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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我只能为你说一个小故事
他坚称自己是黑天使,可人们都喜欢唤他死神。
盘旋在城市上空,引渡刚刚离世迷路的灵魂。坏人下地狱,好人排队入天堂。那女孩出车祸的前两分钟,他正蹲在这城市最高的楼顶。灵魂从她身体飞出去,轻轻的。
伴随满天飞散的梨花,他轻盈地直飞而下,悄无声息地落在她的灵魂前,像一只张开漆黑羽翼的鸟。梨花在风里簌簌地落,梨花是雪白诡异的花朵,开满了纯真。
只有死去的人才能看到死神,他朝人群里透明如玻璃的她伸出手,说,来,我带你走。
她不愿意走。她的眸子浓郁似琥珀,他忍不住一看再看。
她说不能走,男朋友还等着去见面呢。死神说,你以为他还能看到你?你现在不过是个灵魂,逗留在人间的话,7天后必定魂飞魄散。灵魂只能待在原地,不能到处走动。
女孩恳求他,让她在人世逗留最后7天。“我想等他来,哪怕只望一眼也好。”她眼神明澈,似寂静的湖,“我每天都说一个小故事,留下我,就当给你解闷好吗?”
死神也寂寞。他是孤独的候鸟,觅不到落脚的岛屿。
“从前,有一颗星星,星光上住着水晶心的孩子……”女孩说的故事美好又残忍,暗黑系童话。许久没人聊天的死神听得入了神。这些故事清澈干净,只有心地清澈的孩子才能写出来。他对她动心了,他不敢说。死神是没有心的,死神怎么能爱上人呢?
时间转眼过去6天,女孩的男友还没来。“你确定他会来看你?”死神担心,“太阳落山之前,如果你还不跟我离开人间,就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会,会的。”
“你现在就得走,太阳越弱,你的魂魄也会越虚弱。”
女孩哀求:“只有最后一个下午了,陪着我,好不好?”
那一刻死神忽然有种错觉,好似这女孩是为了他才留下来。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一对情侣。他忍不住用死亡之眼看她的前世今生。今生她爱过的人一一掠过:爸爸,妈妈,姐妹……竟然!还有他自己。
很久以前,死神也曾是平凡人,在一场车祸中遇难后被选为黑天使,徘徊于人间,接手引渡亡者灵魂的差事。他从不知道,原来女孩喜欢的人,就是去世之前的他。
太阳快要落山了。
她在夕阳的余光里怯怯地道歉,“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没有男朋友。高中时,你是我学长,我喜欢你而你从没注意过我。后来听说你去世了。我不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是这样,我们一定会再见……”
所以,当他展开漆黑的羽翼落在她身边:当他向人群里透明如玻璃的她伸出手;当他用她熟悉的声音说,来,我带你走。那一刻她竟忽略了死亡的痛苦和错愕。像夜空里忽然升起花火,她心底燃起靡丽的欢喜,她故意说要等男友,只为了能与他相守这7天。哪怕只有短短7天,哪怕以魂飞魄散为代价。
女孩的笑容消失在夕阳的最后一抹余光里。死神不会让她魂飞魄散,在关键的瞬间,他把她推入了去往天堂的通道。
她不再记得他。
每当死神隔着云端远远眺望忘却了烦恼亦忘却了爱情的她时,都会想起他们的初遇。他朝人群里的她伸出手,而她不肯,她说,我可以给你说一个小故事。
死神站在云端,鼻子酸酸的。
原来这是爱。这就是爱。
哪怕是用灵魂为代价才换来与你相守的机会,才能这么近,这么近地端详你,却还是紧张得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为你说一个小故事,解一解你的寂寞。哪怕这次相遇后永不能再见,哪怕你永远不知道我喜欢你,但此刻,能坐在你身边,能真真切切看到你温暖的笑容,竟然就觉得——这些年,为你傻乎乎地付出了所有,也全值得。
全都值得。
第2篇、爱情故事腕上的心跳
一直对戴表的男子有额外好感。
或是因为记忆。
幼年时,父母支边,我在外婆家度过童年。那时,外公已不在,但外公的父亲太外公却健在,虽年岁已高却身体健硕。
太外公是旧年代的读书人,冬天时,依然穿黑色对襟棉长袍。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他自怀中时时取出的怀表。
他好像一刻也离不开它,他将怀表拿出来,握在手心里,在阳光下看清楚,然后再握片刻,才小心放回去。
后来我想,他看的是彼时的时间,也是流走的光阴。生命对于一个老人,不再是一分一秒的时间,而是一段一段的光阴。或者一分钟,就是他的一段光阴了。
那是一只古香古色的怀表,因为经常摩挲边缘格外光洁,成锃亮的银色却丝毫没有斑驳,依然是簇新的那种光泽。太外公曾是私塾的先生,听说是一个学生做官的父亲赠了太外公这只怀表。据说,那是太外公唯一收取的别人的馈赠。
长大后我理解了他的那次破例,其实只是一个男人对于一块表骨子里的喜爱。
之后许多年,他一直珍藏那块怀表,直到101岁高龄辞世,那块怀表作为陪葬和他一起被埋入了地下。
不知道那块怀表上的时间是在太外公辞世时永远停滞还是依旧滴答前行。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所爱之物已经永远陪在他身边,到来世,到永远。
后来发现父亲亦爱表,是腕表。据母亲说,本应养家糊口的父亲,硬是自私地积攒了半年的大部分工资买了一块机械表,是当时国产表中最好的牌子。为此,那大半年,一家人生活得极其拮据。
那亦是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对于这个家庭唯一一次例外的自私。母亲记了许多年。
但那块表,父亲戴的光阴似乎更久。是银色的金属腕表,圆形,表盘除了指针,只有日期显示,干净清晰。简约大众的款式,很适合父亲这样言语不多、性格内敛的男人佩戴。
父亲很珍爱那块手表,除了洗澡几乎从不摘下,睡觉都戴着。我记忆中,那块表他戴了十几年,中间修了两次,直到后来不能再修理彻底坏掉了他也没有扔,依然把它珍藏在抽屉中,且用手绢仔细包裹了。
他换了新的手表,依然是国产的牌子。此时家中经济略好,他买了同品牌中稍贵的一款,却同他戴坏的那块几乎一模一样——银色金属腕表,圆形,表盘上除了指针只有日期。
原来男人对于一件物品的喜爱如同女人一样,也有着这样明显的倾向性。而它真的很适合父亲,这么多年,我最熟悉的父亲的动作,便是他轻轻抬起左手手腕来看看时间。记得有一段他身体不好,瘦了许多,表链明显有些松了,于是他便常常下意识地晃一晃。
在父亲七十岁生日的时候,我买了一块国外知名品牌的腕表送他。依旧是他喜欢的款式,也已经成为我最喜欢的男表的款式。甚至每次无意邂逅戴类似手表的男子,尤其对方若无意中晃动手腕时,我都会觉得有种莫名亲近和温暖。
父亲收下了那块腕表,看得出他的喜欢。但,他还是戴着旧手表,虽然那块旧手表其实已经常常出故障,可是他说,戴了那么多年,有感情了,舍不得扔。
我理解——这么多年后我理解了手表之于男人,犹如戒指之于女人,不是万不得已不会丢弃。正如我喜欢过的一个男子所说,寂静夜晚听着手表指针滴答滴答,犹如听见自己的心跳,清晰而逼真。
试想,谁会轻易更换或丢弃自己的心跳呢?
当然,那是个喜欢戴表的男子,并能像父亲那样,可以将一块款式最平常的腕表戴出一种淡定、从容和优雅。虽然后来我们分了,但每次想起他下意识晃动左手腕,想起他说的那句话,便会忍不住微笑。会想念他。
物质过于丰富的年代,腕表更是有了各种各样的表情。华丽的、简约的、高贵的、素雅的、细腻的、硬朗的……铺天盖地地诱惑着一个女子对光阴的遐想。
可是总觉得太美太华丽的腕表不适合佩戴,或者,我不曾见过能配得起那种华美腕表的男子,他们在豪门内在商场中,或者干脆在影视剧和小说里,不是我这样凡俗的女子可以邂逅的。所以对于它们,我只有欣赏,从不想获得。
我知道适合我和我能够获得的,也只是一个佩戴简单的银色圆形腕表的男子。他内敛、淡定、简约而踏实。
他的左手手腕上,便是他明朗、正直的心跳。
第3篇、爱情故事特殊婚礼背后,这份李代桃僵的爱峰回路转
绝境苦痛的日子
你是照亮我生命的微光
2013年6月的一天上夜班,刘小青发现赵昌工作时精神不集中,刚想批评他一顿,却发现他脸色苍白,直冒冷汗。刘小青忙关切地问他是不是病了,让他赶快回宿舍休息。赵昌虚弱地摆了摆手,说:“没问题,我身体硬朗着呢!”说完竟一头栽倒在了操作台上。刘小青急忙打电话叫调度车及时将赵昌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他是服用了某种可能引起身体过敏排异反应的药物所导致的,再晚一些处理,很可能有生命危险。
这时,赵昌不得不承认为了给乡下的母亲治疗风湿性心脏病,他主动找到在昆明一家制药厂工作的表妹,要求给他们作新研制药物的身体测试,以换取高额报酬,这次,他就是服用了新研制的一种治疗肾病的药。得知真相的刘小青不禁责备道:“你怎么这么傻,连命都不要了吗?有困难为什么不告诉我!”看着为自己守候一夜而满眼通红的刘小青,赵昌不禁对她掠过了一丝怜爱的目光。
第二天,刘小青给赵昌送来了三万元的现金,要他赶快寄回家给母亲看病。赵昌接过钱,内心无比感激,她哽咽着对刘小青说:“刘姐,谢谢你,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经过几天的治疗,赵昌平安出院了,他走出医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宿舍看望一下刘小青,因为她已经好几天没来医院看望他了。每当想起刘小青充满忧郁的眼神,他就觉得她的背后一定有些故事。经过打听,赵昌得知,刘小青的丈夫嫌弃她心脏有病,刘小青冒死生了儿子,可去年丈夫还是和她离婚了,且一岁多的儿子判给了丈夫,后来丈夫又和一个领导的女儿好上了,无奈刘小青只能净身出户,成全了他们。听说刘小青有心脏病,赵昌震惊了,她自己也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给他送来了三万元的救命钱,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人啊!
赵昌一路小跑来到刘小青的宿舍门口。宿舍里有灯光,电视响着,门却怎么也敲不开,赵昌不禁心慌起来。他急忙找来宿舍管理员,打开门,只见刘小青平静地躺在床上,床头放着一瓶安眠药和一封遗书,遗书上写道:“如果生活一定要抛弃我,就让我安静地离开这个纷乱的尘世吧!”看完遗书,赵昌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他忙抱起床上的刘小青,冲向厂里的医务室,直到救护车来了将她拉到蒙自市医院。因为服用的安眠药剂量不大,在医生的抢救下,刘小青终于苏醒了过来,这次是赵昌在大声责备她:“你怎么这么傻,谁说生活抛弃了你,这不还有我吗?”
原来,被前夫抛弃的刘小青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一直都有自杀的倾向。那天下班后,刘小青非常相念儿子,于是给前夫打了一个电话,不想前夫语气冰冷。挂断电话后,刘小青绝望了,她写下遗书,吞了安眠药,幸亏遇到前来向她道谢的赵昌!
刘小青看到赵昌紧紧握着她的手,泪流满面。赵昌暗暗发誓,他要让这个苦命的女人快乐起来,从此再也不掉一滴眼泪。
我愿做你梦里的那个他
今生永远不离开
之后的几天,赵昌每天下班都去医院看望刘小青,鼓励她,给她讲笑话,逗她开心。不知不觉中,赵昌感觉这个娇小柔弱的女人已经走到了自己心里,离开她,内心竟然有着某种说不出的隐痛和牵挂!
医生们都以为赵昌是刘小青的男朋友,一天,医生严肃地将赵昌叫到办公室,告诉他,刘小青的心脏已经很危险,三级心功能衰竭,必须立即通过心脏手术植入人工起搏器辅助心跳,且将终身接受治疗。赵昌立即将情况反映给了单位领导,领导打电话给刘小青在昆明工作的姐姐刘小燕,刘小燕马上请假赶了过来。
可手术后的刘小青一直陷入深度昏迷,迟迟不能苏醒。医生解释道:“部分患者对麻醉过敏,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只能将刘小青送入重症监护室继续观察。”三天时间,对赵昌来说是如此的焦灼而漫长,他每天不停地为刘小青祈祷。三天后,刘小青奇迹地苏醒过来,可性情大变,她一醒过来竟大喊大叫着,她要她的课本,她要准备考试,说她正在准备毕业设计,要马上出院,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拉着赵昌的手喊出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名字——李治。赵昌不知道李治是谁,刘小青却一边用这个名字称呼他,一边很自然地对他做着一些只有恋人之间才有的亲昵动作。一天,护士刚离开,刘小青很自然地捧起赵昌的脸,目光里充满了少女初恋的深情,她说:“治,快吻我,我喜欢你这样吻我的感觉!”刘小青的语言和行为,让赵昌一头雾水,可是,他不想打破这个可怜的女人重新燃烧起来的对幸福的憧憬,他鼓足勇气,闭上眼睛第一次深深亲吻了她!
医生给刘小青的诊断为失忆症,原因很复杂,也许是受过很严重的情感刺激,加上手术中麻醉的作用,刘小青的部份记忆丢失了,她的意识回到了她大学时那段美好的初恋时光。那么,刘小青口中那个叫李治的男人,莫不就是他大学时代的初恋情人?
带着重重疑问,赵昌找到刘小青的姐姐刘小燕,刘小燕痛苦地讲述起了一件往事。
2003年寒假,刘小青从昆明回乡下老家过年,可是刘小燕发现她总是魂不守舍。有一天,她终于失声痛哭地说出了真相:“姐,我怀孕了!现在我却联系不上他了,电话停机,我给他写信也石沉大海,我该怎么办?”刘小燕如雷击顶,妹妹一直成绩优异,是全家人的骄傲,怎么会犯那么大的错。刘小青告诉姐姐,那个男人名叫李治,是她同校高一届的师兄,现在已经离开学校,分配到单位工作了,可他们的恋情从两年前就开始了。刘小青向姐姐借一千块钱,她决定照着李治给她回信的地址去找他,她不相信李治会骗她。刘小燕见妹妹坚决态度,只好劝她先按时回学校上课,由她去寻找那个叫李治的男人。
第4篇、爱情故事双面人
一
这天下午,四点五十,林雅欣接到了蒙娜丽莎影楼的电话,电话中那个人彬彬有礼地告诉林雅欣,她的婚纱照已经压膜装订完毕,问林雅欣是明天来取,还是打算现在就要,他们可以快递上门,但是要加收二十元送货费。
女人对自己的婚纱照,就像小孩对待糖果一样,这种东西,总是要先睹为快的。林雅欣说,你们送过来吧。此时刚刚进入四月,楼外的爬山虎弥漫着初生青草的味道,它们透过窗户的缝隙爬进来,屋内也都是。林雅欣放下电话,把目光投向墙壁的日历:略显灰白的灯光下,又看到了那个刺眼的日期。日历上4月13日这天显得颇为古怪,先是被人用红笔画了个圈,后来又被用黑墨水打了个叉,打叉的人想必胸怀怨恨,那个叉很狰狞,很用力,几乎划破了铜版纸。
圈和叉都是林雅欣画上的,不同的时间,出自两种不同的心情。4月13日,原定是她和杨子硕举办婚礼的日子,但就在一个月前,杨子硕的父亲,也就是她未来的公公杨进德在公司里突发了脑溢血,现在正木然地躺在医院里,被各式各样的管子环绕,不死不活,无知无觉,医生委婉地通知他们,老人的这种状况,很难逆转,只能由着他在昏沉中走向生命的终点。婚礼自然被无限期地推迟了。这令林雅欣的焦虑也如青草般疯狂地滋长。
从认识杨子硕开始,林雅欣就急于嫁给他,杨家家境殷实,在霍城拥有三家公司,林雅欣曾暗暗盘算过,这些资产不下几千万。
交往五个月后,林雅欣“不小心”怀上了杨子硕的孩子,谈了几次,林雅欣甚至连以死相逼的招数都用上了,杨子硕最终同意与她结婚,他们的婚期定在4月13日。林雅欣盼望着这一天的临近,心里的喜悦如潮水一般,每天都会涨上一点,可眼见胜利在望,老头的突然发病就像一只不期而至的手,把这一切都打翻了。
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待,愁眉苦脸地等待,心有不甘地等待。
五点半,一个红色的纸盒准时送到。签收完,林雅欣关了门,翻出剪刀剪掉纸盒上面的红色缎带,缓缓打开盒子。
盒子里是一本黑色的影册,封面烫金,很华丽,典型的欧洲古典风格。打开,第一张照片映入眼中。
杨子硕穿了件黑色的燕尾服,颌下打着宝蓝色的领结,微笑地站立着,只是笑容显得有些不太自然,旁边的新娘则身着一身白纱,白纱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色的花纹,她坐在一把高背椅上,把头轻轻搭在杨子硕臂上。背景色调阴冷晦暗,像是欧洲古堡空旷的大厅,背后还有一个黑色的壁炉,燃着朦胧的火。
一股寒气蓦地从林雅欣心底升起。照片上的女人根本不是她!
那是一张陌生的脸,涂抹着厚腻的白色粉底,面无表情,脸色中隐隐还透出一点青色,很像一个殡仪馆里被化过最后一次妆容的尸体。她的眉心里有颗豆大的红点,应该是一颗有着美好名字的美人痣,在照片晦暗的光影里倒更像是一颗触目惊心的枪眼。最令人感到诡异的是,这个女人的眼睛居然是紧紧闭着的,裸露出的胳膊上和肩背上分布着一块块青紫色的淤斑。
这女人明显就是个死人!
杨子硕面带微笑地和一个浑身尸斑的死人亲密地偎依在画面上。
林雅欣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把影册用尽全身力气丢出去,就如同扔出去一条蠕动着的黑色长蛇。
二
晚8点,刚刚进门的杨子硕一张张地翻看着手里的相册,发出轻微的啪啪声。他脸上的表情阴阳不定,水晶吊灯散发出的惨淡光线斜射到他的身上,在客厅乳白色的地毯上投下一道灰色的影子。
放下影册,他点燃了一支烟猛吸一口,烟雾从他的鼻腔里喷出来,头顶上方的空气立刻变得浑浊起来。
“找上门来了。”声音从烟雾中钻出来,他黑着脸,表情凶得像刚杀过人。
林雅欣心越缩越紧,她还是头一次看到杨子硕这样。
“到底是怎么回事,照片上这个女的是人是鬼,跟你有什么关系?”林雅欣问。
杨子硕斜了她一眼,脸上的表情缓和下来,他掐了烟,走过来俯身抱了抱林雅欣,用哄孩子的口气小声安慰她: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根本不认识她。
林雅欣一把推开他:你别哄我!
她的眼圈微微发红,像是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杨子硕的口气冰冷起来:“你不要胡思乱想,我说不认识就是不认识,再说这件事跟你无关,问多了对你自己也不好。”
杨子硕站起身,锁着眉头默默地站立了一会,抓起外套,匆匆地朝门外走去。
林雅欣踏进飞往海南海口的航班舱门时,心情还有些忐忑。天空湛蓝如洗,但她想要解开的谜比这天空更加深邃。林雅欣想到去海口,是因为那本影册的最后一页。
早晨,阳光透进窗纱,给了她一些勇气,林雅欣狠下心将那个相册从头至尾翻看了一遍。照片大约有四十多张,每一张背景虽不同,但画面上都是杨子硕与那个女人,无一不是口鼻淌血,一副死气沉沉的阴森模样。林雅欣又拆开那面巨大的像框,没有镶嵌照片,只是块白色的塑料板,写着几个暗红的大字:海口云渡海滩,用命来还。
三个巨大的感叹号,触目惊心,像是用毛笔蘸着血来写的,林雅欣心中一阵阵地阴冷,她可以感觉得出,这几个字里散发着莫大的恨意。
有一个瞬间,林雅欣感到照片上那女人就站在她的身后,白腻的脸几乎贴在她的脖颈上,她的表情似笑非笑,嘴角的血红艳而粘稠,就像涎水似的,一滴,又是一滴,滴落在她的脚边,慢慢渗进地毯。她,惊恐地回头,身后却只是空空荡荡的房间,家具错落,墙壁雪白,只是空气中那股阴冷诡谲的气息始终挥之不去。
无论是鬼,还是装神弄鬼,林雅欣感到这件事一定另有隐情,这个隐情杨子硕心知肚明,却不吐一字,仿佛是什么难以言说的秘密。
林雅欣脑中亮起一道闪电,她想起一个月前,杨子硕曾到外地出差一周,当时说的是去天津,回来后林雅欣发现他的皮肤黑了许多,她问了,但被他搪塞过去。现在想来,天津的太阳很难毒辣到如此地步,杨子硕极有可能就是去了海口的。
第5篇、爱情故事秋天的野菊
秋天醉在梦里的时候,路边的野菊花就开了。当秋雨一点点落下,凉意就深入了骨髓。这个时候他想起了她菊儿。
他们都是很传统的人,都二十五了还没有谈过恋爱。但是那一天他们做了一件冒险而又疯狂的事情:做一天的恋人。
那天清晨他踏上了列车去她的城市。在这之前他们约定她会像女朋友那样去接他,然后按约定做一天的恋人。由于是网友,两个从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见面,他们心里都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这个社会网络骗人的事不少见。
出发的前天晚上,她给他发来消息说她告诉了妈妈,妈妈很担心,一夜都没有睡着。他问那她相信他吗,她说相信,可是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决定晚上要住一起的。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叫她相信他。她以为他生气了,其实他没有,他知道自己男孩子和陌生网友见面多少还会存在一些冒险的何况是女孩子呢。他只是想知道她能不能真的像说的那样信任自己。
车子渐渐来到了她的城市,她真的来接他了。见了面她微笑着看着他,他说可以拥抱你吗,她大方的张开手抱了过来,像女友见到了男友一样,他也深情地抱了她一下。然后她问他下面干什么,他说这是你的地盘你做主。她笑了笑表示认同。她看看了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她说先吃饭吧。他像情侣那样牵着她的手跟着她来到一家沙县小吃,吃了两份炒河粉。随后就拉着手去挤公交车,因为说好了要一起去看海。
公车上放着轻缓的音乐,渐渐的她靠了过来,像靠在自己的男朋友肩上一样。他右手揽着她向海边驶去。到了海边,按照约定她应该是她热恋中的女友了。他们找了一块岩石,小心的站上去,他自然地抱着她的腰,她搂着他的脖子。他让她闭上眼睛趴在他肩上。天黑了,月儿偷偷的探出脑袋,悄悄的洒下层层轻纱。我与你在海边附近小岛屿的岩石上,我们相拥着。海风一阵阵的吹来,掀起你的秀发,你贴着我的脸,我浪漫的耳语,鱼儿游过来,星儿调皮的眨眼,他们偷听我们说着情话她听着听着,吻上了他的唇
突然一条大鱼跃出水面,他们睁开眼羞涩的分开,沉默着。他说我们一起漫步吧。他拉着她的手在海边走了很久很久。当夕阳的余晖洒满海面,她躺在他的怀里,静静的看夕阳沉入海的尽头,月亮出来了。
当夜色叫醒路边的街灯,他问她要回家吗?如果妈妈担心就回去吧。她说不,决定留下陪你了,我相信你。然后他们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不一会她接了一个电话是爸爸打来的,问她在哪里怎么还没回家。她撒了个谎。他问她不怕他是坏人或者是色狼吗?她说我相信你,我们有约定的,你不许强迫我。他点点头,吻了上去,像恋人那样亲密。夜深了,他们又吻了几次,但是他没有强行对她做什么。这时候应该是情侣间谈婚论嫁的阶段了,她安心的躺在他的怀里睡着了,他抱着他心里充满了感激。她真的给了他想要的信任。
当阳光透过窗帘,她的手机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因为妈妈知道她和他在一起。她告诉妈妈一切都是约定的那样子,他很守信。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一如她给他的感觉。她送他离开,公车开过一个个站台,路边开满了野菊花。他对她说秋天的野菊像阳光一样暖,我会记住你的菊儿。她说我也是。
列车缓缓的离开了她的城市,他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我会记住你的,记住你给的一切,记住我今天为你流泪了。他的心在颤抖菊儿,我也会记住你的,记住你对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辈子。发完之后他泪流满面:高考失利之后他感觉一直相信支持自己的父亲不是那么相信自己了。而当他以为初恋会一直相信和支持自己把自己的爱都给初恋的时候,初恋背叛了他。他觉得这个世界在没有人可以那么坚定的相信理解和支持他了。很久了他都把事藏在心里,累了,病了,孤独了都一个人扛着。一直一个人努力地在这座城市的缝隙中生存。没有人懂得他的心,没有人相信他的梦。就在他觉得这个世界是冷漠的时候,他遇到了菊儿,让他感到人与人之间还可以这样无比信任。
第6篇、爱情故事自卑只是成长路上的逗号
15岁那年。
周安安迷上了魔幻小说,迷到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地步。他把自己想象成小说中某一个有着奇异魔法和超能量的人物,或是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实际情况却与此格格不入。他是个胆小怯懦的自卑男孩,平常说话不敢大声,像一只胆小的蚊子一样哼哼。走路低着头,像一只蹑手蹑脚的小猫咪。做事更是轻手轻脚,班上有调皮的同学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淑女”。
这个绰号让他愤怒,让他极端,让他失去理智,但却无法摆脱。他所有的愤懑、豪气和所有的理想,都只有在那些武侠与玄幻小说中才能得以宣泄和完满。
上课的时候,他趴在课桌底下偷偷地看。放学回家,他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苦读。他甚至把玄幻小说拷贝到手机上,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放过。
有一次上课,他正在课桌底下埋首苦读,语文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居然没有听到,同桌用胳膊肘碰他,他站起来,茫然四顾,半天才说:“老师,我没睡觉。”同学们哄堂大笑,他的脸烧得像天边七彩的云霞,呈好几种颜色,不停地转换。
他的成绩自然烂到不可收拾。放学后,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锁着眉头说:“周安安,叫家长吧!这样下去,你哪儿也考不上。”
老师的声音尽管不大,但还是把他吓得一哆嗦。
周安安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是一个非常强势的女人,说话嗓门很大,做事风风火火,在市场上摆摊卖衣服,练就了一身和男人一样的强势风格。她对周安安的期望很高,希望他好好念书,将来考上好的大学,替她争口气,可以说周安安是她的全部理想和信念,是她坚守在市场上摆摊的全部支撑。她常常用手点着周安安的额头说:“你怎么会是我的儿子?一点都不像我。”
尽管她和周安安说话的时候尽量温柔和蔼,可是周安安还是很怕她,这也是他自卑的根源。同学们很大一部分坐上私家车,他却在为生活费和学费而发愁,尽量节省每一个硬币,因为,只要他节省了一个硬币,他的母亲就可以在市场上少跟人争执一句。
他不和同学一起吃午饭,因为他的午餐总是最便宜的。他不和同学一起打球,因为他的球鞋总是开了胶的。
老师说:“周安安,你在想什么?”
周安安回转过头,眼睛里浸满了泪水,小声说:“老师,别告诉我妈妈好吗?她会收拾我的。”
是的,每次老师找家长,周安安的母亲就会很生气,她会用自制的苍蝇拍拍他,一边流泪一边说:“让你不听话,让你不争气,让你不学好,让你不成材。”很难想象,平常混迹市场的母亲会有那么多的词汇。周安安不怕打,就怕看母亲伤心绝望、涕泪交流的样子,他就败了,败得不想回言和反抗。
老师说:“不告诉家长也可以,但是从今天开始,你必须听我的。”
周安安想了想,点了点头。
老师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一个少年小时候很自卑,不合群,很多时候一个人独来独往。其实他看到别的同学一起放学上学,欢声笑语,也很羡慕。可是他没有勇气和别人在一起,因为他跟别人不一样,他的右手长了六个手指,同学们常常取笑他,叫他六指。后来班上一个漂亮的女生主动和他一起上学下学,把敬佩的目光投给他,因为他学习成绩优异,几乎每一科都达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程度。因为那个漂亮女生的欣赏,他抛弃了自卑和懦弱,用热情和自信点燃了青春里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后来他成为一名老师。知道吗?那个少年就是我。
老师说完,把手伸出来:“你看看,这就是我每天握着粉笔在黑板上板书、长了六个手指头的手。其实这不是人力所能为,所以不用自卑。就像你,出身不能选择,有什么样的家庭不能选择,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自卑。”
那一次,在办公室里与老师长谈后,周安安有了很大的转变。青春是什么?青春其实就是一场花雨,看起来瑰丽多彩,其实内中也有潜流,渡过去,青春就会绽放出美丽的异彩。
中午吃饭,周安安不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他会坦然地端着饭盒和同学坐在一起。饭盒里的菜肴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是,那是母亲的一颗眷眷之心。他终于明白,他该比的不是饭盒里的内容,而是母爱的博大精深。
放学后,他不再故意落在同学的最后。同学有私家车来接,他也有,有母亲的自行车。十五岁的周安安坐在母亲的自行车的后座上,一路讲着学校见闻,撒下一路爽朗开怀的笑声。
学校的操场上,周安安不再畏首畏尾,他跟同学一起抢球做运动。也许姿势不是十分洒脱帅气,也许还不够阳刚健美,可是他毕竟在参加,在成长。
周安安不放弃任何一个成长的机会,偶尔也有同学嘲笑他曾经停留在武侠和玄幻小说中走火入魔的样子,他会一笑置之,洒脱地摆摆手。
自卑其实只是青春里的一个逗号,偶尔停顿一下,就会逾越过去,因为人生总要不停往前走,走到一个能看到光明的地方。
时光流转,白驹过隙,考上高中以后的周安安,早已从一个苍白忧郁的男孩,长成一个活泼开朗的追风少年,他早已把那些在虚拟中找来武装自己的盔甲卸掉了,把自卑狠狠地踩在脚下。
身体的发育,让他看上去不再像一棵豆苗般娇弱,而是俊朗飘逸;运动场上常常能看到他阳光的身影,三分球尤其漂亮,让很多女生为之喝彩鼓掌;学校的演讲比赛上,他更是口齿清晰,旁征博引,让人刮目相看。谁能想到,这就是当初那个胆小怕事弱不禁风、只能躲在虚拟世界里纵横驰骋的男生。
其实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这样一段时光,愿意躲在虚拟中把自我想象成一个理想中的角色,用以弥补现实中的不足。只要能及时调整自己的步伐,从迷失中走出来,未来的日子里,依旧会阳光灿烂。
第7篇、爱情故事没有人会永远等你
赵英俊是在二十岁那年认识刘优雅的,那一年,刘优雅十八岁。刘优雅年轻漂亮,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美,深深吸引了赵英俊。刘优雅就像花一般地在赵英俊眼前招展着。那会儿,刘优雅读大一,赵英俊读大三。
赵英俊不断地往刘优雅那儿跑,今天送些糖果明天送些关怀,倒也着实让刘优雅感动不已。但那时,大学里谈恋爱还远没现在这般风行。刘优雅又是个羞涩的女孩,她看出了赵英俊是在追求她,但她不敢接受。一次,刘优雅实在忍不住了,说,现在我还不想谈恋爱。赵英俊很宽容地点点头,说,没事,我能等你,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赵英俊果然言出必行。
那四年,赵英俊虽然一如既往地对刘优雅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但却从没有过那种想法。刘优雅也很心安理得地领受着赵英俊的照顾。
刘优雅二十二岁大学毕业。
赵英俊原本以为,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刘优雅的恋人了。可刘优雅居然说,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我想先把工作稳定下来,你能等我吗?
赵英俊想说谈恋爱其实并不影响工作,但看到刘优雅那么坚持的神情,赵英俊笑笑说:没事,我说过的,今生只爱你一个。
刘优雅二十四岁,工作刚稳定下来,便闪电般地结婚了,新郎不是赵英俊,是刘优雅所在公司的经理。
结婚前一天,刘优雅约出了赵英俊,说,我对不起你,我也不想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被经理三哄两哄,就答应嫁给他了。刘优雅还说,这几年耽误你了,你还是赶紧找别的好女孩吧。
赵英俊苦笑,说,我不会找别人的,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事后,赵英俊依然言出必行,没找过别的女人。
刘优雅二十七岁那年,和丈夫有了生平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刘优雅去找赵英俊诉苦,说这三年来和丈夫之间的矛盾。赵英俊静静地听,没插嘴。赵英俊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他边听边看刘优雅,觉得刘优雅这几年好像越来越成熟漂亮了。
刘优雅问赵英俊,如果我这次离婚,你会娶我吗?
赵英俊点头,说,会,当然会!
刘优雅二十九岁时真的离婚了。
赵英俊去找刘优雅。他说想娶她。刘优雅却说,她对婚姻极度失望,还不想马上再结婚。刘优雅希望赵英俊再给她一些时间。
赵英俊说,好。
刘优雅三十岁时再度结婚了。这次,新郎依然不是赵英俊。她又把赵英俊约了出来,反复说着对不起,要不,你还是别等我了,我真不想再耽误你了。赵英俊依然苦笑,说,我不会找别人的,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事后,赵英俊依然言出必行,没再找过别的女人。
刘优雅三十五岁那一年和第二任丈夫也闹翻了,吵着要离婚。
刘优雅去找赵英俊诉苦,说这五年来和第二任丈夫在一起的苦楚,一条条,一段段,直听得赵英俊好一阵沉默。赵英俊看着身材慢慢有些变形的刘优雅,看得有些出神。
刘优雅又问赵英俊,如果我这次离婚,你还会娶我吗?
赵英俊还是点头,说,会,肯定会!
刘优雅三十八岁那年又一次离婚了。
赵英俊去找刘优雅。他说想娶她。刘优雅再度拒绝,她觉得自己的婚姻太失败了,她真的不想结婚了,刘优雅求赵英俊给她点儿时间,别逼她。
赵英俊说,好。
刘优雅四十岁那年第三次结婚了。新郎再度不是赵英俊。
刘优雅又把赵英俊约了出来,反复说着对不起,请你真的别等我了,我真不能再耽误你了。
赵英俊再度苦笑,说,我不会找别人的,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事后,赵英俊依然言出必行,没找过别的女人。
刘优雅四十六岁那一年,与第三任丈夫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冲突。
刘优雅再一次去找赵英俊诉苦,说这六年来和第三任丈夫在一起的种种辛酸,以及他们之间发生的所有争吵,直听得赵英俊好一阵叹气。
说到激动处,刘优雅居然还抱住了赵英俊,问他,如果这次离婚,您还会娶我吗?
这次,赵英俊似乎是忘了回答。他在看刘优雅的脸,还有身形。
赵英俊有些不明白,这么一个满脸褶皱,身形像柏油桶一样横向发展的女人,他当初是怎么看上的呢?
不久后,赵英俊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如当年刘优雅一样年轻美丽的女孩。
第8篇、爱情故事八分爱情维持十分幸福
我所在的医院里女性居多,常有大龄女同事感慨:“咱得跟郑医生学学,人家主意多正呀!不嫁是不嫁,嫁就嫁个如意郎君,不枉耽搁那许多年。”
我微笑不语,不过实话实说,我的确幸福。
我曾是众人眼中难嫁的剩女,拖到29岁还没把自己嫁出去,爸妈急得唉声叹气,动不动就埋怨:“左一个右一个地谈,不知道你到底想找什么样的?过了30岁,我看还有多少男人让你挑。”
我也很惶恐,我比任何人都向往幸福的婚姻,但这事急不来,尤其是经过若干次真诚投入的恋爱之后,我发现幸福是件非常有技术含量的事,不是你想幸福就幸福得了的,找对人做对事才有把握。
婚姻是很严重的一件事,不明白自己要什么之前万万不能乱入围城。终于,在“阅人无数”之后,我方向明确地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他,终于得偿所愿。
有很多年,我像许多年青女孩一样,致力于寻找完美熟男,以为那样的男人才是幸福家庭理所当然的男主人。结结实实地跟这样的男人谈了几场恋爱,我这种人只是观赏性不错而已,一地鸡毛地过起日子就不那么实惠了;转头寻找激情且专情的年轻男人,又争强好胜、不懂迁就、不通事故,让人纠结。
在与N个男人的幸福实践中碰了一鼻子灰后,我终于明白,最靠谱的男人其实是八分熟男人。这种男人经常理智,但偶尔也会被情感左右;一贯成熟,但内心的某个角落还留有些许纯真;懂得怜惜女人的不易,却也有点大男子主义;会跟你客观地辩论谁对谁错,也会因为你的眼泪而放弃所有原则。
就这样,于洋进入了我的视线。
我亦不再像从前那样,爱上了就不管不顾地全副身心投进去,牵肠挂肚、患得患失,反而令双方疲惫,爱到八分则止,留下两分空间,更显从容。
结婚7年来,我们一直温暖温馨地快乐着,凡尘生活,这样最好。
第9篇、爱情故事一只小母猫的爱情启示
小花怀孕了,这个消息让当年十四岁的我非常震惊。在这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小花是只小母猫。
小花怀孕的事我们全家人开始都不知道,我们从来没养过宠物,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只知道每天按时给她喂小鱼,只知道年纪小小的小花越来越胖,只知道小花渐渐地变懒了,不爱运动了。
知道小花怀孕了,我们立刻开始对它高度关注,很快我们就发现了她孩子父亲的蛛丝马迹:是一只流浪猫,浑身黄毛,很大很大的一只公猫,样子挺吓人,我们叫他大黄,真不知道我家秀气的小花怎么会看上大黄?更不知道大黄是什么时间成为了小花孩子的父亲。我们猜测,很有可能是小花在我们都不在家的时候,跳出了窗外(我家住一楼),然后就早恋了。我们一致认为是大黄把我家小花给带坏了。
大黄对小花还是很关心的,每天都会在我家的窗下喵喵地叫,家里的小花就会立刻跑到窗口回应着大黄,两只猫隔着窗户诉说着思念。我后来怀孕的时候还常常想到这个场面,想当时小花一定很孤独,很需要大黄的安慰,我很后悔当时没有放小花出去和大黄幽会,哪怕只是散散步。
腊月二十八,小花就要生了,她躲在箱子里一声接一声地叫着,声音很惨。妈妈坐在小花旁边,轻声地安慰着她,小花叫累了,就趴在那里,好像睡着了。可是妈妈出去倒杯水的工夫,小花又开始大叫,我们走到小花的窝旁,竟然看到小花流泪了。也许是疼痛的泪水,也许是害怕孤单的泪水。
妈妈怕我们人多打扰了小花,把我和弟弟轰到小卧室里。
小花哭累了,叫累了,终于生出来了。是两只小猫,一只花的,小小的,出生不久就死了;一只黄毛的,像极了它的父亲,比那只花的大两倍。小花累极了,甜甜地睡着了,那只活下来的小小黄毛就躺在她身边。
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小小黄毛在三天后也死了。小花伤心地叫着,叼着已经死去的孩子钻到床底下,怎么叫她也不出来,两三天都不吃东西。后来弟弟好不容易把她弄出来,小花却是闷闷不乐,她把死去的孩子放到了床下的一个空鞋盒里,没事就围着盒子转,常常发出痛苦的哀号。
小花的“产后抑郁症”过了半个多月才好。
大黄又常常来我家窗下,小花也开始又和大黄一唱一和了。
这份爱情保持了好几年,中间小花常常趁我们不注意跑出去约会,不过走一两天自己就会回来,每次回来小花都脏脏的,饥肠辘辘,我们给她洗澡,然后她会不顾一切地大吃一顿,看得出来,她在外面和大黄的流浪生活一定很苦,已经习惯了饭来张口的小花还不太适应奔波的生活,但我相信,如果大黄找到了吃的东西,一定会先分给小花,因为他爱她。
终于有一天,小花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弟弟找遍了周围的角角落落,却没见到小花的影子。
小花和大黄私奔了。
两年以后,妈妈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看到过一次小花,还有大黄,还有三只小猫,小花还认识妈妈,但是很快就带着孩子们跑了。
从那以后,就再没有小花的任何音讯了。
一只小母猫为了爱情,可以放弃安逸的生活,愿意跟着心上人流浪街头忍饥挨饿。
一只大公猫为了爱情,可以拼命地寻找生计,为了心爱的人踏踏实实跟着他漂泊。
也许,他们是艰辛的。但是,他们是相爱的。
第10篇、爱情故事爱情到底长什么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家世清白,背景良好,本人又是经理,时下的高尚职业,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大家都很羡慕她,只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她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FRI-DAY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
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心里已经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有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的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吃吃”的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第11篇、爱情故事令人心动的谎言
过生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廖小白很严肃地告诉我。我笑着对他说,是很好。因为可以收到很多礼物。在我十几岁的世界里,廖小白是我最好的朋友,于是在16岁生日的时候,我请他来帮忙。在快乐的聚会之后,年轻的身体开始被偷尝的酒精驯服。其实我们只是喝了一点点含酒精的饮料,但一个个都已经头晕眼花了。
我指着一大堆礼物说,小白,帮我扛回去。于是他就帮我扛回去了。我们关系太好了,住得太近,是邻居。谁让他还小我一岁?小一岁,就低了一个年级,就是学弟。第二天,我醒了,全然不记得所有的事情。然后我继续快乐地上学,上课。礼物太多,我需要慢慢拆开才能看完。是啊,此时的青春还早,年华足够挥霍,我急什么呢。而礼物,总是到最后被遗弃。何娟买的胸针掉到了卫生间的水池里,蒋勤送的红木手链也日久发了霉……时光是无情的,任什么它都能带走,痕迹不留。只有那个蓝色铅笔盒我一直没丢。
我奇怪,它为什么始终在我身边,一年又一年,用不上,也不舍得扔,一直跟着我到这个南方的城市。甚至,我都不知道那是谁送的。在一个太阳很好的春天的上午,想起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翻过来翻过去,看那个蓝色的铅笔盒。终于,在盒子里面的角落里,我发现了一连串的字母,小小的,写着LXBXHSJK,字母是用小刀刻上去的,痕迹深刻,但从这一点就足以看出,雕刻的人非常用心,非常认真。我轻轻地念着那些字母,LXB,我忽然想起来了,那不是廖小白的名字吗?那么廖小白到哪里去了呢?我忽然想起这个问题。我打电话回家,问我的母亲,当年隔壁的那个小男孩现在怎么样了?母亲说,和一个漂亮女孩子订婚了,准备在上海结婚。我又辗转从同学那里要到了他的手机号码。
电话接通的时候,我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比起小时候成熟温柔了许多,是动听的男中音。我说,你好。他说,你也好啊。叙旧是美好的,电话几乎聊了两个小时。最后,我说,你还记得吗?那年你送我的生日礼物,上面还刻着一句话呢。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反问我,我送过你蓝色铅笔盒?还在上面刻了一句话吗?我哑巴了。他说,没有,不是我。那LXBXHSJK,廖小白喜欢沈嘉柯,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我笑了,我这是怎么了,过去那么久的事情,是不是还有那么重要?那句疑问还是没有出口,留在了心底。风吹过我的鼻梁,我终于感觉到冰凉,那是眼泪蒸发的缘故。我说,祝愿你们幸福快乐,白头到老。他说谢谢,也祝愿你找到幸福。放下电话,我忽然觉得回去的路那么长,而生命如此寂寞。我再也找不回,那个缠着我一口一个好姐姐的男孩了。不久,小我两岁的妹妹也要结婚了。
我回家了,年华本是如此,轻轻松松地就驶过了,只有你自己的心灵,永远停留在那里,舍不得走。我和妹妹,一段一段地回忆着旧日的糗事,笑得快活。妹妹说,还记得吗,你16岁生日那天,爸妈都不在家,你喝醉了被小白送回来,还发酒疯,拿起小刀到处乱刻。我愣住了。随即问,我是不是还刻了一个铅笔盒,蓝色的?妹妹说,是呀,原来你记得啊,那是小白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原来如此。我笑了,笑到眼泪都流出来。是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他如此之深,把那一点青涩的心情小心翼翼地藏着,连自己都骗过了。
然后,偷偷地刻下告白,让自己心满意足。廖小白的回忆里,我原来只是一个与他亲近的姐姐。而我,居然有过这样一场波涛汹涌的暗恋。那个年代的我们,爱情如此隐晦和胆怯,不敢见阳光。没有人是生来就懂得如何去爱的,有些感情也永远说不出口,某一站一旦错过就永远不再,只是光阴还在继续。下一站,我不会再以沉默迎接了。
第12篇、爱情故事肩上蝶
小编为大家带来:肩上蝶
有一种爱,不能在心中,只能在梦里。有一种相思,不能成为现实,只能是虚拟。有一种等待,绵绵无期。有一种怀想,虚幻而美丽。有一只蝴蝶,不能在怀中,只能在肩头。你是那秋蝶,我是那秋菊,在静美的秋天,彼此用幻想来依偎取暖。前世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擦肩而过,此生情缘难了。
人生就是残缺的完美,生命就是无边的等待,爱情就是钟摆的两极,一边是痛苦,一边是幸福,我们在两极里徘徊,轮回。百年的凝望,千年的等待,岁月在红尘深处,静美成明媚的秋天。那前世的情人,在千年的梦中,幻化为蝶,在思念的天空,翩跹成最美的诗篇。蝶,御风而动,清灵飘逸。蝶,超凡脱俗,惹人爱恋。蝶,上下翻飞,凌空畅游。蝶,空灵妩媚,动人心魄。
佛曰:和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劫是缘。你说:是缘,也是劫。你用百年的相思,作茧自缚。我用千年的等待,修炼成精。在这美丽的秋天,你破茧成蝶,我盛开若菊。只为这匆匆的一刹,我们缠绵了千年。蝶儿娇艳,曼舞如花。菊儿沉醉,潇洒如蝶。蝶儿舞,菊花醉,谱写秋天最美的情歌。蝶与菊,本来就是一体,现实与梦幻,本来就无二。等君携手,夜夜凝眸期盼,难了情缘,就是一帘幽梦。你说:你是我的菊。我说:你是我的蝶。
菊,在秋天里怒放,只为他的蝶儿。一只等待千年的美丽蝴蝶。一只只能立在肩头,不能拥在怀里的蝴蝶。人生沧桑,岁月静好。在这个秋天,坦然面对,让襟怀坦荡,让爱成佛。在这个秋天,直面人生,让身心自在,让生命从容。明媚是忧伤的微笑,放肆是寂寞的挥洒。秋空湛蓝,秋水澄净,秋花秋月素净而沉寂。你翩跹而来,惊艳了江南的秋。你洗净铅华,淡然从容。你娇憨妩媚,回归本真。你寂寞深沉,率真美丽。你超然脱俗,冰雪宁静。
爱,无处不在。情,不增不减。那囚禁我们的,已一去不返。人生旅途,处处是美丽的风景。在心灵深处,你我就是彼此诗意的栖息地。让信心充满每一天,让希望挂满每一个枝头,让心胸阔然空阔,让思念淡淡的,让生命一寸寸慢慢绽放。爱,也可以是一份淡然,一份闲适,一份惬意,一份从容。蝶为菊舞,菊为蝶醉,爱也可以是一种欣赏,远远的,静静的,只为对方幸福。欣赏有时比占有更美丽,更接近生命的本真。
温柔似水流淌,在轮回的烟火里,幸福只是一种感觉,生命绽放又湮灭,爱情开了又谢了。想你,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在亿万劫的轮回里,情难了,缘难了。人道平凡是真,上善若水,你轻盈的飞舞,在我的梦中,在俗世凡尘之外。你在我的净土里,翩跹起舞,你即是佛,佛即是你,庄严而洁净。喜欢在天高云淡时念你,喜欢在梵音阵阵中想你。你就如那朵圣洁的莲花,静静开在我的心间,开满整个极乐世界。
禅院的钟声敲打心房,我跪在佛前,佛幻化成你,紧紧把我拥抱。你娇艳,飞扬,沉醉,在黄昏里,醉立在菊的肩头。所有的颜色,都是无色。所有的爱情,都是无情。无色即万色,无情即是有情。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秋风雨露。你随风而来,随风而去,卷起一地红尘,掀起漫天花雨。我便摇曳一身的花语,任相思蔓延,情意绵长。爱缓缓飘落,落地成殇。一缕清风,一缕幽魂,氤氲成满地花香。淡淡的情,淡淡的爱,淡淡的恋,飞舞成蝶。爱难守,梦难归,相思美,醉红尘。锦衾薄,韶华逝,泪空垂。
回首天之涯,寂寞弥漫,情缱倦。蝶说:我爱菊。菊说:我爱蝶。不知是菊醉了蝶,还是蝶醉了菊。
肩上蝶
第13篇、爱情故事女人的幸福要靠自己
爱的渴望
江旭东打来电话的时候,苏雯雯正在店里看报表。他的声音很温柔,“明天就是周末了,咱们带淼淼去游乐场玩玩,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顺便见见我的父母。”
“我担心他们不会接受我,我比你大,还离婚带着孩子。”苏雯雯的语气里都是担忧。“放心吧,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你了。再说,跟谁结婚是我的事情。”江旭东说得斩钉截铁。
挂掉电话,苏雯雯心里百感交集,她想不到在33岁这年,还可以遇到真心实意爱她的人。
苏雯雯和江旭东是在一个同城读书会上认识的。那天,她穿素色的连衣裙,化淡妆,长发披肩。刚进门,他的目光就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自由讨论的时候,他俩恰巧分在一组,聊得十分投机。分别的时候,江旭东主动加了苏雯雯的微信。这年头,遇到一个能够静下心来读纸质书的人实在太不容易了,她对江旭东的印象不错。
苏雯雯和江旭东最初只是偶尔聊聊,后来参加读书会的次数多了,他们很快熟悉起来。
当江旭东一本正经来表白时,苏雯雯简直受宠若惊。她喜欢他,却从没想过能跟他在一起。用世俗的标准来看,他们并不般配。虽然心里起了波澜,她还是拒绝了他。江旭东没有勉强,却也没有放弃。他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不着痕迹地提醒她,她是优秀的,是值得被爱的。
苏雯雯不是铁石心肠,她觉得自己不该辜负他的一片真心。所以,半年后,江旭东再次表白时,苏雯雯就答应了。踏出这一步,对苏雯雯来说,其实并不轻松。
上一段婚姻失败的打击
当初,苏雯雯和前夫也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
他们是大学校友,在海棠花如云朵般盛开的四月遇见。校园里的恋爱单纯且美好,几年的光阴就留下了无数难忘的回忆。大学毕业后,苏雯雯跟前夫回了老家,然后结了婚。
苏雯雯从小娇生惯养,父母总是竭尽所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她对婚姻的期待,就是嫁给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像父母那样继续宠着她,做个全职太太,安逸温馨地过一生。然而,远嫁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她吃不惯异乡的食物,听不懂别人的乡音,也没有亲戚朋友。因为结婚不久就怀了孕,她连工作都没有找。每天百无聊赖,早上前夫刚出门上班,她就开始盼着他回来。
苏雯雯唯一能找到点自信的事就是烘焙。外面卖的点心,她总觉得添加剂太多,不够健康。前夫很爱吃点心,她索性报班学习。她在美食方面天赋异禀,每次做好点心,他都吃得很满足。
前夫要工作,要应酬,不可能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苏雯雯身上。这让她备受冷落,再加上孕期比较敏感,动不动就挑刺。起先,他还忍着,好言好语哄着她,后来他也烦了,于是争吵成了常事。淼淼一歲多时,前夫调到销售部门,应酬更多了,三天两头地晚归。在一次喝酒后,前夫出轨了。很快,他们离了婚。
幸福要靠自己争取
前夫的出轨,让一直生活在安乐窝里的苏雯雯不得不面对现实。她开始反省自己。一直以来,她都没有独立过。结婚前,她依靠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奋斗;结婚后,她把一切都放在前夫身上,以为嫁给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就能给自己幸福。
她觉得必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于是,她在父母的资助下开了一家烘焙店。闲暇之余,苏雯雯看了不少书,还参加了读书会。然后,她遇到了江旭东。
一开始,苏雯雯不是很有自信。虽然事业上小有成就,但她还是对自己离婚带娃这件事耿耿于怀,觉得就算要再嫁,也该找一个离过婚的。但江旭东根本不在乎。他对苏雯雯好,也对淼淼好。他不止一次说,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有这么聪明可爱的女儿,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
淼淼也喜欢江旭东。她从小缺乏父爱,对江旭东特别依恋。而江旭东,总是温柔又耐心地听她说话,尽量满足她的每一个要求。
第一次去江旭东家,他大方地跟他的父母介绍她。让她惊喜的是,他的父母对她很热情,还给了淼淼红包。他们不是没有犹豫过,但是决定尊重儿子的选择。因为,那是他的婚姻。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苏雯雯披上婚纱,成了江旭东的新娘。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苏雯雯成长了不少。她不再怨恨前夫,明白未来比过去更重要;她开始懂得,女人的幸福从来都不是寄托在男人身上,而是靠自己给的。
苏雯雯相信,她和江旭东,还有淼淼,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
第14篇、爱情故事别把自己放在被宠的位置上
“嫁给一个把你当女儿宠的男人”,是一句让女孩们听着特别熨帖、特别窝心的话。类似的话还有“如果他真的喜欢你,就会把你当孩子”“真正爱你的人,怎么舍得你受累”“嫁给那个满脑子都是你的人”……
相信这些感天动地、荡气回肠的真爱语录,拿它们当作男人质量认证标准,是不少姑娘把一场开头不错的恋爱谈到无疾而终的原因。
男人的确会在某个时刻、某种情境之下乃至某个阶段,像对待女儿一样地宠溺你纵容你,有求必应。你的浅嗔薄怒、你的撒娇耍蛮、你的无赖痴缠,你的各种“作”,不但会被放任,根本是被享受。每一个被爱过的女人,大约都有过这样的体验。这是一个美好的、很有情趣的过程,却不是常态下的感情,也不是常态下的人生。
如果拿“把你当女儿宠”当作挑男友的标准,还不算痴心妄想的话,把它作为婚姻状态的一种理想和要求,就相当危险了,它会让你未来的婚姻生活处处暗礁,随时翻船。再好的丈夫也只是丈夫,不是无条件宠妻子一生一世的老爸。
男女交往,首先是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即使是亲密关系,也建立在一般的人际关系准则之上,彼此尊重,相互给予,留有余地。爱是能量交换,不是予取予求。没有一种健康持久的关系,会是一方心甘情愿被奴役。
男人不是大力金刚神,在外包打天下,回家做小伏低。是人就有弱点,有情绪,有起伏不定,他也会累也会倦,也会懒得哄你。
什么叫“宠”?从字源上讲,宠,首先是“家养的”,你要是愿意去查这个字的最早使用,就会知道用到“宠”时,指的是天子恩泽。你愿意他是你的“天子”吗?把自己放在一个需要被“宠”的位置上,还觉得这是张扬女权,真是天大的误会。
真正女性独立意识深入人心的国度,女人们更愿意男人把自己当作朋友与搭档,而不是女儿。要求男人把自己当女儿宠,还要人家一辈子把自己当女儿宠,从根底上讲,是女性的自我矮化。
如果我们讥讽中国男人有“巨婴症”,如果我们嘲弄“妈宝男”,为什么我们会觉得自己被当女儿宠就很合理很应该?同样的句式,同样的心理期待,如果你听到一个男人说“娶一个把你当儿子宠的女人”,会不会有生理不适感?
好的婚姻,不是他当你是他的女儿,也不是你当他的老妈子。理想状态的婚姻,是你既可以是他的女儿、他的姐妹、他的知己、他的情人,也可以是他的母亲。这些角色自然切换,他乐见你在他面前撒娇使性,也愿意在下一刻将头安枕在你的怀里尋求抚慰和支撑。
那些你所见到的把自己的女人宠成女儿的感人时刻、动人场景,很多确实存在。只不过,有的恰好是这对情侣正处在那样的时段,更多的,是你看到了她作为女儿的瞬间,没看到人家像妈一样疼惜对方的细节。
我和一对老夫妇做过邻居。老太太十指不沾阳春水,里里外外的家务都是老先生包办。老先生儒雅温润,做得一手好菜,会送自制的四川泡菜和老北京酥鱼给我们吃,所有人都觉得他宠了老太太一辈子。直到有一次在外面聚餐。老太太从随身背着的小包里抱出保温桶,温言细语地叮嘱老先生吃汤药。老先生跟我们讲起当年在牛棚,病得快死时,老太太凭着家学和自学的中医药知识,几十里徒步去采草药,自己试吃,再喂给他,还被毒蛇咬过,差点没命。老先生一脸得意地说,自己从来不看病,因为守着最好的大夫。老太太轻声笑:对,我是家里首长的御用保健医生。
男女之爱的本质,一定是互相给予。男人固然要有担当,女人也不能逃避成长。在一段感情、一个家庭中,女人和男人一样,都有成年人的义务和承担。他承担他那一部分,你承担你这一部分。无可倚仗,也别想推脱。
凭什么对方必须始终如一地宠你?你并不是宠物啊。
第15篇、爱情故事彼与此
开始的时候,我是不喜欢莫莲的。
她是我们宿舍冯冯的女友,据说美得邪恶。冯冯到宿舍每过几秒种,莫莲的名字就会从他的嘴里蹦出来。
我想我是讨厌她的。因为,我讨厌冯冯。
那天,她突然同几个男子涌进我的宿舍,然后很放肆地坐在了我的床下,那时,我初听到她的声音,娇喘的,甚至,媚媚的,带着莫名其妙的味道扑面而来。
彼时,她是我宿舍冯冯的女友。
冯冯是有钱男子,刚进大学,就开红色跑车来报到,他老爸开一个古董公司,钱多得不得了。于是很多女孩子围绕在他身边,这很正常。
她们打开一箱科罗娜开始喝酒,无疑,这个周末又成了他们狂欢的聚会,不知是谁的主意选了我们705宿舍,反正我觉得呆不下去了。
于是我下床。
下床时,我看到了她。
确切点说,是我们同时看到彼此。
你好。她说。
我看她一眼,她果然是天人,倾国倾城的美貌,个子足有一米七三,眼睛大到占到半个脸了,睫毛是粘上去的吧,长得惊人。
可她的眼中,却有一丝凄凉。
她的红衣,在整个暧昧的夜里,更突兀地艳了。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穿上鞋,拿着埙,去楼顶吹了。七楼是顶楼,我上去的时候,夜色极暧昧,空气中有茉莉的清香。
热闹从来不是我的。
从小,我知道寂寞是如影随形的东西,父母离异,我与外婆在小镇生活,小桥流水的日子让我养成木讷的性格,我是看花寂寞,看叶也寂寞的人。
只有埙能解我的寂寞。
幽幽地,我吹着。《阳光三叠》,背后,传来了一声叹息。
满天星光,我回过头去,看到夜色中的她。她把红衣脱掉,是白衣,仿佛黑夜中的女妖,忽然就出现在我面前。
是你。我惊讶地说,似遇到女狐。
呵呵,她笑着,我去卫生间,听到有幽咽的埙声,于是寻了声音上来,真美呢。
我没有想到她也会喜欢这孤独的乐器,在我眼中,她大概原本是轻薄的女子吧,喜欢冯冯,用冯冯的钱买奢侈品,lv的包,chnnel的裙子。我想大概是的。
但我是喜了,得到一个女子的喜欢毕竟是欢喜的。
你喜欢听什么?我声音里居然有了讨好的意思。
《禅是一枝花》,你会吹么?
她居然知道《禅是一枝花》。真是好。
我吹给她听,听到楼下有人喊,莫莲,莫莲,莫莲。我便知她的名字叫莫莲,曲子终了,她飘然下去,我才发现,她发间有一大朵什么花,或者是韩国那种卡子也未可知,可是,非常美。妖娆的美。
她飘下去的样子也极美。
我想,我是在一瞬间爱上她的。从前我以为,我是不喜欢这类女子的,我喜欢那种贤慧的稳妥的女子,至少,长相稳妥,而不是这种妖艳的、勾人心魄的女子,到最后我才发现,不,我不是。
那夜我失眠,一直翻来覆去。
下铺的冯冯嚷我,亦生,你折腾什么呢?闹什么春,明儿我给你找一个女友,不过,你这么郁闷,哪有女孩子能跟你?
我没有理他,想着莫莲的样子,在脑子中一闪又一闪,直到天亮。
以后,冯冯总带着莫莲来我们宿舍。
他们亲密无间,喂饭,或者打情骂俏,无视我的存在,好像我是隐形人。莫莲招摇地笑着,笑声穿透力极强,如x光。
有一次她喝醉,冯冯背她回来,然后把她放倒在我的下铺,冯冯睡另一个人的床,学校已经放了假,我因为想做几个临时工挣钱糊口没有回家。再说,我亦没家,父亲去了香港,母亲在镇江嫁了人,外婆去世了,我能去哪里?干脆留在上海,一个来去,倒也方便。
那夜我们三个同居了一室。
我觉得莫莲的呼吸近在咫尺。
半夜,她闹酒,吐,冯冯也喝多,不能起来,我抱着莫莲去卫生间吐,她的手软软搭在我的颈上,这是我与她的第一次肌肤之亲,她的身体里,有种异样的香,让我晕眩。
之后是冯冯吐,我再抱着他去。
一夜,我没怎么睡。
天亮之后,他们愧疚地说对不起,然后又开车走,扬着手说,我们去吃早餐了,昨天晚上,辛苦你了。
我呆呆地看着莫莲的背影,然后轻轻地躺倒在她曾经倒过的床上。
从前,我也在冯冯的床上躺过。
但此刻,因为有了莫莲的体香,居然,居然这样的不同。
我近乎神魂颠倒,在她每天必经的路边,悄悄站着,别人只当我是路过,只有我知道,我是刻意路过,刻意要遇到莫莲。
她如招摇的凤凰花,总是穿大裙摆的衣服,艳丽的花朵在上面跳舞,我看着她,有劈面惊艳之感,她每次看到我,都会笑着问:呵,呆子,还在吹埙么?
她叫我呆子。
我的成绩总是这样好,整个化学系几百名高材生还要排第一,奖学金拿了又拿,谁也不知道我是因为家庭条件局促。
但我惟有暗恋,因为长相一般,我如何能把美艳如花的女子追到手?何况她是有红色跑车的冯冯的女友?何况,她一直叫我呆子。
我只同她一样高,离她最近时,我暗自比较过。这更让我自卑到难过,她爱穿低胸衣服,波涛汹涌不说,造成的后果是我春梦连连。我总以为自己纯洁到无瑕。
很显然,我不是的。
她是我彼。是我的对岸,我只能想像,却游不过去,没有人给我。
可谁能拦住我喜欢她?
甚至她的笑,她走路的样子,她明明高,还穿高跟鞋,把别的女孩子生逼仄到无路可退,所以,她注定没有女伴。
她只有自己。
是一朵野生的牡丹,兀自招摇。而那个鬓边的卡子,亮晶晶,大而美,似滴出水来的绿,非常让我喜欢。
虽然与她隔着河,可我仍然固执地喜欢。
离三个月毕业时,她忽然来找我,面目忧伤,自那夜她醉酒后,我们这是第一次单独呆在一起。
她约我去了七楼楼顶。
她瘦了,脸色苍白,却更加分外动人。是早春,她的衣衫单薄,白衣白裙,在风中,轻飘飘,好像风要把她刮走一样。
亦生,她叫我,你,帮帮我。
之后,她嘤嘤地哭起来,声音似小羔羊一样,我一下慌了手脚,我面前的女子,是我要的,是我心疼的,可她的眼泪,成串成串掉下来,湿了衣襟,我忽然颤抖起来,声音也颤抖:你说,你说吧。
是冯冯抛弃她,而她有了冯冯的孩子。
三个月了。她说,已经三个月了。
我更慌了,终于明白为何好多时日她不来我的宿舍,原来,她与冯冯在外面租了房子。
他怎么能这样?我义愤填膺,好像她是我的妹妹,或者,是我的亲人。
我决定去找冯冯。
当然,在临下楼之前,我问莫莲为什么要找到我?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亦生,我想我知道你会帮我的,我找别人,他们未必肯不算,还怕惹冯冯,你知道不仅冯冯有钱,还有一帮社会哥们,没有人敢动他的。他想甩掉哪个女孩子,是很轻易的事情,他的红色跑车上,已经有新欢。
莫莲居然笃定我会帮她。
其实每个人都怕死,或者,不敢惹太厉害的男人,因为他们有势力,他们有钱,他们肯动刀子杀人。
其实我是胆小的男子。可那一刻,我无比的胆大起来,然后,对莫莲说,你放心吧,别管了。
然后我去找冯冯。
我找到他时,他怀里有个崭新的女子,娇小玲珑的那种,异样的美,他们正在喝酒。冯冯马上就要去英国了,留下一个伤心人,跑到七楼和我嘤嘤地哭。
冯冯!我叫他。
呵,是亦生,有事么?
你让她走开,我指着那个女子说,我有话和你说。
就在这说吧,她不是外人,她要和我一起去英国的。
让她走开!我几乎怒发冲冠!我也没有想到我的声音会这样高,高到几乎震耳欲聋。
冯冯挥了挥手,那个女孩子走了。
什么事?
你得对莫莲负责,她怀了你的孩子!
有你屁事,别管我的事,谁也别管,否则我不会客气。
你得对她负责,我一再说。声音是凌厉的。冯冯忽然一笑:我知道你也喜欢她,现在,正是好机会,你快去找她吧。
我记得那天桌子上有好几个啤酒瓶子,我抄起一个,然后砸在桌子上,再然后,我戳到了冯冯。
我记得他尖叫了一声,然后倒下了。
我记得楼道里有人尖叫,说,杀人啦,杀人啦。
冯冯的心脏那里血透了出来,汩汩地流着,我很快意,一点慌恐也没有。
第二天,冯冯死了。
我进了监狱。
20岁的少年进了监狱,没有人来看我,莫莲也没有来看我,父亲在香港,母亲仍然在镇江,大家都忘记了我是谁。
我在监狱里整整呆了十年。
是误杀,所以,判了15年。我态度好不算,还替人扫盲,还会吹埙,好多人成了我的粉丝,虽然我是玉面书生,几乎什么也不说。
30岁这年,我回到上海。我曾经的上海。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超级女生和加油好男儿轰轰烈烈地办着,有人问我看过周杰伦的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吗,张艺谋拍的。
我说,周杰伦是谁?张艺谋和巩俐还这么好吗?结婚了吗?
他们看着我,好像看着一个外星人。
我找了一个小公司上班,朝九晚五,面容冷静清秀,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公司在十九楼,我常常透过十九楼去看上海的夜色,奇异的妖艳和美丽,这是谁的上海?我的上海,在十年前,已经死在我的心里。
周日的时候我坐地铁去B大,去705,那里有新生,也如我当年一样年轻的容颜。
我开门,有人惦记问我:叔叔,你找谁?
我才知,我已经老了。
这十七岁的孩子,已经喊我叔叔。
我说你们知道吗,这705,曾经有过轰动一时的爱情事件。
他们哈哈笑着,听着,然后说,叔叔你真会讲故事。
没有人信我的话,我再次上七楼的楼顶,还是这样多的风,吹过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已经不复当年的浓密,是在这里,有个女子叹息一声,然后,毁灭了我的一生。
夜色黑下来,我一直坐到夜色黑下来。
夜是黑披风,罩住我,我掏出当年莫莲的照片,她那样妖艳,穿着大裙摆的衣服,无限的风情,无限的美。
这张照片,让我看得起了毛边,是我从冯冯的影集里偷来的,这张照片,我看了十年。
我还是这样爱她。
这一发现,让我心碎。
我宁愿她现在过得好,嫁了有钱人,过着富裕的生活,美美容,化化妆,给宠物狗洗洗澡。
或者,她也出了国,嫁了外国人,操着流利的英语,回国省亲时,一脸的骄傲。
或者,还是单身,寂寞而孤独地活着。
这几种可能,都有。她那样美丽的女子,是不愁嫁人的,有钱男人,总是喜欢找到这样的女子充场面的。
只是,30岁的她,想必也老了吧?
这样一想,心就酸起来。美人迟暮,怕是最难过,因为岁月的风霜不曾来侵时,她曾经是灼灼夺人的牡丹,艳到有了奇异的香,但现在,她还有么?
我不曾想让她报答,那一切,是我的心甘情愿。
所以,我也没有找过她。
我以为,今生,我与这个叫莫莲的女子两两错过了。
所以,在地铁里遇到她时,我失声叫了出来。
我们同时怔住。
她变化之大,让我惊得没有立住。
胖了,胖到了变了形,好像连眼睛也小了,她的衣服是那样污,碎花的裙子大概因为料子不好,所以,起了许多褶子。她提着包,是那种劣质皮革的,掉了一块皮,分外地斑驳着。
她的另一个手里,牵着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儿。
这见面,让我们忽然都尴尬起来。
想必我在她眼中也是老了的。
我们怔了多时,然后叫了彼此名字。
她不再妖艳,不再如一朵野牡丹,忽然这样庄重,庄重得哪里都不对,甚至,她的笑,也带着艳俗的那种气味。
你出来了?她问。这句话,根本是没用的。
你结婚了?我问。我想,这句话也是多余的。
我们彼此点头,然后,长时间沉默。
叫舅舅。她让孩子叫我。
舅舅。孩子叫。
我忽然想掉眼泪,这是冯冯的孩子,我看得出来,想必,她还爱他的,所以,执意生下了他的孩子?
那她嫁的一定是老实人,不然,不会穿得这样局促。
她到站,下了车,居然没有说再见,好像要仓皇而逃一样,领着孩子跑向地铁口,我看着她,背影胖而且老,因为胖,就跑得慢,我以为自己会平静,可我的眼泪,生动地掉了下来,一粒,又一粒,落到我的衣服上。
我看着地铁中有对情侣在亲吻,他们年轻得似乎要滴出水来。
我看着外面的广告牌,正做着《夜宴》的广告。
地铁轰轰烈烈地往前开去了,我坐下,掏出手机,给莫莲发了一条短信,她刚才告诉的我号码。
我写道:你要好好的,好好过生活。
我点了发送。
短信一直没有发出去。
我打那个号,是空号。
我想,一是她说错了,二是,她根本是故意的。我想,应该是第二条理由。
莫莲,她一直在我的彼岸。
她是我的此,也是我的彼,自始至终,她都在对岸,而无缘的我,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
所以,我出了地铁,轻轻按了删除,然后买了一个提拉米苏,狠狠地吃起来。
第16篇、爱情故事带我去你的里
“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声音来自右手边,我望过去,他高高瘦瘦的身影向我走来,遮住了我头顶的阳光,我突然间有了方向感,上午的时候太阳应该在东方。他的脸形瘦削,眼窝深陷如同西方人,架一副斯文的金边眼镜。
“我又没迷路。”死鸭子嘴硬,但声音显露了底气不足。
“你急匆匆从我的身边经过了八次,不是迷路就是在锻炼身材,但从你皱着的眉头撅着的嘴巴我猜测不可能是后者。”他笑,很温暖。
“104路公交车的站牌在哪儿?”我吐了吐舌头,脸在发烧。
“我带你去找!”他说,我毫不犹豫地跟他走,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把那些防范坏人的话抛诸脑后了。
的确是难找的,他虽有方向感,却没有坐过104路公交车,只是他找得比较省时省力。
到了站牌下,车很快到来,我说:“谢谢!我该走了,你怎么回去?”“坐车。”“那你有零钱吗?投币需要。”“没有!”“我有!”我掏出两枚硬币,拉过他的手,放进他的掌心,说:“有直达的车,你只需要一枚,没有的话,得两枚,需要倒车嘛!”我轻身欲上车,他却喊住了我,车从身边开走了。
“怎么了!你不会要倒三次车吧?再给你一枚。”
“不!我是想问,你有手机吗?”
“你想打电话呀?给!”我掏出手机预备给他,猛然想起最近有好多手机骗子,又把手缩了回来,问了个很幼稚的问题,“你是好人吗?”
“不是坏人!”他笑,看上去善良无害。他用我的手机拨了号码,音乐响起,竟然是从他身上发出的。他掏出自己的手机,说:“我只是想记下你的联络方式,我叫卞天。”他把手机递还给我,我迟疑着接过,大脑开始短路,冲他傻笑,说:“你的手机音乐很好听。”“一首外文歌曲名叫Takemetoyourheart。”“中文怎么说?”“把我放在你心里。”“我还以为是带我去你的心里呢!”“差不多!”
我一共错过了四辆公交车,坐在第五辆车上,想卞天,想他会不会是我生命的过客,结果坐过了站。
常常跑去大观园,站在天桥的十字中心,盯着手机发呆,期待着它的突然响起,而那头的声音是卞天的。这样过了半个月,一次次的失望让我对手机有了莫名的恨意,于是白天黑夜地关机。
半个月过去,我就开始绝望,我想卞天或者已是一个有家庭的人吧!我摸出手机,开机,一共有16条短信,来自同一个陌生的号码,烂熟于心的名字。我不加思索地回拨过去,听到渴盼已久的声音,“为什么关机?怎么不说话?喂!王言言,是你吗?”“是我!”“见个面,好吗?”“我在天桥,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阴沉沉的天空下开始飘雪,卞天的笑脸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的手已经冻僵。他将我的手捧在掌心,不停地哈气,而这仅仅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也许,认定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
卞天说那两个星期之所以没跟我联系,是因为忙着学习。我认定他是在读研究生。表妹反对我们的往来,声称研究生能提供给我的婚房在遥远的未来。反对无效!结婚没有房子又能怎样?我喜欢跟卞天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他深陷的眼睛,喜欢他温暖的笑容,喜欢他手机的音乐。
我开始精打细算,跟卞天在一起时尽量为他省钱,学生穷嘛!每次我抢着付钱,卞天都会盯着我笑半天,眼睛里有异样的神采。我挺起胸脯高昂着头,感觉自己顶天立地,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卞天。表妹对我洗脑,说我这种感情至上毫无私心地倒贴迟早会让自己肝肠寸断,我虽没有恋爱的经验,却觉得如果在爱情的付出上加进私心,那么这样的情必不会长久。
卞天说跟我在一起他很快乐,但他这段时间却常常忙得很少跟我在一起。我想他是在忙毕业论文,因为他先前说过上次陪我逛岱庙是我最后一次出钱,显然,他马上就要毕业参加工作了。我亲自为他打印了一份简历,决定代他去应聘,职位是某大型企业的部门经理,我相信学工商管理的他完全能够胜任。
主考官在看到我的材料后,像审视外星人似地看着我,然后是一阵窃窃私语,再然后他们的总经理出现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眼窝深陷如同西方人,架一副斯文的金边眼镜。我在天晕地转之后有了肝肠寸断的感觉。
“到我的办公室,我有话对你说。”他在前面走,我没有跟上去,而是朝相反的方向跑。他追上来,扯住我的胳膊:“言言,你怎么不听话!”“你骗我!”“我没有!”“是的!你没有!一切都是我的自以为是!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不是的!你听我解释。”“我头痛!不想听!”大经理呀!我还在人家面前甩小钱,自认为豪气伟大,太丢人了!
我甩开他的胳膊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王言言,你不但笨,而且傻,还很迷糊。”“对!我就是!这是我自家的事,与你有什么相干?”“有!当然有!在我对工作对生活感到疲累和厌烦的时候,你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迷迷糊糊地却又坚持不懈地寻找方向,傻傻地将两枚硬币放在我掌心,带给了我刻骨铭心的惊奇和震撼。一直以来,周围人习惯了对我的依赖,以为我有高收入就什么也不缺,连我自己都以为我只能扮演付钱的角色,是你笨笨的付出让我明白了被人护在身后的感觉叫感动。你误以为我是研究生,我就将错就错,并且越来越沉迷不舍得点破,那样的身份给了我从来没有过的快乐。被人养的感觉很特别,也很幸福。你的傻你的笨你的迷糊驱逐了我在工作上的压力,赶走了我生活上的空虚,言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吵死了!让你的手机闭嘴行不行?”他赶紧关机,我就觉得不对劲,问他:“你换手机音乐了?”“没有!只有你的手机号才能启动Takemetoyourheart的音乐。言言,你没有方向感,在这所大楼里会迷路,想去哪儿?我带你去!”又是这句话,让我在最初的相见里就对他死心塌地的一句话。
我望着他,眼里有了湿意,为他的告白心疼。像他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拥有呼风唤雨的力度,但毕竟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个性中的脆弱,需要关爱,需要保护。
我说:“通往你的路怎么走?”
他的眉头开始舒展,嘴角上泛起笑意,举起他左手的无名指,说:“紧紧地握住它,随着血液的脉络就可以到达我的心脏。你可知道一旦进去了就别想出来?”
“这样的话,我还是……”
“言言,你已经在我的心里,你跑不了了。”
我想过跑吗?其实,我只是想进去,根本没想过要出来。
我想好了,如果卞天不求婚的话,我就先开口,大不了我娶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