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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大全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1-19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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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真爱不是童话

他暗恋她多年,默默付出,不计结果,直到她因故远走他乡,他才迈出爱的步伐……

“你还在,真好”

1992年冬天的一个傍晚,吉林省榆树市的大街上,李子燕被一辆无牌车重重撞倒在地,肇事车迅速逃离。她3天后才醒来,高位截瘫。

车祸前,李子燕成绩优异,是长春市中考状元。车祸后,她腰椎粉碎性骨折,腰部用螺丝和线缠绕着钉上两块一尺长的钢板,再也无法行走。她离开家乡榆树市恩育乡,去了黑龙江,寄住在哥哥家,临走时叮嘱家人:“无论谁找我,都不要告诉人家我去哪儿了。”

这一走就是3年,有一个人也煎熬了3年,这个人就是周志东。

他俩是初中同学,常常她考第一,他考第二,他一直都默默关注着她。但突然有一天,她消失了。他到处打听,也没有她的下落,只知道她出了车祸。她不谙世事的表妹曾给他表姐在黑龙江的地址,他给她写了信,她收到了,还写了回信,但最终也没把信寄出去。

直到3年后,李子燕的姐姐生孩子,她回榆树探亲,被周志东的执着和痴情打动的表妹找到他:“我姐回来了,你赶紧去。”

拿着表妹画的地图,他骑着自行车赶了50里路来到县城,找到了她。

看到她的一刹那,他百感交集,最后只汇成了一句:“你真的还在,真好!”

看到他的瞬间,她有点儿愣。眼前的他才22岁,却留着胡子,头发过耳,后面梳一条小辫子,一脸沧桑。她记得初中时他很精神。

他也不多说,在别人的诧异和不解中,留下来照顾她,给她洗脸、洗脚、按摩双腿,抱她晒太阳。一切自然而然,犹如做过很多年。

没人相信他的真心,都认为他是一时冲动,包括她。“我是个残疾人,连陪你散步都不能。”

“不用你陪我散步,我会用双肩扛起你。”

李子燕的父母找到周志东,希望他好好考虑。“结婚容易过日子难,我女儿残疾,会拖累你。结了婚再分开,对她的伤害会更大。”

“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她,一辈子不变心。”

为断了他的念想,她决定回黑龙江,得知消息的他赶到车站截下她。怕她不告而别,之后一连3天,他都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

最后她父母说:“你问问父母再来吧。”

他父母自然不同意,“她重度残疾,孩子都不能生,找这么一个媳妇,会被人笑话。”“我就认准她了,不会找别人。”8天后,他终于说服了父母,拿到户口本,两人登记结了婚。

为他生个孩子

婚后,他们自立门户,白手起家。他带着妻子来到榆树县城租房居住,到处打零工。

她不肯做闲人,在出租屋开了个小商店,卖各种食品,自己却连方便面都舍不得吃。后来她又摆菜摊儿,一有闲暇就织毛衣、钩拖鞋,公婆、大伯大嫂都有份,再有多余的就拿去卖了赚钱。

他各种零工都做过,建筑、仓管已做成了熟练工种。每天早起他先去进菜,晚上回来做家务,帮她收摊儿,再去打更。

她舍不得他这么辛苦,便自己学做家务。尽管高位截瘫,但没多久她就找到了做家务的要领,洗衣服、包饺子,多试上几次她就都会了……

就这样,没有抱怨,更无争吵,两人就过了磨合期,最初的年少懵懂之爱转变成了真实的美好婚姻。

没多久,李子燕怀孕了。

对他们来说,这不是好消息。她腰伤严重,骨盆窄,神经受损,随着胎儿长大,脊椎上的钢板可能断裂,甚至扎破神经,刺破内脏。他决定不要孩子,怕她有危险。可她却相信,他们的爱和坚持会有福报。

孕晚期的她不能坐,也不能躺,呼吸都费劲,下肢浮肿,大小便不能控制,只能在他下班回来后,扶着他站一会儿。可她仍坚持到足月才做剖宫产。她生了个男孩儿,看着孩子健健康康的,她搂着他哭了。

有了孩子,经济压力更大,她努力寻找新的收入来源。2002年,她开始做家教。最开始是给邻居的小孩儿补数学,几个月后,她的学生参加中考,数学得了满分。家长们口口相传,争相请她做家教,最多时,暑假有13个孩子找她辅导,课程从早排到晚。每天他下班回来,餐桌旁都围着一圈人。

收入提高了,他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太累了。他强迫她停了课,自己起早贪黑开起了出租车。在他看来,只要妻儿快乐,他多累都无所谓。

右手文学左手爱

他努力挣钱养家,她也没歇着。

当初给孩子们补课时,她接触到了网络。只是因为手头紧,电脑一直没买。2008年,老同学送了一台组装电脑给她,她开始写博客,发表自己的诗歌散文,并慢慢有了反响。

后来在网友的建议下,她开始写小说,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先是连载以他俩婚姻为蓝本的《不平等婚姻》,后来又写了各种 婚恋小说。

她的处女作很快受到好评,小说的点击量也不断增长,中文在线网站的编辑主动邀她签约加入VIP,但建议小说改个名字。改什么好呢?她想到他的话:“左手爱你,右手娶你。”于是小说更名为《左手爱》。

拿到加入VIP的第一笔钱,她给他买了个手机。手机不到500块钱,但他很骄傲,到处跟人说“这是我媳妇送我的”。

她还给儿子买了一个遥控玩具车,其实儿子那时已12岁,早过了喜欢玩具车的年纪,但她仍买了一个,这是他从小就想要的,只是当初没条件买。儿子拿到车后,腼腆地给了她一个拥抱。

他特地给她买来电脑桌,出车时叮嘱儿子好好照顾妈妈。儿子看不懂她的婚恋小说,仍为她骄傲,还把她的小说推荐给同学。

她的努力也赢得了公婆的尊重,如今老人常对人说:“我这儿媳妇真不错。”

或许,磨难是最好的大学,真爱从来不是童话,他们用坚韧和爱回报命运赠予的一切。她,右手文学左手爱;他,用双肩给妻儿扛起梦想的天空。在爱的指引下,他们并肩前行,这样的人生足够幸福。

第2篇、爱情故事幸福的股票经

林老板是一家品牌鞋子的代理商,在城里开着一家专卖店。这几年生意做顺了,请了自己的大舅子和两个模样标致的小妞看店,他这个老板就“闲”下来了。他每月的工作就是进货,那也就是给省城的经销商打个电话,货就送到店里来了。

都说做生意苦,那是指打拼初期。生意做到林老板这种境界,就“闲”出毛病来了。今年也不过四十出头,儿子在省城念大学,老婆呢?说起老婆,林老板就有点头疼。年轻时,自己穷,模样也不咋样,充其量也是人堆里的货。就娶了个山里妞为妻,可是这婆娘,婚后一直不把他当回事。成天跟一群虚荣的女人混,不是搓麻将,就是逛衣店,无聊时,就凑一块讲老公的坏话,控诉男人的种种罪恶。

近两年,林老板“闲”了,老婆更不把他当回事了。林老板每天三顿饭都成了问题。打电话给老婆,老婆说:“你不也闲着么?自己做吧,想吃什么做什么。”他自己也快闷死了,俗话说:商人无友,他也的确没什么朋友。

不行,得找点事做。

做什么呢?大舅子出主意说:“姐夫,炒股玩吧,很刺激的。”虽说老婆对他不怎么样,但这个大舅子绝对是自己人,不仅将专卖店经营得有声有色,还特别体贴姐夫。林老板这么“闲”,跟大舅子能干有很大关系。有这么一层,林老板对老婆总是礼让三分。

林老板就玩上炒股了,跟其他股民不同的是,他是炒股玩的,压根就没想过要靠玩这个发财。从卡上取了一万块钱做本,也只准备玩这么多了。

那天到证券公司开户以后,他坐书房的电脑前下了个投资软件。那上面各种股票涨涨跌跌的,一目了然。从此,他就玩游戏似的,见什么股票涨就买什么,同时,从书店买回大堆股票方面的书,边学边用。

老婆发现老公忽然忙起来了,吃了一惊。瞅瞅老公的电脑,那上面心电图似的,几根鸡肠子闪呀闪的,老公盯着眼都不眨一下。

“你这是干什么啊?搞科学研究啊?”老婆直嚷嚷。

“别烦我哈。我找到新工作了,炒股。”林老板严肃的表情,将老婆震得一愣一愣的。老婆笑了,也放心了。姐妹们交流经验说,像老公这种男人,防住三点就行了。一是外遇,二是吸毒,三是网恋。其他的不必管,打打小牌,喝喝小酒,看看黄片,都是可以容忍的。

一月以后,林老板稀里糊涂买进抛出的,赚了两千多块钱。把老婆带到城里的海鲜楼吃了一顿,还给她买了海宁出产的最时尚的小包。老婆喜得将林老板的脸都吻麻了,家里不缺这点钱,也不缺这顿好吃。别看她虚荣,但毕竟是苦出身,平日是绝不拿辛苦钱乱消费的。老公的外快,消费起来就不一样,一个字:爽!

当晚,老婆第一次主动投怀送抱。事后,偎老公怀里,抱着手机打了七七四十九个电话。都是打给平日在一起混的姐妹的,中心意思是:我从明天起没空了,不跟你们混了,我要给老公做饭洗衣服。

“我老公有新工作了,很辛苦的。”老婆幸福地说。

林老板呢,见一顿好吃,一个小包,就将老婆俘虏了,心里乐开了花。赚了几个小钱,就兴奋了,就成老师了。在电脑前再也坐不住,要出去走走,跟人交流炒股心得和经验。

每天九点,他按时前往证券交易所,找个座位坐下,跟人聊股市,谈政策。等股市开了盘,一边看盘一边聊进出,真是难得的享受。瞧有的股民开盘后哭爹叫娘的,他就奇怪了。不就是花几个钱找乐子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半年以后,林老板又从股市狠赚了一笔,他买的八千元航天科技股,孙悟空翻跟斗云,翻了好几番。从股市回家的路上,他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表达自己的兴奋,喝起了京剧。

回到家,老婆热饭热菜端上桌。他的京剧正唱到高潮,说:“老婆,还是咱俩恋爱时,我为了装有才,哼京剧糊弄过你吧。来,让我在二十年后,唱给你听听。”两口子饭也不吃了,林老板拉开架势,站饭厅里,一口气将杨子荣侦察夹皮沟给唱完了。

再看老婆,在抹泪呢。

“我唱得是不是太感人啦?”

老婆又笑了:“感人个屁。我是在瞧你的额头,当年那头发盖到眼睛,现在这儿什么也没了。”

这么一说,林老板动情了,将老婆轻轻搂在怀里。在远离浪漫的年龄,两口子缠绵悱恻了一个中午。

两口子第二天就出发,到武当玩了一周。经商这多年,这是第一次出门夫妻游。

回来后,林老板感叹道:“生活就该这么过啊,你说,以前,咋就想都不敢想呢?也花不了多少钱啊。”

很快一年过去了,林老板炒股玩儿,赚赚赔赔,小结了一下,一共亏了六千多块钱。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老婆盯着账本儿,嘀咕道:“老公,这一年,咱俩海吃海玩的,原来都是花的自己的钱啊。早知道这样,细点花就好了。”

林老板若有所思地说:“炒股一年,虽说没赚什么钱,我认为值。一万元,我买到了幸福啊!”

老婆回过味来,笑了,笑得像小姑娘一样甜。

第3篇、爱情故事我心相随,一路追爱到天涯


出身贵族的杰瑞是纽约华尔街有名的公子哥。然而,骄傲、自信的他却在一次慈善拍卖会上遭到了女大学生丽达的奚落和指责。不料,杰瑞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根本不把他当回事的女孩。他开始一路追寻,发誓要找到她!沿着丽达的足迹,却一次次与丽达失之交臂。而每一处她到过的地方,都给杰瑞带来心灵的震撼,让他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陷入迷惘

生活在这样的大家族里,杰瑞从小就受到了严格的训练。他大学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金融投资工作,杰瑞也成了女人们追逐的焦点,他也为自己的魅力感到骄傲。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杰瑞开始渴望寻求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2010年的一天,杰瑞无意中读到一段话:“不是生活决定我们去做什么,而是我们做的事情决定了我们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这段话,写出了杰瑞的心声:他想放弃父亲为他安排的大好前程,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为此,杰瑞辞去了公司职务,进入耶鲁大学社会学系深造,他认为这是探索世界的最好的方法。杰瑞的父亲起初有些反对,但杰瑞说:“从事金融投资是为了赚钱,而赚钱的最终目的是在成就自己的同时能帮助他人。”

它华美高贵的样式,精湛的做工堪称世界一流。与此同时,人们也盛赞杰瑞居然请到了阔太太卡伦。

要知道,她是出了名的吝啬与挑剔。为了争夺这件裘皮大衣,买家们竞相抬价。当这件大衣的价格飙升至10万美元时,拍卖场的气氛达到高潮,就在拍卖槌最后一次落下时,忽然一个声音喊道:“禁止使用皮草,支持环保!”

顺着声音,杰瑞看到一个长发飘飘,青春靓丽的女孩正大声宣称“请保护动物,请给它们一个美好的家园。”接着,在众目睽睽下,她解开了长风衣的纽扣,露出了印有“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字样的比基尼。女孩性感的身材和青春靓丽的容颜一下子吸引了在场所有的人,正在搔首弄姿的卡伦太太被无情地晾在了一边。原来,这个女孩是用一种极端的方法来吸引人们的注意,以此来宣传保护动物的请求。

一时间,拍卖会现场的镁光灯嚓嚓直响。杰瑞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立刻叫来了保安,并对那个女孩说:“请你离开这儿!”就在四目相对时,杰瑞忽然心中一震,眼前是多么漂亮的女孩啊!她柔亮的直发像瀑布般美丽,她那双有着黄金海岸细沙般的栗色眼睛闪烁着激动的光芒!尤其是她性感的身材,让杰瑞的心怦怦直跳。她对杰瑞说:“你的慈善晚宴只是哗众取宠,因为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心!”

女孩被带走了,片刻之后,慈善拍卖会又恢复了常态。尽管这依旧是一场成功的拍卖会,但直到宴会结束,杰瑞的心情也无法平静下来。女孩的身影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不得不承认,虽然杰瑞遭到了奚落,但女孩的每句话都直撞他的心扉。那正是杰瑞想要的生活——做点实事,能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可她为什么说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呢?

寻觅真爱

杰瑞从未遇到过这样不把他当回事的女孩。他彻夜难眠,一方面,女孩的严厉指责让他感到尴尬。另一方面,杰瑞却发现她就像谜一样让人放不下,忘不掉……

第二天早上,杰瑞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报纸。在第四版,他看到了这样的报道:环保达人丽达搅局慈善拍卖会。她叫丽达!接着杰瑞登录互联网,找到了许多关于丽达的资料。

原来,丽达也毕业于耶鲁大学社会学系。她曾在《今日美国》做过新闻记者,她写的《为谁而活》的文章在华尔街白领中非常出名。看到这段介绍,杰瑞猛地想到,这不正是那篇影响了他的文章吗?没想到,丽达竟是它的作者!

杰瑞忽然有一种能和丽达再次相遇的渴望。次日,杰瑞从报社打听到了丽达的联系方式,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于是他来到了丽达的公司。原来,丽达建立了一个社会救助部门,辅助红十字会达成一些救助工作。杰瑞在公司的宣传墙上看到了近期工作动态,原来她已经离开纽约前往乔治亚州的一家孤儿院,要一星期后才回来.

可一星期后,丽达仍然没有回到纽约,杰瑞思前想后,决定亲自去找丽达。很快,杰瑞从丽达的公司打听到了那家孤儿院的地址,他买下机票,经过几十个小时的奔波,杰瑞终于找到了位于乔治亚州西南部的一个偏僻山村。

生活在繁华都市纽约的杰瑞还不知道在美国竟然有这么落后的地方。杰瑞来到那所名为“Hope”的孤儿院,可劳拉院长告诉他,丽达三天前就离开了。她指着图书室的一个书架说:“这些都是丽达留下的。”杰瑞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瑞典童话家莫里斯写的《椅子的对话》。杰瑞记得这本书似乎刚出版不久。劳拉院长说:“丽达每年都自费精心挑选一些新书送给孩子们,她说孩子们的知识需要不断更新。”

捐书,并不是件难事,可是懂得让孩子们更新知识,甚至自己掏钱让他们读到新书,这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杰瑞还发现,细心的丽达在每本书里都夹了自制的书签。上面写着:诚实是做人的第一美德;或,你将成为一个强者!

读着这些充满爱心的话语,杰瑞有些感动。虽然他此次来乔治亚州没有碰到丽达,但依然能感觉到丽达的力量!

临行前,劳拉告诉杰瑞,丽达去了缅因州一家名为“家园”的残疾人福利院。那儿离此地并不远,可这一次,他又扑了个空!福利院的约翰理事告诉他,就在两天前,丽达和残疾人朋友们一起旅行去了!原来,丽达为一家旅游网站撰写了一篇名为《带他去旅行》的文章,内容是希望能帮助一些行动不便的人去看看大千世界。丽达呼吁赢得了几家旅游公司老板的响应,促成了这次爱心行动。

第4篇、爱情故事我们初恋那点事(四)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事(四)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题记

我们的天空,是快乐的,幸福的,像白云一样,潇洒的时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流逝了,很多很多美好的回忆已成为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影像,没有掺杂任何人事物,只有我俩的身影,虽然单调,但有你在的地方,就已经感觉很快乐。相依相靠,谈天说地,不需要很浪漫的场景,不需要很美的话语,只需深情对视的眼神。

没有忘记,我们第一次约会。那天下午,阳光明媚,天空上飘着还是一片片纯白的云,蓝蓝的天空,微风依旧那样倾斜的吹,依稀在身上感到凉爽。来到这不算很陌生的地方,第一次和女朋友出去约会,第一次和女朋友搭公交车,等等。这些都让我感到很开心,因为有你的地方,不管是哪里,做什么,你的陪伴才是我最想要的,都拥有着一种温暖的感觉。

那天我们在桥的一端下了车,下班是一个说大不大的河流。虽然美化的环境没有比厦门的漂亮,但没有办法,既然都来了,而且有条算美丽的河流,这是最可爱的地方。悄然走到小木桥上,周围都是绿油油的花草,那些摇摆的树还不是很大,但姿态招展的向我们迎接,有着它们的点缀,这里变得有点‘浪漫’。一路走来,你总是走在前面,那背影是都多么的活泼,多么的可爱。心里总想着你会一直陪我这样走到永远吗?想想总是不美好。微笑向前,牵着你的手,一步一步向着,在不远的地方有个钟楼。一路上花草树木都开得很鲜艳,却不知道到了冬天的时候,还能不能保持这样艳丽呢?我们的爱情会像花一样的绽放吗?

其实那个钟楼,破破的,建立了很久,周围的垃圾也不少,钟楼上刻满了字,因为有了这些东西,这个高挑的钟楼变得更加的普通了。我们眺望了整条河流,并肩相依,相拥相吻,心中的那颗柠檬树再一次成长,在蓝天白云的见证下,那一缕缕柔软的阳光,暖洋洋的照着在我们身上,忘却了汽车的鸣笛,忘却了人来人往的嘈杂...

嘻嘻哈哈的响彻了周边的环境,联动着周边的行人,遗忘他们的眼神,我只要你有的快乐。时间荏苒,夕阳西下,美好的黄昏将要来临,逛街是我不喜欢,因为瞎晃,但这是你想做的,答应过你,我能做到的,我都一定会陪你的。在超市随便逛逛,很快就结束了,这也是我第一次和女生一起逛街小小的经历。在出来的的时候,看见了上次你给我买的心型巧克力,用欣慰的眼神看了你一下。心型的巧克力代表着:我的心是属于你的。想想都快乐。

夜幕的降临,带着可爱的你去吃肯德基,你说过回来到这里就没有去吃过。乖巧的你静静地坐着,等待着。在我坐下的那一刻,你开心地笑了。不管你是为肯德基而笑,还是为我和你一起吃饭而笑,只要看着你开心,你快乐,做什么都可以。

我们都没有说话,静静的和你这样坐着,看着你,眼睛充满着彼此。透视窗外,天光慢慢地变暗了,夜幕渐渐的降临。匆忙的行人,各式各样,相对我们的天空,彼此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是开心的。

我们初恋那点事(四)

第5篇、爱情故事丝巾缠绕,捆着身体绑住爱

舒雅这次又惹熙若生气了,如果在平常,舒雅才不管那么多呢,照样吃喝玩乐,舒雅心里有把握,不到5分钟熙若就会乖乖地凑到跟前来套近乎,而这次,都快1个小时了,熙若还是闷着头,一言不发。

舒雅感觉事态严重性了,原来男人把自尊看得如此重要。她无非晚饭时说单位的张主任对老婆真好,大热天从不让老婆在家做饭,每每订好饭店,下班来接等等。舒雅最后哀叹,我怎么就没有这样的福气,碰到这样的男人呢?其实说这话也是无心,舒雅只是想为自己下班后找个不做饭的理由,才故意夸张言辞和动作。只是,她不知道,熙若刚因为工作的事情有点情绪,而舒雅撞到了枪口上。

为了调节尴尬的气氛,舒雅不得不主动施展美人计。她拉上窗帘,脱下薄纱的裙子,衣着三点,故意在熙若面前晃悠。以前,这招屡试不爽,而现在,熙若却视而不见。

舒雅感觉颇有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走进浴室,故意把水笼头的声音开大,门还露出一道欲说还羞的缝。舒雅这个澡洗了很久,仍不见熙若行动,她决定加强攻势,甜甜了喊了一声:亲爱的,拿条毛巾。几声后,一条毛巾啪地落在脚下。然后,又是一片死寂。

舒雅委屈得一塌糊涂,走出来要发作,发现熙若已经在卧室鼾声大作。舒雅想治治这个睡得如猪一样的男人,她关了电闸,并找出一条长长的纱巾,把自己的右腿连同熙若的左腿死死地绑在了一起。想到半夜总要上厕所的熙若狼狈的模样,舒雅甜甜地睡去了。

夜里,舒雅果然被吵醒了。“老婆,我的腿怎么了,动不了。快开灯!”舒雅嘟囔着,停电,睡吧。接着,只听熙若又大叫:“这是不是你绑的,你干什么啊,为什么要把我和你绑在一起?我要上卫生间,憋死我了!”舒雅听到他一边喊,一边扯绑在腿上的纱巾。怎奈纱巾被舒雅打了几个死结,又伸手不见五指,怎么也扯不开。无奈,他只能央求舒雅帮忙。舒雅怕他憋得厉害伤了身子,动手去解,可越急越不行,绑得更死了。无奈之下,舒雅建议两人搀扶着一起去卫生间。可刚一站起来,一个趔趄,又双双倒了下去。

这边熙若急得叫着忍不住了,那边纱巾死死地纠缠在腿上。突然,舒雅想出一个好主意,两个人一起挪动双腿爬向卫生间。熙若喊着口号:里,外,再里,再外。然后他们就跟随着口号一起挪动着里和外的两条腿,如连体婴儿,由一开始的碰撞到最终和谐地抵达目的地。

舒雅第一次和一个男人一起上卫生间,尽管他们是夫妻,但她在黑暗里如此接近地听到男人畅快的声音,感觉就如一乐曲,从一开始的洋洋洒洒到最后的点点滴滴,起承转合,高低有致。

他们又开始回爬了,在黑暗里他喊着口号:里,外,再里,再外。舒雅仿佛听到了暧昧,她感觉两人在地板上挪动的身体开始发烫,并渐渐搂抱在一起,他们顾不得寻找床铺,就在地上肆意地缠绕着。

熙若还在喊着号子,但声音已成了耳语,就在舒雅的脖颈里,酥痒一片。但她又隐忍不发,左突右闪,就是不让他得逞。可丝巾仅仅缠绕在一起,挣扎反而成了挑逗,躲闪变得更加诱惑。在一场你追我逐的争斗中,他们的身体始终连在一起,并愈发滚烫。熙若告饶着,说自己不该生气,舒雅以退为进,嘴上说着不原谅,可身体却贴了上去,于是,一条丝巾,两条捆绑在一起的腿,紧贴着,挪移着,上演着另外一场圆满。

第二天,舒雅在一阵饭香中醒来,看着熙若端来的早餐,她幸福地笑了。那条丝巾不知何时已脱落,熙若抱着舒雅说:“其实,昨晚你做的一切我都明白,你关了电闸,绑了丝巾,不过让我更明白的是,我们的感情就如这条丝巾,不管发生什么摩擦,都会紧紧捆绑着我们,不仅是身体,还有爱。”

第6篇、爱情故事手语里的爱情

沈鲤在公交车站等车,一旁用手语交流的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吸引了她的视线。读大学时,沈鲤当过3年的志愿者,定期去聋哑学校服务,她能熟练地用手语交流。她看出,女青年是在问路,她想去三峡学院,而男青年用手语说他不知道。一向乐于助人的沈鲤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二人。女青年却用手语和沈鲤聊起天来。

出于对残疾人朋友的友好,上车前,沈鲤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第二天,沈鲤意外地收到了男青年的电子邮件。他叫颜歌,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父母都在外地,他一个人住在渝东花园小区。

沈鲤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她还鼓励颜歌好好工作。后来,两个人就开始在QQ上聊天了。除了网上聊天,颜歌还偶尔约沈鲤出来走走,地点是沈鲤家附近的西山公园。虽然总是用手语交谈,沈鲤丝毫不觉得沟通有障碍。

可是渐渐地,沈鲤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颜歌。而颜歌显然也很喜欢她,可他不是一个健全的人,他永远只能用手比画“我爱你”。沈鲤在网上碰见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没有一个网友给出肯定的答案,沈鲤更加难过了。颜歌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异常,但对沈鲤依然关心体贴。

转眼过了元旦,一天晚上,颜歌约沈鲤出来。这天,他居然捧着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画:“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沈鲤既惊讶又惊喜,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她请求颜歌给她两个月的时间,她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去争取朋友的理解。不出沈鲤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后大发脾气,看她态度坚决后又动员了家中其他长辈轮番当说客。沈鲤告诉他们:“他很优秀,他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上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一段时间过去,家人不再激烈反对,要求先见见这个小伙子。

一天傍晚,忐忑的沈鲤带着颜歌回家。公交车上,颜歌特别开心,他用手比画着:“放心吧,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的,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好照顾你一辈子。”沈鲤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一进家门,沈鲤告诉父母:“这就是颜歌……”没想到,话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颜歌扔下手中的礼品,紧紧抱住沈鲤说:“你会说话?”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沈鲤想问颜歌的。在场的人全惊呆了,足足愣了几分钟,沈鲤突然喜极而泣。原来,颜歌也一直以为她是聋哑人,但他还是深深地爱着她。

颜歌会手语,是因为他母亲是名聋哑人。此时沈鲤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他们的爱情是那么伟大,不掺一点儿杂质。所谓爱,其实就是人世间善良的人对赐予他们快乐的人表示的热烈的感激。

第7篇、爱情故事轻轻地爱你一生

我的初恋开始于高中的第一个学期。你会说,太早了,太早了。你这样说我很理解,很多人都会这样说的。但如果你有幸见到她,你肯定不会再这样说了。

我心里慌慌的,不敢正眼看她。我不敢相信,尘世间的女子竟然真的可以拥有这样的容貌和神情,以及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态。她把我的学习生活搞糟了,一团糟。但我一点儿也不怪她,要怪就怪我自己。甚至,我恨自己,恨自己以学生的身份走进她的生活。

她是我的语文老师,而且是班主任。她刚刚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

那时候,我不仅作文写得好,其他各科的成绩也都很好。后来就不行了,第二学期,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在课堂上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能听见一种声音——她的声音。

我神不守舍的样子,一定让她觉察到了什么。她开始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了,一次又一次地找我谈话。她追问我,她逼我。我低着头,红着脸,什么也不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最后一次她生气了。她说:“你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她说:“你是不是爱上了哪个女孩子?你说,她是谁?”

听她这样说,我也很生气。我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说:“是你。我爱你!”

她愣住了,流泪了。她的眼泪像露珠一样,在一朵水莲花的花瓣上滚动着,滚动着。冬天陡然降临了,空气变得寒冷而沉重。我像一条不幸的鱼,被冻在冰中。我能看见爱情的方向,但我无力游动。

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信。她告诉我,她喜欢我,希望我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

我喜欢听她这样说。我也给她写信,告诉她,我一定要到她的母校读大学!

我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到了高三,我已经是全校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了。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我终于要到她的母校去读大学了。她送我到车站,临上车的时候,她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我差一点儿晕倒在站台上。

后来,我收到了她的信。很长很长的一封信,超过我的情感所能承载的长度。她告诉我,当初,我对她说我爱她的时候,她跟恋人正准备结婚。男友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为了我,她推迟了婚期,一再推迟。她说服男友,不要到学校里去找她。现在,她已经是一个幸福的新娘了。她请求我原谅她……

怎么是这样的呢?我长叹一声,推开窗户仰望夜空,夜空里闪烁着明亮的北斗星。

她说:“请你不要伤心,我会轻轻地爱你,爱你一生。”

我也会。

第8篇、爱情故事你说我爱他什么

王腊娃,1978年生在一户山民家,灵动疯野。15岁成了孤女,没上过一天学的她出山打工。

她能打到的工不多,保姆呀搬运工呀什么的,而且都干不长,因为她一不沾邪,二不受气。

1998年春,她流落到山西,在一个私人包工队当小工,包工队的头儿大刘看上了她。他大她十多岁,她开始不同意,后来觉得他人挺好,就谈上了。有人问:“你爱他啥?”她说:“吃口饭!”

谈了一年多,她发现大刘不是做领众的材料,包工程老是要不到钱,欠了小工们不少工资,到处躲开了。她天天和大刘吵闹,但就是不走。有人问:“你爱他啥?”她说:“吵架!”

2001年夏天,一群要工资的小工终于在洛阳找到了大刘。大刘没钱,被打断了一条腿,残了。成废人的大刘劝她走,别管他了。她说只要他从此听她的,她就嫁给他。

她真的嫁给了大刘。大刘也是孤儿,这些年唯一的收获就是在家乡盖了座小楼。她做主把那小楼卖了,清了所欠的工资,在城里租了一间房,她打工挣钱养家。有人问:“你爱他啥?”她说:“他残废了。”

2002年3月8日,大刘不想再拖累她,跳楼了。送医院,命是保住了,但全瘫了,包括脑子,只会傻笑和吃饭。这时有人预言:这回她是什么也图不上了,要不了多久,她就会抛下他远走高飞,把难题留给社会。

人们又错了。她换了一个独门独院的租房,开始在家里打工,给人洗衣服洗被子,出去收活,回来洗。人们吃惊的是,她好像并不愁苦,还是大大咧咧嘻嘻笑笑的老样儿,对大刘也还是老样子,吃好喝好穿好,有时疼,有时骂,和大刘吵架习惯了,她就推他到院里,看着他自己吵,边洗衣服边吵,他傻笑,她吵够了也傻笑。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四年过去了。她没跑,也没倒,还添置了洗衣机甩干机,生意越来越红火了。这时有人劝她再走一步,嫁个好心男人,带上大刘就是了。她问:“大刘不是男人吗?”人们没话说了。

这事在民间传得很响,惊动了记者。2008年4月,几个记者采访王腊娃后也没写出啥来,写爱情,她说她不知道啥是爱情。有个记者问她:“现在,你爱他啥?”

她早被这些问题问烦了,就指着大刘大声反问记者:“你说,他还活着吗?”“哦,活着……”“那你说我爱他啥?”

没人有资格再问什么了。吃喝拉撒日子,皮包骨头肉人,偏偏有那么多人,成天编辑什么“时尚”呀“小资”呀“都市情爱”呀的理据,其实,都只是中国实际民生之外的洋垃圾。

在王腊娃这里,爱情就是在同一个世上一起过日子的两条人命,一命陪一命,没别的。

第9篇、爱情故事盲人黄慎和光明女孩牵手幸福

12岁那年,他的眼睛彻底瞎了

“刚学会吃饭就会吃药”,这句话可以用来描述黄慎的童年。黄慎的父母原本都在上海铁路系统工作,1978年,独子黄慎出生。年轻的他们还没享尽为人父母的天伦之乐,小黄慎就于出生后一月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继而又患上了佝偻病和支气管哮喘。半夜挂急诊、打针吃药于是成了生活里重要的一部分。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小黄慎已经是命运多舛了,但病魔并没有就此放过他。1986年的一天,小黄慎瞪着眼“啪啪”用手拍着桌子四下找筷子,而筷子明明就在他眼前。他着急地对妈妈说:“妈妈,我眼睛看不清楚。”母亲陈敏元急忙带他到医院检查。医生的结论简单明了:先天性青光眼,而且已经到了晚期。这一句话,对这已经是多灾多难的三口之家,无疑是晴天霹雳!难道孩子从此就要面对失去光明的命运了吗?他才9岁,不能没有眼睛啊!

小黄慎又上了手术台。却不料开刀治疗引起了哮喘、心力衰竭的并发,小黄慎鼻子里插着氧气管,两手吊着静脉注射液,头像炸开了一样疼,胸口闷得连一口水都咽不下,肚子饿了也什么东西都不能吃。这些连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痛苦,统统加到了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身上。病在儿身,痛在娘心。母亲寸步不离,用轻轻的按摩和温柔的安抚来减轻孩子的病痛。孩子喜欢听故事,妈妈就握着孩子的手讲,孩子平静下来了,但只要故事一停,小黄慎又哭闹了起来。妈妈就一直不停地讲,一天七八个小时,忘了吃饭,忘了疲劳。就这样度过了最艰难的抢救期。

1988年春节前,黄慎的病情又恶化了,头疼得在地上打滚,吃什么药都无济于事,以前喜欢听的故事也没办法让他平静下来。情急之下,外祖父请来了一位练气功的朋友。神奇的是,半小时气功治疗,孩子的头疼居然大大减轻了。小黄慎见状,“扑通”一下跪在气功师前,央求要跟着学气功治眼睛。气功师也给他感动地流了泪。从此,母亲便开始学起了气功,自己学会了再手把手教给孩子。黄慎很懂事,跟妈妈一起去气功辅导站,都是自己灌好了水带去喝,一路走过去,难得乘次车。有时练着练着走神了,妈妈气得忍不住打他,母子俩抱头痛哭一番,哭完了再接着苦苦练习。为了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治疗,母亲又去学中医、学针灸。学习很苦,拿着银针,她总是在自己和丈夫身上扎了又扎,有了把握才给孩子扎针。在气功、针灸等的多重治疗下,黄慎哮喘、心脏病的病情渐渐减轻了。

但一切的努力都没有阻止青光眼病情的一步步恶化。病症的发作让他眼睛一阵阵发花,看东西像隔了层磨砂玻璃。在阳光下,眼睛更能分离出阳光的七色光谱,看到七色光环。随着发病越来越频繁,每一天,黄慎都面临着陷入黑暗的威胁之中。严酷的现实让黄慎灰心丧气,兴起了自杀的念头。一天中午,黄慎很平静地问母亲要水喝。母亲转入厨房,猛然心中涌起一股不祥之感,她疾步退回房间,看见儿子的一条腿已经跨出三楼的窗口!连拖带拉的,黄慎被抱回了房间。类似这样的举动,前前后后有过3次,每一次,一家人都相拥而泣。那时,为了给黄慎治病,母亲已经两年多没有上班,四处求医花去了家中几乎所有的积蓄,辛劳自不必说。面对儿子低落的情绪,母亲悲愤交加,她哭着对孩子说:“慎慎,爸爸妈妈养你到今天,为了给你治病,什么苦都吃过,你要是绝情绝义,妈妈再也不拦你了!”懂事的孩子抓住母亲的手,泪流满面地说:“妈妈,我再也不寻死了!”

黄慎终于没有逃过厄运,12岁时,他的眼睛完全失明了。

半路出家的盲人,比与生俱来的盲人别有一番痛苦

失明之前,黄慎一直随着正常的孩子一起上课。失明后,黄慎被迫休学一年。为了让他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尽管经济拮据,父母还是为他购买了大量书籍,先自己看懂,然后用故事的形式讲给他听。父母的挚爱,渐渐驱散了他心头的阴影。1990年,黄慎进了盲童学校。盲文是要用盲笔在板上刻出来的。从原来的用眼看字,到现在以手摸字,其中的艰苦可想而知。一开始他的触觉并没那么好,认不出字,刻破了手指是常有的事。一般的盲孩子都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慢慢学起,学两年左右才能大致学会。黄慎没有那么多时间,但他很要强,他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可言,每天总要刻6小时以上。这样苦练了3个月,黄慎通过了考试,插班进入三年级就读。

因为是插班生,一开始黄慎在各个方面都要比其他学生慢一拍,为此还受到同学的欺负。盲校要求学生生活自立,刚住校那段日子,黄慎不是头撞破就是脚扭伤,还有几次从楼梯上摔下来。父母看了心疼,黄慎自己却十分坚强,他咬着牙适应着新生活。毕竟在普通学校上过的几年学给黄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再加上自己的努力,不久他便开始在考试中崭露头角,原来欺负他的一些同学也慢慢服了他,跟他成了朋友。黄慎在新学校找到了自己的新位置。在盲校里,他学会了打毛线、捏泥塑、做木工等手艺,在学习中找寻乐趣。

盲校有一门乐器课,黄慎班里选的是笛子。在失明前,黄慎在音乐方面有些五音不全。或许是一种观感的丧失使其它几种感觉敏锐了起来,也或许是失明激发了黄慎对自己的高要求。一次,老师在上课时放的一段竹笛名曲《姑苏行》,优美的旋律打动了黄慎的心,随着音符,他仿佛是看到了姑苏的秀丽美景。黄慎开始迷上了这小小的竹管。除了上课时努力学习外,他还向父母透露了想请个好老师,好好学笛子的愿望。为了满足孩子的心愿,黄慎的父亲黄德林连着两个礼拜骑着自行车在偌大的上海滩奔波寻觅,而他并不认识任何音乐界的人土。在好心人的推荐下,他辗转找到了上影乐团的陈立峰老师。黄慎的诚心和父母的诚恳打动了陈老师,尽管已经50多岁,他仍欣然收黄慎为徒。黄慎出门不方便,每月 4次,陈老师都风雨无阻地上门授课。

黄慎很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机会,学习很刻苦。一到寒暑假,更是一天十几个小时练习。冬天,他把手指插在冰雪里,直到冻僵后才取出,然后拿起笛子练指法,直练得手指由紫变红,由红变肿,以此加强手指的灵敏程度。夏天,因为笛声会影响邻居们休息,他汗流浃背也把自己关在小屋里苦练,热得险些昏倒。父母看着心疼,节衣缩食为孩子安装了一台窗式空调。黄慎看不见谱,父母便一起硬学,跟着乐谱后的注解,一处处告诉儿子哪儿是滑音,哪儿是颤音,一个符号一个符号连教带哼地让黄慎背出来。

工夫不负有心人。1993年,他成功举办了个人笛子演奏音乐会。 1996年,通过笛子专业最高十级的考试。人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失明激发出了黄慎的音乐天赋,而同时他也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的汗水。这其中的话或许只有黄慎自己最为清楚。

然而,荣誉和成就并不能掩盖生活本身的残酷。黄慎一天天长大,即将到了要从盲校毕业的年纪。而当时正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盲生的毕业分配有着很大困难,许多盲孩子都找不到工作。黄慎,也将面临着这样的难题。

办乐队、做老板,美好愿望终成水中捞月

父母不能养他一辈子,总是要为他找到一个谋生的手段。他们想,既然黄慎在音乐上已取得了不少成就,那何不在这个方向上使把劲呢?能当一名笛子演奏家也是不错的。黄慎平日便和一群同样喜欢音乐的盲孩子玩在一起,如果把这些孩子组在一起,或许会是个不错的主意。1995年夏天起,黄慎的父母便开始筹办沙龙,他们腾出了家里仅有的两间房里的一间,添置了沙发、音像和部分乐器。沙龙开张了,每次活动,孩子们高兴地欣赏音乐,切磋技艺,而黄慎的父母则忙里忙外,还常常自掏腰包,好菜好饭招待。

黄慎的双目虽然失明了,但他有一颗健全的心。好强的他,也在反复地思索中,萌发了开公司办乐队的念头,这是一个大胆的念头,以前从未有盲人这么尝试过。与其被动面临就业困扰,还不如放手一搏,说不定能闯出一条路来。1996年,上海申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孩子们为公司起名为申珉,是谐了“生命”的音,而申则是表示在上海,珉则是明的意思。在没有鞭炮也没有典礼的情况下,这家全市乃至全国首家盲人公司悄然成立了。

孩子们每人都有几手活计,乐器演奏、录音制作、钢琴调音。他们在公司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申珉盲孩子乐队”。在共同努力下,这支特殊的乐队很快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当时的媒体对此也有所报道。

但在得到了许多关注和关怀的同时,黄慎也体会到了世态炎凉。很多公司只是利用他们作商业宣传,当活广告,而不是真正的合作。这让黄慎很苦恼。在做乐队的期间,黄慎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家里还贴进去不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办公司的初衷就是让黄慎和其他盲孩子们自食其力,但现在这个想法并没实现。现实和理想往往是不同的,1998年,黄慎作出了痛苦的抉择,解散了盲孩子乐队。

盲人要和一个健康而漂亮的女孩相爱,不是容易的事情

就在黄慎的人生道路陷入低谷的时候,一个女性走入了他的生活,她就是黄慎后来的太太:宋凤云。

小云是河南省遂平县人,与黄慎同年。18岁时,她从家乡来到上海打工,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19岁时,小云认识了黄慎。那时,黄慎还经营着盲孩子乐队。小云陪同一位朋友到工作室来录音,就这样第一次见到了黄慎。这次相遇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小云的生活与黄慎并没有什么交集。一直到1999年,黄慎在这时已经解散了乐队。小云的那位朋友,同时也是黄慎的朋友,经常会去黄慎那儿跑跑,要是小云有空,被拉着一起去,和黄慎一起聊聊天。黄慎很健谈,有幽默感。与常人不同的经历又使得他比同龄人成熟许多。这些都渐渐吸引住了小云的目光。从农村走出来的她,自小连盲人都没怎么看见过,对黄慎不由得有一些好奇。而开公司,办乐队,这些就是正常人也不定办得到的事,一个盲人却都做过了,这不禁让小云对黄慎生起了崇拜之情。小云的经历比较单纯,人也淳朴,在与黄慎的交流中,她渐渐被黄慎的开朗乐观、成熟稳健所打动,对他暗生情愫。而她的温柔细腻,聪慧善良,也悄悄打动着黄慎的心。但也许是出于男性天生对情感的后知后觉,一开始黄慎并没有明确自己对小云的感情。两人也没有挑开过这层玻璃纸。

在两人的这段情感中,黄慎的父亲可以说是担当了月老的角色,做了不少的撮合工作。黄慎眼睛看不见,不大能出门。他不能和小云像普通情侣那样去逛街、看电影、吃饭。黄慎的父亲经常会邀请小云到他们家去,让他们有机会在一起聊聊天,说说话。从农村出来的小云,生性质朴,没有太多物质上的要求,到黄慎家还常会帮他做点事。但那时候黄慎还没理清自己的情感,交往的人比较杂,包括和一些女性关系比较亲近些,这一直让小云不太高兴也不太安心。在两人这样交往半年多后,一次黄慎又和一位认识的女性朋友交往得过密了些,小云终于忍不住恼了。她整理好行李,到黄慎那儿告诉他自己准备回老家,再也不回上海了。这下黄慎父亲急了,他拉住儿子,焦急地告诉他:“一定要把小云留住。这么好的女孩,千万不能让她走了啊!她走了,以后你再到哪里去找?”一语惊醒梦中人,黄慎这才感悟到这位朴实善良的女子早已在自己心里扎下了根来。忙乱中,他把小云拉到了录音室,央求她不要走。小云正在气头上,她反问黄慎:“我为什么要留下来?”黄慎脱口而出:“留下来,做我老婆吧!我喜欢你!”黄慎的告白让小云一愣,但旋即,喜悦和甜蜜涌上她的心头。考虑了一下之后,小云答应了黄慎的求婚。2000年初,他们喜结连理。

结婚后,生活上确有不少需要磨合的地方。黄慎眼睛看不见,生活的一切细节都要为他安排好。每天早上要帮他挤好牙膏,倒好洗脸水;吃饭要把菜放到碗里;洗澡要把衣服放在浴室固定的地方,等等。这些原本是黄慎父母关心的事情,在结婚后都落到了小云的身上。一开始小云也并不习惯,当初交往时并不涉及到这些生活问题。所以不时会忘了这个,漏了那个。好在熟能生巧,不久,小云便摸清楚了黄慎的生活习惯。两人之间,矛盾不可能没有,但吵嘴的时候,不出3分钟,黄慎就会主动过来哄小云,说几句好话,也就过去了。

婚后两人的生活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比较忙碌的。黄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重新学习后,开了个人的依天音乐工作室:女儿颖颖也呱呱坠地:3年里搬了4次家。小云是丈夫的工作和生活上的好帮手。黄慎的公司做的是音乐制作,父亲为了支持他的工作,提早从铁路系统退休,在知天命的年纪学起了摄影。黄慎做音乐,他拍MTV。MTV拍好还要后期制作。一开始黄慎想请专业人员来做,但开价就要3万。公司刚开始还没有盈利,一家人商量下来,决定让小云去学。小云本身的文化程度并不高,一开始的学习很困难。黄慎便在一旁逼她。小云一直觉得丈夫经历得多,懂得多,对他的安排也认可。她是吃得起苦的人,慢慢的练习中她也喜欢上了这门技术,很快就入了门。在一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室渐渐走上了正轨。他们的作品已经在多家媒体播放,得到专家的好评。

公司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刚成立之时,他们聘用了助手帮助工作,但没想到,助手偷窃了电脑中的资料,让他们损失了不少。也有为人编好了曲子,钱却迟迟收不到。好在前面已经有了办盲孩子乐队的经验,加上一家人的团结一心,能够在跌倒的地方爬起来,不断前进。

现在一家人最大的心愿,便是希望黄慎的眼睛能重见光明。黄慎的父母和小云平时都经常会在报刊、网络上关注这方面的信息。近日,小云的妹妹远嫁到日本,小云又托了妹妹在日本帮她打听。或许哪一天,黄慎真的可以重回七彩的世界。

黄慎的光芒,是黑夜中绽放的彩虹。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但不管从物质上看,还是精神上看,他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幸福的了。不知他会不会觉得,如果不是盲人,生活可以再更好一点?记者把这个问题抛给了黄慎。“不见得吧。”黄慎的回答出乎意料。“如果是健全人,那我很可能也就是考大学,毕业工作,然后结婚生子,过平淡的一生,达不到现在的程度。失明是生活的一个转折点,尽管过程很痛苦,但同时也激发了我的内心。”这句话恰恰印证了名句:黑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它照亮光明。

黄慎是幸运的,尤其是对于他这样的一个盲人来说。中国现在有约877万盲人,每年约有45万人失明,几乎每一分钟都发生一例新的盲人。而大部分的盲人,生活得远不如黄慎如意。诚然,黄慎有着天赋的聪颖,有着父母和妻子全方位的鼎力支持。但黄慎成功的最重要原因是他敢想敢做敢拼,动足了脑筋。黄慎的父亲告诉记者,如今对于盲童的教育还存在着很大的误区,教给他们的很多还只是做事的技巧,而不是思维的方式。盲人要生活,应该靠脑子,要认识社会,认识自己,这样,才能为自己选择适合的道路,而不是等国家的福利救济,或是湮没在简单的手工制作里。而这,是不是能给877万盲人一个启迪,也给我们社会,我们每一个正常人一个启迪呢?

第10篇、爱情故事麦苗青青

桃花三十出头就守了寡,孤零零守着两间旧房子度日。

在农村一个孤苦无依的妇女,过日子是很艰难的,地里活、家里活,都要自己忙活。打个场、修个房的,短不了得请别人来帮忙。有时请了个不安分的,不是说几句挑逗的话,就是找个机会摸一把、捏一下。碰上这样的,桃花只得忍着点儿、躲着点儿,唯恐一闹起来人家倒说她不本分,招蜂惹蝶的。

桃花就这样苦巴巴地熬着。这天,她从地里干活回来,走到半路,忽然想小便,就走下大道,走进一座废弃的砖窑里。她瞧瞧四处没人,赶紧蹲了下来,哪知道刚蹲下,忽听身后“啪”的一声,只见从高处滚下一块砖头来,吓得她哆哆嗦嗦地问道:“谁?”没人回答。她心“咚咚”直跳,壮着胆子又说了一句:“你再不出来,我喊人了!”这一招倒真灵,只见破砖窑顶上有个人探出头来,低声说道:“嫂子,是我。你可千万别喊呀!”

桃花定睛一看,原来是村里出名的老实疙瘩李福庆。她这才放下心来,红着脸问:“我在这里小便,你进来干什么?”李福庆颤声说:“不,嫂子,是我先进来的。”

“那你看见了没有?”

“这——咋说呢?”

话一出口,桃花忍不住脸一红,心想:有这么问人家的吗?她朝李福庆招招手,说:“兄弟,你下来吧,咱俩一高一低的说话多不方便呀!”李福庆支支吾吾地说:“不行,我下不去呀!”桃花奇怪地问:“你咋下不来?”“我只穿条裤衩。”

桃花脸上又一阵发烧,问:“大白天的你怎么只穿一条裤衩?”李福庆不好意思地说:“不怕嫂子笑话,我就这一身皮,脏得实在没模样儿了,刚才在河里洗了洗。我寻思老天爷给了个好天气,一会儿晒个半干就穿了,谁知这么会儿工夫,嫂子你进来了。”

李福庆与桃花同村,三十多岁,至今还是个光棍汉子,要论人,长得高高大大、端端正正,手里农家活哪样也拿得起,就因人老实,高的攀不上,找个哑巴瘸子他又不干,所以一直是个单身。在这个穷地方,李福庆是脱了棉衣就穿单衣的主儿,而且是单打一的行头没得换,所以才闹了这么一出戏。

听李福庆这么一说,桃花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站在那儿发呆。正在这时,窑外传来脚步声,吓得李福庆变脸变色,忙压低嗓门说:“嫂子,来人了,你快出去吧!”说着一缩头,便躲起来了。

桃花知道此地不可久留,万一让人看见她和只穿着裤衩的李福庆在这儿,往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于是,她赶忙转身出来。刚走出窑门,一见迎面来的人,心里更慌了。这个人尖嘴猴腮的,小脸塌鼻蚕豆眼,名叫李志军,是村里的运输户,这几年挣了几个钱,牛得很。

论辈分,李志军该叫桃花婶呢,可他是个见了女人比猫儿见了鱼腥还馋的人,对桃花早就垂涎三尺,他倒不是真心爱她,是欺负她家没男人,想找个便宜。他见桃花慌慌张张从窑里出来,顿时两只蚕豆眼一转,嘿嘿,准是这娘儿们和哪个野汉子在这儿鼓捣什么呢。他瞄了桃花一眼,迈开腿朝窑门走去,他要进窑里看看,想看出点什么蛛丝马迹,一旦抓住了桃花的把柄,那她就得老老实实,服服帖帖,任我摆布了。

李志军要进窑,可把里面的李福庆吓坏了,他缩在窑顶的一个凹洞里大气也不敢出。桃花吓得连头也不敢回,飞快往家里跑去。

李志军刚一踏进窑门,突然掉转身撒丫子就往外跑。原来从砖堆里钻出一条二尺来长的青蛇,晃悠着身子,吐着信子朝他爬来,差点没把他的尿吓出来。这小子天生胆小,见到土鳖马蜂都会吓得脸发白。

当天晚上,桃花睡不着觉了,眼望着屋顶一个劲地发呆。破窑里的事虽没闹出来,可她却可怜起李福庆来,那么能干的人一年忙到头,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人家平日净给自己帮忙了,自己怎么就不能帮帮人家呢?她把李福庆平日的好处一点一滴全想了起来。她这样想着,浑身上下像着了火一样热了起来。

她再也躺不住了,连忙起身打开箱子,把原来自己男人的衣服全翻了出来。

桃花挑了几件好的衣服夹在胳窝里,走出房门,摸着黑,东瞧瞧、西望望,像做贼似的来到了李福庆家门前。看着两间土坯房黑洞洞的,一点光亮也不见,一点声音也没有。她犹豫了,回不回去呢?就在这当口,忽然“咔”一声,屋里火光一亮,接着又见一个红火头一闪一闪的。那是李福庆一个人在闷头抽烟。桃花心里突突直跳,心一慌,脚下绊了一下。

外面的响动惊动了李福庆,他问了声:“谁?”说着拉亮灯,走出来了。“我。”桃花小声应道。尽管声音不大,可李福庆听出来了,他激动地叫了一声:“嫂子!”

李福庆家一年到头难得有个串门的,今晚来了桃花,他不由得喜出望外,声音有点儿发颤了:“嫂子,屋里坐吧!”

“不,让别人看见,那多……”桃花说着把衣服递给李福庆,“这几件衣服给你,往后做个什么针线活的就来找我。”

“行……”

“可有一样,千万别让人看见。”没等他回答,桃花仿佛觉得四周都是眼睛在盯着她,一刻也不敢再停留,忙说了声“我走了”,转身就离开了。李福庆抱着衣服站在院子里,老半天也没动地方。

自打穿了桃花送的衣服,李福庆心里暖烘烘的,一闲下来脑子里就出现桃花。这天晚上月亮明明的,他觉得桃花家的猪圈该起了,于是就扛着铁锹,也不打招呼,跳进猪圈吭哧吭哧干了起来。

桃花正在屋里灯下做针线活,听见院里有动静,赶紧出来,见是李福庆正在起猪圈,就不声不响地回屋,在一个瓦罐里掏出两个鸡蛋用水煮了,剥了蛋壳,然后放在一个盘子里。

工夫不大,李福庆就将圈起好了,接着又推来新土垫在圈里,忙活完,拍拍手上的土,心满意足地刚要离开。忽然听到一声“等等”,桃花过来叫住了他,“兄弟,你累了半天,到屋里歇会儿吧!”李福庆立在院里,没动脚。“快进屋去!”听见桃花催促,李福庆老老实实地跟着桃花进了屋。

待李福庆坐下后,桃花把鸡蛋端了上来,说:“兄弟,你辛苦了半天,嫂子也没有什么招待你的,这两个鸡蛋将就着吃吧。”李福庆接过盘子,对着鸡蛋左看右看,半天没动,大嘴一咧,傻乎乎地看着桃花笑。

“是不认识我,还是没吃过鸡蛋?”桃花说着微微一笑,她觉得自己好多年没这样高兴过了,就像是一场大梦晕晕乎乎地做了许多年,今儿个才从梦中醒来。李福庆也觉得今儿晚上可痛快了,他恨不得天天都来给她帮忙,不是为了吃鸡蛋,而是想多看她两眼,跟她一个村子住了这么多年,好像这几天才看出她这么漂亮。“吃呀!”桃花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脸上有点儿发烧,忙催他快吃。“哎!”李福庆答应一声,抓起鸡蛋一口一个塞到嘴里,鼓鼓腮帮子咽了下去,噎得他直翻白眼,吓得桃花顾不上什么回避不回避的,伸出拳头忙给他捶起背来,边捶边嗔道:“看你,倒是慢着点儿呀!”李福庆只觉得气往下一顺,鸡蛋全到了肚子里,他顺势拉着桃花的手说:“嫂子,咱俩也跟……”

“跟什么?”

李福庆结结巴巴地说:“七仙女和董永似的吧!”

“胡扯什么?”

“嫂子,其实我也知道你挺喜欢我的。”

“你别自作多情了。”桃花脸红了。

“那你为什么给我送衣服?”

“那是我看你可怜。”

“你还偷着量我的脚印给我做鞋。”

“胡说,在哪儿呢?”桃花脸更红了。

李福庆一下从桌上拿起一只鞋底子在脚底下比了比,说:“嘿,正好,我一进来就看见它了。”桃花没话说了,低头不语。

李福庆又道:“嫂子,我刚才说的那个事你说行不?”见桃花还不回答,他急了,气呼呼地问:“那你也嫌我老实,不会挣钱?”

“不,不,”桃花连连摇头,“绝对不是。”“那你倒是说呀!”桃花想了想说:“今儿太晚了,过两天我一定给你准信儿。”说完便把他推出了门。

等李福庆一走,桃花坐也不是,躺也不是。说实在的,她是既盼着李福庆说出那话来,又怕他说了一时接受不了,不说又从心里着急。可现在人家说了,怎么办?就在这时,听门“叭嗒”一声,她以为是李福庆又来了,就装着生气地说:“让你等几天,你怎么又回来了?我可要生气了!”

第11篇、爱情故事六粒爱情纽扣

去年,父亲第一次突发脑溢血转危为安后,他感到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提前给我交代一些事。

父亲打开一个布包,里面有存折、房产证之类的东西,他一一交到我手里。而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块花手绢。我以为是什么贵重物品,却原来是6粒纽扣:1粒黑塑料纽扣,5粒女式对襟衣服上的盘云扣。也许都是很久远的东西了,塑料扣已有划痕,黑色的布盘云扣也泛白起毛了。

父亲满怀深情地看着这几粒扣子说:“我死后火化时,一定要记着把这几粒扣子放在我的手心里。这是你母亲衣服上的扣子,是我一生最珍爱的宝物。”父亲摩挲着这几粒扣子,第一次向我说起了他和母亲的爱情故事———

我一直告诉你,我和你妈妈是大学同学,是在大学里相爱的。其实,这与事实有些出入。我大学里的女友是另外一个女孩子,你妈妈是那个女孩子的好友。你妈妈为人热情,凡事总替别人着想,所以我和你妈妈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大学毕业后,你妈妈和我的女友一同留在了北京,而我响应号召支援“三线建设”,去了四川。

那时交通很不方便,我工作的地方在大山里,从那里到最近的火车站,要先走5个小时的山路,再坐4个小时的汽车,到北京还要坐三天两夜的火车,我和女友只能一年见一次面。

两年之后,我提出结婚,女友说,你还是调到北京再说吧。可调入北京,那是多么困难的事啊!再说,我是搞铁路设计的,到四川去就是想修铁路,到北京干什么呢?我希望她能随我去四川。可她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又听说四川苦,就不愿离开北京。

我们谈崩了。

本打算在北京过年的我,气冲冲地提着包去了火车站准备回四川了。你妈妈听说后,急忙跑来拦住我,说她要再劝劝我那女友。我知道事情不可挽回,执意要走。你妈妈没有办法,她把我拉到附近的小饭店,叫了几样菜,要了两盘饺子,说:“再怎么也得吃点东西热热和和地赶路,也算是提前给你过个年吧。”

正吃着,你妈妈看见我上装的一粒扣子没了,她马上起身去买扣子。结果没买着,她两手空空地回来了。我说:“一粒扣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她说:“你要赶那么远的路,没有扣子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感冒了怎么办?”

她想也没想,就低头从自己的外套上扯下一粒扣子,向店主借了针线,一针一线地把那粒扣子缝在了我的衣服上。她又害怕其他的扣子也不牢靠,就把所有的扣子都钉牢了……

孩子,也许你妈妈当时什么也没想,她天生就是一副热心肠。可是,当我看着她那么细心地为我缝扣子时,让刚被人浇了一盆凉水的我,心里热烘烘的……

从这以后,我和你妈妈开始通信了,我们的友情慢慢转化为爱情。又过了一年,你妈妈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自己联系好单位,放弃了北京户口和安逸的工作,千里迢迢来到了我身边……

我们平静幸福的生活一直持续到1970年。那时你妈妈刚生下你不久,我突然被打成了“右倾分子”。几番批斗之后,我被押到更偏远的一座大山里去养护铁路。

你妈妈含泪给我收拾行李,将家里所有的鸡蛋、腊肉都煮好放进我包里,临走时她又脱下身上的棉袄让我换上。那是你妈妈最喜欢的一件棉袄,缎子面,黑底红花,丝绵里子,缀着盘云扣,是你姥姥亲手给她做的嫁妆。

我不肯穿,你妈妈以为我嫌这是女式衣服,就说:“穿在里面,没人看得见。山上冷,穿上丝绵做的袄子御寒。丝绵又轻,干活时也利索……”我就这样穿着带有你妈妈体温的袄子,走上了“改造”之路。

那里的环境非常艰苦,吃不饱,住的地方不挡风不遮雨。更让人受不了的是,我再也不能搞铁路设计了,也不知道哪天才能重新拿起心爱的绘图仪。同来的几个人,常常绝望得大哭,有人甚至想到了死。我没有。

天寒地冻的夜晚,我一遍遍抚摸着穿在身上的棉袄,遥想着远方燃着昏黄灯光的家,想着在灯下忙碌的你妈妈,还有我们天真可爱的一双儿女,我想,我这辈子欠你们娘儿仨的太多,所以再大的委屈我也要忍受着,再艰苦的日子我也要熬下去……

那两件衣服后来都烂得不能再穿了,我就拆下了这些纽扣珍藏起来,一共是7粒……

听着父亲的讲述,我早已说不出话来。我接过父亲手中的纽扣握在手心,感到那上面还留存着炙热的温度。

父亲和母亲是世上千万对平凡夫妻中的一对,他们的婚姻生活,没有激情,没有浪漫,岁月的纷乱让他们记不住结婚纪念日,更不会在情人节互送鲜花与巧克力,他们彼此熟悉到几乎要忽略对方的地步……

但是,他们的爱情比我们这些年轻人高贵百倍。他们向对方奉献的,是整个的身心与命运,是一生一世与对方荣辱与共,不离不弃。这种爱岂是一枚钻戒、一束鲜花和一盒巧克力能比拟的?它早已化作一场杏花春雨,润物细无声地浸透了彼此的骨髓。

我明白父亲特意将这段往事告诉我,还有另一层深意。父亲对我的婚姻一直抱着战战兢兢的担忧。我和丈夫要死要活地恋爱两年后结了婚,可是婚后却老为一些小事争吵不休,有几次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每次和丈夫吵了架回到娘家,父亲总是叹气:“结了婚就要好好过日子,一个屋檐下过日子,有什么天大的冤仇解不开呢?你退一步他让一步,不就行了吗?”

“可凭什么非要我退让,他为什么就不能退让呢?”我总是生父亲的气,因为他从来不帮自己的女儿说话。

想到这儿,我突然想到,父亲说有7粒纽扣,可我手里却只有6粒。父亲笑了:“那一粒你妈妈带走了,到了那个世界里,我会凭着那粒扣子找到她的,我们早说好的,来世我们还要做夫妻,我要让她生活得比今世更幸福。所以,女儿你一定要记住,等我走的时候,千万把这几粒纽扣放在我手心里……”

我的泪落了下来,溅湿了手中的纽扣。

一年后,父亲脑血管再次出血,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告别仪式上,我将那粒有道道划痕的塑料纽扣和一粒泛白的盘云扣放在父亲手里,说:“爸爸,你放心去找妈妈吧,来世你们一定还做最幸福的夫妻……”

我把余下的4粒扣子,两粒交给从国外匆匆赶回来奔丧的哥嫂,一粒给了丈夫,还有一粒紧紧攥在自己手心里……当然与这些扣子一块交给他们的,还有父母的爱情故事。

第12篇、爱情故事猎爱

不是所有女人都有能耐、有怨气成为邓文迪。

储备是做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公司成功上市后储备就淡出了公司管理层。但储备喜欢露脸,开会、演讲,站在聚光灯下被需要的感觉对他很受用。他说:“运动员努力在场上跑,为的是能在欢呼致敬声中加跑一圈。”

储备46岁,有个儿子。他的妻子小康一直想移民,让儿子接受最好的教育,可又舍不得让儿子自行在外洋插队。

按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离任后5年内不允许移民国外,就连妻儿移民也对储备不好。小康提出假离婚,储备说:“你老公很抢手的,你不担心假戏真做?”小康笑:“抢手的是你的人,还是你的钱?在我离开后,你可能续娶,但迟早你会回到我身边,养老!”小康的自信心建立在对男人的了解上——男人可以不要糟糠,但儿子总归是他的。

何况储备在生意场上逢场作作戏,作戏的尺度从不影响家庭,小康也从不疑神疑鬼。储备说:“哪朝哪代,小康这样的女子都是做夫人的最佳人选。”

储备想找更好的解决方式,叶珂却闯了进来。

储备接到叶珂的电话时,一头雾水。绕了半天,原来是储备的公司外聘了一家咨询公司做平衡计分卡,现在项目完成了,小组成员叶珂要“感谢储总的支持”。

储备叫助理安排宴请,见到了叶珂。她过来和储备握手,有种热气腾腾的激情,储备不自觉地后退了一小步。

饭席上,储备注意到项目小组的其他几个女孩子有意无意地与叶珂保持着距离,漂亮的女孩总是容易让人心存防备。储备让每个女孩点一个自己最爱吃的菜,叶珂点粉蒸排骨时,眼角的余光扫过储备,若不是坐在椅子上,储备大约又要退后两步,这个菜是他的最爱。

饭后,储备让助理准备了小礼物送给她们,叶珂起身道谢时,眯着眼望着储备,妩媚、狡黠、迷离、挑衅……抿嘴一笑,离去。储备觉出这小女孩的不简单,不自觉地哼了两句“虽然不言不语,却叫人难忘记”。

转眼到了12月,储备收到的第一张贺卡,是一张素描折叠而成的。打开,有一幅手绘的铅笔画,戏妆女子的半张脸,一行写得极美的小楷:“似雾蒙花,如云露月,一点幽情动早。祝储总圣诞快乐!”属名叶珂,名字下附了一个手机号。

储备笑了,这不文不白、不中不洋的伪小资调调!他将卡片扔进了垃圾篓。

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是天然的香饵,总会有按耐不住的人,出招来咬。

储备却不喜欢“诱敌深入”的女人。说到底,她们亲近他的原理等同于福利彩票——用2元钱买一个梦想,等于以无失博有得。关键是,她们的时间比老男人的时间更宝贵,青春易逝,对付她们只要把过程放到一个相对够长的周期里。

圣诞前夜,储备接到叶珂的电话,叶珂带着哭腔问:“你能帮帮我吗?”储备再问怎么了,只听到那头抽抽答答的饮泣,储备约她第二天中午在公司附近吃工作餐。

储备到餐厅时,叶珂已经坐在那里了。她开口问:“储总,您准备给我陈述的时间是以分计,还是时计?”储备没防备,只觉得肾上腺受刺激了:“你慢慢说。”

叶珂说得确实很慢,她从自己的身世开始讲起,24岁,名牌大学毕业,单亲家庭,经过重重考试进了目前这家咨询公司,现在仍在实习考查阶段。话到这里,她梨花带雨地哭了起来。原来公司里有个部门经理爱上了她,为了她和同居了几年的女友分手了,她被紧追得透不过气来。

叶珂接下来的叙述都无关紧要了。储备沉默着,被她孤立无援的样子捉住了。

叶珂哭完了,拿出一条浅灰的爱玛仕围巾,说是上次晚宴的回礼。“傻孩子,买这么贵的东西做什么?”储备说。

叶珂仰着脸看他,脸上汪着金汁似的阳光:“我觉得它衬你才买的。我自己不爱名牌。”储备的心紧了一下。

储备把家里的不动产和存款全部转到儿子名下,和小康协议离婚,也跟小康说了叶珂。

小康哭了:“如果她爱你,我恨她,如果她不爱你,我更恨她。”小康告诉储备,这个家无论在哪里,都是他的家。同时小康在离婚协议上加了两条:一是除非叶为储备生了孩子,否则叶不能继承储备名下的任何财产(主要是公司股份和分红);二是储备每年至少陪伴儿子两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叶珂还不知道这些细节,只是得意于自己还没怎么“付出”,储备就离了婚。为庆祝“转正”第一步,叶珂约储备在市郊的度假村见面,大白天的,刚进房,叶珂就扑在储备怀里一阵狂亲,等储备睁开眼,叶珂穿得很少站在他面前。他觉得她像大戏里的花旦,锣鼓喧天中风情万种地登场……

小康出国后,叶珂才正式和储备同居。房子是新买的复式公寓,叶珂觉得很失望,房产证上写的是储备儿子的名字,房间装修也很普通,跟她幻想中的豪宅完全不符。家里甚至没有保姆,钟点工烧的菜不合胃口,一周来一次打扫卫生的阿姨是储备公司里的保洁员,她见过叶珂,每次遇到叫她“叶小姐”,听起来都怪怪的。

当然更让叶珂失望的是储备。他不打高尔夫,爱打乒乓球,参加了一个业余俱乐部,每周像个劳工一样,在俱乐部里流臭汗;他出席社交场合从不肯带着叶珂,他说,那些人都是小康的朋友,不想让叶珂难堪;他从没给过她惊喜,没送过名牌,他说,因为她不喜欢,他还说喜欢名牌的女孩是缺乏自信;他更没带她去国外度过假,香港购过物……她发现这个年长她两轮的男人,并没有给她的生活带来什么实质变化。她仍在咨询公司做小职员,上班是她自己坚持的,储备说过她可以不工作,保证她生活无忧,但她要的不仅仅是生活无忧呀!而且不上班,就是在家给他当黄脸婆,买菜烧饭倒洗脚水,这样的日子,叶珂一天也不要过。

叶珂也知道了储备的离婚协议,但她相信凡事自己都能应付自如,她开始向储备提要求。

叶珂说,想给妈妈买套房子。储备同意在叶珂老家买,理由是她妈妈的亲朋好友都在当地,不至于太寂寞;房子不要太大,便于打理;如果老夫人要和女儿一起住,不用另买,他们现在住的房子足够大。储备说叶珂只要看好房子,他会让助理去办理相关手续。

叶珂听得倒吸一口冷气:“你助理去办,产权肯定又写在你名下,我妈妈住得不安心。”储备打哈哈:“怎么会不安心?我前岳父母住的房子一直在我名下。要么,你嫁给我?早日成一家人,她就放心了。”

嫁?不嫁?这是个问题。

嫁,储备年纪大自己这么多,当两个孩子的后妈,个人财产掌控在前妻手上;即使生了孩子,她也不确定自己能得到什么,但是她一辈子就套进去了;不嫁,前期的心血全都打了水漂……叶珂一番计量后,对储备说,她还想去读书,趁年轻时多学点东西。

储备不同意,他需要她在身边陪伴。叶珂不敢给储备脸色,储备又说出钱让她读本市价格昂贵的MBA。读这种班的人,不是高管就是阔佬,叶珂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叶珂和班里的一个富二代好起来,她对储备倾诉无法选择的苦恼。储备已经适应了叶珂的虚虚实实,这也是储备在生意场上惯用的伎俩,为了显得真诚,十句话中有九句真话,最关键的一句是假话。

早在一个月前,叶珂打扮得明媚可人说是要参加同学生日会,特意强调是女同学时,储备不经意地问:“你同学多少岁了?”叶珂想都没想回答:“26。”

叶珂有用情人的生日作密码的习惯,储备的生日也有幸充当“爱的密码”。那天储备打开了叶珂的邮箱,他看到了她写给对方极尽缠绵的邮件,就像当初写给自己的那样。储备记得好几次自己洗澡出来正看到叶珂在打字,她的嘴角弯成锐利的角度——当初给自己写邮件,也是一样不屑的表情?

叶珂知道自己漂亮,又喜欢拿自己的漂亮时不时到男人市场上去估估价,她的韵事就像电风扇,谁经过都难免沾上点风场。储备最恼怒叶珂用这点小聪明卖乖。他知道那个富二代家中有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叶珂想用才情加美色去挑战这种壮大家族势力的联姻,无疑是鸡蛋撞石头。

储备没有把话说破,而是笑着告诉叶珂:“你怎么选择都可以,但是,你要记住,我叫储备,决不做别人的后备;你若要做头牌,就不能什么客都接!”

叶珂捂着脸哭了,储备没理睬,独自下楼去健身房。对叶珂的态度储备也矛盾,他不喜欢她的虚荣伪诈,又喜爱她的锦瑟年华和蓬勃的冒险精神。他明白她想要什么,又不轻易让她遂愿。他把她当作消遣,因为在遥远的他国有小康保底,储备觉得这种消遣既安全又有趣。

叶珂独个儿哭着,她想起那些曾经充当过她垫脚石的男人们:别人的男朋友,大学辅导老师,咨询公司的经理……哪一个不是她想要就要,想扔就扔?这一回,她却成了自己算盘里的人质。

她甚至不如那个“输掉”的前妻。小康有孩子,有财产,有自己的学业爱好,甚至放弃了储备也有未来。而自己,时间一年年过去,只会被越套越牢,选择却越来越少。

叶珂听着储备哼着歌开门的声音,她感觉她的人生,像是坐在飞驰列车中见到的节节败退的土地,而储备倒似有走不完的路途,仍无限地展开着。

第13篇、爱情故事狗肉情缘

桂林有谚:“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成老狗肉。”狗肉在桂林话中是朋友之意,褒义词。桂阳跟林朔就是这样一对狗肉。

要说这对狗肉的友谊,还得从那次吃狗肉说起。

桂林人爱吃狗肉,跟三五狗肉一起到狗肉店去边吃狗肉边喝三花酒,是桂林人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桂阳在单位破产拿到两万块钱安置费后,便打算开家狗肉店。可要在多如狗毛的狗肉店中杀出一条血路,必须在味道上狠下功夫。因此,他把城区所有的狗肉店挨个尝了一遍,发现都没有他念初中时在灵川吃过的狗肉好吃。为了得到灵川狗肉的真传,他坐车来到了灵川县城。

才下车,就闻到一股异香。桂阳抬头,原来是一家狗肉店,便进去要了一份,细细品味,果然不同凡响,吃完了,齿颊还久久留香。桂阳对服务员说:“这狗肉好吃是好吃,就是有些咸,你能不能把厨师喊出来,我跟他说两句?”

没一会儿,厨师出来了。两人相互端详一下,同时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原来,厨师不是别人,正是桂阳初中时的好朋友林朔。桂阳在灵川念完初中后,即举家迁至桂林,从此再没见过林朔。没想却在这儿碰到昔日的同学!

“老友这顿狗肉算我的!”林朔高兴地对服务员说,之后问桂阳,“你说我做的狗肉偏咸?”

桂阳说:“哪里,你做的狗肉十分地道,我还没吃过这么香的狗肉!我说偏咸,主要是想见见你,然后高薪聘请——既然是老朋友,我就不拐弯抹角了。”接着他把自己想在桂林开家狗肉店的想法说了。

林朔说:“别的我做不来,要说做灵川狗肉,那我可拿手,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做狗肉的。你既然想开狗肉店,我就来帮你!”

一个月后,“灵川狗肉店”在桂林开张。店家打出广告:一月之内,让利酬宾,回报社会,买一送一。果然,顾客每次离店时都会得到店家免费赠送的一盒狗肉,盒盖上印着店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这是林朔的主意。果然,狗肉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桂阳对林朔刮目相看。

两人都是单身汉,所以吃住在店里,一心扑在生意上,感情越来越深,成了无话不谈的“血狗”。

酬宾活动结束后,桂阳问林朔还有什么促销点子。林朔说:“现在局面已打开,不用促销了,但要保持这种火爆场面,必须不断出新招来激发新老顾客的热情。”

几天后,店里挂出半副对联:“桂林狗肉请狗肉吃狗肉”,征求下联,能对出下联者,店家免费请他吃一顿狗肉。消息传出,新老顾客纷纷跑来看,看过之后,就在店里吃狗肉,企图寻找灵感。这一招,不仅使店子天天座无虚席,而且很快传为美谈。

这天,店里来了一位漂亮姑娘。吃完狗肉后,她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一行字,之后对服务员说“结账”。服务员走过来,她把字条一递,起身欲走。这时,林朔端着一钵狗肉出来,扭头看了字条一眼,只见上面写着:“蒲江杜鹃携杜鹃采杜鹃。”林朔放下狗肉,说:“美女别忙走,请先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姑娘随即掏出身份证给林朔看:“我叫杜鹃,四川蒲江人。这个下联,第一个杜鹃就是本美女;第二个杜鹃是杜鹃鸟;第三个杜鹃是杜鹃花。‘蒲江’跟‘桂林’也正好相对!”

这时,桂阳走过来:“杜美女这么聪明,能不能到小店来帮衬一下?我们正缺人手呢。”杜鹃说:“太好了,我也正为工作的事焦头烂额呢。”从此杜鹃就留在店里帮忙。

很快,三个年轻人成了狗肉。节假日,他们一起坐船游漓江。杜鹃慨叹:“桂林山清水秀,风景如画,我真羡慕桂林人哪!”林朔笑道:“你这么喜欢桂林,找个桂林人成家不就得了?”桂阳也附和:“这倒是个办法,不然考虑考虑我们俩吧!”

杜鹃气得追打两人。突然游轮一晃,她掉到了江里!桂阳虽家住城区漓江边,热天也爱到江里扎猛子,可这段漓江水又深又急,他不敢贸然跳下去。在他犹豫的时候,因躲避追打跑到甲板另一侧的林朔折了回来,二话没说,纵身跳下去,把杜鹃救了上来……

此后,林朔发现,杜鹃对自己格外好。他想,杜鹃该不是喜欢上了他吧?果然没过多久,杜鹃向他表明了心迹。

林朔说:“谢谢杜狗肉的信任,但我已有对象了,在灵川乡下。其实桂阳一直很喜欢你。他家住城区,又是老板,条件比我好得多。”

杜鹃很失望。此后上班闷头做账,做完账就下班。她租的房离狗肉店有些远,还要穿过一条偏僻小巷。有时下班下得晚,桂阳主动提出送送她,但她都婉言谢绝。

这天晚上加班,做完账已是夜里零点。杜鹃走进那条偏僻小巷时,发现里面的路灯坏了,只好硬着头皮往里走。才走一会儿,就有两条黑影窜过来,一人抓住她一只胳膊,低声喊:“莫动,把钱交出来!”

杜鹃吓得浑身发抖:“我没钱……”“没钱就陪哥儿们玩一下!”两个歹徒说着就把她往旁边拖。杜鹃呼救。这时巷口传来咚咚的脚步声,一人高喊:“住手!我们是警察!”接着响起了刺耳的警笛。俩歹徒一下子慌了,丢下杜鹃就跑。一会儿,警笛停歇,射来一束刺眼的强光。

“杜狗肉,你没事吧?”来人喘着粗气说。原来是桂阳!杜鹃爬起来,扑到桂阳的怀里哭了起来。桂阳把她送回了出租房。

歇了好一会儿,杜鹃的情绪才稳定下来。她奇怪地问:“你刚才的警笛声是怎么弄出来的?”桂阳笑笑,按了一下手中那个充电式高亮度探照灯,警笛马上刺耳地响了起来,再按另一个开关,马上射出一束强光。

“就是这东西把歹徒吓跑了。如果硬打,一比二,我肯定打不过他们。”停了停,桂阳又说,“其实这些天我每天晚上都在暗中送你,你住的地方太偏僻,我不放心。”杜鹃听后很感动。桂阳临走时说,“从明天起,你住到店里来吧。林朔跟我回我家去住。”

这件事后,杜鹃对桂阳改变了看法,她的感情也完全倾到桂阳这一边。一年后,两人喜结良缘。又过了一年,她生下儿子小阳。

可林朔的婚姻却迟迟不见动静。后来杜鹃才从桂阳那儿知道事情原委:林朔因父亲患了一种顽疾,所挣的钱仅够给父亲治病,他穷光蛋一个,哪个姑娘会跟他?

一晃几年过去,灵川狗肉店的生意如日中天,在城区开了好几家分店。

这天,杜鹃正在总店做账,突然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说桂阳出了车祸。杜鹃一听,昏了过去。林朔连忙掐人中,把她救醒,之后两人打车赶往出事地点。

原来,今天上午桂阳开车去收购黄狗,开上一座大桥时,突然看到一队幼儿园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横过桥面。他急忙刹车,可车速太快,卡车仍风驰电掣地朝孩子冲去!桂阳一咬牙,猛地扭转方向盘,卡车掉转车头,呼地冲上人行道,撞破桥栏,落了下去。桂阳想跳车,但没有成功,半截身子被落地的卡车压住,当场身亡。更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当时桥下有一个乱摆摊设点的老年茶座正在营业,卡车落下时,砸死了两桌正在打牌九的老人。

为了赔偿,杜鹃拿出全部积蓄,卖掉了所有的狗肉店。桂阳苦心经营了十年的狗肉店化为乌有。等把一切处理完,杜鹃已身无分文,连基本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林朔自始至终一直在帮杜鹃处理桂阳的后事。痛失“血狗”,使他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祸不单行,桂阳去世后不久,林朔的父亲也病逝了。

“杜鹃,你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一定帮你把小阳带大,告慰桂阳的在天之灵!”林朔对着门前的漓江发誓。

此后,他天天到城里找工作。为避免触景伤情,他不愿再到狗肉店去烹制狗肉。可找了几天,工作仍无着落。

这天,林朔看到几个外地游客正伸长脖子在瞧什么,就好奇地问他们在干吗?游客说:“看象鼻山。象鼻山是桂林的象征,不看象鼻山等于没有到桂林。”

林朔脑海里电光石火一闪,对呀,何不撑竹排载客在漓江上欣赏象鼻山?生意一定不错!说干就干,他找来大头竹,扎了个竹排。他的竹排一撑出来,马上就成了游客们的焦点。因收费便宜,每人才二十块钱,除了欣赏象鼻山外,还能游览漓江风光,所以游客们纷纷登上他的竹排。

林朔载了一拨又一拨,忙得不亦乐乎,午饭都在竹排上吃,是杜鹃送来的。傍晚收工时,林朔的双臂酸痛得几乎拿不起竹篙,可掏出裤兜里皱巴巴的钱一数,竟有一千多块,他也就高兴得忘了劳累。

看到撑排生意好,不少人纷纷效仿,漓江上的竹排越来越多。到了后来,生意渐渐难做。林朔根本抢不赢那些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怎么办?他冥思苦想,又有了一个主意。

第二天,他上街买了个小型汽油机,把汽油机的轮轴加长,末端安上改造过的螺旋桨。他把这套设备安装在竹排尾巴上,可升可降,还可以左右调节方向。

林朔发动汽油机,螺旋桨飞速旋转起来。他扳动汽油机,把螺旋桨沉到江水里,竹排马上飞快地朝前箭去,需要转弯时,就扳汽油机:左转就右扳,右转就左扳,需要停下来就把螺旋桨扳离水面,十分方便。汽油机既是竹排的动力,又是竹排的船舵。

林朔的电动竹排在漓江上一亮相,马上惊动所有的同行和游客。游客对这一土洋结合的“新生事物”很感兴趣,纷纷坐上兜风。林朔的生意又好了起来。

然而,同行们又纷纷效仿,改装自家的竹排,没过多久,漓江上的竹排就全是电动的了。林朔的生意又开始走下坡路。

杜鹃因要照顾儿子,没有去找坐班的工作。为补贴家用,她去为旅行社拉客,旅行社给她提成。看到林朔这种情况,她就建议说:“要不我们水陆配合,我在岸上组织客源,你在水上载客,这样比你又载客又拉客要好得多。”林朔眼睛一亮,觉得杜鹃的主意不错。

此后,杜鹃一拉到游客,就打手机叫林朔靠岸。林朔的生意又渐渐好了起来。同行们也想学这一招,可他们哪能跟杜鹃相比?杜鹃以前在旅行社工作过,对什么游客说什么话,她一清二楚,句句都说到游客的心坎上,不由得你不心动。

杜鹃生日那天,月色很好。待儿子睡下后,她提出坐林朔的电动竹排夜游漓江,林朔同意。竹排开得很慢,江风习习,一江烂银,很有诗意。

杜鹃突然说:“林狗肉,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你为什么不帮到底?”林朔问她还有什么困难?杜鹃说:“你是装傻还是嫌弃我?小阳不能没有父亲,他很喜欢你!”林朔说:“我跟桂阳是‘血狗’,我不能……”

“为什么不能!”杜鹃大声说, “你就忍心看我们孤儿寡母孤立无援的样子?你还算个男子汉吗?把竹排停下!你要不答应,我就跳进江里!”

林朔将螺旋桨扳离水面,拿根竹篙把竹排插在江心。他看了杜鹃一眼,走上前去。还没走到她跟前,杜鹃扑了过来,两人紧紧相拥……

第14篇、爱情故事差一点被玫瑰花吓倒,中国女孩和英国男人的

很多年后,玲玲都不会忘记,一个叫彼得的英国男人在网上问候她的那个下午,那注定是一个神奇的日子,那是2007年4月的某一天,故事正是从这一天开始。这一年,离玲玲从安徽老家念完中专,只身一人来到上海闯荡过去了好几年。当年20岁不到的她口袋里只有220元,跑来上海,在餐厅打工,刷碗洗盘子,她什么都干。业余时间,凭着一股韧劲,她数年坚持自学日语,最终考出了日语一级,这是日语考试里的最高级别,后来她因此在一家日企找到了很好的工作。

然后,今天我们要讲的不是她的奋斗历史,而是这个女子的爱情故事。因为爱情同样眷顾着这个勤奋的安徽妹子。四年前,玲玲在网上认识了同样在上海工作的英国人彼得,两人相识相恋、相知相许,如今,他们依然在上海共筑爱的小巢,以婚姻的名义幸福着。

初识在网络,因日语结缘

那天,玲玲正在上网,突然收到一条日文问候,显得非常突兀,玲玲不由警觉地问:“你为什么加我啊?”对方说:“我好多年没说日语了,想找个人练练,看你名字上的日文字母我刚好都认识,就加了……”玲玲一看资料,是英国人。她在心里想,说日语的英国人啊?没见过!玲玲继续问:“难道你真的只是上网找人练口语吗?”对方的回答很绅士:“真的只是出于单纯的学习目的,你不要误会啊。”

玲玲还是相信彼得了,并且发现英国绅士的日语比自己想象中的好多了!聊到第三天,彼得便热情地邀请玲玲吃拉面。

在学习日语多年的玲玲看来,会说日语的中国人见过不少,说日语的欧美人还真没见过,很是好奇,外加这个老外给他的感觉有点亲切,所以便爽快答应了。两人相约在静安寺地铁站见面。玲玲在地铁站一边低着头接电话,一边发现一双大脚正往自己的方向移动。玲玲顺着大脚慢慢抬起头,望见一个大个子老外,她嘿嘿笑了两声作为打招呼。玲玲对彼得的第一印象就是:高——186cm的海拔啊;光——当时的彼得是亮亮的光头;眼镜——圆圆的眼镜架在鼻梁上,有股子斯文劲儿。

要说起彼得对玲玲的第一印象,那可就是活脱脱一个中国传统妇女的小媳妇儿形象了,这跟后来那个张牙舞爪扯起喉咙都能震倒酒瓶的形象简直是差了个十万八千里啊!眼前的彼得是英国南安普顿人,家有父母、一个律师姐姐、土耳其姐夫和一个学跳舞的妹妹,毕业于布里斯托大学哲学系,爱好摄影,尤其擅长建筑摄影。毕业后离家远走日本,当了一名外教,四年后带着一小笔“巨款”回到英国某摄影学校深造,两年后退学,才来到了上海。

“嗯,交待完毕,那你的呢?”彼得推了推眼镜。“家庭人口跟你一样多,5口人,只不过我有两个弟弟;来自安徽,父母都是农民,混迹上海多年,良民一个;学习劲头应该不输给你,自学日语和英语,嗯哼,说得还不赖吧?”玲玲非常简单介绍了家庭。“自学的?太厉害了!”彼得不由挑起了大拇指。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彼此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经过了几次见面吃饭,又经过一次莫干山的骑行活动,爱情的小火苗在两人心中潜滋暗长。中国姑娘并不急于表达,但直白热情的英国绅士却已按捺不住啦。莫干山之行后的一个晚上,玲玲下班到公司楼下,一抬头便看到绅士衬衫笔挺地站在公司大楼正门口,大光头下面娇艳的玫瑰花分外耀眼。时值下班高峰,大楼下来往的人很多,大家都向这个手捧一大束玫瑰的老外投去好奇的目光。玲玲见状,害羞又尴尬,本能地扭头就跑,彼得见状拔腿就在后面追,人高腿长,没三两步便赶上了,一把将玫瑰塞到她怀里,然后站住笑呵呵地看着玲玲。姑娘的脸皮薄啊,脸蛋蹭一下子就通红了,但并没有将玫瑰花推出去,显得既羞涩又甜蜜。一看这么个状况,彼得知道有戏了。

就这样,他们相爱了,一个英国人,一个中国姑娘,用日语谈着恋爱。试想,一个英国人和一个中国人,在街头、在餐厅、在超市、在家中都叽叽呱呱说着日语,会不会有那么几秒,他们自己都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但也正是因为日语这个“共同语言”和同在上海打工的这份惺惺相惜,让两个人的心灵越靠越近。后来,玲玲进修了英语,两人便开始用英语和日语夹杂着交流,现在基本是用英语对话,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说日语。不过,每当吵架的时候,情急所致为了“图方便”大家都会使用各自的母语,玲玲更是会用家乡方言,就这么各嚷各的,互相吼个痛快!

后来彼得一直拿这个笑话玲玲:“我从来不知道有你这种女孩!会被玫瑰花吓跑!”

“你不知道中国女孩子很含蓄啊!”

“难道你们中国男孩子没有拿玫瑰花求爱的吗?我喜欢直接表达。”

“受不了你啊……”玲玲白他一眼,看得出来,他们很幸福。

事实证明,英国绅士彼得的确和大多数外国人一样,喜欢直来直去,不懂女朋友的各类暗示。恋爱之初,玲玲的确为此颇费脑筋,无法适应。经过磨合,玲玲很快也学会了直白的表达方式,跨过了沟通这道坎,两人的感情更为深厚了。

无法根治的病,因爱情的力量抵挡病魔

所有的故事都有曲折,玲玲他们的故事有浪漫桥段,自然也有辛酸往事。这天,彼得帮忙整理着玲玲刚搬来的东西,随手翻到厚厚一叠化验单,日期是2004年和2006年。化验单上,血小板上那栏是3000,旁边有一个下降的符号。彼得看不懂中文,但他知道向下的箭头代表低于正常值,便试探地问玲玲:“你以前身体不好吗?”

看到那些化验单,当年对疾病的焦虑和恐惧一齐涌上了玲玲心头:“其实,我早应该告诉你的,我得过血液病……”

玲玲清晰地记得那是2004年12月的一天,一觉醒来,全身上下毫无征兆地布满了针孔状的出血点,吃饭时舌头都在冒血,玲玲吓坏了,直奔医院。医生看了她的报告,让她火速住院,并语气凝重地告诉她,她需要立刻输血小板!正常人的血小板是10-30万,她现在只有3000了!情况很危险!

医生的话把玲玲震住了,她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她一声不吭地来到病房,看到“血液科病房”、“肿瘤血液科”这几个大牌子时,心里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便嘤嘤地靠在墙上哭了起来,惊动了当班医生和护士。医生告诉她,这个时候最忌情绪激动,会诱发颅内出血,有生命危险!

直到躺在病床上的那一刻,玲玲的情绪才平静了下来。接下来的一个月,打针、输血、吃药、静养……血小板总算慢慢回到了正常水平。出院的时候,医生嘱咐了很多。玲玲遵医嘱继续吃药,并且默默忍受着激素的侵蚀,使得她的身体不再纤细苗条……

2006年,玲玲本以为病情已经远离,然而病情复发了,去检查,血小板只有8000。尽管她知道这不能激动不能哭,但眼泪还是流了下来,并且有种绝望和窒息的感觉。又是熟悉的打针、输血、吃药、静养……然后就遇见了彼得。

这是玲玲的心病,有很多次她都想主动告诉彼得,但话到嘴边又开不了口。因为她自己知道,她爱他,担心他为此而离开她。她不能完全确定,这个来自遥远国度的男人,会不会介意这一切。当彼得偶然翻起化验单,玲玲意识到是该坦诚说出这段病史了,就算彼得接受不了,她到也心安了。

“你知道吗,这个病是无法根治的,虽然轻易不会夺走性命,但是会有那么一天,身体对激素不再敏感,抵抗力也因此下降。你会介意吗?”玲玲的声音越来越轻,说完后反倒变得有些许轻松了。

出乎玲玲意料的是,在她看来很纠结的事情,在彼得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阻碍。听完玲玲的诉说,彼得一把将她搂在怀里,摇着头笑着说:“怎么会介意呢?我爱的是你,我只要你健康的好好的!”彼得还秀了秀胳膊上的肌肉说,“放心吧!我以后来保护你!病魔看到我这个大块头在你身边,早吓跑啦!”

说来也是幸运,在和彼得相恋结婚的四年时间里,玲玲的病竟没有复发过。这或许是爱的力量吧!

从逼婚到结婚,战胜结婚恐惧症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到了2008年。那天两人正在吃晚饭,突然天空倾盆大雨,玲玲看着灰蒙蒙的窗外,突然觉得无限伤感,已经奔三的人了,还未成家,每年回家父母都会问什么时候结婚?而且也想稳定下来有个家了。

想着想着,玲玲便幽幽地对身边的绅士说了一句,今年过年去我家吧!绅士愣了一下,问了句,为什么?瞬间,玲玲觉得自尊心一下受到了伤害,直视他的眼神也变得犀利冷峻。彼得也明显地感受到了过于严肃的气氛,埋头拼命吃饭。玲玲不依不饶,一字一句道:“这有什么为什么的?去还是不去?”绅士放下碗筷,正视着玲玲,脸上带着一丝不悦:“为什么这么急呢?我会跑掉吗?我们不能多点了解吗?”

玲玲一下子急了,大声地告诉他,“我已经很了解你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善良体贴真爱我的好男人,跟你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很开心很快乐,过去的一年零二个月根本不够,我想跟你在一起一辈子!”这句话显然让彼得很受用,他拉起玲玲的手,含情脉脉地说:“我也爱你,我也想和你一辈子在一起!”

但玲玲看得出彼得的犹豫不决,尽管他不悦的情绪只闪现了那么一会儿,还是被玲玲捕捉到了,她感觉得出,彼得对婚姻似乎有一点恐惧和排斥,至少不像她这样充满向往和迫不及待。她决定好好和彼得谈一谈,用西方人的方式,直截了当地谈,遮遮掩掩总是解决不了问题。

听完彼得的话,玲玲整理一下思绪说:“谈恋爱的甜蜜虽未必会延续到婚姻里,我也不知道你婚后会不会脾气性情大变!我也不能保证不会变得暴躁!我也承认,我们在不少地方有文化差异,但问题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可能就放弃去争取幸福,我们的感情明明就是越来越好的,明明已经适合结婚了。”

中国姑娘的真诚打动了彼得。两个人先是盘算着见家长、登记,再考虑办婚礼。有一天,玲玲下班回家时发现灯是关着的,但屋顶的吊灯上吊着一只开着的手电筒,心想这人在搞什么鬼啊!顺着手电筒的光看到床上有个小盒子,玲玲狐疑地把灯打开了,一分钟不到又关了。玲玲的第六感总算察觉到一些端倪,她径直走到盒子边,看到橘红色的盒子外面露了一截彩带,上面用黑色水笔写着“pull(拉)”,下面还画了一个朝下的指示箭头,玲玲摸索着把彩带拽了出来,彩带上的黑色水笔字也一点一点地显露出来,天哪!原来是“will you marry me?(你愿意嫁给我吗?)”原来这就是精心策划的求婚仪式!

玲玲随即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枚小小的钻戒,虽然小,却也闪烁着光辉。玲玲只觉得自己的泪光和钻石的光芒交汇在一起,在迷离的视线中,久候于阳台上的彼得闪亮登场了,只见他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拿着一瓶香槟和两个杯子走到玲玲身旁,举着戒指半跪在玲玲身边柔声的问道:“你愿意嫁给我吗?”此刻的玲玲已是泪流满面,一个劲地只顾流泪和点头。

2008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后来在上海见了彼得的家人。婚礼是在玲玲老家办的,彼得说还欠玲玲一个在英国的盛大婚礼,但由于两人一直生活在上海,忙于事业,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就让这个美丽的期待先持续一会儿吧。

圆梦共创业,嫁你就要追随你

再美丽的跨国恋,再童话般的爱情剧桥段,最终也都会回归到柴米油盐的琐碎上。彼得在上海的这些年一直在国际学校做着外教。作为老师,他是一个尽职得不能再尽职的好教师,但是做教师清贫的收入也让绅士做了一名“月光族”。

这些年,彼得利用业余时间也接过大大小小不少建筑项目,拍摄了不少优秀的作品。他对摄影艺术的痴迷也深深感染着玲玲,他会在大冬天的凌晨起床背上相机,转几趟地铁去郊区蹲守一天,只为拍一个楼,他认为好的建筑的都是有灵魂的,他要把镜头对准这些静谧的灵魂,捕捉他们与天地交融的美。接一个摄影项目的确收入可观,但是考虑到摄影师工作的不安定性,彼得一直没有放下全职工作。

其实,彼得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做一名专职的建筑摄影师,这也是他来上海的初衷。他是个在建筑摄影方面十分有天赋和抱着极大热情的人。今年6月的一天,彼得回家对玲玲说,他不想再做老师了,还列举了一大堆理由,比如赚得不多、不能很好地照顾玲玲、不喜欢学校的氛围等等。玲玲马上就知道了彼得的心思,因为彼得曾经很坚定地告诉过她:“我想做全职的建筑摄影师。”她一直记得。

但是,那一晚玲玲没有急于表态,她一个人安静地想了很多很多。她发现自己越是年近30越是不如20岁不到时那般敢闯敢拼,现在是越发地畏手畏脚、患得患失。她知道,做全职摄影师的愿望已经在彼得心中埋藏了太久太久,他也为此准备了很多年。玲玲很清楚,他需要她的支持,但她自己似乎又下不了决心去辞掉优渥的工作。转辗反侧一晚后,玲玲做了一个决定。第二天一早,玲玲便给之前通过面试的某知名日企打去了电话,说了好多个对不起,说自己不准备找工作,说她要和老公一起创业了。

对玲玲的理解和追随,彼得心存感激。就这样,2011年9月,夫妇俩开办了自己的公司:上海洛唐(建筑)摄影有限公司。对他们来说,新的生活刚刚开始。

第15篇、爱情故事爱情青菜豆腐汤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大学初见面的那一瞬间,就明白了彼此都是对方想要的人。毕业后的第二年,他们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一年后,他们就有了一个儿子。儿子继承了他俩所有的优点:聪明、漂亮。有了温馨的家庭做后盾,他的干劲十足。在机关里干满了几年后,已是副处长的他下海了。结果他很快就成功了,家里和公司的资产都在飞速的增长。

她主动辞去了已经干得很好的财务工作,甘愿回家做了全职太太。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也越来越忙,但他每天晚上都一定要回家吃饭。不是应付,而是他喜欢。其实,每天晚上他都有应酬,每次他的肚子里都要塞满海参鲍鱼和各种各样的酒水,极不舒服。这时候,只有回到家,喝上一碗她做的青菜豆腐汤,他的胃才能舒服,夜里他才能安然入睡。她熬的汤很怪,一个笨拙朴实的大瓦罐,上面漂着几片鲜翠碧绿的青菜,下面沉着几块洁白如玉的豆腐。就是这两样极简单的东西,熬成的汤却是润滑淳厚,回味无穷。他很奇怪地多次问她:“为什么你熬的青菜豆腐汤比最好的饭店里顶级厨师做得还要好?”她笑笑,不答。只说:“只要你回家,就可以每天都喝到。”

她是个漂亮女人,温婉大方。因此,他对别的女人很少关心。这样的情况直到他遇见了一个20岁的女孩,一切开始起了变化。女孩的爱情如暴风骤雨,让他窒息,也让他眩晕。男人需要崇拜也需要宠爱,在女孩身上,他得到了双重满足。他开始迷恋这种感觉,开始渐渐地不再回家吃饭,甚至不回家睡觉。

他和女孩的感情是秘密的。他给她买了一座装修豪华的房子。他们在一起的感觉很疯狂,但疯狂过后,他们的肚子会很饿。女孩不会做饭,她喜欢各种快餐和西餐食品。于是,他们几乎叫遍了这个城市所有送外卖的餐厅。女孩吃得兴高采烈,他却难以下咽。可他不能带着她出去吃饭,他要顾及自己的公众良好形象。于是,每次吃饭对他而言,慢慢就成了一种越来越难以承受的煎熬。他开始不由自主地想念那个大瓦罐,想念那里面热气腾腾的青菜豆腐汤。

他感觉自己和女孩的疯狂已经力不从心,开始抑制不住地厌恶那些快餐食品,开始一次次地对女孩说起那个大瓦罐,说起青菜豆腐汤。女孩无法忍受了。她是个想做什么就敢做什么的新人类。女孩径直去了他的家。

面对这个流光溢彩但来意不善的女孩,她平静地放她进来。“我想喝你熬的青菜豆腐汤。”面对这个近乎无理的要求,她坦然端上了一碗汤。女孩带着不屑仅仅喝了一小口,就呆住了。她无法置信脱口问道:“怎么可能?青菜豆腐能熬出这样好喝的汤?”她微笑地凝视了女孩半天,慢慢说道:“当然不是。它的主要原料是山里养的草鸡,新鲜的排骨,金华的火腿,香港正顺坊的鱼翅,东北野生的蘑菇和黑木耳,莫干山的笋干,把这些放在一起慢慢地炖4个小时,捞出所有的残渣,等他回来时,再放青菜和豆腐就行了。”女孩呆了很久,仍旧难以置信地问:“熬一个汤这么复杂,难道你每天都是这么做的,你不怕麻烦吗?”她敛住笑容,冷冷地看着女孩说:“只要他的胃感觉舒服,只要他喜欢回这个家,我会很高兴做这一切的。你以为,生活就是天天吃快餐食品这么简单吗?”女孩听后仓惶离去。

半个月后的一个黄昏,他了结完和女孩所有的事情,在离家近一年后第一次回家了。看到他回来,她一点也不惊讶,好像早已知道。他长舒一口气,环视着再也熟悉不过的家,依旧洁净温馨;再看她,也是美丽依然。他突然很懊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她回头微微笑了一下,问他:“现在吃饭吗?”这一句话顿时勾起了他无尽的食欲,他急切地想喝上一碗他思念已久的青菜豆腐汤。

大瓦罐端上来了,他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突然,他的表情难受起来,这是青菜豆腐汤吗?寡淡无味。他抬起头,满脸疑惑,忍不住讪讪地问她:“这汤是以前的青菜豆腐汤吗?”她看了他很久,淡淡地回答:“当然不是,你以为只有青菜豆腐真的能熬出以前的汤吗?”他下意识地低头看那汤,就是一碗清水,上面飘着几片菜叶。而他恍惚记得,以前的汤是泛着微微的乳白色,如丝绸般凝滑的。

就在他愣怔的瞬间,他看见她又端着一碗汤出来,放在他的面前。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口里,脸上立刻露出了异样的笑容。他抬起头,透过升腾的热气,正好迎着她深情的目光。他什么也没说,只觉得有一种潮湿的东西在眼里涌动……

此时他明白,爱情也如这青菜豆腐汤,只有妻子的青菜豆腐汤才是最适合他胃口的啊!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没在原地等待

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

第一次见她,大约是4年前吧,听见门上有钥匙在哗啦哗啦地响,有些惊诧,以为大白天来了胆肥的蠢贼,猛地开了门,正要呵斥,却见门外的那个女孩比他还惊诧,她大大地张着嘴巴,讷讷道:“你是谁?为什么住在这里?”

因为紧张,她的鼻子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细长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受惊的考拉。他有些不忍,便笑了笑:“这是我家,我不住这里住哪里?”

她“啊”了一声,掏出一张纸仔细看,问:“这里不是某某路某号某单元某室吗?”

他哑然失笑,抬手指了指对门。

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廓,连连说着对不起,转过去开对面的门。

他望着她纤薄的背影笑了笑,回家,关门。

这栋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的,隔音不是很好,他能听见她欢快地哼着小曲唰拖把,还能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挪动家具……

他微微地笑着,想这是个快乐的女孩子呢,甚至还有点无耻地想,如果她再漂亮点,说不准他会寻个借口搭讪追她呢!

他们偶尔会在楼道里相遇,点头笑笑而已,没有话。周末,他们还会在楼台的共用露台上相遇,她去晾洗好的衣服,他看他的英文书,她看他的眼神里有满满的敬慕。

渐渐地,就熟了,孤男寡女的两个年轻人,时常搅在一起烧饭吃,面对面坐了,她托着下巴看他,顽皮地说:“慢点吃,别把舌头也吞下去。”每到周末,她常常以要开洗衣机为借口,讨去他穿脏的衣服,洗好晾在露台上。他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的衣衫和她的一并,舒展在暖意洋洋的阳光里。

在一起时,他们聊各自的学生时代,他说自己在湿嗒嗒的弄堂里混迹的童年,也会听她有些忧伤地说干旱少雨的北方乡下,早晨,一盆水洗全家人的脸,说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眸盈盈潋滟着,让人心下怦然。

他不忍她感伤,就打趣说她这么贤良,不知会被哪个走运的小子娶回去。她就红了脸,埋着头,一根一根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指。

他突然意识到,她待自己这样好,是不是在暗恋自己呢?这么想着,就偷眼看她,看着看着,心就悄悄地退了一步又一步,她像沙滩上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子,太不出众了,而他,像所有好高鹜远的年轻男子一样,希望自己的女友美到惊艳。

他开始刻意地回避她,虽然做得很是委婉,她还是感觉到了,不再轻易敲他的门。在露台上遇见了,也只是礼节性地笑了一下,晾好衣衫,转回屋去。

第二年冬天,他有了漂亮的女友,和女友嬉闹时,他会突然竖起食指,说:“小声点,墙壁不隔音的。”

不知为什么,他有点郁郁,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生怕他们的笑声会变成穿墙而过的利刃。他不想伤害她。

有时,他和女友会在楼梯上遇到她,她总是埋头匆匆地上或下,像个胆小的孩子,他就觉得有莫名的难受在心里拱啊拱啊的,像欠了她什么永远无法偿还似的。女友似乎看出了什么,却也不问,只是打着婚期将近的幌子,催促他买房搬家。

次年秋,他搬进新家,把旧房租了出去。以为这样就会忘记她眼里的忧伤,却没有,一些夜里,他会腾然醒来,想起她满眼含笑看他吃饭的样子,想起她在露台上边唱歌边晾衣服的样子。

他竭力让自己和女友兢兢业业地恋爱来忘记这一切,却不成,常常是女友正和他说着婚事呢,他的目光就像电力不足的灯泡,缓缓暗下去,觉得自己不是在选择爱情,而是在满足自己被人羡慕的虚荣心。感情是件多么私人的事,为什么要去顾及大众的审美标准呢?娶位美妻营养了眼球,可大众又不能替他承受生活的不如意。

他的心就隐隐地疼了起来。

到底,他还是没能娶回那个能满足他虚荣心的漂亮女友,阴差阳错地散了,踪迹皆无。

一个人的落落寡欢里,他去过几次老房,借口要装修,让房客退了租,闲来没事,他在老房子里转悠。

有时候他会站在露台上,望着通往她房间的门,怅怅地想,两年了,或许她搬走了吧?亦或许她恋爱了,甚至结婚了吧?再或许,她已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走进过她的生活……

在爱情上,人总是这样,最美好的,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他又去老房子多次,阴差阳错似的,一直未能再遇到她,他假作无意似的问过邻居,知道她没搬走。

他想给她打电话,借口问她近来可好,再度与她搭上联络,却发现,自己竟没同她要过电话号码。

索性,周末宿在老房,夜里,他大大地睁着眼,聆听隔壁的声息。很晚了,才听见楼梯上的脚步声,渐行渐近地来了,他在黑暗中张着大大的嘴巴,无声地笑。

挨到次日早晨,他假作无事人一样伸着懒腰上了露台,连见了她的第一声招呼该怎么打都设计了千万遍了。

终于还是枉费了心机。

那个在清晨里打开通往露台门的人不是她,而是一位俊朗的男孩,四目相遇,都愣了。他尴尬地指指自己的房子,说:“隔壁邻居。”

他们相互握了手,在露台上做着晨操。

晨曦那么好,他的心,却一片乌蒙蒙的,连一丝光线都看不到。

等她探头到露台招呼男孩吃早餐时,一眼见了他,目光落到他脸上,像被烫了样跳起来。很快,她就镇定了,说:“是你啊,是不是回来请我们去吃喜酒啊?”

一下子,他就怔在了那里,在她从容淡定的目光里,他看到了一丝小心翼翼的躲闪,他笑了笑:“到时候肯定会的。”

除了苍凉和遗憾,他没有怪她。那么好的女子,已被他用年少无知辜负过了,他有什么理由和资格让她等在原地?他终于明白,那些时过境迁后的回头,大多成了打扰,一点也不诗意,更不美好。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

第17篇、爱情故事错过

苏以坐在陈锦对面,优雅地呷了一口咖啡,微笑着说,谢谢你还记得我。

陈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苏以。

他恍惚记起他们的大学时代。苏以是那个喧闹的校园里最安静美好的女子,低调而华丽地绽放在每个男生的心里。是的,她是一个女神一般的存在。

你当初给了我十万块钱当作补偿,而如今,还给你。苏以微笑,我用这笔钱开了家店,现在,生意还好,所以,还给你。

陈锦想要说话,却被苏以打断,我还有事,就这样吧。然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十万块钱,和一杯咖啡的钱,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

出了星巴克,苏以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已经八岁了,在上二年级,聪明懂事,当然还很漂亮。她没有告诉陈锦这个女儿的存在,就像当初她没有告诉他这个小小胚胎的存在一样。

陈锦微笑着看苏以倒车离去的样子。他知道事情会这样,从他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想自己什么时候爱上苏以的。

记忆里是一个很冷的冬天,还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狗。苏以穿着她白色的羽绒服,蹲下来护住小狗,看了一会,然后摘下雪白的围巾来围住脏兮兮的小狗,抱起它,用脸蹭了蹭,小声说,你也是一个人吗,以后我来陪你好不好。小狗悲鸣了一声,苏以便心疼而满意地笑了,安静地离开。

他躲在树后面,不敢发出声音,怕吓到天使。他的旁边,是本来已经醉醺醺的室友,此刻也一动不动,眼睛里盛满了温柔。

苏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优秀男孩示好,她却只和陈锦相恋两年,并且私定终身。不是因为陈锦家世优渥,而是因为只有陈锦,每次邀请她去散步都会告诉她带上她的狗狗。

她第一次去陈锦家时,就因为不善言辞而不讨陈锦母亲喜欢。陈锦母亲甚至直截了当的告诉陈锦,如果娶苏以,那么他一分家产都拿不到。在这种高压下,陈锦退却了,拿了十万块钱给苏以,然后就消失了。分手的时候,苏以倔强的没有说话,直到陈锦转身离开,她才看着陈锦的背影掉下大滴的眼泪,手里死死攥着她怀孕的化验单。

回家之后苏以就大病一场,自己一边吃泡面一边哭。她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吃饭。从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却还是被伤害了。原来,善良的关心着她的小狗的陈锦,却并不是她的良人。她的孩子,才三个月就没有父亲了。她想要这个孩子,很想,这样她才会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家人。

陈锦给她的钱,她拿了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小的饰品店,剩下的全部用来补充营养了。每个月自己去医院检查,每天在店里放轻柔的音乐进行胎教。就这样直到苏以现在的丈夫找到苏以,照顾她,逗她开心,陪她去医院检查。那时苏以已经怀孕八个月。

后来,女儿降生。苏以仍旧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用心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好,收入用来应付生活还算绰绰有余。后来,女儿在一个深夜发烧,彼时苏以正患重感冒。苏以试图将女儿抱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绝望的时候,他的出现将她们母女送到医院。苏以终于答应了他的第7次求婚。

打断了回忆,苏以到女儿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己丈夫已经牵着女儿出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丈夫突然刹车。苏以看向窗外,是陈锦。

陈锦在看到苏以丈夫和女儿的那一刹目瞪口呆。他惯有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惊愕。苏以和丈夫下车,挽手走到陈锦面前。苏以的丈夫对着陈锦微笑:好久不见,陈锦。

是的,苏以的丈夫就是当初和陈锦一起目睹苏以收养小狗的朋友。

陈锦怔怔地望着车中好奇地打量他的小女孩。很熟悉的眉眼。他们是一家三口。

原来,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

第18篇、爱情故事我和梅加一见钟情

我不喜欢玛尼,真的。因此,每次喊她,我故意喊:蚂蚁,蚂蚁。她听了,很快活地答应,脸上,是一片阳光般的欢笑。

同学们都笑起来,前仰后合。

她笑得更快活了,傻傻的。

她的眼睛很亮,十四五岁了,却不沾染一点世俗的灰尘,脸儿黑黑的,带着两片特有的高原红,和我们这座小城的人相比截然不同。

是的,她来自遥远的西藏,到这儿来读书。

和我们相比,她什么也不懂,很傻,很笨,不会吃麦当劳,不会吃肯德基,甚至不会吹泡泡糖,唯一的长处,是会唱歌。高兴了,扯开嗓门,唱道:天地什么时候开创?高原什么时候有了牛羊?爱情的哈达为什么随风飘扬?

对了,她还懂得一点,恋爱。

我能感觉到,她爱上了我,没事时,总是梅加梅加地叫,叫得全班都知道了,既而全校园都知道了,以至于有些同学见了我,也捏着嗓子喊:梅加,我爱你。

我正在竞选学生会主席,如果学校知道这事,我的学生会主席,是一定会让她给梅加掉的。

所以,对她,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竭力疏远。

张鸿这小子耳朵很尖,老鼠一样,不知他从哪儿打听到,玛尼来时,老班问她想坐哪儿。正好,老班在改作业,改到我的,她眼睛一亮,手指一点,道:我就跟他坐,梅加,好可爱的名字。

我的心中,更加对玛尼不高兴起来,原来,这个高原来的女孩子是有备而来,一定是先打听好了的,冲着本帅哥来的。

对一心不放在学习上,却早早陷入恋爱中的玛尼,我有一点不屑。

但是,玛尼一点也看不出来,仍然一天到晚地喊:梅加梅加!好像只知道世界上有一个梅加似的。我不想答应她,做出皱眉冥思苦想状,她见了,说:梅加,你皱眉的样子太酷了。

张鸿在旁边听了,忙接口道:是啊,简直迷死人了。学着她的腔调,然后很坏很坏地笑了,她也缺心少肺地笑了。

气得我脸红红的,无话可说。

她一点儿也没感觉出来,说:梅加,我一定要送你一条哈达,你围上,脸红红的,一定很帅气。

我回过头,张鸿吐吐舌头,做个鬼脸微笑。

我再也受不了了,冷下脸,对着玛尼喊:

别整天梅加梅加地喊,好不好啊?她愣住了,许久,疑惑道:名字就是让人喊的啊,经常让别人喊,才幸福啊。

看样子,这女孩从高原来,孤独坏了,才有这么个奇怪的奢望。我无奈,只有求她:你每天少喊两句梅加行吗?她亮亮的眼睛望着我,傻傻地问:为什么啊?

玛尼虽然一般汉话会说,但遇见成语,就大眼瞪小眼了。一次,她看到一个成语一见钟情,问我汉语中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为了让她出丑,我故意说,那是说两人友情很深。她很感激地笑笑。

那一次作文布置好,她就将那个成语随手用上了。

下午,我被老班叫去。老班坐在椅子上,拿着作文本,语重心长地说:学生在校,应好好学习。一个个还是孩子啊,千万不敢早早分心,浪费大好青春。

我摸不着头脑,傻呆呆地望着老班。老班见了,以为我装糊涂,生气了,单刀直入,道:这次,你竞选学生会主席,很有希望,为什么恋爱呢?

我慌了神,忙问:我和谁恋爱?别信啊,那些同学是造谣。

老班打开一本作文,玛尼写的,指着让我看,上面有一句话:我和梅加一见钟情。我见了,手足无措,只有鼻尖冒汗。

老班很不满,眼光从眼镜上边射过来,望着我。

那天下午,玛尼到了座位,手伸进抽屉,拿出一个纸包,愣了一下。她不知道是什么,慢慢打开,突然一声惊叫,扔在地上。里面,是条死蚯蚓。

大家都跑过来,见了,纷纷猜测,这是哪个缺德鬼啊,这样做。

我也跟着喊,这是谁这么缺德啊?心里,却暗暗发笑。

下午,我特意上了一会儿网,给我爱梅加留了一段恫吓的话:把心放干净点,再爱梅加,我会给你送一条毒蛇。然后,还做了个恐吓的嘴脸。

我的恫吓,果然取得了效果,玛尼不再张口梅加闭口梅加了。但是,明显地,她明亮的眼睛里,阳光退去,漾满了孤独,还有忧伤。

我们学校有一座楼,建了十层,上面都是图书室、阅览室什么的。玛尼站在第十层楼顶,望着远方,风儿吹着她的头发,夕阳把她照得红红的,成为一帧剪影。

我忙给保卫处打了电话,然后,和张鸿急急忙忙向楼上跑去。校园里,响起了叫喊声、劝阻声,不一会儿,有警车呜呜地叫着飞进校园。

我气喘吁吁,奔上十楼楼顶。

她看见我,扭过头,脸上有泪,很晶莹,如露珠一般。

不过,面对操场下面人群拥集、警车奔驰的情景,以及我和张鸿气喘吁吁的样子,她感到大惑不解,睁大了眼睛问:

下面是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

我松了口气说:玛尼,你想开点,我们还小,应该读书。

她连连点头,很懂事的样子。

我又告诉她,我之所以不爱她,是我们都还小,不应该陷入恋爱中,从而荒废学业,耽搁青春。

她傻了眼,呆了呆,突然,嘎嘎地笑起来,笑得我莫名其妙。

玛尼因为上楼房,受到了学校批评。那天,她很难受,不理解地问我:为什么不许上那座楼顶呢?

对于从雪山上来的玛尼,我没法讲清城里人的想法,我说:你上去,也看不见老家啊。

她说,能看见,站在那儿,她能听到梅加的叫声,能看见格桑花儿开满山坡,能看到爷爷奶奶的微笑。她说得很认真很认真,那纯真的样子,像初来时一样,干净如一片阳光。

面对这样洁净的微笑,有时,我感觉到,和玛尼相比,十五六岁的我们过于成熟了,心里洇入了太多太多的杂质。只有玛尼,心里干净得如一朵雪花。

几天后,我生病请了假,再回来时,身边座位空了。

玛尼走了。

玛尼走时,给我留了一张纸条:我要回家,看爷爷奶奶,看梅加和格桑花。你什么时候有空来了,我会带着梅加,陪你看格桑花。

我的泪珠滑了下来。张鸿在旁边,眼圈也红了。

格桑花,听玛尼说,是一种单瓣的,很美很洁净的花儿。

我很想问玛尼,它的洁净胜过你的眼睛吗?可是,我还没来得及问呢。

我的眼前,又出现一个女孩,在蓝天白云下唱着歌;她的身边,是一只少一条腿的叫做梅加的狗;脚下的草地上,盛开着一种冰花一样洁净的花儿格桑花。

第19篇、爱情故事弗洛伊德尘封百年的爱情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是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这位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因在婚姻上坚守固有的传统道德而一直享有很高声誉。但在瑞士风景如画的阿尔卑斯山脚下一家旅店登记簿上的住宿记录,却打开了一段尘封百年之久的历史

1882年的一天,弗洛伊德的医院里来了一位年轻的女病人,陪同她的是一个18岁的少女。当弗洛伊德看到少女时,第一次有了触电的感觉。

这时女病人主动介绍自己:玛莎,教会工作人员,少女是她的亲妹妹米娜,维也纳的一名音乐教师。

这次邂逅使玛莎对弗洛伊德一见钟情。热情开朗的她很快对弗洛伊德展开了主动攻势。然而弗洛伊德念念不忘的却是玛莎的妹妹米娜。不久后,玛莎邀请弗洛伊德去自己家里做客。第二天晚上,弗洛伊德来到玛莎家,当他看到米娜挽着一位英俊帅气、气度不凡的青年时,心在一瞬间变得冰凉。

在筵席上,弗洛伊德知道了这位英俊青年是米娜的未婚夫伊凡,是一位身份显赫的伯爵。当时只是一名小小的神经科医生的弗洛伊德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卑。

落寞的弗洛伊德一个人来到客厅的钢琴前,忍不住弹奏了舒伯特的《美丽的磨坊姑娘》。这曲子描写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青年人爱上了磨坊主美丽的女儿,他在树皮上刻下了姑娘的名字。然而,森林中的猎人夺得了姑娘的爱情,失恋的青年跳进了溪水的怀抱里。弗洛伊德抬头,看到米娜倚在窗前,不禁深深地叹息。

回家的路上,弗洛伊德独自经过一条梧桐大道,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梧桐树下,他驻足良久。最后,他在这棵树上刻下了这样的诗:“如果不能做你的天空/给你整个世界的爱/那么让我做一轮月亮/在想念你的晚上可以用一帘月光轻抚你的脸庞/献给最爱的M?B(米娜?伯奈斯名字的缩写)”。

弗洛伊德决定忘记米娜,接受玛莎的爱情。他将全部的秘密都交付给了那棵梧桐树。

弗洛伊德和玛莎很快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儿子。米娜也嫁给了伊凡,生活幸福。可是不久,一场灾难降临了!

一个冬天的夜晚,米娜家忽然着火!伊凡保护着米娜里逃出火海,热浪灼伤了米娜的双眼,而伊凡除了面部没有受伤,四肢都烧焦了。

医生说,米娜必须更换眼角膜,否则双眼或许将永远失明,而伊凡已经进入病危期。弗洛伊德赶到伊凡的病床前时,伊凡正在艰难地比划着让律师记录遗嘱。除了所有财产留给米娜外,伊凡还嘱托,一定要立刻将自己的眼角膜移植给米娜。

当天晚上,伊凡就去世了。米娜的眼角膜移植手术很成功,可是失去了丈夫的米娜再也没有绽放过笑容。

看到妹妹如此伤心,玛莎主动提出要将米娜接到家里生活。在玛莎和弗洛伊德的悉心呵护下,米娜的脸上渐渐浮现了笑容。弗洛伊德却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矛盾中。因为他发现自己每见一次米娜,对米娜的爱就多了一分。失魂落魄的弗洛伊德在庭院里,再一次奏响了那首《美丽的磨坊姑娘》。像做梦一样,不知何时,米娜出现在了弗洛伊德面前。她的视线那么幽怨,欲言又止。

“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不仅没有颜面面对姐姐,更没有勇气面对死去的伊凡!当初,为了让我重见光明,也为了不让我再看到他被烧伤后丑陋不堪的身体,伊凡拔掉了自己的氧气管!伊凡是为我而死的”米娜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弗洛伊德惊呆了。犹豫良久,最后他还是拉起米娜的手,来到那棵刻满思念的梧桐树前。当米娜看到刻在树干上的诗句,她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爱情,扑向了弗洛伊德的怀抱。从那一天起,只要一有机会,弗洛伊德就会和米娜在一起。每当阁楼里悠扬的小提琴曲《美丽的磨房姑娘》传来时,米娜就会千方百计避开家人的眼睛,和弗洛伊德幽会。

不久,米娜怀孕了,这意味着弗洛伊德必须尽快在玛莎和米娜之间作出抉择。被激情冲昏了头脑的弗洛伊德最终选择了爱情至上。

3天后,弗洛伊德带着米娜来到了阿尔卑斯山脚下。他们住在马洛亚旅馆的11号房间,并且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博士和妻子”登记住宿。

私奔的第一天,他们忧心忡忡。

弗洛伊德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电话铃只响了一声,就传来了玛莎急切而惊喜的声音:“是你吗?你还好吗?你不想说话吗?如果你一切都还好,就在我数3个数前挂电话好吗?我和儿子永远等你回来,我永远是最爱你的玛莎”

弗洛伊德挂下了电话,潸然泪下。蓦然转身,发现米娜怔怔地坐在床边。此时无声胜有声,两个被内疚和自责煎熬着的情人,一夜相拥无眠。

第二天早上,弗洛伊德和米娜来到了阿尔卑斯山脚下。山顶有积雪,山下是宁静的冰湖。当地人告诉他们:这里曾经住着一个美丽的仙女,一位少年对她一见钟情。上帝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变成一座山,常年经受不化积雪的严寒,他就可以永远陪伴仙女。少年接受了这个苛刻的条件。在化成山之前,他流下了最后的一滴眼泪,这眼泪就化作了这片宁静的湖水。

听完这个故事,弗洛伊德的心久久难以平复。也许,他们决定相爱的那一刻,就注定会流尽最后一滴眼泪,而玛莎的心将会变成千年不化的冰山。

回到旅馆,弗洛伊德忍不住再次给家里打了电话,听到儿子在电话那端稚气的声音,得知玛莎自杀未遂,弗洛伊德忍不住挂了电话,痛哭流涕。米娜也开始懊悔,两个人抱头痛哭。

米娜转身离开马洛亚旅馆11号房间。“我永远爱你。只是从此以后,这份永恒的爱只会埋藏在心里,沉入阿尔卑斯山冰湖湖底。”

两天后,弗洛伊德回到了家中,玛莎并没有追究两个人同时失踪的3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只是给了弗洛伊德一个长长的拥抱。

从此以后,弗洛伊德和米娜结束了情人关系,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精神分析学领域中去,写出了传世巨作,最终成为精神分析学之父.

第20篇、爱情故事那个总陪你走过失恋伤痛的人,便是你的爱人

那年,认识他们的人都在想,他很快就会成为她的白马王子了。其实,并不是这样。

1997 年, 17 岁的她受他的影响,追随他考入了斯坦福大学。进入大学不久,她便坠入了爱河。然而,她对他说的并非“我爱你”、“我离不开你”之类的缠绵甜蜜的话,而是问他:“你觉得马修皮尔斯怎么样?”没待他答话,她又说:“我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

“皮尔斯当然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说,“他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热爱运动,前不久获得全国大学生 200 米蝶泳冠军。只是啊,只是他有些经不住打击。”在她进斯坦福时,他已念大三了,对同学的情况自然比她了解得多,也就坦诚地向她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既然她是那么爱皮尔斯,从此,他便以老朋友兼兄长的身份精心呵护她和皮尔斯的那株爱之幼苗。他就像一棵郁郁葱葱高高大大的树,太阳太炽烈了,他便为他们撑起一片阴凉;风雨太猛了,他便给他们架起一道屏障他多么希望她那花儿一样美好的憧憬一直持续下去。

1998 年,她那位总统父亲的丑闻闹得沸沸扬扬。让她无比尊敬的父亲竟然会这样,她的世界轰然倒塌。她红着眼睛、欲哭无泪的照片,出现在《纽约邮报》的头版上。作为她男朋友的皮尔斯,受不了别人嘲讽的眼光,很快逃离了。

伤心欲绝的她找到他,伏在他肩头痛哭了一场:“我真的不想当总统的女儿,我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找一个我爱的人,拥抱他,与他共度时光。”此时此刻,他是多么希望她能牵起自己的手啊。可是,她没有。

2002年,为了逃离在美国的尴尬处境,她来到英国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不久,她便向他透露了自己的喜讯:“他是最好的男人,他总让我开心不已。你知道吗,这才是我渴望的生活!”她所说的男人叫伊恩克劳斯,是牛津大学的校友。他为她高兴,说:“谢谢你让我分享你的喜悦,衷心地祝福你!”

然而, 2005 年的一天,她打电话约他到酒吧,她要以酒精麻醉自己。是的,她再一次失恋了。

她从牛津大学毕业后,在麦肯锡公司找到了一份薪水丰厚的顾问工作。她认为,她与克劳斯的爱情瓜熟蒂落了,于是两人开始同居。朝夕相处中,她发现克劳斯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希望掌控她的一切。在无数次的沟通和退让后,克劳斯依然故我,不堪忍受的她终于提出分手。

她又想起了他,他从来都是她大倒苦水时的最好听众,也是屡屡让她从痛苦中走出来的人。不过,他并没有和她一起喝那“以酒浇愁愁更愁”的苦酒,而是建议她去逛书店。

多年来,逛书店以及看书一直是他们共同的爱好。这次,他的聪明睿智使得她如沐春风,这种感受不禁让她想起了和他最初认识的情景。

那是在 1993 年,她 13 岁,他 15 岁。由于他们的父母都是民主党人,在一次党派聚会中,他们被各自父母带到了会场。他的活泼顽皮以及侃侃而谈吸引住了她,从那之后,他们经常见面,慢慢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1997 年,她就读斯坦福大学时,他是那样高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考试心得和选系经验一一传授给她。他还带着她参加了学校的“兄弟会”,让她提早体验大学的生活。

那时,人们都说,他们马上会成为一对恋人,然而,直到 2005 年的这一天,他还只是一名陪着她、教她如何面对失恋伤痛的人。他们一边逛着书店,阅读着他们喜欢的书,一边就书中的某个观点交流看法,她觉得时光在倒流,似乎又沉醉到了以前那种温馨而美好的时光中。

他说,在看书时,他不单是与她平和地交流,还不时地要与她激烈争论,这是心理学中的理论。大凡友善却又激烈的争论,最容易让人从沮丧的情绪中走出来。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失恋产生的痛苦阴霾慢慢消失了,她的心又回到了温暖明媚的阳光中这阳光,也为他们镀上了至诚相爱的缕缕光亮。

她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女儿切尔西克林顿,他叫马克麦兹温斯基,是一位非常成功的投资银行家。2010 年7月31日,他们携手走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爱情不一定是双方在长跑的路上一同不停地跑下去,但爱情肯定是有一方在为另一方坚守。作为迷惘的一方,无论你走得有多远,总能有那一方为你做一棵挡风遮雨的树,总能在你苦痛时提供让你停靠的宽广臂膀。这个人,才是你可以托付终身的亲密爱人。

第21篇、爱情故事今生欠你一个拥抱

毕业那天,男女同学礼节性地开始拥抱。

一个一个,女生们轮流投入男生的怀抱,没人在意谁拥抱了谁,女生与女生也互相拥抱。连平时最木讷的女生也不例外。

何阳作为班上的团支部书记,一向很得人缘,他大方地敞开怀抱,每个女生都笑嘻嘻地一改往日矜持投入他的怀抱。

轮到陈雪时,她反射性地跳开了,同时对何阳摇摇手说:对不起,我就不用了。

何阳一脸纳闷地看着她。旁边的女生对她说:没事的,只是礼节性地抱抱,又不会怎么样的。别那么封建嘛。

陈雪依然不同意,弄得何阳颇为尴尬。

别的男生打趣说:看来我们的何支书魅力不够啊,要不我来试试。说着,走上前准备去抱陈雪,陈雪照样逃开了。

直到晚会结束,陈雪一直没回教室。

同学们都在互相祝福着,喝着各自的酒。想到明天便要各奔东西,大家都沉浸在浓浓的伤感中,没人过多地留意陈雪。

离开学校后,大家忙着找工作,忙着谈恋爱,忙着结婚生子。那天晚上的小插曲被尘封在往事中。

多年以后,何阳的事业搞得风生水起,还叫来昔日的几个男生跟着他一起干。男生中有人说起,陈雪也在这个城市,一个女生在外生存挺不容易的,要不叫上她一起干吧。

终于,何阳再次看到了陈雪,和学生时代相比没有什么区别。

男生中有人悄悄地跟何阳讲,同学里只有她和何阳还没有结婚,要不凑成对算了。

何阳笑笑没说什么。

陈雪看到何阳,仍跟学生时代一样,叫他何支书,除了工作,其他时间便很少彼此联系。

那天,他们谈成一笔不小的生意,大家起哄叫何阳请客。喝完酒后,大家到卡拉OK厅,唱起年少时的歌,大家的眼睛都酸酸的。

不知是谁,想到了那晚的拥抱。有个男生忽然开口:陈雪,我那晚好像没有拥抱你。于是,几个男生忽然齐开口:真的,我们都没有拥抱过你。为什么连个拥抱也不给啊?

有人开玩笑地建议:要不,今晚大家都补上吧。

陈雪忽然红了脸,看了看在座的男生和何阳,只能开他们的玩笑:我可不敢,怕被你们老婆在醋坛子淹死。

何阳伸出手去:来吧,我还没老婆呢,补上我们上次的那个拥抱吧。只是一个礼节性的拥抱嘛,怕什么?

陈雪淡淡地笑笑说:还是算了吧,我们下次再拥抱吧。

何阳也笑笑:那就不勉强了。

那晚之后,陈雪离开了何阳所在的公司,自己一个人去了另一个城市。同学会的时候,陈雪也没有出现。只是大家偶尔通过QQ上的留言和签名,猜测她的近况。有人说她结了婚;有人说她又离婚了;有人说她仍待在原来的城市;有人说她出了国。

同学们再次见到陈雪,是在何阳的葬礼上。

在仪式上,陈雪哭得稀里哗啦的,比任何一个女生哭得伤心。

那份伤心,所有同学都被震动了,那似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伤心。同学们都怀疑,陈雪和何阳之间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何阳的父母也带着满脸的狐疑。

陈雪没有解释什么,同学们也不好问什么。

仪式结束后,照旧各奔东西。

当同学们都接受了何阳的离去,唯有陈雪谈起他时仍带着淡淡的伤感:他走得太早啦,才30岁啊,那是我们的同学啊,还没有结婚生子呢!

渐渐地,我也怀疑起陈雪对何阳的感情来,陈雪在电话那头哀伤地说:其实我是非常不甘心,为什么当初不给他一个拥抱呢?大家看我那天哭得那样伤心,以为我非常爱他,其实我们还来不及发生什么。他走得太早了。那时的我太自卑了,因为我有狐臭,所以害怕与人走得太近。

我恍然大悟,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泪流不止。

这是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便是我的同学。

第22篇、爱情故事错过一切,也不要错过生活

浙北山区有位年轻教师,经常买几注自选号的体育彩票。由于进城不便,经常委托住在城里的岳父去买。

一天,他看报发现了中奖号码,特等奖竟然是自己经常买的那个号码。他欣喜若狂,打电话给岳父,说自己自选的那注号码中特等奖了。岳父听罢,既震惊又懊丧。原来他因为工作忙,忘记替女婿去买那期彩票了。

500万元大奖就这样错过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了悲剧性。年轻教师左思右想,心有不甘,竟陷入了偏执状态,他认为岳父买了彩票,肯定瞒着自己独吞了。后经求证,中奖者却是另外一个城市的。他又把所有的愤懑发泄到了岳父身上,与老人不断交恶,调解几次,不见缓和。几个月后,他的婚姻也分崩离析了。

这位年轻教师令人同情,因为他错过了500万元大奖,接着错过了亲情,又错过了婚姻和家庭,接下来抑或还要错过一生的好心情。这样的代价真的太沉重了。

人生何处没有错过,但错过一切,也不能错过生活。

前几天读到苏东坡的一首诗: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苏东坡这首诗写于乌台诗案后。当时他被贬谪到黄州。一个士子被贬,自然苦闷不已,但苏东坡却没有错过生活中的意趣,江里的鱼,山上的笋,也让他觉得滋昧长。被贬谪远地,不知何时返乡,这么大的一个打击,他也不惶惶终日,而是抛开烦恼,保持闲致风格。这是一种超然的生活境界,实在令人佩服。

你可以与世界上的一切为敌,但千万不要与自己的生活为敌。这是写在一家咖啡厅洗手间墙上的一句格言。在我看来,这就是一句人生警言。

想起一位朋友,他曾爱慕过一位美丽的女孩。有一年中秋,女孩的单位举办联欢晚会,邀请朋友参加。但不巧的是,朋友出差去了,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回来。于是,他便委托室友前往。

他的室友见到女孩后,被她的美丽和温婉打动,没有顾忌她是朋友的暗恋对象,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当朋友从外地回来时,知道他的室友经常去找女孩。本来他仍然有机会向女孩表白,但他作出一个错误的决定,以为女孩喜欢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室友,他主动放弃了。

后来,他的室友就娶了那个美丽女孩。

朋友也找到了真爱,是位女工,贤惠又会持家。这一切也就这样过去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朋友夫妻双双下岗,他应聘到一家星级酒店当电气维修工。上班第一天,就发现一个美丽的女子一直朝他看,继而径直走过来,问:你是不是叫某某某?朋友再看。却是多年前自己暗恋过的女孩。虽然过去了十多年,但她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仍然年轻漂亮。

她已不是当年那个公司里的文员了,而是这家酒店的董事长。这家酒店是她的家族投资兴建的。她的丈夫,也就是朋友的室友,也得到她家族的帮助,管理着一家公司。

生活不可能从头再来,错过也就错过了。一个男人如果遇上这样的事,定然会嗟叹命运的无情安排,但朋友说:我错过了她。但不能错过自己的生活。不久。他从酒店辞职了,他说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自己的平静生活。

爱情就像两根线的交点。婚姻就是两根线相交后,不断地向对方靠拢,直到线与线之间没有夹角,变成了同一个方向。而朋友与那个女孩,有过相交,但都走向了不同的方向,走进了不同的生活。

不要因为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有可能要错过月亮和星星了。生活的道理。说简单就是那么简单。

第23篇、爱情故事百元钞票

那天,我去参加一个女同学的婚礼。

女同学披着洁白的婚纱,笑靥频频,光彩照人,新郎是一位英俊潇洒事业有成的男士。一对新人真是般配极了。

婚礼的司仪,是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人,穿着中式传统长衫,看来这个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婚礼正式开始了,既有西式婚礼新人互致结婚誓言、交换戒指等程序,也有极具中国特色的“改口”仪式(也就是男女双方从今以后不再叫对方父母“伯父”、“伯母”,而是改口叫“爸爸”、“妈妈”)。

婚礼仪式接近尾声时,有趣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司仪掏出一张纸币,举起来,说道:“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这是一张崭新的百元钞票,我现在问问,谁想要呢?请举手!”

大家面面相觑,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举手,谁见过婚礼中有这道程序呀?别是司仪别出心裁地让人出丑吧?司仪笑容可掬地继续说道:“不要不好意思嘛,我说的是真的,谁想要就举手……”

终于还是有人举手了,司仪鼓动一番,举手的人又多了一些。司仪笑笑,重新换了一张钱,还是一张百元钞票,不过比先前一张旧一些,然后举起来又问:“现在还有谁想要呢?”仍然有人举手,但是少了一些。司仪看看大家,又换了一张百元钞票,比刚才那张还要旧一些,皱皱巴巴,边角也有些破了,依旧问大家还有人要吗。全场只有寥寥数人举手了。

最后,司仪请了一位小男孩儿上台,并把这张旧钞票放在他手上,他说因为这位小朋友一直都举着手,所以给他。下面一阵哄堂大笑,让那个小男孩儿有些窘迫,脸微微发红。司仪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拿出那张崭新挺括的钞票,问小朋友:“我拿这张换你手中那一张,可以吗?”小男孩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叔叔,不用了吧,新的旧的都是一样的。”司仪点点头,让他拿着钱下去了。

司仪让新郎新娘手拉手往台前走了几步,然后对着话筒缓缓说道:“再美的容颜,终有老去的那一天,再浪漫的爱情,也会渐渐变得很生活化,就如同我手中的这张新钞票,也会慢慢变得旧了,变得皱了。但是,就像刚才那个小朋友说的一样,新的旧的都是一百元,它的价值不会因为它上面的皱褶而改变,不是吗?”

大家一片安静,等着司仪的话。

“希望新人能够懂得爱情的真正价值和意义,不要等到红颜老去,或是激情化为平淡的时候,就忘记了刚才亲口说出的‘爱你一生一世’的誓言。”司仪望着这对新人,语重心长道,“请你们珍惜对方一辈子!”

新郎新娘对视一下,深深地点了点头。旋即,台下爆发出无比热烈的掌声。

第24篇、爱情故事一位司机养狗的痛苦经历

一次,家中的狗一直咳嗽,需要看医生,坐在一辆计程车上。由于狗咳嗽的厉害,便引起了司机的注意。司机问我:“狗生病感冒了,不舒服,看医生去。”

“是呀!从昨天就一直咳嗽到现在。”我说。

司机长叹一声:“哎!咳得和人一模一样呀!”

司机便说起了他养狗的经历:很多年前,他养了一条大狼狗,长得太大了,食量非常惊人,加上吠声奇大,吵得人不得安宁,有一天觉得负担太重,不想养了。

他把狼狗放在布袋里,载出去放生,为了怕它跑回家,特地开车开了一百多公里,放到中部的深山。放了狗,他加速逃回家,狼狗在后面追了几公里就消失了。

经过一个星期,一天半夜听到有人用力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只大狼狗回来了,形容枯槁,极为狼狈,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奔跑和寻找。

计程车司机虽然十分诧异,但是他而二话不说,又从家里拿出布袋,把狼狗装入布袋,再次带去放生,这一次,他从北宜公路狂奔到宜兰,一路听到狼狗低声哭号的声音。

到宜兰山区,把布袋打开,发现满布袋都是血,血还继续从狼狗的嘴角溢出来。他把狗嘴拉开,发现狼狗的舌头断成两截。

原来狼狗咬舌自尽了。 

司机说完这个故事,车里陷入极深的静默,我从照后镜里看到司机那通红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每次看到别人的狗,都会想到我那一只咬舌自尽的狗,这件事会使我痛苦一辈子,我真不是人呀!我比一只狗都不如呀!”

听着司机的故事,我眼前浮现那只狼狗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的景象。不知经历过多么大的痛苦,好不容易回到家门,主人不但不开门,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立刻被送去抛弃,对一只有志气有感情的狗是多么大的打击呀!

与其再度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不如自求解脱。

司机说,他把狼狗厚葬,时常去烧香祭拜,也难以消除内心的愧悔,所以他发愿,要常对养狗的人讲这个故事,劝大家要爱家中的狗,希望这可以消去他的一些罪业……

第25篇、爱情故事爱不是一句简单的话,爱是一生一世的付出。

爱不是一句简单的话,爱是一生一世的付出。

当我们说爱的时候,那一定要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爱。爱不是索取。爱是付出,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真爱是无条件的,没有期限。

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那是最真的爱。父母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哺育子女的成长,用自己宽广的胸怀给予子女温暖,用自己的生命呵护子女的安全。父母对子女的爱只有付出,没有祈求。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心甘情愿的付出,不求回报。父母会用自己的一生去爱他的孩子。

男女爱人之间的爱很少能够达到父母对子女的爱。因为男女爱人之间的爱总会搀杂各种各样的祈求。当爱对方的时候,最低的要求也会是要求对方能也爱自己。

男女之间的爱如果接近到父母对子女的爱的程度,那才能说是真爱。真爱超越外在的东西,比如外貌,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等。真爱就是心甘情愿地为对方付出自己的爱,没有任何要求,只为让对方幸福。

我们在年少无知的时候,当我们爱着某个人的时候,那肯定是最纯真的爱,那样的爱就是真爱。当我们步入社会,我们的爱就搀杂许许多多的别的因素,为了获得爱而去爱,为了获得财富而去爱,为了获得地位而去爱,为了虚荣而去爱,这些爱都不是真爱。

我们把爱当作了交换条件,用我们的爱去交换许许多多我们想要得到的东西。爱情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牺牲品。很多人在天天高喊“我爱你”的时候,心中却在想着别的东西,想要得到的不是真爱,而是现实社会中的物质。

搀杂了许多社会因素的爱都是很脆弱的。当我们发现我们的爱并没有换来我们想要得到的虚荣,想要得到的财富,想要得到的权利时,我们还会天天去说:“我爱你”吗?当我们用我们的爱换来的财富一旦贫穷时,当我们渴望的权利一旦失去时,当我们想要的虚荣一旦瓦解时,我们很多时候会产生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但实际是不是别人在骗我们,那是我们自己在骗自己。我们想用爱换来永久不变的财富和权利,但这个世界的权利和财富从来就不会一成不变。

我们有多少人能明白,真爱是什么。真爱就是心甘情愿的付出,是真心实意的希望对方幸福。真爱只能换来真爱。用爱去换取财富和权利,虚荣都是不可*的,都会转瞬即失。这样的爱也不是真爱。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能值得我们一生一世去追求?不是权利,不是财富,只有真爱。

第26篇、爱情故事大爱无欲

一位喜欢旅游摄影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件他遇到的故事。

那年冬天他去云蒙山拍摄雪景,临近傍晚的时候,在林子里迷了路。他害怕极了,在雪地里转悠了好半天才借着微弱的一点光亮,在半山腰处找到了一户人家。

跼蹐缩缩地叩开了这家的门,接待他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他长的什么样子,只是感觉这山民很朴实厚道。

他告诉人家,自己是来这里采风的,迷了路,想投一宿讨口吃的。

山民很热情地把他给请了进来,赶紧叫他老婆去给做饭。

这里虽然属于北京,但山里人的日子显然不是很宽裕,家里没有电灯,点的是一盏老式的煤油灯。家徒四壁,没有像样的家具,炕上还躺着一个不大的孩子,像是得了什么病,瘦得没有个人样儿,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山民把他请上了暖和的炕头,给他抽自己种的旱烟,说抽两口就不冷了。那烟劲儿真冲,呛得他直流眼泪。不过抽完两口,身子还真就不冷了。

一会儿工夫,山民的老婆就把做好的饭端上来了。山民抱歉地说,家里实在没有什么菜,所以就用剩下的一包方便面的作料冲了一碗汤。

我的朋友太饿了,接过饭碗,二话没说,风卷残云不到5分钟就给吃完了。

那天晚上他住在山民的家中,热乎乎的炕头让他睡得很安稳。

早晨起来,望着正在劈柴的山民,他想起昨天晚上的孩子来,就问那孩子得了什么病,看情况好像很严重!

山民长长地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斧子,蹲在地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半晌没有说一句话。

他老婆眼泪汪汪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告诉他,这孩子得的是脑癌,已经没有几天日子了。

他问没有去北京的医院看吗?

“看了,但医生说已经是晚期了,回去给孩子该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吧。我们山里人的日子过得本来不宽裕,给孩子看病花去很多的钱,还欠了别人好多债,没有钱给他买什么好吃的了。昨天晚上给你冲汤的那包方便面作料,是我想给孩子早晨冲的一碗汤,给他补充一下营养用的。”

还没等她说完,山民就怒气冲天地对他老婆大吼起来,埋怨她不应该说这些事儿。他老婆吓得赶紧跑回了屋里不敢言语。

我朋友听到这里,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他没有想到一包小小的方便面作料,居然是一个重病孩子的营养品,这个城里人现在不爱吃的东西,在这里却是那样的稀罕!他恨得直想抽自己几个耳光。

他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一个劲儿地往山民手中塞,让他去给孩子买点想吃的东西。

“你这是干啥啊?不就是一碗饭吗,你把我们山里人看成啥了?”山民硬是把钱还给了他,他怎么劝说,山民死活就是不接受。

我的朋友讲到这里,再也讲不下去了,一个七尺高的汉子竟然抹起了眼泪……

听完这个故事,我在想:世间最伟大的爱,除去亲情之爱,还有一种爱就是别人帮助你的时候,你感觉不到他在期待你的回报!

第27篇、爱情故事两个世界的人相爱是玩火

没有情感上的爆发

也没有爱到深处的痴狂

我是地道的成都人,出生在小康之家。凭借一种超前的意识和个人努力,我一步步拿到了某休闲品牌四川省的代理权,并发展到今天的规模。我的妻子何群出生在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慢慢转为职业律师。

从我俩的家庭环境、事业和性格上来说,本应是两条绝不会出现交合的平行线,但因为一场经济官司,我认识了何群。那年,我30岁,何群28岁。

每天生意场上勾心斗角之后,在私人时间里,我总是很享受那些高层次的娱乐和消费。而何群完全不同,她是在良好家庭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女孩,做任何事情都有规矩,即使在私人时间里,也绝不放纵自己享乐。

最开始,我们仅仅是雇佣关系,但我好几个见过她的朋友都说,何群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外形姣好又是律师,内在和外在都比较出色。何群的优秀我看得出来,而我的身价和实力也让我很有自信。也许在性格等方面我们还需要磨合,但找一个律师做老婆,的确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在朋友们的怂恿下,我开始追求何群,并誓言要成功。

何群的父母都是很开明的老人,他们不仅赞同我们交往,而且对我这个有魄力、有实力的未来女婿非常看重。何群与我就这样平静地开始了交往,没有表现出过多恋爱中的信息,直至谈婚论嫁,何群就像是一副完美无瑕的名画,我与何群的结合,在他人看来就像是一段羡煞旁人的童话。但我始终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因为我既感觉不到情感上的爆发,也没有那种爱到深处的痴狂。对于这样一个精品女人,我真的爱过吗?

婚后的生活一如我想象,我们很幸福却缺少激情。何群爱我,也爱这个家,也许是因为从小严格的家教使然,她始终爱得不动声色、不解风情;我爱何群,也爱这个家,但是很快,这种爱变成了一种责任。5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我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而与此同时也开始面对越来越多的诱惑。面对一成不变的婚姻生活,我开始变得焦躁,内心潜藏已久的欲望开始逐步替代了理智。

她的微笑让我有

莫名其妙的窃喜

一开始,我忙着处理杂志、联系经销商,对挑选模特的事情根本没有注意,直到第一场show结束之后,经销商对小晴赞不绝口,说她表情最自然,表现力最强时,我才开始注意这个姑娘。

小晴身材匀称且外形靓丽,很能衬托当季新款的服装。中午一起吃饭时,小晴几次冲着我微笑,她笑起来有一个小小的酒窝,让我有种莫名其妙的窃喜。我知道小晴冲我笑是在暗示什么,第二天表演结束后,我不动声色地留下她,小晴莞尔一笑,欣然赴约。

之后发生的事情和所有的故事一样,小晴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她不会提出任何要求,但我还是很自觉地满足她所有的物质要求,这是她应得的。但人都是自私的,明明我只把小晴当做情人,却仍然希望自己是她惟一的男人。我要求小晴离开她之前的男友,小晴答应了我。我信任她,因为小晴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知道如果违反了这个约定,我和她的关系就会到此结束。

我享受着齐人之福,却也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处理与妻子的关系,应付对妻子的谎言。何群因为工作繁杂,常常为了一个案子通宵熬夜寻找线索或者整理资料,一直无暇顾及已经出轨的我。也许是太放松自己的欲望,也许是太大意自己的行为,在和小晴交往半年之后,小晴突然告诉我,她怀孕了。

是我对不起她还是她背叛了我?

小晴是发短信告诉我的,当时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像突然遭到了强电击。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小晴会不会以此为要挟要我和何群离婚呢?我让小晴打车到我给她买的公寓,随后自己也火速赶了过去。我赶到时小晴独自坐在沙发上,她极力掩饰自己的紧张和不安。

我不知道是该坐在她身边,还是该站在原地,直到小晴起身走到我身旁,红着眼睛再次告诉我她怀孕的事实。小晴的紧张,我认为是她对突然怀孕没有准备导致的;而我的紧张是因为我害怕她提出非分要求。

小晴似乎也看出来,看到我脸色苍白地一直抽烟,她立刻解释她只是想和我商量打掉孩子的事情,并没有其他想法。那一刻,我真的有些感动,更多是对自己的责怪,我居然要这个柔弱的女孩承受这样的痛苦,居然要自以为是地用恶毒的想法来定义她,居然在这个时候,没有给她一个温暖的安慰。我发誓要好好对小晴,最大程度地减少她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仔细咨询和衡量后,我陪同小晴一起到成都某高级私立医院做手术。在等待手术的这段时间里,小晴都是心事重重,拿着手机不停地发短信。当时,我并没有过多地考虑这些琐事,一心一意、百般疼爱着小晴。去医院的途中,小晴几次欲言又止,我也认为她是怕痛或者犹豫,我只能轻言细语地安慰她、拥抱她,承诺等她做完手术,天天陪在她身边。

就在我和小晴等待术前检查报告时,小晴电话响了,她拿起电话,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接听,显然,这个电话让她非常不愉快甚至坐立不安。不多时,一个男孩急匆匆跑到我和小晴面前,我才知道,原来事情并非我想象的那样简单。

那个看起来和小晴年纪相仿的男孩,看到小晴就把她往医院外面拉。我对眼前突然发生的一切傻掉了,但凭着直觉紧紧地拽着小晴,不让她离开。那个男孩显然不想把事情闹大,他压低嗓门对我说:“小晴怀的是我的孩子,你放开小晴,这是我和她事情。”

我以为我听错了,但我心里明白,他说的是真的,否则,小晴不会始终站在我和他之间沉默,也不会有那么害怕和犹豫的表情,更不会不敢正眼看我。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和小晴本来就是不能言说的情人关系,她怀上她前男友的孩子,我没有责怪呵斥她的理由啊。

我在原地杵着,几分钟后放开了小晴的手。这个叫高波的男孩年轻、稚气,他只是简单地爱着小晴,热血冲头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我反而成了多余的人。我没有问小晴,她是什么时候背着我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我决定离开,让他们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小晴紧紧拽住我的手,她要和我一起走,并且坚持要打掉小孩,那个男孩也没有了一开始的冲动,他们两个像是做错事的孩子,等待着我的裁决。

百种滋味萦绕在我心头,到底是我对不起小晴,还是小晴背叛了我,或者是这男孩的错,他根本不应该出现在此时此地呢?

小晴还是被护士推进了手术室,男孩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地坐在手术室外等待。我很清楚,我和小晴绝对不可能再在一起了,倒不是因为她和她前男友的关系,而是我发现,小晴与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年轻,不成熟,我们迟早会出事。而我,绝不会因为她放弃何群,也不想因为她影响我和何群的关系。

这些话,在小晴身体康复之后我全盘托出。她应该有适合她那个年龄段的情感,和她继续下去,于她于我都是在玩火自焚。

第28篇、爱情故事财商与爱情

女人花男人的钱,用途大致有二:一,女为悦己者容。这种思路比较传统,效果很不理想。美容、护肤、在穿着上紧跟时尚潮流,这一切如果都是以留住身边那个男人为目的,其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失败。无论美容、整容技术如何发展,女人始终无法战胜“年龄”这个天敌,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在自己脸上、身上投资再多也无法在眼球吸引力上与二十多岁的女孩抗衡。而对于正处妙龄的女子,“审美疲劳”又是其无法战胜的天敌,纵然你能让自己像孙猴子那样变化出七十二种造型,在熟悉你的那个男人的火眼金睛下,你还是那个熟悉的你,而外面却有那么多让他感到神秘的诱惑。

女人花男人钱的第二种用途是买“保险”。假设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而女人又不得不找一个老公,那么准备一条退路当然是必须要做的保险措施。要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从老公那里尽量多要一些留作自己私房钱的“保险基金”……几年下来,算算自己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好像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即便离婚也够本了。殊不知,这种“保险”策略从一开始就撕破了爱情浪漫的面纱,一旦一切都赤裸裸了,分手也就没有了感情上的牵绊,变得格外容易。

偶然看到一则对于温州某富商的采访,富商先生说温州普通老百姓基本都是男的在外经商,女的在家做点小生意,许多温州一般家庭的主妇私房钱都有一两百万,都是自己做生意赚来的。上海的离婚率、深圳的二奶现象……当许多大城市都以情感危机频频在报刊上露脸,以财富闻名的温州人在情感问题上却少有被人谈及的话题。为什么长期两地分居,经济上又颇为宽裕的温州人从来不是“情感口述”类文章的主角?不得不说他们的财商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不要把情感太当回事,特别是女人,千万不能把感情当作生活中的唯一内容。学学那些温州女人吧,如果你把琢磨男人、为自己婚姻牵肠挂肚的那点心思分一部分去做点正经事,也许你也可以有几十万私房钱,自己挣出来的光明正大的私房钱。在挣这些私房钱的过程中,你失去的是忧郁、担忧、胡思乱想、嫉妒,得到的是智慧、财富、心理健康和男人的尊敬。

相对于男人为家庭、为责任而求财,女人求财的主要目的并不一定是“财”本身,而是通过求财的过程让自己更注重自我。也许你不把男人太当一回事的时候,男人才能在心底里把你当回事。

第29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挖掘机

闺蜜最近很苦恼,问她原因,原来是男友过去的爱情让她备受煎熬。于是我成了她的“情感回收站”,时不时找我“倒垃圾”。

一开始我劝她:“既然是他的过去,又何苦再去计较?”她无奈地说:“其实我也不想,关键是知道了一些事情之后,好奇心发作,忍不住就想知道更多,而知道得越多,心里就越不平衡。”

不得不说,很多女人总是活得这般纠结。那个叫“前女友”的生物,是她们心底的一根刺。你以为自己嘴巴紧,就可以防患于未然?现在网络的功能这么强大,就算N年前,前女友在你的空间里留下的一句问候,都能成为女人破案的线索。女人爱孜孜不倦地挖掘现任男友的前尘往事,然后又为找到的每一个真相痛苦不堪,我的闺蜜就是一个典型。

说起闺蜜最近遭遇的这场爱情,男主角倒也不是滥情之人,只是他刚刚结束的是一场刻骨铭心的初恋。于是,闺蜜就将他的初恋情人当成了假想敌,威逼利诱地问他关于初恋情人的点点滴滴。一开始,他不肯说,她就假装生气,实在弄得没办法了,他就编一些情节来哄她。可闺蜜哪肯罢休,除了去他所有的社交网络寻找蛛丝马迹,还从他的朋友那里旁敲侧击,令他的朋友都避之不及。而每一个新发现都让她既好奇又心碎,好奇的是,原来他曾这般爱过;心碎的是,如今他再也不会这般热烈地爱她。

很长一段时间,闺蜜就像一台旧情挖掘机,一铲一铲地挖,挖到最后,她痛苦,他比她更痛苦。那是他打算埋葬的过去,却被她一点一滴残忍地挖了出来。

于是,他提出分手。失恋的闺蜜终于醒悟过来,她知道得太多,而爱是自私的,容不下太多如此清晰、真实的过往。

谈恋爱,千万别做挖掘机。只有爱而不得的女人,才会傻傻地去关心他过去爱过谁。也只有爱得没有安全感的女人,才会蠢蠢地去嫉妒他过去为其他女人付出多少。爱得不自信,才会彷徨。

聪明的女人要懂得与他的过去握手言和。无论那些过去是甜蜜,还是不堪,跟你都没有半毛钱关系。

第30篇、爱情故事人间最美是真情

很早以前读过一篇题为《黑白世界里的纯情时光》的文章,写的是一段几十年前的旧事,让我记忆深刻。

他是一家电影院的放映员,经常送电影下乡;她是村里的一枝花,她所在的村庄非常偏僻。一次送电影下乡的时候,他与她相识。一天晚上,电影散场时她塞给他一双绣有并蒂莲的鞋垫。第二天,他送她一方新买的手绢。后来,他们就偷偷地约会了。

他不幸卷入一场政治运动被押送到农场劳改,从此两人音信隔绝。她跑去找他,始终没能见上他一面。这时候,有人为她说媒,对方是邻村书记的儿子。新婚前夜,她把一根绳子拴在了自己脖子上。被发现时,她只剩下一口气。从此,她疯了。

几年后,他被释放,回村找她。她只会傻笑,已经不认识他了。他提出要带她走,她的家人同意了。从此,他一直守着她,两人再没离开过。又过了几年,电影院改制。作为老职工,他没要补贴,只要了那台老放映机。他将放映机搬回家,每天给她放映老片子。她的眼光渐渐地柔和起来,看着看着,她突然喃喃地叫出了他的名字。他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真情历经磨难更显珍贵。爱到深处,一定会有穿透人心的力量。

前段时间,一位朋友约我一起吃饭。饭桌上,我认识了一对中年夫妇,丈夫失去了双脚,用拐杖支撑着身体;妻子小心地扶着他,显得优雅温和。

朋友向我讲述了他们的故事。他原是我国台湾地区的一位知名人士,在政界和商界很有影响。由于政治原因,早些年,他被扣押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审讯。妻子得知丈夫被远送,千辛万苦追到丈夫被关押的地方,租房子住下。此后的每一天,她都会到丈夫被关押的地方探望。见不到丈夫,她就在门口呼喊,想让丈夫听到她的声音,告诉丈夫她和他在一起。风雨无阻,整整6年,她以这种方式陪伴着丈夫,直至丈夫失去双脚,保外就医。她的爱给了丈夫活下去的信念和勇气。

听了这个故事,我流泪了,在座的人眼睛都湿润了。此时,我发现她的右手紧握着丈夫的左手,丈夫用右手夹菜送到她嘴里。丈夫动情地对大家说:“今生我没了双脚,我要每一时、每一秒用双手去爱她。”妻子一直用微笑回应大家对她的尊重,没有过多话语。

人间最美是真情。美好的感情不需要用语言表达。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属于厚脸皮

从上一次失恋算起,这已经是老余单身的第五年。这没什么不好的,老余一直这么安慰自己,虽然他不免发现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每次翻看杂志时,他总是兴致勃勃地翻看情感专栏文章,三十六岁的老男人跟怀春少女一样,看着栏目里兴致勃勃地讨论相亲如何,结婚如何。悲惨点讲,有点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看着别人家里的圣诞大餐,梦想是不是会有一天,也能坐在这样丰盛的桌子前。

让老余震惊的是,有一天他的前女友找他喝酒,这是五年前最后一位前任,一个金子般纯净高贵的姑娘,一边喝着燕京啤酒,一边跟老余说,自己正在为最近一段恋情伤透脑筋。老余吃着花生米,以为又是男人忙于工作不肯在她身上多花心思之类的旧闻,没想到姑娘冷笑着说:我唯一的烦恼,就是我不是他唯一的女朋友。

老余数着手中的花生米问,那他有几个?前任仰脖子喝完杯子里的酒,摇摇头说:可能三四个,也可能五六个,谁知道呢。老余十分困惑:为什么五年前我出差一个礼拜没给你电话,你就要跟我分手,这哥们花成这样,你还要忍?他是有钱还是有什么过人之处?

前任摇头:他啊,简单来说,一无是处吧,可是每次都能厚着脸皮来求我,我完全没办法抵抗,怎么办?

老余想起当年小学五年级时,班里开联欢会,有个男生上去唱Beyond的《喜欢你》,他忽然像参透武林宝典一般,跟同桌男生说:追女孩唯一的办法,就是脸皮厚。女人毕竟是地球上最心软的生物,只要你有一种锲而不舍摇尾巴的精神,没有什么女人能逃脱魔掌。

此后二十多年,老余一直尝试着厚起脸皮搭讪姑娘,但他发现这事或许需要一种天生的悟性,有些人天生就会使用甜言蜜语,在无数女人中间周旋,而有些人,比如他,明明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但落实到行动上,就艰难得无与伦比。老余痛苦地领悟到:这就跟打球一样,你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球员行云流水过人上篮,觉得妙不可言打得太棒了,可是自己上场,连拍个皮球都会被人截和。对前女友也是如此。如果他能狠心下来,每天朝她说说软话,或许他们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正是打酱油的年纪。

但偏偏在关键的时刻,因为某种不可知的力量,他失去了机会。而且这个机会一旦失去,就再也回不来。在某个时间某个点,你明明可以鼓足勇气,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切,却因为自己也说不清楚的自尊与自卑,被迫放弃了一切。

老余最后的参悟是,厚脸皮的确是一种神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掌握,但是只要你一旦掌握,在爱情世界里,几乎可以无往不胜。

因为爱情这种脆弱又敏感的小东西,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张怎么都挣扎不破的安全网,不管你怎么歇斯底里,都有一个人以一种永不放弃的眼神,望着你,安抚你。

前任喝完啤酒,说:那我是不是注定要死在这种神功里?

老余以一种世外高人淡然的口吻,飘然说道:恐怕心碎不可避免。除非,除非你也能厚脸皮起来。你看,那些厚着脸皮歇斯底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无一不得到了她们想要的。

老余心里想的却是,如果他能厚着脸皮,带她回家,或许今晚又是一个不一样的结局吧?

但神功与内力,注定只属于少数高手,不然这个世界岂不乱了套?

第32篇、爱情故事命中注定娶悍妻

夫妻间需要相互回应,哪怕是以吵架的方式。

张涵是个特别好的男人—在顶尖咨询公司工作,工作体面、收入高,为人温文尔雅,对太太言听计从。

但他太太是个“悍妇”。很多人私下里替张涵打抱不平,甚至有人说,如果张涵找了小三踹了太太,大家只会为他鼓掌,不会替他太太申冤。

张涵和太太是大学同学,太太年轻时长得很美,婚后才渐渐变胖、变邋遢,脾气越来越大。

张涵加班多,出差多,太太总是电话不断。大家只听见电话这头的张涵“嗯嗯嗯”地应承,太太则在那边大吵大闹。

偶尔和同事在外面喝酒,聊起太太张涵总是唉声叹气。他晚上不能玩得太晚回家,否则太太连朋友一起骂;他不能随便带朋友回家玩,否则太太的脸色比家里死了个人还难看。

和张涵关系特别好的哥们儿甚至悄悄暗示张涵:离婚算了。

然而,没等张涵提离婚,太太先提出来了。理由很简单:两人性格不合。

张涵却不想离,挣扎了一段时间,但因太太铁了心要离,周围的人又都鼓励他,“你离了绝对能找个比她好的,她离了绝对找不到比你好的,过几年有她哭的。”张涵想通了,不久两人协议离婚。

恢复单身以后,朋友开始帮张涵撮合。张涵长得不错,收入又高,不到一年,就有了女友小谭。小谭比他小八岁,文静美丽,对他又充满崇拜感。和小谭在一起,张涵找到了久违的“优越感”,他一反常态变得“话多”。一年后,两人结婚了。

与此同时,张涵的前妻也再婚了,对方是个大学老师,讲社会学的,脾气比较暴躁。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故事如果讲到这里就结束,大家应该都会拍手称赞—好男人和有情人终成眷属,悍妇自然没有好归属。

然而,三年后,有人再见到张涵的前妻,说她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不仅瘦了,穿着打扮也讲究了,一下子比以前漂亮了许多。她和现任丈夫站在一起,挽手说笑,特别甜蜜。刚结婚那阵子,她和丈夫常吵架,可好像越吵越好,这几年已经不吵了,丈夫一放假就带她到处旅行,两人已去过不少国家。

张涵这边又怎么样了呢?

很不幸,小谭婚后渐渐变成了他的“前妻”,不仅没了婚前的温柔恬静,越来越不修边幅,还常常数落张涵,整天打电话追问他的行踪。有人觉得张涵太倒霉—老实男人总是遇到悍妇;还有人觉得小谭婚前真会装,看起来文文静静的样子,谁也想不到婚后又是一只“母老虎”。

但是,我却觉得小谭才是“受害者”。

婚后,张涵又变回了与前妻在一起的样子—爱加班、爱出差、话少、拒绝回应妻子的抱怨。小谭跟朋友们抱怨:“婚前他整天跟我有说不完的话,还教我工作上该做什么,怎么搞好同事关系,婚后就变成了闷罐子。我为了和他有话讲,还专门跑去学理财,结果他和那些狐朋狗友聊得不亦乐乎,和我在一起时就无话可说。家里的事情他既不管也不参与,问他意见从来都是轻描淡写地来一句‘随便你’‘无所谓’。连吵架都是我一个人唱独角戏。”

很多夫妻是在尝试和伴侣连接无果的情况下,才将对话变成了吵架—他们咄咄逼人其实是想要得到一个回应,一旦得不到就会变得慌张、恐惧,从而用愤怒的情绪逼迫对方。所以张涵前妻的“咄咄逼人”,甚至凶悍的吵闹,不过是一次次尝试和他连接无果后的不安反应。

其实,和小谭结婚后,变化的是张涵。无论他离多少次婚,换多少个老婆,如果他不改变,他的婚姻,结局都会是一个模样。

第33篇、爱情故事一个说了十年情话的男人

“懒丫头,太阳都晒屁股了,快起床,哥哥帮你穿衣服。今天可有点冷,穿上厚毛衣吧……”

“丫头,还记得不?你嫁给我那会儿,家里穷得叮当响,就一间房,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你爹妈死活不同意,可你硬是不顾他们的反对跟了我。这些年,你跟着我,没少受罪……”

每天,男人6点起床,先为女人按摩,帮她活动四肢,用热水为她擦洗身子,再为她穿好衣服,然后自己胡乱擦一把脸,便奔向菜市场买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回来后把菜榨成汁和骨头一起炖汤。隔两个小时,给女人喂一次饭;隔一个小时,为女人翻一次身。

每天晚上,男人总是喝很多水,这样,每隔一会儿,男人便被尿憋醒。醒了就为女人翻身,侍候女人大小便,轻拍着女人的背,哄她睡觉……男人做这些的时候很细致。他一边做,一边唱一些很老的歌,或者,说一些柔情蜜意的情话。闲暇的时候,男人便坐在床前,有时候读一些报纸上的新闻,有时候拉一段二胡,男人的二胡拉得很缠绵,柔情似水,静心去听,仿佛就能看到花间翩翩起舞的蝴蝶。

十年前,男人粗糙、暴烈,动不动就对女人大吼大叫,不肯动手去洗一只袜子。女人做了饭端上桌,到胡同口去叫他,他正和一帮老头在棋盘上杀得难分难解。饭淡了,他尝一口,抓一把盐就丢进锅里,于是一锅饭便废掉,女人只好重新再做。女人偶尔去邻居家串个门,男人回来,扯着嗓子喊女人的名字。粗闷的嗓门,一条街的人都听得见。

女人是突然病倒的,高血压、脑梗塞,抢救后命是保住了,却成了植物人。躺在床上,不说话,目光很空洞。

男人的目光,也很空洞。他觉得不习惯,他找不着袜子,随口喊女人名字,才看到她躺在床上,愣愣地望着他;菜吃了一口,咸得发苦,筷子“啪”地拍在桌子上,却看到她木然瞪着天花板,面无表情;他不知道洗衣机该开哪个按钮,稍一分神,水溢得到处都是……

男人的心,一瓣一瓣地碎了。医生说:“你爱人这种情况,快则一月两月,慢则一年半年,她没多少时间了,好好照顾她吧。”

男人注视着眼前这个面容憔悴、发丝散乱的女人,这是他最亲爱的人,可是他从不曾宠她一次,甚至不曾对她说过一句温暖的情话……他把女人的头抱在怀里,用下巴轻轻地蹭着女人的面颊,泪,大颗大颗地落在女人的脸上。

他去单位办了内退手续,一心在家侍奉女人。那么粗糙的一个男人,突然就细致起来,端水喂饭,擦洗按摩,端屎倒尿,甚至,他还对女人说些肉麻的情话。虽然,通常都是他自言自语,但是他相信,床上的女人听得懂。

这样的生活,男人过了十年。那些情意绵绵的情话,他说了十年。十年间,男人曾因劳累过度,大病过一次。男人坐在女人的床头,一遍遍地说:“丫头,我要是不行了,你怎么办?”男人说着,老泪纵横。

康复后,男人依然坐在女人的床头,一边给女人梳理头发一边说:“我就知道,我会走在你后面。”男人的口气,有些得意。他的脸,笑成一朵菊花,菊花里又溢出泪来,一颗一颗,晶莹透亮。

那天是情人节,我在男人家的小屋里看到了这对夫妻。女人躺在床上,面色红润,眼睛望着坐在床头的男人,两鬓苍白的男人,正用注射器给女人喂饭,他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满眼都是深情。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第34篇、爱情故事爱的秘密与桃花有关

一天,我和欧阳飞到处闲逛。这小子每天都带着照相机撞新闻。

我们来到一个卦摊前。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会有那么多算卦的,他们多是铺了一块布,然后坐在一个马扎上开始云山雾罩地说,而且总有人乐此不疲地坐在对面让他看了五官又看手纹。而且,算卦的多以50岁以上的男人为主,这让我很寡味,若是美女我会雀跃地坐上去,男人好色,天性啊。

当我走过的时候那个只有一只眼的算卦先生说,先生,请留步。我笑嘻嘻地说,我可没有钱,整天吃朋友的喝朋友的,只是赚点稿费养活自己,你千万别给我算卦,太不合算。

但他一句话让我停了下来。先生,我不收你钱,但你这个月将命犯桃花!

欧阳飞说,好好好,哥们啊,赶紧算算,在什么方向?

我们蹲下来,一下子变得十分虔诚。这年头,谁不愿意命犯桃花啊,特别是单身的男人。

西南方向。但桃花中有小人,有小劫,你要一步一小心。

我回头看着欧阳飞,他害怕地说,哥们,看我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小人,我只暗恋“张曼玉”。

欧阳飞就是我的小人。从上大学开始,我每次恋爱全让他搅黄,他损我的女友燕肥环瘦,因为总以“张曼玉”为标准,我的女友永远是黄瓜菜一样,所以,被他搅黄也没有恨过他,但谁说他不是小人?为了达到长期和我鬼混的目的,他让我28岁前不准和女人真爱起来。

这一卦算得我眉飞色舞。欧阳飞说,犯了桃花要让我看看桃花,看看比“张曼玉”如何。

最后,为了真犯着桃花,我给了那一只眼的朋友20块钱,但也给了他一句话,你还是算算哪儿有500万的大奖,然后你去摸,比在这守株待兔强。

犯什么桃花?我至今还一个人在北京流浪,像杨白劳一样躲着房东,幸亏有欧阳飞帮助我,否则还不如杨白劳,因为他至少还有一个喜儿呢。

于是还和往常一样,日出而息日落而作,整夜和欧阳飞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三里屯,和世界各国人民在这里会合。那天喝酒到凌晨,一个电话叫走了欧阳飞。而我一个人又喝了三杯伏特加,加上肚子里的酒,足以让我分不清东西南北。我一出酒吧门就想吐,刚想低头,一个人撞进我怀里,醉眼迷朦中我看见一张面若桃花的脸。

“张曼玉。”我失语。她怎会半夜在北京?

你喝多了?她问我。我点头。

我送你回家吧。我酒醒了一半。“张曼玉”送我回家?你是谁?我一连串地问。

我来北京旅游,刚才把所有东西全丢了,身份证、钱包、信用卡,还有所有的东西,除了我没有丢。我送你回家,然后你给我买车票,好吗?

我忽然想起那个一只眼的算卦老头,命犯桃花,真准啊。我又问,请问你哪里人?

西安。天啊,正是西南!

我笑容可掬地说,当然当然,如果你看我不像流氓,咱就上车。因为最近得了几千块稿费,我忽然财大气粗起来,不就是车票嘛!我说,如果方便,我带你在北京玩几天。

她竟然答应,笑时,真的像一朵桃花,我一下子陷了进去,因为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带她回家后我倒头便睡,她睡在小厅沙发上,这是我第二天才看到的。

我说,对不起啊,昨夜喝多了,让你睡沙发。

她说没关系。我这才发现,这女孩真他妈漂亮,漂亮得不像话。然后我闻到红枣和莲子的味道。她笑着说,我煲了银耳莲子粥给你喝。我忽然感到一股热热的东西从心中升起来,除了我老妈,没有人给我做过饭。

吃完饭后,我说,请问芳名?

她笑笑,可以不说吗?

我说,为什么?她说,萍水相逢而已,很快就烟消云散,留那么深的痕迹做什么?

我以为自己够虚无了,没想到她更酷。

接下去的几天我带她去了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坛等等中国人民引以自豪的一些地方,我给她照了很多相,照片中的她极像“张曼玉”,身材更像,她居然也1.69米。

去长城那天我拉着她的手,在长城边上吹风时风把她的长发吹了起来,然后我从后面搂住了她的细腰,没人怀疑我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连我自己都不怀疑,但我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哎,我真爱上你了,“张曼玉”。

她转过头来说,我不是“张曼玉”。然后接着呵呵地笑着,一身妖气,像《聊斋志异》中的婴宁。

谈了那么多次恋爱,我竟然束手无策。

终于有一天欧阳飞打上门来。他进门就喊,这些天你死哪儿去了,我以为你死翘翘了。这小子有我家的钥匙,从来不敲门。

然后我和她从卧室出来,看到了目瞪口呆的欧阳飞。

我说,你嫂子,“张曼玉”。

欧阳飞说,嫂……嫂子?然后他拉我进屋,真的犯了桃花?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这才几天,你居然真找到了“张曼玉”?

我点头,说,我准备请那算卦老头吃饭,请他一个月。

欧阳飞说,真爱上了,没有爱上就让我去追吧,你知道我对“张曼玉”的感情,可对苍天明誓。

小人。我怒骂道,再说半句我暴打你!欧阳飞长叹一声,然后说,这一只眼老头真他妈邪门啊。

我们三个去吃饭时这小子说尽了我的坏话,“张曼玉”笑嘻嘻听着,然后总问:是吗?是吗?我瞪了一眼欧阳飞,把他拉到了卫生间,同志,你什么时候能安静一会儿啊?

但在我们出来时却发现:“张曼玉”不见了。

和她同时不见的,还有我和欧阳飞的包,当然,还有欧阳飞那架20000多的相机。

我的包里有还没有支取的稿费单子4000元,欧阳飞的包里,有一堆卡还有几千块钱。

欧阳飞说,你的女友呢?你那可爱的“张曼玉”呢?

我傻了,站在酒店的房间里不知所措。小姐问,先生,请问你们吃什么?

欧阳飞气急败坏地说,吃西北风!

这是我遇到的最坏的一次爱情,也是最温柔的一次仙人跳,其实她那么纯正的北京口音,我怎么会相信她是西安人,还有,她没有别人见到那些千年景观时的雀跃,大概在家门口早就烦掉了,我还自作聪明呢。

而欧阳飞说,哥呀,我认识了你真倒了血霉了,你看看你那火眼金睛都看了些什么呀,如此的妖精你看不出来,呆了10多天愣不知道她叫什么!所以,你这呆子注定只能卖字吧你!

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剧痛,看着我们的那些照片,她的长发好像还轻拂我的脸,她的手仿佛还有温度,是的,我恨不起来,纵然她骗了我,因为,从她撞向我怀里的那一个刹那,我就爱上了她!虽然,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原来,当爱来临,哪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

我去找那算卦的老头。他果然还在。

你来了。他笑着说,我早知你会来。我看他得意的样子,真怀疑他是否和“张曼玉”是一伙的,但的确怎么看也不像他的女儿。

我说了自己的故事。他慢慢地说,年轻人,别着急,我早给你又算好了一卦。

会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柳暗花明。

半夜,电话铃响起。因为失恋,我已很久不去三里屯和欧阳飞鬼混了,所以,一个人黯淡下来时,想起的多是那双桃花眼睛。

我拿起电话,喂,喂,喂,依旧是没有人讲话。我的电话很少有人打进来,除了编辑们,但大多是在白天。我说,欧阳飞,别闹了,你知道我失恋,我真爱上“张曼玉”了,我想死她桃花一样的眼睛,还有,她给我煲的粥,像我的妻。

电话那头的人忽然哭了起来。我立刻恍然大悟,我大叫,“张曼玉”,“张曼玉”!你不要挂电话,我只有一句话,我的稿费你领不到的,我给你送身份证好不好?

一年之后,我和“张曼玉”结了婚。欧阳飞说,原来爱情真伟大啊,可以让一个歧途的女子浪子回头,也可以让一个才子一下子变成蠢猪。

而小蝶说,知道吗?做了这么多次仙人跳,这是最失败的一次,因为最终把自己也赔掉了。而在知道了小蝶的名字后,欧阳飞依旧叫她“张曼玉”,真是对“张曼玉”痴心不改啊。

第35篇、爱情故事我在等你回家

24岁那年,她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小城,小家,过着凡俗的小日子。

小城的景也单调,连座像样的公园也没有。小家的日子也平淡,无非是三顿饭菜,外加洗衣拖地板。她的心慢慢生出惆怅来,想多少青春好梦都未曾来得及做,就如此匆匆把自己给嫁了。

有个大学同学在南方的大都市里风生水起地办了个公司,打电话给她,殷殷相邀,大才女啊,来南方吧,南方更适合你发展。

心,再也无法安定在凡俗里,像一只恋花的蝶,翩翩着,就要向着那姹紫嫣红飞去。她装着不经意地跟他说,有南方的公司想聘请我呢。他停下洗菜的手,转身问她,你的想法呢?她略略沉吟了会儿,轻咬嘴唇说,我想去。他哦一声,没再问什么,只说,好,你想去就去吧。回头继续洗青菜。油烟腾起,青菜下锅,爆炒,装盘。这是他们的家常菜,清火生凉。

她在他的背后,失落,有泪盈眶。暗暗想,原来,他竟是不在意她的。

不日,她飞赴南方。他叮嘱,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多吃蔬菜。再无多话。她一颗心早已飞了出去,答应一声,好。欢天喜地上了飞机。

大都市的时尚与繁华让她目不暇接。不久,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生活亦掉入凡尘,紧张的工作让她必须全身心投入,有时为设计一张图纸,她彻夜不眠,却没有人“责怪”一句,你怎么不好好睡?——这是他惯用的口吻,看似淡淡,却有无限心疼。饭菜亦是应付着,平时叫的都是外卖,直吃得她犯腻。多吃青菜好啊,养眼还养胃——这是他喜欢说的,边说边夹一大筷子炒青菜放到她碗里,碧绿碧绿的,透着清新和欢喜。她就这样念起他的好。

那日晨起,半梦半醒中梳洗完毕,去办公室,无意间一瞥楼梯口的一面镜子,她被镜中人吓了一跳,厚厚的粉底也难掩脸上的憔悴,更要命的是,她口腔溃烂,半边嘴巴都肿起来。同学从旁边走过,行色匆匆,看见她客气地招呼了一声,还好吧?她口是心非答,还好。同学于是笑笑,跟她点点头,兀自走开。

她突然悲从中来。她憔悴成这样,同学竟视而不见,若是换作他呢?她当即拨了电话回家,未语泪先流。他静静等她哭完,说,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回家,回家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外面再好,也是奔波。

她终于明白,能够无条件容纳和安抚她的,唯有他,和家。她一刻也没停留,向同学递了辞呈,回家。

第36篇、爱情故事我在纸上爱着你

我是幸福而心酸的小毛虫

18岁时,我不是一只蝴蝶,我是一只丑陋的毛虫,跟在蝴蝶端木小柔后边,看着她美丽地飞来飞去。

小学、初中、高中,我们一直在一起。端木小柔聪明漂亮优秀,到高三,已经是明星级人物,学校的晚会主持一向没有换过人。高挑明艳,大波浪的卷发,还有超过同龄人的成熟,我看到她跑步时丰满的胸,而我扁平如初,根本是春天的小桃,她却已经到了秋天,男生喜欢她,是这样的自然。

她把情书给我看,有炫耀的成分,而我并不嫉妒。

只是我发现了一封情书,是这样的特别。

那么漂亮的柳体,飘逸的字那样动人,而且,他引用了席慕容的诗,而我,是多么迷恋席。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我轻轻地念着。端木小柔把一堆信扔到垃圾箱里,然后说,谁理他们!她永远是骄傲的公主,而我是灰尘里的花,那样低地开着。

端木小柔不知道,我把垃圾箱里那封信捡了起来。那么漂亮的字,我实在是喜欢,那么好的文笔,即使做个笔友,也是好的。

那封信,来自二中,与我的学校相隔2000米。

我回了信,以端木小柔的名义。然后,我把自己家的地址留给了他,我说,寄这里吧,免得别人闲言闲语。

我们成了笔友,一周一封。他的信,准时出现在我家信箱里,端木小柔并不知道,我借她的名义和那个写字漂亮文笔隽永的男生有了联系。

这是我一个幸福的秘密。

端木小柔仍然骄傲,我依然沉默。

在一中的后操场上,她的情书总是会及时展示给我,她说,他们是什么?全是垃圾,倒是二中的一个少年,让我心动,你知道吗?他作文比赛是第一名,奥林匹克数理化也全是第一,那才是我的竞争对手!还有,你知道吗?他长得好帅,特别像明星呢,不过,我是不会主动联系他的,你放心!

忽然,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问,他叫什么?

陈楚桥,她在月光下低着头,陈楚桥,那是我唯一欣赏喜欢的男子,他说,要上北大的,而我,也是,非北大不上!

陈楚桥!陈楚桥!那正是每周与我青鸟往来的男子,那时,我们谈海子和艾略特,谈黑泽明和小泽征尔,内向和羞涩的我,只有在纸上才是风情曼妙的女子。

那封从垃圾箱里来的信,正是陈楚桥写给端木小柔的啊。

可惜,她轻易错过了,而我拾了起来,却不敢以自己的名义。我写的每一封信,落款都是端木小柔。

3月的黄昏,我跑到二中门口,让门卫指给我,谁是陈楚桥?

当白衬衣牛仔裤的翩翩少年走出来时,我呆了。他怎能这么英俊逼人?他怎能这样气质超凡?

3月的风,吹起我的短发,我跑着回一中,然后呆呆坐在合欢树下,久久地,久久地,眼泪落了下来。

自始至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我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他了。

每天,我穿过那些柏树林去二中,在林子里走的时候,我总是会偷偷地笑,有了秘密的女子,原来可以这样心酸这样幸福。

为了看他一眼,我上晚自习要迟到5分钟,而他每天6点半,准时从门口走出来,穿藏蓝色球衣,双腿修长地支着自行车,他的头发那么黑那么密,在风中一甩头的时候,会看呆了我。

他并不知道,那个在他面前走过的女孩子就是我,我短发,1.58米,不曾是他夸过的1.69米。他喜欢1.69米的女孩子,他喜欢端木小柔,他在信里告诉我的。

他一直说,你的长头发真好看。

那是端木小柔的长头发,与我无关。

那个4月的周末,他来信,约我去公园的橄榄树下,我拒绝了他,虽然我是那么渴望与他单独见面。他却说,端木小柔,你知道吗,有天中午,我去一中偷偷看过你,你穿的红格裙子真是好看,显得皮肤更白了。

他看的是端木小柔,与我无关。我的心,这么疼这么疼。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关于青春的爱情的梦,我写信给他,为了理想我们一起努力吧,还有三个月,我们就要高考了,所以,不要来看我了。

我怕秘密泄露,我怕失去他。

三个月后,他去了北大,端木小柔去了南京,我也去了南京。端木小柔在哪里,我只能在哪里,我比端木小柔分数高很多,但她报了南京一所普通专科学校之后,我没有犹豫,因为,我必须有那个学校的地址,我不想放弃自己的喜欢。

有谁知道,我是这样,这样的喜欢着陈楚桥。

织了一条红围巾,特快专递送给陈楚桥,而他说,北方的冬天好冷,但有了你的红围巾,我是这样的温暖。

他寄来了一枚银戒指,上面,刻着端木小柔的名字。

我戴上它,把头埋在胸前,泪一滴滴地落着,自始至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太阳一出来,美人鱼就会变成泡沫

上了大学,端木小柔还是那样耀眼。

很多男生围绕在她身边,她很会打扮自己,永远穿最时尚的衣服,和男生出去喝酒,夜游秦淮河时,掉到河里差点儿淹死。

她发烧了,我去照顾她,她叫一个人的名字。

陈楚桥,陈楚桥。她叫他。

才知道,那才是她心中的朱砂痣,才是她的疼和欢喜。

我看着手上的戒指,那上面,就有她的名字。

记得小时候看《海的女儿》,太阳一出来,美人鱼就会变成海面上的泡沫,可为了自己喜欢的男子,她到底还是心甘情愿的。

陈楚桥不停地寄着东西,书或者光盘,他说,海淀区这边好多书店啊,你来了,一定会喜欢的。

又是春天了,陈楚桥准备到南京来看我,他说,我们鸿雁传书这么长时间,不要总是传书了,端木小柔,让我牵你的手吧!

我知道自己,就要变成海面上的泡沫了。

那天,约了端木小柔出来,我们在春天的南京里散步,4月的杨花飞着,我却这样忧伤,我知道,属于我的爱情只是那些纸上的爱情,与现实无关,与这春天无关。

一点一滴,我告诉了端木小柔,关于那封扔到垃圾箱里的信,关于那条红围巾,关于这枚刻了她名字的戒指。

慢慢地,我摘下戒指,笑着递给她。端木小柔,是你的,还给你。

她忽然抱住我,叫着,小棉,小棉。

段小棉,我叫段小棉,曾经爱过一个叫陈楚桥的男孩儿,在纸上,我们曾经海誓山盟过。

如今,我变成了海面上的泡沫,在阳光下,没了颜色。

蝴蝶是爱过的

去火车站接陈楚桥时,端木小柔穿了那条红格裙子。

我看到陈楚桥飞快地跑过来,经过我的身边,一下拉住端木小柔的手,然后问她,不说感冒了吗?好点儿没?

身后的我,还流着鼻涕。

端木小柔说,好多了,走,我们去看杨花吧。

我一直跟在后面,不停地打着喷嚏,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没有人问我一声,我知道,我是那角落里的蔷薇花,独自开着,暗自芬芳。

想起《一棵开花的树》,我曾经写给他: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而如今,却是这样真实而生动

这是小棉,端木小柔介绍我。

哦。陈楚桥淡淡地答应了一句,并不感兴趣。他戴着那条红围巾,虽然南京的天气很热了,可他依然戴着。

去吃咸水鸭时,他摘了下来,然后去洗手间。

我拿起红围巾,发现自己织的时候丢了一针,现在,有点儿脱线了,于是我用手小心地编织着。

忽然,陈楚桥冲到我面前,别动,他说,你怎么随便动别人的东西!

我的脸色大变,端木小柔的脸色也变了,我跑了出去,端木小柔在后边追着,她一直在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回去吧。我说,没事的,只是这乌衣巷里风太大,还有,我不舒服,早点儿回去了,你们玩吧。

一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天开始下雨,我没有躲雨,一直往前走着。

雨中有蝴蝶飞来飞去,那雨中的蝴蝶可曾有一只是我,你为什么掉眼泪?我想,亲爱的蝴蝶,你也和我一样,因为爱过而心疼,对吗?

对吗?

第37篇、爱情故事一睹残墙一段情

1959年,女人成了寡妇。丈夫突然撒手而去,撇下她和两个妞妞。那是三年困难时期的头一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人,在院子里的麦秸垛下捡麦粒。那是去年的麦秸垛,女人幻想能在下面捡些麦粒给妞妞们熬碗粥。

男人是女人的邻居,两家一墙之隔。下过雨,土墙垮掉一角,男人重新把土墙垒起来。却没垒到原来的高度,那里多出一个弧形的缺口。

夜里,女人听到院子里“砰砰”两声响,胆战心惊的女人抽出枕头下面的菜刀,随时准备拼命。她等了很久,院子里再也没有动静。女人大着胆子来到院子里,发现地上躺着两根萝卜。女人眼睛湿润了,她拾起萝卜,去灶台生火,给两个妞妞熬萝卜汤。

女人对男人的感觉,只有害怕。那是一个身高只及她腰部的男人,女人知道那叫侏儒。侏儒没有爹娘,更不会有老婆。

以后的每天夜里,从那缺口都会飞来一些东西。半颗白菜,几片薯干,或者几束麦穗。那时候人们都在挨饿,女人知道,他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白天再见到他,女人说:“兄弟,心意我领了,可是你也不好过啊。”他笑笑,说:“让妞妞们有口饭吃。”女人抹一把泪,转身要走,又停住脚步,回头说:“兄弟,如果夜里闷,就来嫂子家坐坐。”那张丑陋的脸顿时通红,然后不吱声,低了头匆匆离开。夜里,女人坐在院子里等他。等来的,却是从缺口扔过来的一把黄豆。女人就着月光慢慢地捡,边拣边哭,直到天明。

饥荒终于过去,尽管仍然吃不饱,却不至于要人的命,可是夜里,仍然有东西从缺口扔过来。白天,女人遇见他,说:“兄弟,别再扔了,用不着了。”他嘿嘿笑不说话。晚上,女人家的院子里,仍然时不时落下一些东西。

灾难说来就来,没有任何前兆。村子里突然多了一些奇怪的标语,然后,有人将男人揪上土台,喝令他站好。他们抽他耳光,吐他口水。他们怀疑他在上海通过敌,甚至为敌人送过情报。男人挺起胸膛,大声喊:“一派胡言。”当然,这为他招来更多的耳光。女人远远看着,仿佛那些耳光打中了自己。

夜里,他被放回来,一个人走进黑暗。女人听见他在院子里哭泣,自己也跟着抹眼泪。正哭着,两根萝卜落在身边。女人终于忍不住,扯开嗓子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那些人终于不再折磨他,因为他傻了。有人让他爬上高高的凳子,怒喝道:“你给敌人送过情报吧?”他说:“一派胡言。”那人就抽掉凳子,他从高处一头栽下,当场昏厥。等他再次醒来,人就傻了。他傻了,几乎忘掉一切,唯独记得往女人院里扔东西。

女人在街上碰到他,悄悄地说:“兄弟,要是你不嫌弃,娶了我吧,两个人,日子好过一些。”他红了脸,说:“我是丑八怪。"女人说:“你不是丑八怪,你比他们都好看。"他呆在那里,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女人一天天苍老。苍老的女人,彻底失去了某一种心思。可是每天晚上,缺口处仍然会飞来一些东西,从没间断过。那些东西让女人相信,在夜里,在墙那边,那个身材矮小的男人,的确是存在的。

后来,金妞嫁给了城里的工人,银妞也嫁给了本村的瓦匠。瓦匠跟着银妞来看娘,把礼物放下,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回屋跟女人说:“娘,这房子太破了,翻番新吧。”女人说:“好。”瓦匠说:“还有这墙,也重新砌一下吧。”女人说:“不要。”瓦匠说:“我们接你去住你不去,偏守着这老房。还是彻底修一修吧。”

房子粉刷了,围墙也被加固高。夜里,女人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月亮,月亮从这个树梢钻到那个树梢,女人的心理空荡荡。忽然,女人听到墙那边“砰'的一声响,紧接着响起阵阵呻吟声。女人站起来,疯了一样的往那边跑。

在男人的院子里,女人看到矮小的男人他正躺在地上挣扎。他的手里攥着一根萝卜,旁边翻倒着一条破旧的长凳。躺在地上的他咧开嘴笑,说:“墙高了,够不着。”三天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因为一堵墙,因为一些事,他们的婚礼,已经耽搁了太久。婚礼上的他只会傻笑,婚礼上的她只会流泪,可是人们知道,无论哪一种表情,都是深入骨髓的幸福。

第38篇、爱情故事心中等待的那一句

常常会有这样的一些时候,偶尔读到一句话,心中猝然一紧,似乎听到了隔着遥遥时空的呼唤,一些深藏于心的连自己也不知道的东西,便会在心头慢慢涌上来,涌上来……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这句诗,我是上高中时在一份语文试卷中读到的。那是一个清风如水的夏日。教室窗外有一株亭亭玉兰,枝繁叶茂。一读到这一句,我便看到了隔着那么多岁月的童年——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江南的一个小镇,门前有河,垂柳依依,屋后有山,樟树郁郁,我一直觉得那个地方充满古典诗的氛围,夏天盛开的水芙蓉把它渲染得更为浓郁。岸边亦水亦草的地方,那大朵大朵粉粉嫩嫩的花朵,美丽得让人心里发慌。挽起裤脚,伸出小手摘下一朵,离水的花儿很快便会枯萎,我心疼得不知所措。那种感觉,深藏于心,读到这句诗的时候,便被唤醒了。原来千年之前,就有着这样一个清风如水的夏日,有一位身着美丽衣裳的多情女子,涉过潺潺流水,走过丛丛青草,伸出纤纤细手,采下了一朵美丽的水芙蓉,捧在胸前,惆怅无比:“这么美丽的花儿要送给谁呢,我思念的人儿在远方啊!”美丽的诗句,让我隔着遥遥时空,与千年之前那个美丽多情的女子相逢了,不由发出了会心的微笑。

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这是一首诗的题目,也是那首诗的主旋律:

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我一定不会这样盼望邮件

一定不会这样疯狂地对着雨夜

一定不会这样

潸然泪下……

那时正与心爱的人远隔千里,常常会在热热闹闹的场合里突然觉得落寞万分,有时夜半醒来,看着窗前清清冷冷的月光尽了未了,心中便不停地说: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后来,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日日相处却开始有了陌生的感觉。生下宝宝做月子的时候,正是万物蓬勃生长的季节,院子里青草的气息和着四月的清风阳光隔着米色窗帘飘进来,幸福得令人晕眩。正是先生工作最忙的时候,没空坐到床前来分享我的感受,听到他在客厅里换鞋准备出门的声音,我希望他推开门,进来摸摸我的头发,与我道再见。那个透明的愿望在小婴儿均匀的呼吸声中,在一屋子如水的幸福中颤抖,接着便听见了他关门出去的声音……

一直没有与先生谈起过这种感受。有一次与女友说起做月子时,一直觉得很忧伤。先生在一旁问:“那时保姆对你照顾得不好,是吗?”我什么也没有说,那么好的丈夫,那么好的父亲,我还有什么说的呢,但我听到了我的心一直一直在说:“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假如你不是我的爱情……”

时光要走就让它走吧,我们坐下来聊天

忘记了这首诗的题目,也忘记了这首诗的作者,却不会忘记这一句。那时候,我和静怡、流云正青春年少,那是一些流行罗大佑的《你的样子》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都衷情于读诗、写诗、绘画和音乐。因为这些,我们三人在那个长长的夏季,几乎天天在一起。

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在赣江中心的小岛上,我们三人坐在草地上喝酒,聊天。小岛是那么的安静,浪头轻轻涌上沙滩的声音仿佛是从天边来的。就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芒草,草叶上的露珠在月光下发出晶莹的光芒。赣南的烧酒在我们的血液里流窜,我听得见它们的流淌声,就像面前清清浅浅流过卵石的水流声。夜渐渐地深了,有人提议回去了,不知是谁冒出了这一句,“时光要走就让它走吧,我们坐下来聊天。”

那时我们是多么地年轻啊,年轻得让人忧伤,我们将诗集装在包里,总以为我们要的生活在我们还没有到过的地方。八年的时间过去,三人再次相聚时,我们都已经从单纯的女孩变成了丰富的女子,当我们互读彼此的疲惫与苍凉时,一定都对那样一个美好的夏夜充满温柔的怀想吧,这时候面对年华的流失,生命的流逝,谁还能说出这气定神闲的一句呢?

岁月匆匆流逝,我们过着平凡而琐碎的生活。我们的心灵在喧嚣浮躁的世界里变得越来越粗糙,越来越迟钝了,但是隔着一层又一层的老茧,却有一些温温柔柔的角落,在等着美丽的句子,把它触动,把它唤醒……

那一句,就是我们的等待。

第39篇、爱情故事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NO.1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五月末,正是栀子花妖娆弥漫、香气馥郁的时节。正赏心于这一季的花香,想着心事,家中忽然告急,说是舅母即将做化疗,让我,她最宠爱的小侄女,速回家探望。无奈,我只好忍痛割爱,挥别那一丛栀子花,匆匆请了假回家。

不得不承认,初见苏明远,我唯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惊艳。当时,他正拎着一袋行李,满头大汗,看上去很焦急地来回踱步。我的心亦跟着莫名揪紧,我暗自想,什么事让他如此烦躁?答案是显然的,他想买去某地的票,最近的一班车即将出发,但我的身后仍有如此浩荡的一拨人,他只能在原地干着急。

“你好,请问你去哪里?”冷不丁,我便不由自主地冒出这句话。我承认,我从来都是胆小女子,连熟络的同性之间,我都怯怯地,不敢多说话,更别说陌生异性了。但这次,语言仿佛是不经大脑控制的就冒了出来。我目光灼灼,一动不动地望向他。他听到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迟疑地接住我的视线,颤抖地吐出三个字:秦皇岛。他的眼里,依旧是暗的。

我的话却给了他一线光,我说:“很巧,我们同路。别急,我帮你买票。”我更诧异于自己做出如此“惊人”的举动。从来,我都没有请朋友吃过一顿饭,而刚才,我竟对一个陌生男人说,我帮你买票?看得出来,他与我一样诧异,或者更甚些,拎着包局促地立在原地。而我早已管不了那么多,两分钟后,把票塞到他手上,说,快点走吧,车就要开了。

我们很幸运地在最后一秒赶上车,坐定后,便大口喘气。我偷偷看他,文气而清秀的男子,抱着行李,额头蓄满了汗,样子很滑稽。车缓缓开动,他忽然越过一条走道喊我:“小姐,你好!这是买票的50元,请你收下。谢谢你的好意!”我只怯怯地推说:“不要不要,没关系的!”却想不出更多好听的说辞。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是心甘情愿帮你买票的,你再付钱给我,是侮辱了那份心意。见我这般执拗,他便不再多语,但我每每忍不住用余光看他时,都发觉他在隐忍里有种深深的不安。而我,却说不清地喜欢他这般模样。

下车时,他向我走近,主动帮我提行李,我没有拒绝。顺手招辆的士,便招呼着他上。我说:“跟着我走,我们去新客站转车。”看得出,秦皇岛于他很陌生,他只是满眼感激地看着我。二十分钟车程转瞬即逝,一路上,谁都没有多说话,到站了,我依然执拗地付了钱,不肯他付,他的脸抽搐着,想说些什么,却又忍了回去。我则大方地说:“到我的家乡作客,我当然要尽地主之谊。”

终于,我们在新客站分别,去往不同的方向。他很用力地招了招手。我则报以一笑。

NO.2 盼得日日与君好

很快便又回京。工作实在忙得脱不开身。但闲暇时分,我竟不可遏止地思念苏明远,有时,会想得心痛,但依旧会想,就像一种烈性的毒药,弥漫在骨髓里,揪心。但,斯人,却是那样遥不可及。

第三日中午,忽有陌生号码发来一条短信,很简洁:你好,谢谢你上次为我付车票钱。我也在北京,有空我请你吃饭。署名,苏明远。心怦怦地急剧跳动,我早就猜到是他。老天果真有眼,令我这般牵肠挂肚的男子忽如一道阳光,再次打破了我生活里的静寂。我速速回信过去,说了一箩筐话,简直是欣喜若狂。我真佩服自己,区区几百字,就把自己如一个商品一般推销出去,包括姓名、生日、爱好以及地址。亦是有种冥冥中的力量,让自己对他全盘托付。

日后,我给他的信息就是一条条缠绵的小蛇,会在我思念漫溢的时候偷偷溜进他的手机。而他,亦会很认真地回复。苏,是个很会关心女孩的男子,很多时候,他甚至会给我很多错觉:比如,他会不会像我一样,也偷偷喜欢着对方?陷入情感里的女子智商几近于零,连一向理性的我亦无法幸免,但,我愿意就此沉陷,盼得日日与君好。

后来,我悄悄在电话里问他:“苏,你是怎么知道我号码的呢?”他立马甩来一句:“小傻瓜,那次你在车上与一个老乡互换号码时,我便记住了那十一位数。我想,我一定要好好感谢这个善良的女孩!”我听得一脸幸福,只可惜他看不到,但那时,心里却是暖暖的,思念的小蛇在心底游来游去。

NO.3 一尾流泪的爱情鱼

终于,我的生日快到了。我是处女座女子,追求完美,当然希望生日那天的喜宴上,苏是男主角。我甚至偷偷想,苏会不会在我不注意时,悄悄蒙上我的眼睛,然后为我戴上一条精心挑选的项链?

很巧,生日那天是周末,早早地,我便发信息过去:苏,今天是我生日,中午在全聚德,我请你吃烤鸭。

很快有回复:晓南,感谢你的盛情,不出意外,我会准点到。

我顿时心花怒放。盼了这么多天,故人终能重逢。我平生第一次盛装打扮,静静候着,却迟迟不见他的身影。难道,是那百分之一的意外不幸发生了?我不敢想象,但还是按捺不住地拨通他的电话。

好容易接通了,却听得一阵嘈杂,最清晰的,是120急救车呼啦呼啦的声音。我的心一紧:难道,苏出事了?我失态地喊道:“明远,你出事了吗?”苏熟悉的男中音响起:“我没事,只是我的妻子,她出了点意外,需要到医院急救。”“妻子?意外?”苏显然是犹豫了良久,但最后,还是支支吾吾说了出来:“薏然她意外流产了,很痛苦,我一定得陪着她,这是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晓南,对不起……”

再也无法听下去,我一把掐了电话,很狼狈地哭了,顾不得众人投来的种种目光,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花了一脸的我,是怎么被服务生请出去的。我只知道,2008年六月十六日中午,京城全聚德烤鸭店的门口,有个女子,花着一张脸,泪水成河,那是怎样的一种悲凄场景?

NO.4 我会安静地走开

第二日一早,太阳刚出来,苏明远便打来电话。我那时正头痛欲裂。他的声音里满是疲惫,说:“晓南,对不起,昨天的情况实在是太突然了。本来我已经与薏然说好去赴一个朋友的生日宴,谁知她不小心在下楼梯时绊了脚,刚怀了三个月的孩子,便这么硬生生地流掉……”说完竟有些泣不成声。

我的心顿时有些柔软,但余恨依旧郁积在心。

我能理解苏此刻的心情,可是,谁又能理解我呢?自始至终,我都不曾真正走进苏明远的内心,他的心,早已被安薏然装满,而我,做得再多再好,亦是枉然。

直到那刻我才发觉,苏对我的所有关心,都仅仅是维系于感谢。如果那次我不自告奋勇地替他买票,可能终其一生,我与苏都不会有相识的瞬间。而如今,我们所谓的缘分,亦只是镜花水月,是我一个人的天荒地老罢了。我这个渴望温暖的女子,在温暖到来的那一瞬间,恍惚了眼神,把温暖当作爱,飞蛾扑火一般。

至此,我已想通,苏是已婚男人,而我,只是经历了一场令人心碎的单恋。我们,都没有错。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满腔情怀无人能诉,亦是件令人惆怅的事。

我真诚地说:“苏,谢谢你给了我这段美好的时光。你应该再回到与安薏然的那段平静美好的生活中去。而我,也早已有喜欢的男子。祝我们都幸福。再见。”

挂了电话后,我便迅速打开手机后盖,拔出那张卡,扔进垃圾筒。阳光,又是新的。

容许我再叫你一次,亲爱的苏,我最后对你撒了个小小的谎,亦是想让你心中少些愧疚。我曾经爱过你,这就够了。如今,我应该安静地走开。

苏,祝你和安,幸福。

第40篇、爱情故事亲爱的,让我们再爱一次,好吗?

楚一帆坐在街边树阴下的一张白色的长椅上,默默地抽着烟,不知道这是他坐在这里抽的第几根烟了。在喷出的烟雾中,他茫然地看着街边的来来往往的行人,似乎都带着冷漠擦肩而过,似乎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而这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

再有几个小时,他和她就要在此分手,各奔东西。抬眼望着马路对面那个“欣欣宾馆”,4楼的某个房间里,有他的妻。也许此刻她正在收拾着行李,大汗淋漓。他不想看到她面无表情的样子,所以他选择了躲出来,抽烟。她,他的大学同学,他的初恋,他的妻子。而从今天以后,她就不再是他的妻,不再是那个让他疼,让他气的亲爱的。从裤兜里抽出手机,调出了他们一张甜蜜的合影,那是四年前他们拍的婚纱照,他用手机翻拍下来,一直存在手机里,无论他出差到哪里,闲下来的时候他都会打开看着,享受着这份甜蜜。

照片中的他,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戴着一副墨黑眼镜,斯文而不乏帅气。她呢,更是娇小玲珑,精致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杏眼,含情脉脉。看着看着,睫毛上湿湿的,他用拿烟的手,轻轻地蹭掉了那伤心的痕迹。他们同窗四载,毕业之后就结婚了。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可是两个人在租住的小屋里相偎相依,日子平淡而甜蜜。然而不知道从哪天起,当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100多平米的小窝,争吵的声音却时常响起。为了什么呢?他也找不到原因。为了生活得更好一些,为了让心爱的她能过得幸福一些,他辞去了公职,去一个新的天地去打拼。他们的生活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满天飞,为了多谈一个项目,为了多挣些Money,自然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沟通和交流也只能通过短信和电话。

她,雨桐一直是个对生活要求不高的女子,正在辛苦读博,整天泡在小房间里。即使一帆在家的时候,两个人也难得像以前一样在一起买菜,做饭,更不要说看电影和听音乐会,而他们共同爱好的旅游,也早已成了他们的“回忆”之旅。他抱怨雨桐没有生活情趣,只知道啃书本,送她艾美伊人宝典,她却不领情;而雨桐指责他只知道物质索取,放弃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觉得他世故,俗气。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指责,抱怨,直到有一天连指责和抱怨的心情都没有了。他们决定放弃彼此,放爱一条出路,给彼此在心里保留一点美好的记忆。而他有个要求,就是在分手前和雨桐去九寨沟旅行一次,因为那是在大学时代,他和她的一个共同的梦。

他们上路了,在九寨沟那个世外桃源一起圆了那个梦。短短的四天过去了,如今他们就在这个九寨沟里,等待着今晚的别离。一帆此刻的心情非常的复杂而迷离。他不断地问自己:“生活是战争,还是游戏?为什么曾经的心心相印,曾经的海誓山盟却逃不过岁月的洗礼?”抬眼望天,空中正飞翔着一个硕大的五彩风筝。他感觉到他的风筝要飞走了,而雨桐手里的已经断了线。“哎!”一帆从心底里发出一声叹息,也许一切仍然会继续,无论我们是否天各一方。下一个路口,她朝左,我朝右,不再回头。

正胡思乱想间,他感到身下的长椅好象晃动了几下,开始他认为是自己头晕所致,可是瞬间,他看到周围混乱了起来。街上的车喇叭尖叫,人们呼啦一下子拥了出来,而脚下还在不停地晃动。“地震了!”他听到有人在大喊。“快跑呀!”他的头脑里一下子闪现了妻子的身影,然后身子“呼”地弹起,往马路对面的宾馆飞奔而去。 刚到宾馆门口,就见到空地上都是人和凌乱的物件,甚至还有很多被子毛巾丢了一地。他慌乱地在人群中搜索,口中不停地大喊:“雨桐,雨桐!”“我在这儿!”那边,传来了妻子熟悉而颤抖的声音。他拨开人群,冲了过去,“你还好吧,没事吧?”一帆一把搂住了妻子,然后又把她推开,浑身上下地打量着。雨桐发丝凌乱,只穿了吊带睡衣就跑了出来,一只脚穿着宾馆的简易拖鞋,而另外一只已经不知道丢在了哪里。他赶忙脱下自己的衬衣给妻子披上。然后拉着妻子来到一个人少的空地上,让她坐下,温柔地抚摩着她的脸说:“别怕,有我在呢!”雨桐那煞白的脸开始缓和,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你等着,我上去拿点东西!”忽然一帆若有所思地想到了什么。“拿什么,上去危险啊!东西不要了!”雨桐死死地拉着一帆的手不放。“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那东西很重要,等我!”说完,他毅然推开了妻子的手,跑向宾馆的大楼。雨桐没抓住丈夫,只见他的身影在大楼前一闪,楼门口的服务人员也好象没拦住一帆。雨桐也紧跑了几步,在楼下喊着“一帆,快下来!”就在雨桐紧张地张望的时候,一帆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她的眼前。他一只手里拿着雨桐的鞋,一只手抱着雨桐的背包。

“给!穿上!”一帆弯下身把鞋放到妻子的脚下,另一只手把一个红色的U盘放到了雨桐的手里。“这个东西最重要,这是你几个月的心血!”刹那间,雨桐的鼻子一酸,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这个时候了,你还想到我的论文?”“傻丫头,当然了,别哭,这个时候要坚强些!”说完,他轻轻地擦去妻子脸上的泪花,然后把妻子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那天夜里,人们都睡在外面。一帆和雨桐紧紧地偎依在一起,雨桐缩在丈夫的臂膀里对着他轻轻地微笑,一如当年。而一帆的双手紧紧地握着妻子的小手,她手心的温度,让他感觉到曾经的甜蜜。他们就这样久久地注视着,仿佛注视着两个人心灵深处那些潮湿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在彼此的温暖下,开始晾晒,散发着一种全新的气息,爱的气息!

“ 亲爱的,让我们再爱一次,好吗?”雨桐对着丈夫深情地说出了心底曾想说,却一直不愿意努力去说的话语。“让我们再爱一次,生死不离!”一帆亲吻着雨桐的额头,泪悄悄地打湿了妻子的发梢!

第41篇、爱情故事爱,进行到底

  大成习惯地打开灯,抬眼看去,时针正好指在12点上。他忽然想起了什么,随即把灯关了。接着,随着开门声,灯再次亮起。这次开灯的是凤英。

  “特殊日子,你不该过来。”大成看着已站在床前的女人说。凤英没有说话,俯下身去,掀开了他身上的被子……

  一、

  屋后的大榆树下,凤英蜷缩着,双臂抱膝,头埋在膝盖间。远处的瓜田里,一个男人向这边看着,心事忡忡犹豫不决的样子,终于只是叹了口气,继续低下头去掐着瓜秧的茬尖。

  大嫂从屋侧绕过来,在凤英身边蹲下。“一猜就是又跑这来了。”她说,“大半年了,三天两头的这么闹,啥时候是个头。”

  凤英抬起头,眼睛有些红肿。“以前,他是好说好商量,我一直不答应。他变了。”她说,神情索然,有些无奈。“其实,他的用心,我知道。”“那你还是坚持?”大嫂拉住她的手,“他的拗劲你也知道,要是这样一直闹下去,对你对他都不是个法。”她关切地说。

  “我知道。”凤英苦笑了笑,“可是我舍不下他。”她说的很坚决。

  二、

  屋子里,陈设简单,有条不紊,干干净净,处处显示着主人料理家务的细心和周全。

  两个男人已经交谈了有段时间。大成脸胀得紫红,眼睛瞪着,闪着泪花;大哥坐在一旁的凳子上,一口接一口地吸着烟,烟气缭绕掩映着茫然而无奈的表情。两个女人走进来,大成把头扭过去,冲着墙壁,成英走过去,手刚搭在他肩上,他没好气地一把挡开了。

  “弟妹,你出来一下。”大哥一边说,一边给老婆使了个眼色,于是,大嫂走到大成身边,凤英跟着大哥来到院子里。

  “弟妹,大哥刚才又跟他谈了。”大哥点上支烟,“没少费口舌,利弊都讲了不少,他也是个明白人,可是,听不进去。”他说,“其实,大成也有大成的道理。”“大哥,我知道他的心思。”凤英揉着眼睛,“可是,你说我能答应吗?”她说。

  “你的为人,老刘家老老小小没有不翘大拇指的,又不是三年五年了,你也受苦了!”大哥叹了口气,又说,“我和你大嫂,还有老太太也曾商量过好几次,说心里话,真是舍不得你,可是大成的意思也在情在理啊。”“听大哥的意思,难道……”凤英瞪眼看着大哥,急切地又说,“你不是一直劝和的吗?大哥也变了!”

  “弟妹别急。”大哥长叹了口气,“大成不是小孩子,他有这个念头也不是一两天了,以往,大哥也是担心他一时冲动,现在看来,他是死了心了。”他说,“他的脾气你最了解,这么强拧着,总是不行。”“那以后怎么办?”凤英拧了把鼻涕,“有时候,气头上,我也想一走了之,兴许大家都好。”她说,“可是,一旦静下来,这个念头就没了。我不能离开他。”

  “以后怎么办?”大哥喃喃地重复着凤英的话,满眼的迷茫,“走一步看一步吧。”他无奈地说。

  凤英苦笑了笑。

  三、

  大成用力地一挥手臂,凤英手里的碗碟翻了,饭菜散落一地。

  “你这几天又是做啥?”凤英脸上现出愠色,说出的话却依旧是软软的。大成也不答话,转过头冲着墙,对她不理不睬。

  凤英当然知道他是做啥,便也不再说话,默默地把碗碟收拾了,把地上的饭菜打扫干净,又到厨房重新盛了饭菜回来。

  “别做了。”她说,像哄孩子似的,“你吃了,我答应你。”大成利马回过头来,那样子唯恐她在玩笑,“真的?”他说。“真的。”凤英点了点头,“不过我有个条件,你得答应。”她说。

  “好!好!”大成一叠声地说,“只要你答应,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可不许反悔。”“我就这么讨厌,你真的一点都不留恋?”凤英原意是想逗他开心,说着,鼻子一酸却先落下泪来。

  大成脸上的兴奋僵住了,闭上眼睛不去看她,鼻腔里挤出一声“嗯”来。

  四、

  老蒋——就是那个在瓜田里给瓜秧掐茬尖的男人,农忙季节来大成家帮工已经三年了,刘家的是非恩怨他清清楚楚,凤英的为人更让他由衷地敬佩。他敬佩她的善良,敬佩她的勤劳,也时常为她的辛苦和不幸而望月难眠。

  仲夏的夜晚,他甚至做过一个郎情妾意的美梦,只是,梦醒来时,空留下满怀的惆怅;这个中年男人自打丧妇之后可没在做过这样的梦。一早,他带着梦到地里去忙活,农家活计的行家里手,凭着习惯也做得有井有条,而脑子全留给了梦,当女主人送饭过来时,那一刻,他的梦仿佛变成了现实。

  仅此而已,他是个忠厚老实的人。

  但是,当他听说凤英的条件时,他毫没犹豫地跑到凤英面前,面红耳赤,甚至有些急切地表明了态度,那样子好像如果他表明的晚了或者不够坚决,他就失去了机会。而凭着三年的了解,凤英相信,这个不善言语的男人不会撒谎,她相信了他。

  五、

  午夜12点,屋门又开了,老蒋端着盆水走进来。

  大成眼里含着泪,嘴唇扇动着,似乎还想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顺从地任由老蒋把他抱着翻来翻去,任由凤英用湿毛巾给他擦拭全身。

  八年前的一次事故,大成高位截瘫,前三年,凤英带着他跑了无数的大小医院,希望一次一次燃起,又一次一次破灭,直到绝望!八年了,凤英一边支撑着这个家,一边一把屎一把尿地侍候着他,每天夜里,间隔两小时就给他翻身擦洗,他全身居然没有一处溃烂。

  开始的时候,大成颓废了,为着自己成了废人而恨天怨地愤世嫉俗,脾气一度坏到摔东西骂人,而这一切,凤英都忍了。在她无微不至的关爱下,渐渐地,他恢复了平静,接受了现实。有段时间,他只有牵着凤英的手才能睡去,他怕失去她,没有她,他就没有了生的欲望。然而,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看着日夜操劳而日渐衰弱的妻子,牵着手的手觉得那样沉重,他心里忐忑不安。终于,在一个夜晚,他说出了两个字——离婚!

  大成心如刀割,但是他很决绝。

  相濡以沫的妻子接受了,在他答应她提出的条件之后。

  今天,是凤英和老蒋大喜的日子。婚礼上,他被轮椅推到了家长落座的首席上,一对新人向他敬拜,而他笑着,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了他脸上开心的表情。

第42篇、爱情故事所谓爱情,其实大多是一种习惯

有人常说其实我真的不喜欢某人,只是生活中早已习惯了他,好像不能没有他。殊不知爱情本身就是一种习惯,不是不爱,是爱在其中,迷在其中。爱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感觉,当你深信你真的很爱这一个人时,亲爱的,请把这种爱的良好习惯保持下去。

爱情的最初都是盲目的,有时候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是否爱对方,对方究竟哪里吸引了自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你喜欢和某人在一起,每天都想见到他,一日不见有如隔三秋的感觉,至少可以证明你是喜欢他的。当然第一印象很重要,一般来说,绝大部分人喜欢以貌取人。

如果对方长得比较帅,漂亮,合符自己的审美观点,就有了下一步的计划。如果第一次见面就讨厌对方,那基本没戏唱。但有一种人要除外,譬如有些人喜欢穷追不舍,想出各种办法取悦对方。但只要是真心的,我认为有些人迟早会被你的真心所打动。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你都那么热情了,温度都传到别人心里了,别人能不动摇吗?很多时候,爱就是一份坚持,正所谓守得云开见日出。

一对恋人在最初的时候,并不完全了解对方的喜好,亦不知对方的品性,只是在彼此面前乐于表现自己的优点。而把缺点隐藏得比较好,一方面在朦胧的爱的意识里,我们本身就看不到对方的缺点。无论对方做什么,我们顺从得如同一只小绵羊。因为在彼此的眼里对方都是美的,这就是所谓的爱的完美篇。

时间推移,两个人对彼此有了初步的了解。多少给对方的感觉与最初有所不同,这时候有人就开始指责对方的不是了。譬如:你这人怎么就那么笨呢?你这人怎么脾气那么火爆?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粗鲁呢?诸如此类的话多如牛毛。其实这些不好的习惯不是一两天养成的。只是最初的我们缺少观察与了解,人无完人,可这个阶段的我们开始有了反抗的意识。心里多少有些不满,可也不愿意就此放弃。于是在心里想着,走着看吧,再给彼此一个机会。

慢慢地,彼此有了透彻的了解。生活里的一些小摩擦,小矛盾,也就慢慢解开了。磨合期一过,彼此也就慢慢接受了事实。这个时候你肯定会想“他就是那样的人,我没必要与他计较”。这么一来,你心里肯定会平和许多。再后来,我们开始关注对方,想方设法帮助对方改正缺点。此时对方多少有一点不接受你的提议,有点固执己见。

或许和你吵一架,冷战十天半月。心里总会嘀咕这人凭什么要我为他改变,可时间一长,又想通了。知道对方是为自己好,尽量接受对方的提议。我们试想一个人如果不爱你,他会管你吗?我们的精力有限,我们没必要花费在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身上。事实上我们在乎的人就是我们爱的人,因为只有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处处为他着想。我们不能盲目的去责怪对方,任何时候我们要分情况行事,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爱情其实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一个最初你不爱的人往往随时间的改变成了你最爱的人。你不知这期间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你对他的看法,但肯定少不了他的付出。一个愿意为爱付出的人,肯定上天是眷顾他的,因为付出定有所回报。

于是,你慢慢发现身边的人也很不错,对你又好,虽然不是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至少人家在真心待你。你要知道好看的往往不中用,人只能取一头,不可能什么都被你占有,如若那就太不公平了。爱情是可以通过时间来见证的,一个人对你好一时,这不算好,一个人对你好一世,那才叫好。

生活中有很多种爱,有些爱是表面的,有些爱是内心的;有些人喜欢帅哥,有些人喜欢丑女,有些人喜欢才子,有些人喜欢美女,有些人喜欢财男,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有一点要注意,选自己所爱,爱自己所选。只有这样,我们在爱的旅途中才会不至于疲倦,要爱就得无怨无悔。

爱情与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谈恋爱不是玩儿戏,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是找一个人过日子。过日子与谈恋爱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光谈恋爱不结婚,那么这样的爱是没有结果的,我们不必太认真。因为到最后往往都是爱得最深的那个人受伤,因为太爱,所以会疼。爱一个人久了,自然就习惯了他的一切。他的样子,他的笑,他的美,他的好,他的坏。

假如有一天对方向你提出分手,你肯定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你觉得离开他不能活,你想尽一切办法去挽留,可别人已经死心了,你这火再烈也点燃不了他的心。不管你爱得多一点,还是爱得少一点,至少彼此是习惯了对方的,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假若他不爱了,并不代表他就不习惯你了,而是那种习惯在爱离去的时候已经慢慢褪色了。

生活中有些习惯一旦形成,我们要改变它,其实真的很难。就像你喜欢一项工作,如果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不得不换工作,这时候你肯定很委屈,甚至不能接受。还记得几年前我一时冲动,就换了个不上夜班的工作。最初觉得是自己赚了,上白班总比夜班强,至少不会熬更守夜。可在新的岗位上,总打不起精神,心里空呶呶的,感觉缺少了什么。

原来是自己早已习惯了先前的工作,隔行如隔山啊!做自己不熟悉的事,多少有些生疏,一切又得从零开始。我没有坚持很久,一月后我就辞职了,后来还是回到了属於自己的职业范畴内。爱情也就如此了,你爱一个人,等同于你习惯了一个人;你如果换了别人,你肯定很难接受,不但接受起来困难,你还要做比较,这时候你的生活里平添了几分忧愁。

爱情本身就是一种习惯,我们习惯了一个人,可千万不要轻易去换掉你的爱人。因为爱情不是工作,工作丢了,还能找回来。可爱情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便找回来了,那不是原来的爱,爱你的那个人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人。相比之下,失去一个人与丢掉一份工作孰重孰轻想必人人都知晓。

假如有一天你习惯了一个人,他也习惯了你,请你不要丢掉这个习惯,因为爱原本就是一种习惯!千万不要轻易的丢掉你的习惯,因为两个陌生人到成为一种习惯真的不容易。有时候我们更要学会包容对方的小缺点,慢慢的把他的缺点改成有点,这也是一种爱。

当我们养成一种习惯的时候就不想去改变,如果改变,会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很多的时间。

第43篇、爱情故事我会一直等你

都说时间可以洗刷一切,可我觉得,时间是沉淀,是累积,留下的是精华。

故事会分享一则,被时间洗礼过的爱情故事:我会一直等你

直到很久以后,我都不敢回头看我的青春韶华,因为那么一大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挺拔的身影,是的,从我15岁到19岁,都是你陪我度过的。

一、只一句话,便安了我惶惶乱跳的心

15岁那年,我初次遇到你,彼时,我刚从农村来到市里上学,还是一只丑小鸭,又黑又胖,穿廉价的衣服,说话粗声粗气。

女生说我长了一副令人讨厌的模样,所以从来不和我说话,而男生则以戏弄我为乐趣,特别是以安旭为首的几个人。

记得那天,是午休时间,班里静静的,我埋头在书堆里写字,安旭和几个爱捣乱的男孩子在后边窃窃私语,偶尔会发出低沉的笑声。

忽然,他们不说话了,我以为值班的老师过来检查了,谁知道却听到安旭特有的公鸭嗓,他说:“要是女生都长的像许北颜那样,男生还怎么活。”

然后,就听到后面几个男生轰然大笑,正在埋首写字的我忽然怔住了,被惊醒的同学一脸莫名的盯着我看。

转过头,恶狠狠的反唇相讥道:“要是男生的品行都像你这么差劲无聊,那女生也不用活了。”

刚说完,就有几个男孩子吹着口哨,不怀好意的推推安旭的肩膀,起哄道:“哦——哦——,安旭,你真丢人哦,竟被一个丫头片子摆了一道。”

安旭也许没想到我会反驳他,所以气势汹汹的朝我走过来,伸出手就抓住我的衣服领子仰起拳头,我闭上眼睛等待拳头的落下。可是过了许久,都不见反应。

我睁开眼,就看到站在安旭身后抓住他拳头的你。

“你有完没完,还嫌丢脸不够吗?!”

“顾萧白,你干吗要帮这臭丫头!”

“我让你放手,不要再让我再说第二遍。”

安旭听话的放下抓住我衣领的手,转身嘟哝着走开了。你低头对我说:“没事了。”

只一句话,便安了我惶惶乱跳的心。我低下头,坐在座位上,可是拿起笔的手一直的颤抖。

二、你冲着风吹的方向大声喊,许北颜,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啊

从那件事以后,我就自己搬了桌子坐在了教室里的角落里,桌子上堆着高高的书,常常伏在书堆里写一些细腻忧伤的文字。花一般的年龄,即使是一只丑小鸭,也依然会做梦变白天鹅。只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份牵挂,就想为那个人脱胎换骨赴汤蹈火。

下午放学的时候,同学们会一窝蜂的涌进餐厅吃饭,我不喜欢争抢,所以总是趴桌子上睡觉。

而那天醒来,却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白色的外套,桌子上放着一个洁白的保温饭盒,掀开,里面是热气腾腾鱼香茄子煲。

那件外套是你的,那个饭盒也一定是你放的。我抬头,就看到你从前排转过来的笑脸。一瞬间,低下头红了脸。

班里的女生对我逐渐和气,男生也不再嘲笑我,而你,每天下午都会去餐厅买了饭带过来给我,偶尔自习课会跑到我身边坐下看我写字,拿着MP3我们一人一只耳机。

你知道吗?我曾羡慕过别的女孩穿漂亮美如公主般的衣服,也曾羡慕她们如花绚烂的容颜,但是那一刻,她们却羡慕的看着你坐在我身边。

你的手指上有一只细细的尾戒,我一直不敢也不愿意问,我常常想,就算,你是我的一场华美而不真实的梦,我也宁愿沦陷至哀伤。

如果,不是安旭不小心撞倒了我的桌子,也许我那密密麻麻的心事就永远都不会翻晒在阳光下。

桌子倒了,书散了一地,日记本也大开着,所有的人都看到了日记本中间那页上画着一颗简单的心,心里写着我和你的名字,周围的人群在起哄,特别是安旭,幸灾乐祸的看着这一切。而此时,刚踏进班的你,停在了日记前,你捡起那本日记,然后拉着我出去了。

站在学校的顶层7楼,有呼啦啦的风从遥远的地方吹过来,你冲着风吹的方向大声喊,许北颜,我喜欢你,我也喜欢你啊。

那一刹那,站在你身后的我泪流满面。我从来不知道上天是如此眷顾我。

你转头从白衬衫的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然后拉起我的手,套进我的手指,我才看清楚,是一只精致的尾戒,和你手上那只是一对的。

那天的阳光特别明亮,尾戒上那颗小小的钻石在阳光下璀璨的闪耀,晃亮了我整个寂静而孤独的青春年华。

三、从15岁那年,你就是我心里的一尊神

16岁时,我竟然开始慢慢变瘦,皮肤也逐渐白皙,眉眼也随之清晰起来。我总是想,这些改变,肯定是因为你。

每次看到你挺拔如王子的站在阳光里,我的心底就滋生出卑微的追赶,希望可以仰着头,如你一样骄傲的站在阳光里。

偶尔遇到你的朋友,他们总会开玩笑的说,有些女孩子是越长越有味道的,北颜就是这种,还是萧白有眼光哦。

17岁时,我的体重和身高已经很标准,终于也拥有了曾经羡慕的如花容颜,站在你身边,我再也不用低首垂眉,而是把头抬的高高的,如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我终于有足够的资本和你站在一起。也终于敢问出心底的问题。

为什么,当初会喜欢我?

因为你很勇敢,也很坚强。

可是我一点都不坚强。

是啊,记得第一次你和安旭斗嘴,其实我看出你挺怕的,但你却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小老虎般强悍。可是,我却有了保护你的念头。

彼时,你已经18岁,眉目清朗,即使穿简单的白衬衫,也如一个高贵英俊的王子。

而你肯定不知道,从15岁那年,你就是我心里的一尊神,无论你指引我到哪里,我都会虔诚的前行。因为,我爱你。

可是,即使我拿出自己的生命去爱你,我们也是要分开的。高考像一个五光十色的陷阱,让我们心甘情愿的跳进去。

彼时,你遵照家人的意愿,去了武汉。你说,大学就像一个长长的旅程,我们这次分开旅行,如若最后我们还能守在一起,我就娶你。

顾萧白,你不知道你这句话多美丽,让我心底滋生出强烈的渴望,我点头同意,像入团宣誓那样慎重。于是,我在志愿那一栏上填了一个与你相临的城市,南昌。

四、原来,只有我自己,熬不过分别的痛

过完暑假,当我站在人流如织的南昌车站时,突然有一种深刻的陌生从心底袭来,那一片繁华,因为没有你,在我眼底,彻底摧毁成一座空城。

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因为没有你,我拒绝接受任何人的好意和友善。我像一个刺猬一样竖起全身的刺,不允许别人接近。(作者腾讯扣扣一一四七四一二二四六)喜欢看各种原创感人小说记得加上哦。

我开始自己寂寞的旅程,我白天睡觉,晚上挂网,抽烟,依旧写一些忧伤的文字。但这时的文字已经可以换回我的买烟钱了。

那些日子,我固执的守着心底的幸福,寂寞时,就一个人对着自己的影子说话。有时,会流眼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说分开是为了要我慢慢长大,而我想,你不在身边,我怎样才会长大。

学校里,也不乏有男孩子说喜欢,可是,我连他们的脸都记不住。因为我只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其他的都是过客。

彼时,武汉在我心里成了一座盘亘已久的城市,因为有你的存在,就成了我美好的向往。

我在南昌辛苦坚持了一年,刚开始每天讲电话,我在这里难过,你会在那边安慰我。后来,也许你厌倦了安慰,你说你很忙,让我自己照顾好自己。于是,我怀疑你不喜欢我了,每次都是争吵。这些争吵,让我的心剧烈的疼痛。一年之内,我迅速削瘦。

大一暑假时,从我一个投稿编辑那里得知武汉一家杂志要招编辑。我当时小心翼翼的兴奋着,用尽全力去争取着。

争取到的那天,我坐在窗边给你打电话,想要给你一个惊喜,听着广播里不知名的情歌,终于忍不住哭出声响。

我想,顾萧白,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也许因为当时一个人激动,没注意你声音里闷闷的“哦”的一声。

到武汉的第二天,我们就分了手。分手时你说,北颜,我不想我们就像两只风筝一样捆绑在一起,我想给彼此时间。我错愕的站在原地,我突然明白,原来,只有我自己,熬不过分别的痛。

那时,孜身来到武汉,没有找到房子,暂时住在朋友的朋友家,上班下班都要挤半小时的公车,面对如此陌生的情景,面对你的离开,我咬了咬牙告诉自己,许北颜,你一定要挺过去。

然,第三天,手机在公车上被偷,当时惶惶的不知道该如何,忽然发现连自己的手机号码我都不曾记得。给你打电话问自己的手机号码。其实,早知手机不会回来,我却坚持打那个号码,你看,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的固执。

同一星期天,你陪我去找房子,半路上我却突然肚子疼痛,全身冒汗,脸色发白。你吓坏了,带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阑尾炎。必须动手术。

先是住院费1000。我当时就愣在原地,我刚到武汉,而你,也只不过是一个学生,我们身上的钱加起来还不到500,哪里会有1000。

你转身说去找同学借,我死死拉住你,不愿意住院,坚持输液。可是输液完后,疼痛却加重,我咬着牙,却还是顶不住疼痛哭了出来。你抱着我说,北颜乖,不哭不哭,我们动手术,立刻就好。

可是你怎知,如是手术下来,就要四五千,我们怎会有那么多钱。而我倔强的不肯让父母知道,我怕他们让我回家,我就不能再和你在一起了。

我坚持不肯动手术,要回去,你执拗不过我,便扶着我一步一步走出医院,回到你的住处。

那天晚上,你守在我身边一夜,我不停的发烧说胡话,你不停的替我换额头的毛巾。

所幸,第二天醒来,就觉得好多了,但却看到你一脸疲惫,你为我胆惊害怕了一夜没睡觉,你冲我微笑,于是我就哭了。

因为我体质不差,所以,在医院输液折腾了三天,我就痊愈了。彼时,你也放暑假了,你冒着大太阳帮我找好了房子,把我的行李都放好,才离开武汉回家。

五、没有星星的夜里,我用泪光想念你

有很多夜里,我都躺在那张窄小的床上想起我们的以前,想念你纯白的微笑。慢慢的,我就想,也许,我真的要自己长大了,不再去想着依赖你。

忙碌的工作让我觉得充实,那个暑假,很快就过去了,你来了武汉。

那天,我去车站接你,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感觉恍若隔世。不由自主,眼泪就流了下来。

你笑笑的说,傻丫头。

你来武汉后,偶尔星期天,我们会一起吃吃饭,逛逛街。我以为,我们没有分手,我们还在一起。

所以,在一个月后我听到你站在我面前问,如果你有了新的女朋友,我会接受吗。我就转身跑开了。

我不能接受,你要我怎样接受。

只是,即使我不接受,事实却如此,你和她终究还是站在了一起。

武汉突然变天,吹很大的风,那天,我穿着无袖体恤和七分裤,很晚才回家。路上,看到好多情侣站在街边拥抱。我觉得好温暖。可是,在我必经的那条路上,我正微笑的眼就忽然掉了眼泪出来,我看到,一个女孩抱着你站在那里。

这电视剧里才出现的烂俗情节,怎么就会到我纯白的爱情里。我不能接受,那一刻,我恨不得立即死掉。

我躲在停靠在路边的车后,偷偷的看着你们。

我以为,我很坚强,我会坚持的不再去找你。我以为,我很勇敢,我会放得下我们的爱。

可是,那晚,我对着冰冷的墙壁,歇斯底里的大哭起来。

我想起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年华。草坪上,有我们追逐的身影,楼顶上,有我们相握的双手。灼热的篮球场上,我们爽朗的欢笑,熙攘的街头,我们相依相偎。就连那些年的雨天,都格外的浪漫,你骑着单车载着我,我站在后车架上招摇的尖叫。

我终于明白,那些呼啸的青春,早就随着夏天的飞鸟一起消失。可是,我却不愿意放手。

半夜,下着大雨,我跑到你住的那里,我说,顾萧白,你只爱我对不对。

你看了看我,点了点头,然后你说,但是,北颜,你的步步紧逼让我喘不过气。

我说,我可以改,只要你不喜欢的,我都可以改。你不要和别人在一起。

你点头。然后我就笑的一脸泪光。

六、春暖花开,我就离开

有些事情发生了,我们谁都不会心安理得的当作没有发生过。

我们又开始繁复的争吵,我每次都会歇斯底里的大喊,你为什么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不喜欢她怎么会和她在一起,我不相信你没有一点喜欢她。

而你,每次都是沉默,偶尔转身就走,于是我又开始后悔,追上你认错,你原谅。

这样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你终于忍受不了,终于有天你冲我大吼,我就是喜欢她怎样,我跟她在一起觉得很快乐,跟你在一起只会让我觉得无尽的恐惧和被限制。

那天,我站在长街的这头,你消失在长街的那头。再也没有回头。你不知道,我就那样像木头一样站了一个晚上。

那晚下着小雨,我第二天早上就发烧了。

可是一周后我站在你面前却笑靥如花解释道,我这一周比较忙。你只是沉默的笑了笑。

我说,顾萧白,你能不能给我买一个戒指?

那天,你带着我,逛了好多商场,最后,终于带上了银光闪闪的戒指,我们一人一只。你为我带在无名指上,那一刻,我抽了抽鼻子,还是忍住了眼泪。

我和你去护部巷吃小吃,去江滩散步,一天下来,我都安静的像一个娃娃。

分别时,你低头在我额头印下一个吻,你说,北颜,这样的你让我安心。

回到住处,我开始收拾东西。是的,我要离开了。

顾萧白,有些事情改变了,我们真的就不能再回到原处了。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们无休止的争吵成了我致命的疼痛。你一成不变的忧伤的脸让我窒息的难过。

我永远都不会像今天这样安静的呆在你身边。我固执,我坏脾气,我习惯猜疑,我不安,我焦虑,我的所有,让我伤害你了这么久,我不想再看到你一脸难过的样子了。所以,我决定,先离开。

顾萧白,你还记得不记得,我们初相遇那年,你每天每分都在笑。

可是如今,我每天看到你的,都是一成不变的忧伤的脸。

这些,我都不想告诉你,我害怕你难过,你难过小半天,我就会伤心好半年。

三月,春暖花开,顾萧白,我离开你。

七、请你原谅,被我带走的永远

我背着行李。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和你一起上高中的城市,我用了三天把那个小城走遍。用了一天回原来的高中,把当初我和你刻在墙壁上的所有誓言,都有相机拍了下来。

因为,我只是想记得。想记得这些年所有的美好。不管是我笑着还是哭着说的我爱你。

顾萧白,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如此,我便知足。我多感激,在那么长的青春韶华里,都是你陪我度过的。让我成为人人羡慕的公主。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也守在我身旁,从来不曾离开。我一直以为这一路走来,我们是同甘共苦,却忘记是你一直帮我遮风挡雨,才让我如此嚣张如此任性。

顾萧白,你曾为我全心全意的做了一切,让我免受伤害。如今,我要放手,因为我不害怕自己再伤害你。

顾萧白,让我许北颜以生命感激你,即使你赠我了空欢喜。

我知道,我的离开,会让你轻松很多,也会让你不那么难过。

我突然想起,四年前你那风轻云淡的笑脸。

之后,我去了南昌。我扔了以前的手机卡,换了新Q,报了导游补习班,以三个月的时间去复习,拿了导游证。

再之后,我曾去过好多地方旅行。每处的风景都很美,但却均抵达不了我心底。

漂泊了一年,我终于还是疲倦的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偶然一天,在路上遇到安旭,他说他是跟了我好半天才敢叫我的。他说许北颜你变化好大。我微笑,如今我的头发笔直,面容精致,身材修长,走在街上,没有男人不侧脸望来。谁会想到,当年那只丑小鸭。

安旭问,你和萧白该订婚了吧。

我淡淡的微笑,我们分手了。

为什么?

两个人性格不合适,在一起太折磨了。

什么时候分手的?

呃,应该是……前年暑假。

安旭的表情突然就很义愤填膺,他说,许北颜你太不够意思了。当年萧白对你多好,你竟然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他。

最困难?什么意思?

难道你不知道嘉南的父亲因为贪污做牢,嘉南的母亲受不了这个刺激,精神错乱吗?

我愕然,我说,你在讲什么?这是多久前的事情,顾萧白从来没告诉过我。

安旭看着我错愕的脸不像是装的,终于,忽然颓败的叹了口气,萧白还真是遵守诺言,不让你受到一丝伤害。

我的心开始一点一点沉陷下去,安旭你快告诉我,顾萧白到底怎么了?!

北颜,高中时,萧白曾对全班的兄弟说,他喜欢你,所以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不会让你受到一丝伤害。我不知道后来你为什么离开他,但是,前年五月份,他家发生事变。他处理了一下就匆匆赶回武汉,他说你暑假去那边工作,你还在那边,他不放心……

安旭再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我开始觉得空气稀薄。顾萧白,我恨你,我真的恨你,

我终于知道那时打电话你为什么说你忙,也知道你听到我要去武汉,为什么只那么苍白的哦了一声。

我也终于明了你明明知道我所有的小不安却为何依旧有新女朋友依旧和我争吵。

你只是为了逼我离开你。你不想让我受累。

顾萧白,你为何要待我如此好,你让我许北颜拿什么去还你。

我开始疯狂的拨你原来的手机号,你家里的电话,可是,都成了空号。

后来,安旭告诉我了一些你家的情况。于是,我去了监狱,看了你的父亲,你微笑的眉眼很像他,他很温善,他说,你就是北颜吧,经常听萧白说起你。如果不是伯父做错事情,也许你现在和萧白应该可以订婚了,而你也许就该叫我爸爸了。最后那句话让我的眼泪硬生生的掉了下来。

他开始手足无措的像个小孩,他说,北颜,伯父对不起你们,对不起萧白,对不起***妈,我当时鬼迷心窍了啊。

我在那里安慰了他,这些,也许是注定的劫难吧。

我走的时候你父亲告诉我,你姑妈已经把你和你母亲接到了英国了,你母亲会得到很好的治疗。

现在,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看看你的父亲,陪他说说话,像对待自己的爸爸一样。

我知道,也许,有一天你会回来,也许你不再回来,在那边接管你姑妈的事业。但是顾萧白,我会一直等着你。

你还记得不记得,十七岁那年,我看张爱铃的书时哭的一塌糊涂,她说,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什么时间,不管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

顾萧白,那些我没有陪在你身边的日子,请你原谅,被我带走的那些永远。我愿意用以后的所有日子来交换你的快乐。如今,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我都会一直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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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篇、爱情故事谁明寮我心痴

故事会提供:谁明寮我心痴。

那年他三十来岁,长得气宇轩昂,骨子里透着书卷的味道。白天一份朝九晚五的文职工作,业余时间喜欢摄影。因为技术精湛,常有电视台的人员找他给名星拍摄专辑封面。也因为性格豪迈不驱吸引了很多年轻女子对他的仰慕崇拜。他一直没有成家,前前后后也谈过几次恋爱,每个对象都是可爱美丽的人儿。他是一个多情的人,每段感情都认真对待,但炽热的心总被女人无情的冷却,这一次更是伤得彻彻底底。

一次出外境拍摄,在调整角度的时候,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子走进了镜头,一头飘逸的秀发刚巧被风吹散她正在忙于梳理。莫明的心跳加速,瞬即按下快门,咔嚓,咔嚓。一连串的动作全拍摄下来。紧接着,三步当两步的他上前对女孩说:

“小姐,刚才冒昧给你拍了几张照片。”

女孩有点愕然,却对眼前的男人并没有抗拒。“我叫阿凡,是一个摄影师,如果方便留下联系电话,等照片冲晒出我送去给你。”

“好呀!我叫Sendy,电话XXXXXXX”考虑了一会的女孩回答说。“再联系吧!byebye”

“byebye”

直至女孩的身影消失了,阿凡才回过神来。那晚她姣好的面孔填塞了满脑子,数绵羊数的全变了SendySendy。

为了再见到那女孩,阿凡很快把照片冲晒出来,拔通了对方的电话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出门时阿凡也不明白,几许风雨后的自已心情竟是如此的激动。自从上次偶遇,阿凡的形象也一直烙在女孩的心里。见面后的两人,从照片开始聊开去了,阿凡的博学深深吸引了女孩的芳心,天南地北的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阿凡是一个懂得浪漫的人,每次都带给女孩不同惊喜。密密的约会渐渐地让女孩松懈了学业,引起了双方以家长的反对。阿凡的老父亲是一个学识渊博,传统却是有远见的人,心想儿子老大不小了和一个在读大学生谈恋爱,最后肯定受伤的是自己儿子。于是找了一个机会,和女孩谈了一次话,但恋爱中的年轻人谁能听得进这些话呢?事后不了了之的过了很久。某天,一个高贵的妇人找到阿凡的公司来。

在一个静静的咖啡厅里,妇人呷了一口咖啡,然后气定神闲的说。

“SENDY一向读书成绩很好,将来也打算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反对你们拍拖,她也可以不再读书,如果你们要结婚,我可以送一层房子给你们。”低着头的阿凡默不作声的听着女人在一连串的说话,他没反驳,更不想反驳。

“如果你爱她应该知道怎样做才是对她最好的。你回去考虑清楚吧”说完妇人离开了座位。

听完了这番五味杂陈的说话,阿凡真不是滋味,魂不守舍的他是如何回到家里的也不知道。想到身份年龄的差异,想到自己不能拖累别人,想到怎样做才算最爱她?想了很多很多,此刻会有谁明寮他的心事?做一个痛苦的决择有多艰难呀!思绪完全崩溃的他泪水不经意的从眼角滑下,这可是自从懂事以来第一次流泪。这一晚,他和女孩作了一个约定,半年后就是大学毕业,去或留到那时来一个终结。甜甜蜜蜜的半年里,如似膝的两个恋人非常珍惜每个了相处的机会。日子稍纵即逝到约定来临了。女孩说:“我想过了,我想去出国深造两年。”

阿凡压抑着心底的伤痛,故作镇定的说:“无论做任何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更何况。这是好事呀。”

此时泪水已模糊女孩的双眼“你舍得我走?”

“只是暂时分开,以后你还会回来啊!傻瓜。”

很久很久,女孩说:“你等我回来好吗?不要和别人在一起好吗?”“等我回来我们马上结婚。”

“嗯!我答应你”“不要哭了”两个相爱的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

送别了女孩,失魂落魄的阿凡几乎是数着日子度过。为了实现承诺他从没有去认识新的女朋友。两年后的某一天,从不看报纸的他,阴差阳错的翻开一页。一股电击般的刺痛贯彻脑际,举起的双手还没放下,报纸已滑落在地上。一则图文并茂的结婚启示“XX富商之女SENDY与华人才俊XX于今天注册成婚,不日回港设宴款待亲朋好友”那天以后阿凡病倒了,病得很重很重。

第45篇、爱情故事不相见,不相念,不相忆

大家经常说的一句,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有没有真心爱过!

故事大全提供爱情故事:不相见,不相念,不相忆

如果,飞翔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爱情,就不要轻易说出“爱”这么沉重的字,把遗憾带上三万尺的高空,然后随风消逝,瞬间已是遥不可及,只剩下天空,在轻风中低吟浅唱.....

一声再见,敲碎了谁的梦幻心田?一声叹息,尘封了谁的温婉情愫?一滴清泪,遗弃了谁的一世情缘?一曲悲歌,葬送了谁的今生痴恋?

夜无眠,思如潮,是谁在黑夜里拨弄琴弦,续写悲情的诗篇?是谁独立寒窗,任凭风刀霜剑把柔弱心搅得粉碎?是谁用无边的凉意埋葬了如火的情感?是谁用冰雪铸成伤城,锁住期盼,锁住思念......

时光给素颜染上了风霜的颜色,流年暗淡了亮丽的青春。而记忆似乎也被岁月的漫漫烟尘风干湮没了。忘记爱情,忘记你,甚至忘记了自己。那颗摇曳的心,像在狂风中飞舞的落叶,东、南、西、北,不知何处是她的归宿,哪里是她的家。

在飞逝的流年里,笔尖的言语飘过心灵的空间。骑竹马,寻纸鸢的快乐早已远逝而去;嫣然笑,思无邪的纯真也已在人生中走远;清清琴音,委婉吟唱则随着你远赴彼岸的脚步迎风散去;携手激扬文字,并肩指点江山的青春意气亦被岁月的风雨荡涤的干干净净。

洗铅华,独锁心,踯躅行,孑然傲立与天地之间,听年华开花的声音,梦云水氤氲,舒卷旖旎。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坐在灯下与长夜倾心交谈;喜欢在红尘的最深处倾听徐志摩在康桥边的浅吟低唱;喜欢在浩浩的古风里与李清照共话爱恨情仇;喜欢在花露丝雨里静看梁祝化蝶而舞......以为自己结茧也会化蝶,在蜕变中承受涅槃后的新生。然而。重生需要欲火焚身的勇气,那颗伤痕累累的心,可还承受得住这般强烈的痛楚?

一念起,碧波青天,一念灭,沧海桑田。记忆的年轮深深地镌刻在灵魂深处,一场飘渺的风雪瞬间泛起层层沉沙,荡起心湖里的串串涟漪,蓦然回首,那些浓浓的情,深深的爱如深夜里的流星划过天际,装饰得锦瑟年华一片璀璨。再回首,寻找曾经有你的风景,可是已经时过境迁;再回首,寻找你深邃的眼眸,你虽然星眉朗目,风采依旧,然而情已不在,爱亦不在;再回首,我对你是否还能魂牵梦萦?你的背影却越走越远,无法企及......

读一段讲述爱情的文字,在悲喜中行走,在沧海中停留,不观繁华落尽红尘漫漫,不闻千山暮雪暗香浮动。深情的回眸,苦涩的记忆,一刹那间的哽咽,仅仅是因为那个不舍的眼神,是那个欲走还留的身影,是那句:只要你说一个“不”字,我就撕了机票,永远留在你的身边;是那个:“等着我学成回来娶你”的誓言......

我知道优秀的你岂能甘心屈居人后亦步亦趋,我知道你太想成功,而她能够助你顺利的到达彼岸,她的家世是你成功的钥匙......可是,你可知道,其实,那一年,那一晚,在我轻轻的放手时,结局已在不言中,那就是瞬间已成永恒,挥手之间即是永诀!

你说,不日你将归来;你说,你是为了两千多个思念的日日夜夜而来;你说,你是为了践约而来;你说,你是为了寻找丢失的心而来;你说,你是为了永远的爱而来......我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可我知道,一个“爱”字承载太多的重负,曾经的海誓山盟无疑只能是过眼烟云,昙花一现!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梦,也许相遇时就注定要分离,注定要放弃。有些放弃是无能为力,有些放弃是为了寻找新的自己。而我是为了傻傻的爱......流金岁月,有很多人相遇了,成为伴侣,有很多人离开了,成为遗憾。而你,是我心里永远的痛......虽然我知道,无论走遍千山万水,再也无法遇见曾经的你。可是我无悔!

前世我是谁,来世谁是我,今生我何在?守着一份淡然,守着一份宁静,守着最真最纯的情感。你在与不在,又有何妨。我见与不见,还重要吗?虽然往事历历,如浮光叠影般在眼幕前涌现,虽然我始终无法忘却你最后的回眸,虽然你言之凿凿的誓言一遍又一遍的在我的心里徘徊,可是我的心扉不会再为你开启,那刻骨的思念只怕也终究抵不过时间的冲刷,最终将会云消烟散,湮没在流年的最深处。

尘世虽然繁华似锦,诱惑无穷,梦醒时,却徒留悲伤。无语问苍天,谁又伴谁一世间,谁又解谁愁容锁?无论繁华一世,还是落寞一生,漫漫人生路,终须一人独走。仰天长叹,寂寥的日子里,有心再回首,怎奈滚滚红尘,前尘往事已经走远......

人生如文字,文字不锤炼,不会精湛;人生不经历,不知世情凉薄,人间情浓。昨天的故事在转角处已然斗转星移,最初的遇见也遗失在了生命的最深处。夜色吞去了所有的光芒,追忆慢慢在黑色中沉积,若相思,或许只可以寄一片落叶升一缕青烟。对于你,我无怨,无恨,更无悔,只是感叹彼此情深缘浅,错过了前世,又错过了今生,但愿来生不再与你相见。这一世,我坚守一生的寂寞,不为与你羁绊胶着,只为前世三生石上镌刻的因果;这一世,我忘却了所有不为苦恋的红尘,只为轮回里芸芸众生中有你依稀的记忆。这一世,我和你注定难执手,不相忆,只把记忆付东流。江南梦断月明中,小楼又东风,岁寒影乱,已不堪回首于那残月冷照的红尘往事。只愿邀风月共一场宿醉,醒时物我两相忘,悄然一转山水间,淡出江湖,阑珊依旧。

云淡风轻,暗星残月,慰我一世心伤;历历文字,幽幽心语,解我一世流离。踏歌而行,浅笑盈盈,一星,一月,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人,一世界,弹指一挥,藏尽前尘所有的伤,不再思起,不再念及,不再悲苦,不再伤痛,不再流泪......浅笑装饰下的无奈,谁能读得懂?一步一唱一笑,又灿烂了谁的忧伤?倦长岁月,点一盏孤灯,星星点点,用回忆祭奠回忆,终究是依恋着过去,不肯再看未来,浅唱那段倾城之恋,唱出的只是属于它的情殇;古城外,是谁在等待繁华一世的谎言?往事如烟,随风而逝,既然,爱已倾城,何不在余晖中沉沦。既然,情已颠覆,何不在寂静里睡去。红尘不过大舞台,过往不过一场戏,只是戏子无悔。霓裳轻舞,灯火阑珊处,我独燃一盏孤灯。

不如归去,伊人独处,看彼岸秋水茫茫,芳草萋萋。曾经的佳人,在水一方,轻烟含步,幽兰芷若,独守着江南一叶孤舟上早已落满尘埃的琴弦。杯凉茶淡间淡看沧桑,万丈红尘,三千弱水,三生三世的宿缘,都已渐行渐远,唯留一丝叹息于苍茫的人海。我只想把酒桑麻,东篱唱晚,珍藏好远去的字眼,大醉在夕阳余晖的温存里。

第46篇、爱情故事闪婚我也幸福

闪婚在很多人心理是难以接受事情,相亲也很难被现在很多人接受,但是闪婚其实也可以获得幸福。

为了学业,我一路读研考博,成为一个标准的大龄剩女。老妈唯恐我嫁不出去,到处为我张罗相亲的事。我到乐见这样的事情,毕竟我这年纪找个合适的对象还真有点困难,与其自己找,不如老妈介绍来得快。

朋友都很惊叹我的想法,毕竟我这样太不把感情当一回事了,但是在这个快餐式爱情泛滥的社会,相亲 结婚,也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现在的老公是我的第五个相亲对象,今年30,自己开了个小公司,忙于事业,一直未婚。他各方面的硬 件条件都比较好,老爸老妈都很满意。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为了让父母放心,我们也 试着约了几次会。随着认识的加深,我才发现我们有那么多共同话题,从吃到玩,从音乐到电影,从穿衣 到审美,就连喜欢到什么样的地方去旅游,我们都出奇地合拍。

我们的恋情发展的很迅速,连周围的朋友都很感叹我俩的缘分。恋爱不到两个月,他就向我求婚了。接受 他的求婚,只因为他的一句话“亲爱的,过去的我们把太多的青春浪费在学业和事业上,以至错过太多美 好的事,我们现在为何不疯狂一下,一切随心走”。

老妈一开始并不同意我们那么快的闪婚,毕竟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她建议我和他再多接触一段儿,还说, 她走的桥都比我走的路多,过来人,看人准。我宽慰老妈:“您那一套早过时了。再说,爷爷奶奶连面都 没见就结婚了,生活不也很幸福吗?我相信自己一定会幸福的!”

我们结婚已经有三个年头了,期间难免有些小摩擦,这样并不影响我俩的感情,我相信我和他一定能够幸福的走下去。是的,闪婚不一定不幸福,幸福来了就要抓住,北京首家高端婚介真情在线婚恋网祝福这对小新人幸福永久!

以上的为您提供的故事:闪婚我也幸福。

第47篇、民间故事爱情之花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爱情之花。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有个十分宁静的小渔村。村前住着一位勤劳勇敢、强壮有力的青年渔夫,村后住着一位美丽娴雅、会做大酱的姑娘。这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劳动在一起,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们在长期的相处当中,建立了深深的爱情,彼此心心相印,对着大海盟誓,结下了百年姻缘。

结婚的吉日选定以后,姑娘便忙着准备嫁妆。青年渔夫要和自己的心上人成婚了,自然非常高兴,因此他比往常更加勤奋,每天迎着海风,早出晚归捕鱼时他格外高兴,亮着嗓子和渔夫们唱起歌来

驾起捕鱼船,划出大海湾。

小捕鱼船,鲜鱼装得满。

万家渔村里,人人笑满面。

渔夫们边唱歌,边划着船,一直划过十二道海港,冲破一千道波浪,来到深海,找到了鱼群。他们兴高采烈地摆开船阵,张开大网,准备撒下去。猛然之间,狂风大作,掀起了几丈高的浪头。原来,这海中住着一条巨大的三头海蟒,这魔怪见有人来捕鱼,便出来兴风作浪,驱散了鱼群,撞坏了渔船。渔夫们被抛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啊,游啊,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

从此,人们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穷凶极恶的大海蟒也更加肆无忌惮,它时常出来,闹得翻江倒海,弄得人们没有半点安宁。这使依靠捕鱼为生的渔民们无法生活下去。爷爷哭,孙子叫,一堆堆大鱼网闲置在船里人们绞尽了脑汁,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前村的那个青年渔夫,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要去和海蟒搏斗。在他的感召下,又有许多小伙子和姑娘,都争着要跟他去一起杀死海蟒。

后来经过大家的商议,选出了一伙精明强干的渔民随着青年渔夫出征,与海蟒一决高低。他们每个人都武装好,手里拿着锋利的长刀。会做大酱的那位后村姑娘,领着媳妇们做了许多黄饭团子,放在船舱里给渔民们当路上吃的干粮。

出发这一天,村里的人都来到海边为勇士们送行,祝福他们早日凯旋。美丽的姑娘送年轻的渔夫走了一程又一程,千叮咛,万嘱咐,叫他在海上与海蟒搏斗时,千万要小心谨慎。青年渔夫显明知这一去与三头海蟒决斗,生死未卜,吉凶难料,却仍安慰泪流满面的姑娘说:“不要难过,我们一定会胜利回来的。” 说着,从腰中取出一面镜子交到姑娘手里。

“你拿着这面镜子吧,你看它多么明亮啊!我走了以后,你可以常常看看它,如果看到里面有一根白桅杆,那就是我们胜利了,如果看到有一根红桅杆,它渐渐地变黑,镜子也昏暗不清了,那就是我。”他刚说到这里,姑娘马上用手捂住了青年渔夫的嘴,再也不让他说下去了。

青年又安慰了姑娘一阵,才跳上船,乘风破浪,向着遥远的深海驶去。

姑娘送走了年轻的渔夫,日夜守候在镜子的旁边。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镜子一直像碧绿的湖水一样平静透明,白色的桅杆清晰可见。

不知不觉间,勇士们离家出征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这天,姑娘正守在镜子一旁,突然,镜子里波涛汹涌,巨浪滔天,忽明忽暗,变化莫测。姑娘不眨眼地盯着镜子,急得像坐在针毡上一样。过了好大一阵,镜子才变得透明清澈起来。这时,姑娘激动地把镜子贴在胸前。可是,她的心刚刚放松了一些,突然,一种凶兆又出现在她的眼前镜子里出现了红桅杆。

姑娘顿觉五雷轰顶一般,伤心欲绝,难过得泪流满面,村里的人们也都急得哭了起来 姑娘按捺不住心 中的焦虑,便抱着镜子跑到了大海边上,望着翻腾的大海哭泣。她等啊,等啊,仍不见青年渔夫回来。这时,镜子里的红桅杆,渐渐地变成了黑色,姑娘彻底失望了,她抱着镜子哭昏在海边上,再也起不来了。

姑娘 因悲痛过度而死,村里的人们痛心不已,把她埋葬在向阳的山坡上。第二天,坟头上竟然开出了五色的鲜花,其中有一枝又红又大,漂亮极了。

当姑娘坟头上长出的这朵不知名的鲜花开满一百天的时候,勇士们驾着船,敲着得胜鼓凯旋了。天天站在海边盼望勇士们的男女老少,此时都激动得热泪直流,尽情地跳啊,唱啊。

勇敢的青年渔夫站在船头上向亲人们招手。船还没有靠稳,他急忙跳下船来,告诉乡亲们凶恶的海蟒已经被除掉了,咱们以后又可以放 心出海捕鱼了。人们又是一阵欢呼,唱啊,跳啊,欢腾啊。

青年渔夫在人群中到处寻视,寻找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知道自己离开这么久,姑娘一定会非常担心他的安危。但他找了好半天,也没有看到心上人的影子。他觉得奇怪,便问乡亲们,人们只好把实情告诉了他。青年渔夫知道姑娘是为自己忧伤而死,真如万箭穿心,悲痛万分。他猛然抬头一看,桅杆上染了许多三头海蟒的污血,他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砍海蟒的三个脑袋时,血喷射到了桅杆上面,所以姑娘在镜子中看到的红桅杆也就变成了黑色。

青年渔夫捶胸顿足,他悔恨交加地向姑娘的坟地跑去。姑娘的坟上那朵大红花开得正艳。青年渔夫伏在那朵花上,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大哭了起来,他哭着哭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姑娘的笑脸。

乡亲们急忙赶来,把青年渔夫从昏迷中唤醒。他清醒过来,刚一爬起身,那朵整整开了一百天一直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竟然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瞬间就枯萎了。人们说,这红花就是姑娘的灵魂变成的。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爱情之花。

第48篇、爱情故事我爱你,不需要一秒钟来犹豫

他和她,仿佛天生有缘。

那时,她胆小,弱不禁风,走在上学的路上,即使一声狗吠,也会被吓得心惊肉跳。这样的时刻,他总会出现,牵住她被汗水浸湿的小手,拍着胸脯说:“别怕,有我呢。”彼时的她刚满7岁,而他仅仅比她年长3岁而已。

漫漫求学路,他们一直结伴而行。不知不觉中,他成了翩翩少年,而她亦如春日枝头初绽的花朵,娇羞而明媚。

终于有一天,他手捧大束鲜艳的玫瑰,深情地对她说:“我爱你,嫁给我好吗?”接着,又唯恐会被拒绝,小心翼翼地补充道:“你不用急着说出答案,慢慢想。我会等下去的,一直等……”

幸福,如春日的风,拂过她湖水般湛蓝的双眸。她将脸埋在玫瑰花中,俏皮而坚定地回答:“我爱你,不需要一秒钟来犹豫!”

携手踏上婚姻红地毯的那年,她24岁,他27岁。婚后的日子,仿佛童话故事中王子牵了公主的手。他视她为手心的珍宝,呵护备至,而她亦将满腔柔情,化为柴米油盐的点滴,日日为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

可是,灾难的降临,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恩爱而推迟脚步。早在她两岁时,就被确诊患有囊肿性纤维化。这是一种遗传疾病,可能影响身体多个器官,其中以肺部和消化系统所受影响最为严重,统计显示,这样的患者能够活过40岁的,寥寥无几。

她的健康状况,他早在多年前就知道,却从来没有影响他求婚的决心。婚后不到一年,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病情开始慢慢恶化。刚开始,偶然需要吸氧,后来几乎是全天吸氧。

那天,她再次入院接受治疗,病情不断加重。他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他得知器官移植是她治愈的唯一出路,当即找到医生,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的肺叶。

幸运的是,手术相当成功,他们双双康复出院,继续琐碎但美好的婚姻生活。

不幸的是,相隔13年之后,她的健康状况再度恶化,受囊肿性纤维化影响,她出现肾衰竭症状。

这次,医生很明确地说,治愈她的唯一办法,还是器官移植。于是,他再次毫不犹豫地表示:为妻子捐出自己的一个肾脏。

一个雪花飘舞的日子,他们再次一起被推入手术室。有位朋友,将这件事发布到了网络中,众多网友被深深打动,纷纷留言说,他和她的故事,让他们再次相信了爱情,并留下最真诚的祝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台手术,让所有的人倍加关注。因为,迄今为止,这是全世界活体器官捐赠者中,首个自愿捐出两种器官的人。

幸运的是,移植手术相当成功,一切顺利,他们甚至来得及赶回家,布置一个温馨的圣诞节。

他的名字叫戴维,她的名字叫卡罗琳。这对来自英国的夫妇,因为爱,共同缔造了感动无数世人的奇迹。

浪漫的夜晚,烛光摇曳。她问他:“你为什么这样傻,两次挺身而出,万一手术出现意外怎么办?”

他牵住她的手,深情地说:“在这次手术前,我早就想好了,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世界。我不能看着你孤单地离去,就像当年你嫁给我时曾说,因为爱,不需要一秒钟的犹豫。如今,我甘愿付出一切,因为我的想法和你完全一样……”

第49篇、爱情故事矫情情史

大公司的小出纳

你知道的,出纳嘛,不就是干那些重复琐碎的事情,哎哟简直说起来都要打哈欠——开支票、进账、提现金、数钱、发钱。每次当我拿着一大堆凭单稀里哗啦粘在一起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粘纸盒的女工。

想想看吧,一个20岁出头、漂亮、喜欢听艾薇儿、喜欢看时尚杂志的女孩子,纤细光滑的手指上粘着钞票上无数的细菌、胶水皮、支票机的油墨以及红色印泥,最要命的是遇到不对眼的银行柜员。上天亡我,最讨厌的一个刚好坐在我公司账户的开户银行,进门右转第一个对公窗口下面。西装革履人模狗样,枉他长了酷似偶像的眼睛和牙齿,叫那个……什么……赵钱根!

恶俗的名字已经不能原谅,更不能原谅的是他的冷酷无情。

“这支票上的印鉴太轻太浅,电脑验不过去,请回去重新盖过。”

“这是无碳复写的单子,你怎能垫在下面继续写其他?你看果然印在这张里面,不行不行,太混乱,绝对要返工。”

“没带财务章?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你只好回去,明天请早。”

“10万元的大写怎么写成‘拾万元’?小姐你真幽默,应该写成‘壹拾万元’才对。哎呀不能像那样挤在前面,你还是再填一次。”

好不容易办妥,转身要走。钱根兄还在后面碎碎念:“这么个小手提袋,怎么好提现金呢?下次换个结实的大包吧。”每天被他荼毒,我竟不知道我是如此笨拙的人。

几乎可以用那句经典的话来概括我的状态:如果我不在办公室,我一定在银行;如果我不在银行,我一定在去银行的路上。

领导都奇怪:“最近为什么找不到你,总是去银行?”我喏喏汗颜。领导倒不计较,反而开起玩笑:“你不会是和银行的人谈恋爱了吧?”

和银行的人谈恋爱?亏他想得出!我现在已经皱纹增生,倘若和赵钱根那种人再有工作之外的瓜葛,铁定夜夜噩梦,折寿十年。

爱情滋润

我虽不济,却有上佳男友,他剑眉星目、开朗热情且在美国知名企业供职,有了他,我宁可固守这寡淡清闲的职业,可以悉心照料自己的爱人及日后的家庭生活。

我异常喜欢他独特的姓名,上官睿,比我姓张好许多,比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都好许多,假如以后可以厮守,我的Baby名字一定不会俗气至斯——赵钱根!恶……

他卓尔不群,却并不花心。在学校里和他恋爱两年,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欢喜、吵架、吃小饭馆里的宫保鸡丁、看5块钱两场学校放映的电影,晚上送我回来,在宿舍楼下轻吻,下巴密密的胡碴儿,蹭痒我的脸。毕业招聘的时候,他顺利进入知名外企,行头统统重新置办,西装领带皮鞋皮夹——哗!我眼珠差点滚落,竟然害怕有女人会抢走他。

上官拥抱我,笑说:“小出纳,我怎会离开你?”我患得患失,是因太在乎。我总是说傻话:“结婚吧我们,我想用戒指告诉别的女人,你是我的。”他又笑:“你不要抢我的台词好不好啊小东西。”

爱情是我快乐的源泉所在。尤其是当我被赵钱根之流刁难一番后,又累又饿站在公司空荡荡的电梯里,想起上官的脸,我就告诉自己没关系,有他仍在爱我,见面的时候忍不住絮絮叨叨把公司的事情讲给上官听:30多岁的女同事穿了童真的背带裤扮可爱,本月我们3笔贷款都要交季度利息,会计大哥把咖啡洒在我桌子前的地毯上……说得最多的还是被银行赵氏刁难,害我又作废支票又白跑一趟云云。

上官有时微笑,大多时候沉默。他一个IT人士怎么了解出纳和银行的恩怨情仇。

男朋友和百元钞

有一天,来报销、借差旅费的人甚多,办公室的老旧点钞机不给面子,我只好自己数。要知道大学会计专业是不教点钞技术的,一堆堆数得我头晕。


第50篇、爱情故事喜帖上的两人名字

高三那年,眼看高考无望。我决定去当兵。
女友百般规劝,希望我能和她一起参加高考,可主意已定,我就像一头犟牛一样不可阻挡。去新疆服役,要坐车离开的那一刻,不知怎么的,看着站台上哭肿了眼的女友,眼皮直跳个不停,车在风中前行,一刹那间感觉前途一片茫然。
因为服役后只有寥寥无几的几次假,我只有不断地写信给女友,告诉她我的近况,我是多么多么地思念她,同时也安慰自己。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没有空气污染,夜空的星斗特别大,只可惜甜言蜜语无从说起。
我没有一天不写信给她,甚至一天写两封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爱,老粗也能变诗人。
那一幕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在车站打了电话约了女友,说我就要回来了,听到她的声音,有种陌生的亲切,我们相约在咖啡馆碰头,她依然美丽如昔。
自由的空气果然不一样,没有太多的话,我的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当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喜帖,我想我知道结果了。
我没有立即起身离去,因为那会显得我没有风度,虽然内心很不平静,我仍希望听到是哪位欠扁的仁兄趁火打劫。
她终于开口了:“我数过,你一共寄了九百九十封信给我,我想这样就够了。在漫长的等待下,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三年来也没有照顾过我,九百九十封信也不能代表任何意义……”
我听到这里时,竟然不争气地掉下眼泪。
可是她并不饶过我,继续说:“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知道这样做很过分,对你来说不公平,但我还是想征求你的同意……”
我很想求她,不要再说了。
还没来得及开口,喜帖已递到眼前,而上面写着:
我俩的名字。


第51篇、爱情故事爱你的2191天

我:我追我的,你拒绝你的,两码事!但哪一天你觉得我烦了饿,告诉我一声,我决不再做纠缠!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她:好了,你现在就可以不纠缠了!

我:哦!

爱你2191天

好像真的是在好久以前了,她进入我们班,同时也进入了我的世界!我当时很疯,特调皮,不知是在书上学的还是在电视上学的,我会在几千人的餐厅大声的喊:“潇潇我爱你!”在女生宿舍的楼下喊“请接受我”那时才初一吧好像是!她可厉害了,因为她初中三年,三个班主任找我谈话,年级主任,甚至校长,都和我有过“亲切”的交谈!可我从不在乎,但也许只需她的一个眼神我就会老实下来,那个至今我没挑战过的眼神!

她讨厌我,一直都是,她说我虚伪,那时候通过同学的嘴里问出来的,我们很少讲话,也许根本就没讲过,我喜欢她的单纯,她的天真!那个看一眼便会让不知所措的笑容!我喜欢上课的时候就这么枕着胳膊,看着她,傻傻的笑,不论快乐还是难过,也许只需那么一眼便会让我静下来!

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托朋友问她想去哪个学校,XX学校,我努力的学终于步入了那所高中,我在新生的名单上查了三遍,可是没有她的名字!我笑自己傻,也许我真的是她的一个梦靥,她真的想逃离我!后来她也说过,她曾经想过躲着我一辈子!

我四处的寻找她,一所学校,一所学校的找,一栋楼,每个班的找!我在她们班门前叫她,她不理我,把头埋在书里,我站在门前,看了一眼,一句叹息,无奈的就回去了,我老梦见她,对我笑,和我闹,走在街上,肯把手让我牵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时真的会自责,也许曾经真的有些过了,后来再去找她,我只会悄悄的来,悄悄的走,不在叫她,不在让她知道,只是看一眼就回去了!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原本打算去见她的,可天不遂人愿,在心里斟酌了好久,后来只对自己说了一句就走进雨里了“对她,风雨无阻!”我没带伞,进了校门,走在路上,不知为什么,就像心里知道了什么,我应该停下脚步,就这么站在雨里,身后走过了两个人,一个走我左边,一个走我右边,那一刻,那么的近,近的似乎听见了谁的心跳声,我在那不动,她进了楼,回头收伞,我们就这样望着彼此,我笑了笑.........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从此我未在找过她,直到离高考仅剩百日,我写了封信给她,给了她我的手机号,QQ号。希望她不要恨我。当天她加了我的QQ,我兴奋的一夜没睡。

我:真的是你吗?

她:恩,是我。对不起啊!

我:是我的错,对不起!

我们发了好多信息,六年来,一共没有那夜的话多,近了才发现她是多么的幼稚哦,“我不要男朋友,你想想啊,和一个不认识的人,要在一起吃饭,还要牵手,想想都觉得恐怖”!她答应试着做我女朋友,试着接受我,那些天我天天都在发表心情........

我:记得想我哦,我也会想你的!

她:你有照片吗?你的样子我有点模糊了!

我:好的,你也要发一张给我哦!

等来了照片,好像也等来了结局,我们都变了,在不是以前,而锁住我们的也正是以前!我们各自考虑了一夜,她说,我们也许做朋友会更好,我答应了,因为高考在即..........我们不再联系!

刚走出了考场,我便发信息给她,问她过得好吗?她不回我,我很难过,和朋友一起唱歌,可心情却糟糕的透顶,学音乐的,可音调旋律老错,最后索性不唱了,躲在光暗的角落,抱着手机发呆,终于等来了她的信息!


第52篇、爱情故事99%都是含着泪走的,“想看请三思”别哭

在一个美丽的初中校园里,有一对相爱的情侣,男孩叫辉,女孩叫小念。女孩很漂亮,也很善解人意学习又好,每次考试都在全校前几名。男孩也很帅气,但老是和同学们一起去打架。女孩也经常劝说男孩不要打架,可男孩总是一笑而过,或者说你不懂。

他她们的爱情是从小学六年级开始的,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天生的一对。

有时两人会一起去上网,也都有对方的QQ号。女孩晚上睡不着就会用手机登Q和他聊天,男孩也经常写日志,但谁也不知道他写的内容是什么!因为男孩的空间是加密的。女孩多次问男孩的空间和QQ密码,男孩总是笑着说,要乖,总有一天会让你知道的。

在校园里,经常会看到两人牵手,男孩很爱女孩,他喜欢叫女孩乖乖,因为她很听男孩的话,有时女孩会撒娇的嘟着嘴说;傻猪,我想吃东西,我饿。男孩用手轻轻的捏了女孩的鼻子,然后会搂着女孩的腰说,走!想吃什么,女孩说我想吃天下最好吃最贵的东西。男孩看了看女孩,微笑着对女孩说,总会有那么一天的。女孩点了点头,嗯。女孩只是想开一个玩笑,因为在她心里,有男孩陪着就是最好最幸福的了。但是在男孩心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女孩说的每一句话,男孩都会深深的刻在心里。因为男孩说过会尽全力的满足女孩的每一个愿望,只要女孩高兴,男孩就是死,也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学期开始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的变化,女孩越来越漂亮,男孩也越来越帅气。男孩和女孩都上初中三年级了,也还是在同一个班级。女孩的学习成绩优秀,坐位在班级的第一排,而男孩的学习较差,坐位在班级的倒数第一排。男孩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也时不时的去看女孩,当然女孩也会去看后面的男孩,有时会对视笑一笑。

男孩很坏,总是被老师批评,女孩却总是被老师夸奖。慢慢的,男孩觉得自己和女孩的距离越来越远了,追求女孩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一次男孩和女孩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男孩问女孩说,如果有一天我走了,就是我不辞而别了!你会怎么做,会不会在找男朋友?女孩看了看男孩说,你要是真走了,我会恨你一辈子,但我不会在去找男朋友。男孩又问,那如果那个男孩比我好,也比我爱你呢?女孩又回答说,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好。男孩笑了笑,又轻轻的吻了一下女孩的额头。男孩的眼角滚出了一颗大大的眼泪,滴在女孩的鼻子上。女孩抬起头望着男孩的眼睛,紧紧的抱住了男孩,说我这一辈子都会跟着你,和你一起走到将来,说着,两人就陷入热吻之中。这时,男孩的头有点晕,其实男孩知道自己……。男孩用手轻轻的擦去女孩的泪水,走;我送你回家吧!,女孩微笑的点了点头……。

这天上课,男孩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上课也不玩手机了,也不和旁边的同学聊天了,只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睡醒了也只是看看前面的女孩,女孩也看出了他有什么心事。刚下课,女孩就跑到男孩身边问;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男孩说,没事,就是有点累,昨晚睡的有点晚,你不用担心。女孩好像想说什么,却又放弃了!……

时间真的跟飞的一样,初中三年级的生活眨一下眼就过去了!女孩因学习成绩优秀,考到了一高,被市里录取。而男孩却分数相差太远,所以只好退学!

这天男孩送女孩去学校,在路上男孩问女孩,你如果遇到比我更好,也比我帅,你会怎么选?女孩嘟着小嘴说,你问过多少次了啊,我说过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好的。男孩又说,如果你要是遇到好的男生,一定不要错过哦,呵呵,男孩笑了笑。到了学校门口,男孩说,算了,就送到这里吧!,一定要好用功读书,不要瞎混知道吗?女孩撒娇的说,知道了,你的话我干不听吗,。嗯进去吧!。女孩在一次流下了眼泪,女孩走了几步,又跑了回来,紧紧的抱住了男孩说,傻猪,你一定要想我,更要来看我。男孩说;嗯,我会的,我以后会天天来看你的。女孩愣住了,真的吗?男孩点了点头;真的,我决定在这里找一份工作,天天陪着你。女孩说,太好了,那你要天天来接我,也要天天给我做饭吃。男孩笑着说,这个嘛……小意思,呵呵。进去吧!女孩高兴的进入学校里。


第53篇、校园故事爱情不要猜猜猜

上科大那会儿喜欢上一个女孩。女孩与我同系不同班。我虽喜欢她,却羞于向她启齿。只是整夜思伊人难入眠,渐憔悴。后来同寝室的哥儿几个就都知道了,纷纷向我献计献策,并多方打听到女孩的喜好,为此,我还特地请哥几个到校外的馆子里海撮了一顿,尽管我吃个下半个月的方便面。

女孩喜欢唱歌,据说高中时是她那所学校的“金嗓子”,还得过什么校园十佳歌手奖,只不过到了大学里倒没见过她登台献唱过。有兄献言:汝带吉他,于女生楼下开个唱,做深情状,必能赢得美人心。我依之计,于夜自习后在女生楼下献歌,还没唱完第二首,一盆水就淋得我落荒而逃。女孩喜欢吃麻婆豆腐。中午放学后我跑到食堂点了一盘麻婆豆腐,请她同寝室的人给她送上去,人家下来还盘子说,什么麻婆豆腐,简直就是豆腐渣。就在我黔驴技穷、苦叹无缘的时候,我获得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女孩喜欢诗词。顿时我觉得信心倍增:这可是是我的强项啊。平日写写画画的爱好,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爱的希望,又在我心里腾腾燃烧。

当晚,我冥想了一夜,终于在被窝里,借着手电筒的灯,写成了一首诗:星河一水间,人分心相牵。月夜郎独望,皎皎织女星。煮酒度虚欢,清灯空自燃。人醉随鹊飞,巧为七夕归。第二天,女孩就给我回了一首:秋虫鸣夜夜更静,暗香浮动心自悠,皎皎星汉流照君,幽幽明月映河心。我大喜过望,有戏!一时诗情大发,一首一首地给女孩送过去,女孩有时也回,长时一首诗,短的时候只有一个字:恩。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女孩终于答应与我约会了,那天,我在寝室众兄弟“众目难调”审美标准众统一了自己的着装,打起十二分精神,神采飞扬地去赴约了。女孩看得出也是精心装扮过的。我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是稳重持成。

压马路,一群麻雀飞过,我觉得这正是表现自己才华的时候,便沉吟:飞鸟千山身不倦,人行百里情依然。女孩一楞,偏头想了想,又摇摇头,笑了笑。吃饭时两菜一汤,有她的最爱麻婆豆腐,我特地嘱咐厨师一定不要烧成豆腐渣了。为了让她能吃得高兴,我又吟一首:麻辣当属婆豆腐,香甜要论巧克力。她问,你喜欢巧克力。我说不,只为了能与上句对得上。

那天晚上,一场很浪漫的电影过后,女孩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在那个学期,给女孩写诗几乎了我的一门必修课,两天一小首,五天一大首,后来以至于,我约她吃饭、看电影、逛马路也用诗词来表达,比如要她十二点在食堂等我,我就用纸条写上:腹中空,空有情,无力胜似无情。十二点,老地方,占个位子诉相思。不要早,不要晚,最好刚刚到!室友说我着魔了。

一天,女孩把我约出来,对我说了一句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话:小雨,我们分手吧。我摇着她的肩问她为什么,她说有个男孩在追她。我骂她是喜新厌旧的骗子。她淡淡地说,那个男生对她很好,和他在一起,很简单,很快乐,不用去费劲地去猜他每句话的意思,不用费神地去写些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接着她说,你还是很有才的,但我不适合你。

我半饷无语。


第54篇、爱情故事生活就像剥洋葱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所大学。
 在快下课时教授对同学们说:“我和大家做个游戏,谁愿意配合我一下。”
 一女生走上台来。
 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二十组人名。”
 女生照做了。有她的邻居、朋友、亲人等等。
 教授说:“请你划掉一个这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人。”
 女生划掉了一个她邻居的名字。
 教授又说:“请你再划掉一个。”
 女生又划掉了一个她的同事。
 教授再说:“请你再划掉一个。”
 女生又划掉了一个……
 最后,黑板上只剩下了三组人名,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
 教室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地看着教授,感觉这似乎已不再是一个游戏了。
 教授平静地说:“请再划掉一个。”
 女生迟疑着,艰难地做着选择……
 她举起粉笔,划掉了父母的名字。
 “请再划掉一个。”身边又传来了教授的声音。
 她惊呆了,颤巍巍地举起粉笔缓慢而坚决地又划掉了儿子的名字。
 接着,她哇地一声哭了,样子非常痛苦。
 教授等她平静了一下,问道:“和你最亲的人应该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因为父母是养育你的人,孩子是你亲生的,而丈夫是可以重新再寻找的,为什么丈夫反倒是你最难割舍的人呢?”
 同学们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 女生平静而又缓慢地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孩子长大成人后肯定也会离我而去,真正陪伴我度过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 其实,生活就像洋葱,
 一片一片地剥开,
 总有一片会让我们流泪。


第55篇、爱情故事弱水殇华

<一>文:陌漓

通往冥界的途中开满了妖异如血的彼岸花,前方的岔口又传来那来自阳间的呼唤。

看着由黑白无常领回来的幽魂,白衣胜雪,目若星辰,在如血的彼岸花的映衬下甚是好看。我不禁苦笑着摇摇头,好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如斯温文儒雅,却也终究逃不过感情的牵绊。唉,又一个痴情人儿,又一段无果的孽缘。叹息间,我已盛好了忘情水。其实人世间的爱情也只不是过眼烟云罢了,再坚贞的誓言也抵不过这一碗小小的忘情水,在下个轮回中谁又记得谁。又有几个人能够为了实现彼此的约定而甘心在滚滚弱水中承受这地狱之苦。看着那喝过忘情水的白衣男子木然地走向下一个轮回,耳边还萦绕着前一刻他们相约再续前缘的誓言,此刻的他却再也记不起那个娇花照月的女子。

临界处不断传来声声掷地的誓言,在彼岸花的火舌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龙渊的容颜。

<二>

世人都叫我孟婆,却不知我也曾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孟紫汐。

初次见到龙渊是在相府的花园,那日是丞相的寿辰,宴邀同僚。我与父亲一起来相府赴宴。宴席前,我无意间发现相府后院的梨花开得正好,便悄悄来到后院,却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男子,他身休颀长,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腰间系着碧色腰带,悬着一支银色流苏笛。剑眉星目,挺拔的鼻梁,淡色偏薄的嘴唇,面容棱角分明,气质温润如玉,负手静立在湖边,任梨花纷纷扬扬轻擦白衣。

乘别人沉思时偷看是不雅的,我本想悄悄退出园子,却不小心弄翻了一只花盆,惊扰了湖边的男子,我微微施礼以示歉意便匆匆退出了园子。前院的宴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静静地坐在父亲身旁,想起后院的的那一幕,笑容溢出了嘴角,也许他同我一样,是陪他家人来赴宴的吧。我陷在自己的沉思中,完全没注意到,一抹浅笑的目光一直在打量着自己。等到父亲向丞相敬酒时才发现坐在丞相身旁男子竟是后院遇见的那个他,相府的长子,龙渊。

本以为一切都将归于平静,不料丞相笑着对父亲说:“素闻孟将军之女琴绝天下,歌声动人,今日老夫与众人可否有幸一闻?”在父亲的默许下,我走过众人诧异的目光,微微欠身,大方地在五弦琴边坐下,抬手引弦,低吟浅唱。一曲歌毕,众人沉浸在曲境中。只听龙渊声道;“紫汐姑娘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刚刚一曲真如仙乐般令人陶醉,实在令在下佩服”。

丞相听完龙渊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笑着对问家父说;“冒昧的问一下孟将军,紫汐姑娘可否许配人家?”父亲愣了一下,看了看我说:“小女生性顽皮,今年才刚及笈,尚未许配人家.。”

“如此甚好,看渊儿对紫汐如此倾心,今天老夫就向大将军提亲,请将紫汐姑娘嫁于我儿龙渊,将军意下如何?”父亲看了我一眼,满心欢喜的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实早在后院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便倾心于这个白衣星目,温润如玉的男子。

<三>

将军府上下都是一片喜庆的颜色,宾客仆人莫不夸赞好一个天作之合,紫汐穿着艳丽的喜服静静地坐在菱花镜前,任侍女为她细染红妆,好叫良人掀开喜帕时,看见的是她最美的样子。

迎亲的队伍在一片喧闹声中进入相府。大婚后龙渊对我极好,常带我去郊外踏青,总是送我一些新奇的小玩意,重要的是他处处都照顾我的情绪。我们一起踏雪,赏花,饮酒,斗茶。他作画,我研磨;我弹琴,他吹箫。本以为我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却没想到幸福的背后竟是欺骗与背叛。半年之后的他不再对我温柔,甚至夜夜流连于青楼,我天真的以为他只是累了,一段时间后他就会回心转意。直到有一天他把一名青楼的女子娶回家,我才明白他已不再爱我。在我的质问声下,他没有半点的愧疚之意,反而轻蔑的看着我,冷冷的对我说:“孟紫汐,你还真天真的以为我是喜欢你才娶你的嘛,告诉你吧,我龙渊从未爱过你,娶你不过是为了拉拢你父亲而已,你不过是我扩张势力的一颗棋子罢了。可惜你这颗棋子现在对我已没有用处了,我自然不会再演戏了,要怪只能怪你那冥顽不灵的父亲不肯与我合作,要不然我还会对你好一段时间,可现在已完全没有必要了。”


第56篇、人生故事当父辈的爱情来到城市

父亲53岁的时候,被一个远房的亲戚叫到城市里去做园林工人。他怕母亲一个人在家里憋闷,便将母亲一起带上了。两个人在市郊租了间小平房,自此便开始了他们的“打工生涯”。

这个城市发展得很是迅速,父亲每月400元的工资,除去租房和吃饭,几乎没有剩余。但母亲还是很满足,她打电话给我炫耀,说今天你爸带我去了“银座”,还乘了电梯,那么大的超市,要不是你爸领着,我非得走丢不行。

我问母亲:“那爸给你买什么东西了?”

母亲便笑,说:“我不缺什么东西啊,就是想看看城市是什么样子的。你爸说,只要有空,他就带我出去逛,走走城市的大马路,看看晚上漂亮的路灯,过过城市人的生活。”

我问父亲要不要钱,在城市里住,比不得乡下,出门就需要花钱。

父亲说:“你们留着供房用吧,我和你妈,过得很好,还能像人家城里的退休老人一样,晚上吃完饭去广场上溜达一圈呢。我现在又多兼了一份活儿,每月还能攒下点钱呢。”

我笑,说:“攒钱干什么,你们又不需要像年轻人一样供房子。”

父亲狡黠地笑了两声,悄声说:“这可是个秘密哦,你妈我都不告诉的。”

我不知道父亲究竟有什么样的计划,连母亲都不肯告诉。他一个园林工人,在这么大的城市里,除了混得上饭吃,还能有什么能耐呢?

几个月后我去父母居住的郊区看他们,很惊讶父母的生活方式竟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这一代人在城市里所承受的恐慌、压力和寂寞,他们竟是没有一丝一毫。他们对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栋楼,都充满了好奇,满怀了热爱。似乎他们自己居住到哪里,哪里便注入他们的生命。

等到我把父亲的秘密套出来的时候,又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父亲说他要努力攒钱,买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楼房给母亲住。

我开始笑他:“怎么可能呢,你都50多岁的人了,怎能和我们年轻人比,还是别做这样不切实际的美梦了吧。”

父亲便急,拿出他崭新的钱包来给我看,说:“我都开始行动了,怎么能说是做梦呢?我早就看中一套二手的小房子,在郊区,可是交通好。再挣上两年,加上以前我们攒的一些钱,我就能让你妈住进去了!”

记得母亲曾经跟我说过许多次,住楼真好。我总是不耐烦,说有什么好呢,死贵的房子,每次想起来要还贷款,都觉得烦乱,怕是房子供下来了,两个人的感情也淡到虚无。而父亲,却对母亲的话,默默记在心里,且一点点去实践着。他没有更多的钱可以买名贵的衣服给母亲,可是他会牵着母亲的手,领她一点点地将整个城市逛遍。他没有几十万的存款可以让母亲住明亮宽敞的楼房,可是他会拿出仅存的几万块,给她买看得见城市风景的二手高楼。

当我们的爱情,在打拼里,变得伤痕累累,皱纹横生;当我们将最美好的30年,献给房子车子和物欲;当我们的双手,只记得钞票的温度,却忘记了牵手的滋味,那么我们在飞速向前的城市里,怎能将缠绕相依的根,深深地扎进水泥里去?而曾让我们不屑的父辈们的爱情,在田地里,是一株挺拔结实的玉米;在水泥地上,亦可以做根根相连和枝蔓相接的法桐,任岁月再怎么冲刷和吹打,依然是唇齿相依,不弃不离。

第57篇、人生故事两个人的爱情树

很多人都在寻找一棵树。他们说,树生长在上帝的伊甸园中,吃了树上的果子,才知道爱情是什么。有人说,诱人吃果子的不是蛇吗?这果子让彼此看见对方的丑陋和阴暗,何来爱情可言?于是有的人吃了便怏怏而散,有的人的爱情历经风雨后却越发香甜起来,红润润的、美滋滋的。

琴和明为了寻找梦中的天堂,新婚后去了南方。他们用微薄的积蓄租了一间小屋,屋后有个院子,琴说种棵桂花吧,秋来时清香袅袅,会如氤氲般轻纱缭绕;明说种棵芭蕉吧,雨天时,曼舞的芭蕉在小窗下轻歌,让人如痴如醉。他们做了许多美丽的设想,小院在他们心中不啻是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都市中的一块桃源。

最后,因院子太小,只能种一棵树。树苗初植时,娇小柔嫩,仿佛两个手指就能将它折断。琴担心能种活吗?明信心十足地说,这是爱情树啊,我们这么相爱的人来种它,怎能不长成参天大树,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欣欣向荣、枝繁叶茂呢?

琴笑了,笑声脆脆的,在南方的天空划过,似一群翩舞着的白鸽。她半真半假地说爱情树上有果子吧,吃了那果子才知道什么是爱情?明爱怜地捏了捏她翘翘的小鼻子说道,傻女孩,我们早已知道爱情甘甜如饴、芬芳似蜜,这世上的任何困难都不能分开我们,我们相爱终生,生死不渝。

阳光下的琴微眯着眼,娇嫩的脸上满是醉了的酡红。她痴痴地想,爱情果的滋味真美。

以后明和琴开始为生活而奔波。遗憾的是,明这个研究古典文学的硕士在南方根本无法谋得好职位,唯有屈才在一家私人公司做名抄抄写写的小职员;琴却因专业对口、口才出色,在一家大公司做了名白领。

琴是个很温和、很善良的女孩,她不愿让明感到萎顿、自卑,极力维护明的男性自尊。一天的栉风沐雨之后,她依然包揽所有的家务,期望柔情能浸润明灰暗疲惫的心。琴的体贴使明很感动,虽然琴不善家务,初次煮饭就做成了夹生的,明却毫不在意,对她烫出的两个水疱极尽呵护和抚慰,并大口大口地吃完了所有的夹生饭。

琴的心似清泉流过,又澄澈又明亮。她甜甜地想,爱情树上的果子真的鲜甜异常,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依然爱得无怨无悔、地老天荒。

可是后来,明慢慢开始不满了。他嫌琴煮的饭不是太硬就是太软,菜非咸则甜。琴一次次地忍了下来,只是躲在角落里悄悄哭泣。她的手上有许多细碎的伤痕,那是起油锅时溅的,切菜时切的……这些她都不怕,她只怕心里有了伤痕。但一丝丝的伤还是不断地爬上她的心,她想只因爱明她才会煮着一顿顿对她而言枯燥艰难的饭。其实这样的事完全该由明来做,她的薪水是他的几倍,也比他忙几倍。龃龉、争吵、不满……渐渐拉开了序幕,不幸婚姻该具备的,他们都具备了,只差没上演全武行。

就这样碰碰撞撞过了两年,恋爱时的甜蜜润泽已是尘封很久的往事了。琴奇怪自己怎么会爱上明,这个无能、窝囊又怨天尤人的男人。她常在夜晚朦朦的窗纱后望天上的繁星,看那宝蓝色的天空上漾着温柔慈祥的光芒,一颗心渐渐溢满泪水。那些美丽的日子为什么悄悄远去?爱情树上的果子哪边是青,哪边是红?哪条蛇引诱他们品尝的?是“婚姻”吗?把现实的矛盾一古脑儿全放在他们面前……难道最美的爱情真的只能开花不能结果?

这时琴的上司爱上了她,向她求婚,很真诚、很坦率的求婚。他许诺让琴远离世俗的烦恼,过上富裕优越的生活。

琴犹豫着,毕竟她和明有过一段深沉而又热烈的恋情。但是,与上司的英俊、挺拔、优裕、风趣相比,明太渺小了。挣扎中的琴心神不宁、骚动不安,明偏又因工作中的不顺心和她争吵。他们如刻骨的仇人一般,向对方射出伤害的利箭。琴疯狂地宣泄着两年来的压抑和不满。明在暴怒之下,打了她一巴掌。琴的心一下子坠入冰点之下,她心灰意冷,摔门而去。

这天琴回来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和明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

半夜里,狂风大作、雨如倾盆。琴听见明轻悄悄地走到院中,不眠的她也轻轻起身,隔着窗子看他。他在这样的暴风雨中,这样的黑夜,到小院中干什么?

她看见,他正在为小树接起断了的枝条,那样的轻柔,那样的细心,那样的深情。如此温柔的动作,琴已经很久未见了。近两年的他,总是暴躁易怒、喜怒无常。琴也几乎忘了那棵树,那棵新婚时栽下的树,那棵他们栽它时在心头暗暗发誓相爱终身的树,就像琴几乎忘了热恋时的纯真美丽、山盟海誓,明对她的那些无微不至的关怀,倾其所有的忠诚。

琴打开门,也站在风雨中,静静地望着那棵树。喔,树已有密密的叶儿了,即使在墨黑墨黑的天空中,它的剪影也是那般纯朴、那般可爱,就像他们年轻稚嫩的爱情。

明默默地望着琴,望着她被雨水浇湿的眼睛。这个小鸟般依人的女孩,几时变得冷漠而强硬,两年的婚姻生活已把她伤害得体无完肤了吗?她的笑声中什么时候变得机械又干涩?她的眼睛什么时候变得犀利又冰冷?他一直自私地竭力维护膨胀扭曲的自尊,却忘了一个女人在风雨之后更需要温暖的港湾,他的心突然一疼,就像他时常忘了给树浇水,却偶尔看见那棵树在风雨中呻吟欲坠时心中重重地一颤。他在心底里沉沉叹了一口气,琴只是个女人啊,一个需要爱,需要关怀呵护的女人啊。

明快步走了过来,在风雨之中紧紧抱住她。他们听见彼此的心跳,那样沉着而有力。明在琴的耳畔说:“爱情果的滋味好酸好涩啊,那样残酷尖锐地划破了梦的衣裳……”琴温柔地打断了他:“梦的衣裳里面是平实的幸福,酸涩的爱情果其实有甘甜的汁液,只要时时修剪爱情树,还有别忘了在风雨中接上它的断枝。”

琴和明在南国的都市中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果,找到了从容淡泊的心,他们告诉挚爱的亲友,其实那就是梦中的天堂。

第58篇、人生故事揉搓爱情

我和方健是美专同学,可真正走近是从长沙返校的那次旅程开始的。

快毕业的那个学期,我们美术系十几个同学自发组织到长沙参加一个大型美展,返校时大家为了方便就各走各的路。我背着包准备去火车站,在招待所一楼的过道看到方健。他一副守株待兔的样子,一见我,极自然地招呼:“一个人坐车挺无聊,咱们一块走吧。”

去火车站的路上遇到了两次红灯,到达时,广播里正在说:“开往张家界的列车马上就要开车,为保证旅客安全,请工作人员停止旅客进站。”我失望地看着方健:“怎么办?”方健想了想说:“我们先乘汽车到湘潭,路线不长,正好能赶上这趟列车,因为它要经过株洲,我们就钻这空。”

“可我晕车啊!”我说。

方健看看我,转身向一个摊位走去,我以为他饿了,去买点心,没想他却递给我一包甜姜。在汽车上,我坐在方健用纸巾擦得干干净净的临窗的座位上,吃着甜姜,听他眉飞色舞地描绘未来的宏伟蓝图,竟然没有一点晕车的感觉,还傻傻地想,要是一直这么坐下去该多好!

到湘潭下车时,沿路都是卖服装的摊位和小店,方健想买件衬衣。我说我喜欢看男孩子穿灰格子衬衣。说完我很快就后悔了,因为我发现不少漂亮颜色的衬衣更适合方健,可他却固执地在布料并不理想的灰格衬衣里挑选,最后买了件做工尚好的。我心里开始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到湘潭火车站时,列车还没进站。一位残疾小女孩伸手向我们乞讨,我给了她一元,方健却给了她3元。他说女孩这么小,这么跛着脚流浪街头,真不知她如何能长大,想当年母亲去世后,自己和妹妹吃着半生不熟的饭等待下班的父亲回来……听着听着,我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拍了拍他的肩,想安慰一下他,方健一把紧紧握着我的手,眼睛里分明还有感激以外的东西。我的脸刷地烫起来,我忙将刚买的一袋櫻桃塞在他手里,眼睛看着别处说:“火车是不是要进站了?”

在方健的呵护下,我轻松地上了车,车厢里空荡荡的。方健买了盒饭,菜是红烧肉,他将瘦肉全夹给我,换我盒里的肥肉,我看着他说:“请客还请得这么彻底!”方健笑笑说:“我一直这样对我妹妹,习惯了!”饭后,方健开始津津乐道班上的浪漫故事,我跟着补充插曲,一路欢声笑语,几个小时便一晃而过……

一个星期后,一位同到长沙的女生要我看她在岳麓山拍的照片。当我一张张看完时,她又掏出一些合影的底片让我看,说照片已被男生抢去了。

那女生指着她与一位男生手拉手的底片要我猜:“他是谁?”我猜了好几次,她都一个劲摇头,说我怎么还看不出来,而后乐滋滋地说:“是方健啊!”

那女生便向我投入地叙述方健对她如何体贴入微……我什么也没听进去,脑袋里一片空白。

我开始像逃遁流感似的避着方健。每次看到他目不斜视地走向我欲言又止而又无奈离去时,我都有种痛快的感觉,心里在说,你以为你是谁?

各科考完的那天晚上,方健叫住我,嗫嚅半天掏出一枚印章给我,我并不领情,鬼知道他送给别的女生什么了?可是因为刻着我的名字,我没有理由拒绝,我没精打采地接过印章,并客气地向他道谢。方健问我毕业后何去何从,我冷冷地说:“回家。”

大家开始忙着准备毕业晚会了,大大的画室布置得很有情调。晚会开始前一会儿,同学邢浩突然对我说他当晚要走,约了我和其他几位同学晚上7点到邮局对面的茶楼聚一聚。

走进茶楼我就知道了,原来邢浩只约了我和方健。邢浩开始挖空心思拉拢我和方健,并不屈不挠地让我们“坦白交待”对彼此真实的感觉。我和方健谁也不先开口。邢浩急了,竟然想出了抽签的方法。

我硬着头皮抽下去,竟是第一签。我垂下头,看着茶杯面无表情地说:“我是很不懂事的,对谁也没动过心。”我听见方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尔后便是他冷冰冰的声音:“我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不敢对谁有非分之想。”说完,方健看我一眼,推门走了。

我觉得心里忽地空了很多。

“唉!”邢浩长叹一声,说:“你真是太不懂方健了!其实他对你真是一往情深的。他完成毕业创作后,一直在画一幅《櫻桃初红》的工笔画,说是争取参加全国美展。就在画成只待装裱时,不知是谁打翻了一杯茶水泼在画上了,方健当时气得浑身发抖,宿舍里谁都不敢承认。那晚我陪他喝了三杯白酒,我劝他重新再画,参加全国美展还来得及。方健这才叹着气告诉我,这画是想在毕业前夕送给你的。最后,他不甘心,要我陪他去买石头,刻了两天才刻成了那枚印章给你。你哪里知道他的一番苦心啊?”

我呆呆地坐着,有些自责,有些感动,眼泪不由自主地涌了上来。我把头低了又低。“可是他与那女生的合影……”我不甘心地问邢浩。

邢浩说:那纯粹是恶作剧。那天爬山,那个女生穿着高跟鞋,大呼小叫地下不了山,有女生起哄,让男生抓阄,谁抓到“拉”字就负责呵护她。算方健倒霉……邢浩最后说:“大概是好事多磨吧,现在一切解释清楚,我劝你也别矜持了,赶快去找他吧,真希望你们能成!”

回到学校,毕业晚会还在进行,我无心观看,只想找到方健。可当我拿着印章疯也似地跑向男生宿舍时,方健的床铺已经空了,他竟然提前走了!

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是给方健写信。可是信发出后半个月竟无半点回音,他家又没电话。我又给方健寄了封快件,掏心掏肺的,仍然没有回音,我不知他究竟是什么意思,究竟人在哪里,我心慌起来。

在热得要命的酷暑,我辗转坐6个小时的车来到了方健的家。在车上我还幻想着,迎接我的会是方健怎样的笑脸。方健却不在,他妹妹说他一个月前去深圳了。那一刻,我彻底明白了什么叫绝望。车开动时,我蓄了许久的泪终于决堤了,难道我真的失去方健了吗?

我在煎熬中一天天地瘦下去,世上最有效的减肥药莫过于失恋了。邢浩一再给我打电话,要我记住“好事多磨”,可我和方健却磨得两败俱伤了。

一个月后,方健竟意外地出现在我家门前,我泪如雨下,一头钻进他怀里。这才知道,原来方健没去深圳,原来那天茶楼分别后他根本没离校,那张空床是为了弄清我对他的感情而制造的假象罢了。

我问:“那画画的事也是假的?”

“不!惟那句‘不敢对谁有非分之想’是假的!”方健接着说:“知道吗,爱情也需要揉搓啊,你一直不肯告诉我你的真实感受,又不肯给我机会让我表白,我不敢肯定你是否对我有感情,其实折磨你,又何尝不是折磨我自己……”方健声音越来越低地垂下了头,一滴热泪滴落在我的脸上。

我问他这段时间究竟藏到哪里去了,他才像忽然记起什么似的说:“哦,还没说到正题上呢,我一直在筹备开家装璜公司,现在钱都到位了。”然后,方健对我喃喃耳语:“宝贝,你愿意来做老板娘吗?”

我久久地凝视着眼前这个给我幸福,又让我饱受爱情煎熬的大男孩,看着他那满眼的柔情,满腔的期待,轻轻地点了点头。

第59篇、人生故事愚人节的爱情

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过久了,不免使人感到郁闷,幸好有个愚人节可以放松一下。因此,琴的同伴们早早就琢磨用什么损招来捉弄隔壁艺馨公司的几个男孩子——谁叫坏小子们每天都对着刚从电梯里出来的她们吹口哨哩!

同伴们商量的结果是弄一份他们公司的通讯录来,给每人发一条短消息:“还记得那次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女孩吗?其实她一直牵挂着陌生的你。只是因为没有勇气,才没有向你表白。今天,她决定不再沉默。信不信由你,反正中午l点我会在烈士公园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短消息是用琴刚买的手机发的,一个神秘的号码对男人总是更有诱惑力和欺骗性。

那天,她们抑制不住地莫名兴奋。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她们便急急地要去公园门口的快餐店里等看笑话。在下楼的电梯里正碰上艺馨公司的人,他们全都一脸坏笑,笑得她们一个个心里直发毛:糟糕,难道他们相互之间通气了?但她们转念一想,不会,男人一般来说都死要面子,赴没有把握的约会之前都不会声张的。

果然,不到l点钟,艺馨公司新来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出现了。他虽然没有手捧鲜花,但看得出也经过了一番精心修饰。琴知道那男孩叫峰,刚刚研究生毕业。那男孩非常老实地守在公园门口,向四处张望着。琴和同伴躲在店子里开心得不行:这个书呆子!

时间过去了有半个小时,峰却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这时,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公园门口没有避雨的地方,很快,雨就打湿了男孩的头发和衬衣。四月的长沙,仍然春寒料峭。琴注意到,男孩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最后,男孩似乎动摇了,他掏出手机拨打发短信的号码,琴的同伴得意地说:“你打吧,傻子,我们早关机了。”不知为什么,琴一下子没有了笑的心情,她感觉心里怪怪的,有点酸,也有点涩。

峰终于往回走了。琴的同伴也看够了把戏,大伙儿一路上有说有笑,比过什么节都开心。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她们竟然又碰上峰,原来他是折回去拿雨伞。这下子,她们笑得更开心了。只有琴觉得心被刺了一下。整个下午都没吱声。

琴后来才听说,峰那天不但下午上班迟到了,而且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这还不算,他成了整幢写字楼出了名的“foolishboy(愚人)”,大伙都拿他的“自作多情”和迂腐呆板寻开心。

琴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非常抱歉,我伤害了你。”

他很快回话:“我知道你是开玩笑。那天是愚人节。”

她问:“那你怎么还去?”

他说:“我怕万一是真的,那就会伤害一个纯洁的女孩。我宁愿被伤害的是自己。”寥寥数语,一下子深深打动了她。

“那你后来怎么还返回去?”“我怕你来时没带雨伞。我不能因为它可能是个玩笑而怠慢了真诚。”

短短的几天中,通过短消息来来回回,琴感觉到手机那头是颗诚挚的心。琴开始有些神魂不宁,每天总留心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有时一天没看到那个书生气十足的峰,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失落起来。

一天,碰巧电梯里只有他们俩,峰冲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琴不由得脸红了。

终于,她不能再沉默了,鼓足勇气发了个短消息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很快回话:有。她的心顿时凉到了冰点。好在他立马又补了一句:“不过一次玩笑让我失去了她。”他告诉琴,从那以后,他就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琴问:“今晚我再约你,你会去吗?烈士公园门口。”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会去。不过我会事先准备一把雨伞。”

“你不怕我又在骗你?”

“不怕!因为今天不是愚人节。呵呵!”

他的“呵呵”让琴仿佛又看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是浅浅的酒窝,荡漾着真诚与自信。

傍晚时,琴正在精心打扮,准备出门,这时短消息来了,是他:“其实我猜到你是谁了,电梯里脸红的漂亮女孩。我在公园门口等你。”

琴有些羞涩地笑了。在心里说:“谁说他是愚人,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偷心高手呢!”

意林札记

愚人节里被愚弄的不是愚人,愚人节的爱情不是愚弄人的爱情,因为感情的世界里是没有玩笑可言的。其实无论对待感情还是其他任何事情,我们都应怀抱一颗真诚的心,认真地对待。毕竟我们在生活,而不是在演戏,生命是一个无法逆转的过程,不可能有彩排。

认真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手段,一种哲学。

第60篇、爱情故事长发为了及腰

遇见秦冠时,林微留着一头漂亮的长发,乌黑、亮丽且顺滑,完全可以给洗发水做广告了。

在悉心呵护头发的过程中,林微还曾拿游标卡尺来测量过自己的头发,发现35厘米的长度为最佳。夏天有风的时候,这个长度的头发最美了,秦冠就曾这样对林微说过。秦冠的话让林微心甘情愿地做伺候这一头长发的女仆。

一起依偎在沙发上时,秦冠总是自她的头顶抚摸到发尾,很是满足。林微陶醉之余忍不住取笑:“你们男人是不是都有长发情结?”

秦冠微笑着说:“大概是吧。”眼神炽热的他突然抱住林微,接着从沙发转移到了卧室。

上天似乎嫉妒那些美好的东西。有一天林微下班坐公共汽车回家,一个急刹,站在旁边的乘客下意识猛地拽住了她的头发。好端端的头发被弄坏了,林微简直难过得要哭了。

和美发师商量后,林微意识到弥补性的修剪不能使头发恢复到原来的形状,那还不如剪短,让头发重新生长。美发师安慰道:“按照我对你头发生长速度的了解,最多三个月,你又会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了。”

秦冠看见短发的林微时稍微愣了一下,接着就过来安慰她,她释怀了,爱人不介意就好。在等待头发长长的日子里,秦冠很少主动与林微亲热了,她依偎在他怀里时常常感觉他的手抚摸头发到一半时突然没了依托,他的脸上浮现出失望的表情。此外,她留意到他的博客里出现了芝麻、核桃、芦笋等字眼。

三个月后,林微的头发恢复原状,秦冠也恢复了热情。第二天,林微习惯性地登陆秦冠的博客,发现最新的一篇是:“我喜欢你的长发,它又黑又顺滑,手感真好,长度刚刚好。每次看见你及腰的长发在摆动,我就有抱住你的冲动……”林微先是愕然,然后哭笑不得。原来对于秦冠来说,长发及腰是多么明显的性挑逗。

女人希望男人爱的是她的人,而不是她的头发。林微犹豫了,他值得嫁吗?

再往下看,还有补充:“宝贝,我好爱你。如果你看见这段话,我要告诉你我想快点和你结婚,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林微笑了。也许对于男人来说,爱女人的身体与爱女人的心永远无法清楚地分开,它们本来就是一体的。

第61篇、爱情故事爱她,就把她宠上天

半年前,碰到了大学时代的好友Debbie,热恋中的她出人意料地娇俏明艳。

印象中的Debbie非常朴素,从大学认识她开始,我只见她上过两次妆,一次是毕业典礼,另一次是面试。但如今我却发现,她的头发挑染成隐隐艳丽的铜红,脸上搽的是RMK今年的新颊彩;她改戴了隐形眼镜,开始穿秀得出身材的及膝鱼尾裙。

她的改变,光说变漂亮是不足以形容的,正确地说,应该是她开始散发出一种柔媚娇态,那是专属于女人的魅力,甚至我敢夸张地说,当她从你身边走过,你会错觉自己闻到从她身上飘来的香水味而忍不住回头,即使裹住她的只是刚刚洗完澡的肥皂香。

“Debbie,恭喜你。”我忍不住对她说,“我想你的男人应该很爱你,让你懂得怎么让自己美丽。”同时,我也发自内心地佩服这个发掘Debbie潜藏魅力的男人。以前有人说,爱情可以滋润女人的美丽,我觉得这句话只对了一半;这句话漏掉的部分是,爱情的能量让女人希望自己美丽,也激发出她们的美丽。

Debbie笑了:“谢谢你懂,在这个人身边,我终于觉得自己是个女人。”

“他是个懂情趣的人,也很疼女人。”Debbie这样告诉我,“他没办法天天陪着我,可是他一定留一天假期,带我上山洗温泉,甚至到溪畔露营。他会在上班时间兴冲冲地打电话告诉我他看到一道绝美的彩虹,花五分钟告诉我那美丽如何感动他,即便我不在身边,也希望我仿佛亲见。虽然只是偶尔一次,但他也会因为我心情不好,请半天假在家陪我听音乐、看书。”她顿了会儿,接着说道:“我这辈子长这么大,都不曾被人这样宠爱过。”

说着,她又仿佛想起什么似的,不胜娇羞地笑了一下,那种不刻意的撒娇姿态,连同是女人的我都不禁感到一阵酥软:“好好玩,他说我媚,很会撒娇。好怪,从前从没人这样说我。”

我也笑了。眼前的Debbie真的很媚,有种女人独特的魅力。我突然了解到,原来,被宠爱的女人才懂得撒娇,当女人只被要求独立、坚强的时候,她失去的,正是撒娇的权利。

我想起一个男性朋友说,他的女朋友很容易生气,但是嗔媚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让他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怪她。我蓦地想起小时候的大姐姐。于是我也对Debbie说:“会撒娇的女人是幸福的,这样很好,你要记得,不要忘记。”

第62篇、爱情故事爱情最美好的是共情

深爱时,你们总是急着要为对方做点什么?其实,在一起的每一天,彼此的肯定、安慰和陪伴,才能让你和他成为最亲的人。

爱人一脸疲惫地下班回到家,对你抱怨新来的上司:“我已经尽力去跟他和谐相处了,但根本没用,他对我实在太苛刻了!”

这时,你会怎么反应呢?→

A“我相信只要你一直努力,将来总会跟他和谐共处的。”

B“身为下属的你就应该努力去理解他的观点啊。”

C“为什么你俩就不能和谐相处呢?”

D“你与新上司的关系正处于一个困难的时期,先冷静下来。”

E“跟我聊聊具体的情况,好吗?”

F“你希望他能对你更宽容,能不能找个合适的机会,直接跟他说出真实想法呢?”

如果你选择A/B/C,那你在爱情中的“共情水平”还处于Level1,你对他的话语没有理解,也没有指导,而只有否认。面对你的回应,他会觉得你一点都不理解他。

如果你选D,那你在爱情中的“共情水平”处于Level2,你对他的话语没有理解,只注重了事实,而忽略了他的内心感受。

而如果你选E,你在爱情中的共情水平处于Level3,你对他的话语比较理解,而且,你对他的情感做出了反应,已经让他嗅到你对他的“共情”味道了。

如果你选F,恭喜你,你的共情水平是最高阶:Level4。你的反应不仅包含了Level3的所有反应,还为他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细节措施,让他感觉你和他站在同一战线上。

爱情保鲜,先修复你的“共情”

共情,指的是体验他人内心世界的能力。当爱情中的共情发生时,意味着你能设身处地地理解恋人。

当你对他100%共情时,他会瞬时有一种被你关注、理解、悦纳的感觉,这种感觉会让他很有安全感,也促进了他的自我表达,对你们的关系会有积极作用。下次,当他遇到新挑战或有新收获时,才会第一时间想与你分享。

5招,“懂你”不再只是说说

“倾听”的样子要做足

当他向你发出信号时,你应尽快放下手中的事情,坐在他身旁,认真地说:“亲爱的,我愿意听你说。”当他开口,不要随意打断他,不做任何价值判断。

“亲爱的,我愿意听你说。”这是一句经典而有效的开场白,表明了你对他的态度是开放的、接纳的,表示你愿意站在他的角度去理解他。这会让他感觉很舒服,能够让他有向你倾述心声的安全感与意愿。

适度表达你的“尊重”

你对爱人的“尊重”,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切忌表面努力倾听,眼神却四处游离或嘴角不经意上扬,露出“不屑”的表情。可以对照以下3个问题来检验自己是否做到了真正的“尊重”:

你是否善意地理解他的观点与行为,而非直接采取排斥的态度?

你是否尊重他的能力所及,而非觉得他应该有超乎目前的能力?

你是否支持他的决定,而非替他做你觉得正确的决定?

“模仿”他来感同身受

当他出现时,你需要通过“模仿”他的处境和做事习惯,来感同身受。心理学家李松蔚说,有些情感会阻碍你发自内心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需要小心避免,比如:

愤怒。当你火气正盛时,很难听进去一个字。

焦虑。你今晚还有个紧急材料要准备,当你勒令他“长话短说”时,你对他的“共情”熄火了。

抑郁。你还在为自己的烦心事愁眉苦脸,哪里还顾得上他兴致勃勃地跟你说今天的见闻。这时,告诉他换个时间,或互诉衷情,都合适。

自大。“这个问题怎么会困扰你那么久?让我来告诉你完美的解决方案!”你这么有自信,哪还顾得上体会他的心情?

储备“情绪”词语来描述感受

为了让你的共情更有效,你需要努力使自己在情绪方面的词汇变丰富,可以借助字典、小说、电影或其他材料,以便当爱人就站在你面前时,立刻捕捉住他此刻的情感,并说出来。

给出适当的可行性指导,但不勉强他接受

运用言语来传递共情,你可以通过尝试性、探索性的口气来询问、陈述,讨论他认为重要而非你认为重要的事,并给出适当的可行性指导。注意,不用勉强对方接受你的建议,只要与他在某个问题上,建立起最基本的情感联系,发现他的热情或烦恼就足够了。

说出你想对他说的话

与其永远保持正确却十分迂腐的积极倾听,倒不如冒着犯错误的风险努力做到深度共情,因为仅仅局限于倾听虽然不会出错,但也很难让他感受到你的爱。

第63篇、爱情故事年少时的爱情,一个冰淇淋就够了

一个晴朗的黄昏,我在市区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一架飞机飞过。

我看着它划过城市被建筑物分割的天空,一闪而过。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

曾经有一年,我走了七座城市,从南到北。心里偶尔闪过一些零星的记忆。在杭州机场转机的时候,独自置身于陌生的人群,而灿烂的秋天阳光透过候机厅的大玻璃,洒在我的脸上。

飞机延时,我耐心地削一个苹果。一个绿眼珠的欧洲男人在用钢笔写明信片。是为了告别或是重逢。而我居然毫无牵挂。只是变换着手里的票根,在一场没有归宿的漂泊的路途中。

我记得下雨的上海,因为转机,我短暂地停留了半天。在地铁站台上,一个男孩子给我宣传资料,建议我参加一个读书会社。我笑着对他说,我很想参加,但是我马上要离开这里。他愣了一下,说你去哪里。我说,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我知道他把我当成了学生。

我独自走完整条淮海路。喜欢描着花朵图案的白瓷杯子,喜欢暗色的设计简单的银耳环,喜欢缀着白色蕾丝的棉布褶裙,喜欢挪威的画家孟克的画册,喜欢德国一种取名叫KIDS的儿童用的淡香水。

黄昏时我来到以前来过的比萨饼店,要了生的蔬菜、水果片、玉米粒、葡萄干和冰冻的橙汁,独自坐在临街的座位上,看暮色弥漫的大街上潮湿的雨雾。一个男孩把怀里的女孩拎起来,走过一个水洼,然后飞快地亲吻了她的头发。让我再次为爱情的奢侈而轻轻发笑。

年少时的爱情,身边的人为自己买个冰淇淋就会快乐得雀跃。走在他的身边,以为会一直走到一起变老。

不知道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时间的那端,可以把所有的诺言改得面目全非。

我伸手叫侍应生过来,叫他结账。年轻的男孩看着我背上庞大的登山包,表情惊异。

可是我已经很习惯独自在外面的时候,为自己付账,给自己背包的生活。独立的感觉不到自己的脆弱。

在冰冷的夜雨中,我踏上开往虹桥机场的班车,体会着一个异乡人的漂泊心情。从那时起,就在心里留下一个结。

几个月后,我又到了上海。那时在上海有了一个网上认识的朋友。朋友陪着我从汾阳路一直走到人民广场。也有细细的小雨点,轻打在脸上,温暖安宁。路过一个精致的小店铺,朋友买了一个天使木偶送给我做新年礼物。两个月后,他就结束了在上海好几年的闯荡,回到了他自己的城市。朋友说,上海不适宜外乡人。这不是个温情的城市。

可是我心里有一个结。

在地铁的玻璃窗上,我见一张花朵一样颓败苍白的脸。在黑暗的疾驰中,体会着生命飞掠过的微微的晕眩。

最早的一次旅行是17岁的时候,去黄山。

在杭州转长途汽车,是酷暑的天气。一路安徽在闹水灾,汽车开过的地方,能看见许多被淹没的稻田。

车开了整整有6个小时。我看到女孩把脸枕在男友的手心上睡觉。一张脸洋溢着安宁的幸福。也记得自己强忍着睡意,提醒着自己不要把头靠在身边男人的肩上去。

沿途我看到泡在河水里面的猪的尸体和农民担忧的脸。感触深刻。

在黄山过的那一夜,床铺是潮湿的,我把雨衣裹在身上,听见夜风和松涛呼啸的声音。一早就起来去看日出。早上山顶上太冷。一个来自青海的男人把他借来的棉大衣给了我。

他说,每年你都要让自己看一次日出,让生命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

高高的悬崖上面,挂满生锈的情人锁。在一块岩石上面,有人用刀刻了“我永远爱你”。

但是人性的脆弱和复杂又如何去面对自然的沧桑呢?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刻的感动。

那时我想着,如果我和我爱的人会到黄山,我不会去挂一把锁。那把钥匙扔得不管多远,离别还是在命运的手心里。

我只想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看云飞云落。直到日暮。感激这一刻有他分享。

一刻就够。生活的艰难。爱情的无常。自然的恢宏。

去过的最北的地方是北京。父亲给了我三千块钱,说你该到祖国的首都去看看了。那年我22岁,即将毕业。

和我最好的朋友乔一起去。她在失恋,想到遥远的地方去尝试遗忘。

我们买了卧铺票,火车坐了差不多两天。

深夜我从睡梦中醒来,火车停靠着。我看见灯火通明的站台上,竖着南京的牌子。那时心里突然一片寂静。非常宿命的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会去那座城市。而事实上,我后来去了南京,果然很喜欢它那种安静的气息。连大街两旁的树都是清朗朴实的。

少年时班上有个南京男孩,瘦瘦的,数学很好,笑起来眼睛是弯的。平时总是来逗我,把我逗哭后又哄我高兴。初中毕业时,班里组织了一场电影。他等我一起回家。两个人傻傻地坐着公车绕了城市一大圈。记得黄昏灰紫色的天空,有鲜红的夕阳。他对我说他以后要回南京去。

乔说回去后就要过坚强的生活。可是在北京到上海的特快上,她就开始想念他。

但是如果不回来呢?我有时想。没有什么感情是不能代替的吧。

曾经有个南方的女孩,为了忘记一个人,而跑到那么遥远的北方去。

北方,好像是心里一個解脱的地方。可以卸下过去,从头来过。

我后来一直没有去过再往北的地方。那是一段伤感的旋律。在心里可以轻轻地哼给自己听。后来我和乔也失去了联系。对离别我是个习以为常的人。也许心里早就沉寂。

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

晚上很早就上床去,睡眠让我感到安全和快乐。也有失眠的寂静深夜,重新尝试阅读。不断地喝水。听音乐。回忆。那次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

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的金黄。

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漂流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那个作者写完三本小说后就此失踪,没有任何文字出现。而我是在书店的对折处理书架上面,把她破旧的书淘了出来。

有些美丽灵魂的声音是寂寞的,但是依旧会有人听到。

第64篇、爱情故事爱情是个什么东东

有个女人被张三爱上。有个女人爱上张三。爱张三的女人喜欢留着一条长长的马尾,我们姑且就叫她马尾辫吧。被张三爱上的女人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我们就叫她白衣裙。

马尾辫喜欢张三。张三知道。张三不喜欢她。

张三说你爱我?

马尾辫说我爱你。

张三说我不会爱你的,我已经爱上了别人。

马尾辫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但我爱不爱你是我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你应该无权干涉我的权利吧。

张三说那你爱我吧。

于是马尾辫就继续爱他。

张三喜欢白衣裙。白衣裙知道。白衣裙不喜欢他。

白衣裙说你爱我?

张三说我爱你。

白衣裙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张三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可我爱不爱你是我的权利,你总不能干涉我的权利吧。

白衣裙说那你就爱我吧。

于是张三就继续爱她。

马尾辫每天给张三送一枝玫瑰。

张三说我不爱你,你送我玫瑰干什么?

马尾辫说送不送玫瑰是我的权利,接不接受是你的权利,我们都不能干涉对方的权利吧。

张三于是接受了玫瑰。

张三拿着马尾辫的玫瑰送给白衣裙。

白衣裙说我又不爱你,你送我玫瑰干什么?

张三说送不送是我的权利,收不收是你的权利,我们不能干涉对方的权利吧。

白衣裙就收下了玫瑰。

寒流初至,流感横行。

电话响了。张三问谁啊?

马尾辫说我。

张三说有事吗?

马尾辫说没什么事,听到你刚才说话的声音就知道你没感冒。话刚说完,张三就听到马尾辫在那边打了个喷嚏。

张三说挂了?

马尾辫说挂吧。

张三就给白衣裙打电话。

白衣裙问谁啊?

张三说我啊。

白衣裙说你有事吗?

张三说没什么事,听到你刚才说话的嗓音就知道你没感冒。话刚说完,张三就冷不丁地打了个大喷嚏。

白衣裙说挂了?

张三说挂吧。

后来。

马尾辫不再留长长的马尾了,她换了一头飘逸的长碎发。她开始喜欢穿裙子,尤其是白色的连衣裙。

而白衣裙却留起了一条长长的马尾。并且也不再爱穿白色连衣裙,她怕冷。

再后来,马尾辫不再给张三打电话和送花了。她决定不再爱张三了。

而白衣裙却开始主动约张三了。她决定爱张三了。

张三感到很迷茫。

张三找到马尾辫说让我爱你行吗?

马尾辫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我管不着。

张三对白衣裙说我不爱你了。

白衣裙说你爱不爱我是你的权利,可我爱不爱你是我的权利,你管不着。

于是,张三开始给马尾辫打电话和送花了。

第65篇、人生故事刁蛮公主的爱情

刁蛮公主的爱情

孙劲伟到远鸿公司上班没几天,这天刚上楼就差点和一个急急冲过来的女孩撞了个满怀。这女孩子长得挺漂亮,过肩的卷发上点缀着可爱的卡子,雅致的毛呢裙子和鹅黄色的开衫,白皙秀气的脸上有一双月牙般的眼睛。他不由眼睛一亮。

女孩只盯了他一眼,就匆匆离去,似乎冲进了一间办公司,很快就看到一个小伙子抱头逃窜而出,脸上花花绿绿的。一个同事笑道:“看来又是一个受害者了。这小子刚来不久,不知深浅,这只河东狮可是惹得起的?”

孙劲伟忙问怎么回事,同事才告诉他,那女孩子是公司老总的女儿,叫朱小捷,人们背后都说她是猪八戒的妹妹。她从小娇惯了,平时一向任性,由于她长得漂亮,有好多小伙子曾去追她,可这位大小姐看不上人家也就罢了,还作法弄人家,有好些追求者被她整得体无完肤。她曾说过,除非谁能给她摘下满天星,她才会嫁给他。现在公司的人都对她退避三舍,没人再敢招惹她。看来那小伙一定不知深浅去追求她了,也不知她是用什么方法给他弄了那么个大花脸的。

同事说完还盯着孙劲伟笑道:“你刚到,可别被人家的相貌给迷住了,否则,还不知有什么大苦头在等着你哩!”孙劲伟就问她以前是如何整人的,同事还举了几例,听得他直吐舌头,感觉就像遇上了女魔头,不过也不由佩服,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想到那么多怪点子?

正好这阵公司遇到了一些危机,老板征求大家意见时,孙劲伟提出了几套方案。老板采用后,果然压力有所缓解,不由对他另眼看待。此后在工作中孙劲伟又渐渐露出一股闯劲来,老板颇为赏识,于是被提拔重用,不久就成了老板的左右手,与老板千金见面的机会也多了些。不过他牢记前人血的教训,何况他对这种娇小姐也是骨子里看不起,尽管有时她主动和他搭话,他也很少搭理她,还尽量避开与她遇见的场合。

这天孙劲伟坐在办公室里,门口露出一个头,却是朱小捷。他没理她,低下头继续做自己的事。就听朱小捷轻声问:“我可以进来么?”他头也没抬地说:“我这门又没上锁,谁都可以进来。”她这才进门,又问:“你为什么不理我?”他还是没抬头地说:“你不见我正忙着吗?我可不像你,我的饭钱还靠自己挣哩!”

朱小捷这才哦了一声:“我还以为你是听了我以前的那些事在躲着我哩!此一时彼一时,我可没坑过你喔。”话声娇媚,如果不是亲眼见过的话,还真不敢相信她是个刁蛮的公主。

见孙劲伟仍只顾自己忙乎,朱小捷只坐了一会儿就起身了,临走才突然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行么?”他这才抬头,毕竟人家是老总的千金,总不理也不行。就听朱小捷问:“你有女朋友么?”孙劲伟忙说:“当然有了。”她露出遗憾的样子,这才出门。看着她的背影,他突然觉得她要不是那么刁蛮的话,自己一定会爱上她的。

过了两天,刚下班时,孙劲伟正走下楼,就觉得眼前一红,一个人拦在他面前,却是朱小捷。她大声道:“姓孙的,你不是男子汉!”他吃了一惊,“怎么了?我哪招惹你了?”她气冲冲地说:“是男子汉就别说假话,你说有女朋友,可我打听过了,人家都说你没有!”看着她的眼神,他一咬牙说:“我明天就找一个回来,行么?”说罢再不理她,径直下了楼。

楼上的人都吃惊地看着他们,没有人敢做声。朱小捷全然不顾别人的眼神,大声叫道:“你明天要不带一个来给我看,你就不是男人!”说着还在那里蹬着足。

孙劲伟这夜失眠了,谁都看得出她在追求自己了。一个女孩子在大庭广众下那样,实在比被她捉弄的男孩子更丢面子,虽责任不在自己,但可看出这女孩是个敢作敢为的人。只是做事太任性了,她的心肠并不坏。

看来惹不起只有躲了,好在一连几天也设再见到她。这天他正在家,就听到门口传来敲门声,打开一看,却是朱小捷站在门外。他刚想关门,朱小捷已挤了进来,说:“我想看看你的家不行么?”孙劲伟只好说:“那你随便看吧。”

朱小捷四处走了一圈,这才说:“你不是有女朋友么,怎么房子这么乱她也不帮你整一下?”孙劲伟想言多必失,说不定说错话又让她抓住把柄呢,也就不再做声。却见朱小捷进了书房,顺手打开了电脑。

孙劲伟觉得和她坐在一起也没话可说,就拿起一本书到客厅去看。看了一阵,就觉得奇怪,这朱小捷怎么一个人在书房无声无息的?这与她来自己家闹事的目的不同。好奇心让他不由又走到书房去看,却发现朱小捷正在删除自己电脑里的材料。

这一举动让孙劲伟大吃一惊,这丫头也太出格了,这是自己辛辛苦苦的结晶啊!他不由一声怒吼:“住手!你给我滚出去!”朱小捷这才退出来,重新打开回收站。他这才发现好多材料全到回收站里了,以为她要给自己恢复文件呢,却没料到她却点了清空回收站。他不由大惊,用力将她从电脑桌旁拉开。两人正在拉扯着,大概孙劲伟力用大了,她的身子撞到了墙上。

朱小捷“啊”的一声,顿时蹲下了身子,抱着头蜷缩着。这一下孙劲伟也吓坏了,忙想扶起她。却听朱小捷哭着道:“我的头好疼,我看到了好多的星星,总在我头上转。”孙劲伟一惊,再也顾不上其他,忙扶起她说:“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她抓住他的手说:“不,你已经给我摘下了那么多颗星星,你要做我的男朋友!”说着还将头靠在他肩上。

看着朱小捷带着泪花的眼睛,孙劲伟心头一热,将她轻轻揽在怀中说:“我也很喜欢你的。”朱小捷带着泪道:“你是男子汉,可不能说假话。”还钩起了小指头。孙劲伟用力点点头,也伸出指头,与她的手指紧紧钩着。他知道,自己的心已被这位刁蛮的公主给钩走了。

朱小捷这才从钩袋里取出一块U盘来,说:“其实那些材料我删除前都复制过了,我那样做就是想看你着急的样子。”

第66篇、爱情故事请来的第三者

第三者就是那一位被请来创造新平衡的人,很可能就是你我他,骂也没有用,那是现实。

男女之间,一旦产生问题,很容易找别人的错,而不是反思自己,特别是在出现了第三者的情况下。

一生经历丰富的毕加索在谈到第三者时曾说到:“两人中间请来了第三者,必是两者的合力造成的,其中一人是主动者,一人是被动者。”

从积极方面说,花心是人们寻求丰富人生的一种性格,并无什么特别的不妥,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异性,也是人性的要求。当然,这里面是有风险的,因为后面的不一定比前面的更好,但主动自信进取的人总是愿意把希望放到未来,一对恋人之间,当一个人努力获得成功,一定会给另一人造成压力,无论男女,试图坐享其成,就是自私自利。

我以为被甩掉了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从来都祝福离开我的姑娘,希望她们能有个更好的未来,机会往往是相互的,即使我很痛苦,但突然间关注自身,我会发现我也有了一个同等的机会,尽管我是被动地获得了这个机会,但我会像主动得到般地珍惜。我永远记住年轻时一个朋友对我说过一句老话,叫做“你觉得合适了,别人未必觉得合适,两个人都合适,才叫合适。”

我觉得爱情是不能凑合的,必须付出。分手中的痛苦,多半只是两人交往时形成的习惯被打破了,但我们为何不去充满信心地建立新关系及新习惯呢?

你说没有旧的好了?那么这只是表明你是一个笨蛋罢了,谁让你连建立一个更好的关系的能力都没有的?优胜劣汰嘛,你不巧正处于劣势的一方,除了使自己强大,哪儿有别的道理。

导致花心的,多半是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不满及愤怒,也许他们从头就是相互欺瞒,后来一放松,原形毕露,才发现并不合适,那么,快点吧,别粘粘乎乎的,免得拖延了建立新关系的机会。有关男女关系,只要不是品质问题,我相信一切都是好商量的,但若是发现其中一人有品质问题——什么满嘴瞎话,好吃懒做,虚荣不讲理、极端自私之类,那么怎么商量都没戏,尽快拆伙是惟一办法,我们叫做“逃离水深火热”。

我以为,花心有积极的一面,它会主动迫使那些任性自私的人改正习惯,反醒自己,也让那些被动的人警惕起来。

人们以为什么都是竞争的,而爱情可以例外,唉,妄想啊——那些曾以青春貌美获胜的男女,必被更为青春貌美的竞争者击败,还是发展自己的后天努力获得的能力比较可靠吧!没东西或少东西可付出的人,在爱情竞争中处于劣势,我以为天经地义,很公平。

经常有一种人高喊着:“爱情就是不计后果的付出,你若是没这感觉,你便是没经历过爱或不懂爱。”这种人经历的只是被情欲蒙蔽后的胡说八道。爱情与天下所有事情一般,都是要计较的,甚至是最计较的,“全然的不顾一切的付出?”那不是有病吗?我以为,碰到这种没有理智的人最好躲远点,两人之间计较得好,能达成平衡,可互相利益,便是成功的爱情,相反,必有一方不舒服,任何试图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牺牲之上的想法都是太过自私的,也是不现实的,是不可能成功的——第三者就是那一位被请来创造新平衡的人,很可能就是你我他,骂也没有用,那是现实。

第67篇、爱情故事百年好合

第一次见到女人,女人还很年轻。她穿着那个时代流行的蓝格子上衣,头发梳成整齐的刘海。她走进来,取了号,坐到长椅上,静静地等候。待终于轮到她,她走进来,冲摄影师说,合个影。

那是小城唯一的照像馆,那是照像馆年后第一次营业。正月初八,天寒地冻,女人却穿得有些单薄。“这样显得好看一点,”女人笑笑说,“想与我先生合个影。”

摄影师于是见到她的丈夫:平头,方脸,浓眉,板着面孔,却很英俊。摄影师愣了愣,问女人:“你确定吗?”

“结婚时没照合影,想补一张。”女人坐下来,与她的丈夫摆好姿势,“这样可以吗?”

“当然可以。”摄影师说,“顺光?侧光?”

“清晰些就行。”女人勾起嘴角。

摄影师摁下快门,女人说声“谢谢”,起身,与她的丈夫离开。冲洗照片的时候,摄影师再一次看到女人和她丈夫,心再一次抖了一下。他想这样的蹊跷之事再不会发生,可是一年以后,同是正月初八,同是年后营业的第一天,他又一次见到女人和她的丈夫。

“拍个合影。”女人说,“我想以后每年都来这里拍一张。”

这次女人穿了米黄色的上衣和裤子,头发依然梳理得一丝不苟。她坐在镜头前,与丈夫摆好姿势,露出浅浅的笑。“清晰些。”女人看看摄影师,又看看丈夫。摄影师注意到,女人的眸子里,飞起白雪,刮起季风,又开出桃花。

摄影师绝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他不喜欢打探别人的隐私,哪怕这件事有多可疑有多离奇。他为女人摁下两次快门,然后为她冲洗了较好的那一张。摄影师相信以后每年的正月初八都会见到女人和她的丈夫,为此,每逢这一天,他总是早早来到照相馆,将照相机擦拭得一尘不染。

果然,女人和她的丈夫每年都来。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姿势,同样的要求,女人郑重并且虔诚。摄影师每次都会给她拍下两张底片,待冲洗出来,挑出满意的那张给她。如此,十几年光阴匆匆而过。

然后,众多照相馆仿佛在一夜之间挤满小城,众多诱惑也仿佛在一夜之间找到摄影师。很多人为他开出很高的报酬,他想了又想,终是守在了这个照相馆。后来照相馆从国营变成私企,他成为这个照相馆的老板兼摄影师。新来的员工第一次见到女人就怕了,她向他打探,他坦诚地告诉她,他对女人与她的丈夫一无所知。“咱们只需要为她拍出最满意的照片就足够了。”他笑笑,说。

这一次,女人穿了淡紫色的碎花旗袍,头发在脑后挽成美丽的簪。她与丈夫坐在摄影师面前,她说:“照清晰些。”想了想,又说:“麻烦再照年轻些。”摄影师盯着女人,他无比悲哀地发现,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再年轻。

问她为什么不选择那些更高档的影楼,女人指指丈夫,说:“多年前与他经过这里,想进来照个合影,可是我们都没带钱。”他问:“就因为这些?”女人点点头,與丈夫静静地离开。她的丈夫,注定板着面孔,一言不发。

又是二十年过去,摄影师变成老人。他决定将影楼交给儿子打理,他只想找个乡间安享晚年。可是他想再见女人一次,跟她告个别,跟她的丈夫告个别。正月初八那天,他照例早早来到影楼,照例将相机擦拭得一尘不染,照例耐心地等待着女人,可是那天,他从清晨等到黄昏,女人始终没有出现。

女人年纪已经很大,这样的年纪,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女人没有来,似乎只剩下一种可能。然不管如何,摄影师还是愿意默默地祈祷她余生平安。他想不仅他,所有见过女人和她丈夫的人,都愿意祈祷她余生平安。

只因她每年都要与丈夫拍一张合影,只因她的丈夫,不过是她捧在怀里多年的一张遗照。

第68篇、爱情故事最后的晚餐

离婚越来越容易,可正因为如此,懂得坚守才是一件需要理性、忍让和智慧的事情。

那一段日子我正处于婚姻的低谷,丈夫整天早出晚归,也没见他事业有什么起色;而我们的感情像冲了三遍以上的茶般淡而无味,出差回来不再有礼物、拥抱、欣喜,而是老夫老妻的平静。

当我把这些婚姻的苦恼讲出来时,姐妹们以过来人的身份帮我分析这个如一潭死水的婚姻,然后开玩笑说:不如找个情人吧……要不干脆离了算了……虽是玩笑话,却在我心头击起千层浪。我忽然有了离婚的想法。

回到家里,看着这个一成不变的屋子,有一种难言的厌恶感。

1岁半的儿子将牛奶洒了一地,我手忙脚乱地拖地板,拖完地,又例行公事地做晚餐。淘米,理菜,切肉,要做的事好像永无止尽。

电话响了,丈夫又要晚归。

绝望中我不小心抓住了那只裸露的锅柄,手被烫出一个大泡。那个锅柄的木头手把早就掉了,只剩下黑乎乎的铁柄,必须要用毛巾包着才不烫手,我跟丈夫说了不下五十遍,可他从来没有空去把它修理一下。我要离婚,我愤怒地想。

关了火,走出厨房,看着镜子里那双曾经明媚,现在却幽怨暗淡的眼睛,心生感叹:婚姻真是可怕呀,我要抛弃这种半死不活的生活,我要离开这个毫无生气的地方。

两个小时后,丈夫回来了。桌上没有照例摆上晚餐,我一个人坐在黑暗中目光决绝。“怎么回事?没做饭?”他一边说着,一边走进厨房。

“为什么要做饭?我做够了,再也不想做了。这种日子我过够了,我们离婚吧。”

丈夫这时正在厨房里用力地洗刷一只不应该粘底的锅子。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第二个反应是我听错了吗你再说一遍;当他终于弄明白了我的意思时,儿子哇哇地哭起来,他只好先把我的感情问题摆到一边,扑进房间里抱着儿子喂牛奶。

“过得好好的,怎么要离婚?”丈夫抱着儿子走出来,一脸惊异。

我看着他冷笑,心里油然升出一种报复的快感,他一直粗心地忽略我的感受,现在该轮到他痛苦了!

当天晚上,我执意与他分床而睡,根据我所知的经验,离婚是一件异常复杂的事,它纠缠着情感、财产还有习惯等许多因素,因此一定要有毅力。

为了顺利离婚,我想好了三件事,第一,决不再买菜做饭,从生活中把两个人分离开来;第二,不再陪他散步睡觉,不给他和好的机会;第三,经济上分开。

一个人躺在沙发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我拧开台灯,找出一张白纸开始写离婚协议书。落笔的瞬间,我盘点了一下家里的财产:我是北方人,他来自江南,我们漂到大连这个城市,白手起家,现在年过三十,也挣下了两套房子,一大一小,大的是三居室,去年年初才搬进来的;小的是我们刚来的时候凑钱买下的,都在我的名下,现在已租给了别人,月收入六百元;另外丈夫还有两个店面,约值三十万元。

我在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房子、孩子归我,门面给他,这样公平合理。

第二天,给他这份离婚协议时,还在餐桌上放了一张字条:我要自由!

“签字啊。离婚,你懂不懂?”看到他呆呆的样子,我有点烦躁了,却又随即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又换用循循善诱的口吻道:“我们做夫妻时间虽然并不长,但在一起也有五六年了吧?相处这么久,难道你还看不出来我们早已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分开,对你对我都有好处。”

一个星期后,丈夫的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我同意签字了,下午出来吃个饭吧。我们老地方见,我把协议书交给你。”丈夫的声音低沉伤感,他挂了电话后,我还握着话筒颓坐在椅子里发呆。

他肯离婚了。积在胸口的郁气在刹那间抽离。我感受着心脏的异样,脑袋里不由自主升起一个念头:没有这个男人,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然后,我又想起往日的一幕一幕。我喜欢海边的风景,他放弃了自己正在上升的事业陪我来到大连重新开始;我梦想海边的房子,他贷款买了这套拉开窗帘就看到无垠海景的房子……

下班后,我勉强打起精神去了那家常去的海边西餐厅。几天不见,他瘦了许多,眼神忧郁沉静。他沉默地把一只牛皮纸信封推到我的面前。还没坐下,我的眼眶先红了。我真要永远地离开这个男人?我忽地慌张起来。

“既然来了,就不急了,先点些什么吃吧。”也许因为这是最后的晚餐,他看着我微笑,好久不见的微笑呀!他的眼神清澈而温柔,他的手指纤长而有力,可是我为什么一直没注意到这些呢?他招呼waiter:来一份黑椒牛柳饭,一份蛤蜊汤。这两样都是我的最爱。

我默然坐着,直到他突然对我说:“最后的晚餐,你为我点一份我爱吃的东西好么?”

“你爱吃的?”我一下子被问住了,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搜索了半天后,我有点口吃地说:“你爱吃的?你不是一向和我吃一样的么?”

他笑了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其实,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一直吃的是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你忘了,我是苏州人,我喜欢江南的菜肴,有点甜那种。”

他平静地说出来的话,我听了心中却惊涛骇浪。是的,这么多年来,我居然从来没有想过问一问他喜欢吃什么,而且平生第一次知道原来他喜欢吃甜的那种食物。可这会儿,我们就要离婚了。

“说点什么吧。”他说。

我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我想好了,房子、店面、家里的东西全都给你!”他沉默了半响,又说,“我只带走自己的书和几套衣服。”

“你要到哪里去?”听到这令人心酸的告别,我忍不住问。

“其实,来大连这些年里,父母,还有我的朋友们多次召唤我回南方,说那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是因为你喜欢大连,喜欢大海,所以我留下来。但我在这里事业一直没有什么发展,又让你受了很多委屈。”

我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离婚后,我就要去南方发展了。以后你一个人过,还要带着孩子,会很辛苦的。”他紧皱眉头,抽出一支烟,顿了顿,“所以我把东西都留给你。门面每年还可以租一些钱,要攒起来,不要乱花,以备不应之急。孩子上学,也需要很多的钱,到时候我再想办法。”他说着,眼眼看着窗外有一丝留恋和挥之不去的牵挂,那种口气,不像是一个准备离婚的男人,而像是一个即将远行的人对家的不舍。

窗外是蔚蓝的天空,明净的大海,白色的水鸟,一切都天堂般美丽和宁静。而这一切突然变得黯然失色。

“那你怎么办?”我问道。“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生存的办法,倒是你,要懂得照顾自己。”看他望着我的眼神,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为什么要跟他离婚?我不禁问自己,为什么?

“别哭了。”他的大手按在我的肩头,一种淡淡的烟草味传来,我曾经多么喜欢这种有力量感的味道,可为什么,在一起的时候却经常感觉不到?

“我也该走了。你知道么?每次你和父母姐妹团聚时我的心里都空落落的。我也很想念我的父母,他们毕竟都老了。”

我的内心充溢着自责,还有一种爱恋与不舍。这是一个多么好的男人啊,见过多少离婚时反目成仇的夫妻,不是为财产大打出手,就是相互辱骂与诅咒;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离婚,这样柔情、深沉、宽容的分手仪式……而直到最后一瞬间,我才知道他在婚姻中也一直忍受着种种不快和不适,这都是因为我啊。

“这些,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含泪握住他的大手,已顾不得自尊与骄傲了。

“因为,我愿意忍受这一切,我希望你过得快乐。”我又一次呆住了。

迟疑了片刻,我说:“你,可以不走么?”丈夫笑了,握住我的手,久久没有说话。

最后,我们手牵着手走出餐厅,外面的海风很凉,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紧紧环着他的腰,感觉很温暖。看着沿路熟悉的街景,想到那个依山傍海的家,那个我们一手打造出来的温暖的家,突然有了一种很幸福很幸福的感觉。

第69篇、爱情故事99封三行情书

紫烟是办公室里最年轻的姑娘,青春焕发。她也是办公室里最让人羡慕的姑娘,因为每周她都会收到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一封简短却精致的三行情书。

写三行情书,这是紫烟与男朋友楚浩的约定——楚浩每周给她寄一张明信片,直到写满99封三行情书,她就会考虑嫁给他。

当初两人刚在一起,花前月下谈情说爱,颇有情怀的紫烟想到曾看过的电影《情书》,便灵机一动,提出了这样一个浪漫的要求。楚浩博学多识,很有文采,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当即胸有成竹地答应了。

大都市里车水马龙,节奏飞快,人人忙着赚钱买房,谁谈恋爱还有精力苦思冥想写情书?但楚浩做到了,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就会每周给紫烟寄一张明信片。那些风景各异的明信片,有的是他在网上淘购的,有的是出差到外地买的,每一张都倾注了他对紫烟的浓情蜜意。

每周收到一张明信片,这成了紫烟生活中最大的期待,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活变得充满惊喜。收到明信片时,同事们看向她的艳羡眼光,也让紫烟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每一次写明信片,楚浩都认真对待,先构思情书内容,直到满意了,才郑重其事将情书写在明信片上。当明信片从绿色邮筒的入口滑落进去的时候,楚浩仿佛看到紫煙收到明信片笑靥如花的面庞,情不自禁笑了起来。

寒来暑往,日子一周周过去,紫烟办公桌上的明信片越来越多,花花绿绿的堆满了收纳箱。工作疲惫的时候,她就翻看楚浩写的情书,有的朴实,有的深情,有的肉麻,看着看着心情就明媚了。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她无心追逐,只要楚浩能够陪在身边,她就知足了。

紫烟以为楚浩的情书会毫不动摇写到99封,兑现他的承诺,两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然而,现实却给这份浪漫的约定沉重的一击。收到第68封情书后,紫烟等了好久,也没收到第69封。那段时间,楚浩没有出差,而是回老家了。紫烟安慰自己,或许楚浩在老家要应付很多人情世故,无暇给她写情书寄明信片。

一个月后,楚浩回来了,紫烟迫不及待去见他,却得知楚浩要回家乡发展。两人本来约定好要在这个城市一起奋斗的,现在楚浩反悔了,他的理由是父亲病重,他必须回去尽孝,所以要愧对紫烟了。紫烟理解他,却无法舍弃一切跟随,楚浩也不会带她回去的。在现实面前,爱情苍白无力,再甜美的三行情书都失去了色彩。

楚浩离开后,紫烟的心空了,哭过闹过后,终于接受了现实。半年后,紫烟的心情渐渐平复了,尝试开始新生活,可是人生如戏,出现了戏剧性一幕的转变。那天,紫烟刚到办公室,就看到桌上放着一张明信片,她既震惊又惊喜,迅速拿起来翻看背面,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是楚浩寄来的,依旧是三行情书。左下角,楚浩写道:亲爱的紫烟,这是给你的第69封情书。

紫烟喜极而泣,逝去的爱人又回来了。原来,楚浩的父亲病情好转了,父亲得知他为了尽孝放弃爱情,非常自责,让楚浩赶紧去找紫烟,而且大城市的工作机会更多,发展空间大。

第99封情书,楚浩没有邮寄,而是当面送给紫烟的。好久不见,两人都有些拘谨,千言万语不知该从何说起。紫烟放下矜持,上前拥抱楚浩,流下了苦尽甘来、失而复得的泪水。

其实,紫烟也偷偷给楚浩写了99封情书,每次收到楚浩的情书,她都会悄悄回一封,准备等到诺言兑现时送给他,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楚浩翻看紫烟写给自己的情书,其中一封最打动他的心:“爱你都来不及,我又怎么舍得,将光阴虚度、将真情误解。”

楚浩相信,是情书的力量让他们重逢,旧情重燃。他决定今后,要将情书一直写下去,写给他最爱的姑娘紫烟,那是他必须一辈子用真心深爱的好姑娘。

第70篇、爱情故事一碗小米粥

公司里,喜欢并且追求她的男生有两个。

男生A,会在她生日时,为她送上价值不菲的生日礼物,为她举办一场别出心裁的生日派对。男生B,会在她生病时和需要的时候,默默陪在她身边,给她削水果,为她端茶递水,把药及时送到嘴边。两个人都有打动她的地方,大方或细腻,浪漫或纯真,有声有色或默默无闻。但都不够刻骨铭心,不足以让她为此憧憬一生的幸福。

她犹豫,在二者之间,难以抉择。

不过,她情感的天平,稍向男生A倾斜。他出手大方、善于讨好人,让她在众人面前风风光光。但她内心,又对男生A多一些怀疑。他出手大方,是否出于真情?他说话动听,是否出于真心?她是个谨慎的人,懂得把持自己,才不会把自己随随便便轻易托付给一个虚浮不可靠的男人。

相反,她从未怀疑男生B。生病时,相信他默默陪在她身边,是出于真情;相信他为她端茶递水,是出于真心。可她内心,又对男生B多一些排斥。他沉默寡言,缺少情趣,让人沉闷。她很会过日子,懂得享受人生,才不会把自己平白无故轻易托付给一个不懂生活情调的男人。

在愛的抉择面前,她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茫与烦恼

公司组织年轻员工去一个农庄旅游,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农家院落,一排平房,设备简陋,没人照料饮食起居,一切自力更生。他们顶着烈日劳动,然后按照劳动,换取食材,自己生火做饭。

有人喜欢乡间的清新与安好,怡然自得享受劳动换来的食物;有人厌恶乡间的偏僻与冷清,厌恶一切靠艰辛的劳动换取。第二天,就有人受不了农庄生活,背起行李打道回府。

她留下来了,她喜欢农庄,当然,也因为生病了。烈日下劳动,她中暑了,头晕脑涨、呕吐腹泻,有气无力地躺在睡袋里。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院子时,男生B手捧一碗熬得又香又稠的小米粥,悄然来到她的睡袋边。经过前一天翻江倒海的呕吐,这碗小米粥正是她渴望的。男生B把小米粥一勺一勺喂给她,透过小米粥的袅袅热气,她看见男生A悄然离去的背影。

在男生B悉心照料下,她身体很快恢复。他们一起劳动,欣赏美景,享受这里的清新与安好,一起动手做饭、熬粥、做点心。

她选择了男生B。

第71篇、爱情故事有钱女人跟有钱男人有区别吗

某著名女演员结婚了,消息一出来,一个朋友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这事吧,一看就是女的用怀孕逼婚,不然男的为什么要结呢?他那么喜欢跟年轻女演员约会。

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为什么呢?一个中国名人榜上排名第四的女演员,跟一个排名第99名的男演员结婚,他能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来:她应该是逼婚的。

如果两人的位置对调一下,男方更有名,作品更多,代言更多,大概就变成顺理成章的事了。中国很多女人正在慢慢变得更有钱,更独立,但很奇怪的是,很多有钱女人的境遇,比有钱男人差远了。

一个女人的富有,很多时候好像并不是她的重大优势,而是一个让很多人犯难的点。富有的女性,像一个新崛起的物种,让很多人觉得有点新鲜,又有点不可接受。

我有一个朋友,自己去买了个四万块的包,买完并没有很高兴,反而有点惆怅。她说:“你看,我这是宣布自己已经不是需要男人给买包的那种人了。”

她有钱到可以全款买房。如果一个男人在婚前这么做,没什么问题,未来妻子会很高兴,这个男人给了自己一个温暖的港湾。但反过来,男人就没有那么高兴了,住在女人的房子里,一砖一瓦都不属于自己,朋友的丈夫觉得十分不舒心。他要是有中国大部分女人的决绝和勇气,说“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行不行”倒也罢了,但出于男性的自尊,他住在这个房子里,就像一个临时租客,老婆是房东,买任何东西,添置任何家具,都是你出钱你来忙就好了,又不是我要买的房子,又不是我要住在这里的。

几年后,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和另一个女人重组家庭,当起了生活的掌舵者。

我还有一个朋友,事业做得还不错,跟丈夫说:“我们这样继续到处飞,肯定不行,有一个人要回家。我赚的比你多,你先回家吧。”她的丈夫倒没什么问题,开开心心回家做起了全职爸爸,家庭矛盾也大为缓和。这种事情换了一个成功的男人,让一个女人回家当照顾家庭的太太,是多么稀松平常的事情。就算男人在外面有点花花草草,老婆作为合法妻子,搞不好还要时不时出手帮花心老公解决点麻烦。但角色对换后,像捅破一个马蜂窝。

首先亲戚朋友们坐不住了,纷纷站起来发言:一个男人,在家带孩子,那成什么样子了?还有人说,你老公将来怎么办?你养他一辈子吗?那怎么可能?更有人暗自揣测:肯定是在家做什么大生意吧?怎么可能带小孩呢?

好像带小孩是一份非常窝囊的工作,只能让习惯了窝囊的女人來干一样。

女人有钱了,可世界依然不能围着自己转,当她像古代狩猎的男人一样,独自出门拼杀的时候,很多人只会觉得:你一个女的,何必这么辛苦呢?听说熬夜会老得快,女人啊,还是要过舒舒服服被养在家里的日子。

有钱的男人,生活是过得很舒心的,所有女人都爱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好像在极力证明,男人的金钱和忠诚,只能二者取其一,所以做有钱人的太太,当然要懂得忍耐啦。

有钱的女人倒是很忠诚的,她们大部分时间都忙得不可开交,赚很多钱,意味着忙得根本停不下来,完全顾不到男人的问题、爱情的问题,饶是如此,有钱女人依然有着无数的烦恼。

你就算不变坏,男人也可能因为受不了一个成功女性,择路而逃。就算他没有逃,也一定有人觉得:这样的感情并不长久,终有一天会破裂的。那些相信男人有钱就变坏的人,也同样相信:没有男人受得了这个。

第72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能让男人窒息

3年前,我做过一个两性话题的节目,一个女生投诉男友对她不忠。

节目组为了考验男孩,约他到一个酒吧,然后借故走开,5分钟后,一个漂亮女生进来了。下午的酒吧里只有他们两个人,20分钟里他们只说了一句话,是女孩走过来问男孩:你手上的小册子是在哪儿拿的?

男孩紧张地用手一指,说:那边。20分钟里,他看了坐在吧台边的女孩30多眼,平均不到一分钟看一眼。但前提是,酒吧里没有别人,女孩一直时不时地瞟男生。最后,当我们节目组的导演回到酒吧时,女孩走了。

我很想为这个男生鼓掌,觉得他经受住了考验,要是我,一定早就和美女聊翻了。我想当然地以为,女孩应该为自己男友的表现自豪了吧?没想到,我吓了一跳,女孩脸色铁青,已经哭成了个泪人:我就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他经常做这种对不起我的事!

我快抓狂了:男孩做什么了,怎么就让她受了那么大的刺激?在我眼中,这是每个正常男人都会表现出来的正常行为。

男孩低头听完女友的痛诉,真诚地道歉,承认自己错了。更可怕的是,现场所有的女导演们也都觉得男孩做错了。这节目没法做了,我当场就翻了脸。

爱人,并非你的私有物品。

你在画廊里看中一幅画,把它买下来,这幅画在没有被拿走之前,还是要挂在那里供大家欣赏的,只是在它右下方的小角落会写上某某已订,这代表它已经名花有主,从此别人只能看不能碰了。因为你购买了这件物品,你对它的占有可以私人一点、霸道一点。

但是爱人并不是你的私有物品,就算你们结婚多年,就算你们有了孩子,他还是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呼吸的空间,你有什么权利把他收归囊中?如果说这代表了你对他的爱,照我看,这种让人窒息的爱不要也罢。

男人是一种奇怪的物种,在男女交往的过程中,爱情并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物。女人常常会问:我和你妈掉到河里,你会先救谁?男人要是这么问,那他一定是脑残了

有一则无趣的广告,女孩打电话给男孩:你和谁在家呢?女孩要求男孩用3G手机拍照给她看,然后,家里一堆人就躲翻了。

欺骗是一种习惯,是会上瘾的。如果你逼得他欺骗你超过3次,那他就会骗你一辈子。

第73篇、爱情故事牛奶里的爱情秘密

姜家宁爱程雅君,但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也不能挤出几周的生活费去买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送给雅君。但爱一个人,总会有自己的办法——聪明的姜家宁决心照顾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的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他都会从那里经过,然后站在小卖店门口,问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一次,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姜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一气,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

雅君一下子红了脸,不知所措,赶紧逃进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从口袋里掏出50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没再说话,真的就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很侠气,直接把东西塞到了书包里。

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买的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回家时,雅君抽出书包,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平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女生,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男生问:“这是什么-阿,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雅君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她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

班长找来了班主任,班主任脸一黑:“除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

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回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坐在那里批改。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挨批评无所谓,写检讨无所谓,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担心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他。

当晚,雅君回家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也没有多责备他。两个人说着说着,拉起了家常。走的时候,家宁给雅君妈妈深深鞠了一躬,认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雅君家的生意,但他不敢去向雅君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那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不要惊动了她。

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然后放进雅君的课桌抽屉。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一些美丽的句子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

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他,有时去小店,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还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出最干净的零钞给他。但家宁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如此安静,她不主动找他,也不拒绝他送的牛奶。

毕业了,家宁终于鼓起勇气向雅君说:“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然后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阳台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牛奶盒。家宁走过去,每个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写的字,只是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还有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都是这样。

雅君看着家宁说:“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功课基础好,父母对你期望很高,你肯定能考上好的大学。我每天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的情绪了。我也学你,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多么壮观,它们有着属于我和你的秘密呢!”

那天,家宁在雅君家玩到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家宁送到巷子口,家宁抬头看着雅君家的阳台,那里堆积着白色的牛奶盒,堆积着青涩时代的朴素情感。

第74篇、爱情故事请记住我柔弱的爱

你那么好,那么美,我只想站在远处默默看着你……

4在喧闹人群中,她做了他的观众

认识他的时候,她正是青葱得可以掐出水来的年华。

刚大学毕业的她,穿着牛仔裤T恤衫,不长的头发扎成两束,在肩膀上晃来晃去地去他所在的单位报到。

那天刚好是他最倒霉的一天,因为头天晚上和朋友喝酒,差点误了局长的大事。局长正给他训话时,他老婆哭闹着跑来单位告状。局长指着他的鼻子叹气,他老婆哭哭啼啼,旁边还有几位正劝说的人,整个局长室乱糟糟的。

而她,在这热闹非凡的时候,撞进了办公室,在吵吵闹闹的人群中当了一回观众。

他老婆被半劝半拉着出去,局长才留意到她。局长像想起了什么,冲仍站在一边的他招手,“你过来。”他无精打彩地走过来,斜望她一眼。她仿佛窥探了他的隐私一般,心虚地侧退了一步。局长指着她,“这是新来的同事,安排在你们办公室,你带着去办入职手续。”

“你好,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她伸手打招呼,他没看见一般自顾自走出门去。她有点悻悻地收回手,急急地跟在他后面。

他到了办公室,敲了敲一个女孩的桌面,用手指了她一下,就算把她托付了,然后一屁股坐在靠背椅上,把脚架上办公桌,闭目养起神来。

她不由望向他,才发现他真是邋遢:头发又长又乱,泛着油光,胡子拉碴,衬衫皱巴巴,磨砂的牛仔裤都快成土黄色的了,地上东一只西一只躺着的波鞋简直是刚从泥水里趟过来的。她后脑勺都出汗了,以后要跟这样的人共事,真可怕呀!

正式上班之后,他也不理会她,每天晚到早走,早上带着一身的酒气,在办公室里懒懒地仰在椅子上,在南方的炎炎夏日里,时常看他一件衣服连穿几天。

办公室里的各位,都是埋头各做各事。她几次问有什么需要她做的,他们都叫她去问他。看着他那阴气沉沉的脸,她每次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装作从他身边经过去倒水。

直到有一次,看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俩,她鼓足勇气走过去,以高亢的声音冲他说:“你到底什么意思,不给我安排活干,是不是看我不顺眼。”

他睁开闭着的眼,有点迷惘地问:“你说什么?不干活还不好呀,你要喜欢干活一会跟我出去吧。”然后继续打盹儿,剩她目瞪口呆在那里。她本来想大吵一架,出出怨气,结果却灰溜溜回了座位。

4邋遢无能的他,敏感正直的他

第一次跟他出去的所谓干活,其实是跟他去拍照片。他把摩托车开得飞快,在一些老巷里转来转去。她背着三角架,双手紧紧抓着车座下的铁架,闭着眼看都不敢看。

那天他们在那片老城区里转了一天。他拍照片,她帮他买水,帮着递换镜头……在他的相机屏幕上,她看到了他捕捉镜头的灵气。

刚开始,她以为他是办公室里的领导,后来才知他不过是一般人员。她初上班的时候领导刚好出差去了,所以局长才让他先带着她。

办公室里的人不待见他,也不排斥他,任他我行我素。什么时候局长一个电话,就把他叫去干活了,写讲话稿,写总结,写宣传稿,拍宣传照片……新人新猪肉,她从一开始便成了他使唤的丫头,跟着他四处跑。

混熟了之后,才发现他和她印象中的形象完全不同———敏感细致,爱憎分明,有正义感,对利益看得很淡泊。虽然个性里的自由散漫、骄傲执著令他在爱情与事业中都受到阻碍,他也自得其乐。爱情不能温饱,而工作只为温饱。

他老婆时不时会上单位闹一场,要离婚,但要他给一笔钱。他不搭理,任由老婆闹完消失不见。

同事背地里说:就他那邋遢样,跟他一起生活也真是痛苦。看到她常跟他混在一起,就有好事的人在她耳边吹风,历数他的不是,更强调他还是已婚人士,虽然老婆跑了,但婚还没离。同时,难免有关于他们的八卦传来传去。

有时,她会把大家的话转给他听,他总是笑着,什么都不说。她实在忍不住,某天对他说: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他从包里掏出存折打开,拍在桌上,她看到存折上最后一个数是十位数。

他喝酒,她有时也跟着一起去。喝得半醉了,他就讲他的故事,她也讲她的故事。他说她的故事太平淡,枯燥无味呀,等她熬到他的年纪了,故事就会跟他的一样精彩了。喝得半醉了,他们就摇摇晃晃地在深夜无人的小巷里闲逛,大声说话,大声唱歌。有人推窗骂人,他就拖着她飞快地逃跑,经常停下很久了,都没想起放开彼此的手。她的心,总会在那时跳几跳。

4他终于重新开始,只是不再有她

一天半夜,他的朋友给她打电话,说他醉了酒,在酒吧里不愿回家,嘴里不停地叫她的名字。她赶到酒吧,看到烂醉的他。他的朋友终于看到救星般,把他移交给了她就溜走了。

“回去吧!”她拉他,他却喃喃地说着话:“我不会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你也不能喜欢我,我们就做一辈子比爱更重要的朋友,好不好?好不好?”她挣脱开他,“好的,好的。”他忽然定定地看着她,把嘴压在她颤抖的唇上,仿佛用尽了一生的深情。她的泪水,流进了嘴里,品尝着咸涩的味道。

她不知道是怎样把他弄回家的,在他那乱糟糟狗窝般的家里,他吐得一塌糊涂。好不容易把他弄睡下,再把房间收拾了一下,她坐在床边,看他沉睡时的脸,头发被她往后拨,露出宽阔的额头,雕塑般高挺的鼻子让脸很有立体感,没有乱蓬蓬的头发,他看起来很帅。

她知道自己的心早就沦陷了,但是,他们之间有永远都跨不过去的鸿沟。他可以给她任何他所有的东西,但不包括爱情。她像他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他。她在他额上深深印了个吻,然后轻手轻脚离开。在她关上门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泪水从眼角流了下来。

他们仍旧一起上班,一起出去,无论公事还是私事,偶尔也一起大街小巷地游荡。他仍旧吊儿郎当,不修边幅,只是关于他们的八卦,风传了多年之后,已经没有新的故事可供人娱乐,于是,他们也就被八卦遗忘了。

若干年后,她已经成熟得如树上的果子,一碰便会掉下来。亲人们天天在电话里追着询问她的感情问题。她开始相亲,一个一个地看着,谈着,平平淡淡,没滋没味,可有可无地挂着。有受不了的人离开了,又有新的人到来,最后,终于有一个人,执著地守在她的身边。

她对他说:我要结婚了。他说:恭喜。她伸出手,他迟疑了一下,握住了,一直握着。她看着他,心里想:只要他说一句,说一句留下,她便能为他抛弃所有,跟着他天涯海角。可他只是紧紧握着她的手,一直握着,很久很久,然后忽然放开。

后来,她知道了在她结婚的那天,他找人借了十万元,把拖了很多年的婚离掉了。

第75篇、爱情故事男人真话里的秘密

经常看到这样滥俗的桥段——女人问男人,“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此时的男人,可能正心不在焉地看报纸、看电视或者干脆发呆,但是回答得都很快,“没想什么啊”?要么是“哦,工作上的一点小事情”。

“又撒谎!”女人发怒,“别当我看不出来,你从来不对我说真话……”

然后呢,要么大吵一架,要么男人拂袖而去,至于女人要的真话,男人到底也没有说。

有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总要逼着男人说实话,不知道是因为太想了解他,还是因为对所谓的真话有幻想,觉得会很美好很动听?

如果真是为了后者,那女人简直愚不可及。大多逼着男人讲真话的女人,都是那种凡事刨根问底、弄不明白誓不罢休的性格,信奉任何时候撒谎可耻、真言至上。认定男人不说的真话,必定是极度不可见人的。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男人不想说的真话,当然不会是太好的事,肯定不是升职、发奖金或者体检指标样样合格。至少,不会加深彼此的感情,否则不等女人问,他早就说了。

而男人不说的真话,也不见得就是什么大不了的坏事,肯定不是吃喝嫖赌、杀人越货。有可能,就是男人的小阴暗和小私情,比如公司新来的前台小姐的胸围,要么正暗暗诅咒竞争对手出门摔跟头,也没准,他在偷偷嘀咕你新买的大衣一点都不适合你,甚至可能对你的父母有怨气……所以,男人觉得不能和女人说,因为说出来女人肯定不开心,吵个小架倒没什么,就怕上纲上线成为女人日后攻击自己的把柄,问题就严重了。

为此,男人宁可被指责撒谎、没真话,也不会干脆彻底地坦白。为撒谎吵架和为得知真相吵架,是两种结果,男人知道轻重。故此,你问你的,我偏不告诉你到底想什么。

那么,女人何必非逼着男人时时、事事地拿真话来应对?要知道,如果有一天男人真的什么事情都敢于对女人说真话时,问题就真的严重了——要么他已不在乎你,所以,才不管真话是不是伤到你;要么,他已经决定离开你,没有再继续哄骗你的必要:对,我就是喜欢别人了,我厌烦你现在太胖话又太多,我一眼都不想再看到你不讲理的父母……

然后呢?女人,现在你终于听到你想要的真话了,打算怎么收拾结局?

所以,男人骗你,不见得就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时候可能只是为了彼此的感情着想。一旦他真的不骗你了,才是真正的悲剧。记得亦舒说过一句话:管他心里想什么?只要他依旧和你在一起。多么有道理。

是啊,如果你要的,只是想继续和他在一起,那么,管他想什么呢?何况,哪个女人又没有点小隐私、小秘密?你就敢保证自己是永远坦白、不说谎的那一个?

由己及人,给他一条前路。

第76篇、爱情故事你负责拍照,我负责笑

“没有旅行的生活,只能称之为生存。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上海小夫妻张千里和唐晓敏的故事,无疑是这段话的最佳实践者。

他们不仅拥有一段众人艳羡的爱情,还经历了无数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两人的微博上,一组经过整理的照片记录了他们10年里在世界各地自助旅行的精彩瞬间,36张“图片日记”被网友竞相转发。镜头里的唐晓敏笑靥如花,和张千里始终牵着彼此的手。

而这样的生活,或许正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

两个“丑孩子”

36张“图片日记”的最末一张,年代久远,两个五六岁的小孩儿,女孩面前摆着洋娃娃,咧嘴傻笑,男孩转身面对镜头,一脸羞涩,背景冰箱上贴着一副大大的喜字。

“看到这张照片,我一下懂了。”有网友这样留言。认识27年,相恋11年,结婚8年,一起旅行10年,“竹马”张千里和“青梅”唐晓敏的故事注定和浪漫有缘。

那年,唐晓敏5岁,隔壁搬来了一个8岁的小哥哥。她攀着窗户看啊看,小哥眯缝着眼冲她做个鬼脸。“晓敏,这是你张叔叔,这是你千里哥哥。”唐晓敏才知道,张叔叔一家和父亲是世交,祖母那辈儿就友情弥笃。

两人从此形影不离,女孩爱玩过家家,男孩也顺着她,一个当妈妈,一个当爸爸。上海筒子楼里人家众多,孩子也不少,张家奶奶就偏心唐晓敏,每天把大门敞开着等她去玩儿。双方的父母却只当两个孩子脾气相投,谁也没往远处想。

两年后,张千里举家搬往杭州,唐晓敏朝着卡车远去的方向用力挥手,7岁的女孩还不知道惆怅是什么滋味。

两人再次见面已是8年后,15岁的唐晓敏架着一副大大的眼镜,箍着牙齿,阔阔的额头灯泡似地露出来,“青春期的我要多丑有多丑。”18岁的张千里则已经出落成白净的小伙,一眼见她,只是笑,“你怎么变这么丑啊!”“怎么样嘛,我就是丑啊!”唐晓敏爽朗大笑。

这一次,没有故事发生。但在张千里心里,却落下了这个阳光小妹的影子。

再见又是多年后,张千里大学毕业到上海工作。唐爸叫唐晓敏去地铁站接,“他长什么样儿了啊?”唐晓敏问。“个子不高,和我差不多吧!”唐爸顺口答。“啊,您老才一米六吔,这小哥能看吗?”“肯定很丑吧!”唐妈接下话茬。

于是,唐晓敏就按又矮又丑的标准到地铁站寻人。人群散去,只剩一个瘦削的年轻男子,“不止一米六,也不丑啊!”

唐晓敏心里忽然开了一朵小花。

毕竟是儿时的玩伴,经过短暂的羞涩期,唐晓敏和张千里很快熟稔起来。她知道他为了摄影的爱好放弃银行的工作,他知道她酷爱旅游,为了做媒体的梦想没去参加公务员面试。两人多年未见,又好像从未分离,骨子里觉得对方和自己如此合拍,一段姻缘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唐晓敏告诉老爸,新男友是千里哥哥。唐爸并不吃惊,只嘱咐道:“要是走不到一起,要把关系处理好点。”张千里带着唐晓敏去看奶奶,席间没说破,张家人全猜到几分。张家表弟把唐晓敏拉到一旁:“奶奶上次问千里有女友没,说唐家的晓敏就不错啊,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

想停下来看看这个世界

两人第一次旅游,去的是中国第一缕阳光照射的地方——温岭石塘。测试一段关系是否合适长久,来一场双人旅游无疑是很有道理的。情侣携手旅行的意义,不只是厮守温馨浪漫,更是一起面对旅途中艰难险阻时所表现出的担当、默契、宽容和勇气。

两人四点起床,从住处到看日出的山顶要经过两个隧道。

天墨黑,不见人影,隧道伸手不见五指。“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唐晓敏心惊道。“不怕,我有三脚架,到时候我挡住,你负责跑。”张千里紧握着她汗湿的手,她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这是唐晓敏第一次跟张千里出去旅游拍照。他拍照的时候并不理她,但是她会好脾气地等着,觉得自己真是个可爱的女朋友。石塘归来,以唐晓敏持续两周病毒性感冒结束。幸运的是,她的体重由原来的近百,减回了八十多斤;更幸运的是,从此,两人开始了“仗剑走天涯,看遍世界繁华”的旅程。

“有人说花钱旅游,什么都没捞到,不如买车,换个好手机。我觉得人老了,根本想不起来换过几个手机,买过几个LV的包包,但你的经历却是忘不了的。所以,不是你过不了这种生活,而是你舍不得你现在的生活。”唐晓敏对此十分笃定。

第一次出国游,是去尼泊尔,正好碰到当地打仗,唐晓敏扭了脚,还被偷了钱。但两人除去机票,只花了5000元,在那里呆了两周,认识了不少尼泊尔朋友。之后的状况也不少,比如第一次去欧洲,迷路,差点赶不上火车,机票被航空公司告知航班错误……去捷克之前,那里发洪水……但多年后回忆起当初的经历,他们只觉得精彩纷呈。

我们的路并不极端

两人最初的旅游方式和一般的白领区别不大,一有假期就出去,钱不多,一开始都是走比较近的地方。出名后,无数网友对他们说,我好羡慕你们的生活……很多媒体都问了钱的问题。唐晓敏总是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说:“其实你们都能做到,关键看怎么平衡。”

彼时,唐晓敏和张千里同在一家月刊杂志社工作,收入有保障。有时拟定好旅游计划,两人就提前交稿请假。不买车,房贷也不高,也不怎么买衣服,手机可以接电话发短信即可,“两人一年存个4万元并不难,就要看你是用3万去玩存1万,还是1万去玩存3万,还是全都存起来。”唐晓敏和张千里选择了第一种,也就选择了属于他们的生活方式。

正是因为钱不多,才让他们认真想办法如何用很有限的钱看看这个世界。第一次去欧洲是2006年,两人刚结婚,准备蜜月旅行,跟团的话两人必须加起来有10万的银行存款证明,而他们的钱只够付两人的团费。

“有什么不可能的呢,要不就自己跑去领事馆签证吧!”

唐晓敏搜遍全部签证分论坛才找到两个人有自助签证的经验。

好在两个同好都很热心,给了她很全面的指教。按照他们的提议,唐晓敏选择了先去德国领事馆,行程是德国南部+奥地利+意大利,一共16天。

她至今无法忘记每天半夜三点在传真机前等待的情景,内心难以掩饰的激动和成就感。每一个电话都是自己打到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的旅馆,请他们发送经理签字的传真件。拿到签证的时候,新婚的小两口忍不住紧抱在一起。“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没什么人做过并不代表不会成功。”

辞职,不要孩子,不顾家人……张千里和唐晓敏不鼓励所有极端的旅行方式,因为作出一个任性的决定很简单,难的是要在很多年间去平衡梦想、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多年来,他们也一直在为此努力着。

“我们不是为了旅行放弃工作的,这是一个误导。”当时,两人所在的杂志社有人事变动,他们选择一起离开。两人坐下来深度地聊了一下未来,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我们都不怕饿死,我会写,他会拍,就尝试下能否自由职业,可以的话,何必朝九晚五,还能多出很多时间做我们想做的事情。不行的话,再找工作也OK。”

如此,夫妻俩就开始了一边旅行一边工作的生活,唐晓敏成了自由撰稿人,为旅游杂志和网站撰写稿件,张千里也成了有名的旅行摄影师。两人从用积蓄旅游,变成了一边享受旅游乐趣,一边从中获得回报。“去的地方越多,经验越多,拍的照片越好,回报越好。”现在的情况是,有些旅游路线,他们还能获得部分厂商和媒体的旅游经费支持。

难得的是,从一开始,小夫妻就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我们不认同你们,或者你们之中的一个不认同这种生活……你们也走不到今天。”唐爸一语中的。而唐晓敏和张千里也从未放弃自己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他们约定好一年至少要有近半的时间在家,和父母相处。2008年,儿子出世,唐晓敏坚持了长达10个月的母乳喂养。“现在出行,父母帮我们照顾儿子,对我们的支持很大。”夫妻俩期

盼着,等孩子大一些,两人行便成三人行,一家人一起去看世界。

越来越爱

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就是选择了一种婚姻模式。

最初的旅行,唐晓敏和张千里最在乎的是爱的感觉,两个人的沟通和相处。之后的出行,拿唐晓敏自己的话来形容,“我们是一对婚姻搭档,共同旅游,共同工作,实现共同的梦想。”他们也曾讨论过,如果不出去,他们也会和一般夫妻一样,偶尔看个电影,逛逛街,能聊的无非也就是工作和互相都认识的人。而旅行给了他们更多的新鲜话题和交流空间。“我们出去,很少有矛盾,你会越来越觉得你身边的伴侣和别人不一样。”

唐晓敏觉得,他们现在的生活最好的地方在于,梦想得到了满足,事业得到了发展,感情也更稳固。她每年都会写一个年度总结,做了什么,去了哪里,哪些好,哪些不好。每个总结的结尾都是相同的——我希望我明年会继续走,那意味着我的家人健康平安,事业顺利。

“平淡是生活的本质。但我们可以常常给生活一点波澜。”唐晓敏说,她和张千里是越来越爱,越来越爱的意思不是越来越黏在一起,而是找到一个适合两人相处的方式,长久而舒服。

一家三口一起去看世界,是夫妻俩近期最大的梦想。

第77篇、爱情故事想结婚就别在恋爱里瞎耽误

感情这事,永远说不清楚,不可能说清楚,特别在今天当下更是说不清楚;至于爱不爱,有多爱,则是无法用语言或者用天平来称量的。

“我爱你,这种爱强烈到可以为你去死。”“那你必须死给我看。否则就不是真爱。”——这种深情是完全无法检验的,无非就是人类求偶状态下能想出来最庞大的豪言壮语而已。只是用来表明态度,说的人恨不得掏心掏肺,听的人深受感动,大家在想象中就“达到了人生的大和谐”(梁羽生语)。

用逻輯来分析,做一件事,要有动机,要有手段,要达到目的。无论你是想在公司里拔尖儿,还是想成为某人的No。1,在个人生活中这三部曲总归要按部就班演进。比如说,我看上一个男人,想嫁给他是动机,手段则有多种,无论多么可歌可泣旷世传奇,要是最后还是没结成婚,那么屏幕上就会滚动出现FAIL,任务失败。好多人走上一条精彩的路,明明是想走到一个辉煌的结果,没想到折在路上了,乱花迷眼,完全忘记了终点站在哪儿。

我觉得在感情中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喜欢一个人,想跟他在一起,结果中间非要弄出各种戏剧化的桥段,最后自己深深陶醉在这段爱情中,多么浪漫、多么传奇、多么与众不同,恨不得打字打出来就是一部惊世情感巨著。可要是结婚未遂,那中间搞出那么多名堂又是为了啥呢?哦,对了,他们是为“生命的厚度”和“灵魂的升华”。

我经常看见男男女女打架,无非是秋菊,非要一个说法,逼得对方惨烈的表明心声才够收场。通常的对白照例是“你今天非给我说清楚不可”,或“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我,爱不爱我”(流行歌曲多么误人啊)……但骨感的现实是,感情这事,永远说不清楚,不可能说清楚,特别在今天当下更是说不清楚;至于爱不爱,有多爱,则是无法用语言或者用天平来称量的。

继续举例说明——你想跟某个人永远在一起,就要将目的设置为跟他结婚,而不是逼他表态愿意为你杀尽世间所有适龄女性。但若他真的表示愿意为你杀掉全世界所有女人的话……

作为调情,这简直太甜蜜了。但千万不能因此忘了你的终极目的——跟他结婚的事儿。

态度非常重要,是拍着胸脯向全世界证明我真爱这人,你们谁都别惦记了,但千万别忘了现实。说愿意为你去死的男人没准是吹牛,倒是有一个段子可以证明理智的爱是什么:餐厅里拿着菜单的女人问男人:“你到底有多爱我?”他看着菜单上的价格回答:“超过了凯撒沙拉太多,但还没到烤龙虾的地步。”

我的意思是,你要是把目的设置成结婚,那么就别在恋爱里瞎耽误工夫,这个态度很重要。因为它是指引你达到目的的提醒最强音。省得你忘了。我们继续用“死给你看”作为案例分析:男人表示愿意为你去死,其实就是一个态度,他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你。要是真为了把腔调做足却忘了目的,那就真可以去死了。

同理,你把一个男人逼得斩钉截铁表态愿意为你去死,无非是想证明真爱纯粹,否则,是为了丧偶吗?

第78篇、爱情故事男人心里都住着个小孩

结婚一年半,刘敏觉得自己对老公何峰“扶不上墙的烂泥“状态十分头痛。

老公何峰是个程序员,在一所小学里教电脑。小学的电脑课少,教的内容也很简单,工作轻松,下班早,可每次回家后他不是玩电脑,就是看手机,就算看动画片,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有时候他也帮朋友编个小程序,帮同学做个游戏外挂。他那一帮哥们对于他能编个小程序,做个游戏外挂,都挺喜欢的,做完了,请他吃个饭,喝个酒,一个周末就打发过去了。老公对这种日子十分满足。可刘敏觉得老公对未来完全没有规划,简直就是在混时间。

去年老公何峰的母亲过60岁大寿时,双方父母和一些亲戚在酒店为婆婆祝寿,刘敏在席间忍不住当众发牢骚,细数老公的各种不上进,结果情况变得更糟了,老公觉得她在双方父母面前告“黑”状,跟她大吵一架,一脸你爱咋地咋地的模样,甚至说出“过不下去就离婚”的话,气得刘敏差点没晕过去。

去年年底,刘敏那些同一座城市的大学同学,照例又要聚一下,以往大家也没有带家属,今年有同学提议,把各自的家属都带上,大家一起热闹热闹。聚会那天,同学加上家属,还有些带着小孩的,有三十多个人,大家包了一个大包间,十分热闹。

席间不知道谁提到以前班上那个叫“老幺”的同学,那位同学之所以叫“老幺”,是因为他考试总是最后一名,有调皮的同学就给他取了这个绰号。“你们不知道吧,人家当时成绩不好,现在可是咱班上混得最牛的人,酒店开了好几家,最远的一家,已经开到尼泊尔去了。前几天还跟我们说呢,以后大家到那去玩,他给我们打五折。”班长带着不无羡慕的口吻说。

这个话题一开头,大家纷纷聊开了。

“小代,你也别说人家,你如今可是一校之长啊。”班长指着代军说。代军的老婆小丽说,“什么校长,不就是开了一家培训学校嘛,培训艺考生,天天待在学校里,要不是看他自己修了1栋8层楼的教学楼,都不知道图个啥。”

“听说你家勇哥也不错啊,开了一家旅游公司,好像专门跑甘孜、阿坝,还有西藏那些地方,现在业务做得很大啊。”小丽问勇哥的妻子。勇哥的妻子立刻谦虚地说:“什么大生意啊,挣点辛苦钱,还一天到晚提心吊胆,不过比上班好点,又自由。要不然谁想做啊。”

“我家那位也是,当个县旅游局的副局长,就整天忙得不着家,孩子读书,老人看病,什么都得我自己顶着,要不是看有希望升个职,那还真没啥意思。”昱儿也跟着“抱怨”自己老公。

“刚子最好,做了室内设计师,我听说去年还得了全国举办的室内设计师大赛,四川赛区的第一名,是吧刚子?”班长大着嗓门喊对面的刚子,“得个第一名也没多拿多少钱,还一天到晚加班,家都快成宾馆了。”刚子老婆马上接口说道。

听得出来,其实大家对自己老公都是明讽暗褒的。

“哎,小敏,别光说别人啊,你这么帅气的老公,也不给咱们介绍介绍?”同学兼好友的秦艳突然问刘敏,问得刘敏有点儿尴尬。大家看到刘敏的老公何峰高大帅气,都夸她好福气。

可刘敏指着老公的脸半真半假地说:“帅有什么用?帅又不能当饭吃!我老公不敢跟大家比,他就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学老师。除了写点小程序,啥也不会。”老公一听,嘿嘿地尬笑两声,端起酒杯做了个敬酒的动作,一饮而尽。同学们见状都有点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其实话说完,刘敏也有点后悔,尤其是看到老公的笑脸瞬间黑了下去,看也不看她一眼,只埋头喝酒,她就知道自己不该那么说。

晚上回家的路上,劉敏一直在回忆刚才聚会时的事情,以及后来,同学兼好友的秦艳跟她说的那番话。

她说:“其实男人混得好和混得一般,是各有利弊的。比如那位把酒店开到尼泊尔去的‘老幺’,两口子一年就过年能见个面,平时只能视频微信,跟分居有什么区别;勇哥跑旅游倒是不错,可是出过两次事故了,他都有心理阴影了;代军自己开了个培训学校,生源不错吧,可整天待在学校,孩子老婆都顾不上;刚子倒是守在家和公司边上,但是忙得没日没夜。当然不是说他们挣得多不好,只是觉得挣钱多和挣钱少,各有各的好。甘蔗还没有两头甜呢。再说,男人心里都住着个小孩,越骂越跟你对着干,你把他当成男孩来看,多夸他,多捧他,让他觉得自己在你心里就是个独一无二的宝贝,那他干什么都会特别带劲儿,抢着给你挣‘表现’,还怕事业不成?”

回家后,刘敏开始认真反省自己:自从结婚以来,确实只看到老公何峰的缺点,忽略了他的优点,和他说话总是连讽带刺,很少顾忌他的感受,更别说捧他了。继而刘敏又联想到自己平时在工作中对自己的下属经常实行的秘诀都是一个“捧”字,时时“捧”着他们,时时夸着他们,他们工作起来往往事半功倍,又快又好。

刘敏是开车和老公一起回来的,老公上车就没搭理过自己,刘敏觉得自己要改变对老公的态度了。

第二天早上,刘敏特意起个大早,做了老公最喜欢吃的蔬菜饼和火腿煎蛋,给自己榨了新鲜的橙汁,又给老公做了一杯香甜浓郁的咖啡。老公何峰起床后,看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完全没反应过来。“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在家吃早饭了?”老公一边洗漱一边疑惑地问。

“你前阵子不是老说胃不舒服吗?以后咱们早饭都在家里吃,晚饭也尽量在家里吃,把你的胃好好养养。”

刘敏一边说一边飞快地转动着脑子,“老公啊,你以前不是在百度上写了很多实用的少儿编程方面的文章吗?昨天你睡了以后,我翻出来仔细看了又看,很多方法放在现在都非常实用啊。”

老公一听一口咖啡差点没喷出来,眼睛都瞪大了“你居然去看我的文章了?你以前不是总说我写这些没什么用吗?又不能挣钱,又没人看,写来干什么啊?”刘敏听了脸一红,特别认真地说:“以前是我没见识,是我没远见。其实你写的那些教程真的非常好,讲解透彻,又很细致,像我这样的零基础的人也能看得懂。可是你写了一段时间就没再写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老婆,你真的觉得特别好吗?真的实用吗?不是哄我高兴吧?”

“当然是真的,我干吗哄你?”刘敏赶紧继续“捧”老公:“昨天还有同学在问我,说你老公写的教儿童编程的文章写得那么好,为什么没想过出书呢?我说你都好久没写了,他还直呼可惜呢。老公,要不你再接着写吧,专门写教儿童编程的文章,没准还真出书了呢。”

就这样,刘敏的各种“捧”让老公何峰动力大增。他的教程以前就很受欢迎,现在突然又开始更新,很多网友点赞说太实用了!加上现在老公越写越好,点击率频频上10万,不少同城学生家长想方设法找到老公的联系方式,向他请教教小孩学编程的方法,还问他开没开班。后来,没过多久,真的有出版社找到老公,很快给他出了书。老公的学校,看到了老公在电脑编程上的优势,把他提拔到了信息教研组当组长,在老公的带领下,学校的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的学生多次在全国的少儿编程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而老公也荣获了优秀教师称号。

今年年中,刘敏的同学又聚会时,竟然有同学已经知道她老公何峰的近况,争相请他教他们的小孩学编程,说是教给他才放心。

刘敏忍不住对既是同学又是好朋友的秦艳感叹:“这男人心里真的就住着个小孩,‘捧’得骂不得,幸福婚姻真的是‘捧’出来的。‘捧’,让我们原来火药味十足的婚姻生活变成了每天都甜蜜蜜的热恋时光。最重要的是让我老公这个理科男,不仅在专业上更上一层楼,还重新找回了自信,现在又是出书,又是升职,又是加薪,简直成了‘锦鲤’老公啊。”

刘敏终于明白,婚姻当中,一个成熟的成年人更喜欢听正面的表扬和鼓励。对老公多鼓励多赞美,老公才会有进步,老公进步了,自己也开心了,不仅收获了丰厚的回报,还让婚姻生活真正走向幸福的康庄大道了。

第79篇、爱情故事那个夜晚自行车上的真相

小安总说那个叫刘威的男生喜欢她,这话她在宿舍说了差不多有两年,当然,小安之所以这么说,是有理由的,而且她的这个理由,我们也觉得很充分。回忆起她和刘威的那个浪漫夜晚,小安仍旧思维清晰,语调温柔。

那是大二的暑假前,响应学校组织的与本城另一所高校的联谊活动,我们去了刘威他们学校参加舞会。舞会上,对方给每个女孩都安排了男舞伴,小安的舞伴就是刘威。舞会结束后,男生负责送女生回宿舍。

从刘威他们学校到我们宿舍有差不多10里路,早已没有公交车,刘威不知从哪儿弄来一辆自行车,拍一拍就要小安坐上去。一路上,刘威骑得特别慢,特别稳,还不停地提醒小安“坐好”。坐在后座的小安,这么长的路途,居然没有感觉出一次颠簸。小安说:“他明明就是在十二分用心地呵护我呀,我当时连心都要跳出来了。”那段路程,小安后来又独自走过上百遍,步行、骑自行车、坐公交车、打出租车,她都一一试过了,证明那段路一点儿也不平坦。可是刘威,竟然就一下也没让她颠簸到,要知道,小安体格高大健壮像男生,有些胖,体重并不轻呐。这是一份怎样的细心和呵护?刘威肯定是用了不浅的真情呀。

因此,刘威爱上了小安,这点我们都确定。

可是,刘威自那晚后就消失了。为了看到那个浪漫夜晚有令人激动的结果,我们都开始帮小安打探起刘威来。原来,刘威已经毕业了,那天晚上后他就离开了学校。至于去了哪里,我们都没打听到。

我们于是埋怨起小安来:“你当时怎么不留他电话呢?”小安有些害羞:“我怎么好主动问他要呢!”“是哦,他那么喜欢你,怎么没要你电话呢?”我们又开始猜,“他肯定是个特别稳重内敛的人,不好意思向女孩子开口。”这么一想,在我们心中,刘威对小安的用情更加显得特别纯洁动人了。

就这样,在那一年多里,小安和刘威那个无比动人的自行车夜晚,成为我们宿舍聊得最多的话题,它像一朵玫瑰,暗地里芬芳着我们的心。

如果不是后来我碰到了刘威,这朵玫瑰,将会是我们懵懂青春里最迷人最纯洁的一朵花儿。

那天,我去一家公司实习,没想到带我的师兄就是刘威。我兴高采烈地跟他提起小安,可他似乎不认识。我便一点点地提示,说起毕业前夕的那次联谊活动,说起他用自行车送的那个女孩。没想到我一提到他用自行车送的那个女孩,整个部门的人都忍不住笑了。原来,曾经在公司的聚餐活动上,罚酒说起各自最糗的事,刘威这样描述他的那个夜晚:

为了省钱,我舍不得打出租车,可学校又规定必须把舞伴送回家,我只好借了一辆单车送她,她可真是比我还结实,重得跟泰山似的。我没想到抽签时会抽到一个这样的舞伴,失望透顶了。我十分十分小心地骑车,生怕颠簸到她。你们知道为什么吗?一旦车子有大的颠簸,她就可能出于本能抱住我,我可不能给她抱我的机会呀,我的“处抱”至少要留给心仪的女孩吧。为了我的“处抱”贞洁,那晚我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后来还在床上躺了足足两天,身体才慢慢恢复元气。

我至今都没有告诉小安那个夜晚自行车上的真相,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一朵盛开的玫瑰瞬间变成一团乌黑的阴影。

第80篇、爱情故事唐代宗李豫的爱情故事

一、懵懂初恋

李豫生命中有史记载的第一个女人沈氏,当年以“良家子”的身份选入东宫,后由当时的太子李亨赐给了儿子广平郡王李豫。当时李豫尚未正式娶亲,沈氏没名没分,就像是《红楼梦》里的袭人和贾宝玉一样,是家长放在李豫“屋里头”侍候的人。可是他们不但有了事实,而且还于天宝元年生下了长子李适。虽然母以子为贵,但沈氏依然没有名分。一晃五年过去了,广平王李豫正式娶了王妃。沈氏眼睁睁的看着“男友”结婚了,但新娘不是她,心里也是瓦凉瓦凉的。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带着皇子皇孙们急急慌慌往四川逃,不幸的沈氏被李豫给落下了,被攻入长安的叛军俘虏到了东都洛阳。后来,李豫领兵打到了洛阳曾与沈氏重逢,但当时李豫忙着“北伐”,无暇顾及,把沈氏仍旧留在了洛阳。不幸的是,不久洛阳又重新被史思明攻陷。等到唐军再次光复洛阳的时候,沈氏已经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离奇失踪。李豫当上皇帝后下诏寻访沈氏下落,但一直没有结果。沈氏的儿子李适后来当上了皇帝,遥封母亲为皇太后,并继续到处张贴寻人启示,寻找母亲下落。但真的沈太后一直没有出现,“山寨版”的假冒沈后却整日的层出不穷。直到沈后的曾孙子宪宗皇帝即位才停止了寻找,正式为她发丧。

二、政治婚姻

李豫正式结婚是在他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天宝五年由李豫的爷爷当朝皇帝唐玄宗下大诏令正式为他娶了王妃崔氏。这个崔氏来头可不小,从父系来看,她出身山东博陵安平崔氏,山东博陵安平崔氏在唐朝可是一等一的贵族,想当年唐太宗要跟他们攀亲人家都不屑一顾。从母系来看更是炙手可热势绝伦,她的母亲不是别人,而是杨贵妃的大姐韩国夫人。因为杨贵妃的缘故,她的三个姐姐,以及这个外甥女也都跟着鸡犬升天。而此时的李亨正处在被父皇打压、防控的尴尬境地,虽说是太子,但日子并不好过。李豫的亲爹太子李亨想通过这门婚事,和杨贵妃攀上亲,提高一下父皇对自己的印象分。杨家也想通过这门婚事,延续自己的富贵荣华,盼望着有朝一日李豫当上皇帝后,崔氏能再像杨贵妃一样万千宠爱集一身。

可是双方家长的意愿并不能代替当事人的情感。小两口日子过得并不愉快。“保送生”崔氏仗着杨贵妃的势,时常撒泼耍大牌,李豫也只能忍受着并郁闷着。马嵬兵变后,杨贵妃死了,母亲韩国夫人也死于非命,崔氏曾经依靠的大树轰然倒塌,李豫对她的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崔氏为李豫生有一个儿子,并在马嵬之变后随着李豫去了灵武,但这些根本无法挽回李豫心,后来崔氏也就郁郁而终。

三、刻骨铭心

崔妃死后没多久,姿色艳丽的独孤贵妃悄然走进了李豫的心田,并一步步走到了“第一名”。用《新唐书》上的话说就是“爱遇第一”。独孤贵妃为李豫生了一子一女,女儿华阳公主人精一般的人物,聪慧异常,悟性极高,特别会察言观色,把李豫的喜怒哀乐摸得透透的,非常能讨李豫欢心。要知道李豫可是以喜怒不行于色而著称,真难为这孩子了!可惜小小的年龄就得了不治之症死了。华阳公主的死对独孤贵妃的打击非常大,不久独孤贵妃也仙去。独孤贵妃死后,李豫非常难过,追封她为贞懿皇后。李豫一直舍不得埋葬他心爱的女人,将她的灵柩在内殿存放了三年之久。三年后,李豫终于想通了还是入土为安的好,准备将她葬在长安城东从宫中举目可以看见的地方,以便朝夕视之。后来经大臣劝谏才另寻他地葬了。为了让葬礼办的隆重,李豫又下诏让群臣为独孤皇后写挽歌,海选出获奖作品,让人谱曲歌唱。

代宗李豫不可否认是个不可多得的痴情帝王,他的痴情与他的祖父玄宗不同,他的痴情显得更真,并且不会祸乱国家。对于玄宗的评价,恐怕只能说是功过参半;而对于代宗的评价,则是功大于过。

然而,即便如此,他也有他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他从广平王到太子的身份转换后,他的政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面对周遭的危险,他的地位也并不是那麽稳固的。后人不能要求他像爱德华一般“不爱江山爱美人”,他有他的爱情,同时,爱情也不是他的全部,他有更高于爱情的使命存在,他也同样具有权利欲望,我不信他对王位没有憧憬。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对于他在战乱之中使得沈氏流离失所就能给予理解了。但,终归是可悲的,那时女子的命运却如此飘零。

代宗给我们印象深刻的地方在于他的才学丰厚和痴情一片,虽然他有其本身的局限性,但纵观历史长河,这样的帝王实属不可多得。

第81篇、爱情故事年少不再时,才敢怀念你

阿豪是个富二代。

我12岁刚遇见他的时候还不懂“富二代”这个词儿,只知道他可以一夜之间变出很多我们要吃上半年才能凑齐的奇多英雄卡,过不了几天就会换一个新的书包……那时候,我经常跟他混在一起,深刻体会到《无极》里的那句台词:跟着他,有肉吃。

我第一次被阿豪领去网吧是在初二,当时快吓尿了,觉得未成年人进网吧就跟下地狱一样,但当我跟他玩人生中第一款网游的时候,又觉得自己身处天堂。毋庸置疑,我变成了网瘾少年,上课下课都跟他泡在一起讨论游戏。当时我没钱买点卡,他就一下甩给我几十张,他的装备都是花钱买的顶级,我一上线就会吵着跟他组队,感觉走在路上,所有玩家都是羡慕嫉妒恨,自己脸上跟贴了金箔一样亮堂。

网游一直玩到高三,意识到升学压力之后,我才重新啃书,于是整个高三都没怎么搭理阿豪,不过他那个时候开始初恋,跟他们班班花腻在一起,也没时间招呼我。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我去找他,他告诉我他要转校复读了,因为他想考艺术,于是我们的人生轨迹第一次产生分支,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为了追随那个班花。

大学毕业后我来了北京,阿豪还在浙传读大四,听说他的班花早在三年前就跟他分了手,然后就一直空窗。

那年所有人都等着2012世界末日,我跟他开玩笑,哪怕你再忙也要抽时间来看我,否则等我们都成了灰烬,在宇宙里可碰不上面。后来他真的来了北京,而且租了套房,请我搬过去住。一打开家门我就震惊了,超大的家庭影院,欧式沙发,满墙都是我最喜欢的绿,我呛他,你不会是喜欢我吧!他十个白眼翻过来,说:老子要考雅思,过来上课的。

那个时候,“出国”这个词语从他嘴里说出并不奇怪,只是总觉得还是很久远的事。跟他住在一起后,我的生活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但好景不长,阿豪这个土豪交际花,来北京短短几个月就认识了一堆朋友,常在家办party,一来因为阿豪会买一堆吃喝孝敬大家,二来不用客气随便胡闹,因为会有阿姨打扫。从桌游到家庭KTV,最后直接变成打牌,我们喜欢玩干瞪眼,起初就一张牌一角钱图个乐子,自从阿豪加入以后,一张牌升值到几块钱,有时候看着自己一千多块血汗钱在牌桌上来回的时候,我非常想离开这个家。

去年三月份,他第一次考雅思,结果第二天的口语直接睡过了头,他回来安慰自己反正也没准备好,我就抱有侥幸地说那就再学几年,陪我几年,他笑笑说,学校都选好了,就等着我雅思成绩呢,今年必须走。那一下,我有些失落,我说你有的是钱,不像我们,永远被钱绊着,如果你飞走了,应该就不会再想要回头看了吧。

他埋着头玩手机,没有回我的话。

后来第二次考试,不知是他运气好还是真的下了功夫,竟然高分通过了。走之前刚好是他22岁的生日,几个最要好的朋友陪着他,游戏玩着玩着,大家就哭了,平时没见阿豪流过泪,但他哭得最惨。出国读书这么好的事,有什么好哭的啊,他们看着我干涩涩的眼睛,肯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阿豪吧。

我没有理会他们,蜷在液晶屏前默默点了《我最响亮》。想起我跟阿豪急急忙忙下自习回去看快男的日子,我跟他打赌如果张杰拿了冠军,他就请我吃一个月的麦当劳,最后我输了,但他还是请了我。

我边唱边抠自己的脸,因为不想让别人看见眼泪掉了出来。如果有什么话想对阿豪说,不想让你走,可能就是唯一一句吧。

英国比我们晚8个小时,我经常起床的时候看见阿豪在朋友圈说晚安,加上白天工作也越来越忙,我跟他的聊天就变得越来越少,有一着没一着的都是在问候过得好不好。好像人真的是这样,距离远了就觉得心被什么隔着,不能再像以前亲密了,没有共同话题,最后只能尴尬地说“那我睡了”或者“那我去忙了”。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要以这样的方式跟阿豪相处,我以为我们走过轰轰烈烈的轻狂年少,会一辈子友好如初。可是后来,我没有预料到,年少不再时,才敢怀念他。朋友是伞,下雨天才用,那等到下个梅雨季节,可能就找不到了。

少年派里说,人生就是要学会不断放下,但最令人痛心的还是没有好好地告别。我觉得我欠阿豪一个“再见”,以及“谢谢”。后来的后来,我遇见很多人,有那么几个走了,有那么几个选择留下。只是我再也没交过像12岁那年,跟阿豪一样的朋友。

第82篇、爱情故事三十年的守候

那是个令人回味一生的日子。

她在家里举行生日宴会,宾朋满座,香槟、蛋糕、鲜花,还有一声声喜庆的祝福,将她烘托得宛如仙子。空袭就在这样温馨的气氛里忽然来临,人们仓促外逃,撇下她这个寿星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英俊男子勇敢地站在她身边。她那颗惊慌失措的心,瞬间变得安定。

那天,是她28岁的生日;那天,开启了她传奇一生的序幕。

她和他从相识到相知,两颗心越走越近。只是,她早已是有夫之妇,丈夫是一名演员,和她是同道中人,而且正在军中服兵役。

她不愿背叛婚姻,对他的爱意,被深深地隐藏。犹豫、徘徊、内疚,折磨得她寝食难安。两年后,上天帮她做出了选择——丈夫移情别恋爱上别的女人,他们的婚姻走到尽头,她恢复了单身。

没有了世俗的牵绊,和他之间的爱恋,像燎原的烈火,熊熊燃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爱上的白马王子居然是一名真正的王子。他是瑞典的三王子,因大哥遇难、二哥和平民女子结婚失去了王位继承权,他成了唯一的继承者。

当国王知道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爱上了一个离过婚的平民女子时,其愤怒可想而知,他严拒她嫁入王室,也不允许任何人公开儿子的恋情。

在权力的诱惑和父亲的抵制下,所有人都认为,他和她分手只是时间问题。人们坚信,早晚有一天,他会回心转意,娶一个公爵女子为妻,手握权杖,过自己风光无限的一生。

没想到,他依然和她手牵手一起看夕阳,每天和她见面谈心,和她窝在家里享受俗世烟火,任青春在指尖流逝,任时光催老了容颜。他和她的心始终紧紧相连,不曾改变。

他的坚守和固执,让父亲对他绝望透顶。他的侄儿长大成人,登上王位,于是他的肩上再也不用扛着整个王室的希望。在侄儿的恩准下,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娶她为妻,让他们的爱情之花暴露在阳光雨露下,恣意地开放。

牵手走进教堂的那一刻,两个人互相凝望,泪湿眼眶。此时的她61岁,他64岁。为了这份在俗世眼中不对等的爱情,他们苦苦守候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改变了许多人和事,改变了他和她的容颜。时光如此强大,却没能夺走他和她对彼此的深爱。

一切尘埃落定,他们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自由时光。此后的二十年,他和她相依相偎,低调地过着俗世夫妻生活,平淡而快乐,让一切繁华黯然失色。

二十年后,他撇下心爱的人,遗憾离世。此后的十几年,她一直在回忆中度过。他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他穿制服的样子,全都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中。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直到她悄然离世,去追寻他的脚步。

他是瑞典王子貝蒂尔,她是英国平民女子、瑞典王妃莉莉安。他们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无论首相还是普通百姓,都奉他们为坚守爱情的楷模,人们亲切地形容他们的爱情为“灰姑娘的爱情”。

第83篇、爱情故事你来了,缘来了

(1)

筱雅正忙着,闺蜜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表情古怪地说:“还记得去年我给你介绍的那傻小子吗?”筱雅一愣,咬牙切齿地说:“记忆尤深,怎么啦?”闺蜜放低声音:“他现在想追回你!”“啥,他想追回我?”筱雅声音不由得提高了八度。闺蜜竖起食指“嘘嘘”,然后说:“他问我,你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没有,他让我问你愿不愿意再交往。”

筱雅一听,火气“蹭蹭蹭”往上冒:“这算什么事,他以为我是什么人,想追就追,想不追就不追!”一想起去年的事,筱雅就觉得窝心。

筱雅和闺蜜同岁,闺蜜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三十好几的筱雅还形单影只。不是筱雅不想,而是被她老爸老妈的婚姻吓怕了。她爸爸自诩是个文艺青年,整天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沉醉于听音乐,看电影,读书,却疏于养家糊口。

据说,筱雅在妈妈肚子里都到预产期了,爸爸还拖着妈妈去看一场不是非看不可的电影,妈妈从电影院直接奔医院生下筱雅。有了小孩,爸爸还是十足的君子,就动口,不动手。经常在妈妈工作,带孩子,做家务,劳累了一天下来,爸爸还要妈妈陪他听音乐,妈妈睡着了,就说和妈妈没有共同语言,于是出外找知音去。

好在,爸爸也只是出去聊聊天,唱唱歌而已,并没有什么出轨的地方,肚子饿了,还按时回来吃饭。妈妈为了筱雅有个完整的家,就一直这么忍着不食人间烟火的伪文青爸爸。

所以,筱雅对婚姻一直心有余悸。耐不住老妈的天天唠叨,刚好闺蜜的小姑的同学想为她弟找女朋友,于是七转八拐地就把筱雅牵了进去。闺蜜嘴里的那个人踏实,勤奋,孝敬父母,善待兄妹,让筱雅心动的一点是,一个男孩,居然烧得一手好菜。其实筱雅要求不高,能有个人知冷知热,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她就觉得很好了。

(2)

筱雅和那个叫肖彬的帅哥加了微信,聊了一段时间,彼此都觉得有点意思,于是便约好见面。

老实说,筱雅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去约会,所以请了半天假,还特意打扮了一下。中午肖彬开车来到筱雅的公司接她下班,筱雅有那么一点点洁癖,之前听说肖彬是开建材店的,筱雅还怕他蓬头土脸,没想到他干干净净,比筱雅想象的还帅。下了很多天的雨,在筱雅约会的那天一下子阳光灿烂,筱雅的心情也像阳光一样明媚起来。

他们一起去江滨公园走走,然后肖彬请筱雅吃了饭,饭后他们还看了一场电影。不知是肖彬紧张还是人本身比较内向,那天,都是筱雅说话的时候多。不过肖彬不论在筱雅上下车,还是吃饭看电影时,处处体现出的体贴,让筱雅对他有了几分好感。

送筱雅回家时,她分明从肖彬的神情看出他对自己有点依依不舍。可是见了面之后,肖彬就失联了。筱雅的外貌虽然谈不上闭月羞花,也算五官端正,不至于吓到人吧。就算是肖彬不喜欢,明说也好,暗示也行。

没有,什么都没有!筱雅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女孩的矜持让她没有主动去问。谁知三个月后,闺蜜出差回来才问筱雅,和肖彬的事怎样。筱雅支支吾吾说不合适。闺蜜无限惋惜,以为是筱雅看不上人家,说肖彬人老实,且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是个可靠的持家男人,怨筱雅没眼光。

“是肖彬失忆了,还是我梦游了。”筱雅刚想一口回绝闺蜜,倏地一下,好奇心迭起:“不是说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爬起吗,即使不爬,也得让我知道我是怎么跌的吧。”筱雅对闺蜜说让她考虑考虑。

(3)

筱雅另外申请了一个微信号,加肖彬为好友,以一个阿姨的身份跟肖彬聊天。没想到肖彬明知道是个大妈,也愿意听她说些鸡皮蒜毛的事。肖彬虽然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基本上是在充当听众,但是他时不时发一个表情,回应筱雅。慢慢地,筱雅由说变问,套肖彬的话。

“小帅哥,有女朋友了吗?没有阿姨给你介绍一个。”筱雅主动出击。肖彬苦着脸说:“不知道算不算有。”筱雅一连十几个问号:“啥意思。”肖彬说:“我想重新追去年认识的女孩,她还没答应。”筱雅追问:“重新?你去年追过人家吗?她不同意?”肖彬无奈地说:“我也不知道她同不同意,是我做了一件对不起她的事,所以没好意思问。”“那就算了呗,阿姨重新给你介绍一个!”肖彬摆摆手:“还是等她回复了再说吧。”筱雅莫名地松了口气。

筱雅细细想了一遍去年认识肖彬的过程,他没有什么对不起自己啊,筱雅越来越好奇了:“能跟阿姨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肖彬说,因为他爸爸以前欠了很多债,所以他和哥哥拼了好几年,才还清债。去年又借了一些新债,才抢在政策下达之前加高了原来的房子,而且还只是毛坯房,没钱装修。姐姐看他年纪不小了,就托人帮他介绍女朋友。

在微信聊了一段时间后,大家鼓励肖彬约筱雅见面。但临到要去见面的时候,肖彬没了底气,觉得对方条件良好,自己还什么都没有,想退缩。

姐姐希望他以真面目示人,用自身的品质去打动女孩,而大嫂说现在的女孩这么现实,没车没房恐怕希望不大,得装装门面。肖彬夹在两个女人中间,心里是觉得姐姐的话对,但架不住大嫂的好意,在去见女孩的时候,背着姐姐,开着大嫂借来的名车约会去了。

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来圆,在和筱雅聊天时,肖彬也按大嫂说的有房,有车,做生意。其实,房还不算房,车也只是货车,不是这个车,生意是哥哥的,他只是帮手。谁知见面之后,肖彬就非常喜欢筱雅,越是喜欢,越觉得自己不该打肿脸——充胖子。送筱雅回家后,他被姐姐骂了一顿,悔得肠子都绿了,再也没有脸面去联系筱雅。

(4)

原来是这样,难怪那天筱雅觉得他有点紧张。筱雅又好气又好笑,问肖彬:“怎么现在又想到要去追她了。”肖彬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房子已经简单装修好了,而且他自己也开店了,买车的事也提上了议程。筱雅不动声色:“你凭什么认定那女孩要等你有房有车才跟你交往呢?那样的女孩你喜欢吗?”

肖彬说,那么好的女孩,一定要那么优秀的男人才配得上,自己只想给女孩一个比较安稳,舒适的家,现在,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了。

筱雅想不到在别人眼里自己这么好,更想不到肖彬这么给力。不过,肖彬毕竟把筱雅晾了一年,就是喜欢,也不能让他那么容易过关吧。

(5)

筱雅刚通过闺蜜答应跟肖彬试试交往,他就迫不及待地在微信里早问候,晚问候,送花,送咖啡,就像他们已经很熟了一样,但肖彬一说到见面,筱雅就打太极,不是说加班没空,就是说太累没心情,反正就是不肯见面。

肖彬锲而不舍,从虚的升级为实的送温暖工程。筱雅说加班,肖彬就煮好夜宵深夜送去。不是不肯见吗?就放在公司门卫处,通知她拿。筱雅说上火,嘴起泡泡了,肖彬就煲好凉茶,一连送三天。筱雅心里蜜一样甜,理直气壮地全收下肖彬的温暖,谁叫他让自己等了一年多。

筱雅故意问他去年的事,肖彬说等见了面才告诉筱雅。这边筱雅在偷笑,那边的肖彬急了,居然跑去问阿姨身份的筱雅,女孩是不是不喜欢他,自己要怎么做,女孩才肯见面?

筱雅觉得惩罚得差不多了,就说肖彬肯请她吃饭,她就当面为他支招,还说刚好手头有张团购优惠卡,她帮订好位,到时肖彬买单就行了。肖彬求之不得,拍着掌说好好好。

肖彬根据筱雅提供的信息来到餐馆,当他看到坐在座位上的不是什么阿姨,而是笑盈盈的筱雅时,顿时呆住。筱雅招招手:“小帅哥,愣着干嘛,阿姨可饿了。”肖彬涨红脸,原来着了筱雅的道,阿姨就是筱雅,筱雅就是阿姨。

心仪已久的人就在眼前,一餐饭,两人吃得其乐融融。别以为自己爱了,对方一定懂得,爱他就要告诉他,不要错过唾手可得的幸福。

第84篇、爱情故事翻山越岭来救你

农历正月十五刚过,山间潮湿冰凉,沿着山间小道向上爬,王健紧跟着女友的父亲,“欢欢看到你一定很开心。”不善言辞的父亲半天憋出一句话。二十多天前还活蹦乱跳的女友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王健心中充满未知。

半晌,王健走进了一种极度凝重的气氛中——家里阴暗潮湿,条件很差,亲戚们坐在床边,一直问刘欢想吃什么,希望满足她“生前”最后的愿望。这仿佛是刘欢人世间的最后一天,她说出口的愿望是喝一碗酸汤,再跟男友见上一面。

“你来了。”王健记得,躺在床上的女友对着自己轻轻地说了一句,露出一丝笑容。就在前一天深夜,女友发微信告诉王健,医生给她下了病危通知书,多家医院拒收,甚至有医生表示她最多只能撑两天。

“一定要坚持到我来救你。”王健接到信息后连夜赶路时反复对女友重复这句话。当情侣俩真正四目相对,王健却异常冷静。“跟我走,回常州,去医院治。”王健说。

但女友的家人并不同意。按照老家的习俗,如果人死在外地了,就不能进入祖坟,这是家族不愿意接受的事。

“和她在一起后,我的生活状态似乎都变了,她会给我买新衣服,打扮我,感觉生活不再是一個人,是两个人的幸福。”王健说,半年的恋爱时光里,见面、吃饭、逛街的过程让自己感觉很美好,相互扶持安慰也让生活有了更多色彩。

女友的态度很坚定,她愿意跟着王健走,去搏一线生机。

“路费我来出,治病没有钱的话,我去想办法,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一定要救欢欢。”王健反复对女友的家人说。他一边劝说,一边联系常州的医院,一边买好了第二天清晨贵阳到南京的第一班机票。

刘欢的父母终于答应让女儿去外地治疗。

凌晨两点,女友表哥开着借来的面包车驶向贵阳机场。一路上,女友多次昏睡过去,王健一直鼓励她:“你不能睡,快醒过来,马上就到了。”

这一路,王健一次次后悔自己同意女友回老家治病。

女友生病的起因就是去年一次体检时查出腹部有积水,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又查出有结核,治疗花了七千多元,继续治疗要花费更多,女友怕给王健增加太大的经济负担,决定听父母劝说回到老家接受治疗。王健开始坚决反对,但是拗不过女友和她父母的坚持,两人约定回家治好病就回到常州。

农历正月初七,刘欢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县城里的一家医院进行腹部抽水化验并住院治疗,随着时间推移发现肠漏,感染严重,病情渐渐恶化,甚至最后命悬一线。“说是在体内抽出来的不是积水,而是大便,大便感染血液和器官,病情恶化。”王健抽泣着说,“如果我知道回老家治病会被医院判‘死刑’,我怎么也不会准她回家。”

一夜的长途奔袭,终于赶到贵阳机场,但是江苏大雾,飞机延误,起飞时间不详。燃起的希望又面临破灭。

王健对刘欢说:“这趟飞机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如果今天航班取消的话,你真的就没有希望了,航班不取消,我们就撑住。”

撑到机场几乎花了刘欢全部的力气,但她依然坚持保持清醒,上午10时许,航班起飞。

飞机起飞时气压变化,刘欢突然靠到王健肩上,告诉他快撑不住了,王健反复在她耳畔鼓励着:只有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小时!很快!很快!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坚持!

到了南京机场,王健的朋友开车将俩人送到了常州,这段路程已经花光了刘欢所有的力气,王健也感觉女友快撑不住了。

赶到医院时,刘欢几近休克。

医生诊断说,刘欢全身大面积感染,能跨越千里撑到医院,是个奇迹。“求生欲真的太强了,她真的不想死。”王健说。

医院给刘欢开通了“绿色通道”。刘欢常年在外,也没有医疗保险,入院后,高昂的治疗费用是最大的难题,王健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医院提议王健可以求助于网络筹款平台,帮忙筹款,完成手术。

在医院的帮助下,王健和刘欢的父亲一同发起网络筹款。共青团贵州三都县委驻常州市工委书记潘洪湖得知此事后,带着贵州老乡一起赶到医院,送上大家的心意,并组织身边的工友转发筹款链接。筹得24万元的爱心善款时,王健提前关掉筹款。“剩下的钱我可以自己靠努力慢慢挣。”王健说。

王健的父母从网络筹款链接中,知道了儿子正在救病重的女友,后怕万一在贵州到江苏的路上出了难以预料的事,对刘欢的父母难以交待。王健只跟父母说了一句:“救命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刘欢已经在常州接受完第一阶段治疗,计划增加体重进行第二阶段的治疗。王健说,有一天,在外奔波时接到女友病床上发来的视频通话,女友说:“等我好起来,你就来娶我。”

第85篇、爱情故事爱着的时候,都有一颗悲悯的心

得到向往已久的假期,她一天都没有多耽搁,一个人兴冲冲地踏上奔赴丽江的旅程。

丽江的山水在她心中生根发芽已久,像生了一场相思病,不去看一看,这病就很难治愈。

谁知道去的第一天夜里,水土不服,身上长满红色的小点点,奇痒无比,而且腹中绞痛,一趟趟地跑洗手间。只一宿,她便如花朵一般褪去了颜色,脸色蜡黄,头发散乱,目光空洞地盯着天花板发呆。

她拿起手机,给远在北京的朋友打电话,有气无力地说:“我快死了,在丽江的小旅馆里……”

朋友说:“别死啊,我可舍不得,让我的哥们去救你,他正好出差在丽江,告诉我你住在哪里?”

她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告诉她地址,丢掉电话,眼睛便不由自主地闭上了。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敲门,一个小姑娘领着一个男人进来,她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身边走动,一只大手覆下来,盖在她的额头上,低低的声音说:“有些发烧呢!”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

他把烧得迷迷糊糊的她托在臂弯里,抱到附近的医院。医生给开了药,输了液。朝也想,晚也想,做梦都想来,想不到来的第一天就被折腾成这样。

他也笑了,说:“住久了就好了,习惯了这里的山水空气,只怕你都舍不得走呢!”

眼前这个男人,有三十多岁了吧?浓密的头发,微黑的肤色,明亮的眼睛,棉布衬衫,牛仔裤。他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把脸转向窗外。她笑:“我好了很多,能照顾自己,你回去补觉吧!”

他摇摇头:“没事,我顶得住,我答应了朋友要照顾你,朋友说,如果你少了一根汗毛,她要找我算账呢!”

两个人忍俊不禁,都乐了。

这个男人外形上看很粗犷,其实内心很纤细,每天早晨绕路去她住的小旅馆,给她带去丽江的小吃。她病好了一些后,他带她去逛束河、聊天、喝茶、晒太阳。她眯着眼睛,看着白花花的阳光,只觉得岁月安稳静好,悠闲静谧,远离尘世的纷争,一辈子都这样过,该多好!她心中忽然生出柔软和渴望,一辈子这个词,真的很美好,令人向往。

在丽江待了十天,他说她身体虚弱,建议不去玉龙雪山,即使这样,原本一个星期的行程,因为生病,延迟到十天。

在机场分手的时候,她对这个男人生出强烈的依赖和不舍。他说:“分开了,就忘了吧。”她哭了,头摇得像拨浪鼓:“不会,我不会,一辈子都不会。”他说:“你应该这样想,如果不是我,换一个人知道你有困难,也会帮你的!”

她并不理会他说什么,自顾自地提议:“分手了,不知何时再相见,拥抱一下吧!”

他没有拒绝。

她双手轻轻地揽住他的腰,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一低头,狠狠地在他肩上咬了一口,他疼得低叫一声:“你干吗?”她笑:“让你记住我,这是爱情的封印。”

他傻了,期期艾艾地说:“可是我结婚了,有老婆孩子。”她说:“我不管,谁让我遇到你?这是天意!”

回到城中,又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她也不能例外,但她知道,不一样了,一切都不一样了,心中有一种叫“思念”的东西在生长。

约了他几次,都被他拒绝了,她在心中暗骂:“这个胆小鬼,我又不是洪水猛兽,有那么可怕吗?”

她跑去找朋友,说是要答谢上次的救命之恩,请他们吃饭,想不到他答应了。

她高兴坏了,把柜子里的衣服都拿出来,一一地比量过,最后选定了一套白色的时装,因为他说过,她穿白色,显得飘逸出尘。

可惜那晚他并没有来。打电话过来,说他儿子生病了,带他去看医生。剩下她和朋友相对而坐,朋友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所以很坦然地享受美食,她却茶饭无心,食之不知其味,最后死缠硬磨,说是要去看看他的儿子,跟朋友要来他的地址。

她买了很多东西,水果、红酒、玩具熊,捏着从朋友那里要来的地址,开车一直找到一个小胡同里。

从来没有过的震惊。

原来他的生活很窘迫,妻子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人,说不上漂亮,但很能干。看到他的儿子,她就傻了,那个在他嘴里调皮可爱,一说起来就满脸幸福的孩子,居然令她想起一部老片子里的“小萝卜头”,脑袋大,脖子细,瘦弱,伶仃,营养不良。

他看到她时,也怔住了,手里拎着一棵大白菜,“扑通”一声掉到地上,他的妻子朝她笑笑,借故走开了。唯有孩子,抱着她买的玩具熊爱不释手。

不知道该怎样开始,也不知道该怎样结束,进退皆不是,一向不管不顾的她,第一次有些后悔自己的冒失。他冲她笑笑,坦然地说:“软骨症,从小就这样,他需要我,可能这一生,我们都不会分开,这是我的责任。”

不知道是怎样离开的,脚步起起落落,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来找他了,爱着的时候,都有一颗悲悯的心。

第86篇、爱情故事剩女沫沫的一路伤情

其实只要人家不跟沫沫提及终身大事的话,她过得还是蛮开心的。

在她的概念里,从未觉得一个女人必须嫁了才能拥有完整的人生。所以她即便纵观无数风景,也显得淡淡定定了。公司里的人曾一度怀疑靓丽的沫沫要么是同性恋,要么就是脑子短路了。

其实,沫沫一路也相了无数次亲。

她总觉得她的爱情不应该以相亲的方式存在。而是要像小说、电影里的情节一样。一刹那的眼神碰撞,一瞬间的深情相拥,误会后又纠结疼痛的迷乱告白,她喜欢琼瑶式的朦胧又心伤、神伤的爱恋。可现在这个年头,谁还有心、有时间跟你朦胧、暧昧,欲说还休?

星期五晚七点。

“景轩酒家”饭桌上,方脸男人问沫沫:“你对我印象怎样?”

沫沫回答:“还可以吧。”

男人便激动了,拉住沫沫的手,花痴般地说:“那这个星期天我们结婚吧。”

沫沫差点晕倒,马上借口有事溜之大吉了。

瞧,这样的快餐式恋爱会把人给噎死,沫沫的调情式恋爱的希望瞬间破灭。

沫沫最近总觉得有一双羞涩的眼一路追随着她。

这双眼就是她办公桌对面的凌丰。

这个男人在沫沫眼里属于沉默型的。来公司没有多长时间,有一张干净的白脸,说话温文尔雅,非常绅士。缺点就是个子矮了点,就因这点沫沫对他是不入眼的。她要的男人要像古天乐那样高大帅气。

所以当凌丰在午休时递给她一个削好皮的苹果时,沫沫歉意地笑笑:“吃得太饱了,你自己吃。”

凌丰就这样尴尬地伸着手,红着脸说:“这个营养,吃吧。”沫沫不想令他太难堪,便伸了手,同事路兰却抢先从凌丰手上接了苹果,然后没心没肺地一边啃,一边笑:“嗯,谢谢凌丰,好甜。”

凌丰只是认真地对沫沫说:“我还有,你等等。”

沫沫急了,借口有事溜了出去。

再坐回座位的沫沫,见到凌丰询问的目光,她只能低着头,尴尬得要命,好像真跟他有事来着。

从第二天开始,凌丰便执著起来。

早上把买好的早餐放在沫沫的桌上。中午是削好皮的苹果,苹果下垫着餐巾纸,餐巾纸下放着纸条,晚上约她“明月餐馆”就餐。沫沫抬头,凌丰正对着她温柔地笑。

沫沫内心很纠结。

说实话,她对凌丰没有那种海啸般心动的感觉,可是他的体贴却令她有点感动。想想有一个人默默地喜欢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于是,晚上等同事们都走光后,沫沫便坐上了凌丰的车去了餐馆。

用餐时,凌丰一个劲地为她夹菜,照顾得细致周到。

沫沫看着这张温暖的笑脸有点恍惚,想着这样家常的感觉也不错。

餐毕,凌丰建议在江边遛一圈。

整个江边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灯光,甚是浪漫。此时,沫沫的手已经被凌丰紧紧地拽住了。沫沫有点紧张,她不确定自己要不要这样一段信手拈来的感情。

接下来,凌丰用意明显的体贴,令沫沫更加矛盾。一方面她知道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爱情,可是另一方面她又无力抗拒这妥帖的温暖。

想着,寂寞时期过渡一下也无妨,有了合适的再抽身也不晚。

凌丰却表现得很急躁,他不满足于牵手、拥抱、亲吻了。他想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把沫沫品尝一番。

沫沫起先抵死不从,因为她知道,在真爱还没降临前,这样出格的举动日后会亵渎了自己崇尚的真正爱情。可是渐渐地在酒精的麻醉下,在凌丰温柔缠绵的攻势下,沫沫的身子便变软了,变瘫了,失去了最初的意识。

星期一她上班来,就被办公桌上的一大捧火花玫瑰惊艳了眼。在同事们艳羡的目光中,沫沫绯红了脸,朝凌丰望了一眼,觉得他不仅体贴还懂浪漫。

高跟鞋“噔噔噔”有节奏的一路敲进来,然后一股海洋香氛弥漫开来。大家定格了眼珠,原来是老板夫人。于是所有的人便识相地溜回座位,只有沫沫呆呆地捧着玫瑰傻愣着。

老板娘浅笑,风情地朝沫沫勾勾手。

沫沫放下花,跟随老板娘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随后,老板娘收起了笑容,清清淡淡地问:“玫瑰花美吗?”

“嗯,美。”沫沫点头。

“知道谁送的吗?”

沫沫摇摇头。

老板娘凑近她,说:“我送的呀,喜欢吗?”

沫沫瞬时瞪圆了眼:“你送我花干吗呀?”

老板娘唬了脸说:“送你花是想请你离职。”

沫沫一惊,叫出声:“我做得好好的,为什么呀?”

“知道吗?就因为你老板昨晚说梦话叫了你的名,你们可有一腿?你说我能容你吗?”

沫沫歪着脑袋仔细搜索着与老板在一起相处的情节。

一次是老板让她留下来加班赶个策划方案。沫沫不小心把笔掉在了办公桌下,然后她翘着臀在办公桌下一阵摸索。再然后她的臀遭遇了老板的咸猪手。

沫沫不搭理,拉开椅子闷声做事。老板后来也无趣地走开了。

再一次是加班后,天已经很黑了。沫沫刚想招手打的,老板的黑色丰田适时地停在了她身边。老板说顺路送她回去。沫沫摆手,可是老板执意不走,一定要送她才罢休。沫沫只好硬着头皮坐了进去。

然后老板把车开到了没有路灯的地方,在沫沫还没反应过来时,便拽着沫沫一阵乱啃,沫沫似无助的小鸟扑打着湿润的翅膀。最后终于挣脱开来,开了车门,拼了命地逃开了。这些沫沫都是埋在了心底,毕竟还要混饭吃。

老板娘又拿着一个镶钻的发夹晃悠在她跟前:“这个是你的吧,你还有什么话说?”

沫沫夺过发夹,恶狠狠地瞪着她说:“还是省省力气回去训训自家老公吧。你把你老公当宝,我当他草呢,搞得跟真的一样,无聊。”

在老板娘气得喘粗气的当口,沫沫已一脚踹开门恨恨地跑了。

再然后,沫沫把花狠狠摔进了垃圾桶,迅速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在同事们的目瞪口呆中卷着风走了。

十分钟后,路兰打电话来告诉沫沫,说凌丰为了她也辞职了。

沫沫不知是感动还是心酸,泪蜿蜒了一脸。

见到凌丰时,沫沫已喝了一瓶干红,醉得东倒西歪了。她腻在凌丰的怀里无助地说:“凌丰,你可不要抛弃我。”凌丰抱紧了她,亲吻着她,说:“别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陡然之间,没有了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沫沫有点不习惯,一直窝在床上懒得动。

凌丰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还要回来给沫沫做饭。沫沫看着在厨房忙碌的他,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凌丰为了她,辞了工作;又为了她,拼命找工作。这样有担当的男人真是太难找了。

沫沫在那一刻,把心中不切实际的爱恋一下子剔除了。她准备好好爱凌丰,把整颗心都交给他。

最近凌丰很忙,说找到工作了,是在一个哥们开的广告公司。因为还在创业阶段,离住处又远,所以准备留宿在那里备战。沫沫很理解,表示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那天沫沫一个人逛街。大太阳底下,日达广场的休息椅上,一对男女正热烈说笑着,温馨的画面和满身的金光刺痛了沫沫的眼,男人正是告诉她工作很忙的凌丰。沫沫没有上去质问,只是觉得所谓爱情真的很伤人。

最后沫沫打了电话约路兰喝茶。

路兰听到沫沫提凌丰,神秘地压低声音说:“其实,这个人是有老婆的,以前在公司他一直瞒着的。后来辞职后,有个女人自称是他老婆来找过他。当初离职,我还以为他是为你呢?你猜怎么着?现在他又回来干了,老板还给他升职了呢?做了总经理。”

沫沫只感到胸口发闷。

拨了凌丰的电话,接通后,沫沫竟然有点发慌,她希望凌丰给她的答案是另一种,他是爱她的。

可是面对沫沫的质问,凌丰坦白了。

答案又有了新的版本。

他说有神经质的老板娘把她当成了假想敌。然后许他升职加薪来为她除去心患。他的离职也是演的一出戏而已。他是有老婆的人,老婆有病在身,需要花费很多钱来治病,升职加薪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所以他愿意配合一下。况且沫沫是他喜欢的,最后他对她说“对不起”,还说真的爱过她,只是自己已有责任在身,只能抽身而退了,希望她不要恨他。。。。

最后,沫沫摔了电话,痛痛快快哭了一场。电视里正上演着缠绵悱恻的爱情剧,依旧是她渴望的那种震撼身心的爱情。■

第87篇、爱情故事说好的一辈子呢

朋友聚会,席间八卦,江先生与夫人离婚了。有人叹息:“夫妻相处20年,说分就分了。”另一人接着说:“他俩的差距确实大了。”

江先生我见过,温文尔雅,功成名就,优秀自是不必多说。他的太太我亦见过一次,很温婉的女人,身材微胖,却依稀看得出青春时的美貌。她话很少,一群朋友天南海北地聊天时,她为大家及时续水;有朋友带了孩子来,后半场始终是她在照顾。标准的贤妻良母,一如传说。

当年,她是才貌双全的校花,婚后,为了照顾家庭换了一份清闲的工作。江先生出国进修3年,婆婆卧床不起,小儿6岁,艰难的日子都是她一人咬牙走过。

差距、背叛、新欢逼宫。太阳底下无鲜事,但在自己身上重演一遍,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刻骨铭心。

谁都渴望能实现人生价值的生活。能跟身边人桐花万里路,比翼齐双飞,是人人期盼的人生美景。然而,有情饮水饱是一个幻觉。但凡微信圈里有已婚女人晒一下度假照,就会有一溜烟儿的点赞。赞,是因为这些空闲得来不易。

大多时候,女人一天的24小时,1440分钟,都挤不出留给自己的时间。工作、老人、孩子、家务,晚上躺在床上筋疲力尽,还要顺便考虑一下明天的早餐和周末要不要去早市买条鱼……凡俗琐碎的生活,是当下许多女人正在经历的日子。

此时,她还在爬楼。可是很明显,她走上2楼要付出比丈夫不知多几倍的辛苦,可她心甘情愿。因为那年走上红地毯时,他们发过誓,都要为了爱而建设小家庭。令女人老去的,是男人和爱情。以前觉得不过是种矫情的幽怨,如今觉得这是个道理。

我曾经遇到过一位学者,在妻子病退后,他陪着她早上游泳,晚间散步;必须的应酬带着她参加,偶有不便,也会告诉她自己的行踪,妻子随时可以找到他。初时听说,我惯性地想到他这么做,是因为女人的猜忌与泼辣。恋爱时的男女不过就是如此,恨不得一分一秒都不分离;一脚踏进婚姻里,却又转而开始争取各种各样的空间。

一日,在操场上见到他俩。他看着一本《瓦尔登湖》,她手里是刚起了头的毛衣。他们的对话不过是日常琐事,涨高的菜价、邻里吵架……我曾听男人与朋友讨论过《基督山伯爵》与地产泡沫,感性的看客会觉得他俩之间一定有隔阂产生的孤独,他却说:“这便是生活本来的样子,若说孤独,人人孤独。”

是的,谈完了尼采,还不是要和老婆吃家常菜?谈尼采的共鸣与谈菜价的亲近,哪一个不是生活的一部分呢?

后来聚会,我又遇到江先生。他发誓说:“这次是认真的。”可是,当年他娶曾经的江夫人时,想必也是认真的。

很想问他:是在哪一个时刻开始疏远她的呢?是他刚刚参加了一个高峰论坛,兴高采烈地想和她说一下他的感悟,而她却等着告诉他,婆婆今天为了一件事不开心;或者老师说,儿子最近做功课很是粗心?还是他周末与朋友去郊游聚会,回家想告诉她那儿的人杰地灵,却止语于她蹲在地上刷马桶的狼狈背影……

就这样,越走越远。到后来,他已经不愿意走进她的世界,因为那里代表着平庸琐碎的现实。他迫不及待地要冲上25楼,那里代表一个全新的、成功的自己。她在后面一步步努力向前,他眼看着她爬得艰难,却不愿意伸手拉她一把,只想着赶紧再逃远一点儿,不然,那些深藏在心底的愧疚可怎么办?

“原来你还在这里!”这句话不是痴情,而是一种笑话。以水米糟酒,有水成酒,必然有米变糟。半世的酝酿与成就,离得开谁的付出?

不知道江先生的下一次婚礼上,是否还会再说那一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老去还是疾病,我都爱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他,“世界那么大,但我只愿意为一个人安定下来”才是最好的情话。总觉得,若最初深爱过,便是与她一起走过那些生命的台阶,带着责任与感恩,途经美丽与坎坷,老成一把苍绿依然并肩前行,这才是爱情与婚姻的归宿。

第88篇、爱情故事有幸作伴侣

马上要搬家了,我和阿彦抽出一个周末整理东西。这么一收拾,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放眼望去全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中看不中用的一米多高的欧式台灯,一大堆装饰品,還有满满四柜子衣服,很多买回家后就不喜欢了,从来没有上过我的身。阿彦倒是没说什么,一看这架势就跑去买了两个更大的箱子。

本来我最不喜欢收拾东西,但是慢慢地居然找到了乐趣。很多东西都是有历史的,不管是阿彦的还是我的。这也是一个绝佳的了解阿彦的机会,只要阿彦神情不自在地快速收到箱子里的东西,我就知道那些东西肯定不适合给我看。这家伙,不知道对我隐瞒了多少秘密。

都说好奇心杀死猫,我趁他不备拿过一本影集,阿彦见我已经打开,也不好意思表现得太紧张,云淡风轻地说:“看吧,看看我珍藏了多少女人的照片。”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想:“装吧!你就装淡定吧!”

果然,我在里面看见了他初恋的照片,酸溜溜地说:“没想到,你的初恋还挺漂亮的。”阿彦不动声色地翻到后面,指着去年同学聚会的一张照片说:“这个就是现在的她!”我怔怔地看着这两张照片,喃喃地说:“这……变化也太大了吧?岁月果然是一把杀猪刀!”

又看了一会儿,我指着一个瘦骨嶙峋的瘦高小伙子问他:“这么黑的人是谁啊?”阿彦的脸抽了抽,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就是你老公我!”我拿着照片不断跟真人对比着:“天啊!怎么一点都不像啊?你家的条件不错啊,怎么会把你饿成这个样子啊?幸亏我认识的是现在的你,要不然我肯定不嫁给你,太没安全感了,风一吹就没了。”

阿彦郁闷得差点去挠墙了,我来了兴致,要他把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拿给我看。他想了想,提出一个交换要求:“你也把你从小到大的照片拿给我看。”

那个下午,我们一起坐在书房的地上看对方的照片,阿彦出生的照片还是黑白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周岁的阿彦好胖,脸上的肉都快掉下来了。3岁的阿彦穿着小背心跑,十分可爱。上小学的阿彦系着红领巾,一脸严肃的样子。16岁的阿彦已经戴上了眼镜,精瘦精瘦的。30岁的阿彦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自信地在台上讲话……

每一张照片几乎都有一个故事,无论是阿彦的还是我的。我们一直看到日落西山,我依依不舍地合上影集:“虽然我没有参与你的过去,但我还可以从这些照片里看到一些轨迹,真好!以后无论我们要搬多少次家,这些照片一张都不能丢。”

阿彦仔细地看着我:“真没想到,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娃娃,长大后竟然是我的老婆。”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迎风飞扬的少年,后来竟会成为我的老公。当我在父母身边慢慢长大的时候,阿彦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下生活着,最神奇的是这两个人日后竟会相遇、相恋,命运是何等神奇,除了缘分,我想不出其他解释。

有人说过:“两个注定相爱的人每一步都是走向对方的,不偏不倚。感谢命运让我们走到彼此面前,成为对方的伴侣。”

阿彦对我说:“有幸做你的老公,我很幸福。”我柔柔地看着他,只说了3个字:“我也是!”后来,阿彦说:“把我们从小到大的照片放在一起吧!名字就叫:有幸做伴侣!”

第89篇、爱情故事给爱情一个绚烂的背景

她在逆境中活成我们羡慕的样子

有些景色是看不厌的,对蔡安安来说,那就是世贸大厦的夜景。蔡安安喜欢站在阳台上,看着世贸大厦时明时暗的灯光,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霓虹漫漫,夜灯闪闪,白月如霜。”突然还冒出一句自创的诗。这就是我的室友蔡安安。

蔡安安一定是生错了家庭,她要是出生在有钱人家,一定会被送去学钢琴或者学文学,何至于在面馆里打工?是的,蔡安安只不过是一个在餐厅里来回奔跑的服务员,大多数时候都是低着头等客人点餐,偶尔还要去后厨帮忙洗碗,甚至还要在收银员不在的时候当替补。她有时候忙得就像一只陀螺,但这并不妨碍她站在阳台,对着远方的高楼赋诗,我每次都被她弄得起一身鸡皮疙瘩。不得不说,这样的蔡安安闪闪发光,在逆境中,她活成了我们都羡慕的样子。

如果有一天她不再文艺,而是沮丧地望着远方的大厦说:“我一个月的工资,或许只够在那里买一件衣服。”我一定会觉得她不正常。可是这一天真的发生了,她趴在阳台上,望着远方的大厦,眼神里是无尽的沮丧。

让蔡安安迷失的人是周森林。他是餐厅的一位顾客,永远只点炸酱面,一坐下就向她招手,说一句“还是照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交集。周森林说:“不是我喜欢吃炸酱面,而是这样最节省时间。”而对蔡安安来说,最富裕的就是时间,她无法理解周森林的做法。她时不时地观察他,后来知道了他在世贸大厦的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他吃饭的时候电话不断,身上穿着的一件衬衫要3600元钱。这一切,都是蔡安安不熟悉的世界。

她开始每天等着周森林来餐厅,仿佛成了一种习惯。每次周森林微笑着看她,她的大脑就会空白好几秒。直到那天,他身边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生,她在他耳边低语。蔡安安第一次没有抢着去替他点单,她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失了神。

达不到他的高度,他凭什么看到我

后来的蔡安安更是每天都忙得跟陀螺似的。晚上七八点下班后,她还揣着一沓书跑到夜校去学服装设计。她说不能一辈子在餐厅端盘子,总要积极向上一些,不然就算有机会跟周森林做朋友,她也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职业。

“不就是喜欢一个人,不至于这么拼吧?”“可是达不到他的高度,他凭什么看到我?”看到她笃定的眼神,我才明白,她对周森林是真的动了感情。可是她也知道,爱情童话大多是假的,精英人才与餐厅小妹的爱情故事只能在电视剧里上演。这样的爱情要想成为现实,她就只能一点点爬上去,爬到他所在的那個世界。

那天蔡安安送餐时,放在口袋里的画稿不小心掉了出来,掉到了周森林脚边。他低头去捡,蔡安安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那拙劣的画技连她自己都想吐槽,更何况是周森林呢?可周森林只是笑着说:“这衣服画得挺好看的,以后能做出来吗?”蔡安安说,那一刻她感觉时间都是静止的,只看得到周森林温柔的眼神。我说:“蔡安安,你花痴啊?”蔡安安嘻嘻笑着,也不恼,沉浸在她的小世界里。

之后,她从旧货市场买来缝纫机,又淘了一大堆布料,把并不大的卧室填得满满当当,开始做衣服。不过刚开始时,她做出的成果实在差强人意。尽管她脑袋里有许多特别棒的创意,可那也只是纸上谈兵,没办法变成漂亮的华服。如果换成别人,很可能会气馁、放弃吧,可她是蔡安安啊,是一个凭着一股傻劲就能勇往直前的人啊。我也忘了到底过了几个月,蔡安安终于成功地做出了第一条裙子,她拿在手上站在镜子前比来比去。没错,就是那张被周森林看到过的画稿上的那件,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让他看到成品。

其实那个时候,周森林已经很久没来蔡安安工作的餐厅吃饭了。后来偶然的机会,她在另外一间餐厅的落地窗外,看见一个女生亲昵地给他喂食,那一瞬间,蔡安安满心的期待犹如多米诺骨牌一般,瞬间倒塌。

跨出这步之前,已经走了99步

蔡安安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到世贸大厦里去工作,然后偶遇周森林。那个时候的她,可能是服装公司的采购,可能是刚入行的设计师,总之,绝不是像现在这般狼狈的餐厅服务员。可愿望再美好,在没有实现的时候都只是一个梦,她在梦里疼得想哭。我说:“你放弃吧,周森林说不定没有你想象的那般好,只是看起来好而已。”蔡安安看了我好几秒,才认真地说:“他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喜欢他以后,我变得更好了。”

后来,蔡安安干脆辞了工作,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发了狠地踩缝纫机。她抱着一堆自己做好的成衣,去小区旁边的夜市摆摊,四五十元钱一件地叫卖。因为每件衣服她都花了心思,所以愿意买的人络绎不绝,渐渐地有了口碑,做衣服的速度赶不上卖衣服的速度了。蔡安安拉着我,抱着她的设计图,穿梭在街头巷尾,一间间地找加工厂询问价格。有的工厂嫌她的订单太小不肯接,有的嫌她的订单太复杂也不肯接,终于有个大叔说可以试一试,当时她抱着大叔的胳膊差点就哭出来了。

从大叔那儿出来的时候,蔡安安拉着我去了周森林跟女朋友去的那家餐厅,她心里大概是希望能偶遇他们。可是,我们从5点坐到7点,周森林还是没有出现,蔡安安的眼神暗淡下去。“如果喜欢他,直接去公司堵他不就得了?”我觉得她对感情的态度实在太拖沓,忍不住吐槽。“还不到时候。”她尴尬地笑笑。

再后来,蔡安安的愿望实现了一半。她终于在世贸大厦12层租了一间房子当工作室,彼时的她,自创品牌的服装在网络和线下都有投放销售。

蔡安安再遇见周森林时,已经是在工作室入驻世贸大厦的第3周了,他们在电梯里偶遇。他低着头看手机,抬头说“帮我按一下8楼”的时候,蔡安安的手已经按在了“8”的数字上。他吃惊地望着她,仿佛在记忆里搜寻着什么,许久,他露出疑惑的表情:“你不是那个7号服务员吗?”周森林还记得她,蔡安安都快高兴疯了。

从前羞于谈起自己职业的蔡安安,此时终于有了底气,她鼓起勇气邀请周森林去12楼坐一下。蔡安安说其实很害怕他会拒绝,可他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好啊。”我嘲笑她:“你看,其实跨出第一步也不难啊。”蔡安安意味深长地说:“可是,我在跨出这第一步之前,已经走了99步。”

蔡安安和周森林在一起是很久之后的事了。关于蔡安安的那段笨拙的追逐岁月,我们都一致缄默,但由衷地祝福。

第90篇、哲理故事为爱情点亮一盏明灯

为爱情点亮一盏明灯

她曾经出类拔萃、心高气傲,是大学校园中有名的女才子。但是现在,当风华正茂的同学们都在事业上小有成就时,她却沦为阶下囚,只能在无奈和后悔中透过铁窗回忆自己为了盲目的爱情付出的惨重代价。

当一起毕业的大多数同学还在为工作而四处奔波时,她早就以优异的成绩进入该市一家著名企业,担任见习会计。一年以后,她又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聪明,获得了会计师资格证。之后,她因为表现出色,被公司屡屡提拔重用。三年之后,年纪轻轻的她已经成为公司最年轻的中高层主管了。

集年轻、漂亮、聪明和美好的前途于一身的她在恋爱方面同样追求完美。正因为她的挑剔,所以她一直没能找到心仪的对象。终于有一天,在去银行办事的时候,她与银行的一位新员工一见钟情,并且迅速陷入爱河。

年轻帅气而且又风度翩翩的小伙子也得到了她父母亲的认可。而父母惟一感到美中不足的就是小伙子的家境并不富裕,而且他在事业上才刚刚起步。虽然她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些,但是她却并不在乎,她相信,真正的爱情是不必计较这些的。

可是小伙子似乎很为自己与她的差距忧虑。他曾经多次向她表明,自己一定会想办法出人头地,挣到更多的钱,为他们今后的美满婚姻奠定基础。小伙子的话更让她感到满足,她觉得小伙子能有这样的想法,就表明他是一个负责任的、积极上进的男子汉。她表示,她可以为心爱的男子汉付出一切,只要他需要。

小伙子很快就提出了要求,他说眼下正有一个赚大钱的好机会,但是却苦于没有本钱。于是她决定利用在公司中的职权先弄一笔钱,然后等小伙子赚到钱后再还给公司。

几天之后,小伙子说钱是赚到了,可是他远方的母亲生了重病,要做一次大手术,刚刚赚的那些钱还不够手术费的一半。看到深爱的人陷入如此困境,她不顾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再一次从公司的账上拿出一笔钱……

最后当公司发现账务上的漏洞时,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已经从公司拿走多少钱了。当调查人员询问她这些钱的去向时,她甚至还想要牺牲自己保全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月前,声称出差的男朋友早就逃之夭夭了,而随同他一起出逃的则是他的妻子。

在调查结束后,她被处以15年的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她将用漫长的15年铁窗生涯来为自己的这段爱情埋单。在法庭上,她说过的一段话引起了所有听审人员的深思:“我一直追求最完美的爱情,我一度以为,我得到的正是最完美、最纯真的爱情,所以,我一头扑了进去,再也没有一丝理智。正是对爱情如此盲目的态度,害了我,害了所有爱我的人……”

在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有一种鱼叫安康鱼。每逢遇到爱情,它的背上就会长出一盏灯,因为爱情来临之时,鱼的眼睛就会有盲点,而且恋爱进行的时间越长,盲点越大……爱情常常让人盲目,所以在享受浪漫醉人的爱情同时,人们应该向安康鱼学一学———为爱情点亮一盏明灯。

第91篇、爱情故事一千次的离婚额度

1

女儿月考分数下来了。我翻开她的语文试卷,入目是一片刺眼的大红叉。女儿是个“小别字先生”,她总把满头大汗写成“满头大汉”,我让她把这个词抄了不下百遍,一到考试她还是写错。别的错误就算了,可这个“满头大汉”顿时让我心中星星点点的火气烧成了燎原之势。

我敲着桌子问:“说了多少遍了,你怎么还是记不住?”我又点着女儿的额头,“你这头上能蹲多少像你爸爸那样的大汉?”女儿低着头,眼眶里盈满了泪。老公听到我提高了嗓门,又看见女儿委屈的样子,马上过来掺和:“你好好说话行不行?”

老公这不是自己往枪口上撞么?我顿时来了脾气,对他说:“要不,以后你来辅导作业,我去做饭?”不写作业母慈子孝,写起作业鸡飞狗跳。每次辅导女儿作业,我就觉得自己是下凡来历劫。见女儿偎在老公身边,楚楚可怜地望着我,仿佛他俩是一伙的只有我一个是坏人,我心中一下子涌上了满满的委屈。

不想看到这一大一小两个冤孽,我转身进了卧室,扑到床上。老公追上来说:“火气大对身体不好,你何苦呢?”我咬牙切齿地对他比了一個口型:“离婚,我要离婚!”随即蒙上了被子,我气得脑壳疼,不知不觉地竟然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老公推醒我:“起来吃饭了,做了你最爱吃的炸刀鱼、香菇青菜,还有西红柿疙瘩汤。快起来,洗把脸吃饭。”我的无名火来得快去得也快,给个台阶就下,像什么也没发生似地乖乖地去洗脸。

晚上,我拿出一个软皮笔记本,在最后一个正字上面,又加了一划。老公凑过来问:“这是多少次离婚了?”我数了数说:“第九十二次,离一千次还早着呢。”

2

我们之间第一次提离婚,是在结婚刚半年的时候。老公的两个大学同学从外地过来看他,恰好那两天我出差,家里便成了他们几个男人的天下。等我回到家时,一度以为自己进错了门,再三确认才敢相信,眼前一片狼藉的家就是我用心装扮过的爱巢。

客厅的茶几上堆满了残羹剩饭,地上躺着乱七八糟的啤酒瓶,地板黑乎乎脏兮兮的,几乎没法下脚。厨房的料理台成了杂货摊子,浴室里堆着一些脏衣服。推开卧室门,木地板上扔着两只风尘仆仆的男式皮鞋,我精心挑选的充满少女心的粉色碎花被子,一半在床上,一半拖在地上。

老公跟两个同学喝得有点多,此时大着舌头对我说:“老婆,今晚你回娘家去睡吧,他们明天要走了,我们今晚喝个够。”当着外人的面,我没有多说什么。更何况,这样的家我一分钟也不想多待。

第二天,老公来接我时,我便脱口而出“离婚”两个字。老公明知道我有洁癖,还把家里糟蹋成那样。最让我不能容忍的是,主卧如此私密的地方,老公居然让他的哥们进去,还睡我们的床。他大可以在酒店订房间,去外面的餐馆吃饭,我临走时给老公留的钱足够了。他这样不顾我的感受,让我的心里好像下了一阵刀子雨。老公却觉得,两个哥们都是他要好的朋友,几年不见,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让朋友去住酒店太见外了。

我和老公吵了一路。到了家楼下,老公突然拦住了我,弯下腰要背我上楼。我们家住的老式住宅没有电梯,六层的楼梯,老公背着我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爬了上去。我搂着他冒出一层薄汗的脖子,心慢慢就软了下来。想起谈恋爱时,我穿高跟鞋走累了,他就弯下腰,让我伏在他的背上,慢慢地背着我向前走。就这样,从恋爱一直走进了婚姻。

到了家,老公让我坐在沙发上,给我端来一杯热茶。家里已打扫得干干净净,阳台的晾衣竿上挂得满满的。老公向我邀功:“老婆,我把沙发套床单被罩枕套全洗了,地也拖了好几遍,知道你爱干净,那半瓶消毒液都被我用光啦。”我气早消了大半,看着他神气的样子,说:“做得不错,以后打扫卫生的任务,就交给你啦。”

3

老公轻易不提“离婚”这两个字,但每次提都让我记忆深刻。记得他第一次跟我提离婚,是在女儿四岁时。他第二天要出差,但一直到晚上九点半还没有回家。我给他打了几次电话都是关机,就有点担心。老公说过晚上要和单位同事一起吃饭,我恰巧有他们的号码,就打电话问了问。

在我看来这真没什么,但老公一回来就开始数落我的不是——打电话到他同事那里探问他的行踪,他的同事们笑话他说我管得太严,这让他很没面子。他又提起许多往事,说我动不动就给他打十几二十个电话,平时限制他的外出自由,让他没有个人空间等等。我也有我的委屈啊,便和他针尖对麦芒地吵了起来。他趁着酒劲把花瓶中的两枝百合扯出来,踩了个稀巴烂,然后红着脸吼了一句:“日子没法过了,离婚!”连睡下的女儿都被惊醒了,从卧室出来看着我们,哇哇大哭。

老公说完,一言不发地打开我给他收拾的行李箱,检查有没有少带东西。女儿泪水涟涟地扑过去:“爸爸,你是不是要离家出走?我不让你走,我不让你和妈妈离婚……”等我安抚好女儿,回到房间躺下时,看着背对着我的老公,我还是默默拉住了他的手。他挣了两下没挣开,也就不再挣扎。

后来,我和老公谈起来,“离婚”两字太伤感情了,以后不许再说,尤其不能当着女儿的面提,否则会给孩子心里留下阴影。道理谁都懂,可火气上头的时候哪还顾得上这些?“离婚”还是会不自觉地从嘴里冒出来。

于是,老公改变了策略。作为一种表达愤怒的方式,背着孩子我俩可以怎么痛快怎么来,但说了后,不许对方往心里去;而且,提那两个字的一方还可以向另一方提个要求。我觉得挺好玩的,曾经在一周内说了三次,老公就不乐意了:“老婆,你想吃我做的菜就直说,咱不能用这种方式啊。不行,我要给你定个额度。”

有人说,即使再恩爱的夫妻,一生中也有两百次想掐死对方的想法。那不妨定为两百次?老公摇摇头:“那是指十分恩爱的夫妻,咱们还达不到那个境界,要不订五百次?”我怕不够用,就把额度又翻了一番:“一千次吧。”

4

我们定下的一千次额度,以不紧不慢的速度消耗着。夫妻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很多时候,我上一刻恨不得用机枪“突突”了他,下一刻逛菜市场时就在想他爱吃什么。有我们的约定作保证,我觉得这样吵吵闹闹也没什么不好,把心中的不满发泄出来,然后忘掉。另一方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的感情反而在争吵中越来越深。

天气转冷的那阵子,我的腰椎一直痛,连贴几天膏药都不管用。办公室的同事催我去医院检查,说腰疼不比别的,如果不注意,可能要动手术,严重的可能会瘫痪。我越想越怕,脑子里都是我未来凄惨无比的样子。

晚上回了家后,老公说一句我怼一句,看什么都不顺眼。老公笑嘻嘻地说:“我真生气了哈,离婚?”我恶狠狠地回:“离就离,你好把我这个包袱甩掉!”他看我情绪不对劲,收起了不正经的表情。得知我发脾气的缘由后,他当即找熟人打听当地的专家,并请假陪我一起去医院,结果自然是我白担惊受怕一场。

已是深秋时节了。从医院出来后,我看到黄色的银杏叶铺了一地,很是漂亮。老公见我不说话,以为我还在担心,安慰我说:“你腰不好有什么关系呢?有老公我么!我可以推着轮椅,陪你欣赏一路美景。”

我听完笑出了声,说:“其实我是在想,一千次额度好多啊,就像地上的叶子这么多,感觉我们这辈子都用不完了。”

第92篇、爱情故事副驾座位上的老婆大人

在朋友圈里,姚哥与姚嫂一直是恩爱模范。作为姚哥的密友,我所知道的一个著名的段子是:姚哥加班到晚上8点钟,雨夜归来捎带了住在隔壁小区的一位美女同事,偏偏撞见姚嫂出来买东西,见到姚哥的车就招手,姚哥的女同事心说坏了,自己搭了男同事的车也就罢了,怎么没长脑子坐了网友热议过的“老婆座”——副驾,据说哪怕老婆的亲妹妹坐了都会在家里激起轩然大波。

正在美女同事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姚哥已经摇下车窗,非常坦诚地跟姚嫂介绍副驾上的美女,还说:“你看人家练瑜伽3年了,身材气质柔韧性那么好,赶明儿你这瑜伽菜鸟认个师傅。哎,你出来买东西,也不穿个大衣,小心感冒。你不如在前面买关东煮的便利店等我一下,我送完你师傅就来送你去超市。”

美女同事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为何被老婆撞见有个没眼色的女人坐了副驾,你一点儿也不张皇失措?姚哥大笑:“你不懂,只有那种心怀鬼胎的男人才装作对美女目不斜视,我这种坦荡的君子,见到美女都会真心夸赞。我老婆现在已经养成了习惯,招呼我一同欣赏气质容貌绝佳的美女,还说,这是激发荷尔蒙,免得我一滑到底、成为猥琐的中年油腻男人的唯一办法。”

顿了顿,姚哥又补充道:“当然,光有这一点怎么够。夫妻要互相信任,最关键的相处之道是:她可以不坐副驾,我心里面可一直给她留着这位置。”

哦,这可是新鲜话题,什么叫做“她不坐副驾,我心里也要替她留着这座儿?”姚哥反问:要是你驾车,老婆非要坐在副驾上,她一般会干啥事?”

干啥事?首先,你在走陌生道路,尤其是面对各种各样的岔道时,老婆都会充当导航,告诉你:听我的没错,前面那岔道左拐,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

大多数男人对此嗤之以鼻:“你的方向感强,还是我的方向感强?你的大局观厉害,还是我的大局观厉害?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看看你上次乱指方向把我带偏了多少?你要么闭嘴,要么赶紧坐到后面去。”

带着这种情绪上路的男人,不管是事业转向,还是家庭迁徙,不管是儿女择校,还是改造房屋,不管是决定帮扶弟妹的方式,还是为患病的老人确定诊疗方案,都会像一个自以为是的驾驶员一样,唯我独尊,视老婆的忠告与建议于不顾。只有姚哥经常对姚嫂说:请你坐在副驾上,就是让你行使指引方向的权力,你可以畅所欲言,大不了开错了,咱再绕回来。这种别样的肯定,让夫妻俩获得了一种“同心同德、其利断金”的和谐感。

姚哥的女儿在上高三时,获得了去上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机会,这个项目是在优等生中考试选拔的。考中的学生,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完全由新加坡政府出资,在求学期间除了学校的交流计划外,孩子不得离开新加坡,毕业后,孩子要在新加坡工作六年方能回国或去往其他国家,不然,视同违约。

听得消息,姚哥只问姚嫂一人:“你是妈妈,你的意见最重要,你觉得咱们闺女该不该去?”

姚嫂说:“跟闺女谈了,对方提供的专业都是新加坡最人才紧缺的,却不是闺女最爱的。我觉得为了节省上百万留学费用,就逼孩子学一个自己不是很喜爱的专业,又限制了她四处旅行的自由,导致她四年的乡愁没有办法纾解,我觉得这个项目不是很合适她。”姚哥一听,大手一挥:“那就不去了,专心高考。”

偏偏那年,孩子可能被出国项目扰乱过一阵子心神,最后高考的结果不是很理想,家里不得不紧急让孩子申请出国,最后,旧金山大学热门的软件设计专业,在6月底通过远程面试录取了英语和综合素质一流的女儿。夫妻俩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为了筹集孩子4年的学费,不得不把闲置出租的一套房改房迅速变卖了。这件事令姚嫂很不安,她对姚哥说:“你看我可能指错了方向,害全家走错了路。要是一年前就决定去新加坡,会省心很多。”

姚哥说:“那可不见得!别看闺女现在对留学跃跃欲试,对所学的专业摩拳擦掌,一年前,她可还没有准备好!每次一提起4年不能回家她就情绪低落,郁郁寡欢。我觉得孩子的成长需要等待,需要时机,时候未到,再便宜的机会对她来说可能都是痛苦的根源。你是愿意有一个动不动就在视频里哭的孩子,还是愿意有一个成熟、独立、笑逐颜开的孩子?”

总之,那段时间,姚哥看出姚嫂有一股莫名的内疚情绪,于是,他对姚嫂的劝慰,中心思想就是:妈妈的直觉是对的,你在副驾上的指引,保证我们没有跌进泥潭。

掉回頭来,再说一个故事。身为女家长,坐在副驾上的老婆会干的第二件事是什么?视野开阔,风景扑面而来,老婆突然会忘了此行的最终目的,文艺腔调大发作,兴致勃勃呼唤驾驶员来看右边极目处的风景:那是一座什么样儿的怪山,你看那远远的山涧,那嶙峋的怪石,那被刮歪的松树,还有那断断续续的山径,颇有文征明、董其昌山水画的风采。老公,我们不妨拐到那儿去看看。

一般男人都会斥责老婆瞎打岔:“如果不忙着赶路,今天就可能宿在半道,岂不坏了大事?你怎么想到一出是一出?”

然而,要是副驾上的姚嫂这么建议,姚哥真有可能方向盘一转,就去看看半道上的风景。他是这么想的:一条道走到黑的生活,是多么刻板无趣,也许老婆活跃的文艺细胞,真能发现别样的风景,给此行带来别样的收获,多好!

当年,他们开车去敦煌一带拍摄丹霞地貌,路过西安时住在离火车站不远的一间民宿里,晚上,与民宿老板聊天时,说到北京令人咂舌的房价,民宿老板不屑地说:“怪不得我们西安人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最后都惦记着回家呢,我们这里很好的楼盘,地段、配套都一流,现在还不到6000元一个平方,还不好卖,因为炒房团都没有来。过日子,享受人间烟火气,还数我们西安啊。”

姚嫂一听,就对姚哥说,反正这一趟行程宽松,我们有时间多逗留一两日,不如趁着西安房价低,在这儿买上一套。将来咱们自己度假也好,委托给房产中介出租也好,都不会太吃亏。等过几年西安的基础建设搞好了,房价上来了,咱把房子出售也行啊。

自驾旅游一趟,中途下车买了一套小房子。从看房到签完购房合同,一共花了不到24小时。姚哥这驾驶员,听从副驾座上的老婆这样头脑一热的建议,连姚家老爷子老太太都觉得儿子疯了。面对各式各样的质疑,姚哥一句话就把大家的七嘴八舌都镇住了:“我媳妇的眼光,我认可。我又不跟你们过日子,你们快把那颗乱蹦跶的心放回肚子里去。”

3年多过去了,姚哥在西安那套房,涨到了1万多1平米。就算这样,也有人说,姚嫂这也不算什么神机妙算,因为,北京这3年的房价涨得比西安还厉害,要是姚哥挤破了头去贷款借钱,就地在北京买了一套,增值比西安的房子还多,洽谈租赁事宜、卖房子,也不用飞到西安去……连姚嫂都被说得动摇了,连声自责:“老姚,以后我这种半路下车的心血来潮,你真的可以不理!”

姚哥可不觉得老婆要求中途下车,拐上岔道看风景是错的。也许,他真有一种“我的老婆是神算子”的潜意识。他跟姚嫂这样分析:“我觉得西安的房子买得没错!当时,我们正好有这么多闲钱,不用办贷款,不用收紧银根降低生活质量。要是贷了几百万买了北京的房子,你想想,我们一个月要还房贷2万,我们还能对加班说不?还能时不时去日本泡个温泉,去意大利看个博物馆,或者去柬埔寨看个吴哥窟?活着就是为了攒房子?这种观念我并不能认同。”

为了证明老婆在副驾上的指点永远是对的,姚哥甚至回忆了夫妻俩每次飞赴西安办事时,附加的各种文艺活动。他们听秦腔,看皮影戏,欣赏半坡文化的考古发现,他们吃荞面饸饹,尝试贾三灌汤包子,喝西安稠酒,哪一次,他们仅仅是赶着为房子操劳,而浪费了彼此相处的美好时光?在两人前往西北寻觅风景之时,顺带买了套房子,挣了点小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姚嫂一听,也就释然了。也是,男人要是对老婆占领副驾的行为不满意,可以挑出100条错来。但要是他真心把这指点江山、遥控方向的座儿让给你,他就能站在你的立场上,挑出100条理由来为你辩护。这里面的差别,取决于你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第93篇、爱情故事那个叫北北的姑娘

01

林北北乘坐的火车在黄昏时分抵达。

她拎着行李箱下楼梯的时候,一个轮子咔哒一下掉了,她的目光追随着那个轮子,最终轮子毫不留情地滚去了她看不见的地方。

憋了一路的林北北,忽然放声痛哭起来。

来往路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也有人上前询问,但她只是坐在台阶上哭,始终不说一句话。不停有人经过,偶尔有人询问。

周觅,就是那些偶尔里的其中一个。

他没像其他人一样询问她怎么了,只默默地帮她捡起脚边的行李箱,递到她手里。那时候他可能只是把行李箱给她就走,可她却趁机抓住了他的手。

像在茫茫大海,抓住了一根浮木。

她力气很大,抓得他很痛,但他没挣脱,只看看眼前的女孩抬起头来,双眼通红且无助地望着他问。

“我能跟你回家吗?”

02

林北北真的跟周觅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周觅帮她提着箱子。四月合肥的风很大,路边正开着玉兰,有淡淡的香味。她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踩着细碎的步子,生怕跨错一步路,走到安全线之外去。

毕竟对于这座陌生的城市,她是紧张而害怕的。

他们在公交车站等车的时候,周觅假装看车用余光去扫一眼身边的姑娘,他在心里犹豫不定,她应该不是骗子,骗子不会有那样的眼神,何况他身上也没什么可骗的。

刚好跟他合租的朋友搬家了,他想,就当作做个善事好了。

毕竟,她刚刚被男友抛弃,又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

在走出火车站的时候,林北北就坦诚相待了,她是上海人,男友许安城是合肥人,但是她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于是她策划了这一场私奔,跟男友来合肥,证明自己爱得比天高比海深。

可到了火车站,许安城把行李交给她,说去上个洗手间,然后直到火车开了,他也没再回来。

林北北想,他大概已经上车了,所以在最后一刻踏上了火车。然而,她从第一节车厢到最后一节车厢,都没有许安城的影子。

她才意识到,他跑路了。

可是,她不敢打电话,因为出发前怕被父母发现,他们约好关掉手机,到合肥之后换个新的号码。

她借用隔壁姐姐的手机登陆了微信之后,才发现她早已经被许安城拉黑了。

留言里有一句话,“对不起北北,我不想回合肥。”

上海,林北北是没脸回去了,可是面对一无所知的合肥,她的恐惧和绝望在陌生的人群里,毫无预兆地如山洪暴发一般倾泻而出。

她渴望抓住一根稻草,周觅恰逢时机。

03

周觅的家,有两个房间。

他给林北北住的那间,有个小阳台,上面种了几盆茉莉,林北北很喜欢,经常给它们浇水。

周觅刚辞职,打算在家里休息一阵子,而林北北很快就在楼下的超市找了份兼职的工作,她说要存点钱,再回上海。

搬进来第二天她说,“反正你房子空着,我赚了钱付你房租。”

她说这话的时候,笑得眉眼弯弯,眼睛里像住着星星。

周觅挠挠头,大方地说,“没关系。”

有时候,周觅也觉得奇怪,林北北很快就没有了当初被男友抛弃的伤心欲绝,每日欢欢喜喜去超市上班,回来的时候,带上打折的蔬菜水果,洗好切成块摆在他的桌上。

周觅偶尔觉得自己家里像是来了一个田螺姑娘,唯一不好的是,林北北居然不会做饭。

起初他们叫外賣,后来吃腻了,他就开始亲自下厨了。

他没告诉林北北,其实他也不会煮,他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菜谱APP,每天不重样地研究。

林北北尖尖的下巴,没几日就圆润了不少。

她第一次发工资,买了一只烤鸭回来加餐,天气很热,周觅喝了几瓶啤酒,有点微醺,他迷离的眼睛,看林北北的时候,像是带了一层滤镜。

她的皮肤,她的耳朵,她那住着星星的眼睛,都变得格外动人。

他的心,像被人用羽毛扫来扫去。

他迫使自己摇摇头,站起身往房间走,却被沙发脚绊了一下,他来不及反应,已经倒在了林北北身上。

林北北尖叫一声,推开他,周觅吓得一下子清醒过来。

从她身上起来的时候,他的鼻尖轻轻地划过了她的脸,是一种冰冷的触感,但带着一种莫名的香味。

他连说了好几声对不起,林北北整整衣服,说了声没关系。

周觅慌忙进了房间,连灯也没开,他望着昏暗的房间,渐渐适应了黑暗后,看见了天花板上的灯。

他觉得自己陷进了被子里,不停往下坠。

一直坠到林北北的心里去。

04

隔天清晨,林北北已经去上班了。

周觅看着已经收拾好的餐桌,想起昨晚骂了自己一句,臭流氓!

他当然不是故意的,但是对于林北北来说,就不一定了。

那天林北北没有带水果回来,一回来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周觅殷勤地做好了饭,她才出来吃。吃完,也不像之前一样在客厅看电视,径直回了房间。

这样微妙诡异的气氛,持续了好几天。

直到有天,林北北吃饭的时候说,她打算回上海了。

一个多月了,也许父母的气已经消了。

周觅沉默了一会儿,露出笑来:“好啊。”

周末,周觅跟朋友借了辆旧别克,说走之前带林北北出去逛逛,来合肥这么久,她还没去过小区以外的地方。

周觅载着林北北出了城区,越走越偏,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车里放着一首很老的情歌,在狭小的空间来来来回回地飘着。

车开到了一条小河边,周觅让林北北先下了车,自己去后备箱拿水。林北北在河边的草地上坐下来,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以及河那边的野花,心情忽然大好,她起身在河边准备踩着石头过河,脚下的石头一滑,她还没反应过来,就整个人掉进了水里。

落水之际,她听见周觅大喊她的名字,林北北!

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是周觅冲过去跳进水里把她捞上来的,林北北被吓懵了,在周觅怀里哭得全身发抖。

好久才平静下来,还好是夏天,衣服很快就干了。

临走前,周觅过河去给她摘了一把野花。

林北北看着花,忽然间泪如雨下。

05

林北北是在三天后离开合肥的。

周觅送她去火车站,进安检时,她忽然踮起脚,给了周觅一个大大的拥抱。

“谢谢你,周觅。”

周觅挤出一个笑,“不客气。”

“再见。”

“嗯,再见。”

他们都知道,其实再也不会见面了。

林北北一进安检就哭了,尽管才认识一个月,但却好像已经跟他认识好久好久了。如果,她不是一个骗子的话,她真想陪在他身边。

林北北根本不是上海人,也没有一个叫许安城的男朋友,那是她坐车来时,在地上捡到的一张火车票上的名字。

林北北是个孤儿,她没有固定工作,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游走,在上车的时候,她的钱包和手机都被人偷了,身无分文,所以她才会站在火车站那样哭。

周觅算是个意外,她阅人无数,第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好人,所以才随口编了一个谎言,跟他回家。

她需要有地方住,再赚点钱,然后去云南。

因为她喜欢的人,在云南。

那是跟她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男人,他去云南工作了,现在她要去找他,她乘坐的火车到上海之后,再转车去云南。

从此,就跟他留在云南。

一切都按照她的计划来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高兴不起来,只觉得心里像是一连下了好多天的大雨,怎么也笑不出来。

林北北离开很久,周觅还站在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说,“林北北,谢谢你。”

谢谢你,途径我的生命,谢谢你,没有让我沦为一个罪人。

林北北不知道的是,其实周觅也骗了她。

他不是合肥人,那间房子也不是他的,而是租来的,还有半个月就到期了,他已经没有钱可以继续交房租了。

周觅让林北北回家住是有预谋的,就在那天他从老家云南刚回到合肥,他的父亲病重,需要十五万手术费,他不得不回到合肥来想办法。当他听林北北说是上海人的时候,他就动了这个心思。

他要绑架她。

可是,他迟迟下不了手,他一直跟自己说,再等等吧。

在林北北说要走的时候,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去租了一辆二手车,想把她帶去偏僻的地方,然后让她给上海的家人打电话要钱。

那天,林北北往河边走的时候,他其实是去后备箱拿绳子,可最终他还是放弃了。

因为,他喜欢上了林北北。

看见她落水的时候,尽管知道河水不深,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想,哪怕自己被淹死,也要救她上来。

她有一双那样好看的眼睛,要在这世上继续闪耀。

他想,那就放她走吧,他再去寻找下一个目标,可是临走前,林北北对他说,“周觅,你是个好人。”

一句话,让他溃不成气。

他决定回云南老家去,陪在父亲身边。

06

林北北是在四年后,在云南重逢周觅的。

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林北北了,然而,周觅还是一眼认出了她。林北北尖叫出声,跑去他面前,一如四年前一样,笑得眉眼弯弯。

云南的盛夏也不热,两人站在一棵树下聊天,周觅望着眼前的林北北,仿佛回到了四年前,在那间狭隘的出租房里日子。那时,他回到云南,努力工作,可是赚的钱远远不够父亲的手术费,在他回来三个月后,父亲就撒手人寰。

林北北也想起了,不准确地说,她从未忘记。

当年,她来到云南之后才发现她喜欢的人已经结婚了,她也不能再回到合肥,所以就留在了云南。现在,她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租了一间小房子,阳台上也种了茉莉。

至于,她为什么在云南遇见周觅,她其实早就知道了,四年前有天她意外看见了周觅的身份证,上面写着云南。

但她没有去戳穿他。

她留在云南,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第94篇、爱情故事最大的幸福,是被爱的人需要

1

退休后,妈妈终于答应来深圳和我们一起生活。

我爸去世的早,从我上大学到结婚生子,妈妈都是一个人在家。如今,我和老公的公司风生水起,她又退休没事,应该让她来享享天伦之乐,也了却我对她的牵挂。

我提前和张姨打了个招呼,告诉她这件事。张姨是我们的住家保姆,她专业素养很高,照顾孩子细心周到,家务活认真仔细,饭菜做得也很好。自从3年前她来到我们家,我和老公轻松了不少,两人对她都很满意。

妈妈来深圳后,我们过了一段其乐融融的日子。

直到有一次,我们无意中聊起了张姨的事,她好奇地问:“你们每月给她开多少钱?”

“6000元”我随口道。妈妈瞪大了眼睛,说:“这么多,比我的退休金还高啊。”

也许,就是这件事,引发了后来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有天晚上,妈妈神神秘秘地把我喊到她的房间。她低声说:“隔壁张工家的保姆才要4000,你们给得太多了吧。而且我观察了,她擦一张桌子就要10分钟,换3块毛巾,不是自己的,可是不心疼。”

这个我清楚,而我看中的就是张姨这种专业精神,每一个门缝、门把手她都会抠得一尘不染。

我扯开话题,安慰了几句,总算把妈妈哄好。但她一向爱操心,我觉得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

2

果然,妈妈开始不停地向我抱怨张姨的种种不是:“每天中午都要午睡,懒惰。”“莫莫还没吃的水果,她就先吃了,不懂规矩。”

“妈,这些我都知道,她午休是为了哄莫莫睡觉、吃水果、零食……这些细节当初签合同时就说清了。”

妈妈没有拉到我这个同盟军,干脆和张姨杠上了。

第二天,她早早起来做好早餐张罗大家吃饭。张姨有些尴尬,吃完早餐赶紧收拾碗筷,妈妈起身制止道:“不用不用,我来吧。你洗碗太费水了,我心疼。”这下,张姨更尴尬了。

趁张姨带莫莫出去玩的时候,我打算和妈妈谈一谈。

“妈,你这不是想赶张姨走吗?”我开门见山地问。

“我来这里了,还要你们浪费这些钱干吗?她能做的,我都能做。”

我脱口而出:“妈,她要真走了,我要工作还要照顾你们,我很累的,这是给我找麻烦。”

“我不用你照顾,我来就是要照顾我的宝贝外孙女的,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3

我生日前一天,妈妈把电话打到办公室:“你回来一下,家里有点事。”

我匆忙赶回家,推开门,看到妈妈坐在客厅里发呆,张姨坐在阳台上,眼睛有点红。

“妈,张姨,发生什么事了?”我问。

“前天你送给我的金耳环不见了,我早上放在洗手台上的。”妈妈没好气地说。

“大姐非说是我拿的,但是我真没有看见。我收拾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张姨委屈地说。

“不用解释,我相信你,张姨。”我安慰她。凭我对张姨的了解,我根本就不会怀疑她。

晚上,饭桌上静悄悄的。我正想找话题缓和缓和气氛,莫莫说话了:“快到妈妈生日了,我送妈妈一对花朵耳环,漂亮吗?”

我瞧着插花的东西有点眼熟,仔细一看,可不就是妈妈的金耳环!

“莫莫,你从哪里拿的耳环啊?”我问。

莫莫指着洗手间说:“在那里捡到的,漂亮吧妈妈,我一直给你留着呢。”

真相大白,我妈的脸一下红了:“真是不好意思,小张,我错怪你了。”

“没事,没事。”张姨摇着手。

这件事就像冬日大雾天的太阳,使得云开雾散。从那以后,妈妈再没挑剔过张姨。但她也并没有真正开心起来。

周末,我正在书房忙碌,张姨敲门后走了进来。“小何,你妈来的这段日子,总是不太开心。她并不是对我不满意,而是对自己期望太高了,她总是想帮你,但又总觉得什么都帮不上。”

我突然醒悟,是呀,我怎么没想到呢?所有孝顺的孩子都想要妈妈享清福,却并不懂得妈妈也有被需要的心情,这也是作为家庭成员的存在感。

想明白这些,我马上打开门,对着客厅喊了一句:“妈,我想吃你做的红烧肉了。”

正看电视的妈妈顿时喜笑颜开:“你要吃红燒肉得提前说呀,我得早早去菜场买最好的五花肉,肉选不好,红烧肉不好吃。”妈妈一边叨叨着一边穿外套,乐呵呵地出门买肉去了。

晚餐桌上,大家都很开心,老公和张姨夸妈妈的红烧肉做得好,妈妈笑得很开心。

我们拼命地长大,拼命地想向父母证明自己已经有能力让她幸福。而人生最大的幸福,是自己正被自己爱的人所需要着。这也是一种孝顺吧。

第95篇、爱情故事如果我的爱人突然变成一个馒头

如果我的爱人突然变成了一个馒头,我会爱她如当初,不在于形式。这样慢慢地,我的伤心逐渐平复,我既习惯了照顾一个我珍爱的馒头,也习惯了平静的生活。

我首先要确定,我是把她当做一个馒头、还是继续当做一个人?出于延续下来的爱,我会把她始终当做一个具有独立人格、但表达不出来的人。

我把她妥善地安放起来,绝对不能放在厨房、餐桌等地,以免她被人误食。同时我要通知全家人,从此以后家里除了她这个馒头,禁止出现任何馒头,以确保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她和其他馒头混淆——这是保障她生命的必要牺牲。

保质同样是个大问题。馒头放个一两天没事,可是时间长了就会变质。为此,我要为她单独买一个冰箱,具有冷冻功能。馒头是不能冷藏的,不然会变成硬硬的一块石头,只能冷冻起来,等到节假日、庆典、旅游等需要带她出来时,再把她拿出来加热,就和新鲜的一样了。当然,这个冰箱从此以后也绝不能放任何物品,因为要避免她沾染上其他食品乱七八糟的味道。

她是爱干净的人,即使变成了一个馒头,也一定要卫生和干净。我需要每天给她洗一个澡,用最好的面巾纸或者湿巾慢慢擦拭,小心不碰伤她的皮肤。馒头是脆弱的,外面薄薄一层面皮就是她唯一的屏障,因此一定要保护好。家里需要经常性地除虫,以防止她在我不知情的时候被虫咬。

至于她的校内、QQ、豆瓣,我会帮她继续打理,告知她的朋友们她旅游去了,而且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不让别人知道她已经变成了一个馒头,偶尔将以前旅游的照片重新贴到网上。我猜她绝对不希望曾经的好友得知她是一个馒头。

她变成了馒头,虽然我恐怕会很伤心,但是旅游的时候,却实实在在地比以前省下不少钱。例如住宿的话,我只需住青年旅社的床位即可,把她装在我精心挑选的柔软的口袋里放在枕边,依旧和她游历四方;在景点为她拍照,并请求路人给我们合照。

我在别人眼中,恐怕会变成一个疯子,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一个馒头,甚至景区的游客朋友都不愿意帮我们合照——而且没准,我会在网络上出名,名字也许是“馒头男”?因为我有一系列各个景区跟她(如今是一个馒头)的合影:我手拿馒头,或快乐地拥抱,或兴奋地亲吻,对待馒头一如曾经的她。在别人眼中我因丧偶而疯狂,在我心中,我知晓我的最爱是一个馒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可以接受。

但我并不承认我因此从恋人变成了恋物。我爱的不是馒头,是她。但她现在变成了一个馒头,那我就将爱上她变化后的这个馒头。可我会不厌其烦地和父母解释,具有独立人格的话,无论是馒头还是什么,她都是一个和我一样的人。

这样慢慢地,我会养成善待每一个馒头的习惯,并且从来不吃馒头。我希望经过我身边的每个馒头都能得到也许以前未曾受到的关爱。闻着馒头的香味,我本能地张开大嘴,而在接触到她的时候,就将血盆大口化为一个小小的吻——这样慢慢地,我的伤心逐渐平复,我既习惯了照顾一个我珍爱的馒头,也习惯了平静的生活。

我希望能将和她一起出游的照片贴满一堵墙,即使一部分是正常的人,而另一部分是和馒头的合影。这样我感到内心宽慰,让我相信她从未走远,让我想起她过去的快乐。我愿用照相机记录下她所有的角度,用摄像机记录和她一起值得珍藏的时刻,并用我的电脑写下每一篇关于馒头的日记。

我一直相信,某一天,当我醒来,身边的馒头已经变回了沉睡的她。我丝毫不会大惊小怪,轻轻地帮她拉上被子,蹑手蹑脚地起床拿起相机,为她拍下一张张照片。我想,她终于回来了。

第96篇、爱情故事爱人

他决定和妻子离婚了。

他因中大奖而一夜暴富。

他有了一个比自己小15岁的妖冶情妇。那女人不断地引诱他,催他,甚至是逼他和妻子离婚与自己结婚。

这世上真没有砍不倒的树。至今还没人知道他有情妇。他也找不到丝毫与妻子离婚的理由。妻子是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无论是家族的人,还是邻居们都对妻子赞不绝口。要说比情妇逊色一点,只有岁数大了些。和这样的妻子提出离婚,妻子肯定不会同意,还得遭受来自四方的责难。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一连几天,他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阴招。

情人节到了。

他买了38朵玫瑰,匿名寄给了妻子。38是妻子的年龄。想以此来诬陷妻子有了外遇,而后向妻子提出离婚。连他自己都觉得干这勾当自己也够下贱的,可又不甘心放弃初衷。他若无其事地走进了家门。看到38朵玫瑰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更加显眼夺目。他厚着脸皮找了妻子的茬儿。

“这花是谁送的?你是不是有了外遇?”

妻子的脸上却充满了幸福的笑容。

“你装得比演员还逼真。真心感谢你。花店主人是我的同学。你可能不认识她,但她认出了你。刚才打来电话说你是懂得浪漫的人,还羡慕得不得了。

他像木桩般愣在那儿了。

第97篇、爱情故事好男人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人无疵,可能是努力压抑自己而产生的心理疾病。

在情感咨询中,往往是伴侣中的一方来咨询室,这使得问题的解决有些难,美雅就是这样一位来访者。

好男人的人设倒塌了

美雅和阿龙认识两年多,原本打算今年年底结婚。国庆时,阿龙的发小结婚,美雅陪他回了一趟老家。因为要去当新郎兄弟团,阿龙就把手机给了美雅,让她帮忙充电。在帮阿龙关掉微信时,美雅无意中看到了他跟多个陌生女人的聊天记录。

最初,美雅看到阿龙的联系人里有个漂亮女孩的头像,点进去发现,是刚通过没多久,用附近的人添加的,还没有聊天记录。再点进他的朋友圈,都是一些性感女人的照片,还写着“加v芯”。

好奇心让美雅继续翻看下去。原来,阿龙添加了好多陌生女人,有的聊天记录还非常露骨:想要和对方一夜情,他一晚可以做好多次,问对方技术怎么样……他和这些陌生女人聊的全是这方面的内容,有的发了照片,有的甚至发了视频。美雅看了他们聊天的时间,有不少都是深夜,而那时她就躺在他旁边,睡着了。

“他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好男人,我始终无法相信他会这么做。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也无法相信这些话都是他说的。”当听到“好男人”这个词时,我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和她聊一聊未到场的阿龙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美雅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从他们相处的一个细节说了起来。一年前,美雅和阿龙开始同居,但性爱次数很少,一个月都没几次。有时候,美雅会觉得是不是自己欲望太强,因为阿龙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需求。她还一度怀疑阿龙是不是生理有问题。美雅问过阿龙,男生不都很想要的吗?他说现在是事业上升期,要赚很多钱,要为两个人的将来努力,“他说要给我一个安稳幸福的家,这也是我喜欢上他的理由。”美雅说,阿龙是个传统专一的人,待人接物也很有风度。而且,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说黄段子,走在街上也不会盯着美女看。“朋友都说我捡到宝了,可现在,这一切都随着这些聊天记录轰然倒塌了。”

他是不是人格分裂?

说到这儿,美雅的情绪有些失控,“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样,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朝夕相处的人。我甚至怀疑过,他是不是有人格分裂。”我点头:“从这些表现来看,的确有明显的两面性。”得到我的回应后,美雅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和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美雅告诉我,阿龙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非常憎恨他父亲。父亲在他念小学时外遇,后来就和母亲离婚了。母亲每天都哭,每天都跟他抱怨父亲。那时候,家庭条件也不好,母亲辛苦工作抚养他长大。他告诉美雅,自己绝不要跟父亲一样,不能让老婆孩子受苦,他要给美雅稳定幸福的家庭。

等他发小婚礼结束后,美雅就问他是怎么回事。一开始,他还不承认,但这事没法说得过去,他只好承认。其实,在此之前,美雅就看到过他添加附近的人。当时,他说现在的手机有这么多功能来增加社交活动,他得好好学习一下开发产品的思维,美雅当时相信了。可这次不一样,他跟那么多陌生女人互动,而且几乎都是他主动加的,聊的还是那么赤裸裸的话题。他解释说是因为最近工作压力太大,让美雅别瞎想。“我也不想瞎想,但从他和这些女人的聊天记录来看,已经有挺长一段时间了。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见面,但至少在精神上,他出轨了。”

假期的那几天,美雅彻底崩溃了,也不敢告诉任何人。后来实在受不了,就买了车票提前回来。“我真的很在乎他,也想给我们的关系一个机会。他不断地向我认错道歉,求我原谅他。他说最近工作压力大,又说起我们最近常闹别扭,他只是想宣泄一下情绪。但,这能说得通吗?我不断地说服自己他是爱我的,可我的内心却有另外一个声音:他如果爱你,为什么还要如此伤害你?”

其实,在这件事之前,美雅因为吵架也想过分手,但最终还是没有分开。一来,她投入了很多感情在这段关系里,怕自己放不下。二来,觉得自己年龄不小了,再去处对象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更合适的。三来,现在分手牵扯到的不仅是感情的问题,因为年底要结婚,他们还凑钱买了婚房。

“我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选择原谅,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能够回到以前。如果选择分手,我们都已经打算结婚了,亲戚朋友都知道了,我又该如何向他们解释,难道告诉他们我的未婚夫是一个如此龌龊的人吗?”美雅说。

無疵,反而可能是最大的问题

我能深切感受到美雅的矛盾和纠结,但需要咨询的不仅是她,还有她的未婚夫。在他做心理咨询之前,我想,美雅和阿龙并不大适合结婚,如果仅仅是为了面对亲友而结婚的话,那么她以后的婚姻生活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问题。

阿龙的确有分裂的成分,但未必是人格分裂,而是他惯有的心理防御机制。这是他隐藏很深的一面,他并不一定是故意要欺骗美雅,很有可能他也不能接纳自己的这一部分,所以,他也不想让美雅知道。只不过,被压抑的阴影总会在某些时候表露出来。就像美雅说阿龙是个很传统专一的男人,不抽烟喝酒,不说黄段子,走在大街上更不会看美女一眼,这似乎有一点儿太过正统了。心理学上这是一种心理防御,叫反向形成。意思就是,把无意识之中不能被接受的欲望和冲动转化为意识中相反的行为。就是当你的欲望不会被自己的意识接受,你又很担心自己会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你就会把欲望压抑下去,并且以相反的行为表现在外在的行为上。

人有性欲是非常正常的,而阿龙会在未婚妻面前压抑这个部分,却在陌生的女人面前肆意宣泄。他这么做,可能恰好是来自他和父亲的关系。他的父母离婚之后,他从母亲那里听到了很多对父亲的抱怨,也看到了母亲的辛苦,所以,他绝对不要做一个和父亲一样的人。在他看来,可能对性的欲望就是对父亲的认同。所以,他要不断压抑自己对性的欲望和冲动,就是为了防止自己变成像父亲一样的“坏人”,尤其是在自己的妻子面前做“坏人”。所以,他跟美雅在一起的时候,不让自己有性冲动,也会努力地压抑自己对美雅的性欲,以免让自己感到羞耻和内疚。这种压抑甚至都到了让美雅觉得他生理有问题的程度。

因此,在形式上,他一切都在朝着和父亲相反的方向走,努力工作,给妻子孩子安稳幸福的家。同时,这也是对母亲的忠诚,就是在情感上要和母亲站队,因为父亲是坏人,是母亲所讨厌的,他也要一并排斥。但这只是形式上的,他的内心还有一股很强的动力,他对性的欲望是来自生命的本能。只不过,他用这些防御机制把它给压抑下来,而这些被压抑下来的动力就以另外一种方式呈现出来。于是,他在网络上、在陌生女人那里,把面具通通抛掉,彻底释放了自己的欲望。因为在陌生女人面前,他不用产生内疚感和羞耻感。

也许,他是喜欢美雅的,只不过他对自己有很严重的压抑。这种压抑是他所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面。也许,心理咨询能够帮助他看到,他对父亲的反感是如何影响到他现在的感情和婚姻的,他对母亲的忠诚是如何牵绊到他现在的生活的。只有当他正视了这个部分,可以接受自己了,他才不需要通过扭曲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欲望,他和美雅才有继续下去的可能。

每个人都期待另一半是完美的,但殊不知,人无疵不可交。“疵”在这里也可以理解为,我们是否能够接受自己真实的部分,哪怕那是“疵”。而无疵的人,可能就是努力压抑自己而产生的心理疾病。

第98篇、爱情故事隔着光的爱情

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他。

那时,他是一个喜欢搞点摄影的男子,寒酸而落魄,在一个小工厂上班。而她,是一个大型歌舞团的演员,跳独舞,倾国倾城。

追求她的男子很多,她接到的情书也很多,但无疑,他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每天,他骑着一辆破旧自行车来找她,高高的个子,一条腿支着自行车,另一条腿来回晃着,拿着一架破照相机对着她。

她就那样心动了,不去坐一些有钱男子的汽车,轻轻地跳上他的自行车,然后去看那条开满了樱花的街。他为她拍下了青春的倩影,那么美,那么让人心跳,他说:“和我好吧,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好,”她说,“我会和你好一辈子。”

不久,他考上一个电影学院,去学摄影,可是他没有钱。

那时,她已经小有薄名,所挣的钱全用来资助他了,但仍然不够,因为摄影是个特别烧钱的事情,何况,他想当中国最好的摄影家。为了他高昂的学费,她准备去投拍电视剧,于是她四处去张罗钱,那些老总,看中了她的美貌,吃她的豆腐,可是,为了钱,她含着笑含着泪忍下去。

十万块钱,她投拍了一个电视剧,可是,收视不好,赔掉了。

为了还这十万块钱,她拼命地跳舞,一米六八的个子,到最后不到九十斤。她盼望他能快点学成,两个人结婚生子,哪怕住最小的房子,如果开始是他疯狂地追求她想得到她,那么现在,是她这样想和他在一起,无论多老多难看,只要能在一起就好。

可是,在他毕业那年,他对她说了分手。

他有了名气,有更多更美丽更有才情的女人可以和他配,她不过是一个演员,况且渐渐跳不动了。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他仍然没有回头。

那时,她已经跳不动了。

可是,她还有债,她不愿意欠别人的东西,于是,在一个有钱男人的求婚之后,她嫁给了他。

那时,他功成名就,好多关于他的新闻,正面的,负面的,她听到这个名字,仍然心疼。

没有了他,她就有了烟。

烟是她寂寞的伴侣,她抽着烟,在黄昏的街头,被一个摄影记者看到,然后无意间拍下了她。

那时的她,已经形销骨立。

她离了婚,自己开了一个小书店,当年的长发变成了短发,有病后吃了很多激素,后来,胖到从前的人认不出她。

那个摄影记者把照片发表了出来,无意间,他看到了。

他很心酸,这个黄昏的女子,抽着烟,长发在风中飘着,眼神寂寞而空洞,他发现自己所有的女子都顶不上这个女子的风情。

于是他决定回来找她。

他不知道她已经变胖了变丑了,她也不知道他又回来找她了。

在曾经的路口他们相遇了。

一个是知名的摄影家,一个是发胖了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菜。

他们静静地站着,隔了光阴的爱情,泛了黄,变了质,发出了阵阵迂腐的味道,旧情人相见,应该是雨天,两个人都还年轻才好,这样的相见,无异于扼杀所有的记忆。

他们仓皇而逃,各自散去,她跑得极快,竟然不知道自己流了眼泪,他也跑得极快,好像要躲避什么。

她曾经恨过他,但现在已经不恨了。

既然爱他,就不必恨,那一切付出,不是为他,是为青春里的爱情和光阴,这样一想,已经释然,其实,能够相爱一场,已经很好。

他也不再幻想把旧日的爱情重拾,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你以为还在过去,其实,很多时候,爱情是一辆车,不停地往前走着走着,一直走,一直换着风景。

隔着光阴的爱情,只能放在彼此的相册和橱窗里,适合一个人的时候,展览、怀旧。

仅此而已。

第99篇、爱情故事爱的子弹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很受伤,但我心犹不甘。我向姐妹们打听朱炜的个人情况,姐妹们告诉我,朱炜28岁,以前是有个女朋友,是他读军校时的同学,但后来不知为什么分了手,以后朱炜就再没谈过女朋友。

我一连向上级首长递了三封申请书,要求调到侦察大队去,只有调到侦察大队,我才能天天看到朱炜。但总队领导一直没有答应我的要求。

不能去侦察大队,我很难有见到朱炜的机会。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直到寄出第五封信,朱炜主动来找我了,他将我带到公路旁的树荫下谈话。也就是那一次,他告诉我,他与以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他的女友不要他在边防总队当侦察员,说那样太危险,而女友的父亲是个军级首长,女友通过父亲的关系要调他到后方工作,他没去,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

他说,由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女孩子都希望有安稳的生活,而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他就害了人家。所以他决定,没从侦察大队退下来的时候,他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青春。

我说:“我不考虑这些,我爱你。”

他说:“但我要考虑。我要为爱我的人负责。”说完这话他走了,头也没回。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强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女孩子去追求。我一如既往给他写信。

这样过了一年,直到3月的一天,我的战友张晓红生日,我到她宿舍去送生日礼物,却意外地发现她在给人写信,我只瞄了一眼开头,心里就一阵紧缩。信开头第一句就是:“朱炜,你好!”看到我,张晓红有些慌乱,很快将信折起来揣进了裤兜里。

我这才发现,并不是只有我爱上了朱炜。那段日子我痛苦不堪,我没再给朱炜写信。

5月4日,我突然接到朱炜的一个电话,他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还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电话就挂断了。我打过去,对方的手机竟关了。

我一直在琢磨他那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两个小时后,我们突然紧急集合,而且是由总队首长亲自向我们讲话,我一下子明白,将有非同寻常的任务。首长说,我们要去抓两个正在交易的毒贩子,但他同时严厉地告诫大家,不能真抓住他们,要让他们逃掉。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枪,得到开枪的命令也不能打中那两个人,要往偏里打。

我们赶到离边境检查站十多公里的一个汽车修理站,在那里埋伏了起来,一个小时后,两个毒贩子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个竟是朱炜。我一下子明白了总队首长再三告诫不能击中他们的意图。朱炜是在做卧底!

他们刚开始交易,我们就从围墙外探出头来,高喊:“不许动!”朱炜掏出手枪,但我发现,他举着枪有些犹豫,一直在寻找什么。我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但一下子我记起了那个电话,他让我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直起身,露出上半身,向他高喊:“放下枪!”朱炜很快瞄准了我,没有犹豫,很快,枪响了,我只觉得右臂一麻,我的枪掉到地上,血,从我的手臂上流了出来。

枪响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朱炜那个电话的目的。我也真真实实地感觉到,随着那声枪响,我梦寐以求的爱情,终于来临了。

我住进医院,医生从我的手臂里取出了一枚弹头,那是朱炜送给我的。总队的首长都到医院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为了使朱炜卧底成功,他们向朱炜下达了命令,要他向战友开枪,打伤一名战友,以取得毒贩子的充分信任。我将那枚带着自己鲜血的弹头攥在手里,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我明白,他为什么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张晓红,不是向别人。

第三天,朱炜到医院来看我来了,他告诉我,因为我的配合,他们成功地端掉了一个三年来大家一直没能端掉的特大贩毒团伙。他捧着我受伤的手问我疼不疼,还说,因为我受伤才使计划成功,总队打算给我记功。

我对记不记功并不在乎,当一名边防军人就会有流血,甚至有牺牲。我明知故问:“你为什么选择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别人?”他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说:“因为,我只能牺牲我的亲人。”我笑了,问:“我是你的亲人吗?难道我是你的妹妹?”他摇了摇头,双眼直视我,说:“不是。你是我的爱人。”

第100篇、爱情故事青春的邮戳

受伤的孩子可以从月亮里得到力量,变成天使。

她穿石榴红的真丝衬衫,搭配雪白的长裤,是22岁的都市女子,从知名大学的外语系毕业之后,申请去偏僻的西部山区支教一年。

她想在层峦叠嶂的安静的山里,给自己的青春盖上一个绿色的、诗意的邮戳。

然而山里生活是艰苦闭塞的,她的好衣裳只能用浑浊的河水清洗,只能放在常常有昆虫爬行的破旧的木柜里,只能穿给那些满口方言、衣衫褴褛的孩子们看。她渐渐有些后悔。

恰在此时,她的班上出了大事。一个名叫青的13岁女孩,在放学路上突然晕倒,被送到医院,居然确诊已经怀孕4个月。“幼龄女在深山被强暴”的醒目标题,立刻成为地方媒体的头条。

她对此非常震惊,回忆起青,只记得是沉默的,坐在教室角落眉眼低垂,仿佛终日被阴霾笼罩着。

次日,她走了三个小时山路,再搭乘了两个小时的汽车,赶去县城医院看望青。医院走廊上,青的父亲蹲着,把脸深深埋在臂弯里。病房里,做完手术不久的青脸色苍白如纸,被一大群陌生的探望者慰问着,始终不发一言。

青仅有的一点儿生气,仿佛也已熄灭。

青出院后,她揣着打听来的地址去青的家。山路崎岖泥泞,她走得大汗淋漓,气力不支,才抵达窝在山的皱褶里的那间小屋。

天色暗淡。女孩坐在泥迹斑斑的残损的门槛上,只是发呆,一见她,就进屋把门关了。她站在摇摇欲坠的小木屋前,一遍一遍地问:“老师带你回学校,好不好?”

她的询问,跌落在呜咽的冰冷的夜风里。

青的父亲回来了,黑着脸膛把农具一扔,说:“孩子出了丑事,还说不出是谁干的,去学校不是丢人现眼?还读什么书!”

门开了一掌宽的缝隙。青从门缝里看着她,平淡地说:“我不读书了。”

下山时,天几乎黑透了,在模糊的月光下,她不慎一脚踏空,重重摔在地上,脚踝生疼。但那并不及青注视她的眼神让她疼痛。她突然哭了。

之后每个星期,她都去看望青,带去《小王子》和《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带去白纸和12色水彩笔,带去漂亮的白裙子和珍贵的巧克力。有时青出去了,她就坐在门前长等。青背着柴草回来了,她就帮着青卸担子,全不在乎青的冷淡。

强暴者被抓住,已过半年。当晚,青站在浩大的夜风里,仰头望着月亮。她与青并肩站着,轻声说“我妈妈告诉我,受伤的孩子可以从月亮里得到力量,变成天使,你相信吗?”

青冷冷地看一眼她,说:“那是骗你的,谁都不是天使。”

倒是青的父亲感慨万千,在门内絮絮说道“老师,娃的娘病死那年,娃才五岁。我脾气不好,常打她,但她还是心疼人,每天给我做饭烧水。老师,娃是好娃啊……这辈子,娃还有指望吗?”边说,泪就从粗糙的大手间,淌了下来。

她牵着那只小小的手,下山了。在炎夏,那只小手依然冰凉。

到了学校,她先后恳请六年级的三个班主任收下青,都被拒绝了。

无论她在办公室如何恳求,那三个人出于各自的考虑总不答应。她的愤怒和无奈无以复加,又怕办公室外的孩子听见,只好迈出了门。

刚看到青,她忽然觉得天旋地转,双腿一软晕倒在地,失去知觉。

等她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她的父母也守候在旁。她依然握着青的右手,不,是青使劲握着她的。那双原本冷漠的眼睛,满是泪水,红肿得几乎睁不开。

她的母亲说“你昏迷的这两天,这孩子不肯离开你半步。听说了你的病情,就哭到现在。”又哽咽道“你不能太过劳累,你又不是不知道,万一…”她笑了:“我5岁就查出白血病,进出医院多少回啊,不是好好活到现在?”

青哭得更厉害了,肩膀急剧地耸动,几乎背过气去。

那天下午,她的病情再度恶化,高烧不退,必须转去省医院。临别前,青俯在她耳边说:“老师,您是天使,我也会像您一样。您一定要等到我变成天使的那一天。”她笑了,眼泪流了出来。

但这一次,她并不像从前那么幸运。在某个深夜,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朗朗的月,照着她沉静的脸,照着她石榴红的衬衫。她仿佛只是睡了,或是累了,而将那双小小的银色的翅膀,赠予了月光下仰望的另一个孩子。

是的,受伤的孩子也是天使——她最后的青春的邮戳,永远盖在孩子的心上了。

第101篇、爱情故事史玉柱:有天使呵护的男人注定成功

1989年7月,我辞职下海和朋友合资,在深圳注册成立了一家股份制计算机软件公司,以技术专利人的优势,享有公司的控股权,并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几年之间,创造了中国经济界一个神奇的“三级跳”神话:一年之后成为百万富翁;两年之后拥有千万资产;三年之后暴富成为身价亿万的巨人集团公司总裁。

我为人真诚,被员工们奉为精神领袖,但我的婚姻大事却一塌糊涂。我在大学毕业后,就与原籍的一位姑娘在父母之命下草率地结了婚,婚后我们聚少离多,感情始终不能融洽,终于在我独闯深圳的第二年离婚。

爱情天使悄然来临

1990年8月,刚刚大学毕业的汪嫣应聘来到了我的公司,她长相并不出众,那天面试时,我亲自参加了。我当场向应聘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驾驭着一匹烈马,应该怎么办?”这个与应聘似乎毫无关系的问题,让他们面面相觑。汪嫣第一个打破沉默,她朗声说道:“如果我驾驭着的是一匹烈马,我先勒紧缰绳,然后用鞭子狠狠地抽它!”现场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沉闷的气氛为之一扫。

那次,汪嫣不但顺利地通过了面试,还被破格安置到我办公室秘书的职位上。我本就是位不擅长言辞的老总,言简意赅的我,常常用“行、可以、马上办”等很简短的几个字决策重大事务。汪嫣和我也不多讲话,每天,她把整理好的文件分类归纳,也用几个“急、加急、特急”的字样标明送到我办公室里。

时间长了,这种交流的方式竟成了习惯,连许多细微的小事,她也用写纸条的方式提醒。有时她见我没日没夜地工作,便在送去的文件上另附上一张小纸条并写上:“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她看见我衣冠不整时,也用纸条写上:“不注意仪表的人就难为表率。”我得到这样的提醒,还真的有所改变。常常我伸手想去摸烟,可递到手边的竟是一杯热饮,我抬头望着她,一股暖流便涌进了彼此的心房……

1991年1月的一天夜晩,我带着汪嫣去参加一个朋友的酒会。席间我喝了许多酒,在回来的路上,我歪靠在汪嫣的身上睡着了,车开回公司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汪嫣见我睡得正香,不忍心叫醒我,便叫司机将车停在车库里,她一动不动地呆在车里。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得知汪嫣就这样在车里陪了一夜,心里万分感动。我忘情地一把攥住汪嫣的手说:“我如果知道是靠在你的肩上睡了一夜,不醒来就好了。”汪嫣莞尔一笑,她故意用嗔怪的口气说:“好?好什么好!你好了,我可惨了,我的这半边肩膀现在都麻木了,将来你如果再喝成这副德性,我非从车里把你扔出去不可!”

这以后,每逢在酒宴上我再想放量豪饮时,汪嫣就悄悄地在桌子底下用脚踢我。我便任凭别人怎么劝酒,就是不肯再喝了。

有一次,一位姓张的铁哥们请我赴宴。张老板端起酒杯来调侃道:“有一个小品讲道‘董事长都归女秘书管着’,史总大概不会是这样吧?如果你看得起哥们,就别惧内,咱哥俩连干三杯……”我无奈地把酒杯端起来,汪嫣一把夺过去对张老板说:“这样吧,这酒我就替史总喝了。”说着,汪嫣连饮三杯,一下子把席间的人都镇住了。回去之后,汪嫣醉得一塌糊涂,我却因此感动得几乎掉眼泪,我心里感叹道:“这女孩为了我是肯付出一切的……”

大厦将倾,不离不弃

1993年,我在重大项目的决策上一连出现了几次失误,致使公司的利润急剧下滑,巨人公司陷入危机之中。一时间,求贷无路,债主盈门,大厦将倾,我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

这时候,汪嫣不但要帮我料理公司的大量日常事务,还要时刻注意保护我的安全,因为暴怒的债主正到处追踪我,大有劫持人质索要欠款的危险。汪嫣特地安排一位忠实的员工形影不离地保护我,不再让我露面了。而一切麻烦事都由她和公司的其他几名副总打理。

这件事办完,新的劫难又降临了:当时人心浮动,不但普通员工,连一些曾与我打天下的精英此时也纷纷离去。连遭重挫的我此时身心疲惫,真的有点心灰意冷,我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喝着闷酒,一支接着一支不停地吸烟,不几天,人就瘦了一圈。汪嫣来到我的身边,盯着我问:“你打算今后怎么办?”我沮丧地说:“大厦已倾,还有什么良策?”

汪嫣目光如电,她语气铿锵地吼道:“看来,我真得拿鞭子狠狠地抽你!跌倒了,能爬起来的才算是个男子汉!你躺下不管,就心安理得?就……就对得起人了呀……”说着汪嫣的眼泪流出来了,那一颗颗晶莹的泪珠像电流一样触动了我的心房,我精神一下子就振奋了。此时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孩是我生命里的天使,是天使晶莹的眼泪让我大彻大悟了!

有天使呵护的男人注定成功

1997年4月下旬,我在珠海巨人公司总部大楼主持了最后一次全体员工会议。

当天晩上,我为这些忠贞不渝的员工准备了很简朴的聚餐。那顿饭极简单,最特别的是汪嫣别出心裁地在餐桌上点燃了一圈红蜡烛,当时每一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席间我悲壮地说:“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好部下,巨人公司垮了,这不是你们的错!是我的决策失误!但我请诸位相信,只要挺直了脊梁,我们的巨人就还会站起来的!”

此后,我和汪嫣带领着十几名员工转战江浙、东北,我们开始再度创业的历程,汪嫣成为我特别倚重的助手。她办事果断、干练,再难办的事到了她的手里也变得应对自如。在这个永不言败的团队里,她不仅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大姐姐,也被员工们视为最可亲的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乐意向她倾诉。

1997年9月后,经历了生死磨练的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常常带上一两个人十天半个月地在各地奔波。刚开始推销产品时,我们没有钱打广告,只能凭着两条腿、十几个活人做广告,一条一条街道、一个一个村镇搞推销,连我和汪嫣也出去挨门挨户地上门推销。

有一次我和汪嫣一道外出推销。我们费了好半天工夫,才敲开一户人家的房门,可门开了,打扮非常时髦的女主人一开口就说:“你们甭推销了,我们家从来不买小商小贩推销的东西!”

汪嫣在回来的路上对我说:“这户人家女主人的口气真是傲慢极了,仿佛她家是天下首富似的,她把你这个亿万富豪当成了小商小贩了。”说着,汪嫣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深有感触地说:“是呀!此一时,彼一时,经过了这一番风吹雨打,我悟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财富,而是无私无我的一份情义……”我说这话时眼睛瞄着汪嫣,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汪嫣从1990年加入我的公司,十余年来,追随左右,忠贞不渝。她与我之间的感情水乳交融。虽然我们至今也没有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我们共同奋斗打拼挣得的事业,已经将两个人紧紧地融为一体了。

经历了大起大落的我深深地领悟到:“亿万财富,失而复得,我并不感到庆幸,我倒觉得我得到的最贵重的东西是一份纤尘不染的真情。爱到深处的情愫是无我,受到天使呵护的男人注定成功!”

第102篇、爱情故事长不出叶子的香椿树

她一直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难以取舍。

这一个青梅竹马,什么都好;那一个能说会唱,人也长得帅……

那天不过淋了一场雨,却由感冒转成肺炎,她一直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

他常常捧一个饭盒,里面是温软的小米饭,还有一碟香椿,有时是拿香油腌的,有时是用鸡蛋拌炒的。医生说身子虚,要吃清淡些,他红着脸放下,就再也没话了。

开始也很惊喜,从小她就爱吃那嫩嫩绿绿的香椿,还记得他偷偷到邻家爬树,扯破了裤子,在下面望风的她羞得满脸通红。

而他,常常拿来的是巧克力,鲜花,有哪个少女能抵挡得住这份浪漫呢?柔情渐渐弥漫了整个病房,还有她的心。

香椿天天吃,终究有点厌烦了,她不经意的流露,他拿饭盒的手有些发抖。

终于出院了,呼吸着自由而新鲜的空气,她心里却沉沉的:事情也该有个了断了。

走进他家的小院,仿佛跌入了时空的隧道,点点滴滴,千丝万缕,扑面而来的都是熟悉的气息。

他拿一片树叶,在嘴里轻轻地吹着,那简单的旋律曾经贯穿了童年所有的记忆。

她几次欲言又止,他却只是沉默。

她叹息着转向背后的那棵树,想摘下一片树叶,却在伸出手时愣住了:那棵小小的香椿树,竟光秃秃的,没有几片完整的叶子。

看看周围,东家的梧桐,西家的杨柳,都在风中伸展着绿色的枝叶,分明早已经是春天了啊!

节令过了,街里早就没有卖香椿的了,这棵树是前年才栽下的,每天也长不出几片叶子……他有点不好意思面对她的迷惑。

她想起病房里的饭盒:原来,为了能紧紧抓住春天的尾巴,让她吃上新鲜可口的香椿,他每天清早都要细心地在这棵香椿的枝丫间寻找,摘下最新长出的那几片嫩叶,细细地切碎了,然后小心翼翼地捧到病房里去……这个过程一天天重复下来,它就变成了一棵长不出叶子的香椿树。

她忽然就哭了,他急急地在口袋里摸索,想找出手帕,她却又淌着眼泪笑了。

鲜花和巧克力,不过是生活中的点缀品,可有可无;而握住那双天天为你摘取一把香椿的男人的手,才是今生最最重要的。

第103篇、爱情故事我把第三次贞操给了我的好丈夫

我生长在江南一个宁静而又美丽的小村庄里,外面的世界风风火火地运转着,而小村庄里的人们却保持着中国农民最传统的生活方式。19岁那年,我高中毕业,虽然我很努力,但却以两分之差高考落榜,我痛苦万分。我是个想活得更为精彩的女子,我不想成为母辈生活的翻版。因为我看够了母亲无法改变生活的软弱,依赖男人的可怜。我也厌倦了农村狭小的空间,物质的贫乏。我是美丽的女子,我认为美丽的女子不应该过与泥土相伴的生活。我应该像电视里的女人一样住在宽敞的带着空调的房间里,穿着时髦的衣服,带着美丽的首饰,行走于街道上,引来众多男人的目光。我不要那些乡下男人来提亲,尽管有很丰厚的彩礼。我于是在那个飘着落叶的早晨离开了生我养我19年的地方,南下打工。

我的初恋,是和我一个车间的技术员,他是个大学生。我真的很投入。从肉体到精神上,我毫无保留。我甚至在寒冷的夜里和他站了一晚,就那么紧紧地拥抱着……我把每个月的生活费省下来给他买衣服,他生病时,我冒着被工厂开除的危险,在病房里照顾他……结果呢?芽半年后,他攀上了高枝,一句“性格不合”就把我给“休”了。任凭我哭成泪人,他都不回头看我一眼……往事不堪回首。昨天还是“冬天里的一把火”呢,怎么一转眼就成了“伤痛的心,一片空白”。

参加自考毕业后,我靠自己的实力,进了深圳一家外企。高收入给了我自信。曾经沧海难为水。痛定思痛,女人还得靠自己。自立才能自尊、自强。我的努力工作使我在业内赢得了很不错的口碑,用周围男人的话来说,我是个有才有情有貌的好女人。

8年过去了,我已迈入了而立之年,不再是不解风情的小姑娘。工作上顺风顺水的我内心开始寂寞,尤其是在漫漫长夜,内心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我渴望爱情,渴望男人的拥抱。但我不相信男人,更害怕婚姻。我害怕男人再背叛我。

好在我有一份我爱的工作,每天忙忙碌碌,夜晚还要不断地充电,所以,当欲望来临,我就看书、学习,实在学不下去就去外面跑一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网络,工作之余,我就上网畅游,一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日子变得轻松起来。

然而,在一个冬日的晚上,这种平静被打破,我的生活又起了波澜。

当晚,我怀着对婚姻的失望,打开电脑,进入了一家网站的“一夜情”聊天室,我要在网上寻找知己倾诉心声。

这是个“一夜情”的约会主题,我对之虽有些反感,但是它对我又有一种神秘的感觉,让我有一种想尝试一下的冲动。出于内心的某种渴望,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蒙娜丽莎”。很快,第一个网友出现了,他的网名叫“骑士”,很有英国绅士的味道。应该说,这家伙的知识面之广,是出人意料的。我们从比尔·盖茨聊到乔丹,从《时尚》聊到《廊桥遗梦》,他都有自己独特而精辟的观点。尤其谈到爱情,他富有浪漫气息的话语,给我一种强大的诱惑力,或者说是一种吸引力。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通电话。每次接到他的电话,我都惶惶无主,面颊发烫,仿佛成了情窦初开的少女。他的幽默风趣,他的善解人意,甚至他特有的霸气,都让我着迷。我知道,我这个年轻美貌的少妇,因忍受不了男人的冷酷和单身的孤寂,陷入了网恋。

圣诞节的晚上,“骑士”约我出来玩。见面后,“骑士”真如我想象,外表英俊高大,很有风度。

我们参加了一个化装舞会,在舞池里疯狂跳舞,休息的时候就喝酒、聊天。

“骑士”不断地邀请舞伴跳舞,我注意到他跳得很好,舞姿优雅,令其他人黯然失色。

曲子响了,是一首探戈舞曲,他右手一划作了一个无声的邀请动作,我站起来很灵巧地把纤柔的手交给他。我们的舞步配合默契,随着转身的动作,我绛红的中裙甩成一朵好看的喇叭花。接下来,我们跳了一曲又一曲。

舞会结束了,我们在酒店开房过夜。我借着酒意,扑进了“骑士”的怀抱……

我只能说这是酒精惹的祸,而不是我的有心之失。我努力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游戏啊,这样的男欢女爱,本身就是没有重量的。

也许是置身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南方大都市,见怪不怪了。像这样的感情出轨也只像一杯新绿的薄荷酒,微微摇晃的冰块闪着晶莹的光,喝在口里,几分甜,几分辛辣,略略的醉吧。我想,一次小小的出轨,无害的刺激,是我生命里最好的休闲,不会妨碍以后的我做忠实的好人。

早上醒来,“骑士”给了我一个morning kiss?熏并且告诉我昨晚他对我非常满意,并说希望今后能再次与我缠绵。我不置可否。

后来,我和“骑士”又有了几次约会。我感到他十分懂得浪漫,很会搞情调,和他在一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当时我真的以为自己转运了,可以做个幸福的小女人,将来和他结婚生子,白头到老。但是一切都只是幻影,我的美梦很快就破灭了。有一天晚上我们缠绵地做完爱之后,我看着他温柔的目光,鼓起勇气向他提出了请他离婚和我结婚的要求。没有想到的是,他断然拒绝了,拒绝得那样不留情面。他说他觉得我们只是很好的情人,他根本就没考虑过和我这样的女人结婚。他冷漠地说,你也许不信,虽然我看起来是个浪漫开放的男人,但其实我也是个传统的中国男人,中国男人是在乎自己妻子是不是贞洁。而我的妻子是个贤淑又贞洁的好女人,我是永远不会背弃她的。再说,我也信不过你这种不贞洁的女人?

天哪?选在开放的南方,我仅仅因为不是处女,仅仅因为和他上了几次床,居然被这个男人视为不贞洁。那个夜晚我内心的悲凉透彻骨髓,发誓不再和他约会,也不再谈恋爱,不去再想什么结婚,我那时觉得自己是个脏女人,没有人要的脏女人。这次网恋引发的故事对我的身心有着不可言说的伤痛,连续几个月,每晚我都噩梦连连,心情灰暗到了极点。

认识阿明是在一年半之后。无论外表还是能力,阿明都远不是我所期望的男孩子,但想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觉得还不如一切顺其自然。几个月的相处,我发现阿明很细心,很体贴人,也很尊重我。在深圳,恋爱中的男女同居、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很多,但阿明似乎从没打过这样的主意。他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但却处处依着我。

相处了8个月后,我们决定结婚。结婚之前,我深思熟虑后,觉得应对阿明毫无保留,于是鼓起勇气,决定把发生在我身上的屈辱、伤痛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阿明。于是在电话里我给他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阿明听完以后,明白了这个故事的内容和所指的人。可是他不能这么快接受这个事实,阿明告诉我,让他想想,给他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晚上,阿明来到了我的宿舍。“我想了一晚上,我想告诉你,”他说,“仙子,我爱你。其实,那些事不是你的错,过去的事就让它永远过去吧。但你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芽”阿明的声音很温柔。

“你说吧,我听着,如果我能办的到,我一定答应你。”

“仙子,在我们没结婚之前,请你为我守住第三次贞操,行吗?”

“什么?芽”我迷惑地看着阿明,贞操不是只有一次吗,怎么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是的,第一次不是你想失去的,是因为你的纯真。第二次是因为你对婚姻的渴求,并不是你真心交给一个人的。你可以把你的第三次贞操用心地交给我,行吗?”

听了阿明的话,我泪流满面,忘情地冲上前去,紧紧地抱着他,对他说:“我把我的第三次贞操给你,现在就给你。”阿明狂吻着我晶莹的泪水:“不,等我们结婚那一天你给我的时候我再要。我等,你也要等,知道吗?”

我们是在阿明的家乡南昌举行的婚礼。新婚之夜,阿明说:“过去的一切都过去了,不要记在心上,只要我们好好过日子就行了。”依偎在阿明的怀里,我觉得自己是天下最最幸福的女人,我告诉自己,要好好地爱阿明,哪怕用我的生命?

结婚之后,我们没有再去深圳打工,而是用积攒下来的钱,再加上阿明父母给的3万元钱,在南昌开了一家店铺,自己做起了老板。创业初期是非常艰难的,我和阿明两人既要进货、上货,还要理账、做计划,但是我没有感觉到累。我是个没有乐感不会唱歌的人,但婚后的岁月里,我感到很快乐,唱着歌儿哼着小曲进进出出,忙里忙外。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有一个知我疼我的好丈夫阿明。

第104篇、爱情故事爱情腐烂的味道

一杯“料”酒

第一次见雪小媚时,何一路就被她那精雕细刻的五官俘虏了。雪小媚长着柳叶细眉,瓜子俏脸,樱桃小嘴,外加一副高耸挺拔的鼻梁。从她的五官来看,何一路知道她正是自己所需要的那种类型。

何一路独树一帜地认为:男人对女人外貌的要求,其实归根到底反映出的是男人的性取向。根据何一路的研究,据说女人嘴唇的大小与生殖器的容积、鼻梁的高低与乳房的海拔等之间存在着某种比例关系。因此何一路说,与其说男人对女人美貌的贪求,倒不如说是他们对性的热望。

可是后来在与雪小媚的交往当中,何一路百密一疏,他忽略了这样的一个事实:高鼻梁的女人往往嗅觉更灵敏。这或许是他研究所欠缺的地方。

那是雪小媚最痛不欲生的一天,她的故事有点俗套,说得再清楚一些就是男友结婚了,可新娘不是她。于是雪小媚像无数受伤的女人一样,选择在这种不合时宜的情况下独自来酒吧。酒吧里的一些男士看到雪小媚那天的情形都敬而远之,他们知道一个刚刚面临情感挫折的女性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稍稍处置不当就会给自己造成难堪与危险。

可是何一路却全然不顾雪小媚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腾腾杀气,在他看来这正是一个天赐良机,于是他端着一杯朗姆酒,慢步走到雪小媚的桌前。

“小姐,我可以坐这里吗?”

“当然,你也可以坐旁边的空位!”

“可旁边的空位上却没有一位叫忧郁的小姐。”

“我忧郁吗?”

“你的忧郁表现在这个酒瓶上。”何一路顺手拿起那个空酒瓶,把它端起来放在自己的左眼前,然后微微眯上右眼,透过酒瓶朝雪小媚望过去,言语中不无轻浮与挑逗,“透过这个酒瓶,我能看到你内心的痛苦,其实你可以使自己更快乐一些的!”

雪小媚感觉到像是被人挑衅了,对于任何挑衅她向来是不甘示弱的,因此只用了半秒钟的时间,雪小媚的脸上就多云转晴,然后百媚横生地说:“女人是不能自己给自己快乐的,女人的快乐往往是男人给予的。”

“如果可以,我十分愿意给予你持续不断的快乐!”

何一路开始与雪小媚调情了,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人身上的这种调情,更让他感到莫名的刺激。

什么叫调情?可以说调情是一种暗示有进一步性接触可能的行为,但又不担保这种可能性一定能够兑现。换而言之,调情是没有保证的性承诺。

为了确认这种承诺,当雪小媚从洗手间回来之时,何一路耍了一个小伎俩。雪小媚坐下来,端起酒杯正欲饮时,何一路却制止了她,然后以一种羞愧难当的语气道:“对不起,刚才我一时意乱情迷,干了错事,在你的酒杯里下了点‘料’。”雪小媚却只是朝他灿烂地一笑,端起酒杯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其实这里面包含有一个细节,当时色迷心窍的何一路并没有觉察出来,雪小媚的灿烂一笑里包含着一种转瞬即逝的狡黠。事实上,在端起酒杯时她凭着自己灵敏的嗅觉,早就知道酒杯里只是纯净的酒精,她知道这个男人是在投石问路,可她今晚不想让任何人失望。

看着雪小媚喝下这杯酒,何一路如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从酒吧出来后,两人心照不宣地去了一家酒店,一切都水到渠成,如同一个被千万次演练过的预案一样。

第二天,为了避免早晨醒来时彼此的尴尬,雪小媚早早地起床了。由于衣服已经被撕裂了,她不得不穿上了何一路的一件衬衣。当她关上门正欲离去的那一刻,她还是犹豫了,于是她返回来,故意把一张名片丢在了房间的地板上,后来又担心他看不到名片,她又用脚把名片往房屋中间挪了挪。

这一切都被何一路看在眼里,其实他早就醒过来了,只是不想先她起床,在他看来,两个身体已经熟悉而精神却彼此陌生的人在清晨醒来时一起穿衣洗涮无疑是最难堪的事情。可是当他看到雪小媚犹豫不决地丢下那张名片时,他的内心居然有一种冲动。他有点喜欢这个女人了,不只是对她的身体。

一场本末倒置的恋爱

接下来的几天里,何一路一直犹豫着要不要给雪小媚打电话,这种痛苦在旁人看来完全是自作自受。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当作没有发现那张名片,如此一来那晚只不过是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一场美丽的艳遇,就像是一只蝴蝶闯进过两人的梦里,梦醒之后,一切旧照,他也可以心安理得;可是如果他拨通那个电话,那么从此一切都将与艳遇无关。

在权衡利弊的时候,何一路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拨通了那个电话。电话通了,两人之间是长久的沉默,很显然他们都已经猜到了对方是谁。

最后还是何一路先缓过神来:“那件衣服如果你没有其他用途,我可以拿回来吗?”

“哦,衣服已经干洗好了,我可以给你送过去。我……”雪小媚接下来的说话就显得支支吾吾,与她平常的表现判若两人,看来爱情的确会使一个女人变得愚蠢。

最后,两人还是约在那家酒吧见面,只是这一次两个人都有点害羞,但这两个人的害羞却又有着本质的不同:雪小媚害羞是因为那场荒唐的艳遇,而何一路害羞的是自己太把肉体之爱当一回事了,这与他以前的处世哲学完全背道而驰。

当何一路提议喝点什么时,雪小媚却抢先说:“水,喝水就行了!”其实并没有人想与她争什么,说完之后,雪小媚的脸不自觉地红了。

为了打破两人之间这种沉闷的壁垒,何一路开始问一些本应该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该问的问题。可当他得知雪小媚在一家私立小校做音乐教师时,他感到非常惊讶,他仔细看着眼前的雪小媚,就像是在近旁凝视火星似的。雪小媚几乎快被他的这种目光洞穿灵魂,她细声细气地说:“我平时不是这样的!”

“我平时也不是这样的。”何一路心里清楚自己说的是假话,而雪小媚说的是绝对的真话。

两人仿佛重新认识。从这天起,何一路像个初恋的男生一样约会雪小媚,而雪小媚也像一个初恋的女生一样羞羞答答地接受约会,只是恋爱时两人的关系一直保持在牵手的程度。

在外人看来,这样的做法多少显得有点别扭或者惺惺作态,可何一路觉得自己确实需要这样一段纯真的感情来填补内心的黑洞,雪小媚也认为自己需要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来弥补初次见面时两人的荒唐之举。因此每当何一路激情难耐而提出过分要求时,雪小媚都委婉地拒绝了。面对拒绝,何一路却并未感到冷落,相反内心还存有一丝宽慰。

他们都试图在这场本末倒置的爱情当中寻找一丝爱情的味道。

半年后,何一路出乎意料地与雪小媚结婚了,也是在结婚的那天晚上,何一路才第二次以自己惯用的粗暴方式占有了雪小媚的身体。

那是令两人刻骨铭心的一次性爱,或许是由于可以合理合法、光明正大地进行性爱的缘故,那晚两人都表现出极度的兴奋。当雪小媚在云里雾里问何一路“爱情是什么味道”时,何一路不无粗俗地说:“爱情就是爱液的味道!”

正是因为何一路有口无心的这么一句话,婚后,雪小媚几乎从来不使用任何香水,甚至每天在上床睡觉之前,她都要彻底卸妆,让自己素面朝天。其实她只是想每次都能真实地感受到爱情的味道,她天真地认为:这种味道越纯,就喻示着他们的爱情越美满,她不想让任何别的气味破坏了他们爱情的味道。

每次性爱前,雪小媚总会在洗澡间里待上半个小时,然后把自己穿戴整齐,之后才缓缓地走出来。在她看来,性爱更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一切都得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然后她在一面大镜子面前,缓缓地脱下罩衫,那动作如同是戏剧课的学生在即兴表演,要旁若无人地表现出独处时自己的本来面貌。每当看到这里时,何一路的粗暴也被这种震撼的美驯服了,两人在镜子面前久久地缠绵起来。

雪小媚曾经幸福地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何一路更能使自己幸福的了,不管是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

爱情的异味

当爱情落入婚姻的俗套之后,何一路慢慢地又恢复了浪子本性。他认为雪小媚无法明白肉体之乐的轻松和不把肉体之乐当回事带来的乐趣。

第105篇、爱情故事“渐冻人”良知苏醒:在恋人的怀抱死亦何憾

她接到前男友病重、想和她说说话的电话,想到以前的屈辱,她犹豫不决,然而,看到前男友后,她痛定思痛,决定救人要紧!她拿出全部积蓄,甚至不惜卖掉自己唯一的住房。她的大义,温暖了前男友那颗被冻僵的心,前男友向她透露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男友背叛,

那一份屈辱太沉重

在女友怀孕期间,男孩耐不住寂寞出轨了,导致爱情崩溃。7年后,男友患上肌肉萎缩症,成为“渐冻人”,最多还能活5年。而此时,情人却强行逐他出门。他只好向前女友求助。是救赎还是不管?如果救赎,前男友多年前的背叛早已在她的心上刻下深深的伤痕,这一切怎能叫人释怀?如果不救,那可是自己曾倾心相爱的人啊!

一天,昆明市一家商场服装部主管周英,接到前男友的二姐刘明珍的一个电话:“刘华检查出了绝症,你快过来看看他吧。”周英一听这话,既吃惊又十分矛盾,不知如何选择。

周英比前男友刘华小7岁,那年,18岁的她是一个售票员,刘华则是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两人因工作接触而结识,相互欣赏,很快陷入热恋。

当时,刘华的父亲刘义中风偏瘫在床,母亲是个家庭妇女,两个姐姐已经结婚,弟弟还在念大学。他虽然是国家干部,但是工资不高,家庭担子很重;而周英并不嫌弃他,依旧爱着他。

周英深深感动着刘华,他发誓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后来,刘华毅然辞职,开了一家公司。

经过几年打拼,刘华终于事业有成,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了一辆面包车。此时,周英也换了一份工作,到一家商场上班了,还当上了主管。

很快,他们订婚了,因为工作太忙,婚事一拖再拖。

就在这时,周英忽然发现男友变了,经常背着她打电话。

2000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刘华再一次醉醺醺地回到家中,周英趁他睡熟后查看他的手机,发现一条暧昧短信,上面写道:“亲爱的,你睡了?”

周英一下子傻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想到他们的过往,她气愤不已,但是生气总不能解决问题,她于是按下火气,模仿男友的语气跟对方聊了起来。这一聊不打紧,她发现男友真的在外面找了情人。她当即将电话打过去,质问对方是什么人?不料对方居然得意洋洋地声称:“你男友不爱你了,你赶紧分手吧。”周英非常生气。

第二天一早,周英逼问男友那个女人是谁?刘华支支吾吾,最后承认他与那个名叫孙艳的女子,已经好了两年。

原来,孙艳和丈夫离婚后,带着3岁的女儿在外租房生活。她和刘华在一次酒局上认识,后来渐渐好上了。

周英痛不欲生,很快和男友分手。

周英原以为,刘华跟孙艳会过得十分幸福。不过后来听说,他们似乎过得并不顺心,经常吵架,并一直未领结婚证。

自从分手之后,周英再也没有碰见过他。直到今天接到刘明珍的电话,她才得知刘华已经大难临头。

见周英不愿意搭理刘华的事,刘明珍哀求地说:“孙艳把他赶出家门了,他已无处可去,你就看在你们往日的情面上,过来看看他吧,他觉得特别对不起你,想跟你说说话。”

周英的心终于松动,答应过去看看。

叛逃的男友碰上生死劫,

大义前女友选择救人

在医院的病房见到刘华,周英的心一下子软了,昔日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不见了,眼前的他无力地垂着双臂,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经刘明珍介绍,她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刘华的双手突然连吃饭时筷子都拿不住了。吃了一些药,效果都不佳。鉴于此种情形,刘华关了公司的门,买了一辆出租车由孙艳开着。

那年年底,刘华的病情急转直下,连走路都十分吃力。因为要强,加之老父亲中风偏瘫卧床多年,他一直把病情瞒着家人,父亲、姐姐和弟弟都不知道他病了。

孙艳开始责怪他无用,两人争吵增多,关系恶化……那天,孙艳说带他去外面的公园走走,他很高兴,因为患病以来,他很少出过门。于是,孙艳和他高高兴兴地出门了。

到了公园,孙艳说办点事情……就离开他走了。

见孙艳还没有回来,他不断拨打孙艳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没有打通。刘华只好一个人艰难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思前想后,痛苦与绝望令刘华一阵哽咽,思忖再三,他拨通了二姐刘明珍的电话。刘明珍很快赶来,得知弟弟的病情后,便带着他搭乘出租车赶到医院。经过检查得出结论:刘华患的是罕见的肌肉萎缩侧索硬化症,患者的肌肉、肢体会逐渐萎缩,吞咽、咀嚼、呼吸会逐渐发生障碍,人也不会动了,但生命还维持着,像一个冻僵的人,俗称“渐冻人”。该病与癌症、艾滋病等一起,并列为世界五大绝症。因病因不明确,目前尚无特效药物可治愈,且病情不易控制,多则生存3年至5年,病情发展快者仅能存活半年至2年。

仿佛晴空霹雳,姐弟俩堕入一种绝望之中。刘明珍不断拨打孙艳的电话,对方一直关机,上门去找也未果。

刘明珍起初想让自己的几个姊妹帮一把,但是事实上,姊妹几个也都无能为力。无奈之下,刘明珍只好试探着向周英求救……

看到前女友来看自己,刘华非常意外,很激动,但是出于羞愧,他没有说什么。看着刘华可怜的样子,周英百感交集,一时找不到语言来拒绝,于是答应将刘华接回家中,先照顾一段时间再说。

见周英愿意照料自己,刘华的精神好了很多。他想开口向她道歉,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周英懂了他的心思,但是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她想到前男友的无情,也想到了他的种种好处,后来决定,不管怎样,她还是决定救人。

出院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吃中药看看怎么样。

为了照顾刘华,她不得不辞去工作。每天在家里带前男友活动身体,并给他煎药。家里人也被她的行为感动了,纷纷为治疗刘华排忧解难。

2007年5月,刘华已无法正常行走,扶着墙壁吃力走几步便气喘吁吁;舌头也僵了,说话也含糊不清,好在周英与他相处久了,能够听明白他的意思。

2007年6月初,周英的一个亲戚告诉她,在大理自治州的山区里有一个药师,以医治神经偏瘫症闻名。但他的配方中的一种中药草必须在天降初露时分采摘,然后配上祖传秘方,用石臼捣碎入药,求药者须在日出前取药,五小时内取回服用,方见奇效。

周英听了,好像得到了救星一样,她马上联系妥当后,便将二姐刘明珍请到家中照顾刘华。

周英在6月6日出发了,当晚住进该地山下的一家小旅店。凌晨4时起床,到达药师家门外轻扣柴门,医师将药放入她的手中,催促一声:“快走!”

周英遂揣药疾走,按时赶回昆明家中,冲药给刘华服用。做完这一切,她整个人累得都瘫痪不能动了。然而,刘华服完药后,病情依旧……

服用中药无果,他们开始求助于西药。

通过查询,他们得知目前世界范围内可以控制“渐冻人”病情的唯一药物,是美国生产的“力鲁唑”,但价格昂贵,每瓶3600元,一瓶只够吃十天,而且这种药昆明没有销售。他们只能预先打款向广州市新特药大药店购买。

周英原本没有多少积蓄,刘华被孙艳赶出来时身上也没有什么钱,后经过二姐刘明珍的交涉,方从孙艳处取回了刘华的面包车和部分衣物,还有几口装资料杂物的皮箱。他们以2万元的贱价处理了那辆面包车,才使得治疗延续下去。

力鲁唑确有效果,当刘华服完一个疗程,病情已得到控制,但此时他们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这时,刘华的两个姐姐送来了三千多元钱,周英的母亲资助了两千元钱。

靠着亲人的资助,他们极力支撑着……

身体渐僵爱却在复苏:

回归你的怀抱含笑而去

进入8月份,眼看药要吃完了,周英急得心跟猫抓似的,决定把住房卖掉。

一天,周英正在打电话,联系房产中介询问卖房事宜时,刘华却招手示意她过来坐下。她放下电话,吃惊地走了过去。刘华让她不要卖房子,说他自有办法。说完,他尝试着用手抱了抱她,眼里泪水盈盈。

这是自从刘华住进来后,第一次作出如此亲热的举动。周英有些不适应,却听见刘华含糊不清地说:“周英,真是对不起你了。”周英一时间愣住了:刘华能有什么办法?为什么这样说?周英问他,他不肯说。

8月6日,刘华从网上查到了昆明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力的电话,就打过去咨询问题。但是,他的话音含糊不清,对方根本听不明白。无奈,他只好挂了电话,把周英叫过来,告诉她说,自己要跟孙艳打官司,让她帮忙跟谭律师联系。

周英不明就里,但还是给谭力律师打了电话,说明刘华患有绝症,希望律师上门服务,对方知道情况后,爽快地答应了。

谭力律师如约上门后,刘华将周英叫到身边,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由于当时家中经济大权都在刘华手里,周英对此竟然一无所知。

刘华和孙艳的关系恶化后,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被孙艳赶出家门的他,无可奈何下,住进了前女友家中。他曾数次偷着打电话,让孙艳出钱给他治病,不料孙艳却翻脸无情,表示女儿现在正在念书,她没有一分钱可以供他治病。刘华就提出那套房产曾是自己出钱购买,劝她做事不要太绝,不料,孙艳却声称那套房产是她该得的。

后来,刘华病情恶化,连说话都困难,自然没法再找孙艳。因为心中有愧,他也不敢告诉周英,怕她因此念及旧恶不再照顾自己。可是,这些日子以来,周英巴心巴肝地照顾他,甚至不惜卖掉赖以栖身的住房来为他治疗,他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因此,他想通过法律途径向孙艳索要那套房产……

听完前男友的讲述,周英又难受又欣慰。难受的是,他当年竟然如此卑劣;欣慰的是,他终于悔悟了!

谭力律师和刘华签订了代理合同后,与孙艳取得联系,并上门劝说双方和解。

在那栋130平方米、装修得十分漂亮的住宅内,孙艳拒不承认那套房产系刘华出资购买,继而倾诉自己与刘华在一起生活的不易,说着说着,她大哭起来……

见对方无和解之意,9月底,刘华和周英将孙艳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原属于二人的房产。孙艳也聘请律师,争锋相对。

孰料,2008年5月初,孙艳于判决生效后,在短短几日内变卖了房产,不知去向。这样,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刘华因此受到重大打击,一度绝食,后枯坐于书房中,终日泪水满面,深感对不起周英。无奈,周英只好卖掉房子,给他继续治疗。

然而,病情仍在加重,到2008年下半年,刘华已不会穿衣,随着他的吞咽能力进一步衰退,周英只能做些流食,像伺候婴儿一般一勺勺地喂他吃……

2008年10月的一个晚上,刘华年近八十岁的父亲刘义突然病危住进医院,得知消息后,周英前去探望。次日,她便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为了不刺激刘华,周英隐瞒了这个噩耗……

孰料,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刘华坐在灯下突然问道:“周英,我爸走了吗?”周英赶紧掩饰说:“他还在医院里,已过了危险期,好着呢。”刘华突然惨笑起来:“你不要哄我了,父亲已经去了,对不对?”

周英不敢看他的眼睛,顿时有一种莫名感伤。刘父去世后不到几个月,刘母竟然也被查出患了淋巴性白血病,在煎熬半年后,追随老伴而去了。

周英代表他参加了他母亲的葬礼。当晚,回到家后,刘华径直问他母亲是不是走了时,这次她没再对他隐瞒。没想到,刘华听后淡淡地说:“周英,感谢你代我向爸妈尽了孝,这下,我走在爸妈的后边,也就没有什么担心的了。”周英听后打断他的话,说:“你要养好病,不要瞎想。”刘华突然说:“我走后,你重新找个好人吧。”

周英默然,俄顷泪如雨下,不知说什么好。

120急救车将刘华送进了附近的医院急救。原来身体受凉后,他咳嗽,因吞咽能力衰退,浓痰堵塞了呼吸道。抢救了一个晚上,刘华起死回生。

次日上午9点,周英正打电话叫出租车,刘华却连连摆手,说想让她背他回家。他可是150斤的大胖子啊,自己能背得动吗?但瞄了他一眼后,周英不禁心里一酸,原来,自从患病之后,刘华越来越瘦,犹如一把枯柴了,只是此前她一直在照顾他,反倒忽略了他的胖瘦。她弯下身子,轻轻一背就走了。

那天,周英歇了三程,一直将刘华背上楼。当晚,两人回忆起当初谈恋爱时的情形,说着说着,刘华似乎想起什么事,让周英搀着他,翻找从孙艳处拿回来的箱子,翻了半天,才从里面翻出一个墨绿封皮的16开日记本。

翻看日记本,初恋时周英写给他的十几封情书都整齐地贴在日记本上。

看着上面娟秀的蓝笔字,周英一时感慨良久,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纷纷散落。就在那本日记的扉页上,还写有一首古诗:“涉江渡秋水,爱此芙蓉鲜。攀叶弄其珠,荡漾不成圆。”记得那个日记本是她当初买给刘华的,他还别出心裁地摘抄了一首古诗。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刘华还保存着这个日记本!

周英忍不住潸然泪下,这才醒悟到当初刘华外遇时,自己的处理方式也未必恰当。如果自己宽容一点,给他改过的机会,他们也不会散啊……

见周英哭了,刘华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比划着说:“周英,对不起,当年是我不好,没有珍惜幸福,把爱情给毁了!我好想好想能够跟你重新恋爱。只是,我的病好不了了,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直到母亲和嫂子赶到,使劲地掰开她的双手,才发现刘华面带微笑,已经溘然而逝……

第106篇、爱情故事在“你的店里”等来亲爱的你

2009年12月之前,如果你经过山东省青岛市的华阳路,一定会发现一个奇怪的店铺——“茶妹妹的店”!并且里面所有商品也都用“茶妹妹”命名,例如“茶妹妹披萨”、“茶妹妹咖啡”……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是不是店主吸引顾客的噱头?原来,“茶妹妹”不但果有其人,而且还隐藏着一个刻骨铭心的浪漫爱情故事!

海滩遇险:

富家女爱上了穷导游

今年26岁的董光是山东省曹县人,高中毕业后,到济南康辉旅行社做了一名导游。

2005年7月,董光带团到青岛,入住到石老人景区的气象度假村。晚上10点,他散步到海边时,突然听到有个女孩在海里一块礁石上呼救!董光当即跳进海里,游到礁石旁,去救这个女孩。然而,就在他刚刚拉住女孩时,一个巨浪把他们冲向了深海……

董光拼尽全力,最终带女孩游到了岸边。女孩称谢后,说出了自己的遇险经过。原来,她是广州中山大学的大三学生,暑假来青岛旅游,这天夜里到海边踏浪,哪知猛然涨潮,跑不回岸边了……董光见她失魂落魄,主动把她送回了酒店。路上,当他问她的名字时,女孩调皮地抢过他的手机拨弄了一会儿,说:“你的号码我记住了,我的也存在你手机里了。”

第二天一大早,董光就接到了一个显示为“查莹”的电话。他猜到准是昨天那个女孩,便礼貌地说:“查(音cha)小姐,你好!”女孩顿时笑得咯咯响:“哈哈!第一次有人这样叫我!”董光惊诧地问:“有何不妥吗?”女孩笑声更响了:“哈哈!没有,我喜欢!独自玩没意思,我想跟你们一起游青岛。”听她说得诚恳,董光爽快地答应了。此后两天里,查莹帮董光忙前忙后,董光也不时地给她讲青岛的一些典故。而每次,只要称呼她为查(音cha)小姐,她就笑得乐不可支。

3天后,董光要返回济南了。临行前,他建议查莹去黄岛玩,哪知她却说:“我要把我们玩过的地方重新玩一遍!”董光惊诧地问:“为什么?”她红着脸说:“因为……那里有你的足迹!”董光明白了她的心思,脸顿时红了……回济南的路上,董光收到了查莹的短信:“帅哥,我郑重向你宣布,我姓查(音zha)!但我喜欢你叫我茶妹妹!”董光顿时脸红到了脖子——原来自己做了3天的白字先生啊!

此后,他俩每天都通过短信联络,感情日益深厚,“茶妹妹”便成了他们之间的专有秘密。一个月后,董光带团到广州。然而,见到查莹后,他却得知她父亲是广州—家海鲜出口公司的老板,身价千万。他此行本想向查莹表白自己的爱慕,可面对现实的巨大差距,他不禁犹豫了。因此,尽管查莹经常在短信中说些“想你了”之类的话,他也只能故作懵懂。

没想到,2005年国庆节,查莹突然来到山东,要董光陪她去庐山玩。在电影《庐山恋》一对恋人表白爱情的石壁前,查莹向他表明了心迹,谁知董光仍然装傻。查莹哭着说:“庐山是我的伤心地!”董光终于忍不住把她拥在了怀里……恋爱中的人总是爱说“傻话”,有一次,董光开玩笑说:“如果我们失散了,怎么办?”查莹不假思索地说:“那你就以茶妹妹为名开个店,总有一天我能找到你……”

为了和查莹长相厮守,2006年春节过后,董光从济南辞职,应聘到广州一家旅游公司做了导游。然而,查莹的父亲查振刚很快就得知了消息,找到董光说:“你一个穷导游,想和我女儿谈恋爱?别异想天开了!”董光坚决地说:“我一定会给查莹幸福!”查振刚不屑地说:“你一无所有,也配谈幸福!”见查振刚这么反对,董光沮丧地向查莹提出分手。查莹一听,急得哭起来:“除了你,我谁也不嫁!”她拿出一颗陈山楂,让董光尝一口,董光觉得又苦又涩,但查莹却说:“细细咀嚼后就会感到甜,这就是我们的爱情果,一定会苦尽甘来!”查莹的坚定,终于让董光重拾信心,两人相约谁也不轻言放弃。

此后,查振刚想方设法拆散他们,甚至把查莹看管了起来。谁知,查莹竟然绝食多日,导致休克住院了。万般无奈的查振刚最后只得妥协,表示不再干涉他俩。

爱情峰回路转,董光和查莹兴奋得无以言表。2006年5月,董光放心地带团去了西藏。谁知返回广州的前两天,他怎么也联系不上查莹了。赶回广州后,他连忙去中山大学找查莹,却得知查莹退学移民了。他找到查振刚原来的公司时,一个职员对他说:“我们也不知道,你就死了心吧!”

绝望的坚守:

他用女友的名字开店

尽管如此,董光还是没有放弃寻找查莹。然而1个月过去了,却毫无结果。就在这时,董光的母亲患胃癌住院,他只得回到家乡。担心查莹会找自己,他不但叮嘱了所有认识查莹的朋友,并坚持使用原来的手机号。在照顾母亲的日子里,他经常被同一个梦惊醒:查莹回国来找他,找不到,又哭着走了……这种梦让他心痛不已。

可是,怎么才能找到查莹?或者让她知道自己会一直等她呢……苦思冥想之中,董光突然想到了查莹说过的话——用“茶妹妹”的名字开一个店!通过口口相传,假以时日,总有一天会传到查莹那里!鉴于查莹现在国外,他决定把店开在他们第一次相遇、常年外国游客络绎不绝的青岛。

为了赚到开店资金,董光等母亲的病好后,便应聘到六和集团做了名饲料销售员,并主动申请到偏远、市场空白的地区发展。此后,他一边托朋友打听查莹的下落,一边跑销售,终于赚到了30万元钱。2007年4月,他辞去了六和集团的工作,应聘到青岛有名的一杯沧海咖啡屋做了名服务生,积累开店经验。

从那以后,董光每天拼命工作,早上不到7点就起床,夜里2点才休息,除了为客人服务,他一有时间就苦练咖啡口味鉴别能力。有一次,他嘴巴发炎,嘴唇肿了,一个老咖啡师说:“如果你在嘴唇肿胀时多加练习,消肿后会发现嘴巴的灵敏度提高了一大截。”董光一试,果真如此。从此,他每天在嘴巴内侧含一个螺丝将嘴唇弄肿再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成了店里的咖啡制作高手。其后,他又辗转到各个西餐厅,学会了披萨、牛排和西式点心的制作方法。

2007年7月,董光用15万元,盘下了青岛市登州路上的一个60平方米的店面,进行了精装修。店里的布置参考了查莹家里的摆设:一楼大厅里是矮背沙发,四周围绕着各种景泰蓝、记事本和茶具;楼上则模仿查莹的房间,布置成一个个典雅的隔间。装修完毕后,他直接把店名起为“茶妹妹的店”!这样,只要查莹听说这个店,就会猜到是自己为她开的!

2007年7月16 日,“茶妹妹的店”正式营业了。他又把店里的所有东西,都用“茶妹妹”来命名——“茶妹妹披萨”、“茶妹妹牛排”、“茶妹妹馅饼”和“茶妹妹布丁”……光“茶妹妹的咖啡”就有10多种——“茶妹妹的卡布基诺”、“茶妹妹的曼特林”、“茶妹妹的玫瑰夫人”、“茶妹妹的午夜相思”……不仅如此,店面售卖的各种商品,也是“茶妹妹的景泰蓝”、“茶妹妹的记事本”、“茶妹妹的玩偶”和“茶妹妹的小泥人”……果然,店一开张,就引起了很多游客的关注;凡是路过的游客,都会在店前饶有兴趣地琢磨,然后进店询问来历,生意很快火了起来,每月盈利都在万元以上。

然而,1个月过去了,外国顾客却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多。一个朋友劝他把店面更换成英文,他却说:“那样引不起查莹的注意,只能用茶妹妹的店做店名。”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国人,他针对他们的喜好,在店面招牌上印制了披萨图案、又在窗口上摆满了“茶妹妹的瓷器”和“茶妹妹的丝绸”对外销售。果然,外国客人渐渐多了起来。

生意好了,董光又刻意把店里的菜单全部设置为中文,每次客人点餐,他就让店员们借介绍菜品的机会,用英文讲述他和查莹的故事。客人们听后果然都很感动,但又大多坦率地说不知该如何帮他。情急之下,董光又想到一个办法:印制一批小卡片,印上外国客人喜欢的京剧脸谱和店里的电话号码,送给外国客人,并告诉他们:“这是中国高僧开过光的,如果谁能送给叫茶妹妹的女孩,就能终生受到庇佑!”果然,那些外国人都很感兴趣,纷纷要求带上几张,试试运气。

第107篇、爱情故事谁会听你的使唤

我每天晚上玩过电脑后,常常忘记关电源。等到上床想起来时,因为天太冷,我就不想再起床去关它,这个时候,我总会使唤被窝里的老公。刚开始的一两次,老公眉头都不皱,很快起身就去了。

可我一而再,再而三,天天晚上使唤他去帮我关电源时,他就对我抗议起来。可尽管抗议,他还是去了,但满脸气呼呼的样子。他关掉电源的那一刻,通常会弄出很响的声音,我知道那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可他回到卧室关门的声音又很轻,我知道,他是怕吵醒了我。这个时候,通常我就会躲在被窝里偷着乐——嘿嘿,谁让他爱的是我呢?

在这种快乐如飞的日子里,我们有了儿子。耳濡目染,我的这种伎俩,也被儿子灵活运用了。一天夜里,儿子突然从被窝里探出头来说:“爸爸,我要尿尿。”老公愤怒地朝儿子瞪着眼睛说:“男子汉,大丈夫,自己去!”儿子也不甘示弱,嚷道:“卫生间没灯,我害怕!”这时,我在被窝里听见老公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后,就知道他已抱起儿子向卫生间去了。

儿子几乎天天夜里要上卫生间,每次他都会叫爸爸去“护驾”。每一次带儿子上完卫生间,爸爸就告诫他:“下一次去卫生间,要么自己去,要么叫你妈,别总是使唤我!”儿子每次答应得比谁都快,可一到了晚上要去上卫生间,他就忘了。所以,只要听到我叫“老公,去把电脑电源关掉”时,他就马上撒娇地喊“爸爸,我要尿尿”。如果老公不肯带他去,儿子就绝不罢休。最后输掉的还是老公。

其实,像关电脑电源和儿子去上卫生间这样的事,我和儿子都应该自己去完成,可我们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使唤老公,让他干这干那,而他也总是乐此不疲。细想一下,这都是因为爱。因为爱,他才会一次一次被你使唤。在幼儿园,儿子不止一次向小朋友炫耀,说他爸爸最喜欢听他使唤了,就像炫耀妈妈经常给他买新衣服一样,带着幸福,带着甜蜜。

第108篇、爱情故事婚姻幸福,就要做好表面文章

做夫妻就是做一对心有灵犀的搭档,互捧才够交情,互损就太没意思。

1

望着贺一航那硕大身形在人满为患的喜宴大厅里穿梭,犹如一条游弋得不亦乐乎的花鲢鱼,任晴落筷,饱了,气饱的。

今天是贺一航哥们的大喜之日,昨晚,贺一航就上他家安营扎寨帮忙。今天中午的婚礼喜宴上,贺一航帮忙打灯,放礼炮,分发烟酒,给摄像老师拎包,十足一颗螺丝钉,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钉。

别人看婚礼,任晴看贺一航,这还是她的老公吗?眼里有活,逢人就笑,不叫苦不喊累,整个一活雷锋!贺一航在家可没这么勤快,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的,你说上十句他至多“嗯”一声以示存在,或者岔开话题,“饿死了,开饭开饭!”有次任晴妈来家,任晴故意当着老妈的面,指使贺一航洗被罩拖地擦油烟机,贺一航是死要面子的人,捏着鼻子干了这些他平时从不干的活。丈母娘一走,他罢吃当天晚饭,黑了三天脸给任晴看!

此时,喜宴已近尾声,宾客徐徐散去,任晴垂头枯坐等着贺一航一起夫妻双双把家还,她想采访他一把,为什么人前是条龙人后是条虫!

新郎官又张罗了一桌酒席,请这群忙活得连酒菜都没顾得上吃一口的哥们入席。任晴想先走,贺一航按着右手虎口跑来,问她要创可贴。做护士多年的她,一直有在包里准备点创可贴、橡皮膏之类的习惯。贺一航摊开手,右手虎口上划了个寸许的口子,正在淌血,幸好伤口不深。他没事人般咧嘴笑:“刚才帮舞美师傅收拾电线,一不留神被钉子划伤,小口子而已。”

任晴就地取材给贺一航做简单清洗,拿眼剜他:“有事就晚了,先简单包一下,回头跟我上医院。”

新郎官过意不去,要敬酒:“一航,今天要没你张罗操持,这婚礼还不定乱成什么样呢,我端两杯水酒略表敬意!”任晴阴着一张脸上前挡驾:“没见他手都流血了,马上得去打破伤风针,肯定不能喝酒!”新郎官有点尴尬。

其他人七嘴八舌拿好话哄任晴开心,这个说贺大哥精干,那个说老贺够义气,新娘端杯红酒冲任晴说:“嫂子,我真羡慕你有福气,嫁了一航哥这么个有本事的好男人!”

任晴冷笑一声:“妹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贺一航是在家是条虫在外是条龙,他对哥们朋友够义气,对老婆就像对阶级敌人,他现在划了这么大个口子,血都止不住也不皱—下眉,在家我让他拖地,他能拉三天脸!”

大家伙不知道这话该怎么往下接,一时冷了场。贺一航起身道:“我家这口子就是心眼实在不太会说话,你们别介意,赶紧吃,我跟她上医院处理伤口。”说完拉起任睛就走。

出酒店大门,任晴向左,贺一航向右,任晴喊:“医院在这边,你走岔了。”贺一航头也不回:“没走岔,咱们道不同,你上你的班,我回家睡觉去。”

道不同不相为谋,任睛思忖,贺一航想说的,大概是这意思吧。

2

这天晚上,任晴和贺一航结结实实吵了一架。

憋了一肚子气的任晴,率先开火:“结婚这么多年,没见你工资涨,没见你职位长,脾气倒是见风涨!我今天当着你朋友面说的,哪一句不是大实话?你嫌我给你丢人扒面子?你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就会做那些没用的表面功夫!”

贺一航吼:“你就是个脑袋被门夹了的蠢媳妇,谁不知道有金子都得贴到脸面上,偏你净给我扒漏没脸,人家看瘪你老公,你也跟着矮三分!我那帮哥们没一个妇联、派出所的,下次你要诉委屈先找对上级哈,别拉上我跟着你一起丢人现眼!”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越吵声浪越高,眼睛越红。

茶几上的座机响了,任睛就近伸手一拿,没好气地“喂”了一声,是婆婆!婆婆听出任晴声音有异,迭声追问。不问还好,一问,任睛的委屈就如星火燎原了,她索性竹简倒豆子,不但把婚宴上的事说了一遍,捎带着还把平日里小两口争吵斗嘴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都倾倒出来。

任晴正说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话筒传来嗡鸣声,贺一航一把扯下了电话线!任晴的委屈告状,让贺一航顿觉自己在老妈面前颜面全无,素来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他冲口而出:“任晴,别告御状了,你要真觉得咱俩这日子过不下去,那就离婚!我成全你!”

任晴呆了,结婚三年,恩爱有时,吵闹有时,也经历过起落沟坎,离婚这字眼可是第一次蹦出来,而且还是从贺一航嘴里蹦出来的!

任晴顿时眼泪如瀑布横流,拔脚往外跑,跑了大约两站路,停下,回头,贺一航压根就没追上来。

3

夜半更深的,也没别的地方可去,任晴来到她最要好的女友佳慧家楼下。

任晴抬手要按楼道口防盗门的对讲门铃301,从扩音器里飘出来一男一女的吵闹声,女的疾声厉色:“这日子没法过了,你今天要不给我交代清楚,我明儿就去你们单位闹!”男的严防死守:“我们单位那女同事逮着哪个男的都喊哥,她嘴上抹蜜一口一个哥喊我,肯定是想要我帮点什么忙,你说我能对她横眉冷对吗?”

任晴听着这两人声音耳熟,这不就是佳慧和她老公嘛!

正好,有邻居出来扔垃圾,任晴顺势走进去,一口气跑上3楼东户,噔噔敲门。

门内的争吵声戛然而止。好半天,佳慧才来开门,一脸的山明水秀,丝毫没有刚刚疾风骤雨的犀利痕迹。

进门,任晴先把自己的烦心事放一边,关心地问佳慧:“你跟老公没事吧?”佳慧一笑:“我家这位是典型的五好丈夫,从来不跟我拌嘴。哦,你刚才听到的可能是这出电视剧里的夫妻大战吧!”任晴瞥了一眼门口没放好的对讲机听筒,不好再说什么。

佳慧老公附和道:“我们俩连脸都没红过,怎么可能吵架呢,一定是你听错了。”他热情地给任晴沏菊花茶,拿干果、鸭舌,为了让她们俩自在地说体己话,他主动提出下楼去遛狗。

任晴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她跟贺一航从争吵升级到闹离婚的战事,末了,苦恼地说:“佳慧,他是不是心里没我了?他都敢把离婚当脱口秀说了,我今后该怎么办?”

佳慧扑哧乐了:“你们这对夫妻,男人勤奋能干,女人贤惠、持家有道,是很般配的一对。美中不足的是,他有点大男子主义,就喜欢要个脸面,听个恭维话;你有个毛病,在人前台面上,不懂操外交辞令,不会粉饰,喜欢实话实说。实话实说虽是可贵品质,但也得分个时候,你要老这么着,他真敢跟你离!”

任睛半信半疑:“我为这个家鞠躬尽瘁,家外又没有小三作乱,我跟他从没为钱吵闹过,婆媳关系也说得过去,就因为自己说话直来直去,让他觉得在外人面前丢了脸,他为这离婚,太离谱了!”

佳慧这才向任睛兜了底,刚才她确实在跟老公吵架,因为老公单位有一女同事对他又是喊哥又是请吃饭的,她这才开审。可是,她跟老公有个原则,不管婚姻里发生什么事,内部矛盾一律内部解决,绝不当着第三个人面激化矛盾。他们只要当着人前,总是扮恩爱演赤诚,博得羡慕声一片,老公的声望借此提高,人脉由此聚拢,事业当然平步青云,而她除了也得到上述这些无形资产之外,更收获了老公的死心塌地。哪怕她刚刚跟老公上演过摔盘子丢枕头的大战,只要有第三者驾到,立刻偃旗息鼓。

人前,要给足对方面子,要做足表面文章,有问题回家关起家门解决,做夫妻,经营好婚姻,比修炼内功更重要的,是做好表面文章。

任晴顿觉醍醐灌顶。

4

任晴告别佳慧,刚出楼道,一个黑影扑上来,任晴吓得失声尖叫,黑影嘿嘿一笑:“别怕,是我,你老公。”

任晴冲出家门半个小时后,贺一航的怒火就转化成担心和自责了,任晴跟着他恋爱一年半,结婚三年,一直是个疼人顾家的贤内助;而他呢,着实有大男子主义这点毛病,最爱面子,执拗地认为,只要没有原则上的大是大非,两口子关起门来怎么折腾都行,哪怕自己天天给她打洗脚水、捶背,只要你侬我侬就行。一旦敞开门走出去,把婚姻生活展示给别人看的时候,就一定得从简装版升格为精装版,女人一定要跟男人配合默契,表演恩爱有加,帮着男人把坏毛病小瑕疵都藏着掖着,只打造他光辉的一面,做足表面文章。所以,在任晴没做好这些表面功夫时,他就跟她怄气、对着干,浑然忘了这点不足不过是瑕不掩瑜,她仍然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妻子。

贺一航刚要跟任晴说对不起,迎面过来一个人冲他打招呼。是公司王副总,贺一航这才想起副总就住这小区!副总随口问:“小贺,来这里找人?”贺一航答:“王总,我来接我媳妇回家,我们俩刚刚拌了几句……”

任晴打断贺一航:“王总,我们两口子来串个门,一不留神,说话就说到这后半夜了。”

王总点头而过,贺一航感激地看了任晴一眼。回到家,婆婆的电话追来。任晴主动跟婆婆说他们就是拌了几句嘴,她也有不是,现在已经没事了。

洗漱完毕,贺一航拎着键盘到床头,请示任晴要跪几个钟头,他要为离婚那句浑话接受惩罚。任晴推了他一把:“胡闹,赶紧睡觉。”

自此,人前台面上,任晴给足贺一航面子,尽量维护贺一航的光辉形象,虽然初初做起来,会略显生硬和虚伪,心里也觉得别扭,但坚持做下去,她发现自己一点不比电视里的演技派逊色。做着做着,虚的会做成实的,以前是在演,现在是弄假成真,即便有人喊卡也停不下来了,这就炉火纯青了。贺一航呢,被树了标兵立了模范,就是真的进门想松懈成一条虫,也得抖擞起精神继续当龙!

做夫妻就是做一对心有灵犀的搭档,互捧才够交情,互损就太没意思。夫妻是个共荣共辱体,你只有像维护幼苗一样去维护他的颜面尊严,他才会像呵护眼珠子那样疼你爱你一百年。

第109篇、爱情故事跳了一曲爱情探戈

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浩然几乎是在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林子烟。那天被小郑领过来的模特很多,一个个妖娆地从他面前走过,大家都知道,只有浩然看中了,她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模特才能在这场盛大的演出中露个脸。子烟却是淡淡的,仿佛并无所谓能不能从这次选拔中脱颖而出似的,看着她气定神闲地从自己面前走过,一副傲气的样子,浩然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作品好像都是为她而作:高贵、傲气且毫不做作。

后来听人说了,浩然才知道,林子烟并不是个专职的模特,那天只是陪着朋友来串个场。浩然却认定了她应该走演出的主秀,不然真是亏了那一身傲气。

浩然喜欢看子烟在T型台上彩排的样子,踮着脚尖从这头走到那头,一袭浅紫的柔纱在她腿际飘荡如烟。突然就有了灵感,画本上满是新的创意,不过画中的模特都傲气得很,穿的也全是一袭一袭的薄纱长裙。

衣服被一件一件做了出来,却仿佛都是为子烟量身定做的,别的人穿上了,浩然总抱怨不够飘。老总找到浩然,说,爱上那个模特了?不过,衣服也不能让她一个人全穿了呀!浩然的脸一红,心里嘀嘀咕咕地问,真的是爱上了吗?

浩然再见到子烟的时候,就确定自己真是爱上她了。子烟在台上彩排,优雅地走着猫步,突然被长裙绊了,一个踉跄就摔到了台上。浩然是第一个冲上台的,那一刻,他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痛。

因为扭了脚,子烟在家休息。浩然在演台下开始失魂落魄,原来,没了子烟的演台是如此乏味。他悄悄离了场,七拐八绕地找到了子烟的租屋,怜惜地看子烟寂寞地躺在床上,听凄美的情歌。

刚开始两人还是在谈一些无关痛痒的话,突然,浩然就握着子烟的手,说,我喜欢你!

两人都沉默了,久久地,只听见屋子里的钟滴滴嗒嗒地走着。好一阵儿,子烟别过脸,轻轻地说,你,有女朋友吧,而且很多。

不是吗,公司里首席服装设计师和模特之间的绯闻总是被传得沸沸扬扬。浩然一时语塞,讪讪地说,搞创作的,总是需要不同的激情来激发灵感的。

子烟轻笑,如果我能给你一生所需要的灵感,你就爱我,否则,就让我们形同陌路好了。其实,女人对幸福的定义很简单,只要一个永远爱自己的好男人。

浩然想了想,一把搂住子烟,说,我会让你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的。

因为扭了脚,子烟没能走那场服装秀,演台下,看着浩然最后在观众的掌声中一脸的春风笑容,子烟觉得有点淡淡的失落,毕竟,她曾经是这演台上的主角。浩然突然向子烟招着手,让她上去。子烟一脸愕然,一瘸一拐地上了台。浩然拥着她说,我要感谢我身边的这个女人,是她,给了我创作的灵感!

幸福在刹那间排山倒海地向子烟涌来。

演出结束后,浩然开着车将子烟载到了自己的家。子烟没说什么,这样的幸福似乎已经无从拒绝。夜色淡淡的,浩然把手挽在子烟的腰上,腰柔得仿若无骨。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在这夜里变得暧昧起来,两个人不再言语,像蔓藤一样缠绕在一起,久久无法散去。

他说,是她勾引了我

白天,子烟上班,到了晚上,她就成了浩然的专职模特,浩然把各种各样的布料裹在她身上,一只灵巧的手上下摆弄几下,一件漂亮的衣服就出来了。浩然就把子烟抱在怀里,说,只有你,能让我这样思如泉涌。

浩然那一段时间出的作品都是飘逸、典雅的深色晚装,本来嘛,子烟的高贵就适合那样的薄纱长裙。老总跑来对浩然说,浩然,公司的业绩不断在下滑,你设计的那些衣服消费者不买账呀,你看能不能出几款有新意的,颜色也别总是太沉。

浩然回到家,翻出了尘封在箱子里的艳色面料,嫩绿、桔黄、胭脂红……有多久了,没再用过这样的色彩,浩然扪心自问,是从遇到子烟起吧,因为子烟的高贵,所以所有设计的衣服都高贵起来,可他设计的衣服不是只给子烟一个人穿呀!

晚上,浩然将一块艳绿的料子铺到子烟身上,突然就觉得这色彩俗了起来,再换桔色的,也一样,再换胭脂红的……浩然颓废地将料子扔到了地上。

很快,公司就传出了浩然已经江郎才尽,再也设计不出好样式的传闻。老总开始对外正式招聘新的服装设计师,虽然浩然还是首席的位置,但他知道,拿不出优秀的作品,自己就找不回从前的自尊。

公司里又要开时装发布会了,据说新的设计师会有一半的作品出演。小郑又带来了一大批模特参选,按惯例,还是由浩然来选。于是又有新的模特找机会来讨好他,为的是能有个机会走上T型台。燕宁也是个刚进道的小模特,她叽叽喳喳地找到浩然,要一个机会。燕宁蹦蹦跳跳地从门外进来,一件中国蓝的棉面短衫,一条蓝绿格子的百折短裙,嘴角还嵌着甜甜的酒窝。浩然突然发现,原来这些艳色也可以如此脱俗。

燕宁说,我不要天长地久,只要有机会能走上T型台,走到众人之前,让鲜花和掌声将我淹没。浩然没有拒绝,他知道自己现在要的是激情,相较于子烟的沉重来说,燕宁的无谓让他觉得轻松。

午夜十二点,浩然还没有回来,子烟在桌前等着,桌上摆了他最爱的牛扒、红酒。也许他早已忘了,但子烟却记得,一年前的今天,他们在公司的T型台前见了第一面。

牛扒一点一点冷掉,红酒在晶莹的高脚玻璃杯里晃来荡去。子烟知道,浩然今天不会回来了,从他再没有拿着柔纱在她身上比划的那一天开始,她就知道,他要走了,因为他需要新的激情来激发灵感。其实,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总是太执著。

第二天,浩然回来了,子烟看到他的草稿夹里画了一张设计图,浅绿的短衫配艳绿的短裙,模特没有画脸,却点了两个小巧的酒窝。是新来的吧?子烟不露声色地问,心却紧紧地揪在一起。浩然一怔,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半天才说了一句,是她主动勾引我的!

艳色的新款卖得很好,老总给浩然加了薪,更重要的是,没人再敢质疑他的“首席”身份,燕宁也如愿以偿地做了主秀,最后待浩然上场时,他们就紧紧拥在一起,浩然会说,多谢自己怀中的这个女人。

浩然对子烟解释,他和燕宁只是合作关系,因为只有她才能让他拿起艳色的笔勾勒出一件又一件漂亮的衣服。子烟不语,她从不去否定他的话,总是一个人坐在桌前,摆好了牛扒、红酒,等待他的晚归。

爱,已成往事

燕宁突然就走了,临走前甚至没有对浩然说一句道别的话。同事告诉他,最后一次见到燕宁,是在一辆红色的跑车上,一个腆着肚子的男人牵着她上车的。

浩然的创作就这样被搁置了,老总一直在催促他出新的设计,他说,市场不等人,这艳色衣服也就卖得这一季了,听说,下一季的流行风又是薄纱长裙了。

浩然无语,他知道他已熬不过这一季。

回到家,子烟正在做牛扒,炉火映得她的脸红红的。浩然说,自己拿不出老板想要的东西,自己的事业要完了。

子烟淡淡一笑,问,你的事业到底是什么,是像条狗一样跟着老板转吗?如果下一季你们公司打算卖泳装的话,我看你就会去设计泳装了。

浩然怔怔地看着子烟,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其实一点也不了解子烟。

第二天醒来,子烟已经离开,枕边有她叠好的衣服,桌上有她买好的早餐,还有一张时装表演的入场券,券面上赫然写着:程浩然时装发布会。

子烟的突然离开,让屋子空荡荡的,浩然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去联系她,因为他和她一起的这段日子里,从来就没有需要去主动联系她,她总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适时出现。

开时装发布会的时候,有人联系浩然去了。去了才知道,这场时装发布会是子烟出钱开的,为了这一切,她掏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子烟的朋友告诉他,她不希望他的才华因为金钱而埋没。

主秀是一个像子烟一样傲气、高贵的女孩走的,他们说,这个模特是子烟选的。浩然的鼻子一酸,泪就在眼眶里一点点溢出了。

看台下,浩然看到了子烟,她在如雷的掌声里环抱着双臂,一动不动地伫立着,像一尊雕像,只有被灯光反射成晶莹的泪水在脸颊间闪烁不止。

浩然牵着子烟的手,说,我明白了,我已经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了。

子烟还是那么淡淡的,一如他们最初遇到时的样子,浅笑着说,不了,我想我们还是陌路的好。我们就像在跳一场爱情探戈,你进的时候我退,而我进的时候你又退了。

一样东西,变了就是变了,即使重新拥有,也永远不会一样的了。我想,爱情也是一样。

陌路吧,这样我会更快乐!

第110篇、爱情故事你暗恋错了人

这是一个发生在广州的真实的故事。

1

在这个城市的一座高级写字楼的16层,分布着两家公司。一家是做物流的,一家是做广告的。

在广告公司里,有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娟娟和珊珊。娟娟相貌普通,身材也一般,而珊珊却身材高挑容貌出众,是写字楼里为数不多的美女之一。

然而,这天下午下班,娟娟和珊珊一起走出大门时,娟娟却被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给拦住了,说他有一个朋友暗恋她已久了。原来,这个男孩的一个好朋友朱明患了重病,而朱明一直暗恋着娟娟,却没有勇气表白。现在,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朱明的母亲希望儿子暗恋的女孩能到病床前看看朱明。

自认为相貌普通不会被人暗恋的娟娟不相信这是真的。珊珊也在一旁说,现有有一些男人特无聊,就爱拿爱情做游戏的道具。听了珊珊的话,娟娟推开来人,跟着珊珊一起走了。

第二天早上,娟娟刚走到写字楼门前,昨天的那个男子又出现了,他小跑着来到娟娟面前,着急地说:“娟娟小姐,我说的是真的,我没有骗你,你看,我把朱明的妈妈也带来了。”娟娟顺着男孩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老妇人正从对面走过来。男子对着老人叫道:“朱妈妈,这就是娟娟!”老人来到跟前,一把拉住娟娟的手,“好姑娘,你就去看看我的儿子吧,现在他的时间不多了,你去看看他,也不枉他对你的一番心意啊!你看,这是他给你写的日记。”老妇人从包里取出一本橙色的日记本,交给娟娟。娟娟迟疑了一下,接过来,打开,扉页上赫然写着:写给我暗恋的贺娟娟。

那一刻,娟娟的心急急地跳了起来,25年来,她第一次知道有男孩暗恋自己,而且还写了本这样的日记。于是,她决定跟着老人去医院看看朱明。

2

虽然朱明紧闭着双眼,但浓浓的眉毛、高挺的鼻子和很好的脸型轮廓都说明,他是一个绝对的帅小伙。可惜的是,朱明已经躺了一个多月了,就这样躺着,不睁眼,不说话,靠输液维持生命。朱明的妈妈就他这一个儿子,母子俩相依为命。如今,朱明突然得了重病,她差点急瞎了眼睛。看着老人孤苦伶仃的样子,娟娟很心疼,可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晚上,娟娟回到自己的住处,打开朱明写给她的日记,逐字逐句地细读起来:今天,我看到她跟另一个女孩子一起下楼去吃饭,一路上欢声笑语,好像有饭吃,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从她的举手投足和一颦一笑可以看得出,她是个要求很少的女孩子,她总穿着牛仔裤,虽然简单,但可以看得出在业务上,她一定是个高手……今天在车棚放摩托车的时候,看到她在扶一排倒了的自行车,可能是她不小心碰倒的,但现在还有谁像她那样有耐心?一辆一辆轻轻地放好,像对待自己的自行车。还好,还有另一个女孩子在帮她。这个发现,让我更加爱她了,这样好的女孩子实在是不多了啊……我越来越喜欢她了,怎么办?她那么好,我这么平凡……

看着看着,娟娟露出了幸福的笑,原来,一直有那么帅的一个男孩在暗恋着自己。她决定以后每天都去看朱明,她开始希望他能醒过来,希望能听到他动情的表白。当然,只要他愿意,她会嫁给他。

当珊珊得知她每天下班后都要去医院看那个横空出世的恋人时,马上对她展开了批评,列举了这种做法没有意义的若干理由:1,他一个重病患者,不能爱;在这之前,你并不认识他,他们是不是在利用你的善良,你并不知情;3,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你这是瞎投入……珊珊的理由说了很多,但娟娟的眼前始终晃动着那本日记。她想,如果珊珊知道朱明那样深切地迷恋自己,一定会理解她的做法的。只是,那本日记并不能和她分享。

3

以后,娟娟天天下班后就去医院,对着朱明那张英俊却面无表情的脸说话、唱歌。朱明的母亲感动不己,总感叹儿子没有福气,没和这样好的姑娘真正地谈场恋爱。

在一次一次的往来中,娟娟不知不觉地把朱明和他的妈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感觉自己就是朱明的女朋友,虽然一天不曾恋爱过,但她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她一心希望朱明能够醒来。

后来,她开始代替朱明的妈妈给朱明擦洗身子。娟娟很坦然地想,如果他能醒来,她就嫁给他,也不算什么;如果他就这样走了,自己就算对他今生一场暗恋的回报吧!

去医院看望朱明,成了娟娟工作之余惟一的事,她还开始给朱明的母亲煲汤、送饭。那个医院里的人,都以为娟娟是朱明的妻子或女友。

而娟娟的这一切行为,在珊珊眼里,无疑是傻极了。她不止一次地劝她冷静地想一想,娟娟说:“我已经想过了,不论如何,我得坚持到他醒来,或者他离开。我的这种坚持是为自己,为朱明,也是为他的母亲。”

4

世上真的有奇迹,不管你信不信。朱明在昏迷半年后,真的醒来了!

正在公司上班的娟娟听到朱明的母亲打来的电话,兴奋得等不及电梯,踏着高跟鞋就从8楼跑到了1楼。在路边,她等车,一辆辆的士都载着客,她等不及了,不顾一切地向朱明所在的那个医院冲去。

娟娟跑到医院门口的时候,浑身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了。经过挂号处的玻璃窗,她看到了镜子中并不美丽的自己,心里忐忑不安起来:朱明到底喜欢自己什么呢?想到日记中那些字句,她找到了自信。她想到了一句话,那就是: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她兴冲冲地推开了病房的门。

朱明真的醒来了,半躺在床上,怔怔地盯着娟娟。娟娟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朱明的母亲刚想开口介绍,朱明就低低地问道:“娟娟呢?”

“她就是娟娟啊!”朱明的母亲说。朱明摇摇头,说:“她不是娟娟,娟娟是跟她在一起的那个女孩。”

娟娟明白了,一直以来,朱明暗恋的其实是珊珊,是那个身材高挑容貌美丽的珊珊!她这才想起,日记中所有描述的场景,都是她和珊珊在一起的。

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低下头,轻轻地说:“娟娟在单位,有点事……等下过来。”说完,她转身出了病房。朱明的母亲跟了出来,口中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真对不起你,这么好的姑娘……”娟娟擦擦泪水,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对老人说:“不要紧,真的不要紧。我去叫娟娟来。”然后又跑回了公司。

当她把事情的真相告诉珊珊时,珊珊拒绝去看朱明,她的理由只有一个:我不认识他!娟娟求她看在好友的份上去看看他,因为医生已经说了,虽然朱明醒过来了,但他的日子极有限,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死在手术台上。

最终,珊珊跟着娟娟一起来到了医院,在病房的门前,娟娟把珊珊推进了病房内,然后自己软软地倒在了门口,她实在是累坏了。

珊珊看到躺在那里的朱明,很生硬地说了句:“我叫王珊珊,不是你暗恋的娟娟!”“我喜欢的就是你啊!”“太晚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我现在手头上的工作很多,我走了!”说完,她就离开了病房。在门外,她看到了坐在那里的娟娟,说:“你这是何苦呢?快跟我回去!”

娟娟没有听珊珊的话,而是在珊珊离开后,再次走进了病房。她说:“虽然这是个误会,但影响不大。以后,我还会来照顾你的。”

朱明歉疚地看着娟娟,说:“我混到你们公司说要谈业务,找她要名片,她怎么会给我你的名片呢?“是这样的,有段时间珊珊的名片用完了,有客户索要名片的时候,她就会拿我的名片给别人,我也有时候拿她的名片给别人。”

这就是误会形成的原因。

5

以后,娟娟依然去看朱明,跟从前一样。

终于有一天,朱明对她说:“娟娟,走近了,才知道你比珊珊更可爱。我妈也总是夸你的汤煲得好,你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感到了无比的温暖。如果可以,让我改变一下暗恋对象好吗?”

这当然是娟娟向往的结局,但她比朱明更清醒地知道,朱明只有两个月的日子了。可是她还是微笑着答应了他,安慰他说,等他出院了,她就嫁给他。

一年后,朱明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比医生的预测多活了10个月。是娟娟的爱心延长了朱明的生命,安慰了朱明的母亲。

虽然娟娟的付出最终没有得到任何回报,哪怕是和朱明披上婚纱的梦想也没有实现,但是,她却在朱明离开后不久,不断地接到男孩子的约会请求,他们无一例外地说,现在,找个美女结婚很容易,但能遇上像娟娟这样善良的女子,那真是福分。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女人的善良比美丽更重要。

是啊,现在四处涌现的整容中心、到处林立的美容会所,都在极力打造个人的形象工程。美丽是可以打造的,而善良,则是一种美德,永远不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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