们就会用眼睛对着我们地球人“眨呀眨”,就像在说话。
可是星星上真的住着人吗?这些有趣的故事一定会告诉我们答案的。
故事应该是这样开始的。
星星上的人们和地球上的人们一样,喜欢互相见面表示友好和关爱,于是其中有两颗星星碰撞出了火花,它们双双坠入爱河,掉落在了地球上。男的变成了一只丑陋的青蛙,女的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公主,但是,这位美丽的公主心里只有善良,因为勇敢成了世界上的一名孤儿,阳光成了一个邮递员,奉献成了一名教师,坚持则变成了一名闻名世界的商贾。
有一天,公主出行,她穿着世界上最华丽的礼服,头上戴着昂贵的霞冠,周围有无数的士兵在保护她,这些在农民的眼里是一件最开心的事了。这时,天上突然掉了一只鸟儿下来,它全身是五彩的羽毛,天生一副亮黄的嘴,他已经奄奄一息了,鸟儿突然开口说道:“救救我吧,有一个hunter(猎人)用它的枪打伤了我的腿。”公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还会说话的鸟儿,马上命令随从回家去了。
“善良的公主陛下,感谢您的宽容,拯救了我的性命,我要为您献上一只歌。”彩鹊说。
“我们都是闪亮的星星,自从相遇的那一刻起,就是为了和你在一起。我们都甘心坠入凡尘,从此为了彼此的再次相遇。”彩鹊手舞足蹈的唱完了,完全忘了自己还是一只受过伤的鸟。公主开心极了,她觉得这首歌简直就是为了她那颗少了爱情的心而唱的。“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我愿意脱下华丽的衣裳,千山万水寻找你的出现。”公主刚刚唱完,她的身体就变成了拇指姑娘般的身材,这把善良的公主吓坏了。这时彩鹊已经把她从城堡里叼到了外面。原来,云朵是白色的,天空还如此广阔,彩鹊累了,她们正好落在了勇敢家,勇敢看见善良的公主很是喜欢,她唱道:“第一次见到公主,就想为你唱一首歌,我要为你面对艰难险阻,踏平一切惊涛骇浪,战胜黑暗”就是这样,善良的公主忘了自己刚刚的遭遇,欣然和这位勇敢姐姐成了好朋友。第二天,她们三人一起来到街上,这里的人很多,大家都在忙着交换生活用品。店里的坚持正在吆喝客人,公主也被吸引过去了,她看上了一粒只有金鱼眼睛那么大的珍珠,坚持这时候终于看到了公主陛下,她开心的唱到:“您是世界上最珍奇的宝贝,没有任何东西能和您的善良、美丽相比。”坚持臣服在公主的脚下,并立誓帮助公主解除魔法。
善良的公主,勇敢面对不幸,坚持要去寻找奇迹,解开魔法。她们四个走进了一座原始森林,到处是高大的树木直顶天际,泥泞的路上铺上了厚厚的烂树叶,四处闪着一双双饥饿的眼睛,前方突然有一只狼向她们奔来,它的同伙紧随其后,来势汹汹。利爪在空中闪现白光。这一刻,勇敢挺身而出,挡住了狼的攻击,她瘦弱的身体被咬伤了。这时有一只青蛙跳出来向那些狼吐出了黏黏的唾液,狼黏上了便再也没有胃口了。大家终于平安渡过了灾难。
月牙儿徐徐地沉到了地球的另一端去了。阳光把解开真爱魔法的咒语送来了。她笑(*^__^*)嘻嘻地对大家唱到:“我是快乐的邮递员,只要你有需要,我就会迈开强壮的蹄子为你奔跑。”今天的咒语是:“巴拉,巴拉,爱情魔法,真爱开花!”
虽然大家听到了咒语,可是公主却没有变回来,这时候,她已经精疲力竭了,衣服早已湿了大半,浑身上下都是泥,饥饿的她很快就晕了过去。青蛙看到公主非常的虚弱很担心。它和彩鹊一起飞到了大海的彼岸收集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把它装在宝盒里;又飞到群山之最的峰顶采集了树梢上的一滴露水;又赶到了冰天雪地里寻找会发光的冰晶。公主得到了阳光的温暖,喝到了露水的甘甜,冰晶驱除了她的疾病,终于醒了过来。可是,青蛙的眼睛被阳光刺瞎了,它的舌头被树枝扎出了鲜红的血,它的皮肤被寒冷冻上了一层坚硬的冰,它死了,可怜的青蛙死了。原来青蛙的名字叫奉献,它最终为了公主走了。善良的公主最伤心,她紧紧抱着青蛙,每一滴眼泪都从她的眼睛里落到青蛙的身上,这时她多么希望青蛙就是她的王子,大家一起念道:“巴拉,巴拉,爱情魔法,真爱开花!”
原来青蛙和公主的爱情,使咒语产生威力,他们的魔法被解开了。
也许天上那最后消失的两颗星星便是巫师的眼睛,两个相爱的人就算千山险阻也会解开爱情魔法。
公主嫁给了英俊的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城堡里。

第3篇、爱情故事智勇村医,遇险“的姐”因你而幸福

2004年3月20日,沈阳市东陵区王滨乡魏家村村医王恒,被沈阳市政府评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当政法委领导把烫金的证书和5000元奖金交到王恒手中时,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再一次赢得了乡亲们的啧啧赞叹:去年,若不是王恒相救,惨遭歹徒强奸、割喉的“的姐”黄丽可能早已性名不保;今年,又是在王恒一家的帮助下,黄丽夫妻终于摆脱阴影,走出了婚姻危局。

魏家村,在沈阳市东南的一片群山中,与沈阳市区相距约三十公里。山上,白云缭绕,林海茫茫;山下,一条村级公路随山势由东向西蜿蜒伸展。山路西边不太远的岔路口通往魏家村,村头一个农家院落里,有一个小诊所,主人便是23岁的小伙子王恒。

大山沟里看病难,是这里的老问题,祖祖辈辈的山民只能望山兴叹,而小伙子王恒却要用自己的行动改变这种面貌——1995年7月,王恒考入了沈阳市东陵区卫生学校医士专业。三年后,他毕业返回了自己的家乡。经有关部门批准,王恒开办了一个私人诊所,为魏家村、阿杭和八家子等三个自然村1500多名农民兄弟服务。

山区土地少,农民靠种田为生,生活贫困,年人均收入不到2000元。因此,王恒宁可不赚钱也不忍心收乡亲们的血汗钱,药费也只收本钱,山民们赞誉他最多的一句话是“小伙子很仁义”。

歹徒,就像草原上残忍的恶狼,悄悄扑向毫无防备的小动物。

2003年3月27日中午,沈阳市东陵区的城乡结合部。一辆244路公共汽车,穿过浑河上那座颇有名气的富民大桥,驶进终点站——张官屯。最后从车上走下来的是29岁的民工姜勇。他衣着普通,头发有些蓬乱,脸色略显苍白。别看他身材矮小,却孔武有力,在东陵区一家生猪屠宰场里打工。

不远处,女司机黄丽边擦拭崭新的红色出租车,边等候乘客。32岁的她,一头飘逸的披肩发,婀娜动人的身姿,全身散发着美丽动人的风采。黄丽过去在沈阳一家集体企业工作,为领导开小车。企业效益不好,黄丽下岗后,呆在家里做家务,没有收入;丈夫叶鹏在一家私营长途汽车货运站开“大货”,一个月只能挣1000多块钱。黄丽想出去跑出租,叶鹏再三思考,就同意了妻子的建议,借钱买了一辆出租车。

姜勇慢慢朝黄丽走过来,漫不经心地问她:“你这车走不?”生意还没开张的黄丽心中一喜,连忙说:“走。”姜勇上了车,先说“去兴隆屯”,到了地方,他改口说是“去龙三家子”;到了龙三家子,他再次改变,说是去王滨乡卧龙公墓。姜勇不惜将车费涨了一倍:100块钱。在金钱的诱惑下,黄丽像吃下了迷魂药一般,一再违心地听凭姜勇屡次变换目的地。

下午1点30分左右,车经山下那条村级公路。路两边,除了山林,没有一个人影儿。黄丽这才意识到一点不对劲,可还没等她细想,一把半尺长的、雪亮的杀猪尖刀已经横在了黄丽的脖子上,寒光闪闪。耳边传来一声咆哮:“别动,停车!”

黄丽停下车,心里一颤:完了!

在刀子的威胁下,黄丽在前,姜勇在后,开始上山,钻进了密林中。

这时,王恒正骑着一辆125型红色摩托车,沿着公路飞奔而来。他是去东边的阿杭村,给一位山民兄弟打点滴。蓦地,他看到路边停放着一辆出租车,不由一愣:这里人迹罕至,别说停车,就是从这里经过的出租车也很少啊?但是他牵挂着病人,没再多想就开了过去。此时,山上林中,一场惨烈的强奸杀人案,却已拉开了序幕。

走到半山腰一棵大松树下,两人开始了一场不平等的“谈判”。黄丽十分清楚:在各种各样的抢劫出租司机的案例中,歹徒大都会杀人灭口。想到这里,她浑身直哆嗦,恳切地哭着“说软话”:“兄弟,你别杀我!我才30多岁,有一个11岁的儿子,他不能这么小就没了母亲。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见猎物已经到了嘴边,姜勇变得更加厚颜无耻:“我不要你的钱,也不要你的车,我只要你的人。在张官屯,我已经盯你半个月了,那是多么辛苦啊……”说着,他晃了晃手里半尺长的杀猪刀:“快,你自己把衣服脱了!”

黄丽哆哆嗦嗦地开始脱衣服,没等她脱完,姜勇就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事毕,黄丽哭着哀求:“既然你已经达到了目的,就别杀我。”姜勇却说:“不行,我不杀你,你肯定会报案,你一报案,我不就得死吗?”黄丽再三发誓说不会报案。姜勇想了想,说:“好吧,但你得把车钥匙和手机都给我!”黄丽看到了生的希望,便把车钥匙和手机都给了对方:“你走吧,等你走了,我再走。”姜勇再次耍起了把戏说:“不行,我得把你绑在树上,这样我才能更安全——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再杀你。”

黄丽哪里想到,这根本又是一个圈套!等黄丽任其摆布地被捆扎停当后,姜勇却态度马上一变:“对不住了,我还得杀你!”

说时迟,那时快,姜勇熟练地把雪亮的杀猪刀,压在她的脖子上,狠狠割了两刀——在尖利的惨叫声中,她的整个气管完全被割断了,骇人地向外翻露出来,鲜血喷涌而出……在求生欲望的驱使下,黄丽开始反抗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黄丽一手握住刀柄,一手握住刀刃,居然抢下了那把鲜血淋淋的杀猪刀,然后一用力——杀猪刀折断了!她用力一扔,刀远远地落在草地上。

矮小的姜勇,气喘吁吁地走过去,拾起那把残缺的刀,又冲过来,准备给黄丽再补第三刀。情急之下,黄丽急中生智,眼睛一闭,脑袋一耷拉,装出一副死人的模样。姜勇见眼前的黄丽已成了个血人,便猛然停步,回身飞快向山左边的公路跑去。

见歹徒已走远,黄丽这才拼命地挣脱绳索。怕与歹徒遇上,她穿好衣服,便向山右边的公路跑去。

山下公路上,姜勇慌慌张张地钻进出租车。可没开出五米,车子就不听使唤地一头栽进路边的排水深沟,翻进了沟底。姜勇一身泥水,狼狈地从车窗里爬出来。他舍不得弃车而走,便站在公路上,想求助过路的汽车司机把车从沟里拉拽出来。但他做梦也想不到:那个被他杀掉的黄丽,此时,正鲜血淋淋地站在前面200米远的公路拐弯处,也等待着向过路的司机求助。

下午大约2点钟,一辆红色摩托车,出现在公路的东头。车上是风尘仆仆的王恒。他给患者打完了点滴,正在返回魏家村的途中。站在路中央的姜勇又是作揖又是喊叫,王恒便把摩托车刹住。

姜勇可怜兮兮地对王恒编了一个出租车肇事的经过:他是一个出租司机,送完客人,路不熟车速快,一不小心,车就翻进沟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现在,他真是束手无策了……

王恒听了以后也很着急,但打量一下掉进沟里的出租车后,他心里顿时生了疑窦:山道并不狭窄,只要车速平稳,驶出山道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辆出租车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掉进沟里呢?王恒不好推辞,便装做无能为力地摇摇头说:“就凭咱俩的劲儿,肯定推不上来。这样吧,我就是前边魏家村的,我回家取一条绳子,再给你雇一辆车,把车拉出来。”

姜勇感激地连声道谢。王恒便飞身上车,带着“任务”继续向村里赶。

顺着山间公路,王恒刚开出不到两百米,便碰到了浑身是血的黄丽。黄丽哭着挥动双手,示意停车。王恒忙停住车,下车跑过去,扶住她,检查伤口。仔细一看,他不禁心惊肉跳:这也太残忍了,气管被完全割断了!联想到刚才那人,他立刻想到:这个女人遭抢劫了,凶手很可能就是刚才那小子。他陡然紧张起来:“是不是前边那小子干的?”

第4篇、爱情故事想念你的暖被窝

我正坐在电脑前手指翻飞敲打键盘,老公走进书房,将泡好的一杯热茶放我面前,亲昵地拍拍我的头,说:“丫头,天冷,别睡得太晚。”

写作的灵感正如清泉般汩汩地向外流,忽然被他打断,我不耐烦地应一句:“知道了。”

夜渐渐深了,结婚的这套新房没有暖气,刺骨的寒气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手指有些僵硬,并开始不听使唤。终于敲完最后一个字,抬头看表,已经凌晨1点了。

婚后和老公签订的约法三章里的第一条便是晚上上网不能超过12点,否则,违约方第二天早上要被罚做早饭。因做贼心虚,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老公的呼噜声震耳欲聋,看着他甜美的睡相,想像着被窝里的暖和,我立刻脱掉外衣钻进去。一脚伸下去,天啊,被窝里竟如冰窟一样的凉。探手伸向他的那一边,那里温暖如春,我毫不客气地挨过去。触到我冰冷的身体,条件反射似的,老公向床外移一点,我亦趋过去,他又移,我又挤过去……终于老公忍无可忍,“刷”地坐起来,叫道:“丫头,我已经到床边了!”

“你这里暖和呀。”实事求是的一句话让老公张大了嘴巴无话可说,当他意识到和我无理可讲时,懊恼地一头倒下去,气哼哼背对着我。我乘机又凑过去,将冰脚伸到他的腿上,老公的腿像一个受到挤压的弹簧,腾一下子弹起老高。

我故作不解地说:“我的脚上没长刺呀。”

老公闷声不响地掀开被子下床。“你要做什么?”我惊诧地问。

“把我的地盘让给你,我宁愿睡凉被窝,也不愿碰你这个冰美人。”说完走到我睡的那边躺下,嘴里嘟哝着,“孔夫子的话一点没错,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躺在他温暖的被窝里,我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随他怎么说,我喜欢在他面前做一个不讲道理的小女人。

早上我正做着美梦,老公在耳边大叫:“懒虫,该起床了。”见我毫无动静,他拧开闹钟放我枕边,刺耳的铃声吵得我睡意全无。我气急败坏地从床上坐起,指着他大声喊:“我要告你虐待老婆罪。”他嬉皮笑脸:“从明天起我一定不再虐待你了。”

“什么意思,你想休妻?”

“丫头,竟想美事。”他刮一下我高挺的鼻子,“公司派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星期,今天就走。”说完,打开衣柜收拾行李。

出门前,他紧紧拥我在怀,在我额头轻轻一吻:“记得想我。”只不过是分别几日而已,被他搞得像生离死别。也难怪,毕竟这是我们新婚蜜月中第一次分离。

终于从老公的管教中解脱出来,有种穷苦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感觉。当我早上因睡懒觉而没时间吃早饭时,不会有人在我耳边唠叨,小心得胃病。晚上即使在网上玩通宵,也不会有人干涉……想着单身贵族的诸多快乐,忽然后悔当初意志不坚定答应了他的求婚。

一个人的生活很简单,一日三餐在楼下的小饭店里解决。晚上和朋友聊天直到夜阑人静才去睡觉。但是钻进冰冷的被窝里,即使我蜷成一团,直到天亮也没将被窝暖热。

只一天的时间,我就开始不争气地想念老公,望眼欲穿地盼着他的归期。终于盼到了第六天,晚上,老公打来电话:“老婆,想我了吗?”

他熟悉的声音此时对我来说是美妙的天籁之音,寒夜里为我带来融融暖意。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心里不停地说,想你,真的好想你。但嘴上却说:“单身的日子好快乐呀。”

“老婆,为让你过足单身瘾,我决定在北京玩几天再回去。”

这小子,竟顺着我搭的杆往上爬了。“你敢晚回来一天,休想再进家门。”我河东狮吼。

几分钟后,听到门铃响,打开门,看到了怀抱鲜花的老公。见我一脸的惊愕,他笑嘻嘻:“我是在楼下给你打的电话,想给你一个惊喜。”

老公带来的惊喜让我眩晕,我跳起来紧紧搂住他。

破例地,晚上我只在网上转了一圈就下线了。回到卧室,看到老公正躺在我的那一边看书。“想侵占我的地盘?”我双手叉腰瞪大了眼睛责问他。

“你笨呐,我在给你暖被窝,好让我下次再出差时你多想我一点。”

我哈哈大笑:“你才笨呐,我只是想念你的暖被窝。”

第5篇、爱情故事相爱是一辈子的承诺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他们被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会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相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时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元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元,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生活情况好了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就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询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谎,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百元钱,临走时还拿一千元给他,说,你在上海开销大,拿着。他的眼泪决堤了,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包钱,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并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暂时结不了婚。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不久她就把钱寄回来了,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个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婚的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再回家乡看她。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了,头发已花白,人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被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可语言是如此单薄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又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在她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道。她眼中都是泪花,人有些发抖,她说,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此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倾城。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褪了色,脱了棉线,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旧了,年头太久了。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相爱是一辈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还辜负了爱情。

第6篇、爱情故事我们的Sweet Hours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的Sweet Hours

我清楚地知道,此时是在梦里。前面是无边蔚蓝的大海,我们牵着手歇斯底里地呐喊,喊着对方的名字,喊着“我爱你”,晴朗的天空照亮了整个梦的空间。有峰在身边,心里说不出的踏实,梦里也那么无忧无虑。于峰,我真的爱得死心塌地。

一阵悠远的鸟鸣声传来,然后是风声,叶的哗喧,接着是婉转的笛声。我的心一紧,梦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喂,你吵死了,人家的好梦就这样被你吵没了。”是峰打来的电话,每天早晨,他都会打电话把我叫醒,所以我不调闹钟。“好了好了,我赔你一个好梦行吗?”峰很温和而又调皮地讨好我。

我在床上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欠,伸伸懒腰,理了理云鬓乱发,慢慢坐了起来。干净的阳光已经从落地窗透射进来,沿着自动窗帘留下的一条缝隙洒下来,在地上落成了一条金色的直线。打开窗帘,一轮火红的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窗外的青山碧湖,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金光,大地好像满地镶嵌着耀眼的宝贝。晨鸟轻歌,坐在阳台上,冲一杯卡布奇诺,慢慢抿入嘴唇,浓浓的香味,直通头顶,整个人顿时飘了起来。蔚蓝的天空白云飘飘然来来往往,突然想起古人“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诗句来。此时的悠然,真可谓让人陶醉。

与峰相爱,就像这杯咖啡,虽然那么浓,但并不躁动,慢慢品尝,更能无余地享受到每一缕令人醉倒的芳香。即使只欣赏那袅袅升起的轻烟,也觉得美不胜收,让人感动不已。看着峰送给我的这套百变时尚转运珠,忍不住想偷偷地笑。还记得那天,峰让我感觉有点莫名其妙,说要给我惊喜。

我们开车到了水贝,他拉着我进了一家佳德兴珠宝公司展厅,对售货小姐说:“我要一套百变时尚‘转运珠’。”“先生,这些是我们‘转运珠’的主件和配件,目前共有3款主件和3款配件,分18K玫、18K黄、18K白三种颜色,上面镶嵌的是红蓝宝石,您请自主选择搭配。”峰每种颜色的主配件各选了一件,共18颗”转运珠”,我们把3颗组成了手链,15颗组成了项链,并且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SweetHours”,我希望用它来见证我和峰在一起的甜蜜时光,精确到分分秒秒。峰是从朋友那里知道百变时尚“转运珠”的,他觉得这款产品很有创意,很漂亮,也很有趣,因为我们可以一起选择,一起组合,一起为我们共同创造的新产品命名,赋予它们新的灵魂。

“转运珠”,在我心里,就是一个甜蜜的名字,它跟峰的名字牢牢地组合在一起。看到“转运珠”,峰那张笑得像糖一样的脸就会映入脑海,让人感到温暖,幸福!我不知道,这18颗“转运珠”一共能有多少种组合方法,也不知道这样的甜蜜能保持多久。至少,现在的每一天,我都会尝试一种新的组合,取一个新的名字,然后与峰一起分享。每一天,我都会写一篇关于转运珠的日记,而这篇日记同时也与峰有关。甚至在我的小说中,也正尝试着把转运珠写进去,让小说里女主人公的命运与转运珠联系在一起,这真的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电话铃响了,峰又约我出去兜风。今天先写到这里,回来再续。

我们的Sweet Hours

第7篇、爱情故事屠格涅夫畸恋,四十年无性之爱生死相随


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是19世纪俄国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小说《父与子》《前夜》《猎人笔记》影响深远。这样一位才华盖世的作家,却因单恋有夫之妇——西班牙歌唱家波丽娜·维亚多而终身未娶。屠格涅夫四十年如一日对这位“朋友妻”深情不改,为了她颠沛流离四处漂泊直到孤单病死于异国他乡,而波丽娜则怀着惆怅难言的痛苦收养了屠格涅夫的私生女。这场如罂粟般美妙的畸恋让人战栗唏嘘……

爱神钦点红玫瑰

1843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在内务府办公厅任职的屠格涅夫应好朋友路易·维亚多的邀请,来到了圣彼得堡歌剧院。维亚多是歌剧团的指挥人,今晚他的妻子波丽娜将演唱罗西尼的《塞维利亚的理发师》。绚丽的舞台中央,站着一位穿着红色沙漏裙的女人,好似一朵热情绽放的红玫瑰。波丽娜轻启朱唇,柔和的歌声带着一种海浪般的叹息声,如潮水卷入屠格涅夫心里,他屏住呼吸,注视着波丽娜,生命的天空出现了从未见过的美丽花朵。

一曲唱毕,波丽娜在一片惊天动地的掌声中谢幕回到后台,化妆室门口早就被崇拜者们围得水泄不通,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诗人画家,追求者都想近距离一睹芳颜。波丽娜一袭红裙,在人群的簇拥中泰然自若,犹如高贵的女王,任何男子见了都会幻想亲吻她的裙角。

维亚多上前给了波丽娜深情的一吻,介绍道,“瞧,这就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屠格涅夫。他是位作家。”波丽娜抬头看去,屠格涅夫身材魁梧,散发贵族的绅士气质,深邃的瞳孔像是要把她吸进去,眼神炽热地看着她,波丽娜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每个男人看到她都是这样痴迷的神情,她已经习惯了。

维亚多夫妇经常在家开派对,当时俄国文艺圈的名流都以一睹波丽娜风采为荣,屠格涅夫和来自法国的福楼拜,乔治·桑等人都是波丽娜家的常客。随着交往增多,屠格涅夫对波丽娜的痴迷也越发浓烈。

为了能够每天见到波丽娜,屠格涅夫花高价订下剧场四爪镶金的一块巨大白色熊皮座位,奢华无比,他觉得只有一切奢华高贵配置才能配得上波丽娜,哪怕是听她唱歌,自己也应该坐在最高贵的椅子上,否则就是对心中女神的亵渎。

渐渐地,波丽娜也对富有才学的屠格涅夫有了好感,沉浸在他深邃的充满爱意的眼神里,奈何她是有夫之妇,只能压抑自己的感情。屠格涅夫却带着文人生性具有的浪漫不羁,一次陪波丽娜练琴的时候,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突然紧紧攥住波丽娜的手,感情如洪水般汹涌而出,“有件事情我必须要让你知道,我想你也许早就猜出,没错,我爱上了你!你可以拒绝,但不能阻止我对你的继续追求。”

那晚,波丽娜失眠了,屠格涅夫也忐忑不安。但屠格涅夫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波丽娜选择了沉默来表达拒绝。

屠格涅夫既为自己的莽撞感到羞愧,又对波丽娜没有直接拒绝感到欣慰。他似乎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之后屠格涅夫依然每天准时出现在歌剧院,欲言又止的眼神让波丽娜心神荡漾。

三口之家的旷世畸恋

1845年春,巴黎意大利歌剧团结束在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的巡回演出,离开俄国前往巴黎演出。波丽娜离去,屠格涅夫开始失魂落魄。见不到波丽娜,生命的每一天都是黑夜。经过内心激烈地斗争,他决定辞去了内务府办公厅文官的职务,毅然去追寻波丽娜的足迹。从遥远的俄国,屠格涅夫追到维亚多位于巴黎东南塞纳马恩区的库尔塔弗内尔庄园。

那一天,波丽娜正在弹钢琴,屠格涅夫出现在她面前,波丽娜又惊又喜,重逢的喜悦,激吻燃烧了彼此的热情……随即,几乎没有犹豫,二人决定向维亚多坦白。

维亚多听后并没有想象中的勃然大怒,而是沉默了,他对妻子的爱绝对不亚于屠格涅夫,波丽娜有权和真正所爱之人在一起,更何况自己还比妻子大了整整20岁,在很多方面都不能满足波丽娜的需求,维亚多忍住内心的痛苦和酸涩对波丽娜说,“你是自由的,你有选择爱的权利。”

维亚多的宽容,反而让波丽娜满心愧疚,屠格涅夫也十分不安,几经思量,屠格涅夫安慰波丽娜,“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退出,但我对你的爱永不会磨灭。”波丽娜哭着与他吻别,屠格涅夫回到圣彼得堡,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可是对波丽娜的思念却不减反增,波丽娜占据了他全部的心。

仿佛屠格涅夫越是逃离,却越是靠近她,他如同一座孤岛,处在相思之水中,四面八方,隔绝他通向波丽娜。为了排遣这份相思,将心从波丽娜身上挪开,屠格涅夫疯狂地为自己寻找伴侣,陷入一种狂放的混乱状态中,他开始追求自己18岁的表侄女。“道德沦丧”的骂声铺天盖地地向他砸来,屠格涅夫只好将目标换成列夫·托尔斯泰的妹妹玛利亚,屠格涅夫的绅士和才学对任何女士无疑都是致命的诱惑,玛利亚为他痴迷,竟不惜和丈夫离婚,这时屠格涅夫又瞬间抛弃了玛利亚,这让列夫·托尔斯泰不禁大骂屠格涅夫是变态!极度悲伤下,屠格涅夫又和母亲雇的女佣发生了关系,不料这个17岁的女佣竟然怀孕了,十个月后为屠格涅夫生下一个女儿培拉吉。这一场场自欺欺人的追逐没有让他忘记波丽娜,任何女人都无法将他的心从波丽娜身上转移开来。

1847年1月,波丽娜到柏林演出歌剧《胡格诺人》,屠格涅夫知晓后不顾一切地赶了过去。在台下听着她歌声,屠格涅夫感到自己的生命复苏了。

再次重逢,维亚多也不愿再见到妻子的消沉,诚挚地邀请屠格涅夫与他们同住。就这样,屠格涅夫成为了维亚多家里的成员,在维亚多的庄园周围租了一间小屋子,这个“三口之家”引来不少流言蜚语,流言指向屠格涅夫和波丽娜。在真爱面前流言不堪一击。

屠格涅夫常常和维亚多、波丽娜一同出门打猎,傍晚三人就一同到开满雏菊、虞美人与勿忘我的原野间漫步,晚间他们一起去歌剧院,或跟来访的朋友们一起在壁炉前喝茶交谈、或在钢琴旁听波丽娜弹琴歌唱……这样美妙的日子在三个人之间形成了稳固的三角形,仿佛离了谁都不可以,屠格涅夫和波丽娜的感情也止于精神上的交流,不敢有半分逾越之举。然而屠格涅夫却深切地感受到波丽娜成为了他生活乃至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人。她是艺术与美的化身,是灵魂的归处,是灵感的来源,是他生命中的光。

第8篇、爱情故事上天偏爱坚强女人

一个女人,情路坎坷难修正果,更在41岁“高龄”时,被男友骗光家产。多少人嘲笑她“胸大无脑”,更有人认定她就此消沉。但她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不抱怨不自怜,自信满满,坚强挺立,终获完美归宿。这一路,她是怎样走过来的?

惊天骗局,将她打入人生谷底

2008年6月,媒体爆出与孟广美相恋五年的意大利男友骗取投资人5亿巨款之后携款潜逃,被香港政府扣留的消息。更有消息称,其中4亿元来自孟广美,这几乎就是她和家人的全部家当,这一重创将让她破产。

时隔两年,孟广美回忆起处于舆论中心的自己,说:“最难过的不是金钱的损失,而是猜疑。别人很自然就会想,你们关系这么亲密,他犯了这么大的案子你能不知道?你是白痴吗?还是和他一伙儿的?”

认识十一年,相恋五年,孟广美一直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只能说不是她太天真,就是他太老道。事实上,男友所表现出的一切都显得很有身份,比如吃饭都是私人厨师订做,出入租用私人飞机,要知道,仅租用一次私人飞机的价格,就足以买一辆价格不菲的名车了!

如此处处表现出雄厚经济实力、良好家世、卓越品味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骗子呢?所以,她从未想过这是一个骗局。

直到有天半夜,她肚子饿了起身去厨房,途径男友书房,发现灯竟是关着的。男友一直没有随手关灯的习惯。出于好奇,她推门进去,看见男友的护照夹在桌子上,里面的护照却不见了。她知道男友有在书房放现金的习惯,赶紧查看,发现现金也没了,她坐在书房里,有种“大势已去”的不祥感,察觉到他可能会潜逃。后来,她又发现了一封男友的信,大意是他投资失利,不知怎样面对她和投资人。其中一句话让她哭笑不得:你一直都那么坚强,我相信你也一定可以渡过此次难关。“他倒是蛮了解我的。”回忆往事,孟广美苦笑着说。

即便如此,东窗事发之后,她还是认为那只是他投资失利,没勇气面对投资人而已。几天里她通过电话,苦劝男友出来勇敢面对。“我对他说,你回来,我不会介意你变成穷光蛋,我和你一起还债!但他什么都听不进去,我甚至对他说:只有你回来,我才能洗清嫌疑,你也要为我想想啊。但对这样的恳求,他无动于衷。”

直到后来,越来越多的真相浮出水面,孟广美才发现投资人的钱全被男友用来挥霍而不是经营公司,包括男友花了15万欧元请了八个应召女郎,她这才相信自己相伴的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骗子,一个魔鬼!

钱财的损失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情感的伤害。孟广美说:这会让一个女人失去信心和尊严。

顽强挺立,全面出击重建自信

事发之后,很多人好奇孟广美被骗得有多惨?事实是,那几乎是她95%的财产,最可恨的是,还包括父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她手中剩下的,只有在北京贷款买下的两套房子,以及一些股票,幸亏当时股票被套牢,否则也会落入骗子的腰包。

那段时间,她最难面对的是母亲,自父亲去世后,母亲就得了抑郁症。钱被骗光,母亲却非常镇定。她越镇定,孟广美越害怕、越愧疚。足足有一个多月,她不敢回家,也不敢打电话给母亲。她只是托哥哥回家去住,让哥哥劝母亲:不用担忧晚年生活,不用降低生活水准,她有手有脚有脑子,失去的一切,她会靠自己赚回来。

面对朋友的关心,孟广美用一句话回应:我一切都好,只是穷而已。

她把两套房子都租出去,以租养贷,又租了一间房子住,每个月6000元的租金,是她最头疼的一笔开销。恰逢金融危机,她接洽工作已不计较酬劳,到了“给钱就答应”的地步。

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还要在娱乐圈和年轻女孩一起打拼,是辛酸的。但孟广美说:“比较现在与过去,那纯粹是自寻烦恼——可能我要再打拼二十年,才能回到那种生活水准。鲍鱼鱼翅是一顿饭,清粥小菜也是一顿饭,该拥有的我都拥有过,所幸的是我还健康,还可以工作,尤其我是很享受工作的人。”

她签约华谊,将工作重心转往内地,主持节目,拍影视剧,做商业代言。最忙时,她一天要辗转三个城市,上午在北京,下午在广州,晚上在成都。那时她最讨厌的就是吃饭,觉得实在是浪费时间。

拍摄电视剧《婚姻保卫战》期间,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商业代言。她一听酬劳不错,就动心了,去向导演赵宝刚请假,说只需要半天。赵宝刚不同意,因为当天下午都是孟广美的戏份。犹豫再三,她还是决定接下商业代言,但电视剧拍摄也不能耽搁。当天下午,她让朋友把要穿的衣服、化妆品都准备好放在车上,事先把车开到拍摄现场等着。一场戏拍完,要转场拍摄,场工要重新布置场景,灯光师要重新调光,大概有一个小时空档,她立即跳上车,飞速赶往商业代言活动现场。

在飞驰的车上,她用矿泉水洗脸、化妆、换衣服、换鞋,迅速收拾停当。到了现场,她发言,接受记者简短访问,然后跳上车,换好拍摄要穿的衣服。一切衔接得天衣无缝,谁也没看出异样。“我的心啊,嘭嘭嘭,跳得几乎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她笑着回忆说。隔天,剧组的人在报纸上看见孟广美商业代言的报道,指着照片问她:“难道你有一个双胞胎妹妹?”

似乎是被生活逼到了这样一种奔波劳碌的境地,但孟广美说:“正因为我不断接工作,才发现自己有这么多潜能,哎,主持也不错嘛,演戏也不错嘛,有许多机会找到我!我发现自己蛮了不起的,可以说,我真正的自信,就是在这时建立起来的。

收获真爱,上天偏爱坚强女人

和意大利男友分手之后的两个情人节,孟广美都是和女友度过的,她说:“与几个好女孩一起过情人节,比和一个错误的男生过来得更好,我当然想恋爱,但是当时的经济状况不允许,没时间也没资格。”

也许爱情总是在不期然时降临。2009年年底,孟广美在一次聚会上邂逅吉增和。当时她匆匆忙忙打算露个面就“闪”的,没想到就是这一露面,让两人相遇。并不是一见钟情,但彼此印象都不错,吉增和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只觉得她爽朗大方,充满活力,一点儿不做作。而吉增和给她的印象:清瘦、儒雅、沉稳内敛。聚会之后,两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打开电脑在百度搜索里输入对方的名字,查查对方是干什么的。

一查不要紧,吉增和发现这个女人如此不寻常。“我没想到她当时处在人生那样一个低谷,面对逆境能如此从容,我当时就意识到她是宝贝,不能错过。”他立即展开了追求。他对孟广美说:“让我来帮你分担一些,好吗?一个女人不该承担这么多。”

孟广美却认为当时不是展开新恋情的最好时机,“我自己还是一身麻烦呢,不想拉另一个人进来。”不过他们成了常发短信的朋友,短信里,都是无关紧要的话,比如,看见了一处美丽风景,吃了一顿美味晚餐……孟广美觉得,他不只是一个成功精明的商人,还是一个有着丰富内心世界的男人。不过,仅此而已。

2010年年初,孟广美感染了甲型流感,症状非常严重。她在家自我隔离,也拒绝亲友前来探望,不愿去医院。那些一直被压抑着的负面情绪,此刻都乘虚而入。她想,就这样在家中孤独死去吧。

吉增和知道了她的状况,从别处打听到她的住址,来到她家楼下。她无奈只能为他开门,他进门就伸手触探她的脑门,“还发烧吗?”吓得孟广美直往后躲:“你也不怕被传染?”他系着围裙为她下厨房煮粥,然后坐在床边一勺一勺温柔地喂她。她一贯的坚强,终于在这个男人面前土崩瓦解。她哭了,那是她自被骗事件发生后,第一次痛快地尽情地哭……

病好之后,吉增和提出结婚。看着这个手还没拉过就向自己求婚的男人,孟广美被打动了,她清晰地意识到,她一直寻找的爱情,她一直等待的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终于降临,就在她的面前。那么,还等什么呢?

对于成功晋升为豪门媳妇的孟广美来说,嫁入豪门不是自己的理想,如今的她仍然活跃在主持界、影视界。2011年,她参与演出的《新京城四少》和《告密者》在各大电视台热播,她的演技再次得到观众们的认可。

关于婚后生活,孟广美说:“我当然会继续工作,会保持独立。我想,当初他爱上我就是因为我的独立和坚强,我不会忘记我的魅力之源。”

第9篇、爱情故事千万里跨国祭奠,痴情不改感天动地

32年前,作为援建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军人朱法安的未婚妻,肖际玉最大的心愿是“等他回来和我团聚”,却没有想到心上人竟然牺牲在异国他乡。为了照顾未婚夫的父母,她毅然嫁给了他的哥哥。从此,她最大的愿望变成了“让我过去为他扫墓,和他说说悄悄话”。肖际玉的痴情,感动了无数网友,也感动了巴基斯坦人民。2011年6月,该国以国宾的名义邀请肖际玉赴巴基斯坦扫墓。

未婚夫牺牲在异国他乡

2011年4月的一天晚上,在湖南省张家界市,肖际玉忙完一天后,疲惫地躺在床上看电视。忽然,她的眼里蓄满泪水——

原来,中央电视台在军事节目中,正在解密一段曾被列为国家最高机密的中国援助巴基斯坦修筑的公路——喀喇昆仑公路的历史,那是一条中国通向南亚次大陆、有着重大国防战略意义的公路,是世界上平均海拔最高的公路。32年前,为了修建这条公路,数万名中国军人为之付出了心血、汗水甚至生命,其中有88名烈士永远留在那片土地上……

看完电视,肖际玉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大放悲声。原来,她的初恋情人朱法安,就是援巴牺牲的最后一名烈士。为了他,她已经付出了自己的大半生!

肖际玉则用白色棉线为心上人赶织了两条领垫,叮嘱他钉在衣领上。她开玩笑说:“等你退伍的时候,我得看这两条衣领还是不是白的,就看得出你是不是洗得很勤快了。”

第二天上午,肖际玉含着眼泪送朱法安踏上从军的征程。谁知这一别,竟成永诀……

入伍后,朱法安所在的部队被派往渺无人烟的巴基斯坦北部山区,修筑喀喇昆仑公路。当时,这是最高国家机密(现已解密),他们出国前全部脱下了军装,换上便服。与家人通信,也不能透露身在哪里,在干什么。他们只能把信件寄回国内驻地,再从国内转寄亲人手中;亲人的邮件也是通过驻地留守机构收转。所以,肖际玉根本不知道男友已经出国了,还以为是留在国内参军。

朱法安他们是在修筑一条后来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公路,也是世界平均海拔最高的公路。工地周围上百公里没有人烟。筑路的地基,不是万年坚冰,就是坚硬如铁的岩石。更可怕的是,塌方、雪崩和严寒,无处不在,条件十分艰苦!

但是这一切无法阻止朱法安对恋人的思念,他们鸿雁传书,相互倾吐思念之情。只是,肖际玉觉得男友的书信总是回复得很晚,她想可能是部队训练太忙了的缘故。想他的时候,她就拿出他送给自己的口琴吹奏一曲家乡小调;偶尔走夜路,她会吹几声哨子壮胆,就像男友还陪在身边一样……

1979年4月的一天,肖际玉正在跟朱法安的母亲一起做饭,忽然几个军官找上门来。他们通知说,朱法安已经在巴基斯坦因伤牺牲。直到此时,肖际玉和朱母才知道,原来朱法安去了巴基斯坦援建公路,由于碰上塌方压断了双腿和脊椎,因医疗条件差,治疗不及时,引起并发症而牺牲。

战友送回了朱法安的遗物。在泪眼中,肖际玉看到衣领上,还钉着她给他编的白线领垫,颜色还是洁白的。朱法安的遗体安葬在当地的中国军人陵园。他临终前,委托战友帮他送回一套衣物,留给父母作纪念;两条心爱的领垫,带回一条给肖际玉,另一条领垫连同她写给他的所有情书,随他长眠于异国他乡。

多年以后,肖际玉仍然不愿回忆当时内心的悲怆:“那段时间,我每天控制不住眼泪……”

天路寻爱漫漫相思路

朱法安牺牲后,肖际玉还是把自己看做朱家的儿媳,每天都去陪朱母说说话,帮助她做家务。两个悲痛中的女人相互安慰,度过了最初那段难捱的时光。

几年里,不少人给肖际玉介绍对象。但是,她都不答应。母亲含着眼泪说:“玉儿,我知道你忘不了法安,但是,你还年轻,总不能守他一辈子吧!”

肖际玉说:“我答应过法安,会替他孝敬他爸妈,如果我嫁给别人,还怎么兑现这个承诺呢。他二哥为人不错,比我大2岁,年龄也合适。我如果嫁给他二哥朱法雄,也是对他妈妈的一种安慰……”

朱法雄其实也很喜欢肖际玉,觉得她漂亮,善良,心灵手巧。就这样,22岁那年,肖际玉与朱法雄结婚。新婚之夜,肖际玉问丈夫:“你能允许我心里一直有你弟弟吗?”朱法雄大度地说:“那是我弟弟,我不会吃弟弟的醋;你放心,我是爱你的,也会替他照顾你一辈子。”

肖际玉和丈夫也很恩爱。只是,在内心深处,她总是会想起朱法安。她将他的遗照,放大了嵌进镜框挂在房间里。每年六月初六,肖际玉总会捧出朱法安的遗物,放在太阳下晒一晒。每当这时,她一边吹着朱法安留给自己的口琴,一边看着阳光一点一点地将那些遗物晒暖,晒暖……

妻子对弟弟的思念,让朱法雄既感动,又有点难堪。每当妻子一个人吹口琴的时候,他就默默走开。

时光如水,可是,她对朱法安的思念也一点没有减少。慢慢地,她心里升腾起一个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去巴基斯坦,为他扫墓,跟他说几句悄悄话。

2006年春天,婆婆病重,临终前,婆婆拉着肖际玉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我走了后,你就想办法去看看老三(朱法安)吧,也替我看他一眼啊!”说着,婆婆含泪而逝……

安葬了婆婆后,肖际玉就更加强烈地想去为朱法安扫墓了。她对丈夫说:“我想了他这么多年,他肯定在那边也想了我很多年。哪怕是只看一眼,我也了无遗憾了!”

有时,肖际玉会看着屋檐下的那些水滴石发愣。多年的雨水一滴一滴地落在石头上,形成了一寸多深的凹凼,见物思人,那个铺石头的英俊少年如今长眠在哪里啊!

2009年4月,朱法安牺牲30周年之际,他生前的战友田念胜、樊汉学和郭友胜等人结伴来探望他的母亲。到了慈利后,才知道朱母已经去世,他的未婚妻嫁给了的二哥他尽孝;他们也知道了肖际玉的心愿。几个老兵感动得涕泪横流。

2011年4月,田念胜将肖际玉的心愿发到网络上,希望有好心人能够帮助这个痴情女人圆梦。故事传开后,无数网友的博客和QQ空间纷纷转载,引起了强烈反响。田念胜和樊汉学等3位朱法安的生前战友,连同两名热心的记者,组成“天路寻爱”小组,盼能助肖际玉早日圆梦……

第10篇、爱情故事妈妈跟我抢情人

黄怡今年42岁,是一位中学教师。女儿三岁的时候,丈夫另觅新欢离她而去。十几年来,黄怡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女儿身上,女儿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精神支柱。

转眼女儿已经16岁了,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女儿学习成绩优秀,有考市重点高中的希望。可就在这中考即将到来的节骨眼上,黄怡发现女儿有些反常:平时不大爱打扮的她,最近竟刻意打扮起来,甚至三天两头地化个淡妆,她平时很少给人打电话,现在却经常藏在屋里打电语。更让黄怡奇怪的是,只要她一进屋,女儿就很快地把电话挂了。

什么原因让女儿有了这些反常的变化呢?黄怡百思不得其解。正当她束手无策时,蓦地想起女儿有写日记的习惯,灵机一动,何不到日记中去寻找蛛丝马迹,也许会有什么收获。

趁女儿上晚自习的时候,黄怡找到女儿的日记。其中一篇日记引起了她的注意,日记的内容是:他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样子,长得不太英俊潇洒,也不太风流倜傥,却有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课堂上,他的身上似乎散发出了一种磁力,吸引着我的目光。目光偶尔相遇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就狂跳不止。他的声音令我陶醉,一会儿听不到,我就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于是我经常忍不住拿起了话筒……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吗?可他是我的班主任啊!我该怎么办呢?

黄怡明白了:女儿竟然暗恋上了自己的班主任!在这初三冲刺阶段,怎不令黄怡心急如焚呢!女儿的班主任叫张峥,黄怡是在开学生家长会时认识他的。从日记的内容可以看出女儿已经陷得很深,并且背负了极大的压力,很需要别人的帮助。可怎么帮助女儿呢?黄怡本想当面与女儿好好谈谈这件事,可又一想如果女儿问自己怎么知道的,又该怎么回答?如果承认自己看了她的日记,必定会引起她的反感,谈话肯定无法进行下去。黄怡作为一名中学教师,也经常亲眼目睹教师与家长因处理孩子的早恋问题方法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星期天,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跟黄怡说要去学校补习。黄怡心想学校的补习一般都是安排在星期六,于是多了一个心眼,在女儿走后也跟着出来了,她想知道女儿到底是去了哪里。果然,女儿走的是跟学校方向相反的路。黄怡看着女儿拐进一个小区里,进了一户人家。黄怡不敢声张,等了一会儿,她看见女儿从里面出来走远了,才试着走过去敲门,原来这户人家就是女儿的班主任张峥家!黄怡想正好自己也要找他谈谈,于是就走了进去。

张峥正在忙着洗衣服,他一见是黄怡,连忙把黄怡迎进了屋里。黄怡打量着张峥的家,朴素而且干净。

“怎么你亲自动手?你的妻子呢?”黄怡随口问。

“妻子十年前因病去世了。请不要见笑,至今我还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生活。”张峥面色凝重地说。

“对不起,我不应该勾起你的伤心事。”黄怡面带歉意地说。

“没关系。”张峥停顿了一下,“你今天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找你呢!”

“你找我是不是因为我女儿?”

“不错,你女儿最近有些反常,经常给我打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并且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

听张峥这么一说,黄怡忙将女儿在家的反常现象以及偷看到的日记内容告诉了张峥。

“你女儿知不知道你偷看了她的日记?”张峥听后,忙不迭地问。

“不知道。”黄怡回答。

“这就好办多了。”张峥长松一口气。

“你有什么办法?”黄怡迫不及待地问。

“许多教师和家长一遇到学生‘恋师’现象,就如临大敌,紧张万分。于是,向孩子讲一些影响学习、危害健康等大道理或者生掰硬拆,甚至训斥漫骂,吓唬威胁,但这些做法往往事与愿违。其实,只要用心分析学生的心理特征,对症下药,就一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像你女儿的这种情况就是要设法让她彻底死心!”张峥滔滔不绝。

“怎么才能让她死心呢?”黄怡疑惑地问。

“比如说让她知道我正在谈恋爱,并且跟我谈恋爱的这位女士值得她尊敬,她会为了这位女士而放弃我。”

“到哪里去找这样的人呢?”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张峥眨了眨眼睛。

“你是说我?”黄怡不相信地问。

“不错。你想一想,你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她拉扯这么大,为她付出那么多。十几年来,你为了她拒不接纳任何人的求爱,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最爱,她没有理由不祝福你。只要她从情感的漩涡中走出来,学习成绩自然就会很快回升。”

黄怡觉得张峥说的有几分道理,何况也的确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为了女儿不至于抱憾终身,黄怡只有豁出去了,决定与张峥来一场假恋爱。

为了演得逼真,黄怡先去服装专卖店买了几套服装,又上美容店做了美容。本来就面容姣好、风韵犹存的黄怡,经过这样一包装,更加光彩照人。

黄怡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女儿见了,开玩笑地说:“妈妈,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不是要去约会啊?”

黄怡一本正经地说:“这次你算猜对了,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今天晚上我要去约会。”

女儿问:“能告诉我是谁吗?”

黄怡佯作轻描淡写地说:“告诉你也无妨,他就是你的班主任张峥。”

黄怡说完偷偷看了看女儿的表情,发现女儿神色有些变化,心中暗自得意。

为了让女儿彻底相信自己与张峥正在热恋,黄怡不得不假戏真做,频频地与张峥约会。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职业相同,又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的缘故,所以,在与张峥约会时,黄怡没有一点戒备之心,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在交谈中,黄怡发现张峥的确是一位不错的男士,他身上成熟男人的沧桑与从容开始让她倾倒。

不知不觉中黄怡和张峥的交往已有一个多月了。一天晚上,他们相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轻盈的乐曲响起,再加上窗外有些昏黄的灯光,两个人越谈越投机,越谈越亲密,不由自主地把手握到了一起。张峥是个聪明人,知道已水到渠成了,忙不失时机地拿出一枚精美的戒指,正式向黄怡求婚。

此时,黄怡内心掀起了波澜,犹豫半天才说:“现在我还不能接受你,因为我还不知道女儿是否走出了暗恋的误区,再说女儿能理解我的再婚吗?”

张峥闻言,哈哈大笑道:“事到如今,我就告诉你真相吧。其实,我对你倾慕已久,你的女儿也很乐意我能跟你在一起。由于你曾受过感情的挫折,对婚姻与爱情有了畏惧与担心,我不敢贸然去追求你。于是,我和你女儿就精心导演了这出戏。她的反常现象及那篇日记都是为了让你主动来找我而设的一个局。接着我又故意向你献计与我假恋爱,来达到能与你长时间接触的目的。”

“你真狡猾!”黄怡嗔怪地骂道。

“只要你接受我的求爱,我宁愿狡猾一次。”张峥笑着说。

“真坏!”黄怡羞涩地低下头。

“妈妈,这十几年来,您太辛苦了!不过,现在好了,您终于找到了一个完整的家,找到了一份完整的幸福!”不知什么时候,女儿已来到他们的身边。

霎时,黄怡忍不住泪流满面,那是幸福的泪,欣慰的泪。

第11篇、爱情故事可以依靠的肩头

她爱他,但不能确定是否会嫁给他。似乎,嫁给他有些不甘心。因为他只是一个教书匠,除非买彩票中大奖,他不可能给她非常富裕的生活。

他们上下班正好可以乘同一路公交车。没有特殊情况,他便会来等她,然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家。她总是磨磨蹭蹭到最后才离开办公室。她不希望别人看到她的男朋友不是开车来接她,而是陪她去乘公交车。

那天,她因为加班太累了,上车不一会儿,就困得摇摇晃晃地打起了瞌睡。他尽量把身子站稳,让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以便她睡得更安稳。

过了几站,有了两个座位,他扶着她坐下,她靠在他的肩上继续睡。

这一觉睡得很香,等她醒来,车早已过了站。她委屈又生气地问他:“你也睡着了?怎么都坐过站了还不知道?坐车都能坐过站,还能指望你什么?”他宽厚地笑笑。她愈发生气地嚷道:“我讨厌你总是傻笑,连吵架都吵不起来,这日子太闷了。”

正在她无理取闹的时候,后座一位老妇人道:“姑娘,你可冤枉你男朋友了。他可没睡觉。售票员问他下不下车,他说你这几天很累,好不容易睡着了,就让你好好睡一会儿。他连动都不舍得动一下,这么体贴男朋友你还不珍惜?”

她脸红了。车进站,他们下了车,跑到对面再往回坐。她的手被他握着,她第一次觉得,有一个可以踏实地依靠一生的肩头,才是最重要的,这和坐的是公交车还是宝马无关。

第12篇、爱情故事短线爱情

相亲就像买彩票

杜小西没对相亲抱太大希望,作为一名资深剩女,她已经对这类相亲饭局有了十分的免疫力,不过是吃一餐饭,谈两句无关痛痒的倒春寒、日本核辐射、卡扎菲危机。

还是精心打扮了,穿一条波西米亚裙子,彩绘帆布鞋,吊了个马尾。

杜小西是那种很安静的女子,上班下班挤地铁,被人踩到脚都会报以微笑。她不漂亮,不张扬,也没有火辣辣的好身材,属于第二眼美女,可是,这个年代,哪个男人有耐心看一个女孩子第二眼呢?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没想到相亲对象居然是他!

上周末,杜小西打算买一双高跟鞋,她很久没有穿高跟鞋了。商场里人来人往,很突兀的,就看到前男友,臂弯上挂一个女孩子,一路神情甜蜜。

杜小西心里咯噔一下,彼时,他们分手一个月,理由是性格不合,谁知道,是看上了大胸妹。眼看着那俩人就要到跟前了,杜小西心里凭空起巨浪,涟漪一层层翻滚,不,她不能让负心男看了笑话,自己还是形单影只。

周围巡视一圈,见一西装男正低头经过,她急中生智,一把挽起他的胳膊,附身耳语:“帮帮我!”男子大惊失色,回过头来看一眼杜小西,再顺着她的眼神方向望去,有点明白了,脸上的表情慢慢平复下来。杜小西手心里都是汗,却还强撑着和前男友打招呼,满脸阳光微笑。

然后,杜小西很抱歉地对身边的男人道了谢,在他的目瞪口呆中隐入人群——她不想让陌生人看到自己的泪水。

没想到,隔了三天,他们会再次相遇在相亲饭局上。

男人一见杜小西就呵呵笑,自我介绍说叫胡苏,游戏软件设计师,现在看来,也有做演员的潜质,杜小西马上红了脸。

胡苏也不是健谈的男人,平头、浓眉、大眼,一看就是那种好单位里木讷端正的好青年。就算有了前几天的小插曲,杜小西还是略微失望,也许是因为生活太平淡了,她特别向往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男人要霸道一点,深情一点,为了爱情不管不顾一点。

她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把自己幻想成绝世美女,终于吸引到一个痴情男子来爱。那么,她愿意远离这朝九晚五、平凡如麻的日子,跟着一个男人天涯日暮,策马江湖……

“杜小姐,咖啡要凉了。”胡苏很不合时宜地打乱了她的思绪。杜小西心里很不爽,她不明白,为什么世界这么大男人这么多,能到自己眼前的,却都不是对眼的。

分别的时候,胡苏很绅士,一直把杜小西送上出租车,但是,随后他就给她的手机发来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大龄男女的相亲,就像买彩票,明知道中奖的几率是零,却还忍不住一次次侥幸一试……想必你也是……

杜小西这个气呀,这不是明摆着没看上她吗?于是直接关机,短信都没有回。

不如我们尝试下短线爱情

本以为就此无涉。她坐她的地铁,他坐他的公交。继续相亲,像买彩票一样,每次都怀着侥幸,每次都失望而归。

周末,杜小西懒洋洋地不愿起床,趴在枕头上逛微博。胡苏却来了电话,杜小西盯着屏幕上那个号码,犹豫着要不要接——还是接了,这个周末,也许会重复上一个周末的无聊,说不定,他能带来一些不一样?

胡苏在电话里说:“杜小西,干嘛呢?”

杜小西反问:“你有事?”

胡苏犹豫了一下,扯了一把天气,终于转到正题:“我们都是单身,工作相仿,年龄相仿,只是互相没看上,又都是大好青年,不如,我们来次短线爱情吧……”

杜小西很愤怒地挂断了电话。他有什么了不起,居然跑来和她玩什么短线爱情!

胡苏没有再打过来,半小时后,杜小西的手机上进来一条信息,又是胡苏。

下午两点,我来接你,目的地:N城。请马上梳妆打扮。

什么人啊,杜小西嘀咕,还是不自觉地开始了洗澡换衣服。说起来,N城风景不错,正是五月花香烂漫;再说,那个胡苏也不难看,不是英雄,可也不是狗熊啊,不谈情说爱,打发一下无聊的周末也是很好的。

胡苏两点果然出现,开了单位的车,车上带了零食水果饮料,看不出来,他还是蛮细心的。他很绅士地帮杜小西拉车门,取饮料,杜小西也不客气:“我说胡公子,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短线情侣了,你要做到保护我、照顾我、容忍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尽快进入角色。”

胡苏说:“二十一世纪,没有一见钟情,我们只好日久生情了。但愿我们的短线爱情能产生長线收益。”

杜小西在心里撇嘴,想,怎么可能,你又不是英雄!但是她没有言语,因为这一路上的景色太美了,绿树未成荫,却也脆嫩可爱,花草摇曳,暖风融融,要说好景致,也是需要分享才有乐趣的,一个人,看花都不香。

那天的行程很快乐,他们停在了一处果园,桃花开得盛,漫天都是花瓣雨,美得不象话。杜小西好久没这么兴奋,在花海里旋转不停,一二三,茄子,嘴巴都笑得痛。胡苏呢,负责拍照。

玩累了,俩人坐在树底下吃东西,胡苏给杜小西开饮料瓶,削水果皮,杜小西呢,懒洋洋地坐在阳光下,靠在胡苏背上,俩人像一对真正的情侣。

杜小西有了片刻的恍惚,如果不是眼前的胡苏和自己心中的爱人相差比较远,也许,他们真的可以试试的。

胡苏好像看穿了她的心事,说:“我不是没有看上你,我是觉得,现在短线爱情比较流行,咱们何不尝试一把,权当周末旅行了?再说了,多一个了解的机会,也多一份希望不是。”

你知道《昨日之旅》吗

从N城回来后,日子依旧,杜小西耳朵里塞着MP3挤地铁,朝九晚五,下班就回家,没有约会,也没有爱情,胡苏没有电话,也没有相约,只是偶尔短信,不疼不痒。

有几次,杜小西拿起电话,想打给胡苏,那天的短线爱情之旅,他其实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工作努力,为人也踏实,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可是,她搞不清楚胡苏的真实想法,更要命的是,她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说真的,胡苏不是她的菜,可是,他也不另她讨厌。

说到底,所谓短线爱情,那一天,他们是情侣,是在第三地,和自己的生活无关,一旦回到熟悉的生活轨道,便也消失了。

母亲节,杜小西起了大早,给老妈买礼物,刚出门,手机响了,胡苏很欢快的声音传过来:“美女,我找到一个好地方,一百里车程,风景优美,还有农家院,我们再去短线一下如何?”

杜小西忽然有些跃跃欲试,凭什么胡苏看不上她,她杜小西站出来,虽然不是闭月羞花,好歹也是外表清秀内心内秀的小白领一枚啊,不信胡苏就爱不上她!

本来没打算住的,可是玩到太晚。后来杜小西才知道,胡苏其实早就定好了房间,他一间她一间,领钥匙的时候,胖胖的店主大嫂眼角眉梢都是笑,大概觉得他们很好笑,一对情侣开两间房。

晚上,星光很灿烂,他们在河边散步,月光拖長了两条影子。胡苏给杜小西讲故事,说茨威格有一本小说,叫《昨日之旅》,讲一对热恋的情侣,忽然间被一场战争分开,日日期盼终于盼到重聚的那一天,然后,他们为了躲开各自的生活圈子,约在了另一个城市相见……不知道,这是不是最早的短线爱情。杜小西接他的话:“荒僻冰冷的苍老园庭,小径上两个身影窃窃前行……荒僻冰冷的苍老园庭,一堆幽灵在追忆往昔。你可曾记起旧日欢愉?”

第13篇、爱情故事成都的哥爱情传奇: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

离情歌会开幕还有半个小时,郑忠看到远处驶来一辆红色的奥迪,他心跳加速,内心期盼不已。就在他无法确定那是不是刘维娜的车时,车缓缓停了下来,他赫然看到,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贴着一张征婚启事:维娜,出租车经营主,大学文化,一个真诚而稳重的女人,渴望你能给我一个家,我会为家加一点温馨,加一点浪漫……是维娜!郑忠兴奋不已,冲着车窗大喊:“维娜!维娜!”

见窗外有个男人不停朝自己挥手,刘维娜下意识地摇下车窗。紧接着,奇妙的事发生了,二人不约而同地喊道:“是你?”

原来,刘维娜就是郑忠2010年1月在成都国际会展中心一见倾心的那位的姐。而得知眼前这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腼腆男人就是郑忠时,刘维娜禁不住大叫了一声:“太不可思议了!”和自己通话这么久,彼此心意相通的男人,竟是见过面的人,这,就是缘分啊!

邂逅:他们相互多看了一眼

郑忠四川大学经济学系毕业后,留在成都一家外资企业当了6年会计师,渐渐厌倦了职场中的明争暗斗。崇尚自由的他,取得了一辆出租车的经营权,自己开白天是见过面的人,这,就是缘分啊!,雇了一个人开晚上。当的哥虽然自由,但成天生活在出租车狭小的空间里,方寸之内必无芳草,加之他拼命赚钱,舍不得把出租车停下来寻找爱情,因此郑忠还没能谈上恋爱。

郑忠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放弃单身生活,并计划在两年内结婚。郑忠是个很投入的人,他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伴侣。首先,他让熟人给他介绍了几个女孩,但性格和生活层次都不合适。然后他又通过网上交友的方式寻找女友,但网恋与现实的落差还是太大。

于是,郑忠把个人资料递给了成都一家有名的婚介公司,可婚介公司收了钱后,推荐给他的不是离了婚还与前夫有联系的,就是丧了偶还要留在婆婆家尽孝的,这让郑忠感到筋疲力尽。

2011年1月的一天,郑忠载了一个客人去国际会展中心参加西博会。他下车为客人取后备箱的行李时,与旁边一位正在为客人往后备箱里装行李的的姐相遇。她穿着紫色的风衣,黑色的长发美丽飘逸,朝郑忠投来礼貌的微笑,迷人而温暖……郑忠一直目送着她开着绿色的出租车飞驰而去。

那一刻,郑忠想:如果她还没有结婚,也知道我也没有结婚,那该多好啊!可是郑忠和每一个未婚女孩都没在脑门上刻字,那要白白溜走多少机会啊!郑忠在会展中心大门口等客的时候,望着川流不息的人流,他相信在这茫茫人海中,必然会出现自己要找的那个人。

这天晚上,郑忠的脑海始终闪现着与那位美丽的姐邂逅的瞬间,他们在相互看对方的时候,也顺便瞧了一下对方的捷达出租车。突然,郑忠脑海里灵光一闪:如果我在出租车上贴上征婚启示,或许是个不错的办法。

寻觅:把征婚启示贴在出租车上

经过一番思考,郑忠觉得在出租车上打征婚启示是一件十分可行的事。要知道,在这之前,郑忠在相亲过程中总会有不少尴尬——因为他要不停地向别人介绍自己,这对于处事低调,性格内向的郑忠来说,增添了不少压力,让相亲的氛围总会因为紧张造成冷场,这种微妙的感觉往往会给相亲的效果打上折扣。

如果把自我介绍打印出来贴在车窗上,这样不仅可以收到良好的广告效果,相亲时的尴尬也避免了。于是,2011年春节期间,成都的街头出现了一辆特别的出租车,虽然外观与其他捷达出租车没什么两样,但这辆车却显得特别整洁,车身保养得熠熠发亮。最重要的是,这辆车的车窗上贴着征婚启示:郑忠,出租车经营主,大学文化,一个踏实而浪漫的男人,渴望你能和他共同经营一个家,他会爱你到永远……有意者请拨打:1398058XXXX。

他不是一般的哥,他是一个经营出租车的老板,月收入不下3万元!成熟的双高男士,渴望有个家!这条件实在是太吸引人了!他所到之处,人们都投来惊奇的目光。很快,就有人打来电话:“帅哥,你是认真的吗?”“这是当然。”“那你多大了?”“33岁。”“哎,我芳龄21,应该配得上你吧?”“是,可惜没能在10年前遇见现在的你。”每天,郑忠都会接到很多这样类似的电话,他的手机每天都会被打得发烫,“我很欣赏你的直率和勇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帅哥,我也住在成都,收车后一起坐坐好吗?”

郑忠没想到把征婚启示打在出租车上这种零成本的征婚方式会比熟人介绍、网恋和婚介公司都要直接、真实和高效得多。为了尽快找到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郑忠隔三差五地约女孩子见面。为了方便,他又按揭了一辆奥迪车作为私家车用。

可渐渐的,郑忠发现,这些女孩大部分是急于想结婚或看中了郑忠不菲的收入,但郑忠既不想做“救急丈夫”,也不想娶一个好逸恶劳的花瓶。有一天晚上,郑忠和一个美女喝咖啡时,她单刀直入:“都说男人是视觉动物,我如果嫁给你,你会有压力吗?”“压力很大,我不想在感情上活得太累。”郑忠如实告诉她说:“我长得也不差,当然爱美女,但美得太夸张了就没有踏实感。”郑忠每次相亲回来,他都要记在日记本上,分析失败的原因。

不久,成都和四川的交通广播电台都播放了郑忠利用出租车征婚的新闻,知道他的人越来越多,郑忠一下子成为了业界和坊间谈论率最高的草根名人,由于广告带来的空前效应,到了4月底,想和他认识的女孩排号已经排到了203位,郑忠有了乱花迷眼、无所适从的感觉。

一天,郑忠的手机里显示出一个来自重庆的号码。电话另一端传来一个甜美的声音:“您好!我叫刘维娜。您在出租车上贴征婚启事的方法真好!我也要跟着效仿,不会向我要专利费吧?”对方出口幽默风趣而率真,引起了郑忠的兴趣。今年29岁的刘维娜出生在江苏泰州,12岁时随父母的工作调动来到重庆,大学毕业后开了几年服装店后,干脆弄了一辆出租车来自己经营。她想找一个年龄相当,有一定经济实力,勤奋踏实的重庆男子,但一直未能如愿。几天前,在成都工作的大学同学打电话给她,说起成都有个的哥把征婚启示贴在了出租车的车窗上,建议刘维娜也可以试试。于是,刘维娜就打了这通电话给郑忠。

目标一致,二人商议结为了“婚友”,相互分享在征婚过程中的喜忧哀乐。不几天,刘维娜就打电话给郑忠说:“哥们,你的方法真管用,我把车一开出去,好多人都给我让路,目送我很远。更重要的是,很多人都打电话来要与我见面,我如果说没时间,他们就来坐我的车,为此我的生意好了很多,我想你也是如此吧?”通过交谈,郑忠了解到,刘维娜和他一样虽然在朋友面前热情健谈,但一提到婚恋时总是显得木纳而羞涩。两人不知不觉聊得手机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原来,和郑忠一样,刘维娜放不下出租车每天近千元的进账,白天累了一天,晚上回去倒头便睡,几乎没有交友时间,年龄越拖越大。

郑忠安慰她:“一切都随缘便是。从现在起,你每个月都要抽出时间来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子,比如我现在就喜欢参加全省各地的音乐节。”没想到,一提到音乐,刘维娜的话匣子就打开了,从摇滚到爵士乐,从肖邦到杰克逊,从央视青歌赛到大理民歌节,他们聊得津津有味。那天晚上,刘维娜在微博里写道:“共同的职业,共同的爱好,郑忠和刘维娜,两个征婚的的哥的姐,就像成渝两地,本身就是由同一个母亲哺育大的两个婴孩。”就这样,他们一个在成都,一个在重庆,虽然未能蒙面,每天却像老朋友似的倾心交谈,彼此都为对方祝福,希望能早日找到自己的意中人。

传奇:征婚征到的就是曾经一见倾心的人

第14篇、爱情故事爱是一剂良药

一栋破旧的家属楼里住着一个年轻的疯女人。疯女人叫梅子,是两个女儿的母亲。梅子虽然灰头土脸,衣着邋遢,但细细看上去,仍是一个美人胚子。

好端端的一个俊俏的女人,咋就疯了呢?这还得从头说起。四年前,梅子在市里一家餐馆打工。一天中午,进来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几个小混混一边喝酒一边说着粗话。梅子瞧不起说粗话的男人,把菜端进包厢,一刻也不愿在包厢里停留。一个长头发的混混见梅子一副清高的样子,于是喷着酒气喝道:“老子最看不惯那种自以为是的女人,快滚过来,给老子点烟。”

梅子懒得理他,转身就要走。长发混混不依不饶,拦住梅子吼道:“你点得点,不点也得点,今天我进门就是大爷!”

梅子不卑不亢,义正词严道:“请放尊重些!”长发混混嘿嘿冷笑,伸手就掐梅子的漂亮脸蛋。梅子义愤填膺,猛地打落长发混混的手。长发混混恼羞成怒,牛眼一瞪,骂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不给点颜色瞧瞧,你这黄毛丫头不知大爷我的厉害!”长发混混话音刚落,就重重地掴了梅子一巴掌。

隔壁包厢有个食客叫二横,听见梅子哭得伤心,忙跑过来瞧个究竟。二横的家在郊区,在乡里横行霸道是出了名的。二横一见美女受人欺负,顿时勃然大怒,一拳就把长发混混打倒在地。二横撸起袖子,手臂上露出两条青龙文身,吼道:“谁要是不服气就上!”长发混混捂着左脸,慢腾腾地爬起来道:“大哥,误会误会,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得自家人。”小混混们也都来打圆场:“是呀,咱兄弟们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

从这之后,不但没人无故找梅子的碴,连餐馆老板也对梅子敬畏三分。梅子想,二横这人虽然鲁莽一点,但还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听说梅子跟二横好上了,梅子的父母高低不同意。梅子问:“二横哪点不好?”父亲说:“嫁给这种人,以后会吃苦头的。”

梅子不听,执意要嫁给二横。父亲气不过,就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从今往后,我没你这个女儿。”

梅子嫁给二横没出半年,没想到二横果真是父亲说的那种好逸恶劳之人。梅子要是唠叨几句,二横挥手就打。梅子生下女儿不久,二横就逼着梅子到市里打工。梅子哭哭啼啼地说:“女儿还吃奶哩,你一个大男人还要老婆养活,你丢不丢人呀?”二横甩了一巴掌,骂道:“臭娘儿,还嘴硬!”

两年后,梅子又生下一个女儿。二横黑着脸,月子里也不照顾梅子,连尿布都得梅子自己洗。想想自己当初宁肯跟父母闹翻,也要嫁给二横,梅子欲哭无泪,真想跳进河里一了百了。

没多久,梅子疯了。村里人都说是被二横逼疯的。

见梅子落到这种地步,父亲再也不忍心让女儿留在二横的家。父亲看到二横,指着二横的鼻梁怒斥道:“你这没人性的畜生,我女儿要跟你离婚。”二横早巴不得离婚哩,谁还愿意守着一个疯女人?

离婚后,父亲把梅子接回家,第二天就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父母虽然已是债台高筑,但梅子的病情仍然没有太大的好转。母亲泪流满面对父亲说:“以后要是我俩两腿一伸,梅子咋办呢?还是给梅子找个人家吧。”父亲接话说:“是要给梅子重新找个人家,只要人本份就行。”

这天,家里来了个乡下亲戚。母亲问乡下有没有三十来岁的找不到老婆的男人?亲戚沉吟片刻,说:“有哇,邻村的铁柱心眼好,就是家里太穷了。”父亲接过话头说:“如今不是挑肥拣瘦的时候,铁柱能接受梅子就成。”

铁柱三十出头,因为家贫如洗,没有一个姑娘愿嫁给她。铁柱见了梅子,当即就答应一辈子好好照顾梅子。

一晃三年过去,梅子的病竟不治自愈。见梅子已脱胎换骨,活脱脱一个大美人,村里的男人无不羡慕铁柱有福气。

一天,市晚报有个记者到乡里采访,无意中听说疯了多年的梅子在市精神病院花两三万元没治愈,而在乡下没花一分钱竟然好了,于是想探究一下奇迹是怎么发生的。

记者由村长陪同来到铁柱的家里。记者见梅子身上再也没有疯女人的影子,就问铁柱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秘方?铁柱说:“我哪有啥子祖传秘方,我只不过是把全部的心血都花在了梅子的身上。当年,二横为了得到梅子不择手段,竟然找来街上的小混混到梅子打工的餐馆滋事,并威逼梅子点烟。梅子当时并不知是计,还以为二横是侠肝义胆,所以死心塌地要嫁给二横。当梅子知道真相后,却为时已晚,因为梅子那时已有身孕。梅子原以为忍气吞声就可以过平静的日子,可她的忍辱负重却换来二横变本加厉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听完铁柱的讲述,记者意味深长地道:“我懂了,梅子当初得不到丁点的爱疯了。疯了以后,因为你给了她无尽的爱,所以她慢慢地恢复了健康。”

回到市里,记者当晚就赶写了一篇通讯报道,题目就叫《爱是一剂良药》。

第15篇、爱情故事爱上前妻

这样做一对夫妻多好,我们为什么会离婚呢?

离婚后,前妻遇到了困难

圣诞节,正琢磨着该怎么混一夜,正在这时电话响起,拿起电话我就傻了眼,居然是前妻晓岚。她说,自己正在医院看病,想拜托我帮忙照顾一下家里的狗和花草。然后,她就哭了。

我和前妻曾经有过一段浪漫的爱情。可是结婚后,我们同时发现,越浪漫的爱情,越抵不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无数次四邻不安后,我们终于精疲力竭,将红本本换成了绿本本,从此各寻各的幸福去了。

当年她为了留下来和我在一起,放弃了和家人一起移居澳洲的机会。虽说现在已经离婚,可是,这么点小忙都不帮,也太不爷们了。当晚,我就打了车直奔晓岚的家。离婚的时候,晓岚并没有跟我要回钥匙,所以,我顺利进了门。

家还是半年前的家,只是空落凌乱了许多,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没有变样子。看到这一切,我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都说离婚后男人会颓废,可是这样看来,离婚对女人的伤害也是一样的啊。

欢欢孤零零地躲在狗窝里,见了我,马上出来撒欢——它居然还认得我,脚前脚后地跑。阳台上的花草更加茂盛,想起半年前,我们没少为这事吵过架。我怪晓岚整天摆弄狗,养花养草,家务却不做,家里乱得像猪窝,也不收拾一下。她当然不服,说这叫生活情趣,可是在我看来,这纯粹是吃饱了闲的。

出于关心,我偷偷翻出晓岚的诊断书看了,原来是子宫肌瘤,良性,无碍。这下我放心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晓岚在这个城市里无亲无故,做了手术谁来照顾她呢?

好像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少年

奔到医院,推门进去,我看见晓岚正躺在病床上打吊瓶,闭着眼睛,长发乱糟糟地披在肩膀上,眼睛也无神,脸色苍白,跟半年前和我吵架的那个水嫩火辣的晓岚简直判若两人。

我的眼睛微微湿了。

那天,出于人道主义,我回去给晓岚做了一锅鸡汤。我知道我做的鸡汤会很难吃,所以,就顺便买了本菜谱。晓岚喝的时候,一直是眼泪汪汪的,我在旁边打趣,不至于这么难喝吧,金豆子都掉下来了。晓岚说,别跟我耍贫嘴。一笑,我刀口疼。我趁机说,不如我请几天假来照顾你吧?晓岚的眼睛里闪出了亮晶晶的东西。可以吗?那会不会太麻烦了?我说,怎么会。

我坐在晓岚的床前,递水,喂饭。第一顿饭,她坚持自己来。她的手触到我的手,像触了电,嘶啦一声就分开了,碗落在地上。以她的性格,应该张口指责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已经想好了对策。可是,晓岚忽然话头一转,轻轻说,烫到了没有啊?

下午,阳光静静地滑进窗子,落在晓岚的脸上,她睡得很恬静。往事像过电影一样在我眼前闪,她虽然娇气一些,嚣张一些,总体来说,是个善良的女子。我想到了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她穿着碎花连衣裙,我拉她的手,她低着头,脸上晕开了两片红晕,美得像天边的彩霞!

7天后,晓岚出院,我上班,下班之后,继续跑来照顾她。我学会了做饭,晚上就睡在沙发上。晓岚催了我几次回家去,可是,我找各种理由没有离开。后来晓岚就没再反对。

无聊的时候,我们喜欢斗嘴,并且乐此不疲。除却了婚姻这层关系,两个人在一起时所有的鸡毛蒜皮都没有了,她一句也没抱怨过我洗碗不干净、不记得掀起马桶盖这样的小事,我也努力注意改变着自己。我想,这样做一对夫妻多好,我们为什么会离婚呢?真奇怪!

和前妻谈恋爱

一个月后,她病愈上班,我挖空心思没想到留下来的理由,只好在晓岚又一次催促中回了家。

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第一个夜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晓岚的样子一直在脑海里转啊转,于是打开电脑玩游戏,想到晓岚最讨厌我玩游戏,就又关了,改看电视剧,拙劣的剧情让我更加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我给晓岚打电话,问她对《2012》有没有兴趣,单位发了两张票。说完我就后悔了,晓岚最不喜欢这样的灾难片子了。可是没想到,她连犹豫也没犹豫,居然答应了。那一晚,我打扮了一番,洗了澡,穿了新衬衣,还打上了领带,约会前还赶到超市买了一大堆零食,都是晓岚喜欢吃而被我嘲笑过的。

黑暗中,晓岚身上散发着淡淡清香,我试探着将一只手绕过她的脖颈,晓岚使劲耸耸肩,甩下了我的手。我不甘心,借着吃爆米花的时机,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记得是谁说过,和女生约会看电影的时候,一定要买一桶爆米花,而不能买两桶。因为这样才能给自己创造拉手的机会!狭小的空间里,爆米花桶里,两只不得不触碰的手,是多么适合暧昧啊,我在心里暗笑自己的精明,手却一直没有松开。

晓岚在黑暗中将脸凑过来,几乎贴到了我的面颊上,我心里激动得不行,以为她要主动吻我,我想我一定不会拒绝。没想到她凑近我的脸,幽幽地说了一句话:“郭远达,怎么半年不见你一点也没有变啊,看电影的时候还是不喜欢睁开眼睛。”我不就是眼睛小吗?至于这么刻薄?

情人节,我抱着玫瑰去敲晓岚的门,决定矫情到底,因为我发现自己心底还爱着她。晓岚睡眼惺忪,穿着旧棉裙来开门,最上面的扣子没扣,露出一片雪白。我本能地咽了口口水,要不说做过夫妻呢,这动作马上被晓岚捕捉到了,她一个轻蔑过来:“就这德性吧。”

我说,好歹我也是男人,你大白天当着一个男人怎么不穿整齐啊,勾引人是不是啊? 晓岚不屑,顺口说道,大清早弄几朵花来有啥事啊?结婚两年也没见你买过一朵玫瑰!

我作羞涩状地对她说:“我们再谈一次恋爱吧。”她哼了一声,没有拒绝……

再婚用不用贴喜字

3个月后,我再次郑重向晓岚求婚,带着玫瑰花和施华洛世奇的镶水晶戒指——都结过一次了,没必要再买钻戒了。晓岚很鄙视我,再弄成真的似的,还不是一下岗工人。我是这么说的,和前妻结婚,就像下岗再就业的,总能将生活顺利过下去,不像那些实习生似的,整天抱怨,工作还不熟悉,对未来也没底。

晓岚忍不住笑了。

我们开始重新布置家,家具换新的,床上用品换新的,电器就不换了,因为太贵,我们没那么多钱!然后我跟晓岚商量,那些花花草草我同意留下,但是欢欢,可不可以送人?不可能!晓岚嗓门立刻就大起来,你怎么这么没有爱心呢,连一只小狗都不愿养,那你以后是不是也不愿意要孩子啊!得,我偃旗息鼓。

为了避免洗碗做饭这些麻烦事再次引发离婚大战,我在墙上做了一个飞镖盘,上面写着洗碗、做饭、拖地、浇花等几乎所有琐碎的家务,每天两个人掷飞镖,飞镖投到什么位置,自己就心甘情愿做什么家务,顺便还培养了情趣,也沾点浪漫。晓岚对这个提议欢呼雀跃。

再婚不需要那么隆重,可是,我们还是想将亲戚朋友聚集在一起,吃一顿饭,表示我们的新生活,又开始了。请柬就免了,全部电话通知。一个朋友打趣,问:“那,你们再婚的时候,还要不要贴喜字啊?”

我和晓岚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我说:“不要。”

晓岚几乎是和我同时出口,她说的是:“要!”

新的轮回又开始了,不过,这次我有信心,将这些小事化解于无形当中。不是有人说过嘛,婚姻是两个人的利己主义,两个人在一起,终归会好一些。

最重要的是,我们之间还有爱!

第16篇、爱情故事爱上你,就要嫁给你

1

22岁以前,我一直和男生混在一起,穿肥大的牛仔裤,梳着极短的板寸头,一点也不淑女。这个世界是自由的,我想怎么样便要怎么样,凭什么我要淑女?有很多男生是我的哥们儿,我们一起去小酒吧里买醉,一起去丽江自助游,没有人把我当成女生,因为爬山涉水我绝不会落下!而吃肉时我从来不考虑身材,总是大快朵颐,我从来不和那些莺声燕语的女生一样,晚饭只吃半片面包,然后娇滴滴地让男生再送一袋酸奶过去,当我举着一只大鸡腿就着香菇豆角美美地吃着时,我觉得她们是羡慕我的,因为我的人生是多么完美啊。

但吴旖旎的话让我很伤自尊,她身高1.70米,体重只有50公斤,二级风以上根本不能出门,但男人爱死她了,一排又一排的男生追求她,直到排球队长陈朝阳出现了才再没有男人来追求,很少有像排球队长那样的男生,会三门外语,英语六级,重要的是,他长得像极道明寺,巨英俊!所有女生全为他晕菜,当然不会包括我,因为我根本不想恋爱,那些女生们很相信我,相信她们的男友不会爱上我这个男人婆,吴旖旎说,男人婆,谁会爱你这样的女人啊?

这句话让我伤透了心,我要让她为这句话付出代价!

所以,唯一证明我实力的就是要恋爱,找一个男人爱上我,而这个男人还必须特别出色,让所有女人大跌眼镜才好。

反正还有半年就毕业了,此时不下手等待何时?半年后,我接受老爸安排去澳大利亚读书,为了证明自己是想爱谁就是谁,我要恋爱!

2

当我出现在排球场上时,我看到一群花枝招展的女生正在给陈朝阳加油,当陈朝阳跃起扣球时,当他打着胜利的手势时,当他把红色球衣脱下围到腰里时,我一下子呆住了,吴旖旎说的没错,如果这个女人真是一个女人的话,她会爱上陈朝阳的。那一瞬间,我被这个英俊的男人打动了,而更吸引我的是,他就是吴旖旎的男友!

那是一场排球的友谊赛,我们学校和联大的比赛,打到中场时,忽然一个选手倒在地上,他的腿开始抽筋,教练喊了停,然后看着下面的替补,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教练,让我试试,在高中时我是有名的扣球手。

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我身上,当然包括他,我嘻嘻笑着,真的啊,不信,试试啊,我可以是最好的二传手。

上场的结果是我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我是唯一的女孩子,身高1.68米,弹跳力好得让陈朝阳总是侧目,我知道他在偷偷地看我,因为我传给他的球总能让他置对方于死地!我多么感谢我的高中时代,我始终混迹于男排球队里,然后练了一身好功夫,没想到在恋爱这一课上用到了!

40分钟后,比赛结束,我们胜利了,而我们的排球队长陈朝阳说,走,我请你吃饭!幸亏吴旖旎没有来看,否则她真要气死,而陈朝阳说,她是不看这些的,她只喜欢看韩国的言情剧,并跟着稀里哗啦流眼泪和把头发每月变一次颜色,那天我对陈朝阳说,男人就是这样虚伪,明知那些女人难伺候还要把自己奉献上去,哥们儿,我真可怜你啊。

我们是在小摊上吃的烤羊肉串、烤鱿鱼卷和麻辣小龙虾,陈朝阳幸福地喝着扎啤。他说,真幸福啊,以前我和吴旖旎总是去那些装饰很好但特别难吃的西餐厅,或者去星巴克喝咖啡,我至少有三年没在这种充满了烟火气息的小摊上吃东西了!

可怜,我骂他,大概你也没有看过通宵电影、打过通宵的电子游戏吧,不如我们今天就去玩吧!

那天我和陈朝阳玩到天亮才回去,他睁着惺忪的眼睛说,哥们儿,我们什么时候再来玩?

3

就这样,我隔三差五和陈朝阳混在一起,吴旖旎说男人婆,你怎么和陈朝阳混在了一起,也暗恋他?我笑着说,暗恋做什么?我就是爱他!所以,从今以后咱们是情敌了。听到我的话,吴旖旎笑得弯了腰,恨不得笑破肚皮,她指着我喘着气说,男人婆如果陈朝阳能爱上你,我就送你们一对鸳鸯枕!

没想到我如此被人瞧不起,难道我真是个没有性别的人吗?我拉过陈朝阳问道,你觉得咱们关系如何?

陈朝阳说,哥们儿啊,怎么啦?

我把眼睛眯成那种明星们的风流眼,然后笑意盈盈地斜睨着他说,有没有可能,你爱上我?

他哈哈笑着,哥们儿,你没发烧吧?我喜欢看你的样子,喜欢你在排球场上的英姿,但我爱的人是吴旖旎那样的女子,你应该知道啊,男人是被那样的女子迷惑的。

我很绝望,原来我真的对男人没有吸引力,难道我要为他们留起长发穿起迷你裙?不,那绝对不是我林南生!我嘻嘻笑着,好了,陈朝阳,我开你玩笑,我们当然是哥们几,只有哥们儿能天长地久,情人早晚有散伙的时候。

陈朝阳同意了我的说法,每次打完排球,我们一起去吃烤羊肉串,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套阿迪达斯运动服,而吴旖旎给他的是一瓶古龙香水,陈朝阳每天穿着我的运动服,为了让他看到任何东西都想起我,我又送了他一打耐克袜子,在他每天穿袜子的时候,他会想起。这个是男人婆送的。

这些东西,打死吴旖旎也不会送他,纵然他不爱我,但谁让我真的已经爱上他?

那天打完球我们骑着一辆自行车回来,我说,我能不能坐到前面去?因为这是我的一个秘密,我看到过很多次陈朝阳带着吴旖旎在开满樱花的路上穿行而过,吴旖旎的长发飘起来轻轻地拂着陈朝阳的脸。有一本书上说,测验这个男生是不是爱上你,就试试他是不是敢用单车带你,并且把你放在脚踏车前面?

没想到陈朝阳连犹豫都没有就答应了,他一把抱起我放在脚踏车前面,我伸开两臂学着《泰坦尼克号》中的镜头,正在得意时,却看到前面正走来的吴旖旎,跳下去是来不及了,她惊诧地看着我们,当陈朝阳追赶着她过去解释时,我呆呆地立在风中,知道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梦就是这样吧,醒了总比梦着要痛。

一个月后,我们毕业,我没有把爱的人追到手,尽管我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从这个城市消失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在出国之前,我要去一趟西藏,那也是我的一个梦想,当爱情的梦想破碎之后。我只能用自然之美安慰我的灵魂。

又过了一个月,我回到北京,打开邮箱。里面塞满了一个人的信,当我一封封打开时,我泪流满面。

是陈朝阳,他说,你走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当我和吴旖旎在一起时,我想起的常常是你,爱情就是这样吧,只有失去时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才知道哪个女孩子是最适合自己的。

他疯狂地找过我,他和吴旖旎终于分手,因为他发现彼此根本不适合,而那个男人婆让他想念,他说。当我穿起那些耐克袜子,当我再摸到排球时,当我去吃麻辣小龙虾时,南生,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我的心会痛,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原来心会痛。

我的眼泪哗哗地掉着,我终于知道,无论怎样洒脱的女子,无论她多像一个男人婆,只要爱了,就是一个细腻而柔软的女子,像一粒珍珠的形成过程,慢慢地被砂砾摩擦着,疼着,流着泪。

4

当老妈把签证放到我面前时,我对老妈说,澳大利亚我不去了,因为我要嫁人了。

老妈的眼镜差点儿掉下来,我说真的啊,我爱上一个人,要去找他,怕煮熟的鸭子飞了,我要嫁给他。

所有人都说我没有志向,又没人拦住你爱他,干吗急吼吼地嫁人?我笑着说,爱情是女人一生的事业,为了他,我甘愿收了双翅栖息在红尘。

当我出现在陈朝阳的面前时,他吃惊的表情像是看到外星人,你不是出国了吗?我还以为你早就在悉尼晒太阳了。而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哥们儿,没有你,别说悉尼,就是去月球又有什么意思?

我向他求婚,他更吃惊,你这个女子,从来都是男人向女人求婚,你怎么出招就不俗啊?

要不怎么让你爱上啊?娶不娶我啊?我几乎是威逼着,反正我就要嫁给你,你看,证明我都开来了,反正我不要玩什么同居的把戏,爱上你,我就要嫁给你!

这下,轮到陈朝阳目瞪口呆了,他叹了口气说,林南生啊,你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吗?就你这劲头,不是每个女子都有的啊!和她们比起来,你就像一株“死不了”一样,怎么那么富有生命力?

什么?什么?这小子把我比成“死不了”?人家都把女友比成红玫瑰,我跳起来,来了个排球扣杀动作,然后一个爆粟打在他脑壳上,说,到底娶不娶?他一把抱起我,然后伏在我耳边说:娶娶娶!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情AA制

老张和老王都是领导干部,两个人关系特别好,跟亲兄弟差不多。老张有个儿子叫张腾,老王有个女儿叫王飞,两个人一般大,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上学放学也是成双成对,上大学的时候,两个人更是寒假暑假同去同归。老张和老王看在眼里,喜在心上,一商量就想让张腾和王飞结成一对。于是,老张和老王各自托了媒人,分别找张腾和王飞谈。老张和老王本以为媒人一找,这俩孩子准同意,谁知,两个人异口同声,坚决不谈恋爱,气得老张和老王什么似的。

很快,张腾和王飞大学毕业安排了工作,两个人开始各自寻找自己的爱情。老张和老王得知以后,严正警告两个人,谈恋爱可以,但必须找个门当户对的,年岁相当的,两家关系不错的,不然就免谈,如果两个人硬来,他们就跟两个人断绝关系。张腾和王飞一看,两位老人这是非要让他们谈恋爱不可呀,如果再不做点表面文章,恐怕两位老人要给他们点脸色看了。

这天晚上,张腾和王飞相约去了一家咖啡馆,叫了两杯咖啡之后,张腾说话了:“妹子,这两天我爸老是跟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要不咱俩就假装谈谈恋爱?”王飞叹口气:“谁说不是啊,大哥,我也想糊弄糊弄我爸,但咱必须得说好,这是假的,绝对不能假戏真做。”张腾一撇嘴:“你倒想假戏真做呢,我才不干呢,咱这叫爱情AA制,告诉你,我已经有了目标了,明天我把她约出来,你帮我看看?”王飞捶了张腾一拳:“你以为就你有啊,我也找着了,明天你也帮我看看?”两个人一直这么称兄道妹,打打闹闹,不分里外,说好了明天晚上互相帮着相对象,就各自走了。

两个人回到家里,就把已经谈恋爱的事分别跟老张和老王说了。老张和老王一听,非常高兴,让他们抓紧谈,结婚的事就甭管了,房子汽车一切由老张和老王全包了。两个人支支吾吾应着,就各自约会自己的目标去了。

这天晚上,张腾和王飞分别约了自己的朋友到广场散步,两个人见面之后,假装惊讶:“哎,这么巧,你也在这里散步呀?”然后就互相介绍各自的朋友。介绍完之后,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就各自散了。

夜里回家的时候,张腾和王飞通了电话,他们觉得,对方找的朋友还可以,谈一段时间看看吧,如果没什么问题,就可以敲定了。最后,王飞说:“这回咱俩都有了对象了,没什么特殊事别找我了。”张腾说:“我还想说你呢,没事儿别老在我女朋友面前装近乎,那样容易让人家误会。”两个人说好,继续保持爱情AA制,互不干涉“内政”。

这天是周六,张腾正和女朋友小李在水上公园划船玩,王飞打来了电话,说老王病了,要张腾和王飞陪他去医院。王飞知道张腾正在约会,骗老王说张腾有急事脱不开身,老王着急了,说什么急事儿比老丈人的病急?让他赶紧回来。王飞没办法,只好给张腾打电话。张腾接完电话,跟小李说有点事儿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然后就风风火火往王飞家里赶。把老王送去医院,又是挂号又是检查,最后输液,一直折腾到下午两点多。等张腾再回到水上公园,小李早不知上哪去了。张腾想打电话跟小李解释,可小李就是不接电话。张腾没办法,只好垂头丧气回了家。

走到家门口,发现王飞正在等他。见张腾过来,王飞说:“对不起呀,今天搅了你的约会了。”张腾叹口气:“要是光搅了约会倒好了,我看这女朋友恐怕也泡汤了。”王飞说:“要不,我去跟她解释一下?”张腾一摆手:“算了,你还是别描了,越描越黑,还是我跟她去解释吧。”两个人又说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了。

第二天,张腾找到了小李家,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总算等到了小李,连编带蒙,说了一麻袋瞎话,总算把小李哄好了。张腾一看,高兴了,说:“过几天就是十一长假,咱们到神农架玩去吧,听说那里可神了。”小李小嘴一撅:“行,我要是走不动了,你得背着我,算是对你的惩罚。”张腾连连点头:“没问题,大小姐!”

当天晚上,张腾就给王飞打了电话,说他已经把女朋友劝好了,不过他答应十一到神农架去玩,这个费用得王飞出,算是王飞赔给他的“爱情损失费”。王飞说没问题,十一她也正准备和男朋友小刘去神农架呢,他们四个人正好搭伴儿。

很快十一就到了,四个人相约到车站坐火车。因为见过一次面,这次就不用再介绍了。到神农架要几天的路程,一路上四个人又吃又喝,又说又笑,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到了神农架,四个人就玩上了,登完这座山登那座山,来到野人洞附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四个人正准备回宾馆,忽听前面有人用高音喇叭喊:“各位游客,如果你们是一对情侣,不妨到野人洞体验一夜野人的生活,那样,你们会体验出爱情的力量。”小刘一听,拉了一把王飞:“哎,这个有意思,我们去吧。”小李一看,也拉一把张腾:“咱们也去吧。”张腾和王飞分别点点头,表示同意。

四个人进了野人洞,有工作人员把他们分配到了一个区。因为洞里很黑,工作人员发给他们两只火把,两堆木柴,两个木杈,并说,野人洞里放养着一些野鸡,谁能捉到谁就吃,捉不到只能饿一夜。

工作人员走了,夜也越来越深。四个人有些饿了,小李推一把张腾:“你快给我抓野鸡去。”王飞一看,也推一把小刘:“你也去给我抓野鸡去。”张腾站起来:“好,你们两个等着,我们两个这就去打野鸡。”说着,两个人拿了木杈,举着火把走了。

野人洞有好多个,一个洞就是一个区,张腾和小刘在洞里转着,很快就找到了两只野鸡。他们一人举火把,一个用木杈捉鸡。折腾了好半天,总算抓到了两只野鸡。就在他们准备回去找王飞和小李的时候,洞里突然起了大风,风很大,得有八九级。他们不知道,这是野人洞特有的气候,到了深夜,山风就会灌进洞里,跟台风差不多。两个人被吹得站立不稳,火把也熄灭了,最后,两个人被吹倒,在山洞里翻滚。

张腾手里提着野鸡,他第一个想到的是王飞,风这么大,王飞会不会有事?他一边翻滚,一边大叫:“妹子,妹子,你在哪?你有没有事?趴在地上,扒住石头,不要乱动,风太大了,你摔倒会受伤的!”风声呼叫着,也不知王飞是否能听见。张腾大叫着,翻滚着,一只手四处乱摸。摸着摸着,他摸到了一只手,也听到了王飞的叫声:“大哥,我在这里,你有没有事?”张腾紧紧握住王飞的手,滚过去抱住王飞,身子顶住石头,为王飞挡着大风,说:“我没事,你要小心呢!”王飞把头埋进张腾怀里,说:“我没事,你放心吧。”

大风刮了好一阵子,渐渐停了下来。张腾拉着王飞的手站起来,才想起小李和小刘也在洞里,他大叫着两个人,摸着洞石往前走。正走着,小刘把火把点着了,借着火把的亮光一看,小李正坐在小刘身旁,没事儿。张腾松开王飞,走过去坐到小李身边,小李看看他,往旁边动了动。张腾一笑:“刚才风真大,大家没事儿就好,把木柴点起来,我给你们烤野鸡吃。”

木柴点着了,野鸡也烤好了,张腾先撕下一只鸡腿递给王飞:“你一定饿坏了,赶紧吃吧。”王飞接过鸡腿二话不说吃了起来,张腾又撕一个鸡腿给小李,小李摇摇头,没有接他的鸡腿。张腾一愣:“怎么?你不饿?”小李说:“我不是不饿,我是想问问你,你到底爱谁?”张腾一笑:“我爱谁?你是我女朋友,我当然爱你了。”小李也笑了,笑得很不自然:“你不要骗自己了,小刘都跟我说了,在风最大的时候,你喊的是王飞,你担心的是王飞,这说明你心里有的是王飞,而不是我,我也听得清楚,王飞在风最大的时候喊的是你,她最担心的也是你,她心里有的也是你,我和小刘都是你们的电灯泡。”张腾看看小李,看看小刘,又看看王飞,说:“是这样吗?不会吧?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小刘站起来,说:“没有感觉,是你们已经不分彼此了,你们两个的心早就融合到了一起,这次神农架没有白来,我们都可以再重新考虑自己的爱情了。”说着,拉起小李,说:“你刚才没事吧,我好像压到你的手了。”小李说:“没事儿,你的头撞上石头了,走吧,到宾馆我给你抹点药。”说完,两个人拉着手走了。

不知不觉中,张腾发现天已经亮了。他看看小李和小刘的背影,又看看还在啃鸡腿的王飞,叫了一声:“嘿,他们走了,我们怎么办?”王飞咽完鸡腿,抹抹嘴唇,说:“爱怎办怎办,随你便。”张腾愣愣地看着王飞,突然说:“我看你是成心想让咱们的爱情AA制计划泡汤,那好吧,我宣布爱情AA制计划废除!”王飞拧一把张腾的鼻子:“废除就废除,便宜你了!”说着,两个人就深情地拥抱在一起。

当张腾和王飞走出山洞的时候,发现小刘和小李正在打电话,大概内容是,他们已经把张腾和王飞摆平了,老领导交办的事哪有不完成的道理。张腾和王飞一听,全都明白了,闹了半天,这两个电灯泡是老张和老王安上的,不行,得找他们算账去。算什么账?要房要车要家具,结婚!

第18篇、爱情故事6年后,我们第二次相亲

1997年,姑姑为我安排了人生第一次相亲,当时我只有19岁,心想,都什么年代了,还兴这个?可姑姑说小姑娘年纪小一点可以慢慢挑,等你年纪大了就只有被别人挑了。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随姑姑一同赴约了。晚上7点左右,当我们来到鲁迅公园门口时,对方早已到了,介绍人互相报了一下我们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后,双方就打道回府了。姑姑认为他的条件不错,比我大7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卖相”也不错,接下来的程序是等待男方提出约会。

记得我们相亲是在冬天,而初次约会已经是春天了。这中间如此漫长的间隔似乎预示着这次相亲将“无疾而终”。尽管如此,姑姑还是传授了一些经验给我,什么初次约会女方要迟到一会儿,要多听少讲,要保持矜持,并嘱咐说你年纪还小,还在读书,为了不影响你的学业,你们一个月最多约会一次,每次不能超过两小时。对方约我在鲁迅公园碰面,我真的有些担心我们能否认出彼此?幸好,我一看到他就认出来了,他也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当时一副学生打扮,短发、戴着眼镜,身着休闲装;他则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一看就很不般配。我们在鲁迅公园里闲逛,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突然窜出一个乞丐,他很会“轧苗头”,“你们一看就有夫妻相,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虽然我们当时根本没有“来电”的感觉,但被这乞丐这么一说,我还真脸红了。他倒挺坦然,若无其事地建议我去打保龄球,从来没有尝试过的我,一下子来了劲。他打得不错,而我一开始一直打“双沟大曲”,不免有些懊丧。后来在他的指导下我也打得有些像样了,这时我才认认真真将他打量了一番,他长相很斯文,戴着眼镜颇有几分灵气,皮肤也很洁净,不像我满脸青春痘,而且他打保龄球的姿势也很潇洒。

打完球,他问我上哪吃饭,我想起了姑姑的忠告:不要用男孩子的钱,而且“规定”的两小时也已经到了,于是便推辞了。

虽然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但这次约会后,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也许大家都没有把对方放在心上,一晃6年过去了。这期间姑姑又为我安排过很多次相亲,但都未成功。

2002年底,我随公司赴香港考察,在著名的黄大仙旅游景点,我衷心祈祷能够尽快找到我的白马王子。谁想天下竟有如此巧事,不再相信相亲的我在回上海的当天晚上就接受了姑姑为我安排的第n次相亲,因为对方居然是6年前的第一任相亲对象。我想,他现在应该有32岁了吧,想来他这6年肯定也是“阅人”无数,“曾经沧海”,怎么又想起我了呢?看来是我们彼此的姑妈见我们都未修成正果,有意再当月老。

再度相见,是在他姑妈的家里。那晚,听说他先前拒绝了好几档相亲安排,而介绍人一提我的名字,不知怎的他就同意了。说实话,我只依稀记得他6年前的模样,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他显得更成熟,更有魅力。颇有涵养的他仍旧一身西服,中规中矩的样子;而我也由一名学生妹变成了一个淑女,眼镜也换成了隐形的,手上也不再有圆珠笔迹,着装虽然还是休闲的,但款式能与西服相配。

我们一起去喝咖啡,面对面聊着各自的工作、生活以及这6年来寻寻觅觅的故事,忽然觉得我们彼此是那么熟悉,心越来越靠近。他告诉我他姑妈为他安排的相亲次数虽然很多,不过他还记得我当时的学生模样,还有留有圆珠笔迹的手打出的“双沟大曲”。我也问道:“其实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好,为什么后来你不约我了?”他说:“你还说呢,你当时‘规章制度’那么多,怎么谈啊?”亏他还记得,也许那些规矩是很特别吧!“再说那时你还太小,6年前我错过了你,6年后不会再错过,我要把这6年的时间都补回来!”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我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他也笑称:如果6年前我们就相恋,说不定现在都有孩子了。我说:如果当时与你恋爱,说不定不会成功的。他也表示赞同地说:“其实我们的性格和兴趣都挺相投,但当时我的事业刚起步,而你还未完成学业,不确定因素太多,直到再次见面,我才明白原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一年后,我们携手踏进婚姻的殿堂。现在新婚半年的我们时时沉浸在幸福中,并且深信这辈子永远如此幸福。

第19篇、爱情故事“摇”过道道情坎,“轮椅玫瑰”终觅良缘

在日本,一场车祸撞裂了她的中枢神经,也撞断了她的婚姻,孤独的她只得带着巨额的赔偿和满心的凄凉回到上海。

寂寞中,一个北方网友阿芒走进了她的生活。两人的爱情从网上走到网下,久违的关爱润泽了她干涸的心。但是,从网上而来的阿芒又被网络带走了,有始无终的爱让她心灰意冷。

她想到过死,但不舍家人,于是她把她内心的痛苦倾诉于世。事件的巨大反响是她始料不及的,大家亲切地称其为“轮椅玫瑰”。期间,有人想和她一起开公司,也有人想和她交朋友,还有痴情的“小弟弟”向她求爱,跑到她家的楼下大声呼喊她的名字……而就在此时,她突然音讯全无。

半年后的一天,她的电子邮件意外而至。信中,她讲述了失踪半年的缘由,同时还带来一个令人惊喜的消息——“轮椅玫瑰”要结婚了!

异国突遭横祸,深陷轮椅失夫君

1995年1月,日本福冈。

小荷吃力地睁开双眼,脑海中是一些破碎的画面——失控的大巴向自己所乘的出租车拦腰撞来……司机的惊呼声……车身在不断翻转翻转……这已是许久之前的事了,这场车祸让小荷整整昏迷了两个月。

第一个映入小荷眼帘的是一张焦急而憔悴的脸,那是小荷的丈夫明轩。可是小荷并没认出他来。她想点点头,却感觉头痛欲裂,她又想撑起身子,却根本做不到。她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重病监护室里,病床边摆满仪器,自己身上也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管子。

小荷的命虽然保住了,但由于中枢神经断裂,小荷的下半身完全失去了知觉,她将终生无法离开轮椅。除了肢体的残疾,小荷的大脑记忆系统也出现了大问题,学过的中文、日文几乎全忘记了,也记不得丈夫明轩、父母和亲友们的模样。

外伤基本治愈后,小荷直接被转入福冈的锻炼中心,接受一整套恢复性治疗。年近而立之年的她,要像小孩子般重新学习发音、说话、运动和与人交往,一练就是4年。

一个周末,她被丈夫明轩接回家,精神和身体都已恢复得不错的她对明轩讲起她在锻炼中心的情况。她讲了许多话,可明轩却始终一言不发。到了晚上,明轩终于开口了。他先是告诉她,按照日本当地法律,小荷作为车祸的受害者应得到一笔巨额的事故赔偿金,但因为法律程序非常繁琐,所以车祸后的第4年,他们才拿到这笔巨款。听到这个消息,小荷自嘲地笑笑说:“没想到撞了这么一下子,我们的下半生倒是衣食无忧了。”然而明轩没有理会她提到的“我们的下半生”,仍旧低着头,犹豫着,最后从他的口中吐出两个字——离婚。

小荷惊呆了!这个消息简直比当初被告知将终生坐轮椅还要难以承受。在异国他乡,明轩是她唯一的亲人,两人从恋爱到成家,几乎没有红过脸,马上就要到结婚七周年纪念日了,没想到他却……但冷静下来,心地善良的小荷又开始替明轩着想:自己现在根本无法尽一个妻子的义务,而丈夫正值壮年,这几年已太难为他了。他有选择新生活的权利,如果自己拖着他不放,被迫“拴”在一起的两个人也不会有什么幸福可言。小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想了很久很久,最终决定同意离婚。

从此,这个叫明轩的男人就彻底消失在她的世界里。离婚后,小荷一直住在锻炼中心不再回家,她的身体状况恢复得很快,然而头脑越清醒,她心理上越痛苦。为了不让病友们看到她脆弱的一面,她没有把自己离婚的消息告诉大家。每逢不开心的时候她就钻进琴房发疯似的弹琴,用她最喜爱的音乐来释放内心最深的悲哀。

回国寂寞网恋,

“两地情”伤口撒盐

小荷的朋友来日本探亲,见到她寂寞的模样,很是心痛,就劝说小荷回国。就这样,小荷坐着轮椅,孤身一人回到了上海。

小荷在上海市西买了一所房子,与父母住在一起。由于接受过良好的恢复指导,小荷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强,可以坐在轮椅上收拾房间、烧饭烧菜、洗衣服。但空闲的时候,她觉得很寂寞,于是便迷上了网络,天天坐在电脑前“冲浪”。

一次偶然的聊天,小荷认识了一位北方网友。他叫阿芒,与小荷同岁,自称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单身,与父母同住,没有固定工作。尽管两人的经历、背景迥异,但从聊天中小荷感受到,阿芒是个细心体贴的男人,感情很细腻。在得知小荷的不幸遭遇后,阿芒几乎天天在网上等着陪她聊天,安慰她,开导她。这让在感情方面已心灰意冷的小荷由衷地感动。他们每天都在qq上交流,一聊就是几个小时,虽然远隔数千里,却感觉两人的心越贴越近。半年后,阿芒主动提出,想来上海看望小荷,还表示要在上海找份工作,安定下来。

终于见到了阿芒,小荷很开心,尽管行动不便,她还是领着阿芒一个人才市场接一个人才市场地跑。有家公司的老总在招聘现场看到阿芒推着轮椅上的小荷,大加赞赏,很佩服他对感情的选择,爽快地把他招进了公司。

阿芒的公司离小荷的家路程很远,路上要换两三部车,但阿芒每天一上完班就乘两个多小时的车来看望小荷。那时,小区的居民每天都会看到一幕令人感动的景象:花园的亭子里,一个男青年跪蹲在女青年的轮椅前,握着她的手,聊着天,两人的眼里满是爱意。如果遇到下雨天,风裹着雨丝把两人的衣服打湿了,他们也毫不在意。阿芒那深情的抚摸和亲吻让小荷的内心泛起了幸福的涟漪,她已经好久没有享受到这种恋人般的爱抚了。

他们的爱情,起初是“半地下”的,小荷怕家人反对就没有告诉他们。然而她的家人看到花园里的那幕景象,看到小荷脸上久违的红晕和她的幸福,便不忍心让小荷楼上楼下地奔波,逐渐默许了这份网络造就的“两地情”。

接下来的大半年,小荷与阿芒就像小夫妻一样地相处。阿芒每天去上班,小荷就做做家务,精心地烧好饭菜,等他回家。周末,两个人还经常外出,足迹踏遍上海的游乐场所。考虑到与自己的家人同住,小荷主动负担全部的生活开支,从不让阿芒操心钱的事。阿芒的工资,全花在给他添置行头上,为了方便上班,阿芒还给自己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共同生活后,小荷就不再对网络着迷,可是阿芒的网瘾却更大了。小荷有时一觉醒来,发现阿芒还坐在电脑前与屏幕另一端的陌生人聊得起劲,这幕场景不禁让她有些担心。

一天清晨,阿芒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了看,就跑到卫生间,插上门回电话。回来后小荷装作无意地问他,是谁的电话,他有点窘,说是一个女网友发来的,没什么意思。自此以后,阿芒每天都会接到类似的“叫早”短信,他躲在卫生间里回短信或者打电话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一次,小荷亲口听到阿芒的同事说,他在公司里也有许多短信息,如果工作上遇到点不开心,所谓的女网友就会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来安慰他。

到了这时,痴情的小荷终于痛苦地意识到,她与阿芒的爱情已经过了激情期。没有婚姻的约束,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爱情是何其脆弱!作为一个健全的男人,阿芒随时都有可能从她身边走掉。一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小荷的心剧烈地刺痛着。尽管小荷知道阿芒的心在渐渐走远,但为了这份曾经给予她无限安慰,支撑她劫后重生的爱情,她还是不忍心主动提出分手。于是她每天都沉浸在患得患失之中,同时也为自己离不开轮椅的命运而深深地自卑着。

2003年1月底,阿芒以回家过春节为名,吃过年夜饭就回了北方,很长时间没与小荷联系。生活中一下子缺少了爱,小荷非常不习惯,尽管她心里明白阿芒想就此全身而退,但她还是在qq上痴痴地等着他。

一天,阿芒突然给小荷打来电话,听上去他像是喝醉了,言语不清地说自己的身份证让父母扣下了,父母不同意他远行,他希望小荷能够到北方与他一起开公司。这个理由实在太蹩脚了!小荷的家人一致反对她再对这个人投入感情,一时间小荷又消沉起来,天天茶饭不思,每晚都要吃许多安眠药入睡。

第20篇、爱情故事“心灵感应”弥合爸妈破碎婚姻

看着天真无邪玩得愉快的一对双胞胎儿女,江诚志提出了复婚的请求。高英很茫然,她知道复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可她也清楚,江诚志心头的阴影还没有散去,因为双胞胎儿女同母异父,江诚志永远都不可能把有血缘的贝贝和没有血缘的小宝一视同仁,她不知道是答应还是拒绝……

亲子鉴定揭秘密,婚姻急亮红灯

当高英心急如焚地赶到儿子的病房时,婆婆和江诚志正守候在小宝的病床头。婆婆看见她,直抹眼泪,捶打自己说:“都怪我,不该带他过马路买水果。那车撞我算了,为什么撞我们家小宝呀……”江诚志告诉高英事情的经过,并说小宝输了血,已经没有危险了,高英这才放下心来。

看见小宝睡着了,江诚志把高英叫到病房外,悄悄问:“今天给小宝输血的时候,医生说我的血型和小宝不一样。最后用的是血库的血。我不明白,我怎么和小宝血型不一样呢?”高英没有多想,说:“父亲和儿子血型不一样很正常呀。我的肯定和小宝一样。”但江诚志还是半信半疑,在外面站了一会儿,就没事一样回病房了。

几天后,高英发现了江诚志的变化:他常常魂不守舍,烦躁不安,看她的眼神也是躲闪着,有时坐在小宝的病床头,看着小宝的小脸,一看就是好长时间,眼眶里还有泪光闪动,尤其是两人独处时,他更是坐立不安,欲言又止,甚至极力回避两人独处。高英不明白江诚志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好几次,她关切地柔声询问他,可江诚志都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可能是我压力大了,心情不好。”

高英猜想江诚志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瞒着她。最让她无法接受和理解的是,小宝出事后,江诚志就借口太累搬到书房去住了。

高英没有办法,只能全力照顾病床上的小宝,希望他早点康复出院。她想,也许等小宝出院回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是,让高英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三个月后,小宝康复出院回家,江诚志却递给她一纸离婚协议书。

高英懵了,江诚志看了她一眼,从书柜底层拿出两份亲子鉴定书,平静地说:“小宝血型和我不一样,我一直怀疑这里面有问题,之后我又查了贝贝的血型,贝贝和我是一样的。我感到不可理解,所以,悄悄给两个孩子分别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的结果是,贝贝是我亲生女儿,可小宝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高英把鉴定书狠狠地摔在地上说:“他们是双胞胎,怎么可能不是一个爸爸?说到天边也没有人相信,一定是鉴定错了。”她绝对不相信这是真的,哪有这样蹊跷的事情?

江诚志并不和她争吵,平静地说:“我去省里咨询了专家,专家告诉我,精子在子宫内可以存活48小时,当两次受精成功后,而两个精子属于不同的男性的话,可能发生同母异父的情况,虽然概率非常低,但完全可能。也就是说,你背叛过我,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高英,我们平静地分开吧,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其实,我还是很爱小宝的,我舍不得他,可是……”江诚志哽咽着说不下去了,泪珠滚落下来。

“不!我绝不离婚!我不能让小宝没有家!”高英喊叫着冲进卧室,伏在床上,号啕大哭起来……

一夜迷情酿苦果,百般哀求保不住家

之后的好多天,时光仿佛在飞快倒流,曾经的一幕幕出现在高英的脑海里。

高英在武汉上大学时,家里很穷,她上大学报名的钱都是靠乡亲凑的。上大学期间,她基本上是靠奖学金和打工挣的钱来养活自己。这期间,她还得到了学校一些同学的资助,资助得最多的,是一位名叫谢亮的同学。

其实,谢亮的家庭经济环境也不是特别好,父母是普通的工人,但谢亮同情高英的处境。在这个帮助的过程中,他爱上了高英。

可这份恋情只维持到大学毕业时,就戛然断了。谢亮要到大都市去找工作谋发展,高英只想到离家近一些的地方工作,能照顾父母。当黄石市一家国营矿山企业录用她后,她含着泪水向谢亮提出分手。

高英原以为这份纯情的初恋只能成为心底美好的回忆,却不曾想,在一个桃花盛开的春日,激情又一次悄然闪现在她的面前。

那是新婚不久后的一个周末,江诚志陪省里来的领导娱乐去了,高英独自在家。高英正感觉无所事事的时候,电话响了,让高英吃惊的是,电话那头是谢亮的声音。谢亮说他到黄石来出差好几天了,找到她的电话后一直没有敢打搅她,因为差事基本办完,明天就要离开黄石去上海,所以才打电话来问问她。“怎么样?过得好吗?”

谢亮依旧是一口富有磁性的普通话,让高英有些恍惚,脑海里出现谢亮大学时俊朗阳光的风采,她说:“我还好。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呢?毕竟,我们还是同学嘛。”高英说完这话,顿时觉得后悔,其实她不敢重新翻开曾经的那一页。

谢亮见她这么说,顺势说道:“要不,咱们见个面吧。”高英本想拒绝,却似乎觉得没有理由拒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他们相约来到一处幽静的公园,成片的桃花妖艳地开着,公园里弥漫着花香。两人在桃花林里漫步,各人讲述这些年的工作生活经历。高英因此知道,谢亮已经和一位富商的女儿结了婚,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目前在他岳父的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当总经理。得知谢亮不仅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自己辉煌的事业,高英心里为他高兴。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天色已晚。谢亮提出一起吃饭,高英没有拒绝。她想,吃完饭后,这份旧情就彻底画上句号了。

吃饭时,高英替他高兴,喝了点红酒。两人聊到深处,不觉有些伤感和眷恋。谢亮说:“如果当初你跟我去上海,现在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高英伤感地说:“这就是命运,你知道吗?对你,我是一直怀有歉疚的,在学校里,是你帮我度过了那最艰难的时光。”谢亮摇头,动情地说:“你错了。你一点也不欠我的,你给了我最美好的感情。那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

或许是旧情迷乱了高英的心扉,或许红酒暧昧了高英的双眼,饭后,当谢亮提出去酒店房间再小坐一会儿时,高英虽预感到有事情会发生,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跟着他,走进了酒店的房间。当谢亮关掉酒店的房门,一把抱住高英时,久违的热吻和熟悉的体温包围着她,仅剩的理智崩溃了……

等理智回归的时候,高英带着羞耻、愧疚、不安的情绪逃也似的从酒店回到家。江诚志还没有回来。她急忙去浴室,使劲地让温水冲洗身体,不安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当高英冲洗完上床躺下时,江诚志回来了。一进门就连连向高英道歉说:“对不起啊,打了一晚上的麻将,回晚了。”高英忽然愧疚起来,她觉得对不起江诚志,在心里暗暗发誓,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再发生,她要好好爱护着身边这个真正爱她的男人。江诚志看她柔情蜜意的神情,像往常一样,抱着她幸福缠绵起来。不久,高英怀孕了,沉浸在喜悦中的她,渐渐把迷情之夜出轨的事情忘却了。

如今,这件事如梦魇般再次“浮出水面”,高英顿时茫然无措。为了挽救危机的婚姻,高英承认了那一夜的迷惑,并信誓旦旦地表示,只那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和谢亮有任何联系,也没有再做对不起江诚志的事情。她哭着哀求江诚志,看在两孩子的份上,给她悔过的机会。可江诚志执意要离婚,高英“扑通”跪在江诚志面前,声泪俱下地乞求道:“不要离婚,好吗?你难道忍心贝贝没有妈妈吗?还有小宝,我知道你也是疼爱小宝的,你怎么忍心扔下他?他和你有养育亲情呀!”

第21篇、爱情故事“绝顶”美女的爱情像刀尖上的歌

2013年底的一天,安然站上了电视直播的舞台。她以埃及艳后的形象,跳了一段精彩华丽的肚皮舞,博得满堂的喝彩声。此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她从容地摘下了流云般的秀丽长发,显露出了光头,引起评委和观众席上的一阵惊呼声。安然自己揭开了谜底,因为她天生就是个不长毛发的光头。因为天生遗传性的缺陷,她从小饱受小伙伴的欺凌与歧视,令她自卑、自闭。因为光头,没有男孩愿意接受她,直到一个人出现。可是爱情将她送入了天堂,又将她打入了地狱。失恋的她经受了炼狱般的煎熬。

此刻,当她勇敢地以光头形象示人的时候,也意味着她战胜了世俗和自我,可喜的是,新的爱情也悄悄降临了……

孤独女孩与舞为伴

安然是一个光头女孩。其实,安然不是她的本名,是她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和百般磨难后,想要过平安宁静的生活,才改名为安然。

安然的真实姓名是杨淼,出生在大庆一个普通家庭。1989年底,她和别的婴儿一样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不同的是她没有头发。起初大家并不在意,只有做医生的妈妈心里犯嘀咕,杨家的家族里曾有人受遗传因素的影响头上不长毛发,妈妈担心这种现象会在小杨淼身上出现。5个月过去了,可怕的事情还是让不懂世事的小杨淼摊上了。经过大医院确诊,杨淼因为先天性原因,得了遗传性光头,头上虽有毛囊,却长不出毛发。妈妈带着女儿南下北上,去了好多医院,苦涩的中药杨淼喝了十几斤,头上做针灸拔火罐,最多时要插上100多根针。几个疗程下来,小杨淼吃尽苦头,但头上依然是一片荒芜。

一个男孩子不长头发已经是一个大问题了,一个女孩子要是没有头发,就无异于怪物了。在幼儿园的时候,杨淼常羡慕地看着别的小女孩头上别着发卡。而她为了遮丑,只能戴着帽子度过童年。

童年时期,杨淼就喜欢跳舞。家里来了亲戚朋友,杨淼会给客人跳舞,跳得满头大汗,小杨淼会把擦汗和喝水都设计成舞蹈动作。这激活了她天然的创作能力,她的想象力在舞蹈的世界中天马行空。妈妈很吃惊地问她,怎么可以这么跳?她则有不同的回答,这是我想像中的草裙舞,这是我想像中的非洲舞……每次跳完舞,亲戚们都会说:“跳得真好,只是太可惜了……”言下之意,为她的天生缺陷感到婉惜。

杨淼上小学后,妈妈特地到上海,花费了一大笔钱,给女儿订做了假发。戴上假发后,杨淼美美地拍了一张照片。有一次下课,杨淼无意中把戴假发的事透露给了一个很要好的女同学,第二天,全班都知道杨淼是个光头女孩,顿时,“美丽的公主”变成了“丑小鸭”。从那以后,无论杨淼走到哪儿,都会受到百分之百的“瞩目”。她感觉天都塌了,仿佛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整个世界面前。

有一天,杨淼走在操场上,有人趁她不注意绊了她一脚,杨淼倒地时假发从头上掉下来,只听一阵“秃头”的讥笑声传来,笑声震耳欲聋,给杨淼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她真想变成隐形人,让别人看不见她。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同学们有什么坏事都往她身上赖。有个同学丢了钱,不管她怎么辩解,都非说是她偷的不可,因为没有证据,这件事后来不了了之。但是整个小学生涯,杨淼感觉教室里终日阴沉沉的,不开灯与开灯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再多再明亮的阳光也照射不进来,她的心也像关上窗户的小房子终日灰暗。

杨淼读初二那年,正值情窦初开之时,不知哪个同学恶作剧,竟然假借她同桌男孩的名义,趁着她下课去厕所时,将一张爱慕她的纸条夹在了她的课本里。杨淼信以为真,以为尝到了被人爱的甜蜜。谁知,同桌拿着别人假借她的名义写的“情书”,当众质问她是不是脑子有毛病,还不停地说:“拜托,离我远点,离我远点!”周围的同学笑成了一片。她看着对方的嘴一张一合,一颗心碎成了一片一片。回到家,她因承受不了这种羞辱,割伤了手腕。幸好妈妈发现得早,及时将她送去了医院。

孤独与寂寞伴随着杨淼的学校生活,同学们像躲“瘟神”一样,无人与她接近,她变得越来越自闭,连爷爷奶奶家都不愿意去,她内心总觉得是这个家族遗传给她的病,才让她变成如今的样子。有一次,一个女同学在放学时对她说:“杨淼,我们一起回家吧。”让她高兴得快要落泪了,原来她还没有被全世界遗忘,还有那么一个人记挂着她。可是,难得的露水,怎能滋润大片干旱的沙漠?沙漠之中,跳舞是杨淼惟一的寄托。

学校组织舞蹈队,杨淼第一个报名参加,想用优秀的才艺证明自己。一次,学校要办晚会,她很期待能表现一下,老师的一句“戴假发的就不要再来了”,浇灭了她的希望之火,她无法抗争,只能在人后流泪。那一天她甚至想,等到毕业时,找个没人的地方,永远离开这个世界……

有情天堂无情地狱

杨淼初中毕业后,跟着妈妈到上海读高中。这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上海的同学知道她的生理缺陷,但并没有把她的光头当一回事儿,有时还会和她开些善意的玩笑。在这样的环境里,杨淼渐渐变得开朗了,爱说爱笑了。

杨淼心情愉快地考上了大学。在大学里,她爱上了跳肚皮舞。肚皮舞能充分塑造腰腹部的柔韧性,很多动作都是胯部的提抬,腹部呈圆圈或者是上下的运动,经常训练能使腰部更加灵活,线条更加优美。放学和周末的时候,杨淼就去舞蹈社跳肚皮舞。随着动感的音乐节奏,她灵蛇般的身姿不停地扭动,如花朵般灿烂缤纷。舞蹈,点亮了青春,燃烧了激情,超越了梦想,传达出最原始的美感和律动,展现了独特的女性魅力,纷呈生命的顽强美丽,演绎着杨淼的性感传奇……

大学毕业后,因为父亲思念她,希望她回去,她们母女二人在外漂泊了几年又回到了大庆。这时的杨淼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杨淼本就天生丽质,再加上长年跳舞,气质优雅超群,引来了异性的爱慕。一个性格豪爽的男孩向她表白了。真爱来临,杨淼的心像泡在了蜜罐里,她爱这个男孩,想与他终生结伴,但又害怕世俗压力。她约男孩一起喝酒,醉醺醺中告诉了男孩她是光头的事实,男孩说其实自己早就知道了。杨淼哇地一下就哭了,终于遇到了一个对的人。

杨淼沉醉在幸福的爱河里,第一次体会到被呵护的滋味。男孩的工作单位离她的单位有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他却天天都来接她下班。有一天,男孩买了一条珍珠手链送给她,杨淼无意中发现他的卡里只有2000元,而他送给她的手链却花去了4000元,她虽然有些替他心疼,但心中还是充满了甜蜜。她的理想并不崇高,只想在存了几年钱后嫁他为妻。她想在每一天的早上,为这个男人准备一片面包、一个苹果、一杯牛奶。

第22篇、爱情故事一生情、一辈子

一百年前,一只老鼠爱上了一只猫,它们两个彼此相爱,但是它们不同的家庭让它们的交往有了很大的阻碍。其实在这份感情里老鼠对猫有很多的顾虑,但是还在一如既往的坚持着去说服它们的亲人,让它们的亲人去接受它们的感情。一天、两天、五天过去了。老鼠坚持不了它家庭对它们感情否决,对它们的不支持。老鼠放弃了。猫并没有怪罪老鼠,反而却送上了它最真挚的祝福。那只猫觉得老鼠的幸福确实它这辈子最大的满足。猫在心底告诉自己老鼠是自己一辈子最爱的人。

一百年后,那只猫已经是白发沧桑,在享受生活最后一段时光,因为不管是什么生物、动物、人类都会面临这病老死去。猫的脑海里还残留这对老鼠的那份感情,猫坚持不住一百年前在眼眶打转的眼泪,终于施放出它的不甘心,猫的那份思念已经盖过时间带给它的沧桑,猫很想再次见到一百年前曾经视为生命的老鼠,但岁月并不让它完成这个愿望,它病在病床上,猫到了老去得最后一刻。

这时猫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老鼠的身影,老鼠没有了曾经艳丽的姿色、更没有曾经那份稚嫩。猫的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老鼠慢慢的走到了猫的面前,看到了曾经那么爱它的猫,猫不在有原来的年轻,猫的家里还是一张床,但是橱柜里却是两个碗和两双筷子。老鼠抚摸着猫的。此时猫的生命已经接近了尾声。老鼠含着泪问猫这么多年还好么?这时猫已经奄奄一息。老鼠放声大哭,这时在猫的腋下留着最后给老鼠的一封信,当老鼠把这封信读完的时候,老鼠的心如刀割。其实猫这些年就是自己一个人,大家一定会在问那一个人为什么是两个碗两双筷子呢?猫每天都很思念老鼠,每天吃饭的时候都准备了两份的餐具自己一份给老鼠一份。猫每天都在梦想,如果有一天老鼠回来了,那就一定会马上品尝这猫最精心的早餐、午餐、晚餐。但是这都是过去了,老鼠想了想曾经过去的自己与猫的那份感情。其实这谁也不能怪,只能怪这社会的现实,只能怪当时的稚嫩。岁月的沧桑带走了很多幸福的时刻,带走了猫对老鼠的那份深深的感情。

猫去了另一个世界,但是却没有带走老鼠对猫的那份思念。猫在心中最后一段话说亲爱的,当你收到这份信的时候,我也许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也许在这另外的一个世界里,我会长得帅帅的、高高的、兜里的钱多多的。但是我对你的那份关心、那份情谊是不变的。也许等你来的时候,你并不知道我还是曾经那个视你为生命的猫。等你享受那份关心、那份感情,我希望你会想起我。其实那就是曾经的那个我。我等你,我在那边给你暖了被窝,等你来了,你面临的就是享受不尽的幸福、快乐。岁月总是让人在不懂得感情的时候,突然遭遇感情,在理解感情的时候让感情离去啊!

第23篇、哲理故事感叹式爱情

一位博士朋友,高智商低情商,恋爱一个月就被女友踹了,理由是:你根本不懂我的感受。

在外人看来,他们分手似乎也是必然的事。

他约女孩看电影时,会问:你愿意看电影吗?晚上去接女孩时,会问:用我去接你吗?做任何事,他都小心翼翼地征询答案。如果对方不说话,他就按兵不动。在他看来,这是出于尊重,而女孩却只会认为:你这样问,只说明你不情愿。

男女想法不一样:男人惯用理性思维,女人惯用感性思维。

聪明的男士,不会向女孩抛问句,而是要给陈述句。女人最吃不消的,莫过于遇到一个说话吞吞吐吐的男人。要知道,大家都很忙的,没时间在你这儿浪费。你不说,自然有人说;你不好意思,自然就没意思了。

比句号式爱情更棒的,是感叹式爱情。

有的男人,无论跟女友说什么都是一副肯定中略带柔情的语气,比如约女友看电影,他会轻声说:我已经买好了票,是你最喜欢看的电影,一起去吧。这种略带商量的口吻,又不失跟我走的感觉,让女人听了觉得踏实和安全。

女人毕竟是女人,无论她多么强势独立,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总是希望被保护。而你要做的,就是果断揽她入怀,附带一句:安心做我的女人!

第24篇、爱情故事花开无声

黄明亮是清河一中初三一班的班主任,这天早自习,他没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监督学生早读,而是急匆匆地赶往校长办公室。

校长,初三六个班给灾区的捐款不见了! 黄明亮慌张地说。

什么?黄明亮的话音刚落,校长的手就一哆嗦,好半天才问,什么时候的事?估计是昨天晚上。黄明亮惶恐地说,班长刚告诉我,他说昨天晚自习把钱点清后,晚上没带进寝室,就放在课桌的抽屉里,刚才去教室发现不见了。

前段时间省里有地方受灾严重,学校发动全校师生捐款,初三六个班的捐款由一班负责清点。捐款的时候,市电视台来摄了像,还采访了校长,临走时说今天晚上播出,并让他们今天把捐款的数目报上去,节目上用。采访还没播出,钱先丢了一部分。校长本想借此给清河一中扬名,这下倒好,传出去还不出丑。校长一时急得团团转,见黄明亮愣在那里,便没好气地说:还愣着干啥,赶快报警啊,今天找不到钱,清河一中的名声就臭了!

校长,我觉得先不要报警,找一找再说。校长治校严厉,黄明亮平时就有些怵,现在钱在他班上丢了,他心里更发虚,但在是否马上报警这个问题上,他坚持自己的意见,报警肯定能找到钱,但拿钱的人也彻底毁了。

你意思是说我要毁他呢?校长听出了黄明亮的弦外之音,反问道,要知道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五六千元钱,这可不是小数目,早够判刑了!

初三的学生大都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叛逆期,没准拿钱的学生是头脑发热,一时糊涂。面对校长的质问,黄明亮的汗下来了,嗫嚅着说,学生做错了事,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

校长被黄明亮的话触动了,沉吟了片刻,说:那这样吧,先不报警,你去查一下。但你要做好两手准备,万一电视台来电话之前没查出个眉目,你要先把钱垫出来,与其他年级的捐款一起上交,毕竟这是丢脸的事,我也不想闹得满城风雨。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黄明亮回到教室,望着早读的学生,犯愁了。像很多老师一样,对班里的学生,黄明亮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但并不能以此来怀疑是谁拿了钱。初三的学生,正值心理敏感期,怀疑错了,不仅让他们反感,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两个月后就要中考,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十成的把握,谁都不能轻易怀疑。

清河一中去年新盖了教学楼和部分公寓,初三一班女生住的是公寓,里面有卫生间,而且离教学楼远,女生不大可能半夜去教室拿钱。相反,班里30多个男生住的还是老房子,分四个宿舍,就在他们那栋教学楼后面,宿舍西边是公共厕所,估计是有学生半夜起来上厕所,见左右无人又停电,一时冲动进教室拿了钱。黄明亮找来四个寝室的寝室长,对他们说了丢钱的事,向他们询问昨天夜里都有谁起来过。四个寝室长先是面面相觑,后都摇头说不知道。也难怪,这么大的孩子,学习了一天,晚上头一沾枕头基本上都是一觉到天亮,不会留意谁起来过。黄明亮没有把男生一个个叫出来询问,拿钱的学生显然知道同寝室的同学不知道他半夜起来过,即便问到他,他也会否认。黄明亮的做法是,他让四个寝室长回教室带话,昨天半夜起来过的同学到他这里来,他想给拿钱的学生一点压力。

但出乎黄明亮意料的是,到上午第二节课,班里没有一个男生来找他,而且这件事不仅全班皆知,到课间操的时候,几乎全校师生都在议论此事。随着议论,还出现不同的丢钱和拿钱的版本,每个版本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甚至还发生了被怀疑人为证明清白与怀疑人打架的事。事情到了这一步,黄明亮忽然意识到,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拿钱的学生一开始抱着侥幸的心理,现在事情闹得满校风雨,将会意识到事情很严重,更不敢站出来了。草打了,蛇也惊了,可却藏得更深了。

上午第三节课的时候,还没有一个学生来找黄明亮,他焦躁不安地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不断地问自己:难道除了报警,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让拿钱的学生体面地交出钱?在一次转身的时候,他碰掉了书桌上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古籍《说苑》,前几天他刚从市图书馆借的。书掉在地上翻开了,黄明亮捡起来一看,翻开的那页讲了一个故事,是关于楚庄王的,这个故事后来成了典故,叫绝缨。看完这个故事,黄明亮兴奋得一下跳了起来:真是绝妙的主意,天助我也!

上午第四节是黄明亮的课,他拿着课本,夹着个包裹走进教室,起立坐下后,他扫视了一眼班里的学生,冷冷地说:估计同学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们班发生了什么事,不错,初三年级给灾区的捐款在我们教室里不见了,别的班级的学生不知道捐款昨晚留在教室,拿钱的就是在座的其中一位。

讲到这里,黄明亮停顿了一下,突然提高声音又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我刚才用了个拿字,这是好听的,说难听点就是偷!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六千多元,这么大的数目,用校长的话说,早够判刑了!而且,这钱还不是一般的钱,是全校初三学生给灾区群众献的爱心,偷这钱,更可耻!

见全班学生都低下了头,黄明亮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学生怎样做人,其次才是传授知识。班里有学生犯错,触犯了法律,作为班主任,我很痛心,更难辞其咎,所以我决定先不报警,给拿钱的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是给我一个机会,以弥补我对你们教育的缺失。

说完,黄明亮打开那个包裹,里面是一沓黑色塑料袋。把塑料袋分发给班里每个学生后,望着他们费解的神情,黄明亮笑了一下说:谁都会犯错误,我也犯过。虽然拿捐款的学生这个错犯得有点大,但只要把钱交出来,还是好学生。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知道拿钱的学生现在最怕被别人知道他拿了钱,以后没脸做人,所以我想了个法子,给你们每人一个塑料袋,拿钱的学生把钱放进去,没拿钱的学生往袋子里装报纸,下午上课前我拿个纸箱过来,你们再把塑料袋放进去,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是谁拿了钱了。这是最后的机会,希望拿钱的同学把握住。

下午第一节课前,黄明亮抱着个大纸箱来到教室,班里的学生一个一个把塑料袋放进去。放完后,黄明亮把纸箱里的塑料袋翻动搅和了一下,看不出是谁先放谁后放了,这才一个一个又打开。班里的学生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看拿钱的同学是否把钱交出来。一个塑料袋打开了,里面装的是报纸,又一个塑料袋打开了,装的还是报纸,渐渐地,纸箱里只剩下几个塑料袋了,钱还没有出现。班里的气氛顿时空前紧张起来,空气仿佛凝固了,同学们都站了起来,随着倒数第二个塑料袋被打开,露出里面装的钱,他们先是惊呼,继而纷纷鼓起掌来。

黄明亮也很激动,长出了一口气,眼含泪花说:我不知道拿钱的是哪个学生,也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谢谢他,也替他高兴,他完成了自我救赎!最后我想说的是,希望班里的其他同学都引以为戒,这样的事家人会给你机会,学校也会给你机会,一旦踏入社会,社会是不会给你机会的,到那时,一切都晚了!

班里又响起热烈的掌声。

第25篇、爱情故事通向你的路径

那一年,她和他正青涩,一个是17岁的长发女子,一个是正长出青胡须的18岁少年。他是来青海度假的上海男孩,而她是美丽精致的本土女子,突然就那样相遇,彼此喜欢了。

约了她在樱花树下,他给她一张小小的粉色纸条,上面写着他家的地址,多少条多少路多少门牌号,附有一句话:我会等你。你来,是我生命的花树绽开;你不来,我青春里满是雨季的水滴。

那是她读过的最好的情话。

然后他回上海读大学,她还有一年才高考。那一年,两人鸿雁传书。很多信,她是在寒冷的冬天趴在床上写的,点着蜡烛。因为初恋,那个冬天并不寒冷。每日黄昏,她去学校门口等着邮递员,等着她的幸福心事。

一个少女朦胧的爱情和牵挂,全与上海有关。那张粉色纸条,因为有了他的地址而变成珍宝,她东藏西藏,生怕弄丢。

那是十年前的情景了。

十年后,他在上海有自己的公司,有娇妻爱子。但不是她,他们早已断了联系。当年她忽然不再回信,也从没来上海找过他,他痛苦地写信一次次追问,信却全部退了回来,盖着查无此人的红章。他想,少时的初恋,只是一段过眼云烟吧。

那么漂亮的女孩,学习成绩又如此优秀,肯定考了名牌大学,身边多是优秀男人追求,她怎么还会千里迢迢来找他?

虽然时过境迁,可他留着那些旧信。甚至,他常常喝醉酒后读那些旧信,虽没有山盟海誓,可那一字字一句句全是真情啊。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出上面的眼泪,是的,那是她当年的相思泪!

十年后的一天,他在青海设立了分公司,亲自去青海剪彩。

坐上飞机的刹那,他想起十年前坐火车来青海,想起走时她的眼泪,心里软软地疼着,惆怅不已。

秘书问他,来过青海?他答:不仅仅是来过。

终于找到了她,她也过得很好,嫁了一个中学老师。见面之后,两个人竟然出奇地平静,风过云海,雾散天晴,原来,以为的刻骨铭心,不过是心清心明。

她真是老了,不如以前好看了,脸有些微黑,特别是左侧。

他们一起说着孩子,说着自己过的日子。她在一家造纸厂当工人,并没有上大学。他没问原因,她也没说。

临走时,他忍不住淡淡地问,当年,我曾给过你一个地址?粉红色的?

她平静地起身,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蓝色的日记本,里面就夹着那张粉色的纸条。如天崩地裂,他晃了一晃,他以为她早就忘记了,没想到她如此珍藏着。

当年,为什么不来找我?他问。

她半晌无语,不肯回答。他却执意要一个答案。

那年他走后,她夜夜给他写信,有一次写累了,睡着了,蜡烛竟然点燃了被子,所有的书都被烧光,她被烧坏了脸。

那年,她高考落榜,只好去一个偏僻山区教小学,后来遇到现在的先生,做了整容手术,结婚生子,也与他失去了联系。

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责问着。

因为爱。她答。

是的,因为爱,因为不想让他承担,她独自一人默默饮着这杯苦酒。总会过来的,看,现在不是很好?

回来的飞机上,他一直握着那张粉色的纸条,那是他给她最初的爱情路径,她宁肯错过也不连累他,却又一直珍藏。

空中小姐来收垃圾的时候,他把那张粉色纸条放在了里面。他想,如果她知道,她会同意的。来时的路已经没有,他们再也回不去当初。隔着青春岁月,他们都将那个地址放在心里,在心里,始终有一条通向彼此的路径。

第26篇、爱情故事怀念已死去的初恋

整整一个上午,尔明都坐在房间里,窗子外面时不时地传来车辆的尖叫声,弄得尔明心烦不已。想到外面的街道正被汽车开过后弄起烟尘滚滚,行走的人们在嘻声浪笑,他就感到无比厌恶。尔明发觉自己静坐在褪色的旧沙发上已经很久了,他似乎觉得自己努力地想一些什么,或者回忆起一些什么,但往往总是那样杂乱无章。后来,尔明悄悄地走到厅里,刚才在沙发上睡觉父亲不见了,尔明认为父亲管束自己实在太严了,弄得他自己总是这样抑郁,即使现在是暑假,尔明出家门都要轻手轻脚的。他常常觉得父亲用异样的目光在背后盯着他。

现在长水街道上的行人少了许多,汽车像一阵风开过,留下一些弥漫的烟气。正午的阳光热辣辣地照着,对面街道的苦楝树上,一只麻雀在叫。尔明走在街道上,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尔明向街道不远的一个电话亭走去,这时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竟是父亲。尔明想闪开,随后又发觉父亲并没有看见他。尔明看到父亲走进了一间美容院,美容院的橱窗上写着烫发、头部按摩等等。整个假期尔明都在暗恋着班中的一个女孩。第一次如此热烈地喜欢上这个女孩,自己都感到奇怪。他常常发觉自己在这段时间总有一种渴望在涌动。就像现在,尔明就止不住想要打个电话给她。尔明在电话筒里听到了她那熟悉的、甜甜的声音的时候,发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是自己根本不知找她干什么,或者不知对她说一些什么。尔明对着话筒支支吾吾起来,话筒那边传来了嘻嘻的笑声,弄得尔明面红耳赤。也没什么事,尔明说,随便问一下。过后尔明感到惭愧和自卑,尔明想,其实我对她有千言万语的。

长水街上传来的流行曲使尔明精神恍惚,渺茫的歌声很容易使他回忆起透过木架的窗子观看摆放在阳台上的鸡冠花次第盛开的情景。后来从楼上掉下来的东西的尖锐声打破了他的沉思,上面又有人在吵架了,夏天里在宿舍大楼见到吵架的事已是习以为常。

尔明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在边洗衣服边唠唠叨叨,好像在埋怨着一些什么。尔明总对母亲的唠叨充耳不闻,母亲的唠叨和外面街道上行人的嘈杂声一样使他觉得烦。父亲还没有回来,尔明回到房子里倒头便睡。

后来尔明被父母吵闹声惊醒了。我知道了,我什么都知道了。母亲说。我去换牙药了,父亲说,我的牙一直在痛。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母亲说,我并没见你入药店,你去了哪里谁不知?

沉默了一会。你什么时候都跟踪我!尔明知道父亲发火了,父亲的声音响亮了许多:我还有什么自由,我是去了换牙药,告诉你我的牙一直在痛。那你当时见到我为什么要急着闪开?母亲说,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父亲没有还口。机关里哪个像你啊,尔明又听到母亲说,老不正经的,下岗分流我看免不了你的,你是不是不要这个家了啊你! 去死吧!尔明听到父亲尖叫说,不正经了又怎么样!下岗了又怎么样!告诉你我的牙一直在痛!

尔明听到母亲开始嘤嘤地哭:你还在骗我哪!我没法活了母亲哭起来语无伦次。

尔明在想是否有必要出去劝一下,但他又觉得自己总变得无动于衷。尔明在透过窗子,看到街上火楝树上麻雀在晃动的影子。另外,尔明又发现临街的阳台上有一个肥胖的女人在努力地伸头探望的样子。

傍晚的时候,家里并没有响起惯有的炒菜声。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出去了,还没有回来,父亲倒在沙发上睡觉。尔明不知自己要干些什么,刚才他已经溜出去打了两次电话给班中那个女孩,但都没有找到,于是他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黄昏里,一群小孩子像小鸟一样吱吱喳喳地从窗外走过,其中一个调皮的小孩还对他扮了一个鬼脸。

母亲在这个时候回来了,母亲走进了尔明的房子。尔明发觉母亲的眼眶红肿肿的。他想对她说一些什么,但又不知怎么说。母亲坐在尔明的身旁,开始忧忧戚戚地说起一些什么,是关于父亲的。母亲的唠唠叨叨使尔明没法子听进去。后来母亲的脸上挂着几颗泪珠,尔明觉得母亲挺可怜的。

夜晚很快来临了,家里没有开电视,所以显得格外清静,尔明轻手捏脚地穿过厅的时候,父亲在沙发上翻了一个侧身。尔明出门后先是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后来独自走到长水郊外的运河基上。坐着,尔明就觉得世上只是他自己一个人。这时,他听到了火车开过时的轰鸣声。在这种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流浪汉,于是内心便涌起一阵冲动与渴望,他联想着他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坐着火车离开长水,永远也不会回来。

尔明第二天才被水声惊醒的。他从运河基上爬起来,一个洗衣服的妇女向尔明投来古怪的目光。

第27篇、爱情故事最后的玫瑰花籽

萨德尔是普利茅斯城的成功商人,他在英国拥有数家大型百货商场。普利茅斯西郊是有名的富人区,萨德尔和妻子瑞茜就住在其中一幢漂亮的别墅里。瑞茜对鲜花情有独钟。别墅前有一大块空地,她全用来种了花。

邻居都喜欢来她的花园里赏花。望着满园鲜花,人们总禁不住问瑞茜最喜欢哪种。瑞茜的回答让他们大感意外:“最喜欢紫红的玫瑰!”但瑞茜喜欢玫瑰,却不种玫瑰,这成了众人心中的一个谜。

萨德尔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却开始与瑞茜闹离婚,原因是事业越来越成功的萨德尔结识了不少气质高贵、优雅的女性,相形之下,他觉得妻子很俗气。

萨德尔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但瑞茜拒绝离婚,这让萨德尔很伤脑筋。

一天,一位青年男子走进了别墅,他是萨德尔聘请的律师。听过律师的自我介绍后,瑞茜脸色平静地说:“先生,在我签署离婚协议前,请您先听我讲个故事吧。”

瑞茜的故事很普通:一对贫穷的青年男女青梅竹马,相爱了很多年。有一年情人节,男孩想送给女孩一枝象征着爱情的玫瑰,于是他悄悄攒下了8美元,那是他三天的工资。情人节那天,男孩拉着女孩奔向花店,谁知这天的玫瑰早已涨到了15美元一枝。男孩搜遍口袋也没有凑齐15美元,他失望极了。

看着男孩涨红的脸,女孩却说自己喜欢的正是开在土壤里充满生命活力的玫瑰,并要男孩就为她买包玫瑰花籽儿亲手栽种,作为下一个情人节的礼物。

男孩用力握住了女孩的手,深情地说:“相信我,我一定会为你种出最鲜艳的玫瑰来。”阳光下,女孩幸福的笑脸就像盛开的玫瑰花那么美丽。

此后,男孩开始没日没夜地工作,先是给一家百货公司打工,而后用积累的钱开了家小百货店。凭借聪明的头脑和过人的毅力,他终于在40岁时,拥有了一家大型百货商场。

女孩始终无怨无悔地追随着男孩,但男孩并没为她种下哪怕是一枝玫瑰。起初,男孩想到了,但因为忙而无法顾及,渐渐地,他便也淡忘了曾经的许诺。随着手里钞票的增多,他再也不愿意花心思去种植什么玫瑰,每个情人节,他只是敷衍了事地甩给女孩一些钱,让她自己去买礼物,到后来,他连情人节都不记得了。许多年过去了,女孩不再年轻。但她仍一直等待着,希望有天他能回想起来他,曾为她买下一包花籽儿,却一直欠她一盆玫瑰。

说到这里,瑞茜眼睛里盈满了晶莹的泪水。律师被打动了:“你就是那个一直在等待玫瑰的女人吗?”

瑞茜缓缓地点了点头,说:“请你告诉萨德尔先生,我可以离婚,而且不需要任何赔偿,但我必须要一盆他亲手种的玫瑰。”

律师离开别墅,他把瑞茜的话转告给了萨德尔。萨德尔愣住了,他没想到,多年前的许诺,妻子仍深深记得。时隔多年,他终于又想起了恋爱时情人节的那一幕。想起这么多年来妻子的付出以及自己的冷淡。萨德尔感到从未有过的羞愧,他想,自己所欠的,岂止是一盆玫瑰啊!

萨德尔不再提离婚。他回到了别墅,试探着向瑞茜聊起了那年的情人节。没有想到的是。当年的花籽儿,妻子还一直保留着。层层叠叠包裹着的花籽儿终于被打开了,一股霉味却扑面而来,似乎在提醒别人,它们和瑞茜一样,被人遗忘了太久。

“花籽儿已经发霉了,它还能开出花来吗?爱情还能美丽吗?”瑞茜喃喃自语。望着妻子眼睛里的泪光。萨德尔负疚了:“亲爱的,它一定还可以发芽的,请你再相信我一次,我一定要为你亲手种下它们,让它们开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

接下来的日子里,萨德尔离开了情人,抽出很多时间待在家里陪妻子。不过,他经常把自己关在一个小房间里秘密地做着什么,但这个房间他从不让妻子进去。不久后的一天,是萨德尔和瑞茜的结婚纪念日,在盛大的舞会上,萨德尔向来宾大声说:“现在,我要为我心爱的太太送上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在宾客好奇的且光里,萨德尔将手中的红绸解开了,一株种植在花盆里的玫瑰花苗赫然呈现在大家面前。大家都惊讶万分,不知萨德尔为什么要送如此普通的花苗给妻子。

萨德尔面对着宾客,也说起了当初妻子跟律师说起的那个故事,舞会大厅里先是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在掌声中。萨德尔将花盆献给了瑞茜,他深情地凝视着妻子的脸庞,轻声说道:“亲爱的,你知道吗,我一粒粒地察看,那包发了霉的花耔儿里,还有一粒是完好的,这株玫瑰花苗,就是用那最后一粒花籽儿种下的”

第28篇、爱情故事“长沙先生”在掌声响起时遗失了爱情

一个普通的空调工,夺得了首届“长沙先生”的桂冠,人生便在一夜之间变了。然而在赞美和掌声里,爱情之花却悄然枯萎了

1修空调,摔出个走红男模

我是独生儿子,父母都是长沙的商界名人,原本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我却选择了走自立之路。

大专毕业后,我不再要父母资助,独自来到株洲市打工。19岁的我站柜台,每月94元,衣食住行全由自己打点。那时候流行皮凉鞋,最便宜的要83元,我存了两个月钱才买起。可穿上皮凉鞋,已是秋天了。

1993年初,一位漂亮的姑娘在与我的业务往来中,一来二去就看上了我。

她叫王晖,浙江姑娘,是一家知名空调厂驻长沙的代表,长得精明漂亮,而且业务上很能干。我对她也有好感。只是,我对这突如其来的爱情有些受宠若惊。在一次送货到株洲时,王晖当天就把我约到酒吧里,居然大胆地和我对饮了几杯白酒。

席间,王晖问我想不想回长沙工作?我说,想,当然想。王晖就说,那我来帮你调回长沙。我说,无功不受禄,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再说我怎么感谢你?王晖大胆地瞟我一眼,不无多情地说,那就看你的喽。

果然,在那次聚会后不久,我真的调回了长沙。我被安排在公司装修空调。

我是学中文的,干电器,我是门外汉,得从头学起。王晖答应业余教我,当我的师傅。我一面看她做,一面钻研电器书。两个人感情甚密。聪明能干的我,慢慢就上手熟练了。王晖说:“安装空调十分危险。尤其是安装室外机,你得在楼上悬空作业,千万要小心。”

她动情地说,你出了事,我可怎么办?我答应她,一定小心谨慎。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故,让王晖吓得魂飞魄散。

我接到任务,上门去维修一台空调。那台空调的制冷剂没有了,我提着几十斤重的氟利昂罐,顺楼梯上二楼窗台,刚将罐子递给助手,“咔嚓!”木梯断裂了。我从二楼摔下来,摔到单车雨棚上,雨棚跌穿了,又摔到单车上。几十部单车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全倒了。我一下子昏迷不醒。幸亏那罐子已被助手从窗户上接住,要是掉下来,我准一命呜呼!被救醒后,我已躺在医院里,王晖已经哭成了泪人。我十分感动。我一面爬起来,一面在心中发毒誓:“为了王晖,我绝不能让自己修一辈子空调!”

两个月后,发了毒誓的我听说湖南要选“长沙先生”、“长沙小姐”,6年选一次,而且是首届,也是唯一一届有男士参与的大型活动。我想去比赛,但是我又对自己没有一点信心。我去征求王晖的意见。

王晖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她希望我走出目前的困境,有一次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另一方面,她又害怕我一举成名后,会与自己的差距拉得更大,我们的爱情是否经得住考验?权衡利弊,王晖最后还是支持我去比赛了。她说:“彭哥,你是男子汉,你要顶天立地,只有参加比赛,你才会有出头露面的机会,才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我支持你,去吧彭哥,只是,不要忘记了我”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空调工,一夜之间成为长沙地区的明星。我夺得了首届“长沙先生”选美大赛的冠军。

2“当家主持”,爱情有点累

当时,有许多选手是来自专业文艺团体,还有大专院校的学生,评委是文艺界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我想搏一下,改变自己的现状。但是,我不是科班出身,没有参加过专业训练,因此,对于取胜,我没有信心。

王晖对我说:“你要比就比个水平出来。你要放下包袱,尽力去做。成不成功,这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你奋斗过了。”

正是王晖的支持,鼓舞了我信心。我的表演,没有框架,更无拘束,真是天马行空,放任自如,我用质朴的本色表演,给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真正让我最后夺魁的,是我平时坚持自学中文和哲学,功底扎实。在即兴问答中,我抽到的题目是:“你现在青春、英俊,但过了50年之后,你的青春不再,你认为你还有魅力吗?”我沉着地回答:“引用中国一句老话:最美不过夕阳红。再引用一句培根的话:晚霞的秋色是最美的。50年后,我的青春不再美妙,我的体态不再挺拔,但是,岁月的更迭,人生的积累,会让我像一坛老酒一样,越陈越香”全场掌声雷动!我看见了王晖含着激动的泪花,在挥舞着红丝巾!

那年,也就是1993年,我19岁,成了“长沙先生”,男模冠军。

一夜成名后,立即有许多电视台邀请我去做佳宾,不少晚会友情邀请我去主持节目,许多娱乐场所邀请我担任节目主持人。真是众星捧月啊,社会应酬越来越多。这种五光十色的生活,和我又脏又累的修空调工作,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年轻的我想辞职,全身心投入娱乐业发展。但是比较传统的王晖坚决反对。她说:“你好不容易有了一份正式工作,该知足了。再说了,娱乐业的事,只是昙花一现,很快你就会跟普通人一样。”

我听了她的话,决定做兼职。于是,白天,我走街串巷修空调;夜晚,换上华丽衣服,上夜总会、歌厅担任风光体面的主持人。

我说我成了“两面人”,为此而感到非常痛苦。我没有时间来陪恋人。每天我要工作到凌晨2点,第二天早上7点半,又得穿上工装去上班打卡。那3年,我真是忙得筋疲力尽,头晕目眩。我和王晖也很少见面。

我因此看到了社会两个截然不同的层面:穷人,富人。我白天与之共同战斗的,是辛勤而贫困的劳动者;晚上我接触到的,是一掷千金泡小妞的大富豪。我的思想迅速成熟。我觉得,不管怎样,我要永远爱王晖,保持平民本色。

一天,我那空调修理组的工友阳阳,在四楼装机时,安全带断裂,摔到一楼,奄奄一息。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单位垫了一部分医疗费。但阳阳家穷,另一部分无法解决。我把自己的积蓄捐了出去。工友们纷纷捐款,凑了几千元,勉强够手术费,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阳阳一家人都在为钱发愁我准备借钱救工友。王晖反对我这样做。她说:“你真是大傻瓜一个,现在的年轻人,还有几个愿意借钱给人治病的?还是留点钱准备结婚吧!”我不同意王晖这种说法,我执意要为工友募捐。为此我们吵了起来。两人不欢而散。

就在这天晚上,在我主持节目的夜总会,一位大款为捧红一个漂亮女歌手,一掷万金,花了2万元点歌费!当女服务员用盘子将巨款送上来时,我眼前立即浮现出正躺在医院等着治疗费的工友。而王晖却在身边羡慕地说,这个老板真的有钱顿时,我感到心里像打翻了的五味瓶。

曾经是情投意合的恋人,不知何时,爱情有了缝隙。

3掌声响起,我心却落寞

1996年,我不顾王晖的反对,辞去了正式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职业演艺生活,开始走南闯北。商业演出,演员的一切都是以观众的掌声来评判优劣。只要一场表演不完美,或者失败,翌日老板就会炒你的鱿鱼。老板只认钱,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

这个时候,我多么需要王晖的关怀呀!然而,我有时几个月都见不到她。打电话,她也常常不在。她在干什么呢?我只好回到了长沙来,继续到夜总会当主持。我和王晖的来往又开始密切起来了。

有一位非常优秀的四川女歌手,长相姣好,唱功令圈内人士佩服,但她第一次到长沙后,因为水土不服,加上对当地观众的习惯一无所知,不会和观众一起搞笑,也不会卖弄风情,结果她唱了一曲就不受欢迎,被观众给轰下台去了。这位佳丽下台后大哭,哭得非常伤心。

我安慰她说:“你是一位优秀歌手,东方不亮西方亮,你会很有前途的!”第二天,女歌手和我告别回四川。在给她送行时,我心里感到很悲凉。和女歌手握手告别时,女歌手流泪了。她突然扑到我的怀抱,吻了我的脸庞一下!

就在这时,跟踪而来的王晖看到了这一幕,她气晕了。

自从我当上夜总会的当家节目主持人之后,我身边美女如云。王晖一直就放心不下我,一直就在暗暗地跟踪我,看看我和别的什么女人有没有不正当的关系。今天见我果然不出所料,和四川女歌手“有一腿”,她失去理智地冲上前去,揪住了女歌手的头发!女歌手开始感到 莫名其妙,当她得知凶猛的来人是我的女友时,她为我感到悲哀!她并不和王晖较量。她只说了一句话,就是这一句话,她把王晖击败了。女歌手说:“你不配彭哥!土包子!”说罢,她转身就上火车去了。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也转身就走了。

王晖呆呆地站在车站里。她感到自己好孤独。她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从此,王晖和我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我认为,王晖心胸狭窄,暗中跟踪我,已是过分,如今又当着车站这么多人的面,和女歌手打架,使我失去了面子。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无法在演艺圈里呆了。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在艰苦的日子里,王晖能和我心心相印,而如今日子好过了,她反而变了?难道是我错了吗?

经过这么多事情后,我强迫自己放下爱情失败的包袱把精力集中到事业上来。我觉得,每一个歌手、每一个节目都有亮点,用这亮点加上真挚的情感,去点燃观众的情绪,去打动观众的心,这才称得上一个优秀主持人。有一首歌叫《天亮了》,很多歌手都是平平淡淡地唱过去了,但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母女真情故事。故事内涵很深,意义深远,母爱博大。于是,我在歌唱之前,加了一段独白,叙说一个真情感人的故事:母亲舍身救女儿。这样一来,观众的情绪立即调动起来,人人都会想到自己的母亲。听完这曲催人泪下的真情歌,许多观众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蜡烛,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不久,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全国电视节目主持人大奖赛中,我脱颖而出,获得“全国十佳”电视节目主持人。

只是,当舞台上灯光熄灭后,我的心会感到分外的孤独和落寞,我和王晖终究还是没能走到一起,曾经陪伴我一路走来的爱之花,凋零了。

第29篇、爱情故事爱你,离开你

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辈子,你会不会烦我,厌倦我?

我摇摇头,信誓旦旦地保证:绝对不会!

女孩心满意足的笑了。她就是这样爱笑。

算你识相!这样的话我会一直缠着你,赖着你,直到你厌烦的一天

说到这里,女孩突然一转身,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说过的哦!拥有也不要厌烦我。

女孩调皮而又天真的表情是那个时代我攒在手心里的记忆,我知道,她要的并不是一个答案,而是我的承诺。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靠爱才能维持。

我最近才收到我与那个女孩爱情的结局,痛得不是很深,但很真。我想是时间的缘故,在许多年后获知这个结局远比当时来的容易接受,这份迟来又缓慢的伤痛,以及伤痛中的镇静剂是女孩在这世界上留给我的最后一点爱。它不浓烈,但真挚。

女孩喜欢看偶像剧,我说那是假的。

她说,偶像剧偶像剧描述完美的爱情,而我们做的是诠释它的真谛。

什么真谛?我问

女孩突然变得很生气,鼓着腮,一下子将我甩开了好几步。

是爱了,是爱了!这是我在几年后的今天才明白的答案。

我与女孩一直在吵闹中爱着彼此,从开始到终点。

曾经,在那个公园里,我第一次看清她的样子。

娇小可爱的那张脸,故作不屑地指着我画板上的那棵柳树:喂,这是什么东西?泡面啊?我废话不多说,抄起手中的画笔,一蘸水,刷刷刷在她脸上画了三道,然后就放肆猖狂地大笑。

女孩没有笑,也没有哭或者叫老师,她一下子从位置上站起来,冲着我仰高她的脖子,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孤高临下地对我伸出一根手指,鼓着腮:幼稚!坏蛋!

相比后来无数次类似的称呼,我最喜欢她这一次对我生气的样子,不可一世的我被这个女孩所展现的倔强与高傲吸引。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皇冠上的水晶对于女人的诱惑那样不可抗拒。

当时你是不是对我印象很坏,觉得我很凶?一年后,女孩像猫儿一样窝在我的怀里,回忆起这次奇特的相遇。

哪有,我觉得那个样子的你很美。我认真地回答道。

真的?女孩抬起头,眨着大眼睛。

对啊,那就是真实的你啊,就像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是不会掺杂任何东西的,如剔透的玉一般毫无瑕疵。

你骗我,我哪有那么好。

因为爱你啊,傻丫头。我抱住她的头。

时光荏苒,犹记得女孩最喜欢看我吃亏的样子,一见到我无奈的表情,她就会咧开嘴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永远不会忘记那次请她吃冷饮,竟然没有带够钱。女孩一本正经地递出一张五块,一幅大款的样子:今天本姑娘请客。我很不好意思,不敢对她说话。女孩却在一旁毫无风范地笑了起来。

笑够了,她走到我身边,踮起脚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大笨蛋,那张五块钱是我在你兜里拿的,嘿嘿

我作势要教训她,她早已化作一阵轻笑,夹杂着香风离开我老远老远。

虽然,当时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很长,但只要我愿意,总有来到她身边的一天;而如今,无论我怎样努力地奔跑,却再也牵不到她的手了,只有她往日的音容依稀。

我与她分手是在一个很符合情节的雨天。

她站在楼道这头,我站在楼道那头,外面是连绵的雨水。

我看着她,怀着一丝不安,

她看着我,面带一许悲凉。

她没有像往日一样,一见面就向我跑来。

我也没有像往日一样,一见面就抱住她。

对不起,我们分开吧。她说。

哦。

这一个字,挥霍了我所有的勇气。

目送她离开,我就开始恐惧。找一个角落,蹲下,抱紧,蜷缩。

又觉得下雨的世界,好冷。

一连几天的雨,我扔掉了我的过去,扔掉了有关她的一切,包括天真。

在日记本里,我写道:感谢所有伤害我的人,是你们逼着我长大

这句话,五年前带着恨,五年后却成了一种洒脱。

就在那段满怀阴雨的黑夜中,我找到了文字寄托自己的生命,写下了一些句子。

爱情是树上的苹果,当你可以摘到它时,却发现自己已经长大。

2010年,上海。

我整理出出行的东西,翻到了一张卡片,粉色的底面写有一串数字。

这是吹醒我记忆的密码,仿佛一下子也回到了那个公园,又见到了她。

这是女孩的QQ。

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登上她的空间,点开那个灰色的版面。

我有些诧异,女孩最讨厌灰色了。

拖动鼠标,翻着她同学的留言。

2009。7。8

勇敢的小莫,在天堂一切还好吧,要快乐哦

2009。7。9

小莫,不怕,我们会为你祝福的。

2009。7。10

再见了小莫,愿你一切暗号。天使真的很漂亮吗?,小莫,我好想你。

小莫

很久,我关掉电脑屏幕,满脑都是女孩最后更新的心情。

我爱的男孩男孩对我说,我死了,你还活着。这是世界上最令我感到愧疚的事情。因为那个时候我将无法再分担你的孤独了。 所以,我宁愿他什么都不知道。

第30篇、爱情故事淡淡的爱

生活有时候平静的会向一口枯井,也许你也会掉进这口枯井里去,也许你没有什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也许华发早生、满鬓苍白,但是有了这样的一位朋友,在你的生命中就会有些许涟漪,些许色彩,你想着他。默默的记起他,也许此生此世都不会忘记了。

你会因为一首歌曲,一种颜色,想起他,想起他的真挚,想起他的执着,想起他那曾经一起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你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生活,因为你知道他希望你过的很好,他希望你能好好的照顾自己,再见面时,他希望你能告诉他你很幸福。

那些世俗的观念,在你的心中,因为他的存在而变的苍白无力,你只是在心底深处为这个人设置了一处小小的空间,静静地固守着那份美好的回忆,从一开始你就知道,在你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爱情,似乎谈起爱情就亵渎了这份情感,这只能是一种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你想了许多年,却始终没有头绪。

你们很少联络,在这长长的一生中,你门相聚的时光也许只有几万分之一,但是在彼此的心中都保留了一份惦念,一份嘱咐,就算他去到天涯海角,就算过了许多许多年,就算再见面时,早已是人非物亦非了,你仍然回那样深刻的记着这样一个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不在你的身边,他也并没有为你做些什么,你却希望,他会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幸福安康……

第31篇、爱情故事欺骗来的爱

他经营着一家效益还不错的面馆,每天早早就要起来给她做好早饭,然后去市场卖菜,风雨无阻。

相比之下,她很清闲,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早饭和午饭一起解决了,然后梳妆打扮,出去打牌,也是风雨无阻。

他们从不争吵,不是因为他们的感情特别好,是因为他们之间很少交流,倒像是两个打火过日子的陌生人,浅薄的交流之外,没一句言语。

他每天都会忙到很晚,总是微笑的送走最后一面客人,才收拾打样。踏着月光或者顶着风雨回到家后,往往面对的是冷锅冷灶,一室的黑暗。是的,她打牌还没回来,她只是尽兴了或是疲惫了才会回家的,家对于她来说,只是一间睡觉的屋子,

这间屋子里没有一样能让她暖心的东西。别看他为了这个家早出晚归,可她恨他,恨他在面店里和女服务员赤身裸体的耕耘,那天她踢开了门,两眼通红地瞪着他们狼狈的样子,她想哭,却笑了,笑得泪囊崩溃。

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少了嚣张,一味的用劳动来弥补他的错。可她不看不闻不问,起来就去打牌,直到被牌友们的烟熏得满眼通红她才回来。回来时他已经睡了,而她会咣当踢开客房的门,惊得他心悸。

生活就这样一天天继续,就像天空中堆满了黑漆漆的云,压得人喘不上气来。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做好了早餐,然后去买菜,等到了面店后,才发现出门前竟忘了拿面店的钥匙。他于是折回家取,打开门,发现门口赫然放在一双男鞋,他的心一紧,扑到客房的门前,却无力推开客房的门,可他的开门声早就惊动了客房里的一对裸体。

半晌她慌张地从客房里伸出了头,看着他的眼神有些闪烁。他没说什么,咣当关上了门。

晚上回来的时候,破天荒看见家里的灯亮着,她正在桌上摆弄着热菜热饭,看见他的时候,她宛然一笑,这笑容是他多少年没有见到过的了,鼻子一酸,声音有些苦涩。

“洗洗吃饭吧!”她柔声说着。

“嗯!”他轻声答应着。

饭后,她叫他去散步,俩人在小区里来来回回走了数次,却没言语。

那晚,临睡前,她钻进了他的被窝。他开始有些被动,可片刻间就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捧着她的脸,落着泪。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快乐之初,俩人的关系也变得和睦,偶然的争吵,更能表现俩人真真实实的在意。

所以他笑了,在送走面馆最后一位客人的时候,他望着回家的路。笑了,可他的笑容却马上僵在一双曾出现在他家里的皮鞋上。

抬头,便看见他嬉笑的脸,手伸进兜里掏出一叠钱塞给他。

这是一场交易,他雇他勾引妻子,然后被他撞见吗,为的是让她心里找到平衡。

结局果然如他所愿。

第32篇、爱情故事往前走,往前看

刚刚复婚不久的女友小落打来电话,说她准备再次离婚,并发誓不再相信婚姻。

小落是个很任性的女子,凡事爱较真。在女儿三岁的时候,老公因为常年在外搞工程而有了外遇,小落不顾老公的苦苦哀求,执意离婚。从此一个人带着女儿艰难度日,且对婚姻看淡,不想再续姻缘。而她的老公为了表示忏悔,开始收心养性,一直在等着小落的原谅和复婚。

这种状况持续了有两年光景,在朋友们的一致劝说下,小落终于同意复婚。我原以为经过这种波折,小落会宽容地对待前尘往事,虽然错在她的老公,毕竟夫妻还是原配的好,彼此再有什么隔阂,孩子就是最好的纽带。

问小落何以复了又离,小落情绪很激动:“我一想到他在婚姻里曾经背叛过我,就难以自制,没来由地和他吵,就连他卑躬屈膝地走在我身后,一副做错了事的神态,也不能让我消气。”我听了又好气又好笑,我说小落:你的这种行为无异于是在锯木屑,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小落不解地望着我。

有一位哲学家在演讲时做过比喻,他问同学们:“请问有谁锯过木头?”大部分同学都举了手,然后他又问:“有谁锯过木屑?”没有一个人举手,因为锯木屑是徒劳无功的。

婚姻如一块完好无损的木板,好木匠会把它锯成成品,赏心悦目又实用。不小心锯错了规格,也只能粘合,虽有裂缝,却也完整。就像一个人的婚姻,有了裂缝,就去粘合它,如果不去粘合,因往事而纠缠不休,就是在锯木屑,没有任何意义。

别在婚姻里锯木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人要往前走,向前看,这是生活中最简单的道理。

第33篇、爱情故事藏在拐杖里的爱

父亲是一个粗线条的人,脾气有些暴躁;母亲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人,性格又很固执。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总有吵不完的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父亲在一起意外事故中摔伤了腿。

事故并不是很严重,但父亲却有一段时间不能行动自如,必须拄着拐杖走路。

我看见他在一瞬间消沉下去,苍老了许多,脾气也收敛了一些。而母亲也变了,从没看见她照顾一个人如此细心:每天给父亲端茶送水,陪父亲聊天;天气晴朗的时候,还会搀扶着拄拐杖的父亲到屋外散步,母亲用她温柔执著的耐心一点点化解了父亲心中的失意。对于父母前所未有的和平状态,我看到眼里颇为惊讶。心想,或许因为父亲是整个家庭的支柱,他不能倒下的原因吧。

医生曾说,一个月之后父亲就可以离开拐杖的支撑了,可是一个月过去,父亲的腿伤似乎仍不见好转,离开拐杖他就无法走路。

母亲一急了,怕是伤口恶化,非要带父亲去医院检查,父亲这才悠悠地说:“拄拐杖的这一个多月,我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与你相处的岁月,真希望每天在你的搀扶下去黄昏的夕阳中漫步,跟你平静地说说话,其实腿伤早就好了,只是害怕丢掉拐杖就失去了你的搀扶。”

我看见母亲的眼圈红了,我的心也湿润了。原以为吵了几十年的夫妻之间哪里还有爱情可言,它原来就深深的藏在父亲的拐杖里。

第二天,母亲精心地收藏好那支弥补了裂痕的拐杖,在温馨美好的夕阳下,又和父亲走在了屋外那条小路上,父亲步伐稳健,面带笑容,而母亲的手,正搀在父亲的臂弯里。

第34篇、爱情故事半支香烟的爱情

老友去美国前,或许是为了留下些什么,或许只是为了单纯地说说往事,他坐在圈椅里,给我讲了一段深埋许久的爱情。

那是10年前,老友35岁,随部队首长去南京军区汇报工作。晚上,军区举行舞会招待他们。老友很会跳舞,但他性格内敛,只是坐在一旁静静地欣赏。一曲终了,首长走过来,指着一位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说:“看见没,她是专业舞蹈演员,可隋找不到好舞伴,你去陪她跳。”

那是个清秀颀长的女孩,神情中有一丝淡淡的孤傲。几曲下来,两人配合越来越默契。渐渐地,他眼里再也看不见其他的人,整个舞会似乎变成了他们的专场。

舞会结束后已是深夜。他们披上外套、坐夜班车去了中山陵,一路攀爬一路谈。少女出生于书香门第,而他则是部队中公认的才子,两个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相见恨晚。当阳光穿透鱼肚白时,他清楚地从她眼中看到了温柔。

他在南京的那一个星期,她一直陪他游览名胜。老友很博学,从未来过南京,对此地的掌故却了若指掌。她越是和他接触,就越是依恋他。

但他早已有了妻子。不仅有了妻子,还有了小孩。

“后来,我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她来找过我。”老友点燃一支烟,“说要跟我走。”

“哦?”我问。老友和他的妻子这些年来相濡似沫,婚姻从没出过什么问题。

老友淡淡地笑了笑,掐灭手中的烟:“我给她看了半支烟。”

我不太明白。

“你有没有注意到,我吸烟永远只吸一半?”老友说,在吸烟的过程中,前半支所含的尼古丁许多被过滤到了后面。后半支才是毒性最大的。又想吸烟、又想尽量少伤害自己,那么,最好的办法是每次只吸半支烟,把后半支扔掉。”

“我跟她说;有些爱情就像抽烟一样,前面所有的快乐,都会过滤成后来的毒。而这后半支‘烟’,你永远也抛不掉。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碰都不要碰。”老友又笑了:“她很聪明,不久便离开了。但她不晓得,我挣扎了多久才克制住自己不去抱她。”

他陷入了沉思,半晌站了起来:“那半支烟我一直保存至今。可这世界上,有多少人会忍不住吸那支烟?”

第35篇、爱情故事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老钱在穿开裆裤时就认识了郭婷,那时候郭婷不爱和他玩。郭婷越是不爱和他玩,他就越想和她玩。老钱在7岁的时候搬到市里上小学,没想到踏进教室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郭婷。那时老钱正苦恼着怎么和一个陌生的班级打交道,突然出现的郭婷在他眼中成了下凡的仙女。老钱一激动就对着班里同学说:“郭婷我从小就认识,谁都不准和她玩儿!”这句话便是郭婷在小学时再也没搭理老钱的原因。

小升初,俩人又分在了一个班。老师让大家排队,按照身高排座位。他耍了个小心眼,如愿以偿地和郭婷同桌。但郭婷还是不爱搭理老钱。郭婷和老钱同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画三八线,老钱每次越线都被郭婷用尺子一顿乱打。

郭婷在初二的时候喜欢上隔壁班的班长。班长是大高个,老钱在他面前矮了一截,瞬间没了气势。但真正让老钱苦恼的绝不是自己的身高,而是情窦初开的郭婷。

情窦初开的郭婷,疯狂迷恋隔壁班班长以及班长喜欢的所有东西:艾弗森是矮的那个,科比是高的那个……从没看过且对篮球毫无兴趣的郭婷,为了能和班长有共同语言,只得请教同样喜欢看篮球的老钱。老钱一开始拒绝了,怎么可以把郭婷推向别人?但老钱看着郭婷的表情,实在不忍心,叹口气把一本篮球杂志扔在了郭婷面前。在那一刻他明白自己已经彻底喜欢上了郭婷。人这种生物最奇怪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喜欢一个人,直到看到她爱上别人,没办法逆转。

老钱是班长的背面。班长的青春是热烈,是激情,是校队队员,是晒不黑的高个子,是郭婷心目中的焦点。老钱的青春是平淡,是沉默,是无名小卒,是黑皮肤的矮个子,是郭婷不在意的角落。你爱的人爱你时你是全世界,你爱的人不爱你时世界都和你没关系。

自从郭婷开始向老钱请教体育问题,俩人渐渐什么话题都聊。但郭婷说得最多的,永远是隔壁班的班长。高一那年,老钱一下长高了10厘米,坐在教室的倒数第三排,郭婷坐在第二排。郭婷每次下课都会坐到老钱旁边,俩人一起讨论当天的比赛。直到高三那年,她和班长走到了一起。

大学,俩人终于去了不同的城市。老钱常说自己不能一抬头就看见郭婷感觉挺奇怪。这也难怪,从小学一年级起,整整12年,老钱都能一抬头就看见郭婷。郭婷趴在桌子上睡觉时一定会把脸朝向右边。郭婷难过时一定会捏两下鼻子。这些习惯,除了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老钱,或许没别人能注意到。

大二那年,郭婷去南京找老钱。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老钱还是能察觉出她的不对劲,只是老钱什么都没有问。第二天郭婷回去了,老钱在微博上看到了她分手的消息。

老钱立刻买了车票,站了5个小时,跑到郭婷所在的城市。二话没说就奔向郭婷所在大学的老钱,却在校门口犹豫了。他说和郭婷从小一起长大,她喜欢一个人时的眼神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从来没有在那个眼神里住过。

以前我不懂,常觉得有些故事的结局完全可以更好,现在我开始明白,我们眼里所谓的完美结局,不一定是局中人想要的。因为我太明白,有些话不必说出口。只要没有告诉你,就可以保持现在的样子。我翻山越岭,把要对你说的话排练了几百次。可偏偏我太了解你,因为你等的人不是我,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今天老钱给我打电话说:“我今天看到句话……即使今天坐在你身边,也不敢对你说我爱你。”我听着这句话,仿佛看到了老钱从初中起对郭婷的暗恋,那是他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记得高中毕业那年,老钱这辈子第?D次为郭婷唱歌。是周杰伦的《晴天》:“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D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然后老钱唱:“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我知道我爱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所以即使今天坐在你身边,我也不敢对你说我爱你。

第36篇、爱情故事嵌入时光中的深情

阳光明媚的午后,小巷里蹒跚行走的老夫妻,互相搀扶着,那满头的白发,闪着动人的光泽。

从他们的身旁经过,我不由自主地放缓了脚步,恐惊扰了那份怡人的宁静,并心生羡慕地凝望着。

年轻的时候,我们往往会问对方:你爱我吗?中年时,一句“我老了,你还会在乎我吗?”透着孩子气的疑问。等到飞霜入鬓之暮年,一切都无须再问,也无须答案,牵起你的手,相依相伴,胜过了千言万语。

花开花谢,四季交替,既然一起跨越那么多的坎坎坷坷,不正是深情载我们一路走过吗?这份深情,因为有爱意,有牵挂,有亲情,让我们在路上足够快乐和幸福。

在爱的世界里,人很容易满足,不苛求什么,也不奢望一些东西,欣然中感觉时光也是如此多情。虽然没了青春,老了容颜,单是那一路走过的深深浅浅的脚印,那份沉甸甸的五味陈杂般的记忆,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着,甚至有时候被拿出来反复摩擦,足以让我们感叹有你真好!

年轻时,我们常常会说爱,爱你的容颜,爱你的才华,爱你的温柔,爱你对我的好。而多年后的垂暮之后,我们依然要说爱,但却是悄悄地说在心里。年轻时害怕失去你,因为你对我是那么重要,是不可或缺的唯一,梦里心里全是你。而今依然还是害怕失去你,此时的你,已融入我的心灵深处,是我的魂魄。难以想象没有你的日子里,会是怎样的一种状态。

我的眼中看不见你的苍老,你是最美,就像我的爱,永远新鲜如初。感谢光阴,它升华了我的爱,经过岁月穿梭的深情,有一种地老天荒的无怨无悔。飞逝是岁月,流走的是容颜,那颗因爱而跳动的心,仍然强健有力,没有半分减弱。

爱情永远都不会苍老,时光也不会辜负深爱。所有的举动,都抵不过步履蹒跚时的搀扶;所有的海誓山盟,都抵不过苍老时的深情凝望。凭时光荏苒岁月,却染不尽我们的爱,当我们携手走在夕阳里,坐在屋檐下,仿佛回到无忧无虑的相恋时光。尽管是无言相对的默默无语,相信你我都能读懂对方的心语:我爱你,比每一天都更爱你!

第37篇、爱情故事关心他的心灵

男人内心永远充满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的内心世界比女性更为封闭,他们的孤独是一种深不可测的真实的孤独。

美国著名的心理咨询家诺曼·莱特在《男人到底需要什么》一书中指出,男人内心永远充满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的内心世界比女性更为封闭,他们的孤独是一种深不可测的真实的孤独。

诺曼·莱特的看法是对的。男人内心永远充满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他们看似活跃在社会的各个方法,但他们的内心却常常处在封闭与隔绝状态,他们的孤独的的确确是一种深层次类似于哲学或宗教意义上的孤独。我们可以看一个事实:在世界范围内,女性罹患精神抑郁症的人数比男人多得多,但男性自杀人数却远高于女性。这说明什么?无非说明男人心灵深处孤独的程度和封闭隔绝的程度往往超过我们的想象。细心的女性可以在与男人相处过程中发现,男人对他所爱的女人最容易所说的话是“没有人理解我,你也不能理解我,我干脆去死算了!”由此可见,男人内心的孤独和隔绝不是出自虚假的想象,而的的确确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让人感到不幸的是,男人处理自己内心孤独与隔绝的方式往往是半错半对的或者干脆是大错特错的。男人习惯性地用拼命地追求事业的成功和权力的拥有来处理自己内心孤独和隔绝,抑或自觉不自觉地用哲学的思辨或有限的理性来寻找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实已经证明,仅仅靠事业的成功或权力的拥有根本无法解决男人内在的孤独和隔绝;事业的成功和权力的拥有至多只能给人制造一种“看似强大和安全、实则虚弱和恐惧”的假象。

上帝非常了解我们男人,祂用“那人独居不好”描述了男人在没有获得真正爱情之前的真实处境。女人们应该清晰地了解这一点,做妻子的关心丈夫的关键是将丈夫漫无边际的野心引回到现实当中。妻子将丈夫从疯狂地追求事业成功和权力的拥有带回到现实中,不是意味着妻子硬逼迫丈夫放弃对事业的追求,对权力的追求,而是意味着妻子要通过营造无比和谐、温馨的家庭气氛让丈夫亲身感受到婚姻与家庭才是安全之所,而非事业与权力。妻子要让丈夫感受到,小小的家庭其丰富的内涵和真实的安全感远胜过大的世界。丈夫越能感受到妻子的温柔、关心、疼爱、理解、牺牲和给予,他就越能在追求事业成功与婚姻幸福之间找到平衡点,也就越能成为一个好丈夫。

用哲学的思辨或男人有限的理性来处理男人内心的孤独和隔绝的企图往往是徒劳无益的。谈到哲学,男人们都有一种向上仰望的感觉,他们不仅善于使用哲学,而且常常把哲学看成他们的特权和专利。然而,我们必须相信,哲学不是万能的,它永远在人有限的理性范畴之内,它提出来的问题远远多于它所解决了的问题。一位大布道家用一句“哲学不过是用人的头来玩弄人的头而已”来表达自己对于哲学本质的理解,在我看来这位大布道家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有很多人生的答案,都必须通过“男人——女人”之间的关系获得完满的解决,而不是靠高深的理论。

妻子关心丈夫的另一个有效的方法是做丈夫内心声音的最真实的倾听者。让丈夫永远对你说话,让自己永远倾听丈夫说话。这就是关心丈夫心灵最好的又最有效的途径。男人与女人关注的问题有所不同,思维方式也很不一样,男人所说的话,女人往往不感兴趣,但作为妻子,你必须学会倾听,学会理解丈夫的语言。妻子的心灵是丈夫所有语言的容器,妻子的心灵是丈夫心灵的一面镜子。当丈夫向你倾诉或表达某些观点时,你总是用一双好奇的眼睛凝视着丈夫,就谦卑好学的学生渴望从老师那里得到问题最佳的答案那样,这才是一个好妻子应有的态度。如果妻子无视丈夫的倾诉,甚至拒绝倾听丈夫的倾诉,那么丈夫内在的孤独和隔绝就会进一步加重。其实,很多做丈夫的在潜意识里都有一种想做妻子老师的渴望,这种渴望的实现会给他们一种非常踏实的感觉,而做妻子的千万不要拒绝丈夫想做你老师的渴望。

丈夫很可能非常希望能有机会融入到妻子的一部分生活中去,妻子也应该欢迎丈夫在一些方面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来。例如,你有一个非常不错的宴会邀请,如果你主动邀请丈夫一起参加宴会,并且告诉丈夫,有他参加,宴会会更加完美,丈夫一定非常开心。让丈夫融入到妻子的社交领域,不仅会使丈夫感觉到他受到了应有的重视,而且能增加夫妻之间的亲密感。

心灵往往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表达着自己和表现着自己,一个人的心灵只有通过另一个人的心灵才能被接纳和理解。做一个有心的太太,你就会关心丈夫的心灵。

第38篇、爱情故事一场要命的爱情交易

穷小子转让爱情,一句承诺换取前程

现年24岁的于世军出生在黑龙江绥棱县,父母都是农民。2009年,他考入了哈尔滨科技大学,其初中同学王大雷和他同校,但不同专业。初中时,两人就经常一起玩,没想到大学寝室又分在了同一楼层,从此他们形影不离,什么活动都一起参加。王大雷和于世军同岁,其父王鹏是绥棱县新锋建材公司的总经理,家境殷实。王大雷为人豪气,每个月都有花不完的生活费,经常请于世军吃饭,还时常接济他。有时,于世军会帮王大雷把衣服送去干洗店,王大雷一出手就是500元,“这是全年的钱。”下次再洗衣服时,他依旧给钱,于世军说不用,他也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你拿着花呗。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你跟着我混,我还能亏待你不成?”

久而久之,于世军也不再推辞。对他来说,王大雷除了富家公子哥常有的颐指气使、好面子的毛病外,别的方面都够意思。两个人一个隐忍,一个大方,倒也成了无话不谈的铁哥们儿。

2010年9月9日,是严小玉的19岁生日,于世军早早地在日历上圈了出来。严小玉比于世军小一岁,也是绥棱县人,两人是高中同学。严小玉的父母都是教师,曾教过于世军,女儿到哈尔滨读书后,他们便不时地委托他帮女儿捎些东西。一来二去,两人交往也多了起来。严小玉长得漂亮,性格也好,于世军早就喜欢上了她。而严小玉也很欣赏性格沉稳的于世军,两人彼此心仪,时常约会。

几天前,严小玉话里有话地提醒于世军,“我要过生日啦,你打算送我什么礼物啊?”于世军早就准备好了一个会跳舞的接吻鱼礼盒,打算送给严小玉。王大雷得知后,嚷着要一起去,还特意去买了一束鲜花和一个巧克力蛋糕,“整天听你说你女朋友这好那好的,我早就想见识一下了。”于世军推脱不过,只好同意了。没想到,一顿饭的工夫,王大雷竟然喜欢上了严小玉。回来的路上,他就宣布,“我喜欢上严小玉了,一定要把她追到手!”于世军气得半天没说话,王大雷明知严小玉是自己的女朋友,不仅搅黄了自己满心期待的烛光晚餐,还莫名其妙地成了自己的情敌!

之后,王大雷开始疯狂地追求严小玉。每天放学,他都打车赶到严小玉的学校请她吃饭。严小玉每每问起于世军,王大雷就打哈哈,“他忙着赚钱呢。”王大雷的心思,严小玉很快就看出来了。为了让王大雷打退堂鼓,严小玉当着他的面给于世军拨通了电话,“你什么时候有空陪我啊?大雷老替你照顾我咋行呢?”自从王大雷追求严小玉以来,于世军内心深处的自卑感频频作祟,深知自己不是对手,完全乱了阵脚。面对严小玉突如其来的这番话,他没敢接茬,支吾过去了。王大雷虽然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但他深知严小玉喜欢的是于世军。他没有知难而退,反倒直截了当地找到于世军,“哥们儿,我是真心喜欢严小玉。你成全我吧,我一定会补偿你。”

王大雷所说的补偿,指的是妹妹王霞。王霞比哥哥小3岁,初中毕业念了幼师。现在刚刚毕业,还没有上班。王大雷读高中时,王霞经常跟着哥哥和他的朋友一起玩。王霞是个个性刁蛮的姑娘,连哥哥王大雷都受不了,可是于世军却十分迁就她。玩过几次后,王霞就喜欢上了于世军。父亲王鹏得知后,立马找于世军谈了话,表示他们的女儿年纪太小,不适合谈恋爱。在父母的干预下,这段还没开始的“初恋”就草草结束了。现在,王大雷旧事重提,一再对于世军说,“过去我爸妈反对是因为我妹年纪小,现在你们可以在一起了。我爸妈的工作我来做。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等毕业了咱哥俩好好干一番事业。”

对这份公然的“交易”,于世军起初有些愤然,毕竟严小玉是他深爱的女孩,而王大雷的举止,是对爱情的极大不尊重。血气方刚的年纪,他多想义正词严地呵护这份爱。然而,一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王大雷咄咄逼人的抢夺,他就再也没信心了。那几天,他辗转反侧,百般纠结。虽然还在念大二,但由于他所学的平面设计专业找工作不容易,很多师哥师姐一毕业就失业了……权衡利弊,他屈服了。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如果我不退让,以王大雷的脾气,小玉还是会被他抢走,而我会失去和王大雷的交情,一举两失。如果退让,和王霞在一起,毕业后就不用愁工作了,至少少奋斗10年……”

就这样,于世军亲手将自己的感情扼杀在摇篮里,接受了王大雷的条件。

此后3年,4个人相安无事,各自相处得倒也十分融洽。王大雷一直很感激于世军,经常念叨,“哥们儿,你的退让挽救了我们兄妹两个人。我不能没有小玉,而我妹妹也从凶猛的母老虎变成了小白兔。”

2013年7月,于世军、王大雷、严小玉都毕业了。王大雷到父亲的公司做起了销售部经理,严小玉在绥棱一家中学做老师。而于世军求职无门,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刚开始,他满以为王大雷的父母会让他进公司上班。然而,他们根本不提这回事。于世军几次跟王霞提起这事,王霞都想当然地说,“干吗求我爸?自己闯不好吗?跟我爸干有什么出息!”

女友养尊处优,哪里懂得生存的艰辛?于世军又去找王大雷,他竟也态度模糊起来:“我爸说了,你和王霞的事还没定……你再等等,好好和我妹处着。”没办法,于世军只有四处奔走找工作。3个月后,他在县城的龙缘网络公司做了一名平面设计员,底薪只有600元,其余都要靠业务提成。一个月下来,全部收入也不过千把块钱。他以每月200元的价格租住了一套民房阁楼,勉强维持生计。

现实难以泅渡,甩不掉的“赝品”富家女

这样的境遇和最初的设想相差太大,和王大雷所谓的补偿,更是相去甚远。更令于世军郁闷的是,以前他和王霞相隔两地,相处还算愉快,她在他面前十分顺从,人也乖巧可爱。但现在天天见面,他这才见识了王大雷所说的“刁蛮”。王霞毕业后,父母给她找了好几份幼教工作,待遇都不错,但她上不了几天班就不去了。闲着没事,她便天天缠着于世军陪她。两人在一起时,只要于世军没由着她的性子,王霞就会胡搅蛮缠。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两人去电影院看电影,因为选片争辩了几句,王霞居然跑到马路中央,躺在了地上!任凭于世军怎么劝,她就是不起来。直到有人报警,110赶到,她才不依不饶地回了家。

期待中的好工作泡汤了,所谓爱情又如此不堪,于世军十分失落。然而,和他相比,王大雷可谓是事业爱情双甜蜜。2014年初,他和严小玉开始谈婚论嫁了。

于世军越发烦躁,对王霞也不像以前那样耐心了。她再无理取闹,他就恶语相向。两个人针尖对麦芒,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王鹏夫妇自然偏袒女儿,话说得非常难听。

于世军不堪忍受,一再对王大雷诉苦:“你爸到底怎么想的?想让我陪好王霞,就给我一份顺心的工作,否则,我根本没心情。”以前,王大雷经常主动安慰于世军,让他多多包涵妹妹的脾气,而现在,没等于世军说完,他就打断了:“我爸妈最疼我妹,想做我们家的女婿,你就得多让着她嘛。”于世军听出了言外之意:做我们家的女婿,就必须忍别人所不能忍。而王霞的父母对于世军也是诸多挑剔,颇为冷漠。有一次,于世军到王家吃饭,晚上10点多,王霞非要吃蛋糕。当时正下着大雨,于世军说了句“天太晚了,蛋糕店早关门了”,王霞不依不饶,竟拿起一杯热水泼在了于世军的脸上!顿时,他的脸火辣辣的疼。王鹏看到后,只说了句“瞎胡闹”就走开了。

这一切,深深地伤害了于世军的自尊,令他愤恨不已。过去,每每不堪忍受时,他都会鼓励自己:已然承受了这么多,更应该坚持,守得云开见月明。而现在,他却不再这么想,自己让出的是温婉可人的严小玉,却要容忍任性跋扈的王霞,太不值了。

就在于世军打算再次和王大雷谈判时,2014年5月的一天,于世军的一个远方姨妈在县医院住院,他接连去探望了几次。姨妈家和王霞老家在一个村,得知于世军和“王千万”(王鹏号称千万富翁,村里人都这样喊他)的女儿谈恋爱,姨妈非常高兴,“你有出息呀!攀上了王千万一家,等着享福啦。虽然这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但王千万不会亏待你的……”于世军一听就蒙了。他半信半疑,姨妈却十分肯定,说王霞是王鹏捡来的,在村里长到3岁才被王鹏夫妇带到县城,村里很多人都知道。

于世军终于找到了王家迟迟不让自己进公司的原因:女友竟然是个“赝品”!不是真正的富家女,又骄纵跋扈,王家自然不会让她染指家族产业,他这个未来女婿也只能靠边站。至于王大雷以前的承诺,现在想来都是信口开河。

这下,于世军更觉得自己被愚弄了:既然老家乡亲都知道,王大雷肯定早就知晓,他之所以糊弄自己,就是为了得到严小玉!

愤怒之下,于世军以性格不合为由,向王霞提出了分手。哪知,王霞死活不肯。她虽任性跋扈,心里却深深爱着于世军,她苦苦哀求:“只要你不离开我,我去求我爸,让你进公司。”于世军冷笑一声:“别自欺欺人了,你顾好你自己吧。”决绝而去。

王鹏夫妇来到医院后,冲于世军大发雷霆,王大雷也连连责备。这次,于世军没有忍耐,冷着脸把自己已提出分手的事说了出来。他对王鹏父子郑重声明,王霞并没有自己房门的钥匙,她以忘了拿东西为由,骗房东开了门。“以后,王霞再有什么事,和我没有关系。”

王大雷一听就火了,一拳打在了于世军的脸上,“你是不是人?我把我妹交给你,你却说和你没关系?我妹有个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在于世军看来,他的一番警告虚伪到了极点,父子俩明明不拿王霞当一回事,却在自己面前装腔作势。

一桩血案一声诘问:功利心血染豪门

其实,王大雷一直视于世军为好兄弟,他一再和严小玉说:“真是难为世军了,我妹就是个混世魔王。可我爸觉得世军也不是东西,老和我妹闹别扭,老提条件……我想帮他也帮不了。”割腕事件后,王大雷并没有真的怪罪于世军,他觉得于世军只是一时生气罢了。他又跑去劝说父亲,从妹妹的立场出发,希望父亲接纳于世军。只是他担心父亲生气,始终没有对父亲说出当年对于世军的承诺。最终,王鹏让步了,为了女儿,他答应等王霞出院后,就考虑让于世军进公司上班。

王大雷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于世军。哪知,于世军反应却非常冷淡。他已经彻底被王霞的极端行为搞怕了,眼下,他觉得进王家公司没那么重要了。此番王家父子让步,无非是怕他离开王霞,她做出更出格的事来,不好收场。即使他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那又怎样?他就必须和王霞在一起,这样的代价太不值得了。

但迫于王家父子的压力,那段时间,于世军不得不每天去医院陪伴王霞。而她变本加厉的乖戾,王鹏夫妇的施压和傲慢,更让于世军下定了分手的决心。

半个月后,王霞出院了,怕她再闹出事来,于世军决定想办法让王霞主动退出。刚好那段时间,严小玉因为组织同学聚会,和于世军联系密切。于是,他灵机一动,开始和严小玉频频见面。他想让王霞误会自己,主动提分手。

这下,王霞被彻底激怒了。于世军觉得时机成熟,再次提出了分手,可王霞依旧不同意,还频频找王大雷出面。于世军气愤之极,感觉自己就此被赖上了,无论如何也脱不了身。于是,他决定出个狠招。他把王霞约到自己位于南林大街欣欣花园小区的出租屋里(王霞上次自杀未遂后,他就搬到了该处),强暴了她,事后还嚣张宣称:你不是要和我在一起吗?以后老子天天这样对你。受不了给我滚。反正你哥和父母也不会在意你。王霞悲愤交集,哭着告诉了王大雷。

2014年11月9日晚,王大雷找到于世军的住处,不容分说地打了于世军。于世军没有防备,被打得鼻血直流。剧痛之下,他恼恨交加,摸起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朝王大雷胸部连捅数刀,直至没有了气息。10分钟后,他拨打了110自首。绥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王大雷已经死亡。于世军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于世军通过警方才得知,王霞确实是王家的亲生女儿。当年生她时,王鹏夫妇都还在中学做老师,为规避国家计生政策,他们谎称是老家大哥捡的,一直寄养在大哥家,直到3岁时,夫妇俩想办法办理了收养手续,才接回到身边。外界不了解实情的人都以为王霞不是亲生的。而据王鹏对警方陈述:王霞从小任性,所以,对未来女婿的事十分慎重。他们一直不太满意于世军,担心他看中的是王家的家产。但毕竟女儿倾心,儿子也支持,他们就想多考验一段时间。案发后,当他从于世军的供述里,得知儿子曾经的允诺后,更是哀声感叹儿子糊涂。

此案令人感喟。为了利益和所谓的将来,于世军不惜将青春年少时最纯真的感情做了交易,他一心想找到人生的捷径。殊不知,决定简单,现实复杂,未来岂是一桩交换所能取代的?要知道,富豪之家,也渴望真心。于世军用一颗功利心揣度别人,根本无法获得准岳父一家的欣赏,更无法回避现实的矛盾,终以血案收场。

第39篇、爱情故事只因为爱情

世间事有万千种,而这份爱情,便是开端美好而结局潦倒,像极了梨花,终将零落。

十几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她展开了眉眼,那一眼的风情,注定了谁见到她,都会为之沉沦。

二十几岁的年纪,风姿万千。长安的一场春雨,洗涤了沾着青苔的旧道,给街头小巷盖上了朦胧的面纱。她踏着细碎的步子,走上了最高的地方,走进了他的心房。从此,一眼万年。

她不若西施妖弱,盈盈一拜便让人怜爱不已;她不比飞燕轻盈,掌上一舞便让人似醉如痴。她只是杨玉环,她开始宠冠后宫,开始享受帝王给的专一。三千宠爱于一身,三千弱水饮一瓢。这该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能让帝王如此倾心以待?她是否一顾倾城,再顾倾国?她是否步步生莲,摇曳生姿?她是否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风情万千?是了,她便是这样一个女子,即使在别人的眼中并不这么认为,但是只要情人眼里出西施就好了,这便是爱情。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快马加鞭,催的是爱意浓浓还是杀意满满?

夜月当空,马嵬坡下一孤坟。谁记当年七夕日?鹊桥之间两情相悦,许下了此生。

她毕竟只是个女子,即使有着至上的宠爱。陈玄礼代表将士们,要求玄宗诛杀贵妃。一匹白绫,一枝扭曲伸展的树干,结束了她的生命,带着无奈,又透着些许不甘。她只是作为一个女子,享受了她最美最真挚的爱情罢了。只是爱情,何错之有?后人又有何资本,给她以红颜祸水的名头?他们怨她迷惑帝王,危害江山,而她又何尝不会笑他们不懂爱情。

“当年陛下许臣妾三个愿望,如今,这第三个愿望,便求陛下赐玉娘一死吧!”她秀目紧闭,唇瓣微颤,鹅蛋般光洁的脸庞挂着两行晶莹的泪珠。是要多大的胆量,才让这个女子,面对死亡。是有爱么?一种无形的力量,让她即使入了地狱,过了彼岸花海,上了奈何桥也不觉得孤单。

她因爱而欢,因爱而娇,因爱成灾,因爱赴死。我猜想,最后那一刻,她也是满足的吧,大概她看到了晶莹的荔枝肉,大概她看到了帝王落下的——男儿泪。

一千几百年后的今天,西安的样子不复当年的长安,历史沉淀下来的东西,也没了当初的模样。

而我们这里又是一场春雨,洗涤了沾满尘土的柏油路。我依稀见着窗外一个女子喜笑颜开,旁边,是一个满目宠溺之情的男子。

第40篇、爱情故事离婚倒计时牌

和丈夫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时,接待我们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给我们做了半天工作后说,你们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回去都改改自己的毛病,实在不行的话,再来,我给你们办手续。临走,还说,她见这种见得多了,许多夫妻都是走了之后,就没再来。

就这样,我们又回家了。民政局这位妇女的话对我们都有触动,我们会不会像她说的那样,一段时间后,就不会再离婚了?天底下会有做得这么好的思想工作?我不相信。

于是,我和丈夫约定:再过3个月,3个月到期,不行的话,我们就去离婚。

我们离婚的原因很简单,丈夫在单位负责采购,应酬很多,身边异性不断,经常收到肉麻的短信,他解释说是朋友们闹着玩的,不必当真,但我做不到。为此事我提醒过,也闹过,但都不管用,最后,发展到他不允许我翻看他的手机了,甚至因为我的冷嘲热讽,他连家也很少回了。

我累了,为这种事纠缠不休,浪费时间不说,也毫无意义,所以,我选择了离婚。

只有30天了,我本想好好闹一闹,把几年来受的委屈全都发泄出来,也让他在单位身败名裂,可是一想,他的名誉扫地,离了婚,与自己也无任何干系了,闹的结果,只能让别人看笑话,算了吧,平静地过完这90天吧。

似乎都有一种异样,我们之间突然变得客气起来,家里的气氛也变得有些微妙了。往常吃饭,我做好后,他会心安理得地坐在桌前吃,而现在,他会带着客气的讪笑说声“谢谢”。他回家的次数好像也多起来,有时,还会破天荒地买回点水果。这在以前是几乎没有的事。

为了做好离婚的准备,我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了一遍,该打包的打包,该整理的整理,翻出我们结婚时穿的衣服时,脑海里又浮现出当时幸福的场景,那时候他抱着我,真的很甜蜜。可是,现在一切不存在了。

想开了,心里的烦躁也就没有了,闲暇时,我就听听音乐,或是泡杯茶,享受午后的阳光,心里平静了,自然也就没有唠叨了,慢慢地,我发现自己的心态真的变了。是啊,就要永远地分开了,毕竟曾经相爱过,毕竟曾经幸福过,以后,永远也不会再牵手了,还是平静地度过吧,如果他真的爱上别人了,心胸宽一点,祝福他又何妨?再说,自己又不会损失什么。

丈夫好像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他在家时,手机也不再总带在身上了,而是有意无意地放到了茶几上,他好像也不再小声地通电话了,打来电话时,他总是大声地接,仿佛要刻意让我听到似的。我心想,他想证明什么?这又何必呢?我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的小家在我的收拾下,整洁如新,要离开这个住了几年感情很深的家了,真舍不得。对于丈夫,我竟然也生出些许的不舍,虽然争吵很多,但我们也有过浪漫的爱情,此时的我,竟想起他对我的种种好来,我生病时,是他给我端水拿药,我的电动自行车坏到半路时,是他火急火燎地赶来帮我拖去修理,这个将要和我分手的男人,原来也是个很体贴很关心人的男人。

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我们的关系和谐了许多,他甚至在家做好了饭,叫我一起吃。两个人坐在桌前,话语不多,有种朦胧的神秘感,似乎又回到了恋爱的时光。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家里的笑声渐渐多了,丈夫的短信也没有再出现过。到了倒计时零天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记起,反倒过了好长时间,提起这个“离婚倒计时”时,我们相视一笑。这个“离婚倒计时”挽救了我们的婚姻。

第41篇、爱情故事前夫的辣子鱼

那个大雨的日子,女人和男人离婚了。男人最后在家里做了一顿饭,才离开了这个家。

没有第三者,只因结婚几年来,女人一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懈地努力,但男人却停步不前。男人所在的单位不景气,每月只领最低生活费。眼见家庭经济止步不前,在姐妹和朋友面前自己也觉没面子,而男人仍然没有奋发有为的样子,每每见男人安于现状的态度,女人就气不打一处来,一狠心,便闹着要离婚。

男人舍不得心爱的女人,为了保住这个家庭,男人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女人说,你学学电脑或者其它的技能吧,将来可能用得上。男人点头,也学了点电脑和开车,却不见有什么起色。每天依然在家里搞好后勤工作。

经过一年的分分合合,在抵抗了家里人的无数次劝解之后,女人终于离婚了。男人自愿放弃一切财产,搬了出去,租住在一间狭小的旧屋。小城并不大,有时男人和女人在路上相遇,男人会主动上来打招呼,然后笑笑:“你还好吗?要晓得自己照顾自己呵。”第一次女人很尴尬,以后女人便接受了男人的这种招呼方式。6年的婚姻,总还是有些感情,女人了解男人不是那种坏心眼的人,女人也很大方地在遇见男人时向旁人介绍:这是我的前夫。

离婚一年后,女人找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丈夫是个事业有成的精英人士,而女人也渐成单位里的业务骨干。丈夫要女人回家做专职太太,但女人是那种喜欢进取的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好容易奋斗到今天的地位,怎么肯答应回家做主妇?于是夫妻裂痕越来越大,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张。男人后来也再婚了,妻子是一个公司部门的负责人,男人成了“家庭主男”。女人听后不禁担忧地说:他这样如何能维持第二次婚姻?

有一天,男人和女人又在路上相遇,他、她、他现在的妻子。男人笑呵呵地仍称女人为前妻,女人客套地问男人去哪里?男人说去买些佐料做辣子鱼。男人的妻子笑着说自己最喜欢吃男人做的辣子鱼。女人突然想起了那种辣辣的味道,那里面的鱼都是打成片的,又鲜又有味。男人说外面的菜质量可疑,火锅调料里有石蜡。他做的辣子鱼,都是自己炒调料,鱼也不要菜市场的人剖,自己回来弄了,鲜鱼现下锅。有好几年的时间,女人一直都喜欢品尝。只是后来开始扯皮,不是说他的鱼太咸就是嫌太淡,现在有许久没尝过那滋味了。见女人沉思,男人接着说:“是呵,说实话,我不喜欢去应付外面的世界,她又是个有能力却不计较我这种性格的女人,所以,我愿意在她身后支持她,并且愿意一辈子在家里做家庭主男,为她做辣子鱼。”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呵,那是男人和女人恋爱时男人曾说过的话!望着男人挽着妻子亲密远去的背影,想起家里那漂亮的整体厨房,永远只有自己一人在里面忙碌,好几次因为自己哮喘发了,实在受不住厨房里的油烟味,要求现在的丈夫做点家常饭,丈夫不情愿甚至发脾气的样子,女人流下了眼泪。

第42篇、爱情故事给自己一个优雅的转身

我有一个叫梅的同学,长得漂亮,性格也很要强,什么事都不愿认输,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大学的时候,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能歌善舞,才华出众,于是吸引了诸多男生。但梅是一个骄傲女孩,她不仅拒绝了他们,而且当众侮辱他们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段时间,梅是校园论坛上的风云人物,讨论的跟帖数一直高居榜首。

大学毕业后,梅去了上海,经过一番努力,她成功进入一家世界500强。梅是典型的杜拉拉,上进心很强,她渴望在大城市闯出一番天地。于是疯狂地加班,业余时间全部拿去学习。她一心想着升职,成为梦想中的女强人。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第二年就升职为主管,薪水翻了一番。

事业上取得了令人歆羡的成功,就吸引了很多成功男士的关注。但梅一心想要嫁一个有身价,玉树临风,并且对她一心不二的人。可是经过几次恋爱后,她仍然没有寻觅到如意郎君。到了28岁,梅再也熬不下去了。她最后嫁给了一个大学教授。

但后来听说,梅过得不太好。她和丈夫常常吵架。原因是丈夫让她辞去工作当家庭妇女,而梅全身心都扑在工作上。她不要孩子,家务事也撂在一边。她的理想是开一家自己的公司。没两年,梅离婚了。30岁那年她又嫁给了一个商人,结果也不完美,第二年两人又各奔东西。

离婚后,梅生了一次大病,此后便患上了终生疾病。之后便没有了梅的消息,只听说她依然留在上海,一个人撑着不愿意回老家。而她的父母百般恳求她回到他们身边,她的态度依然决绝。

前几年,我和一个同事到上海出差,见过一次梅。几次电话联系,她都不愿意见我们。后来我们还是费尽周折才见到了她。见到她,我们都惊呆了。梅脱发很厉害,炎热的天气,她都戴着一顶帽子。而且梅憔悴了,30几岁的人老得像50岁。她也没在原来的公司上班了,自己开了一个小餐馆谋生。

闲聊间,梅不禁啜泣起来。感觉她很后悔,由于自己的固执,错过了很多幸福。她说要是时间能倒回去10年,她宁愿从新选择另外一种生活。她说,走过这么多年,才知道,幸福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看着她,我们心里泛起了一丝悲凉。但又无可奈何。

我们原本以为梅的光彩夺目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所有同学都当成不可企及的天使。可是,谁又能想到,一个追求完美的女孩,最终会悲凉地在异地漂泊呢。我把梅的故事讲给妻子听,心直口快的妻子说了一句话,让我大为叹服。她说人应该学会给自己一个优雅的转身,一条道走到黑,最后可能并不美丽。

是的,当初妻子也是个骄傲的女子,大学毕业时她曾有很好的机会到大城市。可是她为了我,却选择留在了我工作的小城。妻子说她比梅幸福,因为有一个好丈夫,还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女儿。着她一副满足的表情,我笑了笑,表示同意。

给自己一个优雅的转身,这话倒是真的。人生就是这样,幸福不一定都在前面,有时优雅地转身,退一步,释然一点,可能在走过的地方,会惊异地发现绚丽的花开。

第43篇、爱情故事给爱一个台阶

那年,她25岁,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不足的是,她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可她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男人。

她是相亲认识的他。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看他第一眼,便喜欢上他了。隔着一张桌子坐着,她低着头,两只手反复抚弄衣角,心里像揣了兔子,左冲右撞。

两个人爱上后,日子如同蜜里调油,他们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他拉着她,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的手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地笑出来。

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拍结婚照时,他们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高。她有些难为情,他却自嘲是不是他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对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后,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这样我们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婚后的日子里,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汹涌而来。他们渐渐地有了矛盾和争吵。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出,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她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见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撞在栏杆上,“哎哟哎哟”地叫。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忍不住捂嘴笑着跑出来。她伸手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你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她被他牵着手回家,心想,真好啊,连吵架都这么有滋有味。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一件什么东西,一个坚持要买,一个不买。她恼了,甩手就走。她以为他会追过来,却没有。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

她推开门,看见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他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他揽着她的腰,走到桌边,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质问他:“为什么不管我自己回来?”他说:“你没带钥匙,我怕你先回来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笑了,所有的不快烟消云散。

这样的吵闹不断发生,后来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发高烧,她给他打电话,他关机。无奈,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回来,她窝了一肚子的火气就爆发了……

这一次,他离开了。他说,吵来吵去,他累了。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隔着一个台阶。她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难道有他的包容,她就可以放纵自己的任性吗?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一个人在下台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啊。

她拨打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

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她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就是幸福。

第44篇、人生故事小圆的爱情人生

进美院之前,学姐婷婷就说了,在美院这个美女如云的地方,各位学妹、学弟一定要自我尊重,好自为之哦。

知道学姐肯定有故事,所以缠着学姐讲讲叻。

小圆是我一个美院同学,她是美院的校花,她的爱情故事充满辛酸。

小圆来自江南,自古江南出美女,她的美就不用描述,相信有文艺细胞的你们是想象得来的。

来到美院后,学习很勤奋,深得老师的喜爱,特别是没有家室的的秦老师,秦老师是美院最年轻的教师。小圆也深深爱上了学识丰富,最帅气、最有才气的秦老师。

小圆的父母一直不赞成女儿找一个老师,想让她回到自己的身边,父母见过秦老师后得出他的修养不是很好,会吃大苦的。可是被爱情之火点燃的小圆,是不计后果的。

于是,小圆一毕业就和秦老师成婚了。其实这样也是可喜可贺的。故事就出现在以后了。

一年以后,小圆有了孩子,对艺术的追求分了心,就在家带孩子。然而秦老师风度翩翩,执着自己的艺术世界,常常邀请朋友在家喝酒聊天,兴奋之时挥笔而起,尤其是学院的许多俯首崇拜的女学生常常赶到家中围绕着秦老师,几天几夜在他们家折腾。

在这个时候,小圆就是一保姆兼服务员,稍不如意就会引来秦老师的大怒,等客人走后,对她拳打脚踢的,让小圆受尽折磨。

艺术家总是有一丝的神经质,有时候灵感来了,说半夜起来写作,或者是出去几天不会来,是家常便饭。小圆的母亲知道后,逼着小圆与秦老师离了婚。

为了孩子,小圆不愿意回到江南。带着孩子的小圆,为了生活就继续留在美院的附近的一私立学校,教授美术。

可是,离了婚后,秦老师感到有些后悔,又来到学校缠着小圆复婚。小圆不理他,他便到学校大闹耍泼,常常在小圆上课的事纠缠,小圆在学生老师的面前尴尬至极,又收不了场。秦老师看纠缠小圆不成,就从孩子身上打主意,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她见孩子,那一刻,小圆连死的心都有。

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回孩子,可是孩子也被他折磨的够呛。小圆觉得自己只有回到江南,在父母的帮助下,日子才会过得安稳些。

临走前一夜,秦老师借着以后再也见不到孩子的幌子,来到小圆的住处。小圆开始是不想让他上门的,最后想到他以后再也见不到孩子,毕竟相爱一场,还是孩子的父亲,就默许了。

进门后,秦老师先谴责自己的行为不对,祈求小圆再给他一次机会。小圆的心已经被他伤透了,很坚决的回绝了他。

秦老师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架在孩子的脖子上,逼小圆同意复婚。对于披着羊皮的狼,小圆觉得只有智斗才行。先假意同意复婚,慢慢和他谈。

趁秦老师放松了警惕,刚巧厨房的刀就在手边,顺手摸起,把右手放在背后,秦老师还没来的及反应,小圆的刀已经砍下去了。

一刀、两刀…..,直到秦老师没有动弹,小圆才傻了一般,连一只鸡都不杀的小圆,就这样结束了秦老师的性命,抱过孩子,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拨打了110。

听着110的警报声,小圆直到自己这一生就这样完了,孩子也终究要生活在痛苦中,可是自己没有办法啊。

第45篇、爱情故事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

我认为,在我们的生命中,每一件物品都令人拥有一份回忆,或是苦涩或是甜蜜,但都是珍贵的。在我的生命中,那件物品是一个生锈的锡盒,它承载着最多的回忆,我仅需要看一眼那个破旧而古老的锡盒,就可以排解如潮水般的往事与强烈的情感——许多快乐的,许多忧伤的——我所有的一切。那个锡盒在书架上,紧挨着我五岁女儿的照片,正默默地休息。

我生命中最初的真爱,那个依然使我最心痛的人,是一个叫古谷仁美的日本女孩。在日本,她的名字本意是纯真的美女,你只需要看她一眼就可以理解它的含义而不必与她交谈。我们第一次邂逅是在日本冲绳县的一个夜总会里,我26岁,她21岁。我断言,她是由童话故事中的人变来的。她又长又直的柔软光洁的黑发垂到完美的腰部,衬托出105磅的身材。她的皮肤松软,晒成了棕黄色,似乎是一直生长在阳光之下;但是记忆中最多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神似乎能完全穿透我并且碰触我心灵的最深处。

第一次见面后不久,我们开始约会。古谷仁美是个善感的人,她十分看重每一天。这令我不解。

我们相恋大约一个月后,一天,她如约赶到了公寓,给了我一样东西。“礼物。”她说。我打开她仔细裹着的用来做礼品包装的手帕。我为所看到的礼品感到吃惊——一个破旧的,老式的,生锈的,淡绿色的锡制烟盒,盒盖上有一幅画的印迹。通过锈迹斑斑的,缺损的油漆,我仅能辨认出是一个手指与一只耳朵的图案。盒子的其余部位看上去同样糟。

“谢谢,”我对她说,“如果我们要交换废品的话,我可以从废物堆里挑些东西送给你。”

她并不明白我是想幽默一下。“打开。”她说,拿起盒子,递给我。我把盒子紧紧地握在手中时,油漆与锈从上面脱落了。我不愿意打开它,担心里面仍然有世界上第一个干果蛋糕的碎屑。“打开。”她又说了一遍,这次生气了,拍了一下我脑袋的一侧,并且把盒子推到我的胸口。我打开盒子,惊呆了。里面用金箔装扮得很精致,像镜子一样亮亮的闪光。

盒子里是一只白色的折纸鹤。“我们在一起的每个月,我会为你折一只白鹤。放在我们的盒子里,”她说,“一年后,我们将把纸鹤串在一起,挂在庙前的祈祷树上。这将是我们感谢上帝让我们在一起的方式。如果我们相爱了一年,我会给你折一只蓝鹤放在盒里。如果我们曾有过争执或吵架,我会为我们折一只红鹤,我们在盒子里看见它时,就会像夫妻一样忆起我们所犯的错误,从中吸取教训。当我们最后牵手时,我就把两串白鹤挂在庙前的祈祷树上。很快,除了那只白鹤,几只红色的鹤也出现在我们的盒子里。

在我们相处的第三年过半时,古谷仁美开始患病了。过去,她曾告诉我,她的身体不好,但是没什么,让我不必担心。那是古谷仁美曾对我讲的惟一的谎言。通过她最要好的朋友,我知道了她患有白血病,并且那可怕的疾病已到了晚期。她的父母央求了几个星期后,把她送入了医院,她们最终让我见见她。我坐在她病床的旁边,轻轻地吻着她的嘴唇。她看到我时,笑了。

“你好,宝贝。”她低语着。然后,她指着床边的床头柜说:“请为我打开。”我打开了床头柜,看到里面有一只白色的纸鹤。“我想把它带到你的房间里,可是我的病情太重了。我很抱歉。请你现在放到我们的盒子里,好吗?”

我点点头,轻轻吻着她的额头。眼泪流下了我的脸颊。我没有注意到她已经变得多么虚弱。她的皮肤,曾经晒得黝黑,闪着光泽,现在变得苍白而灰暗。我也未注意到由于多次化疗,她每天仔细梳理的长长的柔软光洁的头发已消失了。我没有注意到那些。对于我,她依然如我们第一天相遇时那般美丽,也许甚至更美。那时,我意识到我并没有看到她的外表——我看到了她的内心。我看到的她内心的美永远不会改变。我明白了什么是重要的东西。我现在理解了她送给我锡盒的意义。这是她让我做好准备的一种方式,因为她了解自己的病情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她让我懂得纯真的美存在于内心深处的一种方式。重要的东西,真实的东西,都包含于里面,而无论外表看起来多么破碎或陈旧。

两天以后,古谷仁美去世了。因为我是外国人,她的家人并不同意我参加她的葬礼。我知道她不在灵柩中,而是与我在一起。我每次打开那个古老的锡盒时,她总是会朝我微笑。

我曾经读到:“除了拥有物品的他或她之外,没有人知道它的确切含义。”看着那个锡盒时,我想这句话多么真实啊。她去世后,人们问起我与古谷仁美的恋爱关系时,我的回答对我来讲是简单的,却令他们迷惑不解:“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与两只蓝色的”。

第46篇、爱情故事老实人的罗曼史

他是一个无趣的人,没什么爱好,也不善与人结交,在这个崇尚竞争的社会里,很不幸运地被人称作“老实人”。老实人也有自己的快乐,他有很好的家庭,也曾有过一两个朋友。他生活得非常简单,“俄罗斯方块”这样的游戏也让他如痴如醉。只是最大的苦恼终于来了,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全都成双成对,自己却还孤单一人。

喜欢的人不是没有出现过,念成人大学的时候,邻桌的一个女孩总让他心跳加快,这个女孩长有一对很好看的酒窝,笑的时候就像阳光打在心上。女孩也喜欢找他说话,问问题什么的,只可惜他傻乎乎的,平时说话还算顺溜,见了这位女孩就脸红、支支吾吾的。女孩不在时他倒幻想一大堆。幻想放学时,他对女孩说,有空吗?一起吃饭。说这句话时脸上一定要具有亲和力的微笑,让她无法拒绝。放学时,他笑倒是笑了,后面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第一天这样笑,第二天也这样笑,每天都这样笑。女孩寻思,这人是不是脑壳有包?终于有一天他笑不出来了,因为看见女孩的男朋友来接她回家。

这件事让他忧伤了足足一个月。

父母开始着急了,替他介绍对象,一个又一个。于是有趣的场面像周星驰电影一样一幕接一幕发生。约女孩子出去喝茶,他居然忘了带钱;和女孩聊天时,居然不知道阿杜是谁;还有一次,他居然问别人,你的年龄是不是比我大?他的际遇可想而知。

单位上的人也逗他,只要见他穿西装,就问,今天又相亲去了?于是有人笑。总之他是别人的喜剧。也有个人从不笑他,这个人叫小玲。他俩是同年同月到单位的,许多年了,在事事非非充斥的单位里,互相照应着。小玲结婚时,他还暗自伤心过。他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当初如果追她,会成功吗?可惜那时他的念头太多了。同单位的,好吗?她那么优秀,看得上我吗?如果被拒绝会多难堪?

有一天下班,他推车出来,正巧碰见小玲。小玲好像有心事的样子,和他打了招呼后,突然说,能陪我走走吗?他傻了,因为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向他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天好奇怪,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路,居然变得陌生。路上车来车往,噪声那么大,他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说了些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肯定是支支吾吾的。到了路口,前面的路两人各不相同,他想说再见。小玲却先说了,能再陪我走一段吗?小玲那天穿水绿色的裙子,荡漾时像风吹过荷池。

两人又一同前行,他只希望脚下的路不断延伸,没有尽头。小玲问他,如果你结婚了,会始终如一地爱你的妻子吗?他非常认真回答,当然,就像爱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他看见小玲的眼中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就到小玲的家了,他想用微笑来作这段美妙路程的结尾。还没等他笑出来,就听小玲说,能陪我去喝茶吗?说这话时小玲看着他的眼睛,眼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茶室很别致。包间隔墙用的是鱼缸,里面有漂亮的热带鱼。服务小姐端上了一个精致的小炉,点着,火焰是蓝色的,放上茶壶,壶里有很美的花瓣坠落。这壶茶有个凄艳的名字:蓝色忧郁。他完全傻了,在这个老实人极为有限的情感经历里,这是最波澜壮阔的一次。如果面前这个女孩要他死,他会马上毫不犹豫地或摸电门或找绳子或跳岷江。

我心里很闷,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的人。小玲说。

怎么会?有我呢。

有些事总不好说。

小玲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说,我老公以前是个很好的人,可最近不太对劲。

是不是,是不是有外遇了?

小玲忍不住哭出声来。这让老实人手足无措。

三分钟过后,他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一生的话,他说,你离婚吧,我娶你。

他是打的送小玲回家的,在车上,小玲突然靠在他的肩上,仿佛他是她一生的依靠。

当天晚上,他失眠了,想了无数方案,如何排除万难,与她结成眷属。再回想看过的所有爱情小说,仿佛都没有自己的故事动人。

第二天,小玲没来上班,中午他迫不及待地拨通了电话,还没开口,就听小玲故作轻松的说,昨天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没想到搞得酸溜溜的,你没事吧?

一年后,小玲替自己的丈夫生了一个儿子,小俩口还被居委会评为“五好家庭”。

原来这一切仅仅是一场误会。

第47篇、爱情故事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

■ 一

我是去哈尔滨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手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嘛干嘛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谁接你呀,和你有什么关系,快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想哈尔滨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冻得够呛,两只手快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一个广州人哪里戴过什么手套!这鬼天气真冷啊,手套啊手套……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捣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的投资方还坐火车来?

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哈尔滨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大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有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 二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哈尔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以你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中央大街入口处见的面,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更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去喝酒。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我认输了。

喝酒的结果是她丢了手套,把她送到楼下,她打车回旅馆,半路上她就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手套竟在雪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做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哈尔滨人管粤语叫鸟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邮件,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以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哈尔滨,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哈尔滨,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住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 三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喜欢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一向如男孩儿性格的她这般羞涩真是动人,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吗?她看着我说,张爱玲是谁?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喝酒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哈尔滨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哈尔滨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温饱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二十三年来,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她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就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 四

五月,正是哈尔滨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哈尔滨优越的条件。她的父母也在哈尔滨,只有她一个独生女。但花蜜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飞机票直奔哈尔滨,这时我才知道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住,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去哈尔滨电台点歌找人,请她听到我的歌速和我联系,我把小广告贴到她公司周围的墙上,上面写着:亲爱的花蜜,你不要和我玩捉迷藏了,我们广州的家已经安排好了。

但我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回去的火车上,我的悲痛难过以及失落无以诉说,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说我,你傻呀,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创业,那是玩你呢,没准人家嫁了有钱人。

我不相信花蜜是这样的人,却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我想,我和她的缘分,就在那一副手套吧。

■ 五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哈尔滨,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副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作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哪里去找她?业务忙完之后,我一个人常常去中央大街,那里的风景依然美丽,曾几何时,我和那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徜徉。她说,要跟我去南方,还要戴上那副美丽的红手套嫁给我。

我没有找到我心爱的女孩子。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

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那是爱情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那是花蜜写的。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篇小散文,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 六

三年前,花蜜突然失明,也许是在电脑前时间太长了吧,她去看了很多医院,大夫说,她复明的概率只有3%。

她不能上网,不能发短信,不想再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呆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她的视力恢复到0.2,勉强能看到人,她成了网络写手,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发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写的我和她。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你太狠心,这么苦的路怎么一个人走,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走?我已经能说很好听的普通话了,我已经为寻你快肝肠寸断了。

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虽然我知道了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

第48篇、爱情故事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第49篇、爱情故事请把旧爱藏好

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在一个聚会上,一桌的男男女女,大多数已人到中年。所以,开起玩笑来,就有些肆无忌惮,都是见过风见过浪的,谁也不会当真。

自然说到年轻时候的“荒唐”事,为爱如何如何的痴迷与辗转,博得阵阵笑声。在哄笑之中,大家怂恿一个看上去功成名就的男人,要他“交待”他的初恋。那男人用眼光把桌上所有人逡巡了一遍后,嘴角边荡起一丝笑来,他说,说就说!有些豪气冲天的样子。

故事的最初,很纯美。他青春,她年少,两颗乳芽般的心,在青青的校园里相遇,突然地抽枝生长,很快缠绕成一片。他们互相写情书,瞒了老师和家长的眼。他们不眠,在夜深人静后,小猫似的溜出,溜到月下,只为,看一眼对方。

她给他叠纸飞机,用的是蜡笔画出的彩纸,给他带炒蚕豆和煮鸡蛋。他送她扎头绳,偷人家树上的桃送她吃。逃课去掐一种小野花,夹在情书里送她。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背后的泪,却能相辅成河。是他先熬不住了,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哭成泪人似的在等他。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你不能不爱我。他发誓,绝不会!

这样爱着,一晃就高中毕业了,她没考上大学,去了偏僻的一个小镇上班。而他,却被家人送进县城里的中学去复读。之间,相隔了数百里。

从县城开往那个小镇的车,每星期只有一班,是在星期六。所以,他每个星期六都要逃课,而那时他穷,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紧巴巴的,自然没钱买车票。他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溜上车,躲到最后一排的车座后,匍匐着,躲过检票人的眼,一路战战兢兢,心里却又欢快地唱着歌。

她给他下白水面条,碗底卧两只鸡蛋,是她用微薄工资买下的。他坐在她的对面吃,吃得额上出现细微的汗来,她笑着看,那笑容,像极贤惠的妻。他感动地握了她的手许诺,将来我一定娶你。她低头笑个不停。

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她给他纳千层底的帆布鞋,每隔两周他会收到一双。同学们都笑话他,他写信让她不要寄了。过些日子,却收到她提出分手的信,她说家里人给她相了一门亲。男方家里很有钱。他的第一反应是很受伤,竟是她不要他的,暑假时他归来,她果真嫁人了,穿金戴银的样子。

后来呢?有人追着笑问。

后来……他眯上眼睛笑一会,说,不就是一场梦嘛,梦醒了,也就完了。

但大家都知道他的得意,后来,他出国了,他遇到了也在国外留学的一个漂亮女生,他们结了婚。他们夫唱妇随,比翼双飞,开办的公司,蒸蒸日上。

而他爱过的那个她,日子却过得非常不如意,丈夫老生病,自己也苍老得不成样子。有人 看到过她在一个工地上打短工。他听了,只愣怔了几秒,然后举起酒杯来,招呼一桌人说,喝酒喝酒,年少时的荒唐事就不要提了。

笑声瞬间淹没了曾经那一段美好和纯真,我突然听到一根弦断,“咔嚓”一声,所有的感动,都化做烟飞,我为那个女孩不值。年轻时的爱恋,竟是一场残忍的玩笑。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第50篇、爱情故事背包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音机里响起陈奕迅的声音:“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让我们来见证一个人从直板身子向驼背过渡的旅程吧。

他是个高个儿,身子笔直笔直的,特爱面子。正值大学毕业,他幸运地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但不幸随之而至。也许,是幸运的代价,由于他的学历几乎是公司里最低的,有些同事瞧不起他,常对他冷嘲热讽。

血气方刚的他感觉很受气,平时工作开始敷衍起来。而就在这时,公司的总裁带着宝贝女儿来公司秘密巡视,很巧,她被派到和他同一部门。俊男美女,一拍即合,他们相爱了。但很快,他们的恋情被总裁发现了,而同时,他才发现她是总裁的女儿。

她是总裁的独生女,她的夫婿肩负着企业的未来,所以,总裁认定他是因为知道她的身份才与她恋爱的,觉得他配不起她。总裁对女婿的挑选之严格可见一斑。

她苦苦哀求总裁接受他,但总裁意志坚决。无可奈何之下,她离家出走去他家了。过了12个月,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而总裁也找上门来了。总裁感受到女儿对他的爱,于是放话:当你有能力经营好我的企业,我就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但在这之前,你不能和她见面。他看了看她,相视而笑,仿如形成默契,然后回复总裁:为了她,我答应你。

背负着他们的爱,他开始每天二十四小时工作——白天顶着别人的冷嘲热讽,专注于工作;中午,边吃饭边打电话给她说他当天的任务和目标,并努力鼓励她离相见的日子不远了;下午,继续寄情工作;晚上,在不同时段去不同地点上课进修;临睡前,听着她爱的絮语,并以此为动力在短短几个小时补充精力,迎接第二天的挑战。

在短短一年半里,凭着他的努力,他从公司的小职员升为部门主管,又从部门主管升为副经理,经理,最后升为副总裁。同事和总裁都对他光速般的进步刮目相看。他很得意,仿佛在说:瞧,这就是爱的力量,神吧。

不久,他和她结婚了,为了把婚礼搞得更体面,总裁出了大部分费用,婚礼场面奢华至极。婚后不久,她怀孕了。

他的背包里刚抽走了同事对他的学历歧视,便又装进了身边的人认为他吃软饭的歧视。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

以他进修后的能力,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当然不是问题。很快,他就完成了任务。而同时,他们的孩子也出世了。总裁双喜临门,欣喜不已,便给他在那笔生意中提成了一笔不少的奖金。他决定,先给她买了一枚钻戒,然后给孩子订做了一张婴儿床,剩下的就用来举办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舞会,众人乐而忘返。

遗憾的是,年事已高的总裁去了。庆幸的是,总裁去得很安详。毫无疑问,他也就成为了总裁。

十几年以后,儿子受他影响,靠自己成就了一番事业。她问他,是时候让他接手公司了吧。

然而他反问,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吗。

两人相视而笑。

又过了两年,儿子凭自己的能力升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他很高兴,很快把公司交给了儿子。

他和她开始享受生活。

她扶着他在家附近的草坪上散步。走着走着,她不禁抱怨,干嘛老哈着腰走啊,是不想看见我呀。这样对呼吸不好啊,老头子。

他真的老了,背开始驼了起来。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背包早已把他压弯了腰,无论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她又说,瞧你,像背着个包儿似的,让我看看你的包儿里装着些什么。

他微笑:我的背包里装满你的爱,尽管会让我走得很慢,但我知道你会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足够了。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第51篇、爱情故事信奉爱情的女子

前段时间,一个很久不见的女友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我可不可以一起喝茶聊天,我抱着电话,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有些受宠若惊的意味。

女友叫小娴,是常人眼里标准的三高“女子”,高智商、高学历、高工资,有车有房,这么优秀的女子,竟然没有老公,没有男朋友,只有过两次失败的恋爱经历。一个是在商场中遇到的对手,海“归”男人,比她大几岁,商场上表现得机敏、睿智、游刃有余。她一下子喜欢上他,喜欢上他那种淡淡的谈吐和丰厚的底蕴。约会过两次,只是此公对她这样冰雪聪明又独立的女子并不感兴趣,一直和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他喜欢那种温婉、娴淑、小鸟依人的小家碧玉,她明白,这个男人爱的只是一个女人的外表而不是灵魂,甚至根本不想认识和碰触她的灵魂,她知难而退,并没有什么不甘心,也不曾受伤。

另一个是朋友的朋友,在一次聚会中认识的,比她小几岁,初时她喜欢他的青春和阳光,后来单独约了几次之后,发现他对她很依赖,比如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要她拿主意,他的工资花不到月底,偶尔会跟她借钱,当然是有借无还。他在单位受了委屈,要她出面去找他们领导,他把她当成家长一样,她觉得和他在一起很累,所以不欢而散。

几个回合下来,她成了理所当然的“剩女”,总结下来,不是不信奉爱情,而是不太优秀的男人,她看不上,太优秀的男人,不是名“花”有主,就是追求事业、追求品位、但就是不追求女人。

我问小娴,没有老公,没有男朋友,没有约会的日子里,你都做些什么?她想了想说,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努力把工作做好,然后是充电,在激烈的竞争中,在单身的日子里,不至于饿饭,这是大的方向。小的方面,就是生活的细节,比如偶然找到一本找了很久的书,在某一个生僻的地方遇到旧年的朋友,看茶杯里一朵菊花盛开的过程,看白驹过隙。其实生活比什么都好,看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心态,比如“剩女”,很多朋友看到我,都问,为什么还不嫁人?隐含的意思,我是嫁不出去的那个人,连母亲都说,挑来挑去,最后会挑个最差的。听到这样的话,起初很生气,甚至很泄气,因为我跟他们的理解不同,什么样的日子我都要珍惜,把日子过得丰盈而水润,有滋味,哪怕是一个人。因为我相信,我一定会在往前走的路上,遇到那个我要找的人。

小娴的话,让我沉思良久,在爱情的辞海里,有人信奉婚姻是爱情的跳板,找到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无疑鲤鱼跃龙门,妇以夫贵,自此身价百倍,而爱是件无关紧要的东西,是一件好看的外套,有了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有的人则信奉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比如小娴,她的人生观是宁缺勿滥,那是对别人负责任,当然更是对自己负责任,按照自己心灵深处的渴望和意愿,走到底,当了“剩女”亦能坦然面对。

常常上网,看到一位女作家的签名档是:信奉爱情。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信奉爱情的人越来越少,而信奉爱情的女子,必定是内心宁静和优雅的女子,不管周遭的环境如何改变,一直坚守自己的信念和底线,在痴心地守候着心上人的到来,而那个人,就在前方不远处望着她。

第52篇、爱情故事错过那个人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哪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做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纸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第53篇、爱情故事她的三次爱情

默雨第一次见思迁的时候,他是考官,她则站在屋中央战战兢兢地唱《草原夜色美》,前途未卜;第二次见思迁,他是教官,她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训练,竟然在酷暑下晕倒了,是他把她抱到了树阴下……后来,他们在文工团经常碰面,可点头微笑就是唯一的交流了。直到后来,导演安排她跟他学普通话背诵独幕话剧剧本,让他们有了单独相处的时间。

已经回忆不起故事是怎样开始的了。那天在黑白分明的键盘上,思迁的手指无意中碰到了默雨的手指,两只手都立刻触电般地弹开了。后来,排练的时候,她时常会感觉到一道暧暖的目光,她知道是他在看她,却羞得不敢抬头;后来,他有机会就来跟她说话,而每次看到他出现在门口,她的心就开始怦怦直跳;后来,她趁熄灯后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给他织手套,一周下来竟织好了,虽然技术不够好,有些夸张的五指一般长短,可思迁却视为珍宝带在手上整整一个冬天。他们恋爱了,偷偷摸摸又甜蜜幸福。

两年后,默雨返回了内地。刚开始的时候,她每天都要给他打一个电话,把补助都“捐献”给了邮电局;他也每天必给她写一卦信,寄来她喜欢吃的话梅……

半年后,她去省校进修,思迁那时正在酒吧做歌手。谁也没想到,离得近了,争吵也越来越多。她想要他找份稳定的工作,他却执意要自在随意地生活;生日时,她想要个浪漫的烛光晚餐,他却只能抱着吉他为她唱生日歌。就这样,思迁不愿意为了钱改变自己的生活,而她也越来越看不到希望和未来……终于,他们的恋情结束了,注定也好,可惜也罢,就像妈妈说的,与其谈婚论嫁时后悔,不如早早结束这份不可能的感情。

爱上他忧郁的气质,她愿用钱满足他的心愿。

那次恋情的结束,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爱情同样如此。所以,她毕业分配在酒店,做起了酒店管理,几年下来竟做得有模有样。2003年,在母亲的要求下,她回到了家乡,而久违了的爱情竟在这个时候与她不期而遇。

那时她刚到一个酒吧做管理,靖亮是酒吧里的常客。因为都懂音乐,偶然聊起来竟然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且他们还在同一个老师门下学习过。那时,她刚好缺一位助手,他又正好懂酒吧管理,一拍即合,他们就成了同事。可惜还没有合作多久,一家酒店就要高薪聘请她,她曾提议让他跟她一起走,可不知什么原因他执意要留在酒吧。

靖亮喜欢喝酒,在省城又没有朋友,很自然她成了他的陪客;她喜欢逛街,他也理所当然成了“护花使者”;在工作中她说一不二,可在靖亮身边,她却是一个温柔的小女人……这样交往着,他们有了更深的了解,原来靖亮是在一个缺乏爱的农村家庭中长大的,所以他很早就出来闯荡江湖,没什么文化,就落魄地当了酒吧歌手,认识不同的女人,拿她们的钱和她们恋爱……可是,她一点都不反感他,反而被他身上忧郁的气质所吸引,而且越陷越深。她领他去星级酒店吃饭,给他买各式各样的名牌衣服,掏钱让他去录音棚录歌……她愿意了却他的心愿,喜欢看他满足的样子,反正她也不缺钱,为什么不对他好些呢?

在她事业遭受挫折时,他决然提出分手。

在靖亮的影响下,她变得越来越奢侈,越来越懒惰,进入不了工作状态。终于,因为一次失误,她离开了酒店。也曾沮丧过,可她知道自己能东山再起,所以并没有特别伤心,而让她心寒的是,靖亮根本不收敛,还像从前一样花钱,而且一旦她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们就会吵架。开始觉得和他在一起好累,于是她在筹备自己分司的同时,也操心给他看酒吧,不求赚钱,只要不再吵闹就好。可是,他却说自己想要流浪,说他以前的女朋友有多听话,跟她在一起多压抑……她只当是说玩儿,闹闹脾气罢了。谁知一切安排妥当了,靖亮却消失了。短信不回,手机不接……即使这样,她仍不愿把酒吧卖掉,怕他回来没事儿做。就这样等了几个月,终于等来了他的电话,却是开口就要求分手。她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就跑到外地去找他,可终究什么也挽回不了。

第三次恋情又因为金钱,他逃之夭夭了。

时间,滴滴答答滑过,岁月匆匆流逝,她不知道还能相信谁。她没有再开公司,在家里沉寂半年后又开始找工作。那时她情绪一直不好,朋友就安排了一次相亲,把厉晓介绍给了她。他知道她曾经的风光,所以一副恭维小心的样子,可她却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喜欢他是军人,就觉得应该是个可以过日子的人。他对她也真的挺关心,呵护备至。没多久,他竟提出了结婚,说这样就可以转业留在省城,还说他的家乡有多穷多落后。她一下子神经起来,问他是不是因为要转业才和她谈朋友的,他坚决否认,好像受了多大的侮辱。

默雨迷惑起来了,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刚好那个时候,她在应聘过程中觉得自己知识面确实太窄了,想要从头做起。不料这样的一个决定却让厉晓非常紧张起来,他的电话越来越少,有时她给他打过去,他也不接……后来,他干脆告诉她,他们是不可能的,他有一个谈了很久的女朋友。哼,真是可笑,她没有挽留,只是觉得好笑罢了。

默雨走出餐厅的时候,天空已经放晴,她的脸上仍旧是那种自信的笑容。她说以后的路还要走下去,所以最好的态度还是微笑。这样的故事,让人有点遗憾,然而理智地想想,爱情不可能脱离现实而存在,只有情没有钱的爱情缺乏保障,而光有钱没有情的爱更是虚伪和痛苦的,所以说金钱只能是爱情里的一道作料,它永远当不了主料,缺它又平淡无趣,生活需要激情与感觉才会过得有滋有味。

第54篇、爱情故事木门传情

如果有人问我,这世界什么声音最美妙。我总是深情的回答,是夜深人静之时,突然响起敲门的声音。

刚下放到农村时,生产队长就在会上宣布,男女知青不准谈恋爱,否则处分。

几位知青就住在一排土坯盖成的矮房子。我和瑜相邻,隔墙上原有一扇木门,这会儿早已被队长派人钉死了。瑜是来自上海的大美人,在日间乏味的劳动中,我们不知不觉的产生感情,偷偷的恋爱了起来。这扇不起眼的木门就见证了我们的爱情。

初恋时我们整日眉目传情,一个眼神、每次微笑对方都能心领神会,劳累乏味的田间农活也变得有滋有味,时间也过得飞快。

也有传错情的时候。一日下工,我向她投去深情的一瞥,她也回看了我一眼就走了。这下可出问题了,那天她认为我的眼神是为约她在后山竹林见面。结果她在竹林里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我的人影。这些是我和她又一次约会时才知道的。她着实也些生气,就说,你以后没事就少死死盯着人家看。我有些慌了手脚--哪能不看呢,这可怎么办?情急之下我想出了办法。

“瑜,今后有事儿就敲宿舍的那个木门。”我有点兴奋。

“敲门?”她有些迷惑。

“对!敲三下表示竹林见,敲四下表示我在想你。”我有点得意。

“你呀!什么鬼点子也能想出来。”她嗔骂道。

此法实在妙!一回到宿舍我忘了一身的劳累,马上叩响那扇木门。“笃、笃、笃、笃”……声音在屋里回荡,化成了千万个“我在想你”。此时木门那边也会传来千万个“我在想你”。热恋就是从那时侯开始的。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总会轻叩着木门,相互传递着爱的信息……

当然也有忘了时间扣得她心烦的时候,这时传过来的绝不是令人心颤的“笃笃”声,而是一连串噪音。我不敢造次,赶紧躺下,一夜好梦。

一天中午,她约我见面。我兴冲冲的来到竹林,却见她唬着脸坐在一块石头上。

“说!昨天约我出来怎么不见人?”她嘟着嘴,脸上少了往日的柔情。

“没有!”我发誓。

“没有?”她盯着我看,见到我一脸的无辜,似乎也相信。

没有!这意味着我们的事被人察觉了!有人在捉弄我们?!我们真的有点吓坏了,最后决定这几天不再见面,就匆匆地离开了竹林。

次日中午我在屋里写回城的申请报告。就在报告快写完时,那扇木门响起了“笃笃笃”的声音。我不禁有些生气,不是说好这几天不约会吗?而我又不忍心拂她的心意,放下手中的笔,站起身就往外走。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令我目瞪口呆的一幕:一只老母鸡不知何时跑进屋来,正在啄着木门上四处逃窜的蚂蚁。刚才“笃笃笃”的木门声是母鸡啄蚂蚁时发出的。

老天!这鸡也风雅,竟想和她约会?此时,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不顾一切的冲进瑜的房间,拉着她出来欣赏眼前的一幕。瑜看后笑倒在我的怀中。

时常想起那只老母鸡……

第55篇、爱情故事给古岚的一封信

古岚:

我要走了。

或许,你会奇怪,我们两个没有多好的关系,你是女孩堆里爱说笑的女孩,我只是个有着自闭症的男生,不,男人,而我竟会给你写这封信。

记得高中毕业,最后一次见你,是在拿报考指南的时候,分数下来了,我确实没考上像样的大学,你高兴地抱着著名美院的录取通知书,你眯着眼,昂着头,异常高兴的和老师谈天。

我躲在一堆废画纸的墙角看着你,我不愿被老师看见,但我想时刻看着你的脸,你的笑容,我都会很开心。

小时候,我想长大以后,当个伟大的画家。妈妈说,当画家不容易,会吃很多苦,我说我不怕。我要向《西游记》里的师徒学习,他们经历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我想我也一定行!加油!

现在而你将要去美院里继续深造,将来成为伟大的画家,会让父母高兴吧。

至于我,母亲劝我复读一年再去考,我宣誓要去超市打工,自己打出事业。母亲说我太小,会废了自己的前途。

在学习的途中,使我看见许多事,听到四面八方的许多不满:

“哼,老师都是那么势利眼,平时收了点好处,考试就泄题给几个人!”

“凭什么收我学费这么多,收他的就一半!就因为托关系吗?”

“我问心无愧,每天背书到很晚,有几个邻桌都早上群抄我的作业,最后结果怎样?那些邻桌全尽评上校级三好学生,班级三好学生,我却和那些整天吊儿郎铛的后进生们,评上所谓的的优秀团员!这算什么呀?算什么呀!”

我离家出走,向母亲示威:“我不复读!”那天母亲哭了,但这也在情理当中,最后只得由我自便。

古岚,当看你捧着那通知书时,我是很嫉妒,但你是他们中认真的人,我又真心为你高兴,那次的气氛,使我忧心忡忡,尽管我能背出你家的邮政地址。

之后,再没见过你,我不知道你对我有什么印象没,而我只知道,同在一座城市天天不能相见,这样耗去许多日子,更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很苦闷,我时常脑中有你的脸上的笑。

再后来,我进超市去工作了,我不知你的境况,但是我过的却是出乎意料的忙。

我早上四点起来做糯米团,五点钟用三轮车运到2号路口去卖,待到七点,我把车托给和我家住的很近卖肉夹馍的大婶,边去超市上班。

超市里班次是上午班和晚班,夜班。我承包了两个班次的一个岗位,尽管只是的打扫卫生和站岗,夜里睡觉浑身疼痛,胳膊都抬不起来。

但是那是在两个星期后,我做了一件后悔至今的事,在几个促销大婶的教唆下,我终于忍不住偷了超市的一小包黑糯米,裹在裤筒里,但过磁门时,被一个防损员阿姨发现了,应该说是在众人面前抓住了,那时真是心里刻骨铭心的疼和无止境的羞愧!

我被防损部主管带到监控室里。

主管:“你叫什么?”

“张铭鼎。”

主管:“现在有个防损员说你偷了超市的黑米,你承认吗?”

我·······我其实——”

主管马上打开当天的监控录像,说:“现在屏幕左下角的团装东西和在你身上发现的一包黑米,经过理货员证实是同一个东西,你还有什么话说?“

“……呃……”我终于松懈下说,“我······承认,是我偷的·····”

当时主管似乎另有目的,他对我说,刚进超市的我是新人,不可能熟悉超市的通道人员作息时间和货品位置,一定有人在背后怂恿我这样做。

他说,只要我说出这背后的人,可以继续在这超市里干下去,要不然,罚款1000元,并且立刻开除。

我徘徊许久,最后选了后者,之后,我瞒着母亲到处借钱,总算加上我的积蓄凑够了交了上去。

现在我准备到外地打工去,在母亲发现前,把欠的钱还清,另外这地方,我也不想继续呆下去了。

我要走了,古岚,我说的这些话,你尽可当做废话,但是我要鼓起勇气说:

“古岚!我喜欢你!”

虽然谈不上“爱”,但你是第一个使我吐露心声的女孩!

我知道自己曾是个令人唾弃的小偷,更并不配这样说,但是,我要走了,另外——,算了,夜深了就此搁笔。

望你保重。

张铭鼎五月二日

第56篇、爱情故事男人喜欢的三种女人

男人喜欢的三种女人,你是哪一种?

什么样的女人最招男人喜爱?怎样做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呢?下面给出三点婚恋宝典:

1、自重自爱的女人

在现在如此快节奏的时代,已经被当成一种另类的时尚。人们到底要求的是什么,仅仅是生理的需求吗?

人做为比动物高一等级的生物,不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却进化到如此的地步。一个好的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时,应该是先相处、了解对方是否合适自己以后,随着感情的加深而顺其自然的发生的。

一个随随便便就和男人上床的女人,试问男人们,这样的女人你们敢娶回家吗?

所以当你们遇到自重自爱的女人时应该好好的把握。

2、有责任感的女人

在现代只强调男人有责任感的时代,女人其实也应该有责任感。

很多女人是为了权,为了利,为了钱,为了势和男人在一起的。她们只不过把感情和肉体当做交换自己想得到的一种工具而已。

这样的女人今天为了某些东西和你在一起,那么改天也会为了得到其他的东西而离开你 的。

如此不负责任的女人你敢要吗?好女人应该是对自己对别人都有责任心的,在金钱面前有自控能力。

3、有思想的女人

现代社会压力越来越大,男人在外打拼其实已经承受了很多很大的压力。

一个有思想的女人应该能为男人分担一些压力,至少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和人生价值,并 不是一味的依附于男人。

女人会在社会生活里和压力里学到很多东西,使自己历练的越来越成熟,有韵味,也更坚强和勇敢。

有思想的女人在金钱面前有自控能力,是的谁不爱钱呀,可是并不是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你能买到真爱吗?感情和婚姻如果只是建立在金钱上靠的住吗?当富贵不在的时候她也就 随之而去了。

所以有思想的女人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而不是一味的追逐名利和金钱。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男人喜欢的三种女人故事。

第57篇、爱情故事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兔子小姐想谈恋爱了。

一个网站上说,这个世界共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能成为她的男友。而她要做的,就是从他们中找出真正能与她相爱的那一个。

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吓到了兔子小姐。

有一天,天突降暴雨,她捂着脑袋窜进一家冷饮店避雨,不想上台阶时被绊了一跤,一下子趴在了台阶下的一大滩泥水里,大风呼呼地将雨水灌进她的脖子。当她终于在众人的注视下爬起来走进店里时,浑身已经湿透了。(爱情故事 故事情 www.gushiqing.net)

这时野狼不知从哪里走了出来。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英俊非凡,他穿着名牌运动衣出现在教学楼时,女生们闲聊的声音都会陡然小下去。

这个给你。他说,一边递过来他打球时要换的衣服。兔子小姐接过来愣在原地,继而为自己的狼狈感到羞愧,脸涨得通红。

野狼就笑了,你好可爱,我请你吃冰激凌吧。

起初兔子小姐很兴奋并且骄傲她有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在野狼的手机里,她的名字是“小兔兔”,他待她很好,总是为她买胡萝卜口味的冰激凌。每次当她走过学校长长的走廊,仿佛听见那些女孩子的羡慕都化作“沙沙”的声响涌进她的耳朵。

当然也有压力。每一次和野狼约会,她都要提前三个小时开始准备,她的腿不像长颈鹿那么长,也没有梅花鹿那么漂亮的脖子,一对眼线都要描上半个小时。她很担心自己的光彩配不上野狼,更不好意思对他说,其实她不喜欢胡萝卜。

因为兔子都喜欢胡萝卜啊,她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很怪异。

渐渐的,她觉得他们之间有一条隐形的鸿沟,这样踮着脚才够得到的距离让她觉得好累。于是约会的次数渐渐缩减。她想过分手,却又舍不得。

两个月后,她在学校旁边的小酒吧里看见野狼挽着抽烟姿势很美的狮子小姐,她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了。

野狼没有追上来。原来分手是这样心照不宣的事,远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默契。

[第二个男孩,精神层面上的恋爱,遇见现实就触礁]

放寒假回家的火车上,她遇见了河马先生。

他长着大大的嘴巴,一幅憨厚的样子。他帮她把行李放到架子上,然后就规规矩矩地坐着,断断续续地找话题和她聊天。兔子小姐觉得他很亲切,就像一只毛绒玩偶。

下车的时候,他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整整一个寒假,河马先生都在网上找兔子小姐聊天。他发给她有趣的网站,陪她玩新出的网络游戏,或者远程控制帮她的电脑杀毒,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兔子小姐想,最重要的是和他在一起没有压力。

他向她表白的那天,是在布景华丽的游戏里,他操控的游戏角色单膝下跪,奉上一大捧玫瑰花,周围是许许多多环绕着他们唱圣歌的小天使,她的游戏背包里还收到一枚硕大的钻戒,真的是很浪漫很浪漫。

虽然没有约会,没有真的玫瑰,但是兔子小姐不在乎,爱情是精神层面上的,与物质无关。

与河马先生在一起,她也开始变得很宅。她几乎不出门,整日与电脑为伴,她不需要花时间打扮,也不需要做发型,在网络上换个新形象只要轻轻点一下鼠标就可以。

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兔子小姐走过街边的玻璃橱窗,看到里面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那个不修边幅,灰头土脸的女孩,真的是她吗?

不能再宅在家里了,她要河马先生出来约会。

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出门,但他努力打起精神来陪着她。他们也会一起去游乐场,买大把的游戏币,可她很快就注意到,他对这些几乎都没有兴趣,只是在一旁看着她玩,脸上带着欣赏而又略有些疲惫的神情。每次一轮到他,他总是迅速地把所有的机会都浪费掉。

做别的事情也是一样,每次她高兴地转过头去,迎面看到他眼睛里的疲惫和隐忍,心一下子就空了。他从来不说不陪她做什么,但每次只要有他陪,一切就都味同嚼蜡。

而那些他热爱的网络和动漫,于她却又完全陌生。

分手在一个上午,河马先生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啊?

因为我们没法一起开心啊,兔子小姐低着头说,长此以往,怎么相爱呢?

[第三个男孩,她爱他,这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她决定去看看森林外面的世界,也许生命会在那里给她一个惊喜。

森林外面是城市,很大很大有很多灯光的城市。这里的蛋糕很精美,炸鸡翅的香气可以飘扬一条街,可是超市里的胡萝卜却一点没有胡萝卜的味道。到了晚上,到处都是不睡觉的人和不熄灭的灯。

兔子小姐也不想睡,就去了白天路过的那个酒吧。

调酒师是一只在柜台里飞来飞去的蜂鸟,他的翅膀扇动得那么快,像是童话里的精灵。他一看见兔子小姐就飞过来问:来一杯胡萝卜汁?

她想了想说,我不喜欢胡萝卜,不过反正这里的胡萝卜也没味道,随便吧。

蜂鸟怔了怔,对她一笑,很快送上一杯颜色鲜亮的橘子汁。那你从哪儿来呢?他问。

森林,她回身用胳膊画了一个圈,在城市那边。

哦,我是从更远的地方来到这儿的。他说,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他们聊了一个晚上,临别时蜂鸟说,你明天还会来吗?我请你喝我特制的独门果汁。

第二天,第三天……兔子小姐每晚都去蜂鸟那里。

当然不是为了一杯果汁。

她觉得她爱上蜂鸟了,为此手中的那些果汁都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味道,那感觉让她飘飘欲仙,宁死不悔。爱上他以后她才知道,原来夕阳那么美,单车那么好玩,棉花糖的味道甜到歇斯底里,而冰激淋的温度凉到透彻心扉。相比之下野狼的英俊与河马先生的良善,在电光火石的爱情面前都不算什么。她也许说不出蜂鸟有什么优点,但她爱他,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唯一的遗憾是,蜂鸟很少与她牵手,他的翅膀总是在扇动着,一刻也不停。

他不肯解释她的疑问,只是更温柔地待她。

我能给你什么,我都给你。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是忧愁。

秋天到来的时候,蜂鸟看上去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兔子小姐很着急,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后来她才知道了蜂鸟的秘密--他的心跳每分钟有1200下,飞翔时每秒翅膀扇80下。如果这时翅膀停下来超过10秒钟,他就会死。而每年的春秋两季,他都会迁徙。

他不能待在她身边,因为飞翔是他的命运。

兔子小姐哭了,这一次,她有太多的伤心和委屈。她知道她不能再见蜂鸟了,她必须让他走。

她留了一张字条给他:我喝遍了你的果汁,我要回森林去了。

那个冬天森林异常寒冷,总是下着很大的雪,嘴里呼出的气转眼就在脸上凝结成霜,眼泪也一样,一流出来就被冻住了。

很长一段时间,兔子小姐再没有爱过谁。

[第一亿两千万个男孩]

这世界上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以成为你的另一半,而你要选出来相知相爱的那一个去代表一亿两千万个,你不知道他在哪,不知道他是谁,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他,一想到这个,难道不该害怕,不该崩溃么?

有一天,兔子小姐回外婆家。她走过窄窄的巷子,耳朵低垂,三瓣嘴紧紧地抿着,听见有人叫她。循声望去,那是一只兔子。

他穿着火红的外套,一身喜气洋洋。他说嗨,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悲伤?

兔子小姐看看他,低下头继续走路。

哎,你想不想养宠物?那只兔子又叫住了她。

养什么?

兔子。他说,露出两颗标志性的大门牙。

我为什么要养兔子,我自己就是一只兔子。

可每只兔子都是不一样的啊,比如我,我可以哄你开心,谁欺负你我会帮你,你难过我会陪你,如果天气好你可以带我出去玩,我会表演杂技,我做的便当很好吃……那只兔子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兔子小姐终于笑了。

这只兔子没有撒谎,事实上除过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以外,他看上去几乎就是兔子小姐在这个世上的翻版。走在路上,她哼一句歌,他能很随意地接上下一句。她讲一个很冷的笑话,他就知道笑点在哪里。

这就是爱情么?像树林里投射下来的星点日光,温暖,而又隐秘?

那一天在冰激凌店里,她终于可以释然地笑着对他说,我不喜欢胡萝卜口味的,很怪异吧。他笑,如果你养过兔子就会知道,很少有兔子喜欢吃胡萝卜的,我就不喜欢。

那一刻,她觉得他的笑容很暖很暖,像春天里的太阳。

其实绝大多数女孩的一生都爱过不止一个人,就像兔子小姐一样,他们中有的是不适合和你在一起,有的是不能够和你在一起,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如果没有他们,你将永远不会知道,那只普普通通的兔子,是如何顶得上一亿两千万个男孩的。

这是我12年看的第一个童话故事。有着的却是一些不着边际的小情绪。我不知道谁在孤单里看风景看到了你。

我不知道谁谋杀了谁的浪漫,谁黯淡了谁的期望,谁浇灭了谁的疯狂,谁冷落了谁的荒唐,谁放逐了谁的梦想,谁遗忘了谁的坚强,谁晾干了谁的承诺,谁喧哗了谁的小心翼翼,谁苍白了谁的春暖花开。

谁重叠了谁的万水千山,谁陪伴谁走过了来时的路,谁认真了谁的心事,谁读懂了谁的流浪,谁温暖了谁的冰凉,谁亲吻了谁的沧桑,谁拥抱了谁的软弱,谁安定了谁的浮躁,谁放晴了谁的天空,谁填充了谁的幻想,而又是谁牵手谁走过平淡的流年。

--来来往往反反复复寻寻觅觅是为了什么

--重复的失去和错过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们恋过多少恋人

都已属于别人

走出了我们的人生

不管恋过多少恋人

还怀念哪几任

都已经是往事前尘

只感谢他们来丰富我人生

嗯,的确很不容易,所以我才更珍惜遇见你。

1=120000000,这就是爱情的真谛。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兔子小姐谈恋爱了。

第58篇、爱情故事豆蔻年华、半世结局

馨儿、你是一个小妖精

你是命运给我安排的劫,我知道我躲不过去,也无处可躲!

-----前言

馨儿、他曾经轻轻的这样喊她,声音是那样的温柔。仿佛心田注入一条暖流!

她回头,给于他一抹微笑,但是眼泪突然绝堤,在一转身间、碎裂成行!

这么多年、左羽辰,我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一、16岁

16岁的程馨诺,是那所高中的著名人物,学习成绩很好,一进去便是倍受关注的人儿,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年少气盛!

学校里的一系列活动是当仁不让的主持,学校师生都称赞不已

她身上有种气势,即便那时只是高一!

当时的高中很乱,特别二、三班,此两班是学校出了名的泼猴,各教导老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目无尊长,常常在校园横行,经常在回家路上堵学校女生,在小女生生气的脸孔中哈哈大笑!

刚好程馨诺自教导处回来,遠遠的看到这个情景,人群中那个仓皇无措的女生正是她的好友、苏若璃,于是快步上前将若璃护在身边!

在学校从未见过女生这种举动,所以那一群泼猴楞住了,有人讲了句:靖、有人!

瞬间寂静、眼光聚焦,终于人群里走出个高高瘦瘦的男生,长腿一跨,挡在程馨诺和苏若璃前面!

若璃向程馨诺身边紧紧挨近,程馨诺给她一个安抚的笑,然后身那个叫靖的男生看去,他的头发棕色、脸上稚气未脱、视线是那么肆无忌惮的看向程馨诺,仿佛要看穿她的灵魂!

‘你让开’程馨诺酷酷的吐出。

他轻轻的挑起唇角,给她让出一条路!

第二天校园传出,那个五中的程馨诺不怕萧靖延!

萧靖延是那所学校的不良份子,从多师生都怕他、见到他就绕道!

二、左羽辰

学校开学报名那天、遇到了左羽辰。

九月的天气,云朵如棉絮纯白柔软,程馨诺脸上承着慵懒的表情,一转身回头,看见了左羽辰。那个永远赶紧白净的男生、笑起来是多么的温柔!

‘天气很好’左羽辰向程馨诺说道。这是他们讲的第一句话、很多年后辰回忆起少年时和程馨诺的相遇,依然记忆犹新!

窗外寂静蔚蓝的天空,风慵懒的吹过,左羽辰听到自己的心砰砰的跳的厉害!

那一日程馨诺穿着白色的上衣,短短的头发,转过身的时候,是那张素净纯真的脸。仿佛南方季节的一朵栀子花、芳香弥漫、那样纯洁迷人!

高中三年、他们做同学,一做就是三年,三年时间快得太快,快得来不及回忆就已经是回忆了!

馨儿、午后休息的楼道,左羽辰会轻轻地在身后顺喊她,那般宠溺,小心翼翼的叫着,生怕一大声程馨诺就会消失在他的世界视线!

程馨诺23岁才知道左羽辰那时就喜欢上她了,那时才知道左羽辰对他很好、每次下课都会默默送她回家、晚自己给她带宵夜!

而那时就是17岁的左羽辰对幸福和爱情的所有定义。

三、迷茫的爱

苏若璃爱上了萧靖延。

高二的那个夜晚、若璃满脸羞涩、迷离的夜晚她绽放了她的芳华、付出了她的所有!

狂傲的靖、长长头发的靖、魑魅一般的靖。、

馨诺、我很喜欢靖、很爱很爱,现在我好幸福、靖他也喜欢我,你知道吗?我要和他在一起!


第59篇、爱情故事海螺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有一座美丽的小村庄,村里的人以耕种为生,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四邻和睦,鸡犬无争。

在村子里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小伙子父母早亡,一个人独自生活,每天他都是全村第一个去田里的人,也是最晚回来的那一个,他勤勤恳恳种地,每年都有很好的收成。

转眼间,小伙子到了该娶亲的时候了,他请村里的媒婆给他说亲,可全村的姑娘没有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以前他没有意识到这些,可现在,每当他看到水中自己的身影时都会很伤心,他的确太丑了。就这样,小伙子因为丑没有娶到媳妇,虽然他是全村最勤劳的小伙子,他还是那个每天早晨早早的去田里的人,只不过他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了。

有一天,当小伙子从田里回家的时候,走过一条小溪,在沙土里发现了一只海螺,一只周身绕着一圈红纹的海螺,红色的螺纹闪闪发光。小伙子很是喜欢,便把这只海螺带回家,放到自家的水缸中了。晚上小伙子一个人吃完饭,看着堆着高高的粮食叹道:“我种这么多粮食有什么用呢?谁愿意和我一块吃呢?”小伙子话音刚落,一个非常动听的声音说道:“我愿意和你一块吃。”小伙子大吃一惊,他向四周看了看一个人影也没有,难道是他听错了?

第二天,小伙子又早早的去了田里,天黑的时候才扛着锄头回家,当他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吃一惊,他发现在厨房的桌子上摆好了饭菜,是谁给他做好了饭菜?小伙子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是谁,不过那饭菜却是小伙子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第三天是这样,第四天也是这样,小伙子很是高兴,同时也长了一个小小的心眼。

第五天,天还没亮,小伙子就扛着锄头出去了,他在田里呆了一会又跑回家了,他悄悄地躲在厨房的一角,他想看一下到底是谁给他做的饭。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厨房里静悄悄的,小伙子等得有些着急了,正在这时,他听到厨房门口的水缸盖打开了,然后就是一阵哗哗的水声,正当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厨房里走进了一位美丽的女子,瀑布般的长发直垂到地上,一袭红色的长裙就像一团火红的云彩。小伙子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子,一时惊呆了。女子好像没有发现躲在角落里小伙子,她熟练的淘米,洗菜,很快就做好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就在这女子做好饭要离开的时候,躲在角落里小伙子跳了出来,他抓住女子长长的裙角不让她离开。起初,女子很是吃惊,她没有想到厨房里还有人,不过当她看清是小伙子的时候,便放心了。她告诉小伙子她是海螺姑娘,因为小伙子的勤劳感动了她,所以每天傍晚,她就会从海螺中出来为小伙子做好饭。小伙子想娶海螺姑娘为妻。海螺姑娘告诉他,三年之后才能嫁给他,可小伙子不愿意,他苦苦乞求海螺姑娘现在就嫁给他,他再也不想一个人过日子了。海螺姑娘经不住小伙子的苦苦哀求便答应了。小伙子高兴极了,他一下子成了最幸福的人了。

从那天起,海螺姑娘就成了小伙子的妻子,每天小伙子在田里耕种,海螺姑娘就做好饭等着小伙子归来,他们成了村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转眼间,三年过去了。这天晚上小伙子吃过饭后发现海螺姑娘在哭泣,小伙子很奇怪,三年间,他们夫妻恩爱,海螺姑娘从未哭过,难道今天她有什么伤心事吗?在小伙子的再三追问下,海螺姑娘终于道出了原因,原来,三年前因为他不忍心拒绝小伙子答应嫁给他,可他们只能在一起三年。现在三年时间到了,她也该走了。小伙子听完后很是后悔,也很是伤心,他恳求海螺姑娘不要离开他,可这一次,海螺姑娘也没有了办法。第二天,海螺姑娘真的不见了。当小伙子打开水缸的时候,只剩下了那个绕着一周红色螺纹的海螺。后来,村里的人们在每天傍晚从田里回来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人坐在溪边,手中拿着一只红色螺纹的海螺痴痴地笑着......


第60篇、爱情故事千年一梦

忘记是如何开始的,就像,忘了是怎样结束的。

那是一段美丽的年华,那个二十一岁的秋天。他像一首古老的歌,绵长深远,不腻不俗;他又像一株向日葵,浓烈地开着,在那个夏末。炙热的气息,如阳光般温暖!我想,我应该是先恋上了这种温暖,然后才恋上他的。

那时候的生活,是一种全新的生活。从轨道之外,折回原来应有的轨迹,走上早该去走的路。那是一种无法名状的欣喜,像是初遇爱情时的心动与渴望!

生命原是一种循环,即使偏离,也终究无法逃脱宿命。于是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而后,俩俩相忘……在生命的轮回中,一圈去了,然后又来新的一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俩俩相忘……

我曾以为,那个有着法令纹的男人,就是我的一生一世。我没有想到,我还会遇到他,这个阳光一般温暖的大男孩儿。我更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发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却还是在这混沌的尘世中,走着走着,便走散了……

他叫子颜,认识他的时候,我还躺在那个有着法令纹的男人怀里。

但我终是遇到了他。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如此地渴望阳光!长期生活在阴霾和黑暗中的人,并不是习惯了这种阴暗,而是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走出去的理由。而他的出现,给了我理由——我要跟他结婚生子,平平静静地过正常人的生活。

原来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吧,他把我当公主一样宠着,任我安静,任我闹腾,任我忧伤,任我欢笑……只是还会想念莫桑,想念那些铺满阳台的茉莉花,在午夜醒来的时候。

我们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如梦中预见到的一般。我从没觉得如此幸福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如此地为我!那个时候,我便下定了决心,这一辈子,我一定只做他一个人的女人!

可是我没有想到,他会离开我,从来没想到过!

梦醒来的时候,毫无征兆。子颜走了,逃也似的走了……他带走的,不仅仅是我的心,还有我对爱情、对婚姻、对生活所有的希冀!

我开始失眠,很严重的失眠,每天都是在凌晨逼着自己去睡觉。

我怀念着那些似有若无的过往,怀念着那道得到了又失去的阳光,怀念着那种蛊惑的味道,怀念着那些平淡幸福的生活……

它们像梦一样唯美,我沉迷其中,怎么也找不到一个醒来的理由!那是最动人的绽放,最妖冶的献舞,最浪漫的邂逅,最深情的迷恋!如同海洋之心,闪烁着它梦幻般的眼眸,醉了,连同发梢都在黄昏微熏的光影中飞舞,摇曳生姿。而我的幸福,终究在这尘世中站不稳脚跟,流离失所……

子颜走后的第八个月,我开始去看心理医生,我知道有些伤,我这一辈子也好不了,但我必须医好自己,不为什么,只是必须!


第61篇、爱情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时间从2063年开始,某天,老头到医院收到了一张肝癌的通知书,通知书上说,老头只有1个月的生命了。他很沮丧,但哭了一阵后,他也就想开了,毕竟,自己的年龄不小了,已经有81岁的高龄了。之后,男人把通知书撕了,扔了,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一年前,因为一起事故变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他喂水喂饭的维持着生命。由于女儿平时都很忙,老两口的日子虽不缺钱,但也清静,只有女儿天天的电话成为了他思想的寄托。

想着自己的体检结果,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老伴,他哽咽了,想了许久,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那你怎么办?我的臭臭?我走了,谁来陪着你?谁来保护你?”

想着想着,他的眼圈红了,“要不亲爱的,你和我一起走吧,我们夫妻去那里相依相偎”。

之后,他便从家中找出了一盒安眠药,将其中的所有药片倒在了一个杯子中,等药片化成了无色后,他把水分给了自己和老伴......

女儿按时的打来了电话,但是,等待她的只有“嘟...

嘟...嘟...”的电话等待音。

“每次这个时间爸爸都会等在电话旁,马上接我的电话的,今天是怎么了?”她疑惑道,“或许是爸爸去买菜没有回来?不会的,爸爸虽然年龄大了,但还不至于忘记和我通电话的时间吧,难道......?”。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她的心头......

在医院,医生们正在全力抢救这两个老人,由于老头一直紧握老伴的手不放,所以,为了赶时间,医生只得用两个担架车并排推着。

到了急诊室内,医生上了呼吸机,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活动。急诊室内除了医护人员急促的脚步声,就是急救器械的摩擦声。女儿和家人在一旁哭泣......

这时,老头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轻巧,平时疼的揪心的肝此时也异常的舒服。他不知为什么会有如此轻松地体验,感觉自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时间到了2001年,那是5月的一天,这时的5月是有7天假期的,他的一个异性伙伴约他出去玩,他问都有谁?伙伴说:有一个女孩,你也认识,是我的好朋友。于是他去了,便遇见了她。

他们以前就认识,也是在学校认识的,但也仅限于知道对方叫什么。

有时候,女人的变化真的是很大的。上初中的时候,她还像个假小子,可是,过了4年,她已变得亭亭玉立,凹凸有致。而他虽然青涩,但也风采夺目。

就是通过这次巧合的相遇,他们开始了一段美丽的故事......他们一起在雪中漫步,一起在雨中徜徉......

正当老头上前想要用手触摸年轻的自己时,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场景换成了满屋的红色,抬头望去,上面写着“###与###新婚典礼”。

伴随着梦中的婚礼,他穿着笔挺的西服,挽着洁白婚纱的她,缓缓地从红地毯上走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结成了最幸福的一对,只听他对她说:“臭臭,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她对他说:“胖胖,我愿意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说完,两个最幸福的人拥吻在了一起。

老头看得乐开了花,眼睛里再一次噙满了激动的泪水。可谁知,又是那讨厌的白光闪过,这次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他和她在吵架。

“我就是喜欢这件衣服,虽然很贵,但我就是想买。”她说。

“多贵啊,我们结婚4年了,我一直省吃俭用,一件衣服穿了三年了,都没有换过,你倒好,过几天就想换,有这些钱我们干点啥不好啊,再说了,那衣服也不值这么多钱啊”他说。


第62篇、爱情故事90后女孩自述:我与“大叔”的幸福生活

闺蜜李楠生于90年代最前端,毕业于某高校,如今在一家不算太大的外贸公司做销售的工作。她算不上是一个绝顶美女,但也长得挺耐看。几年的学业下来,谈过几次小恋爱,却都因为她觉得男方不够成熟、不够稳重、不够体贴等一系列的“毛病”而相继告终。表面上来看李楠在对恋人的要求挺高,但实际上这只是对感情的试水而已。出于矛盾的心理因素,李楠在那些“爱”过的男生中间并没有找到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这让她无比的忧愁。眼看着身边的好姐妹都屡屡套上砝码在她面前显摆着自己的幸福,而她却总是孤身一人。不是没有人爱,而是在经历过分分合合之后也不再敢去轻易的尝试一段新的恋情。虽然那些被她“试”着去爱的男生们已经成为过去,但是每一段感情都是在她精心的呵护下完成的。别人都说她的情感生活泛滥,可是,谁又知道她那颗因失去后而千疮百孔的心?

李楠口述:

我认为,在20岁之前只要能够把自己的幸福锁定,就证明已经成功的奠定了这一辈子的幸福。在我眼里的幸福就是要有一个最起码比我有主见的老公,凡事在我发现之前都替我考虑好。我并不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女人,所以,他至少要给我一个小鸟依人的权利。我乐意做一个家庭主妇,每天我都会在家做好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他回来与我共同品尝。当然,我也知道并且深有体会,与也我同龄的男人是达不到这样这样的要求的,所以我不在乎他是否结过婚。只要在与我交往时他的感情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顾虑的,我都可以接受。

我与他是在一次招聘会上认识,因当时他的公司人事部出了点状况,所以由他亲自带阵前来招聘。我因为招聘的人太多,所以被撂在了最后。天快黑了,但依旧很热。许多招聘公司的代表都相继开始收拾遮阳蓬。我看到他,看上去30来岁,一身跋挺的工作服显得他格外的有精神。1米80的个子让太阳与他的距离拉得要比别人都要近那么一截。他那忙碌的身影和一脸汗水,让我不自禁的有想要去帮他一把的冲动。我发誓我并非刻意的去接近他,而是出于人的本能。但是奇怪的是,那么大的招聘会,那么多人的忙碌,我却只有想要帮助他一个人的念头。这让我在事后的很长时间里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搞笑。他对我的第一印象很好,可能是没有见过有哪一个应聘者会主动的去帮助一个专门刁难他们的招聘代表吧。后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他礼貌的出示了自己的名片,让我有兴趣可以到他的公司去试试。我微笑着答应了,然后简单的做了一下自我介绍然后离去。

后来的日子里,我并没有主动联系他。而是在我得到外贸公司的通行证之后的第一时间通知他。让我感到意外和感动的是,他竟然可以在电话里听出我的声音,并且迅速的说出我的名字。他对我送出祝福,并且教给了我一些简单的入行要领。后来彼此互加了QQ。时间久了,我们便开始问其对方的个人问题。他告诉我,他今年32岁,在26岁时结过婚,但之后便因为性格不合而结束了仅仅半年的婚姻。前妻家里非常有钱,拥有家上千万资产的公司。她也非常能干,因此很少顾家。恋爱时候就在犹豫着双方是否合适,但是考虑到已经从大学开始就建立起来的感情,舍不得就这样放手,因此两个人在众多人的簇拥下勉为其难的走向婚姻的殿堂。可是,虽说已经是组建成了一个家,但丝毫感觉不到家庭的存在。每天除了拖着疲惫的双脚回家倒头就睡外,基本上都没有过正常的沟通和交流。在两个人都将此婚姻视为是一个禁锢两个人精神的时候,默契的起草了离婚协议书。

我相信我的感觉,他虽说已是而立之年,但始终是一个需要人关心的男人。所以,我尽可能的利用我的时间去陪他谈心。偶尔会一起相约着出来看看电影或者喝喝咖啡。我会问一些关于工作上或者是与同事交往需要注意的事情,他都会不厌其烦的为我讲解。和他在一起,我就觉得像是一个被保护的小孩,只要我遇到什么困难,找到他,他就会第一时间为我分担。我们的感情也许就在这些微小的变动中而不断加深,直到后来变得互相都离不开。他说他需要我的开朗与活力,我说我需要他的踏实和稳定。于是,恋爱就在潜移默化中开始。朋友们都说,我们的感情会因为彼此年龄的差距终有一天会不告而终。但我和他却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正因为有隔阂,所以才是最佳的互补排挡。他已经过了制造浪漫的年龄,而我却无时无刻的为他制造惊喜。我没有一点阅历来对付社会上的人或事,他却有着丰富的经验为我排忧解难。


第63篇、爱情故事此语最难言

小编为大家带来:此语最难言

有时,人生就是这样,就如与你开了莫大的玩笑,自己委屈却又不知如何诉说,做的最多的唯有等待。

女孩安静的躺在操场上欣赏着尉蓝的天空,身边放着一个灰色的布娃娃,好像是只小兔子,竟是那样的悠闲,小鸟都不舍得去打破属于她的世界,只是在半空中盘旋着。不知在哪飞来一个足球不知趣的落在女孩的身边,女孩被惊得猛然一颤,不多时一个男孩缓缓的走向女孩,英俊的面孔显得有些微红,挺拔的身躯在阳光的照耀下似乎透着光亮,男孩弯下身对女孩说声对不起,捡起球刚要走时,女孩叫住他女孩急切的问道“你叫什么?”,“杨枫”男孩说完后匆匆的离开,女孩似乎有些淡淡的失望…

女孩叫做叶萱,是二年级七班刚转来的学生,相貌一般但是多才多艺,在她的人生字典中不存在一见钟情,她认为那样的爱情只存在于虚幻的电视剧中,可当看到杨枫时便对“一见钟情”不再多说什么。

高二,依照学校的惯例,学生会中会加入一些新成员,杨枫毫不犹豫的参加了学校足球队,叶萱没有参加自己喜欢的文艺部,而是加入了杨枫所在的足球队,做了一名拉拉队员,每天看着杨枫在操场上奔来奔去的身影,心中竟是说不出的欣喜。那天,杨枫练球到很晚,叶萱买来好多好吃的东西,两人坐在操场的尽头,吃着带有余温的食物,看着天际中飘过的的晚霞,叶萱心中顿时暖暖的,她想如果每天都这样会多么好呢?但她也只是想想……

她们就这样慢慢熟悉了,但事情的发展并不是像风吹过沙卷起那样的顺利,杨枫凭着英俊潇洒的面庞和目无全牛的球技,瞬间在校园内走红,手机上不时收到暧昧的话语,充满着重感情色彩的追求信也络绎不绝的涌向他的身边,操场上的飒爽英姿不再只是属于叶萱一人,训练晚的时候也能不再只是叶萱一人等待着她,叶萱看看她们,然后再看看自己,一丝犹豫在眼中闪过……

叶萱不再经常去观众台上看杨枫了,而是向曾经那样抱着小兔子躺在离足球场没多远的草坪上,有时手中还会多出一瓶绿茶,因为她打听到杨枫最爱喝的就是绿茶,她多么的希望足球再次光临她的身体,然后杨枫羞涩向她道歉。心中想着,无限的欢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叶萱自嘲的笑笑,难道自己第一次喜欢的男生就这样在眼中消失吗?一丝不甘略过心头,眉头微皱,好像在盘算些什么……

星期二,离足球比赛仅仅只有四天的时间,杨枫依然在烈日下挥洒着自己的汗水,叶萱抱着兔子拿着冰镇的绿茶不顾情敌带有杀伤的双眼,走到杨枫的身边,用温柔的声音叫住了他,微微愣下却无法抵制住带有漫香的气息,接过水就喝了下去,叶萱会心一笑。

比赛那天,有好多的女生为杨枫呐喊助威,作为拉拉队成员的叶萱更是不甘势弱,疯狂的摇摆着迷人的身躯,为心爱的人舞动着残缺的青春,不觉得劳累。杨枫没有让众花失望,一个个完美的射球证明了属于他的胜利。高二就在杨枫的这场比赛后结束了。离开时两人并没有见面,叶萱带着落寞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小窝,手机上总是不自觉的按下那串再熟悉不过的电话号码,却始终没有勇气按下那拨号键,她不敢,她怕听到他那赋有磁性的声音后会激动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她只能是深深的怀念。

高三的节奏犹如等待新生命的降生如此紧张,叶萱巧合的跟杨枫分到了一个班内,看着最熟悉而又最陌生的面孔,叶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杨枫很少再去打球,他有自己的大学梦,努力的学习着,叶萱也很少再去操场,因为操场上已经没有了她渴望看到的身影,叶萱主动去找班主任要求要跟杨枫坐到一起,班主任答应了,于是叶萱每天都可以仔细观察自已喜欢的人,观察着他的欣喜,观察着他的忧愁;曾经追过杨枫的女孩都已经放弃了曾经花开不败的美梦,唯有叶萱还在暗暗的运动着,她总是告诉自己爱就要大胆的说出口,可谁能给予自己力量呐?她等待着呐一刻。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相貌平凡的叶萱也犹如一多百合,在众花之中静静地绽放,被高考压抑的人鬼不如的学生们不时投出赞美的目光,一封封的追求信就像雪花一样在她的身上滑下,但始终不曾被融化。她深知自己有喜欢的人,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放弃,至少她的爱还未说出口,她怕如果说出后连最初的朋友都做不成,俗话虽说的好“男追女一座山,女追男一层纸”但一些实例表明这句话对于杨枫来说是不成立的,所以叶萱不敢轻举妄动,还是依旧抱着自己的小兔子,那只小兔兔似乎被赋予了灵魂般,给予叶萱无尽的温暖。

叶萱那天不知去做了些什么,回校回的很晚,怕食堂锁了门没饭吃就在路上飞奔着,形成一条靓丽的风景线,叶萱路过电话厅,看到杨枫正在看着报纸,她没有去打扰,只是快步走到食堂,还好食堂没有关门,里面只有一位卖饭的师傅,叶萱匆匆的去买饭,买完看到杨枫正站在她的身后,她打声招呼就去吃饭了,后面听到卖饭师傅在说着什么,无至于还是关于早恋什么的。叶萱嘴角上扬,微微一笑。吃过饭后,叶萱和杨枫一起走在学校安静的小路上,不知情的人都认为这是一对正在热恋中的美男女。两人在路上闲聊着,叶萱问杨枫来自什么地方?杨枫低声说自己不是属于这个城市,而是来自一个叫做芦花的小镇,叶萱一愣,暗叹道“真巧”像是明白了些什么,只是没有说出口

高三的生活充满着无形的压抑和莫名的恐惧,就如一只吃人的怪兽,战胜了它就会得到自由重获新生,杨枫和叶萱都面临着人生的一个转折,叶萱内心充满着矛盾,她既想得到新生,又不想离开自己心底装下的那个男生。此时的叶萱万分的纠结,对他的爱现在还没有亲自说出口,也许说出后就真的再也不会有什么希望,她讨厌自己的懦弱。灰色的六月终究还是到来了,叶萱的学籍在自己的家乡,所以她必须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参加高考,临走的那天叶萱趁着教室里没有人偷偷的打开了杨枫的背包,看了看他的报考学校,然后把一封信放到了背包的最里层,转身离开。

叶萱坚信每一段爱情,都要经历期盼和失望,犹豫和肯定,微笑和心碎。哭泣不要紧,只要曾经微笑,事后有思念,那麼还是会爱著这个人的,然后再创造。没有一种爱是不需要反覆验证的,那怕是单爱。高考结束后的叶萱有些魂不守舍,总是拿着那部粉红色的手机抱着小兔兔坐在小河边,看着潺潺的流水,思绪还是回到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刺眼的阳光似乎要把人晒爆了般,那时的叶萱完全还是一个小孩子,穿着跟苹果一样颜色的裙子,怀里抱着一只皮毛洁白的兔兔,兔兔似乎渴了,拼命挣脱出叶萱的怀抱跑向路边的那条小河,贪婪的喝着河水,时不时的还会转头冲着主人笑笑。突然间,兔兔掉进了急流的河水中,叶萱吓坏了,可自己又不会游泳,所以她拼命地喊着救命。在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们听到呼救声都跑了过来,可看到是小兔子掉到水中时就没有人去就了,只有他一人是个例外,他不顾那湍急的流水,跳下了河去然后把小兔兔抱上了岸,可小兔兔还是没有逃过死亡之神的召唤离,终究是离开了疼爱着它的主人。等叶萱缓过神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她连一声谢谢都没来得及给那个男孩说。只是在以后跟小朋友玩耍时才知道那个男孩的名字叫杨洋,才知道那个男孩救完小兔兔回家后大病了一场,叶萱要伙伴们带她去找那个男孩,可小伙伴们却说那个男孩跟着他爸爸去了外地,已经不在这个地方了,无时无刻叶萱深深的内疚着,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们还是会见面的。

“你说过的你不会离开,可话语又是那么苍白...”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声把叶萱拉回到现实,她拿过手机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手机号码,虽然没有备注却早已熟烂于心的那串号码。叶萱激动的接过电话:

“你还好吗”那久违的声音依旧是那样的悦耳

“恩,我还好”叶萱激动地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我看到你放到我背包的信了,很喜欢”杨枫淡淡的说道

“嗯,喜欢就好,你再干什么?”

“我在等待,等待一个未知的结局。”

叶萱一头雾水,什么结局?与我有关吗?

“你看过你背包的东西没?”杨枫问道

“没有啊,怎么了”

“呃......那你有时间去看看吧”

叶萱如梦初醒,有些愣住

“喂,怎么不说话了?”

......

叶萱已经不知道怎样说了,只知道挂了电话后飞奔到家里,打开自己的小背包把里面的东西轻轻倒在地板上。还好,还在。张粉红色的信纸已经静静的趴在叶萱的手心上,叶萱像抚摸尤物般抚摸着,然后慢慢地打开,再熟悉不过的字体摆在眼前:

萱,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其实我还想让你看我踢足球,为我疯狂。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也许你早已忘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可我依然记得,当看到你那时狼狈不堪的样子时我真心的被你所吸引,能够为一只兔子哭泣的女孩内心会是怎样的善良,毋庸置疑。在学校时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只是我没有告诉你,因为我怕耽误你的前程。而此时的我们早已度过了那个灰色的六月,我们不再是被束缚着的羔羊,我只是想大声的告诉你:我爱你!

杨枫(杨洋)

泪水再也忍不住,多日里的孤独与浮躁在这一刻终是得到了安慰。也许爱真的会相通,真正的爱情并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而是相爱的人彼此心灵的相互契合。叶萱拿过手机,终于有勇气把那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拨出去,这一天她等了好久好久。

“傻瓜,我爱你,等了好久”叶萱说道

“我在你家门口,你出来吧”杨枫欢快的说道。

(有些事,就是如此。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第一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说的出。)

此语最难言

第64篇、爱情故事抱我一会儿再说

在七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有过温馨、甜蜜和幸福,但也经历过一些暗礁,而每一次他们都幸运地绕了过来,婚姻之船没有破裂沉没。这一次不同,是个第三者,她见过那个女孩,是丈夫新配的助手,年轻漂亮,活力四射,尤其是那张嘴巴特会说话,不要说自己的丈夫,就是她自己也喜欢几分。她明白,一个人一旦有了外遇,在情感上出了轨,婚姻多半怕是被判了“死刑”。婚姻有“七年之痒”之说,难道自己的婚姻也走不出这个怪圈儿?她一连想了好几个晚上,她爱丈夫,她不想就这样跟丈夫分手,结束这个原本很幸福美满的婚姻。然而,她心中比谁都明白,自己除了等待丈夫向她开口之外,别的什么也做不了。她想好了,只要丈夫向她提出离婚,她会同意,她不会像一些妻子那样,紧拖住丈夫不放,尽管她知道,自己如果拖着不放,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丈夫也拿她没办法。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逼着丈夫和那个女孩永远地搞“地下活动”。那些“地下活动”,她真的受不了,时间一长自己非疯掉不可。

这个时刻真的来了。那天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电话铃响了,丈夫伸手拿起电话。不用说,她也知道,是那个女孩的电话。丈夫和那个女孩的事,她早就知道了,丈夫也知道妻子知道,他也不想背着或瞒着妻子。丈夫没有捂话筒,她听见了电话里的声音,她熟悉那个声音,是那个女孩甜甜的声音,甚至她隐约地听见那个女孩,在催促他快点向她说清楚他们的真爱。真是要命,他们都有了真爱。其实,这样的话,她听过好几回了,她知道丈夫对离婚的事飘摇不定,犹豫不决。毕竟,自己是个还算不错的女人,和丈夫在一起生活了整整七年,这七年里,丈夫在自己的身上想找出缺点都难,根本就找不出什么离婚理由。她看着丈夫故意问道:“谁的电话?”丈夫头也不抬地说:“她的,你知道。”

丈夫说完,放下电话,向妻子走过来。他望着妻子的双眼,咬了咬嘴唇,说:“我有件事想对你说。”她知道丈夫要说什么,无非是向她摊牌,提出跟她分手。她盯着丈夫看了看,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她向前走了两步,深情地望着丈夫:“抱我一会儿再说,好吗?”

丈夫愣了一下,犹豫片刻,然后张开双臂轻轻地抱住了她。

她缓缓地伸出手,把头轻轻地贴在丈夫的胸脯上,双手沿着丈夫的腰间绕过去将丈夫抱住。泪水,在她的脸颊上瀑布般流下。她知道,这是她和丈夫今生今世的最后一抱,她真想就这样一直抱下去。她不恨丈夫,一点也不恨,也不恨那个女孩,她只恨自己,恨自己没有魅力把丈夫留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窗外莫名地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雨点打在窗外的梧桐树上,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她抬头望着窗外,丈夫也抬头望着窗外,那奇妙的雨声,一下子把他们拉回到那个童话般的初恋时分。

他们曾在同一所大学上学,一个中文系,一个新闻系,他们是在那次元旦活动中认识的,他们配合着演一个哑剧。打那之后,他们常常联系,大多数是通过手机发发短信什么的,没什么特别内容,或是一个问候,或者一个祝福,仅此而已。

后来,一场雨把他们结合到一起。

那是个大礼拜,窗外下着雨,他在图书馆翻阅资料,在为一篇论文作准备。因为窗外的雨声,他的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好几下他才感觉到。他掏出来,打开一看,是她从城郊发过来的“求救”信息。她在短信中说,天都黑了,她的鞋跟断了,天下着大雨,又没有公交车,让他过去接她,并约好了在郊外那一排法国梧桐树下等他。他关上手机后,急匆匆地跑出图书馆,然后骑着自行车飞一样冲向城郊。借着路灯,顶着风雨,他赶到了她说的那个地点。远远地,他看到她站在一棵梧桐树下,双手抱在胸前,像一只落汤鸡。见着他的车和人,她提着那只断了跟的鞋向他迎过来。他下了车,把车架好,看着她笑。他的脸上流着雨水,头发贴在脑门上,就像从河水里刚爬上来一样。她望着他,真的好感动,一头扑进他的怀里,呜呜地哭起来。后来他伸出手,把她揽进怀里,他们在那场雨中第一次接吻。

“我们就这样抱到天亮。”他抬起头说。

“嗯。不行。”她轻推着他。

“那,一生一世。”他又低下头吻她的唇。

“不许耍赖。”她抽出嘴,眼睛死死地望着他。

从那个雨夜回来后,他们形影不离,吃饭、读书、看电影,从没有分开过。

毕业后的第二年,他们俩结婚了。

那已经是九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忆起来,真的让人有些感动。她满含着眼泪,把手从丈夫的身后抽出,轻轻地推了丈夫一下,轻吐道:“说吧。”

丈夫从一场雨中醒过来,当初的誓言仍在耳边回响,他抬头望着天花板,然后又低下,平视着面前的妻子,他的眼神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突然找到返回的路。

“说吧。你想说什么?”她催促着丈夫。

丈夫深情地望着她,一脸的愧疚,他伸手把她拉过来,紧紧地抱住她:“原谅我,我什么也不说了,就让我们这样抱下去,一直抱到天亮。”

她嘤嘤地抽泣着,并用双手捶打着丈夫的胸脯,温柔地说:“不行,天亮太短。”

“那,一生一世。”丈夫低下头。

他们和好如初。

第65篇、爱情故事珊珊来迟的爱情

那年安德烈24岁,家世优越,又是金融界冉冉升起的年轻俊才,身边不乏如花女子的青睐和追求。而他的心思并不在恋爱上,因为有更广阔的事业平台,业余时间则喜欢和哥儿们狂飙豪车。

车祸突如其来,安德烈飙车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夹带撞伤一个夜班回家的女孩。货车逆向行驶的主责,安德烈受了轻微罚款。只是那位叫莎莉的女孩,因此失去了一条腿。

出院当天安德烈把支票准备好了,却看见莎莉在病房黯然落泪。因为热恋三年的男友委托鲜花公司送来她最喜欢的花,里面还附有一封分手笺。

安德烈看着莎莉哀哀地哭,他悄悄将支票在口袋里揉碎了,走过去说:“我会和你结婚,照顾你一生一世。”说出承诺时,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就是自己并不爱这个女孩。

婚后安德烈不仅放弃金领工作,而且开始学习做家务,学习为莎莉做各种护理。后来他俩的事情被媒体曝光,被大家艳羡,成为公认的恩爱夫妻。

然而在私下,安德烈和莎莉并不幸福,他俩保持着客气和礼貌,能相互照应着过日子,但彼此之间就是没有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心照不宣地不要孩子,毕竟心里不确定没有爱的婚姻究竟能维持多久。

婚后第四年,安德烈开了自己的公司。生意起步有点艰难,因为要节省开支,他整天在外边跑业务,而坐着轮椅的莎莉就守在公司做最繁琐的文秘。每一单项目他俩都要不断修改各种文案,落定的时候,莎莉会把那些废稿纸齐齐收在一个盒子里。

做了一年,公司还清贷款后还有一些盈利。年底清账后,莎莉对安德烈说:“你换辆新车吧。”因为她曾听见他给朋友打電话询问一款新车的价格。然而安德烈却说已经预定了一种仿生材料的假肢,价钱虽贵,但不会造成适应期常有的那种皮肤损伤。说出彼此想法的时候两人都有些莫明的感触,很温柔地触动着内心的某个地方。

很快公司可以招新员工了,闲在家的莎莉偶尔会做一些点心,午后送到公司给大家分享。安德烈最喜欢莎莉特别做的香草松饼,一边吃一边和她聊谈的感觉真好。

有一天,公司里来了一位女孩,叫梅丽尔,聪明热情,和安德烈配合默契。两人成功合作做了好些项目,除了工作,他也看出梅丽尔神情里不可抑制的爱慕。而莎莉也知道有梅丽尔的存在。表面上一切照旧,只是莎莉不再去公司。

圣诞节假期前的那个下午,梅丽尔捧着玫瑰来到安德烈面前,直视他的眼睛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除了男人的承担和责任,你对妻子究竟有多少爱?”

安德烈怔了怔,扭脸看向窗外。外边正飘着雪花,在对街匆匆的行人中,他一眼看到莎莉转身离开的背影。哎,想必她目睹到办公室里的鲜花男女那一幕,于是就急匆匆追了出去。

安德烈在街角拦下莎莉,问:“你要去哪儿?是不是打算离开我?”“是我该主动离开的时候了。”莎莉深吸口气,假装淡定道,“你为我做了太多,实在不必继续歉疚下去。”

安德烈没有说什么,带莎莉回到办公室,打开柜子,打开那个装满文案废稿的盒子。他说:“亲爱的,有时爱情就是这么奇怪,它会在平凡岁月里用最不经意的形式积累和滋长,即便来得迟了一点也不要紧,因为我们还有很多相濡以沫的日子可以共同度过。”

莎莉凝视着安德烈,含泪走近——窗外的路人隔着玻璃,看见一对相爱的男女热吻。

第66篇、爱情故事当爱成为一种习惯

他和佳结婚12年了,从苦到甜,日子一天天舒展。可是他对佳的感觉却一点点模糊,像一本年代久远的书,泛黄的纸张使书上的字体不再清晰。

和佳不同,雯是一个时尚精致的女孩,拥有佳早已逝去的青春。他不是一个花心的人,只是不经意间在围城外边发现了雯,也发现了另外一种气息如兰的女人的存在,而这样的女人没有佳的唠叨。

和雯一起吃过晚饭,他坐在沙发上犯困。突然发现自己的袜子破了。“雯,帮我把袜子补一补吧。”他笑着说。这么多年来,他仍然保持以前在部队上的习惯。

“不,你的袜子好臭,再换一双新的不就行了吗?”他没有坚持,笑着拥住了雯。

回到家,已经是12点多了,佳没有睡。“女儿睡了?”佳点头,说:“你洗洗脚早点睡吧。”说话间,她发现他的袜子破了,找了针线,捡起了被他扔在地上的袜子。

他一震,突然感到热血冲上心头。“太晚了,明天再补吧。”佳笑笑:“没关系。”

穿针,引线,打扣。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熟练。最后她把袜子放在嘴边,把线头咬断。他的眼睛有点模糊……

“我的袜子很臭的……”

“这么多年了,早就习惯了。”佳的嘴角挂着一丝浅浅的微笑。

那一夜,他失眠了。经过这么多年,佳的爱早已经浸润了和他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他知道他们都不再年轻,需要的仅仅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平淡。

后来,他的应酬越来越少了,更多的时候是和佳一起检查女儿的功课,或者是做一桌丰盛的晚餐等佳和女儿品尝……

第67篇、人生故事爱情虚客

一个人寂寞久了,会对空屋子生出恐惧来。同事张姐看穿了她的孤单,便十二分热情地穿针引线介绍起男朋友来。

初次见面,不咸不淡地吃个饭,以为就此了断,没想到他仍打电话来邀约。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的约会,谈不上一见钟情,似乎也没有任何“触电”的激情,只是,作为女孩子,有人追求,总比门前冷落车马稀要好吧?

租来的房子,只是一个小小的单房,搁一张床,放一张书桌,再塞一个布衣橱,就没剩多大的空间了。有小小的卫生间,窄窄的阳台上放一个煤气炉就凑合着算是厨房了。他第一次来,对着一眼可以看完的小屋,突然就说:“以后有钱了,就给你买个大大的屋。”停顿了下,又加了句:“房本写你的名字。”她在他的言语里听到了心疼,突然就湿了眼眶。

感情就此飞速升温。没多久,他搬来与她同住。理由是“我与父母住一起,你搬去我那边,等于要和我父母同居一个屋檐下,肯定不习惯”。这说辞基本也是成立的,所以,她也没多想。中间他折腾着说要再换套宽敞些的房子,但也只是说说,没有搬。

周末逛街,经过珠宝店,他非拉着进去试戒指。她听得心中很是窃喜,以为这意味着一场求婚。试戴了半天,终于挑到心头好,其实也不算贵,他说“好看”。转头却对服务员说“先放着,准备结婚的时候再来买”。满怀的期待落了空,她脸上的笑容差点就挂不住了。

几层楼转下来,脚是又酸又痛,想找个地方歇歇脚,却发现走廊上的椅子早密密地坐满了人。他想了想,一脸诡异地拉起她:“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证有椅子坐,还有人给你免费按摩!”

半信半疑地跟着他三转两转,来到健身器材部。他假装很有兴趣地围着按摩椅左看看右看看,还一本正经地与她商量:“你看,这张送给老爸做生日礼物怎么样?”导购小姐以为有生意上门,连忙递上宣传单,拼命推荐这款按摩椅的好处,并且力邀他俩坐上去“亲身体验”一下,于是他们便一人一把椅子坐上去,半躺着体验不同力度的按摩。

她觉得好玩,但又免不了心虚,嚅嚅地不太敢说话。他却是理直气壮,还得意地偷偷朝她挤了挤眼睛。休息够了,找个借口起身开溜的时候,耳畔听到导购小姐愤愤的声音:“搞半天,又是两个‘虚客’!”

何为虚客?她上网搜了下,就是虚幻的客户,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买家,其实不是。看到这里,她的心没来由地抖了一下。关于房子,关于结婚,关于未来……那些承诺,在他的嘴里已经翻腾了N遍,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

往细里想:他现在住她的屋,房租是她在交,水电费上网费也是她在交,买菜做饭是她,洗衣拖地也是她。她很努力地寻思他为自己做过什么,翻遍记忆,却找不到,连个稍微像样的礼物,他都不曾送过她—从头到尾,他都只给她一个爱情的幻象。

如果一定要说他也有付出,那只能说他在她的屋子里多添了一副身躯,让空气没有那么寒冷,这样真就够了吗?

他再带着她在珠宝店当“虚客”时,她就故意耍起犟来,非要马上把戒指买下。他一脸的为难:“我没那么多现金,银行卡也没带在身上。”—在一起生活了一年有余,她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从来是卡不离身的?走出店门,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不是为那个得不到的戒指,而是为那份虚假的承诺。

这大概就是虚客们的爱情:不会投入真心实意去爱,只是画一个虚拟的图,仿若海市蜃楼,你看着美丽,触手可及,可实际上,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他的承诺,永远都是一句空话,不会有兑现的一天。

终究还是分开了。寂寞虽然可怕,但,守着一份充斥着虚伪的“真情”,比守住寂寞更加叫人绝望。

第68篇、爱情故事一张保险单

也许我已经不在这人世,这些保险金将代替我,继续给你无微不至的爱与关怀,一如我仍然在你身旁永远地爱你……

有对老夫妻年逾五十,经济条件不错,理当是安享退休生活的时候,却相携到律师那儿办离婚。

原因是自从结婚以来,两人争吵不断,老是意见不合。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要不是为了孩子着想,早就劳燕纷飞了。好不容易总算盼到孩子们成年,再不需要父母操心,为了让彼此在晚年能自由地生活,不用再忍受那么多无谓的争吵,决定办离婚。

这一刻让律师也面有难色,于是他提议办完离婚手续后,三人一起吃顿饭。老夫妻想了想,虽然离了婚,两人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吃顿饭总可以吧!

餐厅里三人气氛非常尴尬。正巧服务生送来一道烤鸡,老先生马上挟起一块鸡腿给老太太说:“吃吧!你最喜欢吃的鸡腿。”律师眼睛一亮,心想事情也许有了转机!未料老太太红着双眼说:“我很爱你,但你这个人就爱自以为是,什么事都自已说了算,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难道你不知道,我这辈子最讨厌吃的就是鸡腿吗?”

这时老先生也有点哽咽了:“你……总是不了解我爱你的心,时时刻刻我都在想,要如何讨你的欢心,总是把最好的留给你,你知道吗?这辈子我最喜欢吃的就是……鸡腿。”律师看在眼里,不免鼻头一酸。

这一晚两人心中都有着无限的感慨,这么多年的感情却要面对如此残酷的结局。

老先生整晚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考虑了很久,打电话给老太太,想要表达他内心的后悔。他想告诉老太太,他是多么的爱她。电话声响了,老太太知道一定是老先生打来的,但是她心中充满了恨,她觉得是老先生负了她一生,她不想再听到他的声音。电话不知响了多久,老太太就是不接,婚都离了,面子重要,怎能接电话?甚至她把电话线都拆了。老先生手握着冰冷的话筒,听不到老太太的声音,心中有如刀割一般,久久无法释怀。

这一天晚上老太太也是在伤心中辗转难眠,而且她忘了……老先生有心脏病。

隔天,老先生被发现死在自己家客厅,手里还紧握着电话筒。老太太知道这个消息后简直无法相信,为了赌一口气,竟然让自已深爱的人在心碎中死去,这时候任她如何大声呼喊也唤不回老先生了。

老太太柔肠寸断地整理老先生的遗物,突然发现抽屉里的一张保险单。投保日期就是当年他们俩的结婚日,受益人是老太太的名字,金额是一百万元,当中夹着一张字条──“亲爱的,当你发现这张保单时,也许我已经不在这人世了,但我爱你的心不会改变,照顾你的责任更不会终止,这些保险金将代替我,继续给你无微不至的爱与关怀,一如我仍然在你身旁永远地爱你……”

老太太早已泪如雨下,他是真心愿意照顾自己一辈子的人啊!

第69篇、爱情故事有种告白叫做留白

近日,在网上浏览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

不必否认,这是个有才华的男人。正如,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张爱玲,一代旷世才女,于爱情上,也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人而已。

这段故事,于张爱玲,是倾城之恋,一颗孤傲的心不惜跌落到尘埃里,那该是怎样的痴迷啊。但,于那个男人而言,充其量,只能算是征服的快乐吧,就像在精美的橱窗里,看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工艺品,一时间,喜爱不喜爱倒在其次,重要的是要迅速占为己有,而后方能鸡犬升天(说妻贵夫荣都嫌有些美化),最终奇货可居,任何时候都可待价而沽。

他,不正是这么做的吗?他,不是也做到了吗?

曾有人替他喊冤说,如果他抛弃的不是个奇女子,而是任意一个凡妇俗女,均不至落下千古骂名。从有人类的那一天开始,喜新厌旧、始乱终弃便如同刮风下雨、冬去春来般屡见不鲜了。有哪个男人会因为这点小节遭至世人长达几十年的唾骂呢?

不错。但如果他攀附的不是张爱玲,又有多少人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个胡兰成,又有多少人会去欣赏他的文字呢?人们争相阅读《今生今世》,是因为,那其中有才女的芳踪。如果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中没有爱玲,而只是他与小周护士、斯家小娘等人的打情骂俏,又能吸引几个人的眼球呢?尽管文字依然清丽,似乎每段感情也颇真挚,但,却是因为爱玲的存在才使我们于闲暇中用眼睛的余光顾及到了这些。不是吗?就像我们去黄山旅游,无意间发现太平湖的水也很清澈。

正所谓,成也爱玲,败也爱玲,冤冤相报,倒也公正。

转念一想,他被人骂作见异思迁、轻浮薄幸,似乎是有点冤。因为,他从未真正地爱过爱玲,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那样去爱。于他,两人的交往只是才子才女,与佳人无关,本就不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只是爱玲的理解出了偏差。胡兰成自己在书中写到:“我向来与人也不比,也不斗,如今却见了张爱玲要比斗起来。”可见,他见了爱玲,哪里是动情了,分明是技痒了,想要在才学上与爱玲一决高下。就像欧阳锋遇见了黄药师,不过上几招试试对方的武功难免不太甘心。

可怜彼时的爱玲,在别人磨刀霍霍之际,却以为是遇见了什么前世的缘分,甚至感恩冥冥之中来自上苍的眷顾,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所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不禁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又想,这样一个临水照花人,怎的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难道真应了那句俗语,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连钟灵毓秀的名门闺秀也不能免俗?是他的武功出神入化,能够不费一招一式就化对手为情人,还是她太过单纯,对方尚未拔刀便已然神魂颠倒,心甘情愿地做了阶下囚?就这样被他俘虏,且无怨无悔,没有了骄傲,甚至自尊。

忍不住地想,何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人,难道都这么不可救药地喜欢犯贱?为什么不知道喜欢好男人呢?也许,好男人上来便把心掏了出来,轻易得到的难免不够珍惜,已然看到了最珍贵的,好奇心全然满足,虚荣心也已得逞,还有逗留在他身边的意愿吗?女人便在索然无味间渐行渐远。男人喜欢坏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吧,虽说男女有别,于这点上却是英雄所“贱”略同。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喜欢好男人呢?

受伤的女人,倦鸟思归的女人,倦了,伤了,烦了,怕了,想要破碎的心日后不再风餐露宿,好男人便是最好的疗伤温室了。

再者,就是极其聪明的女人,从不羡慕电闪雷鸣的狂热,也不想体验雨打风吹的艰险,更不想自己伤痕累累。有些时候,观赏别人的精彩已经足够,何必凡事都要亲历亲为呢?喜欢电影里的情节不代表自己也得倾情演绎,向往模特儿身上华丽的睡衣更不意味着也要买上一袭招摇过市,于是聪明的女人一旦遇上好男人,便会早早地为自己准备好一间安全的爱巢,从此气定神闲、高枕无忧。

也许,张爱玲正是因为写多了爱情小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不能自拔,遇上了胡兰成这样才貌双全的男人,便不免自我陶醉了。而她的才华,令她能够吸引众多的男人,却又令他们无法靠近,就像寒冷的冬日,我们喜欢晒晒太阳,却从未有人想过要抱个太阳回家。女人,才高八斗并非幸事,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那样的气度来承载的。男人,怎么会爱上一个时时带给自己压力的女人呢?爱恋与温情齐飞,敬畏岂能共怜惜一色?即便喜欢,也只是苗人凤与胡一刀之间的惺惺相惜,而绝非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如胶似漆。胡兰成,也只不过是个寻常男人,怎会拥有那样的自信,能够和光芒万丈的太阳长久共处一室。夏天一到,躲还躲不及呢。所以,这种畸恋,注定是稍纵即逝的,繁华过后是无边的寂寞。其实,胡兰成从没有真正地爱过爱玲,由他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爱斯家小娘范秀美远远胜过爱玲,那才是再正常不过的男欢女爱。

爱玲彼时是理解错了,但我想,她后来迅速醒悟了,于是远走他乡,始终不肯回头,于过去的事情更是只字不落,只留下胡兰成一个人在那里喋喋不休、独自恬噪。

曾有无数人猜测,为何张爱玲对这段感情始终讳莫如深,也许追忆,但从不倾诉。

有人猜想,她被伤得太深了,所以不敢回头,连伤口都不忍舔舐,往事不堪回首,独自莫凭栏,怕再掀起感情的波澜。

有人断言,她是恨,恨那个薄幸的风流郎君,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而且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以为,她只是醒来了,意识到了自己的一厢情愿,甚至是幼稚可笑,于是,清高骄傲如她,除了选择远离、逃避,难道还有第二条解脱之路吗?

她,毕竟是冰雪聪明的,和那场噩梦就此告别,用留白代替了庸俗的言语告白,只留下一个远去的背影,却不留下片言只语。此时无声胜有声,有种告白叫做留白。不给后人留下任何话柄,不想在伤了心之后,再被人笑为弃妇、怨妇,那便是雪上加霜了,是那段不堪往事的最不堪的结局。她怎么可能留下告白,“我真傻,真的”,那便成了祥林嫂,无论谁,包括她本人,都不能接受怎样的现实。于是,她选择了沉默是金,尽量让那段往事淡去、再淡去,淡出自己的心,淡出众人的视野,就这样彼此相忘于滚滚红尘之中吧。

可是,他并不懂得这一切,也许,这正是他千方百计追求的一种结果吧,他广而告之了,且不厌其烦地描述着每一个细节,致使她送他照片的事及照片后的文字顷刻间家喻户晓,本意不乏炫耀,不曾想却令世人越发看低了他,真真低到了尘埃里。想起初恋中的张爱玲给胡兰成的信中有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现在想来,他是越发地不配了。也许,爱玲是因为不懂得,所以才靠近的吧。

一直以来,都很欣赏爱玲的文字,此曲只应天上有,对她的这段情事也并无微词,有时甚至觉得,能遇到一个令自己如痴如醉的男人,于一个女人而言,并非完全是不幸,即便那个男人有才无德,即便那个男人寡情薄义。毕竟,她爱过了,于那一刻,她是欢愉的,是充盈的,是心存向往的,是有所期待的,总好过终身的情感空白吧。至于别人怎么看待这段感情,并不重要,一个像她这样自我的女子无须顾及别人的闲言碎语。

看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更加欣赏她,对于自己不再留恋的人,就该彻彻底底地放手,连一丝丝的藕断丝连都不需要,更无需浪费文字去追忆什么。虽然永不会忘记,但并不需要提及,事已至此,已无可奉告。哀莫大于心死,心已死,还留文字做什么?一生吵闹不休的夫妻往往能够白头偕老,看似相敬如宾的夫妻却常常劳燕分飞,没有了心,便没有了文字与语言。

所以,对于不再想要拥有的感情,最好的告白莫过于留白。一代才女做到了,尘世间的凡夫俗子们还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口水大战,毁了别人的名声,也毁了自己的清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多少人能懂,有种告白叫做留白呢?

第70篇、爱情故事示弱

她是一位著名的雕塑家,作品在海外常以万元起拍。

她有个极顽皮的孙子,但在她面前,孙子乖巧听话。孙子第一次去她那儿小住,见面那一刻,她就以赞誉的口吻说,你的长相很有雕塑感,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这样的模特了,能不能坐在院子里让奶奶做个雕塑呢?顽皮的孩子听了奶奶的赞誉,心里甜滋滋的,乖乖地静坐了两个小时。雕塑大体成形后,她说自己年纪大了,手容易发抖,把刻刀递给了孙儿,让他按照她的指点进行局部修饰。孙儿看着在自己手里变得惟妙惟肖的雕塑,自然而然对雕塑产生了浓厚兴趣,每天跟着奶奶忙个不停,好动的习惯被充分发挥在雕塑上。

在柴米油盐这些家事上,她总对男人说自己弄不明白。可是有一次,男人因伤住进了医院,整天躺在病床上,没什么胃口。她便磨了一些水发绿豆,捂了两天后,下锅用小火熬成豆汁儿,再麻利地将芥菜疙瘩切成细细的丝,淋上辣油一起包好,让媳妇送去,还叮嘱说:“别说是我做的,就说是在味添馆买的。”在病房,男人一闻到豆汁味道,赞叹道:“好地道的豆汁呀!”就着芥菜丝,男人将一大碗豆汁喝得一干二净,过后评价道:“主味酸,回味甜,芥菜咸,红油辣,五味中占了四味,绝配!”

媳妇回家后,不解地问:“婆婆,你平时为什么装作不会做饭?”她笑了笑,说:“你公公最得意的就是他的厨艺,老实说,他做的菜不如我,可如果他连这个优势都没了,心里就可能有想法,所以,很多我能做的事,我都说做不好,让他来做。他嘴里抱怨我老使唤他,但心里高兴,我们做女人的在男人面前可得悠着点。你若太强、太能干,会让男人感到自己很没用,你的柔弱却可以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和成功欲。所以,生活中,女人要学会示弱。”

第71篇、爱情故事老公,你说了算

先生和几个发小聚餐回来,对我说他们餐桌上聊的话题竟然是在家里谁说了算,我还真觉得有些意外、讶异。

我笑问先生:“你是怎么跟他们说的?”先生两手一摊说:“我跟他们说,家里大事我说了算,小事老婆做主。他們都说我吹牛。”先生还真没吹牛,这套路是我俩自己定义的。

刚结婚的时候,我俩也为一些事情各执己见,无法决断,比如生孩子这件事。那时候我对生孩子、养孩子还没有具体概念,总觉得自己并不太喜欢孩子,就想着晚几年再要孩子。先生却主张早生早利索。然后我俩在谈妥一定的条件后,我依从了先生。女儿出生后,我真是恨不得含在嘴里去疼爱她,并且建议周边的女同学、女同事,务必早早生孩子、早享天伦之乐。后来在买房的事情上,又验证了先生的英明果断,我趁势委以重任——家里的大事先生做主,小事我来料理。

其实,我发现放权反而是一件偷懒的事。办理房子贷款的时候,我说:“你说了算,你看着办。”完全把自己推得干干净净。先生说这样房本上只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说这点信任还是绝对有的,完全不是问题。就这样我成了甩手掌柜,公积金中心、银行什么的,全都是先生张罗,包括每月的还贷我也不用费心。

当然,一些小事儿上,先生也全部做主了。去年国庆,我们小区的暖气要改分户供暖,原本这几天是计划利用假期回老家看望父亲母亲的。这样一来,先生让我自己回娘家,改暖气的事他留下料理。等我从母亲家回来,发现不仅地下管道布线全部善后,处理得平整干净,先生还顺带把原来的旧暖气更换成新式暖气片,据说是自己当工人亲自动手安装的。这么麻烦的事情,先生没用我分担分毫,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全部搞定。可见,大事小事不用争什么权,家里有个能做主的先生是一件多享受的事。

后来还有很多事情,先生只对我说一句:“这事你别管了,我来处理。”我知道,这不是谁说了算的话语权之争,这是先生替我扛下烦事、琐事的一份担当和一份爱护。我俩才不会为谁说了算、谁当家做主的虚衔儿费神。

慢慢地,我俩也有偷偷替对方做主的时候。

去年春节前,和先生逛街置办过节衣物。我一直想添置一件黑色羊绒大衣,正好看中一件,试穿后还非常得体合身。看了标价后,我有点犹豫,先生说:“你只管挑样式,就负责喜欢不喜欢,刷卡的事让男人做主就行了。”在先生的支持下,我美美地拥有了自己心仪的衣服。下到一楼,逛黄金首饰专柜,有一款三个细环组成的手环十分别致,在先生和服务员的鼓动下,我试戴了一下,真是赏心悦目,动心的那一瞬间,开始反省自己的物欲念太强,于是坚定拒绝了。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睡得很晚,响炮之中睡得也不踏实,隐约感觉先生拉过我的手,摸索着往我手上套什么东西,坐起来睁眼一看,他竟正给我戴上那个当初看中却没买的手环。我有些百感交集,先生一定是当时看出了我的那点喜爱不舍与自我约束的矛盾心理,偷偷地替我买回来,还准备给个偷袭。虽然是背着我做的决定,但这份老夫老妻间体贴入微的心意让人动容又动心。

我和先生大概就是这样的同类人,有些时候总是需要对方替你做个主。在先生事业遇到瓶颈的时候,我坚定地支持他辞职,甚至豪迈地说:“不要有后顾之忧,老婆全心全意养着你!”当然,这也不是替谁做不做主的事,说到底还是愿意给对方一份厚爱。

这么多年来,我因着先生那句“我来吧”,心安神定地站在他身后,享受那份安逸;也实话实说告知身边的人:“在我家,先生说了算。”

第72篇、爱情故事缺点是用来享受的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是刚结婚的小两口。

没多久,我发现女人的几个显著特点:首先女人是个暴脾气,唠叨是每天必修的功课,短则十几分钟,多则几个小时;其次,每天早上,隐隐约约地听见女人大声吼着叫男人起床;最后是罚站。这似乎是女人的杀手锏,男人下班晚了,门外罚站一小时才准进屋;跟女人抢电视遥控器了,也门外罚站一小时;换下的脏衣脏袜乱扔了,门外罚站一小时……只要男人无所事事地在门口溜达,那多半就是被罚站了。

而男人唯一的反应就是沉默。

或许是应了“夫妻互补”这个道理,男人与女人这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基本上没吵过架,相反还很甜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在外人看来,是一个难解的谜。

一天,男人与我下棋,我问他:“你老婆那脾气,你就打算这么忍一生?”他呵呵地笑着说:“什么叫忍?我享受还来不及呢。每天晚上不管我多累,睡得有多晚,我从不担心上班会迟到,因为我老婆一定会做好早餐,准时叫我起床;而下班后的日子更美好,我本想帮老婆做些家务,可老婆心疼我,总让我出去散散步,等我回家,香喷喷的饭菜已经端上桌;吃完饭,老婆还会与我倾谈,告诉我换下的袜子不要乱丢,否则她洗的时候找不到。”

原以为男人会大发一番牢骚,没想到男人会如此回答,我一时不知该将话题如何进行下去,只好顺着他的话说:“你老婆是个好老婆,就是说话的声音难听了些。”他回:“我老婆又不是歌唱家,声音好不好听有什么关系。”

我在那一瞬间呆住。原来在外人眼里女人那些所有的缺点,在男人心里,都是那样的美好,女人所有的缺点,男人都用来享受。这样的婚姻,又怎能不甜蜜幸福?

第73篇、爱情故事爱的眼神

那一年,我们选择了一种别致的方式结束我们的七年之痒——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庆典晚会,内容非常广泛,有知识问答,还有一些两人共同参加的竞赛。在妻子的鼓励下,我们报名参加了其中一项。

题目非常简单,几对夫妻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戴上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然后让对方辨认。谁能够猜出,便可以领到一份丰厚的礼品。

台上台下哄笑声不断,无非是丈夫认错了妻子,或者是妻子认错了丈夫。轮到我们一组时,我十分紧张,我害怕妻子认错了我,更害怕我会认错了她。

所有的人都迟疑着。我们都吸取了前几轮失败的经验,努力回忆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到一双忧郁的眼神走向我,从那种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个整日忙碌的身影,她时刻牵挂着我的脚步,点缀着我的爱恋……是她!我们几乎同时走到一起,眼神有力地凝结在一起。当我们同时摘下面具时,我看到妻子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们谈白天的心得。妻子告诉我,只要对方是爱你的,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那份思念。接下来,妻子给我讲了她以前从未提起的一段故事:

外婆生下舅舅不久,便在一次逃荒中与外公失散,一转眼,就是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里,外公一直在努力寻找外婆的下落,无数次的努力,无数次的失败。

二十年后一天,在异乡的大街上,外公看到一个穷困的妇人,身影佝偻,面容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闪烁着一种怜悯之情。外公只是路过,那妇人抬头看他,他也看那妇人,但外公没走多远,却突然折回身来,抓住那妇人的手,妇人吓得哆嗦成一团。

正是外婆,她在几十年的流离失所后,得了严重的失忆症,根本无法认出外公。外公后来告诉我们:当时一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是她。

在接下来的近十年时间里,外公寻遍天下名医,为外婆治病,但无济于事。外公毫不气馁,每天守着照顾她,就在十年前的一天,外婆突然叫出了外公的小名,那一刻,外公幸福得老泪纵横。

妻子最后对我说:当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公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外婆,现在知道了,那是爱的眼神,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也许时间毫不留情地摧毁了你的容颜,但那份莫可名状的牵恋,那爱过你的灵魂始终栖息在那里,不曾离去。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明白了爱的真谛。

第74篇、爱情故事不怕浪费自己

多半来说,从小生活环境好的家庭出来的女孩,不会在钱和得失上那么计较,不管成年后生活条件如何,对钱的态度大体不会差到哪儿去。她的身上会有发自内心的淡然,这是后天学不来的。

学来的优雅,终究会走样,因为骨子里没有这样的东西。现学现卖,真的太难。所谓耳濡目染、熏陶,就是这么来的。

想起朋友的一件事:她出了本书,我为她高兴,和她讨论选什么封面可以代表她的风格;她说另一朋友开口就问版税多少,出一本书要赚多少钱,不然不值。那问话让她不舒服。

她说的那个朋友我也认识,从小好强,能干,家里大小事做主,很能体会生活的压力。这本不是坏事,但对女人来说,钱上看得过重终究有些难看,我理解但不认同。

我比较倾向结交这样的朋友:她们钱不多,但会生活,从不会为钱挣扎得很难看。别人穿几千元的品牌时装,她们穿一两百元的棉麻衣服,清清爽爽,从不去比较,因为有底气。和朋友喝茶时,她们会主动买单,小钱谁出都不会损失毫厘,姿态却摆在那里。

我也不属于有钱的类型,但有我的价值观。钱不多,品位是否可以多些?多读些书,书花不了什么钱,却足以化妆你的眼神,让内心宁静。它解决不了生活的根本问题,却能改变你对事物的看法,你可以跟别人不一样。很多人每天有大量时间追赶劣质连续剧,却没时间看一本书,因为读书得心静。

从不羡慕别人拎一只几千元的包、穿一件昂贵的衣物,我看的是她的表情是否从容?说话速度是否不急不缓?是否常带着笑容?

良好女子可能心底从小有安全感,也常把人生看得淡然,不怕浪费自己。

我有一个朋友,人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结婚后随夫迁居武汉,放弃了外企高薪,呆在家里写写东西。很多人觉得趁年轻,大干快上,她闲闲地就出了一本小说,还被出版社追讨很久,换作别人,也许就想这么好挣的钱为啥不挣?可是,没什么比她自己的节奏更重要。

她老说的话是: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啊。她不用昂贵化妆品,不喜欢逛商场,最爱的度假方式是回江西老家父母的老屋。她说父母给的教育是女人内心急不得,好命的女人都是轻轻缓缓的。

另一朋友,父母小富则安,家教就是女孩说话要慢,面带笑容,多大钱办多大事。她轻松地考上北大,轻松地毕业,没犹豫就选择了小城的一个研究所,人生没什么大起大落。如今,住着带院子的房子,种了一室花草,闲时听唱片做蛋糕。浪费自己?她从不觉得可惜,她活得比很多女人好。

二十年同学聚会,她是最受男人欢迎的,是很多男人关于女人的最好回忆。女同学中动辄就是CEO、教授,她也没什么感觉,一点不知羡慕,因为她们脸上全是挣扎、太过努力的痕迹。女人有了一点点刻意,终究是不太好看的。

很多人会说,这些女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没承受生活压力。但我真是见过太多衣食无忧、却面目狰狞的女人。没别的原因,她们欲望太多,要得太多,总在想总在挣扎。在自己的范围内享受生活吧,没了当下,如何有未来?

一个对得失和钱财看得太重的女人,要在看得见的地方花钱。我和朋友们却有个原则,把钱花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着乐。出行在外,我会花钱住一个可心的旅馆,却不会去购物,别人旅游回来提着大包小包,而我有回忆。我们会为自己的热爱买单,一次,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来演出,我花了一百元去买票,跑到遥远的汉口看戏,目睹了茅威涛的风采。碰到好电影,一定虔诚地去影院,而不是仅仅看碟,那不一样的。做任何事,只是一种态度,态度不同,让你对待事物的方式也不同。

做个良好的女子,温柔地对待自己,世上也会少了怨妇和急吼吼的女人吧。

第75篇、爱情故事婚姻要讲缘分

我承认,在选择第二次婚姻时,我首先考虑的就是怎么过日子,而不是对方如何出类拔萃,因为我已经从离婚中学到了足够多的东西。我确认自己有能力去更好地爱对方,同时也明白,爱一个人,就必须自我完善。这种自我完善,也是我所谓“缘分”的一部分。

我现在的妻子叫珠拉,在蒙语中,珠拉的意思是“神灯”。天上必有神灯,而我这个“天”,必由她这盏“神灯”照亮。

我们相识6年后才结婚,是不是有点太“拖拉机”了?可我们之间的缘分,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就定下了——我说的是某种比一见钟情更深的缘分。

她是内蒙阿盟人,当时在阿盟歌舞团当舞蹈演员。大约是1999年,我去阿盟演出,他们团垫底。在后台,在众多的舞蹈演员当中,我一眼就看到她。我对自己说:嗯,行,就是她!

第二天演出完,我们一起到山上喝酒。至少在我心里,那天基本上把事给定了。

这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没有再见面,只是偶尔通个电话。她表现得不太积极,后来她对我说,当时她家里人反对,认为跟腾格尔搞对象不稳定,这小子准是随便玩玩。

这把我冤的,我是那种人吗?可我也能理解,因为我曾经就是这么过来的,你不能要求人家不这么猜想。但我这边已经定了,我相信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也是通过珠拉,我才算真正明白为什么叫“搞对象”。对象对象,对了就“象”。那是一种默契,从第一印象开始。

这第一印象其实也是一种想象,我相信我的想象。在反省了第一次婚姻失败的原因之后,我相信我的想象力比以前更健康,也更锋利。当然,她对跟我好不积极,说明她对这事很慎重。我敬重她的慎重。

最让我感到舒服的是她的性格:慢、温、从容。我想这和阿盟的地理环境有关:阿盟多是茫茫戈壁,四处散布着骆驼。所以阿盟人的性情像骆驼一样温驯,胸怀像戈壁一样宽阔。后来我又接触过几个阿盟人,发现他们都有这样的特点,只不过珠拉表现得格外突出而已。

因为心怀宽广,所以事情就少,有什么苦恼,她自己就处理了,我们在一起就特别清静。有关我的演出啦公司啦经纪人啦什么的,她一概不管。老婆就是老婆嘛,这也是一种默契。

家里一清静,气氛自然就和谐。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红过脸,动过气。这一点我当初是有预感的,我直截了当对她说:“敢跟丈夫吵架的女人,肯定不是好老婆。”

我比珠拉大18岁,有人说我是“老牛吃嫩草”,必有许多浪漫故事。其实,我们没什么浪漫,有的只是平常心,实实在在,真诚相待。四十老几的人了,还浪什么漫呀?我甚至不说“我爱你”这样的话。到我这个年纪,要是还老把这样的话挂在嘴上,准有病,除非他是个外国人。

据说女人都喜欢甜言蜜语,但我更相信男人行为的力量——不是偶然的、事件式的行为,比如送一幢房子、一辆汽车什么的,而是日常的、“润物细无声”式的。这是一种更见真情的示爱方式。

有朋友替我担心:你找了一个这么年轻貌美的老婆,将来老了可是要受罪呢。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我自认目前还算得上身强力壮,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找一个年轻漂亮的老婆,不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吗?我不想说什么“永恒的爱”啊、“一辈子爱你”啊这类听起来煽情的话,至少我不能因为年纪大就放弃对当下幸福的追求。至于老了以后是否会受苦受罪,上帝自有安排,咱们走着瞧。

眼下珠拉在我们团当舞蹈演员,还是跳蒙古舞。跳舞是一门吃“青春饭”的行当,但我丝毫不为她的事业发展而担心。既然说她是命运对我的奖赏,可见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和分量。怀着这种近于感恩的心情和她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是永远,我还担哪门子心呢?

我父母对珠拉挺满意。对他们来说,我和珠拉的结合算是了了他们的一桩心事。老人不在乎我在事业上有多么成功,他们在乎的是儿子是否生活得幸福。

第76篇、爱情故事女人的幸福要靠自己

爱的渴望

江旭东打来电话的时候,苏雯雯正在店里看报表。他的声音很温柔,“明天就是周末了,咱们带淼淼去游乐场玩玩,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顺便见见我的父母。”

“我担心他们不会接受我,我比你大,还离婚带着孩子。”苏雯雯的语气里都是担忧。“放心吧,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你了。再说,跟谁结婚是我的事情。”江旭东说得斩钉截铁。

挂掉电话,苏雯雯心里百感交集,她想不到在33岁这年,还可以遇到真心实意爱她的人。

苏雯雯和江旭东是在一个同城读书会上认识的。那天,她穿素色的连衣裙,化淡妆,长发披肩。刚进门,他的目光就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自由讨论的时候,他俩恰巧分在一组,聊得十分投机。分别的时候,江旭东主动加了苏雯雯的微信。这年头,遇到一个能够静下心来读纸质书的人实在太不容易了,她对江旭东的印象不错。

苏雯雯和江旭东最初只是偶尔聊聊,后来参加读书会的次数多了,他们很快熟悉起来。

当江旭东一本正经来表白时,苏雯雯简直受宠若惊。她喜欢他,却从没想过能跟他在一起。用世俗的标准来看,他们并不般配。虽然心里起了波澜,她还是拒绝了他。江旭东没有勉强,却也没有放弃。他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不着痕迹地提醒她,她是优秀的,是值得被爱的。

苏雯雯不是铁石心肠,她觉得自己不该辜负他的一片真心。所以,半年后,江旭东再次表白时,苏雯雯就答应了。踏出这一步,对苏雯雯来说,其实并不轻松。

上一段婚姻失败的打击

当初,苏雯雯和前夫也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们是大学校友,在海棠花如云朵般盛开的四月遇见。校园里的恋爱单纯且美好,几年的光阴就留下了无数难忘的回忆。大学毕业后,苏雯雯跟前夫回了老家,然后结了婚。

苏雯雯从小娇生惯养,父母总是竭尽所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她对婚姻的期待,就是嫁给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像父母那样继续宠着她,做个全职太太,安逸温馨地过一生。然而,远嫁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她吃不惯异乡的食物,听不懂别人的乡音,也没有亲戚朋友。因为结婚不久就怀了孕,她连工作都没有找。每天百无聊赖,早上前夫刚出门上班,她就开始盼着他回来。

苏雯雯唯一能找到点自信的事就是烘焙。外面卖的点心,她总觉得添加剂太多,不够健康。前夫很爱吃点心,她索性报班学习。她在美食方面天赋异禀,每次做好点心,他都吃得很满足。

前夫要工作,要应酬,不可能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苏雯雯身上。这让她备受冷落,再加上孕期比较敏感,动不动就挑刺。起先,他还忍着,好言好语哄着她,后来他也烦了,于是争吵成了常事。淼淼一歲多时,前夫调到销售部门,应酬更多了,三天两头地晚归。在一次喝酒后,前夫出轨了。很快,他们离了婚。

幸福要靠自己争取

前夫的出轨,让一直生活在安乐窝里的苏雯雯不得不面对现实。她开始反省自己。一直以来,她都没有独立过。结婚前,她依靠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奋斗;结婚后,她把一切都放在前夫身上,以为嫁给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就能给自己幸福。

她觉得必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于是,她在父母的资助下开了一家烘焙店。闲暇之余,苏雯雯看了不少书,还参加了读书会。然后,她遇到了江旭东。

一开始,苏雯雯不是很有自信。虽然事业上小有成就,但她还是对自己离婚带娃这件事耿耿于怀,觉得就算要再嫁,也该找一个离过婚的。但江旭东根本不在乎。他对苏雯雯好,也对淼淼好。他不止一次说,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有这么聪明可爱的女儿,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

淼淼也喜欢江旭东。她从小缺乏父爱,对江旭东特别依恋。而江旭东,总是温柔又耐心地听她说话,尽量满足她的每一个要求。

第一次去江旭东家,他大方地跟他的父母介绍她。让她惊喜的是,他的父母对她很热情,还给了淼淼红包。他们不是没有犹豫过,但是决定尊重儿子的选择。因为,那是他的婚姻。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苏雯雯披上婚纱,成了江旭东的新娘。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苏雯雯成长了不少。她不再怨恨前夫,明白未来比过去更重要;她开始懂得,女人的幸福从来都不是寄托在男人身上,而是靠自己给的。

苏雯雯相信,她和江旭东,还有淼淼,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

第77篇、爱情故事那一夜他比我更爱我

那天晚上星星很少,没有月光。我和莫远走出“迷离”酒吧,胳膊与胳膊、腰肢与腰肢藤蔓一样纠缠着,带着模糊的醉意。我们甚至忘了仅仅3个小时前,我们还是陌生人。

莫远轻声问我:你住哪儿?

他的嘴里发出好闻的葡萄酒味,我确定他只是微醺。但我何尝不是?我的大脑无比清醒。肆无忌惮的清醒。那么,方才在酒吧门口,在十字街头颈项交错的亲密,似乎有点佯醉做戏的成分了。我心里叹息一声。笑了。有什么不可以?天黑相伴,天明分手,从此还是陌生人。

我指着对街那幢28层的酒店,一字一字地说:去最高层吧,我想离星空近一点。

房间里纤尘不染,我和莫远走进房间后莫名地松开相扣的手。人多时似乎容易入戏,当四周安静得只能听到对方的心跳时,我们为什么如此拘谨?

我径直拉开薄纱窗帘,窗外只有寥寥几颗星星。我说:“莫远,如果你真的叫莫远的话,关上灯吧,在我身边坐下。”

房间陡然暗了下来,一分钟后,我们才慢慢适应了近乎迷离的光线。我们爬上宽宽的飘窗,抱膝坐下。透明的玻璃窗外,星星不远,高楼下阑珊的灯火也不远。莫远的胳膊碰到了我的膝盖,虽然只是几寸肌肤的辗转与分离,但我的弦一下子绷得紧紧的,我因此而屏息静气。

两人都没说话,可四周的空气越发动荡了。

莫远的目光看着夜空,他因为沉默而显得更加神秘。许久,他长叹一声:“我的很多第一次都与她紧密相连,我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牵手,拥抱。接吻。做爱……”

他自顾自地说着,说得支离破碎,可是我能听懂。3个小时前,我们坐在酒吧角落里,单身,各捧一瓶红酒,遥望。不知不觉,我们坐到了一起。他说青梅竹马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新郎不是他。

这样的故事简直俗到泛滥,以至于我们无需眉来眼去、试探、挑逗以及暗示,就在半醉半醒间心照不宣地牵扯着、纠缠着一同走出酒吧,走进暗夜,走进这个28层的房间。

“抱抱我,好吗?”我的请求突如其来,却也顺理成章。

莫远一愣,居然有一点羞涩与无措。我笑起来。站起身以玻璃为镜,缓缓褪去长裙,只留贴身的小衣。我青春光滑的皮肤,跳跃着一簇簇蓝色的火焰。我的手指沿着臂膀缓缓下行,直到掌心。指尖一阵干涩与枯萎,时间在慢慢爬过我的皮肤。

莫远的声音遥遥传来:“你在想念谁?”

是的,无数个这样的夜里,我独自舞蹈。用虔诚和欲念交织成想念,想念一个人。

一个叫槐的男人,是我的研究生导师,学业上的,精神上的。据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情感。研究生3年,我连表达也是不敢的,怕惊了他的耳朵,怕惊了他的贤妻他的娇子。

昨天是我毕业的日子,我告诉槐,爱他才是我今生惟一的事业。他低着头想了很久,那一刻我恍然大悟,原来我的心事他都知道。我求他握着我的手,他迟疑了一会儿,牵住我的手。我闭上眼睛,我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开成一朵花。抚摩着他厚实的手掌,那每一道掌纹,似乎都是我无法预知和解释的命运。

我说:“将我拿去吧。”我只能将处女之身奉献给爱情。我把脸伏进他的掌心,泪水淹没了他的皮肤。我不是伤感,真的不是。我第一次知道触摸能让我如此快慰。我有些害怕。

槐默默抽出手掌。他说,找个同龄男孩吧,你们可以在阳光下接吻,在众人的目光里用同一把钥匙打开同一扇门,睡同一张床,那才是爱情。

莫远的手伸过来,清凉一片。我的身体无法自抑地战栗,是的,我一直以为槐的目光可以拥抱我的灵魂。现在我才发现,我的皮肤更需要结结实实的环绕。

我的手牵引着莫远在我的身体上探索。那是属于我的私密地图,平原,高山,丛林或是深潭。或轻或重,或酥麻如蚂蚁爬过,或如狂风骤雨,或如坐春风,或如摧枯拉朽。我所有的感官,所有的感知能力。都在那一刻发生了奇异的变化,它们既敏感又混淆。我饥饿的皮肤。在莫远的掌心里享受着盛宴。

我愿意飞翔或是堕落。愿意付出或是收获,愿意进攻或是沦陷。我靠近莫远的耳边说:“我俩都是伤心人,为什么不一起做些快乐的事情呢?将这件事做成爱的模样吧。”

莫远突然颓然,停顿。罢手。

我看见,自己皮肤上跳跃着的火花在狂风掠过之后,以更蓬勃的姿态一朵朵一束束一丛丛怒放。莫远一定也看见了,因为他用珍惜的目光看着我。他艰难地说:“明天早上请告诉我你的名字,也许我可以在太阳下追求你,和你约会。今天这个晚上,我们可以看星星。”

天亮之后,我会不会爱上眼前这个叫莫远的男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世上有个很安全的男人,曾经比我更珍惜我的身体。是身体,不是贞操。是纯粹的爱情,不是所谓的处女之身。

第78篇、爱情故事找个喜欢与你聊天的人结婚

跟一个朋友说起找对象的事,我想起印象很深的两个人。

一个是实力派演员王志文,前年在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节目里,朱军问他:“40岁了,怎么还没结婚?”

王志文笑着说:“没找到合适的。”

“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呢?”

王志文沉思片刻:“就想找一个随时随地能和她聊天的人。”

朱军笑了:“这还不容易?”

王志文连连摇头,认真地说:“不容易,不容易。比如你半夜里想到什么,你叫她,她就会说,几点啦,多困啊,明天再说吧。你立刻就没兴趣了。有些话,有些时候,对有些人,你想一想,就不想说了。找到一个你想跟她说、能跟她说的人,不容易啊。”

另一个,是电视连续剧《康熙王朝》里的康熙。后宫粉黛三千,他最爱的人是容妃。他到容妃那里,最爱说的话就是:“朕想和你说说话。”然后,把一些国事家事倾诉一番。到后来,他不得已废了容妃,却在每每郁闷时,总要走到容妃宫前——人去宫空,贵为千古大帝,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这两个“成功人士”,对爱人的要求同样简单——能够说说话而已。细细想来,也就如此:你干的事情再伟大,再轰轰烈烈,你也是一个人,一个有七情六欲的平凡人,希望有一个贴心贴肺、知冷知热、能深刻理解你的思想与情感的人在身边,跟你交流、沟通。这样,你就不至于孤单、寂寞。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段话:“找一个你爱与之聊天的人结婚,当你年龄大了以后,就会发现喜欢聊天是一个人最大的优点。”当时,我还以为这是小女人情怀。现在看来,不仅是女人,男人也有这样的要求啊。

那就找个你爱与她(他)聊天的人结婚吧。

世界太大,太复杂,变化太快,拉住一个时时刻刻、随时随地能与你聊天的人的手,你就拥有了连康熙都没有的幸福。

第79篇、爱情故事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枯萎

1

遇到严佻的时候,我28岁,还没有谈过恋爱。

好像是从小到大,我一直好好学习。别人热热烈烈谈恋爱的时候,我整天上自习,原本不聪明的脑袋,居然也考上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工作,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可以谈恋爱的人,所以一直单身。

严佻曾经是公司的同事,我上班不久,他就离职了。那段时间,他偶尔回来,有时候看到我,会嘱托我——等某某在公司的时候给他打电话。那时候,我才知道公司拖欠着严佻上个年度的业绩奖,严佻本来一直等,希望拿到奖金才离职,结果实在等不下去了。离职后,公司果然不发业绩奖给他了。

我觉得,这挺不公平的,却也不知道怎样能帮到他。

那天快下班的时候,严佻又一次来到公司,最后失望地离开。在写字间楼下,我们等着各自的巴士。他穿一件很普通的夹克,白色的衬衫,短短的头发。

我们断断续续聊着天。

“周末总是没事干。”他说。

我笑笑,其实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做。

车子总也不来,他招了出租车:“不如,我送你一程。”我摇手说不用了不用了,却还是上了车。我觉得我拒绝得不够坚定,不知道自己的表现会不会太虚伪或者矫情。

他送我到家门前时,我往车里扔了50元钱。几乎是逃了回去。

那天晚上,我收到他的短信:你怎么这样滑稽?你是我见过的惟一和男子同乘出租车还会付钱的女子。

2

他还是偶尔来公司,见到我的时候说:“还欠你36大元,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傻傻地笑一笑。

他虽然已经辞职了,照片还贴在销售部的墙上,有时候我去销售部,会看到他的照片。以前,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注视过他,每次想起他,都是一个虚虚的轮廓。从照片里,我仔细端详他的模样。

他的轮廓很深,眉毛很浓,脸颊有几粒痘印。他的眼睛不大,很明亮。每次我经过那面有照片的墙,都会趁大家不注意停下来偷偷看一眼。后来有人把照片拆下来,扔进废纸篓,我偷偷找出来,放在自己包包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不愿意他的照片躺在废纸篓里,也或许因为私心里觉得,有一张他的照片也是好的。

他来短信,请我吃饭,是半个月后的星期天。我特地做了头发,我的头发原本短,烫完后就更短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后悔得全身都僵硬了,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我告诉他临时有些事,可能去不了了。他问我什么事情,问得那么自然,我不好意思说自己烫坏了头发,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回答,就那么尴尬着。

“你的发型蛮俏皮的。”他说。饭店小小的玻璃窗里,我看到自己的样子,模模糊糊的,像一朵蘑菇。他说我的发型好看,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那天我特别活泼,和他说了很多话。临近除夕,出饭店的时候,街边有人放烟火,我躲着鞭炮走,他一下子将我拥到怀里,吻我。五颜六色的烟花盛放在紫色的天空,我觉得那些烟花都是为我放的,为了我和他,为了我的初恋。

3

父母不让我和他同居,我就等父母睡着,半夜偷偷去找他,在楼下喊他的名字,踢踢踏踏上楼。有被我吵醒的人冲我吼,我也不在乎。

我每天都要见到他,见不到,心情就不好。他和哥们吃饭,不方便带女朋友,那我也要在饭店外面等他。他说我傻:“第一次恋爱的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傻?”

他34岁了,早不是第一次恋爱了。我说:“是啊,我就是这么傻。你第一次的时候呢,傻不傻?”

他低头想了很久:“也很傻。”

因为他的业绩奖,我和公司的负责人吵起来了,还递了辞呈。我的专业不好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就这样没有了。他说:“你不是有个亲戚在公司高层么,协调协调,还是别辞职了。”

“什么亲戚啊,就是从前的一个邻居,遇到了寒暄两句,真要找他帮忙,人家早躲远了。”

那是我们最相好的一段时间了。都没有工作,就天天宅着。

从前他不带我去见他的哥们,如今走到哪儿都带着我,带我逛街吃各种小吃,带着我螃蟹一样在大街小巷晃悠。

我带他回我家。工作是因为他丢的,父母骂我,对他也不好。他很能忍。

那个晚上,我又趁父母睡着了跑去找他。我们一起睡着了,夜很深,窗外有车子开过。他的呼吸很轻。我觉得他没有睡着,伸手搂住他,他的手掌扣住我的手,不让我摸他的脸。我挣扎着开了灯,看到他的眼睛湿了,他说我对他很好,他觉得欠我很多。他问我喜欢什么,钻石,他买不起;婚纱,他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我送你花吧,我还没有送过你花。你喜欢什么花?”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约会,紫色的天幕开满了五彩的烟花。“烟花。”他说好,赤着身子从床上跳下来,满屋子翻找。找了很久很久,找到过年时候剩下的一个炮仗,塞到我怀里。我笑着扑过去打他,心里怎么爱也爱不够。

4

半年后,他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同时打官司拿回了属于他的奖金。一切,几乎走上正轨了。

那天我给他洗头,他问我他的发迹线是不是比从前高了一些,我说没有啊。我想把他的头发往下梳,这样发迹线应该能显得低一些,却又怕他发觉。

他在新公司,一切很顺利。有一天我收拾屋子的时候,看到他的相册,相册有女子的身影,我问他这是谁。“从前的女朋友。”“我是第几个?”“第五个。”他说。

改变是渐渐发生的,他渐渐晚归。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再那么有耐心,脾气也不像原来那么好了。有时候我做错了事,从前他笑笑就算了,如今他会训我很久。

他仍然和我一起做家务,只是做而已,不再像过去那样,边做边说话。

夜半醒来的时候,他不再用胳膊环着我,我们之间,隔着一点点距离。

因为他对我没以前那么好了,我便慢慢觉得他也不像原来那么好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再说他脾气不好、没房、没车、没好工作,我就会联想起他的晚归、坏脾气和沉默,于是不再和父母顶嘴。“你和他在一起,有的是苦吃。”偶尔父母的这些话,会飘进我的心里。我这么不愿意想起这些话,但那些话就像淡淡的烟雾,当你发觉的时候已经无处不在了。

有人看到他和别的女子在一起,是12月,离我们正式恋爱,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5

4年的光阴,就这样过去了。

他一直在这个城市。我们分手不久,他和那个女子住在一起了。我是他的第五个女朋友,那个女子,就是他的第六个女朋友吧。

我开始相亲,遇到适合的人,就结婚了。

结婚前的一个月,在步行街,我看到他了。他一个人,大约刚办完什么事情吧,还是白衬衫,蓝夹克,手插在裤袋里,看到我,笑一笑。我突然想起4年前,我们第一次接近的时候,也是在巴士站,他也是这样对我笑笑,匆匆的时光在眼前流过,我不知不觉脱口而出:“我要结婚了。你呢,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

他低了一会儿头,抬头的时候眼里并没有吃惊,好像我早该结婚了。天那么热,我心里那么烦躁。车开出五站地后,乘客上车下车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怀锦,怀锦。”

我探出头,他从一辆出租车上奔出来。旁边的乘客说:“这辆车追公车已经追了两站地了,到了巴士站就喊怀锦、怀锦。怀锦就是你啊?”

我下车。他满头大汗,给我一个盒子:“送给你的结婚礼物。”我打开一看,是一只水晶花瓶,应该很贵吧。他说他也不知道该送我什么,刚才他的反应太糟了,所以我走后,他立刻在旁边的商店买了礼物追来了。

“怀锦,你知道吗,我谈过那么多女朋友,我本来以为,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你是对我最好的女子了,为我付出那么多。其实刚开始,我并不喜欢你,我只是听说你有个亲戚在公司高层,希望他能帮我讨回奖金而已。我不过是利用你,但是你对我太好了,好到我慢慢喜欢你,很喜欢你。”

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我对他摆手说再见。上车了,我的眼泪还滴滴答答往下落。其实他并不知道,他利用我的事,在我辞职的时候就知道了。公司的同事看我辞了职,打电话来说我傻:“他曾反复向我们打听你的亲戚在高层做什么,他是利用你的啊,利用你给他通风报信,利用你那个亲友。”“那个人,并不是我的亲友。”我说。同事说:“那更糟糕了,你现在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他八成要把你甩了。”

“利用就利用吧,反正我喜欢他。”

人人都说我傻,还为他辞了职,但是我觉得值。我28岁了才恋爱,总得傻一回吧。他也傻,知道我没有那个亲友。也不甩我,还对我更好。

我去试婚纱,婚纱店的小妹在听歌:“多得那雨势,将烟花扑毁,令我能体会,凡事会枯萎。”有人说太不喜庆了,换一首。小妹就换了一首,蔡依林和陶口的《明天你要嫁给我》。《明天你要嫁给我》结束了,又是那首:“多得那雨势,将烟花扑毁,令我能体会,凡事会枯萎。”

我一个人在试衣间,慢慢蹲下。分手后,我第一次那么强烈地想起他,想起他第一次约我吃饭,想起我偷偷藏起他的照片,想起他深夜里眼睛湿了,说我对他太好。我知道,我是真的爱过他,他也是真的爱过我,就像他说的,我是他惟一想过要结婚、一起过一辈子的人。

我多么希望,有的人永远在身边,有的感情永远那么浓烈,永远不会有犹疑,永远不会过期,但是……凡事会枯萎。我蹲在试衣间的地上,捂住脸颊,哀哀地哭了。

第80篇、爱情故事老婆,我们绝交吧

关于减肥

结婚后,我跟媳妇都胖了,我们决定一起减肥。我媳妇问,有没有不用管嘴不用迈腿的减肥方法。我查了一个网络资料:坐在沙发上看恐怖片也能燃烧热量,起到瘦身的作用。且片子越恐怖,热量消耗越多。于是,我俩约定好,把孩子哄睡以后,看个恐怖片。

后来我总结了教训,看恐怖电影,千万不能关灯,关灯的话,你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太恐怖了!

关于给儿子做饭

给儿子做辅食,我跟我媳妇都懒到极致,都想让对方去做。

我说,你做的儿子爱吃,你去做吧。我媳妇说,你做的精致,看着有食欲。我说,你会搭配,每次做出来都有营养。我媳妇说,你摆盘有艺术性,儿子最喜欢了。我岂能败下阵来,继续劝诱,你上次做的那个西红柿鸡蛋汤,儿子超级爱喝。我媳妇接招反击,你包的那个韭菜虾仁馄饨,儿子一口一个,能吃20个。

为了捍卫我誓死不做辅食的权利,我一定要把她夸到厨房里。我准备发起第N波劝诱,然后我媳妇突然扔了手里的书,蹦蹦跳跳地过来,亲了我一下,我儿子也不甘示弱,过来亲了我一下。我一愣,然后乐呵呵地去厨房做饭了。

关于婚姻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放了一首《当你老了》。也许是情绪到了,我看见我媳妇流泪了,那一瞬间突然有点心疼她,然后抱了抱她。我笑着说,你放心,说好了跟你到白头,我绝对不会偷偷去楼下的理发店先焗油。无论将来有一天,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你。我媳妇感动得泪流满面地说,既然夫妻一场,你把鞋先穿上,脚臭辣眼睛!

我媳妇问我,假如婚姻是7年制的,你会选择续婚吗?我想了想说,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7年又7年,每一次要结婚办酒席,太累了,我会选一个可以一辈子在一起的人。7年又7年,我会找到无数个理由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找不到一个理由去爱无数个人。

我媳妇问,那万一结婚后,你碰到了那么一个人呢?我说,尽管我是成年人,可关于爱情,也没啥抵抗力,所以,结了婚,上了岸,就不会让自己再去河边溜达。就像你点了一碗清汤葱油面,眼瞅着菜单上还有椒盐大排、麻辣鸡块、脆皮炸鸡翅,你肯定会犹豫。所以我不会把自己放在两难的选择里,点了清汤面,我就收了菜单,不给它们诱惑我的机会。我媳妇说,你是因为穷,而点不起菜单上的其他菜吧!

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嫁给我呢?我媳妇说,我认识你那会,觉得你写的故事,真文艺,像是有点才华的样子。后来,我们一起吃过几顿饭,我就决定嫁给你了,毕竟,你炒的菜好吃。

关于一辈子

这些年,我媳妇虐我千百遍,我还待她如初恋,倒不是因为我这人脾气好,温文尔雅,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她,毕竟她报了我们家楼下的跆拳道班。

当然了,有时候,我们吵架,她也有求着我的时候,跪在床边,特别虔诚,特别有诚意。她说,求你了,老公,你从床底下钻出来吧,我保证,不打你了。我笑着说,你写个保证书。

想起许多年前,我们刚恋爱的那会儿,汇泉广场有一个品牌活动,买两瓶可乐,可以玩全场的游戏,其中有一个游戏是有蜡笔和纸,那天,我们画了一张结婚证,在上面签了名字。

那天坐公交车送她回家,她紧紧攥着那张结婚证,我觉得她特别可爱,以至于许多年以后,我们吵架,我偶尔也会想起那个时候的她。白天吵了架,睡觉前还互不搭理,半夜迷迷糊糊抱在了一起,身体和习惯最诚实,这就是婚姻。

吵架归吵架,但别伤感情。一辈子选一个跟自己同行的人不容易,美好的东西记住的越多,就越容易原谅生活不善意的刁难,爱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大量学习的事,所以,许多美好的过去,要温故知新。

第81篇、爱情故事第一次爱情

一双新鞋你要是不穿,终其一生也不知道合不合脚。

1987年1月,我新兵训练结束后,从四川广元来到眉山市,进入一支英雄的部队。和我一起分到班里的还有另外两名战友,其中一名姓曾。小曾很机灵,很热情,高高帅帅的。他是四川仁寿县人,家离部队驻地很近。

每逢周末,小曾的妈妈会从仁寿赶来探望他看。那是一位非常慈善的老人。我和小曾的关系特别好,他妈妈来了,我便会让母子俩坐着好好聊聊天,而我则是跑前跑后地倒茶、端水、打饭,尽心尽力地伺候着。在远离家乡和家人的异地,小曾和他妈妈亲情温暖、慰藉着我的心。这样一来二去的,大家都熟络了。

记得有一次,曾妈妈来了以后,拉着我的手不让走,叫我陪她聊聊天。其实,我也不想走,就顺势坐到了曾妈妈身边。曾妈妈开始问我家长里短,我实话实说,告诉她我家里贫穷,真不知道当几年兵回去以后,该做点儿什么事情,也许连找媳妇都成了难事。我们家乡当兵回去的,有好几个都成光杆司令了,大家见面以后还相互敬礼,打趣说:“司——令——好!”阿姨听后哈哈大笑。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那次走后,第二个周四便收到一封来信,地址是:四川省仁寿县清水乡元坝村四组。我打开信一看,字迹娟秀、工整,有两页纸。后边落款是曾妈妈的名字。信的大意是,阿姨特别喜欢我,说我做人做事稳重,今后一定会做出很大的成绩来。同时介绍说她还有个女儿,比我战友小1岁(我战友当时19岁),正在上技校,毕业后还可以找个工作。如果我今后想在四川安家的话,他们会帮我把家安得妥妥的,让我好好生活。看完信,我整个人像是飞起来了一样,走路的姿势都有点儿飘飘悠悠的。感觉地球突然变得太小了,天空也变得太蓝了。脸上仿佛有千只蚂蚁在爬。

要知道,在我们贵州大山里讨个媳妇,比登天还难。

这事我一直憋在心里,没有跟小曾讲,也不好意思讲。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又是一个周末,曾妈妈带着女儿来到部队。两个人说是来看望小曾的,我却猜想她们可能是来看我的。我的心忍不住一阵一阵狂跳不止,思维和身体在那一刻,不知道往哪儿安放才妥当。走出门又绕回来,回来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别说坐下来,整个人风摆杨柳似的,完全不是平时训练的水平。一心想说句话展示一下自己的魅力,嘴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粘着,吐不出半个字来。整个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圈一圈地转着,怎么也转不出兴奋、激动、忐忑、不安的漩涡。我搜肠刮肚,拼命地回想平日里抄录在学习笔记上的能够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的话,却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彻底失忆

经过曾妈妈的一番介绍,我知道她的名字叫曾娟。曾娟的身高171厘米,站起来感觉比我高(我174厘米)。脸型长得像赵雅芝。她没有化妆,但是,肌肤白皙,水灵透亮。嘴唇上一抹天然红,比唇膏的颜色还正。笑起来,腮的两边还略带小酒窝,好像可以装下腼腆。一排整齐的牙齿,白得没有污染,很是晃眼睛。直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透露着文化人的内涵。两只黑莓子一样的大眼睛在镜片后面“忽闪、忽闪”地启合,带着羞涩的穿透力。她想看我,但是又不好意思正眼多看,憋得一张俏脸如同桃花般嫣红。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没有绑扎,瀑布般紧贴着后背顺下,畅意又畅爽的样子。她穿着一身淡灰色的小翻领套装,领口处露出雪白衬衣,显得干净而雅洁。她的话不多,只是轻轻浅浅地笑,整个人看起来,既稳重又漂亮。

我想我得抓住这次机会,留住这位姑娘。我鼓足勇气,闷头来了一声:“你好!”

她愣了一下,羞红了脸,低下头轻轻地回了一句:“你好!”

我像是遭到雷电的击打,瞬间就蒙了。再说啥呢?我只能沉默。这沉默像一块石头沉入大海,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够把石头捞起来!半晌,我忍不住又说了一句:“你读技校啊?”她“嗯”了一声,问:“你怎么知道我读技校的?”

我心里一惊:看来曾妈妈没有把自己的意思告诉曾娟啊!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她的问题,忍不住去看坐在一边的曾妈妈。曾娟也感觉到了什么,目光也投向母亲。曾妈妈有点不好意思,眼神闪烁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微笑着说:“我向程勇介绍的。”

曾娟认认真真地看了我一眼,娇羞地笑道:“你们训练好苦啊,脸都晒得黑黑的。”说这话时,她的语调轻如细丝。“是的,我们每天都要训练,不管刮风下雨。”就在这样断断续续的对话中,已经快到中午饭时间了,我极殷勤、极主动地跳起来,说:“阿姨,你们先聊,我去打饭。您想吃什么?”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吃啥?不就是食堂里做的那几样饭菜吗?真是越不想丢人,越丢人!好在曾妈妈和曾娟没有难为我,说吃啥都行。倒是小曾,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笑。

吃过午饭,曾妈妈和曾娟要回去了。我和小曾送他们到营区外的公路上搭车,临别时,阿姨对我和曾娟说:“你们今后用书信联系吧!”

曾娟搀扶着妈妈乘上公共汽车,很快就消失在公路的尽头。小曾叫了我两次见叫不动,扔下我走了。我在原地足足呆痴了半个小时,才恍恍惚惚回到营区。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日子像宿醉一样倒着过,感觉我这辈子打光棍的可能性为零了。做梦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像是亲吻啊、拥抱啊之类的,频频出现在梦里。白天总是心神不宁,直接影响着训练。一天晚上,连队点完名以后,指导员讲话:“依据条令规定,坚决禁止士兵在部队驻地谈恋爱,如果有人膽敢违反,一定要严肃处理。”我一听,心里惊慌起来,感觉指导员像是在说我一样。我想,既然部队有规定,我就得坚决执行。况且我才当兵第一年,年纪轻轻的,会不会影响我的工作和学习?后来的几天,我心里一直在反复考虑这个问题。经过再三的权衡之后,我决定给曾妈妈写封信。告诉她老人家我现在还年轻,不想谈恋爱。信寄出去以后,我的心里充满了自责和不安。我担心她会生气,失望,不原谅我。她老人家是给了我母爱的人啊!几天之后,我收到曾妈妈的回信。她说没关系的,谈恋爱又不要你们现在就结婚,可以等退伍后再成家。如果你有勇气承接,那你就坚持到最后。看着回信,我忽然觉得,岁月的航船正绕过我青春期的最后一个岬角,美好的明天正向我走来。

就这样,每个星期天,她们母女俩都要来部队看望小曾和我这个未来的家人。我也就心安理得地在小曾的掩护之下,享受着甜蜜的亲情和爱情。她们每次来都要给我带一些吃的食品或者布鞋之类的东西,我照单全收。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是一年。第二年我当上班长,工作比以前更忙了,没有更多时间写信。曾娟每个星期都有信来,那些娓娓话语,温暖着我的心。又是一个星期天,曾娟和阿姨来看我俩,给我带来了一件她自己编织的绿色毛衣。捧着毛衣,我高兴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从小到大,我就不曾穿过毛衣。所有了解我的人都知道,在我的诗歌和文章中,提到次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贫穷”。可见,贫穷在我的记忆里是多么深刻。多年以后,那件毛衣,在我休假回家时,我母亲清洗干净放在木箱子里,直到今天。

我和曾娟倾心相爱以后,曾媽妈便不再经常到部队了,只有曾娟每个星期来看望我和她哥哥。少女情怀总是诗,曾娟也不例外。她打着看望小曾的旗号到部队,其实是来看我。如果足够细心的话,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她的眼神中发现难以掩饰的炽烈和依恋。所以,她每次来部队,我都是喜忧参半。我渴望见到她,又担心被领导觉察。我们俩像搞地下工作似的,在连队宿舍后边的晒衣场上偷偷摸摸地简单交谈一阵儿就依依不舍地分开。每次她离开的时候,我都要和小曾一起送她。我的心里饱尝着甜蜜的苦涩。哪得人间双全法,不负使命不负她?

1989年3月,我留在营区带新兵,小曾随部队去外地执行任务了。她依然每个星期天来看我,我越来越害怕这事被领导知道。所以她每次来,我都讲,你别来了,我们部队有规定,如果领导知道了,我会被处理……终于有一次,她噙着眼泪走了。小曾归队以后,她也很少来。偶尔收到她的来信,也不似从前那般热情。

她最后一次来看我,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吃完晚饭后,班里的战士们问我:“班长,是你的女朋友啊?好漂亮哟!”我哪里敢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是我战友的妹妹。曾娟的脸上立刻笼罩了无边的失望。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她不说走,也不说不走,只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心里着急呀!连队哪有她住的地方!一个班13名战士,分两个房间,全是通铺。况且,一个女孩来部队住,这不更引起领导对我的注意和不满吗?我的心里在渴望她走,也在渴望着她留。无边的矛盾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是谁说过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可以平复一切冲动?反正,那一天的那一时刻,我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时间暂时平复了冲动,却加深了挫败感。最终我还是轻轻说了声:“送你走吧,曾娟,时间不早了。”

她慢慢起身,我送她到部队外的公路上搭车,一路上我看见她一直在擦眼泪。嘴唇翕动着,好像有话要说,却一直没有说出口。

“别哭了,曾娟。”我只能用如此空乏的词语来劝慰她。

她上车了。她一直在哭。她在伤心的哭泣中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她,我就去看汽车。

汽车在黄昏中顺着公路越走越远,最后,缩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在一个冷清的下午,我收到她的来信。“程勇:我非常理解你们部队的规定,也理解你的心情,今后也不会再打扰你了,你多保重……”

看着信,我的心像一台破旧的机器轰然散架。我知道一切的诠释已经再无必要,青春年少的我无力也无法留住我的爱情。我抬头望着天空,太阳锋芒毕露,逼迫我流下苦涩的泪水。

许多年过去了,在一片灿烂星空下,我偶尔会轻轻念出她的名字。

第82篇、爱情故事一直想要离婚的女人

她慕名而来,却不是为了咖啡。她说自己忙得根本没有时间喝咖啡,她是为了这里“很会聊天的老板娘”,而恰巧那一天,阳光很好,我把书搬出来晒在院子里,于是我们就坐在院子里,聊起来。

从不去咖啡馆的人,为了聊天而来,十有八九是情感问题,果然她一开口就说,我给婚姻设下的大限是9月1日,但为什么时间临近,我却特别迷惘。

她想离婚已经想了8年,從孩子出生开始。今年终于给孩子安排了寄宿学校,她原本打算9月1日孩子开学后,就向先生摊牌谈离婚,如今却又担心不好向孩子交待。

“孩子是你不离婚的唯一理由?”我问她。

“对,我很爱他。孩子出生以后,我一心扑在家庭,工作基本靠混,这么多年来,我没有看过一部完整的电视剧,没有单独出去旅游过,为了孩子已经坚持到现在,我担心离婚后会功亏一篑。”她的声音开始哽咽。

有些人是通过拼命付出,甚至付出不应该付出的东西,来找寻自身的价值感,他们没有信心与能力迎接更好的生活,于是索性完全放弃自己,通过对他人的付出掩示自身的钙流失,等到彻底变成一个“软骨病患者”,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责怪他人,我都是为了你……

我知道她是无法接受这个真相的,转而问她,离婚后打算怎么办。

“找一个懂我的人,哪怕穷一点,年纪大一点,都没关系。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丈夫整天忙于事业,连陪我看电视剧的时间都没有。”

她在青春年少时,大约是一个很喜欢看电视剧的姑娘,说不定某部电视剧里还寄托了她对于未来爱情与婚姻的梦想。

“不过,我丈夫也不陪我看电视剧……”我小心地选择措辞。内心深处另外一个狂野的声音却在呼喊,傻姑娘,难道你对着白子画舔屏的时候,真希望身边有个人陪着,然后你们为电视剧里不相干的人彼此伤害,仇深似海?电视剧是用来做梦的,梦境都要与伴侣纠缠在一起的人,并不是爱得深,而是不懂得与自己相处,他们越是害怕孤独,却更容易感觉孤独。

“你们讨论电视剧,能说到一块去吗?”

“那说明你跟你丈夫的感情也有问题!”她原本充满悲伤的眼睛里,忽然多了一丝悲悯,仿佛在说,可怜的女人啊,你的感情已经出问题,你却不知道。

与她的对话开始显露艰难。她用小匙一点点舀着咖啡送入口中,每喝一口,便叹一句,怎么有人喜欢这么难喝的东西。在她的身上,自信心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她既想向他人倾诉,又将自己包裹得严丝合缝。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是因为深知自己的残缺,才去寻找另外一半,而她本身就是一个圆,她要找的是一块桌布,这块桌布必须每一个点都贴合她,否则就会令她不安。

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她帮我把晒过的书一本本收好,放回书架。整理完毕后,我发现同一个尺寸的书都整齐地排列在一处,与之前那些随意排放的书相比,它们不像是真的书,而像一只只印了书形图案的小木箱。我忽然心疼她,一个规则意识如此强烈的人,她无法随波逐流,无法顺流而下,她像堂·吉诃德,带着战胜一切的勇气与决心,一路收获失望。

“其实,除了跟丈夫一起看电视剧,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先把有趣的事情都尝试一遍,再离婚也不迟啊。”她燃起了希望,用力点点头,说得对啊,真是很对。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想,其实离婚已经成为她的光辉梦想,对于梦想成真后的虚空无力承担,所以任由自己拖延下去。

第83篇、爱情故事我才不会管你

从小的印象中,外公外婆就老打架。外公属龙,外婆属虎。外公高且瘦,听说很年轻就当上了本地某著名工厂的管理层。外婆矮且胖,农村的,在家里喂猪。后来,外公由于某些原因被陷害下台,就被曾外公强迫娶了外婆。外公老是嫌外婆没有文化,就老是吵架,甚至打架。他们住在河边,一打起来就什么都往河里扔。我印象中,外公扔过外婆的麻将和锅。外婆也不甘示弱地扔过外公的烟和酒。

外公生性好烟酒,特别是酒。以前有那种1。5L的百柠汽水,外公就老是拿着瓶子去外面打白酒喝。一天大半瓶。喝醉了就躺在路边睡一整天,或者是回家耍酒疯对着冰箱撒尿。外婆没收了他的钱,他就赊着喝。我妈和外婆沿着小路和所有卖酒的小卖铺打招呼:不要赊酒给外公,外公没钱,她们可不会帮外公还酒钱。

所有老板都不赊给他以后,外公不抱汽水瓶了,他不知道从哪弄了一个小的塑料杯子,放在衣袖里,路过卖酒的小卖铺,遇到有些把酒坛子放在门口的,先慢慢地走近,然后趁老板不注意猛地掀开盖子,拿出小杯子舀了就跑,边跑边喝。后来,各家老板也学聪明了,每次外公一走近,老板就站在酒坛前瞪眼看着。外公终于没酒喝了,就坐在家里的院子里一边吧嗒着他的叶子卷烟一边叹气:哎,酒都没喝的了,真是命苦!

大概七八年前,外公老年痴呆了,听力越来越差。外婆的声音就越来越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因为酒的关系,外公连我都认不得了。但是每次我们去看他,他还是特开心。因为每次我爸去,他就能有点酒喝,哪怕是一小杯。我在外公的耳边大声喊:外公!外公笑眯眯地看我,摇了摇头。我用小本子写字给他:外公,我是洪叶。外公扁着嘴看我一眼,还是摇头。却扭头对着我爸呵呵笑,右手不断做出酒杯的姿势:喝点!喝点!旁边洗菜的外婆扯着嗓子就开始骂:喝喝喝!喝死你个老骨头!我的耳朵都被震痛了,就对外婆说小声点。外婆继续扯着嗓子:这个姓黄的!我小声点他根本听不到!这时候,外公竟然回嘴了:姓张的!你一天就晓得吵吵吵!

我婚礼的时候,外公已经基本站不起来了,也彻底听不到了。我站在迎宾区看着外婆蹒跚着推着外公的轮椅进来。外婆瘦得有点让我感觉有点陌生。我高中胖到118斤,在墙上贴了很大两个字:减肥。外婆来我家看到我就开始骂:减啥减!你那叫肥?你外婆我都160多斤了!你要长到我这么胖才能叫肥!可是,眼前的外婆已经明显是属于很瘦很瘦的老太婆了。我跑过去拍外公的肩,外公笑眯眯地摇头,右手做出酒杯的姿势:喝点!喝点!外婆很大声地骂他,我的伴娘们笑着说外婆这么瘦,中气好足。

前段时间,妈妈打电话给我,说外公基本上一个星期没吃东西了。外婆把煮好的米汤灌进百柠瓶子,骗外公是酒。外公喝了一口就像小孩子一样噗噗噗地喷了外婆一身。外婆气得掐了他两下,只能在米汤里面加点酒。外公才喜滋滋地喝两口。妈妈说外公的脸凹陷得厉害,躺在床上脸上的肉都垂了下来。

昨天,外婆生日。中午我给外婆打电话。外婆很久才接,一句“喂”却差点把我震聋了。我说外婆生日快乐!外婆扯着嗓子喊:嗯嗯嗯,快乐快乐!我问外婆在干吗,外婆说在帮外公洗屁股。他起来去上厕所,还没走到,就拉裤子里了。我看了看身边的大禹,无法想象有一天我需要帮大禹洗屁股的样子。我说:外婆,你好厉害啊!以后大禹老了是这样我肯定就不管他了!外婆扯着嗓子地笑:哈哈哈,年轻的时候都说不管不管!可是现在我不管谁管啊!哎哎哎!姓黄的!你光着屁股爬哪去……然后电话就没声了,估计又是忙外公的事情忘记挂电话。

有些人对你说了太多太多甜言蜜语,他说一辈子不会离开,他说会给你幸福,他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你信以为真,一晃神,他又对着其他人说去了。有些人,你们互相咒骂,说以后你怎么怎么样了才不会管你。

说是不会管你,可是,谁知道呢?

第84篇、爱情故事光阴如水,明珠依旧

和明珠相识,算算已经有20年了,明珠是男生,一个仿佛永远也长不大的忧郁男孩。

那时读小学四年级,明珠转学与我同桌。我不明白一个男生为什么要叫明珠,也不明白一个四年级的男孩子,为什么总是一脸的忧郁。

在我们傻呵呵疯玩的时候,明珠脑子里想的却是,看大门的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大爷,咳嗽得那么厉害怎么也没有人照顾呢?那个从农村来读书的李同学,穿得像个叫花子似的怎么不知道学习呢,被老师批评竟然还能笑出声来……

明珠总是忧国忧民的神态,虽然学习好但也没人喜欢和他玩,每当他和我谈论那些不靠谱的与我无关的事情时,我总会撇撇说,你真是吃饱了撑的,管那闲事干吗。

结果不幸言中,有一天,明珠没有饭吃了。那时学校离家远,我们都带饭在学校吃,明珠把饭盒送给经常不吃午饭的李同学,李同学狼吞虎咽地消灭掉,一个饭粒也没给他留。

明珠用手紧紧地按在胸部,不想让胃里发出咕咕的声音,我万分不舍地把雪白的馒头掰下一半递给他,明珠很羞涩,但还是接受了。

那以后,无论他说什么,只要我不开心,就可以大声呵斥他,因为半个馒头,明珠总是羞于与我分辩。

读初中时,我和明珠同校不同班,偶尔会在校园里与他相遇,明珠依然是羞涩的,每次看到我,总会让他想起那半个馒头。

初中毕业,我便工作了。明珠读完高中,最后考取大学。有一次出差,在客运站看到明珠,虽然已经长高长大,但眉眼之间依然是单纯而羞涩的。他正聚精会神地听一个骗子讲丢钱的经过,其实骗子的演技并不高明,仿佛如出一辙,想要回家,家在很远的地方,钱却丢了。许多人在看这出闹剧,但明珠却神情专注地听完,并毫不犹豫地掏出钱,抽出几张准备递过去。

我毫不犹豫地冲过去,从人群里把明珠扯出来。明珠看到我很惊讶,我告诉他那是一个骗子。明珠淡淡地说,骗子也很不容易呀。那时明珠已经读大二,穷学生还想帮助别人,我怒气冲冲地训他。其实我俩只是小学同学,没有理由去管他,但明珠没有生气,只是手足无措地笑着。

明珠结结巴巴地说,我给你写信。那时还没有手机和电脑,我狠狠地瞪他一眼,写信干吗?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但明珠还是写了一封信邮来,内容很平淡,可能只是为了兑现承诺而已。

后来,我工作结婚生子,过着平淡温馨的生活,而明珠则散落江湖,再无音信,只是从同学那里听到片段。大学毕业后,明珠分到一家公司,因为理不清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而辞职,后来南下经商,但因性格耿直,学不来圆滑处世而回到省城发展。

那时,我辞掉工作在县城开一家商店,明珠从省城回乡时听说后,特意来看我。明珠没有太大变化,有一点点沧桑,依然忧郁的眼神,说着孩子气的话。他还没成家,已经三十多了,我说,我的儿子已经能打酱油了。明珠说,不急,我要先立业然后再成家。

明珠终于安静地在省城里打拼,每天起早贪黑,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唠叨着那些他认为不公平的事情。那时已经有手机了,偶尔会收到他的短信。累了,倦了,他单纯地发着牢骚。

有一次,明珠打来电话,言语之中掩饰不住喜悦,原来他有女朋友了,我刚想说祝贺之类的话,他竟又跟上一句,我媳妇很漂亮。

那个长不大的男孩终于结婚了,新娘子确实漂亮。我去参加婚礼时,明珠感慨地说,不胖也不瘦,你一点也没变。我调侃,为了照顾你的情绪,我也不敢老呀。

因为有了家,也就有了男人的担当,明珠改变了许多,尝试着与各种人打交道,尝试着进入各种行业,对人对事不再偏激,许多看不惯的人与事,他也能试着用别的方式来解读。明珠的事业也逐渐走上正轨,人到中年,虽然眉眼间依然是羞涩而单纯的,但也平添了许多成熟,举手投足间尽显男人本色。

我以为经过世俗的洗礼,明珠会愈发老练成熟甚至强硬,但他依然不改初衷。他说,小区楼下的垃圾箱旁边,有位无家可归的老人,每次送给他食物,自己都要难过很久。他会从有限的资金里挪出一些来,捐款或者救助需要帮助的人,他常常为自己不能做得更多而懊恼,忧郁的眼神里,依然悲天悯人。

有人说,时光是把无情的刀,会把每一个人雕刻得面目全非,而时光在明珠面前却失去了魔力,他是善良的,光阴也是善良的,没有刻下任何苍老的痕迹。与善同行,明珠不会老。

第85篇、爱情故事初恋爱上陌生人

爱上陌生女子

十八岁那年暑假,我去了姨妈家。姨妈家是一个滨海城市,红砖绿瓦,再加上那些殖民时期留下来的德国老房子和海边凉凉腥腥的风,使这座城市充满了一种浪漫的旖旎,而我那时已经拿到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与其来说散心,不如说是来度假。

姨妈家的房子在离海边不远的地方,前面是大海,后边是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厚重而典雅,我常常会在黄昏的时候去海边散步。姨妈家在闹市区还有一所房子,大多数时候,房子里只有我自己。因为姨妈为了上班和生活方便,只到周末才会住到海边这套房子里来,所以,我会常常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外边的大海发呆,海风把窗帘吹起很高,而我忽然感觉百转肠,那种感觉是很奇妙的。

我想,应该有一个女孩子出现才好。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品尝就不再是寂寞了吧?

所以,我发现她时简直欣喜异常。

她在我姨妈家房子的对面三楼上,当她在阳台上出来做操时,当她给阳台上那些花浇水时,当她一个人在屋里换衣服时,我感觉自己的心扑扑地跳。

那实在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不过二十岁吧,高高的个子,很白皙的皮肤,长长的腿像小马驹一样,在安妮宝贝的书中她说,“只要给我十分钟,我就能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与我有故事。”在看到她的一刹那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只要给我一个刹那,我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她的头发很长,像海藻一样披下来,青岛的夏天是腥的,所以,她常常每天洗两次头发,然后跑到阳台上来晾晒长发,隔着玻璃窗,我看到她赤着足,穿着白色的浴袍,坐在阳台上的白椅子上,像一幅画一样。

我就这样迷恋上了这个陌生的女孩子,甚至不去前面的阳台上看海了,甚至不去黄昏的海滩上散步了。

她居然没有发现对面有一个男孩儿在看着她,她有时不在,有时会在镜子前照很久,为了看到她,我买了一个高倍的望远镜,虽然知道这样做不道德——因为我在偷窥一个少女啊。

但我顾不得了,在望远镜里,她更美丽了,甚至,我能看到她脸上微微的汗珠,还能看到她脸上有几粒生动的雀斑,她的碎花长裙,她的让人想入非非的紧包着臀部的牛仔裤,最让我喜欢的,是她有一件非常美丽的紫色长裙,上面飘散着蓝色的花朵……

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也和我一样是学生?还是已经工作了?但我敢断定,她肯定也是来青岛度假的,因为那房子里不曾出现过别人,何况,那座德国人留下来的老房子,的确被改造成了一家海滨度假别墅,并且价格不菲,住在那里的,外国人比较多。

所以,她的身份对于我来说是个问题。

有一天我看到她在看一本书,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恰恰是我手中这本,我感觉有必要和她交流一下。虽然去和她交流是幌子,但最起码,我可以认识她了。

于是我整整一夜没有睡好,我在想见到她的第一句说什么。你好?不,太正经了,我想认识你?不,也小儿科了。

我就说自己喜欢她又如何?告诉她实情,有什么不好?我想,自己18岁了,有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权利了。

沉沉地睡去之后,我梦到了她,梦到她开了门,穿着那条紫色裙子,她说,我等你半天了,你终于来了。

醒了才知是一个梦,我觉得很失落,但还是洗了脸,换上干净的牛仔裤和白衬衣去往那幢楼了。

虽然那么近那么近,但我却觉得隔着山隔着海似的,心里的狂跳让我几次窒息,上到二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走不动了,坐在木楼梯上发了一刻钟的呆,终于到了她的门前,没错,302。

我敲了门,门开了。

出来的,是一个外国男人。你找谁?他问。

那个女孩子。我说,昨天住的。

你在说什么?他好像很不明白,我今天来住的,带女友来青岛度假。

女友?当我正在疑惑时,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子,个子矮矮的,戴着眼镜,我一下子绝望了。

她,走了。20天度假结束了,她走了。

找了一个长腿如小马驹一样的女友

大学四年的暑假,我一直住在青岛,所有人不明白我为什么一直来青岛,甚至寒假时我亦来过。

而且我总是在阴面的阳台上呆着,盯着302的方向,最后一年,我带了一个女孩子来。

她一直给我在大教室占座位,她还给我买好了饭菜等我去吃,笨手笨脚地织过一件毛衣给我,最重要的是,她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特别是两条腿,长得像小马驹。

她叫林景,成了我的初恋女友。所有人都这么说,但我知道,我的初恋不是她,虽然第一次牵手、初吻全是林景,但是,有些事情,精神意义的层面和具体的一些东西是不一样的。

当我长长久久地看着对面时,林景说,对面有什么?302的阳台上,是一对老夫妻,不知是哪国人,老太太穿着鲜艳的红裙子,我对林景说:多漂亮的红裙子啊。

大学毕业我留在了北京,隔三差五,林景会来我的小屋,我们一起吃吃饭逛逛街,父母在为我们张罗着结婚的事情。

晚上的我是寂寞的,于是去打午夜热线,一个叫做“心灵站台”的节目,所谓的站台,也许只能稍做停留吧,但我喜欢女主持人的声音,那么磁性,非常性感,此时,我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我23岁了,懂得欣赏一个女人的性感了,即使是声音。

我喜欢听她念诗听,缓缓的声音在背景音乐之下那么美妙,她说起自己毕业的大学,竟然和我是一个学校,只不过她毕业的时候我刚刚去。

第一次打她电话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话: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是从她的声音我喜欢了这个节目的,而那声音,竟然没有任何隔阂感。

我和她说起曾经的暗恋,说起对一个女孩子的向往,当然,我只是云山雾罩地说了些片断,她静静地听着,然后对我说,每个人都会有那个阶段,以为爱上了那个人,其实只是爱上了一种想像。

她是这么告诉我的。我心里好受多了,时间长了,我和她成了朋友,偶尔她做完节目会给我打个电话,我们继续聊,什么都说,有一次我问她,你暗恋过吗?

她说当然。中学时,她暗恋过自己的老师,可是那老师已经结婚了,她带着怅然的口气,那口气里如我一样,有着淡淡的忧伤。

在她主持节目的时候,她会在中间插一些歌,莫文蔚的居多,我问她为什么喜欢莫文蔚,她说,因为她有一种超然的忧伤。

在我们认识半年的时候我们决定见个面,我给她的礼物是莫文蔚的《i》,我们约定在北京一个酒吧里见。

只是梦中人

林景不知道我在和电台女主持人的交往,她开始购买结婚的东西,带着大红喜字的东西被一件件搬回家来,家里已经有了新婚的气息。

我并不是爱电台的女DJ蓝眉,我只是觉得寂寞。寂寞是一件灰色的披风,它罩住了我。

我坐在了酒吧里的角落里,我们约好是在酒吧的入口处见的,但我想还是躲在暗处吧,这种躲藏的心理让我有安全感。

然后我看到了蓝眉。

然后我呆住了。五年前的女子,还是长发,穿着紫色的裙子,上面飘散着妖艳的蓝色的花朵,她在张望着,似五年前的镜头一样。原来,我们一直在一个城市,原来,我找的人就在我的身边,原来,我们竟然是说了半年话谈了半年心的朋友!但此时我却无力上前,我能去说什么?我怕自己会泄露了我全部的秘密,我怕我会崩溃啊。

为了掩饰自己的惊慌,和对面的女子说起了一些明星,比如那个最近被绑架的明星,我们说他可能就是太有钱了。

我的心却扑扑地跳着。虚弱到无力再回一下头,她就在那站着,一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在约定的时间过了之后,她走了。

恍惚间,我接了她的电话,你为什么没来呢?我还想给你一张莫文蔚的碟呢。

对不起,我说,我临时有点事。我注意到自己说话时那种眼神,酒吧的卫生间有一面镜子,我站在镜子前呆了好久,直到,泪流满面。

一个月后,我与林景结婚。

电台的电话,我再也没有打过。因为我发现,有些事情,有些人,刚一开始就错过了,而错过了的那一个刹那,就是长长的一生。

第86篇、爱情故事我就是老公的网上恋人

第一次接触

老公金文其貌不扬,事业平平,也没什么不良嗜好。他走在街上,除了我,没有别的女人会去注意他。我们俩平平稳稳地过着日子,儿子已经7岁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上班有一半时间坐在电脑前,而老公却很少摸电脑。一天,他兴奋地打开电脑对我说:“老婆,同事给了我一个QQ号,快把我加为你的好友吧!”

第二天快下班的时候,我和朋友在QQ上聊,正要下线,突然看到金文也在线上。我想问他晚上想吃什么,正要点击时脑子灵光一闪,且慢,跟他开个玩笑吧。于是捡起一个早已弃之不用的号,起了个具有冲击力的名字:烈焰红唇。金文果然上钩了。

你好!我先打招呼。

你好!过了一会儿他才回答,想象他笨拙地摸索键盘的样子,我不禁窃笑。

在忙什么?我又问。

这会儿不忙,快下班了。

那下次再聊吧。我说。

大概又一阵摸索后,电脑上出现了一行字:还有点时间,可以再聊会儿。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律师。你呢?

我是老师。傻老公,在网上可不能实话实说。

经常上网聊天吗?

今天是第一次。

太阳落山了,天快黑了。我惆怅地说。

是啊,快6点半了。

我笑,这个不解风情的傻子!

我要下班了,改天再聊吧。他说。

那天他比我晚一步回家。他看起来心情不错,我问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高兴事,他说没有,他并没有告诉我他第一次上网聊天的事,我有点伤感,原来老公也是有秘密的。

第二次聊天

几天后的星期天我去单位加班,金文说带着儿子在家也是闲着,不如去单位上网。一定是想那位“烈焰红唇”了吧。我打开电脑,他果然在线。

你好!今天休息吗?

是,今天休息,我带着儿子来单位上网。

过了漫长的一会儿,我还以为他离线了,又见他说:对不起我打字速度很慢,儿子又在一边捣乱。

好儿子!表现不错,回去给你买好吃的。想到儿子的手在键盘上胡乱敲打,我大笑。

中午我们在一起吃饭后去逛商场,我给儿子买了很多好吃的,问他:“你的功课做完了吗?”儿子说:“做完了。有几道题不会是爸爸教我的,爸爸上了一会儿网……”

“是不是跟哪个美眉聊天了?”我笑着问金文。

“聊……聊什么?查了点资料。”他的脸有点泛红。

第三次聊天

这次金文一上来就热情地问候:你好!见到你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

你结婚了吗?他终于问到实质性问题了。

我还是单身。

单身贵族,好啊。

我要乘胜追击: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浪漫有情趣的。你呢?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我喜欢对我死心塌地有责任心的男人。有人说女人变坏才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你怎么看?

我不认同,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不是这样的,真正有爱心的女人也不是这样的。

我很欣赏你的坦诚。我说。我们能成为心灵上的朋友吗?我抓住机会发问。

能,我想。

我大胆地追问:如果以后我喜欢上你了呢?我们有没有可能发展?

我们刚认识,还是不要问这样的问题吧。

我是说如果。我紧追不舍。

我们只能是网友,这是我的底线。

那行字我看了很多遍,金文的表现让我满意。那天晚上我特意做了几样金文最爱吃的菜,至于网上聊天的事他还是一字不漏。

第六次聊天

和金文在网上已经很熟了。一次他说他想听听我的童年趣事,我说我是在草原上出生的,那里非常美,天空异常纯净,白云在天上快速地移动着,我经常在无际的草原上一边奔跑一边唱着歌儿。有时会躺在地上把云彩想象成各种动物。

真是一个好地方!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金文进入状态了:你会骑马吗?

当然会,草原上长大的人哪有不会骑马的?我小时候和男孩一样野,现在收敛多了。

我老婆也是在草原上长大的,也会骑马。

我一惊,是不是被他发觉了,赶快说:下次一定让我见见你太太。

过了一会儿,他敲出一行字:你真可爱,我喜欢!

狼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回头再和你算总账。我开始生气,不顾他的挽留,匆匆下线。

第七次聊天

我使出浑身解数写了两篇散文给金文发过去,再一次聊天时,他大赞我的文采:读你充满诗意的文字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做法律工作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美的文字和才情呢?

我又一惊,是不是他开始怀疑了:你什么意思?

别介意,我的意思是像你这样文理兼通的女子真不多啊。你知道吗?你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

此话怎讲?我问。

喜的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忧的是我们只能做网上的朋友。

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故作深沉。

过了一会儿,又出现一行字:也许遗憾的才是最美的。

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打完这行字我自己也感到心惊肉跳。

你已经是了。他说。

简直滴水不漏,看不出啊。必须再发一招:我好像有点爱上你了……

这次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八成在那边心潮澎湃呢:其实我早已经爱上你了!

我傻了,接下来我不知该怎么办了,如果他要求见面呢?我心情变得很沉重,老公爱上了“烈焰红唇”,他终于出轨了。我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那天晚上我借口加班挨到很晚才回家,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儿子已经睡了,金文还在看书。我没理他,盘算着该怎么修理这个貌似忠厚的人。

他叫住我:“老婆,坐下来,问你个事儿。”

哼,我正要找你算账呢。貌似一副不解风情的样子,其实内心骚得很呢!

他问我:“你知道‘烈焰红唇’是谁吗?”

怎么?我正要找他算账,他倒先发制人了。

“是个女的吧,在哪儿认识的?”

“是网友。这个‘烈焰红唇’真的很吸引我,做个红颜知己非常理想,聪明,热情,浪漫,温柔……”

“你们认识多长时间了?”

“一个月吧。”他盯着我的眼睛叹了一口气:“唉,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这个人呢?”

气死我了:“你不用找了,‘烈焰红唇’就是我——你老婆!失望了吧?”

他哈哈大笑:“老婆你终于承认了,我的表现你满意吗?我是不是经受住了考验?”

我有点尴尬:“不满意!”

“爱上自己的老婆有错吗?”

“可那是‘烈焰红唇’。”

“傻老婆,那聪明、浪漫,难道会是另外一个人吗?”

我问他什么时候察觉的,他说是因为我发给他的两篇散文:“这是惟一的败笔。除了这个别的都无懈可击,老婆,你真的很吸引我呢。”

本来想讨伐金文,但最终却和他握手言和了,他写下了一个书面保证,保证今后再不用QQ聊天。我始终不知道他在发现我就是“烈焰红唇”之前是不是真的掉进去了,也许开始时他真的把我当成红颜知已了,后来我想方设法地想刨出他的真实想法,但都被他巧妙地回避了。我不再问,男人总是有或多或少的秘密是不想对老婆说的,这是我从没有进行到底的网恋中得到的启示。

第87篇、爱情故事一场爱恋一场梦

很多年后,林然回忆起和于束的交往,仍觉得像梦一般。

当你温柔而慈悲地望着我

那时候的林然是一位孤独的女生,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图书馆……

那天,于束踩着阳光踏进教室,试图在黑板上工工整整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觉得字写得太难看,擦了又擦。他说:“你们朱老师因身体不适住院休养,这学期由我来教你们班的现代文学课。”说完这句话,他的额头已冒出细密的汗水,为掩饰自己的拘谨,他欲转身再做板书,无奈转身时弧度太大,左手啪一下甩在讲桌上,他疼得龇牙咧嘴,又自我解围般吐了吐舌头,林然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于束回头时正好对上林然的眼睛,林然赶紧望向窗外那棵树。

“既然你那么喜欢那棵树,就以它为题,写一首现代诗。明天交给我。”于束似乎在蓄意报复。

林然站起来,高傲地说:“不用明天,我10分钟之后就可以交。”

多年后林然回忆起那首诗,只记得是写了大树和太阳的守望。诗歌的结尾是——当你温柔而慈悲地望着我,你痛苦,我也痛苦;你寂寞,我也寂寞。

林然真正和于束熟悉起来,已是大二上学期的冬天。林然那时在学校的文学社工作,担任校刊编辑一职,于束是校刊顾问,各类重要稿件均由他作评。每天傍晚,他们面对面忙着各自的工作,大部分时间不说话,累了的间隙,偶遇对方的目光,两人总会相视一笑。忙完,两人去吃饭或者去喝咖啡。有时候,于束会骑自行车带林然在这个小城市里穿梭,更多的时候是两人肩并肩慢慢悠悠地走,消磨着傍晚闲散的时光。那时候的林然热衷于写作,尤爱写诗。在路上,林然虔诚地读给于束听,并让他多加指教,于束每次都打趣:“您这不是让我指教,是向我炫耀。”然后他会由衷地加一句赞赏:”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女生。”

于束是这所学校不可多得的才子,又受西方文学的熏陶,有着贵族式的不羁与英俊,身边永远围着那些连句子都写不通顺却争相让于束帮忙修改稿件的女生。于束被这些“蝴蝶”缠得头昏脑涨,慌张的时候总习惯四处寻找林然的身影。此时的林然永远是安静的,要么伏案工作,要么就是对他微笑。

一次,于束被邀请为大一新生上一节现代诗课,他带林然一起去了。一进教室,于束就指着林然给大家隆重介绍:“这位是你们的学姐,她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女生,没有之一。”同学们大呼:“您女朋友真漂亮!”于束一愣,看向红了脸的林然,然后不置可否地笑笑。

没有希望的美好是最干净的美好

于束长林然4岁,两个人都正值好时候,如果有爱情发生,也不失为一个浪漫的故事。但林然知道不可能,因为于束异地的女友一年后即将回来和他结婚。没有希望的美好是最干净的美好。这句话用于形容林然和于束之间的关系最恰当不过。

那天,忙完稿件,窗外已纷纷扬扬下起大雪。于束忽然问:“林然,你喝酒吗?”林然愣了一下,鬼使神差般点点头。

走出校门,雪已经很厚。街头寂静无声,于束忽然停下来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林然笑着说:“生日快乐!”于束转过身,忽然躺在雪地上。他仿佛在自言自语:“你说过一会儿我会不会被雪埋葬了?”见林然定定地看着他,他便伸出手,对林然发出邀请。

林然缓缓蹲下来,于束环住她,给了她一个带雪的拥抱。

“林然,你爱过吗?”一天,于束一边低头忙工作,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林然一愣,不知答案是否曲解了他的问题:“爱过。14岁时爱上一个人,相爱5年。那天他去游泳,不幸溺水身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任性,总要很多很多爱,霸道得近乎偏执。现在才知道,没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活着多好,不管后来能否在一起,他活着就好。”

林然的声音很平静,于束却听得动容,正要说什么聊表安慰,林然却突然对他笑了,说:“晚上去喝一杯吧。”

跟着林然进门时,于束才知道她没有住学校宿舍,是在学校附近租的一居室的房子。林然递给他一双女式拖鞋:“没有邀请别人来过,所以今天你只能先将就穿我的。”说完她放下包,娴熟地准备晚餐。于束要进厨房帮忙,林然推开他:“你去看电视,别沾染油烟味。”于束不肯走,赖在厨房打下手。一起洗菜的时候,于束忽然对林然说了一句:“你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21岁的姑娘?”

“那我像几十岁的姑娘?”

“你像一位妻子。”

林然回过头,咯咯直笑。

菜很快烧好了,味道很美。于束说:“我带了酒。”林然盛了一碗粥递给他:“先暖暖胃。”

喝到微醺的时候,于束说:“爱一个女人,住一间屋子,买一块地,望一个景,走一条死路。太多选择,我无所适从,漫无止境,茫茫无际。”林然也喝得两颊绯红,她像在呢喃:“路上的人喜欢追根问底,虚度了多少光阴。”他们都喜欢《海上钢琴师》这部电影,这是他们各自喜欢的台词。

林然摇摇晃晃起身去拿旧碟片,是陈可辛的《甜蜜蜜》。他们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一部电影放完已是深夜。林然起身送别于束。

此后,于束常常来林然这里吃饭。他先是自备了一双拖鞋,然后陆陆续续带来自己喜欢的书,最后带来一件绒毯。他说:“你这里很安静,万一我读着书睡着了,林然你千万别叫醒我,把这件绒毯帮我盖上就行。”

于束爱喝酒,所以无论春夏秋冬,林然习惯用一碗粥问候他的胃。紫薯粥、海鲜粥、青菜粥、红枣赤豆粥。温暖又妥帖。然后他们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于束在林然這里待的时间越来越久,他的手机每天晚上都会在同一个时间响起,于束挂掉,很快又响。林然这时总借口沏茶,起身离开。

一次,于束忽然拉住林然的手说:“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在恋爱。”林然任他握着,一声不响。末了,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于束,你说爱情是什么?”

“是陪伴,是拥有。”于束动情地看着林然的眼睛。

林然将手轻轻抽出来:“深爱的本质其实是悲悯。”

于束怔在那里。

陪伴和拥有里原本也没有她

再见面,已是林然大学毕业5年之后。这5年他们其实没有斩断联系:林然找到工作了,林然碰壁了,林然生病了,林然加薪了;于束升职了,于束结婚了,于束吐槽他的一地鸡毛,于束做了爸爸。他们的距离有一千里,却好像在面对面。

为完成一个专题剧本,于束带学生到林然工作的城市的附近山区考察。他在短信里把地址发给林然,说:我在这里,离你是不是很近?

林然按地址查询,原来是在百里之外的郊区。每天有3班客车往返,上午的车已错过,她打了的士径直奔去。到了山下,司机嫌山路危险不肯前往,林然只得下车徒步前往。她想让于束下来接她,手机却突然没了信号。几座山连绵起伏,她才想起,她忘了告知于束她具体的抵达时间,也忘了问于束具体在哪儿。她只能翻山越岭去寻找。

上山的时候,林然走得太心急,一个陡坡使她脚下一滑,眼睛一黑滚了下去。睁开眼,林然庆幸自己毫发无伤,双腿却抖得厉害。林然暗暗问自己:如果是从山顶摔下来呢?如果摔死了,值吗?

到了山顶,手机一下子来了几十条短信。

“你在哪儿?”“你到了吗?”“路上顺利吗?”“饿了吗?”“你发个位置我去接你。”……

林然握着手机,流下泪来。

那天他们像往常一样,絮絮叨叨说着近几年身边发生的趣事,几杯酒下肚,心事便藏不住了。于束问:“你还是一个人?”林然点点头。于束轻轻说道:“你毕业之后,我买了你租过的那套一居室。累了,就去那里。推开门,好像你还在。”然后他打开手机,给林然看那套小房子的照片。看到最后一张,林然心生凄惘:最极致的无能为力,原来就是这般滋味。

林然曾经那么胆怯,像小小的刺猬等待冬眠的结束。她的喉头有一根软骨,她等着于束将那根软骨拿开。然而她新生的奢望落了空。那些年他们优柔,带着盲目的决心和绝望的依恋,连一个吻都没来得及发生。在无数个推杯换盏的夜晚,他们谁都不敢醉一场,而未说出口的爱已被岁月掩埋,林然心想:于束能在这世俗的烟火里幸福地活着,对她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全。

送林然下山的时候,下起了雨,路太陡又滑,于束伸出一只手,扶着林然,两个人肩并肩走着。林然上车,车开出好远,于束还站在雨中。

林然别过头,听雨声拍打着车窗。她閉上眼回想从前。从前于束曾问林然“你爱过吗”,从前她问于束“爱情是什么”;从前她说“爱情是悲悯”,从前于束说“爱情是陪伴是拥有”。

陪伴和拥有里,原本也没有她。

第88篇、爱情故事校园:七夕节的栀子花

“给你,”阿南冲过来,脸红红的,往我手里塞了一朵栀子花,“乞巧用。”我的脸一下子烫得能往外冒蒸汽了。

“为什么给我?”我愣头愣脑地问。

“给你就给你——”阿南掉头就跑,像是后面有高校长在追他。 阿南是高校长的儿子,如果哪天不上蹿下跳打坏两片瓦,踩坏几根苗,那他一定是生病了。每天黄昏,都有邻居拿着被打破的瓦片什么的,跑到学校跟高校长“聊聊天”。“聊天”之后,高校长就拿着一根小竹枝,满村子找阿南。

高校长戴着眼镜,一副斯文相。气势汹汹的样子跟他真的不怎么协调。村里人就喜欢看高校长凶起来。凶起来的高校长才有可能坐在他们家的晚饭桌旁,一起抿上一壶米酒。

“其实,也不能怪阿南。”村里人都这么劝高校长,“屋顶上葡萄挂果了,金南瓜开花了,男孩哪能忍得住。小时候,我们谁没睬坏过人家屋顶上的瓦?” 这倒也是,村里的灶屋都修得矮,盖着稻草、瓦片。主妇在屋旁屋后插一根葡萄枝,点两粒金南瓜籽,葡萄藤、南瓜藤蔓延到屋顶,开花了,挂果了,好滋味就藏在屋顶上。金南瓜花吸吮起来可甜了,味道不比葡萄差。

阿南倒不是嘴馋,一般都是伙伴央求他。

葡萄要留着变紫,金南瓜花要留着结南瓜,不能随便动,可把灶屋底下那些孩子给馋坏了。他们都找阿南说:“阿南,我们家那葡萄绝对可以吃了,去年味道甜得很,去摘点咱们尝尝吧。我爸那根木棒,可比高校长的小竹枝粗得多,那一棒子下去——”话说到这里,说话的人都要打个冷战,“再说,你爸要是喝上二两米酒,回去肯定把打你的事给忘了。”

村子里那么多人家,阿南可忙了。 我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工夫送栀子花给我。

想起栀子花,我的脸更烫了。

今天是七夕。

七夕乞巧,是祖上留下来的风俗。晚上,女孩辫子里插着栀子花,在月光下穿针,请求月娘娘把心灵手巧的祝福赐给自己。老人说,戴过栀子花,女孩儿心眼更清亮。

这天,栀子花要男孩子送。不过,谁送谁栀子花,可微妙着呢,这栀子花有点像情人节高校长领着我们画的情人节贺卡的含义。

那次,我只收到了俊辉的情人节贺卡。阿南的情人节贺卡送给了他妈妈。

其实,阿南和我关系挺好的。我们是同桌,还一起参加了数学竞赛。那些竞赛题,争论起来可有意思了。我们拍桌子,跳到椅子上争论。

“给你!”没想到,阿南又回来了,往我手里塞了个硬东西, “我姐的,明天记得还我。”他照例跑得飞快。

我伸开手,原来是枚发卡。我的头发被爸爸剪成齐耳的蘑菇头,短短的,有了栀子花也没地方插,只能用发卡别在头发上。

这个阿南,竟然也有细心的时候。

“阿南——给我出来!”远远传来高校长的声音,我听到他在前屋跟人说话, “今天七夕,关他什么事啊,一个男孩子也去摘栀子花。摘就摘吧,他把人家一树花摘得七零八落,说是要挑朵最好的!你说,该不该骂!”

“哈哈——”邻居大伯大笑起来。

我看看手里的栀子花,想起阿南摘一朵,丢掉,再摘一朵,丢掉…一我仿佛看到他那精挑细选的样子,忍不住也笑了。想起“精挑细选”这个词,我心里有点好笑,又有点甜。

第89篇、爱情故事短暂的迷梦

平淡的爱

琪琪婚后变得越发漂亮了。

尽管她快要三十岁了,但是在轻熟的美里面仍然略带着一丝隐约的少女气质,让她更加具有别样的风情。

她去参加同学聚会,有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一直惊呼:“天哪天哪!琪琪!你完全变了一个样!现在简直美翻了!”

她有点羞涩,因为在过去的成长经历中几乎没被人夸过漂亮,因此不知道怎样面对这样的场景,只得抿着嘴唇轻笑,看在一干男同学眼中,更添了一丝娇羞妩媚。

聚会结束后,尽管知道她已经结婚了,男同学们还是明里暗里争着送她回家。她很开心,一颗心仿佛飞翔在云端——原来当美女的感觉这样好!

她回到家,已经快凌晨一点了,老公还没睡,在等着她回来。但是他确实已经很困了,只好拿着手机躺在床上努力睁着眼睛防止自己睡过去。她看得心里暖暖的,感动地走过去抱着他撒娇:“快睡吧,我还要卸妆,要一会儿呢。”

他放下手机紧紧抱了她一下,说:“那你快点啊,我好困,先睡了。”

她微笑着放开他,换下衣服进了洗手间。

她心情愉快地卸妆,开心得想要哼唱几句,又担心吵到老公,最后只好生生忍住了。

回想起今天的经历,再想到新公司同事的反应,她心里感慨良多,同时也对老公深深感激。

琪琪年幼时家境艰难,性格阴郁,长得又偏胖,所幸学习成绩还不错,否则真是低到尘埃里也没人会注意到她。

这样的成长经历中,自然不会有男同学来献殷勤。琪琪自己又内向,成年之前和男生说话的次数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和老公是高中同学,高中时她除了成绩好一点之外,依然还是没有更多的优点。婚后她问过他,问他当时为什么会爱上她。

老公温柔一笑:“觉得你有才华啊,而且似乎很有个性的样子。”

原来她的沉默寡言在老公眼中是有个性的象征。才华呢?则可能是因为她的作文经常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吧。

他们大学时开始谈恋爱,但因为是异地恋,他在北京,她在广州,真真是天南地北相隔万里。不过他有机会就会坐火车到广州来看她,学生时代没有多少钱,只好坐硬座。一路摇晃到广州,下车时腿已经肿胀得几乎没有知觉了。她每次看到都心疼无比,希望他来又不希望他来。

但是,尽管无比甜蜜,毕竟是异地恋,情侣之间的很多小问题都会被无法相见的距离放大无数倍,他们也曾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不过,幸运的是一起坚持到了最后。

婚后他依然如婚前一样疼她宠她,她只管负责照顾好自己就行,其它的大小事,几乎被他全包了。也因为如此,她活得越发滋润,也越发光彩照人,绽放出从未有过的优雅美丽。

但是这样幸福平淡的生活久了,她又隐隐约约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就像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少了一点盐,总觉得不是那么让人彻底的心满意足。

但是她又说不出具体是少了什么,直到遇到新公司的年轻小同事。

小秘密

琪琪最近换了一家新公司,是对她而言全新的金融行业。因为对公司和专业来说,她都是彻底的新人,因此刚到公司的时候,内心其实是比较惶恐的。

第一天下午,她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想事情,考虑怎样开始新工作,突然有人轻轻敲她的桌子,她抬头一看,一张朝气阳光的脸正在对她笑,不等她开口,对方已经先开口了:“你好,我叫苏书,叫我小苏就好,你叫陈琪琪对吧?”

琪琪还没来得及回答,已经先听到了自己的心跳的声音,她莫名地觉得紧张,突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笑着点头。

后来琪琪回忆起那天的场景,什么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张年轻动人的脸庞上开朗的笑容,以及自己响如擂鼓的心跳声。

第90篇、爱情故事她是我心里最蓝的天

1、心疼钱,却不心疼力气

那一阵,妈来电话说:老爸的同事淘汰了一台VCD送她了,搬回家看着,可清楚了。想看啥看啥,终于可以看我喜欢的二人转了。只是家里那台电视总是闪,不过能听声就行!

我纳闷,问:不是春天邮去三千块钱叫你换新彩电的吗?

她沉吟了片刻说:那钱,我攒着呢,留给你结婚用。

我很生气地嚷她:我结婚不用你操心,给你钱就是让你花的,攒什么攒!

妈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喃喃地说:你在外边也不容易,我和你爸啥忙都帮不上……

我心里一酸,听不下去了,忙说了几句我一切都好,长工资发奖金之类的好消息,挂了电话。心里满是酸楚。

在城里挣扎着生活下去并不容易,自己顾得上自己就很不错了,所以在城里住了几年了,给她的钱也只是一点点。

那次回家时,妈洗衣服,也不知怎么的,就把一张一百块钱给弄丢了,屋里屋外地找,牙也痛了起来。尽管我一再说,妈,丢就丢了,就一百块钱,可是她还是上火了。

晚上,我听到妈在屋子里辗转反侧,是啊,节俭了一辈子的母亲,怎么能不上火呢?我上大学,每次走时,妈总是给我超过生活费的钱。我不要,妈就说;穷家富路。

晚上耍赖和妈住一个屋,看见妈穿的是一件露了很多眼睛的线衣,那些破洞是自然磨的,精薄了,袖口领口已经飞边了。我的心里很难过,在学校,一百块钱一转身就花了出去,连个影也找不到。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走到院子里,把钱塞窗台下的墙缝里,然后回到屋里。听着妈妈那屋有了动静,我就起床,帮妈扫院子。然后假装不经意看到墙角里的钱,喊妈:钱在这呢!妈跑过来,一遍遍地说:咋就弄这来了呢,我昨晚一宿没睡好,这岁数大了……我的心里有软软的伤。

妈就是这样的人,心疼钱,却不心疼力气。

2、你能好,比啥都强

小时候,我是村子里最孱弱的男孩,总是这病那病的。那年冬天,村子里传说南面的山里来了个大仙,只要心诚就可以抓到灵药,吃了包治百病的。妈兴冲冲地回来说:这下咱家宏儿可有救了。他爸,你去求那仙药回来!

当乡村教师的爸自然是不肯去。那是封建迷信,愚蠢的人才相信。妈却固执地说:我不管啥迷信不迷信的,只要我儿子的病好了就行。爸说服不了她,也只好任由她去了。

第二天半夜,妈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脸色苍白,脱鞋时,爸帮她使劲地拽,那鞋就像是长到了脚上。爸说:该不是冻坏了吧!

妈的声音里却跳动着快乐:这下宏儿该好了。那药,我跪一大半宿才求来的。

爸对着灯,仔细看酒瓶里的“药”。然后眯着眼对我说:宏儿,这真的是仙药,你吃了就会好的。冲你妈这诚心劲,咱这病也一定能好。

她捧着一只热水杯,在我旁边笑,仿佛看到我的病真的就好了。她说:宏儿的病能好,比啥都强。

她的脚自打那冻伤了后,每到冬天都会像猫咬一样痒。爸心疼她,她说:这有啥,宏儿没病没灾的,比啥不强?

在她心里,只要我好,比啥都强。一直是这样。说也奇怪,自从那年喝了妈求来的药,我的病竟然奇迹般地一点点好了起来。

很多年后,我问爸是不是真的求来了仙丹。爸说:啥仙丹,你妈不懂,那大仙是为骗点钱。冬天把劣质的酒放到外面冻,杂质就会凝结出来,你妈把那当成仙药了。我在心里说:世界上的神灵就是一颗当妈的心,母爱是最好的仙药。

3、与人斗其乐无穷

妈脾气不大好,总爱与人吵嘴。小时候,别人家的小孩子不懂事,骂我病秧子,妈必定领着我,打到那家门前,大声嚷着:怎么有人生没人教呢?那时,我羞得只想钻进地缝里。觉得妈这样吵,很让人看不起。

那些女人明着给妈道歉,背地里说:装什么装,不过是想做给大家看,想闹个好名声。妈听了,回头就问:我儿受欺负了,我做给谁看?

女人们不再说话。妈领着我走得风风火火。

长大些了,觉得她那样挺丢脸的。别人的妈都温柔着呢,她怎么就那么没文化呢?

我说她:你一个女人家,成天吵吵嚷嚷,给儿女留点脸行不行?那时妈正粗门大嗓地站在单位门口骂领导,因为那领导不肯让妈替老爸值班,老爸的腰实在受不得寒,而家里又不能没有这份工资收入。

我在众人面前说了妈。妈红了脸,破例没吭声,转身往家走去。我跟在后面,心里翻江倒海,依妈的脾气,回家一定是给我一顿臭骂。

可是回到家,妈洗米做饭,一声不吭。我不安地看她的脸色,却看不出半点恼怒,只是她有些失落,偶尔会愣愣神。睡觉时,她说:宏儿,妈是不是特别没女人样?

我点了头,又赶紧摇头。我说妈,我知道你是刀子嘴,豆腐心。她拍着我的头笑了,脸上很多皱纹,但是,笑得很好看。

第二天,妈早早起来,又站在了父亲领导家的门口,大声地吵着:我们一家五口都等米下锅呢!我比他爸能干!凭啥不让我替?

跟在后面的我眼泪倏地就流下来了。我抹了把眼泪,悄悄地离开。她就是那样心直口快的人,不让她说,窝到心里,会窝出病来的。况且,妈从来就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4、妈说:你们好好的,我啥都不求了

我娶妻,接妈来家住时,我做好受夹板气的准备。依她那性格,天雷地火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因为钱,因为看不惯而引爆导火线。

可是我想错了,她来了,处处低眉顺眼,陪着小心,搭着笑脸。偶尔没拢住嘴说了不该说的话,赶紧先看儿媳妇的脸。

我纳闷,难道妈真的改了脾气?

可是跟她出去买菜,到了菜市场,她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粗声大嗓,斤斤计较。

回家的路上,我问她是不是在儿子家里呆得不习惯,她停了停说:你们好好的,我啥都不求了。

我转过身,泪流满面。妈真的老了,学会了妥协,学会了看儿子媳妇的脸色。

其实我很想看妈意气风发与人吵架其乐无穷的样子。那说明妈还年轻,还有很多事看不惯。

妈要走时,我偷偷给妈塞钱,妈看也不看就塞回给我。

你们都好,我还要钱干啥?还真把你妈当成老财迷啦?我笑,说:不是喜欢数钱嘛,那就拿着数着玩呗!

妈说:你别学外面那些男人,花天酒地的,左拥右抱的。你媳妇人挺好,你要好好和她过日子。你们都好好的,我这辈子就知足了,我啥也不求了。

你们不知道的是,她不是我亲妈。母亲生我时难产过世了。我满周岁时,她进了我家。为了我,她一辈子没有要自己的孩子。

你们还不知道的是,她从没把我当成不是她亲生的孩子。所以,她对我好,也骂我,管教我。我也从没不把她当成亲妈。

人家说,小鸡出生时,第一眼看到什么,就把什么当成母亲。我的记忆里,全是她满满的爱,她用她的方式爱我,毫无保留。有这样的妈,我多幸福。

那晚,我和妈聊了很多很多话。原来妈的心里装了那么多事,原来在妈心里,我就是她的天。为了这片天,她要算计每一分钱;为了这片天,她信了神拜了仙;为了这片天,她才会在人前冲锋陷阵。她用最庸俗的方式爱着我们,这便是她最简单的哲学,直到她成了我头上最蓝的一片天……

第91篇、爱情故事幸福这么近,忧伤那么远

那时,她是学校里风光的校花。不仅仅是因为美丽,还有才华。一手二胡拉得让所有男生为之倾慕,而且她不高傲,跟所有的人说话的时候,都微笑着,一脸的温柔。

她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认识的人也广,走到哪里,献殷勤的男生也跟到哪里,为了得到她的芳心,好几个人还差点大打出手。原本以为她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子,等毕业后,她却跟着一个农村的男子回到了老家。

她是一个城里女孩,独生子女,父母又都是单位领导,可她却选择了一个贫穷的山村。那山村没人去过,除了泥土还是泥土,那男子和她是校友,两人一起去玉树做过志愿者,回来以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人看好他们,太唯美的爱情和现实总是格格不入,也许她是喜欢他的才华,欣赏他的人品,可是他却一无所有,一个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在农村里呆几天也许感到新奇,可是一年、两年,三十年呢?大家都在怀疑,那个男生只是贪图她家的钱。

却从没听说过他们吵过架,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携手出归的温馨不知羡慕了多少人的眼睛。听说他们承包了一个养猪场,很多同学都去看过,回来后都只有一句话:“那份简单的幸福我们都没法做到。”

十年之后,他们一起回去参加母校的一百周年校庆。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生都早早在门口等待,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十年过去了,大家都已经成家立业,有的开了公司,有的去了美国,但所有的人都想在她面前炫耀一番,好让她为当初多么荒唐的决定而后悔。

但是当她下车后,所有的人都惊讶了。除了稍微黑了一点外,一如十年前的婀娜多姿,那脸上流淌的是无法掩饰的幸福和从容。

她,短发,穿一条黄色的裙子,手里拿着一个黝黑的公文包。和这次来的女生比,她肯定是最朴素的一个,也没化妆,但这都无法掩饰她的高贵和气质。

她是作为优秀毕业生企业家代表参加报告会的,十年之内,她和丈夫的事业越做越大,成立了自己的养猪公司,还解决了不少学弟学妹的就业问题。

那天,很多男生都拉着她喝酒,喝醉了后大家都纷纷抱怨,为什么我们都事业有成了,也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可是一点儿都不觉得幸福,只有无休止的争吵,心神疲惫,可是你为什么就一直和他相安无事,而且还是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一呆就是十年。

她笑着说:“因为爱。我爱我的老公,所以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他爱他的老婆,所以宠着我,让着我,呵护着我。你们也知道,我脾气一向不好,也只有他能容忍我。”

无疑,她是那晚最醒目的焦点。那些打着灯笼挑这挑那的同学们,也未必有她幸福。

离别时,大多数人都坐飞机,而她坚持坐火车,她说:“这笔钱,够一个两口之家两个月的生活费了。”

大家都去送她,到车站时,却发现有人来接她,是一个同样打扮朴素的男子——她的丈夫,女同学们说,那一刻,我真嫉妒她有那么好的丈夫。而男同学则纷纷跑上去请教婚姻的诀窍,他说:“只有两个字:‘付出。’”

虽然他们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清淡,很节省,但谁又能否认他们是不是相濡以沫的一对呢?甚至她脸上的黝黑也让人嫉妒。

因为,那是岁月留给她最幸福的痕迹。

第92篇、爱情故事羽绒服的爱

在美国巧遇老林。老林其实很年轻,三十五六岁,拥有一个影视公司,投资的几部戏都卖得非常不错,所以他希望别人称呼他“老林”。老林来美国考察项目,差不多要待1个月。临行前,他女友拿出一件羽绒服让他往箱子里塞。她说:“纽约已经很冷了,不带一件厚衣服可遭罪了。”因为要走1个月,又要给美国的朋友带东西,他的箱子已经被塞得很满。可毕竟人家是一番好意,他也无法拒绝,打开收拾好的行李往箱子里装羽绒服。

可拆开包装,他的火就腾地冒了起来。这是一件意大利的奢侈品牌,并不是专业做羽绒服的,上面的标签还没剪,很精美的包装,很精致的衣服,大吊牌上1万多元的价签刺得他眼睛有点儿酸疼。

他压着火说:“我去纽约,不是去横店,你买这个干吗?”女友说:“你是有头有脸的人,当然得穿这样的衣服啊!”老林说:“这衣服在纽约三五千就可以买到了,你何必要花那么多的钱,让我这么大老远的扛过去呢?”女友撇撇嘴说:“三五千的东西,我怎么送得出手?”

老林的女友是他在酒吧认识的,比他小十几岁。当时,他觉得她很会穿衣服,很有品位。

一了解,知道她是个高级白领,做的时尚行业。她所有的钱都在她的身上,从护肤品、衣服、鞋帽……什么都是名牌。所以,这件羽绒服应该是她攒了许久的钱买的。

老林特别想感动一下,他努努力,却没有感动出来……

很明显,这件羽绒服有双重的意思:一,代表着体贴的温暖;二,代表着心意的贵重。其实,有这种温暖就够了,这种心意对于走到今天的老林来说不但没意义,而且很幼稚。因为像他这种有能力的人,什么都吃过、用过了,价格的贵贱在他们心中是无法和感情画等号的。比如,他如果在乎你,他会用心带你去体会各种你没有体验过的生活,他不会在乎这种体会花了他多少钱,他在乎的是你们双方共同的快乐。

其实送特别贵重的礼物给对方,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你在心里先衡量了你们之间的感情,它值多少钱,然后你会有一个选择。接着,你又告诉自己,多少额度以下的,是送不出手的。变相的,你给你们的爱情标了一个价码。

《麦琪的礼物》里,故事的主角家里有两件宝贝,他们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分别卖掉了属于自己的那件宝贝。故事很感人,但是很心酸,努力去取悦对方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肯定是为难了自己,尴尬了对方。

老林说:“为了不让她难堪,我把羽绒服带到了纽约,但是,我会重新修正一下我们的关系。我觉得她是一个用物质衡量感情的女人。”

我说:“你错了,因为你的优秀给她带来莫大的压力,所以,为了显示她不是一个贪图你物质的女人,她才把自己弄得那么辛苦。”

老林说:“那是她完全不懂我,大家在一起跟军备竞赛一样,我压力会好大。”我说:“这就是你们需要沟通的事儿,你从美国回来,给她买些小礼物,每一样都别太贵。以后,如果有可能,经常送些小心意给她,顺便告诉她你的在乎。”

你一定要让她知道,心意没有价签,情感也不分贵贱。这个世界上,用钱买得到的东西,其实都不值钱。

第93篇、爱情故事二婚也不能将就

1

那天晚上,海玲身体很不舒服,她给虎子拿了绘本,又嘱咐了他几句,自己先上了床。

其实根本睡不着,她的头疼得像要炸开,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每到这个时候,她就凄凉得要命,心想,就算这样死过去,也没人知道吧?

幸好家里还有个虎子,她闭着眼睛,听到他窸窸窣窣的动作,收拾绘本的声音,拿杯子接了水,放在她的床头上,乖乖地爬上床,躺在她的背后,关上灯。

海玲的眼泪流了出来。虎子才5岁,却懂事得让人心疼,别人家的孩子还在耍赖撒泼任性的年纪,虎子已经在学着照顾她了。

前一段婚姻给她的伤害太大,她一直没考虑再婚。平时,有姥姥帮衬着带虎子,她能有更多的精力扑在工作上,前段时间还涨了工资。她本来觉得,生活里没有男人,他们娘儿俩也能活得挺好的。

在相亲市场上,海玲才真正体会到生活对女人的残酷。

她刚刚33岁,按说,这是女人一生中最美的年纪。她经历过生活的磨炼,褪尽了青涩和执拗,多了份宽容和智慧。相亲男们第一眼看到她,都是惊喜。随着进一步了解,听说她还有个5岁的儿子,他们的眼神逐渐黯淡,最后堆出一脸礼貌的笑,“那咱们改日再联系。”然后,就再也不见了。

海玲不打算再去相亲了,二婚怎么了,她并不打算随便将就。

2

在幼儿园的亲子活动上,海玲认识了唐志。

那个活动需要爸爸妈妈宝宝一齐上阵。全班人都来了一家三口,只除了海玲和虎子,还有另外一对父女,唐志和妞妞。

他们一商量,就暂时组成了一个四口之家。整个过程中,虎子和妞妞出奇的兴奋,又叫又跳的,成了全场的焦点。他们并没有取得好名次,孩子们依然很快乐,放学时,两个小家伙都闹着要吃鸡翅,他们又一起去了附近的肯德基。

周末,海玲需要临时加班,就想把虎子送去姥姥家,刚出门就碰到了唐志带着妞妞,“我们要去科技馆,要不让虎子跟我们一起去吧?”虎子一下了高兴起来,“我要和妞妞一起。”海玲有点不好意思,唐志就说,“没事,两个孩子一块玩反而更好带呢。”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他们两家人就熟了。有时海玲下班晚,唐志就把虎子先接到他们家去。那天,海玲在公司忙完,去唐志家接虎子,却发现虎子和妞妞坐在餐桌旁,正等着开饭,他说什么也不肯回家,说唐叔叔做的饭好吃。海玲有点尴尬,想着要不然等他吃完再过来接。

唐志从厨房探出头来,招呼她,“你也留下来一块吃吧。”

饭后,两个大人在客厅里泡了茶,聊天。两个小朋友一起玩拼图,刚才还嘻嘻哈哈的,一会就吵了起来,嘟着嘴拉着脸,谁也不肯让谁。

海玲刚要过去训斥虎子,唐志制止了她,“让孩子们自己来解决。”果然,没多久,俩人就忘了刚才的争执,又玩了起来。

晚上,虎子玩了一天,很快就睡着了,海玲自己却失眠了。

唐志这人,相貌普通,条件也中等,扔到人堆里,一下子就没了踪影的那种,连个浪花都激不起来,这种人从来不是海玲的理想型。

可是,那又如何呢?唐志是个很靠谱的人,性格温和,也没什么不良嗜好,更是做得一手好菜,重点是对小孩子们有耐心。就连虎子和妞妞有了矛盾,他都能处理得不动声色,怎么看都是个适合再婚过日子的男人。

而且,海玲知道唐志对她有意思,他看向她的眼神里满是期待,主动帮她带虎子。刚才一起喝茶时,他还说了,她自己带着孩子这么不容易,他很欣赏她,但更多的是心疼。

最重要的是,虎子喜欢他,喜欢妞妞,更喜欢他们家的氛围,去了就不想回来。海玲叹了口气,这两年,虎子确实太孤单了,她自己又何尝不是?

3

唐志明确提出交往的时候,海玲偷偷问过虎子:“你愿意让唐叔叔做你爸爸吗?”

虎子问:“那我是不是就可以和妞妞一块玩了?”“对啊,我们还可以每天吃妞妞爸爸做的饭。”

虎子很高兴,“好啊,好啊。”就这样,海玲的心思算是定了下来。

唐志上班时间宽松,每天负责接送两个孩子,然后忙着做饭。海玲下班回来,吃着现成的饭菜,笑眯眯地听两个孩子争着说幼儿园里发生的事。似乎也是岁月静好的模样。

唐志这个务实的男人,没有特别的浪漫,也没有说要对她娘儿俩好一辈子的承诺,他只是开始策划着要把家里重新装修一遍,每个小细节都来征求海玲的意见。

“我在儿童房里装个上下铺吧,有小滑梯的那种,虎子和妞妞肯定喜欢。”

“洗脸池的高度再升一点吧,你的个子比较高,现在的用着不舒服。”

这些细碎让海玲一下子想到了以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画面,她还有点不好意思,“你看着弄就行了。”

上下铺装好的那天,虎子和妞妞都玩疯了,他们一遍遍地爬上去,又从另一边滑下来,大呼小叫的,头上都出汗了,怎么叫都叫不停。最后,俩孩子都玩累了,挤在上铺就睡着了。海玲想把虎子叫醒,带他回家再睡。

唐志拉住了她的手,“孩子们都睡了,今晚就别回去了吧?”

海玲犹豫了半天,同意了。她从浴室出来,换唐志去洗。浴袍是唐志提前给她准备好的,崭新的,粉色,她一边擦着湿头发,心里莫名有点发慌。唐志进了卧室,只穿了内裤,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她不自觉地转过头去。

他向她凑过来时,海玲闭了闭眼,唐志以为她害羞了,就关了灯,在黑暗中抱住了她,亲向她的嘴,她一偏头,亲在了脖子上。他继续伸出手去,然后,只听得“啪”的一声,两个人都没了动静。

唐志心中燃烧着的那把火,被这一巴掌硬生生地熄灭了。他愣在那里,不知道是生气还是难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海玲突然反应过来,连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可是,她还能解释什么呢,这身体的本能,骗不了他,更骗不了自己。

海玲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去了儿童房,摇了半天虎子,也没叫醒他,只得拿小毯子裹着他,硬抱着回了家。

躺在自己家的床上,好半天,海玲才缓过劲来,深深呼了口气。

4

在选择唐志的时候,她一直在问虎子,想不想让他当爸爸?却从来没问过自己,想不想让他当爱人?

这几年,她自己带着虎子,每天像上紧发条的闹钟,没有时间脆弱,没有精力悲伤,几乎把自己活成一块绝缘体,屏蔽了异性的关注,甚至摒弃了自己的情绪和波动。

确实,唐志的细心体贴让她很感动,但却跟她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她坐在饭桌旁,看着孩子们的嬉闹,吃着唐志夹过来的菜,本是最温馨的画面,她却依然会觉得孤独。

她的心里,他从来没有走进过,她一直想忽略这一点,身体却给出了最直接的反应。

海玲和唐志分了手。老妈把她狠狠骂了一顿,说她简直拎不清,都离过一次婚的人了,还这么任性不懂事。唐志是个多好的人啊,老实靠谱,还不嫌弃她带着儿子,过了这个村还真不一定有这么好的店了。

只有闺蜜最明白她,“我早就看出来你们俩不是一路人,一辈子长着呢,别勉强自己。”海玲本来心里就忐忑着,不知道这事做得对不对,听了闺蜜这话,她眼泪都下来了。

不再去妞妞家的日子,虎子有点失落,每天回到家,坐在沙发里闷闷不乐。那天,海玲送给他一个神秘的盒子,说送给他一个新伙伴,她告诉虎子使用方法,就进厨房忙了。

不一會,虎子就惊喜地跑过来,“妈妈,这个新朋友太好玩了。”他冲着客厅喊,“小度小度,我要听儿歌。”果然,客厅里就响起了一首儿歌。虎子跟着一起唱,小手还摇晃起来。

此时,海玲心里对虎子的愧疚才慢慢平缓了下来。孩子的快乐是一瞬间,一个小度就可以换来的。但是如果她将就了婚姻,自己的痛苦却是一辈子的。

二婚,不是为了给儿子找个靠谱的爹,也不是找一个人帮她分担生活的重担。而是给自己找个爱人,两个人情投契合,在经历磨难时,能彼此陪伴,高兴时一起拍掌大笑,悲伤时可以抱头痛哭。

那就顺其自然吧,她可以边走边找,就算碰不到这样的人,也没什么好怕的,她就再努力一点,完全能独立承担起自己和虎子的生活。

第94篇、爱情故事我的征婚广告

青年

我认真地寻找与我性格相吻合的女士和我相识:我性格风趣,体态挺拔,长着黑眼睛、黑头发;我喜欢运动:夏天骑自行车,冬天滑雪。我们将结伴长时间散步;我完完全全是一个现代派的人:我推崇流行音乐,我们将一起去夜总会跳舞。我不喝酒也不抽烟;我是一个最高纲领主义者(注:指不顾现实,盲目冒进者)。我宁可喜欢天上的鹰也不喜欢煮在汤里的母鸡;我的座右铭是:要么拥有一切,要么索性一无所有。

如果您20~25岁,请给我回音。等待我们的将是欣欣向荣的春天,它将充满种种意外的惊喜和双方相互的发现。

作为一个禀性非常有创造力的人,我站在取得各项伟大成就的门槛边。

中年

我认真地寻找与我性格相吻合的女士和我相识:我殷实可靠,精细周到,爱好舒适的家庭生活;我喜欢积极的休息:夏天钓鱼,冬天做时间不长的散步;我崇尚古老的情歌,我们将一起去听室内音乐会;我适量地喝酒也抽烟。我不是一个最高纲领主义者;我的座右铭是:相互妥协才是维系感情的保证。

如果您40~50岁,请给我回音。等待我们的将是金色的秋天。秋天发生的事儿将不会始料未及,而只会顺理成章,不过这同样令人欢愉。

作为一个禀性善于思考的人,我站在英明的深思熟虑的门槛边。

老年

我认真地寻找与我性格相吻合的女士与我相识:我已上了年纪,听觉已经退化,我血压升高,而体液酸度下降;我评价最高的是宁静:夏天——我们要坐在能看见树林和小溪的阳台上,冬天——我们俩则坐在电视机旁;我宁可看反映19世纪生活的电视、电影,我不喝酒也不抽烟,我还严格节制饮食;我是一个喜欢自我剖析的人;我随时牢记:爱发脾气的细胞不可能回复原状;我的座右铭是:宁要放在被窝里的取暖器,也不要热带的太阳。

如果您60~65岁,请给我回音。两人共度漫长的银色的冬天总比一个人冷冰冰地默不作声强。我要邀请您共同享受回忆遥远过去的乐趣。

作为一个禀性能冷静考虑问题的人,我站在……的门槛边。

第95篇、爱情故事迟来70年的爱情日记

90岁的美国老妇人柏林健儿孙满堂,在印第安纳州过着惬意的晚年生活。可虽然年岁已高,她心中那段关于初恋的记忆却变得愈来愈清晰。无数次,柏林健都会在梦中听到初恋情人琼斯的深情呼唤,似乎他还有什么未完成的憾事要对她倾诉。

琼斯是一位美国军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去世,至今已整整70年,但柏林健从未忘记他,特别是最近,对初恋情人的思念让柏林健无法平静,她开始通过互联网重新找寻琼斯的消息。

当90岁的柏林健在家人的搀扶下走入博物馆时,她一眼就看到了在一个橱窗中对她微笑的琼斯的相片,漫长的岁月虽然让柏林健的眼睛变花了,却没有让琼斯在她的生命中变模糊。激动不已的柏林健让家人搀扶她,来到展示琼斯遗物的橱窗面前,那里有琼斯当年使用的钢盔、军服等。突然,她看到在橱窗一角摆放着一个已经泛黄的本子,柏林健一眼就认出,这正是当年自己送给琼斯的日记本。

柏林健立刻让家人联系工作人员,希望能亲眼看看这个70年未见的日记本。很快,了解到事情原委的工作人员打开了橱窗,取出了日记本,并为柏林健戴上除过菌的白手套,然后把日记本放在了她的手上。

虽然隔着手套,柏林健仍然感觉到了琼斯的存在,她小心翼翼地翻开泛黄的日记本,只见扉页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她的名字,还有琼斯最后的遗言——“请任何发现这本日记的人,把它转交给我的初恋情人,她的名字叫戴维斯·柏林健。”日记中,还贴着柏林健年轻时的相片。

柏林健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水滚滚而下,她一面翻看日记本,一面喃喃自语。参观的人们纷纷聚集在柏林健的身旁,静静地听她讲述这个传奇的爱情故事。

原来,琼斯和柏林健在高中时就相爱了,琼斯是篮球校队球员,而柏林健是美丽的拉拉队员,后来琼斯死在了战场上,柏林健则嫁给了他生前最好的朋友,这位朋友给了她如琼斯一样的关爱和照顾,并陪伴她走到了子孙满堂。

这本日记,是琼斯上战场之前柏林健送给他的礼物。在战场上,琼斯每天都会抽时间写下日记,将对女友与家乡的思念寄托其中。不幸的是,在一次前线作战中,琼斯被日本狙击手击中,不治身亡。临死前,她在随身的日记本上写下了遗言,希望将日记本交给柏林健。后来,琼斯的遗体与遗物被送回家乡,但由于家人过于哀伤,没有发现日记本中他最后的心愿。

在场的人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一直到博物馆下班时间,柏林健还舍不得离开。最后,博物馆人员允诺,会将整本日记扫描,制作一本精致的复本给她。

两天后,这本迟来70年的爱情日记本,终于到了柏林健的手中,阴阳永隔的初恋情人,终于完成了一次令人感慨又感动的重聚。柏林健激动地对来访的媒体说:“感谢上帝,70年了,我从未放弃对爱情的执著,感谢琼斯,也感谢爱我的丈夫和爱人。相信爱情吧,人生正是因为有了爱情存在,所以才能如此美不胜收。”

第96篇、爱情故事忽冷忽热总是情

不知是工作的劳累,还是体力的透支,他出差归来的当天夜里,突然没法和我欢爱了。而我,本以为小别胜新婚,却没料想他只能抚摸亲吻,一到关键时刻就功亏一篑。我猜自己的眼神肯定可以电死人,事情怎么变成这样?闷了半天,我问:“你,外面有别的女人吗?”

他恼羞成怒,火气“噌”地窜得老高:“你居然怀疑我外遇,太不信任我了!好吧,如果我有别的女人,出门给车撞死!”吼完后,他抱着被子去客厅睡,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隔日起床,我怯弱地跟他道歉。他微皱的眉头开始舒展,我知道,好的态度最能慰藉他了。夜幕降临了,我弄出几个他爱吃菜的菜,摆上一瓶红酒,打开CD。他见我一如既往地温柔,刚进门就给了我长久的吻,整桌晚餐我们吃得犹如初恋般甜蜜。饭后,我催他去洗澡,他佯找借口推搪,我微笑,别怕。其实,我已经了解他发现自己“不行”后,对肌肤之亲会有些抗拒。可是,今晚我要打破僵局,他拗不过我,勉强地进入浴室。

20分钟左右后,他洗浴出来,忐忑地躺在我身边。我偎依在他怀中,耳语道:“不要你做任何事,听我的话就行。”

他犹豫不决,我跳下床自顾自打来两盆水,一冷一热,然后又在床头柜上放了同样的两杯水。我怪异的举动令他如坠云雾,他笑:“老婆,你这是干吗?”

“嘘……”我以手指示意他别再问东问西,他被我神秘的举止勾起好奇心,果然认真地看我。

我将毛巾在温水中浸泡几分钟后,在他的身上轻轻擦拭,让温热从最敏感的部位传遍他全身,加之我柔软的小手拌着热水的温热,绝对美妙的感觉。慢慢地,他开始兴奋起来,我乘胜追击,借舌代手,含水舔吻……这次,残留在舌间、嘴中的却是丝丝清凉,既给他带来全新的体验,又能将他从巅峰边沿带回舒缓平复。

来来回回数遍,在热与冷的交替刺激下,两种迥然不同的感触带给他较大的刺激。不知不觉地,我触摸到他的坚硬。他仿佛全身产生了强烈的满足感,紧实地抱住我并轻咬我耳垂,兴奋地说:“火山爆发啦!”

很奇妙,他迅疾把我拥入怀中,一边轻解罗裳一边亲吻我,密密的,富于感情的迸发,极其温柔、深沉、绵长。他的牙齿撕咬着我的耳朵,不停地往里面吹着热气。他坚挺的胡须,刺得我又痒又痛。我羞涩地闭目,他手伸到我胳肢窝呵我痒痒,我本能地挣扎了一下,他的手随即加大了攻势。我就像一尾扔在海滩上的鱼,所有的动作都显得苍白无力,长发在他的拥吻里凌乱飘散开来。

他还不愿放开我,很卖力地抚摸我胸前的蓓蕾,不停地说腻死人的情话,赞美我风华绝代。我的手指也在他紧致光滑的背部滑行,感受着男人强壮的肌肉。他往日的疲溃早就不知遁往何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迫切渴望交融的冲击力,像一个矫健的骑士在战场上勇猛厮杀。我在他的侵犯里颤抖,如玫瑰花瓣的唇微微地张开,气喘吁吁,无法抑制地发出呢喃声、呻吟声,胳膊和腿紧紧如藤般绕在他身上,神荡魂摇。我脑海忽然一片漆黑,忽然又一片阳光,身体如同在碧波荡漾的大海上冲浪,在卷起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浪潮中飞升、滑行、穿越……整场爱事激烈且温文尔雅,我们甚至在结束后击掌欢呼。

后来,他强健如初。只是,我们爱上了这种忽冷忽热皆是情的方式,两极感觉的前戏可以让我们身体如花般打开,温润如春日的溪水。在只有我和他的空间里,是那么的甜蜜和充满浓浓爱意的挑逗,令我们的激情在冷热刺激的享受中高涨,逼迫得互相不能呼吸。很多个夜晚,或我或他,总是以冷热水开始我们的缠绵,在顶峰来临的一刹那,体会快乐的感觉。

第97篇、爱情故事千万别被美丽耽误了

她在城里的汽车界小有名气。因为她是一位车模,城里每次举办车展,车商们都会找到她。在圈子里,她是一个“大腕”级的人物,每年的收入颇丰,有人说她住的是别墅,开的是奔驰跑车,还有人说她被一位富商包养了,钱多得花不完。

其实,她还是她。

秋天里,城里又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车展。但这一次,和她合作多年,并且有过口头协定的车商却没有找她。她知道,车商对她的美貌和身体特别感兴趣,但是她对车商却没有任何兴趣。她想是不是因为这个,她被那位每年出高薪聘请她的车商冷落了。

后来证实不是,因为这家汽车销售公司易主了,新来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她去问这家公司里的一位朋友,朋友带回来话说:“你太美丽了,如果让你当车模,顾客是去看你呢,还是看车?”

她哭笑不得。当然,城里还有许多车商,还有许多机会。但她想,那位朋友的话是对的。从业6年,她似乎真的被自己的美丽耽误了什么。

3年前,她的一位同学邀她投资一家主题咖啡馆,那时她有足够多的钱来办这件事。但是她觉得当车模不错,被闪光灯包围着,被男人们的眼睛聚焦着。同学对她说,这都是过眼烟云,你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

她不信,因为她有美丽,美丽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但现在她还是车模,一个被车商担心抢了车子风光的车模,而同学在城里已开出了第八家咖啡馆。

记得她曾在画报看到一张照片,一位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女人坐在老式洋房的窗前,脸上写满了忧郁。她曾是让人惊艳的美国好莱坞影星海迪·拉马尔。拉马尔当年在电子科学方面颇有造诣,她曾获得过美国电子科学基金会授予的荣誉奖章,还是美国“光谱扩展”学科的研究人员。但是,因为美丽,她走上了演艺道路,放弃了自己的研究。拉马尔的人生感悟是:“如果我不美丽,也许现在我会更好。”

拉马尔的遭遇对她的触动很大。原来美丽真的是可以耽误人的,她已经被美丽耽误了一次,现在不能再耽误了。否则,那份美丽反而会伤了她,埋没了她的人生。

第98篇、爱情故事亲爱的,搭把手

周六下午,先生冷不丁起了念想,想要吃饺子,还没等我回应,他心动行动立即出门去采购置办食材。其实,我对此兴致缺缺,因为下午有一个临时加急的方案要赶出来,我没办法分时间、精力去做这么复杂的一餐饭。

先生回来后,又是和面又是剥洗切剁,准备妥当了,招呼我和他一起包饺子。我当时正一门心思赶方案,不耐烦地回他一句:“忙着呢,你自己包吧。”

而后先生也没再打扰我,等到饺子煮出锅上了桌,才再次招呼我吃饭。正好方案也写完了,两人一起用餐。先生一个人包的饺子,终究是差一些。平时里,他剁馅我和面,他擀皮我包饺子。这回先生一个人擀几张皮转手去包,包完了再擀几张,一个人来回倒腾下来,面也醒得过软了,前面包好的饺子放置得时间过长有点儿塌底了。

我一边吃着差点劲儿的饺子,一边暗暗自责:这一程下来,先生毫无怨言;即使我挑毛病说饺子没做好,先生也只是回说,一个人有点顾此失彼了。后来先生又念叨:“今天这一番忙乎下来,才发现以前你总是一个人在厨房张罗有多辛劳,以后你也别总是埋头苦干,叫上我一起干,两人搭配才好干活。”而我也在想,下次,下次不管怎样我也一定要给先生搭把手的。

过年前大扫除,先生一贯负责擦玻璃。冬天里,最让我觉得不舒服的事情,就是大冷天擦玻璃时,家里窗户洞开,寒风灌屋,着实让人难受。很多时候,先生会挑我不在家的时候做这事。今年,我主动提出给先生打下手,帮他换洗抹布,递酒精递刷子。即使是两个人这样一个在窗户上作业、一个在地下配合,也都还挺忙乎。我不知道先生之前一个人是怎么应付的,但肯定少不了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折腾。而且有一次先生站在阳台窗外作业时、没有听到放在屋里的手机声,当时我还因为他未能接我的电话而生气,现在想想真是汗颜。

同样,轮我主场的换洗窗帘事宜时,我也拉了先生来当助手,以前总嫌他笨手笨脚——既分不清哪个花色是哪个房间的,又会左右两幅挂反了,所以不屑找他帮忙,再难再累自己一个人全部搞定。如今,我看明白了,也想明白了:即便是男人,他也不会全能到面面俱到独挡一面,即使是独立如我的女人,也不要强势到总是大包大揽、把男人排斥到一边;两人搭手干活,携手做伴,才是正理。

家里的窗台沿不宽,我站在窗台上,一个个安装吊环悬挂窗帘,先生怕我站不稳,贴着我的腿靠着,充当我的安全支柱。挂完了窗帘,空间小没办法屈腿,我正琢磨着怎么下去,先生张开双臂说,我背你下去吧。这真是个好办法,我略俯身伏在先生背上,輕轻松松甚至很享受地被安全接下来落地——因为很享受所以有点贪恋上了这个方式,因此,后面五六个窗户上的窗帘作业,全是让先生背下来的。记忆中先生上次背我还是在婚礼上被一帮同学嬉戏逗趣的事儿。今天这次大概是结婚后他第一次背我吧。背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我耍赖不肯下去,先生便直接背着我双双倒床上,两人就这么大咧咧地平躺着。冬日午后的阳光正好斜照在床上,屋子里窗帘散发着清洗过淡淡的、潮湿的香味。两人漫不经心地闲聊着,说起当年的一些小事,又聊到新年的心愿。好久没有这样放松地闲话家常,我们都很享受那一阵的美好感觉。

广告里有句话常常喊得响:“不是大动作,哪敢惊动你。”生活里倒相反,不必非得大事才一起做,这些稀松平常的芝麻小事两人互相搭把手,绝对比单打独斗要好——既省力有效,又增加共处,甚至还能添些情趣。经年累月的日子,不就是这些零星不起眼的琐事堆积而成的嘛,所以,不管有什么事,勤着点招呼:“亲爱的,搭把手!”

第99篇、爱情故事谢谢你愿意做我的爱人

林浅28岁那年,从成都回到家乡,不久便应聘了一家新公司。坐在她对面办公的唐媛媛还没等和她熟络,便迫不及待地问:“美女,你有男朋友吗?”林浅说:“没有。”话没落音,唐媛媛一声“太好了”让林浅立刻有点不悦,说:“难道我没有男朋友,你幸灾乐祸啊?”唐媛媛立即说:“美女,你误会了。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同学今年29岁,单身,和你简直就是绝配。”说完,不等林浅同意,便一个电话敲定了一场约会。

其实,那时的林浅刚刚结束了一段长达5年的恋情,她是不想去相亲的。怎奈,架不住唐媛媛一番苦口婆心,说什么对方如何如何优秀,失去了这次相亲,你会追悔莫及的等等。

江南那天比预约的时间晚到了10分钟。反正是休息日,反正林浅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她也根本不在乎江南为什么迟到。可是,当江南站在自己面前时,林浅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心动,面前的江南,不仅眉目清秀,而且气宇轩昂。一见到林浅,江南便不停地说:“真的对不起,因为去看望一位病人,正欲出门时,病人想去卫生间,所以耽搁了时间。”林浅说:“没关系啊!再说你又是事出有因。”江南说:“真的不计较?”林浅“嗯”了一声。而江南在林浅的善解人意里,看她的眼神,顿时就亮了。

接下来,两个人的谈话也变得轻松自然起来。江南问林浅:“你一般对男朋友有什么要求?”林浅说:“也倒没什么过分的要求,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颗善良的心,只要不是富二代就行。”林浅的话,让江南委实震惊不小,说:“女孩子不都喜欢富二代吗?你为什么要排斥呢?”江南的话,一下子就勾起了林浅的前尘往事。

那是2010年,林浅和沈卓都在上海读大学。一次,在林浅室友的生日聚会上,作为室友朋友的沈卓也应邀出席了那次宴会。起初,林浅并没有给予他过多的关注。可是席间,有人来到林浅面前不停地劝酒,正在左右为难之时,沈卓从桌子的另一侧来到林浅的面前,一把夺过林浅手中的杯子说:“为难谁也不要为难女生,这杯酒我替她喝了。”说完,一仰脖子就喝光了那杯酒。此时,在场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们俩人身上,更有好事者开始喊:“在一起,在一起。”顿时,林浅的脸红得就像晚霞一样。

那次聚会后,沈卓从室友那儿要来了林浅的电话,然后他几乎没费什么吹灰之力就追到了她。

那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吃饭,沈卓总是把碗里最好吃的全夹给她。林浅过生日时,她只是对着橱窗里的蛋糕多看了一眼,结果,一个刻着玫瑰花的奶油蛋糕便摆在了她的面前。

一个傍晚,外面下着雨,沈卓给林浅发短信:“在干吗?”林浅回:“有点感冒了。”沈卓紧张地问:“吃药了吗?”林浅回:“没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沈卓急了,说:“那怎么可以?”林浅回:“大惊小怪。”

半个小时后,沈卓冒着雨出现在了林浅面前,将几包药放在她手上,然后倒来白开水,将药片一粒一粒喂进她的嘴里,那一刻,林浅哭了。

青春时光里一个男生把所有的宠溺都给了她。林浅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可是却没有。

沈卓是成都人,大学毕业后,尽管林浅很想回到父母身边,但考虑到沈卓是单亲家庭,林浅还是随沈卓一起留在了成都。

等他们在成都站稳了脚跟,有一天,沈卓对林浅说:“我跟我妈说了我们俩的事,今天准备带你一起回家,不管我妈说什么,请你一定要担待。”林浅说:“放心吧!阿姨一个人生活实属不易,我不会怪罪她什么的。”

等沈卓带林浅来到一座豪华的别墅前,林浅说:“你傻了?怎么带我到这里来?”沈卓说:“因为我妈就住在这里啊!”林浅有点恍然大悟地说:“哦!原来阿姨在这里做保姆啊!”沈卓说:“说什么呢,这是我家啊!”“你家?”林浅立刻瞪大了疑惑的眼睛。沈卓急忙解释道:“对不起!林浅,之所以没有早点告诉你,是不想给爱情披上一层功利的外衣。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和我妈就开始一起打拼,终于打下了一家上市公司,我爸却在那个时候因病过世了,公司便由我妈一个人打理。”

可是,让林浅更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拜访沈妈妈一万个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因为她已经为沈卓找好了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她的儿子将来掌管公司需要对方的扶持。

当林浅从沈卓家哭着跑出来后,沈卓追上她说:“你放心,我会说服我妈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放弃我,知道吗?”

从此,林浅心里有一种不安的东西开始作祟。每次沈卓回家和母亲谈判,林浅都会哭着跟他闹一场。在林浅的哭闹中,沈卓对她的耐心越来越少,脸上的疲倦感越来越重。

终于有一天,沈卓觉得累了,他对林浅说:“我们分手吧!”林浅赌气说:“分手就分手。”结果,沈卓再也没有回来找过她。林浅不甘心便厚着脸皮去找沈卓,这才发现沈卓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美女的陪伴。于是,带着满心的伤痛,林浅从成都回到了家乡。

林浅把自己的故事讲完的时候,江南急忙给林浅递上一杯水,说:“即便你被富二代伤害过,但你也不能把富二代全部否定了吧!”林浅看着他笑笑说:“反正你又不是富二代,怕什么?”江南一时语塞。停顿了片刻,林浅对江南说:“说说你呗,说说你的青春,说说你爱过的姑娘。”江南叹息着说:“还不是和你大同小异。”

和林浅一样,大学的时候,江南也有一個心仪的姑娘。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也曾漫步小桥流水,一起走过了快乐的大学时光。只是大学毕业后,姑娘成功进入一家广告公司,而江南却选择了去保家卫国,自此他们天各一方。

一晃三年,江南荣归故里。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他的姑娘去拜见他的家长。其实,他们在一起后,江南很少提及他的家庭,姑娘隐隐觉得他的家庭一定有什么隐私,那时候,姑娘那么爱他,便也不再多问。

姑娘是来到江南的家中才知道,原来江南的母亲有着严重的精神障碍,她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看到江南,她的嘴里一直哭闹着:“你不是我的儿子,我要我的儿子。”

那次从江南的父母家里出来,姑娘在手机上给江南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江南,感谢你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其实单位一个同事追了我好长时间,可我一直不愿放弃对你的爱。可是,我却没有做好家里有个精神病患者的准备,对不起,就此别过吧!”然后,姑娘再也没有出现在江南的面前。

江南回忆完自己的青春往事,有点挑衅地对林浅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我的家长?”

难得遇到聊得这样兴趣盎然的对手,林浅内心很是欢喜,便说:“好啊!随时恭候。”

第一次见江南的家长,一进门,江南就喊:“妈,我回来了。”出乎林浅意料的是,江南的妈妈这次并没有哭闹,而是笑着对他说:“儿子,妈好想你,让妈妈看看你。”江南便将脸凑在妈妈的面前,任由母亲端详着。

林浅就是在看到这对亲昵母子的温馨画面时,爱上江南的,这么孝顺体贴的孩子,这么有爱的一个家庭,林浅没理由拒绝。

三个月后,也是在林浅与江南家人一次次的和谐共处中,江南来到林浅面前,郑重地说:“林浅,你愿意和我一起陪伴老人吗?”林浅说:“我愿意。”江南又说:“那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浅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着江南期待的眼神,林浅羞怯地说:“我愿意。”然后江南便红了眼睛,说:“谢谢你林浅,谢谢你没有嫌弃我的家人,也谢谢你愿意做我的爱人。”稍停片刻,江南说:“我这就带你去一个地方。”

然后,两个人开着一辆吉普车一起来到了一座气派华贵的别墅前,林浅疑惑地问江南:“这是哪儿?”江南说:“这是我的家啊!”林浅更加困惑了,说:“那之前的那个家呢?”江南说:“是这样的,那年,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参了军,谁知,在一次排雷中,我的朋友光荣牺牲了,他的妈妈为此疯了。所以复员后,我便时常去家里安慰老人家,慢慢地老人清醒多了,也认了我这个‘儿子’。”听完江南的叙说,林浅再次问他:“那么说,你也是富二代了?”江南点了点头。

林浅转身就要离开,却被江南一把拽进了怀里,林浅在江南的怀里挣扎说:“我们门不当户不对,你的父母不会同意的。”江南说:“傻丫头,我们俩的事我早已跟父母说了,他们尊重我的选择。”林浅不相信似的问:“真的?”江南說:“当然是真的。”于是,林浅在江南肯定的语气里跌入了他的怀抱。

第100篇、爱情故事大龄爱人

凭老莫的财力,再是二婚,找个18岁的姑娘也绝对不成问题。但新娘仅比老莫小6岁!老莫却说,自己活了一个轮回,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生活。

婚礼

亿万富豪老莫有意把他的第2次婚礼安排在自己60大寿那天。受邀请的亲朋好友不多,大家眼神有些闪烁。

因为,新娘仅比老莫小6岁,美籍台湾人,有一个很民国的名字,叫孙静晖。虽然气质不错、保养有方,但也就是个保养得好点的老太太。凭老莫的财力,找个18岁的姑娘也不成问题。他越是喜滋滋的,底下人越是替他不值。

最忿忿不平的是坐在主桌的老莫女儿莫菲一家,莫菲摆着一张僵尸脸,仿佛父亲办的不是喜事而是丧事。

她假想的后妈应该是年纪比自己轻、外表美艳、有着蛇蝎心肠的女子,那样她才能顺理成章地对父亲说,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看上的无非是他的钱。但这么个“老”伴……

到了家人合照的环节,孙静晖招手示意家人上台合影,莫大小姐尴尬地站着一动不动。她觉得这个家庭组合很荒唐,一个明显不是“新人”的新妈,一个作风洋派说台湾国语的继弟,还有一个比自己儿子年纪还小的亲弟。

大庭广众下,莫菲不敢拂袖而去,犹疑中,她的父亲、继母、两个弟弟拥过来,咔嚓,全家福定格。

家事

据传巴菲特离婚后,全世界“有为”女士都想到巴菲特家的厨房一展厨艺,巴菲特有真经相传,考验女人“要一起做饭,女人如何应对厨房琐事,也将如何度过生活中的沉浮坎坷”。后来,巴菲特娶了能煲好汤的女招待。

7年前老莫的妻子过世,丧事刚办完,老莫未放出任何标准,形形色色的女人对他进行围追堵截,老莫被拉扯裹挟着,临老入了花丛。

初初,老莫在丛中笑;渐渐,他在丛中木,再再,他在丛中恼。他说不出哪里不对,他讨厌吃饭约会时男男女女的虚与委蛇——男人秀身家,女人秀身材。他也讨厌有点钱的男人,比车比房比女人。老莫心里叹气,他年过半百,马骑不动,酒喝不下,女人?不是他征服的,征服她们的是他口袋里的钱。没有钱,他和公园里遛狗、逗鸟、下棋、发呆的老头没有区别。

当然,他还有女儿,莫菲已经结婚生子,性情仍飞扬跋扈。她母亲生前过于以物质填充来弥补女儿的教养缺失,而自己这个父亲也未尽到责任,女儿缺乏担当,连公司都不敢交由她经营,老莫很是歉意。

在这点上,莫菲倒不介意。她不喜欢一切伤脑筋的工作,连游戏都不喜欢。老莫最大的爱好是下围棋,一直想在这方面培养莫菲,莫菲不愿意学。

父亲孤零零一个人,再有钱也是可怜的。于是莫菲向父亲建议到国外去借腹生子。她不是没有自己的小算盘,父亲迟早要新娶,娶一个后妈,带进来的亲戚一大把,还不如劝父亲非婚生一个儿子,将来分家产可以少一个劲敌。她向父亲保证过,有弟弟妹妹,她会照顾他们,直到他们成年。

大部分白手起家的人,家大业大了,就渴望有子续香火,老莫亦如此。但是老莫不准备让女儿带孩子,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怎么能让孩子健康成长?何况女儿那急躁的性子他不是不知道。

财力和时间如今都自由了不少的老莫,希望能在儿子身上弥补当初教养女儿的失败。他又回头筛选了一遍“相亲”的那些清纯的学生、漂亮的演员、知性的老师、文艺的白领……不知道是因为年轻还是功利,这些女性都达不到老莫对“妻性”和“母性”的要求。

现阶段老莫的家庭是棋入中盘,千头万绪,有机遇,有挑战。老莫见过不少事业正春风的男人,情迷走神,后院失火,满盘皆输。老莫的人生布局完美,他要同样完美地收官,故中盘落子,他慎之又慎。

相识

老莫生子的事情是在美国低调进行的。事件进行得非常顺利,老莫在美国远距离地照顾着代母,静候孩子的出世。

网络时代,用老莫的话,他在哪里,他公司的总部就在哪里。老莫在洛杉矶DIAMONDBAR高尚社区租了一栋房子,通过网络遥控着公司的重要事件。

DIAMONDBAR是一个很成熟的华人社区,有地道的中餐、资讯丰富的华文报纸和电视,得空逛逛美术馆、音乐厅、图书馆……老莫的日子过得忙中有闲,悠哉自在。

在教会社区中心粤语堂举办的圣诞音乐晚会上,老莫和一个表演弹钢琴的小伙子一见如故。据说是受妈妈影响,会弹钢琴、拉小提琴,最让老莫欣喜的是,老莫对他讲围棋时,他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说要拜老莫为师,老莫笑:“我膝下无子,要么,你做我的干儿子吧。”

干儿子认下,到对方家蹭饭就成很自然的事了。这个小伙子的母亲叫孙静晖,20多年前随丈夫从台湾移民美国,丈夫是工程师,前年过世了,她曾经是钢琴老师。

孙静晖家的院落是典型的美国人家:前院没有围栏,绿草坪,大树上挂着秋千,后院是个错落有致的小花园,向阳处有两块长条菜地,还种着芜箐和一种叫不上名的香草,孙静晖讲那香草一年四季都能种,炒来吃或放汤里,非常香,意大利料理常用。她口气有些得意:“等到夏天,我种的苋菜、南瓜、韭菜、西红柿吃都吃不完!”老莫看着她的脸,想到一句诗:花落春仍在。

厅里,有孙静晖用袜子做的布偶动物,台布的花是孙静晖手绣,沙发上的靠垫颜色搭配得很舒适,老莫品尝着孙氏私家小饼干,喝到了孙府家酿……孙静晖坐在窗边笑,斜晖照在脸上,皮肤保养得很好,粉光脂泽,富富态态,她的笑很温暖,有一种心平气和的从容和洁净明亮的天然。

人的格调是在明亮富裕环境中产生的,刺激是黯淡的小市民情怀,谁说的?老莫想起自己在国内做的那些酒店、地产广告,几个薄衣浓艳女子坐在吊大灯的屋子里端着洋酒,号称“奢华享受、品位人生”,糙得丢人。

信任

老莫的日子还算平静悠闲,每天上网两三小时,处理好公司的事务,他就去社区找孙静晖。有一回,他帮着收集整理社区骨髓捐赠协议表时,孙静晖笑他大材小用——老莫拿到表格,习惯性地拿起笔,翻右下角,一看就是签字签惯了。老莫也笑起来,他在她面前是没有矫饰的,他喜欢和她在一起,不用算计,也不用猜测她的心理,他们都过了50知天命的年纪,懂得自我调节。

春节,老莫回国的机票都已订好,孙静晖说:“人家说想看19世纪的中国,到美国唐人街,你留下来感受一下美国年嘛。”老莫留下了,他参加了社区的彩车巡游,挤在人群里看舞龙耍狮时,很自然地牵着孙静晖,人群中有黑人、白人,见到他们,拱拱手,用夹生的汉语大声喊:“过年好!恭喜发财!”老莫像回到童年,跟家人在一起过年——雀跃、热闹,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春节后,老莫跟孙静晖道出在美国的目的,他讲,等孩子出世,接了他就要回国。孙静晖说,孩子太小又没有妈妈,长途飞行不太好。她建议老莫在美国请专业的护工、落实家庭医生,等孩子情况稳定再回国。“我也可以帮你照看。”老莫听着有理,把社区待售的房源看了个遍,买下了离孙静晖家最近的一栋房子,成了她的近邻。孙静晖会给代母打电话,了解代母和胎儿的情况。临产那个月,老莫和孙静晖带着营养品去看代母,代母以为他们是两口子,说,上帝保佑,这是她遇到的最好客户。他们笑笑,没有分辩。

孩子很顺利地出生了,是男孩,很健康。孙静晖帮忙请专业的护工、专业营养师,聘了一个奶妈并推介了社区一个台湾儿科医生……老来得子的老莫一味傻乐,他看着孙静晖指挥着一众人马,各司其职,觉得妥贴安心。

孙开玩笑:“黄公望他爹九旬得子,‘黄公望子久矣’,取名公望,字子久,你是不是准备效仿?”

老莫便给孩子取名莫公望。

理解

两个月后,老莫看到各路人马步入正轨,孩子成长得很健康,决定先回国,毕竟离开公司1年多了,很多事情要处理。他把家里的钥匙交给孙静晖,拜托孙静晖搬到这边住,恳请她照顾孩子。有事,他会随时回来的。

孙静晖保证,什么时候老莫回来,都会看到一个健健康康的儿子。

老莫一回国又是半年多,他和美国的联线仍然是视频,只是这一回,主题是孩子,现场指挥部在美国,他只是光听汇报、不发指示的玉皇大帝。看着小儿子在一天天地长大,他委婉地问孙静晖,有没有可能和孩子跟他在国内一起生活?

孙静晖沉吟半晌说,医生讲,新生儿很娇嫩,起居环境变化最好不要太大,也不宜长途飞行,还是再等等。

这边,听到风声的莫菲跟老莫闹了很多次,老莫不予理会。莫菲居然联系上了孙静晖,在电话里大骂她有心计,不要脸,把弟弟作为人质,来算计父亲的钱财……恨不得立刻飞身过来接走弟弟。

孙静晖冷冷地回答:“莫小姐,你这样说话要吃亏的,如果我年轻气盛,被你这么一通说,撩起了斗志,真像你说的那样做,倒霉的是谁?我确实不如你们富有,但我也不曾赤贫过,我们对金钱的理解不同,你要明白一个拥有真苹果的人,不见得会想惦记金苹果的。”

老莫听说后,羞愧不迭。正好干儿子生日,急于弥补的老莫送过去一把价值近10万美金的名琴。孙静晖要求他把琴退了。她说:“这只是他的业余爱好,送这么贵重的琴,他负担不起。再说了,孩子现在用着的琴是他父亲所送,不是名琴可以替代的。我不希望孩子轻易得到一件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礼物。”

老莫分辩:“这把琴在我看来,不在贵贱,只是我的心意。你对我孩子的付出,无价呀。”

“你知道诗人雪莱吧,他的妻子玛丽是个作家,我记得她说过一段话,大意讲,从其他人那里所接受的任何恩惠,对于自己都是羁绊,它会减损人的天赋自由,败坏人的心灵。亲友之间的礼物,重要的是表达心意。”

老莫觉得自己又把事办砸了。好在孙又说:“那,你送孩子一副围棋吧。围棋不分高低贵贱,子与子之间不分大小。”

老莫改送了一副“云子”。

求婚

孩子会说话了,他喊孙静晖“妈妈”,而那一声口齿不清的“爹地”,更让老莫心都化了。孩子周岁的时候,老莫飞到美国,向孙静晖求婚。

孙静晖说再等等吧,老年人,等得起,反正人要老很久才会死。何况“我的未来不需要你保障,我有养老金,还有一套大房子,我的老年生活衣食无忧。做人不过是三餐一宿,我觉得过普通人的生活轻松自在,我不愿意老了还像你这样,开会、签字、应酬。”

被这么一说,老莫才惊觉,自己一向认为尚算成功的人生并不是那么美满。论财富,他超过孙家许多,在孙静晖面前却总觉得底子不厚、底气不足。这些日子,他通过接近她、甚至想和她结婚来被动地感受、享受那种平淡又充实的生活,却忘了,自己是可以主动追求、得到这种生活的。

孙静晖说起自己的梦想:“在社区里有个老太太,把房子卖掉,去周游世界,她是我的榜样,我原来也想,心无记挂地周游世界。现在孩子太小,我得想想,未来的10年,是追求自由的梦想还是陪着他成长。”老莫肯定地说:“我们可以既完成自由的梦想,又陪着公望成长。”

60岁时,老莫正式退休,再次结婚。婚礼当天,他敬在场宾客时说,活了一个轮回,自己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生活。

第101篇、爱情故事别把伴侣当偶像

在影视作品中,爱情往往被赋予了神奇的力量,仿佛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而美国华盛顿大学心理教授约翰·戈特曼调查发现,婚姻幸福的人比婚姻不幸的人要长寿4年。

婚姻和爱情确实有魔力,但它们本身是非常脆弱的,如果经营得好,可能会救赎我们,相反,也能够严重伤害到我们。而经营好爱情与婚姻的第一步就是打破幻想,不要把婚姻当偶像剧,更不要把伴侣当偶像。

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把伴侣当偶像,那么他就是你所敬拜的,你会把自己的全部依靠在伴侣身上。这样做一方面会给伴侣带来压力,一方面也让自己不自由。因为一旦伴侣不想被依赖,你就会非常焦虑,开始患得患失。

如果你把伴侣当偶像,便不会接纳伴侣和婚姻的本来面貌,并且只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要求伴侣:比如要求他时时准备浪漫惊喜,宠你如公主;比如希望他能承包一切家务琐事,让你永远十指不沾阳春水……但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

如果你把伴侣当偶像,你会倾向于千方百计地满足伴侣,甚至失去自我,但你的付出不是无偿的:你会无法忍受伴侣的忽视,控制或强迫他给你等量的注意力,直到把爱情耗尽,把婚姻伤透。

这些年从事婚姻辅导与咨询的经历中,我遇到太多爱情至上的妻子,她们认为自己只要嫁对了人,一生便可无忧。但遗憾的是,她们的丈夫并没有百分百满足她们的期待与要求,当婚姻产生危机,这些妻子才慢慢醒悟:原来婚姻不是童话,也不是偶像剧,关起门过日子会逐渐磨掉曾经的美好幻想。

要想让两个人之间产生源源不断的爱情吸引力,就需要双方都有饱满的自尊和自信,先把自己的爱意和美好表现出来,再吸引对方来爱自己。

通常情况下,我会把以下4点教给这些心碎的妻子们,帮助她们给伴侣脱掉“偶像”的外衣:

1。不要让爱情占据自己整个生命。友情、亲情、爱好、信仰、使命……我们需要平衡生命的不同层面。在不破坏夫妻感情的前提下,要尽量拿出时间和精力去经营家庭,更要照顾自己的事业。

2。让爱的真谛内化于心。要学着不断在心中强调爱的真谛:爱不是占有和控制,更不是以爱的名义强行改造伴侣。先让内心被自爱、友爱、亲情、事业和爱好填满,你自然会成为一条爱的管道,把爱流淌给伴侣和孩子。这种爱是自然的流露之爱,不需要伪装和勉强,更不需要将伴侣当成偶像般敬仰。

3。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来医治“内伤”。原生家庭比较美满的人,付出爱时会更加心甘情愿,会不太计较別人的回报,也能更好地平衡自己与伴侣的关系。而带伤的人则很难真正爱别人,因为自己还处于痛苦当中,经常会打着爱的幌子伤害别人。参加婚姻课程、寻求老师辅导或阅读心理学的书会很有帮助。

4。寻找自己人生的支持者。未来也许有很多事会让你深受打击,所以要记得寻找伴侣之外的支撑,让你在抗击人生风暴时不孤单。很多坎坷对伴侣来说也许同样难以逾越,甚至会危及婚姻,而当他也令你失望的时候,有了朋友亲人的支持,天就不会塌下来。

祝福大家都能够活出生命的风采与意义,给爱情松绑,给伴侣脱掉“偶像”的外衣,让我们的婚姻自由呼吸。

第102篇、爱情故事富家女情奔深山

2007年春节前夕,四川某重点大学在读研究生、千万富翁之女霍思佳在和男友外出后突然失踪,半个月后,一位神秘的小伙子将她送回了家。不料,仅仅三天后,霍思佳再次失踪,不久家人接到短信,说她已奔赴川西一原始森林附近的村庄。当心急如焚的父母赶赴此地时,才震惊地发现她正和当地一乡村小伙筹备婚礼。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到底什么样的经历令前程似锦的她,抛弃富贵情奔深山呢?

你走了,可曾见我心碎的泪眼

四年的大学生活一晃而过,2006年10月,霍思佳又通过了本校研究生考试。不久,她就和比自己高一届、老家在宜宾市珙县乡下的韩连明相恋了,两人经常一起去参加户外运动和探险旅游。

2006年寒假前,韩连明对霍思佳说想到原始森林探险旅游,霍思佳也想去,但想到种种不可预测的危险,她又有些害怕。韩连明握着她的手说:“放心吧,思佳,我从小就生活在大山里,我一定能保护你。”霍思佳点点头。两人最终决定把旅游地点定在川西原始森林。

2007年2月11日,因为害怕父母加以阻拦,霍思佳对父母谎称自己要到好朋友郭小丽家玩,就和韩连明离开了成都。

他们下了火车又转乘汽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了两个多小时的小面包车到达乡下,最后步行了3个多小时,才走进了苍茫的原始森林。置身林间,他们兴奋地跳了起来。

当晚,他们就在睡袋里度过了一夜,第二天,韩连明和霍思佳在虫叫鸟鸣中醒来,他们收拾好东西就往森林更深处走去。韩连明采下一束紫色的花送给霍思佳,深情地说:“思佳,毕业后就嫁给我,好吗?”霍思佳心里满是甜蜜,忽然,在她身后的枝桠上,一条粗大的蟒蛇正往这边游过来。韩连明一把抓起霍思佳的手向前跑去,跑了很远之后,发现蟒蛇没有追上来,才惊魂未定地坐下来。

摸着男友被树枝划破的胳膊,霍思佳感动不已,她问:“如果我刚刚被大蟒蛇咬了,你会怎么做?”韩连明说:“我一定会马上把毒给吸出来,为了你,我愿意牺牲我的一切!”听着男友的话,霍思佳情不自禁地吻了男友……

旅行中,霍思佳不断感受到韩连明对她的爱与照顾,在她心中,也有了一个决定:回去后,就和韩连明订婚。

2月14日,情人节,天突然下了一场雨,韩连明一路做下的标记都被雨冲走了,两人迷失了方向。当他们掏出手机准备打求助电话时,才发现,根本就没有信号。这时候,霍思佳的脚又崴了,韩连明只能背着她赶路。

实在走不动了,他们只得找了一个山洞休息,霍思佳很快入睡。当她醒来时发现男友也睡着了,她用手一摸,吓了一跳:男友的额头烫得厉害。她赶紧找了根木棍做拐杖,拿着自带的水杯,给韩连明找水喝。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当霍思佳拿着水回来的时候,发现韩连明不见了。起初她以为他可能一会儿就回来,但一个小时后,韩连明还是没回来,霍思佳焦急地环顾四周,这才发现他的行李包已不见了!打开包,里面只有自己的几件衣服和两块压缩饼干,其他的食品和物品都不见了!包里还有一张纸:

亲爱的思佳,我一直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你,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然而当死亡来临时,我却发现,我最爱的人还是自己。对不起,我真的很害怕。你的脚又走不了路了,我不敢保证我能背着你走出森林,来了这么久,我们从没有遇到任何人……我想活着,我走了。

“韩连明,你这个骗子!小人!我真是瞎了眼!”看到这张字条,霍思佳感觉心里的血一滴一滴地往外涌。

绝境里,那个乡村小伙翩翩走来

男友的抛弃使霍思佳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那些曾令她感觉浪漫的虫鸣鸟叫现在让她恐惧之极。到了傍晚,又下起雨来,霍思佳被冻得瑟瑟发抖。那晚,她独自蜷缩在山洞里流泪到天亮。

第二天,阳光照进森林。韩连明仅仅留下两块压缩饼干,就算再节省,也顶多只能维持五天了。接下来的几天,霍思佳每天只能吃一点压缩饼干,喝点露珠。很快,食物就吃光了,霍思佳只好到处寻找野菜吃。

霍思佳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就在她神思恍惚时,附近传来几声狗叫,接着她就昏倒了。

霍思佳醒来时已经是三天后了。一位老人在照顾着她,老人说,山子进林中采药,遇上了昏迷的她,就把她背了出来。霍思佳的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涌:一个陌生的男子在我生命绝境之时救了我,而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却在危急时刻逃离了,这是多么巨大的反差啊!想到这,霍思佳腾地从床上坐起说:“山子在哪?我要当面感谢他!”

正说话间,一个高大的男子,肩扛一袋草药走了进来,他高兴地说:“你终于醒了。”老人介绍说,这就是他的儿子——山子。为了让霍思佳恢复得更好,他天不亮就上山去采草药。

山子比霍思佳小一岁,1984年出生于木洛乡这个大山深处的小村落,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不过,他经常让城里的亲戚给他寄书来看,因此,他所拥有的知识,已经接近一个高中毕业生了。

因为身体没有恢复过来,霍思佳就住了下来。每天,山子都要出去,直到很晚才一身疲惫地回到家,然后不顾劳累,又来照顾霍思佳。见救了自己命的男人每天忙碌的样子,霍思佳就执意和山子一起出去,帮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这一出去,她才发现山子为什么每天都那么忙。村子里有很多孤寡老人,山子砍完柴,经常要到老人家给他们留下一部分;因为打水的地方比较远,他还要去为他们打水;然后陪他们聊会儿天;村里的小孩儿总会跑来问山子:“这个字怎么读?”“这道数学题怎么解答?”山子总是耐心地教他们……霍思佳被眼前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感动了,被山子的善良感动了。

一天,在去山上的小道上,山子忽然说:“Hi,beautiful girl,would you like to tell me your story?”(美丽的女孩,你愿意告诉我你的故事吗?)霍思佳惊诧于山子居然会说英语!她沉默良久,向山子讲述了自己的家庭、学业、这次探险的经过,和那个令她撕心裂肺的男人,而山子也告诉了霍思佳自己的大学梦,他说他的座右铭是:“No one can achieve anything without effort.”(没有人能不劳而获。)

这次交谈后,山子对这个女孩多了几分欣赏和怜惜,而霍思佳则对山子有了一种别样的情感。她不清楚这是不是爱?但现实的差距又让她觉得这种爱是不现实的,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感情。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霍思佳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对山子的眷恋却让她一直没有离开。山子曾不止一次地问霍思佳她的家庭地址,想要送她回去,但霍思佳一直没有告诉他。

2007年3月9日,学校已经快开学了,霍思佳的父母才忽然意识到女儿已经离开家将近1个月了,他们急忙打电话给女儿的好友郭小丽,但得到的回答是霍思佳从没有找过她。霍思佳的父母认为女儿肯定是和男友韩连明在一起,就急忙把电话打到了韩连明的老家。

韩连明当时抛下女友之后,一时也没有走出森林,但他有多次探险经验,所带食物又充足,一周后他还是走出去了。回老家后,他曾悄悄地找了几个老家的朋友来找过霍思佳,可找了几天也没找着。当霍思佳的父亲找到他时,他以为霍思佳早已不在人世,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他就推说不知道。霍思佳的家人四处打听询问,但毫无线索,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登报寻人。

第103篇、爱情故事做个恰恰好的花心女人

她是我的一位读者,是那种很单纯的女孩子,大学毕业后一个人来到滨城,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她的上司,公司创意总监非常有才华,她很敬佩他,经常向他请教一些工作上的问题。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在一起,有时候晚上还要加班,也在一起,慢慢就爱上了。

怎么办?离,不忍心;不离,也不忍心。所以就拖着,一拖就是两年。两年的时间,她和另一个女人共有一个男人,而且,她是地下的。

女孩儿有些哀怨地望着我。爱情有许多种,像她这种卷到别人家庭里的,是最苦的一种。我无意责备她,我相信她并不是一开始就有意卷入别人家庭里来的,等她发现自己已卷进来想脱身的时候,已经脱不了了。

“如果两年的时间他还不能离开她,那只好你离开他了。”

“可是,我做不到。”

“那是你不想,如果你想做,就能做到。试着去做。”

一个月后,女孩子离开了这家广告公司,也离开了广告业,去了一家留学公司做咨询。

三个月后,女孩子交了一位新男友,对方在外企工作,才华、相貌都不在那位总监之下,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是单身一人。

故事到这里本应结束了。但是,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那位创意总监,在心里还爱着她,她离开他后,他一直以为她还会回来。以前他们也分分合合,每次,她都回来了。可是,这一次,她没有,她有了新男友。这位总监痛定思痛,最后做出了决定,他在一个星期内迅速办好了离婚手续。

女孩儿没有想到,两年的痴情等待没等来的,一次的移情别恋就得到了。现在的问题是,她成了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怎么办?她又来找我。

“现在不要着急做决定,与两个人都交往,交往一段时间后,再做决定。”

“这怎么行?”

“怎么不行呢?何况你现在又没嫁!女人最大的悲剧,就是总是被男人所选择,而不是选择男人。我说女人总是埋怨说男人花心,其实花心是人的本性。如果一个男人看见漂亮女人不回头,那他就不是男人了;如果一个女人看见英俊男人不移目,那她也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女人。女人不应该怨男人花心,要怨,就应该怨自己为何不花心!”

“要按你这么说,我们都应该做一个花心女人?”

“对。做一个适当的花心女人,这样你才可以选择男人,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男人来选择你。人之所以可以做选择,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甲、乙两个以上的可选择对象,这样你才能选择甲、乙或丙等,否则你就只能从一而终,落得个生死相许或者被遗弃的结局。”

她看着我,轻轻点点头,似乎听懂了。

爱情也好,婚姻也罢,如果你想要提升质量,多选择性和可变性是必需的。如果要做到这一点,那么你身边就不能只有一个人,借用一个经济学名词,叫保持充分可替代物。这就是爱情的双边定律。你要永远保持两个边可替代,而不要成为别人的一个边被替代。这样你才能争取主动去选择别人,而拒绝别人来选择你。

第104篇、爱情故事爱总可以卷土重来

菇仔:萌动温暖系最给力的小说家。人见人爱的双鱼座A型血美少女,人见人拜的建筑学高品位工程师。养鱼、喂猫、飞叉子,技高一筹。意大利语、挪威语、日语,语语生辉。设计完建筑学精美图纸的日子,都用来漫步于优乐美乐园,这样,好故事的好构思都会“biubiubiu”地飞进脑子里,然后,神奇给力的一撮毛皮就变成了笔!最大的梦想是,开一间只能点唱粤语歌曲,不能点唱国语歌曲的KTV。那么,就为每一位知粉送上菇仔统一标识的祝语吧:“希望大家冬季节食成功,瘦到乌蝇担佐都可飞埋九条街~”

如果很羡慕一种人生,而你又不会明天就死掉,你大可以放下你现在的所有,去过那样的人生。

不是么?

梓蒙在一个春天的清早醒来,又一次浏览网络上糖霜的相册。这次,糖霜又烧出了新的瓷片,一些小杉树,一些小樟树,做成两条精美的项链。绿色在白瓷上淡淡地洇开,那种喜欢让人的心里酥麻。无法形容那有多美丽,现代人只懂唱唱周杰伦的歌: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梓蒙订了一张机票飞往江西,像个古人一样去找素昧平生的糖霜小姐学艺。在江西景德镇一座掩映在竹林中的小村里,糖霜打开房门迎接梓蒙。像孔子接受学生的腊肉作为见面礼那样,两人也行了拜师之仪。不同的是,梓蒙送给糖霜的见面礼,是一只iPhone 4。

两个姑娘从此一起烧瓷。春天的江西,总是落雨。空气湿漉漉泛着南方才有的绿意。劳作一上午,两人会坐在院子中喝喝茶,喂喂鸡,讨论一下哪一只杀了煲汤比较好。

然后在夜晚,她们一起面对炉火,烧她们心中的梦境。梓蒙的手法起初生疏,总是失败,还被烫到过。后来在糖霜的指导下,她开始进步了。

糖霜问:“若你烧出了你最满意的作品,想拿它怎样?”

“想送给一个人。”梓蒙笑笑,反过来问糖霜,“如果是你,你会怎样?”

“卖掉。”

“没有可以送的人么?”

“有,但是,我并不相信感情可以信守终身,很多人说白头偕老,不过几年,就厌倦了分手了。如果感情没有了,物品还放在他人手中,那不是很尴尬么?”

也许再长大几年,梓蒙也会这么想。可是此时,她只想烧出一块好瓷,送给心中的那个人。

炉火暗红,初夏的雨浅绿。在江西,梓蒙已度过了两个月时光。

告别糖霜后,梓蒙来到魔都,她爱的那个男孩,在这城市的一间公司里上班。

梓蒙通过爸爸的帮助,在这间公司做起了实习生。梓蒙打的这份小零工不一般。不一般在于她赚的比花的少,远远地少。每天早晨梓蒙花一百元坐出租车到公司,晚上花一百元回去。每个星期她给自己准备14张崭新的一百元钞票——有时候周末要加班。

你闻过钱没有,那臭烘烘的粉红色。不管新钱旧钱,那粉红色都显得很臭很臭。梓蒙把粉红的臭交给司机,不需他们找零。

从梓蒙的住所到公司,有一个奇怪的拐点。出租车司机如果没有足够的经验或者极高的智商,一定会走错的。在拐点旁边有一家汽车修理店,里面总有一个穿蓝色T恤的年轻人在干活儿。司机们一般都会向他问路。他显然已经被问了太多次,只要有车停下来,只要有司机探出头,他就对答如流:前面第一个路口左拐,第二个路口右拐,第三个路口仙鹤喷泉那里掉头,就出去啦。

每一次梓蒙路过那个所谓的仙鹤喷泉,她都要笑一会儿。可能它以前确实是仙鹤、鹭鸶、孔雀等等美丽的鸟,可是现在这只鸟的样子更像一只乌鸡。司机们载着梓蒙在乌鸡尾巴的方向走上正途,来到公司签到。

梓蒙每个月赚两千元。这个钱光是打车都不够。所以梓蒙有时候会跟爸爸要钱。爸爸在给钱后会打一个长途电话给梓蒙:宝贝,爸爸要你在外好好照顾自己,钱不够再问爸爸要。梓蒙看看银行卡,爸爸又给了两万。

其实梓蒙没有必要这样,来到这个小小的公司,做一份小小的零工。但是梓蒙偏偏要这么做。她告诉自己,这里有她的真爱。

她的真爱,名字里有一个难读的字叫胤。也正是因为他的名字,梓蒙才注意到他。那时候,梓蒙十五岁,在重点中学读书,这个胤男生次次考全年级第一名。梓蒙在某次期末考试的考场有幸和他相邻,考数学的那次,她悄悄唤他:“喂,肖什么,肖什么!”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嘲讽中透着点恼怒地答:“胤,印,印!”

“肖胤,把答案抄给我,求求你了!”

他埋头做他的题,没听到一样。

五分钟后,一个小纸团丢到梓蒙面前。不仅包括选择题的答案,还有后面几道大题。那回的数学考试,梓蒙破例拿到满分。

梓蒙记得胤的侧面,他答题的样子,他唇上茸茸的桃毛萌须。

梓蒙给胤打电话:“请你去唱K好吗?”

“我没时间,下午还要去补习。”

“你还用补习?”

“我是给别人补习,我做家教的。”

梓蒙没再敢有什么表示,她订那间KTV就为了能让他和她好好唱歌而从下午到晚间封闭。但是两位贵客没有来。

后来,梓蒙长大了。十九岁,爸妈安排梓蒙留学。二十一岁,梓蒙归国,拿到一个艺术类的学位。父母开始安排梓蒙见一些长辈,以及,他们适龄的儿子。那些男孩也都气宇轩昂一表人才。可是,他们条件如此优越,大可不必为一个女子坚守一生,他们比别的男生,似乎更有花心的权利与机会。

梓蒙也许会遇见人品很好的富贵公子,可是这样的男孩往往对梓蒙这样的富贵公主有所成见。何必!美丽温柔好相处的平民姑娘成千上万,何必要娶一个公主供着?

梓蒙厌倦了。她想起胤。于是她来找他。她想,他是与他们不同的人。

“真巧,你也在这里工作了?”胤说。

“以后就是同事了,请多多关照。”梓蒙故作平淡地说。

如她想象那样,他还是那么英俊那么上进那么傲慢。她忽然有种从来没有过的,贱人的幸福感。卑贱地爱着那个不爱甩她的男生,就好像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灰姑娘一样。

他小时候成绩好,长大了也一样厉害,他是营销部绩效最高的人。

梓蒙要想办法,让他注意她。

有一天中午,胤破例出现在梓蒙面前。“走,带你到外面吃饭。”他们抛弃了公司食堂,直奔小餐馆。小餐馆其实也和食堂一样,每一个餐盘里除了午餐还有一碗南瓜粥。他还没等梓蒙喝完第二口,就迫不及待地说:“听说你最近做了一个大单子,怎么弄到的?”

梓蒙完成了课长交给的任务,签到了一个大单。公司的同事都认为这个小姑娘太能干了,一传十十传百,胤也知道了。可是让梓蒙怎么解释呢,怎么解释这个单是爸爸给签的,反正家里也不在乎那几十万。

“好佩服你,真是厉害的女生呢!”

“嗯,其实这并不重要啊。”

“说嘛,真的,向你请教,呵呵。”

梓蒙想转移一下话题,从衣兜里拿出她烧的那块小瓷。她一直把它放在贴身的衣兜里,她知道她随时会有机会,向她的偶像展示自己的爱慕。“这个,送给你。”

胤接过小瓷块。“哟,哪买的?挺好玩的。前几天超市门口也有人卖,每块上面写一个汉字,不过我没找到过我的名字。”

梓蒙的心往下沉。“这个,是我自己烧的。”

“哇,你真是多才多艺!居然会烧瓷呢!改天向你请教啊,不过今天呵呵,先告诉我你怎么拉来那个单子的,你零工做完了要走的吧?那把这个客户转给我好不好?”

梓蒙听着,她觉得她的心一点点地在裂,就像瓷上的冰纹。她感觉面前这张脸变了,就像某种电影的蒙太奇,脸上的五官开始向外扩张又向内压缩,然后它就变成,属于另外一个灵魂的脸。看着胤一脸的功利讨好,一心要请教她,梓蒙的南瓜粥不甜了,她说:“没什么,我跟那个公司的头,上床。”

胤再也没有主动和梓蒙讲话,他看到她的样子像看到一只老鼠。

梓蒙想,这样也好,大家都死心也好。

还有最后三天的工作,梓蒙就可以回到北京去了。这三天的班还要不要上呢?可以不去的,那份工作对她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了。但是她忽然想起那个乌鸡喷泉了。

一百元交给出租车司机,车子向城市最奇怪的拐点驶去,路过汽车修理店,司机不出所料地迷路。蓝T恤的少年在帮人洗车,抬起头好心指路。梓蒙又路过乌鸡喷泉了,这一次,她忽然发现,这个喷泉的雕塑,它变了!

是的,那只旧旧的乌鸡被拆掉了,现在它变回一只,美丽的仙鹤。

梓蒙让司机停车,她走下车来,在仙鹤之下站立。看着比真实的鸟儿大上好几倍的雕塑,它的头顶喷出了水,太阳下,这水雾折射成小小的彩虹。梓蒙发现她的心情不知为何又好起来。爱是人一生中,最耐用的一种消耗。失去一场爱,可以再爱;失去一个喜欢的人,可以再喜欢另外的人,只要生命还在,爱就可以重新开始。

蓝T恤的少年在擦车,他把T恤系在腰上,打赤膊。雄性动物对雌性最原始的讨好——向她展示他的肌肉。隔了一会儿,他见梓蒙在喷泉下发呆,就“喂,喂”地喊她。

他递过来一瓶矿泉水。请她喝。

梓蒙接过矿泉水,咕咚咕咚喝掉。

她真的心情大好。她愿意这样永远好下去,不为任何事物摧折,直到等到配得上她的爱情的那个人出现。

以她那颗,如同瓷一样,洇着淡淡绿色与洁白,经过了火的冶炼与水的淬火,却越发坚定的心。

第105篇、爱情故事那个无名的男子

1928年,潘玉良从巴黎学成归来,受校长刘海粟之邀,到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任教,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西洋画女教师。至此,这个性格坚毅的女子,终于完成了从妓女到知名画师的蜕变。

但是,事业上的功成名就,并没有改变潘玉良在家庭中卑贱的小妾地位。潘赞化的大夫人仍然不接纳她,而且多次指戳她入过青楼的痛处。最终,她不堪其辱,痛别潘赞化,再次奔赴法国。

重返巴黎后,潘玉良孤苦伶仃,以卖画维持生计。雪上加霜,1940年6月,德国纳粹铁蹄踏来,刹那间,物价飞涨,食品短缺,整个城市陷入一派兵荒马乱之中。国破家亡之际,谁还有闲情逸致买画赏画?挣扎到这一年的冬天,她断炊缺粮,成了涸辙之鲋。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向她走来。

这个男人,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他早年到巴黎勤工俭学,挖过煤,洗过盘子,修过汽车,跑过运输,吃尽苦头,终于攒下一笔活命钱。他用这笔钱在巴黎近郊开了一家名为东方饭店的中餐馆。正是在这里,他结识了贫病交加的潘玉良。

冷冰冰的小屋里,重新燃起了熊熊炉火,潘玉良的饭桌上又有了面包、黄油和咖啡。因为他,她有了新画室,她又开始到凯旋门和塞纳河畔写生,举办了数次画展。正是靠着他的血汗钱,她的艺术之路得以延伸。

然而,这样的患难之交,在潘玉良心里其实是算不得爱情的。她念念不忘的,始终是生活在大洋彼岸的潘赞化。最惦记的偏偏见不到,因为战争失去联络,一番辗转,便错失了20年的光阴。直到1964年,中法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潘玉良才得以与国内的亲人联系。可是、潘赞化早已离世。

悲伤之余,潘玉良重新审视那个默默陪伴了自己20年的男人。蓦然回首,她发现她的每一件作品都饱含了他的汗水,每一枚奖章都浸染了他的心血,那些相携相守的岁月啊,分明潜藏着深深的爱。她终于决定,把自己的身心都交付于他,牵着他的手走完人生的风烛残年。他们满怀憧憬,等待着结束漂泊、回归故里的那一天。

然而,她等不及了。1977年秋天,她拋下他走了。弥留之际,她叮嘱他,日后回国,一定将当年她与潘赞化结婚时的项链以及她再赴法时潘赞化送她的一块银壳表,归还给潘家的后人。

到了这时,她想念的依然是那个叫潘赞化的男人。可是,他不介意这些,他眼含热泪,发誓会完成她的夙愿。或许,他从未介意过她是否爱他,虽然在生活上一直是他接济她、照顾她,但在灵魂上,她站得那样高,他站得那样低,他把陪伴在她身边当成人生至幸,哪里还奢望她把心交给他?

潘玉良去世后,他几乎倾其所有,以10万法郎重金在蒙帕那斯公墓租下为期100年的一块墓地,为她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然后,他马不停蹄地去完成她的遗愿。

1978年秋天,年逾八旬的他带着潘玉良的一张自画像、七大铁箱遗物、两千多幅遗作以及她一直珍藏的印有自己和潘赞化照片的鸡心项链,风尘仆仆地回国。他将部分遗物交给了潘家后人,其余的捐献给祖国。她魂归中华、奉献国人的夙愿,得以实现。

做完这一切,他自觉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已经完成,身体忽然就垮下来,一经检查,居然是癌症晚期。那么多年,他居然对自己的病痛一无所知。或许,是他不敢生病,就连身体都帮他撒了谎,因为,他若是先倒下了,谁来照顾那个只会画画不会生活的女人?他若是倒下了,谁来帮她完成一生的夙愿?

他去世后,家人将他与潘玉良合葬,但是,墓碑上没有他的名字。

在潘玉良的一生中,很多人都知道她是享誉中外的画家,知道有个将她从青楼里拯救出来、让她脱胎换骨的潘赞化,但很少有人知道那个陪她熬过风烛残年的男人。

他叫王守义。

他的名字,连同他的爱,在潘玉良的传记里向来都被一笔带过。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爱她,从来就没要求过回报。

第106篇、爱情故事终于醒悟,在你未嫁之前

米米第一次见到江城时是在北京,九月。那时米米上大三,和江城的姐姐江玮是同班同宿舍兼红颜死党。江玮说,咱弟弟也考到这所大学来,和我一起去接他吧。米米正看小说,懒得动,但最终还是被“收买”了,江玮说如果去,就送你齐豫的CD。米米最爱听齐豫,于是欣然前往。在火车站,等江城出现在视野里时,米米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好英俊挺拔的男孩子啊!江玮看了,歪头说,怎样,没白来吧?咱弟弟帅不帅?江城礼貌地握手,然后去叫车,把行李弄上去,回头说,两位姐姐,上车吧。米米笑了,倒像是来接我们的。一路上,江城言语不多,但句句中肯,米米一直微笑着看着他。

相处久了,更加确信江城是个爽快率真的男孩子,且光明磊落善良洒脱。在班里渐渐有了威信,被选为班干部,后来进了学生会,演讲,足球篮球竟也水平一流。学校舞会,他一到,女孩子就叽叽喳喳围上去。江玮见了就对米米说,你瞧,咱弟弟天生一个白马王子!米米看在眼里,不知从哪天起,心里怎么有了种黯然伤神的感觉?每每见江城被学妹们簇拥着,就会有莫名忧伤。有一次,在附近的滑冰场,自己老摔跤,江城就拉了她的手说米米姐,我来教你。那是米米第一次和江城“牵手”,竟然倏地就红了脸。

大四那年冬天,天冷得出奇。江玮买了米白色毛线要给江城织件厚毛衣,可一直懒得动手。米米见了就不声不响取了毛线织起来。晚上别人闲聊,她就默默地坐在床上织,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终于赶在最冷的那几天之前织完了。拉着江玮,说给弟弟送去,看合不合身?江城穿了,镜前一照,太合身了!说着就去拥抱姐姐江玮。江玮连忙制止,说别谢我,要谢就谢你米米姐。江城拥抱米米的时候,米米分明颤抖了一下,然后整张脸就绯红了起来。后来米米提议再给江城织件毛坎肩,说外面卖得不暖和,然后做幻想状,说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穿衬衫外罩毛坎肩的样子。江玮虽然是个马马虎虎的人,但一听这话还是忍不住嚷起来,米米,你不会爱上我家小弟了吧?米米猛然清醒,连连摆手,没有的事,少胡说啊!江玮就笑了,料也不是,你喜欢的是年龄比你大且能照顾你的成熟男人对不对?米米一颗心落下来。她好害怕别人看出这份感情。这话传到江城耳朵里,他倒是很兴奋,说好啊,从此多一个好姐姐疼我了。

此话并无后文,大四是最忙的,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忙着和同学分别,总之琐事一大堆。米米和江玮毕业后都留在了北京,江玮是为了照顾弟弟,虽然江城早已不需要她照顾。她问米米,你为何也留在这里?米米说喜欢北京这座城市呗!江玮就笑她,该不是为了爱情而留下吧?

工作后,也有人给米米介绍男孩子认识,却往往都是一面之缘。有一次,介绍人领来的是个穿白衬衣牛仔裤的男孩子,远远看过去,竟有几分像江城。她不禁对人家多说了几句,但一分手,她就惆怅起来,自己是在拿江城的样子寻找爱人!

江玮的离去实在太突然。她和同事一起去游泳,不知怎么就游进了深水区,偏偏此时腿部抽筋,等大家发现她时,她早已停止了呼吸。那时江城上大四,他哭得像个孩子,怎么能不痛呢,姐姐那么疼他,却那么突然且永远地离开了他。米米也心疼得几乎支持不住,她把江城抱在怀里,说江城,你还有米米姐。

转眼江城毕业,他进了一家集团公司。因为对工作尽职尽责,又极有创新精神,颇受领导赏识,很快破格提拔为主管,成了公司里最年轻的中层。广阔的舞台使江城如鱼得水,而私下里的江城却是忧郁的,应酬能推则推,这倒给他平添了一种独特的魅力,公司里好多女孩都爱慕他,总经理秘书阿白对江城更是如痴如狂。但江城对她们并无感觉,一直冷冷淡淡。

因为工作都很忙,虽在同一城市,米米和江城的联系却并不多。有时米米会打个电话,问问工作,叫他好好照顾自己。江城扣电话之前总是说,谢谢你,米米姐。米米听了,说不出的失落。

秋天时,母亲打电话来,希望米米回家乡济南去工作。你爸身体不好,我们也想你。米米心软,答应下来。想到江城,她决定给自己两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行,那么只有抽身而去。

米米要了江城的房门钥匙,常常帮他去打扫卫生,将江城泡在水盆里的衣服一件件洗好,晒到阳台上去,给他熬他最喜欢喝的小米绿豆稀饭,切得细细的咸菜上辣椒丝翠绿可爱。周末的时候,她会让江城陪她逛街,本来说好给自己买,最后却是T恤衬衫的给江城买了一大堆。逛累了去吃饭,事先悄悄给江城说,一会儿给我点水煮鱼,样子有点可爱的撒娇。拽着江城进电影院时,心思却并不在电影上,只是喜欢在黑暗里多看一眼他的侧面啊……米米知道自己在透支什么。但江城并不在意,自从姐姐江玮去世后,米米就是他的另一个姐姐。他知道,米米疼自己,希望看到自己开心。但仅此而已。

一次江城偶尔说起馋荣氏的糖炒栗子,只是人家生意好得每次都要排队,好烦。那天下了班,米米便骑车去了荣氏栗子店。果然是长长的队伍。站她前面的是一对小情侣,男孩子排队,女孩站在一旁,两人一起看手机里的短信笑话,时不时快乐地窃笑。米米看着他们,忍不住苦笑。等怀抱着栗子出现在江城面前时,江城大笑着把米米整个人抱了起来,转了几圈才放下,说真的好激动啊,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米米趁机用笑容掩饰着说,因为爱你嘛。江城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拍着自己的脑袋说,哦,该死,我真笨,你是我的米米姐嘛,姐姐疼弟弟,还需要理由吗?米米听了,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江城始终当自己是姐姐看待。两个月过去,米米只有转身离去。

回到家乡济南,米米进了一家报社做编辑,整天在电脑前,眼睛累了就滴几滴眼药水。滴着滴着,就想起了大学时给江城织毛衣时滴眼药水的情景,不觉呆过去。体育部的马伟常来串门,每次来了目光总往米米的格子间看,有同事就开玩笑说,是不是对人家米米有意思?

转过年去,报纸添了个“缘分”的版块,是为读者免费征婚的栏目。一开始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同事就自作主张把米米“介绍”了出去,还登了她的照片,说反正米米没有男朋友。米米对此只是轻轻一笑,自己早已心如止水。倒是马伟急了,在电梯里遇到米米,就说干吗到外面找呢,我们知根知底不是更好吗?再说你找外面的我不放心,怕你被人欺侮。米米听了并没生气,而是一愣,因为那一刻,马伟的口气和神态像极了江城。心中一旦炸响这个名字,就再也平静不下来。

米米想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她连夜坐了火车去了北京,晚上的火车,清晨到。米米看了看时间,觉得此时去不妥,但她忍不住想马上见到江城,于是打车径直前去。敲响了江城的门时,心里忽然忐忑起来,心跳加速。在她即将转身想逃走时,江城却出现了,满脸倦容,披着衣服,显然还没起床。看到米米,他有些吃惊,米米姐,是你?米米刚要开口,房间里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江城,谁呀?

那天米米忘了是怎么离开的,脑袋一直嗡嗡直响,走到楼下时,泪水已淌了满脸。

那个女孩就是阿白。米米不知道,在她去找江城的前一天晚上,阿白趁江城酒醉送江城回家之际留在了那里。其实江城醉成那样,又能做得了什么呢?待半夜酒醒,他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米米下楼后,江城才清醒过来,忙打手机,想问米米什么事,然而一直关机。他想米米有事一定会打电话给自己,也许她很忙。又加上自己工作一个一个接踵而来,他就淡了下来。阿白很快有了男朋友,但有一天还是问江城,为什么不爱我?江城拍拍她的肩,说阿白,祝你幸福。不知不觉中,世事已经把年轻的江城炼就成一个成熟的大男人。

江城忘了自己是何时想起米米的。一天晚上一个人喝酒,忽然眼前浮现出米米眼睛里瞬间溢出的泪水和匆忙下楼夺路而逃的样子,他一下子醒悟过来,包括多年来的好多细节。他顾不得一切,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济南。那天他等在报社门口,天色黑下来,他不停地抽烟,请允许我今生今世照顾她,他不知道谁可以帮自己。米米看见江城,她非常吃惊。江城走过去说,一颗心,藏起来,不随便给人,米米,我们都是这种人对吗?这是江城第一次这样称呼米米,那口气那眼神那言语,熟悉又陌生,米米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江城继续说,米米,我终于悟到这份感情,它陪我这么久,我竟不知。米米再也忍不住,转过身去,泪水哗地流下来。江城惊骇,米米,你结婚了?半晌,米米转过身,流着泪笑了,她跌进江城怀里。

原来米米回来后,以为自己会去找马伟,但很奇怪她却在心里拒绝了马伟。因为不爱,她不愿委屈自己。她继续自己平静的生活,马伟见了,就知道说也没用,只得退出。米米有时候看一些爱情故事,沐浴在快乐爱情里的女孩子写道: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我们刚好遇见,然后相爱。米米看着看着就会泪湿眼睫。那天大家一起看旧片《神雕侠侣》,有同事就说,金庸安排小龙女失身,就是要降低她的身价,其实现代社会里女强男弱、女大男小同样不被大众所接受。还好,16年后杨过变沧桑,而小龙女容颜未改。米米转身去工作,心头一片漠然和凄凉。

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相遇并相爱,那是天下最美的爱情。但也有另一种,相识多年只差那份领悟,使得擦肩成为世上最容易之事。还好,江城拥着米米说,谢天谢地,我终于醒悟,在你米米小姐未嫁之前。

米米听了,微笑,但她不知该睁开还是闭上眼睛。

第107篇、爱情故事甩一甩头,扬一扬发

那一年的春天,爱情就像花的香草的绿一样,恣意弥漫在校园里的各个角落,就连空气也似乎被深深地浸染过,无任你走到哪里,都能看得到闻得到。

他和她也恋爱了,没有现实生活所附丽的爱情总是来得很容易。他记得,那天晚上,她站在二楼图书馆外的阳台上,若有所思的样子,暗暗衬托出少女才有的新鲜。像极了宴席上最后端出的那盘娇艳欲滴的水果,令人向往。他刚好在楼下十米开外的小路上独自游荡。

他仰头就看见了她,即使灯光不算太明亮,他仍然能看清她有着与众不同的异常美丽的双眸。宛如一泓清澈的泉,听得见潺潺的流水声。他后来对她说,当时,你的一双大眼睛就像一对一千瓦的灯泡,而我就是那只勇敢的飞蛾,非要去投火不可。他心里一动,忽然就很勇敢且霸道地对她喊,喂!你下来和我一起走走吧。半晌,她都没有吱声,但也没有走开。他像是得到暗示一样,又急切地喊,喂!我不是坏人。她后来对他说,当时,你的样子特幼稚特可笑。她终于还是下了楼,和他并肩走在树木掩映下的小路上。

一个人走是寂寞的游荡,两个人一起走便是惬意的徜徉,而热闹的对白更是一段接一段地在夜空下流淌,在空气里漂浮。多少年以后,他还是能记得那一夜的每一字每一句。

其实,他长得又不帅,而追求她的优秀男生真是很多的,可她为何会乖乖地跟着他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迷糊得很。她只是觉得,他追求她的方法真是和他们不一样啊,他既不写情书又不送玫瑰,只知道旁若无人地大喊“喂!你下来和我一起走走吧。”“喂!你快点出来吧。”“喂!你不要到处乱跑啊。”古时候,那些足不出深闺半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总是对传闻中那些粗鲁而又仗义的江湖豪侠充满了好奇。痴痴地想着这些书里才有的片断时,她就会兀自傻傻地笑。有时候,他会追问她笑什么?她却总是笑而不答。

春夏秋冬,人们的爱情在四季的轮回里如潮般退了涨涨了退,如花般谢了开开了谢。

他的家在遥远的北方,而她的家就在这座大学所在的城市里。周日下午返校的时候,她总是会从家里带一些好吃的东西送到他的宿舍。但后来,他就叫她不要再送了。他说,你送的东西都便宜了那帮家伙,我又吃不到。他确实没吃到,但他不在乎这一点,他在乎的是那帮家伙在吃光东西后,有时候竟然会对他说,你可真厉害,还没工作就有饭吃了。

有一个周末,他陪她逛街逛商场,逛到购物中心里卖玻璃杯的柜台时,看着那些造型别致色彩明艳的杯子,他停下脚步就想买一只送给她,好像每一只都很漂亮,他挑了这一只,又去选那一只。正踌躇间,她在旁边提醒道,别摸了,当心掉在地上,很贵的。他听了,如同突然被蜂螫了一般,赶紧放下杯子,仓皇转身继续陪她闲逛,却不再怎么说话。

华灯初上,返校的班车来了,他先是和她一起上了车,可突然,他又跳下了车,“咣当”一声车门关上了,她在车内,他却已在车外。他听到她唤了几声他的名字,他看到汽车排出的尾气在昏黄的街灯下像雾一样地迷蒙,即刻就包裹了他。那一夜,他感觉自己像个迷了路的孩子,那里都不敢去,只敢一直坐在街心公园里的椅子上。城市夜生活的喧闹和繁忙一点也不遗漏毫不吝啬地紧紧拥抱着他,而他,依然觉得很冷。

第二天,她来找他,委屈地问,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回答,你没有做错什么。然后,他就头也不回地走掉。她怔忡了好一会儿,心里堵得慌,想流泪,却又觉得为这样的怪人流泪真是不值!心也就一下子硬了起来。她想,来得容易的爱情,甩一甩头,扬一扬发,去得也快。后来,她开始了新的爱情,也就渐渐淡忘了他。

毕业后,他留在这个城市,他还想着她,他执拗地认为自己还爱着她。

五年后的一天,她去购物中心淘衣,不过,她不是那种只重服饰款式而不重牌子的女人,她钟爱某个牌子就会一路买下去。所以她直奔那个自己所喜欢的牌子的专柜。身陷其中,挑了又挑,试了又试,总算有所斩获不枉此行。她在营业员开单时问,能不能打折啊?营业员微笑且很专业地回答,对不起,今天不能给您打折,等有促销活动时我们一定会及时通知您。她略微有些失望,忽然,背后有个声音大喊,喂!我给你打零折。她回头,就认出了他。

专柜后面有个不是很大的办公室,他邀请她进去坐坐。寒暄几句后,她说,哈,早知道这个牌子是你代理的,那早就应该给我张最低折扣卡了。他笑笑,说,你还是那么漂亮,免费给你穿都行,就算是我们牌子的形象代言人吧。她赶紧说,那可没必要,我和我老公添几件衣服的钱还是有的,你结婚了吗?老公!他听了一愣,犹豫了半天,两个字才从他的嘴里吐出,结了。

他终于见到她了,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留在这个城市的五年,独自打拼的勇气全赖那份日渐饱满的期待。

他想,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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