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感觉统合训练的基本原则》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特殊教育交流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在对特殊儿童进行感觉统合训练时,既要考虑他们作为儿童的特点,他们发育不成熟,处于发展阶段;也要考虑他们的特殊性,他们作为特殊儿童还伴随有其他障碍,是训练工作无法回避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此,作为训练人员、老师或家长,在开展针对特殊儿童的感觉统合训练时,尚需要并切实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它是有效进行训练的基础。一、儿童中心原则。儿童中心原则就是指在感觉统合训练中,立足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尊重儿童的发展规律,充分考虑儿童身心发展的多方面特点,结合儿童的发展需要及发展能力设计训练方案、训练工作。儿童中心论是关于训练服务观念上的重要原则,是贯穿训练工作始终,渗透训练工作各方面的基本原则,对其他训练原则具有统领作用。
二、针对性原则。每个儿童是独特的,特殊儿童又是异质性很高的群体,难以用一套标准的方案应对同样具有感觉统合失调的所有儿童。在训练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儿童个体内因素,针对儿童的发展现状、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及个性特点,设计充分负载儿童个体差异性的方案,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兴趣性原则。训练是具有一定训练周期的综合干预过程,需要训练对象克服一系列困难,比如劳累、重复单调引起的心理疲劳等。对于成人而言,凭借毅力加以克服,但对于儿童,特别是伴随有其他障碍的儿童而言,问题往往是另一种情况。一些低龄儿童或者伴有认知缺陷的儿童很难理解“坚持”对她(他)意味着什么。训练中常常听到一些训练人员的无奈之声:“这孩子怎么是这样!没做几下就不做了”,或者“你老是这样。一会儿做这个,一会儿做那个,你究竟想干什么!”其实,这是一个处理“训练”与“兴趣”的问题,是训练人员在开展每一次训练活动需要调控的问题,也是从业者在其生涯中需要长期总结和研究的课题。
四、快乐性原则。在快乐中活动或活动带给人们快乐是人参与各种活动的本能走向,儿童表现得尤为突出。让儿童在训练中感受快乐是感觉统合的重要原则。该原则与“兴趣性原则”相伴相随,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