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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简短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2-27 2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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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

漫天的雪花在小城上空飘荡,他快速从宝马车里走下,推开下属递来的雨伞,径直走进电视台。

摄像机前,他缓缓地说:“15年前,也是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日子,我认识了小芙。当时我只身来此闯荡,钱被偷光了,只好沿街乞讨。没人可怜我,直到碰见小芙。她家开了一间小吃部,她瞒着父母偷偷塞给我两个包子。”他的眼睛有点湿润,主持人递来一张纸巾,示意他不要激动。

“我四处寻找工作,不惜从最廉价的搬运工做起。小芙每天都会给我送点吃的,带些书给我看,还会悄悄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我心里很不安,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因为觉得我厚道、能吃苦、有上进心。我说我很穷,她说穷不怕,只要有追求,迟早会有出息的。我们渐渐相爱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然后风风光光地迎娶她。记得有一次,我和小芙逛街,我用微薄的工资为她买了一块玉,小羊形状的,她属羊。虽然是块假玉,小芙还是很喜欢,宝贝一样地珍藏着……”

“后来呢?”主持人问。“我跟随工程队去了南方。期间不知道给她写了多少封信,却从没得到过回音,我们就此失去了联系。”

“那您这次上节目是为什么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早就结婚生子了,我也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重回单身之后,小芙在我心中的形象愈发美丽纯洁。我很想报答她,让她生活得更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她再续前缘。”

低矮的平房内,一个男孩对母亲说:“妈妈,这个老板说的人好像你呀。你叫小芙,也有一块小羊的玉,外公以前就是开小吃部的。”“别胡说。”中年妇女喝止男孩,“类似情况的人多了。”但思绪却禁不住飘回十几年前那个离别的夜晚。

“你真的要走吗?”“是的。老板说公司在南方接了个大工程,他会提拔我当项目经理。”“你还会回来吗?”“当然,等我赚到钱一定回来娶你。我会常给你写信的。”

此后几年,她一封信也没收到。她想他该是沉醉在都市的霓虹里,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了吧。随着年龄的日益增长,她终于抵不过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劝导”,嫁给了邻街一个修自行车的。她不爱他,但日子也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来,一晃10年就过去了。不久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她失业了,一家三口全靠丈夫修自行车的收入维持生活。

正想着,丈夫背着重重的工具箱回来了,她赶紧起身为他掸去身上的积雪。

“今天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丈夫扫了一眼电视。“你赶快洗洗手吃饭吧,还热在锅里呢。”她转身进厨房端菜。

那晚,她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但15年前那个一口白牙、充满阳光的小伙子却总跳跃在眼前。后来她知道,他给她的信全被父亲截住了,父母不愿女儿跟一个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男人继续来往,他们希望女儿能有个看得见的归宿。她轻轻叹了口气。丈夫的鼾声越来越均匀,她替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苍老憔悴的面庞,不禁感叹:这些年,这个男人风里来雨里去,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呀,虽然他没什么大本事,却安分守己地做人,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和孩子。她忽然为自己之前的某些思绪感到羞愧,决心明早一觉起来,今天的一切全当做了一个不该做的梦。

第二天,丈夫上班,儿子上学,她一个人在家翻看报纸,仔细搜寻每一条有用的招聘信息。突然,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台摄像机迎面而来。“有个男孩打来电话说他的妈妈叫小芙,我们到居委会了解了您的具体情况,原来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电视台的主持人说。她心里怨恨儿子的不懂事,但事已至此,知道已经躲不过去,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的初恋情人现在身家数千万,他千方百计地寻找你,希望能再次见到你。”主持人说。“我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小芙了,我已经有了家庭,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淡淡地回应。“如果你不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也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说完,主持人掏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他委托我转交给你。”

“谢谢他的好意,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不需要谁的帮助。假如我接受了他的钱,很容易伤了我丈夫的心,他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和谐、很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她果断拒绝。“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怀念那段纯真的恋情吗?难道他在你心里真的没留下一丝痕迹吗?”

沉默了良久,她终于微笑着说:“他现在很出色,我祝愿他早日找到新的伴侣。我曾经爱过他,爱他的勤奋执著,爱他的志向远大,如今看来,我没有看错人。由于种种原因,我们错过了,心中难免会有遗憾,但毕竟已经过去了。如果非要问我现在的态度和心情,我只有一句话:我只为曾经爱过他而骄傲。”

她请求主持人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删除刚刚拍摄下来的画面。主持人答应了,示意摄像师回去处理好。摄像师说:“明白了。”

送完客人,她又重新翻看招聘信息。她不知道,此时主持人那边正发生着什么——主持人把支票还给“摄像师”:“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原来,他装扮成了摄像师。

他摘下帽子和口罩,说:“不,我反而释然了。她对我的拒绝,说明了她是一个不贪慕金钱、有责任感、珍惜感情的人,我很高兴我没爱错人。”

“那你现在对她还……”

“我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

第2篇、爱情故事硬汉刘腾远:分手八年真爱跨洋温柔重来

那娜出国不久,刘腾远等来了分手电话。他对那娜依旧一腔深情,并将绵长的思念倾注笔端,写下一百多封未发出的信。八年过去,那娜回国探亲,当刘腾远把一百多封信交给她时,那娜泪流满面……

一见钟情牵手女友

却无奈为爱放手

1997年21岁的刘腾远在中央民族大学读大二。3月7日,他去看望学妹刘璐。在刘璐家里,他正和同学聊天,突然一个恬静美丽的女孩推门而入。只见她一身轻盈的白色连衣裙,像一朵淡雅的白菊花悄然绽放。在灯光的映照下,她那如瀑的黑发像缎子似的闪着光,衬得白玉般的脸蛋分外娇柔。

刘腾远一见这犹如梦中出现过的女孩,胸口宛如被铁锤重重击了一记,他正两眼看得发直,旁边的刘璐打趣道:“腾远,我看你是对她情窦初开了吧?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刘腾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当晚,几个年轻人一起去刘璐家附近的小饭店吃饭。席间,他了解到,那娜出生在安徽合肥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就随父母去香港生活。为了实现自己的艺术梦,她14岁便离开香港来到北京。常年在外的独立求学生活,让年仅17岁的她有着同龄人没有的成熟。

那天晚上,刘腾远失眠了,满脑子都是那娜的影子。从那时起,他开始时刻关注那娜,每天去她学校找她聊天,陪她吃饭、散步,嘘寒问暖。在刘腾远贴心的照顾里,那娜渐渐对他产生了依恋。

7月5日,刘腾远鼓足勇气约那娜见面。在茶坊里,他红着脸说:“那娜,我喜欢你。自从第一次见到你,就被你吸引住了。我想问你,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那娜嫣然一笑:“哪有这样表白的?”“那你告诉我,应该怎么追求,你才能同意呢?”那娜笑得更欢了:“傻瓜。刘腾远同学,我暂时答应了,不过得有试用期,过了试用期,你才能转正!”“试用期?好!我会好好待你的!”刘腾远瞬间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淹没,紧紧捉住那娜的手。

恋爱的日子,幸福汹涌。刘腾远大哥哥般呵护着比自己小四岁的那娜。那娜从小在香港长大,爱吃港式甜品,他便悄悄买来菜谱,学着做给那娜吃。那年10月,北京天气转凉,他用勤工俭学赚来的钱,给那娜买了八双厚袜子,并整整齐齐叠好放进收纳箱后再交给她。

为了更好地照顾那娜,刘腾远常常在课余去演话剧小品赚外快。1998年3月,他带着那娜去沈阳慈恩寺烧香并默默许愿:大学毕业工作后,娶那娜为妻。那娜好奇地问:“你许的什么愿?”刘腾远故作神秘:“说出来就不灵了,以后你就会知道啦!”

然而,就在爱情小树茁壮成长的时候,命运给他俩开了一个玩笑。1999年6月15日,他与那娜吃晚饭时,那娜忽然说:“腾远,我准备去英国留学了。”刘腾远一脸惊愕:“怎么从未听你说起?为什么要离开我?”“其实在认识你之前,我家人就想让我去英国,我也希望在传媒事业上有更好的发展。我一直想告诉你,但又怕你难受……你对我那么好,我舍不得你,但我还年轻,还有梦想……”

那晚,刘腾远一夜辗转。他爱她,不想失去她。但那娜只有19岁,难道让她为了自己放弃前程吗?他打开午夜的收音机,耳边响起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往更多喜欢的地方飞去……”他瞬间明白了爱的真谛:爱一个人,就是要任她自由地飞翔。第二天,刘腾远将自己的想法一股脑地告诉了那娜。那娜红着眼睛说:“腾远,谢谢你对我的信任。如果我回国后,彼此心中仍有对方,那就继续在一起!”两人相约:那娜在英国留学的这五年里,刘腾远向单位申请,调去深圳歌舞团工作。这样一来,那娜一旦放假回到香港,刘腾远便能很快去香港看望那娜。等五年以后那娜回国,两人便结婚!

8月,那娜临上飞机前,刘腾远将一枚白金戒指交到她手里:“娜娜,这是我专门定制的两枚戒指,上面刻着我俩的名字。希望你戴上它,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记住,我会一直等你回来!”泪水蔓延了那娜的脸庞,她连连点头。

八年分离

100封信件坚守爱情信念

那娜到英国后,刘腾远满腔的思念化为向上的动力,全心投入到事业上。2000年5月,他编排的舞蹈《金雀》获北京舞蹈大赛金奖,他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那娜,他还经常买各种礼物寄到遥远的恋人手中。10月的一天,那娜收到了一个限量版的蒙奇奇套装。礼品盒里附着一张字条:“亲爱的,生日快乐!你要加油噢,你一定要努力学习,早日学成归来,我等着你!”那娜的脸上笼上一层红晕。因为有爱的鼓励,那娜也十分刻苦努力,第一学期成绩得了全A。

然而就在刘腾远全心全意为自己和女友谋划未来的时候,老天却给了他一记重重的耳光。

2001年4月一天,距离那娜回国探亲还有两个月。当晚九点,正是英国早上七点。刘腾远拨通了那娜电话,兴高采烈地说:“亲爱的,我在中央戏剧学院进修毕业了!”良久,电话那端的那娜却缓缓开口:“腾远,祝贺你。可我不回北京了。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那一刻,刘腾远的心掉入冰窖。他想向那娜问个究竟,但他终究什么也没问,他想这个决定她一定深思熟虑过,他唯有尊重。沉默良久,他忍痛低语道:“好吧!”

原来,那娜在香港经商的父母听说她谈了在北京的男友后,极力反对。他们苦口相劝,希望她学成后回到香港或留在英国。在亲情和恋情的天平上,孝顺的那娜选择了亲情。刘腾远明白,从此他和那娜不再有交集。但午夜时分,恋爱时的甜蜜与温馨却历历在目,令他辗转难眠,痛苦不堪。

《风雪》上映后,刘腾远开始片约不断。然而,在个人问题上他却一直停滞不前。刘腾远知道,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早已被那娜占据,再也容不下别人了。在无边的思念中,刘腾远为那娜写下第一封信:“娜娜,见信好,许久没有你的消息,不知你过得怎么样……”

从此以后,只要一有空,刘腾远便会为那娜写一封信。当然,他只是想通过这些信抒发对她的关心与思念,写完信后,他就记下编号,一一藏在抽屉里。

尽管不再与那娜联系,但刘腾远却经常能从刘璐那里获得那娜的消息。2004年3月,刘璐告诉他,那娜与一位英国男同学交往。那一刻,腾远的心彷佛被抽空,但他故作镇定地说:“不错,我祝福她。”虽然表白上显得那么大度,但刘腾远的内心却波涛汹涌。他害怕那个男孩对那娜没有自己细心,担心那娜不开心……

同年9月,刘腾远从刘璐处得知那娜分手的消息。得知这个消息后,他连续几夜失眠,满脑子都是那娜彷徨无助的模样。他甚至在梦中看到男孩殴打那娜,那娜一个人在痛哭……梦魇中惊悸而起,刘腾远给刘璐打电话,让她赶紧联系那娜,安慰她。刘璐反问他:“既然你还那么关心她,为什么你自己不直接告诉她,你还爱她关心她呢?”刘腾远答道:“当初放手让那娜去英国留学,我就已经料到可能会有这么一天。她选择分手,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既然我还深爱她,就让我在角落里默默地注视她,关心她。直到她真正得到幸福的那一天,我才能安心离开。”

时间飞逝,在默默守候的日子里,刘腾远为那娜写下一封又一封信件。到2008年底,居然写了整整一百封!与此同时,刘腾远也凭借实力,在《大明天下》《李小龙传奇》等电视剧中担任重要角色,人气飙升,获得业界肯定。他也从刘璐处获悉那娜已于2006年毕业,获得电影电视制作专业的硕士学位,成为伯明翰电视台的编导。

虽然事业蒸蒸日上,但在内心深处,刘腾远却觉得有个缺口无法填充,这个缺口便是一直住在心底的那娜。

八年守候终获真爱

破镜重圆谱写爱情诗篇

2009年3月的一天,刘腾远突然接到刘璐的电话,称那娜已回香港度假。“腾远,我已经和那娜约好,下周去我家附近那个小饭馆叙旧,你也来吧。”得知那娜回到国内,刘腾远心潮澎湃。

3月7日,是八年前他俩初遇的日子。八年后再次相见,她还是那样美丽动人,只是多了几分成熟与干练。刘腾远不由得百感交集,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给她倒酒。那娜凝望着他,含着泪一语不发。见两人傻傻地看着对方,刘璐再也坐不住了:“那娜,腾远其实一直都没忘记你。你可知道,他一直在默默关心着你。你在英国的一切,他没有不知道的。你的心里也一直有他,既然你们都念念不忘,为什么不能重新在一起?”半晌,那娜终于开口:“璐璐,我们好久不见,应该好好聚聚,你能不能先别提这事呢?”刘璐只好看着他俩无奈地摇摇头。

2009年5月6日,刘腾远正在北京拍戏,休息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是那娜。他立刻走上前,问道:“怎么你过来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我好请假陪你呀。”“不用了,你拍戏这么忙。我回国办点事,马上就要走了。”刘腾远情不自禁地拉着那娜的手,脱口而出:“我不在你身边,你一定要照顾好身体。还记得我们的五年之约吗,希望我还能有机会完成这个约定。”那娜想了想,答道:“好,让我考虑一段时间,再回答你。”刘腾远说:“好,我已经等了你八年,不介意再等八年,哪怕等一辈子我也愿意!”那娜的眼睛里闪出晶亮的东西来。

2009年6月8日晚,刘腾远给刘璐打电话,谁知同时那娜也在给刘璐打电话。当刘璐开启三方通话功能时,刘腾远和那娜,各自听到了让自己百转千回的声音。在那一刻,刘腾远再也控制不住感情,他觉得再不表白,自己一定后悔一辈子。于是他在电话里说:“那娜,请你回到我身边吧,虽然我们分离了八年,我失去了你八年,可这八年里我始终没有忘记过你。如今,老天又让我再见到你,肯定是希望我们在一起,就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吧!”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传来嘤嘤的哭泣声,过了一会儿电话挂断了。

两天后,那娜收到了一份厚厚的快递,打开来,竟然是刘腾远在这八年来写给她的一百封未寄出的信。其中一封玫瑰色信纸包着的信这样写着:“那娜,原来我们分开已经有257天了,距离我们约定的五年约定,还剩下1575天。等1575天之后,你就会回国,回到我身边。其实我现在才感觉到每一天过得真的很快,它并不像你刚去英国时的那么难熬。因为现在的我每天要练功跳舞,晚上又要去中戏学习。到了晚上十一点后,我总会留一个小时来想你……”

编号72的信:“娜娜,我知道你和那个英国男孩分手了。你们是为了什么分手,他有没有骂你伤害你。我真的很恨我自己没能在你身边关心你,保护你,是我失职了。我曾经向你承诺过要永远照顾你的,可我最终还是没能做到。你知道吗?虽然你向我提出了分手,可我一分一秒也没有忘记过你。你是我的初恋,是我最爱的女孩,我怎能忘记你呢?就算我们做不了情侣,就让我做一个永远默默关心你的人吧。”

捧着这些饱蘸真情的信件,那娜痛哭不已,泪水伴着信件,蔓延了整个潮湿的夜晚。这些年,她何尝不是无时无刻在想念他?提出分手之后,她无数次想要给他打电话,可是,因为害怕不能兑现在一起的承诺,她只好作罢。即使投入新的恋情,她依然不快乐。她知道,自己把最美好的感情遗失在路上。如今,得知这个人仍然深爱自己,还有什么好犹豫?再不勇敢面对自己心底的感情,就真的永远错过了!

6月18日,刘腾远收到了那娜的回信:“如果上天已经注定了我们这段缘分,如果你还依旧爱着我的话,我也愿意和你共度一生!”刘腾远激动得又蹦又跳,眼里迸出了泪花儿。兜兜转转,两个相爱10年的恋人终于又走到了一起。第二天,那娜与父母作了一番长谈:“我长大了,可以选择自己的爱情了。这么多年过去,我还爱着他。这说明我们注定分不开,祝福我们吧!”得到父母默许后,她毅然辞掉英国电视台工作,回到北京。

2010年9月,刘腾远单膝跪下,将一枚用巴伐利亚钢打造的戒指为那娜戴上:“那娜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我这个长相不算英俊却对你忠贞如手中这枚巴伐利亚钢材戒的男人,从此让我给你一个幸福的家?”那娜调皮地问:“就这枚戒指,算是求婚吗?”刘腾远认真地说:“它虽没有钻石贵重,但它是用最坚韧的材料打造的,它就像我的心,坚贞不渝,无可替代。”那娜再也控制不住,含泪扶起刘腾远,与他紧紧相拥。

2013年9月,各大卫视热播古装大戏《华胥引之绝爱之城》,刘腾远在片中饰演桀傲不逊的宋公子,他由细入微,入目三分的刻画,将这个人物在剧中大放光彩。目前刘腾远又接一部古装武打片,他决定要将屏幕上那个柔情且刚强的硬汉形象进行到底,更要在生活中做妻子那娜的硬汉老公及女儿的硬汉老爸,为他生命中的两个女人不断加油!

第3篇、爱情故事一个人,两段情

她出身梨园世家,5岁学艺,7岁登台,12岁公演,14岁已在上海滩声名鹊起。18岁那年,为了唱响京城,心高气傲的她选择了北上。她不知道,一场恋爱正在前方静静地等她。

那个男子被一群人簇拥着,是临风的树,是海上的月。人生初相遇,擦肩而过,四目交汇,如电光石火,擦燃一段爱。那男子也看到了她,早在她登台试声时,他已在下面赞叹不已。他冲她一望、一笑,她便呆住了,只喊了一声:“梅大爷……”

在台上,他是花旦,她是须生。

她唱到:“好人家来歹人家,不该斜带海棠花,扭扭捏捏多俊雅,风流就在这朵海棠花。”

他唱到:“我这里将花丢地下,从今后不戴这朵海棠花。”

眉来眼去,芳心暗许,她便痴了心,要戴这朵“海棠花”。

说不清有多少名门公子为她神魂颠倒。容貌上,她超过了以美著称的十大坤伶;才气上,她那时已唱响京城。

他大她十三岁,且已有两房妻室。她才不在乎呢,只要有爱,做妾又何妨?!

但他的二夫人不同意他们结婚,甚至不许她进门。他便妥协,在一个叫“缀玉轩”的地方简办婚礼——她最终不是被花轿抬入的新娘,这也注定了她的悲剧。

她的粉丝——一个富家公子,听说她结婚,大受刺激,举抢挑衅。两个名伶,一桩命案,震惊京城,也成为他们感情的转折点。自此以后,那个优柔的男人便有点退缩——爱情入秋,西风画扇。

更可恨的是,他母亲去世,她披麻戴孝去守灵,却被管家逐出。他二夫人还是不让她进门,他却不劝阻,听之任之,淡淡道:“你回去吧……”

她愣住,泪水在刹那间滂沱。原来,她用心抓住的只是绵密的哀愁和屈辱。他自私而懦弱,她与他什么都不是!嫁他一场,连个名分都没有挣到。

我这里将花丢地下,从今后不戴这朵海棠花。回来后,她立马在报上连续三天登出启事,宣布与他脱离关系。

那夜,暴雨如注,他在她窗外立了一夜,她在窗内哭了一夜。门,却始终没有打开。

她是个为爱豁出去的人,那个她最爱的人却伤她最深。自此以后她便不再笑,变得冷漠而神秘。梨园里那朵铿锵玫瑰忽然凋落,绝迹江湖。她咬牙对他说道:“今后我唱戏,不会比你差。此生要么不嫁,再嫁也要嫁个跺地乱颤的!”

她心灰意冷,也曾皈依佛门,后来又闭门研习戏曲,隐居数年。

数年后,她再度复出,唱功炉火纯青,人称“冬皇”。这时候,她又遇上了他的第二个男人——她的真命天子。

其实早在她12岁公演那年,他已开始关注她。因为她四处演出,不能时时听到她的声音,他便花巨资为她出唱片。

他很后悔放她北上,后悔同意她嫁那个“旦角”。她离婚时,他出面替她讨公道,替她要分手费。

她绝食四天,得了胃病,他动用直升机,把憔悴的她从北京拉到上海。他给她治病,花重金为她请名师授艺,买豪宅送她……生怕她受半点委屈。

这个男人,真正如她所说:跺地乱颤。整个上海滩都是他的,相遇时,他已经很老了——大她21岁,且有很多姨太太。只是他做的了主,他让她住进了他的家。

她伴着这个男人,守在病榻前,端茶喂药,悉心照料。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年,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与她补办婚礼。

不光结婚,他还让他的儿女向她下跪、磕头,叫她“妈咪”。

他的这些作为,随便哪一条,都是那个旦角大师做不到的。这两个男人对她的感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什么是爱,还用说吗?!

他们结婚一年后,他便辞世。他千金散尽,并无多少财产留给她,但她不后悔——盛名、财产,对她来说都是云烟,真爱才是金。

自他走后,她便独身,直到死去。

她叫孟小冬,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一个敢爱敢恨且情深的女子。

她遇见的那两个男人,一个是梅兰芳,一个是杜月笙。

(作者:翟信)

第4篇、爱情故事我是红杏,但不出墙

男人和女人结婚已经快八年了,但八年来,男人从来没有对女人说过一句“我爱你”。有时候,女人看着电视里缠绵的情话,忍不住心酸很久。

30岁的年龄,让女人倍感落寞。男人是很传统的那种,深夜归来总是倒头便睡,从不问女人内心的丝缕悸动。伤心时,女人给他找了很多理由:也许是工作太累,也许……可委屈总是在男人的鼾声中悄悄来临。

因为寂寞,女人开始上网,开始寻找能够说爱我的人。于是,每个晚上她都“如饥似渴”地在聊天室里“风花雪月”。她给自己起了网名叫“红杏”,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枝出墙的“红杏”?

很快,一个叫“真情”的男人和她“触电”了。和“真情”聊天,每天都可以看到不下十句“我爱你”之类的话。女人的内心在“真情”的甜言蜜语中泛起阵阵涟漪。终于,她的激情打败了自控,她答应了“真情”男人的邀请:今晚,“秋风咖啡”等你。

也许是因为心慌,也许是因为天黑路滑,女人在去“秋风咖啡”的路上被车撞了,小腿骨折。没见到“情人”,自己却住进了医院。

男人请了长假来照顾她,煲鸡汤、熬八宝粥、做黄酒河蟹……每餐换着口味,让她吃得开心,又怕她寂寞,买来报刊杂志。女人从男人的眼神里看到了担心和焦虑,她的心便久久未能平静。

男人不在,手机响了,是“真情”打来的。女人看着一遍又一遍响起的手机犹豫了很久,但她没接,在关掉电话的同时也关闭了给“真情”敞开的心扉。

男人拿着鲜花来接女人出院了,女人眼里噙着泪水,说:“能说句我爱你吗?”

男人傻愣着,嘿嘿一笑,他依然没说,但女人的心却已听到。

男人的爱不会用语言表达。

女人依然上网,她依然叫“红杏”,但这支红杏只属于男人。

第5篇、爱情故事我们初恋那点事(六)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事(六)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

——题记

用我们的情义去浇灌那茁壮成长的小树

时光流逝,转眼间,匆匆又一个月,高二期间总有考不完的试卷,小小的月考从天而降。而对于嬉闹的我们来说,一点紧张气氛都没有,上课乱乱的,晚自习闹哄哄的,上课睡觉的睡觉,说话的说话,当月考这事一点都没有发生。

但这月考对我们的爱情又出了个难题,因为你一直担心我的成绩会降下来,老师都看好我,希望我可以好好读书,然你却总怪自己会害到我的学习。就这样,我们原本中午在一起开心的时间,改成我学习的时间,希望我能好好的读书,为这次月考好好的准备。我知道彼此的心里都舍不得,希望能在一起,可是为了我,你要暂时离开我。匆匆的时光,不长也不短,没有你的日子好像不大自在,感觉空荡荡,多么期望你的出现。

当空依旧,中午火火辣辣的太阳天天一个样,圆圆的,放出炽热的阳光,窗外的树轻轻的飘动,可是教室却一丝风的感觉都也没有,承闷热状态,班级鸦雀无声,只有几个同学安静地复习着。望着窗外的蓝天,白白的云在天空悄悄地移动着,心里却比白云还要空白。没有你的日子真的很无聊,好孤单。

就这样过安静的过了几天,考试如期来临,大家依旧嘻嘻哈哈地进入考场,这都不是事的感觉。前一天晚上,你跟我说,不管什么时候,每场考试都希望我能暂时忘记你,专心考试,可是真的有点难,怎么会忘记一个那么喜欢的人,多想无时无刻都在思念着你。我知道你都是为我好,我一定会努力的。

月考只是我们学业抽检的一种方式,很多人都捧着无所谓的状态,当月考的成绩下来,都一如既往的嬉皮笑脸。你是我来这里最在乎我的人,因为你一直担心我,希望我的成绩不要掉下来。虽然你不怎么会读书,但我绝不会认为你和我一起会打扰到我的成绩,我喜欢和你一起,不管你怎么样。当你看完成绩,虽然考得有点差,不过那是还是班级第一名,这才使你有点不放心,因为这次全班的成绩都降下来。

经过这次的月考,我们的爱情受到了一点点阻碍,你总觉得因为自己我才考成这样的,因为以我平时的成绩不止这样,应该会更好才对。这因为这次,我们的时间变得少了,中午的时间你基本不会在班级,坚持每天让我复习功课。可我们的心却不是很好过,你在宿舍睡觉想着我,而我却在教室里想你着。两个人的距离仅仅只有一条小路,却是思念重重,不能见面,这样的苦逼日子很难受。

说真的,或许爱谈不上,毕竟年龄小,但很喜欢,对你很有好感,那是真的,当看着你难过的样子,我的心一样难受,很痛苦,我只希望,我的成绩再怎么样,都不希望影响到我们的爱情,我们那心中的柠檬树不希望有这些障碍的存在,我用我们的情义去浇灌那茁壮成长的小树,我喜欢你,没有理由。

(续)

我们初恋那点事(六)

第6篇、爱情故事生命之光里,燃烧着我们纯洁的爱情

2000年9月,25岁的赵剑婷从河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毕业后,被位于新郑市的郑州华信学院聘为综合系医学专业的教师。她热情开朗、随和可亲,工作上认真负责,很快就和学生们打成了一片。

宁康寿是综合系中西医专业一班的学生,赵剑婷是他的代课老师。宁康寿家庭比较困难,一次,他患了重感冒不舍得花钱输液治疗,还坚持带病上课。赵剑婷发现后亲自把他送到学校医疗部输液,还自己掏钱给他付了医疗费,而且从那以后像对弟弟一样特别关照他。宁康寿性格沉静腼腆、敏感多思,渐渐地,赵剑婷的影子时常在他脑海里飘来飘去。

赵剑婷毕业后立志考研,2001年初,研究生招生考试结束后,她自觉发挥不好,情绪很低落。宁康寿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因为他的老家在广东吴川市的海边,思忖再三后,他鼓起勇气邀请她去海边看海散心。看海是赵剑婷梦寐以求却一直未能实现的愿望,她很高兴地答应了。

2001年1月16日,赵剑婷和宁康寿一起来到康寿的家乡。第一次看到海,赵剑婷沉醉了,所有的郁闷一扫而光,她张开双臂贪婪地拥抱和亲吻着海风,并情不自禁在海边跳起了欢快的舞蹈,白色风衣和乌黑的长发也随之轻舞飞扬,飘逸靓丽如传说中美丽的海上女神。一旁的宁康寿不禁看得呆了,他的心情不自禁地怦怦跳起来,那一刻,爱恋的种子已在他心里落地发芽……

赵剑婷在海边度过了一个美好而特别的春节。他们每天都去海边散步,捡贝壳、抓小螃蟹、堆沙堆都成了他们最开心的游戏。返校时宁康寿的父亲宁桂秀不停地感谢赵剑婷在学校时对儿子的关心,赵剑婷笑着说:“宁叔您说到哪儿去了,在我心里一直把康寿当成我的弟弟,要不然我也不会和他一起到这儿来了……”她拉起宁康寿的手说:“康寿,你当着叔叔阿姨的面叫我一声‘姐’,以后我一定做一个称职的好姐姐!”宁康寿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只是一个小弟弟,不由感到一丝失落,但他还是认认真真地叫了一声“姐”。

从此,赵剑婷对待宁康寿就像照顾自己的亲弟弟一样,隔三差五做点好吃的让他过来改善生活。在学习上则对他精心辅导,严格要求,还趁着五一假期把他带回老家河南省丰丘县,对父母介绍说这是她“捡”回来的弟弟。

9月,为了专心考研,赵剑婷辞职来到郑州,在一个叫老代庄的都市村庄里租下一间房居住,全力投入到考前的学习中。宁康寿自告奋勇地承担起了照顾她饮食起居的任务,每到双休日便赶到郑州给她买菜做饭、打扫卫生,晚上则借住在一个叫姜国栋的朋友的出租屋里。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宁康寿更加了解到她的勤奋、执著和坚韧,对她的爱慕也与日俱增。

2002年1月,赵剑婷再次参加考研,这次她自我感觉发挥不错。但是,3月底结果出来后,她仅以几分之差未被所填报的重庆医科大学录取。她愈挫愈勇,找了几份家教,边挣钱维持生活边继续发愤苦读。

尽管宁康寿把自己的暗恋深埋于心,然而,还是被赵剑婷的同学和好友、在河南医科大学工作的付晓瑞看了出来。宁康寿对赵剑婷纯洁的爱让她很受感动,她力劝他向赵剑婷表白。在她的鼓励下,宁康寿终于鼓起了勇气。放暑假后,他用了两天的时间,给赵剑婷写了一封长达6000多字的情书,把自己内心的爱和彷徨、渴望和煎熬都毫无保留地向她作了倾诉。然后,他把情书连同自己为她写的一本诗集和一本日记都一并交给了付晓瑞,委托她转交给赵剑婷,之后便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回老家了。

赵剑婷读完信、日记和诗歌后,她的确被宁康寿纯洁的爱恋深深感动了,但是,她在心理上却无法接受他的爱。在她的意识里,她和宁康寿之间一直都是姐弟的亲情而没有爱情,况且她喜欢的是那种成熟、开朗、有魄力有阳刚气的男人,在她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文弱细腻不失可爱的大男孩。她发誓不读到研究生毕业绝不谈恋爱,也希望宁康寿能专心学业,毕业后考研。她决定“快刀斩乱麻”,让他早些解脱。于是,她给他回了一封长信表明自己的想法和态度,同时以姐姐的身份开导和安慰他。她还别出心裁地特地拟订了一式两份“只做姐弟、不谈爱情”的“姐弟协议”,并在信中强调,如果他珍惜他们之间的这份感情,就必须认真签署这份“姐弟协议”!

7月底,宁康寿在焦灼不安中等来了赵剑婷的回信。他急切地读完信,强烈的失落感让他禁不住泪流满面。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痛苦思索,他也理解了赵剑婷的一片苦心,后来他郑重地签了这份“姐弟协议”,并在心里下定了毕业后考研的决心。压抑许久的感情终于得到了倾吐,心情反而逐渐趋于平静,从那以后,他尽力将精力集中在学习上,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恢复到了以往。

2003年1月,赵剑婷再次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苦心人天不负,她以综合分数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最终被重庆医科大学录取为统招研究生,终于实现了梦寐以久的夙愿!

但是,快乐的心情仅仅持续了不到两天,厄运便从天而降。5月21日,赵剑婷从重庆参加完面试返回郑州以后,感觉到严重的头晕恶心,全身肌肉酸痛,而且还在一侧的颈部摸到了明显的肿块。第二天,在宁康寿和付晓瑞的陪同下,她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宛如一个晴天霹雳把他们震蒙了:她得的是恶性淋巴肿瘤!

在宁康寿、付晓瑞和其他一些同学的努力下,赵剑婷的母校和她的同学们在几天的时间内为她筹集到了第一笔看病的钱。5月26日,赵剑婷勉强住进了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始治疗。

残酷的打击让赵剑婷几乎绝望。自己宵衣旰食苦读数载,终于如愿考上硕士研究生,却又患了绝症!况且,在家务农的父母都已经60多岁,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赡养80岁的老奶奶。就算暂时能靠大家捐款治疗一段时间,以后怎么办?尽管在人前强颜欢笑,她内心却痛苦至极,成天神情恍惚,茶饭不思。

5月24日,宁康寿回到新郑后,一连几天都辗转反侧无法入睡。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这个时候,他是选择跟她做一个普通朋友,以一个同情者的身份给予她力所能及的帮助,还是继续坚守着内心那份纯洁真挚的爱恋,勇敢地与她站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帮助她度过劫难?选择前者,没有人会责备他,他们之间本来就没有开始,不存在感情的逃避和背叛。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即使是签订了所谓的“姐弟协议”之后,他对她的爱仍然没有改变,只不过是比原来隐藏得更深罢了!现在是她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他能彻底放弃这份感情吗?!不能!自己惟一能做的,只能是坚守内心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恋!

经过几天的思索,他作出了两个决定:一、想尽一切办法为赵剑婷筹钱治疗;二、向学校和医院申请暂时中止实习,专门去郑州照顾她。对于癌症病人来说,饮食起居、精神护理跟治疗同样重要。他最了解她,并且在照顾她的生活起居方面有经验,只有他才是最适合的!

5月26日,宁康寿在郑州华信学院发起了为赵剑婷捐款的活动,老师和同学们为赵剑婷捐款1万多元。他自己先借了500元作为捐款,同时紧急动员父母筹钱寄过来。随后,他又向学校递交了延迟实习一年的申请书。

宁康寿赶到郑州,向赵剑婷说明了自己的想法。赵剑婷大吃一惊,因为对于家庭情况很不好的他来说,推迟一年毕业的代价太沉重了!尽管她内心特别感动,还是很生气地赶他走,甚至狠下心来把他给自己削的苹果扔在地上,大声喊着让他“滚”。宁康寿跪倒在她的病床前,哭着恳求:“姐,你就让我留下来吧,我求求你了!”病友们都看不过去了,纷纷劝解。

赵剑婷哭了,这个傻傻的男孩子啊,在爱情方面自己从未给过他任何承诺,如今自己身患绝症,换了别人,在这时候说不定早就避而远之了,而他却仍坚守着内心的情感,义无反顾地与自己站在一起共担苦难。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这是一种多么纯洁的爱啊!她终于答应让宁康寿留下来专门陪护她。

治疗一段时间后,为了省钱,赵剑婷回到了家里。7月1日午夜,赵剑婷突然想喝鲫鱼汤,可是这时去哪儿买鲫鱼呢?那天晚上下着大雨,宁康寿在雨中跑了一个多小时,才在一家彻夜营业的餐馆买来一条鲫鱼。当赵剑婷喝下鱼汤后,转眼发现浑身泥水的宁康寿已经歪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从他裤子口袋里露出一个塑料袋,袋子里面裹着的半个白馍赫然在目。赵剑婷过去轻轻把塑料袋从他口袋里掏出来,馍又干又硬,都已经发霉了。她不禁泪流满面。化疗期间胃口特别差,要求少餐多吃,宁康寿就每天变着法儿给她做好吃的。有时一天要做七八次之多,她怎么也没想到他自己却每天啃白馍充饥!这一羹一饭之中的关怀,正如同他的真诚善良、纯朴执著一样,虽然平淡,却是至真至纯啊!她情不自禁地把头轻轻靠在他的后背上。

宁康寿醒了,他转过身来,轻轻将她拥入怀中,抚摩着她已经脱落得厉害的长发。赵剑婷哽咽地问他:“傻瓜,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宁康寿说:“姐,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在我眼里,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赵剑婷微笑着说:“傻瓜,别再叫我姐了,就叫我剑婷吧。寿,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战胜这次劫难,这个时候相爱对你来说太不公平了,万一将来我……”宁康寿捂住了她的嘴,喃喃地说:“婷,你别胡思乱想了,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战胜这场劫难的!”

由于经济的拮据,赵剑婷的治疗多次中断,导致病情不断出现反复。8月初,赵剑婷的病情再次恶化,住进河医大一附院。这时,他们已经山穷水尽了。幸好医院同情他们的处境,破例允许他们暂时欠费治疗。

离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报道的日期———9月8日已经越来越近了,赵剑婷的心情十分焦急。两人商量后决定暂时先由剑婷的弟弟赵清良陪着她去重庆报到,恳请学校为她保留学籍,宁康寿则回广东老家去筹集医疗费。

8月30日,赵清良向公司请假陪着姐姐坐上了开往重庆的列车。学校知道情况后,破例决定为赵剑婷保留学籍,一旦病情痊愈可随时入学。但是,由于旅途劳顿,赵剑婷到达重庆后病情就开始恶化,不得不住进了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知道情况后,宁康寿心急如焚,立即带着千方百计借贷来的1万元火速赶往重庆。

9月份,赵剑婷的高烧一直不退,医院不得不使用冰块为她进行物理降温,并24小时不间断输液。高烧使赵剑婷重度昏迷,医院多次下病危通知书。抢救期间,宁康寿守候在病床前为她端屎端尿,寸步不离。整个4天4夜,他没合过一次眼。那是怎样漫长和难熬的4天4夜啊!自己已经头疼欲裂,站都站不稳,为了刺激她的意识,他却握着她瘦削的双手不停地跟她说话,轻声呼唤她睁开双眼。困倦至极时,他就使劲地掐自己身上的肉,把胳膊、臀部和腿都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看着赵剑婷已经烧烂的嘴唇和脸颊,他心如刀割,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的一只脚已经迈进了鬼门关。“剑婷,你醒醒啊,你答应我等你好了,我们就去海边游泳的,你一定要挺住啊……”他殷殷的呼唤令同房的病友闻之无不潸然落泪。

皇天不负苦心人,到了第五天奇迹终于出现了,赵剑婷的高烧得到缓解,清醒了过来。她抓着宁康寿的手,气若游丝地问:“康寿,我还活着吗?我这是在梦里吗?”宁康寿紧握住她的手说:“剑婷,你不是在梦里,你活得好好的。”赵剑婷说:“我好像一直在听你说着什么,努力使自己醒来,可就是做不到……”听了她的话,宁康寿感到无比欣慰,看来,也许正是他的呼唤产生的心灵感应留住了她的生命!他的脸上写满了喜悦的泪水。

由于化疗,赵剑婷一头齐腰的长发基本上完全脱落了,面容也失去了原有的青春光彩,显得异常瘦削苍白。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赵剑婷不敢照镜子,每天梳洗都是由宁康寿来为她做的。9月下旬,在从重庆返回郑州的途中,赵剑婷满怀歉疚地对宁康寿说:“以前我没生病的时候,你暗恋我却不能爱,现在我们相爱了,我却成了这个样子,你为我付出这么多却什么也得不到,你这是何苦呢?”宁康寿说:“你别这么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在我眼里你始终是最美的。”回到郑州后,他就借钱跑到商场里,为她买了一束漂亮的假发。当赵剑婷看到镜子里自己一头漂亮的秀发时,忍不住开心地笑了……

2003年11月中旬,宁康寿和赵剑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赵剑婷说,要不是宁康寿在背后给自己坚强的支撑,自己说不定早就倒下了。为了这份纯美如水晶一般的爱情,她也要坚持治疗、战胜病魔。宁康寿说,主治大夫张明智教授认为,她的病情尚在中期,只要治疗费用没有问题,是可以康复的。他们打算在她康复后,她去重庆上学,他则到重庆找一份工作支持她完成学业,然后赵剑婷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支持宁康寿去读硕士。对于未来,两人充满了信心和美好的憧憬:他们要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回报给社会更多的爱和奉献!

第7篇、爱情故事让你一次爱个够

夏白是文化馆一名年轻的创作辅导干部。近几年,他在创作上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名气大了,崇拜他的人多了,于是心也花了,开始在外面拈花惹草,借着工作之便,和好几个女作者关系暧昧。

上个星期,有两个女作者来到文化馆,为他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影响很不好。领导把夏白训了一通,正好这段时间文化馆要搜集整理地方民歌民俗,于是派他往乡下跑。

这天一大早,夏白和文化馆的叶老师一起乘上了去团陂镇的汽车。他们听说那里有一个汪婆婆,会唱很多民歌,于是,昨天就跟团陂镇文化站联系好了要去搜集。

到了团陂镇,文化站的刘站长带着他们去汪婆婆家。汪婆婆一家老小都等在家里,一见他们进去,汪婆婆就扯着嗓门唱起了民歌。叶老师是个民歌爱好者,激动得一个劲地叫好。夏白见叶老师听得津津有味,就趁机溜了出来,在乡间小路上散步。

走着走着,夏白来到一面山坡上,只见一望无际的原野上麦浪滚滚,真是令人心旷神怡。夏白放开嗓门,大声地“啊”了一声。山坡上回荡着他高亢的声音,久久没有停歇,夏白激动得在山坡上跳起舞来。这时,忽然有人在他身后击掌笑道:“太美了!”夏白猛然回过头,只见一个漂亮的姑娘,身穿白色绸衣,正笑吟吟地站在他的面前。夏白眼睛都看直了,有点语无伦次地问:“你是谁?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怪了,你问我是谁?我还没问你是谁呢?”姑娘大方地笑着说,“我家就住在这里,不介意的话,到家里去喝口水吧?”见姑娘青春靓丽,活泼大方,夏白不禁又起了花心,赶忙说:“好的好的,我正口渴哩。”

山坡南侧,两间红砖砌成的平房是姑娘的家。她端来一杯茶水后,告诉夏白,自己叫赵倩。夏白也做了一下自我介绍,并告诉了姑娘自己到这里来的目的。“没想到你们这里,不仅有会唱歌的老婆婆,还有这么好的田园风光。”夏白感叹道。

赵倩挨着夏白坐下来,侧过头盯着他,调皮地笑着说:“就这些吗?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陪你喝茶呀!”夏白把一口茶“啐”在地上,笑着说:“对对对,有个漂亮姑娘陪我喝茶!”赵倩娇羞地望了他一眼,夏白激动地要去拉她的手,恰在这时,山坡下传来叶老师的声音,喊夏白回去吃饭。夏白只好匆忙向赵倚告别。

吃完中饭后,叶老师和夏白商量,因为汪婆婆会唱的民歌太多,还有很多没收录下来,能不能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走?夏白想到赵倚,满口答应了。

下午,夏白睡了两个小时后,刘站长又陪着他打了一会儿麻将,一下午时间就过去了。晚上,叶老师准备把汪婆婆几首拿手的民歌录下来,带回去参加全县民歌会演。刘站长还带来了摄像机,说拍条新闻,完成镇里的任务。村民们都来看热闹。

夏白在人群中仔细地搜寻着,没有看见赵倩,心里有说不出的失望。但他转念一想,赵倩清雅脱俗,肯定不屑来凑这份热闹。于是,夏白找了个借口,溜了出去。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一口池塘边上,看见赵倩正在池塘里打水,赵倚也看见了夏白,向他招招手,夏白忙走过去,问:“你怎么不去听民歌?”

赵倩笑着说:“我要是去,你来找我怎么办?”夏白心头不禁一热,问:“你怎么知道我要来这里?”赵倩调皮地刮了一下夏白的鼻子,又坏坏地笑着说:“灵感!你们搞写作的人,不是很信灵感吗?我也信。”说着,赵倩突然古怪地叫了一声。夏白吃惊地问:“你学的是什么声音,怎么听起来好古怪?”赵倚脸色变了,生气地撅着嘴说:“怪什么怪,我就是这个声音嘛!”夏白不敢再问了,哄着赵倩,把她抱在怀里,二人相拥着,一起来到赵倩的家。进门后,赵倚熄了灯,把夏白带到自己的房间。夏白手忙脚乱地解她的衣服,赵倩娇羞地说:“慌什么慌,等会儿让你一次爱个够……”

第二天天还没亮,赵倩便叫醒夏白,让他快走。夏白摸黑下了床,对赵倚说:“我走了。你要是想我,就到文化馆去找我。”夏白赶回汪婆婆家,从后门溜到床上。吃过早饭,夏白和叶老师回到了县城。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赵债没来找过夏白。夏白很想她,这个星期天,又偷偷去了团陂镇。夏白来到汪婆婆家对面的山坡上,找赵倚的家,可怎么也找不到。这就奇怪了。整个山坡上,除了一处马厩,什么也没有。

夏白来到马厩跟前,试探性地问道:“有人吗?”一个人走了出来,原来是汪婆婆的儿子胡贵在这里打扫卫生。夏白向他打听赵倩,胡贵摇着头说:“我们这里人都姓胡,没有姓赵的。”

夏白十分沮丧,准备出去再找,突然听到马厩里面传来一声响亮的嘶叫。夏白心下一惊,这不是赵倩那天晚上叫的声音吗?他忙问:“这是谁在叫?”胡贵笑道:“这是我家养的一头母驴,它快死了,这叫声就变调了。”

夏白纳闷地走过去,从窗口向里面张望,只见一头皮毛像白缎子似的驴子,睁着一双淡淡的、忧伤的眼睛看着他。夏白心里一紧,后怕地退了半步。只见驴子的眼泪禁不住地往下流淌,接着又是一声古怪的长鸣,随后倒在地上,气绝而亡。

胡贵连忙走到里面,对夏白说:“这头母驴怪得很。一个月前还是好好的,突然间就不吃食了,像是得了相思病,经常长鸣。我找兽医看过,也没瞧出有啥病。今天,它突然好了许多,能够站起来,我还以为它慢慢会好起来了,没想到……它还是死了!”夏白听到这里,一下子昏了过去……

这时,夏白的老婆李云和那个叫赵倚的姑娘从马厩里走了出来,李云对胡贵说:“谢谢你,这是一千块钱,是给你的报酬。对了,这驴子没事吧?”

“没事,我饿了它三天。等会儿给它喂了水和饲料,就能起来了。”胡贵接过钱,不解地看着李云说,“我不明白,你为啥叫我对他说那些话?看,把他都吓昏过去了。你们城里人,真是让人搞不懂。”李云笑了笑,没说话。

原来,李云见夏白整日拈花惹草,屡教不改,就想找个办法来收拾他。趁着这次文化馆让他下乡的机会,李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个叫赵倩的姑娘,是她家一个远房表妹。那天晚上,表妹把夏白带到她们先前租下的房子里,先熄了灯,趁黑表妹偷偷地溜走了,留下李云陪着夏白住了一夜。至于表妹能模仿驴子叫的声音,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她就是学口技的……

看着汽车把昏迷不醒的夏白带走了,表妹不解地望着李云说:“表姐,说实话,我也搞不懂,像他这样的男人,值得你这么做吗?”李云笑了:“怎么不值?爱一个人,你不仅要爱他的优点,还要有责任去帮他改正缺点。这,才是真正爱他。”

第8篇、爱情故事千年之约

“小王子快回来,前面就是森林了,很危险,不要过去。。。”随从紧张的叫着,可他早已被美丽的景色吸引了,根本听不到随从的喊声。

他是契丹国王耶律阿保机的的小儿子耶律晋,备受国王的宠爱,是继承王位的主要候选人,他的哥哥们都在为这个王位争夺着,可他从来不考虑,他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他喜欢打猎,很喜欢在马背上驰骋的感觉,听着风声在耳边吹过,这可比他的哥哥们争夺王位舒服多了,每年都会在这个花开的时节来到到围场打猎。

“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他的耳膜,“吁”耶律晋拉了一下马的缰绳,马儿放慢了脚步。

耶律晋看见不远处的地方有一个长发,穿这白色长裙的女孩背对着他在唱歌,他下马走了过去。

女孩没发现陌生人的闯入,歌声一直没有停下,温婉柔美,耶律晋的心都击碎了,忘记了讲话,忘记了一切,仿佛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

歌声停了,女孩转身才发现了耶律晋的存在,女孩给他俯身请安:“小王子,小柔没发现小王子驾到。。。”耶律晋拉起小柔:“这里没有王子只有你和我,怎么你认识我”

“认识啊,姐姐说您每年到这个时候都会来到这里打猎,今天被小柔遇见,真是三生有幸,哎呀净顾着跟您讲话了,时辰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然父母会着急”小柔说完转身要离去。

“小王子,休息了吗,小柔来看你”小柔的声音从耶律晋耳边响起。

“小柔你在哪里”耶律晋翻身起床,

“小王子,我有话对您说,可是在这之前我不方便出来,我怕吓倒你。”

“不怕,你说,我听着”耶律晋静静的等着小柔的话

“小王子,我是你园中的花妖,我一直偷偷喜欢你,知道今天你会去围场打猎,不顾姐姐的劝告,偷了姐姐的灵丹,在那里等候着你的出现”

“小柔你出来,我不怕,不管你是花妖还是人,我都喜欢你”耶律晋四下寻找着小柔。

耶律晋见到了小柔上前一把抱住了她。

花妖终归是花妖,她会伤害人,耶律晋的身体每况愈下,国王请来的太医都素手无策,每个人都摇头的离去。

耶律晋归西的那天晚上,小柔哭着对他说:“小王子,都是小柔不好,是小柔害了你,如果我不偷姐姐的灵丹,你也不会遇到我,都是我不好。”

“小柔,不要这么说,这是命中注定的,我喜欢你,这辈子我知足了,我先走一步了,请你不要忘记我,我在奈何桥上会遇到孟婆,我不会喝她的孟婆汤,我要来生的时候能认出你,小柔,我爱你,小柔给我的手背上弄个印记,好让你来生时能认出我”说完耶律晋含泪归西了。

小柔哭着在耶律晋的手背上轻轻咬了一个吻痕:“我也不会忘记你,来生我还找你”

耶律晋身边又响起了那首歌“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

时间飞转,已经过了三世,来到了现在。

“小柔,跟我们出去玩吧,晚上有韩庚的演唱会”朋友打电话来。

“不去了,工作好累的,我想回家,好久没陪我爸妈吃饭了,你们去玩吧”小柔把她们打发走,收拾下东西出了公司。

“这么大姑娘了,怎么还不找男朋友,你不知道你姑姑有多着急啊”老妈一边给小柔夹菜,一边唠叨着。

“妈,是你着急吧,你也不想把我草率的嫁出去吧,你要想我结婚,那好,明天我就找一个来,后天结婚,你说呢爸爸”小柔耍赖的趴在爸爸的怀里撒娇。

“行了老太婆,随她吧,孩子大了,我们管不了的”爸爸给小柔使了个眼色,小柔逃跑似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电脑上了QQ,有个人加她为好友,小柔看了那个人的资料“前世债,此生情,来生缘,三生三世!”

“你信缘份吗”那人问小柔

“一半一半吧,你呢”小柔觉得他挺有意思的

“我相信,我耳边总有一首歌在回荡”那人沉思好久

“什么歌”小柔问他

“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

小柔感觉这首歌这么熟悉:“我好像听过这首歌,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两人聊天聊到了午夜,越说感觉越投机,越说感觉越彼此了解,好像从哪里遇到过,那个人问小柔,我们见面吧,很想见见你,小柔想都没想答应了。

小柔整整一晚上都没怎么睡觉,她在想这个人,为什么对我这么了解,这个问题很让人费解,第二天是周末,他们约在第二天中午时分,在音乐喷泉那里见面。

她按规定的时间来到了地方,看见不远处有个人,在不住的看时间,小柔就这么看着他,感觉这么熟悉,就是感觉从哪里见过他,那个人转过身来,发现了小柔,也这么看着小柔,他走上前来,问小柔,我们见过吗,怎么感觉你这么熟悉。

小柔看到那个人的手背上有一个圆形印记,那个人看到小柔在看他的手背,他抬起手来:“哦,这个胎记从小就有的”

小柔拉起他的手抚摸着那个胎记,小柔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可思议,怎么会对这个陌生人一点陌生的感觉都没有呢。

两个人就这么拉着手,耳边响起了“三生石前孟婆汤,带不走前世的债,此生缘尽续来生,生生世世千年约。。。”

前世债,此生情,来生缘,三生三世!!!

第9篇、爱情故事流年转换,繁华落幕

笔与纸同行,书写华章;月与风同行,月明风清;爱与时光同行……

(一)相知遇

当爱情降临时,她的初恋,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他,却疯狂爱上了现实中的他,爱的那么惊天动地,还傻傻的以为这段爱情能够天长地久,无限延绵。每天说着蜜一般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彼此给过对方无数次的承诺,然而现实是残酷的,这段爱情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在长时间的相处中慢慢出现了摩擦,争吵,怀疑,猜忌。只是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无休止的吵架。后来,他因父母的工作问题转校离开。彼此竟再没来得及说一声,再见。

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总是在一瞬之间,有些情总在不经意间产生;有一种爱只能放在心间,独自离开;有一种情,只能选择伤害,就此决断。

(二)离别殇

时光荏苒,几年过去了,但她还是忘不了他,一闭上眼脑海中满满的都是他,因为他的离开,她消怠了整整一年,她再不愿意接触别人,把自己的心一层一层地封锁起来,也下定决心,要忘了他。但却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因他泪流满面。这几年她看尽了人情冷暖,也看尽了悲欢烟云,却渐渐看不清自己的心。有时候,她会穿越好几条长长的街,只为寻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只为听一听风呼呼掠过长街的声音,然后告诉自己:其实你走之后,我一个人也可以很好。

岁月在轻轻地过,而他也随着时光踽踽独行,一直感觉红尘中有太多的喧嚣纷扰,越进入其中,便陷得越深,不再轻易去相信,也看清了太多人情冷暖,但他竟还是忘不了当初那个梧桐树下,巧笑颜兮的女孩。

(三)终相忘

青葱年华逝去,时光沧桑了最初的爱恋。如今,他早已放下,放下了那曾经以为永远忘不了的初恋。她也在后来遇见了她的男友,如今的老公。那是个温柔的男子,对她很好,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就像曾经他陪在她身边那样。然后,她很快与他陷入了热恋之中,在过后结婚,生子。

时光如风,匆匆而过,搁浅了多少爱恨情仇,模糊了多少美丽风景,只是有一种爱却与时光同行,与梦相约,驱逐了寒凉,温暖了心扉。

第10篇、爱情故事酒醇人易醉

小编为大家带来:酒醇人易醉

明媚的阳光,柔美的风光,迷人的海边有一群可爱的孩纸,光着脚丫,牵着小手,尽情狂奔,呐喊,尽情挥洒属于他们自己的天地和梦想。

游走在条条街道,看四季轮回,品人间冷暖。

小时候的梦幻世界没有了,瞬间掉回一个青涩的年华,我终于也来到了这个众人所向往又有所怀念的青春年华,刚开始的懵懂无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也很充实,总喜欢拿着一瓶冰红茶游走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喜欢与一群篮球伙伴畅谈梦想,心中便也暗暗窃喜,我的异性缘胜好,我喜欢这样玩耍。

就这样,我每天跟在他们身后,每天跟着他的脚步。习惯看着他走路的背影,习惯听他跑步的声音,习惯在他打篮球的时候递一瓶矿泉水,习惯了他的喜怒哀乐,习惯了他的冷漠无常,习惯了他所有的习惯。就这样,我还是不敢鼓起勇气对他说出“我爱你”。岁月就这样无情的流逝着,我们也在岁月的照顾中渐渐长大。渐渐的我们习惯了这种以朋友的方式爱着对方的理由,就是怕这次薄的可怕的膜一破,再将无法复原,最终选择了一种爱的方式~~暗恋,不告诉任何人,不寻找任何安慰,只需默默喜欢着。

不得不说,这条路有点累,因为暗恋的感觉会让你揪心,难受,嫉妒,只可惜,你的身份只是朋友,几次而已。走着走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毕业季,分别的痛苦更是苦不堪言,校园里面全是泪的洗礼,我与他最终都迷失在一场没有爱恋的风沙里,告别了彼此,离开了那个曾经一起玩耍过的篮球场,我们的,不,应该是我一个人的爱的秘密基地。之后的我们没有了彼此的联系,或许多年之后,他会想起一个跟屁虫,而我将会回忆那个在懵懂年华里暗恋过的他。

酒醇人易醉

第11篇、爱情故事蒋经国追求不到的女人

每天都会有无数人和我们擦肩而过,能让我们为之停留、驻足的,却那么少。一直认为,遇见一个人,甘愿为他关闭心扉,从此感情的世界里只允许这个人未来回回,是最浪漫的事。当真情遇到真情,我们往往什么都可以放弃。

一代京剧大师顾正秋,“青衣祭酒”命运多舛。她的名字曾和蒋经国纠缠在一起,她也曾在新婚后不久,面临丈夫含冤入狱的灾祸。为了爱情,她褪下身上华美的戏服,告别舞台,荆钗布裙,归隐田园。

她说过这样一段话:“抄写过那么多的戏词,我觉得‘缘’和‘情’这两个字最耐人寻味,涵义无穷……唱过了三四十出戏,走过了六十多年的生命之路,我始终珍惜的,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和情分。”

“戏”影响了她的一生,而她的一生,也如同一出曲折动人的戏。

她本名叫丁兰葆,还在襁褓中时,父亲就得重病去世,她跟随母亲和两个姐姐辗转来到上海定居。她五岁那年,被来家中做客的顾剑秋一眼看中,认做干女儿。小小的女孩子,嗓音清脆,长相俊俏,喜欢听戏,有时候自己也会模仿着去唱几句,举手投足之间颇有几分专业演员的神韵。于是,本身就是“京剧迷”的顾剑秋便引荐她向好友“坤伶才子”名角吴继兰学戏。

后来,在干妈的鼓励下,她报考了上海戏剧学校,因缘巧合地走上了戏曲演艺之路。

1945年,顾正秋以第一名的成绩从上海戏剧学校“正”字班毕业,很快,便在舞台上崭露头角。

成名后的顾正秋自组剧团到全国各地演出。她演《贵妃醉酒》《霸王别姬》,扮的都是绝代佳人,唱腔也极为华美,受到戏迷的热烈追捧。她是舞台上万众瞩目的焦点,几乎每出戏都赢得满堂喝彩。顾正秋成为上世纪四五十年代风靡中国的青衣。

1948年顾正秋收到了一封来自台湾的邀请函,力邀她带团到台湾演出。抱着把国粹发扬光大的希望,19岁的顾正秋带着团员及家眷60多人,于当年冬天抵达了台北,在永乐剧院公演,登场之初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开演三天,票房全满,顾正秋也成了名满台湾的名角。当时原本只签了一个月的合约,后来一再延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留,顾正秋就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上海。

“顾剧团”在台湾的轰动引起了蒋经国的注意。他成为永乐剧院的座上宾,几乎每天都要到剧院固定的某排某座来听戏。

舞台上,顾正秋的华丽唱腔、俊美扮相像一个魔咒,深深吸引着他。从看到她的那一刻起,他的目光便无法从她身上转移。

为了把舞台上的皮黄佳人追到手,蒋经国使尽了浑身解数。每出戏毕,蒋经国都会以款待剧团的名义接近顾正秋。顾正秋作为剧团老板,不得不出面应酬。舞台下的她,端庄秀丽,举止得体,和蒋经国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对于蒋经国的频频示好,假装不解。

就在蒋经国为不得佳人芳心寝食难安的时候,有人注意到,顾正秋经常和一个年轻的绅士出双入对。每次演出结束后,他都会开着汽车前来接她。原来,此时的顾正秋已经有了心上人,那个人就是年轻有为的台北财政厅长任显群。

在回忆录中,顾正秋说:“我与任显群并不是一见钟情,但相识之后,就渐渐被他幽默的谈吐、豪爽的个性所吸引。与他在一起,我感到很自在、快乐、幸福,终于不畏万难,决定与他长相厮守。”

蒋经国在得知此事之后有些沮丧。他没有想到,自己会败在一个小小的财政官员的手上。在他打算为俘获佳人的芳心做最后一搏之时,却传来了顾正秋和任显群结婚的消息。

但顾正秋万万没有想到,婚姻成了他们灾难的开始。

“失恋”之后的蒋经国开始了疯狂的报复行为。在他们婚后不久,任显群便被抓进监狱,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这一关,便是五年。

没有人知道她内心的煎熬。新婚被她看成是初升的朝阳,却偏偏还未得到阳光的抚慰,便被漫天的乌云遮蔽。

常言道,“花魁有义,戏子无情”,很多人在猜测中观望顾正秋的态度和举动。就在大多数人料定顾正秋会离开任显群,或出国或另觅高枝的时候,一切都没发生。顾正秋选择了不离不弃地守护与等待。

她不顾自己的事业正值大好年华,脱下戏服,告别舞台。那段日子里她很少见人,也极少出门,只是定期去监狱探望他。每到会面的日子,她便拿着做好的饭菜早早地等在窗口,一直到狱警再三催促,看不到丈夫的背影时,才肯转身离去。

在困顿岁月中,她的关爱是他惟一的精神支柱。她的爱,一直与他随行。就这样,数年如一日,终于熬到了任显群获释。

任显群出狱后,已无心于政治纷争。为了避免再起风波,他携家人到金山农场隐居。金山农场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电灯、电话等现代设施,一家人住在几间茅草屋里,日子虽平淡却也充实快乐。

任显群开垦农田,种植草莓,顾正秋也帮忙一起在田间劳作,荆钗布裙,朴实得如同一名邻家妇人,没有人会把她和当年舞台上一身华服倾倒众生的戏剧名伶联系在一起。

他们没有荣华富贵,没有锦衣玉食,没有高官厚禄,却拥有历经风雨、洗尽铅华之后最纯最真的爱。有人愿意陪你海角天涯,想着你,念着你,爱着你,愿意等你,这样不就足够了吗?

戏剧《锁麟囊》中有一段唱词:“想当年我也曾撒娇使性,到今朝哪怕我不信前尘,这也是老天爷一番教训,他叫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这是顾正秋最爱唱的戏码,也恰如她一生真实的写照。

第12篇、爱情故事割掉一只睾丸,割不掉25年浩荡夫妻情

一东北壮汉做完小小的疝气修补手术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左侧睾丸神秘失踪,随即打起了长年累月、错综复杂的医疗官司。为了不连累妻子和孩子,他主动向妻子提出分手。几年后,他为那只丢失的睾丸讨回了公道,但又先后患上了脑血栓和尿毒症。绝望之际,大义的前妻毅然回到他的身边,与他共抗病魔,陪他走过生命里的每一天……

睾丸不翼而飞,“蜚短流长”哪能扛得住

1996年3月的一天,家住吉林省红石镇的李兴东突然感觉腹部不适,到当地卫生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左侧腹股沟出现肿物,需做疝修补手术,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手术,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术后的第三天,李兴东发现左侧刀口上部有一个鸡蛋大小的肿块,胀痛得厉害。他伸手在疼痛部位摸了起来,无意中探到了阴囊,发现里面空无一物!他惊呆了:自己的睾丸不翼而飞!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不相信那只好端端的睾丸没了踪影,一遍遍挤压阴囊,左边的那只真的没有了,而右侧的那只还在里面。妻子吴桂华见丈夫脸色难看,便开口问他哪里不舒服,李兴东挥舞着手臂说:“没事,没事,我想吃水果,你去给我买点苹果吧。”支走妻子后,他喊来主治医生,说:“医生,我左边的睾丸不见了,我觉得刀口上部的肿块就是睾丸。”医生安慰他说:“那是手术后引起的炎症,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他追问医生:“我怎么少了一只睾丸?”医生避而不答,他以为过些日子藏在肿块里的睾丸就会“回落”到阴囊里,也就没有多往坏处想。

一个星期后,李兴东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家后,他让妻子灌热水袋给他热敷伤口。几天后,肿块越来越大,他感到很奇怪:“这只跑错地方的睾丸怎么越长越大呢?”李兴东寝食难安,情绪十分低落,伤口处火燎般疼痛。吴桂华觉得丈夫的神色不对,再三追问,李兴东看实在瞒不下去了,吞吞吐吐地向妻子说出了睾丸丢失的真相。吴桂华一听,当场吓晕过去……

几天后,在妻子的一再鼓动下,李兴东来到了市人民医院。在那里,医生给他做了腹腔囊肿、囊壁部分切除术及腹腔引流术。可是,那只丢掉的睾丸再也找不到了。李兴东哪能咽得下这口气?出院后,他嚷着要去红石镇卫生院,找主治医生拼命,但是吴桂华却不同意:“这是件丢人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没啥好处,宁愿私了,也不能公开啊。”他想想说得也对,就怒气冲冲地走进红石镇卫生院,找主治医生私了:“我被你割掉了左边的这只睾丸,你打算怎么办?”医生一把将他推出门外,恶狠狠地说:“你想借机敲诈我啊,没门!我告诉你,你这是先天性无睾丸,医学上称之为隐睾。我是不会认这个账的!要算账,找你父母算去。”李兴东听后简直气坏了,但无奈,他也没有解决的办法,只得懊恼地回家了。

第二天,李兴东生下来就少一只“蛋”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红石镇,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李兴东和妻子在镇上经营着一家烟酒店,原来生意一直很好,但自从有了这个传言以后,就很少有顾客来光顾了。有一天,李兴东走在大街上,看到两个熟人,正想同他们打声招呼,胖子故意对瘦子说:“老弟呀,我说你怎么越活越年轻呢?”瘦子故意抬高声调说:“老兄呀,难道你想做太监不成?我告诉你,古代的太监个个是细皮嫩肉!”此后,李兴东轻易不敢出门,就怕人家在他背后指指戳戳:“就是他,就是他!一个生下来就少只‘蛋’的假男人!”

李兴东在家里窝了两个多月,越想越气愤,自己好端端的生活就被一个小手术毁了,真是不甘心。为了讨个公正的说法,李兴东在律师的建议下,将红石镇卫生院告上法庭,但几经周折,他没拿到医学鉴定结论,反而被“敲诈医院、谋取不义之财”的说法搞得他颜面尽失!

更糟糕的是,那只神秘失踪的睾丸,让这个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大大变味。李兴东的心里总是有阴影,感到自己失去了男子汉的雄风,夫妻之间的甜蜜动作不复存在。一天晚上,他躺在炕上,妻子来了性趣,一把搂住他,说:“你丢掉了一只睾丸,还有一只呢。我已打听过了,这不影响我们的夫妻生活。”他没好气地说:“你觉得我还有这兴趣吗?我已经和正常男人不同了。在打赢这场官司之前,我绝对不会碰你!”说完,他翻转身子,给妻子以冰冷的脊背。妻子一把扯住被子埋住头,低声哭泣起来。他听而不闻、心如刀割,却不愿意搭理她……

后来,那只传得沸沸扬扬的睾丸,连孩子们也受到了牵连!在学校里,女儿李晓蓉、儿子李晓刚常被一些同学暗暗嘲笑,很多同学投来了怪异的目光,导致姐弟俩情绪波动,成绩急剧下降。虽然姐弟俩从来不向爸爸提起此事,但李兴东从他俩躲躲闪闪的眼神里读懂了一切,他的心总是在不停地滴血!

因长时间没过夫妻生活,吴桂华的脸色失去了往日里的滋润和光泽,竟成了竞争对手的攻击目标。有一天,在进货途中,她遇到了那个同样在镇上开烟酒百货店、与她有“过节”的女店主,正准备躲开时,对方指着她的鼻子说:“吴桂华,听说你嫁给了一个太监!”说完,扬长而去。吴桂华追上去,一把扯住她说:“你老公才是太监呢。”于是,两人当众叫骂、撕打起来,最后惊动了派出所民警。

当天晚上,吴桂华披头散发回到家里,第一次朝李兴东发起了火:“别人都说你是太监,你是不是太监呀?这么多天了,你都不碰我一下,不是太监是什么?”他默不做声,听任妻子大吐苦水,他知道妻子为了他受了很多委屈。夜深人静之际,他躺在炕上辗转反侧,眼里汪满了泪水。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洗清自己的不白之冤!

李兴东一路走来,心中有说不出的苦

“逼迫”妻子离婚,只为轻松上阵

李兴东不顾妻子的强烈反对,踏上了艰难的诉讼之路。他每天不是忙着与律师见面,就是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遗憾的是官司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亲戚朋友都劝李兴东不要打这场官司:“医疗事故官司不仅难打,而且得花很多钱,即使官司打赢了,也没啥意思……”他则旗帜鲜明地说:“无论如何,我都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不然的话,那只睾丸丢得太冤枉了!”

官司连连受阻,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议论。他不忍心连累妻子和孩子,萌发了离婚的念头,让妻子带着女儿和儿子重新去寻找幸福生活,自己专心致志地打这场官司。他说:“要打赢这场官司不容易啊,我不想让你和孩子跟着我受罪。”

一听这话,吴桂华抱着他放声大哭:“我当年嫁给你,相中的是啥?还不是图你人品好……”他说:“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我们早就不睡在一个炕上了,不就等于离了吗?”她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一辈子跟你走!”李晓蓉、李晓刚也不同意父母离婚,说:“爸爸,你已经成了本地的新闻人物,如果与妈妈离婚的话,岂不是给人添加笑料?”

李兴东哭着说:“我哪忍心连累你们母女仨呀。”说到最后,一家四口哭作一团。吴桂华说:“我支持你打这场官司。你清白了,我跟着高兴……”

经苦苦奔波,李兴东终于拿到吉林市卫生局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确认他的这一手术为一起严重的医疗差错。拿到这一至关重要的鉴定,李兴东喜极而泣,妻子和女儿、儿子也跟着高兴。虽然看到了希望,但官司的进展情况非常缓慢,外出吃、住、行及请律师的费用花去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他快要挺不住了,只能在夜里偷偷地流泪,而白天打起精神,一次次强迫自己坚强、坚强、再坚强,不让妻子和孩子看出内心深处的软弱。他喃喃自语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就不信打不赢这场官司!”

为打这场没完没了的官司,李兴东花光了家里全部的积蓄,后来还不得不到处借钱。因为镇上居民戴着有色眼镜看他,烟酒百货店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妻子从未说过一句责备的话,可他心里总觉得有说不出的痛。因专注于打官司,他变得神情恍惚、痴痴呆呆,一次横穿马路时,差点儿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车撞翻,驾驶员伸出头来,骂道:“你找死啊!”他惊出一身冷汗,扶住一棵行道树,禁不住泪如雨下。他想来想去,觉得与其让妻子和孩子跟着自己吃苦,不如与妻子分手,由他一个人来承受天大的压力。

第13篇、爱情故事等待下一个“灰太狼”

谁说平庸的男人就适合过日子,帅气的男生就一定会花心。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时代已经过去,凶狠嗜血的野兽里面也可能潜藏着爱妻如命的灰太狼。

涂了猪血的脸

如果可以重来的话,打死我都一定不会选择以这样一种尴尬的方式来作为我与张嘉良的初次见面。

那日恰好是李勤的生日,偏偏可恶的老板抓着我们加班。一想到我迟到后李勤可能会出现的暴怒场面,我就有些头大。所幸的是,在新闻联播开始的前一刻钟,BOSS终于赦免我们回家了。

从公司大门跑出来,前面的公交站牌处碰巧停着一辆538路公汽,我气都来不及喘上一口,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迎上去。奋力起跑,一跃,一抓,车门关紧,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我颇有些得意地擦净脸上的汗,准备向前一步投币,这时却发现了一个令人窘迫的事实——我衣服竟然被车门卡住了。

看看满脸横肉的司机,又望了望满车的冷面乘客,我终究还是打消了叫司机停车开车门解放我衣服的想法。憋红着一张脸,我在原地左右挣扎,企图将衣服从夹缝中抽出来,但事与愿违,我的衣服在三十秒后竟然裂开了,外面的风飕飕地往我背上钻,我猜当时我的脸肯定跟涂了猪血似的。

谢天谢地,正当我即将被乘客们的眼神所谋杀时,旁边一位男乘客看不下去了,他从自己提着的购物袋中拿出一件崭新的男士衬衣出来,然后笑着递给了我。我顾不上矜持了,接过便感恩戴德地披上,“谢谢,真是不好意思。”

“没事。”他笑,一双眼睛似乎会放电,这让我有些羞赧。

待到下车时,我们才发现,彼此原来竟然在同一个小区居住。互相道别后,他转身要走,我在背后喊,“哎,衣服。”

“先放你那里吧。”他回头笑,淡淡的夜色中,带着磁性的声音在空气一波波荡开,真是美妙。我有些陶醉,然而,突然想起自己没留他电话。

我要和你game over

回到家,我前脚刚踏进门后脚仍悬空时,敏锐的李勤就觉察出不对劲了,“陆佑薇,你身上是谁的衣服?”

“同事的。上班时衣服破了,就借来了。”我心不在焉地答道,一面将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放在桌上。我实在是太饿了,饿得简直能吞下一头牛,但显然身边这个男人并不打算让我安逸地吃这一顿饭。

“陆佑薇,你说谎!”他开始咆哮了,大有不揪出衣服的主人就誓不罢休的劲头。我很无奈,然而我没说话,这个资质平平、相貌中等、家境也一般的男人其实没什么大毛病,不抽烟不喝酒也不花心,唯一的缺点就是小心眼,我想我应该要容忍他这点。

但愤怒的人却喜欢由着愤怒来捣乱,李勤眼睛通红地瞪着我,我依旧沉默着,接着他便把我花了整个午休时间买来的礼物一巴掌扫飞了。我看着地上一片狼藉,想起了上次吵架就在三天前,忍无可忍终于也发飙了。我骂他,你怎么还不去死!然后鞋都没换就跑了出来。

穿着拖鞋走路是件极其不爽快的事情,再加上一肚子气,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冒火。我故意走得极慢,但身后并没有李勤追来。

好吧,不追是吧!我和你game over了。我暗自在心里下决心,一边恶狠狠地踩着草地,肚子却不识大体地咕咕叫起来。苍天呀,我摸摸口袋才发现,自己匆忙间竟然忘记拿钱包了。

看着别人个个都满脸幸福地从我身边经过,我实在是郁闷极了。摸着身上的白衬衣,我没道理地数落起它来,都怪你都怪你,要不是你,我今天也不至于流落街头了。话未落音,我前面就出现了个熟悉的身影。

那一秒钟我简直有掐死自己再塞进垃圾桶的冲动,眼前站着的不正是衬衣的帅哥主人吗?

成功干掉大婆的小三

“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家?”他饶有兴致地问道。

我没做声,我猜他可能听到我刚才自言自语的那些话了,这让我很羞愧。茫茫夜色中,我料想我的脸又红彤彤的像个灯笼了。真是奇怪,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总是会脸红?

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靠着我身边坐下了。这个亲密的举动着实吓了我一大跳,我忸怩着身子,心跳急速加快,血压估计都升高了,看来对于帅哥的免疫力还是不够。

不行,我得克制,克制住这些邪念。我攥紧拳头,无声地与自己作斗争。

接下来温和的帅哥说话了,他说,如果你方便的话,不如去……

草丛里有着蝈蝈在肆意叫着,帅哥依然很绅士地笑,但电视上有着这样笑容的人大多是衣冠禽兽。我在心里暗自想着,如果他要让我去他家睡,我一定要狠狠地踹他一脚。但令人欣慰的是,他接着说的是,不如去我姐姐家里睡一晚吧。

好吧,我冤枉他了。羞愧的程度又加深一分,我更加不好意思了,“那怎么好麻烦你呢?”的确是很麻烦,一天之内麻烦别人两次,我真够行的。

“没关系,就这样说好了。”他起身,很自然地用手拍了拍我肩膀。我望着我家的方向,居然没亮灯,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李勤到底去哪儿了。

哼,那就怪不得我了。一气之下,我顺势抓住了帅哥的手,大摇大摆地走了起来,我敢说那晚谁要是见过这副德行的我,绝对会误以为我是一个成功干掉了大婆的小三。

栗子蛋糕失神了

帅哥名叫张嘉良,今年28岁,自由作家一名。

一顿饭的时间,我得到了这些信息。张嘉良的姐姐显然把我当成了他女朋友,她眉开眼笑地不停往我碗里夹菜,我吃得很尽兴,也很高兴,索性懒得去解释了。张嘉良在一边笑着看着,一双眼睛里全是温柔。

我发现这个男人可能对我有点意思了。不过可惜我此刻不是孤家寡人,再说了,帅气男基本上是花心大萝卜,我可不准备做他下一个萝卜坑。我瞄了瞄手机,依旧安静得很,李勤没有给我发信息也没有打电话,天知道此刻他在做什么。我恶狠狠地关掉了手机。

第二天,张嘉良早早地就过来了,还提着我最喜欢吃的栗子蛋糕。不过是我昨晚随便提了一句而已,他竟然就记在心上了。看着他温和的眉眼,我得承认,那片刻我有瞬间的失神。

早饭后,我向张嘉良姐姐家告辞,他也跟着我出来了。

一路上,他保持一贯的笑脸,然而我感觉他似乎有话要说,可一路走到头他却什么都没说。太阳明晃晃的,我望着他那张帅气到炫目的脸,叹了口气,然后飞快地钻进了电梯。

倔脾气的人不会听解释

一进门,李勤依旧是阴沉着一张脸坐在那儿,看来他今天也没去上班。

整个房间里犹如装了消声器似的,安静得可怕,许久,他才出声,“陆佑薇,我们分手吧。”我一愣,什么?我都没说分手,他凭什么说分手了?我看着他,提高了声调,你确定?

嗯,他像哑掉了一样,声音低得可怕,我刚才看到你们在一起了。

这下轮到我没话说了,很明显,他误会成昨晚我和张嘉良呆在一起了,我看着他郑重其事的样儿,也不想再多做解释。倔脾气的他认定了一件事,是决不会听解释的,我太了解他了。

外面阳光正好,秋天眼看要到来,风撩拨着窗帘来回摆动。

我看着满脸沮丧的李勤,心里有些难过,不过,关键时刻我还是稳住了。我没有任由自己的同情心泛滥,去握住他的手,然后泪眼汪汪地一起走向一条整天吹胡子瞪眼的糟糠之路。我心里很清楚,对于他我是不爱的,更多的只是对于安全感的一种需求。

再者,他实在是太敏感了,我不想再被他的敏感所伤害,如果恋爱只能给自己带来烦恼与难过,那还不如不谈。

所以,我点头说好,那就分手吧。

假装矜持的人说“Maybe”

李勤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

我看着空荡荡的房子,心里面出乎意料地轻松,转眼又成单身了。我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张嘉良那张脸。说曹操曹操就到,手机适时响起,上面显示来电者张嘉良。

“小薇,你还好吧?”

“很好啊。”是真的很好,别说我没心没肺,结束了一场让人郁闷的爱恋,当然很好。我接着说,“我失恋了。”

“哦”,他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早料到了的样子,“其实,我想说的是,我……”

苍天呀,绅士如张嘉良的人竟然也会这样结巴,我感觉到自己预想中的事情要发生了,果然,他接着开口了,“我想问,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一起?”

Bingo,要的就是这答案。这次我觉得自己真要心肌梗塞而死了。我捂着胸口,像十八岁第一次收到男生写的情书一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旁边的电视机里正在播放《喜羊羊与灰太狼》,红太狼挥舞着平底锅向灰太狼砸去,我看得心惊胆战,灰太狼却似乎很享受。忽然想起杨澜曾经说过,灰太狼与红太狼之间才是真正的爱情。

对啊,谁说平庸的男人就适合过日子,帅气的男生就一定会花心。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时代已经过去,凶狠嗜血的野兽里面也可能潜藏着爱妻如命的灰太狼。所以,先慢慢与其发展吧,至于张嘉良是不是真的灰太狼,那就看我的造化了。

电话那端还在等着我的回答,我心跳持续在加速运转中,不过这次残留的理智告诉我要矜持。于是我缓慢地吐出一个单词,Maybe。对方在电话里大叫Yeah。

然后,我看到天边的云朵都成了最明丽的颜色。

第14篇、爱情故事爱是怎样炼成的

一 初见

那年他23岁,师范刚刚毕业,风华正茂?熏回到小城的母校任教,教初三的化学课。

她16岁,是班里的化学课代表,花儿一般的年纪,青春明媚。

她恭敬地叫他陆雨老师,眼神痴迷。他亲切地唤她小曼同学,言语和气。

他自我介绍说:“大家好,我叫陆雨,与写茶经的陆羽先生同名,但是音同字不同,所以分工也就不同。他负责泡茶,我负责教书;他写茶经三卷,我教化学半年(实习)。请大家千万注意,切不可敌我不分划为等同合二为一!”

“呵呵呵……”台下一片嘻笑。大家都被眼前的这位先生逗笑了。她也笑得不行,花枝乱颤。她万万没有想到,分过来的先生竟是位年轻的靓仔,还风趣幽默得不行。

接下来一分钟登台自我介绍。大家轮流上台,按序进行。轮到她时,她腼腆地一笑,不急不慢地吐出那一个词:陆小曼……天!他猛然一惊,被眼前的这位女生吸引住了:油亮的皮肤,清澈的眼眸,摇弋流盼,温婉得如同一朵风中的水莲花。陆小曼,真的是陆小曼,简直可以假乱真了!他在心里暗笑,唇角的弧线不自然地流露。

二 实验

一周之后,区里有人来听课,指名道姓就听他的化学实验课———这年头新人总是备受关注。

他让她回去准备一下,到时配合做好那个加热碳酸氢氨的化学实验。她晚上回去把书预习了三遍,确信没有问题了,便安然入睡。

第二天,他实验做得很漂亮: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讲解到位,且妙趣横生。她的表现和配合,让他感到十分的满意。他示意她可以结束实验了。

她收拾器具,整理归类,顺便随口吹灭了那盏燃着的酒精灯……刹时,台下顿起嘘声一片。她一慌,脸羞得通红:万万想不到在最后一个环节犯下一个小错误。她不知如何是好,僵在那里。

他一看苗头不对,连忙端起那盏酒精灯对着台下问道:“同学们,这酒精灯能不能用嘴吹灭啊?”“不能!”“唉,对了,不能!陆小曼同学,让我们再一次感谢你,感谢你对大家的友情提醒!”他微微一笑,四两拨千斤,尴尬的场面轻松地搞定。话音刚刚落地,铃声响起,台下顿起掌声一片。她笑着看着他,眼神迷离。

三 告别

时间倏地从手指间划过,一如流水,了无痕迹。

她依然恭敬地叫他陆雨老师,眼神暧昧。他依然亲切地唤她小曼同学,笑容可掬。他在她梦里,他在她的日记里,他在她云遮雾罩深深浅浅的思念里。她发誓:她一定要考上大学,将来一定要配得起他。她暗暗努力。

这个心愿,一扛就扛了大半年。5月底的时候,她考入了省重点。她跑过去看他,急切地想要把那些藏在心底里的话都倒出来。可是,她却看见,他与一位女子正牵着手散步。她傻傻地呆住,几近晕倒。他远远地唤她,笑容还是那般的亲切:“小曼,恭喜你呀,进重点啦!以后,可要常常回来看看陆老师呀,呵呵……”

她忍住泪水,咬住嘴唇,勉强地挤出一个笑来,应道:“会的,我会的。陆老师,有空我会想你……”

她含着泪水,半明半暗地把那层意思给说了出来。

他笑,走过来,抚一下她的头,叮嘱几句,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爱怜,如父如兄又如学长般。他侧过身来介绍:“噢,对了,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这是我女朋友芷若;这是……陆小曼。浪漫诗人徐志摩的情人!呵呵……”他笑,她也笑。天空一片蔚蓝,远处有几朵不起眼的小白云,不知要飘向哪里。

6月初,她妈妈过来接她回家。她轻轻地走了,一句话也没有留。临走的那天,大雨无边,一直下个不停。

四 成长

高一的日子,云淡风轻。没有了中考的压力,暂时可以悠闲恣意。临放寒假的时候,她听到他结婚的消息,忽然便泪不能禁。残梦飞尽,她哭得是稀里哗啦形容憔悴。

所有的梦都得醒,所有的昨天都得说再见。高三的时候,她接受了一位叫风的男孩子。他们约好,一起努力,到时填报同一所院校。暑假的时候,这个愿望如愿以偿,她和风双双考进了南方的同一所院校。她喜笑颜开,带上男友去看她久违的陆老师。

陆雨还是那个陆雨,只是比当年成熟了许多,有了一种为人父的味道。陆小曼唤他陆老师,他愣了一下,然后惊喜地喊道:“陆———小———曼!”呵呵,她笑,这次他终于不再唤他小曼同学了。

“小雨,快叫小曼姐姐!”他从爱人手里接过忽闪着眼眸的小孩,给她看可爱的BABY:长长的睫毛,红嘟嘟的小嘴,一笑起来两个小酒窝,可人得不行。三口之家,可真是幸福啊!她在心里暗暗地羡慕。

五 重逢

大学4年,轻舞飞扬,一路上溜达到底。谈恋爱,看小说,上网聊天玩游戏。青春恣意,年轻真好。

毕业。她被分回市第一人民医院。风留在了南方,不愿意回来。这之间,曲终人散,不难领会。她因此伤感过一阵子,不过倒也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

8月初,他火火地送她爱人来医院急诊。满眼含泪,大汗淋漓。在急诊室门前,他焦急不安地来来回回。她颇为意外,没有想过在这样的时间和地点,多年后彼此依然会再次相遇。

“陆老师,你……怎么在这里?”她轻轻地启问,眼神里满是诧异和惊喜。

“陆———小———曼?”他一愣,随即启开干唇,一字一顿地颤出那几个字。

这时在她眼里的他:满脸的憔悴,胡茬一根根静然地挺立,眼角的血丝一条条纵横交错,哀伤和绝望,就快要把他吞噬。陆雨已并非当年的陆雨。

六 守望

四年一别,物是人非。他两年前因教学突出,已被从镇上调到了市里。一年前,他爱人患病:脑癌晚期。这个意外的打击,几乎让他瞬间崩溃。他不服输,不认命,不停地走南访北,征战于城市的数家医院。可是没有用,顶多只能延缓寿命。

没有人愿意伤悲,如果可以坚持住不伤悲,青春的时节、绽放的年华,我们没有理由不过得笑容满面……可是,世间的事情,至少有一半不遂人愿。8月中旬,他的爱人不治而去。

他悲伤了一整个秋天。浑浑噩噩,低迷度日。

她知道:这是个过程,他需要疗伤。时间有时候就像一把刀,一不小心会将人划伤。可是时间更是一剂顶好的良药,可以让疼痛的伤口慢慢地愈合。

她悉心地照看着他,照看着小雨,不顾一切,无怨无悔。她似乎听到了春天花开的声音。

其实:爱一个人,不就是无怨无悔地为他去付出吗?

她想:如果允许,她为什么不可以去守望陆雨的爱情呢?

七 幸福

12月25日,幸福终于姗姗来迟。陆雨已好了许多,谈笑风生,渐如往昔。

下班后,她依然很习惯性地去他那里,打理他们父子两人的衣食。推开门,她讶然间呆住:一连串梦幻般的音符,轻轻盈盈地从客厅里传来。叮叮当当的炒菜声,烟腾雾绕地从厨房里溢出。“你回来啦?”陆雨大声地招呼,一副男主人的架势。

她心醉神迷。回想起平日里,陆雨至多不过饭后陪她坐坐,然后不咸不淡地把她送回,从没有过浪漫的举止。可是今日,却不知为何。

“进来,你进来呀!”陆雨轻轻地唤她。

她回过神来,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站在门外。她笑,轻轻地走了进来。

关灯,点蜡烛,入座。陆雨取出一个很精美的盒子,递给她:“圣诞节快乐,小曼!感谢你这些日子以来,为陆雨父子俩所做的一切!”

“没什么呀!”她泛红了脸,假意去看盒子里的东西。

“别!等回去再看,好吗?”

她点头。窗外,如水的月光,静静地洒落下来,跟屋里的音乐渐渐地和成一片。

送她回到宿舍,已近半夜。借着灯光,她一个人打开了那盒子:《爱是怎样炼成的》,一本装帧精美的日记,上面记录着这个月以来,他复杂的情感斗争和矛盾的心路历程。而最后一篇的篇名竟是:

小曼,可不可以为陆雨煮一辈子的饭?

第15篇、爱情故事爱上戏子,还是爱上自己臆想的美丽

一天晚上,我从梦中醒来,朦胧中听见同床的月菊姐发出奇怪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像不舒服,仔细一听,又好像带着某种难言的快乐。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月菊姐已经二十六岁了,那是一个女人怒放的最美年华……

A

二十年前的一个晚上,才满百天的我被人放在一只藤编的篮子里,摆在县昆曲团的化妆间门前,是月菊姐带我回了家。

月菊姐那年只有十六岁,豆芽一样单薄的身体,是剧团里女旦的徒弟,微薄的收入里分出一大半给我买奶粉,日子虽然艰苦,但她总是用一双弯弯的笑眼看着我,把我搂在怀里,用好听的声音教我叫她姐姐。

我四五岁时天天跟着月菊姐去剧团,看他们排戏,剧团里总有人在背后议论我的身世,我的生父,曾是剧团副团长也是头牌男角,带着我那身份不明的母亲私奔了,那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叫我小杂种,还嗤笑月菊姐暗恋过我父亲。

晚上月菊姐带我一起洗澡时,我问她,爸爸究竟是谁,她正在往我身上打着的香皂滑到地上,她脸上的笑凝住了,“等你长大了,我会告诉你。”十四瓦的昏黄灯光下,月菊姐赤裸的胴体那么美丽,氤氲的水汽凝结在白皙的皮肤上,散发着仿佛经历千年修炼的宝物上才有的那种光芒,我看得傻了,忘了先前的问题,忽然问道:“月菊姐,你是仙女变的吗?”

月菊姐的脸莫名地红了,然后吃吃笑着碰了碰我的小鸡鸡,“你长大了,以后就自己洗澡吧。”

我撒娇地往月菊姐的怀里钻,我不要,我不要,我一辈子都要跟姐姐一起洗澡。

那时候的我自然还不明白一辈子有多长,只在月菊姐吟唱过的戏文中隐约听过这个词,白蛇传,游园惊梦,梁祝,也许听多了那些缠绵悱惻的爱情,我比同龄人早熟,还在读小学的年纪,就知道从男女间的神色揣测他们的关系。

月菊姐从来不跟其他男人热络,幼小的我天真地以为,那是因为月菊姐爱我,日记里我用稚嫩的笔触写着:月菊姐,你一定要等我,等我长大,我们结婚。

B

我十岁那年,月菊姐当上了团里的花旦,再担上改革后的新剧本,政府拨款和观众都变多了,奄奄一息的剧团像昙花一样绽放。

月菊姐渐渐有了几个铁杆戏迷,其中一个光头的男人经常送来花篮,对月菊姐异常热情,她却只对他淡淡笑。我见过月菊姐浓情蜜意的样子,是在捧着她柜子里的铁皮盒子的时候。

月菊姐不在家时,我偷偷看过那个铁皮盒子,里面只有两个泛黄的本子,其中一本似乎

是日记,字很娟秀,另外一本的字迹却像出自男人,似乎是个剧本,封面上有两个毛笔字:奔月。

一天晚上,我从梦中醒来,朦胧中听见同床的月菊姐发出奇怪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像不舒服,仔细一听,又好像带着某种难言的快乐。我轻轻地转过身,月菊姐紧紧地闭着眼睛,一只手放在两腿之间,另一只手放在胸前,搓揉着自己的乳,微微开启的双唇间,发出陌生的呢喃。我不知所措,身体莫名其妙地发起了火烧。

我半眯着眼偷看,那双丰满的胸部,丰韵得如一双蜜桃,饱满得似乎用力一挤都能捏出水来。月菊姐的动作幅度不大,她隐忍着,双腿紧紧并拢,到了最后,我看见她整个身体发出了微微的抽搐,她为了不发出呢喃惊醒我,咬住了枕巾。

那夜神秘的景象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淡忘,我开始从一种全新的角度看月菊姐,她的一顰一笑,拂袖,碎步,戏台上的那个画着粉脸的古雅温文形象,跟夜里的那个她俨然两样。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月菊姐已经二十六岁了,一个女人怒放的最美年华,追求她的男人并不是没有,只是她总是决绝地拒绝。她一定是在等候什么人。

C

我十三岁那年看完了整本奔月,那只是个关于嫦娥和后羿的老故事,月菊姐是嫦娥吗?那些月冷清辉的夜里她那么孤寂,她的后羿会是谁?

后羿出现的时候,是月菊姐二十九岁时,他是个飞行员,回乡探亲时看过月菊姐的戏后被她舞台上的温婉给迷住了。人们都说,那是她最好的一个机会。

那阵子,月菊姐似乎迎来了生命中迟到的春天,剧团领导决定,把那个多年前撤消的剧本《奔月》重排,月菊姐领衔嫦娥的角色,不久,月菊姐决定跟飞行员订婚。

在小城最豪华的酒店里举行的订婚宴上,女人们怨毒地看着月菊姐,年近三十的她依然那么美丽。酒宴结束后月菊姐破天荒地给了我一些钱,让我去玩电动游戏,我没去,我寸步不离地守在小屋的后窗下,灯灭了后,听见里面有男人急促的喘息声,还有小木床咯吱作响的声音,我想象着,月菊姐的衣服被他一件件剥开,月光下她纯白的身体宛如玉琢,男人的唇落在她的皮肤上,她的身体会柔软绽放……

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幻想,“别,还是等到结婚吧。”是月菊姐的声音,她在最后关头拒绝了他,沉默一阵后小屋的门开了,飞行员穿戴整齐走了出来,他恋恋不舍地道别,“你等着我,等我秋天转业回来就正式结婚。”

那晚,我第一次做了有月菊姐的那种梦,梦里,我的手在她身上肆意游走,强壮的身体覆盖在她身上,她在我耳边喘气,带着栀子花的甜香,像羽毛掠过一样酥痒,强硬的和柔软的厮磨着,空气中有火山爆发前的炙热,可是直到我们的皮肤上腻满了汗水我依然不得其法,我急,迫切地搂紧她,生怕她离开,可她却推开我,我一急,猛然醒了过来。

天已经微明了,月菊姐背对着我穿外套,淡淡地说:今天我去给你买个折叠床。

我惊讶地发现薄被下自己的下身高高隆起,内裤里潮热一片,这是人生中的第一次。那真的只是个梦吗?我有没有在半梦半醒中对月菊姐做些什么?我想问,却羞于启齿。

当天,月菊姐买回一张小小的折叠床,还在两张床中间用布隔了,逼仄的小屋里拥挤不堪,像我的心,堵得慌。

D

我十五岁时,越来越多的KTV和酒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小城出现,剧团再次门庭冷落,《奔月》因为资金不到位搁浅了。

月菊姐没能结成婚,飞行员回部队后遭遇了一场车祸,把命给丢了。月菊姐把自己反锁在小屋里哭泣,那次痛哭之后,月菊姐的嗓子坏了。

月菊姐的工作变成了打扫卫生兼做化妝,她再也不能以一个主角的身份走上戏台了,那段日子她心里苦,常常半夜醒来还在哭。眼角的细纹,暗黄的皮肤,月菊姐就这么把自己哭老了。

日子如细水长流,不觉我已经到了高

曾经给月菊姐献过花篮的光头男人发了财,他兴冲冲地说想投笔钱给剧团重排《奔月》。整个剧团的人都很兴奋,月菊姐高兴了一阵子,加快了排练进度,行头也从箱子里拿了出来,可钱却迟迟不到位。

团长做东请光头男人吃饭,月菊姐和米兰作陪,那天晚上,担忧的我逃课赶到了酒店,正好包厢的门缝没有关严。

包厢里只有月菊姐和光头男人,月菊姐借着醉意,坐到了他的腿上,男人的脸色有些姗姗,月菊姐颤抖着手把衬衣扣子解开了,她不再挺拔的乳房在略微变形的内衣里起伏着,她闭上了眼睛,脸上却是圣母般奉献的表情。

曾像欣赏仙女一样仰视过月菊姐的男人拒绝了她,他帮她扣好了扣子,说她不必这样。我尾随月菊姐走出酒店,她的精神有些恍惚,直到她看到身边驶过的宝马车上,那个男人的身边坐着米兰时才恍然,原来男人要的并不是她。

从那天之后,月菊姐变了,就像一根绷得太久的松紧带,一旦放松已经失去了弹性,月菊姐不再练习身段后变胖了,脾气也变得古怪,惟一不变的,就是依然常常翻看那本《奔月》的剧本,还有久久地凝望着已经长大成人的我,月菊姐时常在晚餐喝些米酒,一次喝醉后她红着眼说,我长得实在太像父亲,所以,当年她才会收养我,可她没想到,这么多年,我父亲竟然一点音信都没有。

听到她说完那句话,我忽然觉得她很可怜,也许月菊姐注定是戏子的命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E

现在,我就读于深圳大学,之所以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我听人们说过,当年我父母私奔时登上的就是开往深圳的火车。

早在铁皮盒子里的那本日记里,我就知道了那些秘密。那本日记是我生母写下的,她是这个小城里惟一大户的女儿,不顾家庭反对和我父亲相好,并且生下了我,那年他们要去闯荡世界,尚在襁褓中的我不能成为累赘,所以,他们狠心地把我送到了剧团。

月菊姐和剧团的其他女人一样暗恋着父亲,知情的父亲在临走前他把自己创作的《奔月》剧本送给了她,还说,希望她有朝一日能演嫦娥,关于《奔月》,大概是月菊姐对父亲的所有憧憬了吧,只为了一个不再被人津津乐道的老故事她就痴痴地等了许多年。

母亲的日记里,最后一句这样写着:他们都说,不要轻易爱上一个戏子,可是真的爱了,谁又顾得了他是不是戏子呢。

是啊,谁又顾得了她是不是戏子呢,

我依然深深地爱着月菊姐,虽然她不再年轻,不再窈窕,她是我这二十年来最亲密的、对我最重要的人。

第16篇、爱情故事378元!我无价的帐篷蜜月

我和田军计划每月存1000元,3年后就可以在郊区按揭购买一套住房做新房,到时,我们还要补办一个简朴但隆重的婚礼。可就在我们憧憬着美好未来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5月26日下班后,我和田军刚打开家门,就见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正站在屋子里。他开口就向我们讨要房租。我们连忙解释说租金已经付给矮个子男人了。眼镜男人出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说我们被骗了,他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矮个子男人是原来的租房人。

我们哪里拿得出几千元呢?在屋外徘徊了半个小时后,我们不得不沮丧地抱着被褥离开了。我们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我终于压抑不住,对田军说:“都怪你租房时不谨慎。现在辛苦攒下的钱全没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一直不停地唠叨着,他低着头嘟囔:“如果不是你坚持要租一年,我们的损失就会少一点。”

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尽管后来田军不停向我道歉,但我还是忍不住伤心地哭了起来。

最后,我们不得不搬进各自工厂的宿舍住,连田军许诺的每天送我一支冰淇淋也吃不上了。躺在10 人一间的宿舍里,我辗转难眠,第一次理解了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

5月30日早上,我在食堂吃饭时,田军调皮地眨着眼睛说会给我一个惊喜。一对穷人会有什么惊喜呢?我将信将疑。下班后,我和他牵着手在公园散步时,看到树荫里有一个天蓝色的小帐篷,“这可是新鲜事物呀!”很多锻炼身体的老人围着帐篷议论着。

从小就喜欢凑热闹的我跑到帐篷前观看。帐篷不大,占地3平方米。为了不损伤草皮,帐篷搭在林间的水泥地上。帐篷的顶端有小小的天窗,从那里看下去,里面有一张厚厚的气垫子。

“躺在气垫上一定会很舒服!”观察10分钟后,我对田军发表自己的看法。“为什么不亲自试一试呢?”他笑着对我说。直到田军拉开帐篷的围帘,坐在气垫上对我招手,我才明白这就是他所说的惊喜。原来,这个帐篷是田军买下来,为我们度蜜月用的新房。为了省钱,田军只买了一个单人气垫,只够我一个人躺在上面。坐在一旁的他一会儿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只橘子,一会儿拿出一袋爆米花。

我呵呵地傻笑着,直到他变戏法似地拿出一只冰激凌,我的眼圈红了,问:“这冰激凌为什么还没有融化呀?”田军掀开气垫,原来,下面还铺着一床厚厚的棉被,而冰激凌一直放在天然冰箱——棉被里。

我开心地让他也尝一口冰淇淋,田军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我紧张地想:“完了,冰激凌要被他吃完了。”没想到他的血盆大口很快变成了樱桃小嘴,他只是伸出舌头,象征性地舔了舔,逗得我哈哈大笑。

看着我愉快地笑了,田军说:“小小,对不起。因为我的疏忽,我们连蜜月都不能住在一起。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帐篷,以后还会有自己的房子。那时,我要从真正的冰箱里给你取出最好的冰激凌。”抱着田军,我感动地哭了。

接下来,我们每天下班后,就迫不及待地到公园搭起帐篷。我们坐在气垫上聊天,看蓝蓝的天空和美丽的云彩。天色渐暗时,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宿舍睡觉。田军告诉我帐篷是在野营商店买的,花了280元,气垫则是98元钱。凭着聪明和爱心,他只花掉了378元,就建起了我们温暖的小家。

由于有了帐篷这个临时新房,我们的蜜月时光过得非常幸福。我买来漂亮但便宜的印花的确良布,为帐篷围上清爽的墙裙;给天窗固定上厚厚的纱窗,防止不速之客蚊子的突然闯入;田军则采来野花,挂在帐篷的各个角落,然后变戏法地拿出我喜爱的零食。最让人兴奋的一次,我和田军正在聊天时,一位老人走过来,礼貌地敲门,问他可不可以参观我们的帐篷。“欢迎欢迎。”我激动地说。老人观看了我们的帐篷后,连连夸太漂亮、太温馨了。我们高兴极了。

因为帐篷搭在公共场所,我和田军只能聊天,牵手,甚至连拥抱都不可能,但能和他待在一起享受二人世界,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6月7日,田军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他要将我们的家建在沈阳有名的步行街——中街旁边。田军说,“中街的房价平均1万多元1平方米。我们刚结婚就在房价这么高的地方有了家,意味着我们将来的住房一定又大又漂亮。”

大胆的想法让我们兴奋异常,但我也担心:在人群熙攘的中街哪有帐篷栖身的场所啊?好不容易,我们在一条深巷里找到了一块巴掌大的空地,随后,我们便开始搭起我们的家。在我忙着收拾屋子的时候,田军一趟趟地跑向附近的商场,并不断汇报,“小小,兴隆大家庭的夏装正在打折;小小,商业城正在搞促销;小小,新开业的快餐厅正在派送免费午餐。”

中午12点左右,我开心地撕开方便筷,打算享用田军带回的免费午餐。这时候,他突然喊,“快逃!城管来了。”远远看去,两个穿制服的家伙正向我们走来。我们吓得立刻从帐篷里蹿了出来。可是,我们没跑多远,就被城管抓到了。所幸城管听说我们是因为租房被骗,才在帐篷里度蜜月,而且帐篷搭在僻静的场所,没有影响别人,只是将我们教育了一通,便放行了。

第二天,田军将我带到与东北大学一墙之隔的公园里。他搭起小小的帐篷后,指着大学里高高在上的大学生说:“我们一定要生一个聪明的小孩,让他也上大学,出国,赚很多钱报答我们。”那天,躺在帐篷里的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梦见自己真的生了一个很优秀的儿子……

第三天,征得管理员的同意后,我们买了10元钱的参观券,将帐篷搭在了故宫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田军站在故宫的台阶上,大声地喊:“先皇先帝,请你们为我作证:我一定要给小小幸福……”

第四天,我和田军在市郊的护城河边高兴地搭起了帐篷。为了省钱,田军没有买气垫充气用的气枪。看着他一次又一次蹲在地上对着充气口吹气,累得面红耳赤,我心疼地把他拽到一旁,对着充气口吹了起来。可很长的时间过去了,气垫不仅没有吹胀,反而瘪了不少。我只好无奈地将气垫重新递回给田军。他说,“你的嘴巴是不是漏气啊?”“哪有?你的嘴巴才漏气呐!”我还噘起嘴给田军看。他突然俯下头,吻上了我的唇……

第五天,我们特地赶到位于浑河的本山影视基地,说服那里的工作人员,走进基地里,和著名笑星赵本山及他的众多弟子成了邻居。虽然只是短短的10分钟,但欣喜心跳的感觉让我向姐妹炫耀了一整天……

第六天是星期日,我睡完懒觉后,就跑到男工宿舍楼下喊田军的名字。很长时间过后,睡眼惺忪的他才下了楼。呵!这家伙居然还在睡觉呐!

我翘着二郎腿,坐在帐篷里监视在帐篷外罚站的田军,谁让他比我还懒呢?就在我昏昏欲睡时,他突然大叫一声,“呀,地上的水漫进帐篷了!”我吓得赶紧摸自己的衣服,“完了完了,衣服一定浸湿了!”这可是我最好的一套衣服啊,我平时舍不得穿,特地留到周末才穿的。但是,我发现我的衣服干干的;田军在帐篷里一阵乱找,也没有找到进水的地方。他突然换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噢!商店老板说过帐篷能防水的,不好意思,我忘了!”我回过神后,扑过去掐他时,发现他正舒服地躺在气垫上对我咧着嘴笑……

第七天……

6月20日是我们蜜月的最后一天,和田军搭完帐篷分手后,我想起宿舍钥匙放在他的衣兜里,便来到男工宿舍楼下,想托和他同宿舍的向义帮我找他。向义说:“田哥每天和你分手后都不回宿舍,而是到厂区外面的建筑工地搬砂石,他说他要尽快攒够租房的钱……嫂子,你要对田哥不好,我们都不会答应哦!”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突然明白了一切。怪不得从不睡懒觉的田军开始赖床了;怪不得他吹完气垫后不停地喘气!

第二天午休时,我主动找到田军,想告诉他我什么都知道了。田军却神秘地笑着,将我带到一个很旧的居民区。在我疑惑的目光中,他打开一扇门,我看到了五脏俱全的小屋。田军说:“小小,这一个月里,我带你到处搭帐篷的同时,还用自己上个季度的奖金租到了这间屋子。从今天起,我再也不让你风餐露宿,也不让你陪我受城管的责骂,我们终于可以像真正的夫妻那样生活在一起了。”

田军一个季度的奖金远远不够租下这间屋子,其余的,恐怕是他搬运砂石赚来的钱吧!我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我扑进田军怀里,流下了幸福的泪,并暗暗发誓:会用一生的爱回报他。

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我和田军实现了最初的愿望——我当上了拉长,他跳槽到装修公司当了一名小工头。我们在浑南开发区按揭购买了一套80平米的住房,小区环境清新优雅。但每到周末,我们还是喜欢在附近的田野里搭上蜜月帐篷,坐在帐篷里聊天,回忆当初贫穷但快乐的时光……

帐篷里度过的甜蜜又辛酸的蜜月,教会了我们理解、呵护自己的爱人,是我们一生中宝贵的财富。一个共同的家,哪怕小,哪怕只是一间简陋的帐篷,如果有爱作支架,呵护作篷面,开一扇理解的天窗,一样可以度过风雨飘摇的冬天,不是吗?

第17篇、爱情故事初恋的可乐

很多时候我已经不大相信记忆这个东西了。

比如我清晰无比地记得,那个清晨下着静默的雨,我坐了很长时间的巴士去找乐言。我还记得许多雨水汹涌不停冲刷的车窗,像一张泪水纵横的脸。我透过它,看见大团朦胧的灰色和苍绿掠过,整个城市抽象起来,空气寒冷。

关于那天的寒冷,我的记忆如此深刻,以至于在回想的同时,几乎又如当初那般的轻微鼻塞起来。我还记得我的帆布鞋踏在雨里,湿透的脚心一片冰冷。

所以我想,那应该是发生在秋天里的事情,确信无疑。

可事实是,在我偶然翻到的夹在旧英汉词典里的相片时,那一天的我穿着细肩带的碎花太阳裙,身边是一些远远近近身着夏装的路人。可能是仍在落雨的缘故,也可能是钉子的摄影技术太过稀松,相片的效果很是糟糕,但即便如此,相片上女孩满脸努力绽放的笑容仍可辨识。

其实还是有一点甜甜的,那笑容,至少看不出太多哭过的痕迹。

相片的背后是钉子骨骼清奇的题字:

立此存照,骤雨初歇的吉凡凡,2003年7月26日。

你看,记忆这东西有多不牢靠,明明是蝉声绵绵的七月浓夏,我却只记得不合逻辑的清冷。不过我知道仅仅把那清冷归结为那天的大雨是说不过去的,感官印象通常与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密不可分,就像记不清哪本书里写过的那样,当你怀揣着一把手枪走过熟悉的街道,一切目睹过哪怕千百回的景致都会迥然两样。

就是这么个道理。

2003年7月26日,我找到乐言,看着他当着我的面对我说:凡凡,不,吉凡凡,你要知道我电话里说的都是认真的,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的好。灰色的雨水四处弥漫,乐言的脸上有一点不耐烦。

于是,我怀揣着没来得及打好补丁的心脏,看着我喜欢的夏天,温度一点点地遗失了。

钉子当时劝我说:吉凡凡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不要哭哭啼啼搞得像真的一样。大雨下至酣处,我在乐言学校附近的街心公园,把钉子的一块蓝色护腕哭得满是泪水鼻涕,最后只好丢掉。钉子开始是在劝我的,后来渐渐沉默了,只是给我撑着雨伞,再后来我也终于哭累了。

是的,我到底喜欢乐言什么呢?

在认识乐言之前,我一直过得快乐,当然亦不乏烦恼:学校食堂的饭菜太糟糕,我的额角此起彼落的青春痘,还有一周三次如临大敌的高数课。那个时候心里还总是盼望着一场惊世之恋的降临,就像《罗马假日》里派克在街头捡到沉睡的赫本,王子公主的童话随即展开,只是结尾,不要分别不要再见。

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

他就是乐言,城市最东边建筑大学的学生,大三了。上一次他来我们学校找老同学打球,这一次他来找我还一罐可乐的人情。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我和乐言的恋爱本身很平凡,吃饭散步笑笑嗔嗔的学生情侣,平凡的甜蜜,平凡的争吵,最后也平凡地分手。甚至理由也那么平凡:乐言上一任女友回来找他,他发现他还是爱那个女孩更多一点。

对不起,她是我的初恋。乐言这样跟我说,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整个事件。

我只好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什么。

2003年7月26日之后的很长时间,季节定格在秋天,记忆里都是落叶萧索,天空倒是晴朗的,但阳光很薄淡。我一直很忧郁。

我总还是会想起乐言,当我走过与他散步的校园,望着手机上他给我买的绿松石吊坠,甚至,当我握着一罐甜蜜又伤心的可乐,我总会想起他,不由自主地,无可奈何地。

钉子在昏天黑地地忙着考G考托,他突然奋发图强起来,可是他仍然会尽量陪我吃饭,在食堂的人声鼎沸里一边快速往胃里塞下食物,一边听我不务正业的多愁善感。我知道我多少让人觉得泄气,尤其对于一个斗志昂扬准备出国求学的上进青年而言,我这样的无精打采实在有碍视听。可是,除了钉子,又有谁会陪这个失恋了意兴阑珊的我呢?

终于有一天,钉子神色有些迟疑地说:凡凡,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准备考G考托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拨着餐盘:干吗?其实可以考虑一下的,先好好考试,然后申请学校,你成绩一直都不错,一定能拿到奖学金的,现在努力一下没准到时候还可以在一个学校呢钉子兀自说得起劲,我不耐烦地打断他:还做同学啊?都做了十几年同学了,你还没烦啊?我不想出国,国外有什么好的。钉子闷闷地扒饭,沉默良久:总比你现在整天这样闲晃着强。几个月了,你说你都干什么了?我忽然火了,我把筷子啪地扣在餐盘上:不要你管!你考你的试好了,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冲出食堂,心里旋即涌出后悔来,开始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钉子是为我好的,他一向如此,我不该这样对他。

只是,我这样的挫败感和伤心,又要怎么样才好?

你知道吗?乐言,你也是我的初恋。

无论怎样时间都还是过去了,无论你快乐着,悲伤着,哭着,笑着,它仍然不动声色地马不停蹄。我终究还是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抱着课本跑来跑去地换教室上课,怨声载道地咽着食堂饭菜,此外还要开始四处留意着准备找工作。已经是大四,钉子的美国学校联系得七七八八,他自然没有生我的气,他从来不会认真跟我计较。事实证明,我的初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时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抚平了,没有今生今世那么壮烈,一点都没有。

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乐言的时候,有天我在家乐福超市遇见了他。还有他的女朋友。女孩很纤细,皮肤很白,跟他从前描述的一样。她在蜜饯货架前仔仔细细地挑选,乐言站在一边脸上有一点熟悉的不耐烦。就在我们目光交汇的刹那,乐言流露出很是复杂的表情,有点惊讶,还有点别的什么。我没有停下,直接与他们交错过去,心里突然还是酸涩起来。

我找到钉子,说:我看见乐言了。我还是有点难过。钉子沉默一下说:我明天去上海签证,晚上请你吃饭。停一下又说:带喝酒的。我说好啊好啊,你从来不带我喝酒。

结果还是老样子,我不停地说乐言,钉子静静地听。我们喝了很多啤酒,最后都有点相对泪眼的样子。我有点控制不住:钉子你说我是不是很没出息,可是乐言,他真的是我的初恋。

那又怎么样?钉子陡然站起身来,他皱起眉毛陌生地凝视我吉凡凡,你也是我的初恋!

钉子走的时候,我去送他。白色大鸟隆隆起飞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没有钉子的这一大段空白里,将会有多少莫名的失落。

钉子总给我打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是老样子,我们也总还是互相言辞激烈,毫不客气。

我和钉子并没有在一起。乐言的初恋,我的初恋,钉子的初恋,这些搅在一起总是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弄得明白。好在我和钉子,我们都还有很多时间。因为这一次的恋爱,我们都希望不再有分别,不再说再见。

现在是2005年最后的秋日,我看着自己2003年仲夏雨中的相片,喝一口冰镇可乐,开始写一封给钉子的长信

第18篇、哲理故事爱情手臂转移

男人的手臂很粗壮。男人的手臂在女人撒娇时常当作抵挡粉拳的盾牌。男人揽着女人入怀时,女人温顺得像一只猫。女人在男人的臂弯里做了无数个梦,那些梦使女人完成了从女孩到母亲的转变。

男人像一棵大树,他强而有力的双臂像是枝繁叶茂的树干,树荫亭亭如盖。树荫下的女人看上去很幸福。

男人是个搬运工,白天两条粗壮的手臂风车一样地忙个不停。一袋袋水泥、一包包化肥、一箱箱水果,在男人的手臂里显得举重若轻。

女人腰细,肤白,小鸟依人。男人不想让女人干粗活,女人在出租房里带小孩。小孩尚在襁褓。在襁褓里的小孩会对男人笑了,男人觉得每一天都像在喝蜜。

天有不测风云,男人出事了。男人买的一个玩具熊掉在路上,男人正要去捡,踩中了一块西瓜皮,男人摔到路中央。一辆卡车正好呼啸而过。车轮碾过男人的右手。男人的右手臂顿时失去知觉。

医院里,截肢后的男人喝下女人泪水稀释过的玉米粥,郑重地对女人说,我废了,你找个好男人再嫁吧。男人说这句话时,女人垂下头,二话不说,用纸巾轻轻地擦拭男人的嘴角,然后将满勺的玉米粥送到男人的嘴前,示意男人继续进食。

男人少了手臂,生活也就少了依靠。在没有手臂当成枕头的那几天,女人睡不着。孩子的奶粉快完了,房租要付了,银行的存款少了,老家的房子破旧得要倒下了想着,想着,女人就睡不着觉。

女人出去搬运时,男人在逗孩子。回来时,女人染了一身的水泥灰,肩头肿起得厉害。男人拂去女人身上的粉尘,轻揉女人的肩头。女人哭了,不停地捶打着男人的胸膛,男人只顾把女人揽在怀里,在男人怀里的女人温顺得像一只受伤的猫。

男人在心疼的时候,揉揉女人酸痛的手臂。女人低下头说,没事。

男人想把剩下的手臂让女人当枕头,女人却说,你白天带小孩,还帮人家编织工艺品,这只手臂够酸了。

等到女人的手臂渐渐粗壮了,他们的孩子也会说话了。小孩奶声奶气地问女人,爸爸的手臂呢,女人说,爸爸的手臂变成妈妈的手臂。

孩子问,谁的手臂变成妈妈的手臂呢。女人说,是乖乖的手臂变成妈妈的手臂。

孩子问,乖乖的手臂又是谁的手臂变成的呢。女人说,乖乖的手臂是天使的翅膀变的。

孩子乐不可支,女人把孩子揽在怀里,感觉就像男人以前用他强而有力的双臂把她揽在怀里一样幸福。

许多个天气晴好的黄昏,他们一起散步。孩子最喜欢的游戏是老鹰抓小鸡。老鹰在后面喜笑颜开地追逐着,两只小鸡手牵着手慌张地跑着,笑着。笑声像柔和的春风,轻轻地吹过都市一个不为人所知的角落。在春风里,男人一只轻飘飘的衣管很像是在向孩子甜蜜地招手。

第19篇、爱情故事在最坏的人生遇见你

她现在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伤了,之前的记忆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碎片,散落在身后,一点一点,再也抓不住了。

1.

谢雨绒的自行车被人放了气,这周已经是第三次了。

不知道谁用一枚小小的图钉硬生生戳进车胎里,第一次谢雨绒以为是意外,但是一连三次,那肯定是有人蓄意这么干的。

可四下张望,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想想也不可能有,谁还会在作案之后停在那儿等你来抓呢?早就逃走了吧!

谢雨绒那辆颜色鲜艳款式时髦的跑车,在一排灰不溜秋的铁大哥中间确实有些扎眼,就好像一堆荒草里面开出了一朵牡丹花,横看竖看都不该是在一起的。当初她坚持不肯要,也是因为不想这么耀眼,可爸妈非买不可,是作为考了年级第一的奖励。

有奖励就有惩罚,后来再考不到第一的时候,不晓得挨了多少骂,受尽了他们多少唉声叹气,就好像是什么天塌下来的事,好像她变成了失足少女一样。

轮胎瘪了,谢雨绒只好推着那辆车走,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门卫老头儿狐疑地看着她,还没有敲放学的钟声,有学生提前离校,总是要管一管的。谢雨绒想了想还是去那个小房子里面跟老头儿说了一声,她有些不舒服,肚子疼,才上了两节课就去了四次厕所,老师让她回去休息。

老头儿倒也没有为难她,很爽快地放她走了,她得先找一个地方修车,然后才能回家。前几次去的那个修车铺还挺不错的,补个胎什么的几块钱,还免费帮你打气,检查车子的其它零件,并且帮你上油等等。老头儿还有个年轻的学徒,总是冷冷的,嘴角胡子都还没有长全,就知道拿眼睛瞟人,好像探视一般。

谢雨绒把车子推过去,学徒很主动地跑过来,问她什么问题,从她手里将车子接过来,拿了工具拔图钉,动作很娴熟。在干活儿的瞬间,他好像漫不经心地跟她说,我叫胡创,以后车子有什么毛病,就直接来找我。

谢雨绒嗯了一声,觉得肚子又咕咕地叫了两声,很怕在这儿想上厕所,但幸好并不剧烈,疼了一阵又过去了。

那个胡创怎么看都像个坏人,留着齐肩的长头发,还油腻腻的,手臂上有纹身,穿紧身衣,总喜欢叼着牙签,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跟谁都黑着个脸,哪怕说出来的是好话,口气也是冲冲的。

谢雨绒有些怕他,心想你这个样子,谁敢来找你呢?谢雨绒的方法是,不骑这辆车了,将家里那辆旧永久拖出来擦擦,暗想,这样应该会放过我了吧!

2.

谢雨绒家其实不富裕,就是那种最普通的家庭。但从小到大,不管怎么样,爸妈总喜欢给她买最好的东西。她上幼儿园有很贵的书包,上小学就有学习机,上了中学有新车,连分配座位这种事,爸爸都托了关系让她跟一个成绩不错的女孩子同桌总之,但凡可以给得起的东西,可以动得上的关系,都会想方设法给她弄到,不管她需要不需要。

谢雨绒就是在这些保护中慢慢长大的,虽然她早就说过不需要,别人家的孩子怎么样,她也可以怎么样,别人家的孩子怎么顺其自然地发展,她也就那样好了,可是总没有人听。后来谢雨绒琢磨出来了,并不是他们故意不听,只是他们要用这些付出去换取更多回报。

谢雨绒得到了这些付出,就得拿出更多的成就来回报他们!如果没有,就是个死罪。

比如谢雨绒考得不好了就可以这样骂:我们什么都尽力给你最好的,你还这么不懂事,白白辜负我们的期望。可是,考试成绩好坏跟懂不懂事有什么关联呢,懂事的孩子就一定能弄明白二次函数和各种化学方程式吗?懂事的孩子就必须记得住那么多英文单词和词组吗?每个人生来就不一样,也许不擅长读书的人喜欢画画,也许不会画画的人唱歌好听,也许唱歌不好听的人会修电视机然而很多道理,并不是不懂,而是轮到自己,就怎么也不愿意去想通!

谢雨绒的父母就属于这一类,通常他俩会为如何教育谢雨绒吵得不可开交,是送她去上钢琴课还是小提琴课,学国画还是学油画,补英文还是补数学,都能吵上半天。有时候谢雨绒觉得,如果自己就那么平凡地长大,到底有什么不好,他们是想让她成为艺术家还是外交官,可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当谢雨绒发现老永久自行车篓子里面有一只癞蛤蟆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吓得尖叫逃跑,反而心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从小到大没有被欺负过,被那么好地保护着,而谁能保护自己一辈子呢?你看现在,就没有用了。

拿图钉扎车胎,在车篓子里放癞蛤蟆,还有几次是车锁不见了,也许是同一个人,也许不是,但谢雨绒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得罪了谁,直到有那么几天,她故意将车子放在自己教室的窗户可以看到的车棚里,而且放在最外面,这样谁走近了那辆车,她就能看得清清楚楚。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胡创!

3.

谢雨绒推着车到修车店,指着胡创说胡创你出来。胡创叼着牙签,看了一眼师傅,又看了一点谢雨绒,鼻子里哼了一声,仍然是黑着脸,但声音温柔。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往门口走。

谢雨绒跟在他后面,你为什么要扎我的车胎,在我车上放东西!

胡创说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放错了而已,谁知道那是你的车。

谢雨绒说你别装啦,这么多次,又不是一次,你到底想干嘛?

胡创转过身来面对着她,突然表情特别真诚地说,对不起谢雨绒,我以后不这样了,只是恶作剧,无聊跟人打赌玩的。

谢雨绒本来是想他不会承认,要唬一唬,但没想到就这么简单,他竟然轻易就承认并且道歉了,这样一来谢雨绒反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愣在那儿没有话。胡创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双手往胸前一叉,别这么小气咯,你们这些小女孩儿,就是这么不经逗!这样吧,以后不管你的车有什么问题,我都免费帮你修啊,你快点骑回那辆新车吧,我保证再也不那样了,好不好?

还从没有见过胡创这个样子,虽然黑着脸,但没有平时那么凶,还透着一点俏皮可爱。谢雨绒把嘴一撇,那也不行,你还得把之前修车的钱退给我!

胡创将牙签吐了,从口袋掏出一百块,拿去,小丫头,你这是敲诈!

谢雨绒毫不客气地将那张红色大钞放在口袋里,咧开嘴嘿嘿笑了,小胡同志,谢谢,再见!

谢雨绒感觉自己像那些放学后拦在校门口管学生要钱的小混混,可是谁会想到对象竟然是胡创那样的人,谢雨绒想想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20篇、爱情故事孔雀不愿东南飞

1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薛米读大三的那一年,课程很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吃饭聊天,购物逛街,或者谈恋爱。春天,白玉兰开的一树又一树,全宿舍的女孩子都提着裙角兴奋地跑下楼去,她们有罗密欧等在楼下,骑二八自行车,载她们摇晃着穿行在校园。

剩薛米一个人抱着厚厚的小说宅在宿舍,浇浇花,扫扫地,晒晒被子。一宿舍的姐妹们说,薛米,该推销推销自己了,咱们已经是下市的白菜论斤卖了,比不得大一的师妹们水灵。薛米笑笑不说话,反客为主送货上门的爱情,薛米不干,女孩子还是矜持一点的好。

薛米摇头浇花的空隙,初年在楼下喊,薛米,薛米,有你的信件!一宿舍的女孩子像鸟一样呼啦一下子挤在阳台,初年仰起的脸白皙微红,浓浓的眉毛好看的眼睛盛了满满的笑。师姐们,让薛米下来啊!

初年读大二,碰到和薛米一样读大三的女生,都会认认真真地叫师姐,可是对薛米,他把腰杆挺得笔直,字正腔圆,就叫薛米。薛米跑下楼,接过信件,说谢谢。初年还是会问,薛米,谁写来的信啊?薛米握紧手中的信,踮起脚尖,拍一下初年的脑门,小孩子家家的,不该问的别问。初年一脸的不高兴,别过头去,打掉薛米的手。

其实薛米只比初年大10个月。10个月,并不像诗里说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2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大学里读文科的男生本就很少,读中文系的男生更是少上加少,而像初年这样俊朗美目风度翩翩的男生就是如获至宝。

一年一度的迎新晚会,中文系的话剧排练愁煞众人,男主角的挑选太过乏善可陈。初年入学的那个秋天,中文系话剧的剧目是《孔雀东南飞》,迎新的师姐说,从瞄到初年的那一刻起,焦仲卿就在众人的心里复活。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初年是文质彬彬的君子。

薛米把改好的剧本交给焦仲卿和刘兰芝,然后静坐在一边等两位主角的提问和建议再做修改。初年把剧本看得飞快,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对薛米喊,你写得真好!演刘兰芝的女生和薛米同班,她拍了拍初年的肩膀,小子,这是咱们系的才女,你得多学着点,还不叫师姐?初年灿若星辰的眼眸忽然一转,一副书生的风流倜傥作揖行礼,小姐,初年有礼了。光线模糊的排练厅下,薛米的脸微微红了,她把剧本高高举起遮了脸庞,初年师弟,有劳了。

窗外,秋天的梧桐叶渐渐泛黄,一片一片零星飘落,化为春泥。书上说,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3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薛米读大二时已见过不少轰动的表白:艺术传媒学院的男生会抬一架黑色的钢琴,在女生宿舍楼下流水奏歌;化学系的男生会买上千打的蜡烛围成硕大的心,激情点燃;物理系的男生会捧着大把的氢气球和玫瑰花。他们像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定要虏获女生的心。

初年和薛米一同经过某栋女生宿舍楼,看到这样激烈的表白场景时,薛米摇摇头笑了,初年则是目瞪口呆,继而饶有兴趣。薛米踮起脚尖,拍了一下初年的头,师弟,走了!是的,站在初年身边的薛米,侧侧头恰好可以靠上初年的肩膀。

如果不是饰演刘兰芝的女生在上台时扭到脚踝,薛米也不会摊上这档子破事。什么破事?迎新晚会还有两天开幕在即,女主角却只能务必换人。中文系美女如云,各个聪慧过人,演刘兰芝是一顶一的好,数来数去也数不到薛米。可是大家都摆手不干,那么一大段一大段的台词,掺了古乐府的句子,而且只有两天时间。刘兰芝的角色忽然成了烫手山芋,薛米比热锅上的蚂蚁还要急,大家也跟着一起急。只有初年很镇定,他不慌不忙地说,薛米,剧本是你改的,论熟悉程度,你不就是最好的人选?薛米一听,把头摇得像波浪鼓,那是演刘兰芝啊,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的刘兰芝;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刘兰芝,薛米把头低进尘埃里。

恍然大悟的大家像抓到救命稻草,拼命煽风点火,薛米犹犹豫豫就退到了墙角,初年见状微微一笑,指天发誓,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大家哄的一笑,薛米的脸忽然红了到耳根,像殷桃,晶莹剔透。

4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有一个人常常给薛米写信,有时是厚厚的整整一封,贴了五张邮票;有时是薄薄的,贴着零落的一张邮票。可只有邮戳是不变的,它告诉所有看到的人,信件是披过星戴过月,吹过风淋过雨,隔了万水千山从一座城市抵达另一座城市的,千辛万苦。

初年定时取出这些信件,站在楼下喊,薛米!薛米!,像每一个骄傲的男生站在楼下喊他的朱丽叶,很大声很用力,告诉他们,正跑下楼的这个女生,早已有一个男生在等待,不辞辛苦,勇于守护。虽然初年只是帮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转交信件,而每次拿到信的薛米快乐的像孩子,灿烂的笑容已告诉初年,那是来自一个男生的信,也许他和初年一样喜欢薛米,而薛米也恰好喜欢他。

初年会问,薛米,谁写来的信啊?薛米踮起脚尖拍一下初年的脑袋,说小孩子家家的,不该问的别问。薛米把初年当小孩当师弟就是没有当他是个大男生。初年记得和薛米排练《孔雀东南飞》时,他在休息的空当坐在薛米的旁边,支吾了很久,轻轻问出,薛米,你眼中的爱情,该是什么样子?薛米想了想,一字一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初年忽然就懂了,为什么那样热闹的表白,多少女生心生向往,而薛米却摇摇头笑了。那一人的心,怎么肯在繁华喧嚣中,就尘埃落定?

5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初年被很多女孩子追,是真的追。

她们会抄写工整的情诗,叶芝的,纳兰性德的,聂鲁达的,粉色的信笺上是俊秀的小楷或大气的行书,有时是蓝色的钢笔字有时是黑色的中性笔字,一张一张的信在很多个初年不在的时刻,不断夹进课本或塞进抽屉。

因为初年说,他喜欢写信,用古老的方式表达喜欢的唯一,慢腾腾的,日升日落,车水马龙,情书就带到了她的手中。而他也会像每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子一样,陪女孩逛街,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帮她夹菜,下雨的时候为她送伞,天冷的时候给她披上衣服。

青春的爱情在初年的眼中,就该是这个样子。可是薛米摇摇头,师弟,陪她逛街的时候不用帮她提手包,基本的杀毒软件教会她用的得心应手,常备的药物她该自己整理好,你心烦意乱的时候她也能撑起半边天,大事你做主,小事她担当。初年听了把眼睛睁得很大,他觉得,翻版的刘兰芝当真是蒲苇韧如丝。

那写信的磐石又怎么舍得转移?初年就坐火车轰隆隆地去了盖邮戳的城市,他找到了写信的男生。没有分外眼红,没有大打出手,那座城市的梧桐大片大片的飘落,男生温和地说,《孔雀东南飞》里,不管是县令的三郎还是太守的五公子,他们都胜过焦仲卿这样的小府吏。可是因为对爱情的坚持,揽群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刘兰芝无悔,焦仲卿奔随。也许孔雀不愿东南飞。

初年觉得,孔雀不愿东南飞,因为这样的一句解释,整个秋天,都温和的悲伤。

6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写信的男生以怎样的方式教会薛米,我们都不知道。可是一个人的坚强,从容大方,女孩子最易倾倒和被倾倒的年纪,薛米清醒的保持了快乐和优雅。初年还是会在楼下喊,薛米,薛米,有你的信件!春天的白玉兰,夏天的知了,秋天的梧桐还有冬天的雪,他们都聆听过这个男孩子心底最美好的声音,可是他最终没有说出口。

他也有大把大把的青春,来挥霍一段感情,蹚水过河,深深浅浅。可是面对眼花缭乱的选择,有孤单而真实的想法,从不迷失,就有永远的小清新。即使很快,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在最美好的年华,光阴似水,我们都固执地等待过一个人,认真地对待过一个人,万分地期待过一个人,他/她充实了我们最有张力的那一段青春时光。只是后来,擦肩而过,我们都彼此祝福。

再也回不去的青春,对爱情有过坚持,想来是孔雀不愿东南飞。你也看到,后来的少年,肩膀宽阔,顶天立地。

第21篇、爱情故事空蝉遗落在白露之后

那一年的毕业旅行是班级集体去海边露营。我穿着校服,坐在巴士倒数第三排,非常不起眼。15岁时我跟身边的同学没有什么交集。

坐在海滩上,班长宵突然走过来。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粒海螺给我,以后要开朗些呐。上了高中后偶然跟人谈起这次毕业旅行,我脑子里除了那一枚海螺的画面,都记得不太真切了。

十六岁的我,报名进入了校游泳队。手指不够长所以不适合钢琴,绘画没有天赋,只有游泳算是特长。可在二十名队员里,我是倒数第一名,原因是体力太差。宵送给我的那枚海螺挂在了脖子上,每当看到它,耳边就有个声音提醒我:要开朗些呐。转变的过程很艰难,就像幼蝉,要蜕去一层外壳的成长。

要去友校跟他们的泳队友谊比赛。在那里的游泳馆,我进行着热身训练。不知是不是出现了幻觉,我看到了一个人,时间像是停止了转动。等我醒过来,人已经跌进了池子里。

嗯,我见到了宵。水没过我的脸,几乎就忘了要怎么游上来。被人抱上岸时,宵就站在我的面前,和外校的对手们看着我。不会是的,怎么可能,我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我看到宵说了句什么,然后看热闹的人都散了,只剩下他。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惜我不是。那个人不是宵,而是他的堂弟,叫晓。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堂哥比我大两个月。他的葬礼,我看到你了,你看起来比别人都要伤心。如果那天我加入他们的话,我就能救下他。我还是说了出来。

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坐快艇出海看日出啊!宵那时说。我想起自己那件羞于见人的旧泳衣,不好意思,我不会游泳。说出后连我自己都信了。后来我看着他离开的脚印,明明很想跟上去,可没有勇气。再后来,就听到他救了一个不会游泳的同学,自己却没有能上岸。

夏天过去之后就是我的生日,恰好是那个叫白露的节气,然后再过去就是秋季运动会。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生居然拿到了运动会游泳比赛的个人综合第二名。我想同学们会这么说。比赛那天,当游完最后一圈后,我哭了。

我和晓约好在他业余打工的拉面店见面。看着男生忙碌的样子,我也有种想要打工的欲望。说真的,你怎么拿了那么好的名次?晓问。我微笑着不说话,这个原本起点很糟糕的人生,真的在一点点遵循宵曾经的期许改变了。

就像那年刚升初中时,我被分配同班长宵做值日。回去的时候,忽然他看着地上的蝉壳说:夏天过去了哦。嗯,虽然迟了六年,但夏天还是过去了。

第22篇、爱情故事一度的冷暖,一百度的爱情

大学毕业不久他们便结婚了。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

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盆里热腾腾地冒着水汽,他拉着她的脚放进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进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地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周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他都执意要先洗,他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剧,便说,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着说,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他一步冲上来,拉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他在很多事情上都迁就着她,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情却不退让,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出来。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还算什么好丈夫。他最后还是哄好了她,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渐渐消了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

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最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笨了两三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蹊跷。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才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有些凉。原来,一个人洗过的水,第二个人再洗时,水会是凉的。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一度的冷暖里,有一百度的爱情。

第23篇、爱情故事爱情没有变老

家有名厨,大胡子男人一个,幸福吧?

将信将疑。新的一周第一天,中午刚到门口,就听到铲子碰锅的声音,有戏。钥匙钻进锁眼里开了门,往餐桌上一看,好家伙,小葱蒸鸡蛋、慈姑炒肉片、青菜豆腐汤正冒热气对我笑呢,厨房里,名厨正在完成后续工程,把铁锅用水冲洗干净,下次用方便。护衣只套进两只袖子,后面的带子未系,桑先生人高身壮,动作幅度大,那未系的护衣犹如大鹏的翅膀,瞬间压黑厨房,酷极了。

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由衷感叹:幸福生活是什么?就是下了班,碗头上拈筷子吃饭。也有时候,我回来得稍早些,他的菜才在准备阶段,怕我影响他做菜的思路,不肯把护衣脱给我,只同意我整块姜剥个蒜,打打杂。小小的厨房,电饭锅咕嘟咕嘟地蒸着米饭,两口子安静地忙着。缺个盘子,顺手递过去,不早不晚;炒的菜要勾芡,这边早调好,他的铲子一示意,哧啦锅边一倒,动作流畅堪称完美。年轻时,有那么多话要说啊,缠缠绵绵的,人到中年,彼此默契得不需要话语。流逝的时光里,我看到了成熟的痕迹。

收拾书橱,找到20年前我写给老桑的情书:喜欢纯纯的爱,傻傻的坏,小小的期待,还有8月里我们手牵手,踩着风去看海。20年后,爱情没有变老,可以加上一点,还有厨房里,不论换成谁,都是不变的等待。

第24篇、爱情故事角色

这是很多年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彼时我年少轻狂,不谙世事。当时竟然还有比我更年轻,比我更不谙世事的人。这件事,和她息息相关。

当时我们都住在教师公寓。我们的公寓相互挨着,除了自己那间小屋,其他东西都是公用的。所以,便池经常堵塞,水流遍地,窗户玻璃也经常被打碎,走廊里的灯不亮是常有的事。从早到晚,这里人来人往,有哭有笑,或步行或推着自行车,热闹异常。

住在这里的皆是刚刚独立生活的年轻人,所以这样的热闹也在所难免。不知是想给走廊里的孩子们提供方便,还是狭小的空间让人们心生憋闷,只要有人在家,这里的门就大都敞开着。透过敞开着的大门,我们能够看到邻居家里的摆设和一日三餐。那时候大家都不富裕。

我们家住在走廊的这头,他们家住在那头。每天我会从他们家门前走几个来回,对他们家里的情况是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家的男人是老师,妻子其实这样说并不合适,刚刚高中毕业,当然,只是一开始这样。那家的男人和我年龄相仿,也或许长我一两岁,刚刚20出头,名叫阿拉坦那仁,大家都喊他阿拉塔。她叫阿穆尔吉雅,我们都叫她阿穆尔。当她还是一个脸蛋红扑扑的乡下姑娘,编着两条大辫子的时候就我就认识她。她问我谁叫阿拉坦那仁,是我领她过去进了他们家的门。后来发生的事或许跟这个有关,只是我没往心里去而已。问路的人我哪儿能都记得,只能粗略判断他们可能是亲戚或者老乡关系,一点都没想过她将来会成为这家的女主人。阿拉坦那仁生活懒散,爱喝酒爱聚会,来他家玩的女孩也不在少数。我们经常能听到外国音乐、人们大呼小叫的声音,看到相互搀扶着摇摇晃晃从他家出来的男男女女。如果让我选择,我一点都不想和这样的人做朋友。阿拉坦那仁的朋友不少,用当时的话说,他是一个成功的外交家。他和母亲住在一起,是家里的独生子。他的母亲慈祥精干,在聚会开始之前备好饭菜,独自出来串门。夏天她经常坐在外面,天冷了就到邻居家消磨时间。她也来过我们家,老人的肠胃不大好,不爱吃饭,奶茶倒是可以喝一些。她乐观开朗,心地善良,喜欢把所见所闻说出来与我们分享。尽管阿拉坦那仁家不大开门,他们家的事我们也知道不少,一点都不亚于那些开着门的邻居。

有一天,老人的儿子突然告诉她说自己有妻子了。妻子从哪儿来的?就是那个脸蛋红扑扑的姑娘。她似乎消失了一阵子,现在又出现了,那大概是秋季招生结束之后的一两天。来找他的那个年轻女孩,被他直接搂到了怀里。刚开始她一直低着头不敢直视别人。看着她,我只能臆断她的犹豫胜过羞涩。不久我就听说她怀孕了。别说外面,就是在走廊里也很少再看见她了。婆婆说她待在家里呢。他们家的聚会没有因此而减少,阿拉坦那仁也没有为此减少酗酒的次数。人们都说姑娘的学业肯定受影响。第二年秋天我们听说她并没有降级,早在夏天就生下了孩子,也不再是那个脸蛋红扑扑的乡下女孩,已经成了一个开朗的城里姑娘。青年教师们都说,阿拉坦那仁不仅经常关门,找姑娘也有一手。秋末冬初听说她再次怀孕,可始终没见过她。就这样,以前的故事重复上演,阿拉坦那仁家成了儿女双全的家庭。听说她也成功进入大学三年级学习。当时没有人说过会者不难这样的话,可也没忘记绕着弯子说闲话。他们都说,蒙古语专业嘛,在课堂上随便听听,就肯定能毕业,不难混个文凭。当时外语的地位颇高,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刚刚学语的小孩,夹杂一点外语才能把话说清楚。当时谁把母语学得一塌糊涂,谁就会成为学问的代言人。

阿拉坦那仁家的聚会照办不误。光顾他们家的人,身份也越来越高。他们家窗前经常停着黑色和白色的公务车辆,有时这样的车会停一排。很少看见阿穆尔吉雅忙功课,她背着名贵的包出门,倒是被我瞧见过好几次。很显然,在这座公寓里她不仅漂亮,说话也很霸道。隔壁的女生们经常去她家,她也经常去邻居女生家串门。听说她有了俄罗斯商店的通行证,别人需要的东西她总是能给弄来。也有人说她会从中间赚取5到10图格里克的差价。我倒没有亲眼见过。我只见过星期天他们夫妻二人抬着满满的大箱子去市场。人们的闲话和讽刺后面一定暗藏着嫉妒。我呢,可惜那个脸蛋红扑扑、扎着大辫子的乡下女孩已经不复存在,又很欣慰她成为城里姑娘之后比那些相貌丑陋、性格古怪的姑娘们好很多。我和她,也只是见面问个好,偶尔上对方家里喝口茶而已,和当初没什么不一样。看她家里的摆设和器皿,就能知道他们的生活档次提高了不少。他们没有再要孩子。那两个孩子已经能在走廊里没头没脑地乱跑了。简而言之,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缺。

幸福到了极致必生插曲。阿拉坦那仁去俄罗斯数月,直接导致发生了这件事。开始时一切都还那么清晰,突然来了一个奇怪的大转折,让事情变得难分是非。我承认是我的过错。让我从头说起吧。男人不在家,妻子的行踪自然格外受人关注。除了常规话题,阿穆尔吉雅现在也开始聊起了有关城市的话题。她开始和一个相貌丑陋的男人约会,被我瞧见过几次。每次我都觉得她应该能找一个比那丑男更好的,所以就开始莫名其妙地生起气来。

一天晚上我下了课往公寓走,有个人追了过来,是阿穆尔吉雅。她叫了我一声哥哥,便直奔主题,看来她酝酿了很久。她说自己怀上了那个丑男人的孩子,如果要把孩子打掉,就只能求助于老公的朋友,他的那些酒肉朋友又很难替她保守秘密。

我不认识大夫,这么隐私的事,我也不会处理。我说。

她拽着我的胳膊说:我要求您做的事比这更麻烦。

我很惊讶,又觉得很好奇,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轨迹早就被安排好了,因此我们很少出轨。她今天的话题与我们固有的观念不一样,这是我第一次直视她。她完全不是几年前向我问路的乡下姑娘了。她白皙的脸和脖子,与乌黑的头发、眉毛、睫毛呼应,紧身的衣服显出她曼妙的身材。我面前的这位姑娘,犹如画中人。

您当我的любовник吧。她说,似乎猜出了我在心里给她的好评。情人这个词我们现在都用俄语说。它不仅关乎时髦,还和人们喜欢借用外来词的习惯有关。

什么?

就是让您扮演一个角色而已。

我很惊讶,她却无比镇定,这让我也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我都惊讶自己怎么那么快就入了戏,她说什么我都听从。

从她的言语中我得知:认识她的医生曾承诺胎儿三个月的时候给她做人工流产。可她等不及,这时老公也突然说要回来。显然是他的朋友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她打算让我背黑锅。面对这样荒唐的事,我竟然觉得它既不代表不忠,也不丢人,而是她给我的褒奖。如果我说孩子是那个丑男人的,她就说:谁会怀上那么一个丑八怪的孩子?还经常拿这件事说我的不是。如果我说孩子是我的,她就假装生气,希望我用男人的方式和那个丑男人做个了断。她这么温柔,是因为她的男人阿拉坦那仁平时也给我一点面子。后来听说阿拉坦那仁有一次说过,是我的孩子那倒也好。

美女的信任和褒奖让我的头脑发热,我没想那么多,便决定帮助她。从那一刻起,我便入戏,在公共场所和她牵手而行。我也觉得这样很舒服。没有什么比隐藏暧昧关系更难,别人发现这种暧昧关系也非常容易。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就表现出讨厌的样子,熟人们更是一个个都惊呆了。我看到迎面过来的人故意躲避,走过去之后频频回头,我就紧紧握住她的手,她则用眼神给我传递愉悦。在公寓门口,我们遇到了以传闲话出名的那位长舌妇。她像见了长着犄角的兔子,嘴角露出了笑意。我想,那一刻她的皱纹都消失了。遇到外号为传话筒黄脸婆的她,事情肯定会按照我们设置好的情节发展。当然,我们也不只是那么一个晚上故意让她看见。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看着依偎我安睡的妻子,听着三个孩子熟睡时的呼吸,我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们。可是,平淡的生活和平凡的青春让我不甘心,我舍不得放弃我现有的角色。

第二天上午,阿穆尔吉雅趁着课间来找我。想到办公室里还有其他老师,刚开始我还有些不自在,后来想到自己只是在饰演一个角色便释然了。我还挺开心她能来找我。阿穆尔说在家里等我。我去了她家,婆媳二人忙着招待我。阿穆尔的女儿性格倔强,儿子倒是很快就和我熟悉了。我对他好一点,他就往我怀里钻。不知是听到了我的说话声还是有人故意使坏,我的小儿子突然也跑进来了。看到其他小孩坐到我怀里,他便放声大哭。阿穆尔急急忙忙从厨房里跑出来往他的嘴里塞糖果。孩子们有自己的处世哲学,嘴里的糖果只要还在,就不会胡闹。抱着两个孩子,我的脑海里突然萌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如果我儿子的母亲和阿穆尔孩子的父亲都不在,和阿穆尔挤在这狭小空间里过日子的应该就是我。萌生这样的念头叫我害怕。

几个月前我们邻居家的女主人去世,让我亲眼看到了什么叫孤苦伶仃。我突然想起妻子托斯额尔顿经常说她头疼。没有了她,我一人带着三个孩子怎么过?想着想着,我的眼泪流了出来。即便这样,我也没敢和阿穆尔说要结束游戏,不再饰演她安排给我的角色,也没敢把这些告诉我的妻子托斯额尔顿。那天晚上我和阿穆尔去看电影,是《广岛之恋》。电影里的悲剧故事让我们泪流不止。走出影院,外面正下着蒙蒙细雨。5月的晚上,真叫人不想回家。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着,夜很快就深了。那天晚上她给我讲起自己的过往。故事不长,结局叫人心疼。

她是家里的长女,十岁时母亲便已去世。为了把弟弟妹妹拉扯大,她整天忙于乡下繁重的劳动。童年本应该天真无忧,她却像个小大人,过得是衣不遮身、食不果腹的日子。熬到高中毕业,她本不想参加高考,从中央来的一位老师劝说多次,要她参加考试,还给了她一个很高的分数。他留下一个地址,说进城后可以按这个地址去找他,他帮着解决宿舍。她真过来找他,他就嘴上应付说可以给她调宿舍,却根本没有再提及此事。等再熟悉一些,他就趁机钻进了她的被窝。

自始至终你都不爱你的老公吗?我难过地问她。

阿拉塔说爱情只在书上有,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她说。

那你大概也不爱孩子的父亲吧?

什么爱啊?我是被迫的。怀上了孩子,他才允许我回老家。

面对这位傻姑娘,给她一巴掌或者弃她而去才算明智。但我没有动手,更没有弃她而去,而是紧紧抱住了她。

傻瓜,你可真够傻的

或许阿穆尔觉得此时我们应该接吻,她把脸贴在我身上,叹了口气,说:你烟酒不沾,多好。

我明白了好多事情。吃苦长大的人应该学会谨慎做事才对,她怎么能一次次掉进阿拉塔设下的圈套,被动地和他生活在一起呢?我问她原因。她的回答比我想象的要简单。她说刚开始是因为害怕,缺乏经验,后来仔细考虑过。考虑的结果是:你毁了我最珍贵的东西,我就一辈子都不离开你,让你养我一辈子

后半夜我们才回到公寓。爱传话的黄脸婆和另一个女人坐在公寓大门外的椅子上聊着天。她和我们打招呼,问我们怎么回来这么晚。我知道她其实是在为明天的传言收集证据。我跟黄脸婆赌气,直接跟着阿穆尔去她家。她的婆婆一改之前的好脾气,躺在那里冷冰冰地看着我们,后来又忍不住地问: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外面的闲言碎语听起来真可怕。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阿穆尔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是吗?

我回到家,发现门没锁,这可把我给吓坏了。老婆穿着一身白色的睡裙站在光线暗淡的屋里。完了,要出大事了。好在并没有波澜,一切和往常没什么两样。

没事,我还以为你和朋友们聚会喝多了呢。

可怜的,其实我早就下班啦。出于内疚,我紧紧抱住了她。想到自己在一小时前抱的是另外一个女人,我觉得自己好笑又无耻,准备直接向她表白。如果我表白了,今晚肯定是她的无眠之夜。难道夫妻之间就不能有一点小隐私吗?如果她知道了,一定会去找阿穆尔的男人,这样我在阿穆尔面前就算不得男人啦。

第二天,我的课特别多,一点空闲时间都没有。回到公寓,我看到她家门口停着好多辆车,走过她家门口时听到屋里的动静特别大。应该是阿拉坦那仁回来了。他喝醉的样子我见过无数次,可还没见过他耍酒疯。我以此来安慰自己,可一想到有可能开始一段鸡飞狗跳的日子,心跳便开始加速。危险聚集时我也动了倔,心想,你对我怎么样,我也能那样对你。

我们被半夜的砸门声吵醒,妻子推醒我说:我听了很久,听不出他是谁,也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我告诉她那是我们的邻居阿拉坦那仁,自己也明白了他为何而来。人有时候也够奇怪,自己等待的事情果真来临时却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等明白过来时被打散的记忆又能迅速聚集在一起。我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开门出来,要阿拉坦那仁离开这里。

他喝了不少酒,却也不像是来闹事的。你还真算是个爷们儿!他的话里藏着几分无奈,接着又道,你就算是爷们儿也是个孬种!如果我有负罪感,应该不知所措才对,可现在我分明在生气。

你什么意思?我极力克制自己。

你吃窝边草,还让人给发现了。他回答说。

好吧,我是孬种,那你呢?连自己老婆都管不住的男人还叫男人吗?你不是男人,酒囊饭袋而已。你甚至连人都不算,就是一堆臭钱!你老婆在你被窝里到底想些什么,你应该去问她,而不是我!我被他激怒,完全失去了理智。

他没有说话,酒完全醒了,脸色惨白。看他这个样子我反倒被吓着了。饰演了一个第三者的角色,我怎么还能这样发飙呢?我也太凶猛了吧。其实,我并没有完全弄明白,就成了第三者,现在还这么气势汹汹,不仅吓坏了别人,连自己也被吓坏了。

兄弟,我们好好谈谈。

读者肯定觉得这话是我说的,其实说这句话的是阿拉坦那仁。你们肯定知道,生活有时会变得这样无奈。所以我们真的应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了。也就是说,他饰演了能够原谅我过错的受害者,我饰演了犯错之后懂得悔改的角色。

他要求我做到以下两点:第一,他明天出门,一个月之后回来。在他回来之前让我把她老婆肚子里的孩子做掉;第二,从现在起,和阿穆尔吉雅断绝关系。希望我能托朋友帮他弄一个硕士学位。

我不知道答应这些将来会发生什么,可我还是答应了。为了我们的君子协定,我们一起去他家里庆祝。那里还亮着灯,屋子里狼藉不堪,衣物、器皿扔得到处都是。他的母亲抱着两个孩子睡,阿穆尔一个人躺在角落里。他们不理我们,只是从被窝里探出头看了看。

阿拉坦那仁打开橱柜,用命令的口气说:有什么菜都端上来吧。我知道阿穆尔还没睡,估计不会理他。没想到她马上坐起来,拿出半瓶酒放在我们面前。她的右眼肿得厉害,脸上还有泪痕,左眼却干干净净,深藏着无法言说的忧伤。我和阿拉坦那仁对视而坐,心里都生着闷气。我一口喝干了他给我倒的酒,事情还是往不好的方向发展了。是他先说,我才动手的。阿拉坦那仁说:我知道你为啥生气。她的肿会消下去的,可是有一些浮肿永远不会消下去,你要好自为之,而且要好好呵护你那个内外皆伤的女人。

我一巴掌扇过去,打得他摔下椅子。屋里的空间狭窄,我没来得及再动手,他的母亲和阿穆尔就冲过来抱住了我们。他说要让我失业,我说要让阿穆尔成为我的女人。

回家后我跟老婆说被朋友拉去喝酒了。想到急促的敲门声和当时我激动的样子,这个傻瓜竟然信以为真。

第二天我和阿拉坦那仁在盥洗室相遇。我想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没想到他横过来拦住路说:我两天后出门。如果你能忘记她,我也一定遵守诺言。

第二天我路过他们家门口,看到他还没走。

几天后我在校园里遇见阿穆尔。她说她男人走了,自己过两天要去医院。我对她说:不管是谁的孩子,千万不要做掉,也不要和不爱你的人过一辈子!她看着我,轻轻地摇了摇头,一个人走了。

有一天,我遇见阿穆尔的婆婆,她请我进屋。她的儿媳躺在床上,脸色惨白。阿穆尔让我过去,我就走过去坐在她床边。她说她刚刚出院。这时候托斯突然推门进来了。看到屋里的这一幕,她惊呆了,脸色变得惨白,嘴唇微微动了一下,站在那里哭开了。我走过去哄她,她一点都听不进去。

我之前也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以为是那些女人在嫉妒我。没想到今天被我抓了个正着。托斯说。

我扶着托斯走出去,走廊里站满了人。后来听说是那个传话黄脸婆叫托斯过去的。

我向托斯坦白了一切,包括我的出轨之举。她根本听不进去,一个劲儿地摇头。她一直在哭,我也就不再说下去了。最后我实在无奈,就说:我叫阿穆尔吉雅过来吧,女人之间应该好沟通一些。可她根本不予理睬,说道:估计你俩早就串通好了,我看都不想看见她!她这么闹着,最后进入疯癫状态,住了院才罢休。

我每天去探望,她依然开心不起来。我就让孩子们过去陪她,自己躲得远远的。

等她精神恢复之后我说我和阿穆尔其实没什么。她又哭道:你为什么非要让人相信谎言?我已经原谅你啦。你给我发誓,我们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我能说什么呢?既没有发誓也没有反对,之后还真没再提及过这件事。

那年秋天我被学校开除了。校方说我人品有问题,把这些都写进了档案。我去好多地方求职,都没能如愿,最后去乡下生活了14年。城里长大的姑娘托斯额尔顿和我一起在乡下生活了那么多年,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至少没有抱怨过我。我们又有了孩子,之前的几个也长大了。有一天校方主动联系我,让我回去继续教书。这简直不可思议,难道是时代变了吗?似乎也没变啊。

阿拉坦那仁硕士毕业,当了几年部门主任,现在已官至副部级。据说他还在写博士论文。他夫人的地位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几年之后阿穆尔吉雅进了一家效益不错的单位,当上了科长。

在20世纪末秋天的晚上,故事里的两个主演相约在咖啡馆。当然,这件事是部长夫人提议的。

比起养育多个孩子、在乡下受苦受累的托斯,阿穆尔吉雅变得风度翩翩,和我妻子完全是两种人。

坐下来后我先打破沉默,对她说:我一直想见见你,问你几个问题。

有那么重要的事情?她诧异道,好吧,就像童话故事一样,我允许你问三个问题。

这样我们就直奔主题。

第一个问题:那个来自乡下的灰姑娘最后报复城里的恶男人了吗?

怎么回答好呢?

你当然可以不回答。第二个问题:生下孩子之后,你为什么叫我去你家?

现在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觉得当初你给我的建议是对的。

最后一个问题:我饰演的角色你还满意吗?我的演技如何?

假如你是菜农,我让你种土豆,你却种了西瓜。我呢,也没收获到果实,收的都是一些藤蔓。你说,我应该给你打多少分合适,嗯?说完她便哈哈大笑起来。

她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我胳膊,略思片刻后说:跟你开玩笑呢。年轻的时候真是轻狂,不谙世事。现在想起来都要羞死了。她还说,虽然那三个问题现在聊起来这么简单,可当初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也没有必要再提往事了。餐桌上我想的是:她约我出来是为了什么。

阿穆尔吉雅开车把我送到院门口。我就那么站着,直到她把汽车开走,消失不见。车灯消失,黑暗袭来的那一刻,我的内心似乎也失去了光亮,心中的愧疚似乎也消失不见了。

时光带走了刚刚进城时脸蛋红扑扑的少女,带走了需要我时我曾热烈回应和呵护过的那个少妇。

除了名字,阿穆尔吉雅在我这里没有留下什么。这样一想,我似乎也明白了高官夫人为何不怕麻烦单独约我。觉得自己过得很不错的人,时常需要他人的肯定。我没有给她这样的肯定,所以她不会再约我。我们之间那种维系人际关系的隐形的绳索就这么断了。关于这一点,我们都心知肚明,今晚的约会自然也成了一种煎熬。我怎么就没想到今天晚上坐公交车回来呢,还麻烦她送我一程!

看到正在嬉闹的孩子,吃着妻子托斯做的饭菜,我的心里还是无法平静。许多年前的春日傍晚我欣然接受的那个角色今后或许不会再有了。

第25篇、爱情故事女人最抓狂的原因

“我跟你说,我妈明天生日,我要买一个她在购物台看上的榨汁机给她。她已经暗示我好多遍了,如果要送她礼物,要送那个……那个大概要8000元……”

看到红灯,小玉才开口说话。她知道,阿远看车时她不能够唠叨,他会说“拜托你让我专心开车好不好,我一分心,你也会很危险吔。”

在红灯时才说话,是他们经过无数次沟通后协调好的。可是……阿远只是正视着前方,像个木头人似的。

“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呀?”小玉说了老半天,发现阿远一点反应也没有。忽然之间,一股无名火窜上她的脑门。

“哼。”很微细的声音从阿远的鼻腔钻了出来。

“什么嗯?我刚说什么你有没有在听?”

“有啊。”

“有在听,你好歹也要发出一点声音,我才知道你有在听。”小玉说话越来越不耐烦了。

“我真的有在听。”阿远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你讲话那么大声,我怎么可能听不见?”

“可是你没有反应。发出一点声音那么难吗?”

“我要注意什么时候会变绿灯……”阿远辩解道:“等一下再讲,现在绿灯了……”

阿远很开心地找到一个让小玉暂时闭嘴的理由。但小玉开始跟他生起闷气来,把嘴抿成了一直线以示抗议。

当晚,两个人又为这件事吵了一架。两人沟通后的结论是“为了表示有在听,阿远一定要出声回应”。

虽然决议如此,阿远还是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发出声音才叫做响应?她该知道他有听到的呀。

他每天下班后都去小玉的公司接她回家,小玉应该知道他很在乎她才对,干嘛老是跟他计较这些小事情?

这是很多男人的疑问,也是很多女人抓狂的原因。女人是听觉的动物,如果他没反应,多数女人都会猜:他是不是不高兴?他是不是故意不想听?他一点也不在乎我说什么?哼,我最恨别人把我当空气!然后就生起气来。

男人的沉默会让女人觉得自己不被关爱。

男人为了明哲保身,最好不要吝惜一声“嗯”“好”“OK”“谢谢”“听到了”“没问题”之类的话语;女人为了让男人听进她的话,也必须学会“讲重点”“不要重复同一话题”,男女间才不会每天为小事抓狂,误会越来越大。

第26篇、爱情故事爱上你,淡淡的哀怨

我曾以为,爱一个人,可以是在心里暗暗的,并不需要对方清楚。我发誓,要把这份美好的感情,珍藏在记忆中,只是记忆。若不是,想到可能永远失去你,永远失去,这份自已如此看重的感情。若不是,又一次在梦中呼喊你的名字,并且从梦中惊醒,或许,这份感情会永远是一个秘密。

在默默地想念和为你祝福之中,我从来都是幸福的。

等待,我不清楚这样的结果是什么。或许,根本就没有去考虑什么结果。

我一直希望,能以一种默默等待的姿势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是认真的,可以经受时间和距离的考验

那些过往的曾经共同拥有的细节。仿佛触手可摸,却明明相隔万里,是不是藏得越久,感情就会更加浓呢?

你不在的日子里,思念象野草一般疯狂生长,也许是因为终于不甘这样失去可能的机会,终于不甘刻骨铭心的思念和等待,会随岁月的流逝而染上灰尘,我鼓励自已说,释放自已,我不相信,从物理的距离到心灵的距离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不相信,一一变得无比清晰,经过岁月沉淀以后的爱依旧不堪一击。

我不相信,默默的等待是一场默默的徒劳,若付出必有回报,投入必有结果。

那是不是,我还没有投入,是不是付出太少,我默默等待。默默考量自已的信心和爱的程度的做法,是否令我错过适当的机会?

愿你今夜能有一个好梦,如果你在梦中也露出甜美的笑容,那是我托明月清风祝福你,爱上你,毕竟也是淡淡的哀愁。

第27篇、爱情故事说个谜语你来猜

有一对结婚不久的小夫妻,丈夫叫康达成,在一家私营企业跑业务,妻子许芳芬是商场的售货员。两口子工作辛苦,挣钱却不多,好在两人和和睦睦,日子过得倒也舒心。这天,早饭还没吃,康达成公司的老板打来电话说有重要业务。康达成不敢怠慢,抓起一个馒头就往公司赶。也是忙中出乱,下楼梯时一不小心摔了下去,这下把腿给摔伤了。

康达成忍着疼给老板打电话解释,不想老板没好气地说了一句“你以后都不用来了”就挂了电话。康达成暗自叫苦,只好给许芳芬打电话,第一句是:“芳芬,我摔伤了。”第二句是:“对不起,我的工作丢了。”

许芳芬闻讯慌忙喊来邻居把康达成送进了医院。万幸的是康达成腿伤不是很严重,一个多月后就出院了,医生叮嘱他在家静心休养。

许芳芬松了口气,在家养伤的康达成却担忧起来,自己一个大男人在家养伤吃闲饭,能不焦心吗?

许芳芬知道丈夫的心思,便安慰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先在家好好养着,等身子骨好了再去找工作也不迟呀!”

安顿好康达成,许芳芬本想在家陪他几天,可康达成催她说:“我没事,你上班去吧,你的工作要是再丢了,咱们可就要喝西北风了。”许芳芬这才去上班。

中午的时候,康达成刚吃过饭,就接到妻子的电话,许芳芬问:“午饭吃了没有?”康达成说他拄着拐杖给自己做了个疙瘩汤,还挺合口的呢。

许芳芬笑着说:“可怜啊,晚上等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吧。”接着就要康达成猜一个谜语:“多一点能吃,少一点能用—打一字。”

康达成想了想,就说:“应该是‘手术’的‘术’字,怎么突然考我这个?”

电话那头的许芳芬呵呵一笑后,神秘地说回家后你就知道了。

下班回家,许芳芬买了一篮子的菜,一回来就扎进厨房忙开了,说要做几个好菜给康达成增加营养。

一会儿工夫,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就上桌了。许芳芬指着红烧排骨和炖鸽子说:“快吃,这是你的病号餐。”又指着一盘炒青菜,笑嘻嘻地说:“这是我的美容减肥餐。”

康达成皱了皱眉头说:“我这都快成坐月子了。你以后不要买这些东西了,贵死了,你一个月就那点工资!来,你也吃啊,一起吃!”

许芳芬把丈夫夹到自己碗里的排骨又夹了回去,死活不愿意碰“病号餐”,她吃着自己碗里的青菜,说:“嗨,实不相瞒吧,我今天中午吃得可好了,去我们商场对面的‘陶然居’吃的鹅肝豆腐。所以,晚上我要吃点粗纤维的东西,我可不想把自己吃成大胖子,丑死了。”

[page_break] 康达成不相信:“‘陶然居’?鹅肝豆腐?你骗我的吧?”

许芳芬瞪大眼睛,一脸认真地说:“骗你做什么?我们商场的几个姐妹带我去的,她们说‘陶然居’搞优惠酬宾活动,我就去了。”

康达成问:“什么优惠活动?”

一说到优惠活动,许芳芬马上来了精神,一脸兴奋地说:“嗨,就是猜谜语啊,今天能吃到免费的午餐,还全靠你的功劳呢!”

原来“陶然居”饭店每天中午都有一个猜谜语送菜品的活动,这天的谜语恰好就让康达成给猜出来了,所以许芳芬吃了顿免费的大餐。

康达成一听,心里又高兴又觉得不踏实,说:“占人家的便宜不合适吧?”

许芳芬说:“大老板才不在乎呢!人家还欢迎我们常去,你想想,没人猜中他的谜语才叫扫兴呢!”

康达成想了想,说:“说的也是。”

许芳芬趁机给康达成碗里夹了块排骨说:“所以呀,你吃好点,一是补你的身体,二是奖励你的聪明脑瓜。”

过了几天,许芳芬又在中午打来电话要康达成帮她猜谜语,这天的谜语是“四边残缺—打一字”。康达成想了半天,不敢确定地说:“应该是‘匹’字吧。”

许芳芬下班回家告诉康达成,谜语猜对了,她吃到了免费的芦荟南瓜卷。晚饭的时候,许芳芬给康达成做了鲫鱼汤,她自己还是吃青菜。

许芳芬一边吃着青菜,一边夸康达成:“我们商场的姐妹都羡慕我呢,有个聪明的老公,就凭你的脑瓜子,不愁将来找不到好工作。”

康达成喝着鱼汤,心里甜滋滋的。就这样,在养病的日子里,猜谜语成了康达成生活中最大的乐趣,他觉得通过自己的智慧能为妻子挣得一份丰盛的午饭是件开心的事情,并且也感到自己不是个挣不来钱吃闲饭的负担。

这天,康达成又猜中了,他不禁有些得意了,自己的脑瓜真是好使啊!

晚上,许芳芬回家时,提着一只鸡和几本书,说:“不能老补你的胃了,你的脑子也该补补了,再聪明的脑袋也要充电呀!瞧,我借了几本经济学方面的书,你闲了翻翻。”

康达成高兴地接过了书。此后,康达成除了做一些恢复运动外,读书也成了他每天的必修课,当然,猜谜也没有间断。

大约一个月工夫,康达成的伤基本痊愈,他再也闲不住了,他想马上找一份工作。

许芳芬倒是不着急,她要丈夫再观察两天,还说:“磨刀不误砍柴工,等彻底好了也不迟呀。”

康达成说不过她,只能趁许芳芬上班了,偷偷跑出去找工作,没想到还挺顺利,得到了一家大公司的工作机会。康达成得知好消息后,兴奋得想马上见到许芳芬。

起了这个念头,康达成拔腿就朝许芳芬的单位奔去。人逢喜事精神爽,一会儿工夫就到了许芳芬工作的商场门口。康达成一眼就看到了街对面的“陶然居”,他感觉特别亲切,心里暗想:陶然居啊陶然居,以后,我就不猜谜了,我要用自己挣的钱请我老婆到你们馆子吃饭。

康达成一看表,快到午饭时间了,心想:许芳芬也快吃饭了吧,反正找到工作了,今天好好吃一顿,庆贺一下。康达成进了店,找了个座位坐下来,就要给许芳芬打电话,见服务员过来了就随口问了一句:“今天的谜语有人猜中吗?”

服务员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很有礼貌地问康达成:“先生,对不起,我听不懂您在说什么。”

康达成说:“你们不是一直在搞活动吗?猜中谜语就免费送菜品呀!”

服务员说:“先生,您恐怕搞错了,我们这里从来就没有搞过这样的活动。”

这时候,康达成的手机响了,是许芳芬:“呵呵,我在‘陶然居’,又有个新谜语。你说‘耳朵藏在嘴巴里’是什么东西啊?一定要猜出来呀,今天的菜是我最爱吃的糖醋鱼哦。”

许芳芬在撒谎!这些日子她天天吃青菜,却骗自己说她在吃美味佳肴。康达成突然想到,商场里午饭时间是很忙碌的,她们根本没有时间到街对面来吃饭。康达成感觉鼻子酸酸的,他对电话那头的许芳芬说:“芬芬,咱们今天不猜谜了,我马上给你送饭过来!”康达成挂了电话,对服务员说:“来份糖醋鱼和肉末莲菜,我要打包带走。”糖醋鱼和肉末莲菜是许芳芬最爱吃的两道菜,这个,康达成不用猜都知道。

第28篇、爱情故事彼此爱着,却彼此逃避着

紫衣,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孩,天晓得她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只知道,她现在,是个电脑高手而已!

“紫衣啊!你就帮帮我吧,啊?好不好嘛?”敏儿眼巴巴的望着紫衣,没办法,谁让紫衣是全班公认的电脑高手呢?紫衣无奈的拜拜手,:“好了,我帮你就是咯!”“OK,那说好啊,星期六来我家啊!”

“好了啊!”

星期六:

“紫衣,出了什么问题?”敏儿端着手中的热可可递给紫衣,紫衣接过热可可,“恩,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点小毛病,现在没事了。”“我就知道,紫衣一出马,啥都搞定!”紫衣冲敏儿一笑,“那我走了啊!”“诶,别走啊,你还没看到我男朋友啊!”紫衣装作很夸张的样子:“呀!你有男朋友啊!”敏儿不满的嘟了嘟嘴,“他很帅的好不好!”

这时,“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敏儿大呼一声:“欧也!”连忙去拉开门,看着眼前的的人,不安的搓着衣角。那个人傲慢的进来,冷眼斜视着敏儿:“我的女朋友不可能是你!”敏儿一下子怔住,眼泪夺眶而出,她小声嗫嚅(nieru)着:“你不是,答应了吗?”“那是以前的,不作数!”敏儿没有说什么,真的,没有说什么。她默默走进卧室,像一个空壳,背离了太多紫衣看不懂的负担,紫衣只明白,那眼角的液体,代表着一个单纯少女的梦破碎,代表着一个少女的迷惑不解……“啪!”清脆的耳光声响起,这让杰俊(甩敏儿那个)和敏儿随之一怔,紫衣瞪着着杰俊:“你有什么啊,不就是皮囊装得好一点罢了,神气什么?我随便甩甩手就有几万个你这样的男人甘拜下风,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啊?”杰俊依然是那双平静的眼睛看着紫衣,深邃。他没有说什么,挨了这巴掌,他什么也没有说,他转身就走,甚至连看我们一眼都嫌累。

敏儿终于忍不住了,她蹲下身来,抱着头,试图掩饰自己一直未见的脆弱,她抽泣着,声音却努力发泄到最小。紫衣叹了一口气,“没事吧?”

敏儿哭了好久,紫衣便在她家陪了她一晚上,安慰她……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紫衣在逛街时竟看到了他,他和一个女孩谈笑风生,那女孩谈笑风生,举足优雅,他们在一起显得是一对才子佳人。

紫衣很生气,这个男人,表面一套,背里一套,她很想为敏儿报仇,这种男人,哎!最后,紫衣还是松开了紧绷着的手,转身离开……

五天后……

“求求你了,紫衣,只有你才有这种熊猫血,你救救他吧!”紫衣看着敏儿,眼角透露出不愿的目光:“那种男人,值得吗?”敏儿什么也没说,他是她的初恋,还是她的最爱,她不可能见死不救的。在犹豫了很久以后,紫衣咬着牙点点头,“我,只是出于帮你!”

是的,杰俊出了车祸,他因为失血过多至今昏迷不醒,敏儿来求紫衣,紫衣只好答应,因为,AB型的熊猫血太珍贵了!

捐了血,紫衣甚至连看一眼杰俊都懒得,因为,这种男人,不值得吧?

班上,转来了一个男生,来者把紫衣和敏儿都怔住了,是他,杰俊?

杰俊来了以后,原来紫衣的第一名变成了第二名,杰俊则是第一,每一次紫衣都想尽全力去超过他,每次都只差那么一点点。至于敏儿,则是每天给杰俊送爱心便当,却每每被杰俊当着面丢掉,敏儿不放弃,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这可能被全校女生当为最愚蠢的行为,毕竟杰俊是全校都引以为豪的大帅哥,尖子生。而且,似乎紫衣也没有对他那么多的偏见了吧?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不知道是什么关系……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紫衣一来到学校,就有很多女生对着她指指点点,有的甚至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紫衣不明白怎么了,一到操场,好嘛,这杰俊是不想活了,竟然在教学楼两旁挂满了气球,气球上的内容大约:洛紫衣,LOVE,当我女朋友吧!-杰俊!

紫衣两手绷紧,怒气冲冲的望着杰俊,那个所有人的中心,正高高在上的肇事者!紫衣走到他面前,看着他,“如果你想拒绝某些人,你可以找别人当你的挡箭牌,我,没什么兴趣的!”“我不是想让谁当我的挡箭牌,我只想,不想再拒绝了!”杰俊眼角瞟向那个娇小的身影躲藏的地方,如果说没有看错,他的眼光里是有一些柔情的。紫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敏儿!紫衣赶紧跑去,她想解释,为敏儿解释,敏儿似乎察觉到了紫衣的到来,立马跑开。紫衣就这么,追她到了女厕所,敏儿跑不动了,她累了,她靠在墙上休息,还不停的闪烁着泪花。

紫衣好愧疚,她们什么都没有说,敏儿哭干了眼泪,才沙哑着喉咙说:“你们很配,紫衣,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不是说,他不值得我为他伤心吗?我不哭了,不哭了,不值得,真的,不值得!紫衣,我……”敏儿又一次痛哭起来,她说什么,紫衣再没有听到,因为紫衣,早已泪流满面……

对于杰俊向紫衣表白,紫衣没有回应这一消息可算炸翻全校,紫衣一下子成了全校女生的焦点。很多天,紫衣依旧没有给杰俊答复,哪怕紫衣知道,自己爱上了某个不该爱的人。

五个月后,杰俊因病而亡。一切就是那么突然,杰俊,死了?紫衣不知道自己是开心还是伤心,当她知道了杰俊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而死后,她明白了这些天她不给杰俊答复的原因,因为,自己早就爱上他了,只是强烈的自尊不允许自己答应,可是,现在呢?要自尊,有什么用,天塌下来了,要地干嘛?泪水,倔强的不肯流下来。直到杰俊在这个学校最好的朋友来到她面前,拿信给紫衣看时,紫衣真的忍不住,哭了,放声大哭了!

“紫衣,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可能已经不在了,我明白,你的血,让我苟延残踹着,在我很小时,我就知道自己有了先天性心脏病,我不愿意和别人交往,甚至简单的朋友都不可以,可是,我遇到了我生命的转折点,敏儿。不是她不配我,而是我不配她。她是仙女,而我只是陆地上的一只动物,我没法去陪她共度一生,可是每当拒绝她时,我就心如刀割,要知道,当自己对一个爱了许久的人说:‘我不爱你’,是多么的难,算是我利用了你吧,我利用了你,让她不再为我着迷,为我干傻事,我不值得,真的,我不值得,不管怎么样,我死后,你要告诉她,我去了一个很美好的地方,那里有鸟,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总之,她不要挂念我,也不能来我去的地方!”

紫衣哭了,她终于体会到那种感觉,很不好,很苦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利用着自己,或许,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只不过,自己不是主人罢了……

紫衣想去告诉敏儿,杰俊托自己转告她的话,可是,却一直找不到敏儿,她来到了敏儿和杰俊第一次见到的沙滩,这沙滩好美,敏儿会不会在这里?正当紫衣疯狂找敏儿的时候,她出现了,在夕阳的映照下徐徐生辉,敏儿望着身旁什么也没有的沙滩,那崭然的笑刺进了紫衣的心里,敏儿,我懂你的感受了!敏儿慢慢走向海里,紫衣马上跑去阻止,可是,什么都太晚了,敏儿走进了更深的地方,她终于找到属于她自己的无暇的爱了,紫衣再也忍不住,蹲在海边大哭起来。

此时,两只蝴蝶翩翩飞来,一只蓝色,一只黄色,两只看起来那么般配,就落在紫衣的手心里,再慢慢飞走,再也不见,再也不见……

请宽恕身边的TA,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永远的失去彼此,一辈子……

第29篇、爱情故事别了,那一刹那的芳华

自古及今,有多少佳人,在英雄的故事里把自己叹成一首绝唱?有多少美人,在同情的泪水里,话说一生的凄凉?当她遇到他,一场悲剧,似乎早已命定。

额手称庆的是,不久,他就意外地收到了她的来信。她喜欢花草,要他寄花籽给她,同时也顺便附上几首诗歌,请他雅正。他欣然应诺。一段感情就此展开,鱼雁来往,情愫渐浓。她开始叫他小名“麋哥”,而他也呼她“佩妹”,遗憾的是她的矜持,他的隐忍,让这段无所适从的爱无从生根发芽。两年后,这个在乡村里的女子,怀着一段无疾而终的青涩之恋,在父母的要挟下,嫁给了邻村的一个富家子。她与他,音尘渐断。

再次见面,是四年后的杭州。斯时,在新文化运动中开疆辟土的他抱恙在身,来此休养,而她是来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异地相逢,她已是突破重围,独身一人,而他还在无味的婚姻里随波逐流。她因自己的丈夫要续娶小妾,便毫不犹豫地离婚了。他大为震动,这样的勇气,他连做梦都未曾奢望过。

突然之间,他对她的爱意像小孩子用铅笔涂抹书页下的硬币,清晰地凸显出来。她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子,而是个有主见的新女性了。她浑身散发出的朝气,仿佛月亮吸引潮涨,在他的心底掀起了惊涛骇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他,把“道德”束之高阁,一边跟佳人同居,一边逼迫结发妻离婚。但那个贞烈的女人,挥舞着菜刀答复他,“要离婚,我就把你两个娃都杀喽!”

他惊出一身冷汗。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个“无才便是德”把从一而终的贞节看得比命贵的女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他很快从诗人的热狂恢复到了学者的冷静,留下一首“月明星稀水浅,到处满藏笑脸。露透枝上花,风吹残叶一片。绵延,绵延,割不断的情缘。”的《如梦令》之后,从美丽的爱情中独自逃去。

就这样,在杭州的那段比兔子的尾巴晃过春天的草原还要短暂的快乐,从她的生命中溜走了。像海边的大麦从风中挺身直立,她从痛苦的深渊挣扎而出,独自去堕胎,独自擦干泪,进入东南大学读农科。1931年,她几经周折,自中央大学农学院毕业,然后赴美深造。巧合的是,她也在他曾经求过学的康奈尔大学就读。

这时,早已名扬四海的他,给以前的美国女友韦莲司写信,托她照顾她。她蒙在鼓里,等明白过来,她没有恚怒,更多的是内心的感动。至少,他心中还有着她。这,就足够了。

1937年,她学成回国,成了中国第一位农学女教授。翌年,抗战爆发。他远赴美国当大使,她远避四川。两个天涯沦落人,旧情复转浓,在烽火连三月里,锦书不断。奈何,眼看着的好事,又一次在他那满怀妒火的妻子的干扰下,迅即破产。

绝望中的她,要上峨眉出家。他知悉,心急如焚,不断来电劝慰,她心回意转。于是乎,两人继续着半明半寐的婚外恋,忍受着若即若离的折磨。

再次谋面,已是风雨飘摇的1949年,她劝他留在大陆,他微笑着拒绝。她没有再多说什么,她知道他的胸中怎么可能只装着他们俩的事呢。从此,两人隔海相望,相思无涯。她的心瓣合上,再不允许别人进入。

岁月催人老,红颜变白发。在沈阳农学院里,她潜心研究,终成国际著名的马铃薯专家。而他或许在心底早就熄灭了那份非分之念,在那样漫长的岁月里,他的文字中再未有只言片语提及过她;抑或,她早已深入他的灵魂,从此再不必向外人道罢。

但这些对她而言,却已不再重要。临终前,她托好友,把她珍藏了一生的,他跟她的所有资料付之一炬。友人大为惊异,她淡然地一笑:“该完结的终归要完结呵。”一句平淡如水的话,就解构了生与死,爱与恨。

原来,当斑驳的时光打在命运的墙上,褪去悲剧色彩的结局,也是可以像琥珀一样闪亮。原来,我们无法改变命运,却可以学会坚强。而爱情,也并不是我们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就像故事中深爱着胡适的曹诚英,七十年的时光,哪怕只为那四个月而绽放,她依然美丽了一生。

第30篇、爱情故事丈夫这东西

丈夫这东西像是没长大的孩子,有着不沉稳、不安定的特性,他们明明已经结婚了,却还总是把目光转向外面的花花世界,经常想离家出走,经常想把老婆给换了,他高兴时,你可能几天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他痛苦时,你必须小心侍候他,他还随时会为别的女人心动、着迷、欲生欲死。他们不像女人那样集中地爱一个人,努力营建自己的小家庭,他们总是四处张望,心浮气躁,心思也时常处于飘荡在半空之中的状态。

一般结婚三年后,他们开始对婚姻感到厌倦,经常发出婚姻是坟墓的感叹。对妻子越来越挑剔,要求也越来越多,希望自己的妻子既有闭月羞花之貌,又有高贵端庄的仪态;既能像仆妇一样地操持家务,又能像三级片明星一样在床上有火辣的少儿不宜的表演。这几项功能分开都没有什么高难度,放在一起操作可就难了:有高贵仪态的女人,打死也不可能像仆妇一样操持家务;像仆妇一样的女人,打死也不可能在床上有三级片明星那样的表演。于是他们很烦恼,觉得自己很不幸,祖坟位置葬得不好,让自己娶了一个一无是处、一团糟糕的妻子。从此他们把妻子藏着,不让她见光,生怕妻子给他丢脸。

这时如果妻子问他:“你一辈子都爱我吗?”他可能心想:“要一个男人一辈只爱一个女人是极不人道的,极残酷的。”妻子又问他:“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做夫妻吗?”他可能心想:“现在我就已经烦到想逃了,如果下辈子还要跟你在一起生活,我宁愿投胎不做人,去做猪狗。”

他们开始在外面偷情,如果不幸被妻子发现了,他们几乎会异口同声地辩解:“我只不过是玩一玩,又没当真,你这么愤怒干吗?”好像他们偷情是正常的,而妻子生气是非正常的。如果妻子说:“好,那我也去玩一玩。”他双目一瞪,吼道:“男人可以玩,女人不可以玩!”这简直是强盗逻辑嘛。妻子如果依然不依不饶地跟他吵闹不休,他会毫不留情地提出离婚,并且把离婚的所有责任都推到妻子身上,说她素质低、没情趣、不理解他。

可是如果妻子真的义无反顾地答应跟他离婚,他又着急了,心里会产生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想着将来没人给自己洗衣、做饭、问长问短,会很可怜。而且要把大部分财产分给妻子,会很心疼。于是他们不再谈离婚的事,并且摆出一副好好过日子的模样。

他们到了四五十岁,都会很恐慌,因为真切地体会到自己在变老,如果事业又不成功,便会觉得自己活在一片滞重、深沉、枯燥、乏味的泥沼地里。他们不甘心就这样老去,渴望有新的恋情萌芽诞生,渴望借少女的青春来让自己回到活力旺盛的从前。他们被这种想要最后燃烧一次的情绪所折磨,一旦有机会,便会深深陷于这种爱恋之中,不能自拔。

可是这时候的爱情,开始时如海啸来势汹汹、一发不可收拾,结束时如海啸过后的海岸线一片狼藉、满目疮痍。这段爱情一旦结束,丈夫们的精力也就衰竭了,开始加速度地苍老下去。

直到他们老得下面柔软了,对妻子的那颗心才开始柔软,开始带着妻子上街吃饭购物,给妻子买礼物,甚至在公开场合情深意切地发表爱的宣言,感谢妻子多年来对他执著的爱。

再接下来,他们开始想念的不是从前美好的日子,而是从前美好的晚上。他们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电视机前、沙发椅上、火车上、大巴上,但是躺在自己的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他们在餐厅吃饭,拼命地研究菜单,却不去看那性感的女招待。他们不再抱怨婚姻这个坟墓,而是非常庆幸自己拥有这个坟墓,否则真是死无葬身之地啊。

有时候想一想,丈夫这东西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让妻子为他们操碎了心,直到老得连心都麻木了,他才明白妻子的好,才开始对妻子好。

现在许多女人有自己的事业,不用急着嫁人,找长期饭票,因此很矛盾,不知道该不该要丈夫这东西。不过我还是建议要一个,与其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要死要活,还不如找一个丈夫这东西,两个人一起来要死要活,起码热闹。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分子

爱情信物不一定最实体的。有时,这信物是一份挂念,是一份惊喜;有时,这信物是一种感动、是一种背负行动。《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有句台词:“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说: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就是这一句爱你一万年,紫霞却被感动得泪流满面。看来,男人的口语表达、情感姿势,以及他横跃出来怜爱女人的气魄,就像爱情分子,无一例外地激荡着爱情分母的内心柔情,种植在她们永不泯灭的爱情记忆里。

一位姓吴的新婚太太和丈夫去福建湄洲岛看妈祖娘娘的塑像,参观完,又雇三轮车去岛深处的黄金沙滩玩。一路上没有行人,肤色黝黑的壮汉车夫冷眼打量这对小夫妻,看得吴太太心里发毛。车夫一脸坏笑,老公紧握住太太的双手。两个多小时,车子在黄金沙滩前的密林里停下来,车夫让他们游玩后在此上车返回。

黄金沙滩上,也见不到一个人。夫妻俩意识到,那人八成宰客的黑心家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幸亏找到一别墅看守老者,老者指点他们沿海滩向一个村子逃跑。于是,他俩没命地狂奔起来,一路上海风在耳,呼呼作响。后来,吴太太跌坐在沙上,起不来了。老公急了,不由分说背起她就跑。一边跑还一边气喘吁吁地说:“别怕,妈祖会保佑我们的。”伏在老公厚实的背上,吴太太只想掉泪,她不止一次地想:能遇到这样的好老公,此生足矣!

后来,他们终于跑到了村落里。好心的村人,把他们送上码头。老公背负自己迅跑的情景,深深印在吴太太的爱情记忆里,远比千朵万朵的红玫瑰来得浓烈,那是一个男人瞬间爆发给心上人的全部真情。吴太太说,湄洲岛永远是她生命中的爱情岛。

我想,那种由男人内心而出的爱情,之中一定藏有很多很多摄人的爱情分子,使女人动情不已。记得朋友文冬,写过一篇散文《给爱情让路》。文章讲一位年轻男大学生,在央视《开心辞典》答题上的获胜与爱情上的获胜。朋友不由地感喟:只因心中有爱,所有的智慧、勇气和运气都垂青于他,不管什么样的难题都自觉地给爱情让路。其中动人的场面是……这位男大学生一路过关斩将,当主持人王小丫最后要他说出家庭梦想时,他只是说……现在我只想给自己的一位大学女同学打电话。电话里,他尽可能平静地说给对方:“我在《开心辞典》答题,答对了所有的题,你不是想去西藏旅行吗?我帮你把这个梦想实现了。”一个温柔而青春的女声“哦哦”地应着。猛然,这位男大学生的声音有些颤抖,“我,我还想告诉你,在我的心里,任何大奖都没有你重要。”那位女孩,面对这份突然降临的爱情信物,在电话那端发出被幸福强烈震撼的气息。

爱情到了深处,一定会穿透人心。那种出乎于心的爱情信物,背负、环抱一个人情感的一生,那是最有成色的爱情。

第32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的“对”与“错”

女友梅离婚了,上上下下百思不得其解,理由是:梅不仅娇小漂亮,且能力非凡,承包着药店和医疗器材公司,几年来顺风顺水,私家车、小别墅一齐到位,还利用自己的人脉把普通教师老公林推向了校长的高位。不可思议的是,这么财貌双全的优质女人,竟让郎心似铁的林给甩了!那个“白眼狼”在万众瞩目之下,变态般地从幸福窝儿里蹿出去后,居然娶了一个事事依赖他,饭都做不好,而且从不收拾房间的笨懒女人娟!

娟长得并不养眼,除了年轻几岁,简直没任何可取之处,而且与林结婚后就失业了,但林乐此不疲地养着人家。好几次,我看见这一家三口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显摆,笑声传出去老远,简直撒着欢儿地张扬幸福!

后来听人讲,娟不是菜炒糊,就是饭半生。林想表现一番给娇妻做个示范,无奈与梅一起生活时太养尊处优,习惯了吃现成的,比娟还笨。二人只好买来菜谱,跟打仗似的弄得乌烟瘴气,忙活半天,做出的饭菜尽管色味均不及格,夫妻俩却对着满桌子的“战果”吃得津津有味,跟中彩一样高兴。

我死活想不明白,不怎么样的娟凭哪一点打败了如此优秀的梅,把林挖到了她的地盘?为什么几近完美的人在婚姻里反而不受欢迎?

那天,看鲁豫采访英达,我一下子开窍了。

英达说,他和宋丹丹的婚姻,是一个对一个错的搭伴。丹丹特能干,而他特不能干,长期下来,他压力大,压抑深,心理极度不平衡,所以过不好。而和梁欢就不同了,他是错的,梁欢也是错的,两个错的人就能过到一起,为什么?很简单,没压力呗。英达边说边笑眯眯地挠着头皮打比方,梁欢属于一盆花能浇一天的那种懒人。冯小刚找到家里请她写剧本,这个北大才女都推了。自己也是,好几年也没种出几分像样的“自留地”,俩人懒一块儿去了,谁也不欠谁的,谁也感觉挺自在的。他还就愿意养着这么个懒女人,从来都是推掉很多应酬回家吃饭,就因为在家里打个喷嚏都是放松的。最后,英达总结,婚姻这场戏,正因一对一错的搭配才演砸的。这好比一个反面形象一个正面形象,时间长了,那个反面的肯定撑不住要玩完。谁说幸福一定就是对的?错的人和错的人一块过更容易幸福。对对结合与错错联手都算靠谱的婚姻,就怕一对一错,必输无疑。

鼓掌!本来,我对英达一向不看好,觉得他自私,不负责任,把我们人见人爱的超级快乐天使宋丹丹弄得差点精神分裂,离婚后天天抱着被子发呆。但看了那期访谈后,我不由得对这个小眼睛胖男人的通透智慧刮目相看!一个能够把婚姻整明白的男人不容易,更不简单,不仅整明白了还能总结出道理来教育别人,完全称得上聪明男人了。

联想到林和梅。梅相当于宋丹丹,林相当于英达。属于强弱联手,当然会输。梅全盘打理着林,难免居高临下,林接受梅种种施舍的同时,自然感觉有失男人的尊严与自我,久而久之太压抑,所以终有一天蹿了出去,和那个大家都感到不对,只有他自己感到不错的娟过日子去了。

琢磨下我和老公。我们都向往“房前种树,屋后栽花,闲暇看看西天云霞”的简单低调,不善交际,不懂算计,不追逐名利,两个同一频道的人错一块儿去了,但彼此在婚姻里伸伸胳膊踢踢腿都挺舒服的,这就对了。

其实,婚姻本身哪儿有什么标准答案?只要彼此看着顺眼,感觉舒服,OK,就是满分。

第33篇、爱情故事老胡和毛毛的爱情

老胡55岁,毛毛52岁。“毛毛”是娘家人口中的昵称,老胡也这么叫。这一叫,倏忽已是30年,青丝中也夹杂了若隐若现的白发。

12年前的夏天,毛毛因脑膜瘤住院,手术后出现了严重的排异现象,高烧持续不退,毛毛处于昏迷状态,靠呼吸机维持微弱的心跳。一个月以后,毛毛虽说脱离了危险,但记忆出现了暂时性的缺失,时而清楚,时而糊涂。毛毛对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迷惘,幸好有老胡一双大手的牵引,毛毛的世界渐渐清朗起来。

老胡把相册里的照片一张张取出来,排放在宽大的茶几上,像队列整齐的士兵。老胡骨节粗大的手指在每张照片上走走停停,给毛毛介绍照片上的背景、人物。从恋爱的甜蜜到结婚的喜庆场景,从儿子的满月照到站在中学门口的帅气小伙儿,老胡甚至从岳母家里找出毛毛童年时的照片。茶几上的照片犹如幼童学习认字的卡片,老胡像一个知识丰富的老师,耐心细致地把点点滴滴的记忆,反复灌输进毛毛的脑海中。毛毛心急,盯着照片,努力回想照片背后的故事。老胡倒是不急不躁:“慢慢想,有的是时间。”时间足够长,老胡陪着毛毛穿梭在照片中以往的岁月里,走过春夏秋冬每个细水长流的日子。

我去看毛毛。她在一堆照片中拿出一张合影,上面有我和毛毛,还有她的儿子,毛毛得意地向我炫耀:“这是我儿子过12岁生日时咱俩的合影,对不?”我伸出大拇指,毛毛笑盈盈地看着身边的老胡,老胡也看着毛毛,嘴角微微上翘,眼神温柔。

2011年深冬的一个凌晨,毛毛的病复发。这次没有上次幸运,出院之后,毛毛的语言功能受损,智力也有所下降,犹如一个天真简单、喜怒随性的小孩子。毛毛每天最要紧的事就是守在电视机前看卡通片“光头强”,当“光头强”的扁平脸一出现,谁也不许换台,儿子想看体育频道也要温柔地和妈妈商量。除了看电视,毛毛最热衷的事情便是出去兜风,夏天她更是一分钟都不愿意在家停留。一早一晚,老胡每天固定抽出两个小时,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毛毛外出闲逛。三轮车的后座上放着一把小靠椅。毛毛坐在上面,戴着漂亮的宽边太阳帽,在来往的车流中成为一道温馨别致的风景。

老胡是司机和导游,他出行的路线几乎不变,每天载着毛毛“旧地重游”,或许是在用巩固的方式加深毛毛的印象。经过一个外墙上画着小朋友跳舞图案的大院,老胡放慢车速,抬手一指,扭过头对后座的毛毛说:“这是咱儿子小时候上的幼儿园。”穿过几条街,路过一个有喷泉的公园,老胡放慢车速,跟毛毛说:“这个公园还记得不?里面正在修人工湖,撒了不少鱼苗,以后我就能带你来钓鱼了。”老胡是不停歇的复读机,毛毛是听不懂课程的“笨小孩”。

一个炎热的上午,我在闹市区碰见老胡和毛毛。毛毛手里拿着一盒冰激凌,正吃得香。老胡停下车,一边和我说话,一边不时地叮嘱毛毛慢点儿吃。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略微弯身,擦去毛毛嘴角上的奶油。我问毛毛:“还认识我吗?”她一脸腼腆,不说话,直往老胡身后躲。过了一会儿,估计是不耐烦我和老胡的絮叨,毛毛焦躁不安地在靠椅上来回晃动身子,手指着前方,含混不清地连续说着“走”,催促老胡赶快上路。

毛毛的世界里只有老胡,为此,老胡不得不放弃经常出差的工作,在小区附近开了一家小超市。毛毛怕冷,冬天很少出门,只有在阳光晴好的正午,老胡才牵着毛毛的手,在小区里随意转悠,其余时间,老胡陪着毛毛在超市或家中“猫冬”。他们两个人是不可以分开的……

第34篇、爱情故事在天堂重逢

她嫁给他那年,正值19岁花样年华。军阀割据时期,她家生活窘迫,是自愿被他家买去做媳妇的。

那时他还是个学生,她也因此而感到骄傲,每当和村里其他女人一起下地干活时,她总拍着胸脯说“他是个知识分子哩!”

她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水灵,又不识字,在他面前,她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去。有一次,她去学校给他送午饭,同学问起,他却支吾着说:是我家请的佣人。

她愣住。在那一刻,她听见了一种叫做心碎的声音。

她再也不去他的学校打扰他,却约好地点将饭送给他。他动了恻隐之心,让她别再送,她却坚持说不,她说热饭热菜才最有营养。

就这样日复一日。

半年之后,她怀孕了,全家人都喜上眉梢。他的父母让他暂停学业回家务农,让她得以休息。她哭着求公公婆婆,她说她身体好,能包揽下所有的活,他喜欢念书,千万别让他辍学。

几个月后,抗日战争爆发了,他的学校被安排迁往四川。他有些舍不得家人,她握着他的手对他说:你放心去吧,我会照顾父母和孩子,等战争结束,你再回来。

这一走就是多少年。

女儿出生,父母渐渐老去。她一边挑起这个家,做了顶梁柱,一边托人打探他的消息。日子在等待中渐渐流逝,却等不来他的只字片语。

再后来,女儿渐渐长大,父母安详离世。女儿嫁人后,想把她接去城里,她摇头,她说要等她的丈夫回来,她不能走。

其实,他给她写过一封信。信里说,他参加土地改革时爱上了一位姑娘,结了婚。他向她说了许多抱歉的话,让她改嫁。是村里人怕她看了信会寻短见,把信扣了起来。

这一等,就等了整整一生。

82岁,弥留之际,她对自己的女儿说,此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嫁给他为妻;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再见他一面。最后的最后,她闭上眼,喃喃说,可她知道他婚姻幸福,足够了。

原来她一直都是知道的。

她带着遗憾与世长辞。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当年在预备返乡时,却意外伤了腿,致终生残废。他含着泪写那封信,为的是能断了她对他的想念。原来,他也如她一样,这般深爱着她。

在她去世的同一天下午,他也无端地就撒手人寰。

或许,他与她会在天堂重遇。

第35篇、爱情故事一块表,一幅画

1953年9月23日,58岁的他突发脑溢血,3天后,他走完了艰难求索的一生。临死前,他的手捂住裤兜,兜里是一块古旧的怀表。几个月后,消息传到她的耳中,她禁不住怆然泪下:“终究,他还记得我们曾经爱过。”爱过方知情重,这块怀表是30年前,她每顿少吃半碗饭,一粒米一粒米地攒出钱来,积少成多,买了送给他的。

18岁那年,她已经出落成一朵安静隽秀、兰心蕙质的女儿花。在自己家中,当她第一眼看到他,就对他的气质和才华产生好感。此时,遵照父母之命,她已被许配给了苏州望族查家的二公子查紫含。未婚夫查紫含就在她父亲的大学里上学,有一次为了考试,查紫含请求未来的岳丈蒋梅笙提前给自己一张考试卷子。无品无志无骨气,这样的未婚夫让她对未来的婚姻产生强烈动摇。

勤奋好学、才华横溢、个性十足,他的形象在她的内心不断丰盈,好感转化成爱慕,爱慕转化成痴恋。终于有一天,她选择了一种激烈的改变人生轨迹的方式,那就是和他私奔,目的地是日本。爱,让人不管不顾;爱,就不要错过;爱中的女人,心中只有一个情字,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其他,不过是浮云。

客居日本,他虽有才气,但终究只是一介书生,美术造诣和名气都还远远不够。一日三餐,突然间成了生活的头等大事。两个年轻人蜗居在一家叫“下宿”的旅馆里,尽管她不买衣服,不买鞋子,心甘情愿和丈夫受苦,可不到半年,钱还是花光了。她硬着头皮到并不太熟的领事家借钱,到了领事家,领事夫人很热情地和她聊天。她几次想把借钱的事情说出来,但是话到嘴边,很难出口,她其实是个很内向腼腆的女人,第一次求人,生怕下不来台,最后,当她走出领事家门,她也没有说出借钱的事。回到家里,她就扑在他怀里,哽咽着说:“对不起,我没有借到钱。”他抱着她,苦涩的滋味,在心头蔓延着。那一夜,他们没有吃饭,互相用体温为对方取暖,两颗心灵相互慰藉。可是,他们是幸福的,在最困苦的时候,没有抛弃,没有放弃,在爱的滋润中,两个人挺过了生命里的严冬。

可以共苦,不能同甘,人生的玄妙让人不得不发出感喟。他的才华一天天展露,生活不再颠沛流离,但两个人却在对待艺术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他可以为艺术献出一切,她更愿意要一份踏实的安全感。这一切,很难说是谁对谁错。开始吵架,先是一道裂痕,然后慢慢地被撕裂、放大,最后竟然到了相顾无言。他的视野里有了另外一位女生,家之大厦将倾。“我从18岁跟他浪迹天涯海角,10多年的时间里,不但不曾得到他一点照顾,反而受到无穷的痛苦和厄难……”,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头受伤的小鹿,选择了另外一个肩膀去依靠。1949年,她去了台湾,和另一个男人。

多少年后,两人已成陌路,她仍然珍藏着他的一幅画,当别人告诉她“他的一副画可以卖到上千万”时,她轻轻摇摇头:“把世界的钱全给我,我也不卖……”爱过方知情重,她后悔过吗?答案在她心中。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的名字叫徐悲鸿,她的名字叫蒋碧薇。

第36篇、爱情故事宁可相信他活着

越南战争时期,在美国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个叫安妮的女人。她的丈夫罗伯特到前线去了,安妮既要照顾老人又要照料孩子,每天都很累。她唯一的期盼,就是那场该死的战争能够结束,丈夫早点回来。

可是,现实却与安妮的期盼不一样。战争越拖越久,有战争就有死亡,很快,一个袖子上戴黑纱的军官拿着阵亡通知书,来到小镇报丧。军官每到一处,就会迎来一片撕心裂肺的哭声。

终于,军官来到了安妮家,他用沉重的声音宣布,罗伯特在前线阵亡了。罗伯特的父母——两个重病的老人,哭得都没力气了。安妮那时正在地里干活,是邻居喊她回来的。她一看到那个戴黑纱的军官就愣住了。可安妮没哭,她拿过军官带来的遗物,仔细翻看了一下,突然对军官说:“你走吧,我丈夫没有死。”

安妮的话让大家都愣了,两个老人也停止了哭泣,怔怔地盯着安妮。军官对安妮说:“我理解你的心情,谁都不希望听到这样的消息,可阵亡名单是不会搞错的。”

安妮却坚持说:“你们一定搞错了。我丈夫走的时候戴着一块手表,那是我们的定情信物。他向我发过誓,活着他要把那块手表带回来,死了也要让人把手表给我送来。现在遗物里没有那块手表,他肯定还没死。”

军官再三解释不会搞错,战场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手表很可能已经丢失了。安妮却固执己见,军官只好回去了。

虽然安妮不承认丈夫罗伯特死了,但国家已经把罗伯特当成了烈士,第二个月,上面就发下了抚恤金。可是,每次抚恤金发到安妮家,她都拒绝签收,说自己的丈夫没死。发抚恤金的人也没办法,只好又把钱拿回去。

安妮不要抚恤金,日子过得很艰难。邻居就劝安妮,人死不能复生,为什么不要抚恤金呢?安妮对邻居说:“我丈夫没死,即使日子再难,我也不能要那不吉利的钱。我们全家都盼着他平安回来呢。”

邻居们都觉得,安妮是不是受的刺激太大,精神出了问题。

几年后,越南战争终于结束,参军的人都陆陆续续回到了家乡。安妮居住的小镇,每天都有战士返乡,有的战士受了伤,成了残疾人,有的毫发无损地回来了。不管怎样,只要能活着回来,家里人都很高兴。

安妮一有空就到镇上的大路上去,希望能看到自己的丈夫。可是,她空等了几个月,罗伯特还是没有出现。即使这样,安妮还是不承认丈夫死了,她不领政府的抚恤金,不给罗伯特建墓,就这样每天等着好消息。

一晃又过去了几年,这几年里,安妮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她的腰压弯了,头发也白了不少。安妮的两个孩子已经长大,儿子小罗伯特已经读大学了,女儿莉莲也读高中了,两位老人也都还健在,这些都是安妮的功劳。

这些年来,安妮还是念念不忘罗伯特,每到重要节日,她都要在饭桌上多摆一副餐具。小罗伯特不忍心看到母亲这样,这天,他忍不住说:“父亲已经死了,难道您现在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吗?”

安妮却说:“你们的父亲没死,他走的时候跟我说过,不管如何,都要把那块手表带回来,他是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两个孩子见母亲这样,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又过了几个月,这天,一个中年人出现在了小镇上。他自称叫罗伯特,到镇上来打听安妮。人们一听到罗伯特,就想起安妮的丈夫,忙把他领到安妮家中。

不巧的是,安妮探望外地的亲戚去了,罗伯特的父母刚去世几个星期,家里只有小罗伯特和莉莲。罗伯特见到两个孩子,就从怀里掏出一块手表来。虽然十几年过去了,那块手表有些老旧,但还在分秒不停地走着。

两个孩子都对爸爸没有丝毫印象了,见了面前这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只好先安排他在家里住下来,一边通知妈妈赶紧回家。

安妮等了十几年,终于等来了她的丈夫。这个消息几天内就传遍了全镇,并且还传到更远的地方去,被人们越传越神。这个消息惊动了政府,政府想调查这件事。这时,一个叫库伯的人自告奋勇,愿意去安妮家调查。库伯就是当年给安妮报丧的军官,他给很多阵亡战士报过丧,安妮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库伯到安妮家的时候,安妮和罗伯特手牵着手走了出来。安妮不好意思地对库伯说:“对不起,我丈夫当年的确已经阵亡了,我这些年来给政府添麻烦了,希望你们原谅!”

库伯有些意外,问:现在的这个男人不是罗伯特吗?

安妮说:“他不是我丈夫罗伯特,而是我丈夫的战友,与我丈夫同名,也叫罗伯特。他是来给我送手表的。”

安妮对库伯说明了真相:

原来,安妮在外地接到儿女的电话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家。她一进家门,看到眼前这个罗伯特,立刻就认出,这个男人绝对不是自己的丈夫。这时,罗伯特拿出一块手表,给安妮讲了一件事。

当年,在美国的军营里,他和安妮的丈夫在一个营地里,两人同名,认识后就成了好朋友。随着战争的深入,死的人越来越多,很快,两人也上了前线。在一次战役中,安妮的丈夫身受重伤,临终前,他把手表交给好友,拜托他把手表带给家人。好友罗伯特答应了,不料,他还没来得及返回部队,就被俘虏了,在越南一呆就是很多年,直到最近,才有机会回美国。

库伯这才搞明白,他感慨地对安妮说:“就是这个假象,一直欺骗了你十几年啊!”

安妮却说:“不,其实我早就知道我丈夫死了,你从前线带来的那些衣服,都是我亲手给他做的,这假不了。”

库伯惊讶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坚持说你丈夫还活着呢?”

安妮感叹地说:“为了我们一家能活下来。如果那时承认罗伯特死了,我们家就完了。我宁可相信他还活着,那样全家人才有希望。其实,这也是我自己在欺骗自己,可是,不用这种欺骗的方式,我怎么能熬过这十几年呢?”

库伯有些感动,说:“那你为什么不要抚恤金呢?”

安妮说:“如果要了抚恤金,不就等于承认我丈夫已经死了吗?那样我就欺骗不了自己。对那时的我来说,精神支柱比金钱更管用。只有我坚信罗伯特还活着,才能把这种信心带给家人,罗伯特的父母才能多活这些年,孩子们在风雨中才不会感觉害怕。”

库伯把调查结果报上去后,很快便把一笔钱送到安妮家。那是安妮的抚恤金,这些年来政府根本没有动用那笔钱,而是把它们都存了起来。

安妮接过钱,对库伯说:“过几天我就要和罗伯特结婚了,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原来这些日子,罗伯特和安妮聊了很多,他们聊去世的亲人,聊战场上的故事,聊过去的艰难岁月……渐渐地,两人发现自己已深深地爱上了对方。

库伯一口答应了安妮的邀请,他说:“恭喜你,这是除了手表以外,你丈夫给你送来的另一件礼物。”

几天后,安妮与罗伯特结婚了,证婚人是库伯。婚后,两人感情很好,他们一直相伴到老。

第37篇、名人故事王力宏娶妻:最浪漫的爱情是等你长大

花季少女解语花

2001年,已经凭借自己独具特色的音乐红遍亚洲的王力宏回到美国纽约父母家,还没进门便听到一个悦耳动听的女声正轻轻哼着自己的歌曲,紧接着,一个柔弱的背影映入眼帘,那女孩扎着马尾辫,正在园中快乐地浇花。

王力宏走上前去,女孩被惊动回头,正好看到迎面走来的王力宏,顿时红了脸。这时,王爸爸刚好从屋里走了出来,向王力宏介绍道:“这是李阿姨的女儿李靓蕾。”15岁的李靓蕾看起来还很羞涩,完全一副中学生模样,许是第一次见到偶像,心中充满了崇拜,拿着花洒站在花前不知所措。

这个女孩的羞涩倒让王力宏心生好感,许是见惯了粉丝们的热情似火,或是娱乐圈的张扬浮华,眼前的女生,青涩的年龄如同一个还未成熟的苹果,散发着纯净的芬芳。作为主人,王力宏主动和李靓蕾聊了起来。

渐渐地,李靓蕾放开了拘束,其开朗的本性逐渐显现。据李靓蕾自己介绍,她是王力宏的忠实粉丝,他的每一张专辑都有收藏,说起王力宏的歌,李靓蕾如数家珍,脸上洋溢着幸福甜美的微笑。

王力宏发现,李靓蕾并非腼腆内向的女孩,相反,其活泼的性格让她如同一朵太阳花,随时给身边的人带去笑脸。王力宏也逐渐被李靓蕾的笑容所感染,旅途的疲惫早已不知所踪,他快乐地和她聊着天。15岁的女孩,充满了对人生的正能量。

那段时间,因为双方父母是多年好友,李靓蕾常常来找王力宏玩,有时约他吃冰激凌,有时约他逛公园,有时约他购物。王力宏把她当妹妹般宠着,什么事情都百依百顺。其实,李靓蕾虽然只有15岁,却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有时她更愿意成为王力宏的朋友,平等的知心朋友。

转眼,两人的假期都已结束,回到各自的工作学习中。王力宏临走时,李靓蕾去机场送他,看着李靓蕾眼含泪花,王力宏又何尝舍得,这个带给他快乐与正能量的妹妹,让他的心中多了一份牵挂。

时间在悄无声息中度过,虽然两人身处异国,但仍然常常通话。王力宏在电话中了解到李靓蕾的逐步成长。每一次去纽约,王力宏也会为她带去礼物,尤其是她最爱吃的巧克力。

2009年夏,王力宏突然有了拍电影的想法。题材虽然已在脑海中存在多年,可是切入点却不能让自己满意,那段时间他焦虑不已。为了寻找灵感,王力宏主动为自己放了一个假,在纽约的日子里,李靓蕾几乎天天陪着他。

心思细腻的李靓蕾发现,这次回纽约,王力宏总是心不在焉,仿佛有一根无形的弦紧绷在他的心中,稍不留神就会断掉。李靓蕾特意挑选了一个晴朗的午后约王力宏喝咖啡,两人在安静的咖啡厅中,李靓蕾试着主动询问王力宏的烦恼。

当王力宏说出自己拍电影的想法后,李靓蕾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两人聊起这一部电影的题材,该如何表达这一种爱情的感觉时,李靓蕾情不自禁地说:“爱情,就是当你看到他的时候,眼里心里都只有他,而自己的全世界早已开满了花。”听到这句话,王力宏为之一振,顿时有了灵感。那一刻,看着眼前的李靓蕾,原来,这个女孩不知不觉已经长大,长成了一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

就这样,王力宏成功导演了自己的第一部电影《恋爱通告》。电影中,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微妙而动人,当他们之间那一朵朵鲜花盛开,正是爱情来临之际。王力宏拉着李靓蕾到影院中观看这部电影,李靓蕾被影片中两人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何尝不是自己对他的感觉。只是,他何时才能真正明白呢?

踮起脚尖来吻你

不知不觉,李靓蕾已经成长为20多岁的女孩,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吵着吃冰激凌、巧克力的小女孩,如同所有的女孩,李靓蕾也有了自己的小心思,悄悄掩藏在心底,希望他能够懂得。可是,王力宏却并不擅长猜女孩的心思。

2011年夏天,王力宏回纽约,李靓蕾故意和他说起自己的追求者。进入大学以后,李靓蕾的追求者不少,这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总是能够引起男生的注意。可是,面对众多男生的鲜花情书,李靓蕾却总是选择婉拒。在她心中,早已住进了一个人,满满的都是他的身影,再没有其他空间可以让人走进。可是,当事人王力宏却傻傻地无法懂得李靓蕾的女孩心。

听李靓蕾提起追求者,王力宏的心突然漏了一拍。这个自己心中的小妹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了大姑娘,有了自己的追求者,也会赢来自己的爱情。看着眼前的李靓蕾,虽然未施粉黛,却清纯水灵。尤其那一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般让人陷进去,难怪会有这么多男生追求她。王力宏想要说什么,却在开口的瞬间咽了下去。

看着王力宏欲言又止,李靓蕾又气又急,她知道王力宏心里是有她的,他总是不自觉地关心她牵挂她。只是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她的存在,作为妹妹存在,或许他一时无法转变,可是她已经长大,长成了可以和他并肩的年龄。

为了表达自己的想法,李靓蕾主动约王力宏看电影。这一次,她选了一部浪漫的爱情片,或许,在这样的氛围下,可以让这个男人有恋爱的感觉。影院中,王力宏和李靓蕾各怀心事,一层纸横亘在彼此之间,该如何捅破?

从影院出来,王力宏送李靓蕾回家。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灯将两人的影子拉长缩短又拉长。直到李靓蕾楼下,仍是没有一句话。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李靓蕾转身上楼的瞬间,她突然踮起脚尖吻了王力宏的脸颊,虽然只有轻轻的一吻,却已经将自己的心思表露无遗。看着李靓蕾转身跑上楼的背影,王力宏的心却在瞬间开出了大朵大朵的向阳花。

就这样自然而然,两人走到了一起。王力宏发现,爱情来临的时候,真的会有鲜花盛开,自己的眼里心里都是她,她的一个微笑都会天晴,她的一点悲伤就会下雨,这样的感觉,正是爱情的美妙。

谈恋爱以后,王力宏才发现,作为女朋友李靓蕾更贴心,她总能想到你想的一切,也能适时为你排忧解难,这时的李靓蕾,不再是小女生小妹妹般需要人呵护着宠着,而是女朋友般与你平等对话,站在和你同一个高度上。可是王力宏却仍是不自觉地把她当成小妹妹,每当这时,李靓蕾都只是无奈的笑笑。

那日一大早,李靓蕾就吵醒了还在熟睡中的王力宏,邀他前去爬山。挨不过李靓蕾的软磨硬泡,王力宏不得不穿上登山服和李靓蕾一起出发。两人慢慢地往上爬着,渐渐地,李靓蕾有一些体力不支,王力宏上前去搀扶着她,示意不用再往上了,可是李靓蕾却坚持着,王力宏不得不搀着她慢慢往上爬。

直到到达山顶,一切豁然开朗的那一刻,虽然精疲力竭,李靓蕾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和王力宏并肩站在山顶,望着山下的风景说:“你知道吗?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这样搀扶着前行,一直走一直走,并肩携手。最后,风景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那一刻,李靓蕾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在王力宏心中却激起了千层浪。她从来都是一个思想独特的女孩,她追求的平等,不正是恋爱关系的关键吗?她已经彻底长大,长到了和他并肩看风景的年龄,他会好好珍惜。

相约牵手走到老

2012年春晚,王力宏和李云迪合作一曲金蛇狂舞震撼全场。自此以后,关于两人亲密关系的传言就一直被炒得沸沸扬扬,深知其中内情的李靓蕾看了报道也只是淡淡的笑笑。身为王力宏的女朋友,她当然不相信这些不实传闻,只是媒体要这样炒作,她也很无奈。

王力宏却为李靓蕾叫屈,作为自己的女友,却从未被公开过,恋爱一年多,大家却从未知道李靓蕾这个女孩。虽然是为了保护她,可这样的地下恋情多少对她有些不公平。面对王力宏的自责,李靓蕾大度地笑笑:“没事,只要你的心里有我就行了,其他的我都不在乎。”王力宏握着女友的手,倍感知心。

2013年4月,王力宏远赴英国牛津大学演讲,从始至终,李靓蕾始终陪伴在王力宏身边。当王力宏在讲台上演讲前,首先请求大家为雅安地震同胞祈福时,李靓蕾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王力宏一向热心公益事业,雅安地震那段时间,他的心时时刻刻牵挂着灾区人民,他的善良为他的博学增添了更深层的涵养。李靓蕾很清楚,这样有担当有责任的男人是值得托付的。

王力宏和李靓蕾的关系从始至终都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认同,在哥伦比亚读研究生的李靓蕾知书达理,端庄大方,其家庭也是书香世家,她的父母和王力宏父母是多年好友,正可谓门当户对。父母一直催促着王力宏结婚,37岁的他早已到了适婚年龄,这么好的女孩,应该早日将她娶进门。

眼见时机成熟,王力宏也想向李靓蕾求婚。不过,求婚毕竟是一件大事,不能草率,要足以打动李靓蕾的芳心,为此,王力宏花了不少心思来设计求婚细节。那段时间,他正在举行世界巡回演唱会,别出心裁的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要求当地歌迷用当地语言说一句“我爱你”,并认真地将其录下来。

直到世界巡回演唱会结束,当王力宏拿着世界各地50多万歌迷粉丝的“我爱你”向李靓蕾求婚时,李靓蕾感动得热泪盈眶。还有什么比一个男人肯花心思在你身上更值得你感动?虽然有一些语言她也听不懂,可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份心,每一个歌迷都期待着她嫁给他。终于,李靓蕾点头答应了王力宏的求婚。

王力宏的恋情公开,虽然让很多粉丝为之“心碎”,并被大家调侃为“失恋日”,但大家的祝福却是满满的,纷纷希望他们可以幸福。

12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遇,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他们用了12年的时间,他慢慢地等待着她的长大,并相约携手,用一生的时间来履行相守的诺言。

第38篇、爱情故事幻灭的女孩

一件事情在经历的时候,总是让那些不确定的时光拖弋前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又将是什么。而此时回首,爱或不爱,心的或不是心的,重要或不重要的,都变成了泡沫。这些灿烂美丽、狰狞恶毒的记忆在我企图抓住时迸然而裂,只留下些黏稠滞涩的痕迹……而我知道,我就全都知道了。

1999年1月8日凌晨6点46分,我第一次看到了格格。

6个小时39分钟后,我爱上了她。

这个南方的城市,数十年前曾被称做“冒险家的乐园”,浮嚣的十里洋场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如今,她已经是个现代的国际化大都市了。无论哪个城市,都同样会有无数寂寞的灵魂。太多未来的迷惘,和纠缠的欲望,让我们急切地需要彼此温暖的拥抱,在飞快的涌动和逝去中体会存在的感受,和所谓的证明——而此时,鬼混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个城市显然尤是如此。

1999年1月8日的凌晨,我喝的烂醉,从一家酒吧出来,看到了格格。我手中的烟和她一起摔在了地上。彼时,天上夜色将逝未逝,行人面目模糊,一个女孩走进我的视线,在距离我三米的地方轻轻摔倒。我无法描述自己奇怪的感觉,她摔倒的姿势如此优美,似乎是种享受,完全没有脚步的踉跄,和手在空中任何的徒劳抓取的挣扎,就那么轻轻滑倒,把自己交给了冰冷的大地……没有尴尬、没有难堪,她似乎还等了一会(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然后站起来,走开了。我叼着的烟掉在了地上。

这莫名其妙的情景让我迷惑,甚至在一夜的鬼混后依然无法入睡。我是个喜欢陌生和奇怪的人。所以,在6个小时39分钟之后,我认为自己爱上了她。

我在这个城市的职业是牛郎。或许你会认为这是一个可耻的职业,尤其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会让自己丧尽尊严。如果你如此认为,那你就一定要好好陪伴你的爱人,让她了解你心中对她的爱。不要敷衍她你要加班而彻夜不归。 不要沉默,告诉她你有多爱她。在清晨吻她,在夜晚和她说话…… 这样,她就不会找我这种可耻的人。

我在这城市迷乱的夜里穿行,和众多孤独的人不期而遇,又匆匆分手。并非每个要我陪伴的客人,都是已婚的富婆。如果你曾了解女人等你回家晚餐的心情,你就会知道,那美丽的身体里面,有着多么渴望温暖的灵魂……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同行都和我一样,但如上所说,这其实不是个力气活……

4天后,我花了500块,让当地的一个小混混打探到了这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格格。

我想,哪怕是在叫我的客人中,也有很多人对我心存鄙夷,这点和男人叫鸡的心情类似,但我并不在乎。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不在乎。

你知道男孩和女孩对性爱的区别吗?11天后,当我和格格坐在酒吧聊天时,她这样问我。

什么区别?

女孩总把自己当作宝贝,所以,当她不能确定一份感情或性爱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时,她会选择推拒。

因为她只有先失去才能获得什么。而男孩选择先要。

是的,因为对此,他认为自己先是获得,而根本无所失去……

流氓无产者?

呵呵,是的。格格大笑。

其实,在身体地互相占有上,又有什么不同呢?格格喃喃地说。

只是心理感受的不同吧。

是呀,女人一直被看作是美好的——上天无尘的花朵,似乎是你们男人最珍贵的,还有所谓爱情的光环。而另一方面,又是下贱的、愚蠢的代表……

象种上层建筑?

哈,女人很少作为“人”存在,倒象种东西,价值全由你们男人决定——看你们作到什么,要么上天,要么入地狱……

和说纽约既是天堂,又是地狱,是一样的道理吧?

对。那里什么都有,不怕你欲望汹涌。只是,你能得到,那就是天堂。你无能,得不到满足,一和周围比较就比地狱的感觉更可怕……

好象马克思也这样说过。

我和格格相爱了。但我没有告诉她我的职业,她也从来不问。我决心逃离这个城市,这里的寂寞、迷乱、和发疯般的欲望让人恐惧。而且,我已经浪荡了很长时间。我想,我和格格可以互相抚慰,不再寂寞。

为此,我在这段不太长的职业生涯中,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我欺骗了一个女人,让她席卷了家中所有的钱财,偷偷变卖了家产,然后拿走她的钱,抛弃了她。我以“爱”的名义,骗了一个女人,我以前的一个客人。因为我想和格格有个家,而这需要钱。

我说过,牛郎提供的服务不是只有上床。对我而言,更多的是与那个同样孤独的灵魂相互抚慰。我不知道,那个女人为何相信我。当然,我们上过床。或许,是她太需要爱了。太需要一种对她内在灵魂的爱。那天,我只是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跟我走!然后,她哭了,一切就已决定了。因为格格告诉我,一个女人,一生都在期盼一个声音对她说:跟我走!而关于未来,其实并不重要。

我把逃离的日期,定在阿夕和我朋友结婚的同一天。

然而,当我带上所有的钱,作好所有的准备时,格格不见了。在那个我快疯掉的夜晚,我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和我关系不错的另一个牛郎的电话。他告诉我,一个女孩晚上去找我,他上了她,居然还是处女。你不会在意吧?他说:那个女孩挺配合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个女孩叫格格。

我走在这城市迷乱中,在夜空那巨大的召唤里,终于明白那天滑倒在我面前的格格,那种毫无挣扎的优美……或许,这生命原本毫无意义,她只是顺从了这个世界,滑倒的地方,无论花丛,还是泥沼,都已无区别了…对我,或许也已经了无区别了……

那天,听说有一个想要私奔的女人,在车流汹涌的街上疯了,她的爱人骗走了她所有的钱……涌动的世界停不下旋转的车轮,她年轻而美丽的脸,她对生命的感知,就永远留在了轰鸣飞驰的火车和铁轨的缝隙间……

第39篇、爱情故事两粒砂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出现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漩涡。每当有这种力量,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二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剑棺材里的时候他听到墓穴门被关上。他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绞,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

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经久不息……

第40篇、爱情故事爱情,弱者最执着

电视上,女明星巧笑倩兮宣布好事近了,将嫁入名流,洗手做羹汤,让自己从绚烂归于平淡。一排闪光灯此起彼落地亮起,照着她脸上欲笑还休的喜悦,也照着她纤纤手指上的钻石戒指。

突然,一个不识相的传媒记者开口,先恭喜她,再问:世道这么乱,会不会害怕所托非人,将来感情生变?

女明星愣了一愣,笑容瞬间萎去,又训练有术地再度绽放。她轻轻摇了摇头,说了一句最让我害怕的话:“我是不可能离婚的。”

Oh,MyGod!这是经纪人教她说的吗?还是她的信仰?若是前者,那经纪人该捉去打屁股;他难道不知道此话一出,多少人等着看笑话吗?若是后者……我只能在这里诚挚地祝福女明星:幸福快乐……

没有人有把握一段关系能够走多久,就好像没有人知道自己一辈子能活到几岁一样。“关系”是一个两人共同豢养的生命体,你的真心总得加上他的诚意,才能让这个生命体延续;换言之,若有一方有了二意,另一方再怎么努力,也无法独力豢养这个缺了一角的关系。

这时候,若有一方坚持不放弃、拒绝结束关系,这就是灾难的开始。情感上渐行渐远的两个人已形同陌路,关系成了一个牢笼,加上有人将牢笼的门紧锁,不准关系结束,两人就成了困兽之斗。

我有一个朋友,就将自己陷在这样的牢笼里。明明知道两个人不合适,却不懂悔悟。她舍不得经营了十年的关系,更舍不得自己爱着这个男人的样子。她丈夫觉得两个人的婚姻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几次想跟她离婚,都被她拒绝了。“好吧,”丈夫放了狠话,“反正你只要不离婚,其它什么都好说,那我在外面怎么玩,你就不要有意见。”从此以后,丈夫不再隐瞒自己出轨的事实,甚至让花花草草进到家里来,她却只能忍气吞声,守着一屋子孤单,坐在向晚的夜里。

“我只希望他最后能明白,我才是最爱他的那个人。”她幽幽地说。

我非常生气,真想将她骂醒。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死脑筋,以为自己守着一生一次的美好爱情?为什么要这样作贱自己?醒醒吧,让爱自由吧,真正的爱不是守着一个固定的模式,真正的爱是成全对方、也成全自己。

常在社会新闻中看到一些受暴妇女,不管先生如何暴力相向,她们仍坚守妻子的角色,不弃不离。面对这样的角色,我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同情起,深怕我们这些旁人的同情,让她们更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坚持。

但,这哪是坚持?这是糟蹋!她们糟蹋了自己,糟蹋了爱情,也糟蹋了婚姻。

两人关系中,拒绝结束的那方永远是弱者,因为他们给了对方为所欲为的豁免权,最后或许可以留住关系的空壳,却也因此出卖了自己。

我的学姐芭比听我是这样忧心忡忡、义愤填膺,不禁掩嘴而笑。

“哦,你会不会太入戏啊?你真的以为女明星每句话都真心诚意?”

是啊,如果女明星连笑容的弧度都可以用计算方式摆到最好的位置,我们又怎么有把握她的反应不是有意的?毕竟,这句话一说出口,奠定她当红玉女的形象,也让人相信了她目前的幸福,更占到了传媒的版面、增加曝光机会,已经是一时赢家了;就算有一天,她不幸离婚了,那时可能也不红了,传媒对她的家务事不再感到兴趣,根本不会报导。

“你们这些男人就是太简单了,”芭比说:“当别人这样问女明星,她怎么可能回答说她对未来没把握呢?她说她不会离婚,不是说给你、说给我听的,她啊,是说给那个男人听的。有这么多传媒、观众做见证,就算将来那男人真的想变心,不是要更小心?”

这就是男人学不来的。女人的示弱有时候只是一个策略,引发男人的怜爱之心,进而让事情朝着她要的方向走。

“弱者与强者本来只有一线之隔嘛。”芭比说:“你没听过:‘柔弱生之徒,老氏戒刚强?’”

我不认识那个女明星,却很希望她像芭比说的一样。两人关系像跳双人舞,你进我退,你退我进,没有谁只能强、谁只能弱的。只有流动的、自由对等的方式,才能真正让爱情关系久长。

第41篇、爱情故事给他一份牵挂

一个山里的小伙子,因为遭受爱情的打击,一时间心灰意冷,看破红尘,跑到背后山上的寺庙里,出家当了和尚。

母亲上山去劝他回家,他不回。父亲也上山去劝,他还是不回。妹妹接着去劝,他仍然不回。他已经铁了心与青灯为伴超脱尘世。

母亲天天往寺庙里跑,他为了显示心意已决,干脆拒不相见。

一家人都拿他没有办法,母亲终日以泪洗面,父亲整天唉声叹气。

这件事惊动了在私塾里教书的舅舅,舅舅也到寺庙里来看他。他说,我已决意当和尚,你要是也是来劝我回家的,就免谈。舅舅说,人各有各的愿望,你想出家为僧,你母亲想让你膝前尽孝,这些都无可非议,我也不想干涉。只是,你母亲年岁已高,你每天还让她爬这么高的山来看你,实属不该。

他说,又不是我让她来看我,是她自己要来的。

舅舅说,她天天爬山来看你,是担心你,怕你在这里生活不好,要不这样,你今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再单独敲三响,表示你在这里一切都好。反正你家在山脚下,听得见钟声,你母亲听到了,知道你一切都好,就不会担心你,也用不着爬上山来看你了。要是你在这里生活得不好,就敲四下,你家里人也会知道。

不就这点事吗,还可以避免母亲天天来烦他,他同意了。

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他都会补敲三下,那是为他的家里人敲的。

母亲果然没再上山来烦他,父亲没来,妹妹也没来。但他每天敲那三下钟时,不得不想起他们,那钟是为他们敲的啊。

这样过了十来天,这天晚上当他再次敲完那三下钟后,出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事,他家的方向也传来了钟声,一连响了九下。

他知道那钟声是他家里人敲响的,但他家里怎么会有钟呢?而且一连响九下,表示什么意思?这一夜他没有睡好,脑子里尽想着这两个问题。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这样,他一敲完钟,家的方向就会响起九声钟声回应他。

他忍了两天,有些忍不住了,第三天借化缘的机会回了一趟家,看到家门口果然挂了一口大钟。妹妹告诉他,这钟是家里专为他买的,家里人通过钟声知道他在庙里生活很好,也就放心。但他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为了怕他担心,家里才买了这钟。每天敲九下,是父母和她三个人一起敲的,每人三下,表示大家都好。

他这才释怀,又回到了庙里。自此之后,每天山上山下钟声回应,传递着相互的信息。

这样过了一月。突然有一天,当他再次敲完钟后,却听不到家里回应的钟声,他的心里犯起了嘀咕,家里怎么了,怎么不敲钟呢?第二天,家里的钟还是没响。家里出了什么事吗?他在山上待不住了,连夜赶回了家。

屋门口已没有那口大钟。他冲进屋里,还好,父亲在,母亲在,妹妹也在。只是家里多了一个人,那是舅舅。

钟呢?他问。

舅舅说,卖了。

为什么卖了?

你都回家了,不再当和尚了,家里还要那口钟于什么?

他讶然。他没说过他不再当和尚啊。

舅舅说,出家人讲究的是四大皆空六根清净,你如此牵挂家里,说明你尘缘未了,不适合当和尚了。别硬撑着了,还了俗在家尽你的孝道吧。

他犹豫再三,还是脱了僧袍。父母又要回了儿子,妹妹又要回了哥哥,一家人别提有多高兴。

这一切都是舅舅的主意,舅舅说,他既然死了心要当和尚,再怎么劝说也是没用的,不如给他一份牵挂吧,有了牵挂,他的心总有一天会回来。

的确,要想让一个人回心转意,要想让一个人重拾生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一份牵挂。有了牵挂就有了思念,有了思念就有了爱,有了爱,再冰冷的心也会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给人爱,就给人牵挂,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第42篇、爱情故事爱的影子

安和雯的相识,始于一次商品交易会。

当安和雯分别作为两家知名公司的代表出席交易会并且在会上当众侃侃而谈时,彼此间都是眼前一亮,高雅不俗的谈吐和落落大方的气质,使两颗年轻的心在瞬间迸发出了异样的火花。交易会结束后,安与雯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

两座相距数百里的城市,因为两颗心的撞击而成为咫尺。

安与雯时常相约。对于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年轻人来说,每一天都是艳阳高照、煦风骀荡的五月。花前月下,闪过两人相偎相依的影子;河边柳阴,萦绕两人推心置腹的絮语。朋友们都把美好与羡慕写进了目光和祝福,谁都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魁伟豁达的安、小鸟依人的雯,就是对方找寻已久的白马王子和灰姑娘。

爱情滋润的日子,时间也似乎挂上了快档。一晃一年过去了,安与雯也走到了婚姻的门口。天有不测风云,恰在此时,安由于一时疏忽,在一笔交易额较大的生意中,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老总一气之下,将安降为公司的普通职员。看着自己亲手将奋斗多年换来的成果拱手让与他人,安气愤悔恨之余,也沮丧到了极点,一颗年轻的心跌入了冰河。

雯闻讯后,请假赶到了安的身边。对于一颗受伤的心来讲,爱情是最有效的药方。在陪安休假的那些日子,雯像家庭主妇一样料理安的一切生活,还使出浑身解数逗安开心,帮助安一点点地打开烦恼沮丧的心结。

渐渐地,安走出了失败的泥淖,他像一头雄心勃勃的公牛,重新站在辽阔的草原上,目光里刻满了刚毅和坚定。

在雯回去消假的头一天晚上,安特地在一家酒吧订了一个包间。摇曳的烛光,舒缓的音乐,醇香的红酒,一切都是那么的温馨、和谐、宁静、醉人。四目相对,雯和安听到了彼此间被爱情拨动的心跳。

在酒精的作用下,安向雯讲起了自己苦涩的童年和艰辛的打拼生涯。雯则向安娓娓谈起了自己过去的一些人生细节。

“19岁,我有过一次初恋,那时,他刚刚从体校毕业,高大威猛,身材与你一般无二,尤其是你俩的走姿,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雯咯咯地笑起来,低头呷了一口酒,继续说道:“因为双方父母的原因,我们没能走到一起,唉,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缘分未到吧!不过,你们俩说话的口音和语调,真的是太像太像了!……”

雯沉醉在自己甜美宁馨的爱情往事里。

不知过了多久,当雯再次举杯时,蓦地发现:对面的安,竟不知何时没了身影!

雯怔怔地望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一时无语……

爱情是一次性的产品,如果把一桩爱情作为一种复制品强加在某一载体上,那其实是对一颗真诚的心的戕害;在爱情面前,谁也不想失去自我而沦为别人的影子。

第43篇、爱情故事谁是他的林妹妹

晓凡和男朋友林枫想参加电视台一个叫“真假情侣”的节目。这是个收视率很高的娱乐节目,参与者为五个人,四男一女或者四女一男,其中有一对真正的情侣;现场嘉宾和观众要做的是,通过男女双方的表演,猜出哪一对是真正的情侣。

晓凡和林枫最后决定用四女一男参加,找了两个女同事,加上他俩,凑足了三女一男,还差一女,就抓来了妹妹晓玉。晓玉是个鬼精灵,她说:“让我参加你们要想好了,我可是要抢尽风头的。”晓凡没当回事儿,笑着说:“我就看看你怎么抢风头。”

现场录制开始了。第一轮由四个女孩儿分别说说与林枫第一次相遇的情形。主持人说,这一轮真的女主角自然实话实话,假的则自由发挥,可以无中生有,也可以张冠李戴,但要表演得真实。

晓凡和林枫的第一次相遇很普通,便照实说了。另外两个女孩儿也说完与林枫各不相同的相遇后,就轮到晓玉。只见晓玉神态温婉,没有一点儿平时的张扬,她说:“大二那年的情人节,学校里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形单影只的落寞,就一个人到平时很少人去的校园东面的林荫小道散步。这时,一个男孩儿手拿一束玫瑰,骑着单车速度极快地冲了过来。但我并没被撞到,他为了避让我,从车上摔了下来,玫瑰也散了一地。那个男孩儿就是林枫。那时我们并不认识,我想他爬起来后一定会大骂我一顿的。谁知他却递过来一枝玫瑰说:‘送给你,祝你情人节快乐!’当时我想,他要是我的男朋友该多好啊!”

主持人开玩笑说:“好浪漫的相遇啊,有点儿像日韩言情剧哦!我想问问晓玉,来参加节目前,是不是先拜访过琼瑶阿姨?”晓玉微微一笑,并不回答。这一轮,四位嘉宾有两位选择了晓凡,一位选择了晓玉。

第二轮是歌声传情。

晓凡唱了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晓玉唱的是刘若英的《说你永远不离开我》。晓玉闭着眼睛,头靠在林枫的肩上,唱得很投入,那动人的旋律自她口中缓缓溢出,像诉说又像爱语。林枫也很配合地搂着她的肩。直到歌唱完了,晓玉仍久久不愿睁开眼睛。这一幅动人的画面,就是一对情侣该有的样子。这轮不用说,所有的嘉宾都选择了晓玉。要不是晓凡清楚妹妹搞怪的性格,还真会怀疑他们之间有什么呢!

第三轮也是最后一轮,由四个女孩儿握住林枫的手,凝视着他,说出自己的爱语,然后双方深情相拥。编创人员为她们每人准备了台词,但台词有些长,而且很肉麻,晓凡说了一半就笑得前仰后合了,另两个女孩儿不是忘了词,就是说得结结巴巴。轮到晓玉时,她拉着林枫的手,却不忙着说台词,而是抬眼凝望着林枫。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仅林枫感觉到了晓玉深深的爱意,就连在场的嘉宾、观众和晓凡都感觉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晓玉才轻声地说:“我爱你!”然后投进林枫的怀中。

现场响起了掌声,晓玉这不同其他人的举动不正是真情流露的表现吗?众嘉宾又是一致选择了晓玉。

最后,当林枫从四个女孩儿中牵出他真正的女朋友晓凡时,观众无不哗然。晓凡心里很不舒服,林枫的脸色也不好看。

主持人不敢相信地问晓玉:“你和林枫是什么关系?我们所有人都被你骗了,你是怎么办到的?”晓玉冲着晓凡、林枫调皮地眨眨眼睛说:“两位莫怪啊!我可是说过要抢你们风头的,呵呵!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演员,虽然这个梦想没有实现,但今天能在舞台上一尝夙愿,我觉得很高兴。另外,在坐的、电视机前的哪位大导演如果觉得我的演技尚可,可以培养,欢迎拨打电话130××××××××联系!”主持人接道:“好嘛,节目还没结束,她倒为自己打起广告了。”大家轰然大笑,林枫和晓凡也释怀了,他们知道晓玉这个小妹妹平时就是这么古灵精怪,爱捉弄人,看来这回又被她给整倒了。

晓玉也跟着他们一起开怀大笑,但此刻她的心中却在默默地做着一场告别仪式:林枫,从第一次与你相遇,我就知道女主角不是我,因为我只得到了那整束玫瑰中的一枝。我本以为我会有机会,但当我知道那束玫瑰的主人是我姐,我就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了。好了,多少次梦想着亲口对你说出三个字,今天在舞台上也如愿了,就让你以为我在表演吧!从今往后,我要好好生活,不再为你偷偷落泪,不再为你而苦……再见了,那不属于我,也得不到的爱!

第44篇、爱情故事天上掉下的馅饼

爱情有时候不会和友情冲突,就像我和媚媚。

原来,天上真的会掉馅饼。

3月初的某一个下午,我在百盛对面的STARBUCKS见到那个自称是驿泽的男人。他身着一套浅灰色的西装,头发整齐而服帖,握手时我庆幸他的掌心十分干燥。他要了一杯拿铁,而我向来只喜欢腻人的摩卡。对着他微笑时我在心里嘲笑自己的无聊,不过竟还有些莫名的愉悦。

媚媚,你和我想像当中有些差别。

啊?哦。也许吧。

我发现他的声音和电话里一样动听。只是,虽然我已经在电话里习惯他称呼我媚媚,不过头一次面对面的叫似乎还是有些无法适应。媚媚?那丫头怎么会想到起这么一个别扭的网名,听起来十分不顺耳,有被人占了便宜的感觉。不过似乎也不能怪媚媚,她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谁叫我一时贪玩呢?

我想,我应该先介绍一下我们的媚媚。

媚媚是和我一起租房子的女孩,换句话说我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并且长达两年,感情深厚。她是个自由撰稿人,总是没日没夜地写那些文字,或登在某一小报的专栏里,或出现在某一本著名杂志中,那些零零散散的稿费集中起来竟也相当可观。半年前,媚媚在上海一家报社的副刊上开了个专栏,专门写一些情感故事,并且死心塌地地用着同一个男主角的名字,驿泽。由于那些好心的编辑总是寄来一张又一张报纸,所以我也在空闲时读全了她那个专栏的所有故事。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你怎么老用这拗口的名字?媚媚神秘兮兮地摇晃她的脑袋,笑嘻嘻地说要保密。于是,驿泽成了一个谜。

驿泽,驿泽。读了半年多的驿泽,我发现自己对这个男人异常熟悉,甚至怀疑是否真有这么一个叫驿泽的男人。一个月前,在一个大白天我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的第一句话是,我是驿泽。如果是在夜晚,我会以为自己在做梦,可是电话确实是在白天打来的,我想我总不至于白日做梦吧。

他说他叫驿泽,于是我立刻想到了媚媚。媚媚那时正在被窝里梦游苏州。我完全可以叫他稍后打来,或者告诉他他要找的人现在不在。可是当时我的反应竟是鬼使神差地告诉他,我就是媚媚。

这的确是有些无聊的一件事,而且还有点恶作剧的味道,像是小时候偷偷拿来母亲的口红乐颠颠地在额头点上一点,然后似乎自己就成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公主。不过后来我想,这个他肯定也是在干一件无聊的事,难道他说他是驿泽所以他就是媚媚故事里的驿泽了吗?

可能是生活过于平淡,或者是出于好奇,我对这件无聊的事竟起了那么点不大不小的兴趣。于是我重新装了一部电话,然后把新号码告诉了驿泽。我得意于我对游戏的敬业,不然如果穿帮了那还有什么好玩的?

起初,我和驿泽的话题经常围绕在媚媚所写的那些个故事里。

你怎么总用驿泽这个名字?

瞎起的。

我还以为你认识我。

怎么可能呢?

故事写得很不错,我每期都看。

哦,我也觉得很不错,呵呵。

颠来覆去的这几句话让我们都渐渐感到无聊,于是我们开始聊些其他的东西。聊其他东西让我感到轻松无比,总算不用再假装媚媚,我可以告诉他我喜欢卡拉扬指挥音乐时的那种神情,喜欢向日葵面朝火球的傲然,喜欢清脆的苹果和冰豆浆……他说我们有些相似,却又不太一样。我笑着说,谁和谁会一样呢?

电话交流经常都是在深夜,白天要面对的只有繁重的工作和压力。驿泽说,我本以为你们这些作家都喜欢在半夜写东西。我心想,的确是啊,亲爱的媚媚正在她屋子里写她的长篇小说呢。但是电话里我只能对驿泽说,我是很坏的写手,经常在上班时偷偷写些故事赚取外快。然后我就听到驿泽在电话那头爽朗的笑声。

一个星期前,驿泽对我说,媚媚,周六下午我在STARBUCKS请你喝咖啡。我心想,这个男人可真自我,他至少该用疑问句而不是陈述句。不过如果他和所有的男人都一样的话,恐怕我早对这游戏失去了兴趣。

驿泽,你真的叫驿泽?

他啜了一口咖啡,不紧不慢地对我说,需要看身份证?

我理所当然地摇头,我能提出那么俗气的要求吗?再说,他不是驿泽还更好,反正我又不是媚媚。

3月的阳光十分温和,坐在2楼贴近落地玻璃的座位恰好可以享受些许暖意。大街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对面的百盛更是热闹非凡,只是一切似乎都很遥远,一块玻璃隔绝了所有的嘈杂。我的身边只有漫溢的香气,和一个高大而干净的男人。我们时而闲扯几句,时而沉默无语,像是一对老朋友,在繁忙之中享受一刻静谧,默契而温馨。

不知怎么的我忽然想到媚媚,心里有一瞬间的真空。

驿泽,我的真名叫白末。既然都见了面了,以后就不要叫我媚媚了。

分开的时候,驿泽说了一句很俗套的话。末,我们还真挺有缘分的。

我的眉头皱了皱,随后又舒展开来。他叫我末让我很高兴,所以我也就暂时管不了那俗套的话语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心里总有一个问题在不停打转,如果媚媚知道了这事,会如何?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媚媚。

媚媚依然继续她日夜颠倒的写作生活,而我也自然是朝九晚五毫无变化。不过驿泽倒是变了。自从见面之后,驿泽似乎不再常常看媚媚写的故事,至少不再和我提起。我想,或许是因为媚媚已经不再神秘,于是驿泽便失去了兴趣,就好像我如今也对媚媚故事里的那个谜失去兴趣一样。

我和驿泽开始逐渐渗透彼此的生活,像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没有预备,就已经起跑。我们在不同的跑道偶尔相望,我希望他加入我的跑道,可是或许他也是同样的想法。在等待中,两条跑道依旧平行,可是我想,总会交错的。

那天晚上,我正在和驿泽通电话,媚媚却敲开了我的门,于是我只好先将电话挂断。媚媚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平时这会儿她可都是精神奕奕地猛敲键盘。3月的天气还有一些微寒,于是我让媚媚钻进我的被窝。她唉声叹气地埋怨,看来我是找不到他了。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媚媚一定还有话说。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总用驿泽这名字?其实我小时候在上海住过很久的一段时间,10多岁才随全家搬去了南京。住在上海的时候隔壁有个小哥哥,我们经常是形影不离,那时大家还开玩笑说我们是什么青梅竹马。后来,我们家去了南京,就和他失去了联系。他名字就叫驿泽。我是想啊,说不准他还住在上海,说不准他经常看那份副刊,说不准他会对我的故事很好奇然后就来找我,可是都这么久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前阵子倒是有个叫驿泽的发电子邮件给我,可是那不是我要找的驿泽。唉,看来是找不到了。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真会有这样的事?我当时觉得有点晕,不过看看身边的媚媚一本正经的模样,我想大概是真的。

媚媚唉声叹气了一会,又一骨碌爬起来去写作。我瞪着天花板,心里变得十分慌乱。驿泽,会不会就是媚媚要找的驿泽?不会这么巧吧。可是万一真的是呢?我这不是棒打鸳鸯吗?不对不对,他们小时候那些事能算什么爱情。

一晚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去上班的路上忽然醒悟,驿泽在不知不觉中溜进了我的心里。

焦灼了几天,终于忍不住和驿泽见面。

我在CK酒吧门口等了5分钟后见到了驿泽。他一见我便摸我额头,我有些迟钝地原地不动。他问我怎么几天不见忽然如此憔悴,一副病恹恹的模样。我心里恨恨道,还不是为了你嘛。嘴上却只能说工作太忙。他说外面风大,便拥着我进了酒吧。驿泽的动作十分自然没有丝毫做作,直至找到位子坐下后我才惊觉刚才的温暖。

天南地北地聊上一会儿后,我旁敲侧击地切入正题。得到的答案令我十分沮丧,因为我几乎可以确定驿泽就是媚媚小时候的那个小哥哥。一只鼓胀胀的气球忽然被戳破了,顷刻间瘪了下去。

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我问他,驿泽,你说如果小时候的那个小女孩忽然又被找到了,你是不是还会喜欢她?其实嘛,你们小时候只是闹着玩而已。说完话,我嘿嘿地干笑几声。

驿泽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很坚定地说,会啊,如果真再碰上那可是天大的缘分了,当然要珍惜。

酒吧里光线昏暗,丝丝黯淡渗进了心里,像是蒙上了一层灰。如果我不接那个电话……可是如果永远都是假设。我对自己说,我不想告诉驿泽关于媚媚的事。可是心底深处立刻有一个反驳的声音,如果不说,那么我会一直不安,像是一根刺扎在那里。

喝光了驿泽为我点的冰水,我不顾他的反对要了一杯深空轰炸。烈酒让我头晕目眩,恍惚中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地圈住,我闻到淡淡的烟草味和清爽的剃须水的味道。

我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卧室里。屋里灯火通明,驿泽坐在凳子上,而媚媚坐在床边。他们没有说话,他们都看着我,他们的眼睛里都有些异样。我想,这下游戏结束了。

媚媚说要帮我准备点吃的,于是先行走出了房间。驿泽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似乎要看穿我的心,让人不寒而栗。沉默,长时间的沉默,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空气里的氧气似乎越来越稀薄,让人有窒息的感觉。我忍不住,于是我说,驿泽。可是唤了他名字之后,我却又什么都说不出了。

末,我在生气。谢天谢地他总算说话了,我本以为他要说媚媚的事,可是他却责怪起我醉酒的事。在接受批评的时候我觉得有些迷糊,难道他还不知道媚媚的事?可是怎么可能呢?

我正不得其解,媚媚端着一碗香喷喷的皮蛋粥走了进来。走到我跟前时,媚媚装出一副凶恶的模样,俯身在我耳边低语,我那青梅竹马总算是找到了,可惜被一个坏女人捷足先登了,你说怎么办呀?看她调皮的语气,我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悄悄对她说,那你就把驿泽和坏女人的故事写出来赚点稿费呗,也算是意外收获啊。

媚媚走了后,我终于发现驿泽眼底隐隐约约的笑意。他端过皮蛋粥,低头一边搅拌一边说,末,我宣布我们正式成为恋人关系。

这个男人怎么永远都只会陈述句?我假装不甘心地嚷嚷,才不呢,先前你不是要珍惜你小时候青梅竹马的缘分嘛。

唉,那会儿我还以为你就是那个小丫头呢,只当你在套我的话看我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的事。说完,驿泽舀起一口热乎乎的粥很无辜地看着我。我再也忍不住咯咯大笑,欣然接受他的服务,舒舒服服地靠在床上享受着一口又一口的美味。

吃完最后一口,我美滋滋地对驿泽说,媚媚的手艺果然精湛,连最简单的粥都做得如此好味!

驿泽连忙应声,是啊是啊,她可绝对是天下第一厨艺高手啊,要不怎么能做了我这么大一张馅饼送给你呢?

第45篇、爱情故事十六岁的爱情

初秋的夜晚,坐在五道营胡同口里,酒过三巡。窗外,一个清秀的少年骑着单车拐入院落,他穿着一件干干净净的蓝色衬衣,整齐地扎在牛仔裤里,仿佛要赴一个正经的约会。

店里除了我和朋友以外,只有一个年轻的侍者。他显然跟那年轻的侍者非常熟悉,点头招呼。没过一会儿,少年跑到我和朋友面前,骑在座椅上,故作不羁状问:“喝酒呐?”

我问:“大半夜的,一个小朋友来酒吧干什么?”“我不是小朋友,我16岁!不信你看我身份证。”说罢,他从座椅上跳起来。

倒是不假,我笑笑,“好吧,16岁的大人,你来做什么呢?”少年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笑。年轻的侍者扬声说了一句:“为了小曼嘛,可惜,人家下班了。”

原来,小曼也是这里的服务员,是少年爱慕的女孩。年轻人总是乐意在人面前谈论自己的爱情。少年兴奋而故作神秘地问:“要不要看看她的照片?”还不等回答,他已拿出手机在我面前。

照片里是个干干净净的少女,留着齐刘海,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并不是很漂亮嘛。”我故意逗他。

“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漂亮。”他一边反复地看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因为她明天上早班。那么她一来,我就可以看见她,多好。”他有点自言自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穿衬衫吗?我平时都穿运动衣。”他忽然站起来,向我展示他的衬衣,“因为她说我穿衬衣最好看了,所以我每次见她都把衬衣穿上。嘿嘿。”

“初恋?”我追问。

“唉,不是。”他有点惆怅地回忆,“小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我攒下早餐的钱给她买贴纸,结果她喜欢别的男生,把贴纸都送给别的男生了。”

“那现在这个,她喜欢你吗?”我问。吧台里安静的侍者又“扑哧”一笑。少年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又回过头来挤出一脸沧桑的模样说:“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的事,管别人是不是喜欢你呢?”

“那你喜欢她什么呢?”我追问。

“不知道。”少年脸上有一种又惘然又甜蜜的表情,“就是看到她,心里就扑通扑通地跳,就觉得好想见到她。哎哟哎哟,你不明白啦。”

是啊,呵呵,我16岁的那个初秋,真的已经褪色成这条胡同里猫走过的脚步,无声无息,抓都抓不住一点。

少年想了一下,决定去阁楼把衬衣脱掉。“否则就皱了。”话音未落,人就不见了。少年的气息还在,楼梯上传来“咚咚”的声音,落在微醺的耳朵里,震耳欲聋。

小故事大道理:每个人都都曾有青涩的初恋。不管是你喜欢我,抑或是我喜欢你。喜欢,都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何必管别人喜不喜欢你呢?

第46篇、爱情故事丫头,我们该有个家了

  丫头,你一定要明白:嫁人不一定要找高高瘦瘦的,但是一定要找干干净净的!

  嫁人不一定要找会甜言蜜语的,但是一定要找个好脾气的!

  嫁人不一定要找帅气又多金,但是一定要找有聪明的头脑和上进心!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从牵手那刻起对你说 :丫头,从今天起,我们有福同享,有难我当!

  嫁的那个人一定要霸道些 ,他会对你说:丫,我认定你了,就赖你了,你就是我一个人的,我不许别人走近你!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跟你穿很显眼的情侣服,喜欢带你见他的朋友,然后开心地告诉那你:丫头,我要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支持我减肥,却依然带你去超市给我买很多好吃的,然后说:丫头吃吧,不管你多胖我都要你!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对你说:丫头,要跟我走!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明白老婆是用来疼的,而且会吹着快乐的口哨和你一起做家务!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在你生气的时候耐心的哄你,然后逗你说:丫头,你生气的样子好可爱!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在你哭的时候为你擦眼泪,然后告诉你:丫头乖,不哭,有我在呢!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在你累的时候,伸出手臂很心疼的说:丫头,抱抱!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在睡觉前跟你说:丫头你要早点睡觉!

  嫁的那个人,一定会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顶着一片湛蓝的天,微笑着对你说: 丫头 ,我们该有个家了。

第47篇、爱情故事穷学生的爱情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家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

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做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

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

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

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那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这一切就是我所能给她的,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就这么多,却要求她无休止地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象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妈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她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象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去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打电话给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象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我比你更疼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她走了,生活还在继续。有时候我会来网上看些爱情故事,每个痴情的女主角,都那么像她。我想在这里对她说完这段话: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只想远远地看你一眼,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我想说,爱情既然没有过度的限制,为什么还要有金钱等级的限制呢?她走了,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呢?心里装着一个人,怎么能轻易放下呢?

第48篇、爱情故事可以一起吃苦,却没能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认识S君和D小姐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谈恋爱,那时候S君和D小姐在一个办公室,渐渐的爱上了,也不做声,每天在网上没事儿人似的聊天,我和S君说话比较多,有一天他半夜告知我此事,这两个都是低调,单纯而朴实,我心中喜欢的好孩子,听到这个消息,特别为他们高兴。我还记得S君当时可爱的样子,这是两个人的初恋。

后来一段工作结束了,S君家境普通,没什么背景,就提出到别的城市去闯一闯,看一看,D小姐二话没说,打包了行李就跟他走了。

一晃几年过去,有一次我途径他们共同生活工作的城市,看望他们并在他家小住,D小姐的变化令我吃惊,从前是个还有些婴儿肥的毛丫头,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颇有女人味了。S君的变化到不大,还是一副刚出校门时的朴素的学生的模样。后来我离开他们家,我朋友的司机开车过来接我,他们两个陪着我等车,等我上了车,司机小哥就跟我说,那姑娘挺漂亮,旁边是她男朋友?我说是啊,小哥就说,不咋般配啊。我说,两个人感情好着呢。

当然了,在一起过日子,鸡毛蒜皮的琐事,性格上的差异对感情的磨损怎么可能没有呢。但是这些我们就不大清楚了,估计也跟大多数情侣一样,可以想象得到。

又过了几年,他们所在城市的发展也不看好,于是双双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大家各忙各的,彼此都没时间说话,有一天S君在网上叫住我,我俩聊了聊,才知道他和D小姐已经分手了,作为老朋友和情感见证人,问问为什么也不是过分的事,S君给我讲了他们后期在外地以及回来后的事情,情况很复杂,主要是两家房子,经济上的问题,我感到很惋惜,可是S君家确实不富裕,这也是个客观事实,而且D小姐也许久不出现,许是再闭关,所以多说无益,大家就又聊了几句别的,各自散去。

终于有一天,我和D小姐在一起吃饭,只有我们两个人,就顺理成章的聊起这个事来,D小姐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下,大概是D小姐家后来突遭巨大变故,当然这里也有经济的问题,D小姐独自一人回来处理一切,S君此时表现就有点孩子气,给的支持呢,有点不那么给力。这件事促使D小姐开始下了决心离开,因为她……实在太伤心了。我说,我还以为是经济问题。D小姐说,他如果觉得是经济问题,那就随他吧。

因为D小姐不想再谈论此事,我也就没有再跟人提过,再后来有一次,是很多老朋友一起吃饭,S君来了,D小姐没在,大家都知道S君还对D小姐心有念念,就七嘴八舌的审讯起S君来,觉得这样放弃了太可惜,也许大家可以帮着撮合撮合,只有我这个知情的人,反倒没吭声。大家都追问,到底为什么两个人会分手。S君被追问得尴尬,只好笼统的回答,因为经济问题。

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以为大家就会淡淡的安慰几句就算了,然而一桌子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开始数落起S君,女孩子说D小姐不是那种人,男生说肯定不是钱的事儿,一个老大哥给出的话最一语中的,他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交往的那些细节,但是一个姑娘,把她最好的几年都给了你,什么都给了你,跟你去流浪,最后跟你分手,你如果还认为这是因为经济问题,那就是你有问题了!我听了这话,当时真的是太爱我的这些朋友们了。

S君知道我和D小姐见过面,就悄悄的问我,D小姐是不是在交往新男朋友了,我说是的,S君就说,那我就明白了。唉,他又明白了,可是他明白个P啊。前一段日子,有人把非诚勿扰里乐嘉的一段微博转到我这边来,大意是说乐嘉老师自己初恋的时候,有一个姑娘很爱他,那时候乐嘉人又穷,又桀骜,又倔又愤,就觉得你爱我你就应该怎样怎样的证明,最后有一天,姑娘终于跑掉了,确实跟了个有钱人,于是乐嘉就又觉得姑娘是因为嫌贫爱富,着实的去跟姑娘纠缠闹腾了一阵子。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乐嘉老师自己也成熟了,有钱有地位了,可以心平气和的想这段往事,才真的承认,人家姑娘当初跟他分手,不是嫌他穷。

D小姐从大概23岁的时候跟着S君,奔走天涯,漂泊异乡,租小破房子住,S君偶尔失业的时候,也义无反顾的赚钱养家,到分手的时候,历经四五年,她已经快三十了。她不是为了要去坐在宝马车里哭,才离开的。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我看到豆瓣上有个豆友的题目改了一下的。我经常听到年轻的男孩抱怨现在的姑娘都虚荣,爱钱,只想找高富帅,另一边,真的遇到了一个不嫌贫爱富的好姑娘的时候,却不懂得怎么珍惜。最后一归结呢,就都觉得是经济原因,全世界的姑娘都是嫌贫爱富。

很多姑娘是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但依然有很多姑娘是愿意和你在自行车后座上笑。如果她有一天离开了你的自行车,是因为你把她弄哭了。眼泪流干了的时候,人就再也留不住了。

但愿S君过几年自己能想明白吧。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如果她有一天离开了你的自行车,是因为你把她弄哭了。”

第49篇、爱情故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想美女孩子都有想象过自己穿上婚纱走进教堂的情景,那是最美丽的时刻了!

今生,最浪漫的事,是披着一袭粉红的婚纱,绽放着最甜蜜的微笑,与你一起牵着手,走进结婚的礼堂。

曾经,你是我生命中最耀眼的那一抹阳光,带着璀璨的笑容,向我翩跹走来。“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美丽誓言,映照着那张世上最幸福的笑脸,映照着我们如蜜甜的快乐每一天。如果你忘记了,我愿意对着我们的婚纱照再说一次。是的,那一叠厚厚的相册见证了我们恩爱的脚步,在祖国的壮丽山河边,留下了串串形影不离的脚印。

每每翻开床头抽屉那一排排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信,每一封信封上细致的编号见证了我们恋爱时一起走过的风起云涌。不记得,已经多久没有去重温那些曾经让自己心跳加速,被幸福团团包围的甜腻情语。虽然不看,那些整天不安地等待着你的回信的紧张时刻却依然历历在目。

至今仍然不敢相信,一向羞涩腼腆的我,在爱神来临之时,竟然会变得如此勇敢。那些为了爱,勇于与家人抗衡的日子,现在想想,几乎可以写上“不孝”两个字。可怜天下父母心,最疼爱女儿的父母最终还是忍受不了女儿的日渐憔悴,在关键时刻,做了让步。也因为他们的退让,才有了我们最浪漫,最幸福的一刻。执子之手,一起走向婚姻的殿堂。

【最幸福的爱】

今生,最幸福的事,是能够与相爱的人朝夕相处,一起到白头。

嫁进你家门的日子,似乎总与幸福扯上关系。直至今昔,我仍然想不明白,为何年近四十的我,依然被你,被你的家人当成上宾一样款待。其实,我并不需要这样的特殊待遇,我只希望自己是你们家里的一分子,能够在你的家里,自由来去,不受拘束。

也许,因为大家的宠爱,才有了任性妄为的我,不懂人情世故的我,不愿意沾染人间凡俗的我。当自己总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惹火你时,我真不希望让你看到这样失败的我。亲爱的老公,如果你不那样宠溺地疼爱我,包容我,呵护我,或许,我早就该在第一次发脾气,不顾宾客满座,私自躲在房里睡大觉时,就被你开除家门了。

众星拱月般的儿子出世后,我在你家里的地位更加坚不可摧了。或许,你能够读懂我内心的诸多不情愿。一向疼爱女孩的我,为了完成你们家传宗接代的美梦,硬是违背心愿,生下了这个里外都是女孩的男丁。也许是因为我的一番牺牲,更换来了家人的万般疼爱。无论我做出多么不合情理的事情来,亲爱的你,总会一脸苦笑地摇摇头,好像我还是当年初相识时的那个不懂事的小女孩一样。正是大家对我的特别关照,才让我感觉到,嫁给了你,嫁到一个遥远的小山村,其实并不委屈。

【最快乐的梦】

今生,最快乐的梦,是在你的支持下,尽情地放飞自己的梦想,与文字为伍,与诗词作伴。

总以为,时间的流失,会带走我们昔日恩爱的情感。每当看着那些值得庆祝的节日,被你若无其事的表情晾干时,心里总会涌起种种的不甘心。曾经的浪漫誓言,曾经的幸福时光,难道真的会跟着婚姻进入坟墓吗?不忍心去接受这个事实,我只能在漫长的时光中,拈起自己的文字之梦,任自由奔腾的思绪在键盘之间飞舞,让轻松愉悦的歌声减轻我内心的失落。

思念,终于抵不住时间的灸烤。望着那张曾经无比亲切的笑脸,现在只会对着电脑发呆,发笑。我的忧伤千丝万缕地缠绕在指间,缠绕在字里行间。也许,我不该把心思全部押在你身上,毕竟,你已经被我牵绊住太长太长的时间。“如果不爱你,你会赌上自己的一辈子吗?”面对我的无理取闹,你总是语重心长地从容面对。看着理直气壮的你,我还能再多说什么?

放下心里的成见,还彼此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原来只在一念之间。回首那些终日争吵的日子,再看看现在整日忙于创作的自己,欣慰的笑容再次浮现。或许吧,我们总要学会适应对方,学会适应一个人生活的方式,只要能够坚持自己快乐的梦想,还有什么事不可以商量呢?

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亲爱的老公,每天面对我们爱的结晶——聪明懂事的儿子,我实在没有理由再去埋怨什么?也许因为儿子的存在,我们的生活多了些不便,我们的日子多了些烦恼,我们的感情多了些距离,但那并不影响我们血融于水的亲情夜以继日地缠绕在一起。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让我们一起牵着儿子的手,不离不弃,一直走向白头。

第50篇、爱情故事别让人左右你的青春

(一)

感情世界里,经常被问的问题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你喜欢她什么?”“还是赶快分手吧!”“得了吧,看看现在的你和他,你们之间怎么可能会有未来?”

另一种是:“你怎么还单身啊?”“赶快找一个吧,你看看你周围的人,你怎么一点不着急?”

然后你会发现,问你这些问题的人,其实并没有好好地了解你。

尽管有的时候,你面对的问题大多让你反感,他们指着你的痛处不停地问东问西,你却不能表现出来什么,只能笑着附和或者尽力敷衍过去。

“你喜欢她什么?”谁知道。

好看吗?带的出去。

会做饭?得了吧,还不如我做的。

没有比她更好的了?也不是。

那你为什么跟她在一起?因为她是她。

这算是什么理由啊?这就是我的理由。

“你怎么还单身啊?”

不孤单吗?孤单啊。

不难过吗?有时会。

那你怎么还不着急?没什么好急的啊。

“哎,你看看你。”朋友长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你,你无奈地笑笑甚至懒得去解释。一个人,怎么就不行了?我不还是过的好好的。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生活节奏,为什么要改变它。

(二)

小时候我们摔倒之后,第一反应不是看摔倒的地方痛不痛疼不疼,而是看周围有没有人。如果身边有爱的人,就揉揉我们的腿,挤两滴眼泪好好地撒娇一把,然后痛快地起身像是没有跌倒过一样屁颠屁颠地继续玩耍。

我们跌倒后会觉得难过,无非是因为我们想要被安慰的那个人,他不在身边。

分离的时候,尽管我们会在同学录里写下“友谊常在”之类的话语,但是几年之后我们打开同学录的时候,也许已经想不起来当时留下这字眼的人是什么模样。

随着时间和距离,有人就失去了联系,而那些没有失去联系的,那就是你为数不多的人生知己。

奇怪的是,那些留下的,在当初你并没有想到陪你到最后的人会是他。

第51篇、爱情故事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我是一个特困生,是村子里惟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摇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了希望。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做家教可以赚50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钱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

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们都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的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话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生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他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他认路。

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他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了。结过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他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

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什么事都能说的出来。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他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他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的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的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点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她们家吓了一跳。他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妈说因为它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丹丹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做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常年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他跟着我吃水煮白菜。他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她无休无止的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像整个人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要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他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去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就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国留学吗?一直等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再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给***妈打了电话:阿姨,丹丹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妈很迟疑的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丹丹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愿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能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了我。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女孩,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的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像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其实我比你更痛苦,因为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你离开你,你是我最爱的人。

她走了,生活还在继续。夜里,听着李宗盛的贵人歌,心中无限感慨“生来皆凡人,为何两重天,有的忙生计,有的赛神仙,有因才有果,全在一念间,富贵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亲爱的丹丹,我会努力的。我想在这里对你说:“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只想远远地看你一眼,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第52篇、励志故事有牙齿的爱情

爱情的世界里,分离的,都是不爱的。也有人说,离开,是因为爱。既然爱又怎么舍得离开呢?我说,那是因为爱的疼了,爱已变成了伤害。这世间有一种爱,爱到深处是卑微,卑微的没有了尊严,也就不再能留住爱了。这世间还有一种爱,爱到深处就生出了尖锐的牙齿,咬伤了对方也咬疼了自己,弄到大家都想逃。

爱的浅了,爱情就会很脆弱,经不起生活的风雨,耐不住日子的磨损;爱的深了,爱情又会很糊涂,挺不过琐事的纠葛,迈不上幸福的台阶。这是我们很多人的遗憾。不会爱别人是自私的,自私到没人喜欢。可爱别人也会爱到很自私,自私到不可理喻。所有的爱情都是需要回报的,不要回报的爱情不现实,最多也只能当成是表决心罢了。也正因为爱情需要回报,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爱的多了也就要得多了,再后来又变成没完没了的挑剔与苛求。

爱情,是我们心里开出的花,爱到深处,应该结出丰硕的果,美美的,甜甜的,吃下去你们的爱情就长生不老了。可那仙界的人生果也要三千年才开一次花,三千年才结一次果,最终吃不吃得上还要机缘巧合。何况我们这些凡俗人间里男男女女们,聚了,散了,花开了,果落了,原本都正常。只是,不要让自己的爱生出了牙齿,苛求的结果是双方的身心疲惫,即使逃离,那样的伤里因为带着遗憾,会很疼,很疼。

爱情本身不会让我们沉重,就算肩负了责任也是一种轻松的生活状态,有依有靠,有商有量,有情有意,怎么会累呢?累了的,不是爱少了,而是要求的太多了。有时候我们的爱情也需要休息,比如在婚姻的城堡里,家庭的温暖中,我们都免不了会生出些许的慵懒,那时候的快乐来自于双方的体谅里,那时候的幸福藏在细节上的默契里。我们谁也不可能总是围着一个人转,除了爱人,我们还需面对很多的人,做更多的事,这才是积极的人生。

激情化为了无语的默契后,才会生出疼惜的根。在你总是抱怨对方不再爱你的时候,或者为一件没做对的事情就推翻所有恩爱的时候,你的爱就已在偏执中生出了怨恨的牙齿,啃咬着你们的心灵。爱情,开始是牵手,最终是相伴,更多的时候表现为沉默的深情。爱里的寂寞,原本是一种静态的快乐,又有什么好难过的呢?爱到深处,就生出了一种深刻的幸福,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有牙齿的爱情,是悲伤的。爱到一个人逃,恨到一个人伤,多年之后也许还会在频频的回首里,让泪眼蒙霜。请慎用我们的爱情,给值得的人,在爱里共同成长。给爱一片自由的天空,我们才会在爱里长生不老。


第53篇、友情故事友情之上,爱情之下

马楚成向我表白的时候,他正风风火火地帮我忙着毕业论文。我佯装上厕所,给他打了电话。我说,马楚成向我表白了,我该怎么办?他在那头关切地问,你先问问自己,爱他吗?我说有一点。他接着问,此刻,你心里除了他,还有没有其他的男生?我劈头盖脸地把他臭骂一通,最后百般坚定地告诉他,我没那么伟大,能把全世界的男生都博爱到底。

我听取了他的意见,和马楚成开始了尝试性的交往。我以为自己不过是想要寻找生活的调味剂和一份可靠的安慰,却不料自己会沦陷得那样深。

三十天后,他把工整的论文送到我的楼下,再三叮嘱我,一定要熟读,免得答辩的时候被人识破。临行前,他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几个有可能被问到的问题。我在接过纸条的同时,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兄弟,我似乎已经爱上马楚成了。

他眼里闪过一丝波光,旋即又恢复了往日的深邃。他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妹,你倒是好了,修成正果,惟独我还是茕茕孑立。我开玩笑地说,没事儿,要是你三年后还找不到女朋友的话,我就踹了马楚成,和你私奔!

国庆长假,马楚成的前女友从北京赶来,欲要挽回那段失败的恋情。马楚成知道我心细,生怕被我发现,特意将手机扔在了宿舍。

我连续三天没有见到马楚成,心急如焚。正当我仓皇失措的时候,他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医院的病房里看马楚成。

原来,马楚成和他的前女友在街上手牵手闲逛的时候,无意碰见了蹲在街旁抽烟的他。他二话不说,一个箭步上去,朝着马楚成的脸上便是重重一拳。当天,他把马楚成的脸彻底打成了一朵娇艳的萝卜花。

我哭闹着,埋怨他下手太重,一拳又一拳地猛捶他的胸口。在我打累的时候,他含着泪朝我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只是不愿看到你爱的人对你不忠诚,我只是害怕你今后过得不够幸福。

因为这句感人肺腑的话,我伏在他的胸前哭了许久。脑海里所闪现的,全是他这些年为我付出的场景:新生军训的时候,我因体力不支晕倒了,他全然不顾教官的军令,执拗地将我背进了医务室,最后被罚俯卧撑两百个;我第一次恋爱,那男孩不到半月便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气得我茶饭不思,是他不离不弃地陪着我,嘘寒问暖,还叫了一帮兄弟把那男孩抓来,当面向我道歉;大三的时候,我的外语四级仍旧没过,他为了帮我补习外语,每天六点起床到女生宿舍楼下等我,督促我晨读,凄风苦雨,从不间断……

我当时并不知道,其实一个男人的胸怀远没我想象的那般宽广。他们对朋友和对自己心爱的人,绝对是有着天差地远的距离。他之所以这么全心全意地对我,不过是因为爱我罢了,可我一直不知。

我始终放不下马楚成,在马楚成的百般承诺之下,我们重归于好。两年后,我给他发了新婚请柬,那时他依旧单身。

那天,他来得很晚,我一直穿着洁白的婚纱在楼下等他。当着满堂宾客,我把新婚的第一个拥抱给了他。他忍住哽咽,一遍又一遍地跟马楚成说,一定要让她幸福,一定要让她幸福。

临别时,我独自送他去机场。我说,谢谢你这些年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生命中,一定会有这样的一个人,他对你永远保持温柔,永远将你放在心间,可你对他的情感,无论如何,都只能走到友情之上、爱情之下。放开矜持,抱抱他,并将你的幸福告诉他,让他可以心无牵挂地去寻找真正属于他的情花吧。


第54篇、爱情故事似水流年的爱

似水流年的爱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风云突变,异事横空。

繁华似锦,纯白无暇,动荡世间,安身何方?

----题记

幕起

芸芸众生之间,无人不想当神仙好长生不老,却不知神仙之苦、之烦、之闷。身为天宫的凝霜仙子,不仅是王母玉帝的亲侄女,二郎神的亲表妹,太上老君最疼爱的小弟子,还是掌管人间风雨雪的使者。

我厌倦了天宫的生活,想去凡间走一遭,可是天规不让,无奈我只好另想办法逃走了。

过几天就是蟠桃大会了,那时可容易下凡了。不是我自夸,拥有绝色容貌的我是一个冰雪聪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调皮可爱的才女。我的功夫也很厉害哦!(是真功夫,不是法术)

1最美醉天下

“众仙家,后天就是蟠桃会了,你们节目准备的怎样?”玉帝面带微笑地说。

“凝霜,你在想什么啊?怎么笑得这么开心。”我当不会告诉你我在想逃跑计划了。“没有啊!我是替王母开心呢!”凌霄宝殿上,众人都是眉开眼笑。

“二郎表哥,人间好玩吗?我常听你说起人间的事,我好想知道啊,你告诉我好吗......”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蟠桃会你终于来了!

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我终于来到凡间了。

哇晒,凡间真是太好了,到处琳琅满目,我要去逛了耶!(真是对你无语了,再怎么没见过也不用这样吧!你可是仙子啊,注意形象形象......)吃过了玩过了现在又要去哪里了?还有哪好玩啊?都怪师父、要不是他找二郎表哥,表哥也不会给我讲到一半就走了,害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去哪了。随便走吧,走到哪里算那。一路上真是烦死了,凡人都没见过美女啊!这样盯着我看人家会不好意思的!不理会他们的眼光我继续朝前走去。为了方便行走我化身为一名男子,就这样女扮男装的游戏开始了。走着走着便来到了烟雨楼。门口有许多风尘女自在拉拢人,我不由自主的感叹了一声。真是倒霉、在人群中我也被人流挤了进去,还被那些人给硬了拉进去。进去就进去吧还被小偷光顾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这可怎么出去啊!对了溜走。可惜上天不可怜我,被老鸨给抓住了.

“看你小子眉清目秀的来我们这地方也敢吃白食,来人啊,你们两个给我搜搜看他身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是”

“等等,可不可以不让他们搜啊,还是你搜吧!”(毕竟人家是女孩子,怎么能让男人搜身呢)

“看来老娘我还是光彩不减当年啊!这帅小伙也喜欢让我来搜身。好吧,你们俩把他绑住,以防他逃跑”

“是”

“呵呵,原来是个姑娘啊!怪不得哦,你呀、就留在我们这里吧,卖艺还债。你们带她去房间换一套女装,打扮一下再带她下来见我。”

换好了衣服,我得想办法逃走啊,于是我对那两个人说“两位大哥你们放了我吧,我出去以后一定好好报答你们......”

“你最好老实点,放你,笑话,放了你我们工作就没了,走吧,去见老板娘,快点,别磨蹭。”

“哦!原来是一个美女啊!妈妈我好好栽培你一定能让你在这地方当上花魁。”

“我才不稀罕呢,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啊?”(本姑娘想走现在就能走,只是不想欠别人,要是使用法术逃走,天庭一定会知道的,到时就不能在凡间玩了,好吧,本姑娘等还清债就走)


第55篇、爱情故事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

他们相识与电脑,他们相知与键盘,他们相爱与网络,他们受过同样的伤,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缘分,也许是上天注定。至始至终不信命,不信缘分,不信日久生情的她也信了。她对他视乎动心了,但她始终没说,因为她一直认为,得不到是永远是最美的,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她愿意和他保持现在的距离。

她没和他说:小A,我爱你。他没和她说:小柒,我爱你。就这样着,他们还是每天聊天,每天在网络上嬉笑。一天复一天,一日复一日。

那次他们见面了,他们两个都是平平淡淡的人,男孩布是很帅,女孩也不是很漂亮,就那样,他们逛了一整天,到了快分开的时候才牵手,才拥抱,男孩送女孩上车,女孩停住了踏上车的脚步,转头回来说:“小A,我等下辆车好么”小A看出了女孩的不舍,上前拥抱了她,“好吧,小柒,我们等下辆车,下辆车来了你就走,已经很晚了,别让你家人着急。”“好,小A,我答应你,我等下辆车就走。”“嗯,小柒听话,我们还会见面的,我有时间我就会来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么。”“嗯。小A,你说的,不准耍我”“嗯,我说的”之后他们又紧紧地抱在一起了,直到小柒要等的车来了,才依依不舍的分开。时间久了,他们两个讨论着结婚,讨论的以后,讨论老了的时候。

从相识,相知,相遇,相爱,直到结婚,小A和小柒经历了多的苦难,经过了多少磨练,家人的不同意,家里的阻拦,小柒家里嫌太远了,怕小柒受委屈、小A家里嫌小柒太小,不会做家务,所以双方的家人都在之间作梗,不让小A和小柒两个在一起。也许是爱情的力量,最后还是没让小A和小柒分开,久而久之,小A和小柒的家人也成全了小A和小柒两个。

小柒还在天真的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小柒开始学着怎么布置家里,小柒之前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有人为她准备好在那里,现在小柒在学着扫地、煮饭、炒菜、洗衣服,做所有家务,学着收敛自己的脾气,学着做个好儿媳妇、学着做个好老婆,现在小柒像一个完全变了一个人,真正的长大了,真的成了女人了。

那天小A和小柒结婚了、那天小A为小柒披上了婚纱,那天小柒为小A系领带,那天小柒挽着小A的手走进礼堂,那天小A是最帅气的新郎,那天小柒是最美的新娘,那天小A和小柒他们两个人是所有人的焦点,小A的白西装和小柒的白婚纱是那么的般配。

小A彻彻底底的伤透了小柒的心,那晚小柒一晚没睡,一直在回忆小A之前的好,一直以来,小A没吼过小柒,更加别说打了,小柒在电脑房里面待了一晚,在键盘上敲打着零零碎碎的字,她想把之前美好的回忆写成文字,泪水湿透了键盘。屏幕上的字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了,里面全写着小A对他的好,一个坏字都没有,小柒写完了从他们第一次在网上聊天直到今晚,结局写着今晚我成了新娘,正式成了小A的老婆,我真的很幸福。她关电脑之前把QQ的个性签名改成了:“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小柒默默的离开电脑房了,重新走到婚礼房,他在门口停留了几分钟,看着房间里面的东西,那是她的嫁妆,抚摸这他们的婚纱照,看这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一直在想那时之前他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现在怎么这样。


第56篇、爱情故事被爱的资本

五年前,他说爱我。我却说:“不,我还没有被爱的资本呢?”他惊愕,我惭愧。
被人爱是女孩子的骄傲。可我懂的太少,无法和他争论国际风云、国家兴衰,听不懂他讲世界名画、古典音乐。还是别让心中最敬佩的人失望吧。这太幼稚了吧?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四年前,他做实验烫伤了手,从那以后,每次见到他,我都偷偷地查看他的手,可嘴上却说:“你看诺贝尔……”他踢足球撞伤了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足球赛了,可嘴上却说:“足球,是勇士的运动。”他在校乒乓赛中名落孙山,觉得很难堪,我却说:“男子汉嘛,要有输得起的气魄。”我猜想,我如此知书达理,他一定会爱我,可他再也不提此事,大概怨我再傻不过了。
三年前,当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世界通史》,《中国通史》,当我细心地倾听美术系列讲座,当我也能笨拙地弹起吉他时,我多么希望能在他面前炫耀一下儿啊!此时却接到了他北京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的捷报夹着一张一等三好生的证书。我好不羞愧!我的这点小小的进步何足挂齿,我的院级三好生的证书又怎能拿给他看呢!他会认为我可笑吧?真是再傻不过了。
两年前,他考上研究生的喜讯使我高兴得连喝3瓶汽水,腹痛了一天;他的实验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常使我夜不能寐;他喜欢的英文书,我连夜抄写……但是,当他突然吻了我一下儿时,我却气愤地喊:“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你有什么权力?!”事过之后,我后悔,那本该是多么含情脉脉的一瞬,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瞬啊!谁还会再吻自尊心这样强的女孩子呢?我真是再傻不过了。
不久前,他要出国去读博士了。我再也不能那样“坚强”、那样“豁达”了,我伤心,他腿受伤时,我不该把眼泪擦干;他手烫伤时,与其我独自彻夜难眠,还不如床边陪伴;我精心练习的吉他曲,早该弹给他听;他吻我时,我应该回报他……这无数的遣憾,使我怆然泪下。“我只想告诉你,这5年,我真是再傻不过了。”他却说:“我真希望我有资格说‘我爱你’,也许在我回国的时候。唉,我也够傻的,只有傻子才肯等我了。
我泪流满面地回答了他:“我再傻不过了。”


第57篇、爱情故事你好,我们结婚吧

每天的生活很惬意,偶尔做点农活,偶尔有事没事往好友家跑,和朋友聊天、织毛衣,成了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天和往常一样风尘仆仆地往好友家跑去,难得好友的妈妈这时候还没出门工作,大老远看见郑小洁来他们家玩,热情地叫唤她,并问:“小洁,看着你跟妞妞一起长大,阿姨还不知道你多少岁了呢?”小洁笑了笑说:“23咯——”朋友的妈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在一旁正认真的打毛线的小洁说:“小洁,这么大了啊,要不阿姨帮你找个婆家吧!”可爱的小洁脸上有着灿烂的笑容,像是一朵花儿似的美丽,咯咯的笑了起来说:“好啊,呵呵……”

第二天小洁像往常一样起床后,站在家门口打个哈欠伸伸懒腰,这时听见朋友的妈妈叫自己,小洁疑惑地看着走进来的阿姨,问道:“阿姨,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阿姨迫不急待地从袋子里拿出用一块小小的布包起来的相片递给小洁,她笑着对阿姨说:“我只是开玩笑的啦,还当真的了啊?呵呵!”洁看着照片里的男生,他自然地用双手环住那颗看上去有点苍老的榕树,流露出从容的微笑,还有那双深情双眸,小洁不由自主地抚摸了一下照片上的男生,阿姨看着小洁的专注的神情,欢喜道:“一见钟情了吧,这么说你看到照片后不反对跟他见个面了?”小洁羞涩地把照片还给了阿姨。满脸通红地说:“照片还行,就是不知道人长的怎么样,那就见个面吧……”阿姨嘻哈地点头说:“好,好,好……那就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安排你们见个面。”

一个月后正好是端午节,他回来了,在阿姨的安排下见了面,他就坐在小洁的对面,可能是别扭吧,从进来到那时十几分钟过去,都不敢正眼瞧小洁,小洁低着头羞涩地偷偷地瞅了他一眼,笔直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挺帅气的,这时看见他也正用偷窥的方式看着自己时,小洁的脸红的更厉害,别开脸别扭地捏着衣角,不自在地看着桌子低下不敢抬头。

“小洁,小洁……”这时小洁抬起头看了阿姨,妈妈在一旁边扯了扯小洁的衣服:“你低着个头干嘛呢!”阿姨笑逐颜开地说:“你们二个到后面小亭子里去说说话吧。”小洁跟他扭涅地起身缓缓地走到小亭子里,从在凳子上都不吭声,还是他打破了沉默,说:“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小洁不好意思回答只能脸红心跳地说:“嗯。”

然后他又说:“那就是可以的意思了?”

小洁还是那句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嗯。”

虽然很小声音,但他还是听见了。随后他说:“要是我们都没什么意见的话就选个日子吧,你看怎样?”

……

……

许久后小洁说:“要不我们先谈谈看吧。”

他脸色有点难堪,尴尬地说:“呃,那好吧!”

几天后他南下打工,而小洁一直留在家里,这事算是过去了吗?

一个星期……

二个星期……

三个星期后……

小洁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写来的,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给她写的来信,信上几乎是无话不谈,有他在广东打工的辛酸和艰苦,还有一些小洁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在海边赤着脚丫奔跑的感觉,还有广东的夜景是多么的美丽与繁华,看完后小洁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他的来信,并回了信,小洁思虑很久很久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最后只写了短短的四个字,你好,己读!


第58篇、爱情故事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第59篇、爱情故事在天地之间

小编为大家带来:在天地之间

在天地之间(大学生择业与爱情故事)

七月流火,炙热炎炎。

辛明顶着午阳烈日,背着行李包走出校园,步入通往大街的小巷。四周悄悄的,只有树上的蝉声不停地响着。

她感到背重腿惫,便停下脚步,拿出纸巾擦拭着满脸的汗水。再回头看看校园,心如火烤一般。

那位该死的徐伟大概也离开了校园,去大上海实现他的人生价值的美梦吧。

徐伟的形象刚在脑海里出现,辛明又是满脸的汗珠。炽热的阳光晒化了当初她与徐伟美好的憧憬,却晒不化她现在满胸(心)的寥落。

正要举步,怏然间听到从高处传过来的叫喊声,抬头遁音寻去,看到近处六楼顶的边墙上站着一个人,似乎要跳楼的样子。

辛明的心一下悬了起来,好像凝固住了。

四周看,没有人注意这即将发生的惨剧;再抬头望去,那男子正向这边举着手。

辛明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嘴,冷静下来,她知道此时不能惊动他,如果对他一声劝喊,惨剧便可能立即产生。

她悄悄地找到楼梯口,蹬到楼顶,想轻轻地靠近他,想从他的后腰抱住他,但是当她进入楼顶时,他已转过身来,面朝着辛明了。看到心中向往的美女大学生愣在楼顶平台的一片花草盆景中,他便出口吟诵着:“一池春水芙蓉现,好似嫦娥入月宫……”

说着跳下边墙,笑着一边学着鸟叫声一边向辛明走来。

“吓死我了,看你站在边墙的样子像寻短见,帅男,甭管什么事,总得往开了想,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辛明的话还没说完,那男子就抢话:“我刚才站在边墙不是寻短见,而是看天空的鸟儿,看地下的白蜡树,天空没鸟,地下的白蜡树就惨兮兮的了。”

辛明觉得他的话莫名其妙,刚要张口说话,他又好奇地抢着:“你看我脸上这么多的汗水,你怎么不淌汗呢?”

“被你吓的,大热天什么事不好做偏偏做这吓人的事。”

“什么啊?被我吓得都出不了汗了,你真的以为我是想跳楼自杀吗?”他脸上挂着不悦的表情。

辛明摸摸自己的脸,确实没有汗水,感到真的很奇怪,心一紧张居然忘了酷热。

此时,再看这位眼前的男子,才看清他是比自己小几岁的小伙子。英俊的脸上带着笑容,眉目间泛出一种英毅的气色,给人一种老实而不失活泼,滑稽又含着忠厚之感。

“你刚才不是跳楼是干嘛?”辛明微笑着无话找话讲。

“跳楼?我怎么会跳楼,你看低我了,我才舍不得这尘世的多彩呢。”他一边用右手摸自己两边的腮帮子,一边用左手指着辛明“看你刚才特着调的样子,怕不是被鸟儿的排泄物砸了脑门了吧?”

辛明听他这样说,心里立刻一阵绞痛,原本舒展的眉头紧锁了起来。他这揶揄的话语,刺伤她的善良、自尊。她觉得他在戏弄自己,甚至感到他的腔调都带着邪气和慧黠,便立即大声反击:“怎么说话呢你!”

还没等他开口,辛明咬着牙指着他:“你这个混小子!我好心想来救你,你真是狗坐轿子,不知好歹,你这个脑残,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说完,那不争气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滚,她立即转身向楼下跑去。

那混小子在她身后说的什么话她也无心听,也没听见。

辛明蹬上船,在起航的时候,她再次向校园的方向望去,她又想到了那个该死的徐伟。

船在江心缓缓而行。

近处,凉风吹来,水波晃动,日光射来,犹如万点金片在水面闪耀;远处群鸥飞翔在连绵起伏的黛色山峰背景之前。

辛明的心情平静了许多,似乎从刚才楼顶的气愤中与徐伟的分手不悦中走了出来。喝着船上供应的凉白开,想起与徐伟在咖啡厅交谈的情景。

徐伟点了特别昂贵的伊朗玫瑰水和韩国的柚子茶。辛明一边喝着一边听着徐伟说着。

“这两样是最时尚最适合当代美女的饮品。”

辛明感到玫瑰水的香味太浓,可能水兑得太少;而柚子茶的苦味又太淡,大概水又兑得太多。

“我的本科学士证已拿到,明天就到上海发展,你还有一年就能大学毕业……”

徐伟滔滔不绝地说着,辛明听着他关于他们二人将来幸福的憧憬,听着听着就感觉不对劲了,就像这口中的饮料不太浓就是太淡。

“明年你完成学业就来上海,做全职太太,这样的高级饮料就可以尽情享用。如果你不来,我只等一年。另外,这一年中,如果我们另有所爱,就各走各的路吧……”

听着徐伟口若悬河地说着,辛明记起当初两人达成的一些大学生恋爱的共识:“一条红线校内牵,出了校门可随便。”

然而,三年的校内爱情生活,特别是徐伟对辛明的呵护和辛明对徐伟的关爱,早将两人世界酝酿发酵的激情自然成为动人心魄的赤诚,升华为永不消逝、不会分别的主题,早已使辛明觉得走出校门,他们的爱情之蕾必然会开出鲜艳的花朵,会结出丰硕的甜果。而现在真觉得这段情感是一枚难以辨味的青橄榄,不知今后回味时,感到的是酸是甜还是涩……

粗莽的汽笛声打断了辛明对昨天的回忆,船已靠岸了。

走在乡间的田野小道上,路边有幽静的树林,远处有山丘和时现半隐在翠竹丛中的农家村庄,前方还有一小片湖水,深蓝的湖里游弋着雪白的野天鹅。

辛明不禁叹道:“好美的地方啊,在此地读书写作,休闲时三月可观桃花,六月可闻稻香,八月可尝鱼肥,九月可赏红叶,冬季可看雪花纷纷如蝶飞,可踏琼瑶于乡间……”

想到此,只觉身边微风涼爽,顿感暑气全消,心情也就舒畅多了。虽已走了两个多小时,可腿似乎却比下船时更有劲了。感到这次利用暑假到室友兼好友尉欣的老家,丢去烦恼,整理书稿,准备完成出版社交给的任务就更有信心了。

不知不觉中便到北靠山林、南临溪水,荗竹奇花环绕的村庄。篱落之中有几十幢二三层的小楼。问一老伯尉欣家在哪里,按指方向来到一门前扣户,无人答理,推开那半掩的半闭的门,门里无人,只有一幅“天伦乐图”——一只老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叽叽喳喳的在院中觅食。

“有人在家吗?”

一位大妈从后院转过边廊来到前院,辛明知道这是尉欣的妈妈,便自我介绍:“我是尉欣的大学同学加密友,我叫辛明,我要在您这里住一段时间,给您填麻烦了,尉欣利用暑假去杂志社当临时编辑,近期不会回来了。”

“欣儿来过电话了,告诉我你今天会来。”大妈笑着,脸上的皱纹被慈祥的笑容填满了。

在天地之间

第60篇、哲理故事爱情与婚姻

一位少女爱上了一位中年妇女的丈夫。

人到中年、容颜渐老、经历过沧桑岁月的中年妇女,面对青春逼人、执著无悔的少女,良久无语。最后,她沉默着取出纸笔,对少女说:

“我们一起来写写那个我们都爱的人是什么样吧。”

女孩儿不假思索地在纸上写道:高大、英俊、体贴、上进、有事业心……

中年妇女却让岁月的印痕留在了纸上:有些胆小,害怕打雷;胃不好,不能吃过硬的东西;记性差,时常丢三落四;晚上睡觉会磨牙,打小呼噜;生活不规律,吸烟、饮酒、早出晚归;动手能力差,不会做饭、修理电器……

俩人一看对方写的内容,顿时都傻了。

爱情和婚姻既不是一个人的全部,更不是生活的全部。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常常把它当成全部,并且一点也看不到它之外的东西。

第61篇、爱情故事衫是他买的

楼下邻居是个40来岁的漂亮女人,总是笑靥如花,穿的衣服既时尚又不妖艳。

一个周末,我约她去逛街,说:“我要买衣服,你帮我参谋一下吧,你的衣服都那么好看。”她露出惊讶的神色,说:“啊?我哪会买衣服?我的衣服都是我老公给我买的。”

她打开她的衣橱给我看,这儿简直就像一个时装展台。她拿出一件粉色连衣裙,说:“这是我们刚定亲时,他给我买的。那时他正在省城考驾照,家里每月给他200元的生活费,他一个月没吃早餐,省了60多元给我买的。虽然现在穿不下了,但我一直没舍得扔。”

“这是我刚生完孩子,他给我买的。”她拿着一件肥大的蓝色羽绒服,“那时我的体重增加了30斤,他给我买了这件‘大麻袋’,还说‘老婆哪有胖,衣服还这么宽松……’”她自顾自回忆着,幸福都写在脸上。

我忽然明白了,其实并不是我的邻居多会买衣服,也不是她的身材有多好,而是她始终带着爱意穿衣服。整天沐浴在爱河之中,怎么能不处处泛着光彩?

临走时,我看见衣橱最里边挂着一件华丽的丝绸旗袍,惊讶地说:“这件衣服很贵吧!我去年去杭州旅游时看到过一件差不多款式和质地的,要3000多元呢!”“是呢,这件是他去杭州出差时给我买的。他知道我喜欢旗袍,但我嫌贵,平时都不会买,他就偷偷给我买了这件。他还说妻子是丈夫的脸面,衣服穿在我身上,亮的是他的脸……”她说着话,脸上漾起一片红晕。

这让我想起了老公幽怨的眼神,因为每次他帮我挑衣服时总被我奚落眼光差。现在想想,我应该多鼓励他,含着爱意挑选的衣服不会丑到哪里去。何况,还能让他提高品位呢!

第62篇、爱情故事别让你的婚姻,毁在得理不饶人的嘴上

周末,我到医院看望一位生病的朋友王哥。几天前他半夜突发心肌梗,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还好抢救及时,捡回了一条命。

他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平日里国内国外地飞很忙碌,这下病了是要好好休整一下才好。我打算等会儿劝劝他,人生在世,什么金钱地位权力影响力都是虚的,唯有健康才是根本。

走进病房,王哥脸色阴沉,他的妻子芬芬絮絮叨叨地说:“哎呀,你的那个下属也太不识趣了,人都病倒了,还在请示工作,这是谈工作的地方吗?”说完还不解气,连问几个“是吗?”仿佛一定要王哥表态说“不是”才肯罢休。

不料,王哥黑脸了:“有完没完?我需要静养,静养!听到没有?”

芬芬听到了勃然大怒:“我是为你好,谁楼上楼下地挂号缴费?谁衣不解带地照顾你?谁不嫌弃地端屎端尿?狼心狗肺!”最后一句,显然已经上升到人身攻击了,一场恶战一触即发。

我赶忙上前,扶住芬芬:“嫂子,能帮我买杯咖啡吗?昨天我熬夜了。”芬芬恨恨地看了王哥一眼,悻悻地走了。

我回头看看王哥,穿着宽大的病号服,仍然可以看到胸口不住地起伏着。我劝他:“就不能少说两句?嫂子就是那个脾气,刀子嘴豆腐心。”

“她就不能少说两句?我还是个病人呢!就不能让着我点儿?”王哥没好气地说,“哼,一天到晚像个母老虎,就不能温柔点?”

说着说着,竟然向我大倒苦水。二十年的婚姻,经常为了琐事大吵,冷战,最后不了了之,和好,周而复始。

很可惜的是,正如諾尔斯所说:“婚姻不是一张彩票,即使输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就我所知,这对夫妻在这座城市里活得很不错。他们在城市最好的地段拥有一栋复式楼,有一个已付清尾款的门面。唯一的儿子在国外留学,经济优渥,生活应该是鲜花着锦、蜜里调油。可是,就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的婚姻可不像表面那般光鲜。

究其原因,婚姻中的两个人不懂得适时退让和规避锋芒,任凭刀嘴舌剑刺得对方鲜血淋淋,生生把初恋时的惊鸿一瞥,热恋时的你侬我侬,二十年落到穿衣吃饭的岁月静好撕扯,摔碎。

我们常说:常与同好争高下,不共傻瓜论短长。婚姻中的相处也一样,当一句一句带怒气的话语杀气腾腾地在唾沫星子中你来我往,火星四溅,伤的,是同叫“傻瓜”的两个人。

婚姻里,有对错可论吗?

婚姻里,有理可讲吗?

婚姻里,非黑即白吗?

莎士比亚老早就说了,不如意的婚姻好比是座地狱,一辈子鸡争鹅斗,不得安生;相反的,选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配偶,就能百年谐和,幸福无穷。

好的婚姻,必然是带着笑意包容,放大优点,对缺点“装聋作哑”。

在民国的诸多才女中,作家冰心不是最有才情的,不是最漂亮的。但冰心有一点,可以将这个时代的所有女子都比下去。那就是她的一生最是幸福,没有大起大落,大悲大苦,有的只是岁月静好。

冰心的先生吴文藻是典型的书呆子,一心读圣贤书,关于孩子、花木、衣料的知识,几乎为零。尽管吴文藻生活知识欠缺,人情世故不通,可冰心和他一起50多年,红脸吵架的日子屈指可数。“有爱就有了一切。”冰心婚姻的大智慧是包容、不去挑剔。

陈寅恪和唐筼,张伯驹和潘素,钱钟书和杨绛,这些举案齐眉的夫妻,无一不是不与爱人较真,懂得从内心欣赏对方的优点,不放大缺点,不拿住错处喋喋不休。

再好的婚姻,也有无数的罅隙。幸福的婚姻,无非就是我在气头上,你伏低做小;你要炸毛,我一言不发。永远不在气头上一较高下。一段感情的长久,一定是需要学会妥协、尊重、迁就、宽容、耐心、珍惜、欣赏……如此,婚姻才能修得一世的圆满。

第63篇、爱情故事爱与拥抱,都要及时

我的母亲是个个性很激烈的人,外人可能觉得她快人快语,家人却常常苦恼她那张嘴得罪的人太多。小时候考试成绩不理想,不敢回家,想到妈妈会生气就噤若寒蝉,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就会哭。甚至我第一次生理期,都是姑姑教我的,我怕妈妈责骂。

一直以来,虽然我们没有爆发战争,但我感觉和母亲之间隔着一层什么,不太愿意和她交心。

两年前我打电话回去告诉她想要开个店,她一听马上炸了:“亏了怎么办?那么多人开服装店,有几个成功的?你那点钱就等着扔进去吧!”听到这里,我就不想继续说下去了,想请她来帮我带孩子的想法最后也没说出口。

书上说一个女人当了母亲,就会理解自己的母亲,我并没有太多感受。我当了母亲之后,只有一个念头:不要变成我的母亲。我克制自己的所作所为,和女儿说话轻言细语,不想和我自己生下来的那个人越来越疏离。

我以前不太相信成年母女之间有无间的亲密,直到我开了店,发现店里经常有子女陪父母来购物,有的母女关系看起来叫人羡慕,妈妈试穿,女儿贴心地帮她整理衣服,挑选配饰,拍照;有的妈妈来店里看到一件适合女儿的裙子,就打电话叫来女儿,一起兴奋地讨论;有的母女审美惊人得一致;有的母女坐在沙发上嬉笑打闹就像好朋友;有的母女温温柔柔,悄悄细语;有的妈妈提起女儿嘴角有抑制不住的笑意;有的女儿会很自豪地说“我妈妈就是气质好,你们是没看到她年轻时候的照片有多美”。

接触的正能量母女多了,我慢慢开始审视自己,为什么我从未和妈妈心贴心过?我的女儿给了我答案。

有一天我在厨房忙活,女儿在客厅玩耍,她大声跟我絮絮叨叨讲她幼儿园的事情,我一边做饭一边回应她:嗯、哦、是吧。过了一会儿,女儿停止了倾诉,噔噔噔噔跑过来说:“妈妈,你看着我,我跟你说话的时候,你不要用嗯回答我。”我低头看着她仰着的小脑袋、气呼呼的小脸蛋,瞬间想到,我现在对待女儿的态度,就是妈妈小时候对我的态度,虽然我比妈妈温和了,但敷衍是另一种不耐烦。我从未站在她的角度去想问题,我应该蹲下来,去倾听,去感受对方的感受,去给建议。

我拥抱女儿,说对不起,妈妈想再听你说说你们班的事儿。女儿泪花闪闪地说,可你总是在忙。那晚我愧疚了一夜,第一次站在怨恨之外,想妈妈的好。

虽然我的妈妈脾气不好,没有耐心,爱虚荣,个性强。但她其实是个合格的母亲。8岁那年我的脚背被刀划伤流血不止,她拼尽全力握住我的脚背止血,到了医院手都合不拢;13岁那年爸爸生意失败欠了债,我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成了问题,一直养尊处优没吃过苦的她,凌晨4点起来蒸馒头挑着卖,每周我回家,等待我的都是一叠整整齐齐的零钱,那一刻她是有骨气不服输的妈妈。

16岁那年,我考幼师的名额被有后台的同学占了,她冲到学校质问老师,有理有据不卑不亢,那时候她是勇敢的热血的妈妈。19岁那年我和恋人分手,不想面对家人,丢下一封信就去了广州,两个多月没有音讯,她找遍了我每一个同学的家,人都急瘦了一大圈,得知我安全,大病了一场,那时候她是柔肠百结的妈妈。

25岁我出嫁那天,爸爸哭了,妈妈没有,她说:“养你一场,你如今都还清了,只怕日后,我们要欠你了。”现在想起来,她是指我替家里还清了债务,其实她在跟我服软,我却没有拥抱她,我在心里等她抱我,像每个送女儿出嫁的母亲那样,挥一把泪,了一段情。我们错过了很多彼此放下心防的机会,心里结了茧子,渐渐就硬了。

这样的一夜无眠之后,我决定慢慢磨掉岁月的茧。我给她打了个电话,请她来家里住;我和先生分别交给她生活费让她打理,她觉得受到了重视,不再觉得女儿拿她当外人;每周抽出时间来陪她逛街购物,不再自作主张买一堆我认为适合她的衣服扔给她,而是顺从她的意思,陪她去批发市场淘货;不再抱怨她舍不得花钱买来的菜不好吃,不再吝啬夸赞她的厨艺和身材,出门的时候不再急匆匆走在她前面,试着挽她的手,配合她的步伐。

一旦我改变了对她的态度,我发现她也变了,变成了一个我期望的慈祥温柔的母亲。

有一个雨夜,我下了出租车就看到她举着伞站在楼下等我,风大雨大,她发丝凌乱,在那刹那,我看到时光飞快闪回,我从一个笔挺西装裙的中年女人,回到了她的怀里,被她温柔抚摸。我们彼此丢失掉的安全感,终于回来了。

一切都是缘分,做一场母女,犹是如此。爱与拥抱,都要及时,莫待亲不在。

第64篇、爱情故事白头偕老无秘诀

电视上,主持人正在饶有兴致地采访一对满头白发的老夫妻。两位老人虽已都是八十多岁的高龄,身子骨却依然硬朗。那天是重阳节,正好也是他们结婚六十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两位老人穿得都很喜庆,其实比衣着更喜庆的还是他们满脸的笑容。

主持人是个正值妙龄的姑娘,看得出她分明已被眼前这对已然钻石婚的老夫妇感动得一塌糊涂。一邊热泪盈眶地感慨,一边使劲儿赞美。两位老人并排坐在主持人对面的沙发上,大概是因为有点耳背的缘故,老伯时不时地就要抬起右手支在耳边,待主持人放大声音再次重复一遍刚才的问话后,他便笑着点点头,随后就看见那只刚才还支在耳边的手很自然地就将老伴的一只手缓缓地握住,而老伴的那只手自始至终就一直等在那里,从未挪动。

前半场节目,两位老人大都是在那里笑咪咪地聆听,很少说话。当主持人问道:“六十年,多么漫长的岁月啊!从青丝到白头,你们相濡以沫,眼下容颜虽老,但你们却依然相敬如宾,真让我们这些年轻人仰慕,那么你们就简单说说,到底是怎么才能做到的呢?”

老伯的话匣子才开始打开,他首先给主持人更正了一个词:“姑娘啊,这个‘相敬如宾’我们可受之有愧,其实年轻那会,我们没少干仗,甚至还闹过离婚,而且不止一次。”随后,老伯就讲起了他和老伴的一些往事。

原来六十年前,两人是经由媒人介绍结识的,当时老伯正在部队上服兵役,所以刚结婚那些年,基本上是聚少离多。后来老伯提了干,又好不容易熬到家属随军的兵龄,可媳妇因为放不下卧病在床的婆婆,故迟迟未能如愿。虽然婆婆还有两房儿媳也都在身边,可老太太就是跟这个大儿媳亲。于是这一伺候又是五年,直到婆婆去世后,小两口方得以团聚。其实就在两地分居的这些年里,随着职位的不断提升,老伯的心也开始有了变化,曾经不止一次地萌生过要离婚的念头,也写信试探过,但却遭到了老娘的极力反对和痛骂。老伯是个孝子,一辈子没给老娘红过脸,所以就没敢再提。后来他幡然醒悟,并在心里狠狠地骂过自己:人家在老家伺候你的老娘,替你尽孝,而你却在外边想三想四,那还算人吗!

再后来媳妇到部队后,或许是因为多年伺候婆婆劳累加上对丈夫险些变心的隐忍,脾气竟然变得越来越暴躁,一点小事就吵个没完没了,让老伯不胜其烦。他便又想到了离婚。可每每这时,他就会立马想起老娘弥留之际对他说的话:你媳妇可是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女人,你要是负了她,娘在那边也不会饶了你。他的心便一下子软了,心想,跟她对娘的好比起来,这点小脾气又算得了什么?于是他暗暗发誓,这辈子就她了。

自此,不管老太太再怎么闹腾,老伯都不再与她计较,实在受不了时,也跟她吵,但离婚的话绝口不提。就这样吵吵闹闹着不知不觉就老了。万幸的是,最近几年老太太迷上了跳广场舞,这不跳着跳着,暴脾气居然不治自愈了。

老伯说到这里,很忘情地笑了起来,被老伴狠劲儿拽了几下胳膊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赶紧自嘲了一句:“这家伙光顾高兴,忘踩刹车了!”

这时,主持人也忍不住被逗笑了,但敬业的她还是没忘了采访的初衷,便又追问道:“虽然你们也有过争吵,甚至想到过离婚,但毕竟还是一路牵手走到了钻石婚,我想之所以能够白头偕老,你们一定有自己的恩爱秘诀,那就请老伯给我们年轻人传授一下呗!”

老伯笑了笑,连连摆手:“稀里糊涂就走到了今天,哪有什么秘诀哟!”

无奈主持人死缠烂打,大有不挖出点秘诀誓不摆休的架势,老伯粲然一笑,这才慢悠悠地说道:“如果非要说有,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秘诀,那就是这两口子呀,在好的时候要记着存下点感动,然后留着不好的时候哪,再拿出来感恩,仅此而已!”

第65篇、爱情故事坏掉的爱情,就别再勉强自己了

有时候看着街上的情侣你侬我侬,你还会记起和他的点点滴滴,但是忆起那个脸庞,你会觉得他现在过得更潇洒,回头你才惊觉走不出来的只有你一个而已。

姑娘,别再犯傻了,分手了就不要去想起,也不要拿任何东西或是人去跟那个人比较。

大家现在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每天玩着游戏,刷着抖音,徘徊在走不出来的感情,每天的生活毫无波澜。

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丧,原本大好的年华,年纪轻轻,却在悲叹生活的不公平,心理跟个老年人似得,在这样年轻活力的年纪,我们应该努力去脱贫,而不是深陷一段感情去吐槽生活的无情。

在这个奋斗的年纪,我们应该努力去改变自己,自己去赢得安全感,卡里有钱,手机有电,车子有油,这就是我们自己可以给的,任何人都拿不走,不需要依靠他人,你也不必再患得患失,担心有人有一天离你而去。

世界上不是每一场相遇都有结局,但每一场相遇都有意义,有些人只适合让你成长,有些故事也只适合收藏。

在这个美丽的年纪,失去的就不要再纠结,你只需要将自己变得更美好,将那些回不去的东西变成回忆,因为你值得更好的未来。

姑娘,我们大家每一个都是宝贝,在这个年齡段,大家已经禁不住吼了,也过了那个嘴上说爱的年纪,你应该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重新出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姑娘,在这个应该脱贫的年纪不要被一段伤过你的感情干扰,放下那些习惯,扔掉那些回忆,每天面带微笑,你还是女王,每一天的生活都让充实起来,看看书,努力挣挣小钱,然后可以进行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这个该奋斗的年纪,选择脱贫,不要选择一段回不去的爱情,当你变得更好了,你会有更多的选择,也会有更优秀的人宠你爱你,当你遇到更好的那个人的时候,你会感谢你曾经努力奋斗的自己。

在奋斗的年纪,别让坏掉的爱情干扰你脱贫的步伐。

第66篇、爱情故事信任让婚姻如此美丽

卢森堡大公迎娶伯爵新娘,文莱公主下嫁公务员驸马,“晶刚”举办世纪婚礼……2012被“末日”阴影牢牢笼罩,寻到感情归宿仍比寻找诺亚方舟更重要。

虽然爱情路上坎坷不断,离婚率居高不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更是将白头偕老的浪漫想象变成冷冰冰的现实算计,我们依然热爱婚姻。2013年1月4日,登记结婚的纪录被再次刷新,因这天谐音“爱你一生一世”,更因年轻人从不缺少走入婚姻殿堂的勇气和激情。

可是,当诚信成为社会的稀缺资源,婚姻也正迅速变成失信的重灾区。房子和票子、孩子和父母、小三和富二代……当这些元素左右婚姻的命运时,掌握婚姻命运最重要的元素却被人们忽视——那就是信任。为什么不再信任?是人性弱点在作祟,还是缺少有效的沟通?是婚姻里诱惑太多,还是爱情本身脆弱?爱他本应是信任他的过程,可当代人有胆量闪电结婚,却不敢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

没有梦,我们可以造,不会信,我们从头学。每一段婚姻都会有自身的问题,信任则是承载婚姻渡过难关最有力的基石,只有学会用相互信任的态度去面对婚姻,我们才能学会宽容和珍惜,才能懂得婚姻的真谛。让相爱的人做到相互信任吧,这样婚姻更美好,我们生活得也才更幸福。

第67篇、爱情故事雪落无声时,爱情回来过

苏然用手抹了抹满是雾气的镜子,那张苍白且略带几分浮肿的脸立即就呈现在眼前。最近几年苏然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愿意照镜子,衰老就像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似乎随时都可能掉下来,斩断她那根焦灼而敏感的神经。

过完34岁生日以后,苏然就决定不婚了。可说来奇怪,自那以后,她竟然频频梦到陈哲。梦境真实且荒谬,有一次梦到与陈哲在逛街,有一次竟梦到跟他结婚了。然而她至少三年不曾与陈哲联系了,这让苏然百思不得其解。

青梅竹马少年时

苏然与陈哲是那种典型的青梅竹马。两家是邻居,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做同桌,一直到上初中。上初中以后,虽然两人不再是同桌,但总是约着一起上学。在树影斑驳的夏天,无论是早是晚,陈哲总是会在约定的路口等她,风鼓起他的白衬衫,就像是一面小小的船帆。他们的自行车穿过白杨树斑驳的树影,阳光落在陈哲的身上,他眉眼安静,声音清澈明亮,这些都给苏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的陈哲,是校园里校草级别的人物。

与陈哲渐行渐远,应该是从高中开始。高一那年苏然选了文科,而文科同样优秀的陈哲却认为将来理科更好就业,硬着头皮选了理科。再之后,苏然去了江南一所百年老校,陈哲北上进了一所理工名校。从此便音信全无。现在想来,在这“音信全无”中,是有苏然几分怨气的。她抱怨陈哲为什么不能跟她一样学文科,一样到南方发展。可是,她又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场来抱怨陈哲。

时隔多年,两人再次相遇是在苏然父亲的葬礼上。苏然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她搀扶着悲痛欲绝的母亲,目送父亲远去,陈哲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她面前,只轻轻说了一句:“对不起。”苏然木然地看着他,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倒是母亲握紧了曾经想当成自家准女婿的陈哲的手,哭得不能自已。

我好像是爱着你

从那以后,陈哲再次回到苏然的生活中,不过他只存在手机里、QQ上。他关心她的生活、工作,事无巨细。甚至在某一个深夜,陈哲给苏然打电话,说如果到了三十五岁,还没人娶她,他就娶她。那时候的苏然对这种老掉牙的梗,简直嗤之以鼻。因为二十五岁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到了三十五岁还会单着。

现在的苏然远在比江南更远的南方,她已经再次与陈哲失去联系很久了。只是在前几天的一个微雨蒙蒙的冬日,在上班的路上,她驾车路过一座大桥,乳白色透着些许灰的雾气从水面慢慢升腾而起,她就忽然记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冬天,也是这样大雾弥漫的天气,她与陈哲相约去上学。他们一路穿过那些乳白色的雾气,湿润而寒冷的空气扑过来,在鼻尖下方的围巾上凝结成冰冷的水渍。苏然记得有一次自己摔倒了,虽然隔着厚厚的冬衣,膝盖依旧摔得火辣辣的痛,因为路滑陈哲不敢骑车载她,硬是将她背到了医院。还有一次,是苏然从市里回来,没等到家人来接她,是陈哲用不太娴熟的技术骑着摩托车送她回家,结果半道上两人摔进了满是冻土的渠沟,在车子翻倒的一刹那,陈哲死死地拉着苏然,苏然却吓得脑中一片空白。还有,她手套掉水里了,是陈哲帮她暖手,他掌心的温度即便是在回忆深处也依旧是那么熨帖温柔。再想到自己近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梦,苏然有些心慌。于是一到办公室,就打開了微信,想都没想就给陈哲发了条信息。

“陈哲。我想去故宫看雪。”三年不曾联系,苏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给陈哲发了这样一条没头没尾的信息。信息发出去之后,苏然盯着对话框。一分钟,两分钟,整整十分钟过去了,没有任何回复。苏然有些怅然地放下手机,自嘲地笑了笑。并且掩耳盗铃地删掉了那条信息。在之后的一天里,她都在纠结自己为何要发那条信息。然而,就在苏然准备释然的时候,陈哲竟然回复了。

“苏然,我现在在内蒙古出差。想看雪的话,要等我回去。不过,今年北京好像还没下雪呢。”

他是用语音回复的,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清亮干净。苏然正半躺着在床上看书,收到这条信息,鬼使神差地,她将书一下抛了出去,顺势在床上打了个滚,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她盘起双腿,搜肠刮肚地组织语言给他回复,此时陈哲又发来一条信息:“好久都没联系了,最近过得好吗?”

“不好……也不坏。”苏然发了五个字,“你呢?陈哲。”她想问,你有女朋友了吗?你结婚了吗?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合适。不过,听其他同学说陈哲还是单身。

“苏然,我下周三回去。你来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去接你。这里信号不是很好……”

“好,好的,陈哲。那我们就等见面再聊。”

苏然将手机抱在怀里,又在床上滚了一圈。心底像是汪了一滩水,被风吹过,竟泛起一圈圈浅浅的涟漪。

三天后,北京下雪了。然而,苏然却被派到了国外。公司的行程安排得很匆忙,她甚至都来不及给陈哲发一条详细的信息解释情况。

如果你在我身边该多好

布拉格的冬天干燥而寒冷,跨年夜的街头,到处都是狂欢的人。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有人求婚,有人拥抱。苏然站在河畔,河岸的冷风让她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河两岸灯火辉煌,河面倒映着灯火,宛若水下还有一个奇幻璀璨的世界。远处的桥上挤满了年轻的男女,他们的欢声笑语将这原本应该寂静清冷的寒夜,映衬得如此浪漫多情。当漫天的烟花照亮了夜空,苏然觉得如果此时此刻身边站着陈哲该有多好。

忽然之间,一阵惊慌且夹杂着恐惧的喧嚣打断了她的思绪。她看到刚才还满是人群的梦幻之桥,此时已经消失在水面。水面上刚才那些耀眼而华丽的倒影,此时已经碎裂成一河的星子。人们在河面上起起伏伏,原本浪漫缠绵的夜在瞬间变得惊险万分起来。苏然的心陡然提到了嗓子眼,“救……救人……”她哆哆嗦嗦地呢喃了一句,下意识地就想冲过去。小跑了几步才发现自己的位置根本没有渡河的通道。相反,她被赶来救援的警察迅速地带离了现场。她坐在回酒店的出租车上,惊魂未定地拨了陈哲的电话。但是没人接。苏然哆哆嗦嗦地给陈哲发了一条信息:“陈哲这边的跨年夜桥塌了,好多人掉水里了。”

这样的出差,并不是第一次了,然而苏然却第一次感到孤独,她总是不自觉地在想,此时此刻,如果陈哲在就好了。这些年来,苏然的感情是一片空白,她对任何对自己感兴趣的男人都退避三舍。

苏然忽然意识到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难道自己已经爱上陈哲很多年,只是这份感情被她藏得很深很深,深到自己都没有察觉吗?回国的时候,苏然没有直接回公司,而是转机去了北京。

梦中的气球碎了

在飞机上,苏然构想了无数次自己与陈哲相遇的情景,是来一个深深的拥抱?或是执手相看?然而,陈哲从人群里走到她面前,她却只是不自然地挤出了一个微笑。而陈哲则非常自然地拍拍她的肩,然后接过了她的行李箱。此时的陈哲已经完全是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身材高大,肩膀宽厚。那张原本清秀的面孔隐隐也有了岁月的痕迹。

“你这说出差就出差,真是够忙的。”他一边落下汽车的后备箱,一边对着苏然说:“你啊,不要总是这么拼命工作。”

“我们都三年没见了。”苏然玩着围巾的流苏,随口道。虽然三年没见,但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陌生感。

“是有三年了。”陈哲发动引擎,扭头又看着苏然道:“饿了吗?饿了我们就先去吃点东西。不饿,我们就先回家。”

苏然心里一暖,笑道:“那就先回家吧。”

“我住的地方有点远,北京的房价你也知道的。只有偏远一点的,我们才能买得起。”陈哲一边开车一边与苏然闲聊。苏然有一搭没一搭地接话,刚见到陈哲时的那份不自然就像是一只皮球,在持续的酝酿,似乎随时都会爆炸。她觉得自己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见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紧张又羞涩,一张妆容精致的脸竟在这份心境之下,一点点地红了起来。

“是不是车里太热了。”陈哲将车窗摇下一点,“北京的冬天是非常冷的,带厚一点的衣服了没?”

苏然故作平静地点点头,“我可是看了天气预报来的。”

陈哲笑道:“你还是老样子,做事情之前喜欢做充分的准备与计划。我就不行,总是头脑发热。”

几分钟后,苏然站在了陈哲的家门口。在打开房门的一刹那,苏然就觉得自己心里那只“气球”终于轰地一声炸了。她盯着陈哲鞋架上女式拖鞋及高跟鞋,甚至听不清陈哲跟她说了什么。

“苏然,你不是想去故宫看雪吗?明天我刚好没空,不过我已经跟我女朋友说好了……”苏然的耳朵边像是飞来无数只苍蝇,嗡嗡作响,陈哲的话她只听到了三个字:女朋友。

呆了半晌,她忽然有些自嘲地笑了,然后将箱子从房间里拖出来,“陈哲,你有了女朋友也不说一声。”她将解开的鞋带又系上,“既然这样,我就不住你家了,不太好。”她尴尬地看着陈哲,“我还是住酒店吧。”

“瞧你怎么婆婆妈妈的。我跟她都说清楚了,你晚上跟她睡一个房间。”陈哲看着苏然,眸子里全是笑意。苏然讪讪地笑道:“我不习惯跟陌生人一起睡。对不起啊陈哲,我还是住酒店吧。你不用送我,我自己可以去。”说完,她转身就走,怎么看都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苏然!”陈哲来不及换鞋,穿着拖鞋就追出来了,“苏然,你怎么这么别扭啊。”他抓着苏然的拉杆箱,眉心微蹙。

苏然忽然觉得莫名的委屈,这委屈排山倒海地从心里往眼睛里涌,似乎马上就要决堤。苏然狠狠地忍住眼泪,笑道:“是啊,我从小到大一直这样。”

陈哲轻轻地叹了口气,没接话,只是柔声道:“楼下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酒店,我送你过去。其实,我只是觉得这些年你一个人在外,总是住酒店,好不容易来我这一趟,還让你住酒店心里不舒服。”

苏然觉得喉咙像是被人塞了一团棉花,眼睛像是进了无数的风沙,她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死命地紧紧握着拉杆箱,仿佛那就是她的救命稻草。

陈哲把她送到酒店、安顿好,又交代了几句,才不放心地离开。苏然颓然地坐了下来。原本,她以为自己会大哭一场,没想到自己只是觉得像是被抽干了全身的力气,疲惫万分。两眼瞪着窗外,苏然忽然觉得自己又傻又蠢。这么多年没见面,凭什么陈哲就不能有女朋友?自己这么多年不与人家联系,凭什么痴心妄想和委屈……

雪落无声时,我终于错过你

不知何时,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洋洋洒洒,不多时窗外的建筑已经雪白一片。苏然长长地叹了口气,穿上外套就出去了。在酒店的门口,她远远地看到了陈哲的车,车子停住,从上面下来一名年轻女子,陈哲跑过来用外套将她裹住,两人似乎是朝酒店的方向来。苏然果断地避开了他们,一个人叫了辆车朝故宫的方向去了。

“姑娘你来的真是时候,雪后的故宫最漂亮。”司机师傅看她心情很低落,似乎是故意与她搭话。

苏然用力吸了口气,点点头,“是啊。我是看了天气预报来的。以前看过好多电视剧,剧中人在大雪里走着,一直走到满身雪……”

“这叫风雪吹满头,也算是白首。姑娘,您还真是个有心的人。”

苏然的心像是被这大雪封住了,她再也想不出任何有关雪的美丽场景,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出来是不是为了看雪。又好像心被撕开了一个巨大的空洞,这空洞呼呼啦啦地刮着风,让她觉得透骨冷。

她被一群人裹携着穿梭在大雪中,人们都在兴高采烈地拍照,只有苏然默默地离开人群,一个人沿着那长长的甬道,一路走到高墙脚下。“南方从来没有这样的大雪,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一切覆盖。”苏然笑着呢喃。那天,她一个人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全身都落满了雪……

“陈哲。公司有急事,我赶今晚的飞机回去了。”

苏然站在空旷的机场,给陈哲发了一条信息,接着便关机。她斜倚着飞机的舷窗,凝望着漆黑的夜,慢慢就觉得身体变得很轻很轻,那或许是曾经有一份沉重而隐秘的爱,就像是这飘落的雪花,以最美丽的形态出现但很快就又消失不见了吧。而苏然注定是不能抓住它的。

第68篇、爱情故事刻在树上的爱情

一位老妇人给地方乃至国家的报纸写信,抗议修建那条贯穿她所居住的小村庄的公路。其实从地图上看,那条路离她的房子还有一段距离,而且,那里的环境也不像她所说的那么幽静。我很困惑,为什么这位老妇人会为那些毫无用途的老灌木丛发出如此的呼吁?

我敲响了这位名叫玛丽·史密斯的老人的家门。我受到了她热情的款待,然后与她一同踏上了前往树林的小路。

“我是多么爱这个地方。”她说,“这片树林给我留下了许多难忘的回忆。它通向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使我们有了来这里的理由。它远离喧嚣的尘世。使人们忘却烦恼。”

在这片林子里,很多鸟儿在歌唱,松鼠们大胆地从这个枝头跳向那个枝头。我可以想象当那条路建成后,汽车发出的噪音将给这片祥和宁静的树林造成怎样的破坏,现在我能够理解她抗议的原因了。但是,当我想到那些权威人士的决议时,不禁又沉默了。

“看看这棵树。”在短暂的沉寂之后,她说道,“对,就是这棵树。”她温柔地抚摸着树干。“看这儿,你能看到什么?”

“好像有人用刀在上面刻了些什么。”我仔细地看了看。

她充满柔情地说:“这里刻下的是爱情誓言,是一对情侣的心。”

我更加仔细地看了一遍,上面刻着一颗被箭射穿的心,旁边的字母不太清晰。“这似乎代表着一个爱情故事。”我问道,“您知道他们是谁吗?”

“啊,当然,我知道他们!”她说,“RH爱MS(玛丽·史密斯的缩写)。”我猛然明白了!

她继续说道:“这是我和他一起刻下的。我们相爱,但是他很快就要走了。那是我们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黄昏,在刻完那些字之后,他收起刀,转过身来,紧紧拥抱着我。我能察觉到他的绝望、紧张和渴求。”

“他的拥抱弄疼了我,但是我没有退缩。其实他没有必要那样紧紧地抱着我,我已经不想再逃跑了!然后他吻了我,那吻像蜂蜜一样甜美。那一刻,好像成了永恒。他没有再做其他的,虽然他很想做点儿什么。其实在那个晚上,我是不会拒绝他的,因为第二天他就要走了……”

史密斯太太呆呆地沉静了一会儿,接着,她啜泣起来:“他的母亲让我看了电报,我的罗宾在战争中牺牲了。我很后悔没能拥有一个我和他的孩子。”

在一段长时间的停顿之后,史密斯太太温柔地抚摸着那棵刻着爱情誓言的树,仿佛正在抚摸自己的爱人。“但是,现在他们想从这儿拿走我们的树。”

她默默地抽泣了一会儿,接着她转过身看着我:“我也曾经年轻美丽过,那时我拥有一切:爱人、健康和梦想。”然后,史密斯太太再一次沉默了。

微风吹拂着树叶,将叹息的声音轻轻地传过来。她突然很坚决地说道:“现在除了这片树林所保存下来的记忆,我一无所有。如果那个可怕的计划通过了,我会毫不客气地质问那些同意修路的人,难道你们从来没有爱过?”

后来,许多人都知道了这个爱情故事,他们联名向政府打报告,要求留住这片树林。政府终于同意了人们的请求,修改了公路方向,保留了这片小树林。

从此,人们把这片树林叫做“爱的树林”。许多恋爱中的男女青年都会到这片树林里来感受爱的圣洁,他们有时还能看到白发苍苍的史密斯太太。

第69篇、爱情故事曾经的爱与怨

受尽阻挠的爱情长跑

结婚之前,我爸妈经历了6年的爱情长跑。这在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不多见的事情。原因没别的,就是因为当时我外公外婆不同意,很明確地说了一句话:“门不当,户不对,以后是不会过好的。”可我妈就是不信这个邪,嫁定了我爸。

1980年,我妈高中毕业,高考成绩差了3分落榜,去了街道办事处待业。我爸当时是街道的工作人员。据说,我妈第一次见到我爸的时候,他正在裱一幅画,又听旁边的人说,那幅工笔画是我爸亲笔画的,内心充满诗情画意的我妈立刻沦陷了。

那年我爸已经快30岁了,因为照顾多病的奶奶,耽误了结婚,成为大龄男青年,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美名。当时方圆五里地,都知道街道有个小陈,浓眉大眼,还有才情。于是,我爸上班,我妈就成天泡在街道里;我爸下班,我妈就一路跟着他往家走。久而久之,周遭出现了流言,街道那个浓眉大眼的小陈有对象了。流言终于传到了我爸耳朵里,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一个有对象的人。

我父母之间的恋情也没能瞒过家人。外公外婆非常严肃地跟我妈谈了一次,告诉她,家里绝不同意她跟一个大她11岁的乡下男人来往。我外公外婆家里好几辈都是城里人,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如果嫁到这样一个家庭去,生活习惯差异太大,妈妈以后肯定会吃苦头。

正处在热恋中的妈妈哪里听得进去。面对激烈的反对,我父母的爱情转移到了地下。他们都是那个年代的文艺青年,约会地点时常选在图书馆,相互写的情书又让彼此觉得心灵相通,更多了共同语言。这份爱情,随着时间推移,隐秘地成长并坚固起来。

爱情在结婚那一刻戛然而止

1985年,太婆发话了:“就让她嫁吧,我们家的女孩子跟一个男人搞了那么长时间的对象,也不能嫁给别人了,丢不起这样的人。”就这样,爸妈结婚了,但他俩的爱情似乎就在结婚的那一刻戛然而止。婚后,爸妈再也没有给对方写过一封情书。在我的记忆中,他们甚至没有一起去看过一场电影,有的只是无休止的争吵和叹息。

婚后的他们没有了文艺,没有了诗情画意。我妈挺着大肚子,要做10个人的中秋饭,我爸沉迷于武侠小说,成天左手一本金庸,右手一支香烟,连上厕所都放不下。妈妈对婚姻的想象全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谁知道整天要面对的却是柴米油盐。

1990年,妈妈在我姑父的介绍下,去了外贸公司做业务员,需要经常出差,她终于可以从这个沉闷的家走出去。妈妈仿佛如鱼得水,如饥似渴地学习外贸知识,很快就成为公司的骨干。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爸爸越来越沉闷的状态。那时候,爸妈在家已经很少交流,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尽量维持正常夫妻的样子。

有一天,我妈一反常态,很兴奋地找我爸聊天,似乎是给我爸找了一个经商的机会,希望他能够从街道出来,撸起袖子去创业。妈妈兴奋地说完,爸爸发了一顿火,甚至砸碎了烟灰缸,留下一句“你就是不想过安分日子”,就摔门而去。我还记得那个下午,妈妈呆坐在那里,一直到天色变暗。

从那以后,爸妈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冰冷。又熬了两年,妈妈终于提出离婚。这下子,不光爸爸不同意,爷爷奶奶不同意,就连外公外婆也坚决反对。爸妈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在外界的施压下有所改善,这种长时间的疲惫拉锯战,终于拖垮了我爸不离婚的决心。1993年,他们开始分居,两年之后正式离婚。

岁月抹平了往日恩怨

就在达成分居协议之后,我爸毅然从街道辞职,跟朋友合伙下海做生意去了。后来他说,他和我妈的恋爱就是从街道里开始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怎么谈恋爱的,又是怎么结的婚。后来闹离婚,办手续也都是在街道里办的。他觉得特别丢人,辞职离开是唯一的选择。

我问过我爸,当时的选择,难道就没有和我妈赌气的成分吗?我爸抽着烟,沉默许久,直到那支烟快要烧到手指,他才说:“我这辈子的坏运气,都是因为认识了你妈。”我爸下海做生意之后,开过饭店、服装厂,曾经也小有资产,但最终一无所有。他也曾经有过女朋友,差点谈婚论嫁,却因为需要照顾爷爷奶奶,最后不了了之。

如今,妈妈身边早已有了伴侣,爸爸也早已没有了当年的不平与不忿。偶尔,我妈会问一句:“你爸身体还好吗?”我爸也会说一句:“你妈现在是不是已经成了老太婆?”

曾经的爱与怨,随着时间流逝、年华老去,都已经成了一段记忆。如今,我只愿爸爸和妈妈能健康长寿,安享各自的晚年。

第70篇、爱情故事猜疑是婚姻的无形杀手

刘女士常向朋友诉说:我丈夫是一个大单位的领导,也算事业有成吧。去年他单位分来了个漂亮的女大学生,他常说那个女孩子好。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便怀疑他们俩有某种特殊关系,但只是猜测。于是我便偷偷地翻他的衣服和包,甚至查他的手机,但都没发现什么。我们的夫妻感情和婚姻生活不错,他对我说那个女孩子好的时候,生活也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后来我忍不住质问他,他说我神经质,不好好地过日子却胡思乱想。我知道这样做会伤害夫妻感情,破坏彼此间的信任,但就是忍不住疑心。是眼下社会风气的影响还是我的心理真的出了问题?

从这位女士的自述分析,她只是猜疑心较重。从心理学角度看,猜疑心理属于一种心理变化的錯觉。人们由于认识和思维受着各种限制,在某些事情上只是凭内心揣测,往往会被假象所迷惑,以致于产生错觉,这时猜疑就会随之而来。这种猜疑极易导致爱情和婚姻的危机,甚至使家庭走向破灭。

猜疑的人中,有一小部分,其实已经是一种妄想的症状。靠分析和讲道理已经无济于事,这部分人应该接受精神科医生的诊断和治疗。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还达不到这样严重的程度,他们只是个性方面的缺陷。近年来,因夫妻间相互猜疑,最终引发矛盾,导致离婚的事情逐年增多。夫妻相互猜疑,已成婚姻一大“杀手”。

夫妻间最容易引起猜疑的有如下几种情形:一是一方经常背着另一方打电话,次数一多,就容易被对方认为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二是因为以上原因,查对方手机通话清单,引起对方不满;三是一到晚上,在外应酬时,手机经常“屏闭”或话音显示“暂时无法接通”;四是经常“加班”,晚回家或不回家;五是两地分居,互不放心,经常突击“查岗”;六是对方的工作单位有了“俊男”、“美女”,因工作原因经常在一起,开一些过头玩笑;七是突然不愿意与对方一起,在公开场合露面;八是一方对另一方讲话时,另一方经常爱理不理;九是老夫少妻,少妻社交活动太多;十是夫妻间一方经常拿另一方的缺点、长相开过头玩笑,时间一长,容易被另一方误解为“厌旧”;十一是夫妻中一方在外面的花销突然增加,又不愿向另一方解释。

夫妻间要彼此信任。夫妻双方只有都深切地感受到彼此的信任,才会珍惜这份信任,从而努力做到无愧于它。相互信任不仅会使对方心情舒畅,而且更使其感到被爱人尊重。相反,猜疑、妒忌,甚至跟踪、调查,挖空心思想证实自己的猜想,其实是庸人自扰,在焦虑不安中既折磨自己的心灵,又让对方无法忍受。其实,在一切的提防中,爱情的提防是幸福最大的致命伤,是拿感情作代价。

戒除妒忌,纠正自私心理。恋人或夫妻之间,往往在心灵处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时隐时现的妒忌情绪,这种由于唯恐爱的丧失和转移而形成的妒忌之情是正常的。可是爱情中的嫉妒还有另一种属性,就是一方心胸狭隘或占有欲的流露,这种因强烈的占有欲或小心眼儿而产生的妒忌,在爱情中是一种消极的心理品性,它带给爱情的是无端的焦躁和无尽的哀怨。妒忌的恶性发展,会导致自身陷入一种狐疑、惶恐不安的病态心理之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及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子,夫妻也不例外。有些人看到自己的爱人同异性来往便怀疑其忠诚,疑神疑鬼、捕风捉影,甚至进行监视跟踪,限制对方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这是一种防范性的嫉妒,是不健康的心理反映。戒除不正当的妒忌和无端的猜忌,必须加强修养,克服占有欲,还要尊重对方,尊重爱情。

加强自信心。夫妻或恋人间的猜疑也可以说是缺乏自信的结果。一个能力或条件不足的人,总是担心会失去爱,因而疑心就会很重。可如果对方不爱你,猜疑也于事无补。而两颗真诚相爱的心总是充满自信,不会无端猜忌,即使流言袭来,也不会轻信和猜疑。

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一个聪明人是不会在影响自己幸福、快乐的事情上纠缠的。人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有时糊涂一些也是一种幸福、快乐,没有必要把什么事都搞得太明白,否则就活得太累了。生活如同一团麻,越理越乱,不需要非要理出个头绪来。生活也如同一幅大的写意画,不可能每一笔都做到尽善尽美,我们要从整体上欣赏它的美,只要不影响全局,就不要刻意地去挑它的瑕疵。同理,爱人与异性交往时的话语、表情、举止、短信、电话,也都没有必要非要弄明白、搞清楚,只要感受到爱人还在爱着你,还在珍惜着这个家,那就足够了!如果不在这些方面较真,那么恋人和夫妻间的猜疑也就不存在了。

美好的婚姻可以承受生死离别,但很难承受彼此的猜疑。在婚姻中,相互尊重和信任,是婚姻牢固的黏合剂。作为共同生活一辈子的夫妻,如果你猜我疑,同床异梦,那么,怎么谈得上相依相伴,怎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怎么能放心地将自己的终身和命运相托?聪明的男人和女人,请别让猜疑成为婚姻的隐形杀手!

第71篇、爱情故事叹息很短,爱情很长

我小心地收好半张纸巾。宝贝,一次只用半张纸巾,这是老师打在你幼小心灵里的环保烙印。而宝贝,你知道吗,就是半张纸巾,让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天,我心爱的妻子为了去意大利,不顾我百般哀求,绝然地走进手术室,堕掉怀孕已3个月的胎儿。那冰凉的门,在我的面前无声地合上。流着我骨血的生命将永远消失了,我的心像突然掉入冰窖,彻骨冰冷。这么多年,我倾尽全力爱她,给她优越的生活,陪她玩任何她能想到的无厘头浪漫,甚至纵容她为了保持身材而不要孩子。而现在,孩子来了,虽然是意外,但那是我们的骨肉啊,她却狠心地毁掉了!

那个要带她出国的男人,捧着一束鲜花来祝贺她重获新生,她笑得无比灿烂。刚刚谋杀掉一个生命,她居然还能笑成那样!那个男人,又矮又胖,梳着一个长长的马尾,一张胖脸把脖子都挤没了。我想一拳打烂他的脸,可惜,我拼尽全力却只让他鼻子出了血。我的妻子说我疯了。是的,我是疯了。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的女人,我居然跟她生活了5年,我能不发疯吗?

我决绝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我一分钟都不能再忍受跟她有任何瓜葛!

从医院冲出来时,雨下得很大,茫然中我上了公交车。车窗上雨滴一行行地往下淌着,就像一张垂泪的脸。“叔叔,不要哭。男子汉,要勇敢,我以后打针也不哭。”你嗲声嗲气地看着我说,我才发现坐在对面的你和你的妈妈。

你不过三四岁的样子,瘦削、单薄、细细的丹凤眼、燕子形的嘴唇,显然来自你妈妈的遗传。苍白的脸上又是鼻涕又是泪水,你抬起手背擦了一下,又笨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用指尖仔细地撕成两半,然后碰碰我的手,说:“叔叔,给你!”你用半张纸巾边擦自己的脸,边冲我笑,眉眼弯弯的,像两弯清亮的月牙儿。你还时不时地抽啜一下,抽啜时,你就不好意思地把头往妈妈的怀里钻。显然,你已经哭很久了。“打针很疼!”你细声解释着,“叔叔你也疼吗?”

我看到你的额上、颈上和手上一片片淤青,苍白的脸显得楚楚可怜。你妈妈说:“打了一个多星期的静脉针,今天又要抽血,扎了五针才抽上!”我摸着你的小脸,说不出话来。宝贝,那个时刻,我心里很疼,好想紧紧地抱着你,把我们身上的疼痛挤压出去。半张纸巾早被泪水浸湿了,我仍紧紧攥在手心里不舍得扔掉。

你妈妈抱着你下車时,雨还很大。她一手打伞一手抱你,还拎着一大包药,身上背着包,显得手忙脚乱。我一个箭步把你从她怀里接过来,你妈妈踮着脚尖努力地把伞罩向我们,而她身上却全淋湿了,我才注意到她是那么娇小。一把小小的伞,让我们簇拥在了一起。宝贝,你依偎在我颈窝里的脸那么柔软,轻轻的呼吸像一根绒绒的羽毛,抚弄着我敏感的脖颈,心里似乎有一根细细的弦被一下一下地拨动着。

原来你家跟我住在一个小区,我在桥的东边,你们在桥的西边。我送你上楼进家门时,你还紧紧地抱着我的脖子不放。你妈妈连哄带骗地说:“宝贝,你看,我们家没有大拖鞋给叔叔穿。”你仍不肯松开手,我只好抱着你进门,坐在沙发上,你还是不肯松手,把头靠在我的肩头,脸紧紧地贴在我的面颊上。你妈妈拿着干毛巾给我们擦头发,你也不肯松手,我说:“乖,头发不擦干要生病的,叔叔也要擦的。”你这才放开,脸上居然挂满泪水。我看着你,心像针扎似的痛。我蹲在你面前问:“怎么啦?宝贝,手还很疼吗?”你带着哭腔说:“叔叔,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爸爸,为什么就我没有?”

宝贝,后来我才知道,你妈妈是多好的女人。她和你爸爸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人创办了一家广告公司,艰难的创业期过去,事业慢慢步向正轨,相爱多年的他们便准备结婚。

新房快装修好了,那天,他们一起去选家具,一场车祸夺走了她的爱人。伤心欲绝时,她发现肚子里有了你,当时所有人都劝她去流掉,毕竟她还年轻,还会有新的生活。单身母亲,这个角色包含着多少血和泪,大家心知肚明。你姥姥以死相威胁,甚至断绝母女关系,但都不能让你妈妈改变主意。她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搬进新房子,把公司转让了出去。这些年,她在家边带你,边找些广告设计的活维持生活。也许是怀孕期间受过太大打击、太过操劳,你一出生就体弱多病,三天两头去医院。医院输液室的护士阿姨都认识你这个年幼的老病号,疼惜地说:“宝贝啊,凡天不见你,我们就想你,可是又不愿你来。”

那是我生命里最灰暗的日子。我的前妻已去意大利,但她留给我的伤痛却没因她的远走而减轻丝毫。这么多年来,她是我的生活重心,我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工作之余,就是陪她。她喜欢热闹刺激,我虽然喜欢平淡安静,但总是尽量迁就她,“血拼”、旅游、泡吧……她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她不用上班,可以玩到天亮,而我有一大堆工作,她从来没有问过我上班累不累,只会责怪我陪她太少。我不以为意,只当她是耍小孩子脾气。我以为我们会过一生一世的,却不知道她的心什么时候走失了。

那些日子,每天下班后,我哪儿都不想去,只想静静地呆着,有时会去小区公园走走。每次碰到你,你就远远地喊我,笑着奔向我,我喜欢你小小的身体依猥在我怀里,也喜欢牵着你的小手散步。我们走到桥上,把面包扯碎,扔给小鱼吃,小鱼争先恐后地被面包逗引过来,我们就开怀大笑。你喜欢荡秋千,每次你都让我把你推得高高的,你银铃般的笑声好像鲜嫩的花蕾,撒在了枯黄的草地上。这个寒冷的季节,只有你的笑声,让我感觉到春天不会太遥远。而你妈妈总是站在一旁,微笑着看我们笑闹。她是个娴静的女子,跟我前妻截然不同。

去年11月的一个晚上,你又高烧抽搐,你妈妈惊慌失措,哭着打电话向我求助。我让她马上抱你下楼,我把车开到楼下接你们。你被送进抢救室,你妈妈瘫坐在地上,头抵在楼梯栏杆上,双肩一耸一耸的,无声地哭泣,眼泪在地上形成了一个水洼。我走过去,想安慰她,却触目惊心地发现地上有一滩殷红的血!原来,你抽搐时,紧咬牙关,情急之下,她把手指伸进了你嘴里。宝贝,那时,我感觉她好像是我的女儿,一个需要人怜惜疼爱的小女儿,我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把她拥进怀中。她再也压抑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好像要把这些年的哀伤和委屈都哭出来。我任由她哭着,哭是最好的释放方式。这个脸上总是挂着淡定笑容的纤弱女子,懂得承受、懂得面对、懂得爱和痛,她身上蕴藏着一股坚韧的力量,让我景仰。

你被抢救过来后,要在医院观察几天,你妈妈有份文案必须马上赶出来,而我刚好还有年假可休,便自告奋勇在医院照看你。你妈妈每天会送饭给我们,她煲的乌鸡白凤汤美味无比,让我想起去世多年的母亲。你胃口不好,却吃了不少,你妈妈说是我劝说的功劳,可我觉得还是因为饭菜可口。我也吃了很多,我很久没吃过如此羑味的食物了。

那个冬天,你又生过几场病,每次你都会打电话告诉我,我只要有空就会陪你上医院。你打针的时候,总嚷嚷要我抱,你还说这样护士阿姨就会扎得轻些。有一天,你很诡秘地告诉我:“叔叔,我骗护士阿姨,说你是我爸爸!”你说这是男人间的秘密,拉勾上吊,不准让别人知道。你经常打电话来,叫我到你家喝汤,有时是妈妈交代你打的,有时是你自作主张打的。

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其实不像我老家,并没有喝汤的习惯,会煲汤的人也少,特别是像你妈妈这样年轻的女人。而我对吃喝没有讲究,多年在外面打拼,早就入乡随俗了。我喜欢上你家喝汤,更多的是因为喜欢喝汤时的氛围,喜欢你妈妈温婉的目光,喜欢你开心的笑容。我老家有句俗语:汤用感情来煲才会好喝。煲一锅好汤,就是诠释一份爱。

而我,我是爱上她了。宝贝,你长大了就会知道,爱一个人,就是心里不由自主地疼她如女儿、敬她如母亲。总是不由自主地想看到她,有时突然想到她,心底就会倏地有电流穿过的悸动。

你5周岁生日就要到了,我订了你最喜欢的冰淇淋蛋糕和喜羊羊玩具,我还准备了特殊礼物给你妈妈。宝贝,该是把我们的秘密告诉她的时候了。

那天,我早早做好手头的工作,带着蛋糕、11朵黄玫瑰和秘密礼物敲开了你家门。你那声惊喜的呼叫真让我感动。宝贝,我曾送过多少名贵的礼物,却从未有过如此惊喜的回應。谁说世间最大的快乐不是给予别人快乐呢?你妈妈捧着玫瑰,脸上泛起了红晕,那份少女般的娇羞,让我差点儿忍不住想吻她。

点好生日蜡烛,唱过生日歌,许好愿,你分了蛋糕。你说:“妈妈,你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妈妈摇摇头,你附到妈妈的耳边说,“妈妈,我想让叔叔当我爸爸!”你妈妈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我忙站起身,掏出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她:“我的心愿跟宝贝是一样的,你答应吗?”她捧着那枚小小的钻戒,没有说话,眼泪流了下来。我慌了:“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不要哭啊!”她轻声地说:“不,我愿意!”

那夜,你很兴奋,坐在我们中间,一会儿唱歌,一会儿讲故事,一会儿装灰太狼,一会儿抚着自己的肚子,说是怀孕的沸羊羊。晚上10点多钟了,才在妈妈再三催促下去睡,还非要拉着我讲故事。故事才讲到一半,你就睡着了。我轻轻地替你盖好被子,走出来。你妈妈刚洗完澡,头发湿漉漉地披下来,清新得像雨后的青竹。她说:“小家伙很缠人,你累了吧?饿吗?我烧面给你吃。”

她的头发散发着清香,很淡,却很醉人,让人忍不住想跌落进去。我突然抱住她,把头埋进她的发丝里,她的腰身那么纤细、那么柔软,轻轻地颤栗着,我只想抱着她,爱怜她、疼惜她,一生一世。

就在我和你妈妈准备婚礼的时候,我接到前妻的电话。她回国了,她说那个该死的胖子骗了她。在意大利,他是穷光蛋,住在地下室,在餐馆里洗碗。她说:“我知道错了,我现在才知道你对我多好。你能原谅我吗?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她离开才两年多,我却觉得她那么陌生,好像前尘旧梦。那天,她一直不停地哭泣、不停地道歉,哭得花枝乱颤。她从不曾跟我道过歉,人真是要经历过才会长大,我想她是长大了。只是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有改正的机会,不是所有的心伤过都可以弥补。缘尽了,一切都过去了。上帝总是这样,为你关上一扇门后,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们所能做的,惟有“珍惜”。我知道我的心,我知道我该珍惜你和你妈妈,我很明确地告诉她:“不可能了,我马上要结婚了,我很爱她。希望你能找到好的归宿!”

但她仍不死心,去找了你妈妈。那天你也在,她哭哭啼啼地求你妈妈放手时,你撕了半张纸巾递给她,说:“阿姨,你也喜欢我爸爸吗?可惜,爸爸不能像纸巾分一半给你。你别哭,我把我最喜欢的灰太狼给你吧!”

她拿着半张纸中,若有所思地看着,然后摸摸你的脸,黯然离去。

婚后,我每天送你去幼儿园。今天,到幼儿园门口时,你突然高喊道:“老爸,我要骑在你肩上,昨天闹闹就是这样的,好威风!”我一把将你举到肩上:“好嘞,儿子,咱也威风威风!”你哈哈笑着,看到老师和同学,老远就大声喊他们。你妈妈总怪我们,说家里有两个男人,整天闹哄哄的,又说我会宠坏你。宝贝,我知道不会的,从你递半张纸巾给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以后的岁月,我们三个人要相扶相携,一直到老!

第72篇、爱情故事水草的爱情

我的王子,

同我一样毫不起眼

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没有杏仁般的瞳眸,海藻般的乌发,也没有白皙的肤色,好看的少女身段,在15岁之前,我像一棵水草,纤细卑微地沉在这世界底部,执著生长,与人无涉,整个生命于我而言是静默的,直到它被一阵笑声打断。

我看见了一片蓝,好看的蓝色裙子,还有蓝色发带,她说:“我叫苗素素,你叫什么?”我怔怔望着她,慌了。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可以有这么好看的女孩,白白的,净净的,低调夺目,让人心生艳羡,我说:“我叫水草,不,穗枣。”

我把头埋下去,带着乡下姑娘与生俱来的泥巴味道与自卑。她笑起来,大方得不得了。她说:“老师让我坐在你边上,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我点点头。那段时间,我总是忍不住偷偷看她,好像在她到来之前,我从来没有抬头看过这个世界,七彩缤纷,一举一动。我甚至对着镜子学她走路的样子,学她不同弧度的微笑。

15岁,我有了一个长得像仙女一样的同桌。天知道这是怎样的荣耀与挣扎。男孩子们都爱多看她两眼。顺带着,也就会看看我。我自此开始注意自己,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他们的目光并未因此多在我身上停留。

唯有陈小牧,他会对我笑,眸子青涩,脸膛发红,笑着笑着把头埋下去。他坐在教室最角落的地方,同我一样毫不起眼。我敢迎接他的目光,我甚至敢对他说:“陈小牧,你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死了。”我敏感地觉察到,我和他是一路人。我们很快开始写信,谈论数学题,谈论长大后的理想,谈论家庭琐事,喜怒哀乐。

我从苗素素身上汲取着所有蜕变为女人的营养,在信的末尾给自己署名水草,不再是卑微而是碧绿且蓬勃的象征。我像所有女孩一样,开始折纸星星,一颗一颗,丢进玻璃瓶里,我想,集到10000颗的时候,我就可以把它们送给陈小牧,每天10颗,正好三年。18岁,高三毕业,我要亲口告诉他,我很喜欢他。

公主的恋人是蓝色的,

我的恋人是七彩的

素素最近收到很多情书,有团支书的,有班长的,有校篮球队队员的,她从校门口经过,总有男生趴在走廊上吹着口哨,她成了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会在放学后拉着我到操场,一边吃冰棍,一边拆那些七七八八的字迹和诗歌。这其中总会夹着一封没有署名的信,毛笔字,蝇头小楷,特别漂亮。我和素素称这信的主人为白马一号。

他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他说,你回眸一笑就宛若游龙曜秋菊……

到后来,我们每天最向往的事情,就是看白马一号的信了,想象中,他应该是个羽扇纶巾的翩翩少年。我能看得出素素喜欢他,神秘,莫测,透着淡淡书香和文雅气质。

素素说:“穗枣,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男孩子呢?”我笑。

素素说:“穗枣,等他哪天告诉我他是谁,我就和他在一起。”我笑。

她那么激动,那么美丽,连眼睛都闪着光芒。我和陈小牧并肩走在操场上,素素走在我们身边。我很高兴,我们都有了归属,她开始织蓝色围巾,说有朝一日要送给这个匿名的男孩子,像欧石楠梅子酒,淡淡的,全是蓝色。她的恋人是蓝色的,那我的恋人呢?我仰头望着我的陈小牧,阳光打下来,七彩缤纷,我的恋人是七彩的。

那段时间,我们总是待在一起,三个人,一起上自习,一起下自习,一起去路边的小摊吃两元钱一碗的米粿。陈小牧说,这米粿的样子,像极了他家乡的凉皮,他自西北农村来,住过窑洞,窑洞是美丽的,烟火的,又有着荒凉的神秘和孤寂。在陈小牧的口中,那里可以看见满天繁星。

我和素素吵着要他带我们去,他就郑重地点头,说等高三毕业的夏天,那儿很凉爽,还有着他全部的童年回忆。陈小牧后来又在信里和我提到过多次他的窑洞,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跑回去,静静地坐到月明星稀。我能想象那个画面,美好异常。

不论是不是王子,

他们都喜欢公主

高二的时候素素怂恿学生会主席举办了一场书法比赛,奖金1000块钱,她说她等不及想知道那个男孩子究竟是谁。1000块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不小的资费,因此报名的人很多。

我和素素在评委席里观看,怀揣着揭秘的心,无比激动。那一堆白花花的参赛作品,透着浓厚的墨香。我一张一张翻,忽然惊呼起来,找到了,找到了。

一模一样的蝇头小楷,写着一模一样的诗句,我和素素几乎是尖叫地把它读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素素整个人都在陶醉。

可我没想到,作品下方的署名竟然是陈小牧。陈小牧会写毛笔字,陈小牧会写好看的诗句,陈小牧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些,他喜欢的人是苗素素。我的笑容在瞬间凝固。素素也是,怔怔地望着我。

不是王子,凭什么还喜欢公主?分明被众星捧月般呵护,凭什么还要抢我的陈小牧?我狠狠推了素素一把,她尖叫一声摔在地上,撞到了脚,众人围过去,我兀自走开。

那天回家,我站在镜子前端详良久,平庸的身材,平庸的脸蛋,连那眉眼都平庸琐碎。我忽然明白,不论是不是王子,他们都喜欢公主,可我不是公主,我是水草,卑微又纤细。我从来不曾如此由衷地渴望成为美丽的女子,这样就能讨得一份天长地久的喜欢。像苗素素。

第二天,她没有来上课,陈小牧担忧地问我怎么了,我甩开他,背着书包走在前面。他说:“穗枣,我很喜欢苗素素,你带我去见见她好么?”我摇头。

那之后我再没和他说过话。苗素素直到第三天才来上课,脚上缠着纱布,忧伤地望着我,她在抽屉里给我放一封又一封的信,我执拗地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筐里。

我,苏穗枣,不需要他们的友情和怜悯。

冬天来临,陈小牧脖子上戴上了那条蓝色围巾。我的心有点疼,可还是笑了。

他,陈小牧,终于成了苗素素的王子。

如果我消失了,

会不会有人难过

在苗素素没来上课的三天里,陈小牧整个人都变得很苍白,头发乱糟糟,眼神涣散。不过才三天。他难过成那个样子,那么如果我消失,会不会有人难过?

我背着巨大的行囊,为了这个答案,固执地离开了家。学校找我找疯了,父母也找疯了。我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到那拥有漫天黄沙的窑洞前,我看见了陈小牧口中的月明星稀,看见了陈小牧的童年,我甚至找到了一些铁皮玩具,把它们揣在包里,平和地端坐洞口,一天又一天,直到手机里静静出现一条短信:你在哪里?快点回来。发件人是陈小牧。然后那些短信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我一条都没有应答。

半个月后,回学校,像从来没有离开过,模考,高考,放假。我正常得不能再正常。没有人知道,那些天,我去了哪里。唯有那瓶星星,整整一万颗,我背着它们穿行几千公里,把它们一颗一颗埋在窑洞的墙上。它们带着荧光,夜幕降临,一闪一闪。

第73篇、爱情故事和她有关的快乐时光

【1】

我在外进修的日子里,姑姑说:“每次打电话回去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她对着电话喊小雨小雨。小雨,你才是她的心头肉。”远嫁外地,已经五十岁的姑姑话里竟还有醋意。

我对她说:“以后接电话时别一拿起就叫我的名字,先弄明白对方是谁。”她很听话,“知道,以后先问对方名字。”可只要我不在她近前,她一接到电话还是张口就叫我的名字。

在她五个孙辈中,就我一个孙女。记得从小就常听见她对别人唠叨以后要享我的福。“看,说着话就真享上孙女的福了。”说这话时她已经八十五岁,耳聪目明,腿脚还行。而我大学毕业回到家乡的医院工作,她要跟着住的原因是我父母不在身边,我一个二十四岁的大姑娘单独住不安全。

我上下班时间她记得牢牢的,到点不回家她就会拄着拐棍跑到医院里来。我住的单身楼就在医院的后院,不远。我要是忙她就找个凳子坐在值班室或走廊上等着,她穿戴得利利落落的,想让人不对她搭话都难。

搭话的内容多是夸赞她的精神头和穿着,但很快大家都知道了,这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是跟着孙女生活的有福人。

她认识的人多了,也就有了人情,一天,她指着房间角落里的一兜红薯说:“这是李大娘送的,她想让你去她家里给她家老头打点滴,我已经答应了。”

“李大娘是谁呀,我认识吗,再说不知道人家用的什么药就敢胡乱答应。”

“你忘了你爷爷活着的时候常找医院的护士到家里给输液的事了,大过年人家那护士都没有推辞……”一说起这个事她就感慨万千。看我皱眉,她用了激将法:“你会什么呀,不就会打个针,输个液嘛。人家一身本事的人也没有你这样的。”

“知道了,我会去的,逗您呢。您的面子我怎能不给?”虽然答应,但也抓住这个时机给她讲了医院的规定,和在外用药的风险。“知道了,以后可不敢这样了。你说的还那么严重呢。”我打趣她:“到底是大门户里的小姐,大门大户的媳妇。”她的娘家和婆家当时都是当地有名的大户。这点常让她骄傲。

【2】

我进修回来才发现她生病,发烧,但她只吃了点退烧药。

“我不在您也要看病呀,这医院里的人都认识您,还怕人不好好给您看病啊。”我埋怨她。

她压低声音神秘地说:“你想啊,你不在我去看病人家都会说我的,‘看她孙女不在,这老太太有病了多可怜,靠孙女没靠上’。”我直接无语。这是什么逻辑。

“所以您就硬抗,如果我还得十天半月才回来,那怎么办呢。”她一脸不以为然:“我不是知道你这两天回来嘛,你一回来我的病就能好一半。”

我感觉蹊跷,以前我一直在外上学,也没见她对我如此操心。我用狐疑的目光瞅着她。

她撑不住了:“你也不看看你现在多大了,过了年就二十六了。”

原来症结在这儿。

所以我一回来她就让我见了她托院长夫人给我介绍的男人,我们医院不大,院里的领导在家属院里也天天见,谁见她八十多岁的老太太都招呼,她说话间就会把我的亲事稍带上。可是我真对这个男的不感冒,她却只记得院长夫人说那人月工资一万多,我说:“可您没觉得他眼睛小,您忘了咱俩都喜欢大眼睛的男人吗?”其实是她喜欢,一提到这茬她思想犹豫着转舵,“可是人家那天拿来那么多特产,怎么办?”我言语肯定:“送回去。”“嗯。”她就像找到了主心骨。

第二天,我把所有的见面礼都装进一个带轮的旅行袋,她踮着小脚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拉着旅行袋去给院长回话,我喊:“奶奶。”她马上回我:“知道了,我就说我不愿意你远嫁,为此还和你怄气不吃饭。打了你一巴掌。”天哪,这也太过了吧,但看着她的背影我忍不住在后面笑得直不起腰来。

但下午大伯二伯齐上门,“妈,小雨不懂事,您也跟着瞎胡闹。”他们一致认为这家条件不错,我不住向她使眼色,可她这儿却事理分得很清楚,“是小雨自己不愿意的,我有啥办法。”

不久我就迎来了一位大眼睛美男,套用她的话,“身如笔杆不说还勤快嘴甜”,开口不叫奶奶不说话,把她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但我真觉得这男人有些怂,我给她说这样的男人根本不是我的菜,她竟三天没给我说话,一顿没吃饭。我说:“要不你打我一巴掌?”她才破涕为笑,“看你到底要找什么样的,哎,这人家给我买的糖我都舍不得吃。”

【3】

有一段时间她特别黏我,我看电视她就在边上坐着,随着剧情我哭或笑,她也兴趣盎然:“给我说说,里面说的啥事。”我急着看电视,就应付她,“你看嘛,你好好听他们说话。”“小气鬼。”再不就说:“唱戏的疯子看戏的是傻子。”

我玩手机的时候她也新奇地在边上看着,我为没给她说电视剧的内容对她心有愧疚。就放近了让她看我操作,给她讲这个高科技的好处,她听得很认真,不知听懂没有,只是不住地说:“咋这么好呢。”

“哎哟,可要好好活着,看往后的好光景。”她说完这句感慨就扭着小脚站起来锻炼身体开了。两条胳膊前后各甩两下,然后分别用两只小脚在地上来回墩一墩,就像这双小脚在地上一墩就能墩掉身上不好的东西,也能威慑外邪入侵。她锻炼身体这件事简直就是家属院的一道风景,甚至连带了我的人际关系。认识我的人都忍不住过来要与我愉快地聊关于她的话题。

我说:“您都成名人了。”她却说:“成名人好啊,这样认识你的人更多。”嫁我成了她的全方面攻略。

我对她开玩笑:“我要是嫁人了,指使我做事可就没有这么便利了。”这时我正在给她洗头,“那就趁早支使,现在顺便给我洗脚,剪指甲,换洗衣服吧。”那天的阳光真的好,这么好的天气不能辜负,我就照她的话做了,顺便再帮她按摩一下。她就那样躺在躺椅上闭着眼睛享受的样子,但半天一声也不吭,叫她三声她不应,我即刻出了一身冷汗,她眼睛却缓缓睁开了,看见我的样子,她平静地说:“当个大夫就这么个胆儿?”我大叫:“您是不是我亲奶奶啊。”真是受不了她这样了,怎么变成老小孩了。

姑姑寄来一笔钱,我去帮她取钱回来的路上碰上了同事,同事当时急需钱向我借,说是下午就还,我顺便就把刚从邮局取的钱先借给了同事。没想到因为这件小事她居然跟我翻脸了,在屋里拍着大腿哭:“我见到钱就像见到了我闺女啊!啊……”我把我刚发的工资给她她也不愿意。最后只有把同事叫到她面前亲自把我借给她的那些钱重新给了她才了事。

我立刻就在院里出了名,感觉每道看向我的目光都在怀疑我是否真的孝顺,把老太太的钱占为己用。我一天没回家,结果出现的情况是,我所有的叔伯兄弟及家属齐上阵来找我。在小小的医院及周边我做的错事人尽皆知。但这个结果是什么呢,多数人当着我的面“教育”她这位“糊涂”的老太太:有个这样的孙女儿多好啊,嘘寒问暖,知冷知热,性格温顺的,老太太要钱干什么,别说这点钱,就是把全部的钱都给这样的孙女花了,也是心甘情愿。

看她一脸“悔悟”模样。我瞬间明白,她这是变相向我和解,但这阵势也太强大了吧,真让人受不了,一会大酸一会大甜的。

我结婚的前夕,她拉着我的手泪水涟涟,“你可嫁人了。”但马上转音:“你嫁人了,我就老了。”她说过和我住一块心都回到年轻的时候了。“那我不嫁了吧,这样你就永远年轻。”她破涕为笑:“死丫头,你想啥美事呢,我宁愿不年轻,也得把你嫁出去。”周围笑声荡漾,我的心却瞬间酸涩不已。我想在我往后的日子里,肯定想起她就感觉幸福。

第74篇、爱情故事先做好夫妻,再做好父母

我跟老公婚后一年,便有了女儿朵朵,虽没有充分享受二人世界的自由惬意,可添了女儿后,陪伴她成长的诸多乐趣也弥补了这个遗憾,看着她一天一天长大,每天都有小小的变化,小小的进步,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欣慰。

没有孩子前,实在不能想象,一个小孩子的诞生,可以带来这么多的家务活儿:熬各种粥汤。洗尿布,冲奶粉,给孩子洗澡,陪她散步玩耍,再大一点儿,又要教她学认字画图唱儿歌,再从这个兴趣班到那个兴趣班,我们围着孩子团团转。竟是一刻不得闲——我和老公一样,都有着中国式最质朴的家庭理念:做尽职尽责尽心的好父母!

做父母真是个体力活!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对父母角色扮演的投入和专注,渐渐让我们这对夫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不知道老公的工作情况,他的朋友圈动态,他一天的喜怒哀乐;他不知道我的身体好不好,是不是又换了新同事,最近一次出差去了哪里,衣柜里添了几件新衣——我们如果有沟通,也仅限于对孩子话题的必要交流:“朵朵学芭蕾舞好还是民族舞好呢?”“朵朵今天有点不舒服,我要开会,你带她去门诊吧?”

终于有一天,老公忍不住问我:“你是不是都常常忘了你还有个老公?我上周32岁生日,我同事都祝我生日快乐,你却一点儿表示都没有!”我白了他一眼:“是你常常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老婆吧?前几天我发烧,自己去医院打了3天吊瓶,你问都没有问一声!”

陌生产生隔阂,隔阂渐生怨愤,我们俩诸如此类的争执越来越多。吵闹之后就是冷战,我们视对方如空气,互不理睬,偶尔对视。也是白眼翻飞。不过,我们仍恪守自己做好父母的本分,不会把夫妻间的战火烧到孩子那里去。对朵朵,我们仍然亲切耐心,该跟她做游戏还是做游戏,该给她讲故事还是讲故事,维持好父好母的模样。

小孩子却都是天生敏感的。有一天,朵朵就问:“妈妈,你为什么跟爸爸不讲话?”我一时语塞,她又去问爸爸:“爸爸,你跟妈妈吵架了吗?”老公说:“这是大人的事儿,小孩子别管。来,爸爸陪你搭积木吧!”朵朵听话地去玩积木,一双大眼睛却满是忧郁。

吃晚饭的时候,朵朵第一次用自己的小汤匙给我和老公添菜,讨好地:“爸爸吃,妈妈吃!”给爸爸说:“妈妈烧的菜真好吃。”给我说:“爸爸陪我玩得好开心,爸爸搭积木搭得好棒!”她眼睛乌溜溜地,期盼地看着我们。

她才是个5岁不到的孩子,已经学会对大人察言观色了。

我去幼儿园接女儿,孩子们吵吵嚷嚷地出来,小小的她在欢乐的宝宝们中间,一张忧郁的小脸格外明显,我心痛了,牵着她的手:“宝宝,你不开心吗?”朵朵瘪着嘴,想哭又不哭的样子,很是可怜,她没有跟我说什么——在这个年龄,也许她的语言能力还不够她表达如此复杂的情绪。我为了逗她开心:“宝贝,你想要什么礼物?玩具还是蛋糕?妈妈给你买!”朵朵的泪终于流下来:“我不要玩具。也不要蛋糕,我要爸爸妈妈开心。”

回到家里,我主动打破了跟老公的冰冻气氛。温柔地问他累不累,晚饭喜欢吃什么菜?老公本来板着脸,被我的态度弄得一怔,马上笑开了花:“不累,不累!”朵朵直到这时,才终于一扫小脸的阴郁,兴奋得脸颊都红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跟老公说要送女儿一个礼物。我们气氛难得这么好,老公很有兴致地问:“什么礼物?”我说:“拥有良好夫妻关系的父母!”

我们的改变,从对孩子的分工管理改为合作管理开始:讲故事做游戏,由二人组变为三人行,亲子出游更是由之前的一加一(一个家长带一个孩子)的义务劳动变为二加一(二个家长带一个孩子)的快乐分享行动;我还给老公申请了HSN,家里难得独处。可以利用工作之余,在HSN上聊些轻松的话题,男人既然粗心,就由细心体贴的女人来做和平使者吧。于是,我每天都会上线给老公打招呼,表达关切,而老公自然也对我投桃报李,夫妻间变得其乐融融。

结局呢?朵朵很快乐,她说,她有世界上最好的爸妈!

第75篇、爱情故事一句表白

外婆20岁那年嫁给了外公。

那时候,外婆在乡里的初中教数学。由于办学条件比较简陋,语文组和数学组被安排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校长领着一位浓眉大眼的小伙子进来,对众人介绍:“这位是新来的李老师,以后初中二班的语文就由他负责。”安排妥当后,校长便把李老师交由外婆带着熟悉环境。这个李老师,就是我的外公。

外婆领命,带着外公四处走走。外公身形颀长瘦削,比外婆高出一个头来,跟在外婆身边却有些神情慌张。外婆心想,他一个人背井离乡,举目无亲,便出言安慰:“李老师,别紧张,我们乡里的人都是好相处的。”外公忽然抬起头来,双手交握,望着外婆说:“肖老师,你可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面对这个突然的求婚表白,外婆愣住了,然后便大笑起来,求婚之事不了了之。

外公并不泄气,每天寻找一些工作上的话题,拿去同外婆讨论,偶尔还以惦记着外婆家里那些藏书为名登门拜访,时不时地又以外地人身份自居,让外婆给自己指点迷津。如此锲而不舍,外公终于抱得美人归。

自我记事以来,便觉得外公是一个十分唠叨的人。大概是教语文的缘故,他和小辈们说话总喜欢引经据典,然而往往训话训到一半,外婆便拉着外公走,说:“说这些大道理做什么,真烦人。”外公也不恼,任由外婆拉着走。平日里,外婆负责买菜,外公负责做菜,每每到了准备晚饭的时候,就会听到外公一个人在厨房里唠叨:“你说你,买的菜一点儿都不新鲜,一把年纪了都不懂怎么挑菜。”

这样唠叨的一个人,8年前被确诊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之后便愈发地唠叨了,往往拉着外婆说话,一说就是一整天,大家都知道外公是担心以后会把想说的话都忘了。外婆也是担心的,却和外公一样,在对方面前装做无事。

家人带外公去看了医生,开了药,但是,外公的病情仍是一天比一天严重,记性一天不如一天。

两年前我回去探望,外公望着我,眼里一片茫然。外婆安慰我:“他如今连你妈都记不清了,你不要往心里去。”没承想到了今年,外公连外婆都忘了。

假期,我回了家。到家的那天,外婆病倒入院,病因是疲劳过度。外婆照顾外公凡事亲力亲为,没人拦得住。

3天后,外婆出院了。外婆进屋时,父亲刚替外公擦拭完身子,推着轮椅准备带他出去晒太阳。外公见3个“陌生人”进来,先是一愣,然后定定地看着外婆。我知道外公已经谁也不认得了,害怕他问外婆是谁,这样的场面外婆经受不住。

我正要开口缓和场面,外公却开口了:“这位小姐,请原谅我的唐突,请问,你可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母亲最先忍不住哭出了声,我们也都红了眼圈,唯独外婆微笑着。她缓缓走到外公身前,蹲下身子与他平视,欢喜又郑重,不停地点头。

第76篇、爱情故事折中爱人

我第一任男朋友就是我的前夫,我爱他到骨头里,为他肯吃一切苦、受一切罪,都磨练成金刚钻了,最后还是分手。第二任男友,俩人都不是扎实过日子型的人,我奔忙,他奔忙,太形而上,没接地气,也分手了。到秀才,一拍即合,都不存在过度,前俩人的牺牲就为给他铺路了。

若秀才在我情窦初开时走进我的生活,我眼角都不会望他,当然他也看不上我。

我以前最讨厌现在热捧的暖男。我爹就是暖男,他在我眼里的形象就是系着围裙、抄着锅铲、满头大汗地奋战厨房。我眼里的男人,那应该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识渊博,无所不通。我不需要他分得清葱还是蒜,也不需要他知冷知热,沾染尘埃。他就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躺在沙发上指点江山,坐而论道都怕他累着。后来就一直奔着这样的男人而去,一猛子扎进去谁都劝不回来。

女人成长起来飞快。

等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了,本事学个一星半点了,背一身房债了,儿子落地了,我就觉得累。剖腹产的伤口没好就要出去挣钱,腰弯不下去还要喂奶、换尿布,没人伸手的时候,多能论道都不仰慕了。生活就这样把一个小仙女变世俗了。还房贷、抱儿子、做晚饭,你随便挑一样!一屋不扫就滚蛋。

男人其实挺悲哀的。他还是那个他,你不再是那个你。

太爱的感情不好。太爱的感情就要求有回应。因为心存完美,就不能承认人性的缺点。而不那么爱的感情,就会有距离,就能够冷静客观,真心接纳对方的缺点,并从理性客观的角度接受人性。

遇到秀才以后,这个与我倾心的书生形象有很大距离的男人,用一颗滚烫的心在温暖我,细心地看护我。他不说一句格言警句,也从不引经据典,却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包括修衣架、关煤气,给我的光脚穿上袜子。只要医生嘱咐我禁止做的事,他一定悉心照料,让我咳嗽不再犯。他没什么玄奥的理论,却把我散落一地的泪珠穿起来藏进柜子,我真的好久都没伤心过了。

于是我知道,自己不过是凡夫俗子,自然不能与空灵的男人成就惊世骇俗的事,纵使仙子与我相爱双修,我都不可能度化成精灵。我就只能跟秀才这样的七窍已经开了六窍的男人一起偕老。

40岁以后,能欣赏夫妻俩牵手散步,绕着世纪公园遛弯儿——而这里一对一对经过我们的,都是60岁以上的老头老太;40岁以后,愿意俩人双双下厨,我烧菜来你洗碗,我削皮来你剥蒜;40岁以后开始觉得疲倦,像老头老太那样开始养生,你给我拔罐,我给你刮痧;40岁以后喜欢那个健硕的男人拎着大包小袋,让我空着俩手还拽着他的胳膊溜达。

那些我曾经喜欢和愿意为之牺牲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离我而去了。

第77篇、爱情故事那把暧昧的尖刀,灭掉谁的寂寞

1

苏明每次打开窗的时候,总看到那个女人头发蓬散,趿着一双拖鞋,搬看一条板凳坐在门口抽着烟。她的眼圈很黑,目光迷离而空洞,那样子说不出的颓废与凄凉,像一朵盛开之后的玫瑰,就那么颓败了。

可是,她的样子总是令苏明觉得很眼熟,令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的女人,但是,他想不起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了,也想不起片名了。今年的冬天那么冷,但她还是坐在门口,任风呼呼地吹,脸蛋冻成了青紫色,仿佛在等着一个重要的人。

因为有时候她的目光突然变得企盼而热切,但很快,又是深深的失望,某些男人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她,她迅速地关上了门,所以,一时间,苏明觉得她并不是他开始想的那样。

虽然他亲眼看到过一个男人硬是拖着她进去,过了很久才出来,他的脸上是满足的快感,而这个男人经常会在这里出出入入。第二天,苏明又看到女人怅然若失地坐在那里,天黑才上楼。

直至某一天,苏明经过她的门口时,她叼着烟的嘴巴突然就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她扔掉了手里的烟,喃喃自语,阿磊,你回来,你终于回来了,她从背后抱住了苏明,苏明的脖子里落下了温凉的水珠。

苏明叹了口气,我不是什么阿磊,你认错了。

不,我怎么会不认得你呢,你知道吗,我等了你整整五年了,阿磊,你终于回来了。你知道吗,这五年来,我问过了每一个路过的人,认不认识你,但他们都只是摇摇头。

她抱着他,像个孩子一样地哭了,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够向他倾尽心里的委屈与苦涩。

此时,苏明却不忍心推开她了。他拍了拍她的肩,我们进屋去吧。她点了点头,神情是无限的温顺,像是颓败的风尘女子突然就成了一个乖巧的孩子。

2

这里的一切,是那样古朴而陈旧,保留看上个世纪的风格,墙壁上贴着大幅大幅的海报,都是那个女人的,苏明突然想起她真是一个过时的明星,那时,他还曾经买过她的演出照贴贴纸,粘在铅笔盒里,天天呆呆地看着。

现在,她应该三十好几了吧,他这么想的。但是,她看起来还算是年轻的,并有一种柔弱的美。是的,美云,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美得像云朵,飘忽、显眼。

美云说,你看,熟悉吧,自从你走了之后,我就没动过,椅子都没动一下,在美云絮絮叨叨的话语下,他才明白过来,原来阿磊是她未出道时的恋人,但是,成名之后,她抛弃了他,而阿磊却依旧不气不馁地守在她身边。极盛之后,因为生病的原因,她不能再演出了,但是,阿磊却带着她所有值钱的东西,走了。而她现在变得神智有点恍惚,依旧在这房子里,等着阿磊,她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当年我那么唾弃你,你都不离开我,你现在不会不要我的。

她说看说着就哭了,她看着他,摸他的脸,阿磊,我终于等到你了,我等了你那么多年,她的唇灼热似火,一下子把苏明紧紧地包容了,而苏明本僵硬的身体像是被点上了火,一点点地升腾与擦亮,他想拒绝这个可怜的女人,但是,他又害怕那张颓败的脸会带着怎么样的绝望与失落,突然,他感觉自己是上帝,在拯救着一个寂寞又沉沦的灵魂。

他开始轻懈与放纵着自己的身体,当他进入的那一刻,那晦涩的感觉突然像是从无底的黑暗飘到了云端,美云的脸纠结成快乐的姿态,那表情,竟然跟他很久年前看过的她所拍的片子一模一样,片子里的她,像一朵狂放的野玫瑰。

那一刻,他知道,他原来是真的无法拒绝她的,那一刻,他突然很希望自己真的是阿磊,这样就可以让这个女人重新像一朵玫瑰般灿烂绽开。

但是,他真的能成为阿磊么?当他离开那幢旧公寓的时候,他看着那窗里的微弱灯光,喃喃自语。

3

那天之后,他经常会带着一束马蹄莲来看她,她喜欢这种花。

但她的神智是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她会像对待一个普通的粉丝那样,口气娓娓地说自己当初有多动人,有多红,然后不停地问他,你是不是经常给我选花的影迷?苏明只能点了点头。而她糊涂的时候,便把他当成了阿磊,不停地跟他纠缠,并倾诉着她对他的思念,与狂爱。

有时候,苏明突然希望美云就这样糊涂下去,那么,他们就能这样一生一世地纠缠下去,然后扭成一团无限旁生的藤,如此歇斯底里地深陷又互相缠绕着。但是,有一天,美云在他们缠绵的时候,突然清醒了过来,你是谁,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而她突然全身颤抖了起来,去床边摸过一些粉末状的东西,然后用针筒深深地扎了进去,那是最后的一点粉末了。而苏明的脑子里出现一则令人悲哀的旧新闻:艳星美云因染上毒瘾而放弃了刚蹿红的影坛生涯。

此时的美云平静了下来,你为什么来看我,带着我喜欢的花,告诉我,阿磊是不是出事了?为什么都不来看我了。

但是,他避开了这个问题,叹了口气,戒毒吧,我要让你过上正常的日子。

她看着他,眼中有着泪光,她贴在他的胸前说,其实我认得你,那时,我还没走到演员那条路,你总是喜欢跟在我的屁股后面,送自己采的马蹄莲给我,你对我说,美云姐姐,如果我长大了,可不可以娶你?我还记得你鼻侧的这颗痣,那时,我管你叫小屁孩,我说等你成大人了,我也老了,你还会娶我吗?你拼命地点着头,那样子,真认真。

说到这里,美云掉下了泪来,她抹掉了泪继续说,可是,后来我经历了太多了太多了,再也不能像当初那么纯洁了。

苏明紧紧地抱住了她。是啊,他怎么会忘记那时的愿望,一个孩子天真又伟大的梦想,那时,他满脑子全是她,他以为,他的世界就只有她了。但是,后来他上了中学,而羡云也有了阿磊后,他们就很少碰上面了。

他知道,阿磊依旧对她如初地好,只是,他的好,却害了她。他轻轻地说,明天,我送你去戒毒所吧。

她摇了摇头,不,我要先见到阿磊,他说会到这里来看我的,如果我离开了,他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苏明没有再坚持。

4

那天,苏明依旧凝视着那幢旧公寓,沉默地抽着烟。

是的,这个女人永远是属于这陈旧的公寓,她像是上个世纪的人,陈旧而凄怨,当初她却那么美丽而狂野。

他看到一个男人朝公寓走去,这是那个经常出入的男人,但是,这天,美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地坐在楼下等他,门是紧闭着的。当他靠近那房子的时候,突然四处出现了几个便衣模样的人,把他给抓走了,走之前,他狂乱地叫着,美云,美云,我不能再看你了。

但此时的美云是昏睡着的,她被打了镇静剂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后,她发现苏明正专注地看着她的脸。

他爱怜地说,美云,其实你的神智一直是清醒的对不对,你等他,并不是等他的人,而是在等他的毒品,你说很多年没有见到他了,你是在撒谎,你怕他给你送毒品的事件暴露,你不知道,我一直在暗中注视着你。

苏明抽了口烟,叹了口气,阿磊那么爱你,其实你早已经不爱阿磊了,对不对,你等他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能给你带来毒品,你恨他,是他毁了你,是他为了永远得到你,而让你吸上毒的,这样,他就可以永远得到你,控制着你,你想戒掉,但你总是没有足够的意志力,于是你甘愿沉沦,而阿磊活得并不轻松,他贩毒来养你吸毒,我们已经瞄上他了,而且,他还关系到一个重大的贩毒集团,现在,那个集团也被我们一网打尽了,阿磊也被我们抓获了。

美云喃喃地说,你靠近我,就是为了这个案件是吧?

不,开始我们只调查阿磊,但是,我没想到他养吸毒的那个人是你,美云,跟我回去戒毒吧。

美云的神情突然变得很温柔,温柔得有点母性的慈悲,令他想起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她对他说,等你长大了,我也老了,那时,你还会娶我吗?

而此时的美云却对他笑,苏明,你知道吗,你让我感到自己肮脏的身体突然透明了起来,苏明,你是我的救赎,我洗个澡,我要干净地跟你去。

他点了点头,但是,他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她出来,他预感到不妙,当他撞开卫生间的门时,他看到一缸的血水还有倒在里面的美云,美云还活着,但是,她只有一口气了。

她微笑地看着他,我对不起你,苏明,我有病,我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认出了你,并想带你一起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我是那么想占有你,我那么狠毒而自私,我知道你一定会恨我,会杀了我,所以,我只能先走一步了,如果有来生,你可不可以娶我,还是会继续恨我?

此时,苏明心底纠葛着的痛苦也变得冰冷了,意识渐渐模糊。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美云已经全身发凉了,她那么安静地看着他,没闭上眼睛,仿佛只是为了等他回答。

他突然发出一声绝望的嚎叫,把美云抱了出来。

5

他抱着她去了海边,上了一艘小船,小船摇摇晃晃,茫无方向。

美云脸色如纸,他安静地合上了她的眼睛,然后躺在她的身上,握着她的手,闭上了眼睛。

他说,美云,嫁给我吧。

第78篇、爱情故事从我生命中路过的那个你

那年春天,在一个没好的日子里,你我就这样相遇了。

只有一眼的时间你就这样对我一见钟情了,而此时的我什么都不知道,而你只是一个路人罢了。

你开始默默观察我,打听我,接近我。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上了同一个补习班,恰好我们做了同桌。我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你经常套路我,问一个不喜欢打游戏的人打不打游戏,从而套出我的游戏账号以及QQ。

后来,你以为某种原因离开了补习班,但是我们的QQ还有联系,经常说一些特别宠的话,可是现实生活中你又经常逃避,把我当陌生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在网络上的关系越来越好,没有谈恋爱就直接暧昧起来了。

我人长得不算漂亮,个子不矮人挺瘦的,但是有婴儿肥,鼻子有点点塌,单眼皮,但是这些组合在一起好像还不错。成绩不算很好中等偏上一些,但是性格好到没话说。所以也有一小部分些人尝试追过我,其中有一个人,是你一个很厉害的情敌。还是因为喜欢的原因,你至今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一个那么强悍的对手被我亲自给弄走了。好吧,我坦白其实我没有对你一见钟情过,但是我对你日久生情了。

不出意外,你和我表白了,可是因为学业我没有回复你,就这样我们再也没用联系过,你也变成了从我生命中路过的那个人。

第79篇、爱情故事老婆受“欺负”,我不能袖手旁观

自从我娶了阿秋进门,我妈就没个好脸色,似乎跟阿秋八字不合,怎么看她都不顺眼。偏偏阿秋又是个烈性子,跟我妈一言不合就争辩。

阿秋怀孕的时候,我妈有所顾忌,说话做事还不算太过分。等孩子出生,我妈一看是个女孩,立即变了脸。一天深夜,女儿哭闹不休,我和阿秋无计可施,我妈居然气呼呼地说:“生孩子不会生,养孩子不会养,这还叫女人吗?”我劝她别说那么难听,她恨恨地骂道:“我上辈子做的什么孽哟,嫁给你爸,他早早走了,丢下我一个人受罪。”我十几岁时爸爸生病去世,欠下一大笔外债,我妈一边挣钱还债,一边抚养我长大,受尽苦楚。我不争气,长大后没本事挣钱回报我妈,很多老街坊都买了新房搬走了,我们还住在老旧的房子里。到了该娶媳妇的时候,我又违背了我妈的心愿娶了阿秋。

阿秋生了女儿后,婆媳争吵更加频繁。一次我刚进家门,就听我妈气冲冲地对阿秋说:“嫌我家穷,你抱着孩子走,不拦着你!”阿秋一看到我就哭着说:“春子,我嫁给你图什么了?娶我的时候,你说这房子马上拆迁,这都两年了,连个影儿都没有,现在一家四口挤在这里,连给孩子洗澡都没地方。”我妈指着阿秋说:“别给我装什么千金大小姐,你也没出生在有洗澡间的房子里,照样长这么大。你嫌这房子不好,有本事你自己挣钱买!”阿秋是穷人家的闺女,听我妈揭短,没了话,只是眼巴巴地望着我。

女儿3岁该入幼儿园了,阿秋想把女儿送到好一点的幼儿园,我妈不同意,说阿秋是败家子。我感觉到阿秋这次的哭声特别伤心,心里很难受。第二天晚上,阿秋没回家,我给她打电话,她冷冷地说:“我过够了!”

那天晚上,我妈又在我面前叨唠阿秋,我越听越烦,索性出去找一个发小喝酒。也许是压抑太久了,借着酒劲,我把家里的事说了。发小说:“阿秋是对你失望了,一个大老爷们儿不知道保护老婆,她能不伤心吗?”我说:“我妈辛辛苦苦把我养大,难道我要惹她生气做个不孝子吗?”发小说:“老人家年龄大了,有时候难免糊涂,你不能一味地孝顺,委屈了阿秋;当然,阿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也不能委屈了你妈。但你这么缩头乌龟似的不出声,就是你的不对,在这个家里,你不只是你妈的兒子,你还是阿秋的丈夫、你女儿的爸爸,你要做个爷们儿,担负起你的责任。”

听了朋友的一番话,我醍醐灌顶,决心为了女儿,勇敢地做一回爷们儿,支持阿秋。我去接阿秋和女儿,直接带着她们去幼儿园报了名。回家后,我妈一听我们先斩后奏,立马对着阿秋吵,我把阿秋拉到身后,对我妈说:“都是我的主意。”我妈愣愣地看了我十几秒,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坐在了沙发上。

奇怪的是,我选择勇敢地和阿秋站在一起后,我妈没有指责我不孝,对阿秋反而不那么挑剔了。阿秋也因为我对她的支持,对我温柔有加,家里一下子变得安宁祥和起来。

这段经历让我认识到,当婆媳之间有了矛盾,尤其是婆婆明显不讲道理时,我作为儿子和丈夫,不能不闻不问,更不能和稀泥,而是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支持妻子。

逃避不是办法,要么从中调和,要么选边站队。中国有句俗话,叫“帮理不帮亲”。假如无法从中调和,最好是谁有理帮谁,而不是一味孝顺站在母亲一边,伤了妻子的心。

第80篇、爱情故事边关有爱,翻山越岭来嫁你

回首探亲路,这名“95后”军嫂不敢相信,自己能如此坚强——从出家门到进营门,从山城重庆到高原边防,汽车、飞机、越野车、步行,先后换乘3种交通工具,翻越5座海拔4500米以上的雪山,历经52个小时,总行程2000多公里……

与其说是探亲,还不如说是探险。王梅此行目的明确——到边防举行婚礼。王梅从小就有军人情结,三爷爷王朝凤年轻时参加过边境自卫反击战,她喜欢依偎在三爷爷膝下听他讲述过去的烽火岁月。军嫂也姓军,也算是与绿色军营结缘了。追爱到天边,王梅鼓足勇气。

“既然家在玉麦,我要到边防去举行婚礼。”王梅下定决心。临行前,重庆市南川区兴川医院的同事紛纷劝她三思而行,她却全然不顾:“嫁给边防军人,却没有去过边防,算不上真正的边防军嫂。”

进藏前一周,王梅感冒,高烧不退,虽然没有到过西藏,但身为护士的她深知“高原肺水肿”的厉害。眼看预定上高原的日子越来越近,王梅不敢大意,果断打针输液。来队前收拾行李,她没带瓶瓶罐罐的化妆品,行李箱里塞满保暖衣物和张锦源喜欢的土特产——火锅底料。玉麦天冷,吃火锅可以驱寒。

1月10日,王梅踏上边防追爱之旅。到了拉萨贡嘎机场,王梅一下飞机就感觉头晕、胸闷、恶心……因为高原反应厉害,她不得不在山南市区留宿一晚。王梅夜里辗转反侧,直到凌晨两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4点多又被惊醒。高寒缺氧的威力,她第一次深深体会。

电话关心常常是张锦源唯一能做的。2018年6月的一天,王梅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千里之外的张锦源只能干着急,面朝雪山呐喊,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她的身边。“没什么大碍,只是擦伤而已。”王梅早就学会了对张锦源报喜不报忧。

暖心举动,王梅总是更实际。因为长期戍边,张锦源的发际线逐年往后退,每次洗头,脸盆里都会漂浮一层黑发。王梅看在眼里忧在心里,四处寻医问药,用尽所有能用的方法。

张锦源和战友们担负着繁重的巡逻任务,其中一条巡逻路需要背负20多公斤的物资,徒步攀行两天1夜,翻越3座海拔5000米以上的雪山。与风雪作斗争,张锦源落下了严重的风湿病关节炎,有时疼得连下地走路都困难。这次探亲,她还特意给丈夫准备了护膝。

雪山之间电波不断,张锦源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翻过海拔5025米的亚堆扎拉山,越野车在盘山公路上蜿蜒行驶,几个回头弯下来,就把王梅甩得晕头转向,她往窗外一扭头,“哗”的一声,一阵狂吐。

停车休息,同行的人纷纷下车拍照,只有王梅独自窝在车里,用羽绒服的帽子把头裹得严严实实。她喜欢下雪天,却不敢跟西藏的雪过分亲近。

不到1个小时,接连吐了4次,王梅感觉胃里空荡荡的。平时在老家坐车,王梅可以睡觉或者玩手机,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但在高原上,她掏出手机来却没信号,只能看看时间。一路上满眼皑皑白雪,山的那边还是山,没有尽头,路边连村庄都没有,山腰间觅食的牦牛星星点点,沿途的美景丝毫提不起她的兴致。

吐得实在难受,王梅甚至想过“向后转”。但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官兵们长年奔走在这条山路上都不曾叫苦叫累,我现在是军嫂,不能打退堂鼓。”她暗暗给自己打气。

车过了信号盲区,手机铃声再次响起,电话里传来张锦源熟悉的声音:“实在不行你就回去吧!”王梅强忍着难受,吐出几个字:“放心,我没事。”电话那头,想着妻子饱受跋涉颠簸之苦,张锦源心里五味杂陈,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哨点里,婚礼筹备现场一派忙碌。没有舞台,官兵们便把罐头箱垒起来,铺上红地毯;没有拱门,大家便自己动手焊接,挂上蚊帐当帷幔;没有婚纱,张锦源找到玉麦乡的百姓白玛拉宗,借来漂亮的藏装……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玉麦哨点第一位新娘子的到来。思念如泉涌,张锦源把早已准备好的弹壳戒指又拿出来打磨,手机循环播放着军歌《送你一枚小弹壳》:你问我什么是战士的生活,我送你一枚小弹壳……

这边,奔波在路上的王梅也思念着张锦源。她到达团部已是午后,执意继续赶路,却被团领导拦了下来。“下午开车进玉麦不安全,路上容易发生雪崩。”团政治工作处主任达珠次仁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比路边的积雪还冷。团部到玉麦哨点不过100多公里,然而横在其间的恰拉山、日拉山犹如两道天堑,让王梅不由得望山兴叹。

迢迢探亲路,步步皆惊心。第二天,王梅再战雪山。翻过海拔5200米的日拉山,越野车喘着粗气再一次闯入“动感地带”,路上暗冰遍布,路边是万丈悬崖,王梅双手死死抓住扶手,手心全是汗,困意也全无。

“小心,有滚石!”王梅一声惊呼。距离车头不到10米的地方,两块碗大的石头飞速坠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群觅食的岩羊受到惊吓,本能地冲上崖壁踩落滚石。有惊无险,但吓得大家都倒吸一口凉气。

峰回路转,远处路边的“军装”逐渐清晰。

“是他,是他!”王梅欣喜地喊出了声。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皑皑雪山,茫茫雪野里,路边站着等候已久的丈夫张锦源。这位饱受高原反应折磨、一路奔波了2000多公里的军嫂,禁不住热泪盈眶。

第81篇、爱情故事以攻为守,在爱的世界里争取主动

婚姻的危机

周五晚上,许蕾从商场出来,发现外面下起了大雨,秦天的公司就在附近,她随手拨了他的电话。

秦天说:“我还在加班,你先打车回去吧。”“这种天气哪里好打车嘛,”许蕾带着些许撒娇的语气,“我在商场一楼咖啡店等你。”

大约1小时后,秦天到了,车窗打开,一个年轻女孩坐在副驾座上,冲她盈盈地笑。许蕾心里“咯噔”一下。那女孩倒也识趣,见许蕾面露不悦,连忙说自己坐到后面去。

这时,后面传来急促的鸣笛声,秦天催促道:“别磨蹭了,后面堵了。”许蕾只得强笑着说:“我坐后面就行。”

上车后,许蕾冷着脸,不想说话。倒是那个女孩侧过身子跟许蕾打招呼:“许姐好,我叫林晓,常听秦总提起您,说您之前是舞蹈老师。”许蕾礼貌地笑笑。林晓这个名字,许蕾并不陌生。她是秦天新聘的助理,秦天曾不止一次在她面前夸奖林晓。

20分钟后,车子开到一个小区门口。秦天冒雨跑到后备箱拿了把伞给林晓。车子重新启动,许蕾扭过头,看到林晓仍站在雨里挥手。“真够殷勤的啊。”她酸酸地说。“你不懂,现在遇到个能干又可靠的人不容易。”秦天不以为意地说。

回到家里,秦天才想起来问:“两个小家伙呢?”“我爸妈接去了。”许蕾说。其实,两个孩子是许蕾主动让父母接走的。许蕾原想跟秦天好好过个周末,如今有了“你不懂”这一出,兴致全无。

平心而论,尽管秦天这两年越来越忙,但他还是很顾家的。只是,他对许蕾的态度确实变了。今天,林晓的出现,倒像一记警钟,重重地敲在许蕾心上,提醒她危机来了。

开办舞蹈工作室

许蕾决定改变,接下来的一个月,她变得异常忙碌。

这天晚上,她郑重地交给秦天一份少儿舞蹈工作室的计划书。在这份计划书里,许蕾详细地阐明了自己开办舞蹈室的思路,包括选址、装修、前期宣传以及师资配备。

秦天认真看完这份计划书,有点不相信出自许蕾之手。“孩子怎么办?”他问了一个最直接的问题。“我爸妈说了,他们晚上帮我接孩子,周二周四晚上还有周末,我要上课,就得拜托你抽时间辅导孩子的学习了。”许蕾有条不紊,安排得明明白白。

秦天皱眉:“说实话,我真不建议你搞这个。”秦天的反应完全在许蕾的意料之中。她耐心说:“现在少儿培训市场这么大,我有专业能力,也有之前的人脉关系。而且,我考察过了,咱们小区附近还没有类似的机构,胜算很大。”

秦天看了许蕾好一会儿,像是第一次认识她一样。半晌,他说:“行吧,你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许蕾得意地笑了。这些年,秦天独力撑起这个家,压力不可谓不大,但作为男人,哪怕再难他也得咬牙撑着,如今,她愿意帮他分担,她相信他会接受的。

两人达成口头协议,从家庭财产中拿出20万为许蕾提供资金支持。但秦天也追加了一条:“若工作室亏损,我绝不再追加投资。”

创业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租场地、办执照、装修教室、招聘员工、张罗生源……许蕾压力颇大。第一个月,许蕾几乎每天都在接待免费试课的孩子。这样庞大的工作量每天都要消耗很多时间和精力,但许蕾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完全不知疲倦。

找到自我价值

经过一个多月的试课,许蕾的舞蹈室正式营业。首批学员不到10个孩子,虽然没有达到预期,但许蕾并没有失望。

如果说,她当初坚持出来工作,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找回婚姻的平衡;然而,在创业的过程中,她最大的收获却是找回了自己。

工作室运营半年后,学员突破了30多名,许蕾又请了3位专职老师。除去固定设施,工作室已基本收回成本。

这天,许蕾请工作室的小伙伴吃饭,给她们加油鼓劲。中途,她接到秦天电话,问她什么时候结束,他来接她。聚餐结束,许蕾刚出餐厅,却看见秦天已经站在门口了。“怎么不在车里等?”许蕾问。“你不是说喝酒了吗,我不放心。”秦天说着,揽过她的肩。

“呀,公开撒狗粮。”工作室的3个小姑娘开始起哄。“咱们老板,要事业有事业,要家庭有家庭,简直是人生赢家啊。”有个小姑娘羡慕地说。

许蕾笑了笑,抬头看看秦天,他也是一脸自豪地笑。许蕾知道,他们婚姻的天平,已经悄悄恢复了平衡。

回去的路上,许蕾還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们公司的林晓怎么样了?”“我升她当主管了,听说谈了个男朋友,也挺优秀的。”秦天随口答道。

“说起来,我还要感谢她呢。”许蕾突然笑起来。“感谢她?”秦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许蕾只是笑,不再做声。说真的,她要感谢林晓,更要感谢自己。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万般皆苦,唯有自救。

第82篇、爱情故事爱是“挣”来的

前年我不情不愿跟他回老家过年,冷着脸,耍性子,婆家人整个春节都在郁闷。节后回来,从不发微信朋友圈的冯宣发了海涅的一句话:“女人的道德,好比白色香花的香味,吸引着绅士。”我很生气,质问他为何要发这句,他轻描淡写:“大师的名言,我终于得以深刻领会,发一下朋友圈很过分吗?”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冯宣的“王”,他毫不吝啬地宠爱着气场强大的我,哄,忍,甜言蜜语。可过年事件之后,我们的关系陡然降温,争吵,埋怨,冷落。

岁末,所有同事欢天喜地回家过年,我呆在办公室失落,发呆。我们董事长的爱人敲门进来,委婉问我是不是婚姻遇到问题,我点头,说及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她告诉我,她曾有过与我一样的经历,对自己的婚姻失望,羡慕那些长久恩爱的夫妻。直到有一天,她看严歌苓的访谈,说及自己那电影一般浪漫的跨国婚姻,严歌苓说了这样一段话:“爱人是一种纪律,绝不是我一笔“挣”到了这个男人,也不是他“该着”对我这么好。你得一直保持一种仪态,去继续“挣”他对你的爱。正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不能松懈,不能吃得走形,不能面容稀烂,不能放纵自己。正因为爱一个人,我情愿接受严格的婚姻纪律。”我忍不住问:“怎么挣呢?我自认为这些年形象与事业都很努力了,还能怎么挣?”她笑:“注意外表形象,现在很多女人都重视这一点,可为什么离婚率还在继续升高?除了诱惑增多,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忘记了夫妻本是合伙人,合伙人需要的是什么?需要你任何时候都坚持挺他!

我陷入沉思,结婚以来,我确实一直在理直气壮地消费爱情,觉得他娶到我这种养眼又独立的妻子,显然是捡到宝了,于是放纵自己一味索取他的爱,却不曾想过用付出来“挣”爱。我忘记了一点,宝贝是自带愉悦功能的,而我已荒废了这个功能。于是,对我的失望开始一点点填塞冯宣的心。好在,既然我与他都没提出离婚,那么还有留恋。还想过下去,那么就得遵守“挣爱”的婚姻纪律。就这样,我决定主动跟冯宣回公婆家过年。

公公婆婆看到我跟在冯宣身后进了屋,有些紧张。没多久我就听到小姑子打电话来问是否有什么情况发生,婆婆吞吞吐吐地说“好着呢”,一家人的忐忑,显然是我之前任性留下了后遗症。我忍不住有些惭愧。

看到公公拿出春联和灯笼,我说:“爸,我和冯宣来吧。”接着我又踱进厨房给婆婆帮忙。晚饭后,我故意指着墙上冯宣孩时的照片问婆婆照片背后的故事,婆婆开心讲述,家中气氛慢慢散发浓浓温情。小姑子带着几位表嫂来玩,冯宣很紧张,因为他知道我讨厌这些寒暄交际。我看他一眼,微笑:“这些漂亮的嫂子我该怎么称呼?你给我介绍介绍啊。”然后,我又积极张罗着大家一起打牌,几盘玩下来,气氛融洽。

那天晚上,冯宣什么也没说,只是很紧很紧地抱住我睡。那一刻,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不过懂事一点点,他竟如此感激。

春节和婆婆一起逛超市,看到意大利阳光金奇异果,我本想买几只,但一看那价格,13元一只,一小盒就100多元,担心向来节俭的婆婆认为我奢侈,我拿在手中又放下了。结账时,购物车里竟躺着一盒奇异果,馮宣抱起那盒子,漫不经心地说:“好久没吃这个了,挺想的,我拿了盒大的,大家没意见吧?”儿子想吃,婆婆自然没意见,可我知道,冯宣根本就不喜欢吃奇异果,向来粗心的他却发现了我刚才拿起又放下的犹豫。彼此相视,会意一笑。他这是回报我这几天来的“懂事”吗?

夫妻间的温度渐渐升高,仿佛春天正在归来。

新年伊始,我正忙碌,冯宣却说他想辞职创业。我很吃惊,因为他的工作不错,待遇算得上丰厚,又是朝阳行业。可我知道,正像董事长夫人说的,此刻他最需要的就是我的支持。我给自己和他都倒了杯红酒,笑着说:“支持你!我的冯总。”当然,在此之前,我已仔细权衡了他创业的利弊,虽说有些冒失,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再说他决心已定,我挺他不过是顺水人情。

知道我工作忙,可能也觉得自己前途未卜不好意思打扰,冯宣独自紧锣密鼓地张罗新公司。有几天,他很晚回来,第二天却6点多就睡眼惺忪地出门了。原来是签了一个不错的项目,但执行主要在对方公司,可这段时间那边正修路,道路堵塞厉害,为了不迟到,他只好每天提早四五十分钟出门。

我暂时放下工作,开车往冯宣说的客户公司走,问了很多人,花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一条可以完美避开堵塞路口的路,那是一条连导航也没有发现的路,因为要穿过一个小区的前后两道门及一条已几乎废弃的公路。第二天早晨,我带冯宣走了这条新路,早到了半个小时,他拥抱我,眼神里闪烁着深情光芒。

新公司逐渐有了生机,冯宣说想去贵州谈个项目。其实我也特忙,而且听行家说冯宣谈成这个项目的把握不到3成。可是,哪个创业的人不是在不可能里开拓出可能呢?我说:“你放心去吧,公司这边有我呢。”

冯宣在贵州10多天,给我打电话,焦虑地说,如果没有谈成就太糟糕了,浪费这么多时间。我说:“你不是早就想去贵州旅游吗?即使项目没谈成,你就当是去旅游了,难得的好机会,尽情玩哦!”他犹豫了一下,仿佛瞬间释然,发出轻松的笑。几天后,项目签了合同,他说我的话让他超水平发挥,而且他真的好好去玩了一圈,“就是看到什么都总想到你”。听到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情话这样甜美,而他说得如此真挚。

冯宣的公司走上正轨,发展势头很好。

半年后,我怀上了宝宝。我一点也不紧张,因为我有冯宣这坚定而可靠的后台,正如他意气风发朝理想奋进时说的那样:“我一点都不怕,我身后有你呢!”我觉得这是世上最恩爱的情话。

第83篇、爱情故事爱人是一种纪律

1

那天,我乖乖跟冯宣回成都过年。一路上我们都很少说话,结婚5年,这是我第一次沒吵没闹就妥协了,心里确实有些不适应,但我真的不愿让我们的婚姻继续恶化。冯宣显然更不适应,好几次他都想说什么,可看看我又把话咽了回去。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前年我不情不愿跟他回老家过年,冷着脸,耍性子,害他颜面尽失,婆家人整个春节都在郁闷。

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是冯宣的“王”,他毫不吝啬地宠爱着气场强大的我,哄,忍,甜言蜜语。可过年事件之后,我们的关系陡然降温,争吵,埋怨,冷落。求婚时说“余生请多多指教”,新婚时说“一切以老婆的意愿为意愿”,原不过都是一时的话语,才四年,他就借一句名言判了我“无德”,将我打入冷宫。他有名言,我何尝没有,比如亦舒那句深入女人心的话就很应我当时的心情:“如果没有爱,有很多很多钱也是好的。”

于是,我开始忍痛抽离我的爱,几乎将所有精力投入事业中。在职场收获越多,我的气场亦越足,我像一个骄傲的女王,如果冯宣不能臣服,那么我也只能将他打入冷宫。

2

岁末,所有同事欢天喜地回家过年,我待在办公室失落,发呆。我们的总经理亦即董事长夫人敲门进来,委婉问我是不是婚姻遇到问题,我点头,说及一年来的点点滴滴。

她告诉我,她曾有过与我一样的经历,对自己的婚姻失望,羡慕那些长久恩爱的夫妻。直到有一天,她看严歌苓的访谈,说及自己那电影一般浪漫的跨国婚姻,严歌苓说了这样一段话:“爱人是一种纪律,绝不是我一笔‘挣’到了这个男人,也不是他‘该着’对我这么好。你得一直保持一种仪态,去继续‘挣’他对你的爱。正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不能松懈,不能吃得走形,不能面容稀烂,不能放纵自己。正因为爱一个人,我情愿接受严格的婚姻纪律。”

她从手机里把严歌苓那句话发给我,又说:“生活鸡零狗碎,人性的弱点挥之不去,哪有一劳永逸的恩爱?都不过是一点点用心挣来的。”我忍不住问:“怎么挣呢?我自认为这些年形象与事业都很努力了,还能怎么挣?”她笑:“注意外表形象,现在很多女人都重视这一点,可为什么离婚率还在继续升高?除了诱惑增多,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忘记了夫妻本是合伙人,合伙人需要的是什么?需要你任何时候都坚持挺他!你也看到了,这些年我老公身边那么多粉艳诱惑,可我们一直恩爱,因为我总在关键时刻挺他!我们之所以放弃继续选择的权利,劳心劳力地结婚,是为了营造人生最后的避风港。因此,最好的挣爱方式,肯定不仅是养眼那么简单,还要养心,养能量,说白了就是‘亲爱的,我挺你!’”

我陷入沉思,结婚以来,我确实一直在理直气壮地消费爱情,觉得他娶到我这种养眼又独立的妻子,显然是捡到宝了,于是放纵自己一味索取他的爱,却不曾想过用付出来挣爱。我忘记了一点,宝贝是自带愉悦功能的,而我已荒废了这个功能。于是,对我的失望开始一点点填塞冯宣的心。好在,既然我与他都没提出离婚,那么还有留恋。还想过下去,那么就得遵守“挣爱”的婚姻纪律。就这样,我决定主动跟冯宣回公婆那过年。

3

公公婆婆看到我跟在冯宣身后进了屋,有些紧张。没多久我就听到小姑子打电话来问是否有什么情况发生,婆婆吞吞吐吐地说“好着呢”,一家人的忐忑,显然是我之前任性留下了后遗症。我忍不住有些惭愧。

看到公公拿出春联和灯笼,我说:“爸,我和冯宣来吧。”接着我又踱进厨房给婆婆帮忙。晚饭后,我故意指着墙上冯宣孩时的照片问婆婆照片后的故事,婆婆开心讲述着,家中气氛慢慢散发出浓浓温情。小姑子带着几位表嫂来玩,冯宣很紧张,因为他知道我讨厌这些寒暄交际。我看他一眼,微笑:“这些漂亮的嫂子我具体该怎么称呼?你给我介绍介绍啊。”然后,我又积极张罗着大家一起打牌,几盘玩下来,气氛融洽。

那天晚上,冯宣什么也没说,只是很紧很紧地抱住我睡。那一刻,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不过懂事一点点,他竟如此感激。

春节和婆婆一起逛超市,看到意大利阳光金奇异果,我本想买几只,但一看那价格,13元一只,一小盒就一百多元,担心向来节俭的婆婆认为我奢侈,我拿在手中又放下了。结账时,购物车里竟躺着一盒奇异果,冯宣抱起那盒子,漫不经心地说:“好久没吃这个了,挺想的,我拿了盒大的,大家没意见吧。”儿子想吃,婆婆自然没意见,可我知道,冯宣根本就不喜欢吃奇异果。彼此相视,会意一笑。他这是回报我这几天来的“懂事”吗?

夫妻间的温度渐渐升高,仿佛春天正在归来。

4

新年伊始,我正忙碌着,冯宣却说他想辞职创业。我很吃惊,因为他的工作不错,待遇算得上丰厚,又是朝阳行业。可我知道,正像董事长夫人说的,此刻他最需要的就是我的支持。我给自己和他都倒了杯红酒,笑着说:“支持你!我的冯总。”当然,在此之前,我已仔细权衡了他创业的利弊,虽说有些冒失,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再说他决心已定,我挺他不过是顺水人情。

知道我工作忙,可能也觉得自己前途未卜不好意思打扰,冯宣独自紧锣密鼓地张罗新公司。有几天,他很晚回来,第二天却6点就睡眼惺忪地出门了。原来是签了一个不错的项目,但执行主要在对方公司,可这段时间那边正修路,道路堵塞厉害,为了不迟到,他只好每天提早四五十分钟出门。

我暂时放下工作,开车往冯宣说的客户公司走,问了很多人,花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一条可以完美避开堵塞路口的路,那是一条连导航也没有发现的路,因为要穿过一个小区的前后两个门还有一条已几乎废弃的公路。第二天早晨,我带冯宣走了这条新路,早到了半个小时,他拥抱我,眼神里闪烁着深情的光芒。

新公司逐渐有了生机,冯宣说想去贵州谈个项目。其实我也特别忙,而且听行家说冯宣谈成这个项目的把握不到三成。可是,哪个创业的人不是在不可能里开拓出可能呢?我说:“你放心去吧,公司这边有我呢。”

冯宣在贵州十多天,给我打电话,焦虑地说,如果没有谈成就太糟糕了,浪费这么多时间。我说:“你不是早就想去贵州旅游吗?即使项目没谈成,你就当是去旅游了,难得的好机会,尽情玩哦!”他犹豫了一下,仿佛瞬间释然,发出轻松的笑声。几天后,项目签了合同,他说我的话让他超水平发挥,而且他真的好好去玩了一圈,“就是看到什么都总想到你”。听到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了,情话这样甜美,而他说得如此真挚。

5

冯宣的公司走上正轨,发展势头很好。家人却开始着急,因为我迟迟没有怀孕,他们催我做试管婴儿。我咨询了医生,我的身体可以自然受孕,如果选择试管婴儿,我可能暂时没办法工作,而我刚接手新部门,只要做好,事业将迎来飞跃。我知道冯宣也很想要孩子,但我还是和他商量,想再等一年。

冯宣36岁生日,公公婆婆都来了,极力劝我们选择试管婴儿。我刚想解释,冯宣却自然地把责任揽了过去,说他想再玩一两年,我们不是不怀,是暂时没打算怀。事后,我对冯宣说“谢谢”。他牵过我的手,打开一本书,是脸书(Facebook)COO谢丽尔·桑德伯格的《另一种选择》,里面有一句话描述她先生对他的支持:“我被深刻地理解着、我被坚定地支持着、我被全然地深爱着。”冯宣用红笔把那句话画了出来,注视着我,说:“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看到这句话时,我的心瞬间荡漾,因为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我现在也只想这么待你。”那一刻,我的心好暖好暖,因为我知道,自己真的挣到了恩爱。

半年后,我自然受孕怀上宝宝,事业朝理想状态发展,我一点儿也不紧张,因为我有冯宣这坚定而可靠的后台,正如他意气风发朝理想奋进时说的那样:“我一点儿都不怕,我身后有你呢!”我觉得,这是世上最恩爱的情话。

第84篇、爱情故事最浪漫的爱情

大家常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来形容老一辈的爱情的确再合适不过了。在我们的身边也有不少令人羡慕的神仙伴侣。

近日,四川成都的网友分享了一段暖心的视频,不少网友看到后都觉得羡慕又感动,还有人开玩笑说:“我又相信爱情了。”

这位网友99岁的爷爷和97岁的奶奶一起在医院住院,97岁的奶奶不肯吃药,爷爷劝说奶奶吃药急得都快哭了,还“威胁”奶奶:如果不吃药,就不理你了。

奶奶想放弃治疗回家,爷爷不同意,还表示:如果這家医院治不好,就换一家,治好了再回家。

不少网友看完后大呼,这是神仙爱情啊!

还有网友表示,老来伴儿,不离不弃,这是最浪漫的爱情。

第85篇、爱情故事再晚也要嫁给爱情

01

转眼到了年底,不少朋友很是焦虑,回老家过春节,少不了聚在一起吃饭聊天的。

每次遇到长辈,如临大敌,他们总是以关心的口吻问:今年找到对象了吧?对方什么样,啥时带回来看看?你要结婚了吧,我们红包可是老早就准备好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貌似一句平常之语,却让你忍不住苦笑,尴尬半天,紧蹙眉头。

有个网友说,“一年下来工作没什么进展,倒也罢了。但我都二十六七了,感情还是一片空白,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想想自己也太失败了,家里老妈催着,左邻右舍比着,心里难受啊,我都不敢回家过年了!”

“你说我要是找不到那个合适的人,要不就挑一个差不多的凑合算了。既不为难自己,也可以向家人交代了。”

每当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心里也挺难受的。这年头,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单着的人不计其数,他们并不是自己不够好,只是因为很多因素,暂时没有遇到那个合适的人。

前几天朋友圈被那篇父亲写给女儿的信刷屏,大家看了都感动不已。这位父亲深深懂得女儿的焦虑,他并不像其他家长一味地趋同社会伦理,而是理性地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罗宾·威廉姆斯曾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事,不是孤独终老,而是跟使自己孤独的人终老。

所以,千万不要被这个社会裹挟着走,别人说什么,你就应该做什么。什么事都可以将就,唯独结婚这件事没法将就。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我为什么要这么随意处置自己的下半生?

我们不要因为寂寞去错爱一个人,更不要因为屈从压力去欺骗自己,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不负责任。

02

一直很喜欢孙燕姿的歌曲《遇见》:“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向左向右向前看,爱还要拐几个弯才来。”

好的爱情,值得你等待,因为它需要时间来守候。

电影《剩者为王》里,讲述了年满三十岁的职场女性盛如曦,在寻找真爱的过程中,面对家人的催促,坚持自己的追求,最终遇到了真爱的故事。

影片开头,如曦的一段内心独白:对于我来说,我一直渴望着,有个爱我的人可以跟我在一起,陪我走完这一生。爱情一直是我坚持了这么久的原则,我为什么要妥协啊!只要我愿意等,剩着就先剩着吧!

这是我们很多人的心声吧,爱情这东西并不像工作一样,只要你努力去做,就会有结果的。

在现实中,也许我们都没有盛如曦那份执着,草草将就,过早与这个世界妥协了。愿意等待的人终是凤毛麟角,只要你不放弃,你就有希望遇到他。

影片的最大泪点,就是金士杰扮演的父亲和白医生的那段对话:

我是她的父亲,三十几年前是她来了,才让我成为父亲,我也是希望她幸福,真真正正的幸福。她不应该为父母结婚,她不应该在外面听什么风言风语,听多了就想着要结婚。她应该想着跟自己喜欢的人,白头偕老的去结婚。昂首挺胸的,要特别硬气的,憧憬的,好像赢了一样!

每当听到这段温暖话语时,那份父爱如山的画面跃然纸上,令我们泪如雨下,感动不已。

纵观舒淇的情史,她婚前遇到的那些男人,每一个都爱她的风情万种,但却没一个愿意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好在她依然坚持心中的信念,因为最好的她,值得最棒的那个人出现。

爱情也许会迟到,但它从来不缺席。

到如今,现实中的黄金剩女舒淇,跟电影中的结局一样完美,终究等到了那个把她宠上天的冯德伦。

前几年娱乐圈的几个大龄剩女,奶茶、林心如、舒淇,如今一个个都觅得良缘,把自己嫁出去了,过上无比幸福的生活。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而你,就是我要等的那个人。

03

在我们一生中,你无法预知到那个人的出现。在这之前,你只有尽力把自己照顾好,身体和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

你的气质里,藏着你曾读过的书,走过的路。

台湾女星贾静雯,曾经经历了一段并不幸福的婚姻。她经历过人生的最低谷,各种负面缠身,长期见不到孩子。偶尔被记者拍到,出现在镜头上的她也格外憔悴。

失败的婚姻,对很多女人来说是一道很难迈过去的坎。有人从此情伤,说出决绝的话,再不相信爱情了,如离婚的何洁。

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遇人不淑,痛定思痛。我们不应沉沦过去,而应积极面对生活,学会反思,如此才能过好余下的人生。

那段时间,贾静雯并没有垂头丧气。而是不断去旅行,去健身,享受各种美食,结交不同的朋友,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不管生活曾给她什么苦难,她依然笑傲面對。

一次她在接受杨澜采访时说:“一定要相信啊,没有爱情,那人生就会没那么丰富。不管人生到了哪个阶段,我觉得爱情都是蛮美的。不管它有没有在你的生命里出现过,但一定要相信。”

40岁那年,她终于等到了修杰楷,这个比自己小了9岁的男人。周围不乏一些反对的声音,怕她再次受伤,败给爱情。

多年过去,他们用爱守护着彼此。

贾静雯怀孕时,修杰楷每天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这丰盛程度简直虐哭天下单身狗。

如今,他们又多了两个女儿,再加上梧桐妹,五口之家羡煞旁人。

即使有了宝宝,两个人依旧经常牵手出门看演唱会、吃大餐、过属于两个人的二人世界。

不管爱情也好,婚姻也罢,我们难免都会犯个错。谁没遇到过渣男,那也不要紧,一定要及时止损。方向错了,停下来就是前进。

还有你的每一段感情,需要学会去正确看待。

爱情不只是最终的一个结果,你尽情地体验了过程的美好,也无遗憾了。

当今尘世的爱情,大多跟金钱、地位和名利挂钩。大家更在意利益的交换,爱情演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道具。

但真正的爱情,不仅仅只是物质的交换,更是两个人心与心的结合,三观的契合,以及共同的成长。

我们不论经历了什么,内心里都要对自己说,只要我自己变得足够好,我才会遇到那个更好的人。

希望你等待的那个人,有一天这么对你说,嗨,原来你也在这里。他不仅爱你的貌美如花,也爱你慢慢变老的容颜。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古城温暖的光。从清晨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只要身边有你,就好!

愿深情终不被辜负,愿所有美好如期而至,愿我们都等到那个对的人。我在这里等风,也在等你。

再晚,也要嫁给爱情。

第86篇、爱情故事次等婚姻

“里子”男人

苏梧离了婚。

前夫是个挺有本事的男人,长相和内在都是广告中那种成功男人的代表。不过苏梧也不弱,不敢自居女强人,至少也是事业有成的女老板。或许正是因为都是强者,势均力敌,缺了缓冲区反而只能落得个不欢而散的结局。两人离婚办得很高效,公司留给了女方,大部分现金划给男方用以创业。

相貌娇好、成熟爽朗又事业有成的女人,自然不乏形形色色的男人围追堵截,苏梧居然选了一个最不起眼的。是的,陈特不特别,没有显赫的事业、相貌平平,脾气还不错,主要是做得一手好菜。

跟前夫一起拼事业的那几年,一家人就没在家吃过一顿像样的饭,儿子小乐几乎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面对陈特做的那一桌丰盛晚饭,苏梧深深被打动了。而陈特在“玩”这件事上又和小乐无比合拍,两人凑一块常常东跑西颠,玩得满头大汗,笑声震天响。苏梧又默默给他加了一分。

最后让苏梧下定决心的是老桥段。突如其来的一场重感冒把这个好强的女人推倒在床,浑身针扎似的疼,眼泪鼻涕止不住,却连去药店买瓶药的力气也没有。以为自己就要这么死掉的苏梧突然冒出一个奇特的想法:如果我就这么死在床上,要几天后才会被人发现?3天?5天?还是10天?

“及时雨”陈特正好打来了电话。30分钟后门铃响起,苏梧几乎是爬着去开了门。吃完药重新躺回床上,听着厨房里故意压低的切菜声、锅碗瓢盆碰撞声,闻着慢慢飘进来的米饭香味,一时间眼泪婆娑。

苏梧反省了自己前一段婚姻的失败,觉得应该转换思路降个档次,找个能“相妻教子”的男人。面子、里子总得选一个,前夫倒是有“面子”了,但鞋合不合脚还真是只有自己知道,这次,苏梧决定选“里子”。

闲人

苏梧“下嫁”了陈特,新婚生活让她挺满意。下班回家能吃上一口热饭,有人给夹菜、舀汤,然后一起有滋有味地看看电视,睡前有个人能说一会儿话……这些以前从不敢奢望的生活,如今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苏梧觉得这样挺好,自己脾气不好,陈特够包容,以前和前夫相处就跟火星撞地球似的,现在火星还在,地球变成了棉花团。只是她没想到,火星的体量会逐渐增大。

事情的开端是,陈特的工作没了。

说起陈特的工作,苏梧一直就瞧不上。他做的事对外称是小额贷款,实际上就是放高利贷的。最近因为公司业务不太好做,老板裁员,陈特首当其冲。

找个“里子”男人,就别指望他的工作如何出色,只要还过得去,时间自由,把家里照顾好也就成了。如今没了工作,等于是要自己养男人,却太挑战社会普遍的价值认同了。问陈特对未来有什么规划,人家说“再想想”,然后一直想着不见动静。作为家里经济支柱的苏梧开始不耐烦。虽然不至于直接说老公“吃软饭”,但话里话外总透着一股不待见。

那天陈特看中了一件外套,苏梧眼角一瞥:“自己买,我没那闲钱”;过了两天,陈特接小乐时大塞车,到学校晚了,苏梧在电话里吼:“丢了儿子你拿什么赔?这点小事都办不好,还能干什么?”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陈特不是那种能跟人争锋相对的人,他的反抗是——非暴力不合作。失业的陈特迷上了网络游戏,一坐就是一整天,家里不收拾,晚上也不再陪苏梧看电视了。苏梧没少发脾气,但陈特就像一团棉花,让苏梧的拳头打不出力道。

儿子小乐原来挺喜欢陈特的,但那仅限于一个还不错的叔叔,要变成继父就是另一回事了。再和自己崇拜的亲爹一比,陈特更落下风。只是在强势的苏梧面前,小乐不敢怎样。都说小孩子最敏锐,或许是苏梧不经意间透露出的话语或表情变化,小乐终于敢对陈特喊:“你凭什么教我?你连工作都找不到!我爸才没你这么没出息!”苏梧喝住儿子,看到陈特的脸上没有预料的尴尬,反而是一脸的如释重负。

这下,陈特连接送孩子的任务也省了,自己还更像个闹别扭赌气的孩子。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完全没有责任心的男人,只是责任心体现的方式让苏梧实在是气不打一处来。他离开贷款公司时手下还有一个徒弟,一起被老板炒了鱿鱼。前几天这孩子打电话给陈特,说身上没钱了,又没找到工作,求师傅救命。陈特还真就责任感大爆发,一口答应让他住进了苏梧家。一口一个“师娘”叫着的大小伙子立马扛着铺盖搬了进来,跟陈特一起理所当然地吃她用她住她起来!

苏梧看着实在不像话,大吵一场后,安排这两位爷到自己公司上班,无所事事的大老爷们窝在家里看着太堵心了。

总经理和西太后

苏梧的公司做的是女性身体保养,给陈特的头衔是总经理。总不能让男人在外面太没面子。苏梧给陈特挣了面子,陈特似乎也想着要投桃报李,三天两头地拉着一帮高管开会,可每次开场白都是:“各位,我对这个不懂,大家多教我啊!”谦虚是够谦虚了,但堂堂一个总经理,不懂行,且不说被下面的人怎么忽悠了,这面子也抹不下来啊!

忍无可忍的苏梧把陈特拉进办公室一通教育,“行,你不懂,我教你!”咬咬牙,给陈特开上了小灶。但陈特对这种小学生式的每天定时培训、汇报学习感想、总结如何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的学习方式明显厌烦。开始走神、拖拉、找借口推脱。

苏梧又把目前几个基本成熟的单子交给陈特去跟进,还把一个销售副总监安排给他打下手。一周之后,销售副总监来找苏梧了:“苏总,我想再跟您确认一下,业务是陈总谈,还是我谈?”苏梧心里一紧,“什么意思?”副总监挠了挠头说:“因为每次去见客户,陈总都是带着我去,到那儿一指对方,跟我说:‘你去谈!’……”让她更是气得胸口疼的是,陈特还振振有词:“你叫一个销售副总监跟我一块儿,是在给我打下手吗?他是专家,不让他谈让我谈,不是叫他来看我笑话的吧?”

所谓有山靠山,无山自担。苏梧撤回销售副总监,让陈特独自出去谈业务。

陈总倒是出去了,不过大多数时候不是去找客户,而是做运动,羽毛球、网球、篮球、高尔夫……美其名曰是寻找潜在客户,角度是没错,可是半年下来,各种健身卡办了不少,一个客户没谈回来。

苏梧把陈特叫到办公室,“你到底想怎样?看看你自己,完全就是个‘三无人士’:无信心、无责任、无冲劲。”出乎意料的是,这次陈特不再展现他棉花的特质,而是跟苏梧面对面拍起了桌子:“我想怎样?我还想问你想怎样?让我进公司的是你,叫我做这做那的也是你。但你有给我权力吗?我是总经理,你是西太后。凡事你都一把抓,我一个光杆司令能干什么?不做,你要骂。做了也要骂。我是你的老公,不是你手下!”

区别对待

陈特拒绝再去老婆公司上班,倒分了些精力重新打理起家里的事务,屋子又干净整洁了、晚饭又准时备上了、和小乐也讲和了……日子似乎回到了从前,苏梧却没有当初的幸福。她在想,把一个不适合拼事业的男人逼入商场,一开始就错了吧。但是没有事业的男人,还叫什么男人?

一个晚霞满天的日子,正在开车回家的苏梧接到陈特惊慌失措的电话:“咱们公司有50万元现金吗?”苏梧眉头一皱:“什么事?”“我之前的一个贷款人跑路了,欠了50万元,老板说找不到人就要我还。你知道,老板是黑社会啊!你赶快腾出钱帮我还上!”苏梧说要想想,挂断电话把车停到路边,呆坐了一会儿,她要不要帮陈特还钱呢?

苏梧想起,当年下海就是为了帮前夫还债。前夫的生意是图书代理,一个书商跑路让他损失了几十万元,苏梧辞去公职,动用各种关系把这笔钱还上,而两人则花了两年时间自己做生意终于东山再起。

或许是当年年轻气盛,或者是第一段婚姻时两个人都更愿意付出很多,或许是她坚信前夫不是池中物,只是一时受困,总有翻身的一天。而陈特是这样的人吗?50万元并不多,但他还得上自己的钱吗?主要是,这个男人值得吗?

苏梧知道自己的犹豫会让陈特心冷,她还查清楚了,这笔债是婚前欠款……陈特一直沉默,最终没有让苏梧替他还债,至于是谁帮忙还的,苏梧不知道也没有问。她甚至有点疑惑,这么没本事的一个男人,居然短时间里还是能凑出几十万元。

没多久,前夫传出再婚的消息,听说找了一个性格柔和的女孩,两人过得很不错。苏梧有点难过,都说次等婚姻更适合好强的人,但为什么自己的第二段婚姻眼看还是走向了终结?

第87篇、爱情故事被一只狗阻挠的爱情

1

公司宣布,周三要任命一位业务总监。

那天早上,小夏给部门开了个简短的晨会,就让大家各自去忙。小助理忍不住跟她皮了一下:“夏总,我现在就去订餐,咱们晚上庆祝一下。”以小夏的资历和能力,做这个总监是十拿九稳的事。而且,老总也找她谈过几次话了,小夏觉得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就没阻止。

工作群里的通知出来时,全部门一下安静了,小夏落选了。被提升为总监的居然是三部门主管。那是什么人呀,一个职场老油条,整天只会拉帮结派。小助理小聲嘟囔着:“凭什么是他啊?”

小夏坐在办公室里,午后的阳光照在她脸上,有种浮生半日的恍惚。这几年,她几乎每天都在加班,不断地出差,从组建自己的团队,一直到拿了全公司业绩最佳的冠军奖杯……小夏本想趁势再上一层楼,这样在唐行珉父母面前,也更有底气。现在看来,那些奋斗过的灿烂与辉煌,竟像是一场虚无的梦。

她很想给唐行珉打个电话,跟他发发牢骚,诉诉委屈。可惜他远在大洋那边,跟她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这会,他应该正在睡梦中吧。下班时,小夏收拾好东西,一脸落寞地走出了公司大门。

小夏心里烦躁不安,差点撞到别人身上。她一抬头,唐行珉正站在她面前。小夏蒙了:“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也没告诉我一声?你学位拿到了吗?”唐行珉来不及回答她一连串的疑问,把她抱在怀里:“小夏,我是回来向你求婚的!”

小夏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直到围观的人笑起来,她才醒悟。她思索了十几秒,突然有点赌气地回了句:“好啊,我们明天就去结婚。”“明天结婚太仓促了,但你跟我回家拜见公婆,还是来得及的。”唐行珉傻傻地笑,完全看不出小夏心里的担忧。

2

唐行珉一家都是高学历,父母都在省城最好的大学任教。他们很自然地就问到了一个问题:“小夏是哪个学校毕业的啊?”小夏说出了自己的毕业学校,两位老人愣了一下,互相看了一眼,“哦,是这样啊。”

小夏知道,他们还是嫌弃她了,她只是个专科毕业生,学校也没有什么名气。如果他们明明白白地告诉小夏:“你文凭太低了,配不上我儿子。”她完全可以怼回去,让他们知道自己有多优秀。可他们没有,脸上挂着不失分寸的微笑,有着十足的距离感,这让小夏更不舒服,一口气闷在胸口,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她完全不想再提结婚的事。

晚饭后,小夏一句话也不想说,唐行珉安慰她:“父母都觉得自己家的孩子优秀,不信,咱去你家试试,你父母肯定也觉得我配不上你。”这句话让小夏心里稍稍平衡了些。

小夏提前给父母打电话,嘱咐他们有什么意见就当面提出来,不用客气,让唐行珉越难堪越好。父母在电话那头大眼瞪小眼,不知道闺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小夏家住的是老小区,里面都是十几年的老邻居,她一进大门就各路打招呼。快到她家门口的时候,隔壁朱叔家的大金毛发现了她,一路飞奔过来,就往她身上扑。小夏本来不怕狗,但是冷不丁地这样扑上来,确实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回头一看,刚才还牵着她的手并排走路的唐行珉,直接躲到了她的身后,不仅如此,还吓得直把她往前推。

看着小夏一脸怒火,唐行珉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小时候被狗咬过,现在还很怕。”“你害怕的时候想过我吗?如果那只狗不认识我呢?咬了我怎么办?”小夏连日来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3

那天,唐行珉不仅没见成准岳父母,还在小夏家的楼下,被单方面分了手。

小夏进了门,爸妈果然已经准备了一大桌子好菜,一看就是没打算给准女婿下马威。“人呢?”妈妈见她一个人进了门,探出头去往楼道里瞧。“别看了,他和我不合适。”小夏把刚才楼下发生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遍。

妈妈没听明白:“分手了?就因为一只狗?”小夏心里一堆乱,恰巧,电视上正在播放战争剧,面对敌人的枪口,一个男人挡在一个女人面前,“看见了没?我需要的是一个敢帮我挡子弹的男人,而不是连一只狗都需要我挡的人!”

爸妈没说话,但是小夏的心思根本瞒不过他们。那只狗只是个导火索,真正的病根是小夏觉得自己怎么努力,也得不到公平对待,无论是在职场上,还是爱情上。

那几天,小夏吃完晚饭就躲进自己的屋里。平时在公司忙一天,晚上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可现在关掉手机,小夏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后来,她终于觉得自己要进入梦乡了,突然被砸门声惊醒,妈妈推门进来:“快起来,你看看谁来了?”小夏出了房门,脸没洗,头发乱蓬蓬地来到客厅里,一眼就看到了傻笑的唐行珉。

老爸一脸喜悦地给女儿介绍:“还真是巧事,那天在街上看到一个老人晕倒,有个小伙从人群蹿出来抢救。”说到激动处,老爸一拍唐行珉,“我当时就觉得这小伙不错,胆子一点都不小。”

唐行珉告诉小夏的父母,想带小夏去海南玩一玩,而且小夏正有休假的打算。没等小夏拒绝,爸妈就替她做了主:“去吧,去吧,正好散散心。”

4

直到出发那天,唐行珉才告诉小夏,他回国后面试的那家公司让他提前上班。更意外的是,他决定不取消度假安排,让小夏带他的父母一起去。小夏不知道唐行珉是哪根筋搭错了,心里有些不痛快,但基于对长辈的尊重,她最终还是答应了。

小夏每年出差很多次,安排行程对她来说小菜一碟。到达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前台说他们在网上预订的订单被取消了。那会正是旅游旺季,酒店几乎都爆满,唐爸唐妈有点着急。小夏立刻安抚他们到一边歇着,自己跟酒店人员交涉,查明问题,最后顺利升级到高级标准房入住了。

那几天,小夏租了辆车,每天带着两位老人去那些人少的景区,吃本地的特色菜和水果。两位老人玩得很高兴,他们之间的话也多了起来。泡温泉的时候,唐妈跟小夏闲聊,“刚才我听那些人在说,这里的海鲜大餐,又新鲜又便宜。”“阿姨,我记得叔叔有哮喘,不适合吃那些,就没怎么安排。”唐妈觉得很意外,回过头跟唐爸说,“这孩子心真细。”

后来,小夏才知道,那次海南之行是唐行珉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想让他的父母知道,他爱的人真的很棒,根本用不着文凭来证明。确实,那次旅行之后,唐爸唐妈跟小夏亲近了很多。

春节后,两家老人愉快地会晤,最后商定,小夏和唐行珉的婚期定在了七月。饭后,唐行珉和小夏去公园散步,还真巧,那天有只泰迪挣脱主人的绳索,直奔他们而来。唐行珉抓着小夏的手开始用力,冒汗发抖,但这次他没有将小夏推到前面,而是自己硬挺着。小夏知道他紧张了,上前一步,把小狗轰向了另外的方向。回过头,小夏看到唐行珉如释重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小夏觉得,爱上的那个人有时会软弱、心虚,或者幼稚、可笑,所以才更需要彼此的理解和接纳。如果你爱的人怕狗,恰巧你不怕,不如,就换你来挡在他的面前。

第88篇、爱情故事不要给爱造个假想敌

难道是那个传说中的女人

最近,冯倩迷上了装扮QQ空间,利用网络前辈提供的免费资源,把空间装扮得有声有色。为了赚人气,她每天坚持写日志、发照片,热情一度蔓延到了老公刘宇的QQ上,甚至还帮助无暇于此的刘宇记录一些生活的点点滴滴。

冯倩陶醉于此,她以刘宇的语气描述着他们的幸福小日子。好友们也纷纷留言,祝福和分享他们的快乐。

一日,冯倩发现一个名为叮当的QQ号码频繁浏览刘宇的空间,还留了言。冯倩不是一个敏感的人,但直觉让她从留言里嗅出了那种酸溜溜的味道。难道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女人?冯倩立刻警觉起来。在她的QQ资料里,冯倩找到了武汉黄石的字眼。果然是她,那个曾让刘宇魂牵梦绕过的女人。她的本名叫胡艳,是刘宇的高中同学。

虽然,刘宇在冯倩面前从未提起过这个女人,但冯倩对这个女人很了解。自从无意中窥知了刘宇日记里的秘密后,冯倩瞬间跌进了醋坛子。在日记里,冯倩惊讶于刘宇的文采如此之好,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思念、拥有、离别、怨恨撩拨着冯倩的每一根神经,让她又妒又恨。

偷看刘宇的日记,自然不敢把这些情绪表露在刘宇面前。况且,刘宇和胡艳的故事发生在刘宇认识自己之前,这种郁闷也没有发泄的立场。但细微之处,冯倩却时时刻刻在和刘宇较着劲。她知道刘宇对自己很好,但就是不及对日记里的那个胡艳的十分之一。她清晰地记着刘宇曾对自己说过:“你知道吗?在和你结婚之前,我认为女人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为此,冯倩还小小郁闷了一下,“难道我就是那么粗俗不堪?”看了刘宇的日记后,这种郁闷的情绪更是逐渐升级。

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你会选择谁

多日来的醋意终于找到了源头。冯倩此时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想要去探索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胡艳。这种念头越强烈,冯倩就越自卑,她真的那么好?当胡艳还是一个朦胧的女人时,冯倩满心是醋;当她渐渐清晰起来,冯倩觉得自己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但这种窒息的感觉没维持多久,冯倩又被巨大的愤怒包围了。她在刘宇的QQ空间里看到了胡艳的新留言:“为什么不回我的短信?我快要过生日了,你还记得吗?”

这个女人在搞什么?冯倩突然很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给刘宇装扮空间,为什么要虚荣地晒自己和刘宇的幸福生活,现在引狼入室了。刘宇日记里的那些刻骨铭心的爱再次浮上心头,冯倩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如此愚蠢、沮丧过,恍若一叶扁舟停靠在一个没有完工的的码头,比浮萍还不如。

沮丧过后,冯倩还有小小的安慰,因为从留言的语气上来判断,至少目前胡艳是主动的。尽管冯倩知道最理智的做法是冷处理,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这样回复她:“啊,我手机换号码了,没收到你的短信,这是我的新号码:139********。”

胡艳果然上钩。几天后,冯倩送妹妹去烟台上学时,收到了胡艳的短信:“你打算送我什么生日礼物呢?”

真无耻,冯倩暗骂,但还是回了短信:“我在烟台出差,你想要什么礼物啊?”

“啊,出差啊,真好,我也想去看看海,欢迎我吗?”

“好啊,过来吧,算是送你的生日礼物。”

……

在烟台的几天里,每天晚上,冯倩都会以刘宇的语气和胡艳短信聊天。短信中,胡艳赤裸裸地索取着刘宇的“关爱”。此时,冯倩也陷入疯狂。她一边鄙视着胡艳的无耻,一边又希望能从聊天中获取一些胡艳和刘宇曾经的信息。

“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你会选择谁?”

收到胡艳这条信息时,冯倩的手抖了一下。她点开回复栏,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也是她曾经考虑过的,她甚至想直接把这个信息转发给刘宇,但在最后时刻,她还是改变了主意。

“要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选择我老婆。因为你只适合做情人!”发出这句话后,冯倩心头掠过一丝快意,她习惯了为自己创造心理优势,尤其是面对胡艳时。

“我可是比你老婆身材好,我没生过孩子。” 胡艳很快回复了这句话。

此时,冯倩真正无语了。这个女人,怎么可以如此无耻!冯倩甚至怀疑她不是刘宇日记里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分明就是一个妖物。

你是我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吗

思索良久,冯倩决定把这件事告诉刘宇。回北京的路上,冯倩设想了很多刘宇知道这件事情后可能有的表情,但刘宇的反应却出乎意料的平淡,平淡得让冯倩觉得有些小小的失望。此刻的冯倩甚至对自己的角色、立场有些模糊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看了我的日记。”刘宇不理会冯倩错愕的表情,继续说道,“你不是一个能藏得住秘密的人,你的表情、动作早就把你出卖了。”接着,冯倩听到了一个故事。姑且用“故事”二字吧,因为它听起来有点不太真实。

高中时,胡艳就坐在刘宇的前排。那时候,胡艳长长的头发柔顺飘逸,清澈的眼神顾盼生姿,懵懂的情愫便深深地在刘宇的心里生根发芽了。上大学后,刘宇去了西安的一所大学,而胡艳则留在了武汉的某所高校。此刻,爱情就像一颗埋藏已久的种子,适逢阳光雨露,便肆意疯长起来。刘宇一封封地给胡艳写信,但此时的胡艳已在大学里有了心仪的对象。那个人对胡艳的冷漠让她很失落,而刘宇一封封热烈的信,撩拨得胡艳心痒痒的。她犹豫徘徊着,两个男人一次次地在她的意念里重叠。

4年的时光荏苒而过,临近毕业,胡艳终于等来了那个人的爱情,两个人一同回到了武汉黄石的一所高中教学,并很快结了婚。此刻,刘宇终于从梦中醒来。4年来,他用几百封信排遣了胡艳等待爱情的孤寂,而自己也在编织的浪漫中对女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他开始用日记倾诉自己的情愫,直至遇到冯倩。

毕业后,刘宇和胡艳在QQ上相遇。胡艳凄然对刘宇说:“你是我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吗?”原来,她的老公有了外遇,还经常打骂她。她说自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刘宇的身上了。夜里,刘宇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弄丢了冯倩,当他喊着冯倩的名字惊醒之后,才深深明白自己的心已经被冯倩填满了,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胡艳自始至终只不过是自己追求浪漫的一个载体而已。于是,他婉言拒绝了胡艳,并把她拉入了黑名单,删掉了她的电话号码。

几年过去了,他和冯倩结婚生子,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那本日记他一直没舍得丢掉,在他的心里,这本日记所记录的不是对胡艳的爱,而是一个男人对于浪漫的追求,是心理孤寂时的排遣方式。对于女人,刘宇一直都是远远地欣赏着。胡艳,仅仅是个载体而已。

刘宇告诉冯倩,胡艳的婚姻濒临解体,人的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还是少刺激她为好。联想到胡艳近日来的言行,冯倩感觉脊背凉飕飕的。她拥紧了刘宇,下定决心要让刘宇享受实实在在的浪漫爱情。

第89篇、爱情故事骄傲

我知道,和爱情比起来,还有一种东西更为重要,那就是骄傲——做人的骄傲。

A

大学毕业那一年,阿C跟我说分手。

我答应了,掉头就走。

四年的感情轻易就结束,怎能不令人难受?当晚,我打算独自去喝酒。

平素我的生活过得很简单,喝酒的次数也有限。虽然酒吧那条街与学校仅仅是一墙之隔,但是我并没有相熟的店子可去。我慢慢走在彩灯照眼的路上,反正是买醉,随便哪一扇门都可以安慰我吧。

两杯酒就把我给灌醉了。其实醉酒时我很清醒,并没有像别人想象的那么不堪。我静静的,暖暖的,有点儿高兴,有点儿欢喜,心里明白得很,只是动作比平时慢半拍。

我对刚刚坐到同一张桌上的男子说:“你好,我同你干一杯。”

那人笑笑,真的同我干了一杯。

酒的味道一点也不甜美,是苦的,涩的,但是我喝得很爽快,我做出一种姿态,给自己看。

忽然我疑心对面的男子就是阿C,我站了起来:“喂,我们已经分手,请你不要再来找我。”说完我就向外走。

那人跟上我。

我回过头,大声说:“不要因为是你先提出分手就认为我是失败者好不好?我也有我的骄傲!”

那人摇摇头,笑了笑。

路好像不平了,我走得很慢,我的脚步深深浅浅,越走越艰难。

那人走上前扶住了我,轻轻说:“你喝醉了。”我点点头,醉就醉吧。那人并没问我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他只是把我带到宾馆里。

他在跟前台的小姐交涉,我笑呵呵地坐在沙发上,动也不动。

然后他把我扶进一个房间,对我说:“好好睡一觉,什么都好了。”说完他轻轻带上门,走了。

第二日我醒来,把晚上的事情回忆了一遍,那人当然不是阿C,阿C做事不拖拉,他决不会留恋旧爱。那么他是谁呢?床头桌上有一杯清水,已经冷了,想来是他昨晚为我倒的。呵,我竟然宿醉街头,而且被好心人救了。

B

一年以后,所谓失恋,已经云淡风轻。回头看起来,大学里的感情更像是一种相互的依靠,真正的爱情应该不会那么短促,我又何苦伤心。

越来越觉得那次喝醉很不值得。

冬天,我接到阿C打来的电话,他说他要结婚,请我来观礼。

我拒绝了。“如果你不来,就是生我的气。”阿C说。

分手的事情我也有份,他何必这么高估他自己。但是他这种孩子气的要挟顶有用,我不愿同他计较,我还是决定去。

反正也是寂寞,与其在冷清中打发,不如在热闹中打发。

出租车在二十分钟后到达,看,世界多小,我们不仅在同一个城市,相隔的路程也不算远。下车后我走进这间带有小花园的别墅,忍不住叹息一声。阿C真不错,相貌一流,智商一流,更主要的是,他眼光好,懂得抓住机会。像这位新娘子,老爸是公司董事长,哥哥是总经理,女孩自小含着金钥匙出生,连钮扣都镶宝石,他不选择她,难道选择我不成?

婚礼由新娘一家操办,很大方。吃过正餐大家到舞池跳舞,不跳舞的人自取水果,或闲闲地举一杯酒。

我忽然又有点恹闷,拿了杯酒,坐在阴凉的地方休息。这时,有一个小女孩低着头往我身边拱,我拍拍她,她抬起头,见我不是她妈妈,抽抽搭搭地就要哭。

我俯下身,自桌边取了一粒葡萄:“要不要看魔术?”她忽闪长睫毛看着我,点点头。我开始变魔术。我惟一的小能耐,是把一粒葡萄变成一粒枣。

过了一会,一个女人走过来,轻声说:“小满,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害得妈妈到处找你。”抬头我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梳髻,穿旗袍,身材丰腴,她笑着对我说:“这个孩子很淘气,难为你哄她这么久。”是斯文有礼的人,我说:“没关系,她很可爱。”

女子一笑,便指着不远处的木门说:“我要带她去露台,不如一起过去坐坐。”说完便抱着小女孩走在前面。

C

我说:“小满,这名字真好。”小满抢着说:“我是小满那天生的,就叫小满。我妈妈是冬至那天生的,就叫冬至。”

冬至对我笑笑:“我这人很懒惰,如果我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话,我愿意生在秋分,好取名字。”她笑的时候眉毛弯弯,眼睛水滴滴。

我喜欢她们。

冬至问起我:“你是妹妹的朋友吗?”我说:“我是个不相干的人,原来与阿C是一所学校的同学。”

她“哦”了一声,眼睛微微闪动,她这样冰雪聪明的人,想来已经猜出我的身份。但她不动声色:“我是他们的嫂子。”这句话说得既温柔又严肃,把一对新人用语言的墙壁牢牢保护起来。我在心底笑一声,放心,我不会有兴趣介入他们的。然后想起阿C,一入侯门深似海,不知道未来的岁月他将会有怎样的体会。

通过露台向下望,可以看见一些人。小满在露台上高声喊:“爸爸,爸爸!”我便看到站在梧桐树下的男子,冲着这边点头挥手。过一会儿,他上了楼,用细长的手与我一握,说:“你好,我是舒仰止。”

他看着我,忽然笑了。是他!我也认出了他,也笑了。没有记错的话,他正是那晚帮醉酒的我找到宾馆的人。

但是我们都没提这件事。

我们说一些不相干的话,说话的时候,我们的目光会不经意地碰在一起。

时间不早,我起身告辞。冬至嘱咐我再来玩,还说要一起去春游,但是我没有说我会再来。

回到公司,意外地接到舒仰止的电话,他说:“我代我妹妹和阿C向你道歉。”

“胡说,你别把我当成那种旧式女人!”我的声音有点生气,但是我心里并没有生气。

他笑了:“你能这样想就好,小满五月过生日,她叫我告诉你一定要来和她切蛋糕。”放下电话我沉默了,难道这个男人打电话只是想告诉我她女儿的小小心愿?

五月,我寄了礼物过去,但是人并没有去。我有意回避着这一家人,虽然他们都是极好的人。

原因,我自己清楚,但是我不愿分析思考,那会使我很痛苦。是的,自那一次重遇之后,我发现我有点喜欢舒仰止,不,我喜欢他应该不是一时的事,也许早在宿醉醒来的那个清晨,看到桌上一杯清水的时候就开始了吧。

我拒绝不了他热烈的目光。我学着忘记这种目光。

D

时间过得不慢,转眼,我离开厦门,来到深圳,做一份很有挑战性的工作,我做得勤勉,不久升了职,不必再为生存奔忙了,可是闲下来时,感情成了我的沉重负担。这是两年之后的事。

两年中间,我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坚决,舒仰止时不时打来电话,而我也从没拒绝接听。

和他聊聊,只是平常的话题,简单的问候,但是我心里却有种犯罪感,是的,我们都清楚地体会到彼此心灵的震荡,而我们从不说破。

这种通话成了一种看似公开、实则诡秘的行为,我深深知道他不应该单独与我通电话,他应该和冬至和小满一起打电话给我才对。因此,工作不是太多的一天,我终于决定给冬至打电话。

第90篇、爱情故事转身也是一种深爱

18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胳膊,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四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见父母。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脸色立刻变得阴冷。父亲冷笑着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旅馆。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门锁了,她就从窗户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

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

镶有葡萄千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四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四年。或许,甜美的反面就是极度的酸涩。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一方面却仍坚定地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然而,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时,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时,他已经辞职走了。那段日子,她不知流了多少泪,心里只有深深的绝望。

不管人如何痛苦,时间仍然在流逝。后来,她终于淡化了对他的怯懦的痛恨,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小车里和家人去郊游赏花。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惟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

已分开六年了,这天,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地写着:“我曾经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从家里偷跑出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这三个月里,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我不忍心让你如此挣扎,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横糊,有他的眼泪。她恍惚想起父母当年曾经不屑地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谈这些没用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幽幽地说:“他还真是个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第91篇、爱情故事一只布满裂纹的水缸

朋友乔迁,我们前去祝贺,在她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摆放着许多新潮的家居用品。忽然我发现在卧室里有一样东西极不适宜地立在那儿,那是一只一米多高的水缸,很旧的颜色,缸口处还有许多裂痕。就因为这只缸,整个房间的布局和格调全被破坏了。

我们围着那只缸看,很普通的那种,绝没有什么收藏价值,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它放在这里。这时朋友走过来,说:“我搬了几次家,许多东西都送人或扔掉了,只有这只缸我一直带着。”我们静静地看着她,知道关于这只缸一定有着令人难忘的故事。她沉默了一会儿,便开始给我们讲起来。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时,这座林区城市还很闭塞,楼房少,都是大片大片的平房。每家的院墙都是用木板搭成的,院子里的小棚子什么的也都是木制,林区里就是不缺木头。她家住在一片平房区的中间位置,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里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那一年她只有六岁。

那是一个周日的午后,正是炎热的夏天,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午睡。忽然就起火了,由于木头多,火势蔓延快得吓人。她从睡梦中被父母推醒时,外面已是一片红彤彤的火海。这种居住区房屋很密集,狭窄的巷弄消防车根本无法开进来,所以火越烧越大。父亲抱起她冲出院门,烈焰飞腾浓烟滚滚,已经没有路可以冲出去。周围都是绝望的哭喊声,她看到这个情景,吓得都不会哭了。

父亲观望了一下,把她递到母亲怀里,然后冲向院子里的那只水缸。他用水桶拎出一桶水来,从她们母女二人头上浇下去,她被父亲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叫起来。父亲又把一桶水浇在自己身上,然后把缸推倒,水都淌了出来。父亲抱过她,将她塞进缸里,说:“无论多难受都不要出来!”她蜷缩在缸里,忽然觉得缸滚动起来,她随着缸的滚动翻转着,一时有些晕眩,赶紧闭上眼睛,用脚死死地抵住缸壁。

过了一会儿,她觉得越来越热,缸壁也慢慢变得烫起来,她身上的水都变成了白白的蒸汽。她睁开眼从缸口望出去,所见之处都是大火。她吓得又闭上眼睛,觉得缸滚动得越来越慢,她快坚持不住了,大声喊着爸爸妈妈,却听不到回答。不知过了多久,她被人从缸里拽出来,空气清凉了许多,她清醒过来,哭喊着爸爸妈妈。她忽然看到了那令她终生难忘的一幕,那只缸仍在那里,大火仍在不远处燃烧着,而她的爸爸妈妈,仍弓身站在缸后,四只手放在缸上,保持着推缸的姿势!他们已经死了,全身烧得黑糊糊的,可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们。面对这一幕,在场的人无不落下泪来!

说到这里,朋友的眼泪淌下来,她用手轻轻抚摸着那只缸,说:“我可以想像出,爸爸妈妈怎样忍受着大火烧身的剧痛,一路把缸推了出来,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的平安……”

她已泣不成声。

我们的眼泪也都落了下来,看着这只缸,我仿佛看到了火海中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这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亲情啊,在最危急的时刻,把生的希望留给我们,甚至不惜付出自己生命的,只有父亲母亲!

第92篇、爱情故事感谢你不曾爱过我

我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便对分管我的主任一见倾心。但初来乍到的我不敢示爱,只能每天很俗套地帮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打扫卫生、倒水、叫外卖……把他吩咐的事一丝不苟地办妥。

主任看到我如此勤快乖巧,离试用期满还差一个月,便提前帮我转了正。另外,他还把自己的办公室钥匙给了我一把备份。我接到钥匙的那一刻,心咚咚地跳个不停。

一个男人把钥匙交给一个女人,不管哪里的钥匙,都是有些暧昧的。这样想着,我便开始做起了白日梦,幻想着不久的将来,他会再交给我一把属于他房间的钥匙,再后来,我会是他幸福的新娘。

一天,单位聚餐。饭后,单身的他负责送单身的我回家。走到我家楼下时,他停住脚步。我试探地问,要不要上去坐会儿。他婉拒。

那天,我一夜未眠,不停地想,他是不喜欢我,还是要做一个真君子?

可从第二天上班开始,他便有意无意地躲我。我百思不得其解,如果他不喜欢我,干吗对我这么好,给我他办公室的钥匙,还送我回家,平时对我亦照顾有加?如果喜欢,他为什么要躲着我呢?

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我终于打了电话给他,厚着脸皮问他喜不喜欢我。

他沉思了一会儿说:“喜欢,更欣赏,但不是爱。”挂了电话,泪便爬满了我的脸。

我想着,既然不爱,拿着他的办公室钥匙已没有任何意义。可我仍没还他,钥匙于我如溺水的人紧紧抓住的稻草,钥匙在我这儿,至少还有一线希望。

但没过几天,他便以忘了带钥匙为由,断了我的最后一线希望。

此后的日子,我工作心不在焉,甚至想着辞去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但又想,他没结婚,又没女友,我还是有希望的吧!

没多久,便传来他有女友的消息,但经常是维持不了几天,又换了新面孔。

原来,他竟是这样一个滥情的人。放过我,该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缘故吧!心里便慢慢释然,辞职的念头连同对他的爱也一并退去,下意识地想与他保持距离。我不想成为他的绯闻女友之一,我要做便做惟一。

前不久,他终于尘埃落定,结婚了。婚礼上,做了浪子最后一站的新娘溢满幸福。我没有为新娘不是我而伤心难过,却为新娘担心,他这样的滥情人,婚后,怎会是一个好丈夫?但让我意外的是,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一个好丈夫,无可挑剔的好丈夫。

后来辗转得知,他的爱情观是:不对的不会开始;开始后发现错了,立刻放手,另觅新欢;找到对的,便一心一意地去爱;至于别人如何看,都不重要。得知这些,我对他立刻心存感激。我很想对他说:感谢你,不曾爱过我。

如果我们曾爱过,在一起的日子,不管好坏与否,都会让我念念不忘。如果他真是一个滥情的人,我会痛恨我自己,当初怎么会看上那样一个人。如果他成为一个好丈夫,我会更恨,恨自己没能抓住,抱憾终身,而不会有现在事不关己的轻松感。爱时有多甜蜜,分时便有多痛苦。没有开始的甜,便没有结束的痛,更不会有念念不忘纠缠一生的回忆。

感谢你,不曾爱过我,还我一颗纯净的心去迎接另一颗纯净的心;感谢你,不曾爱过我,让我还可以以最美的面目遇到爱我我亦爱的人;感谢你,不曾爱过我,没画乱我人生的画卷,让我能描绘出我想要的风景。

第93篇、爱情故事被妈妈看守的恋情

18岁一个人去西北上大学,寒假回来的时候,高中一个男同学来接我,被妈妈看到,妈妈告诉我说,她不喜欢我以后毕业了回小城,也不喜欢我找一个只有高中文凭的男友。那个只是同学的人,后来我也渐渐疏远了,就怕妈妈把他当成假想敌。

20岁生日,和一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而这个男人呢,也足够优秀,留学回来,有自己的公司,长相好,出身好,又很有修养。妈妈估计也挑不出这个男人的毛病,可她告诉我说,你毕业了就要回江南的,西北再好,也不如江南,而他有那么多事业,怎么可能为你舍弃呢。我说,妈妈,爱情是不分年龄和地域的,这样的人,我怕失去了就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的了。妈妈摸着我的头说,我女儿这么优秀,争着想来娶的男人多得是,每个男人都会很优秀的,你要的男人,要有钱,有家庭背景,把你当成宝贝,还要孝顺,有自己的事业。

23岁有个很帅的唱歌的男人在我生活中出现,对我也很好,可妈妈不愿意,说这样的男人花心,而且事业不稳定,跟着这样的人,会受苦的。我下了很大决心要跟对方在一起,妈妈拒绝和我说话,甚至拒绝吃饭,终于我妥协了,决定放弃。

25岁有个男人对我猛追,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他,觉得看到他是件很不开心的事情,但是妈妈第一次为一个陌生男人说好话,说他对我是真心的,说男人有没有钱无所谓,主要是要对你好,只有这样你才能过舒心的日子,还说就算没有房子,也没有关系,两个人都努力,一样会很快买到房子的,又说错过了,会很难再找到合适的人。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男人有什么好,错过了有什么可惜?

26岁时,我依旧是一个人,妈妈每天唠叨,说别人家女儿这个年龄都带女婿和外甥女回家了,我到现在还是一个人。

27岁了,被迫去相亲,每次看见那些相亲对象,都会胡编一堆谎言,说自己这里有缺陷那里有问题。结果没有一个是成的。

28岁采访途中认识一位朋友,觉得聊得投机,某次刚好家中电脑坏了,就请他帮忙修理,妈妈看到很是开心,问长问短,从他家祖宗问到结婚之后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之类。我这个朋友是有过一次婚姻史的。妈妈显然对这个男人有兴趣,我说,妈妈,他可是离过婚的,我为什么要嫁一个二婚的男人啊?妈妈说,那有什么,他不是没有孩子吗,二婚怎么了,二婚的男人懂得体贴女人,再说,你这个年龄,好男人早就被年轻的女孩子抢走啦,也没多少机会可以再挑选了。

29岁基本上每天下班到家,妈妈都会问,今天是个什么情况,我会说,没情况,妈妈还是问,我就说,妈妈,我发现停车场的小陈对我有意思呢,他每天看我去开车都会对我笑。说完对着妈妈做鬼脸,妈妈却气得要打我。

30岁我依旧每天快乐上班,按时下班回家。不过基本上,妈妈每天都没有好脸色,晚上吃饭时告诉我说,今年无论如何要结婚,不然就别在家里住了。我说没有人选和谁结啊,她头也不抬地说,你自己找去,我就不信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就算离过婚的,就算有孩子的,也没有关系,对啦,如果对方没有房子,只要愿意结婚,我和你爸商量过了,帮你们付首付。

狂晕!估计我妈被我逼疯了。看来今年不把自己嫁出去是不行了。只是,曾经那些排着队要追自己的男人们,都躲哪里去了,满眼望去都是些小年轻,我又能嫁给谁呢?

第94篇、爱情故事到五十岁,我同你结婚

到五十岁,我同你结婚。这样说,我绝不是赌气,也不是你所谓的经历沧桑,看透人心的愤世嫉俗。事实上,我很清醒,也很真诚。

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约束已经解脱,当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誓言形同虚设,你同我的结与离,本质上,已经不受任何外在条件的束缚。爱情和婚姻,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同时也受到前所未有的追问和考验。我无心去做轻易的尝试,也无力去做无谓的牺牲。所以,我想知道,除了传宗接代的生物使命外,我们,还因为什么而结婚?

作为男人,从体能、智力到能力,你完全可以优秀到一个人生存。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同我结婚?因为我和你在同一个城市,甚至又恰好在同一个街道的同一家公司上班,所以,你可以省却很多来回奔跑的时间和车费?因为你的同事、朋友,个个成双成对儿女成行,你眼见着不好回避他人善意而略带同情的关怀?因为每天早出晚归,你身心憔悴,期望回家便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候着?因为穿了几天的袜子,往床角一扔,第二天就有人默不出声拿出去洗了?因为孤独在家时,有人陪你说话;外出游玩时,有人为你守房?你只是在享乐的同时,很无意地送出了一个小小的精子,便有人为你孕育他,用十个月时间小心翼翼地呵护他,然后痛苦万分地生出他,跟了你的姓,还要从此一心魂系于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而作为女人,我有自己的事业和工作,吃不饱,也不至于饿死。我又为什么要同你结婚?只是因为父母的催促,同事的攀比,逢年过节亲戚好友言语暧昧的问候?受了老板的压迫,可以胆气十足地与之叫板,而不怕被炒了鱿鱼,便无家可归挨冻受饥?上街时有人拎包,马桶坏了,不需四处奔波告之无门?生病受伤,有人能帮着拨打120,不至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夜深人静,听到门外盘旋不定的脚步声,不至于吓得缩于床角彻夜不眠?上下班路上,看人家拖家带口,可以更为理直气壮,抬头挺胸地掠过?夜晚孤寂之时,更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你纠缠不休?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们没有必要现在就结婚。我们以后会遇到更多、更好、更细致入微、更体贴的诱惑。物质的相依,在年轻时,还不能成为维系我们婚姻的坚不可摧的纽带。只是,当一栋别墅,就可以换取一个女子最美丽的青春年华;一本存折,就可以让陈世美死而复生之时,我们已很难看清楚什么是爱情,什么不是。爱情不是贫穷,爱情不是虚荣,爱情也不仅仅是需要。当一些人为了结婚而离婚,另一些人又在离婚后继续结婚时,我们又怎么能分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

如果,爱情纯粹和自己的感觉有关,那么,我陪你一起坚守,一起享受时间赐予我们的信任和自律,以及信任和自律带给我们的爱和幸福。如果,爱情还和生活和别人有关,那么,我给你反悔的机会,也给自己的心灵留下一条退路。

一纸婚书,不是铜墙铁壁。锁在城里的人想出来,依然可以畅通无阻。这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虚设,我们不需要拿来欺骗彼此。不确定,不惟一,我们来去自由。可是,我们依然选择在一起,紧紧相依。那么,这就是我想要的结婚理由。

到五十岁,我同你结婚。不论疾病、痛苦、灾难,我都陪你一起走过。不再不甘,不再反悔。因为,年龄给予我们的威胁,让我们渐渐明白: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除了纯粹的相爱,或许还可以有这样的理由——相依为命。

第95篇、爱情故事千万富豪卧底求爱

追求靓丽女老板,

千万富豪隐姓埋名去打工

彭海很会享受生活,生意上了正轨后,他聘请了一名出色的职业经理人做常务副总,替他打理公司,自己在长沙买了豪宅名车,做起了舒适安逸的“甩手掌柜”。虽然是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但年过30的彭海仍然“孤身一人”,让他心仪的女孩迟迟没有出现。

2005年初,彭海出席长沙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商务宴会,遇到了一名让他“无法不心动”的女孩,女孩叫刘丽,毕业于人民大学,刚从父亲手中接棒,执掌一家资产千万的商贸公司。刘丽不但漂亮,而且很有气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难以抗拒的魅力。彭海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宴会结束,彭海特意让副总买了一大束鲜花送到刘丽的房间,并留下名片。可是,当彭海打电话给刘丽,问她是否喜欢他送的花时,刘丽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真的想不起你是谁,我房间的花太多,我不知道哪一束是你送的……”这让一向风光无比的彭海大受打击,却也让他更加喜欢刘丽,暗暗发誓:一定要追到姿色出众的刘丽!

彭海一连给刘丽打了5次电话约她吃饭,都被拒绝了。彭海从侧面了解到:追求刘丽的人太多,请她吃饭的人排成长队,但除了生意上无法推脱的宴会,其他的邀请她都婉言谢绝。彭海的公司和她的公司根本没有可以联系在一起的业务,无法以生意上的借口约她……彭海一时间无计可施。

就在彭海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从报纸上看到刘丽的公司招聘一批业务员。彭海心头一动:自己反正时间充裕,而刘丽对自己也没什么印象,为什么不隐姓埋名到她公司去打工呢?这样一来,自己就能每天和她在一起,也就更有机会将她追求到手啊……彭海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办法!2005年3月,彭海将公司的事务安排妥当后,隐去真实身份,化名姜于,在刘丽的公司做起了月薪1000元的业务员。

为了博得刘丽的好感,彭海抓住一切机会表现自己,工作勤奋肯干,连休息时间也经常找她汇报工作谈理想。彭海觉得,像自己这么卖力的员工,刘丽没有理由不喜欢。可是,彭海到刘丽的公司上班不到半个月,就被刘丽当众批评了一顿。一次业务培训会上,刘丽突然望着彭海说:“在我们公司做业务员,一定要实实在在,不能爱慕虚荣!像彭海,我发现你手上戴着劳力士手表,一个普通业务员,买得起真劳力士吗?你何必戴个假表让人在背后笑话!”话刚说完,大伙都笑了起来,彭海感到很没面子,他想站起来说这表绝对是真的,是他在香港花十多万买的,但他还是忍住了。第二天上班,他手上的劳力士换成了一块几十元的电子表。

因为刘丽的缘故,彭海工作时充满热情,加上身为千万富豪的他有着很好的人脉关系,从到公司第一个月开始,彭海的业绩就一直名列前茅,有时,他光提成就可以拿3000元一个月。刘丽私下鼓励他说:“不错,照这样下去,你不但可以买得起名表,还可以在长沙买套房子,好好干……”虽然区区3000块钱在彭海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但听到“心上人”的表扬,彭海感觉比什么都高兴。彭海的业绩让“老板”满意,却也让同事心生忌妒。

2005年6月,一名同事捣鬼,彭海销售的一批价值20000元的产品被雨水淋坏,几个业务员一致把责任推到彭海身上,彭海没有和他们争辩,毅然承担了全部损失。事后,刘丽知道了真相,想狠狠批评那几个员工并让他们赔偿,但彭海却阻止道:“算了,事情过去,我已经不计较了,如果这个时候你还让他们赔,他们一定会有情绪,影响销售业绩,对公司不利……”听到彭海大度而让人心慰的话语,刘丽十分感动。因为这件事,刘丽对彭海的好感一下子增加了好几倍。彭海为此兴奋不已。

因为彭海“能力”出众,2006年4月,他已由一名普通业务员成为了刘丽公司的副总。让他高兴的不是职位的上升,而是在频繁接触中,在他用心良苦的表现和追求下,刘丽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他。2006年5月刘丽生日那天,在长沙市五一路的金牛角王中西餐厅,彭海把一个价值7万余元的漂亮钻戒送给了刘丽,当刘丽知道钻戒的价格后,她感动地收下并对彭海说:“在你之前,有不少人想送我名贵礼物,但他们都是有钱人,几万元的礼物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代表不了什么,而你却不同。你在我们公司工作这两年,收入加在一起也就7万元左右,你竟然用你的全部收入为我买礼物,这让我无法不感动……”

2006年5月底,刘丽带着彭海回家接受父母的“考察”,感情获得父母的认可后,两人决定2006年10月1日举行婚礼。

身份暴光,

女老板斩断浪漫情丝

和刘丽相爱后,彭海一直想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她,但好几次话到嘴边他又收回去了,直到两人确定婚期,彭海才没了后顾之忧。他觉得,一切已经成定局,刘丽就算再有意见也不会怎样了,相反,她应该为这份浪漫爱情而感动吧?

但让彭海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当他说出事实,刘丽根本不相信,还笑着说:“你是不是想做老板想疯了?”彭海把她带到自己的公司,她才相信了一切。可是,知道了真相的刘丽并没有丝毫的感动,她在一段长久的沉默后,对彭海说了句:“你太可怕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此刘丽开始回避彭海,彭海通过刘丽的父母才在长沙市南郊的一套别墅里找到刘丽,彭海认真地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生气,换成别的女孩,知道自己的男友原来很有钱,一定会更高兴。你想像一下,我堂堂一个大公司老总,为了追求你,居然在你公司打工一年多,这份情难道不能让你有半点感动吗……”刘丽并不理会这些,冷淡地说:“你应该了解我的性格,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欺骗,而你居然一骗就是一年多,如果我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我会觉得你以前做的一切都很让我感动和欣赏,但是现在不同了,知道真相后,我觉得你以前做的一切都很虚伪很恶心。你这种人太可怕了,伪装得让我发现不了丝毫破绽,我不敢和你这样善于伪装的人在一起,无法想像那种日子会有多可怕,谢谢你以前为我们公司做的一切,到此为止,我绝对不会和你在一起了……”一席话,让彭海感觉天旋地转。

更糟的是,自从有人知道他“卧底”两年追女孩子,最后居然被抛弃后,很多人都笑话他,这让很要面子的彭海心里不是滋味。

最让彭海无法忍受的是来自竞争对手的取笑。在长沙的每次商务聚会,总会有人有意无意地拿他说事,甚至在近百公里外的老家浏阳,他也会被人笑话。有一次,彭海出席浏阳一个贸易洽谈会,一名老板“热情”地打招呼:“彭总,你可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情圣啊,我说这一年多怎么很少看到你,原来躲到长沙泡妞去了。你可真行,为了个女孩子这么舍得折腾,像你这么有魄力的老板,什么样的女孩子追求不到啊!”那名老板奚落彭海一顿后,又向其他人介绍起彭海的“事迹”,仿佛要让所有人都来看笑话。要不是在出席正式的贸易洽谈会,彭海真想狠狠地揍他一顿!

因为一次又一次被人笑话,原本开朗的彭海渐渐地像变了个人,他甚至害怕面对一切熟悉与陌生的人,有时别人不经意的一瞥,也会让他浑身不自在,别人在背后的笑声和私语,更是会让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彭海想过放弃,以他的条件,重新找个漂亮女孩很容易,可是,想想自己为爱付出这么多,想想别人的笑话,他觉得一定不能放弃。如果说以前他追求刘丽是因为爱,那么此时此刻,却有了因为面子也要把刘丽追到手的成分。他觉得,如果自己不能把刘丽拉进婚姻的殿堂,这一辈子也就别想在人前抬头了,就算不被大家笑话死,自己也会郁闷死。

为了挽救这份感情,彭海想了一切可以想到的办法。2006年8月底的一天,彭海不顾老总的身份,居然跪在刘丽的办公室里乞求她回到他身边,说:“不管你怎么看我,但我这一辈子从未下跪求过人,这是第一次,希望你能回到我身边!”刘丽却说:“你这样做只会更加让我觉得虚伪,这一套已经不管用了,我不会和你在一起……”跪乞的结果换来这一席话,彭海感觉掉到了冰窖里。

彭海并不死心,2006年10月1日,原本是两人举行婚礼的日子,彭海想尽办法将刘丽的父母亲以及不少朋友拉到酒店。他想,就算刘丽不给他面子,总应该给这些亲人和好友面子吧。可是,当彭海开车去接刘丽,并告诉她很多人都在酒店等着他们的婚礼时,刘丽却气愤地说道:“你真是个卑鄙小人,想用这样的方式让我屈服?你少费心思了!”最后,彭海和一大拨人在酒店等了好几个小时,刘丽始终没有出现。

2006年10月底,彭海得知刘丽想买辆宝马换掉开了两年的本田车,但由于周转资金紧张还未实现,彭海立即买了辆价格80万的宝马车送给她。彭海本想,面对这么大的礼,刘丽应该会心动,可刘丽还是拒绝了他。

疯狂报复,

浪漫爱情换来一地血腥

为了拆散他们,彭海找到那名大学教师,请他退出。但是,大学教师了解事情的真相,对彭海说:“我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爱情的事不能勉强,希望你尊重刘丽的选择,不要在我们之间胡搅蛮缠……”见教师不吃软,彭海请人将他痛打了一顿,并威胁他说,如果再和刘丽来往就让他缺胳膊少腿!

让彭海失望的是,大学教师并没有因此退缩,不久刘丽就和那名教师同居了,并宣布6月28日举行婚礼。彭海气得几乎要发疯!他再一次找到刘丽:“你是不是想气死我,你这样做太残忍了……”刘丽对彭海早已厌烦,很不高兴地说:“你又不是三岁小孩,谁能气死你,真是个神经病!”

好友看到彭海的困惑,开解他:“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你和刘丽走不到一块了。凭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女孩追求不到,应该祝福刘丽,毕竟她现在很幸福,那个大学老师很适合她……”朋友本是真心劝慰,但彭海听着却很不舒服,竟然将朋友臭骂一顿,说他和刘丽一样没脑子没眼光。不久后的一天,彭海在好食尚酒店吃饭,遇到一个以前的情敌,那人在一年前追求过刘丽,但被彭海击败了,一直对彭海怀恨在心,他故意说:“刘丽快结婚了啊,你收到请帖没?你没看刘丽穿婚纱有多漂亮,那个美啊,不是我们有福享受的……”彭海将满满一大杯白酒泼过去,两人扭打起来,彭海仿佛被人当众泼粪似的,火到了极点。

失恋打击,外界的误会和笑话,甚至亲人和好友善意的关怀,都让彭海觉得郁闷和屈辱。这份屈辱很快转变成深深的仇恨,彭海恨不得杀了“绝情而愚蠢”的刘丽,这种欲念一天比一天浓烈。2007年6月23晚上,即将结婚的刘丽开车回家,一辆摩托车迎头撞了上来,刘丽连忙下车看倒在地上的“伤者”,“伤者”却迅速爬起来,伸手到车内拿起皮包就跑。包内有许多重要票据,刘丽起身抢夺,就在这时,那人掏出身上的尖刀,对着刘丽漂亮的脸蛋一阵乱刺……刘丽倒在了路边。

事后,刘丽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治,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脸上留下了几道深深的伤口,原本漂亮的脸蛋因此被毁。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凶手一口咬定是抢劫时误伤刘丽,但警方并不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抢劫伤人,因为犯罪嫌疑人显然在故意刺坏她的脸。经过十余天的侦破,警方把目标锁定为彭海。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彭海供认了自己雇凶伤人的犯罪事实。

2007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彭海被刑事拘留,8月2日,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彭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追求浪漫是很多人热衷的,但全力的付出并不代表就会有爱情的回报,当浪漫遭遇现实的撞击,更需要理性对待。

第96篇、爱情故事带狗约会

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之一,是人类最亲密的伙伴。因此,人们对它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喜爱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武汉却有一位爱狗成痴、爱狗成病的美丽女孩,她不仅与狗朝夕相伴,甚至连找对象也要让狗帮着“参谋”。久而久之,她的做法引起男方的不满,接连吹了好几个对象。可她依然我行我素,并继续扩大对狗的“信任”,从而为自己招来祸患……

从小封闭,狗是她惟一的玩伴

今年28岁的赵娟,是武汉市一家宠物医院的老板。她的父亲赵延安曾在公安局缉毒大队工作,母亲胡琼是一名医生。从小,因为父母都很忙,很多时候,赵娟就被关在家里。怕她寂寞,父亲把局里一只母警犬生的小狗抱回来给赵娟当玩伴。

上小学后,有一次,几个小男生欺负赵娟,她十分委屈,回家向父亲哭诉。父亲就出主意说:“干脆,以后你再出去时,就把露露牵上吧,看谁还敢欺负你。”“露露”就是一直陪伴赵娟长大的狼狗,长得高大威猛,让人望而生畏。这以后,赵娟再出去玩,就一定把“露露”牵上当她的“保镖”。那些男孩看见,果然不敢欺负她,而女孩们也吓得躲得远远的。这样,和赵娟玩的孩子越来越少,而她也觉得和人玩没意思。此后,她又央求父亲给她弄回一条苏格兰牧羊犬“聪聪”给自己做伴。

就这样,赵娟越来越自闭,不爱与人交流,对文化知识也不是很有兴趣,考了几次大学都落榜了。考虑到她对狗有兴趣,赵延安只好出钱帮助女儿开了一家宠物医院。好在赵娟对狗有无限的热情,不管谁的狗,她都能认真对待,所以她的生意一直不错。到2003年,25岁的赵娟已经拥有了五家宠物医院连锁店,个人资产上百万。

可是,看着女儿事业有成,赵延安和妻子却担心起她的个人问题来。他们征询女儿的意见,赵娟歪着脑袋想了想,说:“要找就找个爱狗的,并且,要我的狗喜欢他的男孩。”

其实,这时的赵娟也有找男友的想法。看到别的女孩都有男友陪伴,她也会嫉妒和羡慕。只是,从小和同龄的孩子交往太少,和异性更是没有接触,她不知如何与异性交往,不知如何判断对方的好坏,因而每当有了谈朋友的想法,又因恐惧而否定。

一周之后,赵延安把一位名叫张武的帅气小伙子带回家来。这时,“露露”和“聪聪”早已寿终正寝,赵娟又养了一条德国纯种牧羊犬“波罗”。因此,当张武来时,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他去见“波罗”。谁知,“波罗”一见到张武,就朝他不停地狂吠,张武想伸手去摸它,却差点被它咬上一口。赵娟心里不由一沉:难道他是坏人?赵娟胡思乱想着。吃饭时,赵延安给赵娟介绍,说张武是警官大学毕业,多次立功受奖。赵娟却心不在焉,平淡地应付着。

带狗约会,美丽女子情路多坎坷

但在父母的极力撮合下,加上张武极力讨好“波罗”,慢慢地,“波罗”也不咬张武了,赵娟见“波罗”“认可”了张武,也就不再坚持己见。

第一次约会时,当赵娟牵着“波罗”出现在张武面前时,张武心里立即有种不悦:这是和人约会还是和狗约会啊?可他想起了赵延安的叮嘱,说赵娟从小对狗很依赖,让他不要介意。于是,他还是赔着笑脸,把一大捧红玫瑰送到她手中……

第二次约会时,在张武委婉的要求下,赵娟没有带上“波罗”。可是那一天,赵娟都觉得浑身不自在,好像缺点什么。张武看出了她的不自然,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度,他主动提出,以后她可以带“波罗”出来。赵娟别提多高兴了。

接下来几次约会后,情到深处的张武企图要亲吻赵娟,但因为她对男人的恐惧还没有彻底解除,所以她本能地躲避着,张武却以为她是害羞,继续要吻她。赵娟却接受不了,强行要推开他。正当两人拉扯之际,一旁的“波罗”猛地蹿上来,照着张武的胳膊就是一口。见张武受伤了,赵娟才感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头。可是,她就是无法接受,她感激地看着“波罗”,还从口袋里掏出糖果喂给它……张武的耐心达到了极限,他咆哮着说:“有它没我,有我没它,你看着办吧!”

尽管赵娟对张武的感觉也不错,但她考虑到还不了解他的人品,她实在不敢在没有“波罗”的陪伴下和他单独见面。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分手。赵娟的第一次恋爱就这样失败了。

看着女儿恋爱受挫,赵延安夫妇非常着急。他们后悔不该让她从小和狗在一起。焦急的他们又给赵娟介绍男朋友,这回,是一个搞销售的小伙子,名叫伍军。

伍军在一家外贸公司,经常出差。他每次出差回来,总给赵娟和“波罗”带礼物,赵娟欢喜非常,觉得伍军对她的狗有爱心。很快,两人确定了关系。

2005年8月,伍军出差快回来了。赵娟想给伍军一个惊喜,于是就带着“波罗”到他的宿舍里打扫卫生。忽然,“波罗”对着床底狂嗅,并大声叫起来。赵娟心里一颤:它不是又发现什么东西了?她急忙把床下的东西往外翻。在一个破旧而落满灰尘的提包里,她赫然发现了一袋安全套!难道伍军私生活不检点?他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赵娟不敢往下想了,她拍拍“波罗”的头,为它的及时“提醒”而庆幸。

等伍军回来,赵娟果断地提出分手。尽管伍军一再解释那个包是朋友寄存在自己那里的,但赵娟就是不听。

步步升级,以狗识人酿悲剧

此后,父母又托人给赵娟介绍了不少对象,可都因为狗而失败了。转眼到了2007年3月,赵娟已经快28岁了,赵延安夫妇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登报征婚,其中条件之一是男孩要有爱心,喜欢狗,并愿意和狗朝夕相处。这奇怪的征婚条件让读者目瞪口呆,打电话询问的很多,但只有少数愿意和赵娟见面。

这时,赵娟刚好看了一则新闻,说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狗能嗅出癌症患者,准确率极高。她突发奇想:狗能嗅出癌症患者,那它能否嗅出人的好坏呢?于是,她请所有应征的人都给自己准备一份小礼物。

小伙子们都比较配合,每人给赵娟买了一件礼物,大多数买的是玩具狗。赵娟把这些礼物按顺序摆开,然后把“波罗”牵来,让它闻。“波罗”闻了不到一分钟,就从所有礼物中选了一个小狗形状的香水盒衔给赵娟。赵娟把香水盒递给赵延安,说,就是他了!

这个被“波罗”选中的小伙名叫万勇,是一个出租司机。人长得挺精神,就是感觉油头滑脑的。赵延安夫妇都不满意,觉得他不可靠,可赵娟认准了,她说:“相信‘波罗’没错的!”

当万勇第一次登门时,还没等赵娟“介绍”,波罗就主动跑过来,围着万勇又是舔又是跳,那个亲热劲就甭提了。赵娟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从此,赵娟开始和万勇交往,和往常一样,她每次都带着“波罗”,万勇从不反对。奇怪的是,“波罗”每次见到万勇都亲热非常,倒好像他才是主人似的。赵娟见“波罗”这么喜欢万勇,不禁对他有了更多好感,有时万勇做一些过分的举动,她也不是很反对。

万勇见“时机”来了,4月的一天,他主动要求赵娟到他家“检查”。在万勇租的房子里,赵娟让“波罗”仔细地嗅了一遍,也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她越发信任万勇了。

这时,万勇给赵娟端来一杯饮料。赵娟迟疑了一下,没喝。万勇笑着说:“怎么,怕有毒啊?”他在碗里倒了一部分,拿给“波罗”,“波罗”三下两下就喝完了。赵娟这才放心,接过剩下的饮料一饮而尽。喝完不久,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直到晚上,赵娟才醒过来,在灯光下,她发现自己一丝不挂,下体有隐隐的痛,一看,床上有点点血迹。她顿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一头扑向旁边酣睡的万勇,对着他捶打起来。

万勇见赵娟发怒了,急忙跪倒在她面前,痛哭哀求,说自己太喜欢她了,一时冲动才犯下大错,请求赵娟原谅。赵娟悔恨不已,她有些迁怒于“波罗”,奇怪它为什么没有保护自己。她寻找着“波罗”,发现它正在地上酣睡。

第97篇、爱情故事章子怡爱情启事:艾维你不是我的依靠

征服好莱坞富豪:

童话段的爱情却暗流涌动

2007年5月20日,数次被好莱坞狗仔队拍到亲密照片的章子怡,在参加第60届法国戛纳影展时,依偎在艾维·尼沃怀里大方承认:“他是我的男友。我可以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他愿意陪我,也给我自由,我觉得自己找到了幸福。”那段时间,章子怡右手小拇指上的那颗鸽子蛋钻戒,让她一时间被很多人羡慕。

影展上,一个好莱坞记者追问艾维:“你曾经和我们美国人心中的女神凯特·摩丝谈过恋爱,但都一直遮遮掩掩。这一次,为何会告诉全世界,你爱上了来自中国的一个演员?”

艾维没有正面回答,顺手揽过章子怡,众目睽睽之下足足亲吻了她5分钟!看着满脸通红、深深地低着头不知所措的章子怡,艾维告诉记者:“现在,你知道了吧?这个东方女孩除了有着独立的美丽、无可挑剔的演技外,她还非常善良无私,也非常勇敢无畏,完全靠自己的打拼和笑容征服了好莱坞!”

晚上回到酒店,章子怡对艾维说:“在你眼里,我好像毫无瑕疵,这可不是好征兆,因为……”

“因为我们不止恋爱,还要结婚生孩子是吗?”艾维接过她的话说,“我可不会轻易结婚,因为我对女人非常挑剔。”见章子怡的眼神慢慢黯淡下去,艾维大笑着将她抱起来:“所以,我完蛋了。因为我找到了可以结婚的女人!”

说完,他突然褪下章子怡手上的钻戒,然后下跪再次将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说:“这枚戒指,其实不是借来的,而是我亲自挑选送给你的。因为你值得。”章子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几天,明明是助理将这枚戒指带给她,并说是从商家借来的。原来,这是艾维设计好的圈套。

面对艾维如此高调大方的求爱,这个一直埋头向前冲事业的女孩,突然有了想结婚的念头。子怡曾梦想在30岁结婚,35岁之前当妈妈。而现在,她觉得自己找到了那个人。

恋爱的季节风轻云淡,两人却没有意识到不和谐的音符也开始暗流涌动。《艺伎回忆录》让章子怡赢得了很高的关注度,但也因为角色的关系让国内的许多影迷失望。因此从那以后,她推掉了许多好莱坞大片的邀请。其中也包括男友艾维为她争取来的,这让艾维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还觉得很没面子。

2007年底,章子怡竟拒绝了和国际影星威尔·史密斯合作的机会,拒绝了《全民超人》剧组的邀请。艾维终于忍不住了,这是他费尽心思为女友争取来的啊。“你为什么要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你要知道,好莱坞任何一个女星都会为此欣喜若狂。”

章子怡吐吐舌头,娇羞地说道:“我觉得没什么呀。我就想多陪陪你,好好学习英语。”此时的章子怡已做好了嫁给艾维的准备,她觉得自己婚后应该陪在丈夫的身边,放下事业。艾维睁大眼睛看着她,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让艾维更为惊讶的是,有些名流的聚会,章子怡也找理由推脱。她喜欢窝在家里看书、看电影,或者动手做中国菜。

也许是中西文化的差异,在对待金钱的问题上,艾维和章子怡更是大相径庭。

一次,章子怡帮艾维给佣人发工资后,艾维坚持要还钱给她,章子怡觉得很难堪,自己和艾维相爱,早已把他当成了不分彼此的家人,艾维如此做,分明是把自己当成了外人。章子怡固执地坚决不要,而艾维执拗地一定要给,结果谁也不服谁还大吵了一架。

几天后,两人一起逛商场,章子怡看中了一个价值200美金的胸针,询问艾维的意见时,艾维却以为章子怡是想让他买单,说道:“你自己看中的东西自己买。”

章子怡很尴尬,因为她压根就没想让艾维付钱啊。“我只是希望你提出参考意见!”说这话时,一丝委屈在章子怡的心头泛起,她只得暗暗安慰自己,这是西方人和东方人的不同。

2008年3月的一天,两人正在餐厅吃饭时,艾维看着不远处一个小女孩对章子怡说:“我有一个8岁的女儿,叫莉莉。”章子怡沉默了半晌后轻声问:“她有母亲吗?”艾维故作严肃地说:“当然有,而且很美丽!”

章子怡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她一边起身一边说道:“我选择离开。我不能让另外一个女人受伤。”

签订婚前协议,

豪门婚姻让人低到尘埃里

过了三天,艾维才打电话给章子怡:“你太可爱了。莉莉的母亲没有跟我结婚,我们也有很多年不联系了。”

“真的吗?”一直耿耿于怀的章子怡破涕为笑:“我想见见莉莉!”

“莉莉很骄傲,也很苛刻。她曾经说过我不能结婚。”艾维耸耸肩说,“所以,我从未打算让你们见面。因为,如果莉莉不接受你,我也只好放弃。”

不久后的一天,莉莉突然提前回家了,艾维还没向她介绍章子怡,她就大声嚷嚷:“我们同学都说你的新女友是个漂亮的东方美女,没想到她的身材这么差!”章子怡没想到艾维会附和女儿:“嗯。她很瘦,也没有胸,不如我的女儿莉莉漂亮。”

看着一唱一和挤兑自己的父女,章子怡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女儿回校后,艾维对章子怡说:“如果莉莉接受了你,我们就结婚吧。”尽管他的承诺听起来有些难受,章子怡还是接受了,她默默地低下头:“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让莉莉能够接受我。”艾维上前拥住章子怡:“你是个好女人!那我回避一段时间。”

为了接近莉莉,章子怡天天下厨为她做饭,只要莉莉能出说来的菜名,她都想方设法找到菜谱然后自己做;莉莉喜欢上网玩游戏,章子怡跟着她一起学,她放弃了时装展,陪莉莉去攀岩,开车载着她和她的同学去野炊。

一个月后,莉莉跑到正在厨房汗流浃背做菜的章子怡面前,跳上去在她额头亲了一口:“我希望你能做我的妈妈。”章子怡紧紧抱着莉莉,激动得不知所措……

2008年4月的一天,艾维带着章子怡去了一家高级餐厅,莉莉也一同前往。大厅里播放着艾维带来的《茉莉花》音乐,氤氲的烛光下,艾维突然单膝跪地,真诚地说道:“亲爱的,嫁给我吧!”

章子怡一时不知所措,一旁的莉莉使劲拽她的手:“快点答应我爸爸啊!这可是他第一次求婚!”章子怡甜蜜地笑了,认真点了点头。

终于等到了男友的求婚,无法言说的幸福将章子怡包围。2008年6月底,艾维将事先找律师拟好的“婚前协议”拿给章子怡,表示要和章子怡结婚。然而,这份婚前协议让章子怡大吃一惊:结婚前,男女双方要做财产公证;女方生孩子,男方给付3000万美金……

想起和艾维交往这么久,每每遇到金钱问题时他都摆出一副“我的每分钱都不会白花”的姿态,章子怡有些犹豫了,她告诉艾维要再考虑考虑。

7月8日,艾维在单方出席Allen &Co.媒体年会时,突然宣布:将于2009年8月和章子怡完婚。铺天盖地的祝福和问候向章子怡袭来,那一刻,章子怡感到这个男人是爱自己的,她已然成了最幸福的女人,至于他的其他毛病,自己可以慢慢克服。最终,章子怡在那份“婚前协议”上签了字。而从来就没准备把这份恋情藏着掖着的她,也主动向媒体和朋友宣布了自己即将结婚的喜讯。

2008年11月,章子怡筹拍电影《非常完美》,首度当电影制片人的她,开始在美国东奔西走寻找赞助商。然而,艾维并不看好这部爱情喜剧片,觉得章子怡更适合拍一些好莱坞大片,因此他选择了置若罔闻,既不掏一个子儿支持女友,也不帮她联络赞助商。而章子怡由于这两年来一直陪伴艾维,没有在国内拓展,回到北京后的她也迟迟找不到赞助商。

第98篇、爱情故事2012来临前,我要强吻你一次

那时,我们并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但如果我知道,下一秒我们就要永远分开,那么这一秒我会吻你。

艾仍尔:典型摩羯女。喜欢独处,享受安静。居住在一个中小城市,这种静谧温馨的氛围很适合自己。最大的爱好便是码字,坚持在自己向往的道路上不断奋斗前进。

1

2010年秋天,杜薇茗转到高二六班。那时已经开学有近一个月了。

杜薇茗被班主任领着出现在教室门口的那一刹那,林大同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或许,不止林大同,还包括所有的男生女生吧。那个时候,林大同还不懂什么叫一见钟情,只知道看着她,就觉得她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是的,杜薇茗确实和这个小镇的女生不一样。她是从北京转学来的。且不说她那一口流利的的普通话,且不说她裙子的洋气与俏皮,就是她的那股强大气场,也是和她们不同的。

老师把她安排在了林大同的旁边。那一刻,林大同心跳加速。

那天早上,林大同的书一直摆在课桌的中央。确切地说,是中央靠左方,林大同总是偷偷地把它们往杜薇茗那方挪。而他的自卑,在此刻得到了淋漓尽致地体现。坐在这个美丽的女孩身边,他甚至不知自己的双手应该摆放在哪里,也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发型衣服太土气。

自那以后,林大同开始每天早半个小时起床,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纵使没有那么洋气好看的衣服,却也应该干净整洁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连几天,杜薇茗都与林大同合用一本课本。林大同靠她那么近,心跳得那么快,甚至能够嗅到她发上淡淡的洗发水清香。

他们的第一次说话,是杜薇茗提起的。她问他的名字,问他为什么叫“林大同”?是因为他的爸爸喜欢方大同?!林大同并不知道方大同是谁,甚至没有听说过那个名字。要知道在这个小镇,信息总是不那么发达的。他只是很老实地回答,因为爸爸希望他能和大家一样,和大家和平相处。

说完,杜薇茗笑了。说实话,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绽放在粉嘟嘟的脸上。

但这个女孩,即使笑,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淡淡的忧伤。

2

很快,杜薇茗的新书就领下来了。看到杜薇茗认真地翻看自己新书的时候,林大同的内心充斥着说不出的失落。

那天上午,班上还在上课。却来了一个打扮时尚的女人,她是来接杜薇茗的。然后,林大同看着杜薇茗板着脸出去,慢慢地跟着那个女人,他突然有一点担忧。

那天下午,杜薇茗是红着眼睛来上课的。即使她用了很多办法想为自己的眼睛消肿,却仍然无济于事。林大同坐在她的旁边,感受着她的心不在焉,心如刀割,却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难过的女孩。

放学以后,杜薇茗坐在座位上久久不愿离去。林大同偷偷地递给她纸巾。终于,杜薇茗的眼泪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

“他们还是离婚了。我不想回去,那里没有温暖,只有空旷的房间和孤独的我。远不如在这里和奶奶住得温馨。”在这里,杜薇茗只有林大同一个朋友。所有的女孩都排斥她,即使她想努力融入她们。

林大同不明白家庭不幸福的感觉,因为他的家里从来都是充满欢声笑语。可是,他却明白孤独的滋味,他也是没有朋友的,除了杜薇茗。他们如同两只相互取暖的动物,只能在对方身上寻得安慰。

3

后来,杜薇茗没有走,她不愿意回去面对破碎的家,于是倔强地选择了留在奶奶身边,留在小镇上学。

渐渐地,杜薇茗的课桌里开始出现各式各样的情书。在那样一个小镇,所有人都认为情书是最浪漫的表达爱意的方式。

杜薇茗总是小心翼翼地将这些情书折好,把它们放进自己的书包里。林大同看着她的一系列动作,就心生难过。他多么希望,她能够将这些情书随手扔掉。难道,这里面有她喜欢的男孩?

一次,林大同还真问了杜薇茗这一个问题。杜薇茗说,“每一份情书,都是别人的情谊,即使不喜欢,我也没有资格践踏。”

那一瞬间,林大同放宽了心。看来,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可是,该怎样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想到杜薇茗刚转来这个学校,他们共同享有一套课本时的情景,那样的日子多么美妙啊。终于,林大同有了一个自以为绝妙的计划。

那天趁着大家做课间操教室没人,林大同偷偷地潜回教室偷了杜薇茗的语文课本。这是他第一次干坏事,他的心里如同一只小兔在扑通扑通乱跳。

那天后,杜薇茗的语文课本不见了。看她急得手足无措,林大同逼迫自己狠下心来,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和她更接近。

可是,当他们真的在共用他的课本后,林大同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高兴。羞愧感充斥着满脑子,他发现自己再没有过多精力来听课了。或许,他真的做错了。

4

地震的到来,是没有人预料到的。

那一刻大家都在上课,只听不知是谁大呼“地震来了!”所有人都一窝蜂地往外跑。

林大同他们的班级在教学楼的五楼。林大同显然知道他们跑不下去。于是,他迅速拉着杜薇茗的手,将急于奔出教室的她强行拉了回来,让她和自己躲在了课桌底下。

那一刻,短短几十秒,仿佛永世那么长。林大同将杜薇茗紧紧地护在自己的身下,整个背呈弓形直抵课桌。甚至,在那一瞬间他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是的,就那几十秒,谁都没有料到,林大同俯下身吻了杜薇茗的脸颊。淡淡的蜻蜓点水,却让杜薇茗惊诧不已。

或许,他以为他会死,或许,真的在这样的灾难面前才能体现出他的勇气。

杜薇茗红红的脸蛋低着头,林大同看不清她的脸。他想到第一次见她那晚做的梦,竟是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成真。

良久,当地震终于过去以后,他们狼狈地从桌子下爬出来,没有人死去,只是一次小小的地震。可是,林大同却不敢再看杜薇茗,那一刻,从没有过的羞涩包围着他的脸。

或许,不该这么冲动的。或许,这样以后,大家连朋友都不再是了。

5

令林大同欣喜的是,杜薇茗并没有因此而有意生分了林大同。她仍是如同过去,有什么事都和他说,也会和他谈起自己曾经的生活。

一切如常,甚至有时林大同会怀疑自己。是自己做的梦?是根本没有发生那件事情?还是真的她也喜欢他?

林大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他不能这么自私地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感而窃取杜薇茗的课本。他为自己的卑鄙行径感到恶心。可是,他也不能就这样承认了自己,这样,杜薇茗又会怎样看他?

就在林大同藏着杜薇茗的书矛盾着要不要还的时候,杜薇茗却突然消失了。

林大同的心顿时缺了一块。他知道,她是回北京了。她说过,她早晚都会回去的。毕竟,那里才是她的家。而这里,根本就不属于她。

杜薇茗走的时候,给林大同留了一封信,她说,“林大同,加油!”

就凭这句话,林大同想要追随她而去。他仍是抱着淡淡的希望的。至少,在他吻过她以后,她并没有生气。

抱着这样一个信念,林大同发奋学习。因为他知道,想要离她更近,这是唯一的路径。

6

当林大同收到来自北京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彼时,他给杜薇茗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让她等他,说他爱她。当然,他也把自己曾经偷过的她的书快递了过去。他想,作为男子汉,他必须承认这件事情,否则,自己的良心将会永不安宁。

林大同收到的回信也是好长好长。杜薇茗在信里说她知道她的课本在他那里,说她一直在等着他把它归还,终于,他还是做到了,没让她失望。她说,她一直都有喜欢的男孩,在北京,也是因为他,她选择回去。

最后她说,“林大同,我们仍然是朋友,好吗?”

彼时,林大同一个人站在空旷的操场上,突然想笑。

林大同该恨吗?爱情总难两全吧。他是应该感谢那个女孩的,那个给了他希望,给了他尊严,给了他自信的女孩,在他最卑微最无助的时候,给了他奋斗的勇气。

他相信,在北京,他一定会遇到自己的“杜薇茗”。

第99篇、爱情故事墨镜里的一生情缘

1985年,陈以靳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嫁给了王家卫。结婚前夕采购礼品的时候,陈以靳特意送给丈夫一副Rayban的黑色墨镜……

酒吧偶遇,注定一生情缘

1980年,王家卫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但一直没有找到称心的工作,无奈之下只好到牛仔裤专卖店做售货员。王家卫在这里邂逅了他的初恋,但时间不长,二人就分手了。

失恋对王家卫的打击很大,朋友看他很失落,就拉他去酒吧散心。那晚,他有些醉意地对朋友说:“我的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从现在开始,第一个进来的女人,我就要追求她。”话音刚落,就进来了一个戴墨镜的女人。

王家卫和朋友开起玩笑:“一个女人这么晚了还戴墨镜,只有三个理由:第一呢,说明她是盲人;第二呢,说明她在耍酷;第三呢,因为她失恋,她不想让别人看出她哭过。”朋友好奇地反问道:“那你觉得她属于哪一种呢?”

“失恋!”

这个女人刚好坐在他们旁边,听到了谈话,就抛过来一句:“我看,失恋的人应该是你吧。”说罢,她摘掉墨镜冲王家卫等人莞尔一笑。

这个女人叫陈以靳,当时在香港无线电视TVB做电视节目监制,为赶一部连续剧的进度,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了,眼睛熬得通红,只好戴着墨镜到酒吧来休息一下,没想到碰到了刚刚失恋的王家卫。聊天过后,她发现这个打工的小伙子居然对电影有自己独特的理解。

那晚,越谈越投机的他们竟聊了个通宵。

“看不出你对电影有这么高的激情,我们电视台最近成立了导演写作辅导班,你不如去学导演。”临别时,对幽默俊朗的王家卫产生好感的陈以靳微笑着发出了邀请。她摘下自己的墨镜朝王家卫递了过去,并风趣地说:“我想你比我更需要这个。”

望着陈以靳出门的背影,王家卫大喜过望。不久后他去TVB面试,他骨子里透出的那种对电影的喜爱,深深打动了主考官,他被顺利录取。从此,王家卫便开始了漫长又艰辛的电影之旅。

墨镜里的真心相依

刚入班的那段时间,王家卫异常困惑,因为不是科班出身,创作对他来说,显得艰难无比。他写的剧本总是不得要领,故事冗长难懂,对话缺乏传神之处,他那些大段描写心理活动与景物的段落每次都受到老师的训斥:“这是剧本,不是作文!”

在王家卫接连郁闷了四五个晚上后,陈以靳敲开了他的房门。“这是历届奥斯卡的获奖影片和我搜集的世界经典对白,我还给你带了蓝山咖啡,很提神的。不要总是吸烟,对身体不好……”

当时陈以靳是王家卫的上司,她了解王家卫的才华,更明白他的电影理想。在陈以靳无微不至的关怀下,王家卫终于走出了“生涩期”,迎来了事业上的曙光,同时他与陈以靳的感情也尘埃落定。

1985年,陈以靳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嫁给了王家卫。结婚前夕采购礼品的时候,陈以靳特意送给丈夫一副Rayban的黑色墨镜。“你经常熬夜,眼睛会不适应白天的光线,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先生疲惫的眼睛。”妻子的悉心呵护,让王家卫感动不已:“阿靳,我会一辈子戴着它,它就是我们的爱情信物!”

婚后,王家卫的创作动力十足,那时他一直想拍一部反映边缘人的影片。妻子知道后,只说了7个字:“我做你的出品人。”接下来便开始东奔西走,劝说电影公司老板投资,物色香港第一流的人才为王家卫做班底。

1988年,王家卫导演的处女作《旺角卡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包揽香港金像奖十多项提名,并开创了新的电影模式——王家卫电影。1990年的《阿飞正传》、1994年的《重庆森林》、《东邪西毒》及1997年的《春光乍泄》,都取得了巨大的票房效益。一时间,王家卫声名鹊起。

妻子却发现这些年他的眼睛越来越娇弱,不仅布满了血丝,而且只要在白天摘下眼镜,眼睛便会因强烈的光线刺激而流泪。于是在外人看来王家卫戴着墨镜酷酷的一面,却令陈以靳心酸不已。

陈以靳说:“我一直忘不了一个镜头,那是婚后一个停电的夏夜,我深夜加班回家后找不到家卫,最后在卫生间的浴室里终于找到了疲惫的他。他已经在浴缸里睡着了,摆着一个并不舒服的姿势,身边堆满了凌乱的手稿。因为停电,家里只有浴缸才是最凉快的,为了他的剧本,他居然找了这么一个地方!那一刻,我心里难过得想哭。这样的一个男人,让我没有理由不支持他。”

原来爱情可以保鲜一万年

多年后,在《阿飞正传》获得了第十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摄影、最佳美术指导五项大奖的颁奖晚会上,主持人问王家卫最感激的人是谁,他说:“当你年轻时,以为什么都有答案,可是老了的时候,你可能又觉得其实人生并没有所谓的答案。如果真要选一个人生的唯一答案的话,我会说———我的太太!没有她,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那一刻,台下的陈以靳泪流满面。

这个不善于表达、被外界称为很害羞的男人,对待情感也有自己特别的方式。他喜欢选购一些小物品,而且每次都是买两件。比如他和太太的洗漱杯、毛巾、牙刷都一模一样,只是颜色不同而已。

有一次,王家卫发现自己从泰国带回的那对牛角洗漱杯,太太的那只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杯子,便问其原因。陈以靳很抱歉地答:“我的杯子出差时搞丢了。”“那你再去买一对新的来,把我那只也换掉吧。”“你的杯子还很新呢。”“新又怎样?孤单的滋味会让它不开心的。”丈夫随口之言,让陈以靳的心被深深触动。

2000年,由王家卫导演张曼玉主演的《花样年华》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轰动,一举获得康城影展最佳导演奖。仅在香港就已取得惊人的票房,更可贵的是它打开了内地市场。那时,张曼玉身着一套套韵味十足的旗袍剧照深入每一位内地观众的心,有媒体戏言:王家卫偷走了2亿观众的心。而只有陈以靳明白,丈夫的这部影片是在怀念其母。《花样年华》昏黄的灯影里,操一口吴侬软语、穿一件紫色旗袍的女房东,看起来如此像他的母亲。

这以后,香港电影界开始流传一个神话——只要王家卫导演、陈以靳出品的电影,就是一种质量保证。王家卫夫妇以其独特的方式,自成一体,独树一帜,创造了香港电影先锋时代一个又一个最高成就。

他们的儿子一名也继承了两人的众多优点,这个就读于香港国际学校的帅小伙,有着深沉的眼神、挺拔的身姿和聪颖的头脑,他也非常欣赏爸爸的电影。

“他的眼睛距离那款RAYBAN黑色墨镜只有0.01公分,他的心距离那个女人只有0.01公尺,那个女人就是我妈咪。” 儿子一名用最经典的“王家卫式台词”诠释了父母精彩的感情与爱。

第100篇、爱情故事松子小姐的最后一个求婚者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金店老板的儿子向我求婚

四十岁的时候,老律师的儿子向我求婚

五十岁的时候,来了一个奇怪的求婚者

六十岁的时候,另一个求婚者也要求住在我楼下

你若问起小镇上最漂亮的姑娘是谁,从老人到孩子都会告诉你是松子小姐。

松子小姐和她的父亲老铁匠住在小镇的中心。老铁匠虽然有时脾气像是发红的铁块一样暴躁,但打起铁器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简直像歌声一样清脆好听。敲击声逐渐混入小贩的叫卖声,孩子们的叫喊声,组成和谐的交响乐,哗啦啦地流淌过小镇唯一的一条街道,一直流到小镇最西面的小木匠那里。

松子小姐今年就要满二十岁了,有很多年轻人守在老铁匠的铺前只为跟她说一句早安。老铁匠赶走了那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他希望松子小姐嫁给镇上金店老板的儿子,或者是老律师的儿子。

可是松子小姐一个都不喜欢,她喜欢的是勤劳的小木匠。她喜欢他的善良,她喜欢他站在小镇中心的喷水泉旁拉着他自己动手做的小提琴。她简直要被那些旋律压得不能喘气,她深深地呼吸着,想要把每一个音符都吸进自己的心里。她也喜欢看小木匠给那些男孩子讲外面世界的样子。她站在窗边,心脏随着小木匠的手势而跳动,她闭上眼睛,大片大片的熏衣草田便将她的心填得满满的,那是属于他们的世界。

她请求他带她走,一起逃出这个小镇,逃出这里一成不变的生活。可是小木匠却笑着望着她,他当然希望和她一起过幸福的生活,但是他现在只有一件简陋的小木屋,他怎么能让他最心爱的人和他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呢?

“你等着我。”他别上行囊,对松子小姐说。

小木匠翻山越岭,他到了曾经对松子小姐形容过的熏衣草的国度,他会把他们的家安在这里。

“我们会在这里开辟一个花园,不仅有熏衣草,还要有玫瑰,月季。”

“从这里,一直一直望向远方,在花田的尽头,就是海。”

小木匠在心中想着他们的誓言,想着她在夕阳中玫瑰色的脸庞,她像个孩子一样带着高兴和憧憬,形容着她的梦想。

我终有一天会带你来这里,小木匠站在风中,他希望松子小姐能听到他的声音。

他建起了一座房子,可他觉得还不够,他要为松子小姐建一座最大的花园。

他建起了花园,可是他觉得还缺一些什么,他要为将来的孩子建起一座属于他们的游乐园。他日复一日地工作着,日复一日地思念着松子小姐。

再等一等,等一等,我立刻就回去带你来这里。终于在落日中,他敲进了最后一颗钉子。我敢打赌,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庄园。在微风中,它像是紫色海洋里一座宁静的岛,在等着那个最美的姑娘。

他带着钻戒回到了小镇。

虽然没有听到老铁匠的打铁声,但是他心中有一个感觉,松子小姐就在镇中心的阁楼里等着他。

踏上阁楼的时候,他简直不能控制自己的双腿不再颤动,要晓得,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这个他最爱的姑娘,他想象着自己吻着她柔软的金色的长发,他想象着他们在那座紫色海洋中的小岛上说着让人心跳放慢的情话。

楼梯显得是那么的漫长,他颤抖着,狂喜着。当站在那扇认识得不能再熟悉门前时,他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脏就要停止跳动了。

他终于流泪了,他以至没有力气再叩响那扇门。

“先生,有人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一个胖胖的男孩子站在他面前,他不禁笑了,他是多么像老律师的小儿子啊。

“亲爱的,我始终相信,你会回来。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金店老板的儿子像我求婚,你晓得,就是那个看起来很憨厚的年轻人。他说,他能给我带来无尽的财富。我当然回绝了他。我晓得你会回来。

“四十岁的时候,老律师的小儿子向我求婚,他已经是众议院的议员,他说,他能带给我无尽的权利。我当然也回绝了他,我晓得你会回来。

“五十岁的时候,来了一个稀奇的求婚者,我想也不想的回绝了他,可他要求住在楼下,他说他将伴着我的余生,无论我回绝或是允许。

“六十岁的时候,另一个求婚者也要求住在楼下,他看上去有些虚弱,他不断的请求我,他说他只是会有时拜访。对,他确实也只是偶然拜访,只是近些年越来越频繁了、我偶尔会和他讲起我们年轻时是多么的疯狂。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的生日,我晓得你一定记得。

“可我等不到了。我要结婚了。

“我想如果不是他先到一步,我一定会再等下去。

“亲爱的,你晓得,我们永远不晓得谁会先到。”

他在小镇唯一的教堂里见到了松子小姐。

她依然那么漂亮,虽然西伯利亚的风将她的金发染成了白雪的颜色,虽然不再像最闪亮的星,可还是温柔得让人无法自拔。

她挽着新郎的手,承受着众人的祝福,他们向前走着,她的脸上被染上金色的霞光。她的笑脸像蜜糖一般徐徐融化开来。她像是没看到小木匠一样轻快又平静的走着。

信的最后,松子小姐写道:“对了,忘了跟你介绍,楼下的那两个先生,第一个叫做衰老,第二个叫做疾病。而我的丈夫,他叫做死亡。”

第101篇、爱情故事祖父写给别人的那些情书

它们打起卷儿,闪烁出金灿灿黄澄澄的光芒。它们旋转飞舞,就像繁华世间的黑色蝴蝶。它们争先恐后飘向天空,它们只属于祖父,以及那位曾经的姑娘。

祖父读过几年私塾。不多,读书断字刚好。可是祖父认识一位饱读诗文的小家碧玉,年轻时,他们有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是祖父说给我们这些的。祖父轻描淡写,表情淡然,旁边坐着我的祖母。从祖父的描述中可以猜测出那是一位美丽温婉的女子,穿那个时代流行的白衣黑裙,扎两条小辫子,胸前抱一摞书,迈细碎轻盈的步子。祖父那时候拉洋车,每天,女子合膝顿首坐在祖父的洋车上,浅笑着看着自己的衣襟。祖父的洋车于是飞起来了,肩膀上的毛巾,都似长出翅膀。

祖母偶尔会插上一两句话。比如,怎么没把她娶到手呢?祖父便搓搓手,红了脸,到处寻着自己的烟袋。比如,她现在也像你想她一样想你吗?祖父便低头无语,烟嘴咂得叭叭响。都知道祖母不会吃醋,都知道祖父的回忆其实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办法。可是没有人知道祖父还藏着那位小家碧玉的情书,厚厚的一沓,老式的信封和信笺。祖父将它们视若珍宝,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才肯拿出来示人。

情书封存在一个小小的黑木匣里,弥留之际的祖父,将它们捧在胸前。不是我有意瞒你,祖父对祖母说,我是怕你多心。

祖母站在床前,早已乱了方寸。她握着祖父的手,她说老家伙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走了我怎么活?

祖父笑。祖父说我也不想走,我也不舍你,可是我好像真要走了……这一辈子,我没瞒过你任何事情,唯有这些情书,被我藏起来了……我怕你多心,你总是多心。

祖母说我知道。我都知道。

祖父说我走以后,你可以看看这些信……其实也没有什么,都是一些鸡毛蒜皮……能有什么呢?我不过一个车夫……能有什么呢?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年纪……你看了,这一辈子,我就没有瞒你的了……

祖母说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别说了……老家伙你不要走……

可是祖父还是走了。在那个午后,走得很安详,很安静。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可是祖母还是哭得撕心裂肺。她说祖父骗了他——老家伙明明说自己能够活过100岁的,可是他没有。

从此祖母一个人生活,孤孤单单。她常常和自己说话,却用了与祖父闲聊或者怄气的表情和语气。黑皮木匣就放在桌子上,祖母却总是视而不见。

有时候我问她,要我帮您读吗?祖母说,不要。再过一段时间,我再问她,要不我帮您读读?祖母看看我,说,不要。那木匣在祖父走后仍然封存完好,就像一段谁也不忍提及的往事。

然后,到了祖父的祭日,祖母捧着那个木匣来到祖父坟头。祖母说老家伙你瞒我一辈子,不过还好你有良心。祖母说当初你若娶了她,这一辈子你会过得这样舒坦?祖母说现在你去那边享福了,我还得守着咱俩那点破事回忆下半辈子。祖母说我给你带来最爱喝的酒最爱抽的烟,我昨天忙了整整一天,你个老家伙死了也不让人消停。祖母说咱们风风雨雨一辈子,你对我千般万般好,我怎么还会在意她曾经写给你的情书呢?祖母说我偏偏不看那些情书,我偏偏让你这个老家伙欠我的,死也要欠我的。祖母说老家伙你听到了吗?祖母说老家伙老家伙老家伙,你怎么就丢下我走了啊!

祖母终于打开木匣,将那些情书一封封取出。她将它们填进面前的火堆,表情郑重并且虔诚。它们打起卷儿,闪烁出金灿灿黄澄澄的光芒。它们旋转飞舞,就像繁华世间的黑色蝴蝶。它们争先恐后飘向天空,它们只属于祖父,以及那位曾经的姑娘。

祖母说,你这个老家伙啊!然后,笑。却笑出两行眼泪。

至今没有人见过那些情书。绝没有。我们没有,祖母没有,或许,连祖父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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