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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阅读版本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8 14: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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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励志故事人生智慧:爱情要有四张脸

一位人到中年、容颜渐老、经历沧桑的妻子,面对青春逼人、才情出众、执着无悔的丈夫的追求者,良久无语。最后,她取出纸和笔,对女孩说:“让我们都写写那个男人,那个你我都爱的男人的样子吧。”女孩儿不假思索地在纸上写道:高大、英俊、体贴、上进、有事业心……所有成功才俊的影像都在里面了。妻子却写下:有些胆小,害怕打雷,胃不好,不能吃过硬的东西,记性差,时常丢三落四,晚上睡觉会磨牙,打小呼噜,生活不规律,吸烟,饮酒,早出晚归,动手能力差,不会做饭,修理电器……

这些,让年轻女孩儿的似水柔情一点点变冷。妻子在她的诧异里沉静似水。是的,我们写的都是他,只不过,你看到的远远不是他的全部,也不是你们未来生活的全部。

这个故事从一个角度阐明爱情有时很盲目,甚至有几张脸。其实,婚姻是无奈的,尽管食如鸡肋,但却不肯丢弃,究其原因,不光爱情长有N张脸,婚后的人们也不只是一张脸了,你至少长四张脸,一张脸面对社会,一张脸面对你的子女和父母,一张脸面对配偶,还有一张脸,也已经好久没有端详它了,这张脸代表你的内心,它经常畏缩在角落里。

所以,爱情是精品,婚姻是次品,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爱情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而婚姻是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第2篇、爱情故事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他,出生于广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好学,成绩优异。25岁时,他到香港谋职,做了《新晚报》的副刊编辑。

她,小他6岁,是名门大户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部门工作,拿着高他两倍的优厚工资。

他32岁时还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创作。报社的副主编赏识他的才华,决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绍给他。他推托不过,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见面时,他刚好患了鼻窦炎,不停地吸着鼻涕,颇有些邋遢。他只是个穷酸书生,对方却是名门小姐,身份的悬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狈不堪,他只想早点告辞。她却对他满意,微笑着递过手帕让他擦拭鼻涕,让他的心中多了几丝暖意。

缘于那份暖意,他和她开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热情活泼的她让他动了心。几个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术,她一直在医院守护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细心地为他擦拭伤口。出院后,他单膝跪地,深情而诚恳地说:“虽然我很穷,但我会努力地写稿赚钱,嫁给我吧!”她扶起他,红着脸点了头。

于是,在相识不到9个月时,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发现丈夫除了有满腹才华外,其实是个“生活白痴”。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她通透练达,处处弥补他的过失;他不修边幅,上街时穿着一黑一白的袜子,见重要人物时穿着旧西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时提点他的衣着;他丢三落四,两个人一起旅行,他的护照、钱包,甚至行李总会不翼而飞,她要分心照顾他,游玩都不能尽兴;他记性差,请人吃饭不带钱,连自家的门牌号都记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会在他下班时跑到阳台上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担心他的健康,不肯让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不吃了,却常常在外面“偷嘴”,她像监工一般去查他的岗,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严”,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

他完全像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孩童,处处让她不能省心。她只好辞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专心来照顾他。

在多年相伴的岁月里,她成了他的秘书、保姆、护士、管家……她为他生下3个孩子,并悉心教导、培育成才。他则潜心创作,写了35部小说,成为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63岁时,他的名声和事业如日中天,却突然宣布“封笔”,移民澳大利亚。在这之前,他的身体已有些不适了,她不想让他积劳成疾,而澳大利亚有对他有益的医疗技术。

后来的20多年里,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癌症。他本将生死看得透彻,但始终舍不下她,所以在心里祈祷:努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后头,不能让她孤独在世。

偶尔,她会靠在他的肩上,他也会握着她的手。在与病痛抗争的日子里,他们共同回忆着往昔岁月,新婚宴尔般甜蜜,又如纯真的孩童,嬉嬉闹闹。

在他85岁那一年,他终究还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从悉尼传到了国内,令无数人痛惜。

他叫陈文统,她叫林萃如。他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梁羽生,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他的《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至今还不断被搬上银幕。他笔下的美人不计其数,而她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但他曾说过,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优点都来自她。他小说里的爱情,缠绵悱恻、悲喜交加,而他现实生活里的爱情,却是简单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闭上眼的那一天,3个孩子哭得痛彻心扉,她平静地说:“嘘,不要哭,你们的父亲走得很安详。”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时一样。在她眼里,他何曾远去,他像一个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他一定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那是初见时,他一脸邋遢,而她微笑着递过一方手帕;那是无论风雨天晴,只要她在阳台上喊他一声,他便能找到归家的路……在定格的画面里,一定有他执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余晖里,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第3篇、爱情故事幸福未央

【1】林家洛

我叫林家洛。

凌晨5点,我像往常一样准时背着吉他走出家门。在我极小心轻缓的将大门锁上时,仍旧听见了房间里传来的某些物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是夏蒂又借此来发泄她的不满了。她越来越讨厌我,我却无可奈何。

毕业后来到北京的一年时间里,我每天用这不到六小时的时间追逐梦想。

【2】夏蒂

我再次醒来时已是早上8:00,地上的空调遥控器悲惨的被摔成了“残疾”,我无力的望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空间,写字台上的无玻璃相框里是林家洛背着吉他的相片,我突然感到没来由的暴躁,揉着头发大叫一声,匆忙爬起来洗漱化妆。

在地铁里被许多人挤得换一只抓住吊环的手都十分困难时,也会想到背着吉他艰难穿行于车厢的林家洛。我会心酸,但却不会心软。因为他不是别人,他是我的男朋友,他的无用只能让我更加难堪。

空气稀薄的车厢里,回忆像是初冬的雪,缓慢的飘进了脑海里:大四那年的元旦晚会上,林家洛任同班男生乐队里的主唱,在他们的合唱曲目唱完之后,又安排林家洛自弹自唱了一首朴树的《白桦林》。当时的这首歌,是我伴的舞。

一曲结束时,林家洛携我的手向观众鞠躬致谢,我以为,相识,相爱,携手,幸福,应该都是情理中的事情。

可转眼毕业,我在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不错的中学做舞蹈老师,却因林家洛一定要从舒适的江南水乡跑到物欲横流的北京打拼而不得不放弃。我们都不拥有富足的家庭环境,所以在没有找到工作的那两个月里,日子过得艰难又辛苦。

林家洛背着木吉他唱遍了北京的所有地铁站,用所得的微薄收入来维持我们的基本生活。因为没有物质支撑我们的感情也变得越来越糟糕。我逐渐放弃了自己的舞蹈梦,投身于挤破头脸的招聘会,穿着廉价的套装,化着浓艳的妆,踩着高跟鞋一路跌跌撞撞,虚伪的微笑着拼命向外推销自己。说到嘴唇干裂,头要爆掉。两个月以后,我胡乱委身于一家私营企业,做一份让自己痛心疾首又恨之入骨的后勤工作,勾心斗角的环境令我身心疲惫,我开始埋怨林家洛,埋怨他给不了我一份舒适的生活。这种埋怨日渐增长,甚至几近超越我对他的爱与期望。

【3】林家洛

走到小区楼下时,我抬起头仰望我和夏蒂租住的那间房屋,那个被称作家的地方没有一丝光亮。

我想起那段短暂的幸福时光。我们也曾经历难舍难分的热恋阶段,夏蒂也曾放弃一切带着热切的希望跟随我来到北京,我也曾许给她一份油彩画一般的美好生活。可事实是,画里描绘的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令人失望。

我推开门,借着月光看到狭小的空间里那张突兀的大床。夏蒂的身体背对着我,面朝墙。我蹑手蹑脚的走向洗手间,在拖鞋踢翻黑暗里的凳子时显出无与伦比的惊慌,我恨自己的怯弱,却没有资格与她对抗。

将水龙头开成最小的水流,缓慢的用手捧起洒在脸上,汗珠顺着脊背静静流淌。原本我在地铁里唱歌,是经过夏蒂同意的,可她却越来越不能忍受别人向我背包里投钱的时刻,她觉得我像个乞丐,我却认为自己是坚持梦想的英雄。我很自豪,她却自嘲,这是我们之间无法沟通的矛盾,而矛盾的激化就是在两周前的晚上。

夏蒂参加公司聚会,晚归。我恰好在末班地铁上遇见她。她正兴高采烈的与身旁一个衣着光鲜的男人聊的热火朝天。自来到北京以后,我从未有见到过她那样的笑容,整张脸上绽放着光彩,长长的直发随着笑声的频率抖动。男人的另一旁还坐着一个女孩,不时的对着夏蒂挤眉弄眼,是充满暧昧的打趣。

我忽然感到怒火中烧,大步走到他们面前,抱起吉他自顾自的弹唱,声音大的有些离谱,顿时惹起了他们的注意。夏蒂的脸上出现难以掩饰的惊慌。她甚至使眼色让我离开,我觉得可笑,更加气愤。一曲唱完,反而双手摊在男人面前说:“先生,一曲50。”男人愣了一下,碍于面子,也假装爽快的掏出一百块钱,豪迈的说:“那就再来一首。”又转头向两旁:“你们俩点你们爱听的,就当打发时间,省的坐车无聊。”

夏蒂脸色铁青,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我笑着俯身过去,用足够大的声音说:“亲爱的,你看,今晚我有钱请你吃更好的夜宵了!”整个车厢里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夏蒂旁边的男女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夏蒂望向我的眼神里有无法控制的怒气。我不罢休,抓起她的手,大声宣布:“我是夏蒂的男朋友,你们不知道吗?”

夏蒂因此与我激烈的争吵,她摔碎了家里所有能摔的东西,除了我的吉他。她疯狂的咆哮,直至一个玻璃相框碎在我穿着拖鞋的脚上时结束。我无言,在一片混乱里躺在沙发上睁着眼睛假装睡着。胡乱包扎的脚上传来阵阵疼意,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畅快。

【4】 夏蒂

其实除了在地铁唱歌之外,林家洛也做着两份零工:早上9:00-下午17:00在麦当劳做小时工,晚上在酒吧做陪唱。工资却是少的可怜。因为在地铁上唱歌的事,我与他吵过不止一次,可林家洛总是面不改色的说:“挣得外快只是其中一个目的,而另外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我不能放弃自己的梦想。”

我对此嗤之以鼻,却也并未加以阻止。可自从在地铁上与同事一起碰到林家洛之后,上班就变成了我的噩梦。总觉得领导看我的眼光变了又变,同事们的议论也越来越多。我彻底被击垮,曾拼尽全力维护的尊严被林家洛的一句话剖析成了大笑柄,流言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我一再忍耐着,等待时间久了雪球自己融化,可是过程这样的缓慢并且艰难。

每天上下班,我都会准时收到林家洛用手机QQ发来的两条消息:早安和晚安。我看着那个从前我们总是写满情话、调侃、爱意的QQ对话框无语,爱情从原本的千言万语变成了无语无言。QQ音乐里响起李圣杰的《手放开》,他唱着: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我便想:如果林家洛真的爱我,他是不是应该和我提分手?

连续两天,林家洛没有去酒吧唱歌,而是一直等我下班。他默默跟着我,像是有话要说。我从未回头,从未给他说话的机会,我其实有点害怕他会说出那句话。

第4篇、爱情故事幸福的向日葵

早上出门的时候,妻子嘱咐,下班早点回来啊!

我“嗯”了一声,没有十分在意。

每次我出门的时候妻子都要这样的嘱咐一句,已经成了口头禅,今天这是第n多次记不清楚了,但是妻子最后特别强调了一句,记住,不要耽搁哟!

我幸福地走在上班的路上。今天天气特别好,阳光明媚,鸟儿放开歌喉一路欢天喜地陪伴我,一会儿在我头顶上放声歌唱,一会儿在地上翩翩起舞,一会儿在我身后窃窃私语,一会儿在我前边热情向导,显得格外的亲密和谐。

我在想妻子为什么强调“不要耽搁”,以往都是嘱咐早点回家就算了,从来没有这样叮嘱过。莫非有什么特殊的事?妻子并没有交代说明。生日?我摇摇头,不是不是,我可不是那些大而化之的男人,虽然再粗心再忙我的生日我是记得清楚的。妻子的生日?也不是,做男人在这方面我还算合格的,妻子的生日我记得比自己的还清楚。有什么纪念日?会是什么呢?我调动了所有的大脑记忆细胞都没有解开这个谜。妻子的个性我知道,没有特殊的事她绝不会这样千叮呤万嘱咐的,从她说话时那幸福而神秘的微笑中可以看得出来。

中午饭在单位上吃,所以不回家,下午到了下班时间,记着妻子的话,按时下班早点回家。

一进屋,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兴奋地高喊一声“好香啊!”

妻子把饭菜摆上桌,有禹门卤鸭、卤鸭菌子、卤鸭肠子、老鸭汤……呵,满鸭全席啊,我赞叹道。还有一碟油炸花生米,这是我最喜欢的,特别是在喝酒的时候。

说起喝酒,妻最反感了。因为身体原因我已戒五六年了。有一次我喝酒醉倒在厕所旁边不省人事,像个死猪一样,好一阵子妻子才发现,她用尽全身力气才把我扶进了屋,把我身上的赃物擦干净,衣服换了,又扶我上床。那一晚把妻子折腾了好一个晚上没得安宁,过后我都觉得过意不去。还有一回喝醉以后,昏昏沉沉闯进屋里,因为是热天,叫妻子拿了床凉篾席铺在底下躺在上面就睡着了。到半夜酒发堂,酒精在胃里兴师动众,掀起狂风巨浪,翻江倒海,“哇”的一声秽物一股脑儿喷泻而出。来势凶猛,声势浩大,吵醒了熟睡的妻子。妻子翻身下床,来到我旁边,那些还没有完全消化的东西又臭又熏,当时就把妻子也弄得好一阵翻腾,畏都给她扯痛了。当时醉如烂泥,突如其来,身上、凉篾席上到处都是秽物,妻子迅速用卫生纸给我擦干净。可还没有擦完“哇”的一下又来了,妻子又接着擦。胃里“咕咕”不停地痉挛,后来又连续翻江倒海了好几次,黄疸水出来了不说,还淌出了大滩血。妻子被吓坏了,不知所措,询问邻居,邻居告诉说不打紧,酒醒后好好保养就没事。妻子仍是不放心,一直守候在我身边,一晚上没有睡觉,仍是担惊受怕。妻子的父亲就是喝酒醉后死的。那一次她父亲喝酒醉呕吐的秽物堵塞了气管而窒息,才五十多岁的人,正是该颐享天年的时候,过早失去了生命。第二天等我醒来她对我好一顿疼爱的责骂数落,让我感到无地自容,对不住妻子,愧疚了好久。

醉酒的次数自己也记不清了。遇到三朋四友同事同学的,不喝面子过不去,不喝不够情分,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点,喝酒人听得这话,宁输脑壳不输耳朵,头一抬脖颈一伸,杯一举口一张——下肚!喝酒还要讲豪爽讲气派讲肚量讲感情,甚至还要喝出个花样来,来个左右开弓,双龙进洞,高山流水,排山倒海……嗨!喝酒人哪种灯没扮过哪种格没失过。

常喝酒过量,伤害了胃,患严重胃炎和几次支气管破裂住院,医生严厉的说必须戒酒,妻子一再好言相劝和苦苦哀求,才挺不情愿念念不舍的退出喝酒行列,弃酒改良了。

妻子饭菜摆好,还拿出了一瓶酒中美娘子——鸭溪窖酒,我看商标,1980年的老陈酿。这种酒是那时过年才按人头供应两瓶,很难得的,保存到这个时候简直是酒中上品了,当时五元钱一瓶,现在估计八九千都有人要,难得的珍品。

我说你今天是怎么啦,我已经不喝酒了,你还拿酒出来干什么?其实死狗哪还离得臭茅斯,蚂蝗怎听得水声响,说戒酒,背着妻子哪有不偷着喝一杯两杯的,只是从来没让妻子知道而也。当然,还是知道生命要紧,毕竟拿国家工资,一月相当于出栏一头大肥猪,少拿一个月是贡献,多拿一个月是净赚,所以还是晓得少喝点,沾点酒气过个酒瘾就行,保重身体要紧。毕竟身体是本钱,有了本钱才会有利钱有福享。

妻子说就这一瓶,可惜挥发了,没多少,喝一口表示表示意思。说完她打开瓶盖,倒满两个小酒杯,她说我也陪你喝一杯,端一杯给我,她自己端了一杯,来,为我们结婚三十周年干一杯!

啊?我如梦初醒,都结婚三十年了哇,哈哈哈哈,值得庆贺,值得庆贺,来,干!我举起杯子脖子一扬一饮而尽。啊,好香啊,我的美娘!我发出由衷的赞叹。

妻也同时举杯喝下了那杯酒。妻是从来不喝酒的,这一次,她慷慨的喝下了这杯酒,“咳咳”的呛了两声,好美!

妻子的脸顿时好红好红,像一轮红红的红太阳,我就是那幸福的向日葵!

第5篇、爱情故事下辈子,我还做你的新娘

他和她的相遇纯属一种偶然。也许是同命相连的缘故,他们在一座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相遇,然后相知、相恋、相爱。

他的家在陕西省的一个小山村,她却来自遥远的东北。他们的家境都不富裕,富裕了也不会远走他乡,奔上飘泊之路。

有一天,她在拉玻璃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手腕上的动脉给拉破了,鲜红的血立即如潮汹般喷射而出。这时,他正好进车间内搬玻璃,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来不急思索,立即冲了上去,撕下衬衫上一个袖子,紧紧的把她的手腕给系了起来。那个时候,他们还不认识,只知道是在一个工厂内上班。

由于失血过多,她昏了过去,为了抢救她的生命,他背起她,一道小跑的奔向医院,医院距离工厂约有三里来路,他就一直背着她,一路上也没有停歇,他怕停下后这个工友会有生命的危险。

经过抢救,她总算保住了生命,在她昏迷的24小时中,他就一直守候在她的身边,一刻也没有离开,尤其是在为她寻找血源的过程中,他毫不吝啬的伸出了自己的手臂,600毫升的血液抽完后,他就有些支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坚持着,直到她脱离了危险期。

他们就这样相识了。

他的名子叫青柱,她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兰花。通过这件事,他们相识了。

他时常给她讲陕西的黄土高坡,也讲窑洞,还讲那个每天牧羊的贫穷父亲;她就给他讲北大荒,讲高耸如云的白桦林,讲漫天的雪花以及关于东北塞外的种种风情。

他们就这样相恋了。

他是一个好男人,知道照顾、爱护自己的女人;她是一个好女人,懂得关心、体贴自己的男人。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春秋,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

有一次,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她却一直没有答应,他想不透她为什么不答应他。但他却知道,她是爱他的,而且爱得比大海更深。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搬运着玻璃,噩耗传来,她在拉玻璃的时候突然昏倒了,现在正在医院的抢救室。他听到这个消息,像傻了一般,任凭玻璃落在了地面上,摔得支离破碎。

等他跌跌撞撞奔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望着躺在病床上的她,他无言,任凭眼泪无声的滑落。

她得了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这样告诉他。他的心都碎了,多么希望得病的不是她,而是自己。

他恨她为什么瞒着自己,同时也明白了她不嫁给自己的原因。

她的病情一天一天的加重,连眼眼都失去了光彩,他知道她活不了多久了,于是就在病房里举行了一次隆重的婚礼。那天,她穿上了洁白的婚纱,他很有绅士风度的给她戴上了结婚的戒指,尽管那个戒指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但他却没有感到一点后悔。病房里排满了一屋子的兰花。

她那刻的精神显得非常好,一脸的幸福,完全不像个病人。医院的院长为他们的婚礼做了一次见证人。

她还是走了,走得无声无息,什么都没有留下,但他还非常清楚的记着她临行时许给自己的承诺: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第6篇、爱情故事习惯

老头儿七十八岁时,老太婆六十八岁。

清晨,当画眉开始在房檐下叫,老头儿就起床,一件件穿上搭在椅背上的衣服,喝一碗老太婆递过来的热豆浆,便提了鸟儿,出去遛腿脚。

约摸着一时三刻的工夫回家时,老太婆正做好了早饭,碗筷也摆上了桌,笼里的鸟儿叫得欢,老头儿便对它说:“莫急,莫急,就给你开饭哩!”把鸟笼挂在窗下,先喂了它,再去桌边吃饭。

老太婆要去走亲戚,一遍遍叮嘱:“饭菜都在锅里,电饭煲开着保温,啥时吃都热着!”老头儿挥着手说:“走吧,一会晌午了!”老太婆说:“钥匙好好装着,别把自己锁门外!我可是要过晌才回!”老头儿不理会,提了鸟笼出门去,老太婆追到门口说:“大水杯里是凉好的茶,暖瓶用完放一边,小心绊脚!”老头子踢踢踏踏走下门前的台阶了,老太婆还在嚷嚷:“鸟食就放窗台,一次别喂多……喂,死老头!你不听,上回我去大姑家,才坐下就找人打电话让我回……今天我就不带手机!”老太婆絮絮叨叨地说着,一早上忙这些絮絮叨叨的事,忙着忙着,天真的就要晌午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晌饭,亲戚挽留老太婆吃了晚饭再走,老太婆推辞道:“你知道啊,老头儿一个人在家啊!越老越不中用,也不知吃没吃饭哩!”

老太婆赶回家里时,老头儿正奇怪地坐在床上,鸟笼子扔在窗檐下。

掀一掀锅盖,饭菜少了些,饭碗胡乱扣在桌子上。老太婆捡起扔在椅下的衣服,才看见坐床上的老头儿正在生气。“我的夹裤呢!我的夹袄呢!立春了还给我穿这样多,大太阳晒着,腿都迈不开!”老头儿嚷嚷着,掀开盖在腿上的小棉被,光着瘦瘦小细腿儿给老太婆看。老太婆去橱柜里三两把翻了夹裤夹袄出来,隔老远扔到老头儿腿上:“厚的换薄的你都不会吗!老天爷,再伺候二十年行了吧!你活够了,让俺也歇歇,也该着让俺歇歇了!”

立春后的天气忽冷忽热,刚穿上的夹裤夹袄,在一番冷气袭来时,又被收起来了。一早老太婆就把棉衣和棉裤搭在老头儿床前的椅背上。当老头儿在画眉的叫声里起来时,老太婆已经把一碗热豆浆端到床前。老头儿接了碗还未送到嘴边,就见老太婆变了脸色,摇晃了几下,一头栽倒了。

老头儿在众儿女的看护下怔了好些个时日,好像一转眼就要夏天了。老头儿真真看到,老太婆栽在窗边的芍药开花了,白晃晃的白花,一层叠着一层的白。早就给她说过,栽一棵开红色花的才是好看喜庆,老婆子偏就是不听。她是盼人死哩,她好脱个清静,那天真真就听她说:“老天爷,再伺候二十年行了吧!你活够了,让俺也歇歇,也该着让俺歇歇了!”这个鬼精老婆子,她想偷懒哩!老头儿有些生气了,画眉在笼里喳喳地叫,老头儿提了笼子,平日里一样踢踢踏踏晃出家门去了。

约摸着一时三刻的工夫回家时,笼里的鸟儿叫得急,老头儿便对它说:“莫急,莫急,就给你开饭哩!”把鸟笼挂在窗下,窗台上鸟食呢?转一圈到饭桌前坐下,老头儿手敲着桌面喊:“老太婆,上饭!”

画眉窗外喳喳地叫着,随穿堂风涌进一些飘飘荡荡的杨树毛儿,直直扑到对面墙壁上去,墙壁上挂着老太婆的大照片。裹着黑纱的镜框里,老太婆静静地看着,看着空荡荡的饭桌。

第7篇、爱情故事我的白菜爱情

女人真像菜市场里的白菜,早晨八毛钱一斤,中午五毛钱一斤,晚上三毛钱一斤吗?

曾对我穷追猛打的安终究耐不住寂寞灰溜溜地跑进了围城,忙里偷闲打来电话:“雪丸子,嫁了吗?”“还没。”我答。“哎呀,我说啊,”他声音提高了八度,仿佛可以看见嘴角浮起暗自庆幸的微微笑意,“女人呐,就像菜市场里的白菜,早晨八毛一斤,中午五毛,晚上三毛。如果实在卖不出去,恐怕也得想办法送出去哦!”

想不到一副公子哥儿的安婚后居然滚进了菜场,而且连白菜各个时段的价格都记得如此娴熟。我戏谑:“此乃小男人也!”

搁下了电话,拉开窗帘。窗外是一大片秋天的阳光,落寞而无奈,才知道夏天不知不觉过去了。不由叹了口气,因为安刚才的话吗?我,晚上的白菜?我才懒得想呢!走出卧室,穿好外套和靴子,步出家门。

无论怎么说,我都不可能和柔柔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我们彼此却贴心贴肺。可能因为都是二十七八还单身一人,未免有些顾影自怜。

其实,像我们这种女人要学历有学历,要长相有长相,工作不错,收入也不错,但一直以为最美的风景在后面,回首时,才觉天色已晚。

在柔柔的家,在漆黑的夜里,我们互诉彼此的伤感与无奈,讲男人带给我们最初的亢奋与惊羞。只是,两个女人抱在一起不会感到温暖,只有寒冷与日俱增。

第二年春暖花开,公司调我去总部工作两年。机场里,柔柔哭成了泪人儿:“没有你,我该怎么办;那些孤枕难眠的长夜,我该怎么熬……”

以为异城新的生活会让我柳暗花明,一切就绪后,我发现自己也一样不能没有柔柔。于是,我顶着月光敲打键盘,发给柔柔E-mail:“如果过了30岁,我们依旧没遇到合适的男人,那么我们结婚吧,让我来保护你。”

据后来柔柔说,这些话温暖了她整个寒冬。

过年回到家,拉上柔柔参加一个舞会。舞会上,有个男人绅士般邀请我们翩翩起舞,绅士地为我们端酒送茶,绅士地送我们回家。我们如童话里的灰姑娘受宠若惊得到了公主一样的礼遇。

那个男人是轩宇,从北方归来。

我不再叹气,不再伤感,而是心醉的微笑,犹如一个长途颠簸的行者终于发现了赖以生存的绿洲,无比珍视。瘦高个儿、多情的双眸、浅浅的笑容,这是我曾向柔柔在黑夜里描述过无数次的梦中情人形象。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我完了。第一次,我和柔柔息息相通的心房里,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秘密。

很多天里,我们三个人整天整天粘在一块。轩宇带着我们泡茶馆,逛公园……

“有一种默契叫心照不宣,有一种感觉叫妙不可言,有一种幸福叫有你相伴,有一种思念叫望眼欲穿。”轩宇这则短信息,弄得我彻夜不眠。他日渐转浓的深情让我心旌荡漾,田汉大剧场昏暗的灯光下,我们炽热的双唇紧紧叠在了一起……

轩宇走后,我也走了。从此,三人天各一方。

偶尔我和柔柔也会互通电话,除了普通问候和寒暄,我们的谈话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我们都在试探,轩宇给对方打了电话没有?什么时候?几次?有多长时间?彼此暗地里较劲。

我常纳闷,轩宇走的最后一个晚上,按逻辑他应先把柔柔送回家,然后再留一片天空让我们独自抒情,可他恰恰相反,把我先送回了家。而他接二连三的电话又让我觉得敏感和多虑。

网上,轩宇说:“雪丸子,我想你,我要来看你。”然后,他的头像出现一片灰白。

大约过了一小时,电话响起:“雪丸子,我买了票,7:30的班机,一个半小时见!”

他怎么说来就来呢?我有点不相信。6:28我问:“你真的来吗?”“啪”的一声,电话挂掉了。

我固执地拨通了他一遍又一遍挂掉的电话。轩宇说,爱情不能有半点不信任和怀疑,从9点至凌晨4点,就像一个哈欠接一个哈欠熬完的日韩剧结尾一样,我流着眼泪在他的一声声“宝宝”里酣然入梦。

他开始不停地叫我“宝宝”,我一听到这两个字,一阵甜蜜从五脏六腑升起,竟然酥痒痒的,突然觉得渴,想让他抚吻自己的每一寸肌肤。

4月,我去了北方。我的到来,轩宇没有格外的惊喜,让我很意外。我们透支自己的情感和所剩不多的青春,吃情侣冰激淋,去夜总会听歌、蹦迪,然后回家,乖乖地上床。

激情过后,轩宇说:“宝宝,嫁给我吧!我要你是我永远的爱人。”

“柔柔呢?”想起柔柔,心隐隐作痛,有种心虚。“去我们家做保姆!”他贼笑。

返回后,心如盛夏的阳光,对生活充满了憧憬。我幻想着身着婚纱的光彩,甚至想打电话告诉安,晚上的白菜照样卖八毛钱一斤。

时间往后推移,轩宇的电话似乎少了起来。有时连和他联系上都困难。

可我宽容大度,自我慰藉,男人除了爱美人,不能忘掉江山。

双休日起床,我照例往脸上贴黄瓜片做美容,我要做轩宇最美的新娘。门铃响起,开门,邮递员丢给我一封信。撕开,一张结婚请柬飘落在地,柔柔和轩宇的名字醒目排在一起,我眩晕。我不知用了多长时间竭力平息内心的颤栗,收拾着零乱空间,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这只是一个恶作剧。

风尘仆仆赶回老家。在五一路的小酒馆里,四目对视,我单刀直入:“给我一个理由。”轩宇收敛了曾经的深情,冷漠而心寒:“很简单,我觉得你只适合做情人,不适合做妻子!”我起身,拿起酒杯泼了他一脸酒,然后掉头就走。那些飞溅的酒水是我支离破碎的心。

在婚礼的前一夜,柔柔说要为她的单身时代做一个隆重的告别,不顾轩宇的千挠万阻来到我的小居。

“雪丸子,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同床共枕。”我淡笑。

“柔柔,说说你们所有所有的过程。”

夜越深越沉,我越清越醒。真爱是一件奢侈品,淹没在古老的故事和从前的岁月中。

这只是一个狡猾的猎人精心设置了两个陷阱,等着我们一步步的到来。也就是说,轩宇玩的是双线游戏,我的遭遇就是柔柔的经历。所不同的是,柔柔怀孕了。

最后的晚餐,谁是犹大?

我强忍眼泪,侧过身去,怕被柔柔看见,伸手去拧桌上的台灯,一不小心打翻旁边的杯子,湿了一大片……

坚持参加了婚礼,这场戏没有谢幕以前,我不能退场。

“雪丸子,因为忙,一直没跟你联系,还好吗?”轩宇笑脸相迎。我真佩服他临阵不乱游刃有余。他的笑令我全身一阵痉挛,拼命地想吐。想一个耳光打掉他的虚伪,戳穿他的谎言。但看到柔柔日渐隆起的身子,突然像断了脊梁骨,软了下来,强吞了回去。

主持人让他们把爱恋时的动作重温时,轩宇抱住柔柔,亲吻。我急促而逃,怕自己疯掉。

走出婚宴的大门,寒气袭来。天暗下来。街灯一个个闪亮,昏黄凄美。没有坐车,有气无力朝家走着。穿越菜区,正收摊,旁边卖菜的老农竖起衣领,跺着脚,一遍又一遍吆喝着:“卖菜,卖菜,便宜卖,白菜三毛钱一斤……”

我窒息在那片吆喝声里,泪水终于落了下来。

第8篇、爱情故事王雅捷:就这样登上幸福的列车

在“西圣地”,

遇到人见人爱的好人

王雅捷自幼就有表演天赋。1997年考入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时,家里不富裕。父亲虽然是词作者,但属于那种潜心创作不求财的人。父母深深爱着女儿, 18岁的王雅捷,非常感动,就是从那时起,她心里种下了奋斗的种子。

2001年毕业后,王雅捷成为“北漂”中的一员,但是却找不到一部戏。同学推荐她去找《马大帅1》剧组,这却把她吓了一跳。她想:赵本山老师会看上她?找他演戏的演员可多了,自己算哪棵葱啊?

犹豫再三,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王雅捷还是去了,但没有化妆。她自己估计希望不大,何必操那份心呢?可她做梦也没想到,赵本山要的就是她的“土”样,而且还能够成为赵本山老师的同事。

“玉芬”形象自此深入剧迷们的心里。王雅捷一下子火了,片约应接不暇。现在每次谈到这些,她对赵本山老师充满由衷感激,她从赵本山老师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2005年3月,王雅捷进入《西圣地》剧组时,已经参演过十余部影视剧和舞台剧了,可她自始至终保持低调,自觉与媒体“绝缘”,没有绯闻,远离炒作,似乎秉承的是父亲的老师工作的“传统”。

剧组有个与她一样崇尚奋斗的演员,他叫于洋。不过,王雅捷对他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因为他“有些滑头”。于洋到底有多“滑头”?剧组却没有人能完整地说出一条半条来,反而有位女演员当着王雅捷的面说:“我要是没有男朋友,一定把于洋搞定。”可见,于洋是个受人欢迎和喜爱的好人。

她何尝又不知道,给剧务帮忙,为同事带盒饭,帮同事摄像扛机器……哪天不看到于洋“雷锋”模样!当然,她也有被他帮忙过,路上他曾帮忙拎过行李箱,还是没有接到她请求帮助信息而主动施援手的。

当时,剧组的演员没有想到,他们会在后来成为了一对恋人。

最是那一盒酸奶的温柔

2005年4月,连王雅捷自己也没有想到,她居然会跟于洋相爱。

拍摄《西圣地》的时候,他们在新疆的克拉玛依,打井采油战天斗地,生活之苦不难想象。

剧情里,正当王雅捷和恋人沉浸在浓情蜜意里时,昔日同学于洋半道杀出来。他已经是钻井队队长了,手中有权力,岂能眼睁睁让自己暗恋的姑娘旁嫁他人!在于洋处心积虑的离间下,王雅捷最终离开恋人,投入于洋的怀抱,并且很快怀上他的孩子。然而,当她提出与他结婚时,于洋却害怕影响到自己的前途,一再拒绝。王雅捷追悔莫及,在央求于洋带自己走而无望的情况下,借外出学习之机偷偷生下孩子,不久,谎称帮人带的而将孩子带回克拉玛依。不幸的是,回来没多久,她外出勘探,意外牺牲……

你看,剧中的于洋是不是够坏?不过,这是在剧情里。正是这出爱情悲剧,彻底颠覆了于洋在王雅捷心中的地位。她惊喜地发现,戏里的于洋,的确很坏,但现实中,却并非如自己所想象,“有些滑头”,原来,剧组同事所言他的种种好处,都是情动于中而外于形,于洋的的确确称得上“好”。

那些日子,拍戏比较辛苦,尤其在夜间。一天,王雅捷实在饿得不行,四处找食品。当时,新疆有那种“大罐”的酸奶,用勺子一勺一勺舀着吃,大家都很喜欢,当时王雅捷手里拿着一罐,猛然发愣,乖乖,满罐酸奶表面,全被白色的毛毛覆盖了。于洋马上撂下自己手中的酸奶,夺过王雅捷的,话也不说,扭身就跑出去。3分钟后,他双手捧着一罐酸奶,气喘吁吁站在王雅捷面前。王雅捷愣了,心里直感叹他的速度奇快。

由于在戏中饰演的是一对情侣,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客套。王雅捷要接酸奶时,于洋说,这回放心,我查验过日期。她于是微笑着将一罐酸奶吃完,同时也将于洋吸纳入心。不过,谁也没有明白表达,只是通过眼神,互相感觉对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自然,局外人无从知道,他们的情语到底是“戏”言还是实话。

一次拍戏耽误了吃饭,午夜时分,王雅捷胃痛发作,疼得同寝室的姐妹惊慌失措。大家翻箱倒柜帮忙找药,可惜全都没有储备。大家只好帮她按摩胃部,还一边像哄婴儿似的安慰她。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于洋知道后,风风火火赶来,问王雅捷胃痛症状。问完,马上跑去附近医院、药店买药。药买回来,服下后,王雅捷的胃疼才好一些。

五月的新疆乍暖还寒。

王雅捷和剧组姐妹趁拍戏空隙,到街上闲逛。她突然被街边摊子上的羊毛线迷住,起风了,要是于洋能有一块这种毛线织成的围巾护脖,该有多好,遗憾的是,她不会编织。姐妹们也被毛线吸引,摸摸看看,随即纷纷慷慨解囊,大量采购。王雅捷磨磨蹭蹭,局促不安。有人问她怎么了。她脸一下就窘得发白,称自己不会。“你只管买,我们都能教啊。”姐妹们全来怂恿。王雅捷立即兴奋地大买特买,还说就拿这个学手艺了。毛线买来了,只要有空,王雅捷就求姐妹教编织。白天拍戏本来就累,可王雅捷晚上却常常编织到深夜。即使如此用功,一条围巾也差不多花了她近一个月的时间。

6月3日,于洋过生日。剧组的人纷纷送祝福送贺礼,独独王雅捷没送。大家都纳闷,又不好“催”,以为她寡情薄义。谁知,王雅捷趁大家开工,偷偷将那条围巾塞进了于洋的行李箱里,并且马上短信通知他,查收自己的特别贺礼。于洋像是王雅捷肠道中的小蛔虫,居然全然明了她的心思,自此收藏这条围巾,“没舍得”用一次,即使风再大。

由于保密工作到位,加上拍戏常常“两地分居”,即使会上一面也有“朋友探班”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搪塞,所以,两人的恋情始终不为外人察觉。

情到深处,

他们登上“秘密列车”

2005年12月,辽宁开原的天气寒冷。王雅捷正沉浸在《马大帅3》中女一号“玉芬”的角色表演中,无意发现围观者中,赫然立着于洋,当即“走神”。尽管就是那么几秒钟,却仍然没有逃过导演赵本山的眼睛。

戏一拍完,王雅捷就被赵本山请走。赵本山问她为什么走神。王雅捷觉得奇怪,矢口否认。赵本山说瞒得了别人但瞒不了他,让她“坦白从宽”。见实在瞒不过,王雅捷只好从实招来。原来,她和于洋有个约定,谁拍戏有空,即前往对方营地探班,但必须自然而然,不得引发风吹草动,闹出什么绯闻来。半个月、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他们才能这样“偷偷”见上一面,随便如普通朋友一般聊聊,王雅捷能不“一惊一喜”么?赵本山说于洋他认识,接着,双手抱胸,抬头仰望,半晌不语。王雅捷心里非常紧张,生怕他要开始训诫。没想到的是,赵本山语重心长地说,两个人做同一个行当,不合适,要找,就别找同行。

王雅捷认真考虑后,告诉于洋,以后探班,不能让赵本山大叔碰到,否则,后果自负。于洋连为什么都不问,就“遵命”了。

2006年8月,王雅捷拍戏间隙,回了一趟家。毕竟婚恋大事,不跟家里尤其是母亲说一声,实在不妥当。然而,面对母亲,她却期期艾艾,不知从何说起。总算实话实说。旁边“偷听”的奶奶却跳起来:“傻闺女,他最后都把你害死了,你还要跟他?”母亲听罢,乐得直不起腰来。王雅捷也撑不住,倒在沙发上,可爱的奶奶,真的对《西圣地》“入戏”太深啊。

因为都是演技派、实力派,他们的恋情,居然没有被同事识破。当然,王雅捷那些姐妹是不敢相信,这个一直都跟大家唱于洋反调的女孩,怎么可能会跟于洋谈呢,何况于洋还比她大9岁。

但是他们真的相爱很深。于洋去香港拍戏,一有空就跑各大商场,给王雅捷搜猎化妆品,由于拥有众多会员卡,逛的商店又多,人送他外号“旺角VIP”。他去日本拍戏,时间紧张,他抓住空隙,背着大包上街,搜猎化妆品。同事看到他,才喊出个“于”字,他已经“失踪”了,所以,大家都叫他“中国移动”。同事怀疑他狂购化妆品的动机。于洋嘿嘿一笑,一个“送亲戚”就忽悠了所有人。

2008年8月,已经有一个月不见于洋,王雅捷瞅准空隙,赶去《秘密列车》现场探班。听说该剧还有一个女特务角色缺人,她当即申请饰演。导演同意,却又抱歉,说这只是个配角,而且戏份不多。王雅捷说“没事没事”,马上要导演说戏。

没想到,剧情里,她什么话也不用说,就是不停地换新旗袍,走过来,走过去,而且,与于洋也没有对手戏。但这已经令她相当满意了,有戏就来,来了就看于洋,往返车旅公费报销,太值了!除了于洋,没有一个人“看穿”王雅捷。

2009年8月,王雅捷细心的母亲还是从电视剧《秘密列车》中,王雅捷与于洋在医院匆匆相遇的一个镜头里,发现他们之间有猫腻,于是电话追问。王雅捷承认了,并且告诉母亲,他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母亲尊重了女儿的选择。

我们祝愿这对我们喜欢的明星恋人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第9篇、爱情故事让俺牵牵你的手

女的挂完点滴,喜欢站在窗前举目眺望。接连几天,女的发现每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从斜对面居民楼里飘来争吵的声音。女的好奇,循声望去,只见一对年轻夫妻正怒目圆睁地拌嘴,累了,他们就站在阳台边向对面的医院草坪呆望。女的叹口气,夫妻俩有啥可吵哩?

一个男的提只饭盒走进来,显然是女的丈夫。男的三十出头,中等身材,脸庞清瘦,手指粗大,指甲缝里夹着黑泥巴,脸上的皮肤粗糙,好像几夜没睡上安稳觉,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光脚穿一双旧皮鞋,由于鞋号大,走起路来脚下“啪嗒”作响。

男的像往常一样把饭盒轻轻搁在女的床头,说,吃饭吧,买回来了。然后,端水帮女的洗手擦脸。女的说,俺还没有病倒,看把你慌成啥样哩,俺都不好意思哩。女的皱皱眉,哎,对了,从明天起,这顿饭咱就搁医院的草坪上吃吧。男的一怔, 直觉告诉他,女的有啥心事瞒着他。

女的忙解释,没啥,外面空气好呗。

男的不再犹豫,中,结婚十年了,俺从来没和你别扭过。

女的噗嗤笑。男的抓抓头发,禁不住跟着笑。

男的每天下午准时搀女的来草坪,并且变着花样给女的买晚饭。

吃过饭,男的陪女的聊天、散步。每天下午都有病人三三两两地来这里。这天,男的和女的像往常一样来到草坪,择一块儿地方坐下。

男的说,你闭上眼睛猜猜俺又给你买啥好吃的。

女的闭上眼睛,使劲想了一会儿,没想出来。

女的急了,俺想不出来,俺睁眼了。

男的似乎有些失望,转而面带微笑地说,好哩。女的大吃一惊,问男的,你这买的啥?

男的嘿嘿一笑,这叫什么枸杞炖猪蹄,师傅说大补哩。

女的眼睛潮潮的,嗔怪男的,你真舍得,这又得花好多钱哩。男的单膝跪下,用上衣的下摆给女的擦眼睛,别心疼钱,钱是人挣的。

男的蹲在女的面前,一手端饭盒,一手捏汤勺。男的舀一勺汤,轻轻送到女的嘴边。女的张嘴,吸溜一声,汤慢慢咽下。接着,女的突然对男的说,你也得喝,你不喝,俺也不喝。

男的没办法,只好依女的。

女的手搭在男的窄窄的肩上坐起来,接过男的手中的汤勺,舀一勺汤,照男的喂女的模样,轻轻送到男的嘴边,男的学着女的张嘴,吸溜一声,汤慢慢咽下。

男的喂女的一口,女的再喂男的一口,一盒枸杞炖猪蹄汤,两人整整喝了半个多小时。

吃过饭,男的跟在女的身后,说,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

女的朝一旁笑笑,摇摇头。

走着走着,女的扭头止住脚步,对男的说,来,让俺牵着你的手。

男的脸一下子红了。结婚十年来,他也没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牵女的手。男的拽拽女的后襟,小声说,这里有人,俺咋让你牵手哩?

女的坚持要牵男的手,不哩,你陪俺散步,俺手痒痒,光想牵你手哩。男的拗不过女的,看看四周,又看看女的,那好吧,俺听你哩。

女的牵男的手,男的逢人腼腆一笑,女的则一脸幸福。

一天,居民楼里的那对拌嘴年轻夫妻,手牵手怀抱一大束康乃馨来医院看望女的。年轻夫妻上前问在草坪上散步的一位老人,大爷,咋不见那对经常在这里吃晚饭和散步的青年夫妻呢?

老人说,他们不来这里了。

年轻夫妻若有所思地说,哦,女的病好回家了。

老人摇摇头。

年轻夫妻不解地追问,那他们为啥不来这里了呢?老人惋惜地说,女的得了淋巴瘤,上周去世了……

年轻夫妻潸然泪下。

第10篇、爱情故事回忆

打破封印的悲哀、冲出幽暗的枷锁、你如此狂妄的笑着、那个可悲的身躯在也不能左右你的意念~!

我的思念、你既然沉静了七年、又为何嗜泪幻形、缠绵旧日的妆容~!

感人肺腑的哀伤、眼泪过后的平静。

到底是结束成就开始、还是开始抚育结束。

从什么时候开始、寒秋入侵了这个春季、到什么时候结束?

七年?凉风若能轻点这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分开。

七年、凉风若不能?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铭记、到底还是忘却。

我的思念、我育你七年~!无谓亦何畏呢~!

寒冷唤醒了你的知觉、你慢慢的打开视界、入眼的却只是一片荒芜、饥饿突然席卷而来、致命的危机让你不曾仔细打量过这一片荒芜、你发疯的想着那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泪水渐渐打湿了躯体的眼眶、你贪婪的吸允着、渐渐的、清晰了你的身体、清晰了我的回忆~!

古老的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一阵银铃般的朗笑破碎了此刻的安详、同时也让你初成雏形、她渐渐过来、带着她的玩伴、身躯不再四处张望、只是单纯的看着那个劲爽的女子、女子亦大方的走过来、“你好、我叫桑青、你也住这里么?”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却是如此直爽的性格。“嗯、我以后就住这里了、好巧哦、我叫钟青、你带我四处转转吧”。一身白衣、儒雅与消瘦的结合常常让人第一眼感觉是胆怯、却不曾想到钟青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后面的那个啥~!桑青很明显的一怔、随机道、我和我朋友出去有点事、而她的玩伴似乎对此男子没什么兴趣、一个人独步朝前、桑青看到了、也低着头走了。钟青却对着她的背影淡淡一笑~!

兵荒马乱的年代总能听到无止的幽怨、无外乎你家娃儿被充军了么?没呢、我把我家娃娃藏起来了、征兵的时候我就说是外地逃亡来的、孩子爹和孩子都失散了、那个将军搜了搜就走了。哎呀、王大妈、你咋不早点给村的人说说呢、我家用了三头猪才换下来一个娃、还有个被抓走了、说着说着就泪眼婆娑了。钟青路过、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三头猪就能换一个人、到底是有多草菅人命?

转眼已过了两年、钟青却在每年征兵时都会安然度过、二十三岁流亡到此、不知不觉中已然二十有五。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当然也没人去问他的过去。只是每次上山钟青都会带下大批猎物分给村子、村里也早将他画入村中。这两年中、桑青带着钟青把这里的方圆十里都转了无数遍。当初还只有十六的小女子也是越发的水灵、都说十八无丑女、何况是早就亭亭玉立的桑青乎~!

二十五岁之时、桑青生辰之际、恰逢征兵、钟青却独自去了征兵营、自愿从军、以至于一声道别的话都没说出就踏上了血路。邻国越来越猖狂、导致一年一度的征兵变成了三月一度、五日的形式也缩短至半日。桑青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笑了、只是笑的歇斯底里、笑的撕心裂肺、笑的泪雨梨花、笑的肝肠寸断。这份生辰礼物、足以让他铭记一生。都说爱江山更爱美人、钟青不是爱江山之人这点桑青早就知道了、但是为什么弃爱从军、这点桑青或许一生都不会知道。

立世当为人中龙、安度岂守回眸凤、自古美女爱英雄、丈夫举剑笑苍穹。安然的两年、没有烽火遍野、没有勾心斗角、安详的村庄中钟青找到了前世用五百万次回眸换取今生一次擦肩的女子、也是如此、让他立志再度笑傲天下、守护心爱的桑青。

刀光剑影中多少灵魂度过了轮回、此刻的钟青已是三军统领、邻国自然淡出了天下这个大舞台、战争终于不再。钟青也踏上了归尘、骏马上钟青自是含笑、骏马后长长的将士也被军令强迫出一丝笑容、再度听到那阵银铃的笑声、钟青却不敢在往前一步了、此刻的桑青正听着两个十四五六的孩子争吵、时不时发出一阵钟青魂牵梦绕的笑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桑青旁边、说了句什么、两人就走向了里屋。

第11篇、爱情故事歌星陈红:我的爱情不懂浪漫

1999年陈红的《常回家看看》因与全国听众达成强烈的共鸣而异常火爆,而随后陈红相继推出的两首单曲《好好工作》和《常来常往》却因严重脱离生活而备受冷落,极度的自卑、失落迫使陈红选择了暂离歌坛。而处在事业低谷的陈红却偷偷地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剧,不但遇到了自己的知心爱人,更是低调结婚、生子。陈红的先生是如何打动陈红的芳心的呢?听陈红娓娓道来她的幸福生活吧!

说起当初的相遇,陈红有着无限的感慨,她说没想到如此浪漫的事情,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算起来,与爱结缘,还是在三年前。

爱情在高速公路上与她狭路相逢

在爱情悄悄降临的时候,正是陈红的低迷期。随着《常回家看看》的成功,她趁热打铁推出了《好好工作》和《常来常往》,但是没有想到,这两首歌却让陈红遭遇了一次很大的打击,这两首歌就好像两块大石投入了海底,没有惊起任何的波澜。于是一些人的嘲讽应声而起,歌迷的失望也纷纷而至,从一个那么高的高度摔下来,陈红有些措手不及,她有些迷茫了,她找不到自己的方向,于是她选择了暂退歌坛。

离开歌坛的日子,陈红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得很好。她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家听听音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偶尔出去见见朋友。陈红的家在北京的京昌公路附近,每次开车出来,这段高速公路是她的必经之路,在那之前,陈红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的爱情竟然会在这条路上与她狭路相逢。

那天,陈红像往常一样开着车赶去北京演艺中心,她要到那里看一场演出。或许是那天天气太晴朗,或许是那天陈红的心情太好,于是她特意将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白色的长裙,白色的小T恤,脖间还系着一条纯白色的小丝巾。

开着车走在路上,陈红放出了音乐,一首舒缓的钢琴曲让她有些陶醉。就在车子快要开到收费站的时候,一辆银白色的小汽车,与她并驾而停。车上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斯斯文文的样子让陈红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时这名男子也在打量着陈红。天哪,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白衣白裙,再加上出尘脱俗的气质,简直像是梦中的仙女。陈红交完了费,开着车一转眼消失了,而她的样子却留在了这名男子的心中。

第二天晚上,陈红开着车往家赶,又是在京昌公路上,又是在收费站,她居然再次遇到了这个斯文的男子。这次两人仍然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一个点头示意的动作都没有,陈红只是在心里暗暗地说:“好巧啊,怎么又遇到昨天那个人。”陈红的车又是先开走,但是她想不到,在她的车后面居然跟了一个尾巴……

过了十几天左右,陈红的一个朋友打电话给她,叫她出来参加一个Party。反正也是闲来无事的陈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Party的时间订在一个周末的晚上。

那天的陈红打扮得很随意,聚会上与各路朋友吵闹嬉笑得很放松,让陈红感到了一种久违了的舒适感。而且更让她惊喜的是,她居然见到了一个足有一年多都没见的老友,这位老友拉着陈红问长问短,听到陈红还没有男朋友时,老友一脸神秘地说:“我倒有个合适的人选,不如你看一看?”陈红连忙推辞:“不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别人介绍的我不太习惯。”老友不依不饶:“见见怕什么。”说着便拉陈红来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身旁,还没等老友做介绍,那个男子居然一脸激动地说:“是你?”陈红也瞪大了眼睛:“是你?”

老友有些莫名其妙:“你们认识?”陈红咯咯地笑了,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不上认识,但是见过。”男子涨红了脸:“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的话更让老友吃惊:“什么?不是开玩笑吧,你不知道她的名字,她是陈红呀,大名人,《常回家看看》的陈红啊。”“陈红?”男子挠挠头:“好像有点印象,那首歌我好像也听过,不好意思,我平时看科技和财经类的消息比较多。”看着他有些木讷的样子,陈红更觉得好笑,她打断了老友:“不是什么大名人,你叫我陈红就可以了。”男子低下了头:“真没想到今天能遇到你,真是太幸运了。”老友看着他们两个人的神情,知趣地走开了。一看就剩下了他们两个,男子满怀歉意地说:“那次我还跟踪了你,我现在知道你们家在哪里了。”陈红吓了一跳:“真的吗?我都不知道。”“是啊,不过我没有恶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做,希望你原谅。”他诚恳的样子,打动了陈红,从这次以后,两人便开始了正式的交往。

他们的婚姻不懂浪漫

陈红与男友的交往足足有一年多,而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却没有发生一件让陈红觉得浪漫的事,她嘴上有时候会抱怨,但是她自己心里清楚,浪漫和朴实,她更爱的是朴实。

有一天,男友将陈红约到了咖啡厅。男友静静地说:“你现在也差不多了吧。”陈红啊了一声,她搞不清楚他要说什么:“什么差不多了?”男友一脸严肃:“事业和年龄啊!”陈红搅了搅咖啡:“是啊,差不多了。”看了她一眼,男友接着问:“还有什么打算吗?”陈红摇摇头。“那你觉得能遇到比我更好的男人吗?”陈红一下子笑了,这个家伙到底想要干什么?她怎么还能遇到比他好的男人呢?即使遇到了,她也感觉不到啊,因为在陈红心里,他就是最好的。于是陈红说:“不太可能了吧。”听了陈红的话,男友把咖啡一下子喝了个精光:“那咱们就该办什么办什么吧,别瞎耽误时间了。”

他的这句话,让陈红明白了,原来他是在求婚!可是陈红左看右看都找不到鲜花的影子,更不见什么钻戒。陈红假装不知道地说:“办什么?我不知道啊。”男友吸了一口气:“再等下去你就老了。”他的话让陈红笑得直不起腰,真难以想像,居然有人这样求婚。不过就是这种朴实的方式,却让陈红的心底有了一种踏实的感觉。从小爱做梦的陈红没想到长大的她,居然能这么不浪漫地就点了头。

和老公恋爱,陈红已经习惯了被宠爱的感觉,结婚后,她发现自己的老公也爱撒娇。那天中午的时候,她接到了老公的电话,电话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我刚开完会,还没吃午饭。”陈红说:“那你还打什么电话,吃饭去。”可是老公却低声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陈红一下子笑了,这个外表看起来理性坚强的老公,在她面前流露出来的孩子气,让陈红越发地感到生活的满足。

再美满的婚姻,都有摩擦的时候,陈红和老公当然也不例外。那天这对夫妻就大吵了一架,原因很简单,因为老公连续几天都回家晚。夫妻间的争吵让陈红有些暴躁,她甚至说出自己当初怎么会选了这样的人当老公的话。她的冲动,换来的是老公的沉默,一阵死寂之后,陈红有些后悔了,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但是倔强的她却不肯先低头。

第三天晚上,老公早早地回到了家,坐在了饭桌前,他迟迟都不开口。陈红抱着肩盯着电视看,最后老公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大大的:本人的不好。

陈红一看愣了,这是什么?耐着性子往下读:一、我天天晚归,害老婆担心,老婆说我,我还跟她顶嘴。二、我不爱做家务,虽然有几次被逼无奈,但是还抱怨半天,惹老婆生气。三、一个夏天都没陪老婆去海边玩,耽误了大好夏光。四、不懂浪漫,没给老婆买过999朵玫瑰花。五、大男人说话不算数,说好了十一点回家,可直到下半夜一点才滚回来……

陈红看不下去了,她的眼睛湿润了,眼泪不知不觉地掉下来了,日子是两个人过的,自己真的就那么好吗?每当自己和老公一起走路,老公都怕她被车蹭着,还让她靠着马路边走,这么细心的男人还能有几个?陈红咬着嘴唇,轻轻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老公一下子站了起来:“千万不要说对不起,是我没照顾好你。”说完,他一下子抱住了陈红,嘴里还喃喃地说:“老婆,我终于又能抱你了。”

幸福的生活,让陈红再次找到了一种方向。在老公的支持下,她全身心地再次投入到了另一种境界的工作之中,她开始了第四张专辑的制作。

惊险中迎来儿子小豆丁

陈红说起专辑,就很自然地说起了她的小宝贝,其实在她制作新专辑的同时,肚子里也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当新专辑全部OK的时候,这个小生命也顺利地来到了人世。她的儿子小名叫做小豆丁,长得白白胖胖,陈红说这个孩子长得像她。

说起自己的儿子,陈红的言语中散发出天然的一种母性。不过说起生产的经历,陈红说还挺惊险。

那是她待产前的十六天,陈红跑到了医院,她对大夫说:“我要住院。”大夫笑了:“你还没到预产期,不用住。”可是面对着自己的第一胎,陈红不敢大意:“让我住吧,不然我住在家里很害怕的。”面对着她的恳求,大夫只好答应:“那好吧,不过你至少带点东西来呀,你现在回家收拾一些毛巾、牙刷,明天过来吧。”得到了大夫的允许,陈红乖乖地回去取东西了。

晚上,老公回到家以后,听说陈红要去住院,赶紧忙前忙后,帮忙收拾。“亲爱的,明天我开车送你去医院,你多睡一会儿,睡到中午,然后下午我再来接你。”

第二天,陈红10点钟才起来,刚吃了点午饭,肚子就开始疼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她还能忍一忍,但是没过几分钟,那种几乎是揪心的疼痛,让陈红几乎直不起腰来。这时她意识中想打电话,但是肚子里的小宝宝却“不同意”,陈红捂着肚子放声大哭起来,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滚了下来,陈红痛苦地咬着牙,强撑着出了大门,打了一辆的士自己跑到了医院。

陈红说生这个孩子的惊险,还不只这些,让她不敢回忆的是真正的生产过程。

那天加上陈红,医院里一共是两个产妇。可是就在她们快要生产的时候,医院却抱歉地通知:麻药只够一个人用。陈红一下子傻了眼:没有麻药是什么概念?但是无知者无畏,从没经历过这事的陈红好像在几分钟内就作了决定,她指指那个正在惨叫的产妇说:“算了算了,给她用吧。”她的话一出,把老公吓了个半死:“你不怕疼啊?”陈红撇撇嘴:“我都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部队的磨练都过来了,还怕这点疼?”陈红就这样大义凛然地上了手术台,结果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陈红说如果让她重新选择,她死都要抢这点麻药,因为她不知道,那居然是那么痛苦的一个过程。

生产的时候,果然没有一点麻药,陈红却一声都没吭,医生的每一个动作,都像割在了她的心上,她似乎都能听到自己流血的声音。主刀的大夫听不到陈红的叫喊有些紧张:“你意识还清醒吧!”陈红咬紧了牙“嗯”了一声,此时她的两只手,正像疯了一样拉扯着自己的头发,她妄图用另外一种疼痛来取代生产的疼痛。

虽然陈红忍得辛苦,但是因为是第一胎,所以很多事情,她都做不到,更谈不上什么和医生的配合。医生冷漠地告诉她:“我再给你五分钟,如果再生不下来,那么这个孩子恐怕会有危险。”陈红一下子害怕了,这是一个小生命啊,是一个与她息息相关的生命,无论经受多么大的痛苦,她都要把他保住。陈红拼了!当时她想到了死,她想即使自己疼死,也要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

伟大的母爱让陈红顺利地生下了这个小孩,当儿子的第一声啼哭传到耳边的时候,陈红一下子在手术台上坐了起来。她的动作吓坏了医生,而她自己却全然不顾,那一刻,幸福的泪水一下子流了下来。

陈红说她现在真的满足了,老公有了,儿子有了,事业也进步了。作为一个女人,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幸福呢?

陈红真的从清纯的小女孩蜕变成了一个成熟坦然的小女人,她无形中散发出的女性魅力更加让她光芒四射。现在的陈红似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于未来,她满眼的希望。有了家庭的支持和爱情的滋润,陈红将会在她的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第12篇、爱情故事感谢你不曾伤害我

A

我拨通了华咏生的电话,我说,华咏生,你能来陪我喝杯酒吗?

不到10分钟华咏生就赶到了,他穿着米色的风衣,坐在对面,听我絮絮叨叨地回忆我和男朋友的感情,他那双明亮的眼睛温和地看着我,不时地低声插一句,想开些,不要太难过了。

当酒吧的钟声敲过12点以后,华咏生起身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不,我还要喝酒,我执拗着。他劝说无效,最终是把我半拉半抱着拖上车。他低声说,周丽,这么晚了,你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会好起来的。而我却是在华咏生把我拖上车,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候,突然喜欢上他的。那么狭小的空间,那么近的距离,他身上的男人气味包围了我,结实的胳膊紧紧环绕着我。这样的温度,突然让我不可抑制地迷恋起来。我借故喝醉,倒在他的肩上装睡,那样暖的温度,让我的心,突然之间转换了方向。

我得承认,那个夜晚,我的确是在一念之间喜欢上了华咏生,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在被寂寞和孤单伤害的夜晚,任何来自别人的温度,都非常容易让我陷落。

假如华咏生不是个好心男人,那么也许我和他的这个夜晚,都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只当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华咏生在第二天敲我的门,带着他的女儿,他说让我教她一些折纸之类的简单手工。说他不太会这些,正好让我帮帮忙。我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便教小女孩儿做手工,又带她一起出去玩。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月,华咏生经常做好了饭送来给我和他女儿一起吃,说是感谢我,我也乐得接受。跟孩子在一起,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慢慢好了起来。

那一天,我正和小女孩儿在一起捏橡皮泥,她说,周丽姐姐,你最近心情好点儿了吗?我笑,姐姐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呀?她凑近我的耳朵,悄悄说,爸爸说你最近心情不好,怕你一个人会哭,所以才让我来陪你的。你现在心情好点儿了吗?我心头微微一震,本以为华咏生是真的有求于我,却不料,他是如此细心的男人,怕我一个人孤独寂寞。

那晚吃华咏生送来的晚饭,我却吃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我偷偷看华咏生,他在卫生间里替我修漏水的水龙头,背影修长而挺拔。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情,我细细地喝着他煲的鲫鱼汤,雪白浓香的汤,那么温和地熨贴着我的胃,让我的眼里涌上了微微的湿。

B

周日,我正在浴室里洗澡,突然停电。我摸黑擦干身体,裹上浴巾出来,却有人敲我的房门。我紧张地问,是谁?是我,华咏生。我开门,他手里拿了几支蜡烛,微笑,我想你是没有这种东西的,便送来给你。

蜡烛橙黄的光芒在屋里洒下温暖而暧昧的光,我裹着浴巾,头发上滴着湿答答的水,身体上散发着诱人而成熟的香,华咏生显然也意识到了什么,他起身低声说,我先回去了,女儿在家里。

你骗人,华咏生。我说,今天下午我看见她的外婆来接她。华咏生无语,顿了一顿,转身向门口走去,我在背后绝望地哭泣起来,华咏生,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叹了一口气,复转身来,手掌抚过我湿漉漉的头发,那么温和,却与情色无关。我顺势将身子埋进他的怀里,他没有推开我,却只是像一个父亲对待娇宠的女儿那样,将我轻轻地护在他的臂弯中。他说,周丽,你还年轻,不要做傻事。他微微地笑,轻拍我的背,周丽,你在我眼里,和我女儿一样,还都只是孩子。

我真的开始迷恋上了华咏生,若说开始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喜欢,而现在,的确是陷入了相思。他是那么懂得生活的男人,将各样的菜肴和汤水做得美味可口,家里始终飘有鲜花的香气。我见过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的样子,动作娴熟,神情专注。我突然是那么不可遏制地想上前拥抱他,像一个小妻子那样,温柔地从背后揽住他的腰,将脸贴上他的背,呼吸他身体皮肤上的每一寸气息。像这样一个懂得生活,而又自律甚好的男人,恐怕已经绝种了吧?

我问华咏生,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很好吗?他看一看我,点点头。我不死心,又问,难道她出国这么久,你一个人也不觉得寂寞?他笑笑,女儿已经占去我生活的大半,我不觉得寂寞。寂寞是属于年轻人的事,我已经不年轻了。你哪里见老?我气他如此庄重。真的是这样,华咏生深深地看我一眼,撩起额前的头发,你看这里,已经有了白发。

华咏生,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能和你一样大,这样至少你不会说我小,说我幼稚不懂事。我叹气。

C

又一年的情人节,是我和华咏生相识一年的日子。我约他喝酒,还是那家酒吧。

我喝了不少酒,华咏生看着我,周丽,你该去谈场恋爱,而不是闷在这里喝酒。我打断他的话,华咏生,把你面前的酒喝掉我们就走。他无奈地笑一笑,端起面前的酒和我干杯。

是我把他拖上出租车的,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少量的安眠药。我扶他回了我的住所。

当他终于宛如沉睡的婴儿一样躺在我面前时,我的呼吸开始变得紧张急促,我一件一件,慢慢褪下他的衣服。第一次亲吻他的肌肤,男人的味道让我一时头昏脑涨,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情感慢慢地笼罩了我的全身。

我爱华咏生,可是他不肯给我他的爱,我固执地想要留住些什么,于是,我想留下一个孩子,留下一段有关他的记忆。我是真的想要一个孩子,然后离开他,远远地,独自生活。我相信那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有着如同他一般深邃的眼睛和柔软的头发,我会把对他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华咏生,既然我得不到你的爱,那么请允许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吧。

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我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皮肤贴在他的身体上,他的手下意识地揽紧了我的腰。我亲吻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点儿卑微,可更多的是一种巨大的快乐,让我想要哭,却又感觉到圣洁的快乐。把身体奉献给最爱的人一点儿都不可耻,我真的怀着那样一种献身的念头,投入而专注地做着每一件事。我的手指在他的发间穿行,我的吻落在他的唇上,那样的温度,让我像一条失水的鱼,奋力地挣扎着,不知疲倦。

我是被华咏生推醒的,我睁开眼睛,他已经穿得整整齐齐,目光里交织着复杂的感情。他端一杯水给我,喝点吧。我顺从地喝下,他叹口气,你饿了吧,我做饭给你吃。他做了丰盛的菜,摆了满满的一桌,我坐在他对面,一口一口细细地咀嚼他做的饭,心里说,华咏生,再见了。

我已经预知了我们的未来,他待我必将如同路人一样谨慎而警惕,他看我的眼光将不再澄明了无心结,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走向这样的穷途末路。所以,这顿饭过后,我和他便从此清风明月,不再相见。但他身体里的某一粒种子,也许正在我的身体里生根发芽,那将是上天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

华咏生不看我,只是低头吃饭。良久,他抬起头来,低低地说了一句,周丽,你真的该找个人谈恋爱,好好照顾你。我微笑,是的,我会。

D

几年后,我在家里整理东西的时候,在一本旧相册里,我看到了一张照片,我和一个小女孩儿的合影,那个拍照片的人,是华咏生。这个名字穿越了时空的烟尘,袅袅而来的时候,依然还是让我的眼睛泛上了微微的潮湿。我将照片拿出来放在手里看着,突然发现背面有字,是华咏生熟悉的字体。

他写着:周丽,当我醒来的一刻,听到你在睡梦中呢喃着孩子的字眼,我便猜到你要做什么样的举动。我清楚地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你是那么年轻、那么容易冲动的年龄,我不能让你在年轻的时候,以爱的名义让自己过得太艰辛。所以,请原谅我在给你的水中放了事后避孕药。希望你,不要受到伤害。好好爱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眼泪在那一瞬间终于轰然而落。儿子跑过来,叫着我,妈妈,你怎么了?我摇摇头,没什么,风吹的。

是的,我真的如他所说,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但不是华咏生的。那一夜,我并未怀孕。

华咏生这个名字,随着时间的沉淀,随着生活的圆满平安,被我渐渐埋进心底深处,不再轻易想起。

第13篇、爱情故事蒂芬妮的玫瑰

蒂芬妮是一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可惜她却没能上大学,因为家里穷。蒂芬妮的心上人肯尼思不但上了大学,还出国去留学。蒂芬妮在一家餐厅上班,每天都很忙。尽管蒂芬妮十分思念肯尼思,但是她却没有给肯尼思打电话。她知道,只要她打了电话,她会更加思念肯尼思,肯定也会让肯尼思更加思念她,这样会影响到他的学习。蒂芬妮在空闲时,总是对着肯尼思的方向诉说自己的思念。

转眼间,情人节到了。蒂芬妮以为肯尼思会给她打个电话,可接到了好几个电话,却没有一个是肯尼思打来的。蒂芬妮没收到肯尼思的玫瑰。让人没想到的是,蒂芬妮还是收到了一束玫瑰。大家问蒂芬妮是谁送给她的,蒂芬妮笑着说是巴尔杰送的。

巴尔杰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大家知道的是,蒂芬妮接受了巴尔杰的玫瑰,那就表示她爱他。要知道,在卡特州,情人节的玫瑰不能随便收,收下就表示接受对方。蒂芬妮太美丽,喜欢她的人很多。不久,格雷格拿着一束玫瑰径直走向蒂芬妮,蒂芬妮拿起巴尔杰送给她的玫瑰说:“对不起!我早就收到玫瑰了!”格雷格还是坚持要把玫瑰送给蒂芬妮,但蒂芬妮坚决不收。

格雷格走后不久,泰勒又拿着一束玫瑰来找蒂芬妮,蒂芬妮又拿出巴尔杰送给她的玫瑰说:“对不起!我早就收到玫瑰了!”泰勒坚持始终拗不过蒂芬妮的坚决。一上午,来了不下十人送玫瑰给蒂芬妮,但都被她拒绝了。大家看到这一切,都说蒂芬妮真幸福:有这么多人喜欢她!同时大家都说巴尔杰真幸运:蒂芬妮只接受他的玫瑰!蒂芬妮只喜欢他。

后来的日子里,大家经常在背后议论巴尔杰,因为大家从没有见过他。照说两人两情相悦,巴尔杰应该每天来接蒂芬妮才对。可情人节那天巴尔杰没有亲自来送玫瑰,难道他本人不在此地?有人悄悄向蒂芬妮打听巴尔杰,蒂芬妮笑着说他就在本地,只是他也忙,没空来接她,原来如此。大家都希望蒂芬妮能找个时间让巴尔杰来一趟餐厅,让大家见一见。蒂芬妮却说他没空。

一年后,肯尼思回来了。那天,他来找蒂芬妮,有人告诉他蒂芬妮已经不爱他了,有了别的心上人,叫巴尔杰。肯尼思听了心如刀割,眼泪哗哗直流,他没有见蒂芬妮就悄悄地离开了。那些天,肯尼思神思恍惚,他经常到餐厅来偷偷看蒂芬妮,可是一想到她移情别恋,就痛苦地离去。他想马上就是情人节了,巴尔杰肯定会送玫瑰给蒂芬妮,到时候就可以见到他了。肯尼思决定好好教训巴尔杰一顿,为此他早早地就准备了一根木棒。

不久,情人节又到了。这天,肯尼思一直盯在餐厅门口,结果,巴尔杰没有出现,替他送玫瑰的是一个女孩。肯尼思十分失望。后来的好些天,他都跟踪蒂芬妮,还是没有见到巴尔杰。无奈他又要出国了,只好将此事搁下。走时,他很想见蒂芬妮一面,好好跟她说几句话,可是一想到蒂芬妮的无情,他还是作罢。就在出国的前一夜,蒂芬妮打来电话,但肯尼思没有接,他对无情的蒂芬妮恨之入骨。

肯尼思再次回来,又是一年之后。回到家乡,肯尼思情不自禁地想到蒂芬妮,他悄悄来到餐厅,远远地看了一眼蒂芬妮后痛心地离去。时间真快,明天又是情人节了,肯尼思决定送一束玫瑰给蒂芬妮,因为他还从来没有送过玫瑰给她,既然还爱她,就应该送一束玫瑰给她,虽然她已经另有心上人了。于是肯尼思走进了一家花店,准备预订一束玫瑰。没想到一走进花店,他就见到了蒂芬妮,他一愣:她来这里干什么?

肯尼思悄悄地躲在一边。原来,蒂芬妮也是来预订玫瑰,而她留的名字却是巴尔杰。肯尼思听了一愣:蒂芬妮订玫瑰送给自己,这是为什么啊?她不是有心上人巴尔杰吗?难道这巴尔杰就是她自己?肯尼思及时露面,堵住了蒂芬妮的去路。肯尼思的突然出现,让蒂芬妮又惊又喜:“亲爱的肯尼思,您可回来啦!”蒂芬妮两眼放光。肯尼思说:“巴尔杰到底是谁?快告诉我,我很想知道。”肯尼思紧盯着蒂芬妮。

蒂芬妮知道肯尼思听到了刚才的话,于是她便告诉肯尼思一切:原来,巴尔杰是她虚构的一个人物。蒂芬妮知道,肯尼思不在,送玫瑰给她的人肯定很多,而她心里只有肯尼思一个人,她不会接受别人的玫瑰。为了阻止他人的非分之想,她便订下一束玫瑰,再让花店以巴尔杰的名义送给她。为了他,蒂芬妮谢绝了他人的玫瑰,肯尼思走进花店,毅然订下了999朵玫瑰……

第14篇、爱情故事等你

老牛并不老,才30岁。老牛家很穷,很小的时候,爹就死了,娘也跟人跑了。老牛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老牛娶媳妇了,娶了俩——一个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女人,一个未出世的娃。女人很美,比村里五大三粗的媳妇要纤细水灵许多。结婚那天,邻里给了老牛一件褂子,八成新的。蓝色的。原本就不老的脸上,焕发着年轻人的风采。

送走最后一拨闹酒的人,老牛熄了灯,脱了衣裳,哆哆嗦嗦地摸上床。女人一脚把老牛踹了下去。“滚!”女人丢出一个字。于是,老牛的烟星子便在初秋的夜里闪了一夜。庄上的汉子知道了:“揍她,娘的,老娘们儿就欠揍……”老牛皱了皱眉头猛抽了口烟,吐如“昨下手啊,那么瘦,又有孩子的。”一村的爷们儿都骂老牛,骂老牛窝囊。

女人生了一个白胖胖的小子,当即取名叫“小牛”。打那儿以后,蓝褂子上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孩子尿臊味,老牛脸上的笑也多了,“老牛的女人真有福气,一冬天连炕都没下,老牛这爹当得也够格……”村里的女人说。老牛只装没听见。

夜里,老牛搂女人,女人躲开。老牛叹了口气“咱们,难道就这命了……”“你不懂。”女人说。

女人跑了!这个消息传来在第二年盛夏,一个老牛赶集回来的傍晚,他手中还攥着一只红色的头花。一场夏日的暴雨之后,老牛的生活又回归到以往的寂静。不同的是身旁多了一个寡言的小牛,手上套着一朵火红的头花。庄上的光棍打趣儿地问小牛:“小牛,你娘哩?”“我爹说,娘去了很远的地方,再过几天就回来了。”小牛头也不抬低声地说。

女人去了南方。

女人跟了个商人。

女人被抛弃了!

从外面回来的人不断地带回女人的消息。又是一年,进腊月了,从南方回来的年轻人带来了一封女人的信。女人说,她想儿子,如果老牛愿意,她就回来,让老牛穿上那件蓝褂子去接她。熟悉,好认,估计腊月二十五傍黑就到了县城了。

老牛去了,二十五的早晨,穿了那件蓝褂子。女人的车误点了,到县城的时候就已经是二十六的下午了。纷纷扬扬的大雪覆盖了整个世界。女人没有看到蓝褂子,只看见一个蹲在路边被雪掩埋了的人。她走上前,拂去那人脸上的雪,露出一张冻僵了的脸一一是老牛!她忘了。那蓝褂子是初秋的单衣,而此时正值北方最冷的数九时期。老牛的双眼微闭着,脸上却漾着幸福的微笑,手中还攥着那玫瑰般火红火红的头花,像一尊浪漫高雅而庄严的雕像……

女人哭了……女人回来了,头上戴着那朵红头花,仍旧住在当初与老牛完婚时的土坯屋中。她坦然地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上了学堂的小牛回来委屈地问娘,为什么小伙伴说他是杂种。娘拉过小牛深情地望着远方,坚定地对小牛说:“不!你就是你爹老牛的儿子!你爹只是去了很遥远的地方,我们在等他回来……”

第15篇、爱情故事当救火英雄毁容离别女友之后……

在一次火灾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冒死将女友从火海里救出,自己却被严重烧伤。女友没有嫌弃他,还准备与他终身相守。好心人也踊跃捐款给他做整容手术。而当手术就要进行之时,他却负疚悄然离去……

“英雄救美”赢得女友芳心

“着火了!快跑啊!”随着一声凄厉的叫喊,河北石家庄某塑料厂的吸塑车间突然冒出了火光。人们纷纷向外奔逃。

蔓延的火势很快堵住了配电室的门。必须立即关闭电闸,否则将会带来更可怕的后果。可是,配电室已被火包围。这时,一个小伙子奋不顾身地冲了过去。

“罗涛,危险!”身后的人们大叫着,可那个叫罗涛的小伙子仿佛没有听见,依然挣扎着冲到门前,猛地踹开屋门……电闸终于被拉上了,然而他已经全身是火,大家七手八脚冲上去,才把他身上的火扑灭了。他顾不得检查身上的伤,抄起一个简易灭火器向火堆喷去。

几分钟后,大家基本都跑了出来。一个工人向仍在救火的罗涛喊:“房子要塌了,还不快走!”他被人拉了出来。

罗涛的目光紧盯着跑出来的人群,搜寻着,然后大声喊道:“韩茵怎么还没出来!”

“她……崴了脚,被堵在里面了!”一个女工带着哭腔说。听到自己的女朋友被困火海,罗涛二话不说又冲了进去。

他踉跄地在火海里搜寻着,终于在车间的角落里找到已经被烟呛昏过去的女友。罗涛紧紧抱住韩茵奔出了屋子……

大火扑灭了。除了罗涛受伤严重外,并没有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因为及时关闭了电源,降低了火势蔓延速度,车间里的大部分财产也保住了。

然而,罗涛却被这场无情的大火打入了深渊,他全身二度烧伤面积达到60%。他在医院里经过半个月的抢救,才慢慢清醒过来。

罗涛和韩茵是在半年前一个朋友的婚礼上认识的。当时,罗涛一曲优美的萨克斯《回家》,让韩茵一见钟情。韩茵是石家庄人,在一家公司做出纳,因为彼此上班的单位距离很远,两人几天才能见一次面。后来,在罗涛的建议下,韩茵也来到了他工作的塑料厂做质检员。谁知道一场大火,竟然给他们带来如此严重的灾难。韩茵看到心爱的男友为了救自己,被烧成了这样,又心疼又感动,她发誓以后要照顾罗涛一辈子。

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是因为电线老化,短路发生的火花引燃了车间的易燃品。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因为罗涛的英勇表现,公司领导对他给予了表彰,并承诺承担日后的一切医疗费用。

罗涛因为伤情太重,每天都要承受着地狱般的折磨。他的伤口每时每刻都在剧痛。在难捱的分分秒秒里,总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响在他的耳畔,是那么温暖、那么关切。

“罗涛,我是你的小茵……亲爱的,我会永远在你身边的!”

罗涛不能说话,眼泪湿润了眼眶。韩茵立刻用纱布帮他擦泪:“别担心,你的伤属于轻伤,很快就会好的。”她每天给他宽心、讲故事,给他喂饭……女友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了罗涛极大的安慰。

罗涛经过五十多天的救治,面部的绷带终于解开了,那一刻,罗涛急切地请求医务人员给他一面镜子。可是医生没有给他。

罗涛用难以弯曲的手摸了摸自己凹凸不平的脸:“不用看我也知道,我成了魔鬼!”

“你,亲爱的,我已经在同医院商量你的整容方案了。你会恢复以前的英俊容貌。”韩茵依然用温柔而坚定的目光看着男友。

然而一个月后,一个坏消息传到了医院,益发塑料厂因为一场经济案件,资产被拍卖了,工厂宣布倒闭,他们的医疗费中断了。

罗涛虽然伤口大部分愈合了,但是容貌全毁,两根手指严重变形,需要进行多次整型手术,手术费少说也要20万元。由于没钱治疗,所有整容只能放弃。韩茵含泪为男友办理了出院手续。

出院后,韩茵带着罗涛来到了一处廉价的出租屋。刚住下来,韩茵的父母就找了来,看到罗涛的样子,二老坚决要拉走女儿。

“傻孩子,回家!他都成了什么了,难道你要跟他苦一辈子吗?”

“爸爸妈妈,他不仅是我的救命恩人,更是我最爱的人!如果你们硬要女儿离开她,除非女儿死了!”

父母不死心,他们接二连三地来,还发动亲友来做韩茵的工作。最后,韩茵带着罗涛换了住处,才暂时得以安宁。

每一次冲突,罗涛看在眼里,心都如受刑一样痛苦。韩茵对父母的决绝,让罗涛既感动又辛酸。

一天,韩茵出去买菜了,罗涛翻遍了屋子,终于找到一面镜子,他仔细端详着镜中的自己,那丑陋的样子令他疯狂了,大哭不止。他来到了阳台,就在他要往下跳的时候,被刚进门的韩茵抱住了。

“放开我!我这个样子活着也没有意思!”

“不,亲爱的,拿出勇气来!当初你是怎么救我的?你那么勇敢,现在这么点困难就害怕了吗?有我在,让我们一起面对!”

“韩茵,我……对不起你!”罗涛望着为了照顾自己累得憔悴不堪的女友,心如刀绞,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最后号啕大哭起来。

救火英雄悄然离去

韩茵看到罗涛情绪不稳定,就暂时放弃了打工的念头,每天在家陪着他。半个月以后,罗涛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让韩茵给自己买了一副墨镜,说要出去挣钱。韩茵看到罗涛有这个想法,心里很高兴。

几天后,他们找了一处街边公园,罗涛吹起了萨克斯,悠扬的曲子,令许多行人驻足观看。但他们只是观望一下,又摇摇头走开了。罗涛知道是自己一张丑陋的脸把游客吓跑了,他伤心地说:“我这副面孔,连卖唱都没有资格啊!

韩茵一面给他擦泪,一面安慰他:“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再想想办法。一定会出现转机的!”罗涛和韩茵商量了半天,看有什么办法能够遮盖那丑陋的面孔。第二天,他俩就去了商场买了套橡皮面具。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和双休日全天,罗涛带着面具,经常在车站广场人多的地方吹奏。那段时间,每天可进账上百多元。

2011年5月初的一天下午,罗涛正在吹奏。过来了两个小流氓。他们好奇地去摸罗涛的脸,罗涛抵挡不住,“刺啦”一声,面具被撕下来了……

“看哪,魔鬼!”无数双眼睛投向罗涛,人们发出恐怖的、亢奋的叫声,许多人蜂拥而来看热闹。罗涛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悲愤,他泪流满面地要冲出人群,却被韩茵拽住了。韩茵抹了一把眼泪,向人们大声说:“你们不许嘲笑他!你们知道他的脸是怎么回事吗?他是个救火英雄,要不是他,我们厂的一个车间就全烧完了!”

一时间,人们不再说话,许多人的目光里充满了尊敬与同情,有人走过来,5元、10元……往他的纸盒里扔。不一会,钱就有了一小堆。有人还递过饮料让罗涛润一润干涩的喉咙。人群里有一位记者,还特地向他们询问情况。韩茵就把罗涛在火灾中救人的事迹和遭遇医疗费中断的经过说了。记者核实真伪后,写了篇题为《救火英雄无钱医治,忠贞女友不离不弃》的报道,并把一个捐款账号公布在报纸上。

文章刊登后,罗涛的遭遇引起了市民的极大的同情和钦佩,人们纷纷捐款捐物。时间不长,罗涛就收到了12万多元捐款。许多市民还到罗涛和韩茵居住的小屋来慰问他们,大家纷纷鼓励罗涛,一定要战胜困难。有的情侣还双双来到他们的小屋,对他们坚贞的爱情表示由衷的钦佩。

韩茵每天都生活在万分激动之中。她兴奋地说:“亲爱的,我们有钱了!可以为你做手术了!”她迅速联系了医院,尽管手术费用还差不少,但医院仍然决定为罗涛做整容手术。

韩茵把罗涛送进了医院。好心人仍在关心着这对患难恋人,不时有人前来送花和钱物。可不知为什么,罗涛对人们的热心好像很抵触,只要有人来探望,他就借口离开,就是见到了,他也总是低头不语,这让韩茵感到很不解。

第16篇、爱情故事别留下我一个人

小编为大家带来:别留下我一个人

他们在这一天约定什么都不要想,变着花样的把这一天过完,因为过段时间她就要嫁人了,不是她不爱了,只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她要尽孝道,亲人需要一笔数额很大的救命钱,一整天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尽情的玩着,吃了他们曾经最爱的东西,看了曾经一起看过的电影,唱了只属于他们的歌,唱到高兴处他们都仰头的笑着,但是即使仰头也阻止不了泪水的滑落。给她买了氢气球,背着她走上了城市里他们经常走过的天桥,三十三级台阶,他走的很慢,每一步都很慢,但是不迟疑,到了桥上,他背对着她,要过了氢气球,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如果我走了,请拿走我卧室床头的那幅画!”氢气球脱手随风飘走,他伸手去抓却掉了下去,桥下的车把他撞出好远,血溅一地,比盛艳的玫瑰还要红……

他孤身一人父母早逝,留给他的就只有三十多平米的老旧房子。她今天穿着他给她买的红色风衣,简单料理了他的后事,把骨灰就放在了他的床前,遗像是打印她手机里他们两人笑得最灿烂的那张!

她到他的床前看到他给她画的肖像,虽然不室很像,但应该是很用心去画的,纸张有浸湿的点点痕迹,她拿起画像一张纸掉了下来。

我最亲爱的:

现在的你应该很痛苦吧,对不起!原谅我的残忍,其实我也是那么的舍不得离开你,但是让我看着你嫁人,那场景应该比杀了我还难受吧,即使想象那场景我都会很心痛,亲爱的,你不要难过,我只不过是先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会很好的,那里应该没有这么的辛苦,我会每天都对着你笑,当你感觉风吹过你的脸庞的时候,那是我抚摸着你脸的手,亲爱的,你要好好的活着,替我好好的活着,让我注视着你的幸福,也许你一时忘不掉我,但是要努力,不要让自己活在我们的回忆里,你未来的路还很长,原谅我不能陪着你,原谅我的自私,原谅我这混蛋该死的选择,答应我要好好的活着,我们约定一下吧,六十年内我不想见到你,这段时间我要好好的休息,养足精神好陪着你过未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六十年后即使你不愿意我也要把你接过来,答应我,一定要答应我!柜子里我给你留了残忍却是我唯一能给你留的东西!我只希望你能在自己以后的每一个路口没有无奈,都能有自己的选择。

柜子里就一个文件袋,她打开文件袋,里面是一张死亡赔付90万的意外保单,受益人是她,她笑着哭了,他为了自己的意外死亡策划了六个月,而给她买的氢气球就是他的死亡道具,避开骗保的嫌疑!他把以前对他百般呵护的细心用到了自己的死亡上。

她拿了钱,一张存单在她手里却千斤的重,这不是一张纸,这是她心爱的人生命的重量,存单交给了家人,婚礼取消了,还是穿着那件他给她买的红色风衣离开了家,一路上跑着,笑着,累了就一步一步慢慢的往前挪,她只想快点到她心停留的地方。

到了他家,看到床头的那张遗像,她轻松的笑了,她躺在床上,把骨灰盒抱在了怀里。这个寒冷的夜晚外面的风声却是那样的悦耳!

半个月后邻居推开他家虚掩的大门,床上那个红衣女子怀里抱着空空的骨灰盒,微笑着的嘴角残留着骨灰,场面是那样的瘆人,但是床头的那张两人的遗像是那样的阳光!

氢气球是他死亡的道具,遗像是她追随他的伏笔!如果没有发现那封信,也许她不会让他等她这么久!

君去吾不留,吾亦与君走,如若阴阳两相隔,不如黄泉共执手!

别留下我一个人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是恒久幽静的花

1932年3月的一天,阳光明媚,她到一个公园写生,专心致志时,突然传来一阵跫音,她下意识地轻轻一瞥:一位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就在这时,有风吹来,画板向路边的水沟倒去,他一个箭步向前,画板被稳稳扶住。就这样,他们认识了。26岁的他对32岁的她说:“你做我的姐姐吧!”她答应了。

于是,每次他来,她都精心烹制可口的饭菜;他则会为她买来柴米等需要用力气搬动的东西。要不是一次生命的殷红,也许他们会如一丛平平淡淡的菊一直摇曳在流年的光影里。那是1938年1月,一天黄昏,他在巴黎街头散步,无意间撞到了一个年轻人,一语不合,年轻人竟然挥刀向他刺过来……在之后的两个多月里,她精心照料。爱的情愫在两人心间如春花般蓬勃生长,他们作出了共同生活的决定。

不久二战爆发,他积极投身于抵抗侵略者的组织中。后因有人叛变,组织遭到破坏,他们徒步逃往法国南部。到了南方,他们教村庄的孩子们识字、绘画,忙碌艰辛却十分惬意充实。

战争结束后,他们回到巴黎,他在医院工作,她则继续她的绘画创作。参加抵抗组织与逃难的经历,让他蕴藏在心中的创作素材得以充分发酵,于是,他开始写作,常常伏案到深夜。此时,她停止了绘画,成了他的保姆、秘书、经纪人和发言人。

几年后,他已创作出《莫卢瓦》、《马龙正在死去》和《无名者》三部书稿。可由于没有任何名气,他的小说没有一位出版商愿意出版。她认定他的书稿有着非凡的价值,面对拒绝,一次又一次推销。直到1950年,她终于成功了。随后,剧本《等待戈多》的出版和上演,让他名满天下。

1961年,他正式向她求婚。那时,日以继夜的写作损害了他的健康。他说,他和她举行结婚的仪式,只为了在他逝去后她能得到他的钱。可她生来就不是为他的钱来的,他也不忍心抛下她一个人而去。1969年,上帝又给他们送来了一个礼物,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婚后的第28年,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秋日,89岁的她先行一步离世,同年12月,他也匆匆随她而去。他就是萨缪尔·巴克利·贝克特,她是苏姗·德克沃·迪梅斯尼尔。

第18篇、爱情故事爱,不是伤害的理由

在我婚后的第二年,孩子出生了,妻子贤惠,懂得对我体贴,我感到还算是幸福的。我不是个好在外交际的男人,不爱抽烟也不赌博,下班后我便回家里,陪着孩子妻子,过得和和美美。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掩饰我的另一面,妻子知道,在我的内心深处,埋着对初恋情人的眷恋,但她从来没有提及。

一些意外总是在平平淡淡的日子里发生。去年正月,多年不曾相见的初恋情人婷打电话给我。婷刚师范毕业时就分配到我所在的学校,那年我们就相爱并同居了。但因我父母亲的反对,婷只好远远地离开,她比我结婚早两年。她结婚后,我们一直就没联系过。就因为这个电话,我和婷又重新回到了四年前的生活。不过,我们是在偷偷摸摸地享受爱情的欢悦。婷的丈夫在一家建筑公司,常驻广州,很少回家。在婷的要求下,我偷偷地在酒店里租了一间房,这就是我和婷的第二个家。婷告诉我,她和丈夫的婚姻是套在一起的,没感觉,没激情,没有爱与被爱的甜蜜!“我们相爱到海枯石烂,好吗?”婷问。“好!”我毫不犹豫地说,内心喝蜜般甜润。我们伸出的食指紧紧勾到了一起。

我非但对妻子没有冷淡,相反,因为心情愉悦,作为补偿,我对妻子更好更体贴。一家三口,就因为我的婚外情而过得更是其乐融融,生活的甜蜜是之前无法比拟的。我认为,人生这样过,没有什么不可以。

一个周末的夜晚,我和婷又回到酒店的客房。缠绵时情到深处,我恋恋不舍地对婷说:“今夜我们不回家了好吗?”

婷说,她的丈夫昨天从广州回来了,不回家不行。当婷刚刚准备穿衣时,她突然又躺到床上:“不回家了!”

因为不回家,我给妻子打了个电话,借口说去看远处的同学。婷也拿起宾馆里的电话,向她的丈夫找借口。电话接通了,婷向我挥挥手,示意我不要出声,我抱着婷,侧着耳朵贴近听筒。“今晚我不回家了……”婷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我的脸。

一阵长久的沉默,然后是一声沉重的答复:“你可以不爱我,但必须爱这个家!”

我愣了,这句并不简单的话,从一个大丈夫的口里说出来,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宽容?我一句话也不说,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穿上衣服,在婷吃惊的眼神里走出房门,从此再也没有回去。

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也为一个男人的宽容、克制及忍耐心生钦佩!家庭和爱情是两回事。我们不能用“爱”的借口去伤害无辜的家庭!

婷知道我决定和她一刀两断时,她哭了:“你还记得‘我们相爱到海枯石烂’的承诺吗?”

“记得!”我说,“但并非所有的承诺都要实现!”

第19篇、爱情故事谁动了我的眼镜

第一次见面,她就喜欢上了他,戴着付眼镜,一身书卷气,一口洁白的牙齿,让人觉得很阳光,很帅气。

有时,她又觉得他有那么一点点的书呆子气。就说眼前吧,公园里哪一对恋人不是拥在一起的,有的还往小树林里钻。而只有他们两个依着栏杆看着水里的小鱼嬉闹,两人之间还保持着一点距离,认识到现在,他甚至连她的手都没有拉过!

她知道他也是喜欢她的,就是不敢主动点。而她自己也不是很现代的,让她先怎么来着她也不敢。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注视着水面,彼此能听到对方的心跳。

夕阳就要下山了,火一样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也映得两人的脸红红的。她忽然有点气恼起来,真想一脚把他踢到水里喂金鱼。一想到这,她的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对!得治治他,她抿嘴一笑。

哎她抬起手叫了他一声,他转过脸,她的手碰巧在他的脸上拂过,眼镜从他的鼻子上滑了下来,掉进水里冒个泡不见了。他急得叫了起来,没有眼镜他可是什么也看不清。她说对不起,我下去捞上来吧!他说,算了吧,再买一个,附近不是有个眼镜店吗?

真美!公园到处都被披上一层华丽的金黄,那是夕阳得意杰作。她扶着他慢慢地走了出来,两只潮湿的手紧紧地抓在一起。她想明天一定要想尽办法偷偷地把那个眼镜捞上来,好好珍藏着。

第20篇、爱情故事水仙

要过年了,妻子说买一盆花吧。我到花市上转悠了好半天,最终选了一盆含苞欲放的水仙,那叶子那花蕾都惹人怜爱。

水仙还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呢。

二十八年前,我被调到野狐湾村小任教,学校隔壁的孙家,就有一个叫水仙的女子。那时候,我二十出头,刚参加工作两年。野狐湾是一个两百来口人的行政村,学校是一所只有四十来个学生的初级小学,一共有我们三个老师:四十来岁的王老师,三十出头的庞老师,再就是二十出头,傻里傻气的我了。

学校的操场在暑假的时候被农民做了麦场,开学了学校通知农户把麦草收拾干净,以便学生上早操,大多数农户很快就把麦草收拾了,只剩下一家的草垛还矗立在操场的一角,很是刺眼。老庞说叫学生把麦草抱着扔到河渠里去,校长老王性格柔懹,说人家的麦草还要喂牛呢,怎么忍心扔到河渠里去呢!还是去说说,叫他们尽快把麦草收拾了,不要再影响学生上操、活动。老庞不愿意去说,老王只好叫我陪着他去上门劝说了。

我们经过打问,得知操场里的麦草是学校隔壁孙家的。我们走进孙家的大门,北房门口有一个年轻的女子低着头洗衣裳,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她的脸,看不清楚模样,一双手却是芊芊的好看,被深秋的凉水刺激得红彤彤的。听到我们的脚步声,那女子忽地抬起了头,一张姣好的脸便一览无余地映入了我的眼帘。那是一张粉嫩的鹅蛋脸,一双黑亮的眼睛大而清纯,摄人心魄,棱棱的鼻梁下一张小巧的嘴巴恰到好处的镶嵌在那里。那脸蛋嫩得似乎轻轻一碰,都会滴出水来。奶奶,有人来了!就在我灵魂出窍的时刻,一声吆喝把我从恍惚中惊醒。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从西屋出来,询问我们的来由,老王推了推我,我立马领会,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在今天天黑之前必须把操场里的麦草清除掉,否则,学校将采取强制措施,动员学生把麦草扔到河沟里去。那老女人哆哆嗦嗦地拿出一包大雁塔牌的香烟,递给我们每人一支,又哆嗦着擦火柴为我们点烟。老师啊,不是我们不拉麦草,主要是水仙的爷爷腰疼病犯了,疼得连炕都下不了。我和水仙两个又拉不动架子车,只能等着他爷爷的腰疼得慢了再拉呢。

那不行,学生上操有影响是一方面,关键是麦草堆在操场里不安全,必须今天下午拉走。如果你们真的没有劳力拉运,我们可以帮你们拉麦草。我不晓得自己是哪来的勇气,承揽了拉运麦草的重任。

哎呀呀,这个碎老师真是个好人啊,你能帮我们,还有啥拖磨的。水仙哎,赶紧套好架子车,有老师帮咱拉麦草呢!老女人一边嚷嚷着一边忙着找绳索,绞棒啥的。

老王拽了拽我的衣角,示意我们出去。等出了大门,老王直报怨我:你咋想的么,咱们是来通知他们拉走麦草,不是帮他们拉麦草。

我不是看人家有困难么,再说了,下午闲着也是闲着。

可是那一摞麦草少说也要两千斤呢,够你拉一阵子的。

不怕,咱身体健康,有的是力气。

我看你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是不是瞅上人家那姑娘了?不过那小姑娘长得真够水灵的,能瞅成个媳妇还真是个好事哎!

老王,别胡说啊,咱是为了赶紧把操场腾干净啊!

行行,不管你是为了啥,事情是你揽承哈的,你就好好帮人家拉麦草吧。

我们刚走到操场,那老女人和叫水仙的女子拉着架子车也赶到了操场。老王狡黠地朝我挤了挤眼:小刘啊,好好帮大娘拉麦草啊,我回学校处理一点事情。鬼晓得他处理啥事情去了。我只好扎好架势,帮着人家拉麦草了。

三个人里面只有我身体壮,长辕自然非我莫属了。别看水仙的奶奶病苶苶的,干起活来却也利索,水仙干活也是手脚麻利,倒是我显得笨手笨脚的,因为我老家在山里,从来不干拉麦草之类的活儿。奶奶看着我的笨拙,就劝我在一边歇着,等车子装好了,在辕里使劲拉就行了。我们一边装草一边拉家常,她问我家的情况,我也简略询问了他们家的情况。最后还说到了亲戚上,这倒令我很是兴奋原来水仙的爷爷是我的一个家门上堂弟的干大。这样以来,我和水仙就是一个辈份了。我知道了水仙的父亲是个不着家的男人,一年到头在家的日子不到一个月,说是做生意,却没有见到一分钱的盈余,倒是有不少讨债的在正月里守候。水仙的母亲是个病秧子,一年四季药罐子不倒,根本就做不了农活,一个弟弟还在上一年级,因为家里没有劳力,初中毕业的水仙只好放弃了上高中的打算,在三年前就回家做了爷爷奶奶的帮手。

知道了水仙家的情况之后,我的心里莫名的悲悯起来。拉麦草也成了一种发自内心的自愿,每一次我都用尽全力,尽可能地使水仙少出一点力气。从学校操场到水仙家不足五百米,却要拐两个弯,半截立陡坡,每拉一趟,就是一次汗流浃背。到那一摞麦草拉完,我已经是精疲力尽,浑身酸软如泥了。卸完最后一车麦草,我谢绝了奶奶的挽留,只想着赶紧回学校躺在炕上睡觉。就在我要走出水仙家的小巷子时,水仙喊了我一声,从后面追了出来:刘老师,把这两个馍馍拿上,拉了一后晌草了,肚子肯定饿了,回去吃上点再睡吧。她用一方淡绿色的手帕抱着两个馒头,在递给我馒头的一瞬间,我真切地嗅到了她身上的那种少女特有的香味,那种劳作之后略带汗腥味的清香。刹那间我浑身燥热起来,慌乱地接过馒头,连一声谢谢都没来得及说,就匆匆地跑回了学校。

那时候学校里还承担着农村扫盲任务。因为我年轻,老王又指派我为农民夜校的老师,每周的二四晚上给上夜校的农民讲课。每到夜校上课的时候,学校里就热闹了起来,上夜校的有二十来个人,多数是女人,有姑娘也有大嫂,有些是真正的文盲,还有三四个纯粹是来凑热闹的。水仙和她的两个小姐妹就是来凑热闹的。我在讲课的时候,水仙静静地坐在下面,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那双亮晶晶的眼珠子水汪汪的,我的眼睛每每和她的眼神相碰,她便慌乱地躲闪开去,犹如受了惊吓的鹿羔一般。当我的眼神别移时,她又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的脊背上似乎印满了水汪汪的黑眼珠。

晚上夜校结束之后,我在宿舍里洗衣服,忽然听见窗外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忙拉开门观看,原来是水仙和她的一个姐妹在推推搡搡,看到我开门,那女子便一下子把水仙推到前面来,差点和我撞了个满怀。水仙的脸红彤彤的令人怜爱,那双眼睛更加黑亮迷人了。刘老师,能把你的书借给我一两本看看么?她羞怯地问我。

没问题啊,你喜欢看什么书呢?自己来选吧。

她们进屋,看到我在洗衣服,水仙便说要帮我洗,说着就挽起袖子洗了起来。另一个女子看水仙给我洗起了衣服,就借口出去一会再不见了踪影。刚开始有点冷场,屋子里静悄悄的,只听见搓洗衣服的声音。后来我便问水仙为啥不上高中,甘愿回家种地。

我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不回来帮他们谁帮呢?再说了,弟弟还小,妈妈又常年有病,爸爸又不着家,我咋能忍心还继续上学呢?水仙的声音幽幽地令人伤感。

那晚我们说了很多话,说我自己,说她,也说一些往事和未来,差不多快十点了,水仙才慌慌地要回家。我便找了两本小说选给她,然后送她回家。由于天黑,我又不熟悉地形,倒是水仙拉扯着我行走。送她到大门口了,我一咬牙,一下子拉住了她芊芊的小手,她微微颤栗了一下,就由着我握着她的小手。那只小手细腻如玉,虽然艰辛的劳作给这双手增加了不应有的伤痕老茧,但是瑕不掩瑜,这只手依然美丽温润,令人爱不释手。就在我想把另一只手也握住的时候,院子里响起了脚步声,我只好惶惶而逃。

冬季的夜晚,漫长而无聊。我的一篇小说被省上的一家杂志社选中了,只是还需要修改一番。趴在热腾腾的火炕上,我认真地按照编辑的要求修改稿子。等到稿子改完,一看表,已经是午夜两点多了,原本准备把炕洞里的煤再埋一层灰,可是疲倦至极,就忽略了这一点,头挨在枕头上,就沉沉入睡了。

清早醒来,穿衣下炕,准备出门上厕所,可是当我拉开房子门时,一瞬间就栽倒在地,失去了知觉我被煤烟子熏了,煤气中毒了。一直到学生上操的时候,我班上的学生不见我如往常一样早早在教室等候他们,就到宿舍来寻找,才发现了躺在门口的我,接着我就被王老师和庞老师抬到炕上,打开窗户之后,他们又忙着照顾学生去了。那时候住校,煤气中毒的事常有发生,可是没有想到煤气中毒了是那样的难受,差不多要死的感觉。我就那样昏昏沉沉地从早上睡到十点多钟,直到水仙来到我的炕头前。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我头跟前啜泣,挣扎着睁开干涩的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清纯粉嫩的鹅蛋脸,只是那双晶亮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的头似乎要裂开一般疼痛,硬是艰难地冲她笑了一下,又昏沉沉的睡去了,恍惚中感觉到她给我擦了脸,梳了梳我那长而乱的头发,之后就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是分了。这时候我的屋子里聚集了不少的人,大多数是我的学生家长和学生。万华华的奶奶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颤巍巍地解开几层包裹纸,把里面的一撮白糖倒进杯子里,叫人给我喂白糖水喝,老人说煤烟子熏了要喝白糖水,这点白糖还是过年的时候他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拿回来喝剩下的,自己都没舍得喝。张小虎的爷爷急火潦草地说:煤烟子熏了要喝浆水,要给刘老师弄点浆水面吃,这都一天了水米未进,饿都饿坏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我听到了水仙的脚步声,因为心里喜欢,她的脚步声我已经辨别的很清楚了。

水仙端来了一老碗浆水面片,葱花炝锅的香味勾起了我的食欲。大家一看水仙端来了面片,就劝慰我好好歇缓,等人缓精神了再给娃娃们上课,然后就先后离开了。房子里就剩下我和水仙了。我们互相注视着对方的眼睛,最终她的脸上渗出两朵红晕:你这人真茬大,都这样子了还五花六花的!能起来吗,吃点饭吧,要不饿死了咋办。她笑起来更加妩媚,楚楚动人。我挣扎着起来,可是头疼欲裂,只好半躺着,水仙便喂饭给我吃。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浆水面,那浆水酸味绵柔,回味悠长,使我食欲大振,三下五除二就把一老碗浆水面片装进了肚子,浑身也一下子精神了许多。喂我吃完饭,水仙又从衣袋里掏出几个纸包,倒来一杯水要我吃药。我问是啥药,她说看着我快要死的样子,她害怕极了,一溜小跑着到马峡,找到一个药铺问大夫吃啥药好,大夫就给了她几顿的药,并且安慰她说,当时没有被煤烟子熏死,就不怕死掉的,她才把心放进了肚子里。买药回来,她走进学校听见有人说煤烟子熏了要吃浆水面,又急匆匆地跑到后沟里的李家弄了一老碗浆水,因为多数人家都吃的醋,只有后沟里的几户人家吃浆水。

看着这个清纯美丽的女子,我的心忽然间变得异常的柔软,往日的桀骜不驯消失的荡然无存了。不知不觉间,两行泪水在我的脸上缓缓流淌。看着我流泪了,水仙十分惊恐,忙不迭地问:咋了,是不是头疼的厉害了?我握住她的一只手轻轻一拉,她便顺势趴在了我的胸前。我双手捧住她的脸:不是头疼,是心疼,我的心有病了,害了相思病了!她惊恐地挣扎着站起来,满脸绯红,端起洗净的老碗一溜烟跑了。

我爱上水仙了!我的心里脑子里全是水仙的影子,每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我的心里都会涌上一丝甜蜜,甚至一听到水仙这两个字,心速都会莫名的加快。水仙呢,也是有事没事的找个借口往学校里跑,有时只是在学校大门口忽的一闪,瞅见我在,就立马不见了,留给我一个窈窕的身影。二十二岁的我,第一次品尝到了相思的甜美和煎熬。

日子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过着。一个学期很快就结束了,一个学期又开始了。

一个春雨淅淅沥沥的下午,我刚准备做饭,水仙端着那个黑色的粗瓷老碗来了,手里还捏着一块饼子。她走进房间的同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很是贪婪地嗅了几嗅。我急忙接过那个粗瓷黑老碗,揭开捂在上面的一个碗,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我使劲咽下欲流的口水。啊,洋芋粉炒腊肉啊!我急忙找出筷子,夹了美美一块子塞进嘴里,结果烫得我直吸溜。慢慢吃,你是馋死鬼变的么!水仙娇嗔地在我的额头上点了一指头。

打那以后,水仙家里只要做了好吃的,她都会设法给我弄一点,有时候还偷偷拿来几个鸡蛋叫我解馋。

就在我和水仙之间的感情日渐密切,难舍难分的时候,学区安排我到八十里外的教师进修学校去进修音乐,为期半年。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水仙听到消息后来到了我的宿舍。她神情有点忧郁,这是以往所没有的,她送给我两双鞋垫,一双上面的图案是两只喜鹊并立在梅枝上,一双上面是一对鸳鸯戏水的图案。鞋垫做工精巧,简直就是一件工艺品,我只顾着欣赏鞋垫的精美,没有细看水仙当时的表情,使得我后来追悔莫及。我送给水仙一方手帕,上面是一簇茂盛、鲜艳的水仙花图案。水仙看到这方手帕很高兴,笑容是那么甜美,简直就是一朵怒放的水仙花呢。她帮我叠好几件衣服,又塞给我十块钱:哥,这是我积攒的十块钱,你拿上买个零碎子,在外面花钱多。说完不由分说就塞进了我的衣袋里,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她拉开房门快步走了出去。我也惶惶不解地急忙追了出去。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她急匆匆地往家里跑,我不解地紧跟在后面。快要走出巷子时,她才放慢了脚步,我终于追上了她。 咋回事啊,水仙?

没啥。

怎么没啥呢,你咋和以往不一样啊?

没有的,时间大了,我要回去了,要不奶奶会骂的。

水仙我总觉着她和以往大不一样。

哥,好好做你的事吧。她向我走近一步,在我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捧住我的脸,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很快地跑进了她家的大门。

我怔怔地立在月光下,懵懵懂懂的不知所措。

当我进修完回来,水仙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原来就在我要去进修的前几天,水仙的爸爸就把水仙许给了一个信用社主任的儿子,因为那个主任给水仙的爸爸贷了一笔数额不小的贷款,被他做生意时亏光了。水仙那晚上到我的房子里来,就是想告诉我实情,可是看着兴高采烈的我她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告诉我实情。

水仙走了,我也向学区递交了请调报告,请求调到深山老林里去任教,学区很快就答应了我的请求我被调到关山深处的夜猫嘴学校去任教了,离开了那个萌生了我初恋的地方,离开了那个令我伤感揪心的地方。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冬夜,青涩甜蜜的往事又一次涌上心头......

第21篇、爱情故事“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让她生命延续11年

俗语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可在湖南娄底,却有一名男子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夫妻间既能同甘,也能共苦的动人故事。

妻子不幸高位截瘫后,为筹钱,他曾给人下跪、磕头讨钱;为赚钱,他白天外出打工,晚上回家后再干农活和家务;为省钱,他自己进货买药,并在2003年学会了给妻子打针输液

当年,医生曾预言,她活不过3年,可她却多活了11年。之所以能够创造这样一个奇迹,只因她有着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妻子高位截瘫,他给人下跪讨钱

14年前的那个晚稻收割季节是现年50岁的刘快意难以忘记的过往。

刘快意和现年48岁的妻子刘雪红都是娄底市娄星区茶园镇农群村江树组人。上世纪80年代末,青梅竹马的两人相恋并结为伉俪。容貌姣好的刘雪红性格活泼开朗,婚后夫妻恩爱有加,1988年生下儿子。

2000年10月,一场意外降临了。

当时,正值农忙季节。一天中午,刘快意正在田里抢收稻谷,在家的刘雪红拿起农具,走上才建了一层的平面屋顶翻晒稻谷。就在她认真翻弄着谷子时,一不小心一脚踩空,从屋顶仰头摔下。

刘快意听到邻居的呼叫声后,赶紧丢下手头活计跑回家中。他一边将妻子抱回屋里,一边打电话呼叫车子,将妻子送入了娄底市中心医院。

诊断结果一出来,刘快意顿时懵了:妻子颈椎第五、六根骨骨折,更为严重的是,其骨折处神经膜受损严重,致使其高位截瘫。

因妻子每天花费的医疗费用较为巨大,刘家很快花光了所有积蓄,刘快意不得不四处借钱。到再也无处可借时,刘快意不得不到处给人下跪讨钱。

批发药物自己动手打针,

药瓶可以装满一大车了

住院一年多后,刘雪红的病情较为稳定了。刘快意也无钱供妻子住院,只得将她背回家里。

刘雪红自颈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只能躺在床上度日,每天的吃喝拉撒也只能在床上完成。刘快意细心地、尽职尽责地照料着妻子,从无怨言。

刘雪红住院期间,共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其中的大部分钱是借来的,小部分是好心人捐助的。在现在看来,3万元钱并不是个太大的数字。而那时,一天的工钱才15元,3万元足以在农村盖上一栋两层楼的小洋房。

而且,刘雪红在家依然需要打针吃药。她前几年每天都要输液,到后来是隔一天输一次,每次都要几十元,这钱就得靠刘快意去挣。

为了省钱,刘快意给妻子治病的很多药都是他自己骑着摩托车去娄底批发来的,比如头孢安定,医院一包收费3元,他自己进货只要0.8元。请医生请不起,从2003年开始,他就开始自己学会了给妻子打针输液。后来,因为刘雪红身体严重变形、萎缩,任何医生找不到她的血管,也不敢给她打针,也只有刘快意和儿子能做这件事。有村民告诉记者:这几年,刘雪红用的导尿管和输液管及药瓶,你就是用卡车来装,也足可以装满一大车了。

因为刘快意对她护理得好,2007年刘雪红去娄底市中心医院复查时,令该院脊椎科医生邓久生非常吃惊:这简直是一个不敢相信的奇迹。邓久生介绍,像刘雪红这种病人,通常都会因感染而在一两年后去世,活得最久的也就3年左右。

他白天打工,

晚上戴着矿灯干农活

为了还债,为了给妻子筹钱买药,刘快意不得不想办法去赚钱。

可妻子身边也不能少了人。刘快意决定白天出去打工挣钱,到了中午和晚上,就赶回来做饭,而晚上回到家后就做自己家的农活,并照顾妻子。

好在岳母就是本组人,在刘快意外出打工时,她帮着照顾刘雪红。

刘快意白天出去打工赚钱;雨天和晚上,他就头上戴着矿灯做农活。有天晚上凌晨了,一个邻居外出回来见他还在地里干活,夺下他的锄头扔了。刘快意说:我不这么干哪行啊,妻子输液的钱从哪来?那个邻居听后都哭了。

刘快意喂了4头母猪。猪产崽了,欠了人家的钱,就拿猪崽还。2008年,他一个人花两个多月晚上的工夫,盖了4间猪栏,水泥砖都是他晚上做的。最多时,他喂了20多头猪。

刘快意每晚间隔一小时就要起来给妻子翻身子。妻子有时拉肚子,把床上搞得一团糟,但刘快意耐得烦,总是细心地帮她清洗。10多年里,刘雪红不能自己排大便,每次都是刘快意用手帮她抠出来。

每天晚上,刘快意都要12点后才能睡觉。每天早上,最迟5点前就起床了。他自己这么辛苦,却没钱买肉。有时,给我称回来两块钱肉,他都是煮了给我吃,自己则用白开水泡饭吃。 刘雪红生前曾对记者说,而我因为自己身体不好,脾气就容易暴躁,有时莫名其妙地就对他发火、骂他,他却总是陪着笑脸。说起丈夫这些年来的艰辛和点点滴滴的好处,刘雪红眼含热泪。她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有苦也不对人说

刘快意的所作所为,村民们看在眼里,佩服在心里。

近日,陪同采访的农群村妇代会主任刘爱兰告诉记者:这样的男人确实了不起,他不仅对妻子好,邻居要有什么事叫他,他也从不推辞,义务帮人做事。我还问过他,为什么2000年给妻子治病时,为了筹钱他还给人下跪,而现在别人数工钱给他,这是他应得的,他为什么不要?他说:那时是没办法,想治好妻子。现在通过自己勤劳,能过得下去,帮邻居做事,乡里乡亲的,怎么能收钱?

到如今,刘快意靠毅力一次次战胜困难,不仅延长了妻子的生命,还把原本只有一层楼的房子加盖了一层。

60多岁的村民刘金连说:我到外地去跟人说起刘快意的事,哪个都说这不简单,哪个都有点不相信。

两年前,刘快意的儿子结婚了,娶的是一个外省的姑娘。在村里人看来,家里有个这样的婆婆,一般的女孩子是不会接受的。邻居们都说,除了这个姑娘心地好,刘快意这个公爹也给他儿子加了形象分。

带着刘雪红和村民的称赞,记者在娄底市万宝新区的沪昆高铁娄底南站工地上见到了刘快意。可第一眼看去,这个被乡邻们称为了不起的男子,身材中等偏矮,脸上皱纹纵横,头上也有不少白发了。

面对记者的采访,他面带笑容,神情羞涩。他说,14年来,确实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自己也感觉很苦,很累!但这能给谁去说?有话也只能往心里面咽。事实上,上天也没有给我多少时间多想这样的问题。

问及曾经有没有想过放弃,这个朴实的汉子十分坚定地回答:这是我的妻子,怎么能够放弃!我从来就没往这方面想过。在他看来,白头到老不是随便说说,而是一辈子的承诺。

前些日子,刘雪红带着对丈夫的不舍离去了。但村民们告诉记者,刘雪红是含笑而去的,她曾经说过没有他,也早就没有我了。而且,刘雪红此前已经签了协议,把遗体捐献给医学会,希望为丈夫减轻一点负担。

第22篇、爱情故事飞机的发明来自爱情

从此后,莫扎伊斯基每月一次徘徊在安子家门口。他是一个海军军官,他的舰队要远航,只在一个月的某一天,他的舰才归航。他就在这一天,跑到安子家门口。

“小伙子,你的衣服还没有洗呢?”看到他又要找安子了,他的战友提醒他。

“不洗了,那衣服上净是我想念安子的味道,我不想洗。”

“祝福你!”他的战友们用灿烂的笑容送他。

在安子家门口呆了四个月,他知道安子的理想是拥有一个农场,因为安子和她的姐妹们爱吃鸡蛋。这本来是十分平常的事情,可是这个事实让莫扎伊斯基兴奋万分,“这是多么伟大的梦想啊。”莫扎伊斯基经常对他的战友赞叹:“一个爱吃鸡蛋的姑娘一定是一个特别的姑娘。”他经常趴在舰艇的舷边望着远方幻想。

不久,他又知道,安子喜欢做梦,她最大的梦想是飞上天空。她对她的闺密们说过,谁带她飞翔,她就嫁给谁。听到这个消息后,莫扎伊斯基发誓,要让他的安子飞起来。

从此,海军军官莫扎伊斯基的业余生活就是拿着一个斧子,抱着一个老母鸡,走进圣彼得堡的树林中,望着天空发呆。他举起小斧子砍伐过几十种树木,以便找到最坚硬又最轻的,适合做飞机翅膀的树木。他观察过老母鸡、大雁、孔雀、海燕、猫头鹰、夜莺等许多飞鸟的翅膀,努力揣想什么样的翅膀可以让他的 “飞机”飞起来。当然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叫飞机,他只是在心里叫他制作的飞机叫“安子的梦。”

1882年的春天,莫扎伊斯基带着他制作的飞机,在圣彼得堡郊外进行了试飞。他特别叫上了他的恋人安子,随着飞机的轰响,飞机扑扑颠颠飞上了天空。虽然只飞了二三十米,仍然让莫扎伊斯基高兴万分。莫扎伊斯基抱着安子大喊大叫,他奔跑着,拉着安子,要把这消息告诉所有圣彼得堡的人。

莫扎伊斯基太高兴了,他没有在飞机试飞的过程中照相,没有在试飞的现场找看过试飞过程的人记下证人证言。尽管他的发明比莱特兄弟早了21年,却不被历史承认。

但莫扎伊斯基才不管这些呢,飞机试飞过后,他就带着他的安子,在圣彼得堡附近买农场去了。他的农场养了很多鸡,那是为了安子吃鸡蛋。农场的家里的屋顶上放着他制造的飞机。那是他和安子的飞翔梦。

第23篇、爱情故事你看见郁金香开了我们就结婚

穷画家无钱租房,经影楼老板介绍,他住进了盲女的别墅。心细善良,热爱生活的盲女让画家深受感动,他用美丽的颜色装饰了盲女心中的别墅,在园子里为她种下了美丽的郁金香;甚至,他还冒着生命危险,捕毒蛇取胆为盲女治病

旧别墅里有个揪心的秘密

今年27岁的童舒是一位流浪油画家。2005年秋天来绵阳时,在“美美天”婚纱影楼找到了一份画油画背景的工作。

勤奋的童舒不甘于命运的捆绑,尽管租不起房子,但他每天夜里,都在影楼的杂物间里拼命练习。他觉得,自己的画里缺乏的是色彩美。那种摄人心魄的颜色如东方色彩的瑰丽神秘,西方色彩的扑朔迷离。能攻下这个难关,那就是前途无量的事情。

影楼的洪老板很喜欢这个有上进心的年轻人,说:“你应该去一个新环境。我有一个朋友,三个月前出车祸走了,他在南郊有一幢别墅,他的女儿和她的外婆伤心地住在那儿,你不妨搬过去,帮我陪陪她们。”

童舒无法拒绝洪老板的好意,况且能拥有一个独立的创作空间,他同意了。

2005年10月,童舒带着简单的行李,转了好几趟公交车,终于找到了那个外观陈旧、灰色的别墅,门前的草坪大部分已经枯死,裸露着黄褐色的地面。

老太太微笑着把童舒迎进客厅。

这幢房子简直就是一座仓库!室内布局杂乱无章。黑色的沙发紧靠着灰色的墙壁,棕色的地砖上又铺着刺目的红地毯。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但未完成的油画,淡黑的远山上面,顶着几块阴霾的云块

童舒问老太太:“我可以拜见一下您的外孙女吗?”

“她还在午睡呢,这孩子的作息时间没规律。”

童舒住在别墅的最顶端,三楼上面的阁楼里。他用自己的画把墙壁裱了起来,找了一些木条钉成工作台。他推开窗子,可以看见别墅后面荒芜的园子。

这晚,童舒正伏在工作台上调色,有人敲门进来了。

她穿着一身白色休闲服,披着乌黑的长发,圆圆的大眼睛,嘴角挂着一丝平和的微笑,显得恬静而美丽。

“很高兴您能来我家住。听说您是个画家?”

“是的,绘画油画。”

“真是太好了!”王雪略显呆滞的眼睛一闪,“我也喜欢画画,我以前让爸爸为我买了一幅油画挂起来。”

“那是买来的油画?”

“是的,那上面有许多美丽的花。”王雪滔滔不绝地描绘她心目中的别墅是如何如何的美丽,细到每一处扶手,每一盏台灯,乃至卫生间里墙砖上的图案,都是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童舒被她的快乐感染着,但他的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隐痛。她看不见?墙壁是黄色的?沙发是紫色的?这是谁告诉她的?童舒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时,老太太已经站在了门口,对童舒挤眼,童舒只好打住不说。

王雪休息后,老太太又来到童舒面前。据说,王雪虽然聪明,但在她3岁的时候,一场大病导致双目失明。所有事物的形状和颜色,都是母亲讲给她的。在她10岁那年,母亲因病离开了人世。这幢别墅是父亲早年承包工程时抵押的工程款。后来,王雪按照自己的想象要求父亲重新布置房子。但她不知道父亲生意已经亏本,拿不出钱来做任何事。为了不让女儿失望,他口头答应下来,把王雪送到朋友那儿住几天,却根本没有行动。那幅油画,也是从洪老板的影楼里拿来的废品。油画上的花呀草呀,都是父亲根据自己的想象描绘的。老太太抹了一把眼泪说,就当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吧,让它烂在肚子里。

原来色彩是有香味的

这一夜,童舒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觉得只有她描绘的那些美丽的色彩,才能配得上美丽的王雪!

第二天下班回来,王雪亲自为他做的饭,两菜一汤:一盘黄花牛肉丝、一盘干煸四季豆和一碗鸡蛋汤。她十分专注地“看”着童舒吃饭夹菜。童舒吃得泪流满面,多么心细善良的女孩啊,命运对她太不公平了!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决心给这个家带来温暖。

童舒的到来,不仅改变了王雪的心情,同时也改变了她的生物钟,她完全按照童舒的作息时间安排自己的生活。每天,吃完饭,她就要童舒讲关于色彩的一切。

王雪的母亲利用她的触觉,教会了她认识世界,让她感受到事物的形状,世界的美,但她教给王雪的颜色,都是呆板的,所以,王雪生活在欺骗之中。有什么方法能让王雪自己感知并辨别颜色呢?这是童舒绞尽脑汁的事情,但最终让他想到了方法。

“绿色是清香的气味,红色应该是玫瑰的气味,黄色肯定是柠檬气味”

“哦,真是太美了!色彩原来是活的!”王雪拍着手,“幽香是白色的郁金香,清香是紫色的郁金香,紫与绿接近。醇香,肯定是黄色或红色的郁金香了!”

“你很喜欢郁金香吗?”“是的,我妈妈说,郁金香代表优美和高雅,我很喜欢它叶形长圆,活像高脚酒杯一样的体形,还有它的香,闻起来真叫人心旷神怡。”

“好吧,我们种郁金香吧!”

11月里,童舒去种植园买来郁金香的鳞茎,把园子里的土挖得深深的,耙得平平的,然后施下腐叶和饼肥,把鳞茎深埋在里面。王雪总是一手拿着手帕,一手端着花茶,静静地站着,等童舒累了的时候,过来擦汗,喝茶。她相信,春天一到,满园的郁金香就会争奇斗艳,她会叫童舒为她画出各种最美最靓的颜色。

为了让王雪能真实感受到这样的颜色,他采用香精,把黄色配制成淡淡的柠檬香。把墙一片一片地刷成黄色,并把大厅里那幅油画上的灰色的天空改成亮蓝,淡黑的远山绘成油绿,原野里,是一望无际的郁金香

为了让你看到美丽的郁金香

转眼到了2006年3月,园子里的郁金香开了,香薰扑鼻。她对童舒说:“它们是一个个跳着芭蕾舞的美少女,我说得对吗?”

“对极了,雪儿,我一定要让你看到它们。”

“我已经看到了啊!”

“是啊,你看到了。”童舒的心里说,“你一定看得到的。”一段时间以来,他走访了绵阳市各大医院的眼科专家,最后,童舒听说用野生蝮蛇的胆来泡酒喝,有特效。

童舒决定一试。他谎称家有急事,告别了王雪。

童舒的家住在四川大巴山腹地的通江县,那里经常有号称“千毒之王”的蝮蛇出没。他开始了捕蛇的生活,尽管童舒做得小心谨慎,但还是遇到了危险。幸亏老蛇医抢救及时,他才幸免于难。但童舒没有退却,一个月后,他们捕到了40多条蛇,取出蛇胆,泡了一大玻璃缸蛇胆酒,带到了绵阳。

医生还说,有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等待接受角膜移植的患者有300多万人,但因供体角膜缺乏,全国各大医院每年完成的全部角膜移植手术仅有3000多例,只占千分之一,许多本来可以通过角膜移植手术重见光明的患者,正在黑暗中等待

“好吧,祝你成功!”王雪轻启笑脸,低身拾起画刷,画刷抵在墙上,她的手在颤抖

王雪孤单生活了近三年,她相信,他会回来的。

她每天都坐在紫色的椅子上,背靠着黄色的墙壁,等待童舒的归来。2009年7月18日下午,围墙的大门口停了一辆出租车,下来一个人,她轻轻地呼唤:“童舒!”没错,是他!他俩都张开双臂,给对方一个结实的拥抱。

7月19日,手术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采用的是国际先进的板层角膜移植方法,很成功。

一进家门,王雪就看见,对面墙上,她没有完成的油画,已被童舒完成了:黄色的小别墅前,是盛开着郁金香的原野,有一个少女,背对着夕阳,扬长地走着。郁金香和少女,都完美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也许,这就是我最美的作品。”

“不,你最美的作品是我!”王雪纠正说。

由于术后恢复正常,王雪的眼睛没有大的不良反应,她将于2010年3月拆除角膜移植的缝线,到那时,园子里的郁金香就要开了,他们一定要在花丛中拍出最美最艳的婚纱照。

第24篇、爱情故事就算我老了,我还想和你在一起

---------------------------part.1-----------------------------

梦中的场景,世界一片灿烂的寂静.

我没有看到你.

持续的思念,在这样安静而空旷的盛夏午后,我透过彩虹的瞳孔,去想象你的现在,你的过去,你的未来,以及我和你遇见的那一个,在黑暗里闪烁着微弱光芒的瞬间.

那时候的你,笑容灿烂,像下着大雨的黑夜里,远方一盏暖黄色的灯.

周围的声音一瞬间沉入海底峡谷,我的耳膜因为突然而来的寂静而微微发痒,就像盛夏剧烈阳光下的空旷天地.

--------------------------part.2----------------------------

我看过很多场落日.温暖的抑或悲凉的.

光线把空气里的温度带走,把燥热的泥土变得冰凉,把周围荆棘、蒿草的轮廓涂抹进灰蒙蒙的暗夜.

唯独留下我对你的想念,在失去温度的寂静里,渐渐地滋长起来.

想要和你在一起的念头,也慢慢地在脑海里变得顽固.

"当然是在一起啊."你皱着眉头对我说.

---------------------------part.3-----------------------

我想过很多我们可以分开的理由,距离、疾病、战争,还有最可怕的死亡.

这些生老病死,像无法改变的春夏秋冬,在岁月里与我们寂静地对峙.

我想过很多如果我失去你的场景.

其实也没有多么可怕,还是和我很多年钱的生命一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在半夜里清醒过来.

那天我和你无聊地在焦点里看电视,探索频道里有一只羚羊死去了,另外一只一直站在它的身边,没有离开,也没有望着死去的那一只,它只是安静地站着,看着远方的落日,就像它的伴侣并没有离开一样.

它等待着,过一会儿,它就会重新站起来.

重新和它站在一起.

"就算我老了,我还想和你在一起."你顶着电视机的屏幕,在像是流沙般温热的黄昏里,喃喃地说.

第25篇、爱情故事当沙粒爱上眼睛

一粒沙在风中自由的飞舞着,她寻着,望着,搜索着那片她想停留的方寸。

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她始终没有结果,走累了,泪干了,于是她想,就让我在这片沙漠里休息吧,总有一天,我会等到我自己的幸福,如果那属于我的幸福一直在我身后追逐我的脚步,那还不如停下来,静静的等待着他的到来。

沙漠里得到日子是枯燥的,无聊的,寂寞的,虽然身边有无数同伴。可她是一颗来自溪流的沙粒,没有那份粗犷,也没有那份狂妄,她就在千万颗沙粒的包围下,这样孤独着,只到有一天……

那一天,沙粒厌倦了这种生活,她清清楚楚地知道,她要的不是这种等来的幸福,也就是在那一瞬间,她看到了一个人,看到了那只明亮的眼睛。在荒漠的衬托下,那眼睛是那么地明亮动人,散发着青春与生命的光泽。

一秒钟,就一秒钟,她爱上了那只眼睛!

于是,她对风狂喊:“风婆婆,求求你,把我吹进那只眼睛吧!”

“为什么?”风轻轻地问。

“因为我爱上了他。”沙粒红着脸,害羞起来。

“唉!傻孩子。爱他不一定非要拥有他,不是吗?你也许会害了他!”风略带忧郁地说,口气还是一如从前的平淡。

“不,我不管,我爱他,要完完全全的得到他!爱一个人,不是要生活在他的世界之外,远远地看着他还假装坚强!”沙粒哭了,泪花中好象又多了些哀怨。

“你会后悔的,也许你会被他的本能消化掉,因为眼睛的本能就是酸化掉侵犯他的沙粒啊!”风已不再忧郁,那口气变得凝重起来。

“我不会后悔,就请你帮帮我吧,”沙砾固执的表情让人找不到再拒绝的理由。

“呼”一阵狂风遮掩了天地间的晴朗,就这样,那沙粒走进了眼睛的生命。眼睛因沙而流泪,想要把沙冲走,可固执的沙却越抓越牢,生怕一不小心让眼睛脱离了她的依附。就这样,日复一日,沙粒生命的全部便是牢牢地抓住眼睛,而眼睛也因日夜的煎熬,而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风,轻轻地,淡淡地,又从沙粒旁边飞过。

“你还要这样吗?小沙粒?”风轻轻地问。

“不要这样说,我要这样!”沙粒的语气中少了一丝坚强,而多了一份风理解不了的东西。

风只好轻轻地走了,只留下沙粒在那里依然固执地坚持着。

年复一年,眼睛憔悴了,沙粒有累了,可她已牢牢地扎在了眼睛的生命里,他们谈论着各自以前的生活,谈论着各自从前的快乐,这个时候,沙粒才真正明白:原来一直以来,眼睛爱的不是她,是泪。那为了保护他,帮助他而离他而去的泪。

“难道这些日子里我所做的都不算吗?难道我一点也比不上弃你而去的泪吗?”沙粒喊着。

“……”而眼睛无语,良久,眼睛轻轻地说:“我不是把你留在我的生命里了吗?”那声音轻地,好象只有他自己才可以听的到。

这一次,沙砾的心碎了。她冒着生命危险走进眼睛,走进这份她苦心经营的爱情,可他竟然可以回答的如此简单。想离开,可根已牢固,想消失,可这么久的坚持,她早已化去了被酸侵蚀的可能,留给她的,也只有静静地等着风的再次出现,好带她走,离开她不想要的幸福……而风,此时此刻,却在那个沙漠继续搜寻着另一个为爱痴迷的小沙粒。

第26篇、爱情故事慈禧,一个小小的细节,守候着这一段情

从来对慈禧没有好印象,可是就在前几天,看到一段文字,我却被其中的一个细节打动。

想,她不过就是一个女人,不管站在多高处,也只是一个血肉之躯的女人。

那篇文章讲的是慈禧的画像,提到她的满身珠翠和一个小得不起眼的珍珠耳钉。

慈禧是个极尽奢华的女人。对于珠宝首饰的喜爱近乎贪婪。而且以她当时的身份地位,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到死耳上那个珍珠耳钉也没取下来过。小得不起眼的珍珠,被其他饰物夺去了风采,可在她的心目中却是最重的。因为,这是当年成丰赐予她的。

人在历史中被放大扭曲着,回归到本真。她不过是个女人。年轻时爱着,也不得不爱着一个她所能知的天下最了不起的男人。那男人也骄纵着她,因为她给他生下了惟一的子嗣,那就意味着江山会在他的血脉下延续。

她对中国做的那些令后世不齿的事,对她来讲更是简单。她是一个守着丈夫留下的庞大家业的寡妇。人人觊觎,没有可信任的人,她守护的是儿子、孙子的利益。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没有能力的女人。

光阴荏苒,昔日欢情早被时光稀释成清晨林间的薄雾,太阳出来了,刹那间无影无踪。让人疑为梦。可是有那样小小的一个信物,一个证明,让她独对菱花镜里的衰容,总有一恍惚穿越时空,回到当年,那时青春正好,那时貌如春花,那时有个男人,在耳边轻轻地说。爱你。

她用一个小小的细节,守候着这一段情,一段被历史忽略了的女人的心事。如此而已。

第27篇、爱情故事愚人节,赌“我爱你”

喜欢上然然,但我一直不改说。

我的两个哥们阿东和阿峰老是怂恿我,可我仍敢。他们说我窝囊,我在心里暗暗使劲。

愚人节的前一天,他们两个找到我,说:“看来你是一辈子也不敢对她说‘我爱你’三个字了。”

我说:“你们别瞧不起人,我在寻找机会。”

“找机会?嘿嘿,看来要等到三零零零年了。要不,我们打个赌,你若改对她说,咱哥俩请你吃海鲜。”

其实我明白他们的心思,明天就是愚人节,他们这是打提前量,想在愚人节来临之前愚弄我一把。不过,这倒斗起了我的士气,干脆将计就计,一不做二不休,就明天了。我心相,在愚人节这样的日子里表达爱意再好不过了,如果她同意,就顺水推舟,如果她不同意,就自我解嘲算是愚人节的玩笑。

于是我一拍桌子,大声地:“好,你们俩要说话算数!我不但说,而且明天就说!”

第二天,我找到了然然,在一个无人之处,我暗暗使出了打蚊子的力量,却发出了蚊子般的声音:“然然,我爱你!”

然然看着我,没有说话,我看不出她的脸是红还是青。

坏了,不是要骂我吧。我赶紧要解释这是愚人节的玩笑。没想到,她用蚊子般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却像高射炮打蚊子的巨响,她说:“我也爱你!”

原来她早对我有意啊,可我这个傻小子还不知道。这也太突然了,这不会是她愚人节的玩笑吧?她不会愚蠢到牺牲自己来愚我一次吧?

她竟然还允许我拉她的手。就算是个玩笑,我也不吃亏。再说了,我还可以找他们哥俩,宰他们一顿海鲜。

他们俩果然带我到了海鲜楼,我想,让你们瞧不起我,看我这次不宰死你们。于是我点了多比较贵的海鲜。

吃完了,我等着他们去结帐。可他们两个竟然没有起来的意思,我大声说:“怎么?难道你俩要耍赖吗?男子汉大丈夫……”没等我说完,阿东就笑着说:“放心,我们不会耍赖的。不过,我们是替然然担心。”“担心她什么?”“她曾对我们两个说,如果我们能让你对她说‘我爱你’三个字,她就请我们吃海鲜。”

什么?!这个笨然然,喜欢我就对我说嘛,找他们帮什么?我还怪人家笨呢,其实就是我笨,如果我有勇气对她说,哪会有今天。

阿峰又说:“当然,你是你,她是她。今天我们请你也行,明天找她请我们。不过,你小子犯坏,还以为我们不知道?我们只好找她‘报仇’了。你看……”

结帐吧,要不明天更惨,还得我来结。

第28篇、爱情故事爱情是一生的功课

总有人会用“逼婚”的架势调侃身边一位年近不惑还从未交过一个女盆友的长腿欧巴(脸也够长)。这哥们儿总是用同样的一句话回复:“科学家得出一结论,男女之间相差25岁最好,所以我女朋友现在还在幼儿园冒鼻涕泡儿呢。”

在幼儿园的女朋友是将来时的存在,科技时代对人类的改变巨大疯狂,将来时的爱情,又会有多少改变?这其实是个挺深奥玄乎的话题。

在2014年度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的提名里有一部发生在未来时空的科幻爱情片——《她》,或许可以给我们点儿启发。

在一个乌托邦一样的未来城市,男主西奥多以专门在网站上帮别人代写书信为生,他的文字深邃又充满热情,跟他的人格恰恰相反。刚刚结束一段失败婚姻的他孤独、偏执又冷漠,不愿意伸手去承担情感和生活。突然有一天,电脑操作系统里那个性感的声音走进他的生活,他爱上了这个声音,或者说爱上了有着这个声音的叫做萨曼莎的电脑语音系统。

两个月或半年,这种摸不着猜不透的感觉必定是抓心挠肝的。萨曼莎积极努力,寻找一位金发碧眼的女郎扮演自己的肉体存在和西奥多见面亲热。西奥多混乱了,他觉得这一切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他也没有勇气为了这段“不一样”的恋情作出努力。

和自己的电脑系统谈恋爱,她可以最大限度地揣度我们的心意,最有效率地帮我们打理工作和生活,最狂打鸡血地出现在我们需要的任何地方,但西奥多的躲闪、逃避、不努力还是让萨曼莎和其他的电脑系统一起抽身而退。也许无论现在还是未来,爱情都是要双方共同作为才得以存在和成长的吧。

采访“中国十大读书人物”的获得者李珍、刘立群夫妇,他们的故事被称为中国版的“朗读者”。李珍先天失明,利群因公致残坐在轮椅上。妻子喜欢读书,盲文书的更新速度太慢,丈夫就把新书读出来、录成磁带给妻子一遍遍地听。妻子在听书过程中有很多不明白的词句,丈夫便每天晚上当面把书再给她读一遍,妻子可以随时喊停,听他答疑解惑。丈夫行动不便,却十分着迷外面的世界,妻子便经常练习推轮椅,做丈夫的腿,她还推着爱人去游了苏杭。

爱情是一生要做的功课,在爱情中我们必须得突破自我的固化习惯,努力付出的要有很多。

大胸美女斯嘉丽·约翰逊给片中的萨曼莎贡献了略带沙哑的性感声音,她最后的台词中有这样一句:“和你的相处就像在写一本书,而现在写得越来越慢,字与字之间的空格仿佛已经是无限的距离。”

但愿我们的爱情也能像写一本书,缠绵浪漫却能紧凑实在。

第29篇、爱情故事说起来都是故事

和女友相恋的时候,她所有的亲朋没一个支持的,都觉得她委实是疯了,再倒退几十年也没有她这样傻帽的:大学毕业生,有好工作,好家庭,好外貌;竟然找我这样家里是农村,没学历、没工作,举债度日的穷小子。我为此也有些自卑,女友鼓励说:“你是潜力股,我很看好你,加油!”她带我回了趟老家后,不管任何人的意见,第二天就和我一起坐火车来到北京,为爱走天涯。

在北京奋斗几年后,我们稳定下来,有了一番自己的事业,但婚姻大事我久拖不办,总想再多挣点钱有了房和车办得更风光些。

我从小是奶奶养大,和奶奶感情格外深,奶奶也天天惦记我的终身大事。去年春天,我突然记起奶奶有个心愿,等自己老了想回趟山东老家。正巧,表妹要去香港路过北京,我让她顺便带奶奶来京玩一阵子;并且,告诉奶奶我要带她回山东老家。

奶奶听说这个消息有些激动,但奶奶嘱咐我:在山东老家听到什么事情,别回东北说。90岁高龄的奶奶在我们家族中非常受尊重,她待人接物大方有礼数,言谈举止很有风范。村里人都说她像是大家闺秀的女子;因奶奶是早年闯关东过来的,家庭背景出身她不愿提起,别人也都不知道。

我和女友带着奶奶坐了一天的客车,回到了山东。奶奶的故乡,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的一个屯子里。回到故乡的奶奶非常激动,像个刚出生的孩子,屯子里的人在长辈的带领下,几乎都出来迎接奶奶,而且连50多岁的人都要叫我叔叔,我在村里的辈分那么大;呆了几天才在长辈的聊天中知道原委,并且听到了有关奶奶传奇的爱情:原来奶奶的祖上早年在屯子里是大户人家,不仅开钱庄、店铺,还有大量的土地。奶奶则是大家闺秀的千金。当年曾外祖父要把奶奶嫁给一个当地大户人家的公子,但奶奶却喜欢上一个佃农的儿子。这种门不当户不对的事情,显然遭到所有人反对;但奶奶爱那个穷小子,放弃优渥的家庭环境,和她心爱的男人不辞而别,混在了闯关东的大潮中;当年的奶奶裹着小脚,竟然和爷爷能步行几千里来到关东腹地。

当晚,我们和奶奶一个屋,就趁机问奶奶后来的事情:奶奶说他们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中途她病了几回,走不动了,爷爷就背着奶奶走,脚磨起了不知道多少泡。中途爷爷问奶奶想回去不?奶奶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一直摇头。奶奶说她结婚时候什么也没有,住在东北简单搭建的窝棚里,就一床防寒的被褥。外面寒风瑟瑟,但奶奶说只要和爷爷在一起,就一点不感觉冷。

奶奶就此和爷爷在东北扎下根。奶奶学会了做饭、劈柴、缝补衣服,过简朴的日子,做起了普通女人应该做的一切,并给爷爷生下了三个孩子。奶奶说她和爷爷挨过饿、吃过草根、啃过树皮,但这一切她都觉得不苦,最苦的是爷爷被抓去打仗的时候她最难过。可让她欣喜的是,在她对着门框哭了半个月后,爷爷竟然当了逃兵顺利地跑了回来。

奶奶说,和爷爷在一起的那些年日子虽苦,可看着他一心为家奔波劳累的样子,就很满足。期间,曾外祖父托人打听到了奶奶的下落,也曾几次写信劝她回去。奶奶每次都把信撕毁了,不让爷爷知道……

奶奶和我们聊到后半夜,就沉沉睡去了。后来的故事进展我就知道了。爷爷在20年前去世。从爸爸口中得知,奶奶从那时起就经常一个人伤心地哭,后来落下毛病,一伤心过度就犯癫痫病,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在老家待了一阵子,屯子里的人都极力挽留奶奶,但奶奶执意要走。在回来的路上我问奶奶:“要是真想家,咱们就都搬到山东吧。”奶奶厉声地说:“不行,咱们走了你爷爷咋办?我生和他在一起,死也一样;时候到了我要葬在他旁边,在东北陪他。”

陪奶奶回趟山东老家后,我就很快和女友办了婚礼。办完婚礼半年后,奶奶在东北病逝。爸爸把爷爷的坟挖了小半边,把奶奶的骨灰盒放在里面。奶奶和爷爷走完了一生,生在一起,死在一起;而我和爱人,也正沿着他们的路,演绎着他们的故事。

爱人上个月怀了孕,等孩子长大,我定会把两辈人的故事,讲给孩子们;即便很久远,哪怕是当故事听;再说,对新生的一代,这本来说起来也都是故事……

第30篇、爱情故事为爱万里行

烈日下,旷野里,一辆单车在前进。单车的后座上有个大包,装的是各种旅行必备品。车上还有一面旗子在随风飘动,上面有5个大字:为爱万里行。那个奋力蹬车的人,就是我。

当浑身流汗、口渴难耐时,我看见前方出现一个女孩,也是骑行一族。我猛蹬几下追了上去,骑行路上遇个美女骑友可不容易。

女孩扭头看到我,嫣然一笑,让我顿时如沐春风。我喊住女孩,停下了车,从包里拿出两瓶矿泉水,递给她一瓶:“帮我减轻一下行李的重量吧?”女孩接过去,说了声“谢谢”,扭开瓶盖就喝。

我有些感动:“你不怕这饮料有问题吗?”女孩笑着说:“一看你就不像坏人,何况还有那个旗子。”

我们一边骑行,一边聊天。她叫晓丹,和一个闺蜜想结伴骑行去拉萨,可惜闺蜜不幸得了大病,无法动身,希望晓丹能代自己完成她们共同的心愿。晓丹不想让朋友遗憾,也想以此鼓励闺蜜坚强对抗病魔。

我很惭愧,相比之下,我的目的就自私多了。

我一天能骑100多公里路程,但因为那天晓丹骑得慢,我们到傍晚住店时,只骑了不到70公里。我很开心,一路聊下来,我喜欢上了这个阳光女孩。

我担心再和晓丹同行会耽误我的旅程时间,所以第二天一早,我打算单独先行。临出发时,晓丹恰好看到了我。她担忧地说:“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暴雨,不如你多等一会儿,确定不下雨了再出发。”

我摇头:“这点风雨算什么,我不怕啦。你是女孩子,所以你多休息一天吧。我走了,拜拜!”她跟我要手机号码,我说:“如果有缘就会再见,到时候我会告诉你。”

我独行上路,打算一天努力骑上200公里。当然,那样的话,晓丹肯定追不上我了。不料一个小时后,突然下起了暴雨,我急忙穿上雨衣,可是没有用,雨太大了,我浑身很快就湿透了,行李也灌入了大量雨水,车子蹬起来格外沉重。

前方的土路越来越不好走,到处都是泥泞。因为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一个不小心,我摔倒了。爬起来后,我决定推着单车前进。一路都是旷野,没有避雨的地方。我的头越来越昏沉,腿越来越麻木……在度过了有生以来最艰难的一天后,天黑时,我终于看到了一家旅店。

第二天中午醒来后,我感觉头很晕,很后悔当初仗着身体好没有准备感冒药。我挣扎着起床,踉跄着走出门,看见门外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晓丹!

她看到我,脸上立刻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果然找到你了!昨天下了一天的雨,我也担心了你一天。今天骑了3个小时,看到这家旅店,我想或许你会在这里。你没事吧?”

我努力对她笑了笑,然后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我发现晓丹静静地守在我身边。她很开心,让我躺着别动,准备给我喂点药。我这才发现自己额头上搭着块毛巾,拿起来看了下,应该是她的。

我闭上眼,差点儿流泪:这么多年,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所得到的一切,都付出了很多的辛苦和代价,而女孩的关心,我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晓丹一勺一勺地给我喂完药,说:“你别心急,现在闭上眼休息,等病好了再出发。我会守在这里,等你好了再离开。”说完,她拿起脸盆和我昨天换下的脏衣服。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笑了:“赠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个理由行不行啊?”

第二天早上,我又充满了力量。我和晓丹并肩骑行,了解了对方很多的经历。我发现自己真的迷恋上她了,她的一切都是那么让我向往,可我已心有所属,恐怕要辜负佳人。于是,我便将自己骑行的原因告诉了她。

我从大一时喜欢上一个女孩,追了她4年,可她始终没有答应我,但是也没有完全拒绝,让我一直死不了心。毕业后,她告诉我,她觉得我缺乏男子汉的气概。我问她怎样可以证明我是男子汉,她说让我沿着最难走的川藏公路骑行到尼泊尔。于是,我出发了。

我每天都会发短信告诉她我到达哪一站了,但她从来没回复过我。前天晚上,我本来想跟她说我发烧了,但转念一想,说自己发烧就等于在她面前求安慰,她会怎么看我呢?于是,我什么短信也没发,而她同样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两天没给她发短信汇报行程。

听到这里,晓丹愤愤不平地说:“她怎么可以这样做?你好可怜。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分开。真正的爱,都是无条件的。”

一连同行20天,因为有晓丹作伴,原本枯燥艰辛的炼狱之路变得如同天堂一般美好。我忍不住对她说:“‘美女在身旁,地狱变天堂’。过去我不信这句话,现在才发现说得真对。”

晓丹的脸,红得如同一朵莲花。她告诉我,她想到了一段名人名言,说是想要知道对方是不是能和你携手走进婚姻殿堂,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起旅行:如果两个人在路上能相处得很快乐,那么婚姻就会幸福;如果路上不断地发生争吵,那未来就岌岌可危了。

我默默无语,没好意思挑明我们的关系。我知道,如果和那位大学女友一起骑行,路上肯定会充满矛盾,远没有现在这样愉快。但是,谁让我认准了她,哪怕她对我不好,我也认了。

快抵达拉萨时,晓丹伤感地和我话别。因为按照她和闺蜜当初的计划,她将走另一条路,而我却要一直前行,到拉萨办理签证后继续向尼泊尔前进。

分手时,晓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有个王子向邻国公主求婚,公主说:“你要每天从你的国家来我家楼下给我朗诵一封情书,连续100天,我就答应嫁给你。”虽然路途凶险,有很多野兽出没,还要蹚过一条有鳄鱼的河,但王子每天都去找公主朗读情诗。他一连去了99天,第100天时,他却放弃了,娶了本国的一个姑娘。我很奇怪:“为什么啊?”晓丹笑而不答。

独自骑行在路上,我怅然若失。我已经习惯了和晓丹在一起的感觉,我甚至控制不住开始自言自语了。我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好多天没想过那位大学女友了。

3天后的晚上,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某地发生泥石流,数人伤亡,其中有3个是年轻女孩。我抓狂了,因为按照晓丹的行程,她很可能路过那里。

她会不会有危险?我焦急万分地拿起手机,然后傻眼了——我没有向晓丹要她的手机号。我好后悔啊!当晚,我失眠了。第二天一大早,我掉转车子方向,向大昭寺骑去。如果晓丹安全,根据她的速度和距离,她会比我晚到那里。

一路上我都特别担心,害怕她出事。等到了大昭寺门前,我便坐在了附近的石凳上。晓丹和我说过,她会来这里拍张照片传给她的好朋友。大昭寺门前排起长长的队伍,很多朝拜者都在门口长跪磕头,场面非常震撼。我也忍不住排队在佛像前磕了个头,求佛祖保佑晓丹安安全全。

坐在石凳上,我一刻也不敢离开,生怕错过晓丹,直到深夜。第二天,我又早早来到这里,一边呆坐着,一边思念着晓丹的音容笑貌。

下午,我靠在石凳旁的柱子上睡着了。后来,我被惊醒,睁眼一看,晓丹正笑吟吟地望着我。这一定是幻觉!我狠狠地拧了自己胳膊一下。她吃惊地按住我的手:“你这是干吗?”我感觉到了火辣辣的疼,顿时睡意全醒。

我站起来,紧紧地抱住了她,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来:“我以为你出事了!”她身体颤抖起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当时山体滑坡,一块坠落的巨石离我只有5米远。”

情绪平息后,晓丹兴奋地说:“我刚刚朝拜了一下,期望闺蜜的病好起来,也希望能再见到你。没想到这么灵验,闺蜜的家人刚刚打电话说她手术非常成功,正在休养。然后一转身,我看到了你,真是难以想象!对了,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深情地对她说:“我理解你讲的那个故事了。王子之所以放弃了公主,是因为在那99天里,总有另外一个女孩在陪伴着王子,和他一起经历风雨、经历艰难险阻。王子醒悟,那个一直陪伴他的女孩,才是最值得他爱的人。”

晓丹笑了。我紧张地问:“可是,我不是王子,你愿意给我机会吗?”晓丹红着脸,反问:“你真的愿意像王子一样放弃你的公主吗?”

我立刻拨通了那个大学女友的手机,扭头告诉晓丹:“我这就告诉她,我放弃!”电话响了,对方说:“对不起,我骗了你。我从来没喜欢过你,让你去尼泊尔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希望你知难而退。其实,我明天就要结婚了。你不要再烦我了,也不用去尼泊尔。真对不起。”

我大笑起来:“不,我要谢谢你,是你让我在路上发现了爱的真谛,让我找到了真正的爱人。”

放下手机,我和晓丹相拥着,遥望天空。天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一切都是那么美。

第31篇、爱情故事沉重走不了远路

新婚不久的月华,暂时辞去职务,在家当“煮妇”。不擅厨艺的她为了当好一个妻子,专程上了烹饪课。

这一天,她心血来潮,一大早就去买菜,照食谱弄了一整天,煮了丈夫正中最喜欢的红烧猪脚和糖醋黄鱼。

下午5时,她给正中打了个电话:“我等你回家,有惊喜哦。”

可是,就在她把猪脚放进烧锅时,正中打电话来:“不好意思,有个客户出了问题,公司晚6时要开紧急会议,我很难准时回家……”

“那,几点能回来?”

“真的说不准。”正中说,“我尽量……尽量……不好意思,我去忙了。”

挂上电话,月华仿佛被泼了一大桶冰水。

那天晚上,月华把菜弄好了,等啊等,每隔一小时打一通电话,正中都没接。他在开会吧,虽然明白,但月华还是越想越难过,自己一个人独守空闺和一桌菜,也没了胃口,只好看着一桌菜慢慢变凉。

正中回家时,已是夜里11时了。

“不好意思,我们公司真的出了大事……”他看起来又累又倦。

而月华披头散发,脸上的泪痕还没干:“我热菜给你吃?”

“不用了,我在公司吃了便当,已经不饿了。”正中这么说着,丝毫没有看出月华的哀怨,“不好意思,我还有一些文件要处理,明天早上8时就要开会。”

月华为了等他,饿得发慌,而他竟然吃饱了?简直太过分了!月华冲进厕所,把菜都倒进马桶,再重重地把门关上,任正中在外面怎么叫她都不应——她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而正中并不觉得自己有错,自己也是不得已啊,又不是故意放她鸽子,他觉得她不可理喻。

这是女人的常用模式:他让我不好过,我就用歉疚感折磨他。虽然他未必真正有错,但因为他让自己过得不舒服,所以他要认错。这其中隐含的想法是,我过得不好,是你的责任。

事实上,激发歉疚感是很折磨人的。男人最怕听到妻子抱怨说:“都是为了你,我的一生毁了。”小孩儿也怕常听父母说:“都是为了你,我才苦苦维持婚姻。”

一个男人可能因为工作过度忙碌忽略了陪伴妻子,这固然不是好现象,可如果妻子一直激发他的歉疚感,他会越来越害怕跟家人相处。

他想补偿,可他内在的恐惧感与日俱增,因为你一直强调责任责任责任,使他无法融入真正的相处。

我也看过男人对忙碌的妻子咆哮:“连孩子感冒你都不在身边,算什么好母亲!”殊不知,女人是个外科医师,她也是因为紧急手术不得不加班工作。

不得不离开家人去工作,可又得不到体谅,最是委屈。

如果月华接受了正中不能回来的事实,唤来几个闺中密友,趁此时来个同乐会,把菜全部吃掉,岂不皆大欢喜?

把自己过得好的人,也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不那么沉重。沉重是走不了远路的。

第32篇、爱情故事温柔在心而不在口

温柔与幸福有着因果关系不无道理。记得一位圣人也曾经说过:“性情温柔的人有福。”确实,女性的温柔这一特质的确为家庭的幸福、促进人际关系的和睦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记得新婚不久有一次,丈夫问我一件事,当时由于手头正忙,我不耐烦地大声地应了一声。他愣了一下,劝道:“说话不要这么大声,邻居以为我们是在吵架,这多不好啊。作为女性,应当温柔一点。”我虽争辩道:“又没跟你吵架,平常说话就是这样嘛。”但事过之后,丈夫的劝告依旧在耳边回响。从那以后,我也渴望着成为温柔的女人。

但要表现出温柔,对我这个直性子的人来说谈何容易。不过我认识到,与性情温和的丈夫一起生活,要做到琴瑟和谐,就必须自己调校“琴弦”,以免在“合奏”中产生杂音。

首先,我尽量在说话时降低音量,显得柔和一些。记得有一次,看见丈夫在小提琴上安装一个小东西。一问,才知是弱音器,装上后,晚上练琴时就不致影响邻人。我天真地想,要是我的声带上能装上一个弱音器,不就遂了心愿吗?但遣憾的是,科学还未发达到这个地步。看来,我得自己操练自己才行。

我留意到人在心情愉快或乐观时,语气总是显得柔和一些。此外,说话时,多留意对方的感受,也有助于克制自己。经过努力,我的高分贝音量变成了“中音”,音质也柔和了不少。虽说老毛病时有复发,但丈夫总是鼓励说,有这样的进步就很不错了。

可是,有一次丈夫对我说:“你昨天的一句话,让我一夜睡不好。”看来这不是音量的问题,而是说话时用词欠佳。好像小提琴的弦没调好,音当然就拉不准。可见,要达到温柔的境界,仅是降低音量还是不够的,说话还得有技巧才好。

谈到技巧,一段经历也许可以抛砖引玉。有一次,我无意中错把盐当做砂糖而做坏了菜,心想丈夫吃了后是否会口出怨言?当我看他津津有味地吃饭时,忐忑不安地问道:“今晚这菜的味道怎么样?”想不到他居然说:“不错,很好吃。”我以为他在说反话,不意他话锋一转说:“要是盐少放些,那就更好吃了。”好一句良言,既称赞我做菜辛苦,又点破我的粗心,让我心悦诚服。

由此看来,要培养温柔的品质,关键在“心”而不在“口”。因为真正的温柔是人内在的精神,温柔是一种高深的修养。有些人视温柔者为软弱,其实温柔中蕴藏着钢铁般的力量,这是一种以柔克刚的哲理。

话说回头,由于我们夫妻共同努力,相互尊重,结婚多年来,虽时有波折,但仍像新婚一样甜甜蜜蜜。虽然每天的生活平平淡淡,忙忙碌碌,但每天晚饭后,随着丈夫一声“弹琴”,我们就会沉浸在“说爱”的梦境里。寻找温柔,让我尝到了生活的乐趣和家庭的幸福。

第33篇、爱情故事我们信仰爱情

年轻时的他英俊潇洒、机智敏捷、博闻强识,是一名优秀的地下情报员。那一年,他奉命考入军统特种训练班,准备伺机打进敌人的核心部门。在班上,他勤奋好学,能言善辩,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教官器重、同学拥戴的明星学员。

同班的她温柔漂亮、知书达理、家境殷实,父亲是西南联大教授,大伯是中将军长,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追求她的男孩子很多,全都是有权、有钱、有势的“官二代”“富二代”,她却偏偏看中了成绩优异的他,一有机会就向他请教问题,听心仪的“白马王子”说话。

他也喜欢她,经常找她借书、还书,两人目光交织的时候总是含情脉脉。然而,他不敢让爱情的种子萌发成长,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带有秘密任务的,怎么能被儿女情长所羁绊?于是,他和她发乎情,止于礼,谁也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训练班结业后,他被分配到最底层的行动组,担负跟踪、盯梢进步人士的任务,一连几年都没挪动职位;而她被派往第三战区司令部担任机要员,抗战胜利后被调进新成立的国防部二厅,每天都要收发大量的作战情报。

上级指令他接近她,设法取得她的信任,乘机刺探军事机密。于是,他辞去了重庆的特务工作,来到南京开了一家商行。很快,他和她在街上“邂逅”,深藏已久的爱情火种熊熊燃烧起来,夫子庙、玄武湖、紫金山都留下了他们谈情说爱的身影。他说自己只是一个纯粹的投机商,国军部队调动到哪里,他的生意就做到哪里。徜徉在甜蜜爱情中的她,对他的话深信不疑,经手的每份情报都会用心记住,下班约会时偷偷告诉他。

不知为什么,他和她的关系如胶似漆,却从来没有合过影,她催问过好几回,甚至还发过脾气,可他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搪塞。因为他没法告诉她,他是地下党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一旦事发,这张合影就会成为特务的线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进而破坏整个地下情报网络。

敌人的几次重大战役以惨败告终,引起了国防部保密局的怀疑,所有接触情报的机要员都被抓进看守所羁押审查。一想到心爱的人会被严刑逼供,他坐卧不安,毕竟她的险境都是由他而起。他再三请求上级营救,实在不行的话他就“自首”,用生命换取她的自由。可惜她是敌人,不是地下党员,上级坚决不同意营救,并严令他紧急撤至苏北解放区。

后来,还是大伯动用了各种社会关系,好不容易才将她救出来。让她悲伤不已的是,在自己失魂落魄,最需要恋人陪伴身边的时候,他却丢下她人间蒸发。怀着一颗破碎的心,她随家人离开南京,到了海峡那边,拒绝了所有人做媒,矢志保持单身。

大军南下后,他曾经几次到南京苦苦找寻,可是谁也不知道她的下落。他愧疚不已,却又无可奈何,最终只得接受组织的撮合,娶了一位烈士的遗孀为妻。政治浩劫到来的时候,军统工作经历让他说不清、道不明,吃了不少苦头,妻儿也坚决与他划清界线。

几十年过去,信仰之争渐渐平息下来,两岸来往联系也通畅起来。留在大陆的训练班同学来探望她,无意中谈起他还活着,居住在北方海边一座城市。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她犹如打翻了五味瓶,勾起了无限爱恨交织,不知从何收拾。思来想去,她嘱托侄孙女到那座城市找他,不为别的,只为问一句话。

没多久,侄孙女找到了他,带来了问话:“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他沉吟片刻,很用力地点了点头。接着,早已中风偏瘫的他不顾劝阻,硬撑着坐在书桌前,手哆嗦着抓起钢笔,在一张白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Inlovewetrust(我们信仰爱情)。”

几天后,她看到他写给自己的话,毫无顾忌地嚎啕大哭。她知道,这句话出自当年美国教官对学员的告诫:作为情报人员总会身不由己,也许没法向恋人表达真挚爱意,但请永远不要放弃对爱情的追求。

没想到,教官的话一语成谶。他和她,来自两个阵营,相知相爱,却注定不能相伴一生。他的愧疚,他的自责,虽然姗姗而来,但是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恢复本真。这些年的苦,这些年的伤,瞬间无影无踪,对她来说,这句话已经足够了。

她再无牵挂,在一个秋虫低吟的夜晚安然地去了,那是他和她初次相识的纪念日。他听说了,也悄无声息地去了,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的纪念日。

有好心人找来他和她年轻时的单身照,用电脑软件合成出了两人的合影。照片里,站在左边的他英姿勃发,情意绵绵,坐在右边的她明眸皓齿,深情款款。据说,每个看过这张合影的人,都说他和她是天作之合的一对。

第34篇、爱情故事爱情说明书

她是一个全职家庭主妇,相夫教子是她的重任,每天,她将家里收拾得不落纤尘,看看电视,上网聊天,等到做饭时,便将全天下最好吃的盛宴摆满了桌子,等候老公与孩子回转家园,静心享受一份爱的天伦。

他是一个公司的老总,白天在公司忙得团团转,晚上回家时,自己便成了闲人,安心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孩子的作业也不在他的“势力范围”。

他觉得于心不安,经常跑到厨房里问这问那,想帮忙却手足无措,她让他下楼买几瓶醋去,他却开着车转遍了附近的几条街竟然找不到超市所在。

在家庭事务中,他感到十分失败,有一段时间,他在电视上认真地学习炒菜,想等有机会了在她的面前露一小手。没承想,由于几个重要的谈判,此事暂时搁置了,再想起来时脑中却是一片空白,在锅里加了油,却不知道先放哪道菜,惹得她与孩子在身后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他想到她为自己做出的牺牲,她一手的好文章,几次报社邀请她去做主编,但碍于孩子与自己,她忍痛割爱地成了全职主妇;而他与孩子,每天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分惬意与安宁,他觉得过意不去,总想着能够回家时分担她的职责。

那天回家,她在摆弄一台豆浆机,旁边摆着一张说明书,左看右看,怎么摆弄都不会使。

他接了过来,豆浆机是从日本进口的,说明书也全是日文,说明书虽然看不懂,但他悟性好,三下五除二便榨出了豆浆与果汁。

程序太复杂了,她摇摇头说:“我一个文科生,这个是学不会的,这以后就是你的专利了,我们娘俩安心等你回家来帮我们榨豆浆喝。”

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表达机会,觉得这台豆浆机帮了自己的大忙,简直成了一个人的豆浆机。

他也故意不想教会她,留了个心眼儿,也正好给自己一个表现的机会。

以后的日子里,他回家后,第一件事情便是摆弄豆浆机,她爱喝豆浆,恋爱时养成的习惯,她逢人便夸老公榨出的豆浆味道鲜美,自己与孩子都爱喝,她是一个懂得适时夸奖老公的女人。

他们公司开展了日本业务,请了一个日本翻译,他突然间想到了那台豆浆机的说明书,让翻译帮自己看看。女翻译看后大笑起来:“老总,这哪是说明书呀,只是一张从网上打印下来的日本菜谱而已。”

愚弄自己。他十分生气地想着回家后如何对她兴师问罪,翻译的一句话点醒了他:“老总,嫂子开玩笑吧,她可能是故意的。”

故意下载的错误说明书,故意给自己一个表现的机会,不让他在家中无所适从,这也是一种爱呀!

想着她的良苦用心,他突然间眼眶濡湿起来。他收藏好了这份爱的说明书,他会用一辈子保守好这个秘密的。他现在盼望着下班时间早点回来,回到家后,要对她说一句久违的话:“老婆,我爱你!”

第35篇、爱情故事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他是一个黑人老头,她是一个白人老太太。他们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Blacktown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来步外,我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和嘴角堆满了笑。

我微微弯腰,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太没有反对,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地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们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到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带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1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得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地看。我知道,我是一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圆又大。她的头发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长发在风里荡来荡去,好美!”

“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我偷偷地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里,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有宗教信仰,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一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的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的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当看到汉娜一家3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却在墓地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倾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1分钟。”

“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地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有宗教信仰,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

“我们来到Blacktown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Blacktown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地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悉尼,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有信仰的肢体。”我瞠目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笑意。”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紧紧地握在一起。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约书亚又开始讲故事了。约书亚说,他每天都要对着汉娜重复讲述这个故事10遍以上。长年累月,同一个故事,要讲述多少遍呢?我没法计算。

我仍旧默默地坐在他们跟前,静静地听约书亚再一次讲述他的爱情。

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一颗心和她靠的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第36篇、爱情故事永远不和你说再见

整整八年没见到妈妈了。

我真的好想她。

他们说她死了。

我不信。走时没说“再见”呢,她竟会如此决绝地转身离去,从此不再回来了吗?

就那样躺在冰冷的玻璃棺里,紧闭着青灰的双唇,不肯再对我说哪怕多余的一个字。我不信那诞生了我的血肉之躯,转瞬间就成了一堆枯骨。我不信她能舍下我,归了一捧泥土。

我想妈妈是在不经意间将我走丢了。8年来,她一定在某个地方发疯地找我,一定焦急得愁白了头,一定在极度绝望中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归途。

所以,我一直站在原地等。

就像小时候,她牵着我的手,逛闹市,一路上不停叮嘱:千万别走丢了哇,万一走丢了,一定记得在原地等我。

8年了,无论风雨寒暑,我就像一株落地生根的小树,焦躁不安而又望穿秋水地站在原地等她。

头年清明,姐姐领我回南方去“拜山”“挂纸”,为妈妈扫墓。

一路上恍恍惚惚。不敢往车窗外看,生怕看到哪座山坡上会突起花圈环绕的新坟。我不要相信妈妈已经死了。

我多么希望故乡那套小三居里仍然住着我的妈妈,她还会像从前那样很远就能听见我的脚步声,呼唤着我的乳名,惊喜万分地跑出来迎我。我多么希望仍然能吃到妈妈亲手为我做的色香味俱全的家乡菜。

可走廊里凄清空荡。这是头一次,妈妈没有应声而出迎接她远归的女儿。

可我仍不要相信我那善良仁慈、宽人屈己的妈妈已变成山坡上那座坟堆。

妈妈怎会没说“再见”就走了呢?不会的!以往每次从北方回故乡探亲,妈妈提前接到电话后都会早早开始做准备,今天给女儿做哪道菜,明天上街给女儿买什么水果,她都会极其认真地写在一个小本上,生怕遗漏了什么。其隆重程度绝不亚于接待一个来自睦邻友国的高贵公主。

相聚团圆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待我返程归津,她都要亲自将我送至车站。火车开出很远了,泪眼■中我依然能搜寻到她那只高高扬起的手,依稀能倾听到窗外呼呼的风声送来她那有几许伤感惆怅的再见声。

我从来不跟妈妈说“再见”的。

这是上幼儿园养成的习惯吗?我经常问自己。

似乎很小时脑子里就生长出一种极奇怪的念头:不说再见,便注定一定还会再见。

因此,我确信妈妈这次与我互相走丢之后,一定还会回来。因为8年前与妈妈的那次分别,破天荒地她没有跟我说“再见”。

她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

不是吗,说不定下一分钟,妈妈就会从空气中走出来。

因为怕错过妈妈有可能从空气中走出来的任何时刻,年了,我几乎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几千个日日夜夜,皆是单位、家里两点一线地枯燥作业。不,我不感到枯燥,因为我的心中燃着希望呢。我夜以继日,焚膏继晷地伏案工作,我不知疲倦地研读我能借阅到的每一份报纸,每一本刊物。我仿佛又回到了备战高考的中学时代:夜很深了,我依然全神贯注地在台灯下刻苦用功,妈妈则屏声静气地坐在不远处的床沿上静静结着毛线,偶尔她会轻轻走过来为我泡杯茶水,或者悄悄转到厨房去给我做碗红枣莲子羹。那么长久的岁月过去了,甜美滑溜的滋味,我的舌尖仍然记得。

一直有同事疑惑不解:“策划任何选题,发现无论社会、经济、时事、文体,那么多信息几乎全装你脑子里,你哪来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阅读如此多报刊书籍。而且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怎么支撑得住?”

面对他们的一次次提问我不知如何作答。他们能理解我只能用这么一种方式来留住自己用情境造出来的那个空气中的妈妈吗?

我是那样想念她!

只有沉浸于往日情境中,我才能在恍惚与冥想中见到意念出来的那个影子妈妈。

她是股空气,我也愿意默默地陪她坐着。静静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妈妈散发的气息。

我能在台灯下苦读五六个小时一动不动,也只是希望冥想中的妈妈能像往日那样,当我偶尔回过头去,她能远远送我一个满怀爱怜的欣慰的微笑。有时,口渴难耐了,却不敢抬脚起身,因为太害怕惊动空气中的妈妈,怕一眨眼她便消失不见了。

好多朋友直言:“你不能成年就呆在单位与家里两个地方苦苦钻研业务啊,必要的应酬你得去。如今职场的比拼,人品好、能力强不是关键要素了,现在不讲这个了,该应酬的时候你就得去。不然,很多资源与机会你都错过了。”

我感怀于朋友的关爱与友谊。可是,我的朋友,你会信么?在我的天平里,我情愿错过整个世界,也不想错过妈妈!假如妈妈真能从空气中走出来呢?万一呢?也许你觉得太唯心,可是冥冥中我总相信,爱,只要不抛弃不放弃,有时真的会产生奇迹!得到了全世界又怎样呢?如果没有妈妈与我分享!那样的成功那样的快乐又有何价值与意义呢?成功与快乐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难道不是可以与妈妈一起分享、可以让妈妈为我欣慰为我骄傲吗?

我永远都不会跟妈妈说“再见”!我要继续站在原地等她回来!

妈妈,只要我活着,你总归会活着。活在我对你那份已与生命融为一体的思念中。活在女儿对你至死不灭、血脉相连的那种至爱中。

第37篇、爱情故事结婚是最大的浪漫

在“锵锵三人行”里看到吴君如谈她和陈可辛的关系,她说年轻的时候曾经很想结婚,但过了那个阶段,这种向往就淡了,如果将来某一天她决定结婚,那一定是出于想浪漫一把的目的。

婚姻一度是女性安身立命的唯一手段,成为一个男人的法定配偶,就有了共同支配那个男人财产和资源的权利,即使这段关系最终结束,也还能分走他的钱,以保障自己将来的生活。很多婚姻都是出于现实的考虑,它掐掉女人一切浪漫幻想,现在有一个女人站出来说,结婚仅仅是为了浪漫,她甚至还开玩笑地说,我还担心他将来会分走我的钱呢。这或者可以被视为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越来越多经济独立的女性,都不那么渴求婚姻了,在她们看来,拥有一个长期稳定的伴侣,一样可以生儿育女,结婚证不过是一张纸,有没有都没关系,没有,还省掉了繁冗的法律程序。

对婚姻并不迫切的人们,婚姻反倒是随手可得。就像银行只愿意把钱借给有钱的人,却把最需要钱的穷人拒之门外,需要婚姻保障的往往是两性关系中弱势的一方,但婚姻市场上的事实是,越是弱势,越是难以得到一个可以保护他们的婚姻,要不然哪里来那么多机关算尽的逼婚骗婚故事,以及失婚之后的一哭二闹三上吊。

要么什么都有,要么什么都没有,婚姻其实也是一个赢家通吃的游戏,优秀的一半吸引更优秀的另一半,差劲的一半找到更差劲的另一半。

除非是英国王室或者一线明星的婚礼,结婚的话题已经难以引起谈资了。第一代日剧大叔,在《血疑》中饰演山口百惠父亲大岛茂的日本演员宇津井健最近去世了,以出演女主角的父亲而闻名于世的老演员的辞世,本不会引起媒体太大关注,但这位82岁的老演员与众不同的是,他在去世当天还结了个婚,为了女朋友能以家人的身份主持自己的葬礼。

虽然两个人已经是多年的情人关系,但显然这还不够。一个生命走到尽头的老人是最能接近事物的本质的,因为他再也不需要任何虚饰和伪装。在他眼里,婚姻不仅仅是两个相爱的人住在一起,而是成为家人。

这则新闻给了我一种难得的感动和启示,没有那张纸,再稳定的伴侣,再亲密的情人,都不能称之为家人。我一直以为独立的人格是值得称道的品质,但是当你独立到不愿意受到一点点羁绊,不愿意为另一个人牺牲自己一点点自由,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私和冷漠。

我愿意相信,婚姻的本质,不是为了爱情,不是为了财产,只是为了成为家人。除了我们无法选择的血缘至亲,婚姻是唯一一种把一个不相干的人变做家人的方式。自愿自主地把自己的命运和另一个人捆绑在一起,是最大的浪漫。

第38篇、爱情故事婚姻不仅是给彼此安全感

这段时间,关于女文青的话题长盛不衰,我不免想到徐静蕾:她的知性范儿,她朴素又内心皎洁的气质,她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完全是文青才会有的野心,妄图用昏黄颜色、低头的暗示、一回眸一转身来营造那么狂野而寂静的内心戏……咦,好久没看到她了。

一定是心电感应,马上就看到报纸上说:她的新片将与大家见面了。好奇的观众未免要问:你哪里去了?她答:闲着、自拍、玩迪士尼、发胖……是每个女人都喜欢的闲适状态,尤其是坦然发胖而不用介意他人的眼光,是我的理想。

与男友相恋七年,多么快乐,但她说不想结婚。“过去讲婚姻是保障,我不需要保障——从情感上讲我不需要保障,经济上更不需要谁保障我。”

老实说,这话我是不信的。远的不说,老女神刘晓庆,多少次在采访中表达过不想结婚了,给出的理由比徐姑娘还十足十:婚姻已经对我没意义了,该有的我都有了。结果乒一声就结了。还有汤唯,她自己没说过什么,李安曾铁口直断过:她是嫁不出去了。——怎么着?刚刚嫁了韩国人。

也许,到了某个年纪,就明白了,婚姻不仅是用来给彼此安全感的,而是共同抵御外界的风风雨雨的。情感上、经济上或者不需要保障了,天灾人祸呢?一方面临困境,必须另一方挺身而出呢?不需要对任何人证明相爱,但有名有分,在操作上方便很多。

我一个女友有现成的故事:她与男友同居十几年,从来不觉得有结婚的必要。突然一天男人脑溢血倒地,120送到医院后,手术要求签字,她刚拿起笔,却被医生拦下:“你不是他爱人?那你别签,出事你负得了责吗?”叫天不应,她差点儿给人家下跪,幸好男人的妹妹及时赶到签字,男人才有机会转危而安。

好在这故事后来HAPPYENDING了:男人出院后,他们就结了婚。而我,但愿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幸福结局,因为有些人就应该终成眷属。

第39篇、爱情故事和她分手是因为我横穿马路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40篇、爱情故事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女孩每天临睡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

后来女孩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第41篇、爱情故事那一夜我们生死相依

我问陈初:“你的心像切开的蛋糕,一块给学业,一块给足球,一块给社会工作,一块给那些随时准备叫你为他们两肋插刀的朋友,给我的,还剩多少呢?”

陈初简明地回答我:“我的心不是蛋糕。”

与陈初的恋情,始于大二的秋天,在电影院看《闻香识女人》。他们大队人马,我却形只影单,坐在最后一排。他频频回头,招呼我过去坐,我只是微微一笑。过半场,突然觉得有人碰我,我侧头一看,是陈初,他递过一罐饮料,怀里还抱着好几罐,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他对我笑一笑,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散场,经过我身边,他停一停:“一起走吧。”我不为所动:“我还有点事。”他仿佛想说什么,但人如潮涌,他站不住脚,很快就走过去了。人都走光了,我才起身。从灯火阑珊的大路转入漆黑的小径,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硬着头皮走进去,听见旁边有个声音:“别怕,是我。”是陈初,他淡淡地说:“我刚刚走过,发现这儿路灯坏了,想你一个人走挺危险的。”

在夜色里,看着他挺拔的肩,我愣住了。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跟他并不熟识,又骄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却仍然记挂着我的安危。我不禁怦然心动。

一路走着,我们随意地聊着电影里的人物,忽然发现,我们的意见竟是惊人的一致,我脱口而出:“真看不出,我还一直以为……”蓦地一顿。

他若无其事地接口:“你还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哗众取宠、头脑简单、只知道踢足球的笨蛋。”我随即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自命清高、装腔作势、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我们相视大笑。在夜里,他的黑黝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的脸慢慢烧了起来。

此后,他会在上大课时给我占好座位;会在我胃口不好的时候,骑车飞快地买来我喜欢的牛肉面;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小小的请求,他都记得。那年的圣诞夜,同学们起哄着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朋友,我面红耳赤,而他从容地环住我的肩,大声道:“是。”

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我好福气,而我是在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福也有气。

寒假过后,回到学校,就是情人节了。这所北方城市正大雪纷飞。每天走在雪里,都想为陈初选一件心爱的礼物,陈初却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有几个朋友想跟我们一起过情人节。

“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情人节哎,他们跟我们一起过?”

陈初笑得很尴尬:“他们有些刚跟女友分手,有些一直没有朋友,这种日子特别寂寞,我想把我们的快乐分给他们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再说,我已经答应了。”

结果那天来了七个男孩,八个女孩,醉倒了两个,而且酒终人散时,问谁愿意送一个住得最远的女生,竟没人回答。最后陈初叹口气:“还是我送吧。叶青,你一个人走,行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白雪覆盖的大操场,觉得寒彻肺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人节,却是与一大群人共同度过的,而最后,我的情人却送别的女孩回家。陈初的热心肠和好脾气,曾是最让我动心的,然而此刻,我却突然发现同样的原因使我深深地悲伤。

我和陈初的疏远便是从那天开始的吧。一天又一天,当我与他的约会内容变成替失恋的小女孩出谋划策;当他因为要复习功课没有时间陪我去逛商场;当他倾尽生活费为同学捐款而无法为我买一朵玫瑰……我的疑问便像青藤一样暗暗滋长:在他生命中,我到底占什么样的位置?

陈初显然也察觉了。不久,是我二十岁生日,我们相约再去看一遍《闻香识女人》,并好好地谈一谈。还没有走出房门,就听见人声喧哗。

是一个感情上受到挫折的男孩,正在猛敲女友的房门,求她出来。那段日子,保定周围地震了好几次,虽然震级很小,却闹得人心惶惶。那男孩就一直叫着:“地震来了,大家一起死,可是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陈初低声问我:“我过去看一下好吗?”他和另外几个人拉住了男孩,连劝带说地把他向楼梯拉去。在楼梯口,他向我投来抱歉的眼光。

而我,其实真的没有生气,我了解陈初就好像了解我自己。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天生就是应该当大哥的,保护人、帮助人,在保护和帮助中得到快乐,可是我却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只爱我一个。

隔了很久,陈初才回来,笑笑说:“哎,现在我们走吧。”我听见自己喑哑的声音:“我不想去了,”我低下头,“我知道你不是不在乎我,我相信你真的喜欢我。可是,你的生命中,总有更重要的事、更亲爱的人,已经没有空间来容纳我,”我轻轻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所有的表情都从陈初脸上滑落,他面如白纸,却一言不发。当我抽身离去,他没有阻挡。

只是,沿着长长的小路,我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在我背后追着,火一样烫,伤口一样疼。我,没有回头。

子夜,我才??睡去,忽然一声呐喊惊醒了寂静的夜:“地震了———”

起初的瞬间是奇异的宁静,突然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我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忽然间赤着脚就往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门,在漆黑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挣扎着,尖叫着,陈年的地板在我们脚下摇晃着,好像整幢楼都摇摇欲坠。

楼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每个人都拼命地向外挤,但是铁门是关着的!挤在最前面的人用力摇撼着铁门:“开门哪!开门哪!”没有人来开门,而人群还在不断地涌上来。这一处弹丸之地,霎时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这时门外已满是人,大声喊着:“窗子!”我起来冲进一间寝室,但是窗上有铁栅!我听见陈初在喊:“叶青!叶青”我大叫:“我在这里!”他跑过来,双手用力扳住铁条,使尽全身力气向两边拉,而铁条只微微弯了一点。他又捡起一块砖头,可是只砸了一下,砖头就断开了。忽然有人惊叫:“楼要塌下来了!”“呼啦”一下窗外的人群纷纷向后面退去,我拍着窗栅撕心裂肺地叫:“陈初,你快走!你走———”陈初瞪着窗子,两眼发红,眼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突然,他扑上来,手臂从栅栏的间隙里伸过来,用力环住了我。我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我们紧紧相拥。这一夜我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那楼没有塌。

那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地震。

那夜,在大操场上,陈初一直用力地搂住我,他的手指箍痛了我的背,而我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见他的心在胸中跳动。我轻轻地问他:“你的心,究竟是什么?”

很久很久,他才慢慢地回答我:“我想,是一棵树吧,春天有花,夏天有荫,秋天有果,四季都有不同的美丽,每一个瞬间都可以为他人奉献些什么,而你,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各自枝丫都有各自的方向。可是,在地下,根须是紧紧交缠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第42篇、爱情故事情人节的前一天

他20岁,他的爷爷80岁。他和爷爷住在上海。

爷爷曾是十里洋场上的富家少年,是在别墅花园钢琴的环境里长大的,早年留学给他一口漂亮的英文。爷爷在无数爱慕他的女孩中挑了奶奶,这一决定,不知伤了周围多少美人的心。

他和爷爷一起生活,他的父母则一直在内地。

父母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一腔热情双双支援大西北建设去的。尽管生活艰苦,却也青春无悔。人过中年,才察觉自己已经融不进沿海的繁华,惟一的心愿是儿子可以考上沿海的大学。他很争气,果然就上了。

父母送儿子来到上海,祖孙三代告别时,千叮咛万叮咛:好好学习,争取出国留学,不要过早谈朋友影响学业。又特别交代爷爷,看好孙子,不要娇纵他。

偏偏孙子也是如爷爷当年一般的潇洒少年,惹女孩子喜欢,丘比特之箭,势不可挡。

年轻人恋爱起来,是瞒不住的,爷爷很快发现了孙子的秘密。意外的是,孙子也发现了爷爷的秘密。爷爷生日那天,居然收到了玫瑰花!爷爷说:“送花的阿婆,早已过世,这花,是她的女儿代送的,好多年了。”

爷爷对孙子说:“不要拒绝爱情,只需要懂得怎样去爱。”

爷爷80岁了,还是舞厅里惹人注目的“王子”。可这一次,他在舞池中不小心摔了一跤,送医院,由于耽误了诊治,爷爷看样子不行了。

他的父母心急火燎赶到,亲戚小辈一干人,将爷爷团团围住。

已经昏睡好几天的爷爷,最后睁开眼,看着孙子,问了一句:“今天是几号?”

“2月13号。”

爷爷说:“哦,明天就是情人节了。”遂带着笑意离去。

爷爷的话让所有人都颇感意外,只有孙子听懂了,他觉得爷爷真幸福,停留在他最后意识中的,仍然是爱。

第43篇、爱情故事心锁

他们的家乡后山有一棵巨大的榕树,树干高大盘错,树冠遮天蔽日,山风一拂,整个山腰仿佛都有着清馥怡人的绿光流动。

如果走近看,会发现榕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铜锁,这是当地的风俗,两个人相爱了,就一起来挂一把锁,老人说,这样的话,心就永远锁在一块了。

他们双双离开小镇的前夜,携着手一起去大榕树下挂锁,她幸福的依在他的怀里,那时候,风是甜的,叶是香的。

十年后,他们已经在城市里安家,她有了很好的事业,而婚后的他仍然默默无闻。

爱情在她越来越不耐烦的神色里逐渐千疮百孔。

她说离婚时,他已经在意料之中。

他低着头,不说话,她以为他是一如既往的懦弱,其实他的心里在怒涛汹涌。

当年在小镇,他的家境颇丰,而她只是个鞋匠的孩子,相爱时,他不顾家庭阻拦,与她去挂同心锁。

然而现在,她弃他如此决绝。

第44篇、爱情故事加盐的咖啡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侯,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把距离拉近一点。”她突然被打动,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呵!”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45篇、爱情故事背上的暖意

她原来只是我的朋友的朋友。她的母亲常逼着她去见不同的人,不断地相亲,让她不胜其烦。她的朋友是个两肋插刀的热心人,就把我拉来替她挡驾。这样我和她才相互认识。

在双休日的时候,她就把我领回家,目的是向母亲宣布她有男朋友了,不必劳烦她老人家整天担心她嫁不出去。那天我在她的母亲面前表现得极好,我衣着光鲜、谈吐得体,一切都进行得挺顺利的,只是在临走之前,她的母亲对我说:“我们家住得比较偏,小婷要常上早班和夜班,我怕她不安全,你能不能抽空来接送她?”她是医院的护士,上早晚班是常事,而她们家又住在城边近郊,小街小路的,有一段地方还荒废着没有建房子,晚上也没有路灯,黑漆漆的。我马上点头答应:“这以后就是我的责任了。”

从她家出来,她满是歉意地说:“真是对不起,又让你揽了一件苦差。看来我要欠你越来越多了。”我却微微一笑,说没什么。其实,我还求之不得呢,我早就已经对她有好感了。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常用我那辆益豪摩托车载她上下班,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好在我是做家装设计的,时间由自己来支配。我最喜欢早晨去接她了,因为那时可以看见最清鲜的她,一尘不染的像个天使。还有,我也喜欢通向她家的那条小路,两旁种满了花花草草,尤其是夏天的晚上,骑车带着她掠过开满茉莉花梢枝蔓边,有一股清透的香味沁人心脾。

可是,茉莉花给我带来馨香的同时,也给了我一份迷茫:她也会像我爱她一样爱上我吗?我帮她在她母亲面前演戏,如果我要再进一步的话,就好像是帮过人家就要人家有所回报,太有点乘人之急的意味了,所以我根本就无法主动表白。而她似乎是一个腼腆矜持的女孩,也不会把爱说出口。难道我与她之间,永远就只能是假恋人的缘分?

我向一个知心朋友倾诉我的苦恼,朋友试着帮我解迷:“你用摩托车带她的时候,会不会感觉到背部暖暖的?”我不解:“这有什么关系?”朋友说:“有点说头,如果你感觉到背后空空没感觉的话,那就证明她离你的身子远远的,表示她要与你分清界线。如果你感觉到背部有暖意的话,嘻嘻,就有戏了,她把她的身子和脸往你背上肩上贴呢。”

听了朋友的这番话,我茅塞顿开。在一次我接她回家的晚上,我清楚地感到背上肩上暖暖的,那股子暖流,渗进体内,直达我的心间。在经过茉莉花丛的时候,我把车停了下来。她轻问:“怎么了?”我说:“你看,今晚的月色真不错,我们到那边的草地上坐一坐好吗?”她微笑着点头答应了。那一晚我们从假恋人变成了真爱人。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原来,爱一直就在我的背后,等着我回头去发觉。

第46篇、爱情故事玻璃是透明的

认识他的时候,朱颜已有男朋友。既然如此,朱颜就不打算和他有什么——虽然在一起时彼此感觉很好。他们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不俗的教养,友谊如玻璃一样,单纯、透明,却隔着里与外,这样的异性知己在一起出不了什么是非,所以就很放心地交往着。

但爱情却没有什么安全感,朱颜和男友处了将近一年了,在一起并不十分甜蜜,常因为芝麻大的小事情就翻脸,分分合合了好几次。朱颜觉得爱情中的自己就像一个梦游的人,一直没有信心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她想,终归要与一个人走进平淡而无奈的婚姻,就像胳膊和腿,左手和右手,别扭归别扭,少了一个,生活就会失去平衡。

一个年轻却很现实的女子。

几个朋友中只有他还单身,朱颜就热心地想给他介绍女朋友,问他想找什么样子的。他沉思了一下望着朱颜说,秀外慧中,像你这样的。

我可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找不到我这样的呢?朱颜问。

那你嫁给我不就得了?他戏谑地说。

两人对视着就笑了。普通的男女之间的暧昧玩笑而已。

之后,朱颜就把自己的闺中好友介绍给他认识,打电话约他定个时间见面。他说最近太忙啊,等有时间吧。一次次地推托,时间长了见面的事情就搁下了。朱颜就找他问罪。他请她吃饭,解释说,真的很忙。这是实情,他打理着自己的公司,里里外外许多事情要处理。

他们的一个女友要结婚了,请朱颜做伴娘。婚礼那天,她是新娘之外最出众最美丽的女子。热闹的婚礼上,他和几个朋友笑着闹着将玫瑰花瓣纷纷扬扬地撒向新郎新娘,一旁的朱颜在一场花瓣雨下幸幸福福笑靥如花。她的男友挤在人堆儿里举着相机不停地拍照,用来做将来自己婚礼的样本。

照片洗好后男友拿给朱颜看,顺便和她谈起了筹备婚礼的事。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忽然翻到一张照片:婚宴上的人们都笑眯眯地望着新郎新娘拜天地,而他却目光深邃地侧脸往一旁看,目光所及处——自己正顶着几片红红的玫瑰花瓣笑得灿烂。

她心里隐隐一震,怅然若失。

没多长时间她就和男友分手了——当然不是因为他。他和自己的感情毫无瓜葛,那根是早就植下的。她看到了与男友未来婚姻的乏味,就像家门前的那段路,让人一眼就望到了头。

单身的朱颜就靠写文章来打发这段没有爱情的单调的日子。他打电话过来说,你那篇《蓝颜知己》写得不错啊。请你这位红颜知己告诉我,蓝颜到底有多蓝呢?

朱颜接到电话时正百无聊赖地在街上闲逛,她抬头望了望天空。蓝颜,应该像天一样蓝吧?

你在文章里说“比爱情少几许,比友情多几分”,这个度太难把握了。到底是少几许,又多几分?

朱颜沉默了。是啊,他们之间的交往比爱情少几许,又比友情多几分呢?

紧接着他又问,是不是比友情再多几分就会成为爱情呢?

这句话让朱颜一时心如鹿撞。这个,我也说不清,你慢慢琢磨吧。

关了手机,朱颜若有所思地想,都是好朋友,终归有属于各自的爱情,就像两条平行的河流,永远也不会融汇在一起的。想到这些,心里释然了,经过权衡,朱颜决定疏远他。他又打来几次电话约见她,朱颜都找理由回绝了。她觉得自己足够成熟世故,可以达到对感情收放自如、游刃有余的境界,可是心里却莫名地想他。她暗笑自己。

日子依旧不紧不慢地在日出日落中滑过,转眼两个月过去了。

一个下午,朱颜走在街上,远远地看见他迎面走来,身旁一个女子挽着他的臂弯有说有笑。他也看到了朱颜,倏地抽出了胳膊,疾步向前走来。女子紧追了几步,狐疑地望着他。

朱颜慌忙折身进了街旁的一家商店里,透过玻璃窗看着他们一步步走到商店门口,往里望了望,又走过去了。

望着他和那个女子肩并肩渐行渐远的身影,朱颜心里隐隐地委屈。但是自己为什么要介意他和别人在一起呢?忽然朱颜有种冲动想追上他,告诉他自己想他。她疾步就往外走,脸却“砰”地撞到了一片冰凉,鼻子撞得酸痛,眼泪汹涌而出。

眼前是一扇透明的玻璃门,厚厚的一整块玻璃四周镶着铝合金,一尘不染。朱颜拭着仍不断淌出的眼泪想,为什么玻璃这么透明呢?竟然让人忽略了它的存在!

第47篇、爱情故事青春期事件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扰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地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朦胧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和谐。我好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地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然。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第48篇、爱情故事爱是影子

那天上网和同学聊天时无意当中知道了初恋的他已有女朋友,心里酸酸的,更多的还是失落…

面对他,我无语。

高二时我们是不错的朋友,他个子高高大大的,笑起来很阳光,脾气也好。我们在一起学习,一起画画,相约爬山,分享好听的音乐,经常聊天,谈到得昏天黑地,我记得有一次班里组织大家看电影,还是他骑着自行车带上我去看电影的。可把别的女孩羡慕死了。那时的日子多么美好呀!

高三那年,我们因为怕别人的流言,渐渐疏远了。我发现开始喜欢上了他,但理智告诉我不能谈情说爱,要努力学习。整整一年我们没在一起谈心,没说过一句话。直到高考完。

我考上一所离家不远的大学,他落榜了,复习。

虽然是在新的学校有新的同学,但我还是会想念他。

大一冬天元旦前夕,突然收到他的贺卡和信,信的开头直接称呼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还一直说非常想见到我。我们开始通信。没有提到爱情。

第二年春天,他突然跑到我们学校,托老乡找到我,见面就说,一直没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去了新加坡。我们学校当时有去新加坡留学的项目。他问我为什么没去新加坡,我说因为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个问题他问了好几遍。我们那天在学校转了半天,忘了说些什么了,只记得后来起风了,春天的风总是夹带着沙尘。后来我送他走,车开出去好远,他还一直冲着我挥手。

那天我没多说什么,心里却多了一份牵挂。

那年他被省城一所大学录取了。

大二冬天的一个晚上,我吃完晚饭,跑到离学校不远的邮局给他打电话,在去邮局的路上,心里忐忑不安,我喜欢暗恋他两年多了,今晚我就要向他表白了,而在这之前,我已经给他写信,表明了我的感情。但一个多礼拜过去了,我没有收到他的回信,也没有他的电话。我等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继续忍受他这种暧昧的态度。

给他打电话,他吞吞吐吐说不合适,还是继续做朋友。

从邮局出来只感觉到透彻心肺刺骨的冷,一个女孩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孤独而无助。很多年过后,我都能清晰地回想起那个晚上,心里隐隐约约还能感觉到那种痛啊。

自从那个晚上之后,我再也没和他联系过,虽然之后他来过一次信。我没看,一直搁在抽屉里,放寒假回家之前,整理东西时,烧了。

七年过去了,我们再也没联系过,也许自始至终都是我在自作多情吧。

因为他,我没在大学里谈过恋爱,还是一直默默地想着他。虽然无望。

好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还会想他。只是那个人渐渐模糊了,只剩下一个影子。

也会梦到他,梦里他对我视而不见,不理不睬。醒来时心里非常难受。

他曾经是我的梦想和全部,我喜欢他将近十年,连手都没牵过,突然有一天别的女孩拥有了他,会有些酸楚,有些失落,又能怎样?

我很羡慕那个女孩,不是嫉妒。

记得刚上班那年夏天,有一天黄昏时在大街上走着,看见一个身影特别像他,我呆在路边痴痴地看着那个人,看着那个背影渐渐远去。太阳慢慢沉了下去,城里灯火阑珊,来来往往的人多了,转眼那个人也不见了。

我突然领悟,那个人已经成为往事里的一个身影,一个姿势,一个表情,所有的点点滴滴开始淡忘,心中只留下一个影子,一个挥之不去,怎么也触摸不到的影子。

第49篇、爱情故事飞过沧海的蝴蝶

她是打算一辈子独身的,26岁的单身女子,爱过,伤过,早有了一双看透风景的眼睛。她又是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子,平常普通的男人,断难入她的法眼。她想,既然找不到合适的,索性不嫁吧。一个人来来去去,少了婚姻的琐碎繁杂,倒也落得清静。

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个合适的,她的心里,其实是住着一个人的。那个人成熟、儒雅、睿智,在他的身上,几乎凝聚着她对男人的所有想像。他们的工作都在网上,他编稿,她配图,合作默契。偶尔也打电话,话题从梵高到博尔赫斯到物种起源再到水煮肉片,她在这端浅笑着,安静地听,惊讶他居然懂得那么多。他的呼吸里携着那个遥远的海滨小城潮湿的海风气息,温暖而芬芳。

仅此而已,他们甚至不曾见过面。他和她相隔着千山万水,而千山万水的那一端,他有安详和睦的家,有贤淑温柔的妻。可她的心,却是失陷的城池,一点一点地陷落。父母朋友为她介绍的对象,她一律冷冷回绝。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如同女人的沧海,你飞不过去,就只有陷落。王菲的歌里唱:“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她想自己就是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吧,要用一辈子送他离开。

这种无望的守候,她坚持了3年。3年里她学会了自己修水管换灯泡,交水费电费电话费,照顾病痛的父母,对付爬进厨房里的蟑螂,感冒时自己撑着去医院,失眠的夜晚盯着天花板数绵羊一直到天亮……心,不是不苦。常常,在噩梦惊醒的午夜,孤独像一只贪婪的蚕,一点点地吞噬她的心。那种舒缓的疼痛,几乎令她崩溃。但只要白天他在QQ里送她一个拥抱,她的心便像春天的小草,立刻在阳光下焕发出鲜活的色彩。

那天晚上,她惯例地失眠,一直到凌晨3点还没有睡着。忽然听到阳台上有响动,接着就是“扑通”一声,轻微的脚步声从阳台移到了客厅。她的心一下子就缩了起来,显然,有贼进来了。她张嘴想喊,又立刻又用手捂住嘴巴——夜很静,墙壁的隔音也好,她的喊声不仅不能引来救援,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报警吗?警察最快也要10分钟才能到,若是被贼知道她是个独身女子,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情急之中,她抬手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推落在地,“哗啦”一声巨响,长久的沉寂,稍顷,脚步声重新移回阳台,再无声息。

警察来的时候,她抱着双膝,浑身打颤,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满是泪水。她没想到原来自己竟这样脆弱和胆怯,这个贼,击破她心中最坚固的防线,3年顽强的坚守,此刻訇然倒塌。

半年后,她结了婚。对方是个普通敦厚的男人,不帅,不浪漫,不懂她的画,不知道博尔赫斯。但是,他心疼她体谅她,失眠的夜晚会陪她絮絮叨叨地说话,噩梦醒来时有他温暖的拥抱。那个踏实的怀抱,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直到此刻,她才懂得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是的,很多时候,仅仅相爱是不够的。爱,需要落到实处,隔了千山隔了万水,再多的柔情蜜意,也敌不过一个温暖的拥抱。而她这只蝴蝶,终于成功地飞越了沧海,彼岸,春暖花开。

第50篇、爱情故事青春幻梦

刚升入初中的女儿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她要写爱情小说,我问:“怎么?有人喜欢你?”女儿答:“没有。”“那你知道该写些什么?”“就像那些青春小说那样写。”

女儿的构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很平凡的高三女孩,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富家帅公子,公子也很爱她,但还有另外一位调皮的男生也在爱着她,于是,三个人之间产生了一连串的感情纠葛……这故事听起来很耳熟,似乎又是一个《流星花园》?我摇了摇头:“不新鲜!老套!”女儿一听,有点沮丧,但她并不气馁。经过重新构思,第二天她又告诉我,她要写的男主角虽然是有钱人,但因为和家庭闹矛盾,独立生活,班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富家公子。他到快餐店打工,因为长得太帅了,每天都吸引好多女孩来照顾他的生意,但他只爱他的女主角……看着女儿的认真劲,我笑着问:“现在的青春小说里的男主角是不是都很帅,都很有钱啊?”她想了想:“好多是这样吧,可是我们喜欢看这些啊。”想想,也不能太难为女儿了,毕竟,有哪个女孩会梦想爱上一个丑陋的穷人呢?

那天去书城为女儿买教辅书,才一会儿就不见了她的人影,果然,我在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找到了她。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攒动着刚放暑假的小女生们的身影,她们或站或坐,或小声交流,或认真捧读,那神情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在整个书城,几乎没有哪类书被追捧得如此热烈了。青春本是梦想年华,青春小说正好为女孩子们编织了一个个的美梦,而每一个女孩都可以是美梦中的女主角。在这些梦里,她们被爱着宠着,拥有着所拥有的,得到着想得到的,她们都是完美王子所珍爱的完美公主。

看着这些天真无邪的少女们,忽然间我很想告诉她们一个故事:许多年前,有一个女孩子也曾经像她们一样梦想着心中的白马王子驾着直升机放下缠满鲜花的云梯来娶她,可最终来娶她的,却是一台灰头土脸的拖拉机……她和男友舟车劳顿,辗转返乡,最后爬上拖拉机“突突突”地一路风尘回到男友老家,举行了一场乡村婚礼。直升机是梦想的天,拖拉机是现实的地,很不好意思,那个从云端里跌落到地面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我还想说的是,每个女孩都会有一次这样的跌落,而跌落之后她才会发现,原来地上也有着另一种踏实的美。

第51篇、爱情故事爱的位置

他和她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的。她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总监,他则经营一家小小的咖啡店。因为地角有些偏僻,咖啡店的生意有些清淡。

见她第一面的时候,他就被她身上散发出的高雅气质给深深吸引住了。朋友的未婚妻与她在同一家公司任职,当他知道她仍是单身贵族之后,便主动发起了“攻击”。

她对他的印象也不错。不久,俩人便相恋了。

他经常约她到咖啡店来,然后亲自为她煮上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他俩一边品着咖啡,一边聊天。时而,他还要起身去照顾一下生意。这样的日子,温馨中透着浪漫,她喜欢那种宁静的氛围,更喜欢他那真诚的眼神和略带孩子气的笑脸。

每到5月樱桃熟透的时节,他总会抽出时间来,驾车带她一起去山里采樱桃。那一簇簇火红的樱桃点缀在葱茏的叶丛中,远远看去,每一棵樱桃树都变成了一个用绿玉和红玛瑙精琢而成的盆景。在樱桃园里,她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不停地伸手采摘下一枚枚红樱桃,放入嘴里。见她吃得开心的样子,他总是在一旁提醒说:“不要多食,会闹肚子的……”

像他俩一样的情侣游客很多。樱桃树容易够到的位置,大都剩下了一些生得较小的樱桃粒子。她仰着头,在叶丛中寻找,她指着高处那些没有被采摘过的樱桃说:“那些樱桃又红又大,一定好甜好甜!”

尽管樱桃树大都长得不高,但是樱桃园的管理者有规定,游客在采摘樱桃的时候,不准借助工具,以防止游客在采摘的时候不慎将树枝折断。因此,瞅着高处那些又红又大的樱桃,他也有些为难。

他忽然想起童年时候玩的一种游戏,便俯下身子对她说:“来,我驮你摘! ”

起初,她有些难为情,但最终,还是被他说服了,便跨到他的肩膀上。她的身材纤瘦,他没有费多大气力便将她驮了起来。坐在他的肩上,她感觉自己忽然变成了一个巨人,那些生在高处的樱桃唾手可得。她一边笑着,一边在翠绿的叶丛中挑选那些大个儿的樱桃。她还会把那些最大个儿的樱桃,塞入他的嘴里作为“赏赐”。

其他一些情侣,看到他俩的办法很实用,也纷纷模仿。一时之间,樱桃园里飘出一阵阵开心的笑声。

3年之后,他俩结了婚。

婚后的第一个春天,他俩又一起去摘樱桃。她想起曾驮在他的肩上在树丛中穿行采摘樱桃的情景,忍不住笑了起来,便兴奋地说:“再驮我摘一会儿樱桃吧!”随后,她摆出跃跃欲试的姿势。他思忖了一会儿,竟然微笑着摇了摇头。她没有执意要求他像以前那样驮自己,然而内心却生出一股莫名的失落。

在往回赶的路上,她盯着车厢里那一袋丈夫为她采摘的红樱桃沉默不语。他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便关切地问:“你今天玩得不高兴,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像从前一样驮你呢? ”

她故意露出一丝笑容,但是仍掩饰不住内心的失落。

他踩下刹车,异样真诚地解释说:“现在我们和以前不同了,我们的身上有更多的责任。”说到这里,他用手指了指她肚子,继续说:“我可不想让孩子有什么闪失。”此时,她才明白他的心思,依偎在他的身边,眼里蒙上了一层幸福的泪花。

恋爱与婚姻,更像是一次位置的改变。恋爱的时候,总是一方对另一方百般呵护,不惜将对方驮在肩上;而婚姻是需要两个人面对共同的责任,一方从对方的肩头落到实处上。

第52篇、爱情故事北风可以治驼背

大学毕业,她和他同时到一家私企工作。由于住的地方都在城市的北郊,于是,他经常用摩托车载她上下班。如果不是小时候的一场大病留下的和“刘罗锅”一样的驼背,他应该算是个完美的爱人。

冬天的雪伴着北风在这个城市里肆虐,她缩在他的背后,感到他的驼背直了不少。

她开玩笑似的说:“北风真厉害,把你的‘罗锅’都吹直了。”

他调侃说:“北风可以吹直我的驼背,这风刮得真不赖。”

她缩在他的后背,笑得让雪花都快乐地舞蹈了。

他就这样一次次默默地为她在北风中挺直腰,遮挡着寒冷,送到她家路口,然后再回家。因为送她,他每次都要绕很多的弯路。可她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意。

又一年冬天,单位里来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在帅小伙儿猛烈的爱情攻势下,她把“罗锅”遗忘在了角落里。每次当她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中,坐上帅小伙儿的摩托车后座,脸贴着帅小伙儿直挺宽阔的脊背时,她觉得骄傲极了,幸福得无与伦比。

那天下班,北风格外大。她坐在他身后,突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冷。北风裹着大片的雪,“啪啪”地打在她的脸上,刀一样地在她身上划过。她发现帅小伙竟像“罗锅”一样伏在车上。

她问:“你为什么这样伏着?”

他说:“冷呀,大街上骑摩托车的人不都这样吗?”

她看看别人,果真这样。那一刻,她突然想起那个早已被她遗忘的“罗锅”,那个在风雪中努力挺直脊背、为她遮挡刺骨寒风的人;那个为了送她,绕了很多的弯路却从无怨言的人。

她结婚了,新郎正是那个“罗锅”。婚后她才知道,每次他只要在北风中挺直了腰,回到家中背就会整夜整夜地疼,可几年来,他竟从来没有向她提起过。

她落泪了,庆幸自己的爱没有迷路。

第53篇、爱情故事上辈子就问过这问题了

一对新婚朋友的对话,新娘:你说,我们下辈子还会在一起么?新郎:你上辈子就问过这个问题了。——这是我听到的最浪漫的情话。

第54篇、爱情故事她好吗

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

男:“你好吗?”

女:“好”。

男:“他好吗?”

女:“好”。

女的问,“你好吗?”

男的回答, “好”。

女:“她好吗?”

男:“她刚才告诉我她很好”。

第55篇、爱情故事爱是无声

她很漂亮,但从不开口说话。小时候的一场事故让她自此失了声。 他年轻帅气有前途,却偏偏爱上她,不顾家人反对结了婚。 婚后两人搬出家里独住。他每天上班,她把家中打理的井井有条。他对她宠爱有加,两人过得尚且幸福。 他待她如正常人一样每天家常里短说上很多话,她总笑而不语,他也释然接受,她的意思他再明白不过。 可好景不长这个词总是适时出现。

他的公司遇到困境,起初只是小小的缺口。他以为会很快过去,照旧每天回家对她说着大大小小的事情。说到公司时他只是微微皱眉,让她不要担心。她仍是百年不变的表情,笑看他而不语。 缺口越开越大,终于到了他束手无策的地步。公司面临崩溃,他又何尝不是。

疲惫回到家中,他沉默。看着她仍在收拾家务,仿佛与世无关。“我该怎么办”他开口。她并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还在擦拭着透明的玻璃杯,只是转身朝他笑笑,明明是一贯的表情,可受了伤的人总是分外脆弱,一个轻微的动作都可能是他致命的一击,她的淡然击中了他。 “你爱我吗” “你不爱我” 她笑的更加灿烂,侧身微微摇头,笑他的傻言傻语和少年般的幼稚。

可这般温柔宠溺的小动作,看在此刻无比敏感的他眼里,却是另一番滋味。 “我们离婚吧”他轻轻推门而去。 手中的杯子终是拿不稳,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满地的水晶碎片,回不去当初的完好。像此时的他们。 他的公司终究还是撑不住了,各个董事纷纷撤股,只剩下一个空壳。好在他站起来,选择从头再来,是他的女下属给他重生的勇气,在他最艰难境遇时开口鼓励他。流言传到她耳里的那天,她决定去找他,他已经六天没回家了。

她强忍泪水看着眼前的情景,却不是没想过,只是久久不愿相信。他轻拥着怀里的女人,发丝微微下垂,轻靠在那人肩头,看似疲惫至极。

她无声的笑了,眼泪顺颊而下,远远朝着他的方向开口:“我爱你”,然后转身决然离去。她可以不在乎他偶尔的小脾气,不在乎他说的“你不爱我”,也可以与他共同患难不离不弃,甚至可以不在乎他忽略那么多她给的爱,可她却不能不在乎,他把胸膛的温暖给另一个女人,把脆弱的自己放在那人的肩头,即使她清楚的知道他们的关系还远远不到爱情,可她还是要离开。

他没有转身看到她,不会听见那句“我爱你” 她给的爱一直是无声的。

与他,也愿意陪她演完这场默片。 而她终究不知道的是,在自己转身离开后,他推开那人,独自蜷缩在角落,硬生生咽下滚烫的泪水,连带那些没有告诉她的事一起咽下。

他的公司早已伤痕累累,千疮百孔,背负巨债甚至连自己也无法保障的人,哪里还有资本和勇气重头再来。他宁愿用自己的决然换她今后勇敢去走,也不愿一生困她于债务的牢笼。

真爱就是把对方永远放在第一位,因为他(她)的幸福就是自己的幸福。不管多么不舍,也要做出那样的决定。

第56篇、爱情故事爱就这么简单

爱情里,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或许吧!故事会今天分享一篇关于爱情哲理的故事:爱就这么简单。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口,没有一个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你走完,你会看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人。如果幸运,会有人陪你走过一段,当这个人要下车的时候,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因为,说不定下一站会有另外一个人会陪你走的更远。

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静止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的在成长,在这件事里成了另一个自己。

家庭Family这个词意味著什么吗?家庭FAMILY是爸(Father)和(And)妈(Mother)、我I爱Love你You。“爱”的中英文双解:Love爱=Listen倾听+Obligate感恩+Valued尊重+Excues宽恕。咖啡苦与甜,不在于怎么搅拌,而在于是否放糖;一段伤痛,不在于怎么忘记,而在于是否有勇气重新开始。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如果某个男人主动替你拎包,把你放在道路的里边走,主动为你拉椅子,不要因此而感激涕零。这只能说明他之前有无数个女朋友教过他这一点。而能让他记住的女人,永远是改变了他的那个女人,而不是你。所以,越是细节完美的男人,对女人而言越是挑战。吵架时为什么会大声?原因是,当两个人相互愤怒的时候,他们的心和心相距很远;为了填补这段距离,他们必须呼喊,这样彼此才能听到。他们越是愤怒,心和心距离则越是遥远,于是,他们只有越发强力呼喊,他们彼此才能听到。反过来,也是恋爱时为什么喃喃低语的原因。从正面看,是伟大的神(God);从反面看,是卑鄙小人(dog)。其实,人们所犯的罪恶(evil),反过来,正是为了活着(live)。——换个角度很多事情便不一样

同时追两只兔子的人,一只也不会逮到。不要贪图无所不有,否则你将一无所有;不要试图无所不知,否则你将一无所知;不要企图无所不能,否则你将一无所能。人生中十种无能为力的事:1、倒向你的墙。2、离你而去的人。3、流逝的时间。4、没有选择的出身。5、莫名其妙的孤独。6、无可奈何的遗忘。7、永远的过去。8、别人的嘲笑。9、不可避免的死亡。10、不可救药的喜欢。笨人的爱情是批发出去的,仅凭“让我一次爱个够”的蛮力;聪明人的爱情是零售出去的,懂得“只爱一点点”的精妙。

友谊、爱情、婚姻都好比铺水泥路,隔上一段就要留出一条缝隙,保持着一点点距离。不留缝隙,路面很快就会膨胀、坏掉。”金钱是个颇有神力的照妖镜,小人、伪君子在它面前皆原形毕露;爱情是个手法高超的化妆师,爱人、年轻人受它影响都容光焕发。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一间住着痛苦,一间住着快乐;人得意之时不能笑得太响,否则会吵醒隔壁的痛苦。当地球180度转弯,白天就要变成黑夜;当地球继续180度转弯,黑夜又恢复白天。当我们为了一个人180度转弯,我们背对着自己的叹息;当我们为了自己再次180度转弯,其实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大,那是因为上帝特别钟爱他(她)的芬芳!”

爱情是零度的冰,友情是零度的水,也许我们是最好的冰水混合物。走到一起后,升温,化为友情的水;降温,结成爱情的冰。不冷不热间,就是爱情与友情的暧昧。其实美丽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只因为它没有结局所以才会美丽。这就像为什麽悲剧总是比喜剧更让人难忘,也就像人们总是找寻的真爱,却往往擦肩而去,不是这个时代远离了爱情,而是人们一开始就没有想过用一颗心去坚定的温暖另一颗心,不是爱情不再永恒,而是浮躁和易变的心!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你忘记,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听到了一首旧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我们一起听过我们许多时候并不是因为安定了,想要结婚;而是无法与某人安定下来,所以才要结婚。”

热恋时,情侣们常感叹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结婚后,夫妻们常怀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真乃冰火两重天!爱情就像攥在手里的沙子,越刻意地攥得紧,流失得就越快!同样的一瓶水,便利店里2块钱,五星级酒店里却30块。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所在的位置。请感谢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炼了你的心志!请感谢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请感谢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请感谢藐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请感谢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独立!

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哲人无忧,智者常乐,并不是因为所爱的一切他们都拥有了,而是所拥有的一切他们都爱。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紫罗兰却把香味留在那脚上,这就是宽恕。永远不要认为别人的老公或老婆比自己的好,因为他们爱的并不是你。

真正的爱情不在于你知道他(她)有多好才要在一起;而是明知道他(她)有太多的不好还是不愿离开。怀旧,不是因为那个时代多么好,而是那个时候,你年轻。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就像织毛衣,建立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而漫长,拆除的时候却只需轻轻一拉。人生试题一共有四道题目:学业、事业、婚姻、家庭。平均分高才能及格,切莫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任一题目上。幸福不是被致命的错误所扼杀,而是被不断重复出现的小错一点点分解掉的。

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即,两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凑合在一起才完整。我们最大的情敌不是第三者,而是岁月。

女人的幸福在于:他真的爱我;男人的幸福在于:她值得我爱。

第57篇、爱情故事花开花落,却已物是人非

走过四季,如沐轻风的春,会有柳芽的陪伴;繁花似锦的夏,会有花儿的陪伴;天末凉风的秋,会有枫叶的陪伴;岁暮天寒的冬,会有风雪的陪伴。而我的身边,总会有你的身影,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时的我,却毫不在意。可是往往有些东西,有些情意,却是在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懂得守护。

天暖,你在旁轻抚我的心田,如微风般拂过;天热,你在旁扇风,望我凉爽;天凉,你在旁为我添衣,怕我受寒;天冷,你在旁捂暖我的手,想我不再受冻。这一切,都是你为我的付出,心甘情愿,只求我的目光能够停留在你的身上。只是,我却不懂,亦不会做。

现在的我,一如那时的你,卑微的像棵草;而你,却如高高在上的王子,辉煌耀眼,那视线也不会在我的身上停留。

而我,却只能一遍遍地回忆,回忆那时的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温暖的笑,拂过心田,看似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殊不知,已然深深地烙在心底,永不磨灭的印记。

花开花落,一切依旧,樱花依旧开的那么美,清风吹过,片片花瓣唯美的落下,而人,却已物是人非了……一切,皆定格在那一秒钟的记忆里……

第58篇、爱情故事小女人的用心就昭然若揭

紫霞牵着毛驴摇曳而来,一眼看见至尊宝,手一挥,便在他的脚心烫下三颗痣:“你现在是我的人了,如果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

可惜姜瑶不是紫霞,不能给她的新婚丈夫烙上痣,也就不能对外昭告:他,郑余锋,是有主的草了!而她姜瑶,便是那个骄傲的主人!

自从高调恋爱、高调结婚以来,姜瑶从不隐瞒她已婚的身份,虽然她才25岁,貌美如花,有大把的青春和无数的可能性。结婚很容易,可和又帅又多情的男人结婚就不那么容易了,发自内心的幸福无时无刻不在冒泡,让她成天上博客唠叨丈夫的礼物,或是甜蜜的争吵。谁叫郑余锋那么帅呢?又多才,年方27,就已经是一家新媒体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结婚时,姜瑶安心想大办一回,郑余锋却否定了婚礼,拉着她欧洲游历了半个月。他说,连他都痛恨人情债,又何必给人红色炸弹讨人嫌?姜瑶却认为,这个出类拔萃的丈夫多半是觉得年纪轻轻就吊死在一棵树上,始终不那么理直气壮。

人太低调了不是好事,尤其是婚姻身份这回事。她总觉得郑余锋公司那些女同事在暗中觊觎她们的头儿。这样一个花朵般的男人,傻女人才看不上呢。

空气里都是狐狸精

有几天下午,郑余锋刚刚出电梯,就看到姜瑶一张灿烂的笑脸。第一天还惊喜:“你怎么来了?”她的时间是死板的朝九晚五,万没有这时候出现的道理。她嘻嘻笑:“偷偷溜出来的,我来接我老公。”她看到他的同伴暧昧地笑,心中得意万分。连续几天,郑余锋火了:“好好的班不上,你搞什么?”

姜瑶不吭声,总不能说是让狐狸精们知道你有老婆吧?连续几天溜号总归不好,况且天天等在电梯外也没几个狐狸精看到她,他又禁止“闲杂人等”进公司。她只得偃旗息鼓。

每天早晨出门前,姜瑶都要在老公的额头上吻一下,恨不得自己的嘴唇是块烧红的烙铁,给他盖上万劫不复的婚姻坟墓的章。两个人一起出门,他开车,她坐地铁,每一次她都忧伤地看着他的背影,正在走进看不见的万花丛。

日复一日的假想和焦虑,终于让姜瑶“无意中”看到了郑余锋的聊天记录,毫无悬念地发现优秀老公和别人打情骂俏。其中一个名叫“午后斜阳”的,和他尤为熟稔,看起来两人还曾经单独喝过茶、打过球。姜瑶气得发抖,恶狠狠地把“午后斜阳”拉入了黑名单,然后又把黑名单清除干净。其他言语暧昧的,如法炮制。她一边拉,一边咒骂:叫你聊,叫你聊……

第二天,郑余锋在电话里大发雷霆:“姜瑶,是不是你动了我的QQ?你把罗晴发给我的文件删了,你知道那值多少钱吗?”原来“午后斜阳”是罗晴,是郑余锋重要的客户,她听过这个名字。

姜瑶心里发虚,又不服气:“让她再发一次就是了。”

郑余锋鼻子出气:“再发一次,说得轻巧,人家是甲方,是大爷,那么好开口的?”

姜瑶也生气了:“谁叫你们打情骂俏的,当我不存在啊?”

郑余锋气结:“你……不可理喻!”挂了电话。

后来的情况是,郑余锋找罗晴重新要了文件。姜瑶知道,暗地里不知道他又要说多少肉麻话,献多少殷勤,她却一点也管不了。

做老婆要懂点战术

姜瑶考虑要扩展舞台。MSN、QQ、博客、微博,这些工具都不够用了。

要对付狡猾的敌人,最好是集中兵力,一举歼灭。

最好的战场是郑余锋。他的MSN、QQ,他的每一扇开向世界的窗,都是她的高地。一旦全世界都知道郑余锋是有老婆的,老婆还是个美人,还那么贤良,那么,全世界都会衷心祝福她,所有的敌人都会知难而退。

姜瑶瞅郑余锋暂离电脑的时候,偷偷打开他的QQ签名,飞快地写下:“我是美女瑶瑶的老公,闲杂人等勿近!”郑余锋如厕归来,见她鬼鬼祟祟的,点开好友检查一遍,一个个都在,便呲了声:“又发什么神经?”姜瑶心里那个得意,这家伙虽是新媒体精英,却不屑于细节,这个签名,他是发现不了的。于是嬉皮笑脸混了过去。

不料没几日,姜瑶发现他的签名改了,正经八百的专业术语。她心知东窗事发,诧异的是竟没来问她。她沉不住气了,闪闪烁烁地旁敲侧击,郑余锋正色道:“我的东西你最好别碰,都是赚钱的工具。再说,我有我的自由,我都没管你,也请你尊重我。”姜瑶嘴一撇,耍无赖:“求你管我吧,我不要自由。”郑余锋无奈地拍她一下:“小样,人生还漫长着呢,自信点。”

姜瑶心里呐喊:我也想自信啊,我不也是美人坯子嘛,谁叫人家爱你呢,张爱玲说爱到尘埃里,我是爱到了地心里。爱情生生让骄傲的孔雀变成了自卑的丑小鸭。

后来她才知道,郑余锋因为“我是美女瑶瑶的老公”,在QQ好友中成了笑柄。而他的好友,不是同事就是合作伙伴,低头不见抬头见,天天拿他磨牙。姜瑶就“无意”中看到有人在QQ上称他“瑶瑶老公”;还有人说他学明星隐婚,居心不良;有人嚷着要他补请客;而那些曾经热络的女网友们,明显不那么热情了……一个被恭维和赞赏包围的精英,忽然成了可耻的已婚男,落差可想而知。尽管从头到尾郑余锋没有明显的恼怒,但姜瑶知道,此路不通了。

互相配合才玩得下去

作为新媒体精英,郑余锋居然不写博客,更不用微博,说懒得耗时间。姜瑶耐心说服,又举了好多名人为例:姚晨用了微博,一下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时尚人物;赵薇隐婚生女危机,全靠微博解除;黄健翔、潘石屹等等,都把微博作为很重要的营销工具……结论:“作为一个时代精英,怎么可能错过这么好的手段?老古董怎么做大事?”

郑余锋不是老古董,于是他开了博客,关联了微博。第一时间,姜瑶成了他的粉丝,并且强烈要求他粉了自己。

郑余锋尝到了微博的甜头,每天兢兢业业地发微博,公司有什么新动向,自己有什么新想法,全部诉诸微博,据说,效果确实不错。而他最忠实的粉丝姜瑶,每天上网第一件事,就是点开老公的微博抢沙发,“老公你真棒”、“不愧是我老公”之类的评论随处可见。这些评论湮没在众多微博和评论中,毫不起眼,郑余锋也无话可说。但姜瑶知道,有心人自会看到,那些敬业的狐狸精们,在电脑那头必然会仔细掂量。

某一次姜瑶再次“无意”看到老公和“午后斜阳”的对话。她说:“你老婆真逗,怕你被抢啊,你是金做的还是银做的?”他说:“小孩子嘛,不懂事。”她说:“什么小孩子,她聪明,这么哭着喊着,谁还敢抢她的东西……”他说:“你不一样,你是我朋友。”她说:“算了,保持距离吧……”

姜瑶快速离开电脑,走到郑余锋背后:“老公你真好。”老公正在洗脸,镜子里的脸多英俊啊。回到封建时代就好了,可以直接在姓氏上表明身份,像范徐丽泰、陈方安生……不对,女的才这样,回到母系氏族才好呢……

这一天,郑余锋突然发现QQ有“好友印象”,点开一看,第一个评价是“好老公”,后面跟了一个“真的吗”,然后才是“前途无量大好青年”、“潇洒”、“有才”……他突然笑了。从一开始,这个小女人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但是,他喜欢。

第59篇、爱情故事自己是生命的重心

有一个非常痴情的男孩,几年以来一直苦苦追求他所深爱的女孩,但女孩却一直没有答应。

一次,男孩将女孩约了出宋,他哭着告诉她,如果没有她,他就会活不下去了。男孩在一次没有明确结果的询问后,果真吞服了大量安眠药,幸亏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到医院抢救,才保住了一条命。

其实,在频繁的接触过程中。这个女孩对他已经慢慢产生了好感,但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女孩反而不愿再和他进一步发展下去了,对他也越发冷淡了。

好朋友对此感到不解,问她为什么,女孩对他说:“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爱的话.怎么会真正爱别人呢?”

是的,一个爱自己的人才能够去爱别人,不懂得珍爱自己的人,也不会真正懂得去珍爱别人。人的一生总要有个重心,你把什么当作自己生命的重心呢?事业、爱情、亲情、友情……他人,还是自己?

生活中,我们都曾听过:某人为了迁就父母的想法,选了一门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或者娶了自己不爱的人等;某人看别人在商场中大发横财,便盲目跟从,结果经营不善,亏掘累累……所有这些都是源于你缺乏自信,没有真正认清自己,不相信自己能够承担自己的现在与未来,所以,你才努力地把自己的一切依附于别人。事实上,如果连你自己都不能肯定地相信自己,别人的鼓励是根本产生不了什么作用的。其实,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问题、做事情,也就是以自己为中心、重心。自私也并不是件见不得人、不光彩的勾当。相反,一味妥协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小王在大学选择专业时,本决定读自己喜欢的机电专业,但他母亲说:“现在。大学生要读热门专业,毕业后才好找工作。”在小王眼里,母亲一直是一个有远见卓识的人,因此,他相信母亲是对的。所以听了母亲的话,改学电算会计专业。因为是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所以没用心去学,勉强拿到毕业证。到单位上班,也不愿从事会计工作。现在感觉大学是白读了,所以他一直后悔没有坚持学自己喜欢的专业。

中国的传统婚姻现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0世纪的多数人都受它束缚,在爱情上也是以别人的意见为重。庆幸的是,现在,多数青年已冲破它的束缚,自己择偶,自由恋爱,但也有不少男女在爱情中迷失自己。有人把爱情作为生命的全部,把自己的全部交给所爱的人,生命不再属于自己,而爱人也会因此背上沉重的包袱。爱情本来就是两颗燃烧的心互相碰撞的结果。如果只剩一颗心在独自跳动,爱情的火焰也难以燃烧太久。

小张在单位下岗后,成天游手好闲,就靠拿几百元的单位生活费勉强度日。而他妻子善于经营,几经打拼,在商场上拥有了一片自己的天地。(经典语句)小张自恃夫妻感情不错,日子好过,不思进取,只图享受,搞得妻子终于不堪重负,与他分手了,他现在只能四处打工维持生活。小张就是因为在爱情生活中失去自己的生命重心,而痛失幸福生活的。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重心,只有自己才完全属于自己。无论年轻,或是衰老,无论成功,或是失败,无论是好,或是坏,都是你自己。只要敢于面对自己的困境,摆正自己的位置,确立自己的信心,你就不会失去自己生命的重心。

别人的想法永远不能完全代表你自己,你也绝对有权去决定要不要接受别人的意见或是受不受别人的影响。当我们把自己作为生命的重心时,我们就把自己当做知己,当做朋友,我们和自己谈心交流,监督自己,惩罚自己,奖赏自己,安慰自己,没有伪装,汉有隐私,获得灵魂的安宁,接受正义的审判。为自己的快乐而快乐,为自己的忧伤而忧伤。

第60篇、爱情故事波斯猫的爱情故事

波斯猫的爱情故事,你会觉得惊奇吗?其实不是的,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从望远镜里看了她三天 那天,在菜市场,我提着青菜,转弯处却猝不及防撞到了她的身上。

抬起头,是一张关切的脸,没事吧。 我笑笑,没事。这张脸便笑了,她叫青梅,一个与《聊斋》人物同名的女人,只是岁月在她的脸上印下了一些痕迹,使得她笑起来,眼角有细细浅浅的皱纹出现。一定是个喜欢笑的女人,我想。

更为巧合的是,我们居然同住一个小区。

再次见面时,两个女人如两只相互打量的小老鼠那样,看着对方惊讶地笑了,几乎同时说出来,原来你也在这里。是啊,怎么会那么巧合呢? 于是交往便多起来,我便约她来我的房间里,看我收集来的老唱机,听那一首旧唱片上面的斯卡布罗集市,而她却惊异地说,你怎么也喜欢这首歌?我也喜欢呢。是啊,这首歌里,总有淡淡的伤感,不像那么多人说的那样,这歌的旋律好听。 我浅笑,是啊,我们有太多的相同了,真的太多。多到似乎就是天生的孪生姐妹。我知道她爱吃一种叫做糖炒梅的小零食;很有爱心,一年之内能往家里拣回几只流浪的小狗小猫;迟迟没有孩子,却每年固执地往一个希望工程的账户上存款。还知道她是学美术出身,当年亦是数一数二的才女,不同的是,婚姻之后,她便自甘于沉沦,有滋有味地做起了家庭主妇。

这些,都是于颜告诉我的。他因为一件工程的事情,在另一个城市一住就是半年,而这些时光是属于我的,我们在一起聊天,吃饭,在我的那张双人床上亲昵。只是对于青梅,他念念不忘。 于是在某天,我突然消失,来到了这个小区里面。我并不缺钱,常常给一些报纸刊物写些小稿子,偶然间,也客串一下编剧的角色,这让我过得衣食无忧,于是常在各个城市里疯跑,乐此不疲。

我跑到了这个城市,跑到了青梅的身边。 我本来发誓要游遍全国的城市,于颜让我停了下来。他是那样多情的男人,总能给我心跳的感觉。不可否认,有两件事会让忙碌的女人停下来,新衣服和投入的爱情,也很不幸,我遇到了后者,而且停下来之后,裹足不前。

他一切都好,无论是爱情还是调情,但是他惟一让我抓狂的地方就是他对青梅念念不忘,说起她时,眉飞色舞。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人抓狂的事情了。于是我悄悄潜伏,接近了青梅,这个时候,她的身份是于颜的妻子,只不过,我有能力,让她很快从于颜的视线里消失。这个念头在常人看来十分荒唐,但是,我常自认为我是个荒唐的家伙,经常做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 再没有比爱情更好的事情了,我28岁,遇到于颜,就像是一个基督教徒,突然间得到上帝的垂青,对我耳提面命。于是,把这份爱情把握到自己手里,是一件多么迫不及待的事情。 这是我接近她的理由。我从望远镜里看了她三天,她每天出门买菜,收拾房间,偶尔跑到电脑前做做动画,于是我决定接近她。

又是一只俗气的流浪猫 青梅把那只猫抱给我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十分惊讶。这是她几天前许给我的一只猫。她喊它毛毛,很怜爱地抚着它身上那斑驳的毛发。这只并不好看的波斯猫,是她拣来的几只猫中的一个,她对我说,发现这只小猫时,它已经在附近流浪了三天,看到人,就会喵喵叫着要东西吃。 我轻笑,这个女人真是心软。于是我想起于颜,想起他提到她的这些行为时,那种轻皱起眉头的样子,眼神里却有微笑,似乎心底里有怜惜涌上来。男人有这种感觉时,是最怜爱一个女人的时候。他和我在一起时,从不会有这种表情,毕竟我们的爱情是狂热的,而他对于她,永远是细水长流的怜惜。 仔细询问了养猫的方法后,我将那只可怜的小东西安放到了阳台上的盒子里。青梅依旧在这里吃饭,不停地庆幸我有个伴了,在她眼里,我这样的女子必是要有一个伴的,哪怕是一个小动物,才不至于让寂寞吞噬。 夜里,猫开始叫,叫声细细小小,若有若无。这让黑暗中的我,有一点儿安全感。我给于颜发短信,亲爱的,我很好,不用担心。

他怎么能不担心呢,半个月前我消失时,他就疯狂地打我的电话,小喜,你跑到哪里去了?是不是我哪儿做得不好? 这是这个男人可爱的地方,总能从自身找原因。善于自责,也善于捕捉我这种生来缺少安全感的女人的心。 他没有回短信,我百无聊赖,渐渐有睡意浮上来,沉沉睡去了。夜里,我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惊醒,悉悉索索,就响在我的床边,似乎有人在翻动我放在身边的衣服。慢慢睁开眼睛,突然看到一对绿光。 我惊叫一声,翻身扭亮台灯。 喵——灯光下,那只波斯猫不慌不忙,钻进了我的衣服里面睡觉。我怎么就忘记了我身边还有这样一个小动物呢。天冷了,发现我这里暖和,才钻到这里来找温暖。原来也不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猫,亦很俗气。 可是,我怎么就能保证自己不俗气呢?我对多情的男人,向来是傲视甚至鄙视,但是于颜明明多情,我却甘愿俯首贴耳。 只是,在爱情里我有那么多的不甘心,不甘心自己就这样沦为他人感情的点缀,我要让于颜在这里看到我,露出惊异的神色。 动画排行榜 一连三天,青梅没有在我的视线里出现。第四天,她终于出现,一脸疲惫,小喜,恭喜我吧,我的动画连续三天上了排行榜。

对了,我几乎忘记了这个女人还会做FLASH动画,我看过一次,她用色细腻,线条夸张,配乐也恰到好处。有大有小,从公益广告,到小MTV,每个月也有广告公司来请她做动画,价钱不等,但足够她的花销。 哦?我淡淡地问,是什么动画? 其实,我对这个是不感兴趣的,这样问,只不过是出于礼貌。 她热心地给我介绍,给我地址。扬扬手里的两只猪脚,小喜,我给你炖汤喝,女人要爱惜自己。 我又笑了,这笑是感激的。无可否认,如果没有于颜的话,我们会成为一对很好的朋友的,真的。我们很多地方那么相像,比如都喜欢喝汤,都喜欢有反差的颜色,还都喜欢同一首歌,还有,我们那么心心相印。

只是这之间有了于颜,我的一切,都有了功利,而因为有了功利,我对她的一切,都有了不得已的接受,但这接受恰恰成了让我越来越喜欢她的原因。太矛盾了。 我喝完她给我炖的汤,懒懒地坐在那里翻旧小说,她忙前忙后帮我收拾房子,还说,下次,到我家里炖去。让你去几次了,你总是不去,我那里什么都齐全。对了,你还可以看到我和你姐夫的照片。 我的心又被她刺疼了,不,是被于颜刺疼了。我不是不想去,亦不是不敢,我要找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去,我要让于颜名正言顺地站在那里对我说,回来了,亲爱的。 这是我的愿望。 最合适的面对 没想到我的愿望这么快就实现。

周末,青梅跑来,对我说,小喜,帮我看看那件水红色的衣服去。 我知道那件衣服,也知道她为什么买水红色,那是于颜喜欢的幼稚的颜色。喜欢幼稚颜色的男人,往往都是很温暖的男人,亦是多情。 青梅在我面前,也提及过于颜,她不明白,我对这个男人多么熟悉,熟悉到他的每一根毛发,每一个眼神。当一个女人过多地在意一个男人的时候,他的一切,你都会熟悉而且不自觉要求自己努力去熟悉。 她喋喋不休,对我说,你不知道你姐夫,是一个多么不懂得爱惜自己的人,他讨厌按时睡觉,讨厌赚钱,讨厌我们家的那些小宝贝们,还有…… 只是她还没说完这些,身边一辆违章的出租车,打断了她的声音。青梅如风筝那样,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在我身边飘了起来。 救护车、医生、纷乱的行人、警察,我头脑开始变得不清醒,但有种疼痛是十分明显的,撕心裂肺的。亲爱的青梅,我怎么会这样?我时时担心着她的进攻,怕她的温暖感染到我,但最后,还是身不由已,身陷其中。 于颜对我说,青梅是最好的女人,因为她善良。

是的,善良,没有那么多小女人之间的纷争,没有那么多小女人之间的尖牙利嘴,还没有那么多的怨气,这可不是她全部的美丽吗? 于颜出现在医院里,出现在我们两个中间。关于他的出现,我设计了无数的场景,单单没有想到的会是在这里。于颜看着我,眼神里面有伤感,这伤感,将我与他的一切,生生撕扯开来。 早在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开始吃惊,吃惊到咆哮,他恨恨地对我说,仇小喜,你要是把青梅怎么了,我跟你没完,我让你一辈子都不得安生! 我的心失望到极点,到头来,我还不过是他情感上的点缀而已。幸好,我们之间还没有仇恨,幸好,我们之间或者还会幸存一丝感激。

青梅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于颜,小喜呢,她有没有事? 我哭着,说不出话来。 谁挽救了谁 我一直认为,是自己挽救了他们的爱情。若是我一直执迷不悟,他们两人也必是分道扬镳,再爱着的男女,也经不起背叛的考验吧。我一直这样想,直到看了青梅做的动画。 似乎一切又回到了起点,回到了那只恶俗的波斯猫的头上。那是一只在城市里流浪的猫,它无家可归,它会在夜里喊,直到某天,它遇到了一个收留它的人,这只猫曾经偷过他家的鱼干,打翻过他们家的花盆,但是他却收留了它。 最后一句话颇耐人寻味:爱无罪,有罪的是争爱的心。 这个时候,我已经离开青梅,离开于颜,离开那段爱情。

一直以为,青梅是最幸福的,因为她可以一直被蒙在鼓里,因为她可以毫不知情地享用那份爱情。只是不知道,世上还有一份情,是以宽容做底,以谅解为砖,以理解为透进光亮的窗子,而以一颗善良的心,做了进出的门,给我遮风蔽雨,让我全身而退。 青梅,就给了我这样一座房子。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波斯猫的爱情故事。

第61篇、爱情故事宝贝,听我说

你曾听过心爱的人对你说:宝贝,听我说。

人的一生,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人,有人喜欢你,有人讨厌你,有你喜欢的人,有你讨厌的人。在这期间,你会遇到你喜欢的但是不喜欢你的人,你会很痛苦。可这只是过程。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人。相信我,

你很好,不喜欢你不是你不好,而是他已经遇到他喜欢的人。借酒消愁只会愁更愁,酒只会让你头痛,烟只会让你得肺病,所以别自暴自弃,别因此厌恶自己。宝贝,虽然你老说自己是个傻瓜,可我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女子。聪明的女子,要自己爱自己。

宝贝,听我说

我知道现在的你很痛,支撑你活着的只是回忆。你的心已经是千疮百孔,每个伤口都在汩汩的流血。你总是在无人的时候掉泪,你总是在半夜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上课的你会走神,走路的你会恍惚,吃饭的你会发呆。我明白,你总是在凌晨睁开眼的时候开始期待黑夜,你总是在半夜闭上眼的时候开始期待黎明。可是宝贝,你要庆幸,你还有回忆,有些人连回忆也没有。你比那些没有回忆的人日产ALTIMA要幸福,所以没有理由这样放弃自己,过一天是一天。宝贝,别为爱,失去自己。

宝贝,听我说

回忆就像美好的梦幻,是曾经发生过的美梦,它已经被遗落在昨天,就像记忆中的过家家,只是孩童时的梦一样成为过去。也许,在你念念不忘的时候,它已经被他抛在九霄云外。即使他还记得,可是也不能改变什么,一切已经回不到从前,宝贝,你要记得,昨天其实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今天。不存在的昨天,连回忆也是不存在的。这样说对你会很残忍,可是是事实。所以,别活在昨天,别生存在虚幻中。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让昨日的回忆成为今日的点缀,不论是美好还是忧伤。

宝贝,听我说

“誓”本来就是“拆开的语言”。说白了,誓言不过是美丽的谎言。说的时候,信誓旦旦,感天动地。美丽得让你相信它真的会实现,华丽得让你沉醉在其中忘乎所以。宝贝,别在梦碎后说誓言不过是花言巧语,要相信,在说的时候他是真的在乎你,他真的是发自肺腑,背弃是因为已经不在乎你。既然已经不在乎,誓言就不再是誓言。可是宝贝,别因为这样,你就随意许下诺言。记得,做不到的事情,别轻易许诺,它可以是蜜糖也可以是利刃。宝贝,相信誓言给你的快乐,接受誓言给你的痛苦。

以上是为您提供想小故事:宝贝,听我说。

第62篇、爱情故事遗落的戒指

手指上那道已经模模糊糊,略显苍白色的痕印,如同我们曾拥有的快乐时光,

开始、渐渐的淡了…淡了…最后消失了

—JiangJun

那年两个人分隔两地,他在二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工作,她在这个湖光山色环绕的小城生活工作,她周末有时驱车去看他,如果不出差他们在那座城市手拉手的到处闲逛,

有天她在电脑上看到一款精致的戒指是那种白银的情侣对戒,上面可以雕刻下爱人的名字或者给爱人的誓言,虽然他已经买过一枚白金戒指送给她,可是当她看到电脑上的情侣银戒,还是不由自主的心动,因为虽然两个人刚刚结婚她还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他,她就定了一对,那天他在某个城市出差接到她的电话让他量一下手指的尺寸他不知道怎么去量?突然灵机一动跑到附近的一家金店让店员给他量了手指的尺寸,

没过多久,她收到了戒指银光闪烁的戒面,里面雕刻有一个心型,她的那枚心型里雕刻有他的名字,而他的同样雕刻有她的名字“云”,

天天他都戴在手上,从没取下过,在外面飘荡每个城市的时间里,经常习惯性的抚摩着手指上的这枚戒指,就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那份牵挂与甜蜜,随着岁月流逝,渐渐地银光闪烁的戒指有些暗淡,不再有令人心动的光泽,戒面上也开始隐约有些划痕,如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开始有了痕迹,两个非常自我的人,总是希望他(她)能成为自己心中一直找寻的那个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成为理想的另一半,于是,她要改变他,歇斯底里的想尽一切办法,他尝试的去适应她的做法,最终矛盾不断,彼此伤痕遍身,不知道是因为爱的方式不对?还是彼此相遇的时间不对?

日子就这样淡淡流逝,虽然家还是那个家,可是他早已没有了家的感觉,柜子里的一个大背包装着他的东西,如同过去飘荡的日子,那个大背包就是他的家,

有一天他习惯性的去摸手指,惊讶的发现只有手指上那道淡淡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戒指已经遗落,竟然遗留的如此毫无声息,如此地风轻云淡!


第63篇、爱情故事七年之痒,爱的真谛

那一年,是我们结婚七年的庆典,我们选择了一种别致的方式结束我们的“七年之痒”,我们去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庆典晚会,内容非常广泛,有知识问答,还有一些俩人共同参加的竞赛,在妻子的鼓励下,我们报名参加了其中一项。

题目非常简单,几位妻子或丈夫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然后戴上面具,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让对方的爱人辨认,如果谁能够猜出,便可以领到一份丰厚的礼品,这类题目吸引了许多伴侣的注意力。

台上台下哄笑声不断,无非是丈夫认错了妻子,或者是妻子认错了丈夫。

轮到我们一组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我害怕妻子认错了我,更害怕我会认错了她。

所有的人都迟疑着,我们都吸取了前几轮失败的经验教训,在努力回忆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到一双忧郁的眼神走向我,从那种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个整日里忙碌的身影,她时刻牵挂着我的脚步,点缀着我的爱恋,是她,我们几乎同时走到一起,四只眼睛有力地凝结在一起,没有人能够分开,当我们同时摘下面具时,我看到妻子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们谈白天的心得,妻子告诉我,只要对方是爱你的,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那份思念,接下来,妻子给我讲了她以前从未提起的一段往事:

外婆在生下舅舅不久,便在一次逃荒中与外公失散,一晃眼,就是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里,外公一直在努力寻找外婆的下落,无数次的努力,无数次的失败。

二十年后的一天,在异乡的大街上,外公看到一个穷困的妇人,身影佝偻不堪,面容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闪烁着一种怜悯。外公只是路过,那妇人抬头看他,他也看那妇人,但外公没走多远,却突然折回身来,抓住那妇人的手,妇人吓得哆嗦成一团。这个人正是外婆。她在几十年的流离失所后,得了严重的失忆症,她根本无法认出外公,外公后来告诉我们:当时一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是她。

在接下来的近十年时间里,外公遍寻天下名医,为外婆治病,但无济于事,外公毫不气馁,每天照顾她,就在十年前的一天,外婆突然叫出了外公的小名,那一刻,外公老泪纵横。

妻子最后对我说:当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公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外婆,现在知道了,那是爱的眼神,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也许时间毫不留情地摧毁了你的容颜,但有一双渴望爱的眼神永远为你敞开着,那种清澈,那份欢喜,那份不可名状的牵恋,那种爱过你的灵魂始终栖息在那里,不曾离去。

纵然时光能够带走所有的青春和美貌,但那份爱,却一直掩藏在我们看过云卷云舒的眼睛里,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我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你,刚刚认识的你,单纯的你,敢爱的你,你说,我会选错吗?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明白了爱的真谛。


第64篇、爱情故事做个负责的好男人,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第65篇、人生故事马里亚纳海的爱情灯

从她小的时候,就一直羡慕父母之间的爱情。父亲是那个城市里赫赫有名的画家,开过无数次画展,对母亲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她时常觉得,母亲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能够得到像父亲那样优秀的男人那样无私的爱。

她经常看到父母在一起作画,他们从幼年的时候就是一个老师带出来的。他们作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先由父亲用淡色的画笔在画布上描出细致的轮廓,再由母亲根据那些轮廓作上色彩。最后成就的一幅画,就如同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一般,有鲜活而灵动的生命力。

当她慢慢地长大,也谈了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的时候,她发现丈夫和自己的生活并不像她从小到大希冀的那样。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爱好,业余时间常是各行其是,她觉得生活就像是一辆载满平淡空虚的列车,来回反复,曾经的爱,就像遗失在了某个漆黑隧道里的烟头,只兀自闪亮过几秒随后便不知所踪。

结婚两年的时候,丈夫在工作上遇到了瓶颈。她面对失意的丈夫,不但没有好言相劝,反倒觉得自己和母亲比起来,一直都是一个太不幸的女人。

她是在和丈夫的一次争吵后回到父母家的,那时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一年多。她把自己对生活和丈夫的不满都告诉了父亲,她委屈地问父亲,为什么自己永远都拥有不了像父母那样美满的爱情?

年迈的父亲并没有立即回答她的问题,他只是展开一张画布,开始在她面前作画。她对父亲的行为感到十分吃惊,因为自从母亲过世之后,父亲就没再画过一幅画。

十分钟后,父亲把那幅画拿给她看。那是一幅仅有一种颜色的画,所有的色彩都是沉静的蓝,深深浅浅的染满了一张画布,画布的中央,是一条畅游在深海里的鱼,在它的头上,长着一只小小的灯,发出幽蓝的淡淡光芒。

面对她的不解,父亲告诉她,其实一直以来,他都只能用一种颜色作画。

原来在父亲年幼的时候,就被检查出患了严重的色盲症,在他的眼睛里,世界永远都只有一种色彩。从小和父亲一起学画的母亲为了不让父亲放弃绘画,于是每次都帮父亲在完成的单色画稿上着上色彩,也正是因为那些丰富了色彩的精美画卷,才让父亲在城市里享有了盛誉。

所以一直以来,真正最幸福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母亲,而是我,一个得到了你母亲那样无私的爱的男人。父亲对她说。

父亲把那幅画送给了她,并让她回到了丈夫的身边。

从那以后,每当看到家里客厅中悬挂的那幅画,她便想起父亲告诉过她的那个关于深海里的鱼的故事。

在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海水又深又冷,几乎没有生物存活下去的条件与可能。可就在这样的深海里,却有一种叫“安康”的鱼快乐地活着,生儿育女,一代一代地繁殖。虽然越长大的安康鱼越盲,看不到前面的路,但只要有爱情在它们身上发生,它们就会长出一盏照亮前路的灯,从而安然地在深海里畅游。

她终于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为所爱的人,在黑暗中亮起那一盏小小的明灯。

心灵札记

爱是什么?有时我们觉得这无须追问。爱是我们感情的升华,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情,无须学习,更无须大人的说教。我们自己会处理得好但更多时候,尤其是当我们像文中的女孩那样为爱困惑时,我们才会发现,爱也是一门古老的智慧。当女孩了解到父母一起作画的秘密后,终于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深处,那种叫“安康”的鱼会快乐地生活,因为爱情在它们身上发生,它们就会长出一盏照亮前路的灯。

学习如何爱,学会真爱,才能扬起爱的风帆,让爱成为我们生活的指路明灯。

第66篇、爱情故事我是谁心中的桃花

清明节前,我和阿文回他的老家为公公扫墓,我是第一次和阿文回去。我买了许多东西给婆婆,还有他的侄子外甥。阿文说,湖州不是乡下,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的。他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一定美得偷着乐,因为他并没有制止我。其实,我蛮喜欢他的家人,他们虽然不经常来杭州,对我却非常好,比对阿文都好。

到了婆婆家,一大家人团聚了好不热闹。婆婆把我推到了专门为我和阿文准备的房间里要我休息,说我有身孕了,不要太累了,我说,其实我一点都不累。婆婆笑着说要为我烧几个地道的湖州菜。阿文自然是和他的哥哥姐姐在一起聊天。我感觉,婆婆一家人待人非常和气,没有给我陌生和隔离的感觉。吃完午饭,在床上休息了一会,阿文他们要上山扫墓去了,考虑我身体不方便,大家不要我上山去,阿文就送我到他的外婆家。

阿文的外婆就在婆婆家不远的小区,自己一个人过,婆婆常常过去照顾她。80多岁的外婆见到阿文激动地哭了,埋怨阿文不常常来看她,再不来看她就见不到她了。阿文抱着外婆的肩膀,也流了泪。阿文总是对我提起外婆,他说,其实他和外婆是最亲的。阿文把我拉到外婆的跟前,对着有点耳背的外婆说:“您的孙媳妇!都有小宝宝了,您就等着抱重孙子吧。”外婆打量着我问阿文:“是小嘉?她是小嘉?”阿文连忙说:“她是李娅,叫李娅。”阿文的神情很不自然,我能感觉到肯定是和小嘉这个人有关系。外婆看着我笑,我也对着她笑,她很和善。

阿文走了,我留下来陪外婆,我们很随意地晒着太阳,聊着天,外婆拉着我的手,端详着说:“你长得真像小嘉,阿文不说,我真的以为你是小嘉。”“小嘉?她是谁啊?”我敏感地问。“阿文的女朋友啊!他们是一起长大的,那年阿文暑假回来带着她在我这里住了好多天哦。后来,那个女孩怀了阿文的孩子,怕学校知道,他就带小嘉回来,被他的爸爸妈妈臭骂了一通,他赌气带着小嘉跑到一个私人的诊所做手术,没有想到,大出血,小嘉死在手术台上了。阿文伤心地砍掉了自己一截小拇指……”

外婆说到此,伤心地流了泪。

我瞪大了眼睛听着,如果不是这个有点老得糊涂的外婆和我唠叨这些,也许永远没有人告诉我阿文的从前。难怪他总是不愿意说自己的小拇指是怎么回事,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说,小的时候和伙伴玩的时候不小心砍掉的。

阿文认识我的时候,已经30岁了,他的话语不多,很沉默。我一直猜想,他肯定是受到过感情伤害,30多岁才结婚的男人,没有过往是不可能的,这是我开始就明白的,但我更愿意理解为他是寻找了30多年才找到我的。

可是,当外婆颤颤悠悠从一个柜子里拿出一本旧相册,让我看那个叫小嘉的女孩的照片时,我惊呆了,那不是自己吗?她怎么和我长得那么像!一样的脸型,一样的发式,还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笑容。她站在前面,阿文从身后抱着她的肩开心地笑着,很亲热的一对。外婆说,阿文自那以后,就不怎么喜欢说话了……

其实,阿文他们说的那个山上并不怎么远,也不高,只是个小丘陵。在墓地,我不怎么费劲就找到了小嘉的墓碑,因为在她的墓碑前有一束开得烂漫的桃花,一定是阿文刚才放上去的。

我默默地立在那里,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阿文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就说我笑起来很好看,为什么他会时常看着我却爱走神,为什么他不喜欢回湖州,为什么我说怀孕了,不如把头发剪了,他却反应强烈地要我留着长发,还有阿文的妈妈对我那么好,也只不过是想和儿子缓解关系……所有的人心里都明白,阿文爱的是小嘉,不是吗?他们不让我上山,不就是怕我知道,那里还有一个小嘉嘛!

阿文和那个小嘉经历了怎样的惊心动魄的爱情,我不知道,可是阿文多年以前那样决绝地砍掉自己的手指,足以说明了他把小嘉看作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而如今,那滴滴的鲜血已经慢慢渗透在了片片桃花之中,桃花的娇艳分外刺眼。

我真切地感觉到阿文爱小嘉有多深了,深到他千辛万苦地在人海中找到了我,一个看上去和小嘉长得一样的女人,这是多么不容易!而我,又是什么呢?一个替代品?可是,这对我是多么不公平!那一刻,我完全迷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心中占有多大的位置,我不知道自己身上和小嘉相像的成分有多少,我更不知道今后会不会讨厌自己的这张脸。

3个月后,我顺利地产下了女儿,还好,她长得不像我,像阿文,阿文很喜欢女儿,我很庆幸!我摘掉了隐形眼镜,戴了一副眼镜,看上去和以前有很多的不同。我想,阿文心中的那张面孔也许会渐渐模糊。但是,我知道,在男人的心里都留着一个碰不得的柔软空间,那是留给“桃花”的,她在男人的心中就是一个柔软的缝隙,那个桃花般的女子,一个人住在那里,非常安全,不会有人来代替,除非是男人自己把这块桃花源给忘记了,我和小嘉,只不过是看起来像,却又完全不同的两片桃花,可我却不知道,我又是谁的桃花?

第67篇、爱情故事情敌不老

我有一个姐妹,婚后不久,她就发现丈夫身边多出了一个“她”。“她”的气息氤氲蔓延着,她感觉到了,却不敢说出,她怕一旦说出,丈夫索性就毫无顾忌地扑进“她”布下的“芬芳阵”里,再也不回头。

她开始和“她”进行暗中拉锯。她首先开始精心地打扮自己,每天神采奕奕地出门,神采奕奕地回家;她更加努力地工作,做事追求细节的完美,在单位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钦佩;她重新拾起了丢弃了五六年的画笔,把美丽的四季聚敛到细腻的笔端……

就这样,她活得有滋有味。两年后,她不但成了单位一位出色的中层干部,而且成了全城有名的美女画家。她举办个人画展的那天,“她”来了,夹在人流里,偷眼打量着女神般尊贵美丽的她。她的丈夫殷勤地忙前忙后,和前来参观的人们热情地打着招呼。当他瞥到黯淡的“她”的时候,他快步走过去,悄声地责备“她”,说“她”不应该来这里。明眼的她在一旁看到了这一切,迎上前去,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真诚地说:欢迎你!我知道你是我丈夫的朋友,并且,我还知道你曾带给他很多的快乐!请允许我和我丈夫共享他珍贵的友情资源——让我们成为好朋友吧!

后来她告诉我说:其实,我没有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我的一切,都是“她”间接给予的,我应该感谢“她”,在我活得特别懈怠、慵懒的时候,“她”就像一针特效针剂,注射到我的体内,瞬间激活了我。说真的,我愿意“她”永远都这么年轻、漂亮、楚楚动人,那样的话我就一点不敢松懈,我会拼尽自己的智力和魅力,和她角逐,和“她”争夺一个我们都很在乎的男人。

情敌美艳无敌,那是有失败的你甘做陪衬!让情敌娇艳着吧,让她以她的存在为你的青春延期,为你的容颜添彩,为你的事业增辉,为你的成功提速!

——情敌不老,你就不老!

第68篇、爱情故事打开爱的暗门

苗小艾站在夕阳下的沙丘,逆着光,把对我的告白一字字地吐进了黑暗里。

A

曾经,我对一种说话声音和腔调的迷恋,来自于一个叫苗小艾的姑娘。

那是半年前某个天无任何异象的日子,我提着我的中枢神经烧坏了的汽车导航仪来到电子商城。彼时的电子商城,人迹寥寥,苗小艾正在一堆冰冷的仪器堆里酣然睡觉。我定眼一看,苗小艾别致的造型,超越了我见过的最疯狂的造型艺术,一秒钟就把我的审美体系搞崩溃了。

她的五官像刚爆炸的宇宙,眉若银河,眼似星辰,那张打呼噜的嘴,像可怕的黑洞。加上浑然一身黑衣,让我错觉,有生之年赶上宇宙大爆炸了。于是,我想到了星爷电影里的黑山老妖,那个蠢萌蠢萌到处吸壮年男子阳气,最后被唐三藏一颗土雷炸冒烟的家伙。

不自觉地,我的笑神经全线开火,最终用“哈哈哈哈哈”的方式,唤醒了沉睡的苗小艾。

见到柜台前的我,苗小艾秒变画风,她整理一下头发,指了指我手里拿的导航仪说:坏了吧,是要修呢,还是要换个新的?

我茫然地说,你看着办吧,这里你说了算。苗小艾一把抢过我手里的导航仪,甩一甩头发说,行,我帮你搞定。

她眼神凌厉,看上去像个很爷们的姑娘。我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被苗小艾誤以为我是被她惊艳得回不过神了。

半晌过后,我摊了摊手,这就完了?她说,要不然呢,还要陪我聊天送我下班啊?我说不需要开个条,交个押金啥的?她说,我苗小艾的名字就是条儿,回你的吧!

B

我刚想转身走,可是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极力想要说几句什么。

苗小艾似乎觉得我要质疑她的专业性,于是眼神肯定地说,回你的吧!

我说你说话声音真好听。苗小艾说,去你的吧!

我说要是每天能听到你说话就好了。苗小艾丢给我一张名片说,滚你的吧!

手里拿着苗小艾给我的名片,我承认,我几乎被她的声音催眠,进而被篡改了审美取向,觉得苗小艾其实也挺耐看的。

自打跟苗小艾相识之后,我的舌头就一直在超负荷地工作着,同时耳肌对环绕立体声的捕捉更加敏感,脑海里的苗小艾在一天天地变得美好。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你对这个世界一切人和物的评价,不知道是眼睛说了算,还是心说了算。反正在这里,成了耳朵说了算。在没日没夜跟苗小艾微信电话里瞎聊天的这几天,我已经确定苗小艾绝对是那种万中无一的好姑娘。

我说,哎,你那么黑,我怎么还停不下来跟你凑近乎呢?苗小艾说,小时候家穷命苦,总捡煤球,落下的病。我和苗小艾的关系,就这么在无线电波里升温了。半个月后,当苗小艾说导航仪修好了的时候,我们顺理成章地约了一饭。

C

在餐厅的水晶大灯下,那晚的苗小艾脸色绯红,根本跟我初见时判若两人。

几杯酒后,我问苗小艾,你怎么会混在电子商城里卖导航仪呢?苗小艾还清醒,说,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苗小艾举于市,你小子不懂。

又几杯酒后,我问苗小艾,你怎么修个导航修了半个月?苗小艾微醺着,说,一旦你动了心动了情,日子总会过得很慢。

饭店快打烊了,酒瓶倒得七纵八横,我问苗小艾,你怎么不找个男票呢?苗小艾已经醉了,头埋下去,不停地哼一首歌。

我走过去扶起苗小艾,往我的屌丝级熊猫车里走,不想苗小艾刚醉眼迷离地坐进车里,就用一招仙人敬酒锁喉扣拿住我的脖子,然后又一招擒腕击胸醉吹萧,妥妥地把我给吻住了。

我礼节性地挣扎了一下,暂时放下考究苗小艾醉拳渊源,报仇一样又回吻了过去。然而令人尴尬的是,几分钟后,苗小艾推开我,哇一口,吐了我一身。

我一边往后退,一边说了一句“好恶心”。苗小艾瞪了我一眼,你说啥?苗小艾的脸瞬间变色,一拍桌子晃晃悠悠地打开了车门。等我回过神来想去追,却看见她早已扎进了的士,消失在城市的夜色中。

我无数次拨打苗小艾的电话,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苗小艾显然还醉着,她说,你刚才非礼了我是不是?

我说嗯。她说你刚才是不是舌吻我来着?我说恩。她说,你是不是说我恶心?我说额……苗小艾说,那你滚吧,就挂断了电话。

D

我的心不是个滋味,我知道苗小艾从“滚你的吧”到“那你滚吧”这意味着什么。我可能伤害到了苗小艾,但我不知道该如何补救。那天晚上,我在酒精麻醉下睡去。半夜梦见我孤独地站在城市的中央,四周的建筑一座座地倒塌,最后变成了一片沙漠。

苗小艾站在夕阳下的沙丘,逆着光,把对我的告白一字字地吐进了黑暗里:我走过了太多肮脏和泥泞,想给你一片树荫,你却不领我情;我想拼尽全力,让你告别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苦难和艰涩,你却这么嫌弃我。你太让我失望了!

宿醉梦醒后,我第一时间去找苗小艾,她工作的地方,她生活的地方。可是一无所获。我意识到我可能失去了苗小艾。一想到这辈子再也不能听到苗小艾的环绕立体声了,我就心生惶然。

这段时间苗小爱用另一种方式温暖了我。我知道,我不是缺人疼才对苗小艾区别对待,她的身上确实有股吸引我的东西,但具体是啥,我又说不清楚。我不能让她消失在梦中的沙漠,我要找回她。可这个世界这么大,就算苗小艾目标再大辨识度再高,对我来说也是大海捞针。

看到被苗小艾修好了的导航仪,我心伤感,动作缓慢地把它装在我的小熊猫上,车一启动,导航仪突然传来苗小艾的声音:你好,从今天起,就有黑妹为你导航。用得爽,你就爽着,用得烦,你就忍着。

我霎时精神一震,突然想到,在跟苗小艾煲电话粥的日子里,她好像跟我提到过最向往的是在某个僻静的小镇,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句话像救命稻草一般点燃了我,没错,我要去寻找苗小艾。

E

听着苗小艾的声音通过导航仪一路磨叨,我的心里安慰多了,我觉得苗小艾不会消失在我的世界里,至少有她的声音会一路伴着我。

原来苗小艾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为我私人订制了一个导航仪,我觉得她应该去做电台播音,给导航仪配音实在可惜了。

这一路我想了很多,可能是因为外貌和肤色,苗小艾的内心里,一直藏着自卑。所以她听到我说恶心,反应过激了,一定是这样!对不起,苗小艾,你可能不如别人一身媚骨,但你迷一样的声音和才华,深邃到足够一个平凡之辈探索一生了。

从她最喜欢的歌里,我能听出苗小艾对这个世界的不屑。车窗外,红花、绿树、苍山、蓝水,还有凄凄的雨飘过,我要和苗小艾合力鄙視这个肤浅的世界。雨刷一下一下,擦清了我和苗小艾短短不到一个月所有过往的细节:苗小艾说过,我虽然黑了点,但耐看啊!我虽然胖了点,但这说明我做得一手好吃的,再说了,我要是真瘦下来,那可是一道黑色的闪电!

苗小艾还说过,如果我有一天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我希望我爱的人打开我设置的暗门,找到我。我们在另一个世界里白头偕老,面朝大海,笑到花开。

脑海里苗小艾的话语,像说给我一个人的情话。

终于到了苗小艾说的那座面朝大海的小城,我在人群里看着每一个姑娘的相貌和身形,希望苗小艾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但是连小熊猫都知道,我是在痴人做梦。可我还是走遍小城的每一条大街,每一个景点,我喊着苗小艾的名字,每隔一刻钟就在微信上给苗小艾留一次言。

就在我绝望到无助地给苗小艾发微信时,忽然抬头看到了车前的人影,躲避不及,我车头一拐,便连人带车掉进了阴沟里。我眼前一黑,像是看到了一道黑色的闪电。

迷迷糊糊之中,我听到导航仪里的声音说:谢谢你来到我的小镇,如果你从千里之外循着我的声音找到这里,说明你爱我。许多年前,我在这里像旧伞一样被人抛弃,许多年后我要像杜鹃花一样盛放。如果你喜欢我简单的世界,就跟我一起亲手搭建这个世界里的日月星辰,小屋和木床,你愿意吗?

当我说完我愿意,便什么都不知道了。现在,我已经满血复活,且觅得佳偶,苗小艾成了我正式的女朋友。

那天我翻车晕过去,是她第一时间赶来救了我,因为她在我导航里装了GPS同步,无论我走到哪里,她都能跟踪。苗小艾如今不卖导航仪了,她仗着好听的声音在网上开了个电台直播,没多久就已经火得不要不要的。我呢,除了网上对粉丝不可公开跟她不可描述的关系,官方头衔是她节目的内容总监。

好吧,目前来看,这个世界上除了苗小艾,我已经生无可恋,就这样。

第69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打烊

他在等待签证的日子里遇见她,街市上处处都是说不尽的心情。这爱情有时限,从一开始就数着日子过。花事了的季节,定了分手。

他说是不得已,说到寡母、艰辛的少年时光、剑桥大学的offer,她只淡淡道:“是你爱得不够。”他如人赃并获的罪犯,虚弱得无力自辩。

说好不哭泣。他们买舟下江南,寻找三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泪水已经启程,而歡爱不舍得就此搁下。她想,这九月的三天,势必成为往后记忆里永远不能突破的巅峰高潮。

正是台风过后,城市湿漉漉的,微灰黑,街树有些枝叶残败,但仍然绿意茂盛。城市刚刚醒来,偶尔听见喇叭声,都像梦里的声音。

这仿佛是一次梦幻之旅,他不觉一抬头,却发现她在静静地落泪,一直没有揩。而他,其实已经失去自背后拥住她的机会。

如此戛然而止,也好。是暴力的黑帮片里华彩谢幕时,女主角当胸中的一枪,饶了她此后终生的凡俗日子。

他们在城隍庙度过热闹的一日,翻尽宜兴瓷、双姝艳的美女年画。

她在小店里看长安花事,误入老家具店,在一座古老雕花大床前久久伫立,说吴侬软语的女老板当他们是新婚,柔声跟他们推荐。啊,这本应是他们银烛高烧,粉颈低垂的花烛夜。

第二日,在外滩,流水、江风、微凉的石阶,他们以最低的姿态接近大地,她身体散下兰花的清芬,比性感更性感,唯其诱惑而不可得,他更知她是他已然失去的瑰宝,心碎如落雨。

第三日,是匆促之旅,他们在塞车、地铁站里长久徘徊。夜已深了,这是最疲乏的漫漫旅途,从爱人到路人,脚已精疲力竭,心还在挣扎,抬头看一家灯火明亮的店。进去坐坐吧,打烊时分,容我们各自起身。笔直行走在彼此的路上,自此越行越远,从此后,他是云在青天,她却水在瓶。

更已深、阑已尽,偶尔却仍然有客人进来,服务员仍然扬声:“欢迎光临。”

居然等不到赶客,就像等不到命运之手。他慌起来。

“小姐,你们几时关门?”

“我们是24小时营业的。”

过了好多年,他们才知道,他们误走进了当时中国第一家永和豆浆。

谁说爱人必得分离?爱情为什么不能永不打烊,如一家最简朴的永和豆浆?

缠绵不见得就是爱情的唯一面目,也许披荆斩棘,克服困难,迎来最后的平凡,也是一种可能性。

他们三个月后结了婚——到现在,快二十年了。

第70篇、历史故事齐襄王和君王后的爱情故事 君王后是个怎样

齐襄王的名字叫做田法章,他继位的时候,齐国正处于快要灭国的危机时刻。也就是在齐国战乱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的爱情,这个女子就是君王后。

君王后是齐国莒城的太史敫之女,是个大家闺秀,饱读诗书,是个聪明又有才华的女子。公元前296年,齐湣王因不满秦国扰乱他得到楚国土地的事情,不但集结了韩国和魏国攻打秦国,更是将战火延伸到了秦国的友邦之国燕国。齐湣王是个仗势欺人的君王,从前他就仗着齐国国力强大,插手了燕国君王上任的事情,不但逼死了公子几瑟和燕王哙,还发兵攻占了燕国的都城。继位的燕昭王为了给父亲报仇和燕国受苦受难的百姓报仇,和齐国有很深的仇恨。这一次,齐国又攻打燕国,所过之处均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杀了很多燕国人,抢夺了很多财宝和粮食,齐军在燕地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公元前283年,燕国通过派去齐国的间者苏秦,消耗了齐国的国力,诱惑齐湣王攻占宋国,还破坏了齐国和赵国的盟约,使得齐国遭受了燕国、秦国、韩国、魏国、赵国的五国合纵连攻。齐湣王威胁齐军将领一定要好好打仗,否则就杀光他的家人和刨了他家的祖坟,这严重侮辱了齐将,于是从首战开始,齐军就开始失败,而且齐将还有逃跑失踪的。总而言之,齐国不敌联军,被攻占了七十几座城池,只剩下了齐国的两个大城莒城和即墨城。

齐湣王丢掉了齐国的都城,只能逃到卫国去,但是他在卫国大耍威风和排场,被卫国赶出来了。后来,他又到了邹鲁两国,均被拒之门外。没有办法,他只能跑到齐国仅剩的两城中的莒城去了。一想到自己的国家已经变成这副惨样,他就来气,他听说楚国没有攻打齐国,就求助于楚王,希望楚王发兵来帮助齐国。楚王派了淖齿来,可是淖齿是来趁机揩油的,齐湣王不同意,就被杀掉了。

齐湣王已死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各国人的耳中,齐国人很着急啊,群龙无首,大家都在寻找齐湣王的儿子,希望他出来继位,带领大家打退敌军。齐湣王的儿子就是田法章,这个时候的他也在莒城,不过却是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

莒城的太史敫家里来个一个人,这个人说想要在太史敫的家里当一个低贱的奴才,只求太史敫能够收留他。太史敫看他可怜,就留他在府里当一个做苦力的奴才。进了太史敫府的田法章,穿着府中的奴才的统一服装,头发也梳得整齐了,仔细这么一看,长得竟然还挺有气质,就像是天生就该这么英武一般。太史敫见过换了衣服的田法章以后,只是暗自心惊,这个人挺好看的啊。但是太史敫的女儿就不一样了,可能女人天生就有第六感吧,太史敫的女儿自打见到田法章的那一刻起,就觉得他一定不是普通人,但是如今却躲在自己家里,一定有自己的苦衷。她常常拿来一些衣服和食物给田法章,对田法章照顾得很。

久而久之,两个人就产生了感情,他们悄悄在一起,因为身份悬殊,一直没敢将这件事说出去。齐国的大臣们此时却是急疯了,因为他们怎么也找不到田法章,没人来继承齐王之位,还怎么带领大家复国。

太史敫的女儿发现了田法章的一个秘密,那就是田法章每次出门的时候都爱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不让人看见。她问了田法章,田法章见她问起,就向她坦白,说自己就是外面每天都在寻找的田法章,是齐湣王田地的儿子。他说,他不愿意做什么齐王,他只想一直和她在一起。而且他也害怕,自己成为齐王以后,肩上的责任就重了,各国都会将他视为眼中钉。可是,太史敫之女是个大智若愚的女子,她知道齐国如今需要田法章,虽然她也想一直和田法章平凡的生活下去,但是田法章必须去承担他的这份责任。在她的劝说和鼓励下,田法章宣告天下,自己就是齐湣王之子。于是,齐国大臣们立马就让田法章登基为王了。

第71篇、爱情故事老公爱折腾

昨日风大,我特意把阳台上的百合、文竹、万年青和兰花搬到客厅的地板上。晨起,我突然发现地板上只剩万年青了,于是赶紧四处寻找,最后发现它们藏身于茂盛的发财树底下。不用猜,这肯定是老公的“杰作”。

老公是个爱折腾的人。有一年夏天天气极热,我正在客厅看电视,忽然听到卧室里传出一阵阵响声。见光着膀子的老公正费力地移动卧室里的大衣柜,我便问:“你为啥要移衣柜呀?”

“这个衣柜放在这里不好看,我给它换个位置。”老公气喘吁吁地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衣柜移到在他看来十分顺眼的位置,可这衣柜放在那儿很碍事。忙活了半天,老公又把衣柜放回原处。

一天早上,我一进厨房就发现冰箱、冰柜、消毒柜、微波炉以及锅碗瓢盆都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我记得昨晚我睡觉时老公还没回家,他竟然在午夜趁我入梦时对厨具“动手动脚”。他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岂知厨房里的东西如何放置才能用着顺手只有我知道。唉,没办法,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让它们各归各位。

虽然经常做无用功,但是老公依旧爱折腾。他整天乐此不疲地搬动家里的东西,绞尽脑汁地想着该怎么倒腾那些可爱的物件。虽然我经常埋怨他,其实我心中暗喜:老公是个对生活、对家庭充满热情的男人啊!

第72篇、生活故事现代快餐爱情

这是一个节奏很快的时代,是一个压力很大的时代。都市生活,路上行人匆忙赶路。人们在早上七点的时候就起床,然后八点之前就要到去公司的公交车或者去公司的地铁上。有钱点的自己开车,想避开高峰期。时间来不急的,为了全勤奖就打的。中午快餐,晚上聚餐。然后醉醺醺的回家,倒头就睡,然后第二天再重复头一天的生活。然而在这样忙碌繁华的暮色背后,却还有一些不为人知快餐爱情。

每天的上下班,每天的吃快餐,每天的和几个好基又吹牛。日子单调的过着。

“唉,小陈,在干嘛?”公司的里的铁党赵亮在午休的时候拍了一下正在昏昏欲睡的陈星。“还能干嘛,无聊呗,还问!”陈星没好气的回答到。“呵呵,我昨晚约了一个妹子,好漂亮,两个人一起看电影,然后吃饭,然后你懂的,呵呵!”赵亮淫笑到。陈星当然知道然后的意思了。赵亮和他是哥们,他撅起屁股就知道他会放什么屁的人。“你就吹吧,就你,我还不知道,自己意淫的吧。昨晚估计是在家里自己撸的吧!”大家在同一个公司,都知道对方的底细,一样的屌丝,一样的光棍。甚至陈星还相亲介绍过几个女孩子,赵亮嘛,那算了,一次都没有。长的也不好看,个子也不高。突然说有女孩子愿意和他开放,打死也不会信的。“嘿,哥们,你这样不对吧,小瞧我不是。我跟你说,以前可能是吹牛,昨晚那是千真万确的,一点都没有吹牛!”看这小子煞有其事的样子,陈星也在悱恻,因为还没见过赵亮这小子这么严肃的。于是就是让赵亮说一下经过。

经过赵亮的介绍,这才知道,原来是真的有这么一个女的,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两个人聊了一个多星期。昨晚约好看电影,看好后就去吃饭,两个人喝了点酒。喝完之后,女方似乎有点醉,就不想回去。赵亮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宾馆,然后两个人在里面住了一个晚上。然后早上两人收拾好各自上班了。“那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做什么的?”“靠,这个我还真的不知道,没问。”“鄙视,就知道你小子忽悠,说的真的一样。都睡过了,还不知道女孩子叫什么,肯定是意淫。你这个losses。”这下赵亮急了,忙拿出手机,打开一个叫微信的软件,调出那个网名叫“在一起开心就好的”网友空间给陈星看照片。照片确实漂亮,一个看起来好清纯的女孩子。如果这个女孩子和赵亮站一起,那真的是美女和野兽。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想的,怎么看上了赵亮。陈星想,看上我才对呀。赵亮说,这个女孩子是通过微信的摇一摇的功能加上的。路很近,聊了一个星期,就约出来。并且还说,现在很流行这个的。这个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叫约炮。微信,陈星是知道的,但是没玩过,觉得有点虚假,也觉得现在网络那么乱,女孩子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忽悠上床的。但是赵亮的例子给他上了一课,原来他已经out了。于是马上不耻下问的虚心请教起赵亮。然后赵亮就帮他申请了一个号,取了一个网名叫“点烟抽红尘”,并且找了几张陈星自认为很完美的照片放相册里,于是也玩起了微信。

在熟悉了微信功能后,他也开始摇一摇。通过赵星的传授,他加了几个就在同一个城市的女孩子,但是没聊两句,人家就将他删了,后来在赵亮的指点下加了一个叫“带刺的玫瑰”的网友,然后开始聊天了。

点烟抽寂寞:“你好!“

带刺玫瑰:“你好!”

点烟抽寂寞:“看了你照片了,发现你是很清纯的女孩子!”

带刺玫瑰:“谢谢,你也不错,很帅气的,是一个帅哥哦!”

点烟抽寂寞:“我,还好。你是玫瑰,那你为什么是带刺的玫瑰呀?”

带刺玫瑰:“因为我受过伤,所以我现在浑身是刺,因为我要保护自己。呵呵,你为什么叫点烟抽寂寞呀,你还抽烟吗?”

点烟抽寂寞:“我不抽烟,只是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抽一支。我这么多年,一直是一个人,所以感觉寂寞。呵呵看来我们在很多时候是有相似地方的。”

带刺玫瑰:“是呀,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你是做什么的,在哪里上班呀?”

点烟抽寂寞:“我是一个程序员,在一个网络公司做网络维护。”

……

就这样,他们聊了十天,感觉相见恨晚。余是陈星终于鼓起语气约她了:“今晚有空吗?要不我们看电影吧!最近上映的《分手大师》听说很好看。”对方沉默了三分钟:“嗯,好。我门八点在比高电影院门口见吧!”“嗯,好的,不见不散哦!”陈星开心死了,生怕对方反悔。对方就没有回了,陈星也识相的不在发给他了。现在没心思上班,就等八点比高电影院了。

这次陈星也体会到了相对论的真实性。这太过的太慢了。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陈星立即就去了比高电影院,买了八点十五分的电影票,买好了爆米花,饮料,就坐等“带刺玫瑰”来赴约。

八点一十了,怎么还没来,不会我被忽悠,被放鸽子了吧!陈星看看手机上的时间,离电影开场也就五分钟了,还没见到人影,忍不住在微信上给她发了一条:“你到了吗,电影要开始了?”

带刺玫瑰:“嗯,一分钟就到,有点事情耽搁了。再等我一下。”

点烟抽寂寞:“嗯,好的,我等你!”看来没有被放鸽子,人家有事情,也许是在试探我。陈星自己歪歪着。

八点十二分,微信响了“我到了,在门口,穿红衣服的,拿手机的就是我,你出来接我一下。”“好嘞,你等我一下,马上就到。”拿着东西,陈星风一样的就下去了。果然,看到比高大门口有一个身高大概163cm,穿着红色连衣裙,乌黑的披肩发的女孩子背对着大门。应该就是“带刺玫瑰。”陈星第一次见网友,虽然刚刚想到没想就下来了,但是现在真的见到了,到是有点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愣愣的站在那里,这个时候女孩子转过头来,看到陈星,对他笑了一下,然后就走到他面前:“‘点烟抽寂寞’?呵呵看到我了,怎么也不打招呼。走吧,电影要开始了,我们上去吧!”女孩子看到陈星点头,就说到。“对对,好好,我门上去吧。”然后和女孩子一起上去,进电影院了。还好,电影刚刚开始,没有错过一点。他们坐的是情侣座,这也是赵亮教的。于是坐在一起吃爆米花,看电影。其实陈星只有一半的心思是在看电影上,另一半的心思是在赵亮教的绝招上。赵亮告诉他,在电影院的时候,是女孩子戒备心最低的时候,可以搂搂亲亲呀。所以陈星一直惦记着,但是毕竟新手,又不敢。每次听到旁边银铃般笑声,他都侧脸看她。灯光是昏暗的,荧幕上的光将女孩子洒在女孩子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荧光,很像天使,好美。想去搂,又怕她生气。最后在这样的煎熬中,总算是电影结束了。两人肩并肩的走出电影院。这时女孩子说话了:“今天谢谢你请我看电影,现在十点多了,我要回去了。”啊,回去,这可不行,赵亮说的下一步应该是吃饭喝酒,然后开房的。怎么能回去的。“啊,回去呀,不用这么急吧,现在十点多,才吃夜宵了,那里有一个烧烤店,我们吃点烧烤吧!”陈星用着赵亮教的话说道。“不用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很早,下次吧,下次我们早点,然后在一起吃饭吧。”女孩子说。陈星一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说“好吧,那我送你吧!”“不用了,打的很快的。你也早点回去吧,早点睡觉,明天才有精神工作。”说着女孩顺手拦下了一个的士。坐了上去。在车子里和陈星挥挥手,就走了。陈星也只能强颜欢笑的和她招手。然后自己也回宿舍了。

回到家,就发了一条微信给她。

点烟抽寂寞:“你到家了吗?”

五分钟后,带刺的玫瑰:“到了,有一会了,刚刚洗脸刷牙。你呢,到家了吗?”

点烟抽寂寞:“我也到了,今天见到我没有失望吧?”

带刺的玫瑰:“呵呵,没有,你挺帅的。你呢。有没有觉得我很丑,很失望嗯?”

点烟抽寂寞:“没有,你比照片上还漂亮。下次还能见你吗?”

带刺的玫瑰:“呵呵,应该可以,看时间吧,早点睡吧。晚安。”

点烟抽寂寞:“哦。晚安!”

但是陈星睡不着,他还在幻想下次见面。第二天,赵亮就问他昨晚的战绩,陈星白了他一眼:“什么也没有,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我靠,你这么没用的呀,这都不行,你号码给我,我加她,我来约……”“滚……”陈星一脚踢开这个损友:也许还能见吧,这么清纯美丽的女孩子,也许她并不是赵亮这个小子口中的那种女孩子。

后来他们零星的在聊着,都是一些吃饭了吗,在干嘛什么的。期间,陈星也约过几次,但是每次都被女孩子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不过这期间知道了女孩子的名字叫张涵,成都人。陈星也告诉了女孩子自己的名字。就这样聊着,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第二天是周末。

点烟抽寂寞:“今天我五点下班,下班后就没事情了,你呢?”

带刺的玫瑰:“我也五点就没事情了,下班后也没事情做。在想干嘛呢!”

点烟抽寂寞:“那要不我们见见吧,还去看电影!”

带刺的玫瑰:“不要看电影了,最近没什么好看的电影。要不你请我吃饭吧?”

点烟抽寂寞:“好好,那我们下班在什么地方碰面?”

带刺的玫瑰:“那我们就去万达广场吧!”

点烟抽寂寞:“好,万达广场,五点半见。”

陈星心里乐开花了,这次总算是再次约到了,又可以见到这个可人儿了。下班,就匆匆忙忙的打的去了万达广场。路过赵亮旁边,赵亮喊他都没听到。“赶着投胎呀,都不和兄弟一起下班,靠。”赵亮大声的骂着,可是当事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了。

到了万达广场,如期见到了张涵。“去哪里吃呢!”陈星问。“去外婆家吧。”“嗯,好,走吧。”于是两人去了外婆家。点了菜。陈星试探性的问:“喝点什么,要不喝酒怎么样,啤酒?”“嗯,都可以的。”张涵说道。没想到这么顺利,陈星以为要说服一番。

在等菜的过程中,陈星仔细的看了一下张涵。这次张涵穿的白色的短袖,下面是短牛仔裤。头发扎了一个辫子。白皙的大腿和精致的脸庞,给人一种活力四射的感觉。如果第一次打扮是红色天使,那么这次打扮就是白色精灵。第一给人的感觉是清纯,安静,这次给人的打扮就是俏皮,活泼。没想到两种气质会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陈星看着也是醉了。

“呵呵,傻瓜,干嘛那么看着我?”张涵问。

“你好美,真的不骗你,你比我见过的所有女生的都漂亮!”陈星说。

“就知道骗人,嘴巴还那么甜。”张涵笑着说道。然后他们就友谊茬没一茬的聊着。直到服务员上了菜,并开了啤酒。陈星给她和自己倒上。第一次满杯,女孩子喝了一点,陈星一口气喝完了。女孩子笑了:“你酒量好像很好的样子,你这样喝很快就会醉的。”陈星一听,吓了一跳,是呀自己这样喝,到时候不是灌醉她,自己还醉了,那就丢人了。等第二杯的时候,就再也不这样喝了。女孩子一开始还很小口的喝,后来喝着就开始大口了,甚至是整杯扪了。陈星都吓到了,说到:“不要喝那么急,要是不行,就不要喝多了。”“没事的,我知道的。”张涵回答到。陈星很矛盾,又想她喝多,又怕她喝多。两个人喝了一箱酒。其中张涵喝的还多点。他们走出餐馆的时候,都是满身酒气的。他们在广场走着走着,陈星就壮着胆子,用收搂住了张涵的腰。张涵也没反对,还顺势靠在了陈星的肩膀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陈星心里在斗争,这个时候是不是该去开房,还是该送她回去。如果不开房,以后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机会;如果开房,现在她是醉的,酒醒了会不会怪我。唉,还是先问问她吧:“张涵,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嗯……”传来阵阵腻语。看来是真的醉了,送不回去了,自己宿舍人好多,没办法带,只能开一个房间了,这是没办法,上天不要怪我。陈星心里诉说着。

于是在附近找了一个宾馆,开了一个标间。将张涵扶进去,放到床上。看着睡着了的张涵,红红的脸蛋,白皙的大腿,起伏的胸口。陈星吞了一口口水。然后干净去洗澡,想让自己先冷静一下。洗好澡,用毛巾给张涵搽脸,脱了她的鞋,移到床上,盖好被子。自己也躺到旁边。虽然心里像猫爪一样,但是还是想不能做趁人之危的事情。但是躺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候,张涵却翻了一个身,手搭在了陈星的那个地方。嘴贴到了陈星的脸旁。陈星一转头,就和她的嘴碰到了一起。她那薄薄的嘴唇,带着轻轻的酒香,再上下面的反应。陈星控制不住了,立即转身,将张涵的脸捧起,深深的吻起,同时手也开始移到了那高峰之上……

早上八点,张涵睁开了眼睛,看到陈星在看着她。在张涵还没有开口的时候,陈星就说话了:“对不起,张涵,我昨晚没控制住,不过我会负责的,如果你觉得看不上我,我会给你补偿的。如果你觉得委屈了,想要报警,我不会逃跑的。”张涵没说话,也看着她,过来一会,开口了:“我相信你!”

后来他们就像恋人一样,开始谈恋爱,约会,吃饭,逛街,买东西,还有那个。但是每次都是在宾馆里。陈星现在感觉好幸福,虽然每次那些朋友说这微信的女孩不好,约炮,不能结婚什么的,但是陈星认为他找到了一个好的。也没有和他的朋友说过他和张涵的事情。

就这样,两人相处了三个月。这天,他又在微信上发了一个信息:“亲爱的,在干嘛?”

带刺的玫瑰:“没干嘛,和你说一个事情吧,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就这样吧。”

晴天霹雳。让陈星有点摸不清方向。“为什么突然这样,我们不是好好的嘛。”

带刺的玫瑰:“唉,不要一厢情愿了。你一个月就四千块钱。每次都请我吃外婆家什么的。我想吃海鲜,大龙虾什么的。你消费不起的。”

点烟抽寂寞:“那你为什么还和我这么久?”

带刺的玫瑰:“和你那么久因为我没有找到更好的。看你还帅,就便宜你了!”

点烟抽寂寞:“那你第一次我和你那个,早上你说相信我也是假的了?”

带刺的玫瑰:“呵呵,无语。那次我根本就没喝醉。只是看你样子,我不这样,你也不可能开房的。第一次看电影,在电影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菜鸟。想占便宜又不敢。

本来看好电影,我是很想和你去开房的,但是那天刚好我大姨妈来了,在看电影的时候我就感觉出来了。所以就匆匆忙忙回去了。那次宾馆里,我装醉,给你机会,你都不知道把握,还要我主动挑逗你,你才有胆子上我。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一个处呢?不过后来也知道你不是。不过你确实还是很老实。”

点烟抽寂寞:“那么看来,我一直都是在被你玩弄了。”

带刺的玫瑰:“也不算是玩弄,各取所需嘛。你不是在我身上也打了那么多次炮,不是也很爽。我现在找了一个富二代。那么我俩就只能到此了。拜拜!你去找其他人吧!”

点烟抽寂寞:“但是我已经喜欢你了呀。我打算对你负责呀!”

带刺玫瑰:“请输入验证信息”

对方已经删了他。他马上再加,可是对方不通过。想打电话,发现这么久还没找她要号码,一直都是微信联系的。

陈星很难受,晚上找赵亮喝酒。说了这次的经过。还给他看了张涵和他的合影。赵亮看了。说到:“你呀,难怪我们哥们在谈约泡的时候你不参加,原来你已经找了一个长期的炮友了。”“什么长期炮友,是我女友好不好。我是打算和她结婚的。”陈星吼道。“切,陈星,不是我说你。就算你长的好点比我帅点,那又怎么样。一个月就这点工资,能养活女友吗?还是这样好看的女友,怎么可能。这个女的我看了一下,不管是穿着打扮。那都是见过很多男人的那种。我们这样的屌丝是不可能进入她们的眼内的。那个时候估计她是寂寞了,看你长的还可以,就和你上床了,你就当真了。你太天真了。在网络上,几天就上床的,有几个是好女孩子。人家只是将你做为寂寞的时候的性伴侣,说白了就是炮友。你还在傻呼呼的投感情和金钱。看看,人家甩甩屁股走了,还当你是傻子。”“难道他们就真的一点也不将贞操当回事吗?”陈星这话问完,正在喝酒的赵亮一口喷了出来“哈哈哈,我看你真的是傻了。还贞操。傻逼。她和你搞的时候是处女吧。不是吧,还不知道和多少男人上过。现在哪有贞操这个东西。有点节操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处女都找不到了,高中都不一定能找到,你怎么找到贞操呢?好了,不说了,喝酒!”说着就和陈星碰杯。

不知道酒是什么味道,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就是只知道他醒了的时候,已经在宿舍了,衣服也没脱,地上一片狼藉。赵亮就在下铺,打着呼噜。头还是晕的,也不想起床。满脑子都是昨晚赵亮说的话。也许真的是自己out了,也许真的是自己跟不上时代了。不过日子还要过,自己也要跟上潮流,不能在被女的骗啦。要玩弄女人,这才是男人。

后来,他和赵亮他们打成一片。他们几个男人在一起,就是谈论女人,谈论谁谁又约了一个炮友,谁谁又和谁开了房。同时,他们的约泡工具也从一开始的微信增加了好几个,什么陌陌,什么比邻,什么豆瓣等等。而且他们也相互总结了一些约泡的心得。陈星被称为约泡小王子。只要是他约出来的女孩子。一般不会超过两次就可以上床了,快的话一次就搞定,马上删除联系方式,换下一个。

就这样,过了三年。陈星已经29岁了。三年,陈星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和多少女人看过电影,也不知道和多少女人上过床。

突然,陈星的妈妈要陈星回家一趟,说是要给他相亲,因为他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是呀,自己快三十了,还是一个人。虽然上过很多女人,但是没有一个是用心的,都是玩玩的,是不可能结婚过日子的。是该定下来了。

回家相亲很顺利,女孩子比他小两岁,很漂亮。顺利交往结婚。婚后有一天,他看到了他老婆的手机,上面有陌陌和微信。看了一下她微信的签名:“一个人的寂寞,你不知道。”这个签名让他想起了张涵,当时她的签名也是这个。老婆看到他再看手机,连忙解释:“老公,这个只是和朋友联系的,没有其他的。”陈星笑着将手机还给她,并自己拿出手机:“老婆,不用解释。我们现在就卸载这些东西,我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嗯,”于是他们一起将手机上的聊天工具删了。

第73篇、爱情故事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剩女”表情扫描

A“鲜花”插不上“牛粪”

上周末,一位异性朋友打来电话,哭兮兮地说:“陪我喝酒吧。”20分钟后,我和夫人已坐到她对面。隔桌看见她脸上泪痕未干,我笑道:“你是不是‘白毛女’啊?是不是受到‘黄世仁’欺负了?干吗啊,有酒有闲,还弄得像旧社会受了主人非礼的小丫环似的。”她依然哽咽着说:“今天我年过30,不敢回家。为什么呀?还不是害怕回家遭遇老爸老妈逼婚嘛!哎呀!没有办法啦,只好一人在酒吧庆祝生日,静静地反思已经过完的青春……我老妈整天念叨我嫁不出去,嫁不出去!……你说我怎么就成‘剩女’了?论长相,论工作,论家世,论才能,我……”

相约的这位其实是位文学青年,父母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只不过太过挑剔,至今未婚,似水流年,很快就成了父母眼中的“老姑娘”。

“你太优秀、太娇贵啦!高不成低不就的,你这朵鲜花猴年马月能找到‘牛粪’呀?!”我戏谑地告诫她:“尽管三十而立,但也不必着急上火,也不用‘下嫁’,‘恐婚’更没必要,其实般配的、门当户对的男人还多着哩,只要你挥挥手,上前握握手,什么爱情婚姻家庭,都会有的。别忘啦,一位名人说过,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B拣尽寒枝不肯栖

无独有偶。麻丽(28岁,大专文化,中学教师)喜欢唱林忆莲的一首老歌:“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所以宁愿居无定所地过一生……到底哪里才有够好的男人。”唱毕,苦笑。

传说里的凤凰是非梧桐树不肯停下来栖息的,麻丽知道自己不是凤凰,也不奢求能找到碧绿梧桐枝来栖,可是这能够让她停下来栖息一辈子的枝条也不能太寒碜不成样子啊。

跟她年纪相仿的男子,麻丽总觉得他们不够成熟,事业没有基础,跟他们一起拼搏太累;比她大一点的,往往孩子都好几岁了,跟他们纠缠没有结果;比她大得多、离过婚的,麻丽觉得他们油嘴滑舌,毫不真诚。麻丽拣尽寒枝不肯栖,最后落得个寂寞沙洲冷。

C宁可抱香枝头老

纳敏(31岁,本科文化,公务员)不是不想结婚,她发动了周围所有的朋友帮她寻觅最佳另一半,可是尽管相亲对象如云,始终没有一个是纳敏所看得上眼的。这个她嫌人家离过婚有小孩;那个她嫌人家个子174CM太矮;有钱的她嫌人家没文化,无法沟通;学历高的她嫌人家迂腐不懂情调。挑拣到后来,纳敏始终还是一个人,守着流年,寂寞生活。

D“10%先生”成为婚恋掣肘

刚刚结束了一场相亲的戴蒙(某大学老师,27岁),两年前就在亲戚朋友的安排下,开始频频相亲。她说:“其实我的要求真的不高,就像网上说的‘10%先生’就可以了。”

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女性心里都住着一个“10%先生”:“比我高10%,年龄比我大10%,收入比我丰厚不止10%,知识面比我多覆盖10%,关键是要比我主动10%,爱我也比我爱他多10%”。

“不要说女生现实,这只是对爱情一种谨慎的态度。”正在《南阳晚报》相亲会现场报名的李晓是一名护士。说起未来的他,她感慨地说:“他只要各方面比我强一点就行了,既能满足女生对男生的一种依赖,又不会让对方觉得高攀。”

可是,“10%先生”久等不着,戴蒙和李晓们只好“剩”着了。

“剩女”心态透视

瞧瞧!这些都是典型的“剩女”!一位“剩”着的女自由撰稿人阿颖说:“80后的我们,按理说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搁在解放前这个年纪,孩子都满地跑了。看着身边也有不少同龄人结婚生子,可大部分还都踌躇着,哎呀,一提结婚就抽搐!为什么我们迟婚令父母亲朋忧心,让自己不得安心,甚至沦为‘剩女’,拽着青春的尾巴不结婚呢?”

其实,“剩”女之剩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1心态问题

在以前,结婚根本就不是个事儿,一到岁数找个差不多的就办了,那时候大家都一穷二白,干脆利索,也没人在乎爱多爱少的。可现在这人类进化得越来越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什么人品、家世、长相、工作、学历、前途,甚至业余爱好没有一样不琢磨的,反复研究,深入探讨,仔细对比,辗转反侧……眼看着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两人问题扩大化!结果,越琢磨越糊涂,这婚就结不成了!

结婚嘛,俩人搭伙过日子,本来多简单一事,硬让我们弄得比研究导弹还复杂,比制造航天飞机还口罗嗦。究其原因,是我们对结婚的目的不纯粹了,总想通过婚姻得到一些其他的附加价值,例如房子、车子、票子,还有未来的好日子。当你想通过一张纸来得到一辈子的东西,是有点难。

心态上还有个问题,就是对婚姻的恐惧。

我们这代人,算是蜜罐里长大的,没经历过战乱没挨过饿,被父母宠着,老觉得自己还小,怎么就要结婚了呢?结婚就意味着生子,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就出来下一代了?现在有的年轻女人自恋得很,就这么放手青春接过柴米油盐还真舍不得,同龄的男生更是欠成熟,当惯了儿子突然让他当爹,一下子还真适应不过来。

还有,现代人的冷漠和爱情的沧桑也让我们犹豫恐慌。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已经不相信爱情,不相信承诺,甚至不相信自己。我们连自己将来会不会变心都保不准,怎么去要求别人?周遭离婚背叛偷情婚外恋私生子充斥着眼球,我的婚姻就能逃过此劫?这围城里面到底好不好?一进一出可就成二手的了,是得慎重。

2人的问题,这也是个关键

想娶的人家不想嫁,想嫁的咱们不想娶。人都是这样,没得到的东西虽然不见得多好,但还就是念念不忘,讨好地把人家放到心里至高无上的那个“最爱”的位置,哭着喊着要娶人家,人家还不一定领情。可对于自己身边默默的奉献者就是视而不见,捧着你爱着你,就真把自个儿当皇帝了,对方条件再好也觉得委屈了自己,总是不那么心甘情愿“低娶”,说到底,她就是倒霉先看上你。

还有一些人,既没有想娶的人也没有想嫁的人,整个一爱情不在服务区、被爱情遗忘的小角落,哎……如果单身的压力还抗得住,那么,还是宁缺毋滥吧。

3钱的问题

这个问题,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肯定是有道理的。钱,肯定是不少年轻小情侣面临的最大障碍。郎有情妾有意,人手到位了,心态也少先队似的时刻准备着了,两人爱得难舍难分,巴不得立刻搭个小窝生儿育女了,可这小窝哪里找呢?说白了就是房子,再说白了就是钱。没钱就没房,就算租也得要钱吧?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没有房子你连坟墓都进不去!那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女人所谓的安全感、归属感,在恋爱的时候是一个可靠的肩膀温暖的怀抱,可一到结婚,女人就立马由浪漫主义改旗更张为现实主义,曾经多么温暖多么宽厚的怀抱现在都不如钢筋水泥住房实在了。

以前在农村,有间瓦房就能办喜事了;后来咱爸妈那辈,只要结婚就有单位福利分房;现在,大学普及了,人民富裕了,我们反倒连“安居乐业”都实现不了了。大学毕业了,有个固定单位、稳定收入算不错的,可再好的单位也不送免费的房子啊。没房子怎么结婚?如果父母有点家底,给你把房子车子都买上,那算命好的,很多大学生上学的钱都是东拼西借来的,毕业还想买房?先还个5年6年债再说吧。当然,肯定也有白手起家、奋斗成才的,可是当他白手的时候,你怎么确定他会不会成才呢?你要是有这火眼金睛你就等,顺便看看男人得志后抛弃糟糠妻的电视剧吧。

除了房子之外,结婚要钱的地方多了去了,什么定金、彩礼、戒指、婚纱照……样样不少。就说戒指吧,也不知道谁发明的,反正结婚就得有!从求婚、订婚、结婚,哪一步缺得了戒指?还不能是一般的戒指,得是象征爱情恒久远的“钻戒”!

求婚的时候你整个铜的铁的塑料的哪怕用草编的,女人那浪漫小情怀一上来也就不在乎了,可结婚的时候总不能这么糊弄人家了吧?你忍心让新娘带着铝合金戒指跟你走进租来的新房?

当然也有看开了的主不在乎这一套,一提结婚张嘴就是不买钻戒、不拍婚纱照、不摆酒席,整个儿一新“三不男人”。“裸婚”!您是省事了,可有几个女人也想省事啊?反正绝大多数女人是不行的,婚纱照一定要拍,还要好好地拍,使劲地拍!不拍得倾城倾国誓不罢休!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近年来,随着“经济适用女”、“10%先生”概念的纷纷出炉,不少80后开始感叹,00后都恋爱了,90后都结婚了,这让单身的我们情何以堪?

那么,什么才是你想要的爱情呢?

针对80后大龄单身青年的问题,有专家认为,除了社交范围小之外,最重要的在于个人性格原因,比方说要求的条条框框太多,缺乏包容等等。

在帮身边亲朋子女介绍对象的时候,经常会有人对工作、学历,甚至身高都有严格的要求,而这,无疑只会让自己通往幸福的路更狭窄。为此,建议大家在寻找另一半时,视野要放宽、态度要积极,幸福需要自己的把握和努力。

逃避不是办法

毋庸置疑,“恐婚焦虑症”早已蔓延到单身青年身边。

笔者以为,孑然一身太寂寞,形单影只好无奈,相亲不成好尴尬,婚事无果显凄凉,但是规避“相亲”,甚至因此过年过节害怕回家,则不是办法。

有句话叫“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剩女”可以逃避外界的舆论,但是逃避不了自己的婚恋问题,既然老大不小了,是时候需要直面自我,问一问自己究竟要什么。再者,“可怜天下父母心”,家长着急催促是自然的,此时需要单身男女通过成熟而有效的沟通,或让父母亲朋了解自己正在努力追求幸福,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恋爱观,接受自己的现状,理性地面对问题。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世上无媒不成婚。”其实正确的态度是广泛参与社交活动,请求父母亲朋的帮助和支援,也许婚恋大事更好解决。

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和漂亮女人握握手,和深刻女人谈谈心,和成功女人多交流,和平常女人过日子”,是网上流传的又一个段子,是规劝男人的。但是,换个角度,对于“剩女”们来说,不妨来个“和帅气男人握握手,和深刻男人谈谈心,和成功男人多交流,和平常男人过日子”。只要你自己足够优秀,又具有务实精神,不过于苛求,收获美满的爱情与婚姻,做一对神仙伴侣,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就在前一段时间,笔者亲眼见到一名剩女的观念转变和华丽转身。在那次聚会中,一个被认为“下嫁”了的姑娘翩然到场,身姿绰约,面若桃花。在场的“剩女”们忙问,用了什么保养品呀?她羞涩又幸福地答曰:结婚养人呢!看来,“婚”与“不婚”,“剩”与“不剩”关键还在观念,观念一变天地就宽,观念一变,爱情婚姻便不期而至。那么,让我们听一听她的心得体会吧—

“只要你还笃信爱情,只要你不太苛求挑拣,摆正心态,正确面对生活,与你匹配的他的出现是迟早的事。说不定下一秒,你就在街头拐角处与他(她)相遇……平平淡淡过日子才是真正的幸福,找一个真心爱你的人是你的福分……找另一半是为自己找的,不是为父母亲朋,不是给别人好看才找的。就像穿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因此,对于爱情婚姻,应当脚踏实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不必‘下嫁’,也不要害怕过年过节,更不必害怕回家,只要调整心态,终有一天,一个男人(女人)会向你走来,执尔之手,与尔偕老。”

受到启发,聚会中的一帮“剩女”们既羡慕又憧憬,纷纷袒露心愿:“姐妹们啊!高富帅神马的都是浮云,让我们重新(从心)出发,为了爱和被爱,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吧!我们可以拿着民政局发的红色小本四处炫耀,还可以在房间里挂满结婚照,看着看着就会不自觉地微笑。愿得一心人,自首不相离。”

第74篇、爱情故事至少还有架可吵

有架吵,说明至少你们还相信同一套逻辑思维,所以才能把日子一块过下去。

在刚知道性生活是怎么回事时,见谁都不由自主联想他们在床上的样子。特别是貌不惊人、老实木讷、平庸朴素的人,本以为他们在社会上的功能就剩下吃饭如厕和工作,转念一想结果他们回家也是要过性生活的。

在知道婚姻是怎么回事后,忍不住又要开始琢磨别的夫妻怎么过日子。尤其是:他们吵不吵架?越是恩爱甜蜜的夫妻,越是会想,他们吵起架来是什么样子?

吵架之事,不做给人看,不跟人说,是没人会知道的。那些守隐私又爱面子的人,即便在家中斗鸡一样唇枪舌剑两个小时,突遇有人敲门,也能马上在20秒内换上一副温和悠闲的脸谱去开门,跟人谈笑风生两个小时,送走客人再接着开始。

吵架不光彩,一般人都不乐意让人知道。即便是那种最爱在网上曝个人隐私的人,曝的也大都是跟老公调情二三事,或者情人节礼物二三事,以及降服老公二三事。真刀真枪打起来的时候,都默默地此处省略两万五千字。

其实就连跟闺蜜抱怨老公也有风险,当然她可能很同情你,但同时她又会默默地想跟别人说:XX的老公怎么是那样一个人啊,怎么对她那么不好啊……谁的生活都有阴暗面,把你私生活最丑陋的一面拿出来,也不见得那么令人羡慕。

过去的老电影里经常有这样的台词:“我跟他过了一辈子,从来都没红过脸……”此话通常让我笑到抽,我不是不相信有不吵架的夫妻,只是以我的境界,实在难以想象。

还有人说:“不吵架的夫妻不是真夫妻,吵架说明感情好。”我又不同意,那种越闹感情越好的,只能叫做耍花枪。无论何种规模的吵架,过程都是挺丑恶的。而且夫妻间的吵架往往没有原则可言,导火索只是一件小事,不解释倒还罢了,越说就越火,进而怀疑两个瞧对方如此不顺眼的人究竟是怎么走到一起来的。

夫妻俩有架吵,并不能直接证明你们还有话可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你们还在同一个智力水平上,相信同一套逻辑思维,所以才能一块儿把日子过下去。

想起一个笑话,某女跟老公说不通,生气道:“不跟你说了!简直是鸡同鸭讲。”对,一只鸭子一只鸡,逻辑其实并没差,不是鸡叼着鸭子,就是鸭子叼着鸡。

第75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友情

1

蔡静在朋友圈宣布和周志远确定恋爱关系,并打算择日成婚的消息时,微信上一下子炸了锅。

也不能怪看客们有一颗八卦的心。在这之前,她和周志远以友情的名义在各自身边招摇过市地混了十年。十年友情变爱情,是年纪大了刚好需要找个人结婚,还是蓦然回首发现最爱就在身边?旁观者不得而知。

闺蜜群里,恋爱专家A说:“十年都没擦出火花,你还指望一纸婚书能让你们的感情升温?别幼稚了亲爱的。”已婚闺蜜B好言相劝:“妞,一辈子那么长,如果不是和最爱的人结婚,漫漫长路要如何走得下去?婚姻来不得半点将就的。”闺蜜C闺蜜D争相发言,她们或犀利或温和,表达的核心内容无非就是,蔡静,婚姻大事,你可不能糊涂。

等大家终于安静了,蔡静回了句:“祝福我吧,这婚我结定了。”

和闺蜜们不同,两家父母对这桩婚事都非常满意。有十年的友情做基础,双方知根知底,携手走进婚姻再合适不过。

2

夜深人静的夜晚,蔡静躺在床上,回想和周志远相识的这十年,不由得笑出了声。把时间的针脚往回拨,那时的她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最后嫁的人会是周志远。

读书的时候,蔡静乖巧听话,成绩优异。而周志远完全是另一个极端,逃课打游戏,上课捉弄女生,成绩也并不好。周志远把青春活得肆意而张扬,蔡静是有些羡慕他的。坐同桌那段时间,两人不知不觉成了朋友。高考后,蔡静去北京上大学,而周志远留在了省内。

后来的这些年,蔡静把周志远当成了自己的男闺蜜。和男友吵架了,就跟周志远在电话里聊上半天。遇到烦心事,周志远总能想办法让她开心起来。而周志远身边的女友换了又换,蔡静也时不时给他支招怎么哄女朋友开心。

大学毕业的第三年,蔡静和男友分手,逃回小城。不久后,周志远也回来了。两人时常约着一起吃饭看电影,感情好到可以勾搭着肩膀出现在朋友面前。就这样一路晃悠到28岁,各自被家里逼着相亲。

有天蔡静在上班的路上,接到周志远的电话,他说:“我刚才刷牙的时候突然想,既然我俩都单身,为什么不在一起,为什么要各自去相亲?”

蔡静愣在了那里,一整天都有些心不在焉。

而那天傍晚,当蔡静从公司大楼走出来的时候,周志远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楼下,这个向来把她当哥儿们的男人,变得有点局促。他轻声请求:“蔡静同学,请别拒绝我。”

那一刻,蔡静莫名地有些心动。兜兜转转,原来爱情就在身边。

恋爱后不久,她决定嫁给他。

3

结婚那天,场面有点感人。

蔡静看着人群里应付自如的周志远,昔日那个调皮捣蛋的小男生,帅出了新高度,也极其认真地在经营一份事业。她远远地看着他,一颗心变得柔柔的。而她也承认,这样的周志远让她安心,也让她对婚姻有了期待。

实际上,他们确实有过一段甜蜜期。有时周志远会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说:“唉,早知道我的老婆是你,当初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在别人身上,读书那会儿就应该直接跟你说,妞,做我女朋友呗。”蔡静听着,心里甜蜜得不行。

可这样的阶段并没有维持太久。有天早晨醒来,蔡静看着熟睡中的周志远,莫名地想起他的那些前女友,心情一下子跌到谷底。她将周志远摇醒,带着不满的语气说:“我刚才认真数了下,发现你谈过的女朋友好像都超过两位数。周志远,你太花心了。”

周志远被吵醒,有点懊恼。他揉了揉眼睛说:“但我最后娶的人是你啊。”

蔡静却不依不饶起来。她清楚地知道周志远的每一次恋爱,以及每次恋爱的细枝末节。那些细节具体到他怎样从牙缝里省钱给初恋女友买礼物,具体到他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见女神,具体到他因为某个前女友,成了名副其实的“厨神”。

做朋友的时候,蔡静会取笑他在爱情里犯过的傻,会大大方方地替他的爱情出谋划策。可当周志远的身份,从朋友变成相伴一生的伴侣,她开始在意他的过去。在意他在过去的时光里,曾经不遗余力地爱过别人。然后纠结于,现在的周志远,没有像他爱别人那样,热烈地爱过她。

蔡静觉得自己像是着了魔。只要一想到周志远的过去,就对他不放心。于是开始查手机查岗,规范他的朋友圈,熟练使用微信实时定位。有次周志远正和客户谈项目,没来得及回复蔡静的微信,她竟然直接要求视频连线。因为这事,周志远被客户取笑了一番。

那天回到家,周志远一脸不高兴。他看着她,有点无力地说:“蔡静,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们之间的那些默契,理解,以及惺惺相惜都跑到哪里去了?”

4

蔡静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她只知道,当周志远由朋友变成老公,她对周志远有了更多的要求和期待。

年底的时候,高中同学李浩从上海荣归故里,邀她和周志远小聚。李浩在上海开了一家咨询公司,算是混得风生水起。席间,李浩随意聊起新买的宝马,三年的人生规划,以及当“空中飞人”满世界跑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人和事。

听起来句句都是谦卑有礼,但其实言语间想要表达的,无非就是自己的聪明能干和远见卓识。被李浩这么一衬托,周志远怎么看都有点灰头土脸。

以前蔡静觉得,周志远虽然赚钱不多,但至少成熟稳重,乐观开朗,跟他在一起,日子像是被涂了一抹亮色。可是看到李浩,她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了。作为李浩的同龄人,周志远每天开一辆破捷达,在小城的事业单位混日子,怎么看,都有点窝囊。

这般一对比,蔡静说的话就有些刻薄起来,她当着李浩的面,挤对周志远:“你看看人家,混得多好。你乐呵于一个月涨了三百块钱时,人家可能正在美国跟老外谈合作。啧啧,这差距真是太大了。”

周志远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他给她使了个眼色,但蔡静装作看不懂的样子,继续表达对李浩的崇拜,以及对周志远安于现状的不满。回去的路上,周志远耷拉着脸,有点不高兴。

蔡静也闹心着呢,看到周志远摆一副臭脸色,更加窝火。她有点不屑地说:“生什么气啊?我说得又没错。瞧我们这日子过得,连去个国外旅行,都得犹豫个大半年。”

周志远看着她,生气地说:“蔡静,你到底有完没完?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那会儿也就我俩在一块的时候你会损我,在别人面前,给足了我面子。为什么当你变成了我的妻子,反而不肯顾及我的颜面了呢?”

蔡静被他这么一说,更来气了,她回他:“正因为你是我老公,我才更希望你变得优秀,变得让我在外人面前有骄傲的资本。如果只是朋友,我才不管你月收入多少,事业怎么样呢。”

周志远沉默了,蔡静也不再说话。两人的关系,像是陷入一个死胡同。

5

而就在这时,婆婆生病了。

是癌症中期。拿到诊断书的时候,周志远一下子蒙了。蔡静知道,周志远和妈妈的感情特别好。突然出了这种事,这个向来镇定的男人一时有点六神无主。

原本蔡静还在和周志远怄气,这会儿,她早就把心里的那点不痛快忘得一干二净。当务之急,是要找最好的医生来给婆婆做手术。那天晚上,蔡静翻出通讯录一个一个打电话,到处求人帮忙。通过层层关系,最后终于请到小城最好的医生。手术顺利,周志远总算松了口气。

出院那天,蔡静忙前忙后,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天晚上,她累得瘫倒在沙发上,周志远走过来,抱了抱她,疼惜地说:“谢谢你,老婆。这段时间,多亏有了你,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那样的时刻,蔡静突然意识到,在处理婆婆生病这件事上,她不仅仅是周志远的妻子,还是和他并肩作战的战友。她让他知道,无论怎样,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陪着他,共同面对人生里的变故。而这个共同面对的过程,让他们之间的情谊变得厚重饱满了。

这样想着,蔡静对与周志远之间的那点困惑,也就想通透了。

可能不仅是她,很多女人都会在婚姻里犯这样的错。对朋友会讲义气讲礼貌懂感恩,可对自己的伴侣,就会有很多额外的要求。恨不能对方既在外面替自己撑起一片天,又能在回到家的时候极尽温柔。一旦做得不好,便开始怀疑对方不爱自己。

实际上,婚姻里的两个人,也要像朋友一样相处。在婚姻里,也要保留一点友情。我们亲密无间,但我们也保持合适的距离。我们不仅是夫妻,还是朋友。

这天之后,蔡静和周志远渐渐以友情的模式来经营婚姻。意见不一致时,也能心平气和地商量,而不是仗着对方是爱人,就肆无忌惮地耍性子。他们在婚姻里,保留了朋友之间最基本的礼貌。这样的生活看起来有点平淡,却自有它的温情。

第76篇、爱情故事丈夫交易会

求婚女人专机

我被总编选中去参加这个相亲会的理由很简单:30岁的希拉里至今仍是一名单身贵族。要么接受这项任务,要么辞职走人。

“什么时候动身?”我问道。

“明天一早。”对我的识时务,总编显得很满意。当我走到门口时,他甚至送出了难得的祝福:“希拉里,祝你交好运!”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登上了飞往“丈夫交易会”的飞机。这架来自华盛顿的包机座无虚席,清一色全是女人。和蔼可亲的空中小姐对我解释道:“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每年这段时间,我们都要为前往求婚的女人组织专机。”

两个40来岁的漂亮女人迈拉和玛莉丝坐在我旁边。“亲爱的,想想看,成千上万的单身男人,随我们挑拣!”迈拉说。

玛莉丝高兴得直叹气“去年,我的一个女友爱上了一个养鸡户,他们在春天结了婚。”她转向我问:“你呢,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不知道。”

“怎么,你不知道!你正当妙龄,具有如此风姿,总不至于见了第一个男人就扑上去吧。”迈拉说。

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城里大小旅馆都贴出了客满的告示,大街小巷挂满了花环。孩子们向人们推销着别在衣襟上的心形纸片:红心说明已有心上人,白心表示可供选择。

总编需要一篇关于这个疯狂的“丈夫交易会”的文字,但眼前的一切都表明这不过是场大型广告活动,我将直言不讳地阐明观点,然后迅速远离这骗人的把戏。

翌日,我参加了大广场的集体午餐和舞会。“你想跳舞吗?”说话的男士套领背心上别着一个白心;褐色皮肤,深灰色的眸子放射出热情的光芒。

“这……”

“你不会,没关系,跟着我的脚步挪动就行了。”不等我表示反对,我已被他搂住了腰。

“我叫彼得,你叫什么?”

“希拉里。”

“法国人?……太好了。”他把我搂得更紧了。

“你想喝点什么?”他抓住我的手,拉着我朝酒台走去。他说他父亲在城外有个养马场。他和两个兄弟在马场干活,“你的职业呢?”

坦诚职业等于采访泡汤,我选择了隐瞒:“我是秘书。”

留下来,留下来

第二天是寻宝比赛。参赛者只能是一对男女,

我又和彼得在一起了。第一项活动是踩着一块涂了肥皂的薄木板,从一个装满水的槽子上走过。这——我不干。

彼得看着我,愁容满面;“希拉里,看在我的面子上。想想,要是我们得了第一就可以去南非旅游,是我们俩一

起去旅游呀。”

他真是痛苦万分。我让步了,把此行的目的抛到了九霄云外。彼得像个孩子般大笑,我喜欢他笑的模样。

我们第四名到达终点,得到的是安慰奖,每人一个可爱的长毛熊。“我要永远珍藏。”他说,“看见它就想起你。”

我无言以对,忙转过身去。一旦他知悉真情,肯定会忙不迭地把我忘却。

这天夜里我失眠了。我眼前闪现出玛莉丝容光焕发的面孔,闪现出见过的每一个人,在这三天时间里,他们将忘却生活中的所有不愉快。我要写就应该写这些。

第三天的活动最隆重。不光是学校放假,

而且大街小巷都被千奇百怪的彩车挤满了。

彼得村庄的彩车是一头独角神兽,一个用混凝纸浆糊的大胖子仙女骑坐在上面。彼得远远地伸手招呼我:“来,我拉你爬上来!”

我下定决心实情相告:不能再这么利用人家了!

“彼得……”

“别说话!听,我们村的铜管乐队。”我的勇气转瞬即逝,因为他含情脉脉的目光,因为与他的第一个吻,还因为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乘飞机返回巴黎了。

我心里一阵难受。我多想留下来,为了他而留下来。

“希拉里,你不能走,哪怕只多住一个星期,”彼得恳求我,“我们可以更好地相互了解。”他紧紧搂住我“我求你了。”

我的文章还未写完,但总编昨晚给我通了电话:“不必着急,但文章要好。”

“我留下来。”我真正变成“丈夫交易会”上弃家出走的小情人了!

我不是唯一的撒谎者

清晨,我们的小汽车离开大道,慢悠悠驶上坑坑洼洼的土路。在一片树林后面有一座巍然矗立的建筑物,四边有墙角塔。

“我就出生在这里。”

我该说话了,现在就说,不然就为时晚矣。

“彼得我不是秘书……”我嗓子发紧,浑身不自在。“我是记者,是来采访的。”我打开手提包找烟抽,心里告诫自己:“他大喊大叫也行,骂我一通也行,千万别闷头不语。”

一阵大笑使我猛吃一惊:“我一直把你当成一个温顺羞怯的法国女郎呢?”

“你恨我吗?”

“一点不恨。或者,不真恨。我也有话要告诉你…”彼得把车停在路边,前面不远就是他家了。“我和伙伴们打赌,我要从c丈夫交易会’上带回一个女人来。我一看见你,我就拿定主意c就是她了。’你当时显得那么茫然不知所措,那么脆弱无助。”

他真可恨,比我更坏。我举起手来要扇他耳光,“这么说,你的赌打赢了?”

“还没有。你要跨进我家的门槛才算。”绝对不可能的事!我们谁也不欠谁,该分手了。“送我去机场。”

彼得发动了小汽车,“是因为这个愚蠢的赌还是因为我?”

两者皆有。我最恨别人骗我。

小汽车驶上了通往纽约机场的大道。彼得还在喋喋不休:“我拥抱你的时候,是真诚的。我请求你留下来的时候。也是真诚的。”

“那是因为你那个赌。”

“别开玩笑了!希拉里,我真是喜欢上你了。不管你是秘书还是记者,对我都一样。说心里话,我希望你留下来。”

我目不转睛地盯住他:“为什么?”

“因为我开始爱上你了。”

转眼间,我们驶过了纽约城区,标志着机场方向的木牌出现在面前。“你还是那么坚定?”彼得把车子停放在机场入口处,最后一次问我。我下了车,不停告诫自己:千万别回头,千万不能哭。

“请问,华盛顿的飞机何时起飞?”

男职员翻看记事卡“17时8分。您买票吗?”

“不买。”我身后有人作答,是彼得的声音。他提起我的行李箱,像第一天晚上在广场舞会上那样,领着我就走。

三个月之后,我成为报纸驻纽约的记者,同时成为彼得·希拉里夫人。

第77篇、爱情故事爱情晚餐桌

他只是想有个人陪他一起吃饭,那是他心中最幸福的爱情。

亲爱的,减肥就是女人的功课

很多时候,我不能明白,罗拓怎会这样地热爱厨艺?这与他某知名公司区域经理形象太不相符了,每每想到此,我总是掩嘴窃笑。也正是因他沉溺厨房,惹得婆婆对我微词颇多,大意是:如她儿罗拓这般身价,我怎可以向厨房的方向差遣他?

最后,她负气搬出去独居。搬家那天,忿忿道:眼不见心不烦。我知婆婆并非那种街巷中传说的恶婆婆,她只是很爱儿子,爱得有些自私而已。

婆婆搬走后,家里一下子少了些拘谨的压抑,过分的轻松快乐是容易使人忘形的。

每晚,我幸福地坐在餐桌旁,等罗拓像献宝似地献上他活色生香的厨艺,日子幸福而安宁,直到春天结束,体重计很诚实地告诉我,体重增加了8斤,是夜,我将这一消息悲愤地告知罗拓,他竟用很不信任的目光看着我,并摸了摸我的腰:是么,你的腰还像过去一样细哦。

我愤怒地扒拉开他的手:少来了,无论你怎样说,以后,休想让我吃你烧的饭菜。

说完,我卷起被子连头带脚蒙上,罗拓艰难拱进来,将热热的气息呵到我背上:亲爱的,你不过是从赵飞燕向杨玉环过度了一下而已。

我扑哧一下,笑出声。

我认为,对于女子来说,保持身材和追求前途等同重要,我必须找回那个纤腰细肢的我,对于罗拓声言我不过是从赵飞燕变成杨玉环而已、他照样爱我的等等鬼话,是绝对信不得的。

据传,在诸多的减肥捷径中,不吃晚饭是最有效果的,于是,不吃晚饭便成了我首当其冲的减肥选择。

最初,罗拓不肯相信会有人拒绝得了美食的诱惑,我不得不承认,当色香俱全的饭菜袅袅地躺在饭桌上时,我的肠胃便开始了没命的咕噜,我只好躲到阳台看书,或是去楼下散步。

反正,我是不会让罗拓得逞的,因为我不想让我这个窈窕美女变成人人侧目的肥婆。

我终于可以很是从容地看罗拓吃下每一口饭菜,因为,我买了一种减肥嗅片,无论我曾是多么地饥肠辘辘,只要嗅一下,便食欲皆无。

远离晚饭的三个月,让我找回了从前的我。罗拓以为我将回到晚餐桌,可是,他不知,对于女子来说,减肥过程带着小小的自虐与自恋姿态,这些个感觉,为她们所爱。我亦是。

每个黄昏,我依然是托着一本杂志歪在沙发上,任凭满餐桌都是香艳翻天,因为嗅片,罗拓已渐然地放弃了诱惑我前去与他共同饕餮。他在温柔的餐桌灯下,慢慢咀嚼着美食满桌,偶尔,我们的眼神会在空气中相遇,他的眼里,有着低低的央求,我温婉地笑,然后继续看杂志或看电视。

孤单的餐桌

很久后的某个傍晚,当我目光缓缓地移到晚餐桌上,在一个短暂的刹那,我愣了一下,香水百合冷静地立在餐桌中央,那桌子,冷静地寂寞了多久了?我坐在餐桌旁,拼命地想,罗拓不回家吃晚饭究竟有多久了?不安的情绪,一丝丝地绕心而上。

于是,我给婆婆打电话,她似乎已在半睡眠状态,隐约还有电视声传来,听出是我,声音里的温度低了几许:哦,有什么事呀?

由此便知,罗拓必是不在,且这段时间罗拓必不是赖在婆婆的晚餐桌上,若是,凭婆婆绝不隐忍的脾气,早就劈头盖脸地指责上了,作为女人,怎能任老公日日在外蹭饭食?

我将一些问题咽回肚里,若问了,等于告诉了一个令婆婆愤怒的事实,便强做欢声道:没事,就是想问妈妈在那边住得是不是习惯。婆婆像是怀疑我的真实用心般地顿了一会,才嗡嗡说:很好,清净着呢。转而又问:罗拓呢?

我说:在洗澡呢。家婆又哦了一声,说没事了?催促挂电话的语气。

我飞快地给罗拓发了短信:在哪?想你了。发完短信,我将手机扔在一边,上网玩游戏。

手机屏幕上显示有条新短信,那一字一句的,像钉子,楔在心尖上,罗拓用短信告诉我:我在我妈家,很快就回,吻你。

我看着手机,眼睛又酸又涨。罗拓记得我与家婆的矛盾,以为我与家婆间的相互不屑使我定然不会主动电话家婆,可是,他错了。

他竟懂得充分利用我与婆婆间的矛盾。

在已婚男人的概念里,那些需要用谎言遮掩的去向,除了背叛,还能有什么?我开始发呆,然后大哭。

原来,优秀未必等于魅力,婚后竭力保持外貌不走型保持内心不落伍也不是爱情的保鲜招,罗拓,他究竟要什么?

我坐在那里,一句一句地筹备那些具有追杀效果的质问,它们像一群战斗力极强的士兵,整齐地排列在心里,只要罗拓出现,它们就将冲锋陷阵,将罗拓的谎言追讨得无处藏身。那么之后呢?我忽然地就茫然了。

所以,那夜罗拓回来,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待他上床后,将脸埋进他的怀里,低声地说:亲爱,我爱你。他的胸口,颤了一下,胳膊轻轻地圈上来。我睡在他怀里,到天亮。

临出门前,我看见他将昨晚脱下的衣服塞进了洗衣机,本想将那些衣服翻出来,在上面找一些蛛丝马迹,可拉开洗衣机仓门后,我又失意重重地合上了。

只想有个人陪着吃饭

浅秋了,街边有三三两两的渔民挑了刚上岸的海鲜在卖,望着那些令人唇齿生津的海鲜,我泪下潸然,为了让罗拓久看不生厌,我已那么久那么久没有吃过晚饭,可是,罗拓的心还是跑远了。我一口气买了很多海鲜,既然保持美好也是徒劳,我干嘛还要找借口虐待自己?我要为自己好好做一顿饭。可后来,螃蟹夹破了我的食指,对虾被我烧糊了,蒸鱼忘记了放盐……

我脑袋里装着即将破碎的婚姻,面对着一桌子被烧得残缺不全的海鲜,重重的搓败感终于让我抑制不住地失声痛哭。

罗拓就是在我哭得蓬头垢面时回来的,他先是皱了皱鼻子,然后从玄关一侧探进头来问:亲爱的,你烧糊什么了?

我愣了一下,就看见了他几乎瞠目结舌地望着这一桌面目狰狞的海鲜,我听到了一阵狂笑,从他的胸膛里滚出来,他几乎是冲过来,用不能确定的声音问:这桌菜是你烧的?说完,又围着餐桌转了一圈,忿忿不平地道:你竟然独自偷食不叫我回来一道吃……

我低声说:烧坏了,不好意思让你吃。

罗拓将信将疑地去夹糊掉的红烧对虾,我惊恐地看着他,我想,用不了一秒钟我就会看见他一个箭步向卫生间冲去……

可是,我看到他满脸都是幸福地咀嚼和吞咽,他说:亲爱的,你烧得太棒了,还有,只要你想吃,告诉我一声就是了,不劳你亲自下厨烧嘛。

然后,罗拓开了一瓶葡萄酒,我们一边说笑一边消灭那桌色香皆无的海鲜宴,吃着吃着,罗拓忽然望着我道: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最幸福的爱情就是天天被心爱的人陪着吃饭。

这句话,让我的心轻轻地颤了一下,那么多东西在我的心里幡然明朗,或许,他只是想有个人陪他一起吃饭,因为一个人吃饭的感觉就像荒原上的一棵树,孤单而落寞。

我偎在他胸前,仰望着他说:我会天天陪你吃晚饭。

后来我想,有些事,不知道就伤害不到自己,所以,我不会问,他的晚饭桌上曾经来过一位什么样的女子。

第78篇、爱情故事我的婚姻“保卫战

1

和朱默结婚,我是一路踩着众多竞争者的血泪冲杀过来的。因此,朱默格外傲娇,动不动就说:“你得对我这个得来不易的老公温柔点,要懂事,要感恩。”我曾被他洗脑过,可很快就发现,自己低眉顺眼的唯一好处,就是有了一个比我大5岁、重20公斤,食量是我两倍的巨婴。

我妈感叹:“我花了20几年都没教会你炒一道菜,可是现在,你差不多都可以做满汉全席了。”妈妈是发自内心的赞叹,可我不由得一阵心酸,她老人家20几年都没吃过女儿炒的菜,可女儿长大了,转脸就给另一个男人烹炒煎煮。

如果只是这样,我还没什么不甘心的,因为彼此相爱,付出也无怨言。可婚后不久,我便发现,婚姻并非这么简单。和朱默恋爱3年,每年我过生日,他都会送一件礼物。但婚后第一年,这个待遇就没有了。

生日那天,朱默没有任何要庆祝的迹象。我以为他忘了,谁知下班后,他打电话给我,说有个哥们请客,要带我去蹭饭。我以为他暗中安排朋友为我办了一个生日宴。赶过去才发现,吃饭的地方是一个颇为寒酸的饭馆,而且只有他哥们一个人。

哥们说:“我老婆回娘家了,一个人吃饭没意思,就把你们叫来了。”朱默大大咧咧地说:“别客气,都是自己人。正好今天我老婆过生日,給她放一天假,省得回家烧饭了。”

那一刻,我的震惊和屈辱,简直是车载斗量。原来他没有忘记我的生日,他只是认为,结了婚就可以抹掉那些繁琐的环节,不再需要讨好和奉迎。我终于明白:在婚姻里,无偿的付出,就像一只坏掉的自动贩卖机,既然它可以不停地掉出可乐来,哪个傻瓜还会往里面投币?

2

我决定不再义务为朱默免费服务,因为免费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可连一个生日礼物都得不到的女人,爱情在哪里?所以,我的服务,要收劳务费。

月底,我把本子拍在他面前,朱默目瞪口呆:“这些事也要收钱,做爱收不收啊?”我点头。于是这天,朱默抱着被子去了客房。

我们冷战了一周。一周后,朱默觍着脸,主动来找我和好。我接受他的求和,允许他拉手、亲脸。然后,我微笑着再次把那个小本子拿出来,摆在他面前。朱默立刻崩溃了,哭丧着脸说:“老婆,你要怎样才肯免费呢?”我没有回答他。

两天后,我收到一条巴宝莉丝巾,色彩粉嫩得都有点不好意思戴出去。但我仍然小心翼翼地把它系在脖子上,因为这是我婚后的第一件礼物。虽然他挑丝巾的眼光差了点,可我好歹让他明白了,付出是相互的,即使在爱情里,也没有白吃的午餐。

朱默说我凡事不按常理出牌,完全没有中国妇女固有的传统美德,比如温柔、贤淑、任劳任怨。他得随时提防着,以免被我恶整。但他话锋一转,说:“不过,当别人的老婆都很温柔、贤淑、任劳任怨时,只有我的老婆最有挑战性。”

3

真正的挑战,很快就来了。

有个暗恋朱默的女孩,是我在朱默的朋友圈里发现的,她总在朱默的朋友圈下面评论,还发一些语焉不详的话,什么“雨后的清晨,孤独的咖啡,无尽的残念”,然后艾特朱默。

这天,我偷偷登录朱默的微信,以他的名义主动找那女孩说话。我说:“最近手头紧,找你借点钱方便吗?”手机那端沉默好一会,然后,女孩问:“多少?”

我说:“10万。实在没有,5万3万都行。”手机那端再度沉默,我试着发了一个问号过去,系统显示“对方已不是你的好友”。

最能检验人性的,就是钱。小姑娘果然不负所望,她用她发育良好的智商判断出,能随便向网友借钱的男人就是垃圾,当然应该果断放弃。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朱默。

这天,我们一起看电视,刚好说到有个男人因为与游戏里的女网友搞外遇,妻子愤而剁掉他的手指的新闻。朱默开玩笑说:“幸好那个曾经喜欢过我的女孩消失了,要不然,被剁掉手指的说不定就是我。”我忍住笑,连连说:“好险,好险。”

看着身边这个没心没肺的男人,我以为自己心里会有一丝愧疚,然而并没有。

生活不是非黑即白,再正直清白的男人,也难免会在心里出现灰色地带。与其寄望于男人的自我约束和良知,不如主动出击,在事态发作之前,就把它扼杀在萌芽状态。

我这样做了,所以婚姻至今运转良好。

第79篇、爱情故事别以爱情为名,甩欲望的锅

一个女孩很苦恼。她和男友在上海打拼,她月薪四千元,男友送外卖,月薪一万五千元。她嫌弃男友的工作没有前途,说都不好意思跟父母说男友是干什么的。男友说:“要不这样,咱们分开一段时间,这样我就不用负担两个人的房租和开销,公司包吃住,一年攒十几万元,然后租个铺子做點小生意,体面些。”女孩一脸嫌弃,说:“这就是你想到的方法?你是嫌弃我花你钱呗?现在开销你都嫌多了?以后买车买房呢?我真的看不到未来。”

可是姑娘,你到底要他怎么办?要花人家的钱,又要逼人家上进,找更好的工作——找更好的工作是不是要停下送外卖的工作?停下之后,是不是又要学习更新更好的专业技能?学这些,是不是既需要时间,又需要金钱?你要继续花他的钱,他怎么停?他停不下来,怎么学技能?学不来技能,怎么找一个更体面的工作?

生而为凡人,大家哪一个不是挣命地往前奔?而你把自己盘在别人的身上,让别人背着你上路,你只负责拿爱情的小鞭子抽。这也就算了,你还拿他当耗子,你变成一只风箱,给他来个两头堵。再说了,买车买房是你的两大欲望,为什么要打着爱情的名义,甩“锅”给别人?

有时候,我觉得我对自己的女儿很残酷。她也刚刚大学毕业,正在打拼。她学历不高,找的工作也不理想,每天风吹日晒,很辛苦。我在一边看着,很心疼。但是,我就是咬着牙,不肯说“你不要干了,妈妈养你”,或者说“你不要那么辛苦,赶紧找个人嫁了,让老公养你”。

生活的苦是要她自己吃的,因为自己挣来的面包吃起来才香。当她拿着自己挣的薪水充满骄傲的时候,我才觉得,我哪怕是明天不在了,也不用担心她像电视上讲的那个懒小子:一辈子靠父母养活。父母死后,他连饭也不肯做,邻居送来的米面菜蔬都放烂了,他自己却活活饿死。

和女儿同龄的一个女孩,有次当着我面,特别高傲地说:“女孩就是要享受的,早早晚晚都有人养。”她出身农村,在大城市工作,月薪连自己都养不活,每个月都要快六十岁的父亲给她补贴两千元零花钱。可是,如果她父亲不在了,谁来补贴她呢?把前途和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是相当危险的。

这个社会总的来说,对女孩并不那么友善:女孩们既要努力工作,将来又要走入家庭;既要在社会上承担和男人一样的责任和义务,又在家庭中被要求照顾小孩和老人。你想嫁豪门?一旦闹婚变,豪门老公的婚前财产没有你的一分一毫。所以,女人能依仗的,不是爱情,不是婚姻,不是父母,更不是别人,只有自己。

就算现在有个男孩爱你,愿意迁就你。你不高兴,他请你吃大餐,给你买包包和化妆品。可哪天他不爱你了,拔腿一走。你这棵攀援的凌霄花,就会匍匐在骄阳暴雨下,最后必将枯萎。

的确,送外卖的工作是有现在没未来,但在没有可持续性发展前景的情况下,你还不赶紧配合他,从这口池子里多舀点水存起来,将来浇到别的地里,种别的菜,结别的瓜?

如果你想要他继续养你,那就换一把小点儿的舀水勺,否则现在把水舀干了,将来的幸福也就舀没了。要不你就和他一起苦一阵,要不你就找个更有料的男人缠一缠,总不能打着爱情的旗号,把自己欲望的“锅”甩给别人。

第80篇、爱情故事一生只想牵住你的手

我24岁生日的前一天,他把电影票放进信封里交到我手上。我拿过信封,看见电影票上写的是《怪物史瑞克》,还是下午场。

顶着热辣辣的太阳,我走到了电影院,等在门口的他,驼着背——也不懂是哪里带来的坏习惯,为此我是恨得直咬牙,心里总想能一掌拍去,背就永远直挺挺的。

电影是轻松的动画片,看完之后,我们到了中关村的拉面馆吃晚饭。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他忽然挑起话题。

我心知肚明,诡异地笑着点了点头,这小子终于要开口表白了,他若是真的求爱,我该如何回答才好?

他说:“我知道很多人说我,是喜欢你的。啊……嗯,我是喜欢你。”马上他又解释:“不过,那是朋友的喜欢。我希望我们可以是好朋友。”

我真的是特佩服自己,竟然能控制住抽对方的冲动。

“噢,那就做朋友吧!”说罢,我继续吃面喝汤。

饭后,我们得往三里屯赶,因为有几个朋友准备在一个酒吧里为我庆祝生日。从面馆走向地铁站,横着一条布满广告的隧道。隧道像一个很深很大的吸盘,抽干了我所有的心思。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突然说。

我回过头去,正眼对着他的脸:“当然,可以。”

“我可以……牵你的手吗?”他结巴得厉害,又连忙解释了一句,“到了三里屯地铁口,我就放手。”

看着他吞吞吐吐的样子,我没多想,就把手重重地拍在他手上,还不忘取笑他:“咦,你的手抖得是不是厉害了点?”隧道里的灯很亮,照得人晕头转向,当时我真担心他会一头昏倒。他轻声地又重复了一句:“到了站我就会放手了。”

他紧紧地扣着我的手,掌心一直在冒汗。北京的地铁里人头攒动,行人和我们擦肩而过,夹杂着笑声吵闹声,也有令人烦闷的沉默。此刻,仿佛所有的千头万绪都在嘈杂的人声中变得分明清晰,我只剩下一个念头:“不管我们是否真的能做朋友,更不管这条路我们能走多久,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拉着手走下去吧。”

我们出了地铁站,夜已深,远处亮起了整片的霓虹灯,把顶上的黑夜照出了一圈圈的光晕。本该在地铁口就放手的,他对我说:“可以到了酒吧之后我再放手吗?”

天啊,这个傻瓜。

今天,当我们回忆起这个晚上,还会忍不住泛起了笑——笑当时明明不想松手,所以希望小路能长长的没有尽头;笑明明心里对期盼的东西清楚得很,却口是心非,欲言又止。说来奇怪,这个晚上虽然过去了两年的时间,我们仍旧记忆犹新。

我常想起一句话,说爱情就是想触碰却收回的手。从来没有人对我说什么是爱情,我至今也不能说出个所以然。但是我懂得爱情最初的模样,内心狂野般的悸动,但表面上又是温柔和矜持。

我们拉着手走在喧闹的街道上,路边的灯光昏黄摇晃,他的脸在灯光下轮廓分明。

我们找了好久都截不到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三轮车,后面带着一个铁皮包厢,门都不能关紧。于是他一手牵着我,一手拉开车门,扶着我上车。上车后,他还要牵着我,费力地腾出另一只手抓紧门上松垮垮的锁。

我坐在他的身边,看着路上的楼房还有行人一个个往后退,我还能听见,他很靠近但不自然的呼吸声,仿佛在努力抑制自己的情绪。他一路沉默不语,只有一直握着的手,自始至终没有松开过。

三轮车停在了约定好的酒吧旁,他松开了手。此时街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只有零星的汽车从我们眼前驶过。

“你怎么不说话呢?”我问。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回答。

“哦,我知道了。”其实我知道个屁,一点也不明白。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人的感情是不受控制的,你要是控制它,心里就会挺难过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敢抬头看他。

沉默了一阵,我对他说:“走吧,他们等了好久了。”我起身就往酒吧里赶。

后来听他说,那天他跟在我后面,忍不住掉眼泪。

或许,心里明白却不知如何面对的爱,都是一场梦而已。

第81篇、爱情故事我有78枚结婚戒指

我跟张凡结婚时很穷,领了结婚证就成了一家人,没有摆酒席,也没有办婚礼。拿结婚证前他把我带到周大福,说是要挑一对结婚戒指。我看着标价后面的那一串零心底发虚,忙说现在需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就先别买钻戒了,以后有钱了再补不迟。

领完结婚证回家路过动物园时市场,我看中了一个地摊上摆着的一对戒指,不锈钢材质,简单的圆环上一个是螺母设计,另一个是螺栓的样子,可以将它们拧到一起变成一体。20块钱,我把螺栓款戴在他的无名指上,他把螺母款给我戴上,成了我们的第一款婚戒。

这对戒指我们只戴了3个月,倒不是我嫌它们不漂亮,而是张凡又觅回了让我觉得更有趣的新戒指。依然是对戒,但戒指上设计了一个微型像框,把我俩的婚纱照微缩打印出来,大小正好能从侧面塞进相框,举手投足,就能看见他在傻乎乎地笑,我在抿着嘴装淑女。

凡是看到了这枚戒指的朋友都赞不绝口,问我这是在哪儿买的。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因为这是张凡去广州出差时在正佳广场的一个小摊淘回来的,索价不过30块钱——但带给我的欣喜却是3万元的钻戒都望尘莫及的。

我就这样没了补买钻戒的念头。花5位数买一粒亮晶晶的碳戴在手上,哪有目前拥有的创意戒指更风光?它们或许廉价,但充满新奇;它们也许不登大雅之堂,可如我等升斗小民,又何必追求伸出手指让人炫目的质感呢?

我的这一决定让张帆感动不已,他夸我真是个过日子的好老婆。他于是开始给我买更多的戒指,当然也都是些便宜货,但每一款我都喜欢,因为他挑戒指很是精到……

我的手指甲很容易起毛刺,张帆在上海给我淘回一款有美甲功能的戒指,指腹处的那一截被设计成了有颗粒感的锉刀。手指甲有毛刺了,只需在戒指下边打磨一下,马上平整圆滑,非常实用。

比锉刀戒指更实用的是一枚跟它一起买回来的开瓶器戒指。戴在手上瞧不出端倪,但指腹处的设计别有用心。一次约几个朋友消夜时我戴着它,点了啤酒正要找服务员要开瓶器,我把戒指下端贴近瓶盖,轻轻将手往上一抬,啤酒盖就被干净利落地打开了。满桌人都大跌眼镜,说我这个戒指真是经济适用戒。

我在单位做财务工作,离不开私章。别人都是一枚中规中矩的印章,我桌上却是一枚戒指。需要用印章的时候,只需把这枚戒指竖立在印鉴处推着滚上一圈,我的名字就清晰地出现在了报表上。这枚内有玄机的戒指,是他去庐山旅游时,在一个小摊档定制的,只需等几分钟,工匠就可以将挑出的小字块嵌进戒指里,让它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圆环变成一枚印章戒指。

我们都是工薪族,所以买房时可选余地不大,只能挑那些小户型,比较偏的地段。当我们终于搬进那套不到70平米的小两居室时,我感慨地说:看来这辈子是没办法住上豪宅了。结果没过几天,张凡笑眯眯地掏出一枚戒指,说送我一套豪宅。

果真是豪宅呢,两层楼的大别墅,楼顶还有个游泳池——只是,这豪宅的面积太小了一点,因为它被浓缩在了戒托上,如果我只有蚂蚁那么大的话,或许能入住。张凡说这款戒指叫做梦想之屋。

因为有此前科,所以当我提出买车他当场答应不迭时,我就预感到我或许会收到几枚以汽车为主题的戒指了。果然没错,这次他给我买回了一套12枚以名车为主题的戒指,戒面上矗立的全是一些顶级豪车的车标——有劳斯莱斯的银天使、宾利的B形翅膀、玛莎拉蒂的三叉戟、法拉利的跃马、奔驰的三叉星……

虽然我们最后买的是一辆不到5万元的奇瑞QQ,但出门前,他总要逗我:车多了真烦恼,你觉得你今天是戴劳斯莱斯呢还是戴玛莎拉蒂呀?这一套戒指不过200元,却能让我们多出很多乐子。

我们戴得最多的戒指是在深圳定做的指纹戒指。在一家很普通的银器店,我俩在软泥上按出自己的指纹,店老板将指纹复制进模具,银水灌进去后,出来的就是一对印有我俩指纹的对戒了。我的戒指上有他的指纹,他的戒指上有我的指纹。

忽然想起了珍妮弗·安妮斯顿,她曾是全世界女人痛恨的对象,只因为她是大帅哥布拉德·皮特的女友。可就在两人终于黯然分手后,她的手指上多出了一枚华丽的戒指。她对此的回答是:没有白马王子,至少还有戒指。这么一比,我心中很是满足——虽然张凡没有白马也不是王子,但我却有78枚戒指……

第82篇、爱情故事幸福不需要两台遥控器

“韩剧!”“足球!”“足球!”“韩剧!”一个话题不变的争辩赛,于婚后每天晚上7点半在我们家客厅准时开始。

要看韩剧的自然是我,要看足球的当然是他。恋爱3年,那时候爱得晕头转向,哪里有时间守着一台电视机争论不休。什么韩剧什么足球,统统在爱情面前退后。谁能料到,婚姻会现实到如此的地步,好不容易统一了饮食习惯、作息时间、生活观点,关于电视的个人爱好却无论如何也统一不起来了。

那晚,我先是甜蜜蜜地哄着他,他只是摇头,一副糖衣炮弹轰炸不倒的模样。我恐吓他,做愤怒状,这小子当初对我百依百顺,如今却头一抬,破釜沉舟地说,勿宁死!姓韩的,我冲他大叫,我算是知道你了,当初那些好听的,说来都是假话。

他不甘示弱,姓李的,我也知道你了,当初那些柔情似水。都是做给人看的。

别忘了,遥控器在我手里,你别想得逞。

他蔑视地看着我,径直走到电视机前人工操作,《妻子的诱惑》马上不见了,屏幕上小罗纳尔多那副嘴脸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你给我换过来!我跳到沙发上。

不换!他搬个小凳子,嬉皮笑脸地堵在电视机前。

我拿着遥控器一顿狂按,小罗不见了,张瑞希那张温柔的脸真是怎么看都喜欢。停留了几秒钟,他的还击开始了……那天晚上,我们再也顾不得“要文斗不许武斗”的家庭原则,以行动开战,电视屏幕上不停闪动着小罗的身影和张瑞希的微笑。

我彻底生气了,一把将遥控器对着墙壁摔了过去,哗啦一声。他在电视机前站了起来,怔怔地看着我。我跳下沙发,一头扎进卧室换上外套穿上鞋子,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你去哪里,他在后面嘁,内部矛盾内部解决不行吗?我咣当一声将门摔上,我会怕了他?老妈家不过两站地。走过去10分钟就够了,让他跟着小罗过日子吧。我没走下楼道就被他追了上来,一把将我扯住。你看你看,电视你看还不行嘛,我还真怕你回娘家。

我转回身,盯看他片刻。

你看。他诚恳地说。

于是我跟他上楼,我老妈一贯对他如对儿子,他跟我老妈保证过会对我好,事事让着我。我自然晓得,这是他的软肋。

第一次正面战争,以我的胜利告终。那晚,我一手拿着遥控器一手拿着大苹果,身体占据着整个沙发,像只幸福的刺猬。广告时间,我扫一眼卧室门,门静静地关着,里面没有任何声音,我踮着脚过去将门推开一道缝,看他趴在电脑屏幕前,一脸的焦急和无奈……

我忽然有些心软,争归争闹归闹,到底是我爱的男人……再回到《妻子的诱惑》的浪漫中,幸福的刺猬竖着一身的刺开始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终于在再度插播广告时,我推开卧室门,脸依旧板着,你去看比赛结果吧,我困了。他转头看着我,不是还有一集?明天周末,我看重播。我悻悻地说。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臂,走到门边接过我手里的遥控器。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忽然回身抱住我,老婆,以后咱别争了行不?

是你争。我扬起头,将刚刚收起的刺再次张开来:是你刚才说那么狠的话。

好,是我错,我不该说那样的话。可是今天这场是决赛,我是真的很想很想看。以前无论哪次,最后不都让了你。

这次你也没告诉我,以前你说的重要赛事,我哪次又没让你。我依旧倔倔的。是是是,他连声应着。低下头试探着问,要不,我们再买一台电视机吧,何必为了一只遥控器伤害我们的感情呢?我想了半分钟,说,好吧。第二天,一台同样款式和型号的电视机进入我家,新的遥控器归我使用,他大度地将旧电视搬进了卧室,将客厅让给了我。

很长一段时间,他看他的球赛,我看我的韩剧,相安无事。可,这样的日子,我渐渐寂寞起来,他不再同我争遥控器,我也无须时时警惕地将它拿在手里,随手丢在什么地方,想找的时候还会找不到。故事再精彩,没有人同我分享,哪怕争论也好啊,我想。

同样拥有绝对自由观看权的他,一段时间后,总会找了借口跑到客厅在我旁边坐下,说,放广告呢。或者,吃个苹果,说,中场休息一下,出来放放风……慢慢地,他还主动关心起他口中那些“垃圾剧”的进展惰节,有一天晚上,竟然脱口说出了李英爱的名字。我吃惊地看着他,他被我看得脸红,像个羞涩的小男生,两只手在腿上纠缠来纠缠去不知如何是好,让我这只时时都准备张开满身刺的刺猬,一颗心彻底软了下来,将他的手指一根根拿过来,说,要不,咱们还是看一台电视吧,一三五你陪我看,二四六我陪你,一个人看电视,真的很没意思。

好!他说,声音大得着实吓了我一跳。

一台电视就此闲置起来,我们恢复了共同看电视的日子,保持和平共处。但好景不长,没坚持到一个月,两人的本性又一点点浮出水面,遥控器再度成为争夺目标,新一轮的争端又开始了……只是,不管怎么争,他再也没有说过那么狠的话,我也再没有使用过回娘家的杀手锏。那些争端,最后都找到合理或不合理的方式解决了,结果是,要么我陪他看球,要么他陪我看韩剧。总之,输了的要做旁观者,不得离开。

这样争争闹闹的日子里,我怀孕了。他说,给我生个小球星吧。我说,不,我要生个韩国明星一样的女儿……那么多的夜晚,我一边打瞌睡一边陪他看足球,他一边陪我看韩剧一边偷着发信息询问赛程,两人都会委屈地嘟着嘴,在对方节目的广告时间里,飞快地拿着遥控器换台……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肯在同一个屋檐下分开在两个小天地。

这是一种特有的幸福,因为我们手里,共同握着爱的遥控器。

第83篇、爱情故事华连卡的爱情故事

我结婚了,是和当地中学的希腊文教师别里科夫。

婚礼上,他是那么可爱,西装熨得笔挺,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当然少不了他英俊的脸蛋儿。他在婚礼上紧张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弟弟似乎不太高兴,整个晚上坐在角落里生闷气。不过管他呢,这是我的婚事,与他无关。

就这样,我与新郎开心地生活了两个月。

一天,我与邻居太太们逛街时买了一条花裙子。回到家,我满心欢喜地穿上了新裙子,想给别里科夫一个惊喜。“吱呀”,是他下班回来了。我忙走到门口,等着看他惊喜的表情,想象着他充满爱恋的眼神。可谁料,别里科夫一见到我,浑身仿佛触电了一般,倏地往后退了几步。他的脸先变红,又变白,好一阵子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我,之后又猛地回过头去。他的耳根还变换着颜色呢!这个害羞的人儿!我在心里偷笑着。

过了一会儿,他才哆哆嗦嗦地转过身来,用颤抖的声音说:“华,华连卡,你怎么,怎么穿这样的衣服?”我被他滑稽的样子逗笑了。他见我笑了,脸又涨红了,活像一个熟透的番茄。他左右看了看,轻手轻脚地走进屋来,把门关上,仿佛一个做错了事怕被父亲发现的小孩儿。他凑到我身边,用近乎耳语的声音问道:“华连卡,你要穿这件衣服去外边走动吗?”“当然不会,我这是穿给你看的呀!”我故意逗他。他的头又低了下去,脸上红得像要滴出血来。不过,我刚刚的那番话像是给了他些许安慰,别里科夫的颤抖没那么厉害了,嘴里念叨着什么:“那就好,那就好。”说完,他脱下了大衣,像是落败的动物一样逃进房里去了。

禮拜六晚上,我参加了当地太太们举办的家庭戏剧晚会。那可真是快活的一晚。可惜,别里科夫有事不能来,我走在路上想着。回到家,已是晚上八点。一开门,迎接我的不是温暖的气息,而是别里克夫那苍白的脸。他坐在那里,大衣也没脱,帽子也没摘,似乎坐立不安,脸上汗水直流。

见到我回来,他十分激动,猛地站起来:“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去参加家庭戏剧晚会了……”

“什么?家庭戏剧晚会?”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他打断了。他的眼睛瞪得像两个铜铃那么大,脸上的表情也夸张得很,像是见到了一头可怕的熊,他额头的汗水更多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接受了这个事实。他用手帕擦了擦额头,挣扎着站起来。他好像这时才看到了我的花裙子,脸色瞬间变得跟死人一样:“你,你的裙子……”

我有点儿不高兴:“只是一个家庭戏剧晚会,至于这样吗?”

“那,那你是怎么回来的?”

“你的同事伊万送我回来的。”

一听这个名字,他仿佛被人揍了一拳,连站都站不稳了,靠着墙瘫软着。他的脸色与雪的颜色无异,汗像瀑布一样流了下来。他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良久,他才咬着牙齿,说出了一段并不清晰的话:“天!一个妇女,竟穿着这样的衣服去参加集会,还,还在八点以后,和一个单身汉,一个有夫之妇和一个单身汉,走在一起。华连卡,你怎么能这样?这可不是一件合规矩的事情。若是其他人,若是督学、当局听到了这件事,他们会怎么想?”他抱着脑袋,嘴巴里咕哝着什么当局、规矩。

我有些生气:“不就是一次家庭戏剧晚会吗?”

“就是,你就是……”他猛地抬头,表情诡异,“当局可没有允许这个!”

“可是也没有禁止这个。”我反驳道。

他的脸更苍白了,拉得更长了。“乱套了,乱套了,全乱套了!”他摇着头,“若是别人知道了,怎么办?他们会说,我和我的妻子……这怎么行?这怎么行?”

“那就离婚!”我彻底怒了。一晚上的好心情全被他糟蹋了。他一点儿不在意我的感受,只在意他的面子。我可是他的爱人,他怎么能这样对我?我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耳朵里嗡嗡地响,眼睛里蓄满泪水,扭头朝门口走去。

他急了,上来拦住我:“你要去做什么?”

我看见他那张紧张的脸就来气,一把推开他的手:“去我弟弟家!”

“什么?怎么能这样?被别人看……”

我猛地摔上门,气冲冲地走下楼梯,消失在夜色中……

第84篇、爱情故事我确定你就是我的永远

我和陈小南有一段固定的对白。

我问:“小南,你爱我吗?”

他面无表情地回答:“爱。”

我接着问:“有多爱?”

他说:“很多爱。”

我最后问:“爱多久?”

他仍然面无表情:“爱到死。”

然后,我们两个笑翻在地。

这段对白,是我们模仿一部香港电影中的台词,更像是我们之间的一种游戏:

其实,我们的故事很俗套。

两年前,陈小南按揭了一套三居室,他建议我投资一半,我拒绝;他建议我租他的房子住,我当然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可还是嚷着“我是要付租金的”,然后搬进了他的新房。我把租金交到陈小南手里,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本人不是白吃白住的主儿。”他赞:“佩服,佩服!”

我们开始了准夫妻生活。每个月的发薪日,他顺理成章地收我的房租费、水电费、生活费。每次他都不忘告诉我,所有的费用并不是均摊,他六我四,因为他是大男人嘛。我心里不屑一顾:要真是大男人就不会收我一分钱了,再有,他的存折总锁在抽屉里,是防着我吗?

和好朋友茶荼唠叨小南的“贱相”,荼荼说:“小南只是个普通白领,每月要付房贷,平时还要买礼物讨你的欢心。你们住在一起,共同承担花销无可非议。当然了,你内心的那点委屈我是能够理解的,我们都是女人嘛,都希望男人慷慨大度。”

陈小南提了几次结婚的事,见我不来劲,他也就不再提了。“其实现在这样和结了婚也没什么区别,不就是一张纸吗,不要也罢。”

我白他一眼,呸,我还不想花样年华就做他的黄脸婆呢。

那天阳光很好,醒来的时候床边已是金光一片。我嘀咕了一句:“这么好的天气,关在空调办公室里真是浪费。”小南涎着脸阻止我下床:“那就不要去上班了。”“不上班你养我啊?”“我当然养着你了。”“哪天我失业了,你可要说话算话啊。”小南扯着喉咙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还好,没有迟到。刷完签到卡,人事部经理冲我招手:“你来一下。”进了会议室,已有几位同事在坐。人事部经理开了口:“最近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不得不与一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大家三个月薪水……”

我抱着自己的物品走出写字楼,阳光依然明媚。我给荼荼打电话,有气无力地告诉她:“我失业了。”荼荼安慰了我几句,问:“小南知道吗?”“还没跟他说呢。”“你可不能失业又失恋。回去对小南温柔一点,做他喜欢吃的菜,再买一瓶红酒。”荼荼谆谆教导我。

回到家,我给小南打电话。他调侃地说:“你真的请假在家里晒太阳了?”

我说:“不是,我被炒鱿鱼了。”

“开什么玩笑呢,你怎么会失业。”他笑说。

我终于忍不住哭起来:“是真的……”

静默半晌,我以为他会安慰我,然后说“没事没事,有我养着你”,可是我听到他的声音突然变粗了:“你可真能折腾!”然后“啪”地挂断了电话。

我呆住了,气不打一处来,“砰”地一声把红酒瓶砸碎了,殷红的酒汁四溅。想一想,早晨的戏语犹在耳边,可现在他居然连一句安慰话都不肯说。

直到晚上10点,小南才回家,一进门就冲我嚷:“你怎么回事啊,现在找份好工作多难。你可真是的,这几年在公司里是怎么混的。”

我生生咽下了心里的气。我已经失去工作,不能再失去爱情。我强笑着说:“早晨你还说要养我呢。”他语塞,转过头看着地上的一片狼藉,生气地指责:“把家里搞成这个样子,你就不会收拾一下吗?你这种人,哪个男人敢养?”他踩过那片狼藉,走进卧室睡觉。

我欲哭无泪。

我一个人呆在客厅,看那些影视剧中的风花雪月。男女主人公说“永远”的时候都眼含深情坚定无比,我在黑暗中陪着他们欢笑、流泪。以前,每次看到这种煽情的场面,小南便会拥住我在我耳边说,他也是我的“永远”。

第二天醒来,我身上多了一床棉被,小南早已出门。晚上回来,他顺路买了饭慕,问我要不要吃。我赌气地说不吃,他独自吃了饭,然后说有事便出门去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我开始四处求职。以前我是个挣多少花多少的人,没有半分积蓄。和小南在一起的这几年,他买下了房子,而我呢,只有一柜子衣服和一抽屉化妆品,当不得吃当不得喝。

人才市场,人山人海。我向一个摊位递上自己的资料,人家看都没看便说,回头再通知你是否面试。我还想说什么,人家已满脸不耐烦。我懊悔不已,早知今日之冷遇,以前在公司里做得努力一些,也不至于丢掉工作吧。

我慢慢在街上走,经过哈根达斯的店面时,看见靠窗的一对年轻男女正甜蜜地边吃边谈。我突然恨得咬牙:是小南和他的前女友小烟!小烟如今是外资公司的主管,和失业的我相比,她当然风光多了。

失业不能失恋,失恋不能失志。哼,要不是失业,我还看不清陈小南这个男人的真面目呢,这才几天他就移情别恋了。

我心里打定主意,在失恋这件事上,与其被他炒,还不如主动一点先炒了他。

爱情没了,尊严要有。

我正收拾自己的东西,陈小南回来了。我巧笑倩兮:“恭喜你从此甩掉我这个大包袱,没有人会要你养着了,你把自己的心放回肚里去吧。”

看着我的行李,他急了:“这几天我到处给你联系工作,看人冷眼,心情烦躁,所以没顾得上安慰你。”

我冷笑:“那你顾得上和别人旧情复燃?”

“你是说小烟?她现在是外资企业人事部主管,我托她帮你找工作。因为还没有眉目,我不想告诉你,怕你多心。”

我不肯相信他的解释。

他说:“其实,你不工作也没什么。我想了,我们结婚吧,要个孩子,我养着你们。”

我一愣,随后拎起行李就往门外冲,我才不要再听他虚伪的诺言。

他拦住我:“你的东西都带上了?”

“放心,你的东西我一样没拿。”

“可是,这房子有你一半啊。还有存折,你也要带走,那些都是你每月交给我的钱。再有,最最重要的是,我也是你的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房子有我的一半,存折也是我的,这个臭男人也归我?

我哭了:“你这几天一直冷淡我,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你呀,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要惩罚你。”小南用他的唇覆住了我的泪,“快说,你要嫁给我……”

我在他怀里放声大哭。这个男人,居然在我失业的时候向我求婚。这个斤斤计较的男人,这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注定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永远”?

我们有了一段对白。

“小南,你爱我吗?”

“爱。”

“有多爱?”

“很多爱。”

“爱多久?”

“爱到死。”

第85篇、爱情故事给老婆一个“好评”很难吗

在哥几个的小聚场合,说到自家的那一位,有位男士是这样评价老婆的:只要我出差三五天,家里头那个乱——书和碟片在地板上堆成了山;大大小小的杯子里,不是茶垢就是咖啡渍;衣服堆满了洗衣篮;被子没叠,当然更别指望挂出去晒;满池子油腻腻的菜碟;花瓶里的野花和芦花都抽穗飞芒,扬了一桌一地的芒花儿……您倒是说说看,有功夫看书看碟,插花冲咖啡,就是没空收拾一下屋子,这还是一当老婆的啊?

大概是好久没逮着机会控诉老婆了,该男士喝一大口酒继续说下去:文艺女青年娶不得啊。早年,我还指望她能历炼成我妈那样的人——我妈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从没让我们爷仨叠过衣服添过饭,更别说下厨煮饭了。

可在我们自己的小家,要是我不下厨,她做出来的饭简直没法吃。这么说吧,我会觉得回了家还在吃盒饭,而且大师傅手忙脚乱,菜都有糊味;她擦地板的速度比我妈快N倍,擦完了,地板仍然是花脸;生了孩子,我妈来照顾她时,一晚上起来三五次给小孩掖被子,我妈一走,孩子从小床滚下来嚎啕痛哭,冻病了好几次。

您猜,这懒人想出了啥招?她买了个睡袋,把孩子一股脑儿塞进去,然后在四周铺好垫子,对我说:这睡袋品牌是美国大兵野战露营用的,可以直接睡在冰地上!我就没见过这样对孩子不上心的妈,也不知她给孩子灌了啥迷魂汤,孩子现在到了青春期,视她为精神偶像,有心事会跟她夜话到三更,还说将来就要做老妈这样的文艺女中年。天,要是真如此,不知又要祸害哪家小伙子了。

听这位男士的评论,你一定以为他老婆是个不修边幅的家庭主妇,可事实是,他老婆一面在大学教书一面修完了博士学位。比她的博士名头更响的,是她的影评人和书评人的地位。有个出版界的朋友说,她最擅长发掘那些枯躁刻板的书中蕴藏着的趣味,经她推荐的社科类书籍经常进入排行榜前十名。她能用3种不同产地的咖啡豆调配出酸度和香醇度最佳的咖啡,能烤地道的牛角面包,能设计银首饰,能把一个阳台改造成舒服的茶室,家里墙上的油画都是她自己画的……为什么在她老公眼里,她却那么懒、那么低能呢?

东方男人好像是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自家人表扬自家人,不好意思,很伤男子汉的脸面;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比起我妈的踏实能干、隐忍宽容、全心全意,她差远了——她统共只有半颗心在家里。”

其实,时代不同了,有一半心给家人已经非常不错了,还有一半心,那得给自己、给工作、给朋友啊。一次聚会上,我见到了这位女博士。我建议大家做一个小游戏:所有的女人,把自家老公的特点写在纸卡上,供大家集体传阅。不到5分钟,女博士就写好了:他很会收拾屋子,哪怕我刚刚交完稿,家里像刮过龙卷风;他很会做饭,煎的鱼从不破皮;他擦出来的车子,直接可以去参加博览会;身为建筑师,他的图纸都有备份,从未出过差错;他对女儿很有耐心,当年是个会编故事的超级奶爸;他对爸妈很有孝心,对岳父母也礼数周全……看了这些评价,我不由暗笑一声,问她:“知道你老公给你打多少分吗?”

她若无其事地说:“知道。”

“那你还毫不吝啬地给好评?”

“知道当年苏东坡和佛印见面的那段典故吗?东坡说,佛印在他眼里是俗人一名;佛印说,东坡在他眼里是活佛一名。谁更心安理得?”

老婆有如此心胸,那位男士给个“中评”都说不过去啊,妄论给“差评”了。

第86篇、爱情故事谁说签婚前协议的,就不是爱情

一个女读者找我倾诉,她说自己有两套房产,现在考虑结婚了,想跟男友签婚前协议,又怕被人说现实,更怕男友认为自己绝情。事实上,此前就有女读者咨询过同样的问题。那名女读者收入是男友的数倍,想签协议明确婚前财产,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当时评论区就骂炸了。观点一:女人比男人收入高,就要签婚前协议,那男人比女人收入高呢,男人要跟你签协议,你心里好受吗?观点二:还没结婚就想离婚分财产,太让人心寒了。观点三:原来所谓的婚姻,就是一场利益交换,白纸黑字没有一丝人情味。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唉,弄啥呢,签个婚前协议,搞得要死要活的。现在约定财产范围,就痛不欲生、太心寒了,以后闹到法庭上大打出手,反倒相信爱情了?

讲真的,我特别怕在感情里拎不清。你跟他讲理,他跟你讲情,你跟他说权利与义务,他说你根本就不爱我!这种没法讲理的人,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因为现代婚姻制,原本就是理性的契约,谁不是白纸黑字领的证?

我见过许多婚前对各种权利义务闭口不谈,婚后却因为房子、积蓄、生活费、抚养费闹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的,那姿态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为什么我支持婚前协议?因为婚前协议约束的,不是那个恭良温俭让的有情郎,而是双方撕破脸皮后唯利是图的险恶之人。而你要相信,真到了那一天,什么山盟海誓都没用,白纸黑字才最管用。

有人看到这里,又要对爱情失望了。打住!这跟失不失望没有半毛钱关系,这只是人在婚姻中寻求的自我保护。

李诞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不是我们去保护婚姻,而应该是婚姻保护我们。两个成年人,要把最坏的事情都说好,将婚姻这个壳做的足够坚固。坚固到什么程度?就算婚姻没有了,它还能保护我们。

我深以为然。就像盖房子,你一块砖,我一片瓦,我们一起盖一座房子,遮风挡雨。而不是每当风雨来临,只能用肉体凡胎去堵,都是血肉之躯,经得起多少风雨?

从小,妈妈就教我一个朴素的道理,叫“先小人、后君子”,婚姻中同样适用。先把财产问题捋清了,谁也不沾谁的光,谁也不惦记着谁,往后的日子反倒好过。相反,一开始记挂着颜面,什么账都未曾算过,真到了柴米油盐跟前,总有撕破脸皮的时刻。

爱不能抵御一切,这是成年人该有的自知之明。既然如此,就让更能抵御风险的东西,来保护我们,比如一纸协议。今天看来兴许冷酷,明天却能为双方留下最后的体面和尊严。

事实上,要我说,除了财产协议,两个人步入婚姻前,该协议的事还有很多。

生几个孩子。双方对生育是否有独特的偏执,生一个还是两个,是否执念于生男孩或女孩?

工资是否共同保管。谁来管钱,谁来支付家用,一方失去工作或女方处于妊娠状态,谁来承担经济压力?

还有要不要跟老人一起住、如何分配家务……这些看起来啰嗦不堪,但真到了婚姻跟前,你会发现一次约定能够避免无数次争吵。

我结婚那会,妈妈曾提了一条要求,要我务必跟丈夫约定清楚——今年在婆家过年,明年就必须在娘家过年。当时我覺得太小题大做了,多大点事啊,干嘛非得提前约定?直到这些年春节,看到朋友圈那些几年没回娘家的女儿的控诉,我就深感一条朴素的智慧:所有打败婚姻的,原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事啊。

第87篇、爱情故事触不到的恋人

有一天秦大可和我说,想把准备结婚的房子卖掉,我手上茶杯一抖,差点掉在地上,试探性地问大可:“你和宁泉吵架了?”大可摇摇手。

当初为了能和宁泉结婚,大可倾尽私产在江苏老家的郊区,快和山东交界的一个偏僻地方首付了套房子。我问他有多偏,大可眼圈一转说:“晚上我睡觉一翻身,山东移动就欢迎我了。在家里打电话得找准位置,要不然算漫游。”

秦大可大学时学的是西班牙语,语言学院里男生是稀有动物,被像宠物一样养着。机械学院的哥们儿问大可,语言学院男生真的那么吃香吗,大可眉头一紧:“就我这熊样的,都特别抢手,你说呢?”

大可确实不好看,因为缺乏锻炼甚至显得有一些臃肿。而宁泉是那种从来都懒得收拾自己的女生,长相普通,有些婴儿肥,平时扎一束马尾,一身运动装,洒脱得像是体育学院的学生。两个人在跑步时相识,一张嘴打招呼发现说的都是家乡话,细聊以后得知两人的家离得也出奇近,种种缘分促使,二人便默默地结成了跑友……

不能再平凡的一对了,也都习惯性自嘲,用他们两口子的话说,这就叫比翼双“瞎”。

毕业后大可去了一家外企,而宁泉放弃了自己的专业,选择了在大学时就已经开始学习的烘焙,成为一名西点师。独立自主经营,每天早早起床,准备一天的食材,电商微商一起做,生意火爆,想要吃她做的马卡龙或曲奇饼,要提前几天才能预订到。

除了西点,宁泉也非。常喜欢吃鱼,每次朋友们去他们家聚餐,除了美味的西式糕点,大可和宁泉还会合力为我们做上一条鱼,有时清蒸,有时红烧,好吃到不行。奇怪的是,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人没有参与做鱼的过程,即使食材调料以及火候都一样,味道也会大打折扣,为此朋友们还做了一次实验,宁泉单独做,味道太一般;大可自己做,简直不能吃。

我们看着厨房油烟机上贴了许多小便笺,写满了拿捏调料的细节,暗自感叹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生一对吧,有时候也劝他们两口子开个餐馆,中西合璧的那种,一准能火。

每次一聊到这儿,宁泉总是说,等钱攒够了,就开一家咖啡馆,卖研磨的咖啡还有好吃的西点,到时候大可就坐在前台里收钱,我们来蹭饭通通免费。

这是宁泉的愿望,她一直心心念念想有一家自己的小店,卖自己做的糕点,再研制一种新式咖啡,以爱人的名字命名,关于这家店,她曾有太多心思,也有无数种幻想。

毕业的第三年,宁泉忽然丧失了厨艺的感觉,或许是职业疲劳期,日子到了最让人抓狂的状态,可怕的不是苦,而是失去了曾经自以为正确的方向。

一个晚上,宁泉的手被烤箱烫了一个水泡,大可默默地帮她抹药,宁泉说:“你看,现在连这些吃饭的家伙都开始欺负我了。”

大可小心翼翼地上着药,头也不抬地对宁泉说:“我们开家店吧。”

宁泉吓了一跳,也有些感动,但还是强忍着激动理智地说:“我们哪来的钱啊?抢银行?

大可重复了一遍:“我们开家店吧,不用太大,是你想要的那个样子就好。”

宁泉没说话,但是手上的伤不那么疼了。可是第二天,两个人就没能那么和平地坐在一起聊天了。大可想把房子卖掉,算是创业的第一桶金,同时他也申请了公司的外派,薪水翻倍,但要在阿根廷待上十四个月,加上预支的薪水,应该足够开店了。宁泉怪大可为什么不和自己商量就一个人做了决定。两个人吵到最后都没话了,只得坐在床的两边互相置气。

最后大可先开口:“我只是想帮你把这家店开起来。”

宁泉鼻子一酸,好像体会到了爱人的那种想尽全力给你最好的,却总是搞砸一般笨拙的爱。到了嘴边的气话又被噎了回来,不知道说什么,她转过身两只手将大可的圆脸揉成一张饼。

大可出国的前一天晚上,他们在菜市场里挑中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鲫鱼,那天他们再一次找到了当初的默契,就像热恋时那样,大可将每一块鱼肉中的刺,小心翼翼地挑出来,放进宁泉的碗里,两个人把完整的一条鱼,吃得只剩下化石一般干净的鱼骨。

第二天他们在安检口分别,宁泉好像有些后悔,她拽着大可的袖口说:“要不,咱们不去了?”

大可一下就笑了,他揉着宁泉的头发,在耳边轻声呢喃道:“放心,等我回来。”

收到大可的第一笔钱,是三个月以后。因为网络不好,宁泉在视频里看着大可卡带一般说:“你,收,到,了,吗?”

在大可那一头,宁泉也是一个动作接着一个动作的蒙太奇切换。宁泉用手一遍遍摸着屏幕上大可的脸,没有温度,冷冰冰的触感,因为摄像头焦距较短,大可没有发现这个细节,他只听到宁泉用带着哭腔的声音一遍遍回答说:“收,到,了。我,收,到,了。”

春天时,他们的钱够开店了。开张那天,好友们坐在桌子前,一起和大可视频,我们这边是下午五点,而大可那边却是早上六点。宁泉拿着手机在店里走,让大可看看这,看看那,有服务员调皮地对着宁泉的手机说:“老板好。”

手机那头的大可笑得格外开心,连坐在店内另外一角的我,都听见了“咯咯”声。

店里的咖啡师麦姐,是大可同学的姐姐,今年三十多了,一个人靠着手艺,走了许多地方,生活过许多城市,有时候一个人坐在店门口抽烟,看路上的行人,总给我们一种看破红尘的感觉。

有一次店里的客人聊天特别大声,一个男孩和身边的朋友说:“一杯咖啡几十块哎,你们说为什么要这么贵啊?几十块买书可以看好久呢。”

麦姐在柜台里一边给咖啡拉花一边说:“因为你买的不仅仅是一杯咖啡,它还是我的记忆、我的过去、我的感受,有可能是我喝过的一种味道,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情绪,总之,你买的是我人生的一部分啊,那你说它为什么不能值几十块呢?”

男孩瞪大了眼睛看着吧台里的女人,低下头细细地品了一口咖啡,有些苦,又有些涩,但是真的蛮好喝。店里的人们都把目光投向麦姐,宁泉隔着人群看见一个阅遍红尘的文艺女人形象,跃然于吧台之上。

南美的太阳很大,晒得大可很黑,宁泉说你回来别干翻译了,当演员吧,就演中年包青天。

大可总是自嘲工作忙累成狗,打趣和宁泉说:“我倒是觉得自己适合演狗头铡。”

有一段时间咖啡馆没什么客人,人不敷出,屏幕前宁泉总是唉声叹气,大可安慰她说:“做生意一开始都是这样,慢慢运转开了就好了,别着急,有赔就有赚。”

但是咖啡馆生意并没有好转起来。算着大可回来的时间,还有半年多。半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长是因为没有一对爱人天生就有异地恋的天分,思念每时每刻折磨着他们,回忆不声不响,把时间和疼痛都拉得很长。短的是因为宁泉还没有做好准备,没有把这家咖啡馆弄得风生水起,有模有样,她怕大可回来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在国外打拼,换来的居然是一个烂摊子,她实在是没有勇气面对爱人的付出和失望。所以这种惧怕却又盼望的纠结情绪,一直煎熬着她。

直到收到大可的第四笔款,咖啡馆附近搬来了一家外企,生意奇迹般好了起来,店里经常一半是国人,一半是老外,经常有‘人打电话来订西点或是咖啡。宁泉还研制了一种新口味的咖啡,名字就叫大可,虽然没有什么人点,但是店里的人都觉得“大可”的味道很不错。

麦姐辞职的那一晚,宁泉喝了很多酒,两个女人坐在空荡荡的咖啡馆里酒气熏天地声讨着异性。麦姐告诉宁泉,她爱过一个男人很多年,那人儒雅得像是书里的角色,声线性感,谈吐从容,但就在他们要结婚的前几天,男人逃了婚。麦姐不堪受辱,便一个人离开了家,开始了漂泊的生活,这一漂就是五六年,她之前没打算来这里。是她得知大可为了能圆宁泉的心愿所做的一切,自己第一次有些感动,就答应为宁泉打工,暂定一年半为限。

而最让宁泉记忆犹新的是麦姐和她说:“这一趟异国之旅没有人知道结果会如何。大可也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因为这次异地而分手,你也不知道这家咖啡馆能否让你们的感情变得更牢靠。但是大可教会我一个道理,那就是你不能在拥有爱情时惧怕失去爱情,更不能像我一样,在失去爱情以后憎恨爱情。”

晚上,宁泉掏出手机点开大可的微信按住语音键,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挤出一句:“谢谢爱人,谢谢勇敢。”

谢谢时差,谢谢距离,谢谢昼夜的陪伴,也谢谢关键时刻的孤单,她不再惧怕每月的盈亏和努力之后不尽如人意的遗憾,她学会了好好经营生意,好好经营自己,她终于明白那些不安和恐惧都是源于自己的弱小和故作愤怒的情绪,她把对一个人的感情全部倾注于双手,认真对待每一样食物,做的东西越来越美味,她变得更加淡定,学会了安静地等待一个人,理智地选择方向和脚下的路,温柔地与生活相处。

夏天刚刚到来的一天早上,咖啡馆里没有人,一个脏兮兮的男人坐在窗边的座位上昏昏欲睡,样子像是跑路的逃犯。宁泉刚走进咖啡馆,服务员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和她说:“老板娘,那人一大早就坐在那儿,好像来找茬的,问他要什么,他说要一条红烧鲫鱼。我说我们这儿只有西点,他还是坚持要鱼。”

宁泉转身仔细打量着这个胡子拉碴头发蓬松的脏男人,他斜靠在座椅上睡得特别香,婴儿一般,放松得不像话。宁泉几乎快认不出来这个人了,他瘦了,沧桑了,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回来了。

有人出去买鱼,一大早服务员们居然轻手轻脚地开始打烊,宁泉坐在他对面,他的鼾声像一只小猫,呼噜,呼噜。她像看着一个秘密一样小心翼翼地端详了很久,阳光从这头照到那头,他的口水从嘴角滑到衣襟。

朋友们接到消息后陆陆续续来到了咖啡馆,每个人风风火火进门,看见大可和宁泉以后却小心翼翼地挪动着双脚,一群人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安安静静地注视着,谁的手机响了,所有人一起做出嘘的手势。

咖啡的香味肆意起来,路上行人匆匆,此时的大可还在做梦,我猜他一定是梦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不然口水为什么那么长,不然为什么睡那么久还不愿醒来。或许他只是太累了,或许他们俩都很累了。阳光描出宁泉侧脸的曲线,有疲惫后的放松,有挺过煎熬的感动。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衣襟,是真实的,不再是一块冰冷的屏幕,不再是隔着太平洋,不再隔着十一个小时的时差,是真实的,他们都不再会是一个人上班,做饭,吃晚餐,或者打烊。

所有人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们,谁都不打算说话,想要把感动拖得长久一点,每个人都攒足了眼泪做好准备,陪着宁泉,等那个沉睡的世界一起醒来。

第88篇、爱情故事我是一个人,你是一个人

我是一个人,你是一个人,我们在不完整的生活里,用痛苦换来另一种共同的完整,以幸福地确信我们的相爱和婚姻的牢固。

3年前,在一切都还没到来时,我和老公郑然之间的美满,也是教科书般的。

文艺且深情地说,我们夫妻像两个枕头一样相爱,枕套是装幸福的大信封,我们夜夜在一起用呼吸给对方写信;俗气且平谈地说,我们夫妻每天穿的衣服都是一起买的,一起洗的,我们连对方什么时候要上厕所都知道。

但是,郑然公司的一声令下,我们不得不分居两地。起初也没有想到会这样难,我们还和朋友夸下海口说:“中国的版图面积根本阻挡不了我们夫妻的恩爱,相互买票看望,那样肯定更浪漫。”

郑然要随项目组出发去宁夏的那一晚,我硬是把床上的一只枕头塞进了他行李箱。我说:“这3年,我在家里,你在工地,但我们必须用同一对枕头,枕套也要换得一致。”郑然也很懂地让我和他用床上的另一只枕头共睡了一夜,我们紧紧相拥,心里不舍,却充满希望。

只是我们都没想到,很快,我们的生活就变成了“我是一个人,他是一个人”的状态,矛盾重重、痛苦不堪。

气愤的我们各自摔碎一个手机

两地分居的夫妻,最重要的联系就是电话和短信。

开始我们约定,每天早上起床后各自给对方发一条问候短信,我知道郑然每天早上8点左右一定会在卫生间,便在那时发短信说:“老公,我不想耽误你的工作,早上你在换乘一号线的时候回我就行啦!”

而他在地铁上时,我已到了单位,便沏好一杯茶,满怀期待地等着清晨的甜蜜回信。很多个日子的早上10点,我用手机自拍一张照片发给他后,就把手机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中央,下巴搁在桌沿上,虔诚地望着手机。

通常两三分钟后,郑然就回信息了,“美老婆,我今天到A工地,中午电话哦!”或者“老婆,今天总部来人跟进,中午你好好休息吧!”我会因郑然的短信而确定我中午做什么,他方便打电话,我就早早吃了午饭等着;他不方便打电话,我就做点儿别的。

但是,日子久了,郑然工作忙了,我们便会一天都没有联系。这时候,我就着急了,这种相隔太远的急切会滋生一万种猜测,等到终于联系上他时,我的情绪便脱了缰,郑然也一样。虽然事后我们都会站在对方的处境下忍耐和理解,但若是过段时间联系不上,就又会如此。

有一天,郑然去新开发的C工地开会。C工地很偏僻,信号不好,前一天我跟他再三强调,我给他买的衣服那天会到,让他试下给我看。早上我等到9点没有他的短信,打电话也没人接,我苦兮兮地熬到晚上,他的手机干脆关机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打电话给他的同事,没想到我这么做让他生气极了,大概是同事开了他的玩笑,他在电话里大声吼:“你天天管我那么严干什么?闲得没事情干啊!”

虽然我知道为一件小事就夺命连环call不好,但衣服是我为他准备的生日礼物,我在商场挑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尺码。我拿到外套和毛衣后第一时间寄给他,还在里边放了一盒亲手做的点心给他惊喜,我是怕点心在路上坏了才老打电话询问的。可是他不理解,他不理解我的期盼、我的急不可耐,他不理解我们还没有生孩子,所以我的世界里只有他。我被他吼得怒火冲天,啪的一声把手机摔碎在瓷砖上。

几天后,郑然回来了,说要在家住两晚。刚回来4个小时,他的上司打来电话,说他花了很多心血的C工地方案被否定了,让他明天立刻回去修改。我听后立刻忍不住哭了起来:“我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大概是两难纠结吧,一向儒雅的老公突然怒吼,抬手把手机摔成几块。

手机撞向地面的那一声巨响,正是我们的婚姻遭到猛击的声音。

我们共同的完整,是彼此的不完整促成的

早在郑然这个项目组到宁夏的第3个月,我就听他同事的老婆八卦过项目组的桃色事件,说是工程师老唐和出纳严姐有一腿,很多人都知道中午大门紧闭的财务室里,可能就有老唐在睡午觉。我听了只是笑笑,这都是别人的事,我若因此就担心环境易人,我老公也会受影响的话,那真是挺可悲的。

可是不久后,我听说他们这个50多人的大项目组里又有了一对“自愿组合”。我有点儿不安了,虽然我相信郑然的人品和我们牢固的感情,但是他们项目组里有郑然几个大学女同学,如果孤身在外的他面临诱惑了,他会怎么做呢?

有次打电话时,郑然说他们聚会喝多了在唱歌时,我的心立刻狂跳了起来。往常在家里,他也喜欢跟同事一起出去吃饭然后去KTV,但我从没有不安过,有时我主动要求他带我去。

这种疑心一旦产生,就会以无比迅猛的速度抽枝发芽。我们的沟通出了问题,郑然觉得我莫名其妙,我怨他让我没有安定的日子,一次一次,我们会因此而争吵得很厉害。今年十一长假我去看望他,在整理衣柜时看到一件陌生的T恤,郑然说是别人送他的,但我根本不信,开始质问他。我的语气不好,我们很快又进入到以往的激烈争吵里,他第一次说我的样子很难看,而我也第一次说受够了这种动荡不定的日子,想要分手。

然而,第二天早上醒来,面对他烟灰缸里十多个烟头时,我心疼地哭了。他一夜未眠,看着我说:“老婆,再忍忍,就快要天亮了。”

我的老公在3年分居的日子里竟然学会了抽烟,而且如此之凶。我苦涩地想,如果嚼下那些烟头,就能让我的老公少孤闷一些,让我自己少疑虑一些,让分离的日子少一些,那么我愿意把它们全部嚼下去吞进肚子里。如同1000多个孤单的夜晚,我在自己的那只枕头上万箭穿心地抵抗着和郑然那只枕头的两地分居。

不断长大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

分居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们的甜蜜也在争吵中变得愈发小心翼翼。

这种小心,会让人很不好受。虽然我们都知道忍受是为了让对方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也必须支持对方的工作,并在独自的生活中好好安顿自己。我越来越苦于回家一个人吃饭,有几次睡前跟郑然讲:“老公,一个人吃饭,吃的不是饭,是饲料,保命而已。”但是这些话说多了都是在给郑然增加压力,他的事业都在工地上,那些设计和建筑是他成就感的来源,我的儿女情长会让他心怀愧疚。如果只是生活小事,我习惯也好,看淡也好,也许昨天刚在桌边哭红了眼睛,今天就又可以满血复活跟闺蜜逛街了。但当生活中的紧急大事发生时,身边没有伴侣才是最冰冷的痛苦。

有一次,我坐了10多个小时的车去看他,甜甜蜜蜜地住了两天。返回时,我在火车上莫名地觉得心神不宁,郑然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我以为他们又连夜加班,就没再打。

回家后,我照常上班,他也照常发短信嘘寒问暖,忙于季度考核的我有一个星期没有给他打电话。但周日的晚上,郑然突然发短信说自己刚刚出院,问我煮什么粥吃比较好,我震惊又心疼地抱着手机痛哭流涕。原来,我走的那天,把他住处的几个鸡蛋都做成了鸡蛋羹给他吃,结果鸡蛋诱发他胆囊炎急性发作,我离开不一会儿后,他在工地上疼得直打滚,被同事背到医院做了手术。

他发来图片给我看他的伤口,大大咧咧地说:“没事了,我故意没告诉你的!”可是我怎么能够原谅我自己?怎么能够原谅老公做手术住院时我不在他身边?

看着他伤口上的缝线,那一刻,我对两地分居恨之入骨!

这之后不久,我父亲体检时查出问题,需要到上级医院确诊。在等待确诊的一个多星期里,我一个人带着父亲做遍了应该做的各种检查,还得随时照顾父母的情绪,不让他们起疑心。父亲生病做的两次手术以及后续治疗期间,郑然都不在我身边。

那一个月下来,我几乎虚脱,差点儿抑郁。但那个早上,郑然打来电话,心有余悸地说:“老婆,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我进了一个病房。我们家的老人在打针,我坐在他的床尾照看着,给他剥橘子,他却说吃不下。”

我心里一疼。不同的是,这时的疼中有暖。我安慰他说:“唔,可能就是老天爷看了你的那个梦,才体恤你我,爸爸這次有惊无险,也是我们的福气。”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爸爸所患的这种肿瘤极易复发,我也没有告诉他,其实我每天早上醒来时都非常担心。

我之所以坦然了,是因为我想,即便是复发,我也有能力去应对最坏的结果!这3年,我已经渐渐学会将安全感构建在自己身上,而不是构建在远在他乡、辛苦工作的老公身上;这3年,我已经学会在分居的日子里独自去承担各种大小事,而最终只告诉老公好结果;这3年,我已经学会将对老公那深深的在意珍藏在心里,即使他不能陪伴身边,我也依旧能笑对一切……从此,仿佛我一伸手就能抓住他,他一伸手就能抓住我。

老公,我是一个人,你是一个人。只不过,我们已在婚姻中不断长大,我们在不完整的生活里,用痛苦换来另一种完整,用来确信我们的爱情和婚姻的牢固。

第89篇、亲情故事旮旯里龌龊的爱情丰碑

坦率地说,我父母的婚姻并非基于爱情。他们经朋友介绍相遇时,我娘是个32岁的高学历大龄剩女,在国企做技术人员,工资、地位都高人一等,希望丈夫容貌气质出色,最好是大地方出来的,而我爹是个身陷某穷农村的上海知青,脱身无门。如果和我娘结婚,他可以调动到城里。所以各取所需,认识一个月后就闪婚了。

30年的婚姻很不愉快,充斥着无休止的吵架、打架和各种琐碎的争执。作为受害者,我从未停止过对这段婚姻的批判和第三人视角的观察。从小我就喜欢钻在床底或壁橱里,像小动物一样小心翼翼地躲着,因为不知道为何,就开始拍桌摔碗,又一场战争打响了。他们的打骂和争执很有典型形象——内容无外乎地域歧视、学历高低、强弱势抗衡以及对彼此家庭成员的不满。对于对方“不是”的挑剔和零容忍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共同兴趣之一。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他们又是同一类人:极端、暴烈、固执、刚愎自用,对认准的价值观绝不撒手。值得高兴的是,他们绝不撒手的对象之一,是对家庭无尽的忠诚和责任感。

我3岁的时候,我娘因为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住院,且因并发症被下了几次病危通知。专家说这病看不好的,只能苟活着,花光家里的钱然后在近乎瘫痪以及脏器衰竭的痛苦里慢慢死去。那时候,我只记得我娘整日哀哭,抱着我喊:“我活不长了!你很快就要有晚娘了!”

那时候她已经严重丧失了行动能力,晨僵一日沉过一日,寸步难行。我爹但凡听到她哭,就顶着说:“谁说你要死了?谁要给她找晚娘?”然后就开始了这样的日子:一边照顾我,一边做三餐营养汤菜送去医院照顾病人。那是大冬天,屋子里很冷,但回忆里却总浸染着上海风味的热烘烘的汤菜香气,印象最深的是番茄蛋汤,当然是高价版的,有圆圆的白白的冬菇和冬笋头吊鲜,还有肉丝。我欢欢喜喜地抱着我爹的腿,看他怎样做饭:

先把番茄煸出汁、调制蛋花,同时把冬笋头和冬菇切片、把肉丝和笋片汆熟,再放在一起慢慢炖煮到番茄容形尽消,最后放入蛋花、葱花和盐。汤浓味足,双冬的搭配显得精致和细腻。我特别爱喝这个汤,有一小碗,就可以呼哧呼哧地不用喂就自己干掉半碗饭。

也有炒猪肝、清蒸塘鲤鱼,或者油爆了河虾后让我一起帮着剥虾仁,一边剥一边吃。在物质贫瘠的1988年,这已经是很殷实的营养餐了。做好汤菜之后,用保温瓶装得严严实实,再带上我骑上车,一晃一晃地行进在冬日的寒风里。一般到了医院里,汤菜都还是热的,然后我爹就喂给我娘吃,顺带再喂喂我。我娘吃饱了就哭,说着晚娘之类的话。

我爹做这些事的时候,从未急吼拉吼过,总是从容地、慢慢地,把“上海男人”的优良口碑演绎得淋漓尽致。虽然他可以为一点小事对我和我娘暴跳如雷,但在照顾我们娘俩方面,从未有过只言片语抱怨苦累。我特别着迷于看我爹做饭的样子,那个冬天里所有热烘烘的、饭菜芳香的回忆让我日后回忆起这段理应想起来很苦的往事,一点点阴影都没有。相反,我觉得这段日子特别快乐。

再后来,我娘幸而康复,简直是奇迹。在专家们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我爹只是一个小中医,却自撰一方,冒着极大风险说服我娘服用大剂量雷公藤。雷公藤有很大的肾毒性,极可能类风湿没治好,却让病人提早送上路。我娘有天幸,她恢复得很好,没有任何肾毒反应,直到最近几年因为年迈,痼疾又犯,却远没有年轻时那么严重。

过了很多年自己有了点医学常识,才发觉我难以想象当时我爹的内心压力,无法想象他下了多大的决心和勇气,花费了多少的考量,才敢用这个方子来拯救妻子。他独自承受了一切,在我娘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时候,他一遍遍地鼓励她,只有顶住的力气,绝无后退和松动的念头。虽然只有一年,但这样的一年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受住的。

日子好了,夫妻照样战争。吵架、打架和争执。玻璃摔碎一地、但凡三天以上的假期必然用于三十年婚姻里所有龌龊翻尸倒骨地清算,好不容易一家人外出游玩必然在外翻脸……然而,无论我娘如何数落着我爹的不是,比如智商低、脾气暴躁、不通人情世故等等,但最后总要加上一段作为主流基调——“但他总是一个好人”。按照《倾城之恋》里的文法,这样的一段患难经历已足够让他们这辈子在每一次天雷地火的战争后得到和解。进一步说,我父母在年轻时都是相貌堂堂的人,不缺乏开始新生活的机会,尤其我父亲,艳遇的诱惑层出不穷,令人羡慕嫉妒恨。其中最惊艳的是一个被他治好了湿疹的女人,她青春美貌,年纪足够被我喊姐姐……我的父母像每一个凡夫俗子一样,被诱惑、被触动,未曾没有过畸念和遐想,但关键是最后的做法。

我很自豪他们永远守住了内心认准就不撒手的东西:责任而非爱情,是婚姻和家庭的核心价值,是对一己私欲的约束,不得背弃,不得退缩;当苦难的命运袭来时,只能一起顶住,而不得逃避,更不得背叛和伤害已经遭受命运伤害的人;须拼尽全力,须自省内心,须对待婚姻和家庭如同敬神。

有时候,责任会让人痛苦和受限,或者沉重和不悦,但诚如弥尔顿所言:“谁能承受上帝温和的轭,谁就侍奉他更好。”人存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喜悦和自得,痛苦亦是该当的那一部分。因为如此,我们才被称为“一家人”。

第90篇、爱情故事睡不着小姐与十点睡先生

睡不着小姐和十点睡先生相爱了。每天晚上,睡不着小姐总是睡不着,而十点睡先生总是很早就上床,十点就睡着了。睡不着小姐很生气,埋怨十点睡先生只知道自己顾自己。

十点睡先生很不好意思,于是每晚都陪睡不着小姐聊天,一直聊到睡不着小姐睡着了自己再睡觉。渐渐地,十点睡先生也总是要到很晚才能够睡觉。

后来,睡不着小姐爱上了十一点睡先生,和十点睡先生分手了。十点睡先生终于不用再陪睡不着小姐聊天了,于是他像以前一样,十点就上床,却发现习惯了很晚才睡的自己已经睡不着了,十点睡先生变成了睡不着先生。

但是,十一点睡先生不愿意陪睡不着小姐聊天,每天总是自己顾自己,十一点就睡觉了,不管睡不着小姐怎么生气都没有用。睡不着小姐怀念起愿意每晚陪她聊天的睡不着先生来,于是和十一点睡先生分手,和睡不着先生复合了。

睡不着先生像以前一样,每晚都陪睡不着小姐聊天,一直到睡不着小姐睡着了自己才睡觉。睡不着小姐很开心。

后来,睡不着小姐突然变得不再睡不着,不用睡不着先生陪她聊天,每天十点自己就能睡着了。睡不着小姐变成了十点睡小姐。睡不着先生很开心,他也想重新变回十点睡先生,于是每天很早就上床,努力让自己睡着,可是还是睡不着。

睡不着先生没有让十点睡小姐陪他聊天,因为他不想让十点睡小姐变回睡不着小姐。十点睡小姐依旧十点就睡着了,而睡不着先生依旧睡不着。

再后来,因为长时间缺乏睡眠,睡不着先生死了。十点睡小姐很伤心,每晚都在思念睡不着先生,难以入眠。于是十点睡小姐又重新变回了睡不着小姐,可是晚上再也没有人陪她聊天了。

每一个不懂爱旳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经历一场撕心裂肺旳爱情,然后分开。后来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旳人,却不敢再爱了。

第91篇、爱情故事我的非常爱情

两个财迷的非常速配

我是公司著名的未婚女青年,为了解决掉我这单身公害,公司里的死党们在背着我的情况下为我报了名,去电视台参加非常速配。

真是郁闷透顶,他们以为我是什么?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我不就二十七岁半了吗?用我妈的话损我,当年她这个年龄,我已经会打醋了。我妈总是这么出手不凡,人家全说打酱油。可我妈说醋,她喜欢吃醋。

我没有醋可吃,因为没喜欢的男人。

死党们说,如果不去,我要请他们去必胜客吃大餐,报名费300块,她们不能白出。还有情人节我总是拉着她们逛街,害她们成孤独的秦香莲,这账,她们要一起算。

结果我粉面桃花出现在电视台。

因为要出镜,死党把我隆重打扮了一番,从头到脚全副武装,就差牙齿了。我说不如镶一颗金牙吧,也算武装到了牙齿?她们说,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去了我两眼就放贼光了,因为速配成功的男女是有奖励的,一台正宗日本山水音响。真棒啊,谁不知我是发烧友?我的碟有一千多张,可天天就是用一个破CD机听着,如果有一发烧音响,想想是什么效果吧?

和我两眼发贼光的还有一人,对面桌上写着毕小宇名字的那个男人,缓缓站起来走向我,他在节目还没有开始前就过来套近乎了。

我有那么好看吗?

你过来。他说。

我在众目睽睽下走过去,我们两个看起来是那么有缘吗?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他趴在我耳边说,能和你商量个事吗?咱俩得要那音响,山水的,一万多呢,然后再说别的,咱俩先把这音响拿下,行吗?就是说,好赖今天咱俩速成,行吗?

我拍了拍他的肩,嘻嘻笑着说:哥们,咱算想到一块去了。

他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我拍他的肩,没想到我叫他哥们,他眼睛真小,两眼迷离。我回到座位上,节目开始了,我一直选择他,总是他,他也一直选择我,我们在半天的节目录制中把对方夸了个天花乱坠,让节目主持人见识了什么是一见钟情!

节目最后,主持人把我们的手牵在一起,让我们发表速配感言,我笑着说:第一眼,我就觉得他是我要找的人。我心里想,这个爱财的人,一看就知道。而毕小宇说:当我看到她时,我有怦怦心跳的感觉,我想,我等了又等的人终于出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曾经找过其它女孩子合作,她们全拒绝了他,估计是嫌他眼睛小,还嫌这事有点太过火,可我不嫌,便宜,凭什么不沾?

这才叫一拍即合。

搬音响的时候他说,先搬我那里好吗,以后咱两个再分赃,我是一个人住,你是与人合住,钱,我会对半分给你,你别急。

凭什么不急,我让他写了欠条,然后说,三个月内,你必须还清。

死党看我速配成功十分高兴,除了说那男的个矮眼睛小没提别的意见,我这是一箭双雕了,一躲过了死党,二还落得六千块,想想就美得冒泡。

但休想让我真跟了他,一个比我还矮的男人,一个小眼睛男人,我凭什么啊,如果不是志趣相投,如果不是爱上这山水音响,真以为我会这么傻呀。

想想那一万多块的音响,这速配,值。

我成了黄世仁

从此我天天有追求了。追是追着毕小宇还我钱,求是求他要不把音响给我。平均三天见一次,每次主题都是:钱。

真俗,他说我,你真俗。我们能不能说点别的内容?离开钱就无话可谈了?现在全市人民都知道咱俩速配成功了,而且是唯一的一对,和毕小宇一起吃饭时,总有人指点着说:看,那就是速配成功的那对。

有人给我介绍一海归男人,我去相亲,海归男人对我也表示有兴趣,恰逢他表姐跟着,在出来时,她表姐说:你不是前两天速配成功的那个女孩子吗?怎么这么两天就散伙了?当时在电视上你们说的多好啊。

海归说,你,你怎么这样啊?

我急忙解释,我,我是为了和他一起骗那台音响啊。

他更抗议了,那你,你就更不要脸了,你,你——太可怕了。

看,这就是男人和男人的区别,毕小宇就说我聪明,可他就说我不要脸,我小脸顿时就拉了下来:你才不要脸呢,别以为在国外镀了几天洋金就觉得自己是假洋鬼子了,告诉你,你现在根本还是一碟小菜!

说完扬长而去,半道上打电话给毕小宇:毕小宇,你给我滚出来,我的名声全让你毁了!为了一破音响,我这是晚节不保啊。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一对,可我对你没有任何感觉,你这么矮,眼睛这么小,我怎么可能爱上你?

他在电话中嘻嘻笑着: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今天我请你吃饭,然后你把你的碟带来一些,我们一起听听音响效果如何?

反正他欠了我的,吃他的!

一起吃了香辣蟹,他说我真能吃,以后真养不起我了,我瞪他一眼,谁要你养我?回到他家,才发现,原来,这建筑设计师真是品味不俗,房子是欧式的,虽然只有六十几平方米,简洁实用,一水宜家家具,用我妈话说,没上大漆呢。

山水音响,放在客厅,十分般配。

塞进我的盘,排箫的声音回荡在屋内,让人听出耳油来。我才发现,自己的机子简直是垃圾。要听好音乐,还要专业音响啊。

我决定要回这音响,这是用我的名声换回来的啊。

他却不给,说放这屋里最合适,如果我坚持要,他准备出六千块。他说,你知道吗,这也算是个纪念,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我看到它就会想起你,你当黄世仁天天追着我,我对你有感情了。

不会吧?我看着他,他正深情地看着我,这个比我矮两厘米的男人,正在以一种抒情的口气对我说:把你的一千张碟拿过来,从此,也给那些碟找了个好婆家,我们俩,就凑成一对吧。

去你的吧,我坚定地说: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我曾经说一米七以下的男人绝对不考虑,你才一米六九,比我还矮二厘米,我怎么能够嫁给你?我傻呀。

弄假成真了

我真是傻。

再也没有人找我吃饭,卡里多了六千块,是“杨白劳”还我的。

突然发现生活没了情趣,从前隔三差五去听音乐,我们都喜欢小泽征尔,喜欢黑泽明电影中的音乐,一起争论不休,然后动手做饭,虽然难吃,可毕竟是自己做的。

我重新成了孤家寡人。去找那些死党,她们表现出的冷淡让我骂她们重色轻友,想起毕小宇的种种好处,感冒了,他跑来为我熬了姜汤,在宿舍里,他以我男朋友的身份出现,和我的死党叫小姨子,大家说他厚道老实,可以是最适合做家庭妇男的粉红男人。他长相踏实,艳遇指数很低,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他总是会把一杯热的可乐递给我,在看爱情片流泪时,又忙着递纸巾。

说过一次爱吃糖炒栗子,一次次地买,直到吃烦了。

胃不好,不爱喝粥,他逼着喝,我开玩笑说:你到楼下喊‘喜宝我爱你’我才喝。不过是玩笑,他却当了真,跑到楼下喊着:喜宝,喜宝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一直没有把他当回事,从一开始就是游戏,到现在,我为什么却这么痛苦?

不知不觉就瘦了五公斤,死党问:失恋了?同事问:失恋了?上司问:失恋了?

难道我真的失恋了吗?我的脸上写着这两个大字?

下班就狂吃,越吃越瘦,到最后,我喝到烂醉,被死党扛回宿舍,再醒来,看到了毕小宇。

哇就哭了。

他给我整理呕吐物,然后说:知道你嫌我个矮,你看,我穿了增高鞋;知道你嫌我眼睛小,你看,我联系了割双眼皮的地方,准备搞个大眼睛给你看。喜宝,你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音响我可以给你,钱我可以给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不要再折磨自己,只要你好好的,可你到底要什么?

我说了一句非常大胆非常不要脸的话:毕小宇,我要你。

是的,我要他,我爱上他,不在乎他有多矮,我爱上他,不在乎他是小眼睛,我要一个能疼我爱我的男人,要一个给我买糖炒栗子的人,要一个肯为我穿增高鞋的人!

当他脱下鞋子让我看时,我流泪了,那双脚,又红又肿。我说,亲爱的,以后,不要穿增高鞋了,我为了你,不会再穿高跟鞋了。

几个月后,我们结婚了,我把自己的一千多张碟和自己嫁给了他。他说:从前我是有音响没碟,现在我是又有音响又有碟,当时决定要音响就是我的一个阴谋,因为,你拍我的肩膀叫我哥们时,我就认定了你!

看,这就是爱情的力量。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我终于甩掉著名未婚女青年的帽子,而毕小宇给了我一个新称号:著名媳妇。

为什么呢,我一上大街,总有人指着我说:看,那就是速配的那个媳妇。

第92篇、爱情故事你是哪一条鱼

女人是一尾鱼,而滋养女人的水就是爱情。有的女人是热带鱼。她们五彩斑斓,艳丽动人。热情奔放的个性让她们像火一样去追求生命中的爱情。遇到心仪的男人,她们会不顾一切地得到。为一个所爱的男人冒险,是她们最大的兴趣。不管这个男人爱不爱她,她都会一腔热情地去爱。这种狂热的追求,让她在生命的流水中不知疲倦地游来游去,没有目的,没有将来,只在今天的爱情里欢快地吟唱。就像荆棘鸟一样,只有把身体扎进世界上最锐利的刺里,才能有世上最美的鸣唱,为了爱情,她不惜流血流泪,但最后的结局,大多是自我的毁灭。

也许有男人爱她,开头总是给人一种震撼。两人为爱情抛弃了世俗的一切,在爱情的小路上孤独地流浪。这种拿青春赌幸福的爱情,总是在到达顶峰的时候突然跌落下来。原先并驾齐驱的男人悄悄地溜走了。从狂热的激情中恢复了理智,男人总会想到自己的地位和社会角色。他被女人的执著和热情吓坏了,害怕女人这种粉身碎骨式的爱情模式,害怕自己会被女人燃尽最后的热量。所以他溜走了,抽身而退归向原先的位置。男人是容易被社会所宽容的,他很轻易地就站到女人的对面,让妇人孤零零地面对整个社会的鄙弃。而女人还会为了这种虚无缥缈的爱情而投身,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这种女人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们的一生只有在沸腾的爱情中才能充盈。

有的女人是一条小鲐鱼。她们有着灵活的头脑和敏锐的观察力,在看似漫不经心的游玩中找寻猎物的踪迹。她们在等待充当渔翁的男人们。男人们自以为是聪明的动物,所以他们会在岸边不慌不忙地准备钓竿,装好鱼饵,诱女人上钩。殊不知,鲐鱼似的女人最懂得男人的心思,她要和男人玩玩游戏,让男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心甘情愿地把女人迎回家,像宝一样地珍惜。所以,她不会像没见过世面的小鱼一样,主动去咬诱人的鱼饵;也不会玩得兴起,把男人们磨得没有了耐心。火候的好坏,全凭自己掌握,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做得恰到好处。刚开始,她们会轻触一下鱼竿,让水面冒出一些水泡,然后又轻轻地溜走,留给男人们点点失望。如此再三,就挑起了男人好斗的心性,全神贯注投入到游戏中来。等到男人绷紧了弦,发誓非要逮住这条鱼时,女人会像一条笨傻的小鱼一样一下子就咬住了摇晃乐止的鱼钩,让男人们狂喜不止。他们会捧回家去小心地喂养,百般伺候。

而有的女人是一条小乌鱼。她们毫不出色,默默无闻,独自在小河里觅食游玩,过着独立自在的生活。同辈的优秀不会让她们寝食难安,痛不欲生;岸上的诱惑丝毫不会影响到她们自由的生存。她们不会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委曲求全,也不会为了虚荣心的作怪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在她们的心目中,生命中最重要的是自由和独立,生活是一种自得其乐的过程。她们不会为了别人和现实,去改变自己的人格和道德价值而盲目地追求一种浮夸的东西,以至于到最后完全迷失了自己。

如果你是女人,你是哪一条鱼?

如果你是男人,你喜欢哪一条鱼?

第93篇、爱情故事所谓“恋爱”

A————————————

我33岁,按说该是非常恨嫁的年纪,可我却“恐婚”了。

1年前,前男友离开了我。我们相恋7年,可是害怕失去自由的男友却患了“恐婚症”。他以各种理由拒绝结婚,我为逼婚不知放下自尊哭闹过多少次,我父母为了催婚甚至对男友动了拳脚。终于,男友怕了,逃到了广州,换了手机号人间蒸发。

没想到后来,恐婚的是我了。

因为我有稳定工资、工作忙碌,住在水暖电齐全的楼里衣食不愁,身为独生女的我也已习惯孤单,何必让男人来骚扰我?但我的父母及亲朋不放过我,在父母的连哭带骂和好友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我相了十几回亲,最后遇到了梁奇。

梁奇是朝九晚五的职员,性格内敛、家世清白,无不洁恋爱史,是人们眼中的“经济适用男”。

我刚想打退堂鼓,母亲下了命令:“你必须年底嫁掉,不选梁奇,就是王,要不就是赵。”

姓王的长得像烤糊的土豆,赵先生离过婚还拖着孩子,不如就选梁奇吧。于是,我们开始了“恋爱”。

所谓恋爱,也不过就是吃饭散步。在双方父母殷切的期望下,我们进展顺利,两个月后,结婚被提到了日程。

我们订婚了,婚礼定在当年11月,梁奇的母亲郑重地把祖上的玉镯交给我,说:“以后,梁奇就拜托你了。”

一座沉重的大山向我压来,我迷茫了:我真的要嫁了吗?和这个叫梁奇的男人一生厮守?

B————————————

订婚几天后,梁奇约我去看房。我环顾四下,这空房以后就是我的家了吗?好陌生啊!

一向内敛的梁奇突然眼睛发亮,一把抱住了我,男人的气息扑鼻而来,我吓坏了:“你要干什么?”

“你是我老婆了呀,我想亲亲你。”梁奇涨红了脸,嘴里喷出古怪的味道。

我推开他,本能地抵触着,梁奇不依,我们纠缠在一起,最后他放开了我:“好吧,我们总有一天要这样的,不急这几天。”

我躲到没人的地方哭了。如果结婚了,我每夜都要陪着这个男人睡觉,想想真是可怕。距婚期只有3个月了,3个月后我就再不能逃了,到时候我怎么办?

其实我理解男人的想法,事后做了自我检讨:我是在怀念前男友吗?不是;我是讨厌梁奇吗?不是,我虽然没多爱他,但愿意和他交往。我是性冷淡吗?也不是,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时候也很开心。

我到底是怎么了?婚姻真是魔障。

赶巧,梁奇的小区楼顶出现渗水,住户吵着要换房维修,装修事宜暂时搁浅,我松了口气,对他说:“不如把房子安置好再说吧,明年再结也不迟。”

梁奇的母亲建议先租房结婚,但我父母不允许,他们要求我必须风风光光地嫁掉。

婚事只能往后拖,这可不能怪我。事后,母亲跟我嘀咕:“你年纪这么大了,再不生孩子就迟了,万一梁奇这段时间变心了怎么办?要不你们先把结婚证领了?”

梁奇会变心吗?我虽然恐婚,但无法承受男友背叛的打击,我拒绝和他亲热,男人也难免会心里长草。想起同事小许才高八斗、四面玲珑,她的丈夫却在外面找了“小三”,曾经的“无忧天使”小许一下子成了怨妇。我跟前男友告吹后,小许不止一遍地对我说:“还是你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爱过就不怕被伤害,天下男人一般黑。”又想到表姐,为了孩子连工作都辞了,成天围着孩子和老公转,天天都能因为摩擦和婆婆发生争吵。天啊,这就是我结婚后要面对的?何必要自寻烦恼,让丈夫、婆婆、小姑、孩子来烦我幸福的单身生活?我失眠了,婚姻对我不是幸福的港湾,而是乏味的牢笼。

C————————————

我对结婚打了退堂鼓,犹疑再三向梁奇表态:“你另外找一个吧,我不想结婚。”

梁奇瞪大了眼睛:“为什么?我不好吗?还是你有了其他人选?”

我解释说我只是不想结婚,可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这事引起了双方家庭的巨大反应,梁奇母亲把我堵在家里,眼睛都哭红了:“梁奇哪里不好了?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告诉阿姨,你嫌房子不好,我们重新买;以后孩子归我带,你根本不需要担心……”

我父母的哭骂更是变本加厉,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梁奇这么好,你到底为什么啊?是不是还惦记着前面的,要不我托人把他找回来。”

我快被逼疯了,我不过是不想结婚,怎么成了滔天大罪?为了清静,我只好躲到单位宿舍去住,结果宿舍的小青年们,骗着我去了心理咨询中心。

我成了人们眼里的怪物,不仅老人不理解我,连小青年都不理解我了。心理医生对我说:“‘恐婚症’不是特例,患‘恐婚症’的男性居多,女性也不少,对婚姻的成功怀疑、不自信,现在离婚率偏高、工作生活压力大,一想到赚钱供房,婚后的经济责任、家务负担、爱人的忠诚等问题,让人对婚姻显得诚惶诚恐。”

我问心理医生是否已婚,他笑而不答。我问外面的护士,她们说他40岁了从未婚娶,是一个不婚族。这么优秀的男人都未婚,那我怕什么?我对不婚突然有了底气。我思量着在工作单位附近按揭一套房,以后独自居住,省得父母来折磨我的耳朵,他们总有一天会说烦的,到时我就可以天高海阔任我行了。

我的“恐婚”被认定是嫌梁奇不好而起了外心,梁奇的母亲被激怒了,她闹到我的单位,要走了给我的玉镯,还骂我:“你都是老姑娘了,还这山望着那山高,总有一天要后悔。”

众目睽睽下,我尴尬得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同时心结也解开了:这样蛮横的准婆婆,没有摊上也好。

此时,我听说梁奇的前任女友在外漂泊多年,回到家乡做生意,主动跟梁奇联系了。我心中百感交集不是滋味,我该庆幸吗?主动的前女友是定时炸弹,与其等到婚后炸毁我,不如我提前自动退出。

可我怎么心里酸酸的呢?

D————————————

前男友带着一身风尘回来了,主动找到我:“听说你因为我,跟都已订婚的男人吹了?”1

笑话,他以为他是谁?我拒绝和梁奇结婚跟前男友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习惯了与他在一起不结婚的状态,影响到了我现在而已。

前男友跟我谈了很多,包括他在外地的沧桑经历,以及在本地发展的雄心壮志,最后他说:“我思前想后,我需要一个家,我们结婚吧。”

他前面不是恐婚,害怕被女人套牢、承担家庭责任吗?现在是怎么了?没准一会儿他又会变脸了,又不想结婚了。

他又说:“我要一直不结婚的话,老了怎么办?我总得有个孩子吧?而且我也需要女人一起生活……”

现在他开始认真了,可是我不想结了,我开始害怕很多东西,怕男人变卦变心,怕因为孩子失去自由,怕没完没了的家务。只是“不结婚晚景凄凉”这事,让我感慨良多,我现在年轻可以潇洒,要到老了可怎么办?我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不能陪我一辈子。

我拒绝了前男友,顶着虚伪的“自由潇洒”的光环继续打光棍。这个时代有恨嫁的,也有恐婚的,更有恨嫁同时又恐婚的,各有各的原因。

一天,我接到了久未联系的梁奇的电话,他说:“不如出来坐坐。”我鬼使神差地去了,我问他是否在和前女友发展,他说没有,过去的早成过去了。他问我是否还愿意考虑和他结婚,实在不行假装结婚,1年后离婚也行,他也被父母催得快疯了。

假装结婚?似乎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一辈子不结婚”在这个传统大环境真的难以坚持。于是为防夜长梦多,我们1个月后就闪婚了。和梁奇的第一次我很艰涩,但第二次就水到渠成没什么异样了,只要愿意突破,其实适应起来也挺快的。

婚姻,就像一双鞋,夹不夹脚、磨不磨脚,只有自己知道。如果你拒绝穿鞋,也许能够避免因鞋子不合脚而磨出血泡,但也可能因赤足行走而踩到钉子流血不止,一直痛到内心的最深处。

和梁奇虽是假婚,却过的是真日子,我们一起做饭,他择菜我下米;我们一起看电视讨论电视情节;我帮梁奇洗衣服;我父亲生病他帮着送到医院;我们以夫妻名义一起参加派对……不知不觉中,我习惯了这个男人生活在我的世界,甚至他出差不在家,我会很惦念。

现在,我怀孕了,跟一大群孕妇一起检查身体。和梁奇偶然还提一提1年后离婚的“约定”,但那都变成了玩笑。梁奇曾说:“不要对婚姻抱太美的幻想,不要惧怕哪天会离婚,期望不高,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恐婚”这道坎,只要愿意勇敢地走过去,你就会发现:结婚不过是一件极普通的事。婚姻其实没我想的那么可怕,当然也没有我想的那样甜蜜浪漫,不管怎么说,为了天下的父母、为了老来有依、为了人生无遗憾,“结婚”这件事,就算有麻烦,也是应该试试的。

第94篇、爱情故事当差生爱上了学霸

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密匝匝的,让夏天蓬勃得有点眉目传情。有一枝旁逸斜出,把绿意探到窗前。我一伸手,抓着其中的一片,说:“嗨,刘小舟,你看,这叶子多大,像不像你的耳朵?”刘小舟没理我。我一回头,他正朝我挤眉弄眼,这是发哪门子神经呢?我再一回头,立刻魂飞魄散——什么时候,班主任竟然不声不响地进来了?

“唐正东,这位是周晓婉同学,从省城转来的,让她跟你坐一桌吧。”

我故作矜持,没同意,也没反对。在眼睛的余光里,周晓婉一袭白裙,身姿绰约,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我三下五除二,把她的桌子收拾了一下,说:“欢迎你,新同学。”

我依旧矜持着,没笑。我才不想让她看出我的心花怒放来呢。

2

其实,学文科挺没意思的,一天到晚背呀背,史地政老师的脸,一天到晚阴沉着。

“你不能那么背。”有一天,我正眉间峰峦如聚波涛如怒表情痛苦地背着历史,耳间,听得周晓婉轻轻一声断喝。我赶紧驱峰峦散波涛,洗耳恭听。周晓婉翻出一道历史题来,大意是某朝代的书画家喜欢把题款写在树丛石缝间,某朝代画家喜欢留白,某朝代书画家又喜欢把整幅画面画满,然后问这样的现象反映了什么。

我一下子抓耳挠腮。说实在的,历史书上并没有这些。周晓婉说,高考文综题考得很活,理解其实比背更重要。周晓婉说这番话的时候,神情依旧很严肃,像是说给我,又像是说给她自己。我发现,那一刻,我听得虔诚而认真。

拨云见日吗?不是。醍醐灌顶吗?也不是。我只是隐约觉得,空降到我身边的人,不是简单来和我坐同桌的,而是来拯救我的。

初来乍到,我轻易不敢打扰周晓婉。来了快一个星期了,我只主动问过她一句话:“你喜欢周杰伦的歌吗?”她摇摇头,说:“我喜欢听许嵩的歌。”

“哇,真是哥们儿,我也喜欢听许嵩的!”我喊了一嗓子,并和她击了一下掌。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我在心里,悄悄进行的。

3

听班主任说,周晓婉是复读生。高考成绩超本一线30多分,因为去不了理想的学校,所以选择了复读。

原来是学姐呀,前辈啊。全班同学顿时对她刮目相看。

窗外,蝉声密集,把夏天的闷热织得愈加密不透风。若放在平时,我早推开汉唐,掀翻宋元明清,寻觅蝉的踪影去了。现在,我不敢。

因为有这样一位凛然不可侵犯的同桌,一直和我玩的死党刘小舟,也很少主动找我玩了。刘小舟嬉皮笑脸地说:“喂,唐正东,你的同桌不是喜欢听许嵩的歌吗?许嵩有一首歌叫《城府》,你可以问一问她的城府有多深嘛。”

我说:“滚,一点正经没有。”然后,一转身,给了他一个义愤填膺的背影。刘小舟不会懂,在我心里,周晓婉是不容亵渎的。

4

校领导有点神经病,挺好的班,说分就分了。

秋天刚过完一半,整个文科班伤筋动骨,把阶级兄弟们分得七零八落。我还在原来的班里,只是,周晓婉被分到了另一个班。她和谁坐到一起了呢?

刘小舟见我伏在桌子上,像一只有气无力的秋虫,过来狠狠一捅我,说:“怎么啦,哥们儿?失魂落魄的。”我没搭理他,换了一个姿势,继续伏在桌子上。

分班两天了,说实在的,我一点也学不下去。还是刘小舟了解我,迅速为我探来密报,说周晓婉在另一个班单独趴一张桌子,说是她自己要求的。我一激灵坐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抓住刘小舟的脖领子,说:“你小子的话当真?”刘小舟的脸憋得像猪腰子似的,正要向我保证些什么,突然,门口有同学喊了一嗓子:

“唐正东,有人找你。”

是周晓婉。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站在教室外的长廊上。

“唐正东。”她叫我,依旧是泉水一样的声音。“这本书应该是你的吧。”她朝我扬了扬手中的书。我看了眼,说是。她浅浅一笑,说:“那天分班的时候太匆忙,混到我的书堆里了,还给你。”

然后一转身,她走了。

像是电影里的某个情节,又不全是。我有些沮丧地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随意地把她还我的书一扔,突然,一张字条从书的缝隙里钻出来,翩然落在地上。

漂亮的,像欧·亨利的一个结尾。

第95篇、爱情故事当好婚姻里的隐蔽墙

几年前的端午节,我带妻子回老家,那时妻子刚怀孕三个月。回来时,母亲往后备箱塞了一大袋亲戚小孩不能穿的小衣服。

母亲边往后备箱放衣服边告诉我,一听说妻子怀孕了,她就开始着手准备,向表姐、堂姐们要了她们孩子已经不能穿的小衣服。既然我开车回来,正好方便带回去,以后,她再去问谁家要些来,小孩子换衣服勤,衣服越多越好……

当着母亲的面,妻子没说什么,回来的路上,妻子便对我说:“你妈也真够可以的啊,新衣服不舍得买,拣人家小孩不要的旧衣服,老公,我可不想让我们的宝宝穿人家不要的旧衣服,那太亏待宝宝了。”“不要就不要,那我给妈打电话,让她以后别再去向别人讨要了。”

到家后,从后备箱拿东西时,看到那袋母亲为宝宝准备的小衣服,想起妻子的话,我便给母亲打了个电话。母亲一听我说完,便在电话那头说教起来,说旧衣服怎么了,都是好好的,有的才穿两三次,还是新新的。小孩子长得快,一天一个样,衣服穿个一两个月,顶多穿三五个月,就不能穿了,为什么还要浪费钱去买新的呢。穿旧的衣服怎么会是亏待宝宝呢……

说着说着,母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虽说你们现在有了房,以后不用为买房发愁,可生了孩子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奶粉钱,纸尿裤钱,还有很多算不到的钱,这些钱都得早点积攒。我看你媳妇,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的,该省的钱不懂得省,小孩的衣服能拣不拣,自己的衣服,买两三百块钱的就可以了,非要七八百上千的。儿子,你可得说说你媳妇,可不能这样乱花钱。钱是挣来的,也是靠理出来的,不该花的钱乱花,到时候,你能攒几个钱下来?”我觉得母亲说得有理,便和妻子讲了一通,希望她能接受意见。

没想到,我那么一说,妻子非常生气,说我妈什么都要管,管宝宝穿衣服不说,还要管她买衣服。说小孩穿衣服,能花多少钱,说她买衣服碍着我妈什么事了,凭什么管她。说我们结婚时,婚事上如何安排听我妈的也就算了,为什么婚后,我还什么都要听妈的……不管是婚事的安排,还是这件事,我都觉得母亲说得有理,才决定采纳,怎么就变成我什么都听妈的了呢?考虑到妻子有孕在身,我忍着没和她争辩。

原本以为,这事算是过了,没想到,妻子因为那点小事对母亲有了成见,每次和她那些朋友提起母亲,妻子都会有怨气。看着妻子满脸怨气的样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婆媳难相处,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就因那点小事也能引发婆媳矛盾。哎,我们结婚不久,还没与母亲住在一起,妻子就和母亲有了矛盾,那以后……一想到未来可能越发严重的婆媳矛盾,我心里暗暗发愁。该如何解决婆媳矛盾呢?我想到了安福。

安福是我的一个朋友,结婚好几年了,和父母住一起,他母亲和妻子的关系处得非常好,从来没听说她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于是乘着妻子和她好友逛街的一天,我把安福约到茶馆喝茶聊天,向他取点婆媳相处的真经。

安福听我说完我家的那些事,对我说:“你妻子对你母亲成见那么大,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是我妻子容不得母亲的那些意见,老是揪着不放,怎么问题还出在我身上?”我不服气地说。“你呀你呀,说你还不服气。为什么你妻子说的那些话,你要原原本本地对你母亲说?为什么你母亲说的那些话,你也要原原本本地对你妻子说?你就不能当好她们之间的隐蔽墙么?”听安福说完,我顿时醒悟过来,妻子对母亲有意见,我还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谁让我这个中间人,把事情做得那么透明呀。

听了安福的建议,我决定在之后的日子里,针对妻子的优点,不仅自己适时对她说些赞赏的话,也要让妻子听到母亲对她肯定的声音,这样,她心里舒服了,就会对母亲放下成见。

回家的公交车上,我听到一个女子对另一怀孕的女子说,孕妇吃鱼有各种好处。我心一动,有了法子。下车后,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到市场去,特意买了条鲤鱼。

正在买鱼的时候,妻子打来电话,问我在哪。我乐呵呵地告诉妻子,母亲打电话来了,说她听别人讲,女人怀孕吃鱼有很多好处,便赶紧打电话给我,让我经常买些鱼做给你吃,我还以母亲的名义说了些关心妻子的话。电话那头,虽然妻子只是哦了一声,但从她的语气中,明显能听出,妻子是欢喜的。

我和妻子虽然是同省人,可我们的饮食习惯却有着天差地别,我家好辣,妻子那个地区的人不喜辣却偏爱吃甜,不仅做菜时要放糖,平时也喜欢吃些带糖的零食。这些,我都不以为然,妻子喜欢,就随她吃。

有一天,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她对我说,让妻子少吃糖,说她之前去医院检查时,听医生对一个怀孕的女子说,怀孕的人,糖吃多了不好,让我告诉妻子,糖千万要少吃。

既然母亲是听医生说的,少吃糖肯定是对的,当我想把母亲的话转达给妻子的那一瞬间,突然想起了安福说过,很多媳妇对婆婆想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大多都有抵触心,即便对方是对的,也不会轻易接受,相反,还容易产生反感的情绪。联想到妻子和母亲之前的情况,我赶紧打住了想说出口的话。

如何让妻子接受母亲的意见,又不对母亲产生反感心里,最保险的方法,当然是由我来向妻子表达啦。为了证实糖吃得太多,确实对孕妇不利,我咨询了当医生的高中同学之后,才告诉妻子。妻子听了关于糖吃太多,对孕妇有诸多不利因素后,采纳了我的意见,做菜时,尽可能地少放糖或不放糖,平时,也不再吃含糖的零食了。

此后,我如法炮制,但凡母亲对我提起要妻子怎么样的话,不对的,我当时就劝说母亲,对的,我则以自己的意思说给妻子听,还时不时转达母亲对妻子的“关心”。当然,如果妻子对母亲有什么不满,或是意见,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随意地在母亲面前说了。

妻子没有再听到母亲要她这样那样,相反还听了不少来自母亲的关心后,不仅放下了对母亲的成见,还时不时主动关心起母亲来,比如时常给母亲买点吃的,或是主动提起给母亲买衣服。而母亲得了妻子的好,又没感受到妻子对她的不满,心里自然非常开心,对妻子真正关心起来,给我打电话时,会在我面前对妻子嘘寒问暖了,有时,也会亲自打电话关心一下妻子,妻子忍不住对我说,我母亲就像她的亲妈妈一样,太让人感动了。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妻子从心底不再排斥母亲后,原本坚决反对母亲让宝宝穿旧衣服的她,有一天,居然对我说:“你妈说的也没错,宝宝穿旧衣服是挺好的,我上网查看过了……”听了那些话,我心里特别开心,也特别感慨:妻子的变化,充分说明,我这堵隐蔽墙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呀。安福说得非常对,婚姻生活,在妻子和母亲之间,作为丈夫的我们当好隐蔽墙,是非常重要的。

几年过去了,不管母亲住在哪里,妻子都没有和母亲发生过矛盾冲突,能和母亲融洽地生活在一起,婆媳关系好了,我们的夫妻关系自然更和谐美好了。

生活中,妻子和母亲两个原本完全陌生的女人因我们男人而成为了一家人。她们多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通过我们这个中间人,去要求对方,或是评论对方。这个时候,我们光是想着如何协调好夫妻关系是不够的,还得充当好她们的隐蔽墙,协调好她们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地让她们感受不到来自对方的约束和不好的评论,只感受到对方的好,这样,她们就能和谐相处了。

她们能够和谐相处,我们也就少了份烦恼多了份清净,少了份争吵多了份和平,少了份郁闷多了份愉悦。我们的婚姻也就更加甜蜜幸福,我们的缘分也就更加牢固……

第96篇、爱情故事爱情有限责任

自从和男友分手后,王丽情绪一直很低落,也不愿出去玩,尤其看到别的情侣卿卿我我腻在一起时,心里就更不是滋味。所以,近一段时间,她下班后就一头扎回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完饭就看看电视、上上网。

这天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节目,心里又挺烦,想找人说说话,王丽就到网上找聊天室玩。在“碧聊”中看到有一个叫“情感小屋”的聊天室,她便随便起了个名字进去。公共页面上,全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废话,完全没有新意!当她在名单列表上琢磨那些名字时,一个叫“爱情LTD”的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

“你好!你这个‘LTD是什么意思?”

“你好!是有限责任。”

“爱情有限责任?”

“是的。”

“爱情怎么可能有有限责任呢?”

“当然有了,你认为爱情应当管饭、管住房吗?”

“可是一旦有了爱情,有些事情就是应尽的义务了嘛!义务等于责任吗?”

“在我们小时候,父母管我们吃住,那是义务;教育我们,那是责任。”

“那当然了,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嘛!”

“未必,有些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有些孩子只是父母交配的产物。”

“你好过分啊,这样的话都能说出来!”

“话糟理不糟嘛,我只是在说道理。如果男女结合就是为了吃好住好生活好,那不应该叫结婚,只能称为合作。”

“嗯,你这话说得也在理,但感觉好像又有点近乎歪理。”

“嘿嘿,网上聊天嘛,没有点胡说八道就不好玩了。你是个小姑娘吧?”

“是的,但不是小姑娘!你是个小伙子吗?”

“是的,但是是个大小伙子!”

他们就这样相识了。

此后,王丽只要上网,都会到这个聊天室去转转,只要那个“爱情LTD”在那儿,她就会跟他聊上一阵子。

男孩叫张浩然,是一个挺帅气的大男孩,在一家小公司当着一个小主管,也算是个准白领。但在爱情方面,他却屡屡受挫,从他高中时的女友,到他大学时暗恋的女同学,最后,都分别跟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结了婚。

王丽长得并不算漂亮,但却十分秀气。男朋友是在政府工作的公务员,他们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最初彼此都还比较满意,可时间一长,男朋友就开始对王丽高标准、严要求了,要她在各种场合都要端庄、得体、贤淑,要笑不露齿、行不露趾,年纪轻轻的他简直就像老夫子!就差让王丽去读四书五经了。王丽实在受不了,最后只得分手。

一天晚上,在两个人聊天结束时,张浩然向王丽发出邀请:“周末请你吃饭好吗?”

“啊?网友见面?那不是会出问题吗?”王丽有点吃惊但却又暗自高兴。

“怎么会呢?仅仅是吃饭而已,也是‘LTD。”

“哈哈,我怕见到你时,你的尾巴上也挂着个‘LTD。”

“那你是答应了?周末下班前我给你打电话!”

第97篇、爱情故事前恋人关系学

女友这几天很郁闷,原因是前男友的现任女友早就在微信上热情邀约:“下个月我们结婚,务请光临。”还很体贴地问:“是一个人来,还是带男友同来?”虽然她百般推托,但那个女人还是很坚决很迅猛地直接把喜帖通过顺丰快递给她!

女友有各种纠结:虽然我也有正在交往的男友,但感情上貌似还到不了那种能带到人家婚礼现场上赤裸裸秀恩爱的程度。最重要的是,现任男友不管从身高长相或从职位身家等角度来看,都没有任何能超越前男友的迹象。再说了,前男友的朋友圈子我基本认识,当年那帮哥们儿都热情洋溢地管我喊“嫂子”;他爸他妈我也见过,以前一激动,嘴巴犯贱,不小心提前喊过他们“爸妈”!现在我过去算怎么回事?场面也太尴尬了吧,这不是明摆着在我面前炫耀嘛,但人家如此盛情邀请,不去的话会不会显得我太小气?放不下?嫉妒人家?气场太弱?

我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之前听到你居然重新加了当初因其劈腿一怒之下拉进黑名单的前任男友的QQ,甚至加了他现任女友的QQ时,之后又与时俱进地微博互粉、微信关注,我们都表示你要么是心胸宽广、有容乃大,要么是脑子进水、猪油蒙心。但你坚持要达到‘分手亦是朋友’的那种和前恋人相处的最高境界,以彰显你的大度大气。但绝对没想到现任女友的胸怀比你这个前任女友的胸怀更大,竟然能毫无芥蒂如此真诚地邀请你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我一直佩服那些分手后还能跟前任恋人做朋友的人,在我眼里,分手后的最佳状态就是:绝不回头,永不交集;擦肩而过,形同陌路。而想跟对方分手后继续做朋友的,要么是你对对方还抱有最后的幻想,妄想着他有一天会回心转意;要么就是你想借机炫耀,显摆一下分手后更为活色生香超越过往的精彩人生,才会出现这种“前男友结婚了,新娘非要邀请我”的狗血桥段……所以,还是拿对方当做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最为现实,唾弃或被唾弃或彼此唾弃总是有一定的理由的。

不过也有EQ超高的牛人。我有一个钻石级的单身男同事,情史缤纷,他的每段情史均有一个特质,喜欢将身边的女同事发展成女朋友,说这样方便、快捷、高效、双赢,工作谈情两不误!当然这有个对普通人来说很致命的后遗症,就是分手后如何摆平厘定前女友现同事、前女友现女友共同同事、前女友现男友共同同事等等各种排列组合错综复杂的前恋人关系。但男同事每次都能达到“分手亦是朋友”的最高境界不说,有一位前任女友后来成功上位嫁给我们总部的一位高管,居然还让夫婿提拔了男同事,前恋人关系能经营到此种地步,真的是高手中的高手!

有一天夜深了,我刚准备下线,突然有一位久不联络的女同学发了一个哀怨的表情,幽幽地问:“在吗?”我感觉她情绪有点不对,忙关心地问:“到底怎么啦?”女同学说:“初恋男友今天再婚,前段时间他离婚时说是为了我才离婚的,要等我离婚。没想到这话说过没几天,又跟人家结婚了。”我说:“这不是正好嘛,反正你也没离婚,没损失什么啊!”这一下女同学更生气了:“他说是一直忘不了我才离的,要一直等我,原来都是骗我的!”

好吧,对于这种EQ欠费不说,连IQ都欠缺的女人,我只能说,那你等他下次离婚吧。

第98篇、爱情故事请把她的冬暖夏凉装进心里

我心乱如麻,你却鼾声如雷

凌晨三点钟,我被噩梦惊醒,下意识摸了摸旁边,发觉空空无人。初夏时节,天亮得早,我循着从窗帘缝隙透进来的微微天光,发觉小茹正坐在床沿,默默垂泪。

我蹭到床沿拍了拍她的肩膀,哑着声音问:“你这又是怎么了?”

见我已醒,小茹也不再压抑自己,啜泣声越来越大:“没……没什么事,就是觉得……人活着真憋屈……呜……”

我顿了顿,大脑迅速运转,原来还是为了工作上的那点事儿。小茹所在的公司前些日子来了一位新同事,据说是领导的亲戚,接着一系列职场的不公事件轮番登场。性格绵软、为人清高的小茹首当其冲,默默为这位领导远亲扛了很多雷,也因此受了很多委屈。

我说:“多大个事儿呀,还值得你失眠的,不行咱就辞职呗,老公养得起你!”

我拍拍她以示安慰,继续上床睡觉,想要美美地睡个回笼觉。结果,被一阵更激烈的哭泣声吵醒。

“你这是干啥啊?”凌晨三点,难以成眠,这让我有点不满。

小茹猛地转过头来,愤愤地说:“我这么难过,你竟然还能睡得着!”

这下,我睡意全无,起来开灯对着气鼓鼓的她,本来想生气,但一看到她憋着嘴的样子有点萌,竟忍不住笑了起来。“哇……”这下,小茹彻底被我激怒。

你是我亲老公吗

这就是我的老婆小茹,一个心事特别重、神经特别敏感的萌系小女人。平日里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也会被她放大无数倍,刨根问底,弄一个是非了然。最让我感到无奈的是,不管让她纠结的点在哪里,只要我接茬,最终都能成功转移到我的身上来。

有一次,她在银行办业务被插队,对方是一位老大爷,小茹抱怨了几句,那位老大爷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口成脏”,小茹哪里是对手,只好把窝囊气全部带回家。那一整天,她的心情都特别不好,不停地问我:“明明错的是他,他凭什么那么振振有詞?”但我觉得这也不算大事,就简单地劝她:“算啦,多大个事儿,不值得大动肝火。你呀,就是心眼小。”那一次,她整整一天没理我。

还有一次,她和闺蜜发生了误会,一连几天精神恍惚,总是痛心疾首地念叨:“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她怎么可以不信我?”在我看来,朋友之间发生点误会也很正常,就随口开导她:“朋友之间,有缘再续,缘尽则散,没必要纠结。”她首先在朋友圈里发了一个“唉”,然后一天一夜没和我说话。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我越来越觉得她就是个喜欢小题大做的人。某一天,当她为了某个亲戚的弦外之音纠结时,我依惯例劝她把心眼撑大点儿。她终于爆发了,直接对我大吼道:“我这边的天都要塌了,你还在那边嬉皮笑脸;我难受得心乱如麻,你倒下就鼾声如雷。你是我亲老公吗?这样对我,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粗线条的心,漏掉的是感情

小茹越来越沉默,经常一个人默默坐在窗前,目无焦点地度过一下午。开始,我还以为她在修炼自己,只觉得耳根清净,再也不用听她念叨那些鸡毛蒜皮,每天乐得自在。可是,某个下午,我买水果回来,猛地看到她那孤独瘦小的背影,就那么直愣愣地杵在窗前,一动不动。忽然有一种凄凉的感觉贯穿全身,我才意识到,这些日子以来,她并不是在修炼自己,她只是对我失望了,决定独自一人努力消化这个世界的种种不美好,以及现实带给她的种种恶意。

从前,她还可以说给我听,但现在,恐怕我才是她的槽点,哪怕如鲠在喉,她也选择自己艰难吞下。

意识到这一点,我感到特别恐慌,赶紧放下手里的水果,主动凑上去问她:“你最近怎么了啊,老是一个人发呆?”

她似乎很想说出来,但话到嘴边,顿了顿,上下睫毛颤了颤,最终只是说了一句:“都是小事,不值一提。”

纵然是再粗线条的我,也该明白这样一件事,过往种种,我带给她的伤害和失望,远比那些所谓奇葩带给她的纠结要多得多。我在她心里的存在感和重要性,正在一点一点消失。

青梅给竹马当垃圾桶的那些年

掐指一算,我和小茹已经在一起15年了。其实,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就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只不过在感情浓烈时,我将她的心思细腻定义为温柔;而感情归于平淡后,她的心思细腻在柴米油盐的衬托下,变成了矫情的小气、不合时宜的“作”。

还记得我初入职场时,受了不少挫折。但我不是一个擅长表达的人,而小茹总能从我的微细表情中发现端倪。小小的她,经常仰望着我,满眼真诚地问:“你是不是遇上糟心事了,说给我听听,好吗?”

我本不想说的,但在她的引导下,最终还是把那些小烦恼悉数倒出来。其实,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多一个人为我烦恼。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有一个人肯坐在我的对面,陪我一起惆怅、感慨,就好像有人帮着背负了一半的重担,是一件特别舒心的事。

我们结婚后,因为双方家庭的差异,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我着实焦灼了一阵子。小茹家境很好,她害怕我因此觉得自卑,每次我与她的家人相处时,她总能敏感地捕捉到我的痛点,事后主动向我解释,尽管在现在看来,都不是什么大事。

在她的心里,我们之间没有小事。过去,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有什么烦恼,一定要对我说。”

在她的陪伴下,我慢慢变得强大,随之而来的是性格的大逆转。我觉得自己活得特别通透,面对过去烦恼的人与事,不必过多思量就能豁然开朗。而过去那个经常扮演“知心姐姐”的小茹,她的心事似乎越来越重。

是的,这些年她其实一直都没有变,是我变了,是我成功逃离心理的桎梏后,就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个戴过枷锁的人。

学着感同身受

心念一动,我坐到她身边,搂过她的肩膀,轻声说:“老婆,你是不是遇上什么烦心事儿了,快跟老公说说。”

小茹垂着头,小声说:“还是不说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说:“能影响心情的事就不是小事,你快说说,自己憋着多难受。”

小茹叹了一口气,然后把这段日子以来自己遭受的种种烦恼悉数道来。那个领导的亲戚给别人添了无数麻烦后,竟然升职了;昨天坐地铁的时候因为没有让座,被某个强壮的老太太挤兑了;中午吃饭时,被熊孩子和熊家长气着了……

说完这些,小茹哭丧着脸,小声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就是一具行走的负能量啊?”我笑着揉揉她的头发,明白她和我说这些事,并不是为了讨要解决的方法,她只是需要来自亲近之人的理解与安慰而已。

我把她拉起来,笑嘻嘻地说:“就算有负能量也不怕,咱可以去找点正能量对冲一下,你上周不是说想吃芝士虾吗?走!老公这就带你去吃!吃完我们就去买买买,你不是常说‘包’治百病吗,顺道把你喜欢的那款‘直男斩’口红一并拿下!”

在这样的现实中生活,谁还没有脆弱和迷茫的时候呢?谁还没有在负能量海洋中沉溺的经历呢?我们都知道无关生死的事都是小事,可是,真正扎心的、消磨我们的,不正是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吗?对于我们来说,最亲近的人,应该就是那个在大事当头时不离不弃、在小事烦扰时感同身受的人吧。

第99篇、爱情故事506公里的思念

也许,在许多年后,当我真正地不再为几百公里甚至几千公里落泪时,可能我已经变得成熟、不断老去。

那是遗落在回忆里的一个凛冬,我提着行李箱,独自走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天色渐渐黯淡了下来,清阒的路上行人稀疏,道路两旁亮起万家灯火,每个窗格中都上演着各自的喜悲。

有些冷,我裹紧校服,嘴里哈出的白气令视线有些模糊。

那时的我在外地读书,每周五都会守在汽车站前,期待着哪辆车中会载着我的母亲。有时她会穿一身运动服,背一个老式的旅行包,从车上跳下来,摸摸我的脸问我冷不冷。但更多的时候只是一通电话,说这周不来了,让我好好学习,别想她。我无所事事地等到夜幕完全降临,才挪向车站旁的一家雾气升腾的小店,买两个肉包子,外带一杯老豆浆。

506公里,6小时12分的车程,隔开了我和我的母亲。也许十四岁的少年还不懂什么是想家,只是觉得看不到母亲了,不免会有些难过。听到电话铃声响起的刹那,有一种想要立马挂断的冲动,仿佛那个电话才是把我和母亲分开的罪魁祸首;仿佛只要不接那个号码,母亲就会永远守在我的身边……

时光匆匆,母亲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周日下午我会陪她走到车站,看着她熟练地买票、打包行李的模样,总会不自禁地联想到这些年她所经历的无数个奔波流离的日夜。告别时,拥抱是惯例,儿时高大的母亲如今只够把头贴在我的胸口,我注视着她头上几根刺目的白发,欲说无言。

她告诉我,要好好学习,别想她。

目送着那个小小的背影,背着大大的行李包,逐渐被熙攘的人群淹没,我有一种如同溺水的悲伤,不愿转身离去。

一出火车站,看到漫天纷扬的大雪,我终于哭了出来。滚烫的泪水在雪地上灼出一个个小孔,那里面藏着的,是母亲不为人知的坚强。

北方的冬天,只消一片雪,便可荒芜半个人间。

……

在周三的下午,或者某个天色倦懒的黄昏,她有时会突如其来地守在校门口,提着那个花绿的行李包,等着路过校门走向食堂的我。

穿过冰冷的铁栅栏,她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手。单位有事,她可能好几周都不能来看我,于是泪眼婆娑地来向我告别。

她说,要我好好学习,别想她。

我用力地点点头,一下子把眼泪都甩出来。

我知道,你也知道。每一句“别想我”都是“我好想你”。

“你走吧,”她说,“我看着你走。

我转过身,没有勇气再回头,我知道她在看我,也知道,她快要哭了,才叫我走。此刻身后的她,一定是那个样子,我也是。

506公里,6小时12分,她来见我,穿越时间和空间,一望无际的思念。

如同一个黑暗的甬道,我摸索着走向前方,不时有一扇扇门打开,然有光照进来。门里,是母亲的笑靥,照亮我前行的漫途。

我不禁想到,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的距离足够远,母亲的光无法穿越时空照亮我时,我的世界是否将沦为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但我知道,纵使年华不再,岁月老去,风霜侵蚀了所有记忆,母亲的温度依然会刻骨铭心。

冬至快到了,我嚼著一口白米饭,想着母亲浑圆的饺子和软和的面条,心里挂念的,是距离我506公里的团圆。

第100篇、爱情故事老爸的初恋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像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的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的美好又恬静,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的坚定且执著:“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给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脚步声走到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怔怔地看了女孩足足有5分钟。而后他终于想起,在来山村的第一天,他们就曾经见过面,是在山道上,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想到竟在这里又意外地重逢。上天竟是这样地厚待父亲!那个女孩脸上的绯红,让父亲确信,她也一样爱上了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以迟疑的呢?父亲立刻做了这一辈子他最英勇的决定,他说:“我可以请教你几个字的读法吗?”说完了便拿出手心里发烫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可以爱你吗?

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原来母亲一直不肯回忆这段往事,原来她所有的犹豫与迟疑,都是因为她在父亲面前,隐瞒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那就是:那个照顾了父亲一个月的护士,是云姨,而一直暗恋着父亲的母亲,不过是在云姨进城买药的那天,帮她给父亲打开了纱布……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第101篇、爱情故事爱需要用心倾听

冬日里,他有赖床的习惯。而她却要早早地起床上班,为了那微薄的薪水。他每每央求她请假休息,放松放松,给自己减减压,而她却总是说厂里太忙,无法请假。他也只好作罢,心中每每泛起怜惜的潮水。

寒冷的早上,邻家屋顶上下着厚厚的霜,似下了一层薄雪。她早已起床了。那“嗯嗯”的轻咳声萦绕于耳,那“嗒嗒”的趿鞋声远了近了,那“咣咣”的锅碗声响了息了,伴着外面“嗖嗖”的风声,在这个严冬的早晨把他淹没。

她临走时,叮嘱他粥温在锅里,要吃一个鸡蛋,中午要睡一会儿,下午没事儿看一会电视。等太阳出来,多晒晒太阳,别忘了晒一下被子。然后是熟悉的关门声,电动车启动时■声及嘀嘀声。他大声关照,要骑慢点儿,靠边上走,别忙!这样的场景,似乎每天都在上演。

门外很嘈杂,各种叫卖吆喝声不绝于耳,有卖大米的、卖老鼠药的、卖瓜子的、修煤气灶的、修铝锅的、收荒货的,整天小村里没个安宁。但每到薄暮时分,只要她的车子来到门口,嘀嘀两声,他准能一下猜中,于是搁下写了一半的文章,快速前去开门,帮着搀扶车子。那声音的节奏、力度、长短都浸透着她的灵性和柔媚。

有时夜半醒了,听到她轻微的鼾声,细细的,香香的,他总是静心屏息聆听。那声音如蚕嚼桑叶,雨润清禾,音乐一般,温软地拂过心田。

那年深冬,他从省城回到家乡车站。外面雪花纷纷扬扬,连眼都睁不开。她从几十里外的乡下骑车来接他。一见到他,便抓紧手,问冷吗,去下一碗水饺,暖暖身子。这时,他的心柔软如绸。他说,不用,赶紧回去,不然雪下厚了,难走。她顾不得拍拍身上积的雪,忙把棉手套递给他。她硬让他坐在后面,而她光着手,骑车。一路上,雪花簌簌而下,车轮轧在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仿佛爱人绵绵的絮语。

一到家,他看见她的手冻得像红萝卜,泪要涌出来,硬抑住。她咬着牙说,没事没事,终于到家了,快用热水烫烫。然后,倒水。他们一起把快要冻僵的手脚伸进水盆里。屋子里顿时温暖如春。

他是我,她是我心爱的妻子。

那锅碗瓢盆的交响,那清脆的车笛声,那轻微的鼾声,那雪地上的咯吱声,都是爱的声音,需要我们用心倾听。在人生路上,让我们把得到的爱刻在心里,让心灵斟满爱的阳光,然后把关爱送给亲人、朋友和他人,微笑着,行走在美丽的人间。

第102篇、爱情故事再婚夫妻:用心理账户计算爱

接过戒指那刻,我竟惭愧地流下了眼睛。他不知道,其实开始我是计较的,只是后来把这份计较无意间“升华”,让外在的算计,转化成为内在的心理账户,同样还是算计,所不同的是,心理账户却越算计越幸福。再婚夫妻之间,或多或少总还是会算计,就如同在心里开了个帐户,对方存储多少,自己回报多少。

中间多出的小人儿

和李明生活在一起最大的难题是他的女儿,确切地说,是前妻和女儿。

那天,我们正沿街闲逛,他的前妻突然打来电话说女儿发烧,李明一听就慌了神儿,丢下我便匆匆赶往医院,这一去就是两天一夜,直到第三天才打电话给我说女儿没事了。

接到李明电话那刻,我欲哭无泪。想起他丢下我,不顾一切往医院奔的情景,仿佛是自己拆散了他和女儿的亲情似的,加上他前妻的电话一直骚扰不断,有时我们吃着饭也会打来,一说就是半天,那架式完全不像一对离婚夫妻,说到孩子的教育和管护,他们还是有那么多共同语言。

他的前妻和他的女儿就像一根鱼刺,卡得我咽不下吞不得。

周末,李明本来跟我约好一起外出,可刚出门,孩子稚声稚气的一个电话打来,我们的计划又搁浅了,放下电话他一脸为难地说:“对不起,孩子非让我陪她去动物园。”看我一脸不悦,他小心翼翼地说:“要不……你也一起去?”

脑子里浮现出他们一家三口重新团圆的情景,确实不舒服,心一横,我点头答应。

当我出现在他的前妻面前时,对方立即退缩了,将孩子交付给我们便匆匆离开,我和李明一人牵孩子一只手往动物园走,可孩子毕竟认生,充满敌意地看我,我一脸尴尬,却不得不装出豁达,跑去给孩子买玩具和糖果,终于,我不断的示好渐渐获得孩子的好感,等到从动物园出来时,她已经愿意将小手伸给我。

握住孩子小手那一刻,李明一脸感激地说:“让你费心了。”

我嘴上说没什么,心里却委屈莫名。明明是跟李明在恋爱,怎么爱着爱着,中间就多了一个小人儿?偏偏在这时,他的前妻再次打来电话说,家里的灯坏了,问李明能不能去修?

电话不隔音,我听得一清二楚。李明深知瞒不过去,看看我,再看看电话,犹豫许久终于回复说:“我不方便去,你找别人修吧。”其实我知道,他这番话是说给我听的,而且透过他前妻一连串的表现,我也越来越肯定,她有复合的愿望。说不清是嫉妒还是试探,我竟然说动了李明去前妻家里帮忙,我说:“去看看吧,让她一时之间去哪找人帮忙呢?我陪你一起去。”

李明不相信似的看着我,我却“虚伪”地笑:“走吧。”说完连拉带拽地将他扯到前妻家里,正如我所料的那样,灯并没有坏,他的前妻是在故意破坏我们的约会,一切让我猜中,他的前妻面露尴尬,我的心更是七上八下,一面是旧好,一面是新欢,他究竟会如何选择?迅速在心里盘算,看自己有多少胜算。

相爱容易相处难

认识李明是个很偶然的机会。我被人带去参加某保险公司的十周年庆典,作为公司的副经理,他在台上侃侃而谈,风趣幽默的语言惹得四座笑声四起,本来枯燥乏味的保险条例经由他的嘴变得字字珠玑,一瞬间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

介绍人说:“你也离了一年多,总不能一个人过吧?李明事业有成,年龄又合适,错过那就可惜了。”李明的条件是不错,但我还是犹豫了。

原因很简单,他有一个3岁的女儿,虽然被前妻带了去,但毕竟骨肉相连,那是一辈子的甜蜜负担。李明倒很坦诚,认识不久就告诉我说:“我还有个孩子,你真的不介意吗?”

说不介意是假的,可想想自己的处境,不由得又犹豫。他猜出了我的心思,紧接着说:“有一点你要相信我,我会倍加珍惜这次婚姻,一定会对你更好。我们都是再婚,再婚有再婚的好,女人知道疼人,男人知道护家,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夫妻之间不在于是否合适,而在于是否相互珍惜。”

说完这番话的第二天,他送了我一条杭州丝巾,虽说不值几个钱,但我还是心满意足,一个男人有这样细腻的心思,对我来说是福气。作为回报,我回赠他一条腰带,收到腰带那刻,李明一脸激动地说:“你对我真好,遇上你真是我的福分。”

相视一笑,我们的心就这样走近了。

我以为,新的爱情就此开始,甚至期望这份爱情可以像首次恋爱时一样单纯,热恋,直至走向婚姻,却不料,越相处越发现,我们想把日子过好其实是那么难。

所幸那天,在我和前妻之间,李明没有过多犹豫,拉起我的手便往门外走,关上门那刻,我听到他的前妻在屋内号啕大哭。心不忍,我劝他:“你这样太伤人了,何必呢?”

李明却说我傻:“你这个傻女人,把自己的男人顺手送别人,你还真是不计较呀!”接着他一脸坦诚地说:“我跟她还能凑合就不会走到今天,离婚了就各归各路,相反,对于你我心存感激,你对我好,对女儿也用了心思,我怎么能够不感激呢?”

听他这样一说,想起自己刚刚在心里的算计,突然赧颜,很想告诉他,其实自己并没有那么大度,这一路走来,一直在算计,可这些话又不能说出口,怕伤着他,只好告诉自己,以后少算计,多为对方着想。

会“算计”才能有好姻缘

可是,愿愿是美好的,实现起来竟那么难。就在我准备全身心地投入这场恋爱时,不经意地却发现了李明另外一个秘密。

帮他收拾房间,看到一份保险合同,上面的被保险人是他的女儿,受益人竟是他的前妻,而保险日期竟然是他们离婚之后。也就是说,就算离了婚,她们在他心里依然是亲人。那么,我呢?过去的过不去,未来又该如何到来?

我颓废地坐在原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这一次,无论如何我要当面问清楚,究竟在他心里,哪个才重要?

等待李明下班回来的一个多小时,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坐不住,打开电视,电视里正讲着高深的心理问题,心慌意乱间听到主持人说“其实人与人之间需要一个心理账户,现在存进多少,将来就可以支取多少,甚至更多……”似懂非懂,心却一点点静下来,想起跟李明相处的这段日子里,他对我不可谓不好,自从上次跟他女儿一起外出之后,他对我更加细心,每次出差总记得带礼物;跟他前妻有过接触之后,他怕再伤及我,对方再来电话总是当着我的面儿接,有时还特意让我来接,我知道,他是想让我放心才这样做的。

可是,手里这份保险单,我究竟要不要问呢?犹豫间,李明已经下了班,见我脸色异常,立即问:“哪里不舒服么?”我摇头,苦笑着将要问的话咽回去,终于还是没问出口。

李明摸了摸我的额头,确认我不发烧之后,显得很兴奋,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给我看:“瞧,单位发年终奖了,我买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你的,一份是你父母的,大病加意外,很实用。”

他一脸憨厚,我心里的疑问,终于没说出口,这真的是一个善良的男人,他能记得我的父母,那么我又何必去计较一个过去式的前妻呢?

作为回报,当天下午我就跑去商场,给李明的女儿买了两套衣服,然后跟他一起去送给孩子,他一脸感激地问我为何如此对他好?我笑着说:“你心里有我的家人,我心里就要有你的家人,心理账户的帐目可是很公平的。”

我决定和李明明好好过,认真拜读了心理账户的资料,上面说,心理账户是最公平的一笔账,对方存储多少,你就要回报多少,可以“算计”,但这种算计是正面的,不仅能增加朋友之间的感情,还能很好地梳理亲情和爱情。

我越来越懂得“算计”。

李明送给我父母一份保单,我趁机还他一个意外惊喜,他的父母常年在南方老家,很少到北方来,为了让老人开开眼界,我委托做旅游的朋友订了华东6省半月游,当两位老人把旅游的照片发给李明时,他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抱着我不停地哽咽,说:“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没想到你帮我实现了,何德何能,遇上你这样好的一个女人。”

虽然花了我不少银子,可得到这样一句夸赞,心里还是美美的,这张心理账单上,我付出了一点银子,得到的却是李明莫大的感激。

同样,李明也没有让我失望,他工作努力,再次得到升迁,在总经理任命下来那天,他终于用一枚硕大的钻戒向我求婚了。他说:“从认识你那天起,我就知道你不是一个计较的女人,懂得付出,也愿意为我付出,我不想错过这么好的你,嫁给我吧。”

接过戒指那刻,我竟惭愧地流下了眼睛。他不知道,其实开始我是计较的,只是后来把这份计较无意间“升华”,让外在的算计,转化成为内在的心理帐户,同样还是算计,所不同的是,心理账户却越算计越幸福。再婚夫妻之间,或多或少总还是会算计,就如同在心里开了个账户,对方存储多少,自己回报多少。

很庆幸,这些道理我早早明白过来,没错过这段美好姻缘。

第103篇、名人故事“西单女孩”爱情花开:野百合也有春天

2013年8月,“西单女孩”任月丽在山东参加励志人生歌迷会时,大方地承认自己已经恋爱的事实。自从登上春晚的舞台后,任月丽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不仅变为炙手可热的公众人物,还有无数的男子向她伸出了爱情的橄榄枝。那么,任月丽是如何与那个“他”牵手成功的?感受着对方的心跳,任月丽又是如何确信,“他”就是此生的唯一选择?

相见恨晚

牵手这段“草根”情缘

1988年出生的任月丽是河北涿州松林店镇松林店村人,任月丽16岁时,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孤身一人来到北京打工。当她看到许多的地下通道里有歌手在卖唱时,爱唱歌的她萌生了参与其中的想法。任月丽想到做到,遂拜一位流浪歌手为师,开始了艰苦的“通道歌手”生涯。

这年7月的一天,任月丽应邀前往河北张家口参加一场歌迷答谢会。刚到现场,在演唱厅的拐角处,她便迎面撞上了一个身着白色衬衫的高挑男子。任月丽刚刚打开了一瓶矿泉水,里面的清水倾泻而出,在他的衣服上洒了一大片水渍。任月丽的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连声道歉:“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任月丽的窘相可爱而率真,那位男子没有半分怪罪的意思,反而温和地对她说:“应该道歉的是我,是我把你的水瓶撞掉了,不如我重新给你买一瓶吧……”

两分钟之后,那位男子真的拿了一瓶水回来,递给正准备上台的任月丽。接过水的一刹那,任月丽忍不住“扑哧”一笑。之后,她伸了伸舌头登上了演唱台,那名男子也被充满灵气的任月丽逗笑了,他边往台下走,边忍不住回首望云,正巧碰到任月丽也回头,还冲他调皮地眨了眨眼。

正是这次“误打误撞”,让两人熟识起来。任月丽了解到,比自己大四岁的李文山也是河北人,父母都是企业里的高管,大学毕业后,他进入北京的一家音乐公司,目前是该公司的音乐制作人,而任月丽的本次歌迷会,他也是组织者之一。

很快,两人便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任月丽惊喜发现,李文山除了喜欢上网和旅游外,还特别爱好逛街,而这都是自己极其喜欢的。歌迷会结束之后,任月丽在张家口驻留了几天,两人约着来到东兴街进行购物,李文山对任月丽应该穿什么样的服饰,搭配什么鞋子谈得很是在行。一次,任月丽看中了一件紫色的衣服,店家开价三百元,李文山帮着任月丽砍价,结果只用了一百元就拿下来了。一个男人为什么喜欢逛街呢?对于这一点任月丽猜测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答案。对于任月丽的疑问,李文山好奇极了:“男人就不能逛街吗?我就是对比一下价格,希望用最节省的钱买到最合算的东西!”

还有一次,由于入场的歌迷太多,任月丽的大衣纽扣被挤掉了两个,任月丽对李文山说:“大衣纽扣丢了两个,太难看了……”没等任月丽说完,李文山说:“好吧,明天咱俩去逛街,给你买最好的。”任月丽故意逗他说:“最好的要千把块钱呢,你给我买件几百元的就行了。”李文山吃惊地说:“什么,两个纽扣就要几百元?你简直疯了!我知道有个地方,只卖三毛钱,明天咱俩就去……”

奇怪的是,李文山所言所行,并没有让任月丽感到他“抠门”,反而让任月丽对其充满了好感。任月丽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她自小由奶奶带大,贫寒的家境,早就养成了她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任月丽不由得对李文山相见恨晚,暗地里,她开始观察起李文山来,对他的好感也与日俱增。

其实,李文山对任月丽的印象何尝不是如此呢?回到北京之后,得知任月丽马不停蹄地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又将春晚表演的吉他进行了公开拍卖,广告代言权也同期拍卖,所有的善款全部捐献给了慈善机构,李文山更是对任月丽心悦诚服。从那以后,李文山开始频繁地给任月丽打电话、发短信,诉说自己在乐坛闯荡的酸甜苦辣和对爱情的理解。好几次,李文山用音乐人特有方式,以一段又一段缠绵悱恻的歌词,对任月丽这样暗示着:“如果是种解脱,怎么会还有眷恋在我心窝,面对陌生疑惑,过去的日子彷佛偷偷在笑我,笑我的执著。”聪慧的任月丽听出了李文山的弦外之音,她没有表态,只是用银铃般的笑声作为回答……

永远呵护

你是我今生唯一的天使

任月丽又何尝不明白李文山的深意,可是一想到彼此家境的差距,任月丽的内心便有很大的顾虑。虽然春晚过后,她从原来的南宫平房,搬到卢沟桥附近的两居室里,生活上发生了不小的改变,但是与李文山相比,各个方面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任月丽的这些心理活动,李文山却毫不知晓,他无比伤感地发现,每当他对任月丽表示好感时,任月丽便顾左右而言他。2011年11月的一天,李文山陪同任月丽在西单进行新歌试唱会。李文山注意到,作为一个超高人气的歌手,任月丽每一次与与粉丝合影的时候,都会听到她真诚的一声“谢谢”,仿佛歌迷的要求对她来说是一种帮助和恩赐,仿佛世间的一切在她的眼里总是那样美丽和安宁。李文山的心里涌起无言的钦佩,晚上回到家中,他在博客里这样记录着当天的心情:“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位女孩的身上,你找不到任何可以称为杂质的东西,她是透明的,你可以透过她那朴素的脸庞,清晰地看到那些内在的品质。她是美丽的,每当她的歌声响起,她的身边都会被一种纯净的气场所笼罩,在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外在的美丽可以与她相比!”

正因为看到任月丽是一个积极阳光、对生活永远充满信心与梦想的女孩,李文山再也不想遮遮掩掩了。签售会之后,李文山直言不讳地告诉任月丽:“我喜欢你,在你哼唱着‘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时,我就认定,其实,你就是那个落入凡间的天使,我最希望的就是,我能永远地保护着你……”

尽管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当李文山亲口向自己表达爱意时,任月丽还是慌乱得不知所措。她想,虽然自己是人气极高“西单女孩”,并被各大媒体称为“百姓歌手”,可是无论从学历还是从家庭来说,自己与李文山太不匹配了。她深思良久之后,委婉地对李文山说:“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再说,我还不想考虑这方面的事……”

任月丽的婉拒犹如当头一棒,李文山怔住了。许久过后,他心有不甘地问:“你该不是讨厌我吧?”“当然不。”李文山这时有些明白了,也许是家境的差异让任月丽有所顾虑。顿时,万丈豪情涌上了李文山的心头——追,决不放弃,梅花香自苦寒来,幸福的爱情也要靠努力去争取!

那天晚上,李文山开车将任月丽送回家。快到家门口时,李文山突然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任月丽不解其意地问道:“你已经送花给我了,这是什么呀?”怀着一颗既诧异又忐忑的心,任月丽连续打开了八层盖子之后,清楚地看见里面躺着两枚心形玉坠!

更妙的是,心形玉坠的下面,铺满了五颜六色的千纸鹤,每一只千纸鹤的翅膀上面,都写满了他爱的箴言:“自从听到你渗透着爱和善良的歌声,便引发了我内心那最微妙的共鸣。”;“只用一把吉它,你便创造一段网络奇迹,这是因为在你的嗓音里,孕育着苍凉的爱和澄澈的理想,超越技巧的真挚情感,那样透明而深沉地穿透了都市丛林中的纷乱灵魂……”;“每次看到你,就像看到一块透明无瑕的水晶。轻轻触碰,发出轻轻的诉说,既有很深很美的沉静,又有深入灵魂的感动……”

李文山把两枚玉坠分别挂在任月丽和自己的脖子上,认真地说道:“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一个有着天使般声音的女孩,现在我找到了这个女孩,那就是你,答应我,好吗?”面对这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任月丽再也无法无动于衷,亮晶晶的泪花在她眼角闪烁,她点了点头。看到这一幕,李文山快乐得大叫一声,抱起任月丽旋转起来……

走过低谷

那渐行渐近的美丽佳期

2013年3月,任月丽在西单大悦城举行了新专辑《西单女孩》的签售会,大量长期关注和喜爱任月丽的明星与歌迷纷纷前来捧场。从一把旧吉他相伴的纯朴原生态,到国际著名音乐人的悉心制作,任月丽终于在音乐的道路上羽化成蝶、振翅飞翔!

就在任月丽的事业蒸蒸日上之际,她却遭遇了一件棘手的事情。两个月后的一天,一位歌迷突然给任月丽打来电话,他告诉任月丽,她的“西单女孩”形象已经被某家公司注册了商标。听到这个消息,任月丽非常生气,因为她一手打造“西单女孩”品牌,她才应该是“西单女孩”这个商标的真正所有人。任月丽毫不迟疑,立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由于那段时间任月丽忙于官司,李文山便担当起她的“后勤部长”。他来到任月丽的住处,帮她换灯泡、修水表。有时任月丽回家很晚,他连做饭等家务活儿都包下了。好几次,他都因为忙中出错,做菜时胳膊被烫出了水泡,切菜时不小心切伤了手指,任月丽心疼地替他包扎好伤口,内心里非常感动。

一个月后,这起商标侵权的案件进入了僵持期,由于诉讼期间所需的费用很大,任月丽的家人对她进行了很大的支持,她的老父亲将卖粮的钱全部拿了出来,甚至还动了卖房的念头,压力很大的任月丽为此哭了好几回。有一次,李文山拉着任月丽从仲裁处回来时,抑郁难平的任月丽再次哭了起来。看到任月丽这样,李文山的心里也很难受。如何让这个女孩恢复从前的开朗,真正地走出情绪的低谷呢?突然,转角的收音机里传来了郭德纲和于谦的相声。李文山灵机一动,得了,干脆用郭德纲的相声去“治疗”她内心的忧伤吧。

第二天,李文山早早便起来,把自己住处所有关于郭德纲的相声集统统搬到了任月丽的家门口:“月丽,赶快开门,我给你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心理按摩师’!”任月丽一开门,李文山一手拿着新鲜的豆浆油条,一手拿着一个布袋。“你带给我的‘心理按摩师’呢?”任月丽诧异地探着脑袋往外看,她并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在这里呢,他叫郭德纲,是天津人,让他天天来陪着你,给你带来无限欢乐。”李文山故意操着一口天津腔来说话,一下子把任月丽逗得呵呵直乐。“真没想到,你还有说相声的细胞啊!”李文山看到任月丽笑得如此开怀,他的心也变得踏实了。

没想到听了几次之后,任月丽真的迷上了郭德纲的相声,每天夜里入睡之前,她都要用MP4听一小会儿,然后乐呵呵地入眠。渐渐地,温暖灿烂的笑容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脸上。更让李文山欣慰的是任月丽的粉丝们自发组成了强大的“蒜苔”团体,他们从始至终地关注着任月丽,呵护着任月丽,为任月丽呐喊助威。三个月之后,任月丽被侵权的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心中所有的郁闷一扫而空。任月丽牵住李文山的手,说:“文山,谢谢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有你这样的男友,是我几生修来的福分。”李文山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深深地点点头,把手攥得更紧了……

2013年7月的一天,两人正在厨房里做起了“比萨饼”的时候,李文山似乎漫不经心地对任月丽说:“月丽,你愿意跟我一起一直这样做比萨饼吗?”任月丽正在清洗生菜的手停住了,她心里打了个问号,这是李文山的求婚吗?怎么和自己想象中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那天晚上,送走了李文山之后,她将自己与李文山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都发在了博客里,任月丽希望“蒜苔”们都能帮她参考。任月丽还特地注明说:“这不是我想要的浪漫。”没想到,一些“蒜苔”纷纷感叹:“这还不浪漫?什么才是浪漫?”更多的人说:“这世界上最浪漫的人都为你定格了。”几乎所有的“蒜苔”都异口同声:“嫁人当嫁李文山。”

近日,任月丽与李文山接受了笔者的采访。一头披肩的长发,上面别了两个蝴蝶结,任月丽显得格外清纯靓丽。她侃侃地谈到,由于没有与任何公司签约,这种自由的感觉让她很惬意,对于今后的期望,她没想过太多,目前来说只要能好好唱歌就够了。任月丽还甜蜜地透露,她与李文山的婚期已经定在今年的年底:“经过两年多的了解,我俩都笃定对方是自己的另一半,我这株野百合也幸运地迎来了爱情的春天!”言罢,这对准新人相视一笑,一切幸福与默契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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