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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雪域高原上明亮的眼睛
美丽的邂逅
我和刚第一次见面是在2001年8月22日。那天我完成了采访任务,转车之后坐上从西宁到北京的K116次列车。我是第一个登上车厢的,不一会儿上来一个英气勃勃的青年,坐在了我的对面。我抬头与他搭讪:“你好!”“你好。”他应声说道,脸上竟泛起了一晕潮红,好一个腼腆的小伙子。
火车缓缓向前,我们谈论起念青唐古拉山头缠白缎、身披铠甲的英武之姿;在青天白云下美丽清澈的纳木错湖;晶莹如玉、绚丽多姿的卡惹拉冰川原;跑起来风驰电掣、号称高原之最,又被称为“独角兽”的藏羚羊。
谈话中,我知道了刚是雪山顶峰一个英雄哨所的士兵,这次是被批准休假20天回北京探家,他父亲是一家有名气的广告公司的老总。我不禁纳闷,问他:“你怎么守着祖国的心脏不待,非要去雪山受罪呢?”刚说:“每一个人都蕴藏着一颗追寻理想的心,只不过我的梦想是做一名军人。”我觉得眼前的这个青年有些与众不同。临下火车的时候,我们交换了联络方式。
此后我还是忙于做我的记者,把从西藏采风来的照片和我写的游记散文发表在各家报纸杂志上,受到了很多读者的欢迎,我也渐渐有了点小名气。工作依然那么忙碌,直到又一次雪山之旅的到来。
高原上的风景
2002年1月8日,我又来到了西藏雪域高原。采访高原边防官兵。我第一个就想到了刚的哨所,想见刚的念头变得强烈起来。
部队领导与哨所取得了联系,刚会来接我。我下了火车,远远地就看见了刚举着“欢迎北京记者”的大牌子,傻傻地站着。我偷偷绕到了他的背后说:“哎!你等谁呢,大兵?”他猛一回头,睁大了眼睛:“怎么是你?”
“我呀,就是你要接的‘北京记者’!”刚欣喜若狂:“上级领导说来了一位女记者,是你!”他兴冲冲地把我拉到附近的小餐馆里,请我吃了顿西藏特色饭,然后我们采购了一些东西搬上卡车,以备哨所下一个月的伙食。
车要赶在夜幕降临前回到哨所,刚把车开得很快,我出现了头痛、心悸、气短之类的高原反应,吃了几片药后还是不见效果。刚也开始慌了,他把车停下来,等我的症状减轻了一些,他才敢把车开动起来在公路上慢行。原来刚除了有军人的纯真外,还有一种男子汉特有的温情。
到了哨所,我了解到这里只有刚和另一个战士辉驻守。这里的温度很低,小桌子上摆着几个被冻得硬邦邦的馒头,还有一些咸萝卜、咸蒜头。听辉说,这里半年也洗不了一次澡,就算再快的信件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从山下送到他们手里。刚把我领到他和辉为我精心布置的卧室里。小火炉里跳动着火苗,他俩把一间屋从中间用木板隔开了,还装了一个小门,门上挂着很好看的花帘子。
第二天,我一觉醒来,看见小火炉烧得很旺,想来是他们晚上续的火。我走出“卧室”,看见辉躺在床上睡得正沉。哨所外,刚拿着枪英武地站在那里。他回头看见我说:“醒了?来,你看。”我的目光顺着他的手向前望去,啊!雪原的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刚说:“多美的风光啊!每当我站在这里,眼前是祖国的秀丽河山,就会觉得吃再多的苦也是甜的。”
刚说话的声音不高,但却那样坚毅。是啊,在他眼里,任何名画都远远逊色于这雪域高原的秀丽景色。刚昂首挺立着的身躯像一道亮丽的风景,在高山上显得格外威武。
如期而至的爱
2002年1月下旬我回到北京,采写的专题报道引起了轰动,我也因此而获得了报社的年度新闻奖。这时我发现,我的心留在了雪山。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的心一直不能平静。就在我反复思量要不要给刚写信的时候,我收到了他的信,不是一封,而是30封,每一封信里都是他对我的思念和浓浓的爱意。我再也抑制不住了,每一缕思绪都化作书信飞向雪山之巅。
刚在信里问我:“我们的信是飞翔在雪原上的鸿雁吗?”我说:“不,我们的信像天空里飞奔的流星。”他问我:“你知道流星的尾巴是什么?”我说:“我知道,那是天使的羽毛。我就是你的天使,我愿意一辈子做你的小跟班。”
报社里的同事说我变了,变得更漂亮了。他们调侃地说这是爱情的力量。
我每天给刚写信,有时我上午寄出了信,下午又想起了一件事,就再写第二封。虽然我知道刚要在一个月以后才能收到我的信,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提起笔,给他讲我采访中的苦乐,讲父母对我远在高原的男朋友的认可,讲得最多的,是我对他的思念。
可是就在这时一场灾难却突然降临了。
2002年4月28日下午,我从家里出来,一边走路一边甜蜜地想着怎样给刚写信,一点也没有发现路上的绿灯已经变成了红灯。我只听见急促的刹车声,就觉得身体随着刹车声飞了起来……
等我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我试图睁开眼睛,才发觉眼睛是被纱布蒙着的。我叫道:“我怎么了,这是在哪里?”这时我听到了一个温厚而熟悉的声音:“没事,只是出了点小意外。你在北京医院,不会有事的。”是刚的声音。我问:“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在哨所吗?是不是我的伤很严重?”我听见了妈妈在一旁说:“超超,妈在这里,爸妈都在这里陪着你呢。放心,你只是受了一点轻伤,没事的。”
从他们的口中我知道,在我穿过公路的一刹那,一辆出租车也同时启动,我被撞到了几米外的地方。 经过医生的检查,我的大脑受了伤,眼睛可能暂时会看不见东西。
我的眼睛看不见,刚细心地照顾我。他一勺一勺地喂我吃饭,我听得到他为我吹热汤时的呼气声。我的手整夜都被他温厚宽大的手掌紧紧握住,只有他才能让我安静地睡去。他还变着法儿地逗我开心,让我忘记伤势,可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声音里深深的担忧。刚的假期有限,见我病情稳定下来,就决定回去。临走前他一再叮咛我安心养病,等着他回来。
刚走后的第三天,即2002年5月13日这天,医生的检查结果出来了:我的视网膜感觉细胞坏死,虽然其神经依然存在,但复明的几率很小,除非在半年内有人愿意捐献视网膜。可是我知道就算等到捐献者,也还有几百个患者在排队等着呢。我绝望了,甚至想到了死。就在我最茫然无助的时候,刚的信到了。他说他从一个藏族老人那里找到了明目的药方,可以治好我的伤。他鼓励我坚强地面对这一切。可是,他不知道,我的眼睛已经瞎了。我让妹妹替我写了回信:“刚,我已经瞎了,你不要找明目的药了。我不会做傻事的,因为我知道还有你在我身边。”
我一直盼着刚的到来,刚没有来,却等来了医生带来的好消息:有个身患绝症的病人愿意把他的视网膜捐献给我,我欣喜若狂,这么幸运的事情竟然落在我的身上!我又可以见到这个世界,见到刚了。
来自天堂的书笺
2002年7月27日,我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很成功。半个月后,我的眼睛拆线后恢复得不错。当我提出要见见给我捐献视网膜的病人的家属时,母亲的脸竟一下子变得苍白了,眼里涌出了泪水,哽咽着说:“孩子,你的视网膜就是刚捐献给你的啊!他为了让你的眼睛重见光明,就去采雪莲根。可谁知道爬到半山腰发生了雪崩,是他的战友在积雪下面把他挖出来的。这是刚最后来的一封信,你看看吧!”
母亲说“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几乎泣不成声。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听下去的,泪水汹涌地流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撕开这封“天堂”的来信,看到了熟悉的字迹:
“亲爱的超超:当蓝色沉入黑暗,我的心也随着你沉沉地睡去。没有你在我身边的日子里,雪山的风是你的低语,你的身边没有我是否也就多了份对未来的恐惧?也许你的伤痛将成为阻碍你快乐的残酷力量,但我不会放弃给你治病的努力。相信我,一切都会好的!你的刚于2002年7月6日。”
刚为了要让我重见光明,被突如其来的雪崩夺去了年轻的生命。部队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他的日记。部队首长把这本日记转交给刚的母亲,悲伤的母亲从中知道了我们的爱情故事,被我们的真情打动了。
我翻开这本厚厚的日记,扉页上写着我和刚的名字。每一个字,都是我曾经在心里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刚对我的思念和爱意。我一页一页静静地翻着日记,从刚见到我的第一面时对我的欣赏和爱慕,到他对我的思念;从刚对我的哨所之行的欣喜,我仿佛又回到了雪山上那段美丽的时光;从他知道我出车祸时的悲伤,看到他为了治好我的伤转了几十个村子找到了藏药秘方。他在最后的一篇日记里发誓要在几千米的悬崖上采到雪莲根,我知道他对我的爱是那么坚贞!
看完日记,泪水早已把本子打湿。这像是刚与我在促膝长谈,又像是在对我倾诉爱的私语。可是,我的爱人,你就这样把自己的灵魂葬在了洁白的雪山之巅,也把我的爱留在了那里!刚,我爱你!你是我生命中的惟一。我会用我的眼睛———也是你的眼睛,好好面对这个世界。我会坚强地活下去,为你。
夜空里划过一道光芒,是流星,那是刚。他静静地带着我的爱飞去,飞向美丽的雪域高原———念青唐古拉山。
第2篇、爱情故事我很想爱他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很想爱他
绿肥红瘦,春去也。枝繁叶茂,暑当来。
繁花尽落情萧萧,空留蝶影意绵绵。
惊时序变换,叹离合悲欢,却只道是人间平常事。
——题记
天,又下起了雨。相对于这淅淅沥沥的雨,我会更偏爱那透过树叶洒在地面上细碎的阳光,那才是幸福的味道。我不喜欢雨,甚至有点讨厌雨天,这让我想起你,想起你为她撑伞的画面。
你我从一出生就注定了不能在一起,我叫夏雪,你叫杨阳。而阳光的出现就注定了白雪的消失。瞧,就连上天都在告诉我不可能。
我不是真正的快乐,因为我看得穿你脸上很勉强的微笑。我很喜欢你,比你知道的还要多还要久。你不快乐的时候我的每一次呼吸都是疼的,因为喜欢你,所以舍不得你难过、希望你快乐,所以隐藏自己的感情帮你出主意去追你喜欢的人。确实,她站在你身边比我更般配。但是,能不能不要为了爱她,让自己变得那么辛苦?我看着心疼。
时常告诉自己,我已不再爱你,可我的眼睛却毫不留情的戳穿我的谎言。它总是不受控制的追逐着你的身影,只要你再细心一点,就会发现我喜欢你,因为我的眼里全是你。倘若你知道,是否还会舍得让它常含泪水?
暗恋,适合背着光。温柔正恰如其分的在潮湿,在无人知晓的光影里,自己舔舐着裂开的伤口。你或许见过我慌张的用微笑来掩饰的脆弱,但却不知道那挂在脸庞上还来不及擦去的泪珠是因你而流的。
你不曾知晓我对你是什么感觉,更不会知道我的悲伤。你不懂,就那么几簇花开,便已搁浅了整个初夏。我一直都觉得,你我初识的那个雨天是我见过最美的风景,后来才知道,美的不是那场雨,而是在雨中遇见的那个你。
“同学,能顺路把我捎回宿舍吗?”你的脸皮怎么那么厚呢,就那样闯进了我撑的伞里。面对突然出现而又陌生的你,我只觉手足无措。我能记住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在回宿舍的路上你说的那些话,我都记不清了。就这样,我们便相识了。
流年,因为遇见而美丽;情愫,因为相知而微动。不曾想过,你会喜欢上她,我最好的朋友。你闯进了我的世界,然后在我心里撒下一颗叫作爱的种子,却在它生根发芽的时候喜欢上了别人。这让我如何是好?
爱情本就是模糊的,一不小心就能陷进危险的边缘。一边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我喜欢的你。很想去爱你,但我的理智却在告诉我不可以。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家人和你,我最不想伤害的人就是她。爱你,我没有勇气再去选择,我怕那样下去我们都会变得伤痕累累。是你,更是我,将我自己置于这苦不堪言的境地。是不是,退出才是解围的最好方法?
我有一个梦想,以你之姓,冠我之名,可我却离它越来越远。如若你我的尘缘只如初见,镜头停留在你我站在雨中对望,那该多美。你打开那扇心门,但却迟迟没有走进去。倘若没有那一场不期而遇,是不是就不会有现在的苦不堪言?
因为很眷恋,所以多愁善感;因为有爱恋,所以对你总是不由自主的想念。很想去爱你,心有了期待,才会有那灯火阑珊下的望眼欲穿,期盼、期盼,最后只是黯然心伤。多么希望,你喜欢的是我,为我撑伞的是你。
如果,当初我能勇敢的告诉你,我喜欢你,是否,写给我的结局会不一样?可这世间,哪会有如果的存在。或许,我是幸运的。有些人穷其一身,都没有遇见那个能让他们刻骨铭心的人,而我遇见了。即使你成了我这生中解不开的结,我也该庆幸了。
我很想去爱你,不想只做你的好知己。可如今只能却只能和这段感情挥手说再见,我不能带着这份爱看你爱别人,我怕我会伤疼到心死。
很爱很爱你,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包括……放弃你,所以愿意放弃自己的感情去成全你想要的幸福。有些懂得,是在你走过一个人之后才会学会。遇见你,让我学会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拥有。对你,放弃了但却还会在我心中,爱情教会我的——即便是放手了但却还是执着的放不下。
海之蓝,天之阔。爱在猝不及防的时候悄悄的来了。繁花梦,镜中花,在这忧伤的季节边缘,我在说“爱情,再见……”。一世尘缘一遇见,我用无悔的青春,许你一世芳华;你用柔情似水,赠我一段温暖岁月。那场雨,真的很美。有你的流年,春暖花开。
我跋山涉水去爱你,最后却逃不过向左走向右走的命运。即便如此,我仍觉得遇见你的季节是那么的绚烂。你就是那一抹阳光,眩晕了我的眼,照亮了整个芳华。我愿倾尽一世温柔,只为书写有你的流年。
很爱很爱你,所以希望你幸福,即使你的那份幸福里没有我。在我看不到的地方,请你也一样要快乐,这是我唯一的期盼。
最好的成长是走过青春,最好的青春是爱过一个人。爱过了怨过了依然还执着的爱着。真正的拥有不一定是占有,爱他,就给得起他更宽广的天空。
我很想爱他
第3篇、爱情故事我被预谋的爱情俘虏了
A
从小就爱吃甜食的我牙齿不好,经常牙痛。这不,一颗蛀牙又开始隐隐作痛了。我索性让牙医把它拔掉了。牙医让我一个月后去补牙。
一个月后,我带着异常沉重的心情到医院补牙。
前段,我的男友林子杰向一个款姐投怀送抱时,恰巧被我一个姐妹逮个正着,然后这个姐妹滴水不漏地把细节描述了给我。我恨得牙咬得咯吱响: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麻醉过后,假牙很快弥补了嘴里的空缺。我就想,牙没了,可以补,爱情呢?爱人丢了,到哪里去补呢?想着想着心就疼得要命。
第一次走进酒吧,要了一瓶烈性红酒,试图买醉,借酒消愁。
“我还要喝!”我刚叫侍应把酒瓶打开,就有一个家伙把我的酒抢过去直往嘴里灌。
那家伙身上的西服皱巴巴的,浑身充满了酒气,给人一种邋里邋遢的感觉。
“先生,这瓶酒是这位小姐的。”侍应急急地说着。而那家伙却置若罔闻,转眼间一瓶酒已经全部进入他的口中。
我还没来得及吩咐侍应再拿一瓶红酒过来,那家伙已经“扑通”一声重重跌倒在地,含糊地说着:“女人……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哎!又是一个丢了爱人的可怜虫!
于是,我不想喝酒了,不想变成像他一样的醉鬼,没人爱自己总不能作贱自己。我正欲走出酒吧,脚却被什么绊住了,那个醉鬼正牢牢抱住我的右腿,嘴里隐约说着:“小静,别走!”
“先生,我不是什么小静,我叫江芳怡!”他的眼皮压根儿没抬一下,依旧牢牢抱住我的右腿。
很快有人围过来。“八成是这个女的想跟这男的分手,男的不肯分。哎,现在的女人也真够绝情的啊!”“是啊!是啊!”……
我气得脸发青,为什么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呢?
百般无奈,我只得学《我的野蛮女友》里的车太贤做了一次好人好事,把这个醉鬼连拖带拽地扶到酒吧外面。
“你住在哪里?我给你打一辆的士你自己回家,好不好?”
“小静,只要你不离开我,哪里都是我的家!”
那家伙情深意切的话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于是越发同情自己已记不起林子杰是什么时候对我说过类似的情话了。同时也为那家伙的女友感到可惜,放着这么好的男人不要,真不知道眼睛长哪里去了,要知道天底下的好男人几乎绝种了呀!
B
“这是哪里?你是谁?”这家伙一醒来就惊讶万分地问我。
“你还好意思问我?昨晚要不是我收留了你,你被别人扔到大海里喂鲨鱼都不知道!”
他这才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昨天我在酒吧喝了很多酒。对不起啊!给你添麻烦了。”说着忙自我介绍,原来他叫何书恒。
“我已经把你的衣服洗好吹干了,现在你可以走人了!”我把他的衣服扔给他。
何书恒看着自己只剩下一条短裤急得不行:“你怎么,你怎么可以随便脱人家衣服呢?”
“不脱掉你那一身酒气冲天的衣服,你能躺在我家干净整洁的床上?”我没好气地说。
“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负你个头啊!我还没结婚呢!”
“那我更要负责了!你什么时候要我跟你结婚我一定义不容辞,你放心!”
我百口莫辩,苦着脸望着他,我前世到底跟你有什么仇啊?!
C
从此,何书恒用“对我负责”的借口经常光顾我家,一口一个“伯母好”和一周一个小礼物把我妈哄得心花怒放。
“不是妈说你,林子杰有什么好的,别再想他了。天底下好男人多的是,书恒就不错嘛!”
老妈此生此世就跟了老爸一个男人。我8岁那年,老爸被一场车祸夺去生命后,老妈就一直为老爸守着寡,可谓忠贞不贰。所以老妈心里存有的都是老爸的好,把天底下的男人差不多都归为“好男人”了。
等着瞧吧!狐狸迟早会露出尾巴的!我叫老妈等着看何书恒变心的好戏。才跟女友分手就来勾引我这个救命恩人,不是负心郎才怪呢!
我的姐妹雨薇是个出落得水灵的美人,我想用“美人计”试探一下何书恒的狐狸尾巴。
也不知道何书恒到底给了雨薇什么好处,反正第二天雨薇就在我面前大说特说何书恒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有责任心。
我依然一脸不屑。切!好戏在后头呢!
D
一天,我正在办公室埋头整理文件,那个让我爱得深切痛得彻骨的林子杰来了。他的英俊帅气依旧,但从前最让我欣赏的霸气和豪迈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副窝囊样。
“芳怡,是我错了,原谅我好吗?”
我不吭声。
“芳怡,当初都怪我不长眼,其实那个款姐一直在利用我,我现在被她飞掉了,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林子杰低声下气地说着,满脸奴才相,令我厌恶至极。
我把手中的文件夹狠狠地砸到林子杰的脑袋上:“滚!你给我滚!从此我不想再见到你!”
林子杰灰溜溜地走了,我的工作随后也丢了。因为我把公司最重要的文件全部砸在地上搞得乱七八糟,被上司以“做事莽撞”的罪名炒了鱿鱼。
身不由己地走进酒吧,要了一瓶“血腥玛丽”,仰头拼命地喝……
E
“芳怡,你总算醒了!知道我有多心疼你吗?”何书恒猫哭耗子似的坐在床边。
“我是你的什么人?你有什么好心疼的?”
“你是我的未婚妻,我要对你负责呀!”
“太离谱!我只是你的救命恩人而已。”
我抬起头,发现并不是我家,问何书恒:“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啊!”
“谢谢你昨晚收留了我,从此我们互不相欠了。”我挣扎着下床,头痛欲裂。
“不对!我还欠着你……我要娶你。”
“请你不要再无理取闹了,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
“那好吧!就让我最后一次送你回家吧!”何书恒垂头丧气地说。
真搞不明白,一般的男人在夺去女人的贞操后总会一个劲地推脱责任,而我明明没有被何书恒侵犯,他却非要对我负责。这世上还有这样的男人?
“伯母,你以后要好好保重,可能以后我不能来看你了。”何书恒的演技真是一流,几乎要流出眼泪了。
无奈我妈也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万般怜爱地握住何书恒的手问为什么。
何书恒把目光投向我:“芳怡不愿意看到我。”
“那丫头胡扯!她其实不知道有多喜欢你呢!只是嘴硬不肯承认罢了。”我妈性子急,居然把亲生女儿给活活出卖了!
“真的?”何书恒的眼睛开始唱起《星星点灯》,变得异常明亮。
F
找了若干单位就是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一筹莫展之际,我突然收到了一份聘请书,是到那家我仰慕许久的大公司做广告部副经理的工作!我兴奋得哭了,苦日子总算熬出头了。但转瞬又想,我并没有到那家公司应聘啊!
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聘请书去上班,挤进电梯时冷不防被人群推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旁边。这不是……这不是那个口口声声说要对我负责的何书恒吗?
“好啊!”何书恒开口跟我打招呼,一身职业装扮的他眉宇间添了几分干净利落。
“你也在这家大公司做事?”我大呼小叫。
“是啊!我是这家公司的广告部经理。”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那我以后岂不是成了他的手下了?真够倒霉的,他不找我倒换成我来找他了!
我问何书恒:“你知道这家公司为什么要聘请我吗?”
“知道啊!因为我是你的伯乐啊!”
我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原本我还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是自己很厉害而被那家公司的顶头上司挖掘过去的呢!
“对了,我想问你一句,你为什么对我有抵触情绪呢?”何书恒盯着我问。
“你刚刚被女友甩了就移情别恋,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我老老实实地说。
“我以前并没有女朋友,根本不认识什么叫小静的女孩。你不认为每次我们相遇都有点戏剧性吗?其实这些都是我刻意安排的。我很久以前在一次洽谈业务中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当时你并没注意到我。后来打听到你有男朋友又不敢轻举妄动。等到可靠消息证明你自由了,我才打算主动攻击的,那次的酒吧相遇我并没有醉哦!……”
“你……你!”我的舌头打结了,“我既不美丽,又没钱,你为什么爱我?”
“爱是无条件的。在我心中,你就是最美的、最有才华的女子。”何书恒慢悠悠地说道。
幸福的眼泪夺眶而出,其实我何尝不喜欢何书恒呢?只是害怕再度受伤不肯承认罢了。原来老妈早就猜中了我的心思!我扑上前紧紧抱住何书恒说:“你对我的这辈子负责吧!”
第4篇、爱情故事水文中的月亮
《狮子王》中有这样一幕,木法沙把辛巴从狼口中救下来后,两个人在草原中,仰望天空时,有过一段对话:木法沙告诉儿子,他很害怕,辛巴不明白强壮的父亲为何会害怕,木法沙说:“因为你,因为害怕失去你,所以我很怕”
今年的冬天仿佛一夜间来临。
苏文不久前在同学聚会上与老同学孙东林遇上,苏文上学时一直偷偷喜欢孙东林,他在班里的学习最好,字写的最漂亮,还是班上的体委,苏文和别的女同学一样暗恋着孙东林,只是苏文一直远远的望着他,关注他。
两人已经十多年没见过了,这次相遇让苏文那颗枯死的心,有了小小的触动,苏文刚刚经历了一段长达三年的苦恋,这段感情把苏文弄得已经不再相信这个世界还有爱情这种天方夜谭的东西。
孙东林一直没结婚,先前有过一个他很爱的女孩,甘心为那个女孩做任何事,可后来,女孩厌烦了这种看不到头的日子,撒手离开了他。
在没遇见苏文前,孙东林还在跟自己发誓,这辈子非那个女孩不娶,他身边每个人都劝他,别犯傻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了,该放手了。
苏文在聚会上的活泼、可爱带动了每个人的情绪,也悄悄的打动了孙东林的心,说实话,上学时,他对这个叫苏文的女孩一点印象都没有,他使劲的回忆这个女孩。
“体委同志,看您那苦大仇深的表情,干嘛呢,是不是想不起来我是谁了”苏文看见孙东林的表情就想乐
"呵呵"孙东林觉得苏文神了,竟然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你肯定不记得我,我上学时是个丑小鸭,经常默不作声,再说您的眼里根本没有我的影子”苏文和孙东林站在通天玻璃前。
聚会结束时,孙东林主动提出送苏文回家,在苏文家门口,孙东林往苏文的手里塞了他的电话号码,转身离去,自从拿到孙东林的电话,苏文一直找不到理由给他打电话,每次都是电话已经拨出去了,都让苏文给按了。
一天晚上,苏文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有些食物中毒的迹象,汗也下来了,脸色也苍白了:“我要是死了,都没人知道”她突然想到了孙东林。
在医院的检查室里孙东林轻轻扶着苏文:“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是不是今天不拉肚子,你一辈子都不打电话给我吗”
苏文无力的抬起头:“老大,我在生病,说点安慰的话吧”
“你。。。呵呵,胃是自己的,别再乱吃东西了,吃死了没人管你了”孙东林轻声说
“嗯,嗯”苏文无力的答应着
通过这次拉肚子,让两人的距离拉近不少,苏文有时发消息问孙东林:“体委同志,您了想我吗”
“嗯,想疯了,呵呵,你呢”孙东林逗她
“我也想疯了,我的每根头发丝都在想你”苏文发坏
“头发丝?你怎么跟别人不一样啊”孙东林咧嘴乐
“您不知道,头发丝仔人身体最高的地方,可见您在我心里的位置有多高,您哪想我”话一打出来苏文觉得自己特肉麻
“我嗓子眼想你,嗓子眼再我心的最上面,你对我来说很重要”
“体委同志,我还有一个地方想你,那就是我的眼睛,听过我的眼里只有你这首歌吗”苏文温柔的看着手机,心里想着他的表情
“哈哈,臭丫头,我就够会说的了,你比我还会说话,不过我爱听”孙东林哈哈大笑
“孙东林你在我心里,怕失去你,所以我不敢全身心的投入”苏文最后一个短信发出后,她站在天台看天空,你会离开我吗,我的幸福还会远吗。
第5篇、爱情故事手推车上的爱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第6篇、爱情故事十年之后你一定会爱上我
A
大四下学期,工作的事情已经搞定,就等着那张即将到手的大学毕业证,近日又追到了自己暗恋N天的林妹妹做女朋友,小日子过得滋润滋润的。于是和女朋友林林商量,要不咱们干脆搬出学校非法同居得了,反正马上就毕业了,皇帝老子又奈我何?最重要的是可以彻底摆脱那一个黏死人的格子,那个说了十年后我一定会爱上她的格子。大学四年里,我被格子折磨得只想一脚把她踢到爪哇国去,没少给她脸色看,可是她依然雷打不动地每天下课便出现在我们宿舍。
刚把所有东西搬到租住的屋子里,小胳膊小腿的我累得动弹不得,躺在床板上刚睡过去,可是睡梦中似乎又听到格子在我耳边唱了快十年的那首她的追男情歌。这个死格子真是阴魂不散,睡个觉都不让我安宁,还好是在做梦!
翻身起来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格子的歌声:“……日子一天一天过,我们会慢慢长大,我不管你懂不懂我在唱什么,我知道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因为我觉得我真的很不错……”条件反射似的从床上弹起,结果头磕到桌上起了一个N大的包。这还不算什么,更让人伤心的是透过虚掩的门,我真实地看到笑面如花的格子正卖力地往另一间卧室里搬东西呢。
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出去,抓住格子的包气急败坏地问:“死格子,你是怎么进来的?谁同意你住进来了?”
格子的脸上还是那标志性的笑容:“真小气,是你家林妹妹同意我住进来的。再说你还应该感谢我呢!”
我一脸迷茫:感谢她?只要她能从我身边消失上三天,我就谢天谢地了。
“反正你们有两间房,另一间空着也是空着,这不正好,既成全了我的考研,又成全了你和林林的洞房花烛,免得人家不和你睡在一起。”
我听了差点背过气去,这理由也太冠冕堂皇了吧!
B
说起格子,我的血泪史是三天三夜也控诉不完。
格子家和我家是邻居,一个女孩子可偏偏生就了一个男孩子风风火火的性格,小的时候格子就整天和我黏在一块了,这所谓的一块包括我去打架和上厕所。一天她在电视里看到了人家接吻的镜头,她说小强咱们也试试,嘴巴就凑了上来。我急了,绕着房屋转起圈来,直到最后她把我捉住,强硬地夺去了我的初吻!当时我极度委屈地蹲在墙角里抹眼泪,格子则义正词严地站在我的面前说:“放心放心,虽然是我的初吻,但是十年之后你一定会爱上我的,所以你不用怕,我不会跟警察伯伯说你欺负我。”
现在我仍记得失去初吻的那一天是1994年的六一儿童节。
中学的时候格子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小美女,两个人也不能再像小时候一般吃饭睡觉上厕所都黏在一块了,可是我的苦日子却才真正地开始。有人不是用一句话来形容青春期的叛逆吗———“喜欢一个人就和他作对”。我则成了她的整古对象。
好不容易熬到了高三,我郑重地选择了一所西部高校的计算机系,心想这下终于可以把烦人的格子甩掉,她中学六年最怕的便是数学,就算是打死她也不会再跟着我上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系的。
可是上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就在新生的花名册里看到了格子的大名,转过头一看,穿着一袭碎花裙子含着棒棒糖的不正是格子吗?我差点没吓得吐血。
我说:“格子你不跟着我会死呀!”格子也不生气,挽住我的手,甜蜜蜜地说:“我长得这么可爱,人又聪明伶俐,对你痴情又专情,爱上我你绝对不会吃亏的。就算你现在不爱我也没关系,总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
我愤慨地说:“绝对不会,就算世界末日降临,就算全天下的女人一夕之间消失,我也不会自讨苦吃。”
从此之后,我的大学再无宁日。
C
格子来了,麻烦也就来了。首先是我和林妹妹的二人世界里多出了一个太阳,害得我们连随时随地想来个拥抱都要四处环视一下敌情,她还大大咧咧地说,你们随便随便,当我是透明人就行!第二天她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条京巴狗,在客厅里吃喝拉撒臭得要命。她一向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宠物,这不是明摆着和我作对吗?
更可恨的是,格子还在她的卧室门口贴上一张大大的告示:男人与狗,不得入内。狗就是那条霸占了我们客厅的京巴,而告示上的男人,不就是特指我吗?这个死格子,竟然拿我和狗狗相提并论。
我三下两下撕掉她门上男人与狗的字条,格子吊儿郎当地靠在门边看着我说:“看你的小样,你可千万别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我料你这衰样绝对成不了男人,充其量也只是个男孩而已,我这字条又关你啥事?”
那天晚上我躺在林林的身边一句话不说,想着格子的男人男孩论心里窝的火一阵一阵上来,格子说得也没什么错,我和林妹妹之间虽然感情甚好可从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现在的我还是完整的男儿之身呢!可这话听到耳朵里怎么听怎么就像是种讽刺。我咬了咬牙伸手过去将林妹妹拉进怀里,可是一向温顺如羊的她却死命地挣扎,之后脸上又莫名其妙地被狂喷一气,眼睛疼得要命。
我说:“林林你怎么了?”林林说:“格子说了你今天晚上会对我意图不轨,想要把生米给煮成熟饭,叫我小心一些。她还给了我一瓶防狼喷雾剂,没想到还真让她给说对了。”
你猜那个时候我最想干吗?想一头撞死在墙上。
从此之后,林妹妹总是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且美其名曰要把洞房花烛留到新婚之夜,就差没在床中间画上一条线摆上七碗清水。
我对格子是恨之入骨!
D
自从那一件煮饭事件发生之后,格子不仅占了我的地盘,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另一间房子里抱冰冷的枕头不说,还抢走了我和林林恋爱的大好时光。鲁迅先生不是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吗?既然这样,那我也只好狠心一次了。
我把格子心爱的京巴狗拿到菜市场上,付了几块钱给屠夫,几秒钟前还在活蹦乱跳的小狗立马变成一堆狗肉,回来之后我熬了一锅狗肉汤。狗肉温补,夏天吃起来更是满头大汗,我索性脱去衬衣长裤,穿一条本命年的大红短裤蹲在锅边大吃特吃。
格子上完课回来,书包往沙发上一扔,问我:“哟,今天你这懒鬼怎么转性了,难得见你下一次厨房,做了什么好吃的?”
我舀了一碗肉递给她:“快吃快吃。”格子吃下一块后说:“味道怪怪的,到底是什么肉?”我咧开嘴阴险地一笑说:“不就是那只京巴呗。”
格子的眼泪在一瞬间涌出一片,站在她面前的仿佛是她的杀父仇人而不是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不一会儿她冲了上来,拳头雨点一般落在我的身上,这个小丫头片子还有点力气,打在身上竟有些疼,我只好两只手握住她的手臂。正在这个时候,门开了,林林一进门就看到我只穿着一条大红内裤,握着格子的双手,而格子则泪流满面寻死觅活的样子。林林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把格子给咋了?”然后流着泪水跑出了门去。接着格子挣开我的手臂也跑了。天呀,我这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E
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回想我是不是做得过分,也不知道该去追格子,还是追林林,她们两个人是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跑走的。可是我竟然发现自己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格子,想起我们从小到大的往事,这是格子第一次和我发这么大的火,原来,我在乎格子比在乎林林要多得多。天啊,我该不会喜欢上她了吧,喜欢上这个野蛮格子,我会三十不到就夭折在她的手里的。
站起身来的时候天已经微黑,我垂头丧气想走回屋里睡觉,天大的事情,睡一觉起来就好了。可是迷迷糊糊之间不知道怎么走进格子的屋里。奇怪的是格子的床已经收拾得只剩下床板,东西整整齐齐地放在行李袋里堆在屋角。原来,就算我不把格子心爱的小狗宰了,格子的去意已决。
写字台上还有一本纸张泛黄的笔记本,上面还搁着一支钢笔,我知道那是格子一向当宝的日记本。我好奇地打开日记的第一页,上面的日期是1994年6月1日,我失去初吻的那一天,格子将强吻我的过程简单地叙述了一下,包括她对我说的:小强,十年之后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我没有耐心一页一页地翻看,将日记本翻到了最后,最后一页是格子昨天晚上写的:小强,我十三岁生日的那天对你说过,十年后你会爱上我的!因此,我在你身边待了十年。可是明天就是我二十三岁生日了,你仍然对我没有任何感觉。我就要走了,请允许我吻一吻你的额头,从小到大你是我唯一喜欢的男生……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竟然有些湿润,这么多年来,我竟然一直不知道格子的生日,就像从来都没有注意过她一样,格子在我的世界里只是一棵微不足道的小草,而我却是她的全部。
我发了疯似的冲出房间,满校园满城市地寻找格子,因为我的格子,明天就要从我身边走开了。
F
格子似乎人间蒸发了一般,我挖遍了她所能去的每一个地方仍然找不到她。凌晨6点钟声敲响的时候,我颓废地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屋里,看到格子的行李仍然好好地放在她的房间里,心里才舒了一口气,暗想:格子的东西还在,她终究要回来拿走的。
8点多的时候格子终于回来了,那个时候我正坐在格子的门口打盹儿。格子狠狠地踢了我一脚,叫我滚开,拿起行李就要走人。
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低着头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格子,你的狗被我吃了,吃了就吃了,大不了我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男朋友!”格子毫不客气地伸手说:“拿来。”我怯怯地将自己的手伸了过去,一边伸一边斜眼打量格子,这时候我才发现格子突然多了几分似水柔情,小嘴小脸在夏日的晨光里张扬着美丽,连细细的汗毛都呈现着女孩的青春,格子一直都是美丽的,只是我从未正面注视过她而已。
呵呵,结果大家自想而知。凭着我能说会道、善于辩论的口才,格子成了我女朋友。
后来格子偎在我的怀里摸着我的小胳膊做掐状“温柔”地说:“从现在开始,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不许欺负我、骂我,要相信我,别人欺负我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了你就要陪着我开心,我不开心了你就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也要见到我,在你的心里面只能有我。”
唉,我的下半生呀!认命吧。
第7篇、爱情故事奇缘
店里冷清无人,店外行人往来匆匆,朱娜守着一间门面的服装店,挺着雪白的鹅蛋脸,望着街对面法桐树树上日渐枯黄的枝叶发呆。突然,随着一片黄叶的盘旋,犹豫不决的飘向道牙下的路面,她看到了一个人。是他、是他,虽然换了一身铁灰色夹克衫,换不了那张马脸。朱娜认出了他。
大约半个月前吧,就是他,趁一位中年男顾客脱了西装试衣,注目衣架的他,却把手伸向了西装。眼看要摸进衣兜了,朱娜急中生智,不失时机的夺过了正试的衣服,对麻毘的男顾客说:这件不适合你,快拿起你的西装走人吧。男顾客被推并遭此冷遇,竟然不解好意,你,你怎么这样呀?临出店时还喋喋不休:你什么态度呀!男顾客离店后,见跟前别无他人,马脸斜了一眼朱娜漂亮的面颊,低声恶狠狠地说:等着吧,让你多嘴,当心你的舌尖!朱娜毫不畏惧地回敬了一句:我恭候着。
事后,朱娜曾经后怕。这些亡命之徒,万一真来报复怎办?这不,担心的事,还真来了。
对视的一瞬间,他也认出了她,惊慌的眼神悠忽一亮。
看样子,他要越马路过来。一辆公交车,缓缓地挡住了他。
公交车刚刚过去,他已经站在店内。装模做样在挑衣服,却压低嗓门,急促地对朱娜说:快打110报警,就说我行窃。朱娜惊诧,正在不知所措,他又催促道:快拨!快!不然就来不及了!街对面法桐树下,突然冒出的两个壮汉,更让朱娜惊诧不已。靠近电话座机,她仍然犹豫不决。那边接连几辆汽车挡住了路面,这边马脸将手公然伸向收银箱,朱娜一手阻挡,一手果断地拿起了耳机,说:110吗......咔嚓,顺便锁住了收银箱,朱娜果断报警:东大街博物馆对面奇缘服装店抢劫!马脸拽朱娜打电话的胳膊,朱娜欲甩脱他。两人争执间,一高一矮两壮汉已堵住了店门,对朱娜说:小姐,交给我们惩治他吧!冲进店要夺人。朱娜和马脸撕扯着,这时候,店外已有人围拢。正不可开交,说时迟,那时快,不许动!几个公安从天而降。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了一条轰动小城的消息:市博物馆失盗,公安当即缴获——三国时诸葛亮令蒲元冶炼兵器,制作了酷似当地巨型石龟的一尊袖珍金龟,三天前不幸被盗,昨天,罪犯在和文物贩子交易出货时,金龟又遭盗,后被交易双方发现追截,在奇缘服装店被公安一举抓获。新闻链接介绍:袖珍金龟小巧玲珑,系价值连城的二级文物。
朱娜看着这条消息,后悔交加之际,仍然心有余悸。昨天,自己反应怎么就那么迟钝呢?当时要不是公安来得那么快,不知要出啥事呢?这时有人进店,朱娜放下报纸,来得不是别人,正是那张马脸。
你......没事了?
有事,我的身份证号码,都被留下了。
仔细一看,他脸显长些,却是个帅哥呢。朱娜倒了一杯水,马脸——不,魏宏竹筒倒豆子,主动“坦白”了一切。我也是一时糊涂,走向邪道的,可是得知他们竟然盗走鎏金龟,还是感觉事关重大,就留意着貥脏交易 ,鎏金龟要是被卖到国外,我们不是要遭受巨大损失吗?趁双方交易间不备,我又盗回了鎏金龟,怀揣着宝物要投案自首,一出酒店就发现被怀疑,又发现被夹击跟踪。紧急关头,看到了奇缘服装店,心知你是个好人。
像听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朱娜又惊又喜,笑问道:你是来感谢我的?
不是,魏宏说,不过,到时候请你吃火锅。说了公安局要发给他一笔奖金的事。朱娜夸张地说:真的呀,那可太好啦,笑嘻嘻的通报了自己的姓名住址,说这间店是姑姑开的,自己想把它盘下来,到时候,你可要多照顾生意呀!两人老熟人似的,议论着店内的摆饰。魏宏建议调换了试衣镜摆放的位置,将那面一人高的大玻璃镜正对了店门,给顾客以宽阔感觉,从店里也好观察外面。朱娜说:你还想多拿公安局的奖金呀?魏宏说:主要是从店里生意着想。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两人互请吃火锅的预约,都没有落实。魏宏协助公安侦破了一件大案,又得到了一笔奖金,连同以前的,都交给了朱娜。朱娜凑够了资金,盘下了姑姑的店,两人一起开始了新的创业。盘下店后,魏宏曾建议更换名牌,朱娜不同意,搭梯子让魏宏卸下了名牌,重新喷涂了底色,给奇缘两字,涂上了一层重重的金粉。在重新张挂名牌那天,歇了半天业,叫来帮忙换名牌的两位好友,四个人高高兴兴地去了肥牛火锅店。在包间又吃又喝的兴奋了,朱娜提起一件事,调皮地说:
哎,魏宏,头次见面那天,你说什么来着?
魏宏反问:说什么来着?
你不是恶狠狠地说,嫌我多嘴吗?
撮起了芳唇,抿出粉红的舌尖,朱娜说,我恭候着。
同来庆贺重新开业的两个小伙子,顿时如坠五里雾中,却感觉蹊跷,哄闹着要听朱姐与魏哥的故事。你唱我和的讲了,两个小伙子姐呀哥的叫着,要见证兑现诺言。隔着咕嘟咕嘟大冒热气的汤锅,抿芳唇的舌尖伸过来,油汪汪嘴巴迎上去,吱得一个吻,笑声骤起,差点儿把屋顶震垮。乘兴一路去对面博物馆,参观了陈列在展柜里那个金光闪闪的鎏金龟 ,欢声笑语说的,却都是奇缘。
第8篇、爱情故事迈克尔·杰克逊:青葱岁月的柏拉图之恋
2009年6月25日凌晨,“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因心脏停搏在洛杉矶家中去世,留给人们无尽的怀念和深深的惋惜。在他传奇的一生中,一代尤物波姬·小丝是他青葱岁月的恋人,曾经陪他走过13个春秋。
30年过去了,一切好像就在昨天。
人生若只如初见
波姬像个白雪公主,穿梭在众多的名人之中,当她看见崇拜已久的偶像迈克尔时,一股迫切想和他结识的冲动让她鼓起勇气上前主动跟他打招呼。当迈克尔抬头见到这位女孩时,不禁愣住了,行走娱乐圈多年,漂亮的女孩他见得多了,但眼前的女孩与众不同,那雪白的肌肤、明眸的眼睫、纯纯的笑容令他一时间忘了开口回应。正在这时,优雅的音乐响起了,女孩抢先邀请他跳舞。迈克尔不禁有些懊恼,“应该是我先邀请她才对啊,怎么反应那么慢呢?”但波姬却没想这么多,能够结识偶像、并邀请偶像跳舞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啊。
望着比自己还高出半头的波姬,迈克尔显得有些羞涩。老式的舞曲,让他手足无措,半天不能融入旋律。这种尴尬的状况,对于一直以来以舞蹈著称的迈克尔来说,还是第一次,迈克尔心中明白,他其实是紧张。但波姬比他轻松得多,她附在他耳朵边说:“在我11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再看看你,你就是个小懒虫,你是5岁才开始的吧?”迈克尔乐得哈哈大笑。一曲之后,两人开始坐下来交谈,并交换了电话号码。
第一次见面,迈克尔和波姬都给对方留下很好的印象。回到家,迈克尔不禁又想起了宴会上波姬那张纯洁无暇的脸庞,他莫名地烦躁,他知道,这位女孩让他心动,他拿起电话拨通了波姬家的号码。然而电话的那头却是一位陌生女人的声音。当得知他是迈克尔时,电话那头先是一阵沉默,然后是大声到几近尖叫地喊道:“是迈克尔·杰克逊吗?我的天啊!”当得到肯定的答案后,电话那头又是一阵尖叫,迈克尔无可奈何地笑了。
大约过了半分钟,迈克尔听到了波姬·小丝的声音。波姬在电话那头向迈克尔道歉说:“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刚才是我妈妈,我不知道她会有这么大反应,真是失礼了,你知道我们都是你的忠实歌迷……”没等波姬继续解释下去,迈克尔就接过话:“没有关系,我能理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可不可以再见个面?”虽然心中很激动,但是波姬还是努力克制自己,稍作平息后答道:“好啊,我这几天都比较空闲,可以随时约见。”
就这样,两个过早生活在聚光灯下的人开始了约会。他们避开人群,寻找一切机会独处。他们孩子气地比赛谁笑得更多,谁笑的声音更大。迈克尔特别爱笑,笑声甜美纯净,他笑的时候,好像心都要跳出胸口了。波姬也受其感染,变得笑口常开。
在伊丽莎白·泰勒的第一次婚礼上,迈克尔和波姬是她的伴郎和伴娘。“那件婚纱太漂亮了。”波姬羡慕地对迈克尔说。“是吗?我会满足你的心愿的。”晚上,迈克尔牵着波姬的手偷偷溜进放婚纱的房间,让她将那件婚纱看了个够。突然,迈克尔发现泰勒就睡在这个房间,他惊慌失措地拉着波姬赶快溜了出来……
一个有月光的晚上,迈克尔教波姬跳“月球漫步”的舞步,可是她怎么也学不会,索性随意摆弄了几个芭蕾动作。迈克尔无奈地耸耸肩膀:“你像只小天鹅,跳什么舞都很好看!”
有一天,迈克尔和父亲吵架了,波姬看得出他的心里很难过。不过他却没有皱眉,更没有哭泣,而是唱起了《微笑》,这是卓别林为《摩登时代》做的一首歌,其中有句歌词代表了迈克尔的心声:“微笑吧,尽管你的内心在痛苦。”
刹那间,波姬似乎明白了迈克尔的内心,理解了他为什么那么爱笑。
爱情在了解中开花
在与波姬频繁的约会中,迈克尔发现他们之间竟然有那么多的相似点。他们都是从小就以童星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童年都没有欢乐可言,没有可以说知心话的朋友。迈克尔幸运一点,他还有兄弟姐妹们,但波姬家就只有她一个孩子,孤独感自然更加强烈,迈克尔望着这个比自己小7岁的楚楚可怜的人儿,不禁心生想一辈子保护她的念头。
当他们谈到自己的家庭时,迈克尔感叹自己那不近人情的父亲。和迈克尔的父亲一样,波姬的母亲也是出了名的强悍,她为靠女儿的事业发财,对波姬的严格管理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她让波姬在12岁就出演未成年妓女,拍摄了一系列性感的广告,效果出奇的好,波姬成了当时性感尤物的代名词。
两颗心在相互了解中慢慢靠拢。1983年,迈克尔拍摄他的第一支MTV《战栗》时,每天收工后都打电话向波姬汇报一天的喜悦。拍《beat it》时,迈克尔受伤了,波姬听说后火速赶往片场陪着他,看到迈克尔痛苦的表情,她忍不住落下了泪水。在片场波姬看着迈克尔自己受伤了,还帮助瘸腿女歌迷等等一幕幕感人情景后,她更加相信迈克尔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他纯真得像是人间的天使。
《战栗》取得的巨大成功,也使波姬与迈克尔的“恋情”从地下走上了台前。在几次颁奖典礼中,波姬·小丝随同迈克尔出场,又伴他离去。有次,迈克尔碰上他曾喜欢的女演员塔特姆·奥尼尔,但对其的反应似乎很漫不经心,在公众眼中,波姬·小丝成了公众眼中迈克尔确凿无疑的女朋友。
波姬几乎陪着迈克尔见证了他巅峰时代的每个历史记录,每当迈克尔高高举起亮晶晶的奖杯时,她都激动得热泪盈眶!看到他得奖,她衷心为他高兴。在舞台下波姬一刻不停地按动着照相机的快门,记录着迈克尔的一颦一笑,仿佛要将他生命中的每分每秒都镌刻在她心中!
然而,两人关系的曝光也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渐渐凸显。成年后的波姬身高达到1.83米,无论走到哪里都鹤立鸡群,演员工作显然不适合她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角色和男搭档,她转行做了模特,事业陷入低谷。正是这个因素却成了她和迈克尔的暗礁。
就在这时,有人说波姬和迈克尔在一起是想炒作自己,借机提高曝光率。她的率真热情被视为矫揉造作、处心积虑的作秀。他们的外形也并不相配,波姬总是显得很魁梧,迈克尔的歌迷因此也不买她的账。
其实对波姬来说,她对迈克尔是一种纯粹而透明的情感,是一种柏拉图式的喜欢和依赖,早已超出了世俗和肉体的束缚。几年前,当她还是少女的时候,迈克尔曾经一脸天真和兴奋地问她:“你和男朋友发展到第几垒了?你们接吻了吗?”在她心中,迈克尔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王子,是一位值得珍藏一生的知己,而不应该拿过来当丈夫。当她长成丰满成熟的妙龄女子,迈克尔也被她的性感所吸引,曾经请求她答应做他的正式女朋友,但波姬委婉拒绝了,她告诉他:“在你的生命中,我会永远陪伴你,你不需要把我娶回家,我虽然会嫁给别人,有自己的小孩,但你永远不会失去我。”她是世上最懂得迈克尔的人,她决心一辈子不抛弃迈克尔。
可是迈克尔并不理解波姬的做法,年轻气盛的他认为,既然相爱就要在一起,否则那就不是爱。加上外界夹枪带棒的各种说他和波姬不相配的言论,深深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也伤害了迈克尔家人的自尊心。他们知道波姬·小丝有个急功近利的“星妈”。事实上,波姬的母亲特莉也极愿意女儿和迈克尔·杰克逊发生罗曼史,甚至求上帝保佑女儿能嫁给他,还公开表示她不介意迈克尔·杰克逊作自己的女婿。这种高调的做法,使迈克尔家族极为反感,加上迈克尔的爸爸曾对白人公开持怀疑态度,并极力反对儿子娶其他种族的女人。所以迈克尔家族多少怀疑这个白人女孩的诚意。很显然,迈克尔也被影响到了。当波姬·小丝兴高采烈地主动向他拥吻,向她撒娇时,都被他冷冷地避开了。
第9篇、爱情故事蚂蚁也“开口”求婚
2001年8月,大学毕业的我到苏州一家日资电机公司打工,孤单和寂寞就像荒草,在我心底迅速地蔓延。龙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他比我晚来这家公司上班,但乐观、热情好客的他,很快与同事打成一团,而我也被他的快乐气息感染了,渐渐冲淡了想家的念头。由于我们经常接触,他又是我的老乡,我们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到了2002年春天,爱的种子破土而出,我们相恋了。从此,大街小巷都留下了我们爱的足迹。
后来,他接二连三向我求婚,都被我拒绝了。我们开始经常磕磕碰碰,直到有一天,他则恨恨地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是最适合的一对了。”我没说我们不适合,就是还不想把自己嫁给他,他也没有办法只好作罢。
时间又不紧不慢摇着岁月的车轮辗转了一段时间,2003年8月的一天,龙私自辞职了。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生气。难道他不明白,漂泊流浪在外的人,在外找份工作不容易吗?况且这种私自做主的大男子主义让人真是消受不了,以后过日子还不要受尽怨气。
那天,我们闹了矛盾,以至于为了这个事情,我又和他大吵了一场。我的心里难过万分,我不想再理他……但当龙主动向我认了错时,我的心一下子又软了,但我嘴里还是硬硬地说:“你有本事让蚂蚁说爱我,我就原谅你!否则,我们就分手。”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在床上,忽然听到有人拿着扬声器在大喊大叫,直到小区楼底下的看门老伯跑来叫我,我才知道,原来扬声器里念的是我的芳名。
我从楼上窗口往下一看,差点儿没晕倒,手拿扬声器竟是龙!这个家伙此时正在高唱:“许瑞萍,蚂蚁说爱你了,你嫁给我吧!”
我噔噔跑步下楼,劈手夺过他的扬声器,一扔,落到了路边上。正当我教训他以后少用这“损”招来哄我做秀时,天啊,你知道我看到什么了?我看见小区路道边上的花台上竟爬了好多黑蚂蚁,但奇的不是蚂蚁的数量,而是它们正好排成了“许瑞萍,龙龙永远爱你!你嫁给他吧!”
一行工工整整的正楷字,我顿时呆住了。
龙见机,红着脸对我说:“萍,原谅我吧!你看,蚂蚁都说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看看那么多蚂蚁,我无语,脸上不禁火辣辣的。
我白他一眼说:“你干什么了?”
原来他是趁半夜无人时,用蜂蜜在墙上写下了“许瑞萍,龙龙永远爱你!你嫁给他吧!”这些字,然后闻到香甜味的蚂蚁就纷纷赶来助他向我表白并求了婚。我被他的鬼点子笑疼了肚子,不仅马上原谅了他的错误,而且在他找到新工作后,不久就和他结了婚。
在这青涩的爱的旅程中,一个能让蚂蚁都“开口”说爱我的智慧男人,肯定会给我一生的幸福。此中我也深深体悟到爱是需要经营的——如果女人像一杯玫瑰红酒,男人就是盛酒的杯子,酒有多满,杯就有多大。爱有时一个细节足以让两人品味一生,比如蚂蚁也“开口”向我求婚。
第10篇、爱情故事龙王
东海龙王觉得自己已经力不从心了,预感到应该选子替位了。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夜晚,把爱妃传到身边,唠起了家常。
“爱妃啊,我已年老体病,应该让位了。”
“您是神龙,哪里会年老啊?”
“嗨!虽然是众神中的一员,还是有一些凡人的秉性在我的身上表露着。”
“是吗?我怎么没感觉到哇?”
“呵呵!其实你早已感觉到了,也经常提醒过我,只不过不好直接对我说而已。”
“大王,不要说这些了,你已经为凡间的风调雨顺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连玉帝也敬您三分。”
“别哄我开心了呀,我的修行同观音菩萨相比差的很远。争名夺利、贪婪和虚荣满贯、是我的致命之处哇!”
“这......”
“嘿嘿!花心也是我的强项,伤害了数个好女子,不然,我怎么会生有九个龙儿?又怎么会有你在我的身边?哈哈!哈哈!”
“嘻嘻!瞧您说的......”
“爱妃啊!提起我那九个小儿,真让我头疼啊!他们的所作所为经常让我在众神面前丢面子,时而在玉帝哪里也难为情啊!”
“从何说起?”
“老大喜好负重,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驮载石碑上;老二 喜欢在险要处东张西望,亦喜吞火,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殿脊、殿角和屋顶上; 老三喜欢鸣叫,生活在海边,却畏惧鲸鱼,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祠堂、寺庙、铁钟上。根据他害怕鲸鱼的特性,把撞钟的长木都雕成鲸鱼状,听说以其撞钟,声大且亮;老四有威力,又好诉讼,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监狱门上,或立于狱门的虎头;老五极好饮食,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鼎盖上;老刘喜好烟火,亦好坐,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庙中佛座及香炉上;老七喜好音乐,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胡琴上;老八喜好杀戮,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刀柄、刀鞘上; 老九好闭口,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大门铺首上。”
“您真是一位称职的父亲,对自己孩子的生性了如指掌啊!真是佩服您啊!”
“嗨!有其父必有其子吗!这九个小儿,每个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的影子所在。这些年,他们没少闯祸。为了争宠,为了霸权,为了情敌而兴风作浪,搞的凡间屡次发生海啸、地震等灾害。到底谁能胜任我的位置呢?你帮助我参谋一下吧。”
他们两个各锁眉头,沉思着,沉思着......
第11篇、爱情故事狠狠爱,轻轻忘
那些细小的爱留在了心的褶皱里,只等岁月一点点填满身心,便冒出来打扰宁静。
他来的那天,淅淅沥沥的秋雨,像缠绵在天地间的一缕幽魂。他弱弱地敲门,穿着一身黑衣服,打着一把黑伞,四十几岁,很清瘦的样子。他说,想借助我们的新栏目,寻找一个人。因为,电视台的影响力会大一些,何况我们还有个真情讲述的栏目。
正好无聊,便打开电脑录音设备,请他大概讲讲事情的经过,改天我们会开一个会,研究下有没有制作节目的价值。
他很谨慎地坐在椅子上,讲述的时候,一直微微颤抖。
无非是一段情感人生。
十年前,他和她,是一对甜蜜爱人。最好的青葱岁月中,他帅气阳光,她美丽安静,你爱做梦我爱笑,不知不觉相爱了。于是,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看雪看夕阳,一起做饭收拾房间,一起存钱买房子赡养父母。尝遍爱情的美味和相守的美满,本以为鸳鸯双飞,比翼白头。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个小富姐,死活爱上了他。
此时,正值他的事业遭遇低谷,她的爱情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倦怠轮回。小富姐,年轻朝气,有钱有闲又有情调,何况还倒追他。道义上的愧疚越来越少,最后他终于无法抵御富姐帮他重整河山的诱惑。他向她提出了分手。她不依,死活不依,说一生只爱他一个。他决绝而去,她拿着一把刀,跑到他的家里割了腕,血流的触目惊心,幸而得救。
之后,他愈发觉得她太激烈,终于寻个借口离开家,奔了另一场激情飞扬的爱情。他娶了小富姐,她留在俩人的婚房里,再无联系。
然而,婚姻就是个容器,这一段和那一段,都需要从这个千篇一律的容器里,历练,消减,疼痛。醒悟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划过了十年。现在的他,仍然是那个沉浸在琐碎中的男人,妻子发了胖,言语凌厉刻薄。
忽然就想她,事实是,他一直在想她。当激情和新鲜一退,他对她的愧疚越来越浓烈,无数次,他会想起他们一起过日子的那些时光,会想起最后分别的时候,她的不舍,不惜用生命激烈挽留的决绝,便常常一个人泪如雨下。
这是一种折磨,他日益消瘦,她的爱,像一块巨石,压在他的生活中。
终于是走了那条路,他放下了现有的一切,回小城来找她,希望着用余生的陪伴和爱,来弥补愧疚。可是,她住的老房子拆迁了,她应该是买了别处的商品房,无所寻觅。找了一个月,她的家人,已不在;她的工厂,已经倒闭八年;报纸登了,无任何反响;派出所的户籍薄上,成百个叫那个名字的……他茫然间,想到了电视台,觉得这个平台比较宽,涉及面会更广一些。
男人的讲述很动情,几次哽咽难言,目光忧戚,陷在深深的自责里。
我想,这个故事,也许可以抚平一个女人凄苦了多年的心,不妨做一期节目。
节目播出后,真的就找到了那个女子,是她妹妹打来的电话,说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在愧疚这件事。
我将电话转给他,他激动得手一直抖,并且恳求节目组能和他一起去找她,他怕她不原谅他。于是,我们商议了一下,将节目以花絮的形式,做了一下延伸。
七拐八拐,终于来到她家楼下。男人很紧张,一直说自己这些年,真对不住她,让她受苦了,他必须当面说一声对不起,才能让自己的心安宁下来,他的脸上汗津津的。其实,旁观者一看就明白,他不是只为愧疚而来,那是爱。藏在利益后面,藏在岁月深处,藏在愧疚里,他一直在爱着她。
一个男人,只有真正在心里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认为她委屈;否则,他会认为自己委屈。
上楼,敲门,一行人呼啦啦如风扫落叶。她来开门,穿着一套紫色的裙子,头发修剪得很时髦,脸色也圆润,温和,她的现任男人也很热情,招呼大家喝茶,一派幸福美满。我们都蒙了,疑惑着回头,看男人,怀疑他在说谎。
男人更是局促,她给他递茶,茶被接歪了,她和他说过去,他冒汗了。她却径自说着:“那时候,我还为你割过腕呐,哈哈……”她男人也跟着笑,心无芥蒂。
她哪里需要他的对不起,她本身,早已经沉入这一段幸福,将对他的爱,抽筋剥骨。她不是装出来的,是真的云淡风轻了。
他几乎是狼狈离开。
这便是爱情的真相吗?在最后那一刻,爱得越狠,忘得越快?
他负心而去,虽然在行为上占据了主动,却将一些细小的爱留在了心的褶皱里,只等岁月一点点填满身心,便冒出来打扰宁静。而她,在他离开的那一瞬间,已经拼尽了全力来爱,已经在决绝的那一刻,将爱完全从心里抽离。
原来,只有狠狠爱过,才能轻轻忘记。
狠狠爱,轻轻忘,才是最高境界的爱情吧。拥有哪一段,便珍惜哪一段,用尽全力!
于是,只好轻叹一声,看他的背影一点点消失在夕阳尽头,落寞而孤独。
第12篇、爱情故事分居的爸妈
原本,他们在老房子里一起守着多好,你帮我染染头发,我帮你挠挠背,饭后一起遛个弯,那得多幸福。
妈不是那种专横霸道的家长,可当我把伟杰领回家,问过伟杰家里的情况后,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半。我以为妈妈嫌弃伟杰家是农村的,可妈妈摇头叹道:“主要是离保定太远了,我和你爸都想让你离家近点儿……”
“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坐飞机也就几个小时……”我尽力说服妈妈。妈妈沉默了,良久才伤感地说:“现在你们年轻,觉不出来,等再大一些,就知道离家近的好处了。”
不久,我和伟杰在西安结了婚,婚后两年一直没要孩子。这期间,妹妹嫁了个在合肥做生意的台湾人。
后来我怀孕了,因为伟杰的爸爸长年患病,婆婆自然无法来伺候月子,这重担就落在了妈妈身上。
我怀孕5个月时,妈妈一个人赶了过来。我嗔怪她怎么不和爸爸一起来,妈妈说:“他看家呢,房子久不住人,就荒了。”
那是爸妈第一次分居。不久,我生下多多,还没出满月,妹妹就打来电话,说怀孕了。妈妈自然是开心的,还说:“幸亏你们姐儿俩没赶一块儿,否则我可真是分身无术了。”多多5个月的时候,妈妈打算去合肥照顾妹妹。
其实我舍不得妈妈,理由很自私——那时我已经上班了,多多一直由妈妈照顾,妈妈一离开,我就只能请保姆了。
“请什么保姆啊?你妹一怀孕我和你爸就商量过了,我走了他过来照顾多多。”
“那家里怎么办?”我知道他们很不放心那个家。
“现在当然是你们姐儿俩最重要了。”妈妈淡淡地说。其实我知道,对于那个家,她有很多不舍,可为了我们姐妹,他们只能远离故土。
那年春节,我和妹妹商量,无论如何要让父母团聚一下。最后决定她和妹夫还有妈妈来我家过节。
我现在还记得爸妈重逢的那一刻,妈妈打量着爸爸说:“没怎么变嘛,还是老样子。”爸爸嘿嘿地笑笑,说她也没变。妈妈看似漫不经心地伸出手,捋了捋爸爸的头发:“就是头发没染匀,你现在承认还是我给你染的好了吧?”
我忙转过身去,不想让他们看到我早已滚到嘴角的两行泪水。原本,他们在老房子里一起守着多好,你帮我染染头发,我帮你挠挠背,饭后一起遛个弯,那得多幸福。可他们却分别成了我和妹妹的“保姆”,这些琐碎的幸福对他们来说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事。
伺候完妹妹坐月子,妈妈回到我们身边,爸爸去了合肥。两年过去了,他们一直过着聚少离多的生活。
好不容易多多上幼儿园了,我原想妈妈可以解放了。谁知,多多的幼儿园和我们上班的路线完全相背,送得晚接得早,妈妈只好继续留下来。
那天妈妈带多多出去玩,爸爸正好打来电话,寒暄几句后,问:“你妈的胃病好点儿没?”我怔了一下,妈妈胃病又犯了?她并没有和我说。
见我沉默,爸爸明白了,他没责备我,而是很委婉地说:“多关心关心你妈,毕竟上岁数了,身体零件越来越不灵了。”我忙答“是”,挂上电话,心里却莫名难过起来。我原以为妈妈和我是无话不谈的,现在才明白,其实有些话,她更愿意和爸爸说,毕竟,他们是夫妻。
妈妈领着多多回来了,我问:“妈,您胃病又犯了?”
“没有啊,挺好的。”妈妈故作轻松地说。
“爸刚打电话来,都和我说了。”我有些愧疚。
“你爸这人真是,我就是和他唠叨几句,他太小题大做了。”妈妈又想起什么似的问,“你爸打电话来还有别的事儿吗?”
“要不您给他回个电话吧,免得他不放心。”我忙说。于是妈妈拿起手机去了阳台。阳台和客厅只隔着一道玻璃门,妈妈的话声声入耳:“你和孩子瞎说什么呀,光让他们操心。你管好自己就成了,感冒好些没……我知道你不放心我,再熬上几年,多多和露露上小学了,咱们还回老房子住……”
两行眼泪倏然滑落,我好心疼。
晚上,我很认真地和伟杰商量:“我想换一份轻松点儿的工作,接替妈每天接送多多,妈就可以到合肥跟爸团聚了。只是这样,家里的经济负担会加重,就要辛苦你了……”
伟杰显然没有心理准备,沉默了片刻,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我支持你的决定,不过,你得给我点儿时间,我争取再找一份兼职。”
看着他诚恳的眼睛,我拼命点头,哽咽着说好。
我绕到厨房,从身后环抱住妈妈的腰。
“这丫头,今天这是怎么了?”妈妈拿着铲子的手停在空中,另一只手拍拍我的手背。
“我有好消息,不过暂时保密。”我笑着跳开了,我要给他们一个惊喜。
未来有一大堆麻烦事,但我有勇气面对一切。想到爸妈能在一起了,突然觉得好安心。
第13篇、爱情故事大爱无言
从一开始,她的父母就强烈反对她和他相处。他们喋喋不休地告诫她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要门当户对,如果她跟了他,将来肯定要受苦。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时有争吵。尽管她对他依然一往情深,但她却经常这样问他:“你到底爱我有多深?”
他不善言辞,面对这样的提问他总是一笑而过,这令她十分郁闷。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的摔过去。
他始终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
后来他完成了学业,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临行前他对她说:“我不会说好听的话,但我从心里非常爱你。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踏上了国外求学之路,她在这个城市某个社会福利部门上班,从此他们远隔千山万水,苦苦相思,电子邮件满载着柔情来回穿梭,越洋电话频频传送着浓浓爱意。
忽然有一天,她在上班的路上遭遇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到在地……
她醒过来到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父母坐在床边,她知道自己伤得不轻。看到母亲泪流满面,她想安慰她几句,可无论怎样张嘴,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她已经变成了哑巴。
医生说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
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自己的名字写在新娘的位置上。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为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第14篇、爱情故事打劫婚姻
1。劫 财
刘雅丽今年二十六岁,赵宏达五十六岁,这对老夫少妻在结婚的时候就不被人看好。有好事的人还打赌,说不出三年,两人一定会离婚。
然而,四年过去了,两人却并没有要离婚的迹象。
这天,保姆陈姐的儿子被车撞了,陈姐请了十天假回老家照顾儿子。赵宏达让刘雅丽去家政公司雇一个临时保姆。刘雅丽却说不必,反正只有十天,难得家里没有外人,咱们俩干脆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吃饭就叫外卖或去饭店解决好了。
陈姐离开后的第六天晚上,两人在酒店享用完烛光晚餐,刘雅丽挽着喝得有点高的赵宏达,一起亲亲热热地回到了家。刘雅丽把赵宏达扶到客厅沙发上,泡了一杯茶,说你先醒醒酒,我去冲个澡。
赵宏达刚端起茶杯,忽听卫生间里刘雅丽发出一声惊叫。
他忙起身跑进卫生间,就看到刘雅丽倒在地上。他吓了一跳,刚奔到近前矮身查看,忽觉背后有动静,扭头一看,后面站着两个男人,都戴着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
赵宏达大声喝问,你们要干什么!
左边那人手一扬,一棍砸在赵宏达头上,赵宏达一头栽倒。
不知过了多久,赵宏达才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客厅的地上,双手被缚,刘雅丽倒在一旁,一动不动,双手也被捆住。
赵宏达见状忙喊:“雅丽、雅丽!”
刚叫了两声,背上就挨了一脚,那两个戴头套的男人从他身后转过来,其中矮个子欣喜地说:“醒了!他醒了!”
高个子拿出一把尖刀,在赵宏达面前比划了一下,粗着嗓子说:“快说,钱放在哪儿?”
赵宏达担心刘雅丽:“你们把我老婆怎么了?”
高个子说:“放心,她没事,只是吓晕过去了。”
赵宏达松了口气,审时度势,知道今天只能顺着对方,还是破财免灾吧,就说:“只要你们不伤害我们,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们。”
高个子赞许地用刀拍拍他的脑门:“好,算你懂事!我们只要现金,放在哪儿?”
赵宏达说,在我卧室的保险柜里,密码是196638。
矮个子闻听,立刻去了卧室。
这时候,刘雅丽醒来了,她睁开眼,看到这场面,吓得花容失色,颤声问:“宏达……怎么了?他……要干什么?”
赵宏达苦笑,“雅丽,你别害怕,他们只是谋财,不会伤害咱们的。是不是,大哥?”
“大哥”却不回话,目光落在刘雅丽身上,一动不动。
赵宏达心中一沉,因为刘雅丽只穿着一件睡衣,本来就薄、露、透,此时经过一番折腾后,系带松散,酥胸简直全露在了外面。
高个子咕嘟一声咽了口唾沫,用刀尖剔了剔牙,色眯眯地说:“你错了,我们可不光谋财,有时候还捎带着劫个色。”
赵宏达央求说:“大哥,只要你不伤害我们,钱你们尽管拿去,还有,事后我也绝不会追究,不会报案。”
对方说那好吧,等我兄弟出来,看你能不能让我们满意吧。
2。劫 色
片刻后,矮个子歹徒从卧室出来,手里提着个包,兴冲冲地道:“哥,得手了,咱们撤吧。”
高个子说别急,我看看。矮个打开包,里面三沓百元大钞,高个子失望地踢了赵宏达一脚:“怎么就这点钱啊?”
赵宏达说:“钱都在银行里,你们要是嫌少,可以拿着我的银行卡去银行提。”
高个子哼了一声:“你唬我啊?银行里全是监控,我们才不去呢!我们只要现金。”说着,一伸手,将赵宏达脖子上的金项链扯了下来,扔进包里。
矮个子催促道:“哥,可以了,咱们快走吧。”
高个子却把手里的刀递给他,一指赵宏达:“老二,你给我盯紧他,他要是敢乱动乱叫,就弄死他!”
高个子走到刘雅丽身前,把手伸向刘雅丽的胸。
赵宏达大叫:“赶快住手!你要是敢动她,我……我发誓,绝不会放过你们!”
高个子乐了:“嘿,我偏要动,我看你有什么本事。”说着,就撕开了刘雅丽的睡衣。
刘雅丽拼命躲闪,无奈双手被捆,只能任对方侮辱,她恐惧地大叫:“宏达,快救我!”
赵宏达血往上涌,起身欲往上扑,刚一动,就被矮个子一把揪住头发,尖刀抵在了后背上:“别动!你不要命了?”
赵宏达感受到了刀尖的冰冷,他双手被缚,绝对不是歹徒的对手,反抗根本无济于事,无奈,只好一动不动,对高个子歹徒怒目而视,盼望他有所顾忌,停止施暴。
高个子用睡衣堵住刘雅丽的嘴,一回头,看到赵宏达的目光,冷笑着说,你喜欢看是不是?好,那就让你看个够。说完竟兽性大发,把刘雅丽抱到对面的沙发上,要当着赵宏达的面施暴。
对一个男人来说,还有比这更大的耻辱吗?
刘雅丽双腿乱蹬,奋力挣扎,嘴里喊着:“宏达、宏达……快救我啊……”
赵宏达目眦欲裂,鼓起勇气又要起身,矮个子挥手在他脸上就是一掌,在他耳边低声威胁道:“放聪明点,女人重要,还是你自己的命重要?”
赵宏达心中一颤,他知道,即便自己死了,也改变不了刘雅丽受辱的命运。
他只能不断地哀求:“放过我们吧,放过我们吧……”
3。离 婚
歹徒离开后,赵宏达来到沙发前。刘雅丽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脸上全是泪水。赵宏达心如刀绞。
“雅丽……对不起。”
刘雅丽的目光缓缓落在他脸上,眼神冰冷、绝望。赵宏达愧疚地躲开她的目光,俯下身子,用嘴解开绑在刘雅丽手腕上的胶带。刘雅丽双手获得自由后,却没有为赵宏达解绑,甚至看都没看赵宏达一眼,站起来,径直走进卧室,关上了门。
片刻后,卧室里传来压抑、绝望的哭泣声。
赵宏达只得自己想办法割断了缚住双手的胶带,活动了一下手脚,立即拿起电话报警,但是,只拨了一个号就迟疑了:以刘雅丽高傲的个性,宁死也不愿让受辱的事传出去,要是报案,她更会恨死自己。犹豫片刻,他颓然地放下了电话。
第15篇、爱情故事成都的哥爱情传奇: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
离情歌会开幕还有半个小时,郑忠看到远处驶来一辆红色的奥迪,他心跳加速,内心期盼不已。就在他无法确定那是不是刘维娜的车时,车缓缓停了下来,他赫然看到,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贴着一张征婚启事:维娜,出租车经营主,大学文化,一个真诚而稳重的女人,渴望你能给我一个家,我会为家加一点温馨,加一点浪漫……是维娜!郑忠兴奋不已,冲着车窗大喊:“维娜!维娜!”
见窗外有个男人不停朝自己挥手,刘维娜下意识地摇下车窗。紧接着,奇妙的事发生了,二人不约而同地喊道:“是你?”
原来,刘维娜就是郑忠2010年1月在成都国际会展中心一见倾心的那位的姐。而得知眼前这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腼腆男人就是郑忠时,刘维娜禁不住大叫了一声:“太不可思议了!”和自己通话这么久,彼此心意相通的男人,竟是见过面的人,这,就是缘分啊!
邂逅:他们相互多看了一眼
郑忠四川大学经济学系毕业后,留在成都一家外资企业当了6年会计师,渐渐厌倦了职场中的明争暗斗。崇尚自由的他,取得了一辆出租车的经营权,自己开白天是见过面的人,这,就是缘分啊!,雇了一个人开晚上。当的哥虽然自由,但成天生活在出租车狭小的空间里,方寸之内必无芳草,加之他拼命赚钱,舍不得把出租车停下来寻找爱情,因此郑忠还没能谈上恋爱。
郑忠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放弃单身生活,并计划在两年内结婚。郑忠是个很投入的人,他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伴侣。首先,他让熟人给他介绍了几个女孩,但性格和生活层次都不合适。然后他又通过网上交友的方式寻找女友,但网恋与现实的落差还是太大。
于是,郑忠把个人资料递给了成都一家有名的婚介公司,可婚介公司收了钱后,推荐给他的不是离了婚还与前夫有联系的,就是丧了偶还要留在婆婆家尽孝的,这让郑忠感到筋疲力尽。
2011年1月的一天,郑忠载了一个客人去国际会展中心参加西博会。他下车为客人取后备箱的行李时,与旁边一位正在为客人往后备箱里装行李的的姐相遇。她穿着紫色的风衣,黑色的长发美丽飘逸,朝郑忠投来礼貌的微笑,迷人而温暖……郑忠一直目送着她开着绿色的出租车飞驰而去。
那一刻,郑忠想:如果她还没有结婚,也知道我也没有结婚,那该多好啊!可是郑忠和每一个未婚女孩都没在脑门上刻字,那要白白溜走多少机会啊!郑忠在会展中心大门口等客的时候,望着川流不息的人流,他相信在这茫茫人海中,必然会出现自己要找的那个人。
这天晚上,郑忠的脑海始终闪现着与那位美丽的姐邂逅的瞬间,他们在相互看对方的时候,也顺便瞧了一下对方的捷达出租车。突然,郑忠脑海里灵光一闪:如果我在出租车上贴上征婚启示,或许是个不错的办法。
寻觅:把征婚启示贴在出租车上
经过一番思考,郑忠觉得在出租车上打征婚启示是一件十分可行的事。要知道,在这之前,郑忠在相亲过程中总会有不少尴尬——因为他要不停地向别人介绍自己,这对于处事低调,性格内向的郑忠来说,增添了不少压力,让相亲的氛围总会因为紧张造成冷场,这种微妙的感觉往往会给相亲的效果打上折扣。
如果把自我介绍打印出来贴在车窗上,这样不仅可以收到良好的广告效果,相亲时的尴尬也避免了。于是,2011年春节期间,成都的街头出现了一辆特别的出租车,虽然外观与其他捷达出租车没什么两样,但这辆车却显得特别整洁,车身保养得熠熠发亮。最重要的是,这辆车的车窗上贴着征婚启示:郑忠,出租车经营主,大学文化,一个踏实而浪漫的男人,渴望你能和他共同经营一个家,他会爱你到永远……有意者请拨打:1398058XXXX。
他不是一般的哥,他是一个经营出租车的老板,月收入不下3万元!成熟的双高男士,渴望有个家!这条件实在是太吸引人了!他所到之处,人们都投来惊奇的目光。很快,就有人打来电话:“帅哥,你是认真的吗?”“这是当然。”“那你多大了?”“33岁。”“哎,我芳龄21,应该配得上你吧?”“是,可惜没能在10年前遇见现在的你。”每天,郑忠都会接到很多这样类似的电话,他的手机每天都会被打得发烫,“我很欣赏你的直率和勇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帅哥,我也住在成都,收车后一起坐坐好吗?”
郑忠没想到把征婚启示打在出租车上这种零成本的征婚方式会比熟人介绍、网恋和婚介公司都要直接、真实和高效得多。为了尽快找到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郑忠隔三差五地约女孩子见面。为了方便,他又按揭了一辆奥迪车作为私家车用。
可渐渐的,郑忠发现,这些女孩大部分是急于想结婚或看中了郑忠不菲的收入,但郑忠既不想做“救急丈夫”,也不想娶一个好逸恶劳的花瓶。有一天晚上,郑忠和一个美女喝咖啡时,她单刀直入:“都说男人是视觉动物,我如果嫁给你,你会有压力吗?”“压力很大,我不想在感情上活得太累。”郑忠如实告诉她说:“我长得也不差,当然爱美女,但美得太夸张了就没有踏实感。”郑忠每次相亲回来,他都要记在日记本上,分析失败的原因。
不久,成都和四川的交通广播电台都播放了郑忠利用出租车征婚的新闻,知道他的人越来越多,郑忠一下子成为了业界和坊间谈论率最高的草根名人,由于广告带来的空前效应,到了4月底,想和他认识的女孩排号已经排到了203位,郑忠有了乱花迷眼、无所适从的感觉。
一天,郑忠的手机里显示出一个来自重庆的号码。电话另一端传来一个甜美的声音:“您好!我叫刘维娜。您在出租车上贴征婚启事的方法真好!我也要跟着效仿,不会向我要专利费吧?”对方出口幽默风趣而率真,引起了郑忠的兴趣。今年29岁的刘维娜出生在江苏泰州,12岁时随父母的工作调动来到重庆,大学毕业后开了几年服装店后,干脆弄了一辆出租车来自己经营。她想找一个年龄相当,有一定经济实力,勤奋踏实的重庆男子,但一直未能如愿。几天前,在成都工作的大学同学打电话给她,说起成都有个的哥把征婚启示贴在了出租车的车窗上,建议刘维娜也可以试试。于是,刘维娜就打了这通电话给郑忠。
目标一致,二人商议结为了“婚友”,相互分享在征婚过程中的喜忧哀乐。不几天,刘维娜就打电话给郑忠说:“哥们,你的方法真管用,我把车一开出去,好多人都给我让路,目送我很远。更重要的是,很多人都打电话来要与我见面,我如果说没时间,他们就来坐我的车,为此我的生意好了很多,我想你也是如此吧?”通过交谈,郑忠了解到,刘维娜和他一样虽然在朋友面前热情健谈,但一提到婚恋时总是显得木纳而羞涩。两人不知不觉聊得手机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原来,和郑忠一样,刘维娜放不下出租车每天近千元的进账,白天累了一天,晚上回去倒头便睡,几乎没有交友时间,年龄越拖越大。
郑忠安慰她:“一切都随缘便是。从现在起,你每个月都要抽出时间来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子,比如我现在就喜欢参加全省各地的音乐节。”没想到,一提到音乐,刘维娜的话匣子就打开了,从摇滚到爵士乐,从肖邦到杰克逊,从央视青歌赛到大理民歌节,他们聊得津津有味。那天晚上,刘维娜在微博里写道:“共同的职业,共同的爱好,郑忠和刘维娜,两个征婚的的哥的姐,就像成渝两地,本身就是由同一个母亲哺育大的两个婴孩。”就这样,他们一个在成都,一个在重庆,虽然未能蒙面,每天却像老朋友似的倾心交谈,彼此都为对方祝福,希望能早日找到自己的意中人。
传奇:征婚征到的就是曾经一见倾心的人
第16篇、爱情故事白百何陈羽凡,《失恋33天》之外的爱情生
2011年底,一部《失恋33天》凭借着与观众共鸣的故事获得成功。这部投资仅800万元的小成本电影,竟拿下了超过3亿元的票房。片中女主角的扮演者白百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她,也幸运地跨入“电影票房亿元女郎”行列。
虽在《失恋33天》中,被失恋折腾33天,但电影外的白百何却是一个从未经历过失恋的幸福的小女人。她22岁结婚,24岁生子,不追名逐利,不舍本逐末,老公,儿子,父母,事业,她的生活真实亲切,也充满着幸运与幸福……
美丽女孩“谋女郎”
2004年11月1日,一部名叫《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的电视连续剧在广州开机。剧组的人得知该剧男主角是陈羽凡时,都流露出崇拜的情绪。
陈羽凡本名陈涛,1975年生于北京,是羽泉音乐组合的成员之一。陈羽凡是音乐人,本来对演戏没多少兴趣,但那段时间他刚告别一段恋情。为了逃避痛苦,便接了这个演戏的活儿。
没想到,剧组有不少自己的粉丝,陈羽凡很开心,吆喝着请大家吃饭。女主角扮演者白百何却毫无情面地说:“导演和我们都很忙,没时间跟你去吃饭。”陈羽凡心里很窝火,他回敬道:“我请大家,又不是请你,你能代表全体剧组人员吗?”见男女主角掐上了,导演叶京连忙来打圆场,“大家先散吧,回头说吃饭的事情。”说着,招呼着大家散去。
白百何原名白雪,1984年出生于青岛。她心直口快,看到陈羽凡一到剧组就拉拢人心,觉得特讨厌。
一会,叶京找到白百何,“陈羽凡也是个名人,你该给他留点面子吧!再说,你们俩演情侣,戏外关系不好,怎么将戏演好呢?”
白百何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当即去道歉。羽凡却笑了:“我也正想给你赔罪呢。听叶导说你还是‘谋女郎’,我没演过戏,你多指导啊!”“我哪是‘谋女郎’,是叶导给我脸上贴金呢。”白百合有些羞涩。
其实白百何真是“谋女郎”,而且还是一个没有拍过戏的“谋女郎”。2000年9月,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白百何匆匆地从教室往宿舍走。一个陌生的男子叫住了她,白百何一怔,男子自我介绍:“我叫张艺谋,正在选女主角,你愿意去试镜吗?”白百何说:“不愿意,我放假了,要回家玩。”由于平时练习舞蹈很苦,白百何对这个“十一”假期盼望了很久,母亲也特地赶来接她回青岛玩几天,因此她对张艺谋的邀请毫无兴趣。
回到宿舍,女孩们听说她的偶遇后,精心打扮后去教学楼徘徊,希望制造与张艺谋邂逅的机会。见姐妹们如此,她突然意识到,这个机会也许真的很难得。
试镜最终没结果。但张艺谋建议她去考中央戏剧学院或北京电影学院,原因是他觉得她很有表演天赋。于是她报考了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
由于是张艺谋钦点过的,白百何大学还未毕业就片约不断。当叶京执导《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时,一眼也相中了她做女主角,与陈羽凡搭档。
玫瑰丛中为人妻
拍戏期间,由于角色需要,叶京安排陈羽凡教白百何弹吉他,陈羽凡拿过吉他,弹起了自己创作的歌曲《最美》,听着动人的旋律,白百何感叹道:“真好听,原唱是谁啊?”陈羽凡很尴尬,“原唱是我,现唱也是我!”原来,白百何根本不知道羽泉组合。
因陈羽凡与白百何在剧中演一对情侣,因此他俩一起的时间都相对较多。第一天拍戏时,两人总是笑场。一再如此,便惹恼了导演:“如果明天拍戏你们还笑场的话,中午便不让吃饭。”第二天笑场依旧,于是午饭取消了。面对铁的纪律,饥肠辘辘陈羽凡再也笑不出来了。白百何把他带到一处小院落,拿出一大包食物来。原来白百何怕第二天照样笑场,早就作好了准备。
半年拍戏时间,让两人有了了解和默契。一天,喜欢晚睡晚起的陈羽凡睁开眼,发现门外地上有盒他最爱吃的牛肉面,盒子上还有行娟秀的字:“趁热吃吧,味道不错!”
陈羽凡很快知道是白百何干的。“你为啥对我好啊?”他感激地问。白百何做了个鬼脸:“听了羽泉的歌,觉得不错,所以开始崇拜你了!”明知她是开玩笑,羽凡却很受用。也从那时起,他明白了白百何就是一刀子嘴豆腐心的女孩。就这样,当《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拍摄结束后,两颗心也不由自主地走到了一起。
可朋友们觉得白百何是娱乐圈中人,比陈羽凡小那么多,又未出名,怕是借他的名气上位。建议他不要乱投感情,以免再受伤害。
陈羽凡曾发誓不再找圈内人做老婆。虽然白百何性格爽直,心地善良,但由于与白百何年龄的差距,他仍有担心。直到有天,白百何对他说:“我和你在一起,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我自己,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幸福。”陈羽凡一下扫去了心中的担忧。
2006年10月,白百何去外地拍摄电视剧《幸福在哪里》。白百何不在身边的日子里,陈羽凡茶饭不香,充满着思念,深深地觉得自己的生命里不能没有白百何,他决定等女友回京后求婚。
两个月后,白百何终于归来。这天,两人在北京王府井吃饭,陈羽凡看到白百何吃得津津有味,情不自禁对白百何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陈羽凡的话让白百何一怔。自演过《幸福在哪里》后,白百何深知幸福就是一种精神状态,只要自己感觉快乐,就是幸福,害怕幸福稍纵即逝的她爽快地答应了陈羽凡。
两周后的一天,白百何出门回家,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了:家里到处都摆满了玫瑰花。花丛中,有一张卡片,卡片上书:“自打认识你以来,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的生活已经不能没有你了,你愿意嫁给我吗?你的保护神陈羽凡!”
就在白百何惊讶之时,手机收到了陈羽凡的短信:“我现在正站在酒店的顶楼,我请求你嫁给我,你要是不答应,我就跳下去了……”
依自己对陈羽凡的了解,陈羽凡发那条短信时,一定没站在酒店的顶楼,而十之八九正睡在被窝里,但白百何还是认真地回了短信:“亲爱的,你千万不要跳下去啊,你要跳下去,谁来照顾我呢?不就是嫁给你吗?我答应就是了!”
这一天,白百何快乐地做了新娘。
爱老公也爱婆婆
陈羽凡第一次带白百何回家,婆婆毕玉秀不喜欢她。落座后,婆婆只跟儿子聊天,不答理她,眉宇间也流露出不屑。陈羽凡本想把母亲叫到一边劝说一番,可他知道怎么劝慰母亲也不管用,只有尴尬地坐着。心里很担心心直口快的白百何会忍受不了,将气氛弄砸。
但出奇的是,白百何那天冷静乖巧。空隙间,陈羽凡陪着小心问:“我妈对你的态度不怎么友好,你别生气!”白百何却答:“我为啥要生气啊?婆婆对我不友好,只能说明她不了解我,或者是我做得不好。我唯一能做的便是做得更好,让婆婆接受我啊!谁让我爱你呢?”
白百何的话,让陈羽凡非常感动。要知道白百何是个内心有情绪便会马上写在脸上的人,如果她不是真心爱自己,怎能做到心平气和地接受婆婆的挑剔?
尽管婆婆在白百何面前是如此挑剔,但白百何却最终还是让婆婆改变态度。
每次,白百何和婆婆出门,在搀扶着婆婆过马路时,总是一开始她站在婆婆的左边,当走到马路中间时,她又马上站到了婆婆的右边。而且,白百何与陈羽凡过马路时,白百何也总是这样将自己的位置换来换去。
白百何与家人过马路的方式从来如此,就像她有这个习惯一样。过了很久,有一天白百何再次陪婆婆过马路时,又这样换来换去之后,婆婆便问她为啥在过马路时这样走来走去,一会左一会右?白百何解释说,自己总站在汽车开来的一边,是为了保护婆婆,说如果有危险,她便能及时将婆婆推开,将危险留给自己。
第17篇、爱情故事爱的绳子10米长
83岁那年,他瘫在了床上。在生活的严重打击面前,他整天以泪洗面。
看到他躺在床上的惨相,她痛不欲生,就让人买回一条绳子——一条10米长的绳子。
绳子一头拴着她的胳膊,另一头拴着他的胳膊。她是想以这种独特的做法告诉他,他是她的最爱,是她的全部世界。
她还柔声告诉他,你这只胳膊还能动,渴了,拉拉绳子;饿了,拉拉绳子;痛了,拉拉绳子;想我了,拉拉绳子……
她佝偻着身子,以他为圆心,拖着10米长的绳子,依旧洗衣裳、收拾院子、做饭、喂他饭……
闲下来时,她就坐在床前,握着他的手,絮叨些琐碎旧事。在她娓娓的叙说中,这些平平常常的陈年旧事就像是陈年美酒,美了她,醉了他。
就这样,一根绳子拴着她,连着他,他们足不出户,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存在。有绳子在,他们就心安,他不再以泪洗面,她不再痛不欲生。
他从没拉过绳子,因为在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他从没渴过,从没饿过,从没感到痛苦过……
人生苦短啊,谁都不能活五百年,终于有一天,他平静而又倍感遗憾地走了。人们料理他的后事时,解开了拴着他的绳子。就在这个时候,她竟然含笑闭上了眼睛,永远地随他去了。
这种爱,就叫相依为命,就叫生死与共,就叫相濡以沫,就叫白头偕老吧!
红尘男女,真该羡慕他们啊,羡慕他们的体贴入微的爱!
第18篇、爱情故事30万房产大奖,大二男孩慷慨赠与“病房新
年轻夫妇是谁,他们和赵俊麟到底有什么关系?赵俊麟究竟做了什么竟能赢得学校师生这样高的评价?事情还得从两年前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说起——
电视结缘感动于病房新娘
这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的男主人公叫刘业彬,女主人公叫邱小燕。
10年前,邱小燕从双流农村来到成都,她只有17岁,在餐馆打工时认识了年长几岁的遂宁人刘业彬。刘业彬像大哥哥一样处处呵护她,逗她开心。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坠入了情网。后来,为了多挣钱,刘业彬和邱小燕又去了深圳闯荡。
邱小燕提出分手:“业彬,你走吧,我这个病治不好……”刘业彬回答:“不管你的病治不治得好,我都会和你一起去面对!”3月初,邱小燕转院到四川省人民医院。
一天,在病房里,刘业彬买来99朵红玫瑰,他单膝跪下说:“小燕,嫁给我吧,我会一生疼爱你!”邱小燕感动得哭了:“业彬,你娶了我就是娶回一生的包袱呀。”终于,在医生和病友们见证下,邱小燕答应做刘业彬的新娘了。看见两个年轻人紧紧拥抱,有人拨打了媒体的爆料电话。晚上,成都多家电视台播出了病房新娘的新闻。
尽管镜头中雪白的墙壁、氧气瓶和病号衣,让原本应该喜庆、浪漫的求婚变得异常沉重。这幅画面却感动了电视机前成千上万的观众,其中就有20岁大学生赵俊麟。
赵俊麟是成都人,就读于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表演系。看完新闻后,他脸上全是泪水。同学说:“俊麟,不至于让你哭成这样吧?”赵俊麟回答:“我就是觉得在如今这个爱情也要被金钱左右的年代,能看见有人还会用这样的真情去呵护爱情真是很感动。”他说完,又思考起另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实实在在帮助这个病房新娘呢?
邱小燕的母亲刘桂花虽然很快赶到成都和女儿做了骨髓配型,几十万元手术费又成为拦路虎。然而,赵俊麟的父母是普通工薪人士,他能拿出多少钱去帮助邱小燕呢?
赵俊麟20岁了,他一直和爸爸妈妈居住在奶奶的一套小房子里。所以,上高中时,赵俊麟就曾对周围朋友说,他将来要在成都买套大房子,让父母和奶奶住得宽敞些、舒适些。可这个梦想,赵俊麟认为至少要等他上完大学,有了工作挣了钱后才能实现,朋友怎么突然说他现在有机会获得一套房子呢?“成都电视台33频道为纪念开播20周年,马上要搞个活动叫《20岁·城市生日会》,凡是当年满20岁的年轻人都可以参加,最高奖品是1万元和一套房子。”朋友兴奋地说。
赵俊麟买了一份报纸,上面真有城市生日会的消息,大奖奖品也真是1万元现金和一套商品房!
“我要是能拿到这个大奖,不就能帮助邱小燕了吗?”尽管1万元不多,但赵俊麟想还有套房子也能值几十万元,对于邱小燕的手术费就算不够也差不多了……赵俊麟越想越激动。可冷静下来,他又不得不理智面对现实——成都是“选秀之城”,怀揣梦想、身藏绝技的年轻人有很多,他凭什么就一定能拿大奖呢?何况参加这次活动还要求才艺表演。
苦练二胡,爱心赢取房产大奖
赵俊麟学表演专业,上舞台表演个小品没问题。可如今小品表演已泛滥成灾,要是没有精彩表现很难让人们留下印象,更不可能打动评委。赵俊麟还会弹钢琴,但时下喜欢音乐的年轻人谁不会弹上几首钢琴曲?赵俊麟有些泄气了。
周末时,赵俊麟回家,他又从电视上看到了邱小燕和刘业彬的新闻。刘业彬每天奔波,还是没能借来多少钱,邱小燕和母亲的骨髓移植手术还是不能进行。刘业彬提出要再去深圳打工:“我哪怕不吃不喝也要挣钱回来给你做手术。”看见他们在病房里抱头痛哭,赵俊麟再次被震撼:“不行,我一定要帮助他们,就算我的力量微不足道也要拼尽全力!”
赵俊麟才上大二,他要想在经济上帮助邱小燕,唯一办法就是去参加城市生日会,并且要拿到大奖。尽管困难重重,赵俊麟却动起了脑筋,他希望可以在才艺表演上出奇制胜。一天,寝室里有个同学正在电脑上播放盲人音乐家阿炳的二胡曲《二泉映月》,苍凉的音乐顿时吸引了赵俊麟。想到邱小燕的处境,他更是从这样的乐曲声中听出了人生的悲切。“对呀,我要是能拉二胡,保证会比表演小品和弹钢琴更能打动人。”这是个大胆的想法。可赵俊麟知道,任何乐器都不好学,要达到能上台表演的水平更非一朝一夕功夫,而他根本就不会拉二胡呀。
这样的困难并不能阻拦赵俊麟,他很快买回了二胡,接着又找了一位专业老师为他做指导。拉二胡要求手指和琴弓之间的配合十分精准,稍有偏差拉出来的旋律就会走调。学二胡的最初几天,赵俊麟根本达不到老师的要求,但他并不气馁,一遍遍反复练习,每天要练七八个小时!每次练习时,由于对把弓的姿势要求很严格,胳膊不允许有半点晃动,赵俊麟常常才练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右手虎口处就会疼痛得厉害,可他还是咬牙坚持,不完成规定的练习时间绝不停下……半个多月后,由于有一定音乐基础,赵俊麟拉二胡的技巧日趋娴熟。
第19篇、爱情故事我是一尾鱼 你是我惟一的水
那是两小无猜的情殇
2005年3月的一天,我踏上南下的列车,从哈尔滨到青岛,向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梦境出发。能让一个播音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在当地电视台是人人瞩目的出镜记者,父母均是高级知识分子的女孩儿如此义无反顾独赴异乡,除了爱情,没有别的更合适的理由。
事实上,与其说是为了爱情南下,不如说是为了逃避爱情而南下。
我和胡柯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小时候,我们天天手牵手一起玩。胡柯的奶奶逗我:翡翡,长大给胡柯当媳妇吧!胡柯高兴得跳起来,抱住我的肩头晃啊晃,太好了,太好了!我以为给胡柯当媳妇,意味着长大后还可以天天这样手牵手,就美滋滋跟着胡柯一起喊太好了!见大人们笑得欢,我们喊得更响。那时,我对爱情没有一点概念。
冬天来时,我的手被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冻得关节麻木。胡柯看到,立即上前捉住,毫不犹豫地塞在自己腋下。虽隔着毛衣,温暖仍徐徐传来。冻僵的手指慢慢有了知觉,趁机在他腋下咯吱几下,胡柯忍不住笑得扭成一团,我就势抽手。这些动作我早就习以为常,它在我们之间已延续了十几个冬天。
我的书桌里经常会出现我爱吃的零食、用保鲜膜包着的洗好的水果、漂亮的小东西。这些都是胡柯偷偷放进去的。多年来,这些东西是我们之间游戏的道具。我发现后,一脸兴奋跑到他面前,把我所知道的所有赞美词一古脑抛给他,他一手拢在耳边,傻瓜一样问我:你在说什么?你在说什么?你到底在说些什么?看我气急败坏,他乐得前仰后合。
但是,我15岁的冬天,当胡柯再次捉过我的手送往腋下时,我却触电一样缩回了。胡柯一愣,随即脸色通红。没过多久,我把胡柯上午偷偷放入我书桌里的一个小小的水晶苹果还给他,别玩儿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转身离去。我看到他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忧郁在脸上一点点漾开,一双漂亮的眼睛写满惆怅
那些曾给我带来无限快乐的游戏从此结束。
我梦中自马王子的形象,要有着父亲那样一米八几的身材,宽厚结实的胸膛,还有洪钟一样的声音。胡柯长得眉清目秀,清清爽爽,中等个头,他不具备我理想中的那些条件。尽管我们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可谓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可是,面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胡柯,觉得他就是镜子中的另一个自己,当进入青春期后的胡柯看我的眼神中多了一份复杂时,我开始惊慌,开始躲避,我已无法再像以前一样百无禁忌地说笑、打闹。
敏感的胡柯看出了我的有意疏远,他变得越来越沉默。一段时间的消沉后,他埋头苦读,下课时别的同学休息,他就把耳机塞进耳朵听外语,但我仍能时时感觉到他追随的目光。
高考结束不久,胡柯收到美国耶鲁大学全额奖学金的录取通知书,不久,我也接到南方一所大学播音专业录取通知书。至此我才意识到,我和胡柯的距离将越来越远。
莫名其妙地,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痛彻心扉的失落。
把自己放进英丽的橱窗
出国前,胡柯来家里找我。我却在那几天随母亲随团外出旅游散心,错过了。
父亲把一个小小的水晶苹果交给我,说是胡柯托他转交的。我心如潮涌,忙问胡柯说了什么没有。父亲说胡柯只说了一句话,水晶苹果象征着纯洁、甜美,然后红着脸走了,昨天刚坐飞机去美国。生性粗犷的父亲不知道,我正咬紧牙关,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上大学不久,胡柯曾回来一次,专程为他心脏病猝死的父亲料理后事。作为邻居和朋友,我的父母颇为悲伤,尽全力帮着忙前忙后,竟没想到要打电话对我说一声。办完丧事,胡柯为了让母亲远离伤心地,带上母亲一起返回美国继续读书。他们走后,我的母亲才把发生的一切告诉我。
我哭了,哭了很久很久为和蔼可亲的胡伯伯的去世伤心,也为我自己,因为这意味着我与胡柯几乎无缘可续。一个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一次次甜美温馨的回忆,那些最美的风景原来早已刻在记忆的最深处。两小无猜的纯洁与甜美啊,就在我年少轻狂的一念间化为两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笑过、哭过、悔过,我终于懂了,什么是爱情。
我的长相和声音都很甜美,加上从小能歌善舞,很快成为学校里公认的校花。追求我的男生不计其数,其中不乏像父亲那样高大、粗犷的。奇怪的是,那些曾经被我当作白马王子的对我却没有半点吸引力。潜意识里,我一直拿这些男孩和胡柯比,是否有他那样的外形和气质,是否有他那样的才气,是否像他一样宠我、呵护我可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更何况是人?
在所谓的记忆中秋来了又去,月圆了又缺。整整四年,我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我清高地孤独着。我把自己放进美丽的橱窗,是的,如大商场里那些透明的橱窗里面陈列的衣着华丽的模特,只能远远地看,远远地欣赏,但它不食人间烟火,不谈爱情。
是心灵感应吗?第二天正在采访,我竟突然接到胡柯的越洋电话。十年了,轻轻的一声:翡翡,我是胡柯我等待太久的声音,终于在耳畔响起。我等待太久的人,终于出现。我几乎窒息,进而泪雨滂沱
其实,胡柯对我的思念一直没有停止。上高中时,我各方面条件都优于他,让他自卑,为配得上我便发奋苦读。母亲到美国陪读后,尽管他有全额奖学金,却难以支付两个人的生活费用,他不得不利用课余时间外出打工。在学业与生活的双重压力下,他无暇顾及爱情。几年未联系,他以为我早已恋爱、嫁人。毕业后,他选择留在美国,和公司里一位美国当地女孩恋爱,在结婚之前,才鼓起勇气打电话给我。
我茫然地听着他的述说。我10年的等待啊,等来的结果却是他要成为别人的新郎。我大声地祝福他,心如炭灰,眼泪肆意流淌
不顾父母强烈反对,我办理了辞职手续,踏上南下的列车。我要在那个每天都能看到潮起潮落的地方,慢慢疗伤。
一次次的潮汐,我坐在海边独自观望。水晶苹果握在手里,慢慢有了身体的温度。来来去去的人群,都不过是一个个背影,曾经清晰,曾经模糊,而渐行渐重的痛楚,却如潮涌,时不时拍打脚下的沙滩。恨只恨,人生不可以从头再来
你是我惟一的水
2005年12月,我已经是电视台一个合同制员工,还是出镜记者,只不过我身后的背景,不再是北国的冰天雪地。青岛的海风中满是寒意,在冷风中的栈桥上录制完节目,我已被冻得浑身麻木。
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送给我一袋热牛奶,我感激地连声说谢谢。小女孩对我做了个鬼脸,要谢就谢那个叔叔吧,是他让我送的。
胡柯!我不由自主地脱口喊出,张目向周围望去,只有人们匆匆来去的身影,而小女孩也一蹦一跳着离开。
怎么会是胡柯呢?他远在大洋彼岸,也许此刻正拥着心上人进入梦乡。心头酸酸的,风吹过泪水遍布的脸颊,刃割一样的疼。
第二天,我发高烧了,烧得天昏地暗、头痛欲裂。挣扎着起身下床,立即瘫坐在地上,好久好久没爬起来。静静的出租屋里,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如此清晰,眼泪打在地板上,啪嗒啪嗒格外地响。我悲伤地想,如果死神此时光顾,连一个看热闹的人都没有。
不知昏睡了多久,小屋的门被敲响。强撑着打开门,眼前竟是一脸焦虑的胡柯!没有说一句话,我扑到他怀里,胡柯一个趔趄几乎跌倒,他扶着门框站稳,我却失去了知觉潜意识里,我听到胡柯在急切地呼唤,热热的呼吸就在我脸上拂动。
梦一样,日思夜想的人终于在身边了!我放心地睡去,不愿醒来,从来没有这样安全地睡过。
醒来时,我在医院,看到输液瓶里正有液体向我体内源源不断地输送。胡柯坐在我身边,还是清秀的样子,正盯着我看,眼神中盛满了柔情。
我胡乱地抓紧他的手,生怕他再跑掉了似的,他的手仍是那样软软的,温温的。我流着泪请求:不要离开我病痛中,我不愿再装出坚强的样子,其实,我本来就不坚强,伪装了这么多年,我已经累得透支。我需要他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守着我。
胡柯表情复杂。
我立即感觉到自己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孩子,正在荒原无助地行走。抓紧他的手慢慢松开,嘴里全是苦涩的味道。
良久,胡柯好像经历了激烈的心理斗争,他慢慢挽起裤腿,一只没有血肉的假肢赫然呈现!我张大眼睛,就那样愣愣地盯着,心痛得不能呼吸!
这下,轮到胡柯不知所措了。他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低下头:大学时的一场车祸,我就这样了。我没有资格爱你,我不该回国,更不该偷偷跟着你来到青岛他黯然起身,缓步向门口走去。
胡柯,你回来!我伸手去拉他,整个人从病床上翻滚到地上。手上的输液针头深深地穿透血管,刺得我一阵钻心的疼,殷红的血液立即把手染红了。我顾不得痛,爬向胡柯:不要走,不要走啊输液针头被硬生生扯掉,血液喷涌而出。
胡柯迅速转身,两步来到我身边,一把按住我正在喷血的血管。他僵直着膝盖,费力地把我扶起来,我紧紧抱住他,我们一起泪流满面
我告诉胡柯,原以为,世界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终其一生都遇不到自己爱的人,直到现在才明白,更大的悲哀是最爱的人在我面前,而我却不知道爱他,依旧用几个简单的字否定了这份爱。
胡柯告诉我,美国的洋新娘其实是子虚乌有,只不过他为了联系我,而设计的托辞。他已经在青岛注册了公司,也买了新房。如果我愿意,出院后就做他的老板娘。
我和胡柯之间,仍是身子和影子的关系,不需要再熟悉,我们本来就熟得不能再熟。婚礼是在青岛举行的,我们的婚房里,摆满了象征着纯洁、甜美的水晶苹果新婚之夜,我在胡柯耳边呢喃:今生,注定了我是一尾鱼,你是我惟一的水。
第20篇、爱情故事暗恋你一生
8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她。他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了件红色的连衣裙。红是那种玫瑰红,纯净、鲜艳而热烈。当她走动时,裙角飘动,像三月里盛开的花。她淡淡地笑,微微地露出洁白的牙齿,像一位公主,光华照人,神采迷人。就这样,他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在幼小的心里,他多么渴望她是自己的姐姐呵,能够天天见到她,能够让她牵着手,闻她身上散发的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那年她18岁,比他整整大10岁。她是他邻居家的客人。
18岁,他考上了大学,也长成了一个体格健壮、面色俊朗的棒小伙儿。在学校,他整天一个人躲在图书馆里埋头学习,心无旁鹜,花开花谢与他无关。因为梦里他时常看见她,十年来从未间断。他想自己只有努力学习将来有美好的前程、打拼出一份出色的成就,才能够牵引她的目光,才不枉对她的喜欢。这是一种动力。暗恋就是这样,四季都在心里,苦乐独自体会。可是,在这一年,她结婚了。他一下子跌入了冰冷的深渊。
28岁,研究生毕业,他有了稳定的工作。有许多女孩子追求他,但他的心仿佛死了一样,不为所动。感情这东西,谁能讲得清呢?他听说她生活得还不错,育有一女,也算和谐幸福。他稍感安慰。
38岁,他有了自己的公司,员工上百人,资产超千万。别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仍单身,他淡淡一笑,也不解释。每天晚上,他有一个习惯,总开车到她家楼下,看她的身影在窗口晃动。30年了,她已经不再青春靓丽、苗条飘逸,可是,他依然记得多年前的那么一天,她穿着玫瑰红的连衣裙,像仙女下凡一样从他眼前走过,他的心剧烈地颤动,她美丽得令人窒息。他在楼下昂着头,昂成了一道风景,直到她家熄灯,直至夜深人静。
48岁,他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波折,公司倒闭了。本来和他相处得十分要好的一个哥们,却挖走了他所有的中流砥柱,并带走了他的公司机密。他心情灰暗到了极点,他没有家,他的遭遇无法向别人诉说,他从一位大老板变成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不过,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让他看到了世事复杂,人情冷漠,从而使他感觉到,自己保留在心底一直守护的那份感情是多么纯净啊!
58岁,他听说她老伴患上了癌症。他把自己不多的积蓄寄给了她。他原本是可以送上门的,但他担心她不要,才选择了邮寄。在汇款人那一栏,他写上50年的梦。是啊,50年了。50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即使沧海不能变桑田,但花开花落又有多少载?
68岁,他已经是头发花白了。她老伴最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而她女儿远在国外。现在,她和他一样都是一个人了。他搬到了她家隔壁住,没有其他目的,只希望能够看见她,能够照顾她。一辈子都走过来了,他心里平静如水。每天早上见面,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她已经是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了。黄昏时分,他们在楼下的花园里坐一坐。那里的老头老太太很多,他们叙得很开心。但她始终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暗恋了她一生。
两年后,她走了。那是一个秋天,黄叶已经开始飘落。早上她没有开门出来,他心里一凉。找人撞开门,她平静地躺在床上,面色安详,像在做一个悠远的梦。
他满眼泪水,肝肠寸断,悲恸欲绝
世间就有这么一种爱情,它不计得失,不讲结果,它只是单纯的一种喜欢,一种爱恋。穿越世俗纷争,跨过时光流年,或许只缘于惊鸿一瞥,也便注定了一生。
第21篇、爱情故事相守在红尘深处的“极乐鸟
2012年6月的一天,著名歌唱家李光羲正在为一场婚礼做证婚人。新郎今年51岁,已是满头白发,他深情凝望着依然美丽如昔的新娘。新娘身材高挑丰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一场迟到了15年的婚礼,15年过去了,他终于可以为她补办这个结婚仪式。
1991年,她在一次聚会时认识了他,顿时,心里像初春的原野。那时的她,亭亭玉立如一朵娇美羞涩的荷花,然而,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便遭到她父母的反对。她是上海人,而他的家在安徽,她的父母根本不看好这位个头还不及女儿高的外地小伙子。她表面上答应父母不再与他来往,但暗中,两人依然鸿雁传书。
他是铆着劲儿拼搏,力争改变自己的现状,期望能让她的父母对自己刮目相看。此后的几年,他通过开歌厅掘到了第一桶金,接着办公司、开娱乐城、炒股票、炒楼盘,短短几年,他的个人资产达到500多万元,与朋友合开的公司总资产累计1000多万元,1996年,作为新人,他甚至登上了央视春晚的舞台。然而,这样的辉煌在他的人生中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因经营不善,他的公司破产了,一夜之间,他从千万富翁跌落为负债300多万元的负翁。变卖了所有个人财产,付清了所有员工的工资,他一个人躲到安徽乡下的老家,陷入深深的绝望与焦虑中,不能自拔。
打听到他的住址后,一贯温柔如水的她像变了一个人。她果断向父母挑明了几年来自己与他的地下恋情,接着马上动身前往安徽。找到他的住处,她轻轻推开门,看到眼前的一切,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他病倒在床上,形容枯槁,奄奄一息,她抱住他,抹去脸上汹涌而下的泪水,哽咽着说:我们结婚吧,让我来照顾你。这个温婉柔弱的女子,在他最落魄的时刻,选择了与他牵手。没有婚礼,没有喜宴,他们只照了张黑白结婚照。
最初的日子异常艰难。他开着摩的整天奔波在大街上,一元钱一元钱辛苦地挣着。她则在街边摆个地摊,卖一些袜子、手套之类的小东西。两年后,女儿出生了,生活变得更加拮据,每天,她只能抱着女儿外出摆摊。穿梭往来的人们,没有谁能想到,这个眉目精致的清秀女子,竟来自大都市上海,之前也曾是父母身边衣食无忧、娇生惯养的女儿,而从选择与丈夫牵手的那一刻起,她就准备好了与他共患难,此生无悔。
十五年光阴缓缓流过,他开过摩的,卖过包子,现在经营一家专门销售包子的食品公司,300多万元的负债也基本还清,生活逐渐变得山清水秀。他想,经历过那么大的挫折,有家人一直给予自己慰藉,此生夫复何求?而她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帮助他重新登上舞台。2010年,从电视上看到《中国达人秀》节目后,她心动了,她鼓励他去报了名。重新站在曾经熟悉的舞台上,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他百感交集,一曲《从头再来》赢得满堂喝彩。面对热烈的掌声,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他动情地说: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有可能摔倒了,要准备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让我倍感幸运的是,在摔倒的时候,我的妻子千里迢迢来到我身边,并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她坐在台下,凝神聆听着丈夫的述说,脸上是云淡风轻的宁静,那些过往的艰难困顿,都已在她脑海中滤净,留下的,是两个人相濡以沫、静静相守的时光。
他叫高逸峰,她叫钟叶。当我从电视上看到他们的故事时,不由想到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一种鸟,它们对爱情忠贞不渝,一朝相恋,便终生相依相伴,这种鸟叫极乐鸟。他与她,便是一对相守在红尘深处的极乐鸟。
第22篇、爱情故事那时的晚霞
他走进位于乌兰巴托东侧的“桑思尔”小区,看看手里记下的地址,气喘吁吁地爬上了四楼。此时,他感到自己的心跳已开始加速。他眯着眼睛看清了在电话里核实多遍的门牌号,期待着出来开门的是四十年前那位面容姣好、温柔可人的姑娘。
开门的却是一位穿着朴实的老太婆。她的年龄和外表告诉他,她就是在几分钟前还让他心跳加快的女人。他的眼神里添了一丝忧郁。进了屋他忙着脱外套,换鞋。老太婆指着厨房说:“有事来这里说好了。”
老太婆搬来一把椅子,挪动着肥胖的身体准备点心和糖果,好似一只大蚂蚁。片刻之后,她在餐桌上摆了一壶奶茶和几盘点心,感叹地说:“时光让我们变老了,如果是在大街上,我可真认不出你来了。”
“我都一大把年纪了,活过了六十的人,和四十年前的小伙子肯定不一样。”老人在嘴里嘟囔着,像犯了错的孩子。
“你最近怎么了?自从老伴儿去世之后你的电话怎么日益频繁起来了?”老太婆问。
“也没什么,就是想看看你,和你说说话。我也不知道风烛残年的我们是不是还有这样的权利”老人不说话了。他想起了四十年前喜欢她时的美妙和独自思念时的孤单。他看着她的脸,好像她满脸的皱纹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时光倒流。
“你知道那天你喝醉之后打过电话来都说了些什么吗?为我这样的老太婆认真,我真不知你是做对了,还是错了”
“我也忘记说过什么了。”说完老人把头扭了过去,不敢面对。
“读大学时你可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啊,明明喜欢我,也不敢正视,只是偶尔用余光打量我一下,然后迅速与我擦肩而过,对吧?那时候你也年轻啊,看你现在都老成什么样子了,驼着背,像个鸵鸟。”老太婆笑出声来,然后从挂钩上拿毛巾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她说:“鸵鸟,你就不要再三番五次地往我们家打电话了,孩子们知道了可不好。”
老人没说话。他隐约想起了几天前喝醉之后打电话向她表白的事。表白时他的心跳加快、声音颤抖,好像回到了藏着初恋故事的大学时光,回到了青春年少。说是表白,其实不过是谈了一些家长里短而已。他叹了口气,用微弱得连自己都难以听见的声音说:“人心啊想想真够可怜的。”
老太婆想要缓和一下沉闷的气氛,说:“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我,那去天堂时将我带走吧。”
老人的思绪又飘回了大学时光,那次舞会上他多想牵着她的手在舞池里自由飞旋。可他止住了,成了喧嚣舞池旁昏暗角落里的孤独客。
“既然你那么喜欢我,为什么不写情书给我呢?写了情书,陪我过一辈子的或许就是你了。”
“其实,那天我把情书都写好了。但我发现你已开始和刚刚去世的他在交往。我把情书撕得粉碎,让它飘落在风中。第二天校园里就下了场大雪。”
“原来是这样我说鸵鸟,谢谢你爱了我一辈子,从懵懂少年爱到了满头华发,可有些事情,终究会过去,因为时光会让我们慢慢老去,永不复返。”
“是的,这个我很清楚。”说着老人的眼圈红了。
“回去吧,希望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会想起我”老太婆说。
“会的,我当然会。”老人的话颤抖得更厉害了。
老太婆搀扶着老人走到了门口,说:“我们见过面了,以后千万别来家里。这样对你我都好”
老人突然想起了什么,把跨出去的脚收回来,看着地板一字一句地说:“如果我能吻你一下就好了。”
“吻我?我可是六十多岁的人了。”犹豫了一下,老太婆把脸颊凑了过去。他看到她的脸颊上出现了一点红晕,与都市窗外的晚霞交相辉映。曾经,他们如朝阳,充满了升腾的力量和幻想,最终却如窗外的夕阳,带着最后一抹灿烂平静地走到了尽头。他吻的不单是眼前这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六旬老太婆,而且是他一路走来的孤独和思念。他和她都明白,有些爱,就算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也将同青春的烙印深藏于内心,永不消逝。
第23篇、爱情故事简妮的网恋
筒妮是一个大三的学生。在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在宿舍里上网,在浏览了一些八卦新闻后,她登陆了一个聊天室。刚进去不久,一个自称杰瑞米的男子就主动向她示好。为了安全起见,简妮告诉对方自己叫莎莉。然后,她故意向对方说了些暖昧的话语。对方更大胆地向她做出了回应。
第二天晚上,他们又在聊天室里相遇了。他们的话语越来越亲密。但是,简妮没有告诉杰瑞米她还在上大学,因为她怕对方觉得她不够成熟。这种情形持续了好几个月,到了年底,他们已经交流了最亲昵的想法,不过他们还没有通过电话。
最后,他们都觉得自己已经坠入了爱河,必须见面了。杰瑞米对简妮说,他想让她成为他的第二任妻子。起初,简妮有点介意,但是后来她就不在乎了。我不会在意他结过婚,也不会在意他的年纪有多大或者长相如何,因为我爱的是他的心灵。她对自己说。她觉得杰瑞米是唯一能触动她心灵的男人。
他们决定在周末见面,因为他们就是在周末相遇相识的。简妮希望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一个亲密的幽会,于是她建议杰瑞米在旅馆预定一个房间,在那里见面,他们就可以免受打扰了。杰瑞米满口答应,然后去旅馆订了房间。
转眼,周末到了。简妮按照杰瑞米提供的地址先到了那家旅馆。她在房间里点亮几根蜡烛,然后躺在了床上。她想给杰瑞米一个惊喜。很快,她听到了钥匙开锁的声音。朦胧的烛光中,她看见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她娇柔地问道:是杰瑞米吗?男子边答应着,边打开了灯
后来,旅馆的经理回忆说,当时他听到了两声尖叫。那女孩尖叫道:爸爸!
第24篇、爱情故事手机为你开24小时
他们已经结婚多年,拥有自己美好的家庭,他拥有自己的事业,而她在家料理家事。正因为这样,打破了她以往的宁静。
她一直怀疑他有了外遇。怀疑的理由是,他才四十岁,风华正茂,不仅拥有自己的公司,还有一群小秘书跟着,那些小秘书个个妖气十足,而四十岁的她已经是美人迟暮、风韵不再。
每次他出差都会很久,往家打电话只是问一下:家里有事吗?她说,没事。每次通话超不过半分钟,她看过表,二十秒吧。而热恋的时候,他们打过一夜的电话。回到家,也不像过去那样亲热地亲吻她,总是很累地倒在沙发上,然后对她说,饭熟了没有?只有一两句话。
他总换手机,新手机上市,第一个买的总是他,她记不住他的号,不常打,因为没事。时间久了,她怀疑他有了外遇是有道理的———他们之间的关系轻淡到只是几声问候了。
但有一天,她半夜肚子剧痛,以她的感觉怕是急性阑尾炎,孩子尚小,他还没有回来,她看了表,凌晨一点了,她想,想必他早已关了手机吧。忍着痛,找出他的号码,打了。没想到居然通了。他正在陪着客户洗桑拿。她很吃惊,说,我肚子痛得厉害,你快回来。没有二十分钟,他回来了。
医生说,幸亏来得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好了以后她问,“怎么那么晚了还开着手机?”他答,“不是那么晚了还开着,而是他的手机从来不关机,一直开着,不管换了多少手机,号一直没有变过,他经常不在家,怕她有事找不到他,因为她和孩子是他最大的牵挂,有时出差,只要听到她们都平安的话,只要听到她们的声音就足够了,不要太多,毕竟他们都四十岁了。
好久好久,她没有说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夫妻做得这么久了,什么事情都一样,不用表白太多,那亲情在心里,如影随形,就像她自己的左手和右手,就像她的身体发肤。爱情,隐藏在彼此的心里,却是最美丽的花朵,静静地开着。
往后的日子,电话中还是寥寥几句,但她不在怀疑,因为她知道她的手机为她而开24小时······
第25篇、爱情故事遇见对的人,就是爱情
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一切繁复的表相都会褪去,一切喧嚣的浮世都会静好,变得简单,只觉得,就是他了。然后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感动常在,慢慢变老。
最近身边越来越多的女生朋友结婚了,问到怎么最后就认定他做老公,答案出奇的大同小异——你会觉得,他不会走,不用耍任何心机和手段,他就是不会走。
她
多年好友恋爱了,她是个独立的姑娘,单身了挺久。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水到渠成地跟家里安排的相亲对象见面,交往。不痛不痒,无功无过。某天忽然对我说,她准备跟他结婚,理由很简单——两人正式交往一周后的一天,由于她出差,提前一天出发去异地,他要第二天才去,所以两个人有一天没见面。因为之前每天见面,所以虽然谈不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也觉得不太习惯,她想见他。但她没说,不说是她的风格。但他在那个时候说:“我想见你,我去找你。”然后,他出现在她面前。
其实到这里,我都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她,这是再平常不过的情节,发生在每段平常感情里,理所应当,毫无亮点。别说惊喜,连浪漫都谈不上。她一向不缺惊喜感动。
大学的时候,她暗恋的男生远在西安读书,有一天,他在她剪头发的时候忽然出现在她身后,出现在她的城市里。还有一个男生,在她无意提及喜欢哈士奇之后,动身去北方找人买了一只漂亮的哈士奇,在她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公寓养起来,就为了让她想见就能见到。再往前,记得有个男生在情人节的时候在香格里拉跟她表白,直接送上了钻戒。
这只是我知道的。但无论哪一件,不都比一天没见到,说“我想见你”然后来见她更有说服力吗?即使她喜欢这种踏实的感动,前面几个人也不见得给不了她这样平凡的举动。面对我的不解,她说:“你有过被某种很真的东西打动的感觉吗?他想见你,不拐弯抹角,不刻意营造惊喜,想见你就说想见你,知道你想见他,就来到你身边。当时我觉得好温暖,只觉得,就是他了。”
其实我还是不懂,之所以不懂,大概是因为我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或许,遇到的时候,也无需大道理,无需强有力的逻辑,很简单的一个瞬间,一个念头,就让你答案了然于心。“只觉得,就是他了。”
他
大二的时候,路过女生宿舍楼下,看到有人点燃摆成心形的蜡烛放着烟火弹着吉他跟女生表白,歇斯底里大叫某某某我爱你。他驻足观望,同学拉他走,说:“这有什么好看的,没戏!”他问:“你怎么知道?”同学不以为然地说:“有戏还用这个吗?俩人要看对眼儿了还用兴师动众整这套吗!”
去年,他失恋了,借酒浇愁,他跟哥们儿絮絮念:“我为她付出那么多,她说走就走?为了她,我能做到的不能做到的,全都尽力去做,就是为了让她高兴。只要她开口,我什么没满足她?不开口,我也猜她心思,给她惊喜,不高兴了我哄她高兴,她高兴我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她就这么离开我!”哥们儿看着他,一字一句告诉他:“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只要用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么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后来,他遇到她,家里介绍的,知根知底,顺理成章开始交往。加之感情遇到过太多曲折,渴望安稳下来,也就不再有激情。对方也是不温不火的态度,为谈婚论嫁而来,明知理想不过走向柴米油盐,也就是这样。
但是有一天,他说,他决定跟她结婚。
她的多年好友结婚前夕,几个闺蜜忆往昔峥嵘岁月怀念感动,展未来前路漫漫忐忑祝愿,哭哭笑笑喝到断片。他去接她,她已经靠在沙发上睡去。他轻轻唤她,她睁眼一瞬间“看到他”,用她后来的形容“从天而降”“好神奇”。其实是她喝到云里雾里。回到房间,她吐了他一身,他丝毫不觉得不快,帮她擦干净,脱掉脏衣服,照顾她睡去。然后他想到,回来的路上,她对他说了她从未对他说过的话“每次你出现,我都觉得好感动。你知道吗,上次我也想见你,但我没说。你说来,你说的时候,就是我想听这句的一刻,然后你说你来,那时候也正是我想见到你的瞬间。年纪小的时候也收到过很多惊喜感动,但那次那么真实那么温暖,让我义无反顾的对自己说,这就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
他忽然湿了眼睛,这些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在以往女朋友眼里理所应当的小事,给她的却是足以托付终身的动容。他忽然想到半年前哥们儿跟他说的那句话:“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只要用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么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看着她沉睡的脸,他说道:“想见你,就去见。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
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一切繁复的表相都会褪去,一切喧嚣的浮世都会静好,变得简单,简单到无需刻意讨好无需处心积虑无需心机手段无需防范戒备无需步步为营,只觉得,就是他了。然后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感动常在,慢慢变老。
希望我们,都会遇见那个对的人。
第26篇、爱情故事一辈子对你好
他们是一对相濡以沫六十年的老夫妻。
二十五岁那年,经人介绍他们相识。他们交往的次数不多,每次他都规规矩矩,相敬如宾。他的言行打动了她,渐渐地觉得他就是她一生的依靠。
二十六岁的时候,她穿着一身藏蓝色的毛料礼服,胸前戴着小红花嫁至他家。新婚夜,他稍醉,看着他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她内心忐忑不安。他似乎看清了她的心底,温柔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他知道她娇气,又不会做饭,从此,他承担起厨房里的重任,摆在餐桌上的佳肴多数是她喜欢吃的,一年,两年,一直到数年。
二十八岁,在撕心裂肺的疼痛后,她生下鲜花一样的女儿。因为难产,她生了一天一夜,产房外面的他,瘦了一圈。看着虚弱的她,他眼圈红了,颤抖着低声说:“对不起,都怪我,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们娘俩好!”她问他:“你喜欢女孩吗?”他说:“当然喜欢啊!不过,我担忧女儿将来会受你这种痛苦。”
四十五岁,送女儿上大学。离别的站台上,她忍着泪叮嘱女儿万千事宜,他抚着她的双肩说,孩子是去深造,为将来前程打好基础,并嘲讽她是小女人姿态。
五十四岁,女儿穿着洁白的婚纱,笑若桃花地成了新娘。她看着空荡荡的家,心酸流泪。他扶她坐在沙发上,调侃地安慰,现在多好,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享受清静的二人世界。
六十岁,他退休了,领着她四处旅游。在云南的山顶,他借着大片的野生山姜花感慨地说:“这一生,与你生活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若有来生,还会和你在一起。”她笑骂他,这么大年纪了,还肉麻。
七十岁,他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八宝粥,孩子似地说:“老太婆,你吃下这碗粥之后,想想,你这辈子嫁给我亏不亏?我对你好不好?”这两个问题他已经重复几十年了,每次她总是笑着无语,其实,她一直在无声地说:“不亏,你真好!”
八十五岁,她躺在只有她一个人的大床上,泪流满面。半梦半醒间,似乎又看见了他那粗犷的眼眉和高大的身躯,听到了他在轻声呢喃,放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睁开眼睛寻找,却发现早已时过境迁。她捧着他不同年龄的照片,自言自语,你呀,心细如丝,自从嫁给你,每个结婚纪念日,我的每个生日,你都记得清清楚楚,说着说着,泪珠融入了照片里。
爱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要用一生的光阴来兑现。
第27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温度,冷暖自知
就像人的体温一样,最理想的“婚姻温度”应该恒定在37摄氏度左右。可是,走进婚姻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保持恒温难度是很大的,因此我觉得能够保持在35摄氏度到42摄氏度就不错了。
就像钱钟书写的《围城》,没有走进围城的人拼命地往里挤,可是住在围城里的人却又想方设法突破重围。两个陌生的男女,从相恋相爱然后走进婚姻的殿堂,双方从物质的融合到精神的共享,相互依存、相互体贴,保持一定的温度,婚姻生活才能持续下去。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真诚相待,贫贱不移,那么婚姻的温度就会非常舒适,让彼此感觉惬意。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上的。”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的婚姻是幸福的,这样的夫妻相敬如宾、彼此尊重、互爱,平日有欢笑,意见不同时虽然也会争吵,但总能想办法互相了解,以合理的方式解决冲突。
婚姻不是一张长期饭票,假如你不善于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它就容易走向极端,一不小心就会温度升高,甚至达到沸点,让人难以承受煎熬。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里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在婚姻里,有些人把对方视为“私有物”,恨不得天天腻在一起,要求掌握对方的一举一动,让婚姻的温度时时处于高点。这种心理,一方面是依赖,另一方面也是自己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例如有些人结婚之后不给对方一点空间,对方给异性打个电话、发个信息以及与异性QQ聊天也要严加看管,长此以往,一方忍无可忍就会爆发,最后的结果就是夫妻离婚、分道扬镳了。
婚姻有危险,投资需谨慎,对许多人来说,婚姻就是第二次生命,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面对自己的爱人却是那么的冷漠,将爱的温度降到了冰点,这是非常可怕的。在我们的周围,我们会看到有些夫妻有了矛盾不是想办法解决,而是不闻不问,与对方斗气。按理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吵架床尾和嘛。可是有些人脾气就是倔强,遇到问题一味回避,以为这样就可以躲开痛苦,其实是给未来的生活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而一旦“相敬如冰”,想要破冰重新找到温暖,就要花很大的力气。其实夫妻之间冷暴力的危害性是很大的,这对婚姻生活来说也是致命的,要解开心结,唯有沟通才能解决问题。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其实婚姻只是爱的一种形式,不是所有的爱都能形成婚姻。若婚姻持续高温,就容易“发高烧”,灼伤彼此;若婚姻连续降温,就容易“结冰”,冻伤心灵。婚姻也并非是一个围城,由爱而形成的婚姻是爱的一种升华、一种境界,婚姻是爱情的堡垒!
第28篇、爱情故事一只平凡的蜗牛
一只平凡的蜗牛,平凡的名字、平凡的外貌、平凡的性格、平凡的人生、平凡的梦想、这么平凡的它,却有不平凡的耐心与善良。
蜗牛,你感动勒所有的人,你的善良连上天都会为你流泪,但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对无欲无求的你兑现承诺
或者帮助你,并且你永远一个人独自去忍受你所受一切的苦。
蜗牛,你会蜕变吗?你没有乌龟坚强的保护壳,没有如蝴蝶一样会飞的翅膀,你却如此享受你一步一步爬着爬着的路,你却已觉得如此幸福。
蜗牛,你这么的不显眼,不管比你渺小或比你强大的,都会无视你的存在,你的步伐如此缓慢,但你却傻傻的怕自己走得太慢连累大家。
其实,没有一个人在等待你傻蜗牛,便利贴女孩~你付出的一百倍努力,也同样得到一百倍的伤害。
可怜的蜗牛,可爱的蜗牛,善良的蜗牛,你要好好加油哦,你会幸福的。
第29篇、爱情故事爱情的水仙花
我十八岁的时候烦死了学习,离高考还有几个月的时候父亲安排我到成都去当兵。就这样,我穿上了军装,当我每天早晨被军号吹醒时,当我每天被一项项纪律要求时,我觉得人生怎么这么无聊啊。
一切的改变是从伊蕊的出现开始的,当她从山坡的那边渐渐向我走来,我正举着相机拍落日,而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梳着短发,穿着一身军装。
夕阳中的伊蕊英姿飒爽,我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穿军装会这么美丽,比起那些穿裙子的女孩子要美丽一千倍。我傻了一样,把相机的快门摁下去的刹那,伊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谁让你拍我的?
我呆呆地站在她对面,展颜一笑。伊蕊,这个十七岁的文艺兵,像一棵水仙花在我心中摇曳多姿。我冲下山,几乎是一路跑着回到连队,把宿舍全打扫干净了,连长说了几次的被子也被我认真地叠成了豆腐块。
文艺兵营房和我们连离得不远,有事没事我就去伊蕊那里,她是不理我的,而我每次只是路过,透过窗子看着里面的排练情况。伊蕊是拉二胡的,很多次我路过那里的时候,她正在深情地拉着。我从来不知道二胡的声音这样好听,但现在,我买了十盒二胡带子,从《二泉映月》《江河水》到《病中吟》,我终于明白伊蕊身上为什么总有一种淡淡的雅致和美丽了,明白她为什么像一朵水仙花了。当我戴上耳机一个人听时,总是会泛起微微的酸来,而十七岁的文艺兵伊蕊,根本没有注意到一个叫康明阳的男兵,那个男兵把他拍下的那张照片放大了搁在日记本里。那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伊蕊,阳光灿烂,穿着肥大的绿军装,短发在风中飞扬着。
几个月后,文艺兵的连长莫红来找我,她大大咧咧地说,小康,听说你会照相,我们文艺连想请你去给女孩子照照相,可以吗?
我差点跳起来,因为伊蕊马上会出现在我的镜头里了,这样的美差如何会不愿意?
当那些文艺兵换了五彩缤纷的衣服出现在我的眼里时,我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因为伊蕊没有在那里,我有些失望地问莫红,你们就这些人啊?
莫红说,噢,少一个,她去演出了,给人救场,如果她回来愿意照就让她再去找你。
那天我心情很乱,照来照去的女孩子们在我镜头里像一只只蝴蝶,但我只想给那个穿着军装的女孩子拍照,她笑的时候,我的心中像千万朵花在开。
周日,一个人在床上看伊蕊照片的时候,有人敲门,我去开门,门外,站着照片上的人。我慌了手脚,因为以为是战友,所以,穿得几乎衣不遮体,而且刚理了极难看的头发,像个逃犯一样。她笑着看我,康明阳,连长说照相可以找你,因为只有我没有照过,可以再给我照吗?
我几乎颤抖着,当然当然,然后倒水给伊蕊,不小心烫了手,再拿出老妈寄来的话梅,发现被我放得快发霉了,我解释着,成都太潮了太潮了,而同样紧张的小女兵伊蕊拿着我倒给她的水说,不会喝不会喝。
当我拿出照相机时我脑袋都大了,一下就傻眼了,上次给那帮女生照相所有胶卷全用完了,而要再买新的胶卷要去成都市里,往返几乎要半天,怎么办?
有事吗?伊蕊问我。
没有没有。我立刻镇定下来,我们走吧。
伊蕊依然穿着那身肥大的军装,英姿飒爽。
我和伊蕊去了后山,后山上,大片大片的野花开得正灿烂,伊蕊站在那些花中间,风吹过来撩起她的短发,镜头里的伊蕊一脸拘谨和羞涩。我不敢看她,只是忘情地注视着镜头中那个女子,那个像水仙花一样的女孩子,轻轻地摇曳着,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心中。
那天我一直在拍,好像永远也拍不完一样,伊蕊从来没有问过我,她只是按照我的要求摆着姿势。一张又一张我摁着快门,只有我知道,那里什么也没装,但是,伊蕊的身影已经不用照相机了,因为她的每一笑每一颦都刻在了我的心里,那些美丽的倩影如一张张永远的底片,只要我想,就会瞬间影印出来。
累的时候,我们坐在后山的山坡上,伊蕊说,有机会我给你拉二胡听吧。
好。我说,然后我伸出了手,把你的呼机号码给我吧。
伊蕊笑笑,在我手上写了一串号码,怕出汗,我就那样张着手,一直到宿舍,其实,那个号码我早就记住了,只是怕一转眼背错一个数字。
那次照相成了我和伊蕊的秘密,当一帮女生穿着军装湿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碰上我时,我总假装不认识伊蕊,因为我和伊蕊都明白在军队里恋爱意味着什么,何况,我们从来没有说爱,但我在我的军帽里写了一行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在伊蕊和我要照片的时候我对她说,背着二胡去后山等我吧。
在后山上拉二胡的女子,忽然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尽管我骗了她,尽管我没有为她照相,但是,她早已经在我心中,为我拉了许多曲子了,然后她伸出手来:我的照片呢?
对不起,我说,胶卷坏了,所以,我们要重照。
她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说:你是骗子,然后背起二胡转身走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也许我那天应该告诉她相机里根本没有胶卷,也许我应该把偷拍的那张给她?一切还来不及细想如何解决,文艺兵调离了成都,全去了北京,我呼了伊蕊有几万遍,但转眼间烟消云散,我竟然忘记她的呼机出了成都是呼不通的,一个月后,我从成都调往江苏,从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
几年后,我终于如父亲所愿上了军校,然后一直留在了部队里,而伊蕊却再也没了消息。
两年之后,我结了婚,和一个地方上的女子,并且举办了自己的摄影展,摄影展的第一张照片就是伊蕊。十七岁的伊蕊,在后山的山坡上被我偷拍的那一张。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和伊蕊说,那次我们去后山上照相,我的相机里是没有胶卷的,而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爱上了她。
那顶旧军帽我一直留着,在帽圈里,一直有那一行小字:伊蕊,很爱很爱你。我的妻几次想扔了它,都被我阻止了。军帽里的秘密,是曾经开在我心中的一株水仙花,只开在十八岁那年的夏天。
偶尔的一天,我坐在电视前,看到一个穿黑色紧身衣的女子,长发,正深情地拉着二胡,是拉了几十年的《二泉映月》。一曲终了,主持人说,请二胡演奏家伊蕊再为我们拉一曲《光明行》。我呆呆地看着,直到眼泪像虫子一样堆满了双眼。演出结束后记者做了随机采访,有人问伊蕊,开这样的二胡演奏会是不是特别激动特别紧张特别难忘?伊蕊摇着头,笑着答,不,如果说难忘,那么我十七岁时的那场演奏会最难忘,因为听众只有一个,并且,我还爱他。
第30篇、爱情故事上一站青春,下一站长大
高速运转的时光机溅起耀眼的火花,迸发出震耳的轰鸣,然后一切停止了,整个世界一片寂然。
当星空还像从前那样闪烁的时候,我仍旧是一个平凡无奇的男孩。喜欢在晚饭后牵着妈妈的手,闲庭信步于空旷的郊外,去看绿油油的稻田,去感受每一缕轻柔的风。去小径的起点,用期盼的眼神等待父亲的归来。我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少年恣意,我不想在母亲的身边感受青春的速度与锐意,我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生灵,庸俗但简单地活着,不会老去,每一天都会有阳光。可是,每个灵魂都戴着一顶清冷得发光的帽子,星星点点,汇集成灿烂的星河,它们明明灭灭,闪烁出一个时代无法驱除的孤独。
成长的日子里,一切都在演变。原先的老屋被机器无情地湮没在了土地里,清澈的河水被兴建的工厂抹上一层暗淡的油光,昔日富足的土地上已立起数层的高楼。后来,当我回到家乡,这里成了嘈杂的世界。
有人说,我们生活在时时都有巨大声响发出却又失去声音的年代里。可是,这里总会有一条通往内心,通往回忆的小径。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也没有霓虹的绚烂,这里只有一方洁净的圣土,狭小但时刻充满着棉花糖的柔软与香甜。
可是,所有发生在青春里的故事会逐渐被时光遗忘。
这次归来,如若没有磊的提醒,我无法记得两个在地上玩弹珠游戏的白衣少年,他们弄得浑身是灰却乐此不疲。我也无法记得在天边被夕阳燃烧得火红的黄昏下,两个背起箩筐行走在山间的孩子,他们手拉着手,唱着歌,无忧无虑地在大自然里追寻快乐。
再次见到磊,令我震惊,他依旧保持着孩童时代的天真,两颗洁白的虎牙还在时刻地告诉我,他很快乐。而从南国归来的我,却在演绎着时光和自我给予的悲哀,疲惫的心在一身洁净的外表下显得不堪一击,而磊淳朴干净的微笑,让我的脸在冬日的阳光里愈发苍白。
磊告诉我他一直活在记忆里,关于星空、关于田野;关于夕阳、关于大山;关于弹珠、关于我。关于两个人的青春年少,他一直守着回忆等待我从远方回来共享。他是一个温暖的向导,让我在时光的迷途里找到曾经的美好,至于青春里所有生灵的模样,因为有磊而变得清晰。
如今,我又离开了磊,走向不会产生回忆的孤独世界。碧蓝的天空,清澈的湖水,来回穿梭的鸟雀,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它们构成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力量。而在这样的时光里,青春渐行渐远,没有声音,没有痕迹,走得悄然。
大雨滂沱地下个不停,我站在南国的马路上看着人来人往。我在这里,学着长大。
第31篇、爱情故事把爱装进行李箱
清晨,我做好早餐:豆浆,鸡蛋,葱花饼。景胜的手机已经疯狂地响了好几遍,他匆匆洗漱完,拖着行李箱就要走,我急了,喊道:“吃完早餐再走!”他站在玄关处,朝餐桌上看了看,微微皱了下眉:“算了,我要赶去机场,来不及了。”没等我问清他这次出差是去哪儿,防盗门已经在我面前“咣当”一声关上。
我愣了几秒,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股子浊气。
近几年,景胜变成了“空中飞人”,每个月都要出差。每次看他拉起行李箱离开家,我都有种无法言说的寂寥感。而这次,我更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端倪:他连我做的早餐都开始厌恶,他是否也厌恶了我这个即将变成黄脸婆的女人?
想起几天前和闺密亚尼逛街时,她说我对老公不够关心,“我就不懂,你怎么连老公穿多大码的衣服都不知道,我老公的衣服从来都是我买。”亚尼家到处都是便利贴,那是她跟老公幸福的小秘密。比如在鞋柜上,有天蓝色的便利贴,上面写着:“出门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书房电脑上是草绿色的:“再熬夜,小心变熊猫。”这些色彩斑斓的便利贴给他们的婚姻增添了不少情趣。
其实,我和景胜也曾如胶似漆,也曾天天把“我爱你”挂在嘴边,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无情磨砺下,我失去了表达爱的耐心,景胜也愈加沉默。我连早餐也懒得变换花样,而他最大的变化就是出差回来不再给我带礼物,一进家门就唯恐不能变成隐形人,话懒得说,更别提和我谈情说爱了。
亚尼的幸福让我有所醒悟,爱是相互给予,也许是我这个主妇在感情上太不用心,景胜才变得这么沉默。
景胜出差回来,惊异地发现了我的变化。我在一日三餐上开始认真做功课,电视上的美食节目我看得津津有味,还买回营养食谱,不厌其烦地尝试新菜品、新花样。景胜犹疑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以前最恨油烟的我为何竟开始热衷于厨房?我笑着回答:“以前我只知道吃饭是为了果腹,现在我觉得做饭是一件很有趣的事,用心、用爱去做的饭菜,哪怕是一盘醋熘土豆丝,都会觉得好吃,你认为呢?”
他看我的眼神渐渐充满了欣赏。
景胜再次出差前,我帮他收拾行李箱。第一次打开他的行李箱,我才发现我这个做妻子的实在太差劲:一个整天为家庭拼搏的男人,他出门要带的衣服居然如此拮据,当我看到他的内裤已经旧得早该换掉时,愧疚感犹如海潮涌上心头。
那天,我整理好他的行李箱,悄悄在衣服间藏了几张便条,写那些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文艺、很煽情:“亲爱的老公,以前我觉得你去出差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儿,但现在才懂了,外面再好也不如家里好,我会天天想你,等你回来!”“我知道你很辛苦,可你都是为了我和女儿,对不对?我觉得自己和女儿很幸福!”“我给你带了维生素B和维生素C,记得按时吃,还有,切记:多吃菜,少喝酒,听党的话,跟老婆走!”
我没有亚尼那么直白,我把对老公的爱藏进他的行李箱里,我想,等他看见的时候,一定会嘴角上扬,露出会心的微笑。
第32篇、爱情故事爱情保卫战
他没有想到,她像完全换了一个人,竟然不认识他了。
车祸发生后,她的头部遭受重创,生命垂危。虽然手术需要大笔费用,而且生存希望渺茫,但他还是毅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术后,她的颅骨被取出两大块,头部两侧因颅骨缺失而有所塌陷。昏迷十多天后,她总算与死神擦肩而过,苏醒过来。
她睁开双眼的那一刻,他激动不已,紧紧握住她的手,唤她的小名,喃喃地说:“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可是,她看他的眼神却透着疑惑,他的亲昵举动让她不适和排斥。她掐他的手,眼里明显流露出冷漠和不耐烦,就像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她这是怎么了?他疑惑不解。他把她的母亲、孩子、朋友……叫到她面前,要她辨认,可是她看所有人的眼神跟看他的眼神一样,统统表示“不认识”。医生告诉他们,她颅脑受伤,很可能得了失忆症,在治疗期间不要让她做过多回忆,以免刺激大脑,对病情不利。
等她度过了危险期,在医院的治疗结束后,他把她接回在綦江区石壕镇的出租屋中调养。此时,面对失忆后“六亲不认”的她,他感到很怵头,怎样才能帮助她恢复记忆呢?他隐约想起曾看过的一部电影《我的失忆女友》,影片中,女友失忆后,在每天太阳升起以前,男主角都想尽办法让女友再一次爱上他,日复一日,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失忆症夺走了她的记忆,也夺走了对他的爱,他要帮助她恢复记忆,让她的爱重新回到他身边。抱着这个念头,他将车祸前曾定格下他们点点滴滴爱的履历的照片整理出来,一共有四百多张。他按照拍摄的时间顺序,在每天陪她散完步后,或是在睡前给她一一讲述,重温昔日的美好时光。
他拿出一张照片,那是他送她的第一张照片:“照片上这个人是我。那时我22岁,你18岁,你在浙江一家制衣厂打工,我在广州一家公司做安全管理。电话聊了半年后,约定互赠照片,结果我傻乎乎地寄出了照片,可你却耍了个小心眼儿,没有给我……”
他拿出另一张照片,说:“这张,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去广州,我带你去坐我们公司的游艇,你要我配合你摆泰坦尼克的姿势。那天,你第一次叫我‘发国、发国’呀……”
可是,面对“发国”娓娓动情地讲述,她却无动于衷,脸上的表情是那么陌生又遥远,仿佛听的是一个跟她没有任何关联的故事。于是,出现了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每天晚上给她讲完几个照片的故事后,临睡前,她却请他离开房间,因为她不能跟一个陌生人待在一起。
在她义正词严地下达逐客令后,他不得不转身离开。不过他不在乎,也不泄气,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将她从失忆症里夺回来,实在不行就跟她谈一场恋爱,让她重新爱上他。
第5天,第10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当他又一次拿起一张照片向她讲述照片的由来时,她脸上的表情不再是僵冷呆板的,而是泛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生动,“我记得一点。”她幽幽地说了一句。她的记忆开始苏醒了,这令他,还有所有的亲人惊喜不已。
一天,他正在和岳母讨论该如何偿还为她治病欠下的一大笔债务时,被她无意中听到了。这个善良的女人不忍心“连累”他,她走到他面前,“你说我是你的妻子,那么我们离婚吧!我样子变丑了,也不记得丈夫、孩子,我不想成为这个家的负担。”她哭着说。
她的这番表白对他而言不啻晴天霹雳。他一边安慰她,一边对岳母说:“是我还没唤醒她的记忆,当她记起我是谁时,她就不会离开我了。”
他坚信,凭着曾经的爱,凭着他对她的深情,他一定能唤醒她。他每天重复着给她讲400张照片的故事,哄她入睡,还要照顾女儿,承担家务。做这一切他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感到很幸福。
几个月后的一天,她的脸上现出了手术后的第一次微笑。那天,他给她看的是她过26岁生日时拍摄的一张照片。那个温馨的生日聚会是他为她精心置办的,在她吹熄蜡烛灯光重新亮起来的一刹那,他将11朵代表“一生一世”的玫瑰花送到她面前,就是那次,她决心嫁给他。照片上的她,坐在一个心形的大蛋糕前,青春美丽,笑靥如花。他动情地讲着,渐渐地,她的脸上有了变化,一滴眼泪从她的眼眶里缓缓流出来,她叫了他一声:“发国……”
如今,在他的精心呵护下,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失忆症也在一点点好转。虽然她的记忆仍是些零碎的片段,可是她总算记起来了:他叫张发国,她叫穆琴琴,他们2004年相识、相知,2007年结婚……为了还债,张发国每天都要出去工作,在临走前,他总会叮嘱她一番:“你不要想离婚的事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而她则这样告诉他:“虽然有些事我不记得了,但不要紧,我记得你爱我就够了,我也爱你……”
张发国用400张照片“保卫”爱情,打败失忆症,重新获得妻子的爱。这是尘世中两个普通人的爱情,却告诉我们:真爱无敌。爱能创造奇迹,最好的爱情也许就是这样,不浮华,不张扬,只要在历尽劫波后,你还记得,我仍深爱着你。
第33篇、爱情故事甘做婚姻中的“坏人”
那天,陪妻子去网络公司办事,出门时,她让我把家里的小保温瓶带上。我觉得挺麻烦:“这家网络公司业务大厅里有饮水机,到时候渴了在那里喝多好?”妻子振振有词:“谁知道那里饮水机的水干净不干净?”妻子说得好像有道理,我不情愿地把保温瓶灌满开水带上了。
我们打出租车去的网络公司。排队等号的时候,妻子说她口渴了要喝水,我才发现保温瓶忘在出租车上了。妻子开始发牢骚:“这么大的人,下车的时候怎么能把保温瓶忘在车上?”保温瓶丢了,我也心疼,但听到妻子的指责,很不服气:“保温瓶丢了,其实是你的责任,是你让带的。”妻子一听火冒三丈:“你这人一点儿担当都没有,承认是自己的责任能怎么样?”我辩解道:“这事情真不怪我,如果是我的责任,就是挖坑把我活埋,我也毫无怨言!”
争吵声让我俩成了焦点,都觉得对方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脸,干脆事情也不办了。回家的路上还在一直吵,我觉得妻子蛮横不讲理,妻子觉得我小肚鸡肠。
平时,我和妻子也常为家庭琐事争吵,难道别人家也都是这么过的吗?这么一琢磨,我就想起了表哥。人家两口子结婚10多年了,没听说他们吵过架。
我去向表哥请教。他听我把事情讲完,大笑道:“知道你们为什么吵架吗?因为你们两口子都觉得自己是好人,谁也不愿意做‘坏人’。而我做‘坏人’,因此我们家不吵架。”表哥的话把我说糊涂了。见我满脸诧异,他耐心解释道:“举个例子,我们家的炒锅用了好几年,前一段我要去超市买个新的,结果被你嫂子拦住,说那个锅还可以凑合用。没有想到,前两天她做完汤,准备把汤倒进大汤碗时,锅的把手断了,虽然没烫到你嫂子,但也把她吓得够呛,就冲我嚷:‘家里的炒锅用这么久了,你也不知道买个新的’。这明显是不讲道理,但她正在气头上,不能和她争辩,要不然她只会发更大的火。这个时候,我主动认错:‘是我疏忽了,实在对不起你,我马上就出去买新的!’这么一说,你嫂子立刻不生气了。我们家多年来都是这样,只要有吵架的苗头,不管责任在谁,我一律甘心做个总犯错误的‘坏人’。你们两口子都觉得自己正确,把过错推给对方,对方不认账,于是就相互指责、争辩、争吵……”
听表哥这么说,我恍然大悟。婚姻生活中,主动示弱,做个经常做错事的“坏人”,对方才能少发脾气或者不发脾气,夫妻才能和睦。
第34篇、爱情故事沉重走不了远路
新婚不久的月华,暂时辞去职务,在家当“煮妇”。不擅厨艺的她为了当好一个妻子,专程上了烹饪课。
这一天,她心血来潮,一大早就去买菜,照食谱弄了一整天,煮了丈夫正中最喜欢的红烧猪脚和糖醋黄鱼。
下午5时,她给正中打了个电话:“我等你回家,有惊喜哦。”
可是,就在她把猪脚放进烧锅时,正中打电话来:“不好意思,有个客户出了问题,公司晚6时要开紧急会议,我很难准时回家……”
“那,几点能回来?”
“真的说不准。”正中说,“我尽量……尽量……不好意思,我去忙了。”
挂上电话,月华仿佛被泼了一大桶冰水。
那天晚上,月华把菜弄好了,等啊等,每隔一小时打一通电话,正中都没接。他在开会吧,虽然明白,但月华还是越想越难过,自己一个人独守空闺和一桌菜,也没了胃口,只好看着一桌菜慢慢变凉。
正中回家时,已是夜里11时了。
“不好意思,我们公司真的出了大事……”他看起来又累又倦。
而月华披头散发,脸上的泪痕还没干:“我热菜给你吃?”
“不用了,我在公司吃了便当,已经不饿了。”正中这么说着,丝毫没有看出月华的哀怨,“不好意思,我还有一些文件要处理,明天早上8时就要开会。”
月华为了等他,饿得发慌,而他竟然吃饱了?简直太过分了!月华冲进厕所,把菜都倒进马桶,再重重地把门关上,任正中在外面怎么叫她都不应——她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而正中并不觉得自己有错,自己也是不得已啊,又不是故意放她鸽子,他觉得她不可理喻。
这是女人的常用模式:他让我不好过,我就用歉疚感折磨他。虽然他未必真正有错,但因为他让自己过得不舒服,所以他要认错。这其中隐含的想法是,我过得不好,是你的责任。
事实上,激发歉疚感是很折磨人的。男人最怕听到妻子抱怨说:“都是为了你,我的一生毁了。”小孩儿也怕常听父母说:“都是为了你,我才苦苦维持婚姻。”
一个男人可能因为工作过度忙碌忽略了陪伴妻子,这固然不是好现象,可如果妻子一直激发他的歉疚感,他会越来越害怕跟家人相处。
他想补偿,可他内在的恐惧感与日俱增,因为你一直强调责任责任责任,使他无法融入真正的相处。
我也看过男人对忙碌的妻子咆哮:“连孩子感冒你都不在身边,算什么好母亲!”殊不知,女人是个外科医师,她也是因为紧急手术不得不加班工作。
不得不离开家人去工作,可又得不到体谅,最是委屈。
如果月华接受了正中不能回来的事实,唤来几个闺中密友,趁此时来个同乐会,把菜全部吃掉,岂不皆大欢喜?
把自己过得好的人,也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不那么沉重。沉重是走不了远路的。
第35篇、爱情故事幸福不在邻居家
搬了新家以后,我们和邻居们交往还不多,就连对门家都没去过,只在电梯里碰上过几次女主人。她告诉我,她叫小影,是全职主妇,在家带孩子。
那次,物业的人让我给对门捎个信,我才敲响了小影家的门。小影热情地迎了出来,我的目光却被他们家豪华的装修牢牢吸引住了。我不停地啧啧赞叹:“你们的装修真气派啊!肯定是找高人专门设计过了,又高档又有品味……”小影礼貌地笑着。
回到家,我满脸艳羡地对老公说:“人家对门那装修,真叫一个‘高大上’!再看咱家这装修,太寒酸了!”老公不屑地说:“跟咱们住一样的楼,还能‘高大上’哪儿去?有本事住别墅去呀,那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呢!”
听得出来,老公很不服气,我说:“住一样的房子不假,关键看里面的装修。就像电脑一样,看着都一样,可里面的配置却差别巨大。人家那房子配置真是太高了!”老公不做声了,我继续说:“我见到过小影的老公,浑身上下穿的都是名牌,肯定特别有钱!”老公瞥了我一眼说:“那人我也见过,看着就像个土豪,暴发户!你看你那羡慕嫉妒恨的样子,恨自己咋没找个土豪老公吧?”我推了他一把说:“去!说实话,跟这样的人做邻居,你心里难道没有羡慕嫉妒恨?”老公嘿嘿一笑说:“其实呢,我早就知道他家有钱。说实话,我羡慕嫉妒恨了好久了,那小子长得还不如我帅,咋那么有钱!”就这样,我俩继续着“羡慕嫉妒恨”的大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幸福在邻居家,我们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呢?
接下来的日子,我亲眼见证了邻居家奢华的生活。穿名牌,开豪车,动不动就去高档餐厅吃饭,隔三差五出门旅行。我偷偷看着邻居的幸福,嫉妒得快要把白眼都翻出来了。
不久后,小影来我家串门,我有些惭愧地说:“我家太寒酸了。”小影笑眯眯地说:“很好呀。其实,我最羡慕你了。你瞧你多幸福,有一份稳定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老公爱你,女儿优秀,多好啊!”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笑笑说:“我哪能和你比呢?你家条件那么好,锦衣玉食,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小影叹口气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没工作,觉得日子真没意思。老公没什么文化,我们交流也少。看你家老公那么呵护你,多让人羡慕。孩子从小娇生惯养,很不听话,也让我头疼……”原来,小影也在羡慕我!
我终于明白了,幸福都在邻居家!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总喜欢和身边的人比。李嘉诚、马云等等的人再有钱,离我们太遥远,也不关我们的事。我们的眼睛紧紧盯着的是身边的人,跟他们比,比吃比穿比幸福,比来比去,总觉得幸福都在邻居家。于是,心里开始不平衡,产生羡慕、嫉妒甚至恨的心理。
其实,幸福不在邻居家,只要你低下头来,就会发现,幸福就在自己的掌心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不要用艳羡的目光盯着别人,摊开掌心,细数握在我们手心里的幸福吧!
第36篇、爱情故事疼出来的女人
我有个朋友,女友对他很好,是很好的那种。她给他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他,小鸟依人地靠在他身边。朋友觉得有人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他习惯这样居高临下的感觉。可是,在他事业辉煌的时候,有天为了一杯茶他与女友闹翻了,女友一根脑筋非要跟他分手。
朋友讲完之后一脸茫然地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在外面拼命地忙死忙活,我为了谁?我给她钱买化妆品,买最名贵的衣服,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不满足要跟我分手呢?我安静地听完,没办法给朋友这个疑惑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只是讲了一个台湾著名博士余世维先生的故事。在婚前,他太太给他做过一个约定:在同一天里我们两个人不能同时生气,谁先生气另外一个人没有发落的权利。婚后第二年,发生了一件事情。那天,余博士没事在那里慢慢地搓衣服,他太太看到他在搓衣服,没好气地说他,有洗衣机干吗要搓衣服呢?神经病!余博士一愣,很纳闷:搓洗衣服成了神经病?但余博士知道妻子今天不对劲,耐住性子没吭气。到了中午,他对妻子说,快到中午了,我还没有吃饭!太太又硬梆梆扔了一句,难道一定要我做吗?余博士又不吭气,不声不响地到外面面条馆吃了面,还带了一份回来。回到家妻子对他说:我有告诉你我要吃面吗?余博士仍旧没讲话,晚上一个人又出去吃面,但是这次他没有带面回来。回来后,妻子正在厨房里做饭,余博士走到妻子后面幽幽地说,现在是晚上九点了,再过三个小时,就轮到我了。太太没有理他,一直忙到十点,余博士沉不住气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接着。
妻子随着他跨上一辆摩托“呼噜”出去了,余博士把车开到一座大桥上停了下来。他对妻子说,今天有什么怨有什么屈你讲吧!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不爽快,你跳下去我决不拦你。听完余博士的话,妻子扑倒在他怀里嘤嘤地哭了,这下余博士没折了。妻子哭完后,向余博士说出了心中委屈。原来,上班时,在工作中与上司冲突,于是就把火烧到家里来了。余博士是委屈的,他诙谐地对妻子说,你怎么补偿我。他妻子笑了笑。余博士知道妻子已经好了,于是他说一起去看晚场的电影吧!看完电影后,下起大雨,两人没有带雨具,像小孩子一样不约而同说,咱们冲!两个人像落汤鸡冲回到家,然后,两个人冲完澡,拿出英国饼干泡杯咖啡一直聊到天亮。以后,他们再也没有吵过架,至今已有25年。
所以,女人都需要被爱着、呵护着,疼女人、迁就女人的男人也都会有幸福的。那天,我不知道我所讲的朋友是否明白,但我知道朋友是一脸苦色,全神贯注地听着的。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接到朋友的电话。他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女友不跟他分手了。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带女友出去逛街,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候站在女友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朋友嘿嘿地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着我,是需要我疼的。
女人,她不在乎你给了她多少钱,却会永远记得你调皮地从路边花坛偷回的那朵放到她手中的月季花。你们过马路的时候,在左边的你紧紧握住她的手,不论她到了什么年纪,都会让她觉得安全。无论什么类型的女人,期待幸福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你温存的点点滴滴一定能让她闻到幸福的芳香。其实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你要耐心地对你的女人好,不需要如海浪汹涌,细水长流就足够让她幸福一辈子。
第37篇、爱情故事爱到最后一分钟
这一年的春天,28岁的麦金莱终于迎娶了美丽的新娘艾达·萨可斯顿。
他们的相识极具戏剧性。十年前,麦金莱随家人一起到坎顿度假,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他陪父亲前去拜访多年未见的老朋友——银行家萨可斯顿。在他的家中,见到了银行家的女儿艾达,艾达身材窈窕,有着深褐色的头发,紫蓝色眼睛,秀美可爱。麦金莱一下子就被这位楚楚动人的姑娘迷住了。艾达虽说已有许多年轻英俊的追求者,但举止端庄、精明干练、身高只有1。68米的小个子麦金莱给她的印象非同一般。从麦金莱深邃、睿智的眼神中,艾达读到了善良和深情,她断定,这位年轻人就是值得她托付一生的男人。
婚后的日子是幸福的。艾达以她特有的聪明和善良精心打点着温馨、浪漫的小家。宝贝女儿凯瑟琳的到来,更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了乐趣。两年后,又一位小天使艾达来到他们中间。被幸福紧紧包围的麦金莱事业上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他在大资本家马库斯·A·汉纳的扶植下,开始在政界崭露头角。
天有不测风云,可爱的小女儿艾达因体弱多病,在半岁时不幸夭折。小女儿的早逝,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罩上了一层浓浓的阴云。柔弱的艾达无法承受巨大的痛苦,终日以泪洗面。看着艾达日渐消瘦、痛苦不堪的面容,麦金莱强忍心中的悲伤,想尽办法宽慰、疼爱着她,努力减轻艾达的痛苦。他们逐渐从往日的哀伤中走了出来,将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抚养、培育大女儿凯瑟琳身上。不幸又一次降临这个家庭。天真活泼的凯瑟琳因伤寒在三岁半时,离他们而去。两次痛失爱女,这人世间最残酷的事情,终于将脆弱的艾达击垮了。她的精神几近失常,患上了偶发性癫痫病。这段时间,是麦金莱一生中最难捱的日子,再次失去爱女,使他悲痛欲绝。政治对手对他的有意压制和恶意攻击,使他烦躁不安,更让他揪心的是,妻子艾达日益变坏的脾气和病态的精神,眼前憔悴、萎蘼、失去光泽的女人与之前美丽、开朗的艾达相比,简直判若两人。麦金莱心如刀割,他发誓要加倍疼爱艾达,使她尽快好起来。
这时候的麦金莱政途上一帆风顺,先是当选俄亥俄州选区的国会众议员。接着,又当选为众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因这个委员会发挥着财政立法的作用,麦金莱成了一个闻名全国的人物。他愈加发奋地工作,高效率地处理繁忙的事务,以便腾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妻子。他默默忍受着艾达变化无常的坏脾气,像对待孩子一样地宠着她,哄着她。他的身上经常会留下艾达失去理智时咬下的齿痕和手掐的紫斑。他没有抱怨,总是不离不弃、一遍又一遍地劝慰哭闹中的妻子,直到她疲倦地在他的怀中睡去。他还学会了做许多家务事,亲手为妻子做饭、洗澡、换衣服。从刚开始的笨手笨脚到后来竟能将妻子深褐色的长发梳理成非常漂亮的发型。在他们家的花园中,人们常常可以看到麦金莱搀扶爱妻散步的身影。可是有谁知道,这个坚强的小个子男人,也会在无人的时候悄悄落泪。
这天,麦金莱在国会上就关税问题同民主党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会上发生了争执,会议结束得很晚。当时,天色巨变,电闪雷鸣,顷刻间大雨倾盆而下。会务组为每位议员提供了精美的宵夜食品,他没有留下来,不顾饥肠辘辘,一头钻进茫茫大雨中,道路泥泞不堪,他一步一趔趄,艰难地往家赶,他要回到妻子艾达的身边。他没有忘记,今天是他和艾达的结婚纪念日。他要亲手为艾达穿上几日前就精心挑选好的宝石蓝衣裙。
经过麦金莱多年悉心照顾,艾达的病略有好转,他的事业也如日中天。1891年,麦金莱当选为俄亥俄州州长;1897年,威廉·麦金莱就任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在他任州长和总统期间,他一直保持着一种习惯,始终尽自己做丈夫的本分,去关心体贴妻子。为了能让有病的妻子参加社交活动,自己又能随时照顾她。他竟打破传统,坚决要求在宴会上让爱妻坐在自己的身边,而不是坐在餐桌的另一端。每当艾达在社交场合癫痫病突然发作时,麦金莱总是连忙用手绢或餐巾盖在她扭曲的脸上,然后抱进附近的房间,温言抚慰,过后又带回来,继续做刚才正在做的事情,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恢复正常的艾达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幸福平和的笑容。
1901年9月6日,麦金莱吻别妻子,前去参加布法罗泛美博览会。在欢迎队列中,他看到一位美丽可爱的小女孩,不禁想起他的两个天使般的女儿。瞬间,总统的眼中有泪花闪动,他很快调整了一下情绪,弯下腰,将别在自己扣眼上的红色康乃馨送给了小女孩。就在这个时候,令世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随着两声枪响,麦金莱总统倒在血泊之中。在送往医院的路上,麦金莱喘着气,以微弱的声音留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我的妻子,你们告诉她的时候,要谨慎婉转——啊,一定要谨慎婉转!”
麦金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满心满怀地牵念着他的艾达,对爱妻充满无限关爱的这句话,感动了所有在场的人,感动了他的政敌,也感动了所有知道这个故事的人。
第38篇、爱情故事感动上帝的爱情宣言
爱情宣言
雷布德是纽约州一名警官,管辖自己居住区域的治安。2012年圣诞节前的一天早晨,雷布德推开家门,发现外面白茫茫一片,下雪了。
雷布德转身准备去拿除雪工具的时候,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停在马路上的车子。忽然,他看到个可疑的人,一个20岁出头、金黄色头发的小伙子,站在一辆车前,伸手在车前部的引擎盖上画着什么,画完了,又走到另一辆车前,又画起来……
这家伙是在做什么坏事吧?雷布德上前问道:“喂,你在干什么?”
小伙子不慌不忙地笑了笑,然后沿着旁边的一条马路跑了。雷布德一边追一边喊叫,眼看就要追上了,可一不留神滑倒在地,小伙子趁机溜掉了。
雷布德从地上爬起来,立即拿起对讲机呼叫前方的同事拦截。他转身回去,来到停车的地方,老远就看到好些人正围着几辆车子指指点点,不停地哈哈大笑。
他疑惑地来到一辆车前,只见引擎盖上有一行字“我爱你”。字是写在积雪上的,对车子没有任何伤害。雷布德愣了一下,再一看前面几辆车,写的都是“我爱你。”雷布德明白了,小伙子并没干坏事。
雷布德一看,自己的车上也写着字。虽然小伙子的行为很无聊,但是这句话却勾起雷布德对亲人们的思念。于是,他想把那一块雪和字迹保留下来。他回头看了一下,意外地发现,身边有几位清理各自汽车的人,都在除雪时保留了那几个字。
雷布德驾驶着车子上路了,在路上,他发现很多车的引擎盖上都留着一片雪,当然还有那一行“我爱你”。人们相遇时,扫一眼对方的车子,然后相视一笑。
感动魔鬼
雷布德来到警察局,刚把车停稳,一辆车忽然冲过来,从车上跳下一个中年男子,大叫道:“警官,快,车里有人要抢劫!”
雷布德立即拔出手枪,跳出车子。与此同时,几个警察也闻讯过来,举枪对着那辆车。报警的中年男子,向车里的人喊道:“杰克、马修,你们现在没办法再去绑架了,快缴枪投降吧,我求你们了!”
过了一会儿,车门开了,两个人举着双手走出来。警察一拥而上,把两人铐起来。那个中年男人全身一软瘫坐在地上,雷布德把他扶进办公室。
中年男人一边流着泪,一边讲述:他叫柯瑞,几天前和杰克、马修计划在今天绑架一个富翁。可是,他早上起来开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身上被人写上了“我爱你”。本来因为要犯罪,他一直担惊受怕,一见到这行字,他知道有人在关爱自己,就后悔了。一路上,他劝说杰克和马修放弃绑架,但两人都坚持按原计划行动。无奈之下,在路过警察局时,他就把车开了进来……柯瑞激动地说:“我想,这一定是上帝在圣诞节时给我的礼物,我不能在爱我的人面前犯罪啊!”
听完柯瑞的讲述,雷布德脑海里立即浮现出那个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小伙子,他很感激小伙子,否则今天就会出现一起血案。
电话响了,一个同事告诉雷布德,那个小伙子找到了,但他说还有事情要做,不愿意来警察局。雷布德忙说:“把他请过来,你就说警察局要表彰他。”
小伙子来了,听雷布德讲述了事情经过,大吃一惊:“我没想到会这样,我只是为了一个女孩……”
原来,小伙子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也很喜欢他,但女孩父母极力反对,说他不务正业。女孩的父亲被公司派驻到另一座城市,想把家搬迁到那里,以便让女儿离开小伙子。昨天晚上,女孩给小伙子打电话,让他向上帝祈祷——为了表明他的诚心,要对她说一万个“我爱你”,看能不能感动上帝。小伙子随手在女孩家门口一辆车的车盖上写上了“我爱你”,后来他忽然想到,如果他在很多车上都写上这句话,上帝就会看见,女孩也会看见,就会明白他的心。
于是,小伙子开始在车上写自己的爱情宣言,写了整整一夜……
感动上帝
雷布德被感动了,问小伙子:“那个女孩知道这件事吗?”小伙子满脸倦容,灰心丧气地摇了摇头:“她当然不会知道,昨天夜里她已经离开了本市。”雷布德很替小伙子惋惜,安慰道:“你不要难过,只要有毅力,我想你们还是有机会在一起的。”
“是的。”小伙子又有了信心,“如果我写够一万句‘我爱你’,上帝一定会让她重新出现在我身边的!”
小伙子的爱情故事很快传开,很多人加入到写字的行列中来。到中午时,雷布德走在街上,看到很多车上都有那行字“我爱你”。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凌晨三点钟,雷布德被惊醒了,因为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气象台报道说,今天白天的气温要回升,雪就会融化,车上面的字当然就没有了,女孩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雷布德走到窗口一看,昨天的雪都化成泥水了,他不由得为小伙子担心起来。等到天已经大亮,他看了一下户外,外面已经升起了暖融融的太阳,明媚耀眼,连雪水都不见了。
“这鬼天气!”雷布德嘟囔了一声。他其实是喜欢晴天的,只是为那个小伙子惋惜。然后,他向自己的车走去。他远远地扫了一眼,忽然感觉有些异样,上前一看,又惊又喜——车前引擎盖上不知被谁贴了一张彩纸,彩纸上面正是那行字:“我爱你”!
雷布德驾驶着车子开进市区,他发现另一辆车身上也有相同的字样,不同的是字是用鲜花拼成的;紧接着,他又看到第二辆、第三辆……很多车上都有这行字,有手写的,有贴上去的。显然,小伙子的爱情故事已经被很多人知道了。
雷布德高兴地想,小伙子的心愿一定能传达给心上人。果然,中午时,小伙子给雷布德打来电话,兴奋地说,那个女孩回来了,因为她父亲不去外地工作了。原来,柯瑞他们要抢劫的那个富翁把小伙子的事告诉了记者,经过报道,女孩父亲的老板听到后,把女孩父亲又从外地调了回来,以成全这段真爱……
雷布德很激动:“小伙子,祝贺你,看来你真的感动了上帝!”
第39篇、人生故事“瓷娃”的爱情
素有瓷娃之称的美丽女孩张爱琴,被自己的年轻老板热烈追求。为了躲避老板一次猥亵的拥抱,张爱琴不慎摔成高位截瘫。曾经海誓山盟的老板,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在她生命告急之时,一个叫黎德利的青年伸来了大义的拥抱,以自己的痴情让她冰冷的心河解冻。而张爱琴不愿让爱情残缺,千万次深情的拥抱,让他们的儿子健康诞生,感人爱情幸福上演
猥亵的拥抱坠入深渊,老板下属求爱来了
拉扯中,赵力军一脚踏空,与张爱琴一起掉入旁边一条3米深的沟里赵力军只是受了一点皮肉伤,而张爱琴双脚却没有知觉。医生检查后发现,张爱琴胸椎骨折、胸椎神经严重受损,必须马上做内固定手术。赵力军对张爱琴说:我只是你的男友,手术协议书必须你父亲签字。等他来了,你跟他说是你自己不小心掉进深沟受伤的,我担心他为难我。我保证,今后不管你是好是瘫都一定娶你!为了不让家人为难他,张爱琴答应了。
第二天,张爱琴的父亲张英才借了2万元钱赶到了医院。2天后,张爱琴做了手术,可还是只能躺在病床上。13天后,承担不了昂贵的后续治疗费,张英才准备和赵力军乘火车送女儿回家。工友们闻讯,纷纷为张爱琴送行。其中有个名叫黎德利的青年,那深情而关切的目光让张爱琴低下了头。黎得利1976年出生于景德镇,是个木工,他和张爱琴的叔叔关系不错,曾经向张爱琴提过亲,张爱琴没有同意。春节前夕,他到张爱琴叔叔家玩,看望了张爱琴,他知道他配不上张爱琴。
2002年初,张爱琴坐着轮椅帮姐姐开起了杂货店,发誓要自食其力。2004年2月1日,店里响起了叫买声。张爱琴摇着轮椅过去,一看来人是黎德利。原来,黎德利在外待了几年才回家乡。得知张爱琴的惨境,他马上赶过来大胆示爱。可张爱琴伤心地说:我已经被人骗过一次了,不想再被骗第二次!黎德利表示他是真心的,张爱琴说:我不能工作,可能还不能生育,你娶我有什么用呢?黎德利耍贫嘴:大家都叫你瓷娃,我就是想把你当件陶瓷珍品摆在家里欣赏呀!张爱琴说:如果我真的是一件瓷器,那也是破碎的瓷器了。我是一个残疾人,要人照顾要人养,要钱治病,你养得起我吗?黎德利黯然而退。
2004年4月初,张爱琴第一次手术的内固定钢筋棒断裂,造成胸椎部分组织发炎,必须尽快做手术补救,否则会因并发症死亡。可手术费至少需要10万元,张爱琴只得在家里进行中药治疗。听说张爱琴病情加重,黎德利来看望她。张爱琴的父母将他拒之门外,并骂他不安好心。黎德利担心张爱琴丧失生存的信念,便到张爱琴叔叔的建筑工地上打工。每隔一两个星期,黎德利就给她写信鼓励,或者在张爱琴叔叔的掩护下悄悄去她家看望。
一次,黎德利还特意买了张海迪的书让人带给她。张海迪的事迹给了张爱琴巨大的生存力量,从此她喜欢上了看书。黎德利便在景德镇图书馆办了一个借书证,经常借书给她看。2007年11月初,张爱琴胸部、脊椎等多处感染,出现严重并发症,长时间高热不退,奄奄一息。黎德利又偷偷来看她,抱起了张爱琴赶往镇卫生院。
生死关头另一种拥抱,
那爱情靠岸的臂弯
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张爱琴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要救活张爱琴,做手术才是根本办法,可巨额的医疗费从哪来?黎德利和张家人一起,到处奔走呼号,向社会求助。江西一家医院的院长金剑飞亲自主刀给她做手术。2008年5月,张爱琴出院回家,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坐立。她不想靠家人养她一辈子,开始在家里学刺绣、画画。一天,家里的电话响了,张爱琴一听是黎德利的声音。他说: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们做一般的朋友好不好?因为黎德利这次帮助自己治疗,张爱琴其实对他已经有了好感。
张爱琴脱口而出:还普通朋友,你已经抱过我啦!黎德利听了,非常兴奋:如果你愿意,我希望抱你一辈子!张爱琴听了深受感动,答应了他。从此,两人开始交往,经常一起煲电话粥。2009年元宵节后,黎德利决定外出打工,他买了一部新手机、一张银行卡放在她的窗台上。张爱琴听见敲窗声,便摇着轮椅过去,只见手机下压着一张纸条:爱琴,这手机是我买给你的,为的是想你时能听到你的声音。银行卡你保存着,我会把每月的工资打上去。我保证,等我银行卡上存够30万元,就来娶你
张爱琴的眼泪夺眶而出,她觉得黎德利误解她了,她拨通电话,哽咽着对黎德利说:以前我拒绝你可能有嫌你穷的意思,但是现在没有。如果我在意钱,起诉赵力军至少可以获得几十万元的赔款。我就是担心连累你,凭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正常的女孩黎德利表示:我要是愿意找别的女孩早就找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会连累我,跟你在一起,那怕天天喝稀粥也是幸福的!从此,两人的爱情迅速升温。
张爱琴的父母承包了上百亩土地,每到收割季节,黎德利就厚着脸皮到田地收割,张爱琴妈妈一发现他,就叫他走。黎德利就在深夜里悄悄地割黎德利疯狂追求高位截瘫的张爱琴,慢慢被他的父母听说,他们也极力反对。他的母亲甚至扬言,如果他胆敢娶张爱琴,就断绝母子关系。那段时间,黎德利特别苦恼,甚至产生过自杀的念头。2011年10月初的一天,黎德利给张爱琴打电话:我不想活了,爱得这么苦,要不我俩一起殉情吧?张爱琴冲动地说:好啊,我早就不想活了!但是一转念,她又说:你不能死,你是正常人,你去帮我买包老鼠药吧没想到,两人的对话被回娘家的张爱琴姐姐无意中听到了。
在姐姐的再三逼问下,张爱琴将自己与黎德利偷偷恋爱的事和盘托出。姐姐鼓励她说:这是好事啊,我对爸妈说去!然而,其父母亲还是不同意。可眼看着两人的岁数越来越大,张爱琴不想耽误黎德利。
一天,张爱琴感冒了,看父母不在家,她给黎德利打电话:你给我买些感冒药来吧,我好难受!黎德利很快就赶来了。张爱琴躺在床上喝了药后说:我好冷,你能不能上床来抱我焐一会儿,我气血不足睡不暖和!黎德利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犹豫着:不好吧?张爱琴就激将他:你不是说要抱我一辈子吗?是不是你父母不同意,你反悔了?黎德利只好壮着胆上了床。张爱琴幸福地躺在他的臂弯里,喃喃地说:你这是第二次抱我,我都记下了
张爱琴含泪将自己交给了心爱的男人,她幽幽地说:德利,我真的不想再耽误你了,如果这次我能怀孕,不管有多大的阻力,我都要嫁给你;如果不能怀孕,我们就到此为止。我们爱也爱了,分手也了无遗憾。今天的秘密我们都珍藏在心里,好不好?黎德利这才明白了张爱琴以身相许的含义,他请求道:我知道你可能无法怀孕,我不在乎!张爱琴说:不行啊,生儿育女是每个妻子的义务,我要做个称职的妻子才行,否则我不会嫁给你!
千万次拥抱远不够,
生死之恋血脉定终身
直到深夜,她才想起打电话告诉黎德利。拨通电话,她泣不成声:我怀孕了,我们可以结婚了!你知道吗,如果不能怀孕,等你到了北京我就准备结束生命。现在我有我们的宝宝了,我要拼命生下他,好好活着将他抚养成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黎德利高兴坏了,他遵照张爱琴的吩咐,买了一碗酸菜面送了过来。至此,两位老人终于默认了黎德利这个女婿。
然而,由于张爱琴高位截瘫,黎德利担心生育对她的身体不利,便将她送到了医院检查。他劝张爱琴,如果医生说能生就生,医生说不能生就不生。医生检查后告诉他们,张爱琴因下半身血流不畅,子宫不能正常收缩,胎儿死亡率在90%以上,孕妇也有生命危险。黎德利当即决定放弃孩子,可张爱琴说:只有10%的可能,我们也要争取!
医生告诉他,怀孕期间张爱琴不能坐轮椅,因为她子宫收缩性很差,坐轮椅容易导致流产;她还必须长期保持仰姿,使体内氧分充足;要加强营养,定时到医院检查,保持心情舒畅等。医院还将一台远程胎儿监护仪送给她们,对胎儿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黎德利干脆辞工在家全天候照顾张爱琴。从此,张爱琴吃饭、起床上厕所等都要黎德利抱着进行。就连晚上睡觉,她也躺在黎德利怀抱里,这样才睡得香甜,而黎德利常常整夜睡不安稳。
黎德利每天拥抱张爱琴数以百计,双手静脉曲张非常酸疼,有时疼得冒汗,他也咬牙坚持,一声不吭。千万次的拥抱、日以继夜的操劳,让黎德利迅速憔悴衰老,看起来就像是张爱琴的大叔。张爱琴过意不去,就调侃他说:现在你才知道亏了吧,要是后悔还来得及啊!黎德利乐呵呵地说:我不后悔!能够天天拥抱瓷娃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我要抱你一辈子!为了让孩子光明正大地出生,张爱琴和黎德利于2012年5月1日正式结婚了。
之后,张爱琴曾经出现下身出血等危险情况,她咬牙挺住,一次次化险为夷!10月18日,张爱琴剖腹生下白白胖胖的男孩。助产医生感慨地对张爱琴说:上帝是公平的,它夺走了你的健康,却赐给你一个爱你的丈夫和天使一般的儿子。祝贺你,你挑战生理极限取得巨大成功!张爱琴相信医生的话。她感到庆幸的是自己不仅有个天使般的儿子,还有个死心踏地爱她的丈夫。更值得庆幸的是,黎德利用他的行动改变了他人的质疑。
第40篇、爱情故事爱情旗袍
双休日,久居省城的好友静约我去省城最大的购物中心逛逛。静带着我穿过一个个商品销售区,最后停在了旗袍销售区。走近那一大排花枝招展的旗袍,静顺手抄起一件,说:“飞儿,这件最适合你!”水粉、镂空的蕾丝图案,含蓄、唯美而又略带神秘。试穿后,我就再不想脱下来了,这件旗袍像是专门为我定做的,人与衣服之间,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妥帖。从未真正被哪件衣服网住心,而这次我是真的难以逃脱了。好像,这件旗袍在这繁华与落寞中等了我千年,而我也仿佛苦苦寻找了它10个世纪。
这件旗袍对我来说,绝对是奢侈品。静看我抱着旗袍恋恋不舍的样子,说:“来一趟不容易,不就980块钱吗?买下吧。”我把旗袍挂回架上,没有说话。这时,来了一位女孩,瘦瘦的、高高的,纤纤手指一下就抚上那还未立稳的“我的旗袍”。她穿在身上,站在穿衣镜前左顾右盼。旁边提着许多购物袋的是她的男朋友。“我买下了。”女孩很潇洒地对营业员说,然后由男朋友刷卡、打包,他们手挽手相依而去。十几分钟的时间,“我的旗袍”竟被别人带走了。我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
回到家里,心中一片纠结。我深知自己家的条件:老公是一名老实巴交的小职员,每月工资十几大张;儿子上学,正是花钱的时候;婆婆身体不好,每年都要进几次医院;物价猛涨;自己全职在家,虽然也能不时发篇稿子,但稿酬很低。也许是太留恋“我的旗袍”,我突然在心里埋怨起老公来:看人家男人多有本事,近千元的旗袍说刷就刷,眼都不眨。你却混得这般寒酸!想当年我可是校模特队的主力队员啊!这么好的身材,跟了你,连旗袍都穿不上,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冷静下来想想,除了经济条件差一些之外,我们的生活却十分和谐、有趣。我称老公灰太狼先生,他叫我红太狼小姐,而我们的儿子,理所当然地成了小灰灰。尽管如此,因为旗袍这事,我的嘴还是撅得能挂上油瓶,冷脸向灰太狼。
一天晚上,已经是家家饭菜飘香,灰太狼才一身疲惫地回到家。我没好气地说:“干吗去了,这么晚才回来!”“尊敬的红太狼小姐,从今天开始,每天下午4点后,我到建筑工地去开小吊车,到晚上8点就可以赚100元。”他从兜里掏出100元钱,赔着笑:“过几天,我就去省城给你把那件旗袍买回来。”“旗袍只有两件,等你攒够钱,黄花菜都凉了!真是只没用的狼!”
虽然我嘴上埋怨,心里却重重地颤了一下,从小娇生惯养的老公哪做过这种粗活?
日子就这么恍恍惚惚地过着。
一天清晨,我被灰太狼兴致勃勃地喊醒了:“红太狼,起床了,我们去省城买旗袍。”“开什么玩笑?人家早卖得光光了,你把我的旗袍梦都吓跑了。”我捶他一拳,转过头去继续睡。“我打过电话,说还有!”灰太狼一副自信满满的德行。
清晨,我被灰太狼愣愣地抓上车往省城赶。果真,那件水粉旗袍正在精致的包装盒里酣睡。灰太狼亲自给我取出来。穿衣镜前,我像一个漂亮的仙子。灰太狼看我颈间一个盘扣没有扣好,赶紧过来帮忙。我这才发现他的手背竟然蹭破了一块皮,应该是干活儿时弄伤的,我心中顿生愧疚……
听罢,我喜中生怒,气急败坏地冲上去,把灰太狼拽到一边:“你这只笨狼!呆狼!花钱狼!怎么多花了这么多钱?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钱?”“这1800元是借哥们儿的,我先押在这,保这旗袍不被别人买走,等我把钱挣够了带你来试衣服再买下,所以才拖到现在。”灰太狼耷拉着脑袋说。
那一刻,我嗓子发涩,有泪水在心中翻腾,旗袍在我心中已经不重要了……
如今,每当我穿着这件旗袍挽着灰太狼的手臂去参加朋友聚会,朋友们都会万分惊艳,问这件旗袍多少钱。我们红灰二狼总是相视一笑,避而不答。
因为爱,这件旗袍早已超出了它本身的价值。
第41篇、爱情故事独蚌成珠
有些人的感情像夏天般炽烈,而我的感情应该是秋天般怅惘。到了这个年龄,我再经不起感情的折磨。求得只是一个平淡的生活,而和他的结合,却让我怅惘般的秋天收获了婚后爱情的果实,也令我原本暗淡的生活擦出了炫目火花。
我们的风花雪月
我和亚彬分别是在经历了感情的创痛后走进婚姻的。
我的未婚夫在结婚前去了国外,而且一去不复返,简单得没有什么理由。当时我们说好要在三个月后见面的,他等我。为此,我辞去了工作,在家夜以继日地补学英语,想早日拿到签证。在我一切差不多办妥时,他突然就没有了一切消息,想当初我们爱得天昏地暗的呀。他说这辈子非我不娶,我更坚定非他不嫁,可这才90天光景啊。在最初的几天,我真的感觉这世界太疯狂,拨了无数次打不通的电话,我怎么也想不通。那些天我滴水未进。
而亚彬和一个女人爱得死去活来,却由于不得已的原因分手。对于他的过去,我就知道这些。那时我没有兴趣了解更多。他已35岁,而我也已30岁,都老大不小了,当别人介绍我们认识时,我们相互望了一眼,我没觉得讨厌,就交往下去了。他看着我从容不迫的样子,可能也认为我适合做一个妻子。我们领结婚证时很平静,我不知道亚彬是什么想法,当时走出婚姻登记大门时,风很大,我把脖子往大衣领子里缩了缩,头发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没有看身边这个男人的表情,我的心里没有波澜,只是想今后要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了。
开始过起了平静的家庭生活,我收敛起所有的热情和风花雪月,只是想着怎么当一个好的家庭主妇,好好地对待那个叫老公的男人。亚彬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老总,工作非常地忙碌,每天的工作是盯紧市场,应酬客户,想着每天在进账单上多进一笔账,他的生活几乎是不醉不归。我们虽然在同一屋檐下,但感觉更像两个陌路人。
我们彼此客客气气
12月的一个下雪天,细碎的雪花打着窗棂,我的心情突然很不好,关掉电视机,一个人坐在了黑暗里。门啪嗒一声打开了,亚彬喷着酒气进来了,他打开灯,一下看到黑暗中的我,明显有些意外。我愣了一下站起身来,去厨房给他倒冰柠檬水,我把冰柠檬水递到他手上时,他接过去就咕咚咕咚几口喝下去了。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香水味,并没说什么。空气很沉闷,他突然说:“如果不困,我们聊聊吧。”我嗯了一声,又给他递过去一条毛巾,我准备去削水果时,他看着我的背影又说:“算了吧,早点睡。”
我从一个不会进厨房的女人,变成了一个低眉顺眼的女人。我每天早上弄自己做的炝咸菜,虽然简单,但弄不好会没味的。我把咸菜切成细丝,在晚上用麻油﹑小尖椒﹑生姜片﹑小葱花作为调料拌好在锅里稍微炝一下,放在冰箱里,第二天早上亚彬便有可口的小菜了,亚彬把这种咸菜夹在稀饭里,这样菜配粥是最可口的了。亚彬吃得很香,也成了习惯。
每天早上他起床时,咸菜已喷香地放在了餐桌上,他不会知道这么简单的一个小菜要花费我多少心思和细致,他不会知道我从头一晚上就开始忙了,佐料不融入进去,味道就不会那么纯正可口。我尽量要求自己不再去回忆从前,也许是这样,我才这样苛刻地要求自己做一个好妻子,麻木自己敏感的神经。
我们都有些封闭自己的内心,彼此客客气气。有一次,我突然忘了拿钥匙,不知怎么不想打电话给他,就一个人去街上乱逛,逛得很累的时候,就坐在一家麦当劳吃套餐。突然看到一对恋人在那里逗笑,我想起了从前的未婚夫把薯条蘸好番茄酱送到我嘴里,好像已恍如隔世。我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我认为早已很淡漠了,但这才发现自己内心是多么需要温存。套餐没有吃一半我就再也吃不下去了,一个人落荒而逃。慢慢地走回到家时已近11点,他书房里弄文件,居然没发现我不在家,因为按往常我早已睡下了。亚彬听到敲门的声音,看到我一脸的疲惫,有些意外,脱口而出:“这么晚了,我以为你睡了。”我没有回音,心一点点沉下去了。
深夜的陌生电话
我和亚彬在长长的一段时间里依然客气而淡漠。有一天很晚的时候,我们准备休息了。在我扭暗灯的时候,电话铃突然响起来了,我准备接的时候,想了想,对他说:“还是你接吧。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电话找我。”他接了电话,脸色就变了,声音变得模糊和支离起来,最后还是模棱两可地挂了电话。我没有问他什么事,这是我的习惯,他的世界我不想进入。他借口去洗手间冲澡,水哗哗地放着,我知道他已冲过澡了,放水只是为了掩饰什么。我躺下来,没想到电话又想起来,他在卫生间没听到,我只好接起来,是一个女声:“我找亚彬。”口气不容置疑。亚彬走了出来,我把电话给了他,他说了一句:“明天我再给你打。”躺下后,我背对着他说了一句:“她回来了吧?”他看了看我的表情,说:“我还是不去见她吧,这么多年了,要过去早过去了。”我风平浪静地说:“别人大老远的来了,不见也说不过去。”我想起了曾经深爱的未婚夫,心里疼起来,他是不是也这样挂念我,我理解一个女人若干年后还会证实曾经的爱在不在,虽然已经不可能了,但是总是不甘心。
第二天他还是去了。回来的晚上,我没有问他一句话。他主动对我说:“你就不想问问我?”我说:“这有什么要问的?每个人都会有过去,这很正常。”他感激地望了我一眼,开始主动对我讲起了他的过去,他和女友6年的枝枝节节说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这个沉默男人的另一面,虽然我的心里并不舒服,但是那天晚上,是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谈心,窗外的风很大,屋里的暖气很足,我把自己安静地裹在毛巾睡衣里听着他慢慢讲。有些事情只有讲出来才会真正地成为过去,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只是以前我们并没有想到去做。
他没有勉强我去讲我的过去,他怕会伤害我,不过他意味深长地说他是真正想了解我。这是我们结婚后的第一次深谈。结婚那么长时间,我第一次感到了粉红色睡袍里的一种温暖。
那一刻他的眼里湿润了
两个月后,我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他得知这一消息后,高兴得像个孩子,他开始明显地减掉了应酬,开始规规矩矩地回家,陪我一起吃晚饭,还总夸我的炝咸菜做得特别好吃。
三月的一个下雨天,发生了一个意外。那天下班回家,天下起了雨,我走到楼梯口时,突然想到家里的卤咸菜用完了,就折身去小区的超市。可是拎着东西走出超市时,我没办法撑伞,脚底滑了一下,我摔倒了,爬起来回到家才发现下身在开始流血。那时他刚从外面回来,脸一下白了。他抱起我往医院冲,医生面无表情地问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我的孩子流产了,那一天刚好是孩子三个月。流得不干净,我还得做手术。半个小时候后,我脸色灰暗走出手术室时,他正抱着头。我走到他身边,没有叫他,只是轻轻拍了拍他,他一下就抬起头,我惊异地看到了他眼里的眼泪,他搂过我的肩膀:“都是我不好,下雨天我该去接你的。”
那一天,坐车回家时,他开得很慢,雨帘一道一道,他一直拉着我的手,一只手把着方向盘,他的手很湿,我顿时有些异样的感觉,我和这个男人之间已经是血浓于水。我们分不开了。
第二天下班,他早早回来了,拎了一只老母鸡,下厨给我煲汤,让我躺着别动。靠着厨房的门,看着这个一米八的大男人浓重的背影,我的眼睛湿润了。
我们的交流多了起来,开始发现彼此的共同点也多了起来,我们经历过,这就是财富。他把工作上的烦恼跟我讲,我会轻言细语地给他分析,想当初我是冰雪聪明的女人啊。他有时会抚摸我光洁的额头说:“娶你这样的女人真是我一生的福气。”我骄傲地笑笑。在一次他公司与一个知名大公司签订合同时,他多留了一个心眼儿,把合同拿回来给我看,我凭着还算出色的测算,帮他看出了其中细小的端倪,这样就把对方的价格下压了6%。他非常感激我,当着公司员工的面拥抱我,弄得我第一次羞红了脸。早餐时,他会帮我添好稀饭,拉着我的手要我坐在桌前陪他一起吃,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感受生活,感受着生活最真实的温馨。半年后,我又怀孕了。我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的期望,过去的永远是过去了,看着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我才发现,不要去比较生活,特别是爱,真实就已足够了。
编后:关于“独蚌成珠”:人的前世本是缘河里的一只蚌,因力量过于强大,乃被分成两片,所以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找到了,合拢了,然后经历种种艰辛,才能孕沙成珠……
爱情其实没有那么伟大,说实在的,爱情真的并非要那么轰轰烈烈的才叫爱。这就好比是个爬爬虫,慢慢向前过着生活,心中是一个简简单单又踏踏实实的蓝图,和自己未来一样的人,相约走过一段路而已。婚后的感情也是如此,没有甜蜜的言语,只有相濡以沫的真实。或许那份爱就是一些简单的生活习惯,比如说每天早上都能吃到那一碟可口的炝咸菜……
第42篇、爱情故事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以后
那个值得我去争取的男人
爱情没有阶级之分,但是,选择爱情得分思想层次,人只可能找在同一思想层次的人做配偶。
以上,是我在失恋两次后悟出的道理。
于是,当我遇见金思远后,我决定采取自创的情场战术:先摸清楚金思远是否与我在同一思想层次,值不值得我去争取?如若不是,立即换人。
经过为时两个月的摸底侦查,我发现金思远的爱好与我一致,且我们对某些时事的观点也惊人的相同。更重要的是,他同样坚信爱情是没有阶级之分的。一句话概括:金思远的思想层次与我非常合拍,他就是那个值得我争取去爱的男人。
可是,亲朋好友都认为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具体一点说,长得比较拖慢网速且耗内存、出身农村的我是癞蛤蟆;某政府单位的公务员、父母均是高知、家境尚算殷实、帅得能惊动老中青妇女眼球的金思远是天鹅肉。
好友A劝我:“文娜,那个高富帅金思远,一看就不靠谱,你搞不定他的!”
亲戚B劝我:“小娜,门当户对很重要,我们高攀不起金思远那种人家。”
同事C劝我:“如果你非要不管不顾地与他搅和在一起,你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总之,所有舆论的统一口径就是:文娜,你必须对这场爱情执行缓刑,以待验明真命天子后再发落。
我对所有的劝说不置可否。反对者们越是劝我,我越爱金思远。我反问他们,然后自答:高富帅就一定花心吗?如果金思远是四处风流的花心男,绝对不会通过相亲来认识对象。矮穷挫嫁高富帅就一定是苦日子吗?姐不信!姐偏要嫁得好、过得好!
反对者们纷纷摇头,而我,豪言壮语之后,不得不承认,我仍然摆脱不了矮穷矬的小担忧:世界上的天然美女、人工美女一抓一大把,我不花点心思,不自信,如何让金思远肯娶我?
于是,我报名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礼仪、西餐、舞蹈、化妆、美容,努力Keepfit,付出很多心思。
半年后,金思远向我求婚,我问他:“你真的想好了要娶我这个癞蛤蟆吗?”
金思远说:“你不是癞蛤蟆,你自信、勇敢、性感,我爱你,娶定了!”
我舒心地笑了。看,这就是与我同一思想层次的人!我们是最佳配偶!
他的情商在卖萌
婚后,金思远把财政大权交给我,宠我且非常尊重我的父母,时常对外夸我是难得的好妻子。我心里直乐,觉得自己就是矮穷矬女人的励志榜样。
婚后一年,女儿出生。女儿满月后,一晚,我和金思远一起看电视。突然,他指着电视屏幕上一个已婚已育的女明星,貌似开玩笑地说:“她从前多好啊,可生了孩子就变成这样了。哎!文娜,你可千万别成为黄脸婆,否则我伤不起!”
我一个激灵,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渐渐凸起的小腹,意识到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Keepfit了。忍不住想,当初我是凭自信和好身材俘虏了他,现在,即使生了孩子,也不能忘了扮靓啊!
于是,我又开始健身、纤体、学习服饰装扮。结果,产后忧郁症、产后暴肥与我绝缘。有一晚,金思远和我亲热后,抚摸着我的身体,深情地说:“老婆,我一直以为生了孩子的女人是松下、联想,没想到你仍然是日立、奔腾,你太棒了!我爱你,爱你一万年!”
我捂着嘴偷笑。原来金思远的情商也有卖萌的时候,但是,我喜欢!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结婚第二年,公婆陆续因高血压和糖尿病住进医院。虽然公婆有医保,但是,渐渐,金思远对我的花销有了怨言。
一天,在外地工作的大学同学来访,暂住我家。第二天周六,我陪着她逛街,她没买什么,我却买了两双最新款的鞋子和两套裙子,回家后,迫不及待地穿起新衣新鞋,请金思远评价。
没想到,金思远跳起来,大声指责:“文娜,你懂不懂得囤粮防饥?就不会节俭一点吗!万一我们或者爸妈有什么事情急需钱,怎么办?”
其实,我明白金思远的话,但是我生气他不顾我的感受,当着我同学的面责骂我,我能认输吗?我也跳起来:“不就是两三千块钱吗?我加班加点赚回来给你,可以了吧!”
说着说着,我就使了小性子,流了泪。金思远一见,赶紧向我道歉。后来,同学说没想到其貌不扬的我,竟然能把这么帅的老公管得头头是道,我真厉害。
我笑,自信和自得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谁在消耗谁的能量
这次关于新衣新鞋的小胜利,在后来的日子中,催生出更多的胜利。
比如:金思远想宴请几位旧友,当作融洽感情。我反对,说他那些旧友都是在职场上混得不好的,帮不了他的事业,他应该学会和能力强的人交往。
比如:公公住院做心脏手术,金思远认为他有一部车便行了,想把我的车卖了援助公公的医药费。我反对,我说自己突然变成“11路”车,不被亲朋同事们笑死才怪。
又比如:我和亲戚朋友交谈时评点对方的生活,金思远便私下里批评我,说不要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我反驳他说我这是在提点别人的生活质量……
很多看似平常的事情,在我们一次次的争执辩论中,我总是以胜利告终。渐渐地,我更加确信,我能掌控我的婚姻、老公和幸福。
然后,我自然往更深一层去想:掌控婚姻、老公、幸福靠的是什么?除了自信,必须拥有丰厚的经济基础。我不能只花金思远的钱,我还要努力成为一个会赚钱的女人。
我与朋友合股开了一家美容院,努力保持对生活的冲劲,想着要过得好、不能被人小瞧。但却忽略了一个情况,那就是:金思远在悄悄地改变。
金思远极少再和我辩论,时常独坐一隅,且身体一反常态,开始时常感冒发烧、闹胃痛。金思远病了,我就得照顾他。
开始时,这种照顾甜蜜、新鲜。后来,滴酒不沾的金思远又喝上了酒,经常醉醺醺地回家。酒醉后他也不闹,光顾着吐。一地的脏物,我捏着鼻子清洗,几欲作呕。N次之后,我开始痛心疾首:“天啊,我怎么嫁给了一个酒鬼?”一边骂自己,一边恍惚看见亲朋们在指指点点地笑话我。
我哭了,这不是我想要的婚姻和男人。想起白居易的诗词,“整顿衣裳起敛容”,我暗下决心,必须整顿婚姻,包括整顿金思远的一切。
整顿某事与某人,是需要能力的。我自信我能。但是,我并不知道,太过自信就是自负,不仅惹人讨厌,也消耗旁观者的自尊和能量。金思远对我的不满渐渐累积,终于,在婚后第三年的春节,他的不满全面爆发了。
大年三十早上,金思远说公公那边有一个亲戚失业后开了一家火锅店,他打算年三十晚请我爸妈和他父母去火锅店吃年夜饭,当作支持亲戚。可我已预订了一位朋友新开的酒店吃团圆饭,朋友的阿姨是一个大企业家,将来有可能关照我的美容院生意。
金思远便说:“文娜!你什么时候变成不体恤亲情、贪图功利的女人了?”
我很生气,我说不是我不体恤亲情,我只是希望日子越过越好,“我们应该要有那种能彼此激发对方能量,彼此帮助对方,以及给我们增加更多经济利益的朋友和亲人。今晚的团圆饭,到我朋友的酒店吃!”我非常自信地说。
金思远冷冷地看着我。良久,他说:“你自负得令我恶心!你是不是认为我现在没有被你消耗的价值了?如果是这样,咱们离婚好了!”
金思远甩门而出,留下目瞪口呆的我和号啕大哭的女儿。
幸福的真正开始
整整半天,金思远玩失踪,手机关机,也不往家里打一个电话。
我又委屈又心急如焚!
我哪里自负了?我真的自负到令他恶心?他真的要离婚?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想起金思远甩门而出前冷冷的眼神,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冷漠,心里一颤,突然担心起婚姻的未来,忍不住抱着女儿哭了。
后来,我和女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醒来,金思远正坐在我身边,望着我发呆。而窗外,天色渐黑,女儿仍然沉睡。
我顾不得许多,赶紧抱住他,问:“老公,我怎么自负了?你真的要离婚吗?”
他说,当初,就是因为我拥有让自己、让婚姻幸福的自信能力,他才爱上我,娶了我。他还说:“但是,现在,你变了,变得不懂得在何时放弃自信、何时紧紧抓住自信,你的自信变成了自负、贪图功利,令我时常感觉不舒服,感觉我们已经不在同一思想层次上。”
金思远去厨房弄吃的,我却枯坐在床上,思索金思远说的话。
想起与金思远结婚的初衷,是嫁得好、过得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努力掌控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保持高度的自信心。但是在进行的过程中,太过于关注自己,太自信于掌控幸福,自信变成了自负,迷失了自我,忽视了金思远的需求,以至于单方面地消耗他的能量,而不是彼此滋养,彼此支撑,所以,得到的所谓幸福只是表象。
一念至此,真是醍醐灌顶!
这时,女儿醒了,张着双手直喊:“爸爸,我要爸爸。”金思远从厨房小跑着过来,一边答应着一边抹去嘴角的油迹,抱起女儿,冲她直笑。
我的双眼潮湿了。其实,我是多么爱他,爱他的高富帅,更爱他的温存宽厚。我应该立即纠正自己的错误,不能就这样失去他。
我扯了扯金思远的衣角:“老公,年夜饭你来订,我听你的。”
金思远惊讶地看了看我,犹豫地问:“那么,我们就出发吃火锅去了?”
“你说了算,听你的。”
他笑了,腾出一只手,一把搂住我。这下,我和女儿都在他的怀里了。我突然感觉,这才是我们最亲密的一刻,这才是幸福的真正开始。
第43篇、睡前故事蟋蟀的爱情
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逮蟋蟀。在漫长的暑假里,没有玩伴,我就在昆明陆军学院的草地里寻找这种好斗的小生物。经常的,我屏息站在草地中央,期待着那勾魂的叫声响起。和它们交道打久了,我甚至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蟋蟀的叫声。最妙的一次,一只怒气冲冲的蟋蟀居然被我的声音吸引,从草丛里跳出来,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一决高下。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地改变了我对蟋蟀的看法,使我再也不敢用玩物的心态看待它们。那事是这样的:我为了保持蟋蟀的战斗力,抓了一只母蟋蟀给我的爱将。这是个老虫告诉我的经验之谈。我在一次血战之后,照此办理,希望我的爱将能借此保持雄风。但是,我因为其他的事,将他们两个忘记了。儿童的世界里每是都有新鲜事,也易于忘记很多事。
三天后,我才想起他们两个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我慌忙将小盒子打开,看看他们是否依然健在。打开盒子,看见盒子里景象的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在此后的岁月里,我一次也没有再如此惊吓过,如此恐惧过。
我的爱将只剩下一半身子,却还在盒子里爬着。见我开了盒子,他仰起黑亮的须子,一双漆黑的复眼冷冷看着我,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冷笑,而他的女朋友肚子鼓鼓的在一边踱步。我压住呕吐的欲望,仔细地观察了我的爱将,他剩下的身体上都是牙印,盒底都是很细小的翅膀的黑色碎片。很明显,在三天时间里,他的一半身体让他的女朋友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他只剩下了一半,却仍然活着!
我听说过,螳螂和蝎子在交配以后,雄性都会被雌性吃掉。却不知道蟋蟀也会如此,而且会用如此惨烈的方式。其他的昆虫一般都是从头开始吃起,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对方的痛苦,而我的蟋蟀朋友却让女友整整活生生地吃了他三天!
想来,那蟋蟀是自愿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大牙有多厉害,雌蟋蟀的口器很细小,简直不能对他构成任何伤害。只要我的爱将愿意,他一口就可以将他女朋友咬死,借着她的尸体维持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他没有,而是心甘情愿地被吃掉。在这暗无天日的三天里,他非常清醒地忍受着痛苦。我想,他的女朋友也非常爱他,他被咬下来的每一部分都被仔细地吃光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点他身体的残渣。
我把他们放进了草丛,开始抓着头发狂叫。恐惧、痛苦、震动的心情让我几乎无法停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爱情的力量,如果蟋蟀也有爱情的话。爱一个人,是在黑暗的环境里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还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感觉孤单,在黑暗里能多陪她一分钟就多陪她一分钟。
很多年过去了,我有过爱情,也看过更多的爱情。当我看见所谓的恩爱缠绵时,当我看到那些风花雪月的哭泣文字时,却迟迟无法被打动。因为我无法确信那些是游戏还是真正的伟大爱情,而真正伟大的爱情我在我的蟋蟀朋友身上却亲眼目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囚禁和玩弄过蟋蟀。一看见它们,我就想起它们的爱情。比人类更有人性、更伟大的爱情。
第44篇、爱情故事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点评: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45篇、爱情故事爱情钥匙
在生活方面,玲最大的缺点就是有些丢三落四。当然,这主要是就钥匙而言。
这天下班,走到家门口,她才发觉钥匙不见了。崭新的防盗门,牢不可破,玲一筹莫展。邻居走过来说,找110试试看。于是她拨通了110,一个柔和的声音回答说:“对不起,我们太忙,不能出警,你最好去找街头急开锁的师傅。”
天已经黑下来了。到哪里找开锁的师傅呢?邻居宽慰她说,“姑娘别急,会有办法的。你要不找你男朋友看看,说不定”玲连连摇头说,“他也没有钥匙。”玲同兵恋爱两年了,她一直对兵的感情把握不准,因此,一直没有给他房门钥匙。邻居说,“或许,他有办法的。”玲说,“他住得太远。”
最后,她还是给兵打了电话。兵一点也不着急,温和地说:“你摸摸背包底部的夹层,看看有什么。”玲疑惑地伸手探进夹层,竟摸到了一把钥匙!“好你个老兵!”玲惊喜地叫了起来。兵说:“我怕你哪一天丢了钥匙,开不了门,就给你藏了一把备用的。我知道,你背包是不离身的。”
玲打开了厚重的铁门。她坐在沙发上,捧着这把钥匙,端详了好半天。然后,她又拨通了兵的电话,轻轻地说:“我想好了,我们元旦结婚吧!”兵的欢呼声,甜蜜地敲击着玲的心房。
爱情的钥匙是用心打造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或许就是一把真情的钥匙,它能打开神圣的婚姻大门。
第46篇、爱情故事一粒砂的爱情
一粒沙爱上一只蚌。沙说“我的爱很痛。”
蚌说:“我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
女孩小时候就失明了,由此性格很懦弱,但她特别喜欢海边的沙滩,光脚走在上面,有种很细腻的感觉。她觉得那样微小的一粒,从海底到海岸,穿越波澜,想想,就有种锥心的痛。、在她生日那天,男孩送她一只透明的水晶瓶子,很美。男孩说:“我要陪你走遍所有的沙滩,每天放一粒沙在这个瓶子里,用它去珍藏起你的快乐,不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幸福的人!”男孩说着就往瓶子里投了一粒沙,女孩听到很轻微的一声响。女孩抱着瓶子,很感动。
女孩一直期盼什么时候能把瓶子装满。那样她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让我做你的男友吧,每一粒沙代表我爱你的每一天!”女孩一直记得男孩说过的话,他说着就把一粒沙轻轻放在女孩的手心。女孩有种很甜蜜的淡淡的悲伤。女孩用手抚摸着男孩的脸庞,像触摸沙粒的感觉一样。他温柔体贴、幽默帅气,是许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对她们不屑一顾。“难道这份感情是为我珍存的?”女孩心里这样想着,手却先思维一步给出了答案,那粒沙顺着手指滑落进瓶子,伴着一声轻微的响。
那年的情人节,他们一起去听海,回来时在路边遇到一个卖水产品的小贩。男孩叫住他。三轮车上堆满了水产品,男孩注意到在车把的一个透明袋子里有只很饱满的哈贝。小贩说那是涨潮时他从海边捡来的,要是你们喜欢就拿去吧。女孩坚持要付钱。
男孩对女孩说:“还记得紫贝壳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蚌!”女孩幸福得有头晕,在幸福浪漫的气息里,第987粒沙滑进了水晶瓶子!
在幸福的气息中,距离到医院做手术的日子越来越近,女孩特别恐慌。她不知道手术会怎样,也不知道复明后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生活?女孩攥着那只哈贝,想给男孩打电话。但,这些天男孩好像突然失踪了,除了那每天的一粒沙。男孩的手机不是忙音就是关机。女孩开始坚信自己将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无忧无虑的,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让女孩走到了绝望的边缘。
去医院的那天早晨,女孩伤心地在呢喃的海浪声中,把第999粒沙放进了水晶瓶子。
出院的时候,女孩的父母来接她。女孩看到一个帅气俊朗的年轻人,很奇怪地看着她。他的眼睛上有道疤痕。女孩的父母告诉她,由于医院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眼角膜,所以迟迟无法给她动手术,直到这位先生捐献出自己的一只角膜……女孩说,谢谢你。那年轻人说,只要你好起来,我即心安。这声音像是穿越时空而来,好熟悉的感觉。女孩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是他!真的是他!男孩哽咽着,对不起,我不该瞒着你,我怕你不同意。不要哭了,小傻瓜,医生说流泪对眼睛康复不好。女孩擦擦眼泪,男孩亲手把第1000粒沙放进了水晶瓶……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陪她一起看世界。女孩幸福地抱着瓶子,好多好多的沙,好多好多的爱。女孩又想起紫贝壳那个一粒沙爱上一只蚌的故事。
沙说,我的爱很痛。蚌说,我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第47篇、爱情故事爱情到底长什么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家世清白,背景良好,本人又是经理,时下的高尚职业,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大家都很羡慕她,只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她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FRI-DAY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
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心里已经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有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的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吃吃”的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第48篇、爱情故事餐桌上的爱
她是一个事业小有成就的女子,长得也不丑。和所有美丽优秀的女人一样,身边总不乏各种精品男人,但是,她却一直没有找到可以互托终身的另一半。
在一次聚会上偶遇,她身边赫然多了个亲密无间的男人,不算英俊的外貌,不是绝对优雅的举止。和光彩照人的她在一起,有一点不协调。她却丝毫不觉,万千喜悦掩藏不住。
席间,清淡的食物吃得让人有些索然无味时,终于端上来一盘红红辣辣的大虾,一桌人顿时来了精神。在座的男士很绅士地帮身边的异性剥虾,白嫩嫩的肉蘸了醋放进小碟子里,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地吃完,露出会心的微笑。
她没有举筷,似在等着他剥虾给她吃。他剥了,却没有送进她的碟子里,而是送进自己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她终于忍不住伸出手,看准一个大虾夹下去,他却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筷子,重重地放在餐桌上,并很不客气地瞪她一眼。
众目睽睽之下,她没有恼羞成怒,却是微微一笑,至此不再举筷,只慢慢地饮一杯茶水。
我惊讶。如此雷厉风行个性刚烈的女子,怎么竟能容忍这样的男人?错过那么多优雅的男人,和这个有些粗鄙的男人在一起,真能得到幸福吗?
以后时常遇到他们,总是同样的情节上演。他会毫不客气地倒掉她面前热气腾腾的咖啡,没理由地阻止她吃很多美味的食物,甚至有时候会夺下她吃了一半的饭。
我简直愤怒,认为他们一个不可理喻,一个无可救药。
我等着看他们分手的大好结局。但他们居然一直没有分开,而且打算结婚。
她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满面生辉,像个小女孩,喋喋不休地讲述着相爱的点滴,生怕别人错过一个甜蜜的细节。
原来,她的胃一直不太好,稍微吃多一点就会很难受,但是控制饮食需要超常的毅力和耐心,她常常禁不住诱惑,不自觉地就多吃了。和她交往的那些男人,虽然被她再三告知肠胃不好希望督促节食,他们却无一例外地鼓励她多吃,只顾她吃得开心,不顾她吃完后胃里的翻江倒海。直到遇见他,尽心尽责地督促她的饮食,不准她多吃一口,不准她吃辛辣的对胃有刺激的食物。她的胃病从此再也没有犯过。
一个真正爱自己的男人,不只在乎她一时的喜悦,更关心她身体的长久舒适。
此刻,我才终于明白她为何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与他共度此生。
第49篇、爱情故事两粒砂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出现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漩涡。每当有这种力量,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二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剑棺材里的时候他听到墓穴门被关上。他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绞,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
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经久不息……
第50篇、爱情故事飞过沧海的蝴蝶
她是打算一辈子独身的,26岁的单身女子,爱过,伤过,早有了一双看透风景的眼睛。她又是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子,平常普通的男人,断难入她的法眼。她想,既然找不到合适的,索性不嫁吧。一个人来来去去,少了婚姻的琐碎繁杂,倒也落得清静。
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个合适的,她的心里,其实是住着一个人的。那个人成熟、儒雅、睿智,在他的身上,几乎凝聚着她对男人的所有想像。他们的工作都在网上,他编稿,她配图,合作默契。偶尔也打电话,话题从梵高到博尔赫斯到物种起源再到水煮肉片,她在这端浅笑着,安静地听,惊讶他居然懂得那么多。他的呼吸里携着那个遥远的海滨小城潮湿的海风气息,温暖而芬芳。
仅此而已,他们甚至不曾见过面。他和她相隔着千山万水,而千山万水的那一端,他有安详和睦的家,有贤淑温柔的妻。可她的心,却是失陷的城池,一点一点地陷落。父母朋友为她介绍的对象,她一律冷冷回绝。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如同女人的沧海,你飞不过去,就只有陷落。王菲的歌里唱:“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她想自己就是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吧,要用一辈子送他离开。
这种无望的守候,她坚持了3年。3年里她学会了自己修水管换灯泡,交水费电费电话费,照顾病痛的父母,对付爬进厨房里的蟑螂,感冒时自己撑着去医院,失眠的夜晚盯着天花板数绵羊一直到天亮……心,不是不苦。常常,在噩梦惊醒的午夜,孤独像一只贪婪的蚕,一点点地吞噬她的心。那种舒缓的疼痛,几乎令她崩溃。但只要白天他在QQ里送她一个拥抱,她的心便像春天的小草,立刻在阳光下焕发出鲜活的色彩。
那天晚上,她惯例地失眠,一直到凌晨3点还没有睡着。忽然听到阳台上有响动,接着就是“扑通”一声,轻微的脚步声从阳台移到了客厅。她的心一下子就缩了起来,显然,有贼进来了。她张嘴想喊,又立刻又用手捂住嘴巴——夜很静,墙壁的隔音也好,她的喊声不仅不能引来救援,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报警吗?警察最快也要10分钟才能到,若是被贼知道她是个独身女子,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情急之中,她抬手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推落在地,“哗啦”一声巨响,长久的沉寂,稍顷,脚步声重新移回阳台,再无声息。
警察来的时候,她抱着双膝,浑身打颤,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满是泪水。她没想到原来自己竟这样脆弱和胆怯,这个贼,击破她心中最坚固的防线,3年顽强的坚守,此刻訇然倒塌。
半年后,她结了婚。对方是个普通敦厚的男人,不帅,不浪漫,不懂她的画,不知道博尔赫斯。但是,他心疼她体谅她,失眠的夜晚会陪她絮絮叨叨地说话,噩梦醒来时有他温暖的拥抱。那个踏实的怀抱,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直到此刻,她才懂得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是的,很多时候,仅仅相爱是不够的。爱,需要落到实处,隔了千山隔了万水,再多的柔情蜜意,也敌不过一个温暖的拥抱。而她这只蝴蝶,终于成功地飞越了沧海,彼岸,春暖花开。
第51篇、爱情故事讲不出口
她一直喜欢他。那个时候她连爱字都不敢说出口,怕轻浮了自己的那份感情,在他走过来的时候她总是远远地躲开。女孩子一旦有了心事,说的做的往往相反,甚至是南辕北辙的,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喜欢过,那种喜欢甚至是刻骨铭心的,每次想起来她都会心疼,可是她讲不出口,甚至连一点暗示都没有。她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他穿了什么样的衬衣,他什么时候理了发,甚至他爱吃哪个牌子的口香糖,还有,他边唇小小的痣,美丽的痣,一切都是诱人的。
她的喜欢是一只越吹越大的气球,她想她应该告诉他的,可是她讲不出口,她怕拒绝,怕被耻笑,那种耻辱会让她再也没有信心,她想,就这样喜欢着吧,也没什么不好,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只要他的脚步每天能停在她身边5秒钟,她就会满足。喜欢一个人为什么非要让他知道呢?
后来他们还是分开了,因为要毕业了。在站台上送他先走的时候大家都挥着手,她没有挥手,因为眼里已全是泪。她眼里全是他,他却笑着,和大家握手,轮到她的时候车就快开了,他竟然没有握她的手。她想,这就是缘分,她甚至连让他握一下手的机会都没有。他匆匆上车走了,没有再回一下头。
那一别就是10年。10年她谈了好多次恋爱,但总是不经意地想起他来,想起那淡淡的喜欢,有些淡蓝色的喜欢,心里没有一丝后悔过。后来他们聚会,她看到了他。他胖了,也老了,额上有了细细的纹路。她想,岁月才是永远不知疲倦的,无论如何也是要向前走的。
那天晚上大家都喝多了,他忽然坐在她身边说,从前有一个男生,特别喜欢一个女生,可是他说不出口,怕她拒绝,后来他又后了悔,你说怎么办?
她呆住了,想起了站台上的眼泪,想起了连握手的缘分都没有的那个瞬间。她笑着说,讲不出口就是没缘,就是被拒绝也是一种缘,所以,就不要再讲,缘走的时候再找回来就不再是那个缘,所以,永远不要再讲。说完了她就和别的人去喝酒跳舞,心里满是泪,她想,为什么他和她缘分浅到如此地步?
那次聚会后她反而放下了,不再想他。因为她知道,缘分尽了,想的再多,也是陌路。
第52篇、爱情故事一日三餐的爱
从结婚那天开始,我就承包了厨房。虽说极不情愿,但因妻子一进厨房头就大,我已是苦熬硬撑十多年了。不过也好,我因此发表了一些跟“美食”有关的作品,也算是回报和安慰吧。但妻子这下更有理由,还不时地说:“不下厨房,你能写出这么优美的文字吗?去吧,那是烹文煮字,满案锦绣呢。”听了她的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让我干活还挤对我,真是太伤心了。
经过沉思熟虑,我决定对她实施报复。先是大菜椒里不放盐,再是豆角炒肉里放两次盐,我要给她点颜色看看!吃菜椒时,她皱了一下眉头,但旋即说:“嗯,这菜椒有特色,甜丝丝的,要是糖醋就更好了。”我顿时气得牙疼,因为她吃得津津有味啊。我说:“那你再尝尝这个?”她夹起肉片儿搁到了嘴里,一下子就成得她嘴都合不住了。我说:“味道怎样?”她使劲儿把肉片咽下去说:“嗯,想得周到,大热天儿的,出汗多,得多补盐,还是老公心疼我。”我呀,差点背过气儿去,因为她又开始大嚼起来,简直是狼吞虎咽啊。看来她是百法难治,我只有认输的份儿了。只是心里常常会想,要是有那么十天半月不让我做饭该多幸福啊。
终于有了机会,妻子要回娘家一个星期。她走的第一天我没做饭,那感觉简直就是从苦难沉重的旧社会一下子蹦进了当家做主的新社会,我吃几口面包,嚼几块儿饼干,喝一听可乐,要多自在有多自在。第二天依然如此,满身轻松好不潇洒。但是,到了第三天中午,肚子提出了抗议。进了厨房,却忽然没了做饭的兴趣,那就泡一包快餐面吧。可一到晚上又不行了,肚子里空落落的,还咕咕乱叫。这就蒸米炒菜。想着就我一人,谁知做得比俩人还多,拿筷子本来只要一双,抽出来却是四根。然后,就骂自己傻瓜。接着吃了两天剩饭,结果还吃坏了肚子,一次次去厕所。我忽然觉得一个人做饭其实很没意思。到第五天晚上,我给妻子打电话说:“快回来吧,我五天只吃了一顿饭。”妻子那端笑道:“谁不让你吃啦?”我说:“一个人不想吃。”
放下电话,去修改那篇《爱的箴言》时,我忽然想到,为什么妻子一不在家,我就没了做饭的兴趣?是不是也有爱情这个东西在作怪呢?于是,蓦然回首时便感到原来那一日三餐的烹炸蒸煮里,都是我对妻子的爱啊。天下的一对儿饮食男女,如果能牵手在一个锅里搅稀稠,而且,在许多年后,彼此都知道对方最喜欢吃什么,而各自的口味儿又容纳了对方的嗜好,终于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地,这不就是能看得见,也品得出滋味的爱情吗?有时候,我们总是把爱情想得过于浪漫,总是觉得花前月下山盟海誓才是爱情,殊不知这一日三餐里的爱情,才是最有香有色有味的啊。
今天是第七天,妻子打电话说下午七点到家。我下午四点钟开始采购,五点半开始熬八宝粥,然后是一盘扁豆炒炸豆腐,一盘排骨炖冬瓜,一盘青椒炒肉丝,再加上一盘妻子最喜欢的红辣椒炒苦瓜。还有一瓶红酒,红酒代表爱情。我要犒劳一下饿了一星期的胃了。
七点钟,门铃响了,我蹭地一下向门口跑去……
第53篇、爱情故事有爱路过
为了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我从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伐,无论路过怎样的繁华和风情,身影都像是坐公交车一样,一站接一站的匆匆。只是,我没想到,在这样的匆匆中会与一只流浪的猫不期而遇,会对一颗善良的心抱有成见,继而泛起涟漪。自此,便丢不下这份爱,更无法忘记与之相随的点点滴滴的温暖。
——题记
一
过正月,我就像候鸟一样,迫不及待地飞出了父母为我铺垫的温暖的家。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我在一个千里之外的城市安顿下来,这里的音乐氛围很好,当然像我这样除了梦想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也很多。我白天写歌,乘着自己“校园诗人”的余韵,点缀着一些或飞扬或伤感的音符自娱自乐;晚上是我最高兴的时候,背着那把相伴多年的吉他,去一个个酒吧串场。收入是微薄的,但心情却是快乐的。
然而,一件意外的事情打破了这暂时的平静。
一天晚上,由于先前朋友帮忙联系的酒吧比较多,我一直忙到凌晨三点多,才拖着要散架的身体回出租屋。在路过一条昏暗的胡同口时,我面前突然出现三个人,个头都不高,很霸道地挡住了我的去路,没等我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其中一个人恶狠狠地说“揍他”。
我没有还手,也没有力气跟他们打架,只是死死地抱着我的吉他,让他们发泄——因为我抢了他们的生意。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我醒来时背上冷飕飕的,嘴角咸咸的,流血了。让我奇怪的是,怀里竟然躲着一只猫,“喵呜喵呜”地叫个不停。它在这样的寒夜外出,或许和我一样,是一个流浪的精灵。我轻轻地抚摸着这个不安分的小生命,陡然间,同病相连的情愫在心底悄无声息地蔓延。
带着这只被遗弃的猫,我踉踉跄跄地回到了住处。在灯下,我仔细地打量了这只猫,它的眼睛流光,丝毫看不出疲倦之色,洁白的皮毛使得这个小家伙看起来颇为调皮,只是后面的一条腿走起路来有点跛。我看它的脑门有一撮不大的黑毛,于是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小黑”。除了这条腿,它近乎完美,我想无论如何得照顾好它,尽管我以前一直不喜欢这类宠物。但没想到,因为它,我得罪了隔壁的女孩子。
二
在酒吧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的生物钟和别人不一样,昼睡夜出,每次开门锁门都发出很大声响。隔壁的女孩叫杜千千,曾在我入住的第二周就敲我的门向我抗议,说我影响她休息了。对环境的陌生感加上连日的忙碌,我没心思跟她客气,揉揉酸涩的眼睛没好气地反击她说:“那是因为你不瞌睡,人要困乏了站着也能睡着。”她就朝我翻白眼,吐舌头,再翻白眼。
然而,最倒霉的就是小黑了。起初我不知道小黑挑食,每顿都得沾点儿荤,否则就不吃。我刚稳定下来,没有多余的钱给它打牙祭,可它似乎不介意——原来把目标转向邻居了。结果没过几天,杜千千就在门口苦苦等我了。
“你的小猫吗?”她抱着小黑、站在我的门口明知故问,“它吃了我的晚饭还睡在我床上,你说咋办吧?”
“不会吧?它在我这儿有食有窝,怎么跑到你那吃你的呢?再说了,咱们都是租房住,它没有机会嫌贫爱富吧!”我感觉和她争论猫食的问题,很不好意思,就借题开涮。
原来,她所在的服装厂最近忙着交货,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上班走得匆忙,忘了关门,昨天刚买的一些炸鱼,今天准备做晚饭,没想到被小黑捷足先到给吃掉了。让她“是可忍,孰不可忍”——小黑吃了并不逃之夭夭,反而在她的闺房呼呼大睡。这不,被逮个正着,可我都是白天恶补睡眠,夜晚出门串场,哪有心思想到这个事呢?
“你知道它为啥去偷吃吗?”她胜券在握的样子,又故意卖关子地问,“因为它的主人就油嘴滑舌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大妹子,没搞错吧,这哪儿跟哪儿啊?”我感觉她的逻辑推理或许有点道理,但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怎能在一个陌生的小女生面前认输!
小黑呢,此时却眯缝着眼,在美女的怀里时不时地叫一声,好像在声援她似的,全然忘记了当初是谁把它抱回家的。
“为了汲取教训,你请我吃饭,算作补偿!”她似乎并不怎么生气,看得出来是个性格活泼开朗乐观的打工妹。
“不行,不是我吃的。”我佯装生气,沉着脸说,“你这是讹我啊!”
“你等着瞧,有你后悔的时候!”她不再纠缠,竟抱着小黑,悻悻离开。
小黑常常夜不归宿,我有时也忙,丢三落四地忘了好好照顾它。不久后的一个周末,我从酒吧赶场回来,发现小黑正卧在门口,站都站不稳了——另一条后腿断了,身上还系着一个纸条:我不要脸,我偷吃人家的东西;好好照顾我,拜托!!
抱着受伤的小黑,我异常愤怒:杜千千,一定是杜千千干的,吃你一点东西你就忍心下此毒手,算你狠。我一边心里窝火,一边在琢磨该找个什么办法对付这个狡猾的小丫头。
三
从此,我有空就在门口等杜千千,可总是阴差阳错——她的门都是锁着的。对她来说,加班无异于日报上成块的文章,大的小的那是天天有。逮不住她,我也没闲着,一方面练习新的曲目,一方面给小黑加强营养。小黑难受,在夜间的呜咽让闻者揪心,白天带它去看了好几个兽医,钱花了不少,收效却是微乎其微。这个该死的杜千千,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咬牙切齿,把桌子拍得“啪啪”响,完全不顾小黑看我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恐惧。
孤独时,在喧闹的酒吧里,在摇曳的灯光下,我可以忘我地投入,让身上每一个音乐细胞膨胀、飞扬,直至沉落于一种年轻的疯狂中。可浮华尽退、沉寂袭来时,回家的路上,匆匆的人流,匆匆的晚风,都带不走我脑海中小黑黯然的眼神。可小黑的孤独,谁又读得懂呢?我“照顾好它”的承诺,何时能实现呢?
小黑渐渐地没有了往日的活泼,两眼也惨淡下来,那受伤的腿更瘦,突兀的骨头让人心酸。我除了给它在伙食改善一些,别的也无能为力,心情也跟深秋的温度一天天日渐低落。
杜千千,杜千千,我盼了半个月的杜千千终于出现了,她的尖皮靴敲得楼梯“当当”响,提着一大包东西,脸上还带着笑,那种笑让人很容易想起九月的菊花。可我什么都不想,就想找事,一个大老爷们儿放下所谓的面子,来到她的门前——为了一只猫。
我站在她的门口,一句话也不说,盯着她。她时不时地用余光瞥我一眼之后,又专心熬一种刺激味很重的药,加水、搅拌、盛药,一步一步,有条不紊,有时她被呛得直咳嗽。
我对她没有丁点儿的同情,更没有进去帮她一把的意思,心里一直在想,装吧,看你装到什么时候。
她终于开口了:“又不是你的药,你站这么近干什么?把小黑抱过来!”
我早就忍不住了,脱口而出:“是你让小黑又瘸了一条腿,你为了报复我,故意伤害它!”
她哭笑不得,平静地说:“你整天小黑小黑,好像你女朋友似的,没那个必要吧!”
我没心情跟她说笑,多日的压抑已经让我没心思跟她开涮了,直接把那张字条拿出来,面无表情地递给她。
她看了,脸憋得红扑扑的,眼泪很快下来了,声音很压抑:“你认为是我伤害小黑的,其实并不是我做的,你要相信我。”
“你别装蒜了,你以为掉几颗眼泪就能掩饰你的过错吗?鬼才相信!”我几乎是歇斯底里。
“啪”的一声,她把熬好的药摔在地上,指着门说:“你走!”
我“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回到自己的屋里,此时我怀里的小黑更失落,一声声的呜咽中流露出难忍的疼痛。
四
再和杜千千见面都有些尴尬了,只有可有可无的问候一下,更深入的话题没有,解释和道歉都是多余的,要强的心不会让自己轻易在别人面前低头。面对杜千千复杂的眼神,我觉得无所谓,大不了再去一个城市,心里从来没想过自己在这座城市会永远呆下去。
精神不佳,我的工作效率明显不如从前,串场的酒吧也不多了,慢慢地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还好我的生物钟又正常了,离家三个月了,心里对家的牵挂越来越多。
我准备把小黑送一个女同事,她喜欢小动物,尤其温顺的。我抱着装有小黑的纸箱,路过房东的门口,她看见了,问我箱子里装的什么。我如实说了。她露出惊讶的表情,口无遮拦:“它怎么还没死?上次,它来我家偷吃的,被我孙子抓住了,又玩又摔,还在它身上恶搞了一个纸条——它竟然没死?!”
压抑很久的痛苦终于找到了出口。我咬了咬嘴唇,坚持着不让眼泪落下,转身回到我租住的楼层,见到了正在打扫卫生的杜千千说:“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把小黑送给你。”
她没有说话,羞涩地笑着,接过小黑,不停地抚摸着,转身走到阳台。阳光下,我看见,她在笑,那深深浅浅的笑容如九月的菊花,越过层层的困扰和羁绊,片片都在舒展着被压抑过的身心。看着这个让我痛恨又让我心疼的女孩,我真想拥抱着她,一起看花开花落,一起朝出夕归,一起慢慢变老,可惜我不能,我只是一朵无根的云。
之后的日子,不再顾虑小黑,我凭着自己的努力,逐渐在各个酒吧恢复了名气,而且和几个酒吧的老板关系处得很不错。收入高了,境况好了,但我的那个关于音乐人的梦想还没实现。恰在此时一个欣赏我的音乐家要与我合作,我就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匆匆地踏上了去另一个城市的列车。
列车在漆黑的夜幕中飞驰,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突然间感觉很轻松,渐渐远去的不只是万家灯火,还有曾经的辛酸和痛楚。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心情自然有几分雀跃,但我的梦想还在远方,我正在努力地一步一步向它靠近……现在忙碌之余,我老是怀念过去,想起小黑和善良的杜千千时心中便多出几分惦念,感叹着在都市辗转奔波的生活中,一个如候鸟一般的人对温暖的渴盼与眷恋!
第54篇、爱情故事咬了七口的苹果
男人给女人打电话,说中午有应酬。女人说:“少喝点酒,饭后记得买个苹果吃。”
男人没有应酬,是一个女孩约了他。
女孩漂亮、青春、时尚,但霸道任性,个性十足。男人对这个蛮横的女孩十分迷恋。也许是平时对下属,甚至对女人和孩子颐指气使,突然有个野蛮的女孩出现在面前,让他有种奇妙的感觉。深知这种游戏危险,可他欲罢不能。
在西餐厅的包间里,他和女孩各点了一份牛排。吃完后,女孩摁了客服铃。服务生敲门进来。女孩问有没有上等的苹果,服务生说只有苹果色拉。女孩说:“那你帮忙去超市买‘世界一号’苹果,我就要吃那种苹果。”
男人忙掏出钱包,递给服务生10元钱。
女孩笑弯了腰,说:“这种苹果,一个要108元呢。”
男人大窘,继续掏钱。
女孩尖叫:“我要5个。”
男人便掏了600元给服务生。
女孩说,她最喜欢吃苹果了,而且要大口大口地吃才过瘾。男人心里笑了,这点他和女孩很像。他也爱吃苹果,也要大口大口地吃。女人知道他喜欢吃,家里常备苹果,但都是四五元一斤的红富士。每回,女人削好苹果,他拿来就大口地啃着,一个苹果也就咬个六七口。这时,女人就会接过去,接着吃,把剩下的边角果肉吃了,最后仅剩一条细长的果核,才舍得丢。
服务生将苹果买回来,果然,5个苹果花了540元,男人还真辨不出这“世界一号”与红富士的区别。他拿出一个,仔细地削了起来,可还是削到自己的手,男人这才想起已经多年没亲手削过苹果了。
女孩接过削好的苹果,大口地吃了起来。女孩咬了7口后,把满是牙印且还有不少果肉的苹果递给男人,并撒娇地说:“现在我命令你,把剩下的吃了,这一个可要108元呢!”
男人愣住了。他接过苹果,没有吃,而是说先去下洗手间。
男人结了账,给女孩发了条短信,说公司有急事先走了。
男人并非嫌苹果上留有女孩的口水,其实他们刚才还互相吃过对方的牛排。只是女孩最后说的话,让男人震颤。女孩说:“愿意吃对方啃过7口苹果的人,证明会听对方的话,也爱对方多一些!”
男人相信女孩的话是真的。所以,那个吃了无数个被他啃过7口苹果的女人,他又如何辜负得起?
时间可以抹去一切,就连当初那最真挚的感情,当有人提醒时,才蓦然发现,自己冷漠她那么久了。
第55篇、爱情故事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他是你的老公
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他是你的老公。这世上,只有他可以这样称呼你。他是如此珍贵。
那个叫你老婆的人你们肯定吵过架。为一本随处乱丢的杂志,为一套爱到极致却无力购买的住宅。你认为他是那么邋遢和无能,你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嫁给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可是每次吵架,你总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他会突然停下来,朝你做个投降的手势,或者,他没有投降,也会躲到一边,烧一道菜或者是吸一根烟。他总是让着你,无论他有没有道理。其实你也知道,这世上,能处处让着你的人,并不多。能够一辈子让着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他有些小气,甚至有些吝啬,这与婚前有天壤之别。你记得那时他每个月只赚180元钱,可是他却能天天请你吃5元钱一个的冰淇淋。现在,他每个月赚1800元钱,然而,你的冰淇淋却变成了5角钱一个的。当然这是你愿意的,因为他会将工资如数地交给你。事实上,他的烟钱和酒钱,他请朋友吃饭的钱,你的冰淇淋,全用了他那可怜的一点零花钱。有时你心疼他,拿出一百元钞票递给他,说,你也在朋友面前充充面子。他当然高兴,像孩子一般眉开眼笑,立刻呼朋引伴去了。等晚上回来,你却发现,他竟还剩下80元钱。他说,还是省着点花,这些钱够咱们吃好几天呢。结了婚,无论他怎么虚荣和豪爽,他想到的首先是你和你们的孩子,而不是自己的面子。其实,能够这样一辈子惦着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在外面,他会受累,会受苦,会受气。可是回了家,却从不说。他想让家变得温暖,变得温馨,变得充满欢笑。他宁愿将所有不愉快埋在心里,将所有的苦难一个人承受。其实,能够一辈子这样做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他不再为你献殷勤,可是当你冷了,他会为你披一件衣服;当你热了,他会给你端一杯冰水;当你饿了,他会为你煮两个鸡蛋;当你累了,他会充当你的枕头或者靠垫。这一切是那样得体,绝不花哨。他不需要赞赏和表扬,他做这一切,只因他是你的男人。其实,能够一辈子关爱你的人,也只有他。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当你们老去,他会挽扶着你,一起在小路上散步。他会给你讲你们的过去,每一次,都用了柔情似水的声音。没有人在时,他会吻你的长了皱纹的嘴唇,或许他还会叫着你年轻的名字,让你感觉那些逝去的岁月就在眼前。可是你知道,你们已经老了。你们度过了琐碎的一生、柴米油盐的一生、平淡的一生、幸福的一生。他陪了你一辈子,用了自己的青春。你感激他,珍惜他。因为,他叫你老婆,他是你的老公。
这世上,只有他可以这样称呼你,他是你的唯一,同样你也是他的唯一,你们要彼此爱惜对方。
第56篇、爱情故事爱是无声
她很漂亮,但从不开口说话。小时候的一场事故让她自此失了声。 他年轻帅气有前途,却偏偏爱上她,不顾家人反对结了婚。 婚后两人搬出家里独住。他每天上班,她把家中打理的井井有条。他对她宠爱有加,两人过得尚且幸福。 他待她如正常人一样每天家常里短说上很多话,她总笑而不语,他也释然接受,她的意思他再明白不过。 可好景不长这个词总是适时出现。
他的公司遇到困境,起初只是小小的缺口。他以为会很快过去,照旧每天回家对她说着大大小小的事情。说到公司时他只是微微皱眉,让她不要担心。她仍是百年不变的表情,笑看他而不语。 缺口越开越大,终于到了他束手无策的地步。公司面临崩溃,他又何尝不是。
疲惫回到家中,他沉默。看着她仍在收拾家务,仿佛与世无关。“我该怎么办”他开口。她并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还在擦拭着透明的玻璃杯,只是转身朝他笑笑,明明是一贯的表情,可受了伤的人总是分外脆弱,一个轻微的动作都可能是他致命的一击,她的淡然击中了他。 “你爱我吗” “你不爱我” 她笑的更加灿烂,侧身微微摇头,笑他的傻言傻语和少年般的幼稚。
可这般温柔宠溺的小动作,看在此刻无比敏感的他眼里,却是另一番滋味。 “我们离婚吧”他轻轻推门而去。 手中的杯子终是拿不稳,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满地的水晶碎片,回不去当初的完好。像此时的他们。 他的公司终究还是撑不住了,各个董事纷纷撤股,只剩下一个空壳。好在他站起来,选择从头再来,是他的女下属给他重生的勇气,在他最艰难境遇时开口鼓励他。流言传到她耳里的那天,她决定去找他,他已经六天没回家了。
她强忍泪水看着眼前的情景,却不是没想过,只是久久不愿相信。他轻拥着怀里的女人,发丝微微下垂,轻靠在那人肩头,看似疲惫至极。
她无声的笑了,眼泪顺颊而下,远远朝着他的方向开口:“我爱你”,然后转身决然离去。她可以不在乎他偶尔的小脾气,不在乎他说的“你不爱我”,也可以与他共同患难不离不弃,甚至可以不在乎他忽略那么多她给的爱,可她却不能不在乎,他把胸膛的温暖给另一个女人,把脆弱的自己放在那人的肩头,即使她清楚的知道他们的关系还远远不到爱情,可她还是要离开。
他没有转身看到她,不会听见那句“我爱你” 她给的爱一直是无声的。
与他,也愿意陪她演完这场默片。 而她终究不知道的是,在自己转身离开后,他推开那人,独自蜷缩在角落,硬生生咽下滚烫的泪水,连带那些没有告诉她的事一起咽下。
他的公司早已伤痕累累,千疮百孔,背负巨债甚至连自己也无法保障的人,哪里还有资本和勇气重头再来。他宁愿用自己的决然换她今后勇敢去走,也不愿一生困她于债务的牢笼。
真爱就是把对方永远放在第一位,因为他(她)的幸福就是自己的幸福。不管多么不舍,也要做出那样的决定。
第57篇、爱情故事生命之恋
两个生命同时在穷苦小镇的一条幽僻的胡同里降生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或许是因为缘份,更或许是因为听信了算命先生说要生下来就定亲才能保住娃娃的命的话,两家大人给定了娃娃亲。男孩妈妈指着女孩说:“以后她就是你媳妇了。”男孩咯咯的笑了,女孩却哇哇的哭了,那年他们什么都不懂。
在笑与哭中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学会了用筷子,马上让妈妈抱他去女孩家。女孩看了男孩用筷子的功夫后,女孩哭了,原因就是他会而她不会,男孩回家后也哭了,原因是他看到女孩哭了。以后再吃饭男孩坚持不用筷子。后来女孩终于学会了用筷子,男孩却忘了该怎么用。
三岁了,男孩和女孩都去了幼儿园,中年睡觉的时候女孩尿床了,幼儿园的阿姨凶狠狠的问是谁尿的,女孩吓哭了,男孩举手说:阿姨是我尿的。不过阿姨还是看见女孩的裤子湿了,告诉了女孩的妈妈。女孩生气的指着男孩说:“一定是你给阿姨告状了,我一辈子都不理你了。”第二天男孩在自己的床上尿了泡尿然后报告阿姨他尿床了,被阿姨骂哭了。
七岁该上小学一年级了,男孩第一学期考试就考了第一,老师和家长都夸了他,女孩也考的很好,但还是生气的回了家,至此以后几年男孩都没有参加考试,直至五年级的时候,女孩兴高采烈的拿了个第一回家,而男孩却没成绩,男孩的妈妈气极了,把男孩打的躺在床上起不来。后来通过老师才知道不知道什么原因男孩说什么都不要考试,说什么都不要成绩,老师只好让他单独考试并不公布成绩。
六年过去了,男孩女孩考入了同一所学校,此时男孩女孩的父母均下岗只能靠做零活来生活。中午男孩女孩在学校食堂吃,女孩的饭量很小,每次都剩饭,女孩每次都对男孩说:“我不想剩饭的。”男孩便二话不说吃光女孩的剩饭。在初中三年里仍就一个第一,一个没成绩。中考女孩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入省重点高中,男孩落榜了。女孩哭着问男孩为什么,怎么会这样。男孩说:“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学了,只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学校。”其实原因还有一个就是,男孩女孩家都已供不起了,但是男孩想让女孩上学,尽管他的实际成绩比她好。这个暑假是男孩最幸福的一段时间,因为女孩天天陪着他,也从来没有对他生气耍脾气,男孩感觉是生活在天堂里,女孩的笑脸是他所有开心的源泉。
女孩明天就要去省城了,这天晚上两人都没睡,在门口坐到了半夜。女孩泪流不止,她不习惯没有男孩的日子,这么多年他一直任她欺负,一直照顾着她,没有男孩在她身边她觉得怕。
第二天女孩搭车去城里,半路上她看见了男孩,男孩背着一包袱拦车上了车。女孩问;“你怎么在这里?”男孩说:“这里能省一半的车费。”两人都笑了,以后女孩住在学校每天都很节俭的生活,男孩住在工地每天都拼命的工作挣钱,按月将钱放在信封里写上女孩妈妈的名字送给女孩。女孩总是抽空去看男孩,男孩每次送走女孩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好好学习考大学。
在一天女孩来看男孩的时候对男孩说:“有个男生说喜欢我怎么办?”男孩愣了,过后对女孩说:“好好学习成吗?考上大学再说多好。”男孩不敢看女孩,女孩笑着对他说:“我骗他说我有男朋友了。”男孩笑了说:“上大学后会有更好的。”女孩走后男孩好多天都没有说话,只是拼命的干活,淌下的有汗水也有泪水。三年的时间女孩没有回过家,放假也在学习,男孩也没回过,有假期也找别的工作。
三年的拼命学习终于得到了结果,女孩考上了一所名牌学校,得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男孩女孩开心的抱在了一起。男孩哭了,他感觉女孩将会离他越来越远,他只要她过的好,至于他——他觉得受多大的苦多大的委屈都无所谓,两人一起坐车回家,两家人知道了都说女孩争气,女孩听了心里酸酸的。
为了上大学的学费女孩天天在家给别的孩子当辅导老师,男孩就在外找些零活做,到了临走的时候女孩拿着自己挣的钱和家里挣的钱终于和男孩踏上了开往大学的车,到了另外一个更繁华的城市。女孩在大学里依旧节俭的生活还找到了一份固定的工作,男孩也依旧找了个工程队干活帮女孩攒学费。一天有人告诉说:“外面有个人来找你,说是捡到你的东西要你去拿。”女孩出去看见男孩站在老远的地方,穿着工地干活的衣服,满身的土。女孩走过去边给男孩拍土边问男孩;“你怎么说是捡我东西的人?怎么不说是我老乡或者我朋友啊?”男孩笑了笑说:“你看我穿的这样,说是你老乡朋友还不给你丢人啊?”说完女孩说哭了,对男孩说:“你怎么这么想,我啥时候嫌弃过你啊。”男孩哄着女孩不哭了,从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带有钻的头夹放到女孩手里说:“我看到城里人都带这个,你带一定比他们好看。”女孩哭的更厉害了。
没过多久,女孩又接到一个电话是和男孩一起干活的人打来的,说男孩干活时被砸断了胳膊,现在住进了医院,当女孩到医院时,男孩的一只胳膊已经没有了,人躺在病床上,女孩泪流满面的走到男孩面前,男孩睁开眼睛看到女孩马上兴奋的告诉女孩:”咱们有钱了,你的学费明天就能交上了。”女孩听的糊涂。男孩告诉女孩:“我前几天刚买了保险,嘿嘿。”女孩明白了,男孩怕交不上女孩的学费就买保险故意出事砸断了胳膊。女孩哭着说:“我宁愿不念了也不要你这么得来的钱。”第二天学校给女孩下发了已交学费的通知单。男孩拿着剩下的几千钱回了家,开了一个小商店只够生活。在男孩回家之后女孩写了无数封信,但男孩一直没回,女孩放假从不回家在学校打工,男孩却始终狠着心不去看她,天知道他有多想她。终于在女孩大四那年男孩去看女孩,现在的女孩俨然已经长成了一朵出水的芙蓉,清新脱俗。男孩的心凉了,本就不敢对她说心里话的他此时只有把感情埋在心底了。两人相见本该是开心的相互拥抱,但女孩给男孩的只有冷脸。女孩恨他,恨他当年为什么那么做毁了他的一生,恨他这么多年来音信全无,恨他为什么说不理她就不理她,恨他曾经说过到了大学再说的话可是她都大四了他还未曾开口。两人在一起一直都是默默不语。男孩回家了,女孩在车站呆了一个晚上,也哭了一晚上。
几个月后的一天男孩家里来了个女人,是男孩家里给男孩说的媳妇,男孩家人自知配不上女孩,女孩家似乎也不太同意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很快婚事就定了下来,男孩给女孩打电话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女孩颤着问是谁,男孩说:“是镇子边上一个农村的姑娘,人挺好只是少了一只眼睛。”女孩放下电话马上请了假买了车票回了家。她去男孩家看见男孩在用仅有的一只手在炒菜,本想过去帮他却看见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走出来。女孩哭了,她哭着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是我先和你定亲的你不记得了吗?我们是定过娃娃亲的。”男孩也哭了对女孩说:“你该有你更好的生活,而且我已经残废没能力照顾你了,再说两家父母也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女孩跑回家跪在父母面前说起了往事“小时候男孩怕女孩不理他自己在床上尿尿报告了阿姨挨了骂,小学男孩怕女孩学习成绩比不上他而生气好多年没考试,被男孩妈妈打在床上起不来,初中他替她吃了三年的剩饭,大学为了女孩上学男孩故意砸断自己的胳膊……”女孩说完两位老人早已老泪纵横女孩的父亲说:“你要是不嫁给他报恩,你就不是人啊。”
女孩毕业了,很顺利的找到了一家外企工作,月工资两万多元,在工作的第四个月后女孩回了家,他们镇上的所有人都羡慕死了女孩,同时也都可怜男孩。女孩的穿着打扮早已远离这个穷苦的镇子,但男孩看到女孩后却真的死心了,她该属于上层社会而不是他这个既穷又残废的人。
女孩给女人了5000元钱,女人虽然拿了钱准备走却留给女孩鼓励一生的话“人这辈子真心爱一次挺不容易,他给了你一生的幸福你只能用你的一生去回报他。”对啊,她本来就要用一生去回报他,她从没想过要背叛他。从小到大,从初中时他说他要离开她的一刹那,她就觉察到她这辈子就属于他。
女人走了,女孩带着胜利的喜悦走到男孩面前,对男孩说:“现在你可以对我说本在大学你就该对我说的话了吧?”男孩在心里早已说上了上万遍,可是他一看到她就不敢说。男孩呆呆的看着她,他不是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不敢相信这个今非昔比的女孩还会看上他还会想着他。男孩摇摇头:“我不想耽误了你。”女孩气极了哭着说:“你在为我辍学打工的时侯我的心就早已给了你,这么多年你所做的是平常人能做的吗?”女孩抱住男孩给了他一吻,男孩的眼泪流到嘴里是甜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终于用尽全身力气抱住了女孩颤抖着对女孩说了他一生想说的话:“我——爱——你!”
第58篇、爱情故事洋葱的爱情故事
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
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 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 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 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 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第59篇、爱情故事所谓爱情,就是生命中遇见对的人
一世繁华,遇见对的人,从此温和从容、岁月静好,天地悠悠之中,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在柴米油盐的现世安稳中慢慢变老,这就是爱情。
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一切繁复的表相都会褪去,一切喧嚣的浮世都会静好,变得简单,只觉得,就是他了。然后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感动常在,慢慢变老。希望我们,都会遇见那个对的人。
最近身边很多女友结婚了,问到怎么感觉到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答案出奇的,大同小异——你会觉得,他不会走,不用耍任何心机和手段,他就是不会走。
「她」
多年好友恋爱了,她是个独立的姑娘,少年离家,把感情当束缚和羁绊,一直单身。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水到渠成地跟家里安排的相亲对象见面,交往。不痛不痒,无功无过。某天忽然对我说,她准备跟他结婚,理由简单——两人正式交往一周后的一天,由于她出差,提前一天出发去异地,他要第二天才去,所以两个人有一天没见面。因为之前每天见面,所以虽然谈不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也觉得不太习惯,她想见他。但她没说,不说是她的风格。但他说,我想见你,我去找你。然后他出现在她面前。
其实到这里,我都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她,这是再平常不过的情节,发生在每段平常感情里,理所应当,毫无亮点。别说惊喜,连浪漫都谈不上。她一向不缺惊喜感动。
大学的时候,她暗恋的男生远在西安读书,有一天,他在她剪头发的时候忽然出现在她身后,出现在她的城市里,那座一年前他们初识的,短暂相处几天,已阔别一年了的地方。还有一个男生,在她无意提及喜欢哈士奇之后,动身去北方找人买了一只漂亮的哈士奇在她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公寓养起来,就为了让她想见就能见到。再往前,记得有个男生在情人节的时候在香格里拉跟她表白,直接送上钻戒。
这只是我知道的。但无论哪一件,不都比一天没见到,说我想见你然后来见她更有说服力吗?即使她喜欢这种踏实的感动,前面几个人也不见得给不了她这样平凡的举动。面对我的不解,她说,“你有过被某种很真的东西打动的感觉吗?他想见你,不拐弯抹角,不刻意营造惊喜,想见你就说想见你,知道你想见他,就来到你身边。当时我觉得好温暖,只觉得,就是他了。”
其实我还是不懂,之所以不懂,大概是因为我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或许,遇到的时候,也无需大道理,无需强有力的逻辑,很简单的一个瞬间,一个念头,就让你答案了然于心。“只觉得,就是他了。”
「他」
大二的时候,路过女生宿舍楼下,看到有人点燃摆成心形的蜡烛放着烟火弹着吉他跟女生表白,歇斯底里大叫某某某我爱你。他驻足观望,同学拉他走,说,“这有什么好看的,没戏!”他问,你怎么知道?同学不以为然地说,“有戏还用这个吗?俩人要看对眼儿了用兴师动众整这套吗!”
去年,他失恋了,借酒浇愁,他跟哥们儿絮絮念,“我为她付出那么多,她说走就走?为了她,我能做到的不能做到的,全都尽力去做,就是为了让她高兴。只要她开口,我什么没满足她?不开口,我也猜她心思,给她惊喜,不高兴了我哄她高兴,她高兴我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她就这么离开我!”哥们儿看着他,一字一句告诉他,“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只要用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么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后来,他遇到她,家里介绍,知根知底,顺理成章开始交往。加之感情遇到过太多曲折,渴望安稳下来,也就不再有激情。对方也是不温不火的态度,为谈婚论嫁而来,明知理想不过走向柴米油盐,也就是这样。
但是有一天,他说,他决定跟她结婚。
她的多年好友结婚前夕,几个闺蜜忆往昔峥嵘岁月怀念感动,展未来前路漫漫忐忑祝愿,哭哭笑笑喝到断片。他去接她,她已经靠在沙发上睡去。他轻轻唤她,她睁眼一瞬间“看到他”,用她后来的形容“从天而降”,“好神奇”。其实是她喝到云里雾里。回到房间,她吐了他一身,他丝毫不觉得不快,帮她擦干净,脱掉脏衣服,照顾她睡去。然后他想到,回来的路上,她对他说了她从未对他说过的话“每次你出现,我都觉得好感动。你知道吗,上次我也想见你,但我没说。你说了,你说的时候,就说我想听这句的一刻,然后你说你来,那时候也正是我在想我想见到你的瞬间。年纪小的时候也收到过很多惊喜感动,但那次那么真实那么温暖,让我义无反顾的对自己说,这就是我想要找的那个人。”
他忽然湿了眼睛,这些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在以往女朋友眼里理所应当的小事,给她的却是足以托付终身的动容。他忽然想到半年前哥们儿跟他说的那句话,“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你只要用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么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看着她沉睡的脸,他回答,“想见你,就去见。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
爱情之所以让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让人疲惫,也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对的人,不是每个人都遇到了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一切繁复的表相都会褪去,一切喧嚣的浮世都会静好,变得简单,简单到无需刻意讨好无需处心积虑无需心机手段无需防范戒备无需步步为营,只觉得,就是他了。然后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感动常在,慢慢变老。
希望我们,都会遇见那个对的人。
第60篇、爱情故事HI,灏云,在天国还好吗
坐在熟悉的公车上,打开窗,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或许每个地方都有你曾经出现的记忆,看着手机屏幕,想写点什么,才发现,其实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HI,灏云,在天国还好吗?
我想你了,你知道吗?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你的时候总会想哭,想着曾经的点滴,然后心里就堵的慌,喉头处好似梗咽住什么一样,泪就留下来了。
风静静的吹过,我像个孩子一样,抬头看着天,希望像故事里那样,可以看着你笑着对我说,“HI,还好吗?”可是,映入眼帘的只是那样阴沉的天。
HI,灏云,你有想过我么?想过我会这样想你么?
我知道什么都不可以重来,只是在孤单的时候,我突然会很想很想你,想你的微笑,想你陪我一起做公交车说我路痴的样子。
听的到我说的话吗?你还是静静的坐在那看着我吗?在你眼里,我仍然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孩子。
你快乐吗?我知道你总是有办法让自己开心,可是,我很难过。
灏云,我很笨是不?我知道你会说,不是。你是在哄我的,呵呵,我知道。
曾经只要我不开心的时候,你总是在,总是变着魔术的从口袋里拿出我最喜欢吃的糖果,然后说我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如果可以,我很想做一辈子的孩子,永远不要长大,永远不要知道自己原来有多笨。
熟悉的街头,我看见一幅幅场景,似乎曾经这些我都参与过,只是现在都变成了回忆。
我想孩子气的说,不理你,我知道你就会立刻出现的,可是,就算现在的我说千遍万遍,你还是不会出现。
HI,灏云,那地方是不是很美,所以你不愿意回来了?所以你才会丢下我一个人去?
我没有听你的话,没有理解你的做法,只是想着那样你可以快乐,你可以幸福。
我很懦弱是吧?早就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回来,早就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再真实的对着我笑一次,呵呵,你是在怪我?
或许我只是一直都不想接受这个事实,才一次一次的不断犯错,我以为你会生气的出现,可是,我是在欺骗着自己而已。
那些快乐的,开心的,失落的,都有你的存在,你以为我只会记得快乐的?
HI,灏云,我欠了很多的债,可是我却还不了,只是再也不会有你再身边跟我说,丫头,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乖?
我学不乖了,真的,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不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只是在街上胡乱的转着,我试着去爱,可是,我还是很懦弱,不想告诉别人我想什么。
我把自己关了起来,只是静静的想着那些点滴,我知道,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了。
没有人会因为我爱吃糖果而次次不忘带回来,没有人会笑着陪我栽菊花,没有会在我耳边唠叨了,就算是微笑,也不会是你的了。
HI,灏云,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一年,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的闷,你也在是不?
我不想哭,因为我知道你会担心,知道你会无奈的不知都做什么才好,是吧?
其实,我知道,你是离开了,就算我把自己关在角落,你也不会出现的。
我知道,所有的抱歉带不回什么,也弥补不了什么,我只是在很早以前就忘了什么是开心,我知道,你很心疼我那样做,我也知道,你会生气的看着我....
不说对不起,我们说好的
我会乖,但是,你也要快乐,在那个没有悲伤的国度,你要好好的
第61篇、爱情故事拿什么续写我们的地久
雨淅沥淅沥的下着,你嘶喊道:难道只有天长,没有地久吗?
——前序
我背对着你,这样的场景在多少电影里上演过,如今,却是这么真实的来到我的生活。多么苦涩的无奈,我头也没回的狠狠点头,只有天看到点头的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朋友们对我最多的评价就是心狠,听多了,我便也这么认为,所以每次都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其实,只有自己心里最明白,有多么厌倦,有多么不舍。有太多太多的说不出。
偶尔的时候,经过一家十字绣店,看到一对很漂亮的抱枕,上面简单的只有两只蝴蝶四个字,天长地久。我想都没想的就买下了,明知道自己很懒,看似简单的秀样,我不知道要秀多久。脑里浮现,他看到抱枕开心的笑容,只是为此。
真的没有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人了,懒得毛病犯了以后,抱枕就被丢到一边,继续这样悠哉乐哉的生活。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总是会误以为是习惯了,吵架也越来越厉害了,其实,我们都没有变,只是熟悉了彼此,不在是当初梦幻的那个他(她)。
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的时间长了,心也就大了。妈妈打了几遍电话要我回家,那时候,正赶上我们赌气吵架,一张飞机票直接飞回家。
回到家,还没放下东西,妈妈就开始给我讲:什么家庭啊!什么婚姻啊!
最出我意料的就是第二天就给我安排相亲的,说那男孩子的条件如何好?其实,我知道父母不是爱钱,只是希望我将来的生活可以很好。因为是独生子女,便不忍心拒绝父母的条件。
我们的冷战还在继续,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的时间持续这么长。我拿着手机,拨起熟悉的电话号码,电话没通我就挂断了,自己一个人对着手机发呆。
我和他在一起,父母一直反对,以为我们分开了。其实,谁也舍不得谁?分分合合,走到现在很不容易,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敢谈未来,因为看不清未来。
相亲的男孩子却是很优秀,但是我没有安全感。
那一夜,我点着灯流着眼泪秀着属于我们的天长,秀完了,眼睛也肿了天也亮了,我听到电话那个男孩对我很满意。
我问自己这个社会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我们的地久怎么继续。只是因为他给不了我很好的生活,就放弃信以为真的爱吗?
因为是独生子女,我最害怕就是伤害父母的爱,那么就要用我的爱情来兑换吗?
对于所有的压力,我只有一个人承受,冷战还在继续,突然很无力。我苦笑道:下次再见面,会不会是在我的婚礼上。
当我把天长给他的时候,并不是那个我想要的画面,那只是我描绘的画面,生活却给了我与之相反的画面。
一句分手,一段爱情就到此终结。一场爱情一次痛,痛过之后,满身伤痕。
如果云知道,它会讲给风,但是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怎么样描绘我们的天长,可是我们拿什么来续写我们的地久呢?
第62篇、爱情故事泼墨桃花
三月,春光正好,宣城盛种桃花,此时宣城的空气中浅浅桃花香,微熏微醉。
陈府今天迎来了一位佳客,是陈府小姐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叫方遂,书香门第,周正儒雅,是个秀才。方陈二家世交,关系甚好,细谈之下才知方遂出门游历,正巧便来陈家,拜访一下。
陈家小姐自是知道来人,便躲在大厅的帘子后细细察看那秀才,气度不凡,谈吐有礼,俊逸儒雅,是一谦谦公子。陈家小姐笑笑,招手示意丫头,到后花园走走,今儿天气不错。
陈府家大业大,后花园那个是弯弯曲曲,百鸟争鸣,千蝶齐舞,万花齐放,景致甚好。只是陈府小姐最是喜欢园子最东边的一片桃花林。此时三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漫天芳华,如烟似霞,正是桃花深浅处,似匀深浅妆,满树乱娇烂漫红,万枝丹彩灼春融。
陈家小姐悠悠然碎步在林中,正玩赏间,忽见林中石桌处蓝衣隐约,陈家小姐心一动,那人又在作画了!小姐示意丫头别出声,然后款款然走过去。那蓝衣人正画到尽兴处,未觉人声。小姐侧身一看,蓝衣人笔下是一枝桃花,上面几个花苞,有一朵正艳。
那蓝衣人姓周名放,一年前昏倒在陈府门前,陈家老爷乐善好施,当下便将他抬入府中救治。后又了解到他是流落至此,便叫他在此间住下。那周放爱好作画,又写得一手好字,平日里出去卖几幅画,再替人写写信,日子也是自在。只是周放天生哑巴,虽长得是清清俊俊的一个人,到底叫人心存几分遗憾。
“周大哥!”看着周放搁笔,小姐便唤了一声。
周放回头一笑,不知道是不是满树的桃花映衬,脸庞竟微微泛红。
“你的画好漂亮!”周放依旧含笑。
“只是你怎的不画人呢?”小姐好奇,一年了,总见他画山画水,画花画鸟。
“替自己喜欢的人作画是一种幸福!”周放拿笔,在刚才的那张画上顺便写下一行字。
“哎哟!可惜了这幅画!”小姐心中微动。
周放微咳,那张画不过是练笔,收拾了一下,周放作揖,快步离去,须知男女有别,人言可畏。
小姐微喜,继续赏花,今儿真是个好天气!
方遂在陈府住下了,隔壁就是周放,二人同好书画,一去二来,便熟悉了。
陈家老爷也叫小姐与方遂见了一面,看得出两个年轻人也甚为相互对眼,心下也甚是欣喜。便叫小姐有空了就多与这些个年轻人聊聊。
那小姐深受老爷夫人的宠爱,性子也比一般的闺秀活泼开朗,当下也不拘泥,况那方遂见识甚广,奇谈怪闻,多逗得小姐心生欢喜。只觉有这样的一个夫婿也未尝不可,只是每每看到桃花林中那个挥洒泼墨的蓝色背影,心中总是有些丝丝的痛。
那日,小姐又带着丫头到方遂那儿,正走到周放房前,不防里面突然走出一个人,便轻撞了一下,二人无甚大碍,只是地上多了几份画卷。小姐俯身去拿,手中一滑,那画便打开了。小姐微怔,那画--素墨勾勒,简笔畅然,只见一女子笑靥满面,裙裾翩翩,背后是浅浅的桃花林,只不过那花是妖娆的暗红,如血之绽放,咋眼过去,竟然有淡淡的凄美。
“这些画可都是你作的?”在期盼什么样的答案呢?
“是的。我和周兄经常会拿画一起探讨的。”方遂浅笑,“周兄很擅长丹青!”
小姐有些心不在焉,将画卷塞到方遂手上,“方大哥,我先回去了!”
方遂搔头,随即也回房。
夜晚,方遂拿着一卷画走进了周放的房里。灯火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最后彻底灭了,暗黑的夜,偶尔一两声压抑的咳。
第63篇、爱情故事时间在走,人是会变。
小编为大家带来:时间在走,人是会变。
w君和l小姐,相识很多年了,一个在上班,一个在上学。一个在s城,一个在h城。
刚开始认识的时侯,w君总是会记得打电话,哪怕再忙也会记得发条短信。
即使两个人,不见面。l小姐看到了,也会淡淡一笑。
于是,时间就这样渐渐过去了。后来,w君忙得连时间也忘记了。剩下的是,便在心里想着。
l小姐,也渐渐适应了没有短信,也没有电话的日子。
刚开始是w君一天一个电话。
然后是,几天一个电话。
后来,一个星期一个电话。
再后来,两个星期一个电话。
最后,一个月一个电话。
刚开始,l小姐是每天期待电话短信。
然后是,是几天不安地等一条短信。
后来是,一个星期麻木的等时间过去。 再后来,连手机也懒得看了。
最后是,w君和l小姐的对话从很长的短信剩下几句寒暄。
后来的后来,w君和l小姐彼此沉默。
w君在想等我不忙了,就好好陪陪她吧。
l小姐在想,等他不忙了,是什么时候?
有时候,l小姐生病了。w君就来个电话说好好照顾自己,我在忙呢。
l小姐就隔着电话说,那你去忙。我没事很好。然后,挂了电话就哭了。
l小姐很喜欢听人唱歌,于是每次打电话时就说你要唱歌给我听啊。
w君就敷衍道,好等你在我身边了我唱给你听。
l小姐就这样傻傻记住了,心里想象w君唱歌会是什么傻样?
w君很喜欢抽烟,酒量很差。有一次,l小姐就说你戒烟好吗?
w君爽快地说,好,我都戒。
第一天,l小姐就问今天成果如何?
w君说我尽量不抽啦。
第二天,w君说我今天很乖,没有抽。
第三天,w君说我今天抽很少。
第四天,w君说我今天忍了很久最后还是抽了。
。 第五天,w君说你要给我时间。
第六天,第七天,......
后来,l小姐不问了。
一个月后,w君说时间太短。
两个月后,l小姐问,烟是你的命吗?
w君说,是。
l小姐幼稚的问,烟重要还是我重要?
w君说,你。
l小姐说,好吧,不用戒了。那是你的命
w 君说,你真好。
挂了电话,l小姐笑了。
某一天,l小姐喝醉了。不经意拨通了电话,胡言乱语。w君隔着电话,着急地说看你乱喝酒。
l小姐说,我只是很想你。走路歪歪倒倒差点摔了。
w君用安慰的声音说,很快可以见得到啦,快去睡觉别乱跑。
l小姐说,好,我听话就去睡觉。
然后,稀里糊涂睡着了。
w君还是那么忙,l小姐也会偶尔想起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一起逛街,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可是,终有一天,沉默中的l小姐有点难过。于是,拨通记得熟稔于心的号码。
l小姐说,分手好吧?
w君说,好。
那天晚上,l小姐哭了一整晚。第二天,又拨通w君的号码。
l小姐说,我开玩笑呢,我离不开你。
w君说,我知道。
然后,又当做没事。
w君总是有神奇魔力,总会说些话让l小姐捧腹大笑。他们傻傻地计划着,一起上班,一起看海,一起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一起完成未来的梦想。
可是,理想很美,现实很残忍。有一天,w君工作不顺利。
w君却突然变了一个人,他不再像从前忍受l小姐的脾气。也不再露出那久违的笑容。也不再………
也不再像从前为了未来的日子而继续坚持,终于w君说离开我吧。
l小姐说,为什么?
w君说,我努力过,没有希望。
l小姐说,没事我等得起。
w君说,可是我……
l小姐说,好。我走。爱情哪里有强求的道理,你不留我,我何必回头。
后来,l小姐时常回忆起年少的事情,心隐隐会痛。假如,当时的
我开口会换来什么?如果你尝试换一个方向走,会不会不一样。
他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他知道我讨厌什么吗?
他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他真的懂我吗?
物质?金钱?名利?
女生其实很简单,她其实只是想找一个能够依靠的人。
爱情哪里有那么多要求,再多的要求其实是束缚。
她想找一个温暖的人,而不是把自己磨得无边无角的人。
爱情里哪里有那么多退让,只有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相互扶持。
爱情哪里能用时间衡量感情,时间会走,人是会变。
时间在走,人是会变。
第64篇、爱情故事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小编为大家带来: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一杯香芋奶茶。”
“一杯香芋奶茶!”
我摘下鸭舌帽说完这句话,发现站在我旁边的女孩也点了香芋味的奶茶,而且这么巧与我异口同声。因此,我打量了她两秒钟。齐耳短发,黑色短袖,黑色七分裤,黑色凉鞋。夏天,黑色容易吸热,而这个女孩却一身黑,炎热之中散发出酷酷的气息。她那自然而甜美的笑容,却十分让人着迷。
奶茶坊里的电视正在播放《蜡笔小新》,看到有笑点之处,她会毫不掩饰地笑出来。我假装观察奶茶坊里的墙壁,扭过头看墙壁的时候,偷看她的笑容。
“噢,老板,再来一杯草莓奶茶,不要冰的。”她忽然抬头望着墙上的菜单,又点了一杯奶茶。
我在心中傻笑,劝自己不要多想,她应该是有男朋友的,何况,这只是个陌生的城市,而我,是个旅人罢了。
“手抓饼给我来一个吧!”
“好的,加什么?”
“牛肉不要,别的都加。”
我点了一份手抓饼,因为中午天气太热,我没胃口,只吃了一碗饭。刚才从车站出来走了一段路,先是觉得渴,现在饥饿的感觉也来了。
在我等待手抓饼的过程中,她已经提着两个袋子漫步离去,我忍不住走到奶茶坊的门口,望着她行去的背影。这种感觉很熟悉,又很陌生。熟悉,是因为我有太多次像这样去望一个姑娘的背影,每次都以为那就是自己想要遇见的姑娘。而陌生,则是因为那些姑娘留给我的背影,渐渐地就会消散,最后连背影也不剩下。没有相识,也没有分别。
“手抓饼好了,一共十三元。”
“谢谢。”
我也提着两个塑料袋走出了奶茶坊,她早已消失不见,我向着她离开的方向行走,因为这边有很多宾馆。在一个陌生城市找地方落脚,我也不太讲究,看着小街两旁的招牌,忽然看见一个新丰宾馆,就走了进去。在我的城市,有新丰眼镜,只是觉得名字眼熟而已。
交了房费,拿着房卡到了三楼,进到房间我就躺下了。犯困,先前在车上本想睡一觉,奈何坐我后面的两位大妈一直讨论怎么买卖黄金。扛着睡意钻进浴室先冲了个澡,洗去一身汗臭,这才躺在床上,把手机闹铃调到了晚上八点,准备入梦。
约莫半小时之后,听到一阵狗叫!我猛地爬起来,打算穿上裤子去敲隔壁房门。但是拿起手机一看,这才下午五点半,这个时间比较自由,我好像不能训斥隔壁的客人。于是我继续躺下来,拿起手机看小说,我失眠的时候只要看一部很糟糕的小说,就会很容易入睡。
果然,我再也没有听见狗叫,再次醒来时,已是手机闹铃大作!
晚上八点,我把小挎包挂在肩上,换上旅行包里的布拖鞋,慢悠悠地走出宾馆,坐公交车来到了这个城市的繁华地段。点了一份瘦肉丸,几串烤肉,我坐在小方桌前等待。等待的时光,我的思绪跟着那些油烟飘扬,在黄黄绿绿的灯盏之间,想起不同时期的如此时这般孤独的等待。
“呜~~~呜~~~”小方桌底下不知什么时候钻出一只泰迪,脖子上系着一根粉色的细绳,看样子是饿了。我以为是坐我旁边的肥胖男人的宠物,就没有理会。
“吵什么!一边去!”肥胖男人伸腿把泰迪赶到一边。
我四下望了望,似乎没有人关注它,我特意喊了一声:“来,宝贝,一会儿叔叔带你去超市买狗粮。”
依然没有人往我这边看,倒是肥胖男人埋怨了一句:“狗要拴好,我这吃东西呢,多不卫生。”
说话间,我的肉丸和烤肉上来了,我撕了一丁点烤肉丢给泰迪。我只养过猫,并不了解狗,但我觉得可能喂它狗粮比较好,所以只给它吃一丁点烤肉,让它垫垫肚子。
结了账,我端着肉丸,蹲下来摸了摸泰迪的脑袋说:“跟叔叔走,叔叔带你去吃狗粮,然后带你去找警察叔叔。”
它可能听懂了“狗粮”这个词,也可能是因为我喂了它一点烤肉,真的就跟着我走了。我带它去了附近的超市,买到了狗粮,在路边喂它饱餐了一顿。
找行人问了个路,来到了距离最近的派出所,五分钟后,我把泰迪带到了民警面前。我说它和主人走散了,现在就交给组织了。然后我走了没一分钟,泰迪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抬起头望着我,如同它跟着我就是正确的。其实我已经把狗粮一起交给民警了,显然它不是为了食物。
既然愿意跟我,那就跟我吧!我带着它,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就坐公交车回宾馆了。到达宾馆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刚进宾馆,它就像进自己家似的,自来熟的往楼梯上飞奔。我还真觉得神了,它智商竟然如此之高?一直奔到三楼,这让我很是吃惊!
“这边,是301。”我看它在隔壁的302门口站起来用前爪刨门,就一边开门一边跟它说话,但是我一想,它应该听不懂。我打开了自己的房门,准备过去抱它,它忽然叫了两声,然后302里面一阵跑动,门打开了!
“甜甜!我的天呐!你去哪里了?”说这话的显然是它的主人,我在这一瞬间脑子各种凌乱,首先,这只泰迪有多么聪明?它在马路上跟着我不是巧合?而是它感觉我身上的味道和它主人的味道相似?然后,它的主人竟然是下午我在奶茶坊遇见的那个女孩,她竟然跟我住在同一家宾馆?而且只隔了一堵墙?
“嗨,美女!”我脑袋里想着应该怎么跟她搭讪,嘴上却不由自主地说出了最普通的话语,“那个……我在街上遇见它,然后我就住在301,没想到这么巧,它的主人是你……”
“谢谢你,谢谢你把甜甜带回来。”女孩微笑着抱起甜甜,发自内心地跟我道谢。
“别客气,举手之劳而已。噢,我是来旅游的,你知道这边哪里好玩吗?”其实我只是想试探一下,她是不是本地人,但是我心中没有试探之后的答案,她是本地人如何?她如果也是个旅人又如何?
“我对这边也不太熟,我也是来这边玩的,再次感谢你,甜甜你看你弄得这么脏,我要帮你洗澡喽!那晚安喽!”女孩再次对我微笑,然后关上了房门。
我心里忽然空落落的,好像是因为她,好像又不是。下午在奶茶坊,我只是觉得她很吸引我,但并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们点了同一种口味的奶茶,又住同一家宾馆相邻的房间,然后我在路上巧遇她的泰迪并带了回来,这让我感觉,这些巧合加在一起,似乎就是缘分。
我回到房间,趴在窗口,窗外是闷热的夏夜,窗内是空调的凉气,我在闷热和凉爽之间思索,思索我为何不愿躺下睡觉。
约莫四十分钟后,她的房门打开了,我听到男人的声音。女孩年纪与我相仿,而那男人的声音,我听着比我长几岁。先是一阵心平气和地谈话,因为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七八分钟后,二人开始争吵,女孩的哭声响起,而那男人则是大声训斥了几句,然后是摔门离去。
我纠结了十分钟,打开房门,去敲了她的门。
“我是301的,你还好吗?”
没一会儿,她打开了门,低着头,看我进来后,她就坐在床上,继续哭泣。我扫视了一下房间,发现甜甜被刚才那个男人带走了。不用多问,作为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写手,我想我能猜个七七八八。想必她从自己的城市来到这里,跟男朋友见面,而她的男朋友却要跟她分手。他们一起养的甜甜因为眷恋她,所以跑出来找她,她打电话通知他来带走甜甜,其实也想顺便挽留他,而他没有给她希望,并冷酷的带走了甜甜,什么也没给她留下。
虽然脑袋里各种好奇,但是我什么也没问,去电视机旁拿了纸巾,一小张一小张的撕下来递给她。她擦着眼泪,擦着擦着,就扑到了我身上,我下意识地在心中惊呼:完蛋!眼泪鼻涕要流到我肩膀上了!
我倒是没想太多,可是心跳却扑通扑通地加速,我用手慢慢地拍着她的后背,轻轻地说:“我们总是以为,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是世上最好的人,于是我们倾尽心力去爱那个人,想把一切都给那个人。可是生活却比小说还没有章法,分手的理由总是那么荒唐,因为那个理由竟然可以结束彼此的情深意切,那个理由竟然比爱情更重要。”
“我答应他我会来这边的,他不等我,他的新女朋友是公务员,他说他爸爸妈妈很满意……”她说着说着,又大哭起来。
“至少他是诚实的,假如有一天你偷偷来看他,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他已经有了别人,你会更难受。”我说完,轻轻地推开她,拿来纸巾递给她,也撕下一张纸巾擦肩膀。我想用我擦纸巾的动作暗示她,真的别哭了,再哭我整件短袖都要湿了。
“谢谢你。”她一边擦眼泪,一边起身,准备去浴室洗脸。
“好好休息吧!明天的太阳升起,一切重新开始。混蛋自会离开,白马王子总会在对的地点等你。”我说着,就伸手开门。
她却从浴室里出来,从后面伸出双臂,揽住了我的腰,我感觉到她的侧脸贴在我的后背,心跳又一阵加速!
“你该休息了,洗个脸,做个好梦。”我轻轻地掰开她的双手。
“下午买奶茶的时候,我知道你在看我,如果不是因为昨天刚分手,我当时就被你吸引住了,我喜欢你带着鸭舌帽穿着白T恤的样子!”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听得出来,那不是一见钟情的激动,而是因为心痛造成的触动,“不要走,好吗?”
我的朋友里,有恋爱高手,电视剧和小说我也看了不少,这种时候,从“把妹学”的角度来说,那是天上掉馅饼!投怀送抱!只要我再安慰她几句,慢慢地跟她接吻,接下来什么都可以发生。不想负责任的话,明天说拜拜走人,想负责任的话,真心待她,完全可以带回家。
可是我的内心在这个时候义正言辞地告诉我,这不是浪漫,也不是艳遇。她刚失恋,她的心很痛,她现在想留下我,只是因为她需要宣泄。我失恋过,我明白她的心痛,但我认为,去找陌生人来一段激情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爱情。
如果我接受她的投怀送抱,我将不是她第一眼见到的我,她也将于我第一眼见到的她不一样。一夜的快感,能够在记忆里存在多久?而一个美丽的身影,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身影,我相信,她在我的记忆里会是永恒。
“永远不要在最难过的时候,做任何选择,情绪会遮蔽你的双眼,幸福会打折扣。”我转过身,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伸出双手,用拇指轻轻抹去她脸颊上的泪水,“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八点起床,有些担心,去敲她的门,没有回应。在总台问了一下老板,老板说她七点半已经退房走了,说是回家了。
我微笑着走出宾馆,坐公交车去风景区。我并不后悔,我在旅途中路过了一个女孩,我是她生命中的过客,爱情并不是我们的关键词。我相信,我们都没有看错彼此,我们是最好的陌生人,纵然我们再也没有相遇。
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第65篇、爱情故事把爱种成白菜赏闻玫瑰的芬芳
去年情人节时,好友阿琳在电话中向我哭诉,说还是不结婚的好。以前一到情人节,办公室里都是她最先收到玫瑰,可是,结婚后才第三个情人节,那一天,她却没有收到玫瑰。
琳和我一样,都是天生的唯美浪漫主义者,一旦美丽的梦想与平凡的现实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心中就仿佛受到了一种残酷的折磨,有时觉得竟是难以忍受。
当时我就给她出了一个“馊主意”没有送你玫瑰花呀,那好办,我告诉你一个方法肯定特有效,你马上把家里所有的花瓶都种上大白菜,看他怎么说。“记得她当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到了“十一“长假时,琳打电话约我去她家玩。中午吃饭时,我吃到一盘很好吃的凉菜。我问是什么,她说,是橙汁拌白菜。我说,很少吃到这么有白菜味的白菜了,现在大棚里种出来的菜,味道都淡了很多,几乎吃不出什么香味来。“那还不多亏了你。”她老公阿铭抬起头来冲我诡秘地一笑。“呵呵,就是,他不说,我倒差点忘了。你还记得去年情人节时,你给我出的往花瓶里种白菜的招吗?我当时一气之下,真的买了种子种在花瓶里。当时阿铭回来一看就笑了,说这招不错,他知道是他忘了买玫瑰了。那天很晚了他又把玫瑰给补上了。”阿琳笑得一脸幸福。
再后来,两个人都慢慢地把这事给忘了。忽然有天早上起来,发现窗台上花瓶里的白菜,挺拔而起,很漂亮的样子。他们说,那种感觉竟然像儿子出生时的兴奋。于是,他们利用假日的时间把小院花池里的花拔掉了一半,改种成了白菜。
你知道吗,要先把土翻好,还要把土疙瘩细细打碎,然后还要浇水,等一天以后,再趁土壤还湿润的时候撒上种子。种子发芽后,还要注意盖上细网,以防那些麻雀什么的来偷吃。看着他们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着给我叙述,我感受到了那种只有两个人之间才有的一种默契。
我想,你一定没有感受过那种从播种到收获的快乐,那简直是一种享受,是对人生的一种禅悟。阿琳一副知足小女人的模样。
看着他们茶几上的花瓶里,依然还种着的白菜,我的内心受到很大的触动,当把爱情种成白菜时,谁能说里面没有玫瑰的芬芳呢?
第66篇、人生故事爱情黄药棉
男友铭走后的第9个月,我顺利考取了研究生。上课、睡觉、上网、做实验,依旧雷打不动地两天给铭发封邮件,每两个星期打个电话,这是我的生活。
不久我分了导师,由此结识了一帮英俊潇洒机智的“青年才俊”师兄弟。上官是其中之一,开始对他注意最多不是因为他帅,而是因为他是惟一不戴眼镜的男生,眼眸深而黑。分课题研究小组的时候,导师说:“上官,你时间多些,多带带淳于。”靠在饮水机旁边的上官连连点头,顺手倒了杯温水给我。透过半杯水,看到一次性纸杯杯底映出来的是我最喜欢的海蓝色。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时间被叫到实验室去做实验查资料写报告。我的同学们叫苦连天,课题组里经常有以大压小的事情发生,高几届的研究生通常会把导师给自己的任务交给新人。我真是幸运,带我的上官非但不支使我做东做西,而且总是帮我,导师面前也总为我讲好话。呆在实验室里的时间越来越多,跟上官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空旷的实验室和枯燥的实验中有个很会说笑的人在身边便不觉得空旷和枯燥。我还是每两个星期给铭打个电话,但邮件越发越少。
渐渐地,我在办公室上网查资料时开始用OICQ和在隔壁做实验的师兄弟聊天。OICQ里“鸡蛋”是跟我聊天的固定搭档,我则叫“鸭蛋”。“鸡蛋”跟“鸭蛋”碰在一起就很有话说,有时有连续几个小时的聊天记录。当然,再怎么聊,“鸡蛋”、“鸭蛋”绝对不会网恋,因为“鸡蛋”知道“鸭蛋”有男朋友,而“鸭蛋”知道“鸡蛋”就是上官师兄。但聊天和邮件是很可能冲突的,有好几次我都是因为聊天而忘记了给铭回邮件。
终于有一天,当上官师兄夹着笔记本电脑到我寝室给我拷MP3的时候,开始有室友戏言我和上官很是般配了。说实在的,我的心开始变得忽上忽下,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OICQ上的头像,心总跳得比平时快。心动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不停地告诉自己已经没有恋爱的权力:我是铭的女朋友。虽然因为铭越来越忙,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
铭走后的第21个月,圣诞节来了。平安夜没有安排什么活动,吃完晚饭便去实验室。一个人在实验室心血来潮想到给铭一个惊喜,于是跑出去买了一张吉通卡给铭打电话。奇怪的是,电话那端很久很久才有人接听,而且还是个讲德文的不懂英语的青年女子。铭那里现在应该是凌晨三点了,凌晨三点怎么会有女子在铭的房间?
顿时觉得天旋地转头昏眼花。回到实验室,木然地坐在电脑前,看到OICQ里“鸡蛋”的头像亮起来,忍了很久的眼泪不由哗啦啦流出来。当“鸡蛋”问:“怎么了怎么了?上网也不理我?”这时候,我终于再也忍不住像个苦孩子一样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上官。
OICQ上的“鸡蛋”很久没有反应。我就在怀疑是不是网络断了的时候,我听到隔壁门响,满脸严肃而又慌张的上官推门进来:“你没有事吧?”
沉默良久,上官深吸了口气,颤颤地说:“做我女朋友好吗?很久以前就想对你说这句话,但因为知道你有男朋友……”
他距离我不到半米,而铭,我只知道我们隔了半个地球,事过经年,我真的不知道他现在的模样。我太累了,真的希望有个肩膀靠一靠。上官后面的话我没怎么听清楚,只是一阵感动便糊里糊涂就势靠在上官肩上放声哭了出来。我从没有认真去想这么一靠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辞了做铭的女朋友的职,答应了上官。但是这一靠以后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圣诞过了以后,我仍然是我,上官仍然是上官,无非四目相对里有了些你知我知的默契。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从实验室回到宿舍,刚好电话在响。接起来竟然是铭:“淳于,终于可以跟你联系了,你不知道,这段时间一边忙考试一边找房子真是累坏了……”我摸不着头脑:“你换房子了?”“是呀,我原来的房东老太太把房子卖了,我跟一个留学生合租,直到现在才又搬家安顿下来。”我脑袋一下蒙了:铭没有像我想的,他没有变心,那个女子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可是上官怎么办?
放下电话,我六神无主,神情恍惚拨号上网看到“鸡蛋”在线,便机关枪一样哗啦啦告诉他铭来了电话。上官沉默良久:“你自己斟酌吧,我什么事情都可以帮你,但惟独这件事,你是要自己拿主意的。”
实验室里遇到上官,他依旧谈笑风生,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我知道他在等我作决定,可我又该怎么决定呢?我们就这么默默地相处着,仍能感受到他的照料与关爱,但那个做谁“女朋友”的问题却一直搁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上官也没有追问。
铭走后的第23个月,我生病了。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直到那天做实验时因手臂痛得抬不起来失手打碎了一个烧杯,才被上官“押”到诊所检查。没想到竟然是肤下化脓,要当即开刀。刀口很大也很深,当医生问我要不要在伤口上加黄药棉的时候,屏风后面的上官连连回答:“要的要的。”
我第一次听说黄药棉,从诊所到实验室的路上,才从上官那里知道塞在我刀口上的黄纱布不但可以吸脓血还能帮助伤口愈合。
伤口就要好的时候正值系里很忙,直到上官问及才想起接连两天没有去换药了。当医生抱怨着拿镊子夹出黄药棉的时候,我感觉伤口像撕裂开一样疼痛难忍,不禁大声惨叫。屏风后面的上官急切地问:“怎么了怎么了?”医生职业性地回答:“黄药棉跟新生出的肉长在了一起,取出来当然要痛了,这个叫日久生痛,没有办法的。”
那天晚上像往常一样在实验室上网,竟然收到了上官的一封题为“黄药棉”的邮件:一直不知道对你是怎样的一份感情,今天在屏风后听到你惨叫,觉得心很痛很痛,宁愿伤口在我身上时,才知道自己真的无力自拔了。那个问题你已考虑很久了,想来是左右为难。这也难怪,毕竟你等了他那么久。但是,我真的不能等下去了,犹如黄药棉日久生痛,我真的很怕你我成为彼此的“黄药棉”,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痛。在黄药棉还没有与你血肉相连的时候尽早取出来会比较好,不是吗?我祝你永远幸福。
看着这封邮件,我泪流满面。回复的邮件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好想告诉他我也爱他,他已经成了我的“黄药棉”,但最终我也只能留一句话:“祝你也幸福。”其他我都不能说,包括昨天铭已经打来电话,说留学期满,不日归国。
我终于在机场等回了铭。很奇怪自己为什么看到铭迎面走来的时候却没有该有的兴奋和激动,没有苦尽甘来的幸福感觉。在铭拥抱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想到了上官:他是那么地疼我,在我需要他的任何时候默默帮我,甚至宁可离开也不想看到我为难。而我,却什么也不能给他,除却在心里给他留一个位子,让他在那里长成一块血肉相连的“黄药棉”,永远取不出,宁可一生一碰即痛。
但是,上官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第67篇、生活故事爱情圈套
爱情圈套
黄磊是朋友们眼中的“秀才”,平时也没什么太多的爱好,就是喜欢看书和写作。别看他发表的小说里主人公都是情意绵绵的,甚至成了情圣,但作为作者的他却连恋爱都没谈过。
情人节的晚上,黄磊吃过晚饭,打开电脑,正想写点文章。这时他的手机收到一则短信:“你别以为换了手机号码我就找不到你,今晚我在以前我们经常约会的‘红茶馆’等你。如果你不来,这则短信就是我的遗言。”看到最后,黄磊吓了一跳,显然,这是一位失恋的女孩错发过来的。以前黄磊也收到过别人错发的短信,但这次他却不能置之不理了,因为人命关天。
黄磊赶到了那间“红茶馆”,红茶馆里都是含情脉脉、轻言细语说着情话的情侣,只有一个女孩独自坐在角落里,显得落寞而忧伤。黄磊觉得这个女孩有些眼熟,再仔细一看,原来是公司里的一个女职员刘芳。刘芳长得很漂亮,家庭条件又好,刚来公司的时候,不少男同事总是刻意接近她,约她吃饭,给她送礼物。刚开始刘芳婉转地拒绝,但男同事们继续对她展开猛烈的攻势,最后刘芳只好在众人面前宣布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黄磊没想到发错短信给他的会是刘芳。他不敢相信这个被众多男孩追求的漂亮女孩竟然也会被抛弃!那个抛弃她的男人脑子是不是有病啊!平时在公司,刘芳经常找黄磊帮忙,他也从不拒绝,但是他从不主动和她搭讪。不是因为讨厌她,而是因为自卑。
黄磊的父母是乡下农民,他通过自身的努力才留在这座城市。虽然他一直很努力地工作,但是他现在还是无房无车一族,对于刘芳这种条件优越的女孩,他从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对她总是敬而远之。
可今天看到她如此伤心,黄磊只好硬着头皮开了口。他先说:“对不起,你的短信错发给了我。”然后便劝她说不要做傻事,凡事要想开些。黄磊说了一大堆,刘芳却始终低着头不言语。黄磊只好继续说:“你选择自杀只会让他更看不起你。你应该好好地活着,幸福地活着,为了他做傻事太不值得了……”后来他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啥,反正说了很长时间,刘芳终于抬起了头,感激地说:“谢谢你,你放心,我不会做傻事的。”
黄磊如释重负,连忙说:“那就好,那就好。”刘芳说:“刚才我也想通了,我不能因为他做傻事。”黄磊说:“你这样想就对了,你这么年轻,又漂亮,一定会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
两人一起走出红茶馆时已经很晚了。刘芳歉意地对黄磊说:“今天是情人节,本来今晚你应该陪你的女朋友度过的。我很抱歉。”
黄磊说:“没关系,我没有女朋友。”
接下来的日子,在公司见面,黄磊都会笑着和刘芳点头打招呼。周末,刘芳说要请黄磊吃饭,感谢他在她最失意最无助的时候陪她。晚上七点,黄磊准时赴约。两个人在同一个公司工作了两年,这还是第一次以朋友的方式对话。
两人边吃边谈,黄磊幽默的谈吐令刘芳忍俊不禁。黄磊发现刘芳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高傲,难以接近,事实上她亲切开朗、平易近人,如邻家女孩一般。
吃完饭,两人一起走出餐厅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一个卖花的小女孩上来对黄磊说:“你的女朋友这么漂亮,买一枝花送给她吧。”黄磊接过花,对刘芳说:“送给你,祝你每天都有好心情。”女孩都是爱花的,刘芳接过花,捧在鼻尖闻了闻,说:“真香。谢谢你。”黄磊看着刘芳如花的笑靥,心里升起一种很温暖的感觉。黄磊想,要是她是我的女朋友该多好!但这只是瞬间的想法,他知道这不可能,如今的女孩都现实得很,都想嫁个有房有车的,更何况刘芳这么漂亮的女孩呢。
黄磊害怕自己对刘芳的感情会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刻意地避开刘芳。但刘芳总是约他去吃饭看电影,黄磊无法拒绝,只好赴约。刘芳虽然是城里时髦的女孩,但是从不乱花他的钱,每次总是要他带她去一些她从没去过的小饭馆或者夜市,挑一些便宜的小吃慢慢品尝。他体会到了她的体贴,觉得很感动;刘芳的聪明爽朗让黄磊觉得跟她在一起没什么压力,非常轻松。
这天晚上,刘芳和黄磊一起吃完饭,看了看时间还早,于是刘芳提议到附近的公园走走。公园里有一个恐怖城,在外边看并不大,但是里边迂回曲折,漆黑一片,要是一个人走,还真有点害怕。
刚进到恐怖城,刘芳便紧紧抓住黄磊的手,黄磊也握住她的手,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刘芳紧张兮兮,一步不离地紧跟着黄磊。突然旁边传来一声凄惨的哭声,一个骷髅从斜刺里弹出。刘芳吓得尖叫一声,趁势扑进黄磊的怀里,黄磊也不由自主地抱着她……
“不要离开我!”刘芳对黄磊说。
“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黄磊深情地说。刘芳抬起头,望着他,眼里充满了柔情。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氛围,这样漂亮的女孩……黄磊有些意乱情迷,但是他却努力地克制住自己。现在两人相处得很好,他不想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将这份感情破坏。
又是一个周末,刘芳约黄磊陪她去买电脑。两人约好在电脑商场门口碰面,正准备走进商场,这时一辆小车在他们面前停下,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男子走了下来,径直向刘芳走过来。黄磊悄悄问刘芳这个人是谁。刘芳说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叫刘海。他曾死皮赖脸地追求她,可她根本不喜欢他。黄磊仔细打量了那个男子,他浑身名牌,举手投足之间充满成熟男人的魅力。
“刘芳,你要买电脑吗?你喜欢什么牌子的,我送你。”刘海对刘芳说道。
“不用了,我男朋友说了要送给我。”刘芳说着把黄磊拉了过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黄磊,我们在同~家公司上班。”刘芳说完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黄磊。
“对,对,很高兴认识你!”黄磊会意,热情地伸出手。刘海没有握黄磊的手,只是认真地打量着黄磊,说:“你有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不会是骗我的吧!”
“刚交往不久。”刘芳忙解释道。
“对,我们刚开始交往。”黄磊配合着。
“刘芳,你这样对我很不公平。从大学到现在,我追了你这么多年,你竟然不接受我。你跟我过来,今天你要把话跟我说清楚。”刘海边说边拉着刘芳往旁边走去。黄磊正准备上前劝说,却被刘芳阻止了。大约过了几分钟,刘海一个人走过来了,对黄磊说:“恭喜你,哥们。你太幸福了,能得到她的爱。”
“谢谢!”黄磊心虚地笑着回答。
“她是一个好姑娘,既善解人意又温柔体贴。”
“是的。”黄磊继续配合。
“既然她选择了你,我只好衷心祝福你们。不过你要好好待她,像她这样优秀的女孩如果你不好好把握,一旦失去你会后悔的。”说完他就离开了,眼中充满了忧郁。这时刘芳从卫生间走了出来,问:“他走了?”
“刚走。刘芳,我不明白,他这么优秀的男人,你怎么不接受他呢?”黄磊纳闷地问。
“我对他没感觉。”刘芳一脸轻松道,“他问我为什么不给他机会,像他那样事业成功的男人许多女人都抢着要。你猜我怎么回答?我说我跟那些女人不一样。我爱的是人而不是钱。他又问我为什么选择无房无车的你?我告诉他,你这人真诚、稳重、善良,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不做作,有男人味。我还对他说,房子和车子通过努力是可以买得到的,但是感情却不能用金钱来买的。”
黄磊愣住了,他不知道,刘芳说的是真话还是在演戏。但是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了勇气,他抓住刘芳的手,真诚地说:“你真的愿做我的女朋友吗?”
刘芳害羞地看着他,说:“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个榆木脑袋。我都已经把话说得这么清楚了,你还不明白吗?”
“你是说,你真的喜欢我?即使我没车没房……”黄磊惊喜地叫道。
就这样,黄磊和刘芳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商量着要结婚,刘芳要把黄磊介绍给家里人认识。这天,黄磊走进了刘芳的大家庭,在一大群的亲戚中竟看到了刘海。他问刘芳,刘海是不是还对她不死心,追到家里来了。
刘芳笑了笑说:“你真笨。刘海是我堂哥。”黄磊不解地看着她。
刘芳接着说:“我在心里暗暗喜欢你很久了,可你对我总是不理不睬。所以我就设了个局,创造机会来向你表白。”
黄磊没想到竟是这样,一时百感交集。他爱怜地抚摸着她的秀发,又问:“那你干吗不直接对我说呢?”刘芳嗔怪地瞪了他一下,说:“你像个木头人,公司里那么多男孩子追求我,可你却对我不理不睬。我主动接近你,故意找你帮忙,可你这个人就是不开窍。我故意发错短信给你,约你吃饭看电影,就是想让你注意我,多了解我。去恐怖城也是我设计的,在那种气氛中,我以为你会向我表白,可你还真是个榆木疙瘩,笨死了。无奈之下,我只好请出我的堂哥……”
黄磊这时才明白,他糊里糊涂中了刘芳设计的爱情圈套。不过他心里却是甜滋滋的,因为这是个甜蜜的圈套,他心甘情愿。
第68篇、人生故事寝室爱情
寝室里的灯已经关了,比平时早很多,因为张浩说他今天要告诉大家这一个月来,他早出晚归,远离组织,到底在干什么。他说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他建议今天大家早点洗漱上床,然后熄灯,不然他就不说。皎洁的月光洒在靠窗的桌子上,桌上散乱着四国军棋的棋子,寝室里的所有人都已各归其床,张浩说那我就开始了。
张浩说你们知道会计一系有个叫王蓉蓉的同学吗?就是那个挺苗条,瓜子脸,披肩发的女生。黑暗中有几个人笑着答:“不知道。”张浩接着说,她们班教室就在我们班隔壁,我见过她几回,觉得她长得特别好看,特别想追她。可是我们不在一个班,我没有机会接触她,为这个我想了好几天,后来终于想到了办法。王蓉蓉是走读生,每天骑自行车来上学,我决定骑车跟着她,创造机会认识她。
“怪不得你买那辆二手自行车,跟谁买的?多少钱?”这是张浩下铺周海滨的声音。张浩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开始了对她的跟踪。
黄伟问:“你说你早上兼职给人送牛奶,其实是去跟踪王蓉蓉了是吧?”
张浩说是的,我早上先骑车到王蓉蓉家的小区门口等着,等她出来,就跟在她后面骑到学校。
黄伟问:“她家住哪儿?”张浩说住虹口区。
“天哪!横穿半个上海啊!”周海滨惊叫道。
张浩说所以我每天5点半就出门了,我骑到她家要一个半小时,再和她一起骑来学校,又一个半小时。黑暗里响起一片惊叹唏嘘声,沈珂说:“张浩你太有诚意了,那女孩要是知道肯定愿意和你交往。”
张浩说她不知道,一开始不知道。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让我不知疲倦。我这样跟了她好多天,有一天发生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那天早上我看她从家里出来,就跟着她,她没往平时来学校的路上骑,反倒向普陀区去了。我心想你不管绕到哪儿最终总得来学校上课吧,我就继续跟。越跟,离学校的方向越远,越远我就越不甘心放弃,结果那女的骑到一个什么公司大楼里去了。我等了很久,她一直没出来,我只好自己骑车回学校。
回到学校,路过她们教室的时候,你们猜怎么着,她坐在里面听课呢。我纳闷她是不是把自行车扔那儿,自己坐车来的。后来找他们班一个女生打听,原来她有个姐姐。张浩话音未落,寝室里爆发出一阵欢乐的哄笑。
等笑声沉寂下来,张浩继续说,我很苦恼,每天跟着她上学放学,我有6个多小时在骑车,可我不知道怎样让她认识我。有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追上她,跟她并排,问她:“你是立信的吗?”她很疑惑地看着我点点头,我说我也是。然后问她:“你也住在虹口区吗?”她又点点头,我说太巧了,咱们同路吧。就这样,我们开始一起骑车上学和回家了,当然,她到家是真的到家了,我还得骑回来。
周海滨问:“你们路上聊天吗?感情有发展吗?”
张浩说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比较腼腆,话不多,时间长了,聊了很多。但是我们之间,是那种普通同学之间的感觉,她对我始终保持着距离感。在她生日那天,我做了件浪漫的事情,想让我们的关系有一个飞跃。那天放学,我故意跟她说我有事不和她一起回家,其实我买了一支玫瑰花,放到了她的车篮里,为了不让别人拿走,我还特意把玫瑰花用报纸卷起来。我的计划是,躲在旁边,当她惊喜地看见玫瑰花的时候,我就出现在她面前,送她一份生日礼物。
“那个红色牛皮笔记本是吧?用礼品纸包好的那个,不是还在你抽屉里吗?”黄伟问。
嗯,是的,张浩问答,事情和我计划的不一样。那天她回家比平时晚很多,要不是她的车一直在,我几乎以为她已经回家了。我在车棚的暗影里等到晚上八点多,她来推车了,我已经做好准备,她一发现玫瑰花,我就冲上去给她一个惊喜,可是……张浩停顿了一下,他感觉到黑暗里,大家正屏息凝神等他说下去。
可是她把报纸卷着的玫瑰花拿起来,一眼都没看,就扔在了地上,骑上车就走了。啊?寝室里一片惊讶。不知谁问了一句:“为什么呀?”张浩说,当时我失望极了,心凉透了,愣在那里。感觉就象被她当面拒绝了,她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一丝为难,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那随手扔掉的玫瑰花,象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我的脸上,让我的脸胀得发烫。我仿佛听到她说:“张浩你别做梦了,我们不可能!”
张浩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其实事实也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你们知道人总是容易悲观,容易往最坏的地方去推测。后来我问过王蓉蓉,她说:“啊?!玫瑰花?我以为谁把废报纸扔在我车篮里了呢。”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戏剧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毁掉了另一个人的希望,张浩说,我做梦也没想到,那张报纸有那么大的破坏力。
“后来呢?”沈珂问。
后面几天,我没脸再去找她了,不明真相的我感到很羞愧,我觉得既然被她拒绝了,就别再纠缠人家。可是她却来找了我,问我怎么没等在老地方和她一起来上学。那时我充满疑惑,心想一个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看起来这么单纯,怎么可能有这样深的城府。刚刚冷漠地拒绝了一个追求者,却又来尝试与他维持一个她设定好的情感距离。张浩说,我感到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这让我的自尊很受伤。
我不想再含蓄了,我告诉她既然拒绝了我,就别再装腔作势了。她很惊讶,不,应该说很惊奇,睁圆了眼睛问我:“拒绝?谁?”
张浩说,看到她一副装作无辜的样子,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长久以来的起早贪黑,每天保持专业车手的运动量所付出的辛苦,还有我那卷着报纸被抛弃在地上的爱情,象火山一样爆发了。然后我对着王蓉蓉一刻不停地倾诉了快一个小时,从我看上她开始,到我深埋在心底的爱情,到每天骑车去接她晚上送她然后自己孤单地骑回学校,到跟错她姐姐,到玫瑰花……张浩说,我想那天她真的是被我震撼到了,她看起来都傻掉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张浩一口气说下去:然后她就和他们班一个叫赵什么的男生在一起了,我无意间充当了他们之间的催化剂。王蓉蓉和赵同学本来处于眉来眼去彼此试探的状态,脸皮都薄,都不敢主动,然后我出现了。王蓉蓉在我的地下追求曝光以后,受到了惊吓,也可能是受到了激励,唤醒了她的勇气。她效仿了我的勇敢,就在前天,她主动去向赵同学表白了,二人一拍即合,相见恨晚。而我的爱情还未开始,就已夭折,张浩说。
寝室里一片寂静,好像除了张浩之外的每个人都在回味刚才听到的一连串的事情,脑海里翻滚着张浩所描述的画面,连谁在铺位上翻身的窸窣声都清晰可闻。过了一会儿,黄伟突然说:“也挺好,至少你又可以睡懒觉了。”然后黑暗中开始七嘴八舌的热闹起来,有人说那个姓赵的坐享其成,有人说张浩的追求感天动地,有人说他们班有几个女生还不错……不知谁突然把灯打开了,晃得大家睁不开眼。
“还是下棋吧?”周海滨撩开被子,坐起来提议,寝室里顿时响起一片附和之声。
第69篇、爱情故事这样的爱情
胡兰成有个表哥,叫吴雪帆。早年,父母为他订下婚约。
吴雪帆决意解除父母订下的婚约。他的父亲很生气,无面目向女方退亲,他就自己跑去女方家,和其长辈当面说明。说通了女方家长辈,他又去找女子当面说。两人在楼上房里说了好半天,大家都以为两人重新和好、依约如旧了,听吴雪帆说还要送女子去读书,忙欢喜应承。
他们不知道,吴雪帆婚仍是要退的,退婚不是嫌憎女方,而是为尊重双方的感情;送她去读书,只为使女方能有知识,思想开通。
吴雪帆送女子进了嘉兴妇女补习学校。每逢寒暑假,他亲自接她来回,上船、坐车、住旅馆,吴雪帆处处照顾她。家里人看了两人信来信往、结伴同进同出,大为惊喜,以为退婚的事已经过去。
如此兩年,女子终于毕业,吴雪帆又来接她回家。
两人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离家只剩五里路时,两人在江边麦田塍上坐一会儿。女子忽然就流下泪来,她是理解吴雪帆的,“知君用心如日月”。到家后,她就向母亲取了庚贴,还给了吴雪帆。
其后男婚女嫁,各自成家。
抗战时期,吴雪帆死在严州,灵柩运回故里,女子去祭拜。祭毕,她和吴雪帆夫人宾主相见,又见了孩子,坐一会儿,才上轿走了。
这样的爱情,境界已高出许多,其中不乏情爱仁义,更加入了新时代自由、平等、民主、博爱等新思想、新观念。
第70篇、爱情故事婚姻不该将就
我认识的一位美术老师,因为生了女孩,而婆婆只有她老公一个儿子,怕自己家断了香火,便看这娘俩哪都不顺眼,对孩子也从来没有好脸色。娘俩整天胆战心惊地过日子,后来,她实在不忍心女儿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就离了婚,独自带着女儿生活。
这些年,母女俩生活得很好,除去工资,她的画也越来越值钱。女儿很争气,考上了一所985大学,性格特别开朗。她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说要是一直在那个家里,孩子非抑郁了不可。
我曾经和她探讨过婚姻的问题。她说,如果没有好的婚姻,宁可一个人,虽然有些孤独寂寞,但起码岁月可以静好。
相反,一段将就的感情,才是滋生不幸福婚姻的由来。
我有一位表姨,年轻的时候表姨夫提出离婚,表姨死活不离。那个年代离婚的也少,家里人都劝,说男人上年纪就好了,心就收回来了,这下更坚定了表姨不离婚的决心。两个人就这么拖着,到了退休的年纪。
如今,表姨和老伴經常一起遛弯,一起买菜,表姨去跳广场舞的时候,老伴就在旁边看着。邻居们都说,他们两口子闹了一辈子离婚,老了感情反而好了。其实,真相呢?
表姨曾跟我母亲说:“吵了一辈子,一点感情都没有。他的心从来都没在我身上,对我还不如对外人好,外人有事他都特别热心帮忙,我生病了他从来不闻不问,我们俩在一起就没有舒心的时候,谁看谁都不顺眼,也都不愿说话,家里像个冰窖一样,没有一点热乎气,还不如早点离了。这一辈子算是白活了。”
我们的身边,又有多少这样的婚姻,为了孩子,为了老人,为了面子,为了利益,虽然吵闹,虽然厌倦,却依然将就着,没有勇气走出那座已成为囚牢的围城,给自己判了终身监禁。有些拖着拖着就拖成了仇人,有的拖成了陌路,哪怕两个人在同一屋檐下终老,也并没有多少感情,只是离不了走不掉的无奈。
山水有相逢,爱恨有别离。如果说结婚是婚姻的准入机制,那么离婚就是婚姻的准出机制,两个已经没有感情的人绑在一起,真的不如给这段死去的感情做一场了结。了结,是一场放过。放过别人,不是对别人的恩惠,而是对自己的善待。
第71篇、爱情故事得寸进尺的求婚
“亲爱的,我是多么幸福,你终于接受了我的表白。我们的蜜月将会持续3个月,我要满足你的每一个愿望。不过,我想和你商量一下,3个月是不是有点儿太长了……我只是征求一下你的
“一周?亲爱的,我就知道你善解人意。我觉得出国旅游太奢侈了,我们国家也有看不完的景色啊。去看海是很惬意的事。”
“亲爱的,我就知道你会同意的。不过,我们还是用一周的时间去一趟布里斯吧,去那里比去看海便宜多了。亲爱的,这只是我的。”
“不过,亲爱的,我们真有必要去那里住旅店吗?那是在浪费钱。还不如我用这些钱给你买个最好的胸针呢,它会一直闪耀在你的胸前,伴你一生。”
“但是,你好好想一想,其实胸针也没有什么用吧?要不,我们用这。”
“话说回来,婚礼其实也没什么好的,简直是为了别人的快乐浪费自己的金钱,聪明人是不会这样干的!”
“我知道你已经同意了,你是这世界上最聪慧的女孩。我还想和你商量一件事情:要不你别穿婚纱了,我们省下钱买房子
“你想请亲朋好友来是吧?不过,对于真心相爱的我们来说这样做毫无用处,我还是想用这些钱请最好的裁缝为你缝制一件最好的。”
“当然了,亲爱的,现在是夏天,谁还需要礼服呢,你需要一件轻盈如花的裙子,我们买4米布料吧?其实,钱给了那些没用的裁缝干什么,你心灵手巧,你自己缝吧。”
“4米是不是有点儿长了?一件迷你裙就可以了,只要1。5米布料就可以。亲爱的,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既然这样,我们还要房子干什么呢?还要裙子做什么呢?”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第72篇、爱情故事和前男友拥抱事件
前男友韩是我的大学同学,在大学恋爱了一年半后,我们分手。韩脾气太急躁,常常为小事不能容忍我,不像我现在的老公阮兵,性格温和,几乎从不发脾气。不知道当初对老公这种性格的接受,是不是我的矫枉过正。
分手后,韩回了家乡武汉,而我在毕业两年后和阮兵结了婚。
婚后一年零八个月的时候,我突然接到韩的电话,他说要来出差,问我能不能见个面。我不好拒绝,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阮兵,阮兵神色平静地应了一声。怕阮兵多心,我主动提出一起去车站接韩,阮兵点头。
站台上,我远远地看到韩下车后东张西望,我忙喊了他一嗓子。不知道是因为久别重逢的喜悦,还是心里依旧惦记我,韩跑过来后竟然伸出胳膊,当着阮兵的面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大拥抱。我有点急,一边伸手推韩一边回头看阮兵。结果倒是阮兵表现得大方洒脱,他笑嘻嘻的,伸出手等待和韩握手。
那晚,两个男人在家里推杯换盏。一来二去阮兵就喝多了,末了拍着我的肩膀说,你陪韩说说话,你们那么久没见面了,我先睡去了啊。不等我反应过来,阮兵一头扎进了卧室。老公如此放心地把我和前男友扔在了客厅,按理说我该欣慰,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很不舒服。送走韩后,我有一种不被老公在乎的心寒。
一连好几天,我没给阮兵好脸色,直到听见他发自肺腑的解释:“谁都有自己的感情过往,应该被尊重。虽然当时看着另外一个男人抱你,我心里极不舒服,但我总不能在你前男友面前表现出来吧,那多给你丢人啊。就冲他敢那么光明正大地抱你,我知道,你俩之间真的没什么。我只是理解你们,并不是不在乎。说实话,如果他真是回来跟我抢你,别看他比我高半头,我也会和他一决高下的!”
那一刻,我终于懂得了什么是男人的风度,我没有爱错人。
第73篇、爱情故事第17站,有爱情在等待
A
大千世界有“文盲”“舞盲”“色盲”,也有“路盲”,我就是明证。刚从老家来到北京,没见过这么宽阔的马路。一次坐地铁,从复兴门出发转了一个多小时,居然又转回复兴门。
一家出版社给了我面试通知,地点在黄寺。一大早我就挤上公交车,在这辆车上认识了王浩。他开口找我借1块钱,我歪着脑袋打量:骗子,色狼?他的白T恤洗得很干净,天底下不可能有这么清爽的坏蛋。罢,花上1块钱买件功德。
谁知几站后,他凑到我身边,还给我1元硬币。他轻声说:“刚才想什么美事呢,你差点管了小偷的午饭。”“天哪!你故意打草惊蛇?”“对呀,这年头遇见小偷得斗智。”
面试成功,一个叫苏琪的姑娘成为我的顶头上司,她只比我大两三岁,发号施令却有模有样:“你的工作很简单:一,帮我打字,我只负责出选题;二,帮我取稿子,有的老作家不习惯用电子邮件……”想起第一次坐地铁的遭遇,我的心里放进了一把剪刀。
果真,因为迷路,我不止一次挨苏琪的骂。她让我去方庄取稿,我呢,听成了黄庄,人困马乏地跑到中关村,结果是南辕北辙。苏琪很气恼,啪啪啪几乎把苹果电脑敲成了烂苹果:“招你这个路痴真是耽误事儿!”
北京的夏天真热,坐公交车回家时,那把剪刀在我心里头慢慢地铰,原本激情跳跃的能量一点点变成碎片……”“喂喂喂,钱包掉了啊!”王浩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忧伤。没想到又碰见了他,这一次我们聊了很多,他也是外地人,3年前来到北京。我说:“我想回老家了,北京的东南西北太难认。”
王浩笑眯眯地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一个民工上了公交车,甩出20元钞票,冲售票员嚷嚷,见过没?售票员不理他,他继续嚷嚷,见过没,见过没?售票员火了,掏出一张50元大钞,吼道,见过没,见过没?民工呆住了,很受伤。旁边有懂民工口音的人赶紧翻译,他是说到建国门、建国门。”
王浩又说:“在北京闹笑话的又不止你一个外地人,你问问如今那些当老板的、开大奔的,谁不曾‘迷失北京’?”
哈哈大笑中,我说:“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B
可是没几天,一则消息击沉了我的万丈雄心。
一个来北京打工的女孩,傍晚跟朋友告辞回位于通州的“北苑”。朋友把她送上车,站牌上写着终点站“北苑”。但是第二天,第三天,女孩再也没有出现。后来,人们在昌平附近发现了女孩的尸体。原来,北京有两个“北苑”,她坐的那辆车开往朝阳区的“北苑”,两者相距几十公里……
我含着眼泪把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了王浩,王浩忽然紧紧抓住我的手:“有钱人坐出租车走遍京城,我们没钱,只有一双眼睛、一双脚!你别怕,以后我这双眼睛会帮你的忙。有我在,绝不会让你迷失方向。”
有一天,我去“银锭桥”取稿。我翻出“2009年北京市交通旅游图”也没找到这个地方,问苏琪。她也一脸茫然:“这种地方只有那些老北京知道。”我想起了王浩,给他打了电话。王浩很快做出回答:“你坐60路到地安门,过马路,在万方超市左边的胡同口进去,你会先看见几家卖藏饰品的店,然后有几个卖草莓的小摊,路口有一家很大的烤肉店,再往前走就是碧波荡漾的什刹海,银锭桥到了。”他说得这么详尽,这么传神,再找不到就真是傻子了。
后来,我又给王浩打过几个求救电话,无论怎么弯弯绕绕的胡同,他似乎都知道,连见多识广的苏琪都感叹:“神人,真是神人。”
王浩身上确实有很多不解之谜,我问他在哪里上班,他说在这趟车的第17站;问他的职业,他避而不谈。不过,我不介意,“公交车搭档”王浩总能给我想象不到的浪漫。
C
日子一滑就是半年,我认识了很多路,苏琪对我也渐渐满意。王浩曾透露过他的工作,电脑推销员,业绩不错。我不太关心,与高科技沾边的东西距离我都过于遥远。
生活似乎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一个叫陈峰的人,进入我的生活。
陈峰是出版集团的网络管理工程师,月薪高不可攀,还有一辆宝蓝色的POLO。他穿白衬衣打领带,温文尔雅,不像王浩那样被烈日骄阳烤得又黑又瘦。
坐在POLO的副驾驶座上是什么滋味?念头闪过,我马上三省吾身:有王浩这个“11路”天天陪我,我就该心满意足。
一天,乌云沉沉,我要去坐公交车,网络工程师把我喊住:“你是不是苏琪手下的那个姑娘?马上会有沙尘暴,你快躲到我车里来。”下面的进展有些俗套,我记住了工程师的微笑,也记住了他那句话:“注意你已经很久了,今天终于借着沙尘暴的机会向你开口。其实我们这些玩电脑的,除了写程序,什么也不会。”
那会儿我在想,王浩在干什么呢,是不是在站台上等公交车,满嘴黄沙?于是,我回答陈峰:“我有男朋友了,他是电脑推销员。”
就这样,陈峰知道了王浩,王浩也知道了陈峰。
有一次王浩来接我,两个男人打了个照面。他们没有兵戎相见,还闲聊了许久,陈峰甚至说“以后买你们公司的电脑”云云。分手时,王浩的神情有些慌乱。
我不明白王浩为什么慌乱,觉得自己比不过陈峰?不,完全没有必要。在我心中,永远感激迷路时给我指点方向的人。风暴来临时,我愿意与王浩坐公交车,而不是坐陈峰的POLO。
第二天,陈峰见到我时欲言又止。我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你攻击情敌。陈峰说,你那个男朋友的职业,你可清楚?
他是电脑推销员啊,我说。
我判断他很可能不是,我提到的每一个电脑品牌,他几乎一无所知,他甚至连他们公司代理什么品牌都说不上来。
我忽然有些晕眩,好像站在高高的立交桥上看车来车往。
我去问王浩,他说,这很重要吗,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随时都有可能跳槽。
我的心渐渐地沉了下去,记得王浩以前说过,他的公司在60路的第17站。这天,我站在60路公交车站牌前,认认真真又数了一遍。16站,60路从起点到终点只有16站,没有第17站。他给我的地址是假的,他们公司根本不存在!我的心一阵阵发凉,第17站,难道是爱情的终点站?
D
我对王浩说,明天我就不坐这趟车跟你一块儿上下班了,陈峰会开POLO来接我。不管怎样,我心中会永远记得你,谢谢你陪我度过了在北京最艰难的时光。
王浩悲伤的表情逐渐转为平静,他说,你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陪我坐这趟车,坐完全程?我说,好。
第16站到了。王浩拉着我继续往前走。七拐八拐,眼前出现了一栋很矮小的写字楼。“我的公司就在这里,它所处的位置太偏僻,没有公交车在这里停靠,在地图上你也找不到它的名字。因此,我叫它17站。”
公司的名称是迅驰快递公司。王浩说,送你一件礼物吧,一份北京的“地图”,虽然你以后坐POLO了,但自己记住道路比什么都强。
这哪里是一份“地图”?里面的字是手写的、粗放的、潦草的,龙飞凤舞地把北京的旮旯记在一张张普通的白纸、送牛奶单、报纸、催收水费的单据上,那种匆忙的感觉就像你急着要去洗手间,突然来了个电话,你只来得及随便抓张纸记下号码。好在它们不论纸张大小、厚薄、花还是绿,已经被一颗订书钉订在了一起,牢牢靠靠,不可分离:东四十条,要找到这个胡同,先找到东四,就是王府井大街东边的那条银街,见一个胡同数一条,头条,二条,三条……十条;雕刻时光,在北大东门,挺好找,很多公交车都到,但是东门老在修,建议走南门,一般南门的保安不查证件;去北大办事儿,最好穿成学生样戴副眼镜,太痞太艳进不去;银锭桥烤肉季,在什刹海附近,沿着“什刹海”那块石头进去一直往里走就能到,有很多好看的房子,但门票很贵,沿着湖边走走就行了,那儿的栏杆别靠,私人老板已经在那儿圈了地,你不买杯啤酒,他们就会撵你
在北京按图索骥的日子里,我见过很多份地图,密密麻麻地注满高楼大厦名胜古迹,洋溢着商业气息和名气。但这份地图不同,它源于速递员王浩走街串巷之后的心有所动。他发现专业地图对我这个“路盲”而言,还是太“大”了、太“华贵”了。于是,他设身处地用适合我的眼光去看、去想、去记。
市面上流行着各种五花八门的旅游书籍,在我看来,眼前这份粗糙的、浸透着汗水、灰尘和手指印的礼物比什么都珍贵,因为它是世界上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用心写就的独一无二的“导游图”。
一年后,我和王浩结婚了。
第74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的爱人
2002年,我从军校毕业,被分配到南方某边防总队侦察大队。朱炜是我们侦察大队的副大队长。
一天,我们接到紧急命令:据可靠情报,有一个贩毒团伙要在当天偷运毒品入境,我们必须立即赶到边境附近埋伏。
我埋伏在离边境线一个射程的灌木丛中,一动不动。3个小时过去了,边境那边有个人影跨过了边境线,往我这边走来。走了几步,他突然掏出枪,朝我这边开了一枪。我立即举枪还击,那人就像兔子一样跑回边境那边去了。
这时,身边有人轻声但不满地叫起来:“谁开的枪?赶快换地方!”我没听他的话,仍然举着枪搜寻目标。一个人影扑了了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这时就听子弹从身边“嗖嗖”飞过。我推开那人,发现他是朱炜,他的手臂中弹了,鲜血直流。
原来,对方早就埋伏了人,那人朝我这边开枪只是试探,等我的枪一响,对方埋伏的人就一齐向我开枪了。朱炜救了我一命,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他。
朱炜出院那天,我鼓起勇气对他说:“我爱你。”声音很轻,却很坚决。说完了,我几乎不敢看他的脸。朱炜明显地愣了一下,但他立即说:“亚琴,这是不可能的。”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的自尊很受伤,但我犹不甘心。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直到寄出第五封信,他终于主动来找我了。他说,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就害了人家。他决定,在从侦察大队退下来之前,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和青春。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一个女孩子去追求。此后我一如既往地给他写信。
2002年5月4日,我突然接到朱炜的电话。他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还没明白他的意思,电话就挂断了。
我一直在琢磨他这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两个小时后,我们突然紧急集合,总队首长亲自给我们讲话:“我们要去抓两个正在交易的毒品贩子,但不能真抓住他们,要让他们逃掉。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枪,得到开枪的命令也不能打中那两个人,要往偏里打。”
我们赶到离边境检查站十多公里的一个汽车修理站,在那里埋伏起来。一个小时后,两个毒品贩子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个毒贩竟是朱炜。我一下子明白了总队首长再三告诫不能击中他们的意图,朱炜是在做卧底!
他们刚开始交易,我们就从围墙外探出头来,高喊:“不许动!”朱炜闻声掏出手枪。我发现,他举着枪有些犹豫,好像在寻找什么。我突然记起了那个电话,他让我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直起身,露出上半身,向他高喊:“放下枪!”朱炜很快瞄准了我。枪响了,我只觉得右臂一麻,血流了出来。
枪响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朱炜给我打那个电话的目的。
我住进了医院,医生从我的手臂里取出一枚弹头,那是朱炜送给我的。总队首长到医院来看望我,他告诉我,为了使朱炜卧底成功,他们向朱炜下达命令,要他打伤一名战友,以取得毒品贩子的信任。
我将那枚带着自己鲜血的弹头攥在手里,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我明白朱炜为什么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别人。
我对记不记功并不在乎,当一名边防军人就会流血,甚至会牺牲。后来,我明知故问朱炜:“你为什么选择向我开枪,而不是别人?”他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说:“因为,我只能牺牲我的亲人。”我笑了,问:“我是你的亲人吗,难道我是你的妹妹?”他摇了摇头,双眼直视我,说:“不是,你是我的爱人。”
那一刻,我的泪汹涌而下。
第75篇、爱情故事美好的爱情与贫富无关
我有个同学名叫杨丽丽,当初她义无反顾嫁了一穷二白的学长,由穷人家的女儿变成穷人家的妻子。
这样的“弱弱联合”,在大部分姑娘眼里,无疑是个噩梦。
杨丽丽家庭条件不好,入学那天她是独自拖着行李来报到的。
高中那3年,杨丽丽成绩很棒,从没掉下过年级前10。可高考填报志愿时,她却摒弃了众多一流高校,填写的都是清一色师范院校。
原因我们当然都知道,减免学费还有生活补贴的学校,对正发愁学费生活费的她来说,是无奈之下的最佳选择。
我们为她可惜,她却十分开心,准备了一应生活用品,再次独自出发去首都求学。
大二那年,杨丽丽谈恋爱了,对象是同乡的学长李明,两人在聚会上打过照面,又在勤工俭学时偶然相遇。一来二去,彼此就都生出了些情愫。
那几年我和丽丽走得挺近,她偶尔会提起李明,语气是甜蜜的,却也掩盖不住一丝惆怅。
李明也是典型的寒门学子,申请了4年助学贷款,平日里靠勤工俭学维持生计。好在他用功刻苦,年年拿国家奖学金。那时的李明,虽前途一片光明,却不知路在哪里。
被贫穷打磨过的姑娘,其实比谁都更理智更清醒,也更明白一场婚姻的真正价值。因此她回避着他的灼灼目光,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直到有一个冬夜,她在做家教时,无意中透过窗子看到站在路灯下的他,跺着脚哈着手,嘴巴里念念有词,时不时抬头看看窗子,焦灼的面容里却带着喜色。
后来才知道,他每天都在打扫完教学楼后来接她,等待她的间隙里默背着英文单词。一个贫寒的年轻男孩,证明爱情的最好方式,不过就是对她好,为她去努力。
“他是真的对我好,也足够努力,而我也是真的很欢喜他。”一个念头忽然从她心底破土而出,虽然寒冬漫漫,春心却猛地萌了芽开了花。
同宿舍的姐妹说,不要和穷人谈恋爱。女孩子的青春耗不起,等他奋发向上出人头地?别闹了,那多累,再说你能保证他一定可以成功吗?
杨丽丽用一个淡定的微笑来回应苦口婆心的室友们,回过头来看电脑,李明正好从QQ上发过来一段消息:“我决定签了安哥拉的工作,年薪30万,三两年就可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别人有的,我会通过双手挣给你,可能会有点慢,但我不会放弃。”
那几年他们过得确实不大好,两人吃过的大餐是校门口的鸡米饭,逛街只敢去地摊货横行的动物园,最折磨人的是寒假遇上春运,凭着两张站票穿越大半个中国,回到家骨头往往散了架……
苦吗?真的有点,凡胎肉体的身躯,对吃喝享樂当然会有自然而然的向往。但在心理和生理的较量中,占了上风的往往是前者。
爱情从来都不会因为贫穷而卑微,卑微的是被贫穷轻而易举改变了三观,甚至抛弃爱情和梦想的那些人。
李明毕业就飞去了遥远的非洲大陆,在赤道上修桥铺路,用汗水生动诠释了“血汗钱”3个字的真正含义。
杨丽丽原本不舍得心上人去吃苦,但李明义无反顾。去非洲是很苦,胜在收入可观。作为一个男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在女朋友毕业前存够钱,给她一定程度上的安稳和富足。
于是,大学最后一年,杨丽丽的日子前所未有地宽裕了起来。李明的大部分工资都漂洋过海打到了她的卡上,两个人视频聊天时,李明总是大手一挥:“想买什么尽管买,现在老公养得起你。”
他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脸上却带着明晃晃的笑容。两个人悄悄说完情话,就开始一点点计算工资与房价。作为定向培养的师范生,杨丽丽必须回到家乡的学校任教。李明便决定合同期满后回乡,买一套房子,再用3年积累下的经验开一家小小的建筑公司。这样一来,对吃惯了苦的两个人来说,这已经足够幸福。
今年秋天,李明终于回来了。此时的杨丽丽已经在家乡做了两年中学语文老师,接机那天她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是3年前的照片,拍于李明毕业那天,是两人在校门口的合影。她还写了一句话:那年我们很穷,但很快乐。现在我们不穷了,依旧很快乐。
世间有一种极致的成就和幸福,是寒冬里的两个人手牵手,一步步走到了春天。当百花齐放风光旖旎,陪在我身边的,还是你。主导爱情的从来都不是贫富,而是两个人共同变好的决心。
这世界的确很现实,但总有一个角落,容得下认真相爱的每一对男女,以及相濡以沫的两颗心。
第76篇、爱情故事围城里的小情调
婚姻里的肌肤之亲,其实是为疲惫的婚姻准备的小情调。它可以是上班前下班后的拥抱,可以是临睡前起床后的亲吻……
有一女性朋友,在众多朋友中是个另类。她貌不惊人,性情温婉,结婚十载,虽早过了不惑之年,但在先生面前,总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只要见到她和先生一起出门,必定手牵着手,脸上始终面带微笑。
对于他们这种“小恩爱”,有朋友羡慕,“看看人家,这么多年,感情始终如初。”有的朋友不屑,“都结婚这么多年了,腻不腻味啊。”
但两人我行我素,旁若无人。十年的时光,纷纭的世事,不曾伤害他们分毫。
我也喜欢这样的情调,却从来不敢说出来做出来。因为先生是个古板内向的男人,因为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成年人撒娇,也因为我们的岁数已经过了浪漫的界限。理由林林总总,所以,长久以来,婚姻就像是一壶无论怎么用心酿也缺少味道的酒,让人厌倦。
好像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恋爱的时光里耗尽了自己的激情。只会在吵架的时候,把陈年往事抖落一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扔掉了那件叫做浪漫的外衣,换上了那件叫做平常的婚衣。两人开始在街上并排走,不再亲吻,不再拥抱,开始一个人一个手机抱着玩儿,很少交流,除了在夜晚某个时刻例行公事,忘记了彼此曾经是愿意日夜缠绕的情侣。我们迅速变成了父母现在的样子,古板、保守、偶尔吵架,经常互相抱怨,但互相也离不开。
有一次聚会,我和几个女友一起向她讨教婚姻保鲜的秘诀。她笑着说,“如果真要有什么秘诀的话,只有四个字,‘肌肤之亲’。”我们一头雾水,“肌肤之亲?”她笑,“中国人的感情是内敛的,往外收的。有时越深的感情就越要藏得隐蔽,好像爱摆在了台面,经过风吹日晒,就会褪色变质一样。尤其是两夫妻,一旦进入婚姻殿堂,总是觉得爱情要收敛起来了。各忙各的工作,要照顾孩子,要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杀死激情,慢慢我们成了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人。”
我们听了之后,纷纷点头,“可是,每个人的婚姻不都是这样吗?”她又笑,“我们是可以不一样的。婚姻里的肌肤之亲,其实是为疲惫的婚姻准备的小情调。它可以是上班前下班后的拥抱,可以是临睡前起床后的亲吻,可以是逛街看电影时的牵手,可以是看电视时的依偎,也可以是无意中一句由衷的‘我爱你’,简单可操作,回想我们浓情蜜意的恋爱时光,这些不难做到。”
在场的我们,都陷入沉默。她继续说,“其实每一段婚姻的勇气,都来自对方。你愿意抛下一切,跟他在一起,那么他便是你的永不停止的电源。我们都是需要靠时时充电才能勇往直前的机器人,而这些看似不经意的肌肤之亲,却是彼此为婚姻充电的亲密小动作。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婚姻时时电力十足。”
我承认,她说到了我的内心深处。但我却一直没有勇气主动伸出那只向婚姻求和的手,直到那次出国旅行。
那天,我和先生一前一后只顾边看风景边拍照,不知道在哪个瞬间,他突然发现我不见了。几分钟后,他惊恐万状地把我从一堆人高马大的老外中“扒拉”出来,手便再也没有从我手上拿开。在民风开放的异域,手牵手丝毫没有违和感,因为大街上随处可见亲密的男男女女。我们的目光经常被一些平常的人间景色吸引,咖啡馆里有老年夫妻手拉手坐着看书的情景,中年男女在街角等车间隙的拥抱亲吻……余下的几日,我们像一对小情侣那样,卸下了俗世的包袱,随时热吻,随时拥抱,百无禁忌。
回国后,虽然当众很少表达,但在家里,我们经常有除了夫妻“功课”之外的肌肤之亲,临睡前说晚安,经常说我爱你,依偎着看电视,相拥着入眠……慢慢的,那壶叫做婚姻的酒也仿佛越来越有味道,我知道,肌肤之亲是最好的引子。那种甜蜜已经在婚姻的周围筑起了铜墙铁壁,让那些破坏幸福的因素无处藏身。
现在,我也经常微笑着劝解身边抱怨婚姻的女友,不要看轻你手上的温度,不要小看身体的语言,不要小看一个吻的分量。婚姻真正的智慧,是把恋爱的种种逻辑,用肌肤相亲的模式,把琐碎的生活过成浓得化不开的浪漫情调,这样,你的婚姻才能真正跟你不离不弃。
第77篇、爱情故事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身边带走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先打电话就直接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她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伦在我的痛苦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两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第78篇、爱情故事我的装修情事
最挑剔的顾客
从来没有这样丑陋过。锱铢必较、上蹿下跳不说,穿着牛仔裤和棉T恤,长长的卷发扎成一个平淡的马尾,拿着计算器在他面前揿来揿去,于跳来跳去的数字中与他舌战,我明白,这个人恨死我了。
他叫小周,是装修公司的小老板。但我对他有恶感,只觉得他骨子里精明得要死。如果我有很多钱,当然不会找他这样的小公司。如果他实力雄厚,也不必接我这样挑剔的顾客。因为我们的金钱都是菲薄的,所以只能这样磨合。
有一天,他问我:“你男人呢?”我涨红了脸,看见他刻薄的笑。我明白他是故意气我,100多平方米住个单身大龄女子,难怪事事挑剔,原来是雌激素失调,量他是这么想的。
粗鲁!男人?是先生、未婚夫!懂吗?我藐视他。他似乎很得意,眼角斜飞,继续笑,那你未婚夫呢?别家都是未婚夫装修,你们家很特别。我昂首。他很忙,是做大事的,你懂吗?他立刻作恍然大悟状。喔,装修不是大事,明白了。
冷嘲热讽刺到我痛处。我爱梓诚,所以甘愿照顾他,为他打点大小琐事。人家是金融硕士,前途似锦,怎么能在这些俗事上费工夫?我忠诚地为他做一切,心中还是希望他能多疼我一点。我亦是平常女子,也有软肋,但我对自己说:欧洁,人哪能事事如意?
梓诚原来这么没礼貌
我还是和梓诚在小周面前出现了一次。我拖着梓诚流连在干净崭新的卫生间,为他指出精妙之处。他微有不耐:“天太热了。”我赶紧用纸杯盛了水递给他。他喝完说:“走吧。”我小心翼翼问他感觉,他淡淡说:“这种事你说了算。”他先走,我还得和小周商量地板上漆的事。小周递给我一杯水,我这才发现,由于穿着套装和丝袜,我闷热得透不过气。忽然感觉很没面子,梓诚自视甚高,从头至尾没和小周打招呼,原来他是这么没礼貌的人。其实小周不差。同济毕业,做到这份上也算成功了。我以为他又会讽刺我,词我都想好了,但沉默片刻,他只是说:“原来你蛮漂亮的。”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穿裙子,淡绿色的,像春天,袖口和裙摆都有精致的蕾丝。在梓诚面前,我总是打扮如淑女,因为他喜欢。但我不喜欢此种装束。我甩掉高跟鞋,赤脚坐在地板上,管它脏不脏。阳光从窗中透进来,照在我和小周的中间。“其实,你是蛮好的女孩。讨到这样能干的老婆是你未婚夫的福气”。他诚挚地说。“可有时,男人不能太宠”。他又认真地说,不像讽刺。今天我带梓诚来算是丢尽面子,我不过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连地板钉都要亲自去买,说能干是装门面的。他这般看穿我,让我惊怒交加。我板起脸:“上次你说地板漆用某某,我调查过行情,太贵。古象的比较好,别欺我外行。”他也开始粗声大气:“翻脸比翻书快,谁讨到你这种女人算倒霉。”又开始交锋了,这样我比较快乐。
小周的糯米师妹和拖拖拉拉的工程
新房子快完工,小周还是常来,身边还有一位漂亮女子,常穿粉色小西装和淡蓝色毛织裙,皮肤鲜嫩如水蜜桃,说话甜又软,让我想起糯米。她叫悦唯,是小周的师妹。她总是安静地笑,轻言细语地说话,然而眼神从容,是腹中锦绣的女子。
工程不错,尾巴却收得不好,那次物业急找我,原来卫生间漏水,楼下的人家气疯了。我让他把马桶重装。他不理我,片刻过后,他稍稍动了动。便说:“好了,小阀没旋紧,小错误。”总是一些小小的问题,比如阳台上两块瓷砖没铺好,比如一块漆有些淡。这些琐碎的事让我们常常保持联系。他来,我反而觉得好玩。有时悦唯同来,我冷眼看悦唯对他,是三分尊重,七分爱慕。忽然觉得心酸。说不出的感觉,只是眼眶也酸了,便独自走到阳台。“喂!”他忽然大声唤我。黄昏的微风中,我吓了一跳,没好气问他:“干吗!”“阳台的瓷砖要不换了?我和悦唯都觉得铺浅色的古典花纹比较好。”我明白换瓷砖很麻烦,可我为什么觉得最好这个工程永不结束?我点头。他又说:“黄昏时吹风小心着凉。”“谁要你管?关心你的糯米娃娃吧。”“你说什么?”他茫然,我转头,无语。
终于有人被甩了
有梓诚的电话。他很少在上班时打电话。“喂,欧洁。”他非常温和地说,“房子装修完工了吗?”不知为什么,我欲坠泪。装修那么琐碎浩大的工程,他竟让我独自完成。他衣着光鲜,学历傲人,收入可观,可是那有什么用呢?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他又说:“欧洁,我被派去美国。时间可能很长。”我明白了弦外之音。但喉头一股热流使我开不了口。他继续说:“我非常抱歉,但是,现实残酷。那套房子是我付的首付,可是我也许用不着了,可以便宜卖给你。”我也许该骄傲地拒绝。可是,装修款是我的,心血也是我的,我只能窝囊地说:“我会尽力筹款。”
放下电话,我埋首,但心中不平静。我今天穿了月白的裙子,可是去洗手间,我忽然看不见它的颜色。觉得奇怪,原来满脸是泪,遮挡了视线。
偏偏此时小周打我手机:“阳台的瓷砖你什么时候和我去看一下?”我想说好,但是噎得说不出话来。我想坚强一点,奈何忽然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女孩般任性地宣泄悲伤。他在电话里着急地喊,我无法回答,索性关了机。
爱她,就一起装修房子吧
15分钟后小周出现在我办公室。我只模糊说过公司在哪儿,从没说过确切位置。我不知他是如何找来的。他完全失去了平时那种风趣镇定,神色紧张地冲到我面前。“谁欺负你了?”他大声问。同事讶异的目光探照灯一样巡来,刹那间,我决定不在乎这些眼光了。原来,我不喜欢这设在摩天高楼的办公室,不喜欢这份工作,它早已失去新鲜感。原来我不喜欢现状很久了,却不愿改变。“没有人欺负我。”我安静地说:“但是小周,我想出去走走。马路对面,有一家餐厅,如果你吃辣的话,会很满意。”
三分钟后,我和小周出现在对面的餐厅。我尽情地吃辣,在辣出了满眼的泪水后,才说:“我失恋了。”“啊?”他好像一点都不同情我,“流这么多泪就是为了那个对你不怎么样的男人?”我白他一眼:“我只是觉得懊丧,平白无故地成了被抛弃的人,很没面子。还有,那套房子,我供不起。”“我可以帮你。”这家伙,竟然满脸喜色。我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是趁火打劫。算了,你装修的,便宜点卖给你。以后你和悦唯住,应该不错。”
他瞪着眼:“我和悦唯?”“不是吗?”我惊讶。“乱点鸳鸯谱!悦唯刚毕业就领证了,对方和我是最好的哥们儿。”“那你……”他红了脸,久久的沉默,然后爆发:“谁都看得出,我喜欢你!”我的嘴张成0形,他继续连珠炮地说:“所以我会一直拖着工程,就是希望一直看见你,现在感谢老天,你终于和那个硕士分手了!”
我使劲忍住笑,用高跟鞋的脚尖踢他:“幸灾乐祸!”他皱眉:“还有,我让悦唯来,就是想让你学到她一点点温柔。可是,我好像失败了!”我得意地点头,却惊叹生活的戏剧性。前后20分钟,我的人生就由悲剧变成喜剧。
如果想考察对方的真爱,不妨共同装修一套房子。好像比所有的玫瑰和钻石重要,你会触到生活的须,然后一拔,就明白,爱的根系到底植得有多深。
第79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那个癌,得治!
爱情里的癌,有的人只患一种,奄奄一息。有的人身患数种,多年深受其害。爱情里的癌,让你再没多余力气去享受生活,身心俱疲,自信尽毁——
360°无死角的自欺癌
自我蒙心术,是江湖上从未失传的把戏,女同胞尤其擅长。说服别人很难,但要说服自己,只要方向已定,一亿个理由也排好队等着:
他已经一周没联系过你了,电话短信QQ微信都死寂。在漫长的抓心挠肝的等待中,心底有个声音亮了:他一定是不在意我。但你迅速按住那个声音,一遍遍告诉自己,他只是近期忙业务,太焦头烂额了;
他从来也记不住你的生日,你每次都按捺着凄凉的失望,告诉他有多想要一份礼物,哪怕是摊儿上五毛钱一包的头绳也行啊!你残存的理智说,他根本是太忽略了才会忘记,但你立刻又帮他想出了绝好的理由:他只是不会浪漫,但不代表心里没有;
“为了哥们聚会,推了和我一周前就约好的晚餐——因为他把我当做了自家人!”
“常常还在与前女友通话——那只是因为他想最后一次和她说清楚。”
甚至,“他一次次提出和我分手——只是因为他家里出事心里不好受。”
姑娘你能别再骗自己了么?
有句老话讲,爱情中没有清醒者。于是女同胞们立即得到了理论根据——是的,当我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开天辟地翻山淌河,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只要能抠到一点点爱,哪怕用流血的双手挖地三尺也在所不惜!哪怕根本就没有爱呢?
其实女性天生被赋予了一种可以用来自我保护的东西,那就是直觉。可糟心的是,许多女生在直覺窗口弹出的一刹那,就本着厌恶真相的情绪,快手快脚地把窗口给关了。只要你不愿意相信他不爱你了,他在骗你,他是个渣,那么,宇宙间没有人能让你相信。
最痛苦的内心焚化就是,一边被真相折磨着,一边为自己编出的理由心虚着,结果就是感到自己无比悲哀,尊严尽失。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看不下去了,有的姑娘还能潜力无穷地受伤害,就好像,那颗玲珑心不是肉长的,可以无止境地被摧残。我想说,女人还是现实一点好。现实里发生了什么,就做什么判断,而不是先于现实下结论。爱情中唯心主义最要不得,蒙来蒙去,蒙的还不是自己。
极度空虚无助的贴男癌
没男人就不行的女孩分两种,一种是骨子里接受不了没有爱情的人生,哪怕日日忙碌,也有劲夜夜忧伤;还有一种是生活空虚,把牵肠挂肚的思念和你来我往的猜忖当做生活的大部分乐趣。
前一种女孩,不少是在成长过程中缺少足够的关爱和重视,尤其是父爱,结果成年之后,极其渴望拥有一份来自异性的重视和宠溺,尤其是在工作压力大、独自打拼倦怠之时;而后一种女孩,通常对追求个人价值和奋斗没太大兴趣和动力,一心想要绑住一个男人完成嫁人生子的目标。
先说说职场独立型贴男癌患者。有多少在职场上看似强大独立说一不二的女人,在生活中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挽留男人啊!职场独立,不代表情感独立,更代表不了人格独立。
一个爆精明、爆能干的白骨精女朋友曾经告诉我,她身边没男朋友的时候,会很焦虑,焦虑到抓狂。她说,“在没人跟我以男女朋友相称的时候,我会在工作上有更大的压力,下周的进职演讲怎么办?堆成山看不完的财务报表怎么办?”其实,她的所谓男朋友帮她看财务报表了么?帮她策划演讲ppt了么?都没有。所以,能够在公司独当一面的女强人,在感情里,并不一定能独当一面。她的勇气、信心、支撑点,都是一个叫做“男人”的生物提供的。哪怕他们什么也没做。于是,职场上好不容易挣的那点自信,全被破格转正的low男给败完了。
如果说上述的类型还有些值得同情,那下面说的这种简直需要大嘴巴扇醒。
有貌美如花的读者跑来问我,为什么男朋友不回短信?我问,你什么时候发的?发了几次?人家理直气壮地答:早晨中午下午傍晚都发了啊?情侣之间不是要一直交流感情吗?
在这儿我想讲点狠话了。姑娘,你这辈子投身人世,被爹妈养大,是不是就为了等短信啊?结果后来人家对你态度不好了,你立刻瘫掉。人类的举动根本经不起这样的放大。十倍也不行。“睡了”这两个字,放大十倍就是:不想聊了。放大一百倍就是:你怎么话那么多。放大一万倍就是:我对你已经失去兴趣了。很多表达,说的人根本没在意,可听的人胡思乱想根本停不下来。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你太闲了。
你闲到没时间去感受二十几岁的美好生命,闲到没心思去翻看那些经典的文字、过瘾的电影,就连外面的世界你也提不起兴趣去游历,因为你要等他一起。
据说安吉丽娜·茱莉在自己身上最私密的地方刺了一句话:凡滋润我者,也将毁灭我。自己玩味一下吧。
第80篇、爱情故事感情迷宫里,我的爱找不着北
认识菲的时候,我以为我第一次懂得了什么是爱情——在二十多年平淡的婚姻生活背景前,我领略了激情的巨大力量,这力量足以使一个充满理智的成熟男人变得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那是夏末初秋的一天,起因是一桩生意上的合作。当时我、我的朋友和他们介绍来的菲,一伙人围坐在茶桌旁,兴致勃勃又千头万绪地侃着合作的前景和可能的挫折。坐在我对面的她落落大方,眼睛亮亮的,为还虚幻着的辉煌胜利兴奋不已。也许是气氛太浓烈,菲脱掉了那件深蓝色的外套,只穿了一件吊着两条细带的黑色弹性紧身裙。随着略显夸张的说话,她的全身传递着一种妙不可言的节奏,年轻女性洋溢着的生命活力令我们炫目。后来我们就去跳了舞。一堆男人围着一个婀娜魅人的女人,自然免不了七荤八素扮不正经,要换了别的女子,早已招架不住。可菲却有这个本事,她且战且退,既大胆又保守,弄得一帮对男女之情早已有点麻木的中年男人,深深感受到了一种舒服体贴的满足感。
那一晚,我痛痛快快地玩了个尽兴。我的情绪之高涨,舞姿之流畅,全与肌肤相触的这样一个女人有关。她鼓励我说,我是今晚最有魅力的男宾,而我也发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异样目光,得到了自己的吸引力反馈回来的信息。
谁说男人不需要虚荣心的满足和支持,在某些时候,男人对它的需要甚至比女人更甚。那一夜,开着车回家,在空旷宽阔的二环路上,我忽然发现自己又有了满身的活力。
我们之间到底谁吸引了谁?现在已经很难说清。但生意合作出人意料的成功,和菲的聪明能干是分不开的。菲的最大聪明就在于她总是能够准确把握住男人的弱点,譬如她说的“二十多岁的男人是次品,三十来岁的男人是上品,四十来岁的男人是极品”,就让年过四十的我很受用。有人说当一个男人赞叹街上的姑娘年轻时,潜意识里已觉得自己老了。我和菲在一起时却从心里感到青春,她也从不“避嫌”,在我面前就像一头热情欢快的小马。菲还没结婚,比我小十七岁,比我女儿大七岁,比我太太小十六岁。
一桩大生意结束了,朋友们都识趣地撤出了。可我却总是想出一些借口和她见面。我们没话找话,彼此心里都明白,我们已经陶醉在了一种不一样的情绪和需要当中。虽然是违反道德和常规的,但激情充斥整个心胸时,谁都不可能再安分守己。只是菲这种女子太聪明,理智上的逃避和情感上的追逐都被掩饰得变幻莫测,而这更容易把一个男人的心火吹得越来越旺。
当所有煽情的前奏都按部就班地演完,我们才理所当然地走在了一起。而那时真正美丽动人的深秋也到了。在乡间一间被金黄银杏树包围的小屋里,我们坐在床上。我把这些年来平淡的夫妻生活和没有她的日子里的寂寞讲给她听。她微笑地瞪着大眼睛讲她对男人的认识和理解。然而这些都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窗帘拒绝着外面明亮的阳光,浅黄柔软的床头灯光将她毕露的身体曲线向我的灵魂蜿蜒,欲念变得清晰,接下来不可阻挡地发生了不言而喻的事情……
晚上,精疲力竭的我躺在太太的身边回忆着白天的狂热,蓦地想起进屋后没等我招呼菲就在鞋架边换上拖鞋然后走向床边,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这种娴熟的感觉让我有些不快。还有,她那天进屋后就脱掉了外面披着的一件毛衣,里面是一件真丝的紧身吊带短裙。她的故意不懂,和那装出来的小心翼翼的欲推还就……事后这一切都让我了悟,并有点不快。但不快也就那么几秒钟。那每一个令人消魂的画面挥之不去,在脑子里盘旋。那种感觉竟是我多年未曾有过的。连一些羞愧和自责,都在发热的高峰状态下消失殆尽了……
她管我叫哥。每天我们都要通几次电话。单位食堂的一张菜单也能使我们在电话里津津有味地讨论半个小时。一次,一个女下属推门进来请示工作时正逢我隔着话筒和她“吻别”。看着女下属惊诧的眼神我脸红了。没多久,公司里就传言“老板和太太迎来了第二春”。
我以为我和太太的感情是一种久远的稳定。一直以来听她絮絮叨叨也有心烦的时候,二十几年的平庸婚姻也有心存不甘的时候,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会沉溺进情人的感情漩涡里去,直到成了纵情其间的“狗男女”,才知道火起来的热度,足以烧灼每一个时辰。那时我和菲差不多每天都要见面,见了面便恨不能每刻都缱绻在床笫之间。她每次找我都会在我公司所有人的视线之下坦然而来,而我要去找她,她却规定我只能在别人视线不能及的地方等她。我心里又有些不快,好像我是她见不得人的黑暗。情人的位置就是在这特定的处境以特定的方式实现自我罢。而且,比起别的障碍来,这样的考验已经是无足轻重。
菲是个很自我的人。幽会的方式都得全由着她的心思。为了不影响我们的情绪,每次都是不善厨艺的我下厨房。在烟熏火燎中想到终年在厨下忙碌的妻子,心里不能不歉疚,可是幽暗的小屋里惟一的亮点就是菲水汪汪的眼睛。在这样的沸点面前,我的身体本能地绷紧、充斥着热辣辣的紧张和离经叛道的惴惴不安。也说不清起点和终点在哪儿,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和她像两枚捆绑式火箭,一点火就在无尽的燃烧中升了天。
菲过生日的那天,我在金黄银杏叶已经落尽的乡间小屋点上蜡烛,插上鲜花。不知怎么的,我的思绪突然间滑向了童年,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女儿、我的太太,就有落泪的冲动——就像是警告我伤感怀旧的不合时宜,我的头皮一阵刺痛。“你这么多白头发了!”菲翘翘的兰花指上拈着一根从我头上拔下来的白发,语气夸张。“你嫌我老了?”连我都听出了自己语气中的不快。菲自然反应强烈,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被她默不做声中故意横七竖八地戳满了彩色小蜡烛。那一次,自然彼此心里都不受用。好像为了互相给对方和自己一点面子,我们草草敷衍了一下就“好戏”散场——身体若不是被爱意充满,“爱”做不做都是没有什么趣味的。
回到家里,照例是太太的一句“吃了吗”。我阴晴不定的脸转向落地灯的阴影,手习惯性地按了按胃部。“胃病又犯了,也不早说。”她不假思索地冲进了厨房。没几个回合,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线面就端上了桌,“这是隔壁老陈去福建出差回来送的,米粉压得又细又柔,胃不好的人吃这个好……”妻子的话像扯开了的线团,绵绵密密。我第一次觉得被抚慰得十分妥帖,丝毫没有感到以前常有的腻烦。
菲的自我使她在她单位里很不合群,据传下一批的分流名单里有她。她先是在我的耳边痛骂背后促狭的小人,后来就在我面前委屈地诉说不公平。再后来,她在电话里极详尽地把我所有处长以上的社会关系查了个底朝天。我十分清楚她的表演,那意思只有一个:要我帮她。我不是不想帮她,我是没办法帮。
接下来,事情就有点儿乱了。一天,还是在那乡间的小屋里,还是按照常规的亲密接触,但就是有些什么已有了改变。我的直觉告诉我,菲对我有抱怨。当我伸手帮她理顺头发时,她没有一点回应。“你一定怪我不帮你,但那是没办法……”菲还是不言语,开始穿她的长筒丝袜。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窘。“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以后不能常跟你到这儿来了……”菲朱唇轻启,听起来又清醒又平静。我的心有点儿失落。
我依然约她,但事先都要费尽心机设计好她不便推脱的理由。她依然赴约,但每次都要经过三番五次的说服。我觉得自己像个乞儿。
爱不是一个常量,也不是一个定数。随着时间、空间、心情、处境的变化,爱的成分公式也在变化着,甚至与神秘程度、受刺激程度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只是要经过艰难的抉择和精心的设计才有机会。
我在远郊的住宅小区买了一套房,带菲去散心。房子是复式结构,价钱便宜,很合我意。当我兴致勃勃地向她介绍我的安排,这边给女儿,那边做书房,20平米的地方做客厅……我很想听听她的建议。一扭头,才发现她早已心不在焉,眼睛正张望着窗外一大片正在升起的楼房。在楼上的起居室里,我意味深长地望着她,向她眨眨眼睛:“这是我的私人领地,一块大地毯、一个小酒吧就够了。”我记得菲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卧室就是这样一种格局。没想我话音刚落,菲便暴怒:“我的位置就只在这张地毯上?”我没想到她这样失控,脸都有点抽搐。
接下来我的情绪便陷入了一种困惑和失落。我想菲也许很快就要移情别恋,而我没有权利干涉。但就自尊而言,我倍感心酸又无法容忍。
那一阵太太对时下的电视“速配”节目颇感兴趣,每期不落地收看。我曾经在心里痛恨过自己妻子的这项鄙俗爱好,对电视上的饮食男女们的“勇于不要脸”也讥笑不已。那一晚,太太照例在屏幕前哂笑一对对速配男女。“这一对不错。”妻子少有地大声赞叹。我无意瞟了一眼,差点儿晕倒,没错,那接过男一号手中玫瑰的竟是别着五号牌的菲。屏幕上打出男一号的详细资料:1?80米,硕士,外企白领。这不正是菲一向坚持的“宁缺勿滥”的择偶标准吗?她怎么能这样做呢?那我算什么?菲和那个年轻男子双双站在镜头前亮相的时候,我暗暗捏紧了拳头。
和菲再一次相聚时,我很绅士地控制着情绪,问起她的电视征婚。她浅浅一笑:“搞笑的,不当真。”“搞笑?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俗不可耐了。”我有点恼怒。“你又什么时候当起我的监护人来了?”菲的语气里有明显的挑衅,“你是我的什么?我又是你的什么?”她的气势让我语塞,突然间就冲口而出一句话:“我们结婚吧!”话一出口我被吓坏了,心突地一沉,马上知道自己死也不会这样做。我紧张之极地盯着菲那丰满的小嘴,非常害怕她会发出热烈回应。而菲又是浅浅一笑,似乎连想都没想:“怎么可能?”
如释重负和怅然若失,一时之间塞满我的心头。我曾经以为自己是她感情里的固定资产,但最终还是被清盘。“别恨我,我可是一直叫你哥的。”一种隐痛涌在我胸中。我一直认为的真正的爱情就在这平淡的、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甚至连手都没有握一握、道别都没有说一句的瞬间结束了。菲轻盈地起身,飘然而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什么物质条件能够阻隔两个人生情,但要相爱还远远不够。春光秋阳冬雪夏雨四季的轮回永远不会为某个人的伤感而驻足,只有找不着北的我在又一个银杏金黄的秋季长风里迷茫懵懂。——也许生活没有更多更复杂的理由,欲望就是最真实的一种东西,当发现被它支配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出了好远。
第81篇、爱情故事别和我的往事过不去
我坐在灯下等苏凉回家。面前的餐桌上,是我精心准备的几个小菜,还有一瓶长城干红。我的心里是无法言说的满足与幸福。
原来,有一个男人让你心甘情愿地等待,并且你知道他会准点回家的感觉是如此幸福。
但是那一夜,我等回来的苏凉,不知在哪里喝了酒,回来后我去扶他,他竟然一把推开了我,然后像不认识似地看着我冷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他笑自己,笑自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我不知他话里究竟是什么意思,不敢贸然接他的话,我想把他扶到床上去,还想弄一杯醒酒的蜂蜜水给他。但是他说不必了。
他说:我们离婚吧。
我呆怔在原地。曾经想过婚姻会将激情消磨殆尽,曾经想过N年之痒的时候我和苏凉会无法过下去然后争吵离婚。但那不过是一个女人在幸福之余的杞人忧天而已,心的深处,谁不渴望婚姻天长地久?但是苏凉说离婚吧,在我们结婚半年多,尚且称得上新婚的时候。
我说,你开玩笑呢?是不是在外面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妹妹丢不开手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空洞无比。
他说,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吗?
是,他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我的心渐渐凉下去,给我一个理由先。
孟祥林。
这三个字是从他牙齿缝里挤出来的。
有一种尖锐的痛从心底最深处开始冒上来,泪水争先恐后地涌出来。
原来所有的幸福都是假象。
在我已经忘记了往事的时候,别人却兴致勃勃地把它重新翻出来,秋后算账。苏凉已经收拾了衣物,搬到公司宿舍里住。
我想起了孟祥林。
那时候我初出校门,不过22岁,还没有谈过恋爱,对爱情充满了憧憬。孟祥林是我的上司,三十多岁的男人,浑身上下都是成熟的魅力,对情场经验一片空白的我而言,是一种致命的诱惑。
开始的时候,只是暗恋。他再好,也是已婚男人,我提醒自己,有一些风景,只适合远观。
如果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暗恋,后面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但是他开始和我暧昧起来。在工作中不动声色地照顾我,出去吃饭每次都无意地坐在我的身边。他眼神忧郁,有意无意地透露出他的不幸福,于是,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一颗芳心,倒在了他的怀中。
我和他在一起三年,去医院做过人流,在一次又一次的等待成空中才渐渐明白,爱情不过是他猎艳的借口。他从来就没有离婚的打算。而我,除了嘲笑自己的天真和愚蠢,惟一能做的就是和他分手。那是我的第一场恋情,只是,我爱错了人。
我离开了那个让我伤痕累累的城市回到了家乡。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来平复心中的伤痛。我在新的工作、新的环境中重新发现了生活的可爱,我渐渐地忘记了孟祥林,到最后终于彻底走出了那段往事。
我和苏凉是由相亲开始的。苏凉子承父业,大学毕业后就在父亲的公司里任职。少年得志。自然英气勃发,我是真的打心眼里喜欢他,觉得能和他一生一世也算是老天待我不薄。
我不知道苏凉是如何知道孟祥林的。我只想挽救我短命的婚姻。
我打苏凉的手机,我说:你听我解释。
他说:是否告诉我没有此事。
我说:确有此事。
他有些怒: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说。
话筒里就只剩下收线的嗡嗡声。
我锲而不舍地拨打苏凉的手机,他十分不耐烦:你究竟想要怎样?
我说:我想和你谈谈。他终于同意。
我十分不愿意细说从前。那些伤口都已经结疤了呀,重新揭开照例会血淋淋的。但在苏凉的逼视下,我不得不开始讲述,往事开始一点点地痛,我的泪水开始肆意横流。那一刻,我莫名地恨起苏凉,他有什么权力逼我讲述生活中不堪回首的往事?就因为他是我的丈夫吗?
他说:我一直以为,以为你冰清玉洁……
我几近崩溃了:是你太天真了还是我太天真?我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28岁了,我在你面前装纯情了吗?我并不是要给某某做情人,我只是爱错了人,难道我六年前谈恋爱还要对你负责吗?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不是怕我不娶你?你敢说你不自私?苏凉这个男人,他逼视着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一个人的夜里,我把自己扔在地板上。就在几天前,他还赖在地板上,趁我不备,将我从床上拉下来。在地板上滚成一团。
转瞬经年的沧桑。
我为什么没有告诉他?
因为我觉得在遇到他以前,我是属于自己的。有人说过: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是一样的,在遇到他们真心爱上并且愿意终身相守的另一半之前,他们都仅仅属于他们自己,他们有权决定自己做什么,不做什么,他们只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并不承担对没有到来的另一半的责任。
我喜欢这段话,我也认同这段话。我在28岁的时候才认识苏凉,之前的28年是属于我自己的。
我后悔爱上孟祥林这个男人,后悔自己明知道不能和他开始却还是陷了进去,但是谁在年轻的时候不犯错?虽然做错了事,但我也因此承担了带来的后果,我觉得我能对自己的青春往事负责。
苏凉想当然地认为我在他之前没有故事。是他的天真,是男人的一厢情愿罢了。其实,以他的阅历,应是不难想到的。为什么就解不开这个结呢?
苏凉固然优秀,但我也是一个同样优秀的女人。我的往事只是一段错误的恋情,因为这段往事,因为那些痛苦和煎熬,我变得豁达睿智,温柔大度。
我知道苏凉也曾经有过失败的爱情,我并不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那是他的往事,是在我之前的故事,我没有权力追究,我充分地尊重他。
也因此,我以为苏凉也会充分地尊重我。
所以,我没有告诉他。
越想越不甘心,一想到苏凉这会儿可能正美美地睡大觉,我就气愤,毫不犹豫地拨打他的电话。
电话一通,我就说,苏凉,你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然后不等他说话,我就开始说,现在这个社会,女人在婚前有自己的性经历是正常的,一个真正的精明男人,要看重现实,不要被那一张薄薄的膜愚弄。须知,一张处女膜并不代表什么,最重要的是她的心灵世界,她的精神品质……
末了,苏凉懒洋洋地说:我还用得着去看心理医生吗?你不就是一个心理医生吗?
我哭了,我说:苏凉,你还爱我吗?
苏凉沉默了,然后说:我想还是爱你的吧,否则我不会这么痛苦。让我一个人静静地呆几天,好好想一想再说吧。
几天后,苏凉回家了。
我扑在他怀里,喜极而泣。
他捧起我的脸,说:宝贝,我决定原谅你了,说一声“对不起”,我们一切重新来过。
他语气里施舍的意味让我感觉刺耳,仿佛这一场婚姻的决定权全然在他一个人手里。我说,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在我认识你很久以前,那些事就发生了,我为什么会“对不起”你?反倒是你,为这样一件往事反复折腾。你应该说对不起。
苏凉说:我作为一个受伤的男人,一个被欺骗的丈夫,要求妻子说一声“对不起”不过分吧?事实上我从心里已经原谅你了,渴望听到一句口头的“对不起”也听不到?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避开了。我恍然明白,他心上的一个结,并没有解开,只是暂时把它放到一边去了。从此我不能有任何行差踏错,他随时都会用这件事来鞭策我,提醒我。
而我,并不想一辈子活在往事里。
我谓然长叹:苏凉,还是离婚吧。
为什么,我已经原谅你了。
因为你没有把它放下,而是藏起来了。而我,不曾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并不需要你的原谅。短暂的幸福就此打住。有些往事,从来都只是一个人的,如果把它当成两个人的,那是你我都无法背负的心灵重荷。
第82篇、爱情故事婚姻中的“鸳鸯火锅”
一
我老公是山东人,我是福建人,我们是在上海工作后相识、相恋,然后在上海结婚成家的。老公有个爱好,喜欢吃大葱。恋爱的时候,他点菜经常点京酱肉丝,其实就是为了吃葱丝。当时,我还以为他确实喜欢吃京酱肉丝呢。那时候是比较文雅的吃法。结婚以后,老公动不动就拿根大葱生吃,吃得还倍儿陶醉。我最讨厌大葱的味道,老公说他保证吃完大葱就刷牙,我说:“你刷牙也不行,不但浪费牙膏,并且也不能彻底地消除吃大葱时候散发到客厅里的异味。”老公看来是故意反抗到底,有次吃饭的时候,他居然跑到厨房里,打开抽油烟机,在抽油烟机下吃大葱,然后嬉皮笑脸道:“这就没有异味了吧?葱味都被抽油烟机抽走了!”“抽油烟机只能把空气中的葱味抽走,你嘴里的葱味怎么可能抽走?不要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好不好……”
我们结婚后没少为大葱发生争吵,有次吃饭的时候,我专门炒了好几个老公爱吃的菜,他却还是吃大葱,好说歹说不行,于是我就开始来硬的,上去夺大葱。但是,老公却紧紧地护着,有种他在大葱就在的大无畏精神,这让我非常恼火,觉得我还没有大葱在他心里重要!那天,我气得把炒好的菜倒进垃圾桶,老公不为所动,继续吃他的大葱。这简直是向我挑衅,我拼命克制住自己,这几个盘子才避免了在地板上粉身碎骨的命运!
老公说:“我从小就是吃大葱卷饼长大的,卷饼可以没有,但是,大葱不能没有。”老公这话等于向我摊牌,意思是休想让他戒掉大葱。这就是死不更改的态度!我气得朝他翻翻白眼,没有搭理他。
我是福建人,我们老家的饮食偏重甜食。那天,老公气呼呼地说道:你什么都放糖,吃包子还是糖包子,做的汤都是甜的,甜得腻人懂不懂?简直要把我胃口倒掉懂不懂?我们又为汤是应该放糖还是应该放盐发生争吵。老公一气之下,把半袋盐倒进汤里,这汤还怎么喝?我气得掉眼泪,老公还觉得他很委屈,在阳台上一个劲地抽烟。
二
老公不但喜欢吃葱,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山东快板。他父亲以前是当地曲艺团的演员,专业打快板。潜移默化、言传身教,老公也喜欢山东快板。心情好的时候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打快板,心情高兴打快板是表达快乐,边打快板还边现编词进行说唱。心情不高兴的时候打快板是为了排遣郁闷,边打快板边说唱《武松打虎》。
为了避免打快板扰民,老公带着快板走出了家门:小区附近有个公园,里面有些老人组成了一个演出队,自娱自乐性质的,有拉二胡的有弹手风琴的有弹电子琴的,老公居然也成了他们队伍中的一员。这个“自娱自乐”性质的演出队经常唱流行歌曲、民歌以及京剧,不管别人怎么唱,老公都会很认真地打着快板给人家伴奏,他自己边打快板边两眼眯缝着,很陶醉的样子,以快板为桥梁,老公居然和这些比他大几十岁的老人们成了忘年交。
一个大老爷们拿着两块竹板敲啊敲啊,真是没劲!我觉得老公这个爱好有些奇葩,希望他退出那个不符合他年龄层次的老年业余曲艺队。对于我的劝说,老公简直像头倔驴一般气急败坏:“想让我退出曲艺队,你简直是妄想,我还不能给自己整个业余爱好了?”我劝说道:“业余爱好我支持,但是,总得弄点有档次的吧?以后说出去也好听,例如说我老公爱好萨克斯爱好打篮球爱好弹钢琴什么的,是不是也有点面子?说我老公爱好打快板,大家脑海中一下子就会浮现出一个傻小子拿着两块竹板打呀打,是不是有些搞笑?”老公很恼怒:“你的认识怎么如此肤浅呢?快板怎么了?快板通俗易懂、接地气,老百姓喜欢!”接着,老公从茶几上拿起他的破快板开始临时发挥他说唱的那点歪才:“当里个当,当地个当,快板通俗不求雅,进入寻常百姓家。开心郁闷或消遣,每天不能离开它。开心时候打快板,全身细胞笑起来。郁闷时候打快板,走出阴影乐开怀。消遣时候打快板,健康娱乐真不赖!真不赖啊真不赖!”
老公居然临时胡诌出一首歪诗用快板打出来,这哪是打快板啊,看那得意洋洋红光满面像打了鸡血一般,这简直是向我叫板!我觉得这快板简直快成了小三了,简直严重影响了我和老公的婚姻生活。于是,有个周末中午,趁着老公午休,我把快板扔进了楼下的垃圾桶里。当老公午睡起来发现自己的快板丢失后,非常愤怒地问我:“你把我的快板藏哪去了?”为了避免他去楼下的垃圾箱瞎折腾,我告诉他:“中午,我去小区外那个超市的时候,把那快板丢在超市旁边的垃圾桶了。”因为超市旁边是很热闹的地方,经常有捡废品的人及时从里面捡拾废品,我之所以这么说,就是让老公以为他的快板在那个地方早被人捡走了,让老公死心!没有想到,老公听到我的话后,穿上外衣就冲出家门。
我就不信为了副快板还能离家出走。我装作很镇定的样子看电视。过了半个多小时,对门邻居敲门。对门邻居也是我的同事,当初为了以后能互相照应而一起买房成了邻居。我打开门,邻居兼同事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老公没有受到什么刺激吧?”我赶紧摇摇头:“没有啊!他心理很健康啊!”对门说道:“咦,那就奇怪了,我刚才从超市那边回来,发现你老公正在垃圾箱里翻东西,光脚穿着皮鞋,给人一种很另类的感觉。一些刚喝完饮料的人都好心地把瓶子放在你老公身边,估计是想帮你老公,让他拿去卖钱吧!”我回头看看,发现老公的袜子正放在长沙发角落里,我愣了下,赶紧胡诌道:“我老公这人你知道的,爱好艺术,他那是搞行为艺术,就是假装捡拾垃圾,然后看大家的反应!”对门邻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老公确实很有品位的,很有艺术细胞,又是打快板又是搞行为艺术,真的很不错!”这样的夸奖我感觉像是扇耳光,我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的。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老公失魂落魄地回来了,狠狠地瞪我一眼:“完了,快板不见了,被人捡去了。这下你高兴了吧?”然后就闷闷不乐地坐沙发上发呆。看老公呆若木鸡的样子,我心情也很糟糕,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我赶紧找借口下楼,在楼下垃圾桶翻了许久,那快板已经不翼而飞……
三
心情不好,我就找我的闺蜜倾诉老公这些爱好,我闺蜜是重庆人,我们大学的室友,毕业后一起留在上海工作。闺蜜特别爱吃火锅,并且喜欢吃辣,简直是无辣不欢!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要的都是鸳鸯火锅,我吃清汤的,她吃辣的,从来没有为吃火锅发生过争执。闺蜜说道:“你看,咱们吃火锅都吃的如此和谐,你和老公怎么不和谐了呢?他喜欢吃大葱,你让他吃去呗,他出门之前不是会刷牙和吃口香糖吗?那你还限制他干什么?他想玩快板,那就玩去呗,这是正常的娱乐啊,就像鸳鸯火锅一样,虽然底料口味不一样,但是,吃的人不是很和谐很快乐吗?”闺蜜的开导让我恍然大悟,我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以前真的太自我了,从未顾及老公的感受。
我专门去乐器店给老公买了副好快板,回到家后,老公见到新快板,一下子从苦瓜脸模式变成了眉开眼笑模式。老公接过这新快板,试了试:“这快板真不错,比我以前的那个快板强多了!”我笑道:“我就是看那个快板旧了,还有点暗痕,我才扔掉的!”老公听我这么说,居然非常感动地把我抱住了,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很心虚地把下巴垫在他的肩膀上,做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摸样。
晚上再吃饭的时候,我就洗棵大葱,剁成葱段,然后放在盘子里给老公吃。老公惊奇地看着我,好像不相信这是真的一样。我说道:“别用恶心的三角眼看我,我这是真心的,只要你喜欢吃,我支持!”老公一听就乐了。吃完晚饭后,老公去超市专门为我买了几袋白砂糖,还有大块的冰糖。因为我告诉过他,大块冰糖是天然的,品质佳,于是他就开始买大块冰糖了。
没有想到,用“鸳鸯火锅”的思维就这么顺利地解决婚姻生活中一些所谓“不兼容”的问题。可见,尊重、宽容是婚姻中的润滑剂,可以大大改善夫妻关系,可以让婚姻更稳定生活更幸福。
第83篇、爱情故事西安爱情故事
1
夏季要开始的时候,我终于决定要搬出去住了。
我开始趴在网上搜房,在各大租房网发布求租信息,信息很简单:女,87年生,C大学生,求租,有房或愿合租者可以加我Q谈,男女不限,只限单身。
信息发布后几天都没消息,急迫下只好去找中介。只一天时间,我便找到了一套2室一厅的老式单元房,房子是某研究所的家属院,老虽老,但是小区环境不错,房子的基础设施齐全,拎包即可入住,我很满意。
签租一年。我便回宿舍收拾东西,准备周末搬家。晚7点,我把电脑音箱开大,哼着歌,噼里啪啦地打包。就在我正准备飚一声时,传来了敲门声。开门。门外怯怯地站着一位小个头姑娘,她说:“请问,糊涂蝶是不是在这个宿舍?”
2
周末搬家,和冯小雨忙进忙出地往楼下搬东西。中间我给莫文涛打了两次电话,全忙音。我肩膀上夹着手机,手上拎着两大袋东西下楼时,冯小雨正好大汗淋漓地上楼,零碎东西也不少,但竟也没人来帮忙,我忍不住问:“怎么你男朋友没来帮忙?”她一怔,明显的窘迫:“我没有男朋友呢。”
擦肩而过时我又看到她微红了脸。
她,冯小雨,我的合租者。那天她敲开我宿舍门时我惊讶了一瞬,后来她解释,是因为加了我的QQ号,在我的空间看了照片才找过来,“你在我们学校这么有名,很容易找的。”她如是说。
我对这种看似胆小怯怯的姑娘向来心存好感,再者,2室一厅一个人住绝对浪费,所以,很快定下和她同住。
东西摆放停当后,夜色已深,我舒展四肢,偕冯小雨一起去吃饭。
是一家毗邻护城河的烧烤园,我俩到达后园子几乎人满为患,鼎沸的人声中,我给莫文涛打电话,电话终于接通,我说:“一起吃个饭吧,庆祝我的乔迁之喜。”
3
莫文涛赶到时我们已经点了满满一桌酒菜,还有一些烧烤,冯小雨端着一碟羊肉串到我面前时,莫文涛的声音插了进来:“嘿,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菜都点好了。”
我抬眼,见他牛仔T恤随性打扮,懒洋洋地开口:“坐吧,这位小美女叫冯小雨,我的新任同居者。”
我正不知该怎么给冯小雨介绍莫文涛,莫文涛很给面子地伸手:“你好,我是莫文涛。”
冯姑娘抬手,细白的胳膊在昏暗的白炽灯下凸显秀色,轻声:“你好。”然后扭头向我,“原来你认识莫老师,他是你的辅导员吧?”
莫文涛正是我的辅导员。这为我的张扬生活再添筹码,也成为校园茶余饭后的八卦。
4
冯小雨是一位理想的合租者。
她安静乖巧爱干净也勤快,屋子客厅都是她收拾,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她买了一些小盆栽,零散地放在房子四周,还买了一束茉莉,用玻璃花瓶装了起来,白色的花朵,淡雅的清香。
她送我一盆仙人球和芦荟,精巧的修饰,看起来很赏心悦目。她说:“胡蝶你经常上网,仙人球能防辐射,芦荟可以做面膜,女孩子可要爱护自己的容貌哦。”
她说这话时老声老气的,我不禁就笑了。这姑娘穿着长长的套头衫,头发松松地挽了起来,露出光洁的脖子,肤如凝脂,很美好的样子。
第84篇、爱情故事他曾赠我和他并肩的高跟鞋
我暗恋很久的人
你身边一定有这样一种女孩子:走路总是低着头,裙子长度到脚踝,头发除了扎成马尾辫没有新的变化;面对陌生人搭话,总是想要快些离开;钱包丢了急得面红耳赤,即使伤心得不行了,也一定要找个没人的地方掉眼泪。
我就属于这样的女生,什么都不出众,家境普通、长相普通,身材不好也没有才艺;遇见喜欢的人,不敢去要联系方式,只是默默地喜欢一阵子;听说对方有了恩爱的伴侣,安静地伤心一阵子,悄悄地在心里又换个人喜欢。
每个学校里有很多个“我”,但只有那么一两个林薄阳。他玩起来比谁都疯,偏偏专业成绩非常好;他明明不和女生玩暧昧,偏偏还是有很多女生议论他。
我的小名叫月月,室友们都叫我月半,合起伙来嘲笑我胖。
那一年,我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当一个快乐的胖姑娘,从没有想过要成为谁的敌人。
林薄阳在他的空间里发了一张照片,那天周六图书馆后排没人,我手里抱着书靠着书架睡着了,他坐在前方,拍摄了一张同框照。
上公开课的时候,林薄阳远远地叫我过去,说帮我占好了座位。从那天开始,有人窃窃私语对我评头论足,我的书上会忽然被人泼了咖啡,住在一层楼的女生叫我的名字时,总会酸酸地拖长声音。
我害怕。这世上有很多恶意,大家会祝福王子和公主的意外结合,却不能接受一个英俊的男生身边出现了一个不显眼的姑娘。但我无法拒绝林薄阳,那是我暗恋很久的人啊。
我只是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主动
爱情可以治愈千百种情感问题,但治愈不了内心的自卑。走到我身边。他约我每天一起去食堂吃饭,他约我去校外喝咖啡。他是那么自信,看穿了我孤单的心事和对他隐秘的感情。
像一只受伤的小猪
那是我第一个喜歡的男生,我曾想要把全部的深情都赠给他,却不承想这让自己和他都累得喘不过气。
我不敢和林薄阳牵手,他的手指修长、指甲整洁,我的手掌却是肥肥的,手指短短的。我甚至不敢和他并排走在一起,他又高又瘦,像一只仙鹤;我又矮又肥,颤颤巍巍的像一只受伤的小猪。
我19岁才开始戴牙套,戴的是最受罪的那种钢丝牙套。吃饭只能用勺子喝汤粥,早晚刷牙都是一场流血酷刑。我捂着嘴巴小声说话,因为为了戴牙套,医生拔了一颗牙,我不敢笑,一笑就会露出一个血洞。
林薄阳揉着我的头发说:“戴牙套的女朋友。”
我们坐在电影院里,身边的情侣都依偎在一起。那一年,我和最喜欢的林薄阳之间连一个吻都没有。
越来越不像自己
林薄阳带我认识他的高中同学,那些在别的大学读书的朋友们,可我每次都找借口推托不愿意前往。他的朋友大多风趣健谈,他们仿佛有说不完的新鲜事,我像一个外来者,望着高高的城墙生畏。
有人讲了段子,一群人哄笑,之后大家又讲起了另一件事,此时我才知道上个笑话的笑点在哪里。
林薄阳朋友的女友都很纤细,皮肤好,妆容精致。可我不会化妆,抹着早已过季的颜色的口红;她们穿着高跟鞋,我穿着雪地靴;她们亭亭玉立巧笑倩兮,我土头土脑强颜欢笑。
所有的人都对我很友好,没有人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和林薄阳不太搭哦。”
我却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他应该和笑容优雅的女生在一起,应该坐在餐桌边谈笑风生,应该自信地笑着,为眼前的女生沉迷,而不是看着我吃光了一碗米饭,一脸懵懂地想着还要吃点什么。
他揉着我的脑袋宠溺地笑,我觉得那份宠溺里或许有施舍的成分。我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饭吃得越来越少,不去聚会的理由越来越多,走路时越来越小心翼翼。我穿高跟鞋了,但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我配不上他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深海里的一条鱼,而林薄阳是需要我呼噜着泡泡,仰起头才能看见的空中飞鸟。
相信他也觉得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紧绷,像一根快要断裂的皮筋。他对我的笑容随着天气渐冷也变得渐少。而我所有的沉默的自卑也积压在一起,内心变得躁动不安。
林薄阳高中时的学长结婚,他送来了礼服,我在室友的帮助下勉强将自己塞进裙子里。那天的礼堂是雪白的布景,像一座公主的城堡。在那里笙歌载舞的漂亮女生都是真正的公主,我觉得自己像跟在林薄阳身边的女仆。林薄阳牵我去跳舞,我说不会;他为我去点吃的,我紧缩着腹部说不饿。我努力不让自己给林薄阳丢脸,却还是在他面前出了洋相。
夜幕降临,宾客散去,林薄阳借着某学长的车送我回学校,下车时我站起身,裙子背面“刺啦”一声破了。
我有些想哭,你看,真正的灰姑娘是穿不了礼服的。我难堪得想要踉跄地跑掉,林薄阳追下车把外套披在我身上。他企图拉我人怀,我却用力地推开他。
我的眼泪簌簌往下落,我说:“林薄阳,和你在一起好累啊,你看我穿不了你送的礼服,融入不了你的朋友圈,你真的是太优秀了,我配不上啊。”
那个夜晚,温柔的林薄阳第一次对我说狠话,他按着我的肩膀,冲着我的眼睛讲:“你感受不到我爱你吗?你的内心缺乏安全感,爱情可治不了……”
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过林薄阳,他申请去外校做了交换生。也有同学告诉我,他其实早就可以去别的高校,就是为了和我在一起才放弃了之前的机会。
我又哭了起来。自卑深入骨髓,我能够悄悄喜欢一个优秀的人,但是当他来到我身边时,我却不知道如何去爱、去经营、去守护,甚至不敢正视他的感情。
和他并肩的高跟鞋
同事拉我买衣服,在商场连衣裙专区碰见了林薄阳。他等在试衣间外面,英俊依旧,年轻的售货员看着他忍不住窃窃私语。
我还是一如当年地想要逃,他却笑着走上前打招呼。
一个女生从试衣间走出来,他自然而然地搂着她的肩膀向我介绍。女生对我点头示意。
林薄阳的女友,一脸婴儿肥,穿着很土的背带裤和短袖,和当时的我别无二致。但她眼里的自信是不可忽视的。
她无比优雅地笑着,她在商场最热闹的服装区,和一群美艳的女生试穿同一个牌子的连衣裙。她手上挽着最帅的男朋友,哪里有那么多敌意?大家更多的也不过是羡慕罢了。
我懂了,这世上哪有配不配得上一说,不过都是自己的心理在作祟。他爱你就是赠予了你一双和他并肩的高跟鞋啊!你爱他,就朝你认为可以配得上他的方式大步走去,你哆哆嗦嗦地怀疑和畏惧,只能说明当时的你真的配不上那段感情。
爱情可以治愈千百种情感问题,但治愈不了内心的自卑。
第85篇、爱情故事爱人,我在等你赶上我
女人在婚后,尤其在有小孩后,容易将视角回归家庭而放慢自身成长;而男人,事业却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如日中天起来。当两人的差异保持在相对稳定而合适距离时,生活是稳定的。一旦一人把另一人落下太多,矛盾就容易出现。
所有的爱人们,如果你跑得快了,请你停下来,帮帮那个跑得慢的伙伴,幸福的生活是需要你们一同去达到终点线的。
和子凡恋爱时,他很少有甜言蜜语。每次逼他说,他说那些是空话。他最爱说的话就是:“我们是一个共同体,做什么事情都要尽量利益最大化。”他是学工科的,喜欢将一切事情都利弊区分,衡量得失,然后算出成本和收益。而我是学文科的,对他的这一套理论深恶痛绝,难道世上的事都能来算计?也太没有意思了!
情人节,这个呆子买了一束玫瑰花送给我,本来让人心情愉悦,但他却一本正经地说:“这束花共花费两百元人民币,大白菜5毛一斤,折合成白菜就是400斤,够吃几个冬天了。”听得我当即沉下了脸,他还浑然不觉,笑笑,似乎不知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其实,自认为情商高的我,却不太喜欢跟人交流,总觉得与别人有一些隔绝。无论什么场合,总想做默默无闻的那个,总觉得一个女人平凡点也没什么不好。
有一次和同事聊天,大家都在讲老公不能接受自己比他强势。如果自己挣的钱多了,老公的心理就不平衡。我的脑海中一下子闪出先生的话:“一个人的成功不算成功,两个人都出色了,我们就比别人家强。一个男人一个月赚一万,他的妻子赚两千,那他们的家庭收入也才一万二,如果我们两个人都赚八千,加起来就是一万六了。所以我有一个出色的妻子,我还求之不得呢。”没想到大家听了这套理论后,都觉得我的先生不狭隘很开明,对我羡慕不已。
我才开始觉得没有浪漫的爱人也不是一件缺憾很大的事情。
子凡说,要让我成为一朵真正的玫瑰花,他这样说也这样去做。无论是我在为人处事或工作学习上,他都竭力帮我。有时候我在人事关系上遇到了疙瘩,他就会苦口婆心地和我谈几个小时,一点点解除我的心结。
最开始我总是带情绪,觉得人际交往纷繁复杂,大不了我还可以回归家庭,为什么还要在外面受这些气啊?我根本听不进去他的理论,还觉得他很事儿妈的。但当我偶尔按照他说的方式处理事情的时候,发现真的起了作用,逐渐竟然有了如鱼得水的感觉。
喜欢算计的子凡总会把时间花在刀刃上,但他说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让老婆成长起来,比用这些时间去挣再多的钱都值。这点让我很感动,也让我的要有玫瑰花才算是爱情的理论渐渐退化。
子凡很爱制定计划,规划人生。因为他目标明确,所以在工作上进步很快。从一个小职员,两年的时间就升到部门副主任。
那天,单位的领导找到他,有意提升他为正主任,可是子凡拒绝了。晚上,他拥着我温存地说:“亲爱的,你的工作刚刚起步,我会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帮助你。我一个人的成功不算成功的,我等着咱们的双赢呢。”感受着老公体贴的语气和温存的眼神,我的心都要温暖得融化了。
当时我正担任初中一年级的班主任。子凡总会抽时间,不时和我聊一些最新的教育理念,同时精通电脑的他也教会我使用ppt等电脑技术。我运用到教学上,孩子们都很喜欢。
文字一直是我魂牵梦绕的理想,只要有感触,我就会在电脑上写点小说随笔什么的,但从没发表过,只是自我欣赏。没想到那天,子凡兴冲冲地拿回一本杂志,我的文章竟然被刊登了!我才知道,子凡每月都会偷偷将我近期写的文章投到杂志社,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字,我知道这都是老公的成果,他在帮助我成为一朵最美丽的玫瑰花。
从此我的信心大增,陆续发表了近百篇文章!到现在好多朋友都称呼我是才女!稿费挣了不少,但更多的是获得了一种成就感。我觉得内在的潜力被开发了,而这个启动者就是子凡,没有他一直的鼓励和支持,也许文学永远只能是我藏在自己电脑里的一个梦想。2006年,因为我的一篇小说在全国获奖,在竞聘学校教导主任时,我竟然意外地胜出了。
2007年年初,我怀孕了,我们这对“利益共同体”团结得更紧密了。在子凡的鼓励下,我利用怀孕和产假这一年多的时间,报考了心理咨询师,并最终通过了国家二级的考试!而他也在我的支持下,接任了部门主任一职。
两个人相聚的时间少了,但只要有空暇,我们就在网上视频聊天,那种感觉好像我们从来就不曾分开过。
子凡并不讲究穿戴,但作为一个领导仪表也很重要。所以他的衣服我都全部打理了,每天保证他出门必是干净利落的。我相信良好的衣着也能帮助他事业成功。果然有一次,子凡出差回来,一进门就给了我一个大拥抱。原来他的一套西装和谈判对象的一模一样。对方诙谐地说:“这衣服是限量版的,鉴于咱们的欣赏眼光一样,投资眼光应该也差不多。”于是一笔大定单便轻而易举地拿下了。
前不久,我接到一个大学好友的电话,她哭诉着老公升官后,准备和她这个家庭主妇离婚。我想起他追她的时候,买花看电影喝咖啡,极尽浪漫,等到他升官封爵时候,却将糟糠之妻打入冷宫。
我在痛恨这种男人的忘恩负义时,也心生感慨。爱情,如果是一场长跑的话,那么夫妻两个一定要齐头并进,如果一个落下太远,另一个就要停下来等等。不然两个人的差距会越来越远,最后成陌路也是必然。
感谢先生,让我这样一个并不很自信的女人,找到了人生的各种闪亮点。
当我深情地表白时,他却不好意思地搔搔头。
晚上,我在电脑前写稿子,子凡悄悄走到我身边,塞给了我一个小纸条。
“在我落魄的时候,你并不曾苛求过我,总是用鼓励的眼神支持我/在我失望的时候,你并不曾离开我,总是用你的怀抱接纳我/当我得意的时候,你并不曾忘督促我,总是善意地提醒我/让我说什么呢?让我怎么说呢?我只愿我们这两棵并肩的树,更加枝叶交织、根茎相连。”
这个从不曾写过情书的男人,竟然写得这样煽情,害得我的泪水忍不住一滴一滴落在他的手背上。
2008年3月18号,我的生日,子凡特意带我回到我们一起读书的大学,和他并肩坐在操场上,看着学生们在激情地跑着,领跑的那位学生,挥舞着健硕的臂膀要后面的学生快步跟上。等他们赶上了,又一起齐头并进。
这多像我和先生的婚姻,都说“成功的女人背后有一个甘愿牺牲的男人,成功的男人背后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但真正的幸福不应该是牺牲一个人来成全另一个,而是两个人都能取得自己的成功。两个人都圆满了,幸福才算圆满。
傍晚,和子凡手牵手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知道我们的生活将沿着幸福的轨道一直继续下去。
第86篇、爱情故事怕老婆,没错的事
我得在各位朋友面前自曝一下家丑:我很怕老婆,真的。
至于我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惧怕弱小老婆的故事,我说了你得答应我,千万不可效仿。不然,这世上又要多一个我这样的——用咱湖北人的话来说,属黄瓜的了。
面子没有过日子重要,懂吗
那年,我脱下穿了五年的军装,回到家乡的小城。三十岁可不是闹着玩的年纪,娶个老婆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因为爹妈优良的遗传因子,我的外表是无可挑剔的,再加上本科学历,对对象的要求就那么无端拔高了一大截。
那天,我开着朋友的桑塔纳在雅斯超市门口停下后,就到里面购物。十几分钟后,我出来打开车门准备回家,却见车玻璃上贴着一张纸片:“同志,我的自行车把你的车挂了,我现在必须赶回幼儿园上课,有事请拨我的电话,我给你赔偿。”下面是一行阿拉伯数字。
哈,我转了八圈也没发现这辆车哪里有被挂伤的痕迹,管她呢,有美女送上虎口,正合我意。
几个回合下来,我完全被她迷倒了,她对我也是非常中意。婚事指日可待。我拿出了部队发给我的退伍安置费,准备要在市里最豪华的宾馆举办婚宴。当我兴冲冲地告诉她的时候,没想到,一向温顺的她像只红眼兔子似的一蹦老高:“你钱多得发烧是不是?我不需要这么豪华的婚宴,去,赶快去把预订的酒席全部撤掉。面子没有过日子重要,懂吗?”
我掐掐手,嘿,生疼,再看她的脸,已经阴天有小雨,估计一会儿还会有雷阵雨,逃,是上上策。回去的路上,我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大半,我怎么这么倒霉,碰上这么个不知享受的傻老婆,而且还这么厉害。
我的婚宴就这么被她“搅”没了,这让在那帮哥们面前发飙了很久的我,过了一段灰头土脸的日子。特别是我老爹老妈,一个劲叹气:“以后的日子,你可得好自为之啊。”想想这一辈子,就结一次婚,人家珠光
宝气,风光十足,我的婚礼却是和不挂一件首饰,居家小妇人一样的老婆在路边的小店里花了二十元炒了两份盒饭。看着她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那个委屈的小鬼早一边哭开了。
结婚三个月后,我和妻拿到了新房的钥匙,看着亮晶晶的钥匙在我眼前发出耀眼的光,妻笑得花枝乱颤:知道首付哪来的吗?我不傻,当然一下子全明白了。看我一副陶陶然的没出息样,妻用不多见的嗲音说:“你都看见了,房子还空着,以后要认真做事哟。”
不知怎的,我心里的委屈突然没了,反而有了一丝甜津津的味道。
乖乖的啊,我相信你
娶了妻后,我彻底信了一句话:一物降一物。妻沉着冷静,有个性,美丽安静得像墙角的蔷薇,清香四溢而不张扬,又永远不会被人忽视。我,麻将好久没摸过了,酒不敢沾了,烟从来都只敢躲在厕所里猛吸一通。袜子也不敢乱脱乱扔了。每天进门出门要主动打招呼,说话不准吊儿郎当,吃饭不准发出有力的叭嗒声、坐姿要身正腰直、话出口时要三思三思再三思。天哪。这哪是老婆对老公啊,简直就是让我与魔鬼同行。
我不止一次想过举旗造反,关键是每当心里有了那么一点点风吹草动,妻子就会像《功夫》里的包租婆那样大吼一声:“想——造——反——啊。”我就立马心不乱动,手不敢乱晃了。
那帮朋友很鄙视我,说我是严重的“妻管严”,简直太丢人了。我失去了很多的朋友,比如张麻皮、李二包,以前一起在街上打过群架,现在都没工作的那几个。
老婆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我不得不外出找工作。那天夜里,我对第二天面试的事还没谱,老婆像对待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说:“乖乖的,阿,我相信你。”
当我忐忑不安地闻过初试关、复试关、面试关时,我终于接到了吉思外贸公司发来的用工通知。他们对我一致的评价是:彬彬有礼、待人和善、处世恭谨、细心谨慎、反应迅速。接到通知那一刻,我终于没有忍住,趴在老婆的肩上呜呜哭了起来:“都是你的功劳啊,若不是进了你的魔鬼训练营,我哪有今天,没准我还在大街上晃荡哪。”妻被我的神经错乱逗得咯吱咯吱乱笑。
从此,我的生活步入了正轨,每天按时上下班。没想到,老婆又出台了新的霸王条款:工资按时上交,如有消费需求请写申请,而且要仔细核算,经同意后才能发给经费。我懵得不行,我挣的钱比她多,凭什么要把钱给她保管?要知道,我打小数学成绩溜溜棒。
我的反抗终于收到了成效,老婆将财产权力下放,让我实习一个月。如果效果不错,即刻转正。结果,那个月我家刚到中旬,厨房里没米了,冰箱里除了牛奶就没有其他的食物了,催交水电费的上门,我还得厚着脸皮讨要老婆的压箱钱对付过去。那样子,两个字概括就是:寒碜。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检查一看是脐带盘颈,胎盘不正,老婆还严重贫血。医生杀鸡取蛋,七斤重的儿子终于带着一张比我还老的脸面世了。
我就愁啊,结婚后一直要还房贷,钱没准早就用光了,眼下不交够五千八千块的,医生还不准我的儿子老婆回家。老婆却让我回家取钱,说就在小房间的壁橱里的一本《打造一个完美老公》的那本书里的第452页,有一个存折,刚好一万元,足够支付住院费用的。
接老婆儿子回到家里,看到家里到处漂着的烟火味,还有可爱的儿子,我突然觉得和妻在一起,嚼着她用“粗暴”和“残忍”制造的棉花糖,一口口尝下去,味道还真是不错的。
说你胖,你还喘得像牛似的
转眼,儿子大了,我的肚子也挺起来了,妻的脸也慢慢被生活的烟火熏得红中泛白,黄中泛灰了。我的工作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升任部门主管了。
人到中年,应该是享受一番的时候。人一有地位,这应酬就多,应酬一多,就难免想将热得暴汗的脚往冷水里试试感觉。可家里有悍妻啊,没办法。
每天晚上,我必须读书四十分钟,而且当天落下的时间,第二天一定得补上,不然不准上床睡觉。认真写读书笔记,语言不能太含糊,措辞要准确,不然,那晚上她会用魔音让你头上有千万个星星在跳舞。
生活必须有规律,早上一定要五点准时起床跑步,晚上吃完饭一定要到小区内散步一小时,而且还得带上儿子,还必须和孩子进行平等的交流。
身上的每一分钱都要如实交待来龙去脉,一时想不起来的,必须记入家庭财产备案表,交代一笔勾掉一笔,以便晚上睡得安稳踏实。
唉,那一套套的,我简直没法一一列举。
三月桃花天,我的顶头上司王总被一家公司挖走了。他走了,得有个人顶上去,为了还公司员工一个民主权力,决定公开投票推选经理。让我意外的结果产生了,我在海选中居然以95%的得票率成为了部门经理。为了搞清楚入选的缘由,我声东击西终于打探得到:我有文化,待人和气,工作能力强,是集商人的智慧与文人的儒雅于一身的最佳人选。
儿子不负我心,这学期成绩稳居年级第一了,如愿考入了理想的外国语中学。那天晚上,借着一点红酒的微醉,妻娇滴滴地说:“老公呀,我对你们好不好呀?”她既然变柔了,我不妨就来点男人的凶蛮:“嗯,今天的态度较以前有所改善,希望将此表情、此语调继续发扬光大。”
妻大怒:“嘿,说你胖。你还喘得像牛似的。”两人终于笑倒在沙发上。妻那一怒一笑啊,真的是甜到我心坎上去了。
我生日那天,老婆送给我一套361°运动装,中间压了一张纸条:“听话的老公,我爱你。”
看来,怕老婆,做好男人,真是一件没错的事!
第87篇、爱情故事心意趁热乎
在公司的茶水房,听一位大姐埋怨名表维修费之昂贵。数年前,大姐过40岁生日时,老公正好出差到瑞士,给她买了一块精美的女表当礼物,耗费人民币约3万元。这是这个工薪家庭第一次在奢侈品上花这么大的价钱。
表很漂亮,上面是一只展翅滑翔的蝴蝶,精密的珐琅烧制工艺经过数十道工序,才烧制出蝴蝶翅膀上的百变光亮,从不同的角度看,翅膀一直在变色。总之,是漂亮得让人舍不得戴的东西。这位大姐就在40岁生日那天戴了一次,之后,表就被锁进了家里的保险柜。
最近,因为买了一条绣满蝴蝶的长裙,她想起这块表来,在微信朋友圈里一晒这表的前尘旧事,就有懂行的朋友提醒她,表已有8年没戴,里面的机油都挥发得差不多了,硬上弦伤机芯,必须让修表师傅开盖上油。朋友还介绍了钟表维修点,说3万元的表,可不能砸在街头小摊主不靠谱的手艺上。
大姐就乖乖去了,师傅一看,立刻报出这是某品牌2007年的圣诞限量款,烧制工艺要求极高,现在已经不生产了云云,维修费报价4000元。看她神色相当为难,师傅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懂吧?表是给人戴的,老是不戴,机械齿轮都快锈死了。再不修,过两三年,有些部件就要去瑞士调货更换啦。花费上万都是小意思。”
师傅还不解地问:“既然是老公送的礼物,为啥不赶紧戴上呢?若是内部构件一直处在运动中,這会儿还不需要加油,表的寿命也会延长,你也会享用到出色的表带来的骄傲。”
大姐深受刺激,那几天,逢人就检讨自己:“我怎么这么傻?为啥不趁着新鲜热乎,马上享用他的心意呢?”是的,仔细想想,有多少伴侣所送的昂贵礼物,最后被我们压了箱底?
购买礼物,心心念念想送到你心坎上的人,是想让你随时随地感知他温润迷人的心意。这心意是婚姻中珍贵的调节器,犹如地下的泉水,总在你心火上蹿、烦躁升腾时及时赶到,浸润你经历风霜严寒的心。既然有如此神奇的治愈作用,就需要放在一眼可以看到的地方,经常使用与赞美。这才是最重要的“赏识教育”。
第88篇、爱情故事一碗稀粥别样浓
一个城市两个家,一家在城这头,一家在城那头,虽相隔不远,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和家庭的兼顾,与父母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平时很少回去,只有到了周末才能抽空前去。
父母以前住惯了院落,即使是拆迁換成了楼房,还是按照老习惯总是敞开着门。接近中午,母亲开始忙乎,我对母亲说:“简单做些菜,别太多。”母亲随即回:“不多,够吃才行。”我想去搭把手,母亲不让。
菜上桌,我去盛饭,打开电饭锅,还是生米样,问母亲,怎么没熟?母亲一脸愕然,突然回过神来,带点自责的口气说:“淘好米放进锅里,我这记性,忘了按开关。”我看着母亲,认真地打量一番,显然比以前瘦了不少,精神气明显减弱了许多,眼神黯淡,满脸爬满了被岁月侵蚀的皱纹。我笑笑回:“没事,再放点水,正好煮成粥。”
母亲也乐了,开始埋怨我:“那怎么行,大中午的,喝稀饭算啥!”我对母亲说,没啥,挺好的,我最喜欢喝稀饭,特别是你做的粥。母亲彻底被我逗乐了,回忆又打开了儿时的门,那个年代,家贫,没有过多的钱买奶粉,只有米粉,把米捣碎了熬成浓粥,一天几顿你都是吃米粥过来的。那时常听老人说,常吃面的孩子大了黑,吃米可不同,会变白,所以你一直白白胖胖的,多亏了这些米粥。
母亲说完看了看我问:“最近瘦了,怎么了,身体不好?”我回,没有啊,还是老样子,许是最近天热晒得黑些显瘦吧。母亲听我说完,突然沉下了脸埋怨道:“千万要注意身体,身体是本钱,一旦垮了,千金难买啊,看你小的时候,小脸吃得白里透红的,多结实!”听母亲的关心话语,我忍不住笑了,随即回,我都多大了,还能像小时候那样。说完,我加了点水重新烧饭。母亲还是不放心,抢先打开锅看了看,随后对我说:“你会做吗?我来。”“我都这么大了也有孩子了,还能不会做饭?太小看我了。”随口回了句。
话刚说出口,倏然自感哽喉,心里有个声音在问自己,这忙,那忙,总是没空,回来几次,问候多少,难道是推脱让我失去了记忆,终究成为繁忙的傀儡了吗?面对母亲,我更加的愧疚,不敢直视母亲的眼睛,此刻的我,浑身不自在,就像被良心的鞭抽打过的那样,遍体鳞伤,不忍目睹!
过了会儿,粥已烧开,稀稀的,我先给母亲盛了一碗,母亲手快,抢过我手中的碗,她把锅底的米认真地捞了许多,大多都盛到了我的碗中,满满的、稠稠的。我想阻拦,可母亲不允,我端着碗准备开吃,母亲又让我停下,我不解,看着她的身影从我身边快速走过,看着母亲颤颤的背影,我纳闷,找啥呢?不一会儿,母亲拿来一个瓶子,我仔细一看,是白糖。母亲笑着说:“来,光喝白粥不好喝,给你加点白糖,你小时候最爱加糖了。”
我没有说话,任由母亲倒着糖,看着满头早已银白的母亲替我操劳着。在她的意识里,儿再大,也是从小养育看着长大的,她所倾注的爱,似乎都融进了这碗粥中,暖暖的爱意、温馨的亲情。我捧起碗,低下了头,忆苦思甜,回味以往,逞强的泪水眼中打转,任由滑落。埋头喝粥时,趁母亲不注意,拭去眼泪,我把空碗递给母亲坚定地说:“妈,真甜,好喝,再给我盛一碗!”母亲看了看我,会心地笑了,她嘱咐道,想喝,过两天再来,我随即爽快地应允,好的,我会常来的,你熬的粥,一辈子也喝不够!
第89篇、爱情故事夫妻的幸福公式
1
一天,在超市门口偶遇初中同学艳梅,她说前段时间她不小心扭伤了脚,踩不了离合,她老公给她换了辆自动挡的奔驰轿车。
回到家,我看到老公赵刚窝在沙发里拿着本小说看得正起劲儿,立马气不打一处来:“别看这些没用的东西了,小说里能蹦出二两黄金吗?人家艳梅老公几年内把自己的小诊所发展成了私人医院,艳梅扭伤了一只脚就换来一辆奔驰轿车。你呢,除了脑门比人家亮,其他没可比性!”“你每天就像个怨妇一样,能不能消停点!”说着,赵刚起身去了卧室。
都说女人嫁人,命好就跳到了蜜罐里,命不好就跳进了火坑里。我属于后者。结婚十几年,曾经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别人家老公,一个个都成了成功人士。而自家老公一直安于现状,十几年依然原地踏步。
一天晚上,赵刚做饭时无意中跟我提了一句,他们部门经理跳槽了,经理的位置暂时空缺。我心中顿时燃起了希望:“你这段时间上班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好好表现,多和领导联络联络感情,说不定还能……”我后半句话还未说出口,就被赵刚打断了:“咸吃萝卜淡操心,这种事情领导自有安排。”
没过几天,赵刚打电话说,晚上有饭局,不回家吃饭了。我心里纳闷,他一般很少应酬,莫非公司有什么事情?晚上11点多,赵刚一身酒气回来了。我问他:“和谁喝酒了?喝成这样!”“小郝被提拔当经理了,请大家吃饭。”一听这话,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2
我对赵刚升职加薪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俩也变得相敬如“冰”,偶尔为了孩子的事才简单聊几句。其余时间,我们各行其是,互不干涉。
春节期间,家里人聚餐,我和赵刚都强颜欢笑、闷闷不乐。妹妹看出了猫腻,拉着我问:“你和姐夫闹别扭了?”“没有共同语言,越过越穷酸,你瞧这么多年了,他没一点长进。”我唉声叹气道。
幸福公式?我抬头正好看到餐边柜镜子里的自己:满脸怨气。记得多年前,刚带赵刚来家里吃饭,也是这块镜子,照到的是一张无比满足与幸福的脸。而那时,赵刚连租房子的钱都是借的,如今有房有车,我却整天抱怨。
我和妹妹回到了饭桌,我瞥了一眼赵刚,他只是赔着笑脸,没有说话。“赚钱多少不重要,只要你们把小日子过好,生活美满,我们就很高兴了。”父亲看出了赵刚的窘态,马上出来解围。
或许是父亲的一句暖心话触动了赵刚,他眼圈泛红,端起一杯酒仰起脖子喝了下去。看到赵刚一脸的酸楚,我心里五味杂陈:自从我和他冷战一个月来,我发现平时跌倒都能睡着的他,有很多个夜晚,躲在书房玩电脑,时不时地叹气。
3
与其被欲望困扰,还不如快乐地过好每一天,我决定尝试把幸福公式里的分母变小。那天我在网上给孩子买辅导书,正好看到了《银鞍白马度春风》这本书,就顺便为赵刚买了一本。赵刚看到后,高兴地说:“好书,好书!我以前只看到电子版的,纸质版的很难买到。”一本书悄然打碎了我和赵刚之间的坚冰。
就在这时,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体检,报告单显示我患有胆结石,医生建议我再去医院进行复查。我没太当回事,赵刚却三番五次催促我去复查,还非要陪我一起去。医生检查后,说是颗粒状胆结石,不好根治,只能半年复查一次,如果颗粒变大就得做手术。
回家后,赵刚还是不放心,又在网上查询,告诉我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不能吃蛋黄,要多运动等。我已经养成了每天吃过晚饭看电视的习惯,赵刚却督促我锻炼,每天坚持陪我走两公里。
我深深地体会到,赵刚爱我胜过爱自己,除了没赚到什么大钱,他在照顾家庭和培养孩子方面还是挺用心的。
暑假来临,我和赵刚正做着带孩子一起出国旅游的计划,母亲突然打来电话,说我父亲得了急性脑梗住院了。我和赵刚连忙赶到医院照顾父亲。我白天工作忙,赵刚工作时间弹性大,主要靠他照顾父亲。晚上我想换一下赵刚,让他回家睡个囫囵觉,他坚决不肯,坚持让我回家好好休息。
我果断把出国旅游计划取消,和赵刚一起照顾父亲,直到父亲康复出院。之后,我们一家三口报团来了一次青海游。赵刚看着很多人都是自驾游,对我和孩子说:“明年咱们换一辆越野车,我开车带你们去西藏。”我说:“老公,不需要给自己那么大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嘛!”赵刚表现得很自信。“好,我们各自为分子分母努力,打造幸福最大值。”说着,我张开怀抱,和他紧紧相拥……
第90篇、爱情故事爱的歌声
10年前,21岁的张家丰认识了蚌埠女孩张晓宇。当时,张晓宇还在读大专。而张家丰早一年毕业,并在合肥找到了一份工作。恋爱的他们对未来充满憧憬。
这时,时常感到头晕的张晓宇,却被查出患有脑积水,因病情加重而被紧急送往南京治疗。张家丰得知消息后,连忙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到医院。张晓宇已经住进了重症监护室。经过医生抢救,她的命算是保住了,但主治医生面色凝重地说:“你们得有个心理准备,她活下来也可能是个植物人。”张晓宇的父母都绝望了,张家丰的心也一下子冷到了冰点。
几天后,张晓宇就像医生诊断的那样,陷入了持续昏迷,成了植物人。张家丰无法接受,之前朝气蓬勃的女孩,转眼间却成了一个紧闭双眼、没有意识的植物人。望着病床上的恋人,冥冥之中,张家丰感到,她绝对不甘心成为现在这个样子,这不符合她的性格,相信她一定能够醒过来。
张家丰从医生那里得知,对植物人来说,肺部感染和营养不良是致命打击,所以日常护理非常不容易。在张家丰看来,谈恋爱就是奔着以后结婚的,不可能中途遇到困难就放弃,所以无论恋人变成什么样,都一定要陪着她。于是,他决心要成为张晓宇的依靠。张家丰和父母交流过这些事情,父母都很开明,对他说:“你是成年人了,自己拿主意就行,你觉得得对就去做。”面对这对年轻恋人的现状,张晓宇的父母却不想耽误张家丰,劝他不要为难自己。
但是,20出头的张家丰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陪着女友,绝不扔下她一个人独自承受病痛。就这样,他放弃了工作,每天早上6点起床,开始给张晓宇消毒、换尿不湿,然后就是给她准备吃的。每隔一段时间帮着她按摩翻身,防止肌肉萎缩、出现褥疮,晚上还要给她泡脚……基本上,每天都重复着这些事情。张晓宇的妈妈身体不好,爸爸要上班,弟弟还在上学,他几乎包攬了照顾晓宇的所有事,24小时守在晓宇的床边,手机里经常要定十几个闹钟。
让人痛苦的是,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更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连张晓宇的父母都看不到丝毫希望。日子在辛苦而又繁重的康复中一天天过去了,一年过去了,张晓宇依然没有反应。张家丰也不知道自己还要付出多少努力,也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女友才能醒过来,但他知道,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怎样才能帮助张晓宇醒过来呢?一天晚上,思索中的张家丰眼前一亮,他想起以前张晓宇最喜欢的一首歌,于是制订出了一套独特的救治方案:有空就拉着张晓宇的手,唱她最喜欢的《最浪漫的事》给她听。张家丰天天唱,每天都要唱好几回。或许是感受到了张家丰的爱意,在沉睡了500多天后,奇迹出现了,张晓宇竟然有了反应。一天,张家丰唱完歌的时候,张晓宇很小的声音喊着“家丰”。张家丰太激动了,热泪盈眶,自己的歌声终于唤醒了女友,这长年的付出总算没有白废。
可是,张晓宇昏迷近2年时间,刚苏醒过来的她无法准确地控制手脚的行动,记忆也受到损伤,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要从头学起。但张家丰信心满满,经过坚持康复训练,张晓宇逐渐可以站立和走路。经过一段时间后,他们在张家丰的老家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这对小夫妻脸上的幸福和满足。
张家丰用歌声唤醒女友,在当地传为佳话。但面对夸赞,他觉得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妻子的健康重要。婚后,妻子又做了几次手术,治疗费用压力不小,但他们却拒绝好心人的捐款,希望能靠自己把生活过好。人们相信,这份无私的爱,能创造出更多的奇迹。
第91篇、爱情故事顺便来爱你
那段时间她生病住院,来看望她的人很多,亲戚、朋友、下属……她不得不打起精神,一一应对。
每一位来访者,对她嘘寒问暖,嘱咐她安心养病。她应着。知道大家都很忙,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她感觉抱歉。目光在来者中逡巡,她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垂着双手,有些羞涩地站着。
她想起来,来医院那天,下车时,女孩正好从车旁经过。虽然女孩两手空空地来看她,还是有温暖,轻轻掠过她的心。
女孩是她赞助的一名贫困学生。那时候,她刚开了一家美容院,女孩的资料是从报纸上看到的:父母在一场事故中去世,女孩与奶奶相依为命。一对一的赞助方式,是每年付出1200元钱。她有些怜惜女孩,决定赞助她。可在给女孩送钱的过程中,她从班主任那里了解到,女孩常常迟到。原来,女孩和奶奶住在郊区的一间地下室,离学校距离远不说,地下室里还长年阴暗潮湿。她想起了自己的另一套住房。房子很小,一室一厅,是当年和爱人刚来这个城市时买下的。后来,他们搬进海边的别墅,嫌出租麻烦,小房子就一直空着。她当即决定,让女孩和她奶奶搬进这套小房子里。
一年1200元钱的赞助费,对她来说不过一件衣服、一顿饭钱而已。让出房子,既方便了女孩,房子又有人照顾,一举两得。可她作为一名商人,她懂得,任何行为都可能蕴含商机。她与电视台的朋友一起策划,于是人们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了这样令人感动的一幕:
女孩在潮湿的地下室里,瑟瑟发抖:女孩和奶奶搬进新房子,欣喜无比:女孩接过她手里的钱,流下感动的泪水;她和女孩像母女一样促膝交谈……
节目录制得很成功。播放后,许多观众在电视机前流下眼泪。很长一段时间,美容院的营业额直线上升。爱心也能创造价值,她在心里暗暗叫好。
如今,她很想对女孩说点什么,比如,问问成绩,或者问问生活得怎样。可女孩被挤在一群人后面,像一朵最不起眼的小花。朋友们走了,女孩也走了,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
她没有想到,第二天清早,她刚起床,女孩像一只小猫,轻手轻脚地走来,手里拎着一只保温桶。她还没开口,女孩先笑了,说:“阿姨,喝点粥。”打开保温桶,一股清香溢出来白米、红豆、大枣、莲子 八宝粥冒着热气,她的肚子在那一刻咕咕叫起来。
每天早上女孩都来送粥,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早上,爱人要照顾儿子,又要送儿子上幼儿园,忙得不可开交。女孩的参与,直接帮他们家解决了一大难题。可她隐隐觉得不安:学生学习时间紧张,她耽误女孩太多时间了吧?
女孩却安慰她:“阿姨,不碍事的,医院在家和学校中间,我顺路;我也要吃早餐,给您送来,只是顺便而已……”
随着住院时间的延长,来看望她的朋友越来越少,她不抱怨,只是心里滋生了越来越多的寂寞。倒是女孩,对她不离不弃,每天早上准时到,拎着一保温桶香喷喷的八宝粥。她问:“你奶奶好吧?”女孩点点头。她问“期中考试考完了?考得怎么样?”女孩脸上飞过一抹红晕,说:“别的科还行,就是英语不太理想。”她有些着急,说:“抓紧时间补补呀!”女孩点点头,脸更红了。
她的身体恢复得挺好,那天她醒得早,醒来后感觉神清气爽,穿衣下床,信步走出来。再过两天就要出院了,她去女孩那里看看。路程不太远,十分钟就到。抬手准备敲门,她笑了,这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有钥匙。把钥匙插进锁眼,门开了。女孩在餐桌前,见了她,“呀”的一声,赶紧站起来。
她走进来,四下环顾;屋子有些乱,被子在床上没有整理;小小的餐桌上,半块馒头,一碟咸菜,旁边还摊着一本英语书。女孩在边吃边学。她问:“奶奶呢?”女孩说:“奶奶身体不太好,被叔叔接回老家了。”她诧异地看看女孩,走进厨房。厨房里,砂锅在火上“咕咕”响着,打开盖子,她一眼看出来,半砂锅的八宝粥,不多不少,正是每天送给她的量。
一种说不清的滋味在她心里溢开。转过身,看着这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想起女孩的话:“阿姨,我只是顺便而已。”她的眼睛慢慢湿润了。曾经,她把最“顺便”的事,做得最不“顺便”;而女孩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把最不“顺便”的责任,“顺便”承担下来,让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
羞愧在她心里席卷而来。拥住单薄的女孩,仿佛有丝丝春雨,轻轻涤荡她的心。
第92篇、爱情故事2.05米的生命距离
午夜,城市的一座住宅楼。
发现失火的时候,已经晚了。男人拉着女人冲向楼梯,却被大火扑回。火势迅速蔓延,整栋大楼像一块疯狂燃烧的炭,将每一个空间烤成滚烫的烙铁。尽管他们关紧房门,火舌和浓烟还是从门缝里一丝一丝往里挤。狭小的房间,逐渐变得炙热难挡。
男人和女人站在窗口呼救。他们看见消防员架起云梯,慌乱且急切地向他们靠近。可是没有用,肆虐的大火让云梯在距大楼很远的地方徘徊,停滞不前。
火势越来越猛。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开始燃烧。
他们住在九层。男人说:“跳楼!”他们把床单和被罩撕成宽宽的长条,连成一条绳子。男人估测了一下长度,摇摇头,又脱下他的衬衣连上。长度还是不够,男人开始撕扯窗帘。一股火焰猛地蹿进来,在男人面前拐了个弯。女人说:“没时间了。”
男人将床上的被褥扔出窗外,然后把绳子系在一根结实的窗骨上,狠狠拽了拽。他让女人滑下去。女人拼命地摇头,她开始哭泣。
男人说:“没事,你抓紧绳子慢慢向下滑,你准能行的。”女人说:“你呢?”男人说:“你先滑下去,我马上。”他把女人抱上窗台,将绳子的末端在她的腰上缠了一圈。男人大汗淋淋,呼吸困难。“千万抓紧,记住,一点一点往下滑。”男人抓住绳子的另一端,火焰逼近男人。他对女人说:“我爱你。”
女人开始向下滑。她像一只笨拙的壁虎,沿着滚烫的楼壁,一寸一寸地接近地面。终于,女人滑到了绳子的尽头,可是她的身子,仍然停留在半空中。四面都是烈焰,女人的手指钻心的痛。她的体力在飞快透支。
男人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冲女人喊:“别怕,坚持半分钟。”男人用尽浑身力气将那段绳子往上拉,然后用牙齿咬开系在窗骨上的死结。霎那间巨大的冲击力让男人的身体剧烈前倾,险些被拉出窗外。男人死死抓住绳子的一端,冲女人喊:“别朝下看,一会儿我喊跳,你就跳下去!”
屋子里已经火光冲天。男人感觉自己的头发眉毛都在燃烧。男人用双脚勾住两个窗骨,像杂技演员般慢慢探下身体。男人的表情痛苦且狰狞,他的身体完全挂在窗外。女人的体重将他的身体完全拉直。
火焰噬咬着男人勾在窗棂上的双脚,他感到自己的皮肤在噼啪作响。男人朝女人嘶喊:“快跳!”女人跳了下去。她重重地摔在男人扔出的被子上。四周都是浓烟。几个消防队员终于突破烈焰,朝她的位置跑来。
女人很快站起来。她高呼着男人的名字。男人仍然挂在那里,是一段2.05米长的绳子。
男人试图将身体重新绷回,可是却再一次被拉直。他已经没有了一丝力气。男人的体力完全透支给了女人。他的衣服在燃烧,空中,他像一位出色的杂技演员。
男人不是杂技演员。女人看到男人静止了几秒钟后,突然从高空垂直下落。空中的男人变成了一朵灿烂的焰火。他朝女人高喊:“闪开!”
没能跑出楼的人全部遇难,除了女人——她是惟一获救的一个。是男人用身体接出了2.05米的生命距离。
第93篇、爱情故事我想要你歇会儿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和她之间就很少说话了。恋爱的时候,他和她有着说不完的知心话,整日浸泡在甜言蜜语的情话中,仿佛蜜罐里的桃子和桔子。
婚后不久,那种甜美的生活如同过了保质期,他和她之间开始出现了无休止的吵闹,从小吵到大吵,甚至气昏了头时动起手来。妻子会在他身上又捶又打,这种打击对他而言就像是按摩。他嘲笑她的不自量力,紧接着他就笑不出来了,妻子用她平时保养得很好的指甲抓破了他的脸。脑羞成怒之下他狠狠地推了她一把,弱不禁风的她一下子就倒在了沙发上,眼泪“哗哗”地从她的眼中落下,流也流不完,好像装满水的暖水袋摔坏了。他有点心疼,想过去安慰一下她。伸出去的手被情绪激动的她一把打开了。她开始抽抽搭搭地哭,哭得他六神无主,心烦意乱。看着披头散发、蛮不讲理的妻子,一下子感到她是那么的陌生。“母老虎”、“梅超风”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转悠……
还有一次,他和她打架的时候,3岁的孩子也在场,孩子吓哭了:爸爸、妈妈别打架,宝宝听话!孩子的话如同给他和妻子施了定身法,孩子惊恐的眼神,令他羞愧难当。以后他和妻子仿佛有了一种默契,一旦有了矛盾,在孩子面前不吵不闹,直接就进入冷战状态。
冷战后,妻子总会带着孩子回娘家。他也重新过起了单身生活。他是独子,从小娇生惯养,既不会洗衣服,也不会做饭。但这难不倒他,他到住在附近的父母家蹭饭,把家里自己的衣服穿了个遍,穿脏一件就扔到洗衣机里。家里变成了睡觉的地方。他坚持不接妻子回家,认为这样做只会惯坏她的脾气。过不了十天,妻子就会带着孩子回来,在孩子的牵线搭桥、左右斡旋下,他和妻子才开始了艰难的对话。
如果没有孩子,这个家早就散伙了。他和她都这么认为。
后来即使孩子不在场,他和妻子也很少吵架。可能是吵累了,也感觉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冷战的次数多了,妻子也不会再带孩子回娘家。他和妻子变得越来越无话可说。家庭生活的沉闷令他感到窒息与悲哀,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啊!他有时甚至开始怀念过去吵架的时光,感觉他俩就像是两颗星星在经过亲密撞击,迸出火花后,又沿着各自的轨道孤独地离去,渐行渐远……他和妻子各吃各的饭,他仍旧到父母家蹭饭,妻子带着孩子到娘家吃;晚上睡在一间屋子里,妻子和孩子一张床,他自己睡一张床。深夜里睡不着觉,他想到自己的婚姻,感觉既滑稽又可笑!
我下岗了!一天晚上,他正在看一场足球比赛。妻子忧伤地说。
好,很好啊!他眼睛没离开电视屏幕,没有听清她说什么就应付道。
你说什么呀!我下岗了!没有工作了!妻子抬高了声调,眼里有了泪水。
他睁大眼睛有点吃惊地看着妻子,噢!是吗?
他在一家不坏不好的单位,有着不高不低的收入。他知道凭自己一个人的收入只能勉强养活一家人。但他还是安慰道,没事,你就在家带孩子吧!我的工资够一家人吃饭了!
他的一句言不由衷的话感动了她,她噙着泪水点了点头。
她并没有在家闲着,找了一个编帽子的活,在家干就行,编好后送到收帽子的一家公司。但挺辛苦,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一个月只能领到几百元钱。她娇嫩的手开始变得粗糙不堪。他劝她别干了,她说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半年后,那家公司不再收这种草编的帽子,妻子又变得无事可做了。
你帮我找点活干吧?我在家闷得慌!妻子开始在他面前重复这句话。恰巧他的一个同事的朋友开了一家超市,她就被安排到那家超市做出纳。
干了没有一个月,妻子就干不下去了。
超市的老板是个色狼!从我上班的那天起,他总是色迷迷地看我,昨天甚至摸了一下我的手!妻子余怒未消地说。
他有点不屑地说,说不定人家是无意的,你想得太多了吧?现在找工作那么难……他还想再说下去,却看到妻子很吃惊地瞪大眼睛看着他。她不相信这是自己丈夫说出来的话,结婚前,别的男人和她说一句话,他也会紧张兮兮,很在意的啊!他是真的不在乎她了!她想。男人和女人再次陷入了冷战中。
不久,她没有和他商量,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摆摊卖起了餐点。孩子被送到了幼儿园,晚上到奶奶或姥姥家去住。虽然知道卖餐点是份起早摸黑、非常辛苦的工作,他仍认为她的工作让他很没面子,很丢份。他懒得帮她,虽然感觉自己这样做不对。
他在单位的工作很清闲,没事的时候,他总在想,他的婚姻是彻底完了。没有交流,死气沉沉。对妻子他有了“更新换代”的想法。一向沉稳老实的他开始在单位和漂亮的女同事开起很荤的玩笑。他经常和朋友一起喝酒,经常喝得酩酊大醉。酒后,他会肆无忌惮地盯着街上或酒店里性感的女人们。他寻找着出轨的机会,希望重新收获一份爱情。醒酒后的他心里清楚,那些漂亮的女孩子都实际得很,根本就不会看上工资不高、职务不高的他。孤独地躺在床上的他变得更加痛苦、迷惘……
一天晚上,一位刚离婚的朋友约他一起喝酒。走出围城的朋友一脸的轻松、洒脱。解放了!终于解放了!这是朋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打心眼里羡慕朋友。那天,他和朋友喝了一夜的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四点钟。他还能自己走路,朋友已经站不起来了。
他送朋友回家的路上,朋友突然嚎啕大哭。他问朋友哭什么?朋友呜咽道,我他妈的心里痛啊,离婚前没觉得老婆好,可现在总想她。她就是我的一条腿啊,有这条腿的时候,没觉得怎么着,少了她我痛啊,痛得我受不了!没有这条腿,我今后的路怎么走哇?!紧接着“哇”的一声,朋友吐了他一身。
朋友的酒后真言,让他一下子怔住了。是啊,他怎么忘记了妻子的好呢?像他这样和妻子各走各的路,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啊!
他把朋友送回家,洗了把脸,找了朋友的一件外衣换上。
快到家的时候,他突然在空旷无人的十字路口看到了一个忙碌的熟悉的身影。那么大的一锅粥是她自己在家熬好,骑着自行车带来的。此时她正在捅开炉子。他感到一阵心酸,妻子在家也是排行老小,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啊。他稳步走到妻子面前。
妻子头也没抬地问,先生,你想吃点什么?没有听到回应,妻子再次发问,先生,你要什么?
我,我想要你歇会儿!让我来干吧!他的泪水大滴大滴地落在妻子的秀发上。
妻子惊愕地抬起头,额头上还有一绺炭灰。
怎么了你?喝酒了?她的泪水扑簌扑簌地落了下来。
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昨晚也没吃饭吧?妻子问过后,不等他回答,就用自己带的快餐碗盛了满满一碗粥。你慢点喝,包子马上就好。妻子抹着眼泪,一边欢快地忙碌着,一边时不时心满意足地回头看看他。
那一刻,他没敢抬头,眼泪不争气地又流了出来……
第94篇、爱情故事多年的学长都要变海龟
长着正太脸的李导
我和李明哲是在豆瓣认识的。那个时候我刚失业,每晚在网络上晃荡,豆瓣有个咆哮组,我在里面直播我和学长的故事,每次翻页总是李明哲。于是我给他发豆邮,问他有没有买彩票。他回:买了,中了五块,要不要请你吃冰棍?
我觉得这人挺逗,然后我发现他竟然是个独立音乐人,但凡现在会写点口水歌的人都变成了音乐人,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他的本职竟然是个医生,还是拍片的。他戏谑地说:你可以叫我李导。
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武汉的郊区。我从武昌出发,途径汉口,然后到达一座叫做黄陂的小城。作为混迹武汉九年的半个土著,我当然听过这样一句话“奸黄陂,狡孝感,又奸又狡是汉川”,我得时刻警惕点。
医院很小,他是个实习生,长着一副正太脸,有点像当年的快男王栎鑫。在来之前,我们已经聊过好几次,我告诉他左胸腔里卡了一根鱼骨头,经常会疼,于是他说要不如过来拍个片,免费的。
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去?
半小时后,他告诉我: “什么都没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为什么失散多年的学长
都要变成海龟?
那天回来是李明哲骑机车送我到汉口的,路上车很少,风却很大,我在后面差点被吹成了面瘫。对于一个喜欢捡便宜的女生来说,这都是自找的。下车后,他忽然问我:“你那个直播帖什么时候结尾啊?”他的眼神让我无端想起了投照机的光,嗯,就是可以透视人的感觉。
“这个,还不知道,车来了,我先走了。”我拔腿而逃。
回去之后,我取消了对他的关注,然后把他的电话也删了。我从小就害怕进医院,自从看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之后,更觉得所有的医生都是变态,所以即使觉得胸腔里面不舒服,也没有胆子一个人去。这次去,一来是说免费,二来也是想交个朋友,可是没想到,医生都一个样,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我开始继续回归到我的悲痛情绪之中,为什么会悲痛?是因为我失恋了。不对,我现在发现我的思绪完全乱了,我需要安静地理一下,事情是这样的,高中时候暗恋的男生,也就是我直播里面的那个学长,时隔十年之后,他突然通过朋友联系我了,他现在成了海龟,下个月就要回国了,他说想见见我。真倒胃口,为什么失散多年的学长都要跟偶像剧里演的一样变成海龟?俗气到家了。但我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所以开了那个直播帖,其实也是想把这十年间的思绪全部理一遍,害怕见面时,他随口说出的任何一个回忆里的细节,而我却不能及时附和。
不知道内心是有多寂寞
我开始着力于减肥和学习化妆,二十一天变态减肥法才进行到第三天我就因为虚脱被房东大妈送进了医院,打完吊针出来,雷厉风行的大妈以命令的口吻警告我:“年轻女孩要懂得爱惜自己,以后再这样,就滚出这个家门!”她比我老妈还凶,我不敢再随便绝食了。
对于化妆我也全无天分,虽然内心很讨厌那些化得像鬼一样的女生,但还是安慰自己说,黑眼圈太重了,痘痘太多了,皮肤太暗了,无论如何也得化!
然后在一个周日的早上,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刚接通,我就知道完了,变态阴魂不散了。没错,电话是李明哲打来的。
但不得不说,他的声音在电话里还是很有磁性的。他说:“小贺啊,我跟我们主任说了你的情况,他说周一你可以过来他帮你拍个片看看,你也知道我是实习生,可能上次没拍好。”
“哦,还是不要了!”我想推脱。
“没关系的,主任是我堂兄。”
既然人家都这么热心了,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好意。
当晚我们在武昌见了面,他说他正好过来办点事。他想吃户部巷的豆皮和馄饨,于是我们坐公交前往,加上是周末,人自然很多,吃完豆皮和馄饨,我们都像刚蒸完了一个桑拿,满头满脸都是汗。
他又提议去江边走走,我只好跟着去了。江边凉快很多,他在长江大桥下面用苹果手机拍照发微博,问我玩不玩微博,他粉我。我说,年纪大了不懂那些。他尴尬地一笑,继续捣鼓手机。
其实我也有,还偷偷关注了他,满页面的自拍照,不知道内心是有多寂寞。
最后分别之前,他又突然问起了学长,“真有那么好的人?”
我点点头,“当然,不然我干吗都记得清清楚楚。”
“可那么好,为什么不在一起?”
我被问得有些发蒙,“他出国了,不过马上就回来了,哈哈。”
有趣的人生又该是怎样的
李明哲的堂兄也就是他们科室的主任,给我拍的片,结果还是正常的,没有一丁点毛病。但是出了医院,我还是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我确定,我这里面有一根鱼骨头,而且已经快十年了,不信拉倒。”
他认真地看着我,说:“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
我嘴里的可乐喷了他一脸,我还有一个怪癣就是笑点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秒,看到他一脸认真地问出那句话,我就憋不住了。
那次拍片回来之后,我们又断断续续地见了几面,在那仅有的几次见面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些事情,大学刚毕业,被家里安排进了医院,以后的人生轨迹差不多就这样了,很无趣,但是有趣的人生又该是怎样的呢?我暂时也想不出来。
而且我也才知道,自称李导,一脸稳重的他竟然是l990年的,也就是说,他是90后。当他不好意思地说完之后,我整个人都石化了。所以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揣测,他是不是把我当成了怪阿姨?我仰天长啸:我为什么会招惹到一个90后啊!
不过我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抱怨了,我要打起精神去见我的学长,还有三天,他就要回到武汉的怀抱了。并且,他还告诉我,他的妈妈也会一起来。为此,我还特意去做了一个指甲,烫了头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成熟一点,是的,我一直记得他喜欢成熟懂事的女孩儿。
我们约在汉口见面,他带我去吃西餐,海龟果然跟90后不同,鹅肝和比萨哪是豆皮和馄饨能比的,走在他身边,我都觉得自己瞬间底气十足了。
他的手机突然响了。“麻麻马上就到了。”他说。
我开始惊慌,冷汗都快冒出来了。然后半分钟之后,一个非主流女生站到了我面前,她自我介绍:“我是麻麻,秦粤的女朋友。”原来不是妈妈,是麻麻,而且还是个90后的女孩,我再次被惊吓到。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我们拉风地开走了
我重新开始我的直播,故事却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好多人留言说,楼主的脑子是不是被雷劈了?好学长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下三滥?
我发誓我没有半点说谎,就是在和学长见面的那晚,我才得知,原来麻麻有一个开公司的老爸,那么可想而知,学长所谓的风光,也不过如此。
最后分别,看着他拥着麻麻上车的那一秒,我心中坚固了十年的堡垒终于坍塌,就好比台风穿破了我的胸膛。而胸腔里的那根鱼骨头,也在那场猛烈摇晃中,不见了。
那些鲠在心里的,自以为是的思念,就这样化为乌有。
忽然十年便过去,我等来的不过是失望和遗憾。
当晚,我注销了豆瓣账号,关掉了手机,我决定去旅游,第二天就出发。我只是想要暂时逃离,好让那些情绪慢慢消化。
云南、贵州、重庆、成都、西藏,三个月之后,我被晒成了赛亚人,在旅途中不上网也没用手机,偶尔只在旅店的公用电脑区登录微博发几张照片,写点心情,反正也没几个粉丝。
飞机降落武汉,走出机场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了李明哲,没错,他正靠着机车在抽烟,机场在黄陂我知道,但我也从未见过有人骑车来接人。那一刻,我的眼泪差一点就喷薄出来,他一定是看了我的微博的,原来90后的他也可以傲到这么细心和体贴吗?我错怪他了。
他朝我打了个响指,我当即飞奔过去,跨上后座,抱紧了他的腰,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们拉风地开走了。
第95篇、爱情故事花钱雇人替自己生活
在美国,总统出去讲演,经常就是拿瓶矿泉水,并且开场前在众目睽睽之下拧掉盖子,喝几口水然后开讲,大家见怪不怪。这并非说这些重要政治家没有跟班、保镖,而是随从人员要刻意低调,尽可能让人们注意不到,方便政治家和选民沟通。比如,总统候选人竞选时,往往就有个贴身跟班,一般由实习生充任。平时谁也注意不到他的存在。但是,他掌握着政治家的日程。当时间到了时,他就上前拍拍政治家,提醒他尽快结束。美国四年选一次总统,这种事情按说很平常了,但绝大多数选民对这个跟班的存在没有意识,乃至电视里介绍时要将之特别标出。
这种政风,根植于其文化习性。那么,这种文化习性究竟是什么呢?刚来美国不久去医院看病,一位主任护士对我进行了一番绘声绘色的解释。
那是个很小的诊所。我在等待医生时由这位护士进行例行检查。大家聊起天来,才知道她丈夫是位CEO,她经常陪伴丈夫全球旅行,见多识广。当她知道我是从中国来的后,就和我讲起印度,说那里有不少富人朋友把子女送到美国镀金,准备日后回去接班。对此,她颇不以为然地说:“这些孩子来到这里上大学,接受了我们的价值观念,回去反而很难适应。像这种身份的人,在这里不过是背个双肩包自己走来走去。但你到印度看看,富人趾高气扬地在前面走,后面一个仆人扛着包。从美国大学毕业后再进入那样的生活,是不是太痛苦了呢?”我对她的说法并不完全认同,毕竟印度的“富二代”还是可能改变上辈的做派的。但从她的话里,还是真实地感觉到美国人对使用仆人的生活方式是多么不齿。
这里需要澄清,美国人并不是一切都要自己做、不雇人。相反,像雇人清扫屋子、割草、扫雪这类事情,在中产阶层中是司空见惯的。不过,这里有两点不同。第一,这些事情在美国人眼中是纯粹的生意,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就购买服务,双方无上下之分。服务员给领导端茶倒水,仆人给主人扛包之类的等级观念,几乎是没有的;第二,美国人自己能干的事情一般要自己干,特别注意体现个人的自立性,很忌讳离了别人没法过的形象。说到底,这是一个自由人的尊严。如果像喝水、拎包等举手之劳的事情都要让别人做,那么不是自己在奴役别人,就是被别人剥夺了自由。其实,这并不仅仅是美国。欧洲人在这方面更为注意,还常批评美国人花钱把家庭生活外包。有报道说龙永图在意大利出席一个国际性会议,有位像邻居大妈的老太太独自进门,礼貌地对他点点头后坐在旁边,一打听才知道是荷兰女王。这不仅仅是王室平民作风的问题,而是她觉得自己首先是个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的理念,使西方人对自己的生活领域非常敏感,要时刻捍卫。自己干不了的事情,或者说忙得没有时间干的事情,当然要花钱买服务。越是成功人士,购买这些服务的能力越高。掌握着政治权力的人,也可以指令别人为自己提供各种服务。但是,人生在世,还是要自己过自己的生活。难道你挣了大钱、掌了大权,就是为了能雇人或者命令人代替自己生活?
传说李鸿章当年访英,英国王室成员热情接待,给他表演网球。比赛后问他观感,李鸿章客气地说:“精彩,精彩,只是太辛苦,为什么不雇人来打?”此话绘声绘色地揭示出雇人来替自己生活的理念。有了钱或有了权的人,喜欢指使别人替自己过日子。这还不仅仅体现在让人拎包、让人倒水等小节上。比如,许多家庭特别喜欢把孩子送出去,留学生把新生儿送回国寄养在爷爷奶奶家。国内的中高产把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送到国外读贵族寄宿学校,即使全家人生活在一起,也喜欢把孩子托付给学校、家教,自己在孩子身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少。大家有钱后连天伦之乐都外包了,让别人替自己享受。
第96篇、爱情故事马太小姐的爱情变装游戏
岑桑:盛夏的狮子座。不喜欢吃甜食也会长胖。白天喜欢热闹,不能一个人。夜晚喜欢安静,必须一个人。超爱各种款式的恐怖片,来者不拒,级别不限。她希望文字是温暖的,却又忍不住在故事里掺杂一点现实的冷冽。因为她相信,青春就是一场恐怖片。每个人都在“这个不能”“那个不行”的恐吓中,悄然长大。当回首这段小心翼翼的路程,你会发现,它早已让我们变得足够坚强。
* 再有求爱的好事请叫上我 *
怎么形容彭朋呢?顶爱现的一个人。喜欢穿亮黄的衣服,戴乌黑太阳镜,说话和笑很大声。他的恋爱和失恋都要重点宣传,有爱大声说出来,没爱大声哭出来,张嘴就是天崩地裂的范儿。最夸张的一次,是和英语系林子欣分手。半夜三更,他溜上了七号楼,一个人坐在天台的围墙上,两腿悠悠地荡在半空。
这情景很快就被值夜的老师看见了,可想而知后面的剧情有多轰动,楼上楼下全是爱好观摩学习的好同学。我有幸以校报记者的身份,混进营救组。生活老师站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说:“同学,有什么事想不开的,下来和我谈谈。”
彭朋相当婉约地转回头,说:“别管我,我只想一个人在这里吹吹风。”
看着他那幽怨的眼神,我猜生活老师想把他直接推下去的心都有。
大二,彭朋爱上了法律系的校花郭美琪。那一年,《歌舞青春》正流行,他以每人50块的优厚佣金,纠集一干人等,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唱《We're All In This Together》。
好吧,我承认,其中就有我。
我捧着白色的蜡烛,轻声伴唱。三楼的郭美女三分钟后,欣然打开窗。她没说一句话。只是微笑地泼出一盆凉水,瞬间浇熄了彭朋朝气蓬勃的爱情小火苗。
那天晚上,彭朋给大家发湿漉漉的50元,我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同学,别灰心,天涯何处无校花。再有求爱的好事,别忘了叫上我。”
* 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欲 *
其实,每一所大学里,总要有几个喜剧型的男生出演悲情角色。女生以被这样的男生追为耻,以打击他们的自信为乐。他们是聚会上的笑点,爱情里的毒药。很遗憾,彭朋榜上有名。女生视他为洪水猛兽,生怕某一天他巴多胺泛滥爱上自己,那必将引来后患无穷。
还好,他找到了我。
那是个深秋的中午,天空蓝的发亮。我从食堂午饭出来,彭朋就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一张粉色的信封。我问:“给我的?”
他说:“不,帮我给你们宿舍的陶敏。”
我忍不住怜悯地笑了。我不是嘲笑他对美的向往,但他追求的级别越来越高,已经突破了白日梦的极限。陶敏不仅仅是校花,还是校领导眼里的红人。省市级大型活动的礼仪小姐,没有一次少了她。我把信还给他说:“彭朋,不谈恋爱会死啊?”
彭朋搔了搔头说:“别人都谈,我急啊。”
“你知不知道这样追求女生级别很低啊?”
“更高级别的我不会啊。”
“那你可以问我啊!”
请不要怀疑我热情关怀彭朋的动机有不良企图。我只是被他浑身散发出的怪兽气质,激起了化腐朽为神奇的表现欲。彭朋看着我摩拳擦掌的样子,怕怕地说:“你想干吗?”
“没有啊。呵呵,没想干吗。”
* 人模狗样的这一天 *
《马太福音》里有一句名言——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彭朋无比惊讶。你看,一个连马太效应都不懂的人,活该被人鄙视。我说:“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你是个被追捧的,那么追棒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如果你是个被鄙视的,那么鄙视你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这种普遍存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同样适用于爱情。”
彭朋看着我,眨了眨眼睛说:“你的意思是,我被某女拒绝之后,就会招至更多的被拒绝,对吧。”
我想,彭朋还算是有自省能力的男生,起码在这点上,没把自己归为被捧的那一边。那一天,我在生活区的水吧前,用手机为他拍了张照片,因为这是一个变身的起点。
周末,我带着彭朋去选衣服。扒去他撞色撞到眼疼的Tee,换上舒服的米白色,剪去他想让人拔光的凤梨头,留下清朗明快的短发。还有那副他偶像阿汤哥最爱的蛤蟆镜,被我扔在地上,踏上万劫不复的一脚。
彭朋说:“以前的衣服都不要了?”
“马太!”
“头型也不能变了?”
“马……太!”
“眼镜可是180买的。”
“马太……”
彭朋跳到我眼前尖叫:“介个马太太也太狠了吧!”
那时已是傍晚,阳光从楼群的身后溢出来,大片杨树的叶子,沙沙地摇动着,像有巨大的沙漏,悬在头顶。我看着彭朋的新造型有点呆。他晃了晃手说:“Hi,发什么愣呢。”
我用一种貌似不屑地口气说:“想不到啊想不到,你也有人模狗样的这一天。”
* 不舒服的温柔 *
十一月,国际电影节。我拉着彭朋买了西班牙电影周的通票。有José Zorrilla的《沙漠与浪潮》,也有Alejandro Amenábar的《深海长眠》……彭朋坐在熄灯后的影院里,伏在我耳边低低地说:“这些片子是催眠用的吗?”
我说:“这是气质,是内涵,不懂也要装懂。”
是的,外表是穿出来,气质是熏出来的。一个只知道变形金刚大战火影忍者的男生,绝不可能呼出迷人的气息。当然,想要迷人,他还需要一门必杀技。我陪他花520块,报了吉他学习班。不用古典,只要民谣就好,包教包会,附送吉他。我们常常跑去学校的小礼堂练琴,那里平时没什么人,贿赂看门大爷一包烟,他就会同意我们坐上一下午。
其实,彭朋还算有点天分,一个星期就可以按着几个单调的和律,对着我唱《温柔》。我说:“现在都爱左小祖咒了,你怎么还五月天呢。”
彭朋“啪”的一声,捂住琴弦说:“唉,你还真能装呢。”
我发现彭朋真的开始变了,会善用一点他眼里温良的目光,和嘴角浅淡收敛的笑。初冬的风,把小礼堂的窗子吹出一圈冰花。我坐在舞台边上,听彭朋一遍一遍唱《温柔》,他的嗓子有一点哑,像花生酱里没研碎的小颗粒,有粗糙的不舒服之美。
只是看门大爷无限煞风景地推开门,说:“喂,你们要是再唱这个破歌。就换个地方嚎吧。”
* 门里的好姑娘 *
转眼寒假,我决定留下实习,在号称国内500强的名企办公室里打杂。彭朋很仗义留下陪我,让我感动得请他吃了顿巴贝拉。那时宿舍里的室友都走了,只剩下陶敏。有法国文化交流团到访,她是优秀学生代表,全程陪同。
周末,和彭朋约好在宿舍看剧集,我去门口超市买零食。假期里的舍监,只睁一只眼睛,习惯了彭朋来去自由。我提着袋子回来的时候,听见走廊里有彭朋隐约的歌声,很意外,是左小祖咒的《好姑娘》。他还是乖乖练了,尽管他不喜欢,还要装的很懂。
我站在门听了一会儿,末尾有一串女生的笑声飘出来。是陶敏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她说:“你唱得还行,可是这歌也太难听了。”
彭朋说:“那我给你唱《温柔》吧。这个我最拿手。”
看来,我改装成功了。连眼睛长在头顶的陶敏,也喜欢他难听的歌。只是门里愉悦融洽的气氛,比较适合我安静的退场。
我提着两袋乐事,两块德芙,两包奥利奥……一个人走出宿舍楼。
监舍老师从窗子里探出头,八卦地说:“你去哪儿啊?彭朋刚上去。”
“他……”我拖了个很长的尾音,才说:“……不是来找我的。”
* 之于我,之于你 *
我回宿舍的时候,彭朋已经走了。陶敏躺在床上说:“你去哪儿了,手机也不开,彭朋找你去了。”
我像根木头一样倒在床上,一言不发。
从彭朋递给我那张粉色信封开始,我就应该知道,他不是来找我的,不是吗?我只是喜欢站在他面前的评头论足,飞扬跋扈。转个身,我又何尝不是一文不名的小女生,被平凡,被低调,是花50块就可以帮人求爱的人肉背景板。
所以,对不起了,彭朋,耽误你追求爱情这么久。其实我的意见没那么好。你穿明黄的衣服很好看,凤梨头也不错,爱听《好姑娘》的女孩很少,喜欢五月天的很多。你追不到女生,只是手段太老,热情过度,不知道现在闷骚的男生最当红。
而我这样精心地修改了你,只是因为我爱好一款经典的网页小游戏。它叫变装帅哥。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我常会玩得乐此不疲。我会让页面里的男生,穿米白色的Tee,梳清朗短发,喜欢有弗朗明哥的电影,弹一手好吉他……而这样的男生之于我,就像陶敏之于你,是树尖上,可望不可及的果子,踮脚蹬梯子也要仰视。
为此,我应该感谢你,感谢你糊里糊涂地做了我的游戏男主角的现实版,在那个被Alejandro催眠的电影院里,给了我偷偷吻你的机会。
是的,我吻了你。你睡在我的肩头,嘴唇有爆米花的香气,毛茸茸的短发,刺得我脸颊,酥痒微疼。
陶敏忽然推了推我说:“嗨,楼下有人唱歌呢。”
她推开窗子,有沙沙的歌声飘上来,是左小祖咒的《走失的主人》吧。吉他一串串的错音,听起来有粗糙不舒服的美。
陶敏说:“我给你准备盆水吧?”
我说:“不,麻烦你把我扔下去。”
第97篇、爱情故事我是小囡啊
他和她,还有几个伙伴,玩“老鹰抓小鸡”。他是“老鹰”,她是这个游戏的新伙伴,一上场,她就感觉自己将是那只最早被抓住的“小鸡”。自从父母双双患病去世后,她就感觉自己如一只小鸡般弱小、无助,现被舅舅接到家中抚养。这是她到这个村庄来第一次参加游戏。而他非要抓住她不可,不仅仅因为她陌生,而是第一眼看到她就感觉弱小的她特可爱,他很想保护她。果然,两圈转下来,“老鹰”就一把抓住她这只“小鸡”。在抓住弱小的她的那一瞬间,他劈头就问:“你叫什么名字?”她怯怯地回答:“我是小囡啊。”于是,他像个将军似地大声跟伙伴们说:“小囡?!挺好听的名字。大家记住了,她叫小囡哦。”那一刻,她突然感觉他是一个能保护她的哥哥。那年,他13岁,她10岁。
长大仿佛是瞬间完成的事情。他要结婚了,新娘是她。原来他也是个孤儿,长得黝黑粗壮,孔武有力,是个干活的好把手。他俩的结合,既是双方的选择,也是她舅舅的选择,更是乡亲们眼里般配的一对。婚礼上,他幸福得喝醉了,被人搀扶着走进新房时,一个劲地问:“新娘是谁啊?”“我是小囡啊。”她羞答答地伸出双手扶住他。“我知道是你哦。”他一脸坏笑。那年,他20岁,她17岁。
后来,他被莫名地卷入一场“阶级斗争”旋涡中,他虽穷得只剩下一身力气,可他的父亲在解放前是个靠收取田租生活的地主,他是个“黑五类”。一次,他被单独隔离起来进行反省交代,可他却说他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供反省交代的,他的父母是在家中祖屋被烧的一场火灾中双双亡故的,家中所有的财产都在那场大火中化为灰烬,当时10岁的他是深夜被邻居从火海中救出的。第二年,全国解放,他家中所有的田地,都拿出分给乡亲们了。他一想起父母,心中只有难言的悲哀和思念,哪有什么可供交代反省的东西?!为此,他被管制教育,于是,他要求跟她离婚,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关系。可她泪流满面地说:“我是小囡啊。”那年,他33岁,她30岁。
因为他是个“黑五类”,经常被要求干生产队里别人不乐意干的活。一年冬天,他被分配到一座深山老林里,为社员们烧制过冬取暖用的木炭。这是一种很累的活,先要砍下很多的木柴,再搭建炭窑,然后就是通宵达旦地进行烧制。那猛烈的窑火把人烤得流汗不止,一不小心人就会虚脱昏迷。一般这种活至少也要三个以上劳力共同轮流干,可他是个“黑五类”,没权利要求其他社员跟他一起干活的。
他7天7夜还没回家,她煮了满满一饭桶的饭带上,壮着胆子一个人蹒跚地找到那座大山里。她见到他时,又黑又瘦,只有两个眼珠的转动得知他还活着。也许是太累太饿了,没几下,他就将一桶饭吃得精光。尔后,就在炭窑前呼呼地睡去,呼噜打得震天响。她就替他烧炭,一天一夜后,他才醒来。醒来第一句就问:“你是谁啊?”“我是小囡啊。”她说。“我逗你玩哩。”他嘿嘿地笑着,脸上黑得只有一口牙齿是白的。她看着他的模样,笑得眼里绽满了泪花。那年,他40岁,她37岁。
一年夏天,大热天的,他却经常感觉浑身冷得直哆嗦。到医院一查,才知是被山上一种虫子叮咬中毒所致,没几天,人就全身水肿起来,后来竟然昏迷不醒。由于没见过这种中毒症状,医生说他有可能就这样昏睡过去。她一听,就哭着央求医生说,只要他的心脏还会跳动,就不能放弃治疗。于是,她就天天坐在他的病床边,拉着他的手,不停地呼唤他:“你快醒醒哦,睁开眼睛看看,我是小囡啊!……我是小囡啊!……”后来,他竟然奇迹般地睁开双眼,一看到她就问:“你是谁啊?”“我是小因啊。”她紧紧地攥着他的双手说。他微笑着,她却泪如雨下。但从此后,他就要她拉着手才能行走了。那年,他57岁,她54岁。
后来,他和她的儿女们都相继成家了,儿女们就要求他俩每年轮流着到各家去过日子,可他俩却哪儿也不肯去,就坚持住在新婚那座老屋里,说老屋里一切熟悉又方便。每天,她就拉着他的手在老屋里走来走去。走路时,他常在不经意间,睁着昏花的双眼问她:“你是谁啊?”她就把脸转过来凑到他的跟前说:“老头子,看清楚哦,我是小囡啊。”那一刻,他与她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如今,他73岁,她70岁。
第98篇、爱情故事花岗岩知已
1999年
大学第一年的秋天,在远离家乡的济南,19岁的我每天下午5点30分在市电台做兼职。在济南人民广播电台的一号直播间,是1053千赫的青年节目,全长一小时,和我做搭档的是山大广播站的副站长谢洋。
那时,我们一起做的是一个情感故事栏目,就是那种讲一段故事、读一封来信、放一首歌的最大众化的栏目。至今记得,第一次合作,有点莫名其妙的忐忑。播音完毕,我们关上话筒,一起趴在播音台上听中间插播的歌曲。那天,是周华健的《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听到一半的时候,我把脑袋偏过去,却也发现他把脑袋偏过来。目光相撞的瞬间,最明媚灿烂的笑容,在5点58分的直播间里,雀跃盛开……
还记得那段日子里,总是可以拿到各种赠券,比如电影院的电影票或者是餐饮店的代币券。所以,那段日子,我们时常坐很久的公交车去遥远的电影院看电影或是去大观园附近吃包子。第一次看的电影是《精灵鼠小弟》,第一次吃的包子是茶叶馅的。所以,直到今天,我都认为那只小老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老鼠,而茶叶包子是那家店里最好吃的包子。
后来某一天,节目的制作人和我聊天,他说:小叶,你不喜欢谢洋吗?我乐了。我说不喜欢,他那么丑。制作人叹口气:小叶,你真是个小女孩。
我很奇怪地看他,我不明白,我喜欢帅帅的男孩子,这有什么不好?
19岁,我还不知道爱情里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
2000年
是相识的第二年,夏天的夜晚,我和谢洋坐在经十路农业银行的大台阶上聊天。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有点怀念家乡海洋上空那些璀璨的星辰,然而一抬头,污染严重的内陆城市,看不见一颗星星,哪怕是微弱的光。
于是,我就总是看他的眼睛。不帅的男孩子,脸孔还有点胖胖的,眼睛又不大,戴副眼镜,却总是微笑着。我们聊文学,聊人生理想的种种,也有些许争论,我们讲起下期要做的关于婚前同居的话题:我坚持说要把女孩子的初夜留给自己的丈夫,而他坚持说爱一个人就是爱她本身而不是处女的身份。说到最后,隐约记得,他为女权主义摇旗呐喊,而我在为男权世界竭力卫道。可是后来,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我却不得不承认:有些温暖,属于缓缓滋生的被理解与被尊重。
那年暑假,我从家里回济南,东西很多,几乎是想也没想,就把他叫到了火车站。一路汗流浃背扛回到宿舍,请他吃了校门口米香居盒饭店5元钱的盒饭,说声“谢谢”,然后看他走远。
因为他是济南人,所以有时候,他会从家里拿各种好吃的东西来看我。现在想来,那时我真够没心没肺的,因为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原来一直以来,我都赖定他,吃他带来的各种食物,并把这样的关怀,当作天经地义。
我把本地生本地长的他叫“土著”,还很厚颜无耻地告诉他,从世界历史的发展轨迹来看,土著从来都要受剥削和压榨的。
2001年
那个夜晚,我能看得出他想说什么,可是他却总也没有说出来。
过一段时间,我去沂蒙山支教,他每天给我打传呼,让我注意这个注意那个,可是山区里打电话不方便,我从来没有回复过他。只有一次,路过乡邮政所,看到久违的电话,我打到他家,他却不在家。
一周后,我回济南,数一数,他居然发给我八条消息,他关心我的语气,像是对自己的妹妹,牵扯心肺的惦念。
那一年,他时常骑辆破自行车带我在济南的小巷子里穿行,有时候说得高兴了,我会把手伸到前面去拧他肚皮上的肉,他嘴巴里总是“嘶嘶”地抽气,把一辆“老爷车”在狭窄的路上骑成S形。
后来,我写了篇文章,叫做《爱情在南,我在北》,记录下那段在济南小巷子里游荡的时光。很久以后,他看到了,良久不语。
在这样的沉默里,我以为他要说什么,可是,他终究没有说。
2002年
这一年,他和我宿舍里的姐妹混熟了,有时候打电话来,我不在,就有别人和他打招呼或是闲聊几句。有一次,我又不在,四姐径直问他:你喜欢我们小叶吗?他愣了几秒钟,突然笑了,他说:她是我的红颜知己,不,不,是花岗岩知己。
后来,四姐告诉我这个电话的内容,我也笑了,我说:是的,他是我的蓝颜知己,不,不,是花岗岩知己。
我们就这样,坚定地告诉自己,对方仅仅是自己的知己。
后来几年过去了,远在澳大利亚的四姐说:“老六,你真是厉害,你知道不知道,从本科的时候,你就是那种特能欺骗自己,然后按照自己臆想的方式去自己逗自己玩的小孩?”越洋电话的这一边,我彻底呆了。
然而,在那时候,我真的、真的是相信,我只是他的一个妹妹。他有的时候会笑着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我不找女朋友,这不是等你吗?”可是,我也会用认真的态度告诉他:“我们是花岗岩知己啊,不要随便亵渎我们的友谊!”
我们告诉所有的朋友:“看看我们,就知道男女之间是存在真正的友谊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很理直气壮。
2003年
这一年,我考研、复试、读研,交了一个男朋友,不高不帅,很多人都说我们不合适,可是我爱他。
这一年,非典,我找谢洋买口罩、板兰根苦甘冲剂,因为他的妈妈是医生。他看见我的时候,有一点点发愣,他说:我们好像有一年没见面了,一直没敢打扰你,你,考上了吗?
我才发现,原来我差点忘了他的存在,这一年里,我换了电话号码,可是我忘记告诉他了。
于是,我急忙给他讲我考上了研究生,兴冲冲给他展示男朋友的照片。他微笑并祝福我。他说:“丫头,你一定要幸福。”那一刻,我突然很感动。因为,我从来没告诉他,我有多么喜欢他叫我“丫头”,也没有告诉他,当他这样叫我的时候,目光里有种慈爱的情绪。
如果慈爱也算是一种爱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是爱我的?
我不否认我对他的好感,可是我告诉自己,他当我是妹妹,所以他从来不说爱我的话,而我,我是个浪漫的小孩,我的爱情是两个人牵手散步时的星光,是在丁香树下拥吻的浪漫,以及……为你所爱的人付出一切时的心甘情愿。我不敢告诉谢洋,因为我已付出了一切,所以,我再也没有资格和他争论某些曾经毫不避讳的话题。不过我想,我要嫁给这个男人,那么“付出”也是迟早的事。
可是,在这一年结束的时候,我分手了。提出分手的人,就是那个我以为我要嫁给他的人。
从那天开始,所谓的“付出”成为一种梦魇。我时常从噩梦中惊醒,梦里总是我的新婚之夜,我的丈夫在灯光熄灭的瞬间成为一只野兽。我开始害怕设想婚姻,因为我只要一闭上眼,就觉得“性”是世界上最丑恶最肮脏的东西,男人是世界上最暴戾的兽。我知道,我的心理出了问题,我学过三年心理学,我知道,问题的根源出在:我觉得自己不再干净。
2004年
最压抑的时候,终于翻出谢洋的电话,彼时,他已毕业留校当辅导员了。每个夜晚,他在家里压低声音给我打电话,听我哭诉自己的委屈与不甘。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一直认为洒脱大气的我,在这件事情上却如此放不开。
终于有一天,他用那样小心翼翼的语气问我:你们,进展到哪一步了?
仿佛晴天霹雳,一路引领我记起一些试图忘记却总是挥之不去的记忆。我咬紧牙关,给他讲长久以来我的梦与我的恐惧。
那段日子,他时常找我出来聊天,讲他在家里如何时常提起我,提了有五年那么久,讲他的父母是如何喜欢我,讲他不是不喜欢我,只是他觉得我爱的男孩子要高高瘦瘦,要名牌大学毕业,要如何如何优秀,而他不是……听他讲,他每一次开玩笑说他喜欢我,其实都是真话。
他站在这一年秋天的风里,他只是告诉我,他的喜欢是一种爱,是曾经多么不敢捅破的一层窗户纸,是无论我有过怎样不忍记起的记忆都不重要,是爱一个人就爱她的全部。
已经记不得是怎样漫长的时间,疗了怎样的伤,但是当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一点点捡拾起自己碎了满地的自信,以及尊严。我想我是幸运的,当我被爱所伤,还有那么一个人,同样用爱,要将我的伤痕抹平。
一直到今天,谢洋就站在我旁边。知道我要考公务员,他帮我搜集历年考题,刻成光盘给我送来;他每天都去网上找申论的资料,拜托几位朋友帮我分析题型;还帮我策划新书的出版,言语间比我这个作者还要开心。我每天接受着他的关怀,渐渐开始相信他说过的话:爱一个人,就是真心盼她好。
从惶恐与惊惧中一点点向外跋涉,我站在明媚的阳光下,抬起头,便看得到满园丁香如火如荼的生长……
第99篇、名人故事“西单女孩”爱情花开:野百合也有春天
2013年8月,“西单女孩”任月丽在山东参加励志人生歌迷会时,大方地承认自己已经恋爱的事实。自从登上春晚的舞台后,任月丽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不仅变为炙手可热的公众人物,还有无数的男子向她伸出了爱情的橄榄枝。那么,任月丽是如何与那个“他”牵手成功的?感受着对方的心跳,任月丽又是如何确信,“他”就是此生的唯一选择?
相见恨晚
牵手这段“草根”情缘
1988年出生的任月丽是河北涿州松林店镇松林店村人,任月丽16岁时,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孤身一人来到北京打工。当她看到许多的地下通道里有歌手在卖唱时,爱唱歌的她萌生了参与其中的想法。任月丽想到做到,遂拜一位流浪歌手为师,开始了艰苦的“通道歌手”生涯。
这年7月的一天,任月丽应邀前往河北张家口参加一场歌迷答谢会。刚到现场,在演唱厅的拐角处,她便迎面撞上了一个身着白色衬衫的高挑男子。任月丽刚刚打开了一瓶矿泉水,里面的清水倾泻而出,在他的衣服上洒了一大片水渍。任月丽的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连声道歉:“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任月丽的窘相可爱而率真,那位男子没有半分怪罪的意思,反而温和地对她说:“应该道歉的是我,是我把你的水瓶撞掉了,不如我重新给你买一瓶吧……”
两分钟之后,那位男子真的拿了一瓶水回来,递给正准备上台的任月丽。接过水的一刹那,任月丽忍不住“扑哧”一笑。之后,她伸了伸舌头登上了演唱台,那名男子也被充满灵气的任月丽逗笑了,他边往台下走,边忍不住回首望云,正巧碰到任月丽也回头,还冲他调皮地眨了眨眼。
正是这次“误打误撞”,让两人熟识起来。任月丽了解到,比自己大四岁的李文山也是河北人,父母都是企业里的高管,大学毕业后,他进入北京的一家音乐公司,目前是该公司的音乐制作人,而任月丽的本次歌迷会,他也是组织者之一。
很快,两人便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任月丽惊喜发现,李文山除了喜欢上网和旅游外,还特别爱好逛街,而这都是自己极其喜欢的。歌迷会结束之后,任月丽在张家口驻留了几天,两人约着来到东兴街进行购物,李文山对任月丽应该穿什么样的服饰,搭配什么鞋子谈得很是在行。一次,任月丽看中了一件紫色的衣服,店家开价三百元,李文山帮着任月丽砍价,结果只用了一百元就拿下来了。一个男人为什么喜欢逛街呢?对于这一点任月丽猜测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答案。对于任月丽的疑问,李文山好奇极了:“男人就不能逛街吗?我就是对比一下价格,希望用最节省的钱买到最合算的东西!”
还有一次,由于入场的歌迷太多,任月丽的大衣纽扣被挤掉了两个,任月丽对李文山说:“大衣纽扣丢了两个,太难看了……”没等任月丽说完,李文山说:“好吧,明天咱俩去逛街,给你买最好的。”任月丽故意逗他说:“最好的要千把块钱呢,你给我买件几百元的就行了。”李文山吃惊地说:“什么,两个纽扣就要几百元?你简直疯了!我知道有个地方,只卖三毛钱,明天咱俩就去……”
奇怪的是,李文山所言所行,并没有让任月丽感到他“抠门”,反而让任月丽对其充满了好感。任月丽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她自小由奶奶带大,贫寒的家境,早就养成了她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任月丽不由得对李文山相见恨晚,暗地里,她开始观察起李文山来,对他的好感也与日俱增。
其实,李文山对任月丽的印象何尝不是如此呢?回到北京之后,得知任月丽马不停蹄地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又将春晚表演的吉他进行了公开拍卖,广告代言权也同期拍卖,所有的善款全部捐献给了慈善机构,李文山更是对任月丽心悦诚服。从那以后,李文山开始频繁地给任月丽打电话、发短信,诉说自己在乐坛闯荡的酸甜苦辣和对爱情的理解。好几次,李文山用音乐人特有方式,以一段又一段缠绵悱恻的歌词,对任月丽这样暗示着:“如果是种解脱,怎么会还有眷恋在我心窝,面对陌生疑惑,过去的日子彷佛偷偷在笑我,笑我的执著。”聪慧的任月丽听出了李文山的弦外之音,她没有表态,只是用银铃般的笑声作为回答……
永远呵护
你是我今生唯一的天使
任月丽又何尝不明白李文山的深意,可是一想到彼此家境的差距,任月丽的内心便有很大的顾虑。虽然春晚过后,她从原来的南宫平房,搬到卢沟桥附近的两居室里,生活上发生了不小的改变,但是与李文山相比,各个方面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任月丽的这些心理活动,李文山却毫不知晓,他无比伤感地发现,每当他对任月丽表示好感时,任月丽便顾左右而言他。2011年11月的一天,李文山陪同任月丽在西单进行新歌试唱会。李文山注意到,作为一个超高人气的歌手,任月丽每一次与与粉丝合影的时候,都会听到她真诚的一声“谢谢”,仿佛歌迷的要求对她来说是一种帮助和恩赐,仿佛世间的一切在她的眼里总是那样美丽和安宁。李文山的心里涌起无言的钦佩,晚上回到家中,他在博客里这样记录着当天的心情:“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位女孩的身上,你找不到任何可以称为杂质的东西,她是透明的,你可以透过她那朴素的脸庞,清晰地看到那些内在的品质。她是美丽的,每当她的歌声响起,她的身边都会被一种纯净的气场所笼罩,在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外在的美丽可以与她相比!”
正因为看到任月丽是一个积极阳光、对生活永远充满信心与梦想的女孩,李文山再也不想遮遮掩掩了。签售会之后,李文山直言不讳地告诉任月丽:“我喜欢你,在你哼唱着‘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时,我就认定,其实,你就是那个落入凡间的天使,我最希望的就是,我能永远地保护着你……”
尽管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当李文山亲口向自己表达爱意时,任月丽还是慌乱得不知所措。她想,虽然自己是人气极高“西单女孩”,并被各大媒体称为“百姓歌手”,可是无论从学历还是从家庭来说,自己与李文山太不匹配了。她深思良久之后,委婉地对李文山说:“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再说,我还不想考虑这方面的事……”
任月丽的婉拒犹如当头一棒,李文山怔住了。许久过后,他心有不甘地问:“你该不是讨厌我吧?”“当然不。”李文山这时有些明白了,也许是家境的差异让任月丽有所顾虑。顿时,万丈豪情涌上了李文山的心头——追,决不放弃,梅花香自苦寒来,幸福的爱情也要靠努力去争取!
那天晚上,李文山开车将任月丽送回家。快到家门口时,李文山突然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任月丽不解其意地问道:“你已经送花给我了,这是什么呀?”怀着一颗既诧异又忐忑的心,任月丽连续打开了八层盖子之后,清楚地看见里面躺着两枚心形玉坠!
更妙的是,心形玉坠的下面,铺满了五颜六色的千纸鹤,每一只千纸鹤的翅膀上面,都写满了他爱的箴言:“自从听到你渗透着爱和善良的歌声,便引发了我内心那最微妙的共鸣。”;“只用一把吉它,你便创造一段网络奇迹,这是因为在你的嗓音里,孕育着苍凉的爱和澄澈的理想,超越技巧的真挚情感,那样透明而深沉地穿透了都市丛林中的纷乱灵魂……”;“每次看到你,就像看到一块透明无瑕的水晶。轻轻触碰,发出轻轻的诉说,既有很深很美的沉静,又有深入灵魂的感动……”
李文山把两枚玉坠分别挂在任月丽和自己的脖子上,认真地说道:“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一个有着天使般声音的女孩,现在我找到了这个女孩,那就是你,答应我,好吗?”面对这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任月丽再也无法无动于衷,亮晶晶的泪花在她眼角闪烁,她点了点头。看到这一幕,李文山快乐得大叫一声,抱起任月丽旋转起来……
走过低谷
那渐行渐近的美丽佳期
2013年3月,任月丽在西单大悦城举行了新专辑《西单女孩》的签售会,大量长期关注和喜爱任月丽的明星与歌迷纷纷前来捧场。从一把旧吉他相伴的纯朴原生态,到国际著名音乐人的悉心制作,任月丽终于在音乐的道路上羽化成蝶、振翅飞翔!
就在任月丽的事业蒸蒸日上之际,她却遭遇了一件棘手的事情。两个月后的一天,一位歌迷突然给任月丽打来电话,他告诉任月丽,她的“西单女孩”形象已经被某家公司注册了商标。听到这个消息,任月丽非常生气,因为她一手打造“西单女孩”品牌,她才应该是“西单女孩”这个商标的真正所有人。任月丽毫不迟疑,立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由于那段时间任月丽忙于官司,李文山便担当起她的“后勤部长”。他来到任月丽的住处,帮她换灯泡、修水表。有时任月丽回家很晚,他连做饭等家务活儿都包下了。好几次,他都因为忙中出错,做菜时胳膊被烫出了水泡,切菜时不小心切伤了手指,任月丽心疼地替他包扎好伤口,内心里非常感动。
一个月后,这起商标侵权的案件进入了僵持期,由于诉讼期间所需的费用很大,任月丽的家人对她进行了很大的支持,她的老父亲将卖粮的钱全部拿了出来,甚至还动了卖房的念头,压力很大的任月丽为此哭了好几回。有一次,李文山拉着任月丽从仲裁处回来时,抑郁难平的任月丽再次哭了起来。看到任月丽这样,李文山的心里也很难受。如何让这个女孩恢复从前的开朗,真正地走出情绪的低谷呢?突然,转角的收音机里传来了郭德纲和于谦的相声。李文山灵机一动,得了,干脆用郭德纲的相声去“治疗”她内心的忧伤吧。
第二天,李文山早早便起来,把自己住处所有关于郭德纲的相声集统统搬到了任月丽的家门口:“月丽,赶快开门,我给你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心理按摩师’!”任月丽一开门,李文山一手拿着新鲜的豆浆油条,一手拿着一个布袋。“你带给我的‘心理按摩师’呢?”任月丽诧异地探着脑袋往外看,她并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在这里呢,他叫郭德纲,是天津人,让他天天来陪着你,给你带来无限欢乐。”李文山故意操着一口天津腔来说话,一下子把任月丽逗得呵呵直乐。“真没想到,你还有说相声的细胞啊!”李文山看到任月丽笑得如此开怀,他的心也变得踏实了。
没想到听了几次之后,任月丽真的迷上了郭德纲的相声,每天夜里入睡之前,她都要用MP4听一小会儿,然后乐呵呵地入眠。渐渐地,温暖灿烂的笑容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脸上。更让李文山欣慰的是任月丽的粉丝们自发组成了强大的“蒜苔”团体,他们从始至终地关注着任月丽,呵护着任月丽,为任月丽呐喊助威。三个月之后,任月丽被侵权的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心中所有的郁闷一扫而空。任月丽牵住李文山的手,说:“文山,谢谢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有你这样的男友,是我几生修来的福分。”李文山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深深地点点头,把手攥得更紧了……
2013年7月的一天,两人正在厨房里做起了“比萨饼”的时候,李文山似乎漫不经心地对任月丽说:“月丽,你愿意跟我一起一直这样做比萨饼吗?”任月丽正在清洗生菜的手停住了,她心里打了个问号,这是李文山的求婚吗?怎么和自己想象中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那天晚上,送走了李文山之后,她将自己与李文山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都发在了博客里,任月丽希望“蒜苔”们都能帮她参考。任月丽还特地注明说:“这不是我想要的浪漫。”没想到,一些“蒜苔”纷纷感叹:“这还不浪漫?什么才是浪漫?”更多的人说:“这世界上最浪漫的人都为你定格了。”几乎所有的“蒜苔”都异口同声:“嫁人当嫁李文山。”
近日,任月丽与李文山接受了笔者的采访。一头披肩的长发,上面别了两个蝴蝶结,任月丽显得格外清纯靓丽。她侃侃地谈到,由于没有与任何公司签约,这种自由的感觉让她很惬意,对于今后的期望,她没想过太多,目前来说只要能好好唱歌就够了。任月丽还甜蜜地透露,她与李文山的婚期已经定在今年的年底:“经过两年多的了解,我俩都笃定对方是自己的另一半,我这株野百合也幸运地迎来了爱情的春天!”言罢,这对准新人相视一笑,一切幸福与默契尽在不言中……
第100篇、爱情故事“高富帅”只是个传说
想当年,我天天呆望着空中出神,盼着有个高大、英俊而且富有的“高富帅”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可惜我望穿秋水,也没见着传说中的五彩祥云,“高富帅”更是比美丽的泡泡还虚幻。
转眼青春将逝,老妈逼着我相亲。我想,老天怎么着也得念在我天天与他老人家深情对视的份儿上,同情我痴心一片,赐我个“高富帅”吧。谁知,相亲对象一个不如一个,别说“高帅富”了,连“矮帅富”都没有,真是悲催透了。
最后,千帆过尽,只剩一个“矮丑穷”,天天骑着自行车在单位门口等我。开始的时候,我看也不看他一眼,扭头就走。我梦想中的“他”在云彩上,而面前的他,不仅没有驾着五彩祥云,自行车还是破得叮当响的那种。周围的朋友不停地劝我:“他多执着,心眼也好,还是个研究生,‘潜力股’,嫁吧!再不嫁你就成‘齐天大剩’了。”
最终,虽然嫁得委屈极了,可我还是嫁了。过了几年柴米油盐的日子,倒是觉出他的好来。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咱是实惠的‘经济适用男’,谁捞着了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还别说,他不抽烟、不打牌,没有啥不良嗜好,还把我当成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不过让别人大跌眼镜的是,他这“潜力股”始终没能飞黄腾达,依旧“矮丑穷”着。不过,也怨不得人家,也怪咱自己没有旺夫运,平平淡淡才是真嘛。他自己也说:“我这人没有大智慧,但是有小聪明。大智慧是金砖,不好使;小聪明是碎银子,拿起来就用。”的确,家里的水管、电器坏了,人家叮叮当当一阵响,就万事大吉了;遇到人情琐事,他总是想得特别周到,不用我操心。
最关键的是,因为他“矮丑穷”,把我衬托成“白高美”了。那次我和他一起去打乒乓球,正好遇见他的同事带着9岁的女儿也来玩,同事让女儿叫叔叔阿姨。小姑娘心直口快,对着我们说:“叔叔阿姨,你俩是一家子吗?阿姨这么年轻漂亮,叔叔怎么这么老呢?”我那个心花怒放啊,连连说:“乖,赶明儿阿姨给你买糖吃!”那次打球,我一个劲儿赢球,他输得一塌糊涂。
另外,“矮丑穷”让人放心。现在满大街的美女,哪个见了“高富帅”不是虎视眈眈?相比来说,“矮丑穷”危险系数就小多了。没有美女主动进攻,他们也有自知之明,所以会安分守己陪着老婆,演绎慢慢到老的温情人生。
不过,每个女人心中“高富帅”的梦想还是不会彻底熄灭。那天,我对他说:“高富帅,你认为爱情是什么?”他一愣:“高富帅?叫我呢?”我学着小沈阳的口气说:“结婚那么多年,你不让我换人,还不让我换名字吗?”
我家的他大声说:“爱情就是,虽然我不高、不富、不帅,但是有一颗陪你到老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