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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超甜爱情小故事简短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09 1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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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朱亚文的“黄金时代”,好婚姻让人成长

2014年10月,影迷期待已久的大片《黄金时代》全国公映,当红小生朱亚文扮演的萧红丈夫、著名作家端木蕻良,成为银屏大亮点。朱亚文的妻子沈佳妮也曾在多部影视剧中有精彩出演。这样一对光芒四射的明星夫妻,他们的爱情与普通人有何不同?青涩的朱亚文如何在爱情与婚姻中成长成熟?

当红小生乐享女友呵护

2009年9月,电视剧《爱在苍茫大地》在宁夏石嘴山开机,朱亚文与沈佳妮相逢在剧组。朱亚文因主演《闯关东》成为影视新星,沈佳妮是“岩女郎”,曾在海岩经典作品《平淡生活》中有过精彩演出。此前两人虽未谋面,但彼此熟知对方的名字。

在戏里,朱亚文扮演男主角闻明远,沈佳妮出演他的妻子左北北。随着两人接触增多,沈佳妮的优点逐渐在朱亚文眼里凸显。她热心善良,天冷了,见两位群众演员衣着单薄,沈佳妮掏钱给他们买帽子和军大衣。一次,剧组去贺兰山下一所小学拍镜头,那里的破败景象震撼了沈佳妮:墙壁斑驳,地面坑坑洼洼,孩子们趴在土台子上上课。第二天,沈佳妮悄悄捐资3万元让学校维修校舍。很多女演员热衷于夜生活,但沈佳妮洁身自好,与异性交往很有分寸……面对这样的好女孩,朱亚文开始不由自主地关心沈佳妮。

这年12月,沈佳妮拍一场涉水戏,当时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她赤脚在沼泽地里站着。上岸后,沈佳妮冻得嘴唇青紫说不出话,双腿麻木僵硬无法行走。朱亚文将她冰凉的双脚捂在自己滚烫的怀里,直到她有了知觉。泪水在沈佳妮眼里滚动:“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朱亚文幽默一笑:“因为你是我老婆。”沈佳妮心里一阵悸动,脸不由地红了。

2010年1月,《爱在苍茫大地》封镜,4个多月的戏里夫妻让两人互生好感。返回北京后,这份情谊继续。沈佳妮煲得一手营养靓汤,每次朱亚文来,她就去超市采购食材,心情灿烂地给他煲银耳百合汤、乌鸡红枣汤……看着朱亚文喝得畅快淋漓,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在沈佳妮心间蔓延。

人们常说,一个女人甘愿为一个男人做饭,那就是爱情。在沈佳妮看来,自己抓住了朱亚文的胃,爱情应该水到渠成。然而朱亚文喝了她30多罐汤,却始终没有向她表白。2010年5月,朱亚文又来蹭汤喝,沈佳妮试着探听他的心思:“你觉得我煲的汤怎样?”朱亚文“哧溜”喝了一大口:“味道棒极了,不输星级饭店!”沈佳妮一双美目火辣辣地看着朱亚文:“那是因为我将情和意煲进了汤里。”

喷香靓汤、如花笑靥、氤氲热气……在朱亚文心中织成一幅美丽画卷。他结实有力的右臂揽过沈佳妮:“我在心里爱你很久了,只是没有说出来。”“要是我不提,是不是你一辈子也不说?”朱亚文轻刮沈佳妮的鼻子:“男人爱得越深沉,越不愿表达。”幸福如潮水将沈佳妮淹没……

有一次,朱亚文拍完戏即将回京,沈佳妮立即赶到朱亚文的住处:收拾房间,拉开窗帘通风透气;用刷子蘸着洗洁精,将客厅地板砖缝隙中的黑色污垢清洗干净。忙完这一切,沈佳妮又从市场买回两个1米高的卡通毛绒熊,并在毛绒熊之间挂上条幅:“欢迎朱亚文回家!”朱亚文推开家门,温馨气息扑面而来,他拍戏积聚的疲惫一扫而光……

沈佳妮的爱炽热如火,朱亚文心安理得享受着女友的呵护!

消极应对冷了女友一颗心

随着感情加深,沈佳妮将“模范女友”的贤淑发挥到极致。除了经常去为朱亚文收拾房间,清洗床单枕巾,两人出去旅游,也是沈佳妮提前规划路线、采购食品、安排沿途住宿。朱亚文在外面拍戏久了,她会长途跋涉赶过去探班……

朱亚文与朋友聚会,经常饭还没吃完,朋友们的手机就接二连三响起,全是女朋友打来的,不是探听男友行踪,就是要求男友立即回家。朋友们不胜其烦,朱亚文自豪地告诉他们:“佳妮不这样,我们恋爱以来,她从没要求我为她做这做那。”惹得大家羡慕不已。

闺蜜的提醒深深触动了沈佳妮,回首与朱亚文的过往,一直是自己照顾他,以他为中心。朱亚文的喜怒哀乐就是自己的喜怒哀乐。她也感觉到,无原则地迁就照顾男友,对方已经滋生了惰性和依赖心理。想明白这些,沈佳妮决定还原自己娇弱女孩的本性,向朱亚文讨呵护。

做完美容已是中午12点,沈佳妮拨通了朱亚文的电话:“今天我不过去了,你过来请我吃饭吧。我们小区门口新开了一家淮扬菜馆,桂花鸭是一绝。”朱亚文不耐烦了:“不是说好过来吗?你怎么变卦了?我早上只吃了一个馒头,就等你中午给我煲汤。”沈佳妮“将他一军”:“我闺蜜童瑶和刘芸来了,你看着办吧。”朱亚文知道,童瑶和刘芸是女友中戏表演系的同班同学,三人情同姐妹。为了不让沈佳妮失面子,他不情愿地赶了过去。席间,朱亚文虽没说什么,但沈佳妮觉察出他心里有牢骚。

不久后,沈佳妮又向朱亚文提要求:“我家里网速太慢,要换一个大功率的路由器,你抽空过来帮我安装。”临近傍晚朱亚文才磨磨蹭蹭赶了过去。沈佳妮嗔怪道:“你怎么不早点来?”朱亚文埋怨道:“这点小事你看看说明书,自己就能完成。”自己无怨无悔付出那么多,他给自己做这点小事就不耐烦?沈佳妮的好心情顿时荡然无存。

此后,沈佳妮很少去给朱亚文整理房间,煲汤做饭,也不再给他买衣服。而且,她频频向朱亚文讨呵护:轿车做保养或年检,她要求朱亚文陪她一起去;遇到老家的亲友来北京看病,她让男友帮自己排队拿号……

朱亚文是家里的独生子,是在全家人的呵护中长大的。从北京电影学院毕业进入演艺圈,他也一直被众星捧月。因此在恋爱中的朱亚文很少为对方着想,也没有体贴照顾人的意识。沈佳妮“要求”一多,朱亚文渐渐有些反感。以前沈佳妮是“模范女友”的代名词,怎么还没结婚,她就变化这么大?难道她一直在伪装自己?

朱亚文开始消极应对女友的种种要求。沈佳妮想让他陪伴自己,朱亚文觉得逛街很无聊,便登陆淘宝网鼠标轻轻一点,请快递人员将东西送给女友。有时沈佳妮在外地拍戏,要求他过去探班,朱亚文嫌长途跋涉太累,便与她视频聊天,说几句甜言蜜语哄她开心,或者利用微博、微信、QQ给她留言……

其实,沈佳妮的要求朴素又简单,只想朱亚文多陪陪她,与她挽手月下散步,给她真实的微笑或一个热情的拥抱,她就知足了。然而,朱亚文给予自己的,却是消极的应对。一个男人不愿为女人付出,要么他爱得不深,要么他根本就不爱她。渐渐地,沈佳妮的心凉了。

2012年春节前夕,朱家父母要求儿子带沈佳妮回盐城老家过年。朱亚文将父母的意思转达给女友,出乎他意料的是,沈佳妮不仅婉拒了他父母的好意,而且伤感地说:“我越来越觉得咱们在一起不合适,将来幸福的几率太低。对不起,咱们都放彼此一条生路。”朱亚文愣住了……

在爱情婚姻中成熟成长

意识到沈佳妮话里的意思,朱亚文不解地问:“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为何要分手?”沈佳妮眼里泪花涌动:“你心安理得享受我的照顾,可我要你为我做点什么,你要么不情愿要么消极面对。我很伤心,更觉得你缺乏男人的责任与担当,托付不了我的终身。”朱亚文沉默片刻,回答沈佳妮:“我尊重你的选择。”两人转过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与沈佳妮分手后,朱亚文以为自己有戏拍,有一帮铁哥们,有温暖亲人,生活照样精彩纷呈。但仅仅过了1个月,朱亚文就陷入惆怅与失落中,沈佳妮对他的好点点滴滴浮上心头,他这才发现自己刻骨铭心爱着这个女孩。回首分手时,沈佳妮眼里的幽怨,朱亚文的心一阵刺痛。平心而论,沈佳妮在这场爱情中做得够好了,是自己的自私和消极伤了她的心。

2012年3月16日,朱亚文怀抱一束鲜花来到沈佳妮的住处。一见面,他诚恳向她忏悔:“对不起,以前我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如果你给我机会,我愿意为你改变。”沈佳妮接过他手里的花,声音哽咽:“亚文,我对你的好无怨无悔,之所以频频向你讨呵护,是希望你有男人的责任与担当,这也是为咱们将来的幸福做准备。”女友的苦心感动了朱亚文,他眼睛湿润了:“我不会辜负你,会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沈佳妮温顺地将头靠在朱亚文肩头……

以前朱亚文觉得陪伴女友是琐事,心态转变后,他减少了玩游戏、聚会,抽出大量时间陪伴沈佳妮。两人一起听音乐会,参观画展,结伴去798艺术区的手工作坊做陶艺。朱亚文用陶泥做罐子,沈佳妮则用陶泥捏小兔子。看着彼此鼻尖、眉毛上的泥点,两人哈哈直乐。

这年7月,沈家父母从上海来北京看女儿。朱亚文热情地陪他们游览景点,逛街购物。只要沈家父母的目光在某件商品上多停留一会,朱亚文就掏钱买下来。1个星期后,沈家父母返回上海,3个行李袋里塞满了朱亚文给他们买的礼品。去机场的路上,沈母悄悄对女儿说:“亚文心细懂事,妈希望你好好珍惜。”男友得到了父母的认可,沈佳妮心中溢满幸福。

1个月后,沈佳妮随《大秦帝国3之崛起》剧组进驻河北涿州影视基地。拍一场打斗戏时,沈佳妮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左腿韧带严重拉伤,住进了医院。为避免老人担心,她没有将受伤的事告诉父母。此时,朱亚文刚好在北京休整,他承担起了照顾女友的责任。沈佳妮住院的20多天里,朱亚文每天在家里做好可口饭菜,然后开车送到医院。他给沈佳妮按摩伤腿,给她洗头、敷面膜,用轮椅推着她去花圃里呼吸新鲜空气。

一天,一位导演给朱亚文打电话,邀请他赴石家庄拍一组饮料广告。朱亚文婉拒道:“我女朋友受伤了,我在医院照顾她走不开。谢谢您的好意。”“你不能请一个护工照顾吗?”“护工哪能代替我?她现在正是需要我的时候。”他们的对话被沈佳妮听得清清楚楚,她知道,男友这次要少收入10多万元。朱亚文重情重义,温暖了沈佳妮的心……

伴随美满爱情,朱亚文与沈佳妮的事业也蒸蒸日上。朱亚文主演的《我们的法兰西岁月》、《我的娜塔莎》、《铁血兄弟》等热播影视剧,创下收视高潮。他因此荣膺上海电影节新人奖,成为一线当红小生。沈佳妮也佳作频现,《失恋33天》、《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北平无战事》等作品成为经典。

2013年6月16日,朱亚文与沈佳妮在北京低调结婚。两人的好朋友沙溢、童瑶等一大帮明星盛装出席。朱亚文将婚戒戴到沈佳妮无名指上,当着众多亲友动情地说:“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认识了佳妮,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与她结婚。只要我的心脏跳动一天,我就要爱她一天。”沈佳妮眼里盈满喜悦幸福的泪水……

婚后,他们各自在剧组拍戏,不是抽空一方到另一方探班,就在北京小聚,静享二人世界。2013年9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代表作《红高粱》被改变成电视剧,朱亚文在众多竞争演员中脱颖而出,担当男一号,与周迅搭档。挑战经典,朱亚文压力很大。沈佳妮与丈夫一起研究剧本,探讨人物内心世界,赴山东农村体验生活。

《红高粱》拍摄周期长达4个多月,环境非常艰苦。沈佳妮几次带着红酒和美食去剧组探班,给丈夫温暖。朱亚文告诉妻子:“以前我害怕婚姻,没想到拥有了稳定的家庭,我更有奋斗动力了。”沈佳妮轻刮丈夫鼻子:“再过两年,咱们有了宝宝,你的生活会更忙。”朱亚文哈哈大笑:“那是幸福,我就等着那一天。”

2014年10月,朱亚文与沈佳妮应邀担任北京电视台一档情感节目的嘉宾,朱亚文动情地说:“以前我不懂爱的真谛,不愿意付出,是佳妮的智慧和苦心修正了我的爱情观,让我在爱情与婚姻中成长成熟起来。感谢佳妮,感谢爱情!”朱亚文表白时,沈佳妮始终深情地看着丈夫,幸福甜蜜在脸上一览无余……

第2篇、爱情故事血脉交融,三年30000cc鲜血要赢生命

美好姻缘,遭遇死神突袭

1983年9月19日,徐敏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的一个普通家庭。大学毕业后,为了心中的舞蹈梦想,徐敏放弃了父母为她安排到县国税局的工作,选择成为了一名瑜伽教练。

2007年7月19日晚上11点,徐敏正准备睡觉,张涛打来电话说:“小敏,再有两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到时我无论如何都会来宜宾看你。”9月15日,张涛又打来电话说:“小敏,公司安排我明天去西安参加一个短期培训,19日中午才结束。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赶回来为你过生日的。”强忍着心中的失落,徐敏也没太放在心上。

9月19日那天,宜宾迎来了百年难遇的大雨,河道里的水几乎漫到了街面上。晚上10点多,心情糟糕的徐敏正打算睡觉,突然听到窗外隐约有人在叫她。推开窗,她发现竟然是此刻应该远在西安的张涛。

徐敏抄起雨伞冲到楼下,走到近处她猛然发现张涛满脸血迹不说,而且额角处的伤口还在渗血。徐敏忙问出了什么事?张涛憨笑着抓了抓头皮没说话,转身从身旁汽车的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拎出一个瘪瘪的大纸盒,手足无措地说:“这是我给你买的生日蛋糕,不过好像有点被压塌了,你别嫌弃啊。”徐敏只觉得眼角发酸,一把抱紧了眼前这个男人。

事后徐敏才知道,为了给自己过生日,张涛19日中午借了朋友的车,花了10个小时一路从西安狂飙赶到宜宾。当天路面湿滑,张涛在内宜高速上不小心撞上了护栏,因此受了伤。

2008年初,为了方便两人一起生活,徐敏搬到了重庆,在江北区一家瑜伽馆找了份瑜伽教练的工作,两人决定在2009年2月14日携手踏入婚姻的殿堂。然而谁也没想到,在幸福最浓烈的时刻,厄运悄然降临。

1月29日,徐敏陪张涛一起到医院检查身体。检验报告很快就出来了,张涛患的是重型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就是俗称的白血病,由于他的血小板指数低得异常可怕,只有正常水平的1%,张涛当晚就住进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当从医生的口中听到张涛“最多能再活3个月”的话时,徐敏脑袋里顿时一片空白。竭力忍住心中的悲痛,徐敏掏出手机,颤抖着给张涛发了一段信息:“老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别担心 ,我会把这个家撑起的,你什么都别想,好好治病。”

张涛很快也得知了自己的病情,绝望的他提出分手。徐敏笑着回答:“你说什么啊,我们不是约好2月14日就去领证吗?你快点好起来,我还等着嫁给你呢!”为了不拖累爱人,张涛一改往日的柔情,面目狰狞地咆哮着,一边骂一边抄起放在床头的物品朝徐敏砸过去。徐敏似乎看穿了张涛的用心,她不躲不避,依旧温柔地照顾他。发现怎么也无法骂走这个自己深爱的女人,张涛心底更觉得心酸,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酸涩和感激,抱着徐敏动情痛哭起来。

真爱如血,上演不离不弃

2009年2月底,张涛的病情暂时得到控制,在没有找到能够配型的移植骨髓之前,医生建议回家进行保守治疗。因为已经失去造血功能,张涛大概六七天就得到医院输300cc的血液。

4月17日,徐敏陪张涛又一次输完血后,医生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室说:“徐小姐,如今医院的血库非常紧张,以后恐怕张先生的输血周期必须延长到10天了。”为怕爱人担心,徐敏装着无事,心底却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稳定的血源。可跑遍了重庆的大小医院和血站,徐敏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血源吃紧,概不外卖。”

6天时间转眼就到,因为得不到及时输血,张涛的脸色变得异常惨白,体力严重不足,连自己上厕所的力气都没有了。轻轻抚摸着张涛熟睡时消瘦的脸庞,徐敏心痛得几乎无法呼吸。突然,徐敏想到了自己,自己的身体里不也流淌着血液吗,而且自己和张涛的血型恰好都是O型。事不宜迟,徐敏背着家人买来了针筒和几枚针头,以及碘伏、棉签、纱布等物。对毫无医疗经验的徐敏来说,第一次给自己静脉采血几乎是场噩梦。从网上简单学习了一下如何静脉采血后,徐敏就开始准备从自己的身体里采血。

绑好止血带,眼看着明晃晃的针头逼近自己白嫩的胳膊,徐敏突然头晕起来,心底升起恶心的感觉,背上的冷汗几乎瞬间湿透了背心,而且整个世界突然摇晃起来,心脏仿佛被人紧紧捏住,连呼吸都变得异常艰难。好不容易缓过劲来的徐敏到网上查询才得知,原来自己的症状是典型的恐血症。

第二次采血之前,徐敏在口中含了一片黄连,苦涩的滋味瞬时窜遍全身。尖细锐利的针头刺破皮肤,一点点鲜红在针管里出现,徐敏觉得恶心的感觉突然又加深了,即使闭上眼,天旋地转的感觉依然止不住。关键时刻,徐敏骨子里爆发出女人的狠劲,她想:就算是死,也要先把血给抽出来。

第3篇、爱情故事悟空,沙和尚爱过你

∞班长悟空∞

每个办公室里都会有这么一个人吧,干活特别积极,做事特别认真,性格特别正直,精力特别旺盛。他的存在,就是突显你的白痴和懒惰。他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孩子”的成年版,《西游记》里的孙悟空。

悟空入职一年,因为表现优秀,刚刚荣升销售班长(日企中一个基层管理职位)。在我们这个以卖鞋为生的日资小公司里,可以归他管的,算上我也就只有三个人。

但是他的干劲儿依然十足,特别对我这样的新人,照顾有加。

∞同事八戒∞

当然,我不叫沙和尚。不过我们很像:入门最晚,资历最浅,干活冲在最前面,荣誉躲在最后面。每天都要接受大师兄教导,忍受二师兄欺负,以及听那个该死的师父絮絮叨叨。所以,就叫我沙和尚吧。

八戒说:“悟空这个人,没别的,就是爱表现。”

八戒就不用介绍了吧。每个团队必不可少的人物,煽风点火,馋懒奸猾。他比我早来公司四个月,在悟空手下做事,对内部情况了如指掌。

他说:“知道不?咱们跟着猴哥最惨了,一辈子不能出头。”

我卖萌地问:“为什么啊?”

“这还用问吗?聚光灯往那儿一放,你觉得点多少根蜡烛,别人才能看见?”

∞连被甩的资格都没有∞

我除了工作,还有另一件事要忙。

我都已经25岁了,男朋友这个空缺,一直招聘不上。

某个春天夜晚,我在朋友引荐下,约会了一位商界成功人士。埋单时,服务生都夸:“你们父女俩长得真像!”

约会之后,我直奔酒吧发泄郁闷的心情,喝了两瓶啤酒,才摇摇晃晃地决定回家。

那天出租车很少,一直拦不到,我只好沿着马路慢走。

一个人从我身边跑过,停下来说:“嗨,是你啊,沙和尚。”

我反复看了看眼前这个穿着阿迪全套运动装的男人,断定他就是悟空。

我说:“你在……”

“跑步。”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

“我喜欢夜跑。”

看看什么叫差距,我大半夜地出来喝闷酒,他大半夜地出来锻炼身体。

∞没要求就是最大的要求∞

那天,我和悟空就坐在马路旁的长椅上,聊到街灯熄灭,天光发亮。

他说:“和尚,你知道自己最失败的地方在哪儿吗?”

“在哪儿?”“就是职场没有目标,爱情没有条件。”

接着,悟空给我举了个经典的例子。一个客户只提了一个条件,给我来双鞋,什么样的都行,只要看着舒服就可以。这个看起来最简单的要求,事实上最难完成。你提供一万双,也不见得有让她看着舒服的那双。悟空说:“人不清楚条件,就会无限挑毛病。不论买东西,还是挑恋人。”

我有点儿佩服他了。用一个销售案例,解决了我的爱情问题。

∞悟空还差一套房∞

尽管悟空看起来很像个领导,可事实上,他永远做不成领导。这是八戒和我说的,我们中午在一起吃便当的时候,经常闲聊。八戒问:“领导和职员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

“笨,领导动嘴,平民跑腿。所以像猴哥这样的一人干完天下事,做不成领导。”

然后八戒给了我一个饱含秘密的微笑。

其实说起领导,就不得不提到唐僧先生。他是公司里的系长,悟空的顶头上司。

照理说,凭悟空出色的业绩,应该是他的爱将,可是事实上,他并不待见他。一个能力太强的属下,即便忠心耿耿,也是危险的。

对此,悟空表示不屑一顾。他相信,是金子就会发光。

那段时间,我加入了他的夜跑计划。每天晚上,会从云南路出发,经过城隍庙、圆明园路……有时还会绕到外滩。休息的时候,我们会聊一聊我的爱情标准。

人,要长得像个人;内心,要足够善良;钱,不能太少;脾气,不能太大;车子,可以没有;房子,一定要有一套……

悟空说:“看看,这么一说,是不是心里清楚多了?”

我说:“我怎么觉得,那么像你呢?”

悟空哈哈地笑了说:“不会吧,我还差房子一套。”

∞驾着五彩云霞的人只在梦里∞

唐僧先生为了制约悟空的发展,把八戒提为班长。

悟空遭受了职业道路上的第一次挫折,然而我的爱情之路却变得顺畅无比。在越来越明晰的标准下,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较靠谱的男朋友。

五个月后,我开始备战婚礼了。男友半克拉的白钻,套牢我的后半生。我带着它,去拍婚纱照的时候,悟空打来电话,他说:“和尚,我……辞职了。”

我对着化妆镜,愣了半晌,才缓慢地说:“我……祝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其实悟空,我原本有许多话和你说。可是那一刻,却只剩一句冠冕堂皇的祝福。

我想说,你是个优秀的人,不要因为遇见了一个八戒,就否定自己的人生。但是,我也想提醒你,以后和女人谈爱情的时候,别说什么明确目标。

爱情这件事,你还是不懂。你能想明白,一个学生时代800米永远不及格的女人,是什么支撑她每天和你夜奔在这座城市?所以你也就无法了解,她站在外滩上开的玩笑,藏有多少真情。事实上,那些按着条件找到的男人,只是可以嫁的老公。只有凭感觉找到的,才是爱情。

在接过你电话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个十分古怪的梦。

我梦见自己站在黄浦江畔,炫目的灯光照亮天空。你驾着五彩云霞,来到我面前说:“沙和尚,跟我走吧。”

第4篇、爱情故事为爱“隐拼”未婚妈妈背后有双偷窥的眼

幸福门外有苦难言,

未婚妈妈喜忧参半

2010年4月初,杨露刚刚从浙江杭州返回嵊州,回到单位时,天已经黑了。杨露是当地一家服饰公司的营销部主任,对工作很上心,她正在看业务报表时,手机响了,是吴新发来的短信:“到家了没?没想到在这次展销会上能认识你,我很高兴!”末尾还有一个笑脸符号。

寥寥几字无不透露着吴新对她的好感,这条短信让杨露又喜又忧。这次去杭州,杨露是代表公司参加一个丝绸服装展销会。展销会接近尾声,她正忙着安排人散场,一个背着照相机的男士笑盈盈地走过来帮忙,聊天得知,此人叫吴新,是一家国内知名经济杂志驻浙江杭州的记者。吴新随口问起了杨露的生活,当听到她还是单身一个人时,禁不住眼前一亮。杨露对英俊儒雅的吴新印象也很好,但她不敢走近,她心中有一段难言之隐,每每遇到让她心动的男孩,她便在纠结中拒绝。渐渐地,一直不恋爱的她被人称“冰山美人”。

清理完会场,杨露便返回嵊州。哪知,杨露刚刚到单位,便接到了吴新的短信……

吴新哪里会想到:杨露确实单身,可她是一个未婚妈妈,她的儿子已经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杨露早晨醒来,发现枕边的冯羽已不在,枕头旁放着整整齐齐的三千块钱和一张让她打掉孩子的字条。杨露跑到冯羽所在公司,得知他申请到香港培训,一年内不会回来。杨露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生下孩子,即便孩子父亲不愿负责,她也要将孩子养大!

2003年6月中旬,杨露的身孕已经五个多月了。本来身材就偏瘦,加上又特意穿着男款宽松T恤,她怀孕竟没被人看出。顺利领到毕业证,杨露没有回家。自打母亲过世后,父亲便随姐姐杨芳去了周边的上虞市生活,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她省吃俭用,租房生活。最后,杨露在大学闺蜜兼室友郭茼茼的帮助下,12月13日,产下了一个六斤重的男婴,取名为杨皓。

郭茼茼与杨露同龄,家境富裕,郭父在杭州丝绸城里有十多家门面。为继承父业,郭茼茼就读市场营销专业,和杨露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爱打抱不平的郭茼茼当起了皓皓的干妈,买来婴护用品,又为杨露请来月嫂。杨露时而也会打听冯羽的消息,但最终无果。

紧急转移七岁幼子,

为爱“隐拼”奔幸福

孩子满周岁时,郭茼茼被父亲安排到浙江嵊州市一家丝绸分店担任经理,在她的力邀下,杨露带着儿子也来到嵊州。在郭茼茼的介绍下,杨露应聘到嵊州市一家公司任销售业务员,随后,郭茼茼又帮她找了一个全职保姆,将孩子放在对方家里照料。每逢双休,她们一起去看孩子,郭茼茼还委托父亲在当地找熟人为杨皓上了户口。

皓皓3岁后,杨露接回孩子自己带,她白天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后去上班,晚上再接回来。为了维持生活开支,杨露不得不拼命拉业务,因业绩突出,她很快升职为营销部部长。皓皓3岁半时,郭茼茼结婚了!看着幸福的郭茼茼,杨露冰封的心有了一丝触动。

郭茼茼婚后半年,也为杨露的终身大事着急起来,力劝杨露开始新生活。可介绍了几次,对方初见杨露都表示愿意交往,但到一定程度,杨露一说有儿子的事,对方便再也不见踪影。直到小皓皓上了一年级,杨露也没找到合适的伴侣。为了让孩子心灵不受伤,她一直对孩子说,爸爸在美国,等成功后,就接她们到美国去。每当夜深人静时,杨露看着熟睡中的孩子,笑容中不免有些失落……

直到这次,吴新对她关怀备至,一次次示爱,杨露都没有直接表态。杨露何尝不想得到幸福,可一想到自己有个孩子,昔日被抛弃和被拒绝的痛再次袭来。她怕自己一走近就面临失去,要想抓住这份幸福,必须把孩子的事处理好。

这么大的孩子,怎能隐瞒得住?如果能找一个寄养的人家就好了,至少每个月能抽出几天时间恋爱。杨露从网上查到一个论坛:许多80后年轻人,为让自己有更多自由空间,不变成“孩奴”,经常周末搞拼养,即参加者以一种互助方式养育孩子,参加活动的几个家庭组成小组,周末轮流由一对父母照顾小组中的孩子。杨露开始在当地论坛上寻找有拼养意向的年轻夫妻,巧的是,她还真找到了一对。这对夫妻比杨露大两岁,他们的儿子和皓皓一样,也读一年级。丈夫汪寒俊是一家制衣厂的司机。妻子苏虹珊,在家开网店,平时汪寒俊把厂里的问题衣服低价买回家,由妻子改良后挂网上卖出,生意还不错,同时能兼顾孩子。汪寒俊在外奔波,一般很晚回家,苏虹珊忙于网店生意,很少带孩子出去玩。儿子汪悦在家总嚷嚷闷,苏虹珊想到拼养,目的是为给孩子找个伴。

2010年4月15日,杨露领着杨皓和苏虹珊母子相约见面。苏虹珊看上去质朴,更让杨露满意的是,汪悦与儿子杨皓同龄,看上去机灵聪明。杨皓和汪悦仿佛是天生的好朋友,一见面就有说有笑玩在了一起。杨露隐瞒了自己未婚妈妈的身份,说自己爱人在国外,几年才回来一次。苏虹珊一家人住在三江街道粮油站宿舍,杨露租住在仙乐路一住宅小区,两家相距600米左右。这正好符合杨露的心理预期,不远不近,方便随时探望。见面后,两家达成周末“拼养”意向。

一个周末,两家开始第一次“拼养”,杨露将杨皓送去时,苏虹珊回娘家去了,只有汪寒俊在家。32岁的汪寒俊看上去较和善,对杨露的到来很热情。看到这对夫妻都还朴实厚道,杨露很满意。送走孩子,杨露赶回城区中心广场,与吴新如约相见。在吴新的真诚追求下,杨露最终投入他的怀抱……

由于吴新是记者,每天奔波,只有不忙时,才能和杨露约会。这时,杨露就把孩子送到苏虹珊家中,假称自己要出差,孩子呆一天一晚给苏虹珊100元钱。每当这时,汪寒俊就不再出车,专门在家照料孩子。由于杨露声称和女同事合租,吴新也就没到她的住处去,杨露有孩子的秘密一直隐藏得很好。

第5篇、爱情故事是谁把伤口化作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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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搬过来的那晚,我正在楼梯口生炉子,我是那么不想有一个陌生的人搬来我家,打扰我的生活,我故意把炉门封上,烟一下子涌出来,弥漫了仄仄的楼梯。他两只手拎两只木头箱子,无法挥手,被熏得眼泪刷刷地流,我也被熏出了眼泪,所以第一次见面,我们便都是哭着的。

他住二楼有窗朝南的房间,也就是我以前住的那个房间,而我搬去楼下的小房间住,其实家里本来就不大,可爸爸却执意要将我的房间租出去,我能理解,爸爸下岗一年了还没找到工作,妈妈在街办厂糊纸盒,下班了还要帮洗衣店熨衣服,熨一件衣服是一块钱。

租房的那人是从江西来的,在附近的工地上班,好像是木匠。我和妹妹背地里叫他大趴趴,因为他走路时永远都是低着头的,像是要趴在地上走一样。

他好像从来都不说话,像个幽灵,每天无声无息在家里走。因为小房间太小,所以我的很多书都还放在原来房间的壁柜里,每一次我去取,敲一下门,他就会主动走出去,等我取完东西再回来,有一次,他突然说,你的那本《青春的伤口》能不能借我看一下?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我没理他,而是把书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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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趴趴出事那天,妈妈上夜班,爸爸和几个同事去原来厂里要拖欠的工资。晚上11点,有人敲院子里的铁门,爸妈都有钥匙,我便知道是大趴趴了。妹妹问我要不要开门,我说不开。后来便听见院子里轰隆一声响。

到爸爸回来时,才发现翻墙的大趴趴痛得蜷在墙角,血顺着裤管一直流到鞋子里。送到医院,是粉碎性骨折。后来才知道那天是大趴趴20岁生日,他和几个老乡在外面聚了一下,多喝了几杯。大趴趴出院后,爸爸执意不肯收他住院的那两月的房租,他却执意要给。爸爸用那两个月的房租给我买了新自行车,因为我考上大学了,他不想我住校,说那太贵了。我每天骑着那辆自行车穿过大半个城市。

大趴趴去工地上班时,走路一瘸一瘸的,就感觉趴得更低了。爸爸说,这也是个苦孩子,才20岁,腿就废了。

那天我又去取书,他眼睛红红的,不知道他是不是躲起来偷偷哭了。我拿了要读的书,又把那本《青春的伤口》放回壁柜最显眼的地方。

其实知道大趴趴只有20岁时,我挺惊讶的,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同岁,我20岁那天,刚好大趴趴交房租,所以爸爸就买了个蛋糕,蛋糕上嵌了鲜橙和草莓,妈妈给大趴趴切一小块,让我送到楼上去。大趴趴捧着蛋糕站在桌旁不说话,也不吃。我看见《青春的伤口》还在原来的地方。我说,那本书你还看不看?他愣了下,点点头。

第二天回来时,在楼梯口遇见他,他像是鼓了很大的勇气才从口袋里掏出一朵木头刻的玫瑰。他说,昨天你请我吃蛋糕,我没礼物送给你。我笑说,谢谢你,很好看。他也笑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的样子。他说,过两天工地开始刷油漆时我帮你漆一下,你喜欢什么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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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本来他从前答应过我,等他找到新的工作了,就把租出去的房子收回来,那样我就不用和妹妹挤在小房间睡了。我说,我在小房间都住习惯了。

爸爸找到工作之后,家里做饭和照顾妹妹的事情就全落在我的身上,大趴趴从工地给我带了许多刨花和碎木头,还教我生炉子时要把炉门打开才不会有烟,他不知道,从前我是故意把炉门关起来,不想让他走进我的生活。

从家到学校,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有好几次在路上看见大趴趴,一个人低着头一瘸一瘸地在路上走。原来他换了新的工地,就在离我学校不远的地方,后来有一次,我说,我骑车带你吧。他说,不用了,继续往前走。我追上去。他说,那我带你吧。那是他摔伤后第一次骑自行车,歪歪扭扭的。他说,别怕,有我。那以后,他就每天骑车带着我上学,放学。同学问我他是谁,我说,是男朋友。

知道大趴趴要走是11月初,天才一点点冷,我就看见他穿着厚厚的老棉裤,心特别疼,医生说过他的腿不能受凉。他说,工程结束了。爸爸说,明年如果有工程还住我家。

大趴趴交的最后那100块房租,爸爸让我交班费的,可我弄丢了。爸爸发了很大火,妈妈一直抹眼泪,她说,那可要熨100件衣服,糊500个纸盒,你再仔细找找,是不是丢在哪个角落了。我去楼梯口找时,刚好看见大趴趴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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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趴趴走后,我又搬回从前的房间住,在壁柜里,我看见摆满了一排的木头玫瑰花,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粉色的,每一朵都那样精致和美丽,我很难过,当初没告诉他,我就喜欢那样木头颜色的玫瑰,上面有一圈一圈木头的纹理,像是我们的掌纹,写着命。

第二年,大趴趴没来,毕业后,我考研了,转系去读土木工程。那时爸爸盘了一个水果店,生意还不错。他说,你想读就读吧。他只是奇怪,你不是从小就想当个作家吗?怎么去读土木工程呢?一个女孩学土木工程,以后去工地多危险啊。我就是想去工地。我总觉得,我还能再遇见他。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个问题总让我觉得清澈而充满希望。

我苦心读了4年的土木工程,却没有在工地遇见他。而他,回来了。拎着两个木头箱子,站在楼梯口,家里早就不用生炉子,我却不停地揉着眼睛。他说,这边又有新工地了,你家还有空房间吗?他居然一点没变,还是那样低着头,不说话,甚至连腿还是一瘸一瘸的。

我又开始呼哧呼哧地往小房间里搬东西。他说,我帮你搬。狭窄的楼梯,我们来来回回地走,有好几次我们擦肩而过,他都停下来,侧着身体让我先走。搬着搬着,我的心像也被搬空了一样,我无数次设想过我们的重逢,却都不是今天的样子。我扔掉手里的书,从背后抱着他。那本《青春的伤口》顺着楼梯哗啦啦滑下去,从前的那本送给他之后,我又买了一本。

那辆旧自行车已很破了,我把它修好,洗干净,给他上班骑。下班了,我就要他骑车带着我。我说,你现在骑车都不晃了。他说,习惯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靠近他印满橙子的大T恤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好酸,我想起那个午夜他的敲门声,如果当初我肯打开那扇门,就不会有人流泪了。可是我现在打开已经来不及了。

有一天,我回房间取书,他指着壁柜里的木头玫瑰说,这些你还留着啊?都褪色了,扔了吧,我说,我舍不得。我这样说的时候,眼泪就掉下来。他说,你怎么哭了?我说,你抱抱我好吗?他站着不动,也不说话。我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他说,我结婚了。

第二天,他的妻子就从江西老家过来了,也拎着一个木头箱子。他赶紧下楼,帮她拎箱子,然后一跛一跛地扶着她往楼上走,我这才发现,他的妻子也是一跛一跛地走路,比他趴得更厉害。

学校安排实习,我选了上海的一家工程设计院,走的那天,他推着车送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这样好,没有谁可怜谁。到车站,我说,你先回去吧。他说,好,却站着不动。我倒着走,挥着手,嘴里说bye-bye,心里说不留恋。一直到车开,他还是站在那里,我看见他掀起满是橙子的大T恤蒙住脸。我不知道,他的鼻子会不会酸,眼泪会不会掉下来。

我到上海,下工地的第一天就出事了,脚手架突然坍塌,我从7楼栽下来,居然没死,连医生都觉得是个奇迹,只是我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左腿。我妈妈一直劝我不要难过,其实我知道她比我更难过,只是她使劲憋着,怕勾得我难过,我是真的很、非常、极其难过,我难过我跛晚了。

从医院回去,大趴趴已搬走了。爸爸说,你走的那天他就走了,说是工程结束了。不过以后你还是住楼下吧,住楼上爬来爬去不方便。我说,我还要住楼上,爸爸拗不过我,我便还是住在了大趴趴住过的房间,我看见壁柜里一排的木头玫瑰,全都刮去了油漆,我觉得这样最好,没有颜色,就永远也不会褪色。

爸爸的水果店做得越来越大了,开了许多的分店,他说,女儿,你不要难过,爸爸养你一辈子,爸爸养得起。我让爸爸每天从他的水果店给我带一粒新骑士橙,我说我喜欢吃,可是怕酸,一酸就掉眼泪……

第6篇、爱情故事日本式相亲体验记

近年,从西方到东方,相亲潮几乎席卷全球,而各种新潮有趣的相亲方式也让人耳目一新。由于年龄的原因和父母的催促,中国浙江女孩叶晓冰在留学日本期间,也加入到相亲的人群中。在这个过程里,叶晓冰亲身经历了和中国完全不同,甚至有些些匪夷所思的极端相亲方式!然而,这场有趣的日式相亲让叶晓冰成功地找到了意中人。也许,她的经历能给许多中国年轻人的相亲带来一些启迪和借鉴……

留学日本 孤独时刻去相亲

今年29岁的叶晓冰出生于浙江宁波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外科医生,母亲在一所大学任教。叶晓冰的父母晚婚晚育,年近40才生下叶晓冰。

叶晓冰天分很好,从小到大成绩十分优异,她在浙江大学读书时,有不少男孩子追求她,可叶晓冰却想等留学后再考虑婚姻大事。作为母亲,杨苏芩既支持女儿的学业又希望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她当年就是在事业上太要强,而错过了生儿育女的黄金年龄。杨苏芩身体不好,她习惯性流产了好几次才生下叶晓冰。为了不让女儿重走自己的老路,杨苏芩觉得有责任催促女儿早日完成婚姻大事。

在她的要求下,叶晓冰大学毕业前总共相亲了二十多次,每一次,叶晓冰都以各种理由推掉了。2009年,工作了几年的叶晓冰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日本著名的东京商科大学。

为了让母亲安心,叶晓冰安慰杨苏芩说:“别为我担忧啦,我一定会找到一个让自己和父母都满意的男朋友的。”

杨苏芩有些遗憾地对女儿说:“你现在都27岁了!如果你早点听我的话,认识一个男朋友一起出国念书,互相有个照应该多好!”叶晓冰却说:“结婚是要讲缘分的。我在国内相亲了这么多次,多少都有经验了,你放心吧。”

然而,等叶晓冰到日本后,她才深刻体会到母亲的苦心。原来,叶晓冰本以为在日本能接触到更多比她优秀的中国留学生。可日本的生活节奏非常快,竞争又十分残酷,大多数中国留学生为求生存也适应了那种独来独往的生活方式,互相之间比较疏远。叶晓冰自己也忙得没机会交朋友。

凑巧的是,叶晓冰的室友雅惠是一个热衷相亲的女孩。雅惠的父母是江西人,当年一同到日本留学。雅惠虽然在日本出生、长大,但渴望和中国男人结为夫妻。另一方面,她又和大多数日本人一样,非常信奉相亲才是婚姻的王道。雅惠劝叶晓冰说:“从明天开始,我们就一起报名相亲吧!”

知根知底 查配偶如查“嫌犯”

来日本之前,叶晓冰有些抗拒相亲找对象的方式,她更喜欢自由恋爱。没想到,日本却是一个比中国更加重视相亲的地方。如果你大学毕业还没有确定婚姻就算是“荒”了。尤其是日本女性,由于担忧找不到对象而显得比男人更主动。

叶晓冰发现,许多日本人竟十分羡慕中国人虽然很忙却总不影响解决个人问题,他们认为这是中国人善于享受生活的结果。当叶晓冰跟随雅惠正式开始相亲时才发现,原来日本人相亲和中国人相亲虽然大体上一致,实则另有奥妙!

首先,日本男女在相亲前都要非常认真地做功课。所谓功课,就是双方都要写好自己的简历和家世。和找工作不一样,这些简历和家世都要自己亲手写,还要楷书纵向来写。

因为这份东西写得是否规整,认真,代表了对这次相亲的重视程度,也代表了本人的修养。其次,还要放入自己的照片。在日本,相亲的照片对女方的照片要求很严格,通常要和服,略侧身的坐姿照片,这里面有很多讲究。接着就要准备一笔钱,这是给中间人的感谢金,被称作“相亲料”,大约2至3万日元,通常一次相亲的花费由相亲的双方共同支出。

叶晓冰是通过一家相亲公司相亲,负责接待她的芳子是专门为华人牵线搭桥,促成姻缘。一周后,叶晓冰通过资料选择了一个名叫韩哲的男孩,他7岁跟随父母来到日本,现在是东京海洋大学的在职博士。相亲那天,叶晓冰穿着一袭白色长裙,气质清雅迷人。她来到一家酒店,韩哲看到叶晓冰后,从沙发上起身。他长相英俊、比照片上还吸引人!晚上,叶晓冰兴奋地和雅惠分享感受。雅惠却说:“看男人不能只看外表啊!他为人到底好不好,要看相亲公司调查的结果!”

原来,日本人相亲的态度非常严谨、认真。他们绝对不会只根据一个人当下的外在条件来决定是否选择他成为伴侣。因为日本人相信,和一个人结婚,不仅要了解他的现在,更要知道他的过去!为了避免将来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大多数人在相亲阶段,就会着手了解对方的背景,甚至“调查”对方的过去。调查过程既可以委托相亲公司,也可自己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全面仔细地作出正确的判断!

在焦急与不安中等待了一周后,芳子小姐终于打来了电话:“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韩哲读中学时虽然成绩优异,但有撒谎的习惯,还有一次损坏公物和盗窃的记录。这些只能代表一个人的过去,仅供参考。”芳子小姐告诉叶晓冰,为了帮她更多地了解韩哲,相亲公司特意派人到日本福冈拜访了韩哲的中学老师,从她那里了解了韩哲的过去,叶晓冰没想到相亲公司竟然如此负责任!

了解了韩哲的过去,叶晓冰感到有些吃惊。本来,她对韩哲的印象还不错,他几乎符合她所希望的条件:职位稳固、收入不菲,帅气年轻,可叶晓冰却无法容忍他的缺点。

虽然第一次相亲失败,但叶晓冰却没有丝毫遗憾,因为比起以往的相亲经历,这一次她算是清清楚楚、心中有数。她喜欢上了这种“追根究底”的日式相亲!

“智慧相亲” 来场激情大碰撞

经过不断相亲,2011年8月,叶晓冰终于遇到了心中的王子。他名叫王海峰,幼年时跟随父母来日本,毕业于东京大学经济专业,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王海峰是个成熟男人。叶晓冰和他一见如故,两人聊了3个半小时。等他们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外面不知何时起飘起了雨,叶晓冰躲在王海峰的伞下,两人的身体无意中碰触着,叶晓冰的心也怦怦直跳。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们又相约数次。按照程序,相亲公司开始对王海峰进行深层地了解。他们找到了与王海峰相识了20年的挚友;还拜访了王海峰大学的导师。事实证明,王海峰是一个稳重老实、头脑灵活的人。为了给叶晓冰更全面的信息,相亲公司登门拜访王海峰的亲身母亲。原来,王海峰16岁时父母离异,一直和父亲一起生活。从王海峰的母亲那儿得知,他的最大缺点是对饮食有点挑剔,他不喜欢甜食,不喜欢在菜肴里看到葱姜蒜等作料,甚至讨厌吃西红柿!

叶晓冰感到非常矛盾,如果两人将来在一起生活,口味不投缘,那也会引起争执。就在叶晓冰犹豫不决时,她得到了相亲公司的消息:王海峰很希望和他继续交往下去!叶晓冰想,人无完人,只要她调整口味,就能化解这个矛盾。

就这样,叶晓冰和王海峰在相亲过程中幸运地跨过“一见如故”、“知根知底”这两关,将迎来最后的考验——激情曝光!原来,日本相亲公司推出的“激情曝光”,是一种正从日本走向世界的“智慧相亲”的方式!相亲公司会组织一场辩论会,让情侣们讨论他们感兴趣的话题,来一次激情大碰撞!这种方法非常有效,因为人们一旦讨论问题时,由于观点不同,最容易暴露出自己的性格、脾气以及耐性。

日本的相亲公司却认为,人们通常在相亲时,都会客客气气的,绝对不会展现自己的另外一面。这往往会造成人们的错误判断。芳子小姐说,曾经有人在婚后投诉相亲公司没有告诉他们恋爱的对象是坏脾气,从而引起了许多纷争,所以相亲公司推出这种“智慧相亲”的方式。

2011年10月8日的下午,相亲公司举办了一场讲座:主题是“你心目中的浪漫是怎样的?”刚开始辩论时,大多情侣之间还算彬彬有礼;但是随着意见各异,有些人很快就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态,接着许多敏感的女人提高嗓门。一些性格内向的男人不敢吱声,而一些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则放开嗓门。

在“浪漫”这个问题上,叶晓冰和王海峰意见完全不一致!叶晓冰觉得浪漫是一种感觉,它并不需要很多金钱堆砌,只要用心营造,就有浪漫。可王海峰却说:“我不认为浪漫是虚无缥缈的,真正的浪漫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

叶晓冰立刻反驳说:“不!女人需要的浪漫有时候只是一句我爱你,或者一个拥抱!而不是像你说的,浪漫一定要靠金钱才能得。”说到这里叶晓冰有些激动,提高了嗓门:“浪漫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请不要用物质将它变得庸俗不堪!”

叶晓冰说完这句话,顿时有些后悔,因为她知道自己一激动起来就会显得十分倔犟。然而王海峰却温柔地说:“我尊重你对事物的看法,也保留自己的意见。‘我爱你’三个字和一个拥抱,别的男人都可以给你。我要给你的浪漫,不是甜言蜜语,也不是一时的激情,而是一生的守候。晓冰,我们共同创造这份浪漫吧!”四周人声嘈杂,许多情侣正在喋喋不休地争论着,而叶晓冰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这句话!

那一刻,叶晓冰不仅看到了他的大度,对女性充满包容,更看到了他的真诚!叶晓冰动情地说:“我愿意和你在一起,即使你不吃甜食,不吃西红柿和葱姜蒜,我也要和你在一起!”

王海峰深情款款地说:“那我一定要试着品尝它们的滋味,因为我已经决定走入你的世界!”他们四目相对,在美妙的激情里,周围嘈杂的一切仿佛消失了一般。叶晓冰和王海峰相拥在一起,他们的心不断贴近,享受着激情碰撞的浪漫!

叶晓冰通过日式相亲找到了幸福!

第7篇、爱情故事企鹅爵士的非一般爱情

2008年8月15日,一只名为尼尔斯的企鹅,在爱丁堡动物园“检阅”了挪威国王卫队。这一天,它还被授予“爵士”封号,成为挪威历史上第一个“带翅膀”的爵士。

其实,尼尔斯本是南极边一个小岛上的普通企鹅,它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全是因为它的一次失恋,以及它在失恋后的英勇举动。

尼尔斯原名奇帕,出生在亚南极区的马里恩岛上。2007年,一支来自英国的私人考察队踏上了这座人迹罕至的小岛,并惊喜地发现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帝企鹅群。

当时正值企鹅的求偶季节,有3只企鹅引起了队员们的注意,它们之间正在上演着一场夺爱大战。只见漂亮的雌企鹅站在礁石边缘,另外两只雄企鹅则在石头上伸着短短的翅膀来回兜圈子,似乎在比赛跳一种奇特的舞蹈。

胜负很快见了分晓,雌企鹅摇摇摆摆走到获胜者跟前,亲昵地蹭了蹭它的身子,算是为这场求爱之战画上句号。两只企鹅跳入大海,开始欢快地追逐嬉戏。落败的雄企鹅望着水中幸福的一对,显得孤寂又落寞。

“可怜的小家伙。”考察队员亚当斯不禁感叹。就在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正在发呆的雄企鹅突然疾奔几步,纵身跃入水中,飞快地向那对爱侣靠近。原来,一只海豹幽灵般悄悄逼近了雌企鹅,忽然张开大口,一下子咬住了雌企鹅的脚,而它的新恋人则惊慌地向岸边逃去。

眼看雌企鹅就要命丧敌口,及时赶到的那只雄企鹅如闪电般跃起,重重撞向海豹的身体。撞击惹怒了这个家伙,它放开到嘴的美食,掉头冲向雄企鹅。机灵的雄企鹅摆动双翅冲向不远处的礁石,可就在它准备跃上礁石的一瞬间,却被海豹一口咬住了尾部,它奋力一挣,终于拖着鲜血淋漓的身体跃上了礁石。

鲜血不断从雄企鹅的伤口涌出来。被它救下的雌企鹅一跛一跛来到它跟前,用头触碰着奄奄一息的救命恩人,嘴里发出阵阵哀鸣。

亚当斯再也看不下去了,他将雄企鹅带回到船上,随行医生对它的伤口进行了紧急处理。不过,要想真正挽救它的性命,船上的医疗条件还很有限。于是,为了这只勇敢的企鹅,考察队员们决定提前结束征程,立即返回英国。他们还为这只企鹅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奇帕。

回到英国后,奇帕马上被送到动物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经过半年的精心护理,它的伤势痊愈了,只是精神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经过商议,考察队员们决定将奇帕送到爱丁堡动物园,那里有个“企鹅乐园”,里面住着20余只帝企鹅。

而此时,奇帕的故事也已通过网络被公众所知晓。这时,挪威国王卫队恰好来到爱丁堡动物园挑选一只企鹅作为卫队的吉祥物,具有传奇经历的奇帕自然成了不二之选。入选后的它被改名为尼尔斯·奥拉夫,还被晋升为荣誉上校司令。可对晋升为上校司令的尼尔斯而言,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它始终形单影只,终日忧郁。

2008年初,考察队员们惦记着他们的小奇帕,特意跑到爱丁堡动物园来看望它。可是尼尔斯的样子却让他们吃了一惊。仅仅几个月不见,它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与饲养员沟通后,队长戴维提出,尼尔斯可能是因为缺少伴侣才委靡不振的。

就在动物园为尼尔斯积极张罗“相亲”时,企鹅乐园发生了一个重大变故——首领雄企鹅塞缪尔不幸染病身亡,它那年轻漂亮的妻子阿格尼丝继承了亡夫的两处巢穴,成了富有的“寡妇”。它对唯一的“单身汉”尼尔斯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所有人都认为尼尔斯会接受这“天降艳福”。然而,尼尔斯却仍旧独自躲在角落里,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2008年上半年,爱丁堡动物园先后为尼尔斯安排了3次“相亲”。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尼尔斯丝毫没有动心。就在这时,从挪威王室传来消息,王室作出了一个惊人决定:要授予尼尔斯爵士头衔!

世界上第一个长翅膀的爵士就这样诞生了。

这时,考察队员们启程再度前往马里恩岛,继续一年多前未完成的考察任务。没多久,细心的戴维就在企鹅群中发现了一只很特别的雌企鹅,它的一只脚有些跛。戴维心里忽然闪出个念头来:莫非它就是那个被尼尔斯救下的“心上人”?

此刻,这只雌企鹅也是形单影只。戴维突然想:是不是它们都在彼此思念着对方,所以才拒绝新的爱情?于是,3个月后,当考察队结束考察任务时,他们带着那只跛脚的雌企鹅回到了英国。而这只雌企鹅也有了一个新名字——迪利。

2009年8月,当挪威国王卫队再度来到爱丁堡探望他们的企鹅爵士时,惊喜地得知:尼尔斯“结婚”了,新娘正是迪利。而且,迪利已经怀孕了。

这对历经坎坷的企鹅恋人,迎来了自己的爱情春天。

第8篇、爱情故事蜜月里的玫瑰

蜜月里,第一件麻烦事情就来了。他忘记了自己已婚,独自霸占着大半张床。可是我力气如此娇小,可怜巴巴的留了个被子角稍微搭着,还在梦中微笑着他温暖的怀抱。

醒来想享受一下公主感觉,被子抢了,早餐总该老公效劳吧。我真是痴人梦想,怎么可能啊。看着他迷糊着睁开眼睛,胡乱的在身边摸来摸去。眼睁睁的看着他摸出一枚枣子,眼睛也没睁开,吧嗒吧嗒,来不及抢夺,一枚红枣已经下肚了。不爱卫生的家伙,这是祝福我们早生贵子,不是给你当早餐的。他继续摸着。我倔强地紧握他的手。夫君终于迷糊着睁开双眼说:“天哪!你怎么睡在我床上啊,快回去,你老妈肯定要教训你。”

我的天,这个男人刚结婚就忘记了我是他老婆。还以为我是婚前的乖乖女。

“不记得我啦?”揪着他的耳朵,“把手拿出来。”这个男人还很听话,茫然的张开掌心。我把自己的手放进去,“看我们的戒指,讨厌,我们结婚啦。从今以后我是你老婆,不可以欺负我,不可以抢被子。”

他的表情真可以拍个短电影,茫然、张皇、诧异、醒悟,真是看得我连连生气。

“不理会你了,赖皮。”翻身下床,沐浴后一身轻松。我淘气地把厚厚的透着热气的毛巾盖到他脸上,想像着热气整个从他面部蔓延开。“想起我是谁没有,我是你老婆,从今天开始监督你天天洗脸刷牙的那个。刷牙要三三制,一天刷三次,每次刷三分钟,记得了吗?我们的婚姻也要三三制,每天三个拥抱,每次三个亲吻,每个亲吻三分钟。”我得意的看着他的变化,他的手死死地攥住我,把我的手放在他胸口上。

“真是个刚找到归途的羔羊,像个孩子,更像个傻瓜。”我独自喃喃低语,放松了戒备。他翻身把我压到身下,腰都被枣子硌疼了,“我还是野狼呢,先吃你,再吃我做的早饭。”

延续昨晚甜蜜的温情,时间就过了大半。饿着肚子将近夜晚8点,于是我们决定到外面撮一顿夜宵。还好这个男人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特意选了夜啤酒。在路边的小摊回忆我们的过去,眉眼纠缠着,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另一只手却都挑选着对方喜欢吃的东西。

“哥哥,给姐姐买花吧。”一个小女孩捧几朵玫瑰来回叫卖,很精灵的看到正在恩爱的我们。我一脸幸福的看着他,我们的蜜月期呢,还是独特浪漫点好。他一本正经的东看看,西看看,皱了皱眉头,“不买了。”

我的小姐脾气又来了。失忆不要紧,最可恶的是忘记了爱我,玫瑰代表爱情,一点不懂情调。他知道自己错了,知趣的少说话,多挑菜给我吃,还耐心的把小龙虾一个个剥皮放在我面前的碟子里,不时来几个笑话,才算把我逗乐了。

饭罢,他挥手过来一辆TAXI,绅士般的打开车门,让我进去。正美滋滋的等待他坐到我旁边,车门关上了,外面是他关怀的脸,“记得回家的路吧,那我就放心了。”

话音落,人也消失,不争气的泪水啪嗒啪嗒直往下掉。门铃响了,“谁啊?没事别打扰。”“送花,你们订的花。”听到熟悉的声音,迫不及待的开门扑入他怀里。笑眯眯的他一手捧着大束干玫瑰花,另一手拿着女红,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干玫瑰花可以让爱情保持鲜艳,女红是让你绣玫瑰给我,谁也不吃亏。”

讨厌,这个男人一天都折腾我几次了,未来我们的日子还漫长着呢。花接过来,心里却在盘算开了。可怜的我,要怎么才能锻炼他的记忆力,从第一条做起,夜晚不准抢被子,要主动乖乖地当我的被子。

第9篇、爱情故事卖房百万元拯救我 “半路”牵手的绝症爱人

第一次婚姻,丈夫因车祸去世,幸福也同时离她而去。很多年后的一次奇遇,让消退的激情重又燃烧,让孤独的芳心不再孤独。然而在领取结婚证这天,准新郎却突然失踪了。苦命的女人已经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了……

新郎神秘失踪,千里追寻惊闻爱人已患绝症

何月青是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一家蔬菜超市的老板。这天天刚亮,她就起床梳妆打扮,并特意穿上一件艳丽的唐装,然后心情激动地等恋人袁大海前来,一起去民政局开结婚证。然而,两个多小时过去,却迟迟不见袁大海的踪影。她忙不停地给他打电话,奇怪的是,他居然关了机。

袁大海是临夏一家火锅城的老板。何月青往火锅城打电话,奇怪的是,火锅城此时应该正营业,却无人接电话。

袁大海近来常常腹部疼痛。三天前,何月青和他一起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并于次日要和他一起去医院拿检查报告。袁大海却让她忙店里的生意,独自去了医院取检验单。之后,他给何月青打来电话,笑着说:“没事,就是胃不好,吃点药就好了。”何月青这才放下心来。当晚,何月青让袁大海来超市,一起商量结婚登记的事。袁大海却说和朋友在外面应酬,实在走不开。两人在电话里聊了一会,他的声音依然温柔、爽朗。可是,现在他却怎么关机了?

为探个究竟,何月青匆忙打车赶往火锅城。火锅城内的情景让她大吃一惊:一楼营业大厅里一个人也没有,灶房也没见一个人影,而二楼里也冷冷清清。正纳闷间,从里间走出来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何月青忙问:“你们的袁总呢?”

那个男子得知何月青是袁大海的未婚妻后,惊讶地说:“袁总昨天下午已将酒店盘给我了,他说有急事要回四川老家……”

一切来得如此突然。何月青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转头直奔生产路。

生产路那里有袁大海花30万元购置的婚房。她打开门,大喊着袁大海的名字,却无人应答。“逃婚!逃婚!”这两个字一瞬间像一枚炸弹在何月青脑海轰然响起。难道这场婚姻是一场骗局?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她从混沌中清醒过来,呆坐在椅子上,泪水夺眶而出。忽然,她想起了烟草局的魏文林,决定向他询问袁大海的去处。袁大海和魏文林是四川老乡,发小。

在烟草局,何月青哭着问:“快告诉我,袁大海究竟哪里去了?”魏文林先是一阵沉默,最后长叹一声,拿一个牛皮纸袋,里面竟是一张房产证。“这是袁大海昨晚送来的,他特别交代,要我在一个月后再交给你……”

何月青打开房产证,竟是那套婚房的,里面是一份袁大海把房产过户给何月青的合同,袁大海事先已签字盖章,还附有其身份证复印件……

何月青不解地看着魏文林。魏文林说:“袁大海昨晚告诉我,他已低价卖掉了火锅城,但是什么原因让他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火锅城,他不肯说,只说回老家以后,会打电话告诉我一切。”

魏文林的话更让何月青一头雾水。当天,她廉价处理了超市里的蔬菜水果,给员工多开了半个月的工资,宣布超市暂时停业。然后,她火速直奔兰州,旋即从兰州火车站转道四川。她要千里追踪袁大海,她想揭开他的失踪之谜。

何月青到达成都后,立即坐上了去往峨眉山市的客车……袁大海家位于峨眉山市偏远的沙溪场镇大山深处,四周群山环绕,山路陡峭,不通车。何月青达到峨眉山时,已是凌晨3点,当即心急如焚地朝荒寂的大山深处走去。一路上,她用手机的光亮照着悬岩峭壁中的小路攀行着,手机很快没电了。黝黑的峡谷吹来一阵阵阴风,她用手摸索着荆棘,一步步地向前挪着步子……

天,渐渐地放亮了。她终于看到了炊烟袅袅的小山村。当她敲响袁大海的家门,正做早饭的袁大海弟媳打开门,看到她浑身灰尘、两手流血,便惊叫起来:“……快来呀……快来人哪!”

里屋跑出来一个男子,当何月青看见他就是袁大海时,便昏倒在地……经过当地村医检查,何月青是因劳累、饥饿和急火攻心而致。

一个多小时后,何月青苏醒过来,看见袁大海蹲在床前,眼里盈满泪水,紧握着她包满纱布的手,她孩子一样扑进他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待何月青渐渐平复下来,在她一再追问下,袁大海这才向她揭开“逃婚”之谜。原来,那天医检报告结果让他万分震惊:他竟患上胃癌,且是晚期!

为了不拖累何月青,他决定逃离。他没告诉任何人自己得了绝症,也不想花冤枉钱治疗,盘掉了火锅城,将20万元带回老家,给家境贫寒的弟弟和年迈的父亲各10万元,最后一次回报亲情。留给何月青的,就是那套婚房。

难分难舍,再苦再难也要带你回“故乡”

惊闻未婚夫身患绝症,何月青陷入痛苦的漩涡。她已经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了。在认识袁大海之前,何月青曾有过一段幸福的婚姻。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她的老公,也夺走了这个家的幸福。

消退的激情,因为2009年清明节这天而改变了。这天早晨,何月青去给一家火锅城送货。属下店员这天都请假回家给亲人扫墓去了,她只好亲自送货上门。何月青把菜送到火锅城,要推着三轮车往回走时,突感腹部一阵剧痛,不禁蹲下身,痛得在地上打滚。这时,一个男子冲出来,抱起蜷缩成一团的何月青,送往医院抢救。

医生诊断何月青是胆囊炎急性发作。这名男子给何月青办理了住院手续。何月青这才得知,他叫袁大海,是该火锅城老板。尽管两家业务往来密切,但都是由下属处理的,何月青之前并不认识袁大海。

那阵子,袁大海每天给何月青送来可口的饭菜。见了何月青,袁大海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他决定自己亲自照料她。夜里,袁大海就蜷缩在病房的椅子上,何月青一有动静,他就起身为她端茶倒水,喊来护士……五天后,何月青体内的炎症消了,可身体依然虚弱。

此得知何月青多年来一直纠结于这种致命的腹痛,袁大海劝何月青干脆做腔镜摘除胆囊术。这个手术是在腹部打三个小眼,七天就可以出院。然而,何月青拒绝做手术:“不用,以前也常常疼,吃药就好了。”袁大海却建议她:“这是个很好的机会,你一定要做,要是今后你身边没人,病情发作怎么办?”

在袁大海一再劝说下,何月青终于答应做手术。因手术有意想不到的风险,需家属在手术单上签字。何月青犯难了,她不想让远在深圳的女儿为自己的病情提心吊胆。最后,她自己签字,而袁大海做了担保人。

何月青被推进了手术室。袁大海在门外等候着。过了三个多小时,医生端着托盘走出来,对袁大海说:“这是病人的胆囊,已是黑灰色,而且还硬得很。建议你明天把胆囊拿到州医院做病理切片化验,我们初步怀疑里面有癌细胞……”

那一晚,袁大海细心守护在何月青床边,为这个苦命的女人心疼。凌晨五点,他发现何月青呼吸缓慢。大夫检查后认定是其喉咙里堆积了痰所致,要用抽管把痰吸出。然而,这时间很难找到抽管,只得用针管试吸。就在这时,何月青的脸变得发紫,大夫叫道:“不好!”情急之下,袁大海俯下头,用嘴吸何月青喉咙里的痰,由于过猛,痰被咽了下去……呼吸道畅通的何月青转危为安……

三天后,好消息传来:何月青胆囊的病理报告显示:里面没有癌细胞。袁大海这才放下心来。

经过一个多月的细心照料,何月青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出院了。

不久,女儿青青从深圳回来探望母亲。细心的女儿发现,母亲看袁大海的眼神多了些许柔情。得知袁大海的妻子已过世多年,袁大海又与母亲有这段生死情缘,青青力劝母亲与袁大海深入交往。

事实上,这段奇遇也渐渐融化了何月青冰冻多年的心。她作出决定:与袁大海牵手。之后,两人经过近两年的交往,婚期在望。然而,何月青万万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袁大海竟患上致命的胃癌。让她泪雨纷飞的是,即便如此,在生命最后的时光,他将那套房子留给她,并对故乡的亲人尽最后一份责任。这样有情有义的男人,怎么能就此让他悄然离去!

第10篇、爱情故事第五十二朵百合花

二十八岁的陈老师是向阳中学的一位年轻班主任,他教学有方,思想前卫,对全班同学一视同仁,深得同学们爱戴与信任。据说,同学们私下里不喊他陈老师,而是调皮地称他“大哥”。

再过两天,陈老师就要举行婚礼了,他的恋人张老师是师范大学的同学,也在向阳中学任教。

得到“大哥”要结婚的消息,陈老师所在班的班长急忙召集班干部开会,决定为心爱的“大哥”送上一份特别的新婚贺礼。很快,班长代表全班同学把礼物送到陈老师手上。

陈老师一看,感动得说不出话,那是几十支暗香扑鼻、象征百年好合的百合花,每一支百合花上挂着一颗用红纸做的红心,红心写着每一个学生的名字。

回到新房,陈老师把几十支百合花插进花瓶,和爱人一起久久凝望着鲜艳的百合花,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突然,他皱起眉头,吃惊地说:“不对,我们班一共五十二名学生,为什么花瓶里的百合花只有五十一朵?”

张老师闻言,动手数了数,花瓶里果然只有五十一朵百合花。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陈老师一一查看过红心卡片上的名字,发现独独少了班上一位名叫曹宝根的男生。

陈老师决定找班长问一下百合花的来历,弄清楚是曹宝根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还是班干部不让他献上百合花。在陈老师印象里,曹宝根是一个性格内向、少言寡语的男生,这样的学生更不能受到孤立和排斥。

第二天回到学校,陈老师把班长请到办公室,询问五十一朵百合花的来历。班长解释说,百合花是在学校对面的花店买的,两元钱一支,同学们都是自愿参加的,因为两元钱对同学们来说算不上什么经济负担。

陈老师微微一笑,幽默地问了一句:“班长同学,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曹宝根的那颗心呢?”

想不到,班长竟然振振有词地回答:“曹宝根是全班学习最差的同学,常常拉全班的后腿,加上他不讲究个人卫生,身上经常散发一股怪味,大家都不喜欢他。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几天前,他竟然从同桌的书包里偷拿了五元钱,趁午休时间跑到校外网吧上网。因此,大多数同学向我施加压力,要求把他排除在外。”

陈老师顿时明白了,他没有批评班长,而是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张订单交给班长说:“谢谢同学们的祝福,我在麦当劳订了五十二份汉堡包,还有大家最爱喝的冷饮,算是我对同学们的答谢吧。记住,我希望全班每一位同学都能分享我的幸福,不要让任何一位同学感到被孤立,明白老师的意思吗?”

班长的脸一下子红了,连连点头说:“老师,我错了,我和全体班干部一定向曹宝根同学道歉。”

送走班长,陈老师决定下午放学后到曹宝根家进行一次家访,因为自己明天就要举行婚礼了,婚礼过后,他要和新婚妻子一起去外地度蜜月,必须在婚礼之前与曹宝根的家长见上一面,共同做好曹宝根的思想工作。

曹宝根的家离学校也就二十分钟路程,下午放学后,陈老师骑上自行车,朝曹宝根居住的方向奔去。到了目的地,陈老师一口气爬到高高的六楼,伸手按响了门铃。

房门打开一条缝,一个中年男人探出头,警惕地问:“你找谁?”

陈老师急忙说明来意,不料,中年男人摇头说道:“这套房子是我两个月前买的,他们早搬家了。不过,他们留下了新地址。”

新地址在城市与郊区接合部,骑车要走将近一个小时。陈老师决心见到曹宝根的家长,走着走着,天色越来越暗,城郊接合部的路灯很少,陈老师边走边打听,骑车钻进了一条幽暗的小巷。

就在这时,一辆骑得飞快的自行车出现在陈老师身后,猛地把他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陈老师正想起身,不料,那个戴着墨镜和帽子的骑车人从腰间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一步步朝倒在地上的陈老师逼近。

“不好,遇见了劫匪!”陈老师浑身打了一个冷战,几天前,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说城郊接合部治安情况复杂,背街小巷常有劫匪出没,想到这里,陈老师大声呼喊:“来人啊,快来抓坏人——”

那人一惊,挥刀在陈老师屁股上刺了一刀,骑上自行车逃去。听到呼喊的行人围了上来,一见陈老师身上流血,急忙打电话报警。

警车和一辆救护车几乎同时赶到,把陈老师送进了医院。医生诊断后认为,陈老师的伤势虽然不重,但要一周时间才能愈合,必须住院接受治疗。

两名警察在病房做完笔录,告诫他说,单身行人最容易成为劫匪攻击的目标,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独自在偏僻地带出行。小张闻讯赶到医院,望着病床上的陈老师,哭成了一个泪人。

陈老师一边安慰小张,一边苦笑着说:“真遗憾,我要住院一周,我们明天的婚礼要推迟了!”

小张的擦了一把眼泪,果断地说:“不,婚礼不能推迟。明天,我们的婚礼将在这间病房里举行。”

第二天上午,小张特意到新房把插满五十一朵百合花的花瓶带到病房,静静地放在丈夫床头。

十点整,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在病房里开始了。医院的大夫、护士听说陈老师在家访的路上遇刺受伤,非常敬佩,不但为陈老师的病房送来一盆盆鲜花,还亲自动手把病房布置得花团锦簇、喜庆温馨。医院院长临时充当了主婚人,身穿婚纱的小张守护在丈夫床前,一对新人以特殊的方式向赶来的亲朋好友致谢。

中午时分,向阳中学的校长带领几十名学生出现在病房外,陈老师抬眼望去,只见每一位同学手上都拿着一份香喷喷的汉堡包,一双双乌黑闪亮的眼睛里充满泪水。校长走到陈老师床头,安慰说:“陈老师,你是咱们向阳中学的骄傲。从现在起,你安心养病,我特批你延长婚假一星期。”

话音刚落,一个浑身散发着刺鼻汗臭的男生冲进了病房,只见他手上捧着一支百合花,花枝上挂着一颗红纸做的红心。

“曹宝根?”陈老师顾不得伤痛,一下子从病床上坐起身。

曹宝根“扑通”一声跪倒在病床前,边哭边说:“陈老师,我有罪,昨天刺你一刀的人不是劫匪,而是我!”

“什么?”病房里的人惊呆了,所有在场的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平时最斯文的校长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一把揪住曹宝根的衣领子喝道:“你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的老师?我——我要开除你!”

曹宝根跪倒在地,讲出了事情的真相。

他的爸爸是一个个体司机,妈妈是个下岗工人。几个月前,爸爸因为疲劳驾驶,撞死路边一个行人,被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关进监狱。为了支付受害者家属提出的巨额赔偿,妈妈卖掉了家里唯一的房子和所有家具,母子俩在郊区租了一间小屋居住。妈妈有心脏病,他爱妈妈,为了给妈妈治病,放学后悄悄去夜市打工。

干了一个月,人家却不给他工钱。他想上网请求好心人帮助,身上却没有一分钱,无奈之下,就偷了同桌书包里的五元钱上网。昨天上午,他听到老师家访的消息,心里非常害怕,担心妈妈知道自己偷同学钱的事情会心脏病发作。情急之下,他决定阻止陈老师的家访,于是,他悄悄尾随在老师身后,走到偏僻幽暗的小巷时,用水果刀在老师身上扎了一刀……当天夜里,他失眠了,整整一个晚上没合眼。天亮以后,他没有到校上课,而是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终于,他战胜了自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买了一支百合花来到医院。

“天啊!”谜底揭开,在场的每一个人无比震惊,一道道犀利的目光朝曹宝根射去。

在众人的目光里,曹宝根把百合花举向病床上的老师,鼓足勇气说:“陈老师,我错了,我会到公安局投案的。可是,你会接受第五十二朵百合花吗?”

短暂的沉寂过后,陈老师的眼角湿润了,他从曹宝根手上接过鲜花,愧疚地说:“这两个月,我由于筹备婚礼耽误了对你的家访,没能及时了解你的家庭变故,让你在班上受了委屈,今天,老师向你说声对不起。”

病房门口,班长和几位班干部面色通红,他们走到曹宝根跟前,代表全班同学向曹宝根真诚道歉,和浑身汗臭的曹宝根紧紧拥抱在一起。

看到这动人的一幕,陈老师会心地笑了,忍痛挪动身体,亲自把第五十二朵百合花插进芳香四溢的花瓶……

第11篇、爱情故事爱,谈何容易

习惯

你的缺点,属于爱你的人。

如果有一天,一个我爱的女孩因为我所在她面前表现的陋习而质疑我说:“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一定会当场甩开她就走。

现在的我去见她时,早已不见追求时的如履薄冰,随意地弄一弄,有的毛还没理顺便出门了。
她一受委屈,便鼓着腮细数我的各种毛病:“好吃,懒做,狂妄,自大,唠叨,不安份……”我看她可爱的样子,忍不住捏她的脸,宠腻道:“嘿,你还真数不完了。”“对呀!你就是有那么多坏毛病。”
我一想,笑了,也许我真有很多缺点吧。

她经常跟我抱怨自己胖了,又不爱运动。我打电话叫她晨练,她就以累为借口来推托。我硬逼她,她就说:“一点都不体谅人家。”
我说:“不要怕累,习惯了就没事了。”
刚说完这句话,我突然吓了一跳,想到,能被觉察到的拥有都是没被成为习惯,但成为习惯的拥有又难以觉察。那爱呢?是不是有一天,所有一切都成为每日的习惯之后,我们两个的感情就被渐渐遗忘,渐渐丢进书里。我很怕这样,于是心中策划着每年都要给她一份惊喜。


某天,我和她背靠背,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望着天空问:“我帅吗?”
她瞥了我一眼:“小心眼又满是缺点的男人。”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喜欢我啊?”
她小声说道:“人家已经习惯了嘛。”

我看见天空有几只被惊起的鸟飞过,心想,在天空呆久了,偶尔会羡慕地上的人。地上的人呢,何尝又不想要飞翔。有些东西,是一根根存心中的,因为一直需要,所以一直都在。

借口

所有的理由都是借口。

我失了她的约,迟到了,一定不会去解释理由。我安慰她,哄她,再不行就吻她,她会原谅我的,我知道。我和她之间,会因为一些误会一些失去而发脾气,但这仅仅是发脾气。她想告诉我自己有多小委屈,想提醒我不要再犯,不要再让她失望。她不想听我的许多理由,因为再多理由都没有比我爱她来的重要。

爱一个人不代表要完全放弃自我,你可以坚持你想坚持的一切,但是千万不要为爱情去找借口。因为有一天,借口会用完,爱情会支离破碎。

误会总会有的,她会和你闹,这些都是爱情中最幸福的事情。每个人,都只会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撒娇发脾气。我喜欢看她呕气不理我的样子,那个时候,我觉得世间的一切美好都离我很近,生活是如此真实可爱。

两个相爱的人,不耍心计,斗脑力,因为恋爱中的女子智商是零,男孩则是蛋。

未来

“我们有未来吗?”
“我说有”
“我也是。”
至今不能忘记学长给我们讲的这段对白。作为男孩,无论你的肩膀能否扛起两袋大米,你都必须要扛起你心爱的女孩的未来。
必须,是就拼了命也要完成的约定。

她会问你,你是否爱我的问题一直到烦。
你的答案也要一直复制粘贴真到死机。

有些话一定要肯定的答案,花费比你蹲在马桶上更多的力气将答案投掷出去。
其实,要说“我爱你”,不若给她一点关心,
要说“我爱你”,不若带她看雪景。
未来,就是这样,慢慢走,不知不觉就到了。

她问我:“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会想我吗?”
我很肯定地说:“不会哦。”
她很不甘心:“为什么?”
“因为爱你,不仅仅只有想你这么简单。”

有你的未来,有你的手和牵你手的人。

第12篇、爱情故事我们也许不会再相逢,但五月还在

一阵清风吹来

衣裳便激动不安

上大学后,我们宿舍的女孩纷纷谈恋爱了,只有我没有。不过,也不觉得寂寞,因为我有小桥。

小桥是隔壁宿舍的女孩,有人说我们长得像,其实更相似的是我们的本质。就好像用同一种面粉,她做成了清淡踏实的馒头,而我则做成了有馅的包子。

小桥有男朋友,建筑系的唐东亚,比我们高一个年级。他们的相恋云淡风轻,并不太过黏糊,也许因为建筑系的功课太忙了。

偶尔,小桥和唐出去玩,会喊上我,我也很乐意去当电灯泡,因为唐的性格也是那么亲切可爱。

比如我们一起经常这样说,这个事情,小桥,你是不对的,于是我和唐结成联盟批评小桥。或者,这个事情,东亚,你是不对的,那么我和小桥结成联盟批评东亚。

但如果他们说:这个事情,连连,你是不对的。我马上跳起来了:哪有这样的道理,你们这对狗男女联合起来欺负我!

是啊,无赖就是我的招牌。

我们最喜欢骑单车去植物园。秋天,植物园叶子黄了,却不枯索,看起来有一种糖果似的金黄,照在蓝得纯粹的天空里。风吹过。好像把那片蓝天变成一口深井。

小桥说,我们来念一些跟秋天有关的诗吧。

对了,我和小桥是中文系的,而且是其中最资深的那种文学青年。有时候我们在一起,会拿着一本诗集,你念一首,我念一首,用这种奇怪的娱乐方式,度过一个下午或者晚上。

那次小桥读的是:

怎么使我相信/这不是秋天/一阵清风吹来/衣裳便激动不安/一阵细雨过后/心中便长满湿漉漉的草茸

我念的是顾城的诗:

请打开窗子,抚摸飘舞的秋风/夏日像一杯浓茶,此时已经澄清/再没有噩梦,没有蜷缩的影子/我的呼吸是云朵,愿望是歌声

轮到唐了,他是学建筑的,自然无法加入我们的朗诵,于是他在我们的奚落声中落荒而逃一

怎么使我相信这不是秋天

不知何时开始,我感觉到唐对我的感情在加深,而我,也是。

这是不是一个有点俗气的故事呢?我爱上好朋友的男朋友。然而生活就这样,总会有些俗气的事情发生。要命的是,当它发生的时候,我们觉得它是多么自然而然。

尽管事态发生了悄悄的变化,但一切都是内心的风暴。事实上。我和唐,从来没有单独待在一起哪怕几分钟。只是在三个人一起外出的时候,有时候,,在某句话中,某个眼神的躲闪中,我意识到那么一些不妥。

有一天,唐朱找小桥时,顺便借了本书给我,那是梁思成的建筑笔记《大拙至美》。我跟唐说过,我对梁思成感兴趣,小桥则看都不看一眼:亏你能看得下,那么多术语!

我和小桥的口味几乎从来没有不同过,这一次是例外,而这个例外,是不是也是一个命运的安排?刚好是我而不是小桥,喜欢唐的专业。有一天中午,我和小桥正吃饱了饭,排队打开水。校园里的广播在播《遇见》,一个甜美的声音说,这首歌。是建筑系的大拙同学,送给他的一位好朋友,中文系的至美同学。

当时,正在排队打开水的我,心中好像翻过了惊雷。大拙,至美,合在一起,正是唐借给我的那本书的书名。这首歌是不是他点的?是不是一个讳莫如深的暗号?那么,他又怎么能确保小桥不能破译而我则能?

夜晚,我睡得迷迷糊糊中,悚然一惊,醒过来。我突然意识到,这也许是一种灾难,它是不是要同时毁掉小桥的友谊和爱情?甚至,是不是要毁掉我们三个人?

但五月还在公路边的麦浪还在

那一年五月,我们去山西旅游。唐他们建筑系常有外出考察,这次小桥和我双双逃课跟了去。

那时候,错误的情感不为人知,内心有秘密的甜蜜。所有的伤害还没有到来,所有的分别,遥远得像在下辈子。

记得我们走了很远的路,去看一个对我来说莫名其妙的古建筑。

之所以不记得那个房子叫什么名,因为回忆中,这次旅游好像一部影碟。所有的台词全被抹掉,细节也多处被置换成雪花,只有主题曲,不断地回旋着。任何时候,只要它一响起,我就能想到那个遥远的山西初夏。

随着我们推开那个祠堂的大门,那一声吱呀,好像岁月被惊醒一样,灰尘的气味扑面而来。

我觉得唐最性感的时候,就在他埋头看各种木雕、斗拱、匾额的时候,严肃得好像忘了整个人向。

有时候,在他们对着一堆木头叽叽喳喳的时候,我伸着无知的脑袋,过去凑热闹:那么,这是什么呢他便笑了,招手叫我:你过来,我跟你讲。

在古建筑那种带着灰尘的古旧氛围里,我觉得唐有一种类似兄长的慈爱,有岁月悠长的温情。尤其是吹过来的风,把附近村子里初夏的草香全吹了过来。

在那个山西的五月,夜晚,小桥递给我一页纸,上面写着她在别处看到的诗,她说,这诗真美。

这首诗的标题就叫《五月》:

我们也许不会再相逢/但五月还在/公路边的麦浪还在/你记得卡车经过时呛人的灰土吗/夕阳的余晖静静闪耀/就像你乌黑的发辫追人惊喜/原野吹来晚风馥郁的香气/当年轻的心在爱恋中饱胀/大地变成了大片大片奇异的美景//你,有没有想到今后会分开,会再不见面?

后来,我就尽量避开唐,唐也尽量避开我。当然,我们也尽量做得自然些,不让小桥感到异样。

再后来,唐毕业了,去一个很远的城市。

我很少主动向小桥问起唐。偶尔小桥会主动说,她和唐之间好像亲情大于爱情,从来没有那种非你不可的热烈,不知是否只是出于惯性?也许有一天就分手了。

这样的时刻很快到来了。

在唐毕业后仅三个月,小桥就和他分手了。具体细节我不清楚,也没有问。我觉得小桥很平静。你们的善意,

成全了结局的优雅

一直到毕业后很多年,我与小桥,都是很好的朋友。虽然我们也分开在两个城市,各自成家,但我们仍记得对方的生日,仍在每年的十一长假找机会见面。

我们再也没有提起过唐,好像大家都把他忘了。

去年,我意外地,与唐相逢。

那是一个校友会聚餐,喧哗中,有一个人走向我,他看起来与十年前不大一样,两腮松弛了,但我还是一眼认了出来。

我们坐在一起,在略微尴尬后,很快打破了沉默。

让我欣慰的是,我们没有像别人那样说着在哪里高就、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之类可怕的客套,我们的闲扯很快找到舒服的状态。

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有没有和小桥联系?他笑了,我也笑了:我当然了,你呢?

他摇摇头。我说:不好意思和人家联系吧?当年,是你提出的分手,还是她?老实交代!

他有点愕然地看着我:你真的不知道?

我茫然地摇着头。

人群喧嚣中,我知道了那一件过去十年的往事。

是小桥跟他提出分手,说,她看得出他在勉强自己。

他有点自嘲地笑着,问我:你知道小桥是怎么觉察的吗?

连连,我这辈子没写过诗。在山西时,我想给你写一首,但死活写不出来。我就抄了一首

是什么诗?

他仿佛自言自语:问题是,我给你抄诗的那张纸,被小桥看到了,不知为什么,她竟然看得出那首诗不是给她的。

我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当时小桥拿着那首(《五月》念给我听的时候,正是在唐的信笺上看到的

瞬间的震惊之后,弥漫在我内心的,却是一种至深的欣慰。她和他,以与众不同的善良和克制,保护了这个故事的优雅;他和她,以坚定的转身和告别,保护了三个人的回忆,成全了感情的纯度。

是的,我们也许不会再相逢,但五月还在,所有纯洁的记忆还在,丝毫无损,至美至纯。

第13篇、爱情故事爱上你,淡淡的哀怨

我曾以为,爱一个人,可以是在心里暗暗的,并不需要对方清楚。我发誓,要把这份美好的感情,珍藏在记忆中,只是记忆。若不是,想到可能永远失去你,永远失去,这份自已如此看重的感情。若不是,又一次在梦中呼喊你的名字,并且从梦中惊醒,或许,这份感情会永远是一个秘密。

在默默地想念和为你祝福之中,我从来都是幸福的。

等待,我不清楚这样的结果是什么。或许,根本就没有去考虑什么结果。

我一直希望,能以一种默默等待的姿势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是认真的,可以经受时间和距离的考验

那些过往的曾经共同拥有的细节。仿佛触手可摸,却明明相隔万里,是不是藏得越久,感情就会更加浓呢?

你不在的日子里,思念象野草一般疯狂生长,也许是因为终于不甘这样失去可能的机会,终于不甘刻骨铭心的思念和等待,会随岁月的流逝而染上灰尘,我鼓励自已说,释放自已,我不相信,从物理的距离到心灵的距离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不相信,一一变得无比清晰,经过岁月沉淀以后的爱依旧不堪一击。

我不相信,默默的等待是一场默默的徒劳,若付出必有回报,投入必有结果。

那是不是,我还没有投入,是不是付出太少,我默默等待。默默考量自已的信心和爱的程度的做法,是否令我错过适当的机会?

愿你今夜能有一个好梦,如果你在梦中也露出甜美的笑容,那是我托明月清风祝福你,爱上你,毕竟也是淡淡的哀愁。

第14篇、爱情故事爱,一夕忽老

他是被学校开除出去的,自此便在小镇上跟着一群痞子瞎混,而且很快地,因为一起行凶抢劫案件,被关进了监狱,判了三年的刑期。他的父亲,是一所中学备受尊敬的老师,他却从没有喜欢过父亲,而且,固执地在任何人面前只肯称呼他沈。他被抓走的那天,小镇上很多熟识的人来围观。沈哭着从人群里疯狂挤进来的时候,他已被强行塞进了警车。他看见沈在一大堆人的劝说里,慢慢蹲下身去,双肩急剧地颤抖着,那个一向腰杆笔直的男人,那一刻,灵魂轰然倒塌;而带着手铐的他,心里,竟然是快慰的。

他从小便恨沈。他三岁的时候,母亲便因病离开了他。每年都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沈,便立刻成了许多女子爱慕的对象。那时候的沈,在他的眼里,是略略得意的。有好几次,沈马上要定下来的爱情,都被他半路拦下了。他无法容忍有另外一个女子,插入他们的生活。尽管这样,他们的家里可以窗明几净,温馨和暖。可是,凭什么这个男人拥有这么多女人的爱,而他,却是失去了母爱,连父爱,也要任由人分割了去?他千方百计地破坏掉沈一次又一次的约会,直到最后,沈终于对组建新的家庭,心灰意冷,一心扑到工作和对他的教育上。为了他,沈失去了许多升迁的机会,他知道,但并没有感激过。他生性顽劣,亦不肯让自己受半点的委屈,把心从玩闹中收回来,为了沈做父亲的荣耀,努力拼上一回。沈越是为他牺牲,他越是不去珍惜,而且用更满不在乎的姿态,让沈伤心。似乎只有如此,他缺失的那份母爱,和沈曾经为了爱情,对他的忽略,才会得到心灵上的弥补。这样他的功课便被远远地落下,直到他对学习完全地厌倦,和校外的无业游民们厮混在一起,给在事业上如日中天的沈,尊严上以重重一击。

他对自己的入狱,是早有预料的,所以并没有多么难过,照例在监狱里动不动便与人打架,挑起事端。他想沈也定是对他绝望了吧,从他开始放弃学习,到惹是生非,再到开除学籍,四处游荡,沈早已比他还要早地看开了吧。他注定无法给沈想要的骄傲和荣光,他也不愿意看到沈活得如此体面且风光。

这样地放纵自己,便使他在一年后,被狱警告知,又得到一年的刑期。他是在几天后,才见到沈的。他以为这次沈会咆哮着骂他,或者不顾旁边的狱警,狠狠地给他几个巴掌。他甚至渴盼会有这样的场面,这样他心底浮起的内疚,即会瞬间地消逝,再不来折磨他。但是,什么也没有。隔着一张窄窄的桌子,沈很奇怪地伸手过来,最后,犹豫着,将一双还沾着粉笔末的手,落在他的脸上。这是第一次,他和沈,有肌肤的接触。那么粗糙的大手,为什么以前,他从来没有注意过,它们已是青筋暴露,瘦骨嶙峋?他一直以为,它们是和沈昂扬的身体一样,粗壮有力的。他终于淡漠地开口问沈:你还好吧。而沈,却是很奇怪地,并没有接他这一句示好似的问候,只是絮絮叨叨地反复说,孩子,你怎么瘦了,爸爸求你,好好表现,早点出来,这样爸爸就可以天天给你煲粥喝,再不让你受一点的委屈。他以为沈没有听见,又把这句话丢给沈,但沈还是自顾自地说下去。他终于烦了,站起身,自动要求结束这次会面。穿过一道走廊的时候,他从窗户里,又看见了沈,被一个狱警领着,颤颤巍巍地向前走,却是一不小心,还是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心,倐地一痛,然后想,沈怎么忽然间,就像个迟暮的老人,如此无用起来?

后来有一天,他又和一个犯人打了架。一个曾经是沈学生的狱警,将他叫到办公室里,关上门,什么话也没说,就上来恶狠狠地给了他十几个巴掌。打完了,这个狱警便颓然地坐下来,哽咽着说:这些巴掌,是我代替你父亲打的,是你,把一个那么好的老师,推到几乎绝望的悬崖上去!我真后悔,让同事把你推迟一年出狱的消息,那么快地告诉了他;他在一夜之间,就被你折磨得双耳失聪,眼睛,也几乎看不见了!当你看见他拿着竹竿,一步步摸索着走到这里来探望你,当你看见他遇到自己的学生,都因为难堪而低头躲开时,当你知道一个在事业上曾经意气风发的男人,如今却被迫因为身体而提前退休时,你那颗石头一样冷硬的心,难道不会有一丝的难过和愧疚?这个男人,是生你养你的父亲啊!

他终于明白沈一次次上来抚摩他的脸,却总是碰错了地方的原因;明白沈的腰,为什么突然地驼掉;明白沈每次走,为什么都需要狱警的搀扶;明白沈在监狱的外面,其实替他承担了狱中几倍的痛楚和惶恐。是他,让一个骄傲到骨子里去的男人,一夕忽老,尊严尽失。

曾经在一场“巷战”里,被打得头破血流都不曾流泪的他,终于在这个瞬间,为了自己带给父亲19年的狼狈和羞耻,泪流满面。

第15篇、爱情故事只是不想离开你

黄昏时分,他们便会在最为热闹的那条美食街的街口出现——一对摆摊儿卖特色凉皮的中年夫妻。丈夫看上去俊朗优雅。而妻子,平凡的相貌,朴素的衣着,毫无气质可言。

俩人各自忙碌着,女人负责招呼客人、切凉皮、调佐料,男人则负责收拾碗筷和收钱。偶尔有三言两语的交流,或者在顾客高峰期过后,坐下来歇会儿,清点一下零钱,或者随便聊聊天。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他们开始张罗着收摊儿。然后,他推着三轮车拉着东西,她跟在后面一起回家。

这样的日子,他们已经过了十几年。十几年前,我读职业中专,在一家企业实习,那个男人是那里的主管会计。他那时大学毕业不久,属于那种气质与气度不凡的男子,业务能力也非常强,且精通外语,很得老总赏识。

一天晚上,我和同学来到了他们的摊位前。起初看见他在那里,以为他也是来吃凉皮的,直到我们坐下来要了份凉皮,他笑说:“吃吧,今天我请客,这是我家的。”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卖凉皮的农村妇女,竟是他的妻。

离开的时候,我心里替他万分遗憾——怎么就娶了这样的妻呢?

因为好奇,我忍不住四下打听,原来他和她竟然算得上青梅竹马,他们的家在同一个村子,俩人一起读了小学和中学,但读到高中时,她却不再继续念了,因为他家境不好,她要赚钱供他上学——这是发生在旧年代里的爱情版本,痴情女子为给心爱男人一个前程而放弃自己的美好未来。

然后,她学做凉皮,去镇上摆了个小摊儿。

他一直读到大学,那么多年,学费大多是她出的,用她一碗碗卖凉皮赚来的钱。期间也有人不看好他们的结局——从古到今向来如此,痴心女子最后遭遇的一定是负心男人。

但是他没有变心,毕业后回到家乡和她结了婚,然后,带她来到他要工作的小城。

她没有工作,只好上午做饭、收拾家务,下午出来摆摊儿卖凉皮。他下了班过来帮忙,日复一日。

听了这样的故事,有些意外,有些感动,也有说不出的疑惑——他的不负心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感恩?如果仅仅是感恩,那他们的婚姻还能维持多久?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结束了实习生活。

几年后,我再回来,路过那条已经改建的美食街,发现她的摊位还在,他也还在,还在那家企业当主管会计。

同学聚会时,我们喊了他。借一点酒意,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一直待在那个现在并不景气的企业。

他有点醉了,眯起眼睛笑着回答:“我只是不想离开她……”

他的表述略显凌乱,我还是理出了一个清晰的答案:他有过很多高升或者去大城市发展的机会,但都被他拒绝了。他知道人生有很多种可能,他可以去努力打拼,换取地位和富贵。但这中间,他同样要面对很多诱惑,其中,定然也有感情的诱惑。其实大学的四年,他走得并不轻松,一直都在和感情的诱惑抗争。他知道自己不是圣人,只是一个寻常男子,也有人性的种种弱点。如果他的地位和身份发生改变,他面临的诱惑也就会更多。他怕有一天,他会坚持不住。但是他知道,不管为了什么,他都不能辜负她,否则,他一辈子都会受良心的谴责。所以,他索性不给自己面对诱惑的机会,只做一个平凡男人,守在她身边……

之前,我一直在想,他对她是爱还是感恩。但这之间又有什么分别?爱是不能独善其身的,不管哪种爱情,都不能背叛良知。

而他,正是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这一点:他的爱,不是给她富贵繁华。他的爱,只是朝朝暮暮地守在她身边,和她做一对贫贱夫妻,相濡以沫,白头到老,不离不弃……

她自然不会介意,对一个爱着的女人来说,除了相陪到老,原本什么都不重要。

第16篇、爱情故事爱那个为你打伞的人

那天看了一张照片,是大画家吴冠中和他的妻子。

在黄山上,大概是下着雨吧,吴冠中在画画,背后站着他的妻子,举着伞,站着。那张照片前,我呆了好久。多么感动人的一幕。她站在他身后,为他打着伞,而多年以后,她老年痴呆了,去厨房里来来回回开煤气,她总怕煤气是开着的,而他跟在她身后,她开了,他就关。

不嫌烦。

到老了,没了激情,可是,爱是这样持久了。梁家辉说过,开始的时候,最爱的时候,是热情,中年的时候,是激情,到老了,相看两不厌了,他是她的左手,她是他的右手,摸在一起没感觉了,那才是爱情了。

梁的太太不美,站在一起,要比梁家辉难看得多,四十多岁的男人正有魅力,四十多岁的女人却是日落西山了,可是梁家辉恋家,没有绯闻。因为,迷恋那个女人的魅力,她贤惠仁慈,她是那个永远站在他身后为他打伞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怎么能不去爱?

我的女友,是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还是一个大公司的时装设计师,她嫁的老公是大学同学,很一般,在一个公司里做职员,每天她回家,男人为她放好洗澡水,然后等她喝他煲的汤。

也有有钱有权有势的男人追求她,说她怎么能嫁一个骑自行车上下班的男人,而且这男人如此普通?我的女友笑着说,因为他知道怎么爱我,在他眼里,我不是一个著名的时装设计师,我就是一个让他疼爱的小女人,喝他煲的汤,让他给我梳头发,我感觉很幸福。

不久,女友得了子宫肌瘤,面临不能生育的问题,男人说,你是我唯一的宝贝,有没有孩子不重要,只要你在。

女友哭了,她知道她没有看错人,她说,风雨来时,他一定是那个为我打伞的人,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爱?

找到那个为你打伞的人很难,很多人找到了,不知道珍惜,一再地错过。我的同学,大学毕业后自己开了公司,有了钱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掉糟糠之妻,尽管他的妻子跪下来求了又求,可是,挽不回他的心。他携着新欢去了另一个城市,结果去了之后生意却败得很惨,身无分文时年轻女孩子离开了他,他想自杀,却接到前妻电话,此时,前妻已经结婚,前妻说,你不能死,我不是多想你,是我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

他哭了,他知道,他丢了那个打伞的人。

他也知道,前妻为什么给他打电话,爱情没有了,还有扯不断的恩情,她记得他曾经的好,却忘掉他的坏,她和现在的丈夫接他回家,帮他办理银行贷款,直到他东山再起,他没有说谢,却从此懂得了感恩的心。

爱那个为你打伞的人,慢慢品尝爱情之美,爱情不是在花前月下,不是在你侬我侬,大多时候,是在风雨同舟时,在柴米夫妻的生活里,在那一点一滴、一举手一投足的喜欢里。所以,如果遇到一个肯为你打伞的人,那就好好地爱吧。

第17篇、爱情故事无纸化爱情

12年前,第一次认识他。分别时,互换名片,他就着酒吧昏黄的灯光,在名片上添了几个字,塞给我,说:“上面有我邮箱地址、MSN,还有QQ,回去一定加我啊!”

从头至尾,他没问过我的通信地址。是的,作为21世纪的恋人,纸质情书是上个世纪的文物,而Email、MSN、QQ才是传情的必备工具。

记得收到他的第一封邮件,不过是一份网上下载的城内美食地图,属于他原创的只有一句话:“想陪你吃遍全城美食,今天晚上能一起吃饭吗?”

那时的邮箱大多容量不大,过一段时间就要清理一次。有大半都是他的邮件,但值得收藏的或者能称得上情书的真是少之又少。大多都是分享他看到的一些好玩的网页链接,甚至有一部分明显为转发的内容,我一看主题提示就根本没兴趣打开,直接删进了垃圾桶。当然也有令人惊喜的,譬如一份内容是云南旅行全攻略的邮件。2007年2月,我们一起赴云南,在大理度过了情人节,苍山洱海见证了我们的爱情誓言。2008年底,我们结婚了。

七年的恋爱长跑,几乎所有的通讯联络和情感表达,就是通过MSN、QQ这些即时聊天工具串联起来的。

再以后,有了博客、微博、飞信、微信……微博互粉、隔空示爱,手机摇一摇,爱情跟着来。新一代恋人的表白更为张扬直白、干脆爽利。而MSN早在两年前就和我们说再见!

值得庆幸的是,MSN消失了,我和他,还依然相爱。却仍然心存遗憾,可以无纸化办公,可以网络合同、电子签名,唯独对于情感,仍然渴望能拥有一份触摸得到的、留存着你的指纹、你的体温、你的泪水和汗水的纸质情书。

第18篇、爱情故事请不要就此相忘

那是个深秋的傍晚,下班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去商场给婆婆买换季的毛衣。当时手机没电了,为了不让她担心,我急急地选了件毛衣便往回赶。

打开门,寂静的屋子里漆黑一片,这让我有些慌张。顾不上开灯,我一边叫着“妈”,一边朝婆婆的房门奔过去。就在这时,婆婆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出沉闷的回声:“你上哪儿去了?”

谢天谢地,婆婆没事。我忙去开灯,从包里拿出毛衣跟她解释晚归的原因。本以为婆婆的气能消一些,却不想当我拿着毛衣让她试穿的时候,她说了句“谁稀罕”,便气呼呼地回屋了。

看着婆婆紧闭的房门,我很无奈。等了一会儿,估摸着她气消了,我又敲她的房门,唤她出来一起吃饭。这次她倒是把门打开了,却只是板着脸往门上贴了张纸条,便又把门带上了。纸条上写着:饭凉了热热吃。看着那6个字,我又好气又好笑,朝门里喊:“你要不出来我就凉着吃啦,你知道我肠胃不好的。”随后,我故意坐到桌边,把碗筷弄出些声响来,装作在吃饭。这下婆婆坐不住了,打开门出来要去热饭菜。我扶她在桌边坐下,自己去把饭菜热好端了上来。

看她的脸色有所缓和,我讨好地说:“那件毛衣我特意挑了你最喜欢的咖啡色,你要不喜欢周末我们一起去换?”她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安安,这么晚没见你回来,电话也打不通,我心里跟猫抓似的。沈浩走那天……”婆婆的话还没说完,我俩的眼圈都红了。2007年9月11日,老公沈浩下班迟迟未归,一场意外的车祸让我们从此阴阳两隔。婆婆结过一次婚,很快离了,再未婚嫁。沈浩走后,婆婆只有我了。我的父母很早就过世,我也只有她。

那年冬天,单位准备办个元旦晚会,作为策划和主持人,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一天晚上,练完节目后,天下起了大雨。总经理苏言见状,开车挨个送大伙儿回家。临到送我的时候,还没到小区门口,我便远远地看到婆婆拿着伞等在保安亭下,她瘦小的身影在路灯的映照下越发显得单薄。我急急下了车,朝婆婆奔过去。

她见我过来,一边急着撑伞,一边瞪了眼为我开车门的苏言。回到家,她气呼呼地说:“那只花猴子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什么花猴子啊?”“就是送你回来的那个男人呀,留长头发长胡子不说,还穿得花里胡哨的,哪像个好人!”

为了不让婆婆误会,我慌忙解释说:“妈,他叫苏言,是我们总经理。我们这个行业的人,大多穿着随意。况且,人家在国外生活过,衣着打扮上相对来说更要时尚些。”“那他结婚没?”“还没呢。妈,你不要想多了,人家比我还小1岁呢。”沈浩走后,很多热心人帮我介绍对象,也有主动出击的。我想,这应该是婆婆最担心的。

“你不准备再嫁了?”“不了。”“你想拖累死我呀?快点找个人嫁了,免得哪天我蹬腿走人都合不上眼。”不知为什么,她故作嫌弃的神情,让我忽然有了流泪的冲动。

演出圆满结束,我却因为过度劳累病倒了。面对苏言嘘寒问暖的电话,我有些彷徨。沈浩刚走那年,我曾发誓,这辈子再不婚嫁,给婆婆当女儿,为她养老送终。可是后来,苏言对我的好,着实让我动了心。

第二天早上,我刚从昏睡中醒来,婆婆慌慌张张闯了进来。她激动地说:“快,去换件衣服,漂亮点儿的,来了来了。”我有些莫名其妙,把门拉开一条缝,看到沙发上坐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居然是苏言!他剪了头发,剃了胡子,又换掉了那些颜色鲜艳的休闲服。回头看婆婆,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后来,婆婆告诉我,她找苏言谈过一次,说要是他能把那身花里胡哨的行头换掉,她就接受他。苏言照做了。

半年后我和苏言举行了婚礼,我们还是一家三口,没人看出我们和别的家庭有什么不同。每天我和苏言上班,婆婆便在家收拾屋子,做好饭菜等我们回来。偶尔,她还是会生气,还是会用纸条和我们交流。第二年我们的女儿诞生,婆婆天天围着外孙女转,整日乐呵呵的。

中秋节的夜里,女儿睡着后,婆婆拉着苏言的手说:“沈浩走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什么都没了,但是现在我很满足,有女儿、女婿,还有外孙女。”然后,她又对我交代了很多关于女儿的事情,煦煦最喜欢的头花放在小格子的第二层;新买了一只蜡笔,是好看的玫瑰红……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她留给我们最后的话。当天夜里,她静静地走了,带着淡淡的笑。

我想,来生我一定还能找到她,这个跟我没有丝毫血缘关系,却对我无微不至的女人。

第19篇、爱情故事有情人别成眷属

她爱上了他,在内心里偷偷地爱。而这一爱,就是二十多年。这其间,他早已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她,仍孓然一身。

问她,悔吗?她摇摇头,笑道,不,我很充实。一个人,就这样日日夜夜孤独着。

突然明白过来,爱一个人,其实并不一定非要得到。有一个作家说过一句话:“有时,爱之无奈,恰恰是因为有情人终成眷属。”初看,并不怎么理解,细细品味,却觉出人生的无限苍凉。

我认识两个人,他们当年就是冲破层层阻力走到一起的,为此,她的父母与她断绝了关系,他的父母也没有送给他们多少东西,他们就那样自力更生建立了一个家。我们一直以为他们历经风雨,应该更懂得珍惜,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可是,他们却早已分居。

梁祝的故事千百年来一直被世人传颂,还有宝黛无望的爱情之所以美丽,也许都是因为有情人没有成为眷属吧?试想如果祝英台换上女装,在烟熏火燎的厨房里满手油腻地洗着一盆脏碗,梁山伯会不会连握她的手都不想握?试想如果梁山伯婚后还是一副书呆子相,不知道创业发财致富,而是让祝英台这样的千金小姐跟着他受苦受累甚至连饭都吃不上,两人还会有十八里相送到长亭那样的浪漫与缠绵吗?

没有人再会对自己身边天天看到的那个人有什么激情,激情早随着平平淡淡的日常生活而消失,于是又有人打着渴望激情的幌子去婚姻外寻找另一份情感,有情人终成眷属又成了另外一份无奈的祝愿。

也突然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有情人别成眷属,也许才是真正美好的祝愿,它可以成就一些凄美的爱情神话,它可以让有爱的心永远爱着,它可以让我们的心永不孤独。

第20篇、爱情故事隐埋在岁月里的爱情

老式的教学房,一砖一瓦,是多么的熟悉啊!

她站在操场上,环视四周,除了岁月留下的印记,一切依旧。

入秋的风,微凉。她,独自一人站着,冥思中,依稀,耳边传来悦耳的嬉笑声。一个、二个、三个……很多,很多,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往一棵大榕树奔去。那里,他吹着集合的口哨,小学生们很乖巧地排好队,等待他的点名。

他,一如既往地身穿薄薄的运动衣,带着迷人的笑容,露出几颗亮如明月的牙齿,敏捷地跳上讲话台,像军人般喊着口令,一丝不苟。

每次,队伍解散,她都习惯性地独自一人站在月桂树后的教学房内,静静地看着他,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那时,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懵懂小孩子,对五彩缤纷的世界也不大懂。

她清楚地记得,她真正亲近他、了解他,是那年的初秋,学校举办体育运动比赛。那天,她因为未能通过比赛考核,感到伤心、失落,是他安慰她、鼓励她,教她各项体育运动技巧。他好比跳跳糖,跳进她的生活,赶走她的烦恼,给她带来了欢乐。

她,时常想象与他重逢的画面,有时是在傍晚,她和他并肩坐在湖边的柳树下,说着甜言蜜语;有时是在某个山头,她和他坐在草坪上,一起欣赏晚霞;有时是在操场,和他一起打打球或跑跑步。只是,那不过是个梦,现实中,他好比一块柠檬糖,嘴里含着甜甜的,久了,有点酸,但回味起来依然很甜。

曾经,她看见他和一个女孩站在操场上闲聊,她伸着耳朵,想聆听他们的聊天内容,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听到。她只能看着对面的他和别的女孩聊天,他们聊得越开心,她的心缩得越紧。她很想跑到他们面前,打断他们聊天,但她不能,也不可以这么做,因为,她尊重他,敬爱他,在她心里,他是无比伟大,无比高尚的。

曾经,她想过用很多种方式来报答他对她的教导之恩,是送他贵重的礼物,是请他吃饭,还是请他一起去郊游等等。只是,思前想后,她觉得这些方式太过低俗,简直是在玷污她心中的男神。最后,她想了很久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亲手折一罐千纸鹤,每一只千纸鹤都写满她对他的敬意与爱慕之情,并将她藏在心里的想法都告诉他,她愿意用八年的时间去努力,换回一个亭亭玉立、多才多艺的美少女,她希望再次站在他的面前时,自己是那个能够与他般配的人。她写道,他只需等她八年,她便能投桃报李,报答他的知遇之恩。

只是,时隔八年,她回来了,一切却变了。当年他没有打开罐子里的千纸鹤去读读她写给他的心声,而是将那瓶放满千纸鹤的罐子存放在当年他们相遇的教学房里,任岁月蹉跎;而他,也早已成为别人的人了。

八年了,她再次步入校园,那熟悉的画面仍在脑海徘徊,那颗心仍在心里蹦跳。原来,一切只是梦,她只不过是他的学生,她就像他房里的白牡丹,他对它白色的花瓣一点感觉都没有。

而她对他的感觉,好比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让人总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而这种感觉,一瞬间已渗透她的心。

时光如流水,一晃而过。八年,就如一夜,醒来已是入秋时。月桂树下堆满落叶,每一片叶子都代表她对他的思念,而这场隐埋在岁月里的爱情,就如一片片孤独的叶子,随着秋风飘落,永远埋藏在土里。

第21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江山

新婚三日,回门,母亲牵她的手放入他的手心,言语里皆是挂怀:“这丫头脾气倔,不懂事,又不会做家务,以后你就让着她点。”这话,被他多年以后像晒霉一样翻在阳光下的时候,真是百感交集。这风风雨雨走过的一路,这婚姻里水千条、山万座的江山,就好比晒着的被子,阳光下温暖绵柔、山河锦绣,也只有日日盖着的人,才知道庸常琐碎的日子里,其实已暗生了寒凉,需要不时在阳光下晒一晒,才可散尽微寒。

他是家中长子、长孙,这在农村,就是捧在手里怕摔、含在口中怕化的主,是承继子嗣、光大门庭的希望,哪里有过洗衣做饭、修水修电、忍气吞声的锻炼?虽然从丈母娘手里接过那双手的时候,信誓旦旦,态度诚恳,但誓言与态度,终究代替不了凡俗日子里真枪实弹的洗洗涮涮、修修补补。

总有这样的时候,水龙头突然就失了控,水哗哗地流,他研究半晌,拿着工具,这里拧拧,那里敲敲,煞有介事,却每每无济于事,情急之下,一根铁丝五花大绑一捆完事。碗倒是会洗的,但洗得纯粹,洗碗就是洗碗,绝与锅锅灶灶无碍,经他操作过后的厨房,往往油渍点点,水迹斑斑,善后工作远比洗几个碗要工程浩大。

日子过得兵荒马乱、没着没落,争吵也就在所难免了。最初,他还谨记着诺言,倒是让着的,但吵着吵着,也就失了耐性,针尖对着麦芒了。针扎的感觉,疼痛!这痛,直入心底,一次次将她的眼泪逼出眼眶。

慢慢也就知道了,婚姻里打江山,单凭眼泪,拿不下属于自己的城池,文韬武略、能征善战才是永远的真理。曾经那样稚弱的一个人,在现实的柴米油盐里迅速成长,很快,便文能洗衣做饭,武能换灯泡、修马桶了。自立自强起来的人,像一个骁勇的战将,踌躇满志,指点江山,谈笑间,尽显君王气概。

他倒是甘愿缴械,俯首称臣,为什么不呢?乐得万事不问!

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固守家庭的一方疆土,日复一日辗转于琐碎的柴米油盐与孩子的吃喝拉撒之间,像身心疲惫的皇上,日日面对如山的文案,让人不由对万丈红尘,生出了无边的厌倦。

归隐之心,就这样一点一点滋长起来了。渐渐地,饭菜做得敷衍了,饭不是烂了,就是夹生,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皮鞋不再天天替人擦得油亮,看不过眼,自己动手啊;出门买东西,这么多,我哪拿得动啊,一起去吧;找人办事,你资源丰富,我就别掺和了……如此这般,他桩桩件件办下来,像出征的将军,兵不血刃,连克数城,怎不教人意气风发,豪情万丈?

不动声色,江山易主,且让他为君来我为臣。

母亲体弱,欲带她外出看病,他左思右想不能放心,担心她和母亲一样晕车,互相不能照顾;怕她这个路盲,出门找不着北;怕她住不惯生地,夜里睡不好觉;怕她缺乏锻炼,经不得这科、那室上上下下的奔波。于是,年未过完,他就预约了专家,带着母亲起程了。归来,母亲的言谈间皆是宽怀,这无微不至的一路走下来,在年岁渐老的父母亲的一片山河里,他又何止是半个儿呢?

君君臣臣,臣臣君君,这婚姻里的江山,本无所谓谁统治了谁,谁臣服于谁,山不转水转的,无非治个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第22篇、爱情故事“坏”男人怎样学做好丈夫

我结婚很早。

因为我在家年纪最小,从小就很受宠。大学毕业后,大哥送我一套房子,二姐送了我一辆车。我试着去工作了几天,钱少事烦还受气,坚持了几天,不干了,整天跟一群朋友吃吃喝喝,最常去的是一家湘菜馆。说真的,那家菜好吃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里有一个很漂亮的服务员,叫何橙,还不到20岁,非常害羞,有客人夸她一声“美女”,都能让她脸红半天。这一点倒是让人很有好感,她好像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我刚好心烦,何橙又很好追,没三两天,我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是处女,这让我多少觉得心里亏欠她,因为我只不过是跟她玩玩而已,谁会想整天带着一个除了脸蛋一无是处的女人出门?

可是很不幸,她怀孕了。

这完全是一个意外。我大哥知道后,狠狠揍了我一顿。我提出让她去医院把孩子做掉。大哥说,先问问她同意不同意。我把何橙约出来,大哥还没开口,她就开始哭。我一看这势头,就知道要遭殃了。果然,大哥对要她去医院做手术的事只字未提。回家以后,大哥要我赶紧结婚,不然就断掉我的经济来源,车房没收。

面对大哥的强压,心里虽有一百个不甘心,最后,我还是跟何橙结婚了。

从结婚到儿子出生的前一天,我基本上对何橙和儿子没什么概念,觉得遥远得跟我没多大关系。何橙怀孕初期,常常呕吐,我看着烦,就躲着不见她,来个眼不见为净。八九个月的时候,她的肚子已经大到走路困难,那段时间我要上班,基本上天天早出晚归,没怎么关注过她。

儿子出生时8斤多,何橙是小个子,为了生下儿子,她在产房煎熬了20多个小时。不想,儿子刚出生就被发现有问题,医生说是呛到了羊水,情况比较严重,需要马上动手术。我大脑一阵发麻,小孩刚出生,怎么做手术?医生说,你们赶紧做准备,当地医院设备可能跟不上,建议你们去南京。

我顿时慌了神,愣在那里。何橙一边哭一边说,老公,儿子不能等,我们马上出发。我问她,你的身体吃得消吗?她说,没问题,我的身体我知道,你快去开车。

她在这个家一向没有发言权,那一刻我突然发现她的声音原来能够给我这么大的力量。

我赶紧把她和儿子抱上车,拿了厚厚的毛毯,把他们两人紧紧包好,一路去了南京。

在手术室门外,何橙抱住我,她冰冷的手惶恐地抖着。我心里突然涌起了疼痛。

她才20岁!

儿子手术结束,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何橙才大哭起来。我抱着安慰她,突然发现自己长成了一个可以被依靠的人。那一刻,我对家,对妻子,对儿子,才有了真实感。

儿子康复后,我们从南京回来,二姐狠狠训斥我,说我简直是乱来,这么大的事也不通知家里一声。

回到家,何橙已经抱着儿子睡熟了,看着儿子,我下决心认真工作,好好养家。当时我在一家通讯器材公司做销售,天天早出晚归。因为姐夫那边有不少人脉,我的工作很快走上正轨。两年后,我出来单干,工作很忙,每次我刚到家门口,儿子就屁颠屁颠地出来叫“爸爸”。我问,怎么知道是爸爸回来了?他说,妈妈说的。

儿子3岁生日时,我带何橙和儿子出去玩。突然想起儿子的话,就问何橙,你怎么知道是我回来了?她说,听你车子的声音就知道是你,听你的脚步声也知道是你,很好猜。

她的回答让我感到心疼又幸福。也许是她太寂寞吧?也许是我对她不好,也许我早就成了她生命中的重要部分,她才会如此熟悉我的一切,包括我的呼吸和脚步。

为了补偿她,我特意腾出一个周末带她逛商场。一路上她开心得像个小孩,绽着一脸的幸福。可能是内心深处渴望我多陪她,从此以后,她便有了逛街后遗症,而且每次都要拉着我。让她自己去,她就说,我有这么好的老公,干吗一个人去?

看着老婆捂嘴笑的样子,我觉得她越来越开朗了。她带着儿子出去,常有人夸她漂亮,她会说:我都大妈了。她没有属于自己的事业或者梦想,她的梦想全在我跟儿子身上。她完全就是一个旧时代的女人。可是,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地对我说过:你到哪里找的那么好的老婆?

我承认,我越来越爱这个家,爱我的儿子,也许,我也越来越爱我儿子的妈。

第23篇、爱情故事什么样的爱情是理想的

一周之内见了几对伉俪。

第一对伉俪是小朋友。男生是我的大学同学,学建筑的,女生是他女朋友,是同校同系的小师妹,个子高高的,脸庞洁净。和他们聊天,忽然很羡慕他们的生活:画图、参观、旅行。过年的时候,两人一起去了南亚和东南亚,他们先是共游印度,然后一个去了越南、柬埔寨,一个去了泰国、缅甸,分头旅行,结束之后分享彼此的见闻。

两个人有共同的爱好和经历,聊天永远不愁没有话题。两个人都是家境很好、心胸豁达的年轻人,眉目间都是活泼上进的神情,现实的、五斗米的焦虑永远与他们无关。

男生毕业之后打算实习,去全世界各地逛逛。他的女朋友打算出国留学。两个人都说只要一个十平方米见方的空间,有桌、床,就已经足够了。他们充实到没有时间为未知的未来而恐惧,忙到没有时间去考虑挣多少钱才能享受。他们最大的梦想是买一个激光切割机,这样就不用和同学抢机器建模型了。

古人说,志趣相投。志是目标,目标和趣味一致,这是相处的最高要求。

第二对伉俪是同事。他们相识也是因为曾在杂志社共事,爱情长跑了几年,终于要结婚了。两个人都聪明、恶趣味、毒舌。他们都只是北京的普通白领,精神生活的富足远远大于物质的富裕。

聊到结婚的话题,女孩子说,如果你觉得水到渠成,结婚与不结婚已经没有什么区别的时候,那就结婚吧。如果把结婚当做人生重大改变的契机,比如开始安稳的标志,或者改变状态的节点,那么还是不要结婚的好。

最后见的伉俪,年纪已经不小了。男方是我心目中觉得最像作家的作家,一头飘飘洒洒的白色长发,身材高而挺拔,很波希米亚的样子,说话幽默而温和有礼,举止绅士,又不失天真。他的女伴我也很喜欢,大气、正直、敏锐、犀利。

相约一起吃饭,我先到,正好看到他们手牵着手一起下楼,心里一暖。从前约吃饭,他们吃完也是手拉着手一起坐地铁回去。这才有灵魂伴侣的感觉。

他们在一起许多年,一直没有结婚。后来有一晚在拉斯维加斯吃饭,路过一个教堂,彼此约定如果吃完晚饭教堂还没有关门的话,就去结婚。吃完饭,教堂果然没有关门,两人就此结为夫妻。

说起来,我也曾经是个喜欢戳破各种爱情童话的人:沈从文会写漂亮的情书,也会出轨;萨特和波伏娃彼此都会写漂亮的情书,彼此都出轨;三毛和荷西的生活里也充斥着关于生存的琐碎争吵……

知晓完美的感情不存在,人才会对现实更容易满足。

后来见了这些伉俪,觉得人一生中少年的恋人应该志趣相投,青年的恋人水到渠成,中年时候,两人都是完整而强大的个体,可又离不开彼此。有这样三段恋情,人生的情感经历可真是太饱满了。而这三段感情能够贯穿于一个人一生的条件,是它们不发生在同一个对象身上。

完美的感情求之不得,是苛求所有的元素同时存在于一个对象身上。以善始善终来判断一段爱情的成败与否,想想,可真是太不合理了。

第24篇、爱情故事男人是风,你抓不住,靠不住

A他是她众多追求者中的不起眼的一个,长得普通,家境平凡。不过,他是最有耐心的一个。她一直都很骄傲,因为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因为才貌双全,所以,她对给他献殷勤的男生都并不理睬。

渐渐地,因为她的冷淡,献殷勤的男生渐渐也失去了耐心,开始掉头去追求别的女孩子。而他一直都对她很好,为她鞍前马后,嘘寒问暖。最后,她被感动了。于是两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渐渐地,她开始把工作的重心放到了家庭,而他则全力忙事业。在公司里面从销售业务员升为销售经理、大区经理,五年后,他已经成为副总经理了。而她仍然是国企里面的一个会计。

渐渐地,她发现他花在自己身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他越来越忙了。而陪她出去应酬的女生越来年轻漂亮了。她开始没有安全感了。她开始查他的手机,她开始变得疑神疑鬼,开始跟踪他的行踪。甚至,她还安插了自己的小侄女去他的公司,目的就是随时掌握他的行踪。

当然,他不是吃素的。对于她的这些查询和跟踪都有了应对之策。他还有一个手机号,他把她的小侄女调到了别的部门。虽然两人的婚姻到了七年之痒,但是他从没想过要离开她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虽然,出去应酬时也难免逢场作戏,和分公司的女同事也曾有过露水情,但他都没当真。可是,她盯得越来越勤,有时候他正在和客户谈判,她的电话进来了,第一句就是:在哪儿,和谁在一起啊?他说不方便。她就开始愤怒:什么不方便,是和女人在一起吧?这声音被客户听见了,他十分尴尬。这样的次数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他爆发了:你有完没完,我受够了!过不下去了!离婚!

她哭闹:好哇,你终于说出实话了,你终于现原形了!你就是要和外面的女人一起过了!行啊,我成全你。离婚可以,但是净身出户。

最后,他留了车子,房子给了她。毅然决然地离了婚。

她以为他不会净身出户的,因为从小就穷的他太在乎钱财了。她没想到越是这样威胁他,他竟然离得越快。

离婚后的她,瘦了一大圈,食之无味。

她一直都没明白,那个要宠她爱她一辈子的男人,怎么会变得如此之狠心。

她一直没明白,男人是风,无影无形,你抓是抓不住的。

B我有个姐姐,35岁,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7岁,小儿子两岁。她到处让人帮留意找工作。我问她有什么要求,她说什么工作都行,工资无所谓,只要是一份正当体面的工作就好。

是的,姐姐对工资无所谓,因为她老公自己就有一家公司。我问她为什么不去老公的公司上班?她说,白天在公司里见,晚上回家还要见,岂不是都看腻了?

她的老公自然是反对她出来上班的,因为大儿子在上学,小儿子还需要照顾。可是她说她根本等不及了。

后来,我帮姐姐介绍了一个秘书的工作,就是打印文件安排领导行程等。于是,她每天来上班,她不会开车,坐地铁又挤,她每天打车上下班,而打车的费用基本就是她的工资了。有时候,因为工作上的失误,她还被上司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无论上司怎么骂她,她就是不走。

白天,婆婆给她带小孩,晚上她回家带小儿子,同时还要辅导大儿子功课,住家保姆帮着做饭搞卫生。她住家保姆的工资都比她的工资高,是4000元。

我问她则又是何必?打车上下班一个月就花掉几千,请的保姆都比自己的工资高,老公和婆婆都不支持她出来上班,她为何还要如此固执呢。

后来,姐姐说:我是可以靠男人,但是我不能靠,不仅仅靠得没尊严,关键是靠得不长久啊。如果我还在家里带孩子,看老公和婆婆的脸色,都看对方不顺眼。那我岂不是要下岗了。所以,我要趁没拿到下岗通知书前,主动寻找出路啊。

现在有很多女孩子一毕业就想找个有钱男人,不用上班不用奋斗,就想走捷径靠男人。当然,青春容貌的确是一种资本,趁着青春赶紧嫁人找个好人家卖个好价钱,这也是正常的。

首先,有钱男人没那么多,根本不够分。

其次,有钱男人哪里靠得住。钱能把你搞定,就能把别的女人搞定。

依靠一个男人,永远比不上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踏实。

女人什么都可以依靠,唯独不能依靠男人;女人什么都可以不独立,唯独思想不能不独立。

是啊,男人是风,飘忽不定,是靠不住的。

第25篇、爱情故事假如丈夫有外遇

那一日无线电视台的妇女节目要讨论一个问题。问的是:假如丈夫有了外遇,你会怎么样?

当时的感觉是颇为震惊的,因为我实实在在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给他们一问,不禁想了起来,真的,会怎么样呢?

我想我大概会哭得很厉害,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是我决不会找那个女人大闹一顿,我甚至不想见那个女人。她必然也有苦衷,她必然也很痛苦。

哭完以后,还是要面对现实,如果丈夫要离婚,便也只好离婚,伤心是不用讲的了,因为我曾经为他做过工,曾经努力过,曾经爱过。

我也许会租一个小房子住,我可以照顾自己,可以负担自己。但不会住在父母家里,因为我从来未曾好好与他们相处过。以前不会,将来也不会。

见到朋友,不免难为情,做了弃妇,当然失面子,然而真的朋友不会计较这些,虽然如此,朋友还是不见的好,何必要人家陪着难过。最难堪的,大概还是一些幸灾乐祸、爱看热闹的人的脸色,然而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我决不会为这个自杀,因为我不伟大,因为我不勇敢,而最最重要的,便是我已经不再年轻了。

我会静静地活下去,生命毕竟只来一次。如果幸运的话,爱可能来两次,机会不大,但是我愿意等。

但当然,我不希望这种事会有一日临到我头上,我也不明白,怎么主持人会想得出这样悲剧的问题来讨论,问些快乐点的,不是会更好吗?

我的答案很不够戏剧化,很不够崇高。但是……

生命不正如此。活只能活一次,伤悲只是悲伤而已。

第26篇、爱情故事爱情有颗骄傲的心

爱情的形式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爱情的内容。

林语堂和妻子虽然不是青梅竹马,但是,二人结婚之后,相亲相爱,生活幸福。婚后不久,一天,林语堂突发奇想,跑过去对妻子说:“咱把婚书烧掉吧?”妻子有些迷惑,问他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他说:“婚书是结婚的证明,只有离婚的时候才用得到。”妻子一听,觉得有理,于是翻箱倒柜,找出婚书,交给他付之一炬。

一纸婚书,终究无法把两个人捆在一起过一辈子。林语堂是何等聪明的人物,他早就看透了其中的道理。当他告诉妻子,要把婚书烧掉,这可绝对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早就洞悉了婚姻的真正奥妙所在。

妻子听了他的话,几乎是毫不犹豫就同意了他的主张。在众人眼中,她的丈夫是名满天下的文人,整天出没于名利的十里洋场,身边向来不乏美艳的女子。诱惑既多,难免失足,而婚书正是他们婚姻的一根救命稻草。这些道理,她自然晓得。然而,她还是毅然拿出了婚书,看着丈夫将它投入火中。因为她也发现了婚姻的真正奥妙。

婚书烧掉以后,数十年间,夫妻二人依旧相亲相爱,生活美满幸福。不知不觉中,二人已经携手走过了50年的风风雨雨。就在他们结婚50周年的庆典上,有人忍不住问起他们相守的秘诀。林语堂满面春风地说:“我们是金玉良缘。秘诀就是两个字,一个是‘给’,一个是‘受’。夫妻之间,应该尽量地‘给’,而不计较‘受’。”

“给”比“受”更快乐,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为人如此,为夫、为妻,也是如此。

第27篇、爱情故事父母的爱情没声音

一直为父母的爱情感动不已。那时候,父亲插队到这里,偶然的一次,父亲认识了母亲。

父亲在山上干活,母亲在山上放羊。母亲坐在山岗上,头顶是蓝天白云和徐徐的风,草儿起起伏伏,但母亲的眼光只在父亲那里。她看他孔武有力,挥动着洋镐,挥汗如雨。父亲发现母亲看他,抬起头,远远地对着她笑,那笑一下子就印在母亲的心里。

从此,母亲开始享受着父亲的庇护。可是,父亲何尝不是享受着母亲的爱啊,那天,父亲和母亲坐在一起,悄悄地说话,父亲突然说:“你为什么不像别人那样,大声地和我说话?”母亲笑笑,说:“我知道你能听得见,即使听不见,你也能懂!”父亲点点头,是啊,父亲已经能读懂母亲的唇语,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即使听不见也能从对方的一颦一笑中获得准确的信息。父亲便是这样,他在一次崩山放炮中炸聋了一只耳朵,另一只耳朵的听力也很微弱,可是,母亲动动嘴,甚至一个表情,父亲都能理解其中的全部。他们爱得很炽烈,敞开胸怀,毫无保留。

可是,父亲是城里人,父亲是要回到城里去的,他好不容易争取到一个名额。那天他就要离开,冬天的风很烈,很冷,父亲任何行李都没拿,意志坚决地向前走。母亲悄悄地跟在身后,没有一句话,能送多远就尽量送多远吧!就那么走,突然,父亲回头吼母亲:“你,回去,我不会回来!”母亲依旧没有哭,母亲呆住说:“送送吧,最后一次送你,你回去要好好过啊!”父亲却哇地一声哭了,接着,甩开步子向前奔。

雪地上留下父亲慌乱的脚印,没有母亲的,母亲站在原地,没动,远远地看着!忽然,父亲扭过头,父亲和母亲就那么远远地相互望了一下,接着,父亲回头,跑到母亲身边,将她拥入怀抱说:“好,答应你,我不走!”从此,父亲放下城里的一切,留了下来。

我问父亲,那天母亲说了什么,你就不走了?父亲笑说:“你妈说了两个字,别走,声音很小。”我又问母亲,母亲大笑:“我没说一个字,再说即使说他也听不见,耳聋,还有风呢!”

到底说了没说,我至今不知道。但我情愿相信,母亲没有说,但父亲的的确确听见了。或许,那声音来自他的内心,一对相爱的人心灵相通,感受到了彼此。

爱情的力量如此之大,大到能彼此听到无声的语言,做出令人感动的选择,然后,相濡一生。

第28篇、爱情故事和她分手是因为我横穿马路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29篇、爱情故事最后的旅行

他是个搞设计的工程师,她是中学毕业班的班主任老师,两人都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后来经人介绍而相识。没有惊天动地的过程,平平淡淡地相处,自自然然地结婚。

婚后第三天,他就跑到单位加班,为了赶设计,他甚至可以彻夜拼命,连续几天几夜不回家。她忙于毕业班的管理,经常晚归。为了各自的事业,他们就像两个陀螺,在各自的轨道上高速旋转着。

送走了毕业班,清闲了的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审视自己的婚姻,她开始迷茫,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有多重,她似乎不记得他说过爱他。一天,她问他是不是爱她,他说当然爱,不然怎么会结婚,她问他怎么不说爱,他说不知道怎么说。她拿出写好的离婚协议,他愣了,说,那我们去旅游吧,结婚的蜜月我都没陪你,我亏欠你太多。

他们去了奇峰异石的张家界。飘雨的天气和他们阴郁的心情一样,走在盘旋的山道上,她发现他总是走在外侧,她问他为什么,他说路太滑,他怕外侧的栅栏不牢,怕她万一不小心跌倒。她的心忽然感到了温暖,回家就把那份离婚协议撕掉了。

很多时候,爱是埋在心底的,尤其是婚姻进行中的爱,平平淡淡,说不出来,但是真实存在。

第30篇、爱情故事爱情像鸡毛一样飞舞

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

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

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鸡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愤愤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的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的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象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我知道可可其实和我一样,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会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所有;亦会自私地为了这份爱,丢掉所有的一切。包括朋友。

在外人的眼里,我和可可依然是可以共享一切的闺中密友。会在陈宇忙得没空约会的时候,两个人手拉手地去逛街,淘音像店,看通宵电影。或是灯都熄了,她鬼魂似的穿一件白色睡衣推门进来,挤进我的被窝,说一些和陈宇有关无关的悄悄话。甚至会当着舍友们的面,像往常那样大声地问我:“安安,你想不想陈宇?我快要想疯啦!”我会学了她的模样,半真半假地回她一句:“疯有什么用,你这厮又不是不知道,他可是只想我一个人的噢!”可可听了会一如既往地扑过来,和我闹成一团,直笑得两人都哗哗流出了眼泪。

这样的玩笑,开过很多次。每一次,可可都会抱住我,疯了似的哭哭笑笑。闹完了,亦会没事似的擦干了眼泪,打电话给陈宇,赖他请我们两个去吃校南门的香菇炖鸡。陈宇看着面前的我和可可,那么开怀地大快朵颐,总会无限怜爱地看我一眼,又温柔地在桌底下,碰触一下我的膝盖。

大三的时候,关系到学位的英语四级,陈宇依然没有通过。我无意中说出帮陈宇补习英语的事,可可却一反常态地没有跟过来一句“我也去”,只是马马虎虎地“噢”了一声。这样的反应,既让我吃惊,亦让我兴奋,想终于有机会,可以借补课的名义,甩掉影子一样的可可了。

两个人单独相处的结果,当然是陈宇对再一次报考四级的通过,不再抱任何的希望。于是决定再奋力拼上半年,等待下一次机会。几天后,陈宇让我帮忙代领一份稿费。我跟他要身份证的时候,他才一下子记起,身份证已被可可借走一个多星期了。女孩子的敏感让我一下子失声尖叫起来:“那她有没有说借了去做什么?”“她只是说用完再告诉我,其余的什么也没说啊!”

我和陈宇当即打可可的手机,两个人轮番地用自己的手机打,那边却是很坚持地怎么也不肯接。后来是在第一次遇到陈宇的“深蓝网吧”

里,找到了可可。我把陈宇留在外面,自己悄悄走进去,坐在她的身后,登录QQ,一遍遍地问可可:“告诉我,可可,你是不是已找好了人,帮陈宇考四级?是不是?”在问了十遍之后,可可灰色的头像,终于闪了起来。她说:“是的,安安,我愿意为爱做任何的事情,你知道的;求你像照相的时候,把最光彩照人的位置让给我一样,再大度地让我一次,好不好?”

我的泪,哗哗地流出来:“可是,可可,你要明白,爱情不是游戏,可以任我们交换角色;亦不是像以往我们鸡毛一样恣意飞舞的泛滥成灾的情感。它是自私的,只肯给两个人。我不会让。陈宇,他也不会。不管,你会为他,疯狂地做什么事情。”

“那么,安安,是不是我要注定失去你们两个,在我生命里铭心刻骨的爱人和朋友。”

我缓缓地转过身去,抱住可可,一字一句地说:“可是,可可,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想失去。我会一个一个地,拼命夺回来。”

等到我沾满泪水的双手,被另一双手握得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可可会悄无声息地,给我另一种疼痛。

两个月后,我在系里的宣传栏前,看到一张喜庆的海报。上面贴了照片。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手里拿了托福的成绩单,600多分的成绩,灼人的眼睛。我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上,永不肯妥协和放弃的倔犟与坚硬,眼泪,终于慢慢、慢慢地流了出来。

那些鸡毛一样狂飞乱舞的爱情啊。

第31篇、爱情故事金刚鹦鹉私奔记

2004年初,28岁的我进入美国珍稀动物研究中心工作,专门研究金刚鹦鹉。其中漂亮的蓝金刚鹦鹉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一种,目前它已非常稀有。带着考察的全套装备,我们来到了巴西的热带雨林。

■ 用爱情做诱饵

我们这次带了一只两岁的雌性红蓝金刚鹦鹉,它叫几妮,身体呈明亮的红色,有蓝色和黄色的翅膀,蓝色和红色的尾巴,能听懂很多指令,是查理博士的宠儿。

经过3天的行程,我们一路艰辛地来到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查瓦利山谷,请来当地的两位土著做导游。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漫长而泥泞的土路之后,导游停了下来,指着河对岸大声地说着什么。翻译告诉我们:“河对岸的树林就是你们要寻找的蓝金刚鹦鹉的出没地,不过现在水流湍急,很难渡过河去。”

也许是看见了森林的缘故,几妮在笼子里变得激动不安,它大声地叫着,上下乱走,试图冲出去。不过,负责看护和训练它的查理博士只严肃地对它说了几句,这只不安分的小东西就又恢复了它的温柔和沉默。

“看,它还是很懂事的,我相信它能为我们钓回金龟婿。”查理博士得意地说着,并吃力地打开笼门,几妮扑腾着翅膀,高兴地向河对岸飞去。

原来,几妮是被放出去勾引那些正在求偶的雄鹦鹉,然后把那些意乱情迷的家伙带回我们的笼子里。“我们专门训练了它4个月,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它几乎从来都没有出过错误。你知道吗,它甚至会开自己的笼门,但它从来也没有偷偷飞出去过。”查理仍在炫耀。

大家一边等待着几妮的消息,一边四处观察。4个小时过去了,忽然查理激动地跑了过来,同时把一根食指竖起放在嘴唇上:“嘘——小声点,几妮回来了。”

果然,扇着美丽翅膀的几妮从河对岸过来了,在它身后,尾随着两只蓝色鹦鹉,其中一只,俨然就是我们苦苦寻觅的蓝金刚鹦鹉。

■ 热恋中的鹦鹉

显然,蓝金刚鹦鹉要比另一只强壮得多,它身长约90厘米左右,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全身披满蓝得耀眼的亮丽羽毛,有着坚硬硕大的喙和尖利的爪子。它狠狠地啄着那可怜的情敌,时不时还飞起来用爪子狠抓两下。不到几个回合,那一只便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飞走了。

蓝金刚鹦鹉快乐地在树上跳上跳下,还兴奋地张开翅膀,跳舞给几妮看,那片完美的蓝色让我们一阵惊叹。

几妮一步步地把它的追求者领进笼门,只要那只大鹦鹉进来,笼门就会自动关上。

这只蓝金刚鹦鹉很聪明,它先是对着几妮犹豫了半天,然后又歪着脑袋看着笼子。几妮在笼子里兴奋地叫着,好像是急于把里面的一切指给它的情人看:“瞧,这是多好的地方啊,有现成的窝,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如此牢固,进来嘛。”

看得出来,那只蓝金刚鹦鹉并不为笼中的舒适所动,它在门外轻声地抗议着:“我觉得这里不太对劲,跟我来吧,我们自己搭建一个家,会更舒适。”当几妮将一只饱满的坚果叼在嘴里,含情脉脉地示意它进来一起吃的时候,这只蓝金刚鹦鹉终于没能抵抗住爱情的诱惑,跳进了笼中。笼门“啪”的一声关上了,我们大声欢呼起来。

那只因爱情而被俘虏的鸟儿,呆呆地看着忽然冒出来的人,又看看几妮,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 为自由而战

很快,它在笼子里上上下下快速地走了一遍。发现自己无法冲出这个铁家伙回到熟悉的家园后,先是用刺耳的声音大声尖叫,接着就开始死命地啄着栏杆,狂冲乱撞起来。一会儿的工夫,由工作人员精心搭建的窝变得一片狼藉,食物和水统统都被打翻。几妮先是惊恐地鸣叫,接着又试图去安慰自己的情人,可是却遭到蓝金刚鹦鹉一阵狠啄。

这只蓝金刚鹦鹉感到自己被骗,所以对几妮毫不留情,只要几妮一靠近,它就生气地大叫,同时将自己坚硬的喙对着几妮微微张开,只要几妮再接近它一点,它就用力地啄过来。

我们对蓝金刚鹦鹉的一举一动非常担忧,谁也没想到一只鹦鹉会有如此暴躁的脾气。“别急,这种反应在野生动物里很正常。失去了飞翔的自由,它们自然会不习惯,过上两天就好了。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有爱情陪伴。”查理胸有成竹地安慰我们。

但事实上,情况并不乐观。当蓝金刚鹦鹉折腾得筋疲力尽倒在笼里时,我们发现,它的喙由于死命地啄笼子的铁栏杆已经有所损伤,而且身上因为撞击铁笼而鲜血淋漓。接着它又开始不吃不喝,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抗议。

几妮不再害怕发抖了,它现在非常关心它的情人。它找了一个坚果,用力将其咬开,叼着里面饱满的果实送到蓝金刚鹦鹉的嘴边,可蓝金刚鹦鹉却半闭着眼睛,把头扭到了一边,任凭几妮怎样温柔地呼唤也不理不睬。

在接下来两天的考察时间里,这只倔强的鹦鹉滴水未沾。它的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且杂乱不堪,原本神采奕奕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脚和翅膀尖都在撞击笼子时变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谁也不敢给它喂药,只要有人靠近笼子,它马上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做出攻击人的样子。只有查理博士还能找机会给几妮喂上点吃的,几妮有了食物总是先去喂蓝金刚鹦鹉,可每次都被它狠狠地拒绝了。

■ 爱情鸟飞走了

我们没能再捉到别的蓝金刚鹦鹉,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再用几妮去骗新的鹦鹉,另一方面也因为看了眼前这只的激烈抗争,让这种珍稀而美丽的鸟生活在它自己的天地里可能会更好。

查理和其他几个研究成员不肯放这只蓝金刚鹦鹉回家。因为捕捉到它实在不容易,所以对于查理的坚持,大家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战利品”迅速地憔悴下去。

几妮明显被这只执著的鸟感动了,当蓝金刚鹦鹉因为受伤和饥饿无力再拒绝它靠近之后,它不辞辛苦地为它梳理羽毛,轻声地安慰它,还叼来各种食物放在它的嘴边。最初蓝金刚鹦鹉半闭着眼睛卧在那里,理也不理,但慢慢地,它开始吃点几妮送来的果子,偶尔,它也会轻轻地替几妮梳理一番羽毛。

蓝金刚鹦鹉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它和几妮轻哝细语,我们没有人能听懂它们的情话,但可以确信它们深深相爱了。只是蓝金刚鹦鹉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河对岸的方向,在安静的时候,它总是痴痴地看着那里。每当河对岸传来鹦鹉的叫声时,这只蓝金刚鹦鹉都会精神一振,它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会恢复神采,同时激动地大声呼唤,用受伤的爪子在笼中上下地走动一番,扑扇着翅膀,想要离开这里。

但几经努力,发现这只是徒劳时,这只鸟会加倍沮丧地卧下来。它发出一种奇怪的悲哀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与哀求。每到这个时候,几妮就会非常焦躁不安,怪叫不止。

终于,4天的考察结束了,我们准备返程。这一次,当地的土著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木筏子,准备顺流而下。查理博士占了一个木筏,看护着他的一对宝贝鹦鹉。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蓝金刚鹦鹉看见自己就要永远别离深爱的故乡,悲愤地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向笼门撞去。顿时,鲜血把它染成了红色,它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们这群手足无措的人们,凄厉地鸣叫着。

这时,几妮尖叫着冲到情人面前,极力让它安静下来,接着,它居然用自己的喙一点点地啄起了笼门。没几下,这只受过无数次开关笼门训练的鹦鹉就轻易地打开了门。蓝金刚鹦鹉终于又看到了自由,它激动地大叫一声,努力地扑扇着翅膀飞了出去,美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紧接着,几妮也跟着飞了出去。

“它们不会再回来了。”为我们划木筏的一个土著说,“蓝金刚鹦鹉不可能放弃自由,而几妮跟着它的爱人去享受幸福和爱情去了。”

我们呆呆地看着蓝金刚鹦鹉和几妮远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大家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希望爱情与自由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

第32篇、爱情故事勇敢者的勋章

苏联的卫国战争全面爆发的时候,维克多娃19岁,正和一个叫尼柯夫的男青年爱得如火如荼。前线战事一天天吃紧,国家紧急招募新兵开赴前线,尼柯夫也接到了紧急应征入伍的通知书。

这天,尼柯夫脸色苍白地告诉维克多娃,他被征兵了,三天后就要上前线。维克多娃虽然舍不得与心爱的人分别,但现在是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所以,她压抑着心中的担忧,鼓励尼柯夫上前线勇敢杀敌,保家卫国。

尼柯夫的脸色却更加苍白了,他胆怯地说:“我害怕上前线,万一我被打死了怎么办?”

人的许多弱点只有到关键时刻才会暴露出来。维克多娃没有想到,她一直深爱的男人竟如此怕死,她只好安慰他道:“如果你死了,我会一直思念你。”

“但是,我要是没被打死,而是缺了胳膊断了腿呢?”

维克多娃说:“我会一直爱你,一直照顾你。”

“不会,你不会!”尼柯夫拼命摇头,“只怕到时候你会嫌弃我、抛弃我。”

为了打消尼柯夫的顾虑,让他安心上前线,维克多娃决定提前跟尼柯夫举行婚礼。她说:“我现在就嫁给你,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无论从前线回来后你是什么样子,我都是你的妻子。”

婚礼就这样匆匆举行了,维克多娃成了尼柯夫的妻子,搬过去和尼柯夫的家人一起住。新婚后第三天,尼柯夫告别家人,胆战心惊地上了前线。

丈夫离开后,维克多娃一直忐忑不安,既担心丈夫到前线后有个好歹,更担心丈夫目前的状态。因为她从尼柯夫苍白的脸色、哆嗦的嘴唇和紧缩的瞳孔里看出了一个词,那就是“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对奔赴前线的士兵来说,恐惧是致命的。维克多娃决定帮丈夫克服这种心理障碍,她坚持每天给尼柯夫写一封信,安慰他、鼓励他。这些信,少则一两页,多则上十页,维克多娃天天写、天天寄,连续半年,从未间断。

直到半年后的一天,维克多娃收到了尼柯夫所在部队寄来的信,是尼柯夫在前线阵亡的通知书。三天后,她又收到了从尼柯夫的部队寄来的一枚勋章——一枚战斗英雄勋章。

维克多娃很悲痛,但她没有哭。在她心里,骄傲大于哀伤。她知道,这样的勋章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得到的,那是荣立战功的勇敢者的标志。她为丈夫感到骄傲,尼柯夫终于战胜了恐惧和怯懦,成为一名勇敢者,成为国家和民族的功臣。因此,尼柯夫去世后,维克多娃并没有离开尼柯夫的家,她尽力服侍尼柯夫的双亲,以告慰丈夫的亡灵。

卫国战争结束后,按照规定,在战争中荣立战功的战斗英雄和阵亡战士的家属可以获得国家的奖励或抚恤,但维克多娃一直没有去领这笔钱。她说:“我不能亵渎了尼柯夫用生命换来的荣誉。”她一直将尼柯夫的勋章当做宝贝一样珍藏着。

战后的苏联一贫如洗,维克多娃的生活越来越艰难。尼柯夫的双亲体弱多病,尼柯夫的弟妹年幼,生活的担子全落在维克多娃一个人身上。1948年夏天,尼柯夫的父亲患病住院,家里再拿不出一分钱了。走投无路的维克多娃想到了国家的奖励和抚恤,犹豫再三后,揣上尼柯夫的勋章去找政府。

但是,负责接待的公务员告诉她:政府的奖励和抚恤名单里,没有尼柯夫。

维克多娃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尼柯夫是阵亡的士兵,而且是战斗英雄!”

“不,他不是战斗英雄。”公务员翻了翻卷宗,说,“尼柯夫是逃兵,他害怕打仗,从前线逃跑,被督战的军官击毙。虽然你们收到的只是尼柯夫的阵亡通知,但他这种阵亡是耻辱,卷宗里都记得清清楚楚。”

维克多娃快要崩溃了,她一直视为骄傲的丈夫竟是逃兵?她呆愣了很久才回过神来,掏出了那枚勋章:“你们一定是弄错了,这是部队寄来的勋章。如果尼柯夫是逃兵,怎么会得到这个勋章呢?”

看到闪闪发光的勋章,公务员也傻了眼。他请维克多娃先回家,让他们再进行调查。

一周后,那名公务员来到维克多娃家里,说:“根据我们的调查,尼柯夫生前没有获得过任何勋章。不仅如此,他胆小怕死,一直逃避战争,有过两次开小差逃跑的记录。”

维克多娃马上将勋章拿出来,问道:“那,这枚勋章将如何解释?”

公务员说:“这样的勋章,只有建立奇功的人才能获得。别说尼柯夫,就是他所在的军营里,也只有比加耶夫中士一个人获得过。我们怀疑,是不是部队在邮寄勋章时将地址给填错了?”

但维克多娃了解到,比加耶夫中士还活着。他既然活着,授予勋章时就应该直接给他本人,何需邮寄到他家里?所以,填错地址的说法不能成立。

为了弄清真相,维克多娃决定去找比加耶夫。这不仅关系到那一点奖励和抚恤,更关系到尼柯夫的荣誉。

在城郊一处简陋的房子旁边,维克多娃找到了比加耶夫。比加耶夫正在除草,他只有一只胳膊,右臂的袖子空空瘪瘪地随风飘荡。听维克多娃说明来意,比加耶夫犹豫了好久,终于把实情告诉她:尼柯夫生前确实是个胆小怕死的逃兵。当兵半年,他没能杀死一名德国鬼子,反而几次临阵脱逃,在第三次逃跑时,他被前线的军官当场枪决了。

“那,这枚勋章是怎么回事?”维克多娃将勋章举到了比加耶夫面前。

比加耶夫坦率地承认:“这枚勋章是上级授予我的,我把它寄给了你。”

维克多娃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为什么啊?”

比加耶夫有点难为情,好半天才说,他和尼柯夫是一个连队的,尼柯夫每天都能收到妻子的来信,让大家羡慕不已。有一次,单身的比加耶夫忍不住偷看了尼柯夫的信,顿时被写信人的才华所吸引,被写信人的民族气节所打动,从此一发不可收,几乎维克多娃写来的每一封信他都偷看了。但这些信一直没能改变尼柯夫,尼柯夫一如既往地贪生怕死,一而再再而三地临阵脱逃,直至被枪决。

尼柯夫死后,比加耶夫感到了深深的不安。他从每一封来信中看出,维克多娃是一个要强的人,崇尚勇敢,立志报国。如果她得知丈夫是当逃兵而被处死的,如何能承受这样的打击啊?于是,为了安慰这位伟大的女性,他将自己的勋章转寄给维克多娃,他不想让维克多娃得知真相而更受打击。

维克多娃很失望,她要将勋章交还给比加耶夫。比加耶夫不肯接受,他说:“这枚勋章是勇敢者的勋章,本来就是你应得的。说实话,面对敌人的炮火,谁都会感到胆怯和恐惧,我也不例外。我正是在偷看你的那些信时,被你的鼓励激发了斗志。虽然你没能鼓励尼柯夫勇敢起来,却鼓励了我,才有了这枚勋章。”

最后,维克多娃还是放下勋章,只身回家。她消沉了好些日子,慢慢地又振作起来,因为比加耶夫经常来看望她,还给她写信。

感情就这样积累和转变,很快,维克多娃爱上了比加耶夫。一年后,他们结婚了。

在婚礼上,比加耶夫说,其实早在偷看信件的时候,他就爱上了维克多娃。尼柯夫死后,他本来决定,等战争一结束就去找维克多娃,哪知在最后一场战斗中,他受了伤,失去了一只胳膊。为了不拖累维克多娃,他才克制着自己的冲动,直到见到维克多娃本人后,才再也无法克制了。说着,比加耶夫将那枚勋章别在了维克多娃的胸前。

维克多娃幸福而骄傲地笑了,她问道:“你将这枚勋章给了我,那你呢?”

比加耶夫用他仅有的胳膊紧紧地揽住了维克多娃:“你,就是我最好的勋章。”

第33篇、爱情故事口香糖的爱情余味

A

丘健拎着花花绿绿不同牌子的口香糖来看我。我一边翻着一边笑:“丘健,好像还有几种牌子的口香糖你没有买哟。”丘健急得冒汗:“可能,可能市场断货,过几天来货了,我一定补全。”他越是认真,我的玩兴越大,我看着他,口气坚定地说:“不可能,我昨天还看见来着。”丘健:“我……我把所有的大商场都跑遍了,真的没有其它牌子的口香糖了。”

一句话,玩兴就没了。男人要么反应快些,要么嘴就甜些,让女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像丘健这样事事都来认真的,不是不好,但怎么玩呢?我把口香糖收了起来,对丘健说:“谢谢,谢谢,谢谢。”而后,看住丘健再不说话。丘健也知趣,慌慌起身告辞。

丘健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绍来的。我做平面设计,丘健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申请了一个网址,需要有人来设计网页。网页那样的活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太忙,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又因中间隔了几层关系,当下就脆生生给拒绝了。没想到丘健亲自找来,说见过我的作品,很欣赏什么的,非请我做不可。我这人恋爱不稳固的时候,毛病就特多,脑子转了转,我就对丘健说:“行,完成之后,酬金另加本市各种品牌的口香糖。”原本是想恶心一下丘健,让他甩袖子走人,没想到他竟笑了:“小事情。”

其实我对口香糖的品种知之不多,嚼口香糖的这个毛病也是在识得丘健之前刚刚养成的。是的,那时的我刚刚失恋,情绪不稳,实在无聊就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嚼口香糖,吹小泡泡。

谁让这是我的初恋呢?谁让这是我的第一次失恋呢?我是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心底隐隐不去的痛。更何况,口香糖嚼在嘴里的滋味就像是恋爱中的感觉,甜甜的;而泡泡吹出在嘴边,那样一种紧紧相贴的亲近,像极了吻,特别是像极了伟的吻,绵绵缠绕;而后,时间到了,“砰”的一声碎去,瘫软如无力的爱情。

B

就在丘健来找我的前一天,我质问伟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要去爱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女孩子?余宏伟倒也干脆,他说:“因为那个女孩肯和我上床。”我说:“不就是上床嘛,我也会呀。”余宏伟走近我:“真的?”我擦一把眼泪:“还会是假的不成?”伟抱住我:“那为什么你只同意我吻你?”说着,他俯下头。我扭头躲过,溜出伟的怀抱,说:“你知道吗?你的吻就像我小时候吹的泡泡糖,很好玩的。”伟再次逼近:“那就再来一次。”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隔住他的身体:“我不是不上床的,我一直都想找一个男人上床。但是,那个人,绝不是你。”伟生气的样子很好笑,看着看着我就真的笑了起来。为什么不笑呢?原本是他甩了我,现在好了,我不费丝毫力气就扳回了局面,说出去,也是我甩他。哼!

看着伟气急败坏摔门而去的背影,我还是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什么上床不上床?那也许是他恋一个女子的原因,但说到底,他只是恋,不是爱。任何一个女子的唇,女子的身体都是他恋的。他所爱的,只有他自己。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赋予这场初恋那么多圣洁的光环。

不就是玩吗?谁不会呢?伟可以趁年少轻狂多爱些自己,多玩些时候,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在握,完全可以任性地去挥霍男子的感情,只有伟那种笨蛋才会想通过身体来实现恋爱的全过程。

当下,我就应承一位阿姨去相亲。

C

相亲的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很英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伟哪赶得上这档次?英国可是盛产绅士的地方,见面不到两分钟,我就乖乖地吐掉了嘴里的口香糖。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帅哥弄到手。他可是男人中的极品。

我在心里笑了个疯,当下就连哼五声,让伟去死吧。

一切进展顺利,虽发现自己应付男人的本领太欠缺,但还好,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过什么招式,大家都是在探虚实,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可偏有不识趣的,丘健在我和帅哥相谈正欢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说要给我送口香糖。对这种没完没了的人,我也不想客气,直接告诉他我在相亲。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识相地说:“那你先忙。”

我当然忙,忙着让帅哥步行送我。步行是很好的运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延长约会的时间。恨只恨当初定地点的时候,我这个懒人选了离我住地只有两站路的地方。好像只抛了一个媚眼,只说了一句软绵绵的话,住地就到了。再没借口缠在一起,客客气气地告别,不情不愿地往回走。

才转了个弯,就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大叫着回头,却原来是丘健。我叹口气:“唉,看在我相亲成功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偷袭了。”态度太好了,丘健竟有些不适,看着我一个劲儿地:“我,嗯,你……”我的耐性出奇地好:“怎样呢?”我是故意逗丘健的,看他紧张的样子,肯定一直跟踪来着。丘健总算恢复常态:“我一个朋友看了你的设计,很欣赏,想请你为他们再设计一个不同风格的。”

我在心里暗笑,难怪肯买口香糖给我,不过是又找我做事罢了。突然间有些生气,但一想到相亲男友的帅气与修养,我立刻微笑浮面:“小事情,但有一个前提,要我恋爱成功才行。”丘健睁大眼睛。我拍醒他:“所以,您老人家连同你的朋友,天天保佑我恋爱上上签吧。”丘健这一次反应很快:“是天天上香那种吗?”他的认真总是能挑起我的玩兴,我摇头,靠近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只要你把男人的缺点一一告诉我,再一一帮我找到解决的办法,就一切OK。”丘健:“当我是口香糖?”这回是我不明白了:“什么口香糖?”丘健:“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之间的口香糖。”我还是不明白:“什么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

我敢打赌,你和我一样,都是头一次听到如此精辟的理论。丘健说:“口香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消灭你上一次吃猎物时留下的酸甜苦辣,又能让你在下一个猎物入口之前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丘健的意思我懂了。

在我懂之前,丘健走了,走掉时还不忘把一小袋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放到我的手里。

D

我想了又想,终于让我找到了对付丘健的办法。

我请丘健吃饭,乖乖应承下他朋友的工作,没有外加口香糖。丘健很高兴,坐在那里大口猛吃起来。在他吃得最起劲时,我看着他说:“任何一个男子都是口香糖。”丘健停住嘴,抬头看着我。我托着下巴,很认真地说:“任何一个男子在接近女子的时候,都希望把上一个男子留下来的气息除掉,同时,留下甜腻作为占有之证。”在丘健还没完全明白之前,我又说:“但你不是口香糖,因为你不懂得恋爱游戏。”丘健不服:“举个例子。”我张口就来:“比如说,口香糖和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第一步都是占据女人的嘴。”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丘健。丘健的脸忽然红了。我得意起来,步步紧逼:“而你不懂这个游戏,所以,你连口香糖都做不成。”

丘健忽然笑了,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别再虚张声势了。你根本就做不成游戏人生的女子。你的骨子里有太多传统的东西。”我不服:“举个例子。”丘健看着我:“比如,你嚼口香糖的时候,从来都不弄出声,嚼过后,也不乱吐,吐到纸里包起后又不乱扔。又比如,你吃饭时,绝对的淑女模样,小口小口地吃,不出声音,也不张大嘴巴嚼。还比如,你说喜欢口香糖,看似刁钻,实则不过是想让我见难而退。这些细节,就足以说明你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或者说是不肯长大的孩子。”

我撇嘴:“开玩笑,哪个女人肯长大?哪个女人不是活到80岁还希望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当个宝?”丘健当下就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悉数喷了出来。我拍桌子:“怎么,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不用这样激动啊!”丘健手忙脚乱地擦净嘴巴,凑近我轻声说:“干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想成为强盗,劫富济贫顶天立地说一不二又有美貌女子陪伴的强盗。”这回轮到我喷水了。还来不及擦嘴,丘健已经把我拥入怀中了。没有时间思考,没有任何心理的准备,丘健就这样来了,且来势汹汹。

用武侠小说的专用词语来形容就是:他,势如破竹;我,溃不成军。

丘健半拥着我,看定我不说话。我慌乱得要命,想着我当初为什么要定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单间呢?我看着他,没头没脑地说:“啊,我知道了,你刚才那口茶是故意喷出来的,你是在漱口,你是有预谋的,你还让我也喷……不,是让我也漱口。跟你说,我就是不漱口,口气也一样清新。”

丘健终于放弃。他坐回原座,埋头吃饭。

E

相亲男打来电话的时候,丘健正陪着我逛街。相亲男说他就要回英国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若我同意,他下次回国就带我走。我看着丘健说:“好呀,好呀,我刚好和公司还有一年左右的合同,到时候,一切再从长计议。”

放下电话,丘健说:“你就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了,我不会给相亲男任何机会。这辈子,你是我的,80岁也还是我的。”

唉,这个男人总能看穿我的小心思。也好,我原本就只是想做一个男人的宠物,可惜一直都没碰到能收了我的人。这一回,总算他情我愿,至少口香糖不用自己买了。

第34篇、爱情故事进退的空间

女子站在路边发传单。我不忍拒绝。打开传单一看,是德克士的优惠券。很多年没有吃过德克士了,看到咖喱饭时,我的心一跳,便想起了他。

那时候,我们都还算年轻,我骄傲,他卑微。他出身贫穷,这种洋快餐的地方不曾进过。我带他进德克士的时候,他犹犹豫豫地点了咖喱饭。

吃的时候,他有些抱怨,说咖喱饭又贵又难吃。我建议他放弃咖喱饭,再点个汉堡。他不同意,仍是一边抱怨着一边吃。我把自己的汉堡推到他面前让他吃,他也不吃,还是吃着“难吃”的咖喱饭。

我一下就来了脾气,我说:“这怪不得别人,你原本就是冲着洋快餐来的,结果点了这个西不西、中不中的东西。要真想吃米饭,哪一家中餐馆不好?”我咽到肚子里的话是:怪只能怪你土,怪你小气。

听到我抱怨,他愣了一下,不再说话,低头继续吃。我觉得这样的男人实在拿不出手。回来的路上不肯和他说一句话。他就那样跟在我后面,唯唯诺诺,一直把我送回家。后来,相处得久了,我对他渐渐有了感情,那种嚣张就弱了下来,学乖了很多,把自己也放低了许多。但是,他渐渐有了脾气,曾经对我的那些耐心,随着时间的消磨,就没了。

看到这张优惠券的时候,他已经10天没有给我电话了。在这10天里,我的心中全是恨,全是决绝的放弃。但在看到单子,回想起曾经对他的凶,心里就那样软了下来。原来,我曾经也是“恶人”。

泪水是一下溢出来的。阳光正好,又是正午,我立刻装作困顿的样子,在公交车上用力地揉脸,顺便把泪水擦干。想起他曾经的委屈,心里是恨自己的,不得不承认一直挂念着他。

男与女相爱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上的那个,爱得少些;不爱的时候,同样会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上的那个,进退的空间大些。可惜的是,这个道理,只有到了最后一步,才会明白。

第35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记账

陈子墨是我的同乡,他五官细致,戴金丝眼镜,指甲容不得半点儿灰尘,是校园里白衣飘飘的优雅少年。可偏偏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生。

我猜想陈子墨也不喜欢我吧。每次途经操场,见我为体育系男友大呼小叫,他好看的长眉毛就会拧在一起,厌恶之情不言而喻。在路上,我与男友十指相扣,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懒得答话,只是微微点头,傲慢得好似王子接受草民的叩拜。我恨恨地想:要不是考试前需要参考你的笔记,我才不会理你呢!

那时,我们在一所理工大学学会计。对于专业课,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心不在焉,只有陈子墨听课、记笔记,样样认真,把大片光阴留在了教室和图书馆里。

事实上,很多女生对他着迷,可陈子墨对风花雪月并不“感冒”,他用会计理论算了一笔账:“交个女朋友,请吃饭,买礼物,陪她逛街,哄她高兴,四年下来,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最少要有两万块,机会成本呢?那就更大了,假如我耗费大量时间谈情说爱,那就可能导致考不上注册会计师,以后按每个月少挣2000块计算,工作20年后,保守估计就是72万元啊!”

那些原来对他有好感的女生听了,吓得掉头就跑。谁愿意跟一个天天计算感情成本的小会计谈恋爱呢……

四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一毕业,当我们手忙脚乱在人才市场分发简历时,陈子墨握着注册会计师证,从从容容和一家知名会计事务所签了约。

我们在为房租涨价工资不发愁眉不展时,陈子墨因为业绩可观在公司得到重用,提成和奖金多得让我们高山仰止……

陈子墨时不时会给我发短信,问:“老乡,你好吗?”我答:“好。”除此,再不多言。

其实,我过得一点儿都不好,毕业后我和男友为了工作、生活的琐事经常争吵,相互伤害,终于,在一次争执之后,男友摔了杯子,砸了镜子,扬长而去。站在一地碎片中间,我茫然发呆,陈子墨的短信就在那时来了,还是那句话:“老乡,你好吗?”我回复:“我不好,一点儿都不好。”回信息时,我的泪大滴大滴落在手机屏幕上。

10分钟后,陈子墨赶过来,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走。因为激动,他白皙的脸涨得通红,他第一次当面喊我的名字——小艾。我则似木偶一般,任由他把我塞进出租车,跟他上楼,被他推进一间有落地窗的大卧室。

他说:“以后,你住这里,我住客厅。”卧室向南,洒满了阳光,银白的纱帘在暖风里轻轻摆动,我揉揉眼睛,泪水已经干了,原来爱和伤痛都没有想象中那样轰轰烈烈。

我渐渐发现了陈子墨的诸多优点,他生活有条理、爱干净,还能做一手好菜。大约是在我住进来一个月之后,系着白围裙的陈子墨,在烹调间隙,回头说:“小艾,你要么学会做菜,要么找个会做菜的男人,这辈子不能亏了自己的胃。”我说:“听起来后者更容易操作。”他红了脸说:“你看我行吗?”就这样,陈子墨笼络了我的胃,又笼络了我的心……

确定恋爱关系后,陈子墨将一个崭新的账簿摊在我面前,说:“这是我工作半年来的收支情况,既然是一家人,那就用一个账簿,以后你的收支也要入账,我每个月做一次汇总。”翻着那本中规中矩的流水账,我的嘴巴张成半圆,半天才合上,我说:“买一支笔你也要记上啊?”陈子墨说:“有借必有贷,发生了就得记上。”

我终于明白,做会计师陈子墨的女朋友,就得接受他精打细算的生活方式……

不久,我任职的小公司倒闭了。我说:“工作不好找,我想做全职太太,怎么样?”陈子墨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工作怎么成?你应该找份安稳的职业,我们的生活压力很大,要买房,存教育费……”

我真是听够了陈子墨对未来的规划。这个小会计,勤奋,理性,把日子过得滴水不漏。可是,他不懂得怎样去爱一个人。其实,我不过想试探他一下,不过想听他说:“小艾,我会养你一辈子。”

那样的情话,即使难以落实,起码现在听着也是甜蜜的。可是,陈子墨从来不说……

带着一肚子怨气,我又开始找工作。专业早已荒废,半年时间,我像只跳蚤,在几个行业间跳来跳去,不得安生。陈子墨严肃地跟我谈了若干次话,他说:“人早晚都得安稳下来,何苦这样折腾?”

我存心跟他唱对台戏,我告诉他:“生命在于运动,生活在于折腾。”

后来,听一个文友说,他写了本畅销书赚了不少钱,我豁然开朗,他能我为什么不能?反正工作也不如意,干脆辞职。陈子墨知道后,无奈地叹了口气,以为他又要抱怨生活压力大,没料到他说出来的是:“好好写吧,我支持你。”

我当然会好好写,我就是要折腾出点儿名堂给你陈子墨看看。三个月后,我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不必赘述,世俗爱情,无非男女。陈子墨是第一个读者,他对小说大加赞赏,赞赏完毕,旧调重弹,说:“写完了,好好休息一下,找个工作稳定下来吧。”我对他的话不屑一顾,只要书卖得好,以后就是名利双收的大好前程,我还要找什么工作?

很快,我就知道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联系了二十多家出版社,却处处碰壁,我心灰意冷,整个人憔悴得不成样子。这时候,陈子墨倒变得很体贴,他说:“你写得很好,只是没找到有眼光的出版商,再等几天,一定会有好消息的。”

我在陈子墨并不宽厚的怀抱里哭了,全世界,只有他说我写得好,只有他认为我是即将发光的金子。

陈子墨的预言很准,隔了一天,就有书商打电话来,说:“我们决定出你的小说,两万块一次性买断版权。”我幸福地提着裙摆在地板上不停转圈,一直转到昏眩。

小说出版了,我的自信心大增,野心勃勃开始筹划第二部。我和陈子墨的矛盾再一次爆发,他说:“写作只是个爱好,工作还是要安定下来。”我的火气就上来了,我说:“陈会计,我自己赚稿费又不用你养活,请不要干涉我的私人生活。”陈子墨也火了,他说:“你出了本书就很了不起吗?实在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说完摔门出去了。在他回来之前,我将自己的零零碎碎装进皮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以后,我要边旅行边写作,再也不要听一个小会计像打算盘一样“噼里啪啦”算计生活了。

两万块钱,其实经不起折腾,走到乌鲁木齐,写完第二本小说时,我已经山穷水尽了。急忙给出我第一本书的那个书商打电话,可是他却要我给他两万块钱才肯出书。我的肺差点儿气炸了,心想:我脑子有病啊,辛辛苦苦写书,倒贴钱找人出版。气头上,忍不住就骂了一句:“有眼无珠。”

书商竟在电话那端冷笑:“谁有眼无珠啊?要不是陈子墨花两万块钱,你能出书吗?”

我打陈子墨的电话,他带着哭腔说:“你在哪里啊?手机也不开,我正到处找你呢!”

我说:“你这个笨蛋,给书商两万,给我两万,这样赔本的买卖你也干啊?”

陈子墨很没出息地说:“再精明的会计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只要他碰见爱情。4万块算什么,从上大学开始我等了你那么多年,你算算,光是机会成本有多大啊!”

第36篇、爱情故事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1

一天晚上,林英找到我说,哥,我已经知道结果了。

什么结果。

晚期。

我一下沉默了,如同这个寂静的夜晚。

蛐蛐的鸣叫声非常刺耳。还有我手中的烟,在夜色中乍红乍暗。

林英是我的邻居,小我3岁。可以说,我是看着她长大的。从她小时候蹲在墙根撒尿,到她青春期开始发育,再到后来她为了男朋友打胎。我都曾经一直保护、关怀和帮助着她。

为了她,我头上留过一道疤。为了她,我被拘留过3天。以至我的堂妹——林英从小的玩伴信誓旦旦地说,林英要是成不了我嫂子,我的姓就倒着写。

如果说命运比较夸张,那么造化就是这样。我和林英也不是没有试图好过,然而有一种血浓于水的感情,让我们每每培养酝酿好不容易滋生的一点点爱情,就在轻轻一对视间变得平淡无味,甚至滑稽可笑。

有一次,我们喝了很多酒,抱在了一起。应该说,那一次,林英比较主动,甚至比较疯狂,酒精使这个丫头浑身散发着浓浓地女性芬芳,这对于流氓成性的我来说,应该说是天赐良机。然而,偏偏就在最关键的时候,资深流氓的心中竟然涌起深深地负罪感。在那一时刻,流氓像牧师一样抱着美丽的丫头,哼着童年的歌谣,让她一点点平静,直到人睡。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

于是,从那夜起,我就把林英定了性,这个女生,就是妹妹。如果非要把这层关系升级的话,那么,就是朋友。如果再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辈子。

堂妹的姓和我的姓一样,她没有倒着写,也许是为我考虑吧。不过,成年后的她每次看到我和林英在一起,总是眼神怪异。当然,她不过和大院里所有神色怪异的人一样。

哈哈,我早早地结了婚。林英朝三暮四地更换男朋友。我们一周至少有两次在一起喝酒。每次喝多时候,她都讲起童年的往事,翻墙、上树、和泥、打枪、弹溜溜、煸啪几、滚铁环、放风筝……桩桩件件,我都听了不下上千遍。以至,很多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想通,她说的这些事原来都是我教她玩的。她自己喜欢玩的过家家、跳皮筋什么的从来没有提过。

林英的病和艳芳大姐的病一样。只是,她刚刚检查出来就是晚期。

于是,我问她,丫头,你还有什么事情,想办。

结婚。

2

婚礼是我策划的。

也许这一生我再不会绞尽脑汁为谁策划什么了。

乐队、司仪、化妆、摄影所有礼仪方面的人都是我精心挑选的。20桌的嘉宾也都是我想方设法请来的。

林英的父母是请来的演员,林英的朋友基本没来。我知道真正的老人日后早晚会看到婚礼的录像的。而这样的录像,老人看到的时候,心情会是什么样。

林英的第一次上妆是非洲妆。皮肤被弄得黑灿灿,很健康的颜色。

在这之前,我对这个重金请来的化妆师反复交待过,这次婚礼的最大意义就是换3次妆,如果任何两次妆能看出来新娘是同一个人,那么就另请高明了。

把一个人化成3个人,这件事是有难度的。

然而,为了让我妹妹开心。我还是要把这件事完成。

化妆师的高明之处,终于说出来一句不枉付给他高额酬金的话。我可以化,但是要是想让观众百分之百认不出来是同一个人,那恐怕不能。就算是百分之八十认不出来新娘的话,也需要新娘自己演。

林英听到“演”字的时候,眼睛放了一下光。如同我听到“观众”两字一样。

我补充说,当然,无论化什么妆,无论把人弄成什么样子,前提都得是美。如果不美了,我也不答应。

化妆师盯着林英瞧了半天说,你放心吧。

林英的非洲妆上场,笑容一直绽放在她的脸上,光给的是强光。她的脸上亮晶晶的各色小装饰物,在黑色面颊下显得人活泼且有生机。

新郎是我请来的一位演员,他的表情成熟而饱满。

司仪让新郎介绍一下他和林英的恋爱史,新郎讲起话来缓慢而富有诗意。呵呵,剧本是我按林英的意愿写的,主要讲的是林英和另一个叫马兰的女孩子,为了追求男主人公,生死相恋,几度离别的故事。最后新郎指着台下一张空白的椅子,无比深情地说,她知道了今天我们在这里结婚,本来说好要参加婚礼,结果还是没有来。不过,我们还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我们也祝福她能早日找到归宿。

我混坐在台下,听到邻桌有一个女生悄声说,这个新郎真无耻。

我带头鼓掌,花钱请来的嘉宾就是有素质。一时间,掌声雷动,礼花纷飞。我在台下看到林英的眼睛清彻透明,似乎不带一丝感情。而笑容却始终凝结在她的脸上。

开席。酒菜伺候。嘉宾们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所有不认识的人欢聚一堂。不时还有人出来,为新人献出衷心祝福。

新郎新娘该敬酒了。所有被请宾朋,无论是花钱雇的还是凭交情来的,都曾经说过,敬酒后就是自由的了。也就是说可以走了。所以,司仪话音一落,酒店里就一下静了下来。

新郎出场,还是带着成熟的面容。

新娘呢?

司仪见场内已经足够安静,这才走上台来,沉痛地说,告诉大家一个不幸地消息,新娘因为高兴过度突然心脏病发作,120急救车刚刚送往医院抢救了。据120随车医生讲,恐怕,没希望了。

轰——全场哗然。

这时,大家才发现,林英所有亲属的桌子已经空了。有人议论起,刚才是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怎么突然会这样。人生的大喜大悲,未免太刺激了。

静一静~司仪接着说,虽然发生了这样的悲剧,但是,婚礼继续举行。新郎刚才讲过,林英小姐和马兰小姐曾经为了新郎因情两伤。现在,林英虽然不在了,但是,马兰小姐刚刚来到了婚礼现场。她已经承诺新郎,她愿意嫁给新郎。

席间没有掌声,来场的人显然不知道故事的发展进程。

沉默了一下,一个女生大声问,没听说一次婚礼换两个新娘的。他们结婚证都领了,就是再结一次,也得按手续先离婚吧。

我们今天是办酒席,并没有领结婚证。新郎说。

好,有请新娘马兰。司仪一声令下,音乐响起,新娘马兰上场,再没有给场下观众一丝解释的机会。

马兰,是小时候我妈妈给林英起的名字。那时候,她总去我家里玩,妈妈说,你就叫马兰吧,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一袭白裙的林英,脸上重施胭粉。头型变了,衣着变了,第一次出场时候穿着平底鞋,现在换个十厘米的高跟鞋。灯光给的是柔光。林英脸上没有笑容,白的像纸一样。

于是,又一场婚礼开始了。场中观众或惊诧、或迟疑、或感叹、或嬉笑。挂满笑容的林英在人们心中还没有消逝,冷若冰霜的马兰让人们无可奈何。

一个中年人说,别说,这两个女孩子长得还有点连像。

大千世界,啥事没有啊,都是白来吃饭的,接着吃吧,吃完就走。

酒过三巡,宾朋告退。二位新人送嘉宾离去。倒霉的司仪又走上台,向大家宣布,医院传来新消息,林英小姐已经抢救回来了,但是心脏停跳太久,已经成为了植物人。林英的家属极力抗拒新郎和马兰结婚。马兰小姐迫于压力,刚刚辞别新郎,解除了婚约。

当我们是傻子啊。一个小伙子骂了起来。

我就说不花钱来吃饭不是什么好事。你看,都什么事啊。他的同伴也骂道。

但是——司仪声嘶力竭地说,但是,今天的婚礼仍然能继续举行。新郎的同事,“A来温”小姐,接到新郎的电话,现在已经来到婚礼现场,她现在才是真正的新娘。A来温,英文11,是林英的英文名字。她是11号出生的。

音乐响起,礼花再放。林英一身职业女装出场。这次她竟然剪掉了头发,戴着很现代的眼镜。微微摇曳着腰身,穿着适中的皮鞋,光从四方扫来。林英大方得体地向场内宾朋浅笑。

我不得不佩服化妆师的技巧。一张同样的脸,3次短时间的出场,给人的感觉竟然各不相同。甚至于我,都不仅恍然如梦。这样的闹剧究竟是为了什么?

各位来宾——司仪还要说话,一块西红柿飞上台来。正中他的脸颊。

宾朋如水退去。林英在台上笑靥如花。

忽然,那两个骂人的小伙子,拎着酒瓶子返了回来。我的几个朋友急忙上前抱住他俩。

新郎,你、r的小心点,以后别让我们在街上遇到你。

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3

晚上,我和林英喝酒。

林英说,男人就那么回事。

我说,是啊。今天你开心吗。

开心,今天是我的婚礼,我怎么能不开心呢。

我一直喝酒,没有说话。

最后,林英说,哥,我会想你的。

然后又唱起她最爱唱的那首歌。

“眼见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朝朝频顾惜夜夜不能忘,但愿花开早能将宿愿偿,满庭花簇簇开得许多香……”

第37篇、爱情故事花瓣枕

那时候的他和她,都已经过了激情浪漫的青葱岁月。是在一个户外野营的论坛里认识的,她第一次参加他们的行动,是到野外攀岩。没想到天公不作美,中途突然下起了雨。那面攀岩的山壁,因为下雨,显得异常陡峭,老是刚爬上去几米,马上就又滑了下来。他看着她滑下来几次,有些狼狈,便劝:“不如,等雨小一点再爬吧。”她却把头一昂,很坚定地说:“不!”

就是那一刻吧,他看到她眼睛里的倔强和坚持,竟是那样熟悉,而她瘦削的背影,又让他的心,突然地生出疼惜。后来又一起参加过几次野游,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话不多,只是出发前提醒她带齐必要的装备,路滑的地方伸手拉她一把;吃饭的时候,她会把自己的饭端到他的帐篷里和他一起吃。

渐渐熟悉起来,无聊的时候给他打打电话,她有时候很活跃,从村上春树到西藏的佛经到油烟大虾,笑得花枝乱颤;有时候却很安静,握着话筒不说话,他在这头听得到她翻书的声音,走路的声音,喝水的声音,还有她轻微的叹息。他握着话筒,手臂酸麻,却不舍得放下。

那时候,他们的城市里正在上演《情人结》,他邀了她一起去看。电影的结尾,那对经历千山万水、已经不再年轻的恋人,在情人节那天相遇,男人说:“我一直担心你会放弃……”女人说:“不说,就是没有改变。”男人说:“永远不说。就是永远没有改变。”黑暗中,他侧过脸去,看到她的脸颊上,闪着滢滢的泪光。

后来有一次打电话,他无意中说自己一直偏头痛,很长时间了,每次发作的时候,都想拿头往墙上撞。隔天,下班的时候,他突然看见她正在门口等他,双手抱着一只枕头。看见他的时候,她突然紧张得像个孩子,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里面是晒干的鲜花……以前一个朋友送的,每天枕着它睡,可减轻疼痛的……我一直,没机会用……”

他接过,摸着里面柔软的花瓣,心突然一暖。那天晚上,他辗转难眠,把那个枕头抱在怀里,又放在头下,一会儿重又抱在怀里,她羞涩的笑容,一点点地缠绕了他的心。

可是,缠绕了又怎样?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还带着三岁的儿子;而她,亦有谈了五年的男朋友。婚期待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话题从阿尔卑斯山到艺术流派到天气心情,却独独不谈感情。其实那时候,他和妻子离婚已两年了,可是他不说,她便也不问。而她那些细密辗转的心思,她不说,他也不问。

半年后,她和男友分手,去深圳工作。他去送她,他默默地站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她和别人告别。最后,她朝他走过来,她的眼睛亮亮的,有淡淡的液体。她忽然伸出双臂,顽皮地偏偏头,笑道:“要走了,来,抱一个。”是很轻松的口气,可是她抱住他的时候却是紧紧的……

一年后,儿子上了幼儿园,由母亲带着,他一个人生活,日子过得支离破碎。有一天,母亲来看他,顺便帮他拆洗被罩床单枕套。母亲拆开那只盛满了花瓣的小枕头时,笑他:“你往枕头里放纸条干吗?”他从电脑前转过头,母亲正从那一片桃花、槐花、木槿花中间拿起一张纸条,轻声读道:“不说,就是没有改变;永远不说,就是永远没有改变……这写的是什么啊?”

他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从母亲手中接过纸条,上面,正是她秀丽的笔迹。那一瞬间,他突然泪流满面,他想起来那句台词,这句话的后面是:我们结婚吧。

第38篇、爱情故事爱情,拒绝沉默

梅子是我苦恋六年的女友,在九月的母校,我遇见了盛开的她。人如其名,一袭白裙将她衬托得亭亭玉立,仿佛一朵迎风而立的雪梅花。后来,又恰巧做了同桌。由于爱好相同,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我们愉快地度过了生命负荷最重的日子。她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算题的草稿纸完了,她会及时地塞给我一叠。上午我刚打了一个喷嚏,下午她就递过来了一盒感冒药。在一起时,彼此有说有笑兴高采烈,一旦半天不见便会烦躁不安魂不守舍,会惆怅得注意到屋角又结了一个蜘蛛网。我们明白了,彼此已深深地走进了对方的内心世界。

可我不敢表白,因为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一无所有,而她出生在高干家庭,也就是说我们之间隔着一道鸿沟。要跨过这条鸿沟,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考上大学。我当然不怀疑自己的实力,但这必须有所牺牲。我只有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埋进心灵的地壳里,化作奋发拼搏的动力。没有承诺,没有表白。这并不影响她对我一往情深的关注。

毕业时,她送给我一份特殊的礼物,是我发表的所有的文章的剪贴。在扉页上她写道:就让我长成一棵树,站在你必经的路口吧。

后来,她考上了省城的一所著名医科大学,而我则携笔从戎,一纸志愿,顺江而下,进了一所军校。我满以为这时可以对她说:我爱你。

然而,舍身卫国是军人的天职,慷慨赴边是军人的责任。我可以毫无怨言地驻守天涯海角,但她不行啊,她那柔嫩的双肩怎么扛得动三万里地的风和沙、八千里路的云和月?我又岂能忍心让她承受人生太多太重的负荷?爱情是风花雪月,婚姻是柴米油盐啊。我咽下了这句话。

大学的通信,充满了沮丧和苦涩,也充满了期待和甜蜜。我们不再回避谈论爱情,只是很小心地回避着自己。好多次,她都哀怨地提及室友们在护花使者的宠爱下是如何的如沐春风如浴朝露。唯有她,孤苦又伶仃。一到双休日,别人都双飞了,而她只能躲进冷清的宿合,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读我的信。她说,自己孤独得像一个修女,为了心中的神灵,关闭了所有的门窗,贴上了我的标签,拒绝了别的春天。

整整四年,每一个飘着风雪的夜晚,我的梦都会翔过她黛色的枕际。爱是不灭的,正如地底的岩浆,在沸腾在涌动地冲突,企图夺路而出,压抑得愈久,喷发得愈猛烈。所以尽管她多次盛情邀请我以同学的身分去看看她,我都没有去。不是没有时机,每次我都路过她们学校。但我没有停留,我只能透过车窗对它投去深情的一瞥──我担心,见面时岩浆会过早地冲破了地壳。

二十一岁生日,我收到了她邮来的礼物:一盒陈淑桦的歌带。我听时惊奇发现,里面只剩下了陈淑桦那如泣如诉的、反反复复的呼唤:“说吧,说你爱我吧。”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冲动地拿起了电话,想说声:“梅子,我爱你!”可军人的理智截留了这缕苍白的柔情。

只要不去戍边,我发誓,一定非她莫娶。

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我真的要分回省城了。我立即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电话,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那头一片沉歇──除了急促的呼吸。如愿以偿,我想,她一定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那句在口头冲撞了千百次的话刚要脱口而出时,她打断了我,无限哀怨无限深情地说,这句话,她已等了六年,等得好苦。只是这次我姗姗来迟了,她已接受了那个有耐心的男孩子。他唯一比我出色的是──勇敢,大胆地拥住她只说了声:ILoveyou。但这已经足够了,那声梦寐以求仿佛远隔千山万水的呼唤,叩开了她深闭的情感之门,温润了一个女子被时间风干的心花。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六年的苦恋构筑的感情基础被一句“我爱你”击得粉碎!

女友上了别人的感情快车。

爱情马拉松,我倒在了离终点一步之遥的地方……

我多想做一次车匪路霸,攀上去把她劫下来。可我知道,严禁扒车,这是最起码的爱情规则。我只好迟到路边,以军人的宽容挥手──进行,祝她一生幸福平安。

六年的初恋天折了,馈赠给我一笔菲薄的遗产,那就是:爱情,拒绝沉默。

第39篇、爱情故事爱上一只癞哈蟆

我一直搞不懂,歪歪为什么大学毕业了还非要与我同租一套房子,她没必要省那几个钱,而且我还经常对她没好声好气的。说真的,歪歪的优点挺多,比如她漂亮,或者说是妩媚迷人,我和她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百,不过都是冲着她去的;她温柔,可以说是柔情似水,我把她数落得跟卖笑女郎似的她都不会介意;她大方,那些男人们孝敬她的食物,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皮。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她,我觉得自从我和她在一起后,她就克得我没一个男人喜欢。

开始我没发现,可是后来,我好不容易“钓”了个差不多的男人回来,当歪歪冲着他那么微微一笑后,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歪歪的那一笑犹如三月的春风中绽开点点桃花,我看见那匹色狼口水都要流成河了,他说他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我很卑鄙地把那个家伙约到咖啡馆,告诉他歪歪有过多少个男人,在她的眼里男人不过是提款机,不过是手中的玩物。那个男人一脸吃惊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真没想到你把她说得这么不堪,她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一刻,我明白我说什么在那个傻瓜男人的眼里都是巫婆了,我把手里的咖啡狠狠地泼到他的脸上:“那么,你滚蛋吧!”

就这样,我25岁了还没交个像样的男朋友。25岁了哎!就算我不是什么牡丹、芍药,不是什么玫瑰、海棠,就算我只是一朵小喇叭花,可是过了25岁我也会一天天地蔫下去。都是那个该死的歪歪,我发誓不要让她落到我手里,否则我一定把她收拾得有皮没毛的。

歪歪交往的男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还一定要英俊。和歪歪住在一起最大的好处是,我能免费欣赏到本城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优秀男人。不过,最近,歪歪经常带回来的这个孙宜桐可不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是他既不英俊也不潇洒,还有点木讷,好像也没多少钱,那辆还算新的切诺基和那些大奔宝马在一起简直就成了乞丐。我觉得孙宜桐同歪歪的那些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个癞蛤蟆。歪歪说他是个动画设计师,一个作品就是几十万,八成歪歪看中的就是这点,又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等歪歪榨光他的油水,吐出白森森的骨头的时候再发现她是个妖精就晚了。不过,歪歪可以钓我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泡她的男人呢?反正我寂寞得要死,这个孙宜桐还满合我的口味,那些风流倜傥的男人我也拴不住,打打这个书呆子的主意还是可以的。

我准备打孙宜桐主意的时候才发现,我钓男人的经验实在欠缺,好在我身边就有一个钓鱼高手,可以随时免费咨询。当我听着歪歪毫不保留地向我传授“钓鱼秘籍”的时候,我心里还真的有一点羞愧,她不知道我准备钓的是孙宜桐哦,虽然孙宜桐只是她那堆男人中最不出色的一个,我还是觉得自己挺阴险的,但我太渴望恋爱了,偶然卑鄙一下还是可以原谅的。

我首先接受歪歪的建议扔掉了那些老土的服装,穿上了符合我气质的阿桑娜服饰,虽然一件小衫就两三百,可是,真的好漂亮哦!再化那么一点淡淡的妆,我觉得自己起码已经从喇叭花晋升到月季花了。

孙宜桐再见我的时候果然眼睛就闪了那么一闪。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了,呵呵。

可巧,歪歪那天要出去拍广告,让我招呼孙宜桐,我借机向他请教电脑方面的问题。歪歪说,如果想钓一个书呆子男友,就必须要学会找他帮忙,否则他就是喜欢死你也不知道怎么追你,你要给他提供追求的机会。那个孙宜桐果然乐颠颠地给我解答了不少问题。我露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好像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动画设计师而是比尔·盖茨,虽然我自己觉得那表情恶心得要死,可是孙宜桐很喜欢,他看我的目光又那么闪了闪。天,我晕!

快晚上的时候,歪歪打电话回来,说她有事情要挺晚才回来,不要等她吃饭,这正合我意。我温柔地挽留孙宜桐在这里吃饭,我发挥了自己25年来最高的厨艺水平,做了一顿让皇上见了也要流口水的菜(有点夸张,原谅小女子的自吹自擂),我看到孙宜桐像狗一样用他的鼻子嗅了嗅,看我的眼睛第三次闪了闪。我心里那个乐呀就别提了,歪歪说如果你能让一个男人发现你的3个优点,你就抓住了他的肺(据说抓住他的心还要让他的眼睛再多闪几次)。我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呀!歪歪,我陈北北也不是吃素的呀!

那天送孙宜桐走的时候我一直目视着他的切诺基跑没了影才回屋,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就不信他能不被我的温柔淹死。

我是一家快要倒闭了的杂志社的不受欢迎的编辑,工作清闲得很,因此时间有的是。歪歪却是小有名气的平面广告模特,忙得要命。所以活该孙宜桐来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我陪着他,让我有时间把从歪歪那里学来的绝招在她男朋友之一的身上小试锋芒。

这个孙宜桐渐渐地不找歪歪了,开始直接和我约会。坐在他的切诺基的前座,看着他把车开得飞快,我觉得这家伙也不那么呆嘛,还,还有那么点帅。也许金子不放在钻石堆里的时候,它的光彩还是蛮耀眼的嘛。我越来越喜欢孙宜桐。

歪歪忙着拍广告,忙着约会那些她通讯录里排号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把孙宜桐给忘了。

我上班的那家杂志社终于倒闭了,换句话说,我失业了。我实在很失败,看着歪歪那么鲜活生动有滋有味地活着,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酸楚感,我觉得歪歪的确比我优秀太多。

孙宜桐知道我失业后,介绍我替他们公司编动画小剧本。这个工作做起来不难,收入却不少,我一下子就解决了生活的难题。我同孙宜桐做了同事,和他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

一次,我在一大帮同事面前帮孙宜桐系了鞋带,那帮男同事羡慕的眼光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这招儿把他感动得要死。我相信,我已经牢牢地抓到了他的心,同时也向那些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宣布:孙宜桐是我陈北北的,你们都给我闪远点儿。

我找工作虽然是孙宜桐帮的忙,可实际上我总觉得是受惠于歪歪。

趁歪歪有时间在家吃晚饭,我特意做了红酒鸡。她瞪着眼睛看我:“没事儿献殷勤,不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吧?”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心虚地以为她知道了我和孙宜桐的事情,就急忙说:“孙宜桐帮我介绍了工作,他是你朋友,我是借你的光,所以要感谢你啦。”

“就这么简单?”歪歪的单凤眼差点把我的后脑勺射穿。

“那你说还有什么?”我只好以进为退。

“我可听说你和孙宜桐在恋爱呢。”歪歪说。

“什么?”一口鸡肉差点卡在我喉咙里,“你别听人家乱说,那个癞蛤蟆我可没兴趣。”

“我就是听那个癞……蛤……蟆说的。”歪歪给了我一个大白眼。

什么?孙宜桐居然会告诉歪歪?不会是诈我吧?

“你嘴巴张那么大,想给小鸟做窝呀?说人家是癞蛤蟆,哼,也只有你这么没眼光的人能说出来,他是我交往的男人中的精品哦,你不要我要收回喽。”歪歪把一根鸡骨头夹到我碗里。

“别,你真的这么以为?那你是不是生气我抢你男朋友?”我小心翼翼地问,真担心歪歪发起飙来挠我个满脸土豆丝。

“怎么会?他不适合我,孙宜桐本来就是我赔给你的,算是帮你赶走上回那个色狼的补偿吧。哎,有些人呀,就是发现不了本姑娘的良苦用心。”歪歪摇头晃脑地叹气。

我用一块鸡肉堵住了她的嘴……

不过,说真的,那只“癞蛤蟆”的确挺可爱的。我想,我要好好爱他,谁也休想把他从我手里抢走。

第40篇、爱情故事败给与爱无关的繁华

飞机慢慢地升高,

蓝桑从窗户里,

看到津城,迅速地变小、变淡,直至最后,

成为视野中,

一个小小的方格……

·1·

蓝桑一下火车,被一群人追赶着,甩不掉的稀泥似的央求她住宿的时候,她心里对于津城的爱恋,便开始淡了。连带着淡掉的,还有投奔左安的热情。

左安是她在这个城市里,认识的惟一的人。她弃掉熟悉的城市与一份让她恐惧已久的情感,不管不顾地要嫁给左安的时候,不是没有过顾虑。朋友们皆说,一个见面不过是三次,接吻不过是一次的男人,真的值得你这样舍弃所有,千里迢迢地赶过去爱么?左安彼时被爱情的狂潮席卷着,只觉得有一腔要奉献要燃烧的激情,至于这样的燃烧,会换来遍体的伤痕,还是凤凰的涅??,蓝桑顾不得多想。她只是想要见到左安,要抱着他,吻他、爱他、咬他,告诉他,分开的两个月里,她每一天都被这样的思念折磨得痛不欲生。

蓝桑碰到左安时,正陷入要分手的泥沼之中。那个叫李尔的男人,有暴烈的脾气,和让她恐惧的专一。彼时他们在上海,已经各自有了安稳的工作,并刚刚买了房子,准备年底就通知各位亲朋,参加他们的婚礼。也就是在这样本应相安无事的时候,她与李尔个性上的冲突,开始像一条攀爬的蛇,越过昔日层层被遮掩住的沙石、砖瓦、枯草,悄无声息地,跃上高高的墙头。

起因是一袋被丢在门口的垃圾,蓝桑忙着赶一个公司的策划,打算放在门口,下楼的时候,随手提下去丢进垃圾箱的,不想忙起来就给忘了。等到她想起来的时候,李尔早已在门口很凶地朝她叫嚷开了。蓝桑脾气也急,说,不过是一袋垃圾,值得你这样很没修养地站在门口叫骂么?这一句像是点燃了一枚炸弹,啪地一下便让李尔疯了似的朝她推攘过来,蓝桑将手里正拿着的一本书扔过去,不偏不倚,正砸在李尔的额头上。李尔在瞬间的沉默之后,走上前来,啪一下便给了蓝桑重重一个耳光。

是这一个耳光,将蓝桑彻底地打醒。她想起昔日因两人个性的不和,而与李尔争吵的种种,原来不是不介意,而是被她,在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中,给刻意地压下去了。

她就是在这时,遇到了左安。

·2·

是公司派她去接左安的。彼时蓝桑刚刚结束实习期,便被派去接待一个客户。按照公司内部心照不宣的规定,这个客户,一定是个新手,不值得花费大的力气,否则,公司是不会让蓝桑接待的。

见了面果然印证了蓝桑的猜测。谈起来,左安竟是与蓝桑同一年大学毕业。只是年龄,比她小了一岁。蓝桑请他在一家叫“雕刻时光”的咖啡馆里商谈业务,不过是一桩小的合作,很快两人便代表各自的公司,达成愉快的协议。接下来自然会说些闲话,这一谈,蓝桑突然觉得,自己与左安,竟是如此地默契,默契到她还没有开口,左安便知道了她心中所想。

这样的愉悦,蓝桑与李尔很少有过。他们在一起,就是过家常的日子,讨论房价的走势,股票的升降,或者某一个同事的绯闻。蓝桑不过是刚刚大学毕业,就被俗世中的李尔,拉着向那生活的纵深处走,忘了自己,其实是一个热爱电影热爱文字热爱一切纯净艺术的女子。直到与左安畅谈,才渐由一个急躁前行的人,忽而停住,发现自己那些美好安静的内里。

左安在上海,因为另外一项业务,待了两个星期。这样短暂的时间里,蓝桑对他的爱,却是急剧地飙升。有时候蓝桑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与李尔的争吵,导致了这场爱情的升温?或者,是她自己有些厌倦了,想要找寻更新鲜的爱恋?她看不清楚,也不想看清,她只是任由自己的感觉,盘旋着攀爬上左安这棵粗壮的大树,并与他一起,在自由的空中,俯视那辽阔非凡的天地。

她与左安,在两个星期里,牵手逛夜色中的外滩、小巷、淮海路。正是春天,路两边的法国梧桐开始抽枝长叶,那小而暖的绿意,如他们心底的爱恋,一点一点地,自彼此坚硬的心底,吐露出来。初春的风,还有些凉,可是当蓝桑牵着左安的手,在昏黄的路灯下,如两只相爱的蜗牛,慢慢行走的时候,她的心中,却是有一团火,旺旺地,燃烧着的。

这团火,让她在左安坐车离开的那一刻,突然间就觉得世事空茫,不知道,他这一去,会不会就是永别。她抱着他,疯狂地吻着,一直吻到她心底的疼痛,漫天漫地地铺盖下来,将她整个地罩住。

·3·

李尔对于这一个巴掌,并不怎么当回事,他以为蓝桑会像往昔那样,无地可去,过来求他,然后两人和好如初,继续过世俗的生活。可是蓝桑这次是认清了,她与李尔,不会有幸福的一生,此生漫漫,她不想与一个无法给她精神指引的男人,一日日地熬下去,她怕生活没有熬成温暖的米粥,反而成了散发着焦糊味道的浆糊。

所以当左安发短信给她,说,如果你可以接受我在津城创业的艰难,那么,我也会用我全部的爱,换世间的幸福给你。蓝桑收到短信,即刻决定辞掉工作,与李尔分手,奔赴她炽热的爱情圣地——津城。

左安在离车站有几十米远的站牌下等她,他用一个密不透风的拥抱,欢迎左安的到来。他附在蓝桑的耳边,一遍遍地说,宝贝,我爱你。

蓝桑片刻前因为津城与上海相差很远的繁华,而生出的忧惧,因了左安的这一句话,而开始轻烟一样,淡淡散去。

尽管左安租住的小屋,只有蓝桑过去所住的房子1/4那样大,但蓝桑进去的时候,从湿润芳香的空气中,还是嗅出了左安为此所做的最精心的准备。这个2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左安除了一张床、一个书架,还放了蓝桑喜欢的水仙、百合,一面可以照得见蓝桑柔美笑容的穿衣镜,一盏光线和暖的小巧台灯。这样花费不多却显然是用了心的小小的装置,让蓝桑的心,在看到的瞬间,便像那一池的春水,在微风里,醉了。

蓝桑打算先歇息几个月,再出去工作。左安宠她,说,要养她一辈子,让她做一辈子不用工作赚钱的全职太太。蓝桑便笑,我可很难养的哦!左安也幽默,当然,孔夫子说过,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蓝桑的那句话,其实半是玩笑半是对左安的提醒,她想要告诉左安,她能够接受一切的改变,包括她一直精致追求的物质生活,可是她或许无法阻止自己在种种琐碎窘迫的事情面前,所无意中表现出的哀伤。

·4·

蓝桑与左安的第一次冲突,缘于一件专卖店的裙子。

彼时天气已经转暖,那种冬日深色调的裙子,穿不过几天,便可以陆续收起,但蓝桑还是在看到那件因为新款而价格不菲的裙子时,想要买下来。假若是在昔日,她的钱刚刚从工资卡里取出来,她就会拿出1/3,交付给最时尚的衣服;可是而今,她没了工作,那点钱,还要考虑日后与左安在一起供房还贷所用,所以便有点心疼,想咨询一下左安,究竟要不要买。

假若左安说一句“如果你喜欢,我们就买下来”,蓝桑反而会因为他的这样的宠爱,而心生温暖,近而为了节省,pass掉这件裙子。可是她没有想到,左安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是回她:这夏天眼看着就要来了,这件裙子,也很快就穿不着了,放到明年,或许就过时了呢。

这一句,让蓝桑义无反顾地,就将裙子买了下来,甚至连导购小姐找零的喊声,都没有听见。她穿着那件的确有些热了的裙子,走在阳光发酵起来的津城商业街上,突然觉得自己很傻,不只是这件不合时宜的裙子,更因为此时此地,被生活兜头浇下的一盆泥水,弄坏了的心情。

左安并没有因为此事而向她道歉,或者过来哄她。他依然宠爱着她,但那种宠爱,在蓝桑的心里,却是像那松垮的绳子,在她的腰间系着,眼看就要落下来了。

·5·

如果没有一个女友的电话,蓝桑或许依然会犹豫不决,应该继续找寻工作,还是返回上海。那天她一起床,便有电话响,接起,是她一个旧日经常一起去外滩喝咖啡的女友,告诉她说,后日就要结婚了,希望能够看到她来。

蓝桑挂了电话,开始在镜子前一件接一件地换衣服,她想要自己,在女友的婚礼上,成为仅次于新娘的那个女子。她犹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她的另外一个女友的婚礼,她因为时尚的衣着,和优雅的举止,几乎夺去了新娘的光环。这样的虚荣,她并不是多么地看重,可是她在心底,依然渴望生活之中,能够有这样出彩的机会,而不是像现在,在一个平淡的小城里,与一个除了爱情,便不再有其他社交活动的男人,过着一日三餐的凡俗生活。

可是一个上午的试穿,让她心内充满了晦暗的尘埃。她看见镜中那个与整个津城色调一致的灰色调的自己,突然间就觉得哀伤,为那些逝去的光彩耀人的生活,为这一份无论如何坚守,都出现了裂痕的爱情。

蓝桑坐飞机离开津城的时候,和来时一样,拖着那只黑色的皮箱。左安将她送至机场,帮她整理一下被风吹乱了的头发,而后抱一抱她,说,走吧。

蓝桑趴在他的肩头,有那么片刻,她很想问问左安,究竟,他是如何看待这样一份仓促而至又看不到未来的爱情,究竟,他有没有想过,这一去,会到何时,她才能回来?

可是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就像左安静静地看着她转身离开,没有一个字那样。

飞机慢慢地升高,蓝桑从窗户里,看到津城,迅速地变小、变淡,直至最后,成为视野中,一个小小的方格。而她所有的爱与激情,就在这样的方格之中,连同左安,一起模糊掉。

蓝桑知道,她最终,败给了这份俗世的繁华。

第41篇、爱情故事三个人的铭心刻骨

有人说,一个人一生中会遇到三个重要的人。

你最爱的。最爱你的。与你共度一生的。

而他们往往又是完全不同的三个人。

——题记

芷睚和盛南成婚前,最后一次去医院做例行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们,芷睚患有不孕症。说通俗点,芷睚不能生孩子。

盛南倒做得干脆,一句话,解除婚约。全部的难堪与痛苦,一股脑地全都扔给了芷睚。

这给芷睚的刺激比医生的诊断要大得多。

芷睚和盛南从大学就开始恋爱。那时,芷睚是出了名的才貌双全,而盛南只能说是一般出色。芷睚也说不清怎么就选了盛南。拼了命去爱的男人,到头来却如此轻易地将她抛弃。而且医生还说,这不孕症还是有那么点希望治好的。

芷睚几乎不敢认镜子里的自己,双眼红肿,头发蓬乱,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再盯久一些,芷睚便觉得看不到自己了,剩下的只有盛南冷冰冰的眼神。那个犀利的转身,留下一地的绝望。

五六年的感情就毁在这一朝一夕,谁都没有想到这么一个结局。爱情,碰到了现实,它还得靠边。这句话,现在倒真派上了用场。

芷睚请假在家里休息,这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看到一瓶瓶装满星星的玻璃罐,芷睚的眼泪就一滴滴地往下落。那一颗颗星星代表了芷睚和盛南一起走过的岁月,每日折上一颗星星已经成了芷睚的习惯,而如今,手指却再也不敢触碰那柔软的纸条。

几天后,盛南打来电话。语气平静,却依然听得出充满歉意。盛南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不愿他娶个生不了孩子的老婆倒也情有可原,可是你说他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就如此懦弱。芷睚在电话这头不说话,一怕控制不住情绪,二来也真伤透了心,一时间也无话可说。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芷睚挂下电话忽然想到这句话。甩甩头,她忽然想抽自己,什么夫妻啊,都还没成呢!

在家里的时候,芷睚不爱接听大学同学的电话。其实很多时候,安慰是最没有用的东西。虽然或许别人说来是真心诚意的,可是听起来总有些虚情假意。芷睚也不是想不通的人,她只是需要一个缓冲期,她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疗伤方式。

其实要说芷睚,还是该用脆弱形容。只是她的脆弱是经过优良包装的,一般人看不出来。大学四年,除了盛南,没有任何人看到过芷睚哭泣。

据芷睚后来回忆,认识秦轹就是在最失落的这个时候。

在家闷得发慌,芷睚打开电脑,随手进了一个聊天室想要发泄。聊天室里人不是很多,两只手就可以数得过来。芷睚看到有个ID叫亚当,她也就随便改了个名字,夜妖。

犹太人传说中,夜妖是亚当的前妻。不过这个传说知道的人很少。芷睚一直挺喜欢这名字,感觉有些妖气。

亚当用悄悄话向芷睚敲来一句话,嘿嘿。

芷睚心里觉得不对,难道他知道这传说?那真有些尴尬了。

果然,他下一句话就道出了这个传说。芷睚脸上有些发烧。人倒霉起来喝口凉水也会噎着。不过亚当倒也不再提,只当一般网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下线前,芷睚和他交换了QQ号码。

虽然没有结婚,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休息了一个礼拜后,芷睚重新回到公司上班。虽然情绪不佳,精神却还算可以,工作当然也就不成问题。

盛南没有再打电话来,兴许心里也觉得对不住芷睚。

有时候半夜里睡不着,芷睚习惯性地拨电话号码,听到“喂”的一声才如惊醒般猛然挂下,心里一阵酸楚。狠狠地揪自己的头发,盛南他这么对我,我怎么就不恨他?

有些记忆或许真的是无法磨灭的。芷睚一直都记得第一次看到盛南的时候,那个高个子的男生,健壮,黑色T恤和有些发白的仔裤,很干净。芷睚向盛南浅浅地笑,盛南就傻傻地咧咧嘴。后来,芷睚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将自己的手放在了盛南的手中。再后来,盛南在没有人的小树林里狠狠地吻芷睚。盛南,盛南,芷睚总是用自己清脆的声音唤他,然后他就转过头来,微笑。

有多少个夜,芷睚就在懵懵懂懂的回忆里进入梦想。

尽管如此,工作总还是要面对的。

小北又叫了几个朋友来买芷睚公司的保险。小北是芷睚一年前认识的一个客户。卖海鲜挣了大钱,属于暴发户的那种。芷睚一直都觉得自己好运,小北为家里老老小小几乎都买了保险,很大的一笔生意,而且他有时还介绍朋友来买。

小北高个头,有点瘦,单从外表看倒看不出是个暴发的主。一笔生意让芷睚和小北成了不错的朋友。起先小北似乎对芷睚有点那个意思,不过芷睚婉转地拒绝后他就不再提了。平时通通电话,偶尔出来吃个饭,友谊就这样培养起来。在芷睚的心里,小北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可以深交的朋友。

结婚的事芷睚打心底里不希望别人再提,总算小北也是个有心人,一点都不问。给小北的几个朋友做完保险,和小北分开前,小北温和地笑笑,芷睚心里感觉几许暖意。

周末,芷睚打开QQ,发现有请求加入的消息,有一个号码重复请求了好几次。原来是那个在聊天室里碰到的亚当。

芷睚不怎么聊天,也不轻易相信网上的人。不过和亚当真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可能是因为亚当第一次在QQ上碰到芷睚时,就告诉了她自己的真名,秦轹。女人就是那么奇怪,她们永远都相信自己的直觉。芷睚觉得秦轹和别的网友是不一样的。

记不清是第几次聊天,芷睚告诉了秦轹自己成婚前发生的这件事。当消息传过去的时候,芷睚心里忽然觉得后悔,这是自己的隐私,怎么就轻易告诉了一个网友。

秦轹回话时说了些毫无关系的话,就好像芷睚什么都没对他说一样。依然像那天在聊天室里一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各自自言自语。这样的聊天让芷睚感觉舒服。芷睚飞快地敲击键盘,心里有很多的话积压了太久,如今都像肥皂泡一般急急地往外冒。

也不知道那一晚上是怎么过去的,两个人竟然可以聊一个通宵。天蒙蒙亮的时候,秦轹对芷睚说,别憋着了,好好哭一场,然后去睡一觉。

芷睚红着眼睛说再见,心里被感动塞满。

很长的一段时间,芷睚的生活在工作和网络之间徘徊。有时候芷睚甚至觉得自己已经爱上了秦轹,那个远在大连,从未谋面的北方男人。然后,又立刻否定自己。盛南留下的那个伤口仍旧疼痛得厉害,思念也总在深夜里漫溢开来。谁都可以欺骗谁,只是,自己是无法欺骗自己的。

和盛南的再次见面是在同学会上。芷睚努力地使自己的笑容甜美,不知是做给盛南看还是做给自己看。芷睚刻意地压抑心里的疼痛。聚餐时,盛南习惯性地把菜夹到芷睚的小碟里,差一点眼泪就要从芷睚的眼睛里跑出来。盛南也意识到动作的暧昧,便小心翼翼地吃饭。一顿饭吃完,不欢而散。

自那之后,芷睚与盛南便不痛不痒地偶尔通个电话以保持联系。芷睚知道,自己心里还是不舍。

七夕的夜晚,芷睚一个人呆在家里。打开电脑,秦轹不在。

躺到床上,看着天花板,寂寞就开始沸沸扬扬地在身边缭绕。芷睚仔细地看自己的手指,那个戒指划下的痕迹还清晰可见。

电话铃响起来。

芷睚,我是秦轹,七夕快乐。

芷睚握着电话,什么都说不出。心里不知是惊喜,还是失望。

秦轹的声音在耳边,遥远而亲切。秦轹说,我们都认识一年了。秦轹说,我们彼此都已经了解。秦轹说,我们或许可以相爱。

芷睚沉默,沉默后继续沉默。

其实,很多时候,爱过痛过之后,更希望获得的是被爱。特别是对一个女人而言。

公司派芷睚出差去大连谈一笔生意。芷睚没有告诉秦轹,心想给他一个惊喜。出机场,走在马路上竟然接到秦轹的电话。

芷睚,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到上海来看你了呢,来接我吧。

什么?很吵,听不清,你说你去上海了?

马路上很吵,手机信号似乎也不太好,芷睚捂着耳朵讲电话,却没注意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

红颜薄命这个词大概真的有些道理。至少在芷睚身上体现得很充分。医生说,其他地方没有大碍,腿需要坚持锻炼,一两年后兴许就可以恢复行走。

大连对芷睚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连惟一熟悉的人现在也远在上海。手机被打到没电,换了块电板,上面有秦轹的短消息。亲爱的,我在上海了,你在哪儿啊?

按删除键。不过是个网友,爱可以相信吗?芷睚永远都忘不了盛南转头离开的样子。

想到盛南,芷睚将指甲掐进了掌心。拨号码。这个时候,芷睚已经无法用笑容和坚强来包装内心的脆弱。

喂,盛南吗?

芷睚?

我在大连出了点事,你来接我回上海行吗?

呵,又想捉弄人啊,我忙着开会,呆会说啊,再见。

嘟嘟嘟……

芷睚望着手机发呆,柔软的下唇已经刻上了深深的齿印,可还是忍不住痛哭出声。

电话铃忽然响起来。

芷睚,怎么样,到大连了吧。哎,你怎么了,在哭?

是小北。

几个小时后,小北赶到了病房。看到芷睚一个人呆坐在床上,什么都不说。小北把一个红色丝绒盒子送到芷睚面前。

一枚戒指。

芷睚发了疯似地嚷,你干嘛?同情我可怜我啊?如果是这样,你走,马上走,我就算爬也可以自己爬回去。

芷睚,我没文化也说不出什么漂亮的话。你知道我一直都喜欢你,我可以照顾你,不管你的腿以后怎么样,我都想陪着你。

小北低着头说话,声音里透着坚定。

芷睚把戒指狠狠地扔到地上。小北不再说话。

又在医院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小北把芷睚带回上海。

回到上海以后,小北一直都照顾芷睚。小北做生意,时间可以自己安排,于是每天都开车接芷睚去医院做健康恢复。虽然芷睚一次次的拒绝,小北还是每天都来。

腿一天天地有起色。有时候芷睚真想就嫁给小北算了,虽然无法爱小北,可是总可以报答他。但是想到小北在农村的父母,他们一定不会要一个不会生孩子的媳妇。就连受过高等教育的盛南的父母都接受不了她,又何况在农村有着传宗接代思想的老人呢。既然如此,何必让小北和家人闹不开心。

小北的戒指再也没拿出来过。小北甚至说,芷睚,你就把我当哥还不行吗?我只想看到你的腿恢复健康。就当是帮自己妹妹,所以你也别心里觉得过不去。

秦轹的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芷睚一直都不听,到后来索性把电话和手机全都换掉。芷睚给他发了一封E-mail之后,秦轹来了回信,芷睚却一直都没有点击标题。除了同情,可怜,他还能给什么?

芷睚没有再找过盛南,可是盛南给芷睚的伤口却一直留在芷睚的心里,偶尔会隐隐作痛。

两年后,芷睚的腿真的恢复了行走能力。

送小北去火车站时,芷睚轻轻地拥抱小北。小北的父母一直催着小北讨个媳妇,两老想抱孙子。小北孝顺,也就顺从父母的相亲安排。

除了你,每个女孩都还不是一样。

小北对芷睚说这句话时,硬是逼出了芷睚眼眶里打转的泪水。

在一片隆隆作响中,火车渐渐朝远方驶去。小北,小北走了。

回到家,芷睚忽然感觉一阵落寞。不知是怎样的一种心理,芷睚打开了那封已经躺了很久的E-mail。

芷睚,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你的。我知道你不会让我看到坐轮椅的你。如果有一天你可以站起来,请给我回信。我不承诺什么,或许我会遇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女子,所以我不敢说等你。你也不用承诺什么,虽然我们的心底都有不大不小的阴影,可是我想爱仍然可以继续,即便不是最爱。无论如何,我希望很快可以看到你的回复。

又过了3年。

某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秦轹扶着大肚子的芷睚在地铁口遇到了盛南。盛南几乎认不出来眼前的这就是芷睚。两人相视一笑,没有言语。

从盛南的身边走过,芷睚不自觉地抬头,眯起眼睛望见碧蓝的天空里大朵的白云,忽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第42篇、爱情故事绝处逢生

我和付首前的故事老套而俗气。付首前是我在千手广告公司的上司兼男友,他利用职务之便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以他妹妹小雨的名义成立了另一家世纪广告公司。在他的劝说下,我的所有客户几乎都成了“世纪”的客户。为了爱情,我违心地默许了他的做法,我相信他是为了我们的未来。

可是,付首前辞职的消息我是在他离职那天才知道的,而且,同时传来的另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是,小雨是付首前的女友。相识那么久,我竟然不知道小雨不姓付的,也不是他的妹妹,而是他出身富贵、青梅竹马的恋人。而我,不过是他们利用的一个棋子。为了不在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我和付首前的恋爱一直是非公开的,所以,我哑巴吃黄连,连一个讨还公道的证据都没有。

付首前离职的同时,我也接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理由是透漏公司机密给竞争对手。我无话可说,对“千手”来说,我是个可耻的间谍。我走的那天,公司里一个送我的人都没有,大家的眼里满是蔑视和幸灾乐祸。同时,我在广告界的名声也臭了,再也别想立足。而学了4年广告,做了两年广告的我,不知道自己除了广告,还能做些什么。

工作、爱情、名声,我是一无所有了。

我是个孤儿,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孩,O型血的我爱憎分明。爱付首前的时候,我可以为他付出我的生命;同样,我发现他欺骗我的时候,我也可以和他拼命。付首前,这个骗子,就在前几天,他还深情款款地告诉我,让我等他两年,两年后我们结婚,可是,转眼间一切皆成云烟。

那些天,我每天都要去星雨咖啡馆,每次都坐在靠窗边的那个位置,从那里我可以看到对面那个写字楼里出出入入的白领,世纪广告公司就在那个写字楼的二层。

我的手袋里有一把从西藏旅游带回来的匕首,它已经被我磨得雪亮。我无数次地想像过匕首刺进付首前的心脏,想像着那肮脏的鲜血喷射而出,想像着他倒下时眼里的恐惧和我复仇后的快感。

咖啡通常都由热变冷,我的眼泪却时常控制不住地热热地淌出。

我像一只猎豹一样有耐心。我在等,等一个可以一击致命的机会。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我想着这句名言的时候,心中涌起一种悲壮感。我看到付首前一个人从写字楼里走出,时间是晚上9点,他的旁边没有别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把100元钱压在咖啡杯底下,拎起手袋冲了出去。我的右手伸进手袋里,那一刻,我心里在想:一切都要结束了。

然而。是的,然而,“小姐,等一等。”一只大手搭在我的肩上,我能感受到那只手的主人是坚定而有力的。我气恼地转过头,看看是谁破坏我的好事。

“找你的钱,如果小姐有时间,我想请你喝杯咖啡。”那双眼睛我很熟悉,是星雨的小老板阿星。凭感觉,我相信他一定洞悉了我的心思,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我收下钱,再看付首前,已经走得没了影儿。我错过了这次机会,心中有着无限的懊恼,不由狠狠瞪了阿星两眼,但是想到自己回去也是闲着没事儿,有人请喝咖啡就喝吧,看看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你可以把你的手袋借我看看吗?”坐我对面的阿星很认真地说。我吃了一惊,难道他已经知道我手袋里藏着把匕首?但是,知道又怎么样呢?杀了付首前后我也不会逃跑。我大方地把手袋递给他。

阿星反复仔细地看我的手袋,并且打开看里面的夹层,但是他并没有在意我那把精致的匕首。他一边看还一边点头:“小姐,这个手袋是你自己做的吗?”

“是的,是我自己做的,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暗自佩服他的洞察力,这个帆布手袋是我的得意之作,闲着的时候精心设计制作的,并且在手袋上面缝了一朵漂亮的笑脸太阳花。

“我看到这个手袋的下面有一个‘雪’字,是你的名字吧?这么漂亮的手袋市场上是见不到的,我想和你谈的就是这个手袋,不知道你还有多少?”

有多少?我平时忙得不见太阳只见月亮,哪里有时间做那么多?“只有这一个,也是本人一时的游戏之作。”

“是这样,我除了这家咖啡馆还有一间时尚小店,卖女孩子喜欢的东西,我觉得你的这个手袋非常漂亮,能不能请你多做几个拿到我店里去卖。这样,我也可以赚点佣金。”阿星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的包包带出去,的确很受女孩子的欢心,就连付首前也称赞我是慧质兰心。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我不卖的,主要是没有时间做。”话一出口,我自己的脸都红了,这个借口实在不怎么样,想必阿星一定已经目睹了我天天闲坐。一个一天到晚泡在咖啡馆里喝咖啡的人说自己没时间,那么谁还有时间?

“你要是肯替我做几个,价钱方面好商量,而且,以后你天天来我店里喝咖啡,所有消费全免。”阿星倒是没有笑我,很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阿星把话说到这个地步,我已经实在没有办法拒绝。我当天晚上回去,就开始开动脑筋设计制作包包。我有很深的美术功底,加上小时候就喜欢穿针引线,所以隔天就拿了两个做好的包包给阿星。阿星看货后十分满意,给我提了几点建议,并让我继续送货。

第二天,我再去的时候,阿星就告诉我那两个包包已经卖了,每个出手是88元。

我没想到走货这么快,自己也来了劲儿,居然把付首前抛在一边,一心一意地选布料、设计、制作、收集样品,甚至在阿星的建议下,把每个包包都打上了自己的商标:“走”。

和阿星就这样交往深厚起来,我似乎已经淡忘了付首前,一个人在有美好前程的时候通常没了拼个你死我活的勇气和念头。阿星没上过大学,生意经却门儿精,眼光也独特,我的手工包包因为独一无二,也因为做工别致价钱也公道,所以深受时尚女孩的喜欢,甚至有的女孩子都要预定,或让我为她们单独设计。名气大了,阿星就让我入股他的时尚店,这样我的利润实际上多了,但是也确保了所有的货都在阿星这里出售。

我一个人已经做不过来那么多的包包了,阿星替我请了一个学过裁缝的四川小姑娘,专门按我指点的缝制方法做我设计的包包,并且我们赶在圣诞节前加工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包包,拿给他开酒吧的朋友去卖。酒吧里出入的老外对这些东西都格外喜欢,每个包包都卖了一个好价钱。

我在忙碌中渐渐平缓了自己的伤痛,偶尔想起付首前,心中还是难过,但是没有了那种激愤,却有点庆幸当初没有和付首前同归于尽。那时,我已经开始喜欢阿星了。我能感觉到阿星也喜欢我,很多去店里的人也都以为我是阿星的女朋友。

真正让我爱上阿星,是因为阿星突然卖掉了自己异常珍惜的切诺基。阿星一直管他的车叫老婆,别人是不能动一动的。而很久后,我才知道,阿星卖车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做生意赔了,天天让债主堵着门要钱,阿星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还不够,只好卖掉了车。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已经坚硬冰冷的心,仿如一夜春风过,三月桃花开,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仅有付首前这样见利忘义的人,也有阿星这样义字当先的人。

我曾经暗暗地拿付首前和阿星比较:觉得付首前英俊,阿星时尚;付首前狡诈,阿星精明;付首前说的比做的多,阿星做的比说的多;付首前为了钱可以伤害朋友,阿星为了朋友可以散尽钱财。

因为喜欢阿星,我对他就格外地好。我经常给阿星做衣服穿,那些纯棉的衣衫让阿星看上去玉树临风。而给阿星做的每套衣服,我自己都有一套与之搭配的衣衫,穿出去,看在大家的眼里,绝对的金童玉女。

情人节的那天,阿星在朋友的酒吧里喝醉了,我把他送回家,阿星一直拉着我的手说:“嫁给我吧,求求你,嫁给我吧。”我说,好好好,等你醒了我就嫁给你。虽然阿星说的是醉话,但我还是觉得黑黑的夜空彩霞满天。能和阿星这样的好男人过一辈子,是多少女人求都求不来的福分呀。

第二天阿星酒醒,看到我在身边照顾他,就问醉的时候可曾说过什么,我羞红了脸,怎么,说要娶人家不是想耍赖吧?阿星侧头想想,好,我们结婚,就下个月吧。

我用阿星的电脑上网找些设计方面的资料,无意中看到了阿星存在电脑里的日记。还没有读完那本日记,我就已经心碎了。我不知道,阿星原来一直深爱着小雨,那个付首前的小雨!我怎么没注意到呢,阿星的咖啡馆叫星雨,阿星的时尚屋也叫星雨!难怪阿星虽然出色却一直没有女朋友,难怪我一直觉得阿星爱我不如我爱他那么深。

我想起了阿星第一次请我喝咖啡的那个晚上,他也许什么都知道,他那么热心对我,一定是为了小雨,为了阻止我伤害小雨爱的男人!我竟然天真地以为阿星是我的救世主!如果阿星暗恋的是别人,我可能不会很介意,毕竟,谁没有过去,可是,偏偏她是付首前的女友。我一直努力将付首前忘记,我不愿意我的生活中还有着他的影子。可是,现在,我绕了一个大圈,还是没有绕出来。

我不恨阿星,毕竟阿星没有什么对不起我,但是我憎恨命运,生活就是这么的慢待我,让我生来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让我一次又一次走上绝望,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幸的总是我?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我给阿星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要离开,信就存在他放日记的那个文件夹里,至于理由,我想我们心照不宣。

我准备离开这座城市,它带给我太多的伤痛。坐上南去的飞机,我的心一片荒凉。

“小姐,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声音熟悉而遥远。

我抬头,是付首前,这个我今生今世都不愿意再看到的男人。已经两年了,我没再见过这个男人,在我要离开的时候,他居然噩梦般地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付首前不顾我的怒目而视继续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孩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都死了,那个小孩父亲的战友领养了他,和他一起长大的有那个战友的女儿小雨。在天天的相伴中,小雨爱上了那个小孩,可是那个小孩对她只有兄妹之情,当小雨发现那个小孩恋爱了的时候,她就威胁他说,如果你能赚1000万给我,我就成全你们,否则,我就死给你看。小雨这样说是因为她认为他一辈子也赚不了1000万,所以就只能呆在她身边。可是,小孩居然答应了。他不择手段地赚钱,甚至利用他的女友。他想还上小雨一家给予他的恩情,再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一起。可是,却没想到这样做给那个女孩带来了那么深的伤害。”

我的眼泪已经淌下来了,我知道付首前就是那个故事中的小孩。“现在,我已经还上了我所有的欠债,是个自由人了。但是,我也同样的一无所有了,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第43篇、爱情故事爱情速度

姜雪、苏瑾、菊香是3个很好的女伴。这天,3人相约到海边玩耍。玩累了,依沙而卧,谈论各自的男朋友。

苏瑾说她的男朋友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规模不大,但他有房有车,算得上半个成功人士。最重要的是男朋友很听她的话,只要她一个电话,男朋友立马赶来,风雨无阻。

菊香说她的男朋友在外企当经理,房子和车都是厂里配备的,连汽油钱都不用花,他的钱都存起来了,等结婚的时候去全球旅行。

姜雪羡慕地说:“你们都很幸福,就我不如意,我男朋友除了有一辆自行车,什么也没有。”苏瑾和菊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菊香说:“那你还和他处什么朋友?赶快一刀两断,否则吃后悔药都没地方买。这年头,谁愿意把自己嫁给一个穷光蛋!”

姜雪有些自卑,有些动摇,她拿不定主意。

突然,3个女孩停止了说话。仰头看天,薄云掩盖了太阳,几滴雨点落下来,砸在她们身上。糟了,天要下雨了,还没来得及穿好衣服。阵雨骤然而至,幸好不远处有个凉亭,3个女孩抱着头跑去避雨。那里已挤了许多人,她们只能躲在外围。

风雨很快打湿了裙裾。

苏瑾说:“考验咱们男朋友的时候到了。赶快给男朋友打电话,谁的男朋友最先赶来,谁的爱情最完美。”说着她从包里摸出手机给男朋友挂了电话,命令他驾车火速赶来。菊香哪肯示弱,也给男朋友拨了急救电话。

姜雪有些犹豫,她的男朋友只有一辆破自行车,他就是骑得飞快,也不会赶在别人前头。可是,两个女伴非要她打电话,她只好沮丧地接通男朋友的电话。

打完电话,3个女孩焦急地等待,10分钟后,一辆黑色的小车远远地开过来,菊香兴奋地说:“我男朋友来了。”可是那辆车疾驶而过,是一辆过路车。

15分钟后,又有一辆红色的小车开来,苏瑾大声说:“我男朋友开红色的宝来,一定是他接我来了。”那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秃顶的男人,接走了挤在凉亭里的儿子、

3个女孩失望之极,都在心里骂着自己的男朋友。

不一会儿,她们看见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在马路上翻滚,走近了,却是姜雪的男朋友,他骑着自行车,穿着雨披,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他将两把伞和一件雨衣递给3个女孩。

姜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是一个劲地追问:“你怎么会这么快?”男朋友笑一笑说:“爱情速度嘛,要多快就有多快。”

姜雪满脸绯红,那一刻,她不再羡慕苏瑾和菊香。

一个小时后,雨过天晴,苏瑾和菊香的男朋友才驾车赶来。

后来,姜雪天真地问男朋友:“自行车真比汽车快吗?”

男朋友用手指点一下她的额头说:“傻瓜,自行车怎么能比汽车快呢?那天,我之所以赶在他们前面,是因为我见天要下雨,就想着给你送雨衣了,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快要赶到了,这就是我的爱情速度。”

姜雪心里暖暖的,她依偎在男朋友的怀里,决心嫁给他。

第44篇、爱情故事洒满幸福的二百二十级石梯

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天真、傻气的女孩和一个粗犷、豪放的大男孩,他们进入医科大学不久,在班里与几个有点儿个性、有点儿张扬的臭味相投者组建了一支死党。周末结伴游玩,彼此间无话不谈,青涩懵懂的心里没有一丝丝芥蒂。

他们的校园依傍长沱二江、坐落在城市的风景区之上,樟林苍翠,气色宜人。山脚下是附属医院,也是他们上临床课、实习的地方。

连接学院和附属医院之间有一条壮观的“天梯”。因有二百二十级石梯而誉名“二百二”,也是校园有名的景点。他们逛街、购物、看电影、游玩都喜欢从那儿经过。一为远离马路上的尘嚣;二为走走捷径;三为细数石梯的精确数字。只不过次次都被一个个鲜活的话题所岔开亦或是被嘻哈打笑所扰乱……

渐渐地,男孩那懵懂的心开始飞扬,悄悄喜欢上了她。而骄傲、率真的女孩仍旧是那少不更事的青涩果子。

一个月牙儿高挂的夜晚,男孩把教室里的她约了出来。在昏暗的路灯下,他腼腆地对着她说了些八竿子打不着的话,直到最后,主题还未浮出水面,末了,撂下一句,晚自习后再来找你。

似懂非懂的她回到了教室,回想着他的暗示、揣摩着他的心事,答案不言而喻。女孩的心竟像小鹿似地瞎撞,刹那间坐立不安,断然没有了看书的兴致,偷偷地溜回了宿舍。

这件事以后,男孩再没有主动相约过,也没向她直白心事。他们的情感却由此进入了动感地带。校园里偶然相遇,彼此的眼睛里似乎多了一份关注。明里依旧是好朋友,暗里她却种下了一个心思,留意起他的一些细节来。这些细节,女孩都记在脑海里,放在心尖儿上,如同冬日里的阳光温暖着……

大三了,上课的地点从山上移到了山脚下的阶梯教室。男女同学总是三三两两邀约成伴,晚上也喜欢下山来温书复习。周而复始,每天往返一两次,男孩和女孩只是习惯走那二百二十级石梯。掐算着走在石梯上,一步一步,她(他)只是想偶遇他(她)的影子,或前或后。

又是一个月牙儿高挂的夜晚,女孩和另一个班里的女友相伴去了山脚下的阶梯教室。她们分别在自己的教室温书复习,只是相约同归。

阶梯教室静静的,偶有闲适的人像贼似地悄悄吃瓜子,弄出了清脆的响声,惹得众眼球四处瞄动。女孩看见了男孩在教室里,和他的死党在一起。男孩也看见了女孩在教室里,惟独不见和她平日里在一起的女伴。

时间从指缝间滑过去了,同学们陆陆续续地收拾书包回宿舍。

女孩端坐在那儿没有动,因为她的同伴还没来找她。男孩也端坐在那里没有动,因为他的她还没走。他的心里一直有个意念,坚信她是属于他的。男孩一直以为女孩今晚是一个人来的,他怎会忍心丢她独行在黑夜里。女孩的第六感觉察到了他在等她,此时的心竟莫名地揪着,只盼女伴早点来到。

终于,女伴来了,她们收拾书本走出了教室。在她踏出教室的那一瞬,她的余光乜见了男孩和他的死党也起身离开了教室,尾随在她的身后。

走上了印下无数次足迹的二百二十级石梯,女孩和她的女伴在前,男孩和他的死党在后,保持着温馨的距离。女孩知道男孩的心事,心中洋溢着被爱的感觉,那种感觉,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就是幸福。

男孩愉悦地跟在后面,和同伴说着话,眼睛却飘忽到了女孩的身上。那双含笑的眼睛里,在月色的辉映下,竟然也是很幸福的样子。

一样的月色、一样的石梯,只有心有灵犀的她和他才明白,那一级级石梯早已把他们细碎的心情一点一点灵动在了一起,小小的心满溢着幸福、快乐……

第45篇、爱情故事北风可以治驼背

大学毕业,她和他同时到一家私企工作。由于住的地方都在城市的北郊,于是,他经常用摩托车载她上下班。如果不是小时候的一场大病留下的和“刘罗锅”一样的驼背,他应该算是个完美的爱人。

冬天的雪伴着北风在这个城市里肆虐,她缩在他的背后,感到他的驼背直了不少。

她开玩笑似的说:“北风真厉害,把你的‘罗锅’都吹直了。”

他调侃说:“北风可以吹直我的驼背,这风刮得真不赖。”

她缩在他的后背,笑得让雪花都快乐地舞蹈了。

他就这样一次次默默地为她在北风中挺直腰,遮挡着寒冷,送到她家路口,然后再回家。因为送她,他每次都要绕很多的弯路。可她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意。

又一年冬天,单位里来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在帅小伙儿猛烈的爱情攻势下,她把“罗锅”遗忘在了角落里。每次当她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中,坐上帅小伙儿的摩托车后座,脸贴着帅小伙儿直挺宽阔的脊背时,她觉得骄傲极了,幸福得无与伦比。

那天下班,北风格外大。她坐在他身后,突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冷。北风裹着大片的雪,“啪啪”地打在她的脸上,刀一样地在她身上划过。她发现帅小伙竟像“罗锅”一样伏在车上。

她问:“你为什么这样伏着?”

他说:“冷呀,大街上骑摩托车的人不都这样吗?”

她看看别人,果真这样。那一刻,她突然想起那个早已被她遗忘的“罗锅”,那个在风雪中努力挺直脊背、为她遮挡刺骨寒风的人;那个为了送她,绕了很多的弯路却从无怨言的人。

她结婚了,新郎正是那个“罗锅”。婚后她才知道,每次他只要在北风中挺直了腰,回到家中背就会整夜整夜地疼,可几年来,他竟从来没有向她提起过。

她落泪了,庆幸自己的爱没有迷路。

第46篇、爱情故事亲爱的,让我们再爱一次,好吗?

楚一帆坐在街边树阴下的一张白色的长椅上,默默地抽着烟,不知道这是他坐在这里抽的第几根烟了。在喷出的烟雾中,他茫然地看着街边的来来往往的行人,似乎都带着冷漠擦肩而过,似乎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而这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

再有几个小时,他和她就要在此分手,各奔东西。抬眼望着马路对面那个“欣欣宾馆”,4楼的某个房间里,有他的妻。也许此刻她正在收拾着行李,大汗淋漓。他不想看到她面无表情的样子,所以他选择了躲出来,抽烟。她,他的大学同学,他的初恋,他的妻子。而从今天以后,她就不再是他的妻,不再是那个让他疼,让他气的亲爱的。从裤兜里抽出手机,调出了他们一张甜蜜的合影,那是四年前他们拍的婚纱照,他用手机翻拍下来,一直存在手机里,无论他出差到哪里,闲下来的时候他都会打开看着,享受着这份甜蜜。

照片中的他,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戴着一副墨黑眼镜,斯文而不乏帅气。她呢,更是娇小玲珑,精致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杏眼,含情脉脉。看着看着,睫毛上湿湿的,他用拿烟的手,轻轻地蹭掉了那伤心的痕迹。他们同窗四载,毕业之后就结婚了。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可是两个人在租住的小屋里相偎相依,日子平淡而甜蜜。然而不知道从哪天起,当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100多平米的小窝,争吵的声音却时常响起。为了什么呢?他也找不到原因。为了生活得更好一些,为了让心爱的她能过得幸福一些,他辞去了公职,去一个新的天地去打拼。他们的生活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满天飞,为了多谈一个项目,为了多挣些Money,自然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沟通和交流也只能通过短信和电话。

她,雨桐一直是个对生活要求不高的女子,正在辛苦读博,整天泡在小房间里。即使一帆在家的时候,两个人也难得像以前一样在一起买菜,做饭,更不要说看电影和听音乐会,而他们共同爱好的旅游,也早已成了他们的“回忆”之旅。他抱怨雨桐没有生活情趣,只知道啃书本,送她艾美伊人宝典,她却不领情;而雨桐指责他只知道物质索取,放弃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觉得他世故,俗气。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指责,抱怨,直到有一天连指责和抱怨的心情都没有了。他们决定放弃彼此,放爱一条出路,给彼此在心里保留一点美好的记忆。而他有个要求,就是在分手前和雨桐去九寨沟旅行一次,因为那是在大学时代,他和她的一个共同的梦。

他们上路了,在九寨沟那个世外桃源一起圆了那个梦。短短的四天过去了,如今他们就在这个九寨沟里,等待着今晚的别离。一帆此刻的心情非常的复杂而迷离。他不断地问自己:“生活是战争,还是游戏?为什么曾经的心心相印,曾经的海誓山盟却逃不过岁月的洗礼?”抬眼望天,空中正飞翔着一个硕大的五彩风筝。他感觉到他的风筝要飞走了,而雨桐手里的已经断了线。“哎!”一帆从心底里发出一声叹息,也许一切仍然会继续,无论我们是否天各一方。下一个路口,她朝左,我朝右,不再回头。

正胡思乱想间,他感到身下的长椅好象晃动了几下,开始他认为是自己头晕所致,可是瞬间,他看到周围混乱了起来。街上的车喇叭尖叫,人们呼啦一下子拥了出来,而脚下还在不停地晃动。“地震了!”他听到有人在大喊。“快跑呀!”他的头脑里一下子闪现了妻子的身影,然后身子“呼”地弹起,往马路对面的宾馆飞奔而去。 刚到宾馆门口,就见到空地上都是人和凌乱的物件,甚至还有很多被子毛巾丢了一地。他慌乱地在人群中搜索,口中不停地大喊:“雨桐,雨桐!”“我在这儿!”那边,传来了妻子熟悉而颤抖的声音。他拨开人群,冲了过去,“你还好吧,没事吧?”一帆一把搂住了妻子,然后又把她推开,浑身上下地打量着。雨桐发丝凌乱,只穿了吊带睡衣就跑了出来,一只脚穿着宾馆的简易拖鞋,而另外一只已经不知道丢在了哪里。他赶忙脱下自己的衬衣给妻子披上。然后拉着妻子来到一个人少的空地上,让她坐下,温柔地抚摩着她的脸说:“别怕,有我在呢!”雨桐那煞白的脸开始缓和,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你等着,我上去拿点东西!”忽然一帆若有所思地想到了什么。“拿什么,上去危险啊!东西不要了!”雨桐死死地拉着一帆的手不放。“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那东西很重要,等我!”说完,他毅然推开了妻子的手,跑向宾馆的大楼。雨桐没抓住丈夫,只见他的身影在大楼前一闪,楼门口的服务人员也好象没拦住一帆。雨桐也紧跑了几步,在楼下喊着“一帆,快下来!”就在雨桐紧张地张望的时候,一帆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她的眼前。他一只手里拿着雨桐的鞋,一只手抱着雨桐的背包。

“给!穿上!”一帆弯下身把鞋放到妻子的脚下,另一只手把一个红色的U盘放到了雨桐的手里。“这个东西最重要,这是你几个月的心血!”刹那间,雨桐的鼻子一酸,眼泪扑簌簌地流了下来。“这个时候了,你还想到我的论文?”“傻丫头,当然了,别哭,这个时候要坚强些!”说完,他轻轻地擦去妻子脸上的泪花,然后把妻子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那天夜里,人们都睡在外面。一帆和雨桐紧紧地偎依在一起,雨桐缩在丈夫的臂膀里对着他轻轻地微笑,一如当年。而一帆的双手紧紧地握着妻子的小手,她手心的温度,让他感觉到曾经的甜蜜。他们就这样久久地注视着,仿佛注视着两个人心灵深处那些潮湿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在彼此的温暖下,开始晾晒,散发着一种全新的气息,爱的气息!

“ 亲爱的,让我们再爱一次,好吗?”雨桐对着丈夫深情地说出了心底曾想说,却一直不愿意努力去说的话语。“让我们再爱一次,生死不离!”一帆亲吻着雨桐的额头,泪悄悄地打湿了妻子的发梢!

第47篇、爱情故事初恋和九十九个芒果

姜绚一边泡脚,一边品花茶,楼下的姚望急坏了,他爬到花坛上对着女生宿舍的窗子拼命地喊:“姜绚,快点把脚洗了把水喝了,我在下面等你呢。”女生宿舍全都笑翻了,后来传得整个班里的人都知道了,谁遇见姜绚都会来一句:“洗脚水,今天你喝了没有!”姚望也知道错了,每天拎着一大袋子芒果站在女生楼下翘首张望,一天一天,芒果都烂了,姜绚还是不肯理他。 其实姜绚并没生姚望的气,因为她最近迷上了另一个男生,第一次在校门口的便利店看见他时,他梳着朋克头,一件大红色的T恤,别提多拽了!姜绚问了好几个死党,都说不认识那个男生。那一定是离学校最近的附中的了。于是姜绚每天跑去附中等,可是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

姚望又买了新的芒果站在女生楼下等姜绚,他坚信自己一定能等到,因为姜绚最喜欢吃芒果了。而姜绚实在是烦透了他,她只能趁他不注意从后门跑掉。有一次不小心被姚望看见了,她跑啊跑啊,就撞上了一个人,姜绚等了很久想要等的那个人,他刚好从便利店出来,袋子里的芒果被撞散了一地。姜绚慌忙帮他捡,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姜绚无精打采地拎着一大堆烂芒果走到女生楼下,看到拎着芒果站在那里的姚望,她心里的委屈和火气莫名地变大。她问姚望到底想干什么。姚望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姜绚说:“我喜欢邓丽君,她死掉了;我喜欢翁美玲,她自杀了;我喜欢黄家驹,他摔死了。现在我喜欢你,你说会怎样?”姚望把手里的袋子递给姜绚说:“你喜欢我,芒果就不会烂掉了。”姜绚气得抓起他手里的袋子就扔出了学校的围墙。

天一下子就冷了,在这个北方城市,冬天是买不到芒果的,没有了芒果,姚望不知道该拎着什么去姜绚的楼下等她,于是,便不再去了,女生楼下一下子就寂寞了。姜绚也觉得寂寞了,因为她再也没见过那个男生。

不久,姜绚从室友那里得知,姚望要转学去南京了。冬天买不到芒果,姚望把吃剩下来的芒果核全都找出来,用小刀刻成星星,他想等走时,送给姜绚。越靠近姚望走的日子,姜绚心里就越难过,难道是她喜欢上了姚望?要不然,为什么胸口觉得堵得慌呢?

姚望走的那天是情人节,姜绚收到了自己从网站邮购的芒果,她抱着邮包,往火车站跑。她一直跑,猝不及防,那个男生的身影闪过,可他身边却站着另一个女孩子。姜绚的心里难过极了,却还是忍不住放慢了脚步,跟在后面。有卖花的小孩子拽住他的袖子,让他买花送给身边的女孩子,他平静地说:“我也是女生呢,哪有女生送花给女生的?”原来是这样,原来自己一直都错了。

等姜绚赶到火车站时,姚望已经走了,送行的同学递给她一串九十九颗芒果核刻成的星星,阳光暖暖地照着,星星好像也亮了起来。北方又是春天了,候鸟又要飞回来了,电视里也每天都说地球会变暖,那姚望,他还会飞回来吗?

第48篇、爱情故事没有几板斧也敢来求婚?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在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

罗浩真是讨厌现在的新闻工作者。干嘛非要报道别人怎么求婚的,谁又点XXXX支蜡烛拼个图案啦,谁又在大街上请陌生人送女友玫瑰啦,谁又请粉丝们转发求婚微博啦,谁又包了间电影院放映大厅或在商业中心大屏幕上打求婚宣言啦,更可气的是连富豪送女友豪车求婚也要大肆宣扬。

左小柔每次看到这些报道,身后就冒出无数向往的粉红泡泡:“亲爱的,如果你也能向我求一次别致的、感动得让我终生难忘的婚,多好啊。”

罗浩觉得真冤。他那次求婚还不够别致么?作为优秀程序设计员,他专门为小柔设计了款“MARRY ME”的迷宫小游戏,只要走出迷宫,画面立刻跳出鲜花、桃心、礼炮和他深情款款的录音:“小柔,许我一个未来吧。”

同事都说这够浪漫了,结果他严重低估了职业代沟,高估了左小柔的方向感和耐心,无法通关的女朋友恼羞成怒,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求婚。

当晚罗浩就做噩梦,梦见自己把求婚钻戒放进左小柔的梳妆台抽屉,压在一张小纸条上:亲爱的,嫁给我好吗?再拉开抽屉,戒指不见了,纸条上的字变成了两个英文字母:

“NO!”

要“别致”还要“感动”,理科男罗浩泄气了,男女在“别致”和“感动”这两点上真的很难达成一致。他没多少钱,只能送女朋友一枚小钻戒,为什么杂志上那些情感信箱里,就没人问“如果我只有一枚戒指,怎么来个别出心裁感动人的求婚”呢?

很别致,但更丢脸

罗浩努力把一切日程安排都和求婚扯上关系。公司后天有场球赛,自己所在的研发部对手下败将运营部。他挖空心思终于想出一招:自己在胜利来临之时张开双臂竖起食指飞奔一圈,最后在一众家属的祝福声中跑到小柔面前,从运动裤里掏出戒指,双膝跪下奉上。

说干就干,他花了好几个小时在运动裤里衬上缝了个内袋,把钻戒小心藏进去。明天,它将带着自己的汗水和胜利的喜悦套在小柔的无名指上。

现实永远比想象残忍。比赛当天,运营部的人像打了鸡血一样,充分发挥重量级抢挤撞能力,把研发部摁了个二比一。平时神勇的罗浩被裤子里坚硬的小钻戒磨得有苦难言,跑动时滑稽地塌着腰撅着屁股,忠实女球迷小柔几度变身成女暴龙:“我真想举块牌,就写‘我不认识这家伙’!”

罗浩连掏戒指的勇气都没攒齐,这个时候求婚是够别致,但除非左小柔脑子进水了才会答应。

国庆前,左小柔团购了古崖口漂流的票,打算长假去玩。她最喜欢玩各种刺激惊险的事,但胆子其实比耗子大不了多少。罗浩又动开了心思。两个人一条船,九曲十八弯跌宕起伏地冲下来,小柔肯定会害怕,如果自己很爷们地一直把她护着,她心里肯定涨满对自己的依赖和崇拜。到时再来句很煽情的求婚词,比如“我更愿意跟你一起携手经历人生的曲折艰难,彼此珍惜到老,嫁给我吧”,成功几率应该很大吧。

足球常踢还出岔子,何况头一回玩的漂流。罗浩有自信没经验,为了保证求婚时的形象,他豪爽地只套上救生衣没选笨拙的雨衣。

九曲十八弯,一路浪花四起,罗浩被淋成落汤鸡。河里的水是空山水,流程短,凉得厉害,打在身上一层一层起鸡皮疙瘩,他很快就冷得嘴唇发紫。可左小柔在身边啊,他怎么也得装出狼牙山壮士的英雄气概,哪怕自己已经被乱打转的皮筏子折腾得想吐。

一个多小时后,两人终于漂到终点。

刚刚还吓得脸煞白的左小柔,上岸就恢复如初,还有力气嘲笑“湿身”的男友:“亲爱的,没想到你还有这身材,太诱惑了。”

罗浩呻吟一声,他恨不得把当初出馊主意的自己踢到外太空去。

最感人的是最俗的

三番五次失败,罗浩怀疑自己将是第一个死于求婚的男人,就算没死,他也离疯癫不远了。他连买条鱼都能联想到求婚上去!

左小柔要下厨安慰男友的屡战屡败,“去买条鲇鱼,我们做豆豉蒸鱼。”看着鲇鱼那胖胖的肚子,罗浩又有了新主意。

他悄悄拿出戒指,念了声阿弥陀佛,掰开鱼嘴,深深地塞了进去。如果事态的发展按照剧本走,那么小柔剖洗鱼的时候就能在鱼肚里发现戒指,然后发现戒指上还刻着她的名字,绝对浪漫、绝对感人。

罗浩埋伏在厨房外听动静,单等小柔一声惊叫就冲进去给她戴戒指,可是直到鱼香勾下一溜口水也没听到意料之中的声音。他假装帮忙蹩进厨房,心顿时拔凉拔凉的。水槽沿上,搭着染了鱼血的加厚橡胶手套,一堆鱼内脏黑乎乎地团在垃圾袋里。

老天爷注定让我结不了婚。他绝望地想。眼看就要到自己的29岁生日了,他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不过就是结婚。

生日前几天,罗浩接到售房部电话,爸妈给他买的那套房已经竣工,明天就能办手续交房。这个电话不但没有减轻他的阴郁,反而加重了。他从书柜顶上找出当初的付款收据和购房合同文件,心里一遍遍骂自己:爸妈花那么多钱把结婚的房子都准备好了,我却连求婚这点事都搞不定,窝囊死了。

小柔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好奇地问:“谁又招惹你了?这是什么东西?”

罗浩蔫头耷脑地回:“购房协议,明天换合同。”

小柔蹿过来取出袋子里的东西,惊喜地叫:“天哪!你买房子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没告诉我?”

罗浩纳闷地挠挠头:“没说过吗?早就买了,开发商五证不全停了一阵,拖拖拉拉都两年了,我都把这事忘了,一直是爸妈在管这事。要不是办房本得用我的证件,电话也打不到这。你不问我差点又忘了,把你那套资料准备好,到时把你名字也写上。”

小柔突然娇羞起来,偎进罗浩怀里:“亲爱的,办房本又不急在一两天,之前你是不是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办啊?”

罗浩有点呆:“什么事?”

“娶我啊,你这个呆头鹅!”

罗浩真成了呆头鹅,小柔在向他求婚耶!他恍然大悟,自己若干个绞尽脑汁的不眠之夜都用错了地方,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最浪漫最别致最感人的都抵不过最俗的房子。

第49篇、爱情故事爱情,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坚持

  讲述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爱情故事:

  姐姐和姐夫是大学同学,大一相识,大二恋爱,大四顺理成章地面临了毕业分手。

  当年的姐夫成绩平平,能力平平,长相平平,家境更是连平平都不如。他没有背景,没有房子,没有车。姐姐的妈妈安排好了工作让她回家,无论如何也不让姐姐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两人像许许多多大四情侣一样,毕业,分手,一个留南,一个回北。那年姐姐22,姐夫22。

  也是,本就没有未来的两个人,何必要耽搁彼此的时间,还不如一刀两断,从此寻找自己的幸福。

  三年过去了,两人很少联系,更是没有见面,只是生日时,姐姐会收到姐夫寄过来的礼物,情人节时,姐夫会在网上订花送到姐姐办公室。

  姐姐的年龄也到了25,还一直没有男友,家人开始着急,紧锣密鼓地安排着介绍和相亲。

  我知道其中几个,对姐姐很有兴趣,加上姐姐的长相与工作都不错,公司里同学中也有不少示爱的角色。

  我一开始不懂,也跟着瞎着急,埋怨她不懂得接受。但是她每次都笑笑说,不喜欢,没感觉了。

  或许大多数的故事便会到此结束,两人各自淡淡地恋爱,淡淡地生活,直到他淡出她的记忆,再也不出现于生命。

  今年5月,姐姐26岁生日,她接到了姐夫这么多年来少有的一个电话,他只说了一句:

  “房子买好了,工作也给你安排好了,回来结婚吧。”

  一句“拿着”,胜过十句“我会给你的”。

  姐姐,姐夫让你回家结婚。

  我不知道姐姐当时哭了没有,但是我哭了。我知道我泪点低很没出息,但我当时就哭得一塌糊涂。前两天在校内上看到姐姐的状态,要结婚了。简单的四个字,再次给了我巨大的冲击。那些我俩一起躺在床上聊他们故事的夜晚,那些因思念与无奈落下的泪水,那些所有人的怀疑和批判,在这四个字面前,分崩瓦解。

  他们现在生活在一个一级的省会城市,姐夫在国企做到了中层,姐姐在姐夫的帮助下在一家很不错的公司上班,十月份结婚。那些曾经的不易与艰难,全在这个时候变成了满满的幸福。

  四年,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我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也不知道他如何从零奋斗到这样的地步,是什么让他独自忍受过风雨,这样笃定地坚信着爱情?

  四年,对于一个年轻美貌的女人,我终于明白她为何频频拒绝他人,也要用青春去等一份她值得坚持的幸福。如果心里已有一个人,那谁也再无法走进。

  在这样一个纷杂浮躁的年代,还有多少爱情能经得住坚守?

  后记:我的身边,还有许许多多正在爱情里坚持人们。可是没多少人能真的渡过那段难熬的日子而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想说,先放弃的人的确很愚蠢,因为你永远不知道熬过来会有多幸福。你永远不知道有一个为了你们的未来去奋斗的人是多么幸运。

  我也在爱情里受过伤。但是我还是相信爱情。每个人都值得被更好的人珍惜。过好自己的生活,别人才会想要靠近。爱情不是空虚寂寞时随便找一个还可以的人填补空缺,没有爱情的时候就努力改善自己做一个让人值得爱的人。我们都会因为这样而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并且因为爱情幸福下去。

第50篇、爱情故事等待爱恋,没有回音

他给她带上结婚戒指的时候。她送了他一条皮带,亲手为他系上。她说,我也要拴住你,永远永远栓住你。

那时候他瘦。腹部的一排巧克力让她看得欢喜。她便时常把自己冰凉的小手贴到上面。

现在他的腹部就像一块膨胀起来的面包。他对着镜子,很努力地收腹,再收腹。终于系上了皮带的最后一个扣子。可稍稍一用力皮带就开了。他转身,看着眼圈红红的她说,我们去办离婚证吧。她又一次焦急地问,真的有这么严重?他说,是。她就哭了,他安慰她,也许也没这么严重,也许没多大的罪过几天就放出来了。咱们再结婚。也许没几天……

几天?她几乎翻破了《刑法》她怎么会不知道他说的“几天”究竟是几天!贪污十万元以上至少要判刑十年啊!

他和她办了离婚手续,大部分家产他全分给了她。

三个月后他被告上了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了全部家产。

他拒绝她的探监。他让她再嫁,她才28岁还是好年纪。她带话回来,不嫁,死都不嫁。我等着你。是她惯用的固执语气。他不管不顾,他已经欠了她的,他留给她的那几万块钱,因为那场官事,她托门路走关系,已经全搭了进去。她并不欠他的,所以他不能再欠她了。

8年后,他因为表现好,提前出狱,辗转打听她的消息。知道她自己开了一家小店,有人在追求她。他隔着马路远远地看她,她比以前丰满了,头发整齐地扎在脑后,不年轻了,是他想象的那个样子。不知不觉就把手放到了腰间的皮带上。还是那条皮带,现在系着正合适。

他并没有去找她,半年后和一个女人再婚。女人黑而瘦,但是对他好,一年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粉嘟嘟的一团,总是朝他砸吧着小嘴,好像在叫爸爸。

她找到他,约他喝茶。他局促不安,不好意思把自己布满老茧的手拿上来。她问他,为什么不来找我。淡淡的语气。淡的可怕,淡的压抑。他低头不说话。不敢看她的脸。他知道她的脸已经出现了皱纹,已经不在光鲜,他更怕的是她的眼神。她说,我说过,我等你啊,等你一辈子的啊。然后默默地流泪。不再说话。他也不说话。心生生的疼。他想到了他的孩子和妻子。想到了自己腰上的新皮带,那天。妻子对他笑着说,傻站着干什么?顺手把孩子送到他怀里。孩子的小手里握着一条新皮带,他知道是妻子买的,妻子劝他好多次让他换条新的,他不肯。孩子用肉乎乎的小手不停地抓他的脸,他知道是该换条新的了。所以现在对于她,他只能沉默。因为他有了两条皮带。一条旧的系在心里,是真爱。一条新的系在腰上,是责任。

午夜梦回。他无数次想起她,睁开眼看看睡在身旁的妻。妻轻微的鼾声传来,让他心烦。不是没有动摇过。苦苦的挣扎后,他还是选择了家庭。

她依然没有再嫁,身边竟多了些男人,老的,丑的,胖的,瘦的。半年时间她的名声就臭得要命,成了街头巷尾的笑料。他的心慢慢地裂开,她曾经是多么单纯的女子啊。初恋,初吻,初夜一锅烩通通给了他。现在变成了这样,只有他知道为什么。

无数个夜的煎熬,他向妻子提出了离婚,他要去找她。妻子不听则已,一听咆哮了起来。像个泼妇一样当街骂了起来。最后一手抓起孩子竟要同孩子死了算了。直到他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妻子才罢休。

她的风言风语依旧会传到他的耳朵里。一刀一刀地割着他的心。她的话在他脑海里盘旋着:不嫁,死都不嫁……他的泪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为了曾经自以为是的关爱。为了她十年无果的等待,还有她一去不返的青春。

她成了他心里永远愧对的朱砂痣。

第51篇、爱情故事爱情只有先死心,才能安心

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我常遇到有人跟我抱怨:我对他那么好,为什么他对我这样?其实对一个人好,不必想着回报,懂得付出的人,会明白一切都应源自自己的良心、善意和教养,对方会不会爱你,会不会感恩,会不会投桃报李,甚至会不会记得,那都是其他人的事。对人好是一种修行和自省,是一种特别的途径,让你成为更好的自己。

怎么去留住一个人的心呢?用讨好?用习惯?用浪漫?方法许多,但真值得吗?如果这个人的心早已不在你这边,就算出尽手段,你得到的,也无非是段卑微的感情而已。心不在你身上,做再多也枉然。心在你身上,什么不做也可贵。所以,要学会骄傲的去爱。不辜负,但也不挽留。虽然每个人都是独自的个体,彼此再怎样的依偎,却仍旧不会谁属于谁。然而,每个人都会在迷恋上之后,想拥有对方的一切。可是自由的天空里,却只有自由的存在,天空也无法拥有全部。

不要轻言你是在为谁付出和牺牲,其实所有的付出和牺牲最终的受益人都是自己。人生是一场与任何人无关的独自的修行,这是一条悲欣交集的道路,路的尽头一定有礼物,就看你配不配得到。人在最好的时光,总会犯上一些痴,一些傻。哪一段青春不荒唐,哪一场爱情不受伤。别强调你的情绪了,你看我们这些人,哪个不是裹挟着隐痛四处逃亡。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学习,工作。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她还在和旧日男友联络。不对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很平淡,很熟悉,好像她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不管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随时可以离开。想安静的时候,即使她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无需刻意铭记无法实现的爱情,无论有什么样的记忆,我们再长大一些的时候,时间就会把回忆里的泪水风干。那时候,回忆里,就只剩下温暖片段了。美好的人,并不是那么难遇到。难遇到的,是美好而且深爱我们的人。

也许,生命里有几年,原本就是用来荒废的。不要说别人都在前进你停滞就等于退步的话,不是每一个人,都想当比尔盖茨李嘉诚的。不要看谁谁家的孩子一路顺畅的读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年纪轻轻就完成了所有,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流水线式的生活。柴静说,生命不是用来比较,而是用来完成。所以其实我们更需要的,只是在这个过程里,不断的播种收割自己。虽然有时候这个过程会有些长,可是不要慌,生命没有那么分秒必争。觉得乱的时候,就停下来把自己整理清楚。然后再出发。

少年时代,青春记忆,我们都会有个某某某;我们也都期待着有一个终极答案,行还是不行,成还是不成,好让我们死心。死了一次心,以后才能安心珍惜生活和眼前人;死了一次心,以后才不会节外生枝,降低了感情中意外因素出现的风险;死了一次心,才会成长。

不管怎么样,爱情都是要先死心,而后才能安心。

第52篇、爱情故事花开花落,却已物是人非

走过四季,如沐轻风的春,会有柳芽的陪伴;繁花似锦的夏,会有花儿的陪伴;天末凉风的秋,会有枫叶的陪伴;岁暮天寒的冬,会有风雪的陪伴。而我的身边,总会有你的身影,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时的我,却毫不在意。可是往往有些东西,有些情意,却是在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懂得守护。

天暖,你在旁轻抚我的心田,如微风般拂过;天热,你在旁扇风,望我凉爽;天凉,你在旁为我添衣,怕我受寒;天冷,你在旁捂暖我的手,想我不再受冻。这一切,都是你为我的付出,心甘情愿,只求我的目光能够停留在你的身上。只是,我却不懂,亦不会做。

现在的我,一如那时的你,卑微的像棵草;而你,却如高高在上的王子,辉煌耀眼,那视线也不会在我的身上停留。

而我,却只能一遍遍地回忆,回忆那时的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温暖的笑,拂过心田,看似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殊不知,已然深深地烙在心底,永不磨灭的印记。

花开花落,一切依旧,樱花依旧开的那么美,清风吹过,片片花瓣唯美的落下,而人,却已物是人非了……一切,皆定格在那一秒钟的记忆里……

第53篇、爱情故事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转校生

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转校生,他的特别之处让我们大家多注意他了。

走近教室的那个人就是有珍早上遇到的那个男同学。有珍着实地吓了一跳,之后两个人的眼神便交错在一起,不只有珍,连那个男同学也愣了互相看着对方。谁也没有先说话就单单是视线交错着。

“汉城科-技-中-学,神行者2代科技中学转来的。”

老师念着他的转学资料特别还强调了科技中学四个字。

“再来,名字是……”

“我叫江俊祥。”

魔头好像遇到了什么了不起的人才一样和同学们说以后要好好相处,同学们用拍手来欢迎俊祥。拍完手老师就开始分配他的座位。

“坐那边应该可以……班长!”

老师好像突然想到什么叫了神行者2代担任班长的翔赫。翔赫站起来的时候,俊祥的眉头紧了一下,准备隐藏住敌意的俊祥努力地避开翔赫的眼神往翔赫告诉他的位子走去。老师交代翔赫一些事情后离开了教室,班会一结束,学生们就开始讨论起来了。坐在位子上的俊祥眼神不太寻常,紧缩着脖子,眼神充满着不安,一开始就不打算和其他人亲近的他就那样呆呆地坐在一旁,好像有什么事情地看着翔赫。

坐在教室最后面的俊祥和他的同学一点都合不来,好像对其他的事情也一点都不关心,全部的事情都不引他注意,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那样的他却引起了女同学的好奇,女生们聚在一起叽叽咕咕小声地边讨论着俊祥边偷看他,直性子的真淑仔细地看着俊祥的脸说道,

“长得不错,是吧?”

“我才没兴趣。”

彩琳淡淡地说。有珍也深有同感,连回答都懒得回。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转校生。

第54篇、爱情故事风过无痕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风过无痕。

玉明白,自己已经无可遏制的陷进去了。

每天她都在等待着那个头像亮起,等待着他发来温情的笑。

与风相识与论坛,他的多才多艺,他的幽默风趣,他的善解人意,无不处处打动着她,而在聚会K歌时,他的内敛羞涩,他一展歌喉时的惊艳,更让她心潮澎湃。

记得第一次加他的发布在论坛上的QQ群,他照例先跟她进行了私聊,了解了她的基本情况,真实信息,登记手机号,同时也将自己的手机号交换给她,据说这是群里的规定,每一个加群的人他都会严格的“审问”,对于不怀好意的打探者,他总是会火眼金睛立马清扫出群。

每个寂寞的夜晚,因为有了他,不再寂寞,玉甚至开始期望丈夫能在外面多玩一会,玩得越久越好,她完全忘了,她曾经每夜含泪将丈夫等候。

他说他非常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闲暇之余,他会带着他们去海边,他会坐在海边的礁石上,吹浪漫的萨克丝曲给妻子听,可是妻子并不领情,总说他是在借曲子怀念旧日情人。

他说他会深情的抚摸着妻子长长的秀发,给她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可妻子却总是很没有情调的打断他深情的演绎。

他下班匆匆去学校接放学的孩子,妻子却总责怪他心血来潮,害她白跑一趟。玉好心的说:你是应该给她打个电话啊,这样她就不会跑空趟了。风懊恼的说:他妻子是个完全没有情调的人,心疼啥电话费,说家里有坐机就够了,死活不肯配手机。

每一次他们都聊到很晚,有时玉会问,你这么晚还在上网,她不会生气吗?风告诉她,他妻子曾经砸过他的电脑,总是怀疑每一个跟他聊天的女人都跟他有不正当的关系,后来,他们就分房睡了,风会说起他偶尔离家的日子妻子是如何的凌乱迷茫,也会说起他对孩子的宠爱与怜惜。玉听了深深的叹息:一个这么深情又这么不幸的男人啊!

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是谁先开的视频。两个人渐渐的习惯了在聊天的时候打开视频,一边打字,一边互相微笑着。

有一天,一边听着他的诉说,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玉忽然感觉无比的迷茫,她问:我可以抽烟吗?打出这几个字,玉自己也吓了一跳。

风在那头微微的笑了,打过来一串字:生活本已无多乐趣,想抽,就抽吧。

玉真的找出了丈夫的烟盒,有模有样的学着抽起来,风在视频里看着,笑着说玉抽烟的样子好淑女。

这一天,吃过晚饭,风又坐在电脑前,照例给玉发过去一个笑脸,玉的Q却一下子暗了,风并没有放心上,继续找Q上其它人闲聊。

第二天一大早,风的手机就急促的响了,风迷糊中打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手机固执的响着,风想谁会这么早给他电话呢,或许是生意上的吧,他抖了抖精神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粗犷的声音:“你是×××吗?”“是啊,你是哪位?有什么事吗?”男人大声说:“听着,我是×××的老公,我警告你,请你不要再骚扰我老婆,如果再勾引我老婆,小心我废了你!”

风吓了一跳,原来是玉的老公。他吃吃道:“你胡说什么啊,我没有勾引你老婆啊,我跟她只是普通的网友。”“你没勾引我老婆?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半夜三更跟我老婆视频,你还敢说你没勾引我老婆,你是不是想让我废了你啊!!!”

“你真搞笑,我勾引你老婆?我还没说你老婆勾引我呢!谁会喜欢一个爱跟男人视频爱抽烟的女人啊,我还希望她少来骚扰我呢!”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然后是啪嗒的关机声,风长长的吁了口气,暗暗为自己的机灵喝彩。或许明天,他可以将这个电话当作笑话讲给玉听,跟她一起象从前那样调侃这个可笑的悲哀的男人。

风依然在论坛驰骋着,只是玉最也没有出现,是那男人把她管制起来了吧?可怜的女人,风这样想着,叹息着摇摇头,继续在网海漫游。

岁月如花,随水流转,风在某一天突然又看到了玉的身影,他欣喜的在她后面跟帖:你来了,你好吗?

如此简单的问候,却又如此深情款款。风想,玉应该能读懂。

可是玉再一次消失了,最也没有出现。

风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一天,当他与那个男人对话时,玉站在旁边,泪流满面……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风过无痕。

第55篇、爱情故事挚爱

这份动人的情感属于一个不世出的商业巨子。

他走了。他留下的一切至今仍在影响这个世界。

这个叫乔布斯的美国人,他的婚姻持续了22年。

显然,嫁给一个被全世界尊崇且短命的创新狂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因为他经常忙得不记得纪念日或生日。甚至可以说,早在他决定成立家庭那一刻起,他就只属于自己的梦想和千千万万的“果粉”。

乔布斯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的妻子。于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决定做出补偿。

他反省了他是多么自私和苛刻。“劳伦要应付这一切,还要照顾生病的我,”他说,“我知道跟我生活在一起可不是件享受的事情。”他决定送给自己最爱的人一艘游艇。当时这艘游艇已经在由荷兰的游艇定制公司Feadship建造,但是乔布斯仍然在对设计改来改去。“我知道有可能我会死掉,留给劳伦一艘造了一半的游艇,”他说,“但是我必须继续做下去。如果我不这么做,就是承认我快要死了。”

2009年,乔布斯在结婚20年庆典上这样对妻子说:“20年前,我们相遇,彼此陌生,但我们一见钟情坠入爱河。阿瓦尼的漫天雪花见证了我们的海誓山盟。岁月流逝,儿女长大,有过甜蜜,有过艰辛,却没有苦涩。我们的爱意历久弥新,携手与你相伴走过漫漫人生,我们虽已苍老但更加睿智,任皱纹爬上面容,任沧桑布满心间。”

读完一段,他已经泣不成声。

哭过之后,他说他给每个孩子都做了一套照片。“我想他们可能愿意看到我也曾经年轻过。”

两年后,这个将自己的偶像设定为苏格拉底的人,带着全世界的惋惜声被上帝召回,享年56岁。

第56篇、爱情故事就这样看着你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睡衣,光着脚,脸色惨白地站在阳台上,闭着眼睛,想像着自己从五楼跳下去之后的样子。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再睁开眼时,她看见楼下院子中,那一对正在嬉戏的孩子。

那时候,她和他也这般大小,也是这般形影不离。她心中涌起一股甜蜜。她搬来一把椅子,身体直直地站在上面,静静地望着楼下那一对正在玩闹的男孩女孩。突然,门铃响了,她的脸抽搐了一下。

她下了凳子,悄无声息地来到门前。门开了,一位皮肤黝黑的农村妇人出现在门前。

“能让俺用一下你家阳台吗?”那位妇人一脸谦恭地望着她说,“我从二楼敲门敲到了五楼,只有你肯给我开门……”她仍旧不做声,她认出了这位农妇,她是小区里雇佣的专门清运垃圾的工人。

“我想看看我的一双儿女,就是正在楼下院子中玩耍的那两个孩子。我是他们的妈妈,我只是想看一眼他们……”农妇说着擦了一下眼睛。

她的眼睛动了动,转回身向阳台走去。那个妇人随着她进了屋子,并随手关上了防盗门……

五月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缝隙洒向那两个正在玩耍的孩子。

农妇一边看,一边流泪,嘴里念叨着:“真好,他们真好……又长高了,胖了。老大还是那么调皮!”农妇自顾自地看了良久,又念叼了半天,这才回过头来对她说:“他们是俺的一双儿女,是双胞胎。俺和男人离婚了,本来,俺是可以留下他们的……只是俺没有文化,也没有能力养活他们。俺不能耽误他们的前途。俺男人答应俺让孩子上城里最好的学校。”

妇人又抹了一把眼泪接着说:“男人撇下十万块钱,不让俺再见孩子。可是俺真的舍不得他们……男人为了躲避俺搬了几次家,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他们。俺本不想打搅孩子,但俺天天想孩子,想得撑不住。俺在这个小区做垃圾清运工,就是为了能够偷偷看孩子两眼……”

她的眼神有些疑惑。那个妇人接着说道:“大妹子,你肯定会奇怪俺为啥不直接去见他们……你看他们现在过得有多幸福。俺这个样子,真怕他们知道了俺是他们的妈妈。只要他们一辈子都能过得开开心心的,俺为啥要向他们说破呢?大妹子,你说是吗?”

她的眼睛里有一颗清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大妹子,你能不能让俺每个礼拜都来你的阳台上看看俺的孩子?俺……可以免费为你做家务……”

她想都没想,立即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楼下那株老梧桐浓密的绿阴下,有一个男青年,他天天躲在树阴里向这里张望,尽管看不见。树冠很大,树叶很密。楼上的她和农妇都看不见这个眼里也有泪水的小伙子。

之后的日子里,她和那位农妇准时地履行着约定。她常静静地聆听着农妇的絮叨,看着农妇甜甜蜜蜜地忙碌。渐渐地,她每一天的生活内容,似乎完全变成了专门等待农妇的到来。

楼下的树阴下,总有一个小伙子,每天都在梧桐树下徘徊……

一个月后的一天,农妇准时地按约定时间按响了她的门铃,可是却没有人应声。她正待回身时,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拦住了她。他说他是律师。那位律师将一份房产契约书和一封信递给了农妇。

农妇颤抖着手打开了那封信:

……大姐,谢谢你用慈母的温情伴我走过余下的日子。是你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圣洁的母爱!我早在半年前就患上了白血病。我本来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过多的依恋……我只是想让我的男朋友知道,我不是有意离开他的。我之所以想离开他,其实是我真的爱他,想让他早一天解脱……可是,自认识你之后,我才知道,世间还有一种爱,不需要拥有和回报……真心地爱一个人却不需要拥有,这多么像天使的声音啊!我会带着这份圣洁的爱和幸福奔向天国。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世间了。我把这所房屋的产权赠给你,我想让你能天天都看到自己的孩子……

农妇还没看完,就已经流出了泪水。她长叹一声,对那位律师说:“俺其实是她的男朋友请来的。那段时间,俺时常站在对面的楼顶上看俺的孩子。那个男孩子也经常站在那里向这里张望。俺们就认识了。后来,他求俺……他求俺来陪陪她,他求俺天天来看看她,然后,把她每天的情况原原本本地给他说……其实,那个小伙子早就知道了她的病……他活得比她还要痛苦。因为她死活都不愿再见他……”

农妇说完,抹着泪水转身走了。楼道里留下了手拿房产契约、目瞪口呆的律师……

第57篇、爱情故事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郭老师高烧不退。透视发现他胸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阴影,怀疑是肿瘤。
同事们纷纷去医院探视。回来的人说,有一个女的,叫王瑞。特地从北京赶到唐山来看郭老师,不知是郭老师的什么人。又有人说,那个叫王瑞的可真够意思,一天到晚守在郭老师的病床前,喂水喂药端便盆,看样子跟郭老师可不是一般关系呀。就这样,去医院探视的人几乎每天都能带来一些关于王瑞的花絮,不是说她头碰头给郭老师试体温,就是说她背着人默默流泪。更有人讲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奇事,说郭老师和王瑞一个人拿着一根筷子敲饭盒玩,王瑞敲几下,郭老师就敲几下,敲着敲着,两个人就神经兮兮地又哭又笑。心细的人还发现,对于王瑞和郭老师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郭老师爱人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醋意。于是,就有人毫不掩饰地羡慕起郭老师的“齐人之福”来。
十几天后,郭老师的病得到了确诊,肿瘤的说法被排除。不久,郭老师就喜气洋洋地回来上班了。
有人问起了王瑞的事。
郭老师说:“王瑞是我以前的邻居。大地震的时候,王瑞被埋在废墟下面,大块的楼板在上面一层层压着,王瑞在下面哭。邻居们找来木棒铁棍撬那楼板,可说什么也撬不动,邻居们说等着用吊车吧。王瑞在下面哭得嗓子都哑了———她怕呀,她父亲的尸体就在她的身边。天黑了,人们纷纷谣传大地要塌陷,于是就都抢着去占铁轨。只有我没动。我家就活着出来我一个人,我把王瑞看成了可依靠的人,就像王瑞依靠我一样。我对着楼板的空隙冲下面喊:‘王瑞,天黑了,我在上面跟你做个游戏,你不要怕呀。现在,咱俩一人找一块砖头,你在下面敲,我在上面敲,你敲几下,我就敲几下———好,开始吧。’她敲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她敲当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当……渐渐地,下面的声音弱了,断了,我慌忙捡起一块砖头,回应着那求救般的声音,王瑞颤颤地喊着我的名字,激动得哭起来。第二天,吊车来了,王瑞得救了———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女同事们鼻子有些酸,男同事们一声不吭地抽烟。在这一份纯洁无瑕的生死情谊面前,大家倏然明了:生活本身比所有挖空心思的浪漫推想都更迷人。


第58篇、爱情故事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

一位社会学博士,在做毕业论文时被搞糊涂了,因为他在归纳两份相同性质的材料时,发现结论相互矛盾。一份是杂志社提供的4800份调查表,问的是:什么在维持婚姻中起着决定作用(爱情、孩子、性、收入、其他)?90%的人回答是爱情。可是从法院民事庭提供的资料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4800对协议离婚案中,真正因感情彻底破裂而离婚的占不到10%,他发现他们大多是被小事分开的。


再比如第4800号案例:这对夫妻结婚才半年,男的是警察,睡觉时喜欢开窗,女的不喜欢;女的是护士,喜欢每天洗一次澡,男的做不到,两人为此经常闹矛盾,结果协议离婚。


本来这位博士以为他选择了一个轻松的题目,拿到这些实实在在的资料后,他才发现《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是多么难做的一个课题。


他去请教他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说,这方面的问题你最好去请教那些金婚老人,他们才是专家。


于是,他走进大学附近的公园,去结识来此晨练的老人,可是他们的经验之谈令他非常失望,除了宽容、忍让、赏识之类的老调之外,根本没说出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不过在比较中,博士也有一个小小的发现,那就是:一些人在婚姻上的失败,并非是找错了对象,而是从一开始就没弄明白,在选择爱情的同时,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这种生活方式,决定着婚姻的和谐。有些人没有看到这一点,最后使本来还爱着的两个人走上了分手的道路。


据说,博士生导师就因为他这一小小的发现,使他通过了博士论文的答辩。


第59篇、爱情故事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小编为大家带来: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踏帘惊落雀,归来辞旧颜,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髫年——初遇

手里摇着竹叶条,嘴里含着麦芽糖,骄傲的马尾似在掩饰什么,就那样看见了他,在人群中笑的张牙舞爪,眉心有颗淡淡的朱砂痣,心里有些怯怯的害怕,鼓起勇气注意到他手里的栀子,也许比麦芽糖还蜜人心脾。

她呆呆的望了许久,他才瞥见角落小小瘦瘦的她,他顺着她目光的方向,有些不耐烦的塞给她那朵边角微卷的栀子,还透着深夏恼人的香,“你喜欢啊,给你了。”

她低下头,诺诺的说了声谢谢。

他却早已笑闹着远去,只剩下知了在声声的怨着燥热。

她悄悄唤他妄及,妄及——忘记,亦是望及。

便是第一眼,住进了心田,从此花好月圆,都与你相关。

金钗——重逢

她撇下友人,追逐着一个身影,在转角处落进几声倔强的抽搐,她确定是他——妄及,他已有了分明的棱角,惊人的身高,手里捏着撕碎的信纸,她好像看见了妄及的心,在初次萌动时轻轻破碎,像一股淡淡的青草涌进了大雪的味道,那种感觉很奇怪。

她轻轻离开,似乎嗅到了深夏那朵微卷的栀子花味,在一阵风的安抚下渐渐散去,妄及是那样遥远,那样陌生,她不过是要了他一朵栀子,便固执的还他许多记住和想念。

妄及扔掉那些碎片,用衣袖抹抹眼角的痕迹,目光及处,有几分熟悉。

及笄——一程

再见已是霓虹灯的夜晚,在她的眼里闪烁着同样的光亮,忽明又暗,拥挤的街道,她一眼便追逐上妄及的背影,挺拔了,似乎更倔强了。

手里挽过的女子,有着曼妙的身姿,和好看的唇角,她猜想,女子眼里的世界,定是斑斓多彩。

她笑着挤上公交车,傻笑着摸摸自己的马尾,又扶了扶镜框,莫名的,哭了一场。有人递上纸巾,她摇摇头说声没事,许是灯光过度耀眼,闪了情绪,惊了年华,模糊了一个个模糊的瞬间。

桃李——还你

有人吵闹着拉她去看婚礼,她目光沾染的纯白色有些动容,一大片大片白色的玫瑰,在雪地里绽放,感叹的,尖叫的,祝福的,随着一袭婚纱在空中飞扬,她看见了妄及的笑意,新郎是他,追逐了一整个年华,她飞奔着去商店买几朵栀子,别人都笑她傻,大雪纷飞的季节怎会有栀子,她却苦笑着说有。

妄及微醺醺的酒意袭上心头,脑海里闪过几片微卷的栀子花瓣,一闪,来不及思考,被众人簇拥着亲吻新娘。

也言报君恩,喃喃自语罢,她自顾在雪地里走着,告诉自己那身婚纱真美,远处,鞭炮声几阵,她只觉得银白的世界真美,宛如婚纱。

还历——是你

她已发鬓灰白,喜欢在梧桐树下慢走,院子里,有一株株栀子,是君亲手栽下,君总说,她的眼里只有黑白,看得真的色彩,她会安心许多,君已走多年,唯独留下这些栀子夏夏泛香,有小孩哭闹着摘花,爷爷宠溺的哄着,眉宇间,有几分相似。

她轻轻打开栏子,挑了一朵绽得极开,是你,她说。

我们认识?

没有,不认识。

忽然觉得时光有些残忍,错落了一次相遇,却补回一次重逢,见你衰老的样子,叫我如何描绘你的年少?

她目送着一老一少,忽然觉得时光从未走远,目送你的儿时,目送你的青春,目送你的目送……

朝枚——等你

她挣扎了许久,还是拄着拐杖挪了过来,手里捏着几朵栀子,眼睛有些泪花,轻轻抚着冰冷的碑文,她一生不愿近他,一生都只见他寥寥几面,一生的黑白世界,一生的栀子缠绕,她终是近他、伴他、望他、抚他,他却不知,他已长埋湿土,她依旧黑白相伴。

妄及,许是最后一次,诉你一生衷肠,你必不知,我叫金彩,却一生黑白,唤你妄及,终是一生望及,终生无法忘记,今朝一别,便是来生,你可否等我,在那年深夏,我会跑向你,跟你说声谢谢,栀子花可香。

身后,是挺拔的男子,望着渐去落寞的背影,我认识她,以前,在她的院子摘过栀子花,很慈祥的一个老人。

你看,生命轮回,总会有人见证过你的经过,你辜负的韶华,必会有人继续着繁华,一圈圈的兜转,你明了,不过是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送,你在望着她,我在嗅着花。

轻夏应半月,唯笑昔年雪

第60篇、人生故事旧式女人,旧式爱情

她炒了三个菜,烧了一个汤,摆在桌上。电视机开着,她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

每个盘子上又扣了一个盘子,是怕等他回来后菜凉了。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记者问路人,你幸福吗?

她似乎很认真地看。她觉得她挺幸福的。一个丈夫,一个小家。工作清闲,当然工资也不会太高但也饿不死,每天按时回家做饭,等待丈夫回来吃饭。没网友,没不良爱好。她是活在上个世纪的女人。她停下来按了下手机屏幕,看了看时间。

18点30分。丈夫每天会在这个时间回来。

丈夫果然准时到达。她奔过去开了门,给他拿了拖鞋,拿了包。丈夫气鼓鼓的,她想,估计是工作不顺利。

的确是工作不顺利。他们吃饭的时候,那个记者还在问“你幸福吗”。她从来不问丈夫工作的内容,反正解释了也不懂,她只能在那里说“吃菜吃菜”,像一个不识字的母亲安慰上学的儿子一般,心理上的安慰她无法满足,只能从胃去安慰他。

是谁说来着,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她是秉承这条圭臬的传统女性——她唯一值得骄傲的长处。

“今天那个程序就是少了个S,要是当时按照我的意思——”丈夫的话还没说完,她就忙不迭地往丈夫的碗里夹肉夹菜。“多吃点肉,很新鲜的。”她是文科出身,电脑技术,对她来说仿佛天书。丈夫的这些牢骚,她完全无能为力。只能从胃上去弥补。

丈夫就着菜把嘴边的话全都噎了下去。味道很好,但是他的心思全都不在味蕾上。三口两口扒拉,饭菜全都落了肚。丈夫把碗一推,起身回到了房间。

丈夫擦过她身边的时候,她捏捏丈夫的手,投给他一个安慰的笑容。

收拾碗筷,洗碗,拖地,一气呵成。

丈夫坐在电脑前聊天,她开始东家长西家短。哪个高中同学生孩子了,哪个大学同学结婚了,离婚了。丈夫偶尔回过头来答她的话,但手指仍不离开电脑。

丈夫在工作,她不该多问对方的工作内容,问了也白问,她也听不懂。

她过去按住丈夫的肩膀,给他按摩。丈夫的手似乎抖了一下,迅速关掉了QQ对话框,又沉稳地开了一个同事的对话框。

“我以为你在工作呢!白天还和XX没聊完啊?”她笑着说。标准的中国十全十美好妻子的表情。

“没什么。互相吐槽呗。”丈夫语气看似轻松。

她似乎察觉了点什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去查刚才丈夫那个匆忙关掉的QQ么?她心里有些慌乱,但并没有歇斯底里要爆发。不知她在哪本书里面看到过,歇斯底里爆发是婚姻破裂的开始。当作什么都没看到,以后对丈夫更加好一点,丈夫就回心转意了。

她天真地想着。

轻柔地捏着丈夫的肩膀——她前几天刚刚学的手势。

第61篇、爱情故事一句话的事

我和铭基结婚一年之后,好友老王特地来伦敦看我,我陪他在城里四处闲逛。在泰晤士河的游船上,他忽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结了婚的人不是应该变化挺大的么?你怎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呢?”

我愣在原地,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经历的是一种怎样的爱情。

从认识铭基开始,他永远给我足够的个人空间,也从来没有试图改变过我。他爱的就是我这个人本身,以至于以一种爱屋及乌的态度默默包容了我身上所有的坏毛病。从在西藏时那个神情冷漠、一身棱角的叛逆女生,到现在这个无厘头的话痨,他看到了我性格中隐藏的每一面,可是仍然无条件地爱着我。我想所有爱过的人都知道这绝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他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想去非洲做志愿者的人,而这正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最初听到的时候我真的觉得惊喜。不像一些人只是说说而已,铭基真的会去网站上查询,当得知人家不要土木工程师的时候,他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非常感动,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人都忙着寻觅财路,力争上游,他这一腔痴愿多么难能可贵。

结婚三年来,除了有过一次关于汤包到底是什么形状的争论之外,我和铭基几乎从来没有红过脸。当然我对他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比如他总是乱扔脏衣服,一拿起《红楼梦》就能在三分钟之内睡着,还打呼噜。铭基读书不如我积极,以前我总觉得这是个小小的遗憾,因为读书可以获得和他一起探讨书中细节和哲理的乐趣,也可以更了解他的思维与情感。然而后来我渐渐发觉,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是从其他方面实现的。不擅长口头表达的铭基把他的心灵感受透过相机的镜头传递出来,我看到了那些令人震撼的细节之美,同时也看到了镜头后面他饱含情感的目光,这情感静默内敛,却同样强大深沉。

一个朋友曾经问我:“你到底有多爱他?”

我说:“怎么衡量呢?总不能精确到长宽高吧?”

她说:“如果要你为他挡子弹呢?”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一句话的事。”

说完以后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不是都说人最爱的是自己么?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我们爱着爱着就忘记了自己?

一直以来,无数女性作家都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所有的女生被爱比爱人幸福,我曾经也认为这是爱情中最理想的归宿。然而现在的我觉得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或者已经不相信爱情,或者并没有真正爱过。只被爱而不去爱人,也许快乐,却未必幸福。

第62篇、爱情故事谁动了爱情的元气

朋友家养了一盆金钻,叶片肥厚,绿意盎然,让人煞是喜欢。看到我贪恋的眼神,朋友当即笑吟吟地说:“现在是春天,正好可以分盆了,我挖一棵送给你吧!”

小心翼翼地把金钻捧回去,找了个旧花盆种上,等到第二天再看,感觉那花盆又旧又小,实在有些委屈了花,赶紧又换了个新花盆,不知怎么的,似乎还是有点不对劲儿。下班后,去花卉市场转了一圈,发现人家的金钻都是养在那种瓶颈很高的盆里,和谐又漂亮。

我赶快又买了一个新花盆,回到家,再次将金钻移出来。刚刚整理完毕,洗去手上的泥巴,恰好朋友打电话来,听说我如此折腾,她有些担心地说:“如果伤了花的元气,恐怕不好恢复…。。。”

我一时有些惶恐,一天几次跑去看花,又不敢随意施肥和浇水,只盼着它尽快舒展枝叶,千万不要香消玉埙。

想起如小家碧玉般的邻家女孩,曾欢欢喜喜恋上一个人,全心全意对他好。那人看起来也不错,每次登门都精心挑选礼物,说话也是和风细雨的模样。原以来,谈婚论嫁不过是迟早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他手机里有些暧昧的短信。一路追查下去,却原来还有个旧情未了的前女友,一直在藕断丝连。

既然如此,不如放弃,女孩痛下决心要分手,男孩却再三道歉,说那都是些过去的事情,现在的他,心里只有她,请给他时间,彻底解决这件事。

想到男孩的那些优点,考虑再三,女孩决定原谅。一场小风波过去,本可风平浪静,可惜的是,不久之后,又发现男孩和人聊天,语言更加暧昧,而且不止一个“好妹妹”,而是两个,三个,甚至更多…。。

这次,女孩坚决不肯原谅,男孩辩解说,自己属于那种嘴花心不花的人,只是随便聊着玩,心里其实还是只有她。

第一次伤害,已经在对方的心里留下了阴影,哪还承受得住第二次?!更何况,根本没人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出现下一次。幸好,来个紧急刹车,一切还不算太晚。女孩不再接他的电话,拉黑他的QQ之前,只丢下一句话:我曾经很爱很爱你,但已被你伤了元气……”

爱情的元气被伤,多少补药都无济于事。

那么,我的金钻呢?它会原谅我的伤害吗?我祈祷。

第63篇、爱情故事胆小鬼的情书

我和方江都喜欢刘小艳,刘小艳也喜欢我和方江,我们三人是好朋友。我们之间的喜欢,绝不仅仅就只是喜欢。比如说我吧,一天不见刘小艳,心里就闷得发慌,好像有许多话想对她说。当我见到刘小艳,就心花怒放,可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常常在刘小艳经过的地方等着她,我不与她相见,我就只是想偷偷地看看她。看到她的身影,我就感到幸福。我发现方江也时常偷偷地在刘小艳经过的地方看她。

刘小艳对我和方江不分高下,我真不知道她到底是喜欢我多一点还是喜欢方江多一点。要是她喜欢我多一点,我追她一定能得手。要是她喜欢方江多一点,我追她一定闹笑话,说不定还会因此失去这个朋友。于是,我决定试试刘小艳到底更喜欢谁。

这天,我在刘小艳要经过的地方等着她。刘小艳出现了,我一把跳了出来,把她吓了一跳。她说,吓死人了!你干吗藏在这里吓人?我说,有一封信给你!我说着就从衣袋里掏出一封信给刘小艳。刘小艳的脸顿时就红了,她一下子就变得更美丽了。我看得呆了,好一会儿才说,这信是方江让我交给你的,一定是情书,你拿去好好看吧!刘小艳听了,赶紧拿着信跑开了。我说,看了信别忘了给他回信呀!

第二天,刘小艳找我了,她给我一封信,对我说,这是给方江的回信,你交给他吧!我接过了信,笑着说,将来你们的事成了,你可得好好谢我啊!刘小艳眼一瞪,说道,你就等着吧!说完就跑开了。

刘小艳到底会给方江的信里写些什么呢?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了信。刘小艳在信里说她也喜欢方江。我看了这信,一下子就泄气了,想不到刘小艳竟然更喜欢方江那小子,幸好我没冒然追她,要不就麻烦了。这信,最终我没有交给方江。我不能便宜了他!

虽然方江没有收到刘小艳给他的信,但是他们明显地一天天好了起来,对我这个朋友,一天天地疏远了。我知道,他们两人的世界,我这个朋友是多余的,是第三者。于是,我也就自觉地退了出来,不再跟他们见面,不再跟他们聚会,好像消失了似的。我的心里,一肚子的苦水。一个人的时候,总是黯然神伤。

一年过后,我收到了刘江和刘小艳的结婚请帖,作为同事,曾经又是好朋友,我不能不去。

婚宴上,看到美丽的刘小艳,我喝得大醉,然后我去问她,你为什么就更喜欢方江,你说,我哪里比不上他?刘小艳说,其实,我更喜欢你的,我知道你也喜欢我,可是当时你却不追我,反而帮着方江来追我,替他给我情书。如此一来,我只好跟方江好了!我说,那封给你的情书,其实是我写的呀!方江的名字也是我落的!刘小艳说,你怎么那么做呢?我说,我不知道你更喜欢谁,怕追不到你,就以方江的名义来试试你!

刘小艳看了我一眼说,你呀,喜欢人家又不敢说,真是胆小鬼!你倒帮了方江一把,唉,我恨死你啦……我听了这话,一下子就流起了眼泪。我怎么那么傻,写封情书落别人的名字?这不是把她往别人怀里送吗?

第64篇、人生故事爱情备忘录

爱情备忘录

吕浩第一次见到夏小奕是在香山路的牛港泊西餐厅。吕浩点单后,疲倦地靠在椅背上,因为前一夜他通宵没睡,这会儿便不小心很快睡着了。梦里吕浩看到一位长发披肩、美如仙子的女子轻轻叫自己的名字,当他睁开眼睛时,夏小奕站在桌边叫:“先生,你的咖喱饭来了……”

吕浩眼前一亮,瞌睡也去了大半,眼前的夏小奕虽然不是美若仙子,但绝对是个让人见一眼就忘记不了的女孩。吕浩尴尬地冲夏小奕笑了一下,赶紧坐正身子准备用餐。这时他才发现面前不光是自己点的那份咖喱套餐,还摆着一碗海带汤、一碟切好的梨和一碟红彤彤的小番茄,还有一杯黄澄澄的果汁。

他诧异的看了一眼夏小奕,明显,这些东西是自助区的,自己不去拿,是没有人会主动给送到面前来的。夏小奕冲吕浩莞尔一笑说:“我看你这么一小会儿都能睡着,肯定是累极了,所以帮你拿了些清淡的水果。喏,那海带汤不错,多喝点补补身体……”吕浩感动得“谢谢”都忘了说,只是很快记住了夏小奕胸前服务牌上的名字。

那天走后,吕浩心里就老是浮现出夏小奕那张笑吟吟的脸和那清澈的目光。第二天,吕浩本来还想去那家餐厅吃饭,目的当然是为了见夏小奕,可是因为有事没能去。

吕浩在小城的幽静处开着个小小的酒吧,里面布置有台球室和棋牌室。说是酒吧,也算是休闲吧。那晚正好有朋友玩得晚一些,凌晨才睡的吕浩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当他来到夏小奕上班的地方时,她已经下班了。

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隔了几天,吕浩再见夏小奕时,她已不认得他了。吕浩比画了半天,夏小奕脸上才表现出勉强同意的神情。这让一腔热情去见夏小奕的吕浩有点沮丧,不过这一次,吕浩主动要了夏小奕的联系方式,并告诉她自己的名字。

可是当吕浩第二天打电话给夏小奕时,她又在手机里尴尬地问他是哪位?吕浩再一番提醒,夏小奕才哈哈笑着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记性不好,有轻度健忘症。”

当然,吕浩认为“记性不好”一说只是夏小奕的借口,看样子她对自己并没兴趣。而第一次的关心,应该也只是出于一个服务员对顾客的体贴。这样一想,吕浩就觉得自己有些自作多情。于是一生气,就再也不联系夏小奕了。要知道,吕浩是个出色的都市青年,虽然因为经常熬夜而显得有些萎靡不振,但精心收拾一下,放在众人堆里也是闪耀光芒的那种。

可人的思想就是这样,越是被忽视和冷落,越是有强烈的好奇心和不甘。吕浩虽然平时在酒吧见过各色美女,妩媚的、妖娆的、清纯的或是成熟的,却都没有谁让吕浩坐立不安、心神不宁过。他把对夏小奕的念念不忘归结于缘分到了,归结于对了眼缘,归结于那人就是他的劫。

所以他又厚着脸皮去夏小奕上班的餐厅吃饭,夏小奕站在大厅里,脸上挂着认真的笑。吕浩走过去向她打招呼时,夏小奕又愣了几秒,然后说:“啊,你是那个方……方什么,什么浩对吧?”

吕浩一听,心凉了半截,另外半截是庆幸夏小奕还记得那个浩字。他想,夏小奕是不是故意这样欲擒故纵的呢?或许她的纯真都是装出来的?可是他看着夏小奕的脸,什么都没看出来,倒是看到一种非常无辜又无奈的表情。吕浩心一软,便说:“啊,没错没错,我是方浩……”一边说,心里一边赞扬自己的绅士风度 不让夏小奕尴尬,也是他喜欢她的一种方式吧。

这一次,吕浩吃完饭后,一直赖在桌边不想走,柠檬水加了一杯又一杯,就是遥遥看着夏小奕那个转来转去忙碌的身影。偶尔收到她一个笑脸,他便有了再坐下去的力量。

后来,夏小奕也接受了吕浩请她吃饭的邀请,看的出来,她也是喜欢他的。有一天,吕浩再次去看夏小奕上班,走的时候用桌上的牙签摆了一个大大的“520”(我爱你)。当他跟夏小奕道别走出餐厅后,在玻璃窗外看到夏小奕站在那个“520”前笑得如花一般美好……

吕浩就这样把夏小奕变成了自己的女友。恋爱总是美好无比的,一起逛街,在小摊上挑小小的可爱玩偶;一起去爬山,去郊游……夏小奕无邪的笑脸,把吕浩的心都融化了。于是不过半年花前月下,吕浩就挑了个时间带夏小奕去了青海湖,在那里的蓝天白云下,吕浩向夏小奕求婚了。

婚后,夏小奕辞了工作,帮吕浩一起打理酒吧。吕浩庆幸终于可以跟夏小奕每天在一起了,喜悦当然是不言而喻的。可是很快,吕浩就觉得不对劲。恋爱时,很多事可以忽略,可以包容,可如今近距离一看,吕浩才发现夏小奕非常马虎粗心:端错客人的酒,烤箱里的食物热得发焦才想起来,夜里忘记锁门,忘记他的爱吃的和不爱吃的菜肴……总之,曾经夏小奕的马虎是被吕浩看成了可爱之处,如今却是嫌夏小奕凡事都慢半拍。

相识纪念日那天,吕浩带夏小奕又到香山路的牛港泊西餐厅吃饭。吕浩还用心良苦地现场模拟当时的场景,假装靠在椅背上睡。以为夏小奕会去自助区拿来当初为他拿过的几道食物,结果一样都没有。吕浩有些不高兴地讲述起当天的情形,夏小奕却睁大眼茫然地看着吕浩,吕浩懊恼极了,忍不住冲夏小奕问:“你大脑里装的都是什么啊?你记不得我们之间的美好回忆,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爱好什么,我真的很怀疑你是不是真的爱我了!”

一星期后,吕浩在夏小奕的包里发现一个笔记本。他见过这个笔记本,认识夏小奕后就见她总是随身带着,倒是婚后不常见了。吕浩打开笔记本,封皮下面的扉页上,写着“爱的账本”四个字。笔记本里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前面大多是一些日常行程,比如去见爸妈的日子、去见朋友的日子、谁谁的生日之类的。吕浩再往后翻,看到了关于他的信息:

2010年4月10日:我第三次见到他,还叫错他的名字。但他没有拆穿我,这让我心里很温暖。后来同事告诉我他叫吕浩,是小城一家酒吧的老板。我本来不想记住他的,但不知为何,还是记下了这条信息。下次,我不会叫错他的名字……

……

这样像日记又像账本的内容一直记录到他们的结婚纪念日。结婚那一天,夏小奕写道:

我记性非常不好,所以我一直抽空或当场记下一些东西。但是那个爱我的人,好像并不在乎我的马虎和粗心,他的包容和爱给了我安全感。从今天起,我的账本就是他,因为我把自己完全地交给他,并且愿意是一生……

看到这里,吕浩的眼眶慢慢湿了,他开始深深自责对夏小奕发脾气。是啊,恋爱时都不在乎的缺点,为什么婚后就开始在意了呢?笔记本新的那一页上,是那天他们去香山路餐厅庆祝相识纪念日:

这段话的下面,便是关于吕浩的生活信息:

小浩的生活习性:

爱吃的菜:海带丝拌五香鱼、青炒小油菜……

爱吃的水果:橙、梨、芒果、西瓜……

爱看的电影:动作、科幻、魔幻、文艺……

爱听的歌:爵士、乡村民谣……

喜欢的休闲方式:郊游、爬山、看海……

喜欢的颜色:灰色、米色、蓝色……

……

小浩的尺码:

身高:178厘米

体重:78公斤

鞋码:44(28)

经典衬衣尺寸:领围42#、衣长(直摆)76、衣长(圆摆)75.5、胸围116……

接下来是瘦身衬衣的具体尺寸、内裤尺寸、内衣尺寸、西装尺寸,甚至鞋垫尺码。

……

爱的记忆:

第一次遇见小浩的地方:香山路的牛港泊西餐厅。

第一次跟小浩接吻:2010年6月6日新尔良广场喷泉边。

小浩的生日:1984年7月18日

小浩妈妈的生日:1960年……

小浩爸爸的生日:1958年……

看着这些分类明确的信息;看着满满几大页的爱心记录;看着扉页画着的小爱心,上面写着的“小浩的最爱:傻小奕。傻小奕的最爱:聪明的小浩。”吕浩的眼睛完全模糊了,他仿佛看到笨笨的老婆一边努力回想,一边到衣柜里量他的衣物尺码。他的心变得更加柔软了,他知道夏小奕的爱情账本里,最正确的一条就是“小浩的最爱永远是小奕”。

第65篇、人生故事原来爱情是……

在很久以前就盛传一句这样的话:“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金筷子配不到铜筷子,凌罗绸缎配不到粗衣麻布。”因为这样一句毫无道理,毫无理据的话,拆散了多少真心相爱的爱侣?这句话就像封建社会思想一样毒害我们的思想,根深蒂固,现在这一句话要改一改:“爱情毫无界限,只要真心相爱。”

陈斯文是一个国营企业的普通员工,月薪只有1500元,每个月只能勒紧裤头过日子,因为在他的老家还有年迈的父母要照顾。陈斯文是一个心底善良的人,总是热心帮助别人,总不怕吃亏,所以周边的人都十分喜欢他。一天,它们单位来了一个很漂亮而且家庭环境很好的女会计,叫黄莺,长得像仙女下凡一样,真是人见人爱,就连牡丹花见了也会低头。这么完美的一个人,有谁不倾心?陈斯文是做统计的,每个月都好几天要跟黄莺对数的,慢慢地,黄莺对他产生了好感,感觉陈斯文不仅修养好,而且喜欢帮助别人,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

在一个下着大雨的晚上,黄莺做事做晚了,赶不到最后一班车,只好走路回家,从单位到家有好一段路又下着大雨,黄莺心里有一点害怕,但又没有办法。陈斯文正好从外面回宿舍,见到黄莺一个人在避雨就走上前说:“这么晚,怎么还没有走啊?”黄莺说:“做事晚了,赶不到最后一班车,正准备走路回家。”陈斯文笑着说:“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走路太危险了,还是我送你吧!”黄莺点点头,好像见到贵人一样。在一路上,黄莺才知道原来陈斯文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在家,即使他的工资不高,还特意请了一个人照顾父母,这时的黄莺才知道陈斯文不仅人好,而且很有孝心。很快地,就到家了,黄莺还在想怎么这么快就到家了,还想多听一点关于陈斯文的事,黄莺真懊恼。第二天,黄莺为了答谢陈斯文送自己回家,就自己亲手做了早餐给陈斯文吃,陈斯文一脸的意外说:“只是一件小事,不用这么客气,换作其他人见到你这种情况都会帮你的。黄莺在那里傻笑着说:“反正我就是想做给你吃,行吗?那你吃不吃哪!”陈斯文拼命地说:“吃吃吃。”黄莺正看着陈斯文吃,问道:“好吃吗?”陈斯文在那里点点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慢慢地,陈斯文发现自己爱上了黄莺,黄莺也爱上了陈斯文,两个人谈起恋爱来。一天,黄莺说想带陈斯文回家见她的父母,可是,陈斯文担心黄莺的父母会反对他们在一起,因为黄莺家的条件太好,要找一个好的对象太容易了。黄莺看出陈斯文的忧虑就说:“只要我们是真心相爱,其它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陈斯文爱我黄莺,而我黄莺也爱你陈斯文就行。”陈斯文一听心里高兴极了,握着黄莺的手说:“虽然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但我一定会努力工作,不会让你辛苦一点,我会用我的一生来爱你的。

一进门,黄莺的父母是那么的热情接待陈斯文。当初,陈斯文和黄莺还担心他的父母会反对他们两个在一起,但真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父母会如此开通,一点也没有为难陈斯文,只是要求陈斯文好好地对待黄莺就可以啦!陈斯文听完之后放下心头大石,原来爱情是不需要房子与金钱也能有真爱情。原来黄莺的母亲当年是一位千金小姐,而黄莺的父亲是一名农民,在许多人看来是不可能配成的一对,但最终又配成幸福的一对。黄莺的母亲说:“其实爱情真的很简单,不需要带任何附加条件的,只要是真心相爱就能冲破任何的一切阻碍。”陈斯文和黄莺听完之后,真正明白了爱情的真谛。

陈斯文和黄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爱情原来是那么的简单。

第66篇、爱情故事幸福向着家的方向

在漫长的人生跑道上,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能够看得见的幸福。

选择一棵树

过完29岁的生日后,我开始认真地审视自己。上中学起,我就选择了马不停蹄地奋斗,咬紧牙关,一路拼搏: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考研,北漂……就这样一路奔来,终于成为一名外企白领。几年后,学生时代的自信、锐气、激情,已渐行渐远,而淡淡的孤单,积雨云般纠结缠绵。在高楼林立的都市里,节奏紧张的生活中,我希望寻求另一种稳定。

妈妈说,人最好不要错过两样东西: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就在这一年,我找到一个值得依赖的肩膀。这一次,在漫长的人生跑道上,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能够看得见的幸福。与相爱的人结婚。

婚后,老公提醒我:如果不想当高龄产妇,就要马上做育儿计划喽。我知道他喜欢孩子,很多回,看见他痴痴盯着同事的孩子,眼里有无限羡慕。我也喜欢胸前偎一张粉荷般的小脸,喜欢在漫长的岁月里,多一个挚爱的人陪我。无论我有多老,无论相隔多少时光,他(她)都会亲昵地唤我一声妈妈。可是我仍然有一丝犹疑。生孩子,意味着我不再年轻,意味着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百分之两百地投入工作。

然而迷茫中的我却意外地怀上了宝宝,这个决定仿佛是上帝为我做的。我的妊娠反应并不明显,总感觉有一朵奇异的花,在自己的身体里缓缓含苞,静静长大。我决定安心地等待做妈妈。

谁也没有料到,就在这时,公司却意外地给了我升职的机会,如果我接受,还将被外派到国外接受为期3个月的培训。

我苦苦地奋斗了五年,也痴痴盼了五年,机遇从未正眼看过我。而此刻,水晶鞋突然摆在面前,熠熠生辉,我几乎能嗅到盛宴上葡萄酒迷人的芬芳。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呼喊:去呀,去穿上水晶鞋,去参加那场盛大的舞会,那一直是你想要的!

而腹中的那朵花苞却在撒娇:不要!妈妈,你整日在电脑前加班,会使我发育不良;你匆匆忙忙地赶飞机赶火车,太容易使我受伤;而你在异国街头的奔波,更会令我紧张不安……

面对突如其来的好运,我犹豫了,彻夜难眠……

选择一粒芝麻

显而易见,生孩子与升职是一个巨大的矛盾。我再次面对人生里最艰难的抉择。好在,这次有人跟我一起思考,就算选错,也会由两个人来承担后果。这就是婚姻的好处,二人同行,即便是走夜路,也会安心的。

斟酌再三,我和老公做了最后决定:留在北京,放弃升职机会生下宝宝。好友痛批我,结婚后变糊涂了,变平庸了,眼睁睁放走自己卧薪尝胆等了那么多年的机会。我笑道:职位再高,也没有下属会忠诚地陪我到老,奖金再多,也没有一张钞票肯开口叫我妈妈。

在怀孕的几个月里,我又静下心来梳理了自己的思绪,考虑到将来在公司发展的空间已经很小,我做了辞职的决定。

一直支持着我的老公开玩笑说:你如一个披星戴月的瓜农,五年的呕心沥血,秧蔓上才结了一个西瓜,可你为了我们最初只有芝麻大的孩子,绝然放弃了一千多个日夜的努力。这一粒芝麻,好金贵!

我说,我最近一直在想,我的人生的目标究竟是什么,结果我惊讶地发现,其实不过是一个温馨的家,三个相亲相爱的人而已。

老公笑道:是啊,没有花的地方不能叫作花园,就算它自己挂牌叫“花园小区”也没用。

九个月的时光,我安下心来,一心一意地爱护我的小芝麻。有时老公看着我越来越笨拙的身体,会怜惜地伏在我肚皮上问:“嗨,芝麻,你愿不愿意到爸爸肚子里玩一会啊,妈妈太累了哦!”每每这时,我都感到无比幸福。

说实话,面对自己的选择,我也有过怀疑和矛盾。可这一瞬,阳台上月季在红,厨房里排骨汤在灶上唧唧哝哝,阳光斜斜地打在卧室的婚纱照上,我觉得,我所放弃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小芝麻越长越大,几乎成了大西瓜,预产期越来越近。我们双方的老人,都没有办法帮助我们照顾孩子,所以,我们提前请好了保姆。专业的保姆一个月需要花费2500元,尽管老公的收入不低,但是房子、车子的贷款和全家的开销也都超出了预期。

那天看小说,看到书中的妈妈唏嘘:一个婴儿几乎等于一个提款机,进出口双向收费,吃奶粉要花钱,穿纸尿裤还要花钱。我不禁失笑了,笑过之后,是深深的感慨。我已经看到老公的疲惫,虽然他刻意隐藏,可同在一个屋檐下,我怎么会觉察不到呢?

选择幸福

半年以后,我决定“复工”赚钱。对女儿的恋恋不舍,重新踏入职场的忐忑不安,在我心里起起伏伏。做这个“复工”的决定,亦是折磨人的。

好在妈妈替我们从老家请来一位远房的阿姨照顾孩子,这让我和老公都放下心来。

再次惴惴不安地拿着简历,在招聘公司频繁出入。我的工作背景虽称不上惊人,但是从无跳槽经历的我,还是很快得到了一家公司的任用。

同样是在外企工作,我发现,也许是因为已经生了宝宝的缘故,我反倒比原来多了一份成熟和笃定。

我这个职场妈妈,竟然意外地得到了许多机会:升职,加薪,好运一桩连着一桩,仿佛是老天要弥补对我从前的疏忽。

两份收入足以应付我们家的开销了。面对眉目舒展的老公,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心上有幸福的溪流淙淙而过。

此刻我庆幸自己的选择,我确信,我选择了幸福。

第67篇、爱情故事打败婚姻的究竟是什么

1

我和老公是初恋、初婚。从十八岁到现在,恋爱六年,结婚八年,为人父母六年。转眼,居然已经在一起十四年。

你如果问我:幸福吗?我会说:幸福的。你如果问我:腻吗?对别的男人好奇吗?我嘴上否认心里却诚实:当然好奇。

这是人性。

我刚上大学就遇见老公,我们是校友,他第一次追的女孩就是我,我答应了,可多么动心也未必,不过是少女对爱情的新鲜和憧憬。

我还记得大学里他陪我一起打饭打水,每天拎着我的水瓶拉着我的手慢慢走回宿舍,晚上接我一起用课本占座位上晚自习,周末在学校或者附近看电影,寒暑假回到各自的城市,每天通电话。

大学毕业我考了研,后来留校当辅导员,他则考上公务员,按部就班地工作升职。

我俩都是本省人,留在省会工作顺理成章。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买房、结婚、生子。相比热烈和浪漫,我和老公的婚姻恋爱模式,或许是大多数人的常态。

我从来不敢想,自己这样传统的女人会动起“出轨”的念头。

意外的是,机会很快来了。

2

我大学时的班长出差沈阳,我尽地主之谊请吃饭,席间大家开玩笑,如果不是老公当年下手快,追求我的人就是班长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敏感地察觉到班长的眼神和我一样有点异样。

饭后,我送班长回酒店,他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心里轻轻颤动了一下,多年来,这是专属老公的座位。班长轻轻说:很多年没来过沈阳,我们稍微转两圈吧。

他的气息让我产生别样的陶醉,不是烟酒味,是男性时而清澈时而浊重的性感味道。

我们一路经过很多熟悉的地方,回忆它们当初的样子,谈话热烈而默契,车厢里流淌着小野丽莎的《可爱的你》,我的心情很像音乐的节奏,欢乐愉快。

但是,我沒有放任这种欢乐愉快,11:00,我把他送回酒店。他站在酒店门前向我伸出手,说:谢谢款待。我犹豫地把手放进他手里,他用力握了握,接着说:下次给我个机会款待你。

下次?不太敢深想,一踩油门匆匆别过。

11:30到家,家中一片安宁,老公给我留了灯。我在灯下平静了十分钟,洗漱,睡觉。却是一晚失眠。

3

我的生活有了一丝变化。每天早晨7:00,班长都会在微信里问候我早安,我们不时告诉对方自己当天做了什么,心情如何,有哪些趣事,虽然沈阳和他所在的广州现实距离遥远,心理距离却十分近。

打败婚姻的,并不是爱情的消失,而是注意力的转移。婚后,家庭琐事、孩子、工作、老人占据了大量精力,夫妻更像并肩解决问题的同事或者合伙人,对彼此的关注不再基于爱意,而是现实的考量。人,尤其女人,会非常失落。

有一天,他在微信里说:春花烂漫,我们选个中间城市,比如,去武汉看樱花吧。

我这种连出差都很难得的人心里一惊,我活得太规矩,这个年龄,上有老下有小,工作稳定到呆板,前路一望便知多年后的方向与终点,这样的日子里,人会突然生出一种不想总做规规矩矩的好人,只图一个爽气的冲动。

我没有立刻回复,想了一整天,晚上快下班才发出一个“好”字,他立刻秒回:我来安排!!!

很快,他发来了机票、酒店和行程信息——他订了两间房,我轻轻吐了口气。

我是人人放心的好员工、好妻子、好妈妈,去武汉的借口容易找也容易信。

4

意外的是,老公居然请假送我去机场。

临行前一晚,他特地比平时更早回来吃饭,陪我一起收拾行李,千叮咛万嘱咐。我心情特别复杂,甚至一瞬间想,不去了吧。

一路没有音乐,也没有风趣的对话,我们俩聊着五一带孩子去哪儿玩,双方老人怎样一起聚聚,单位同事的相处,和最近的理财产品。

他拎着我的行李帮我办票,送我进安检口,挥挥手,才离开。

班长的航班先到,已在出口等我,我脸上一热,低头迎上去。他接过我的行李,手试探性地碰了我的手,我没有拒绝,于是他紧紧牵住。

车开往酒店,他一直拉着我的手不放,我们谈起过去的同学,他毫不留情地对所谓不成功的几位做了别致的挖苦。我很不喜欢他狂傲的口气,默默把手抽回来,说:过得好是能力,但也是幸运。他没想到我的冷淡,愣了,空气稍微有点僵。

到达酒店,我们各自入住,约好中午一起吃饭。

我在房间里化妆、换衣服,丝毫没有做了坏事的兴奋,眼前全是老公、儿子的影子。

午餐时,他照顾着我的情绪,挑起各种话题,但是我把话题往他的家庭上引。最后,他无奈地承认,和妻子关系还是不错的,就是平凡日子过久了,想开个小差透点气。

不想离婚,更不想对我有特别的未来和责任。

我为他的诚实笑了,我们开诚布公交流起对各种问题的看法,他最后诧异地放下筷子,认真地问:为什么你和微信里完全不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温和的女人,真没想到还挺犀利。

坦率地说,班长比老公有趣得多,这在情感上的确可以快速吸引女人的注意力,可是,这种吸引是一时的,生活不可能永远历久弥新。一对关系稳固的男女,需要共同面对重复、繁琐、枯燥的日常,长久的人生更需要一个人的踏实、认真、务实、责任心等品质,这些都比“有趣”更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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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天,我们礼貌客气地对待彼此,我把武汉逛了个遍,犹如给自己放了小长假。

临别,我给班长的妻子买了个胸针,递给他,说:女人总是期待有礼物和惊喜,别让她们太失望。做完这一切,我轻松登机。

老公带着儿子等在机场,儿子见到我飞快扑过来,老公拿起我的行李牵住我的手,那一瞬间,我觉得,我愿意,认认真真地,和一个人恋爱无数次,而不是找很多人只恋爱一次。

第68篇、爱情故事我抱你下来

国庆节。不愿待在家面对青春期叛逆的儿子和喜怒无常的老公,于是,姜涵果断报名,随团去海参崴旅游。

至于为什么去海参崴,这和姜涵的莫斯科情结有关,或者具体说是和电影《莫斯科不相信眼泪》里女主角卡捷琳娜有关。尽管海参崴距离莫斯科十万八千里,分别在亚洲和欧洲,但毕竟都属于俄罗斯。

姜涵觉得自己和卡捷琳娜的经历有相似的地方。同样的是遇人不淑,不同的是怀孕的卡捷琳娜被男方抛弃,而她虽然没被抛弃,却和被抛弃差不多——那个他只把家里当饭店宾馆,姜涵甚至希望他走得远远的,不要回来。

卡捷琳娜没有向命运屈服,最终成为一厂之长,让那个当年抛弃她的渣男刮目相看,再次追求卡捷琳娜。但早已看清渣男真实面目的卡捷琳娜已找到了真爱——果沙,那个不希望自己的女友是领导者的男人。世界上没有任何理由能阻挡爱情的脚步。

姜涵同样不肯向命运屈服,从一个下岗女工到重新上岗,现在她已是单位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那个曾经嫌弃她下岗的男人,现在特别“关心”她,去哪儿吃饭、和谁吃饭等应酬是一定要查问清楚的。她讨厌他的关心,如果真的在乎她,就会对她好点儿。他已经寒了她的心。

卡捷琳娜找到了果沙,而她的果沙呢?

旅游团共35人,有同学相约的,有一家三口的,有父女俩的,有爷爷奶奶带孙子的,当然也有夫妻二人的。

姜涵很确定至少有三对是夫妻,有两对年纪在六十多岁,他们应该很熟悉,因为两个老男人总是相互“揭短”。另外一对年轻些,大约五十岁左右,可谓年貌相当。从购物态度上看,男人刷卡时,出手很坚决,从不拖泥带水。姜涵断定,这一对也是夫妻,而非情人。

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这对夫妻的呢?姜涵回想了一下,大概是从购物开始吧。第一站进的购物店是玛瑙、蜜蜡店。导游不失时机地介绍,俄罗斯盛产玛瑙、蜜蜡,成色好,而且俄罗斯人不卖假货,所以大可放心购买。但人们仍谨慎着,整个团35人,只有这对夫妻买了一条蜜蜡项链。

第二站是紫金店,导游事先已做过足够的宣传,引得大家纷纷围着柜台欣赏珠宝首饰。光泽艳丽的紫金、宝石和石榴石赚足了女士的眼光,但大多数人仍然只是欣赏,挑来挑去还是放回了柜台。

首饰或许对女人有着天然的魔力。电影《色·戒》中,易先生给王佳芝买了一只六克拉的粉红鸽子蛋,王佳芝就判定易先生是真爱她的,内心几番挣扎之后,还是违背了自己锄奸的初衷。有着敏捷嗅觉的易先生,凭着王佳芝口中的一声“快走”迅速逃离珠宝店,锄奸计划因此泡汤。

姜涵自认是个小资女人,对于首饰有些不屑,或许是由于小时候受父亲言论的影响。姜涵清晰地记得,父亲说过,现时女人戴的首饰和奴隶社会奴隶戴的锁链的区别在于,奴隶主用锁链锁住奴隶的身体,而男人却用首饰锁住女人的心。受了父亲的影响,姜涵很少佩戴首饰,或许潜意识里渴望自由吧。

姜涵围着柜台转了又转,旅游团的人逐渐散去,只剩下那对五十岁左右的夫妻。女人犹豫不决,可能都不太满意吧。男人说:“买吧,买吧,挺好看的,就当作个纪念。”就这样,女人得到了第二条项链。

整个过程,姜涵尽收眼底。她仔细观察女人,从外表看,女人长相一般,肯定算不得美女。身高最多一米六,而男人则在一米八左右,年轻时肯定是个帅小伙。根据王佳芝的“鸽子蛋理论”,男人是爱着女人的。

在百货商店的珠宝柜台前,姜涵又看到男人在帮女人挑选项链,这次挑选的是镶钻的。女人对吊坠的形状犹豫不决,男人耐心地做着参谋。最后,女人把第三条项链收入囊中。

这是一对什么样的夫妻呢?姜涵暗自思忖着。

五天的行程匆匆而过。回程时,姜涵凑巧与这对夫妻在同一节车厢,而且相邻,还都是中铺。

晚上休息的时候,女人穿着薄绒裤笨拙地爬上中铺。姜涵清晰地看见了女人的大肚腩——典型的中年妇女体型。男人赶紧过来扶助,口中不失时机地嘱咐着:“慢点儿,小心点儿。”语气里是满满的关心。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姜涵洗漱完毕回来时,见女人刚把腿伸下来,男人立刻说:“来,我抱你下来。”說着,一只胳膊环住女人,轻松地把女人托送到地面。

姜涵的心生出隐隐的痛,多么幸福的女人呀!

列车广播员开始播报下一站的站台——沈阳。姜涵不喜欢回那个家,那个整天充斥争吵的住所——是的,仅仅是住所而已。她希望自己有一个真正的家,一个温暖的港湾,但为了孩子,不回去又去哪里呢?

姜涵拉着拉杆箱,走在熙攘的人流中。她看见那对令人羡慕的夫妻就走在前面不远处。原来,他们也是沈阳人。尽管男人负重,却依然拉着女人的手。这么大岁数,竟然还没嫌腻歪,真是不容易呀!姜涵心中再一次发出感叹。

出了站,姜涵还在看那对夫妻。来接她的儿子顺着她的目光也看过去,却发出了疑问:“妈你看,那个叔叔为什么不坐来接他们的大奔,而只是阿姨坐上走了呀?”

姜涵心中陡然一惊,她这才注意到,那个大个子的男人果然一人站在路边,正伸手招呼出租车,看神情,似乎很平静,也很释然。

姜涵替男人搪塞:“也许大奔车上人多,怕挤吧。”

儿子说:“才不是,大奔上除了接她的司机,就阿姨一个人。”

姜涵说:“拿好自己的东西,就不要管别人了。”

那一刻,姜涵内心深处闪出的另一个念头是,这是怎样的两个人呢?也许,自己的那个住所,还不算世上最糟糕的家吧……

第69篇、爱情故事把握婚姻的“爱情地图”

消极效应积累造成婚姻分崩离析

有天我看了一个离婚律师写的文章,记录了一些他参与过的离婚案,他发现导致离婚的事情居然都是些小事,甚至养不养宠物这种事都能导致离婚。

一件小事的消极效应积累都会造成婚姻的分崩离析,婚姻中的重大危机更可能使一段婚姻立刻阵亡。

朋友推荐一篇文章给我看,叫《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的创业者》。

作者是一个创业者的妻子,她和丈夫结婚时,丈夫正在创业,工资不高,也没有什么积蓄。老公工作忙,家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没精力管,妻子怀孕几个月还独自搬家。

两人没有积蓄,家人帮忙凑钱付了房子首付,自己还房贷。直到这个时候,妻子才发现丈夫公司的股权分配有问题,等到丈夫去和公司CEO谈判时,CEO说,她老公要么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拿死工资,要么就凈身出户,根本没股权。老公创业7年,就这个结果。

一个女人和一个工作狂丈夫结婚,独自应对生活中很多事,如果说之前撑着两人度过各类小事危机的是梦想,那么现在梦想破裂了,他们出现婚姻危机了吗?

没有。妻子在这篇文章中表现的全是对丈夫的赞美、心疼和信任,没有一点责怪。

牢固婚姻的特点:夫妻拥有共识,相互支持

到底是什么让某些婚姻像城墙一样坚固,能够支撑两人度过人生重大危机,又是什么让某些婚姻如纸片一般脆弱,坏在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有心理学家发现,最牢固的婚姻往往有一个特点,丈夫和妻子有着很强的共识,他们有共同的生活目标,而且相互支持对方的希望和抱负。

又是什么让一对夫妻可以拥有共识,相互支持呢?其实并没有任何玄妙,那些越了解对方的夫妻,越容易相互支持,他们也越容易拥有共同生活目标。

美国心理学家戈特曼教授发现,在每一对夫妻脑中,都存着对彼此的信息,这种信息被称为“爱情地图”。

“爱情地图”就像是对伴侣信息的储存库,每一对夫妻大脑中都保存着关于伴侣的很多信息,他的童年、过往经历,他的追求、爱好、理想,他对亲人的看法,他的恐惧,怎样能安抚他,他对什么感兴趣……这个储存库不仅保存着关于过去的信息,还在不断更新,比如最近伴侣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他目前的压力、烦恼是什么,他最近身体状况如何,他开始对什么感兴趣了……

越了解伴侣,这个“地图”就越完善,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就会越好,他们关于生活琐事的纷争也会减少。

我有个朋友有欧洲杯、世界杯恐惧症。她说,一旦这两个比赛开始,她老公就会性情大变,完全沉迷于足球,和他说话都无动于衷。奇怪的是,刚结婚时她老公对足球知之甚少,最近几年不知怎么着了魔。

然而她不知道,丈夫工作后发现公司男性有一种足球文化,如果在这两大赛事开始时,不能和其他男同事深入讨论赛事,就会被别的男同事从心理上排除。丈夫成长过程中有被同伴排斥的经历,他特别害怕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如果妻子缺少对丈夫这些信息的了解,每一次欧洲杯或者世界杯就会伤害一次他们的婚姻。

彼此了解越深,相互支持越及时

我记得一个咨询师朋友曾提到过一个案例。有一对夫妻到她诊所咨询,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妻子都在述说丈夫伤害她的行为,比如对她冷暴力,生病不关心,玩游戏玩到半夜,很少和她沟通……到第二次咨询时,咨询师觉察到丈夫的消极情绪,在她建议下,这个丈夫做了情绪量表测试,这才发现丈夫已经处于中度抑郁状态,再深入进行咨询,丈夫说自己有过几次想要自杀的念头,他一直在努力克制对妻子的怒气。然而在这么长一段时间中,妻子没有发现丈夫的情绪问题,丈夫也没向妻子求助。

而前面提到的支持自己创业老公的那位妻子,对自己丈夫就有着一张完善的“爱情地图”。她能清楚地说出丈夫的创业历史,她清楚丈夫的梦想,也就更能容忍丈夫将很多时间花在工作上,而自己承担更多生活责任;她了解丈夫的性格为人,就更容易在丈夫创业受挫时仍然信任他,也更容易选择不去责怪,并在情绪上支持丈夫。

如果夫妻对彼此不够了解,生活中大的变动会让他们的婚姻迷失方向,小小的消极事件积累也会让婚姻迷失方向,甚至时间流逝都会让婚姻迷失方向。因为他们没有及时更新对方生活中琐屑的动态,随着时间积累,这些小小的变化也会使一个人发生很多改变,如果他们的“爱情地图”不更新,他们的心中伴侣还是原来那个人。那么直到他们遇到某些突发情况,才会惊觉对方变了。而这时再修复婚姻,将要花费更多的力量。

第70篇、爱情故事所谓夫妻,休戚与共

我维系了6年的婚姻,是一场渐冻之旅。没有背叛,没有家庭暴力,甚至没有激烈的争吵,但还是走到了山穷水尽。至今想起,依然觉得手脚冰凉。

有些人,婚前有多么殷勤,婚后就有多么懒惰,从身到心。婚后第一次交待他做米饭,他只放米,不放水,一锅饭变成了爆米花。偶尔让他拖地,他把自己和地板弄得比拖把还脏。洗衣服不分材质、种类,全塞进洗衣机,可以将上千元的羊绒衫洗成小背心。

我以为,他只是不擅长家务,于是我将这些事情悉数承担过来。一次去朋友家吃饭,他要刀工有刀工,要厨艺有厨艺,一顿饭张罗下来,厨房收拾得跟家政来过一般。朋友盛赞他,他低语传授心得:“我在家里从来不这么勤快。家务事是没完没了的,一旦接手,就再也甩不掉了。”路过的我,心里五味杂陈。

我制订了家务分配表,一三五是我,二四日是他,周六我们回我家或婆婆家。尽管他还会耍一些小聪明,但相安无事。

我生日那天是周三,他无比大度地做饭收拾卫生,我很感动。然而,临睡前,他对我说:“既然今天我替你做家务了,那么明天你得补回来。规矩最好不要随便打乱。”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道理我懂,只是如此明算账,很煞风景。我心里很不舒服,但觉得他是一个坚守原则的人。

有一段时间,婆婆来小住,承担了全部的家务。没有了琐事缠身,我和他和谐而温馨。只是婆婆刚离开,他居然指着手机里的日历,用一个个圈圈记录着婆婆替他做了家务的日子。我心里阵阵冷风呼啸。我不在乎多做一顿饭,多洗一件衣服,可我在乎生活在一起的夫妻,竟然如此锱铢必较。

我以为是家庭琐事离间着我们的感情,于是我找了一个家政,一周来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做一顿晚饭。可家政可以把我俩从家务中解放,却无法解决我们之间的计较。我们会为谁去刷车而闹别扭,为谁洗咖啡壶而争吵。吵得最激烈的一次,我们直接去了民政局离婚。可他忘了带身份证,没有离成。

随后,我们各自反思自身问题,过了一段相对恩爱的日子。半个月后,我发现怀孕了。我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喜悦,而是惶恐。而他验证了我的惶恐,抱怨我为什么不小心,说自己连家都收拾不好,怎么可能抚育好孩子?他毫无商量余地地对我说:“我们现在还不具备要孩子的条件。”我头也不回地去了医院,在手术通知书上的婚姻状况一栏里,填上了“丧偶”。

我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家,等待我的是他的酩酊大醉和酒后谵言:“你杀了我们的孩子,他只有米粒大小。你太他妈残忍了!”我泪如雨下。

之后,我拒绝他发来的一个又一个求和的信号。他辞了家政,每天晚饭做四菜一汤,把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他还主动每天接送我上下班,利用加班费给我买了一辆轿车。原来,他不是不细心周到,只不过,从前的他不肯对我用心罢了。

这迟来的爱,无法弥补我的流产之痛。每当我内心涌动起小感动,我就用保留的怀孕试纸上的两道杠提醒自己,他曾是怎样自私计较不负责任。

结婚第五周年纪念日,他准备了红酒和玫瑰。情到浓时,他把我抱到床上,耳语:“我们生个娃吧。”我拿出枕头下的化验单,告诉他人工流产的手术流程,详细到那些血肉的颜色,刮宫时机器的声响……我说:“当爸爸,你不配。”看着眼泪一点点从他眼中滴落,我的心底漫过小小的得意,我终于让他知道了当一个罪人的滋味。

后来的日子,他变了许多。我半夜里饿了,他会跑几条街去买我爱吃的夜宵。我出差,他请假陪我。他越来越想要孩子,成了小区里的孩子王,经常带着他们踢足球,玩捉迷藏……

可我幼稚地以为,孩子是我掌控他的把柄,只要我们一直没有孩子,他就会一直對我俯首称臣。我偷偷地吃避孕药,并时不时地暗示他,我到现在还怀不上,可能是上次流产导致的结果。

直到那天,他打扫卫生时,在卫生间里发现了两盒避孕药。他把药放在餐桌上,红着眼睛对我说:“我以为自己足够努力,就可以让你相信我可以做一个合格的老公、一个优秀的爸爸。可你不但没有看到我的进步,还拿着曾经的过错来折磨我,将我从一个爱人,变成一个罪人,让我在你这里永无出头之日。曾经的我有多坏,如今的你就有多凉薄。”

当晚,他坚决提出离婚。我没有挽留,比起分离,我更怕自尊扫地。半年后,听到了他再婚的消息,我把车停在路边,哭得不能自已。如果不是我当初争强好胜,或许我们可以磨合成一对白头偕老的夫妻。

现在,他一儿一女,岁月静好。我突然释然,觉得是时候寻找自己的幸福了,不仅仅是因为他过得很好,更因为我已经足够成熟,懂得了婚姻的真谛——所谓夫妻,不是你弱我强的敌我,而是一对休戚与共的命运合伙人。

我时刻等待着,同生死、共命运、相爱至老的你。

第71篇、爱情故事人多的地方没有爱情

我路过一个村庄,看到一个男人扛着锄头,在田间漫步。

男人额头熠熠发光,袒露着健康的胸膛,他向我打招呼:“秋天好。”

“秋天好。去锄地?”

“不,我去寻找爱情。”

寻找爱情,在这里?我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心想:这荒田野地里除了兔子和蛐蛐外,还有什么啊?你多少天才可以遇到一个人,多少人里才可以遇到一个女人,而且还必须是一个当龄的待字闺中的女人?即使遇到了,你能够保证对方恰是你爱的女人?当然前提是人家也恰好爱上了你……

男人斯斯文文的,看着我,似乎猜出我在想什么。他笑一笑,问我:“你在城市里生活吧?”

“是啊,我住在北京。”我说。

“啊,那咱们是老乡,我也是北京人,因为嫌弃在大城市生活郁闷,就来到乡下。”他话题一转,“北京人口多,你可以天天看到你喜欢的女子,也天天见到恰逢其时的男人、女人,这些人潮来涌去。可是,我在北京的经历让我明白,那里最多的是孤独。”

他的这个说法真新鲜,不过我得承认他说得对:“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听听他的看法。

“因为城市是披了很多张皮的,人也披了很多张皮。人人都在表达欲望,但又不善于聆听和感动。也有人在深夜醒来后醒悟和感动,但天明后总是演绎错误、错位和错过。哈哈,北京虽然大,但如果想寻找爱情,并不比我荷锄在地里来得快啊。”他笑着说。

“是吗?”我有点儿不相信。

他说:“你看,只要她走在这片土地上,那就证明她是热爱这片土地的。她的青春和面容,我也可以看到。我会对她笑,如果她也对我笑,又证明她是怀春、有一颗健康坦然的心灵的。接下来,我邀她说话,她若肯说话,那说明她是善良而且肯信赖人……”

“然后,我们在田埂上散步。很快,自由的清风就让我们放松,满眼的葱葱绿色流进我们心里,我们胸襟空旷如长空。幸福、自由、渺小的情愫交杂在一起,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也许,我就找到爱情了。”他说着说着,害羞地笑了起来。

第72篇、爱情故事爱情,是否可以将就?

爱情,真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话题。只是随着社会进步,变化日新月异,爱情的话题似乎也变得更复杂了。

我的闺蜜小丽,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她到目前为止已经数不清谈了多少次恋爱。每一次的时间都不长,好像很快她就能发现对方让自己不够满意的地方,于是果断分手。她为此也很困惑,觉得自己遇上的人怎么都有问题。同时对爱情这回事也是越来越丧失信心了。

我们劝过她别太苛刻,毕竟人不可能完美无暇。但她对于爱情的观点非常执着:其他事情都可以忍忍,但爱情,是绝对不能将就的。

而我的一个来访者,恰恰是个相反的例子。她的男友并非她喜欢的,那是家人给她选的对象。她其实很纠结,但最终还是在家人的压力下同意了。相处的过程中她始终都感觉很别扭,因为那个人的性格很闷,而她也是被动型的,所以每次约会的气氛都很压抑。她不舒服,但却又很难提出分手。一方面是顾及家人的感受,另一方面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个什么样的对象,怎样的人是适合自己的。

她的迷茫无措,让她至今仍忍受在这段艰难的关系中。而她对于爱情的观点也是来自于家人:其实选谁都一样,感情在于相处,慢慢就会好了。

我的闺蜜是总也不满意,我的来访者是就算不满意也在将就。那么,她们对于爱情的心态是否合理呢?

在我闺蜜的心里,她是有自己对于伴侣的衡量标准的。她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寻找和相处的。所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问题在于,好像每一个人最初都是符合她的要求,但在继续相处下去后,就会冒出来很多让她忍受不了的地方。比如:那个长得很帅的愿意泡夜店,那个工作稳定的业余时间只会打游戏,那个家世很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差,那个性格温柔的似乎像个妈宝。

再后来,问题就越来越细致。那个人条件都不错,但是居然喜欢抽烟,这烟味让她受不了。另一个和自己一起去户外活动居然连个帐篷都不会扎。还有一个一身的艺术气息但太喜欢欣赏美女,这感觉也不靠谱。

于是到了最后男友没找到,我闺蜜却仿佛练就了火眼金睛,看人一眼就能找到一堆的问题。

有一种说法是:若是你盯着别人的缺点看,那么你会发现所有人都是带着问题的。因为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人,就不是完美的。希望找到一个近乎完美的对象,这就如同实现一个不可能的幻想,虽然是对对方的挑剔,但实际上是将自己逼到了绝境上。

我的闺蜜,她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对于自己她也是苛刻的,在寻找爱情上她更是将苛刻放大到极致。她的吹毛求疵、挑剔贬低、不能将就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自己不能达到完美的一种失望和无奈。

我的来访者,则是相反的一种。她自己是没有主见的,家人对于情感的想法就塞给了她。明明她的感受很不舒服,但却也在这里面忍受着。因为秉承的观点是:和谁都一样,谁都有各自不同的问题,慢慢相处就习惯了。

但这样的观点,其实是令人感到壓抑且无望的。因为这就好像将爱情的不同可能都破灭掉,将真实的“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变得毫无意义。将问题最小化,好像只要能忽略掉这些你就可以将任何一段难忍的关系维系下去。

而这样的想法本身就是—种“将就”。只要某些被大众认可的条件是在的,比如经济实力、能力、性格都可以,那么这个人就值得在一起。值得的是让你的物质生活得到满足,而将就的是你和他在一起那些真实的感受。

如此的取舍,其实是一种对自我感受的忽略,不重视。也正如同来访者的家人对待她的态度,将自我的标准强加到她身上,却并没有在意她的感觉。而她也认同了家人,忽略掉自己的难受,就算不舒服也让自己强忍了下去。

爱情,是否可以将就?

我的闺蜜和来访者都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虽然她们都有些绝对化,但其实这两种对于爱情的观念,都在每个人的生活里不同程度地上演着。所以当下的单身者越来越多,这并非是人们真的享受单身生活,那种单身的孤单也同样是一种难忍。但单身的盛行,却说明着人们对于爱情都有着一些难解的困惑:怎么寻找爱情,怎么面对爱情,这似乎一直都是个难题。

每个人的爱情都不同,但每个人对于爱情的渴求却是相同的。这是我们在原生家庭的亲密关系中走出来,将要寻找到的一段属于自己的亲密关系,所以至关重要。但如何寻找到一段理想的爱情,却和自己是息息相关的:

你是个怎样的人,你有多了解自己,你知道自己的需求和被满足的方式是什么,你期待中的爱情是什么样的,你又能通过怎样的方式去实现它。这一切实实在在的提问其实都隐藏在“爱情”这个貌似虚幻的词语背后,对于它们的思考,才是你到底会收获到一个怎样爱情的真正钥匙。

我的闺蜜,在长期的恋爱挑剔后终于意识到这可能与自己的“完美主义”有关,于是她找了心理咨询师陪伴自己去探寻过往的经历,去寻找自己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而我的来访者,则在我的陪同下去慢慢体会到自我的真实感受:那些压抑、隐忍、顺从背后,是对父母的讨好和渴求他们的肯定与爱,这让她不得不选择委屈自己的感受来满足父母。

当看到她们都在困境中尝试着走出来,为寻找自己真正想要的爱情而努力时,我想这本身就是一个最好的答案:爱情是否可以将就,其实这意味着对待自己的态度。处处挑剔是对自己不满,因为根本不能让自己接纳自己和他人身上的不足,放松地享受爱情;而隐忍、将就却是将自我放在了低处,不能满足自己,也就更无法享受到真正的爱情。

她们理解了自己。

那么你的爱情,是怎样的呢?

第73篇、爱情故事童话是最深的尘世

在出租车的后排,年轻女子邓俊莹呆若木鸡地坐着,眼睛有哭过的浮肿,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刚满月的婴儿。前几天,她的爱人侯俊宇突然消失不见,随同消失的,还有她最好的女友小青。她打他的电话,关机。

邓俊莹在网上发帖,希望找到爱人。很多网友跟帖,不分青红皂白地骂侯俊宇。不久,网上出现一段视频,主人公正是侯俊宇和小青,他们在烟台。画面中侯俊宇手举一张牌子站着,小青在一旁守候。网友附言说,他是无意间发现用手机拍下来的。

随即,邓俊莹和闻风而动的记者相伴前往烟台。记者问:“他们俩从前关系就很好吗?”邓俊莹神情淡定:“就算侯俊宇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也丝毫不怀疑他。他特别爱我,我就是担心他在外边受欺负、生病,毕竟他是盲人。”

邓俊莹和侯俊宇的爱情,堪称轰轰烈烈。邓俊莹的家在山东聊城农村,父亲早逝,母亲含辛茹苦地抚养她。毕业后,她在烟台某企业任职。下班后,无朋无友的她爱听电台广播里的热线。交友栏目的嘉宾主持人侯俊宇,健谈风趣。一个深夜,邓俊莹拨打了侯俊宇的电话。一来二往,两人彼此熟悉,相约见面。

约好在餐厅见面,侯俊宇提前到了。他相貌清秀,谈吐不俗,让邓俊莹怦然心动。然而当他摸索着寻找茶杯时,邓俊莹大吃一惊。原来侯俊宇16岁时,被确诊为视网膜色素变性,4年之后彻底失明。一点点失去视觉世界的色彩和光亮是何等残忍,可侯俊宇却从绝境里踏出一条路来,学习按摩,闲暇时去电台做节目。

邓母闻听这段恋情如五雷轰顶,特意赶到烟台劝阻女儿。任由母亲责骂甚至拧打,邓俊莹一声不吭。母亲伤心焦虑过度,晕倒在地。邓俊莹腿一软,跪倒,哭了。

邓俊莹只好对恋人说分手,侯俊宇说:“我理解,祝你幸福。”他把泪水生生逼回眼眶。

不久,侯俊宇恶心、厌食,被医院确诊为尿毒症晚期。在空荡荡的病房里,倔强的他拒绝治疗,万念俱灰。在梦里,他闻到了百合的香味,那是邓俊莹最爱的花。

为了照顾侯俊宇,邓俊莹毅然从单位辞职,每天在医院守护他。她在网上查到,肾移植能挽救尿毒症患者的生命,她决定为他捐出左肾,而配型居然成功了。侯俊宇拒绝,但邓俊莹说:“如果你还爱我,就接受我的肾,和我一起生活,让我更幸福。”

捐肾、结婚这等大事,邓俊莹都瞒着母亲。当母亲得知实情后,当场给女儿跪下,请求女儿放弃决定:“求求你,就听我一回好吗?”邓俊莹何尝不懂母亲的心,可是她不能放弃生命垂危的爱人。

母女就此决裂。

侯俊宇康复出院后,在当地媒体的帮助下,和邓俊莹举办了浪漫的婚礼。宾客散尽,侯俊宇摸到爱人脸上的泪水。他知道,母亲缺席成为邓俊莹一生的痛。

一年后,两人有了一个宝宝,取名“爱奇”,意为爱的奇迹。每当邓俊莹教宝宝念“姥姥”这个词时,总会哽咽,这让侯俊宇十分痛苦。之后,侯俊宇就神秘消失了。

到达烟台的邓俊莹看到了爱人的身影,他仍然举着牌子,在寒风中伫立。牌子上写着:“大家好,我是侯俊宇。我是一个盲人,但我家庭幸福。我的妻子为我付出了亲情和健康,我希望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要徒步600公里,走到聊城,走到岳母大人面前,请求她接受我们。如果你支持我们,请你签名……”

小青对邓俊莹说:“我劝他放弃,可他不听。他的身体已经严重透支了。”邓俊莹劝爱人回家:“即使全天下的人都签名,你以为妈妈就会接受我们吗?”

“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也要努力。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幸福快乐。”侯俊宇对妻子说,“等天气暖和了,我们就看去妈妈,我可以不进门,让孩子进去。宝宝是我俩相爱的奇迹,也会创造新的奇迹……”

这份历经波折的爱情,美得像一个童话。这位少年失明、身患重症的青年,他的笑容也像童话般美丽。这段童话虽在高高的云端上演绎,却来自于最深最苦的尘世。

第74篇、爱情故事唯有懂得留人心

同学聚会进行到一半,唐宁的心里已五味杂陈。旁边那张饭桌上,张永俨然成为中心人物,不断有人过去与他碰杯寒暄。尽管有纯洁的同窗情谊做基础,但大家毕竟走出校门多年,难免被这俗世浸染。于是,这场单纯的同学聚会也透出些许社交意味。

“啧啧,谁能想到,当年不起眼的张永,现在竟成了咱班发展最好的人。”

唐宁正埋头喝汤,坐在旁边的林琳凑过来感慨。

唐宁不知该怎么回应,尴尬地笑笑。

“后悔吗?当年,他可追了你很久呢!”林琳坏笑着,探究的眼神一直黏在唐宁的身上。

唐宁无奈,放下手里的羹匙,说:“我都是孩儿他妈了,后悔什么啊?”

她尽力表现得更坦然一些,生怕被人发现情绪波澜。可是,那份拿捏瞒得过神经大条的林琳,却骗不了自己。

这时,唐宁感觉有人拍她的肩膀,回头看,是张永。

此刻,他端着酒杯,面色微醺,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唐宁。

唐宁这一回头,整个会场陷入安静。好像有一柱光追过来,把他俩变成舞台的中心,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等着,看当年有故事的两个人如何上演重逢戏码。

“老同学,这些年过得还好吧?”张永笑着问。

“喔……”未等唐宁回话,便有人带头起哄。

唐宁胡乱地应答。过去,在他面前,她一直高高在上,可不知为什么,如今竟无法自如。

聚会结束后,在酒店门口,张永的那辆帕拉梅拉前面,唐宁拒绝了张永送她回家的请求。她感觉自己几乎是逃进了出租车里,过了几个路口才放下心里的那点自卑。

为什么自卑?是因为老了、丑了吗?

不是,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过得没那么好。

到家时,儿子已经入睡。周铮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见唐宁进屋,问:“你喝酒了?”

唐宁在玄关处一边换鞋一边应着:“同学聚会,怎可能一点不喝?”

她心里有点烦,一句话都不想说。周铮站起身,说:“那我给你榨点芹菜汁,一会儿你该头疼了。”

周铮端着杯子再次走进来的时候,唐宁感觉到他有心事。

果不其然。

唐宁刚喝了一口,周铮便叹了口气,说:“我们单位效益不太好,下个月要全员降薪。”

唐宁的心慢慢往下沉:“嗯,然后呢?”

“咱们还是先别买车了,我有通勤你坐地铁,也挺方便的。咱们以后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孩子越来越大,老人身体也越来越不好……”

后面的话,唐宁一句都没听进去。一眼望到死的绝望,满腔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因同学会而起的情绪波动,杂糅到一起,让她感到特别厌倦。

她是在周铮对未来的规划和焦虑中,睡着的。

第二天早上,闹钟没叫醒唐宁,导致她上班迟到了半小时,被扣当月奖金。午休时,心里郁闷的唐宁躲进楼梯间给周铮打电话发泄:“你早上走的时候怎么不叫醒我,害我迟到了!”

周铮说:“看你睡得太香了,没忍心,迟到就迟到吧,大不了扣钱!”

唐宁忽然失去了继续谈下去的耐心,“啪”的一声挂断电话。她靠在墻壁上,特别没有出息地,恨时光不能倒流。

是的,她有点后悔。其实,很早以前就后悔过,后悔自己当年年少无知,有情饮水饱。那次同学聚会、那个翻身得意的追求者只是一根导火索。在此之前,她已变得脆弱而敏感,因为平淡的日子磨蚀了她太久。

多年前,唐宁是个不折不扣的女神。追她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但她全都拒绝了,最后选了周铮。

这些年,唐宁断断续续地从不同的朋友那里听说了那些追求者的现状。

那个当时满口梦想、看起来特别不靠谱的设计系男生,创业成功;那个年年拿奖学金、天天把“我妈说”挂在嘴边上的凤凰男,仕途顺利;那个每天送花、甜言蜜语不断、让人感觉靠不住的男生,如今娶妻生子,依旧不改宠妻本性……

比较一番,唐宁悲催地发现,她完美地避开了各种潜力股,选了最平凡的周铮,平凡到受够了挤地铁、想买辆代步车的计划,都能因一次降薪而搁置。

唐宁并不想成为男人的附属,否则她可以走很多捷径。这些年,她和周铮在一起,努力工作,辛苦打拼,一点一点改善生活,她感到无比快乐和充实。只是,她低估了现实和婚姻,原来充满如此多的无奈。

最终,周铮降薪百分之三十。唐宁总是感觉,白降薪后,周铮看她的眼神里,多多少少带着些讨好。这让她更烦躁,她再要强再独立,也渴望有一副肩膀,最后却成了全家的依靠。

周五,唐宁不想周末去加班,便准备把没完成的工作带回家。那日,她穿着细高跟、剪裁合体的工作装,再抱着一大摞文件夹,挤地铁时别提多难受。地铁里的人实在太多了,唐宁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上去。等到站的时候,她却挤不出来,还是身后的人帮忙,才把她推出来。

可是,她出来了,她的一只鞋没有。

地铁门关合、缓缓启动的时候,车厢里的哄笑仍未停止。还有一个人高叫着:“你去下一站等着,我把鞋给你扔出去!”此言一出,又引发更强烈的哄笑。其实,大家是善意的,那种笑,是一种对都市生活压力的共情和感同身受的调侃。

但是,唐宁感觉扎心了。

晚高峰时段,地铁里人来人往,唐宁单脚躲在一个角落里,哭得不能自己。

周铮过了很久才赶过来。他工作的地方在郊区,道路又堵得严重。等他满头大汗地出现时,唐宁已经哭完了,他只能看见妻子的满面苍凉。

周铮给唐宁带了双运动鞋,还有一套休闲装。

“怕你觉得穿工作装配运动鞋丑,所以给你带了套衣服,去厕所里换吧。”

唐宁没有那个心情,她已经出了那么大的丑,甚至看见有人举起了手机拍小视频,说不定明天她会上热搜,然后被所有曾经的追求者看到。说不定,他们还会对身边的人说:“瞧,这个女人,当初我死活都追不到,结果现在过得这样惨!”

跟这些比起来,穿运动鞋配工作装的丑,又算个什么。

周铮不傻,自然感受得到唐宁的气恼,也不吭声,悄悄地跟在她身后,他是自责的。结婚这些年,唐宁没有把自己过去多么受人追捧挂在嘴边上,她不屑把这些旧事当资本来证明什么。那些事,都是周铮从唐宁的朋友那里听到的,所以,他更想对她好。

唐宁生日那天,周铮不声不响地买了一辆车,虽然只是价值五万块钱的经济型代步车。

他把钥匙交到唐宁手里。“你不是说,暂时不买车了吗?”唐宁问。

“当时怕降薪影响咱家的生活质量,所以才不准备买了。可我发现,不买车更影响生活质量。所以折中一下,买个便宜点的,你先凑合开。”

唐宁把钥匙揣兜里,继续抡炒勺。眼见着油热了,她撒了一把葱花、蒜片和姜末,反手淋了圈酱油,滋啦滋啦的爆锅声淹没了周铮的话音。她又把鸡块和土豆块倒进去翻炒,接着添水,盖锅,周遭终于恢复了安静。

“你对这车还喜欢吗?”周铮摆碗筷的时候又问了句。

唐宁正在拌黄瓜,夹起一块丢进嘴里尝了尝,说话声比咬黄瓜声还脆生:“喜欢,怎么不喜欢,总比挤地铁强,我是再也不想挤飞一只鞋了!”说完,唐宁“噗”地一声笑出来,再见周铮扶着眼镜的呆样子,笑弯了腰。

周铮不知道,自打结婚来,有无数个时刻,骄傲的唐宁都想服输,而后嚎出那句话:“当年那么多人追我,我怎么就选了你?”

但其实她是知道答案的,所以一直没说出口。

因为当初,她只敢在周铮面前表现出对物质生活的向往,只有周铮能用欣赏的眼光看她轰轰烈烈地去追逐好东西。而周铮总会说,咱们一起努力。她从不敢在别人面前提这些,因为在那些人眼里,美女配物质,就像虚荣配浮华,真实是有罪的。

反正,当年没嫁,自有没嫁的理由;当年嫁他,自有嫁他的原因。只是日子过着过着,人们便只记得没得到的那些好,怠于把得到的当成宝。可说到底,万千繁华眼前过,唯有懂得留人心。在唐宁心里,周铮,就是懂她又能让她安心做自己的人。

第75篇、爱情故事我是你一辈子的爱情左撇子

隔壁办公室的女孩每次过来向设计室的一个工程师借橡皮擦时,同事们就调皮地唱起了《同桌的你》:“你总是向我借半块橡皮……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林洋是刚刚毕业来这家文化公司上班的,每每看到这样的生动画面,她有些黯然,五个月前她与大学的初恋男友分手了,四年的“同桌之爱”,也是在“总是很蓝的天空”下发生的。那时,他们无忧无虑,纯纯地爱,栀子花开,每一瓣都是爱,而且没有私心杂念地香着。可是,毕业前夕,他们有了矛盾与争执。妈妈要女儿回到福州,因为家乡关系多,以后事业拓展就比较有保障;男主角耿易男却要她留在北京,有家大网站早就想签了他……就这样,一时谁都说服不了谁,谁也都妥协不了,爱情的瓶颈第一次真正考验着两颗曾经单纯快乐的心。虽然他们后来都说,“我们不该是彼此的枷锁。”可转念一想,是不是彼此不够相爱,才没有谁能为谁放弃?他们开始情绪化地认为对方是找借口离开自己,毕业后的去向只是个漂亮的托词……

误解易结不易解,不是说毕业就意味失恋吗?也许自己也逃不了这一宿命,在妈妈的强势主导下,林洋只好背起一袋袋的记忆,无限留恋地上了父母从千里之外开来接她的私家车。原来她的父母为了让女儿有“更坚定回家的心”,特地从福州轮流驾车进京,万里长征,她真的无法拒绝爸妈的良苦用心。

其实,她祈望着在自己上车的那刻,看到男朋友飞奔过来,挡住她家的车,然后打动父母的铁石心肠,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前一天林洋在最后与他通话时,曾故意透露过这个情报的。她心里一直对自己说,只要男友再坚持一下他的坚持,她的坚持就可能全盘瓦解,可是,他太尊重她的坚持。

不死心,摇下车窗再回头再看看,一路上都是提着行囊的逶迤的送别的人群,他们依依惜别,他们把手言情,可是,独独缺席一个他。那个教她正确发出性感卷舌音的北京男孩,那个喜欢在树下陪自己打羽毛球的男孩,特别是秋天的大树下,偶尔有落叶与羽球齐飞,刹那的干扰与犹豫,曾为他们的爱情平添了许多的情趣。

而这次的“爱情干扰”不同秋天的落叶。“他家里很穷,穷的时候,最难判断一个男人的好坏,你看,陈世美就是个穷人出身的,在穷的时候,你看不出他的坏的……”这是妈妈一直坚持的理论,认为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最后都没有好结果,而敏感清贫的耿易男是不是也开始在意这一点?莫非是妈妈事前给了他什么压力?可是,看父母那样兴高采烈不辞劳苦地为自己打包行李、楼上楼下地小跑着,她又不忍心质问。就这样没有任何交代地走了,很狼狈,是爱情的逃兵还是伤兵,林洋自己也说不清楚。

回想大一的下学期,那个春天,那个生日,林洋真的很幸福:先是接到妈妈通过邮局订送的鲜花与蛋糕,邮差刚刚走不到一分钟,同学耿易男就捧着鲜花进来了。“你怎么知道?”林洋满是惊喜。他笑着,答非所问:“生日快乐!”后来,他才告诉女友,自己暗恋她多时,却没有机会表达,后来他就研究她的电子邮箱上的四个数字“0411”,断定那一定是她的生日,就这样冒险买花送上来。“万一猜错了呢?”在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林洋嘴里咬着一根青草问他,他说:“我愿意冒这个险。我喜欢破釜沉舟的爱情。”那铮铮豪言犹在耳旁,那个父母下岗没有钱交学费的男孩为了给她买生日鲜花,居然偷偷地卖过一次血,可是,关键的时候为什么不出来挽留呢?他那所谓破釜沉舟的爱情呢?

回家的路上,林洋的心里不断这样问着。越想越气,也渐渐“想通了”,于是,她换了发型,换了手机号,废了旧邮箱……立即上班,自我疗伤,后来就听到有同事唱“同桌的你”……可是,每当看到有人在木棉树下打羽毛球时,她才发现自己的痴心根本就没有把记忆的花草“埋”干净,更不用说“想通了”。她越来越想他,可是,如果自己不主动打电话给他的话,他是不知道自己新的电话的。她是个习惯被动而骄傲的女孩,她的成长路上,只有别人等她,没有见过自己找人的时候。现在,她有强烈愿望想改变这一角色定位,可是,又真的拿不出勇气。

一晃就过了新年,终于有一天,她在公共电话亭里试着拨了耿易男的电话,只是想看看他是否也换了手机号。结果通了,他在电话那头不停地叫着:“哪位,请问哪位?”看对方没有反应,他一下就明白是谁了,于是大声喊:“阿酒阿酒,我在福州!我就在福州!”林洋的泪水就这样哗然而下,仍然没有回答,只有止不住的哭泣。“阿酒”,多么好听的名字,是易男为自己起的,也只有他一个人用着,好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呼唤了!昨夜她在寂寞的时候练书法,突然发现“巩固”的“巩”不会写了,过去她就习惯转身问他某个字怎么写,那是一起晚自修的日子,转头就可以看到他看自己的眼睛,那么专注与深情……

她再也忍不住了:“是我,是我啊。你在哪个宾馆?”这个时候,林洋还以为他只是来福州出差,她哪里知道耿易男为了找她,花了多少心力,摸索着找到了她过去写信回去的地址,可是那地方早已拆迁,不留一丝云的消息……耿易男只好茫然地等着,多少次揪心地设想:也许某一天,比如她结婚前夕,会给自己打个电话通报一下?所以他不敢换电话。其实,林洋走后,他就后悔了,发疯一样地想她,辞了那个北京的美差,追随南下。先在福州一家公司里打工,一时找不到她,就只好守株待兔,近一年快过去了,他焦急,但是相信自己爱的人会有心灵感应。一直沿用北京登记的老手机,为的是等到她的电话,他的手机24小时是长途漫游的,他的爱情也如游云般漫游。终于等到了朝思暮想的电话,他们放下电话,向约好的“福建省政府”狂奔而去,因为他们都害怕等下找不到对方又失去联络,怕夜长梦多,所以要约在一个万无一失的地方,而“省政府”是个很放心很大的地方,“的士”司机是不会带错路的,车在轮上跑,而他们的心带着翅膀飞。

在省政府戒备森严的大门口,他们终于紧紧地拥在一起。持枪的门卫,拥抱的情侣,这样的画面,神圣而温暖。

妈妈了解准女婿的一片真心、痴心与忠心后,也很快接受了这个北京男孩。这天,林洋带着男友第一次来到自己公司,很甜蜜、自豪,因为她觉得自己像中奖一样需要更多人知道。刚好,那两个“借橡皮擦”的男孩女孩在高高的木棉树下打球,看林洋带了个帅哥,那男的客气地邀约他也玩一下,耿易男很干脆地接过球拍便与那男工程师比赛起来了。看着男友凌厉的扣杀,林洋很是得意,突然,她发现了一个问题:咦,他不是说自己是“打球左撇子”吗?过去总是用左手陪她练球的,今天怎么改用右手打了?

耿易男赢得比赛后,回到她身边,林洋伸手为他拭去汗水,迫不及待地问:“你什么时候改用右手打球了?”他笑了,搂她:“真是我的小傻瓜!”

什么?林洋有些不解。“我用左手打,是为了与你旗鼓相当,我不想让你一直弯腰捡球,来回球多了才好看嘛。”原来他一直为自己“让球”,只是为了照顾女友的球技与情绪,只是为了“门当户对”……林洋有些惭愧,然后是无比的欣慰,“那以后还会用左手陪我打球吗?”撒娇的林洋双臂吊着他的脖子问。“当然了,我是你一辈子的爱情左撇子。”这是耿易男的回答,仍然是那样破釜沉舟的豪迈。

第76篇、爱情故事一根直直美人骨

身体的姿态,常常呈现着心灵的状态,两者相互影响。

普通女人和漂亮女人的区别,有时就在一根脊梁骨上。

此心得来自一次旅行。那是在开往武汉的火车上,临近坐着两个大学女生,她们从上海实习之后返校。

一个女生有清秀的瓜子脸、顺滑的披肩长发,衣着也得体,黄色T恤、浅蓝牛仔裤,苗条匀称,整个人看着很舒服。另一个女孩白皙圆脸,带着纯朴气,长发随便地扎在脑后,也是牛仔T恤,但颜色偏暗。

披肩发女生泡了一杯面,吃的时候,一个年轻乘警过来跟她搭讪。她回头,冲女伴做了一个鬼脸,继续慢条斯理地吃面。然后,她拿着手机自拍,又给女伴看照片。她做这一切时,姿态自然舒展大方,背一直挺得笔直。我想,她知道自己的美,也习惯在众人目光里生活,却不在意那些目光。

马尾女生拘谨很多,聊天时基本都附和女伴。多数时候,她是沉默的,一边看女伴的一举一动,一边心不在焉地吃饭。她佝僂着背,似乎总想缩成一团。

这种区别是在不自觉中养成的。自幼儿园时代开始,直到大学,漂亮女孩得到的多是家人、老师、友伴的关注与赞美,她由此而坦然、舒展。长相普通女孩与此绝缘,在对漂亮女孩的羡慕中,也许渐渐产生了自卑。

作为一枚当年的普通女孩,深知其中酸涩。我好想走过去,对她说:姑娘,挺直你的背。

可是,又怕太唐突。我唯有调整坐姿,坐正一点,挺直自己的背。

去年春天,我在家整理杂物,突然掉出几张照片,是我们单位某年夏天去武汉木兰湖旅游时所拍。

一张照片上,我和同事坐在树荫下吃棒冰。她在方凳上侧身而坐,长腿交迭,姿势优雅,吃相也佳。我呢,坐姿大大咧咧,背佝着,专心吮着棒冰。

不由感叹,美人就是美人,吃相都比我好看十倍。我和她的对比,犹如当年火车上那两个女生的对比。我能在别人身上看到差距,在自己身上却没有察觉,直到这张照片出现。

一天,重逢照片上的同事,和她讲起这张照片,问她:姿态怎么修炼得这么好?

她说,工作之初,参加过一个模特训练班。没想到,人家的美一半是天生,一半也是后天修炼的,交过学费,流过汗水。

我突然想起来,当年,我路过那个模特训练班的办公室,还进去和里面的人聊过。招生老师极力怂恿我报名学习,她说:你会受益终生的。

他们在汉口,我住在武昌,坐公交车得将近一个小时。当然,距离并不是问题,而是那时的我,完全没把形体美这个概念放在心里。

蹉跎20年,那根直直的美人骨,我还在修炼中,希望愈老弥直。

第77篇、爱情故事老婆,我们绝交吧

关于减肥

结婚后,我跟媳妇都胖了,我们决定一起减肥。我媳妇问,有没有不用管嘴不用迈腿的减肥方法。我查了一个网络资料:坐在沙发上看恐怖片也能燃烧热量,起到瘦身的作用。且片子越恐怖,热量消耗越多。于是,我俩约定好,把孩子哄睡以后,看个恐怖片。

后来我总结了教训,看恐怖电影,千万不能关灯,关灯的话,你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太恐怖了!

关于给儿子做饭

给儿子做辅食,我跟我媳妇都懒到极致,都想让对方去做。

我说,你做的儿子爱吃,你去做吧。我媳妇说,你做的精致,看着有食欲。我说,你会搭配,每次做出来都有营养。我媳妇说,你摆盘有艺术性,儿子最喜欢了。我岂能败下阵来,继续劝诱,你上次做的那个西红柿鸡蛋汤,儿子超级爱喝。我媳妇接招反击,你包的那个韭菜虾仁馄饨,儿子一口一个,能吃20个。

为了捍卫我誓死不做辅食的权利,我一定要把她夸到厨房里。我准备发起第N波劝诱,然后我媳妇突然扔了手里的书,蹦蹦跳跳地过来,亲了我一下,我儿子也不甘示弱,过来亲了我一下。我一愣,然后乐呵呵地去厨房做饭了。

关于婚姻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放了一首《当你老了》。也许是情绪到了,我看见我媳妇流泪了,那一瞬间突然有点心疼她,然后抱了抱她。我笑着说,你放心,说好了跟你到白头,我绝对不会偷偷去楼下的理发店先焗油。无论将来有一天,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你。我媳妇感动得泪流满面地说,既然夫妻一场,你把鞋先穿上,脚臭辣眼睛!

我媳妇问我,假如婚姻是7年制的,你会选择续婚吗?我想了想说,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7年又7年,每一次要结婚办酒席,太累了,我会选一个可以一辈子在一起的人。7年又7年,我会找到无数个理由去爱一个人,但是我找不到一个理由去爱无数个人。

我媳妇问,那万一结婚后,你碰到了那么一个人呢?我说,尽管我是成年人,可关于爱情,也没啥抵抗力,所以,结了婚,上了岸,就不会让自己再去河边溜达。就像你点了一碗清汤葱油面,眼瞅着菜单上还有椒盐大排、麻辣鸡块、脆皮炸鸡翅,你肯定会犹豫。所以我不会把自己放在两难的选择里,点了清汤面,我就收了菜单,不给它们诱惑我的机会。我媳妇说,你是因为穷,而点不起菜单上的其他菜吧!

我问,那你为什么要嫁给我呢?我媳妇说,我认识你那会,觉得你写的故事,真文艺,像是有点才华的样子。后来,我们一起吃过几顿饭,我就决定嫁给你了,毕竟,你炒的菜好吃。

关于一辈子

这些年,我媳妇虐我千百遍,我还待她如初恋,倒不是因为我这人脾气好,温文尔雅,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她,毕竟她报了我们家楼下的跆拳道班。

当然了,有时候,我们吵架,她也有求着我的时候,跪在床边,特别虔诚,特别有诚意。她说,求你了,老公,你从床底下钻出来吧,我保证,不打你了。我笑着说,你写个保证书。

想起许多年前,我们刚恋爱的那会儿,汇泉广场有一个品牌活动,买两瓶可乐,可以玩全场的游戏,其中有一个游戏是有蜡笔和纸,那天,我们画了一张结婚证,在上面签了名字。

那天坐公交车送她回家,她紧紧攥着那张结婚证,我觉得她特别可爱,以至于许多年以后,我们吵架,我偶尔也会想起那个时候的她。白天吵了架,睡觉前还互不搭理,半夜迷迷糊糊抱在了一起,身体和习惯最诚实,这就是婚姻。

吵架归吵架,但别伤感情。一辈子选一个跟自己同行的人不容易,美好的东西记住的越多,就越容易原谅生活不善意的刁难,爱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大量学习的事,所以,许多美好的过去,要温故知新。

第78篇、爱情故事我忘了全世界,只记得你

一直以来,克莱夫极少生病,但不幸就这样突然降临了,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当家人陪着克莱夫来到英国帕丁顿的圣玛丽医院后,医生为他做了详细的检查。抛开繁复的专业词语,孢疹病毒感染了克莱夫的大脑,他只剩下7秒钟的记忆。

这种病在医学领域被称为“顺行性遗忘症”,这意味着克莱夫再也无法储存新的记忆。他不能阅读喜欢的书籍,无法理解好看的电影,不能结交新朋友,失去了和别人交谈的能力,以及独立生活的能力,因为任何事情都会如流水般逝去。

曾经多次为他做过身体检查的心理学家芭芭拉·威尔逊感慨说:“这是我见过的最糟糕的失忆症。”这样的病症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残酷的,对才华横溢的克莱夫而言更甚。在病魔来临之前,他是文艺复兴晚期音乐研究的权威,年轻时在教堂唱诗班唱过男高音,还曾担任过伦敦小交响乐团的合唱指挥。

周围的一切对克莱夫而言突然变成了一个谜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平静了下来。有一次,妻子黛博拉发现他盯着手里的一块巧克力,每当他合上手、再次打开的时候,克莱夫都会露出一个从未见过这块巧克力的欣喜表情,“这是如何做到的!”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地问。

克莱夫的每一天都像刚从睡梦中醒来一样,但在看到妻子黛博拉的时候,他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还在病房的时候,每次看到黛博拉,克莱夫都会激动地起身跑过来,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医生解释说,克莱夫之所以能记得黛博拉,是因为他的大脑中存储情感的部分受伤害的程度比较轻。

我忘了全世界,只记得你。尽管这是个听上去感人至深的故事,但现实远没有这么美好。克莱夫每次睁眼后问黛博拉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我睡了多久了?”对于这个听了不下千百次的问题,黛拉只得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回答。黛博拉始终不离不弃,守在病床前,每天照顾丈夫的起居。

医生说,如果一开始黛博拉就放弃了克莱夫,那么克莱夫将永远不认识黛博拉。她的外表、声音、气味,他们彼此的行为方式,以及他们的情感和互动的强度——这一切,都证明着他们的身份和关系。

2005年的时候,黛博拉将她和克莱夫的“健忘生活”写成了一本书《永远是今天》。“他记得我,他知道自己爱我。任何地方对于克莱夫而言都是陌生的,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每天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我仍然在乎他、爱他,在那里陪着他,这就足够了。”黛博拉在书中写道。

除了妻子,能够让克莱夫感受到生命是在跳动的,还有音乐。每当来到钢琴前,只要把乐谱放上,克莱夫就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黛博拉说,在听音乐时,有时克莱夫的右臂会在空中挥舞,偶尔还会唱出一小段音节。

音乐似乎在克莱夫的大脑中活着。柏林夏洛蒂医科大学医院的卡斯顿·芬克博士指出,这是由于音乐属于“内显记忆”,因此像吃饭穿衣一样被克莱夫记住了。

在黛博拉的精心照顾下,2008年,年过古稀的克莱夫出现了好转,他的外显记忆表现出恢复的迹象,开始能够零星地回忆起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前发生的事情。

也许是希望人生最后的时光不再被人打扰,只留下属于他们的记忆。从那之后,这对夫妇漸渐淡出人们的视线,没有媒体再报道过他们的消息。但可以相信的是,在“遗忘了”数十年后,他们最后的时光一定是美丽且充满回忆的。

第79篇、爱情故事给婚姻开张幸福处方

我的婚姻生病了吗?坦白说,至少是一种“亚健康”状态。我和老公之间没有大的矛盾,更不存在谁变心的问题,可是家里的气氛就是不对。曾经甜甜蜜蜜的两个人,越来越无话可说,家里经常是冷冰冰的沉默。稍稍遇到一点问题,我们就开始争吵,争吵之后又是冷战。

婚姻竟然给我鸡肋一样的感觉,怎么就那么食之无味呢?婚姻真的生病了,可哪个医生能妙手回春,给我一张幸福处方?思来想去,觉得只有自己才是最理想的医生。清官难断家务事,外人作为旁观者,如果搅进你的婚姻,只能越帮越忙。自己婚姻出现的问题,自己最清楚,也只有自己才能找到最佳处方。

要调整婚姻状态,首先要给婚姻诊脉。通过仔细分析,我得出结论:婚姻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这几年我和老公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所以两个人交流少了。沟通少,容易产生分歧,有了分歧就开始争吵,争吵后又冷战,冷战后更不交流了,就这样恶性循环。另外,因为结婚时间长了,彼此太熟悉,所以视对方为空气,感情明显淡漠了。

好吧,既然这样,就应该对症下药。首先要解决沟通少的问题。我向老公提出来,每天晚饭后一定要抽出半小时聊聊天。以前我们一聊天就容易产生分歧,原因是老公脾气暴躁,我性格执拗,两个人吵起来都不服输。既然这样,就给每个人開一份“药”:老公要服下温柔半两,老婆要服下耐心三分,在这种情况下交流,避免出现冲突。另外,即使有矛盾,两个人声音都大了,眼看就要吵起来,这时速速服下一味叫“冷静”的药。

老公听了我的话,满口答应。我还提出,聊天时我们多说有趣的事,然后敞开心扉说说心里话。两个人都要努力创造和谐温馨的氛围,争取让幸福再次回到身边。我们有了这样的约定,也给自己提了个醒:是该好好经营婚姻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感觉很不错,两个人心与心的距离又近了。

其次,针对两个人感情淡漠的症状,我提出:吃一副叫做“怀旧”的药。两个人多回忆回忆曾经的恋爱时光,找找当初甜蜜的感觉。我们还要像刚结婚时那样,每天对彼此说“我爱你”,每天上班之前给对方一个拥抱。一句“我爱你”,一个拥抱,每天一次,并不难做到,贵在坚持。还有,从前我们都注重形象,女为悦己者容,男也为爱己者容,可是这几年我们都疏忽了“形象建设”,他邋里邋遢,我一幅“黄脸婆”的样子。如今,要重塑自我,重塑婚姻。保持美好形象,不仅愉悦自己,也愉悦对方。我们“重塑自我”之后,都感觉很不错。

自从我对症下药,给婚姻开了幸福处方后,我们的婚姻重新有了活力,幸福又回来了。每一桩婚姻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双方最清楚症结所在,所以不妨给自己的婚姻开张幸福处方,让幸福永远都在身边。

第80篇、爱情故事相亲相爱的人不能互为老师

我买了一辆POLO,提车之前,开始糖衣炮弹地央求老公教我学车,一个同事闻讯后半开玩笑地警告我:先生教太太开车最容易吵架。我嘴上微笑,心里想,快得了吧您呐,嫉妒吧?

大错!真上路以后我就知道了,同事的警告简直是太英明了——第一天我就和老公鸡吵鹅斗了个不亦乐乎。事情是这个样子滴:我们用先生每天开的那辆手动档老爷车学。第一次操纵方向盘,我紧张得不得了,而且老爷车好像有点关节炎,手动挡不太利索,弄得我手忙脚乱。不听话的车一会儿前蹭,一会儿死火,像在故意和我较劲,一个劲儿地挑战我的耐性。而先生一直在旁边座位上不停地给指令或大呼小叫,弄得我更加忙乱。我可以理解他的紧张:陪一个新手开车,他对车没有任何控制,尤其新手还是和自己生命患息相关的老婆,心里的确捏着一把汗。

人一紧张就没有好脾气,很快他的话就刺耳起来。“你怎么这么笨?踩离合器,换挡,哎呀,笨死了,怎么就做不好呢?没想到你协调性这么差。”本来就手足无措急得想哭的我,被他这么一数落,犟脾气也上来了,一个劲儿地赶他下车。他看我是真生气真委屈,嘟嚷了两声后,又来陪不是。我就不懂他为什么这么没耐心,心里这个气啊……

以后几次练习也几乎没有不吵架的。他嫌我悟性差,长进慢,我嫌他少耐性,脾气大。许多本事,你不会的时候像个宝,会了以后一钱不值。开车就是这样,先生这个熟练司机不把它放在眼里,看我老学不会很奇怪;而我把它当成一件大事来做,谨小慎微,先生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让我觉得他对这件如此重要的事毫不关心,对我也毫不宽容。这两种心理碰在一起,当然只有架吵了。没完没了的嚼嘴磨牙,特别生气的时候,真想不学了,还是坐车省心。

好在,终于慢慢熟练起来了。可是,老公始终不肯放我“单飞”。只要我一动车,他一准坐到副驾驶上监督着。监督就监督吧,可他的嘴总也不肯闲着,“小心自行车!”、“别抢道!”、“开慢点!”、“红灯!”……车厢里惊叹号乱飞,时不时地还帮我拽把方向盘。说实话,没他在身边,我真不至于那么紧张到连红灯都看不到,可他老是这么呼来喊去,我简直都要神经错乱了,哪里还顾得上红灯啊。干脆停车,你开,行了吧!

后来,我就想了个招儿:跟同事商量,趁老公上班的时候,让公司的司机陪我偷偷出去练。结果怎么着,一星期下来,我的车技猛长。为什么呀?其实,也不见得我就真笨到什么地步了,都是老公因为是自己老婆,他心里放不开,过分担心了。结果,反束缚得我没办法施展手脚。

前天听小姐妹说她也想买车,并准备让她老公先好好教她时,我极力劝阻着:换人教吧,否则肯定事倍功半。嘿,这可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啊。信不信随便她喽。我的意思是说,相亲相爱的人是不能互为老师的,因为太亲近,所以,难得客观和理性。比如技术水平再高超的大夫,

也不敢在自己至亲的人身上动刀子,所谓“关心则乱”。

第81篇、爱情故事分手的理由

他一句话说得我无地自容。当年,我陪他度过了他最穷的日子,现在他咸鱼翻身,立刻跑过来同情我、提醒我,要我懂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公主。

前男友出现

正在与老张海吃海喝,手机突然响了。掏出来一看,竟然是前男友。老张瞪着眼睛问我:“谁啊?”我说,公司打来叫去加班的。来来来,咱继续。于是老张被我放弃事业陪他过一个周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却一直想,找个什么机会把电话打过去呢?

好不容易回到家,我把电话打过去。前男友周安说,他过两天要来这里出差。我着实愣了一下。周安感觉到我的犹豫,低声地问我:“你是不是不方便?”我立刻否认了:“不不不,你来吧,我请你吃饭。”

挂了电话,我想,我对他,还是有所愧疚。直到如今我还没有告诉他,离开他是因为我有了新欢。分手后,他一气之下去外地工作,可是有一个月,每天打电话给我,哭泣、质问、歇斯底里。所以,现在还是请他吃个饭吧,没什么大不了。再细问,他要来出差一个星期,问能否在我家中住,而帮他开到宾馆的发票。我想了想,也同意了。

挂了电话,我痛恨自己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毕竟分手了呀,怎么能还住在一起呢?继而我又安慰自己,算了算了,晚上我到另一间卧室里睡就行了。我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即使分手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但是这种信任还是旁人无法比拟的。

如果我没有变心

第三天晚上7点多钟,周安出现在小区门口。有一点点小小的尴尬,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我们一齐笑起来。我在心里嘀咕,这小子,居然越长越年轻了,哪像我,一过26岁,那是一岁年月一岁人哪。

然后我帮着他把行李拖进我家,和他一起出去找饭吃。我带他来到一家看上去又干净又便宜的小店里,周安居然仍旧保留着为我打开一次性碗筷的习惯,并用茶水帮我把碗涮了涮,点菜时,他也是完全依照我的口味。我不禁有一瞬间的恍惚。他曾经是无辣不欢,但是自从与我相恋,强硬地改变了自己的食谱,开始适应吃清淡。现在,他是刻意,还是本能?

细问起他的近况,才知他真是飞上枝头了。原来这个一穷二白刚刚读完研的小子,现在被单位送去读博,尽管月薪仍然不高,但是博士毕业,年薪上十万元是没有问题的。公司还给他分了房子,精装的小户型,工作十年就可以免费过户给他。我强忍住嫉妒,开始愤愤不平。我家老张,现在是一公司小中层,月收入7000余元,还每天臭美得不得了。差距啊差距。

聊到一半,周安忽然疼惜地看向我:“河,你是应该快点找个男友了,女人,经不起耗的啊。”

一句话说得我无地自容。当年,我陪他度过了他最穷的日子,现在他咸鱼翻身,立刻跑过来同情我、提醒我,让我懂得我已经不再是公主,而要赶紧贱价卖出去。其实他提醒得对,我家老张这些鬼条件,一吵架他还扬言要找比我年轻漂亮的妹妹。可是,这些提醒从周安嘴里冒出来,貌似善意,却真是令我难堪。回家的路上,我开始后悔。现在看来,周安的综合条件胜过老张,对我的爱也仍旧令人动容。如果当年我没有变心,那该多好。

我打算半推半就

晚上洗完澡,我到卧室去拿了一床毯子,到另一间卧室去睡。周安在我身后沉默。

我躺到床上,心想,如果等会儿他熬不住了,来敲门,我就半推半就。正在此时,老张打电话来,让我看湖南卫视的“奥运向前冲”。

我不忍扫他的兴,即刻披衣起床,来到客厅打开电视。原来又是一档平民节目,每过一关都千难万险,动不动就掉泥巴坑里。我乐得惊天动地,立刻回短信给老张大赞好看。

也许是听到动静,周安穿着肥大的睡裤跑了出来。沙发小,我连忙往旁边让了让,以便他坐下来与我同乐。周安坐下来,看了不到半分钟,他就皱着眉头返身进卧室。我在他身后喊:“怎么了?”他答:“这有什么好看的?”

我愣住了。这为什么不好看?有些人闯关成功时不令人振奋吗?他们快掉下去时你不捏一把汗吗?有些人掉泥巴坑里的样子不娱乐吗?退一万步来讲,至少满足了我们幸灾乐祸的心理呀。

顿时就觉得有些失望。又看了一会儿,我回到卧室去跟老张煲电话粥。我说:“你明天也去报名参加吧?”

老张说:“我才不傻呢,我要是掉泥巴坑里了,你保准把嘴笑得比屁股还大。”我狂笑。瞎聊了一会儿,竟然打起了哈欠。老张在电话里给我唱了首歌,慢慢地,我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忽然想起,周安在我家里!我睡眼惺忪地凑过去看,卧室门开着,这人在翻我的东西。我三步并作两步蹿进去,厉声问道:“你做什么呢?”周安转过汗涔涔的脸:“我帮你收拾。”我再一细看,果然,他正把我抽屉的东西分门别类。我松了口气,劝他放弃:“你别给我弄乱了,到时候我要找东西都找不着,还得给你打电话。”他憨厚地笑:“那敢情好。”

我心中一软,在床边坐了下来。我这才发现,他把我的被子都叠得整整齐齐,像宾馆。

他真的不适合我

白天周安出去做事,晚上回来睡觉。我每天沉浸在忐忑中。他什么都没有表示,但是他给我幻觉:他一直在等我。那么我,要不要回头?

好友反问我:“能嫁得更好,为什么要拒绝?”我想了想,痛下决心。有生以来,周安是最爱我的,亦比老张更有前途,他能来找我,这是命运意外的馈赠啊。

晚上下班后,我打电话给周安,约他到城市广场六楼的西餐厅吃饭。烛光晚餐哦,他是聪明人。如果他提出复和,我欣然同意便可。他不提,我则继续装傻。挂了电话,我在公司一楼的大厅里左等右等。一个小时后,这厮才出现。我已有些窝火,问他:“怎么这么晚才来?”他给的答复是,坐公交坐过了站,走过来的。

我险些昏倒。对于一个从来不舍得坐出租车的人,我实在是无言了。

我把他拽上出租车,一起去吃烛光晚餐。席间周安状如木偶,只有服务生出来弹琴时他才显露出真面目,开始东张西望。我知这呆子从没来过这么高档的场合,不料正欲发问,他忽然就蹦出一句:“其实……我不喜欢这种地方。贵,菜又不好吃……”我忍无可忍:“那平时你的工资都用来干什么?”他告诉我,存着。再问,存着干什么?房子有得住了,将来收入也不会低。他闷声闷气地说:“总有用。年轻的时候,要知道存钱。”听着跟我妈的口气一个样。我咽下了自己来此处的目的。我想还是再等等吧。过了一会儿,周安开始放松。他给我上了非常生动的一堂经济课,发表了他的“存钱有用论”。

周安一向是这样。上学时他是好学生,成绩永远是第一名。上班时他是好同志,永远比别人去得早,走得晚。在家里他是孝顺儿子,妈妈打个嗝他都当圣旨。平日只要能节俭的地方,他都节俭得令人无法容忍。我父母觉得他简直就是天下最完美的男人。

吃过饭,周安抢着要埋单。我想他是对我好的,但是他并不知道,我宁愿他拿出几十块钱来打车不要让我等那么久,而不是拿四五百块钱来买这次单。我忽然有点明白了。我想我需要的是一个能让我快乐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看上去完美的男人。也许他真的不适合我。

过去的选择是对的

第二天,周安为期一周的差旅到期了,他在我家里收拾东西。我打电话去问朋友索要发票,被告知发票这两天不好拿到。我问周安:“要不然,你先回去,我过两天拿到了再给你寄过去?”周安点了点头。

我觉得自己应该送他。洗完脸,我走进卧室抹隔离霜。我问他:“你要发票能报销多少钱啊?”他的回答令我哭笑不得:“我们报销不凭发票,出差是一天三百块钱补助,我只是觉得,有发票我心安一些。”

我开始怀念我和老张在一起的快乐生活。君子坦荡荡,他永远不会有这么白痴的做法和想法,更不会为了省这点住宾馆的钱去打扰前女友。

我把周安送走,自己打了个车回家。一路上想到他对我那些即将年长色衰的提醒,仍然心中郁气结成一片。为什么,他的每一次出现总是令我不快乐?而在他刚到的最初,我竟然忽略了这种不快乐?原来回忆都是有选择性的。当我只顾着想着他的好的时候,竟然就不自觉地,忘记了他的不好。

好友总是喜欢说:“如果我在20岁的时候,就有现在的智商该多好啊,我肯定会牢牢抓住那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当时我还觉得她说得太对了。但是,现在想来,当时放弃他,一定是有原因,也许是他的性格你不喜欢,也许是他不能唤起你爱的感觉……如果时光倒流,让你重新选择,当初放弃的理由依旧存在,难道我们就变得可以容忍了吗?相爱,也许说不出理由,只是一种感觉;但是分手,总是有充分理由的吧。

这样想着,我慢慢如释重负。

第82篇、爱情故事牵手,就是一辈子

发现陈子安的衬衣上有陌生女人的长发和香水味之后,我们只谈了一个晚上便签了字,我是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女子,他应该知道。

尽管他苦苦相求,说只是一时冲动犯的错误,那我也不能原谅。

我只问他,你是否真的动过心?他沉默片刻,然后点了头。

这就是了!一个人动心只能说明再爱了,我转过身收拾东西。刚刚结婚三年,还没有来得及要孩子,而所有的牵扯不过是一起贷款买的和平丽景的房子,他要就给他,他不要,我就要。

走的时候连头都没有回,他在楼上喊我,小豫,我低着头,拉着那只大红箱子,一脸的眼泪。是的,我怎么能让他看到我流眼泪,三年前结婚时,他的山盟海誓还在耳边,他对我说:“牵手,就是一辈子。”

不过三年而已。他由一个小职员到了副总,有了一辆帕萨特,

手里有了批条子的权力,再加上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似乎就有出轨的理由,可我不接受这样的背叛,是的,我宁可不要这个被染了瑕疵的婚姻。

离婚后我病了一场,输了三天液,买了一堆新衣,我还年轻,不过27岁,一切可以重新开始。

但我还是日渐憔悴了,饭吃得不香,觉也睡得不稳,半夜里常常会梦到他。以前我们睡觉时一定要相拥睡去,我在他的胳膊里,即使胳膊麻了,他也不会嚷。

可现在,我翻身抱住的是空气。捂住脸,我哭了,眼泪恣意地流着。

离婚了,我恨他。

有人说,恨一个人还是爱着,只有厌烦他了,才是不爱了。

我没有厌烦他,我恨他,我诅咒他过得比我还烂。

是的,凭什么离了婚他要过得比我好?我没有那么善良,何况,是他对不起我!现在的男人,离了婚就会犯了抢,那些大龄女青年会趋之若鹜!而我却好像散市的大白菜,问津的人都是离婚的男人或丧妻的,多么不公平。于是三天两头打电话骚扰他:“陈子安,给我送一桶水来。”“陈子安,给我买饭来。”

他并没有这个义务,可还是乖乖地送来。他来了,我也并不多说话,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他说我的家是狗窝,进门就会收拾两个小时。邻居吴大妈说,老来的那个小伙子是谁?是追求你的吗?我说,不是,我有老公。

吴大妈不再给我好脸了,因为陈子安常常来,让人以为他是奸夫。他央求我:“这么离不开我,复婚算了。”

我冷着一张脸说:“谁和你复婚?我只是寂寞,什么时候我找到意中人,你就可以闪了。”

同事张大姐、李阿姨甚是热心,先介绍一个中年丧妻的,有一个5岁的小女儿,小女儿看到我好像看到狼一样。我说再见吧,我还没长大,怎么和这小孩子斗智斗勇?

第二个是一个大“海龟”,身高只有一米六五,郁闷得我发狂。他一张口就是English,搞得我好像是外星人。我说你以为我不懂英语吗?上大学时我不仅过了八级,而且还学了德语和法语。这次轮到他郁闷了,天知道上大学时我天天和陈子安鬼混了,四级还是他帮着我过的。

离了婚的女人,为什么这么惨?

陈子安说,太轻率了吧,其实,你应该给我个机会。

我告诉他说,陈子安,我不会原谅你,咱们的缘分已经尽了。

遇到亚东,是因为一颗牙齿。

我的牙齿疼得不能吃东西,是又长了一颗新牙。

去看牙医,恰好是他。亚东有干净的眼神和手指,细心地问来问去,又开了药,嘱咐我怎么可以让疼痛减轻些。留了电话后,第二天他便来了电话,他说,新牙,疼是要疼的,最疼的时候,可以含一口冰水。

我感动于他的细心,他28岁,喜欢一个人发呆、听古典音乐。那天我白衣白裙,他说,刹那间就打动了他。

几天之后,他约我吃饭,送我玫瑰,蓝色妖姬。虽然俗,可女人都是喜欢被男人宠爱的,何况是他这样明朗俊秀的男子!

我告诉他我离了婚,他笑笑说:“那就更知道珍惜爱情了。”

这句话真让人受用,一来二去,我们相熟了。周末一起去打网球,有几次我叫错他的名字,把他唤成陈子安,只因为陈子安爱打网球,所以,我养成了打网球的习惯。

运动之后,我要去吃香辣蟹,亚东说,强烈运动后吃辣的东西不好,我却不听,这个习惯,也是陈子安留给我的。

我喜欢陈子安穿白衬衣,但亚东喜欢灰色的衬衣,看起来一片灰蒙蒙的。我说,亚东,你可以尝试穿白衬衣,也许看起来更动人。

他看着我说,为什么要用他的标准来要求我?

我一下子哑然。是的,我一直在用过去的习惯来要求另一个男人。

陈子安的电话一个个追来,他问,在忙什么?我说,谈情说爱啊。腔调十分酸,我要让他明白,没有了他,还有更好的男子爱我。

晚上回家,看到他坐在电梯门口等待我,是的,他没有我这里的钥匙,但我还有他那里的钥匙。他说,他的门永远为我敞开着,那扇有点儿毛病的防盗门本来准备换掉,但现在,他说,我一辈子不换它了,因为要等你回来。

看到送我的亚东,他说,个子才一米七五吧,而且还是牙医,每天对着一颗颗破牙,怎么有心情接吻?

你真恶心。我冷笑着说,哪里用得着你操心。

他的袋子里,有我爱吃的哈尔滨红肠和鱼香茄子,当然,还有一堆酸酸乳和面包片。虽然看他献媚有点儿心动,但我还是没有让他进门,我说,累了,请回吧。

那时,我们离婚已三个月。

进了门,我哭了,脚下,是一堆他买的东西。亚东说得对,交往一个月以来,他灰心透了,我的生活里到处是陈子安的影子,我根本还爱着他,我根本是在和他演戏。他说,我只是一个你发泄寂寞的道具而已,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做恋人,就不必了。

我已经被人看穿,而门外的人,却嫉妒得发了狂,他说,你如果真爱那个牙医,我祝你幸福。

幸福?不,我不幸福。

和平丽景的房子一直是陈子安在供着,他说:“那户头上,还是你的名字。”

和亚东分手后,我却发现陈子安身边有了新人。

他还是常常来,有时却带着那个看上去很妖气的小女孩儿,亲亲热热地在旁边叫着他,一脸媚态。

估计他是故意的,哼,带来一个狐狸精气我,在我面前表现情侣秀。

那小狐狸精说:“你前妻?脸色有点儿惨白。”

陈子安就说:“不至于吧,我才几天没来。”

他们一唱一和,好像是演双簧,我冷着脸说:“以后,演戏请换地方。”

关了门,我扑到床上,如电影电视中女主角,一样的表情与动作。甜言蜜语真好听,原来都是假恩情。我还以为,他真是舍不得过去,却原来,不过是要安慰我。

半夜,肚子疼得不行,是胃肠炎犯了吧?情急之中,只摁了单键号,1就是他,我疼得汗流下来:“你快来,我怕坚持不了了。”

没想到半夜他还开着手机,如果他不在,就想打120了。

二十分钟后,他到了,背着我下楼,飞一般下去,打车奔医院,在走廊里恳求大夫:“我老婆肚子疼得厉害,你们快救救她。”

谁是你老婆?我要挣扎,却说不出话,被推上手术台,原来是阑尾炎。割掉之后,我有了精神,第二天就说:“陈子安,都是你气的。”

他为自己辩解:“我挂念着你,怕你有事找我,为你,我二十四小时开机。”

他每天煲汤,一点儿也不嫌厌烦,同屋的大妈说,看人家老公多好。

他站在一边也自夸:“我一直这么好。”

我但凡有了精神就讽刺他说:“这么任劳任怨,小狐狸精不吃醋?”

他笑而不答,说:“你病好再说。”

接我出院那天,他开车来。正下大雨,我打他手机:“陈子安,你慢点儿,我不着急。”

却只听到电话中一声尖叫,好像是两辆车撞头了,我再打,没人接了。

穿了医院的衣服,我也尖叫着跑出去,陈子安,一定是出了车祸!

顾不得病体刚刚好,我发疯一样跑着,如果他有什么意外,我也不活了,什么狐狸精,什么过去偶尔的一次出轨,在我心里,他仍然是唯一的,他已经知道错了,他一直在努力挽回了,我想,我早就原谅他了。

在雨中跑着,猛然看到他驾着车来了,他下了车,问我要发疯吗?他只是想吓唬吓唬我,看我在乎不在乎他,而那小狐狸精,不过是他雇来气我的,让我吃醋的,没想到我还真信了,没想到我还真跑出来了。

我对着他连踢带打,发疯一样骂着,什么脏话破话全骂了出来:“陈子安,你这个混蛋,你找死啊,你找灭啊,我他妈恨死你了!……”

我还想说,还想骂,却被他一把抱起来,然后是热吻,雨水夹杂着泪水,我们与天地合为一体。

一个月后,我们开始装修和平丽景的房子。再一个月,我们乔迁了新居。

三个月后,我怀孕了。

陈子安常常拉着我的手,在小区里散步,我知道他在印证自己说过的一句话:“牵手,就是一辈子!”

第83篇、爱情故事被反转的表白

我曾经听别人说过,遇到一个人的时候,如果前六秒没有对这个人产生感觉的话,那意味着第六秒之后也不会有什么发展了。

我和李涵认识快十年了,在我们刚遇到的前六秒里,他用一根不知道哪里弄来的细绳,莫名其妙地勒住了我的脖子。在第六秒之后,我开始讨厌这个转学生了。

因为这件事,刚转来新学校的李涵就被请了家长。办公室里,他嬉皮笑脸地向我道歉。他爸爸一耳光就给他扇了过去:“认真道歉!”他收敛了笑容,语速极快地说道:“对不起!”

可我没想过要原谅他。然而好死不死,班主任将他的座位安排在了我的背后。所幸的是,上课的时候他都在呼呼大睡。只有每次上课班长喊起立的时候,他总会乐此不疲地抽走我的椅子,希望我摔倒。

除此之外,他还会换着花样,过段时间就给我取个奇怪的外号,然后满教室地叫来叫去。就是这样的一个幼稚鬼,在接下来的十年里,竟然向我告白过三次。

李涵第一次向我告白是在初三。当时同级有一个和我互有好感的男生,每周日他都会亲自做便当带来学校给我。直到有一个周日,李涵也突然带了份便当,怒气冲冲地甩在我的课桌上,“不是我做的,但是肯定比他的好吃!”

见我没反应,他急得面红耳赤,又过来帮我把便当的盖子打开,顺便把那个男生给我的便当拿走。“你试一下嘛,还怕我下毒嘛?”他摸出了放在口袋里的小票,“我在这家店买的,价钱顶得上十几顿食堂餐了,肯定不会难吃!”见我还是没有反应,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得太多话了,然后乖乖地闭了嘴。

“我不要!”我将便当的盖子合上,“你把我的还给我!”

“我不给,你不吃就扔了嘛!”说完,他抱着我的便当跑出了教室。

自此之后,那个男生就没再给我送便当了,听说是李涵去他班主任那里告状了,而我也一直假装没看见李涵贴在便当盒下的那张纸条:“我选便当的眼光不错吧!难怪会喜欢你。”

第二次告白是在高二,当时我和同级的几个同学一起去邻市参加作文大赛。比赛前一晚,李涵突然打来电话,偏要我第二天把他写进作文里。

“那恐怕只能得零分。”我在这头嫌弃地说着。

陪他瞎聊了一会儿,他突然话锋一转,语气严肃地问了句:“如果你以后在学校再也见不到我了,你会不会想我啊?”

从初中到高中的这几年,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一直喜欢我,我也不笨,但总是装作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又嘻嘻哈哈地抢话:“不管你会不会想我,反正我肯定会想你的,这两天我都去你教室外面晃了好几次,但就是没有见着你。”

“不说了,我现在就要睡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怕他又说出“喜欢你”这三个字。

回校之后过了好一段日子,我一直没有见过李涵,李涵也没再打电话过来,一问才知道李涵在我去比赛的时候转学了。至于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而他也不会知道,后来我的确在作文里把他写了进去,最后没有得奖,但我一点也不后悔。

我为什么会这么心甘情愿答应这个要求呢?大概是因为那天晚上他没有和我说晚安,而是发来了一条语音:“怎么办,其实我也想去睡的,但就是忍不住想和你说话。”语气一点也不像平时嬉皮笑脸的他。

李涵的第三次告白落在了大二的寒假,那时我刚失恋没几天,就接到了一通陌生号码的来电:“嗨,我是李涵,明晚有空吗,要不一起吃个饭?还有另外两个同学。”

几年的分道扬镳,本应该是想客气地拒绝的,但我却不由自主地应邀了。去了才发现,电话里提到的另外两个同学,就是我俩初中时玩得最要好的朋友,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吃饭时,一直是李涵在说话,聊的都是他高中转学后发生的事情,谈笑间他还假装责怪我从来没想过去联系他。

“后来这两三年,你也不是一直没联系过我?”要不是大一的时候,在宿舍门口偶遇过一次来找朋友的李涵,我还不知道他竟然和我在同一个城市读书。

“要不要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李涵突然问我。

“还没开始玩真心话大冒险,你就这么主动啊,那就给个机会你好好说。”

“还是不要了,你这个人守不住秘密的。”

可是那晚我还是知道了两个秘密。

第一个是那两个好朋友告诉我的。当年他们向李涵泄露了我的高考志愿,他去了和我同城的大学读书并不是巧合。至于那次在我学校里遇到我,更加不是什么緣分。在那之前,他不知道已经在我宿舍楼下徘徊过多少次了。或许是因为得知我因前男友出轨而恢复单身,李涵才选择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而另一个秘密,则是李涵亲自告诉我的。那晚他喝高了,半夜突然给发送了视频邀请。他在那头先是一番胡言乱语,然后唱起了跑调的歌,最后竟然哭了起来。“其实……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转学的。你……你也见过我爸的,他发起脾气来比谁都吓人,哈哈哈……他要和我妈离婚,我不想他们离婚,干嘛一定要离婚呀?他说要是我转去A中,好好……好好读书,考上重本,他们就……就不离婚了。可是他骗……骗了我,我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他就马上和我妈离了……”

“今天其实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第一次……勒你脖子……脖子的那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你了,我就想,我一定一定……一定要让你记住我,哈哈哈,那时候真的好幼稚……你不是也一直觉得我幼稚吗?可是我爸妈的事儿,让我知道,原来感情真的是不能勉强的,正如我做太多,你也不会喜欢我,我也不想喜欢你了,可是我又喜欢不上其他人,这都怪你啊……”

后来李涵还吐槽了很久我的前男友,质问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他,而要喜欢那样一个又蠢又丑的人。看阵势不对,我赶紧按掉了视频聊天。

第二天清醒后的李涵,给我发来语音,小心翼翼地问道:“昨晚我没乱脱衣服吧?”

“该说的该做的,你都说了做了。”我故意逗他。

“唉,那真是可惜了,你居然没在我身边,好不容易有机会酒后乱性呢。”他还是那副幼稚的模样。

过了好久,他又发来了消息:“要不等寒假过完我们就一起回学校吧。”

“好呀。”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心想总比一个人回到伤心地要好。

回到念书的城市后,李涵几乎每天都坐两个小时地铁来学校找我。周末带我去不同的餐厅吃饭,他说,这两年来他搜集的好吃好玩的地儿终于有机会带我来了。以往他一个人来的时候都会想,我到底会不会也喜欢这里呢。

我曾问过好友,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坏,别人会不会觉得我是在把李涵当备胎?好友正色道:“所谓备胎,是指一直守护在你身边的人,你心安理得接受对方的所有体贴却在‘在一起’这三个字面前选择了退缩。而有情人终成眷属则是指,默默排队多年,终于拿到正确的爱的号码牌。”她接着问我:“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会想到李涵吗?”

不用她进一步戳穿,我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记得谈第一场恋爱的时候,身边的人就会告诉你,谈恋爱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找自己爱的人当恋人,但等到结婚的时候,大部分人则选择找爱自己的人当伴侣。

那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就不能找一个既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当伴侣呢?现在才明白,原来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李涵的坚持,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运气。

“李涵,你怎么做到喜欢我这么多年的?”后来的一通电话,我终于不再逃避,决定正视李涵这些年来的默默付出。

“你怎么就确定我现在还喜欢你?”他嬉皮笑脸地反问。

“哦,好吧。祝你移情别恋成功。”

“哈哈哈,我就是一直自我暗示,告诉自己还是要相信爱情。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只是还没反应过来你已经喜欢上我了——别骂我不要脸!”

“你的确很不要脸,不过这次你说对了。就像当年你送我的那个便当,的确比另一份好吃一万倍。”

“啊哈?”他肯定没有想到,我仍然记住了他为我做的这件傻事。

“李涵,不如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终于下定决心,收服这只幼稚鬼。

第84篇、爱情故事我就是老公的网上恋人

第一次接触

老公金文其貌不扬,事业平平,也没什么不良嗜好。他走在街上,除了我,没有别的女人会去注意他。我们俩平平稳稳地过着日子,儿子已经7岁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上班有一半时间坐在电脑前,而老公却很少摸电脑。一天,他兴奋地打开电脑对我说:“老婆,同事给了我一个QQ号,快把我加为你的好友吧!”

第二天快下班的时候,我和朋友在QQ上聊,正要下线,突然看到金文也在线上。我想问他晚上想吃什么,正要点击时脑子灵光一闪,且慢,跟他开个玩笑吧。于是捡起一个早已弃之不用的号,起了个具有冲击力的名字:烈焰红唇。金文果然上钩了。

你好!我先打招呼。

你好!过了一会儿他才回答,想象他笨拙地摸索键盘的样子,我不禁窃笑。

在忙什么?我又问。

这会儿不忙,快下班了。

那下次再聊吧。我说。

大概又一阵摸索后,电脑上出现了一行字:还有点时间,可以再聊会儿。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律师。你呢?

我是老师。傻老公,在网上可不能实话实说。

经常上网聊天吗?

今天是第一次。

太阳落山了,天快黑了。我惆怅地说。

是啊,快6点半了。

我笑,这个不解风情的傻子!

我要下班了,改天再聊吧。他说。

那天他比我晚一步回家。他看起来心情不错,我问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高兴事,他说没有,他并没有告诉我他第一次上网聊天的事,我有点伤感,原来老公也是有秘密的。

第二次聊天

几天后的星期天我去单位加班,金文说带着儿子在家也是闲着,不如去单位上网。一定是想那位“烈焰红唇”了吧。我打开电脑,他果然在线。

你好!今天休息吗?

是,今天休息,我带着儿子来单位上网。

过了漫长的一会儿,我还以为他离线了,又见他说:对不起我打字速度很慢,儿子又在一边捣乱。

好儿子!表现不错,回去给你买好吃的。想到儿子的手在键盘上胡乱敲打,我大笑。

中午我们在一起吃饭后去逛商场,我给儿子买了很多好吃的,问他:“你的功课做完了吗?”儿子说:“做完了。有几道题不会是爸爸教我的,爸爸上了一会儿网……”

“是不是跟哪个美眉聊天了?”我笑着问金文。

“聊……聊什么?查了点资料。”他的脸有点泛红。

第三次聊天

这次金文一上来就热情地问候:你好!见到你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

你结婚了吗?他终于问到实质性问题了。

我还是单身。

单身贵族,好啊。

我要乘胜追击: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浪漫有情趣的。你呢?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我喜欢对我死心塌地有责任心的男人。有人说女人变坏才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你怎么看?

我不认同,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不是这样的,真正有爱心的女人也不是这样的。

我很欣赏你的坦诚。我说。我们能成为心灵上的朋友吗?我抓住机会发问。

能,我想。

我大胆地追问:如果以后我喜欢上你了呢?我们有没有可能发展?

我们刚认识,还是不要问这样的问题吧。

我是说如果。我紧追不舍。

我们只能是网友,这是我的底线。

那行字我看了很多遍,金文的表现让我满意。那天晚上我特意做了几样金文最爱吃的菜,至于网上聊天的事他还是一字不漏。

第六次聊天

和金文在网上已经很熟了。一次他说他想听听我的童年趣事,我说我是在草原上出生的,那里非常美,天空异常纯净,白云在天上快速地移动着,我经常在无际的草原上一边奔跑一边唱着歌儿。有时会躺在地上把云彩想象成各种动物。

真是一个好地方!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金文进入状态了:你会骑马吗?

当然会,草原上长大的人哪有不会骑马的?我小时候和男孩一样野,现在收敛多了。

我老婆也是在草原上长大的,也会骑马。

我一惊,是不是被他发觉了,赶快说:下次一定让我见见你太太。

过了一会儿,他敲出一行字:你真可爱,我喜欢!

狼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回头再和你算总账。我开始生气,不顾他的挽留,匆匆下线。

第七次聊天

我使出浑身解数写了两篇散文给金文发过去,再一次聊天时,他大赞我的文采:读你充满诗意的文字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做法律工作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美的文字和才情呢?

我又一惊,是不是他开始怀疑了:你什么意思?

别介意,我的意思是像你这样文理兼通的女子真不多啊。你知道吗?你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

此话怎讲?我问。

喜的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忧的是我们只能做网上的朋友。

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故作深沉。

过了一会儿,又出现一行字:也许遗憾的才是最美的。

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打完这行字我自己也感到心惊肉跳。

你已经是了。他说。

简直滴水不漏,看不出啊。必须再发一招:我好像有点爱上你了……

这次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八成在那边心潮澎湃呢:其实我早已经爱上你了!

我傻了,接下来我不知该怎么办了,如果他要求见面呢?我心情变得很沉重,老公爱上了“烈焰红唇”,他终于出轨了。我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那天晚上我借口加班挨到很晚才回家,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儿子已经睡了,金文还在看书。我没理他,盘算着该怎么修理这个貌似忠厚的人。

他叫住我:“老婆,坐下来,问你个事儿。”

哼,我正要找你算账呢。貌似一副不解风情的样子,其实内心骚得很呢!

他问我:“你知道‘烈焰红唇’是谁吗?”

怎么?我正要找他算账,他倒先发制人了。

“是个女的吧,在哪儿认识的?”

“是网友。这个‘烈焰红唇’真的很吸引我,做个红颜知己非常理想,聪明,热情,浪漫,温柔……”

“你们认识多长时间了?”

“一个月吧。”他盯着我的眼睛叹了一口气:“唉,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这个人呢?”

气死我了:“你不用找了,‘烈焰红唇’就是我——你老婆!失望了吧?”

他哈哈大笑:“老婆你终于承认了,我的表现你满意吗?我是不是经受住了考验?”

我有点尴尬:“不满意!”

“爱上自己的老婆有错吗?”

“可那是‘烈焰红唇’。”

“傻老婆,那聪明、浪漫,难道会是另外一个人吗?”

我问他什么时候察觉的,他说是因为我发给他的两篇散文:“这是惟一的败笔。除了这个别的都无懈可击,老婆,你真的很吸引我呢。”

本来想讨伐金文,但最终却和他握手言和了,他写下了一个书面保证,保证今后再不用QQ聊天。我始终不知道他在发现我就是“烈焰红唇”之前是不是真的掉进去了,也许开始时他真的把我当成红颜知已了,后来我想方设法地想刨出他的真实想法,但都被他巧妙地回避了。我不再问,男人总是有或多或少的秘密是不想对老婆说的,这是我从没有进行到底的网恋中得到的启示。

第85篇、历史故事才女魏玩的丈夫是谁?魏玩的坎坷爱情

才女魏玩,虽然加了才女二字,但是这个名字大部分人还是没有听过的。魏玩,其实就是那位能与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相提并论的魏夫人,同样也擅长诗词,以婉约词渐长,多些闺阁之怨。

若是这样说,对于魏玩大家还是没有什么印象的话。再提一个人,那就是曾布。曾布是宋朝时期大臣,曾为北宋宰相,位列《奸臣传》之中,是唐宋八大家曾巩的弟弟。而魏玩就是曾布的夫人,因夫贵初封瀛国夫人,后封鲁国夫人,人称魏夫人。

曾布虽然对北宋时期的政治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他本人在历史上的名声却很臭。有人评价曾布,说他在公于国家不利,在私而毫无德行。之所以有这样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为官的经历有关。

曾布是曾易占之子,在曾易占去世之后,受到哥哥曾巩教导。后来曾布随曾巩一同入京,兄弟二人高中进士,入仕为官。在开封府当官的时候,曾布受到王安石和韩维的推荐,因而受到宋神宗的重视。

当时为熙宁二年,也是宋神宗重用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政的时期。王安石要实行新政,不仅仅需要宋神宗的支持,手下也必须得有一批得力干将,将他的想法付诸于实践。

王安石向宋神宗推荐曾布,实际上就是看上曾布了。而在王安石的大力提拔之下,曾布此后可以说是平步青云,春风得意。受到宋神宗重用,屡屡升迁,担任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等职。

到了后来曾布上书言新政之过,奏秉市易务的判官吕嘉问在执行市易法时用重税来剥削人民。曾布此举在王安石的等人看来,是对新政的背叛。王安石十分气愤,最后将曾布贬职。

宋神宗去世之后,宋哲宗继位,当政的高太后起用保守派大臣,对新党人氏大贬特贬。而曾布这位曾经新党,却因为早年反对新政,所以反而被重新启用。

宋哲宗亲政之后,效仿其父宋神宗实行新政,章惇作为新党的继承者,受到宋哲宗重用,并担任宰相一职。这个时候曾布对新政大力推崇,希望能获得章惇的推荐。尽管两人一时联合,但实际上却也存在利益分歧。所以到了后来章惇和曾布两人逐渐发生争斗,最后演变成新党内乱,于国不利。

因为在新政方面的反复无常,曾布的名声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被人批为私德有亏,政治无益。

说曾布私德有亏,其实并不止在政治上,同时也在家庭生活上。魏玩嫁给了曾布,得到的不是幸福,而是一段坎坷悲剧的婚姻。

魏玩嫁给曾布之后,曾布为了功名,将她抛在家中,前往科举。高中之后,未曾想到留家的魏玩,而是贪恋京都繁华,忘记了家中的糟糠之妻。等到日后曾布做官,两人更是聚少离多,魏玩的闺阁之怨便来自于此。

后来曾布接来魏玩,又与魏玩养女张氏不清不楚,渐渐的有了私情。而这个时候的张氏,实际上已经入宫,虽无名分,但也还受宠爱。因为此事,魏玩怒急攻心,最终病逝。这样的人生,就算是放在女子任劳任怨的古代,也不是人受的。

魏玩曾经写过三首词,表明了自己在这段感情上的悲剧。

其一:

溪山掩映斜阳里,楼台影动斜阳起。隔岸两三家,玉墙红杏花。

绿杨堤下路,早晚溪边去。三见柳绵飞,离人犹未归。

其二:

东风已绿瀛洲草,画楼帘卷清霜晓。清绝比湖梅,花开未满枝。

长天音信断,又见南归雁。何处是离愁,长安明月楼。

其三:

红楼斜倚连溪曲,楼前溪水凝寒玉。荡漾木兰船,船中人少年。

荷花娇欲语,笑入鸳鸯浦。波白瞑烟底,菱歌月下归。

第86篇、爱情故事别伤害,爱的天真

我刚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和你们一模一样,深受言情电影、电视和小说的影响,觉得自己已经是恋爱专家了,其实对男生真实的生活一无所知。

高中时,喜欢上初恋男友。原因很简单粗暴,我下体育课,穿过操场。他正好打完篮球,摘下眼镜,甩着手指上的汗珠,抬头皱起眉头,狠狠瞪了我一眼。当时被ChuckBass还有各种霸道总裁形象洗脑的我瞬间被击中了。真霸气。

为什么连认都不认识我就瞪了我一眼!

看样子一定是能帮我打死一个连的铁血真汉子!

后来我们交往了,我才知道,那天他根本没看到我。所谓霸气一瞪,是因为他散光太严重了,摘下眼镜就算看路过的旺财也那么霸道。我自然十分失望,这种失望让我对他所有的行为都很不满。无论他做什么,我只觉得他软弱幼稚,不堪一击。

人家小说里的男主角爹妈都被弄死了还努力复仇,让仇人进监狱,自己夺回公司,重新成为霸道总裁,你物理考了个不及格就要嗷嗷哭,算什么东西啊。

我高中时就是迟到大王,他每天上学路上会帮我准备一份早餐,在我走到班级的必经之路递给我。现在想来是很细心的举动,当时我很不领情。你怎么就这么点出息啊?就会给女生买个早餐,不好好学习,不去做点大事,怎么成为霸道总裁啊?

我过生日的时候,他折了一个玻璃瓶的爱心送给我,每个爱心里面都写了字。他营造了很久的悬念,我天天在家幻想他是要送我一个岛呢还是一个鱼塘呢。最后把这个玻璃瓶递到我面前。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真想把它们扔掉。拿着这个玻璃瓶一路回家,内心只有失望。

他真是幼稚極了,为什么做这么娘和无知的事情。他哪怕强吻我一下也好啊。

最严重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全年级自习课做生物考卷。那天大雨,我没带伞,说好放学他帮我把新发的课本搬回家。可是他们班的老师留下所有人在自习课做考卷,做完交上才能回家。他从教室里溜出来,挠着脑袋,不好意思地说,能不能借我考卷抄一下?这样我快点写完了就能帮你搬书了。

瞬间我变得怒不可遏。我跟他说,你只是想抄我的答案,并不是想帮我搬书,你连一个考卷都做不好,还想了那么多漂亮的理由来骗我考卷。说完我自己就抱着一堆书跑出去了。后来我走到一半,他全身湿透,从身后跑过来,把包里的雨伞递给我,什么也没说,搬起我的书就走。我撑着伞,连句谢谢都没说,问的第一句话是,考卷做完了吗?他说没有,我提前交了,我不想你淋着雨走回家。

他努力地,为难地,想尽一切办法履行着自己的诺言。我却还是不满意,他为什么就是做不完那张考卷。

后来我对他越发挑剔。感觉他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总是有那么多难以解决的麻烦事,还常常吃醋,因为吃醋做出一些更幼稚的事。哪怕是开始我喜欢的部分,也在我眼里开始变得不堪。他每天滑滑板上学,开始我和所有女生一样,觉得这样很帅气。到了后来,我反复跟他说,为什么这样爱出风头,一点不沉稳,而且很危险。他说不是为了出风头啊,我真的很喜欢滑板啊。我说滑滑板能当饭吃吗?难道你准备滑一辈子吗?他说准备滑一辈子啊,我还要去美国滑呢。

说的时候他神采奕奕,我一头冷水泼过去。真的太幼稚了,不懂什么是生活,我们分开吧。

现在想想这些事情,反而感觉,自己才是一个彻头彻尾幼稚的大白痴。我们十六岁,都是第一次正经接触异性,学着相处,他尽力做了所有希望让我感觉到爱的事情,我却期待在他身上找到渴望的一切。尽管那些渴望都是虚构的,不真实的,用来欺骗少女的。

喜欢相对成熟的人,没有错。可是幼稚这件事,也没有错。毕竟每个人都需要时间和空间去成长,并有选择如何成长的权利。如果他把真心交付给你,就是把铠甲交付给你。你总是会发现他们软弱脆弱的一面。那么多事情都是他们驾轻就熟的,可以控制的,哪怕是交往过程中知道每一步该如何让你欢心满意,但是爱你这件事是第一次发生,是控制范围之外的。

我和初恋过家家似的,好好坏坏,再怎么样也是同一所学校,再讨厌对方,也一起看着对方成长。后来他真的去美国了,继续滑滑板,我时不时在各种社交网络看到他的照片,全身伤痕无数,文了各种身,却笑得很开心。忘了说,他爸爸其实是真的总裁,对他的选择也非常愤怒,觉得他是扶不起的阿斗,自己却也没什么好办法,只有不停地给老师送礼,希望老师严加管教。老师就真的严加管教。他不是读书的料,性格又比较内向,所以高中时期,他过得本来就很压抑,还在书包里放过遗书。那封遗书被我发现之后,劈头盖脸骂他,这都是些什么小破事儿,为这你就要死吗?而且你死后分的竟然是你的那些玩偶。

我作为他信任的人,没有给他带来丝毫安慰,只有给他的憋屈火上浇油。

好在命运温馨可亲。他上个月刚刚结婚了,妻子比他大几岁,很会照顾人。认识的朋友去参加婚礼。我好奇地问,他还是老样子吗。朋友说对啊,家里一堆玩偶都是他的,每一个还起了名字。

朋友说到,我才想起来,我们一起买过一个辛普森玩偶。他说是他儿子。我们曾经在一个夏天的午后,捧着半个西瓜,看着辛普森在洗衣机里滚动,身后是动画片的主题曲,我帮他胳膊肘上涂红药水,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编着关于辛普森的故事,没遇到我们之前它在哪里,未来它又会在哪里,它很爱滑滑板,它会找到对它好的太太,帮它烧晚餐。它会不会有小孩呢?男孩还是女孩?挺拔的还是温柔的?无论如何这是没有生命的,黄色的家伙,会过上幸福平稳的一生。平稳得像是一列绿皮火车行驶在铁轨上,天晴也好,雨雪也罢。

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初恋对象,也很感谢他让我的初恋有那么多回忆起来尚觉温馨美好的细节。而在故事中,我反倒是一个非常非常糟糕的恋人。

男人的天真是很可贵的,当然每个早熟的少女,像我一样,可以不欣赏他们的天真,但是也没必要去刻意伤害。毕竟他们也都是用自己笨拙的方式,很努力地爱过你。

第87篇、爱情故事一句表白

外婆20岁那年嫁给了外公。

那时候,外婆在乡里的初中教数学。由于办学条件比较简陋,语文组和数学组被安排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校长领着一位浓眉大眼的小伙子进来,对众人介绍:“这位是新来的李老师,以后初中二班的语文就由他负责。”安排妥当后,校长便把李老师交由外婆带着熟悉环境。这个李老师,就是我的外公。

外婆领命,带着外公四处走走。外公身形颀长瘦削,比外婆高出一个头来,跟在外婆身边却有些神情慌张。外婆心想,他一个人背井离乡,举目无亲,便出言安慰:“李老师,别紧张,我们乡里的人都是好相处的。”外公忽然抬起头来,双手交握,望着外婆说:“肖老师,你可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面对这个突然的求婚表白,外婆愣住了,然后便大笑起来,求婚之事不了了之。

外公并不泄气,每天寻找一些工作上的话题,拿去同外婆讨论,偶尔还以惦记着外婆家里那些藏书为名登门拜访,时不时地又以外地人身份自居,让外婆给自己指点迷津。如此锲而不舍,外公终于抱得美人归。

自我记事以来,便觉得外公是一个十分唠叨的人。大概是教语文的缘故,他和小辈们说话总喜欢引经据典,然而往往训话训到一半,外婆便拉着外公走,说:“说这些大道理做什么,真烦人。”外公也不恼,任由外婆拉着走。平日里,外婆负责买菜,外公负责做菜,每每到了准备晚饭的时候,就会听到外公一个人在厨房里唠叨:“你说你,买的菜一点儿都不新鲜,一把年纪了都不懂怎么挑菜。”

这样唠叨的一个人,8年前被确诊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之后便愈发地唠叨了,往往拉着外婆说话,一说就是一整天,大家都知道外公是担心以后会把想说的话都忘了。外婆也是担心的,却和外公一样,在对方面前装做无事。

家人带外公去看了医生,开了药,但是,外公的病情仍是一天比一天严重,记性一天不如一天。

两年前我回去探望,外公望着我,眼里一片茫然。外婆安慰我:“他如今连你妈都记不清了,你不要往心里去。”没承想到了今年,外公连外婆都忘了。

假期,我回了家。到家的那天,外婆病倒入院,病因是疲劳过度。外婆照顾外公凡事亲力亲为,没人拦得住。

3天后,外婆出院了。外婆进屋时,父亲刚替外公擦拭完身子,推着轮椅准备带他出去晒太阳。外公见3个“陌生人”进来,先是一愣,然后定定地看着外婆。我知道外公已经谁也不认得了,害怕他问外婆是谁,这样的场面外婆经受不住。

我正要开口缓和场面,外公却开口了:“这位小姐,请原谅我的唐突,请问,你可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母亲最先忍不住哭出了声,我们也都红了眼圈,唯独外婆微笑着。她缓缓走到外公身前,蹲下身子与他平视,欢喜又郑重,不停地点头。

第88篇、爱情故事爱可以重来

记得当时年纪小————————

12年前,23岁的陈玫正在上大学。当年的她年轻、骄傲、美丽,是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没有人不知道,那个长发披肩、总是穿着优雅长裙的女生,就是商学院历届最漂亮的学生会主席。

那时陈玫总是说:“我爱的那个人,不一定要像《大话西游》里紫霞希望的那样,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但他一定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才貌不俗。”大概每个女生都有过这样关于爱情的幻想。可是生活总是和幻想不一样。

“玫玫、玫玫,快看啊,那群男生又在偷偷看你呢,你看那个男生是不是很帅,哎,高个子的那个男生也很阳光啊。”在陈玫耳边叽叽喳喳的小女生,是陈玫的闺蜜小雪。陈玫连忙捂住耳朵,说道:“我的好小雪,你让我安静一会吧!”

其实,陈玫后来的老公于航,也是当时那群人中的一个。

于航,标准的工科男,戴着金丝边的眼镜,看起来斯文腼腆。用陈玫的话说,就是一个标准的“奶油小生”,和她心目中的男子汉形象相去甚远。她还记得于航第一次跟她搭讪,是以纸条的形式,内容大概是对管理学课老师的吐槽。从那之后,陈玫开始热衷于和于航以纸条的形式,打发那些对她来说可以忽略的课程。从辅导员的龅牙到某个同学的绯闻,从课桌上的涂鸦到圣斗士、七龙珠、足球小将,从麦克尔·乔丹到范巴斯滕,从彼此的过去到对未来的展望……那时候的他们,只是单纯地觉得,天很蓝,风很柔,时间过得很快……

陈玫喜欢张学友,总觉得他的声音里充满着故事,沧桑而动人,于航会不动声色地买来张学友的CD;陈玫喜欢吃学校后边巷子里老大爷做的煎饼,于航知道后,连续1个月,陈玫每天早上都能吃到热乎乎的煎饼,直到她不想再吃;陈玫喜欢穿长长的裙子,喜欢风吹起裙摆的感觉,他们相识后,陈玫收到的第一件生日礼物,就是一条精致的连衣裙。

小雪戏谑地说:“玫玫啊,当初是谁想要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看于航可不是,快来给我们揭秘一下,你是怎么被一个斯文的小男生拿下的?”陈玫红着脸说:“于航他很好……”

你爱谈天我爱笑—————————

毕业后,成绩优异的陈玫去了一家外企,于航和几个朋友合开了一家小公司。走出了校园的于航好像突然转了性子,变得颇有情调,隔三岔五的总有一些小惊喜送给陈玫,有时是一本偏门的书籍,有时是手工编制的小玩意儿,让陈玫每天泡在蜜糖罐子里。老同学都说陈玫有福气,挑了这么一支“潜力股”,新同事们也都知道,陈玫有一个感情很好的男朋友,既浪漫又专情。在众人的祝福中,恋爱了6年的陈玫要结婚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过程,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这就是陈玫想要的爱情。陈玫想,这样细水长流的幸福的日子,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厌烦,她可以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于航会是那个包容、体贴她的男人,是这个家的顶梁柱,等到有了孩子,他们就是最幸福的一家人。

但是,陈玫还没有等到孩子,就先等到了一个噩耗:她得了乳腺瘤。好在陈玫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向公司请假后,便住院积极治疗。乳腺瘤属于良性,但有恶变的可能,医生说手术切除即可,难办的是它属于多发性的。陈玫觉得,自己向来是一个幸运的女人,这一次,想必老天也不会薄待她吧!

手术安排在一星期后进行。于航怕陈玫有思想负担,便抛下手头的工作,整天陪着她,不但上网搜笑话讲给她听,还笨手笨脚地煲了鸡汤,却不知道放了什么,味道怪极了。陈玫看在眼里,暖在心里,心道:“上天果然待我不薄。”小两口你一口我一口,分享着这碗鸡汤,好像那是最美味的东西。

手术进行得很成功。陈玫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出院后,陈玫又穿起了她喜欢的长裙,走起路来一蹦一跳,“于航,你看我漂亮吗?”“漂亮,当然漂亮!”见到露出小女人模样的妻子,于航毫不吝啬地夸赞,眼睛里满是宠溺。

生活又回到了正轨,陈玫努力上班,期待加薪;于航的创业也到了关键时期,生意小有起色,两人还准备要一个孩子,一切都像回到了陈玫生病前的样子,不,是比那时候更好了。

1年后,陈玫生下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团子。那是一个白胖如雪团的男孩,有一双滴溜转的黑眼珠,让陈玫和于航爱到了骨子里。从此,女强人陈玫变成了一位全职太太。看着团子一天天长大,牙牙学语,满地乱跑,嘴里嚷着“妈妈,妈妈”,所有的一切都让陈玫满心愉悦。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一转眼,团子已经3岁了。

3岁的团子活泼好动,陈玫常常觉得自己的精力不够用了。有一天,陈玫像往常一样打扫完房间,突然觉得后背沉沉的,有些酸胀不适,她觉得自己大概是累着了。两年的家庭主妇生活,她并不轻松。此后,连续好几天,陈玫背部的酸胀感让她夜不能寐,白天也有点精神恍惚。于航打趣她说:“咱们家什么时候多了一只熊猫?”本来是很平常的一句话,却让陈玫火冒三丈,心里生出极大的委屈和不满,她转过头冷冷地看了于航一眼,不再理他。早上,陈玫送团子去幼儿园后,回来就一个人闷闷地坐着,也不准备午饭,于航和她说话,她也爱答不理,像是变了一个人,而且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于航觉得很委屈,自己在外面辛苦打拼,回到家还要天天看妻子的脸色。于是,一场长久的冷战开始了……

温馨的家庭弥漫着一股莫名的低气压,连团子都不敢调皮捣蛋了。爸爸的脸色不好,妈妈的脸色更难看,小小的团子很为难。

这天,于航思前想后,决定耐着性子去哄陈玫。他好声好气地说:“玫玫,不管我有没有错,我都先跟你认个错,咱们别闹了好吗?”陈玫却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尖刻地说:“谁闹了,你以为我在闹?你一点都不理解我,我和你结婚有什么意义?”于航也生气了:“没意义?那就离婚啊!”说着甩门离去。

陈玫的脾气越来越大了,长时间的睡眠缺乏,也让她觉得非常疲惫。自从那天吵完架,于航就再没有回过家,陈玫觉得自己像是汪洋中的一座孤岛。她想起了闺蜜小雪,久未联系,不知道她最近如何?

电话接通了,小雪爽朗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玫玫,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终于想起我了?”“我也一直惦记着你呢,好小雪,我们出来聊聊吧。”陈玫瞬间红了眼眶。

爱还可以重来——————————

见面的地点约在一家咖啡馆。小雪还和以前一样,皮肤透着健康的粉红色,30多岁的人了,脸上连一个小斑点都没有,相比较之下,陈玫眼圈乌黑,肤色暗黄,一点也不像当年的那个漂亮的学生会主席。小雪惊讶道:“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陈玫苦笑了一下,感叹道:“一言难尽。不过你倒是还和以前一样,一点都不像当了妈妈的人。”小雪抿嘴一笑:“那是因为我有独门秘密啊!”“哦?是什么?”陈玫非常好奇。“实话跟你说吧,我发现了一家很不错的店,一直在那里做古经络调理呢。你说神奇不神奇,那儿不用药,不用仪器,甚至连精油都不用,就是纯手工按摩,可是效果特别好,你也去试试?”陈玫心想,自己最近一直身体不适,去按摩一下倒也不错,就问:“你说的那家店在哪里呢?”“就在黄河边,南滨河路上,离你家还挺近的,你看到‘沁雅经疗’几个字就是了。”

说走就走。两姐妹动身一同前去。陈玫说了自己最近的一些症状,理疗顾问马上问道:“会不会是乳腺瘤?”陈玫一愣,说:“以前是有,不过做过手术,现在已经好了。”理疗顾问向陈玫解释:“这种病是会反复发作的,早期的症状与你现在的身体情况很吻合,而且比较暴躁易怒。”谆谆的话语,舒适的环境,让陈玫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她决定做一期调理试试。

为期5天的调理之后,陈玫觉得浑身通畅多了,背部也不那么沉了,晚上也能睡得安稳。她开始冷静下来,回想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于航一直顺着自己,从来不向她乱发脾气,而自己……她决定向于航道歉。

于航自然乐于接受。对自己一直深爱的人说出离婚的气话,他也很后悔,现在看到妻子向自己道歉,哪里还有怨气?夫妻俩重归于好。

现在,陈玫每月定期去做古经络调理,除了照顾团子,她也偶尔和朋友出去小聚,生活丰富了起来,又变回那个美丽、自信的女人。于航回到家,总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妻子的关心,让他觉得很满足。结婚周年的时候,他准备了一桌浪漫的烛光晚餐,烛光的映照下,他望着妻子温柔的脸,说:“谢谢你让我们有一个新的开始,让爱可以重来。”陈玫调皮地一笑:“你也应该感谢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衍生出古经络疗法这么神奇的东西,让我有一个美丽的新生。”

第89篇、爱情故事情深何处不相逢

如影随形,情深似海

杨慎出生于四川省新都县,父亲杨廷和是武英殿大学士,官至吏部尚书。杨慎自幼天资聪颖,特别喜欢学习,在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得到很好的家庭教育。23岁参加殿试的杨慎名列前茅,如愿以偿考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正式登上政治舞台。

黄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县,父亲黄珂是成化年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母亲王氏也是名门闺秀,懂诗书守礼节。父母都有很高的文化修养,黄娥自幼受到很好的教育,是京都有名的才女。黄娥善于吟诗作词,尤其擅长散曲,诗文惊天下,美名传四方。

“金钗笑刺红窗纸,引入梅花一线香。蝼蚁也怜春色早,倒拖花瓣上东墙。”黄娥写的《闺中即事》技惊四座,登门求亲的显贵子弟络绎不绝。对于众多提亲的人,黄娥没有轻易答应,不是品学兼优的人,她绝对不会嫁的。杨廷和、黄珂都是朝廷高级官员,也是关系密切的朋友,杨慎随着父亲到黄珂家拜访,黄娥在家里见过他,对他情有独钟。

嘉靖皇帝朱厚熜不管朝廷事务,朝中奸臣当道腐败不堪。不忍心看到朝廷腐败,黄珂干脆利落地辞职,带领家人返回四川。父亲辞职的原因,黄娥心里清清楚楚,想起自己生活多年的京城,还有京城的亲朋好友,自然而然有些伤感。

黄娥感怀京都旧事,忍不住挥笔写下散曲《玉堂客》寄情旧友:“东风芳草竞芊绵,何处是王孙故园?梦断魂萦人又远,对花枝空忆当年。愁眉不展,望断青楼红苑。合离恨满,这情表怎生消遣!”《玉堂客》问世后,很快在京城流行开来。

《玉堂客》给杨慎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欣赏黄娥的才华,觉得她是罕见的才女。杨慎找人提亲,黄娥爽口答应,他们的亲事顺利定下。“尚书女儿知府妹,宰相儿媳状元妻。”才子佳人的美满婚姻令人羡慕,在杨慎的家乡十分轰动,以至于他们结婚的时候,彩色轿子路过的地方,很多人纷纷争相围观。

结婚后杨慎、黄娥的感情非常融洽,在新都桂湖之滨的榴阁过着诗情画意、相敬如宾的甜蜜生活。

惹怒皇帝,谪戊边疆

在结婚第六年,杨慎、黄娥的命运发生很大转折,厄运居然接踵而来。世宗嘉靖三年,杨慎凭借知识分子的执着,坚决反对嘉靖皇帝弄虚作假,朱厚熜最顾忌的就是脸面,尤其糟糕的是他性格暴戾,杨慎的反对很快惹怒皇帝,遭受残酷无情的廷杖毒打,直接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杨慎受到两次廷杖毒打,嘉靖皇帝看到他还活着,干脆判处他永远充军,将他贬谪蛮荒之地云南永昌。當时黄娥年仅26岁,深爱心心相印的丈夫,即使杨慎已经落魄,也没有抛弃他,不仅毫无怨言,反而深表同情。从北平到云南,路程遥远。得到杨慎被押差送走的消息,黄娥担心他经不起途中艰难,带着巨大的悲痛收拾行装,前去追赶他的囚车,希望亲自护送他。

身披红色囚衣、项系沉重枷锁的杨慎已经被押差送出京城,囚车从通县下潞河上船,黄峨赶到天津口改乘大船,沿运河入长江,从洞庭直上江陵,在潞河渡口与丈夫相见。看着杨慎遭到毒打后满身创伤、虚弱不堪,黄娥痛不欲生,两人抱头痛哭,押差感动不已。

情真意切的患难夫妻,在途中风雨同舟,历尽了千辛万苦。黄娥从小在富贵家里长大,从来没有吃过苦头。腊月十五的深夜,黄娥陪伴着丈夫行至江陵的驿站门前,看到妻子风尘满面疲惫不堪,杨慎想到路上艰苦,云南的生活环境更是恶劣,不忍心让她向前护送,极力劝她回新都去。

本来黄娥还想护送,在杨慎诚恳的劝说下,只能听从他的话,从湖北回四川。杨慎要去遥远的边疆,在江陵黄娥依依不舍,也只得含泪而别。离别的时刻,杨慎隔水看着妻子孤苦伶仃地独自乘舟远去,江边沙滩上的水鸟双双飞来又结伴而宿,让他分外的羡慕。在杨慎遭受与爱妻离别的痛苦,深感寂寞孤单的时刻,空中冉冉升起的满月,偏偏把皎洁的光芒投射在他身上。

在江陵分开后,杨慎在押差运送下,经湖南过贵州到云南;黄峨溯江而上,回到四川做家庭主妇,照顾老人操持家务。

分居两地,牵肠挂肚

黄娥回到四川,最初以泪洗面,想着曾经的幸福生活,突然变成两地分离,不知何时能够再见,犹如生离死别,让她黯然神伤。离别的忧愁只是开头,为了照顾公婆管理家务,黄娥只能独守空闺榴阁,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杨慎在云南,黄娥在四川,他们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每天都是在牵挂中度过。

“辞家衣线绽,去国履痕穿。”在期待里终于收到杨慎从云南寄来的家书,黄娥凄然谱成散曲《黄莺儿·雨中遣怀》,抒写思念丈夫的愁苦,成为众人传诵的名篇:“积雨酿春寒,看繁花树残,泥途满眼登临倦。云山几盘,江流几湾,天涯极目空肠断。寄书难,无情征雁,飞不到滇南。”

杨慎格外想念家乡的妻子,让他无可奈何的是天下大赦,嘉靖皇帝居然特旨不赦他。黄娥坚守自己的婚姻,始终惦记着远方的丈夫。嘉靖五年杨廷和生病,杨慎获准赶赴家中看望父亲,几个月后父亲痊愈,黄娥跟着丈夫到云南,在他流放的地方住了两年多。

嘉靖八年杨廷和去世,杨慎获准离开戊所,随着黄娥回到新都,帮助办理父亲后事。在杨慎返回云南时,黄娥不得不留在四川,照顾剩下的家人。

依照明朝法律,罪人年满70岁不再服役,可以回到家里。朱厚熜是出了名的小心眼皇帝,本来杨慎已经70岁,可惜刚刚回到四川,朝廷就派人将他抓回云南。71岁那年,杨慎在寺庙中含恨去世,得到噩耗的黄娥悲痛欲绝,花甲之年忍受悲伤前往永昌,打算将丈夫的棺椁运回新都安葬。

在途经泸州的时候,黄娥遇到杨慎灵柩,很快作出哀章当众宣读,词语格外凄怆哀婉,读后忍不住放声痛哭,身边的人跟着纷纷落泪。知道嘉靖皇帝不会轻易罢休,黄娥只能让杨慎的葬礼从简,朱厚熜果然派人赶来检查棺木,没有找到任何借口,只能悻悻回去。

黄娥不仅是才女诗人,而且是珍重情义的女性代表,天各一方40多年,依然没有放弃杨慎,她的忠贞不渝,永远值得敬仰。在黄娥的故乡立着43块各种石碑,展示她不同阶段的人生,传递她对爱情卓尔不群的坚守。对于真爱的人,无论哪种挫折,都会俯首称臣。

第90篇、爱情故事投怀送抱

第一次见到绢子,是在天桥上。那天,我刚下班,头昏沉沉的,眼睛望着远方出神。正沉思时,一个声音传入耳膜:帅哥,帮帮忙行吗?

寻声望去,只见一年轻女孩大大咧咧地坐在地上。她背着个小书包,衣着破烂,蓬头垢面,眼睛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虽然脸拉得老长,可掩饰不了一脸的机灵和淘气。

她前面的地上写着一行粉笔字:没工作,没盘缠,哪位好心人打发17元的路费吧!

我乐呵呵地笑了:“丫头,你骗人吧。”

那女孩急了,霍地一下站起来,拍着胸口赌气地说:“骗你的话,我以身相许。”

周围的路人乐了。有人打趣地说,啧啧,这妹子胆真大,动不动就以身相许。还有人附和地说,我看她也可怜,在这里蹲了半个小时,一个子儿都没有讨到。

我大方地掏出17元,递给她。她诡秘地冲着我笑,轻微的笑声中夹杂着环佩叮当、银铃似的清脆动听。然后,她用脚把那行字擦掉,冲着四周挥挥手:“好了,各位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现在没事了,本姑娘路遇贵人,可以逢凶化吉。”

人群又爆发出一阵笑声。我觉得这女孩还挺幽默,刚要离开,却被她一把扯住衣角。“喂,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我能不能在你那里挤一晚,然后赶明晚的火车?”她一副没大没小的样子,似乎和我很熟。

“难道你不怕我对你图谋不轨?”我乐了,开玩笑说。

“才不呢。”她亲热地拍拍我的肩膀,满脸稚气地说,“哥,刚才我行乞前,就许了个愿,那就是谁给我路费我就做谁的妞。”

她喊我做哥,一时间让我方寸大乱。虽然她那股热情劲儿让我受不了,但我承认我有点怜香惜玉,于是就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寓所。这两室一厅的公寓,我已租了两年。公司的林总曾不解地说,阿南,公司里有宿舍,你怎么舍近求远?我笑着谢绝了她的好意。也许,是自己生性散漫,受不了公司那些条条框框的约束。

她在我的房里,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对一切都饶有兴趣。趁我不注意时,她居然无所顾忌地开了我的电脑,然后上网,听歌,聊QQ。我觉得这丫头挺开朗挺豁达,于是就找出一大堆干净衣服,扔到她面前,和善地说:“衣服在这里,你先洗洗吧。”

她嗔了我一眼,麻利地从她包里拿出几件花花绿绿的衣服,笑靥如花地说:“谢谢你的好意,本姑娘有衣服换呢。”说完后她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浴室。半小时后她笑盈盈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一看,刚才还脏兮兮的,怎么眨眼间就清纯得如出水芙蓉了?只见她皮肤白皙,柳眉如鬓,眼若寒星,更兼她穿着一身短纱白裙,风随柳摆地朝我走来,令我几乎神魂颠倒。

一时我窃喜不已,呵,居然是个落难的漂亮美眉。我一激动,赶紧屁颠屁颠地下楼买了很多零食、水果还有各种好喝的饮料,并亲自下厨弄了几盘像模像样的菜,热情地款待她。也许是饿极了吧,她一点都不客气。一顿狼吞虎咽后,就顺手开了一瓶可乐,一仰脖子就咕噜咕噜地喝了一大瓶。然后用手咂了咂嘴,孩子气地说:“喂,猪头,你不会在饮料里放了蒙汗药吧?”

一小时前都喊我做哥,转眼就不淑女地喊我做猪头。我气得两眼翻白,没好气地说:“放心,鄙人从来都不会乘人之危。”

是正人君子?她咯咯地笑了,笑得那样地青春、阳光,让我的心里突然滋生了一股莫名的情愫。于是我就傻傻地望着她,眼前这位美眉,真是靓得让人想入非非呀!

她含嗔带怒地说,怎么目光邪邪的?猪头,要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不然本姑娘对你不客气了。今天晚上你打地铺,我睡床。说完后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连衣服都没有脱,就爬在我那张床上呼呼地睡了。

次日醒来后,才知道她叫绢子。她说她来自岳阳,在深圳找了两个月的工作,不但一分钱都没挣到,反而用完了身上的盘缠,最后被那势利的房东赶出了门。她哭丧了脸,可怜兮兮的,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虽然内心坏笑不已,但我还是好言好语地安慰她:“要不,你先回家歇歇,以后你来深圳,我教你学设计,有了一技之长,才能安身立命啊!”

她一下子破涕为笑,欢天喜地地走了,说是去赶火车。

我不禁摇摇头,这丫头,能哭能笑,疯疯癫癫,像黄蓉一样调皮可爱,这么一下子就让我给缠上了。难怪公司的林总打趣地夸我红光满面,开始走桃花运了。过分的夸奖,就如同一剂海洛因,让我兴奋得过了头。于是当绢子第二次走进我的寓所后,我忍不住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说:“绢子,跟我学设计前,我们必须约法三章。”

她杏眼圆睁,气恼地说:“猪头,我还没拜师,你怎么就摆谱了?”

“这叫先说断后不乱。”我笑着解释,“第一,白天自修时,必须完成我布置的作业,完不成就得睡地铺;第二,晚上听课时不准走神,走神一次就罚做15个俯卧撑;第三,一日三餐的费用由我承担,但条件是必须包揽我每天的脏衣服。”

她转怒为喜,呵呵地笑了。这丫头的脑袋不笨,但有点任性。刚开始学时,不是想偷懒,就是偷偷上网聊QQ或玩网络游戏。好几次被我逮个正着。于是按照事前的约定,她必须乖乖地睡地铺。一连睡了六晚的地铺后,她忍不住嘟起了小嘴,气吁吁地抱怨我好狠心;还故意把我的衣服不洗干净,没心没肺的,似乎存心报复。

我偷偷地笑了,谁叫这丫头没事找事,居然心血来潮跟我学设计。现在不治治你的娇气,将来如何得了?你以为我真是一只呆头鹅,什么都不知?这丫头,真是个傻妞;或许还内心暗暗赞许我心无旁骛不解风情,简直是个可托终身的乔木呢。

这天下班回来后,发现绢子两眼红肿,似乎刚哭了一场。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显得凄凄楚楚。

“绢子,怎么啦?”

她一下子扑在我的怀里,双手勾住我的脖子,呜咽着说:“哥,我今天打电话回家了,得知我妈病了,呜呜呜,我爸去世得早,我一直和我妈相依为命……”

她一时喊我做哥,一时喊我做猪头,真让我哭笑不得。但我摸透了这丫头的脾气,于是善解人意地安慰她,别哭别哭呀,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

她从我的怀里挣扎开来,满脸期盼地问,你怎么帮我?

我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存折:“这里面有三万块钱,密码是你的名字的拼音,JUANZI。你先取出来吧,回家给你妈妈治病。然后等她病好后,把她带到深圳来,我来养活你们母女,这样行了吧?”

她怔住了,双眼湿润,吃吃地问,你怎么对我这么好?

我动情地把她揽在怀里,情不自禁地吻了吻她长长的头发,说,傻瓜,那天,你在天桥上,不是说要做我的妞吗?

这下,绢子没了往日的伶牙俐齿,脸蛋羞成了个红苹果。她嗫嚅着,最后木讷讷地说:“我妈是乡下人,没文化,没品位,爱唠叨,不像你这样衣着光鲜,你不嫌弃吧?”

“呵呵,我妈也是乡下的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嘛。”

绢子终于感动得一塌糊涂,伏在我的怀里泣不成声。过了会儿,她千恩万谢地,拿了那张存折就走。只是在出门时,她突然冲着我挤眉弄眼,猪头,我走了。不要后悔落得人财两空哟。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早爱上了绢子。爱情,其实只是那瞬间的体会或感悟而已。然而这体会或感悟,却让我学会了思念。日子在思念中渐渐流逝。而心爱的绢子自走了后,似乎销声匿迹了,连个电话都没有。

正惶恐不安时,房门还是在一个夜晚被捶得山响。一听,是绢子在外面猪头猪头地乱喊。

我惊喜地拉开门一看,只见绢子又黑又瘦,于是打趣地恭喜她成了真正的灰姑娘。她用指头一点我的额头,炫耀地说:“哥,我在洞庭湖边晒了三个月的太阳,挺好玩呢。”说完后她故作神秘地说:“猪头,我可真把我妈带来了,你瞧。”她边说边把身后一个人推到我跟前。我一看,不禁傻了眼。

原来身后那人是公司的林总。她笑盈盈地走了进来,说,阿南,我这女儿最鬼,总喜欢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点子来捉弄你。

谁叫你天天在家里夸阿南,还唠叨着要介绍给我,我才故意扮乞丐,故意闹着学设计,故意撒谎说妈妈病了没钱治,是看阿南这个猪头是不是真心对我好。绢子顾不上淑女不淑女的,一下子不打自招。

我一时窃笑不已。其实,那天我送资料给林总时,无意瞥见她桌上摆放着她们母女的合影,自然就一眼认出了天桥上扮乞丐的绢子。于是,就等着她投怀送抱了。

第91篇、爱情故事给爱人留“一丝”牵挂

董略是个干啥都坦诚相见的男人。

小宛偏偏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子,谈个情说个爱常常拐几道弯,讲究个山重水复或是曲径通幽。

说起来董略挺委屈的,虽然结婚五年了,可他对小宛依然保持着当初的火热和激情,每晚他都得搂紧小宛在怀里才能入睡。小宛常常笑话他跟个火山似的,她多情的目光像是一种神秘的引力,只需稍稍在他裸露的皮肤上作某种暗示性的停留,董略就会感受到自己体内的熔岩温度呈几何级数上升,涌上头顶,热情喷薄欲出。小宛的唇上、指尖跳跃着暗蓝色的火焰,触及哪儿哪儿就燃烧起来。董略的皮肤下心底里潜伏着千万吨火红熔岩,震动着颤抖着奔突着冲撞着爆发着。每一次爱小宛,董略都觉得自己仿佛经历一次消熔的过程,他热爱以这种涅槃焚烧的方式来表现他的快乐、他的爱情。

有一段时间,小宛只要轻轻一笑,贴着董略的耳边说:“我们家的火山要爆发了!”董略便会激动不已。

可现在,小宛有时表现了一些不乐意。

比如武汉天热,董略豪放惯了,晚饭后陪小宛下楼散步时他会光着膀子,小宛说两次他不听后就取消了他陪同下楼的资格。即使回到家中,小宛也会要求他穿个背心或是汗衫什么的。

比如董略最喜欢小宛在他的手心里怀抱里像条光溜的鱼,滑滑的,一捉两捉还捉不住,然后他伸展开他宽大的手掌,恰到好处地拿捏到小宛怕痒的部位,小宛便乖乖地将身子贴紧了他,两个人搂成一个熨帖的姿势沉沉睡去。可现在小宛爱买睡衣,什么丝绸的、全棉的、低胸的、裸背的,好看倒也好看,但董略怎么也想不通那些个睡衣有什么用。要知道他是不希望在他和小宛之间留一点障碍物的,他常常用郑钧的一声吼唱来表明自己的观点:“我的爱——赤裸裸!”

再比如董略情难自禁了,第一个动作是解自己的纽扣,从最上面一颗开始,他有着惊人的速度,那真叫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眨眼间他就将自己全身心的爱意表露无遗,然后第二个动作是去除小宛的“全身武装”,从抱起小宛丢开她脚上的鞋子开始,同样是惊人的速度,同样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眨眼间小宛和他便“坦诚相见”了。小宛原本是喜欢的,她甜蜜蜜地说董略“爱的进攻与沦陷速度”,可现在她总试图延缓和打断董略动作的连贯性,还说他“这一手和最大自然灾害龙卷风没什么两样”,衣服卷走的同时,爱意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还比如小宛开始拒绝和董略一起洗美妙的泡泡浴了,小宛换衣服时会将卧室的门掩上了,甚至还故意将一些写有夫妻分房而居有好处的文章搁在显眼的位置。

董略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他想自己爱得如此执著热烈有什么不对,又有什么不好呢?难道是小宛不再爱自己了?他左思右想,觉得也不对,除了最近不太情愿与自己裸身相对之外,她待自己还是一样的好。

我们说过,董略是个坦荡的男人,他决定将自己的这些想法毫无保留地告诉小宛,他想听听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为此董略动了好半天的脑筋,他精心安排了一次家庭烛光晚餐,餐桌中央是一捧含苞待放的玫瑰,送了小宛一件苏州产的真丝睡衣为礼物,自己穿戴整齐还让小宛换上她最隆重的晚礼服,然后两个人喝下一瓶红酒开始互诉心曲。

董略说了自己的烦恼。

小宛面色潮红,她告诉了董略自己的想法,她说她那么做是因为害怕,她害怕爱是有定数的,董略这么爱她,像挥霍一般的爱让她感动的同时有些担心,会不会再过个三五年董略就会感到一些疲倦呢?或是因为身体与身体天天相见,到头来董略看她就视若无物视而不见了呢?还有,他俩爱得都程序化了,开了头就清楚结局前的每一个动作,久而久之已味同嚼蜡,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

小宛一边说着,一边起身走向沉思着的董略,烛光摇曳,小宛的笑美得含蓄而神秘。董略一愣,这时小宛轻轻一笑,她纤细的手指灵动地滑过她的小臂、胳膊还有肩头,轻轻一拉,晚礼服肩头的那根细带子便滑落了下来,董略顿时感到眼前一阵炫目的光亮,原来,晚礼服里面小宛竟然穿着一件极其鲜艳的肚兜。小宛优美的曲线在肚兜里若隐若现,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身体上仿佛笼罩了一层全新的光芒,让董略心头升腾起一份新奇的感动。他急于去解开肚兜,小宛轻轻阻止了他,他让自己的激情从容一点,动作舒缓一点,在新的节奏和速度里,董略体会到了许多不一样的快乐,像是无数次登上山顶后,突然一次雨中漫步缓缓游山时才恍悟一路上自己曾经遗漏了多少美妙的风景。

董略那一晚竟像个孩子一般,不停地探索不停地发现。原来火红肚兜贴在自己宽阔的胸前竟可以既滚烫又清凉,原来抚摸小宛的后背时手指被那些丝带牵挂着感觉如此缠绵,原来小宛光洁的腿上竟然还裹着一层完全透明的丝袜,细腻中多了一丝摩擦,像是蛎生珍珠的过程,细细的沙在蚌壳里慢慢打磨。

原来相爱的人之间真的可以留“一丝”牵挂。

第92篇、爱情故事打工的妻子

师范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李店中学任教。过了三年,妻子也从乡下迁到了李店街上,开了一个小卖部。一家人能够团聚,日子也开始慢慢好转。

1996年7月,我们潘塘镇三所中学合并为二所:潘塘一中、潘塘二中。潘塘一中为重点中学,从全镇选拔老师。由于在96年中考中,我在李店中学带的三(2)班成绩全镇名列第一,自然成为首批进入潘塘一中的老师,人很光荣,也很幸福。一年后,潘塘一中中考的成绩骄人,创造了潘塘镇历史。上级决定为一中的教师建两栋教师宿舍楼,改善教师四个人合住一个房间的住宿条件。教师宿舍楼一共二十八家,结构为二室一厅,教师本人要出资一万五千元。当时家里只有一千三百元,剩下的钱只能靠借。离交钱的日子越来越近,剩下最后一天时,还有三千元没有凑齐。幸好,二妹夫向当地一个老板借了这笔钱,一家人总算搬进了这栋教师宿舍楼。

宿舍楼是住进去了,可是,一万多的债务,对于当时我们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孩子的培养,生活的开销,靠教师每月微薄的工作,实在难以维持。没有办法,妻子决定南下深圳去打工,尽管我极力劝阻,也无可奈何。

而在我的周围,是从远处不断地传来爆竹的祝福声。

后来,我与妻子交流中,才知道妻子在深圳打工的艰辛:妻子到深圳后,被分工做彩绘,手里拿着枪杆,向玻璃杯、陶瓷碗、精致花瓶上喷油漆。这项技术,活很累,又很脏,尤其是影响人的健康,操作时需要戴上口罩,而且每天的工作量是十五个小时,中午吃饭只能在工棚里躺半个小时,晚上上班到十一点钟,第二天七点半要准时上班,脏衣服只能在夜晚十二点快洗,冲凉的时间只能用五六分钟,人整天就像一台机器,不停地机械地运转。有一次,实在太劳累了,妻子倒在了她工作的地面上,是工友把她抬到集体宿舍去的。躺了两天,打了两天针,第三天带着没有痊愈的身体又继续出工。我问为什么要干这一类伤身体的活,她说,工资比较高一点点。

三年的打工时间,让妻子从三十五岁变老了许多许多:头发变枯变黄,皮肤变粗变黑。我问她,这三年你是怎样撑过来的?她说,支撑她的有两个:一个是我这三年来给她写的每一封信。在深圳打工,她每一天上班都要从收发室经过,总要看看收发室旁边的黑板,看上面有没有我寄的信。每一次收到我的信,人要幸福好几天。另一个就是每月老板发钱的日子,当妻子拿着用自己血汗换来的钱时,一切痛苦全部消失了,只想把钱尽快打回家。

我常常问自己,打工是什么?打工就是去干城里人不愿干的活,这种活又累又脏又苦,能让鲜活的生命迅速变得枯萎。为什么打工的钱如此沉重?因为每一分钱,都是血泪铸成的。

我深深地爱着我的妻子!

第93篇、爱情故事一个人的好天气

比起两个人的不适合,我更喜欢一个人的好天气……

婚姻非儿戏,离了就是离了

再过几天我就32岁了。很多像我这个年纪的女人,早已结婚、生子,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我承认那样的人生虽然扰攘但也幸福,但于我自己而言,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日子也特别轻松自在。

半年前,我还有个职称叫“黄承成的老婆”,我们的婚姻是媒妁之言,相识3个月就结婚,离婚则是我们彼此达成的一致结果。我和黄承成性格、爱好没一样相同,我们对彼此一点儿都不了解。努力过,但就是喜欢不起来。

结婚不到一周就闹矛盾,第二个月就分床睡。勉强将就了半年,我和黄承成不约而同提出离婚。我们没共同财产,没孩子,也没有任何对不起对方的事儿,离婚只是放彼此一条生路,有什么问题吗?

我妈觉得是大事件。她觉得婚姻失败是因为我太“作”,是我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把黄承成逼走的。我爸在我8岁时就去世了,那之后我妈谈过几场恋爱但一直没再婚,尝尽了一个人的孤单艰辛,我妈对我最大的期待不是出人头地,而是找个好男人嫁了。

刚离婚时,我妈曾亲自找黄承成,黄承成也曾被说服准备复婚,但我说婚姻非儿戏,离了就离了。我妈就跑过来求我,说什么跟黄承成复婚,她就把名下房子给我,还给我换台车。我依然不为所动,她就开始骂我。打电话骂,用微信骂,跑到我家里甚至单位骂,确定我不会复婚后,我妈撂下一句话:“黄承成离开你以后还能找个18岁的小姑娘,你呢,60岁的老头都不会要!”

就冲我妈这么恶毒地贬损我,我也不能和黄承成复婚。她不是觉得黄承成值得更好的女人吗?那我就不能再缠着他,祸害他一辈子。

我妈觉得我离婚特丢人,见到我就会急火攻心甚至“不想活了”。为了让她眼不见为净,我偷偷辞掉了工作,把房子出租3个月,然后开始一个人自驾行。

我去向往已久的四川和贵州,重走曾和老妈去过的云南,还去了和前男友一起到过的青海。我一个人开车、休息、一个人吃饭看风景,四处走走停停。我一点也不着急赶路,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听了很多动人的故事,也曾被不错的男人表白过,两个月时间,我的每一天都惬意而自在。

有多少年没过得这么开心了?我只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男友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前后谈了7年,正准备结婚时,他突遇车祸离世。之后一年,每天我都过得煎熬,得了重度抑郁症,无数次想追随男友而去。那段时间,妈妈寸步不离地照顾、安慰我,那时她不止一次地说:“以后妈妈陪你过,咱母女俩相依为命!”但我一走出那段阴霾,她就变卦了,使出浑身解数,帮我物色了“最好的女婿”黄承成。

不能与这世上最爱我也最适合我的男人相守,那还不如一个人过。走出失去挚爱的阴影后,我曾这么告诉自己。但缘分谁又说得清呢?如果真的能遇到让我动心的男人,我也有信心和他相伴走余生。

可黄承成不是那个人,我没法儿将就。

这世上有很多人,一个人也能迎来好天气

一个人开车走在青藏大干线,看车窗外茫茫草原上有个年轻的牧民,他将鞭子放在肩头,对着不远处悠闲地吃着草的羊群高歌,那么投入和惬意。那一刻我突然知道,这世上有很多人,即便一个人过也能迎来好天气,只要他的心里怀有草原、远山和羊群。

我的回忆里,有很多两个人的画面,但基本是我和前男友的,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在我脑海里,但和黄承成在一起一年时间,两个人在一起的画面却寥寥。他自始至终都没走进过我的心,而离婚不到一个月就再恋爱的他,脑海里也一定没有我的一席之地吧。

所以,离婚就是最好的选择,出来晃荡两个月,我越来越肯定。这么想着,我给停机快一个月的手机充了值。老妈的电话第一个打过来:“你死到哪里去了?还活着吗?”瞧瞧,我妈妈的爱永远都这么剽悍,接着她留下一句:“没死就早点儿回来!”然后就挂了电话。

那一刻我知道,对我妈来说,我活着比什么都更重要。那就够了,我也什么都不怕了。

走了很多地方,预算也快花完了,我提前一个月回家。我的房子還有一个月才到期,不得不去跟老妈住。她做了一大桌子菜,第N次给我夹我最爱吃的梅菜扣肉时,她幽幽地说:“黄承成要再婚了……”我照样吃我的扣肉,冷静地说:“是你自己说的嘛,他离开我分分钟找18岁小姑娘。”老妈说:“他找了个离异带娃的女人,比他大5岁……”我打断她,告诉做了近40年数学老师的她:“婚姻不是数学应用题,没必要一步步地来,每步的算式、得数也没有标准答案。”

无论如何,当得知黄承成再婚,而且不是让她可以嫉妒的“般配婚姻”,老妈对我离婚的态度也算真正180度大转弯了。

离婚后我辞去大学毕业就一直在做的工作,虽然已从最初的小职员做到部门经理,有可观的收入,也有清晰可见的未来成长,但我越来越不喜欢,不擅长为了晋升各种钩心斗角,不喜欢业绩就是一切的工作理念,也看不惯时不时就有谁的亲戚友人空降过来。以前跟老妈提到辞职,她都一句“好嘛!有本事辞给我看!”

但是,在经历了女儿一个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妈原话)后,这个单身20多年的老太太竟然说:“我算是看透了,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结不结婚看造化,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就是好工作。”

没有复杂的情节,只是平静的生活

我决定重新开始,谈好了一家四川小吃店,准备年后就加盟营业。手续刚办好,老妈突然问我要不要回老家过年?

我离婚那会儿她曾发毒誓,如果我不复婚或再婚,她一辈子都不回老家。但是现在她说要回去过年。我们提前20天开车回老家,一路上走走停停,我带老妈去途经的每个城市,一起看电影、喝咖啡、吃好吃的,老妈忍不住感叹:“你哪天结婚了有孩子了,我就没这个机会了吧?”我说:“那我就不结婚了呗!”

没见到黄承成,亲戚们都大惑不解。我说“拜拜啦”,老妈马上跟我姥姥解释:“拜拜啦就是离婚啦!他们俩不合适,是我同意离的。”

老妈5年前在老家盖了房子,木头做的平房,冬暖夏凉。我很喜欢这个房子,厨房很大,开门就是菜园,菜园外有一口古井。我们吃的大米、土豆和红薯、猪肉、鸡肉和鹅肉,也都是自家产的。

屋后有山,即便是冬天,也能挖到山参、鱼腥草,一场雨过后,岩石上长满了美味的地木耳。这般的人间仙境和美味,还有我挚爱的家人陪伴,真是优哉游哉。

原计划过完元宵节就回城,但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却打乱了计划。我们被隔离在村里,连村口都出不去。但那有什么要紧?妈妈每天和姨妈、小姨们聊天打牌,乐不思蜀,而我每天睡到自然醒,醒来就变着花样给他们做饭,逗他们开心。

时间的针脚走得如此之慢,也把我一个人的日子拉长又放大,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就像日本作家青山七惠在她的小说《一个人的好天气》里说的那样:“没有复杂的情节,只是平静的生活。别人的故事都美好,唯独我身边的人都在离开。为了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而生活的人,都曾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个人过或两个人过,其实都注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每个巨大代价的背后都有巨大的愿意和意义。如果注定余生一个人走,那我也会努力活下去,如果最后有人在等着我,那此刻一个人的意义,不就变得更有意义了吗?

第94篇、爱情故事没有卑微的爱情

他和她,算是世间卑微的男女——收入不高,工作不轻松,朝九晚五地上班下班;一个人的薪水供着房子10年的按揭,另一个人的薪水管吃管喝刚刚够。

他们下班通常是一起去菜场买菜,回家做简单的饭菜吃,然后看电视。他总让她选台,有时她看得直乐,他却在一旁睡着了,她就笑他,让他挑一个喜欢的节目看,他说随她。他们很长时间才会去吃一次浪漫的西餐或去喝一次奢侈的咖啡,她点什么他就跟着点什么。过节时他们也会去看一场电影,也由她指定喜欢的片子和时间。

刚开始,她很高兴也很满足,渐渐地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终于,在一次晚餐是吃米粉还是面条的左右为难中,她生气了,执意让他自己拿主意:“你自己就没有想吃的东西、想做的事、想去的地方吗?你自己就没有一点想法吗?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对和我一起生活真的没有一点兴趣了吗?”

他低下头,半天才说:“我爱你,可我不能送你跑车,连旅游一次我都得让你一等再等,我怕实现不了你的梦想。而你在我的心里,是该得到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的女人。所以,我愿意满足你在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心愿。就像今天晚上,你想吃什么?”

她看着他,泪就流下来了。

这世间,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

第95篇、爱情故事感谢你不曾爱过我

我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便对分管我的主任一见倾心。但初来乍到的我不敢示爱,只能每天很俗套地帮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打扫卫生、倒水、叫外卖……把他吩咐的事一丝不苟地办妥。

主任看到我如此勤快乖巧,离试用期满还差一个月,便提前帮我转了正。另外,他还把自己的办公室钥匙给了我一把备份。我接到钥匙的那一刻,心咚咚地跳个不停。

一个男人把钥匙交给一个女人,不管哪里的钥匙,都是有些暧昧的。这样想着,我便开始做起了白日梦,幻想着不久的将来,他会再交给我一把属于他房间的钥匙,再后来,我会是他幸福的新娘。

一天,单位聚餐。饭后,单身的他负责送单身的我回家。走到我家楼下时,他停住脚步。我试探地问,要不要上去坐会儿。他婉拒。

那天,我一夜未眠,不停地想,他是不喜欢我,还是要做一个真君子?

可从第二天上班开始,他便有意无意地躲我。我百思不得其解,如果他不喜欢我,干吗对我这么好,给我他办公室的钥匙,还送我回家,平时对我亦照顾有加?如果喜欢,他为什么要躲着我呢?

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我终于打了电话给他,厚着脸皮问他喜不喜欢我。

他沉思了一会儿说:“喜欢,更欣赏,但不是爱。”挂了电话,泪便爬满了我的脸。

我想着,既然不爱,拿着他的办公室钥匙已没有任何意义。可我仍没还他,钥匙于我如溺水的人紧紧抓住的稻草,钥匙在我这儿,至少还有一线希望。

但没过几天,他便以忘了带钥匙为由,断了我的最后一线希望。

此后的日子,我工作心不在焉,甚至想着辞去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但又想,他没结婚,又没女友,我还是有希望的吧!

没多久,便传来他有女友的消息,但经常是维持不了几天,又换了新面孔。

原来,他竟是这样一个滥情的人。放过我,该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缘故吧!心里便慢慢释然,辞职的念头连同对他的爱也一并退去,下意识地想与他保持距离。我不想成为他的绯闻女友之一,我要做便做惟一。

前不久,他终于尘埃落定,结婚了。婚礼上,做了浪子最后一站的新娘溢满幸福。我没有为新娘不是我而伤心难过,却为新娘担心,他这样的滥情人,婚后,怎会是一个好丈夫?但让我意外的是,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一个好丈夫,无可挑剔的好丈夫。

后来辗转得知,他的爱情观是:不对的不会开始;开始后发现错了,立刻放手,另觅新欢;找到对的,便一心一意地去爱;至于别人如何看,都不重要。得知这些,我对他立刻心存感激。我很想对他说:感谢你,不曾爱过我。

如果我们曾爱过,在一起的日子,不管好坏与否,都会让我念念不忘。如果他真是一个滥情的人,我会痛恨我自己,当初怎么会看上那样一个人。如果他成为一个好丈夫,我会更恨,恨自己没能抓住,抱憾终身,而不会有现在事不关己的轻松感。爱时有多甜蜜,分时便有多痛苦。没有开始的甜,便没有结束的痛,更不会有念念不忘纠缠一生的回忆。

感谢你,不曾爱过我,还我一颗纯净的心去迎接另一颗纯净的心;感谢你,不曾爱过我,让我还可以以最美的面目遇到爱我我亦爱的人;感谢你,不曾爱过我,没画乱我人生的画卷,让我能描绘出我想要的风景。

第96篇、爱情故事深夜的独舞和渐凉的茶

我终于明白,一杯未喝完的茶当然挽救不了散场的爱情,可喝完了一杯散场的茶,却可以去重新开始另一场新的爱情。而深夜的舞蹈,可以没有观众,却不能没有了自己的快乐。

那时我在北京的一所大学念书。妈妈是舞蹈演员,我继承了她所有美丽的基因和舞蹈细胞。我无论去到哪里都很抢眼,长长的腿细细的腰,跳舞时如瀑布般跃动的黑发,还有那曼妙的舞姿,不知迷倒了多少校园里的俊男才子。

妈妈年轻时比我还漂亮。但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还是和漂亮的妈妈离婚了,我和妈妈一起过。爸爸绝少探望我,只是每月一张绿色的汇款单才让我想起他在遥远的地方。我不敢去问妈妈关于父亲的事情,我只是隐约知道父亲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妈妈只好放手。长大了的我私下里想,如果我是妈妈,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和父亲离婚的,凭什么就让他有好日子过啊?妈妈常夜里在客厅中独自寂寞地跳舞,美丽的身影在灯光下娑娑,如一枝在晚风中摇曳生姿的夜来香。而我,坐在客厅的暗色沙发上,手中捧着妈妈爱喝的玫瑰茉莉混合花茶,陪着妈妈。夜一点点地深下去,我常常困得躺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在昏黄的灯影下,妈妈还在自顾自地翩翩起舞,如斑斓绝色的夜蝴蝶。只是,妈妈的美丽,有谁相伴呢?有伤感,在我的心里如电流过。

大学里,我是公认的“舞会公主”,经常有痴情的男孩送玫瑰花给我,其他女孩羡慕得要命。只是,妈妈很小的时候就告诫过我:明明,美丽有时对女人来说是一种悲哀,你一定要带眼认人。

妈妈的话很朴实地在我的心头扎了根,回想起父亲对妈妈的伤害,面对众多男孩炽热的表白,爱情仍然是我不敢轻易触碰的禁区。

一直到我遇见了天。那是个学校的周末舞会,照例有很多男孩争着请我跳舞。跳累了,我坐在场边休息,和女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一只手伸过来了,我以为是请我跳舞的,头也不回地说:“我没空!”一个男中音在耳边响起:“我不是请你跳舞,我知道你刚才跳好久了。这是矿泉水,你口渴了吧?”竟是如此细心的男孩,身边的女伴早嘻嘻哈哈地把矿泉水抢过去了,我回过头来,舞场的灯光闪烁,看见了一张年轻的脸,有着腼腆的笑容,大大的眼睛正看着我。明明是才见面,想不到竟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我连忙低下头:“对不起,我不喜欢喝矿泉水的。”他明显有些失望,我很是过意不去:“要不,我们跳个舞吧?”他大喜过望。我很累,但我不知为什么还是一曲又一曲地陪他跳了下去。

我们慢慢地熟络,接触多了,我对他有了好感,但我清楚这离动心还有很远的距离。那天,我又像往常一样捧着一杯茶去图书馆看书,碰巧天也在。天微笑地指着我旁边的座位说:“我可以坐下来吗?”我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郁的男性的味道。图书室好静,他在我身边一页页地翻书,我们都没有说什么,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拿着他空空的杯子问我:“我的茶喝完了,你能从你的杯子里倒些给我吗?”他的眼睛很热烈,我本来想拒绝的,不知怎的竟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你可以倒的。他很陶醉地喝着我的茶,问道:“咦,这是什么茶啊?”我淡淡一笑:玫瑰茉莉混合花茶啊,我最爱喝的,我们这里很少买得到。怎么,喝不惯吗?“不是,其实……我一直想知道你爱喝些什么。”我看到天的眼里盛满了狡诈的笑意。

天知道我喜欢喝玫瑰茉莉混合花茶后,就专程去了园艺场里请教师傅,亲自采摘、调配好花茶,每天早上都亲自泡好茶在我必经的林荫道上等候,送上他的款款深情。

我慢慢地觉得天这个人实在、真诚,三个月后我彻底感动了,于是抛弃了许多伸手可及的诱惑,义无反顾地和他相恋了。毕业后,为了在同一座城市工作,我放弃了留京的机会,又跟天来到广州打拼天下。但我没料到,我们来到广州一年多后,因为性格不合,曾经炙热如火的爱情却渐渐冷却了,天最终提出了分手。他爱上的女孩远远不如我,我不解、不舍、流泪、心碎、大吵大闹,可最终还是无法挽回。我想起当初自己的付出,想起他开始时的深情,恍如一梦。

爱情散场时,相约在工作室里,对面坐着天,我知道,喝掉面前杯子里的剩下的玫瑰茉莉花茶,恋人就各奔东西了,曾经的爱情也会被时光喝得一干二净。天的杯子早已空空如也,可摆在面前的那杯茶我却舍不得喝。从早晨坐到下午,天始终一言不发地陪着我,午后的阳光一分一寸地在茶几上舞蹈、移动、最终消失。直到黄昏我那杯茶还没喝完,可男友却消失了,爱情也消失了。走前,天说,你可以重新开始嘛。他的话,字字如刀,插在心上,痛得我无话可说。

一直不敢把分手的消息告诉妈妈,现在却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了妈妈,在电话里哭得一塌糊涂。妈妈叹气道:“傻孩子,你挽留不住一颗离去的心的。就像你的父亲,他要走,就让他走好了。这么多年来,妈一个人不也是过来了吗?孤单的时候就自己跳舞给自己看啊,千万不要哭。你看见妈妈哭过吗?”

沉缓的话却如晴天霹雳,这么多年第一次读懂了妈妈深夜那曼妙的舞蹈。妈妈,女儿不哭,我的前路还很长。我终于明白,一杯未喝完的茶当然挽救不了散场的爱情,可喝完了一杯散场的茶,却可以去重新开始另一场新的爱情。而深夜的舞蹈,可以没有观众,却不能没有了自己的快乐。

第97篇、爱情故事婚后大部分女人都是红太狼

有人说,嫁人就要嫁灰太狼:窝囊,爱家,怕老婆。

其实反过来看,正是因为有了红太狼这样的老婆,才造就了一批灰太狼先生。

大部分人对红太狼没有太多好的评价,觉得这就是个怨妇,天天抱怨老公无能,脾气超级暴躁,手中的小平锅就是随时可以挥动的武器,臭美虚荣,自以为是。

但是反过来看看,红太狼其实就是对婚后女人的极品描述,大部分结了婚的女人都可以在红太狼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也许只是部分,但你不能说是没有。

红太狼是典型的“望夫成龙”,哪个女人不是这样呢,嫁给一个男人,不就盼着他事业有成,多带回家银子,就像灰太狼带回羊一样。如果遇上老公窝囊,月月空手回来,哪个女人又会不唠叨呢?最初也许会讲究方法,会和风细雨,但是最后往往效果不好,女人们就都变成红太狼似的唠叨婆了。中国有句古语: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到了灰太狼这里应该就是:嫁狼嫁狼,往家拿羊。人家在娘家的时候,好歹每月能吃着几次肉,结果嫁到灰太狼家,天天都和羊一样吃草,这日子谁不得抱怨啊!

一个女人在家认真地带着孩子,当全职太太,这家的老公呢,每次出门之前都信誓旦旦,一定要拿回来够一年吃的羊,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次次失手,两手空空,老婆不发脾气才怪。

我曾经采访过一个女子,她的老公就是这样,每个月都会说这个月我去工作赚钱养活你,结果月末了一分钱没拿回来,还得向老婆伸手要钱,房租饭钱全靠老婆给,关键还不省事,经常乱花钱。女子和他结婚四年,这样的日子忍无可忍,最后呢,提出离婚,而且态度坚决。我想,如果红太狼可以离婚,也许早离了。嫁个蓝太狼绿太狼也许不再用忍饥挨饿,脾气也许从此温柔不少,贫贱夫妻百事哀嘛,在狼这里也适用。

红太狼作为老婆,就喜欢听赞美的语言,这又和所有的婚后女人一样,多少虚荣在作怪,这一点,灰太狼先生还算是做得不错了,不管怎样嘴甜啊,比很多男人们都强。

仔细想想,红太狼的唠叨、霸道、虚荣、刀子嘴豆腐心,这些是不是很多婚后女人的通病呢?只不过红太狼比较极致而已。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竟然像红太狼一样暴躁,赶紧收收火,因为甩着平锅歇斯底里的红太狼只能成为别人的笑料,并不能真的让灰太狼先生的捕羊能力提高多少。

第98篇、爱情故事婚姻这所的房子可以住很多人

人心换人心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爱情的世界里容不下第三个人,可是婚姻却完全不是能由两个人做主的。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已经不顾母亲的反对嫁给了安平。

我跟安平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他名校毕业,风度翩翩且懂得照顾人。没过半年,我们商量着要领证时,母亲很郑重地跟我谈了次话。她说让我好好考虑考虑,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安平家在东北农村,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一大家子人,像我这么没头脑的人根本应付不了。我笑母亲多虑,我说:“我嫁的是安平,又不是他哥他妹。”母亲叹了口气,不再阻止。 结婚时,我跟安平回了他东北的老家。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的家人。婆婆快言快语,公公寡言平和,两个嫂子有些阴阳怪气。

酒席整整喝了三天,七大姑八大姨地介绍我认识,我悄悄对安平抱怨,安平说忍忍,就这两天。 可我不知道这仅仅是开始。 我跟安平贷款买了房子,首付是我父母资助的。我让安平给公公婆婆打个电话,问可不可以象征性地出点,我在娘家也好有个面子。安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想喝我爸我妈血啊,他们供我这个大学生就扒了一层皮了。”我的心里很堵,难道我父母供我就容易? 房子装修好了,安平跟我商量,说想接父母来城里住,他们年纪大了,两个哥哥的条件又不怎么好。

我虽然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但是安平是他们的儿子,我从小受家庭的正统教育,不孝顺那是最让人耻笑的事。 公婆来了,我笑脸相迎。家里突然多了两个人,不方便很快就显现出来。婆婆从来不敲门,有时我跟安平腻在房里,婆婆突然就打开门,问什么东西在哪里。弄得我得了强迫症,安平一跟我亲热,我就想去看看门锁没锁住。有公公在,在家里我也要正装出席,晚上上卫生间,也要用安平的大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 公婆都是勤快人,在家里呆着没事,就什么东西都收拾。把我春夏秋冬的衣服掏出来一起用洗衣机洗了还不算,把我多少年攒的那些简报、旧书居然都卖给了收废品的。

我强忍着心里的火对婆婆说:“如果没什么事做,就去小区的健身器械那锻炼一下,我的东西我会自己整理的。”这话,我没觉得有什么过火的地方,可是晚上安平进了卧室,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说:“易小元,我妈都六十多岁了,她帮你干活,你不说谢也就算了,干啥还甩脸子给她看?” 那天我哭了一个晚上,安平抽了一个晚上的烟。 再怎么样,他们都是公公婆婆,我睁只眼闭只眼就算过去了。可是接二连三的事就让我简直有些哭笑不得了。婆婆说在城里住得没意思,想安平的三姨了。安平说这好办,让三姨来住些日子就行。结果家里就像韩剧《爱情是什么》里那样,婆婆把老姐妹都招了来。每天回家,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进错家门了,沙发上丢着三姨的旱烟袋,床头柜的水杯里泡着大姨的假牙。 而我彻底地沦为厨子了。刚开始还去饭店要点菜,可是婆婆说:“小元,饭店的菜死贵还不实惠,你做的就挺好。”

终于有一天,我放下一大家子人回了娘家。母亲长长地叹了口气没说别的。到第三天,安平阴着脸接我回家,家里像个战场,几个姨婆都撤了,婆婆的脸拉得老长,长吁短叹。我做了粥,叫她也不肯吃。 那晚,安平跟我说:“小元,我们农村出来个大学生不容易,我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供出来,我不能忘恩负义!”他说:“为了凑够我上大学的学费,我二哥愣把快结婚的亲事给退了,我爸去给人家建筑工地当小工,从房上摔下来,差点……”安平的眼里有了泪光,我把安平搂在怀里,我说:“安平,我一定努力做个好儿媳,我保证。” 家里真就成了安平他们村的容留站,村子里谁进城看病,谁进城打工,第一站都是我们家。常常是我打开家门,沙发上就坐着几个红脸的汉子,开始还局促地站起来叫我嫂子,可上了饭桌,就天老大他老二了。 公婆出去散步时,我跟安平吵。我说:“安平,我嫁的人是你,不是你们家。我要求不高,只想咱们有个安安静静的家,有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天地,这过分吗?我工作一天也很累,我想回到家里看看碟,听听音乐,这过分吗?”

安平平常是个很容易沟通的人,只是在对他家人的问题上,他像个刺猬,他说:“易小元,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们农村人,可是没有那些农村人,你吃什么喝什么?” 简直是不可理喻,我摔门而出。 秋天到时,公婆终于决定回去了。临走时,我恨不得把超市都搬家来,可是安平还是拉着一张脸,像我欠他八百吊。不过想想即将到来的幸福生活,我认了。 可是,事情还没完。三月,我总是吃不下饭,闻到一点油烟味就想吐,我去医院查了一下,是怀孕了。我就要当妈妈了,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我迫不及待地买了很多好吃的回家,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安平。可一开门我就愣住了,家里的客厅上坐着大哥大嫂,地上摆的是乱七八糟的家当,安平说哥嫂进城打工,要在家里住一段。 我强装笑脸招呼他们。

一周后,我打掉了那个孩子。

哥嫂终于在安平的安排下开了间水果店。小姑子又声势浩大地进驻,她要复读,重新参加高考,城里的补习班比较好。 就这样,我的家里常年住着外人。我很疲倦,每天都尽可能拖时间晚回家。

我知道安平也很累,每天吃饭时,都抢着给我盛饭,给我挟菜。可是我的感觉很不舒服,这让我更像是这个家里的客人。 每个月我们要付3300元的房款。我和安平的薪水七扣八扣所剩无几。但是,只要老家来电话,安平总是会东借西凑给家里寄钱。安平怕我跟他吵,背着我做这些事情。跟安平结婚三年,我买过的衣服屈指可数。我不明白,难道农村供出一个大学生,他就欠了所有人的债吗?

那天,我回到娘家,怎么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我说:“妈,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跟安平离婚。”母亲说:“小元,你要明白,安平帮助他的家里是应该的。他不欠你的,当初是你愿意跟他结婚的,他没骗你什么,你爱他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包括家人,包括生活习惯,包括社会背景。安平也不容易,在你和他家的中间,他一定是受了夹板气,将心比心,你有时也是任性了些,他处处包容你,你要想到他的好……” 我知道安平的好,可是我只要个清静的家,这过分吗? 一周后,安平来接我回去,他说:“小元,我知道你很委屈,我会尽量改我的毛病。我进了城里,父母不了解情况,很虚荣,好面子。而我也一味助长他们的虚荣,我想我把咱们的情况跟他们说了,他们会理解的。” 这是安平第一次在我面前说这种话,我握紧了他的手,我说:“安平,我也在检讨我自己……” 那晚,我们第一次彼此敞开心扉。安平上大学前,

母亲得了乳腺癌,为了安平上学,母亲坚持不肯手术。结果还是安平到了学校,骗母亲说免了学费她才进的医院。安平说:“小元,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农村家庭为了我四年28000元的学费要付出什么。母亲病未好就进城做保姆,父亲去工地,大哥几乎跟大嫂闹到要离婚,二哥一直到我毕业都没娶上媳妇……”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握住安平的手,安平说:“妈找我谈过话,我知道自己很过分,我们还爱着对方对吗?我们都为这段婚姻努力好吗?谁也别轻易说放弃!”我使劲地点了点头。 安平安排小姑子去住校了,他也不再总放下工作帮哥嫂张罗生意。

安平说他要努力地工作,不让我那么辛苦,他说:“老婆,咱们都奔三了,应该考虑要个宝宝了。”我看着这个我深爱的男人,心里五味杂陈。 夏天来时,婆婆打来电话,说二哥家要买地,让我们给点赞助。安平看了我一眼,问要多少。婆婆说怎么也得八九万。八九万?安平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我的心里也忽悠一下,我们只是普通的工薪族,到哪去凑这八九万呢?安平说:“妈,我们也不是什么大款,让二哥少买点地,将来我们有了再帮……”安平的话打住了,那边的电话挂掉了。 那个晚上,安平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说:“我可以休个长假,我去看看咱爸咱妈。”安平用怀疑的目光看我。我让他放心,我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我带着从我妈那借的三万元钱去了安平他们村。婆婆看到我来,显得很高兴,去园子里摘最新鲜的菜,还让公公张罗着买肉。我跟婆婆拉家常,我问她安平是不是从小就是个非常要面子的孩子。婆婆说是啊,在外面受了欺负回来从来不说。我就给公婆讲安平这些年在外面吃的那些苦,我跟婆婆说:“从前我也不懂事,因为家里的事总跟他闹别扭,其实,这个家里最难的人是安平……”

公公婆婆很久没说话。我拿出那三万元钱,我说:“妈,您别嫌少,如果我跟安平有,我们一定会帮的。” 人心换人心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在婆婆家住的那些天,我跟婆婆聊了很多,婆婆也是妈,感觉跟她很亲很亲。 我坐上火车,婆婆说:“小元,要个孩子吧!”说完,拉着衣袖擦了擦眼睛。回到家,我在婆婆给我做的护身小被子里看到那整整齐齐的三万元钱,我的眼睛也湿了。 家里的亲戚渐渐少了起来。我问安平,是不是大家都觉得我特别不好,不再来了。安平把我拥到怀里,说:“是爸妈告诉了亲友,说不让进城来找咱俩,说咱俩过得也不容易……”

我的心里暖暖的,我说:“明天去给家里寄些钱吧,冬天要来了,家里该买煤了!”安平点了点头。 安平懂得了量力而行,我懂得了如何沟通,公婆懂得了体谅,我知道我们终于走过了婚姻最难熬的日子。婚姻这所大房子里因为有了彼此的谅解与宽容,真的可以住很多很多人。

第99篇、爱情故事像你这样的男人我上哪里去找

即便他们不再是夫妻,却仍然是亲人........

那年春天,他与雁决定离婚之后不久,便遇到了黎,他一遇到黎,便觉得自己遇到了自己想要的人。

他与雁是平和地离婚的,因为雁和他一样,在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发现,两人其实是不适合的一对。于是他们在走完整整两年的婚姻道路之后,怀着一种无奈甚至一种亲人般的不舍办完了离婚手续。

分手的时候,他甚至像结婚时一样,给她在民政局旁边的花店买了一束花。

是呀,从此,我们将不再是同床共枕的夫妻了,从此,我们好聚好散,各自奔向自己的天涯。他们像是老友的离别,他将奔向他崭新的爱情,而她,亦有缘分在等待。他以为,从此就将要分道扬镳了。 然而,就在四个月之后,就当他决定与亲爱的黎准备自己的二度新婚的时候,他接到了消息:雁重病住院。得的不是一般的病,是癌症。 他的震惊无法言表,怎么会这样呢?分开才四个月,他眼中那个健康自信的雁怎么就会得上这如同浩劫的重病呢?他甚至忽然记起,他与雁新婚时,雁依偎在他的肩膀说:“你是我一生的守护神。”为什么我一离开,她就会跌入病痛的深窖呢? 他马上打车去了医院,他必须去的,因为在这座城市里,他是雁惟一的“亲人”。即便他们不再是夫妻,却仍然是亲人。因为当年,雁不顾千里之外的父母的强烈反对,只身栖息在他的身旁,才与他艰难组建了一个小小的家庭。

他来到了医院,见到了雁,她昏睡着,脸庞枯瘦,如秋天落光了叶子的树干,暴露的血管如同枯树上密密的枝。他的泪顿时涌了出来,就这么四个月,一个丰润的女子怎么就会如此地枯槁呢? 医生说,如今,她能走多远都不清楚,她前期的医药费都还没有交,后面还需要继续动手术。

“有的,有的。”他慌忙回答。

那天晚上,他回到了自己的新家,黎与他刚刚搭起的新家。通情达理的黎一看他阴沉的脸色,便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他本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些的,因为他已经和雁离婚了,他怎么能提起旧情呢?但是他满心的烦恼和怜悯,又怎么能瞒过他最亲爱的人?

于是,他拉黎坐下,一口气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说着,泪便下来了,抹了一掌心。 黎的眼中是陌生的诧异,连他都不能分辨这是对事件的惊诧还是对自己的失望。他满脑都是急切,哪里还有时间去分辨呢?他说:“黎,虽然我已不是她的老公,但是我必须去救她。她的情况很危急,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耽搁了。”黎沉默着,没有说话。像是默许,也像是失望。

第二天起,他就请了长假,接着去了医院,要去照顾他的前妻。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掏了出来为雁垫上了欠下的巨额医疗费,就连准备给黎买结婚戒指的钱都垫进去了。 雁身上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不停地吞噬着她脆弱的生命。她常常昏死过去,难得醒来一次,当她看见那个熟悉的男人的身影时,眼中的泪水就如泉水般涌了出来。她曾想过,他在,一切就好了,但是却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回来,因为他们已经分手了。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真的回来了,就坐在她的床头微笑着看护着他,像离婚前一样。

她想说说感谢的话,但是她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她只有眼泪不停地流。 而他,却以为她很忧伤,于是,他就微笑着,说着温存的安慰的话。越是这般,她的泪水就越发多了起来。 他在医院里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只有偶尔的空隙,他将雁托付给护士或者前来探望的朋友,才能抽身离开,回到他和黎的家里呆上一会。黎每次见他,泪水就止不住往外流,因为她看到自己的男人已经操劳得身形瘦弱脸色枯黄,眼中满是缕缕血丝。而这一切,并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另一个女人。她心如刀绞,却没有太多的语言。 终于有一天,他收拾好衣服要匆匆离去的时候,她一把拉住了他,她说话了,她说:“你能不能放弃她,我真看不下去了,你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他忽然回身一把抱住她,说:“我不要紧的。我对不起你,请你一定要理解我。”说完,他就扭头离开了。

第二天,令他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他正在病房里为雁洗衣裤的时候,黎出现了。

黎没有说话,卷起袖子,夺过他手中的脸盆就洗了起来。他眼眶湿了……

雁对黎的出现并没有发出太多的信号,她已经脆弱得连谢谢都说不出口了,每次只有泪水流下来,那泪水闪动着感激的亮光。有一次,她用笔写出了三个字——谢谢你!黎看了后,谦和地微笑了。 雁的病越来越严重。医生说,惟一有希望挽救她的生命的方法就是给她动手术。

手术难度很高,费用昂贵,但是成功的希望却非常渺茫。 做!有一丝希望都做!手术费没有问题。于是,他在一份费用为15万的手术计划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签下名字的时候,他的脑海中浮现起黎流泪的眼睛。15万啊,那是他将近8年的工资啊!他,怎么去借,又用什么去还啊! 他想到去贷款,银行说用房子做抵押最多只能贷5万,他就贷了5万。他又说服他的两个弟弟,各给自己帮忙贷了5万。总共贷了15万,正好够这次手术费。于

是,手术的事情就安排下来。 半个月后,雁被送进了手术室。医生们展开了一场历时10个小时的手术。他们虽然尽力了,却未能真正握住那最后一丝希望。手术并不成功,这意味着雁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一个月之后,秋天到了。离开的那天,雁的精神忽然好了起来,她居然能长时间地睁开眼睛用一种亲切的眼神凝望着黎,居然能很有力地握黎的手,更令黎吃惊的是,她居然第一次用浑浊的声音对她说:“谢谢你照顾我……他是一个好男人,希望你能好好对待他。一切都是我不好,请你千万别因为我而埋怨他……” 料理完雁的后事已是在一个礼拜之后,一切仿佛都结束了。但是,他的双肩似乎依然疲惫。

那天,他回到和黎的小家里,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你要做什么?”黎显然很惊讶。 “黎,我要离开,我要出去打工。你知道的,为了给雁治病,我丢了工作,欠了一身的债,不知道何时能还清了。我已经很对不起你了,不能再留下来拖累你。”他这一说,泪水又挡不住了。 “你离开了,我怎么办啊?” “你可以再找一个好男人嫁了。” 这时,黎忽然上去一把抱住他,说:“我自然可以找人嫁了,但是,这个世界上像你这样有情有义的男人,我上哪里去找啊……”他和黎脸贴脸紧紧拥抱着,泪水流在了一起,这里面包含着感激、欣慰、共同面对生活的勇气,还有,更深沉的爱。

第100篇、爱情故事只有你能欣赏我

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对她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她还是告诉她的儿子:“老师表扬你了,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因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让她喂。

儿子上小学了。家长会上,老师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第40名,我们怀疑他智力上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

回去的路上,她流下了泪。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 名。”说这话时,她发现,儿子黯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她甚至发现,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像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

孩子上了初中,又一次家长会。她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中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惊喜的心情走出校门,此时她发现儿子在等她。路上,她扶着儿子的肩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

高中毕业了。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时,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对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考取这所大学。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的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可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能欣赏我……”

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滴落在手中的信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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