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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合集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9 1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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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合集》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稻草人的爱情故事童话故事

  一大块绿油油的番薯地边立着一个稻草人。用竹竿子做主干,困在竹竿上干巴巴的稻草相当人类的肌肉,戴着村民门废弃的破草帽和一件破旧得已经变得暗黄的白衬衫。

  山里的野猪多,白天有村民在庄稼地里头劳动,野猪不敢闹事,可一到晚上就出来坏事,曾经践踏了整片番薯地。稻草人是村民晚上用来防野猪的。稻草人立在那里很象一个人。自从有了稻草人,野猪侵犯的情况也改善很多。

  夜晚,当劳动的人们回去了。漫漫长夜,稻草人显得特别孤独。他总爱一个人仰望天空,默默流泪。突然在某天,隔壁玉米地里头来了个稻草人,也是竹竿子做得主干,周身裹着干巴巴的稻草,穿着一件小碎花布衣,头上戴着半旧的小花帽,也许是主人家的女儿用剩的吧。稻草人猜测着。

  稻草人有了伴,不再一个人孤独寂寞,终于有个人能够理解他的内心。稻草人变得慢慢地开心了起来。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日久生情,终于在某天星光璀璨的夜晚,稻草人鼓足勇气,向心仪的女孩告白了。

  很快的,稻草人恋爱了。虽然他们无法靠得很近,但他们的心走在了一起。白天有绚丽的自然风光,晚上也偶有有星星点点。不管风吹雨打,日复一日,他们很快乐。

  旁边玉米的主人已经好久没有出现,甚至已经快到了杂草丛生的样子。听到白天劳作的人们对话,旁边玉米地的主人病了,病得很重,去了远方的医院看病。他的老婆和女儿照顾他,根本没有心思去管理地头上的事。

  杂草丛生,自然蚊虫就多了,蚊虫总爱欺负花帽草人,而稻草人心疼极了,恨不得想冲过去挡在心爱的花帽草人的身前,却无能为力。接连几天连老鼠都不放过欺负花帽稻草人,爬上花帽草人的身上,咬断了绑在花帽草人身上的绳子,还在那里显得洋洋得意。看着花帽草人身上的草慢慢掉光在地,稻草人伤心欲绝,撕心裂肺地吼着却无人能听得到,听得懂。

  玉米地上只剩下光秃秃的花帽草人的躯体,花帽草人死了,稻草人心爱的姑娘死了。野猪肆无忌惮地踏着花帽草人的掉落下来的稻草,狂奔向玉米地,大口大口啃噬玉米地里的庄家作物,此时最开心的应该是属于他们了吧。

  稻草人又变得孤独,变得沉默了,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的痛苦是追随心爱的人去死的权利都没有。

  几年后,这片玉米地和番薯地成了国家征用地。破旧不堪的稻草人终于可以光荣殉职了。稻草人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随着一阵狂风肆虐,全然倒地,稻草人完成了使命。稻草人笑了,他自由了,他终于可以随风追随着心爱姑娘的灵魂,哪怕只是成了大火后的一缕灰烬,空气中一颗尘埃。

第2篇、爱情故事追爱搏命,918次血透为我们壮行

16岁少女荣瑜,偶遇大二男生戴寰宇,少女情愫被打开。她拼命“奔跑”,只为能追上他的脚步,却没想到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得知戴寰宇竟是先天性器官病变双肾衰竭患者。医生断言戴寰宇活不过一年。她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放弃大学,守护着他濒危的生命。他们靠打工挣治疗费用,5年时间,前后918次血透。终于,在击碎医生的断言第五个年头,他们勇敢牵手,用婚礼为生命喝彩……

青葱岁月幸亏有你

追爱女孩无所畏惧

谢荣瑜永远感谢同住一室的好友李思艳的那场感冒。那是2006年的5月,满山的太平花开得正起劲,她陪着已经病了两天的李思艳去兴义市工人医院打针。在医院门前,李思艳碰到了熟人——哥哥的同学戴寰宇。李思艳指着谢荣瑜道:“这是我的好朋友……”“我叫荣瑜。”谢荣瑜抢着说。连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省略了自己的姓,只是冥冥中觉得,这样他们就会离得很近很近。

离高考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谢荣瑜突然“醒了”,她开始疯了一样的学习。妈妈心疼了,劝她,尽力就好,谢荣瑜一笑,自己在纸上用毛笔写了八个大字:青春不败,时不我待!妈妈以为这是女儿激励自己的话,只有谢荣瑜自己知道这其中的含义。

2007年3月植树节,谢荣瑜前往国家风景名胜区马岭河峡谷参加团委组织的植树节活动。快到山顶时,她不慎一脚踩滑,摔倒了,下面是杂草丛生的山坡,掉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正当她慌乱之时,突然,右手被一只瘦弱的手紧紧地拽住了:“抓紧,别松手!”之后,一股力量将她拉了上来。

谢荣瑜正要道谢,突然愣住了:“是你!戴寰宇!”半年多没见,他依然那么帅气,只是比以前消瘦了一些。原来,戴寰宇作为此次植树节的组织者之一,一直在现场指挥。他早看到了谢荣瑜,只不过事情太忙,没有打招呼,当他终于有时间准备跟她说句话时,正好看到谢荣瑜摔倒,怕她滚下山坡,忙将她拉了上来。

这是多么幸福的一跤啊,惊魂未定的谢荣瑜开心极了!终于攀上了峡谷东岸,戴寰宇瘫坐在地上直喘粗气,脸色苍白、嘴唇发紫,谢荣瑜问他怎么了?戴寰宇摇了摇手说:“没事,老毛病!”歇了片刻,戴寰宇的脸色渐渐恢复了,谢荣瑜以为他是累的,也没放在心上。她还沉浸在意外重逢的喜悦里,对他说:“我们共同种一棵树吧,作为——青春友谊的纪念!”戴寰宇看着她绯红的脸,淡淡一笑,答应了。

就这样,他们在白云之下,碧草之上,共同种下了一棵柏树。谢荣瑜兴奋异常,因为,为保证这棵树成活,在初期,每隔两个星期,就要来给小树浇点水,她终于有了经常见戴寰宇的理由了。

高考越来越近,谢荣瑜开始全力冲刺。当最后一场考试的铃声响起,她像只欢快的小鹿冲出了教室:“终于自由了。”然而,一连几天,她都拨不通戴寰宇的电话, 连李思艳都找不到他的人。

2008年8月,谢荣瑜接到了吉林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高兴之余,她再次拨打戴寰宇的电话,想和他再去一次马岭河峡谷,看他们的孩子——那棵小柏树。这一次,电话通了,戴寰宇听完她的邀请,冷冷地道:“对不起,我正在市医院输液,去不了。”谢荣瑜匆匆赶到医院。几个月不见,他竟又黑又瘦,脸上还有些许的黑斑,她差点没认出来。她心痛地问:“你得了什么病呀?严重吗?”戴寰宇把枕头旁边的病历拿出来,递给谢荣瑜,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先天性器官病变双肾衰竭。她顿时眼前一黑。

“知道了,你就死心了吧?好好去上大学,那里有更好的男孩等着你。”戴寰宇的脸上,带着一种淡然和无所谓。谢荣瑜却泪流满脸:“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会好好学习,根本考不上大学,你为什么不早说,我考不上就可以留在你身边了。”她跺着脚冲出了病房,18岁的天空,从那一刻起变了模样。

毅然放弃一个未来

勇敢再创一个未来

原来,戴寰宇刚出生时,就查出患有先天性脑脊膜膨出。他的父亲戴云系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副调研员,母亲刘上丽是黔西南州物资局生资公司会计师。两人倾家荡产,花了50多万元先后为儿子做了2次双输尿管吻合术、3次膀胱双输尿管吻合术,但依然无法为他拽住双肾衰竭的厄运。病魔的磨难,让戴寰宇比同龄人懂事,坚强,2004年7月,他考上了贵州大学,但考虑到家里为自己已经倾尽所有,便放弃上大学,去黔西南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业工程系学习电脑专业。

第一次遇见谢荣瑜,他没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那次植树节,她天真的笑脸,没心没肺的快乐将他感染了,和她在一起,他会觉得满心的乌云都会被她的笑声吹散。他被动地任幸福慢慢降临,又本能地提醒谢荣瑜好好学习,他才20岁,也正是渴望爱情的年龄,如果,她考上大学,而他病情减轻,那该多好。

可惜,病魔不长眼睛,也没有同情心,2008年6月,戴寰宇刚大学毕业,便开始感冒发烧,父母把他送到医院,医生告诉他们,由于病人长期尿路狭窄,引发了双肾衰竭,最糟的是,戴寰宇属于先天性疾病,不能换肾,目前,只能靠每周花2000元进行3次血液透析来暂时维持生命,只要停止血透,生命就随即结束,而就算不断血透,他最多也只能活一年!

原来这就叫生命倒计时,戴寰宇心中悲凉不已,自己已经这样,何必再拖着一个美好阳光的女孩。起初,他不敢接她的电话,想通了后,他将一切真相奉上,相信一定能吓走她。起初,谢荣瑜果然被吓跑了,但在家冷静了一天后,她又跑回来了,站在戴寰宇病床前,她歪着头问:“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种的柏树?我昨天去看它,又长高了。”她将用手机拍的小树的照片给他看:“你肯定活不过它,但要站得和它一样直,因为你是它‘爸爸’,要给它做个榜样。”戴寰宇忍了很久的泪,还是落了下来,马岭峡谷缺土少水,但那棵顽强的小生命,却长得生机勃勃,树都如此,他有什么理由放弃!

第3篇、爱情故事撞到一只“非洲猪”

抱着一大包东西从超市出来,我心里美滋滋的,今天超市的限时销售可让我这个懒人逮了个天大的便宜。刚拐了个弯,就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翻,手里的东西稀里哗啦地洒了一地,最惹眼的就是那几包卫生巾。

真倒霉!小腿的麻痛令我站不起来,我只能冲着从5米以外往回开的肇事者喊:“回来,回来,要不我报警了。真是一头———”

那个“猪”字还没讲完,到嘴边的字我又咽了下去,忍住小腿的疼痛,偷偷地乐了。开车返回来的肇事者很快驶到了我面前,从头盔里钻出来的是一张黑得发亮的脸,整个脑袋圆溜溜的。停在我面前的他像一座大山,起码有一米八,最要命的是他竟然很胖,而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瘦高型。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黑黑胖胖的猪。

他扶起我急切地询问到底痛不痛,要不要去医院。看到他像老鹰揪小鸡一样搀着我,我白了他一眼:“不痛———才怪,你来试试,不过,算你还有良心。”他看了看我肿起如拳头大的脚踝,有点担心地说还是去医院吧。

登记名字的时候,他转头问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把他的脸庞衬得更黑了。

“司懿。就是司马懿那个司懿。”我看到他在纸上画了老半天,起身瘸着脚过去。他刚刚填完:“你早说嘛,不就是王思懿的懿,就是演潘金莲的那个。”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人把我的名字与潘金莲联系起来,他倒是头一个,听着这个贫嘴的肇事者那么说,我的脚好像不那么疼了。

后来,他要了我的手机号,他要询问我的脚伤直到好了,他说他是个非常怕麻烦的人,生怕日后出什么事他可担待不起。

再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朱飞。

这两个字让我躺在床上偷偷笑了一个礼拜,居然有这么名副其实的人,嘻嘻,一只“非洲猪”。

朱飞几乎天天到我家来,每天给我擦药,揉脚,变着花样地给我煲粥喝。我说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的脚已经没事了,作为肇事者你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他一边帮我收拾到处乱扔的东西,一边嘿嘿地干笑着说瞧你这窝,哪像一个姑娘家的屋,乱糟糟的,再说了你现在怎么能每天都吃方便面呢?

我没有再说话,躺在沙发上看乱糟糟的肥皂剧,任他肥胖的身影在我小小的厨房里忙碌着。我想起了苏扬,那个高高瘦瘦、英俊非凡的男孩子。他在的时候,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清闲,我要在厨房里为他做饭,要给他拌西红柿沙拉,要给他磨巴西咖啡,他永远是躺在沙发上看球赛翻报纸,冲着我喊:“司懿,好了没有?好了没有?”就是这样一个我心甘情愿为他服务的男孩,曾流着泪发誓一心一意爱我的苏扬,走的时候居然是那样决绝:“没意思,你只会围着厨房转!”

正想着,朱飞出来了,被油烟熏过的黑脸膛显得更黑亮了,系着我小小的花围裙的他,像被人五花大绑了一样,手里端着的小巧的锅与他的身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扑哧一笑,从没看过外表这样滑稽的人。

“你笑什么?我很好笑吗?快吃粥吧。”

吃着朱飞煮的粥,我忽然想,有个人天天煮粥给我吃的感觉真好,我厌烦了照顾别人,我还需要一个人来照顾呢,比如朱飞。想到这里,我狠狠地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司懿啊司懿,你也太不争气了,自从苏扬走后,你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怎么为了一碗粥,就违背了自己的原则呢?何况朱飞竟是这样长相的男人,与你心目中的理想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我又瞟了他一眼,偷偷地笑了,呼哧呼哧地把粥喝了个精光。

当我的脚完全好了,可以去上班了,朱飞便天天到我家楼下等我,用摩托车带我去公司。回来的时候,刚走出公司便又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堵在公司门口。他说这是为了你的安全问题,要是再有人撞到,就不会像我这么好心了。

同事说:“最近面色不错啊,那是你的新男朋友?”

我吓得连忙又是摇头又是摆手的:“不是,不是,怎么会呢?”同事们会心地笑了。

我郑重地对朱飞说:“你以后不要接我上下班了,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必要这样。”

没有朱飞的接送,我又得早早起来,赶着去挤公交车。闲的时候却老想着他煮的粥,说老实话,这个黑胖男人煮的粥比我煮的方便面好吃多了。

想谁谁来。

我正要出门去超市,朱飞提着一只保温瓶站在门口。他不好意思地说打扰了,不知该不该来。该来该来,我正想你———的粥呢。我说得有点口齿不清,你坐,你坐,我去超市买点东西。

朱飞瞥了一眼沙发上那抹醒目的鲜红色,会意地说,你先吃,要不凉了,我去买。

真莫名其妙,我竟这样让一个才认识一个月的男人帮我去买卫生巾。

朱飞回来了,脸上渗满了大粒大粒的汗珠,气喘吁吁地把一包卫生巾递到我手上,正是我经常用的牌子“护舒宝”。我的脸刷地红了,同时心底有了一丝柔软,细心到这种地步的男人仿佛打着灯笼也难找了。

我试探着问他:“你有女朋友吗?”

他看着我的红脸蛋,漫不经心地说:“喜欢我的女孩可以从土星排到火星呢,不过,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哦,别说名主有花,连非洲猪也不例外呢,追他的女孩子那么多,何况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也难怪,外表不怎么样,可是他心地善良,细心体贴,又有一份稳定的职业,这也在常理之中。

朱飞走后,我开始了漫无边际的思念,想念他黑黑的面孔,肥胖的身躯,以及他细心煲好的粥。他,他怎么可以有喜欢的人了呢?我狠狠地砸碎了他忘记带走的保温瓶,晶莹地碎了一地,细细碎碎的,犹如我此刻的心。

黑暗中,我打他的手机。通了,那边声音很杂。我正在相亲,等会儿再打给你。

朱飞那熟悉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心碎。原来我看错人了,追他的女孩子可以从土星排到火星,他也有了喜欢的人,还要去相亲,他什么长相啊,还不满足吗?真是一只花心非洲猪。

我伤心地关了手机。好吧,如果我司懿现在还相信爱情,那我真是笨到没药可救了。

死吧你,非洲猪!

我细细地描了眉化了妆准备出门,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是朱飞!“你来干吗?你不是在相亲吗?”我顶住门板不让他进。

可我哪里斗得过他,他一下就撞了进来,把我逼到了墙角。撞在如城墙般的他的胸膛上,我突然感到特别脆弱。“你不可以相亲的,不可以的!”我伤心地哭喊着。

“难道你竟然不知道我的心吗?”

“我没有,是我妈逼我去的!”他急切地说,头上又渗出了汗珠。

“可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干吗还来啊?”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望着他。

“真是笨到无药可救了,我喜欢的人就是你呀!”

我大吃一惊,真的吗?当我喜欢上他的时候,要命的是他竟也是喜欢我的。“可是,可是我还是不放心,追你的女孩子可以从土星排到火星。”

他拥住我,紧紧地:“傻瓜,要知道,从土星到火星是没有人迹的!”

第4篇、爱情故事只要快乐,暂时“单着”也无妨

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我何至于如此心焦?

华灯初上,办公室里小小地骚乱了一会儿。有家的早已归心似箭,恋爱的款款约定了见面地点,一屋子人瞬间作鸟兽散,慢慢恢复了寂静。

我已经习惯了,看着大家一个个跟我道别,一个个消失,或闲散地上一会儿网,或不紧不慢地随后离开。28岁了,还没有一个吸引我步履匆匆的归宿,万家灯火里,至今没有属于我的那一盏,走或不走,已经失去了意义。是的,我就是传说中的剩女,只是,我一直想不明白,我怎么就剩下了呢?

其实小时候追我的人挺多的,恋爱谈了若干场,最长的一次是在大学里,谈了整整3年。他是个篮球打得很漂亮的帅男孩,那段爱情很美好,很纯粹。可生活总是现实的,毕业后,我在家人的帮助下进入这家事业单位,算是端上了铁饭碗,学贸易的他去了上海,没过多久,这段爱情无疾而终。

伤心了一段时间,我就踏上了漫漫相亲路。3年来,我相过的男人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遍及各行各业,警察、工程师、医生、商人……每次都是高不成低不就,不是我没看上人家,就是人家没看上我。偶尔有感觉还可以的,继续相处一段时间,又会兴味索然:现在的男人,靠谱儿的真不多。

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有多挑剔,其实真不是,我只要人品好,学历本科以上(我自己就是本科),身高一米七五以上(我自己一米六四,穿上高跟鞋差不多一米七,总得比我高点吧),聪明点、勤奋点,有现成的房子最好,贷款能买也可以,不要求他挣得太多,比我工资高就可以,当然大家兴趣相投、有共同语言,这样日子才能过到一起。很普通的条件,就这么难吗?为什么快30岁了,都不让我遇见一个?

爸妈急得上蹿下跳,几乎见人就托,让人家帮我介绍对象,还不时对我唠叨:“别太挑了,差不多能过日子就行了。”我也急,也想把自己快点嫁出去,可也得找个对眼的人不是?否则不跟跳火坑一样。

前些日子,高中同学苗苗要给我介绍男朋友,说是老公的同事。我兴致勃勃地去了,一见之下,饭没吃几口,生了一肚子气回来。那男人撑死一米七,肉包子脸,最可气的居然是苗苗老公的下属。

苗苗打电话说对方对我印象不错,问可不可以再约我,我一口回绝。苗苗还不死心,一个劲劝:“安杰真是个特别优秀的人,人品好、脾气好,说话办事滴水不漏,家境、学历都不错,最难得的是具有现代男人最缺的幽默感,是居家过日子最好的丈夫人选,你再考虑考虑吧。”决不!我愤愤地想:自己找个一米八的帅哥科长,把一个矮小的丑喽罗推给我,要是成了,将来我还得毕恭毕敬地把她当领导太太敬着。凭什么?从小我比她学习好、比她长得漂亮,难道在人生大事上她就非得压我一筹?

周末,一张“红色罚单”飘到手里,工程处的一位同事结婚。说实话,我挺不喜欢这种场合的,热热闹闹的婚宴上,总有人会不厌其烦地询问:“下一个该轮到你了吧?男朋友别保密哦,什么时候带给我们看看。”一到这时候,我都觉得特别难堪。果然,这一次,我又没有坚持到底,半路跑了出去。

当然,我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漫无目的地转了两圈,无精打采地回到了家里。妈妈见我回来,赶紧凑了过来:“吃完了?热不热闹啊?周围有没有感觉不错的男孩子?如果有,拜托同事给介绍一下呗。”

我烦不胜烦,突然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你们别管我的事!天天找对象找对象,嫁不出去会死吗?逼急了,我上街随便拉一个嫁掉。”

妈妈被我突如其来的火气吓住,呆了两秒钟,抹起了眼泪:“妈妈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也有错吗?我养你这么大,连问句话的权力都没有?”一边说一边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望着妈妈略显苍老的背影和花白的头发,我的心像被谁掐了一把,回头冲进自己卧房,伏在床上放声痛哭,既后悔对含辛茹苦的妈妈如此粗暴,又为自己的这种状态纠结。

其实见完苗苗介绍的对象以后我就发现,我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从前的我温柔宽和,有好多非常要好的闺蜜,可现在,我不仅脾气坏心眼小,而且有一种自闭的倾向,从前的闺蜜都断了联系,总感觉只有呆在自己的房间才踏实。但呆在家里,又止不住地焦虑、抑郁,原本挺阳光的一个人,居然变得自卑起来。我感到,自己肯定出了问题。

我为什么焦虑?过去女人着急结婚是因为不够独立,总要被人“养”着。可身处现代,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说到底,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何至于如此心焦?难道仅仅为了约定俗成的观念和习惯?

想通这件事之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我问爸妈:“你们催我结婚是想让我生活得更幸福吗?”爸妈点头如啄,“那么,如果我现在很快乐,你们就不必过于憧憬变数太大的东西,容我可着自己的心去努力。”他们不说话了。

用心发现,剩女的生活其实满不错的。那些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家庭的女人,滚在奶粉尿布堆里,几头忙活,连照镜子的时间都没有。而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喜欢的事物上,喝茶、购物、看话剧、读小说、做瑜伽、会朋友,女人钟爱的事情我可以尽情做个遍,所谓“精致生活”,是用时间和精力堆起来的。

关键是,当我从容、美好地生活着的时候,反而吸引了更多赞许的目光,当然有异性。而我,亦不再将那些浮华的“条件”列为甄选的标杆,既是“添花”,便遵从心的指引。

结婚,还是剩着?随遇而安,随缘而动,最重要的是,我快乐。

第5篇、爱情故事在水一方

阿灿喜欢白菜我是知道的,一直都知道。阿灿、我和白菜是从同一所学校里出来的。那个时候,白菜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美女,追她的男生足足有一个加强连。然而不知是她心高气傲还是怎么,她对所有的男生都不闻不问目不斜视。阿灿也约过几次白菜,其目的也就是出来吃点东西大家交个朋友,但是白菜连想都没想“不”字就从嘴里轻松地吐出。这下可把我们阿灿那颗幼小的心灵打击得生疼,每次遭拒之后,他总是咬牙切齿地说:我发誓,总有一天,我一定要让白菜成为我的女朋友。

三个人的情谊缘于一场高考,谁会想到我们三人竟会到外省的同一个城市里念大学。初到昆明,人生地不熟的,偌大的一个城市,只有三个人认识,自然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了。我们会在周末里一起喝茶,或者喝啤酒,三个人会神经兮兮地从城南走到城北,却什么都不买。阿灿高兴地在我的耳边说了几千次白菜的名字,老说这是上天给他的机会。

我读的是一所理工科的大学,女孩子少得要命,相比之下我才发现了白菜的美丽。白菜完全是一个时尚的小魔女,她喜欢夏天游泳冬天吃冰淇淋,喜欢穿那种踢死人不偿命鞋头尖尖的欧款皮鞋,喜欢买许多小资的杂志和大包的零食,更甚的是把她的头发拉得像钢筋一样的直。有些时候我会想,哪一天白菜要真的做了我的女朋友,带着她在校园里走上一圈,一定会让学校里的那些男生大眼瞪小眼羡慕得要死。然而只是想想而已,要是阿灿知道我打白菜的主意,非杀了我不可!

我们三人经常聚在一起喝冷饮,每次我都打趣道:白菜,我和阿灿算得上是你忠实的追求者了,从家乡一直追到昆明,你说图个啥,你还是掂量一下,喜欢谁多一些,随便挑一个吧。白菜总是撇撇嘴说: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找你俩。

白菜曾经告诉我们说她20岁的时候才会谈恋爱,果真是言出必行,在大学里她依然对男生不理不睬。我劝阿灿:你还是放弃得了,万一白菜20岁的时候还不要你的话,你岂不是亏大了。阿灿挺着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说:别说是20岁,就是白菜说她30岁才谈恋爱,我也会一样地等下去。我真搞不懂这个白菜哪来的这么大魅力,让我们的阿灿甘愿为她奉献自己宝贵的青春。

时间这东西说快也快,一转眼我们就20岁了,白菜最小,离20岁还差上几个月。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地从单身迈入幸福的二人世界,只有阿灿、我还有白菜仍然是老样子,独身。用别人的话来说就是惨不忍睹。我“埋怨”白菜:你看看就因为你一句话,20岁恋爱,害得这个世界又多了两条光棍。白菜笑得前仰后合。

阿灿很早就为白菜的生日张罗开了:白菜喜欢听王菲的歌,这家伙硬把王菲所有的CD给买了下来;白菜喜欢罗曼蒂克,阿灿咬咬牙包了一间环境幽雅的小酒吧,害得他辛苦打了几个月的工,薪水在一月之间进了别人的口袋;白菜喜欢百合花,阿灿便把一家花店所有的百合全都买了下来,眼红的隔家花店的老板娘直问阿灿还要不要。

过生日那天,白菜穿着一套洁白的连衣裙,坐在阿灿精心布置的小酒吧里,俨然一个骄傲的公主浅笑盈盈。借着灯光,我可以看到她眼角的泪水,那是阿灿给她的感动,换作了我是女孩子,真有哪一个男孩子如此待我,我一定会抱着他号啕大哭的。

白菜终于把手给了阿灿,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白菜向我投来了饶有深意的一眼,我低下了头,不敢面对,心里仿佛失落了些什么!白菜做了阿灿的女朋友,看着阿灿幸福得一脸的鬼样,我本该为他高兴才对,然而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心里酸酸的,想哭。我终于明白过来,这些年来,喜欢白菜的,不只阿灿一个,只是我一直都未曾认真地想过而已。

我颓废地坐下来,坐在冰冷的凳子上,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我明白,白菜就要远走了,去做别人的女朋友,一念及此,心中甚是黯然。我强颜欢笑祝白菜生日快乐,祝她和阿灿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连自己说些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我睡在宿舍里,想来是阿灿背我回来的,酒已经醒了头却疼得要命。我想了想昨晚发生的事情,想起了白菜,心又隐隐地疼起来。于是我换了手机的号码改了QQ重新申请了新的邮箱,我想,白菜做了阿灿的女朋友,我应该祝福他们,而我能做的,就是把白菜从我的生命里剔除,不留一丝痕迹。

我不接白菜和阿灿的电话,远远地躲着他们,一个人走路一个人生活,闲暇的日子,写一些关于白菜的文章,给杂志社也给自己。时常在深夜里想起三个人在一起的开心时光,当然,也会很深刻地想起白菜,忘却一个人,比爱上一个人还要艰难。

大四的时候,我申请去了边远的西双版纳实习。一天,无聊地跑到网吧,打开邮箱,才发现白菜和阿灿的邮件填满了我整个收件夹。我一封一封地读着,一封一封地回忆。阿灿向我讲述了他和白菜的点点滴滴悲悲喜喜。我知道,阿灿始终当我是兄弟,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白菜则不断地询问我去了哪里,许多个为什么放在邮箱里,我却永远都没有机会来回答白菜的这些问题了。

回到学校以后,毕业已经近在眼前了。5月的一天,我坐在宿舍里看杂志,白菜突然推门进来,眼睛红红的,她见到我坐在书桌前,狠狠地瞪着我,半晌才大声地吼道:“你究竟要躲我多久?”我被白菜愤怒的样子吓了一跳,手一抖杂志掉在了地上。我木然地站起来,呆呆地看见白菜强忍的泪水终于落了下来,细细的两条,爬在她清秀的面庞上。“阿灿出事了,现在正住在医院,你不想去看看他?”白菜带着哭腔说。

什么,阿灿出事了?我心里一惊,连忙跟着白菜向医院赶去。赶到医院,阿灿躺在病床上,右腿缠满了绷带。我问阿灿:你怎么了,一年不见就成了这个样子。阿灿笑笑说没事,躺几天又能活蹦乱跳了。他一点没变,依旧是一个乐天的家伙。白菜并没有进来,站在门外。从阿灿口中得知,两个星期前他送白菜回学校,一个醉酒的青年骑着摩托车迎面撞来,他推开了白菜自己却来不及躲闪,结果右腿骨折了。阿灿接着说她和白菜分手了,他说,感动来的,不是爱情。听了他的话,我突然觉得,一种淡淡的感伤在空气中弥散开来,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这个身心皆伤的朋友,只是习惯性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从医院里出来,走在城市一尘不染的水泥路上,我和白菜踩着夏天的夕阳慢慢地走着,谁也不愿意说话,一年不见,感觉彼此的距离远了许多。白菜突然停了下来。她说她想我,可是却不能离开阿灿,阿灿是为了她才受伤的。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轻轻地拥进怀里,我终于明白,她20岁生日的那一天,那饶有深意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了。我紧紧地抱住她,曾经错过了星星,我知道,我不能再错过太阳。

我对她说了阿灿的那一句话:白菜,你别太难过,感动来的,不是爱情。她歪着头想了想,流着泪水笑了。

毕业的时候,阿灿选择了回乡,我知道,这一定和我们有关。临走的前一天,我们三人坐在小酒吧里,一年的时间何其短暂,三人之间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真是世事无常啊。我总感觉到欠阿灿什么,欠他一份爱情还是别的,谁也说不清楚。

面对阿灿,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地对他说着对不起。阿灿拍拍胸脯说:是兄弟咱就别说这些话,我知道白菜喜欢的是你,你只要好好待她就行。

阿灿走了以后,我在这个城市的一家报社找到一份编辑的工作,白菜则做了我的女朋友,很正式的那种女朋友。我把在大学里写的那些文章翻出来给她看,她狡猾地笑着说她早就在杂志上看过了,不然怎么会回来找我呢。

然而,我和白菜的心里,始终都有一个地方是留给阿灿的,想起他,总觉得有些酸酸的疼痛。

半年以后,阿灿给我们寄来了一封信,他告诉我们他又恋爱了,工作顺利恋爱红火,生活过得是有滋有味,随信还寄了一张他和他女朋友的合影,照片上的阿灿,笑得一脸幸福的鬼样,只是身旁的女孩,怎么看怎么像白菜!

第6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春天

咖啡馆里并不常见老先生。

他来的时候,穿一件浅蓝夹深灰的格子衬衣,深灰西裤,没有系皮带,而是用了深米色的皮质外用背带。衬衣里面一定穿了保暖衣,春寒料峭,大多数人还穿着短风衣。

老先生的头发已经灰白,没有染,国字脸上有很深的法令纹。他自我介绍姓方,我们便称他为方先生。

方先生在某个下午轻轻推门而入,接下来的几天,总在午后的三四点钟准时到来。他点一杯蓝山咖啡,不加糖与奶精,手机随意地放在桌上,是很老款的诺基亚,早已下线,却不知他用什么办法保持了它的崭新与清洁。打过几通电话后,会有一两个人来与他碰面,从偶然传来的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一个来出差的生意人。

咖啡馆优雅宁静的外衣下,有一颗八卦喧嚣的心。大家纷纷好奇一位年长的男人,经历了什么样的半生,才会习惯于在异乡的咖啡馆里谈生意。

那日,方先生约的人似乎爽约了。他喝完咖啡,百无聊赖地坐在靠窗的桌边。他的手机仅有接打电话功能,他也没有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的习惯。

咖啡馆的旁边有一所小学,正逢学生下课。家长领着小学生从窗前经过,不时有孩子将脸紧贴在落地窗上,苹果似的小脸蛋挤成了一个比萨饼。

“有点吵。”我抱歉地说。

“我喜欢。”方先生笑笑。

“您一个人出差?”我问。

“去年冬天,我太太走了。我把本来已经交给儿子的生意接过来。一个人,在家呆不住。尤其……”他顿了一下,深深的法令纹为笑容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说道:“这春天来了。”

“夫人很漂亮吧?”这样的时候,他一定愿意谈谈与她有关的事。

“唔,很爱漂亮。”他沉静的眼眸里跃起一丝顽皮的火花,仿佛要故意保留自己的赞美,以免让她太过骄傲。“她每天晚上都问我第二天穿什么,然后熨烫整齐挂在衣帽钩上。有时候我不耐烦,年轻气盛的时候还经常为此吵架。现在,她走了,每晚睡前准备好第二天的衣服倒成了我的习惯。”

“您是我所见过穿着最优雅的老人。”我想换个话题。

“她听到要高兴死了,比夸她自己还高兴。”方先生把话题又拉回太太身上。

得知方先生明天就要离开,我请他吃一块大理石芝士蛋糕,算作饯行。他点了一杯鲜榨西芹汁,说这是一顿健康而完美的晚餐。我转身欲走,他忽然又开口了。“你一定在想,我一个人,为什么还要这样注重保养?因为如果我的生命没有熄灭,她的记忆就不会死亡。”我什么也没有说,想说的话,被一种美好而感伤的情绪紧紧地凝结在喉管。

那一天晚些时候,我打电话给一位对婚姻持否定态度的朋友,讲了方先生的故事。

第7篇、爱情故事绣花荷包里的秘密

母亲不许她恋爱,可是看到罗浩的那天,她平静的心湖像被投了一粒石子,再也无法平静。她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的艰辛全在她眼里,她不想惹母亲伤心,但是却控制不住内心泛滥的爱情潮水。

那天晚饭后,她手执一本书,漫步在操场上。突然,一只足球向着她飞奔而来。她伸脚拦住了滚动的足球,抬头看到一个男生向着她的方向跑过来。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在她面前立定的时候,那双眼睛弯成一弯清泉,笑意流淌,不停地说:谢谢!谢谢!那清泉瞬间流进了她的心田,滋生出了无数的喜悦,她回了个微笑。

从那以后,她每晚必去操场,手执一书,眼睛却在搜索那个身影。他们再次相遇,这次男生没有抱着球离开,而是和她坐在一起聊了起来。通过聊天,她知道了男生叫罗浩,高她一级,四目相对,两颗年轻的心瞬间碰撞出爱的火花。

他们彼此欣赏对方的处世和观点,两颗心迅速地走近。这时,她想起母亲的那条警戒线,但是爱情的喜悦让她决定铤而走险。恋爱后的她,一扫往日的阴郁,像只快乐的小鸟,脸上时刻带着笑意,她的变化早就被母亲捕捉在了眼里。

那一晚,她回家的时候,母亲正襟危坐,厉声问她是不是恋爱了?她摇摇头说,我们之间是纯洁的友谊。

母亲质疑的目光让她打了个冷战:“他很优秀,我们约好一起好好学习,毕业后再谈感情。”母亲突然换了副笑脸说:“改天,你请他来我们家吃饭吧!”

她摸不透母亲的葫芦里卖什么药,但是凭感觉,她觉得母亲不会为难他们,于是说服罗浩,把他带到了家里。饭后,母亲让她收拾厨房,他们则坐在一起聊天。她努力把刷碗的动静降到最低,但依然听不到母亲在和罗浩说什么。

等她收拾完厨旁出来,才发现客厅里只坐着母亲,罗浩已经走了。母亲没有回答她的疑惑,那一晚,她辗转反侧,突然想到母亲一定是把自己的病情告诉了罗浩,否则他怎么会不和她说一声就走了呢?想到这,她的心像被麦芒划过,生生地疼。

第二天见到罗浩的时候,她没有勇气抬眼看他,擦肩而过的时候,罗浩叫住了她,而后握住她的手说:“别怕,我查过资料了,你的病一场手术就能治好,现在只是缺手术费的问题,我马上就毕业拿工资了,咱们一起努力,美好在前方!”罗浩坚毅的眼神,让她看到他对爱情的笃定。

他们先后毕业,辛苦一年结余不过几万元,离三十万的手术费相差甚远。而此时,她的身体免疫力却突然降低,一场急性心肌炎差点要了她的命。这次的惊魂之后,罗浩意识到她的病不能再拖,可是借遍亲朋,那缺口依然是个天文数字。

一天,他看杂志的时候,突然看到一篇《一个矿工的遗书》,做矿工工资高,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费足够她的手术费。为了心爱的人,他愿意去做。拿定主意之后,罗浩对她说:“你在家等着,我去做一年矿工就能挣够手术费用,你的病不能再拖了。”她不放心罗浩自己一个人去,就纠缠着一块去,每天能看着他才安心。

她知道每次下井都是一次冒险,每次罗浩下井前她都为他戴上亲手绣的荷包,她说那是保佑他的灵符。

那一天本该是他上井的时间,但他却迟迟没有回来,她的心被提到了嗓子眼。不一会传来消息,矿上发生了透水事件,他和七名矿工被困,她听闻消息后立即瘫坐在地。矿上来了很多救援人员,他们抽水,打通道,却迟迟没有被困矿工的消息。一天又一天过去,她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救援行动开展到第七天,救援组打通了生命通道,罗浩和七名矿工成功获救。升上井的那一刻,他拒绝先去医院,央求救援人员送他回家。打开门的那一刻,罗浩看到她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他急忙转身为她取药,她用力拽住了罗浩的手说:“药就在你腰间的荷包里。”

原来,她已将自己的生命系在他的腰间,那荷包里盛下的,是她生命所能接受最大极限的药量。如果他不回来,她亦同去。他瞬间流泪,哽咽着说:“你好傻,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想让你好好活着!”她气若游丝:“有你,我的生命才完整!”

罗浩紧紧握住她的手,他们的爱已是个整体,少了谁,那世界便不再完整。

第8篇、爱情故事我只有身体

他比她大8岁,显得很老,她的脚有些跛,走起路来很不好看。 他捡破烂,她就在家等。她有个巨大的愿望,那就是盼着开春,她说那样两个人捡破烂会比一个人多。

那天晚上是圣诞节,他知道街上很热闹,就牵着她的手来到街心广场。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前停住了,那里正在举行一场文艺演出,类似促销性质的。舞台下围了好多人,主持人不时向下抛些小礼物,人群一阵阵沸腾。他们就站在人群后面,翘起脚跟看台上一群青春男女激情似火地跳舞。

文艺演出进入到了高潮。主持人开始准备扔下最后一份礼物,据说这是一份大礼,人们争相往前挤。但他扔得太远了,正丢在他们面前。

于是人群集体向后转身涌向他们,争抢礼物。她的腿本是残疾,站立不稳,就这样一下子被人推倒踩在了脚下。他想去搀扶她,但刚抓着她的衣服,就被人挤散了。 他怎么喊都没有人听。他使劲地连拽带推四周的人,可没有用。他急哭了。他的声音嘶哑了。

他突然拿出打火机,燃着了自己的衣服。那件破旧的棉袄遇火而着,很快就蹿起火苗,烧焦了他的头发。他边大声叫着她的名字,边直接冲向人群。人们看见有火靠近自己,都迅速闪开了。 在空出来的地方,他看见她,躺在地上。

他和她一起被送到医院,她只是外伤,而他全身60%烧伤。病房里,人们都认为他用了很愚昧的手段救了她。

有记者在医院里采访了他:“你当时没有想过用其他办法救她吗?” 他简单一句话:“我只有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爱情啊!

第9篇、爱情故事送给妻子的鲜花

4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忽然心血来潮,去了一个我根本不清楚为什么要去的地方。在那儿,我因为一个小小的偶然事件而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子。那女子长得阳光明媚风采照人,一下子勾去了我的魂儿。我认为这绝对是命运的有意安排。她叫白玫,跟我一样也是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不难想象,我俩很快就黏糊得掰不开了。那阵子,我如痴如醉,灵感泛滥,才华横溢,

一首接一首的诗作涌出笔端,又一首接一首地发表出去。我的成名作《远乡的十四行爱情诗五首》就诞生于那个时期。

我跟白玫的爱情结果是:我成了诗人,她成了诗人的妻子。自跟我认识的那天起,她再也不写什么诗了,而是全心全意地爱我。当然,她仍喜欢谈诗,还算个相当不错的诗歌鉴赏家。我俩的情书全用诗体写成。我想一旦我的名气再上升一截,我的诗体情书就会出版畅销了。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将她调到我身边

在那时,调动工作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双职工想生第三胎。为了将白玫调进市里,我跑瘦了腿磨肿了嘴。

不过,总算把妻子调来了,我俩兴高采烈地过了一礼拜新婚般的生活。然而,自她到新单位上班那天起,我俩的苦难就开始了。她原来的工作是在政府部门,给领导当秘书,天天都受人尊敬,现在却让她当那该死的营业员,而且常因完不成任务而罚奖金扣工资。所以,在她每天下班回家之前的那几分钟,我就有一种地震前的恐惧感。她不再是那个爱诗的至纯至情的女孩子,而成了一个凶悍泼皮的母老虎。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怪我这个丈夫的无能,不能给妻子以幸福。我只好硬着头皮听她的发泄咒骂,听她以威胁的口吻说要弄个原子弹把这个城市夷为平地。我只能一边做饭洗碗一边听她的血泪控诉。当我忍受了一个礼拜到了极限时,就跟她大干一场,把世界上最刻毒的语言都兜出来。若还不过瘾,就辅助以轻量级的拳脚。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好多天缓不过气来。离婚书也写了一厚沓,装订成册完全是一部愤怒的匕首般的杂文集子。

但我们终究没有离婚,一是因为我们的婚姻毕竟有爱情的基础;二是因为我们没留神却合作了一个孩子。在弱小的孩子给我们带来不曾有过的劳累和沉重期间,我俩只能相依为命携手长征。我当然无法写诗,要写也只能写:啊,尿布哦,大便当孩子进了托儿所我们稍有空闲时,空闲时间再次被争吵占领了。争吵也只有一个内容:她的工作问题。

不长时间,我的头发就开始变白了,真正是人未老而鬓已秋。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最宝贵的生命已经成为我担负不起的沉重的包袱。我想惟有死亡才是根除这种灾难的灵丹妙药,它能解脱一切,它能一了百了。

当然我并没有死,因为有孩子。孩子怎么办我小时候就死了父亲,因此我深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多么苦难可我又无法忍受夫妻间这种非人的折磨。他妈的,难道就没有一丝阳光注入我们这阴暗潮湿的家庭之地吗

奇迹出现了,事情发生在春天的某个日子。那是礼拜四的下午,我妻子的周末,她带着一种我们恋爱时的微笑回来了。我问她有什么高兴的事,她的脸颊顿时羞红起来,犹豫了半天才告诉我。原来,有个男顾客送了她一束迎春花,而她又不知道那人是谁,因为花儿是别的营业员转交的。我的脸上立刻不高兴起来,她以为我在吃醋,就要解释什么。我慌忙制止说,我也很高兴呢,这说明的我的妻子漂亮嘛!再说人家送的是鲜花,又不是牛粪。这也确是我的心里话,因为我招架不住了,我可以忍痛让别人爱走她。

自此,每个星期四下午,也就是说,在妻子的每个周末,她都带着一束鲜花笑吟吟地回到家里。那些花儿各式各样,全因季节的变化而变化,都是从郊外新采来的。我想,这或许是某个大学生的浪漫行为,因为我上大学时,也给一位翘鼻子的书店姑娘送过鲜花。我妻子为了表示对那鲜花的满不在乎,就当着我面扔进拉圾堆。这绝不是她的本意,因为她完全可以让我压根儿不知道这回事嘛。

鲜花出现在我们家庭,不能不说是一种危险信号。我本欲提醒她,但发觉没有这个必要。因为鲜花的出现使她恢复了先前的一切可爱之处:兢兢业业地领导我们父子俩过好小日子,抢着干家务活,整天谋划着给我添置衣服。而且开始打扮,又素雅又纯洁,既像个女学生,又像个家庭主妇。整夜跟我有说不完的话儿,给我说她碰到的一切有趣的顾客,再也不提她的以干代工有什么委屈了。当我俩绞尽脑汁也猜不出那个送花的是谁时,她高兴地说了一句非常非常重要的话:“有意思,生活真是有意思”

我很有兴趣地告诉妻子,希望她尽快弄清那个送花人的真实面目。于是她每个礼拜四的下午就特别留心,用她那双乌黑的眸子扫瞄每一个走入营业厅的男子。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总是在她没留神的时候,由那位女店员转来一束鲜花,问那男子是何等模样,回答总是含糊其辞和带着某种些许醋意的神秘的微笑。

妻子就有些不安了,说,搞得人家这么痴迷,又不能回报,实在是犯罪。我说你去爱吧,咱俩离婚得了。她说放屁,你死了我也不嫁人。我说在80年代,那个送你鲜花的人绝对不是个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者,他肯定有本质的要求。

事情不幸被我言中。有一天,妻子神色不安地回来了,除带了一束白菊,还有一张鹅黄色的字笺。字笺上写道:“请明天下午一点在公园木瓜亭东第三只长椅上一会。不来也罢。”妻子绝对不去,但我做了耐心劝导,主要理由只有一个:权当改善生活呢。妻子总算答应了,并且,我俩还准备了对付那男子的台词。

那天的公园阳光很好,风景也相当媚人。白玫坐到指定的凳子上,我则躲到隐蔽的远处。我发现妻子像受刑似的坐在那儿。时间已超过了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学生和三个拖儿带女的老太太到她身边坐过,再没有出现其他人了。在返回的路上,妻子说,有三个男人神色不对,其中肯定有那个送花的人。我说不是三个,而是30个300个甚至更多,因为男人见到你就自然联想到鲜花,因为再漂亮的风景也没有美女好看。妻说我是拍马屁,我说这是惟一的优点。

当天夜里,我改写了一首诗:

花儿们都到哪儿去了

花儿们都被小伙子摘掉了。

小伙子们都到哪儿去了

小伙子们都给姑娘献花去了。

姑娘们都到哪儿去了

姑娘们都嫁给丈夫了。

丈夫们都到那儿去了

丈夫们都给妻子采花去了。

读了这首诗就会明白,那个给我妻子送花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丈夫海桅。海桅正是我的笔名。

当我知道送鲜花不可能成为永远的秘密时,我就趁早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白玫。她有点生气:

“你干吗要说出来”

稍顷,她又说:

“其实,我早就知道。”

静默了好久,她摸着我两鬓的几绺白发,深情地说:

“真对不起,真没想到我害得你费了那么大的心……我会让你的头发变黑的。”

诗人和她的妻子拥抱了。

第10篇、爱情故事谁是谁的累赘

张玥跟凌杰是一对恋爱5年的情侣,预备国庆节这天结婚。可没想到就在幸福触手可及的时候,天有不测风云,张玥和凌杰在购买家具时发生了车祸。

张玥一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问凌杰的伤势。“凌杰没事,手脚受了点伤,还没有清醒。”张母忙安抚女儿,想想也够惨的,都准备结婚了,谁料到会出这事,唉……

“妈,您告诉我,是不是凌杰有危险?”张玥看母亲的表情,直觉地感觉事情很严重,“我要去看他!”

张玥动动自己的手脚,发现没什么异样,一掀被子就要下床。“哎呀我的小祖宗,你就别折腾了,凌杰好好的,没有生命危险,你就顾好你自个吧。”母亲说完眼泪都下来了。

“我怎么了,我不是好好的嘛,手脚没坏,就是脸上有点火辣辣的疼……”突然,张玥好像想到了什么,急忙摸摸自己的脸,却摸到一脸的纱布,刚刚急着问讯凌杰的伤势都没觉得脸上还包着纱布。这时候,才感觉脸上有种锥心的疼。

“妈,我的脸怎么了?”张玥有种不好的预感,声音有点颤抖。“你的大半张脸都被玻璃伤了,缝了不少针,医生说要做整容手术……”母亲抹着眼泪小心翼翼地说。

“车窗玻璃,整容……”张玥喃喃地念叨,想起来当时的情景:由于晕车,凌杰就把靠窗的位置让给了张玥,没想到突如其来的车祸却让张玥的脸被车窗玻璃伤到,不过也不至于要整容怎么严重吧。“妈,你拿镜子让我瞧瞧!”张玥不敢相信自己就那么倒霉。“别看了,孩子,还没拆线呢。”

“妈,让我看看,我能顶住,求您了,妈。”

虽然张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随着纱布一层层地剥开,看到出现在镜子里的是一个浮肿、爬满“蜈蚣”的怪物时,她还是崩溃了!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张玥再次醒来时却是出乎意料地平静,很配合地接受医生的治疗,好在除了脸上的伤外,其他的地方都没有伤到,医生说很快就可以出院了。关于整容却是件很烦琐很漫长的事情,医生说至少要经过六、七次的植皮修补手术,而且也无法保证手术后是否可以恢复原貌,赔偿款还没有到位,手术费也是个很大的问题。想想以后的日子,如果不是不忍心母亲,张玥真的不想活了。第二天,张玥给凌杰写了封分手信,托母亲送去,她不想成为他的累赘,如果说这是一种罪,就让她一个人承担吧。母亲虽然百般不忍,可女儿的心思当妈的怎能不知道呢?

等了好长时间,母亲终于如游魂一样的回来了,手里拽着两封信无声地递给女儿。张玥接过来一看,一封是自己写给凌杰的,看样子母亲并没有交给凌杰。另一封是凌杰写给自己的,张玥一看,顿时惊呆了!信写得很杂乱:

张玥:

当你看到这封信后,我们就算分手了。不管你是否愿意,这都已经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我们情深缘浅,就连上天都不祝福我们。我曾经无数次地告诉自己,要给你幸福,可现在我已经自身难保,已经成了一个瞎眼的废人,我已经没有信心照顾你一辈子了。我们是彼此的灾星,希望你不要来烦我,我也不想再见到你。无缘,就让它结束……

凌杰

凌杰瞎了!这是个多么可怕的事实!看到凌杰的信,张玥绝对可以理解,自己不也是这样对凌杰说的吗。怪不得母亲的信没有送出去,凌杰都瞎了,还能够看信吗?可是我不会离开你的,你瞎了,就让我做你的双眼吧!

当下张玥跌跌撞撞地跑到凌杰的病房,看样子凌杰伤得不轻,脚上打着石膏吊在床头,一双无神的眼睛空洞地望着天花板。张玥慢慢地走过去,抚摸着凌杰已消瘦的脸庞,不禁潸然泪下。

“谁?你是谁?”凌杰感觉来人的啜泣声,警觉地问。突然,凌杰激动起来:“我知道你是谁了,你走!我不想见到你!你走!”“我不会走,更不会离开你,你死了这份心吧!”张玥一抹眼泪倔强地说。

打那以后,张玥就一直在病床前照顾凌杰,不论凌杰怎么骂怎么发脾气,张玥都跟听不到似的,衣不解带地服侍凌杰。后来凌杰终于慢慢地平静下来,出院后在家休养的一切起居也都是张玥照应的,为了赚点生活费,在大学里有才女之称的张玥又拿起了笔。张玥以自己和凌杰做为主角写了一篇中篇纪实故事:《谁是谁的累赘》。小说刊出以后,继而在网络上流行,点击数量飚升,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一夜之间,张玥跟凌杰的故事传遍千家万户,更有医院要免费给张玥和凌杰做整容和复明手术。

张玥的整容手术已经做到第四次了,虽然还没完全恢复,可看上去已经没那么可怕了,相信再做几次张玥就可以走进人群了。可是凌杰却死活不肯治疗自己的眼睛。张玥有点纳闷了:“你说要照顾我一辈子的,现在有机会给你,你为什么不肯尝试?难道非要我照顾你一辈子吗?”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只要你肯。”凌杰信誓旦旦地说。“我怎么会不肯呢,我再也不会离开你,即使我再丑,也赖上你了,一生一世……”张玥到现在才明白以前自己的举动是多么可笑,庆幸的是彼此还没有错过彼此。“那我们结婚吧,结婚了我就得照顾你一辈子,就得去看眼睛了。”

讨论过后,两人决定还是这年的十月一号结婚,照凌杰的说法就是,偏要跟命运赌这一局。结婚这天,电视台的记者也来了,这对患难情侣不知牵动多少人的心弦。当美丽的新娘张玥,遮着薄纱,穿着雪白的婚纱由父亲牵着飘飘如仙子般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现场一片安静。终于,走到新郎面前了,新郎准确地执起新娘的手,说:“亲爱的,你好美!”

“你看见我?”新娘奇怪地问。“是的,我看见你,我一直都看得见你。”新郎心疼又无限深情地说:“当时我看到你的信,我的心都碎了,为了留住你,我就跟你母亲演了这出戏,我知道,只有这样你才不会离开我。”新郎从记者手里抢过话筒,单膝跪地说:“我要当着所有的人向你道歉并求婚,请美丽的新娘原谅我骗了你那么久,嫁给我,好吗?”一片寂静,过了好久,新娘才说:“我不嫁给你……”

看到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的新郎,新娘接着又说了一句:“嫁给谁啊!”新郎霎时反应过来,抱着新娘一阵乱转。现场也是一阵的欢呼声,叫好声!彩带、鲜花就像下雨一样飘落,镁光灯闪烁,所有人都衷心地为这新人鼓掌,祝福……

第11篇、爱情故事借来的幸福与生死的爱情

仿佛是冥冥中注定,在午夜的咖啡厅里他竟然遇见暗恋了两年,在日本留学时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他用怀抱和温暖渐渐抚平了女孩内心爱情的伤,可是正当他们准备谈婚论嫁之时,女孩取走他的50万现金后便消失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远赴重洋去找寻女孩时,却见证了一段生死恋情……

梦中女孩出现在午夜咖啡厅

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张海城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步走进附近一家24小时营业的咖啡厅,自从在这里上半后,半夜加班疲惫时,张海城总会来喝一杯咖啡清醒头脑。这天,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在这家咖啡厅里,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女孩无精打采地趴在咖啡桌上,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满是忧伤,这是一双出现在张海城梦里无数次的眼睛,在这样的寒冬里,由于激动,张海城的后背竟微微冒汗,他连忙喊:“由美子,你怎么在这里?”

被他唤作“由美子”的女孩惊愕地望着他,茫然的大眼睛充满了疑惑,一副完全不认识张海城的样子。

“两年前,在日本,我曾在你家住过一晚。”张海城有些着急地说。

那是2004年的暑假,在日本东京大学读管理系的张海城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调查,粗心马虎的他不慎将钱包弄丢了,张海城只好徒步走回去。天渐渐黑了,方向感极差的张海城在陌生的异国迷失了方向。那时他刚到日本才一年时间,日文学得并不好,幸好遇到了由美子,这个对中国充满好奇的女孩热情地邀请他在自己家住下。第二天,由美子把张海城送到公交车站,并送上了她亲手做的饭团,说:“如果在路上饿了,可以先填一下肚子。”由美子的细心和体贴让他一阵温暖。

虽然只是短短的相处,但是由美子美丽的大眼睛在张海城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让张海城后悔的是,他没有留下由美子的任何联系方式,就离开了日本。可是对由美子的挂牵,随着时光的流逝却越来越浓烈。

如今,在中国,在济南,在他的公司不远处,再次重逢暗恋多年的女孩,张海城觉得这是上天为他安排的缘分,这一次,他一定不能让她从自己的生命里错过。

由美子的情绪很糟糕,在咖啡厅里她要了一瓶红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几杯酒下肚,她的泪便流了下来,在张海城的宽慰下,由美子娓娓地道出她的一段苦恋。

2005年,热爱中国文化的由美子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山东大学中文系,可是与她相恋多年的男友中村佑二却因要照顾家族生意,而不能兑现与由美子同来中国的诺言,这对恋人只能借助网络和电话传情。

爱情在空间的距离里,不能免俗地发生了变化。2006年暑假,对爱情隐隐担忧的由美子飞至日本,可是在两个月的暑假里,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星期。由美子明显地感受到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道鸿沟。

其实张海城完全可以乘人之危,可是看着被爱情伤得体无完肤的梦中情人,张海城推开了由美子不管不顾的手,他只是亲吻着她的额头说:“你在我心里一直是天使。”

用爱抚平天使受伤的心

张海城的求学与创业路都非常顺利,2005年从日本留学回国后,家境优越的他便用父亲给的三十万创业启动金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开始经营电子产品外包业务。张海城借鉴日本的优秀管理经验和手段,很快打开了市场,并在短短的一年里站稳了脚跟。

张海城年轻有为,对他投怀送抱的姑娘很多,他都不屑一顾,却对由美子展开了猛烈的爱情攻势。这时,2007年的春节来到了,由美子怕回日本睹物思人,选择在中国度过寒假。

为了陪伴由美子,张海城没有回威海老家过年,两人留在了济南。大年三十那晚,张海城邀请由美子到他的住处包饺子、看春晚、守岁。那晚,两人聊起了小时候的事,张海城从柜子里把以前的老照片翻了出来,并向由美子展示他成长阶段里一些珍贵的纪念品。由美子发现一个包装精美的方形盒子上写着“我的爱情”四个字,出于好奇,她打开那个盒子,里面居然是当年她用来装饭团给张海城的饭盒。

由美子愣住了,她没有想到,张海城竟然暗恋她这么长时间!张海城羞涩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过你之后,我的心里就住不下别人了。”由美子感慨万千,她与佑二才分开一年,佑二便变了心,而张海城只见过她一面却至今未曾改变过心意,或许她来中国是命运的安排,注定让她来看清一个人,得到另一个人的爱。那晚,由美子情不自禁地牵紧了张海城的手。

有爱情的日子,一切都是甜蜜的。张海城的事业因爱情的滋润如日中天,2007年底,他公司的产值已近千万。由于产品外包需要精通多国语言的人才,所以由美子毕业后,直接进入张海城的公司并担任技术部经理。2007年10月,公司原财务部经理经济上出了一些问题,张海城便将由美子调入财务部接替经理一职。

随着爱情的升温,结婚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两人决定2008年抽空一起去日本,张海城专程去“提亲”。可是2007年底,由美子的母亲患上了子宫肌瘤,需要手术,两人便商议趁此一起回日本,张海城手头上有些事情又搁不下,于是让由美子带着十万块钱先回去给母亲看病,张海城把手头的事处理完后,立即飞去日本与她会合。

异国寻人,原来是他借走了幸福

让张海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美子这一去便不复返了。2008年2月20日,由美子打电话说她母亲的手术非常顺利之后,便人间蒸发了。也正是在这天,由美子通过银行的海外业务,从张海域公司的账户上直接提取了五十万现金。

张海城以为可能是由美子母亲的手术出了什么变故,临时需要一些钱,张海城相信由美子会给他解释的。没承想,由美子的电话此后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张海城一直等待由美子的电话,可是一个月过去了,由美子仍然了无音信。张海城开始着急了,他决定尽快去趟日本,可是签证还没办下来,他的公司却陷入了危机。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由于这段时间张海城无心关注公司的事情,他的对手趁机挖走了技术部经理,这也意味着他的技术秘密被直接套走。另外,因为财务经理由美子不在,财务审批没有人把关,技术部经理临走之前卷走了一笔巨额公款,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张海城也无计可施。

一连串的打击,让张海城无喘息之力,公司虽遭遇重挫,可是他的心思还是放在由美子那里,他常常魂不守舍。很多老员工和好朋友都劝他说:“凡事有个轻重缓急,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让公司度过这个难关。”张海城却说:“对于我而言,由美子比什么都重要。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张海城决定采取转让大部分股权的方式将自己的公司处理出去,这样就意味着他放弃了公司的决定权,而成为一位股东。由于被公司变更和办理签证等事拖住,直到2008年6月23日,张海城才踏上前往日本的飞机。到达日本后,他直奔由美子的家。开门的却是一位陌生的中年妇女,她告诉张海城,她两个月前从一对老年夫妻手上买下了一套房子。张海城追问这对老年夫妻的下落,对方告诉他“不知道”。

第12篇、爱情故事结婚的理由

她终于决定结束单身生活,是因为一场病。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同事搬家,她去帮忙。不知怎么的,她就扭伤了肩膀,疼,说不出的疼,如撕裂一般,穿衣吃饭这样简单的动作,都完成得异常艰难。最苦的是晚上,躺在床上,需要翻身时,咬着牙,疼到冒汗,依然翻转不了,就有眼泪慢慢淌下,仍需自己抹了去,无人知晓。悄悄去找医生,人家说,肌肉损伤,喝点汤药,再拿些膏药回去贴,休养些日子,自然会好。

煎汤药是一件很麻烦的活儿。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人生病,母亲煎药时,总是几小时守在火炉边,寸步不离,眼睛也不眨,时不时搅拌,说是一旦把水熬干了,多贵重的药,也只能扔掉,因为有毒。

她记得母亲的话,就不敢怠慢眼前这药,搬了小凳子,忍着疼痛,耐心地,慢慢煎药,膝上放一本书,瞅瞅药,再翻翻书。好不容易药煎好了,盛在碗里,皱着眉,屏住呼吸,一口气喝下去,虽然苦涩难当,总算完成了任务。

让她犯愁的,是那日必贴的膏药,比划了很多次,肩膀疼痛的位置,是自己怎么努力也够不到的地方,对着镜子贴上去,歪了,又歪了,累到气喘吁吁,膏药已变成了皱巴巴的一团,仍然无法找到要害部位,只好胡乱贴上去。

第二天,她去医院,医生笑着跟她说:“这么好的膏药,算是浪费了。是你自己贴的吗?别逞强,下次还是让你爱人帮着贴吧!来,现在我先帮你再换一贴……”

她无言以对,一直坚守的独身主义,却在刹那间松动。到底还是应该找个人呀,哪怕只是为了,在最疼痛的时候,有一双温暖的手,帮自己贴上那一帖药。

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很惊讶,为她曾经的固执和突然的改变,只有她心里明白,结婚的理由,其实就是那么简单。

第13篇、爱情故事蒋勤勤:幸福的家庭让我“所有的梦想都开花

孩子来了

那是上帝送来的礼物

作为中央戏剧学院90届新疆班的学员,陈建斌和他那几位为大家所熟悉的同学李亚鹏、王学兵一样都有着率直的西北汉子的性格,在他眼里,做艺术的人就应该有着最朴实的真诚,对待每一个角色都得认真。2005年底,陈建斌在接拍电视连续剧《乔家大院》时,他的那种对待艺术的态度不仅仅为他迎来了事业上的辉煌,同时还让他与同剧组的女演员蒋勤勤喜结连理。

因为工作的原因,陈建斌接触过很多的女演员,他知道大多数的女演员都比较娇气而任性,但是这种感觉在蒋勤勤身上却一点也找不到。蒋勤勤特别能吃苦,小时候学习戏曲养成了很好的作息和练功习惯。这两个都不怕吃苦的人婚后简直就成为工作狂,都在各自的领域里拼命奔忙,两人也觉得这样挺好,享受“丁克”家庭是他们的共同目标。

成名很早的蒋勤勤是一个特别孝顺的女儿,婚后她还经常陪在父母身边,和家人一起吃饭。也是因为常和妈妈在一起,蒋勤勤的粗心却被有经验的妈妈发现了,妈妈觉得女儿应该是“有喜”了。于是命令女儿去医院检查。拗不过妈妈的要求,蒋勤勤只好去了医院,当检查的两道红杠试纸展现在母女面前的时候,母女俩先是惊呆,继而是高兴地搂在了一起。

和妈妈从医院出来,蒋勤勤便迫不及待地给陈建斌打电话,告诉了丈夫这一好消息,陈建斌听到这个喜讯非常高兴,但是他同时又觉得在这个时期孕育宝宝对妻子很不公平,因为《乔家大院》的热播,他和妻子的事业都处在难得的上升期,对于演员来说,这样的机遇并不会有很多,怀孕生子,就意味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要淡出观众的视线,再复出的时候就不知道江湖已风云变幻几何了。

那段时间陈建斌忙于拍新戏,很少陪妻子,在接到蒋勤勤电话之后,陈建斌马上回到了家中,他觉得不能够被喜悦冲昏了头,已经36岁的他从内心而言是多么渴望能够有一个可爱的宝宝,但是妻子呢?自己不能够太自私了,把妻子的大好星途葬送了。

陈建斌推开家门,看到妻子正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吃水果,仿佛知道他要回来一般,蒋勤勤笑吟吟地将一颗葡萄塞到丈夫的嘴里堵住了他即将出口的话,她让陈建斌抚着自己的肚子,说:“从开始知道他来了的那一刻,我就能够感觉到他,真的!尽管他现在可能还很小,但他是上帝的礼物,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是不是?”陈建斌抚着妻子那还没有显形的腹部,内心充斥着温暖,自己作为父亲的那个角色在瞬间鲜活了起来,他与妻子不得不用一种虔诚的心态去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蒋勤勤怀孕后妊娠反应大,每天都会多次呕吐,因为她长年在外拍戏,体质一直比较弱,所以强烈的妊娠反应令她看上去消瘦不堪,看着妻子每天被宝宝“折磨”着,陈建斌心疼极了,他推掉了很多重要的活动,每天守在妻子身边,尽管他不能够代替妻子承受痛苦,但是只要能够陪在妻子身边,陈建斌就会觉得安慰许多。

可就在这时,网络上流传了一条说蒋勤勤遭遇了家庭暴力的帖子,并且有报纸以新闻的形式刊登了这则消息。这让陈建斌感到很无奈,对于流言,他可以不在乎,但是他不希望有人用这种刻毒的方式去伤害他那正饱尝孕育之苦的妻子和尚未出世的孩子。

就在陈建斌想对流言进行回击的时候,蒋勤勤劝慰他说:“别人说我被你打了,我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却知道了,这多可笑!对于这种可笑的事情,我们还是不理会的好,否则就永远有流言,反正幸不幸福,我自己是最清楚的!”看妻子这么豁达,陈建斌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2006年9月3日,在亲友的伴随下,陈建斌陪妻子度过了婚后的第一个生日,在许愿的时候,蒋勤勤把眼睛闭上默念了好久才睁开眼睛吹灭了蜡烛,晚上,陈建斌忍不住好奇地问蒋勤勤今天许了个什么心愿,蒋勤勤有点儿不好意思,但还是趴在丈夫耳朵上告诉他:“我许的愿是希望佛祖能够保佑我们的孩子不缺胳膊不少腿,什么都正常,健健康康的!”陈建斌笑她是个傻丫头,但心里却极感动。

生日过后不久,蒋勤勤忽然接到了某杂志的邀请,希望她能够为“粉红丝带”公益行动做代言,这是关爱女性乳房的一个世界性质的公益活动,“粉红丝带”用明星代言也更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接到邀请,蒋勤勤犹豫了,因为根据惯例,明星代言“粉红丝带”需要裸身出镜,这对于即将成为母亲的她来说,是一件格外艰难的事情,因为怀孕她很久都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她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有点难为情。

就在蒋勤勤打算拒绝的时候,陈建斌说,如果谁要说演员就应该为艺术“献身”之类的话来劝你去拍裸照,我一定不会同意,但是“粉红丝带”是一件关爱女性的大型公益活动,而此时,你浑身上下无不散发着母爱的光辉,我觉得你去了,一定会打动更多的人!并且,这是你一生最美丽的一个阶段,留下一点纪念等老了慢慢看也是很不错的!有了丈夫的支持,蒋勤勤很踏实很坦然地去做了“粉红丝带”的代言。

孕育孩子的时候得大奖

人生的幸福滋味上了顶峰

2006年9月底的时候,蒋勤勤总是会感觉到皮肤发痒,尤其是面部还发起了大片的红疹,家人起初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所以一连好几天蒋勤勤都足不出户,但是她的症状并没有丝毫减轻。见妻子整天被折磨得坐立不安的样子,陈建斌急了,他把蒋勤勤送到了医院做了全面的检查,医生并没有发现她的身体有什么问题,根据经验,医生判断是蒋勤勤的居住环境有令她过敏的物质。

当天陈建斌就把蒋勤勤送到了附近的宾馆去住了下来,而他则返回家里进行一番彻底地消毒和清扫。想到自己的疏忽,陈建斌好一阵自责,但是蒋勤勤笑着安慰他说是自己怀孕了变娇气了,还说好朋友告诉她如果肚子里怀的是女孩的话,那么妈妈就会变得非常漂亮,而像她这样饱受折磨则怀的一定是个儿子。

陈建斌被她的话逗乐了:“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我都一样喜欢,只是希望你再少受点苦了!”说着还贴着妻子的肚皮对着宝宝耳语了一番:“宝贝啊,我和你妈妈都服了你了,我们家里,你就是未来的‘老大’!我今儿跟你商量个事儿,你就别再折磨妈妈了,好不好?”

蒋勤勤从宾馆回家后对前来探望的朋友说起陈建斌这傻气的举动时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但是说来也奇怪,从那天之后,蒋勤勤所有发痒不适症状全都消失了。

2006年10月,陈建斌和蒋勤勤接到通知,他们因为电视剧《乔家大院》双双入围金鹰节“最具人气男女演员”,这对于陈建斌和蒋勤勤以及所有的电视剧创作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个奖项,但是妻子受了那么多的苦,好不容易才平稳下来,陈建斌不希望让她千里迢迢地去长沙,并且入围后要到最后揭晓时刻才会知道是否获奖,他怕妻子到了现场的气氛里会紧张,所以陈建斌决定不去了。

晚上,蒋勤勤做了个梦,她梦到自己和丈夫带着宝宝一起站到了领奖的舞台上,他们那么幸福地笑着笑着……醒来后,她对陈建斌说,一定要去长沙,否则她会遗憾一辈子的,看着妻子憧憬着幸福时刻的模样,陈建斌当即就预订了月底飞往长沙的机票。在和妇产医师慎重地沟通后,蒋勤勤在陈建斌的陪伴下飞往长沙,飞往她生平第一部戏《苍天有泪》的拍摄地点。在飞机上,蒋勤勤还饶有兴致地给丈夫介绍起了湖南的美食,以及自己青涩年代拍戏的趣事。

第14篇、爱情故事华丽转身,小矮人歌手的爱情如此美丽

一场大病,让他的身高和体重永远定格在6岁那年。长不大的男孩长大了,他用嘹亮的歌喉唱走辛酸,唱走贫穷,从大排档唱进歌舞厅,也唱来了自己美妙的爱情……

卖唱路上掬把辛酸泪

27岁的阿见原名何勇见,1978年出生在湖南澧县一个农民家庭。

6岁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让他经历了一次生死考验。那天,阿见独自一人在家剁猪草,突然感觉天旋地转,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母亲急得要发疯,一把抱起阿见直奔医院。医生抢救及时,终于把他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病情稳定后,医生告诉他的父母一个更为不幸的消息:“这孩子有先天性的激素紊乱,可能再也长不高了。”他的身高和体重从此永远定格在6岁,一个让他撕心裂肺的黑色童年。

1990年,阿见考上初中,学校离家有20多公里山路,他只好寄宿。身体的缺陷给离家独立生活的他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念完初一第一个学期后,他就辍学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阿见觉得自己长大了,不能老要父母这么养着,他要走出去“闯世界”,靠自己的双手挣钱。

有一天,他把憋在心头很久的这个想法告诉父亲,父亲吃惊地看着他,过了好半天,回过神来的父亲伸出大拇指,连声说:“不错,不错,我儿子有出息了!”

父子俩来到武汉准备碰碰运气。武汉三镇,九省通衢,一片繁华。走在汉正街上,饿得头昏眼花的父子俩被一家大排档的香味吸引了,可两人身上连吃顿饭的钱都凑不齐,只好蹲在角落里直咽口水。阿见眼睛盯着大排档,竟然看出来一些门道。排档里面有许多卖唱的。阿见很是兴奋,他从小就喜欢唱歌,而且生来嗓音就不错,村里人就他的歌唱得最好。就这么干,阿见决定在大排档卖唱。

第一天卖唱下来,阿见收入了50元,父子俩高兴得不行。收工后,阿见买来一瓶白酒和一些卤菜,和父亲喝得酩酊大醉。渐渐地,他在大排档唱开了,一名屠姓老板非常喜欢他的歌喉,每次给他的小费特别多,还为他请了好几位老师,有意识地培养他。阿见的歌唱水平提高了不少。

有一次,一些在大排档吃夜宵的人见阿见这么矮小,误以为是他父亲拐骗来挣钱的,几个人将他父亲痛打一顿,地上流了好多血。痛得在地上直打滚的父亲不住地求饶说:“他确实是我亲生儿子,因为家里实在没钱,才带他来这里唱歌,又不会让他卖唱一辈子……”阿见在旁边急得大哭。直到警察赶来,才知道是一场误会。

小矮人成了知名歌手

1996年底,阿见和父亲来到长沙。这时的阿见,在歌唱水平上已经大有进步,他觉得在大排档卖唱并非长久之计,自己应该谋求更大的发展。

长沙一些稍有名气的歌厅他们都找遍了,但没有人能接受一个小矮人歌手。父子俩找到航空大歌厅的负责人吕姐,吕姐一见小小的阿见,觉得他特别可爱,当即让他试唱了几首歌。从没正式登上过舞台的阿见一点都不怯阵,他一连唱了6首歌,声音饱满,台风老到,一首比一首唱得精彩,歌厅的工作人员忍不住鼓掌。当即,吕姐和他签下协议,歌厅按每天200元的标准付给他报酬。

干了几个月,阿见的名声在长沙开始响了起来,找他跑场的人也慢慢多了,其中也包括当初曾经拒绝接收他的人。阿见为人厚道,也不去跟人计较,照样笑嘻嘻地去给人家捧场。那段时间,他一晚上要跑三四个场子,辛苦奔波,但乐在其中。后来,湘潭、株洲、岳阳等地的歌厅也频频请他去露脸。

1999年9月,阿见在郴州演出时认识了河南电视台的周导。周导见阿见憨态可掬,忠厚善良,对他颇感兴趣,问:“如果你去拍电视剧,你愿意吗?”阿见有点忐忑不安:“我从来没有拍过电视剧,我能行吗?”周导激将他说:“这些年你都证明了你行,难道这次你要低头认输吗?”阿见果然“中计”,一下子激动起来:“我一定去试试。”周导将他带到河南电视台,参加台里《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栏目短剧拍摄,阿见很有表演才能,憨憨的表情与剧情十分吻合。试镜后,周导感慨地说了一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电视短剧的拍摄,让阿见一路走红。每天他都会接到很多外地来邀请他演出的电话,他从不回绝。父亲给他打理这些事情,俨然一个经纪人。有时父亲见他东奔西走太辛苦,劝他注意休息,他对父亲说:“您在武汉被打的那一幕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时我们那样艰苦都挺过来了,我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过去的艰难是我前进的永远动力。”凭着自己的努力,现在阿见每年的收入都不会少于30万,昔日令人鄙夷的“小矮人”,今日已经声名远扬。

爱情来得如此美丽

在认识小兰前,阿见曾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

2000年,哥哥做媒人,阿见和一个农村姑娘结婚了。姑娘长得还不错,但阿见就是和她没感情。当时父亲劝他说,你不想想自己什么样子,还挑剔人家,有人要你就不错了。父命难违,阿见只好结婚。妻子怀孕后,阿见说:“我们没有什么感情,你就不要生下这个孩子。”当时已身患癌症的母亲听了这话,几乎是哀求阿见说:“趁我还活着,你就要了这个孩子吧。”孝顺的阿见听从了母亲的话。在孩子一周岁时,阿见与妻子离了婚,现在,他的孩子快4岁了,正在上幼儿园。

离婚后,阿见走南闯北,奋力打拼,直到2003年,他终于与自己梦想中的爱情撞了个满怀。

阿见在江苏无锡的一家歌厅里认识了跳舞蹈的小兰。小兰出生在四川,与阿见邂逅时才16岁,身高1.65米,长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有股川妹子的妩媚和灵气。见到小兰的第一眼,阿见的心里就怦然动了一下,他感觉自己未来的生命将需要这个秀气女孩来填充。第二天上班前,他悄悄在一家花店定了99朵玫瑰,留了张没署名的纸条:“歌声代表我的爱。你闻见这寂寞的香气了吗?”那天唱完歌后,他坐在旁边静静地观察小兰的反应。礼仪小姐将一大捧热烈的玫瑰送到小兰面前,她看了纸条后,眼光立即朝阿见射过来。那一刻,阿见觉得自己体内的血快要沸腾了,他被爱的芬芳醉得摇摇晃晃。下班后,他把小兰约出来,两个人谈了很久很久,但他始终没有捅穿那层薄薄的纸,在美丽的小兰面前,他感到自惭形秽。

两个人的交往渐渐多了起来。小兰家在农村,父母身体不很好,尽管工资不高,但她每个月都雷打不动给家里寄去500元,自己只留一点为数不多的生活费。阿见被小兰的孝心感动了。那年底,小兰的父亲患胆结石要做手术,她急得愁眉不展。阿见瞒着小兰,悄悄给她的父母寄去了2万元。小兰很快就得知了这个消息,她含着眼泪对阿见说:“见哥,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好人。这2万元算我借你的,以后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会还给你。”阿见安慰她说:“我们是朋友,就应该相互帮助,如果钱不够,你尽管开口。”就这样,小兰对阿见渐渐有了好感。

2004年春节前,阿见离开了无锡。临走时,他心里十分矛盾,因为这里有让他牵挂不舍的小兰。小兰鼓励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应该以事业为重。如果我们有缘,还会见面的。”

阿见应邀去成都演出。一天演唱前,他发现伴舞的演员中有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他朝思暮想、日夜牵挂的小兰吗?阿见按捺住自己的激动,朝小兰点了点头,就登台演出了。那天他发挥得特别好,把几个月来对小兰的思念全部融入歌声里,唱得十分深情。后来他特意加唱了一首《永远的爱人》,点名献给小兰。

能够再次遇到阿见,小兰也很激动。演出结束后,两个人在一个大排档上喝了很多酒,庆祝再次相遇。醉眼朦胧中,阿见猛地拉住小兰的手,诚恳地说:“小兰,我爱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时,我就发疯般地爱上了你。”小兰听了这话,娇羞地低下了头,她的心扉也朝阿见慢慢打开了。

后来,两个人一起去见小兰的父母。两位长辈见阿见个头矮小,心里少不了犹豫。小兰做起父母的思想工作:“阿见细心体贴,懂得关心人。他虽然个头小,却比大男人更能给人一种安全感。我并不是因为他有钱才喜欢他,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幸福!”父母见阿见人品不错,很有才华,对女儿体贴入微,心里也就慢慢接受了他。现在,小兰干脆辞去工作,一心一意追随阿见到全国各地演出。小兰开心地说:“我要永远和他在一起,让爱情的玫瑰永不凋谢!”

第15篇、爱情故事郭子安的魔术爱情

郭子安在光天化日之下救人了,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像个敢死队员似的,冲到一辆气势汹汹地开过来的公交车前,单枪匹马地把苏樱拉出了车行道,他这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勇气!?

可周围的几个人全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而且那辆无比威猛的公交车,稳当当地停在他面前,仔细一看,晕死,原来红灯亮了。

如果用慢镜头回放一遍,郭子安冲出去的时候,就是即将红绿灯交替的刹那,但这里的红灯有点小毛病,就是阻止车辆的红灯亮了,但背景依然闪烁着绿色,人家苏樱对这里熟门熟路,所以才横穿马路,可愣是被第一次在这里等车的郭子安活生生地给拽了回来。

其实郭子安也不是冒冒失失出手,本来是要向他身边的美女同事展示一下他的英雄气概,目的在于获得美人心,可美女同事非但没被打动,还在公司到处撒泼他是如何如何冒傻气的,真是偷鸡不成反蚀米呀。

郭子安还在为美人遗恨的时候,五官平淡的苏樱自投罗网了。

圣诞节,苏樱抱着一双亲手织的棉手套深情款款地敲开郭子安公寓的门,彼时被美女拒掉的郭子安正饥肠咕噜地打游戏,又冷又饿,难民一样,看见手套,抓过来就要戴,让他惊讶地的是,手套下面是一屉广式小点心,苏樱亲手做的,那些小笼包散发着不可抵挡的美食芳香,郭子安心中升腾起一刹那的感动,但只有一刹那。

苏樱再温婉贤淑,郭子安还是不稀罕,他说自己是庸俗男人,就喜欢美女同事那类的辣妹,蚊子遇见血似的着迷。可他只出了一个星期的差,美人就对别人投怀送抱了,伤心的郭子安去找苏樱寻求安慰,苏樱陪他看了一下午的《喜羊羊和灰太郎》碟片,还给他做了一锅排骨面,郭子安吃饱喝足就想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谁说恋爱一定要有爱情呢,至少郭子安就不是,他吃着苏樱做的面、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的时候,其实心里正荡漾着美女同事那飞扬跋扈的火辣身材。

郭子安根本没打算跟苏樱有什么未来,只把苏樱当成一朵排解空窗期的寂寞小花,这样的男人很是让人鄙视,他庸俗,他轻贱别人的感情,他喜欢美女,但他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他一想到自己正在浪费一个善良女孩宝贵的青春,其实是非常良心不安的,翻翻日历,快到2月14日的情人节了,提起这个洋节郭子安就惶恐,天知道苏樱会搞什么花样来庆祝,一派花团锦簇的时候说分手更良心不安,长痛不如短痛,郭子安打算即刻手刃这场恋情。

他给苏樱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吃饭,苏樱在线那端很开心也说要带给他一个惊喜,郭子安心里发毛,害怕苏樱提前上演情人节的浪漫环节。事情远比他预计的严重,苏樱带了一个人跟他见面,是苏樱的妈。老太太结婚晚,生女晚,事事都比别人慢三拍,所以她要在女儿身上把慢下的节拍都追回来,一听女儿有了男朋友,急吼吼地非要跟小伙子见见面,一见面就把祖传了三代的金怀表送给郭子安,郭子安捧着金怀表,犹如捧着一枚定时炸弹,酝酿了一夜的分手说辞,就这么被炸飞了。

老太太是从千里之外的老家过来的,很想在这里逛一逛,那几天苏樱的公司忙得要死,没时间,郭子安自告奋勇地陪老太太环城游,他其实是想走一下曲折路线,比如跟苏樱的妈认个干妈之类的,爱情变亲情,既分了手,又不伤感情,岂不双赢?可他实在不是个聪明的人,铺垫得太多,还没进入主题,那点小心思居然被老太太看出来了,不但缴收了金怀表,还骂他不是个东西。

郭子安只想在青春飞扬的年纪找个大美女谈一场惊心动魄的恋爱,怎么就这么前有围堵后有追兵的,还被人臭骂,他招谁惹谁了。

就在郭子安以为他将遭受一场浩劫时,苏樱出人意料地给予了他迫切想要的东西——分手,郭子安如愿以偿地恢复了孤家寡人,他的那个美女同事被别人抛弃,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只不过他们各自经历了一番不成功的爱情。美女同事这回对他抛出了小桃花,曾经沧海,应该惺惺相惜才对,郭子安却发现自己的人生观发生了质的改变,忽然就对美女同事淡漠了,他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的心理,就像吃过正宗红烧肉的人,再回想曾经的自己迷恋以前那些色泽艳丽却徒有其表的雕刻大餐的虚荣心理,就觉其实很傻,有些东西再美,都只是适合欣赏,再说,以他对美女同事的了解,这次就是人家拿他当空窗期的小点心,他想起以前自己就是这么对待苏樱的,觉得自己好卑劣呀。

卑劣,这个词给了他很大心理压力,所以,当他和苏樱面对面地站在苏樱的公寓前,手抖着从袖子里拽出一支揉皱了的玫瑰、而苏樱用一副怀疑的眼神看他时,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一个自找没趣的失败者,急急地转身,想逃离尴尬境地,第一脚踩空了,像一颗臭榴莲似的,啪地一声从楼梯上滚下来,屁股重重地磕在台阶的沿上。

两分钟后,郭子安被苏樱半拖半扶地弄进公寓,他的屁股成了地雷阵般的禁区,不能与任何物体接触,只能像一条热带鱼似的趴在苏樱的布艺沙发上。

其实他是不打算以这种丢尽面子的“坐姿”出现的,可苏樱做了卤味、麻辣、泡椒三味集一身的鸡爪,满屋飘香,郭子安刚开始还吞着口水抗拒,不到半分钟就投降。苏樱家里就没一个超过一米高的桌子,苏樱席地而坐,SO,郭子安只能趴着,啃鸡爪,啃得脸上挂花。

郭子安说他把这辈子能出的洋相都在苏樱跟前出尽了,苏樱该对他负责,做他的女朋友。苏樱静静地说,郭子安你不要再冲动了,我不做你的女朋友,你也可以来我这里吃饭的,真的,不用打着恋爱的幌子。

苏樱说的那么郑重认真,郭子安一下子就哑掉了。

虽然郭子安的一腔热血在苏樱那里碰了钉子,但他不承认失败,年轻没有失败,他有大把的青春好时光来弥补过去的错误。他每天跟在苏樱身后,苏樱买菜他提菜篮,苏樱做菜他洗碗,勤勉得像模范先生,就在苏樱重新接受他的第二天,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上司派郭子安跟美女同事一起出去谈桩单子,回来的路上,美女同事突发阑尾炎,郭子安送她去医院,到了医院,美女同事疼得走不了路了,郭子安还能怎么办?他不是急中生智的人,能想到的,就是抱着美女同事往里冲。

就像火星撞彗星那么不可思议,苏樱这时也来这家医院,她探望一个亲戚,正看见郭子安抱着他的美女同事,郭子安张了张嘴,想解释,但一时真是难以说清,而且,美女的同事脸色煞白,他这时满脑子想的都是救人,至于解释,等一天也不会怎么样吧。

第二天郭子安来到苏樱的公寓门外,他只需要一个说清真相的机会,苏樱隔着铁门说,郭子安,你回去吧。起初郭子安以为苏樱是耍耍脾气,但接下来让他傻眼了,苏樱换了工作,换了手机卡,整个人从郭子安的身边蒸发掉,到这时他才想起,他对她是有“前科”的,难怪苏樱误解这么深。

郭子安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苏樱人去屋空的门外,细细回想他跟苏樱从相识到现在的一幕幕场景,他发现自己在其中的角色是一个冲动任性又很白痴的傻瓜男,而苏樱,聪慧,隐忍,坚强,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苏樱的隐性魅力呢,这个女孩,他还有机会再拥有吗?

郭子安抱着那堆木柴跟在苏樱的身后解释医院的事情,唐僧般絮絮叨叨,苏樱明白自己冤枉了他,可那天晚上她做的全是郭子安最不喜欢吃的菜,郭子安昧着良心一个劲地说好吃,不明真相的苏妈妈不停地给他夹菜。郭子安的拉拢工作做的不错,至少已经攻下老太太这座“碉堡”。

除夕春晚,老太太迷上了台湾帅哥刘谦的魔术,郭子安在这里守株待兔半个月,就等着发现老太太喜欢什么,他投其所好,现在机会来了,虽说挑战魔术有点自不量力,但郭子安在大学跟人学过一点皮毛,会几样小把戏,比如能从袖子里变出一束塑料花。

郭子安累出一脑门汗,历经三次失败,第四次,终于给老太太变出一把塑料百合,花中还有意外惊喜,一张有字的纸,老太太戴着老花镜大声一字一句地念。苏樱刚听第一句就把抱枕砸到郭子安头上,他把写给苏樱的肉麻信,变到老太太手里了。

苏樱让他自己找个自我惩罚的办法,郭子安实在想不出高明的点子,就在苏樱家的院子里跑步,跑了十多圈,累得要死,还跟中了五百万似的晕乎乎的傻乐。他真的很开心,只要心中有真爱,再庸俗再平淡的人生,都充满魔术般的瑰丽色彩。

第16篇、爱情故事别趴下,往前走

往前走,一切才皆有可能。

马二花是我的初中同学。

老师点名时,叫到马二花,她答:“到。”声音洪亮如钟,一下子震到了房梁上。随后,班里站起一个黑黑胖胖矮矮的女生,一脸青春痘,男孩儿一样的打扮。她一站起来,地动山摇,先是凳子倒了,再是桌上的文具盒被碰到地上。全班哄堂大笑,她也跟着笑,露出并不白的牙齿。

马二花的出场让许多同学在多年后仍然记忆犹新。

后来,大家看她老实又有点愣,都欺负她。“马二花,帮我打水……”“马二花,替我买一份饭……”“马二花,帮忙给我做值日……”

马二花家在农村,父母是老实的庄稼人,一些城里孩子看不起她,觉得她的名字土气,纷纷给她起琼瑶似的名字,比如马小薇、马娜娜、马丛莉……可马二花还是叫马二花,她说:“爹娘给的名字,不能乱改的。”

后来,我和马二花成了同桌。她脑子笨,总问来问去,我烦她,就说:“马二花,你这么笨,哪里用上高中?反正你是考不上大学的,不如回家卖烤红薯去。”全年级700人,马二花排600多名,她并不是不努力,就是听不懂,就是脑子转不过来。

可她的人是真好。班里事情她最热心,大扫除时,擦玻璃是最苦最累的活,别人都躲,可马二花就会上去擦。大冬天,她鼻涕都流下来了,还在笑。多年之后,她在窗户上流着鼻涕笑呵呵的样子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马二花几乎是班里人缘最好的人,也被公认是最傻的人,一直孤孤单单,直到高考。果然,她如期落榜,倒也不死去活来,只是闷着头卷了铺盖回家。

考上大学的同学,谈恋爱的谈恋爱,读研的读研,偶尔提起马二花,就有人说:“这傻姑娘,养鸡呢,没经验,赔得惨着呢。”

有人说起她谈恋爱的情况:“别看她长得难看,还追求她们镇上一个大学生呢。”大家一哄而笑,仿佛马二花这样不好看的女孩子,就不应该有追求爱情的权利。

大学毕业后,大部分同学都留在了外边,出国的出国,成家的成家。再提起马二花,好像是很远很远的事情了。没考上大学的人,大部分境遇都不好,男同学做生意的居多,女同学早早嫁人的多。可马二花是个例外,她一直在折腾,养过鸡养过猪,学过美容美发,开过服装店。

我们毕业10年的时候聚会过一次。她仍然是一个人,开了家超市,还是黑而且胖,还是那么乐观,为聚会提供啤酒饮料,给我们讲好笑的段子。那时,没有结婚的只有她了。大家坐在一起,女生大多在谈论孩子老公,男生谈钱谈权谈股票。她坐在角落里,一如多年前,孤单而寂寞。

当时,有人提议每个人讲高中时最感动自己的一件事,我没想到马二花讲的故事是关于我的。她说:“有一次学校里来了照相的,正是春天,摄影师说,最好找条红裙子,照出来效果好。”那时,只有我有一条红裙子,于是这个穿那个也穿。马二花是最后照的,她问我:“我能穿你的裙子吗?”“穿吧。”我随口说。马二花告诉我,当时她感动得几乎哭了,因为之前她借过别人的裙子,没有人借给她,嫌她胖,怕她把裙子撑坏了,可我这么轻易就借给了她。她告诉我,那张照片她一直留着,她觉得那是自己最美丽的一张照片。

我几乎呆住,因为我完全不记得这件事情。可是马二花却说,从那件事开始她就一直想和我成为朋友,那件事感动了她整个高中生活。

听完这件事情后,我和她喝了一杯酒。多年之后,我才发现,纯粹和干净对于人生而言是多么难得的品质,而马二花的纯粹几乎与生俱来。

后来,我们常常通电话,她仍然忙,因为做生意实在,她的连锁店越开越大。现在,她的超市是城里最大的,而她是董事长,开着“城市猎人”独自去旅行,在丽江遇到了爱情。

马二花的他是一个摄影记者,应该是阅人无数的,却迷恋上了她。

他们的开始很简单——她在丽江捡了他的包,他包里有很多证件,很多钱很多卡,还有两个手机。当时手机是关机的。很笨的马二花这时无比聪明起来,她打开手机,然后等待失主打电话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一起游历云南。

接下来的一年,摄影记者每半个月跑一次小城,求爱求婚。

于是,大龄青年马二花在春暖花开的时候结婚了,也去照了恶俗的婚纱照,也在脸上不断地涂脂抹粉,笑得那叫个甜。她给天南地北的同学打电话,让他们回来参加婚礼。

结果,我们班同学马二花的婚礼是天下最热闹的婚礼。那天我才发现,在当新娘这天,再漂亮的女人也不如新娘漂亮,因为她脸上会有一种无法比拟的动人光彩。

而马二花感慨地说:“感谢生活让我体验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感谢爱情让我知道作为女人的美好与甜蜜,感谢命运给了我这么好的人生……”

说这些时,马二花眼里闪着泪光,而我们热烈地鼓掌。马二花的人生并不华丽,一层层蜕变,由蛹到蝶,可是她一直在努力,不是吗?

最重要的是,马二花一直相信,这世界是如此动人如此美好,她要努力把自己交付出去,不遗余力。马二花说过,“别趴下,往前走。往前走,一切皆有可能。”

亲爱的马二花,我记得了,别趴下,往前走。因为你说过,往前走,一切才皆有可能啊。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是恒久幽静的花

1932年3月的一天,阳光明媚,她到一个公园写生,专心致志时,突然传来一阵跫音,她下意识地轻轻一瞥:一位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就在这时,有风吹来,画板向路边的水沟倒去,他一个箭步向前,画板被稳稳扶住。就这样,他们认识了。26岁的他对32岁的她说:“你做我的姐姐吧!”她答应了。

于是,每次他来,她都精心烹制可口的饭菜;他则会为她买来柴米等需要用力气搬动的东西。要不是一次生命的殷红,也许他们会如一丛平平淡淡的菊一直摇曳在流年的光影里。那是1938年1月,一天黄昏,他在巴黎街头散步,无意间撞到了一个年轻人,一语不合,年轻人竟然挥刀向他刺过来……在之后的两个多月里,她精心照料。爱的情愫在两人心间如春花般蓬勃生长,他们作出了共同生活的决定。

不久二战爆发,他积极投身于抵抗侵略者的组织中。后因有人叛变,组织遭到破坏,他们徒步逃往法国南部。到了南方,他们教村庄的孩子们识字、绘画,忙碌艰辛却十分惬意充实。

战争结束后,他们回到巴黎,他在医院工作,她则继续她的绘画创作。参加抵抗组织与逃难的经历,让他蕴藏在心中的创作素材得以充分发酵,于是,他开始写作,常常伏案到深夜。此时,她停止了绘画,成了他的保姆、秘书、经纪人和发言人。

几年后,他已创作出《莫卢瓦》、《马龙正在死去》和《无名者》三部书稿。可由于没有任何名气,他的小说没有一位出版商愿意出版。她认定他的书稿有着非凡的价值,面对拒绝,一次又一次推销。直到1950年,她终于成功了。随后,剧本《等待戈多》的出版和上演,让他名满天下。

1961年,他正式向她求婚。那时,日以继夜的写作损害了他的健康。他说,他和她举行结婚的仪式,只为了在他逝去后她能得到他的钱。可她生来就不是为他的钱来的,他也不忍心抛下她一个人而去。1969年,上帝又给他们送来了一个礼物,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婚后的第28年,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秋日,89岁的她先行一步离世,同年12月,他也匆匆随她而去。他就是萨缪尔·巴克利·贝克特,她是苏姗·德克沃·迪梅斯尼尔。

第18篇、爱情故事爱的多米诺:一个善缘引发的一次次美好相遇

七年前,罗玮偶遇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女孩,遂做出无偿捐肝给她妈妈的决定。孰料,捐肝后小女孩辗转数百公里,找到罗玮,以小小的力量反哺和延续着罗玮的爱心。因为这份爱心,罗玮还偶遇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感动和幸福……

爱的奇遇:

把我的肝分你一半

“姐姐,以后我能喊你妈妈吗?你救了我妈妈,妈妈的身体里就有你,你也就是妈妈了!”小女孩梦雪诚挚的一番话,让脸色苍白的罗玮不禁微笑起来,她为自己的决定而欣慰。

这是一个旁人无法理解的决定:年仅19岁的罗玮选择为为陌生女人捐肝。而且,作为中国首例非亲属器官捐赠者,她和对方竟然配型完全成功!两人的手术也十分顺利。其实,之前不是没有过害怕和疑虑,是什么支撑着年轻的罗玮做出这个决定的呢?

2005年3月,中专毕业的罗玮,正在一家公司实习做会计,领到第一个月工资:500元。无意间,她被放在寝室书桌上的报纸吸引,上面赫然一则新闻:蒲江农民廖红霞身患肝癌,其夫张元林愿意割肝救妻……

罗玮心里涌起一阵感动,她决定将原本准备给父母买礼物的200元钱,捐给新闻当事人廖红霞。钱固然少,但捐的人多,也能帮上忙,罗玮在赶往华西医院的途中,自我安慰着。病床上的廖红霞瘦得皮包骨头,不忍目睹。在她深邃无助的眼神里,罗玮感受到她对生的强烈渴盼。

捐完钱从住院部出来,走在乍暖还寒的春风里,罗玮叹了口气,感慨生命无常。突然一个小女孩追上来,拦住罗玮,“姐姐,谢谢你来看我妈妈!”小女孩文静漂亮,罗玮俯身亲她的额头,“小妹妹,我们一起为你妈妈加油!”

女孩哭了,“姐姐,我好想妈妈活下来!可是我爸爸的肝脏跟她配不上,我又小,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罗玮被这个懂事的孩子感动得一塌糊涂。见姐姐哭了,小女孩赶紧揉眼睛,“姐姐不哭不哭。对了,我的名字叫梦雪,我出生那天,妈妈梦见下了大雪,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梦雪挤出一丝微笑,望着眼前这位素昧平生的姐姐,不想让自己的坏心情传染给她。

目送梦雪单薄的背影离去,罗玮还兀自站在原地。她想起了童年的自己,那个受众多人恩泽的小女孩。自幼父母在外地打工,9岁时爷爷去世,她就是靠邻居们的接济,吃百家饭长大的。有一次,因那家饭菜不合口味,罗玮拒绝吃,阿姨便借钱跑到村口的小卖部去买面包,天黑,阿姨不小心掉到池塘里,如果发现得晚点,连命都没了。还有一次,下着瓢泼大雨,罗玮站在学校的屋檐下,看着黑压压的天空,害怕地哭,这时,有几个阿姨同时送伞来,热热闹闹将她接回去……

当年,那一双双温暖的手为自己撑起着一片晴空。如今,同样年幼的梦雪遭遇着人生的困境,也需要有人能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当晚,辗转反侧之中,罗玮做出这个看似冒然,但源自她内心爱的回馈的决定:捐肝给廖红霞,帮她完整一个家庭,帮梦雪延续母爱……

这个决定,成为2005年春天最大的新闻事件。罗玮怕父母不同意,没有告诉他们,只告诉了哥哥。哥哥理解并支持她,在手术家属意愿栏中签了字,他又觉得这么大的事,不让父母知晓心里总不安,于是就背着妹妹告知远在外打工的父母。罗玮的父亲胡仲双和母亲罗锦莲闻听消息,火速赶往成都。但在听完女儿的捐肝原因之后,他们沉默许久,最终紧握着女儿的手,选择支持她的决定。

仿佛是为了成全她的善心,两个陌生人的配型十分成功。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2005年3月30日,历经10个小时,肝移植手术圆满完成。几天后,罗玮从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梦雪像小精灵般溜进来,凑到罗玮耳边轻言细语:“罗妈妈,我爸爸妈妈说你是我一家的大恩人,谢谢你,祝你早日康复!”接着,小梦雪又拉起胡仲双和罗锦莲的手,亲昵地喊“爷爷”“奶奶”。

2005年4月20日,罗玮出院,她委托医务人员不要告知廖红霞及其任何家属。但是梦雪还是探知消息,为罗玮送行:“罗妈妈,我妈妈说做人要知恩图报,请告诉我你的地址和电话,我长大后好报恩!”

罗玮搂着乖巧懂事的梦雪,说:“不要喊我妈妈,不好听,叫我小姨就是了!”她很喜欢梦雪,也打心底认可这个小亲人。作为一名器官捐献者,如果与受捐者及家属联系,势必对他们的心理产生一定压力,不联系不打扰才是最好的状态。因此,罗玮婉拒了梦雪的要求。梦雪眼泪汪汪,“小姨,你不告诉我,反正我会找到你的!”小姑娘信誓旦旦。

分开之后,渐渐长大的梦雪也开始关注公益事业,她也愿意用爱心来回馈更多的人。源于爱心,两年后,她们真的再次相遇。

爱的延续:

善缘中的重逢

罗玮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收到全国各地共计8万元爱心捐款。然而,料想不到的流言也接踵而至。有人说罗玮捐肝是为了出名,而置父母于不顾;有人说罗玮心计重,图的就是钱……罗玮不怨不怒,保持沉默。

梦雪的笑脸常出现在梦中,罗玮也会笑着醒来。帮助他人是一件快乐的事,罗玮再次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创办公益机构,帮助更多的人。

2006年初,罗玮在身体完全康复之后,在四川广元利州区雪峰寺附近成立民间公益机构——广元市老幼托管所。8万元捐款全部投入进去,母亲罗锦莲为支持女儿,还将自家房屋的9万元拆迁款全投进去,从此罗家开始租房生活。

场地装修、招募义工、落实孤寡老人的食宿起居、安排流浪及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学习,在托管所的空余地面种植花木,藉此变现而供给机构的运转……20岁的罗玮每天的时间排得满满当当。罗锦莲担心女儿的身体吃不消,主动当起罗玮的助手。

有一天早晨,罗玮骑自行车刚到托管所门口,看到一个老人躺在地上,面色如土,衣衫褴褛。罗玮赶紧将他送到医院,老人醒后涕哭着说,他有两个儿子都不孝,不但不供给老人吃穿,盖新房子后,还将他赶了出来。老人没办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从朝天走到利州,饥寒交迫,晕倒在托管所门口。罗玮给老人添置了新衣,让他在托管所得到很好的照顾和陪护。

最多的时候,托管所接纳了五十多个老人和两百多个孩子。看着他们快乐、体面地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家园,罗玮觉得做这些事是无比值得的。

第19篇、爱情故事在网络的彼岸守着你

刚到公司,哥们周成就打来电话,让我去开通QQ空间里的好友买卖游戏,说是可以把好友进行买卖,无论他当前的主人是谁,都可以把他买下,买到手后,他的身价会因此上涨,主人也能靠买卖好友赚取更多的QQ虚拟货币。

听周成说完,我心里不由地一动,急忙问道:那我能把李强也买下来吗?周成嗯了一声。我欣喜不已,第一次在大楼遇见李强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一打听,才知道,他在我楼上的电脑公司上班,和我的好朋友周成是同事,于是,我向周成要了他的QQ号,可是,李强却不愿意搭理我。为此,我一直很苦恼,想想如果能在网络里把李强买下来,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将他占为己有,好好爱他了。

想到这,我迫不及待地开通了这款游戏,看到李强的身价已经涨得很高了。为了买得起他,我反复进行买卖,才终于攒够了买下他的金币,将他买了回来,给他取名叫我的。那一刻,我激动不已,至少在网络里,我真的拥有他了。

我成了他的主人,却不忍心让他去干活,每天只是安抚他,和他一起开车去兜风,或者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他为我赚来的钱不多,可是,我不奢求这些,我只希望他能感受到我对他的好。

这天,李强突然发信息给我:你这个主人真好,在你的手里,我太幸福了。他竟主动和我说话了,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可是,我才高兴没多久,他就被别人以高价买走了,在买走的同时,我才发现,这段时间来,我根本没有因为赚钱而折磨他,所以,要想买到他,我必须有充足的金币,就这样,我又不断地交易,从中赚取更多的钱,然后再来买他。在我反复的交易中,他的身价越涨越高,而我买得也越来越吃力。

这天,他发信息问我:最近你上线怎么都不说话?我发过去一个笑脸,说:我在忙着赚钱,好把你买回来。

他很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一定要买到我呢?

我笑着答他:暂时保密。之后,我对电脑屏幕喃喃地说:因为我喜欢你,舍不得让你受折磨。虽然隔着电脑,他听不见我的告白,可是我的脸还是不争气地红了好一阵,忍不住想入非非,电脑那端的李强,如果真的听到我的表白,会不会觉得很温暖?会不会也能爱上我?

周成真的很够义气,和李强吃饭的时候总会叫上我,相对而坐,李强不知道我就是他网络里的主人,像个朋友一样和我们侃侃而谈,而我却目光闪躲,不知所措。

席间,李强接了个电话,匆匆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我只是一声叹息。周成怔怔地看着我,说:凌晓,我觉得你像个傻瓜。我愣了一下,然后冲他大声地说道:你等着看好了,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他。

周成摇摇头,不再说什么。

终于,李强又成为我的了,我迫不及待地发信息告诉他:你是我的了,我把你买到手了。他笑呵呵地说:太好了,我幸福的日子又回来了。对了,有件事我得跟主人汇报一下。我开心地笑起来:说吧,什么事?

李强回复我:在网络里你是我的主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也要有主人了。我疑惑不解:这是什么意思?李强发来一个笑脸:真是个傻丫头,我是想告诉你,我要结婚了,现实生活中,我家里也会有一个女主人了。看着屏幕上他敲来的字,我呆住了。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我究竟在做什么?我在网络里和别人争得头破血流,而他在现实生活中却要和别人结婚了!那我怎么办?我拨通周成的电话,大声喊道:他有女朋友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电话那端,周成很平静:凌晓,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女朋友,可是,你没勇气向他表白,只是在网络里默默地喜欢他,那样他怎么会知道?你难道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他并不是你的,他有权利喜欢别人的。说实话,我也是刚刚听说他要结婚的消息,原来他对我们也保密了。周成继续说着,我却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我逃离了网络,不再玩好友买卖了,任凭他被谁买去受折磨好了。周成看我这样,觉得愧疚,总是找机会向我弥补,不是请我吃饭,就是送花给我。我照单全收。

这一天,我来到办公室,桌上照例放着一束我喜欢的香水百合。同事凑过来说:凌晓,前几天看你还无精打采的,我们打赌你肯定是失恋了,怎么这才几天的工夫,就和好了?

我苦笑着说:你们真是误会了,我没恋爱,何来的失恋?同事却不肯相信我的解释:那这些花你怎么解释?还有楼上的帅哥是怎么回事?我欲哭无泪:我们从小一块长大,那是我的铁哥们啊。同事们相视一笑,意味深长地说:哦,原来还是青梅竹马呢。我不禁捏了一把汗,照这样下去,周成岂不是稀里糊涂地成了我男朋友,我当然不允许事情变成这样。于是,我给周成打电话,让他立马来一趟。

周成很够哥们义气,没过一会儿,就匆匆赶来,同事们见状,都凑了过来,想看看我们怎么说。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我也豁出去了,我问周成:周成,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对吧?

周成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点头说:是啊。

我朝周成使了个眼色,继续问:这段时间你送花给我,是因为有事想要找我帮忙,对吧?周成心领神会,连忙点头说是。看着同事们一副心有不甘的样子,我不禁有些得意:那你告诉他们,你有什么事想找我帮忙?我相信周成的应变能力,这么多年的交情,早已经有了默契。

周成看着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此言一出,我和同事们都愣住了,接着,办公室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我尴尬不已,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任凭周成怎么说,我都不听,只是让他立刻从我的面前消失。周成还是那么听我的话,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见事情变成这样,同事们也都知趣地走开了。我坐在那,心里始终不能平静,周成怎么会开这种玩笑,他一定是疯了。

就在这时,手机进来一条语音短信,我接听,是周成的声音:凌晓,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可直到你告诉我你喜欢李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受伤了,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你了,可我却不敢告诉你。我承认当时我很妒忌李强,但我更希望你能幸福。可是,面对自己的爱情,你和我一样,都是那么的胆怯,只是在网络中偷偷地喜欢李强,在现实生活中,却与他擦肩而过。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所以,我站在你的面前,大声地告诉你我喜欢你,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我都一样爱你。只要你回过头看我一眼,就会发现,你在买卖李强的同时,我也一直在网络的彼岸守着你。

我呆了片刻,又一次打开电脑,上面自己的主人真的是周成,而主人为她取的名字是:哥们,我爱上你了。原来他早就告诉我了,是我一直没有发现。那一刻,我的泪水决堤而下。之后,我毅然决定为自己赎了身,然后用全部的现金将周成买到手,为他取名:真是个傻瓜

第20篇、爱情故事安静地放手

刷完牙坐到桌前,他正津津有味地吃着早餐,抬头与我相视一笑,看看桌上有我喜欢的虾仁炒西兰花,乐了;喝完他妈准备好的水,喝了一勺浓香的豆浆:加了黑芝麻和蜂蜜。真羡慕他,每天有人准备好那么营养丰盛的早餐。

突然他妈在厨房里开始发脾气骂他:大意是白养了这么个儿子,她操碎心结果竟然是这么对她,什么也不听她的,要不是看在他每日那么辛苦的份上,才不愿意管他,她要打电话让他爸别过来了,她也回东北,我们俩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以后再也不管

长那么大,妈妈从来没这对我发过脾气。我一下子哽咽了,勺子在碗里不停地搅,看到他被骂,我心里更难受了,我碰碰他:别回声,明天我就走了,别跟她吵。厨房里的声音还不停的轰炸着,我又说:要不你今天找时间回来送我回去吧。他点点头,我放下勺子抽了张纸巾就回房间了,眼泪掉下来了,我也是有父母的人,也是个孝顺的孩子。

到阳台上,我把所有的情绪都吞回肚子里,止住了眼泪,如果我再哭个不停,他更是左右为难了。还好不会做她的儿媳妇,不然我以后准是个受气的主。

他吃完过来安慰我,叮嘱我他去公司的时间里别跟他妈吵;我淡淡地笑了笑:跟你都没啥好吵的,更别说你妈了。他真逗,我有啥立场跟他妈吵,我们已经决定安静地分手,我要求他不在我的生活圈子里出现,我从事目前工作期间,不许他与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

以前我和闺密们都觉得: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你,家人再如何反对,他始终坚持的话,家人势必会同意。看看今早的情形,我相信他已经很努力了。况且这持久战里,我已经深深地受伤了,再也没有力气了。想起他曾经说过一句让我觉得很受伤的话:我要是能娶你,我何必拖到现在呢?现在终于释怀了。

这几天,终于体会到他工作的辛苦,没有周末,没有几次能正常下班;想想这两年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坚持一周见我两次是多么不容易了,而且每次分开他回到家都很晚了。我的手摔到当晚,他赶到医院陪我到一点多,很小心地呵护着我,现在回想起来才觉得感动。当晚他回到家差不多两点了。第二天我任性地要求他下班后来看我,他生气了,说我一点不懂得体贴人;当时我还觉得委屈,现在也后悔了;明白他付出的也不比我少。我们之间从来没人提过爱字,现在觉得说了才是多余的。

我在整理着东西,他妈进来了:快吃饭去呢,我刚才是说我儿子的,你别往心里去,再待两天呗,反正也不急着回去。我笑笑说知道了。她吃完给老头子打电话:你不要过来了,我这就回去了导火线:我起床后觉得腿有点凉,他儿子就给我拿来了一个小毯子,然后老太太问:怎么会腿凉呢?他儿子口气不太好:哎呀,你就别管了。天底下婆媳之战应该就是这样产生的吧:老娘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却让他来伺候你,心疼你,对老娘的口气还那么差。

看着她似乎火还未熄,我就去安慰她:让她放心,以后跟她儿子不会再联系了,让她安心养好身体,她心脑血管都有问题,不要轻易发火。她心情舒坦了,就来了一句:那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她一强调,我觉得她好狠心肠,我已经遍体鳞伤,还给我一剑。

回到房间,他来短信了,跟我道歉,担心我心情不好。我钻到被窝里哭得整个人都散了,如果是鬼魅电影,我已经哭得化为灰烬了。估计哭了一小时,伤心得不能自己,我感觉自己要晕过去了,呼吸都不正常了,有快要休克的感觉,吓死我了,还好后来缓过来了。

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哭了,也不再为他流泪了。我会在所有人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继续微笑着,把一切留给时间去抹平。习惯把悲伤藏在最深处,不让任何人触碰。所以我不习惯让朋友们安慰,她们也了解我,会默默地陪着我。

想当初他说,说不定跟你处几天,她就会喜欢上你呢。最终不管我如何会为人处事,都没法消除她心里的芥蒂:她不满意我的家庭,我的身高,这次我还给手上摔个疤这些是我没法选择与改变的,也不想改变。

想跟他好好道别,我决定明天走;跟他妈说的时候,她似乎也觉得这样让她心里的罪恶感少些似的,看我拿书,她说:别看书了,好好休息一下。我恩了一下回房间了,估计她知道我哭了,眼睛确实疼得不能看书了。

三年的感情,放下谈何容易,我感觉自己要碎了。当初与俊分手,是清楚他不适合做为结婚对象,所以没有遗憾。而宇:是我想嫁的那种人,大大的手,很温暖,很安心。

结果缘止于此

我说:如果有来生,我会和你互换角色,好好折磨你;可转念一想:换成我是男人,估计不忍心伤害那么善良的小女子。他把手伸过来拉勾的时候,我想的是:如果有来生,我们不要再遇见。

第21篇、爱情故事转角之处遇到的爱

爱,是不需要理由的。爱来临的时候,你的心会在某一个瞬间被打动被击穿。而打开爱之门的,往往不是智慧和理智,它有时也可能是一个鲁莽至极或者愚笨至极的举动。

周末,电视里有个访谈节目,主题是爱的抉择。被邀请到现场是一位气质雍容、举止优雅的老人,她的眉宇间有幸福掩不住,随着微翘的唇角四下弥散。

她说的是二十五年前的一场艰难的抉择。那时,她是厂里的一枝花,追她的小伙子很多,她的眼光最后落在了许飞与王力两个小伙子身上。

许飞和王力长得一表人材,都是厂里的技术骨干,对她是一样的一往情深,性格也是一样的善良。他们虽都明白对方的心思,却从不在背后使坏,也不给她施加压力,他们说,不管她最后选择的是谁,都会尊重她的选择,都会互相祝福。

我一直举棋不定,没想到事情的转机会是一次意外。她陷入了回忆。

那一次,他们三人一起去参加一个登山活动。刚开始他们还紧跟着队伍,一小时后她因为体力不支而慢了下来,许飞和王力就陪着她慢慢往上爬。半途中,他们走错了一条岔道口,误入一片原始森林。

半天过去了,他们还在山里团团转。下午四点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她滑入了一个废弃的大陷阱,又饿又累的她眼前一黑,有一瞬间失去了知觉。

王力和许飞在上面焦急地喊她,她没回答,王力一急不顾许飞的反对,竟然也跳下了陷阱。

她掉下去的地方是松软的黄土,并没有受伤,刚才不过是受了惊吓而一时昏厥。王力跳下来,却落在一块石头上,摔折了脚骨。

这个陷阱有四五米深,阱壁光滑,口小里大,现在一个弱女一个伤者掉在里面,凭许飞一人之力,没有借助工具是绝对不可能将他们救出陷阱的。

天上开始飘起了雪花,许飞趴在地上大叫,你们等着,我会来救你们。说完,许飞的声音就消失了。

夜黑了,气温在继续下降。她和王力相互鼓气,猜想许飞一定在附近寻找山藤,很快就会来把他们拉出去。可是,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五小时过去了,十小时过去了许飞一直没有露面。

主持人插话说,灾难是检验真情的最好方法。当遭遇危险,一个是毫不犹豫与你共患难,一个是弃你而走独自逃命,看来这个事件替你做了选择。

当时的我,也是这么想。她淡淡地笑,继续陈述。

气温在继续下降,尽管她和王力紧紧地靠在一起,寒冷还是一点点地剥夺他们的意识。就在他们要失去最后知觉的时候,她听到了呼唤他们的声音。

原来,许飞去找山藤时,在她和王力掉下去的那个地方不远,又看到了一个陷阱。看来这片森林,常有野兽出没,下雪的天气,若碰上饿狼,瘦弱的她和受伤的王力,是绝对没有逃生可能的。而既然有人在此设置陷阱,说明这里也是会有人来的,如果判断没错,附近应该会有人家。他瞬间改变了主意,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害怕自己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没人来救他们,就脱下一件内衣,写上救命两字,挂在他们掉下去的那个地方的小树上,然后开始去找人家。

每个路口,他都要用随身带着的电工刀从衣服上割下一块布,缠在路边的小树上,作记号。他在风雪中艰难地走着,体能与热量在他身上迅速流失,他仍挣扎着往下山的方向走。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五个小时过去了,八个小时过去了当他终于扑开一户人家大门的时候,人们惊讶地看到,眼前的雪人,身上疯子一样挂着一些碎布条,而他膝盖以下的腿,则完全裸露在了风雪之中,难以想象他竟然还能在风雪中走那么长的时间。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似乎要平息她心中涌动的情感。

主持人说,这下又难办了,两个人都是这样的重情重义。

一个女嘉宾插话说,这有何难,两相对比,胜负已出。大家想想,王力只有匹夫之勇,要不是他鲁莽跳入陷阱受了伤,以他和许飞两个大男人的力量,将一个女子救出陷阱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那样的话,他们三人可能早就走出了险境,也不致于差点全部丢失生命。这种男人,没有安全感,怎么能将一辈子交给他。而许飞有勇有谋,有情有义,要不是他机智地改变思路,留下路标,恐怕陷阱下的两个人,已经命丧黄泉了。而且在当时的情境,他既没有像情敌那样急于表现自己,也没有以情敌受伤为由将心上人先拉出来一起逃生,更没有考虑让王力和心上人孤男寡女待在一起是不是会发生感情,他当时只想着不能让他们两人轻易涉险。他的爱,是大爱。这样的人,才会带给女人幸福。说着嘉宾转向她,问,我说得对吗?

她点头,当时的我,也是这么想的。

主持人看着她的笑脸,说,看来,您选择了许飞。

她笑着摇头,不,我嫁给了王力。

为什么?演播现场,所有人都错愕不已。

她想了想,说,没为什么。爱,是不需要理由的。爱来临的时候,你的心会在某一个瞬间被打动被击穿。而打开爱之门的,往往不是智慧和理智,它有时也可能是一个鲁莽至极或者愚笨至极的举动。

她的话,感动了现场的人,主持人也情不自禁地为她鼓掌。掌声停止,女嘉宾又问,那么你们幸福吗?在漫长的岁月中,你曾经后悔过当初的选择吗?

她幸福地笑,我并没有后悔的机会,因为自经历那次意外之后,王力对生命和生活变得非常得珍惜,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现在,他在外是个好领导,在家是个有责任心的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

女嘉宾又问,那许飞呢?他那样的男人,一定也是功成名就了吧?

她忽然神伤,许飞的工作能力如你所说,很强,他的事业很快就如日中天,但他行事却越来越鲁莽固执。一次,工程师在他负责的项目中发现了一个缺陷,劝他延长工期等待验证。他却固执已见,还说当初就是凭着过人的判断力和果断的魄力才救出我们的。结果酿成大事故,他因而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他。

命运,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转角。她幽幽地叹息道,我真心祈祷,他的命运还能再一次转角,转角处还能遇到爱。

现场,静了下来。

电视机前,一个男人,扔掉了手中的刀。他今天出狱,原本要去收拾那个在他出事后卷走财产、抛家弃子,导致儿子流浪街头的坏女人。

第22篇、爱情故事小结巴遇上小痞子

唐迦每天都要叫徐萱几十次小结巴,徐萱要么气呼呼地听课,要么闷头写作业,反正嘛,不理他就对了。

徐萱记得,唐迦从第一次见她就开始欺负她了。徐萱每天下午放学后在一家小超市打工,唐迦抓住了她口吃这一点,去超市买东西时,故意少给钱,然后夺门而出。不过后来,他发现他的学生卡不见了。

唐迦很泄气。补办一张学生卡要20块钱,这下又得多搬一袋水泥了,妈妈要知道了,又得伤心一次了唐迦的妈妈瘫痪在床已经3年了,爸爸因为承担不了家庭的负累,离开了他们。唐迦从初中开始便要照顾妈妈,还要想法赚钱,甚至去工地搬水泥。他讨厌起徐萱来,两人都没想到,他们以后会成为同班同学。

大、家、好,我、叫、徐、萱。徐萱在做新生自我介绍。喂喂,你是机器人吗?就不能说顺溜点儿?台下的唐迦坏笑了下,还是根本就说不顺溜? 唐迦当众拆了徐萱的台,徐萱使劲握了握拳头,走过去说:结、巴、有、错、吗?你、不、结、巴,可、满、嘴、废、话。

说话结巴的徐萱,一心想加入学校的合唱团,但被团长拒绝了。唐迦本以为徐萱回因此放弃唱歌,没想到,她竟然每天天不亮就去学校的人工湖边练声,过了些时日,她唱出来的歌已经不结巴了。

但徐萱又一次被拒绝了,唐迦也觉得心里很难受。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给她一次机会呢?唐迦提出请徐萱吃牛肉面,没想到,徐萱竟然答应了。

那天,他们第一次像朋友一样聊天。唐迦问她:你为什么不去治口吃呢?如果你把口吃治好了,别人就不会看不起你了。前段时间,我连上声乐班的钱也不、不小心弄丢了,所以只能自己练习。我真觉得,离梦想越来越远了徐萱说。唐迦的脸一下涨得通红,因为徐萱丢的钱被他捡到了。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唐迦为徐萱找了一家医院治疗结巴,还陪着徐萱去找王老师说情。没想到,徐萱唱完一首歌之后,王老师竟然惊讶地点了点头。

徐萱的生日到了,唐迦决定说出心里那个憋得难受的秘密。徐萱摇摇头,说她其实都知道。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唐迦:喏,你的学生卡,还、还给你吧,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

一年过去了,徐萱的口吃治得差不多了,合唱团的训练也非常顺利。一天,徐萱告诉唐迦,合唱团要到市演艺厅比赛了。唐迦看着她的笑容,感到无比欣慰。答应我,带着梦想,坚定地走下去。记得还有我的这一份。一言为定!两人击掌。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或许就是与好友一起,努力地奔向梦想吧。

第23篇、爱情故事最美的徒劳无功

初恋无限美好,但能跟自己的初恋走到最后的屈指可数。所以今天,我想跟各位分享一段没有结果、无法天长地久的、充满徒劳无功的爱情。

我真正的初恋发生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爱上了坐在我后面的那位女孩。每次要叫我的时候,她都会非常用力地捏我。我痛得回头大叫,她就会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笑着说:我就是喜欢捏你,怎样?

但是,每次被她捏的时候我都非常开心,因为她是全班最可爱的女孩子。

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会反抗趁她在擦黑板的时候,我会偷偷摸摸走到她后面,用力拉她的马尾,然后掉头就跑。

有时候是她惹我生气,有时候是我惹她不开心。当她气得不和我讲话时,我就会画很多漫画送给她,并且在漫画的右下角签上我的名字我的本名柯景腾。

她每次收下漫画时,都觉得匪夷所思,问我:柯景腾,你干吗要签名?

我说:因为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漫画家。你要好好把这些画妥善保存,将来一定大增值。

她说:真的吗?

我说:我保证。

就这样打打闹闹,我们终于来到了毕业那一天。她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读书,后来居然跑去欧洲留学,我没有了她的任何消息。

又过了好多年,幸好网络出现了,就在我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上映之前,我在Facebook上找到了她。

我非常兴奋,在网上不停地问她:我是柯景腾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她说:当然记得啊,有谁忘得了你。

听到这话我好感动,正当我要发挥我超强的记忆力跟她滔滔不绝诉说我俩之间发生过的点点滴滴时,她却抢先说:当我知道你开始写小说、出书,后来居然又当了导演拍电影之后,我非常惊讶,因为我总是以为,你将来会成为一位漫画家。我的抽屉里到现在都还放着当年你送给我的那一叠漫画,上面有你的签名,我一直都在等它大增值呢。

那一刻,我眼泪差点儿掉下来。

正当我想跟她说其实我当年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的时候,她只是淡淡地回复我说:其实,我早就都知道啦。

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我们终究没有办法在一起,就像很多童话故事一样,她现在是两个小孩子的妈妈,她和她的老公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而她家的抽屉里,还偷偷地放着当年我画给她的那一叠漫画。

爱情有很多的遗憾和不完美,就让我们带着这份温柔的遗憾、不完美的完美,倔强、快乐地长大吧。

第24篇、爱情故事真情滚滚大上海:败家女婿撑起离散的家

离散的婚姻还有温情,他毅然选择挺身而出,执意拯救这个已经与他无关、坠入生命悬崖的危难的家。在繁华的大上海,滚滚黄浦江水见证了他力挽狂澜的起伏人生,也见证了一段动人的大爱传奇。

败家女婿被拆散婚姻,危急关头他回来了

2006年3月,对于邬引军来说,他的人生被活生生地撕裂了。这年,他跟人合作开办风电项目受骗,背上100多万元巨债。他想要卖房还债,遭到妻子的强烈反对。

2005年,一个朋友邀他共同开发风电项目,邬引军认为有利可图,便拿出多年积蓄入伙,但没想到,没多久项目就亏损百万。合伙人跑了,债主们找邬引军偿还。邬引军不想跑,可又无力偿还,唯一的办法只有卖房抵债。这让妻子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你把房子卖了,难道让我和儿子露宿街头?邬引军无力争辩,唯有叹息。

很快,这事传到岳父耳朵里,老人放出狠话:如果你敢卖房还债,我就让女儿跟你离婚!可是,债主们纷纷找上门来,闹得家里终无宁日。看到妻子和儿子整日提心吊胆,邬引军既内疚又心疼,却无能为力。一次,通情达理的丈母娘来看他们,鼓励女婿:引军,不要泄气,生活还得继续,钱的事慢慢再想办法。话虽如此,可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呢?

为了还妻儿清静,邬引军还是将房子卖了。岳父闻讯后,给女儿下了死命令:如果你不跟他离婚,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了!邬引军连连恳求:爸,请你不要拆散我们,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连英幸福的。可岳父拉着孙连英走了,邬引军号啕大哭。

迫于父亲的压力,最终,孙连英还是跟邬引军离婚了。回到孤身一人的生活,邬引军难以接受,他拼命地开出租车来麻醉自己,每天出车到深夜才回来,饿了就买点方便面对付,然后回家倒头就睡。到了清晨,他又开始出车

一晃几年过去,从往日的风光无限到如今孤单一人,躺在空荡荡的出租房里,邬引军酸楚极了,常常借酒消愁。父母和朋友见他这个样子,很心疼,就给他介绍对象,但都被他拒绝了。

其实,离婚后孙连英的日子也不好过。自从前夫事业失败将房子卖掉后,她就带着儿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孙连英在心里打定主意,守在父母身边,一直到他们老去。

哪知,命运说变就变。

从2008年初开始,孙连英的母亲经常感冒,发低烧。孙连英陪母亲到上海奉贤区人民医院做检查,母亲竟被确诊为白血病!孙连英带着母亲四处求医问药,经济压力巨大。她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年迈的父亲和正在上学的儿子,生活不堪重负。

亲朋好友反复考虑之后,决定无论如何,去探探邬引军的口气,看能不能帮帮孙连英。亲友带来的消息让邬引军又心酸又心痛。恨?他恨不起来;爱?似乎也有些遥远。邬引军内心五味杂陈:岳母是个开明的人,这么多年,他从心里一直念她的好。如今她得了病,他应该为她做点什么。

第二天,邬引军开着出租车来到医院。当消瘦的邬引军出现在病房门口时,本以为自己会心如止水的孙连英,突然心痛异常。邬引军的眼中也已泪水迷蒙,连忙说:妈的病你不要难过了,当初是我对不起你们,现在,我来了,我愿意和你一起扛!孙连英的嘴唇颤抖着,眼眶储满了泪水。

前妻家屡次告急,他用滚烫的心将冰雪消融

从此,每天出车结束后,邬引军就到医院来。他似乎没把自己当外人,孙连英给母亲喂药,他就立刻倒杯水来;孙连英问母亲饿不饿,他就马上到外面叫来外卖邬引军雪中送炭的帮助让孙连英从心底感动不已,尽管她嘴上不说,但积压如山的怨恨和辛酸在她冰封的心里一点点融化了。

邬引军像往昔倾尽全力对待家人一样,从不提当初被拆散婚姻的事。但孙父仍然对他不买账,一副冷脸相向。孙母见了,尴尬地对他说:引军,你不要和他计较,他人就这样,但心不坏,我相信他会理解你的苦心。邬引军笑呵呵地点头:我是晚辈,我受得起。

不管孙父如何对他,邬引军仍然坚持每天细心照顾孙母,他觉得总有一天老人能够理解自己。让邬引军没想到的是,这一天很快就来到了,而且竟是以这样悲情的方式。

2011年5月的一天,邬引军正在开出租车,突然接到孙母的电话:引军,连英爸爸被查出肠癌晚期!邬引军顿时蒙了,但他赶紧安慰说:你不要着急,一切有我呢!咱们有病治病!听到这话,孙母才止住哭声。

孙父得知自己的病情后,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烦躁的他常常哭泣,不配合治疗,好几次把打点滴的针头扯掉,鲜血淋漓。孙连英急得直哭。邬引军知道对于癌症病人,情绪疗法有时比药物治疗见效,亲人要耐心安慰和照顾,让病人觉得生活有希望,摆脱恐惧。邬引军产生一个大胆的想法:自己来照顾他,说不定情况会改观。

就这样,邬引军白天开出租,晚上就到医院里照顾孙父。邬引军总是轻声轻语地找话题跟他聊天,孙父不理,但邬引军任劳任怨,在病床边支起一张小床,守在他边上。一天,熬到凌晨看孙父输完液后,疲倦的邬引军在小床上睡着了。半夜,孙父尿急,按了很多次呼叫器都没有护士来,他只好推醒了邬引军。邬引军吓了一跳,当他得知孙父要上厕所,连忙说:爸,是我不好,对不起,对不起!听到这话,孙父也不好意思地说:没事,是我尿急了。一瞬间,所有的怨恨消失得无影无踪。

邬引军肩负起接送两位老人看病的重担,不管多忙多累,他都毫无怨言。在他心中,只希望这个家能尽快好起来。

孙父孙母绝望地痛哭起来,邬引军紧紧搂着他们,说:你们别难过,一切有我呢!孙父听后,当场说:引军,以前都是我不好,我给你赔不是!说着,他就做出下跪的姿势。邬引军一把拦住他:爸,你这是拿刀捅我心呀,就是你不说,我都会救她的,哪怕拼了我的命!听了这话,孙父更是老泪纵横。

深夜11点,抢救室的门打开了,医生通报病情:虽然病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她颅内脑损严重,一直处于昏迷中,不动开颅手术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如果选择手术,她只有30%的存活率,你们可要做好思想准备啊!孙家父母再次跌入绝望的深渊,邬引军努力地定定神,说:医生,求求你,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们都得治,无论花多少钱!邬引军的坚定,源于他内心的一个信念:虽然离婚了,但一日夫妻百日恩,我要竭力拯救她。

第二天,邬引军辞掉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全身心照顾孙连英和她的父母,同时,他四处借钱筹集医疗费。见邬引军对前妻一家如此尽心尽力,他的亲友都愤愤不平:你疯了!这分明就是个火坑,千万不要惹火烧身邬引军却平静地说:这个时候,我不帮他们,谁还能帮他们!邬引军的父亲无奈地说:我怎么生出这么个傻儿子!可说归说,老父亲还是拿出一叠钞票给邬引军,让他赶紧拿去交治疗费。

经过邬引军的悉心照顾,孙连英竟从多日的昏迷中奇迹般苏醒了!邬引军激动不已,可没想到,孙连英却一脸茫然地问他:你是谁?我们认识吗?邬引军惊呆了,双手抓住孙连英的肩,焦急地问:连英,你到底怎么啦?可孙连英还是没有任何反应。经过检查,医生告诉邬引军,孙连英由于颅脑损伤导致神经组织受损,表现为记忆障碍,她失忆了,今后能否恢复记忆未知。

邬引军听后,心揪成了一团, 悲伤地跑出了医院。孙家父母相继得病,已经花去家里全部的积蓄,如今前妻又倒下,这个家已经破败不堪了! 如果自己走了,就意味着这个家彻底完了。

离散的婚姻何问过往,走过磨难破镜重圆

邬引军抹掉眼泪,回到医院,他坚定了一个信念:无论多难,他都要驻守这非他莫属的苦难深渊。首先他征得医生同意,开了一些药物,带着孙连英回家保守治疗。自知医治无望的孙家父母为了省钱,主动放弃治疗,邬引军不同意。两位老人说:引军,当初我们对你不讲情面,你难道就一点儿恨意都没有吗?邬引军坚定地说:你们一天是我的岳父母,终身就是我的父母!见拗不过他,两位老人只好同意继续治疗。就这样,邬引军带着两位老人与孙连英回了家。

安顿好前妻,邬引军搬来一张板凳,坐在床前陪孙连英说话。见孙连英的手苍白浮肿,他心疼地握起她的一只手说:我回来了。你呀,也真是的,你该认识我孙连英毫无反应,邬引军就自顾自地与她说话,边说边注视着孙连英的嘴。他多么希望奇迹能出现,妻子能吐出只言片语,哪怕只是轻轻地叹口气。可这张嘴,任凭邬引军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仍是没有任何动静。

此后,邬引军每天来到岳父母家,一边给孙连英按摩,一边跟她讲过去的事:我们第一次看电影回来,我骑着自行车,你坐后面,我们有说有笑,当时我高兴过头,把车骑到沟里了,你笑我不用心一旁的孙母听得潸然泪下。

渐渐地,孙连英能够说出几个词甚至小短句了,这让邬引军看到了希望。有一次,邬引军推着孙连英去公园,指着一处亭子问:连英,你还记得吗?我们曾在这里散步聊天。孙连英努力回忆着,继而大叫:我头疼死了,什么也想不起来。邬引军抱着孙连英的头,小心安慰着:我们不想了,不想了。他知道,她恢复记忆的路还很长。

有一天,邬引军带孙连英到医院做高压舱治疗,有个病友告诉他,如果爱人失忆,经常给她讲从前最爱听的话,会刺激神经恢复记忆。邬引军心头一热,妻子从前最喜欢他亲密地叫她连英,他决定试一试。此后,邬引军开始深情地在孙连英面前一声接一声呼唤:连英呀,连英你认识我吗?刚开始,儿子听他这样呼唤,都气馁了:爸,你这样有用吗,不要再浪费口舌了。但邬引军却不信,依然这样叫着,足足坚持了两个月。

2012年3月的一天,邬引军端来洗脚水,给孙连英洗脚。就在邬引军再次抬头时,竟发现孙连英的泪水掉了出来。邬引军急切地说:连英啊,我是引军,如果你认出我,你就说一声!这时,孙连英真的说:老公,你辛苦了!你终于记起来了,是吗?邬引军上前抱住孙连英,热泪盈眶。孙母闻讯,也大声喊道:闺女,你真的记起来了!孙连英嗯了几声。孙母悲喜交加,大喊:老伴,你快进来看啊,我们的女儿记得事了.

两位老人争先恐后地叫着孙连英的名字邬引军和儿子站在那里,热泪横流。当孙连英转动脖子看到邬引军时,她久久凝视,轻轻地说:谢谢你,引军!两行清泪顺着她的眼角滚落下来。

为了让孙连英彻底康复,邬引军定期带孙连英去医院检查,她大脑中的血块依然对她造成了严重影响,智力与行动能力都不如以前,经鉴定属于2级重残,失去劳动能力。但邬引军坚信:只要他坚持,她一定会康复。

2012年5月,孙连英的母亲病情加重,临终前,她把女儿托付给了邬引军,希望他们能复婚。孙父当场老泪纵横:引军,对不起,我当年逼你们离婚,如今我一直内疚,我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你们破镜重圆!

复婚这天,邬引军搀扶着前妻走进民政局,离婚多年后,一对历经磨难的夫妻终于再次结为伉俪。这场婚礼,他们没有办喜宴,只有一张时隔18年重拍的结婚照。岁月改变了他们的容貌,但照片中两人眼中的幸福愈加浓烈。

2014年3月,邬引军的岳父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他喃喃地说:孩子,我要走了,连英就交给你了!邬引军含泪连连点头:爸,你就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连英的。然后,老人又对女儿说:孩子啊,引军是好人,你一定要听他的话!孙连英哽咽不已。交待完后,老人平静地闭上眼,放心地走了。

如今,孙连英仍在康复中。2014年7月,为了赚取治疗费,邬引军一人揽下两份工作。一切都在逐渐好转,相信生活的阴霾终会散去,迎来光明。

第25篇、爱情故事错过了再回头,就成打扰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在4年前吧。那天听见门上有钥匙在哗啦哗啦地响,有些惊诧,以为大白天来了胆肥的蟊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人,比自己还惊诧,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里住哪里?

她又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看,问:这里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连说着对不起,转过身去开对面的门。他望着她单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的,隔音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歌曲涮拖把,还能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

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儿,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旋即,觉得自己实在有点儿刻薄,讪讪自嘲着,睡了。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楼顶的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昨晚洗好的衣服,他在看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意。渐渐地,就熟了,孤男寡女的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了,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慢点儿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开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看见自己的衣衫和她的一起,舒展在暖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们聊各自的学生时代,他说那些在湿漉漉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也会听她那些忧伤的干旱少雨的甘肃乡下,她说,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地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他突然意识到,她待自己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自己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太不出众了,而他,像所有好高骛远的年轻美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得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相遇了,也只是礼节性地笑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儿,墙不隔音的。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哪儿不对劲,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就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的,像欠了她债,永远无法偿还似的。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却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帽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不曾想却没有,一些夜里,他会突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看他吃饭的样子、在露台上边唱边晒衣服的样子。他竭力让自己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来忘记这一切,然而也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期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觉得自己不是在选择爱情,而是在满足自己被人羡慕的虚荣。

感情是件多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要去顾及大众的审美标准呢?娶位美妻营养了大众眼球,大众又不能替他承受生活的不如意。他的心就隐隐地痛了起来。

到底,他还是没能娶回那位能满足他虚荣心的漂亮女友,不知就里地就散了,踪迹皆无。一个人郁郁寡欢时,他去过几次老房,借口要装修,让房客退了租。闲来没事,他在房子里转转,站在露台上,望着通往她房间的门,怅然地想,两年了,或许她搬走了吧?又或许她恋爱了?甚至于结婚了吧?她记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走进过她的生活

在爱情上,人总是这样,最美好的,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经失去的。他不知道,这样伤感的心迹会不会让她遇上。

又去老房子多次,阴错阳差,一直未能再遇到她,他假装无意似的问过邻居,知道她没搬走。他想给她打电话,借口问她近来可好,再度与她取得联络,却发现自己竟没有向她要过电话号码。索性,周末宿在老房,夜里,大大地睁着眼,聆听隔壁的声音。很晚了,才听见楼梯上脚步声,渐行渐近地来了,他在黑暗中张着大大的嘴巴,无声地笑。挨到次日早晨,他假装无事人一样,伸着懒腰上露台,连见到她后的第一声招呼该怎么打都设计了千万遍。

终还是枉费了心机。那个在清晨里打开通往露台门的人不是她,而是一位俊朗男孩,四目相遇,都愣了,他尴尬地指指自己的房子,说:隔壁邻居。

他们相互握了手,在露台上做着晨操。晨曦那么好,他的心,却一片乌蒙蒙的,连一丝光线都看不到。等她探头到露台招呼男孩吃早餐时,一眼看见了他,目光落到他脸上,像烫了一样跳起来,很快,就镇定了,说:是你啊,是不是回来请我们去吃喜糖的?

一下子,他就怔在了那里,在她从容淡定的目光里,他分明看到了小心翼翼的躲闪。他笑了笑:到时候肯定会的。

除了苍凉和遗憾,他没怪她,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他也终于明白,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大多变成打扰,一点儿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第26篇、爱情故事千金散尽,49岁空姐环球寻真爱

真爱是没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这句话用在妮可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今年49岁的妮可是英国人,她做着空姐工作,可是过着并不开心:在49岁前,她相亲了22次,也没有把自己嫁出去。眼看着昔日的同事都当奶奶了,妮可辞掉工作,变卖所有的家产,开着一辆露营车在环游英国的同时,寻找真爱。没有人相信妮可能在旅途中邂逅真爱,可仅仅三个月后,她就捕获了詹姆斯一个资产千万的大庄园主的心。

盼爱女人,接连受伤

上世纪80年代,英国利物浦的妮可从大学毕业,成为了让人羡慕不已的空姐。和大部分空姐一样,妮可也希望在飞机上成就一段浪漫的恋情,为此,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从旅客的言谈举止中判断对方的身价。有心仪的男子,她就在倒饮料时和对方攀谈,顺便拿到对方的联系方式。

1992年2月份的一天,妮可负责的是从英国开往美国洛杉矶的航班,飞机起飞后,她像往常一样端着饮料在机舱里来回服务。突然,妮可的目光突然落在了第三排的一个乘客身上。对方是一个20多岁的男子,一身名牌休闲服,手腕上戴着限量版劳力士手表。妮可不动声色地走到对方面前,用甜甜的声音询问是喝点可口可乐还是柠檬汽水。男子抬头打量起妮可,说随便什么都行。先生,你到洛杉矶是旅游还是工作呢?如果是旅游的话,我能当你的导游,那座城市我已经去了不下 30次。其实,妮可是故意这样问的,因为根据她的经验,男子的穿着很有可能去旅游度假,而不是去工作。

果然,妮可的主动示好起到了作用,男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到洛杉矶旅游,如果有你这样的美女空姐作陪,那真是我的运气。随后,男子主动留下了手机号码,妮可嫣然一笑,表示下机安顿好后就联系他。到洛杉矶的当晚,妮可精心打扮一番,联系了年轻男子,并约定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在妙曼的旋律和咖啡的芳香中,妮可知道了对方叫科比,父亲是英国一家跨国公司的董事长,而他这次到美国,一方面是度假,一方面是考察美国市场。科比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白马王子,之后两天,妮可都陪伴着科比,帮他打理日常事务,直到接到新航班的任务,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离开时,妮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飞扑到了科比的怀里。

可是让妮可痛苦的是,之后几天科比都没有主动联系她,她拨打科比的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一个星期后,妮可主动申请到开往洛杉矶的航班上服务,下飞机后,她直接来到当初和科比见面的咖啡馆,没想到在原来的座位上看到了科比。科比动情地说,几天的相处,他已经爱上了妮可,可是他不能确定妮可到底爱不爱自己,于是这几天他故意关了手机,每天都等在咖啡馆里,如果假期结束前妮可都没有出现,他就放弃。

妮可潸然泪下,一个刚见面几天的男人竟然为自己苦苦等待,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科比也给妮可吃了定心丸:亲爱的,等我回到英国,就向父亲提起我们的婚事,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辞去航空公司的工作,我父亲公司的职位随便你挑。

两人回到英国后,科比的电话又处于关机的状态,妮可留了无数条短信,都石沉大海。就在妮可痛苦无奈时,她收到了科比的短信:对不起,我伤害了你,我根本不是什么大亨的儿子。妮可傻眼了,自己真心地付出,竟然被欺骗!静下心来,妮可发现这一切只能怪自己,科比的几句甜言蜜语就将自己的防线击溃。从此,妮可关闭了情感的阀门。

卖掉一切,环游英国

难道真的嫁不出去了吗?妮可郁闷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朋友们陆续上门,劝她想开点。戴约翰提出,希望可以陪妮可到自己的家乡吉斯列岛上游玩。妮可动心了,过去这么多年她一直忙于工作,根本没有想过度假。

到海边后,轻柔的海风让妮可陶醉,她光着脚丫在细腻的沙滩上奔跑:这么多年她活得太累了,为了一段不值得的感情回忆忘了去看美丽的风景,忘了问内心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几天后,妮可决定辞掉航空公司的工作,开车环游世界,顺便寻找真爱。

回到利物浦,妮可向父母说出了自己想法。亲爱的,你放心去玩吧,说不定MR。Right正在某个地方等着你呢!有了父母的支持,妮可卖掉所有家当,只留下一双高跟鞋、一件小黑裙,还有她两岁的拉布拉多狗,然后买了一辆露营车。

2015年5月初,妮可出发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每到一处都会提前告诉他们下一天的行程。可是妮可不知道的是,父母第一时间把她的路线公布在了网络上他们要现场直播女儿的环游呢!一家电视台也开辟了专门的栏目,对妮可的寻爱进行跟踪报道。就这样,妮可每到一处,总会碰到很多人询问她的情况,一些男子甚至等在路边,手里拿着一张小广告牌:妮可,你嫁给我一定没有错。

5月4日,妮可的车经过一个小镇,轮胎被扎破,她找到了小镇上唯一的一家汽车修理店。为妮可修理车的是一个叫詹姆斯的男子,十几分钟后,詹姆斯换好了轮胎:妮可,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的报道,你现在可是英国的名人。这样的奉承妮可听得太多了,她认真打量起46岁的詹姆斯来,这个男人脸庞白净、举止得体,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只可惜是个修理工。虽然妮可并没有给另一半定具体的标准,可至少应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呀。

妮可礼貌地向詹姆斯道谢,小心翼翼地回避那双火辣辣的眼睛。妮可上车后,詹姆斯追出来主动留下了电话,并表示如果汽车出了问题尽管联系他,不管多远,他都会尽快赶到。

两天后,妮可的车子抛锚了,由于在山区,她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看到车辆经过,犹豫中她拨通了詹姆斯的电话。詹姆斯通过GPS确定了妮可的位置,安慰她千万不要慌张,他会在三个小时内赶到。三个小时后,妮可等到了詹姆斯,詹姆斯把一个保温饭盒递给妮可,然后修理起了车子。早已饥肠辘辘的妮可大快朵颐,吃着吃着突然流泪了:这是怎样一个心细的男人啊,他不辞辛劳赶来修车的同时,还会想到自己没有饭吃的窘境。如果你你愿意的话,我的副驾驶位还是空着的!我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工呢!妮可紧紧地拉着詹姆斯:我想交往的是一个爱我的男人,和他的职业没有关系。

获得真爱,嫁入豪门

两天后,詹姆斯处理好了汽车修理店的事情,和妮可再次上路了。这次妮可一改之前的做法,她没有告诉父母第二天的行程,就在大家担心她是不是出现了意外时,她却在推特上上传了和詹姆斯的合照。

随着交往时间的增加,妮可发现,詹姆斯是一个心细的男人,每天晚上他会检查车子,然后上网确定第二天的线路,接着准备食物。开得劳累时,妮可就把方向盘交给詹姆斯,美美地睡上一觉。

两个月后,妮可决定停下来休整,顺便到詹姆斯的家里拜访。上门之前,妮可特意给詹姆斯的父母准备了一些精美的礼物,另外她做好了心理准备:在修理店工作的詹姆斯收入微薄,住的环境可能不好。

可是车子在乡间小路上飞驰了半个小时后,最后停在了一座庄园前。接下来的事情彻底让妮可晕头转向:先是管家把她迎进了宫殿般的客厅,接着佣人们端茶递水忙前忙后,最后詹姆斯的父母请来亲朋好友举办奢华的派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个月前,正独自舔着情伤的詹姆斯从报纸上看到了妮可环游英国寻找真爱的事迹,被深深打动了。为了结识这位勇敢的美女,詹姆斯特意收买了修理店的老板,然后根据妮可的行程在她的必经之路上做了手脚

或许我的做法伤害到你,但请你相信我对你的爱是真诚的,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留下来和我共度一生,如果因为我冒犯了你而要离开,我绝不做任何纠缠。妮可犹豫了,她表示要再考虑考虑。

三天后的一个早晨,詹姆斯带着妮可到湖里捕鱼,没想到突然风雨大作。詹姆斯一边扶着妮可躲进驾驶室,一边安慰她不用担心,他可以将船安全驶回。看着神情认真严肃的詹姆斯,妮可忽然觉得这是一个多么有责任心的男人,每每在危难困苦关头,他总是站出来为自己遮风挡雨。妮可走到了詹姆斯的身边:詹姆斯,我想和你站在一起面对风雨。詹姆斯激动得紧紧搂住了妮可的肩膀。

9月22日,英国天空电视台详细报道了妮可的寻爱之旅,接着《太阳报》的记者也进驻庄园拍摄他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开始思考、讨论英国结婚年龄越来越大的现实问题。对此,妮可说:结婚的年龄不是问题,问题是在对变老的恐惧中,绝大多数人都会向现实妥协,他们一边妥协一边愤恨命运不公。其实爱情和任何事情一样,需要去冒险去争取,等待绝不是解决办法。我无法想象另一半不是自己想要的人,那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如今,妮可惬意地生活在庄园里,并开始学习庄园的管理工作。坐在阳台的秋千上,妮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她和詹姆斯的婚礼将在今年圣诞节举行,到那时见证两人真爱的除了亲友,还有腹中慢慢长大的孩子。

第27篇、爱情故事今生你嫁的人,是前世葬你的人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

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

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

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 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

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

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

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

“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和你的爱人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

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

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第28篇、爱情故事爱的本质是陪伴

刚谈恋爱时,我们往往会像"打了鸡血"一样,拼上精力去让对方爱上自己,所以那时候表现出的"努力"常会随着两个人关系的稳定而逐渐软下来。这时候,不是Ta的爱减弱了,而是你们的默契增加了,Ta不必再强撑着装有精神给你看了——疲惫常常是一个人最安全时所表达出来的常态,再耀眼的人,也需要暗淡来休憩。如果Ta对你黯淡,说明Ta真的信任你,不要再要求Ta也像对外界时一样"强撑精力"地对你。

我们都有体验,我们自己也常常感到无力,常常在车上瞌睡,常常不想说话,不是吗?

你若只爱Ta的精彩,那你还不够爱Ta。假若你也尊重Ta的疲惫,就像尊重自己的,我想你就会获得长久的爱情,走入更精彩的人生,而非落入坟墓。

这个世界上能两个人一起共享的事情,非常少。你可以数数,看电影、压马路、双人电玩游戏、烛光晚餐、游乐园……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些事只有在刚谈恋爱时才常常做,慢慢的,你们就不需要这些事来连接你们了,因为它们浪费时间还费钱。即使你们在一起做这些事,内心体验也常常不同。一起看电影,其实是各看各的,彼此都有自己的理解;压马路,也是各看各的风景,即使打闹嬉戏,也就15分钟,就会累了,然后继续走路,看自己的风景;一起吃饭,味道也是自己才知道,你觉得好吃,他可能觉得不好吃……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能做最多的事,就是陪伴。我干我的,你干你的,我们只是在一个空间里而已,你知道有另一个人坐在那儿,你就感到很踏实。你看那些已经进入稳定爱情的两个人,他们很相爱。但他们下班回家一起吃一顿饭后,还是一人一台电脑,他打游戏,她逛淘宝——有2-3小时的晚间黄金时间,他们都是独享的——这就是所谓的"个人空间",虽然那2-3个小时,他们都在自己的世界里,但不同的是,身边伴着另一个人——这就是爱情,最常态的爱情。

最后,我们再来修正一下爱情的定义:因为爱,你可以忍耐它许多无情的地方,这才叫爱情。

第29篇、爱情故事永远的木马

如果不是初一时的那次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的第一名,我想我也许真的会嫁给他的。

我比别人早两年入学,班里的同学都比我大。看着女同学长长的腿,男生嘴唇上茸茸的胡须,我感觉到了孤单。成长仿佛永远不肯来临,班里很少有人和我玩。我与他们之间,仿佛有代沟。

偶然的一天,我看到老师办公室里的花名册,竟然有人和我是同一年生的,只比我大一个月。他叫杜耀耀。我开始留意起他,他坐在我前排的前排,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和我同龄的人,他挺像样儿的,高高的,喜欢穿运动服。他长着一头很细的头发,是男生少有的那种细发。头发又常常剪得极短,脖子后面剃出一个小小的尖儿,像小狗。

有一天,我被外语老师叫到办公室帮忙改卷子,回来时路过足球场。那时正好是课间,一群男生在踢球。忽然,一个球疾速飞过来,我吓坏了,抱住头,没处躲,这时,一个人冲了过来,扑住了球,是杜耀耀。

他回过身说了一句:“笨啊!”然后就跑远了,我看到他在绿色的球场上,把球踢得老高。

我慢慢走回教室,上课铃响了,男生们也纷纷回来。杜耀耀进教室时,我正巧抬起头看到他,他也正好看着我,那几秒钟之后,我们都知道有一些事情发生了,在我们年少的、稚气的心里。

后来每天课间,我都盼着外语老师让我帮忙改卷子。有好几次没有卷子可改,我也跑到教师楼。回来的路上都看到杜耀耀在球场,但是球再没有踢到我这边来。

奇怪的是,我和杜耀耀一直都没有说话,开学已经三个月了。

期中考试,班里有人在传说外校已经先考完了语文,要是搞到他们的题就美死了。那天,杜耀耀在大家的怂恿下逃了下午的课,第二天,他便成了班里的红人,因为据说他拿回了一张语文考卷。

大家都围着他,他矜持地不肯说,却用眼睛瞟着人群外面的我。我想如果我问他他一定会告诉我的,但是,有一种奇异的自尊心,使我不能开口。

放学后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是秋天了,沿路的每一株小树下团团围着一小堆绿色的落叶,好像它们自己的倒影。忽然有人叫我,是杜耀耀,他不叫我的名字,只说:“哎!”我回过头去,他便像背书一样把题目说给我听。他站的地势高,我站得低,我须仰头才能看清他的脸。明知他这样做不对,但是那一刻我还是觉得他像一个英雄。

我考了当时期中考试的第一名。

这不怎么光彩的第一名,给了我很大的压力。我本是一个智力平常的女孩子,最大的理想就是考卫校,或者其他的中专。但是,我却考了第一名。那天发下成绩,我呆呆的,心里却排山倒海,无法平静。我不想让大家以为我的第一名只有靠投机才能得来,我更不想让杜耀耀觉得我是一个很差劲的人。于是我对自己说:努力吧。

冬天期末考试,我考了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二。好好学习其实是一件需要很大决心和力气的事,我要守住那个位置。

这样,三年过去了,我考上了重点高中,而杜耀耀的成绩差强人意,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一个球队去踢球了。

在重点高中,我收到过他寄来的卡片,卡片里没有我期待的句子,只是祝我学业有成。后来,我考上了一所医大,毕业后可直升本校研究生院。我的人生至此已经成形,我感谢初中那一场期中考试和杜耀耀这个人。

大一的寒假,初中同学聚会。我去了。聚会上,见到了杜耀耀,我们竟然能够很自在地说话了。他告诉我,他早就不踢球了,现在没有工作,就盘了个小店子,卖影碟和杂志。他的语气里总有微微的叹息,说自己没什么出息,但是我实在没有觉得他与从前有什么不同,他仍然是我眼中的英雄。我给了他大学的地址,让他找我玩。

那次分开后,我忽然非常非常想念他,后来,我撒谎说我病了,让他来看我,他竟真的来了。看到我健康地出现在他面前,他只是微微地笑了,说,我就知道你是装的。我带他去吃加州牛肉面,他只喝啤酒,抽烟,看着我。我们又到城外的海边玩,在路上,有几次都可以顺理成章地牵着手了,但他躲开了。那晚,我们坐在学校外面一个幼儿园里,绿杨树下有一个木马,我坐上去,他推我晃来晃去,我忽然问他说:“我想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他却把脸沉下来,说:“绝对不可能。”

“你会后悔的。”我大声说,心里有了轻轻的委屈。

“我早就后悔了!”他的声音也大起来,“你知不知道,一个男的,要是想让一个女的做他女朋友,就不要让她学习太好!”

那一刻,我怔住了,我终于知道,是我不经意的成功,使杜耀耀远离了我。

他慢慢松开了推着木马的手,掉头走了,我没有追上去。也许就在当夜,他坐上了火车决定不再见我,后来,他再没有和我联系。

现在,我已经远离了家乡的城市,有时我会想起他,是他背给我的那一张语文试题,成就了我现在的幸福。而他的离开,也让我明白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爱一个人,就要站在与他平等的位置,否则是不会快乐的。

爱永远是一个平衡的木马,稍有偏斜,就会失去原来的稳定,不是一方被骄傲摧毁,便是另一方被自卑压倒。这都不是相爱的人想看到的结果。

第30篇、爱情故事梅雨时期的爱情

很多年前,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家乡县城的郊区。那时我大学毕业不久,做着不喜欢的工作,想去考研,家里不许,便偷偷辞了职,回到家乡,借住在从前的男友家。他家里做着简单的手工活,从山上买回栎树,用机器加工成锄头和铁锹把子,再卖给农具店。那时县城里已不许上山收树,他父母因此搬到远远的乡下去,在那里赁了一户人家的房子做活,自己家的楼房反而空在那里。他听说我想有个安静地方复习,便很大方地提出来,可以把屋子借给我住。

那时我们还没有在一起。我们是高中同学,原本相互喜欢,只是从未认真说明过。到读大学,之间隔得遥远,又兼羞涩,头两年还断断续续写几封信,后来便断了音信。到这时,已有五年未见了。我回县城,他来接我,彼此都很不好意思。他骑摩托车带我去屋子那里,路比我想象中要远得多,大约有半小时,才终于到了村里。推开红漆剥落的院门,里面荒草几欲及膝,厨房边几棵芍药,已过了花期,焦枯的花结在枝头,用手轻轻一捻就成粉末。楼房很大,也颇新,自建成后就几乎没有人住。指给我看了厨房、我住的房间和怎么用水泵给太阳能打水之后,他嘱咐我夜里要锁好门,不要让坏人摸进来,然后便骑着摩托车,匆匆回乡下去了。

我在这里住着,白天骑车去高中图书馆看书,傍晚回来。因为害怕,每天天还未黑就把门紧紧反锁上,躲进楼上房间里,常常一整天也说不到一句话。我们早晚发一点短信,两个人都很小心。这地方名字叫塘下,村里确有一个圆水塘,水边多枫杨。门前一大片荒地,种一棵柿子树,一棵大月季。屋后也是一片空地,有水井,靠近水井的围墙上放着一盆仙人掌。围墙外便是水田了。

过了几天,他抽空来看我,翻窗进了旁边没拆掉的他家从前的旧平房,找抽屉里的旧照片给我看。照片很少,只有一张初中时的,很黑很瘦,看起来非常沉默。还有高中时的旧资料,也都放在那里。他那时是数学科代表,成绩极好,而我数学极差,往往不能及格。到今天终于可以好奇地翻一翻这人的数学资料,却发现很多题目没有做,或是旁边直接写了一个答案,全然不像我那时的那本,密密麻麻写满过程。我不免有些失望,他笑笑说,那很简单啊,不用写过程。看完后重新从窗户里翻出来,站在旧屋的门口,他说:“以前高中毕业的时候,你开玩笑跟我讲,也许以后哪天跑到你家去找你玩,后来那个暑假我经常站在这个门口等,希望哪天能忽然见到你,最后你也没有来。”心里一惊,想起从前半真半假说出的话,因为不得自由与害怕,终究没有去成。我说:“对不起啊,以前有点怕你,也不能随便去同学家玩,所以没有来。”

我们一起骑车去县城,送他去车站,路上他买了一只很大的西瓜,寄在老板那里,让我回去的时候拿。我很高兴然而又很愧疚,那时候我们都很穷,西瓜还刚刚上市,要一块几毛钱一斤,一只西瓜二十多块钱,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实在是太贵了。我费了很大力气,才终于把那只西瓜塞进书包里。非常重,我骑着车,一路担心书包带子会断,终于到屋子里,西瓜和书包都还好好的。切一小半,送到隔壁他小婶家给小孩子们吃。天慢慢黑下来,夜里下起大雨,我坐在房间里,慢慢吃另外半边西瓜。西瓜太大了,怎么也吃不完,最后只好很可惜地扔掉了。

有一天傍晚,实在很寂寞,便学他的样子,把窗户打开了,翻窗户进了旧屋。拉开抽屉想看看以前那张照片,却没有找到。像一个作案未遂的小偷,我只好又从窗户里爬出来,跳到水泥场基上,却忽然看见围墙上的仙人掌开花了,太阳快要落下去,鹅黄的花浸在余晖里,柔和如绢纸。我立在屋檐下仰头看,很盼着有人能知道它这时的美,给他发短信,已经写完,终于还是犹豫着删掉了。

那时他耽误了找工作的机会,他爸爸便叫他回来,等着各种公务员的考试和成绩,每天帮爸爸一起切割木材。他们在乡下住的地方叫澄桥,靠近通往镇中心的柏油路,是我从前上学的必经之路。读初三时,每次来回学校和家之间,都要从这条路上走过。许多年以后,新的国道已经修成,车子几乎已不再从这小柏油路上经过,两边乌桕变得高大,绿草萋萋丛生,只偶尔有骑摩托的乡人经过。

起初我只知道他住那一带,却不知道是哪里,凭着初中的记忆,问他是在澄桥那条分岔路边么?他说离路不远。有一天忽然很想见他,不能等待,就说要去。他却不肯,大概是无业在家的自卑,以及怕父母疑心吧。他要帮爸爸切割木材,脱不开身,身上甚至连进城的两块五毛钱车费都没有。我只说要去,他却不肯告诉我屋子具体的位置,正说话间,他的手机就停机了。我仍不管,径自坐了公交车,到了乡下的岔路边下车。天零零落小雨,我撑着伞,犹豫了很久,终于不敢胡乱踏上田畈里的岔路。后来翻遍手机,找到从前他用他爸爸手机给我发的一条短信,写了一条短信过去,说我是他的同学,要来找他,却不知道你们家在哪里,您若看到短信,请让他来岔路口接我,麻烦您了。

等了很久,没有回音,我拿了一本朱东润的《古代文学作品选》在手上看,眼前田畈一片深青,身上也渐渐觉得起了寒气。终于忍不住流了一点眼泪,准备回城。转过身却发现他原来就默不作声站在我后面,撑一把黑色大伞,穿着脏得发灰的蓝色塑料拖鞋,也不知道站了多久。我一时说不清为什么,觉得委屈极了,大哭起来。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着,等我慢慢不哭了,才领着我往他家去。大概是觉得我太任性而生气了吧。

他带我去他们住的地方,是三间平房的瓦屋,屋后一片竹林。那屋檐上也有一片仙人掌,乡下常有这样养仙人掌的,扔在屋檐上无人管,却长得很肥大,匍匐成一片,倒垂下屋檐来。上午下雨,仙人掌的花沾了雨水,湿楚楚的。门口堆着许多做锄头把子的木料,用胶布盖着,也还是淋得透湿。梅雨刚刚开始,他妈妈和我说,担心雨再这样落下去,要把木料落坏了。她养了一盆一米多高的白兰花,叶子青绿,象牙黄的白兰花正开,半打开的骨朵更香。我总想摘一两朵,却舍不得。吃中饭的时候,就端着饭碗站在屋檐下看雨水成串滴下,打在花瓣上。邻居家几只啄食的鸡拖着潮湿的尾羽,从身边转过去了。雨零零落落落了三天,我也在那里住了三天。

后来我们在一起,再后来又分开。这其间许多的分离、争吵与愤怨,隔了这么多年之后,终于都淡下去,记得格外分明的,只是爱情才开始时,那些温柔的、小心的试探。记得有一回早晨一起去乡里的菜场,我告诉他小时候我就在这里,陪妈妈一起卖鱼。记得樱桃熟时,一天清早我们去屋子上面的坡子上打水,一口很大的井,属村人共有,水井边一棵樱桃树。他站在树下说这树是他小奶奶家的,一边摘樱桃给我吃,说好的果子都给雀子偷走了。

蛛丝上的露水还未晒干,他说,还一棵是杏树,看见结的果子了么?

看见了,还是青的。

他单手拎着水下坡,我捏一颗杏子,很高兴地跟在后面走下来。

就像狐狸的驯养,此后我喜欢整个夏天的雨水,还有雨过天阴的天。

第31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索取”

9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粘老婆的男人。办公室是大间隔断,相邻格子间打电话都听得一清二楚。

“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

“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的哦。”

“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

刻意压低的声音竟然糯糯软软的。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

这是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但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去医院拿点药,竟意外遇见他们夫妻。他老婆不是我想像中精明干练的样子;相反的,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样子,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捱过了两年。不过她身体眼见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头叹息,我的心,一沉。

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那天,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圆。“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帮我参谋参谋,送什么礼物好呢?”

“玫瑰?生日蛋糕?唔,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自言自语。

我终于忍不住了,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

“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的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

“我说,我不让你走,你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要被对方需要着。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想着给我熨衬衣,我要喝你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他的声音哽咽起来。

而我,直到那一刻,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爱。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也要给对方爱你的机会。

第32篇、爱情故事不能让他太放心

某男,爱玩成性隔三差五就招呼一帮朋友溜出去了。有时去香港澳门,有时是西藏云南,有时干脆跑到肯尼亚去看野生动物,把公司、家和孩子全部甩给老婆打理,短则数日,长则数月。

他老婆一个人在家忙得焦头烂额,自然是满腹怨言,为此也吵了不是一次两次,怎奈人的本性难改,而且人家赚了那么多钱,有理由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出去花,你说多了,他还指责你干涉他自由。

后来有一次,此男又犯了瘾,说要去丽江住几个月。老婆极力挽留未果,终于被激怒了。好,你去丽江,我就去韩国,走谁不会啊!凭什么你一拍屁股玩去了,我就得留家里给你守摊子?说罢订了和男人同一天出发的机票,收拾行李准备去韩国。走的前一天,她把上幼儿园的孩子托付给孩子的姑姑。至于公司,爱咋咋地吧。

完了两人就都玩去了。女的心里堵着气,到了韩国也没什么心思玩,就这街那街地转着圈购物。她在这边购物不要紧,男人那边可都有提示,他看着老婆上午消费六千,下午刷掉一万,又想着家里公司没人管,孩子还在自个儿姐姐家,心里就不淡定了。本来每次出来,家里都有个垫底的,大事小情料理得妥妥当当,钱照样赚,孩子照样看,所以玩得也踏实痛快,现在老婆这一撂挑子,可全乱了,别的不说,公司里老板老板娘都不在,那帮毛头小子青头丫头们指不定折腾出啥幺蛾子呢。

心里一乱,这丽江也就不好待了,本想修身养性呢,心里毛毛草草的,咋养?于是才待了一周,男人就乖乖买张机票回家了。回来以后直奔公司,突击之下发现,情况比想象的糟糕好几倍。一周时间,公司没有一点进账,好几笔业务走时啥样还啥样,连着接了三个电话,都是客户投诉。公司不大不小,是他辛苦开创的,运转正常以后,基本交给老婆打理,开始还不放心,后来发现在老婆的带领下,公司蒸蒸日上,这才放下心来,开开心心出去玩。七八年来,像现在这样一个星期一个子儿不赚的情况还真没有过。

等老婆大包小包从韩国回来,男人正给公司大整顿。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在还真不行。老婆说,那当然,我为公司做了多少事啊。男人说,所以有你打理,我才放心,才踏踏实实出去玩啊。

老婆一下恍然大悟,合着我整天脚打后脑勺地忙活,就换你放心出去玩啊,早知这样,我何必累死累活地解决了你的后顾之忧,然后再哭闹讲理吵架不让你走呢?我直接撂挑子,让你心里不踏实,你不就老老实实留家里干活了?

道理还真挺简单的。一句话:不能让你太放心了。

其实人生大部分时间是用来处理麻烦的,所谓哪里不平哪里有你,生活中那些平平整整顺顺当当的地方,通常都是被忽视的,只有疙瘩坑洼,才能吸引人的注意力,让人不得不投入精力去处理。

夫妻俩过日子也是同理,如果你让他对你一百个放心,结果很可能导致他对你不闻不问,不在乎你的感受,不考虑你的意见。那还不如不时出点小漏洞,捅点小娄子,让他觉得家里没他不行,时时牵挂着。男人自古就怕后院起火,咱就算不放火烧院,也一定要让他知道后院有隐患,这样他才能把你放在心上。

第33篇、爱情故事爱的偏方

男孩和女孩是我的邻居。他们大学刚毕业,工作刚起步,他们暂时居住在我对门。每天,他们一起说笑着出门上班,一起说笑着下班回来。我很羡慕他们。

然而,不幸突然降临到女孩身上,女孩突然病倒,浑身无力。男孩背女孩去看医生,一连看了三个医生,才有了结果。医生的结论是一时半会儿治不好,少则半月,多则三五个月,不能急。

这个消息,让男孩和女孩都吃了一惊,但他们都只好认命。好在,女孩不用住院,只是每天她都得躺在床上,哪儿也去不了。

女孩喜欢看杂志,男孩得知我有不少杂志,便上门来借去给女孩看,他同时请我有空的时候去屋里坐坐,跟女孩聊聊天,他担心女孩一个人无聊,他说他要上班挣钱,没太多时间陪女孩。我答应了男孩的请求。男孩给了我一把防盗门的钥匙。

尽管男孩给了我防盗门的钥匙,但是我并没有去陪女孩聊天,我想女孩有那些杂志,她不会无聊,而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去打搅她,很不合适。男孩后来也知道我没去陪女孩聊天,但他没有生气,看到我,依然热情地打着招呼,并每隔两天就上门还杂志借杂志,他告诉我女孩因为有那些杂志,过得很开心。

那天下午,我从外面回来,看到男孩在小区的草地里拔拉着。我上前去看,发现男孩在捉蚂蚁,他身边放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里面装着几只活蹦乱跳的蚂蚁。我问男孩捉蚂蚁干什么,男孩说他得到有一个偏方,需要蚂蚁,而且要五百只。我说,她不是在吃着药吗?换药了?男孩说没换药,只是一直没什么效果。有一个偏方,说只要有五百只蚂蚁作药引子,就能治好她的病。听男孩这么说,我便蹲下去,帮着男孩捉蚂蚁。

男孩却不要我帮他捉蚂蚁,他说,大哥,谢谢你!还是让我自己来捉吧!我说我帮你捉,这样就能早点凑足五百只。男孩说不用一下子捉那么多,每天,我只捉十几只……我奇怪了,为什么不多捉点呢?只捉十几只,那五百只蚂蚁,得捉多久啊?!男孩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告诉她,好吗?我点点头。

男孩说,其实,那个偏方是假的,是我自己写了找人抄的,我骗她说是老家的名医开的偏方,说偏方一定管用,她信以为真……你为什么要骗她?我很吃惊,也很生气。男孩说她的病一时半会儿好不了,她认为吃着的药不管用,我让她暂时吃着,我虚构一张偏方,还要五百只蚂蚁,慢慢捉蚂蚁,让她天天都活在希望中。我想也许当我还没有凑足五百只蚂蚁的时候,她的病说不定就好了呢!其实,她现在吃的药有效果,只是特别缓慢,我知道,她心里特别难受。每天给她一些带着希望的蚂蚁,她就会快乐起来。我笑了,我没有帮男孩捉蚂蚁。这样的蚂蚁,只能由男孩自己来捉。

后来的一天,我想我应该去看看女孩。打开门,走进屋子,女孩坐在床边,她的手上拿着一个透明的大玻璃瓶子,她正取出一只蚂蚁放跑。

女孩迎着我不解的目光说,你说有偏方需要五百只蚂蚁作药引子的吗?我爷爷就是医生,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我想,那张偏方肯定是假的。其实,我现在吃的药就有效果,只是特别慢而已。他肯定认为我无法承受,就找来这样一张偏方来骗我,好让我看到希望。他每天只捉十几只蚂蚁回来,让我一步步壮大希望,是想给我一点快乐。

我一直听着女孩的诉说。我没想到女孩清楚男孩所做的一切。我问女孩,既然你知道这一切,那你为什么要放走蚂蚁呢?女孩说我担心我的病还要两三个月才能治好,如果他在一个月之内就捉足了五百只蚂蚁,那他的谎言不就不攻自破了吗?如果那样,那他岂不感到难堪,他怎么继续骗我呢?他不能骗我,他就会认为我不快乐,他也会不快乐的。你说,病是我一个人的病,要是再让他跟着我一起难受,那不是两个人的病了吗?每天我悄悄地放跑一些蚂蚁,告诉他是不小心跑掉的,这样,五百只蚂蚁就要凑很久才能凑足。也许,他还没有凑足五百只蚂蚁,我的病就好了呢!女孩微笑着说,我静静地听。

以后的日子里,我看到男孩蹲在小区的草地里捉蚂蚁,不由感慨万端。

没想到,半个多月后,女孩敲开了我家的门,她是来还我杂志的,她告诉我说她的病差不多快好了,她能下床走路了。女孩很兴奋,她还告诉我蚂蚁还没有凑足五百只,男孩也不用再捉蚂蚁了。那天,我陪女孩聊了很久。我打心底祝福女孩。并且,我更加羡慕他们。

女孩走后,我还想着那张虚构的偏方。我想尽管那是一张虚构的偏方,但是对于女孩身体的康复,无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那是一张爱的偏方——偏方里,有男孩对女孩的爱,也有女孩对男孩的爱。

我想世上肯定不止这一张爱的偏方。尽管这样的偏方不能治疗我们的疾病,但是它对于我们却举足轻重,极其重要,因为它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与温暖。

第34篇、爱情故事机缘巧合的爱情

小李是个打工仔。这天,他正在大街上溜达,正好碰到一位姑娘被抢手机。

小李上学那会儿经常代表学校参加长跑比赛。他没有犹豫,撒开双腿,箭一般冲了过去。也就眨眼的工夫,就把那个抢手机的贼摁倒在地,然后马上拨打了110报警。

姑娘的手机失而复得,对小李自然是感激不尽。姑娘叫芳芳,本地人,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临分别,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芳芳请小李到饭店吃过一顿饭,小李也约芳芳看过两次电影。一来二去,相互有了好感,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谈起了恋爱。

芳芳妈知道后,一百个不乐意。她嫌弃小李是个打工仔,连个落脚地也没有。她就这么一个闺女,怎么舍得让宝贝女儿嫁到外地去,而且还是农村。

而芳芳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坚决要嫁给小李。经不住芳芳的软磨硬泡,芳芳妈慢慢松了口。毕竟小李人不错,这孩子一看就是个本分人,心眼实诚,将来对女儿也一定不会差。

转眼临近农历新年,小李依依不舍地和芳芳分别,回家过年。小李前脚刚到家,就接到芳芳的电话。芳芳说,她和母亲要到小李家看看,已经在火车上了。

虽是寒冬腊月,小李却唰的冒出一身冷汗。小李当然巴不得见到芳芳,才分开两天,就好像过了两年。可问题是,芳芳还带来了她的母亲。小李想,芳芳妈这次来,绝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一定是“实地考察”来的。而小李家的实际情况是:三间破瓦房,唯一值钱的物件就是那台电视机,老父亲还长年卧病在床,别说过不了芳芳妈这一关,就是芳芳,说不准心里也会凉半截。

这可如何是好呢?小李挠了半天头,忽然,眼前一亮,有了主意。反正芳芳和她妈在这里待的时间也不会长,何不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租个爹,先把这事糊弄过去,至于以后怎么办,再慢慢想办法。

小李的脑子里第一个就想到了镇上的崔大志,大伙儿都习惯地叫他老崔头。老崔头估摸也就六十来岁的年纪,他不是本地人,二十多年前家乡遭灾,逃难到这里。这么多年,他没有娶妻生子,一直过着独居生活。老崔头有一手种瓜的本领,自打他来到这里,先是帮别人种瓜,后来就自己承包土地单干。手里有了积蓄后,就在镇上买了一套独门独院。早几年,小李在老崔头的瓜园帮过忙,两人关系还算不错。就老崔头家的条件,保证能让芳芳妈看上眼。

小李一阵激动。他没敢把女朋友要来的事告诉父母,悄悄出了门。

在镇上,他买了礼物,直奔老崔头的家。当他把这一想法告诉老崔头时,老崔头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借借我的地方还可以,但装爹我可不是那块料,我一生没儿没女,哪有装爹的本事,别整露馅了,坏了你的好事,你还是另找他人吧。”

小李给老崔头跪了下来:“崔老爹,你就是我的亲爹,只要你帮我渡过这个难关,日后,我就是你的亲儿子,为你养老送终。”

看小李是动了真感情,老崔头最终答应了小李的请求。

这时,芳芳打来电话说已经下了火车,让小李马上到车站去接。小李千叮咛万嘱咐把老崔头安顿好,叫了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

很快小李就把芳芳母女接到了老崔头家门口。小李拎着行李,进门就大声喊了起来:“爹,快出来,家里来贵客了。”

不料老崔头闻声从玻璃窗往外一瞅,登时脸都绿了。他愣怔了几秒钟,做出了一个令小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举动。老崔头把屋门反锁,任凭小李怎样叫喊,就是一声不吭,也不开门。

芳芳妈哪受过这种窝囊气,这不是拿自己的热脸蹭人家的冷屁股嘛!好像是自己的闺女嫁不出,来求人家似的。她心中的怒火“腾”地一下就蹿起老高,冲着屋内喊道:“真是岂有此理!看你儿子挺通情达理的,怎么会摊上你这么一个不知好歹的爹。你以为我们亲自跑过来,就是来求你的。我告诉你,这门亲事,我这当妈的压根就没看上,还不是顾及两个孩子的感受,才勉强应承下来。今天我们也算没白来,正好让我的闺女认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

芳芳妈说完,拉着芳芳就往外走,小李拦也拦不住。小李把一腔的怨气全都撒在了老崔头身上,双拳把房门砸得震山响:“老崔头,你这不是在害我吗!就我们家的条件,找个姑娘容易吗!这下全被你给搅黄了。你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明说,为什么到了关键时刻来坑我?”小李越说越气愤。

再说那老崔头,估摸着芳芳母女已经走远,才战战兢兢地打开房门。小李一把抓住老崔头的衣服:“说,你这到底唱的是哪一出?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老崔头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就给你实话实说吧,你可千万不能对任何人说,不然我就没命了。”

小李一怔,却见老崔头已是老泪纵横:“其实我不是个好人。我的真名叫崔文祥,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那年,我和工友因一点小事发生了摩擦,起初只是吵嘴,后来越吵越凶,我一时性起,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拍在了工友的头上,工友一头栽倒在地,鲜血直流。我怕出人命,撒腿就跑。情急之下,我跑到火车站,随便上了一列火车,就来到了这里。为了不被人发现,我还特意去美容院把单眼皮拉成了双眼皮。这么多年,我做梦都在想念家里的妻女,也很想回去看看她们。但一想到我回去就等于自投罗网,所以一直没敢回家,连信也不敢写。”

老崔头顿了顿,继续说:“你知道吗,刚才进来的那个女人就是我的老婆,虽然二十多年不见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离开家那年,女儿才一岁多,现在是啥模样,我当然不会知道了。凭直觉,芳芳就是我的亲生女儿。”

小李都听傻了,他不敢相信老崔头说的是真的。但听老崔头的口气,又不像是在说谎。他记得有一次,他和老崔头正在瓜地干活,来了几个警察买西瓜。老崔头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赶紧躲进了瓜棚里。当时,小李心里还犯嘀咕,卖西瓜又不犯法,警察有什么可怕的。原来老崔头心里真的有鬼。

小李说:“既然你这么想念她们,刚才为什么不勇敢地走出来与她们相见。与其像只老鼠一样,整日躲躲藏藏,备受煎熬,倒不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芳芳和她妈妈这会儿应该还没有坐上火车,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到车站去找她们吧。”

老崔头被小李说得动了心,把心一横,说:“你说得对,今生只要能和她们母女再见上一面,就是真的死了,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当他们风风火火赶到火车站时,老远就看到芳芳和她母亲正要通过检票口。老崔头像疯了般冲了过去,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一把抓住芳芳妈的手,激动地说道:“老婆,你还认得我吗?”

芳芳妈被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她揉了揉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崔头好半天,才哆哆嗦嗦从嘴里蹦出一句话:“你……你……你是老崔吗?”老崔头眼泪吧嗒吧嗒落了下来:“我是,我是,我们夫妻终于见面了。”芳芳妈扭过头去,拉着芳芳的衣襟:“女儿呀,二十多年了,你天天嚷着要爸爸,这就是你的亲爸爸!”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芳芳也仿佛在做梦。小李简单地把事情的原委向芳芳说了,芳芳抑制不住激动,一家人又是抱头痛哭。过了一会儿,老崔头先止住了哭声,对芳芳妈说:“今生能再和你们相见,我非常知足了。自古杀人偿命,现在我就和你们一起回去,到派出所自首去。”

芳芳妈听老崔头这么一说,转忧为喜:“自什么首,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你都没看明白是咋回事,就逃走了。你这一走,叫我找得好苦呀!”

原来,挨了一砖头的工友貌似伤得不轻,其实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很快就苏醒过来,也没留下啥后遗症。念及都是多年的老同事,况且本身也有责任,加上事后芳芳妈积极主动给予了补偿,工友也就没再追究下去。倒是老崔头去向不明,搅乱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芳芳妈发动亲戚朋友找遍了附近的大城小县,始终没有老崔头的任何音信。有人劝芳芳妈死了这条心,以老崔头的性格,心眼比针孔还小,他以为杀了人,肯定早就自杀了。要不,一个大活人怎么会没有一点踪影。也有人劝芳芳妈趁着年轻早点改嫁,但芳芳妈说啥也不肯,她不相信丈夫会自杀,就是自杀,也要找到尸首。

二十多年了,真像做梦一样,一家人终于团圆了。

这会儿,芳芳妈瞅了瞅小李,问老崔头:“你是不是又成家了,小李就是你儿子,莫非你也改了姓?”老崔头脸一红,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小李脸上有点挂不住,忙向芳芳母女赔礼道歉:“伯母,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骗你们的,我离不开芳芳,怕失去她,才想到了这一招。”

芳芳一家人意外地在他乡团聚,自然是欢喜得不得了,哪还把小李欺骗的事放在心上。芳芳妈高兴得合不拢嘴:“要不是你这样做,我们一家人恐怕今生永远也不会见面呢。只要你以后踏踏实实做事,真心对待芳芳,我也不苛求那么多了。”

这世上的事咋会这么巧,只是临时租了个假爹,哪承想,到最后还真成了爹。

第35篇、爱情故事爱情路上我们都迷失了方向

我放弃他,选择了老公

当我看到老公包里那盒安全套的时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两年前类似的一幕再次浮现在眼前……那次是暴跳如雷的老公把一盒安全套摔在我面前,那是我为自己的情人准备的。后来是吵闹和争执,再后来是暴风雨过后的平静。老公说原谅我,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两年了,我以为我们的生活真的回到了祥和的从前,可是……

我和老公在一起都是采取别的避孕措施,他说用安全套不舒服。那么,是哪个女人让他肯为她忍受那份不舒服?

我和老公同岁,两人都是彼此的初恋,大专毕业的我们同一年参加工作,进了同一家单位。那一年,我们刚满二十岁,对爱情和生活充满了憧憬。

当时除了老公,还有个叫涛的男同事对我有好感,他们是性格完全相反的两类人,老公沉默寡言,涛活泼开朗。我的性格也是偏内向的,也许年轻的女孩总是喜欢成熟沉稳的男人,所以,当时我只对老公感兴趣。

24岁那年,我和老公结婚了。我们结婚后没多久,涛便离开了单位。从那时候开始,涛就从我的生活里完全消失了,我和老公开始了平静幸福的生活。

什么时候不再觉得平静的生活是幸福?记不清了。只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越来越没意思,我越来越多的时候不愿和老公说话。什么时候和老公有了争吵?也记不清了。刚结婚那两年,我们别说吵架,就是拌嘴都几乎都没有过。

可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了改变呢?我们之间不再那么和谐默契,遇到事情也不再为对方考虑,争吵渐渐以越来越频繁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家庭里……有时候我们还互相怄气,两个性格都偏内向的人怄起气来,还不如大张旗鼓地吵一架,那种死一般的沉寂让我窒息。

他回来找我,我心动了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宽容我,以前我就是再大的错他都会一笑了之,可后来就算我没错,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都会牵扯到我身上,从而数落我一顿……我更是如此,他的老实本分在我眼里渐渐变成了懦弱无能,我拿他的缺点和其他男人的优点做比较,我明知道自己这样对比是错误的,甚至是变态的,但就是忍不住。所以,在我眼里,他越来越不堪。

那时候孩子已经出生了,也许是孩子来得太早,我们都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个小生命就降临到了我们身边。孩子小的时候,我和他都是既兴奋又慌乱,家里永远都是一团糟……那时候婆婆过来帮我们照看孩子,在他妈面前,我好像尤其笨,他总是嫌弃我。

孩子稍大点后,我终于不那么累了。但我们的婚姻好像惯性一样,还是朝着不好的方向走下去。我们之间好像已经养成了凶声凶气说话的习惯,夫妻关系就像绷紧的弦,稍微用力就会断。

三年前的一天,我和两个女同事一起逛街,中午的时候,我们到一家饭店吃饭。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站在我们桌前,说:“各位女士你们好啊!”我们三个都愣了,还是我最先反应过来:“呀,涛!”

是的,那个衣着得体、风度翩翩的男士就是以前追求我却被我拒绝的涛。涛拉开椅子坐在我对面,一边跟我们说话,一边盯着我看。我的心一阵慌乱。

辞职走后的涛跟叔叔在外地做生意,他很争气,生意越做越大,在济南建了分公司。吃完饭回家的路上,那两个同事跟我开玩笑,说涛看我的时候眼睛里还是一片深情,“看来还是旧情未忘啊!”“看人家涛,这就叫成功人士啊,看我们,跟人家能比吗?”听着同事的话,我忍不住把自己的生活现状和涛进行比较——当初我选择涛该多好!

冷不丁地,我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不知道涛从哪里搞到了我的手机号码,几天后我接到他的电话。然后,就是我和涛的见面。那天我们吃完饭聊了会儿就分手了,涛的点到为止让我甚至有点遗憾。我知道自己不应该,可是那种别于沉闷婚姻的心动让我无法控制自己。

他只是圆梦,我迷失了自己

就这样,我和涛渐渐开始联系。涛虽说是个商人,却没有一点铜臭,反而像个艺术家那样温柔浪漫,对我几乎到了用心良苦的地步。

后来,我们终于迈出了最后一步……涛常说,我是他一个美丽的梦想,他这辈子做梦都想拥有我,虽然我们都有了家庭而无法一辈子相守,但能走到这一步也是他的造化。

那段日子,我就跟鬼迷心窍了一样,每时每刻都在想念涛。于是,我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利用一切可以离开家的机会,去见涛,就是见不到面,我也会给他打电话、发短信,诉说我难以抑制的思念。开始的时候,涛很高兴我能这样,“能感受到你的牵挂真好,这是我从妻子那里得不到的。”

可是后来,他开始不喜欢我频繁地给他打电话,说他生意很忙,“如果没事的话,就不要老给我打电话,我不能耽误生意啊,是不是宝贝?”再后来,他连解释和劝哄都没有了,“不是说了吗,不要老给我打电话,也不要老发短信,我哪有时间给你回啊!”

我问他为什么这样对我,他笑了,说:“你是谁啊?我们是什么关系啊?我只是为了年轻时的一个梦而已,如果你当真,那我无话可说。”我简直要心碎了。

老公从我没舍得删掉的手机短信里知道了一切,然后在我包里发现了那盒涛没用完的安全套……他暴跳如雷,我吓坏了,跪在他面前,恳求他的原谅。吵闹了一番后,老公原谅了我,答应我,如果我真能改过,他以后不再提这件事,我们好好过日子。

我切断了和涛的所有联系,开始改善和老公的关系。我以为我的诚心诚意能换来老公完全的原谅和信任,没想到他还是有了别的女人。我根本无心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只是想知道我们的婚姻是否还能继续。我问老公到底想怎么样,他很平静,说:“我会和她了断的。”

那一刻,我从老公那里感受到的不是爱,而是一种负担。好像我们的婚姻只是他人生路上的一个担子,他要肩负这个责任。我想,如果我们没有孩子,这婚姻真的就没有存在价值了吧!或者,外面的女人并没有好到让他下定决心要和我离婚。

没有气愤,没有怨恨,只是一种失望,这种感觉轻飘飘的,让我好像悬浮于现实和梦境之间,找不到幸福的方向,看不到生活的未来……

第36篇、爱情故事那场关于爱情的猜测

那是个秋风徐徐的黄昏,她出差提前回来,顺路在超市里采购了一番。满满几大袋的菜肴和零食,全是他喜欢的。一想到他惊喜的神色,她就按捺不住满心的雀跃。

可一出超市门口,她顿住了。前方有个再熟悉不过的背影,穿着西装,正深情地搂着一名女子。那套西装,是结婚5周年时,她亲手为他挑选的。

她没有冲上去,而是选择了逃避。说不出什么原因,也许是怕再也无回转的余地。她悄悄回到家中,瘫在地上,两行泪水无声滑落。

暮色降临后,她精心梳洗了一番,像往常一样做了一桌子的菜。他进门后,一脸惊喜,接着是深深的一吻。她心中却没了往常的甜蜜,反倒涌上难言的苦涩。她轻轻推开他,淡淡地说:吃饭吧,菜都凉了。

如果他肯回头,她就原谅他。可这想法一浮现,便被她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击溃了。她认为:爱,是容不下一粒沙子的。哪怕他肯转身,她也不愿意在原地等他了。

她决定离开,但还有件心事未了。于是,她用尽了心思,知道了那名女子的所有:年轻貌美,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后来又留在同一个城市里工作。她千方百计接近那名女子,在频繁的吃饭、喝茶、逛街中,终于如愿地在两人之间建立了友谊。

女方有才有貌,家世较好。如果两人在一起,女子不仅是持家好手,更能在事业上帮他一把。在这样的对手面前,她渐渐失去了自信,一颗心仿佛跌到了谷底。每次结束和女子的聚会,回到家中,面对他一如既往的呵护备至,她心底总会生出无尽的苍凉。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她终于决定离开他。下定决心的那个晚上,她和女子到酒吧里,两人喝得昏天暗地。蒙眬中,她隐隐听到女子的一声叹息,很轻,很长。这声音穿透灯红酒绿的喧嚣,深深印在了她的心上。女子满脸苍凉地说:我爱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二十几年了,真的很累。

她心里猛地一震,是呀,二十几年的青梅竹马,该是怎样的情深意厚啊!他不是个负心的人,也正因如此,三人的关系才会发展到如今的剪不断理还乱。她知道,只有自己的离开,才能让三人都从这困局中解脱。

酒还没喝完,女子的手机就响了。女子看了看号码,扭头对她说,对不起,他找我了,我得走了,今晚不能陪你,改天再聚。她的心一沉,等女子走后,马上拨通了他的电话。他在电话里一如既往地用温柔的语调说:对不起,今晚加班,要晚一点才能回去了。

最后的一丝侥幸都消散了。她回到家中,瘫倒在床上,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昏昏入睡间,仿佛听到水流声,睁眼一看,才知道他已回来,正在浴室里洗澡。她正想着如何摊牌,手机却响了,竟然是那名女子打来的。她赶紧到阳台上,按下了接听键。

女子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女子说,姐姐,其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谁,他给我看过你的照片。我想,你一定也知道我是谁,所以你才费尽心思地接近我。我母亲早逝,父亲又窝囊,于是继母视我为眼中钉。每次我被继母追着满大街打,都是他挺身而出,护着我。高中毕业后,也是他在大学里兼职打工,一毛一毛地替我攒下学费。所以,我一直把他当成我今生的港湾。可等我上了大学,他却毕业了,没多久就和你结了婚。我知道,他深爱着你,而只是把我当妹妹。我情愿当他一辈子的情人,可他还是不要。这么多年的苦恋,只换来一个离别的拥抱。就是那天在超市门口,我说我想清楚了,决定放弃这段单恋,但想让他给我一个拥抱。拥抱时,我看见了你。你以为我和他有什么,所以决定离开。但你还爱着他,所以你接近我,想看看我是不是真心爱他,能不能给他一个温暖的家,这样你才能安心离开。其实,我接近你,又何尝不是这么想?现在我知道了,只有你才是他唯一不变的幸福。所以,我决定离开,去寻找属于我的幸福。我现在已经在机场,刚才酒吧里的电话,就是他打来的,他送我。现在,我把他还给你。

挂了电话,她愣住了。关于他和女子的故事,她想象了很多的版本,但没有一个版本能离开“背叛”这两个字眼。无数种看似真相的猜测中,唯独没有这一种。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洗完澡,从背后轻轻抱住了她。她紧紧抓住他的手,仿佛抓住自己的幸福。她不打算告诉他,那场关于爱情的猜测。

第37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一物降一物

公司一个领导,出了名的坏脾气。有一次开会,正在咆哮着训斥大家,电话响了,话锋突然180度转换,他乌黑的脸上露出了笑意,轻声说:“我在开会,还要半个小时。一会儿回家。”温柔得像一只小绵羊。

因为一个人变得温和,变得更努力,爱情确实有这种魔力吧。

陈小春说,他就是被应采儿吃得死死的。他对全世界都一张扑克脸,一看到应采儿就忍不住笑,带着宠溺。他们的爱情,就是在全世界面前都拽得要死,但是遇到了她,他还是变成了暖男;遇到他,她还是变成了小女孩。

《小王子》里的狐狸对小王子说,爱就是驯服,驯服了就是唯一。狐狸被小王子驯服了,小王子又被他的玫瑰花驯服了。

爱情,就是一物降一物。哪里有什么冷酷到底的男人,遇见对的人,古惑仔都变成了好好先生。哪里有什么不会温柔的女人,遇见对的人,再强悍也会变得小鸟依人。

之前有一个同学,印象中他总是酷酷的,大男子主义,好像从来不会笑。有一次在校园里看到他蹲在路边帮女朋友系鞋带,起身后看到女朋友的笑脸,也腼腆一笑。

不管多么强悍的人,总是会被一个人融化,变得温暖而柔和。相爱的人,看到彼此就会快乐,听到彼此的声音就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不管在别人面前多么冷酷、强硬,在爱人面前就会温和而包容。

爱情没什么理由,不过是一物降一物。

被爱情打败,被一个人降服,是你彪悍人生中一段不可缺少的旅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最暖心的回答不是说一串对方的优点,而是:“我为什么不对你这么好?”

对你好,没有什么理由,是习惯,是使命,是一物降一物。

第38篇、爱情故事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

从小学到初中,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平平,我也没想过要读大学,因为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父母总觉得我不可能考上大学,不如学点种田经验讨生活。也许是我中考时发挥得好吧,我竟然考上了高中,父母以没有钱供我读书为由,不想让我念书了。小姨反复地劝说我的父母,他们才勉强同意我上高中。

那所高中离小姨家很近,小姨说我可以吃住在她家。小姨大我10岁,一直跟我很亲,我本来没有兴趣念高中,但她把高中生活说得天花乱坠,我就相信了。

到了学校,我才发现我上了小姨的当,高中的课业负担很重,每个人都像绷紧了的弦,只知道努力地学习、学习。也就在那时,我情窦初开,喜欢上了我的同桌,一个身材高大、长相帅气、成绩优异的男生,他还画得一手好画,有一副好嗓子,是“校草”级的人物,班上乃至学校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

巧的是,他就住在小姨家隔壁,这样我就有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每天上完晚自习,我都可以以“天黑,好怕”为由与他一路同行,如果早上起得早,我还有机会和他一起到校。那些女生看到我们“出双入对”,她们恨得咬牙切齿,我呢,则有一种胜利的快感。

我知道我配不上他,但还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向他表露心迹,他很惊讶,然后说:“如果你真想和我在一起,你就抓紧时间学习,考上大学。”他看着我,调皮地拉了拉我的手,说:“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哦!”那一刻,我幸福极了。

此后,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拼命地学习,我希望有一天和他一起考上大学。可是,我的基础太差了,学起来很吃力。每每我想去玩或者想放弃考大学的时候,就会想起他的话:“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哦!”于是我立即回到书本中来。凌晨5点,我就起床背书;晚上12点,我会很瞌睡,于是我用冷水洗一把脸,然后强迫自己继续看书。

高二分班的时候,我选择了和他一样的理科。得知我为了和他同班,放弃了学文科时,他指着我说:“傻瓜,你的文科比理科好很多,学理科会很吃力的。改回去吧!”我却不听,倔强地坚持着。

高考成绩公布,我以两分之差“光荣”落榜,而他则以高出本科分数线20多分的好成绩,被北京一所大学录取。我无颜见他,悄悄地回了老家,开始跟着父母种田。

半年后,我有了男朋友,再后来,我打算结婚。他不知从哪得知我要结婚的消息,给我写信,他说:“你就像一朵美丽的栀子花,从开始见面的那一刻,我就迷恋上你的香味,如果可以,请你给我,也给你一个机会,复读吧,我在大学校园里等你。”我看着那封信,泪水吧嗒吧嗒地掉下来。

结婚后,我参加了自学考试,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毕业证书。我曾经去过他的大学校园,但却没有遇见他,如果这辈子还有机会见面,我会对他说:“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美好的回忆。”

第39篇、爱情故事无畏的爱情,总让人心醉

那个男孩,缺席了她前半生的辉煌

于千万人之中,与你相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这才是最令人向往的邂逅。而郑毓秀与魏道明,似乎太早了,又似乎太晚了。

遇到魏道明之前,郑毓秀的人生早已波澜壮阔。她出生于富贵之家,却没有大家闺秀的温婉如水,她拒绝缠足,拒绝接受女德教育,从小,便学会了与世俗抗争。她想要做的,谁也阻止不了。而她不想做的,谁也勉强不了。

她有人人艳羡的婚约,男方是两广总督之子,权势如日中天,人又相貌堂堂。她只需要等到成年后风光大嫁,从此相夫教子,过奢侈无忧的生活。人生所有风雨,她都不需要品尝。

这样的好事,她却嗤之以鼻。那时她只有13岁,对爱情已有独到见解。她不要攀附任何人,更不要任何人主宰她的人生。于是,小小年纪,她做了惊世骇俗的举动。

她修书一封,写给男方,强势解除婚约。女子休夫,自古少见,何况对方是那样的人家,丢了如此大的脸面,岂肯善罢甘休?一时之间,流言如龙卷风,将她紧紧裹挟在其中。

她只能离家出走,前往天津接受西式教育,后又随姐姐东渡日本。从不低头的小女孩,成了同盟会的女战士,一次次用她的机智与勇敢,完成了那些艰难凶险的任务。

后来为了躲避暗杀,她前往法国留学。即使身在异乡,她依然活跃在各个社交场合,一点点改变着中国女性在外国人心里的形象。她甚至以玫瑰当枪,阻止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的不平等条约上签字。她的功课也从来没有落下,以优异成绩获得巴黎大学硕士学位,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她还加入了法国法律协会,成为该协会的第一位中国人。

无论在哪里,她总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混得风声水起。

与魏道明相遇,便是在法国留学期间。

在同乡的介绍下认识时,魏道明只是一个不到20岁的大男孩。比他大10岁的郑毓秀,经历过那么多风雨,有过那么多辉煌的时刻,怎么会把他放在眼中?

他对她来说,不过就是无足轻重的人,一个可以适当给予关怀的小弟弟,如此而已。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大男孩,缺席了她前半生的辉煌,却和她一起经历了后半生的多姿多彩。

真正的爱情,从不会成为束缚

魏道明后来也进入巴黎大学法科,成为郑毓秀的学弟,两个人的关系因此更近一层。那时他们偶尔会聊天,以为会有代沟的,却每次都聊得很尽兴。他虽然年龄小,却极有见地,跟她在一起,丝毫没有跟不上步伐,反而常常给她惊艳之感。

偶尔聊天顺理成章地变成经常聊天,她慢慢视他为知己,每次看他,都觉得他身上煜煜生辉。他又何尝不如此感觉呢?像他这般睿智聪颖,同龄人早已无法对话,反而是她,成熟机智,充满魄力,和她在一起,才觉得最开心最舒服。

互相倾慕在所难免,只是年龄差距,像一条河横在那里,让他们始终无法跨越。

她多少有些尴尬,即使从不在乎世俗眼光,却终究过不了心里那个坎。她那样骄傲,不会允许自己做傻事,成为他人笑柄。所以她会顾忌,会控制感情,不让它肆意流淌。

七年后,二人先后回国,合伙在上海法租界开了律师事务所。二人的辉煌由此拉开帷幕。

在当时的上海,华人与洋人打官司,十有八九会输,他们却在法庭上力争,从不为利益屈服,从不为安危退缩,一举扭转了不利局面。他们代理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更是名声大震,慢慢成为上海滩的风云人物。

他们的律师事务所被经营得风生水起,而他们的情感,也在一次次并肩作战里得到升华。彼此一个眼神,都心有默契。彼此一个微笑,都能给对方无穷动力。

若之前,郑毓秀还对这份感情犹豫不决,那么一起经历的这些风雨,则让她彻底明了他的心意。

这么多年,他一直陪在她身边,一起奋斗。青涩褪去,他更显成熟儒雅。这样优秀的男人,怎么会没有美女觊觎?但他眼里只有她,注视的目光始终深情。

八年时光,足以做一个决定。他爱她,她也爱他,这就够了。

1926年,他们终于携手,将余生交付给彼此,未来的路不管怎样,都要一起走。

婚后的她,没有洗手做羹汤,依然是雷厉风行的女汉子,宣扬女权,从政。他们都相信,真正的爱情,从来不会成为任何人的束缚,从来不会让任何人牺牲。

爱情只会让两个人的命运紧紧相连。

对他的爱意,帮她抵挡晚景凄凉

1942年,魏道明出任中国驻美大使,郑毓秀作为大使夫人,随夫同行。她会帮他出谋划策,将礼仪程序安排妥当。她还与美国各界保持着良好联系,为他的社交活动提供帮助。

即使站在他身后,她依然闪闪发光。她得到罗斯福总统夫人和宋美龄的称赞,和杜鲁门总统夫人成为朋友。她用人格魅力帮助丈夫的同时,也提升着中国女性的形象。

她所做的所有努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把这一切都写在回忆录里,从无避讳。有个能干的夫人,在他看来,是一件骄傲而荣幸的事。

后来他的职位不断变迁,从美国到台湾,从台湾到香港,从倍受器重到不被信任。不管好的坏的,她始终在他身边,跟他一起迎接一切。

再后来,他们决定远离政坛,不问政事。这中间有心酸,有无奈,也有英雄落寞,但不管怎么样,有彼此在身边,便都无所畏惧。

他们离开台湾,远渡重洋。郑毓秀始终相信,无论在哪里,无论在哪个领域,她都可以出人头地,何况有魏道明在身边,永远与她并肩作战,永远是她最坚实的后盾。他们在巴西经商,想要以另外的方式轰轰烈烈一场,但经营不善,加上缺少人脉,最终以失败告终,不得不离开这伤心之地,重返美国。只是在美国,也难铸辉煌。

那时,他们是政治上的失意人,也是生活中的失意人:不能回国,不能与子女见面;有满腔抱负,一身才情,却英雄无用武之地。曾经的风光渐渐远去,生活平淡如水,光环褪去的他们,只是一对寻常夫妻。

脱下战袍的郑毓秀终于病倒,左臂癌变,被迫切除。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让她对人生万念俱灰。好在,即使她已六十多岁,即使终日躺在病床上,即使她精神萎靡、容颜憔悴,她最爱的那个人始终在身边相伴,寸步不离。

这一生所有的辉煌,都不及在那年,遇到那个大男孩。这一生所有的落魄,都因有他相依,而不再备受煎熬。是他的爱与相守,陪她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是对他的爱意,帮她抵挡晚景的凄凉。

他们的人生以失意落幕,他们的爱情却历久弥坚。穿越世俗的烟雨,勇敢无畏的爱情,总是让人心醉。

第40篇、睡前故事两只狐狸的爱情故事

风刮了整整一天,傍晚的时候下起了鹅毛大雪。他和她是两只狐狸,他曾经是个狐狸王,个子很大,很结实,目光锐利而有神,牙爪坚硬有力。她个子小巧,嘴巴是黑的。眼睛始终咪笑着。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像水的模样。他们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8年。在他看来,和她在一起就是幸福。

天渐渐黑了下来。他们想尽快弄到果腹的食物,在森林里转悠了好长时间。雪把一切变得洁白,大地像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他们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只得朝灯火依稀的村子走去。

“轰”的一声闷响,从他们的脚下传来。他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了,她的眼前呈现出一个洞。他有一刻是昏厥过去了,但很快醒了过来,并且立刻弄清了自己的处境。他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枯井,他发出一声长叫,示意她不要往前走。她听见井底传来一声他信心十足的深呼吸,然后听见由近及远的两道尖锐的刮挠声,随即是重重跌落的声音。他刚才那一跃,跃出了一丈多高,但是离井口还差一大截呢。

她趴在井沿上,先啜泣,继而是呜咽。她想为他弄点吃的,那样,他增加了力量就能冲上来。她离开,消失在森林中。他在紧张地忙碌着,把井壁上的冻土一爪一爪地抠下来。然后收集起来,垫在脚下,再踩实。他的爪子已经完全劈开了,不断淌出鲜血来。

就在这时,猎人循着雪地上的脚印发现了他们,发现了在井底忙碌的他,然后朝他的腿上放了一枪。他一下跌倒了。再也站不起来。猎人没想打死他,因为猎人知道,给他留口气。他就能发出声音。把他的同伴引回来,那样就会有双重收获。

她是在太阳落山之后才回来的,但是还没有走近井台就听见他在井底嗥叫。他在警告她。要她远远地离开。她也嗥叫,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猎人在井边不远处守着,他弄不明白,两只狐狸叫着,只有声音,为什么看不到母狐狸的影子?猎人的疑惑没有延续多久。她出现了,她说不清哪来的力量。奔跑的速度像飞一样。没等猎人反应过来,她就把衔着的一只小松鼠扔进井底,然后飞也似的离开了。她想,她不能死。只要她还活着,他就有希望。枪声响起时,她已消失在茫茫的森林中。

枪响的时候,他在枯井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嗥叫,是愤怒的嗥叫,撕心裂肺的嗥叫。

天亮的时候,猎人熬不住了,打了一个盹。这时,她出现在井边,尖声呜咽着。她要他坚持下去,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她就会把他从井里救出来。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她一直在与猎人周旋。猎人射击了9次,都没有射中她。第4天的早上,嗥叫突然消失了。猎人望向井下,公狐狸已经死了,他是撞死的,头歪在井壁上,头颅粉碎,脑浆流了一地。因为,受伤的他明白,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她会死于猎人的枪口下,如果他死了,她就不会再出现了,那样她就可以返回森林深处。他的死,是为了她。

猎人想,活着的母狐狸不会出现了,他想回村子去拿绳子,把公狐狸弄上来。没走多远,猎人就站住了。她站在那里,全身披着金黄色的皮毛,满身是血,伤痕累累。她精疲力竭,身心俱毁,皮毛被冷风吹动着,给人一种飘逸的感觉,仿佛是森林中最具古典性的精灵。她微微地仰起她的下颌,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朝井边轻快地奔过来。枪声响过,她顺势滑落到了井底。

猎人想,等到转天早晨风雪停了之后再去探囊取物。是夜,狂风卷着大雪填平了枯井。第二天清早,大地一片洁白,猎人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口枯井了。

第41篇、爱情故事亲爱的,我们的爱情迷路了

地铁,呼啸。她不会理会这些,或者等她想理会的时候,她会发现,她根本找不到北。

“当心!”身后突然伸出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拉开了她,地铁从她面前呼啸而过,她站在黄线的边缘,原来她又不知不觉走过了黄线谁都知道不应该越过的黄线。

“谢谢。”她礼貌地笑了笑。他抽过了她手中的书,“《乱马》?!”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点惊讶,是的,像她这样的女人,还看《乱马二分之一》的确是有点幼稚。

她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理了理耳边的短发,听见自己努力地争辩:“无聊时打发时间的。”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他们的写字楼是同一幢,几年来都不曾遇见,可是从那一天起,他们几乎天天能看见对方。

他开始慢慢知道她的脾气,喜欢看书,喜欢看漫画,特别喜欢看《乱马》,最喜欢的就是那个有点傻气的响良牙,那个像她一样有点路痴的会变小猪的傻孩子。她几乎天天要看这个,捏着这样的故事,她说这样会让她心里好受些。他不敢让她单独出门,除非去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她可以在他家小区里迷路3个小时,其实她已经去过很多次了,因为她以为那是徐家汇,这样的事太多太多了。他不敢想像,如果没有他,她准备怎么去寻找自己的路。

他可以忍受她迷路,却不能忍受她迷糊,她不能迷糊到连他的生日都忘记,迷糊到两个人的纪念日也忘记,迷糊到他的单位名字都叫不对。她惟一能做的,就是翻译,低着脑袋,有些机械地做着翻译,就算迷糊一点也没关系,毕竟那样的小说,没人会逐字逐句去对照。

她从不表达自己的观点,他包容她,她也微笑着,他斥责她,她也微笑着,他说着事业的成功,她迷糊地听着,他说着近来的失败,她也迷糊地听着。她像个孩子一样,迷失在他的爱情里,或者是她自己画的爱情迷宫里。

他决定要离开她了,他要有自己的事业,他要过他那种充满节奏的生活,他要一个可以帮助他的女人,而不是一个永远迷糊的孩子。

找她分手的那天,就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店,她迟到了半个小时,冲进门的时候,明明看见了他,却还是会绕个远路。他最后一次绝望了。

分手说得很轻松,她没有意见,在咖啡的热气中,她的脸很模糊,她看他的眼神也很模糊,她喝完了咖啡,说了句“再见”,就冲了出去,走的时候还落下了她最喜欢的《乱马》。他犹豫了一秒钟,还是把那本书放进他名贵的提包里。

半年后,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日本。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箱子底的《乱马》,在他百无聊赖的日子中,在他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在他已经不知道自己除了忙碌还能为什么而活的时候,他看起了她喜欢看的书。突然他流泪了,他知道了那个叫响良牙的男人,知道了那个会迷路的响良牙,那个为了爱可以如此执著的男人,还有那个并不幼稚的她……他一直以为是他在照顾她,是他在包容她,却又不知道,她是如何用自己的迷糊去应付他的一切,又如何用她的迷糊去包容他的一切。

走到窗前,看着东京繁华的霓虹景象,他终于拨通了她的电话……

第42篇、爱情故事我曾经那样爱过你

那天,与一群旧友在国际大厦喝酒。越喝越多,渐渐全喝高了,忽然有人说:“咱们都说说自己的初恋行吗?要老实交代,如果大家认为你说的是假的就罚你三杯,如果觉得你说得可以大家就出个代表喝一杯。”

大家都说这个主意好。谁没有初恋啊?况且初恋大多是有花无果,有句话说,初恋时不懂爱情啊。

第一个说的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她已经发胖,眼角有了细细的皱纹,她醉眼迷离地说:“我的初恋只是一个人的初恋——那年我18 岁,来石家庄上大学,来接我的那个男生比我高一届,之前我就认识他,他是我所在中学的明星,当他在人群中不停地张望找我的时候,我的心怦怦地跳着,就是那张望打动了我,他那么帅气,那么紧张,而且他的头发、眼睛都那么黑,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可是大学四年,我始终怀揣着这个秘密,因为他已经有了女友!在暗恋中我过了四年,直到毕业我也没有说出来,但我想起他张望我的情形就会颤抖,多少次我想告诉他我爱他,可是我知道那样只会打碎一个梦……”她说到这儿,其他人已经派出一个代表把酒喝掉了,很显然,她说的初恋是真的,只是她现在依然沉醉于自己对那个男子的想象中,这样的想象其实是美好的,真的不应该打破它,就这样爱过,有什么不好?

第二个讲述的是一个快40岁的男子,他现在是某市的国税局局长,20年前,他爱过一个美丽而灵秀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是班里最漂亮的,他写过很多情书、唱过很多情歌给她,终于把她追到手了,送给她的定情物是一条红围巾。那时,他们在一所中学里读高三。

高考下来,男生考上了,女生落榜了,女生提出分手。她说:“我配不上你了。”男生没有答应分手,但女生很快就开始相亲,和乡村里那些20岁的女孩子一样,她定了亲,断了男生的念头。

男生痛苦地去了北京读书,寒假回来时,却发现山坡上站着一个围红围巾的女子,他知道那一定是她!她来等他,知道他必经这条路,知道他一定会回来过春节。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待他张口叫她的名字,她却转身跑了。

十几年后,他应该有的幸福全都有了:妻子在一个不错的单位上班,自己成了国税局的局长。十几年,他再也没见过她,只听说她嫁到离城极远的地方的一个农家。直到后来的一天,他去乡下视察工作,跟地方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乱哄哄的集市上。他是领导,有人给端着玻璃水杯,里面是上好的龙井茶,还有宝马车在后面跟着,他看着自己的部下给那些小贩们开罚单。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回过头去,看到有一个卖点心的摊子前站着一个中年女子,又黑又胖,脸上有很深的皱纹,手上全是黑黑的东西,他一愣,她又叫了一声,然后说:“我是……”

他呆住了。怎么可能是她啊! 当年她多么漂亮、多么精神,如今却成了一个乡下妇女,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风霜刹那间让他心酸。

“我也没有证,能不能不罚呢?”她开口说的居然是这句话。后面站着的是她男人,讨好地看着他,她对男人说:“我从前的同学。”

刹那间,他感觉有什么堵在胸中,如鱼刺,又如酸梅。那天,他用了自己的特权。走的时候,他从小车的反光镜里看到女人背过脸去。

他一边讲一边流着眼泪,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流眼泪的。没有人说故事的真假,所有的人端起自己面前那杯酒一饮而尽!为了曾经的爱情,为了爱情的美丽和惆怅!

初恋,不管它以怎样的结局结束,都让人怀念啊。无论两个人走到了哪一步,也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曾经爱过你。

这就够了。有的时候,爱情的缘分只有这么多。曾经爱过你,拥有过刹那间的颤抖和美丽,就已经是上天给予我们的恩赐了;而曾经爱过的那个人,她过得好与不好,原来你依然在乎,即使已经无关风月,即使已与爱情无关。那是种心灵之痛,只因为,我曾经那样地爱过你。

第43篇、爱情故事无刺的仙人掌

只有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一个男人后,才会狠狠地把自己身上的刺拔掉,只是为了和他过上一段平凡安稳的日子罢了。

在他的眼里,她是温柔可爱的。和他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里,从来没见过她高声尖语过。他想,娶妻便要娶这样的女人吧。所以,那么多美女从他身边招摇而过,他只把求婚的玫瑰送给了她。

婚后头两年,他是知足的。辛苦奔波了一天,回到家,她会迅速把手袋放下,钻进厨房,切切弄弄,端出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和他边吃边聊天;他疲惫不堪的时候,她还是他的按摩师。许多同龄人为婚姻中鸡毛蒜皮的事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便愈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后来,她因工作出色,被公司提拔为销售部主任。她肩上的担子重了许多,人也累瘦了不少。不知是不是因为当了点“小官”的缘故,她在家的脾气没有以前好了。有时甚至爱指使他帮着做这做那。他有些怨言,但看到她疲倦的样子,便把不满的话咽回肚子。

单位里新分来一个女大学生,对他很有好感。他能感觉到她对他的那份倾慕。女大学生很讲小资情调,喜欢种花养草。给办公室每位成员都送了一个小盆栽。送给他的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据说放在电脑边上,可以防辐射。更让他感动的是,怕他被刺扎着,女大学生还小心翼翼地把仙人掌的刺一根一根剪干净了。

似乎很久没有感受到来自异性的这种体贴和关爱了,他对女大学生也产生了好感。他突然对家里的她产生了极大的不满。他想,当初娶她就是看上了她的温柔,现在,她的温柔已经不复存在,他在考虑还有没有必要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一天,他在洗碗过程中打碎了一只碗,她责怪了他几句后,他终于火山爆发,提出离婚。

她怔了一下,没多说什么。收拾完水池里残余的碎片后,她平静地坐在桌边和他商讨离婚事宜。

她没有讨论家产分配问题,也没有关心离婚手续问题。而是焦虑起离婚后,谁会更适应和他在一起生活的问题。他感到她的这种担心极为可笑。他一冲动,把单位有小妹妹送他无刺仙人掌的事说了出来,想证明还是有人比她更爱自己的。她并不恼,而是娓娓地道出这些年,她为了适应他,作了多少让步。她和他同样都是朝九晚五的工薪族,累了一天,她也很想回到家就躺在沙发上,但她没有这样做,而是抢着进厨房做他喜欢吃的饭菜;在单位,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她得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遇到刁钻的客户还得费尽口水、赔上笑脸,回到家要是正好赶上他也郁闷的时候,她便会尽力分清单位和家庭的界限,不把单位的烦心事带回来,所以,他只看到她轻松愉快的一面,而很少留意到她也有压抑苦闷的时候。他在外应酬,喝高了回到家倒头就睡,是她不怕辛苦地帮他洗脚擦身,让他干干净净地躺进被窝里;他不爱收拾屋子,每天一早是她提前半小时起床,把他里里外外的衣服整齐地码放在床边,让他穿得人模人样去上班。他喜欢熬夜看足球,电视机的声音常吵得她无法入眠,但为了不扫他的兴,她只是买了一对耳塞塞住耳朵,后来居然习惯了和他一样通宵开着电视机睡觉。

他越听越觉得心里不是个滋味。一直以为自己是那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怎知在她眼里,原来有这么多弊病。他有些生气地责怪她,既然有这么多不满,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

她幽幽地说道:每个女人都懂得做一朵带刺玫瑰的好处,多一些刺更能保护自己。只有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一个男人后,才会狠狠地把自己身上的刺拔掉,不为什么,只是为了和他过上一段平凡安稳的日子罢了。

此时,他才觉得自己轻率地否定了她的好,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仙人掌的刺剪了还会长出来,而她的刺,却因为爱他从来都是反向长着的。他一直以为自己的爱于她是一种恩赐,不曾想过,她为了补偿他对她的好,做了这么多年的无刺仙人掌。那些落了一地的仙人掌刺芒,看不见,却深深地扎进他的肉里,让他觉得心痛。原来,爱,有时是一个人用隐忍成全了另一个人的安稳。

第44篇、爱情故事幸福就是婚姻中的第二道茶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第45篇、爱情故事千年痕

在香槟、葡萄酒、咖啡等各种饮品绚丽缤纷的今天,茶虽淡淡的苦,却有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是我第N次来这个老茶馆喝茶了,从1996年春至今。8年前,我左手牵着润儿,右手提满牛奶薯片之类的东西,走进茶馆对面的寄宿幼儿园。那时,他还不到两岁,眼睛里装满了恐惧,胖胖的小手被老师牵着,一步一回头可怜兮兮地叫我——姨。我僵硬着表情转身冲进这家叫做千年痕的老茶馆,端起冒着热气的茶连同我落进去的泪水一起喝下。

从那时起,我每月来这里一次,交纳润儿的学费及生活费若干。每次,我都会走进这家老茶馆。

润儿10岁了,上了小学三年级,我把他送进了茶馆右面的贵族小学,和我的女儿在一起,依然寄宿。润儿是吴成的儿子,我是吴成的妻子。可是,我却不是润儿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叫做施小鱼的女人。

刚认识润儿的时候,他还在施小鱼的肚子里,8个月大。我得承认施小鱼的美丽,怀着身孕素面朝天依然美丽得惊人。那天,她拉着我丈夫的手并排站在我的面前,理直气壮地对我发表爱情演说,然后告诉我,她与我的丈夫相爱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她要嫁给我的丈夫,要给肚里的孩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家。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丈夫不爱我了,我以为他出差了,临走时还吻过我说,等我回来。但是,他就在我的面前,手还被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牵着。我只能低声喝道:滚出去。施小鱼扬着美丽的下巴说好的,就从容地走了出去,并带走了我的丈夫。从那天起,吴成离开了家。

我16岁,吴成18岁那年,他把我拽到学校后面的槐树下说,一凡,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好吗?还没等我的脸红透,他就塞给我一样东西跑开了,那是一块雨花石。从那以后,我就很没出息地盼着快点长大。

我们相恋8年,结婚10年,每个纪念日吴成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最初的雨花石到后来的黄金、钻石。每次,吴成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告诉我,我永远都是他心里永开不败的玉兰花,我们的爱会地久天长。可现在,海未枯,石未烂,那个发誓的人却与别人演绎另外的爱情故事去了。世事有多善变,永远原来并不远。

第二次见到润儿,他3个月大了,大而明亮的眼睛,胖得珠圆玉润,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的小拳头,靠在施小鱼的怀里。施小鱼胖了许多,吹弹可破的皮肤,秋水盈盈的双眼,花瓣样丰润的唇,鼻尖俏皮地微翘着。我忽然想起了唐代的杨贵妃,那个让唐明皇从此不早朝的女人。施小鱼是来求我的。因为我没有在离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吴成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家,我冻结了我们名下的每一分钱,我不要别的女人来分享我们呕心沥血创下的家业。看着气急败坏的施小鱼,我忽然有了一丝快意。

那是怎样的日子没人知道。白天,我打理公司照顾女儿,依然演绎着我的自信与坚强。夜晚,我的丈夫在与别的女人共赴春宵时,他不会想过我的夜晚怎样度过。我把我们用过的被褥撕成碎片,我把我们的床拆掉在夜色中搬出我们的家,我把吴成买给我的衣服扔进垃圾桶,点燃,看着跳动的火苗我笑,却流了一脸的泪,打湿了黑夜。我在回忆、哭泣中苍白憔悴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

半年后,我见到了吴成。他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天是我们结婚11周年的日子,在他的手里握着一朵用白玉雕成的玉兰花,他在回家的路上驱车驶向天国。我看了一眼吴成,那个耗去了我全部青春与热情的男人此刻就躺在那里,与我从此天人永隔。

第三次见润儿是在他父亲去世1个月后,那天下午在我家,施小鱼对着我跪了下去,她美丽的眼睛深陷了下去,里面装满了忧郁和绝望。下巴尖尖的,肩膀藏在宽大的衣服里,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不自觉的我又想起了舞在汉宫里轻舒水袖的赵飞燕。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可以拥有两种极端的美丽。我忽然理解了吴成。

施小鱼说,姐姐,对不起,失去了吴成我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我那么自私,对不起。我扶起施小鱼,她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施小鱼告诉我,吴成对我的爱没有停止过,他曾经用香烟点燃过我的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我开了一张支票给施小鱼,那是我与吴成全部的二分之一。施小鱼笑着推开了我的手说,姐姐我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润儿在那个有阳光的午后第一次叫我——姨。

第四次见到润儿,我哭了,他在孤儿院,他母亲长大的地方。施小鱼自杀了,她在遗书里说,她无法生活在没有吴成的世界里。我安葬了她,在吴成的左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爱情付出生命。

我在所有人的不解的目光中做着一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这世上的所有爱恨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淡去。只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回忆起那朵白玉雕成的玉兰花时,心会莫名地痛,会有液体模糊了双眼。

第46篇、爱情故事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第47篇、爱情故事陪着你慢慢走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晃一晃,远远望去,好似一个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啊,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这样——不到30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呼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的物口当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方向。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漂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一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见这一幕,便问他:只要一松手你就可以脱险,可你没这么做,是怎么想的?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呀?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形的脚,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柔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乱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第48篇、爱情故事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我从一所省级的医院跌跌撞地失魂落魄地走了出来……

妻子已于半年前外出打工了,手机短信成为我们联络感情的重要渠道。

我掏出手机,正要写信,却收到了妻子的短信:“老公,他今天又说爱我。”

我忽然问不想把情况告诉妻子,便发了一个字回复:“哦。”

第二天下午,我又收到妻子的短信:“老公,他又缠我,我对他说我有老公了他也不信,说我是故意找借口。”

“哦。”我又发了这个字的回复。

“你倒表个态,我被你气死了!”老婆的短信。

“哦。”我的短信。

第三晚,妻子又发回短信:“他约我逛夜市,我没有拒绝。”

“哦。”我心痛。

又一晚,妻子的短信:“又逛夜市,他拉了我的手。”

“哦。”我心痛。

又一晚,“他今晚吻了我的额头,吻过后深情的望着我,我不望他,转身走开。”

“哦。”我心痛。

又一晚,“我和他逛夜市。过一树荫时,他抱得我很紧,吻了我的嘴,我挣也挣不脱。”

“哦。”我心痛。

又一晚,“他又吻了我,吻了很久,我没有反抗,我被一切陶醉了!”

“哦。”我心在颤抖。

又一晚,“他和我说结婚的事,我又告诉他我已有老公了,他叫我不要故意找借口,要我到十—一和他回家登记。”

“哦。”我心颤抖。

妻子又发回短信,“你不在乎我,我也不在乎你了,趁我还年轻,趁我还有人要!”

“哦。”我心颤抖。

想了两日,我给妻子发了条短信:“九月二十五日,你回家一趟。”

“什么事!”

“回来!”

妻子回来了,我把一张纸递给她,说:“签字。”

妻子看了一眼,见是“离婚协议书”,就沙沙的签了名。签完,扬起头,“哼,谁怕谁!”

“哼,谁怕谁!”我也扬起头。

妻子气呼呼的收拾衣包出了门。之后我就低下了头。我的泪水扑嗒扑嗒地掉到地上,砸开了花。

十·一那天,早上,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给妻子,不,她不是我的妻子了。给她发了条短信:“和他回去登记没有?”

“当然,不用你操心,以后别烦我!”

我满意地闭上了眼睛,心里安然了。

在我的床头小桌,是一张“白血病晚期”的医学报告单。我想把这张单烧掉,然而我连睁眼睛的力气也没有了。只隐约听到老父哭日:“我可怜的儿啊!”

第49篇、爱情故事幸福在左,金钱在右

我曾经也是一个很幸福的女孩子,有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那时候家里开了家玩具厂,生意不错,而我正在卫校读书,很快就要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的美好。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秋天的傍晚,爸爸说他明天要去南京参加一个定货会,妈妈也嚷着要去见见世面,我当时还开玩笑说:妈妈是怕爸爸一个人走了,不再回来,所以才会跟去的。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懊悔地扇自己耳光,因为我的那句玩笑竟然真的应验了——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到家时,两个活生生的人已成了骨灰盒里两捧小小的白灰,我的爸爸和妈妈就这样一起走了。

那年我刚刚17岁,便已成了孤儿。

爸妈去世后,叔叔把玩具厂转让了,存了50万元在我名下,其实我很清楚实际上并不止这个数,但是我并不在乎,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代名词罢了,就算再多也换不回爸妈的命。

不久之后,我便从卫校毕业分到了区医院做了一名护士,就在那时我认识了郑磊。

郑磊是我们医院的实习医生,家在农村,没什么背景,当时的工作是去是留还是问题。也许是因为那个冬天太冷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温暖,于是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实习结束后,郑磊顺利地留了下来,是我托人打点的。

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和郑磊同居了。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开始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郑磊从没说过爱我,我也没说过爱他,但是我知道他能带给我温暖,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一点温暖就已经足够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5年,5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短,这期间我升职做了护士长,而郑磊已经辞职下海,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是我拿出了10万块钱为他注册的。这些年在一起,郑磊似乎已经习惯了花我的钱,而我也觉得无所谓,毕竟他是我的爱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这时候,我已经完全从失去双亲的悲痛中走了出来,那点温暖已经满足不了我,我开始渴望一份安全踏实的感觉,但是郑磊却从不提结婚,而我也不是个喜欢用歇斯底里来达到目的的女人。

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我们还没有结婚却已经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郑磊迷上了网络,每天一回到家就去书房上网,我知道他是在跟女孩子聊天,但是却并不担心,我一直觉得那种虚幻的东西根本无法破坏实实在在的生活,我们毕竟在一起已经5年了,就算没有了激情至少还有份习惯在里面,所以我从未想过有一天郑磊会离开我。

有朋友劝我说:“于帆,别太大意了,其实有些感情危机往往出现在太过信任对方的时候。”我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

事实证明朋友的话是正确的,因为郑磊终于向我摊牌了:“于帆,我们分手吧!小蔓要我跟她结婚,我已经答应了。”我愣在那里半天没说一句话,我知道小蔓就是他的女网友,只是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5年了他都从没提过要结婚,如今却要和一个刚刚认识几个月的女孩子结婚,突然之间,我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幽默。他没再说什么,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便起身开始收拾行李。

我5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就像做了一场梦。郑磊离开不久,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把我们住的房子卖了,房子虽然在他名下,但当初买房子的钱我也出了一半,可现在他竟然一声不响地就把房子卖了,这个自私的男人就连分手了还不忘拿上我的最后一笔钱。

时间慢慢抚平了我内心的伤痛,一年以后,经人介绍我认识了家明。

家明的条件不是很好,他是名军人,家在偏僻贫穷的山区,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一个刚刚读高中的妹妹,他是在部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军校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感觉很一般:黑黑的,高高大大的,长得也不英俊,但是经过了第一次的教训,对于爱情我已经现实了很多,于是在见过一面之后我们开始交往。

相处之后,我才发现家明其实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细到变天的时候,便打电话叮嘱我多加件衣服,细到我哪怕只是打了个嚏喷,他就会紧张得把各种各样的感冒药都买了回来……说实话,自从爸爸妈妈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即使和郑磊在一起整整5年,他也未曾这样细心地对过我。

一切都在重新开始,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心上的冰已在不知不觉中被家明的温情融化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1年的时间了,有一天家明突然告诉我要把妈妈接过来,原来他前几天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妈妈的心脏病又犯了,因为怕花钱老人就硬撑着不去医院看,只是大把地吃“速效救心丸”,家明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圈红红的。

很快家明便把妈妈接过来,在我们医院做了系统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家明:他妈妈的心脏病已经很严重,需要马上换瓣膜,手术费连同瓣膜的费用差不多需要20多万块钱,如果不手术的话,他妈妈也许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那一刻,我看到家明的眼神一下变得绝望了,坐在椅子上好久没说一句话……我知道20多万的手术费对于一个穷当兵的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这小半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得来的。可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含辛茹苦养育了自己的母亲就这样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撒手人寰,也一定很痛苦。那段时间,我经常看到家明一个人暗地里偷偷流泪。

说实话,我手里还有30万的存款,虽然曾想过拿出来为家明的妈妈做手术,可是一想到跟郑磊5年的感情,到最后自己却是人财两空,便又犹豫了,我真的不敢再轻易付出了。就在我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时候,家明的妈妈又一次病发住院了,这次医生最终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葬礼上我哭得很伤心,或许是因为内疚也或许是后悔。

家明妈妈去世之后,一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家明还是一如往常地对我好,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总感到隐隐的不安。

两年以后,他妹妹也考上了大学,而家明马上面临转业了,我们的感情已经水到渠成,他已经答应我转业以后留下来,于是便决定结婚。那段时间我们像所有即将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忙着逛街买东西,打扫卫生布置新房,虽然很累但却觉得非常幸福。可不知为什么,上天似乎总是在故意捉弄我,就在婚礼的前一天,家明竟然无意之中看到了那张30万的存折,而且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存入日期是在4年以前,当时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便转身走了。

那天我没有去找家明,因为事实已经让我无话可说,他也没来找我,哪怕是为了质问我,但是没有,也许他觉得钱是我的,他没有权利要求我拿出来为他妈妈做手术,但是他又无法接受自己的爱人,明明有能力救自己的母亲却袖手旁观。

当我再次找他的时候,他的战友告诉我家明已经在几天前转业回老家了。

幸福又一次与我擦肩而过。

我不明白,幸福跟金钱在我身上为何总也无法保持平衡,始终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当我抓住金钱的时候,却失去了幸福,当我拥有幸福,金钱却又显得如此沉重。

第50篇、爱情故事傻子之恋

故事的主角是男女两个傻瓜。

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个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也傻了。

在一个黄昏,两个偶遇的傻瓜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伸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最终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地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傻傻地盯着女的,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

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发霉的面包啃了起来。

男的转身走了,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的时候睡得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从哪儿捡了一个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戴上了,女的那晚笑得很是厉害。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搂着男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

后来女的病了,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捡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儿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

女的快不行了,发着高烧,神志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个穿蓝制服的人就哭了起来,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蓝制服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蓝制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上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蓝制服朝男的吐了口唾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男的把女的放在路边,无助地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男的从路边捡了一个玻璃片,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儿,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男的一脸,男的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

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

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后来,还是在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瓶没有开盖的矿泉水……

第51篇、爱情故事200米外的支撑

那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把阿德夫妇赖以生存的服装厂化为灰烬。他们一下子跌入了生活的最底层。

那些日子,妻子心灰意冷,终日以泪洗面。可阿德故作轻松地安慰她:“怕什么?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妻子明白,他说的“从头再来”,就是像当初那样,到街上摆摊卖衣服。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街上摆起了服装摊。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隔着二百多米,东一个西一个地摆了两个摊。阿德卖男装,而妻子卖女装。

为了相互照应,他们约定:如果谁先卖完了当天的衣服,就去给另一个人帮忙。如果卖不完的话,就在摆放衣服的木架子上,高高地挂上一件衣服,好让另一个人看见。

然而,现在街上的服装摊到处都是,她一天只能卖出几件衣服。每天晚上回家,阿德总会安慰她,让她不要着急,说他的衣服其实卖得也很艰难,每天都要等到天黑,才好不容易卖完。

妻子相信丈夫的衣服卖得也不顺利,因为每天天黑前,她都看见丈夫那边的木架子上,挂着一件用来做信号的衣服。这样她就不会因为觉得自己拖累了丈夫,而感到内疚。当然,这些她从来都没有告诉丈夫。

渐渐地,他们的服装摊有了起色。

一天下午,有一个人看中了妻子摊上的一款女式外套,预定了200件,还当场付了订金给她。

这可是她重摆服装摊后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

妻子想,无论如何,今天也要早些回家庆祝一番。她看着200米外、丈夫卖衣服的木架子上还挂着衣服,心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妻子顺着墙根,悄悄地朝丈夫走了过去。

然而,就在离丈夫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她却一下子停住了脚步,眼睛里不断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

妻子看到,凛冽的寒风中,丈夫只穿着贴身的毛衣,在原地不停地跳跃着,而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有一件衣服高高地挂在那里。

那件衣服,是他的外套。

第52篇、爱情故事穿梭在情与义之间的男人

这天是我25岁的生日,我有意只让逸一个人与我共享烛光时刻。

当他亲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时,我情意绵绵地对他说:“逸,我们结婚吧!”

许久,这家伙才回答:“很抱歉,我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个事情。”

每次提及结婚事宜,他的态度总是闪烁其辞。有时我真的很迷茫:如果说这个男人不是真的爱我,但在我与他相处的两年里,我却不见他与别的女人有一腿;而对我的事他也总是有求必应,尽管他一直没有给我什么承诺,但我凭着女人特有的直觉,知道他心里是爱我的。还有,他特别尊重我,这些年来从不见他对我有任何越矩的行为,即使有时我隐约地主动流露要在他的房间里过夜,他也是装着读不懂我的暗示。他也28岁了,为何害怕结婚呢?

我的姐妹说,这个男人这样做有四种可能性:一是他的确太爱我了,他想把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刻留到新婚之夜;二是他还不能完全接纳我,是个怕负责任的男人;三是他可能是个同性恋或者说他在某方面有障碍;四是他现在可能穿梭在几个女人之间,还未确定最佳人选。

居然有四种可能性?我的妈呀!他的这种风格,让我快变成疯子了。

逸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有车有房,也算得上是个小有成就的男人。我也不赖呀,美术界的新星,多幅作品获奖,自己还开了一家画廊。无论是讲事业成就还是比经济条件,我都不亚于他。的确,我的感情曾也有过离开他的念头并尝试过,但我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他忧郁的眼神,他能说会道的口才,他身上那种有意无意地散发出来的气质,对我总有种说不出的诱惑。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宿命吧!

一次,我参加完北方的一个画展后,连夜坐火车回来。清晨一下火车我就直奔逸的住宅。因为我的画作又获奖了,我要他第一时间分享我的喜悦。

半年前,他在新辉名苑买了一套房子,但我一直很是迷惑,这小子怎么买了个有点潮湿的一楼。他当时的说法是一楼进出方便,但我总觉得他的话有点言不由衷。

当我走进新辉名苑时,不经意地在小区的花园里见到了让我感到十分奇怪的一幕:曙光中,只见逸推着一辆崭新的轮椅,上面坐着一个人,由于有一定的距离,我看不出坐在轮椅上那个人的年龄,从那随晨风飘动着的一头秀发来看,此人应该是位女子。她的下半身披了一块长长的毛毯,一直盖到了她的脚部。啊!那是一块和我床上一模一样的毛毯,我那块毛毯是逸给我买的。这个女人身上的毛毯,难道也是逸给她买的?我的心一下子七上八下起来。

逸与轮椅上的人的亲昵程度既像兄妹又似恋人。更奇怪的是,旁边还有一个18岁左右的短发女孩,她笑眯眯地拿着DV在拍逸与轮椅上的女子。目前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逸与轮椅上的女子的关系决非一般。可是,这几年我从没听逸说起过他有一个妹妹或姐姐啊。

“你陪阿桂在这儿晒太阳,我去买早餐。”逸对短发女孩说。

轮椅上的女子原来叫阿桂。

为避免出现尴尬局面,我没有去惊动他们3人,而是选择了悄悄转身回到我的住处。一路上,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猜测着那个叫阿桂的女子的身份与及她和逸之间的关系。逸为什么要对我隐瞒这件事?他一直拒绝和我结婚,难道是因为这个阿桂的缘故?难道阿桂是逸的老婆?逸如果只想把我看作他的情人,这些年来他干嘛从不碰我?我心里有太多疑惑,始终理不出头绪。

我一直没向逸提及阿桂的事,就当作自己从未看到过这奇怪的一幕。虽说我这样做多少有点委屈一个女人的芳心。但我想,该告诉我的,逸是一定会主动对我说。如果是他不想我知道的事,我去打探只会弄得大家不愉快。

这天是逸的生日。他没有告诉我,但我买了个蛋糕,悄无声息地去到了他的住处。他呵呵笑说他自己都忘了。然后,他又是深情地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切!这完全成了他爱我的一个标志性的动作。难道就不能过火一点,相处都两年了,就不能吻吻我的嘴唇!

晚饭后,窗外突然下起了大雨。天赐良机,我干嘛不好好利用呢?我说我今夜就不回去了。他显然不便直接拒绝,只是呵呵笑,然后我俩一块看电视,但他总给我心不在焉的感觉。

过了几个小时,突然有人敲门。此时逸正在卫生间洗澡,我只好去打开门。敲门的竟是那个陪着阿桂的短发女孩,没待我说话,短发女孩就说:“对不起,敲错门了。”短发女孩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应该是为逸的生日而来的。此时已是晚上十一点了,照平常的习惯,我应该早已回去了。难道那个叫阿桂的女子真是逸的老婆?阿桂现在又住在何处?不会就住在这幢楼里吧……我不敢再往下想。

外面下着大雨,在卫生间洗澡的逸根本不知晓刚才有人敲门,事后我仍然不露声色,装着今夜没有这个插曲一般。

有了“敲门”事件后,我更肯定逸与阿桂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故事。是现在就要他给我一个“说法”,还是再给他一段时间?我心里有点矛盾。最后,我决定变通一下方式,先从那个短发女孩身上做文章。

有一次,我终于在农贸市场碰到了那个短发女孩。短发女孩买好菜离开市场时,我就悄悄跟在她后面,试图打探叫阿桂的女子住在哪里。结果让我有点吃惊,因为短发女孩真的就住在逸的那一栋楼里。当我快步赶上去时,短发女孩已不见了踪影。

这个早春似乎特别冷。我抬头仰望惨淡的天空,有厚重的云块荡漾,放肆的寒风把公园里那些凋零的落叶吹得四处纷飞。一阵阵风过,就会有一片片黄叶在我头顶飞舞,点缀着我橘红的上衣。对我而言,这是一道美丽又令人伤感的风景,逸笑容满面地来到了公园,这一点他做得很好,每次约会他总不会让我失望。

为不让彼此感到尴尬,我装着调皮玩笑的样子,让他说说阿桂的故事。这小子的确不是等闲之辈,他似乎早知道我有一天会问他这个的。“亲爱的,我绝对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他这句话并不能满足我的好奇心。“阿梅,你要对我有信心!”他的口吻依然显得是那样的轻描淡写。

面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我真是爱恨交加。无论是他的笑容,他的忧伤,还是他的闪烁其辞与神秘,是很难让一个女人忘记的。

也许是看到我的脸上有了一丝忧伤,他的眼神也跟着变了,变成了憧憬的目光:“阿梅,我喜欢看你笑,你自己一定不知道吧,你的笑真的很美,怎么去形容呢?有了!你的笑,有如花儿开在春风里。”我真是拿他没办法,难道这一点也是这个男人的可爱之处?我实在说不清楚,我清楚的只有——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他!

看到我还是无言,他只好正经起来:“小姐,你不要七想八想的,过段时间我会……”

突然,他的手机响了,只听完对方一句话,他就飞一样跑出了公园。虽然我的驾车水平不及他,但我这一次拼了命也要紧跟在他的车子后面。

只是,我做梦也不曾想到,叫阿桂的女子居然是逸的邻居——就住在逸的对门。此刻,阿桂竟然已经死了,逸没有哭泣,但已是泪光闪烁。我想他一定是哭在心里,因为他是个男人。

这时,刚刚阳光明媚的天空却突然下起了大雨。浓密的雨点如泣如诉,老天仿佛在讲述着一个遥远又凄美的童话,让人感到忧伤无比。我突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跳梁小丑,便安慰般拍了拍逸的肩膀,悄悄退了出来。

我仰头望着淅淅沥沥的雨点,问老天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几分钟后,那个短发女孩追了上来:“梅子姐,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多年以前,有一天,一个小伙子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了,于是他不得不将一直作为钱包的‘封面’的那一块美元卸下。五一路立交桥下有人收购美元,小伙子拿着这一美元去兑人民币,人家给他兑7元,他说要8元,没成交。十几分钟后,小伙子又折回来不情愿地接受了1:7的兑换价。当时有一个擦皮鞋的女孩对这一幕很是奇怪,一个衣着光鲜的小伙子专程跑来兑换一美元?如果他身上的确没钱了,又怎么会是整洁的西装革履。擦皮鞋的女孩悄悄地跟在小伙子的身后,发现小伙子用这7元钱买了一把青菜和几斤米。这么个注重形象的小伙子只买一把青菜对付晚餐,看来真的是身无分文了。于是,擦鞋女孩就借给了小伙子200元钱……”

“那个穷困潦倒的小伙子就是现在的逸哥,那个擦皮鞋的女孩就是我的表姐阿桂。”短发女孩说,“逸哥当年是个自由撰稿人,那段时间他住在出租房里,一直等不到稿费。后来他再也不写文章了,就去给报社拉广告,赚了一些钱后,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后来,他让阿桂表姐进他的公司打理卫生。”

我忍不住打断她的话:“这种事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早点告诉我也不会让我死那么多的脑细胞呀。”

短发女孩的声音开始有点哽咽:“两年前,阿桂表姐在一次体检时发现自己的胃癌已到了晚期,医生说她最多只能活两年。她的抵抗力强,所以事先没有一丝兆头。当逸哥得知阿桂表姐是个孤儿时,他当即决定带阿桂表姐去美国治疗。阿桂表姐知道自己得的是不治之症,就和逸哥签订了一项协议。协议上讲明逸哥可以继续照顾阿桂表姐,但他不可再提去美国治病的事,不然阿桂表姐就离开他。最后逸哥只有妥协,为方便照顾阿桂表姐,逸哥不仅特意买了套一楼的房子,还将他对面的房屋租下来让阿桂表姐住。阿桂表姐开始在医院治疗了半年,她看到没什么起色就不肯再继续治疗了。因为化疗,她的头发全掉光了,从此她就很少出门,逸哥还给她买了好几个假发套。不久,阿桂表姐就没有力气站立起来了……”

短发女孩终于忍不住哭泣了:“梅子姐,其实阿桂表姐早就要逸哥将这件事告诉你,可逸哥认为原本是很简单的一个事,一旦说出来有时候反而会变得很复杂。阿桂表姐觉得逸哥考虑的也有些道理,女人在这方面总是过于敏感的,所以也就同意了逸哥的决定,以后再把这个事对你说清楚……”

两个星期后,我意外地收到一个邮件,是一件很漂亮的婚纱。投递员说:“一年前,有位顾客就将邮件寄放到了我们投递公司,昨天我们接到一个女孩的电话,说这位顾客仙去了,让我们将邮件照地址送到你手中。”

大喜的日子,当我穿着这件婚纱出现在逸的跟前时,逸顿时泪光闪烁,他拥着我说:“亲爱的,委屈你了,谢谢你等了我这么些年!”

面对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听到他这样的话语,我也激动得哭了……

第53篇、爱情故事爱情微小说

他们彼此相爱,却总因小事争吵。一次吵架后女生说,吵架最容易暴露缺点,所以每吵架一次咱们就把不能忍受对方的缺点写出来放瓶子里 一年后交换。有了瓶子倾诉后他们渐渐减少争吵,那个瓶子也没被提起。后来她偶然发现他珍藏了许多年的瓶子,里面塞满纸条,每张打开都是一句 我爱你 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他大她快二十岁,他对她很好,百般呵护,他们认识不到一年,他就执意要娶她。朋友都很羡慕她,她却犹豫不决,因为小时候一场手术意外造成她不孕,他是独子,庞大的家族事业等他继承,她不想耽误他。终于她鼓起勇气向他坦诚不孕的事实,他说我知道,当年那刀是我开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你.(方文山) 吃薄荷糖么,给你”对面的少年手指纤细白皙。她接过糖果,冰凉的薄荷气味自此蔓延,心底多了一个记号。“吃薄荷糖么,给你”她默默记着,等到一百,就表明心意。九十九颗薄荷糖,少年转学,杳无音信。很久以后,她到新的公司报到,见隔壁同事,“吃薄荷糖么,给你”终于,第一百颗。 相恋三年,他始终没给她一个承诺.或明或暗的暗示了几次,他也只是笑而不语。这一年,回家的列车上,因她家是在他家前面几站的,失落的她说完一句到站记得叫我,然后便睡去.几小时后,他把她叫醒:到了。她望向窗外,入眼的满是陌生的风景。别过头,是他宠溺的笑:咱妈让我带你回家看看… 这是我今年参加的第三次相亲。一坐下来妈妈便开始讲起对面那女孩的种种优点来,中心思想就是我必须娶她回家当老婆。我妈妈讲完,对方的妈妈又开始向她女儿夸起我来.半个钟头过后两位妈妈才互相打了一个眼色离开餐桌把我们两人单独留下.我和她静静对视了一分钟,“好久不见。”她先开口道。

第54篇、爱情故事曾经放弃的,才是命里最无法舍弃的

她记得与他分手的时候,彼此哭得肝肠寸断,却还是分开了。

遥远的距离,也许,她没有勇气去穿越吧。

印象里面,这样的一程,太多艰辛与坎坷。无论多么轰轰烈烈一场,终还是散了。她留在了大城市里,他,则回到了偏僻的县城。各自,开始了各自的生活。

她漂亮而优秀,很快进了一家航空公司做了空姐。来来往往地在各个城市上空飞过,穿越在蓝天白云永恒的湛蓝里,她也时常会想起他来。单纯的岁月里,这份情爱,纵是难得,也许就这样了吧。什么,都会被时间遗忘在身后吧——在有限的生命里。她这样想。

日子也就这样平缓地流过了。这几年,有人为她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友。旁人都笑说,这两个人是金童玉女,很是般配。她也笑。觉得这就是生活,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她就这样,与他恋爱,然后顺理成章地结婚,生活下去。

她也偶尔会想念他,却觉得终是远了,如一个恍惚的梦,不甚清晰。也听得同学们说起,他在县城里教书,不曾恋爱结婚。他们都猜测,他仍然在爱着她,所以不肯有别人。她想,谁知道呢。从前种种,仿佛,就这样子,都渐渐地,已经走得远了呢。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相信一切都会如此下去,沿着一条所谓的康庄大道,以世人以为的既定轨迹,一直前行。

只是,生活会转身对你说,记住:生活,没有如果。

有一天的清晨,她独自在家时,突然头痛欲裂,又吐了一地。打了电话给丈夫,他匆匆赶回来,送她进了医院做了细致地检查。然后,静静在家中等待结果。几天后的检查结果出来了,却大出两人的意料:她竟然长了脑瘤。

她那么年轻,那么美丽。有着让人艳羡的生活、爱情、事业。繁华种种,却都被一一地隔阻在了那一扇浅绿色的手术室门外。

浅绿色的门外,仍然是那个喧嚣的世界、繁华的世界,一切都没有变化。而一门之隔的手术室里,她在沉睡。甚至,间或,她还会听到手术器械发生碰撞的清越的声音。

她在那个沉沉的梦境里飞翔,她总是不停地梦到一个片断,她一直都在拼命地追赶着一个背影。他若即若离,明明是在她的身边,却可望而不可及。有时,也有一些久远的,不甚清晰的明丽的场景。当年,那些青春逼人时两情相悦的画面,一帧一帧,在梦境里渐渐鲜活。那个场景的片断,却总是在鲜活的时刻,便灰暗暗地闪现了出来。她知道这个模糊的背影是谁,却从来都触不到他的脸,无论她以为这距离有多么近,一伸出手时,手里只是一团虚无的空气。于是,梦境里的一颗心,就开始沉甸甸地,不停地下坠,往深深的黑底,下坠。

等到她再醒来的时候,正是一个下午时分。暮秋清冷,落英缤纷,点点如雪。

几个昼夜的手术很成功,医生们开颅取走了威胁她生命的肿瘤。在生与死的边缘,她终于挣扎着回来。转头望向窗外,有明媚的阳光,透过镂空的窗棂,倾泻在她的脸上。

一切都很美好。不是么?梦境仍如在目一般,提醒着她,浮生如梦,转瞬即逝,这生命里,你最眷恋的,到底是什么?

接着,她开口对着丈夫说出了获得重生后的第一句话,对不起,我想去找他。

她真的就这样,毫不犹豫地辞去了体面的工作,离开了自己一直认为很般配的丈夫。也流着眼泪,为父母留下一纸书信:如果,没有这一次几乎灭顶的灾难,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内心里,到底最想要什么。别人眼里的自己生活得很幸福,应该知足。在那样的时刻,在生死的线上,我想到了他,我想到这一生里惟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和他在一起。请原谅我,我要去找他!

她给他打去电话。她听见了他仿佛来自梦里的充满磁性的声音,千里遥遥,她叫着他的名字,泪如雨下。她哽咽着,只对他说了一句话。电话那头的他就明白了一切,其实,我一直都在等你,我一直爱你,他轻轻地说。

繁华有时,祸福有时,生命有时……从来,她都以为自己活得很好,如旁人所羡。惟有在生死之际,才发现,原来这曾经放弃的,才是命里最无法舍弃的。

第55篇、爱情故事最后一次爱你

这是发生在一对小夫妻身上的一个真实的爱情故事。

他原本是一家油漆店的小老板,与妻子结婚3年了,有可爱的女儿,日子过得很幸福。

没想到,在一次意外中,他的油漆店着火了,顷刻之间,店内价值10万元的油漆和近万元现金化为灰烬。当他和妻子挣扎着从火海中跑出来后,均已被严重烧伤。幸运的是,他们一岁多的女儿在商店着火前被邻居抱去玩,无意中躲过了一劫。

他全身烧伤面积达90%,只有两只脚上的皮肤是完好的,妻子浑身的烧伤面积也达60%。

躺在医院烧伤科的病房里,他心如刀绞。住院才5天,他就花去了6万元。而这些钱,都是家人向亲戚朋友借遍了才筹到的。尽管社会上一些知情的好心人也多多少少捐了一些钱,可这与夫妇俩治疗烧伤所需的几万元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

他家在农村,家里没什么钱。而他疗伤的金额实在太大了,是任何一个农村家庭都无法承受的。他意识到,是该自己做出抉择的时候了,与其两个人一起死,不如集中钱救一个。而女儿还小,不能没有妈……

于是,他开始请求医生,停止对他用药,让他回家,而且事情的真相不能让他的妻子知道。家人在一次次的努力筹钱失败后,不得不含泪答应了。

就这样,年轻的他突然要面对死亡,要永远离开他深爱的妻子和女儿,他感到于心不忍,又毫无办法!他觉得自己被烧伤的不是肌肤而是心脏。但他又为用这样的方式换回妻子的生命而感到欣慰,毕竟,这是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

临走之前,他向家人和医院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再见自己心爱的妻子一面,再触摸她一下,就一下。

重伤的他躺在担架上,颤抖着伸出手——那只烧伤的手,仿佛穿越了几个世纪,终于放到妻子同样伤痛的手上。咫尺天涯,这感人而揪心的一幕让在场的人不忍看下去。

在他事先的安排下,妻子以为他只是需要转院治疗,而这只是一个短暂的分别,尽管如此,她还是止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在场的人全都掩面而泣。但此刻,只有他异常平静地安慰妻子:“不要哭,我会好的,再去开店,过日子……”

他的哭泣是他离开医院的那一刻开始的,一路上,泪水就着血水,流满了整个脸颊。

4天后,他匆匆而去,年仅28岁。

他的妻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仍然不知道丈夫已经去世,而以为他“正在好转之中”,仍然期待着与他重新开始新生活的那一天。

第56篇、爱情故事一杯清水,一碟辣椒

一个南方姑娘和一个北方大汉成了家,姑娘的口味清淡,大汉无辣不欢,姑娘常去父母家蹭饭吃。

一天,姑娘的父亲做的菜咸了些,母亲一声不响拿来水杯,夹了一筷子菜,将菜在清水里漾一下后再入口。

忽然,姑娘从母亲细微的动作里,领悟到什么。

第二天,姑娘在家做了丈夫爱吃的菜。当然,每一个菜里都放辣椒。只是,她的面前,多了一杯清水。大汉看着她津津有味地吃着清水里漾过的菜,眼睛里有轻微的湿润。

之后,大汉也争着做菜,但是菜里面已找不到辣椒,只是他的面前多了一碟辣椒蒜蓉,菜在辣椒蒜蓉里蘸一下,每一口,他都吃得心满意足。

为了爱,也为自己,他们一个坚守着一碟辣椒蒜蓉,一个坚守着一杯清水。

他们更懂得怎样坚守一份天长地久、细水长流的爱。

介绍:一杯清水,一碟辣椒虽是生活中的小细节,但就是这小细节才能表现出真心的爱,真心的温暖。

第57篇、爱情故事如果你不爱她,请告诉她

每当你说“没事”的时候,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点事。懂你的人会懂;不懂你的人,你也不用太在意。懒得解释,也不需要去解释,就对自己说,忘了。

(一)

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

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赋予了他伤害你的权利,一份感情不会只有甜蜜也不会只有争吵,也许平平淡淡才是最真的,而我觉得一份对的感情,就是不管怎么样的吵架,你都知道到最后他一定会回来。

(二)

一句对不起,让你们的爱败给了时间,败给了距离。或许时间和距离都是借口吧,不爱了才是真正的理由。如果你不爱她,就告诉她。不要那么多的理由,也不要那么好听的借口。不要骗她,更不要在你明明准备要离开的时候还在假装你还爱她。

你说你害怕伤害她,可是为什么不说实话?还是说你害怕有些话说出口就没有后路了。

要走就走,不要想着将来有一天还能回来找她。

(三)

总有一天受伤了,会想起之前她的好。

等到失去了错过了,就会想之前是哪里做的不好了,就发现很多以前被忽视的细节,就很想把之前的那个人再爱一遍。

总以为她爱你就是全部的筹码,不管怎么闹怎么吵最后她都会回来。总以为她爱你比你爱她多,这样自己应该不会太难过。可是到最后,离开的是她,难过的是你。

如果刚开始,两个人的感情不是平等的,那么很容易出现,一方的感情递增,另一方的感情递减。可能一方爱得越来越深,另外一方却怎么也喜欢不上她,然后分开。又或者,她对你好,你不在乎,她担心你,你不在意,慢慢地,她就把你放低了,而你却习惯了她所有的好,等到她厌了累了走开了,你才后悔才发现自己比想象中的更爱她。

所以到最后,分手的原因变成了:“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爱你。”

——“原来我比想象中更加爱你。”这大概是另外一方会对自己说的话。

然后听到温柔:那爱情的绮丽,总是在孤单里。

(四)

你知道相爱的两个人就像是左右耳机,一起分享美好,不说话,不交谈,并不代表不关心,可是却忽略了这样又太容易缺乏安全感。

她需要难过的时候你陪在她身边,她需要你找他的时候他给你回个电话。如果她喜欢的你总是觉得无所谓,如果她伤心的时候你总是不在身旁,如果她难过的时候你总是忙着自己的事情,那么慢慢地你就变成了那个她有着感觉却还是不得不离开的人了。

岁月是神偷,你们谁也回不去了。

(五)

其实太多的时候我们把那个人想得太好,把自己想得太卑微,总以为要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忘记,总以为要用很大很大的决心才能陌路。

可是仔细想想,去年的今天我在不一样的城市,背着不一样的书包,留着不一样的发型,走着不一样的路,想着不一样的事情,有着不一样的心思,谁说改变需要十年呢。

忘不了的扔不了的回不去的就放在心底吧。也许你遇见她的意义,只是和她告别。

想用温柔里的那句结尾:如果你对我说,你想要一朵花,那么我就会给你一朵花。如果你对我说,你想要一颗星星,那么我就会给你一颗星星。如果你对我说,你想要一场雪,那么我就会给你一场雪。如果你对我说,你想要离开我,那么我会说,我会对你说,我给你自由。

我想,如果这样,你也不要再为了那个人不自由了。

第58篇、爱情故事依然是你,牵动每一处神经

看着你,是幸福的!想着你,脸上是微笑的!哪种感觉是很神奇,很美妙的!

依然是你,牵动每一处神经,时间久了,变成痛生长在心里,有风的日子,雨哭得像个孩子,那么多年,一个人风雨相依。天空落下流星雨,那下坠的美丽,多么残酷。

应该是你,始终如一,在我寂寞的国度里翩翩起舞。走过昔日的回忆,才知道,烟花那么凉,盛开着别离,我的烟尘里,笑看落花无期。

起风了,落雨了,我的世界那么安静,安静得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那一天,听到关于你的消息,不小心,泪流满面。我爱你!是幸福?还是劫难?

我的歌里,流淌着黑色的伤感,每一曲旋律都是想你的音符。世界多么辽阔,而我的角落里总是寂静无声。花又开了,那年的桃红逝水长东,只有你姹紫嫣红。

我们的距离,原来只是一个转身,当别离的话儿在唇齿间微笑,我的骄傲是你看不见的汨点,如丝滑落。我,寂寞的起舞,为那些繁华的过往狂欢。

天亮了,梦还不醒来,枕巾上尽是泪痕,昨夜,你在花开的春天,和我紧紧的拥抱。如此不堪,不堪寂寞,你给的承诺像山河永寂的岁月,记得你说,那时花开多想,穿越世间,做一只飞花逐叶的的蝶,为你引影盘旋。多想,凝视你青衣素面,思念的话一句也不说,只为那心动的瞬间倾世无涯。多想,陌路辗转,在下一个轮回里,没有来世的今生。只和你遇见。

错过花期,谁顾影自怜?错过结局,谁把故事中的人物流连忘返?你和我,生生的俩端,站成地久天长。那花期如潮,春草雷动,长成永不褪色的光景,在彼此的红叶世界,一路分飞。我和你,点击聚散的笑谈,刷新思念国度的界线,那界碑,隔断长天秋水,无声的痛楚斟满酒杯,那杯盏的交握是情何已堪。

依然是你,浩月碧空,在我的世界里九天繁华,不曾问,那生生世世的缘为何一念之间?变成永远,等上多少转身,依然是抚袖而过的清冷,那座城,迷惑了几多青春失真,才为我开启一扇门,望了几多春花秋月,听闻几多雨落荒村,千里外依然一个人,等不到转身。

夜落了,谁开启寂寞的灯火,旧时的片断不但的上演,那来回守着月升月落的身影,拾起多少孤独的美丽,忧柔的悲伤,寂寞是一首歌,聆唱成笔墨间起伏的文字,那断章,那句点,是你视而不见的苍老,而那夜,一如当初,月凉如水,几多薄凉?

只为那心动的瞬间,飞蛾扑火,只为最初的遇见,倾世绝恋,依然还是你,弯眉间的容颜,怜爱的温柔,迷失了我的倾国倾城,我起舞在朝夕轮转的光阴之中,用思念长青之笔,刻画我们此生相思的丹青,我的天涯有烟雨江南十里长亭,还有青衣素面一把油纸伞,当那年我们的故事成为笑谈,请记得我爱你,一如当年。

第59篇、爱情故事单车上的爱情

男孩和女孩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没有惊骇的邂逅、没有剧情化的一见钟情,他们的爱情在安静中悄悄地绽放。

男孩和女孩的宿舍楼距离挺远的,为了能更方便的陪伴女孩,男孩决定买一辆自行车。这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卖自行车的车市,很廉价的买了辆红色的车。女孩喜欢红色的车,红红的很张扬,女孩很文静,但她喜欢张扬的感觉。看到男孩挑车的时候,只看红色的,女孩很感动,她知道以男孩的性格,骑红色自行车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他们一路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男孩载着女孩,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

每次男孩骑车载女孩的时候,女孩总爱把两个人的包全背在身上,她说这样可以减轻男孩的负担,还可以有共患难的感觉。男孩说女孩这样太傻,每想把包放在前筐的时候又总拗不过女孩,最后也只能顺着她,但他的包里绝对再不会出现可有可无的东西了!他们骑着单车穿梭在校园的角角落落,看着女孩把所有的包全背在身上,路人也会无意的猜测或多点注视,每每这时,女孩会更加嚣张的笑,因为她觉得,和男孩在一起是件最幸福的事,她喜欢把这种幸福表达。时间久了,他们的足迹也为校园注入一道甜蜜的风景。

周末的时候,男孩会骑车载着女孩到学校周围转转,看看新开的花、搜寻附近有什么好吃的、找一片舒适的草坪去绘画未来····学校附近有一个大型商场,他们经常会进去逛逛,女孩见到心仪的东西的时候喜欢夸张的大叫,但男孩要给她买的时候她总拉着男孩走掉,最后会买两杯冰淇淋带到餐饮区的桌子旁,安静的享受简单的甜蜜。他们把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混合在一起分着吃,女孩说这叫分享快乐!女孩明白,在以浪漫为主调的大学爱情里,她要尽最大努力权衡物质与情调。

快乐中,他们进入大四了,这时大家都要为出路探索,未免多了些许的凝重!男孩在家人的要求下,决定考研;女孩要一心一意的找工作。他们每天在不同的方向忙碌着:男孩为了专心考研,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每天泡在图书馆,到很晚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宿舍;女孩穿梭于各种招聘会、各临近大学的宣讲会。他们见面的时间少了,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对方。女孩有时晚上从外面买回些吃的,为不影响男孩复习,就悄悄地放在男孩住地,然后发短消息让男生记得一定要吃完。但周末的时候,男孩还是会给自己放个假,花半天的时间骑单车在女孩溜达,聊聊彼此的压力,然后互相鼓励打气!

女孩在大学所在城市的一家普通上市公司做白领,男孩也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他们在男孩学校附近租了个还算宽敞的房子,这就是他们临时的小家。周日是他们的购物时间,男孩还是会骑着他那个已见苍老的自行车,载女孩去超市;女孩每次还是会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全包在怀里,享受这种只属于他们的幸福!后来,女孩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开着一辆红色的宝马,成熟而稳重,男人对女孩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女孩跟男人说的很清楚,她说自己已经有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她说她永远不会离开现在的男友。男人听着,眼里流露沮丧,但仍大方的说可以做朋友,并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女孩好。

后来,男孩研究生毕业了,面对曾经无限憧憬的社会,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遍体鳞伤。之前的美好规划、宏大的抱负,遇到现实的审核,都变得天真且好笑。男孩变得暴躁,会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女孩想各种方法让男孩开心,但总是效果不大,男孩变得有些自暴自弃。周末,女孩缠着男孩,想要男孩骑着单车载她到外面逛逛,但男孩总不耐烦的说不去,说骑自行车太寒酸了,说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买一辆轿车开。

女孩提出分手,她说自己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男孩冷冷的笑笑,说这是意料之中、宝马男比他有钱多了。女孩没说什么,只是要求男孩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骑单车载她。他们的车子行驶在林边的小路上,女孩抱着两个人的包、头靠在男孩的背上,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男孩察觉到女孩的泪已经浸湿了他的上衣!以前的种种都在男孩脑袋里再现,他明白了,原来变的只是他自己,是他的冷漠与自私把女孩一步步推开,懊恼,但已经太晚了,男孩甚至都没有挽留的勇气·····


第60篇、爱情故事爱在公元前

凌晨一点,月色皎洁。

我手摇轮椅来至阳台,遥望皎月,心境悲怆。一年了,不知道这一年大宇是否过得好?胃疾是否痊?是恨我还是想我?我点燃一支烟,已记不得何时起我学会了抽烟,心空的人都说抽的不是烟是寂寞,而我又何止寂寞这简单几字啊?

“紫若,我一定证明给爸爸看,你选择我是对的!”

“你放心,哪怕你终身不能站起来,我照样爱你如初!”

“紫若,你怎么不接电话啊”

“紫若,你去哪里了?”

“紫若,大宇翻了天的找你,你去哪里了?”

“紫若,大宇快崩溃了……”

“紫若……”

我无法继续回忆下去,丢了烟我喝起了酒,酒能暂时麻醉神经,让失忆短路一下。没有朋友和亲人的生活,我天天醉如泥,沉入灰。摔掉酒杯,只听得楼下“嘭”一声,杯儿碎了,碎的又何止是杯呢?难道不是我的心么?回头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偌大的四房二厅,却只有我一人,我到底怎么了,我要怎么样?

十年前,我和大宇大学毕业一起回到老家湖南,大宇跟我父亲提起了婚事,满以为顺利的恋情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反对。父亲并无正当的理由,只是满眼沧桑,满口烟味的问我“小峰怎么办?”我怎么也没想到儿时的小小玩笑居然成了我婚事的绊脚石。“那只是儿时的玩笑……”

“荒唐”一辈子都慈祥的父亲,在我未说完第一句话就严厉的吼了出来。“那不是玩笑,那是承诺!那是对你幸福的保障!”

我吓得惶恐不安。大宇也被振得大气不敢出。

小峰是我父亲与***妈在我们二岁时订的娃娃亲,初中在一个班里读书,之后各自上各自的学,没有联系。偶尔听父亲说小峰参军去了,又说小峰年少气旺,本来在部队会有发展的,因为老是跟人打架,待了5年最终还是离开了,对于这么一个人我确实没有什么感觉和评价。

为了给小峰公平,父亲叫了小峰并当着我们三人的面说:“这样吧,给你们5年时间,大宇和小峰一起竞赛,谁超过了谁,我就把紫若嫁给谁。”父亲的口气没有商量的余地,本来好好一场恋爱却被父亲罩上了压力。大宇和我都异常不开心,为了给父亲一个交代和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在父亲宣布竞赛后的次日,大宇说要去深圳闯闯,我为着实现自己的理想也为着与大宇保持近距离,千万理由说服父亲。

与大宇踏上了开往深圳的火车,就在火车开动的刹那,小峰追了上来对着徐徐开走的火车,大声的喊道:“我们不是包办婚姻,不是父母旨意!”我不知道小峰说此话的真实意思,说不出的酸味涌出了泪腺,我既然在大宇怀里失声的哭了起来……

五年时间眨眼就到了。大宇经过自己的努力在深圳拥有自己的公司,购置了房子;而父亲则洋洋得意的从电话传来小峰的喜讯,说小峰已经军校毕业,在部队当上了军官。我以为父亲会继续强加干涉我的婚姻,意外的是五年的时间父亲已放手让我自己选择。其实父亲也知道我的最终选择,只是父亲长长的叹息里面多了一句“紫若啊,为父救不了你啊”。

在我们准备婚礼的前半个月,我意外出了车祸,被严重撞伤了脊椎落下半身不遂,靠轮椅度过。大宇为了送我去国外治疗,拼命的赚钱,没日没夜,过度的劳累让大宇患上了慢性胃炎,抵抗力也越来越差,我托同学买了很多螺旋藻和葛根提取物,希望能保护他的身体,我都这样了,他不能再出任何差错。可是我越关心他越拼命,超强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让大宇夜夜失眠,放置在他床头的静心安神精油用不了10天就没有了。真不敢想像没有静心安神精油,大宇一个月能睡几小时?我知道大宇对我负有爱和责任,还有一份对我父亲不肯定的伸冤,因此隐瞒实情,是我们保护亲人最好的方式。


第61篇、爱情故事多久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相遇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喜欢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有一个叫做路的男孩,他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三年,也为了她荒废堕落过三年,也为了她流过很多次的眼泪,可是那个女孩却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甚至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路总是想给她点感动,可是那个叫做稀的女孩却总是在许多人的面前骂他,用一些语言刺激他,他甚至为了她有自残过。­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了他眼里的泪。可能有些感情自己怎么试着去遗忘都是没有办法忘记的吧。­

这个叫做路的男孩告诉我,有一次她看到她跟另外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有想过放弃生命放弃自己。那个时候他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他以为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可是他的爸爸,一直都很爱他很爱他的爸爸哭着找到他,他看到自尊心强从来没有低过头的爸爸的眼泪就真的真的好难过好难过。­

后来有许多的女孩喜欢他,他也对一个女孩动心过,他说她很纯,像极了多年前的她,而且哪个女孩也叫稀。还像的是她也不喜欢他。­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受过的伤要多久的时间才可以痊愈。­

我听到他这样的故事开始有点疼惜他了。­

我的小路,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我总是喜欢称他们说是我的,因为我真的很想去疼惜,我不希望他们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快乐是多么一件让人辛苦的事情。­

小路,你要快乐,好吗?


第62篇、幽默故事网虫的爱情自白

我的爱情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谈恋爱,我顶多算一个电脑初学者,不是“输入法”不对,就是“操作”不当,年龄 都“286”了——28岁零6个月,爱情的“光标”还停留在“文首”位置。
好不容易经人介绍了一个女友,恋爱还整个一台“286”速度——运行太慢。认识三个多月了,才刚刚算个“文件打开”,和她这部“老式机器”恋爱,竟可怜得连“接口”——亲嘴——都没有。
想和她亲热一下,她的胸脯和裤腰带以下绝对置于“线保护”!和她走在大街上,横走竖行,她竟保守得要和我保持“字距”或“行距”。在她的“菜单”里,根本没有卿卿我我的设置。我的感情 “传输系统”十分畅通,她的“接收系统”总出故障。要是别人,早就“联机”“上网”了!
由于性格、观念都不“兼容”,她的“主机”又整一个“内存”不够,“软件版本”太低, 连“学习机”的档次都谈不上,我只好E“回车”了,这场恋爱彻底“死机”了。
第二次恋爱的她个子不高,体积不大,算个“便携式笔记本”吧。那心灵的“显示器” ——大眼睛,绝对精彩,“音频”不错——说话声音动听极了,档次少说也属“586”。
我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像“词组”一样不停地向她“输入”,我希望对她是最后一次“块 搬移”。我们很快就进行到“兼容”状态下了。可一“兼容”,才发现她早被别人给“格式化” 了!
她整个一个“多媒体”,交际能力属于“四通”。她视爱为“电子游戏”,旧情不忘,新情 不断,还常与身在美国和广州的老情人搞感情“远程传输”。最近,我和她的爱情“互联网络” 又恶狠狠地杀出一个“黑客”,常在我不在时,神秘“登陆”,篡改和盗用我爱情“主页”上 的珍贵资料,使我对她的“操作命令”失灵,我的这个恋爱“站点”只好关闭。


第63篇、爱情故事因为她是左撇子

有一个女孩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并非她长的丑,也并非她条件苛刻,究竟为什么,她也说不清。后来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位小伙子,小伙子文质彬彬,正是女孩喜欢的那种。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女孩陷入了苦恼之中,她总觉得两人之间还欠缺点什么。
一次,女孩到小伙子家吃饭,人很多,桌子有点小,碰杯举筷多有不便,于是女孩减少了举筷子的次数。小伙子看见了,他起身离席,和女孩身边的人换了位子,坐到了她的左边,瞬间,女孩因这小小的举动而充满了爱的温暖,感觉告诉她:他就是今生期待的那一个。

以后每次吃饭,小伙子都会坐到女孩的左边,两人都没有明说,但他俩都明白这爱的细节:因为她是左撇子……


第64篇、人生故事两个人的爱情树

很多人都在寻找一棵树。他们说,树生长在上帝的伊甸园中,吃了树上的果子,才知道爱情是什么。有人说,诱人吃果子的不是蛇吗?这果子让彼此看见对方的丑陋和阴暗,何来爱情可言?于是有的人吃了便怏怏而散,有的人的爱情历经风雨后却越发香甜起来,红润润的、美滋滋的。

琴和明为了寻找梦中的天堂,新婚后去了南方。他们用微薄的积蓄租了一间小屋,屋后有个院子,琴说种棵桂花吧,秋来时清香袅袅,会如氤氲般轻纱缭绕;明说种棵芭蕉吧,雨天时,曼舞的芭蕉在小窗下轻歌,让人如痴如醉。他们做了许多美丽的设想,小院在他们心中不啻是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都市中的一块桃源。

最后,因院子太小,只能种一棵树。树苗初植时,娇小柔嫩,仿佛两个手指就能将它折断。琴担心能种活吗?明信心十足地说,这是爱情树啊,我们这么相爱的人来种它,怎能不长成参天大树,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欣欣向荣、枝繁叶茂呢?

琴笑了,笑声脆脆的,在南方的天空划过,似一群翩舞着的白鸽。她半真半假地说爱情树上有果子吧,吃了那果子才知道什么是爱情?明爱怜地捏了捏她翘翘的小鼻子说道,傻女孩,我们早已知道爱情甘甜如饴、芬芳似蜜,这世上的任何困难都不能分开我们,我们相爱终生,生死不渝。

阳光下的琴微眯着眼,娇嫩的脸上满是醉了的酡红。她痴痴地想,爱情果的滋味真美。

以后明和琴开始为生活而奔波。遗憾的是,明这个研究古典文学的硕士在南方根本无法谋得好职位,唯有屈才在一家私人公司做名抄抄写写的小职员;琴却因专业对口、口才出色,在一家大公司做了名白领。

琴是个很温和、很善良的女孩,她不愿让明感到萎顿、自卑,极力维护明的男性自尊。一天的栉风沐雨之后,她依然包揽所有的家务,期望柔情能浸润明灰暗疲惫的心。琴的体贴使明很感动,虽然琴不善家务,初次煮饭就做成了夹生的,明却毫不在意,对她烫出的两个水疱极尽呵护和抚慰,并大口大口地吃完了所有的夹生饭。

琴的心似清泉流过,又澄澈又明亮。她甜甜地想,爱情树上的果子真的鲜甜异常,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依然爱得无怨无悔、地老天荒。

可是后来,明慢慢开始不满了。他嫌琴煮的饭不是太硬就是太软,菜非咸则甜。琴一次次地忍了下来,只是躲在角落里悄悄哭泣。她的手上有许多细碎的伤痕,那是起油锅时溅的,切菜时切的……这些她都不怕,她只怕心里有了伤痕。但一丝丝的伤还是不断地爬上她的心,她想只因爱明她才会煮着一顿顿对她而言枯燥艰难的饭。其实这样的事完全该由明来做,她的薪水是他的几倍,也比他忙几倍。龃龉、争吵、不满……渐渐拉开了序幕,不幸婚姻该具备的,他们都具备了,只差没上演全武行。

就这样碰碰撞撞过了两年,恋爱时的甜蜜润泽已是尘封很久的往事了。琴奇怪自己怎么会爱上明,这个无能、窝囊又怨天尤人的男人。她常在夜晚朦朦的窗纱后望天上的繁星,看那宝蓝色的天空上漾着温柔慈祥的光芒,一颗心渐渐溢满泪水。那些美丽的日子为什么悄悄远去?爱情树上的果子哪边是青,哪边是红?哪条蛇引诱他们品尝的?是“婚姻”吗?把现实的矛盾一古脑儿全放在他们面前……难道最美的爱情真的只能开花不能结果?

这时琴的上司爱上了她,向她求婚,很真诚、很坦率的求婚。他许诺让琴远离世俗的烦恼,过上富裕优越的生活。

琴犹豫着,毕竟她和明有过一段深沉而又热烈的恋情。但是,与上司的英俊、挺拔、优裕、风趣相比,明太渺小了。挣扎中的琴心神不宁、骚动不安,明偏又因工作中的不顺心和她争吵。他们如刻骨的仇人一般,向对方射出伤害的利箭。琴疯狂地宣泄着两年来的压抑和不满。明在暴怒之下,打了她一巴掌。琴的心一下子坠入冰点之下,她心灰意冷,摔门而去。

这天琴回来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和明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

半夜里,狂风大作、雨如倾盆。琴听见明轻悄悄地走到院中,不眠的她也轻轻起身,隔着窗子看他。他在这样的暴风雨中,这样的黑夜,到小院中干什么?

她看见,他正在为小树接起断了的枝条,那样的轻柔,那样的细心,那样的深情。如此温柔的动作,琴已经很久未见了。近两年的他,总是暴躁易怒、喜怒无常。琴也几乎忘了那棵树,那棵新婚时栽下的树,那棵他们栽它时在心头暗暗发誓相爱终身的树,就像琴几乎忘了热恋时的纯真美丽、山盟海誓,明对她的那些无微不至的关怀,倾其所有的忠诚。

琴打开门,也站在风雨中,静静地望着那棵树。喔,树已有密密的叶儿了,即使在墨黑墨黑的天空中,它的剪影也是那般纯朴、那般可爱,就像他们年轻稚嫩的爱情。

明默默地望着琴,望着她被雨水浇湿的眼睛。这个小鸟般依人的女孩,几时变得冷漠而强硬,两年的婚姻生活已把她伤害得体无完肤了吗?她的笑声中什么时候变得机械又干涩?她的眼睛什么时候变得犀利又冰冷?他一直自私地竭力维护膨胀扭曲的自尊,却忘了一个女人在风雨之后更需要温暖的港湾,他的心突然一疼,就像他时常忘了给树浇水,却偶尔看见那棵树在风雨中呻吟欲坠时心中重重地一颤。他在心底里沉沉叹了一口气,琴只是个女人啊,一个需要爱,需要关怀呵护的女人啊。

明快步走了过来,在风雨之中紧紧抱住她。他们听见彼此的心跳,那样沉着而有力。明在琴的耳畔说:“爱情果的滋味好酸好涩啊,那样残酷尖锐地划破了梦的衣裳……”琴温柔地打断了他:“梦的衣裳里面是平实的幸福,酸涩的爱情果其实有甘甜的汁液,只要时时修剪爱情树,还有别忘了在风雨中接上它的断枝。”

琴和明在南国的都市中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果,找到了从容淡泊的心,他们告诉挚爱的亲友,其实那就是梦中的天堂。

第65篇、爱情故事35年前的初恋

大学毕业35年,同学邀我参加同学会,我都拒绝了。倒不是想拽,是觉得无聊。还有一点,就是不想面对见到他的尴尬。

有一天晚上,接到了他的电话。虽然几十年过去了,但我还是第一时间听出了他的声音,比起年轻的时候更加浑厚有力、温和沉稳。说实在的,听到他的声音,内心还是有被电到的触动。

他说:“你未参加同学会好不好?”

我说:“不好。”

他说:“为什么不好?”

我说:“你告诉我有什么好,如果能列举出3个让我信服的理由,我就去。”

他说:“第一,都毕业这么多年了,也该见见同学们了。”我说:“我经常想念的同学一直保持着联系。”他接着说:“那第二个理由是:母校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你可以来看看啊。”我说:“前两年我去过了,只是没有告诉你和同学们。”他又接着说:“第三个理由是:你可以来看我。”听到这句话,心中有一种带着愤怒味道的激动,我说:“你最不靠谱了。”

电话的那一端是良久的沉默,然后他缓缓地说道:“很多事情和你想的不一样。我前几天还和我爱人说,你是我的初恋。”我异常震惊,无法相信听到了35年前我日思夜想的一句话,可是35年了,不觉得说错了话?有意义吗?

我问:“你爱人说了什么?”

“她问:‘这次你的初恋来参加同学会吗?’”他接着说,“我一直很坦荡,对她没有任何隐瞒,她也很理解。”

我又问:“你不觉得说我是你的初恋很可笑吗?我們从没亲吻过,没拥抱过,没说过情话,甚至都没拉过手。”

他说:“你一直在我心中,事实和你想象的也不一样。很多事情受当时环境的限制,很无奈也说不清楚。今天之所以告诉你,是因为我们都已年过半百,人生已成定局;生命短暂,不想留下太多的遗憾。如果现在不说,估计就要带到坟墓中去了,所以想让你知道事情的真相。”

35年前,这个男人,也许应该叫男孩,对我说他从未想过恋爱的问题,希望做朋友。现在,我静静地听着,是感慨,还是得到了35年前那份青涩、无望之爱的最终回馈?

我不知道对这突然然降临的表白该说些什么!我对他说:“此时的天空明月高挂,很美,你能看到吗?”他答道:“我看到满目的天空都是你的脸。”听了他的话,我竟然像少女一样感到羞涩,半晌说不出话来,然后从心底冒出来一句话:“你好好照顾自己。”他回应道:“你也好好的。”声音中有深情的关切,然后挂了电话。

那晚的月亮非常圆,也非常明亮,仿佛为这一场惦记了35年的情感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第66篇、爱情故事眼睛都亮了

我在外面碰到了很不靠谱的合作方,被临时爽约,晚上12点一个人拖着行李赶去机场。夜深人静,大马路上一辆车都没有,我在冷风中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

F君打电话来,我气冲冲地说:“我不干了,我要辞职!”他什么也没说,帮我定了机票让我先回家。

我在飞机上睡了一觉,冷静下来又觉得被爽约也不是什么大事。

F君来接我,问:“辞职信写好没?”我特不好意思地说:“我又不想辞职了。”“哦?你在电话里可都快哭了。”“是的呀,总说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帮你打开一扇窗,我当时觉得上帝要么忘了我要么给我安的是防盗窗。”

“这算什么!”他煞有介事地说,“小乔同学是何等人物,就算把门窗都关上,她也能爬上房把屋顶掀了。”

我差点笑死。

飞机上坐我邻座的阿姨看到F君,说:“这小伙子真精神,他是你什么人?”我笑嘻嘻地说:“他是我哥。阿姨,若是您有合适的姑娘可以介绍给他。”F君见惯了我胡说八道,也不拆穿,替我接过行李默默朝前走。阿姨不信:“是你老公吧?”“看得出来?”“那可不,你眼睛都亮了。”

好像真是这样,不管我多累,心情多不好,只要一见到他我就会高兴起来。用好友的话来说,我看F君的眼神就跟她们家的狗看到火腿肠一样,就差没有摇尾巴了。

一个人爱着另外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不信你去看看《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看至尊宝的眼神,满满的全是爱。

第67篇、爱情故事爱是天真的光芒

有一回在书店瞎逛,听见旁边女孩小声地聊天。

一个说:“要是我真正爱一个人,是不舍得聪明地对待他的。”

另一个说:“我也是。对敌人得全副武装,但在他面前,我情愿天真一点,就像一个小孩子,有点傻,有点二……”

我听了很有一种附和的冲动,“哎呀,知己啊,你们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啊!”

在生存的层面上,说一个人成熟,多数指熟谙规则。说话滴水不漏,为人无懈可击,处世面面俱到,其实都是俗世中的投机取巧。

而爱情,它能剥除所有的束缚与干涉,让一切直抵本质,单一、虔诚、绝对、清澈透亮、无上的慈悲,这些质素导致了简洁至极的美感。

在写下这篇稿子之前,我正和一个朋友聊天。

她顺口问:“有爱情吗,什么是爱情?”

我也顺口而答:“瞬间的清空。”

清空泥沙俱下的现实,清空反复无常的人性,清空迷执与仇恨,疑惑与对抗,甚至清空自己,只剩下一个天真的孩子,捧着一朵光,在心脏中央慢慢地照耀。

亲爱的,在这个冬天的黄昏,

请像小男孩一般,和我在一起。

不要打断我的惊奇,

像一个小男孩,总是

在可怕的奥秘中,让我依然

做个小女孩,哪怕已成为你的妻。

這是茨维塔耶娃的诗,她深谙爱情的法门,说:“你不需要什么理性。直到死亡来临,我仍然是一个小女孩……”

在爱情的伊甸园,阳光万古流芳,风雨无侵,天真的孩子在歌唱。他们无所顾忌,没有贼心眼,无私,无畏,坦坦荡荡。

真心话论坛里,有一个人在问:“你最不敢做的事是什么?”

有人说:“现在我什么都敢,就是不敢认真去爱。”

附和者纷纷在下面跟帖,研究如何逃避伤害,如何腾挪辗转,度过安全稳妥的一生。

可是,如果真有这样的一生,无风无雨,无情无欲,又有什么意思?

即便我知道爱情的最终可能会令人失望,但依然会如飞蛾般奔赴火焰,如荆棘鸟般奔赴针尖。

因为凭着那点光芒,我可以忽略身外的围困,清空往昔岁月里的所有误解、耻辱和倒戈相向,然后,恢复天真的赤子心,迎接不可预知的灿烂、恩宠,甚至是救赎。

第68篇、爱情故事爱情像一双筷子

有人说,爱情像水,温柔明亮;也有人说,爱情像酒,越久越醇;还有人说,爱情像风,来去无踪……

我说,爱情像一双筷子。

男人是一根筷子,女人是一根筷子,两根筷子有缘握在一起,成为一双筷子,那就是爱情。

一双筷子,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才能把美好的日子夹起来,送进我们的口中。男人和女人,少了哪一个都不行,一根筷子,只能蘸一点点卤汁,永远无法捕捉到生活的真正滋味。

一双筷子,必须有一个支点。西方人很难学会使用筷子,为什么?他很难找到两根筷子的平衡点。想让两根毫不相干的筷子牢牢地夹住食物,其中的一根就应该放低姿态,给另一根筷子一个有力的支点。手指的力度只是一个小小的技巧。是的,爱情往往也需要一点点技巧,但心灵的配合默契才是根本,真情是第一位的。

既然筷子的作用总是需要双方共同来完成,为什么不设计一根连体筷子?那不是筷子,而是夹子。不错,夹子也可以夹起东西,可是,夹子无法张得更大,夹子的容量是有限的。而筷子是自由的,它可以狮子大张口,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尽收囊中。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因此,不要忘记,一双筷子,应该是平行的,给另一根筷子足够自由的空间,空间越大,收获就越大,只要另一根筷子,还是你们这双筷子中的一根。

第69篇、爱情故事爱情是个什么东东

有个女人被张三爱上。有个女人爱上张三。爱张三的女人喜欢留着一条长长的马尾,我们姑且就叫她马尾辫吧。被张三爱上的女人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我们就叫她白衣裙。

马尾辫喜欢张三。张三知道。张三不喜欢她。

张三说你爱我?

马尾辫说我爱你。

张三说我不会爱你的,我已经爱上了别人。

马尾辫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但我爱不爱你是我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你应该无权干涉我的权利吧。

张三说那你爱我吧。

于是马尾辫就继续爱他。

张三喜欢白衣裙。白衣裙知道。白衣裙不喜欢他。

白衣裙说你爱我?

张三说我爱你。

白衣裙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张三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可我爱不爱你是我的权利,你总不能干涉我的权利吧。

白衣裙说那你就爱我吧。

于是张三就继续爱她。

马尾辫每天给张三送一枝玫瑰。

张三说我不爱你,你送我玫瑰干什么?

马尾辫说送不送玫瑰是我的权利,接不接受是你的权利,我们都不能干涉对方的权利吧。

张三于是接受了玫瑰。

张三拿着马尾辫的玫瑰送给白衣裙。

白衣裙说我又不爱你,你送我玫瑰干什么?

张三说送不送是我的权利,收不收是你的权利,我们不能干涉对方的权利吧。

白衣裙就收下了玫瑰。

寒流初至,流感横行。

电话响了。张三问谁啊?

马尾辫说我。

张三说有事吗?

马尾辫说没什么事,听到你刚才说话的声音就知道你没感冒。话刚说完,张三就听到马尾辫在那边打了个喷嚏。

张三说挂了?

马尾辫说挂吧。

张三就给白衣裙打电话。

白衣裙问谁啊?

张三说我啊。

白衣裙说你有事吗?

张三说没什么事,听到你刚才说话的嗓音就知道你没感冒。话刚说完,张三就冷不丁地打了个大喷嚏。

白衣裙说挂了?

张三说挂吧。

后来。

马尾辫不再留长长的马尾了,她换了一头飘逸的长碎发。她开始喜欢穿裙子,尤其是白色的连衣裙。

而白衣裙却留起了一条长长的马尾。并且也不再爱穿白色连衣裙,她怕冷。

再后来,马尾辫不再给张三打电话和送花了。她决定不再爱张三了。

而白衣裙却开始主动约张三了。她决定爱张三了。

张三感到很迷茫。

张三找到马尾辫说让我爱你行吗?

马尾辫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我管不着。

张三对白衣裙说我不爱你了。

白衣裙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可我爱不爱你是我的权利,你管不着。

于是,张三开始给马尾辫打电话和送花了。

第70篇、爱情故事好好的爱情怎么坏了?

也许恋爱时期的一个女孩,遇到一个浪漫又会逗自己开心的男孩,他会是个不错的恋人。但是婚后孩子的出生,抚养孩子和挣钱养家的压力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就逼着女孩迅速成长了起来,她成了一个母亲,一个要为自己孩子未来考虑的母亲,而她的丈夫却还停留在原来的地方,她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还要照顾丈夫这个“孩子”。

如果你没有结婚,请要好好选择自己的伴侣,选择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而不是男孩或者女孩。不要想着你有能力让他(她)成熟,那将会耗尽你所有的精力。你没有责任“抚养”一个成人,那不是你的生命应该承担的重任。

很多人会在结婚生子后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和一个“伴侣”结了婚,而是和一个“孩子”结了婚。当一对夫妻不能为家庭的繁荣付出对等的努力时,婚姻的本质可能就不是“伴侣关系”,而是“母子关系”或者“父女关系”。

这样的关系久了,承担责任的那一方就会很累,而且会生出很多抱怨——因为夫妻需要的是一个帮自己分担生活压力的伴侣,不是一个需要自己照顾的孩子。扮演“父母”的伴侣往往要承担很多责任,要比对方更有远见,要为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作出决策,还要关注着伴侣以防他们做傻事。

但扮演“子女”的伴侣却会很轻松,只想着怎么好玩,而不会为家庭做长期规划和考虑;他们不会承担自己的责任,甚至连家务也不怎么做;有时为了逃避伴侣的指责还会编造谎言。那些扮演“子女”的伴侣在恋爱时期都可能是很好的“恋人”。

就像孩子对着父母一样,他们可能很善于讨好“父母”,很有趣,很敏感,很会制造浪漫,很善于吸引“父母”关注。所以还是何洁男朋友的赫子铭,应该也是很不错的恋人。

前段时间,歌手何洁与赫子铭的离婚消息“充斥”着整个社交网络,在外界看来,3年生两孩的婚后生活应该会很甜蜜,但最后的结果却令人咋舌。两人的婚姻状况让我想起一个朋友,她也在生完孩子后遇到了类似问题。

朋友在孩子周岁的时候决定和丈夫分居。朋友曾经喜欢看韩剧,私底下叫丈夫“欧巴”。那时她觉得丈夫就像一个大哥哥般照顾她,生活中很多事情也由丈夫做决策。

可是自从孩子出生,她就对丈夫的行为越来越失望,仿佛洞悉了丈夫的不负责、自私、逃避的阴暗面。她一开始也想理解丈夫的行为,因为她有时也有想逃避照顾新生儿的辛苦。但作为孩子母亲,她逃不掉,也不忍心逃。短短一年,她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再去看丈夫,就像一个不成熟的孩子。

但是当这对恋人走进婚姻以后,他们需要平分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比如财务压力、抚养子女压力、规划家庭未来压力、家务压力时,“孩子”在恋爱中显示出来的“优势”就荡然无存了。

有句话叫:你的岁月静好,不过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当一对恋人成为夫妻组成一个家庭之后,不愿承担责任的“孩子”会让承担责任的“父母”倍感生活艰辛。

婚姻关系8大问题之首就是“自己提升了,而对方尚在原来的地方"。当恋爱、新婚的狂热过后,两人共同生活的挑战开始出现。如果两人之中,有一个人固执地坚持“我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不对",另外一个人很快便会对配偶产生“自己提升了,而对方尚在原来的地方"的感觉。而年轻人本来就是耐性比较差,因此两人之间很容易产生冲突,使关系渐渐恶化。

如果你已经和一个“孩子”结了婚,去寻找一个婚姻治疗师吧,让你的伴侣有机会承担自己的责任。赫子铭去情感电台求助这个事情本身是值得称赞的,当他发现婚姻有问题了,想找自己认为“专业”的人帮忙解决本来没错,但他应该找一个真正的婚姻咨询师,并且觉察到自己的问题。

如果你和一个心理成熟的人结了婚,应该感恩生活让你们相遇、相爱。珍惜他,支持他,鼓励他,和他一起建设你们的生活。没有婚姻是完美无缺的,一个能够和你并肩的人,比与那些不断向你索取的伴侣好太多。

第71篇、爱情故事男人分手后

不同男人分手后的行为表现迥异。上大学时一室友接到一个电话后脸色大变,之后不吃不喝,在床上躺了两天。我实在看不过去,便带他去食堂吃点东西,边吃边聊最近的NBA,但好久没听见他回话。我抬头一看,原来他早已经悄无声息地“涕泗滂沱”了,真是“情到深处人孤独”。

有的男人则是话唠型,非得用倾诉法“排毒”,临床表现为对人掏心掏肺兼夹叙夹议,车轱辘话来回讲,总要探讨出是非对错,谁仗义,谁混蛋,谁坚贞,谁花心。前阵子一朋友失恋,总是半夜拉上我回忆和分析旧情,从“我真傻,从不知冬天有狼”说到“爱一个人好难”。我刚赞同他“我的前任是极品”这一观点,他马上宣称自己也有不可饶恕的错误。我想要认同他对自我的批判,他又开始抨击对方是多么自私、傲娇、嘴贱。

男人走出情感阴影的常见套路是赶紧找下家。感情不留白,第一个前脚走,第二个已经热身完毕,准备上场了。这种药方的疗效相当于让分手后的男人服用千年人参,自尊心可以得到极大的滋养。《围城》里方鸿渐和唐晓芙分手后的想象力异常雄健,整日幻想“跟一个比唐小姐更美的女人勾手而行,忽与并无男友的唐晓芙劈面相逢”,看来天下男人情同此心,非此不能一雪前耻。分手后的愤怒和绅士的克制总是背道而驰。

第72篇、爱情故事下一站,请记得爱自己

[一]

我结婚那天,我妈出了个大糗。

确切地说,是司仪先生事先功课没做好,出了个大失误。在介绍双方家属的环节,他突然大脑短路,将我妈说成了“新娘的奶奶”。

我妈的脸,瞬间暗了,台下更是一片骚动。要命的是,他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哪里出了差错,还一边四处张望,一边说“有请新娘的妈妈也到台上来”。

气氛变得异常尴尬,我赶紧抢过他手里的话筒,拉起我妈的手,对着全场所有人说:“司仪先生还真会开玩笑,我妈在这呢。借这个机会,正好我想对我妈说声谢谢。这些年,我妈为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

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妈红了眼眶。

原本妙语连珠的司仪,傻愣在那,一脸的尴尬。这应该是他主持生涯中的重大失误吧,可我知道,这不能完全怪他。我妈和我爸看起来不搭,这是多年前就已经存在的事实。

即便是在我结婚这样大喜的日子里,我妈也朴素得有点过分,而站在旁边的我爸西装革履,风采不减当年。

婚礼前夕,我拉着我妈去逛街,想帮她挑几件像样的衣裳。可最后,挑来挑去,拎回来的,却是我爸的西装,我的高跟鞋。而我偷偷帮她买的那件红色大衣,被她拿回去退了。

我妈对自己,从来都是这样吝啬。吝啬的结果是,五十岁的她,看起来真的有点老。

尽管我妈极力掩饰,婚礼上的这个小插曲,还是让她有了淡淡的失落。看着人群里的她,我满是心疼。那一刻,我很想上前给她一个拥抱,告诉她,从此她要学着对自己好一点。

我想我终于长大,因为我开始心疼她,而不是嫌弃她。

[二]

漫长的青春期时光里,我一度有些嫌弃我妈。

那时常常奢望,如果我妈能有玲玲她妈的三分之一,我就心满意足。玲玲家住我家隔壁,我叫玲玲妈冯姨。冯姨和我妈年纪相仿,她们都是超市收银员。可她俩站一块,简直就是天上与人间。

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即便我们两家做了多年邻居,冯姨和我妈的关系也一直淡淡的。私底下,我妈说冯姨是个“妖精”,赚的钱总是用来给自己买化妆品和衣服。我妈长年用大宝,买件好点的衣服,前后得犹豫上好几天,她当然没办法理解冯姨的生活方式。

同样,冯姨对我妈也嗤之以鼻,连我都能看出她眼神里的不屑。一个女人整天活得老气横秋,脸上写满怨气,连她女儿都嫌弃她,何况别人?

我第一次有这种强烈感觉,是在初二。那年,身边的同学个个都买了复读机。我家刚买新房,手头拮据得连吃个菜都得精打细算,所以这件事,我提都不敢提。

那天,我妈看到我拿回的成绩单,英语比其他几科差了一大截,就开始朝我嚷:“我省吃俭用供你读书,你在学校都干吗啦?英语考这么烂。”

被她这么一说,我心里也不舒服:“你以为我想这样啊?他们都有复读机,就我买不起,英语能考好吗?”

我没想到,第二天,我妈会拿着复读机,来学校找我。在这之前,我总是找各种理由让我爸出席家长会。所以除了玲玲,几乎没人知道,我有个看起来苦大仇深,且满脸沧桑的妈妈。我努力维护的那点骄傲,在那个下午前功尽弃。

那天,我妈穿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衬衫,裤子是几年前的款式,头发随便捋一把盘到脑后,站在教室门口,扯着嗓子喊我的名字。

我能感觉到,大家看我的眼神,带着长长短短的问号。十几岁的年纪,总是敏感又脆弱,有着骄傲的虚荣心。这是我第一次,为有这样一个不体面的妈妈,感到汗颜。那晚,我在上着锁的日记本里写,为什么我有这样一个妈妈?

实际上,我应该感到愧疚。因为后来我爸告诉我,买复读机的钱,是我妈求了店长很久,才预支到的工资。你看,我妈就是这样伟大。她全部的心思都在我和我爸身上,可悲的是,我们还常常不领情。

有时,我爸会感概地说,你妈当年不是这样的。

[三]

我妈当年确实不是这样,那时是小城一枝花。

你要认识以前的她,也许就会对婚姻大失所望。因为从我妈身上,你会看到,婚姻是怎样让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变成一个庸俗妇人。

那时,追我妈的小伙子排成队,她唯独看上我爸。我爸长得眉清目秀,但家里穷得叮当响,可我妈硬是非君不嫁。这点,让我爸一直心存感激。

婚后,我妈全心全意打理这个家。从人情世故,到柴米油盐,都被她安排妥当。白天当超市收银员,晚上她还批发水果到街上卖,赚点零钱贴补家用,所以她每天忙得像个停不下来的陀螺。在她的苦心经营下,这个家渐渐有了起色。连一向无比挑剔的奶奶,都对她赞不绝口。

从我记事起,我妈对自己就很吝啬。她穿十几块钱的地摊货,给我爸从头到脚添置的行头,全都出自小城的专卖店。用她的话说,男人出去,衣服是面子。

可我妈不知道,其实除了衣服,男人出去,女人也是他们的面子。

我爸单位组织活动,能不带家属,他坚决不带。不是我爸薄情寡义,我理解他。就像我,家长会总是拉着我爸出马。

潜意识里,我俩都有一点嫌弃她。尽管我们知道,这是多么不合适。而我妈对这些,全然不知。她只顾着照顾我们,完全忘了她自己。

就这样,我妈由当年的小城一枝花,变成一个庸俗肥胖的市井女人。要命的是,对于这样的变化,她心安理得,且理直气壮。

是啊,谁能责备一个为家庭为孩子全心付出的女人呢?所以她是伟大的,是值得尊重的。

只是,一段和谐的家庭关系里,绝不是一方一味的付出,便能给幸福加分。相反,一方爱得太多爱得太满,反而让另一方想要逃离。

我确定我爸和我一样,有过99次想要逃离的冲动。而我爸之所以没离开,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责任,以及我妈对他最初的恩情。

[四]

婚礼过后,我曾试图借这个小插曲,让我妈有所觉悟。但显然,这是件徒劳的事。

这些年,她习惯了忙碌,习惯了付出,习惯了活得没有自我。同时,她也习惯了抱怨,习惯了在自己累趴下来之后,哭着说:“我也想休息啊,可你们一个个都不让我省心,我哪有时间休息,哪来精力管自己?”

我妈不知道,她毫无保留的付出,对我和我爸来说,是一种负担。有时,我宁愿她不要那么勤快,宁愿她不要一味只对我们好。若是她能稍微自私一些,反而让我们心安。

但显然,我妈做不到。

我怀孕后,她操碎了心。她不肯放弃工作,又迫切地想要照顾我,所以只好挤时间。每天下班赶到我家,帮我做家务,给我熬粥,搭配一日三餐的伙食。老公过意不去,找了个保姆来帮忙,她二话不说,就辞退了人家。

晚上,我们坐在客厅看电视。我妈不是在厨房煲汤,就是在擦地板,拉她坐下来休息,她又戴着老花镜,给尚未出生的宝宝缝制棉衣。我妈就像个上紧了的发条,昼夜不停地运转。看着她整天忙个不停,我和老公连看个电视,都觉得心有不安。

有时,我实在看不下去,就忍不住说她几句。但看到她那副受伤的表情,我又觉得很心疼。这样的处境,一度让我崩溃,老公更是有苦难言。

我妈没有错,她只是不知道爱自己。

[五]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我爸会跟我妈提离婚。这一年,我爸五十五岁,我妈五十二,这听起来就像我爸开的一个玩笑。

一开始,我妈完全没当回事。她照样没日没夜地打理这个家,照顾我们每一个人。直到我爸让我来做她的思想工作,她才真正停下手中的活,愣在那,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然后号啕大哭起来:“男人果真没个好东西啊,我为这个家,辛苦了一辈子,他说离婚,凭什么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也不确定我爸的这个方法到底奏不奏效。那天,他找到我,对我说:“女儿你知道吗?这些年,我过得一点都不快乐。那时,我总是想,我是因为有你妈,才有今天,所以我不能对不起她。可那天晚上,她劳累过度,对着我数落不停,我突然想,也许只有离婚这种方式,才能彻底地改变她。”

最后,婚到底还是没有离掉,我奶奶用她在这个家的权威阻止了事情的发生。但这件事,差点将我妈击垮。这是她结婚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坐下来,重新梳理自己的人生。

好在这之后,我们慢慢地看到了她的一些改变。那天晚上,我去找她,在一群欢天喜地跳着广场舞的大妈群里,看到了我妈。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她一副轻松愉悦的表情。

这样真好。

看着我妈的身影,我想对她说,妈妈,请你一直这样爱自己。

第73篇、爱情故事爱情底片

那张他一直自以为是的友谊合影,居然是一页被她一眼看清的爱情底片。

2007年的春天,我从罗程的房子搬了出来。恋爱五年的男女,爱情不见了,于是分手。听到这个消息,首先崩溃的是我的家人,然后是朋友,他们说,哪怕全世界的人都分了手,也轮不到你们!

我只能说,那是我和罗程,我们伪装得太好了。只是,这种伪装,我和他,都不是故意的。

我以为我们很相爱,我相信罗程曾经也这么以为,五年来,我们像鸟儿筑巢般筑起了一个家,一张茶几,一幅窗帘,甚至连筷子都是一点一点凑起来的,然后家慢慢像样了,罗程的事业也慢慢像样了,青涩从我们脸上褪去,有了稳笃的模样和气场。

或许,让所有人不理解的,不是我们分手,而是,我为什么要和罗程分手。因为我们在一起五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等罗程顺利评上讲师,我们就去办理结婚登记。

一切都是计划妥当了的,却因为一张照片,走向分崩离析。

那是一张看上去很普通的照片,是在一个研讨会上,有学生拿着相机对着到会的人胡乱抓拍,正好拍到罗程与一个女学生,两人可能在说着什么,目光正好碰在一起,相视而笑。

女孩并不特别漂亮,剪着短发,穿圆领T恤,看上去,却像青葱般蓬勃鲜嫩。

真的是张特别普通的照片,没有一丝暧昧,隐晦,完全坦坦荡荡,可是我的眼睛就像被针扎了般不舒服,不知是照片的光线太过耀眼,还是女孩的笑容太过耀眼。

那天我对罗程进行了一番审问。

我说,她是谁?

罗程说,我的学生,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子,每次上课,都会给我倒一杯水放在讲台上。

我说,她盯着你看,你有什么感觉?

罗程说,能有什么感觉,你真是莫明其妙。

罗程明显地恼怒了,当然,他应该生气,因为我的问题实在无礼。可我就是要无礼下去。罗程无奈地妥协,抬起眼睛盯着我,可是他只坚持了五秒钟,就颓然放弃了,移开眼神讪讪地说,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啊?

那天我认认真真地与罗程赌气,不吃饭,也不睡觉。罗程开始不搭理我,后来他看我把柜子里所有的相册都翻了出来,一张张地检视时,终于爆发了,有完没完,不就一张照片吗?我撕掉它好了!

那张照片最终没有被撕掉,因为我一把从他手里抢过来说,别撕了,留着吧。后来的几天,我们相安无事,照常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我向罗程提出分手是在一周后,罗程的讲师终于评上了,他说要带我出去吃一顿好的,我说,为了向你表示庆祝,我们分手吧。

我说,也许你会说我为了一张照片小题大做,可是你去翻翻我们五年来所有的照片,是否有一张类似你和那女孩的合影,别说眼神,就连肢体接触,都是僵硬、做作和疲累的。

我说,你不爱我了,一早就不爱了。而你和那女孩,你们看上去那么和谐,那么适合在一起,那张貌似友谊的照片背后,其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爱情潜质。

后来我索性把那张照片在罗程眼前晃来晃去,你看看,你的眼睛,她的眼睛,你的眉毛,她的眉毛……你是喜欢她的,是不是?

罗程的眼神慢慢低了下去,我的声音也小了下去。我并不想硬把一顶出轨的帽子扣在这个男人头上,可是我更不能忍受的,是没有爱情的占有。

一年后,罗程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和那个女孩结了婚。他说,他以为那只是友谊,只有我看出来那是爱情,我的敏锐让他惊讶。

我沉默地挂断了电话。其实有什么可惊讶的,再粗糙的女人,只要她爱那个男人,便有了明察秋毫的眼睛,所以,即使只是通过一张照片,也能一眼看清那是一张怎样的爱情底片。

第74篇、爱情故事白菜豆腐汤的爱情

热恋时,没有时间概念,整天就想腻在一起,爱情誓言都是“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婚后,时间冷却了爱情。日子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琐碎磨灭了激情,天天彼此冷面相对。

结婚二十年,舟已升为处长。不管每天忙到多晚回家,舟总能喝上妻子梅煲的一碗白菜豆腐汤。

汤,是从一只土头土脑的小瓦罐里盛出来的,清汤寡水,不见一点儿油花。绿的白菜,白的豆腐,夹杂三五粒红红的枸杞,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但舟贪婪的吃相,足以证明汤的美味。

我曾同舟一起喝过梅煲的白菜豆腐汤。味道醇厚,清淡里透着香甜,没有味精或鸡精的调和,喝一口,浑身舒坦。

舟在官场驰骋,白日工作很忙,他也很累,只有喝了梅煲的白菜豆腐汤,才能缓过来。

梅,温婉少言、贤淑端庄,是舟的大学同学,年轻时光彩照人。

结婚二十年后,梅输给了清新可人的年轻女秘书。终于有一天,舟不再回家喝白菜豆腐汤,他和女秘书一起享受汉堡包、比萨饼、意大利通心粉、日式料理、韩国烧烤……时尚的快餐,让舟患上胃溃疡。

有一天,舟十分想念家里那清淡的白菜豆腐汤。

女秘书也爱舟,想用自己葱白粉嫩的手煲出白菜豆腐汤,让舟从胃到心都熨帖。

女秘书上门向梅求教。梅宽容友善,用微笑安抚她的忐忑和不安,然后手把手教她煲白菜豆腐汤。把金华火腿切丁、阳澄湖蟹肉剁泥、乌鸡剔骨取肉、活虾剥壳挑线、干蛤蜊肉泡发、蘑菇洗净切块等,分类整理洗净,放入瓦罐,用文火煨四个小时,水一次加足,中途不起锅。然后,把所有食材捞出,一丁点儿碎屑都不留,只取汤,再把白菜、豆腐放进去,白菜、豆腐也有讲究……

女秘书看得眼花缭乱、忙得一塌糊涂,深深倒吸了一口凉气。舟说的白菜豆腐汤,原来是这般复杂,为了舟喝的一碗汤,梅每天要在厨房里忙活大半天。这时,女秘书才懂得:爱情和爱情不一样!在白菜豆腐湯面前,女秘书的爱情冷却了。她爱惜自己露珠般的青春,更甚于爱惜舟的胃。

舟又回到了熟悉的家。梅还是那样的温婉少言,端上来的仍是那只土头土脑的小瓦罐。舟有些激动,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还是绿的白菜、白的豆腐、红的枸杞,熟悉的清汤寡水,不见一点儿油花。

舟贪婪地喝上一口,就一口,舟的脸色全变了,像三九天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揪出来似的。

“这是什么汤?”

“白菜豆腐汤。”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不是这样的。”舟感到委屈,“以前不是这个味。”

“以前怎么了?我忘了。”梅低着头专心喝汤,没有看舟。梅的话像一把利剑,透着冷冷的寒意。

梅,也学会了忘记?

第75篇、爱情故事婚姻不止是两个人的事情

前阵子张靓颖又再次因为婚姻的事情上了热搜,是源于张靓颖的好友文雅在朋友圈的那段话,疑似张靓颖已经和冯轲分居,张靓颖的爱情从一开始的“被小三”到演唱会上低到尘埃的“逼婚”,再到母亲和准女婿的反目爆料,到最近由文雅的朋友圈牵出的分居事件。吃瓜群众总是不遗余力,旁观者更是在这场婚姻里面看透了一切,而只有张靓颖自己却像深陷泥潭,无法轻意走出……

这样的婚姻似乎桩桩件件都带着些许目的性,冯轲推托的表现,在演唱会的“表演”中已经一目了然,张靓颖不顾一切的逼婚,而冯轲的那一句听靓颖把歌唱完,这段低如尘埃的爱情,艰难地想要彼此靠近走向婚姻,却在婚姻的道路上走得异常艰难,或许在这世界上最愚蠢的爱情是“爱你只是我们俩个人的事情,与其他人无关”。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张靓颖如愿地嫁给了冯轲,却让自己和母亲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是或许张靓颖忘记了“在这个世界上老公可以换,而父母你却没得选择”,一个从小相依为命,含辛茹苦的母亲,如此大张旗鼓地反对自己的女婿,不惜把女儿推到风口浪尖,究竟为了什么?旁观者清楚地知道母亲惟一的理由便是怕自己的孩子会不幸,当事人却在自己的爱情中迷失……

无论是冯轲过往的一切,还是母亲的爆料,还是好友在朋友圈的一番言论,旁观者总是能够看得通透,而当事人却总会云里雾里,十几年来,一个已婚的精明生意人,用情感绑架着最能为公司赚钱的女艺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对张靓颖来说,或许冯轲当年有着亦师亦友的提携,也或许有着挖掘她潜能的“伯乐相马”情义,但终究不够理智,因为掺杂了太多捆绑至深的其他因素,爱情真的只是自己眼里的爱情,并没有那么纯粹。

年轻的时候,我们可能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一个人,不顾一切地与父母決裂,也要嫁给自己的爱情,但是,时间总会清晰地证明,这段得不到祝福的婚姻会有多可悲,这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便是我爱你,与别人无关。爱情可能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婚姻绝对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一段婚姻如果要以牺牲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为代价,无论何时都会头顶乌云,一段婚姻如果得不到家人和朋友的祝福,关起门来或许会更加不幸,注定会走向不幸甚至瓦解,因为婚姻从来不止是两个人的事情。

第76篇、爱情故事温柔的海

是在上了大学以后,他才第一次离开他海边小城的家。一年多的大学生涯后,他依然是一个异域的陌生人。同学问他对这座城市的看法,他老老实实地说:不喜欢,太脏、太吵、太没人情味……

他话音未落,马上就有一个女孩劈头反驳他,这里有多大你知道吗?你才出过几次校门,又去过哪些地方,你有什么资格批评?他一呆,看见她正气鼓鼓地瞪着自己,他不由得注意她柔腻如丝的肌肤,非常地江南,与他熟悉的家乡女孩完全不同,一愣,不知该说什么好。看着他那呆头呆脑的样子,她到底撑不住,“噗哧”一声笑出了声。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他喜欢听她的普通话,爽脆地,清朗地,说急了的时候,常常微喘着笑起来,像他故乡的木棉花,有着流利的弧线和厚实的花瓣。有时,在教室里上自习,听见她在外面唱着歌走过,过了许久,他发现自己心里还在回荡着她随口哼出的调子。她总是叫他讲大海给她听,又喜欢取笑他隐约的闽南口音:“你的声音跟台湾连续剧一样。”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那些爱恨交织的连续剧是如何掀动她最初的柔情,而那些温柔真挚的情话,又是如何在她生命中烙下永远的印迹。听着听着,他的声音与他所讲的海交会相融,使她隐隐地恍惚,她说:“海一定是温柔的。”他犹豫了一下,想告诉她不是,终于什么也没说。

冬天,他走在积雪的校园,听见她在背后大声地叫他的名字,他一回头,雪球在他脸上炸开,她的笑声,在雪地里片片洒落,像海面上不断翻飞的海鸥。他永远记得她那天穿的蓝大衣,他永远记得她欢笑的样子。她等着他的回击,可他只是揩着脸上的雪,憨憨地笑。那样温厚纯良的笑容啊,她的心忽地一紧,有一种被紧紧拥住的半痛半喜。她跑过去扳他的手:“来,我们打雪仗。”正握到他的冻疮,他的脸上掠过一抹痛,她立刻知觉:“怎么了?”低头看见,禁不住“啊”了一声,心中一疼,几乎掉出泪:“怎么会冻成这样?”拖了他就走。他看见自己红肿溃烂的手,握在她暖柔净白的手里,觉得很难看,想缩回来,她反而握得更紧。在她的寝室里,她一边细心地给他涂药,一边轻声地问:“疼吗?疼吗?”疼吗?疼吗?他自己也不知道。

夏天到了,她央他教她游泳。才学会了最基本的技巧,就非要到湖对面去,他只好背着她游过去。天色渐渐幽暗,她横在他胸前的双臂,呈出微微闪烁的粉红色,犹如夏天第一朵玫瑰花,正在全力地开放。他感到她的身体,紧紧地贴着他的背,几乎没有什么重量,仿佛是他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他真的希望湖水可以永无尽头。而她安静地伏在他黛黑的背上,清澈的湖水流过她的耳边。她看着他的肩一次次涌出水面,又一次次地落下,如此强壮优美,觉得满心的安全,好像只因有他,她便可以闯荡过所有的江湖。

暑假他回了家,她叫他给她带贝壳来,她粉粉的小拳头擂他的手臂:“不要忘噢,一定不要忘噢。”他怎么会忘呢。返校后,在寝室的灯下,他忍不住把那些贝壳拿出来看了又看,想起她将会有的怎样惊喜的眼神,他想自己被太阳晒得爆裂开来的皮肤到底还是值得的。没想到室友们群聚过来,惊叹之余,你拿一个,我拿一个,转眼间,他的手里竟只剩下几个残缺不全的了。室友们大大咧咧地问他,“没关系吧?”他空自心急如焚,竟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

她见到他,很高兴。一只手背在身后,问他:“猜我给你带了什么?”笑意流了一脸,栀子花一样绽放着不能抗拒的香。他却只想着那些流散的贝壳,如果她问起,他该怎么答,连这样小的请求他都不能为她做到。他脱口而出:“我不要。”转身就走,没有看见,她是如何长久地站在黄昏里,捧着那方准备送他的琥珀。

那方细致美丽的琥珀,是朋友从大兴安岭寄给她的,拿在手里的第一个瞬间,她便想起了他,生在海边的他一定从来没有见过琥珀,她没有想到他会给她这样的拒绝。暮色如烟,侵入她的眼睛,她记起关于琥珀的身世:琥珀原是松树的眼泪,在亘古沉静的大森林里不被人知地流着,然后岁月变迁,沧海桑田,一切都消失在时光的长河里,只有这一颗已经冷凝成石的泪,还在用暗暗的透明,说着一些将明不明的心事。

他们就此疏淡,有时在学校碰到,也只是打个招呼。她身边总是大群人,衬得他更独自,他不在乎她跟谁在一起,他只要她在,只要能听到她爽朗的笑声,绕几个弯远远地传过来,他就觉得安心,水泥地似的学校生活刹时变得春草处处,处处嗅得到生动跌宕的生命气息。他不知道,她的眼睛是如何追着他的背影。他明显的南方特征,使他永远显得格格不入,他们一团热闹,他管自独来独往。看着他写满落寞的背影,一阵莫名的痛涌过她的心,好像万分不该,却又不知道怎样。

后来又是夏天了,他在海边的度假村做守卫,午夜守着一簇逐渐熄灭的营火,星星无比璀璨,面对大片字根表的星空,他听见海潮在遥远的地方轻声曼语,他蓦然懂得她所说的,海的温柔。第一次,他对那座灯红酒绿的大城市生出了一丝丝的牵扯,只是因为,那是她所生长居住的城市。那样强烈地,他想要带她到海边,与她一起在星空下,执她的手,听海最温柔的声音。可是,明年,他们就要毕业了。

回校的时候,他没有买到座位票,只好一路站着,而就是在他最疲倦不堪的时候,他也没有放下手中的荔枝。他迟迟没有到学校去,荔枝不是经放的东西,看着它已面临凋落的边缘,难道这又是一场错过?他向同学要到她家的地址,她的家人给他开了门,她正在洗澡,在哗哗的水声之中,她扬声问着“谁啊?”他所有的勇气都消失了,放下荔枝,转头就走。在车站,他忽然听到“噼噼啪啪”的声音,是她,穿了拖鞋,匆匆地向他跑来,湿湿的长发在风中披散着,这时,公共汽车来了。汽车绝尘而去的刹那,他只来得及看见她忧伤的脸孔,这一面,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她的泪。

那一晚停了电,寂静、黑暗和炽热一起向她扑来时,她幽幽地想起从未谋面的海。荔枝撕裂的殷红外壳像一颗颗破碎的心。她不是不想问他,到底想要对她说什么,可是,她真的知道答案是自己要的吗?她的青春岁月正在时光的深渊里飞速坠落,她再也不能是那个眼睛清亮,笑容有如风信子的女孩了,现在再来开始一场不计得失的恋情,是不是太晚了呢?未来已经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他们之间不能逾越的山重水复,过去是,现在是,而将来,他们能够有一些将来吗?他的心她全明白,她的心他也全明白,而他与她,注定只能是清风明月,两不相干。

毕业生聚餐他没去,只在寝室睡着。醒来,已是黄昏的幽明时分,他听见寂静,然后又听见了另一种声音,那是她的脚步声。她走到了床边,伸出手,仿佛想推醒他,却陡然停住了。她无声地伏在床沿,他看见她的黑发,纷纷地洒落,他一动也不动,只是他的心仿佛生出了手指,在细细地抚她的肩头。她不知道自己伏了多久,夜与昼在时间里已经失去了意义,她好像又回到了那湖上,水波荡漾,伏在他的背上,快乐地,信任地,她现在才明白当时的心情究竟是什么。她听见他在心里一声声地唤:“跟我走。”他也听见她在心里一声声地唤;“为我留下来。”但是,几个小时之后,就是他们离别的时候了。

他和她都没有想过,还会有重逢。那时,已是三年过去了。她乘坐的飞机,因为天气的原因,在西安迫降。机场上满是来自各地、怨声载道的乘客们,她无聊地东张西望,突然像触电一样震住了。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可是,她真的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她。人群将他们隔开,那便是他们的大海,他们终于可以在海中相遇。他细细地看着她,看着她已挽成髻的发,她依然微微扬起的下颌,她永远缠绵如绢的肌肤。她也久久地凝望着他,他瘦了,也更黑了,身上有沧桑的颜色,可是他那温厚纯良的笑容,一如往昔,是她心中永远的回眸。大喇叭里传出请旅客登机的声音,她轻轻地扬起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镶着海水一样蓝的宝石。而他缓缓地拉开衣襟,在他的胸前,永远戴着她在离别的时候,送给他的那方琥珀。

从此分离啊,从此分离,从此永不相见,互相想念的时候,就去看一看海吧,看一看那温柔的海。

第77篇、爱情故事在婚姻里去爱

有时,我们并不是对对方失去了感觉,而是因为我们太忙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心灵,或者是简单地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表白了。

有这样一个神话:在很早的时候,男女是合体的,但是由于触犯了天上的神灵,被在雷劈成了两半,所以人的一生都在寻找他(她的)另一半,尽管路途遥远而艰辛,有的人找到了,有的人没有找到。

其实,生活中我们,在另一半不曾出现时,也真是在苦苦寻觅。感谢上苍制造了丘比特神箭,在某时某刻的某个地方,我们与自己的另一半不期而遇,彼此心仪。不需要太多言语,就像另一半是浑然回归。于是,我们开台了久别重逢的热恋,当相互感觉离不开对方的时候,我们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从此,我们开始了围城内的生活,婚姻带给我们快乐,也加重了我们的责任感。我们再也不能像恋爱时那样随心所欲。我们有了自己的家庭,需要承担起家庭的义务;我们还会有孩子,需要承担起培养孩子的责任;我们还有自己的工作,需要为此尽心尽力。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们觉得疲惫不堪。天长日久,最初那种令人心动的感觉荡然无存了。有时,我们以为对方对自己失去感觉,不再乎自己。于是,我们为时光的流逝悲哀,为现在的物是人非感伤,在婚姻近乎麻木的状态下,家庭矛盾逐渐产生……

有天和朋友聚会,朋友的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他说:恋爱就如发高烧,婚姻则成了恒温。静下来想想,我的婚姻何曾不是这样呢?记得刚和丈夫结婚时,我们总觉得时间太少,不够我们缠绵。伴着女儿的出生,随着纸婚、棉婚的逝去,面对易碎的瓷婚,我和丈夫却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如何去呵护它。历经岁月的打磨,丈夫曾经吸引我的优点再也难见,现在的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有着许多陋习且平庸得出奇的男人。在忙碌的生活中,恋爱时的一切关注早已变得平淡无奇,日子过得像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曾经,我也为这样枯燥的日子痛心疾首过。直到有一天,丈夫因公出远差,在一月之内,我们几乎用完了全家一年的电话费——我与丈夫千里之间的思念,全写在这个月的话费单上。那时,我才明白,原来我们之间的思念居然还是那么浓,爱意居然还是那么深!只是在这之前,我们相隔太近的缘故,无法发觉!

有人说:爱情与婚姻无关。我说这只是大脑思考时的一种极端。其实,在婚姻里,在忙碌的生活与工作中,我们不能忽视爱情的存在。只要爱情还在,我们的婚姻就会坚如磐石。有时,我们并不是对对方失去了感觉,而是因为我们太忙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心灵,或者是简单地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表白了。

其实,爱是需要表白的,是需要说出来的。恋爱时,我们可以每天说“我爱你”,然而在婚姻里,我们却很少听到。因为隔得太近的缘故,往往我们觉得没有必要说,于是干脆就不说。“近之则不逊”,这几乎是一个规律。

爱是一门艺术,婚姻里的爱则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艺术。我们不能有了婚姻而忽视了爱情。想要巩固自己的婚姻,想让自己的生活更上一层楼,那么,请学会在婚姻里去爱!

第78篇、爱情故事大难临头怎么飞?

前两年,在网上看到一对重庆夫妻的事:大地震发生时,老公飞也似地跑下楼,到了楼下,他老人家才记起老婆还在楼上呢,回去再找,已经晚了,重庆老婆天生麻辣,立马坚决要求离婚。

也是呵,烈火出真金,大难见真情,关键时刻。确实可以看出人的本性。有情有义的男人看到大石头飞来是可以挡在老婆前面的,您倒好,自己先跑了,难怪老婆生气。

但是生气归生气。离婚就大可不必。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是人的常态,人性本就自私。周作人曾经说过平民精神就是一种求生精神,而在求生之后求好,则是一种贵族精神。总不可能平时都平民,关键时刻就要求人家突变贵族吧。巴尔扎克老先生不是早就教育过我们,贵族是三代以后的事嘛。

话又说回来,大难临头时来救你的男人就值得托付终身么?我告诉你,那也未必。1933年,松花江大水,洪水涛天之际,一个叫三郎的男记者冒着生命危险,架着小船,在一家小旅社救起一位女子。这名女子叫张乃莹,她被未婚夫骗孕丢弃,被扣押在旅社,帅哥三郎救起她之后,他们就同居了。

三郎是男子汉中的男子汉,关键时候确实表现不错,但问题是东北人脾气大,爱喝酒。接下来的5年,张乃莹的生活一直穷困潦倒,她多病,但所有的家务都是她在做,因为他常喝酒,喝完酒还会打她。后来两个人到了日本,帅哥和房东太太有了暧昧之情,两人分开后,这个男人还觉得很不服气,他说:“她骂我有‘强盗’般的灵魂,这确是伤害了我。如果没有我这样的灵魂,恐怕她是不会得救的。”

这个男人叫萧军,这个女人叫萧红。

人是禁不起考验的。就算禁得起这个考验,未必经得起那个考验。比如萧军就禁得起大水的考验,但禁不起时间的考验。

大难临头。要防一种人:就是那种会把你一把扯下来。垫在自己脚下,以便自己活命的人。而那种舍生取义让你飞的人,可以佩服、可以爱慕、但不可强求,而且也不是绝对标准。所谓大难临头各自飞。这话并无褒贬之意,因为那是普通人最多的选择,在最短时间内的下意识反应。

大难临头,怎么飞,飞的姿势,飞的速度。飞的理由,飞的方向,飞的时机,确实反映了你的体能、智商、情商,确实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那也仅仅只是一个考验,成绩仅供参考。

我觉得如果大难来了。他跑了,跑了之后还能想起你,还能奋不顾身来寻你,也还算是有点良心。就像范柳原说的“……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毁掉了,什么都完了一一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飞着,能活下来,大家还能生出那么一点真心,还能回眸顾盼,还能盘旋不去,还能心如刀绞,那么,也许我们还能靠着这一点点真心撑过去,甚至撑过这漫漫一世。

第79篇、爱情故事此情不关风和月

一个自发组织的户外旅游队,共13人,8男5女。他和她,就这样相遇了。

周五晚上,一群人安顿好行囊后,在老乡家里买了一只羊,又借用了厨房。大。家很有创意的把羊分割成三部分:一部分鲜肉,爆炒;一部分脊骨,熬汤;其余部分,抹上孜然、辣酱,架在火上烤。

她自告奋勇去做爆炒羊肉,熬羊汤。这边,一群人闹哄哄地烤羊肉。远远的,他看见她包裹着头巾,一个人在灶前忙碌,显得干练而充满风情。

菜的味道很不错,大家吃得很开心,不断夸赞她的手艺,纷纷向她敬酒。她明显不胜酒力,却又不懂得推脱,几杯酒过后已是脸色绯红,眼神迷离。他挪到她身边替她解围,她投以感激的目光。

第二天,早起进山。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昨晚的聚餐,已让他们从陌生变得熟悉。他注意到,身子单薄的她总是落后,面容时常流露出忧郁。他跟在她身后,正思量怎么和她说话,她却开始和别人有说有笑,调侃间显出顽皮。

她欣赏他的沉稳和果敢,时常对他露出微笑。都是历经过红尘的青年男女,他有心爱的女友,她有牵挂的男孩。她看到他接打电话时满脸的温情,他看到她打不通电话时眼底的失落。

晚上扎营后,大家刚刚睡下,出了一点意外。一条蛇钻进一个女队员的帐篷,凄厉的尖叫声把所有人惊醒。于是,半夜重新分组,男女混住。

他和她,被分派到一顶帐篷里。他进到帐篷的时候,她已经躺在那里。他们互相对望,微笑,都竭力显出轻松。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如此亲近,哪怕是自己的男朋友,她在这方面都是保守的。他历经沧海,但这样和一个陌生女孩子在一起过夜,却是头一遭。

他很自然地帮她掖了一下被子,然后躺在她身边,貌似不经意地握住她的手。对她来说,这握手带来的是突如其来的震惊。本以为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性别是能被忽略的,然而当手被握住,她感受到男人的气息和压迫感。

她屏住呼吸,极力控制住心跳,轻轻抽回手,他又悄悄握住。她稳了稳慌乱的情绪,压低声音说:“不好”。但她没有再抽回手,在这凄寒的野外,她确实感到有一丝暖意通过他的手掌传到她的身体里。

远处,有野兽的嚎叫声传来,很是吓人。他发现她的身子抖了一下。下意识的,他把她搂到怀里。突然置身于一个陌生人的怀抱,惊诧之余,却有着暖暖的欢喜。

她合上眼睛,一动不动地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温暖。他也一样,和她相拥着取暖,不乏亲昵,又不乏距离。他凑近她的耳边说:“怎么感觉我俩在相依为命呢?”

她没说话,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逼着自己离开,身体却在不听话贪恋这一份温暖,如溺水的人一样努力挣扎。他觉察到她身体的紧张和僵硬,只一会儿就松开她,却仍旧握住她的手,紧紧握着。

很快,天色放亮,其他帐篷里开始有笑闹的声音。她坐起身收拾东西,然后回头看他,尽量轻松嬉戏地问道:“这算什么呢,故事还是事故?”

他拍了一下她的背,呵斥道:“怎么什么都拿来调侃啊。”

接下来的一天,她感觉到很多东西已经不一样了。女孩子尤其在意自己身体的感觉,尤其是一向谨慎的她,似乎被这个男人亲近过就有了某种契约,哪怕仅仅是牵了牵手,都会在自己心底留下深刻的烙痕。

但是,她没有看出他有任何变化,她心里有隐约的委屈。好不容易稳下心神,她却看到他正体贴地扶着另一个女队员过险坡。就在一瞬间,她茅塞顿开。昨天夜间的那些情景,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故。如果碰巧她的位置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故事的情节肯定也差不多,没有悬念,也没有下一步的脚本。

不是不能够,而是太奢侈;不是不值得,而是太辛苦。红尘男女,相遇未必一定要相知,各自的世界已经纷乱不堪,少一份牵挂永远是明智的选择。相互吸引了,随即就应该是相互抗拒,这样才是平衡。

分手的时候,她没有和他多说一句话,也没有多看他一眼。他也一样。

各自回身,各自远去。

第80篇、爱情故事那些个没完的故事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便会不由自主地爱上这座城。第一次,我想知道这座城市的一切,读这座城,就像在读她。我用饥渴的目光注视着这座城,所到之处都曾留下过她的足迹吗?

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我曾经痴迷般地以为,自己前世在上海静安寺的某条弄堂里与她不期而遇过。那时她穿着碎花旗袍,纯纯的眸子里透着一点儿傲慢的小忧伤,就像一束百合花,自弄堂口泛着淡淡的清香飘来,高跟鞋摩擦地面的“吧嗒”声由远及近,我低着头不敢正视她,心跳一阵紧过一阵,正如此前她遇见倾慕的人,写下的那一段话:“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一阵香气携尘而过,她便迅速消失在幽深的弄堂里。虽然我知道她的记忆里不会有我存在过的痕迹,但我就是没出息地深深被她迷恋。也就是在那一个晚上,我为自己调制了一杯带“毒”的鸡尾酒,痛饮而尽,从此一种叫做相思苦的病毒,让我在任何季节里随时随地毒性发作……

于我而言,解毒的最好良方就是读她的小说,读她的散文,读尽她的每一篇文章、每一个句子。举凡世间,没有几个人可以像她一样,把人生和现实看得这般透彻,涉足下去,可以清清楚楚地瞧见自己的脚趾;更无人像她那样,在看透人生之后,依然天真善意地褒贬着她所在的乱世红尘。

看过她小说的人都说,她是能将一个大时代背景下的爱情解剖得淋漓尽致的高手。有时候,她的这种冷静而睿智的剖析,就像最残忍的凌迟,到最后爱情只剩下还在滴血的骨架,这些冷森森的骨架上,每一片、每一块都被用刀篆刻上了四个字“身不由己”。人们常说,言为心声,她的爱情无疑是最惨淡的。当她不顾一切去爱那个男人时,得到的结果却是被无情抛弃,最后她绝望地说了句:“在这里,我将只是萎谢了……”

经历了爱情的痛楚和煎熬后,她有了这样的慨叹:“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面,于是,在你暂时放手,转过身的刹那,爱情便成为永远!

一个对爱情有着虔诚般顶礼膜拜的传奇女子,得不到真正的爱情,是上天最大的残忍。如果她有来生,我希望我是她“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的那个男人。可能我一辈子再怎么修炼,也没有背叛她的那个男人才华横溢,但我会做一个对爱情专一的恋人。

“呜……”轮船冗长的汽笛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坐在外滩一隅的咖啡馆里,我游弋的心,在这个传奇女子的故事中倏地被拉了回来,窗外,夜上浓妆,迷幻至极。

夜色越来越深,然而她的小说里要讲的故事还没有完。怎么会完?就像她在《金锁记》中写的最后一句话:“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30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30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是啊,又是一个新的轮回,那没完的故事,或许就是一段我和她甜蜜爱情的新传奇!

第81篇、爱情故事最朴实的情话

我读过很多爱情故事,看过很多爱情诗篇,但我从没真正听过什么好听的情话。这缘于我交了一个只会编码、打游戏的男朋友。在文学课上,我读到了叶芝《当你老了》这首诗,诗中最动人的情话是:“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回去之后我就问他:“以后我老了,满脸皱纹,你还会爱我吗?”他一边激烈地打着游戏,一边很应付地回答:“嗯!”“那我长得很不漂亮,身材很不好呢?”他皱了一下眉头,歇斯底地喊道:“你现在本来就不漂亮,身材不好!走开啊!我快要过关了!”我怒发冲冠,摔了他的键盘。为此我们冷战了好久,我就是要听句好听的,怎么了!

后来跟着同学追韩剧《对不起,我爱你》。在第一集当中,武赫的前女友智英嫌弃武赫太穷,不打招呼就要跟一个中年男人结婚。武赫回到家发现家里没有泡菜了,就很生气地跑到正在试婚纱的智英面前吼道:“回家!家里没泡菜了!给我做泡菜!”智英没好气地说:“没泡菜你就去买啊!”“我只吃你做的泡菜!”武赫十分霸道地说。很多人会觉得这个桥段老套,但我却看得十分感动,因为这里面有最真实的爱。“我只吃你做的泡菜”的意思其实是:“我真的离不开你,就像我不能不吃饭,不能不吃最爱的泡菜!所以求你不要走,不要离开。”

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很动情地问他:“你爱吃我给你做的东西么?”刚问完,没等他回答,我就灰溜溜地走开了。不用他回答了,我知道他不爱。他是湖南人,喜欢吃辣的东西,我是广东人,偏好清淡。我认为吃太辣对身体不好,容易上火;他则认为广东菜味道太淡,无法下饭。每次一起吃饭,我们都要因为点菜大动干戈,摆事实说道理三段论演绎法,旨在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最后只好用剪刀石头布决定吃粤菜还是湘菜。

其实,他恨不得跟我分开吃,我们一人弄一桌菜,自己吃自己的。我也一度因为这个觉得我们不合适,两个吃不到一块去的人,怎样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

直到有一次,我跟朋友出去旅行,他天天一个人吃饭。刚开始几天,打电话问他在吃什么,电话里那头的他好像嗑了药一样兴奋,津津有味地说吃了香辣蟹、剁椒鱼头、辣子鸡……

我不再关心他的饮食,自己玩去了。再过几天他打来电话,说他在吃鱼头豆腐汤、瘦肉金针菇烩番茄,末了,还懒懒地加了一句:“还买了豆腐脑,甜的,少糖。”我十分惊讶地问:“你不是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吗?”“是啊!”他非常赞同地大声应答,然后又假装不动感情地说:“可是你爱吃。我今天吃了你爱吃的。”

我半天没说话,不得不说我当时很感动。我记得,我们恋爱后的第二次约会,跟他去逛街时,看到路边有我最爱吃的豆腐脑,就兴奋地冲过去:“要两碗豆腐脑!”他随后跟过来接了一句:“麻烦,少糖,谢谢。”我瞪大眼睛望着他平淡随意的表情,问他怎么知道我接下来要说这句。他白了我一眼:“你上次就是这样叫的。”那一刻我就相信他是真的爱我,爱到可以很随意就说出我的口味,不做作不刻意。

但不得不说,他是个不太会表达爱意的人,从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连“我爱你”都没说过。若是硬逼着他说,他就会满脸通红,半天才憋出一句:“今天编码的时候很顺利。”或者是:“咦,好多星星啊!”但他让我明白,有的爱情,不在于他对你说了多少次我爱你,不在于送了你多少礼物,而是虽有争吵但也时常挂念,虽不会刻意制造浪漫表达爱意,但也常在生活的细节中给你温暖。

就像我从他那里听到的那两句最动人的情话:

“我在吃你最爱吃的东西。”

“麻烦,少糖,谢谢。”

第82篇、爱情故事给幸福盖个戳

1

晚上10点钟,李可欣从辅导机构里出来,她特意绕了一圈,走了漫山香墅那条路,那里是一排排独幢别墅,影影绰绰的灯光,让她感到安宁。她曾经就住在那里,她的生活一向是同事們艳羡的。而现在,她却要每天骑着电动车,偷偷上辅导课赚钱。

李可欣回到家,女儿已经睡了,邢涛还在电脑上研究着他那些红红绿绿的K线图。他回过头瞥了她一眼,“回来了,饭在锅里。”看着他又转过去的背影,她也不想说话了。

第二天早饭桌上,女儿一边吃东西,一边说个不停,“爸爸,老师说让我们写个关于春天的作文,我不会写,怎么办呀?”“没事,爸爸周末带你去公园转一圈,你就知道春天什么样了。”邢涛在女儿面前,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爸爸。她低下头吃自己的面条,周末,可是她“生意”最好的时候。

2

李可欣能有现在的“好生意”,是花了不少力气的。她看很多学生都在课外找人辅导功课,便买了一套中学数学课本,钻研了一段时间,正好亲戚家的小孩想找数学辅导老师,她就免费去帮忙。3个月后,那孩子成绩突飞猛进,帮着一宣传,就给李可欣带来了客户。再后来,李可欣成了辅导机构课时费最多的老师。

李可欣还想要挣更多的钱。上次,小区门口的花店老板跟她说想把小店兑出去,她心动了。她想跟邢涛商量一下,结果,她刚开了头,女儿先不愿意了。“你能别这么财迷吗?你只顾着赚钱就算了,还想把爸爸也拉进去。”李可欣没想到,自己这么拼命,在女儿眼里居然是个财迷的形象。“我不财迷,你吃什么,喝什么?”李可欣没控制住嗓门。女儿气得一摔门上学去了。“你就不能好好跟孩子说话吗?”邢涛皱了皱眉头埋怨她。“我说得不对吗,我要是不财迷,日子还过不过了?”李可欣还在暴怒中,冲邢涛吼道。邢涛也动了气:“是,你是这个家的救世主,我就是个窝囊废。你不也经常去漫山香墅那边,能告诉我是为什么吗?”

李可欣愣了,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怀念以前的日子。那时,他们一家三口住在漫山香墅。邢涛不管公司多忙,每天都回来给她们娘俩做晚饭。她有很多好高骛远的梦想,他总是无条件地支持她。那时的李可欣,真就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只负责貌美如花。

后来,邢涛被合伙人坑了,他们家变卖了房子,还背上了很多债务,邢涛似乎被这场失败打倒了。李可欣想,原来家里的事都是邢涛扛着,现在他落难了,她自然应该挺身而出。于是,她拼命地赚钱,一笔一笔地还账。而且,她想盘下那个花店,也不仅仅是为了多赚点钱,也想让邢涛慢慢参与进来,走出失败的阴影。

可是,在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疲惫之下,她忍不住说出了不是她本意的话,可是邢涛的反应让她更难过。她试探着问他:“在我们的婚姻里,还有你当初想要的幸福吗?”邢涛说:“我当初不是为了得到幸福才和你结婚的,我是为了给你幸福。”

3

李可欣常常会想起一个片断。当年,她和邢涛急匆匆地跑去民政局,他傻笑着看她,“你终于砸我手里了。”他们好久都没那种感觉了,那种让人心里很笃定的幸福。

这些年,或许是自己的生活过得太顺利了,老天需要安排她失去一些东西。如果仅仅失去财物,她很乐意接受,他们一家三口都健康地生活在一起,已经是最大的幸福。李可欣突然明白了自己之前的焦虑,她怕邢涛从此一蹶不振。她决定不再纠结,以前,这个男人为她开疆拓域,现在,该轮到她为他撑起一片天了。

李可欣最终还是兑下了那家花店。母亲节前,李可欣接了很多订单,她下班后去了店里,和店员一起包花束,一直忙到夜里两三点,她太累了,竟一头晕倒在了店里。

在医院的病房里,邢涛和李可欣都暗自内疚。邢涛向她承认,这次失败确实让他有点怕了,每次看到李可欣力不从心地挣扎,都让他感觉自己很无能。李可欣也跟他坦白,其实,她去别墅那边,想念的是他们那些相依的时光,是他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神采奕奕的自信。

两个人都解开了心结,李可欣说:“那一大批花都该浪费了。”邢涛说:“没事,有我呢。”李可欣心里顿时安稳下来。

有情人终成眷属,并不是爱情故事的最终结局,两个人携手,是为了有更大的勇气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我们需要经常给幸福盖个戳,这是给爱人的保证,让Ta确信,不管遇到什么状况,我们的幸福一直都在。

第83篇、爱情故事爱情诞生在北极

到了阿拉斯加,支好帐篷,李平兴冲冲地出去走动。苔丝在自己的帐篷里听英文歌曲,她大声嘱咐李平要小心蚊子。

一口气爬到山上,李平站在山顶上欣赏美丽的风光。没多久,一大片浅灰色乌云状的东西铺天盖地压了过来,李平猜想这恐怕就是“沙尘暴”北极蚊子了。

蚊子越来越多,越来越近,有几只还附在李平脸上。李平抬手拍死一只蚊子,不料此举似乎激怒了蚊子的同伴,成群结队的蚊子开始叮着他不放,他慌忙往山下跑。跑到半山腰时,蚊子团团将李平围住,狠狠地往他脸上、手上叮。

跑到山下看到帐篷,李平几乎是冲了进去,把门都撞坏了。蚊子随即冲进了帐篷,轰炸机群般横冲直撞。李平快要支撑不住了,隔壁帐篷里发出声音:“驱虫剂!”李平打了几个滚找到包,抽出驱虫剂,狠狠地前后左右上下扫射,十几分钟后,蚊子的嗡嗡声才渐渐平息。

苔丝手持驱虫剂冲了进来,只见李平的脖子、手、脸都在淌血,分不清是蚊子血还是人血,每一寸露出的肌肤都伤痕累累,到处是隆起的红色小疙瘩,轻轻一碰,全身麻痒难耐。苔丝拿出药水和棉球,细心地给李平擦抹。苔丝把撞坏的门重新安好,掏出几包压缩饼干抛给李平:“先填填肚子吧,呆会儿还有你瞧的。”

果然不出苔丝所料,仅过了半个小时,帐篷外面又响起嗡嗡声。李平的脸都吓白了,帐篷外一层层地爬满了蚊子,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折断了毒针的蚊子等于丧失了战斗力,自觉地退下“二线”,下一梯队又迎头扑上。看到死去的蚊子或粘在帐篷上或像小落叶一样齐刷刷往下掉,李平的眼珠子都瞪圆了。

毒蚊们见帐篷里没有动静,渐渐失去了耐心,停止了攻击。李平又痒又痛,忍不住惨叫起来,同时在地上打滚。苔丝捂住李平的嘴,惊恐不已:“别叫……”果然一听到叫声,静息的蚊子又开始不约而同地撞击帐篷。李平呲牙咧嘴地想叫又不敢叫,真是比死还难受。苔丝把脸凑过去,狠狠地吻在李平的嘴唇上,李平起初还胡乱挣扎,可苔丝的嘴唇死死地粘着他的嘴,他怎么也甩不开,奇异的感觉在他体内滋生了,浑身的酸痒顿时减轻不少……

不知什么时候,两人吻着睡着了,他们是被大雨惊醒的,苔丝欢乐地叫嚷起来:“我们有救啦!”李平看见了窗外的亮光,蚊子已经被风雨驱散。北极蚊子虽然嗜血好杀。但它们怕风怕雨,只要大雨一来它们就逃之夭夭了。“我们赶快换个地方。”苔丝开始收拾行李,见李平还痴痴望着自己,她害羞地说毒蚊叮咬的毒中有催情的成分,所以她吻了他,以此缓解他的疼痛。

后来的日子里,李平和苔丝成了情侣。

第84篇、爱情故事当你越来越像我妈

初见

第一次见你时,我刚过完12岁生日。命运和我开了个玩笑,一夜之间,这个世界上,只剩下奶奶和我相依为命。

你是我的远房表姑,年轻时不顾家里的反对,执意嫁给一个落魄画家,去了省城。你这次回来,是为了领养我。奶奶已是80岁高龄,她不想让我在她离开后,一个人孤苦伶仃,所以四处打听合适的人收养我。

你和画家结婚后,坚持丁克,一晃到了40岁,画家爱上年轻貌美的姑娘,离开了你。从此你在省城,也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

我想象中的你,多少有点落寞。可见到你,才发现你颠覆了我的想象。你穿棉麻长裙,化淡淡的妆,一头乌黑的及腰长发,脸上带着恬淡美好的笑容。

你显然和我们小县城的女人不一样。我隐约觉得,跟你走也许是件冒险的事,不知道等待我的,是怎样的未来。但你眼神里的诚意,还是打动了奶奶,她决定把我交给你。

相处

回省城的车里,我坐在副驾驶座上,车里有你买好的零食,我去拿果冻吃时,你却笑着说:“我喜欢猕猴桃味的,记得留给我。”和我抢东西吃的你,让我觉得有几分幼稚。心里也开始怀疑,这样的你,能当好我的妈妈吗?我很快说服了自己。你只是好心收养我,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所以,我不能对你奢求太多。于是,在你面前,我隐藏了真实的自己。

你给我布置的房间很梦幻。你说女孩都有一个公主梦,希望我能喜欢你挑的碎花床单和粉红色窗帘。我礼貌地说“谢谢,我很喜欢”,心里却有个声音说,那窗帘真难看。你下厨给我做饭,菜有点咸,汤有点淡,可我还是大口将盘子里的饭菜吃光,给足了你面子。

为了讨你欢心,我表现得很听话,心里却时常诚惶诚恐。夜深人静时,也会躲在被窝里偷偷想念父母,然后一个人掉眼泪。当然,这样的情绪,我从不在你面前流露半分。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够好,可你还是看出了一个12岁女孩刻意表现出的懂事。

我主动提出跟你去派出所改名改姓时,你有点吃惊地看着我,随即笑着说:“小桃,你不用刻意讨好我。我希望我们是朋友,可以坦诚相见。我烧的菜不好吃,你可以抗议。我选的衣服不喜欢,你可以说出来。至于你姓什么,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关系。”我承认,被你的这番肺腑之言感动到了。

你不许我叫你“表姑”,说会把你叫老,所以,我喊你“琴姐”。你乐呵呵地应着,在电话里和闺蜜炫耀赚到了,家里有个古灵精怪的丫头陪着,日子过得很带劲。

我听到“古灵精怪”这个词时,才突然意识到,我一点点向你打开了自己心里的大门。

妈妈

从12岁长到19岁,7年,发生了很多事。

你换了工作,收入翻番,辛苦程度也成倍增加。你不可免俗地给我存上大学的费用,甚至开始筹备我的嫁妆。

有时,我跟你开玩笑:“后悔收留我了吧?不然你一个人多自在。”你朝我撇撇嘴:“死丫头,我还指望你养老呢。”我笑着说:“好,以后我上哪都带着你。”这些年,如你所愿,我们成了朋友。而不知不觉中,你也逐渐回归到普通人的轨道,会俗气地想到养老,想到年纪大时,还有个人可以依靠。

可我到底还是让你失望了。大学时,我爱上的男生,来自北方,和你所在的城市,隔着1300多公里。临近毕业,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告诉你,也许我会为了爱情留在北方。

你大抵在电话里听出了我的为难。有天,你突然说:“带他回来见见我。”但好笑的是,男友的父母知道我的身世后,认为我心理不健全,而男友的立场,也开始变得不坚定。

与你的电话中,我将心里的委屈全都抖了出来。于是第二天,我在楼下见到你。你拉着我,去了男友家,叉着腰朝他们嚷:“李小桃也有家人,凭什么被你们欺负?”

然后,我被你领回家,心甘情愿地留在你的身边。

27岁那年,我开始谈婚论嫁。梁晨是你帮我物色的对象,是个标准的经济适用男。和你的爱情比起来,我的故事俗气到不值一提。可你说,幸福往往都是俗气的。所以,我终究如你所愿,将人生过得简单而稳妥。

婚礼上敬茶时,我挺想叫你一声“妈妈”,可怕自己突然改口,会将你吓到。所以,我还是嘻嘻哈哈叫你“琴姐”,可是,你却哭得稀里哗啦。

婚礼过后,你一个人回了趟老家。听亲戚们说,你在你父母的坟头,坐了很久。你回来后,突然抱住我说,李小桃,谢谢你。我有点不知所措。

其实,最该说感谢的人是我。谢谢你让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可以撒娇可以说心里话的家。谢谢你让我明白,虽非亲生母女,照样可以血浓于水。

第85篇、爱情故事光阴如水,明珠依旧

和明珠相识,算算已经有20年了,明珠是男生,一个仿佛永远也长不大的忧郁男孩。

那时读小学四年级,明珠转学与我同桌。我不明白一个男生为什么要叫明珠,也不明白一个四年级的男孩子,为什么总是一脸的忧郁。

在我们傻呵呵疯玩的时候,明珠脑子里想的却是,看大门的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大爷,咳嗽得那么厉害怎么也没有人照顾呢?那个从农村来读书的李同学,穿得像个叫花子似的怎么不知道学习呢,被老师批评竟然还能笑出声来……

明珠总是忧国忧民的神态,虽然学习好但也没人喜欢和他玩,每当他和我谈论那些不靠谱的与我无关的事情时,我总会撇撇说,你真是吃饱了撑的,管那闲事干吗。

结果不幸言中,有一天,明珠没有饭吃了。那时学校离家远,我们都带饭在学校吃,明珠把饭盒送给经常不吃午饭的李同学,李同学狼吞虎咽地消灭掉,一个饭粒也没给他留。

明珠用手紧紧地按在胸部,不想让胃里发出咕咕的声音,我万分不舍地把雪白的馒头掰下一半递给他,明珠很羞涩,但还是接受了。

那以后,无论他说什么,只要我不开心,就可以大声呵斥他,因为半个馒头,明珠总是羞于与我分辩。

读初中时,我和明珠同校不同班,偶尔会在校园里与他相遇,明珠依然是羞涩的,每次看到我,总会让他想起那半个馒头。

初中毕业,我便工作了。明珠读完高中,最后考取大学。有一次出差,在客运站看到明珠,虽然已经长高长大,但眉眼之间依然是单纯而羞涩的。他正聚精会神地听一个骗子讲丢钱的经过,其实骗子的演技并不高明,仿佛如出一辙,想要回家,家在很远的地方,钱却丢了。许多人在看这出闹剧,但明珠却神情专注地听完,并毫不犹豫地掏出钱,抽出几张准备递过去。

我毫不犹豫地冲过去,从人群里把明珠扯出来。明珠看到我很惊讶,我告诉他那是一个骗子。明珠淡淡地说,骗子也很不容易呀。那时明珠已经读大二,穷学生还想帮助别人,我怒气冲冲地训他。其实我俩只是小学同学,没有理由去管他,但明珠没有生气,只是手足无措地笑着。

明珠结结巴巴地说,我给你写信。那时还没有手机和电脑,我狠狠地瞪他一眼,写信干吗?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但明珠还是写了一封信邮来,内容很平淡,可能只是为了兑现承诺而已。

后来,我工作结婚生子,过着平淡温馨的生活,而明珠则散落江湖,再无音信,只是从同学那里听到片段。大学毕业后,明珠分到一家公司,因为理不清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而辞职,后来南下经商,但因性格耿直,学不来圆滑处世而回到省城发展。

那时,我辞掉工作在县城开一家商店,明珠从省城回乡时听说后,特意来看我。明珠没有太大变化,有一点点沧桑,依然忧郁的眼神,说着孩子气的话。他还没成家,已经三十多了,我说,我的儿子已经能打酱油了。明珠说,不急,我要先立业然后再成家。

明珠终于安静地在省城里打拼,每天起早贪黑,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唠叨着那些他认为不公平的事情。那时已经有手机了,偶尔会收到他的短信。累了,倦了,他单纯地发着牢骚。

有一次,明珠打来电话,言语之中掩饰不住喜悦,原来他有女朋友了,我刚想说祝贺之类的话,他竟又跟上一句,我媳妇很漂亮。

那个长不大的男孩终于结婚了,新娘子确实漂亮。我去参加婚礼时,明珠感慨地说,不胖也不瘦,你一点也没变。我调侃,为了照顾你的情绪,我也不敢老呀。

因为有了家,也就有了男人的担当,明珠改变了许多,尝试着与各种人打交道,尝试着进入各种行业,对人对事不再偏激,许多看不惯的人与事,他也能试着用别的方式来解读。明珠的事业也逐渐走上正轨,人到中年,虽然眉眼间依然是羞涩而单纯的,但也平添了许多成熟,举手投足间尽显男人本色。

我以为经过世俗的洗礼,明珠会愈发老练成熟甚至强硬,但他依然不改初衷。他说,小区楼下的垃圾箱旁边,有位无家可归的老人,每次送给他食物,自己都要难过很久。他会从有限的资金里挪出一些来,捐款或者救助需要帮助的人,他常常为自己不能做得更多而懊恼,忧郁的眼神里,依然悲天悯人。

有人说,时光是把无情的刀,会把每一个人雕刻得面目全非,而时光在明珠面前却失去了魔力,他是善良的,光阴也是善良的,没有刻下任何苍老的痕迹。与善同行,明珠不会老。

第86篇、爱情故事爱的回归,不要失去自我

1

我和何竞的婚姻是从半年前开始变质的,原因怪我。

三年前,我和何竞结婚,婚后恩爱和谐,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我们分居两地,他在乡镇任职,与我相距一百多公里,虽然节假日和出差日,他经常回来,电话粥一天煲几次,也无法排遣我越来越深的寂寞,空空的房子、大大的床、孤独的我,宁静的夜无比漫长。这时候,我的一位男同学出现了,他有妻有女,和我住得很近,我家水龙头坏了、电灯泡闪了、电脑出现故障等问题,全让他包了。

渐渐地,我对这位男同学有了依恋。一次晚饭后,在我家醉酒的我们做了出格的事。事后,我后悔羞愧不已,给何竞打了好几个甜言蜜语、嘘寒问暖的电话,我温柔、我体贴,只是因为我内疚。

但是,男女私情一旦打开了闸门,就很难关上,我像吃了鸦片一样,一面痛恨婚外情,一面又被欲望诱惑着,和他做了地下情人。

我们都没有离婚的打算,我对他有情,不代表我就想放弃何竞。那段时间,我对何竞无比的好,百依百顺,他偶然回来,我把他伺候得像皇太爷似的,我以前可是任性的小公主,在他面前称王称霸。

好景不长,我们被他老婆闯进来捉了奸,闹得不可开交,我被她打得头破血流,引得周围人都来围观。长这么大没这么糗过,幸好何竞不在,没看到这一幕,不然我真会跳楼。

很快,何竞就知道了真相。

我专程去了何竞那里,向他低声下气、泪流满面地乞求原谅,何竞铁青着脸,站在阳台上整整一夜,我看得出来,他气得要爆炸了。

整整半个月,何竞没有理过我,我打电话过去,他要么不接,要么冷淡地敷衍几句,我知道他内心的愤怒和悲哀,他是爱我的,想起他以前对我的好,我更加心痛自责。

十一放假,何竞也没有回来,我去看望他,再次声泪俱下地求他原谅,我蹲在他膝盖边,形同下跪,何竞也眼泪花花了,他搂过我:“你还爱我吗?如果是,就让这件事过去吧。”

我像得到了免死牌,感激涕零。我用很快的速度,处理掉了我们的房子,向单位申请来到何竞的乡镇工作,我换了手机号,下定决心重新做人,和过去告别。

可是告别那段深深的伤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作为一个有尊严、情感正常的男人,不可能真正忘记我给他带来的伤害,而我,也不可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2

调到何竞身边的我,能每天晚上和他相伴,我们每晚睡在一张床上,不经意就能肌肤相触,可我们却再燃不起爱的火花,最初何竞几乎不碰我,甜言蜜语也绝迹,我也不敢轻易冒犯他。后来,也许是需要吧,何竞要了我,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我其实那天不舒服,要是以前早嚷嚷开了,可我不敢说什么,小心地服侍着,我不敢太主动,怕他认为我放荡,不主动,又怕他不高兴,总之,一点快乐也没有。

生活里,我卑微地讨好何竞,以前他在家时,我几乎不做家务,等着他把饭端到我跟前,甚至要他喂我吃,他做饭时,我就从后面抱着他的腰,何竞对我宠着溺爱着,我认为理所应当。现在不同了,我自动揽下了所有家务,每天都要问何竞想吃什么,家里购买的一切东西都听他的意思。

我每天如履薄冰,何竞一皱眉头,我就心发冷,他口气冷淡一点,我就手哆嗦,有时他晚归,我就担心他是不是去找外遇以发泄不满,他接到电话,我就竖起耳朵听,对方是不是女的。

以前我经常为小事和何竞斗嘴逞强,每次都占据上风,现在我们再不吵架了,因为我根本不再争嘴,奴仆和主子怎么敢吵架呢?

我对何竞就像奴仆,这能怪谁呢?谁叫我自己当初失足?

何竞渐渐习惯了太上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吆五喝六的日子,曾经活泼的我变得多愁善感,常常胡思乱想。我会因为何竞的冷漠脸色暗暗垂泪,又不敢让他看到泪痕,十足的怨妇样,一下从公主变成了女奴。

一天晚上,何竞回来身上有酒味,我猜他是外面寻欢去了,我忍着眼泪,忙着给他脱衣脱鞋,何竞不耐烦地推开:“我自己来。”

我独自在厨房落泪,却不敢发作,胆战心惊地给他做酸汤醒胃。

我双手把汤端到床前,何竞喝了一口,不高兴地说:“你放了半瓶醋是不是?酸死了。”他醉意朦胧地将碗放到床头柜上,汤洒了一地。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哗啦啦地流着哭出了声,何竞更不高兴了:“你哭什么?整天哭丧着脸,你烦不烦啊?”

我哭着说:“我是不好,你可以打我骂我,也可以离婚,但不要折磨我。”

何竞愕然片刻:“我怎么折磨你了?是你天天在折磨我才对吧,我只是说汤酸了,偏偏你胡思乱想。”

看我还在哭,何竞恼火地说:“其实我一直在努力忘掉那件事,是你,每天故作姿态让我没法忘掉,我刚想忘记,你就要摆出样子提醒我,你别别扭扭地过日子,我也没办法不别扭。”

我愣了,我思量良久,我因为出轨,自责愧疚折磨着自己的良心,却没想到也折磨着何竞,我只想着自己对不起他,一心想用加倍的好弥补,却没想到失去了自我,从娇憨平等的妻子变成了低声下气的奴仆。

我的小心翼翼,我的唯唯诺诺,只会时刻提醒何竞,我曾经对他的伤害。这样,消失殆尽的不仅是我们的感情,更是我的个人魅力,让爱情变了味。

3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没有做早饭,而是赖在床上不起来。何竞起床发现没有早饭,只好自己收拾,而我则撒娇地从被窝里伸出头来:“老公,别忘了我的一份。”

这是我从前的习惯,睡懒觉、不做饭,何竞一愣,显然不习惯,其实我这个“撒娇”是鼓了很大勇气的,我心里一点底气也没有,我有什么资格还让何竞为我做早饭呢?

何竞没有吭气,但听话地做了我的饭,我夸赞他做得好吃,搞得何竞哭笑不得,我己经好久没有对他这样说话了。

早饭后,我打扮得漂漂亮亮,要拉何竞逛街,何竞是“蜗居动物”,不想出去,我则死拉着他,说陪我晒晒太阳,在我的连哄带骗中,何竞只好陪了我,这些日子以来,我哪里敢强求他?都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敢违逆。

在街上,我大胆地挽住了何竞的胳膊,何竞没有说话,但身体向我靠近了些,脸上有了笑容。

从这天开始,我努力装着那件事真的没有发生过,回复从前的样子,指使何竞干这干那,并与他聊天说笑话,本来就勤快的何竞对我的大部分命令并不拒绝,很听话。我发现:使唤自己心爱的人,是多么愉快的事,被自己爱的人指使,又是多么幸福的事。

在我和何竞关系恢复正常、并准备生育小孩时,我听说我另一个女同事,也被迫离婚了,她也和我一样,出轨让老公知道了,当时没离婚,可从此她过上了悲惨的日子,三年以来,丈夫不但对她拳打脚踢、吹毛求疵、当众污辱,还把女人带回家来过夜,对她实施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开始女同事一直低声下气地隐忍,最后实在忍不住才提出离婚,没想到她丈夫坚决不离,一个背叛过丈夫的女人有什么资格提出离婚呢?

当然,女同事最终的结果还是离了,看着她身上丈夫留下的累累伤痕,我心痛不已。我们出轨了、做错了,但我们还是有做人、做好妻子的权利,对男人尚有“浪子回头金不换”之说,对女人理应也是如此。

学会原谅,原谅知错就改的丈夫和犯了错的自己,对自己好一点,抬起胸膛来,坦然地面对生活和家人,爱情才能真正回归。

第87篇、爱情故事隔代婚中的心理战

她想嫁个帮她打蚊子的男人

我要结婚了,未婚妻陆芸与我相差17岁,成长环境、生活经历截然不同。去表哥家送结婚请柬,表哥问:“这就是传说中的隔代婚?她图你什么?”

老实说,我也整不明白陆芸图我什么。

我是有点小钱,也有车有房,可这类青年才俊多了去了。从表哥家回来,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嫁给我?

陆芸说:因为晚上睡觉时,只要我说“有蚊子”,你就立即爬起来打蚊子啊!我就是想嫁一个半夜可以推醒他打蚊子,然后我可以继续安睡的男人!还有,你成熟自信稳重够体贴!我和你在一起很来劲儿!

我啼笑皆非,但也恍然大悟。婚姻是多么奇妙但又朴实的事情呵。

其实,有时是单细胞一门心思地爱撒娇的陆芸;有时是因被上司骂几句而在我面前抽泣的陆芸;有时是愤世嫉俗的陆芸;还有每逢雨天,忧郁情绪就会出来做报告的陆芸;喜欢在蚊子咬的地方掐个十字,说是保佑别生暗疮的陆芸……这样年轻的陆芸,对于一个肌肤、精神渐入沧桑的中年男人来说,确实非常“来劲儿”。

只有两个人在一起“来劲儿”,才能成就一桩姻缘。我决定如期结婚,把闲言碎语当耳边风。

但是,世事总是不尽人意。

婚后不久的一个周日,我和陆芸自驾车去一个旅游区游玩,意外遇上几个朋友。大家客套闲聊了一会后各自散开,转身间,我听到一个朋友说:“小陆和老张站在一起,小陆看起来真年轻!老张就不怕老婆养不住?”另一个朋友接腔:“就是!难保再过三四年,小陆会嫌老张老了,偷偷养个小白脸。”

我又气又恼。但陆芸仿佛没听见,正一脸笑意地望着不远处一个穿运动装的年轻男子,午后的阳光落在她的身上,像罩在一层光晕中。是的,上个月刚过23岁生日的陆芸,如此年轻漂亮。而我,虽经常去健身房,但终究不敌自然规律,肌肉渐渐松弛,脸庞渐显老相。我有些纠结了。

这时,陆芸对我说:“老公,你猜我看见了谁?”没等我回答,她兴奋地说:“我看见了中学时的老同学了!太高兴了!”

话音末落,陆芸已经向那个年轻男子走去。竟然没有携同我前往。我的心里隐隐忧虑。

害怕赶不上她的步伐

大约半个月后,一天,陆芸说她要辞职,并让我投资10万到刘喜开的汽车维修厂,目的除了能赚取更大的利润,她还可以成为维修厂的半个老板。

刘喜,就是陆芸在旅游区邂逅的那个中学同学。我对他印象不好亦不坏,但总忘不了陆芸当时兴奋的表情。

我皱了眉头,沉默。

陆芸却仍旧在呱叽:“我厌倦了公司里那些爱抢风头、抢功劳的同事,也厌倦了职场上的尔虞我诈,我已经不想做打碎牙齿和血吞的小职员,老公,你要助我一臂之力,闯一番事业!”

我说,当初为了说服她父母同意我们结婚,我可是答应过他们把她当成宝,绝对不能让她吃苦受累!所以,我同意她辞职,就算累死也要养她,但不会拿钱出来投资什么汽车维修厂。

陆芸又说:“要不,你就当我玩玩,赚了钱全归你,亏了钱我一辈子服侍你,行不?”

看似有赚不赔,但陆芸又不是不知道,10万元对一个中产男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就算给她“玩玩”,也不是这种玩法。哎!陆芸还是太年轻!

我苦口婆心地劝:“不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急功近利!要不,你生个孩子玩玩?我保证把钱全投资到你的新‘玩具’上?”

陆芸瞪我一眼:“那些年轻人?我不是年轻人吗?只有像你这样的人做事畏首畏脚的!”

我追问:“我是什么样的人?”

陆芸脱口而出:“大叔!大叔呗!”

心顿时酸酸的。没错,陆芸是年轻女人,我是中年大叔,这是事实。问题是,自从那次自驾游回来后,说不出的忧虑就像鬼魂一直在心里游荡,现在,一声“大叔”让我知道,一直以来我以为不在乎的年龄就是它的牵线,让我突然那么害怕赶不上她的步伐,害怕未来。

我又皱起了眉头。这次,陆芸看见了。她问我是不是生气了?又自顾自说现在不是“大叔控”流行吗?其实她挺爱我这个“大叔”的,她口里的“大叔”绝对没有贬义词。

“老公,我知道你不会那么小气的,不就是一个称呼嘛!”陆芸抱着我的腰撒娇。

我苦笑。因为年轻,因为涉世未深,陆芸才口无遮挡。又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年龄比我小,知道我总是让着她,她喜欢任性、撒娇。以上,不就是当初我爱她的原因之一吗?所以,我还有什么好生气的?!

有蚊子你不会自己打啊

陆芸还是辞职了。我还是投资了10万元到那家维修厂。但当上半个老板的陆芸,比在公司做小职员时忙多了。

我开始忐忑不安,开始怀疑她和刘喜的关系。可是,仔细观察了两个多月,愣是没观察出有什么不对劲。而且,我还因此知道,刘喜早已结婚,夫妻关系很好。

那么,我在纠结什么呢?我也整不明白。

一晚,陆芸很晚才回来,浓香扑鼻,大V字领下春光乍泄。这老板是不是当的也太风骚了?!我躺在床上,心情郁闷。陆芸却没有意识到我的异常似的,像往常一样有条不紊地洗澡上床。

夏天已至,蚊子们开始四处活动。即使开了空调,但像陆芸这般爱招惹蚊子的人,仍然会被偷袭。

陆芸睡下不久,突然说“老公,有蚊子!”

我爱理不理:“你不会自己打啊!”

陆芸怒了:“你已经有好几晚不帮我打蚊子了!你是怎么回事?你不爱我了是不是?!”

我冷笑。到底年轻,哪懂得爱情不仅仅是打蚊子。我给她自由,给她想要的一切,可她没看见这些爱的付出,就耿耿于怀在“打蚊子”上。

陆芸睁大了眼,好一会儿说:“原来这些日子来你总和我找茬,就是因为我年轻?其实,婚姻中的年龄差距有何重要?最重要是,你应该好好想想,当初我是怎么爱上大我17岁的你,又是怎么说服父母执意嫁给了你?”

我愣了。

忽略了她的成长

是呵,当初她爱我什么呢?她说她爱我的成熟自信稳重够体贴,还有帮她打蚊子。可现在,我还有什么值得她爱呢?我小气嫉妒毛躁不够体贴。

我又想,40岁的我,已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和工作,而23的陆芸喜欢冒险、刺激的生活。她的年轻和朝气,是我喜欢的,但随着婚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渴望她相夫教子,渴望她的思想与我同步。

于是,我终于发现之所以纠结的问题:老夫少妻的婚姻,问题不在年龄的差距,金钱的纠结,性生活的不和谐,问题在于心理年龄的差距。

陆芸又说:“其实,那次自驾游,我听到你那几位朋友的闲言碎语了!后来我就想,你比我大17岁,又不是很有钱。如果有一天你走不动了,脑袋不像现在这么灵光了,无法给家里经济保障了,那么在物价飞涨的社会里,我和孩子怎么办呢?我应该趁咱俩都还能动的时候,趁你的智慧还能帮助我的时候,努力挣钱,给我们的晚年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可是,你竟然不明白这点!”

我搂紧陆芸,长吁一口气。

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陆芸的心理年龄已经迅速成长了,只是,我对自己的婚姻没有自信,才忽略了她的变化。既然这样,我还有什么好纠结呢?

现在我知道,我们确实是真心相爱的。那么,将来的日子,只要经常思想沟通,努力消除我俩的思想隔膜,这场“隔代婚”还是很和谐的!

第88篇、爱情故事我爱你,所以才欠你

被宠爱不适应症

我的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人,他们生于物质匮乏的年代,他们的父母实在没有太多的余力来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于是他们小时候会努力探索一些方式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情感资源:要么很乖巧,逗父母开心;要么很优秀,让自己成为父母眼里最能干的小帮手;要么很虚弱,生病时往往能够多吸引一点父母关注的目光;要么很淘气,用不断闯祸来吸引父母的关照,哪怕是挨打,也比完全不被父母看到强……

而当所有努力都失效后,他们中的一些人也许就真的进入到了退缩状态:我进入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那里没有求而不得的悲伤,没有被拒绝被忽视的痛苦,我安抚自己的一切需要,我不再需要别人。

“我不需要你们了”,是一个孩子对关系的极度绝望,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而很多人,就是带着这样的绝望长大的,人到中年,依然无法从这个绝望中解脱。这样的人在成长过程中,能充分体验到被宠爱的机会很少,于是在成人后,被宠爱的体验成为了一种奢侈品,也成为一件被恐惧的事。

一个朋友因为她的同学每到年节就会送来礼物而惴惴不安,因为她感觉不知道该怎么还回去,因为她的工作太忙,不像同学那么有钱有闲还有情调,可以把每个年节都打理得那么到位。我说:“那你就坦然收下,你们关系那么好,焉知不是你每次收下她的礼物,都给她带来开心呢?到我们这个岁数,可以有这样值得惦记和照顾的朋友,本身就是福气,也许她每次送你礼物,都在享受一次这样的满足呢。”朋友说:“可是,我很不安,我觉得欠人家的,不好。”我说:“如果能让她因为有机会照顾你而开心,你们就两不相欠啊。”朋友说,她做不到,她想买等值的礼物还回去。

还回去,在我们的感覺中,就不欠对方什么了。一方面现实状况是我们从小可能就接受着这样的教育:用涌泉来回报滴水之恩,于是我们内心早已建立了一个超我性要求;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心理层面中,只有当我们还回去时,我们才不再处于弱的位置,不再是需要对方的爱与照顾的位置,也不必唤醒更多的对于被爱被照顾的需要。这样,我们就可以不再体验到小时候只能被动等待来自父母的照顾时的不确定,也不必承受没有获得时的伤心与恐惧。

另一个朋友,曾给过我非常多的支持,我非常感谢她,也非常心疼她,因为她是医生。今年过年期间,我曾目睹她工作的辛苦,一夜之间目暏两条生命,在经过奋力抢救后依然离去,那会是怎样强烈的情感冲击?对于这个比我小很多的朋友,我很想宠她一下,我告诉她,我给她订了花,每周送一次,她的手一下摸到了心口,我就笑:“你又有压力了?又内疚了?”她也笑:“是。”我说:“你得让自己学着坦然接受被宠爱,你也得试着每天让自己做点没用的事,哪怕十分钟,看看花,发发呆,补充一些心理能量,创造一些心理空间,不然你会被工作耗干,哪里还有情感留给孩子啊。”这一次,她痛快地答应了。我想,对于医生们来讲,每天面对着疾病和生死,也许他们更需要隔离自己的情感来让自己应对工作,而让自己的内心柔软下来,去照顾自己的情感世界,也许会更加困难一些,所以去做些没有用的事,也许就会更加重要。

我爱你,所以才欠你

每个人都渴望着被宠爱吧,可是,可以坦然接受和吸引到被宠爱的,只有那些曾经被当成孩子来尊重和宠爱过的人。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是缺少被当成孩子的体验的,他们有可能被当成了缺少情感、缺少独立的物品,这样的话,当他被爱时,这个孩子本身就不再是爱的目的,而很可能变成了父母的需要、父母的期待、父母的社会认知等的延伸。

没有真正被宠爱过的孩子,对被宠爱的体验是既不熟悉又不确定的,所以当他获得被宠爱时,他可能会变得很焦虑。他无法承受这些不熟悉的体验,于是他马上会做出一些行动来缓解这些压力性体验,比如,逃开对自己好的人,这样就不必承受渴望被爱与失去被爱之间的冲突了;比如,否认对被爱的渴望,将自己感受为一个根本不需要来自他人的爱与照顾的人,当然,这也就拉开了他与别人的距离;再比如,贬低爱的价值,否认爱的存在,这可以帮助他失去对于被爱的兴趣,可是也会让他承受更多的孤独等。

只有在那些我们可以确定爱我们的人面前,我们才愿意让自己退回到孩子的状态,让自己接受宠爱而不焦虑,因为那个让我们感觉安全的人,那个我们即便向他索取也不会嫌弃我们的人,那个不会因为我们的糟糕而伤害我们的人。当我们心里住进了这个人,这个人的影子就会出现在我们生活中与各种人的关系中,这个影子会帮助我们信任与周围人的关系,会让我们成为那个敢于接受被宠爱的孩子。

这个影子,其实就是爱的力量,曾经的被爱体验,化成我们今天对于爱的信任,信任在,我们就有勇气接受来自他人的宠爱多一点点,让自己有勇气欠别人一点点。有时候这个“欠”,其实也在向对方传递着另一个信息:在你面前,我可以安全地成为一个弱者,一个需求者,因为我相信你是爱我的,因为我相信你的强对我是安全的,因为我相信你是可依赖的。而这个信任,对方其实也可以接收到,可以因为被信任而愉悦。

彼此相欠,彼此给予,最终造就了彼此支持,彼此相爱。

第89篇、爱情故事娶妻随妻,婚姻内又是春暖花开

妻子对前夫的情义

让我妒火中烧

周末,我把女儿从前妻那里接回家,下厨烧了一桌丰盛的菜肴,一家人坐在一起享受家庭的温馨。可是,妻子蕊欣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背着我说了几句话后,她的脸色迅速变得凝重,整个人同先前判若两人,坐立不安,欲言又止。

“发生什么事了?”

面对我的再三追问,蕊欣说了实话。原来,她的前夫程东出了车祸,正在住院。蕊欣担忧程东的伤势,想去医院看望,却怕我不高兴。

见她心急如焚的样子,我心里很不受用。我心知肚明,那是忌妒。

我酸溜溜地说:“你已经不是程家的媳妇了,人家住院和你有很大的关系吗?”

蕊欣说:“你就不能体会一下我的心情吗?程东一家对我的帮助实在太大了,程东不仅是我的前夫,更是我的兄长。”

我顿时心头冒火:“既然你对他如此难舍,当初就不应该离婚!”

就这样,一个原本愉快的周末夜晚,就被这吃醋风波搅黄了。

有人说,再婚难,可再婚后,如果看似恩爱的配偶还与前任保持着割不断、理还乱的暧昧感情,那么经营这桩婚姻将会更难!

我和蕊欣结婚正好一年。就在我离婚后第二年的国庆节那天,在一个朋友的婚宴上,熟人为我介绍了蕊欣。不同的是,她离婚并非因为前夫像我的前妻那样移情别恋,而是因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她的前夫叫程东,一直被单位派驻某北方城市。离婚的时候,他们还去酒店吃了一顿分手餐,十分友好。或许是因为都有离婚的经历,有着同病相怜的感受,我们谈得很投机,发展得也很快。5个月后,我们迈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结婚那天,我心中的喜悦却被蕊欣的前夫一家冲淡了。婚礼举行前,蕊欣的前婆婆拉着她说了半天,脸上乐开了花,仿佛要结婚的是她的亲闺女,婚礼不得不延迟。待婚礼开始,程东委托礼仪公司送的大花篮又突然出现在现场,在坐宾客一片哗然……

婚后有一段时间还是很幸福的。我们每天一起买菜、做菜,蕊欣还主动让我把女儿从前妻那边接过来,并拉拢她,家里充满了她们的欢声笑语。

但没过多久,我心里就有了一个结,那就是反感蕊欣和前夫一家的藕断丝连。为此,某一晚,当蕊欣从程东家里回来,洗完澡想进卧室时,我将她拒之门外,怨恨地说:“你已经和我结婚了,却还跟前夫一家走得那么近,你把我放在什么位置?既然如此,我们同处一室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的反感和不满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尽管我对蕊欣的人品很了解,相信她和自己的感情,也相信她和程东不会再有感情上的瓜葛,但我就是控制不住心里的妒火,无缘无故地对她发脾气。一开始蕊欣还心平气和地向我解释,希望我能够信任她、谅解她;后来便只是沉默着走开。渐渐地,我感觉到我们原本融洽的感情降温了。

一句“娶妻随妻”玩笑话

让我幡然醒悟

夫妻间虽然有了芥蒂,可毕竟刚刚结婚,我和蕊欣都不希望再生变故。但我看得出,蕊欣的脸上写满了忧郁。

元旦的大学同学聚会上,我遇见了当年的班花周雨。现在的她比以前更有气质,漂亮丰腴。一番寒暄后,她把身边一个高大英俊、儒雅整洁的中年男子介绍给我:“我老公,北方人。”她半是幸福半是感慨地说,“幸亏他是个死心塌地的男人!当初我父母见我们一南一北,相距太远,不同意我远嫁。为了能生活在一起,他顶着家人‘没出息’的斥责奔赴江南,一住就是八年……”

我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被这份对感情的笃定所感动,不由得对他说:“你真伟大!”

他憨厚地笑笑,有些不好意思:“我其实没有那么高尚,只是不愿意放弃周雨,便娶妻随妻罢了。我希望她能在我的爱情中永远幸福。”

我心里猛地一沉,沉默了。如果不是对妻子深沉不移的爱,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男人,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随她在生活习性、气候、环境都不相同的江南生活呢?所谓的“娶妻随妻”不仅仅是一句玩笑,而是他对她的爱和在乎啊!能为情牺牲,也能为情承受,一方对另一方的感情浓厚到这种境地,还有什么矛盾不能化解呢?我幡然醒悟:自己不是口口声声深爱着蕊欣吗?为什么她可以为了婚姻忍辱负重,沉默地“躲”开我,从不与我争执,而我却从来没有替她想想呢?如果不是程家资助从小丧失父母的她,蕊欣岂能有这么美好的今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己也应该像周雨的丈夫一样,和她站在一起知恩图报啊……

聚会结束后,我回到家里,蕊欣正在卧室接电话:“程东,天气这么冷,妈妈的风湿病复发了吗?”

我平静地听着。这一次,我没有立刻冲进屋,言辞锋利地指责蕊欣“身在曹营心在汉”。

几分钟后,蕊欣走出卧室,看到我,触电般地怔住了。

我对她一笑,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去看望程东父母了,明天买点补品去一趟吧。”

蕊欣以为自己听错了,直愣愣看了我许久,轻声问:“你说什么?”

我重复了一遍。

话音未落,她的眼圈骤然红了。她喃喃地说:“真的吗?谢谢你的理解和信任。”

我抓起蕊欣的手:“我终于开窍了,知道错了。你的行为说明你是个懂情、惜情的女人,与那些动辄反目成仇的女人相比,你这样的才更可靠。我不会再阻止你、指责你,今后还会娶妻随妻,跟你一块融入程家。”

蕊欣放声哭了起来。我是第一次看到她哭得那样激动,情不自禁地将她的头揽进了怀里。

她把我抱得更紧。

婚姻内又是春暖花开

大约过了半个月,有一天我下班回来,发现蕊欣失魂落魄,对我也不像从前一样热情,我走过去轻声问:“不舒服吗?”

连问了三次,她才缓过神来。她摇摇头:“爸爸患心肌梗塞住院了,程东在那边近期无法回来,妈妈又受凉感冒,就拜托我去照顾几天。可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你说。”

不待我开口,她又说:“我尊重你的意见。你允许,我就请几天假去,你说不行,我就听你的。”

我笑了笑:“我说过,以后不会阻止你、指责你了。去吧,明天我陪你一块去医院。”

蕊欣激动得呼吸都急促了。她抱住我,哽咽地说:“上次,我以为你只是说说而已……我爱你,真的,你是个大度和充满至爱的男人。”

程父出院后,程家人在酒店宴请了我和蕊欣。席间,程东频频向我敬酒致谢,真诚地感谢我。我笑着说:“我是蕊欣的丈夫,而你们是她娘家人,咱们都是一家人呢!”

程母笑道:“我早就认蕊欣为女儿了,那你就是我女婿喽。”

程东打趣道:“天下哪有这样胳膊肘往外拐的妈啊?儿子的媳妇都跟了外人,她还把他当女婿来疼。”一旁的我们都笑出了声,气氛无比融洽……

从此,我添了两位父母和一位兄弟。程家父母对我们就像亲生儿女一样,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总是给我们送来,说我们上班太累,要多补充点营养。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蕊欣不仅对我和女儿更加温和,为了体谅我的心情,她也尽量不与程东单独相处,有事相约也让我陪她一起去。有一次晚上八点,程东来电,说远在北京的表姐一家来了,请我们一起吃饭。可我恰好在加班,便对她说:“你一个人去吧,别忘了代我向他们敬杯酒。”蕊欣却给程东回电,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情况,谢绝了他们的善意。末了,她调侃道:“我去了,就没人给你泡茶、捶背了。”我明白,除了照顾我,更多的是另一层含义。我心里淌过一股暖流,满满的甜蜜和感动。

后来,程东也重新恋爱了。她叫小慧,一个朴素、大方的北方女子。大家第一次见面,她很仔细地看我,说现在相信了,为什么程东和蕊欣离婚后,我们还如此亲密地来往。“为什么?”我问。她说:“因为你是一个有魅力又有气度的男人。我一直不信,今天亲眼所见,也就心服口服了。”

蕊欣笑盈盈地挽着我:“世上的男人千千万万,但‘娶妻随妻’的男人不多啊。和这样的男人过日子,婚姻只会幸福、长久!”说完,她冲我一笑,笑里分明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柔情。

我笑容灿烂。

第90篇、爱情故事美致的花样年华

1

我来医院上班的第一天,便认识了美致。她站在医院的门口,捧了大束的花儿,蓝的白的紫的,再加上她甜美无比的笑容,宛如一幅恬淡温柔的画,很是引人注意。看我下车,她立刻走过来,细声劝道:姐姐,买束花吧,插在办公室里,一天心情都好呢。我没有理她,径直推车进了医院。但心里却是惊奇,第一天来,她怎么就知道我在这里工作呢?

不忙的时候,我喜欢从窗户欣赏外面的风景。每一次都可以看到这个笑容像花儿一样灿烂的女孩,一次次地拦住行人问是否买花。有时候还很开心地冲着医院的大楼上挥手,似乎遇见了熟识的朋友。我很好奇,转身问同事小雪,这女孩是我们单位的人么?小雪淡淡一笑,道,可能吗?只不过是一个乡下来的丫头,叫美致,听说她母亲常年有病,她便在附近租了房子,白天卖花,晚上打扫医院的卫生,有时候还帮忙清洗床单和被罩。大家可怜她,时常买她的花。有时候还给她一些药,顺便告诉她一些可以治她母亲病的偏方。要不是这女孩嘴巴甜,别说在医院里做活,就是在门口卖花也是不可能的事。听说,这美致最会讨好的,就是院长的公子呢。

再看美致,便不觉得她美,不过是20岁的女孩子,便学会花言巧语地奉承人;而且,知道自己的漂亮,对男人来说是种有力的武器,因此倾尽全力地拿出来利用,更是让人瞧不起。

所以那天下班的时候,看到她冲我打招呼,又甜甜地说一声:姐姐,下班了带束花回去吧。清香会伴你一路呢。我便没好气地问她:你是这里的侦探么,怎么我第一天来你就知道我是这医院的?!美致依然是轻言细语:是闻尚哥告诉我的哦,他说今天会有一个漂亮姐姐来上班,如果我能认出来,他就会多买我一束花,呵呵,姐姐果然是美呢。我的脸倏地红了。不经意地回头,竟是看见那个叫闻尚的院长公子,正轻扬着下颌,微微笑看着我。

2

第二天再遇见美致,心情突然好到要买她的花。是一枝带着露珠的百合,美致说,闻尚哥最喜欢百合,所以,百合定是一种心地善良的花,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有一颗洁白无瑕的心哦。我喜欢美致这样的解释,不管这花叫什么名字,但如果和闻尚联系起来,那一定是值得我去买来的吧。

就这样和美致熟悉起来。几乎是每天,都会带一两枝花上下班。看它们插在宝蓝色的瓷瓶里,慢慢绽放到最美,便觉得心也跟着舒枝展叶,瓣瓣芬芳。尤其,当年轻的外科医师闻尚经过我的办公室,很夸张地吸一吸鼻子,嘻笑说一句,花和人一样香呢!那一刻的我,更会欢喜,也随之会感谢美致,似乎是她,在上班的第一天,便将爱情的味道,送给了我。

有时候下班晚,看到美致卖完了花,我会骑车载她一程。总是在拐角一个化妆品店旁。她一脸神秘地停下来。我陪她逛过几次,却并不见她要买什么东西。只是在美宝莲唇彩专卖柜前,她的眼睛会出奇的亮。有那么一两次,她小心翼翼地问人家,可不可以试用?服务生很抱歉地摇摇头,她的眼睛,也便随之黯淡下去。但在走出门的时候,看到一路延伸下去的糖块一样温暖的灯光,她又立马开心起来,自言自语似的问我一句:我和妈妈的愿望总会一点点实现的,是吗,姐姐?我从来不回答她,我知道美致不需要什么答案,就像花儿会很自然地绽放,那么幸福,也会像此刻的她,正在回她家的路上。

我已经无需买喜欢的花了,每天的清晨,遇到美致。她都会告诉我,花儿已经提前到达办公室等我啦。踩着这花香,我便似乎踩到了一生的温情,而这温情的尽头,便是闻尚。闻尚始终以这样的方式,来接近我,尽管这样若有若无的爱,让我觉得是种煎熬,可是能被爱慢慢熬着,这醇香,才愈发持久吧?

有一天,办公室的小雪漫不经心地扔给我一句,说,知道么,安安,闻尚曾经追求过美致呢。我所受的煎熬,这才一下子变得清晰。原来闻尚一直这样不温不火地送花给我,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样的方式,而是他的心里,依然装着卑微的美致。而我,怎么就把有心计的美致,给看轻了呢?

3

美致再跑来甜言蜜语地说好话给我,我便不客气,挖苦她说,这样的话,说给你闻尚哥更有用呢,虽然你长得漂亮,可我一个新人,既不能帮你找活做,也不能免费给你妈看病,所以你的美貌和口才,在我这里简直是浪费哦。

美致在听了几次这样的话后,终于不再殷勤地过来找我。我桌上的花,依然是日日新鲜。闻尚偶尔经过,会微笑着看上片刻,而后习惯性地说上一句:安安,为什么不试着将凋谢的花瓣收集起来,让美致给你做一个清香的花瓣枕呢?我总是低头装作很忙碌的样子。不去理会闻尚的建议。

几个月后,美致的母亲病重,急需要输血,而美致的钱,在输了一次血后,就所剩无几。美致跑来求我,说闻尚哥是最有办法的人,求你让闻尚哥救救我妈妈,好吗?我以后会帮医院洗更多的床单,打扫更多楼层的房间,求求你,让医院先救我妈妈……我看着从没有落过泪的美致,心底浮起一丝丝的同情,但还是婉转拒绝了她。我说,美致,我真的无能为力,即便是闻尚。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打破医院的规矩的。况且,你知道,闻尚,其实更喜欢的,是你,为什么你不去求他呢?

美致终于去求了闻尚,闻尚很快地打电话给我,几乎以命令似的语气说:安安,你文笔是院里最好的,尽快写一份倡议书,让全院的同事为美致的妈妈捐款,或者捐献血型相匹配的血,记住,一定要写得打动人心!快要挂掉的时候,他又柔声补加了一句:安安,如果我们这些幸福的人,能给美致一些无私的帮助,就像她曾每日代我送花给你一样,将一份爱转送给你,那么,不管她是不是用了心计,我们彼此都会觉得温暖,是么?

原来那日日给我的柔情之花,是美致送来的。而那份被美致认为门当户对的爱情,也是因为美致,才悄无声息地萌芽,且温存了我和闻尚。而我,怎么就漠视了这样美丽的“心机”?

4

我在制作得素朴又美好的倡议书上,写道:我们的幸福,已是足够;而美致的幸福,正在回家的路上。如果你曾经买过她的花儿,且从这些花的芬芳里,品到过一丝的恬淡,还有温情,那么,分一些给可爱的美致,好么?她和妈妈,需要我们这双拈花的手,需要我们载她们的幸福,快快地回家;就像,美致曾经用怒放的花儿,温暖了我们回家时寂寞的旅程……

这样的一份倡议,贴在美致曾经卖花的门口。募捐箱的旁边,放着满篮的百合,每一个给予美致帮助的人,都会得到一枝。

我在给美致的妈妈输血的时候,美致哭了。美致说,我的血,是妈妈给我的,如今你把自己的血,输给我的妈妈,那么,我们此后就流了相同的血,就是最亲的姐妹。

美致的妈妈,终于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美致开心得像个孩子,送花给每一个病房。整个医院,即刻被淡淡的海棠花香萦绕。我和闻尚收到的,是并蒂的莲花。

美致送妈妈回乡下去休养,她说妈妈的病,慢慢地好了,她可以放心地在城市里,做自己喜欢的事。至于她又要去哪里,利用小小的“心机”寻找幸福,我和闻尚,都不知道。她只留下一个花瓣做成的双人枕,还有一管美宝莲的唇彩,就悄悄地离开了。

我的幸福,已在怀中。那么美致的幸福,也快到家了吧。

第91篇、爱情故事在离婚故事里中毒

2007年的春天,我的好友向南离婚了。来不及停止感叹,另一位闰蜜也开始了离婚大战,哭过闹过后依然逃脱不了成为“下堂妻”的命运。

我的生活圈子本就不大,这接二连三的离婚事件像一枚枚威力不小的炸弹,虽然落在别人家,却也炸得我晕头转向。

不知道是偶然还是巧合,她们的离婚都是因为男方的出轨引起的。最令人唏嘘的是我那位闺蜜,丈夫和别的女人保持暧昧关系已经一年多了,竟然瞒得滴水不漏,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大着肚子上门逼宫,她还幸福无比呢。

回家,看着浑身散发着成熟魅力的林宣,心里没来由地恐慌。说起女友的遭遇,我有些咬牙切齿,更多的是悲哀,林宣,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

林宣哭笑不得地望着我:“老婆,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好不好,对自己的老公要有信心。”

向南的丈夫和林宣走得较近,关于那次出轨的来龙去脉,或许林宣比我们这两个女人更清楚。林宣说向南是反应过头了,不过是一次无心之失,用得着这么小题大做,非要弄得一家人四分五裂吗?林宣认为,只要男人心里还顾着家,男人的心没有走,就没有必要走到离婚那一步。

林宣的话亦触动了我心里那根敏感的神经,我尖锐地反驳:“什么叫心里还顾着家,真要心里还顾着家就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来了。你们男人只想着要女人宽容,有没有想过女人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因为激动,我的声音越来越大,林宣好笑地看着我,说:“不过是随便说两句,干嘛那么来劲?”

我盯着他:“林宣,你是不是也这样,觉得偶尔艳遇一把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不是你们男人都觉得身体的出轨算不上出轨?”

林宣被我严肃的神色吓了一跳,他搂住我,打着哈哈:“夜谈会到此结束,咱们还是早点上床就寝吧。别人的事情让别人操心去吧,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

那天晚上,林宣少有的温柔和热烈,但是更大的恐慌向我袭来。这样一反常态的温柔和热烈意味着什么呢?想到林宣为向南前夫做的辩解,也许他不是要为别人辩解,他只是借题发挥,引导我接受男人身体的出轨。

每个女人在婚姻里都有自己的底线。而我的底线就是,男人可以懒,可以大男子主义,我可以容忍退让,但是我的容忍退让需要他的忠诚做底。

为了防止我的婚姻发生事故,我想我唯一能做的,便是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我去移动公司打印了林宣的手机通话清单,还好,上面绝大部分来往频繁的电话不是朋友就是家人,有几个陌生的电话号码,通话次数极少,而且每次通话时间也很短。估计不是同事就是客户。

登录他的00。他还用着很久以前我替他申请时用的密码,仅从密码来看,他的00上应该没有什么可疑之处,除非,他有另外的不为我所知的00。

我开始卡着林宣的下班时间给他打电话,如果他不回家吃晚饭,那么他去哪里,干什么,和哪些人在一起,我都要问个一清二楚。开始的时候,林宣还颇有耐心地一一道个明白,并且打趣我怎么突然对他如此上心,次数多了,林宣咂摸出味来,就很不耐烦起来。

那天晚上,林宣说晚上要陪客户吃饭,然后就关了手机。我心里一下子没着没落的,在家里坐立不安。来到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想了想,说去几个比较有档次的饭店和酒吧看看。转了不到一圈,我就在一家酒吧外面看到了林宣的车。

酒吧里灯光昏暗,我试探地对吧台的服务生说我找林宣,服务生点了点头,就将我带到了最里面的一间包房,看样子林宣是这里的常客呢。憋着气推开包房的门,里面的一幕刺痛了我的眼睛,几个男人在唱歌喝酒,每个人身边都陪着一个年轻的女子,林宣的身边也坐着一个。那些女子都像没有骨头似的娇滴滴地靠在男人身上,一个醉眼朦胧的男子大概以为我也是前来陪他们的女子,踉跄着过来拉我,我一甩手:“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林宣回来了,一把扯下领带,表情有些狰狞。就好象我跟踪他让他很受伤似的,难道他和别的年轻女人搂搂抱抱我就不受伤吗?

坐怀不乱?他又不是柳下惠,又不是阳萎!想起那些他说陪客户然后迟迟不归的夜晚,我心里就堵得慌。

“老实交待,你到底有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

“没有,真的没有。好了,别再闹了,我要睡了。”

“不行,你不说清楚就别想睡觉。”

到最后,林宣恼了:“你到底要我交待什么?是不是一定要我承认做过你才心甘,你是不是有病啊你?”

林宣的愤怒非常真实。他的愤怒让我有两种猜测,一是他因为被误解而愤怒,二是他故意先发制人。直觉上,我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那天去移动大厅交费的时候,我突然心里一动,买了一张手机卡,然后用这张卡给林宣发了一条暧昧的短信:“亲爱的,最近很忙吗,好几天没见了,我好想你。”

短信发过去后,我心里七上八下。林宣会回复吗?是觉得无聊的人在逗他玩而随手删除或是回短信骂一句神经病,还是误以为是自己交往的某个女子发的短信: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我不敢往下想了。

好在,手机一直沉默着。两三个小时过去了,我松了一口气。正准备换下那张手机卡的时候,“嘀”的一声。短信提示音响了。

我颤抖着手点开短信:“宝贝,我也想你”,很简短的回复,却是说不出的暧昧和纠缠。我盯着回复短信的手机号码看,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念过去,真的是林宣的手机!

强忍着心里的愤怒,我继续发短信:“上次过后,怎么不来找我了?”

林宣回复:“最近忙呀,要不是因为忙,我早飞到妹

我冷笑一声,回复他:“再忙今天也不能忙啊,因为我今天特别想你,我在绿岛咖啡厅等你好不好?”

林宣回复:“好。咱们不见不散。”

挂了电话,我彻底无语。

那天晚上,林宣直到凌晨才回家。我没有问他去了哪里,他也没有说。

突然之间,我对他失望至极,我好象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之后的一天夜里我失眠,凌晨两点的时候还坐在阳台上一个人在黑暗里发呆。两辆车一前一后驶进了小区。林宣和一个女人从他的车里钻出来,两个人搂搂抱抱地走到了另一辆车前,那个女人坐进车里的时候抱住林宣亲了一口,更令我无语的是,林宣竟然对着开走的车子不停地做着飞吻!

林宣进来时,看到我坐在客厅,吃了一惊。我冷冷地问:“你和那个女人上床了吗?”林宣不答。我冷笑:“敢做就要敢当。你们上床了吗?”

“是”,林宣回过脸来,“我们上床了,又怎么样?”

我面无表情,“不怎么样,离婚而已!”

林宣定定地看着我,良久,颓然地倒在沙发上。

办好了离婚手续后,我还是忍不住问了林宣,那次短信,他以为是谁?林宣恍然大悟,苦笑着告诉我,那次短信他不过是一时无聊逗着玩,晚上他根本就没去什么咖啡厅,而是和几个同事“斗地主”。

林宣对我说,那是他第一次和别的女人上床,在那之前,他真的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

那一刻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真的,我突然就相信了他。可是,为什么后来还是背叛了呢?林宣苦笑:“有很多原因吧,你不是不相信我没有出轨吗,就好象我出轨是正常的,不出轨才是不正常的,我想正常给你看。再说了,我每天和客户应酬,面对的那些太有诱惑力了,只要心理上一松懈就会缴枪投降。你的不信任。再加上家里冷冰冰的气氛,我心里又有气,一喝酒,就什么事都做出来了。我一直以为我们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可是没想到,到最后还是这样了。”

我欲哭无泪。我的婚姻本来平安无事,是我自己在别人的离婚故事里中了毒,无中生有地防范,却最终导致了婚姻崩盘。

第92篇、爱情故事爱心浇开幸福花

孝敬婆婆

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中一本就是“婆媳经”。可是,没有多少文化的王新芳,以一颗农妇的淳朴爱心孝敬着婆婆,像对待自己的亲妈一样。

新婚的第二天,一家人还在熟睡,王新芳已早早起床,烧水、煮洋芋。一家人都起来时,饭也做好了。当王新芳把热水、熟洋芋给婆婆端过去,老人家感动地说:“媳妇儿你真好,这么大冷的天儿,就起来烧水做饭,还把热水和饭给我端过来。你不像邻居的儿媳妇,对她婆婆那样,唉,不说了。”

王新芳拉过婆婆满是老茧的手说:“妈,我现在是你媳妇,也就是半个女儿,我要和你一起过剩下的半辈子呢,你吃了那么多苦,我一定要好好孝敬你啊。”婆婆当时就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从此,王新芳体贴入微地伺候婆婆的衣食起居,让婆婆吃得好、穿得好、生活得快乐。赶集或者外出碰到好吃的,王新芳都会买一些,回到家里首先给婆婆拿过去。自己外出了,总要告诉婆婆一声;回家了,首先向婆婆问好,不让老人家担心。每逢老人身体不适,王新芳更是悉心照料,端茶倒水;每逢老人过生日,她都要给婆婆买一身新衣服。当有人问婆婆:“新衣服谁买的呀?”老人总是骄傲地说:“我儿媳妇芳儿买的。”

年纪大的婆婆记性不好,又爱唠叨。同样的事,王新芳听好多遍了,每晚给婆婆洗脚的时候,她还是一边认真听,一边随声附和两句,排遣婆婆心里的寂寞。

在母亲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王新芳的两个孩子也很孝顺懂事。大儿子写完作业,就帮父母干家务活;,小儿子看见劳累了一天的爸妈,也会用幼嫩的小手为他们端一杯热茶……

致富不忘乡邻

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的生活重担就落在王新芳一个人的肩上——种地、照看老人和孩子。王新芳觉得,只有致富了,才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于是,她借钱租种村民的地,搞起了现代化的蔬菜大棚。她向专家请教技术、跑销路,苦吃了不少,汗流了许多,如今大棚的规模已扩大到6亩。各种蔬菜长势好,卖得快,价钱好,王新芳的日子自然红火起来。手里有了钱,登门借钱的人也多了。谁家有人生病需要钱、孩子上学需要钱,只要向王新芳开个口,她从来没让借钱的人落空。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修房盖屋的,王新芳常常主动登门帮忙张罗。王新芳常说:“远亲不如近邻,看着邻居村民有困难,自己有能力却不帮一把,心里过意不去。”

在王新芳的影响下,周围的邻居、村民再也不为小事小利吵闹甚至打架了。现在,他们生活得和和睦睦。邻居那个让婆婆曾经烦恼的儿媳妇,也开始孝敬公婆。

热心公益事业

身为村支部委员的王新芳不但关心热爱小家,还心系大家——她还热心公益事业。不论是“5·12”大地震、西南地区旱灾,还是青海玉树地震、云南鲁甸地震,每次从电视和报纸上得知消息,王新芳都是村里第一个捐钱捐物的人。

担任村支部委员以来,王新芳配合支部、村委会完成了许多工作任务。她积极协调邻里纠纷,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政策及各类惠民惠农政策,组织村民开展“十户联防”、文化体育活动和妇女面对面的交心活动。她还拿出2000元为村女子健身舞蹈队购买演出服装,并组织村里的姐妹们跳舞。

王新芳就像芸芸众生中的一棵洋槐树,用自己的爱心给周围的人奉献着绿荫,绽放着串串幽香的洁白小花。

第93篇、爱情故事我曾以为,我永远不会像她

我以前一直以为,她的一生都在扮演被人照顾的角色,被我爸照顾、被我哥照顾、被我照顾。直到她离开,我才发现,她在盡她最大的努力照顾着我们。

妈妈已经走了3年多了。我曾经觉得,如果有一天我做了母亲,应该不会像妈妈那样。

她一直都是一个害羞、胆怯的人,几乎很少出门,有点儿奇怪。在我出生之后,她几乎就不再出门,大概只有在姥姥还在世的时候,她一年会出门两次,带我去姥姥家。

妈妈很不喜欢和人接触,家里来很熟的客人时她才会出来。小时候的我,一直觉得妈妈有点儿与众不同。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以为我跟她截然不同。

我不想变得像妈妈那样害羞。可最终,我还是越来越像她。我在20多岁的时候,最怵跟人打交道,越在人多的场合,我越不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和人打交道,妈妈从来没有教过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带着《东京塔》这本书。书里面到处都是作者回忆母亲的情节,它们让我想起妈妈的点点滴滴。作者在书里写道:“我从小就意识到,将来必须照顾母亲。”这好像就是我啊。

从2005年开始的10年时间里,我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走向枯萎。在这10年里,我每年只工作两三个月,从来不旅行,也很少参加聚会,大部分时间用来陪伴妈妈。在妈妈住院之后,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我本来不善与人打交道,但现在事事都要冲在前面。

妈妈很少说什么,但我知道,她怕把我累着了。那时候每隔一段时间,妈妈就会问我:“你怎么不拍戏?你这样一直待着,没问题吗?”我在她身边,她是享受的,又是矛盾的。每一次说这些的时候,她其实是有一点舍不得的,但又真的希望我过回自己的生活。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理解“母亲”这个词的呢?

在我婚礼后的一个星期,妈妈的病情突然加重,她高烧了一周,即使躺在冰垫上也不能退烧。我不知道她还能撑多久。站在医院长长的走廊里,我意识到,即使无数次设想过妈妈会离开我的情景,但这一刻,真的要来了吗?

也是在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姥姥去世的场景。在姥姥生前最后的日子里,看着妈妈照顾姥姥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很陌生。那个时候的她非常坚强、镇定,跟我平时看到的她太不一样。她也做过独当一面的工作啊,她也可以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力量啊。我那时面临的,就是我妈当年的境况。她看上去是那么柔弱,都能那样坚强,我也想像她一样。

那是第一次,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想像妈妈一样。

两个月后,妈妈走了。

妈妈走后,我吃到好吃的东西会突然伤心,想着这是妈妈没有吃过的;到了好玩的地方也会想,可惜妈妈不知道这里有多好玩了。

我以前一直以为,她的一生都在扮演被人照顾的角色,被我爸照顾、被我哥照顾、被我照顾。直到她离开,我才发现,她在尽她最大的努力照顾着我们。

妈妈走了以后,家里总显得有点儿乱,不管怎么收拾,都还是乱糟糟的。爸爸换衣服的时候,总是拿不对衣服。家里再也养不活一棵植物。就像书里所说的,食物、衣服、时间都是可以计量的,母亲绵长的爱,却是用什么都无法计量的。

而我呢,在琐碎的生活细节上,跟妈妈越来越像,严谨到有点儿偏执。但我也有很多地方跟她一点儿都不像了——我不再害怕出席活动,不再害怕社交,也乐于和陌生人交朋友,我会到处旅行,乐于照顾从远方来的客人。

我想,也许一直以来并不是我在陪伴妈妈,而是她在伴着我长大。

她塑造了我,送给了我一个礼物,让我变成一个不完全是她,又在骨子里与她亲近的人,一个可以照顾好自己和别人的人,一个越来越坚强的人。

我有两道法令纹,它们本来是困扰我的地方,但我每次照镜子看到它们时,都会心里一暖。

它们让我看起来很像妈妈,真好。

第94篇、爱情故事爱情的样子

公園里,老爷爷和老奶奶在小径上散步。两人一前一后走着,隔着大约一步的距离。老爷爷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话,老奶奶似乎生气了,她瞪了老爷爷一眼,快步向前走去。老爷爷也着急忙慌地在后面追赶。这样一来,两个人的步伐都变得很不稳,像两只笨拙的企鹅在互相追逐。突然,老爷爷一个步子没有踩稳,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在他下意识地发出“哎哟”一声的时候,老奶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一把扶住了老爷爷,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犹豫,仿佛时刻在做着准备。看着老奶奶紧张的样子,老爷爷忙笑着说:“没事。”说着,攥住了老奶奶的手。老奶奶作势要抽出来,老爷爷攥得更紧了,老奶奶拉着脸转过头去,却不再试图抽出手来,只是任由老爷爷牵着手,两人继续慢慢往前走。

在小区的花园里,李奶奶在喂坐在轮椅里的李大爷吃东西。李大爷前段时间中风了,现在还在恢复期,嘴巴有点歪,双手也不受控制。虽然行动不便,但好热闹的李大爷在屋子里憋不住,李奶奶便推了轮椅,陪李大爷下来散心。转了一圈,李大爷饿了,李奶奶买来一碗馄饨喂他吃。李奶奶用勺子舀起一个馄饨,小心翼翼地放在嘴边吹几下,然后再喂给李大爷。李大爷嫌李奶奶喂得慢,嘴里含糊不清地嚷嚷着:“你快点呀。”催得急了,李奶奶赌气说:“那你自己吃吧。”见李奶奶生气了,李大爷只好陪笑脸。不过,话虽这么说,但李奶奶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反而加快吹了几下。李大爷吃得津津有味,李奶奶的脸上露出了不易察觉的微笑。

两旁长满银杏树的小路上洒满了落叶,很多游人聚集在此地,或趴或躺地在落叶上拍照。在众多年轻的情侣中,一对白发的老夫妻格外显眼。老奶奶颤颤巍巍地弯腰捧起一把银杏叶,对老爷爷说:“等会我洒下银杏叶的时候,你就赶快拍啊!”老爷爷听话地点头。照片拍好了,老奶奶边问“怎么样”,边伸手拿过老爷爷的手机。看得出来,老奶奶很满意刚才拍的照片,笑得很满足。老爷爷却皱起眉头,连连摇头说:“不好,不好,树叶都把你挡住了。”老奶奶笑老爷爷不懂什么是意境,却不自觉地握住了老爷爷的手。

很多事,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所以能把一份感情维持一辈子,到老了依然互相关照、难以分开的,就更加难得。我从来不羡慕那些在大街上亲密拥抱的年轻情侣,却深深地为携手走在路上的老夫妻感动。这大概就是爱情的样子吧。

第95篇、爱情故事男人的小坏

张爱玲曾经对男人的坏有一个十分精辟的诠释,她说:“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会说你不是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又说你不是一个上等男人。”

如此说来,这男人的坏原来是女人给量身定做的,甚至说推波助澜也不为过。其实,这也恰好迎合了“女为悦己者容”的说法。被疼、被爱、被欣赏,是女人最本能的渴望,这种渴望一旦暴发,死都管不了。可是,女人虽然渴望被勾引,却又苦于找不到被勾引的理由,于是小坏男人便应运而生,如久旱逢雨,正中下怀。这样的小坏非但不招人厌,恰恰正是女人眼里的好。就好比你在商场购物,甲店和乙店的货物其质地、价格完全一样,只是甲店老板的态度比乙店老板和气得多。一样花钱,谁都想买个心里痛快,所以你自然就会选择在甲店消费。

小坏的男人不一定高大英俊,也不一定学识非凡,更不必出类拔萃、样样优秀,但小坏的男人却一定是与众不同。

贾宝玉从小在女人堆里泡大,不但多情,而且滥情。他在书中的风流韵事,明写的有袭人、碧痕,暗写的有秦可卿、麝月等,他还有一个特别的喜好,就是喜欢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的确是“偏僻性乖张”,且“心思全在闺阁之中,兴趣全在儿女情上”,又“极恶读书”,甚至麝月拿过称银子的戥子来问他,他都不知一两的星在哪里。可就是这样一个家里大事小事都指不上他的公子哥,在贾府重大的丧事里,却懂得保护着姐姐们,别让和尚们的臭气熏着了。而且,正是在女人堆里曾经沧海了,也才使他对林黛玉的爱情变得成熟稳固,生死不渝。警幻仙姑称贾宝玉是“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我想,此“淫”乃“多情”之意,即“小坏”也。贾府的女人明明知道他“坏”,却还是心甘情愿地被他“坏”。

小坏的男人一般都有一个共性:敢作敢为,不但有“贼”心,也有“贼”胆。追女人可谓怪招迭出,却真诚动人。

還有机智幽默,甚至偶尔恰到好处的恶作剧,也是小坏男人的一大特色。美国前总统里根,有一次在白宫钢琴演奏会上讲话时,夫人南希不小心连人带椅跌落在台下的地毯上,观众发出惊叫,但是南希却灵活地爬起来,在200多名宾客的热烈掌声中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这时,正在讲话的里根看到夫人并没受伤,便插入一句俏皮话:“亲爱的,我告诉过你,只有在我没有获得掌声的时候,你才应这样表演。”

著名学者钱钟书趁杨绛伏在桌上睡午觉的时候,偷偷用毛笔在她脸上画眼镜,惹得杨绛醒后大生其气,亦大开其心。因为这样的小坏饱含天真,所以更加可爱。

大凡男人在女人眼里最有魅力的时候,往往是笑起来很坏,其实并不坏。生活需要有滋有味,但若再有趣,那更是锦上添花。开几句好色、带荤且无伤大雅的的玩笑、适可而止的“动手动脚”,只要把握好“度”,皆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妙效。女性的美好要由内而外,而男人的魅力则需要自己来秀,而小坏无疑就是一种最最浑然天成的演出。

第96篇、爱情故事白衬衣上桂花开

大学报到当天,我一眼就瞅见了一位帅哥,没想到他和我同班,还被辅导员指定为班长。他喜欢穿白衬衣,洗得干干净净,头发清清爽爽,是位有绅士风度的校园“明星”,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他貌似对谁都不感冒,他淡淡的微笑里总深藏着一丝目光能捕捉到的忧伤,恰好这丝忧伤,给他增添了神秘色彩,让人走不近,又舍不得远离。

我们宿舍八位女生,七位暗恋他,只有小金铃对此类话题不表态。小金铃虽然和我们同龄,但她身材矮小,性格内向,说话都不敢大声,别说男生了,她和女生都很少说话。

我们入学两个月后,大家彼此也熟悉了,周六周日结伴外出游玩,那天我们宿舍七个人刚从市里回来,看到校园长廊下小金铃正在低头看书,便挨着她坐下休息。过了一会儿,班长和几位男生爬山归来,班长手里捧着一大束橙红色桂花。女生们大呼漂亮,纷纷要求班长送给自己,班长说,名花有主了,这捧花是小金铃托他摘的。说着快步走到小金铃身边,双手递到了她的怀里。还不等小金铃反应过来呢,班长早跑开了。

我们追问小金铃到底咋回事,小金鈴对天发誓,她绝对没有让班长帮她摘花。第二天,我们又去“审”班长,班长坦白说,校园里那么多女生,都穿红戴绿,就小金铃一人穿着白衬衣,只有白色衣服才能衬出桂花的美丽,我这是替花选人。

班长眼瘸,小金铃根本不会穿衣服,秋寒了,大家都穿毛衫了,她还穿了件白衬衣,里面套了件破线衣。但班长喜欢白色,他的花他说了算。

自此,小金铃有了一个绰号“桂花女孩”,这个绰号还是班长叫响的。小金铃变成桂花女孩后,由班红成了校红,当然只是名字红而已。但班长却看好她,学校演讲比赛硬是说服了小金铃报名参赛,那次演讲比赛,小金铃没有得奖,但她敢在全校师生的关注下,开口讲话,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后来,小金铃参加了学校很多社团,接触的人多了,人也变得开朗起来,成了学校文学社的骨干,写一手漂亮的诗歌,诗歌在众多报刊上发表,还被选入了学校通讯社和校报编辑部,靠实力成了校园名人。

小金铃的校园粉丝很多,男生们给女生写情书,都求着小金铃帮忙写一首情诗,大学那几年,我们也沾了小金铃的光,因为虽然是无偿写情诗,但男生也会买点儿零食送到我们宿舍,算是答谢。

小金铃家庭很困难,大学期间她靠稿费完成了学业,我们都很佩服她。小金铃说,她很感激班长当年把那捧桂花送给了她,当时家贫,她衣服不多,线衣都烂了,只好将白衬衣套在外面遮丑。自己都感觉穿得不伦不类,但班长那天抱着桂花走向她,全因自己那件白衬衣,手捧那束桂花,自卑被花香一点一点挤走了。

毕业后,我和班长又谈起此事,班长说了实话,他说当年那束花送别的女孩会引起误会,让别人误以为自己喜欢某位女生,但送小金铃就不同了,没有一个人会往喜欢这方面想。所以,他随口编了个理由将花送给了小金铃。后来得知小金铃家境贫寒,一下触动了他内心的疼痛,他其实也挺自卑的,他父母虽然有钱,但在他幼年就离异了,母亲改嫁,父亲去了外国做生意,也在那边成立了家庭。他从小跟着祖父母长大,除了钱,父母从未给过他亲情。同命相连吧,他想帮助小金铃走出自卑,没想到她自己也争气,一步步靠实力怒放成最美的样子。

这些话我从未对小金铃说过,因为在我心里,那年那捧桂花被小金铃的白衬衣衬托得分外美丽,多年过后,隔着时光的隧道,依然惊艳。

第97篇、爱情故事只能爱你一半

梁保康是在剪彩的时候遇到叶榛榛的。

是一个叫丽景的三星级酒店的开业仪式,他是剪彩贵宾,因为是投资方,所以,省里市里的领导对他也高看一眼。十年前他离开这个小城时是一贫如洗,十年后,他带着巨资再次来到这个城市时,未免不带着那种小人得志的心情。

谁能想到他十年能成这样一个大老总呢?

其实是偶然的机会搞房地产起家,三炒二炒,他有了钱,然后杀了个回马枪,又回到了这个城市投资。

而有了钱的男人最容易有的是什么,外遇,是,外遇。

确切点说,是艳遇。

他一直有艳遇,都是那些个女孩子上赶着他,个个美貌如花,在他身边云雀一样叫着闹着。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她们必定是有所图的。他长得不好看,单从外貌上绝对没有什么吸引年轻女孩子的地方,38岁的他,就有了小肚腩,1.71米,不算高,大学里,他也追求过女生,皆以失败告终。那么,现在,凭什么这些女孩子追他,只有一个原因——他有钱。

就这么简单。谁也别说看上他有情调有才有貌,那是瞎说呢。

可那天,他动了心。

叶榛榛是引导小姐,个子几乎与他一般高,匀称的身材,着一件红色的旗袍,分外妖娆,因为皮肤白,更显得曼妙。

他遭遇过无数的引导小姐,她们都微笑得近乎献媚,只有叶榛榛,很矜持,不卑不亢,他和她并肩走着,他看了她一眼,心就动了一下,她,太像大学里那个女生了!

在大学里,他追求过的一个漂亮女生,把他的情书贴到墙上,然后得意地说:“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从此,他更压抑,也更自卑,再也没有追求过女孩子。现在的老婆,是人家介绍的,不美,也不风情,但非常地会过日子,即使有了钱,也没有那么张狂,一日三餐,该吃什么还吃什么。

剪彩剪得很顺利,他下来的时候,在台阶上被绊了一下,叶榛榛一下子扶住了他,然后小声问:“没事吧?”

她的声音真好听。

下了台,她亦没有和从前那些引导小姐一样要他的电话,然后千方百计想靠近他,她自当不认识他,转身就走了。

她的名字,他是后来问工作人员才知道的,工作人员说: “她呀,还念大学呢,大四了吧,听说家里挺困难的,课余时间出来打工。”

如果没有后来遇到,那么,他和她也就错过了。

一时的心动谁没有?可真要继续下去,是另外的事情了。

半年之后,他的公司招人,他恰巧那天没事,到楼下晃了一圈,一眼就看到了叶榛榛。

叶榛榛白衣白裙乌发,安静地坐在那里,完全和那天剪彩时不一样的人了,素色,有着淡雅的光芒,她学的历史专业,根本用不到房地产上,可是梁保康告诉身边的副总说,招上她吧,也许做方案时有用呢。

后来叶榛榛和他,在电梯里遇到,他说: “来了?”她答:“来了。”没有更多的话。梁保康想,怎么会有这么清淡的女子呢?她不巴结他,半点不,有种自生自灭的心态。她美,可是,并不骄傲,她艳,但绝对清凉。

梁保康决定请她吃饭,电话打到她办公室,她礼貌而客气:“梁总,有何吩咐?”

他很严肃,但很认真地说: “下班后,有个应酬,你陪我去一下。”

如果是别的下属,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但是她却问: “为什么我要去?”

他愣了一下,支吾着说: “工作需要。”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梁保康的车里,他侧过脸来看她,她有些脸红。梁保康问: “你紧张什么?脸红什么?这是去应酬,是工作需要。”

她小声说:“我没有呀,我挺好的。”她双手交叉着,十指缠在一起。梁保康忽然很心动很心动,多少年了,他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一个女孩子,这样心动,这样的有接近的欲望。

“想吃什么?”他问。

她反问他:“你不说去应酬吗?”

“傻呀,你。”他说。

她的头更低,这一低,就更有一种味道。他拉她去避风塘吃海鲜,挑最贵的蟹和最好的鲍鱼,她说:“别浪费了。”又指着鲍鱼问:“这是什么?”她这样不知道假装,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让梁保康更心动。

他要了一点点红酒,然后说:“喝一点,好吗?”

“不会喝酒。”叶榛榛很轻声地说。

他还是倒了一点给她,她真是不会喝酒,一大口全喝进去了,这种洋酒,是要一点点抿的呀,喝完她的脸就烧起来了,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的,更显得人如桃花一样。

结账的时候她更傻了:四千多!她说: “这么贵呀,吃的又不是金子!”为这句话,梁保康更喜欢她,她居然心疼他的钱!有哪个女孩子心疼过他的钱呢。

后来,他们常常去吃饭,一边吃一边聊天,他告诉她他小时候的事:捉青蛙掉到河里,和人打架缝了几十针,逃课去看电影让老师逮住……她就轻轻地笑,也和他说家里的事情:父母都下岗了,弟弟还有病,她不会花钱,因为挣的每一分钱全寄给了家里。

到后来,两个人有了贴心贴肺的温暖,像兄妹,又像朋友。梁保康总想把这种关系再进一步,每次看到叶榛榛,都想抱抱她,亲亲她,可是,她那么安静地信赖着他,他又不忍心。

春节的时候,叶榛榛回了家。

梁保康的心好像被掏空了一样,员工都放了假,他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办公室,有时,坐在叶榛榛的位子上,一个人发呆。

整个春节,他的心都很茫然的。

太太和儿子去泰国玩了,他说公司忙,没去。其实,他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呆一会儿。

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个人,从来。

初二,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榛,叶榛榛……”他一声声地叫着她。

“是我,”她说,“我妈住院了,需要点钱,你能借我点钱吗?”她声音很小,小到和蚊子叫似的,勉强能听得到。

他们交往半年多,他几次想给她买衣服和化妆品,都被她拒绝了,她说钱够了,她不想花别人的钱,这样说的时候,他就有些心酸。现在,她需要钱了,大概是鼓了很大的勇气说的吧。

“好,”他说,“多少?”

“两万,”她说,“我尽快还你。”

“不,不用还,”他说,“算公司出钱,没事。”

电话挂了,他把钱打到她的卡上去,五万。给她花钱,他这样心甘情愿,从前总是女人想骗他的钱花,他从来没有给她们花过,半分也没有,他看不起那些女人,但现在,他愿意!

他这才发现,如果喜欢一个女人,是愿意给她花钱的。不管她要去干什么,哪怕她去杀人放火。这样一想,梁保康才彻底明白了,他真的是爱上她了。

叶榛榛却再也没有回来。

打电话过去,她只说: “我想留在小城,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友,挺好的,再说,我父母老了,弟弟还有病,我得照顾他们呀。”

梁保康心里就很难过,觉得叶榛榛这个女孩子太特别,她怎么可以扔了他不管?可是,他们有过承诺吗?她说过什么吗?没有,什么也没有说过!他能要求人家什么吗?到这时,他又想起自己的五万块钱来了。

五万块,虽然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可是,打了水漂毕竟是件难受的事情。

当时也说的是送的,现在,也不好提什么吧?自认倒霉算了,梁保康当时真是这样想的。

偶尔叶榛榛会发一条短信过来,提醒他吃胃药,他喝酒喝坏了胃,常常闹胃疼,一疼就是半夜。他回短信很简单:好。就一个字,没了可能,他没有继续下去的兴趣了。

周围还有女孩子,她们和叶榛榛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和他去吃饭,莺声燕语,这就让梁保康想起叶榛榛来,一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忘记她,他终于知道了,有些人是值得记住的。

后来有一天,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榛说: “梁总,我把五万块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钱才凑齐,你别怪我还晚了,我尽力了。”

他想说什么,可是,噪子眼很堵: “叶榛榛,你……”他说,“你别这样啊。”“我已经很感激了,”叶榛榛说,“谢谢你关键时候借我钱,我妈和弟弟的病全好了,我们一家都很好,我会记得你的恩情。”

梁保康不知道再说什么,只觉得满胸的话,可是,却拣不出一句要表达的,他说:“叶榛榛你知道,你于我而言是多么重要,你知道吗……”

“你也是。”叶榛榛说。

这简单的三个字于他来说是一个惊雷,他问:“那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因为舍不得伤害,有时候,爱是一件伤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只能爱到一半,不能再多了,再多,于我,于你,于家人,都是伤害……”

叶榛榛那边放了电话好久,梁保康这边还在发愣,他想,自己是多么俗气的一个男人啊,总以世俗的眼光来度量这个女子,甚至想到她是不是要讹他这五万块钱。他想,叶榛榛是深爱他的,正因为爱,才会离开,如果没有这样深的爱,也许会纠缠下去,像所有的婚外情和艳遇一样,偷偷情,尝尝性,仅此而已,最后,如一场烟花一样,寂灭了,挥散了,仅此而已。

如果梁保康从前还有几丝放浪,还想找一份艳遇,那么叶榛榛离开之后,他再也没有胡来过,他想,如果找真爱情,那么叶榛榛就是,如果找艳遇,他不必了,艳遇的结果可想而知。

梁保康回到家里,又和从前一样,炒菜做饭,和太太聊天谈心。可是,他知道一切又和从前不一样,这不一样,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个叶榛榛,而这个爱他爱到一半的女子,注定,是他一生的朱砂痣,如一粒生动的钻石,在他心里,珍贵,并且,让他感到疼痛。

第98篇、爱情故事美人面具

一、美丽不打折

要不是赵健变戏法地给我变出另外一张脸,我还真不相信世上真有人皮大换脸的魔术。

赵健是推销员,他是径直敲门闯进了我的宿舍的,看着他原本英俊潇洒的东方男人面庞转瞬变成了西洋鬼子,我的心动了。

三千块,不打折!我有点咬手,不过赵健说∶“美丽能打折吗?女人活的不就是一张脸吗?”

这话捅到我痛处,因为我并不美丽,于是,咬咬牙,领着赵健去了趟银行,然后又折回家,当着赵健的面把那美人面具按要求套在了脸上。

世界一下变神奇了!镜子里原本那个稀松平凡甚至丑陋的女人不见了,只见肤如凝脂、眼含秋波、红唇玉鼻,当年西施也不过如此吧,这真是我吗?我仿佛在做梦。

这三千块花得真值!

临走时,赵健说:“美人面具,保管能改变你的一生,透气性能极好,跟真的一样,不过你不能笑,一笑就穿帮了,白天用,晚上卸下来,要不了十天,你就会知道它的好处。”

我看着赵健的背影,这家伙好像在哪见过,在哪呢?真想不起来了。

二、美人的荣耀

不用十天,不到十个小时,我就知道了它的好处,当变成美人的我刚踏进报社大楼时,就听到一阵“叮里咣啷”,是同事小周、小王撞到了墙上,手上的东西掉了一地,果然回头率百分百,想当初小周还讽刺过我是“丑小鸭”呢,他没想到丑小鸭真有变成白天鹅的一天。

被我暗恋过的主管肖毅,嘴巴张得大大的:“小姐,您有何贵干?”

“我是罗曼啊。”我脱口而出。

“你原来和我们报社的罗曼一个名啊,你们声音也好像啊。”

没人认识我是谁了,干脆改名换姓算了,我以原来的身份打电话休了假,然后以现在的美人罗曼身份参加了记者招聘。

当美人就是特惠多多,招聘考试没费吹灰之力,我本来就在报社是一支好笔,写的文章备受读者赞誉,现在再加上美貌,啊!世界真是阳光灿烂、春光一片。

社长老章说:“原来的罗曼休假了,你去暂时顶替她的位置吧,好好干哟,我相信你。”

那个位置可是自己打拼了三年,拍了无数马屁才得到的,没想到,今天一应聘就坐到了,因为有了美丽这张通行证。

我乐得想大笑,嘴刚咧开,假面具就变了形,推销员说过:不能笑,看来只能做冷美人,想着自己冷若冰霜、众生们臣服脚下的模样,真是过瘾。

工作不到三天,我就被骚扰,肖毅没事常窜过来,向我传授当记者的经验,末了还问一句:“中午还没吃饭吧?顺路我请客。”

我又想笑,赶紧绷住,我从一进报社就暗恋着肖毅,可这傲慢的家伙对我视如草芥,没想到现在自己送上门来了,唉,当美人真好。

老章也常来关心,嘘寒问暖,这老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般亲切了,想当初,我可是常被他骂得狗血淋头啊。 报社女人居多,同办公室的阿艳是死党,最爱听我说笑话,称我是开心果,不过现在可不行:不能笑,一笑就要穿帮的。

有美人面具相伴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虚荣,可惜这虚荣一到晚上就得拉下帏幕,当我独自一人在家拉下那张美人面具,恢复自己原本平常的脸孔,我又恢复了自卑。

我捂着脸不看镜子,自己的真实版本实在是一场噩梦。

一个星期后,我有了一个新邻居,租房子的叫江颜,这家伙长得真不敢恭维,小眼睛、塌鼻子,一脸青春痘留下的坑,他很见面熟,借个洗洁精、洁厕灵,就凑过来了,也难怪,谁不喜欢跟美女套近乎呢?

我不笨,看得出他的狼子野心,不过,现在的我可看不上江颜这样的丑男,我是美丽的白天鹅,对癞蛤蟆们只会俯视,但是安然地享受这个贱男人主动来给我拖地、做饭、换灯泡,又十分认真地向我求教写作知识,何乐而不为?可以再次满足我的虚荣心。

肖毅已请我吃第七次饭了,我想:他应该表白了吧。我按捺着兴奋等待着。

肖毅果然送上了玫瑰,11朵,鲜红的颜色,我的心都要烧起来了,肖毅说:“去我的公寓吧。”

这么快?该不是要上床吧,我倒并不是吝啬自己的肉体,而是怕美人面具会穿帮,那么近的接触,怎么能不被揭破?

我婉拒了。

看着肖毅失落无奈的样子,我兴奋地血管膨胀,心想:“姓肖的,你也有今天,当初你是怎么冷眼看我的?”

我备受照顾,老章曾对我说:“干嘛那么辛苦?你在我们面前出现,让我们工作都不再疲惫,就是首功一件。” 看老章色迷迷的模样,我直犯恶心,报社里长得标志的女人,他哪个没动手动脚过?

三、美女也犯愁

美人也会病的,小小咳嗽立刻引来江颜真诚烦人的关心,看着他嘘寒问暖的模样,我真想给他一个笑容,但我已不会笑了,当冷美人已经习惯。

我决定把江颜介绍给阿艳,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我很乐意派送他人。

阿艳已对我挺有意见,一个整天冷着脸的女人怎能不叫人疏远,江颜对我更有意见:“你把我介绍给别人,是不是嫌我太丑?”

没办法,好心没好报,丑人多半心态不正常。我才懒得去理会,让江颜继续当我的保姆吧。

我终于被色狼老章骚扰了,老章趁着酒醉把我压倒在沙发上,如牛般粗喘着气:“你真美,看到你我都心神不宁。”

糟!美人面具要被揭穿了,我使出吃奶力气,往老章那里来了一下子,老章狂叫一声,这下子来得够猛,老章的宝贝差点报废。

得罪了上司,我的日子该不好过了。

最叫我感到日子不好过的是:我的脸现在出了问题,那面具再怎么逼真精致,终究不是真皮,我的脸开始搔痒,我只好脱下面具去照镜子,已好久没有不戴面具去照自己的丑脸了。

镜子里自己的本来面目更加丑陋,起了红色小疹,我想起来了,推销员曾说过:晚上要卸下来的,可我已接受不了原来的丑脸,情愿一直戴假面具麻痹自己,没想到现在出了后遗症。

怎么办呢?路基坏了,路面再漂亮也坚持不了多久啊。

正在犯愁,江颜又来敲门了,大概又煲好了什么汤叫我喝,自己要不是美人,他能给自己这样的待遇?我赶紧把美人面具重新戴好。

得罪领导的日子真不好过,老章一改猫脸,变成狗脸了,我甜蜜的日子过惯了,已好久没有写稿,老章以此为由,在会上批得我狗血淋头。

雪上加霜,我发现肖毅和一个根本没我漂亮的女人手挽手逛街,我虽然没答应肖毅,也早芳心暗许了啊。

肖毅对此供认不讳:他早交了女友,虽然不算漂亮,但性格、家世、工作都适合他。他还坦诚地说:“谁叫你这么漂亮,叫人不动心思都难,我是真喜欢你,可惜我已有了女友怎么办?”

肖毅模样很真诚,眼神依旧贪婪,我真想给他一巴掌,自己原来只是一条充满腥味的鱼,猫儿们围着我喵喵叫,只不过想吃我。

原本膨胀的虚荣心迅速缩水,不过现在最让我头痛的还是自己开始溃烂的脸。我去了医院,医生开了些治皮肤病的药,说保持透气,不和皮革制品接触就行,那怎么成?就像让一个美人突然毁容,我会是怎样的心情?

于是,我找出推销员赵健留下的名片,打了电话。

赵健说:“我早说过,美人面具是不能依赖的,现在你只有摘下它不再用。”

难道真要打回自己平凡的容貌?我感觉赵健的声音好熟悉,可想想又不知是谁。

四、美丽不需要假面具

最消沉的时候,我接到江颜的短信,问我晚上吃什么菜?突然感觉心里暖暖的,寒冬里哪怕是一点点火柴的热度,也会令我温暖全身。

可自己不再漂亮了,江颜还会这样对我好吗?

我决定向江颜、向所有人以真面目示人,戴假面具太累了,为了这个假面具,我已经一个月没笑了,母亲要来看我,被我怕穿帮推了回去,好友阿艳也对我冷淡了许多,工作也耽误了,假如一定要用美丽换走亲情、友情、聪明才智,我情愿不要。

由于请了几天假,没有戴面具,红痘已消了不少,我闯进了江颜家,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敲门。 江颜惊异地看着长相平凡的我,立刻又恢复了平静:“罗曼,欢迎,请进。”

换了脸,他怎么也认得出自己是我?好熟悉的声音啊,江颜咧着嘴在笑,我眼尖地发现了端倪,猛地扑上去撕下江颜的脸。

江颜原来也戴着一张面具,是丑男面具,在这张面具下是一张漂亮帅气的面庞,他正是那个推销员赵健。

一切都瞒不住了,江颜道出了真相:“你还记得一个叫微尘的读者网友吗?他就是我,我喜欢你的文章和才气,想和你交往,可你一看到我的照片,就吓跑了,说我太漂亮,你很平凡,心里不踏实,所以我给你推销了美人面具,原以为你成了美人就有自信和我结交。”

怪不得,第一眼看到赵健就感觉眼熟,原来他正是一个崇拜我的读者。

我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端详着自己的本来面目,我突然发现:其实自己长得并不丑,都是心理作用在作怪,一个你爱的人,在一起时间一长,会因为爱和习惯,让美和丑的概念变得模糊。

我决定:重新开始,做回原来的自己。

我还决定:重新开始,去爱一个男人,他就是卖给我美人面具的那个人。

第99篇、爱情故事拒婚男女

谁也别否认,这是个包容单身、流行单身、并且我们身边有很多单身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适婚男女早已厌烦了相亲、约会、结婚、生小孩的固定流程,而是把婚姻当作自己人生的选做题,不碰到合适得一塌糊涂的人选,绝不踏入这片鲜花和地雷共存的地带。但你得注意,不结婚并不意味着不恋爱。拒婚男女,就是这样一群只选爱情、不选婚姻的人,而不以结婚为初衷的他们在一起谈情说爱,有时却能产生负负得正的化学反应。

同是天涯“拒婚”人

安妮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妈妈同事的邻居相中了。之前,这位热心肠的王阿姨就已经像发连珠炮弹一样,把各类大龄、适龄甚至娃娃脸的男青年的照片往安妮妈妈手里头塞,好像把安妮嫁出去就是她后半生为之奋斗的事业。而安妮妈妈本来对安妮的个人问题并不操心,甚至是抱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样先进的想法,而现在,却也不得不被手里这些五花八门的照片当场拿下,每天像买西瓜一样,拍拍这个,敲敲那个,乐此不疲。这一次,安妮妈妈又把她和王阿姨精挑细选出来的准乘龙快婿的照片递给了安妮。

“你们这些中老年人,能不能像人家正常的中老年人一样,每天出去扭个秧歌、钓个鱼,实在不行我给你们组个团出去旅旅游,别老在家盯着我的私生活,行吗?”安妮最后的两个字发音标准、声音尖细,手里的照片看也没看一眼就被皱皱地攥在拳头里,整个人好像沉睡多年的火山,终于爆发。妈妈呆呆地杵在那,脸涨得通红,看着女儿气冲冲摔门而出的背影,她觉得那好像不是她的女儿。

自从老伴去世,安妮妈妈就想着安妮快些找个男朋友,早点成家,一是了了自己和老伴最后这桩心事,二来也是想让清冷的家里多个男人、多份温暖、多点安全感。可是,安妮偏偏是那种走在时代风口浪尖、性格又有些叛逆的青年,她周围的女孩儿都被家里张罗着早早地结了婚、生了小孩,但看到她们有的年纪轻轻就当上家庭主妇,还有的因为个性不成熟、结婚又太草率,没过几年就感情破裂离了婚,安妮总是庆幸而略带嘲笑地说:“明知是坟墓还要往里钻,怎么样,还是我的拒婚主义最好!”不管妈妈和媒婆怎样威逼利诱,反正婚姻在这个时候的安妮眼里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火坑,与之相关的一切相亲、见面和交友,她统统Sav NO。

可这次爆发后,安妮气冲冲地从家里出来,心里却不像往常那样意气风发。毕竟这是第一次因为个人问题而跟妈妈发火,也是爸爸去世之后两个人第一次闹别扭,想起爸爸去世之后妈妈因为太过伤心而犯了心脏病,她心里怕了,也软了。“真是愣的怕横的,横的怕病的。这次先依了她吧,反正见个面又不是非要结婚,谁也不能逼我结婚就是了。”安妮在心里暗暗定下了最后的拒婚底线,很不情愿地抻开手里皱皱的相片,按照背面的时间和地点开始了第一次相亲。

咖啡馆。午后三点。安妮和对面这个陌生的男人无语相对,只听见钢琴曲在绝望地回响,咖啡在慢慢变冷,空气中弥漫着怪异的紧张,整个场面像极了骇客帝国。

“我来这儿只是为了我妈,现在我没心情谈恋爱,更没有兴趣结婚。可是为了老人,不得不这样。所以,希望你配合我,回去跟你的介绍人说点好听的打发过去就算了。”没有开场白,没有寒喧,没有表情,更没有看对方,安妮就这样把自己的真实想法一通猛说,自己心里还觉得挺牛。可当她在想下面的动作是应该起身说拜拜走人,还是先喝口咖啡观察一下敌情的时候,对面西装革履的男人却眯起眼睛托起腮开始欣赏她。这倒让安妮有点失望。

“你知道吗?我也是老妈的俘虏。说实话,你刚才那些话,也是我正想说的呢。我早就厌烦了他们这种老观念。刚才坐在这等你我还在想,要怎么拒绝你。幸好你先开口了。”男人这样一说,反而让安妮不想这么快离开,她脸上酷酷的表情一瞬间也柔和了起来。“噢?你也是第一次相亲?你说他们哪来的精力,对这事儿比咱们自己还热乎?……”

不知不觉,安妮和对面这个叫何岸的陌生男人用两杯冷咖啡打发了一个下午。交谈中,他们发现与对方共同拥有对婚姻的抵触,对爱情的向往,对感情的尊重,他们也同时拥有对生活的热爱,对家人的孝顺和对朋友的忠诚。接下来,他们遵守了各自回家圆谎的约定,却没有延续一开始心中那个“再也不见面”的想法。

一对拒婚男女,就这样相爱了。

两个人+爱情=?

家人们策划的相亲终于成功了,而安妮和何岸却没有把他们的恋爱事实告诉家里人。因为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家人真正期盼的是婚姻,而他们最抗拒的也是婚姻。

没有了家人的牵涉,没有婚姻作为初衷、彼岸,或是枷锁,安妮和何岸的这场恋爱比任何情侣都谈得更加自由、浪漫和快乐。他们工作上、经济上、生活上彼此相对独立,没有干涉和重叠,各有各世界,每当节假日,他们就把积蓄拿出来一起去旅游,不必为结婚存钱而拮据,也没有把谁给谁的承诺变成压力给对方,所以他们虽然有时也为小事吵吵架,闹个小别扭,但却很少因为感情问题、婚姻问题而大吵大闹,此时的他们仿佛能够这样快乐、自由地恋爱一辈子。

但,女人毕竟是女人。安妮也不能否认,自己心里正在不时冒出来一个小声音:爱情是花,但一定会颓败,只有结一个果实才能长久。“如果婚姻之外还有另一样东西可以让爱情之花结果,那我一定不会选择婚姻。”安妮仍旧对婚姻保持着最初的那份怀疑和抗拒,但为了爱情,她仿佛在一步步不自觉地接近婚姻的殿堂。

十·一长假,安妮和何岸在香港的购物街悠闲地逛着。安妮被婚纱店橱窗里的模特迷住了。白色,纱裙,鲜花,微笑,牵手,亲吻,那是一种爱情的终极象征。安妮看得目不转睛,手里的甜筒化了一身都不知道。而聪明的何岸,也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度假归来,何岸找了一个晴朗的傍晚,带着安妮去她最爱的冰淇淋店吃冰淇淋。席间,安妮在那个彩色小奶油人的身体里吃出一枚戒指,她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枚戒指坚硬、冰凉,不知是在灯光下还是在泪光中,显得更加晶莹剔透。在众人的起哄声中,何岸跪下,手捧着迷住安妮的那件婚纱向安妮求婚,眼光闪亮。

而安妮,微笑着流泪,双手捧着何岸的脸,拒绝了他。

因为安妮知道,何岸是一个多么惧怕婚姻的男人。何岸很爱他的前女友,但就是因为不愿意过早走入婚姻,不愿因为婚姻而失去了珍贵的自由和爱情,才拒绝了前女友结婚的提议,也正是因为这种看上去不愿付出承诺、不敢承担的行为,他的前女友才毅然选择跟他分手。这更让何岸对婚姻甚至对爱情失望。而如今,何岸因为爱她,而为难自己,而安妮也是因为爱,拒绝了自己所向往的完美求婚。

经历了求婚事件,安妮何岸两个人更加坚定了对彼此那份无私的情意。这让他们学会了如何去爱,不是随随便便给一个承诺、给一份婚姻就是爱,而是真诚无私地对待爱情,并且冷静、耐心、慎重地对待结婚这件事,才是真挚而能长久的爱。

接下来的三年里,安妮和何岸都跨过了30岁这道未婚男女的心理防线,却仍旧像初恋情人那样自由、快乐地相爱着。第四年年末,何岸在经历了大大小小5次求婚之后,终于盼到了安妮点头的那一天。在那一天,一直拒婚的、曾经怕婚的,都勇敢地向着婚姻这个目标进发,只是,此时的他们,比其他人更加成熟和认真,更加懂得爱情和婚姻的真谛。

拒婚,是对婚姻的另一种尊重

该说,结婚,并不代表对婚姻的尊重,很多人随随便便地付出婚姻承诺,却无法承担守住爱情、尊重婚姻、爱护爱人的责任。而很多像安妮、何岸这样的拒婚男女,正是因为他们心中对婚姻充满着神圣的敬畏和尊重,对爱情和爱人有着认真而持久的情感,才不轻易触及婚姻,而是耐心等待爱情的自然成熟,修炼坚守爱情的能力,当时机到来,他们会比任何人都坚定地说:“我们结婚吧。”

如果我们能让婚姻像爱情一样,自然地来,慎重地走,那么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抗拒婚姻的人,也不会有那么多颗婚姻破裂后的孤独心灵。所以对婚姻,也像对爱情一样,无论你是抗拒还是接受,请先尊重它。

第100篇、爱情故事我的婚礼,新娘不是她

她在我的心中真的已经无关痛痒,从今天起我的生命将与另一外名字紧紧相连,过去的一切只能是过去无法,影响后半生的。

已经三十岁的我,终于要结婚了。确定婚礼的晚上,母亲到我房里,非常慎重地和我谈话。母亲希望我再仔细考虑考虑,尽管她对我要娶的女孩十分满意。我知道母亲让我慎重的原因不是为我,而是她不希望我以后会辜负我的未婚妻。母亲一直都认为,在我的心中,始终有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给我造成的伤害太深,知晓一切的母亲常常告诫我:爱得越深伤得越重——如果我没有忘记那个人,就不要去发展新的恋情,否则是对另一个人的伤害。

1

那段感情离我已经有十万八千里,关于她的一切我认为自己已经在她的照片付之一炬的时候灰飞烟灭了。就算关于她的记忆没有完全格式化,偶尔想起她的时候我的心已经不再痛,因为,那个伤口已经被另一个人治好,即使留下疤痕,也已无关痛痒。我真诚地请母亲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待那个将成为我妻的女孩。母亲对我的态度仍然不放心,但是她明白她改变不了我的坚持,更何况那个女孩铁了心要嫁给我。

我们的婚礼定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经过了一段繁忙的日子,一切都准备就绪。三十岁的我参加过亲朋好友的无数婚礼,以前只是听新说很兴奋和紧张,现在我自己也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女孩比我小好几岁,但是却比我能干,整个婚礼大小的事情多半是她处理的,养成了我对她的依赖,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慌了神。婚礼那天她在她自己的家里,没有她在身边,我一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给她打电话,问她下一步该怎么做。最可笑的是到了要去接她的时候,我身边竟然没有一个朋友陪我去,原来我忘了通知我的朋友们几点钟接新娘子了。最后还是她帮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叫他们立刻到我家来——因为她能够记住我朋友的号码,我换手机的时候没有及时复制他们的电话号码。

手中捧着99朵玫瑰坐上花车的时候,我才开始松一口气。朋友们在车上已经开始商量怎样对付新娘的女友把门骗开,我微笑不语,心想新娘子那么想嫁给我,一定不会为难我的。不理会他们的讨论,我望向车窗外。

花车开到一个我很熟悉的地方,心中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此时我突然想起了她。她和我一样大,我今天结婚,不知道她是否也结婚了。

2

算起来分手已经有7年,那时候我们爱得很深,她说过要做我的新娘。她长得很漂亮,长得像某个香港明星。我知道她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所以一直盼望结婚的那天来临。不可否认,我当初喜欢她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的美丽,20岁左右的时候虚荣心都很强,觉得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在朋友面前可以炫耀。我们是一个工厂的同事,在工作共事中渐渐产生了感情。我是个比较内向的男人,喜欢别人从来都不敢说。她主动接近我,在一次单位组织到九华山旅游时她主动表白真心。我暗恋已久的女人原来也是爱我的,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幸福得要死掉”。我们那时还是在工厂上班,她上夜班的时候,无论刮风下雨或者是下雪,她都会在下班的时候看到我在厂门口接她。我记住我们的每一个纪念日,我知道在每一个特殊的日子送给她需要的礼物。我的玫瑰送得也很勤:3朵的、9朵的、11朵的等等,只有99朵玫瑰没有送,等到要送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年轻的时候,大家考虑的问题都不是很细致,只是觉得只要两个人相爱,一切都可以不在乎。所以,我们的感情停留在无数个夜晚在公园里畅谈通宵上。关于结婚,成了一个美好的梦想。当我们要为这个梦想付之行动时,才发现梦想终究只是个梦想一她的家人需要我有5万元钱才可以把女儿嫁给我。不仅如此,我们去婚纱店要拍婚纱照的时候,发现贵得离谱。7年前,5万元对于我这个才工作没几年的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拍照、宴席、装修新房等等没有一项可以省钱的。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我们预定的婚礼无法如期举行,她的家人包括她在内都给我很大的压力。她开始郁郁寡欢,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常常是沉默取代往日的?滔滔不绝。

为了缓和尴尬的现状,我如往常一样去接她下夜班,她依然冷冷淡淡,那段日子我简直要疯掉,幸好我的哥们陪着我打牌消遣。和他们在一起,我才没有那种压力,在打牌中我才可以暂时忘掉不愉快。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她面前的压抑和面对的压力让我变得脾气暴躁起来,我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一个下午,她让我到她家陪她父母吃饭。因为婚事无期拖延有一大半原因是出于她父母非要那5万元才同意女儿嫁给我,我对她的父母有说不出的反感,可是又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去。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和朋友们打牌,一时打上瘾,迟到了半个小时。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她阴沉着脸冷冷地看着我,一见到我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我被问得莫名其妙,但是感觉出她很生气,所以,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有沉默。她见我不语更来劲,开始数落我的种种不是,说到最后,她竟然说我没有一点本事娶她,她为了让她父母放弃那5万块钱让我来讨好一下她的父母我都迟到,从而认为她在我心目中没有地位。她甩给我一句话,叫我以后再也不要找她。她的话引爆了我憋在心里已久的积怨,我狠狠地说:“好,是你自己说的,如果我再来找你我就不是人!”说完,我甩头就走,即使我已经开始疯狂地流泪,我硬是不回头。

因为一时冲动,我们分了手,没有她的日子我无法习惯,仔细想想应该是我不对。大家最近都心情不好,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该这么在意她的话。我想她只是一时之气,于是买了99朵玫瑰,在她下夜班的时候在厂门口等她。可是我没有能够把玫瑰送到她的手上,因为她身边多了一个男人。

3

我们之间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初恋以失败告终,这对我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辞职了,去了一家营销公司,远远地避开她。我不能再见到她,一个男人的尊严毁在了她的手上,对她,我有无尽的恨。母亲说得对,因为爱得太深,所以才这么恨。我的恨烧伤了很多女孩,我拒绝和所有女孩来往,把自己埋在了工作中。因为她,我失去了对女孩的免疫力,自卑让我不敢再接受新的恋情,我害怕再一次的伤害。

我的未婚妻是一个勇敢的女孩,被我恨恨地拒绝了无数次,她仍然在我寂寞空虚的时候出现。她很普通,一点也不漂亮。但是她温柔如水,无论我对她的态度有多么粗暴恶劣,她都温柔地对我。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在乎我有没有钱,在这一方面她没有给我一点压力。她和我在一起无欲无求,在她身上我寻找到了宁静和安详,她是我的避风港。在她追我的初期,为了让她打消追我的念头,我残忍地告诉她,我和以前女朋友的过往,还美化了我的女朋友,说她有多么的美丽。她没有被这些吓倒,只是淡淡地说,如果她很好,你们不会分手。我听了无言以对。终于,她的绕指柔化了我钢铁般的心,我把她留在了身边。但是我始终没有提过结婚,这个词已经成了我的忌讳。我觉得让她留在我的身边已经是对她最大的恩惠——我只能做到这些。

朋友们打断了我的回忆,他们提醒我快到新娘家了。我看看窗外,过了一路公交车站牌离她家就不远了。

花车经过1路公车站牌的时候,我看到了她——那个本该成为我的新娘的女人。她憔悴极了,三十岁的她脸上已经留下岁月的沧桑。曾经的美丽被皱纹取代,那双曾深深迷住我的双眼此刻毫无光泽。三十岁的我此刻事业小有成就,容光焕发,这都是那个小女孩的功劳,她的爱唤起了我的信心和勇气,激发了我的斗志。我现在才明白,一个男人的成功和背后那个默默支持的人是多么的密不可分。我无以回报,只有给她一个稳定的家和一个真正的名分才能减轻我心中的内疚。

她在我的心中真的已经无关痛痒,从今天起我的生命将与另一个名字紧紧相连,过去的一切只能是过去,无法影响后半生的。

花车到了新娘家,朋友们开始了对付新娘女友的“攻坚战”。她的女友出了很多刁难的问题。说问题“刁难”,其实都是因为我太忽略了她,对她所有的一切了解甚少。我羞愧难当,热泪盈眶。我走到门口,出自真心地对她说:“曾经我对你的忽略,以至于你喜欢吃什么、有什么爱好我都不知道,对不起,请你原谅我。我现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哄你的女友开门,此刻我只有一句话要对你说,这句话我从来没有说过,其实早就应该说了:我是真的爱上你了,我是真的要和你过后半生。”

门开了,新娘流着眼泪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新娘异常美丽,就是连哭都那么动人。我忍不住当着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面拥吻她。所有人都激动地拍起了手,掌声,喝彩声、尖叫声顿时弥漫整个家。“真有你的!”新娘的哥哥拍拍我的肩膀说,“最好的女人给你小子娶走了。”

是的,我娶走了最好的女人。爱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女人如此美丽,我终于明白,我给女友的是“幸福”,她的脸上用“幸福”来装扮,怎能不美丽?

原来,我的婚礼注定新娘不是她,不该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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