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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完整版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2-25 09: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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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稻草人的爱情故事童话故事

  一大块绿油油的番薯地边立着一个稻草人。用竹竿子做主干,困在竹竿上干巴巴的稻草相当人类的肌肉,戴着村民门废弃的破草帽和一件破旧得已经变得暗黄的白衬衫。

  山里的野猪多,白天有村民在庄稼地里头劳动,野猪不敢闹事,可一到晚上就出来坏事,曾经践踏了整片番薯地。稻草人是村民晚上用来防野猪的。稻草人立在那里很象一个人。自从有了稻草人,野猪侵犯的情况也改善很多。

  夜晚,当劳动的人们回去了。漫漫长夜,稻草人显得特别孤独。他总爱一个人仰望天空,默默流泪。突然在某天,隔壁玉米地里头来了个稻草人,也是竹竿子做得主干,周身裹着干巴巴的稻草,穿着一件小碎花布衣,头上戴着半旧的小花帽,也许是主人家的女儿用剩的吧。稻草人猜测着。

  稻草人有了伴,不再一个人孤独寂寞,终于有个人能够理解他的内心。稻草人变得慢慢地开心了起来。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日久生情,终于在某天星光璀璨的夜晚,稻草人鼓足勇气,向心仪的女孩告白了。

  很快的,稻草人恋爱了。虽然他们无法靠得很近,但他们的心走在了一起。白天有绚丽的自然风光,晚上也偶有有星星点点。不管风吹雨打,日复一日,他们很快乐。

  旁边玉米的主人已经好久没有出现,甚至已经快到了杂草丛生的样子。听到白天劳作的人们对话,旁边玉米地的主人病了,病得很重,去了远方的医院看病。他的老婆和女儿照顾他,根本没有心思去管理地头上的事。

  杂草丛生,自然蚊虫就多了,蚊虫总爱欺负花帽草人,而稻草人心疼极了,恨不得想冲过去挡在心爱的花帽草人的身前,却无能为力。接连几天连老鼠都不放过欺负花帽稻草人,爬上花帽草人的身上,咬断了绑在花帽草人身上的绳子,还在那里显得洋洋得意。看着花帽草人身上的草慢慢掉光在地,稻草人伤心欲绝,撕心裂肺地吼着却无人能听得到,听得懂。

  玉米地上只剩下光秃秃的花帽草人的躯体,花帽草人死了,稻草人心爱的姑娘死了。野猪肆无忌惮地踏着花帽草人的掉落下来的稻草,狂奔向玉米地,大口大口啃噬玉米地里的庄家作物,此时最开心的应该是属于他们了吧。

  稻草人又变得孤独,变得沉默了,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的痛苦是追随心爱的人去死的权利都没有。

  几年后,这片玉米地和番薯地成了国家征用地。破旧不堪的稻草人终于可以光荣殉职了。稻草人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随着一阵狂风肆虐,全然倒地,稻草人完成了使命。稻草人笑了,他自由了,他终于可以随风追随着心爱姑娘的灵魂,哪怕只是成了大火后的一缕灰烬,空气中一颗尘埃。

第2篇、爱情故事醉了,我就来找你

马一航开了一家小公司,为了拿到订单,他经常要应酬喝酒。他的酒量很好,很少能碰到对手。

这天,马一航在“紫藤轩”招待一个东北客户。那人酒量奇高,两个人一共喝了两斤白酒外加一打啤酒。送走客户后,马一航在洗手间吐得一塌糊涂。他心里明白,说什么也不能自己开车回家。安全起见,马一航迷迷糊糊地给女朋友陈露打电话,想让她过来开车送自己回家,谁知,陈露的手机关机了。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关切地说:“先生,要不要请代驾送你回家?”马一航问:“什么?”服务员说:“我知道一家代驾公司收费很合理,十公里之内五十元就行!”马一航听了,点了点头。

十五分钟后,一个美丽大方的女孩儿走进了“紫藤轩”。马一航将住址告诉女孩儿,就昏睡过去了。一路上,马一航睡得很香。到了马一航的家,那个女孩儿停下车,大声喊道:“先生,您到家了!”见马一航没什么反应,女孩儿只好将他扶出了轿车。

还没等女孩儿把车门关好,突然冲过来一个长发女子,大声说:“你是谁?怎么跟他一起回家?”女孩儿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被长发女子打了一巴掌。

女孩儿捂住脸,委屈地说:“你……你怎么打人?”

长发女子凶巴巴地说:“我打的就是你!”

这时,马一航有点清醒过来了,赶紧拦住长发女子,结结巴巴地说:“陈露,你别误会,她……她是代驾公司的。”陈露听后,“哼”了一声,抢过女孩儿手里的车钥匙,转身扶着马一航上了楼。

第二天上午,马一航的酒醒了,他想起昨晚发生的事儿,立刻打电话给“紫藤轩”,问到了那个女孩儿的联系方式,并拨通了女孩儿的电话。

电话里,马一航不停地道歉。女孩儿淡淡地说:“算了!我的工作就是这样,出来打工哪有不受委屈的。”经过询问才知道,女孩儿名叫凌冰,老家在皖西,她独自一人在这座城市里打工。电话里,马一航尴尬地说:“凌小姐,要不我赔你点钱吧?怎么能让你白挨这一巴掌。”凌冰说:“算了,你以后多照顾我的生意就行!”马一航连连说没问题。

这件事之后,马一航果然很照顾凌冰的生意。每次陪客户喝酒前,他总会打电话找凌冰代驾。一来二往,两个人渐渐熟悉了。有时候,马一航喝得烂醉如泥,凌冰就会一直把他送回家,给他擦脸、倒水,甚至还会帮他收拾房间。凌冰找机会也劝马一航:“你就不能少喝点,这样下去对身体不好。”马一航一脸无奈地说:“我要是少喝了,你的生意不就没了?”

凌冰这么体贴,马一航心里自然热乎乎的,自己的女朋友陈露什么活儿也不会干,只知道跟他要钱。马一航突然想起来,陈露这些天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他俩已经好久没见过面了。

这天是情人节。一大早,陈露就打电话给马一航,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爸病了,我得立刻赶到医院去。”当晚,马一航一个人在酒吧喝酒。很快,他便喝得醉醺醺的。习惯性地,马一航又拨通了凌冰的电话。

很快,凌冰急匆匆地赶来了。马一航拿出一束红玫瑰,结结巴巴地说:“这个,送给你!”凌冰正犹豫要不要接这束花,马一航又说话了:“情人节快乐!”凌冰酸酸地说:“你应该把花送给陈露!”马一航笑了:“她没来,我送给你!”凌冰的脸突然红了,生气地说:“你以为我找不到男朋友吗?”说完转身就走。马一航想拦住她,谁知一个趔趄,重重摔在地上。凌冰回头一看,吓坏了,赶紧把他扶起来。

到了马一航的家,凌冰将他扶到床上。突然,马一航抱住了她,嘴里嘟囔着:“求求你,别走……”不管凌冰怎么挣扎,马一航就是不放手。慢慢地,凌冰不再挣扎了。马一航靠在她身上很快就睡着了。凌冰想,他一定以为我是陈露。想到这儿,她竟难过地哭了。

之后,凌冰一直躲着马一航。每次马一航打电话来,她总说:“对不起,我刚接了一个活儿,你还是找别人吧。”挂断电话,凌冰总是泪眼迷离。她知道自己爱上马一航了,可是,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这天深夜,凌冰的手机突然响了,又是马一航。电话那头,马一航问:“你为什么总躲着我?”凌冰淡淡地说:“对不起,最近太忙了!”马一航大叫道:“是不是他们出的代驾费比我出得多?”凌冰愤怒地说:“那是我的事,不用你管!”说完挂了电话。

过了一个小时,电话又响了。凌冰犹豫半天,还是接了。电话那头有人急促地说:“是凌小姐吗?这里是人民医院,有个叫马一航的病人正在急救,他让我给你打电话……”凌冰吓坏了,飞也似的直奔医院。

原来,马一航喝酒太多,导致酒精中毒。当晚,凌冰守在马一航的病床前彻夜未眠。望着他苍白的脸庞,凌冰的心都要碎了。

第二天上午,马一航醒了过来。他一把抓住凌冰的手,说:“你终于肯见我了?”凌冰低头说:“陈露的电话号码给我,我来打给她。”马一航叹口气:“她去香港出差了,半个月后才回来!”凌冰诧异地说:“怎么可能?我昨天下午还见过她。”马一航摇了摇头:“不可能,她前天就走了!所以,我才给医生留了你的号码!”凌冰明白了,原来自己始终是一个替代品。她失落地说:“也许,是我看错人了!”

那些天,凌冰在医院悉心照料马一航,同病房的病友们都说:“小马呀,你真有福气,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女朋友。”每次,马一航总是笑而不语,凌冰却羞红了脸。住了半个月的院,马一航的病好了。出院那天,刚巧陈露从香港回来。凌冰将一切都收拾好,说:“陈露会来接你出院,我先走了!”马一航说什么也不让她走,最后,凌冰的电话响了,她说有工作,马一航无奈,只好让她离开了。

很快,行色匆匆的陈露将马一航接走了。第二天,陈露告诉马一航自己还要去一次香港。临走前,陈露依偎在马一航怀里说:“对不起,我不能好好照顾你了!如果拿下这个项目,我就能升职了,你一定会支持我的,对吧?”

马一航没办法,只好独自在家休养。不知为什么,他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凌冰的脸。终于,他忍不住给凌冰打电话。谁知,语音提示该号码已为空号。马一航呆了,赶紧拨通了那家代驾公司的电话。代驾公司告诉他,凌冰已经辞职了。马一航彻底傻眼了。

那几天,马一航发疯似的寻找凌冰。可是,她仿佛是一个气泡,突然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没了凌冰,马一航整天都坐立不安。他终于明白,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凌冰。

从此,马一航一有空就去“紫藤轩”,因为那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每次喝醉后,马一航就拼命拨打凌冰的手机。电话那头,始终传来同样的一句话:“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可是,马一航再也没找过其他代驾司机。每次,他都醉醺醺地打车回家。

那天下午,马一航又在“紫藤轩”招待客户。突然,他发现门口有一个熟悉的背影。是凌冰!马一航刚想追上去,凌冰却匆匆钻进了一辆宝马车。很快,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也醉醺醺地上了车。马一航立刻跟客户解释自己有急事,得先走一步,之后拦了辆出租车,紧紧跟在宝马车的后面。

几分钟后,马一航跟着宝马车来到了一幢住宅楼下。马一航以为,凌冰送完客人就会离开。谁知,她竟扶着秃头男子上了楼,马一航连忙跟了上去。

还没走几步,马一航就听见凌冰大叫一声。马一航急忙破门而入,只见凌冰正抱着枕头蜷缩在床上。那个秃头男子则光着上身垂头丧气地站在床边。一旁,陈露裹着浴巾对两个人破口大骂。

凌冰看见马一航,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喊道:“马大哥,救我!”说罢,扑进了他的怀里。陈露一见马一航吓傻了,呆呆地问:“你……你怎么来了?”马一航冷冷地说:“陈露,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人。”

原来,凌冰辞职后,凭着以前积累的客户群,干起了个体代驾。那个秃头男子,也是凌冰的老顾客。秃头男子早就垂涎她的美色,但知道凌冰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女人,便始终不动声色。今天下午,他故意装作喝醉的样子,凌冰看不过去,只好亲自送他回家,刚进门他就图谋不轨,没想到陈露从浴室里冲了出来。

几个月前,陈露结识了秃头男子。当她得知秃头男子身家千万时,立刻动了心。陈露脚踏两条船,周旋于马一航和秃头男子之间,说是去香港出差,其实就是跟秃头约会。马一航第一次找凌冰代驾的时候,陈露就已经跟秃头好上了。陈露一直以为秃头会离婚,然后娶她,所以马一航刚住进医院,陈露又迫不及待和秃头男子鬼混在一起。今天下午,陈露一个人去健身,不想健身馆突然装修整顿,她只得先回来,洗了个澡。谁知,秃头男子却把凌冰骗来了。

陈露突然搂住秃头男子,骄傲地说:“马一航,既然你已经发现了,我们就分手吧!我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爱人,他比你可有钱多了!他很快就会跟我结婚的。”谁知,秃头男子一把推开了她,鄙夷地说:“娶你?别做白日梦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呀!”陈露惊呆了:“你……”

马一航说:“陈露,曾经我挺自责的,因为我爱上了别人。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说清楚,但是你一直说谎骗我,总是想方设法避开我。既然你提出分手,我看我们就这样散了吧。”说完,马一航狠狠地打了秃头男子一耳光,带着凌冰离开了。

几天之后,在“紫藤轩”,马一航请凌冰吃饭。饭桌上,马一航说:“其实,我欺骗了你!”凌冰呆住了:“什么?”马一航说:“我早就喜欢你了,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所以我一直没敢跟你说真话。不过还好,现在我又有机会向你表白了!”说着,马一航端起酒杯接着说,“从今往后,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来,一起干一杯!”凌冰把酒一饮而尽,笑着说:“我要是喝醉了怎么办,谁帮你把车开回家啊?”马一航也笑了,把手里的酒杯放下说:“放心吧,以后我给你当代驾司机!”

第3篇、爱情故事最后的初恋

在医院里,她没有哭泣。她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眸子里刮起悲凄并且绝望的大风。

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她的人生,不过才刚刚开始。

他陪在她的身边,心如刀绞。对她,他是深深爱过的,那些爱惊天动地,那些爱缠缠绵绵,那些爱惊涛拍岸,那些爱细流涓涓。当然那只是从前,当生活沿着一条单调的弧线往前滑行,当他似火的激情不在,当她如花的容颜不在,当日子变得琐碎,当诱惑无处不在,他对她的爱则被生活的利齿一点一点蚕食,直至踪影全无。离婚是早就策划好的,甚至与她,提上了议程。可是这时候,他的女人,竟然被医生残酷地宣判了死刑。

他感觉一起被宣判死刑的,还有他,还有他的生活。分手是一回事,永远失去她是另一回事;与她早无感觉是一回事,让她在优雅的年龄死去是另一回事。这时候突然念到她的好,竟是那般真切和刻骨。他扭过头去,一把一把抹着眼泪。

然后,他就决定和她出去玩一次,出一趟远门,越远越好。早就想出去的,可是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成行,他决定在她临死以前,尽到做一名丈夫的责任。

乘机,旅游,购物。他知道,他的女人正在与自己的生命赛跑。两个人并着肩,挽着手,浅笑着,完全初恋时的样子。有时候,她竟歪过脸去,自然地靠上他的肩头。大街上人来人往,红男绿女们如同汹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每个人都很忙,奔向充实或者虚空,成功或者失败。这时候再想,所有的虚空,所有的失败,甚至所有的挫折,所有的病痛,算得了什么呢?只要生命还在,这一切,算得了什么呢?

他揽紧了她的腰。

天气突然变冷,他出去为她买些衣物,她留在旅店等他。他为她买了保暖内衣,买了保暖外套,买了手套和围巾。他急匆匆地往回赶,凛冽的寒风里,完全忘却了自己。然后,在旅店门前,他遇到那个卖花的花童。似乎想也没想,他就递过去十块钱。手捧那枝玫瑰,他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甜蜜。上次买玫瑰是什么时候?初恋时吗?热恋时吗?初婚时吗?他突然有些恨自己了。

推开门,将花藏在身后,他装成若无其事。

“我的花呢?”她问他。

“什么花?”他装模作样。

“快拿出来吧!”她笑,“我早看到了。”

她早看到了。她趴在窗口,一直注视着他。他走进商场,他从商场出来,他顶着风,他一路小跑,他在花童面前站定,他掏出钱,他从花童手里接过花,他把花藏到身后。所有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她一直追着他看,就像初恋时,追着他的影子。

目光将他追随,因为她关心他。在异乡,在寒冷的清晨,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初恋时他做过吗?初婚时他做过吗?记不清了。她只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就像生活在冰窨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空气,两个人,更是形同陌路。

可是这一刻,她竟有了感激,有了感怀,有了感动。她一边看着他,一边为他冲一杯咖啡。她甚至用嘴唇试了试咖啡的温度。温度正好,她满意地笑。

那天,两个人重新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特别是他,他确信他对她的呵护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因了她的疾病,更不是因了她即将死去。他爱上她,只因了关切的眼神,因了贴心的话语,只因了那一杯恰到好处的咖啡。爱情在婚后十年的某个清晨突然降临,世界开满鲜花。

她呢?她也同时爱上了他,却只因了几件御寒的衣服,因了他的一路小跑,因了那枝又小又丑的玫瑰。爱情真的很简单,真的很单纯,真的很容易发生,也真的很容易满足。但假如,假如爱情与过日子剥离开来,与柴米油盐剥离开来,与婚姻剥离开来,那么,爱情就会变得复杂,变得劳累,甚至变得褪色,变得索然无味。

就像很多个,他们从前的日子。

路途很远的旅程,时间很长的旅程,初恋中的男人女人,一路走下来,手握到一起,心也越靠越近。初恋里的人,必是幸福的,他们也不例外。

可是女人毕竟要死去的,可是他们,毕竟要在几个月或者十几个月以后,失去彼此的恋人。生活就是这般残酷,鲜血淋漓。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那么为什么,往往,只有当生死离别,我们才会认清对方的好,才会把一场本该幸福的婚姻,当成一场刚刚发现的初恋呢?

第4篇、爱情故事这样美好的女子

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请你为我留下来,真的爱情,总会有人懂的。我有勇气,让这座小城,再一次将我接纳。

她嫁到我们小城来的时候,名声是很臭的。年龄那么小,就知道引诱男人,还怀了人家的孩子。但我还是喜欢她,远远地叫她“新娘子”,她每每都回头,冲我温柔地笑笑,微微隆起的腹部,在阳光下,泛着一种柔和圣洁的光芒。

我那时候也就十岁吧,并不知道在小城人的眼中,安分守己才是一个女人的美。而像她一样,喜欢上一个赫赫有名的小地痞,还很执拗地要嫁给他,无疑是丢了女人的脸面的。她出嫁的那天,那个对她明显有些漫不经心的男人,醉得一塌糊涂。她年轻的婆婆,对她一脸的嫌恶,似乎这样一场奉子成婚的喜宴,本不该由她来做主角。

尽管如此,她还是在这座小城里一年年待了下来。我喜欢叫她琳姐姐,而不是嫂子。她也喜欢我这样称呼她,总会在我的一声声呼唤里,咯咯笑起来,而后给我一个甜丝丝的吻。那时候的她,脸上洋溢着的,全是属于少女的恬静和纯真,被婆婆咒骂的苦痛,还有游手好闲的丈夫对她的冷淡,似乎一瞬间就没了踪迹,她还是那个自由享受着爱情的女孩子。这样小小的喜悦,只是夏日里的穿堂风,极细,才轻轻撩起她的衣角,就跑远了。可她还是很快乐,在做完家务的空闲里,养花种草,剪漂亮的窗花,贴在卧室明净的玻璃上,远远地看过去,五彩斑斓得像是一场百花的盛宴。

那些曾经不屑与她闲聊的女人们,就这样慢慢地被她只是娱乐自己的小玩意儿,吸引了来。起初是神情淡漠的,在她的轻言细语里,只定定看她手里翻飞的剪纸。后来她们似乎就忘了她曾有过的瑕疵和污痕,开始与她谈起琐碎的家务、淘气的孩子、与丈夫的种种快与不快。她一如往昔地笑看着她们,并不像其他女子一样给些挑拨离间的建议。她只是听,且在这样的闲谈里,享受一种平淡生活带来的恬静与幸福。

只不过是一年,她就让小城里许多的女子都喜欢上了她,这其中,包括她尖酸刻薄的婆婆。她是用什么神奇的宝贝,将她们的心转变过来的呢?谁都说不清楚,只知道能在她干净的小院里坐上半日,和她喝上几杯茶水,看她给孩子的衣襟上绣一只翩翩欲飞的蝴蝶,就已足够。她并不爱说话,可是她沉静如水的微笑,足以征服每一个世俗女子的心。

她的丈夫,却并不怎么喜欢她,当初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恋,只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可是等虚荣的花儿开过,他还是那个对什么都不在意的街头地痞。年少的时候,是他的母亲还他欠下的人情和债务。而今成人了,换了她来清扫他所到之处的狼藉。他做生意,每一次都是赔本,然后便东躲西藏,将破烂的摊子推给她。她什么都不说,默默为他承担着一切。谁都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只是他那么不争气,随意践踏着她的柔情和宽爱。他那样的冷漠和放纵,甚至连挤破了家门的债主们,都为她觉得心疼。

可是爱情会让一个女子忘记一切的疼痛吧?就像当初婆婆对她的鄙夷,外人给她的不屑,她都微笑着忽略掉了。她这样一心一意地爱了他四年,他还是变了心。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另一个女人来往的,谁都说不清。那时候我十四岁,开始有些懂男女之间的爱情了。记得是夏天的一个夜晚,他带我去见另一个女人。在车上,他给我塞了很多的糖,说:“见面之后记得叫嫂子。”我在夏日的风里嚼着硬硬的糖块,没吱声,只觉得糖那么甜,怎么流到心里去却是苦的呢?我最终辜负了他讨好我的糖块。我在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面前,很轻却很坚定地说了一句:“我只有一个嫂子,她在家给我做好吃的呢。”他们哈哈大笑,说我可爱,又说等他们结婚的时候,一定会给我更多的糖吃。

他终于什么都不顾,将那个女人带回了家。小城里又一次掀起波澜,谁都以为她会大哭大闹,忍受了这么多年,换来的却是他无情的背叛,任是怎样有涵养的女子,都不会轻易就饶恕这个男人的罪过吧。可她却什么都没有说,连眼泪都没有。这样的平静,让这个负心的男人,都有略微的失望。他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你。”她笑,说:“可是,我想要的,你已经给不了了。”

她真的什么都没有要,而且,她超出所有人的预料,竟然留了下来。她借钱在小城里开了一家制衣店,就在前夫结婚的那一天,她的小店,也热热闹闹地开始营业了。那一年,她25岁,青春,才刚刚开始。

小城里的女人们,都以为她会需要同情。但当她们看见她那么娴静地坐在自己的小店里,专心做着色彩绚丽的衣裙,她的手边,一小坛的水仙开得正美,这才知道,这样一个真正为自己活着的女子,同情于她,其实没有丝毫的意义。失去与得到,只是她剪裁着的衣服,不过是为了那最后穿着时的妩媚与妖娆。女人们又开始向她聚拢了来,拿着她们喜欢的衣料,来找她剪裁。有时候她们也会嬉笑着说要给她介绍帅气的男人,她低头笑看着手里的布料,并不作答,但眉眼里比往昔并不少一分的淡然和美好,给出了她心里的答案:我渴盼爱情,可是我希望它是自然地来去。

不大的小城,很轻易地便会碰到前夫。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很快便将对她的愧疚淡忘。他牵着新婚妻子的手,极张扬地从她的小店门前走过,带着点炫耀和骄傲。她为他生的孩子,那么小,经不住水果糖的诱惑,对着那个鲜亮的女人,一声声地叫妈妈。她远远地听着,会突然别过脸去,无声地哭。这样故意的伤害,一次次地来了又去,可她既然选择了留下来,她就有勇气面对,直到他们自己也觉得无聊,看见她,低头走开。

她的生意,慢慢地做大。城外的许多女人,都知道她有一双巧手,能剪出任何她们想要的式样。再怎么忙,她都坚持不请人帮忙。她说每一件衣服,惟有自己一针一线地做出来,才能放心。而且,她享受制作每一件衣服的过程,像是人生,从散乱到完美,需要精剪细缝,才能得以实现。

常会有一个男人来替妻子拿做好的衣服,他有时候会坐下来,慢慢喝一杯碧螺春,也不与她说话,只是凝神地看。她在这样含情的注视里,并不慌乱。手起剪落,照例是衣料上精致的弧线。

她是只把他当作最普通的顾客的,可是他却不。他起初是迷恋她优雅独特的气质,而后是无意中发现,自己已经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这个少言寡语却心地透明的女子。小城里的流言蜚语,像她微隆着腹部嫁过来时一样,开始漫天地飞舞。她曾经经历过被人抛弃的苦痛,而今,她竟也做了被人唾弃的女人。尽管,这场爱情,是像她所希望的那样,那么自然地来到。

没有人看好她的这次爱情,包括我这样的小孩子,都开始在遇到她的时候,皱一下眉,扭头走开。她的小店,生意一下子冷清下来。那个男人,为她离了婚,而后求她跟他去另一座城市。她却拒绝了。她说:“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请你为我留下来,真的爱情,总会有人懂的。我有勇气,让这座小城,再一次将我接纳。”

他真的为这个执著的女子留了下来。他们举办了很盛大的婚礼,他用敞篷车载着她,绕着小城转了五圈。小城里每一个女人,看见她脸上触手可及的幸福,都会突然觉得愧疚。再然后便是轻微的嫉妒,为这样一个将她们所有不敢去追寻的梦想,一一实现了的女子。

那时候我开始读大学,我亲爱的琳姐姐,才刚刚28岁,却成为小城里人人羡慕着的女子。她的小店,在短暂的寂寞之后,又被爱美的女人们挤满。夏日的傍晚,我会看到她和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在小城的马路上,手拉着手逛街。碰到了前夫,还有那些曾经一次次用言语中伤过她的人们,她会温柔地问一声好,而后在凉爽的夏夜里,和丈夫说着话,继续走下去。

偶尔一次问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座小城?它给了你那么多的尴尬和苦涩。”她低头绣着一朵绚烂的玫瑰,许久才说:“如果一个人真正是要为自己活着,那么她生活的这座小城,都会因此有她喜欢的味道吧!”

真的是这样的,最素朴的小城,就是因了这样一些美好的女子,才有了无限迷人的芳香。

第5篇、爱情故事用五十年的缄默守住爱

七婶爱唱,天生一副好嗓子,婉转悠扬:“若共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我不教你叠被铺床。将小姐央,夫人央,他不令许放,我自与你从良……”问了,才知道,唱的是《西厢》。

偷偷找来读,奇怪素来袅娜漂亮的七婶,唱的竟是男腔,张生的唱词。再打听,回答说:“只喜欢唱张生,跟你七叔学的。”

我从未听过七叔开腔,忍不住问他,七叔淡然:“嗓子坏了,已经多年不唱。”

七叔是剧团铁定的龙套,在舞台上看见他,只见伸拳踢腿,却从未见他开口,就有了一点不屑。母亲哼了一声,说你七叔唱得红时,你还不知在哪里呢。

原来木讷深沉的七叔也有红遍天的时候,再打听,甚至七婶也是冲着他的戏,才非他不嫁的。七叔八岁学戏,十五岁就在县里红透了,唱的是小生,演的是张生、赵云、秦驸马,面白无须,薄粉敷面,满脸含春威亦露的那种,一招一式,唱念做打,都能换来若干的喝彩。七婶是他最忠实的粉丝,跟着剧团东村跑到西村,西村跑到南村。看来看去,剧团愈演愈远,七婶不能够再跟着去看了,就径直跑回家跟她妈说:“妈,我要嫁他!”

唱戏毕竟是下三滥的行当,七婶为此受尽了责难,甚至被关在家里不得出门。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抓回来,终于七婶的父亲吃不住劲了,叹口气:“儿大不由爷,由她去吧!”

托人来倒提亲,是意想中的顺利。戏子历来出寒门,当年爷爷就是因为家贫,才将七叔送到剧团混饭吃,碰上如此好事上门,当即就答应了。没想到七叔将头一扭:“不。”

爷爷火冒三丈:“不?凭什么你敢说不!”不由分说,就教换了庚帖。

七叔素来孝顺,不忍忤逆了父母的意思,只是一个人不停地辗转,整个晚上都能听到他在屋子里大声地唱:“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奶奶很担心,说别逼这孩子了。爷爷把桌子一拍:“这个家,他说了算还是我?”

爷爷把父亲唤了去审问到底怎么回事?父亲嗫嚅半天,说他喜欢剧团一个女演员,就是那个演崔莺莺的。爷爷哼了一声:“有我在,就不许你们私订终身。”

翌日拂晓,唱了一夜的七叔声音嘶哑地敲开爷爷的房门:“爹,嗓子哑了,不能唱戏了。”爷爷一脚把他踹出去:“你再唱一夜,还哑。”

第二夜没唱,依然嘶哑。第三夜没唱,还是嘶哑。看来七叔的嗓子是真的哑了,爷爷无奈,只好托人跟七婶家话里话外说明,那小子唱不成了,你们还嫁不嫁?没想到七婶毫不犹豫:“我喜欢的是他的人。”

终归还是拜了天地,从此与那未曾来得及私订终身的小旦成了路人。七叔的嗓子渐渐恢复了洪亮清脆,却声言再也唱不成了,成了剧团跑龙套的。

结了婚的七叔和七婶就住在剧团的大院,住一间小小的平房。七叔日渐沉默老去,倒是七婶愈加细腻妖娆,整天里刷碗做饭都在哼唱:“郎才女貌年相仿,定要到眉儿浅淡思张敞,春色漂亮忆阮郎……”却不知,这一出《西厢》,正是七叔被喊回家议婚时的最后一出绝唱。

每天早晨,院子里小生小旦老生黑头纷纷出门来吊嗓,中间更有小旦那一声银铃乍响,技压群芳:“他思已穷,恨不穷,是为娇鸾雏凤失雌雄;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七婶回头唤七叔起来,也出去吊嗓:“说不定,你练一练就又可以了。”

七叔扯过被头盖住脑袋:“你说过喜欢我这个人,不是我的唱。”七婶说:“虽然是这样,可是你练一练也好啊,就是上不了台,也可以与我一起在家唱,你演张生,我扮莺莺。”七叔摇一摇头:“说不唱了就不再唱。再说,你也扮不成莺莺。”

七婶也常逗他,说如果我生逢其时,说不定与你对唱的就是我了。七叔呵呵一笑:唱戏只是唱戏,当不得真的。

两人恩爱一生,生了四个孩子,都蛮有出息。只遗憾,七婶一生,再不曾听过七叔的唱腔。七婶临去时,叹息说多想再听听你唱《西厢》。七叔微微一笑:“不唱了。你喜欢的是舞台下的我,不是张生。伴我一辈子的是勤俭持家温柔贤良的你,而不是你想演的莺莺。”

七婶去了,留下七叔一个人,很快成了个沉默孤独的小老头。

五十年没有开口唱戏的七叔,却在昔日小旦的葬礼上突然开了口。那一天阴云沉沉,众人脸上泪水未干,却见一直静穆在旁的七叔正冠服,踏方步,“呀”的一声叫板:“见他临上马,痛伤嗟,哭得我似痴呆。不是心邪,自别离以后,到西日初斜,愁得陡峻……”声遏行云,字正腔圆,举手投足间当年的俊美小生又回来了。庄子鼓盆而歌,七叔是以一段《惊梦》为昔日的搭档送行。

父亲叹口气:果然还是一副好嗓子,不是你七婶的唱腔配得上的。

人老总归眼毒,只有七十多岁的父亲才看得出来,七叔十九岁那年后不再开唱,便永绝了对那倾国倾城的莺莺的念想。

母亲替七婶不值,说得到了他的人,却没有得到他的心,他的心里,还是记得当年的唱腔。可略一沉吟却又没有再说下去,毕竟,他以五十年的缄默,绝了自己的念想,为七婶守护住了生前甚至身后的安宁与平静。他的爱,七婶已经永远地得到了。

第6篇、爱情故事因为爱,所以悲伤

  “别和我说爱,你让我恶心。”无敌背着书包使劲的推开他,大声吼了一嗓子,撒腿就跑,把他远远的抛在了脑后。

  而他被推了一踉跄差点跌倒,一张帅气的脸涨得通红,可他没有追上去,他知道是他大胆的表白吓坏了他,从此他们连朋友都做不了了。这多可悲,又多可怕。

  他叫小勇,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他最不爱和女生说话,他说女人都好凶,比如***妈、老师、还有邻居家的小姐姐,从小他就受够了这些女人的欺负,他想以后他宁可喜欢男人也不要娶个母夜叉回来。

  那时无敌正好分来和他同桌,无敌长相一般,说话却是细声细语温温柔柔的比女孩子还女孩子,就因为他这样的性格,班上不管男生还是女孩都爱欺负他,逗他开心,小勇看不惯,谁敢欺负无敌他就和谁打架,久了他成了无敌的保护神,俩人也因此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转眼到了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小勇变得有些急躁,他好几次想对无敌表白自己的心思,可他不敢。面对着毕业的日子一天天离近,小勇最终鼓起了勇气,可无敌一听之后,就有了开头的反映。

  小勇因此很不安,他甚至不敢在面对无敌没到毕业就退学了。

  一别三年,再次相见的时候是在小勇上班的酒吧里,他是酒吧的调酒师,收入相对客观,无敌是在午夜出现的,踏着醉步要了一整瓶烈酒躲在墙角一杯接着一杯的猛灌,小勇就知道他一定是受伤了,他拿着一瓶酒走了过去,无敌没有认出他是谁,而是拉着他喝酒诉苦,眼泪和酒水混合在他的脸上,乱糟糟的像是一道道伤痕。

  小勇伸着手轻轻的摸着他的脸,这时的他早就醉倒在沙发上,嘴里反反复复喊着一个女孩的名字,这一声声像是一把把刀扎进小勇的心里,一滴泪不经意的划破了小勇的脸,他抱起醉倒在沙发上的无敌,把他送回了家。

  几日后,小勇认识了无敌嘴里叫着的那个女孩,她漂亮张扬,喜欢换男朋友,打扮得很酷、很新潮、很性感。可小勇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之所以接近她,只是为了一个人,一个他深爱着的男人。

  小勇把她约到自己的租住屋,几下扒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她怒:“你要干什么?”

  小勇一脸淫笑道:“你还不知道吗?”

  他扑过去,抓住女孩的手,夺过她手里的手机,然后按了几下,仍在了一边。

  女孩吓得拼命的挣扎,大声呼救,小勇也不捂住她的嘴,任由她嘶喊着。

  不久门外响起了一阵撞门声,无敌带着警察闯了一进来,他被几十只枪顶住了脑袋,他不怕,而是担心的看着无敌,无敌紧搂着被吓坏了的女孩安慰,女孩也把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在他怀里。

  看见这一幕小勇暗暗的笑了,只是这笑容有些苦涩、有些悲伤。他被警察粗暴的带走,因将强奸未遂进入了监狱。

  在监狱里他经常在午夜醒来的时候问自己,这样的爱值吗?无敌甚至从头到尾都没认出他来,可他心里最终的答案是值,因为有爱。

第7篇、爱情故事为爱孔雀开屏

偶然一次进入校内网闲逛,看到这样一段中国达人秀视频。

他是一位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的参赛选手,是一个普通的机械修理工,步上舞台,他自信满满地介绍说自己将给观众们带来孔雀舞——《孔雀开屏》。轻柔的伴奏舞曲《月光下的凤尾竹》逐渐响起,人们期待着一场完美的视觉盛宴。可始料未及的是,所谓的孔雀开屏,只是用一个机械装置慢慢将其打开,并无与众不同之处。而他本人根本就是个舞蹈外行,神情呆滞,毫无规律地扬手挪步,前前后后,动作单一,丑态百出,哪里是优美的孔雀,鸵鸟都不如。他那“丑小鸭”般的演出,让观众们捧腹不已,嘲笑一乡村野夫居然不掂量实力,来舞台上出丑。高晓松评委也笑得不行,第一个按下未通过按钮,接着,评委伊能静、周立波都表示被该节目给“雷”住了,对他的表演实在不敢恭维。

随着三声未通过晋选的按钮声响起,伴奏音乐戛然而止,场下观众乐不可支,评委们也大笑不已。也许是尴尬,他紧闭嘴唇,安静地接受着他人的嘲讽与讥笑。出于好奇,评委周立波问他为何鼓起这么大的勇气来参加这个选秀节目,他缓缓开口说:“我是为了能让我老伴开心,她已经瘫痪三年了,所以我发明了这套逗她开心的装置。”顿时,场下一片寂静,评委们连连道歉。原来,他不惧那万水千山的困惑、冷漠甚至鄙夷,用自己笨拙的舞蹈上台演出,只是为了让瘫痪三年的妻子开心一笑,这足以让所有人为之感动。随即,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一浪高过一浪。

他的两个女儿也被请上了舞台,她们说父亲用平日辛勤积攒下来的工资购买装置材料,为了制作这个孔雀开屏装置,废寝忘食,每天都熬至半夜才睡。组合好之后,就以此哄逗瘫痪妻子开心。妻子不能说话,也无法用手势表达,只会对着手舞足蹈的他笑。而她的笑,便是他生命的全部。

当评委伊能静让他在舞台上对瘫痪在床的妻子说几句话时,他眼泛泪花,一字一顿:“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会永远爱你,照顾你,一生一世。这是我一个男人应该做的,而且我也一定能做到。”话毕,评委和观众们再次为他热烈的鼓掌。

周立波竖起大拇指对他说,请让你那孔雀再开一次屏,让你的妻子再笑一次。音乐又一次悠扬响起,而此刻的他,是观众们眼里最优秀的表演者,如一株不知名的草,突然绽放开花,那美好,盛开在人们的视线之中,馥郁清香,令人感动。孔雀羽毛慢慢打开,每一束都那么色彩斑斓,耀眼动人。

看完视频,我的心像花蕊中的一滴露,被濡湿了。我从未想过世间令人震撼的不离不弃之爱会在朴素至极的他身上得以如此完美的演绎。原来,只要如他一般心中藏爱,再多的苦也是幸福,再贫瘠的岁月也可流金。

第8篇、爱情故事木桶里的牵手

战争太残酷了,它不但摧残着生命,也摧残着爱情。

那会儿,我和娟子都在朝鲜战场。她在卫生队,我在炮兵连。我俩想见一面真比登天还难。有时战斗间歇的时候想她,我就会看着天上的一块云彩或远方的一棵树,久久发呆。猛然醒过神儿来,自己都会脸红,不好意思,常常暗自责备,可空闲的时候还看着云彩发呆。

在朝鲜战场,谈恋爱是违反纪律的。再说,这么大的朝鲜战场,几十万的军队,我和娟子就像大海里的两滴水,想遇到一起太难了。

这天,我们奉上级命令,迅速向老爷岭转移。

老爷岭离我们这里有几百里,道路受损情况十分严重。差不多颠簸了一整夜,第二天拂晓我们刚到山脚下,就看到已有几名战士在等待我们。我们见到了,便纷纷挥手表示欢迎。我们稍稍休整了一下,早餐便开始了。

差不多一袋烟的工夫,我就将碗中的饭吃净了,我拿着碗向木桶走去。

木桶,是炊事班专为战地刷碗用的,底部细,上面粗,一尺多高,装满了水,上部就形成一个圆溜溜的水面。

我一边朝木桶走,一边看着天边的云彩,心里又想起了娟子。这会儿,她在哪儿呢?

正当我想得如醉如痴、两眼发呆的时候,传来一声碗筷相撞的声音。我抬头看去,立时愣住了:娟子就站在离我只有一米之遥的木桶旁。

几乎同时,她也看到了我。我发现她的眸子也是一亮,轻声说:“你怎么在这儿?”

“我们是转移到这儿的,你们怎么……”

“我们正好从这里经过,要去前线。”

“什么时候走?”

“一会儿就走。”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她也静静地看着我。如果是我们彼此就那么静静地看下去,一直看到分手,那将是一件多么令人遗憾的事情。要知道,我们的这次分手在当时来讲,绝非一般意义的分手,也许是一次分别,甚至是一次永别。可是在众目睽睽的山坡上,想做一丝一毫的亲昵举动,哪怕是手指头相互碰一碰,都是不可能的,都是逃不过别人的眼睛的。那会儿,我沮丧极了……

正当我不知所措之时,她猛然蹲下身子,将碗一个个按进桶里。她的这个动作,仿佛给了我一种暗示。我也来到桶前,蹲下身子,把碗按进水里。两只碗轻轻磕碰了一下,发出一声轻响,水纹荡起一层细密的涟漪,真像发出的信号。四只刷碗的手,一起松开了饭碗,紧紧地攥在了一起。

隔着木桶,我俩对望了一下,眼眶都湿了。木桶的水面多像一面镜子,将我俩的脸都映在里面。水底的手握得更紧了,将水面弄出一圈圈涟漪,那涟漪就将我俩的面庞弄得生动起来,一波一波地荡着。

嘀!嘀!嘀!集合号吹响了,整个山谷都在回荡。

娟子使劲抽了抽鼻子,将那滚落到鼻翼的泪珠一下子就弄没了。她又使劲攥住我的手,似乎还用指甲抠了我一下,跟着便将碗从水中拿了出来,向部队跑去。

我依旧蹲在那里,看着水桶,看着桶中的手,心里不知是甜是苦。

第9篇、爱情故事婚姻始于功利也幸福

始于金钱的婚姻,同样也会幸福。

曾担任过英国首相的狄斯瑞斯说过:“我一生中也许会犯许多错误,但我决不会因为爱情而结婚。”他的确是这样做的。

35岁以前,他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直到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位有钱的、头发花白的且比他大15岁的寡妇玛利安。于是他向她求婚了。她知道他找她是为了她的钱,所以她告诉他,她要观察他一年再说。一年后他们真的结婚了。这故事听起来让人觉得太功利、太不浪漫了。但事后发生的一切都让人大跌眼镜。

他们的婚姻非常成功。他这位富婆妻子,既不年轻,也不美貌,更不聪明。她说话时常常犯文法和历史的错误,比如她竟不知道希腊人和罗马人哪一个在先。她对服装的品味古怪,对房间装饰的风格奇异。但非常重要的一点她却做得非常好,那就是她懂得怎样驾驭男人。她从不和丈夫对抗,当狄斯瑞斯在外面和别的夫人们唇枪舌剑谈得筋疲力尽回家以后,她不仅没生气,反而让他在轻松愉快的闲谈中放松下来,他渐渐地变得越来越恋家了。因为在家里,有玛利安的爱与温暖,家成为他获得心神安宁的地方。她是他的伴侣、亲信和顾问,她是他最信任的人,是可以放心地征求意见的人。因此,他每天晚上结束了下议院的工作后,都会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告诉她每日的新闻,而最重要的是玛利安总是耐心地听他讲,并充满信心地鼓励他。

30多年间,玛利安把全部的身心都放在了狄斯瑞斯身上,她满足于自己的财产,因为那会使狄斯瑞斯生活得更加安逸。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同时她也得到了很多,狄斯瑞斯把她看做是自己的主宰,他请求维多利亚女王封玛利安为贵族。因此,在1868年,她被封为“毕根菲尔特”女子爵。

尽管玛利安有时在公共场合表现得不好,但狄斯瑞斯从不批评她。当有人嘲笑她时,他就会立刻起来猛烈忠诚地护卫她。玛利安不是完美的,但30多年来,她从未厌倦谈论自己的丈夫,并三十年如一日地鼓励和呵护他,这使狄斯瑞斯诚挚地说:“结婚30多年了,她从来没使我厌倦过。”并说玛利安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玛利安则常常自豪地对朋友们说:“他让我的一生都生活得很幸福。”在他俩之间,有这样一句笑话——狄斯瑞斯说:“你知道的,不管怎么说,我和你结婚是为了你的钱。”而玛利安则笑着回答:“是的,但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一次,我相信你会为爱情而和我结婚,对吗?”于是他承认那是对的。

玛利安有很多缺点,可狄斯瑞斯总是非常聪明地不去惹她生气。因此,他们的婚姻才会如此幸福长久。

第10篇、爱情故事第五十二朵百合花

二十八岁的陈老师是向阳中学的一位年轻班主任,他教学有方,思想前卫,对全班同学一视同仁,深得同学们爱戴与信任。据说,同学们私下里不喊他陈老师,而是调皮地称他“大哥”。

再过两天,陈老师就要举行婚礼了,他的恋人张老师是师范大学的同学,也在向阳中学任教。

得到“大哥”要结婚的消息,陈老师所在班的班长急忙召集班干部开会,决定为心爱的“大哥”送上一份特别的新婚贺礼。很快,班长代表全班同学把礼物送到陈老师手上。

陈老师一看,感动得说不出话,那是几十支暗香扑鼻、象征百年好合的百合花,每一支百合花上挂着一颗用红纸做的红心,红心写着每一个学生的名字。

回到新房,陈老师把几十支百合花插进花瓶,和爱人一起久久凝望着鲜艳的百合花,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突然,他皱起眉头,吃惊地说:“不对,我们班一共五十二名学生,为什么花瓶里的百合花只有五十一朵?”

张老师闻言,动手数了数,花瓶里果然只有五十一朵百合花。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陈老师一一查看过红心卡片上的名字,发现独独少了班上一位名叫曹宝根的男生。

陈老师决定找班长问一下百合花的来历,弄清楚是曹宝根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还是班干部不让他献上百合花。在陈老师印象里,曹宝根是一个性格内向、少言寡语的男生,这样的学生更不能受到孤立和排斥。

第二天回到学校,陈老师把班长请到办公室,询问五十一朵百合花的来历。班长解释说,百合花是在学校对面的花店买的,两元钱一支,同学们都是自愿参加的,因为两元钱对同学们来说算不上什么经济负担。

陈老师微微一笑,幽默地问了一句:“班长同学,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曹宝根的那颗心呢?”

想不到,班长竟然振振有词地回答:“曹宝根是全班学习最差的同学,常常拉全班的后腿,加上他不讲究个人卫生,身上经常散发一股怪味,大家都不喜欢他。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几天前,他竟然从同桌的书包里偷拿了五元钱,趁午休时间跑到校外网吧上网。因此,大多数同学向我施加压力,要求把他排除在外。”

陈老师顿时明白了,他没有批评班长,而是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张订单交给班长说:“谢谢同学们的祝福,我在麦当劳订了五十二份汉堡包,还有大家最爱喝的冷饮,算是我对同学们的答谢吧。记住,我希望全班每一位同学都能分享我的幸福,不要让任何一位同学感到被孤立,明白老师的意思吗?”

班长的脸一下子红了,连连点头说:“老师,我错了,我和全体班干部一定向曹宝根同学道歉。”

送走班长,陈老师决定下午放学后到曹宝根家进行一次家访,因为自己明天就要举行婚礼了,婚礼过后,他要和新婚妻子一起去外地度蜜月,必须在婚礼之前与曹宝根的家长见上一面,共同做好曹宝根的思想工作。

曹宝根的家离学校也就二十分钟路程,下午放学后,陈老师骑上自行车,朝曹宝根居住的方向奔去。到了目的地,陈老师一口气爬到高高的六楼,伸手按响了门铃。

房门打开一条缝,一个中年男人探出头,警惕地问:“你找谁?”

陈老师急忙说明来意,不料,中年男人摇头说道:“这套房子是我两个月前买的,他们早搬家了。不过,他们留下了新地址。”

新地址在城市与郊区接合部,骑车要走将近一个小时。陈老师决心见到曹宝根的家长,走着走着,天色越来越暗,城郊接合部的路灯很少,陈老师边走边打听,骑车钻进了一条幽暗的小巷。

就在这时,一辆骑得飞快的自行车出现在陈老师身后,猛地把他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陈老师正想起身,不料,那个戴着墨镜和帽子的骑车人从腰间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一步步朝倒在地上的陈老师逼近。

“不好,遇见了劫匪!”陈老师浑身打了一个冷战,几天前,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说城郊接合部治安情况复杂,背街小巷常有劫匪出没,想到这里,陈老师大声呼喊:“来人啊,快来抓坏人——”

那人一惊,挥刀在陈老师屁股上刺了一刀,骑上自行车逃去。听到呼喊的行人围了上来,一见陈老师身上流血,急忙打电话报警。

警车和一辆救护车几乎同时赶到,把陈老师送进了医院。医生诊断后认为,陈老师的伤势虽然不重,但要一周时间才能愈合,必须住院接受治疗。

两名警察在病房做完笔录,告诫他说,单身行人最容易成为劫匪攻击的目标,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独自在偏僻地带出行。小张闻讯赶到医院,望着病床上的陈老师,哭成了一个泪人。

陈老师一边安慰小张,一边苦笑着说:“真遗憾,我要住院一周,我们明天的婚礼要推迟了!”

小张的擦了一把眼泪,果断地说:“不,婚礼不能推迟。明天,我们的婚礼将在这间病房里举行。”

第二天上午,小张特意到新房把插满五十一朵百合花的花瓶带到病房,静静地放在丈夫床头。

十点整,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在病房里开始了。医院的大夫、护士听说陈老师在家访的路上遇刺受伤,非常敬佩,不但为陈老师的病房送来一盆盆鲜花,还亲自动手把病房布置得花团锦簇、喜庆温馨。医院院长临时充当了主婚人,身穿婚纱的小张守护在丈夫床前,一对新人以特殊的方式向赶来的亲朋好友致谢。

中午时分,向阳中学的校长带领几十名学生出现在病房外,陈老师抬眼望去,只见每一位同学手上都拿着一份香喷喷的汉堡包,一双双乌黑闪亮的眼睛里充满泪水。校长走到陈老师床头,安慰说:“陈老师,你是咱们向阳中学的骄傲。从现在起,你安心养病,我特批你延长婚假一星期。”

话音刚落,一个浑身散发着刺鼻汗臭的男生冲进了病房,只见他手上捧着一支百合花,花枝上挂着一颗红纸做的红心。

“曹宝根?”陈老师顾不得伤痛,一下子从病床上坐起身。

曹宝根“扑通”一声跪倒在病床前,边哭边说:“陈老师,我有罪,昨天刺你一刀的人不是劫匪,而是我!”

“什么?”病房里的人惊呆了,所有在场的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平时最斯文的校长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一把揪住曹宝根的衣领子喝道:“你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的老师?我——我要开除你!”

曹宝根跪倒在地,讲出了事情的真相。

他的爸爸是一个个体司机,妈妈是个下岗工人。几个月前,爸爸因为疲劳驾驶,撞死路边一个行人,被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关进监狱。为了支付受害者家属提出的巨额赔偿,妈妈卖掉了家里唯一的房子和所有家具,母子俩在郊区租了一间小屋居住。妈妈有心脏病,他爱妈妈,为了给妈妈治病,放学后悄悄去夜市打工。

干了一个月,人家却不给他工钱。他想上网请求好心人帮助,身上却没有一分钱,无奈之下,就偷了同桌书包里的五元钱上网。昨天上午,他听到老师家访的消息,心里非常害怕,担心妈妈知道自己偷同学钱的事情会心脏病发作。情急之下,他决定阻止陈老师的家访,于是,他悄悄尾随在老师身后,走到偏僻幽暗的小巷时,用水果刀在老师身上扎了一刀……当天夜里,他失眠了,整整一个晚上没合眼。天亮以后,他没有到校上课,而是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终于,他战胜了自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买了一支百合花来到医院。

“天啊!”谜底揭开,在场的每一个人无比震惊,一道道犀利的目光朝曹宝根射去。

在众人的目光里,曹宝根把百合花举向病床上的老师,鼓足勇气说:“陈老师,我错了,我会到公安局投案的。可是,你会接受第五十二朵百合花吗?”

短暂的沉寂过后,陈老师的眼角湿润了,他从曹宝根手上接过鲜花,愧疚地说:“这两个月,我由于筹备婚礼耽误了对你的家访,没能及时了解你的家庭变故,让你在班上受了委屈,今天,老师向你说声对不起。”

病房门口,班长和几位班干部面色通红,他们走到曹宝根跟前,代表全班同学向曹宝根真诚道歉,和浑身汗臭的曹宝根紧紧拥抱在一起。

看到这动人的一幕,陈老师会心地笑了,忍痛挪动身体,亲自把第五十二朵百合花插进芳香四溢的花瓶……

第11篇、爱情故事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

连续几天的大雨,把那热辣辣的烦躁驱赶开来,轰隆隆的雷声震的门外停放车辆的报警器直响,电脑是不敢开了。一个人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点燃了一跟烟,枕着右手,看着那缭乱飘散的烟雾发呆,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的身影,和那个女孩一起经历过的片段又渐渐地回放在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那年不读书以后,我来到了佛山,跟着小叔叔一起学做制衣,算是加入了百万打工族的大潮之中。因为我没经验是个新手,所以叔叔带我进了一家十来个员工小作坊,车间还没学校里的教室大呢!环视了一周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妹子,想尝试一下恋爱的味道,因为在读高中的时候,小说和游戏占了我一天24小时里的近2/3,睡觉占了剩下的1/3,小说中那些浪漫甜蜜的故事情节,从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因为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带坏一个姑娘!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或许人家姑娘都不屑与我为伍呢。现在想想,上学的时候不恋爱,学费白交了,就好比中了500万大奖却不去兑换一样,事后让人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似的,中了500万谁会不去领啊,那不是傻蛋吗!明明有机会和某个女孩产生化学反应,但是因为种种外在因素而没有继续跟那女孩接触的人,都是中了500万却不去领的傻蛋,让他们和我一起后悔去吧。咦——坐在墙边的那女孩皮肤好白啊,娇小的个子,应该是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姑娘,其实以前我种想找一个个子不太高的,那样我抱着她的时候就可以吻到她的额头,接吻的时候我微微低着头,她悄悄踮起脚尖,多浪漫啊!但事与愿违,我个子不算高170cm,要达到我的想法的话对方至少要比我低15cm,那就是155cm?算了,我的梦想就被我自己的身高给胀破了。工作的时候偶尔偷偷懒,总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看着看着竟然想到了我把她追到以后的情景,傻笑着,想着想着入神了——‘啊’大头针扎破了手指,流血了。叔叔回头看了看那我,开玩笑说:“想什么,想女朋友啊?认真一点”,郁闷!我是在想女朋友,未来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她男朋友不会也在这个车间里吧?偷偷瞄了一圈,发现能对我构成威胁的就两个,快下班的时候,我走其中一个微胖的帅哥旁边。看着他说道“你在做什么啊?”“剪线、整理、然后出货”他说,心里正盘算这怎么从他嘴里套出话来“哦,我刚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无聊死了,你应该认识这里很多人吧?”,他抬头看来我一眼说道“我也刚来没多久,跟他们不太熟”,“谁和你一起来啊?”“我自己”,哈!排除一个“你喜欢玩游戏吗”我说道,“喜欢啊!我玩那个@#¥%……”“%¥#……”。因为网络游戏,我们俩一下变的熟络起来。从他口中我知道了一件事,使我无精打采的回到宿舍,好烦啊!她有男朋友了,只是她男朋友在别的省份读书。我的人生差点就完整了,老婆有了——电脑,情人有了——小说,就独独缺一女朋友。

工作一个月后,我离开佛山回到家里,发现社会并没有自己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家里得过且过,回来的时候向那微胖帅哥要到了那女孩的QQ,QQ是万恶之源,因为QQ多少人的感情、钱财、身体被欺骗,在家的时候常常跟那女孩聊天,时间长了,许多事情都互相告诉对方,有心事或遇到挫折的时候,都是向对方倾诉,她说她男朋友很少来看她,给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隔了几天后,她跟我说他俩分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对于我来说。在家里待久了又想出去工作,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佛山,算是重操旧业。我告诉她我回来佛山了在我叔叔的厂里,一个人很无聊,她说:“晚上我们不用加班,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看电视,你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欧耶!精心打扮一番,用了好多发胶,这发型大风来了照样纹丝不动,衣服一件一件的试,手忙脚乱的,这件不行!还是刚才那件好!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她们厂的办公室看到她,一年不见她变了,短头发、白色连衣裙、紧身牛仔裤、高跟鞋,她变了!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纯纯的她,绑着马尾,穿着米黄色的布鞋,“进来坐啊”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额~,好”,她倒了杯水过来“喝水啊!遥控给你”,气氛有点尴尬,赶紧找话题“额,你变了,变漂亮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泡妞高手,但是闲扯的功夫还是很高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小说不是白看的,聊着聊着就不那么拘束了,坐了一会我提议到“我们去逛街吧!我还没逛过佛山呢。”逛街,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逛了好久,聊得挺开心…


第12篇、爱情故事爱她,就得学会等她

苏妹儿是我的网友,也是我惟一一个网友。喜欢和她聊天,天南海北地聊。和所有的网络男女一样,我们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如同两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然而,下线以后,依然被生活打回原形,照样是两个两脚直立站着行走为生存苦苦打拼的动物!

我想,要不是我问了她那一个问题,我一定不会这么轻易地爱上她。我问她,雪化了变成什么?她告诉我说是泪水。记得那一天,我就这样手指停在键盘上,心却感动在她淡淡的忧伤里,苍茫之间,连我也分不清楚了,到底是爱上了她,还是爱上了她的忧伤。

2003年的情人节,和几个朋友坐在一间小酒吧里。没有情人,酒可以替代。我们高谈阔论各种各样的女孩,尖酸刻薄地评论她们,讲一些很俗气的荤段子,再之就是大口喝酒。

酒喝得差不多了,酒瓶空空如也,看着手挽手捧着火红玫瑰的情侣,我突然感到一阵无法言喻的孤独,从灵魂深处直刺大脑,二十多年的寂寞化作一滴滚烫的泪水滴落酒杯。“雪化了变成什么?泪水。”我想起了苏妹儿,这个网络另一边的女孩。

拨通她的手机,她那边音乐吵得厉害,透过无线电波敲击着我的耳膜。她说她在迪高厅里,让我过去。

在迪高厅的门口,我看到了苏妹儿:一身洁白的衣裙,皮鞋是那种耀眼的玫瑰红,头发不安分地卷曲着,高高地束在脑后,她的五官小巧,却美而不实,有种不着边际的虚幻,唇很薄,口红的颜色和皮鞋的颜色一样腥红,冷漠但不乏灵性。我有一种错觉,是不是她把忧伤内敛,化作一种傲人的冷,如梅!

卖玫瑰花的小女孩走过来,我买了一束红玫瑰。我说,苏妹儿,情人节快乐!握着她的手,一种期待已久的温暖从她的掌心传来,我的内心里有些东西渐渐融化。因为,我看到了她的微笑,浅浅的一如月光,铺在情人节的大地上,一直延伸到我的心里。

爱情就如同这淡淡的月光无所不在,直觉告诉我,我会爱上这个女子,网络上如此,现实中亦是!

坐在迪高厅的一个角落里,我们聊得投机,当爱情从网络中下载到现实,注定就和生命无法分离了。我们大口地喝酒,说话的时候亲切地咬着耳朵,嘈杂的音乐在我们之外,世界在我们之外。夜很深的时候,她将我拉下了舞池,灯光明灭之间,我看见她白色的衣裙下的曼妙身体在一双尖尖的红皮鞋上舞得疯狂,她忧伤的身体,旋转着光和影的交织,醉生梦死的感觉,从重金属般质感的音乐里释放出来。

于是,我便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从迪高厅里开始,我二十多年单身的历程在苏妹儿的狂舞之下变成了历史。

白天,苏妹儿是文化局里一名中规中矩的舞蹈演员,上山下乡,为群众演出。而我,则是一名报社的摄影记者,每天西装革履出入报社的大门。夜晚,也只有到了夜晚,我们才会聚在迪高厅里,褪去所有人性的束缚,以最原始的方式喝酒跳舞。苏妹儿说,她喜欢那种乱得让人头昏眼花的环境,可以疯狂地喝酒疯狂地随着音乐起舞然后忘记一切。我不知道她的从前是什么样子,发生过什么事情,让她以如此方式来遗忘,我只是喜欢静静地坐着,看这条深水美人鱼在舞池里自由地起舞。

我本身一直很向往海子诗里的那种生活,劈柴、喂马、周游世界,向来都不喜欢这种嘈杂得让人窒息的地方,更没想到会爱上了一个以迪高为家、前卫得不着边际的女孩。我们恋爱的地方,除了迪高,便只在网上了。有时候感觉苏妹儿就像一个迷途的孩子,在迪高厅里寻找一种叫做遗忘的良方和刺激的感觉,却忘记了挥霍的却是自己的青春。

许多时候,我会用一种深意的目光打量着苏妹儿那姣好的面庞,然而她总是不看我的眼睛,她是个聪慧的女孩。我的意思,她懂!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开始明显地感觉到自己渐渐变得烦躁易怒,在刺耳的音乐和闪烁的灯光里,我注定无法成为一条自由游弋的鱼。我知道,我和苏妹儿的爱情,是以这些为养料的,脱离了这些,便会渐渐地失血然后死亡。她离不开舞与酒,就像我离不开她一样。好多次我都想深情地对她说,苏妹儿,我们结婚吧!话还没说出口,聪明的她已经用一个热吻堵住了我的唇。

她注定是一个舞者,注定是音乐下的公主,或者说妖精!

2003年5月的一天,我从头痛欲裂之中醒过来,昨晚喝了太多的酒。苏妹儿在我的旁边睡得香甜。打开久违的电脑,上网,我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陌生的人在QQ上亮着,很友好地和她们问好。苏妹儿的QQ没有亮,因为,她正睡在我的旁边。阳光暖暖地从窗口照射进来,这种感觉仿佛已经失去了许久,几个月以来,沉浸在音乐、灯光和酒里,我感到灵魂正脱离我的躯体,渐渐离我而去。

我将苏妹儿的身体扳过来面对着我,我说,苏妹儿,我们结婚吧,找一块地盖座房子,然后生一大群孩子,平静地生活。

苏妹儿认真地打量着我,最后却“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说,你神经病呀!

我知道,我们的爱情,在这个夏日的上午开始冻结。见过太多的流逝和褪色,我喜欢的是温暖,而且是长久的温暖,就如春季的阳光,和煦地照进窗口,暖意却直至午后,以及夕阳。苏妹儿爱的却是一种漂泊不定的夜生活,胜过于爱我。

我向报社辞了职,走的时候没有和苏妹儿告别。我想,苏妹儿真的是一滴泪水吧,挂在脸上的一滴泪水,风过了,了无痕。我注定无法和一滴泪水生活在一起,因为她的灵魂里有太多不安分的东西,和现实是那么的矛盾,无法融合。

我背着行囊去了很远的地方,一个人走路,一个人感伤,行走了为了忘却,忘却那一个叫做苏妹儿的女孩子,忘却那一份网络上迪高厅里的爱情。从云南走到西藏,从西藏走到了北京,我注定是要漂泊的,就像苏妹儿一般,注定是我宿命的感伤。

10月份的时候,我在昆明安定了下来,找了一份记者的行当,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无所谓感伤,也无所谓快乐,生活出奇的平静,但空虚却在每个寂静的夜里袭来。如果说爱情是水,那么,我就是岸上的那一个观望者,渴望水又害怕被水淹死。可离开了爱情,我一样无法活下去!

于是,我开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除了工作,整天和她们泡在一起,为她们做她们喜欢的事情,或是弄一些小小的浪漫让她们欢喜。有时候,我也会问她们:雪化了变成什么?可再没有一个人回答说,雪化了变做泪水。

灵儿是一个政府的公务员。她的回答让我有种想要和她生活一辈子的冲动,她说,雪化了,变成泥土。听了她的回答,我感到自己就像是一粒蒲公英的种子,而灵儿的泥土,或许,正是所谓的我的归宿。

灵儿是一个好女孩子,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也不喜欢上网,她喜欢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喜欢夏天游泳冬天打网球。和灵儿恋爱,我有一种很拘束的感觉,始终无法投入到男主角的位置。她不喜欢我喝酒不喜欢我抽烟不喜欢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娱乐场所更不喜欢我成天泡在网上,她让我整天都陪着她,待在家里看电视。和苏妹儿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生活是我最为向往的,然而一旦真正地到了这种生活里,还是无法一下子适应过来。有时候抱着灵儿,仿佛抱着苏妹儿一般,仿佛看到她正调皮地冲我做着鬼脸。

有些时候安慰自己,安慰自己忘了苏妹儿,然后像一粒种子一样,在灵儿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好好地生活,一辈子就这样平平静静地过去。可苏妹儿的影子老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一天,灵儿偎在我的怀里,我凑近她的耳朵,我说,灵儿,我们结婚吧,找个地方盖座房子,然后生一大群孩子……

灵儿很诧异地看着我,顽皮地说,等你有个一百万的时候,我就嫁给你。然后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独自看电视去了。我的笑容僵化在异乡的初冬,落漠而感伤,成为岁末的一个败笔。

我知道,灵儿始终是一个现实的女孩子,爱钱、爱车、爱房子,这些,都是我无法给她的。两个月后的一天,我看见她坐在一辆奔驰车的副座上,驾车的那个男人,用一种暧昧的眼神看着她,我明白了,我们的爱情,算是走到了尽头!

26年了,我从未有过这样深切的悲哀,我一直以为,我所要的爱情和生活都会在既定的轨迹中运行,一切都是尘埃落定,平平淡淡地与爱人生活。可是,我还是被现实打回了原形。是不是我对爱情生活过于奢求,是不是我的记忆深处还有一个她……

日子像弹簧一样,触目惊心地高频弹跳着,转眼到了昆明的冬天。我蜷在小屋里写着一些无聊的文章,整理着我所有的摄影作品,也整理着我所有的回忆。新的一年又快来临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了:原来,所有的日子,我都未曾忘记过苏妹儿。她喜欢吃哈根达的冰淇淋,我在不知不觉之间也喜欢上了;她不吃牛肉,离开她了以后,我从来都没有吃过;她喜欢喝酒蹦迪,我本不喜欢,却也经常独自跑到昆明的夜市里怀旧;她喜欢在网上胡吹乱侃,一个人的晚上我一直在QQ上守候……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好?

2004年情人节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拨通了苏妹儿的手机,号码没变。苏妹儿听出了我的声音,她高兴地在电话那端嚷嚷,死鬼,你死去哪里了,还不快回来陪我过情人节。

挂了电话,我静静地坐在小屋里思索着该不该回去,回去找我的苏妹儿。就在这个时候,收音机里传来了小北主持的情感在线栏目。一篇散文以“爱她,就要学会等她”结束。对啊,爱她,就要学会等她,一念及此,我发疯似的朝机场跑去。

当我手持一枝玫瑰站在苏妹儿面前的时候,她冲了上来,紧紧地抱住了我。我问她,今晚我们上哪儿庆祝?苏妹儿狡猾地笑,她说,迪高。我皱了皱眉,有些不自然地笑了。

爱她,就要学会等她。爱情注定了宿命,任谁也无法逃出这段故事应有的章节。我知道,今后的日子,苏妹儿一样会大口地喝酒疯狂地蹦迪,而我,依然会在迪高厅里度日如年地陪着她。然而,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由一滴泪水,转化成一片泥土。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对她说,苏妹儿,我们结婚吧,找个地方盖座房子,然后生一大群孩子……

第13篇、爱情故事“低音王子”王晰:最落魄时好女孩伴我绝地

为了给男友减压,她放下手头所有的片约,全程陪护。男友上台前,她总递给他一个洗得透亮的红苹果,说:“你就把它当做压力,吃一口压力就少一点”。果然,这种独特的减压方式很奏效,男友每咬下一口,甜美的汁水像爱情的甜蜜一样盈润开来……” 低谷的爱恋,最落魄的王子遇到公主 2011年早春的一天下午,王晰应朋友邀请赶赴中央戏剧学院,去参加一部话剧的排练。 排练刚刚开始,王晰就在后台一直喊:饿死我了,有什么吃的没有?就在这时,一个女孩走过来说,不好意思,这没有其他吃的,你喝这个吧,先垫一下吧!王晰一看,原来是一瓶酸奶。再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女孩清澈透亮如山泉的眼睛看着他。女孩肤色白皙,身材高挑,像极了范冰冰。王晰连忙说:“谢谢,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女孩笑着对王晰说:“我叫金宴竹!小名竹子!你喊我竹子就可以了。

你呢?”王晰介绍自己的时候,声音低沉,还带着一丝疲惫。金宴竹听了,礼貌地笑笑。两人互留了手机号,又进入了紧张的排练。 后来,王晰通过朋友了解到,金宴竹生于沈阳,是个独生女,父母经商多年,家境很优越。她2006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已主演了民国题材大戏《天下盐商》和话剧《北京人》等剧目。 这天排练,金宴竹甜美的微笑如一缕阳光,一扫王晰的倦容。让王晰有些失落的是,当晚金宴竹似乎并未过多注意他。回到住处,站在镜子前,王晰也为自己颓废的样子吃了一惊:头发乱乱的,眼窝深陷,邋遢得可怕。他不禁自嘲:这光景,哪还有心思追女孩,但他还是礼貌地给金宴竹发了条短信:谢谢你的牛奶!金宴竹很快回复:一个人在外,要学会照顾自己。短短一句关心,让王晰心里很是温暖。 两天后,两人又在排练场见面了。排练完后,两人边进餐边聊。得知彼此竟是东北老乡,距离一下拉近了。金宴竹说:“老乡,你为什么如此疲惫颓废啊?”这不经意的一问,一下击中王晰的痛处。

其实,接触几次,她觉得这个男孩朴实,身上有一种上进的力量,歌也唱得很好听,心里也早就喜欢上了他。就这样,两人开始交往起来。虽然王晰比金宴竹大3岁,但王晰倒像个涉世不深的孩子,很多时候都是金宴竹在为他操心,照顾他。金宴竹远在沈阳的父母得知王晰一无所有后,坚决反对这段恋情。哪个父母不希望女儿嫁得好呢。然而,金宴竹就固执地认定了王晰,她觉得有着独特嗓音的王晰一定能在乐坛脱颖而出,一定会瓦片翻身。 金宴竹的痴情,让王晰在感动之余,同时也压力很大。这么好的一个女孩跟着自己受苦,落魄的自己能给她什么呢?北漂的那段日子,王晰开车奔跑在代驾的路上。远方灯火阑珊,而他却心事重重。在那段相恋的日子里,他也更加拼命,白天去找演出的活,晚上跑代驾,想用忙碌忘记爱情的烦恼与压力…… 为爱出击,我要把金奖送给女友 王晰代驾工作一般是晚上10点跑到凌晨两三点,每次酬劳才几十块钱。他想送给竹子一件像样的礼物,却囊中羞涩。从来不爱抽烟的他,开始一根根地抽。金宴竹看了很是心疼,担心他如此颓废下去,会毁掉天赋。

她开始留意选秀节目。 那年夏天,在金宴竹的鼓励下,王晰参加了某选秀节目在沈阳的海选,选唱了李谷一的名曲《绒花》。哪知刚刚唱完,一个评委就言辞犀利地说:“我觉得你应该去唱美声。另外,你说的比唱的好听多了,改行去做播音主持吧,反正哪一个都比你唱歌有前途!”在评委的打击下,王晰黯然返京。金宴竹听他描述完那个评委的点评之后,气愤异常,安慰王晰说:“别听他的,你开车走自己的路,让步行的他们追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行!”略带幽默的话语,让王晰心情顿时开朗起来,他觉得就是为了竹子,也要证明自己的实力! 一个月后,王晰获得2011金钟奖男子组网络赛区面试的资格,并顺利晋级“金钟奖”男子组全国赛。他对女友说:“我一定要进决赛,进决赛了能报销吃住。”金宴竹听了心里一阵酸楚。 为了让王晰在比赛的时候,发挥最佳的状态,在身体上做最好的调理,她细心购买了各种水果、牛奶、山茶等,一应俱全,还照着菜谱一丝不苟地学煲汤,把王晰的嘴养得刁刁的。跟朋友去饭店吃饭,他都抱怨说:“不好吃,还没有我家竹子做得好吃呢。” 在竹子的精心照料下,王晰一路过关斩将,挺进男子组8进6。然而,离比赛还有4天时,王晰突然觉得头重脚轻,浑身无力,嗓子发炎,连咽唾液都疼。

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说他扁桃体发炎严重,给他输液并要求禁声。王晰对竹子说:“我这嗓子怕发挥不好,要是被淘汰了怎么办?。”但转而,他又说,“竹子,我想唱一首歌给你。这首歌只属于你,我只唱给你听。”金宴竹心疼极了,泪水忍不住滑落…… 关键一赛,王晰忍受着嗓子疼痛,深情地唱出了男低音版《亲密爱人》:”亲爱的人,亲密的爱人,谢谢你这么长的时间,陪着我;亲爱的人,亲密的爱人……”这是王晰平生以来最兴奋的时刻,能以此歌来献给陪伴自己一路走来的爱人,无论是否能晋级,他都觉得满足了。歌声柔情似水,甜蜜深沉,得到评委宋祖英、黄舒骏、周立波的一致好评,宋祖英还特别表示欢迎王晰报考海政文工团。 歌赛全程,金宴竹一路相随。此时,她接下的一个演出档期到了,她必须返京。临走的时候,她告诉在深圳的一位好朋友,一定要让王晰吃好,还列了一个菜单,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写满两张纸。

回京后,她每天都打电话敦促王晰吃了什么,如果他没有按时吃饭,那位朋友就要“挨批”。她每天还要和王晰视频,看着他吃下自己离开前偷偷炖好的燕窝。 第八届中国流行音乐金钟奖冠亚军决赛那天,王晰携手歌唱家廖昌永合唱《天边》,一举夺得男子组冠军。一曲终了,现场掌声雷动。电视机前的金宴竹欣喜目睹了这个辉煌时刻。直播镜头前,王晰的感言一出,金宴竹就泪流满面:“竹子,我一定会努力让我们过上梦想的生活。在这里,我想对你说,我永远爱你,永远不会辜负你——”。 捧回金灿灿的“金钟奖”,王晰在流行乐坛声名鹊起,不久签入了海政歌舞团。这天傍晚,王晰破例和金宴竹在酒吧买醉。醉眼迷蒙中,他紧握女友的手说:“除了对你的爱,我无法停留。”这个内向男孩迸发的诗意般的话,让金宴竹非常感动。 为了提升自己的音乐素养,王晰到上海进修,跟随廖昌永和谷峰学习音乐知识,一段时间后,他的乐感和乐理实现大飞跃。不久,王晰随金宴竹一起回了一趟沈阳,第一次面见金宴竹的父母。

眼前这个一米八二的小伙子,才华横溢,对女儿更是贴心贴肺。经过几天接触,金家父母放下了所有疑虑,终于恩准了他们的恋情。然而,王晰还是觉得愧对女友,他心里埋藏着一个梦:他要送给女友一份爱情大礼! 绝地飙歌,你就是我的生命里的贵人 2013年春天,备受瞩目的“青歌赛”开锣。竹子第一个鼓励王晰参赛:“你是金子,却被深埋,沉淀10年,现在该发光了!”王晰听了后信心倍增,也决定再试一把:没有金项链的爱情,那就用金奖代替吧。 彩排期间,王晰的低音歌唱表现,很快就脱颖而出,赢得了诸多评委的关注。他清新自然、清澈流畅的舞台风格引发了多位评委“抢评”。与此同时,比赛直播期间,王晰的精彩表现更是赢得了众多粉丝,引发了网络热议,当红演员马伊俐和知名编剧六六等明星都一起发微博盛赞王晰的歌声。然而,这也给王晰带来更大的压力。因为青歌赛选手高手如云,稍有差池,选手就会出局。 为了给王晰减压,金宴竹放下手头所有的片约,全程陪护。王晰上台前,她总递给他一个洗得透亮的红苹果:“你就把它当做压力,吃一口就少一口”。果然,这种独特的减压方式很奏效,王晰咬下第一口,甜美的汁水像爱情的甜蜜一样盈润开来。

在一口口吃掉苹果之后,王晰心头的压力竟真的奇迹般地慢慢消融了,总是在比赛的时候让自己达到最好的状态。 4月里的一天,比赛完毕,两人路过小区的大树旁,突然听到了一阵细弱的狗叫声,原来是一只黄色的小狗狗,看上去也就两三个月的样子,它用哀求的眼神望着他们。竹子走两步,那只小狗就追两步,朝竹子拼命地摇着小尾巴,看来是被遗弃的小流浪狗。金宴竹对王晰说,它好可怜,放在这里,肯定会被饿死的。要不我们收留它吧!王晰也是一个心底善良的人,当场点头。 两人把狗狗带入家中后,给小狗取名叫小可怜。可爱的小狗,给两人世界带来了笑声。过了两天,金宴竹就发现小狗不对劲,吃了点东西就开始吐了。两人当天下午就带她去看了医生,经检查是得了细小菌。得了这个病的狗狗,很可怕,无疑于人得了绝症,医生都说不好治,劝两人放弃治疗。 看着那只可怜的小狗奄奄一息地躺在哪里,两人都很难过,原来小狗是因为生病被人给遗弃的。两人决定,一定要给小狗治疗下去。

只要有时间,两人都带小狗去看病,其实两人身上的钱并不多。给小狗治病很贵,最后两人都身无分文了。有几次,因为钱花光了,金宴竹都靠吃方便面来度日,但是小狗如果能活下来,他们都觉得值得。只要比赛后回到家中,王晰就照看小可怜。那只小狗也很懂事,看着王晰,眼睛亮亮的,在逐渐地恢复着健康。接下来几天的治疗过后,小可怜竟然能吃东西了,看见王晰和金宴竹回来,摇着小尾巴,围着两人又蹦有跳的。比赛完一天的王晰,回家就逗小可怜!压力在欢笑声中消散! 2013年5月的一天晚上,青歌赛将角逐流行组的5强席位。当时,王晰演唱的曲目是一首带有民族风情又不失流行韵味的《乌兰巴托的夜晚》,一曲唱罢,引爆了现场。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王晰在“视唱练耳——模唱”环节中,却意外抽到了冷门的曲目,以致获得了最低分而拉低了总分,最后成为待定选手,未能直接晋级,只能进入复活环节,与另外三个强有力的选手争夺唯一的晋级资格。王晰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而压力更大的是竹子。她打电话给闺密诉说了自己的担心,说着说着,竟失声痛哭起来。可哭完之后,她告诉闺密:“别说我哭了啊,不想让王晰知道这些。”

那两天,竹子比王晰心事更重,常常独自流泪:如果这次王晰没有晋级,他的音乐梦想不知道将何时才能实现?但是她在王晰面前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为了给王晰减轻压力,她就在他们共同收养的流浪狗“小可怜”身上下功夫。她给小狗戴上墨镜,穿上花衣服。让它萌态十足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还不时地叫上几声,逗得王晰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了。他拿着手机不断地给小狗拍照,压力被抛到九霄云外。 善良与爱心让王晰内心很平静,发挥也越发淡定。别人把比赛当成竞技场,他却把比赛当成了爱的享受。在大赛复活环节,他成功逆袭,闯进了流行组五强。 接下来,金宴竹想尽一切办法,让王晰达到最佳状态。她告诉王晰:“你只要跟自己比就行了,其他的都不要想。”王晰对竹子说:“相信我,你就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没有理由不成功!” 决赛那天,王晰选了一首《野百合也有春天》。这首歌直击他内心的情怀。歌坛闯荡12年,他不就是一支无人喝彩的野百合吗?歌声中的意境、王晰动情的吟唱,仿佛让人看见了在山谷中独自绽放的野百合,激起掌声如潮…… 紧跟着他一曲《海阔天空》,再度获得评委的一致好评。歌毕,王晰以超出第二名30分的成绩,绝地逆袭获得了流行组冠军。

现场顿时一片沸腾! 比赛完毕,王晰回到家中,刚一打开门,头上带着花蝴蝶结的小可怜就迎了上来,拼命地摇晃着小尾巴。王晰蹲下来抚摸着它,小可怜用粉红色的小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着王晰的手,显得特别兴奋。看着活蹦乱跳的小可怜,王晰开心极了,他轻轻抱起小可怜对竹子说,“你看,小可怜竟然也活下来了,而且活得还相当好。我想,它是不是就想看着我怎么拿冠军呢!”竹子也笑了说,是啊,医生说它活下来的概率很低,可以说它也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王晰望着憔悴的竹子心疼说:“其实,这一切都是你的功劳,太辛苦你了,照顾我又照顾小可怜。如果没有你,就没有这一切。”竹子摇摇头说,“这种付出很值得啊,如果再有这样的机会,我再瘦十斤我也愿意奉陪到底。”一场比赛下来,竹子整整瘦了10斤,身体高挑的她,真的快成一根竹子了! 如今的王晰在为自己即将推出的新专辑而努力着,他在用心写一首唱给竹子的情歌。那首歌里,有对竹子的爱,也有怀念他们那段艰苦岁月里不离不弃的爱情!那是一首来自心灵的歌,他要用所有的爱,来表达内心深处对竹子的的情,用歌声传递那一段最美的爱恋!

第14篇、爱情故事“傍大款”这道算术题

女友为一件事心神不宁。一次采访,女友邂逅一个大款,大款对她颇有好感,三番两次明示暗示想同她进一步发展。大款常说,正在开发的某小区环境不错,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很适合她这样的女孩子居住;某汽车公司刚出产一款紫罗兰色小车,价格适中,很漂亮……

女友28岁,单身,快要进入剩女行列,是那种不太漂亮但很聪慧的女子,算是气质美女。因为气质美女向来不入大款法眼,所以女友从没想过自己还有被大款相中的幸运。

女友不是不动心。她虽然已经买房,但每个月还房贷很辛苦;驾照是3年前考的,却没有钱买车子。

这些年,女友自知天分不足,从未做过“傍大款”的美梦,还房贷、挤公交,也都心甘情愿。谁知某一天她会忽然被一个叫“大款”的馅饼砸中,当时,大款对女友说:“我见过的漂亮女孩很多,但我喜欢你这种聪明而且有内涵的。”

女友先是被砸蒙了,觉得不太可能,后来就想,不管怎样,钱都是好东西,没有人不爱钱,尤其是女人,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女人前赴后继走上“傍大款”的捷径。于她而言,人生这样的机会不会太多,可能过了这个村就不会再有这个店。

她自己拿不定主意,就吞吞吐吐东问西问,大家给她的答案都一致:傍啊,反正无论怎样都要有个男人,有钱的总比没钱的好,跟他几年,一辈子不用奋斗了。

这个账,女友也会算。大款仅价值千万的别墅就有三五栋,他对自己看中的女人也决不会小气。

于是,她翻来覆去左思右想连续失眠……最终,她有了答案。

几天后,当大款再次探问时,她果断拒绝。她说,那一刻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地,忽然轻松,虽然还是感觉有点儿惋惜。跟着她惋惜的,还有一帮同样每天为生活辛苦奔波的小女子,她们齐声骂她“很二”。

我只想知道她那样果断拒绝的理由是什么。我们本性脆弱,经不起太多诱惑,抗拒诱惑更需要超强的力量。

我问她,她就笑。后来她说:“实在不知如何处理时,就列了一道算术题。”

首先,她列出自己能够接受的理由,比如大款的财富和诚意,由此算出自己可能得到的钱财和宠爱。

然后,她再罗列出不能接受的原因。

第一,她不爱他。“傍大款”这件事可以与爱无关,可以逢场作戏,但对她来说,不是闭上眼睛就可以接受。

第二,该大款已经年近六旬,虽然头发仔细染过,但还是能够从鬓角处看到岁月的痕迹。一想到他的年纪,她就想起自己的父亲,给一个父亲辈的男人当情人,她觉得有些羞耻。

结果是,两端太不对等。女友觉得,一两百万就是靠自己这辈子也能赚到,但付出的那些,却再也拿不回来。

如此看来,“傍大款”真是道算术题,之间的变数决定着结果。大款的年龄应该和财富成正比,女友的收入和“傍大款”的目标也会成正比。感情因素,也是决定条件之一。女人想“傍大款”,还是应该先把这道算术题计算好再决定。

第15篇、爱情故事德芙的故事2篇

DOVE

1919年春天,卢森堡王室迎来了夏洛特公主继承王位,同时她又嫁给了波旁家庭的后裔费利克斯王子。作为王室后厨的一个帮厨,莱昂忙坏了,整天都在清理碗筷和盘子,双手裂开了好多口子,当他正在用盐水擦洗伤口时,一个女孩走了过来,对他说:这样一定很疼吧?这个女孩就是后来影响莱昂一生的芭莎公主。

两个年轻人就这样相遇了。莱昂每当晚上就悄悄溜进厨房,为芭莎做冰淇淋,两个人总是一边品尝着冰淇淋一边谈着往事。在那个尊卑分明的时代,他们只是默默的将这份感情埋在心底。

不久后,芭莎公主被选中和盟国比利时联姻。一连几天,莱昂都看不到芭莎,他心急如焚。终于在一个月后,芭莎出现在餐桌上,然而她已经瘦了一大圈了,整个人看起来很憔悴。莱昂在准备甜点的时候,在芭莎的冰淇淋上用热巧克力写了几个英文字母DOVE这是DO YOU LOVE ME的英文缩写。

几天之后,芭莎出嫁了。一年后,忍受不了相思的折磨,莱昂离开了王室后厨。

结婚、生子,平静的生活都不能抚平莱昂内心深处的创伤,他始终不能忘记芭莎,他的妻子因此伤心的离开了。

莱昂此后一直单身带着儿子,经营他的糖果店。1946年的一天,莱昂看到儿子在追一辆贩买冰淇淋的车,记忆的门顿时被撞开,莱昂决定继续过去没有为芭莎完成的研究。

经过几个月的精心研制,一款被巧克力包裹的冰淇淋问世了,并刻上了四个字母:DOVE(德芙)。

德芙的冰淇淋一推出就大受好评。而在此时,莱昂收到了一封来自卢森堡的信,莱昂得知,芭莎公主曾派人回国四处打听他的消息,希望他能够去探望她,但却得知他离开了王室。由于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这封信到莱昂手里时,已经迟到了整整一年零三天。

莱昂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芭莎。芭莎虚弱地躺在床上,曾经如清波荡漾的眼睛变得灰蒙蒙的。莱昂半跪在她的床边,眼泪无法抑制地滴落在她苍白的手背上。芭莎伸出手来轻轻地抚摸着莱昂的头发,用近乎微弱到听不清的声音叫着莱昂的名字。

芭莎回忆,她曾以绝食拒绝联姻。她被看守一个月,她深知自己绝不可能逃脱联姻的命运,何况莱昂从未说过爱她,更没有任何承诺。她最终只能向命运妥协,但条件是,希望离开卢森堡前能回王宫喝一次下午茶,因为她想在那里与莱昂作最后的告别。悲伤的芭莎吃了他送给她的巧克力冰淇淋,却没有看到那些融化的字母。

听到这里,莱昂泣不成声,过去的误解终于有了答案。但一切都来得太晚了,三天之后,芭莎离开了人世。

莱昂无限悲伤,如果当年那热巧克力不融化,那么她一定会知道他的心意。如果那巧克力是固定的,那些字就永远不会融化。莱昂决定制造一种固体巧克力,使其可以保存更久。

经过苦心研究,香醇独特的德芙巧克力终于制成了,每一块巧克力上都被牢牢地刻上DOVE,莱昂以此来纪念他和芭莎的爱情。

德芙

20世纪40年代,一天希腊裔美国人莱昂看到他的儿子正在大街上,不顾安危地紧追在一辆贩卖冰淇淋的卡车后面。出于对儿子安全的担忧,为了不让儿子再为买到一支冰淇淋而在马路上奔跑,这位芝加哥糖果店老板决定开发一种优质巧克力冰淇淋。

经过几个月对产品配方不断的调整和改善,这个因爱而生的优质巧克力冰淇淋终于问世,并被莱昂命名为德芙。

富含奶油的同时被香醇的巧克力包裹的冰淇淋,一推出就大受好评,很快儿童以及大人都爱上了德芙。

到20世纪70年代,每年都有超过一百万的德芙售出,喜爱它的消费者蜂拥而至,络绎不绝。

不久,德芙的流行引起了一家专业巧克力制造商玛氏食品的极大兴趣。

1986年,玛氏食品将德芙拥入怀中,并将因爱而生的德芙品牌视为掌上明珠。在对德芙巧克力的纯度和口味进行改善后,玛氏食品在上世纪90年代推出了牛奶巧克力和黑巧克力等新口味巧克力,这些巧克力续写着德芙的传奇,德芙巧克力的流行,持续至今。

第16篇、爱情故事爱的无奈

下班了,洋子缓缓的走在回家的雪路上,步子有些沉重。羽绒服裹着瘦弱的洋子,脚下嘎吱嘎吱的声音像某种很吵闹的音乐,让洋子心烦。

北方的腊月天太短,洋子从单位走到华灯初上,终于走到了自家楼下。几百米的距离,她走了半个小时。洋子不由自主的仰望一下自己家的窗口,没有灯光。她轻轻的叹了口气,没人能察觉到的细细的叹息,像淡淡的呻吟,只有洋子自己能读懂的微痛。

爬上四楼开门开灯,屋里空空旷旷的。洋子放下包坐在沙发上,有些疲惫。电话响了,她知道又是他不回来吃晚饭了。放下电话,洋子躺靠在沙发上,闭目,心中一片凄然。

儿子高三住校不回家,他却经常很晚回家,洋子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一个人常常到楼下和别人玩麻将,以此来填补一个人的空虚落寞,来打发孤寂的时光。

洋子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皮肤白皙,个子高高,浑身上下总是充满着一种傲气。年过不惑的她依然像年轻时那样骨感。而洋子的他,个子没她高,心计却高她一筹。他在银行工作,至从提为银行主任,应酬多了也富态多了,只是回家共进晚餐的时间少了。

他是个浪漫的男人,洋子的生日送花,结婚纪念日送项链,他每次出差都会带给洋子不同的礼物洋子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洋子喜欢周日和同事中最要好的几个姐妹逛街。一日在商场她看见一个很洋气的女人穿着和自己一样的皮草衣服,花色,样式,带子都一模一样。她的那件皮草是他去省城出差为她买的,花几千元的。

去年冬天,洋子坐出租车突然看见他挽着那个洋气的女人,从大商场走出来,那个女人依然穿着那件和她一模一样的皮草上衣。洋子终于明白了,但她没下车。

回到家里,洋子痛哭一场,病了一周,本来光泽的脸上一下子生出了许多细细的皱纹。

洋子明白了他们夫妻生活越来越糟糕的真正原因,她以为他工作压力大。洋子终于明白了他很晚回家的根本缘故,她总以为他的应酬多而一切,她终于懂了姐妹们提醒她的话不叫的狗也伤人,而且伤得很深。

第17篇、爱情故事思念如云却盼风吹去

进入十月以来就没有见过太阳。人们对连阴天厌烦至极,冷不丁对这逼仄的潮味发出了共同的感叹。霉气重容易引发流行性疾病,我仔细一回想还真的没有见过太阳,这日子过的有点儿颠三倒四,只觉得有种压抑、别扭,对这鬼天气失却了敏感。怎么啦?肯定是心事重重惹的偏症。

十一期间,有一个陌生的电话在最后一天响过,我没有来得及接就挂断了。会是谁呢?因为我一直用一个号,朋友同学又多,说不准是熟人,可瞧瞧没有显示名字,也或许是人家挂错啦。自然内心翻江倒海,是不是我那命中注定在视线外的初恋,又想回念?可能是她,想想假期已结束,不应该放在心上,就没在意。不意第二天午夜,铃声又振响,深更半夜懒得去接。天一亮一打开手机盖,又是这个号,我用座机拨过去却是打不出去。长途还是遇上了骗子,当然对是不是我那久违的初恋情人也有点儿怀疑。

坐在办公室闲下来就觉得不安生,惟恐是熟人误事。于是我发出短信半夜惊魂鬼叫门。遇上我喝多啦,在梦乡里感觉不到惊恐,你是那路路神仙?勾起了我超越生命对往事的留恋。有接收的返回信号,等了一天也没有回音。心想肯定是人迷了道。不意到了深夜,铃声又在子时振响,我虽然没接,心却六神不安,因为看过一篇半夜惊铃的现实报到,不是真的遇上麻烦了吧。我一个人在心里掖着,不想无风起风浪。

又是一天啦,我心里多了桩沉甸甸的心事。只得再次发短信你是个陌生的世界,你是个天外来客,没有日光时,月色也是美好的,人有一脸灿烂的笑容才是生活幸福的绽放。为什么总在黑夜里徘徊?我是个透明的人,不希望无礼伤了你情怀。也希望你别将半夜的铃声馈赠。我是个唯物者,既不惊惧,也不为诱惑所动。如果你不是好朋友在开玩笑,那么你是寻错了目标,大道朝天路条条,相信各有各的道。

夜里会不会再发生了呢?总算恢复平静。可我却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多年前的恋人,离奇的梦境虽然不值得叙述,但那阳光般的灿容却锁在脑中。思念如云却盼风吹去。构思了一个题目,却于恍惚中忘得一干二净。

第18篇、爱情故事遗憾终生的爱

我总不信人与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可是她走的那些天,我却一直都心神不宁。我一次又一次给家里打电话,问家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终于妈忍不住说:你姑姑没了

没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说:去哪了,赶紧找啊?

妈开始哭,我的心掉进了无底深渊。一群孩子骂她,她追他们到河边,他们三绕两绕把她闪进了河里,正是涨水的时节,她再没上来

舟车劳顿往家赶。这期间,爸打过来电话说不用回去了,她已经葬了。我第一次跟父母发脾气:她是我姑姑,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怎么她走都不告诉我一声呢?太过份了。电话这端我的泪止也止不住,我不能原谅他们不告诉我就送走她,真的不能原谅。

终于还是到了家,站在了她的坟前。是个新垒的黄土包,上面用土块压着几张黄纸。我默默地站在那里,正是早春时分,她的新坟边上开着小朵小朵的蒲公英。她叫英子,还有十天就是她39岁的生日了。

我明白了这些日子的慌张,定是她不愿意没见我最后一眼就离开。我跪在地上给她送纸钱,眼泪再一次断了线,我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恨不恨我

我比她小5岁。从小,爸妈工作忙,把我送到乡下奶奶家,小姑姑便成了我最好的玩伴儿。她看着我,给我剪纸花,叠纸船。她的手很巧,爸妈从城里捎来的娃娃,她会用毛线钩小裙子,用奶奶做衣服剩下的布头给娃娃做衣服。小姑姑爱笑,一笑腮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大家都说我长得像小姑姑,我歪着头左看右看,还是觉得她长得更好看。

我淘气,为做蛋壳娃娃,磕烂了奶奶一筐土鸡蛋。奶奶兴师问罪,小姑姑赶紧都应承下来:我挪筐时弄打的。结果,笤帚头落到了她身上,她不哭出声,只是掉眼泪。我的心很难受,却不敢替她求情,生怕一说话露出马脚,惹祸上身。

从小,我就是个自私的孩子。有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我那一份总是很快吃完。而小姑姑总是留啊留啊,最后我的没了,她又心软不肯自己独吃,让我眼巴巴地看着,只好再分我一份。我总欺负她:我小啊,你还是姑姑呢!这话一说,她就又把手里的月饼或是糖果再多分我一点。谁叫她是姑姑呢!

小姑姑越出落越漂亮,人柔柔的像一弯溪水,见谁都不疾不徐地笑一笑,坐在一旁,不像我,咋咋呼呼,大嗓门。

那一年夏天,我12岁,她17岁。

小姑姑初中毕业,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暑假,我回了乡下。

那真是个快乐的暑假啊。小河的水清亮得像块镜子,我跟小姑姑去河边洗衣服时,村里的婶婶们说:瞧,靓靓长得简直就是照英子的模样扒下来的。小姑姑抿着嘴笑,我噘着嘴:才不是呢,我小姑长得多漂亮啊!

小姑姑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白底上浮各色小花球的衬衫,拣妈妈不穿的牛仔裤。人高挑又朴素,像田野里骄傲开放的蒲公英。

山脚下有片林子,林子里有各色野花,我喜欢那些花。奶奶做完地里的活,回来时会采上一把,插进小瓶子里,放在院台上,能开很久。

那天小姑姑跟奶奶去地里种小白菜。我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醒来,灵机一动,兴冲冲地去那片林子采花。

靠近林边没什么花,我仗着胆子往林子里走。林子深处,那些不知名的野花牵引着我的脚步,突然我的背后有声响。现在想起来还脊背发凉,我拼命地往外跑,后面的脚步声与喘息声如影随形。我听到了小姑姑的叫声,我往一条小岔路跑过去,我身后追赶的人停住了脚步。

出了林子,我一屁股坐在土路上,身后的林子静悄悄的,我没见小姑姑出来。有人路过,问我怎么还不回家,我说我乐意。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说我小姑姑在林子里,可能有事情发生。12岁的我,害怕说出那样的事,或是畏惧或是自私,我一直想不明白,我为什么没有呼救。风穿过林子的声音很大,后来我一直不确定我到底听没听到小姑姑的呼叫声。

天渐渐暗了下来。不知过了多久,小姑姑披头散发地从林子里出来,身上的衬衫被撕破了,胳膊上一道一道的划痕。小姑姑目光凶狠地看着我说:今天的事,谁也不能说。说了,我就不活了。

我使劲地点头,再使劲地点头,点着点着我就哭了。我并不太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想那一定是极可怕的事。

没到家,奶奶从另一条路走来,只注意到我:去哪疯了,我跟你姑姑分头找你抬眼看到跟在后面的小姑姑,小姑姑连忙跟奶奶说找我时不小心从土坡上滑了下去。奶奶骂她败家子,好好的一件衣服又报销了。

晚上,跟我睡一张床的小姑姑一直在哭。

事情发生的第三天,我给爸爸打电话,说我想学钢琴了,让他来接我回去。

我匆匆逃开了,我走的那天,小姑姑没出来送我。

高中开学的日子,小姑姑来城里了,可是,她不是来上学,而是来看病的。奶奶用袖子抹着眼泪,说:也不知道怎么就魔怔了。天天缠一脑袋花坐在林子边的土路上又哭又笑的,好的时候,跟好人一样

吃饭时,妈妈给她夹菜,她夹给我。我再夹给她的当儿,她突然翻脸摔了碗,大哭:你们都欺负我,我不吃,饭里有毒

奶奶拉她,她甩开奶奶,奶奶气急了,给了她一巴掌。她白皙的脸上立刻呈现清清楚楚的五个指印。

去医院看精神科,医生说她可能是受了什么精神刺激,要想治好病,得找到病根。可谁也不知道那个病根,除了我。

那些日子,我每晚都做噩梦。我记得她恶狠狠地跟我说林子里的事我要是说出去,她就不活了。我也害怕奶奶和爸爸怪我不听大人的话,一个人去林子采什么花。

我一直沉默着,装聋作哑。

小姑姑疯了。每天在村子里游游逛逛,被一群孩子追,或者追那群孩子。

偶尔好时,她会安安静静地坐在阳光下,任凭奶奶给她梳头、洗脸,仍然是俊俏的一张脸。我们渐渐习惯了她的疯。我们一家人回去看奶奶时,她不在,吃饭了,奶奶也不让找,她说:不回来,咱们吃个消停饭。

我们都让自己变得麻木了,把她当成了拖累。奶奶说她是要帐鬼。

可她是喜欢我的,见我回来,会赶紧跑出去,半晌拿回来一把野花递给我。还有一次不知从哪弄来一只野鸭蛋,她说:好吃。

又一次,我们坐的车刚要开时,她急急火火地跑过来,怀里抱着很多的蒲公英,春天,我们那管蒲公英叫婆婆丁,挖回来蘸酱吃。她拍着车门喊我的名字,车门开了,她把衣襟里的婆婆丁连泥带土倒在了车踏板上。奶奶骂她,打她,说她又犯疯病,弄脏了她哥哥我爸爸的车。她抱着头嘤嘤地哭,我也跟着哭起来。车缓缓地启动了,越开越远,她变成了一个小黑点,那么小

我上了大学,学的专业是心理学。我知道如果当时我喊了救命,事情完全有可能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我还知道如果我能讲出她的病根,医生能做适当的心理治疗,她或许不会疯得那么厉害。可是,我什么都没做,眼睁睁地看着她一点点坠入黑不见底的深渊,却没能伸出手来拉她一下。

大学毕业前的那两个暑假,我都回奶奶家,陪着她,跟她说话,帮她梳头洗脸换衣服。邻居们都说我是个好孩子,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想求得良心上的安慰,哪怕是一点点。还有,潜意识里,我是想唤醒她,希望可以解开她心里的那个结。

她会跟我说:蝴蝶可烦人了,花里胡哨的。她还说:我是老虎,一口吃一个。她吃蒲公英花,把蒲公英小伞上的毛毛沾满身。

有时,她用陌生的眼神看着我:你是我吗?又指着道上跑的小孩子说:你看你看,那是我儿子

她安静时,我很想很想抱抱她。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漂亮的见人会羞涩温婉地笑的姑娘了。无论刮风下雨她都在外面跑,脸又红又黑,瘦得只剩一副骨头架子,长头发也终于被奶奶一剪子一剪子剪得乱七八糟的。她的目光是呆的,不出去跑时,会很久很久地看天空。

我结婚那年,她32岁。一家人在屋子里吃饭,她站在院子里,隔着窗玻璃看着我们。我的心那一刻很尖锐地疼了起来。

我该用什么来换取她的青春和幸福呢?

我一直都在想,再过几年,我就把她接到我身边,跟她说说话,带她去看看电影,然后我们一起变老

可是,她没给我这个机会,她走得那么义无反顾。据说她是在落水第三天才被打捞上来的,身体肿得什么衣服都穿不上了

那天从她的坟前回家,我把发生在22年前的那一幕讲了出来,我说:她是在替我受苦,是我对不起她

那个晚上,我梦见了蒲公英花盛开的田野上,她戴着蒲公英做的花环笑着向我走来,她说:靓靓,我是来告别的!

泪水就那样把我叫醒了。天边的月亮很亮,我的心很疼,很疼。

第19篇、爱情故事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故事

爱有很多种,但文坛大师钱钟书与夫人杨绛的爱情是既属于经得起爱情的绚烂,又守得住流年平淡的那种。他们都拥有倾世的才华,在精神和情感上都达到了空前的默契,在为人方面又都给后世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对于妻子杨绛,钱钟书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由此可见,钱钟书对杨绛的爱情是深沉而专一的。

那一年三月,风和日丽,他们相遇了,在清华大学的古月堂门口。当时钱钟书穿着青布大褂,脚穿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目光炯炯有神,谈吐机智幽默,满身浸润着儒雅气质。而杨绛则长得娇小玲珑,温婉而又活泼可爱。两个人的父亲在老家无锡又都是名士,在相似的环境下长大的两个人一见如故,他们谈家乡,也谈文学。共同的文学爱好,默契的心灵交融,性格上的互相吸引,使得他们一见钟情。

钱钟书第一次见到杨绛就急切地澄清道: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也趁机说明:坊间传闻追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如此这般,双方已然会意,他们坠入爱河,成双入对地在花前月下倾诉衷肠。如此良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正是当年钱钟书写给杨绛的情诗之一,也佐证了他们爱情的美好。钱钟书的小说《围城》里很多的经典桥段,他本人也披露多数来自他和杨绛的恋爱经历。

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得知他们恋爱的事情后,曾拆开了一封杨绛的来信,偷窥后大为杨绛的才华所折服,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亲自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给杨绛,以表达对其品格的赞扬及对其未来家庭成员身份的认同。而杨绛的父亲在她的引荐下见到钱钟书后也十分的赏识和器重。他们的关系很快得到了双方家长亲友们的认同,最终喜结连理。晚年的钱钟书夫妇有个默契的约定,出版的东西都是对方给写题目,这对文学史上情深意浓的夫妇,为我们唱出了最动人的爱情赞歌。钱钟书与女儿钱瑗都早于杨绛离开人世,她深情地笔耕不辍,写下《我们仨》,让很多读者都备受感动于她切近哀痛的人生故事。

第20篇、爱情故事停电时偷吻我的男生

马木子:青春爱情写实小说作家。双鱼座女子,现居沈阳,养狗,热爱文字,内心很强大。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偷吻,关于青春时的自卑和不勇敢,虽然最后没有在一起,但是不后悔,只是有遗憾,因为偷吻自己的那个男生,自己也喜欢过,而且因为那个吻,让自己变得更好。

1.现实版的小白菜

比起那些妖气重重的女生,龚薇真不像是艺术班的女生,她从来不化妆,总是素面朝天,只擦一点淡淡的乳液,坐在一堆黑色烟熏妆的女生中间,算是异类。而且,龚薇也不像90后,她没有破洞的裤子,烫不起爆炸头,她有个难堪的外号,叫小白菜,为什么呢?因为她总是穿一件白衬衫一条绿裤子,脸上又总是委屈的样子,活脱脱现实版的小白菜。更何况,龚薇还很节俭,在这年代,节俭可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女生们都在比谁去了北京,谁去了香港,在比谁穿的衣服比较新款,谁的包包更贵,龚薇却还穿着姐姐的绿裤子白衬衫,真是难看。

龚薇也和母亲闹别扭,可闹来闹去还是那样,父母都下岗了,生活都困难,还顾得上什么漂亮衣服。母亲最常说的话是,你可一定得考上好大学,不然,钱都白花了。

念艺术班的学费很贵,更贵的是那些画纸和颜料,所以,龚薇总是在报纸上画,别人笑话也只能这样。

龚薇没有朋友,更没有爱情,不是不想,每天做梦做都梦见一个白马王子走过来,但一醒来,现实却是那么无奈。更何况,她也没有时间恋爱,她在打工,在校办工厂,每天两个小时,一小时十块钱,够她两天的生活费了。

当然也有全班同学一起去实习的时候,给做好的娃娃缝上眼睛这类简单的活,还是会有人做得不好,龚薇来帮忙,就会有人冷嘲热讽,她每天都做,当然做得好了。

龚薇听见会很难过。

她很希望这时候,有个男生站出来帮她,会希望有个人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默默地喜欢她,在她最无助的时候,给她安慰。可又一想,就泄气了,自卑的,不漂亮的,功课不好的龚薇,怎么会有人喜欢呢?

2.黑暗里的偷吻

龚薇真的很自卑,旁边的女生都那么美,只有她那么平凡,一个人走路会低着头走得很快,碰见男生吹口哨,会吓得急忙逃走,又不大方又扫兴。

在校办工厂实习,也是一个人,旁边的同学都在聊天,她张张嘴想插句话,却发根本在插不进去,她们聊的明星,聊的衣服,聊的化妆品,她通通不知道。

她有点伤心,连灯光都不帮忙,忽闪了几下,突然就灭了,听说线路短路,正在修,但这并不妨碍同学们的好心情,大家还在火热地聊着天,龚薇走到最后面,坐在了那里。

四周都是黑暗,她听着她们的聊天,会微笑,但是突然,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偷吻了一下。

就在她的右脸颊,被人轻轻柔柔地亲了一下。天哪,龚薇简直要害羞死了,她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在那一刻,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她只看见了一个黑影子闪了一下,就不见了。在那一闪的时候,他亲了她。她知道是个男生,因为看起来很高,她还想也许是个恶作剧,这样一想,就更委屈了。

灯在这时亮了起来,龚薇还是坐在最后面,红着脸,细细地看过班里的每一个男生,每一个都像是亲她的那个人,每一个又好像都不是。但还是有好消息,因为从同学们的脸上,龚薇看得出这不是玩笑,不然大家早就哄笑了,可到底是谁。

龚薇想,或许真的有个男生偷偷地喜欢自己也不一定。龚薇觉得很高兴。一切好像都和以前一样,但龚薇知道不一样了,她还是穿着绿裤子白衬衫,被大家喊着小白菜,还是那个自卑的功课不好的女生,但她的心里开出了小花,不高调,但很骄傲。

都是因为那个吻,让她备受鼓舞。可龚薇很想知道,他是谁?他是谁呢?

是陈建吗?一想,龚薇就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怎么会是他呢,他那么帅,那么优秀,身边的女生络绎不绝,龚薇对他,也只是暗恋而已。没错,是暗恋,已经两年了,可是不敢表白。后来龚薇觉得是唐宁,龚薇觉得唐宁总是偷偷看她,而且,唐宁曾经说过,龚薇是个很特别的女生。说一个女生很特别,多少是有点喜欢吧。

3.吻了就是爱情

唐宁离龚薇心里的王子形象差远了,画画很好,但长得不好看,还有点傲气,龚薇向他请教的时候,爱理不理的,但龚薇不生气。

她觉得唐宁是和自己一样的人,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装作不喜欢。可是龚薇真的喜欢唐宁吗?她不知道,她只是觉得他吻了她,她很感激,要知道,一个孤单的女生是需要这样的鼓励的,更何况,平心而论,唐宁是个不错的男生。

已经有美院要破格录取他了,他的一幅画得了个全国大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龚薇有点丧气,她从来没对那样的好学校有过憧憬,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要和他一样,所以,她要比以前更努力百倍。

夏天的画室很闷很热,龚薇流着汗不停地素描,原来真的是工夫不负有心人,几个月过去,她竟然考了全班第三名。

龚薇第一次觉得大家喊她小白菜是充满了赞赏和喜爱。她也有朋友了,大家说她其实很有品位,白衬衫穿在身上很是与众不同,像极了文艺少女,而且,她笑起来,多么单纯。

龚薇还用自己打工的钱交了学费,这次没人再冷嘲热讽,都说她很厉害。连唐宁都这样说,说的时候,顺便握住了龚薇的手,说,我知道你总是偷看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龚薇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但她没有把自己的手抽回来,而是安心地让唐宁握着,分外妥帖。龚薇知道,自己对唐宁没有那么喜欢,她只是感激,感激他在她那么落魄的时候还能喜欢她。所以,龚薇和唐宁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画画,一起去看电影,一起聊以后以及未来。

可是忍不住看陈建,他很消沉,龚薇听说他失恋了,被一个女生甩了。龚薇有点心疼还有点忌妒,她很想安慰他,但找不到理由。

4.凌晨四点的生日祝福

龚薇是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大学的,比唐宁的成绩还好,但她看红榜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唐宁,而是在寻找陈建。

陈建去了另外的城市,龚薇有点难过。

实际上整个一夏天,龚薇都很难过,她再也没办法每天看见陈建,再也没办法坐在他的身后,偷偷地画他。龚薇画了无数张陈建,整整两大本,有他不同的表情,不同的样子,他哪天穿哪件衣服,她记得清清楚楚。

她想把这些告诉他,又不敢。她听说,陈建过生日,要开生日聚会,可是她没有被邀请,也是,他们根本就没说过几句话,怎么会邀请她呢,可还是会伤心。

但她还是去了。订了个大蛋糕,写着生日快乐,只敢写这一句,在凌晨四点的时候,偷偷放在他家门口。

他家的门早上六点才打开,是他母亲出来取牛奶,一出来就喊他出来,让他看门口的那个蛋糕。龚薇躲在角落里,看见陈建穿着小花猫的睡衣,非常可爱,她笑了,她还看见他出门跑了几步四处张望了一下,又跑了回去,手里提着那个蛋糕,在说,是谁呢?

龚薇想,他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是自己了。那天,她一直坐在离陈建家不远的地方,看着他邀请的人一个个地走进去,大多数是那些漂亮女生,拿着贵重的礼物,他们还一起去吃了饭,去唱了歌。

龚薇一直跟在后面,后来,她接到了唐宁的电话,唐宁问她有没有准备好,他们明天要一起去上大学。龚薇说,准备好了。她已经准备好跟陈建说再见了,而且,也许说完再见就再也不会见了。真是难过。

5.从来都没有如果

龚薇上了大学一个月后就跟唐宁分了手。是唐宁说出来的,他以飞快的速度追上了一个女生,就对龚薇说,我发现我没那么喜欢你。

龚薇哭了,问他,不喜欢我,还偷吻我?偷吻?唐宁有点莫名其妙,我没偷吻过你,没有。唐宁说完这句话,龚薇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自己也没那么喜欢他,她还冲他潇洒地挥挥手,说再见。

龚薇想,幸好不是唐宁,幸好不是,因为她真的没办法喜欢上他。她心里还有小小的骄傲,也许那个偷吻自己的男生在等着自己也不一定。可他,是谁呢?

龚薇又想到了这个问题,一想到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去参加寒假的同学聚会不可,一定要找到他不可。大家并不知道龚薇和唐宁分手的消息,大家还开他们的玩笑,陈建坐在后面,一直沉默。后来大家都喝醉了,说了很多胡话,龚薇也是,说很感谢一个人,因为那个人,她才有了动力,才融入了大家,有了朋友。

龚薇眼睛有点湿润,她去天台上透气。她没想到陈建也跟了过来,站在她旁边,她的眼睛更湿润了,因为她刚才听见陈建说,已经和喜欢的女生在一起了。

陈建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你也很好啊,有唐宁。说完陈建沉默了一下,接着说,龚薇,其实我喜欢过你,我还在校办工厂停电的时候,偷吻过你呢。

龚薇愣在那里。陈建接着说,但我发现你喜欢的不是我,我又发现,我喜欢上了别的女生。龚薇的眼泪掉了下来。

陈建回去了,龚薇也回去了,她发现自己还能说笑,还能喝啤酒,只是眼睛有些红而已,但过一会儿就好了。就像爱情,也会好,可是,如果她知道当初偷吻她的人是陈建,那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但没有如果,从来就没有。

第21篇、爱情故事柏邦妮:曾经,我喜欢不良少年

我从小就喜欢不良少年。

大概是厌恶一成不变又乏味严肃的好学生吧,所以那些活得又堕落又嚣张的不良少年,特别能吸引我的注意。14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留级到我们班级的男生,高大清瘦,有一头猴子一样的卷发。这个孩子爱打篮球,他喜欢听磁带,喜欢的女人是吴倩莲。他其实也没做什么坏事,就是爱翘课而已,有时上课偷吃凉皮。单恋很美好吗?我喜欢了这个家伙四年。以我的个性,隐瞒自己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我还在操场上大喊过:我喜欢你!拜他所赐,我也成了学校里声名狼藉的女生。

后来我正经要谈恋爱了,我喜欢的男生的朋友,大老远地写信给他:你疯了吗?喜欢谁不好,去喜欢她?

有一次,他感冒了,上课时每一声咳嗽都让我无比揪心,于是下课了我偷偷把感冒药放在他抽屉里。可是,他居然拿来还我,说:我们家开药厂,你难道不知道

高中的时候,我又和一个不良少年谈恋爱了。他高得离谱,也瘦得离谱。等他长到188公分的时候,我才153公分,并且这辈子都不指望能长到160公分。以此为借口,他从不牵我的手。因为他走路步子很大,我总是喊:慢点!慢点!这就是我们关系的缩影。

我再没遇见过比他更不适合我的人了。他很躁,16岁的男生大概都很躁动;脾气也坏。他很少说什么甜言蜜语,他才不关心你想谈什么样的恋爱。他惟一读的小说是黄易的,大概因为里面有大段的性描写。他喜欢任贤齐的歌。他不耐烦。那个时候开始流行CALL机,他回我电话的比率大概是十比一。我们连在一起看电视都会吵架,因为想看的是完全不一样的节目。吵架与和好,是我们的重要内容。

他当作生命中重大目标和最大烦恼的事,大概是他兄弟的帮派在打架,他夹在中间很为难。他老是受一些莫名其妙的伤,经常无缘无故地失踪。问起来,经常是去隔壁的城市打群架了。如果我再继续追问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他会说:我只有你一个女人!你瞎操什么心?

其实我还挺佩服这一位大爷的。他能露出既无耻又无赖的眼神,表达欲望既顽强又直接,凡人无法拒绝。他笑起来非常傻,像一个孩子。说实话,到后来,我完全是靠母性本能在包容他了。

他有一帮小痞子朋友,后来慢慢开始混黑道。那些人倒不坏,起码对我很客气,听说我写小说,还集体传阅咧!一个不良少年中的文学青年,还在我的小说后头留了言。不骗人,我跟他出去的时候,那些小弟真的会毕恭毕敬地喊我:大嫂!因为不能喝酒,与他们吃饭,我都很局促。另外那些被带来的女孩子,全都很放得开。每天晚上十点,我家门禁到了,我还要背着书包回家。他和别人打麻将的时候,我在旁边陪他,手里拿一本《一条名叫时光的河流》

过了几年,断断续续地知道一些他的消息。这是小城市的好处,很难就此消失在人海,一去无踪迹。有一回,在一个批发小商品的小市场里,我挑选文具,突然遇见一个眼熟的中年妇女。我不认得了,那阿姨笑着说,是他的妈妈。我们站在路边寒暄,我不自在地摸着自行车的后座。

他妈妈很抱歉地说:我那儿子没出息,也没考上南京的大学。其实他很想去南京,就能和你在一起了。他小姨说,在一起好啊,叫女朋友给你洗衣服!他说,想得美,她那双手是用来写作的啊!怎么能洗衣服?我给她洗还差不多。你那年考大学,考了全市第一,他可高兴了,到处和人说。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你你没事常来玩啊!

我呆乎乎地说了再会。

那天下了雨,满地泥泞。我推着车走出去,小市场两旁劣质的音像店里,传出来任贤齐的歌声闽南语。我不知道唱的是什么,我一向瞧不起流行歌曲。

这时,我突然想起,在公园的露台上,阳光灿烂的下午,他唱《红豆》给我听,我揉乱了他的头发。完全不明白即将到来的明天,也没有一点儿把握,怀揣着暴躁和伤害,我们唱说天长地久细水长流

第22篇、爱情故事我们没有在一起

我们的熟识,谁也回忆不起来。我一直笃定地认为你是被我洁白无瑕的人品所震慑,而你在发来一系列呕吐的表情后,自信满满地说是我为你潇洒不羁的谈吐所倾倒。只是我们,就那样莫名其妙地有了绯闻,然后谁也没有找到绯闻事实存在的证据,包括你我。

那年七夕,我们装作情侣去参加校际联合知识竞赛,忘了比赛时我是如何把你苦苦挣来的比分轻易丢掉,又如何在心有灵犀环节牛头不对马嘴的。主持人诧异于我们的默契,而你把责任归咎于我的头大无脑,我万分沮丧,你神采飞扬。后来我终于在文学范畴抢占几题,你才停止了叽叽歪歪的唠叨。天可怜见,我们一番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奋斗总算换来了些许物质回报,当最后一题被我拿下时,你歇斯底里地对我哈哈大笑:猪头四,我们赢了!若不是男主持长得略显帅气,我真想不顾淑女形象地一拳挥过去。

昨天你打来电话:哈哈哈(星爷式无限循环),猪头四,我过了!过你个头呀!发神经也用不着凌晨两点打扰姐的美容觉!猪头四,我第一时间想把快乐与你一起分享,你应该荣幸才对。哥竟然过了英语八级!

猪头四,我正在香港出差,要不要给你带什么纪念品回来?不用了!你说你这人,我好心给你带纪念品竟然一口回绝。这里的香水不错,给你带一瓶吧!香水?姐从来不用这玩意儿!不过既然你一片孝心,姐就勉为其难地收下吧!

初入社会的你也开始学着饱经沧桑的口吻:猪头四,以后别像哥这样傻了。猪头四,哥被伤害了,哥要出家。看到这样的你,我总是不屑一顾地对你咆哮,然后悄悄地心疼。

我曾和你说过想嫁个稍微富有的男人,当少奶奶,开个小小的书吧,不为赚钱,只为雕刻时光,就好像我们停留在那个年代。这样单纯简单的愿望被你笑了半个钟头,当我终于忍不住要发飙的时候,却听你郑重其事地说:猪头四,嫁给我吧!我的大脑瞬间闪过无数念头和准备付诸的举动,是揍你一拳还是踢你一脚,或者当场答应吓死你?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傻傻地愣在那里。然后,谁也没将对白继续。我想你只是急着想告知全世界你已经不再想她,而我刚好适时地出现,于是你以为可以就这样忘记一个人。其实若真要忘记一个人,是不需要另一个人来拯救的。

你对我说:你很好,只是我没有早点遇到。其实我们很早就遇到,只是那时我不知晓,你也不知道。多年前的那个白衣少年,倚在我家窗台外的大榕树下。他面前的画板始终背对着我,很想知道他画的是什么。有一天,风掀起了他的画纸,洁白的宣纸在空中飞舞,在它旋转坠落的瞬间,我看到了铅笔勾勒的窗台,以及窗台上的女孩。一直以为他是我年少绮丽的梦境,直到后来你无意中提起,我忽然泪流满面。原来他一直都在。

很庆幸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然现在的我们可能会像所有分手的情人一样变成陌生人,或者像所有结婚的男女一样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不休。一直很害怕最亲密的人突然变得互相伤害,看多了曾经深爱的人反目,曾经携手的人陌路。介于友情和爱情之间,有人称之为暧昧,而我觉得,只有这样的距离才可以毫无保留。你不用担心我会吃醋而隐瞒下班后和朋友去喝酒的事情,我也不会因为赴你的约会而紧张兮兮地梳妆打扮。

我们没有在一起,所以我们不会分开。

第23篇、爱情故事懂得

1

在街边小面摊吃面。

刚坐下,一个蓬头垢面的傻女人冲了过来。她朝着我身边一个人吃剩下的面,嘴里发出呜呜的怪声,意思要吃掉它。很快,周边的人呼啦一下跑掉不少。接着,再远一点的人也跑开了。就只剩下我,以及抢吃的女人。

人们吃惊地看着女人,也吃惊地看着我。他们的脸上,眼神里,满满的,是这样一句话:咦,怎么这个人没有跑掉。

我安静地吃着我的面。

我的意思是,这个世界,总该有一个人不跑掉吧。

2

他没有见过爸爸。

一直没有。也因此,他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爸爸这个称谓。直到后来,学校开家长会,直到同学们欺负他。

他跟母亲要爸爸。开始,母亲还搪塞。等他再大的时候,母亲不解释了,只是一颗接一颗地掉眼泪。他不需要眼泪,他要爸爸。为此,他恨母亲,非常恨非常恨。

他渐渐长大了。然后,看着母亲一天到晚含辛茹苦。然后,体会着一个词:相依为命。

有一天,终于有一天,母亲要为他讲爸爸的故事。他一把捂住母亲的嘴,说,妈妈,不要说,不要说,你真的不要说。

妈妈,这个世界,我什么都不需要,有你在,已经足够了。

3

学生在诵读古诗词。教室里,一片朗朗声。

老师笑笑说,这些诗词你们不懂。学生讶然。这些诗词明明是老师讲过的,怎么又说我们不懂。

老师苦笑一下,说,好多事情,譬如爱恨情仇,譬如家国情怀,若非经过,是不会真懂的,孩子们,你们只是明白了,而非懂得了。

老师这是怎么啦?学生们个个面面相觑。

老师跟学生说这些话的那天早上,刚刚听过罗大佑的那首歌《滚滚红尘》。其实,这首歌,在上大学的时候,他曾经无数次听过唱过。那时候,只是觉得,这首歌,很好听。

然而,那天早上,当他听到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这句时,突然间,潸然泪下。

那是个特别的早上。但,老师没跟学生说。也许,他的想法是,多少年之后,每个人,每个人生,都会与这样一个特别的时刻邂逅吧。

4

每天,男人都要载着女人到公园里,用最简单的三轮车。

看见的人都感叹说,瞧,多么纨绔的子弟,现在真的本分多了。是的,他曾经很混账地活了好多年,与父母反目,与朋友生隙,爱过好多人,也抛弃过很多人。

女人说,她是当年最爱他的一个。但男人不承认。男人说,当年爱过他的女孩都这么说。后来呢,后来是他得了一场怪病,家道中落,好多人离开了他,包括曾经说很爱很爱他的那些女孩。

只有女人例外,一直跟着他。

有人说,男人最后,一定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是不是呢,不好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男人学会了珍惜。

第24篇、爱情故事白雪公主生的孩子是谁

有时候我常常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但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喜欢着我,让我改变了一切。

那一年,正是最青涩的年纪。

我是班里有名的坏学生,上重点中学完全是靠父母的关系来的,高一全校大排名,我排倒数第一。

在一千多学生中排倒数第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经常和在一起鬼混的那帮狐朋狗友吹,他们没有上高中,有的去学开车,有的上了技工学校,还有的学会了吸烟喝酒泡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去打过几次架,被学校记了处分,父亲罚我跪下我都没有认输,是母亲的眼泪让我不再去打架,母亲说,你再这样就快进监狱了,那我怎么见人啊?

前途一片渺茫,我只盼着空军再来学校里招飞行员,也许我可以去当兵。

班主任把她安排和我做同桌后我知道一定是母亲找到了老师,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想要这个学习好的女孩子带动我。

她的确是学习好,年级前十名,我们班里的前三名,常常去参加各类竞赛不算,作文被登在校刊上,还是学校里第一个拿到稿费的人。

但我对她很敌视,我一向讨厌好学生,她就是,极听老师的话,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常常去复印室里印卷子。

上课我写纸条给她,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以为她不会理我,但她在纸条下面写着知道。

她结婚后生的孩子你知道是谁吗?

我是故意和她捣乱了,把她气走了,我可以自己一个桌,那样的话,我又可以自由得和神仙一样,看看天空,听听鸟叫,多好啊。

不知道,她写到,她生了孩子了吗?你怎么知道?

她终于中计了,我写道:白雪公主生了个女孩子,叫灰姑娘,她很失望自己生了这么难看的孩子,所以,和王子离婚了。

写完后我给了她,她扑哧就笑了,正好被老师看到,老师说,笑什么笑?

其实是我陷害的她。

但她逼我写作业,我不会,她让我抄她的,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和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她笑了,我是想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能力可以让一个考倒数第一的考倒数第二?

我的自尊心受了很大伤害,于是真的开始学习,原来,学习进去也可以有很多乐趣,当那些从前特别讨厌的数学被我变成有趣的东西时,我知道自己真的有了转变。

第一次测验来临了。

是一次英语考试,那次,我考了有史以来没有得过的高分,69分,让我吃惊的是,同桌只考了65分。这个每次都是98分以上的英语科代表怎么了?

老师表扬了我,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让我影响的她?

她说不是,是自己太马虎了。

然后她回来,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你看,你稍微努力就可以超过我,这说明你很聪明,不是吗?

这句话震撼了我,我没有想到自己是聪明的。

但那次考试确实转变了我一生的命运,我更加努力地学习,等到高一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排在了全校中游,而她还是在遥遥领先,我对她说,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

老师和家长都特别惊奇于我的改变,我是因为一个女孩子而改变的,而在几年之后我们同学聚会时她告诉我,你记得那次英语考试吗?

当然,我说,你考得不如我多。

不,她笑了,我是故意的,我故意让着你。让你树立自己的自信心,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只不过,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了。

那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女友,她和我都在北大读研究生,而我当年出色的同桌,后来只上了一个一般的大学,如今在一家公司里做会计。

当年她喜欢我?我怎么会觉得呢?我只知道自己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人了,老师快烦死我了,而她说,我喜欢你写的那些小纸条,全留着呢,你和别的男生不一样,你有一种创造力,那种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可惜高二我们分了班,她去了文科班,而我在高三后就成了学校里的重点保护对象,一切的改变,全是因为她。

有时候我常常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但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喜欢若我,让我改变了一切,每次想起,心里都有阵阵暖意。

而那种聪明的喜欢方式,却让我的人生从此改写,重要的是,她让我知道,在怎么不伤害自尊的情况下,让我获得了上进的动力,这种动力,足以让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第25篇、爱情故事电脑里变出来的漂亮媳妇

邮政局有位职员叫杨小晨,人长得不错,又是大学生,所以,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孩子可真不少,他们家的门槛都快被说媒的踏烂了。对此,杨小晨一概不理不睬,连见也不见,就都拒绝了。就为这,还把罗慕容给得罪了,整天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要知道那可是邮政局的局花啊,追求她的小伙子,没有一个加强连,也得有一个加强排。

这件事可把小晨的老爸老妈给吓坏了,以为他精神上出了什么问题。这一天,他刚刚在家里的电脑前坐下,老妈就走了进来,摸了摸他的额头,不无担心地问:儿子,你千万可别吓唬我和你爸,你不是有病吧?我可就你这一个孩子呀。

妈,你想哪去了,我这不是挺好么。杨小晨不解地望着老妈说,能吃能喝,健健康康。

没事就好。他老妈一听生气地说,可你为什么还不搞对象?你都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难道你还想让你老爸老妈养你一辈子,我和你爸还想早点抱孙子呢。

妈,我不是还没找到感觉么。杨小晨说。

什么感觉不感觉。杨小晨他老妈说,说你对别的女孩子没感觉,这我还信,可对慕容那孩子,我不信。你们俩从小在一个家属院长大,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说没感觉,鬼才信呢。

妈,你不懂,慕容是不错,可我从小到大,始终都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杨小晨说。

噢,你一口一个没感觉,就知道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跟你那个破电脑玩命,我看你上学都上傻了,那电脑能当吃能当喝,还是能当老婆?老妈不住地唠叨。

老妈,你还别说,没准哪天我还真能从电脑里给你变出一个漂亮媳妇来呢。杨小晨双手搂住老妈的脖子,笑嘻嘻地扮个鬼脸又一头扎进了他的电脑里。

别怪杨小晨对电脑这么痴迷,因为那里边藏着他的幸福和快乐。杨小晨是个时尚青年,对爱情看得相当浪漫而神圣,爱情对于他来说,就如同空气和水那么重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要想找到超凡脱俗至诚至真的爱情,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无法超脱名利地位以及各种各样的诱惑,从而达到心与心之间的纯真交流。可是电脑却可以做到,因为在网上,两眼一摸黑,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年龄地位,长得是胖是瘦,是老是丑,有钱没钱,那完全谈的是感情,只有这样你得到的才是真正的爱情。

然而,这样的爱情杨小晨已经寻找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但他仍然一无所获。对此,他并不灰心,因为他知道只要精诚所至,爱情迟早有一天,会降临到他身边的。

杨小晨打开电脑,熟练地登录着一个个网站。当他进入爱情在线聊天室的时候,忽然被一个名字吸引住了,红月亮酒吧几个字亲切而又熟悉。这是他曾经发表在一家小杂志上的小说题目,影响很小,知道或者读过的人不会太多,但那却是他用心写成的,那里面记录的其实就是他对美好爱情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杨小晨坐不住了,忙敲击键盘急不可待地进去了:这位女士,不知道红月亮酒吧里,有没有爱情这杯鸡尾酒?

当然有了。署名红月亮酒吧的那位女士反应很快,不过这杯鸡尾酒并不容易喝到,因为她必须用心用真诚用时间用爱情才能调制,我都调制三年了,还一无所获,不知你有没有这份耐心。

那一百年怎么样?杨小晨问。

一百年太长了,只争朝夕。红月亮酒吧说,请问男士你是谁?

东方明。杨小晨说的自然也是红月亮酒吧里的男主人公。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说复杂就复杂,说简单就简单。有些人你都认识了一辈子,其实你什么也不了解,而有些人你只是见过一面或者说过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你就再也忘不了了。杨小晨现在就是这种心情,他惊喜地发现,他渴望已久的爱情,已经悄悄的不期而至了。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们互留了电子信箱,交换了网页,然后,一有时间,便在网上互相粘贴子看贴子,在线下线,乐此不疲。一开始,是每周见一次面,接着是二次、三次,最后发展到天天见面。时间也由最初的20分钟,发展到6个小时。这下可把电信局的人乐坏了。一个月下来,好家伙,光上网费就花了5000多块钱,把他老爸老妈心疼得不得了,急得直跺脚,而他却躲在一边偷偷地乐呢。

这一天,杨小晨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劈劈啪啪一顿敲击,开门见山地问:红月亮酒吧,东方明想见你。

我长得很丑。我不在乎。我半老徐娘。我愿意。我没有钱没有地位。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我还有一个孩子。结婚了更省事,省的再生了,让你少受一回罪。

该说的都说了,看你还说什么。杨小晨眼巴巴地盯着显示器,一动不动。过了好半天,红月亮酒吧才说:我寻找这种纯洁无瑕的爱情,已经好长时间了,现在,我终于找到了。不过,我真的不敢相信,好像做梦一样,似乎又不真实,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们暂停联系一个月,彼此都好好冷静冷静,多想想,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如果一个月后,你不变心,我们再牵手好不好。

她还是不信任我。杨小晨心里觉得有些委屈,但他尊重她的选择,因为强扭的瓜不甜么。一个月的日子真是太难熬了。在这一个月里,杨小晨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过来的,工作中他也无精打采,还总是出错,没少挨领导的批评。就在这时,他们局里又发生了一件大事,罗慕容被检察院给带走了。杨小晨听到这个消息吓了一大跳,一打听才知道,罗慕容是局里的现金会计,她最近私自挪用了10万元公款。杨小晨搞不懂了,对罗慕容他太了解了,乖乖巧巧的一个女孩子,平时见到一个老鼠都吓得半死,她怎么会胆大包天干出这种犯法的事情来呢。

这一天,检察院来人要取一些证据,对罗慕容使用过的微机进行必要的检查,由于杨小晨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局里就让杨小晨配合一下。然而,当杨小晨熟练地打开电脑,把她的几个磁盘放进电脑里的时候,里面的内容把杨小晨惊得目瞪口呆。杨小晨千想万想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朝思梦想的那个梦中情人红月亮酒吧,竟然就是罗慕容。这真是太意外了,杨小晨的脑子里仿佛爆炸了一颗手榴弹,炸得他晕头转向,半天也回不过神来。

据罗慕容交待,自从她用红月亮酒吧这个名字上网以后,很快便坠入了情网,被东方明迷得找不着北了,对东方明更是言听计从。就在前不久,东方明要做一笔生意,还差10万元钱,就求到了罗慕容头上。说好了只是借用一下,用完了,马上还。罗慕容禁不住东方明的苦苦哀求,只好点头同意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东方明拿到这10万块钱以后,便如泥牛入海,再也联系不上了。

这不对呀。听到这个消息,杨小晨马上来到了检察院,向刘检察长说明了情况。刘检察长对此很重视,事情很快便搞清楚了。当杨小晨和罗慕容在网上谈情说爱的时候,一定有一个对他们两个情况都非常熟悉的假东方明,在他们俩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悄悄介入了,并巧妙地利用了罗慕容。因为通过翻阅杨小晨和罗慕容相互往来下载的那些磁盘内容不难发现,罗慕容从来也没有发出过与杨小晨中断联系一个月的电子邮件。

那么这个假东方明又会是谁呢?刘检察长决定由罗慕容在网上去寻找这个假东方明。刘检察长坚信,骗子即使伪装得再巧妙,也会露出蛛丝马迹的,只要他不放手,就一定能找到他。

苍天真是有眼。这一天,罗慕容终于在网上搜索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刘检察长他们乘胜追击,不费吹灰之力就在网吧里抓到了那个正在网上的假东方明。

原来那人名叫周要通,是个专门在网上骗钱骗色的电脑黑客。他行骗的对象都是那些在网上谈情说爱并且爱得死去活来的痴情男女,而且他把目标都锁定在了女方身上。因为他知道男人是用眼睛谈恋爱,而女人是用耳朵。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最低,最易得手。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全说对了。

这一天,当他在网上左爬右爬东游西逛的时候,一下子发现了杨小晨和罗慕容正在那里羞答答的眉目传情。他像一头嗅觉灵敏的狼,一下子便选准了猎物,开始了又一轮的行骗。他先是静悄悄的趴在一边偷偷地看着,一旦他弄明白了双方的一切,火候也差不多了,他便跳出来同时扮演两个角色。先是扮作女方,假惺惺地找个理由告诉男方,先停止联系一段时间,然后,再扮作男方,向女方不择手段的发动爱情攻势,百发百中,屡试不爽,先骗钱再骗色。而被骗的人却浑然不知,还被蒙在鼓里呢。被他骗的女孩子,没有30个,也有20多。

由于周要通骗到手的那些钱财,早就被他挥霍一空,追是追不回来了。杨小晨好说歹说求爷爷告奶奶,东借西借,好不容易才还上了被罗慕容挪用局里的那10万元钱,罗慕容这才被放了回来。

杨小晨把罗慕容从检察院接出来的时候,不由得百感交集心绪难平。他真的不知道,他是该感谢电脑呢,还是该诅咒电脑。

第26篇、爱情故事细节里的珍惜

细节里的珍惜

安若彬

2008年春节,他决定带她回老家过年。两个人开着货车,欢天喜地地上了路。车子刚进安徽,高速公路已因暴雪全线封闭了。她说,小时候自己曾跟父亲开三轮车来过这里卖菜,所以知道附近有一条老山路,可以帮他们走出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

一路上还算顺利,但傍晚时分,天空中再次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车子沿着山路艰难前行,忽然陷入一个塌方的坑里。他下车查看情况,却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倒了,右脚钻心地痛。她下车扶他,想打电话求救,却发现手机没有信号,她抱着他,急得直哭。

两个人跌跌撞撞回到车里,艰难等待。车窗外依旧寒风凛冽,他看着自己肿得很高的脚,对她说:你出去找救援吧。这里还有4个烧饼,你拿两个,给我留两个。她含泪望着他,心里虽然不舍,但也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

傍晚时分,前来修复通电线路的工人发现了雪中的她。经过艰难搜索,两天后,救援人员终于找到了几乎被白雪覆盖的货车。男人被送往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他因为3天没有进食,身体很虚弱。

出院后,他和她被邀为嘉宾来到电视节目现场。主持人问他:你不是有两个烧饼吗,为什么3天都没有吃东西?他脸上带着一抹腼腆说:以我多年的行车经验,那种情况下,我们获救的希望微乎其微。我扭伤了脚,不能动弹,说是让她去找救援,其实是让她自寻活路。车里一共只有两个烧饼,我的那两个是用布兜裹着的扑克盒,我怕她走得不放心

爱没有重量

作者/晓荷

一位印度教徒,步行去喜马拉雅山的圣庙朝圣。路途非常遥远,山路非常难行,空气非常稀薄,他虽然携带很少的行李,但沿途走来,还是举步维艰,气喘如牛。走走停停的他,不断向前眺望,希望目的地赶快出现在眼前。

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就在他的前方,年纪不会超过十岁,背着她年幼的弟弟,也正缓慢地向前移动。她气喘得很厉害,也一直在流汗,可是她的双手还是紧紧呵护着背上的弟弟。印度教徒经过小女孩的身边,同情地说:我的孩子,你一定很疲倦,你背得比我的还要重!小女孩听了很不高兴地说:你背的是一个包袱,但我背的不是,是我的弟弟。

在磅秤上,不管是弟弟或者包袱,都没有差别,都会显示出实际的重量;但就心而言,那小女孩说得一点儿没错,她背的是弟弟,不是一个包袱。她对弟弟出自内心深处的爱没有重量,不是负担,而是一种喜悦的关怀与无求的付出。

拔去扎在爱里的刺

作者/林言

她一开始恋爱的时候,就决意要得到他。两个人完全是不同的圈子,她出身优越,而他出身农村。可她对他太好,终于感动了他。

他嫌她用化妆品太浪费,她索性就只买了一瓶大宝用;他嫌她把地板擦得太亮而进房要换鞋,她就把地板换成了土黄色;他嫌她的衣服太昂贵,她索性就换了朴素的衣服。

可终究还是没留住他的心,他很快跟着单位里的另一个女子去了,据说,那个女子有着与他相似的经历和故事。

一年后,她终于从失恋的病态中走出来,找回了自我。但他却活得不太如意,那个女子又结识了别的男子,离他而去。

重新相见的那天,她优雅迷人地坐在他的面前。他一遍遍地说着对不起的话,最后,谁也没提破镜重圆的事。末了,他问她,你有什么想法没有?她笑了笑,说,网上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为了你,舍弃了优雅拉长了耳朵剪短了尾巴,可是,我终究做不成你想象中的兔子。

原来在爱里的勉强,就真的如扎进爱里的刺一样,总是要拔去的。

第27篇、爱情故事你在我心里

大学里有两位退休的教授,他们是一对模范夫妻,据说结婚三十多年从来没有红过脸。据说他们不管在公众场合还是私下里,都以“您”互称。每天晚饭过后,准能见他们相偎相扶地在黄昏的校园里散步。他们每次走过用几块石头垫脚而过的小溪流时,老先生都要去拉紧妻子的手,而每次走过溪流后,妻子都会对老先生说:“谢谢您,又麻烦您了。”

一辈子都这么客套能算是爱吗?和老教授熟悉的弟子便把疑问对着教授夫妻提出来了。师母安详地说:“他可是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爱之类的话的,不过我觉得这也挺好。”老教授则对妻子说:“您不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爱之类的话吗?”说完,两人便像顽皮的孩子般相视而笑。

老先生的去世改变了我们的看法。我们开始以为他妻子会承受不了相濡以沫的丈夫撒手先去,谁知她一直都表现得非常平稳镇定,替丈夫操办后事有条不紊。最后告别的时候,她把丈夫的手拉起,放在了自己脸上。“亲爱的,我爱你。我一直想对你说……您永远都会在我心上……我也很快会来与你相聚的……等到那天,又得麻烦您拉着我的手了……”这是丈夫死后,她的第一次失声痛哭。

后来,我读报时偶然看到了对“您”字的另一种解释,说“您”除了是一种尊称外,还有另一层含义,把“您”字上下拆开来理解,那就是“你在我心上”。没想到“您”字竟还能这样解释,我心中不禁一惊,又想起了大学里的那对教授夫妻……

第28篇、爱情故事金婚的秘密

上周,我回老家参加舅父和舅母的金婚庆典,两位老人现已都是快80岁的人了,相濡以沫地在一起生活了整整50年,实属不易。然而,更让所有熟悉他们的人佩服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他们在半个世纪的相处时间里,竟然能做到没吵过一次架。

于是,在庆典上,有晚辈亲戚大声地问舅父和舅母:“您二老能告诉我们一下你们50年婚姻和平相处的秘诀吗?好让我们这些后辈也跟着学学呀!”

舅母听后,迅速慈祥地回答道:“哪有什么秘诀呀,就是一直让着他呗。”闻后此言,坐一边的舅父连连点头:“是,都是她一直让着我,不跟我吵和闹,我年轻时坏毛病多得很,经常犯错。”

“您的忍耐和克制性那么好?”发问的人有点不信。

“也不是,我只不过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舅母接着解释说:“自从跟他成婚的那天起,我就暗暗在心中许下誓言,如果在此后的家庭婚姻生活中,他犯了的错误在我定下的、可接受可忍让的10条之内,我就原谅宽容他,绝不指责和追究,更不跟他争论个谁是谁非。”

“那您定下的10条错误都是哪些呢?包不包括好酒贪色、夜不归宿呀?”有人开玩笑地高声问道。

全场在爆发了一阵哄笑之后,随即便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屏气凝神,想听听舅母的“10条免责错误”。

谁知,舅母却说道:“其实,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10条免责错误究竟都包括哪些。”

“怎么会呢?”有人应道。

“是真的,每次当他犯错误时,特别是那些难以忍受的大错,把我气得几乎要直跺脚,甚至想离婚时,我便会让自己马上离开,然后默默地对自己说:‘算他运气好吧,老天在保佑他,他刚才所犯的错在我免责的那10条之内。’”

听完了舅母的这番话,大家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便掌声四起。

原来,50年的不争不吵只因为一个原因,那便是对爱人的宽容,一次又一次智慧地自找台阶下的宽容。

第29篇、爱情故事家有贤妻

前几天,我们几个出去玩,让我真见识了把什么是贤妻,佩服。

人们常说,男人有钱就学坏,虽是老生常谈,可似乎也是大概率事件,只不过是分大坏和小坏而已。可我也发现了,有些发达了的男人,还真没学坏,相反对妻子好得不得了。为什么他们就没学坏呢?仔细看,我发现,他们身边都站着一个不动声色的贤妻。

男人身边的贤妻,就是阻隔他学坏的一层保护膜。有贤妻在侧,男人一般不会离大谱、作大妖。贤妻是男人心里的“定海神针”。

贤妻是怎么炼成的呢?我发现大多数贤妻都说不上漂亮,她们看上去温和朴实。贤妻也不是张牙舞爪的女强人,她们像静静的流水一样不声不响,但有一种内在的韧劲和执着。

贤妻有什么内功,能让男人面对外面活色生香、来势凶猛的诱惑时心无旁骛?

贤妻A,我和她出去过几次,每次见她,我都受把教育:有贤妻若此,夫复何求呀?

她瘦小单薄,相貌平常,学历不高,丈夫是某领域著名专家。业内,她丈夫以脾气倔著称,性格强悍;但生活中他却处处听她的,她咋摆弄咋是,他像个乖孩子。怪了!

她性格温婉,和她聊天让人如沐春风,她对别人情绪上的关照,妥帖而不动声色。她总是习惯把自己放到低处。她说得最多的,还是丈夫。无意间流露的,都是他的点点滴滴。“一会去爬山,我得让他把那件T恤换下来,换上这件透气性好的。”“他爱出汗,我得给他拿条湿毛巾。”

多嘈杂混乱的环境,她离他多远,她感觉的雷达都能准确地扫描到他。我俩正说得热火朝天,她突然说:“我得给他拿瓶水去,他渴了。”我就奇怪了,她离他那么远,她咋就知道他渴了呢?

他俩不走在一起,但能感觉到他俩是连体人,两个人的感觉是连在一起的。

她说,他脾气急爱上火,她就早上做一锅绿豆粥,等他起床,粥正好凉了。我说那你得几点起来呀?担心他血脂高,她做菜都是低盐低脂的,她就要把这些素菜做出花样来,让他爱吃。

和她聊这些家常,经常让我惭愧得不得了。不知道别人家媳妇是不是也这样,反正我是差十万八千里。

我总结:她对他的这种好,不是一时性起,而是几十年如一日,一以贯之。不仅一以贯之,她为他做每一件事时,都是欣欣然的。她因为能为他做这些而快乐和幸福着,不以为苦,没有抱怨。

说到底,就是她爱他,对他有由衷地佩服,这是他们感情中内在的韧性。

贤妻B,两人是大学同学,他是她师兄。她也是事业型的,但在家里,他说想吃啥,不论是饺子还是包子,不论她在单位多忙多累,系上围裙,马上就做,不嫌麻烦。他当上了院长,要为学生们做毕业演讲,这对于只会搞数据研究的他来说,可是个难题。她来代笔,一蹴而就,写得慷慨激昂,获得一片赞扬。当年他考博士,她帮他整理资料,陪他一起复习。我说,他考上了博士,你也快成半个博士了。他的研究课题,她全部了然于心,无论申报省级还是国家级项目,她全程跟踪,承担了录入、打印、统计等全部秘书的工作。其实,他们所学专业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但她生生把自己整成了他那个领域的半个专家。简直匪夷所思!

当年她看见他第一眼,就心动不已。他和她的每一次约会,她都煞费苦心。没钱的穷学生,只能今天梳个小辫,明天熬夜绣个手绢……两人终成正果。她以能为他多做一件事情为最大的幸福。

贤妻C,当年两人相爱,婆婆就不同意。结婚后,寡居的婆婆没少刁难她,可她居然都忍了。婆婆在这屋数落她,她就上另一个屋去。她不知道偷偷流过多少泪,但她没给过婆婆脸色。说到自己当年的难,她说当时她就一个信念:她所做的这一切就为了一个人,那就是丈夫。后来婆婆有病,她贴身伺候,尽心尽意,就是因为那是他的妈。她说,他现在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看见了她,他就踏实;她要不在家,他就没有好脸色。两人现在去哪都拉着手,甚至睡觉的时候。

我觉得,贤妻最大的贤处,就是她们心里的爱。还有就是她们心里的韧劲,那也是爱的力量。贤妻们最大的事业就是爱,爱丈夫、爱家。因为心里有这样一份沉甸甸的爱,所以她们不浮躁,稳当;她们不得瑟,踏实。贤妻们,多是单纯的女人。

家有贤妻的男人,是女人手心里的一块宝。能一辈子被一个女人如此宠着的男人,能不自信吗?能不进取吗?至于他遇到困难的时候,贤妻至少能帮他化解一半的苦恼。所以,家有贤妻的男人,多是事业有成的。

有一种女人,叫贤妻。有幸遇到这样一个女人,是男人最大的福气。贤妻是怎么炼成的?贤妻其实是从小培养的。在她们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就沉稳踏实、善良有爱,有牺牲和奉献精神。除了性格因素,她还要懂得感情,有悟性。这时,她就像一个内心饱满的果子,一旦遇到一个她爱的男人把她点燃,她心里的爱就绽放了,她因此绽放成一个贤妻。

一个心浮气躁的女孩,一个图慕虚荣的女孩,一个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的女孩,一个轻浮没有内心定力的女孩,是不可能成为贤妻的。

女孩年轻的时候,没有谁会把当一个贤妻作为自己的理想。其实做贤妻和女人的事业发展不矛盾,和女人自身的成长也是一致的。不是一个当了贤妻的女人就没有了自我,一个当贤妻的女人是把两个人活成了一个人。我觉得,能成为一个贤妻的女人,内心会是平静的踏实的,也是幸福的。说句消极的话,外面的世界我们女人能左右多少呢?在很多时候,我们是被动的,也是无力的。我们真正能做的,可能就是管好你身边的这两个人:丈夫和孩子。管好了这两个人,你也就管好了你自己的世界。

第30篇、爱情故事浪漫才是真正的爱

我有个女友,五年前就郑重而庄严地宣布:"今生非法国巴黎的白种男人不嫁. "

时间如白驹过隙,五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她形单影只,不要说法国男人,连中国男人了被吓跑了.我打电话问她:"为什么一定要找法国白种男人呢?"她高傲地回答:"巴黎的男人是懂得浪漫."

在我印象中,这位女友并不是外语学院法文系毕业的.我叹服道:"想不到几年不见你竟然精通法语了.我从初中起就开始学英语,又在美国生活了好几年,英语还只是马马虎虎."她对我这种土包子想法很不以然,凛然道:"我一句法语也不会,可以用身体语言嘛.况且到了法国再学也不迟,你这个人怎么一点都不懂浪漫?"

我不禁想问,浪漫是什么?是玫瑰花?是雨中漫步?是楼前伫立不去?甚至是与一个语言不通的法国人在巴黎凯旋门下深情热吻,导至交通堵塞?

可惜的是,可能你认为用身体语言谈恋爱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但对方却认为这是最愚不可及的事.我倒认为,真正的浪漫是两人彼此倾心相爱,心有灵犀一点通,哪怕什么事都不做,静静相对就好.......否则,即使两人坐到月亮上拍拖,却是鸡同鸭讲,也不会有浪漫的感觉.

在我们印象里,浪漫的最经典行为当属"烛光晚餐".在西风东进的今天,很多女人认为谈恋爱如果连一顿烛光晚餐都没享受过,那这段爱情无疑是不浪漫的.于是,很多穷小子勒紧裤腰带连吃一个月方便面,省下钱来请女友浪漫一回.其实,浪漫的关键在于本质,而不在于外在的表现形式.记得曾看过一个女留学生写的文章,她是哈^***大学博士,因学历太高,中国男人对她退避三舍,没办法,只好跟洋鬼子们谈恋爱.她说,和美国男人约会并没有多少独特之处,和他们在一起,往往交往几次后就感到乏味了,并不浪漫,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会导致爱和情感交流的许多缺憾.

尽管从表面上看,她的文化程度很高,生活也很西化,但骨子里她依旧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女子,习惯扮演传统的妻子角色:做做饭,料理一下家务,给丈夫的工作帮帮忙,在他需要时给他支持和帮助......这也是中国女人对浪漫的理解.而外国男人的浪漫,也并不是只有烛光晚餐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外国男人对待恋爱和婚姻的态度是:如果一见钟情的话,可以马上就求婚,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马上就离婚,根本一分钟都不愿在一起多呆.其实这在中国人看来,并不浪漫.

浪漫在中国文化里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彼此爱慕,堕入情网,一段时间后,如果一切进展顺利,就结婚,然后厮守终生.

在一档美国的电视访谈节目中,曾看到一个身为亿万富翁的老者对采访他的说者说:"我这辈子记得的最浪漫的事,是我年轻是在超市当搬运工的时候,连车都买不起,但我每天晚上10点下班以后,都会走半个小时路程去我当时的女朋友家,在楼下跟她见一面同,聊句."

这位富翁现在已经扔有直升飞机N架, 司机保镖一大堆,想上哪儿就上哪儿,买栋房子就像我们买票本书一样容易,他怀念的当然就是那种原生态的浪漫.可如果把这们富翁换成一个老流浪汉,估计他接受电视采访时说的最浪漫的事就是:某年圣诞节,被某善心大发的富翁邀请至豪宅,坐在镀金的古董椅子上,用整套的纯银餐具吃香喷喷的火鸡大餐.

浪漫这回事,不是一成不变的,因当时情况和心情不同,会有不同和感受.如果饿了一天后在月光下和爱人一起散步,肚子里咕噜咕噜响个不停,心里不住盘算明天到哪里去打点短工来赚几个烧饼吃, 那么哪怕月光如银美人如玉,也不是不会觉得有多浪漫.

浪漫这回事,有时候只是给别人看的.别人看见你们夫妻俩乘着香车宝马,穿着貂皮轻裘,在每个周末的晚上去剧院看一场意大利歌剧,不知道羡煞多少局外人.可如果你俩坐在剧院里分别心想的是自己的婚外情人,那这还叫浪漫吗?

我特别欣赏一句歌词:"我能想到最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觉得,这个词作者真是个明白人,一语道破了浪漫的真谛:真正的浪漫就是爱.

第31篇、爱情故事自己的爱情,自己做主

她非常优秀、漂亮、有气质,并且还有一份收入非常稳定、让人羡慕的工作。可是他的爱情问题还一直没有解决,谁能说她的条件差?谁能说她不优秀?

现在,她已经29岁了,爱情、婚姻问答还么有解决,早些年,她以她自身的条件看别人,挑来跳去,当然,也因她骄傲的母亲为她来参考。

第一位是个军人,母亲说:“你怎么能忍受两地分居的痛苦呢?”

第二位是她的同事,但他却是农村出身,没有钱,买不起房子。

母亲说:“嫁这样的人,要受一辈子的穷。” 于是她放弃了。

后来对她刺激极大的是,这两位可以成为她男友的人,现在生活得都不错。一位军队转业,分到了金融系统工作。一位则考取了研究生,有了一个美好的前程。她有时恨自己,并且迁怒母亲,当年她如果坚持自己的选择,也许会很幸福。

她30岁的时候,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认识了一位校友。那校友如今已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读大学时曾是她的追求者,不知什么原因,他至今仍是独身。

那天,他们谈了很多。

她回来后,才发觉自己很久没有那样开心过了。

他们开始交往,很快进入了状态。

他很喜欢她,也尊重她的母亲。但是,她的母亲对他并不满意,说他举止轻浮,并且极力反对女儿和他交往。

这一次,她没有听母亲的话,和母亲大吵一架,搬出了家,并且很快就与他结了婚。

她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为人诚实,并且事业如日中天。

看到女儿幸福,母亲原谅了她,并且重归于好。

有次她问起母亲,为什么说他举止轻浮。母亲说:“我们第一次一起逛街,他在我的面前竟然勾你的肩。”

她回来向丈夫说起,丈夫听了,想了一会说:“记起来了,那次我是拍拍你的肩,让你不要走得太快,你母亲跟不上你了。”

她听完后,就呆住了,她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是啊!自己的爱情要自己做主,为什么要别人来做主,自己做主自己的爱情,我的青春我做主!我的快乐我做主!

第32篇、爱情故事爱情,美丽的邂逅

她常想,生命就是一次美丽的邂逅。扬花的季节,轻薄的,然而却十分多情的风促成了花粉的邂逅,种子才得以成熟。

邂逅的生命千差万别。

人与人之间心灵的邂逅却是很难遭遇的。与有的人终身相处,却一世隔膜。与陌生人他乡相遇,却一见如故。个中道理,糊糊涂涂,不讲理智,超越逻辑,却早已在感觉和理性中,把个混合的情绪悄悄包裹起来,珍藏在温馨的记忆里。

一次在火车上。火车与人生,仿佛是一个奇妙的暗喻。她经常坐火车,看着风景在车窗上流动,心里有点伤感又有点爽快。

特别是秋天,当窗外山野的红叶像小小的火苗疾驰而过,或是看着太阳在满原的秋雾中渐渐沉落下去,她的心情就被人生的忄空忡填满了。她不明白人生的火车将驶向哪里?自己这一刻为什么在火车上?心中奔驰的冲动似乎永不停歇,然而目的地在哪里?

然而,这样的秋日,她和另一个他邂逅。秋阳为这次邂逅铺出了一个短暂的橙红的背景。他的脸镀上了一层流金般的光彩,他的眼神里也闪耀着波光。在她的错觉里,总觉得他像一团流动的光影。他穿着橙红的T恤衫,坐在她的对面。

他们都是夜晚上了这列车厢的同号中铺,都是在晨曦中看了一会儿英语书,然后百无聊赖地坐在下铺。他们面对面,陌生对着陌生,中间有一条无形的防线。

然而,他开始同她搭话。她有礼貌地回应着。他们知道对方也是大龄学生,所在大学仅一街之隔。他研究自动机械,她研究自动的人。

她发现,研究机械自动的人也有丰富的想像,学科之间的差异并不妨碍心灵的靠近。敞开的心绪是怎么自动走近的,他和她也许永远找不到公式或原理。还有那道秋阳,怎样让他和她一齐沐浴在一个磁场,共振于愉快的交流中,如触电一般的心绪?她曾在川端康成的小说里读到这样的意境;现在,活生生再现在自己的生活中。

火车到站了。她多么想让火车永不停歇,让这个心境红亮的时刻永远延续下去。但是,火车固执地停在那儿。

他和她相互留下了地址,拿起行李向站台走去。他们共同走进一辆出租车里,谁也没邀请谁也没拒绝。他把她送到校门口,她提着包看着出租车开走。她猛然感到只剩下一个人,想叫他停住,却没发出一点声音,徒然伸出一只手,空洞地挥了两下,仿佛同这次美丽的邂逅作别。

当夜,月光如水。那个中秋的月亮下,她在校园小径上独自徘徊。一遍又一遍。她感到真切的忧伤,像月光一样把她穿透。失恋的感觉,凉透了心。秋阳洒满的眼神,月色浸透的身影,两个瞬间两般情绪,无端无的地来来去去!

她后来没有见过他。

一年后,他们毕业同回一个城市工作,她却永远不会去找他。那样的邂逅已经换成一个温柔而凄婉的故事,开始和结尾都已圆满。她要保护这故事的纯粹,决不想让丑陋的现实把它污染。

何况还有回忆。

回忆是一盏炉火,微温着这个片刻,如温着的酒,直到炉上的酒鼎汩汩溢香。

她感到的是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伤害,没有男女之间的嫉妒,只有灵犀一刻的快意和温暖。而这,足以让她陶醉。

第33篇、爱情故事婚姻是一场你情我愿的驯养

春风化雨般的爱

周末,在郊外一家农庄,遇见电台情感节目的主持人秦韵,知性中透着温婉的她,曾帮助许多人梳理过感情问题,此次特别组织十几位粉丝进行线下交流。

大家在房中席地而坐,秦韵认真地回答粉丝的问题,而团队里唯一一位男士大勇,一直候在秦韵身边,端茶倒水、拍照、递毛巾,体贴温柔至极,秦韵的一个余光,他就知道她要什么。这般的默契,非爱人莫属,但仔细打量大勇,虽然举止得体,可总觉得他的眉宇间有点江湖气,两人气质不太搭,或许是她的助理,我心里嘀咕。

有个女孩问秦韵的另一半是怎样的人时,秦韵指指大勇,大家都睁大了眼睛。“他以前不是这样,可是现在,已经越来越好。”秦韵看着大勇,笑容温暖。

晚饭只预定了羊肉烧烤,后来觉得肉质太老难以下咽,大勇就到厨房加菜。准备下班的阿姨问大勇为什么没有提前预定。“不是我们没有提前预定,是你们准备的肉不好,没法吃,你看着办吧!”大勇板起脸来。看到大勇发火,阿姨赶快淘米蒸饭,秦韵恰好也走了进来。

过了一会,我经过大厅,听到秦韵温和而有力的声音:“今天是周末,客人多,农庄人手有限,咱们应该体谅。而且,你的情绪也会影响大家。你说对吗?”“对不起,老婆,我下次不那么冲动了。”大勇低头沉思了一会,抬头看着秦韵,认真地表态。没有咄咄逼人,没有色厉内荏,就是夫妻俩在认真地商讨一件小事。

看到另一半与阿姨的争执,秦韵避开正面冲突,在单独的空间,于柔声细语中,表明自己的意见,把道理娓娓道来,端正丈夫的态度,让他从心底认识自己的不足。

为你成为更好的人

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只是花前月下,你侬我侬,而是要随时面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并理智地解决它,循循善诱让对方发现问题,认识到错误,帮助对方成为最好的人,才是对一个人最负责的爱。

没多久,我看到大勇走进厨房,系起围裙和阿姨一起炒菜,秦韵走到他身后,轻轻抱了他一下。而那个高大的身影则以更加卖力的炒菜动作回应着她。由刚才的训导,再到这拥抱的一幕,一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感觉,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词“驯养”。

秦韵和她的丈夫,虽不知两人的具体情况,但从气质和举止上来看,成长环境和教育背景肯定相差千里。后来也被农庄主人肯定,大勇曾是声名在外的大哥级人物,几任女友都受不了他的暴脾气离他而去。可自从遇见秦韵,大勇变成了一团和气、爱护妇女儿童的好青年。

世间没有完全合适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个性,即便两情相悦,也还有性格和观念的差异,需要双方学会相互理解、包容。改变,努力成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另一半,即是学会驯养彼此。

爱是相互驯养

关于驯养,《小王子》的故事是最好的诠释。

小王子想和狐狸做朋友,狐狸说除非小王子驯养她。小王子问狐狸:“什么叫做‘驯养’?”狐狸解释道:“对我而言,你和其他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和其它狐狸也并没有差别。但是,假如你驯养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就是举世无双的;对你而言,我也是独一无二的……”

当你遇见一个喜欢的人,会制造一切机会和他在一起,两个人的生活不断出现交集,你和他慢慢建立起相互驯养的关系,无论相爱、争吵,都是你们之间独一无二的关系。

拥有完美爱情的人,不只是会驯养别人,也会驯养自己,因为爱和被爱同样重要。首先是对自我情绪和意志的管理,跳出狭隘的圈子,给对方自由和空间。另外就是驯养自己爱的能力,包括为对方改变,学习如何爱对方。

驯养爱情并不是盲目的,而要有一定目的和方法。狐狸告诉小王子,如果想要驯养一个人,是需要一定方法的,要有耐心,还要有仪式感,更需要注意方法,投入时间……你投入了时间和情感,自然觉得她举世无双,会更加疼惜她,舍不得离开。

驯养不是驯服,而是彼此尊重,共同成长。健康的驯养关系会让你拥有尊重对方的能力,接纳并客观对待对方的缺点,逐渐成长为最好的那个人。

当我们为驯养花费了时间、精力和情感,就要对自己的投入负责,也就是对驯养对象负责,这样才可以建立一种相对稳定的驯养关系,成为对方独一无二的人,从而获得美好的爱情,这也是驯养的最终目的。

第34篇、爱情故事来生,别再爱我

三十年前,守在产房门口一心盼孙子的祖父、祖母听说你生下的是个女孩,看都没看一眼转身就走。你是解开襁褓为我换尿片时才发现异样的——我的左脚内勾着,左腿明显比右腿细。你慌乱地喊来医生,医生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先天残疾。一直冷着脸坐在一旁的父亲甩手而去。那一夜,你的泪水浸湿了我的小脸。我不谙世事,兀自睡得香甜,全然不知我们已经踏上了一条无常的命运之舟,从此苦海沉浮,茫然四顾,唯有彼此可以相依。

家境颇好的父亲家庭几代单传,他们逼你扔掉我,你不肯,拼死保护。原本就不太同意你们的婚事的祖父、祖母逼你要么选择婚姻,要么选择孩子。而你,哪个都不舍,两个都是你的半条命。许是不忍,许是尚有一丝温情,父亲说了话,大小是条命,既然投奔我们来了,就留下吧。你喜极而泣,抱住年轻的父亲,说欠你的情我用下半生来还。父亲扭过脸,说再生个儿子最为当紧。

满月后,你就抱着我四处求医,得到的都是否定的答案。你流尽了几乎一生的泪,哭过之后,还是不信,将来花儿一样的女儿会是个瘸子,抑或一生都不会走路。最后,是一位老中医指点迷津,建议用针灸、按摩试试,或许有效。你像着了魔似的,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带我去看医生,所有的钱除了维持家用外,都用来为我看病,甚至不惜四处求借。父亲不止一次在饭桌上摔碗,嫌伙食太差。你就做两份,好一些的那一份给我和父亲,另一份差的自己吃。

直到三岁我还不会走路,站起来就摔跤。而你,或许是太劳累,太焦虑,迟迟怀不上孩子,父亲及家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个黄昏,你带我从中医院出来,无意间看见父亲正和一个女人亲亲热热地走过。回家,你问起,父亲竟朝你发脾气,把你推倒在床边。我哭着爬过去,拿手中的玩具打他。父亲将我推到一边,甩手而去。你抱起我,痛哭流涕。

那时我并不记事,这些都是长大后听你说起的。你说,正是我当时的表现给了你勇气,在父亲提出分手时,没有半点犹豫。你说,一个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的男人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我五岁那年,你们正式分手,除了两间空荡荡的平房和被父亲一家称作累赘的我,你一无所有。你抱着我,说咱母女俩要相依为命了。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我问你,爸爸去哪儿了。你说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了。我拍着手欢呼,好啊好啊,他再也不会凶妈妈了。你的泪一滴滴落在了我脸上。

你在商店上班,没钱雇保姆,上班时就用绳子拦腰将我拴在桌子腿上,周围摆好水和食品,还有那些廉价的小玩具。自小我已经习惯了独处,不哭不闹,一个人静静地玩,许多时候就那样在地上睡着了。那次,你回来,发现水杯里是黄澄澄的液体,我骄傲地告诉你,我喝完水后把尿撒在了杯里,那样妈妈就不用擦地板了。你笑出了眼泪,抱住我使劲亲。

你打听到一个盲人按摩师技术很好,就带我去。你买了一辆二手小三轮车,每天天没亮就把我喊起来,从城市的北区骑四十多分钟赶到南区的诊所,往往出家门后不久,我就又睡着了。而回来时,街上依然行人寥寥。你匆匆安顿好我,再赶去上班。晚上,你还要教我读书写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你感动了按摩师,他少收了我们不少按摩费。

也许是我们感动了上苍,在七岁那年,我居然能站稳了,而且迈出了平生第一步。你喜极而泣,抱住我说,妈妈一定要你跟别的孩子一样,我就不信了。“我就不信了”是你的口头禅,就是因为你“不信”,我这个被判定无法站立行走的孩子,才有了人生的新开端。

九岁,我已经能蹒跚行走,你将我送进学校。你说,只有读书能实现你所有的梦想。我永远记住了这句话。可是,我手足并用才能爬上二楼的教室,面对同学们的嘲笑,我闹着不肯去上学。你火了,平生第一次打了我,然后带我到附近的居民楼,逼我去爬。那段时间,一到星期天,一个手足并用的小女孩就会出现在楼梯上,奋力地向上爬啊爬……

你拼了全力,只为让我和别的孩子一样,能跑能跳,不再残缺。许多人看你那么辛苦,都劝你再找个人嫁了,一起分担今后的人生。

你不是没有动过心,在瓢泼大雨中,我跌进丢了盖的下水道的时候;在厚厚的积雪覆盖路面,你再也无力载我前行的时候;在那些你瘦弱的双肩无法扛起的突如其来的事情面前……但最终,你还是抱起了我。

十五岁,我的腿虽然跛,但已经能自己骑着自行车去做按摩,不再用你陪了。我会在做完功课后,做好简单的晚饭等你回来,会在家长会上以优异的成绩令你扬眉吐气。

那一年,你下岗了,辛苦打两份工为我赚学费。后来,你在市场摆小摊卖袜子。我每次去帮你都招来呵斥,你要我心无旁骛地学习,考大学。你说妈除了给你温饱之外,给不了你更多的东西了,其余的你要自己争取。二十岁,我考上大学,那条残腿,除了微微有一点跛之外,已经看不出异样。我梳着高高的马尾,在你身边蹦跳,足足高出你半个头。你常常望着我出神,喜不自禁,说:我的女儿,果然像花儿一样。

上了大学,业余时间我去打工挣学费,将平生第一次挣的钱寄给你,给你打电话说,我能挣钱了,你再不用那么辛苦,把小摊收了吧,我来养活你。你笑,妈还没老呢,妈要再干几年,给你攒一份体面的嫁妆。我在电话这端哽咽了。

我走之后,怕你一个人寂寞,劝你找个伴儿。你总是摇头,说年轻时都没找,老了就不再动这个心思了。“这辈子就咱母女俩相依为命啦。”一句话,扯出我心里无尽的苍凉感,后半生,我要怎样爱你才够呢?

我在大学交了男友,你来看了不置可否。而我因为是初恋,不管不顾忘我地爱着。毕业时,他要我留在他南方的家乡,我放不下你,毅然回来。很快,就传来他有新恋情的消息。深夜,我爬上楼顶看星星,你悄悄地跟了来,陪我坐着。你说,如果难受就哭出来吧。我没有眼泪,因为自小你就说过哭没有用,丝毫改变不了什么,何况是一颗移情别恋的男人心。

你小心翼翼地说,其实他不适合你,逛街不懂得替你拿包,你鞋带松开了那么久他都没发现,说明他心里不在乎你,这样的男孩子跟了他也不踏实……经你这么一说,我才忽然发现,原来你当时的沉默只是不愿伤害我。

我应聘进了外企,成了白领一族。那么多暗送秋波的男子,只有一个听我说起与你的过往时落了泪,他停下为我挑鱼刺的筷子,握着我的手说:让我和你一起照顾你的妈妈吧。那一刻,我觉得整个春天的花都开了。

看我披起婚纱,你说,我的丑小鸭终于变成白天鹅了。你把我交到他手里,说,我的宝贝,交给你了。他的眼圈红了,妈妈,今后你和她都是我的宝贝。那一刻,你落下了二十多年来我不曾见过的眼泪。

而今,我也即将有自己的宝贝,终于体会到你那种拼尽全力的爱。这一生,你把能给的爱都给了我,再也无力爱别人,包括你自己。灯影里,你的白发让我触目惊心,任我怎样阻挡,它们也不停下袭向你的脚步。

我想对你说,妈妈,如果有来生,如果可以再作一次选择,请你一定不要再爱我。

第35篇、爱情故事另一种爱情

人与人之间,强烈的向往,相互间的亲密依恋,专一无私,用尽心力,交流出的一种情感,就构成了爱情的框架。每一个人的爱情,有的幸福快乐,有的不如人意,缘有则有,缘无则无,悲戚的爱情也就成了你一生中痛苦的风景。

你付出了你全身心的爱,却得不到爱的回报;或者你得到了回报,但真正的操作起来,比登天还难;再或者你的爱情,遭到了全天下人的反对,否定你的爱情。外在的因素,感情冲突,社会冲突,都是客观的存在,这样的爱情,注定可悲。

暗恋了许久,你几乎燃尽了身上所有的能量,此刻,你的心,是不是很痛?最起码是伤痕累累。你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你胆小怕事,几乎殆尽了你最后的一点点自信。是男人,就要雄起,哪怕是再次失败,也无愧于心,这样的结局,你有可能比较容易接受。

坠入了爱河,把你网在其中,你就是有天大的本领,激情之后,你还是无法挣脱爱之枷锁。竭尽全力的表露出你的感情,结局可能是太苛刻,出乎你的意料,没有能够成全你的爱情。

成天徘徊在爱的海洋,朝三暮四,看哪个女人都漂亮如花,深陷三角地带,痛苦的是你,犹犹豫豫,难以抉择,后悔的也必定是你。即便是最后,你在那一天得到了爱情,也没有幸福而言。

当你的爱情遭遇不公,遭到拒绝,得不到有偿的回报,你会积怨,你的心理极不成熟,对待感情默然处置,除了沉默就是沉默,毫无主动。种下爱情不和谐的种子,最后的结局,也同样是悲剧。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甚至友谊根深蒂固,就是没有真正的爱情。刻骨铭心,你错过了今生最难得的爱情,这个季节不属于你。一辈子,我相信,你会珍惜这段美好的经历。

为了爱情,认清形势,把自己的痛苦扼杀在萌芽的状态,该爱的爱,该恨得恨,千万不要纠结,天天活在纠结中,你会失去最美妙的爱情。

第36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索取”

9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粘老婆的男人。办公室是大间隔断,相邻格子间打电话都听得一清二楚。

“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

“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的哦。”

“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

刻意压低的声音竟然糯糯软软的。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

这是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但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去医院拿点药,竟意外遇见他们夫妻。他老婆不是我想像中精明干练的样子;相反的,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样子,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捱过了两年。不过她身体眼见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头叹息,我的心,一沉。

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那天,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圆。“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帮我参谋参谋,送什么礼物好呢?”

“玫瑰?生日蛋糕?唔,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自言自语。

我终于忍不住了,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日子就行了。”

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怎么行,她是我老婆,不使唤她使唤谁呢?”

“你老婆都快死了,你还让她做这做那,你还是不是男人!你对你老婆,有没有一点点疼爱怜惜啊?”我的语气里充满了鄙夷,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么的面目可憎。

他的笑容慢慢地收起,“你是不是觉得只有对一个人付出才是爱?其实向一个人索取也是爱。她刚生病那段时间,我想着她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也不长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她为我操劳。我什么家务活也不让她干了,想着要让她吃好玩好休息好。可她的精神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她对我说,觉得自己这样像废人一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不如早点去了的好。”

“我说,我不让你走,你做的红烧肉,熬的汤我都还没有吃够、喝够呢。我开始像以前一样要她为我做这做那,她的脸色慢慢红润起来了。那时候我才明白,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付出,还要被对方需要着。所以,我会跟我老婆说,想着给我熨衬衣,我要喝你熬的汤……你知道我老婆是怎么说的吗?她说,当她要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她也会做几个好菜给我放在冰箱里。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我只想满足老婆的这种幸福。你明白吗?因为爱,所以才一个劲地索取,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爱你的机会。”他的声音哽咽起来。

而我,直到那一刻,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爱。假如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你一定也要给对方爱你的机会。

第37篇、爱情故事365粒雕刻的爱

婚后半年,我开始失眠,只因他总是不在我的枕边。

当和他并肩站在红地毯上时,望着那双温柔而坚定的眼睛,我想,他会给我幸福的,尽管他是一个连婚宴费用都要用礼金买单的穷光蛋。但如今,他为了那个夜档生意,还是撇下我独守空房,清晨回来甚至连一句问候都没有,便沉沉睡去。虽然,他知道,我的睡眠质量本就不好。

我的信心不由动摇了——他真的爱我吗?他真的会给我幸福吗?

那天,我对他说,我失眠,怎么办?我望着他,希望他懂我的意思。而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说,我给你买安定回来,吃了就好了。

看着匆匆出门的他,一丝悲凉在我心底弥漫而起——我要的不是安定啊。

清晨,他回家,果真放了一粒安定在床头,然后又呼呼大睡。看着那粒雪白的药片,我心里酸涩无比,想着,也只有如此了吧。

晚上,电话铃声骤起,是他。他问,安定吃了吗?我哼了一声,他又问,要是还睡不着,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吧。电话那头,他嘿嘿坏笑,像我们恋爱时,他准备给我讲荤段子的情景。但我仍冷冷地说,不必了,忙你的吧。然而,我心里莫名地温暖了许多,吞下那一粒药片后,我半年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睡眠。

次日,我醒来,看着镜中饱满红润的脸,我留下一张字条:每天给我带一粒安定回来。

于是,每天清晨,他都会放一粒安定在床头。晚上,又打回电话,问我安定吃了吗?或是要不要听故事什么的。而我,在那个电话与那粒药片的作用下,每天都会在12点前进入梦乡。

一年后,单位例行体检,我被查出已怀孕。我无比惊慌,吃了这么多安定,宝宝肯定会受很大影响。但奇怪的是,胎儿一切正常。更令我疑惑的是,接下来的几天,我不再服药,但睡意仍旧在12点前准时袭来。

那晚,我打他手机,想告诉他不必再买安定了,但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我疑惑而又担心,便赶去了夜档。

走进厨房,他正趴在案板前忙着什么,浑然不觉我的存在。我走到他身后,看见他正聚精会神地用雕刀刻一粒药片,而旁边,竟放着一瓶“维C”!

雪白的灯光下,他的神情是如此专注,像在雕琢一件艺术品。他的额头已爬满汗珠,他的手背青筋暴露,小心翼翼地磨着药片上那直径不到3毫米的“维C”字样,又重新在上面刻下“安定”二字。但那粒小小的药片却如此难以驯服,数次让已是二级厨师的他功亏一篑,但他却固执地一遍又一遍重来,终于,一粒无懈可击的“安定”在他手中完成了。而我也随即明白了,原来,我所服用的安定,其实只是维C,经他如此加工后的维C!

他长长地吐了口气,转过身来,这才发觉我已在他身边。他有些不知所措,良久,才说,“第一粒是真的,其他都是维C,我不是存心骗你,因为我知道,你真正需要的不是药物。”

他为我刻了整整365颗“安定”,而我却全然不知,竟怀疑他能否给我幸福。为这世上最好的“安定”,我猛地扑进了他怀里,幸福得只能放声痛哭。

第38篇、爱情故事爱的利息

帕拉迪夫妇在罗马开了一家小餐馆,专门卖披萨和意大利面,生意还不错。

这天打烊后,夫妻俩坐在温暖的炉子旁聊着天。突然,门外传来砰的一声闷响,似乎有人摔倒了。

帕拉迪开门一看,发现一个约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倒在门边。帕拉迪左右看了看,没发现其他人,他立即叫上妻子,一起把姑娘扶进了屋里。姑娘冻得直哆嗦,几乎说不出话来了,帕拉迪给她煮了一碗意大利面。

在炉子边烤了一阵火,又吃了一碗面后,姑娘渐渐缓过神来。帕拉迪问:“姑娘,你家住哪儿啊,怎么会摔倒在这里?”那位姑娘看了帕拉迪好半天,才蹦出一句话:“我叫安娜,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到了这里。”除此之外,帕拉迪夫妇再也问不出什么了。

帕拉迪发现,安娜说话时,嘴角扯向一边,显得十分费力。帕拉迪立即明白了,这是一个有智力障碍的姑娘,医学上称为“唐氏综合征”。帕拉迪曾经在社区的健康宣传栏里看到过这方面的知识。

如何安置安娜呢?帕拉迪夫妇犯难了。她连自己家住哪里都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把她送走,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夫妻俩商量了一阵,决定把安娜暂时留下来,再慢慢寻找她的家人。

安娜很懂事,当看到帕拉迪夫妇忙不过来的时候,她会主动帮忙。别看安娜说话不利索,动作却十分麻利,做事也很认真。有了她的帮助,帕拉迪夫妇感到轻松了很多,他们很快就像一家人那样相处得很融洽了,周围的人们也知道了帕拉迪夫妇收留了一个智障女孩的事。

令帕拉迪夫妇没有想到的是,不久,先后又有两位智障女孩找上门来,要在他们的餐馆当服务生。看着她们渴望的眼神,帕拉迪夫妇不忍拒绝,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可是,随后帕拉迪夫妇就遇到了麻烦,因为罗马当地人对残障人士的歧视根深蒂固,自从餐馆里有三名智障人士当服务生后,光顾的客人减少了许多,令帕拉迪夫妇既难受又气馁。

渐渐地,来餐馆进餐的人越来越少,生意一路下滑,发展到后来更是连月亏损,而帕拉迪夫妇试图寻找安娜家人的计划也一直未果。在坚持了一个冬天之后,万般无奈的帕拉迪夫妇已经做好另谋生路的打算了,但令他们苦恼的是,不知道如何安置三位女孩。

事有凑巧,一天,《新闻报》的记者杰米到餐馆进餐,无意中知道了帕拉迪夫妇的境况。回去后,他将帕拉迪夫妇因收留智障人士导致餐馆陷入困境的事写成文章,发表在社区的网站上。文章发表后,人们都为帕拉迪夫妇的爱心感动,纷纷来到帕拉迪夫妇的餐馆用餐,生意又渐渐好了起来。

与此同时,这件事也引起了罗马市议会负责人保罗先生的关注,他找来一位有实力的投资者,将餐馆扩充并重新进行了装修。在征得帕拉迪夫妇同意后,又聘请了8名智障人士到餐馆做服务生,并在多家网站上为帕拉迪夫妇的餐馆进行宣传。

很快,焕然一新的餐馆吸引了顾客的眼球,客流量比以前增加了好几倍,人们也慢慢接受了虽然智力有障碍、但待人真诚的服务生。

这之后,以智障人员为服务生的餐馆以真诚、细致的服务赢得越来越多人的喜爱,生意也越来越火爆。看到餐馆如此受欢迎,帕拉迪夫妇计划在西西里首府巴勒莫再开设一家,并考虑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设立更多的分店,为更多的智障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改变人们对智障人员的偏见。

爱是一种储蓄,你存进去的本金越多,利息也会越丰厚。帕拉迪夫妇对智障人员投入了真爱,他们也因此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这是爱的利息。

第39篇、爱情故事踮着脚爱一个人

不太喜欢“朋友圈”,因为里面加了太多亲戚和同事,就好比韦小宝同时被天地会、康熙和神龙教给关注了,怎么都觉得施展不开。

我对前任的感觉很简单,哪怕他的现任女友来我面前秀恩爱也不会觉得烦。因为就像看别人吃一碗很香的卤肉饭,咂嘴的声音很大,但自己心里明白,我吃过那种饭,没那么喜欢。

去发小家玩,他说女朋友跟别人跑了,和别人网恋了半年他都没发现。我说你处对象也太不小心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完全没察觉,手机来电之类的总会撞上吧。他愣了一下,点开QQ给我看,女生的签名是这样写的:“见到你的时候我总会第一时间把手机调成静音,因为你就是我的电影。”唉,就怕流氓有文化啊。

有很多东西我都完全弄不明白,足球算是其中之一。以前总以为男朋友会觉得懂足球的女生很酷,于是偷偷学一些自己也听不懂的话:范佩西的帽子戏法超牛!拉莫斯的“勺子”点球太帅了!现在就不会了,还不如高高兴兴去做一盘炸鸡。一直踮着脚爱一个人,重心不稳的话,是撑不了太久的。

我以前在学校不合群,他们觉得我很怪,我从不解释,可能现在的你也在经历这个时候。但成长的搞笑之处在于,很多年中,大家都害怕标新立异,异于常人。然后几乎一夜之间,每个人都想要和别人不一样了,像大部队猛地调头往反方向跑,而我们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只是安静等待。

男生总是觉得女朋友生起气来很难哄,可是你们知道吗,很多时候你们的道歉听起来基本都是这样的:“宝贝,我再也不会忽略你的感受了,会疼你、爱你,眼里只有你,让过去的那些都过去好吗?别给脸不要脸啊!”

半夜起来想找点消夜,发现临睡前男朋友居然把秤摆在了冰箱门前。你小子是想造反,说我不自重是吗?

第40篇、爱情故事阿里巴巴掌门人马云的真挚爱情

马云,阿里巴巴公司的董事会主席,以50万起家创造多个全球IT神话的浙江企业家。这个曾被同行、顾客骂为“骗子、疯子”的小个子男人有一个非常聪颖又能干的妻子,当初义无反顾地辞掉工作,创业成功后又再次辞掉总经理的职位回家相夫教子,很多人都惊羡马云的好福气和运做能力,而马云却说,“我们之间的真情是免费的,而免费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

英语奇才美国遇险后情定互联网

1988年,马云从杭州电子工学院毕业留校任教,那一年他和他的大学同学张瑛登记结婚,许多朋友都羡慕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子能够这么迅速地在家庭和事业上获得双赢。

的确马云不属于帅小伙,身材不高,长相也平凡,但他的智商却是全班最高的。他在上学期间就组建了杭州第一个英语角,接着开始为外国游客担任导游赚外汇,工作没几年就成为杭州十大杰出青年教师,他的聪颖和上进让张瑛刮目相看,特别是他那句“男人的长相和智商成反比”彻底俘虏了张瑛的心,让这个女人义无返顾地辞去大学教师的职业。

1995年,马云先扔了铁饭碗,接着他把妻子也拉下了水,张瑛的朋友都说她疯了。马云在杭州开了一家叫海博的翻译社,他利用自己的英语专长打造未来的梦,可是现实却把这个大学老师逼成了一个讨价还价的小商贩。第一个月的收入700元,可房租2000元,为了维持翻译社的运作,马云不得不去义乌和广州进货,贩卖些鲜花和工艺品,他背着麻袋远离家门的样子让张瑛泪流满面。可是马云用坚毅的眼神告诉妻子,“总有一天你的眼泪会变成钻石。”

就这样,靠着超人的信心,马云在2年后创办了自己的网站——“中国黄页”,这是中国第一家互联网商业信息发布站。1997年,马云率先让人民日报上了网,在当时无人知晓互联网的情况下这个举动无异于高空炸雷,但是很快北京的大街小巷开始遍布网络公司,互联网火了起来,那些急着在“因特网”上露脸的商家尤为佩服马云的超前眼光。

马云掘到了第一桶金,他回报给妻子的是一套湖畔花园的大房子,足足有200多平方。“干吗买这么大的房子?太浪费了!”那时候许多人住的房子只有四五十平方,张瑛显得兴奋又心疼。

可是她的兴奋劲没持续多久,几天后,房子里开进了17个人,有的抬电脑,有的搬桌子,张瑛很是诧异,“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一心壮志的马云要圆他更大的梦想——阿里巴巴,他凑了50万做电子商务网站,这17个人有他的同事、学生和朋友。“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他的回报是无法想象的,如果成功了,你的眼泪一定能变成钻石。”接着,一脸孩子气的马云向妻子讲述了一个令她目瞪口呆的经历,也就是这个经历让马云认识到互联网的魅力与神奇。

1995年的时候,马云作为杭州市英语最好的人才代表市政府去美国进行一次商务合作谈判,结果到后发现对方的美国佬是个十足的大骗子,他不仅想欺骗中方企业从中牟取巨额暴利,还试图说服马云和他合伙干,并开出了10万美元的诱人年薪。被马云拒绝后,对方把他软禁了起来,不给吃饭也不让睡觉,后来马云凭借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老虎机上赢来的600美元辗转回到了国内,但是美国那四通八达的互联网着实让他开了眼,他预感到这高科技背后蕴藏着巨大的财富。“我的行李、钱包和衣服全部都落在美国了,这次惊悚的经历我谁也没讲起过,但我还是觉得走这一遭非常值得。”马云的话让张瑛无语凝噎,还有什么理由不支持他呢?这个勇敢的男人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胸怀,她把自己的手伸向丈夫,然后紧紧握在一起。就这样,张瑛成了公司第18位成员。

最爱的妻子成了阿里巴巴的牺牲品

公司创业初始,基本上没有上下班的概念,大家聚在一间大屋子里开发网站,想到一个点子便开会,肚子饿了便开饭,张瑛干的全是勤杂工的活,买菜、做饭、扫地、打杂,甚至还要变着花样做夜宵。他们的儿子当时6岁,可怜巴巴地躲在另一间屋里不敢出门,他对妈妈说,外面狼烟四起,唇枪舌战的场面简直就是打仗,太恐怖了!结果小家伙既无法全神贯注做功课,身体也没喂养好,瘦得像豆芽菜,细细的脖子上支个大脑袋。

张瑛知道儿子成了阿里巴巴的牺牲品,自己也成了牺牲品,放着好端端的老师不做,偏要跑到厨房里去称霸,这到底是怎么了?可是马云根本没时间顾及妻子的感受,他太忙了,满脑子满嘴都是他的阿里巴巴。那时,每人每月500块薪水,这点钱买菜都不够,张瑛只能搅尽脑汁地去节省,她跟菜贩子去搞关系,以求进价买入。

有一次,张瑛做一道小鸡炖蘑菇的菜,大伙吃了个底朝天,锅都被捞干了,还有人摸着肚子问“有没有了”?那天,张瑛躲在厨房里洗碗,久久不愿出来,她心里一遍遍叨唠,这些人太苦了。

这一次,张瑛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与丈夫大声激辩起来。“你做出的种种决定,想过儿子的感受吗?从杭州转学到北京,刚刚适应环境现在又要从头开始,他小小年纪能承受得了吗?”可是无论张瑛怎么说,马云也不回辩,他一言不发地走进儿子的房间,摸了摸他熟睡的小脸。那夜,客厅的工作室彻夜灯未熄,马云坐在电脑前,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第二天一早,马云未吃饭早早出门,中午回来后告诉妻子,儿子的学校联系好了,“在我心里,孩子和事业一样重要。”张瑛铮铮地看着眼前这个虽然遭遇失败,但却没有被失败打跨的男人,他有着铁一般的脊梁,并像疯子一般不屈不挠。“今天会很残酷,明天会很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大部分人会死在明天晚上,所以我们绝不能轻言放弃。”这是马云对员工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也是支撑他前进的唯一动力。

总有一天你的眼泪会变成钻石

2000年底,马云终于守得云开见日月,阿里巴巴赢利了,它被世界认定为全球电子商务第一品牌,也成为外国人眼里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谁也无法想象马云这个颧骨凹陷,身材瘦小,争议不断,顽童模样的人登上了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的封面,他是中国第一位登上该杂志的企业家。

“想最幸福的事就是最幸福的人。”这是马云从国外接受完采访回来后对妻子说的第一句话。接着他说了第二句话,“明天全部人马搬进华星大厦,这是钥匙。”看张瑛没什么反应,马云又说了第三句话,“有人出资2000万愿为阿里巴巴打开全球的局面,我需要你帮我,你来出任总经理,而且非你莫数。”张瑛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马云感到了紧张。“儿子总算可以有自己的空间了,再也不用为满屋子烟雾缭绕的毒气而恐惧了。”凭心而论,张瑛非常优秀,她的大学成绩排在马云前列,不仅极具眼光,而且吃苦耐劳,现在想来她只为儿子入学一事发过一次牢骚,此外皆是尽心投入,无怨无悔。

果然,张瑛的上任给了马云无穷的动力,她的宽忍和能干搭配马云的勇敢和内敛,成为阿里巴巴一面无坚不催的旗帜,她的理性遇上了他的感性,就好像一座天平,为公司找到了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

但是这个完美组合只坚持了4年。2004年,儿子班主任的一通电话让从未过度焦急的马云急得跳起脚来。原来,他们的儿子迷上了网络游戏,放学不回家,痴迷的程度使学习成绩大滑坡。

当天晚上,马云早早回到了家,他破天荒地烧了菜又拖了地,他的举动让下班回来的张瑛吃惊不小。“出什么事了?”“我、我有事和你商量,你能不能辞职,我们的儿子已经完全脱离轨道了……”马云不好意思往下说了。那个晚上张瑛一肚子的委屈,当初自己无怨无悔在厨房里忙碌,贴钱贴物还落了个腰肌劳损;如今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事业,却又要为家庭做牺牲。

正在双方沉默不语的时候,儿子开门回家了。望着他瘦小的样子和脏兮兮的脸庞,张瑛心软了。“什么都别说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那一夜,两个人都没有吃饭,只看着他们的儿子狼吞虎咽。

张瑛回家了,做了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妈妈,我喜欢吃你做的红烧肉。”“妈妈,我喜欢你天天去送我上学。”儿子的这些夸奖掩盖了辞职的失落,虽然马云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比她更合适的中方总经理。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张瑛发誓要达到2个目标,一是让儿子脱离网吧,二是让他的成绩有明显进步。

2004年的暑假,张瑛把丈夫的许多照片拿到了儿子的床前。“这张是你爸爸和克林顿的合影,这张是与比尔。盖茨的,瞧,这张是与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爸爸这么了不起啊!可我一直觉得爸爸就是个玩电脑玩得很好的人。”儿子天真的表情让张瑛忍俊不已,“你爸爸是一位非常敬业、有责任感,并且永不言败的人,他的电脑的确玩得很好,但他从不打游戏。不过我可以安排你们进行一场网游较量,如果你这个网游高手赢了他,我们以后不制止你泡吧;如果你输了,你必须彻底断了网游瘾。”

“一言为定!”可是这个12岁的小男孩太自信,最后的结局是他输得心服口服。“我真佩服你,轻松的一套组合拳就把儿子制服了!”马云庆幸自己的选择,他觉得能干的妻子放在哪个位置上都能做出令人刮目的成绩。

果然一年后,儿子的成绩在班里上升了17名,同学们都说他变了,变得越来越开朗、爱笑了,并且乐于助人,人缘极好。当张瑛把这些消息发短信给丈夫后,马云回过来一句话。“你就像家中那盏红纱灯,永远带给我太阳的颜色。”

张瑛慢慢习惯了家庭主妇的生活,她很珍惜与儿子一起早餐的日子。她做的水果牛肉饼被儿子带在饭盒里抢着送同学品尝,她烤的玫瑰肉松蛋糕,儿子挑大拇指称赞。张瑛发现儿子的肤色白了,人也吃胖了,话也多了。“妈妈,明天是周末我陪你逛街吧。”“妈妈,我喜欢你穿裙子的样子,特别漂亮。”

几乎每个月末,张瑛都会和儿子一起逛时装店,小伙子会给妈妈推荐能彰显她气质的长裙。张瑛觉得自己自从进了阿里巴巴后就没再穿过女人味十足的衣服了,她的衣柜里全是黑色和白色的职业装。

2008年的情人节,儿子竟然给妈妈推荐了一条玫瑰红的丝绒长裙,上面斜斜地缀着一圈金色的流苏,让人一看就非常喜欢。张瑛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盘了起来,那镜中的女人碧滢如水,流露着说不出的典雅和知韵。“天啊,这是我吗?”

“当然是你!我太太无论事业、家庭还是容貌都是一流的。”马云的声音坚定中透着温情。“还记得我曾说过你的眼泪有一天一定会变成钻石,如今它实现了。”的确,转眼10年过去,如今家大业大的阿里巴巴,成为一口吞下雅虎中国的巨鲸,此外它还是中国唯一一个可以与美国的微软、GE、沃尔玛匹敌的企业,并以50亿的身价高居福布斯排行榜的前列。“企业的成功就是回报你付出的最耀眼的钻石,今天我正式邀请你与我一起欣赏,欣赏它的成长,欣赏它的失败,欣赏它一万年的芳华。”马云深情地说着……这静谧温馨的成功时刻历经磨难终于姗姗来迟。

第41篇、爱情故事亲爱的,向爱情妥协吧

何美美认识李小飞,是在七岁那一年。

那时,她刚被爸妈带到C城,在家属院里,何美美主动靠近那一群小伙伴。可是,当她一开口说话,大家都笑了,因为她豁了的门牙。

何美美长牙晚,所以换牙也晚。她捂着嘴巴,面对大家的嘲笑不知所措。这时,李小飞出现了,他一句话不说,只是张开嘴巴,露出豁了的牙齿。

李小飞在小伙伴里小有名气,因为他的玩具最多,课外书也最多,大家都喜欢跟他做朋友。

没人再继续笑了。为了感谢李小飞,何美美打算把自己手中的布娃娃送给李小飞,它是何美美最珍贵的,因为那是外婆亲手做给她的。

我不要你的布娃娃,我要你当我的小跟班。李小飞说。

家属院里的小朋友,几乎都在工厂里的学校读书。于是,上学的第一天,何美美就发现了,自己和很多小伙伴同班,包括李小飞。

一年级对于城里孩子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何美美之前在农村,每天除了在田地里数麦子,就是在院里跟小花狗玩。所以,那些别人认为简单的题目,对于她来说很难。

何美美,我帮你吧,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李小飞站在何美美的课桌前,一脸认真地说。

李小飞说的事,就是把他每天带的午餐吃掉。

何美美答应了李小飞,因为这件事太简单。可是,当何美美吃完李小飞第八天的午餐时,李小飞晕倒了,他的妈妈接到电话,立即赶了过来,陪他去了医院。

何美美很害怕,可是,李小飞却只轻声地跟她说谢谢。

原来,李小飞的爸妈离婚了,他跟着爸爸和奶奶一起生活。他把自己弄病,只是为了让妈妈来看他。

听完这些,何美美哭了。七岁之前,她对爸妈也很思念。外婆总是说,等吧,长大了,一切都好了。

何美美安慰李小飞说,好好吃饭,赶紧长大,长大了,一切都好了。

在七岁那一年,何美美和李小飞一起期待长大。何美美想,长大了,赚钱了,买房子把外婆接到城里来。李小飞想,长大了就去那个叫法院的地方,告诉法官,他要跟妈妈一起生活。

大学毕业后,何美美选择了回C城工作,这里生活节奏慢,消费水平低,关键是这个城市有槐花,外婆喜欢槐花。

面试那一天,她特意改了以往女汉子的风格,穿上了职业装,对着镜子,现学现卖地化了一个淡妆。

何美美被告知通过了第一轮面试,第二轮面试,听说是公司的两个股东亲自上阵。

你是何美美?

何美美正襟危坐,正在担心会不会有难以对付的情商问题时,被一个质疑的声音问。

是。抬起头,何美美看到一个帅气的男子,那模样堪比韩剧的男主角。可是,转念一想,估计是一个靠女人起步的小白脸,电视剧不都这样放的吗?

我是李小飞啊,你还记得我吗?

何美美在脑子里很快搜刮到对李小飞的记忆,可是,实在很难把当年瘦弱的小男孩,跟眼前这个高大帅气的人联系在一起啊。

何美美直接通过了面试,因为李小飞。

为了表示感谢,何美美客气地说了一句,我请你吃饭。李小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让本来已经有约的何美美,不得不爽约了。

吃饭的时候,李小飞不停地问问题,三年级转学后,住在哪里,读哪个小学,中学和大学在哪里读的……何美美一一回答。只是,在李小飞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时,何美美没说话。

你真八卦啊,你有没有女朋友?何美美故意笑得很大声,为了掩饰一些情绪。

没有。李小飞回答得很干脆。

何美美喝着饮料,怀疑地看着李小飞,颜值这么高,工作又这么高大上,这样的钻石王老五,怎么可能单身呢?

因为不想将就啊。李小飞笑着说,他左边的脸上居然有酒窝。吃完饭,李小飞要送何美美回家。何美美没拒绝,因为那高跟鞋,实在是让她寸步难受啊,车上放着老歌,是周蕙的那首《相遇太早》,很伤感。

何美美上班的第一天,李小飞就在公司上上下下打了招呼,何美美是他的人,大家要多照顾。

广告公司的女孩,都有一番别样的气质。相貌普通的何美美,因为李小飞的这句话,男同事多看了她一眼,女同事的眼神里,有着复杂的情绪。

其实,何美美很不高兴李小飞这样,自己是靠实力进入公司的,现在弄得像是走后门似的。

虽然李小飞有自己的美女助理,可是,他动不动就喜欢使唤何美美。

李总,我的职责是负责联系广告客户,不是给你端茶倒水。何美美不高兴地说。她想做一番事业,想让那个错过她的人后悔。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最怕什么吗?李小飞抿着何美美冲的咖啡,心满意足地问。

男人怕女人,女人怕男人。何美美不假思索地说,她最擅长脑筋急转弯。

错,男人怕入错行,女人怕嫁错郎。

何美美正想说什么,手机响了,看到来电显示,声音立马调到了温柔模式。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是她的前男友郑宇。

和郑宇的爱情,在大学四年,纠缠了三年。何美美以为他们会天长地久,可是,却敌不过那一张上市公司的聘书。

一直追求郑宇的女孩,在毕业前夕,拿着她爸公司的聘书,问郑宇到底选择谁。

何美美以为,自己的爱情坚不可摧,可是,她错了。郑宇说,大学时代的爱情,逃不过劳燕分飞,他选择了那张聘书,还有那个他不是很爱,却并不讨厌的女孩。

分手的第六十天,郑宇主动约了何美美吃饭,却说希望有李小飞作陪。

即使郑宇的目的是那么明显,何美美还是高兴极了。她不管李小飞下班是否有时间,直接说晚上请他吃饭。

好歹我也是一个公司的副总,怎么着也该让我端端架子吧。李小飞笑着说。

端什么啊,这公司除了我,没人见过你豁牙的样子。

说起当年,李小飞来了兴头,他说,很多年前的那一天,其实,他还不是豁牙,可是,看见小伙伴们嘲笑何美美,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用手一拧,就把两个已经不牢固的门牙给拧了下来。

啊,这样?想起当年的时光,何美美顿时感觉心里暖暖的。

李小飞,你说我这样穿好看吗?说起过去,何美美觉得和李小飞亲密了很多。

你穿什么都好看,跟我吃饭,没必要讲究这么多。

因为怕李小飞拒绝,所以,何美美并没有说晚上还有其他人。

李小飞见了郑宇,微微怔了一下,就笑着打招呼。郑宇的眼光在何美美身上只短暂地停留几秒,就开始张罗李小飞喝酒。

郑宇端起酒杯,右手无名指的戒指刺痛了何美美的眼睛,她借口去洗手间,擦掉了就要落下的眼泪。

回来,只有李小飞一个人坐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人呢?何美美疑惑地问。

走了。他今晚主要是为了和我谈一个合同,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签了,但是,仅有这一次。李小飞看着何美美,一脸温柔地说。

何美美没有接话,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咕咚咕咚地灌了起来。

那一晚,何美美喝醉了,手里拎着高跟鞋,指着李小飞说,你太坏了,也不拦着我点。

迟早你得醉一次,看你在我面前醉,我还放心一点,醉了睡了就忘了。李小飞看着天上的星星说。

第二天何美美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像是酒店,又像是公寓。转眼看见穿着睡衣的李小飞,吓得尖叫一声。

醒了?我给你煮了粥,赶紧起来喝。

何美美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依旧是昨晚的那一套,才放心地起床。

李小飞的公寓不大,却很温馨。

李总怎么没买别墅?何美美调侃说。

我从小就不喜欢大房子,小的时候,爸爸的房子很大,可是,没有妈妈。九岁那一年,我去过我妈妈那边一次,房子又小又破,可是我很喜欢,因为在那个地方,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李小飞把果酱涂在面包上,脸上有一丝忧郁。

昨晚,谢谢你。何美美对李小飞说。

谢我收留你?

谢谢你跟他签了合同。

那顿早餐,他们吃了两个小时,何美美跟李小飞絮絮叨叨自己的爱情故事。可是,当她说完,李小飞的一句话让她大跌眼镜。

我知道这些事,其实,他不值得你爱的。李小飞说。

你怎么知道?何美美吃惊地问。

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去做一些暗访和调查,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李小飞看着何美美,认真地说。

喜欢的人,什么意思,你是说我是你喜欢的人?何美美指着自己,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七岁那一年,我就把你放在我的心里了。不过,也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我把你放在了心里。李小飞一副无奈的样子。

未免太早熟了,太年轻的情感,根本不是爱情。何美美一副爱情专家的口吻。

什么太年轻,我现在年轻吗?从现在开始,我决定正式追求你,不过你放心,我跟你的前男友不同,虽然我长得帅,有很多人喜欢,可是,我只认定你,所以,不会有人用聘书把我诱惑走。李小飞笑着说。

这都什么跟什么,一个男人七岁就喜欢上一个女孩,而且,这一喜欢就是这么久,简直跟演韩剧似的。万一没遇见呢,那李小飞是不是得一直等,不去将就?

见何美美愣住,李小飞又说,现在找个人多简单啊,三年前我就找到你了。只不过,你爱得那么轰轰烈烈,我怎么好去当第三者呢。

何美美总觉得这一切就跟梦一样,她觉得自己得好好想想,才能明白李小飞的话是真是假。

亲爱的,我喜欢了你十五年,你就向我的爱情妥协吧。

李小飞是如今典型的高富帅,哪个女孩不喜欢啊,可是,何美美还是觉得,自己得矜持一点,轻易得来的,从来都会轻易失去。于是,她说,关于爱情,我们还是边走边看吧,妥协不妥协得看你的本事。

第42篇、爱情故事有多甜腻,就有多危险

看过两个成年人如小孩过家家,通过讯息在某一个空间里你侬我侬,如果什么什么,你应该怎样,我们将如何如何……甜腻中满是遐想和泡沫情欲。或者,他们从开始就是一场危险而不自知的游戏。有多甜,就有多自私;有多腻,就有多疾迅。他们把玩的游戏,只是为了在意自己的存在,证明谁比谁更爱自己,最终,谁最果断切断谁。谁成伤害,谁被遗忘,都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看似深情实则薄情。甜腻的谎言,最终都会被时间攻破。所谓深情,被时间和心消耗,花花游戏,亦曾热乎,转身便是再见,凉薄一场。

另一种,生活中普通交往过程,多半都会听到一些如巧克力般甜腻的话语。他们如同被抑或廉价抑或高档的那些鲜彩且不透风的锡纸所包裹,只不过所表达形式不同而已。抛开话语甜腻程度不说,喜欢这样说话的人传递出话语时,所做出的有效提炼和对人给出的通透与信任,本身是否亦该受到质疑。

看不到任何真实,诚恳。比如,对谁都很热乎,对谁都可以亲爱。有一张永远都那么如同道具般的笑脸,对谁都喜相迎。人前好话甜腻摆尽,转身之后,你永远都不知道背后会议论些什么。人性的复杂和微幽深谙,以自身自在,私己之欲为首要。

热情甜腻并没什么不好,不好的是一旦因厚道被世故出卖,因热闹被圆滑冲击,那么它显然是危险,难以靠近的。因为你不知道,在表象的关系背后,疾迅的结束,是人情凉薄,寡义的正式宣告。

生活中,愿意与之去说话的人总是很少。有的人说话如同官方消息,一如接受媒体采访时,交出的固定套路和规范模式,无以交付彼此。有的人说话是游戏规则,这是他们在钢筋水泥隔音玻璃搭建的楼宇里,想生存下去必须具备一定潜藏的游戏规则。众多人生活的微妙特征之一如同泡沫剧一样泛滥成灾,情感交际也是其中之一。

所以,看到一些人,足够聪明,但骨子里透露出圆滑和狡诈猥琐,说出的话也是高调浮夸和浅薄炫耀,让人怎么都觉得不够舒服。而有些,漂亮一二,通透不够,亦能做到场面顾及,但三言两语所暴露出的谄媚阿谀,立刻让你对这样的人整体大打折扣。

会和一些有趣、真实的人交往,他们首先眼神里都能感受到诚恳,没有虚无做作,言语之间交流出的善良和对生活充满活力,及对自身工作特质的热爱,让你看到美好。重要的是,对方所潜藏出的内涵能很好地得以探索且愿意为之去倾听。

又或者很多时候,因为学识、经验、阅历不同,总是你说很多,他听很多。某种程度,这样的交流并不对等,但依旧不失你对他的敬重与懂得。这样的人,具备独特秉性与芬芳,因为性格里的坚韧与历练,具备聪慧和内涵的气质,在日常中不张扬,热情,诚恳,具备耐性和妥协之心,即便人在日渐老去依旧有一颗澄亮的内心。他们因为稀少值得交付和倾听。

这个世间聪明的人太多,良善的人亦不少。但若能做到通透且两者兼顾,则是一件可以为之感恩的事。

谁告诉你说,交往一定要带有目的和需求性。这样的概念只属于交际。在没学会如何交际之前,能保持有效且善意的交往是属于内心的通透和人情对待的简约。

知道有些关系只是表面热闹,所以,不刻意,没有敷衍,相信因缘际会。不喜欢甜腻和媚俗,自动出现的美好,如同光束照亮,温暖内心。

第43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三六九等

茗茗结婚了,老公是个360度无死角的优质男,温柔、帅气、有型、有钱,最重要的是自两人相识到结婚,优质男一直对茗茗一往情深,可谓掏心掏钱、挖肝挖肺。婚礼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往日富丽堂皇的大厅被布置成一片花的海洋,婚礼现场完全按照茗茗单身时的想法来设计,花费令人咂舌。新娘子茗茗浑身上下都打上了定制的标签,从婚纱到戒指,从鞋子到头纱,件件都是国际大牌,随便一件单品,价格都昂贵得足够承包我们这些小女子的全部婚礼花销。两人宣誓时,新郎信誓旦旦地说:我愿意照顾她和她的家人一生一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离不弃,永远让她开心、幸福。

新娘子茗茗在台上流下了幸福的眼泪,我们这群闺蜜在台下也都哭花了妆,此等盛况,我们此生恐怕再也无福经历。但是,在别人的童话故事里痛哭流涕,也并非全部因为感动,其中缘由恐怕也只能以冷暖自知来概括吧。

吃过8888元一桌的超豪华婚宴后,受了刺激的闺蜜们结伴去附近的商场购物。其中,最近刚和老公闹别扭的小佳反应最为强烈,在等待闺蜜们试装的空当,我点开朋友圈,这才发现小佳已经分享了婚礼的现场照片,并获得一片点赞和留言。有人说:这才叫结婚,咱们那是过家家;还有人说:今晚回家得给老公上上课了,让他看看人家都是怎么做的。

那天,一直愤愤不平的小佳一口气买了三条裙子。晚上十点钟,小佳以文字叙述的方式直播了她与老公的战事,描述了老公刻薄小气的嘴脸。三条裙子花了两千块钱,刚好够还一个月房贷,老公列出的这种等价关系激怒了小佳,她悲愤地在朋友圈里发问:难道我还不如一个月房贷重要吗?还在下面附上茗茗结婚的婚礼视频,并附上一句:是男人都进来看看!

其实,身处那种浪漫绝美的氛围中,我也一度觉得自己的婚礼寒酸得不像话;耳闻目睹优质男对茗茗的宠爱,我也抱怨过老公的粗线条和不尽职。可是,换一个角度比,就会发现,我与我拥有的一切,茗茗与她拥有的一切,都是合理的、成正比的。茗茗名校毕业,漂亮有气质,精通三国语言,钢琴十级,油画获过全国性奖项,曾在某歌唱比赛中进入全国十强,留学归来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入职两年后被破格提升至中层管理者,性格极好,犯二呆、萌女神、女神经各种状态无缝切换,厨艺好,茶艺棒,懂设计,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能娶到这样的老婆回家,耗尽家底办个婚礼又算得了什么?倘若我是男人,照顾她和她家人三生三世恐怕都嫌不够吧。

有人说,爱情世界里众生平等,这不过是跳过人性对爱情的一种强制美化而已。幸福本身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但是追逐幸福的人,却真的分三六九等,所以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从来就没跳出“鱼找鱼、虾找虾”的范畴。宝石怎会与沙砾为伍?宝石的幸福,沙砾的人生格局怎么可能放得下?我很想告诉小佳:你之所以不能拥有茗茗的幸福,完全是因为你不是茗茗,与你的老公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那些尚未结婚的人,倘若你想通过另一半获得一种美好的生活,首先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自己送入那样的生活中,你才会有邂逅那种美好的可能。

第44篇、爱情故事爱情其实很彪悍

结婚不久,老婆已经三次揪着我的耳朵,把我从牌桌上请回家;结果,回到家里什么事情也没有,就是陪她看令人头疼的韩剧。在哥们儿的冷嘲热讽中,我这一米八的肌肉男,着实矮了半截。

为了表示我还是原来的“一介武夫”,昨晚我大宴宾客,喝了个一醉方休。到家门口,已是午夜。看看手机上十多个未接来电,我猛然酒醒。蹑手蹑脚地进了客房,老婆突然踹门而入。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借着酒劲儿,很男人地说:“因为我是男人!”

老婆突然哭了,说,喝酒开车不安全,她如何如何担心;玩牌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

我欲申辩,她的“九阴白骨抓”,一下锁住我的喉咙,我只好把话咽了回去,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面对身材柔弱、情感彪悍的老婆,我是一只羔羊。

今天,我给老婆留了个字条,希望她不再生气,调侃着:念你昨天晚上功力消耗太大,今天不理你!

今天中午,又被哥们儿叫去喝酒,喝酒期间,我隔一段时间就本能地拿出手机看看,不下十几次,今天老婆真的不打电话了?——打电话来烦,不打电话心里又不习惯,不踏实。

晚上,没人请客,我赖在单位上网,故意晚回家。快八点了,我的手机静悄悄。我不由自主地给她拨了个电话,没人接。我的心却突然有些紧,无法平静。

我飞奔回家,老婆正趴在桌子上看着满桌的佳肴发呆。

我说:“老婆,你还是准时给我打电话吧!”

“你不是说影响你的男人形象吗?”老婆瞪了我一眼,“今天是不是高了半截呀?”

“高是高了,但是有些飘,没有方向感,巨恐惧。”我逗着老婆,“求求老婆,还是让我矮半截吧,离地近,踏实。”

这时,哥们儿打电话来,邀我去迪厅疯一会儿。我说要陪老婆看韩剧。

我对着电话嚷:“你们没结婚,知道什么啊?怕,是因为幸福——别看我老婆小巧玲珑,她的爱可彪悍着呢!爱情这东西,女人都是用手捧着,男人都是用肩扛着。所以女人要用眼睛盯着,才能捧牢了;男人要弯着腰,才能扛稳了。”

其实,那边的电话早挂了,我只是在自言自语。算是对老婆的保证:以后随时听她调遣。

老婆已经靠在我的怀里,粉拳捶着我胸,笑得泪眼涟涟的。

第45篇、爱情故事抹平岁月露出爱

那些日子她的生活总是灰灰的,烦心事儿接二连三地来光顾她,让她在应接不暇的同时,心情也如那阴沉的天空一样。

丈夫去年就下了岗。全家人的生活,仅靠她一个人微薄的工资来支撑;女儿两年前考上了大学,一年的学费就要花掉她半年的收入;他们的按揭房,每月还有一千多块的贷款要还……

人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处在这个环境之中,她可真是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生活不如意,他与丈夫的感情生活也如一杯白开水一样,虽然解渴,但喝起来无味。两个人结婚十几年,平静的生活早已磨蚀掉了所有的激情,身处一室,却早已无话可说。每天下班回来,吃过晚饭后,她就守着电视剧消磨时间,她的丈夫,则会斜躺在床上,看一些书报杂志。而当她看完电视剧上床的时候,丈夫已经鼾声如雷。

那天早晨起床后,她与老公又为女儿要不要报英语辅导班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她说:“人家的孩子英语四级考试都报了好几个辅导班,咱孩子要是不报,考不过级孩子会怨咱们的。”丈夫反驳说:“咱的孩子学习成绩一向很优秀,相信孩子的能力,不报班也能考过。”见他这样固执,她生气地讥讽他:“你是不是怕花钱?钱是我挣的,我愿意花在女儿身上我就花,用不着你多嘴,有本事你出去挣几个回来,那样你就有说话的权利了!”

她的话,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将门重重地一摔,冲出了家门。而心情灰暗到了极点的她,也一个人躲在家里暗自伤神。夏天的天气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晴空万里的,转眼间就乌云密布,不大一会儿,就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暴雨持续了半个小时后,眼看着雨越下越大,一丝担忧袭上了她的心头。匆匆忙忙跑出门的他没有带雨具,也不知去了哪里。当这种担忧愈来愈强烈,让她坐立不安的时候,她给他发了短信:“你在哪里?先找个地方躲雨,雨停了,就快点回家吧!”短信发出后,好久不见回音,于是,心乱如麻的她又发了第二条短信:“是我不好,我向你认错,只要你好好的,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跟你吵了。”

然而,两条短信发出后,仍不见回信。他是不是遇到了车祸?是不是在这大雨天看不清路,掉进了街头没有盖的窨井里?胡思乱想中,脑海中闪过各种可怕的念头,当这些念头愈发强烈的时候,她抓起雨伞就冲出了家门。

雨伞很快就被狂风吹散了架。她丢掉雨伞,趟着齐腰深的水,喊着他的名字,一条街一条街地寻找,跌倒了数次,爬起了数次,但他却像在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杳无音讯。

然而,就在她孩子似的在街头失声痛哭的时候,她忽然透过雨水和着泪水肆意横流的眼,看到了街角闪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试探着喊了一声,果真是他。

两个人拥在一起,两目相对的时候,她又一次流泪了。她捶着他结实的肩膀,责怪他为什么不回她的短信,害得她如此担心。他帮她擦着眼泪,内疚地说:“我的手机没电了。和你吵架后我去了朋友家散心,下大雨的时候,我知道你最怕打雷,怕你一个人在家害怕,就往家赶,但谁知雨太大,公交车半路抛锚了。没办法,我只得步行回家,但雨太大,趟着水走,走得慢了些。害你担心了老婆。”

她感动得竟然无语。那一刻,她才明白,其实,他们的爱一直都在,只是由于时间的磨蚀,爱的激情,被岁月沉淀了下来。疲惫也好,困倦也好,他们的心依然是相连的。

有的时候,婚姻就如一个行走在路上的人,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也有疲倦的时候。当婚姻疲惫了,激情被岁月磨蚀掉了的时候,晃一晃爱情的水杯,就会发现,其实爱人没变,一切都没变,变化的,只是我们困倦的心。

第46篇、爱情故事别忘了,爱情需要新鲜感

爱情的资本不是美丽帅气,而是彼此留有空间所产生的新鲜感。要不断提升自己,让昨日的TA抓不住今日的你。

“一旦开始谈恋爱就失去了自己。”

“两个人在热恋中,每天都约会,别的事情都不想做。”

“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只想和TA分享心事。”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你是这样容易为爱疯狂的人吗?当你恋爱的时候,就全心投入,你的心也就不放在自己的身上了?

爱情本身是不理性的,特别对于一些感性的人而言,一旦触动情感的开关,就一发不可收,非要在瞬间燃烧殆尽不可。

然而,这样的爱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更多的时候,只是情绪随时想找个人抒发,只是你想有一个能呼应心情的陪伴者;这样的爱情,缺少了时间和空间距离,缺少了发酵、沉淀和省思,根植得很浅,一旦遇上考验就很容易摧折。更重要的是,两个人都失去了自己的生活重心,很快就会变得彼此依赖。一旦爱情与生活黏结在一起,爱情也就失去了美感,丧失了活力。

爱情和生活需要取得平衡,感情才能走得长远

王维玲在过了30年小姑独处的日子之后,终于遇见了令她心动的追求者刘荣。刘荣长相极好,条件也好,更重要的是,对王维玲非常体贴大方,因此很快赢得了她的芳心。两人个性投合,心灵契合,很多心事、想法,即使不说出口彼此也能心知肚明。这样美妙的感觉让他们仿佛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一盏明灯,日日紧紧追随彼此。

每天一醒来,王维玲就迫不及待打开微信,看刘荣是否传来了早安讯息;中午,王维玲也利用午休时间,和刘荣聊聊当天发生的事情,交换心得。下班时间一到,两个人更是以最快的速度飞奔到约会的餐厅,吃饭、互诉衷情,直到深夜还舍不得回家。

恋爱是“盲目”的,更是“忙碌”的—很快,两人就开始倦怠了,在一起的时候,变得没什么话题可聊,总是一起发呆。

由于陷在二人世界的时间太多,刘荣很快感觉到工作与人际互动上的压力。原本面临升迁关头的他,因为拒绝了几次加班,痛失升迁机会;他很少出席同事聚餐,渐渐地,在单位孤立无援;和朋友家人的关系也降了温,有了疏离感。这些事情让刘荣没有心情再去讨王维玲开心了。

王维玲当然也遇到类似的问题,但是把感情放在第一位的她,并不在乎生活中出现的动荡,只想得到刘荣的关注。可是她却感觉到,刘荣约会时意兴阑珊,好像有意无意地疏远她,这使得她的不安全感油然而生。她想,刘荣可能另结新欢或是对她厌烦了。刘荣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觉得两个人还是稍微有点儿各自的空间比较好。他并没有见异思迁,只觉得工作、生活和爱情的时间分配,需要调整。

两人为此争吵不休,王维玲哭着跑来问我,怎么才3个月不到,刘荣就对她腻了?我听了她的说法之后,大概明白了问题的症结点在哪里。

“你们最近不是有员工旅行?要去东京吗?”我问。

“我不去,这样我会有一周见不到刘荣。”王维玲说。

“我建议你去吧。相信我,这趟旅程会为你们的爱情带来新契机。”

“什么新契机?他又不跟我去。”

“你们稍微分开几天,让大家冷静一下,重新调整这份感情的脚步,不是很好吗?”

在我的劝说下,王维玲虽然百般不愿,但总算成行了。那一周,她和同事玩得很开心,拍了许多照片给我。其实她一直是充满热情与好奇心的女人,而旅行帮助她找回自己,与自己的内心在一起。

至于刘荣,则趁着这段时间重整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脚步,平衡事业、家庭和人际关系,也解除了“诸事不顺”的心理压力。

各自“找回自己”之后,两个人从过度黏腻的关系中醒悟过来。王维玲回国之后再度与刘荣见面,两个人分别把自己对生活的想法好好地与对方沟通了一下。他们达成共识:为了让恋情走得更长远,就要各自照顾好自己原本的工作和生活。

爱情不需要过度了解彼此,要留点儿新鲜感让爱情发酵

在那段“密集恋爱”以至于没有自我空间的日子里,王维玲一度感觉到刘荣不再那么关注她,对她没有最初那么感兴趣了。那是因为,过分的黏腻让刘荣很快便掌握了王维玲固定的生活作息,还有对一些事情的反应,掌握之后他当然就不会紧张也不觉得特别了。当新鲜感失去,做什么事情都变成制式化,谈恋爱的快乐也就蒸发了。恋爱才谈了3个月,就仿佛进入死亡的周期,这当然很困扰两人。

但经过王维玲的东京之旅后,两人重新调整脚步,把部分时间和空间留给自己,不再那么事无巨细地与对方交代、分享,只靠着信任和真诚让爱维系下去,爱情反而走到了更深的心灵层次。譬如,周末没有约会时,两人也不特别联络了,到了下一次约会时,发现彼此有点儿改变,反而更具新鲜感和魅力。

新鲜感是爱情的资本

爱情的资本不是美丽、帅气、能言善道,或是其他种种一开始吸引人的好条件。每一个人都知道,再美丽再帅气的脸,看久了也没有特别的感觉。爱情真正的资本是“吸引对方想要继续探索你”的那种新鲜感,那种若有似无、难以掌握的瘙痒感。如果两个人缺少了这种想探索对方的感觉,那么爱情很快就会走向尾声。

保持爱情里的新鲜感,可以说是维持两个人关系最需要努力的部分,比起女人多么用心保养自己、男人多么用力砸钱更重要。无论你怎样好,要是对方感觉不到,看你总觉得没什么特别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你的位置可以被取代了。

那么该如何维持自己在对方心中的新鲜感呢?最基本的是,不要把恋爱当成生活里唯一的事。生活是全面的,你不能挑食,只拣爱情这道菜来吃;膳食均衡你才会身心健康。如果你失衡了,爱情就会失衡。

其次,你需要不断地自我成长,无论是思想、眼界、内涵,都必须追求提升。让昨日的TA抓不住今日的你,TA就有好奇心想再多看看你、听听你。

无论你多么爱对方,也无论对方多么爱你,你都必须保留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空间,一个可以不需要与对方分享的私密花园,那个私密花园也许是你喜欢的一家餐厅、一个景点、一位老朋友、一件你喜欢做的事情……那是专属于你自己的空间,或许也不需要与家人朋友分享的部分。这个部分很重要,每一个人都应该拿着自己私密花园的钥匙,在那个地方,让自己安静地回到自己身上,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和力量,然后你走出那里,才更有能量把爱情经营好。

没错,彼此分享是相爱很重要的事情,但那不代表你必须把自己的全部都变成对方的一部分,也不代表对方的全部你都要消化吸收;一旦如此,便会陷入互相依赖的状态。一个人要活出两个生命,那种压力太大,往往也是造成恋情夭折的元凶。

保持既亲密又各自独立的关系很重要,所谓的独立,就是你必须把自己面对的问题处理好,而所谓爱情里的亲密,也就是分享心情与感动。假如你是把问题直接说出来,期待对方处理,那么就是依赖,会为恋爱带来过重的压力。

爱情的瓶颈,需要距离来突破

当一段时间约会太密集,以至于两个人的热情欲振乏力,甚至开始出现压迫感、口角冲突,那就表示你们太密切黏腻、分不清楚彼此了。忘记了各自独立,失去了尊重和分寸,你们便失去了消化感动的时间和空间。

恋人需要思念。他为你做的每一件事情,你当下感动,别离后咀嚼,让感动发酵,这样的过程才能增加爱情的深度。倘若没有这个过程,那么你们对彼此的付出很快就会习以为常而不再感到幸福。

热恋时,没有人不想日日黏在一起,渴望以最快的速度了解掌握对方的全部。当热恋走到“习以为常”的瓶颈时,请记得,不是不爱了,而是这段感情走到了该提升的路口,你们需要时间和空间的距离,需要思念,需要咀嚼对方的美好,需要让爱情发酵……这些才有助于你们的感情进入真正稳定的阶段。

只有加强彼此的信任,把爱情提升到无须朝朝暮暮也能心向往之的境界,你们才不会轻言分开。

第47篇、爱情故事为爱奔跑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

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第48篇、爱情故事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5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她一眼就看中了。他抢着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3月,他走了。临别他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会一直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第49篇、爱情故事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暗恋你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越人歌》

春夜。12点过。电话响。想不到是你。你在电话那头呼吸沉重,背景很空旷。我知道你一定喝醉了。

没睡?

嗯。

又在上网?

嗯。

叫他来听电话!你在那头气冲冲地说。

你还有事吗?我忍住语气里的不耐烦,再次问道。

我想打扰一下你,可不可以?你的声音突然变得哀求而痛楚。我的心开始抽紧。我有种预感,我距离我一直寻求的谜底越来越近了。我感到溺水般的慌乱。

你已经打扰我很久了,你知不知道?我冷淡地说完就挂掉了电话。我一直,很冷淡地对待你。

元旦节,公司聚会,当时我已喝了太多酒,我语无伦次地对身边的帅哥阿俊说:知道吧,当年他,像个三四十年代的富家少爷一样。我说完就指着你嘻嘻地笑。你漫不经心地抛着一个大大的橙,眼光如水般漫过来,我感觉像一股凉风拂过我发烫的脸,你的眼睛里还有一层薄薄的光,倏然而过。我的酒一下醒了一大半。我起身摇摇晃晃地往外面走。

你过来扶我,我抓起一把雪扔到你脸上:走开,我不跟你玩了。

固执地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闻着路旁冬青清淡微涩的芬芳,我突然自责起来,我怎么能如此对你,你从来没有欠过我。我甩甩头。羽绒服的风雪帽沉甸甸的,我伸手一摸,一个硕大的橙。记得刚才阿俊闹着要吃,你却很认真地说要带回家给你女儿吃。如果,可以,我真的愿做你的女儿,这样,你就会一辈子不离不弃,无怨无悔地爱我。因为,作为一个女人,9年来,我得到的不过是一个橙。

认识你那年,我才20岁。

去公司报到当天,你坐在那里,你穿着白衣黑裤方口布鞋,头发整齐,戴着无框眼镜,正在品一种叫碧螺春的茶。你浑身上下透着一种优雅怀旧的古朴气质。若不是你桌前的手提电脑,我真怀疑是走进了三四十年代的电影里。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设计师,本市的会展中心、剧场都是你的作品。你安排我在你的手下做事。我跟你跑工地,赶图纸,学设计。那段时间我特别快乐,连脚趾甲都充满了力气。直到有一天,你没来上班,我责备你:怎么不来上班也不通知一声啊?

你略为惊讶地看着我。同事们也笑我:你是老大,还是他是老大啊。等我明白过来时,我的脸红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恨君生早,君恨我生迟”。当夜,我想到这首诗,心里无比怅然。然而只是我在恨君生早吧,君并未恨我生迟吧。当时的你,意气风发,妻子美丽优雅,女儿聪明伶俐。

我接受了一直在追我的同学大东,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把他带到办公室来过。当我将喜帖递到你手里时,我还记得你的眼神很复杂,有震惊有失落有叹息。在化新娘妆时,我回想起你的眼神,我突然哭得涕泪滂沱。

婚礼上,你表现得体地跟我碰杯,我也表现得温婉得体。然而,灯火辉煌的酒店里,望见你穿过人群、渐行渐远的背影,我不由心酸地想:从此,我不过是凋谢了。虽然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一刻。

一晃眼9年就过去了。一直以为,只要我恋爱了,就会好起来。然后我又想,也许我结婚了就好了。再然后,我觉得我生了孩子就会没事了。所以,我在20岁认识你,22岁谈恋爱,24岁结婚,26岁生孩子,28岁买了一个大的房子,29岁打算买车子。我将我的人生一步一步地规划好,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9年过去了,你还徘徊在我的生命里没有离去。我无法将你规划出局。我与大东结婚5年,可是我的心还是游离在外。

去年我们一起去三亚做一个工程。在三亚的最后一夜,两点,你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海边。我想,这一辈子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与你单独待在一起了。我在你身边坐下,你伸出手很自然地揽住我的肩,你说:暂且就把这里当天堂吧,让我们当几个小时的神仙。等会一下飞机,我们就再回到凡间做回凡人。

山有木兮木有枝,你轻声地唱。海风起,苦涩的风直吹进心里。

我只不过想安安静静地忘记你。如果无法忘记,我也只想要安安静静地暗恋你。我希望你是完全不知情的。我希望我的暗恋是一场哑剧,自始至终,从观众到演员都是我一个人。我不希望你关心我,怜惜我,打扰我。我的人生,如果没有遇到你,它将是轻松而浅显的,现在因为有了你,而变得沉重和隐秘。

可是这个春夜,在我暗恋了你9年之后,你却告诉我: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场暗恋的独幕哑剧突然变得热闹而繁杂起来。

今年的春天,我终于揭穿了暗恋的谜底,不知为何,我突然长松了一口气。我也突然觉得了无生趣。我的爱止于你爱上我。我决定谢幕了。而你却才开始上演。

连齐秦也说:这世上,不可自拔的是牙齿和暗恋。可是,当他爱了十几年的王祖贤来到他身边之后,他却不如当年那样爱她,甚至两人最后分手,结束一段神话爱情。原来,要拔掉暗恋如此容易,就是让你得到他。而我不想得到你之后再放弃。

当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时,我会变成一个好妻子,好母亲。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第50篇、爱情故事花朵正中,是蕊

她喜欢画兰花。四岁的时候,在美协工作的母亲就给她拜了一位国家一级画家当老师,教她画画。老师给了她一套发黄的《芥子园画传》,先让她不求甚解地背诵。她不喜欢山水人物,也不喜欢草虫鸟木,却单单喜欢梅竹兰菊的那一本。而“兰谱”又在这一本的最前面,因此她读来读去就只把“兰谱”背熟了,最后竟然只愿意学画兰花。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同年,不同系。在图书馆初识闲聊,他居然记得她参加校美展的那幅作品,并且印象深刻,说那兰花似乎没有点蕊。她说:“是没有点蕊。老师说,蕊是花最尊贵的灵魂。只能在真正懂得花的精神之后才可以去点。”

他向她求一幅兰花图,她却始终不给。她说蕊还没有准备好。他节省了半年餐费,在初冬下了第一场雪后,给她送去了一盆盛开的兰花。这盆知情知意的兰花终于使她落笔点下了蕊。在兰花开谢的馨香中,大学生活很快到了尾声。因为她的画在全国获了大奖,引起了美术界的关注,被留在省文联一家美术杂志社。而他,却被分回偏远的故乡小城。左边是前程,右边是爱情。两朵花中间,是她。她伸出手,掐断了左边的一朵。她对他说:“画在哪里都可以画。爱情不是在哪里都能得到。”

一切步入正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喝了一瓶红酒。每次举杯,他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一遍又一遍,如难弃难离的幸福咒语,愈说愈深。她终于落泪,打开自己,任他的笔,点自己的蕊。抱着他的身体,她想:就这样,就这样吧。一朵兰花开,有叶可舒,有瓣可绽,有蕊可点,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事。婚后的她,又推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她站在中点,开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疏离后者,靠近前者。儿子出生之后,靠近的速度更是意想不到的快:他的衬衣该熨了,儿子的尿布该洗了;他的皮鞋该擦了,儿子的奶粉该买了;他的内裤该换了,儿子的户口该报了……他,儿子,儿子,他,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生活。她不是不明白其间的单调、琐碎、艰辛、平庸——甚至是无聊,但是,凭着他的那一句话,她觉得这一切便都有了结果。

“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对她来说,这是对爱情最深刻的理解和赞美。

对于一个有时运的人来说,小城的天地其实也是足够大的。婚后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平步青云。先是如鱼得水地在机关里摸索了几年,熟悉了所有的关卡,领悟了所有的窍门,然后辞职自办公司,一笔笔业务和利润如不尽长江滚滚来。正如由冒号开始,一个瘦弱的顿号长成了一个流畅的逗号,又长成了一个丰满的句号,此后,还遥遥可望惊人的叹号和前程无量的省略号。而家对他来说,则如一个无法长久停留的顿号——早出晚归,中间三个电话,如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成功而忙碌的标准丈夫。对此,早已习惯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无论谁是蕊,只要三个人在一朵花上,就够了,她想。她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直到听到有朋友用充满同情的口吻对她无比谨慎地说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去年招聘的职员。喜欢穿大朵大朵花卉点缀的衣服,艳光四射,妖媚八方。把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也把秋波送得滚烫滚烫。没几个回合,他就觉得,在牡丹的浓烈里,兰花的清芳淡似若无。

其实他也知道她爱的是他的钱。可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欢,轻松、明白、新鲜、刺激,甚至让他上瘾。因为在她面前,他可以尽情粗俗,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释放最大的疯狂。然而他没有想到:疯狂都是双向的。在他刚有意甩开“牡丹”时,却被蓄谋已久的她在床上录了像——这个摩登世界最戏剧却也是最常用,同时最有效的敲诈手段无法想象地成为真实。面对主角是自己的色情片,他填了一张又一张的支票,手渐渐地干了。内忧和外患向来是亲密战友,其他麻烦一起涌来。知道她是个无底洞,再耗下去,他必会全军覆没。

他恐慌极了,终于对她和盘托出。“这件事情交给我,”一夜未眠之后,次日清晨,她说,“之后,再办我们的事。”

有些事情,女人确实最能摸准女人的七寸。

“你自己也知道,你快把他的钱榨干了。再逼他下去,他要真和你闹个鱼死网破,他固然没有好下场,你也会落个敲诈罪。玉石俱焚,又是何苦?劝你以后做事千万别这么绝,歹毒的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让你傍?”她心如止水。

“鱼死网破?他敢?”牡丹花高高吊起的眼梢溢出鄙夷的笑。

“他不敢,我敢,”她翻开手机盖,“刚才的谈话我有录音,听。”

牡丹站起,抻抻身后的衣褶:“算你厉害,我和他的账就此算清,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个老婆,”她走到门边,又回头,“其实你还得感谢我的歹毒。我要是不这么歹毒,你男人的毛病能改吗?另外,还有一点我得向你说明:我之所以这么歹毒,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算一辈子傍男人。我现在傍,就是为了以后不傍。像你们这种女人,才是习惯了一辈子傍男人的。”

她怔住。牡丹的高跟鞋如锥子般一下下地敲在地板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她仍怔怔地坐着。牡丹最后的话语在耳边如雷轰响。离婚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重新找出了画笔,细致地洗着灰尘,重新开始作画。之后数年,她心无旁骛,只是画兰。此番着墨,自是与以往不同。她的兰叶纵横交错,疏密合拍,相映成趣,传神生动。她的兰瓣浓淡相宜,滋润清透,仙姿绰约,朵朵不同。她的兰蕊传神如睛,舒展自由,潇洒恬雅,笔笔成诗。她的兰图境界越来越佳,声名远播。她终于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画家。

“在你们合一之中,要有间隙/彼此相爱,却不要成为爱的系链/彼此斟满了杯,却不要在同一杯中啜饮/彼此递赠着面包,却不要在同一块上取食/快乐地在一处舞唱,却让彼此静独/连琴上的那些弦也是单独的,虽然它们在同一的音调中颤动。”——这是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我喜欢。在她对我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把这一段抄录给她。我想我们都明白这段诗句的真谛:每个女人都该有自己真正的蕊。这一蕊应有三心。一心自珍,一心自立,一心自爱。有了如此三颗心的蕊,才有蜜源,才有花香,才有精神和灵魂——才有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尊贵的所在。

第51篇、爱情故事梦里有烟花飘落

穿着白色的裙子穿过覆满晨霜的草地。已经是深秋。成都的天气依然湿热,只有在这样的清晨,满目的白霜才能显出些许凉意。她赤着脚,脚面上融化了薄薄的霜,水露沁凉。但她并不在意。

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过程都持续轰鸣,她听不见别的声音。只是一直将手扶在铁丝网上。

一整个白,一整个深夜。

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她保持着同样的姿势,面孔始终向上,看见乳白色的飞机从云层里钻出来,又有一些钻进去,她幻想着无歌坐在其中的一架上,透过厚厚的隔音玻璃,低头看着她。

那架飞机从她面前的跑道上划过,停留在候机大厅外的广场上。他急切地从人群中挤出来,到处寻找她。他们可以像杜拉斯小说里的人物,眼光漠然穿透对方的面孔,继续在人群里搜寻。

就这样相视一笑,彼此擦肩过去。

只是走出几步,他们仍旧会停下脚步回头看,她因兴奋而不知所措。时间在此停顿。等她回过神来,他已经把她高高举起。

她叫他的名字,无歌,无歌!他宠溺地把她搂进怀里。他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轻声地问,七七,为什么在这样的季节里还穿着裙子?不冷吗?

她骄傲地扬起头朝着他笑,是为你穿的呢,一整个夏季,我都穿着它等你回来。

这曾经是他们彼此之间的快乐,但他始终没有再回来。

她在第三个清晨离开机场,坐出租车回家的路上,她给他打电话,手机信号一直无法接通。她想了想,给他留了一张字条,拖着行李箱出了门。她走的时候屋子里再没有别人。他们共养的一只黑猫,寄放在邻居家里,邻居老太太把猫抱在怀里站在她的门前看着她离开。她转过身说,谢谢您。

老人点点头,心情放松了就早点回来,天气凉了,多穿点衣服。他不在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听到这话,鼻子一酸就要哭出来。

东西都收拾妥当,被子铺开,他的睡衣叠放在枕头上。餐桌上有做好的饭菜,厨房里榨了新鲜的果汁,煮好的原味咖啡,冰箱里放满食物、速食面和面包,还有大罐的冰水。还有,她为他留下了所有的灯,希望他在走进家门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温暖。

她把字条贴在一进门就可以看见的地方。亲爱的无歌,一个人在家里十分孤单。请允许我出门旅游,一年半载才会回来。手机一直开机。如若回来,随时联系我。照顾好自己。

署名,七七。

她做好这一切,才用深蓝色的羊毛披肩包裹住自己,用钥匙反锁了门。她乘坐夜晚的飞机离开这个城市。湿重的都市,飞机起飞的瞬间。云层很厚,她并没有看见机场外降了霜的草地,白茫茫一片,犹如初雪。

她选择去上海。因为唐樾在那里。

那个年近三十的男人,用镜子把阳光反射到连接电脑的摄像头前。那一天成都正在下雨,她看见绚丽的阳光中。男人的嘴巴一张一翕。她的电脑没有配耳机,无法听见他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那是一只在空气里游弋的鱼,脱离海水,危难临头,但他尚没有察觉。仍旧处在兴奋的状态,不断说话,用力呼吸。

他是个快乐的孩子。生命力顽强而茂盛。她虽比他年轻五岁,但心智却明显苍老,记忆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退。

他从电脑屏幕前站起来。微胖,但身材高大。作为一所高校的体育教师,唐樾主要教授篮球和手球。他是个充满活力的人。她想。

凌晨一点,她到达浦东。国际机场,人很多。但她在走出人群的一瞬间看见他。黑色的风衣,手里捏着烟,却没有点燃。

她朝他走去。

不冷么?唐樾问,把风衣披在她身上,一手接过行李箱,一手把她揽进怀里。

与她幻想中同无歌见面的场面何其相似,但她却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快乐。唐樾揽着她。快步走出机场,叫了出租车上去。他们都坐在后排,唐樾低头对怀里的女子说,住处比较远,你可以先睡一会儿。

她点点头,闭上眼睛。这个时候她能靠他更近,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她觉得安心。但她抬起头,却发现他一直望着窗外。眼神并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她看见上海的夜空,高的楼房,灯光和字幕,出租车里播放着邓丽君的歌。路灯飞快地从车旁闪过了,这是个不夜的城市,她不知道这个地方有没有她的未来。

她又梦见无歌。

他们同去都江堰。青城山上长而险的铁索桥。他牵着她的手,他们-一起走过去。快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放井她的手,用力摇晃铁锁。桥剧烈地振动,她听见周围有女声尖叫,十分刺耳,她赶忙跑过去抓住无歌的手。别摇了!她紧张地说。

无歌回头看她,脸上是孩子般淘气的笑容。

他们在金沙博物馆里参观恐龙化石的遗址。他看着她在乌木林里奔跑,在太阳神鸟的雕塑前奔跑。在一小片竹林里钻进钻出。她不断地闭上眼睛,每次睁开,他都在原地等着她。

她问他,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他笑着反问,你说呢?他说这话的时候又将她举到空中。

他们在杜甫草堂外的诗歌大道上散步,时间已经很晚。抬头可以看见满天的星星。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烟花和火柴,在她面前晃一晃。要玩吗?他问。

要啊!她伸手去夺。他转身就跑。他们跑跑停停,一直追到道路的尽头。他点燃烟花。是那种立在地上喷出的。她靠在他怀里看,眼前一片绚烂。如阳光,亮得她看不见其他东西。

她被这亮光惊扰,再睁开眼睛时,已。经躺在床上。日光灯亮如白昼,无歌。她尝试着叫了一声,没有回答。她意识恍惚,不知道在哪里。

刚才你睡了,就没叫醒,直接抱上来。唐樾抱着被子进屋,笑着对她说。

她定了定神,才想起自己身在上海,无歌并没有同来。她张开手。看见被铁丝网勒出的伤口又在出血,抬头问唐樾。有冰水吗?我想喝一杯。

我不喝冰水。唐樾抱歉地笑笑。不过有可乐。

不用了,谢谢。她是不喝饮料的,除了咖啡、酒和冰水,她不喜欢别的饮品。和无歌在一起的时候,这些东西是必备的。她脱掉鞋子,赤着脚去倒热水。把水杯放在窗台上。

她打开窗,看见外面寂静的道路,

那是什么地方?似乎很久没有人迹。

是一个建筑工地,已经打下地基,却突然停工。于是荒废了。

怪不得这么多枯草,感觉萧瑟。

是呢。传说二十年前这里是刑场的所在,死刑犯人被押到这里来执行枪决。所以这地方晦气得紧,出租车在这条路上都开得飞快,而且深夜从不在这里载人。所以刚才在车上说要到这里的时候,司机的表情很古怪。

呵呵。

她微微撇嘴,脸上看不出一丝的笑容,仿佛自己来到这里就是一个梦。

12月中旬,上海的清晨依然没有霜降。她站在窗前喝下一杯冰水。她像和无歌在一起时那样,做好早饭,煮了咖啡,榨了新鲜的果汁,把熨好的衣服放在枕头上,然后拍拍唐樾的脸。

今天没有课。唐樾睡眼惺忪。

那再睡一会儿吧。

唐樾并没有听她的话,一掀被子坐起来。

时间还早啊。她很诧异。

唐樾笑笑,吻了吻她的脸颊。

他带她去外滩游玩,看见东方明珠高高耸立在黄浦江边。阳光灿烂,有大型游船从江面滑过。无疑,她是喜欢这个城市的。

这是她来上海之后的第一次出行,唐樾牵着她的手。他们站在外滩的观光台上吹风。路旁的建筑群傲然耸立。

唐樾说,一会去南京路转转,明天去七宝镇。她听到七宝镇的时候神情僵硬了一下。

她清楚地记得无歌的行程。从成都到上海,他在七宝古镇给她打电话。她听见电话另一端的喧嚣,无歌兴奋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

他说,那个古镇是典型的江南风貌,有很多地方小吃。他还说,等他去了利川。转道武汉,就可以乘坐飞机回成都。他说。以后咱们要一起去七宝,他要带她品尝那里的汤圆、小笼包,喝自家酿造的酒。比whiskey有另一种不同的风味。

那次通话是他们最后一次联系。第二天他的电话还能接通。但是只响了两声,就了无音讯。之后,无歌从人间蒸发了。

七七轻轻放开唐樾的手,靠在石头栏杆上。我不去七宝镇。她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惨白。

好,不去。唐樾将她紧紧抱进怀里。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想了,好吗?我会心疼的。

他亲吻她的额头。她抬起头看着他。勉勉强强笑出来。

的确没有去七宝镇,他们去很多地方玩。她更喜欢的是长满青苔的幽深里弄。和弄堂里流传许久的传说。

唐樾虽然是体育老师,却十分博学。七七倚靠在他身上,听他眉飞色舞地说故事。从海边升起的岛屿到后来繁华一时的上海滩。历史的轨迹从墙面上班驳的印记中流淌出来,她用手沿着干枯的爬山虎茎脉一路爬过。

你是寂寞的,七七。唐樾说。

她回头看见他已经落后,停下脚步等待他。但他并不上前。他在一个弄堂的入口处站立,对她说,你来。

他拉着她的手像走迷宫一样在弄堂里穿梭,出口处赫然是徐家汇的新天地。他说,七七,喝杯咖啡吧,今天是2007年的最后一天,晚上可以去南京路看那口倒计时的钟。

她要的仍旧是纯的蓝山,他要了卡布其诺。她捏着咖啡匙慢慢搅拌,他一直看着她,然后伸手叫了侍者,让她送来糖和植物油。

他把这些东西加进她的咖啡里。不要喝太苦的东西,伤胃。他说。你不应该伤害自己。

她迟疑地点点头,默不作声地把咖啡喝下去。这是无歌离开之后她第一次接触了甜的东西,她的心因此而温暖。

夜晚在南京路看世纪之钟。

灯火璀璨,人流如织。唐樾握紧七七的手,他们站在人群里,和所有人一样,屏住呼吸,安静等待。

钟声悠然响起,安静的人群突然沸腾起来。从静谧到喧闹,人群开始流动,旁边有人与他们擦肩而过,满面欣喜的色彩。不断有人说,新年快乐。唐樾也向祝福的人还礼。七七一只手被握在唐樾手里,一只手捏紧自己的手机。

终于感觉到手机剧烈地震动,她像被惊扰到一样松开唐樾的手,从人群里钻出去。她跑得飞快,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她终于接到他的电话。无歌说,新年快乐,天府广场有烟花,想要抱着你一起看。

她听见电话那端有烟火呼啸着窜上天空,在天际绽放出绝美的绚烂。她没有说话。眼泪静静地流出来。

后一个电话是邻居的。老太太抱歉地说那只黑猫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走丢了,没有再回来。她点点头,道谢,然后将手机关掉。

她捂住脸失声痛哭。唐樾安静地站在她身旁。她扑进唐樾怀里。

我失去无歌了!她说,我还是失去他了!

唐樾搂住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是新的一年了。元旦的清晨,上海下了霜。她推开窗子,看见那块空地被白色覆盖。如初雪。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穿过降霜的草地。赤裸的皮肤因寒冷而苍白。她在铁丝网外等待他的归来。但是,他没有再回来。

她想,他的灵魂干净而澄澈,没有记忆。

新闻。

2007年11月20日上午8时40分,宜万铁路湖北巴东段发生岩崩,一辆19日从上海出发返回利川的客车被崩塌体掩埋。全车30人全部遇难。

第52篇、爱情故事各安天涯

萧楚喜欢喊我冉冉,他说,我的名字是有魔力的,因为他每次叫的时候,世界都会安静下来。他站在我面前,撩过我额前的刘海,轻轻地说,“冉冉,我们说好,永远不分升!”我浅浅的笑,心里有甜蜜流出。

遇见萧楚郝年,我七岁,他八岁。留着十净利落的头发,穿白色的棉质衬衫,纽扣从第一颗到最后一颗,都扣得整整齐齐。他喊:“冉冉,你怎么不说话,是哑巴吗?”我看着他,然后浅浅的笑。从七岁那年我就知道,可以用微笑,敷衍我难堪的沉默。

八岁的时候,萧楚开始拉我的手,走很多的地方。外公喜欢萧楚,说楚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聪明的孩子,要把他心爱的孙女交给她,才会放心。楚傻傻地笑,嘴里嚷着,好啊好啊,那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做作业玩游戏了。那一年,他九岁。

萧楚十岁的生日,我帮他吹了蜡烛。十根蜡烛里的心愿,成了这些年唯一可以发泄伤痛的出口。他说:“冉冉,以后的每个生日,你都帮我吹蜡烛,我请你吃蛋糕。”那时,还不懂什么叫幸福,但已明了这是楚给我的约定,我把它放在心里,舍不得遗忘。

十岁的“六一”儿童节,我演了白雪公主,那个在童话里,历尽欺骗和疼痛,终于找到幸福的女子。我得意地告诉萧楚。然后他认真的说:“冉冉,以后谁要欺负你,我帮你打他。”我笑,轻舞飞扬。

十二岁,萧楚学会了画画。然后陪他到处走,画可以画的风景,走可以走的路。他的画轻灵又苍白,像极了他衬衫的颜色,却一丝不苟。我嚷着问他为什么从来不画人物的时候,他说:“冉冉,我笔下的人,定是我唯一想要的。”那时,我不懂,便不再追问。

十三岁那年,萧楚十四岁,有飞扬跋扈的性格和若即若离的忧伤。他说:“冉冉,我爸爸和别的女人走了,从此也不再有妈妈。”然后他把我抱在怀里,以窒息的距离来填补他心里的苍白。我看着他的忧伤,心痛得很厉害。

十四岁要参加中考,我们约定要上最好的高中,一起努力,然后一起离开这个可以被称为家乡但却给自己留下累累伤痕的地方;远离曾经虚情假意的关怀和刻骨铭心的伤害。每晚看见萧楚写的信,就是最快乐的事情,他说:“冉冉,有你在身边,真好!”

十五岁我上高一,和萧楚在不同的学校,他开始抽烟,开始喝酒,开始把若即若离的忧伤挥洒得漫无边际。我心疼,却只能站在很远的人群里,看他的自我放逐,无能为力。他说:“冉冉,我,为什么只有一个人?”我想伸手抱住他,才发现,他眼里的忧伤,已经以最华丽的姿态落幕。

我十六岁的时候,他在最后一封信里说:“冉冉,会有一个值得你爱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然后离开了学校,离开了我。我看着他的背影,站了很久,直到天黑下来,寒冷入侵。我把自己封得严严实实,看不出任何的忧伤,考最好的成绩,读最悲惨的书,还可以若无其事地说话。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去想念那个叫做萧楚的男孩和他曾经给过的约定。

三年没有见过萧楚,生活开始平静。心里沉淀下来的思念,是鄙薄还是厚重,自己从来不敢去追究,怕一旦涉及,又是粉身碎骨。我终究不是飞身扑火的蛾,而我们曾经瘁心焚炼的火场,已日日枯竭。

我用三年的时间,学会了画画,画以前和萧楚在一起的时候的风景,每一张,都是我们的约定。我试着画人物,终于明白,当年萧楚何以从不画人,原来,那是用尽了心,也画不出的爱情。

二十岁的时候,在大学里开始了新的爱情。那个男孩,有干净利落的头发,穿白色的棉质衬衫,纽扣从第一颗到最后一颗,扣得整整齐齐。只是我从来不让他喊我冉冉,这样,我会心疼。

二十一岁的春节,在家门前遇见萧楚。我住三楼,他住四楼。依旧是飞扬跋扈的性格和若即若离的忧伤,只是不再计较什么事,也不爱争论了。岁月磨平了曾经轻狂的棱角,却没有带走我的心痛,我静静地看着他,直到眼角湿润。

后来外公告诉我,萧楚走的那年,去了他爸爸那里。那个女人有着和萧楚一般大的女儿。我转过身,不想让外公看见我眼里绝望的悲伤和疼痛,然后决定,开始新的爱情,狠狠地把他忘记。

又遇见,已是过了五年。轮回着沧桑和嗜骨的想念。

萧楚说,他恨那个被他称为爸爸的男人,他原想娶那个女人的女儿,想报复,可是,他把他的爱放在了那个叫冉冉的女孩身上,忘了收回。我笑,浅浅的。那些沉淀的思念,在心底泛滥,我终是摇摇头,不再说话。错过的,终究还是错过罢。

萧楚只把一本画集给了我。我打开,那是他从十二岁学画画那年开始,画的所有人物,每一张,都是同一个人,浅浅的笑。

记起,那年一个叫萧楚的男孩告诉我,他笔下的人,定是他唯一想要的。

终于,泪流满面。

第53篇、爱情故事别让情人的泪在飞

机场的候机大厅里,飞机因天气原因而晚点,所有人都在焦急等待,蓝犹豫了很久才拿出手机,发了短信给维维:“我要走了,公司派我去昆明工作,前天晚上我看到你和生在一起,不知道你是不是不忍和我说出事情的真相,尽管它对于我是那么残酷,但是你知道吗?我是真心希望你幸福,所以,去选择你的幸福吧。”屏幕上显示“发送成功”后,SIM卡被蓝从手机里取出,掰成了两半。

生是维维的前男友,曾经的网恋时代成就了他们的爱情,两人的感情在网上维持了3年之久,去年的十一生来北京了,那七天成了他们最最美好的回忆。但此后,沉浸在幸福中的维维却越来越少地接到生的电话,虽然他嘴上的话没有变,但维维明显感觉到了不对,她不敢点破它,这本身就是一场没有任何把握的恋爱,爱人不在身边,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和不可控制。终有一天,生发短信给维维说,“我们分手吧,我们离得太远,我想我无法给你幸福。”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结束了他们3年的恋爱关系。在维维尽可能地想象出千万种可能性来安慰自己时,她却从生的一个朋友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生有了新女友。

每个女孩子都有这样的一个男性朋友,他不是男朋友,却也超出一般的友谊,有什么事都愿意和他分享,尤其是在失恋的时候。蓝就是这样一个人,英俊的脸,匀称的身材,在他的身上具备了成为大众情人的所有条件和气质。不过蓝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他爱维维,可他明白维维喜欢的是生,所以在维维面前,他一直微笑的,爱护的,宽容的。

维维和生正式分手后,她每天都要拽着蓝陪她一起吃饭、看电影、玩游乐场,这些大部分是由情侣完成的活动他们一样也没少。人在失恋后的心是空的,有时候他们会想尽办法把它填满,停止自己的空虚,他们最怕的就是故地重游而让自己更加悲伤,所以蓝从没有带维维去过仙踪林,他知道她会伤心,那是她和生在那年十一见面的地方。

从游乐场里的旋转木马上下来后,维维突然说:“我们结婚吧。”蓝怔怔地看着维维,大脑一片空白,实在想不明白她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更不知道这是因为了什么。见到蓝愣在那里,维维说,我说真的,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开心其实就是幸福,所以,我们结婚吧。蓝没有立即回答,他抱住了维维,然后说,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想给你包袱从而远离我,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让你永远幸福。可在这之前,我会给你时间让自己冷静后再决定是不是要嫁给我,如果你确定,我们就结婚。维维哭了,这是她不曾在生那里感受到过的温暖,原来被人照顾的感觉竟是如此幸福。

维维搬来和蓝一起住,两个人的生活从此变得特别轻松,有了维维的照顾,蓝工作起来更加努力,因为他要维维幸福,幸福有时候是需要经济基础的。在情人节的前一天,蓝和客户谈完事从饭店出来,正准备去给维维买情人节的礼物时,却隔着玻璃看到了仙踪林里面的维维,旁边的是生。

蓝踏上了去昆明的飞机,他知道即使自己回到北京,他也不会和维维相见。让维维做这种两难的选择不如自己直接退出,也许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蓝这样想。所以,他扔掉了手机里的SIM卡。他做好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准备。

维维实在搞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电话打过去,蓝却一直在关机。维维一肚子委屈,可更多的是不解。一周后她从朋友那里得知了蓝在昆明的地址,第二天就飞了过去。维维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场景,她在楼下等待蓝回来时,看到了蓝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一起下了车,还没等维维开口,蓝一把就搂住了旁边的女子说,这是我女朋友,说完蓝搂着她走进了电梯。维维顿时觉得自己可笑极了,难道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看这样一个场景吗?她嘲笑自己,除了嘲笑,更多的是悲伤。

进了电梯,菲问蓝为什么要这样做,蓝只说了谢谢你,就再也没说话。菲是蓝的同事,今天是来蓝家取资料然后去机场接客户的。

维维回到北京后,搬出了蓝的家,也拿走了那本落叶册,她回家了,回父母的家,然后如这城市所有人一般,独自生活。

两个月后,在昆明,蓝在街上碰到了生,蓝问你怎么没和维维在一起。生说,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来昆明了,维维也在吗?蓝糊涂了,你们不是和好了吗?生笑了,没有,我们在北京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街上偶遇,第二次是维维说她有本集了50片落叶的册子让我帮她加些图案进去。这时远处有个女孩子向生打招呼,生说我老婆来了,我先走了。蓝这才明白原来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居然是一场误会。手机响了,他没有接,手机铃声和街上汽车开过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极了剧场版MV中的情景,而这首歌正是维维之前帮他设置的“我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那本落叶册,是维维给蓝准备的情人节礼物,同时也是结婚礼物,因为蓝喜欢落叶,他曾开玩笑地说,如果你在街上走的时候每碰到一片落叶正好落在自己脚下,你就捡起来,等捡到了第50片落叶,我们就结婚。蓝是开玩笑的,可维维记下了,她开始收集落叶,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蓝的,每一片落叶都被她贴在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内。就在情人节前几天,她终于等到了第50片落叶,可本子里的每一片落叶看上去都实在太雷同,并且少了点缀显得没什么生气。正在她发愁该怎么办时,有一天她意外地在街上碰到了生和他的爱人,她知道生的画很有造诣,于是立刻请生帮她在落叶边上加些图案进去,每一片都要。那天在仙踪林,维维就是给生送这本落叶册的。

蓝立刻拨通了维维的手机,却没有打通。随后他立刻订了晚上回北京的机票,下了飞机,直奔了自己的家,却发现维维已经搬出去了,蓝立刻打了电话去维维父母家,她母亲说她陪一个同事去天津拍婚纱照了,大概晚上回来。

三天后,在维维的卧室里,蓝看到了那本落叶册,每一页都那么漂亮,每片叶子维维都赋予了它们生命,有些笑着,有些睡着,有些思考着。最后一页有一行字是留给蓝的,“我想我终于懂了什么是爱,因为是你告诉了我爱。”蓝顿时觉得双腿一软,跪了下去,心里的悲伤太重,他已无力面对昔日的爱恋。那一晚在回来的路上维维出事了。

蓝带走了相册,维维的桌上依旧干净,她是个爱干净的女孩子。

第54篇、爱情故事邂逅“三不”女孩

楚若是这样一种女孩,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任。

我爱上了女友的好友

在一家公司自办的时装秀上,小晚幸福地依在我怀里,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两眼却盯着台上走猫步的美女。电光火石间,我的眼前突然闪过一道靓丽的光芒:一个女孩满面从容地由幕后走出来,身上长裙不但简单而且色彩单一,但在聚光灯的映照下却把她衬得流光溢彩。

小晚敏感地觉察到我的反常,掐着我的脸说这辈子我眼里只能有她,否则我会付出代价。

我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台上的女孩,恍然间听到小晚说:“真看上她了?我介绍你们认识。”小晚跟台上的女孩居然是好友,并且她不相信那个女孩能赢她。

只是小晚不明白,只此一眼,我便相信了爱情,我爱上了那个充满野性,活像人间幽灵的女孩。在小晚之前,我断断续续地谈过两次恋爱,因各种原因而分手,我喜欢蹦迪,体会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但我却不喜欢滥情,因为我自认我是个对感情严肃的男人。

只是,我又怎么能对小晚诉说这种强烈的渴望?

那个女子名叫楚若,在一家策划公司做策划。小晚说每天有很多男人对楚若许愿,只要她跟了对方,车房都是现成的,可以少奋斗很多年。然而楚若从不为之所动,每天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对于捕获楚若我很自信,我有女人缘,这是打小我就知道的秘密,而现在我是公司蓝领,有了社会阅历后更具男人魅力,不然家世良好的小晚对我也不至于如此痴迷。

不久,我对小晚说分手,小晚愣了半晌才问: “她是谁?”我为难,我该如何告诉小晚这事与楚若无关?我只能再次说对不起。小晚突然蹲在地上大哭:“云峰,我爱你。为了你,我已经失去自尊。”

我无视小晚的眼泪,义无反顾地去找了楚若。

 

爱我却从不主动联系我

楚若对我离开小晚去找她似乎并不感到奇怪,她只是安静地站在门边望着我:“云峰,你信吗?你这样对小晚将是致命的打击!但愿她能成熟起来。”

我没有听清楚若在说什么,我只有一个强烈的欲望,爱她,把她据为己有。我凝视她的眼睛,霸道却不失柔性地把她拥进房间……

与楚若有了非同寻常的关系后,对楚若才慢慢了解。楚若是个很敬业的女孩,因为工作关系,她常出去跟客户谈合同。我很担心楚若,我讨厌与她谈工作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客户,痛恨他们看楚若时眼里发出狼一样的眼神。我对楚若说:“楚若,别出去工作了,我能养你,我想养你一辈子。”

听我说这话的时候,楚若停下了她手里的动作,不认识般地望着我:“云峰,我爱你,但不要让我感觉你与其他男人没什么区别,如果我需要有人养,今天就轮不到你坐这了,我现在已经住豪宅,开奔驰了。”

听完楚若的话,我愣住,突然明白看上去那么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什么能如此毫无愧色地拿着高薪了。

的确,认识楚若这么久以来,楚若没有接受过任何值钱的礼物。她请我吃饭的几率等同于我请她吃饭的几率。我与她之间的交往一直是平等的,有人说爱他就要花他的钱,但楚若从来不花我的钱。

这样的爱情终于慢慢让我感到心慌不已。

因为我注意到楚若从来不主动约我。尽管我们在一起时,她对我十分投入,可是我不在她身边时,却也从来没有接到她的任何一个问候或者是查岗的电话,我于她而言像是可有可无。

公司派我出差去桂林,我特意没告诉楚若。我希望她发现我的失踪然后着急。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失踪的那几天手机一次也没响起。

我连夜飞回贵阳,楚若不在家里。赶到她常去玩的酒吧,嘈杂的音乐声里人影迷离,我却一眼就看见了在任何场合都显眼的楚若:她穿着性感吊带上衣,正和一帮朋友站在台上投入地跳钢管舞,台下众多男人女人围着楚若放声尖叫。

楚若终于发现站在角落里的我,她的脸上现出醉人的笑意,若无其事地招手让我上去跟她们一起疯玩。我终于愤怒,所有积蓄的热情到她这里居然变得云淡风轻。她甚至连一句问我去了哪里的话都没有!

我转身离开。

到底谁不想为这段感情负责

楚若回来了,看见我后并没有表示任何歉意,只是撒娇地把她的身体缠上来:“云峰,我想你了。”一句话,我所有即将升腾的火焰在没看见火星前便已消散殆尽,再次和楚若陷入缠绵。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

如果一个人一生注定将会遇到一段感情来让自己成熟的话,我想那就一定是楚若了。和楚若谈恋爱后,我陷入一种无法自控的状态。30多岁的老男人了,在楚若偶尔会失踪关机状态时我会抱着没有希望的希望整夜拨打她的号码;或者像个不懂事的孩子站在楼下直至深夜等她喝得微醺后回家,却不敢有半句责怪怕惹她不开心的话。

我终于能理解小晚在我身边那种委屈却没有发泄的状态!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对小晚产生一丝内疚。和小晚分手后她来找过我一次,大概是希望挽回我们之间的爱情吧。

可当她看见和我状若亲密的楚若后,迅速转身离开,第一次如此决绝。

我只想真实地抓住楚若。为了送给她一份意外的惊喜,我精心选了市郊一处废弃而宽大的房子,用超低的价钱买下,花不菲的价钱装修。因为楚若曾经说过,她想努力去挣一套房子,早上起来可以跑步喝葡萄酒,然后看见绿绿的葡萄架。

半年后,房子装修竣工了。我等到楚若生日那天把楚若带进去,把钥匙塞到楚若手里:“喜欢吗?喜欢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了!我希望你能做这套房子的主人。”

楚若愣住了,许久后,用极其认真的语气说:“云峰,我很感动你能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是我想,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我不敢接受。”然后她把那串钥匙缓缓放回我的掌心。

“为什么?”我听到自己的心重重摔在地上发出低沉的声音。

“云峰,我一直以为我们之间是有着某种默契的。可是我现在才发现我错了,要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们的生活状态?我觉得在你我之间,可以恋爱也可以不恋爱,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去用那一纸证书来做我们幸福的分水岭呢?就这样我们不是都很快乐吗?”

我急切地想向楚若表明,我这么做并不是想束缚她,而是想对我们这段不顾一切的感情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之间存在的是真爱。

然而楚若说这不值得。

楚若对我慢慢冷淡下来。

我不敢再向楚若说什么了,如果我再纠缠,便不是我想向楚若负责这段感情,而是变成强求楚若为我们的这段感情埋单了。

回到最终的起点

我在楚若身边又看见了一位男子。我没有质问楚若,楚若既然如此大方地把他带到我的面前,自然已经想好如何解决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回到了满是绿色植物的家里,望着布置一新的婚房,觉得真是无比疲惫。外面有阳光直射进来,非常刺眼。

电话铃响了,是小晚的母亲打来的。

她说:“云峰,我知道这个时候也许不方便打扰你,但是我没办法。请你去精神病院看看小晚,她一直安静不下来。同时请顺便把你的女儿带回去。”

我的大脑轰然作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晚母亲说小晚是个从小就没受到什么挫折的女孩,在家里总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们分手的事给小晚的打击很大,从此她就变得沉默寡言,4个月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去找过我一次,似乎想挽回我们之间的爱情。可是当她看到我居然跟楚若在一起后,就不肯再说怀孕的事情。她担心我瞧不起她,以为她借助怀孕的事来要挟我以挽回我们的感情。

可是小晚舍不得打掉我们的孩子,坚持不肯去做手术,没有人注意到小晚越来越异常,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他们总想过段时间就会好的。可是当小晚把女儿生下来那天,才发现她的思维早已混乱不堪。

我来到了医院,轻轻推开门走到小晚的面前蹲下,小晚并不认识我,却伸出一只手抚摸着我的头发喃喃自语:“云峰,楚若是不适合你的,她在感情上从来就是遇上自己不喜欢的男孩时不主动,不拒绝,却也不负责的‘三不’女孩,可你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我一惊,小晚怎么知道我跟楚若的关系已陷入僵局?难道她很早以前就预见了我们之间的爱情?我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想了这么久我与楚若的关系,却怎么也理不出头绪。直到今天,把我的这段感情诠译得如此真实的却是患了病的小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楚若,她的确就是这样一种女孩,在现代生活里,她不喜欢束缚自己,她自信,希望拥有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她也一直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爱情不过是她的附属品而已。

这时,从身后传来了小孩呀呀的声音,扭过头去,我们的女儿在我眼前渐渐清晰,她正躺在婴儿车上瞪着一双大眼睛望着我,那眼神像极了小晚。

一刹那,我的内心突然有了前所未有的宁静,我布置的婴儿房从此将不再寂寞。小晚也即将离开这里回到属于我们的家。楚若说的没错,我和小晚才是最好,也是最适合的一对。

第55篇、爱情故事爱情抢不来

云妮爱上那个男人的时候,我们都劝她不要。不是那个男人有什么不好,而是那个男人已是别人的风景。

云妮不听,偏着头说,她就是要看看,谁是爱情的最后赢家。遂勇往直前地披挂上阵,像头勇猛的小鹿,和那个男人的妻明里暗里斗。

男人只把她当情人,而不是当爱人。在和她万般恩爱后,他说的一句却是:我要回家了。是的,家里的床头永远有一盏等待的灯。那是和他结婚10年的妻,虽不再有浓烈相思,却成了他心口上一颗饱满的痣——难以割舍。何况还有个可爱的儿子呢!

云妮的心就这样一次一次被伤着了。她学会哭泣,但哭泣过后,却不肯放手,是不服气放手。她想,她有的是青春的千娇百媚,怎么会败给那个已成明日黄花的女人呢?

为了在这场爱情争夺战中斗赢,云妮努力把自己打造成精品女人,像传说中的狐仙,既美,又贤惠。从不会做饭的她,不但学会了做饭,而且会烧好喝的汤,会把生姜切成极细的姜丝,放在鲫鱼汤里一起煨。她还会烧糖醋猪蹄,因为那个男人说,他的妻烧的猪蹄很好吃。

就这样地,一点一点地,云妮几乎倾尽全部热情,甚至偷偷怀了男人的孩子。这个时候,她让那个男人选择,是要她和孩子,还是要那个黄脸婆的妻。

男人在她的眼中看到了一种决绝,又看到她的楚楚可怜和青春可人,曾经坚定的心发生动摇,遂回家跟妻提出离婚。

妻自然不同意。大家都骂男人是个负心汉,但更多的矛头却指向云妮。云妮成了众矢之的,每日出门去都要被人咒骂与指责。

彼此就这样耗着,几乎拖到精疲力竭,最终松开手的是那个男人的妻。她几乎诅咒般地对云妮说:我看你们能幸福几天!而男人为了补偿内疚,给了前妻三分之二的财产。云妮不介意,她要的只是爱情。

终于做了那个男人的新娘,云妮却没有想象中的兴奋。她累,是心力耗尽的累。新婚那天,祝福的人寥寥,场面极其冷清。云妮的眼中闪过一丝茫然,像迷路的孩子似的。她空落落地笑,说:爱情到底到我手里了。听不见回响,只有一屋的空,如同叶子落尽的冬天的枝头。

改日再见到云妮,哪里是个幸福的新娘啊,简直就是一弃妇。她说她准备去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问及为什么,她沉默半晌,哭。曾经苦心追求的,原来也是一段庸常。他和她,现在中间横亘着他的前妻。倒是那个女人,让他觉得异常的珍贵和怜惜。

云妮说:好悔啊。说这话时,她的眼里蓄着深深浅浅的哀愁。

这世界,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缘分。别人的爱情,千万不要去抢,纵使抢到手了,也已成一朵枯败的花。生生耗尽热情,到头来却徒留两手的空。还是换个风景吧,好好谈一场属于自己的恋爱,或许平淡,却惟一。

第56篇、爱情故事一封未发出的情书

  故事会故事:一封未发出的情书

  飞:

  你知道吗?遇见你是上天的安排,失去你是今生缘的结了。我不敢说自己到底爱你有多深,因为任何的比喻在我对你的感情上,都显的苍白无力,你知道吗?每一句关心的话语,每一个关心的动作,那都是爱的足迹。或许你早已发现,只是聪明的你并不接受我,更具体的说是你不接受我对你的感情。

  在以前,我也一直在逃避,在伪装自己,自己曾以为对你的感情或许大多是友情。其实友情也好,爱情也好,久而久之都会转化为亲情。只有拿这些话来安慰自己。我也知道,你很优秀,优秀的令我更加自卑。因为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没有泪水值得铭记,没有辉煌的历程让人羡慕。二十岁的我,平凡地走过了二十个平平凡凡的岁月。直到遇见你,从那年在火车站的相遇,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总感觉的我们之间会发生些什么,心中不由的颤了一下。

  我一直都不敢向你表白,因为我赌不起。我无法想象没有你的日子自己又该如何走过。可是该来都来了。任何努力也无注,因为你并不爱我,这也注定了在这场感情战争中我输的一无所有,只有一颗受伤的心,破碎的心需要自己来疗。有时我也在想:如果你不是这么的优秀,我是否也像如今这样对你一往情深。答案是肯定的。

  自己有多想让你明白理解那份情,但我更怕失去你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痛,痛得让我想到了死,但是理智又告诉我,我不能去死。因为我怕。如果我死了,没有人会这样执着坚定得爱着你。知道你和那个女孩在一起,说真心话让我为你高兴,那是很困难的事,真的,好困难。于是我也只有逃避,尽量的减少对你感情的付出,可我发现这样,自己会更加的痛心。

  也许我很明智,明智的让你做我弟,这或许是你我之间我做的最明智的选择。因为没有人会和我争。我也尊重你的选择,我也坚信那个女孩身上有许多的优点是我并不具备的,我也相信你的选择,或许这是对的,就让时间来考验你们之间的关系吧!也让时间来考验我对你的感情,三年的时光或许并不算长,但也不能说短,如果你觉得她很适合你,我一定会真心的为你们祝福的,只要你过得比我快乐,我也就知足了。本来遇见你,已是苍天对我的大慈大悲了,难道还奢望拥有你?我真心的希望那个女孩去好好的珍惜你,有些人,有些东西一旦拥有了,我们都不懂的珍惜,相反对于渴望者来说,如果拥有了一点点就会珍惜一辈子,人或许都是这样。

  在霞飞霜起的日子里,在夜雨敲窗的思念中,在风声凝咽的悲壮里,我都会想起你,想起你暖暖的笑,想起你用手轻拂头发一刹那间的潇洒。

  时光会流逝,于是总有忏悔围绕困惑着那些可怜的人们。希望我们之间的遗憾能少一点点,对你对我都是公平的,人们都说爱是不公平的,父母对子女付出那么多,常常的叮嘱孩子,却不时换来孩子的抱怨,爱真的不公平,你对某个人一往情深,甚至到了为他可以放弃一切,而他却一样去伤害你,尽管他也努力小心地不去伤害你,但这种伤害是必然的。这缘于你对他的爱是那样的深,也注定了你的伤痛有多深,爱真的不公平。

  人们都说时光能淡化一切,就让时光来淡化吧!或许多年以后,我们会站在另一个高地,回头看我们那曲折的道路,也许会笑当初我们的纯真,笑我们的傻。有时我也在想,自己真的太平凡了,就像夜幕中的群星一样,我只是那颗遥望你崇拜你的小星星,而你是我心中永远明亮的月亮,月亮对于满天的繁星又怎能去在乎那一颗小星星呢?也许我们是注定的,注定了我只是你的崇拜者,最忠实的爱恋者,永远都是这样。你有你理想的伴侣,但我也期望,自己心中的月亮也能偶尔的想想我这颗发出微弱光的小星星,那也不负我对你的一片痴情。

第57篇、爱情故事洋葱的爱情故事

婚后她一直给他做洋葱吃:洋葱肉丝、洋葱焖鱼、香菇洋葱丝汤、洋葱蛋盒子……因为她第一次去他家,他母亲拉了她的手,和善地告诉她———虽然他从不挑食,但从小最爱吃的是洋葱。

她是图书管理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费心思做一款香浓的洋葱配菜,但他却总是淡淡的。母亲为他守寡近20年,他疯狂爱着的女子母亲却不喜欢,他对她的选择与其说爱,不如说是对自己孝心的成全。

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察觉,百合一样安静地操持着家,对他母亲也照顾得妥帖周到。婚后第四年,他们有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平滑的日子一日日复印机一样地掠过,再伤人的折磨也钝了。当初流泪流血的心也一日日结了痂,只是那伤痕还在,隐隐的,有时半夜醒来还在那里突突地跳。

那天他去北京开学术会,与初恋情人小玉相遇,死去的情爱电石火花般啪啪苏醒。相拥长城,执手故宫,年少的激情重新点燃了一对不再年轻的苦情人。

小玉保养得圆润优雅,比青涩年少更多丰韵,一双手指玉葱般光滑细嫩。

在香山脚下他给她买了当年她爱吃的烤地瓜。她娇嗔地让他给剥开喂到她的嘴里,因为她的手怕烫。七天很快过完,他回家,记得她娇艳如花的巧笑,记得她喜欢用银匙子喝咖啡,记得她喜欢吃一道他从没吃过的甜点提拉米苏。

母亲已经故去,他不想太苛待自己了,每年他都以开会或者公差的名义去北京。妻子单位组织旅游的时候,他还甚至让小玉来过自己的家。他的手机中也曾经爆满火热滚烫的情话,甚至他们的合影曾经被他忘在脱下的上衣口袋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可这一切都幸运地没有被发觉。

平地起风云,妻子突然被查出得了卵巢癌,已经是晚期了。住进医院后,女儿上学需要照顾三餐,成堆的衣服需要清洗,家里乱成一团糟。那次他在家翻找 菜谱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扣的硬壳本子。打开,里面竟然有几根玄红的长发。妻子一向是贴耳短发,自结婚以后。他好奇地看下去,原来这是他和小玉缠绵 后留下的,还有那些像片,妻子一直都知道,因为从来没让他的脏衣服过夜。他背着妻子做的一切,妻子都心如明镜,却故作不见。几乎每页纸上都写着这么一句 话:相信他心里是爱着我的。后面是大大的几个叹号。

他心里一片空茫地去医院,握住妻子磨粗的手,问她想吃什么。妻子笑着说, 你会做什么菜,去给我买一份鸭血粉汤吧。她每天做好了他爱吃的洋葱,熨好了他第二天穿的衬衣,在家等他,二十多年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南方长大的她爱吃鸭血粉汤。

妻子走后,他掉魂一样地站在厨房里为自己做一道洋葱肉丝。他遵照她的嘱咐将洋葱放在水里,然后一片片剥开,眼睛还是辣得直流泪。当他准备在案板上成细丝时眼睛已经睁不开,热泪长流。他从来不知道那样香浓的洋葱汤,做的过程这么艰难苦涩。七千多个日子,妻子就这样忍着辣为自己做一份洋葱丝,只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吃。

而小玉那双保养得珠圆玉润的手,只肯到西餐店拿匙子吃一份提拉米苏。

而当年母亲是怎样洞若观火了妻子能给予他的安宁和幸福。傍晚时分,一个站在九楼厨房里的男人拿着一瓣洋葱流泪发呆,他终于知道真正的爱情就像洋葱:一片一片剥下去,总会有一片能让你泪流满面……

第58篇、爱情故事一个四十年的谎言

一个谎言不一定是有伤害性,或者是想不伤害,但当知隐瞒了那么久才知道的真相,会是如何的反应呢?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宴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宴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侯,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好回去。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以把距离拉近一点。”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的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象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写给她的:

“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

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

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59篇、民间故事“兮兮”选择的爱情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兮兮”选择的爱情。

曾给小女作10岁生日礼物的那只由她取名为“兮兮”的小犬,不知不觉中已是花季般“女大十八变”了。成天焦躁不安,就是到了夜深人静时,兮兮也会一改常态的温顺,却是尽情用双前肢鼓捣着门槛,然后扭过头来眼巴巴地望着我们,嘴里还喋喋不休地嚷着请主人赐大恩放它出去。

女儿满怀怜悯,说,兮兮一定是吃不惯她做的饭了。也是,这些天兮兮食量极小,当然不是女儿说的原因。我告诉她,可能是兮兮想当妈妈了。猛然间,女儿乐坏了,屁颠颠地说那还不给它买奶粉奶瓶什么的。经我介绍一番常识性的生育知识后,女儿死皮赖脸地要扮“红娘”的角色。

翌日,楼下的一个叫“欢欢”的犬被她生拉活扯地拽了上楼。欢欢是位相貌堂堂的“小伙子”。兮兮与欢欢从小在一个楼院内共享童年欢乐时光,想来会有青梅竹马的感情基础。殊不知兮兮对欢欢的殷勤嗤之以鼻,就像是犯了严重的鼻窦炎般。我还是坚信“好女怕缠郎”,可接下来两天,证实我俩的确不懂犬情狗爱。兮兮再见着欢欢,索性龇牙咧嘴吠叫不迭,大耍小姐的清高脾气,这也引起了女儿的忿愤和焦急,大吼兮兮:“你究竟要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嘛?!”好在兮兮还不至于与小主人闹翻脸,只是以无声的绝食抗议宣泄着对“包办”的强烈不满。只好无奈地妥协吧。我对女儿说那你就把兮兮引出去好了,不过别忘了套牢绳子,别忘了拽紧它!

那天傍晚,女儿推开我的书房门,脸红眼圆、气喘吁吁地说:“终于把你的‘女婿’招回来了!”我循声一眼望去,几乎昏眩地险些给氧输血!——那是怎样的一只公犬呀!身材甭说没有虎背熊腰的半丝影子,比兮兮矮上一头也无暇存心去计较,那家伙皮毛竟然还癞秃了一大块,不知是太平洋还是北冰洋版图的再现,活脱、十足、分明、名副其实的一只癞皮狗!

我就差没使出老一辈人打击侵略者的劲头来,果断地“操戟挥剑”,拳打脚踹,欲将那门户不当的臭小子驱出“国界”。女儿一阵惊叫:“老爸住手!是你告诉我的,爱不是更需要尊重吗?我爱兮兮我都尊重了它的选择,难道你就不能尊重我的选择吗?——说谎话最多的就是你们这些大人……”

我虽气不打一处来可真又哑口无言。最后,我与女儿友好协商加和平谈判,各让一步:尊重兮兮的选择,只是那只野犬不得进家门半步!

入秋了,兮兮产下5只小兮兮来,个个生龙活虎、娇态可人,没一丁点它们“老爸”的陋相基因,这也成了小女不愿把小兮兮送人的理由。她对我说:“老爸,你说我多久能当‘外婆’呢?”我说:“你当‘外婆’了,那我呢?”“你当然是‘外外公’,不对吗?”我们家里笑声一片,生趣盎然。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兮兮”选择的爱情。

第60篇、爱情故事爱在左,还是右

她认识他一段日子之后,才发现他这个习惯的。一起在路上的时候,他会走在她的左边。起初以为是巧合,后来悄悄故意站到他的左边去,总会被发现,他会停住脚,特意绕到左边去,望着他简单自然的表情,心里,微微地泛起涟漪。

除此以外,他是一塌糊涂地粗心。约会之前手机停机,让人苦等半日;饭吃到一半发现忘带钱包;工作忙的时候可以杳无音讯半个月;情人节说玫瑰好贵,然后竟然没有下一句……可是贪恋那些一起上街的日子里,有人走在左边,这样浅浅的安心,居然让她不舍得放弃。很多人会这样与你同行,可是在车流汹涌的街头,谁会把你让在安全的那边而把危险留给自己?

至于他优裕的家境,显赫的家世,尊贵的社会地位,诸如此类,其实都不是重点。某次过街,一辆闯红灯的出租车冲过来,他正走在她的左边,有惊无险,但是那一刻,他握住了她的手。也就是那一刻,她忽然就下了决心。

骄傲的她遇到了另外一个更骄傲的女子,他的母亲。后者有着凌厉的眼神和苛刻的表情。像所有蹩脚的桥段一样,她优雅地说,于小姐,你很优秀,所以你会遇到更适合你的人;而你们俩,我认为不合适。况且,如果你为他考虑,就请成全我们的一片苦心……

骄傲的女子总是骄傲的,连放手都要优雅从容。她自始至终微笑地喝完咖啡,独自离去。只是在这个城市川流不息的路口,形形色色的人与之擦肩,身边没有谁,在车来的方向,筑一道安全的堤,忽然就生出淡淡的叹息。

多年以后,她有了另一个男友。生活像张爱玲说的,樟脑丸的香,甜而稳妥。走在左边的男子,在家庭的压力下早早地去了国外,长久的日子里没有联系。在后来的岁月里,像心底一根隐秘的倒刺,在不小心的时候还是牵扯出一些疼痛来,幸而并不经常。

世界很小,某日在电视里看见他,和一群显贵出席盛大场面。新闻记者一路跟踪,他永远那么彬彬有礼,周到体贴,出门的时候,他亦始终走在某人的左边。那个某人,是业内泰斗,白发长者。原来对他来说,这只是一种礼貌的习惯,而她竟以为是爱的全部定义。

她忽然落下泪来,过去种种,忽然就云淡风轻。

同看电视的男友有些奇怪,她轻轻问:“为什么我们一起走路的时候,你始终走我的右边呢?”

“因为这样你离我的心脏更近埃”他淡漠地回应。

她曾经自以为是爱在左,而他原来以为爱在右。

可是,如果不能走在一起,在左在右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能一生走在一起,在左在右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61篇、爱情故事每个人爱的方式都不同

我告诉你说:“我今天扫楼梯时,差点儿从楼梯上摔下来。”本来我以为你会安慰说:“亲爱的,小心点儿。”但你说:“扫慢点,不就得了。”
我伤心,我觉得你一点儿不爱我,不在乎我。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楼梯异常干净,干净的都不用我扫;一个月后我才发现,那是你每天抽出5分钟的结果。

我告诉你:“我的车子坏了,我走了半个小时才到车站。”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你怎么不坐出租车,累不累?”但你说:“反正很近,你也随便减肥。”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关心我。
第二天,我发现你留在桌上的你的车钥匙,以及为我准备的丰富的早点。

我告诉你说:“我想去北海道,荷兰等地,欣赏那一大片壮观地花海。”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你想去哪,我们来计划。”即使敷衍几句也好,但你说:“真无聊,花大把的银子去那种无聊的地方。”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懂我。
后来,我发现家里的旅游杂志,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报道,只要有赏花介绍的那一页,页角就有折痕,里面就有你的笔记记录。


我告诉你说:“我跟朋友出去,晚上会晚点回来。”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跟谁出去,小心点儿,记得拨电话或早点儿回家。”但你说:“随便你,你高兴就好。”
我生气了,觉得你不爱我,不关心我。后来,我负气拖到深夜3点多回家,我看到你坐在沙发上的睡容。


我告诉你:“我的大姨妈来了,肚子好痛。”本来以为你会安慰我说:“忍一忍,一天就过去了。”但你说:“女人真麻烦,受不了。”
我伤心了,觉得你不爱我,不疼我。
后来,家里的零食柜里多了好多巧克力及红豆,是你买的,但你一直没吃。直到一个月过去了。你在我月事的前后一星期,天天煮着红豆汤。


我告诉你说:“我真高兴嫁了你,你是最好的老公。”本来以为你会开心地回答我说:“我也是这么觉得,你是最好地老婆。”但你说:“嫁了都嫁了,不然,你还想怎样?”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懂我。
后来,我无意中发现你在睡前用卫生纸擦拭床头那张40英寸地结婚照,然后望着照片傻笑好久。


我想我终于懂了,在你不在乎地外表下,有颗不善用言词表达的心,一颗最爱我的心。原来你是爱我的。只不过不说。这是你爱的方式,跟大家不同。


第62篇、爱情故事没有耳环的耳环眼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不知道男人也会有耳环眼。
是中学时代一个秋高气爽的游园日,他们在东湖划船。他先上船,回身来接女孩子们。她小心翼翼地跨上船舷,船一个摆荡,她踉跄地跌靠在他肩上,一眼看见,不禁低呼:“呀,你有耳环眼。”他早用力一捏她的手,示意她噤声。事后,他才腼腆地告诉她:他家四代单传,上面还有5个姐姐,故而在家格外受宠,自小就给他穿了耳环眼。他频频嘱咐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看他紧张的样子,她不禁好笑,心中却充满莫名的疼惜和柔情。
大概是共同守着一个秘密的温暖感觉,让他们渐渐走到一起去的吧?他们常常在午休时间躲在后墙边聊天,她喜欢抚摸他柔软的耳垂,看阳光细细地穿过他的耳环眼,她知道那是只有她享有的小小机密。他微笑着,任她摆布。那一刻,她有种冲动,想拥他入怀,想倾全心地爱他。
终将分别的前夜,疾雨里他黑色透湿的背影站得那样远:“即使,以后,我做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我身上,总有一处,是你的,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不肯抬头,因为不想让他看见,她的泪,比最急骤的雨还要来得凶猛。她沉重如山的悲伤啊,却在流水般匆促的日子里无声地沉入岁月的河底。渐渐地,她记不起他当年的面容,却常常在莫名的时刻,想起,他小小的耳环眼,说着一个男人最脆弱最温柔的部分,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还在见证曾经的爱情。
蓦然相遇,是在毕业25周年的同学会上。他们同时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同时看到的,还有他凸起的肚腩,她鬓边的白霜,以及共有的中年坦荡笑容。他们急着追问对方别后种种,说笑间,她问:“你的耳环眼,还好吗?”他一怔,侧脸过去,他丰厚的耳垂上,什么都没有。
他们对视良久,突然双双爆发出大笑,笑得前俯后仰。渐渐地,两人都湿了眼睛。她缓缓举杯,与他一碰,然后一饮而尽。两人都知道,自己杯中溢满的,是25年不肯回头的时光。
———没有耳环的耳环眼,就像没有男女主角的爱情伤口,悄悄地,在时间里愈合了。


第63篇、爱情故事我心中的她

我一直认为,给不了幸福,就不配拥有爱情。

记得去年阿毛离开后,我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整天疯狂地在博客上发表文章。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认识了她,一个让我无限愧疚的女孩,她说她喜欢我的文章,她说看着我的文章,就像在听一个受伤的人在倾诉一样。再后来,我们联系越来越密切。最后终于约定相见。那天,她来找我,我带着她玩遍泉州的景区,那晚我们在宾馆开了房间,不过什么都没发生。第二天,我带她去看海,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大海,好开心,她的声音夹杂着海浪的声音,我把它偷偷地录在手机里,每天晚上都听着它入睡。

再后来,她说她喜欢我,虽然她小我三岁,虽然我们隔着一个城市,虽然我们一个在读书一个在工作,但她不在乎,她说不管怎样她就是喜欢我。

那时的我真的好傻好天真,我一直告诉她自己曾经因爱情受过伤,所以不会再相信爱情,叫她不要喜欢上我,因为我给不了她幸福。我是个忧伤的人,跟我在一起只会让她痛苦。我不知道她听了这话是什么感受,只是之后的一个多星期,她都没主动联系我,我的电话,短信,她都不回复。再然后,我就请假去找她,那晚,她在我怀里哭了好久,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静静地听着她哭泣,给予她我所能够给的温暖。最后,她停了下来,她说:对不起,是我太任性,太不懂事了,以后不会再那样了。你做我哥哥好不好?我答应了,毕竟比起爱情,亲情更容易接受。那晚,我们聊到通宵,我给她讲了跟阿毛的点点滴滴,她只是静静地听,但我看到她眼角有眼泪在闪烁。她一味地安慰我说:哥哥不要伤心,哥哥会很快找到幸福的。我只是轻轻地点了下头。

后来我们一直以兄妹相称,也天天都在联系,偶尔她放假的时候会来找我,我有时也会偷偷跑去找她,每次离开时,总是逗她掉了好多眼泪。

有天,她告诉我,她遇到一个很爱她的男孩,他大她两岁,在她不远处上班,他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对她很好,她感觉很幸福。我只是笑了笑,幸福就好,哥永远祝福你们。再后来,她告诉我他们同居了,那晚,我很生气,我第一次骂了她,我告诉她:你现在还那么小,而且你们刚认识几个月,你了解他吗?万一他欺骗你怎么办?她哭了,她说他很爱她,她不忍心拒绝他,她说哥哥你不要生气,我晚上回来就跟他说,我明天就搬出去。

那晚我彻夜难眠,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我开始发现原来我是在乎她的,原来我喜欢她。只是那又能怎样,现在她找到幸福,我怎么忍心破坏他们,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能给她什么,我又有什么资格骂她。再后来,她真的搬了出来,他也没为难她,只是之后他们关系变淡了,我不知道该为她的离开感到高兴,还是该为她悲伤。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一直在犯错,我不该拒绝她,我不该让他们分居。只是,一切都已经过去,再也无法挽回。现在她在另外一个城市,一个离我很远的城市,我们还是以兄妹相称,我不愿意打破这层纸,我只希望她能够幸福,毕竟我一无所有,我给不了她任何承诺,我也不愿意让她为我苦苦守候,她的幸福,我耽误不起。

也许我太过自私,只是曾经阿毛的突然离开,让我伤痕累累,我已无力再承受,我只愿我身旁的人都能够幸福,包括她,我爱她,但我不能同她携手,我会永远祝福她。


第64篇、爱情故事我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

因他曾这样吻过她的眼,她的眼便清透如深邃星海,迥然生辉。他的手如贪恋般抚过她的发,轻柔地击中她的肋骨。

她便热爱他,用尽全部的力气,去拼一个未来。仿若世间万物都失去意义。她的心,被融化在十二月严寒的季节。

时隔多年,她仍不曾后悔,给予那个男子,如此般的疼爱。在那段最值得留恋的时光,她把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他。

只徒留灵魂在时光中穿梭,傻傻的等待那一场明知无法到来的婚礼。

文/冷馥年

1回忆,最是不堪回顾

爱情是要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否则未来迟早会如海市蜃楼般虚幻。她合上书叹了口气,终于承认,相爱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却让她固执地爱了这么些年,直至如今连回忆,仍让她的眼眶酸涩得疼痛。如悲伤一寸寸地啃噬着心脏。

恍惚忆起,她曾为他织就一双手套,看见他拿在手中爱不释手,她便开心了很久。他们之间不容易,他高校尚未毕业便缀学与她同住。他是家中的独子,从小衣食无忧,却与她尝尽饥肠之苦,体验过露宿街头。甚至被人不堪地辱骂,所有尽可能的风霜,都一并来临。但他不忍她劳累,他曾握紧她的手,满目虔诚之意,说要许她一世的温柔。

那年冬天,他如往常一样裹着单薄的外套出门,骑着单车去往三十公里外的镇上教书。她细心地为他整理好课本资料,然后将保温盒递给他。她瘦小的身体在严寒的天气下显得十分孱弱。他转身亲吻她的眼睛,叮嘱她不要外出,便迅速出了门。

随后,便发生了让她从未意想的事情。他的父母找上门,厉声呵斥她,毁掉了儿子的前程。她感到委屈,却仍是不动声色,强忍着眼眶的欲意喷薄而出的泪水,呆呆地立在客厅,全身冻得有些颤抖,仍倔强得不肯低头。他们不接受她,抑或只是不接受她曾是舞女的身份,她是知道的。

她心下明了,软言细语地几句好话也不会得到温文儒雅的宾客般的对待。她孤立无援。唯一的支撑便是他,他爱她。这样想着,便觉得有了几分力气。静静地与他们对立。终于,她体力不支渐渐失去意识,昏厥了过去。

她从混沌的回忆中醒了过来,打开手机翻出儿子的照片,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多,她只道自己深信了世间有真情这回事。他应该也曾如自己这般难以释怀才是。这样想着,心里便舒坦了不少。然她无知觉,泪水早已湿透了她的脸。

2红颜绕香城,你未曾说再见

梁俞白回来的时候,家中一切无恙,却唯独不见了她。他心急如焚,顶着凛冽的寒风,四下询问,徒步行走了三个多小时,仍未见她踪影。空旷的场地,只剩白皑皑的雪,还有风毫不眷恋的嘶嘶声在耳边回响。他回到家中,看着灶上冰冷的锅碗,她触及过的每一寸地。脑海中闪过她泪雨涟涟的模样,心便疼痛开来。拨通母亲的电话,声色咄咄地质问,“棃禾呢,是不是你们把她带走了。”

梁母毫不避言,坦言说出了那个条件,让他回去迎娶局长的千金小姐,便放过容棃禾。

他听完后气得不轻,青筋怒爆,思量过后却不得不妥协。棃禾如今身怀有孕,身子骨异常虚弱。

父亲派人开车将他接了回去,并许诺让他再见她一面。在他与局长千金求婚之后。

那一晚,他看见在月光下熟睡的棃禾,泪无意识地滴落在她的胸前。他俯下身亲吻她的唇,轻轻地抚顺她的发。自认识她以后,他变了许多,从纨绔子弟到对人对物拥有平常心。他带她私奔,却让她受尽了千般苦。如今,就连分别,都必须悄无声息的进行。她被医生注入了少量麻醉剂,削瘦的脸庞显得毫无血色,如纸般苍白。这个女子,是他唯一的爱啊,他这样想着,越发不能控制自己,心下一片疼痛,颤抖着一遍遍轻抚她的脸。


第65篇、爱情故事云淡风轻的爱情

生活似乎总是给了别人希望,过后又会让人掉进失望的陷阱,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公平!

我们的故事,从开始到结束,在别人眼里却象从来没有发生过!

从18岁起,我就一直听我们身边的人说,他暗恋我,那时自己只是一笑带过,只觉得那是别人的一个玩笑。因为我们一堆朋友玩的时候,我们两个并没有太多的交流,而且我们还在不同学校读书,之间的联系更是少的可怜!

19岁,我读中专毕业了!刚出来的我,对于这个社会很迷茫,也没有想过要交男朋友这回事。那时,他还在读高三!我们之间的联系,虽然比以前多了点,但都是偶尔,而且聊的话题,都是关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

21岁,我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他在读大专!因为我们公司双休,所以我会经常回家,那年暑假,一堆同学,就他一个人在家,所以每次回去都是他一个人来找我玩,慢慢的,我们之间的联系多了起来,可以说那时我们的关系很暧昧,但是谁也没有挑明,直到我生日那天(那时正好是暑假),那晚他叫我出去,我答应了!那晚我们各自回家后,发信息聊天又聊了好久,我们的关系或许可以说从那时候开始确定。

22岁,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了,在那一年里,虽然他还在读书,可是我们基本上1个月还能见一次面,不见面的时候也会视频聊天。他是个很细心的男孩子,对我真的很好。那时知道我们关系的只有我的一个同学,我们总是会聊到彼此的男朋友,她说跟她男朋友相比,他好太多了,我不予致否,因为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可是,那幸福中,总带着点苦涩,因为我不知道我对于这段感情还能坚持多久,未来总是显的那么的遥远,跟他在一起,我总是不敢想以后。。。

在23岁到来之前(就是年前),我提出了分手,他答应了,甚至没有问我原因。或许是因为他觉得他很了解我,知道我不会告诉他,可是我还是失望了!其实跟他分手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段时间因为工作上的事有点烦心,想换份工作,而且那段时间他也开始在找工作,总觉得那时的我们在一起太不实际了,所以想大家分开一段时间,到大家都想好以后的路该怎么走,生活比较稳定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比较现实点。

23岁,分开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想过要找男朋友,或许潜意识里一直在等着他,可是他真的很另人失望。在我们分开不到一年,他就重新找了个女朋友,刚开始听同学说,我还不太相信。后来,回家几次大家同学一起玩过之后,开始慢慢相信。

24岁了,过年大家不例外的又总是凑到一起玩,似乎对于我,他总是显得比较关心,我感受到了(同学也这样说),所以那几天,对于那个消息,又开始模糊。几天过后,假放完了,大家都是那天要出来上班了。那天到公司后,跟他一直发信息,那个消息,也终于从他那得到了证实,那时,眼泪就那样流出来了,可我还是装着若无其事的跟他发着信息,可是,心,真的很痛!

过后几天,亲眼见到他们甜蜜的合照,从那一刻起,我就告诉自己,该彻底的死心了,就让那一切都烟消云散吧!

对于这段感情,没有谁对谁错,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我还是会微笑迎接下一段感情的到来。


第66篇、爱情故事你是我前世种下的因

第一章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因,今生报。这段尘缘的纠葛,要历尽多少磨难,才能结束。

时间淡漠了感情,缩短了分裂的距离。再完美的爱恋,感情基础再好,也经不起长时间的冷淡,再恩爱的伴侣,也抵不住相互的猜忌和怀疑最终走向破裂的边缘。

林子轩独自一人在海边漫步,他看着潮起潮落,不免也心生感慨。他一脸忧郁,看上去显得比较憔悴。心想,这段不明不白的情感早晚要做个了结,还不如趁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也不会耽误大家的前程。只是,他心里就是不明,为何自己这般对她,到头来却换来她朋友的一句话:“你俩不属于同一社会阶层的人”这句回应。越想越心痛。心里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过去的种种画面,不断在脑海里浮现,好像快要爆炸了一样。他不敢再多想下去,那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得精神分裂。眼前的潮起潮落,也让他看开了。人生就像这潮水一样跌宕起伏,何况感情呢?再说这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决定得了的,既然她不把这份感情当回事,那又何必再拖延。更何况自己眼看就要离开这片伤心的土地,远赴英国留学。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她的号码:“喂,雨涵,是我子轩,有点事与你谈谈,我在老地方等你。”朱雨涵接通电话应了一声:“好,等我半个小时。”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似乎也感觉到这个向来沉默寡言的年轻人的心事,也在叹息。一阵微风吹过,他脸上的肌肉似乎有些颤抖,胸口感觉到一阵阵的剧痛。也难免,毕竟这是他有生以来最爱的女孩,怪就怪在他们相识的不是时候。

半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朱雨涵步履匆匆的走来。她还是那么美,那么迷人。一身紫兰色的连衣裙,一头乌黑的长发,恍若仙女下凡,在月色的映照下,愈发秀丽,迷人。一阵微风吹过,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沉醉了此时的月色,沉醉了潮水。 只是,她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单纯,可爱的女孩。从最初的烂漫单纯的女孩蜕变成今日的都市女强人。两人定睛注视好久,似乎要来一个诀别的拥抱,可是他们却步了。毕竟他们已经不再是曾经那无话不谈,打打闹闹的伴侣。朱雨涵望着这皎洁的明月,心中感慨到:“那年我们在这里的情景还记得吗?当时也是在这个傍晚,在这个绚丽的晚霞映照下,我们许下的诺言,要一生一世相爱,一生一世在一起。当时曾经在皎洁的月光下,在浪潮涌动中欢快嬉戏。今夜,这月色,这浪潮,依旧这般美丽。”林子轩默默看着雨涵,这一别,今生就不知道还能不能见面。他沉默了一下,说:“我们分手吧!”朱雨涵的双眼瞬间湿润了,眼看着那行泪水将要顺着脸颊流下时,她转头沉默了一下。便回过头问:“为什么,你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说好的一生一世,可现在你却要提出分手。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另有别人了?”林子轩的嘴角微微颤抖了一下,此时他的心里未曾不是如万箭穿心一样,疼得无法呼吸,可他牵强的忍住,不让她看到他的伤痛。他说:“爱与不爱,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至于有没有别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没有。”也许吧!再坚强的女人也有脆弱的时候。她再也无法克制住那湿润的双眼,顷刻间如倾盆大雨一样,一泻千里。子轩他毕竟还是爱着她,不忍心看到她这般伤心。捧着她的脸蛋,轻轻搽着她那脸颊上的泪水。他对雨涵说:“这样吧!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我明天就要去英国留学了,三年之后,如果我们依然都还爱着对方,我们就从新开始,好吗?别哭了,好吗?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两人走在马路上,夜风吹得让人心里发凉。或许老天知道这对曾经恩爱的恋人,也将要面临痛苦的抉择,此时的夜空也显得格外稀疏、暗淡。目送雨涵上楼去后,林子轩便独自一人在街上游荡,今夜也将注定是个不眠夜。
当机场上空的那一声巨响,林子轩已经带着满腔的最美记忆和伤痛走了。


第67篇、友情故事友谊和爱情我都想留

A我爱上好友的前女友紫娟

我和紫娟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沙发很宽,我们却偏偏要挤得不留缝隙。既然爱了,就要表达出来,这没什么不对的。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特别是在每天下班回来后,知道家里还有个人等着,而这个人,是爱着且需要着自己的,内心里就充满了踏实。

紫娟的发稍拂在我的耳朵上,弄得我好痒。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电视上,里面演绎的任何故事都和我的生活没有关系了,我把鼻子凑过去,贪婪地嗅着属于紫娟的气息。外表上她和大街上走过的任何一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她乌黑直顺的长发,是每周六下午在街对面的发型设计中心花两个小时护理来维持,她的五官谈不上漂亮,但也不能说丑,特别是在化了妆以后,她的艺术照会让你觉得是某个港台明星---我已经决定娶她做老婆了。

美好总是被突如其来地打断---我的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阿甘的。我给阿甘选择的标识是一只可爱的小猪,顿时,我像一只被刺破的气球,膨胀着欲望的柔情蜜意瞬间就瘪了。紫娟是阿甘的前女友,昨天阿甘和我一起到酒吧喝酒时,还说心里一直记挂着她。阿甘是个老实人,从中学到现在,他一直把我视为他最好的朋友。

阿甘的感情郁闷,他的事业也正在低谷,他很后悔没有珍惜和紫娟的一段情。一杯杯的白酒下肚,阿甘拿出手机,他说他好想好想听到紫娟的声音,哪怕骂他也好,或许会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让他们重新开始。他们分手半年了,他并不知道紫娟已经成了我的女友。阿甘说要给紫娟打电话,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我不知道紫娟会不会接电话,接了电话又会如何?但是我却丝毫没有理由去阻止他---这样的场景,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煎熬。我的眼睛追随着阿甘的手,他拨通了紫娟的电话,紫娟也接了电话,阿甘出去了五分钟,那段时间尤为漫长,我的脑海里翻腾着各种想法和判断---是的,这个场面完全可以拍电影了。带着满脸的失望,阿甘回来了。“紫娟说她现在有人了,我说祝她幸福。可是,如果我哪天在路上见到了,我可能会杀了那小子!”阿甘左手痛苦地撑住头。看着他痛苦,我比他更痛苦。但是我不能说。

阿甘的电话让我和紫娟像触了电一样立即从各自的位置上弹跳着分开,紫娟躲到另一间屋子里,关了门,似乎是怕阿甘闻到了她的气息。很多次了,我和紫娟的甜蜜就这样被冲散。即使在阿甘没有电话的时刻,我们自己也会被自己的担心给吓倒。“要是阿甘知道了,会怎么样?”“没关系啊,我和你在一起是在和他分手之后。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紫娟总是一副无所谓的表示,那么轻描淡写,让我都怀疑,她和阿甘是否真的爱过?

B忽略让我失去琴的爱情

我和紫娟相熟,是在她和阿甘分手之后。那天我在车站看到一个眼睛挂着泪珠的女孩。她的眼神迷离,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晶莹的泪液,薄薄的嘴唇轻轻翘起,有着怎样的委屈和伤感呢?那不是紫娟吗?两片薄唇我见过的,她曾不避嫌地对着呆呆的阿甘吐着甜言蜜语,惹得我好生羡慕---那时我的琴已经离开了我,因为我的忽略。我一度以为她作我的太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就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她无法忍受我的忽略带给她的寂寞。琴走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难过,但是,那天看到紫娟对着阿甘轻言细语,我内心里敏感细腻的神经被触动了。那样的时光,我也有过的。

往事不能再提,从那天起,我就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中,琴,对我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她和我一样,从小成长在一个并不和睦的家庭里,比我更可怜的是,她的父母离婚了。我们十几岁就离了家,我到武汉读书,她出来做生意。我们的相爱是因为相怜。

记忆中我的童年充满了父母的争吵,那是一个儿女成群的家,却显得乌云密布。母亲很早就到汉正街来做生意,做生意的钱是她自己借的。八十年代初的几万块,很值钱的。她受够了家里的沉闷,她和父亲见面就会很火药地提到离婚。那年那月,离婚还是个很生的词,一听到,我就会捂住耳朵。对于父母的不和,我能做的,也只有掩耳盗铃了。我好羡慕别人家里亲切友好其乐融融的气氛。我极为自卑又极为骄傲,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内心的悲哀。所以我在陌生的城市里努力地扮演一个快乐的角色,朋友的认可就是我生活的兴奋剂。阿甘是我的铁杆追随者。他不知道我的过去,只看到我开朗的一面,觉得我什么都行。我需要这样的朋友,也许我对他并不感冒,但是他的尊重和信任对我很重要。为了这样的朋友,我打肿脸充胖子都无所谓。


第68篇、爱情故事胆小鬼,你总是自作聪明

他暗恋着她。就在那个夏天,邂逅后简短的相处中,他甚至还没看清她的脸庞,鬼使神差地,他恋上了她。被她一头秀发吸引,被她的言谈举止迷惑,他触电了,他暗恋她了。

他总认为她对他很好,认为她也喜欢他,他的心越发被她挤占,可他不敢跟她表白,他总是默默地呵护她,数年来都是这样暗恋她,他认为她是感觉得到那份爱的,表白便是多余。

在一次酒后,两个人有了一次单独相处的机会,借着酒劲,他笑着对她说:“我在你面前总象个犯错的孩子,你总象个师长,太不公平了。”

“是吗?我怎么没觉得?”她的平静令他有些黯然神伤。

渐渐地他发觉,她对谁都是一样的好,甚至他发现她关心别人比关心他还多,他在痛苦中有一种小孩子气的委屈。可是,偶尔她给的一点点关怀,会让他甜蜜好多天。在甜蜜与痛苦的挣扎中,他变得沉默寡言。他发觉,其实她并不爱他,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很普通的朋友,或者说连普通的朋友都不是,只是一个认识的人而已。

他发誓:要离开这座城市。当然,他仍然在背地里关怀她,呵护她,为她的一些小事而担心,他甚至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婆婆妈妈。

他获得了一个支边的名额,在朋友们用痛骂与惋惜为他举办的送行宴中,他大醉。当晚独自一人在深夜中醒来,他爬在收拾好的行囊上终于哭出了声音。

第二清早,他打她电话约她见面。他从没这么轻松地约过她,以前每次约她前,他总害怕遭到拒绝。

他第一次在她面前不再是孩子,一夜之间成了绅士,言语中不再拘谨。她的眼里却噙满了泪花,她知道,他将远行。

他对她说:“爱一个人是痛苦的,特别是你爱别人而别人不爱你的时候;被人爱也是一种痛苦,特别是别人爱你而你不爱别人的时候。为了不让你痛苦,也为了我自己,我准备走了,以后你要好好保重。”他故作轻松,其实他多么希望她能挽留他,致使丢了工作,他也在所不惜。

她幽幽说:“去吧,那儿会有更好的姑娘让你选择的,祝福你。”她还是那么平静,只是眼里的泪珠不争气地滚落了几颗。其实,她很想痛骂他:“胆小鬼,你总是自作聪明,在我对你没感觉的时候你以为我喜欢你;在我开始有感觉的时候你却感觉不到,要去做个逃兵。”可他没能认真地看她的脸,目光一直偏向远方。

他走了,背着那简单的行囊,他对别人说他第二天才走的,没有人知道他提前离开。他只想感受她最后一次的关怀,让她去送他。她直直地看着他的背影,泪花令视线有些模糊。

忽然,他转过身,她有些激动。而他只是向她笑了笑,挥了挥再见之手。她跺着脚对他急喊:“胆小鬼,你总是自作聪明!”可他没听清她在说什么,还以为她在说些祝福之类的话,他故作洒脱地扮了个鬼脸,转身便头也不回地扎进了人海之中。


第69篇、人生故事婚姻中的两个人,光有爱情是不够的

这种甜蜜的日子整整过了10年。当生活逐渐安定、富足之后,幸福的感觉也慢慢地消弭于平淡的日子中。都说七年为婚姻之痒,结果我们的婚姻平安地度过了第7年,却还是在第10年的时候触礁了。

幸福曾来过

3个月前,我的第二段婚姻也走到了尽头。这段日子,我夜不能寐,脑子里反反复复只有两个字:“报应”。

先从我的第一段婚姻说起吧。像天下所有有情人一样,我和第一任妻子艾雯也是一步步从恋爱走到结婚的,也有过许多美好、难忘的时光。我跟艾雯相识在1996年冬天,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艾雯是个恬静的女孩,话不多。那天,无论别人说什么,她都只是礼貌地笑笑,偶尔回应一两句。整个聚会中,我和她几乎没说上几句话,可我的心却跳出了与往常不一样的节奏。回家后,我的脑海中常常浮现出她的样子,甚至连工作都时常心不在焉。我向朋友打听她的联系方式、个人情况,让我兴奋的是她还没有男朋友。

之后,我开始追求艾雯,但并不容易。那时我对她一见钟情,但她对我的感觉却很一般。记得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时,她完全想不起我这个人来,这让我有种挫败感。不过我并没有就此放弃,反而越挫越勇,想了很多办法去打动她,最终我用我的执著敲开了她的心扉。

我们恋爱了,可之后的路依旧不平坦。我们的感情遭到了艾雯家人的反对,他们嫌我家条件不好。而艾雯是那种不爱则已,一旦爱了就义无反顾的女孩。为了能和我在一起,她和父母据理力争,说尽我的好话,甚至不惜用冷战、离家等各种方式表示反抗。终于,在她的坚持下,她的父母妥协了,近乎无奈地接受了我。

和艾雯结婚之初,我们的工资都不高,生活有时会显得拮据,但艾雯从未抱怨过,她有颗知足常乐的心。我却时常觉得委屈了她,觉得自己有责任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于是,2002年,我辞职开始做生意,想要赚更多的钱,实现结婚时对艾雯及她家人的承诺,让艾雯过上衣食无忧、富足的生活。

那时我的运气还算不错,生意做得很顺,经过几年打拼,手里逐渐有了钱,我们买了大房子,还买了车。在艾雯和孩子身上花钱,我更是毫不吝啬。

在2009年以前,我应该还算是个好丈夫、好爸爸。不管多么忙,我总会挤出时间陪他们,每次出差,都会记得给他们买礼物。而艾雯也是当之无愧的贤妻良母,她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我毫无后顾之忧地去打拼自己的事业。她有一手好厨艺,可还经常翻着菜谱,或者自己想方设法倒腾出一些新菜式,她时常笑着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做好妻子的第一步就是抓住丈夫的胃。”

她像一个强大的磁场

我身不由己地靠近

这种甜蜜的日子整整过了10年。当生活逐渐安定、富足之后,幸福的感觉也慢慢地消弭于平淡的日子中。都说七年为婚姻之痒,结果我们的婚姻平安地度过了第7年,却还是在第10年的时候触礁了。

2009年,一次生意合作,我和微微相识。微微是我的一个客户,虽然年龄比我小了六七岁,但是谈及生意的时候却有着异常的精明与果断。和她接触越多,我对她越着迷。微微跟艾雯是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女人,艾雯喜欢事事听我做主,而微微却时常能给我提出不错的建议;艾雯把一颗心都扑在了家里,生活单调贫乏,而微微则爱好广泛,生活丰富多彩;艾雯温柔如水,而微微热情似火……总之那时,微微的魅力就像一个强大的磁场,让我身不由己地想要去靠近、去解读。

我知道自己早已不是懵懂少年,而是个有妇之夫,可理智的缰绳最终还是没能束缚住感情这匹烈马。我出轨了,爱上了微微,她也没有拒绝我。我们牵手了,亲吻了,在一起了。才认识不过两个月,我们就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

为了和微微在一起,那段时间,我常常对艾雯撒谎,借口总是我太忙了。起初,在面对艾雯时,我还心有内疚,时间久了,这种内疚感被跟微微在一起的快乐冲得无影无踪,谎话经常张口就来。艾雯自始至终都是那么信任我,可是我却辜负了她对我的信任。2010年春天,艾雯原本想让我带着她和孩子一起出去旅游,可我却借口生意太忙,脱不开身,让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出去了。她外出旅游的半个月里,我跟微微如胶似漆地黏在了一起。

沉浸在激情迷梦里的我们都忘了一句话,“纸终究包不住火”。微微那边先事发了,她跟我的事被她丈夫发现了。被戴上了绿帽,男人一般都是无法忍受的。微微的婚姻随之结束。微微离婚后,我的心情十分复杂。她要求我也离婚,然后我们永远地在一起。那时候,我对艾雯依旧是有感情的,她陪我度过了最艰苦的岁月,我不忍心抛弃她;而微微为我失去了家庭,我也不能视而不见,对她弃之不顾。我的心里矛盾极了。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跟艾雯离婚,一方面是微微逼得太紧,另一方面是被微微口中所谓的真爱迷住了双眼。她说我和她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情。

向艾雯提离婚的时候,她哭着问我为什么?我没有勇气告知她真相,只说这段婚姻让我感觉太累,压力太大,甚至还说到了当初她父母对我们的反对。艾雯不同意,极力地挽回。那段时间,我的心又陷入了矛盾中。我不知道是微微故意的,还真的只是一个意外,后来微微发来的一条极度暧昧的短信被艾雯发现了。眼里容不得沙子的艾雯至此对这段婚姻再无一丝留恋,很干脆地同意了离婚。

这样的谎言意味着什么

我很明白

离婚后最初的一段日子,我有过伤心,也有过悔恨,可事已至此,也只能继续走下去。和艾雯离婚3个月后,我和微微结婚了,名正言顺地住在了一起。

最初,我们也着实过了一段甜蜜恩爱的日子,可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朝朝暮暮中便有了大大小小的矛盾。微微很强势,小到家里家具位置的摆放,甚至牙刷、牙膏放到什么地方,大到我生意上的事她都要插一手,管一管。之前我喜欢听她的建议,可是真到了处处被管制的地步,我开始不胜其烦。微微是个事业型的女性,家务活几乎不做,甚至可以说不会做,家里经常是乱七八糟的,无人收拾,偶尔她心血来潮,亲自下厨给我做饭,可那饭菜的口味实在不敢恭维。

我开始怀念艾雯的好,她从来不要求我命令我做任何事情,她总是那么温顺善良,想想以前和艾雯在一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这才明白,婚姻中的两个人光有爱情是不够的,还要会经营、有耐心,需相互包容,而我跟微微都没有这些,我们的性格过于接近,都太过强势。终于,再婚不过一年,平淡琐碎的日子便让我们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我跟微微之间慢慢地有了争吵,有了冷战。我后悔了,想必微微也是一样的吧。只是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快红杏出墙,而这一次我是那个被戴绿帽的男人。

去年6月,一个好朋友提醒我要把微微看好。当时朋友话说得很含蓄,但我还是听出了其中的意味,我的心里隐隐不安,开始注意微微的一言一行。

那段时间,微微的母亲身体不好,微微借故要去陪伴母亲,经常彻夜不归。照顾母亲天经地义,我无话可说。可是一天夜里,她母亲突然打我的电话找微微,询问她的一瓶药放哪儿了,因为微微的手机一直打不通。而在此之前,微微跟我说,她在母亲家留宿,晚上不回来了。这样的谎言意味着什么,我很明白。

第二天微微回来后,我就此事质问她,也许是对我们这段婚姻也早已心生厌倦,狡辩两句被我拆穿后,她便不再隐瞒,坦承自己已经爱上了别的男人。那一刻,我怒发冲冠,一把揪住她,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我要求离婚,微微倒也干脆,说离就离。当晚,她没有回来,几天后,终于回来了,一纸离婚协议书递到了我面前。

这段日子,我经常拉着一个铁哥们儿去借酒浇愁。朋友毫不留情地指责我,说我今天的苦痛是昨天的报应,是罪有应得。是啊,当初我背叛艾雯,狠狠地伤了她的心,如今我也尝到了这样的苦这样的痛。我知道,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我真的后悔了,无数次酒醉醒来后脑海中蹦出的人影都是艾雯。我想去找她,想恳求她原谅我,可是每次去她那儿看孩子,她冷冷的表情都让我没有勇气把这样的话说出口。

错已铸成,也许一切都无法改变无法挽回,也许我的后半生都将生活在长长的悔恨中。

第70篇、爱情故事美女也有保质期

小饭局上,一男正手舞足蹈说段子,接到电话,脸色晴转多云,大吼:“我跟朋友在一起,不是你想什么时候见我就什么时候见!”啪地掐断,冷场几秒,跟着猛灌几杯酒,段子立马变成对美女老婆的控诉。

其实,某些走在街上举手投足就能引起蝴蝶效应的美女,一旦成为家里的花瓶,加上时间产生的审美疲劳,就会让人失去兴趣,继而变成比平常人缺点要多,最后变成比黄脸婆还讨嫌的人。这个时间大概多久?问另一位娶美女为妻,却无限期分居的哥们,他答:两年。

的确没天理,美女也有保质期?是的,男人总大言不惭自己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但在美妻特例上,他们更充满“投资过大、而产品不再升值”的现实懊恼。

“你只要漂漂亮亮地过着就好了,不要做自己不擅长的事。”那是哄美女开心说的话。当你精心地涂了半天的指甲油而不洗一只碗时,他觉得穿围裙的保姆更顺眼。曾受控于美女特权的男子,造反起来牢骚满腹。比如一个在失意期与漂亮妻子离婚的男人,得出美女败家的结论:“她不能吃苦,又比平常人有更多物欲,她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不给她买就像委屈了她。更可怕的是,你还要心甘情愿地去满足她,直到觉得自己无能为力。”

而相貌中下的女友在“美妻无用论”中找到了平衡,说谁家的男人不亦乐平地和她聊天,热心解答各种问题,把美女老婆晾在一边,连电脑坏了都不帮她修。“他说是为了不让老婆依赖他。”真是讽刺,他摘取了众星拱月的那个月亮,却站在高高的云端,忽然垂恋四下的星空,最后让月亮把每颗星星都当做假想敌。

倒是梁家辉提供了“美妻有用”的模范境界。他说:“岁月流逝,男人也许能在时光的磨砺中越来越有味道,而女人的容貌,却在操持家务的油烟味中变老。女人老时,丈夫出名了,女儿也长大了。我太太年轻时是个漂亮的女孩,现在她在我心目中越来越美,有时我会在她睡着时偷偷看她两眼,心里有种温存的东西在流淌:这是给我家庭的女人啊。”

大家看着他挽着臃肿老态再找不出当年人人喝彩的模样的太太,想象美女熬成婆,兴许也是另一种修得正果的脱胎换骨。

第71篇、爱情故事不怕宠坏他

蔡先生可能是“大姨夫”来了。他给我打电话问他的运动衣在哪,我说了位置,他找不到,又打电话来抱怨,一副无理取闹的样子。 当时我同闺密刚看完电影,本想一起聚餐,接到蔡先生的电话后,我不得不赶回家去。临走前,闺密笑我是“老公迷”,问:“你这样会不会把蔡先生宠坏?” 回到家,蔡先生果然一脸阴郁。本来公司里的事情就惹得他心烦意乱,他想去打球,却找不到运动衣,更加火冒三丈。我给他找到了衣服,又帮他准备了运动盐水。临出门时,他忽然转身回来抱了我一下,说:“老婆,谢谢你。” 我想起前天,我临时想去超市买东西,蔡先生本来有些累了却毫不犹豫地拿起外套要陪我去。我说自己去就好,他说:“别唠叨,赶紧的。”每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就意味着听他的话是最好的选择,我心里暖暖地跟在他身后到了超市。 

 停车场爆满,他只能将车停在马路对面,还嘱咐我:“过马路要小心。”我让他在车里等我,可是结账的时候,他却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小包。 走出商场时,我才发现他已经把车停到临超市这一侧。我说:“为什么还要把车开过来?太麻烦了!”他说:“这样你就不用过马路了。” 那天的阳光好得让人想流泪,我回家后第一时间把一枚硬币塞进书房的储蓄罐里。每当我觉得某一刻无比幸福时,就存入一枚硬币,这是我用来储存幸福的法宝。13年来,这样的储蓄罐我已经存满了八罐。 闲来无事时,我会晃一晃这些装满硬币的罐子,听听幸福与幸福碰在一起的声音。这样,再遇到蔡先生有情绪或者两人有矛盾时,我就能够让自己冷静下来,包容这个男人的一切。 时光匆匆而过,有些好是会慢慢褪色的。尤其是吵架时,我们总是会不自觉地记起对方带给自己的种种伤心,很少有另一个声音提醒我们:“他为你做过那么多,其实他是爱你的。” 我愿意去包容蔡先生的坏脾气,不怕宠坏他,因为他让我拥有那么多储蓄罐,叮叮当当的,全都是爱的声音。

第72篇、爱情故事找到你的爱情“同类项”

与所有的大龄北漂女郎一样,在28岁之前,小媛的相亲类似盲选,相亲14场,最短交往5个小时,最长交往两个半月,不是对方认为她是精怪,就是她认为对方是奇葩。最后,热心亲朋介绍的相亲对象她都不想见了:“听上去学历、职业身份、家庭背景都那么相似的人,见了之后整个生活理念都是南辕北辙的。”

为了平复心绪,小媛去京郊参与“3日修行”,在秋虫鸣叫的包围中,坐在蒲团上读有关梁思成与中国古建筑的一本书。就在那本书里,小媛读到了一句“真想与你一起研究木塔”。这是梁思成留下的朴素无华却又石破天惊的情话。只这一句话,所有关于林徽因当初为什么不选徐志摩的疑问,都有了答案。

掩卷深思,小媛得到了什么启示?就是他人眼中的郎才女貌其实并不能主宰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两个人在一起是否幸福圆满,要看两个人在志趣上是否一致。也就是说,两个人在心灵层面上,是否是“同类项”。

小媛依据这个原则把对“他”的期待写下来:我是一个热爱自然的人,春夏秋3季,会为观鸟、呼吁保护濒危鸟类,安排若干次短途旅行;我经常组织志愿者,帶着因为养病没有机会出门玩的孩子们出门观鸟,见识一下大自然的丰富性,也录下鸟儿清脆动人的啼鸣,让孩子们沉闷的心,听到天籁,获得一些舒展;观鸟归来,我会和其他志愿者一样,组织这些病童一起画画、剪纸、创作绘本,把见到珍稀鸟儿的欢喜表达出来。我组织大家通过慈善义卖,将孩子们的作品出售,获得下次旅行的一部分费用,为这些生活封闭的孩子持续不断地带去变化、惊喜与活力。我觉得,这不仅对这些孩子是莫大的宽慰,对我这样一个经常失去生活惊喜的普通人,也是一种很深的宽慰。我也深深地依赖这些鸟儿和孩子们。除此之外,在生活上我是一个不太讲究的人,我只穿一些植物染的布衣,用一个自己手缝的布包即可;我在中药店里买最便宜的参须,浸泡在甘油里,自制擦脸油。如果为私事出门,我会在网上定一些便宜的民宿,就算洗澡要去当地的公共澡堂我也不在乎。如果省下来的钱可以多组织一些病童出门走走,我心底就会漾起一些隐秘的欢喜。希望你也是——一个热爱孩子的人,一个热爱鸟类和大自然的人,一个生活朴素却不乏质地和讲究的人。

小媛的征友启事,在她的微信公众号上,与她的观鸟日志与漫画观鸟手记一起推送过,成为她的自画像。过了两三个月,不断有男生自称“我是你的同类项”,联系小媛一起做观鸟公益活动,并把病童在身体许可范围内可以参加的公益活动,拓展到朗读会、书法会、烘焙会、采摘会,让孩子们在治病的间隙,依旧可以感受到生命的丰富多彩和美好。

7个月之后,小媛在她的“同类项群体”中,顺利找到了情投意合的恋人,比小媛小1岁、做IT的高个子男人。一开始,他的追求没有引起小媛特别的注意,但有一次,他们组织病童出去观鸟时,遇上另一波观鸟爱好者,他跟对方吵了两架,第一次,是别人跟他鼓吹:“今儿鸟多,我带了3斤面包虫,全部用完了!”

他郑重其事地要人家承认错误:“能不能做一点功课再来观鸟?那种人工养殖的面包虫是鞘翅目的,里面含有大量的甲壳素,野生的鸟在自然状态下是吃不到这些的。你喂这么多,会让鸟儿拉稀致死!那就是害了它们!”

还有一次,是因为他发现,那些人为了拍鸟,居然用大头针把虫子钉在树干上,急于觅食的鸟儿看不清,就会把大头针也吃下去。他发现后,找对方理论。

那次活动结束后,他在附近的树林里,打着手电一一清理树干上的大头针。小媛陪他清理,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此后,他们感觉心跳的节拍都出奇一致,也就顺理成章成了恋人。

如今,他们已经结婚2年,有了一个10个月大的女儿,小媛和老公依旧保持着热恋时的甜蜜与默契。小媛说:在寻找爱人这件事情上,她要感激梁思成和林徽因。梁林时代匮缺的是物质,我们这个时代,匮缺的是精神与心力。在任何一个时代,寄希望于改造你的伴侣往往伴随着纠结痛苦,一开始,你就要寻找你的“同类项”,这样,生活才会有一种“原来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的惊喜。

第73篇、爱情故事玫瑰之泪

那是一种让人心碎的浪漫,他拿着玫瑰同她说分手。

他约她至常去的千味咖啡吧。她和往常一样,细心打扮,洒了他最喜欢的栀子花型的香水。进门,习惯地看向靠里临窗的9号台,一束火红的玫瑰正怒放在桌上,他正仰着脖子望向门口,她心下自是欢喜。

他说,今天送你玫瑰,因为此后恐怕再无机会。她有着刹那间的迷糊,不明白他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是什么意思,他们半年前早有婚约。对着她的失措,他满怀歉疚:“静,对不起,因为不爱了,只怕继续,也是对你的伤害!”可是,他是否记得,他给过她一生的承诺?他是否知道,他是她一心托付未来的人?他是否想过,在她准备嫁衣的当口,他突然抽身离去,对她又是怎样的伤害?

她内心翻江倒海,面色却极力镇静。静知道那个女孩子,他们是在一次学术会上认识的,后来那女孩子努力考取了他的研究生。他常常同她提起那个女孩子,夸她才貌双全,夸她胆大心细。她听到这些话时,亦心下酸酸,却故作大度,毕竟相爱的两个人,总要互相信任才好。她没想到,依旧是落下俗套的结局,她败给了第三者。他望着她苍白的面容,有些心疼,亦有些无奈。分手早该提出来,只是不敢,这样的结局,他怕她承受不起。他说:“静,你说话,一切都是我的错,你可打我亦可骂我!”

她站起来,努力挺直脊梁,说:“啊,不,谢谢你,这几年,你给我那么多爱,照顾我那么多!”眼睛里有眼泪在转动,她努力收回,再次谢过他的咖啡和玫瑰。他跟在她身后,拦下一辆出租车,看着她在眼前消失,却突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她会不会想不开,会不会做什么傻事?打过电话去,已关机,她独自一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谋生,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他不停地给她发信息,发邮件,一个月后,他收到她的回复:我已活了回来,记得你的笑,记得你的好,谢谢!不计他的错,不骂他的过,爱情没有了,生活还得继续。她搬了新家,换了新的工作。他千求万求终于从她的朋友那里得到了关于她的消息,偷偷等在她必经的地方,想看她的模样。毕竟是曾经那样爱过的人,他放心不下。他看她剪短了头发,他看她穿着他从没有见过的时尚衣装,他看她迈着轻盈的步伐,他看她快乐的脸庞,他这才相信,她是真的活了回来。

他在邮件里诉说他对她的担心,也说他看到她后的安慰,他说:静,你真坚强。她回复:不是坚强,我只是懂得,留下温暖好疗伤。

是,这是一个聪慧的女孩子,既然缘分已尽,与其在指责中互相伤害,与其在报复中两败俱伤,与其在卑贱的纠缠中枯萎,不如记得彼此的好,用曾经的温暖来疗伤,在情感的废墟上,开出新的花朵。

第74篇、人生故事尊重爱情

尊重爱情

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他已婚。亲眼见过他美貌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

“小三”曾经自己多么鄙视的字眼,怎么会想到,有一天也会牵扯到自己身上。

每次看到关于咒骂“小三”的帖子,就忍不住联想到自己,偷偷抹掉眼泪,安慰自己,至少自己还是善良的女生呢。

最后一次给他发消息是在我生日那天。

那天刚刚好分开三个月。

我说,今天我正式恋爱了,不会因为我们没在一起而遗憾了,我相信我值得拥有更好的男人。如果哪天你梦见我,说明我过得很幸福,并且已经忘记你了。恩,放心我会过得很好。

发完消息,手机关机,睡觉。

第二天中午才收到回复,加上标点只有五个字“祝你幸福!”

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删除。

是怎样的心理,欺骗他还是欺骗自己,或者还想求证一下,他是否还在乎自己,是否也会心痛。

我只是用他知道或者不知道的方式,关注他,注视他。

天天看他的微博更新,百度关于他公司的最新消息,空间每天都进,然后悄悄地删除自己的访问足迹。

当思念一个人已经养成习惯,当关于他的回忆挤满整个胸口时候,剩下的尽是辛酸与无助。

是的,他来过,只是给我上了一课,然后转身离开。他当自己是过客,可在我的世界,全是他的影子,扯也扯不掉,无论怎样暗示自己,无论把他想的多么不堪,还是忍不住去幻想着也许有一天还会见面。

是啊,不失恋一次,就不知道自己有多贱。

就像他说的那样,有些人总是会遇见的,不管怎么躲都躲不掉。

后来他问我:在展厅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会不会知道我们之间会变成这样。

兼职,很多大学生周末的时候都会做吧。是的,就是因为兼职,就是因为兼职工作消息误传,阴错阳差我认识了他,他是老板,我是兼职的学生。

第一眼见到他,他和他的妻子一起进展厅。

虽然第一次碰面,但是敏感的我,已经感觉到他妻子的傲气与盛气凌人。

进办公室才认真看他的脸,年轻,帅气,笑容温和。内心窃喜,以及莫名的好感,总是偷偷地看他工作样子,四目相对的时候,却脸红了。只有当时的自己知道,我有多想靠近眼前的这个人。

开始时理智是占上风的,如果那天早上的雨下的足够大,足够久,就决定不去上班。可是雨还是停了,还是见到了他。

明知道不能去靠近,明知道这样产生感情是多么危险,两个人一开始就明白,就算相爱也不可能在一起、道德与责任肩负的太多,那是怎样的无奈与伤痛。

是怎样开始的,也许是因为那天晚上他说,让我保护你,又或者是因为自己内心……已完全超过了理智,超过了道德的底线。

恩,还是很幸福吧。毕竟曾经以为接近不了的人,也喜欢上了自己。

每当知道他与妻子吵架又在外面买醉到凌晨,每次当他带着愧疚与亏欠面对自己,内心很想疼惜这个男人。这个别人看着以为很幸福的男人,这个看似家庭完美事业顺利的男人,我想给他温暖,给他爱情。我想我不怕,自己还年轻,尽管不能给我承诺怕,尽管我会受伤怕,尽管我只能躲在暗处,不能打电话,见面不能牵手,不能靠近。

女人都是敏感的动物吧,平静的口子没过多久,他妻子还是知道了我的存在。看了我们的聊天记录,但是不知道我的样子。

和他见面,已是一个月后,他满脸疲惫。

我想我明白这个月他是怎样在妻子是吵闹中度过的。忽然,很想扇自己几巴掌,让自己清醒。那么,趁着还没彻底沦陷,抽身离开。

也许他并不需要我,也许他并不爱我。

暑假开学前想问他是否可以接我回学校,于是主动打电话过去,那种紧张的语气,已经明白,身边有他妻子。挂掉电话,内心忍不住的嘲讽自己,看吧,你多贱。他那么在乎他老婆,根本不爱你。

他回电话过来的时候,已经不想再接。我说,我不想再跟你联系。

他发短信说,我们刹车好不好,这样对你对我都是负责任的,对你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爱你才必须离开你。你还年轻,应该拥有一个更好的男人。

我没哭,安静的看完,然后把短信收藏起来。我想我必须时刻警告自己,是他不要我,对,是他先不要我的。

虽然是这样,但是开学没多久,还是忍受不住对他的思念主动打了电话过去。

然后第二次,第三次……

每隔一个星期不管他接不接,都会打一个电话过去。

直到,有一天,发现电话那头一直都是正在通话中的提示。彻底的明白,原来自己已经被他厌恶,所以把我的号码拉到黑名单。意识到的那一刻,身体忍不住地打寒战。

这一切,太可笑,太可悲,我终于可以给自己一个坚定的理由去结束,只是一段插曲,没必要念念不忘。

他说,“有一天不理你了,不是不爱你,不在乎你,只是必须这样做,你才能离开。”

恩,和他不会再有下文。

错开的人,真的该遗忘了吧。

当下一次爱情来的时候,慢慢对待。

不管值不值得,开心过,幸福过,就足够了。

前一步是丑闻,退一步是对爱情的尊重。

第75篇、爱情故事人生不过一场情戏

为自己等一个最好的剧本吧。

人的一生要经历大大小小很多次爱情。剧情在变,对手在变,台词在变,而你总是主角。

很年轻时,也曾期望,只想拥有一次完美的爱情,和这个人白头。年岁渐长,爱情自己走来走去,完全不听凭任何人的摆布,慢慢知道:戏有很多种,每个人都不一样。

你没法选择演不演或者演几场,有时候是对手成就你会演出怎样的一出戏。而有时,戏份极少,台词更淡,很多在有意无意之间,你们低眉浅顾,却因为种种原因,很快彼此错开,不太可能再次擦肩。这样的戏,留下的是遗憾和韵味。

有时候,开始轰轰烈烈,两个人如吃错药百般纠缠。可惜不过几个季节,或者更短,突然头脑冷静,才发现彼此爱上的只是自己头脑中的虚设,热情燃烧成灰烬。这样的戏靠的是激情,好演,可惜好景不长,人生经不起太多波澜。

有时,两个人相互纠缠,爱恨难了,收获的是无尽的猜疑和不安。内心没有宁静和幸福可言。不在一起挂念,在一起又变成巨大的折磨。这样的爱情只是一出苦情戏而已。时间长了,双方以为这样的痛苦才是爱的必须,受虐成为习惯,慢慢消耗慢慢变老,变得麻木直到再也没有力量改变和挣脱开去。

还有一种苦情戏来自爱情中的不平等。一方全力去爱,奉献给与,另一方却迟疑着不全力配合。于是总会有一方很受伤,感到真情被耽误,自己不被珍惜。这样的爱会极大伤害真诚一方的自信,甚至会改变其一生,如果她或他不是很坚强的话,他们将很难逃脱当初的阴影。

其实,不管爱情有多少种,戏要上演多少出,你只需明白,属于你的真正爱情将会来临,在那样辉煌而又让你感到幸福的大戏里,你总是会等到一个登对的人,和你合作演一出天造地设的好戏。

即使好戏迟迟还未上演,你也别急,只是时间和机缘,还没有为你和他找到最佳的剧本。

第76篇、爱情故事幸福向着家的方向

在漫长的人生跑道上,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能够看得见的幸福。

选择一棵树

过完29岁的生日后,我开始认真地审视自己。上中学起,我就选择了马不停蹄地奋斗,咬紧牙关,一路拼搏: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考研,北漂……就这样一路奔来,终于成为一名外企白领。几年后,学生时代的自信、锐气、激情,已渐行渐远,而淡淡的孤单,积雨云般纠结缠绵。在高楼林立的都市里,节奏紧张的生活中,我希望寻求另一种稳定。

妈妈说,人最好不要错过两样东西: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就在这一年,我找到一个值得依赖的肩膀。这一次,在漫长的人生跑道上,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能够看得见的幸福。与相爱的人结婚。

婚后,老公提醒我:如果不想当高龄产妇,就要马上做育儿计划喽。我知道他喜欢孩子,很多回,看见他痴痴盯着同事的孩子,眼里有无限羡慕。我也喜欢胸前偎一张粉荷般的小脸,喜欢在漫长的岁月里,多一个挚爱的人陪我。无论我有多老,无论相隔多少时光,他(她)都会亲昵地唤我一声妈妈。可是我仍然有一丝犹疑。生孩子,意味着我不再年轻,意味着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百分之两百地投入工作。

然而迷茫中的我却意外地怀上了宝宝,这个决定仿佛是上帝为我做的。我的妊娠反应并不明显,总感觉有一朵奇异的花,在自己的身体里缓缓含苞,静静长大。我决定安心地等待做妈妈。

谁也没有料到,就在这时,公司却意外地给了我升职的机会,如果我接受,还将被外派到国外接受为期3个月的培训。

我苦苦地奋斗了五年,也痴痴盼了五年,机遇从未正眼看过我。而此刻,水晶鞋突然摆在面前,熠熠生辉,我几乎能嗅到盛宴上葡萄酒迷人的芬芳。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呼喊:去呀,去穿上水晶鞋,去参加那场盛大的舞会,那一直是你想要的!

而腹中的那朵花苞却在撒娇:不要!妈妈,你整日在电脑前加班,会使我发育不良;你匆匆忙忙地赶飞机赶火车,太容易使我受伤;而你在异国街头的奔波,更会令我紧张不安……

面对突如其来的好运,我犹豫了,彻夜难眠……

选择一粒芝麻

显而易见,生孩子与升职是一个巨大的矛盾。我再次面对人生里最艰难的抉择。好在,这次有人跟我一起思考,就算选错,也会由两个人来承担后果。这就是婚姻的好处,二人同行,即便是走夜路,也会安心的。

斟酌再三,我和老公做了最后决定:留在北京,放弃升职机会生下宝宝。好友痛批我,结婚后变糊涂了,变平庸了,眼睁睁放走自己卧薪尝胆等了那么多年的机会。我笑道:职位再高,也没有下属会忠诚地陪我到老,奖金再多,也没有一张钞票肯开口叫我妈妈。

在怀孕的几个月里,我又静下心来梳理了自己的思绪,考虑到将来在公司发展的空间已经很小,我做了辞职的决定。

一直支持着我的老公开玩笑说:你如一个披星戴月的瓜农,五年的呕心沥血,秧蔓上才结了一个西瓜,可你为了我们最初只有芝麻大的孩子,绝然放弃了一千多个日夜的努力。这一粒芝麻,好金贵!

我说,我最近一直在想,我的人生的目标究竟是什么,结果我惊讶地发现,其实不过是一个温馨的家,三个相亲相爱的人而已。

老公笑道:是啊,没有花的地方不能叫作花园,就算它自己挂牌叫“花园小区”也没用。

九个月的时光,我安下心来,一心一意地爱护我的小芝麻。有时老公看着我越来越笨拙的身体,会怜惜地伏在我肚皮上问:“嗨,芝麻,你愿不愿意到爸爸肚子里玩一会啊,妈妈太累了哦!”每每这时,我都感到无比幸福。

说实话,面对自己的选择,我也有过怀疑和矛盾。可这一瞬,阳台上月季在红,厨房里排骨汤在灶上唧唧哝哝,阳光斜斜地打在卧室的婚纱照上,我觉得,我所放弃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小芝麻越长越大,几乎成了大西瓜,预产期越来越近。我们双方的老人,都没有办法帮助我们照顾孩子,所以,我们提前请好了保姆。专业的保姆一个月需要花费2500元,尽管老公的收入不低,但是房子、车子的贷款和全家的开销也都超出了预期。

那天看小说,看到书中的妈妈唏嘘:一个婴儿几乎等于一个提款机,进出口双向收费,吃奶粉要花钱,穿纸尿裤还要花钱。我不禁失笑了,笑过之后,是深深的感慨。我已经看到老公的疲惫,虽然他刻意隐藏,可同在一个屋檐下,我怎么会觉察不到呢?

选择幸福

半年以后,我决定“复工”赚钱。对女儿的恋恋不舍,重新踏入职场的忐忑不安,在我心里起起伏伏。做这个“复工”的决定,亦是折磨人的。

好在妈妈替我们从老家请来一位远房的阿姨照顾孩子,这让我和老公都放下心来。

再次惴惴不安地拿着简历,在招聘公司频繁出入。我的工作背景虽称不上惊人,但是从无跳槽经历的我,还是很快得到了一家公司的任用。

同样是在外企工作,我发现,也许是因为已经生了宝宝的缘故,我反倒比原来多了一份成熟和笃定。

我这个职场妈妈,竟然意外地得到了许多机会:升职,加薪,好运一桩连着一桩,仿佛是老天要弥补对我从前的疏忽。

两份收入足以应付我们家的开销了。面对眉目舒展的老公,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心上有幸福的溪流淙淙而过。

此刻我庆幸自己的选择,我确信,我选择了幸福。

第77篇、爱情故事“大方”先生与“小气”老公

下班回到家,欧辰把车钥匙往鞋柜上狠狠一摔,发出一声巨响。

阿娟从厨房探出头来,瞪了他一眼,“你发什么神经呢?”“我要换车,这次一定要换!”欧辰没好气地回她。

家里那辆车,欧辰已经开了五六年了,当年买的时候不到七万块钱,那时他刚刚参加工作,开这车还挺满足的,现在他已经升职做了主管,这车停在其他同事的车旁边,开始显得有点丢颜面了。

尤其是这天,欧辰正开着车在外面办事,临时接到客户的电话就直接赶过去了,那客户看到他车时的眼神让他感觉,自己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换车这事他已经跟阿娟提过好几次了,每次都被她用各种理由给否了。说什么车就是个代步工具,还说什么人家很多商业大佬都坐地铁呢,要不就是干脆给他算一笔帐,家里还欠着银行100多万的房贷呢,每次欧辰都败下阵来,可这次,他暗下决心,决不妥协。

坐上饭桌的时候,欧辰还是气鼓鼓的,阿娟似乎根本不在乎他的情绪,还跟他商量着要给两家老人买份大病险。阿娟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这个问题,欧辰自然明白其中的暗示,他站起身来,摔门就走了。

2

结婚前,欧辰是有名的单身“贵“族。他追求生活的品质,什么东西都买最好的,对朋友,那更是没得说,身边的人都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欧辰都是最大方的那个,这状态,一直持续到他结婚。

回忆欧辰对自己的大方程度,阿娟就不那么生气了。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欧辰只有一百块钱,他也舍得给阿娟全花光,哪怕是自己饿着肚子。那时候,女孩们总是喜欢用男人舍不舍得为自己花钱,来衡量和比较另一半的爱,阿娟总是赢得毫无争议。

结婚后,欧辰更是毫无保留地把工资卡交给了她,而她,也收敛起从前的小资情怀,小心翼翼地做起了一个当家人,他们贷了款,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过上了有滋有味的小日子。可是,也正是从这一天起,他们之间那点微妙的差异,就暗暗结下了种子,天长日久,渐渐生根发芽,在他们两人之间,就生出了嫌隙。

阿娟知道,欧辰一直嫌她过得太节俭,他觉得,两人的工资在这个二线城市算是不错的,完全可以过得更洒脱一些。可阿娟总觉得,房贷尚且没有还完,两家的老人身体又不太好,他们还想要孩子,这些,都需要提前预备着。况且,这每天一睁眼,柴米油盐,水电煤气,都是开销,这日子过起来,又有多少闲钱能用来挥霍呢?

生活总是免不了一地鸡毛,这边换车的事还没解决,那边又出了别的事。那天中午,阿娟正吃着饭,接到欧辰的电话,让她赶紧转两万块,说有急事。阿娟没多问,立刻给他的支付宝上转了钱。

晚上回家,阿娟一问,才知道,那钱是给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是欧辰的前女友,他们多年没有联系了,这次她突然出现,一个人带着孩子还失业了,生活得很困难。女人适时地拉过孩子,“小辰,快叫叔叔。”听着孩子叫“小辰”,欧辰的心里一动,看着孩子瘦弱得营养不良的样子,他一阵心酸,带着母子俩去吃了顿好的,又跟阿娟要了两万块转给了女人,让她别委屈了孩子。

临走前,欧辰又给自己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帮那女人安排了工作,他只提了两个要求:工作轻松,薪水丰厚。

3

阿娟知道欧辰一向对朋友大方,但这次帮的是前女友,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听说那孩子叫小辰是吧,你这一出手就是两万,对别人的孩子可真够大方的啊!”

欧辰自己都没法解释,自己拿出这两万块钱时的微妙心理。虽然他跟前女友之间清清白白,但对孩子名字这个细节确实有点心虚,也莫名有点小得意。但他为了让阿娟安心,还得理直气壮地跟她吵,“那孩子跟我没任何关系!我倒是想给自己的孩子大方,您哪给我这机会啊,您这日子过得,恐怕是连孩子都舍不得生吧?”

阿娟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上次欧辰提议今年要孩子,她确实给他掰着指头算过一笔账,“这年头,生个孩子哪那么容易?从怀孕的那天起就要各种检查,住院到请月嫂,买奶粉,上早教班,哪一样都是笔不小的花费,这么大个事,不得策划着来吗?”现在,这话题居然成了他嘲笑自己的把柄。

阿娟嘴笨,吵架时从来占不了上风,一个人坐在那儿生闷气。她想到,欧辰的朋友曾说过,他和这前女友个性很像,俩人比赛般地率性而为,曾花光所有积蓄,就为了买一盏造型很独特的古董灯。

阿娟想,如果当年跟欧辰结婚的是他的前女友,他可能就没有现在这些遗憾了吧。她没想到,自己耗尽心血维持这一场婚姻,居然如此脆弱不堪。她越想越气,拿出欧辰的工资卡扔给他,“这个家你还是自己当吧”,当晚,她就收拾了行李,离家出走了。

阿娟住进了员工宿舍,欧辰去接过她,她没跟他回家,说两个人都冷静一下,考虑考虑,还适不适合一起生活。没想到坚持了几次之后,欧辰居然就真的没再出现了。

后来,阿娟无意中碰到了欧辰的朋友,向他打听那前女友的情况。朋友告诉她,“那女人哪里是来工作的呀,先是不断旷工,后来又借口孩子生病住院,在公司预支了一大笔钱后,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备受连累的朋友找人调查了一下,发现那女人嗜赌,老公也因此跟她离婚,她整天打着养孩子的幌子借钱,身边的朋友都被骗光了,这才想到了欧辰。欧辰得知这消息也懊悔得不行,赶紧向朋友打保证,那女人从公司骗的钱,由他来还,他现在的业余时间都忙着赚外块还账呢。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阿娟竟然有点庆幸,欧辰遇到的,幸亏只是个骗子。

4

欧辰的妈妈过生日时,他是和阿娟一起过去的,两个人闹分居的事,家里根本不知道。阿娟拿出给婆婆买的礼物,老太太看着一向贴心的儿媳乐得合不拢嘴。

在老人面前,欧辰和阿娟表现自如,亲热得像是从来没有闹过矛盾似的。欧辰因为内疚,想借着这个机会向阿娟表示歉意。

这段时间,他经历了交房贷、水电费、网费、煤气费才知道,每个月家里的基础开销是多少钱,而且,阿娟为了维持他在朋友面前的体面,光每月的午餐费就给他留了两千。他这才醒悟,自己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总觉得很豪爽地把财政大权交了上去,却没有过上潇洒的日子。或许正是这份财政大权的重任,才压得阿娟如此小心翼翼地过日子,想当初,她也是个追求精致生活的时尚小女人呢。

婚姻不只是幸福的保证,更是责任的开始。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前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就像一个向家长撒泼耍赖要玩具的小孩子,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大方”男人,实际上,作为“老公”,自己却是如此“小气”。

欧辰和阿娟从父母家出来,他一边开着车,一边想着怎么开口,打探一下阿娟的心意,是想跟他回家,还是非要回单位宿舍。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自己这些日子忙着接了些活,已经还清了朋友的钱,今天刚刚又发到手里五万块项目奖,他把卡拿出来,递给阿娟,看著她的反应,十足想要弥补过错的可怜样子。阿娟并没有伸手接,只是对他说,“再添些钱,换辆新车吧,这次换个大点的,等明年孩子出生了,一家人就坐不开了。”

“得嘞。”欧辰顺势打了方向盘,朝着他们的小家欢快地驶去……

第78篇、爱情故事像幸福一样幸福

她有串金项链,挂在她弟媳妇的脖子上。

每次回娘家她就会看到。看到,心里就会不舒服。

不舒服就别看啊,明明每次都同自己商量好了的,可临了她还是拽不住自己的目光。这让她每一次回娘家都变得不再那么甜蜜,而是夹杂着痛苦。

做饭择菜时吃饭聊天时一家人说说笑笑时,她的目光都会忍不住一次次从人群的缝隙中执拗地绕过障碍落在弟媳妇的脖子上——当然,准确地说是脖子后面,弟媳妇的脖子后面。

她只能这么悄无声息地偷看,不让任何人发现。她躲躲藏藏若无其事不露声色。这,实在是太为难她了。因为她是那种即便年纪一大把也依然单纯如一张白纸的姑娘——嗯,不会耍任何心机的姑娘,小姑娘。是的,小姑娘,她的老女人身体里藏着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儿,永远不会长大。

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偷在偷窥别人的财物。这么想了一小下,她就赶紧打住了,然后她许久都没再出声,就像是在思索和评判自己。后来她又得出了结论:“那可是我的项链啊!”

嗯,是她的。当然是她的,永远都是她的,即便是戴在别人的脖子上也是她的。因为自从老郑当初打算要和她结婚,掏钱买了给她戴上去的那一刻起,这项链就随了她的姓——对,她姓陆,陆地的陆大陆的陆陆游的陆。可是,那项链如今在弟媳妇的脖子上。

很多次她都想伸手去将项链摘了,死死攥在自己的手心里,再也不拿出来。

她并不是个多么小气的人,相反她有时大方得出奇。但是一想到自己男人买的项链挂在弟媳妇脖子上,就会让她觉得尴尬觉得不安觉得……不舒服,因为那是她结婚近二十年来属于她自己的唯一一件比较像样的可以拿得出手的贵重物品。最主要的是,那不是一般的贵重物品,那对她来说是具有定情信物意义的物件。

可是,弟媳妇戴上很好看呢!那黄灿灿的项链挂在年轻的弟媳妇的脖子上是多么般配!弟媳妇……也不算是外人吧?

她这样安慰着自己,但心里依然抑制不住奔涌的难过。

怎么会不难过呢?明明是自己的男人给自己买的嘛。

可是她又怪不得谁。真的是怪不得谁啊!像她这样对谁都赤裸裸地捧出自己一颗心的女子,谁让她当初一看到老妈那么喜欢金项链顿时就豪气大发将项链送给了老妈呢?

送给老妈没错。老妈生自己养自己,没有老妈就没有自己,项链给老妈她当然是不难过的。

可是她偏偏忘了,老妈还有她自己的儿媳妇呢。老妈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把项链送给弟媳妇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项链现在就挂在弟媳妇的脖子上。

对,那项链现在是弟媳妇的了。

弟媳妇洗头时将项链摘了递过来说:“姐,帮我拿着。”

她的手和心同时都颤了那么一下,又疼了那么一下。

黄灿灿的项链现在妥帖地堆在她的手心,带着一丝丝的凉意和分量。她想流泪但她成功地抑制住了自己。

她当然没有流泪。很久以来她都不曾流泪了。她总是很忙,哪有时间叽叽歪歪?

她和老郑每天忙着赚钱养孩子。孩子们马上要读大学,需要更多的钱,所以她和老郑要忙着养鸡子养鸭子养大白鹅,还养了一大群会呼啦啦飞上高空的白鸽子。他们还种西瓜黄瓜西红柿和棉花,做了一切她认为能改善生活带来幸福的事情。为此,每天一大早起来,她都必须要弯着腰使着力气拉着装满玉米的小车子去喂鸭子喂鸡子喂大鹅,然后去菜园里换水,装饲料喂鴿子和兔子,再把兔子放到屋子里跑,把鸽子放飞到天空。做完这些,还要去西瓜地里拔草或者忙别的其他。

一天天地忙着,她早不记得什么狗屁项链了,如果不是回娘家的话。

从娘家回来的晚上,躺在床上的她胃口不好。

听着老郑忙完一切摸索着过来栽倒在床上,背对着老郑的她说:“老郑,你打我吧!”

她停了一会儿又说:“你狠狠地打我吧!”

老郑用力扳过她的身子问:“这又是咋了?”

她没吱声,但黑暗里抑制不住的眼泪还是滚了下来。

哭过了,人就松散了,她将软软的身体靠过去说:“我不管,明天下工你要给我买凉皮。”

正赶往睡眠路上的老郑迷迷糊糊“唔”了一声接着睡着了。睡着了,那呼噜呼噜的声响就像是一个吃得饱跑得快的小男孩儿驾着一辆跑得快的马车从一个快乐的地方赶往另一个更快乐的地方去。听着听着,她早忘了吃凉皮了也忘了金项链了,只是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身体偎过去,死死地偎过去,偎在那宽厚温热的脊背上想,回家真好啊……

想着,就睡着了。

第79篇、爱情故事爱人不如爱己

黛月离婚两年后大家才知晓。她在聚会上笑得一脸灿烂,然后说:“真该感谢备孕期离婚,不然此刻我可能一边抱着孩子,一边歇斯底里地跟他吼。”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千万别相信求爱时的男人

黛月在大四失恋的寒假被亲戚安排跟袁安见面。原来相亲是这样心如止水的感觉,黛月第一次体会到跟陌生的异性独处竟然可以如此淡然,现在想来那应该就是婚姻不得善终的兆头吧。对于不爱的人,又有什么可以兵荒马乱的呢?

那年夏天黛月跟劈腿的男友说再见的时候脸上风轻云淡,但心里不是不疼的。以至于见到毫不心动的袁安也不自觉地当成了自己的救赎。

那天袁安坐在黛月的对面,稍显局促,黛月则饶有兴致地琢磨这个比自己大七岁的男人像个男孩一样羞赧。或许他是喜欢自己的吧,不然何至于会孩子似的红了脸?被喜欢就好,不像喜欢人容易受伤。黛月心里这么想着,慈悲似的给了对方一个稍稍有点甜味的微笑。

第一次见面后的晚上,袁安一条接一条的微信轰炸随之而来,有不着边际的关怀问候,有不太搞笑的笑话,或者只是一个有点暧昧的表情包……黛月只是看看,并不回复。但脸上却是不易察觉的笑。这笑若有似无犹如黛月心里略略泛起的涟漪。

微信轰炸的结束象征是一句“晚安,睡个好觉~”,黛月看着意味着结束的这条信息,微微叹口气,愣了一下,心又空了起来,以至于凉风穿过心间那块被前男友伤到的柔软内里又隐隐作疼。

转眼暑假结束,黛月要回学校了。走的那天黛月并没有告诉袁安,但他还是从各方打听到了情报,准时出现在了喧嚣的火车站。黛月背着的大包,被他取下来轻松地挎在了宽厚的肩膀上。

“丫头,以后可不准这样不辞而别了哈!”袁安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是似水柔情的光彩。

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黛月有种心跳加速的错觉。

让黛月没想到的是袁安的追求攻势竟然如此猛烈。

半个学期而已,袁安几乎横跨整个中国不远千里每个月来看一次黛月。每次来大包小包的零食塞满了黛月的寝室,跟着一起有福共享的室友艳羡不已。吃人嘴短似的,不自觉地都替袁安说话,说黛月这是三生修来的福气。但这些女学生都不知道的是:求爱时的男人最不可信!

黛月毕业回来的三个月,袁安每日登门,两个人几乎去遍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黛月承认那段时光是快乐的,所以才让这份快乐带着她走入了错误的围城。但即便袁安营造了如此的快乐氛围,黛月对于袁安的求婚还是心有千般不情愿。一是觉得自己太年轻,一切都还刚刚开始;二是觉得对袁安还不够熟悉……思来想去黛月不敢轻易点头。

袁安说他今年三十了,古人言三十而立,他想自己有个家了。黛月点头赞成,说那你去找一个能给你一个家的女孩吧,抱歉我暂时办不到。

黛月以为袁安会转身离开,没想到眼前这个七尺男儿竟然一转身声泪俱下嚎啕着说自己没有黛月就活不下去,继而跌跌撞撞地要从窗户跳下去。黛月哪儿见过这种阵势啊,当场就吓呆了,然后回过神儿来死死拽住袁安。惊魂未定之时,袁安抽抽噎噎地要求下个月就去领证。黛月看了看袁安,木然地点了点头。黛月现在回忆起这个场景以及最后自己的点头,只恨得咬牙切齿。

二、婚姻到底是什么

结婚之前,黛月从没考虑过婚姻是什么。结了婚之后,黛月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身在其中怎么能思考明白呢?

如果说跟袁安在一起一点都不快乐那是假的。刚开始,日子过得很快,毕竟快乐幸福的日子过起来速度都很快。黛月跟袁安由于工作的原因一个月最多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同时在家。那半个月他们几乎什么都不做,除了甜蜜厮守。可是半年之后一切都变了。

黛月開始跟袁安争吵,争吵的内容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从洗澡该不该先用桶接刚放出来的凉水,到晚饭在谁爸妈家吃,再到黛月到底能不能换个自己喜欢的工作……总而言之,似乎所有的事两人见解都不同。

换工作无疑是最主要的矛盾。黛月说想辞职的时候袁安诧异得瞪大了眼睛,看着黛月像看一个疯子。黛月解释想要辞职换工作的原因,首先当前这份工作经常昼夜颠倒,她的健康严重受影响,大把大把脱发,体重骤减,内分泌失调……其次,这份工作枯燥的内容让她每天都郁郁寡欢,整个人毫无生气。再次,因为工作他们俩聚少离多,今后再有了孩子更不利于家庭和谐。黛月说这些的时候几乎是声泪俱下,然而袁安却毫不动容,且丝毫不让步。面对身心俱疲的妻子,面对哭诉以及请求,袁安只一句话:“别人都能干这份工作,你怎么就不行?”

黛月嘴巴张张合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眼泪扑簌扑簌像断了线的珠子。

多年前,黛月看《喜剧之王》中尹天仇对柳飘飘说“我养你啊”的时候不痛不痒,几乎没有什么感动,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桥段堪称经典,更不明白为什么一起看的小姨会哭得稀里哗啦。现在,黛月懂了,也痛了。

风清月朗的晚上,黛月做了几个菜斟好了酒,袁安回来的时候,黛月坐在桌边招呼他过去。微醺的时候,黛月说她从没想过辞职之后就赋闲在家让袁安养自己,只是想换一份工作,仅此而已。袁安说这份工作很多人求之不得,仍然不同意黛月辞职。

黛月明白他这是怕自己辞职后再也找不到工作。黛月苦笑。去日苦多,人生几何?不久黛月辞职了,在没有袁安同意的情况下。

不幸的是,疾病比新工作先一步到来。没想到长期的内分泌失调竟然让黛月的子宫长了肌瘤。原来这才是每个月月事不干净的原因啊。后来去医院检查袁安似乎是源于内疚鞍前马后地奔波照顾。黛月心里只念着袁安的好,相处也算融洽。

后来去做手术,黛月是跟妈妈一起去的,袁安原本要请假,黛月拦着说妈妈退休了有时间,照顾自己也更方便。黛月以为袁安会坚持,但并没有。以至于黛月准备的更多说辞根本没有机会说出。

手术回来在家静养,刚开始黛月确实享受了几天特殊待遇,那一个星期袁安在家算不上无微不至吧但也算是用心地照顾黛月。可也就那一个星期,后来袁安厌倦了。黛月躺在床上,他躺在沙发上,地板落了厚厚一层灰,袁安视而不见。黛月说想喝点汤,袁安只是“哦”了一声,说过两天让他妈炖。黛月知道这汤恐怕无望了。黛月闲得慌,想跟袁安说说话,但他不是在玩游戏就是在看球赛,总是没有闲空。

后来,黛月着了魔似的,想到或许有了孩子一切就都不一样了。而且医生也说子宫恢复半年后如果想要孩子就可以尽快备孕了,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子宫内膜黏连。黛月把这些讲给袁安,袁安说好啊!

孕前检查医生说袁安的精子质量不是很好,受孕几率比较小,而且后期胎儿畸形的几率比较大。袁安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无比健壮,好像精子有问题的诊断是对他自尊的侮辱。

黛月苦口婆心地劝说袁安,又托朋友找中医开了药给袁安调理。在家给袁安熬着汤药,透过氤氲的蒸汽,黛月似乎看到了以后孩子在这个房间奔跑游戏的美好画面,不自觉就笑容满面。但是袁安回来后看到黛月端给他的药汤竟勃然大怒,“神经病啊你!我才不会喝这种莫名其妙的药!”

三、离婚并没有特别可怕

面对盛怒的袁安,黛月突然就不想再争执了。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好像之前积累的情感跟依赖已经被耗费光了。这次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离婚吧。”黛月说这句话的时候面无表情,语气也十分平淡。

“好啊,我也累了。”袁安沉默了半分钟最后这样回答。

袁安拉开门出去的时候,黛月的眼泪顺流而下。当初那个闹死闹活要娶自己的男人这一刻平静地答应要去离婚。之前吵闹的时候也吼着过不下去了要离婚,但这次两个人都平静。原来,离婚并没有特别可怕,不会鸡飞狗跳不会哭喊争执,只是心灰意冷的疲倦。

從民政局出来的时候袁安说一起去吃最后一顿饭吧,黛月笑着摇了摇头。除了自己攒的工资,黛月几乎净身出户,甚至把当年袁安买给她的那套略显老气的黄金首饰也留下了。

“老袁,你也不年轻了,再找下一任的时候这套首饰还能用。”黛月说完拉着箱子走了。

袁安只是红着眼圈沉默。

六个月后,黛月已经能笑着面对不期而遇的前夫以及好事的亲友了。于是,黛月离开了那个小城镇,去了自己心仪已久的城市,找了份心之所向的工作,开始了没有袁安,没有婚姻的自由生活。

黛月说原来撒丫子为自己奔跑的生活过起来这么带劲儿,原来不合适的婚姻跟工作一样是会消耗人生的。好在她及时止损,离婚对于她以及袁安来说或许都是好事。不然,备孕成功,抱着孩子吵闹的婚姻才真是炼狱。

第80篇、爱情故事我希望和你终身相依

秋日的南京师范大学很美,草坪边的两棵银杏树叶子开始泛黄,不时有两片叶子打着旋儿落下。那排竹椅还在,校门前的那条马路如往日般热闹。我站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放眼四周,一切都还那么熟悉,一切又那么陌生。顿时,物是人非的感觉自心底涌上来。

我放佛被这座城市抛弃了,隔离了,自我赌气离开南京的那一年起。

还记得我离开那天,南京下了2009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我提着为数不多的行李,在汽车站冻得瑟瑟发抖,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砸在胸前的包包上,电话里,姜凯歇斯底里地喊:“刘晓培你不要走,没有你我会疯的!”

任他一遍遍哀求,拿美好的回忆挽留我,任他口口声声说爱我,除了眼泪,我发不出一点声音。这个男人,他骗了我两年,给了我宏大的开幕式,导演了精彩的剧集,也给了我无法承受的结局。

认识姜凯是在大三那年暑假,学市场营销的我要参加社会实践,经学长介绍,进了一家报社广告部,姜凯是广告部主任。那时候,我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跟在一群前辈后面,一点点看别人怎么做,自己跟着学,如何跟客户打电话,如何从同类媒体上抢占客户资源,如何经营同事关系。因为我努力好学,勤快又懂礼貌,同事们都非常照顾我。在为红星美凯龙策划一个店庆活动时,我与姜凯熟悉起来。

姜凯大我5岁,工作中成熟稳重,休息时幽默又风趣。在我眼里,他一直高高在上,是我不能企及的高度,我对他向来毕恭毕敬。那段时间非常忙,其他同事负责创意,策划案由我来写,一遍遍跟活动主办方沟通,一遍遍修改,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十点多。同事们陆陆续续走掉,最后剩下的往往就是姜凯和我。加班完,在楼下吃完馄饨,他送我回学校。他常常跟我讲起他上学时候的趣事,那神采飞扬的样子令我陶醉。我们由陌生变得熟悉。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开学后,我忙着写论文,找工作。姜凯偶尔来找我,有时是他应酬完,喝酒微醺,打电话约我下楼,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在校园里走走;有时在周末,他开车带我去郊游。他很少跟我说工作以外的事,而我听同事们谈及,他有谈了几年的女朋友。对感情,我们小心翼翼地绕开。那时,我以为,我喜欢他,也只是仅仅喜欢而已,我们之间不会有故事。

2007年深秋的一个晚上,他喝醉酒给我打电话,电话里哭得稀里哗啦。我找到他时,他已经在酒店大堂睡着了。我把他拉回酒店房间,给他擦干净吐脏的衣服、喂水,看他睡着才离开。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赶到学校,拉着我去吃早餐。饭桌上,他说:刘晓培,做我女朋友吧。他说得斩钉截铁又胸有成竹,我愣了半天,惊讶大过开心。

或许,从一开始,他就已经从气势上压倒我,在这场感情里处于了主导地位。我甚至都没机会问他那晚为何哭泣,和前女友彻底分了吗?我固执地以为,他能向我发出这样的邀请,一定是深思熟虑过,也一定把所有旧事都处理干净了。

接下来的日子,的确很幸福。他下班或应酬完都会来找我,一起散步、聊天;清晨,他的电话是我的闹钟,晚上,在电话里说晚安。我们像所有幸福的情侣一样,走在憧憬未来的大道上。毕业后,他把我介绍到一家很有名的广告公司,考虑到做销售很辛苦,还有应酬,他让我做文案策划。

像所有寻常女子一样,爱一个人,就想嫁给他。我一遍遍憧憬着我们的未来,拍什么风格的婚纱照,举办什么样的婚礼,一开始,他会附和,可到后来,看着我筛选出来的婚纱摄影工作室和礼服,他从敷衍到开始闪躲。他说工作任务很重,还没时间考虑婚期,让我等等。看他日渐紧锁的眉头,我反而安慰他:没有关系,我等得起。

幼稚的我不知道,25岁之前我等得起,可是25岁之后,面对等待的遥遥无期,面对接二连三出现的滑稽事件,我变得歇斯底里。

2009年年初的时候,他换了辆新车,无意中,我瞥见车的行驶证上是一个女人的名字。我很好奇,问他。他很厌烦地大发脾气,埋怨我乱动他的东西。我心生疑惑,想想交往这么久,他从未正式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更没提见家长,他的手机、皮包我都不能动,两个人一起逛街,他也从不让我挎着他走。他的理由是,幸福没必要秀给别人看。可,行驶证上这个叫王琪的女人是谁?

不久之后的一天晚上,大雨,我俩坐在车里聊天,他的手机响了,电话里一个女人的声音传过来:“你在哪里?快点回来,我把钥匙忘单位了。”声音焦急而尖利,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回荡。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继而,下车离开。

直觉告诉我,这个女人就是车主,他们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可我高傲的自尊容不得他半点解释。拒接他所有电话后,他就在公司楼下等,在我租住的楼下等,一等一夜,苦口婆心地解释,她只是他前女友。“我算什么?我算什么?”我禁不住大吼。他紧紧抱住我,请求我给他时间。

那一年,所有幸福都像转了弯。我们的每次争吵都跟那个女人有关,我一遍遍追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依然躲闪。我说了所有能说出口的狠话,连同他的躲闪一起,把我们的感情逼向绝境。

一次出差回来,我打着给他惊喜的幌子,敲开了他家的门。他不得已开门放我进去,映入眼帘的,是女人的包、衣服、放大的照片。那是一个完整的叫做“家”的小世界。我以为我会哭,会抽他几巴掌,可是我没有,我只是转过身,轻轻地合上了那扇门。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原来,真正的绝望不是歇斯底里的哭泣,不是张牙舞爪的指责,而是你看着那一切,就像看着别人的故事,内心平静,眼泪干涸。

是谁说的,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一是不见面,二是不犯贱。老板的一纸调令,我就从南京到了常州,做销售。分公司就五六个人,我要自己写策划案,联系商家,谈价格,搞活动,在那座小城里,我忙得团团转。最初,还听到南京公司同事说,有个人一直在找你,我笑而不语。疼吗?的确很疼,很多个夜里,疼到不能呼吸,疼到泪流满面,无数次地想要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恨他,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有没有真心爱过我。可清醒之后,又会嘲笑自己,何必呢?一个人若真的爱你,怎么可能忍心欺骗你。

两年过去,回想往事,就像做了一个绮丽的梦,心再无涟漪。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注定用来帮助成长的,有些人是可以相伴一生的。我想找一个年龄相仿、脾气好、常住江苏的男朋友,我们一起依偎着,致力于每个微小愿望的达成,我爱你,而你也深爱着我。就像《飞屋环游记》里所说的:“亲爱的,我希望在每天出门的时候,为你挑选一根领带,再为你系紧;我希望和你用一个存钱罐,然后一起用它;我希望和你写一本日记,记录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我希望和你一起守着一幢房子,终身相依,永不分离。”

第81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制造幸福泡泡

闺密李娜的父亲情商很高,曾多次背叛母亲,受伤的母亲总是流着泪原谅。李娜下定决心,找男朋友绝不要情商高的。于是,她认识了不善言表的他,没怎么用他追,就做了他女友。男友出国留学回来,两人租房同居后,优缺点都暴露无遗,她渐渐意识到男人没情商,对女人来说是件痛苦的事——他言少行拙,泰然自得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对她不问寒暖几乎到了自私冷漠的程度,惶惑中她陷进了无穷尽的苦恼——分手?几乎把青春全投进去了;不分手?和一个从不顾及别人的男人共度一生,冤得慌。

其实,爱情比投资买股票还危险。股票赔的是金钱,钱这东西,只要身体和能力允许,可以再挣;可爱情一旦没选对人,落一场伤心事小,那些损失掉的年华和抛出去的感情,拥有遍天下的财富,也无处赎买。

女人都喜欢高情商男人,因为他们懂女人心,相处的时候分寸也拿捏得刚刚好,这样的男人在女人堆里显得十分抢手。于是有专家们说嫁人还是嫁个低情商男吧,他不会讨好你也就不会去讨好别的女人,安全。那些有专家情结的女人们也就信了,上当了。这就好比把狗尾巴草和玫瑰摆在一起,芬芳艳丽的玫瑰自然比无味而萧索的狗尾巴草更能招来蝴蝶蜜蜂,如果依此而断论狗尾巴草就比玫瑰朴实内敛,那就大错特错了。

无论多傻的人都知道钻石是宝贝,无论多木讷多不善言辞的人都知道被关爱被温暖是种幸福,如果他没有把这些赠给所爱的人哄她开心让她幸福,那绝不是他不善言辞更不是他以内敛为美,而是他足够自私——因为温暖别人是需要成本的。这成本分两种,一是心思和精力,二是金钱。这两样他都不想付出,那么他所谓的爱,也就是生理年龄成熟后的动物本能。恋爱结婚,对他来说是种到了年龄就要履行的人生程序。爱上这种男人,比爱上风险高的高情商男还要恐怖可悲。高情商男或许会令你受伤,可至少在伤你之前,他曾给过、你也获得过。而爱上一个以爱他人为累的木讷男,你就是揣着前方有繁华绿洲的梦想一脚踏进了无边沙漠,穷尽一生你得到的甘露只能是自己落下的悲凉泪水。

爱情没规律可言,不是所有不善言谈的男人都靠谱,也不是所有高情商的男人都恐怖,最关键的是他是否懂得:爱的美好在于互哺。

女人对男友或是丈夫失望到了绝望,却犹豫再三在鸡肋爱情里苟延残喘,不是对彼此还有眷恋,而是不舍曾经的付出还没有收到回报就草草收场。这种不甘就像股市大跌时抱着急速贬值的股票,总指望着来个鹞子大翻身,把损失补回来,最好还能大赚一笔。而这种可能性基本没有,爱情就是制造幸福泡泡,漫长的婚姻生活就是努力挤泡泡,守着一地碎皮子相互指责抱怨。

我们是凡胎肉身的人,做不到付出后不期望回爱,那么,对那些已经付出的、永不可能换回温暖的爱,要像对待业已丢失且永不可能找回的钱包,丢就任它丢了吧,不必执著流连于回望的路上,等待奇迹出现。否则,我们或许会因此错失更好的人生美景,岂不更是苍凉?

第82篇、爱情故事媚眼如丝

若有谁说杜墨儿艳若桃李,妖若蛇蝎,我必要笑他不是已经爱上,就是存心鄙薄。

不错,杜墨儿是个妖艳的女子。纤细而又丰饶的身体,是适合裸泳的黄金比例;惊心动魄的齐腰卷发,是天生卓异的锈锦红色;高高的悬胆鼻,含珠的元宝唇,是女神一样的娟秀静好,但是,偏是因为眼神太过于凛冽,若对谁有一丝微笑暗涌,便要被认为是媚眼如丝,情挑诱惑。

记得第一个在这诱惑下跌倒的,是我们读初中时一个高中部的帅哥,痴缠杜墨儿达三个月之久,被拒,竟然变得火躁狂乱。当我帮杜墨儿把礼物退还给他,他不仅把礼物摔得粉碎,还咬牙切齿地大叫:“你告诉她,她这种朝三暮四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我飞快地奔开,却向杜墨儿省略了这诅咒。自此,从中学到大学,一直扮演杜墨儿爱情炮灰的见证者。即使毕业后各入各行,仍然习惯被杜墨儿一句话就拎了去,客串一场场短暂恋情的监斩侯。

又是梅雨季节。

我讨厌阴霾的梅雨季节,就像讨厌冗长的韩剧。因为情节过于拖沓,虽然是梅雨季节里唯一的消遣,也只能让人望而生叹。

到周日,天气终于放晴,我欢欣雀跃地要出门逛街,却接到杜墨儿的电话,说她姨妈给她介绍了一个麻醉学博士,刚从美国留学回来,让我去帮忙应付。

说是应付,就是要纵身挡在美女前面,扮演三姑六婆挑剔对方的不是,若不奏效,就不经意地提起杜墨儿的“男朋友”对她多么好,一举把对方打入十八层地狱。

这是最穷极无奈的差事,却又势必无法拒绝。我看看身上的薄毛衣,亚麻裙,帆布包,暴走鞋,叹了一口气,就这样素着脸出了门。

上帝保佑,这个被姨妈赞赏的麻醉学博士能够早点知难而退。

茶社的环境很优雅,麻醉学博士彭飞锦很英俊,有让人仰视的高度,古铜色的皮肤,微微泛着青色的下巴,过于端正的鼻梁,有些凌厉的眼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让人目眩神迷。我看杜墨儿不动声色地微笑饮茶,知道这次该抽身而退的是我。几句寒暄说完,彭飞锦却突然对我的暴走鞋发生了兴趣,撇开介绍事件的女主角,专一跟我聊起天来,说起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是学校暴走协会的会长,滑行、后溜、跳跃、腾空、720度旋转,样样全都玩得转,说到高兴处,技痒之情已经见诸颜色。

我会心一笑,忍不住说:“那改天一起出来暴走吧。我的技术虽然不行,当啦啦队长还是不错的。”一扭头,看插不进嘴来的杜墨儿已经开始无聊地发呆,忙说:“今天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你们慢慢聊。”

我微笑着走出茶社,彭飞锦却像风一样追了出来:“嗨,如果下午你没事,我们就去暴走吧?”不由分说地,彭飞锦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并且在当天下午,就给我打了电话。

彭飞锦屡屡约我一起暴走。杜墨儿屡屡打电话询问我们的进程。

我觉得很惶惑。站在镜子面前反复照了十几次,还是不明白彭飞锦为什么要选我。清瘦,五官平淡,几乎从不化妆,举止谈不上优雅,穿衣服的品味永远停留在校园水准,说清秀是恭维,说有书卷气是夸大其词。我,韩薇薇,和妖艳女子杜墨儿相比不过是一个青涩女生,唯有两颊上的爱情红晕表明我是适龄女子,且已经坠入了爱河。

是的,彭飞锦跟杜墨儿的姨妈说他爱上了我。于是,这次一切都颠倒过来,我变成了恋情的女主角,而杜墨儿变成了我们的监护人。虽然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表过一句态,但是,从她对我空前的关注里,我明了她是失落的,而且,是不甘心的。

难道,就因为我那天一时性起穿了一双暴走鞋?

不能否认,帅哥美女都是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种族,比如杜墨儿,有时候就像一个爱炫耀的婴儿,极端霸道,而又喜怒无常。相交十几年,我依然不知道杜墨儿会出什么招,是巧取,还是豪夺,但是我已经做好后退一万步的准备,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落荒而逃。看多了美女石榴裙下的爱情短剧,我不奢望彭飞锦对我的热情能维持多久。

不错,彭飞锦是一个低调的男人,穿衣服喜欢暗灰暗金的色系,吃西餐喜欢选择幽暗的餐厅,听音乐喜欢调低到近乎耳语,爱意流露时喜欢轻轻的一个吻。但是,他那种低调的华丽更让人觉得波涛暗涌,不可掌握。

而本就高调的杜墨儿,一旦昂扬起来就更像一道危险曲线。她的美是近乎侵略性的,争取也是显而易见的,偶尔三个人约在一起,那个美到让人不能逼视、优雅到全力以赴的必然是她。那个争取到了所有人的注目,而独独对彭飞锦含笑情挑的也必然是她。

可是,彭飞锦对这样势均力敌的美女,竟然总是视而不见。

彭飞锦喜欢甜食,尤其是我亲手做的抹茶手卷,他能一口气吃七个,还要再征求我的意见:“薇薇,我们一个人再来一杯抹茶冰激凌怎么样?”见我不反对,他就会边吃冰激凌边说:“薇薇,你就是我的抹茶手卷。”

杜墨儿很少吃甜食,她从来都是爱自己的身材更甚于爱冰激凌,在目睹了彭飞锦的几次“馋”情流露之后,就更加不碰抹茶手卷。随着夏天的到来,杜墨儿喜欢涂宝蓝色的睫毛膏和冰蓝色的眼影,还有,深樱桃色的口红,浅樱桃色的吊带裙,犹如一个中毒的芭比。

彭飞锦不喜欢看吊带裙美女,他喜欢看晚霞,尤其喜欢拥着我在胸前,用下巴轻轻婆娑我的发顶,对我念一阙李煜的词:“晓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蓑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碗,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绒,笑向檀郎唾。”我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这和晚霞有什么关系,不过听懂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夏天来了,丁香花该开了。薇薇,我们结婚吧。”

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是杜墨儿,作为无心插柳柳成行的媒人和我们感情的见证者,我自然第一个打电话给她。然后,电话那端传过来的不是热烈的恭喜,而是伤心的啜泣。我无言,只能把电话挂掉,等电话铃声再执拗地响起来,箭一般窜过去接电话的就换作了彭飞锦。然后,没有任何交代,彭飞锦就飞奔了出去。

我无比惶惑,犹豫了三秒钟之后,决定尾随他去看个究竟,于是,两辆出租车一前一后,到了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茶社。然后一个急匆匆的男人后面跟了一个蹑手蹑脚的女人,到了同一个包间。两人进去,一个躲进了隔壁。

我料想的不错,等在那里的果然是杜墨儿。不过,今天的杜墨儿一改妖艳,她一袭白衣,脂粉不施,泪光泫然,表情凄苦,犹如一枝带雨的梨花。

看到彭飞锦坐下,杜墨儿勉强一笑:“听说你就要结婚了,这时候真不该打扰你。可是,真的很想问你一句话,你要坦白告诉我。”

“什么话?”

“在你心里,究竟我是哪样的女子?”

“在古希腊神话里,有一个著名的蛇发美女叫墨杜萨,具有不能逼视的非凡魅力,等闲男子看上一眼就会变成化石。你在我心里,也是一样,墨儿,你有令人不能逼视的美。”

“你在恭维我。”杜墨儿的眼泪忍了又忍,还是走珠一般滚下:“你既然说得我这么美,为什么没有爱上我?”

彭飞锦面露微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锦盒,缓缓打开,拿出一枚光华耀目的钻戒:“如果现在,我说请求你嫁给我,你会答应吗?”

“当然。可是,你会吗?”

“我会。墨儿,其实我一直爱的都是你。只是你太骄傲了,我只能装作比你还骄傲。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在等你彻底爱上我。”

没有彭飞锦和韩薇薇的婚礼了,也没有明争暗夺了,一切都结束了。

古希腊神话里,蛇发美女墨杜萨被一眼都不看她的勇士取走了性命。在我身边,妖艳女子杜墨儿被一眼都不看她的彭飞锦取走了爱情,还有婚姻。

原来被美女爱上就这样简单,只要玩一场欲擒故纵的把戏。因为,轻易得来的爱情美女从不会珍惜。

可惜,我虽然做好了千百种准备,却忘了,我从来都是一枚棋子,一枚美女身边的棋子。

第83篇、爱情故事纸筒的沧海桑田

我是一只淡紫色的纸筒,英俊,高贵。

主人是一个美丽却贫穷的女孩子。她和男友是大学同学,毕业了,租了一个小房子。在这个城市里,他们为梦想打拼。

主人把一卷名叫柔芬的纸硬往我怀里塞,无奈柔芬人高马大,无论如何也塞不进来。我不喜欢她,拒绝她靠在我的怀抱。主人失望地把纸扔在桌子上,对男友说,改天买小一点儿的心相印吧。

心相印,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就一震,多么美丽的名字,应该也有着美丽的面容和心灵吧。

我孤零零地躺在床脚,看枕头和枕巾,被单和被套,他们都是恩恩爱爱。有时候,他们也会劝我,随便谈一场恋爱吧,何必那么固执呢。我坚持着不肯妥协。我想,我在等一个美丽的女孩,她叫心相印。

终于有一个周末,主人抽出了空,和男友一起买回来一卷心相印,轻轻地放在了我的怀里。我仿佛触电一样,全身一阵酥麻。呵,多么美丽的女孩子,柔软。洁白。我对她一见钟情。

我兴奋地和她聊天,她却对我不大理睬。我不在乎,女人嘛,就该矜持一点。哭着闹着要跟着男人的女人,往往不会被珍惜,就像柔芬。

被单和被套一起鼓励我,兄弟,努力!

当主人把心相印洁白的身体硬生生扯断时,她哭着喊疼。我紧紧抱着她,安慰她,别怕,别怕,有我在呢。主人嘟哝:“奇怪,这纸明明放进去时很松,为什么拉出来时这么费劲呢?”主人哪里知道,是我在紧紧抱着心相印时缩紧了自己的身体。

第一次拥抱心相印时,她讨厌我靠近她。后来,她渐渐明白,只有我才能延长她的生命。她开始对我好了,闲暇的时候和我聊天,给我讲她的诞生,讲和她一起出厂的兄弟姐妹,她无比地怀念他们。

我们开始了恋爱,我感觉到了人生的美好,仿佛我的出生就是为了她的存在。我给她讲我在外面的很多见闻,讲我的理想和抱负。我们的爱情,连被单和被罩也开始羡慕了。

主人用纸的速度很快,每次用力拉扯心相印的时候,她都躲在我怀里流眼泪,而我,惟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抱着她。

心相印越来越憔悴和瘦小了。终于有一天,主人用完了心相印,换了一卷小宝贝。我拒绝接受。主人却硬塞了进来。

然而,我的心已经死了,我日日以泪洗面。被单和我最知心,她总是劝我,你看。一个女人死了,她的丈夫还能再娶妻子。其实,小宝贝和心相印一样美丽,你为什么不能和她谈恋爱呢?我问被单,心死了,还能再谈恋爱吗?心相印是我的第一个爱人,也将是最后一个,别人再美丽温柔,也不能代替心相印在我心中的位置。

彼时,女主人和男友的爱情也走到了尽头。女主人爱上了一个大款,她走的时候很决绝,男友想拉她的手,她却头也不回。晚上,男友在跟女主人打电话的时候说,晴,你是我爱上的第一个女孩,我不怪你,希望他能给你更好的生活。

为了避免触景生情,男主人把我以及女主人用过的一些物品都送给了对门的女孩子。也许,换一个环境,我的心情会好点吧。

我抱着这样的心情来到了这个叫灵的女孩家里,灵已有了一个纸筒,她把卫生间里那卷名叫榴花的纸放在我怀里。我抗拒着。却不能摆脱被随便安放的命运。

榴花小心翼翼地跟我说话,我不理她。她说,你看起来心情很烦躁。我瞥了一眼粗糙而丑陋的榴花,你懂什么?你这乡下的野丫头。她大概是被我吓住了,再也不敢说话。

我自暴自弃着,榴花就像我一开始对心相印时那样温柔地对我。当主人撕扯她的时候,她紧紧地咬住嘴唇,一声不吭。我忍不住问她,你不疼吗?她说,我习惯了,我们应该坚强地活着。你看,周围的椅子、香皂、毛巾不也都很坚强吗,虽然这里环境不好,但是大家都很友好。

我心里一动。是啊,自从失去心相印以后,我一直沉湎于自己失去的爱情。来到这个卫生间以后,我更是抱怨这里环境的简陋。可是,榴花她们都在努力地活着。我第一次对这个长相平凡却乐观的女孩产生了一丝好感,但我还是忘不了心相印。

榴花对我很好,给我讲各种各样的笑话,逗我开心。我的心情日渐开朗,却吝啬地不肯对她说爱。

日子一天天过去,榴花是什么时候被撕扯完的我都不知道。当那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心空了的时候,才发现我已经失去了榴花。香皂告诉我,昨天晚上,榴花快要离去的时候,一直在叫着我的名字,我却呆在那里不知道想什么。啊,昨天晚上,我还在想心相印啊。

后来,主人陆续地把各种牌子的纸放进我的怀里,它们无一例外地嫌这里的环境不好,嫌我年老,再没有谁肯像榴花一样对我好。

后来,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已消失在人海。

榴花。你听见了吗,我爱你。

第84篇、爱情故事愿你先我一步离开

“老头子,你慢点走,真是不让人省心!”75岁的奶奶跟在80岁的爷爷身后,着急地连嚷带喊,一路小跑地去追赶双手摇动轮椅的爷爷。几乎每天,这样的场景都会上演。

爷爷最近一次中风之后,就只能依靠轮椅行走,平日吃饭、散步、睡觉等日常起居,完全靠奶奶照顾。虽然子女也经常回来看望,还提出过把他们接到身边去住,但奶奶一口回绝了。一来他们习惯了目前的生活,二来爷爷脾气暴躁,而且耳背越来越严重,与人说话常常鸡同鸭讲,完全无法交流。每每此时,奶奶总会叹口气说:“离了我,他还真是不行啊!还不如早点去死呢!”

奶奶之所以这样说,是有原因的。爷爷和奶奶那时候的婚姻大部分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爷爷奶奶也是如此,婚前两人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自然谈不上爱情。爷爷脾气不好,年轻时没少骂奶奶,有时候脾气上来,甚至还动手打过。一开始,奶奶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和爷爷吵、打,然后赌气回娘家去。众人劝和,让爷爷去把奶奶叫回来时,爷爷总是一摆头,气哼哼地说:“离了她,我照样可以过!”

但其实,离开奶奶,爷爷的日子完全过不下去。爷爷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奶奶不在家,他甚至连自己的袜子都找不到。所以,每次奶奶离家出走,爷爷都是饥一顿饱一顿,衣服也脏得像刚从煤窝里爬出来。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便挟着爷爷去叫奶奶,爷爷嘴上说着“不去不去”,却也半推半就地去了。

所以现在,奶奶算是“翻身做主人了”。爷爷虽然还会发脾气,还会闹小性子,但毕竟他占据“主导位置”的日子结束了。可听到奶奶幸灾乐祸地说让爷爷“去死”,我感觉很不舒服,同时也很不解。

直到那天,我问出了这个问题。奶奶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告诉我,爷爷脾气是不好,但他其实心里是有奶奶的。年轻时,他们经常吵架,但每次吵过之后,爷爷都会跟奶奶道歉,还偷偷买来奶奶爱吃的桂花糕讨好她。当然,好面子的爷爷在众人面前绝对不会表现出这些来的。奶奶还告诉我,爷爷其实会做饭。有一次,奶奶生病发高烧,晚上烧退时,想吃清汤面。爷爷心疼一天没吃东西的奶奶,可大晚上的,去哪兒弄清汤面呢!后来实在没办法,爷爷便在奶奶的指挥下,做出了一碗清汤面。虽然是第一次做,但那味道却让奶奶赞不绝口。后来,清汤面就成了爷爷的“拿手菜”,之后又做过很多次。只不过,有幸吃到的只有奶奶一个人。

“他现在哪儿都去不了,什么都做不了,只能靠我照顾着,万一我先走了,他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希望他能死在我前头,这样我就能一直照顾他到最后。”奶奶最后轻声说。我的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原以为那是一句绝情的话,不曾想,却是一句最美的承诺。愿你先我一步离开,带走一生完整的爱。

第85篇、爱情故事低耗氧式姻缘

真感情不是声嘶力竭的电视剧。它是一份“低耗氧”的相濡以沫,一份细水长流、安静内敛的伙伴关系。

将一场“生死离别”淡而化之

此时,尼泊尔原本就脆弱的网络更是时断时续。网络相对完好的时间段,夫妻俩紧急联络回国的各种方式。

坏消息一波又一波涌来。地震引发了山体滑坡与泥石流,半个月之内,从陆路回到中国樟木口岸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而因为频繁可怕的余震,加德满都国际机场滞留的旅客迅速达到数千,早换好登机牌的旅客尚且在机场打地铺,更别说临时买票的人了。

找来找去,唯有飞樟木的直升机还在运营,但一座难求,价格已涨到每人2500元。而且直升机一次只能载四人,客人需抽签决定谁先走。等了6个小时,阿倩夫妻才抽中了一张票。

谁先走?一般在这种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应该是老婆先走。如果有男人提出来,应该由他先离开险境,基本上女人的安全感就被震开一条大裂口,足以抵消之前建立的婚姻幸福感。

所幸,在大地震后稀薄、呛人的空气中,阿倩与老公都在说服对方先走。阿倩的理由是:“已经没时间争执,你先走。我的英语比你好,留下来等待、沟通,比你更合适。”阿倩老公坚决不同意,甚至提出放弃这一名额,“一定要等到机会,与你一起走。”

阿倩说:“冷静一点好不好,咱不是在演电视剧,这也不是生离死别。咱应该节省一点能量和氧气。非要等到同时抽中,我们可能要在没水缺电的震区再等上两三天。这种牺牲很不值当。”

决定必须在5分钟内做出,阿倩拽着老公,朝直升机螺旋桨搅出的烟尘气流中飞跑,把他硬塞上飞机。上机的一刻,老公把随身带的最后一点水和饼干,都留给了她。

降低亲密关系里的“耗氧量”

两人隔着舱窗含泪挥手时,阿倩意识到,她无意中为婚姻注入了强力胶粘剂。她在关键时刻表现出难得的体谅、大气与果决,不但让两人在震区少受很多苦,更给对方传递了强烈的讯息:我想尽一切办法避免无谓的争执,就是希望未来相处中,也能维持这种“低耗氧”状态——不作天作地诘问自己在对方内心有多高位置,不声嘶力竭地探求对方是否时刻想到自己,不质问对方为何不是“舍己为人的真汉子”,而是尽可能站在对方立场上,给对方帮衬与扶持。

换言之,真感情不是声嘶力竭的电视剧。它是一份“低耗氧”的相濡以沫,一份细水长流、安静内敛的伙伴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悟到这一真理,比危机时刻还要困难。很多女子在恋爱关系中养成一种“我的要求你一定要不折不扣做到,否则就是忽视我”的怪癖,分分钟将“诚意”二字上升到要死要活的程度。

一开始,男性往往纵容了这种神奇的公主病,果真带着形形色色的礼物,乖乖来“跪键盘,跪榴莲”。受虐与虐人,争吵与和好,仿佛成了激情与快感的催化剂。

这种恋爱就像在尼泊尔爬山,将女性的期待值提到喜马拉雅山一样高。站在这种高度上,声嘶力竭地闹脾气,终于耗尽了两人相处的残余氧量。临时悔婚,蜜月后不欢而散,都是“高耗氧”的直接后果。

太费力的感情,很难留住。男女双方,谁先悟到这一点,谁率先将“耗氧量”降下来,谁就在关系中占据主动。大体来说,愿宽恕对方的不周全,有办法度过等待时光,于平静中候得一份转机的人,在感情上更占优势。

他无故约会迟到当然不对。但如果你能自己把咖啡喝好,把饭吃好,还能从咖啡馆装修中得到改造家居的灵感。等到他来,你连新家茶室的草图都画好了,收获是否比气急败坏要大?

临时缩短旅程固然不爽,但与其抱怨,不如利用临上飞机前的24小时,去老城最有名的跳蚤市场选购铜镜、银勺,买有趣的礼物,将省下的旅费吃一顿大餐,并一起在机场观看欧洲最美的日落。

房子装修色调不如意?与其声讨对方,互相攻击,不如增加一点购买手工软垫、地毯、装饰品的预算,在转换家居面貌的过程中,留下自己美学意识提升、开悟的痕迹。

将“耗氧量”降下来,不只是让对方感念你的通情达理,欠你一份情,更安抚了自己的委屈愤怒,梳理了自己的愁肠百结,饶过了自身的不安不甘。把自己抚慰好,才能成为双方关系的一缕化冰春风。

回到阿倩的故事上。老公走后,她又等了8个小时才离开。8个小时里,她在震区拍了大量图片,图片后来都成了她第一时间为网站供稿的新鲜资料。而等她赶到樟木时,发现老公已贴心地将她的换洗衣物、牙刷都买好了。

第86篇、爱情故事融化她的心

陈希有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知名企业的市场总监。

她的性格很沉稳,和下属也保持着距离。好友也不多,零星几个。每次约她吃饭,朋友基本都要等位,因为她经常都在忙于工作,她最爱说的话是“好的”、“马上”。可以想象,这样的女生很难有对象。

家里人安排的相亲,她每次都去了,但很少评论她的相亲对象。只有一次,她相完亲就去找好友吐槽:那个男人和她吃牛排吃到一半,尿遁走人,留下她买单。

过了一年,她的职位升到了大区副总。升职那天她招待下属们一起去吃烤全羊,然后叫上在报社工作的一位好友一块。

“有一种老女人,没有男人,没有性生活,就把气儿都撒到工作上,说了向左就不允许向右,邮件抄送错了,日期打印错了,她都劲儿劲儿的。”好友性格大大咧咧,开玩笑似地问她的下属:“她是不是就这样?”下属笑了笑,没说话。

后来好友给陈希介绍了个男友,相处没多久又分了。介绍人找到男方,委婉地打探出原因:“她不太粘人,也没有女人味。”

女人味是什么?他们分手后的那一晚,陈希把好友约在酒吧里,从不喝酒的她小酌了一杯长岛冰茶,眼泪唰地流下来。

“你是喜欢他的,对吧?”她点点头。“可是你看看你的样子,像个魔头,又古板,又强势,也不会撒娇,工资还那么高,男人谁会受得了啦。”她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以为陈希会成为不婚主义者了。突然,一位身在广州的男士开始向她猛烈发起攻势,那个男人邀请陈希和她的朋友“到广州来玩”。

男人是较成功的事业型男人,他坐在陈希的对面,将虾饺、蒸排骨、白切鸡、烧鹅统统夹到两个远道而来“顺便看看他”的女人的碗里,“你们难得过来,待会再带你们出去转转。”

走在广州的街头,男人在前面走,陈希随后。他们都是事业型强人,在一起多好。走在最后面的好友盯着他们的后脑勺,半是叹息半是期望。

只是回到酒店的陈希很忧伤。这个男人的现女友得了癌症,救不活了,但他还在资助她,拖延她的生命,男人很纠结,很痛苦。

“现在这样我也很痛苦,我们还是回武汉吧。”陈希说。

再过了一段时间,陈希有了恋爱的苗头。一个与她同龄的男生好像对她有意思,起先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过一段时间,男人忽冷忽热,弄得她很难受。半年后,终于有一晚,男人拿了一个机器猫冲到她的楼下,慌慌张张塞给她就走了。

“我在很久前发过一个微博,说想要这个机器猫。”那个晚上她打电话给好友,猜测那个男人应该是翻遍了自己所有的微博。

恋爱后的女强人,其实和所有女人一样。她逛街时的脸像苹果,接到他的电话会稍嗲地说:“好的,马上。”她的声音比较中性,嗲起来,连空气都有点扭曲。

两年后,她发出了喜帖。婚礼现场,陈希站在台上,笑吟吟地一点也不像魔头。她看上去像是一块奶油,灯一照,人就要化。

坐在台下的人,突然想起第一次数落她没有女人味的场景。她们早已理解了“没有女人味”的原因。当一个人长期拼事业的时候,坚强只能源自自己的内心,要胜任,要纵横沙场,像花木兰,重甲从不离身。

新郎官敬酒时,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追求她的时候,为什么有那半年的若即若离呢?你弄得她多难受啊。那个时候,你在想什么呢?

新郎官想了想,搂着新娘,慢条斯理地回答:“一开始我以为她不是省油的灯,只是后来我多给了自己一点时间。”

女人的心似水,有的女人温一温,心就热啦;有些要强的女人,心里负担比较多,跟冰似的,可你去热一热,她的心还是如水。

“你知道吗?冰化成水耗时较长,融化过程里会减少体积,那些减少的,就是她的伪装。”

第87篇、爱情故事有个情敌在云端

1

最近,阮小青总是反复做一个梦。梦里,苏海搂着唐糖的肩,万分抱歉地来和她说分手。阮小青笑着祝福,有眼泪掉下来,湿了枕头。醒来,身边是苏海均匀的呼吸声,她松了一口气,却再也没了睡意。不安全感集体跑出来,弄坏了所有的情绪。心里好不容易搭建好的大厦,顷刻间坍塌。

那些不安,并不是毫无理由。

傍晚的时候,和苏海去吃小区门口的牛肉面。刚坐下来,阮小青就听到他熟门熟路地说:“老板,两碗牛肉面。一碗不放香菜。”

老板笑着回应:“好咧,老规矩。”

阮小青有点奇怪地看着他:“你不吃香菜?”

苏海讪讪地笑:“我以为你不吃……对不起啊。”然后朝着老板喊:“两碗都放香菜。”

阮小青沉默了,她对着那碗牛肉面,琢磨苏海的“我以为”,还有老板的“老规矩”,瞬间想到一个人——苏海的前女友唐糖。

这个和苏海相恋6年的女人,她换了号码,换了城市,走得潇洒而利索,仿佛不着痕迹地消失了。但实际上,她的习惯和口味却依然渗透在这个男人的骨子里,残留在她和苏海的生活中。阮小青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这些,但一顿饭还是吃得索然无味。而苏海并没有注意到她情绪的变化,更不知道她已经在心里将唐糖当成了隐形情敌。

前女友就这样出其不意地跳出来,让阮小青无处可逃。

2

阮小青是在一次读书分享会上,对苏海一见钟情。

那天来的大多是女生。留板寸头、穿针织衫、笑起来干净清爽的苏海,在人群里格外显眼。尤其是当他念《挪威的森林》里的片段时,身上像是自带一圈明晃晃的光,阮小青的心一下子被击中。

那时,阮小青的人生看起来有点苍白。工作和爱情像是蒙上了一层灰。她和苏海虽然素不相识,但不知为什么,看到他,阮小青仿佛一下子点亮了对生活的热情。

她看着他的背影,在心里对自己说:“我想认识他。”但要如何去搭讪一个陌生的男生,阮小青毫无经验。一直到分享会结束,她也没敢上前和他打声招呼。唯一能做的,是每个周末,风雨无阻地去参加一个又一个的分享会。

可3个月过去了,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直到一个下雨天,阮小青推开咖啡馆的门,远远看到苏海。她在他旁边坐下来,苏海友善而温和地朝她点头微笑,阮小青的一颗心“怦怦怦”地跳个不停,怎么也平复不下来。

分享会结束时,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等不到出租车,大家都在咖啡馆门口发愁。阮小青不知哪来的勇气,走到苏海旁边,说:“我们喝杯咖啡怎么样?”

苏海看着她,爽快地说:“好啊。”后来,剧情像是被摁了快进键。他们吃过几次饭,看过几场电影,就在一起了。不久,阮小青搬去苏海的公寓。

两人的恋情发展得有点仓促,但每一个环节好像都合情合理,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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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的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两人坐在阳台上,聊起有关前任的话题。

阮小青的上一段恋情过去已有两年,剧情也很简单。初恋男友是大学同学,在阮小青满心计划着未来时,对方却说毕业后要回自己的城市发展。而他的规划里,并没有提到阮小青。于是很自然地分手。阮小青轻轻地回忆起往事,心平气和得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第88篇、爱情故事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身边带走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先打电话就直接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她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伦在我的痛苦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两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第89篇、爱情故事A4腰的爱情

李雪暗恋上隔壁公司的IT男,虽然她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但感情这种事,要来的时候怎么挡也挡不住。

想起和IT男的第一次见面,李雪仍然觉得很甜蜜。

那天上午,李雪顶着一双“熊猫眼”、抱着一大摞昨晚加班赶的材料冲进电梯,一个没注意,高跟鞋卡在了电梯槽里。李雪一个踉跄,快要摔倒之时,身后一双有力的手及时扶住了她,但是她怀里的资料还是掉落了一地。李雪回头,正对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李雪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心怦怦直跳。

那天,IT男很绅士地帮李雪捡起资料,一路护送李雪到公司门口,确认李雪没大碍后转身进了隔壁的网络公司。李雪一路上都在纠结要不要问他名字,接着再要个微信号什么的,又想著这么主动会不会让他觉得自己很随便?结果一句话没说,人家已经走远了。

从那以后,李雪脑袋里时不时地蹦出IT男好看的眼睛和温暖的双手。李雪找到公司的同事陈路。陈路性格开朗,神经有点大条,是公司里出了名的“开心果”。刚好陈路的同学在IT男的公司,所以李雪请她帮忙打听IT男的情况,当然李雪的说法是:“我一个姐妹有点喜欢他,想问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喜欢什么样的。”

很快,陈路反馈回消息,IT男姓苏,单名一个“域”字,是公司里的程序员,28岁,未婚,喜欢温柔、善良、孝敬老人的“A4腰”长发美女。

李雪开心得想欢呼,除了“A4腰”,其他她全有。至于没有的“A4腰”,刚好大学同学杨宁开了家健身房,锻炼锻炼不就有啦。看看某明星那小蛮腰,那马甲线,都是练出来的。

说练就练,李雪去杨宁那儿办了张健身卡,杨宁见到她很高兴,亲自当她的私人教练。针对她想瘦腰的情况,制定了专门的瘦身计划和饮食计划,还督促她要早睡早起、少熬夜,这样配合运动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李雪自认是个懒散惯了的人,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可自从心里有了爱情有了动力,竟然坚持天天去健身房锻炼。这样练了两三个月,果然身材变得苗条、紧实了许多,皮肤也是白里透红。当然这也是多亏了杨宁,不仅每天电话督促,还为她买了许多水果和健康食品。

为了感谢杨宁,李雪决定请他吃饭。

这天,李雪和杨宁来到餐厅正要点菜,李雪无意中朝前一看,立刻愣住了,她看到了苏域和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正在不远处吃饭。

此刻苏域那双好看的眼睛正充满笑意地看着面前的美女,嘴角微微上扬,这表示他心情很愉快,而对面的美女回以一脸妩媚的笑容。李雪看了看美女的腰,真的是标准的“A4腰”啊,紧身裙穿在她身上竟然看不出一丝赘肉。再看看自己,虽然小有成果,可是一坐下来那“游泳圈”还是很明显。

那顿饭李雪吃得毫无滋味,倒是杨宁不明所以,还以为李雪不舒服,提早结束送李雪回家,一路上都在叮嘱李雪要注意身体。

李雪暗下决心,无论如何一定要练成“A4腰”。接着她加大了锻炼的力度,同时减少了食量,中午只吃一点点,晚饭不吃。这样一来,效果是惊人的,李雪很快又瘦了一大圈。陈路一看到她就惊呼:“我的妈呀,你是打‘瘦肉精’了吗?”买衣服的时候通通都是S码,店员不住地夸赞她身材好、腰很细。李雪很享受这种成果,倒是杨宁很为她担忧,多次提醒她急于求成会适得其反。李雪则不以为然,她觉得只要能让苏域喜欢上她,这点牺牲算不了什么。

李雪觉得时机成熟了,就特意买了一条很显身材的连衣裙,请陈路帮忙,借口请陈路的同学吃饭,顺便邀请苏域。

约定的时间到了,李雪精心打扮了一番,略微迟到了几分钟才拉起早已等得不耐烦的陈路来到餐厅。李雪一袭水蓝色连衣裙,完美地呈现了她的好身材,再加上妆容得体,餐厅里向她行注目礼的不少。反观陈路,还是简单的T恤、牛仔裤加马尾,虽然活泼但是也太不淑女了,和她在一起,李雪顿时增添了不少自信。

吃饭的时候大家彼此介绍,苏域很礼貌地向李雪点了点头,李雪有些失望,看来他是不记得自己了。转念一想,或许是自己变漂亮了他不认得而已。饭桌上,李雪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优雅得体,嘴角上扬的弧度刚刚好。倒是陈路,依然开启“话痨”模式,陈路说话风趣幽默,很能调节气氛,把饭桌上的人都照顾得很好,讲的段子逗得苏域哈哈大笑。

李雪还没见过苏域开怀大笑的样子,很迷人,心里对他的喜欢又多了一分。

吃完饭,四人打的士回家,因为李雪家离得近,所以先送李雪。李雪下了车,失落地往家走,她原本以为苏域会单独送她。想着想着,她突然觉得腹痛难忍,连路都走不了。李雪赶紧给杨宁打电话,话没说完,眼前一黑,竟然晕了过去。

等李雪醒过来,看见杨宁趴在病床边上睡着了。李雪轻轻叫醒杨宁问怎么回事,杨宁忍不住用手轻轻敲了下她的脑袋:“还好意思问,医生说你饮食不规律,超负荷的运动量导致内分泌失调和心律不齐。看吧,还不听我劝。”李雪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连着几天,杨宁都煲了不同的汤给李雪喝,细心地照顾李雪。李雪有些感动,杨宁人真不错,可惜只能当哥们。算了,还是等病好了再去攻克苏域吧。

李雪出院的前一天,苏域和陈路都来看她。李雪很吃惊也很高兴,以为苏域对她还是有好感的,结果却见陈路一脸娇羞地对李雪说:“小雪,你跟你那姐妹说,别再惦记苏域了,现在他属于我啦!”说完,只见苏域拉起陈路的手,刮了一下陈路的鼻子,宠溺地说:“调皮!”

李雪只觉天旋地转,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惊讶得张大了嘴,看了看陈路略显丰满的腰,忍不住开口问:“你不是说他喜欢‘A4腰’的美女吗?”

陈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是他说的没错啊,不过后来他跟我说‘A4腰’很多美女都有,但像我这么有趣的姑娘可不多。没办法,谁让他就是喜欢听我讲段子呢。”

那一天过得很漫长,李雪打发走苏域和陈路,觉得自己应该大哭一场,祭奠随风而逝的暗恋。然而她越想越觉得好笑,忍不住笑出声来。拿着保温盒进来的杨宁看见李雪一个人发笑,忙问她怎么回事。

李雪便把暗恋苏域所以想练成“A4腰”的事情说了,她以为杨宁会对她冷嘲热讽加以打击,没想到杨宁沉默片刻,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我以前不明白,现在知道了。爱的方式各有不同,喜欢的人只有心中那一个。你为苏域健身练‘A4腰’,我为我喜欢的姑娘推掉许多重要工作,只陪她一个人健身,担心她的身体。我不需要她有多么好看的‘A4腰’,只希望她能幸福快乐。如果她能感受到我的心意,请问李雪——我喜欢的人,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杨宁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李雪,充满了热切的希望。李雪震惊之余突然发现,原来杨宁的双眼这么好看。或许,“A4腰”的爱情不适合她,那“只取一瓢”的男人才是她的守护神。

第90篇、爱情故事七百颗安定的故事

去会那个女孩之前,他总会揣上七颗神秘的安定。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她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矫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他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吞下那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顆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地,待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打游戏,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你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每一颗他都先用小刀磨去‘VC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滑下,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第91篇、爱情故事指间沙

张晴谈恋爱了,是女上司介绍的,这是她的第三个男友。

她的第一个男友是大学时谈的,因为长得帅,被母亲张冰三天两头打电话提醒她看紧男友。张晴体谅被父亲背叛的母亲,虽不堪其扰,却没敢说什么。只是受到母亲影响,张晴越看男友跟某学姐越可疑。大闹一场后,男友搧了她一耳光,抱着哭泣的学姐扬长而去。

张冰一直将此事标榜为自己火眼金睛,打电话给张晴:“那孩子就是跟你玩玩,以后啊,离这种男生远一点!你爸当年也是男神,可结果说出轨就出轨!听妈的话,心气别太高,只要对你好……”

“妈,您这话说了十几遍了!”张晴实在受不了母亲屡屡揭自己的伤疤,“我求您了!能让我安安静静养养伤吗?”

张冰一怔,说:“你爸出轨,我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供你上大学!现在你翅膀硬了,就不听我的了,我还不是为你好……”张晴心累地推开手机,从十几年前父母离异,母亲就对她的一切充满了掌控欲。每每两人意见相左,母亲不打不骂,只会低声啜泣,非逼得她走回“正路”。

第二个男友是上班以后谈的,都到见家长的时候了,张冰提了一个对方不可能答应的条件:男方到女方家庭所在地工作。张晴急了:“妈,我俩都在大城市工作,明年就能升职,为什么非得回小县城生活工作啊?”

张冰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说:“地方大了,接触的人多,心容易野,这样的男人你就抓不住。你爸就是这样,当年他被调到省城工作了半年,回来就跟我离婚了!”张晴一面觉得母亲说得也有理,一面又舍不得大城市的高薪工作。

还没等她犹豫完,男友就提出了分手。张晴整个人都呆了,哭着问理由。男友叹气道:“前天主管带我去谈生意,饭后合影留念,我发了朋友圈。你妈看见后,非得问我旁边的女子是谁。我解释了,她又偷偷加了人家的微信,反复试探。你说人家堂堂副总能受得了这种侮辱?结果合作黄了!我这焦头烂额的,你妈又打电话给我妈哭哭啼啼的,没完没了!”

张晴这才意识到,母亲的心态不对。张晴想着,小县城毕竟闭塞,母亲常年呆在那里不利于从失败的婚姻里走出来,就将她接到了自己身边。只是没想到,母亲反而更依赖她,更喜欢插手她的事了。

这第三个男友,是女上司极力推荐的,是位大夫,叫陈烨。女上司告诉她:“上次我住院时,一眼就觉得你俩配。我侄女让我介绍对象,这大好资源我都沒给她!”

张晴抱着试试的态度跟陈烨处了处,倒还真看对了眼。

这天,张晴跟陈烨约完会,刚进家门,就听母亲小声跟人打电话:“这么多年同学了,一直没联系你,一找就是麻烦你,真不好意思!谁让我闺女在这边找了对象呢,你家在这里熟悉情况……”

张晴心头顿感不妙,奔过去就要夺电话。张冰连忙道别,挂了电话,说:“差点让你坏了大事!你王阿姨的丈夫就在那家医院工作。我托他帮忙打听打听陈烨的情况。”“妈!”张晴实在忍受不了母亲屡屡插手自己的私事,“八字还没一撇,您这么积极干什么?”

“八字全写完再查就晚了!”张冰撇嘴道,“知根知底才好继续往下谈!”张晴气得说不出话。她今年27,不是早恋的17啊!

隔天,陈烨约了张晴看电影,挑的是本月最火的言情文艺片。

男主跟女主表白时,陈烨含情脉脉地看着她,两人额头越靠越近。就在这时,忽听背后传来一声咳嗽。陈烨红着脸退却了,张晴看着不远处戴墨镜的母亲却沉了脸。

回家后,张晴破天荒跟母亲大吵了一架。张冰涕泪涟涟,控诉道:“我还不是为你好!谁知道这男人是真喜欢你,还是为了跟你上床?你爸当年就是这样,谈恋爱的时候千好百好,结了婚就冷冷淡淡,还在外面养小三……”

“你能不能不要老提你这失败的婚姻?”张晴实在受不了母亲,“这世上不是只有我爸一个男人,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渣!”张晴摔门而去,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

就在这时,她一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慌忙道歉,却愣住了——那是她的第一个男友孙毅。

“晴晴?”孙毅扶住她,也愣住了,“真巧!一起坐坐吧?”

孙毅在冷饮店点了她大学时最喜欢喝的饮品,问她:“你也留在这座城市了?怎么也不跟我说声呀,好歹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

张晴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他:“学姐呢?你们毕业后结婚了吧?”孙毅被她跳跃的思维弄得哭笑不得,说:“我跟她真没什么。其实那天她胃穿孔,我急着送她去医院,可你又误会了……后来我找过你许多次,你死活不肯给我解释的机会。”张晴脑子轰然炸开,原来是这样!可这差点出人命的事,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注意呢?

送走孙毅后,张晴才想到,当时自己心中被母亲灌输得全是男人不可靠,得牢牢盯死的消极观念。

张晴在父母离异后,第一次给父亲打了电话,约他出来见面。

“晴晴?”父亲惊喜得结结巴巴,“你该不是,按错了吧?”

“爸爸,你当年为什么非要跟妈妈离婚呢?”张晴不解地问他。她曾经也以为是父亲出轨,可后来,父亲并没有娶传说中的小三,多年后才跟别人重建了家庭。

父亲叹了口气:“按说我不该跟你说你妈的不是。不过,我希望我女儿是一个从容优雅的知性女子,而不是只守着家庭这一亩三分地,眼睛只盯着自己的男人。晴晴,你得为自己而活。”

张晴觉得自己对父亲的怨恨在一点点变淡。父亲是个有独立人格的男人,他不愿活在母亲事无巨细的掌控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父亲临走时,将一把沙放进她掌心,告诉她:“你妈缺的是自我。她前二十几年为父母而活,后来为我而活,后半生将所有的心思放在闺女身上。晴晴啊,你得培养你妈的个人兴趣。”

张晴怔怔地看着不断从指间流走的细沙,仿佛看到了用力控制丈夫、孩子的母亲。她越是想控制,对方就越想远离她。

那天,张晴跟母亲谈到很晚,一开始,母亲还歇斯底里地拒绝改变。直到张晴半真半假地跟她说:“孙毅现在是公务员,有车有房,单身。他床头还放着我的照片。”听到这儿,张冰犹如泄了气的皮球,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女儿的安排。

张晴替母亲报了中老年俱乐部,让她去爬山看海,拥抱自然。

次年十一,张晴与陈烨订婚了。张冰从新加坡寄来自己画的花园城市作为贺礼,并悄悄告诉她,她打算来段黄昏恋。

第92篇、爱情故事羞涩爱情

近日读孙犁晚年作品《尺泽集》之《亡人逸事》一文,写到夫妻结缘的情景,很是有趣。

一个雨天,两个媒婆在后来成为孙犁妻子的王氏(后孙犁给她取名王小立)家里避雨,与王氏的父亲闲聊,说起刚刚去的那家的女儿与男方不合适,一媒婆突然说:你家二女儿合适。王氏父亲稍稍问了下情况,便说好。然后,媒人来来去去几次,就定了这桩“天作之合”的亲事。

旧式婚姻,拜堂前男女是不得见面的。孙犁与王小立婚前却有一次见面。

一次,孙犁和姑姑去看戏,顺便相相媳妇。看到一排长凳上站着三个大辫子姑娘,姑姑便大声叫着孙犁的名字,说让他就在这里看,散场后来接他回家。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旧时车厢外有帷子的载人马车)。”———孙犁的姑姑真是聪明,略施小计,就让不曾谋面的青年男女在婚前有了第一次見面。

我觉得更可爱的是那个转身离开的大辫子姑娘,我暗自猜度,连七里八乡难得一次的大戏都不看了,她心里,是怎么样的惊奇与羞涩呢?慌乱中,她看清未来夫婿的面容了吗?用力“盯”了那一眼,就彻底安心,所以值得记一辈子吧?

写故事时,孙犁妻子已病故十多年,他也已是古稀之年,当年情景,淡淡写来,却如在眼前。

于是又想到朋友讲过的父母故事———

母亲是地主家小姐,家境殷实,外祖父重男轻女,母亲从未读过书,却做得一手好女红,懂得操持家务。外祖父看上了做教书先生的父亲,虽然父亲家道不好,外祖父还是决意要把女儿嫁给这个知书达礼的年轻人。

某一日,外祖父请了父亲到家里来谈事,母亲得知,想看看自己将要嫁的人,又不敢轻易出去抛头露面。于是,母亲悄悄站在绣楼回廊边上,等着父亲和外祖父谈完事情离开。

走出院子时,父亲不知何故,停下脚步,回了一下头。“好秀气的一个人啊!”母亲在心里惊呼。母亲说她大字不识一个,可就是喜欢读书人,喜欢那种秀秀气气的样子。只是一眼,母亲就把自己的一生放心交到了这个年轻人手里,风风雨雨几十年。

我至今记得朋友讲述时的神情,虽然父母早已不在人世,她却是一脸艳羡与幸福。最喜欢她母亲心里的那声惊呼:“好秀气的一个人啊!”那一刻,此前的不安与忐忑,一下子不见了踪影,少女心里那些含苞的花儿,犹如春风拂过,春雨滋润,呼啦啦,羞涩而喜悦地朵朵绽放了吧?

无论旧式婚姻还是当代爱情,细细数来,都应是不乏这样让人动心的羞涩之情的。也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吧,我越来越喜欢这些羞涩的情感,似早春初绽的梅花,清清淡淡,若有若无,能芬芳寂寥庸常的时光。又如水墨画,轻轻浅浅,墨韵悠远,却道是情到浓时淡淡描,相伴一生细细品。

第93篇、爱情故事最动听的情话

苏雨坐在面馆,把木桌上的辣椒盖打开,挖了一勺放进白瓷盘,又倒了些陈醋,拿白勺搅匀。透过明净的玻璃,她看着围着白围裙的男孩熟练地将面拉成长条扔进锅里。

面在飘满热气的大锅里滚了几下,男孩麻溜地把面盛入碗中。他抬头看了一眼苏雨,见苏雨正用手托着下巴,眼巴巴地盯着看,忙羞涩地低下头。

她是八奶奶留下的照片上的女孩,他知道她叫苏雨。把面端到她面前,心想该和她相认了,他喜欢她星星般的眼睛。

苏雨把牛肉面一条条夹到白瓷盘中,蘸着辣椒和陈醋吃。平时,牛肉面就放三块牛肉,今天吃了一半面,她发现碗底还有好多牛肉,便想打包一份给母亲。一抬头,见清爽的白围裙男孩正盯着她看。四目一对,他忙低下头说:“再打包一份?”

被盯得心慌,苏雨忙掏出一百元钱放木桌上。他把钱又塞给她,说:“我是吴仁,你爱吃面就来,我不收钱。”打包好后,苏雨一手拿钱,一手提面走出面馆,她不敢回头,满脸通红。

病弱的母亲见苏雨提着一盒牛肉面进家,很是惊诧。她把牛肉面倒在大碗里,吃了一半问:“今天的牛肉面怎么有这么多牛肉?”

省了一辈子的母亲,清晨竟然对换拖鞋的苏雨说:“晚饭再买一份牛肉面吧。”

母亲不擅厨艺,她常把中午炒的洋白菜倒进下午的甜汤里,这样省钱。多年吃这种菜不像菜,汤不像汤的食物,苏雨明白,生活把母亲折磨倒了。

外公懂得诗情画意,给母亲取名秋玉。外公爱秋天的黄枫叶,外婆便把家里珍藏的一块玉,雕成一片枫叶,佩戴在母亲胸前。母亲任性,用这个幸运符替父亲还了债。离开外公外婆的母亲,一辈子生活在替父亲还债的厄运中。

为省钱,苏雨经常步行下班。小道绿叶泛黄,面馆在眼前。脚又疼了,她蹲下揉脚。吴仁迎面走来,说:“我一直在面馆等你。”

“干吗?”苏雨警惕地问。吴仁看白衫白裤的苏雨一脸戒备,忙解释:“你去年救过米粉店的八奶奶吧?我是她孙子,叫吴仁。”

“是火警救了我俩。”她躲开他带火的眼神。对于爱情,苏雨既憧憬又畏惧。吴仁搀着苏雨,边走边聊。

那场惊心动魄的大火历历在目。苏雨下班去八奶奶店里吃米粉。吃了多年米粉,八奶奶做的剁椒肉末最是美味。煤气罐起火,一瞬间小小的米粉店被大火包围。八奶奶爱财不要命,苏雨试图拉她冲出火海,她非把抽屉里的零钱拿走。她俩拉扯间,一根木棍狠狠砸在苏雨脚上。火警赶来,苏雨和八奶奶都得救了。

同在一间病房,醒来后八奶奶不断向苏雨的母亲道谢,说母亲养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女儿。

“奶奶去世后,我开了家面馆,当时在医院,听你妈妈讲,你家住这个小区。”吴仁扶苏雨在面馆坐下,他指着桌上一个大壶,一个白色镶蓝边的罐子讲,“这是我给你做的辣椒酱。饿了吧?我给你做牛肉拉面。”

“不不不,我带一份面。”面对吴仁突如其来的温暖,苏雨不知所措。吴仁笑笑,把牛肉卤连汤带肉,盛进一个不锈钢饭盒,又熟练地把面团切成一块块抹上油,装进塑料袋。

打包好牛肉卤,吴仁从桌上抱起白色镶藍边的罐子,掂起醋壶说:“走,我送你。”苏雨把身上仅剩的一百元扔桌上,吴仁命令她拿回去。她怔了怔,终于又把钱拿了回来。

到苏雨家,吴仁坚持送上楼。苏雨连忙拒绝,吴仁也不再坚持,把白罐子、醋壶、不锈钢饭盒一一递给苏雨,看着她上楼。

一早,吴仁守在苏雨家楼下。白净的苏雨穿了件浅蓝色毛线衫,她扬起纤细的手对母亲讲:“你病没好,不要站在风口吹,快关窗进屋。”等母亲关上窗,她转身去买米。吴仁一下跳到她面前:“苦力来报到。”

苏雨扑哧一笑,问:“你不做生意?”吴仁有几分耍赖,但又满脸真诚地说:“牛肉早早卤好了,店里有小六照应呢。你不要撵我走。”

苏雨每次买米都搬不动,只能在路上走走停停。她没拒绝这个满眼清澈的男孩。秋风扫落叶,街上一片萧条。这些年,她恨父亲,也顺带着恨天下男人。毕竟是小女生,她有些喜欢吴仁赖着她的样子。

吴仁久逢知己,突然讲起自己的故事:“奶奶病故后,八奶奶嫁到我家,爷爷很自私,为了养我父亲,不让八奶奶生养。她离开我家,开了一间米粉店。父母离婚后,谁也不要我。我爸飞美国,我妈嫁有钱人,爷爷重病住院。八奶奶照顾爷爷,还把我接回家。”

“八奶奶真傻,我妈也傻,为了我爸,还了一辈子的债。”苏雨狠狠地说。她从小目睹了母亲替父亲还债,稍有不顺,父亲还要对她拳打脚踢的情景,她看尽了婚姻凉薄。

突然想起火海里,八奶奶拼命去抢抽屉里零钱的凄惨光景,她愤怒地讲,“天下男人都可恨。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爱情要迎难而上。吴仁想,他要感动苏雨就得依旧在楼下等。这一等就是两年。

第一年,苏雨几乎沉默寡言。遇上买米买面,才会收起一张冷脸。剩下的时光,他要忍受她随时爆发的小姐脾气,她唱歌不着调,他说再练练,能参加选秀。她就用脚踢他,好像这样欺负欺负他,选秀就能得冠军。但他甘愿受气。

他耐心做火炉,誓把苏雨一颗冷透的心暖热。时间久了,一遇到困难,苏雨眼前就会晃出吴仁白净的脸。

第二年,他有资格去接晚归的苏雨。深更半夜,路灯下,天空飘下雪花,苏雨没吃晚饭。

寒风中,吴仁从大衣里掏出牛肉饼递过来。望着牛肉饼包着的纸渗出油,苏雨问:“你也不怕脏了白毛衣?”

“我怕你嫌弃我不帅,专门换了一件白毛衣。”他边逗苏雨边说,“快吃,还不凉,我跑着都出汗了。”

她伸手想接牛肉饼,吴仁不肯,说:“我都满手油了,你就别再沾手了。”

吴仁把牛肉饼递到她嘴边,她犹豫了一下。路灯下,他用背挡住冷风。她大口咬了一下他手中的牛肉饼。温热的牛肉饼满口香。太饿了,她几口吃了一大半,忽然问:“你吃饭了吗?”

冷风中,吴仁一愣,这是苏雨第一次收起对他的戒备,主动关心他。他马上变身温和兄长,说:“妹妹,你哥回去吃。”

苏雨猛踹他一脚,变霸道小女生:“你不吃,我也不吃。”

真爱降临,在这个寒冬的冬夜。他喜欢的女孩,一颗冷心已慢慢融化。

第三年,两人结婚。没婚礼,吴仁爷爷留下的房子又老又旧。但苏雨说:“这世上真心无价,你不要辜负我。”第四年,母亲病逝,再也不能在微弱的灯光下等她回家。

第五年,吴仁的面馆遭到拆迁,只能搬到离家好远的地方。苏雨做饭的时候经常犯迷糊,烧煳了几个锅。

“小雨,都怨这些锅底太薄了。”吴仁一进家,脱下灰风衣,把旧锅扔掉,换上带回来的新锅。他看着剥蒜头的苏雨,问:“想吃蒜焖茄子?我来炒。”

“你炒菜累不累?”日日为炒菜发愁的苏雨问。她懂,为了买新房,给她一个舒适的新家,他在面馆从早忙到晚,哪还有力气做饭?

“累。”吴任没有一丝犹豫,但马上补了一句,“但我为能一生为你炒菜感到十分荣幸。”

望着灯下充满烟火味的男人,苏雨想,这是最动听的情话了,她被原生家庭伤得冰凉的心终于一丝丝回暖,能够用心爱了。

第94篇、爱情故事爱情串串香

我是个“海龟”,从英国留学回来后在成都的一家外资公司工作。自从回国后,我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相亲。为此,老妈乐此不疲的托人为我介绍了N个对象。开始我还能做到不厌其烦,可到后来就有点忍无可忍了。已经结婚的铁哥们给我出主意,先挑一个看着顺眼的处处,免得不停的去相亲,不行再吹也不迟啊,何必得罪人呢。于是,我跟一个叫雯的女孩相处了一段时间。雯本科毕业,主修西方文学史,就是因为签证官眼中的移民倾向她没有走成。为此,雯耿耿于怀了好久,发誓一定要钓个“海龟婿”。看来,我已经成了她的猎物了。

一段时间后,我们之间出现了问题,这个问题出在吃上。我发现,没有出过国的雯已经在饮食上完全欧美化了。喝水她只喝矿泉水、可乐或咖啡,从来不喝我们成都人离不开的茉莉花茶;吃饭以西餐为主,从不吃炒菜;最要命的是她居然吃生鸡蛋,而且跟牛奶搅拌在一起,放在冰箱里冷藏后再喝,无论春夏秋冬。每每如此,我那在英国饱受虐待的胃就开始隐隐作痛起来……这时,我强烈的感觉到我的胃需要一种有滋有味的食物来滋润它,比如串串香,它是我在英国最想念的东西之一。“串串香”又名“麻辣烫”,是我们成都人发明的吃法。于是,我提出一起去吃串串香。她一听,眼睛瞪得老大,用很夸张的语气说:“什么?你要去吃串串香??有没有搞错?那种街边小店你也去??”

后来再去相亲,我就会问对方一个傻傻的问题:你喜欢吃串串香吗?你知道哪家的味道最正宗?这个问题起码吓跑了一半来相亲的美女们。在她们看来,我这个英国海龟怎么会喜好这一口呢?无论如何我也应该在高档的餐厅吃牛扒、喝咖啡啊。怎么可能在价格便宜、场地随和、不拘小节的地方吃那种吃多少拿多少,吃不完还可以退的串串香呢?就这样,我轻而易举的在一些人的爱情名册中出局了。我并没有感到伤感,反而还非常高兴。

终于,我遇到一个喜欢吃串串香的女孩,她是我们公司的文员,经常给我们送文件或资料来,彼此还算认识。那天,她来我们办公室送资料,听到我在电话里邀约哥们去吃串串香。她笑眯眯地对我说:“没想到你这个喝了几年洋墨水的人还喜欢吃我们的土特产啊?我向你推荐个地方,那里的串串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主要是调料配得齐,有超辣、中辣、微辣之分,又麻又辣又香,味道好极了,保证你吃得酣畅淋漓。”我马上就有找到了知音的感觉,缘份啊!我立即邀请她一同前往,她莞尔一笑:“下次吧,我今天有事。”

后来,我开始注意她,并打听有关她的情况。得知她还是单身,我高兴得什么似的。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她推荐的那家串串香。她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真实、不做作,既可以在西餐厅优雅的用餐,也可以在街边的小吃摊从容地吃串串香。她说,吃过串串香的人最不能忘的就是它的味道,而很少注意锅里的原料,这些原料单个也许味道不怎么样,但融合在一起就成了香辣美味的汤锅,里面容纳的是宽容、热情、真实和个性,就像没有经过加工的玉石,闪烁着自然的光芒!一席话让我越来越觉得,我今生等待的人就是她!谁曾想到,我是因为串串香而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又麻辣又烫心的女人。

就这样,“串串香”成就了我和她的缘,还有命。

第95篇、爱情故事别问我爱你有多远

几乎每一个人,在开始一段恋情的时候,都希望自己的爱情能进行到底。而现实,总是令人失望。

我经历过3次这样的失望。

初恋时,我只有17岁,不懂爱情的年龄。事实上,那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只是一种异性间的好感,就误以为“爱情”了。那时我读高中,刚学过刘白羽的《长江三日》,文中有一段描述在江上观日出的壮观场面。老师布置作文,让我们写一篇《日出》。我的家乡小城,正好有一条江,在北山角下。我和他约好,第二天早晨去北山江边看日出,但我们却没有成行。那天下午放学,他和另一位同学去江边游泳,就再也没有回来,永远地留在了那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去死的心都有。而我们,连手都没碰过。

现在,又一个17年过去了。我经历了3次爱情,一次比一次短暂,最近的一次,只有8个月。记得有一次我们开车去海边玩,音响里放着罗大佑的歌《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我曾经非常爱听罗大佑的歌,但自从在报上看到他和相恋多年、新婚不久的妻子李烈分手后,我的爱就减了一半。

“这不能怪他,感情的可变系数本来就高,所以都是一段一段的。”他边开车边说。

我听了心里有些不舒服,反唇相讥:“这么说,我们也是一段啦?”

他听了一怔,点了点头:“是的。”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把身子一扭,转向窗外,一下午没和他说话。

可是后来,提出分手的却是我。

现在回过头来想他说的话,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爱情,都是一段一段的。

我如此,许多人和我一样,亦如此。

从时间意义上讲,能够进行到底的爱情几乎不存在。再长的爱情,也长不过生命。就算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那也已经脱离了爱情的原意,更多地依赖道德、责任和习惯的力量。本质上,人生是一场淘汰赛,爱情亦如此。所以,相爱的长度是由行走的速度决定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就不再在时间上苛求爱情了。精彩的不会长久,绚丽的一定短暂。你不能什么都拥有。可惜,这样简单的道理我用了17年的时间才搞懂。

17岁的时候,我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可以为他去死。现在来看,这真是再傻不过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高,即使是爱情。爱,是因为她能让我们从中汲取到营养,提升自己,让自己成长。如果不能,那就放手。这是爱的原则,也是爱的境界。

曾经有朋友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作家?

我说:“谈3次恋爱,离一次婚,就可以成为作家了。”

这,并不全是一句玩笑话。

我能走到今天,不能不感谢我经历的3次爱情,感谢曾经爱过我和我爱过的男人。也有朋友问我:在你经历的爱情中,哪一个最好?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下一个。”

世界上最好的爱情,就是还没有开始的爱情。已经结束的爱情,哪一个不是千疮百孔?

第96篇、爱情故事那一场纯洁与暧昧无关

1

唐健在新学年的第一天,就在人群中看见了苏方婉。

她是那样的羞涩,一下子就击中了他的心。那个时候的唐健,已然是小老板的派头。在大学里经营着小超市。

苏方婉买了一支牙膏,一小瓶滋润霜,一共11元1角。唐健大方地挥挥手,1角钱就免了。

用了滋润霜后,苏方婉的皮肤过敏,宿舍里一帮女孩拉着她到小超市理论,唐健并不示弱。后来,苏方婉淡淡地说,算了,我的皮肤本来就不好。

唐健的心一下子软了,拿出一瓶玉兰油说,算我倒霉,送给你。几个女生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苏方婉又是淡淡地笑,我不要。几个女生又睁大了眼睛。

唐健想,他可能遇到一场旗鼓相当的心理战了。她的表现越是出乎自己意料,他越觉得这场对阵有意思。

苏方婉的家境不好。这是唐健在和经济系一个男生称兄道弟的时候探听到的。苏方婉每次购物,唐健总要替她省个零头。他的理由有很多,但是只有一次说错了话。

本来是5元5角的东西,他随口说了一句,你在本店购物超过了50元,5角免费。

苏方婉微微怔了一下,问,每个人买东西你都记得这么清楚吗?

唐健意识到自己的唐突,随口支应,我有会计,当然记得。

苏方婉笑了,笑容就像盛开在唐健心里的一朵花。

苏方婉来小店的次数渐渐多起来。有时候不买东西,就站在那里同唐健聊天。这时候是唐健最快乐的时间,也因此而常常算错了账。

苏方婉找唐健帮忙是在下半学期。她的声音很小,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我想,借点钱。

500元,也就相当于唐健几天的花费,唐建爽快地答应了。苏方婉红了脸。说了一声谢谢,唐健突然很想在她的鼻子上刮一下。她说,这钱我一时还不上,要不我在你的超市帮你理理货,打打工?

虽然小超市并不缺人,唐健却心花怒放。他笑问,你一个月想要多少钱?

苏方婉低低地说了一句,100,你看行吗?

唐健的心,突然疼起来。

2

苏方婉知道了唐健的许多事,他贩过皮包,去海南做过珍珠生意,在小舢板上差点被别人挤到海里去。

有一天,唐健又向苏方婉大谈江湖经历,一抬头看到几个工商人员站在面前。一个人拈起放在桌上的名片问唐健,你是店主?

唐健的小店没有营业执照,关张了。苏方婉说,我会想办法还你钱的。唐健笑笑,算了,朋友的公司要我帮忙去照看,在珠海。

在机场登机时,唐健在心里说,再见,苏方婉。

朋友的公司开在海边,风景很好。唐健有些迷惘。在海边总是分辨不清方向。他问,北方在哪里?朋友笑着指给他看,然后问,想家了?

唐健微笑摇头,他是想苏方婉了。他坚持给苏方婉发E-mail,苏方婉的回信却是断断续续。

时光在指缝间悄悄流过。

这天,苏方婉来到珠海。唐健突然间收到了她的短信,我在车站,来找你。

站在出站口,唐健觉得心跳得厉害。苏方婉淡淡地笑着说,我是还你钱来了。

3

金台寺的风光很美。许愿的时候,苏方婉神情肃穆,像一个最虔诚的信徒。唐健几乎看呆,他忍不住问,你到底许了什么愿?

苏方婉微笑说,我希望父母的生活好一些,快快乐乐,没有烦恼。唐健好奇地问,你的家庭是不是有困难?

苏方婉又笑,不过是我的心愿罢了,你大可不必当真。

苏方婉拿出钱还给唐健,唐健不要。她正色说,不管怎么样,我欠你的钱始终是要还的。还有。那些零零碎碎的钱,你替我节省下来的,一共是12元6角吧,一并还给你。

唐健觉得。他的心一点一点凉了下去。于他而言,这些钱是算不得什么的,但是面对眼前白衬衣牛仔裤的苏方婉,他无可奈何。

两天的生活,像是在梦里度过。在宾馆前台,苏方婉正在退房,唐健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着她,心想,或者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在出租车上,苏方婉突然伸过头来。在唐健脸上轻轻啄了一下。黑夜里,苏方婉的眼神明亮得像星星。她笑着说,好了,从此以后,咱们两不相欠了。

唐健有些愣怔,她像是出现在他生活里的一颗星星,在他的天空那么亮那么亮地闪耀了很久,终将离他远去。只是他心存一点疑惑,她这次到底来做什么,就为还钱吗?

苏方婉笑了一声,就为还债啊。

他说,那你何苦千里迢迢赶过来。只要把钱汇过来就行了。

她微笑着说,有些债是要亲自还的。你不懂吗?

4

那个吻,在唐健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那天在宾馆登记住宿时,唐健悄悄记住了苏方婉家的地址,唐健心想,他应该抢先一步到她家,给她一个惊喜。

第二天,倒了几次车,唐健终于来到了那个小山村。苏方婉的父亲疯疯癫癫。唐健这才知道,因为供苏方婉上大学,家里借了钱却无力偿还。苏方婉的父亲与债主打架,精神上受了刺激。

苏方婉的母亲垂着泪说,我们不让她回家。是因为她每次回来都说要退学,后来她说打工挣了钱,可以贴补家用。唐健鼻子一酸,明白了苏方婉当初借钱的原因。

唐健给苏方婉发短信:我在你家,你家境这么困难,为什么非要把钱还给我?过了很久,苏方婉才回复:记得在学校时我和你同吃一桶方便面的事吗?你知道同学们说什么吗?他们说我为了一包方便面就可以出卖色相,这对我是莫大的伤害。如果是爱情,就让它纯洁吧,所以我一定要把钱还给你。

唐健的眼泪滴落在早已准备好的钱上,本来这2000元是想送给苏方婉父亲治病的,但现在,他有些不知所措。

后来,唐健再也没有了苏方婉的消息。同学说,她毕业后独自去了北京,和所有的人失去了联系。唐健想起苏方婉说过的话:我只是凡俗世上的一个普通女孩,之所以没有在你面前表现出恶的一面,是因为我还想在你心里留有一份好感,而这好感,就是我们之间最纯洁晶莹的东西。或许有一天,你会在街边看到一个蓬头垢面忙于生计的妇女,提着菜篮,唱着小曲,那就是我。

唐健出差去北京,站在街头打电话。胡同里突然走来一个女人,蓬着头发,提着菜篮,哼着小曲。唐健顿时怔在那里,流出了眼泪。

那个女人,不是苏方婉。但是,多年前苏方婉的笑容,再次涌上心头。他记得她说过:恰到好处的再见是她回报他的一种方式,她要让感情永远停在最纯洁的位置,没有私欲,没有猎艳,甚至没有欲望。世间有很多人,就在这一个点上,停泊了一生。

第97篇、爱情故事五个一的浪漫邂逅

一碗馄饨

这不是一条城市的主干道,所以,道路两旁早上是繁华热闹的早餐摊点集中地,晚上就是零散摆摊的夜市。路南,是一家旅行社的招待宾馆;路北,是电影制片厂的单身宿舍。

早上,谦谦照例来到馄饨摊点一碗三鲜馄饨,摊主满脸堆笑地告诉她:“真是不好意思,最后一碗三鲜馅的馄饨已经被你身后的这位先生点了,正煮着呢,要不,您换一个口味?”谦谦皱皱眉头,站起来要走,多年的习惯,要改变起来,有点困难呢。所以,宁愿不吃早餐了,回去多喝两杯咖啡得了。谦谦刚拿起包,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老板,把我那碗三鲜的换成荠菜猪肉的。”

于是,谦谦得到了这最后一碗三鲜馄饨。

这顿饭吃得意味深长,谦谦一边吸溜着馄饨汤,一边思索要不要道谢。显然对方是有意要换的,可能,为了避免尴尬,他又没有把话说透,并没有说这碗就是换给她的。

谦谦再抬头,转身,那个挺拔的背影已经消失了。

路上,海波对身边的朋友说:“其实,荠菜猪肉馅的馄饨也不错。我准备从今天开始,改吃荠菜猪肉馅的了!”

一个足球

制片厂宿舍前面有一个带跑道的足球场。在拥挤的城市,这样一块空地,显得尤为珍贵。海波他们这帮住单身宿舍的正好组成一个足球队,一周要踢两场球。过两天他们跟电视台的足球队有个比赛,今天备战,全然忘了天色已暗。海波一个劲射,没想到被守门员扑出,海波正要补上一脚,旁边一个队员猛冲过来撞到了海波,球射偏,直飞向球场外跑道上慢跑的一个女孩,重重地砸在女孩的头上。海波飞奔过去,其他队员起哄:“噢,噢,闯祸喽!要挨骂喽!”

“你没事吧?”海波蹲下身子,问那个疼得同样蹲在地上的女孩。

“没事。”女孩捂着脸说。

夜色朦胧,操场上灯光昏黄,海波看不清女孩的脸。海波从兜里掏出一条手帕,递过去。

女孩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递过足球,居然还有心情调侃:“踢得不错,继续努力!”

海波还愣神的时候,女孩转身离开。

海波看着女孩娇小玲珑的背影发呆,想:这女孩真不错!一点儿也不娇气,难得!

回到办公室,谦谦洗脸,对着镜子仔细地照,左半边脸肿起来了,明天还要接待海南来的旅游团呢,谦谦担心这张脸会不会吓到客人。

海波以后再踢球,注意力不再那么集中,经常用眼睛巡视旁边的跑道,期望一个背影能再次奇迹般地出现。他不知道,女孩每周值班两天,晚饭前都会来操场跑一圈,以便舒缓一下久未活动的身子,他那一个足球,砸得她以后再也不敢来跑步了。

一张发票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大学同学来度蜜月,顺便过来看海波,海波自然高兴,酒过三巡,才想起住宿的问题。海波想:惭愧惭愧,毕业两年了,自己还住单身宿舍。怎么来安排这对新婚夫妇呢?猛然想起宿舍对面的旅游宾馆,好像还算雅致干净。

服务员说:“标准问一天二百,住几天?”海波问:“能打折吗?”服务员看他一眼,说:“我去问问经理。”

经理室,谦谦整理完一天的工作记录,正在背英语单词。服务员敲门,谦谦藏起课本,万一传出去让总经理知道自己还想继续考学,估计工作就保不住了。谦谦说:“进来!”服务员问:“经理,外边有个客人问能不能打折?”谦谦眨了眨眼睛,说:“告诉他,打折不开发票,开发票不打折!”

三天后,朋友走,退房时习惯性地要发票,服务员不是那天那个,不知道内情,不加思索地开给了他。隔天,接待他们的那个服务员值班,哭丧着脸来到谦谦办公室:“经理,昨天不是我值班,转接的时候我忘了嘱咐了,结果,那人带走了发票。总经理要是问起来,差额怎么办?”

谦谦皱了皱眉头,小服务员不敢说话,谦谦说:“行了,你出去工作吧,下次注意!我来处理这件事!”

谦谦来到财务室,从自己当月的工资中扣出了差额。

一部手机

朋友给谦谦介绍了一个男朋友,谦谦本来不想见面,朋友说:“大小姐,你毕业都两年了,你不急,也得想想父母的感受呀。”

谦谦想说,她还想考研呢,就算这会儿谈恋爱,以后真的考上了,去读书了,谁可能再等她三年呢?可是,见见就见见吧,算是活动脑子了。

谦谦下班,到对面单身宿舍楼下的公交站去坐车。站牌下,谦谦发现了一部手机。她捡起来,看看四周,都是匆匆路过的行人,谁丢的呢?看来,肯定是在挤公交车的时候不小心挤掉的。谦谦想,还是等等吧,失主肯定会来找的。等了一个小时,谦谦的腿都酸了,公交车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司机都疑惑不解地看着这个站在公交站牌下却不上车的女孩。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谦谦想:就算不去,也得打个电话说明一下理由,否则,显得多不礼貌呀。

谦谦拨电话,手里的手机却响起来,突兀的声音让谦谦吓了一跳,她拿起来一看号码,更是一惊:怎么是我的手机号?!谦谦这才明白过来,丢手机的,就是朋友给她介绍的男朋友。来到约会地点,谦谦迟到了一个小时,有个挺拔的身影一直在那里等着。谦谦笑着走过去,说:“我迟到了,你为什么不打电话催我?”

那个男孩的脸涨红了,说:“我手机丢了。”谦谦又笑,问:“手机丢了,为什么不回去找手机?”

男孩傻傻地说:“我怕你来了找不到我,以为我爽约,多不礼貌呀!”谦谦想,现在心里能想着别人的人真的不多了。然后,谦谦把手机含笑递给他。问道:“你不想知道我迟到的理由吗?”

海波是笑容满面回到宿舍的。天气预报说明天有暴雨,海波终于有了理由给刚分开的女孩发短信:明天周末,但是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乖乖地呆在家里,不准出去!

发完了,海波后悔了,虽然自己对女孩一见钟情,觉得就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可是,女孩是不是有同样的感受呢?刚刚认识,就用这样的语气发短信,不会引起女孩的误解吧?

忐忑不安,两分钟像过了两个世纪那么漫长。女孩的短信来了:是!长官!请问,还有其他吩咐吗?海波卟哧就乐了!趁热打铁,海波说:过两天八月十五,可否邀你一起赏月?

对面楼上,谦谦看着手里的短信,莞尔一笑。

一份录取通知书

谦谦专注地看书的时候,海波常常专注地看谦谦。谦谦用笔敲他的头:“傻瓜,看我干什么?”

海波说:“谦谦,我常常想,这个世界多奇妙呀,你在路南,我在路北,面对面住了两年,居然谁都不认识谁。也许我们曾经擦肩而过,也许我们还挤过同一辆公交车,也许我们还抢过同一碗馄饨呢。”谦谦笑,说:“咱俩不会抢过同一碗馄饨的,你爱吃荠菜猪肉的,我爱吃三鲜的。”海波说:“是因为那天有个女孩想吃最后一碗三鲜馄饨,我才有机会去爱上荠菜猪肉!”谦谦惊讶:“最后一碗三鲜馄饨?”

脑海里那天早上那个挺拔的背影渐渐清晰起来,不禁大笑,笑得海波莫名其妙,笑得自己的眼泪流出来,谦谦从衣兜里掏出手帕来擦眼泪。海波看她手里的手帕,那天晚上那个操场上娇小玲珑的背影也渐渐清晰。于是和谦谦一起大笑。

朋友出差路过海波的城市,海波迫不及待地带着谦谦来向朋友炫耀,聊起来,谦谦在那家宾馆工作,朋友笑说:“哈!上次在那里住,领了一张发票,走出来,才想起来你们宾馆说的‘打折不给发票’,也没给你们退回去。那个客服经理不会就是你吧?”

海波和谦谦相视片刻,左手牵右手,忍了半天没忍住,又是大笑!

来年五月,谦谦接到了研究生的入学通知书。谦谦犹豫了,海波却抱住她,像安慰孩子似的摸她的头,对她说:“傻丫头,去吧,世界这么小,地球都成村了,隔得再远,就仍当你在路南,我在路北,推开窗户,我们就能看到彼此。总比那两年,对面相逢不相识要幸福许多吧!”

谦谦高兴地去上学了,她知道,幸福已经被她牢牢地抓到手里了。只要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相隔再遥远的人,最后也终能相守。

第98篇、爱情故事我一直在这里等待你

A

杨蓓在三里屯和后海开着两家服装店,青春全耗在了生意中,好歹在30岁时遇到一份真感情,孰料梦碎得也快,恋人带着他的新情人去了重庆。她发誓去重庆找到负心汉,可偌大的山城,找个人谈何容易。

有天,杨蓓坐公交车,无意看到小偷摸包,正憋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便冲上前揪住小偷大喊捉贼,美女的义举招来全车人支援,警察随即前来处理,询问杨蓓时,她矜持地抬头,看到了一张久违的娃娃脸。就这样,美女杨蓓和她的片儿警同学寸鹏在山城重庆戏剧性重逢了。

住的是希尔顿,却要坐公交,长成林妹妹,还能打妖怪……寸鹏在单位食堂请杨蓓吃饭,饭菜未上,玩笑开得色香味美,杨蓓赌气便走,寸鹏赶紧认错:我免费导游,带你去洪崖洞、钓鱼城、瓷器口……

可一杯咖啡的功夫,杨蓓又改变了主意。“我要去腾冲。”只在杂志里看过一眼,却勾走她的魂儿。

第二天一早,杨蓓开门,差点和一个男人扑个满怀,正要骂人,看到寸鹏晃着两张机票咧嘴笑。杨蓓双眼一热,差点落泪。

B

“哥,这位是嫂子吗?”走出腾冲机场,杨蓓的脑海还蒙蒙的,隐约听见一个二十几岁男孩子的声音。“她是我北京的朋友!”杨蓓暗笑。

杨蓓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时已到了和顺古镇,她被安排在古镇最高点的一间民居,一块有些岁月的木板上写着:和顺朝阳楼。眼前的小桥流水白壁青瓦,和杨蓓想象中的腾冲一样。

这时,寸鹏相互介绍:寸翔,我弟弟;杨蓓,我大学同学。杨蓓热情递手,寸翔迟疑了一下,轻握,腼腆微笑,牙齿洁白齐整。杨蓓将哥俩支走,她说喜欢一个人玩。

夜晚的腾冲恬静清澈,杨蓓找到一个烧烤摊,点了一瓶当地人自酿的酒,老板善意地提醒,这酒喝多了易醉但不伤身,女孩子还是少喝点。

如果不喝点酒,实在对不起这良辰美景,半瓶酒下肚,杨蓓的身体开始摇晃,老板不无担心地问她,你的朋友在哪,我打电话让他来接你。

我朋友叫寸鹏、寸鹏……不,你给寸翔打电话,是他接我来腾冲的。

杨蓓语无伦次,说出寸翔的名字。老板迟疑一阵说,“可是那个做导游的寸翔,在我们镇上很有名喔。”

“是他!”杨蓓意识不清。不一阵,寸翔赶来,扶着醉意渐浓的杨蓓往客栈走,杨蓓看着寸翔,自得地笑,“竟然真的是你,小司机,大导游,片儿警……”寸翔不理会,锁好门,轻声离开。

凌晨6点,寸鹏敲门叫早,杨蓓用被子蒙住耳朵不理不睬,只听他在外面焦急地喊,“今天我弟弟带咱们游腾冲,错过可惜啊!”杨蓓迅速翻身起床,资深起床困难户,听到某人的名字,出奇麻利。素颜、牛仔裤、太阳镜,杨蓓跟着寸鹏登上一辆旅游巴士。

到达北海湿地,团友们纷纷下车拍照,寸翔在远处观望,跟游客保持恰当的距离,“寸大导游,谢谢你昨晚英雄救美。”杨蓓不知从哪里窜过来,突然的大嗓门吓了寸翔一跳。“没事没事!”仿佛帮助别人是他的分内事。

杨蓓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寸翔又开始专业地介绍,“你不去看鸢尾花啊?这种花相传是法国国王克洛维在受洗礼时,上帝送给他的礼物,从此鸢尾被视为法国国花!”

杨蓓崇拜地望着有点博学有点诗意的寸翔,却被寸鹏赶来,一把拉了过去。

C

弟弟主动辍学,去玉器厂做小工。哥哥顺利考上大学,弟弟后经培训成为一名导游。

但是,导游的职业经常让他忧伤,每次看到和父母年纪一般的叔叔阿姨,他的脑海里总要浮出父母的音容笑貌,此生,能有机会亲自带着父母旅游一次,该是多么幸福……讲这个故事时,寸翔一直微笑着。杨蓓心想,这家伙从哪里听来这么伤感一个故事。回头看寸鹏,泪流满面。

晚上,杨蓓又去那家烧烤摊,老板开玩笑,今晚可不要喝醉了,杨蓓撅起嘴巴,我有寸导游怕什么。老板盯着她乐呵呵笑了,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人家。杨蓓的心咯噔了一下,反问,“你说那寸导游家在哪呢,他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老板叹了口气,这孩子苦得很,是个好苗子,可惜父母死得早,他就辍学了,还供他哥读书。杨蓓的眼泪就稀里哗啦滚落,她很想马上见到他。

第二天,杨蓓早早收拾好,在门口等哥俩迎接她,上午第一站是购物,杨蓓买了一款翡翠玉扣。在美名远扬的樱花谷温泉面前,温泉控杨蓓居然弃权。乘大家都去泡温泉时,杨蓓将平安扣赠与寸翔,寸翔始料不及,坚决不要,看着寸翔着急推辞的样子,杨蓓突然抱住了他,一脸梨花带雨,贴在他的胸口。

寸翔,我喜欢你!

D

寸鹏泡完温泉出来,看到杨蓓的短信: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京!怅然若失之际,弟弟走来,将手中的平安扣交给他,让他转交杨蓓,寸鹏表情复杂。寸翔感觉得到,哥哥很喜欢杨蓓。寸鹏在大学里暗恋她4年,毕业后一直没联系,这次突然空降重庆,寸鹏欢喜得几夜未眠……可这一切像沙子从指缝里漏走。当天,寸鹏也离开腾冲。

送完客人后,寸翔骑着自行车回家,这时,一个衣袂飘飘的女孩从小巷尽头走来,寸翔眼睛睁大了,你不是回北京了吗?杨蓓撅起嘴巴,你哥这么容易上当,还能当片儿警?

两人坐在瀑布对面的石阶上,寸翔说,“你的玉我已转交哥哥还你了,我衷心祝你们……”杨蓓赶紧堵住寸翔的嘴,“我和你哥真的没什么,是好哥们!”

可我哥喜欢你!

杨蓓喜欢的是24岁的寸翔。“我愿意放弃北京的一切,来腾冲和你在一起!你只需点头或摇头!”杨蓓的眼里闪着盈盈泪光,寸翔决绝地摇头,说声对不起,便骑单车消失于夜色中。夜彻底地黑了,瀑布还在哭。

杨蓓回到房间,她全身冰冷,躲在被子里哭,哭完,在荒废已久的微博上倾诉,很快来了不少人围观,说既然爱了,就勇敢去追吧!可是,腾冲的阳光已蒸发了她的勇气,她不敢再向他靠近一步。

E

半年后,杨蓓已在和顺古镇开了家咖啡馆。她在盛开三角梅的屋顶花园逗猫、晒太阳,间或呆在店里,听南来北往的客人讲他们的旅行故事。

每天黄昏,她会躲在暗处,看寸翔带着一茬又一茬客人住进和顺朝阳楼,贴心的声音偶然被风送到耳际。杨蓓已感到知足了。爱一个人,不就是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安静地守望吗?

直到有一天,寸翔跑到楼顶,将杨蓓从摇摇椅上拉下来,“我哥出事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杨蓓简直不敢相信。

寸翔没有回答,拉着杨蓓到了机场,当晚,两个人来到重庆。大坪医院,病床上的寸鹏刚从手术室出来,有个眼睛红肿的女孩悉心照顾。大约半个小时后,寸鹏吃力地睁开眼,看到寸翔和杨蓓,欣慰挂在嘴角。他用全力将手心的玉扣交给寸翔。

“弟弟,好好照顾她!”说完,又闭上眼睛。

寸翔泪如雨下。病房外,女孩幽幽地说,今年九月,我和寸鹏已领了结婚证,打算元旦办婚礼前再通知你们。谁料他在执行任务时,被岁徒捅伤,幸好抢救及时,才保住性命。

杨蓓拉着女孩的手鼓励,“妹妹,你放心,片儿警同学福大命大,以后有你们的好日子!”女孩破涕为笑,“你们也是,早点结婚喔!”

杨蓓的脸腾地红了,寸翔的目光也无处安放。

一个月后,寸鹏出院。杨蓓和寸翔返回腾冲,在机场,寸鹏穿一身警服,干练英武,他给弟弟和老同学行了一个军礼,然后拥抱寸翔,“弟弟,谢谢你当初成全了我的梦想。我不会愧对这身警服,我会做一名让你感到荣耀的哥哥。”

哥哥,从见到杨蓓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她了,是你成全了我。这些话,寸翔始终没有说出口。

飞机到达保山上空时,气流导致机体剧烈颠簸盘旋,乘客吓得尖叫,杨蓓头疼欲裂,呼吸困难,紧紧挽着寸翔的胳膊,突然很害怕失去这一切,她附在寸翔耳边问,“如果这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你最想说什么?”

“我爱你!”迎着杨蓓的目光,寸翔终于表白。

第99篇、爱情故事爱,有时穿着一袭隐身衣

开学不久,我便发现那个名叫李大毛的同学有点儿反常。

我星期一值班,中午在食堂吃完饭到教室,发现就李大毛的座位空着。这时,其他同学都在看书或休息,我坐在讲桌边的凳子上看着窗外。直到午自习的铃声响起,我才看到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等他坐定,铃声正好结束。我看看他,他朝我歉意地笑笑,然后低头看书。因为没有迟到,我也不好对他说什么。

有时候,我上午有最后一节课,下课后别的同学都争抢着往食堂跑,而他就跟在我身后,待我出了教室,他便走向校园西北的紫藤架。

渐渐地,我发现他不仅中午到教室迟,就是早自习、晚自习也总是晚到教室。这让我觉得十分奇怪,按说一个寄宿生吃住在学校,时间应该比走读生多得多,可他偏偏最后一个进教室。我决定找他好好聊一聊。

又一天中午,我值班,便早早在教室门前等他。他果然又踩着铃声跑过来。我叫住他,问道:“去哪儿了?怎么每天都这么迟?”

“去吃饭了。”他一边擦嘴,一边扭着头不好意思地说。他的嘴上的确油晃晃的样子,像是刚喝过汤。

“在哪儿吃饭需要这么长时间?”我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他吞吞吐吐的样子让我很反感。

“在外面吃,至少可以提前20分钟到教室。在学校吃,至少可以提前半个小时到教室。你说你在哪里吃的,回来得这么迟?”我又问道。

“我在校园里吃的,是我妈送来的饭。”他从我的语气里听出来不说实话不行。

他的回答着实让我吃惊:“你是说你妈每天要送饭给你吃?”

“嗯。”他有些惭愧地应了一声,接着又解释道,“吃完,我又陪她聊聊,所以……所以回来迟了。”

我的心里流过一阵温暖,说不出话来,只是默默地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进教室。那一天,我没有进教室,而是到办公室,把学生登记表拿出来,查看李大毛登记的地址:八里村。竟然是离学校十六七里的一个村子,而他的母亲就这样每天给孩子送饭?我不由得产生了许多疑惑。

第二天早辅导是语文课,我早早到校,就为到教室西北角的紫藤架下看个究竟。我像其他晨练的老师那样,在紫藤架边上缓缓地做着各种动作。不一会儿,一个特别的女人出现在紫藤架的另一头,只见她手里提着一只保温饭盒,径直向紫藤架这一头走来。隔着紫藤长长的阴影,一会儿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知道,李大毛来了。换一个角度,我从枝叶的缝隙里看到,李大毛和母亲一起坐在石凳上,旁若无人地吃着母亲送来的早餐,仿佛能闻到一股可口的香味。那算不上一幅温馨的画面,但在那样的早晨,我的内心多多少少有些难以平静。

有一天中午放学前,没有最后一节课,我决定和李大毛的母亲聊聊,既然没有时间家访,就趁他母亲到学校的时候,把李大毛的情况告诉她,告诉这个孩子对得起她的付出。大概在11点零几分,我又在紫藤架下看到她,瘦瘦的,有点儿营养不良的样子,但眉眼之间却闪烁着一种精神。听完我的自我介绍,她倒显得局促不安。

“大毛这孩子进步很大,也很懂事。你放心,我们老师很尽心。”我努力消除她的顾虑。

她似乎很激动,一边抚摸着保温饭盒一边说:“只是这孩子从初三开始就胃不好,经常痛,医生说要注意调理。以前在家住还好弄,现在离家远了,没办法,我就送来吧,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十几里路程,骑车也就半个小时。”

我想到白白胖胖的李大毛,不像胃不好的样子。来不及多想,却开始计算起她一天要走的路程,来回六趟,近百里,一天得花3个小时,如果遇到雨天就更麻烦。我想到一些家长在校外租房子的做法,便说:“你能不能在学校附近租两间房子,专门弄饭给他吃?”

她很窘地笑道:“那多贵,再说家里还有两亩地呢。”

这时,下课的铃声响起,我估计李大毛正向这里跑来,便对她说:“要不以后你让大毛跟我到教师食堂吃吧。”

“那多不好,还是我自己弄,知道他的口味。”她很认真地说,却又感觉有些不妥,便补充道,“谢谢你了,老师。”

我心情沉重地离开。

两个月后的一节语文课上,同学突然都把头转向窗外,叽叽喳喳起来。原来,入冬后的第一场雪下得格外迷人,雪花毫不吝啬,大片大片地往下飘。我此时想到的却是李大毛的母亲。我向李大毛望去,只见他一脸的严肃。

下课后,我把李大毛叫到走廊上。“今天你妈还会来吗?”我问道。

“嗯。”

“雪下得这么大,车子没法骑,她怎么办?”

“她会提前走来的。”

“那你彻底把胃治好,在学校吃,不就不用麻烦她了吗?”

他见我也是真心,憋红着脸应道:“老师,其实不是我胃不好,而是我妈的胃不好,医生让她注意饮食和锻炼,可她哪舍得吃,更不懂锻炼。没办法,爸在我上高中后,就跟我商量,让我假装在学校吃饭吃伤了胃,这样妈就给我送饭,又能锻炼身体,又能跟我吃的一样。”

……

我装着这个温馨的故事,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一片片雪花落在我的脸上和身上,让我觉得很温暖,我的眼前,仿佛看到一个村妇的身影,跋涉在前往学校的乡间小路上。

第100篇、爱情故事一个笑着哭过的爱情故事

绝壁深渊前的唯一援手

许文怡怎么也想不到,在爱情把自己逼到绝壁深渊时,是章永海,这个相识一年多却从未有过任何交集的普通同事,毫不迟疑向她伸出了援手。

那天傍晚,正是人来人往的下班高峰时段,单位门口,许文怡被一个牙尖嘴利的年轻女人及她的两个同伙拦下了。年轻女人上来就给了许文怡一记响亮耳光,紧接着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辱骂像一枚枚狂轰滥炸的炸弹,把许文怡炸得支离破碎,毫无招架之力。她這才明白,相恋一年的男友刘洋最近为何眼神躲闪,说话吐一半吞一半,夜里也只能看到他寒气逼人的脊背。原来是这么个烂俗的理由,刘洋另结新欢,贪婪地“脚踩两只船”,新欢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横刀立马前来收拾她这个旧爱。新欢义正辞严指天画地:“刘洋根本不爱你,是你一直死缠着他不放,劝你别给女同胞丢脸了,爱情里不被爱的那个人就是第三者!”

事发突然,本就不善言辞的许文怡百口莫辩,眼泪不争气地滚落腮旁,至于吗?她怎么就遇上这么个渣男!

新欢和她的两个同伙气焰越来越嚣张,事态越闹越大,驻足围观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人群中不乏几张许文怡熟悉的同事面孔,她越着急、愤怒就越是吐不出一个字来,始终没人上前劝解。跟许文怡同龄的女人大都结婚生子了,她还不服软地坚持着一场又一场纯粹恋情,这样的叛逆与凛冽更是跟大家划下分水岭。

这时,一只有力臂膀把许文怡暖暖罩在其中:“不是说好等我一起走,你怎么先出来了?”说话的男人叫章永海,是许文怡同公司但不同部门的同事,两个人的交集仅限于在公司里迎面碰到时点个头、打个招呼而已。章永海这话是说给许文怡听的,犀利地眼神却牢牢盯着那位新欢,意思很明显,“她是我的女人,你闹什么闹?识趣点,赶紧散了!”

新欢一看章永海熟稔、自然地搂住许文怡,俩人郎才女貌挺般配,一下乐了:“许文怡,瞧不出你还挺有本事的,只要你不再缠着刘洋,凭你跟全世界的男人打得火热我都管不着……”章永海喝止她:“闭嘴!过分了!我已经报警了,有本事你别走,我奉陪到底!”也还真不过就是闹上一闹,明白了许文怡不再是自己的对手情敌,赢了这场战役的新欢和同伙扬长而去。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牵线木偶般的许文怡由着章永海带着自己疾步穿过人行道,来到空旷的街心广场上。

两人静坐良久,许文怡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章永海淡淡开口:“你会骑单车吗?”“木头人”许文怡被吓了一跳:“上中学那会儿骑过三年。”章永海笑了,放心笑了,一指从单车上跌下来哭着哭着笑了的孩子:“骑过就好,骑过单车就会明白摔多痛都要笑着哭,你有这份勇敢。”

许文怡艰难地破涕而笑,恍惚之间她仿佛骑上了中学时代那辆浅绿色单车,吹面不寒的杨柳风穿过发梢、腋下、轮间,这段被辜负的爱情被远远抛洒身后了。

无声无息的小秘密

公司同事八卦地猜测这出闹剧后许文怡跟章永海会发生些什么,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在电梯里,在茶水间,在会议室,两人碰上过几次,章永海的目光像电波:“你还好吗?我不跟你打招呼不是怕流言蜚语,而是怕流言蜚语伤了你。”这目光虽然只停留在许文怡额头一瞬,她就读懂了。她用微微翘起的嘴角回复:“放心吧,我挺好的。”一次两次三次,她渐渐沉溺于这种无声无息的交流。这是他们的小秘密。

午餐时间,外号“小广播”的马大姐爆料:“你们听说过章永海跟他老婆的事吗,他老婆当年追他很痴心,跟家人全闹翻了,后来他老婆拿出所有钱支持章永海办公司,可老实人压根就不是当奸商的材料,赔光了家底才来我们公司当技术部经理的,他老婆现在又得了糖尿病,你们看着吧,男尊女卑的婚姻早晚要离!”同桌的其他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唯有许文怡发不出声。

下班后,许文怡习惯性步行两站路到一家路边小吃店吃砂锅面。她落座后一抬头,看到章永海一个人落寞地进店找餐位,她招呼他过来坐。

两碗砂锅谁也没吃出咸淡来,章永海付了三碗面的钱,招呼老板再下一碗带走,回头对许文怡解释:“我老婆今天不舒服没做饭,她喜欢吃这家的砂锅面。”老板十分抱歉:“面没了,土豆粉要不要?”章永海摇摇头。许文怡吐口而出:“我家就在前面,我做的砂锅面不比这家差。”说完这句话,许文怡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剪下来,章永海的回答堵死了许文怡的最后一丝退路:“谢谢哈,给你添麻烦了。”

许文怡只得硬着头皮带着章永海直奔她租住的小区附近一家超市,然后带着他跟一袋子煮砂锅面的食材进了家门。当面条在沙锅里沸腾出氤氲泡沫时,他们也迸发出激情的泡沫,漫进对方的心里,身体里。

她从心里看不起自己

在公司里,许文怡跟章永海还是两条永无交集的平行线,只在她租住的一室一厅小公寓里,才从两条平行线缠绕成一团理不清的毛线球。她从不问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他在电脑里高高亮起头像时,她就明白他要来;在他皱着眉头瞟上一眼腕表时,她已经为他拿起了外套。

有一次,章永海老婆打来电话说家里电视坏了好多天,修也修不好,让他赶紧去商场选一台,别耽误她晚上追热播剧。章永海心不在焉地随口答:“正挑着,挑好跟你汇报。”许文怡赶紧用遥控器打开电视,音量开到最大,配合着他漏洞百出的回答。这样的时候,她是从心里看不起自己的。

许文怡恨起了日历上多得数不清的各种节日,这样的日子,她的心情总会为门外传来的脚步声反反复复经历好几个春夏秋冬,尝尽相望而不能相守的煎熬。她认定,世上最知他懂他的女人,就她一个。她曾为此自喜,只是煎熬越深,她越怕,她的懂得,会被他看不起。

明明有门铃,响起的却是熟悉的敲门声,许文怡惊喜地赤脚跳下地,狂奔过去,伫立在门外的竟然是刘洋!才几个月不见,这个辜负过她的男人头发又长又乱,面容憔悴,脚下还有一个硕大的行李袋。这个精致男人头一次在她面前呈现出狼狈不堪的一面。纵然她心里一直盛着恨意,但他这样落魄地出现,她只能跺跺脚咽回狠话,闪出身后暖融融的家来。

一碗葱油面,让刘洋吃得感激涕零。许文怡很瞧不起他这个样子,当初他对她所有努力都不屑,现在却为这一点举手之劳感念不已,何苦来。说到底她还是不懂他,或许从来就没懂过。刘洋燃起烟,他还记得许文怡闻不惯烟味,拉开行李袋外侧拉链,拿出一只蜡烛燃上抵消烟雾。从前,都是他抽烟,许文怡点蜡烛的。现在颠倒过来了,可很多事都无法像倒带一样重放。刘洋缓缓开口,他跟新欢的确恩爱了一阵子,可新欢心比天高,总抱怨他给她买不了LV、CHANEL,总羡慕嫉妒恨着别人住别墅开跑车的浮华生活。她跟人合伙办公司做微商,要折腾出一个锦绣未来。合伙人卷款跑路,欠了一屁股债的她这才哭了,她是拿了他的房产证去办的抵押贷款。房去人空,走投无路的他这才想起许文怡,他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反刍起她所有的好。

到底恋人一场,许文怡咬咬牙,把刘洋安排到小阳台借宿一晚,天亮之后,他就必须离开。回到卧室,许文怡想都没想反手拧上门锁。须臾,又打开。钻进被窝里好半天怎么也睡不着,还是起身重新上了锁,这次很轻,敛着气息。头一次上锁是为了自己,第二次上锁是为了章永海。

朝思暮想的答案来得这么快

章永海一踏进许文怡的家就嗅到了烟味,看到了垃圾桶里的一堆烟蒂和烟盒,他知道有男人来过了。他很有耐心打开电视,烧水泡茶,做这些时,他是在等她开口解释。许文怡像是在跟谁赌气,拿起手机玩消消乐,一言不发。

章永海喝茶喝得红了眼圈,他飓风般挟过许文怡,攥着她的腕子:“别闹了,我这就回去跟她离婚,我们马上结婚!”许文怡不敢相信,朝思暮想的答案来得这么快。

晚上七八点钟,刘洋进门,坐在沙发上等候多时的许文怡指指收拾好的行李袋,还有茶几上一个装着钱的信封,脸上浮起一个并不抱歉的微笑:“你不能住在这里了,他介意了。”

刘洋临走时只说了一句话:“别太惯着男人,不然注定吃亏受伤的总是你。”

等章永海再次踏进这个家时,一切都恢复了原样,可一切又不一样了,屋子的每个角落都喜气洋洋,连许文怡的眼底眉梢都在叮叮咚咚得笑。许文怡从来没这么多话,絮絮叨叨地说新买了几条什么颜色款式的裙装,这一件敬茶时穿,那一件回门时穿。自己腰身是不是胖了点,减个几斤是会不会更有腰线。她拿出自己存折,時而欢喜时而忧愁地问,这个钱刨除酒席外还够拍英伦风情婚纱照的不……

这时的章永海,把自己陷进印染着热带花朵的绚丽床单里,像个模糊的影子。

笑着哭过的成熟

自此,许文怡的晚餐放弃了路边摊和潦草外卖,她买了许多菜谱,把冰箱填得满满当当,每天变着花样做美味晚餐,因为她早就厌倦了一个人吃晚餐,因为章永海答应每天都会来陪她吃晚餐,听她絮叨结婚细节。

餐桌上,章永海吃得并不多,有时他脸上的僵硬表情像是硬塞下去的。他的解释是自己有不轻不重的老胃病,这病不能暴饮暴食,得慢慢养。于是,花样繁复的餐桌上,又多了一碗许文怡精心熬制的中药养胃汤。他每次都乖乖喝下,从不喊苦。

这天傍晚,刚进门的章永海先去卫生间洗手,茶几上他手机屏幕亮了,许文怡扫一眼,是条短信:老公,你出门别走得太急,刚吃了两碗饺子,小心不消化。

许文怡不动声色删除短信继续摆饭菜,看着章永海由衷赞叹每道菜的色香味,大口大口扒着米饭,把红烧肉嚼得吧唧吧唧响。她悲哀地望着这个努力吞咽饭菜的男人,终于懂得,他自始至终只爱他老婆,爱得浑然不觉,爱得明知道这里有她、有好饭菜,还是要义无反顾陪老婆吃每一顿晚饭,怕老婆失望。

一个月后,许文怡悄然辞职。

章永海得到消息赶到机场时,许文怡早已过安检入闸,踏上南飞的航班,连个思念的背影都没给他留下。

飞机稳健飞行,许文怡望着窗外白云朵朵,眼前浮现出第一次跟章永海在广场上看小孩子骑单车的画面。他的话言犹在耳:“骑过单车就会明白摔多痛都要笑着哭,你有这份勇敢。”许文怡现在可以淡定地回答他,摔多痛都要笑着哭,做人如此,感情事亦如此。做错了就要认错,然后才能重新开始。这不仅仅是勇敢,而是难能可贵的成熟,她坚信,笑着哭过的她会更懂得真情可贵,会转角遇到爱。

第101篇、爱情故事爱情我懂,但是专注什么?

“楼下小公园的花开了,春天要来了。”“今天去电影院看了《流浪地球》,特技实在是震撼,太牛了。”“加班到凌晨,去楼下的全家吃碗面。外面的马路此时空无一人。”

……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收到这样的微信了,安森每天總有一两条信息传过来,贞贞收到这些只言片语时,有时在敷着面膜,有时刚起床,有时在跟同事喝下午茶。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安森把这种生活的点滴,以文字和图片分享给她,都能让贞贞心里泛起一点点甜蜜。

他们是在一个行业群里认识的,安森在公司里做宣发,贞贞是设计师,帮他免费改过几张图。群主召集群友们吃饭,他们一起参加,高大帅气的安森往烧烤架旁一站,马上就吸引了姑娘们的目光。他们有过交集,顺势就加了微信,一个月来,每天都有这样的短信传来。

“今天跟客户去吃泰国菜,我们有空可以一起去。”这是今天的。

“好啊,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明晚吧。我可以早点下班。”贞贞想主动一些。

好可惜,半天过去了,安森那边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回复。

反而是高中同学小熊打电话来约她:“贞贞,你上回想去看的话剧,周六一起去吧?我可以先买票。”语气带着点讨好,生怕她说不。

自从半年前他们在深圳重新遇到,小熊就频繁联系她,每周总要找借口约她出来见面,贞贞心情好就出去,心情不好就拒绝。只要小熊不表白,她就不拒绝,有人捧着,难免拿乔。

“你不想去的话,那我请你吃小龙虾,今天发奖金了。”小熊赶紧给贞贞第二个选择,不用面对面,贞贞都能想象出小熊胖脸上堆起来的笑。

好吧,不能拒绝笑脸人,贞贞勉强答应。

晚上吃饭,小熊殷勤地给贞贞剥小龙虾,给她倒饮料。倒是贞贞,不冷不热的表情,时不时地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对小熊的话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

小熊不知道讲到什么事情,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贞贞终于放下手机,抬起头来看他,拿着筷子无心滑动碟子里的菜,扯动嘴角:“对啊,是挺好笑的。”她根本没听到小熊此前说过什么,只想安森怎么还不回她短信?难道是手机坏了,难道是忙得没空看手机?

小熊把她送回家,往常的他总要缠着贞贞多说几句话,但是那晚他罕见地没有废话,很快就放贞贞回去了,贞贞没有在意,她整颗心都系在安森那里。

从天亮等到天黑,从天黑等到天亮,安森的回复终于来了:“好,我这周六有空。”

贞贞拿着手机几乎跳起来,转了个圈,赶紧和他约好时间地点。

周六那天,贞贞花了好一番功夫打扮自己,怀着满心欢喜,有点害羞的憧憬。

安森倒是按时来了,短裤T恤配拖鞋,幸好长得高大,走在商场中还不算猥琐。只是跟贞贞隆重的打扮相比,他就显得太过“简约”了一点。

那家泰国菜排队的人太多,安森有点不耐烦,为了迁就他,贞贞只好跟着一起去吃寿司。饭间,贞贞努力想找话题破开这种尴尬的局面,面对贞贞过分的努力,安森只用了嗯啊哦三个字回复了所有,没话说的时候拿起手机玩玩游戏、发发微信,眼神飘来飘去,就是不在她身上。

贞贞有点泄气,默默地吃着碟子里的三文鱼,沾了太多芥末,一不小心辣出了鼻涕眼泪,泪眼朦胧中,突然想起前几天跟小熊吃饭的画面。看,对面那个心不在焉的安森和当时的自己重叠在一起,而现在可怜的自己,就是当时的小熊。爱情和风水一样轮流转,现世报来得让人猝不及防。

安森现在会不会跟另一个人说,吃了一家不错的寿司店,下回可以一起来吃呢?贞贞有些恶趣味地想。

这顿饭她买了单,是为自己买了某个教训。后来小熊再约她看电影,仍表现出热情的样子。贞贞想了想,拒绝了他:“不了,谢谢你。我更喜欢瘦一点的男生。”小熊也不生气,还乐呵呵地说以后有事可以找他帮忙。

至于那个帅气但漫不经心的安森,贞贞把他删掉了,不想用无心辜负别人,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心意被人忽略。

第102篇、爱情故事男人都有一个奴隶梦

男人都有一个奴隶梦,不是权奴,就是情奴,为了一抹风情鞍前马后却不得善终,这是他们的宿命,作为女人要懂得成全。

我的男人成了谁的奴隶

唐心儿的电话打来时,我正低头为陆家明漂洗白棉布袜,84消毒水的味道一直弥漫进了话筒,听到我的声音,唐心儿竟然在那头笑得尖声怪气。

“你还在贤惠地为罗立洗衣做饭?真是个傻女人!我跟你说,赶紧放下家务,到公司来看看吧,罗立和那个妖精上司双双出去了。”

唐心儿是我的大学同窗兼我安插在罗立公司的细作,过去她总说我运气好,一毕业就嫁了个能干又有责任心的好男人,当初她进罗立公司时我是帮了忙的,枕边风吹得坚持又固执,不然她一个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新人怎么可能进到那么好的部门?

唐心儿感激我,自然懂得投桃报李,每逢周末就会大包小包地买了东西到家里来,说是聚聚,可我懂得,聪明的她一来是要报答我,二来是为了跟罗立更近些,谁都知道讨好上司的结果。

眼下,罗立的女上司从香港飞了过来,听唐心儿说是离了婚的单身女人,年龄虽然大些,资产却丰厚得压人,罗立在她一人之下,千人之上,从最初的俯首称臣到如今的朝夕相处,孤男寡女,难免有闲言碎语。

唐心儿说:“你可别装圣人了,自家男人眼见成了别的女人的奴隶,竟然还坐得住!”

自然坐不住。

可我还能做什么?房子是罗立买的,车子、存款,无一不在他名下,除了两年的家庭主妇生涯,连一点可怜的工作经验都没有,真使出泼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式,怕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好在还有唐心儿。她不无关切地指导我:“不如这样,我继续观察,如果他们真有出轨之事,我第一个不答应!”末了,很贴心地加了一句:“谁叫我欠你一个人情呢,唉。”

只此一句怜惜,我便将唐心儿视为最亲最爱的人儿,忙不迭地为她提供一切可疑情况,我告诉她:“罗立最近总送我礼物,你说,是不是有问题?”

“男人对情人献殷勤那是为了讨好,对妻子献殷勤只能说明内心有愧。”唐心儿毫不犹豫地反驳,“他送了你什么礼物?”

罗立送给我的是一件风情万种的睡袍,真丝,花蕾包边,吊带低至露胸,暗粉,恩爱的晚上,他总喜欢我穿上它,攻城掠地。

终归是夫妻间的秘事。竟突然改了口:“香奈儿5号。”

迷惑的香奈儿5号

其实,我并不讨厌罗立的女上司。

这个香港同胞很大方,不仅涨了罗立的薪水,还时时处处想着我,如同当晚,罗立回来时带了一款真正的香奈儿5号,说是女上司特意给我的。幽香的味道沁入心脾,喷至耳畔,我细细揉搓,纤细的手腕上下飞舞,长发漫过手腕时,罗立已经支撑不住,一把上前抱过了我,嘴里不停地叫:“性感女王。”

我的性感我知道。身材是标准的84-62-86,1。75米的身高即使不穿鞋,也高过只有1。70米的罗立,走出家门我是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如今,唐心儿说他要被女上司抢走了,而这个女上司却在此时送我一瓶香奈儿5号。

我接受了,并大大方方用了,免得罗立起疑,可是就在靠近罗立的瞬间,我明明也闻到了这种味道,淡淡的柠檬味夹杂着特有的雪松清香,不用问,在我之前,罗立刚刚被香奈儿熏染过,那么,这个使用香奈儿5号的女人会不会别有用心。

寻了机会,我给唐心儿打电话:“罗立身上有香奈儿5号的味道,我闻着了,偏偏他那个女上司送了一瓶这样的香水给我,你说会不会他俩真走到了一起?”

我很急,唐心儿却在电话那头出现了小小的沉默:“你要做好思想准备,香港来的女人个个都不简单,一个单身多金的女人想玩中意的男人,简直易如反掌。”

真是慌了。让罗立离开我的女人,就是我的情敌。

我问罗立:“你的香港女上司对你有没有性暗示?”

他正睡得酣畅,一头雾水:“真是神经病!我看你是在家闲坏了脑子吧?”

我脑子没坏,甚至转得飞快,唐心儿说了,男人越不承认越说明事态严重,反观罗立最近的表现,晚归、醉酒、态度蛮横,身上的香水味已经昭示了某种出轨的迹象。

唐心儿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打到公司去,撕开女上司的丑恶嘴脸,别让她以为我们大陆女人就好欺负!再说了,你又不是罗立的奴隶,他说什么都要信?不出手保卫婚姻的女人,总有一天失去婚姻的保护!”

言之有理。我决定出手。但不是打到公司去,再泼悍也懂得分寸,打蛇尚只七寸,更何况我还没抓着他们出轨的证据。

我开始跟踪罗立。

谁是谁的奴隶

跟踪的第7天,真的发现了蛛丝马迹。

罗立总共为女上司开了7次车门,撑了两次太阳伞,而且在唐心儿的带领下,又亲眼见过他为女上司挡酒两次。

在女上司面前,罗立如同奴隶,卑微又贴心,连擦嘴的纸巾都递得殷勤又及时,而这些,他从未对我做过,相反,洗衣、做饭甚至端茶倒水,都是我在做奴隶。

罗立对女上司殷勤得太不像话,我的委屈迅速蔓延,真想投进唐心儿的怀里大哭一场,可是很显然,她的愤怒大于我,狐狸样的小眼差点喷出火来,咬牙切齿地讨伐:“这对狗男女,怎么可以这样明目张胆!”

是的,罗立明目张胆地做起了女上司的奴隶。回了家,面对我的指责又明目张胆地声称:“哪个男人愿意做别人的奴隶?我还不是变相地为了你过上更好的生活吗?我容易吗?”

他不容易,我何尝容易。

如果能够以证书来论人生的话,罗立除了老公证之外,至少还有一个职业证,而我,只配发一张家庭主妇证,除了洗衣做饭,连点个人的爱好都没有。

我和罗立辩证了一夜的奴隶论,究竟谁是谁的奴隶总也说不清,他坚称自己是工作和上司的奴隶,为了升职加薪天天当孙子,而我坚持自己是他的奴隶,一切围绕着他来转。我们相互埋怨又辩不出胜负,气极之下,我骂他吃软饭,于是他甩门而去。

第一次,罗立彻夜未归。

唐心儿敷衍着安慰了我几句,随后竟关了机,我成了彻头彻尾的弃妇,哭坐一夜,发现陪在自己身边的只有那瓶香味宜人的香奈儿5号。

一夜无眠,到了早上竟然还是习惯地早起,煎好了七成熟的蛋,这才记起,无人来食。

看着金黄的鸡蛋在晨光里肆意地泛着油腻,难掩涌上喉头的恶心,奔进卫生间大吐特吐,吐完了,看着镜中那个黄皮肤、凹眼窝的妇女,泪流满面地猜想,罗立是不是早就看惯了这张脸?

我们都是生活的奴隶

我怀孕了。

婚后两年,我和罗立的盼望终于成了事实。

拿着一纸判书,我却不知是否应该告诉罗立。

自那夜吵过之后,他竟然夜不归宿,隔三差五不回来。

我的心一点点绝望下去,两年婚姻换给我的只是一手做菜的好手艺,换给罗立的却是愈来愈男人的成功形象,一个年华不再的女人,一个风华正茂的男人,孰重孰轻,明眼人一瞧便是一个准星儿,所以,这婚离不得。

唐心儿却说:“有什么离不得的?他心都不在你身上了,早离早解脱。”

听起来很有道理,可这不是她的作风,刚刚还教我如何看牢罗立,怎么一个转身就成了这种调调?

我决定去他们公司看看。罗立已经两天没回家了。

公司门口,竟看到了罗立的女上司,正被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士拖着手上车,模样暧昧,香港女同胞有钱自然不缺男人,说不清为何我竟然为罗立伤心。

女上司显然看到了我,上了车又下来,走向我,说:“在罗立办公桌上见过你的照片,真漂亮哦。”说着伸出细若无骨的手,一股清新的茉莉香沁入鼻腔,没等她开口,我就叫出了香奈儿5号,可她却一脸惊讶地表示:“我用那个牌子过敏,从不买。”

心下惊讶,太多的话问不出口,转身进了罗立的办公室,却瞧见唐心儿正围着他团团转,拿着一瓶香水往罗立身上洒,恰是香奈儿5号,原来罗立身上的香味如此而来。

唐心儿一脸谄媚,狐狸样的小眼眯成缝儿,见到我来却睁得杏圆。

罗立一脸惊讶地从老板椅上跳起来。他有理由惊讶,婚后两年,我这是第一次踏进他的办公室,外人只看得到他桌上我的照片,真人一直在传说中游漓。

没有任何开场白,我把诊断书推到他面前,努力堆起幸福状:“你做爸爸了。”

然后,唐心儿一声惊叫冲了出去,我最好的朋友,她竟然忘记了祝福我。

其实,从女上司说出从不用香奈儿5号那刻起我就知道,是唐心儿骗了我,从她进公司到每个周末来我家,从她说起罗立时的激动眼神里,我早就应该读懂她的狼子野心,而我却觉得作为好姐妹,她不会抢我的男人。

好在罗立及时回了头,他抱起我转了一圈又一圈,幸福的表情比我真实得多。那么,我自然要问,这些个夜不归宿究竟便宜了哪个女人?对此他的解释是:“在床上能做我女王的女人只有你一个,我怎么可能为别的女人做奴隶呢?我一直睡在办公室……”

好吧。解释真假暂不管他,拆穿了对我又有何好处?

眼下最重要的是,有他有我有宝宝,我们就是完整的一家人。男人都有一个奴隶梦,不是权奴,就是情奴,为了一抹风情鞍前马后却不得善终,这是他们的宿命,作为女人要懂得成全。更何况我也离不开他,不管怎样,我们都是生活的奴隶,再委屈再辛苦也要卑微地向前活着……

第103篇、爱情故事如果旅行后还相爱那就结婚吧

01

圣诞节的时候收到了小樱的祝福短信。

我和她已经好几年没见了,还是以前在房地产公司上班的时候我们走得比较近,难得一见,于是我们饶有兴致得聊了起来,我顺便问起了她的近况。

她说她这几年遇到了几个渣男,对感情心灰意冷,选择了拼事业,如今事业已经混得还不错,可是感情却没有什么进展,年纪不小了,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在替她着急。

她自己倒是遇到了一个男孩,谈了三四个月,那个男孩礼貌客气,相貌一般,对她还不错,她有点感觉又没有感觉,拿不定主意。

她说:“你从一个男性的角度出发,怎么看?还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问她对男孩是否了解?她说每次见面就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就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没有什么深层次的了解。

我说:找个时间和他去旅行吧,不要跟团,就两人自由行,你到时候会有答案的!

她对我的话将信将疑,但还真的请假和他去旅行了。

她回来后兴冲冲地告诉我:你的办法还真的挺神,我现在知道我要嫁的男人就是他,百分百确定。

虽然我心中大概有数,但还是忍不住打听他们在旅行时发生的故事。

她说,其实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就是看到了更多的细节和他更为真实的一面。

02

去哪里,订酒店,整个行程都是男孩安排的,她只确定玩什么,吃什么。

无论在哪里,男孩都会紧紧牵着她,担心把她弄丢了,她只要跟着他走就行,和他在一起不用带脑子。

男孩对她真的是非常照顾,在三亚玩水上项目的时候,男孩水上摩托骑得很好,也骑得很快,但是他为了照顾她,特意减速和她保持一致,生怕她受伤或坠水。

晚上很多人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她也喜欢跳舞,男孩竟然毫不畏惧地和她热舞起来,他们玩得很开心,都不知道对方原来可以放这么开,那一刻,她想起了以前的男朋友,当她想跳舞的时候,随便她怎么生拉硬拽,他都不会和她一起跳。

他们晚上坐车去敦煌的时候,到处都是戈壁滩,满天繁星,虽然已经是晚上,但是他们完全没有累的感觉,一路上说个不停,聊了很多彼此小时候的趣事,逗得对方捧腹大笑。

那一刻,她真的很想时光永远定格在那一刻,会永远怀念那个场景。

后来,有一次爬崀山,爬到山顶了,气温接近零度,她冻得嘴唇都发紫了,男孩连忙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他自己冻得直打寒颤,她要把衣服还给他,他不肯要,说自己不冷,扛得住。

即便如此,她下山的时候还是感冒了,深夜发起了高烧。他晚上跑遍了各大药店给她买感冒药,用盆子打热水给她做热敷,测体温,摸额头,这些动作重复了无数遍,他虽然哈欠连天,但还是把她搂进怀里说:睡吧,明天早上起来感冒就好了。

其实,人的防备和盔甲是在一瞬间轰然倒塌的。

当他把感冒药冲好,搅拌到没那么烫之后,端到她面前,嘱咐她慢点喝,别呛着了,她喝着感冒药,突然很想哭,那一刻她感觉非常温暖和踏实,内心有一个声音无比坚定:眼前的这个男人,这辈子就是他了!

“不管你曾经被伤害得有多深,总会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原谅之前生活对你所有的刁难。”

直到那时,她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通过这次旅行,他们对对方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发现两人的默契度非常高,价值观也很接近,有的时候他还没有开口,她就知道他要表达什么。

旅行的时候看什么风景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懂你的人一起,这应该就是旅行最重要的意义吧。

03

旅行能够这么好地促成他们,我还真的没有料到,只知道有很多情侣都是在旅行中分手的。

日语里面有一个词叫“成田分手”,是说日本很多新婚夫妇蜜月旅行回来,因为旅行闹得不愉快,在成田机场就直接分手了,所以成田机场又叫“分手机场”。

旅行中,两人一起吃住、坐车、赏景,所有的时间和空间都是你们两个人的,你们的嗜好、性格、价值观都会赤裸裸地展示在对方面前,如果不相接近,会引起很激烈的排斥。

有人爱早睡早起,有人偏偏钟情于晚睡晚起;

有人不拘小节,把脏衣服和臭袜子累积好几天才洗,有人偏偏爱干净,当天的衣服不洗就浑身不舒服;

有人晚上住宿爱去便宜旅馆,只要有张床就行,有人偏偏在意房间是否安全卫生,不干净的床和被子完全睡不着;

有人喜欢到处看看、逛逛,不买东西,只想了解当地的人文历史,有人偏偏热衷于购物血拼,不买东西就会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不仅如此,当你们一人坚持要看另外一人所认为“坑爹景点”的时候,当一人带了很多行李,另外一人不想分担的时候,当你们带的钱花得差不多,两人花钱观念有冲突的时候,你们可能会爆发争吵。通过这些争吵,你会看到将来和他结婚后,你将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當你们旅行开销过大,他不断抱怨你花钱大手大脚的时候,你大概应该知道,结婚后你花钱如果没让他满意,他会如何抱怨。

当你们劳累一天回到酒店,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各种明天需要准备的事情都要你负责的时候,你大概应该知道,结婚后婴儿在半夜哭醒,是谁从睡梦中爬起来哄他安然入睡。

当你们在旅途过程中看到好玩的事情,他不顾你的感受,抛下受伤或生病的你,一人独自去享乐的时候,你大概应该知道,结婚后当你变老、变丑,或他变得有钱,他会怎么抛弃你。

旅行就是短暂的婚姻生活,他在旅行的时候怎么对待你,那么结婚之后就会怎么对待。

一般人演戏的时间长了,都会累,尤其还要遭受舟车劳顿之苦,在旅行中,他的人品、真实的性格和习惯都会展露无遗。

《围城》这本书里面有一句这样的话:

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先去度蜜月,没有吵架或分手,回来后就维持婚约,这种方式我非常赞同。

“旅行可以鉴定你们是不是真爱”这句话不完全对,但是旅行的时候他做不到的事情,结婚后就更加不要指望他可以做到了。

旅行能够让两人的感情更深厚,关系更默契,但它也可以拆散原本好好的一对情侣。

然而,能够拆散的都是不够坚定的感情或者本来就不合适的伴侣,真正的感情,旅行是拆不散的。

最后,还是借用钱钟书先生的话:如果你爱一个人,那就和她去旅行吧;如果旅行过后你们仍旧相爱,那就结婚吧!

第104篇、爱情故事白米粥里的爱

时光如同沙漏,洒下点点滴滴的斑斑记忆,回忆起那碗平淡无奇的白米粥,里面充盈着的都是满满的爱。

夜晚,当星光闪现时,我缓缓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刚一进园区,那刺骨的寒风吹过我的脸颊,钻进我弱小的身体里,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好冷啊!”我一边上楼一边缩了缩脖子,挪移着瑟瑟发抖的身体,一小步一小步捱到了家门口。推门进去,温暖的灯光下,餐桌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出现在我的眼前,阵阵暖意瞬间把我包围,寒意,就这样被挡在了门外。

我凑近这碗白米粥,用脸贴近它,热乎乎的气息让冰凉的身体也跟着暖和起来。爸爸穿着围裙走过来,端起碗先吹了吹,又小抿了一口,“不烫了,快喝吧!”爸爸笑呵呵地说着。我拿起汤匙,舀起一勺粥,放进嘴里,那白米粥的温度永远都是恰到好處——多一分烫,少一分凉。米粥的软糯在唇齿间弥漫,颗颗白米仿佛把我的牙齿当键盘,把我的舌头当蹦床,玩够了,又统统滑进我的胃,去甜甜地睡觉了……

吃完了粥,我浑身热乎乎的,抬起头来看看爸爸,只见他微抿的嘴角向上扬起,柔和的眸子里满是慈爱。此时,小小的我觉得那白米粥里满满的都是爱。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窗帘上时,我被爸爸的声音叫醒,“儿子,快起床,该上学了!”我睁开眼,跳下床洗漱一番后,跑到餐桌前,只见又有一碗白米粥放在上面,我连忙坐在凳子上,拿起汤匙大口吃起来。干燥了一夜的喉咙在白米粥的滋润下,异常舒服。爸爸见我吃得香甜,笑了。笑容是那么欣慰,那么快乐,就如同那一碗白米粥,滋养了我的喉咙,甜蜜了我的心窝。

白米粥虽然平淡无奇,但是在我的眼中,它却永远充满了爱!

第105篇、爱情故事手机里的爱情

指间的缘份

我是一个球迷,每一期的《体坛周刊》都买的。

有一天,在看完了所有的正版文章之后,我突然在广告栏里看到一则消息,说只要用手机把自己的生日号码输入进去,就可以找到同月同日生的朋友。

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抱着好玩的心态,输入了自己的生日号码。结果一个月过去了,什么状况都没有发生。我想那可能是骗信息费的,时间长了,我几乎淡忘了这件事。

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了一个莫名的短信,说,同月同日生的朋友,咱们聊聊好吗?

我说,荣幸之至。就同他聊了起来。

我是北方人,从小生长在美丽的微山湖边。虽然,因为父母工作调动,我在昆明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可还有着很深的北方情节。听说他也是北方人,令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向他打听北方的气候啊什么的。我们刚开始只是小心翼翼地交谈,后来他看我很坦率,也就不那么拘谨了。我们的话题渐渐多了起来,从足球到流行音乐、到时事政治、到喜欢看的书和电影,聊得非常投机。

那些日子,当时好像除了发短信什么都不想了,居然有种恋爱的感觉。

他和我一样,也喜欢齐秦,包括齐秦生命里的那个重要的女人。尽管王祖贤已经从齐秦身边淡出,我们仍然认定,她是齐秦歌声里永远的女子。

他与我的思想是那样接近,甚至于有时候,我觉得他比我还要了解自己,仿佛那片我魂牵梦绕的故土上,他就是离我最近的灵魂。

千里传音

第一次通电话,是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

我躺在被窝里,与他进行短信交谈,聊着聊着突然有了一种想通话的冲动。拨通了他的号码,只响了一声我就挂了。他发信息过来问我为什么挂了?我说,怕影响到宿舍里其他的同学休息。然后他问,你的声音好听吗?我说,本来还行,是浑厚的男中音,可是因为这几天感冒了鼻音重,变成了公鸭嗓。

一会,手机屏幕上他的号码在跳跃,按下接听键,我听到一个很清脆的女声说,我想听听云南的鸭子是怎么讲话的。原来,和我通短信的朋友是一个女孩子,我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是高兴和激动。

聊了几句,她说,其实你的公鸭嗓也不难听啊!我哈哈大笑起来,手机里也传出她的浅笑。我们就是这么熟络起来了,不止发短信,还常常通电话。

她温柔的话语,让我感受到北方女人特有的体贴,心里的遗憾却在丝丝增长。因为她告诉我,她不仅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儿子。她的丈夫是警察,常常不在家里,两人关系不太好,她选择出去读专升本,是希望以距离来缓解和丈夫的冲突。

不见面,也许他才会记起我的好,说这话的时候,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如果我是她的家人,就一定不会让她背井离乡,我知道,即使是读书,也是非常清苦的。

一切会好起来的。我能给她的,却只有这一句安慰。

半年里,我们给电信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久了,我想见她,曾经想过去她学习的地方看看她,但因为工作的关系脱不开身,等到闲下来时,她又放寒假回家了。她在家里的那些日子,我没有发短信息,更没有打电话,我担心她老公看到,会引起误会。

一天深夜,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低低哭泣。断断续续哭了好久,我才弄明白事情的大概,她那个做警察的丈夫一面在抓嫖、自己一面热衷于嫖妓。她的哭声细若游丝,而我听来却如针刺。我慌了,恨不得立刻飞到她的身边,把她搂在怀里,抚慰她。

对于她的感情,已不仅仅是怜惜。

我知道,我是爱上她了。

雪心,你来我这里玩几天吧,散散心。我说。

155个小时的相聚

雪心是她的名字,一个相貌温婉的女子,我到火车站接她之前,她在网上给我看过照片。

她没有见过我,我故意说没有相片,故意不说自己的特征,要她去猜。在火车站,当她四处张望着找我的时候,我满脸微笑地把手抱在胸前,站在旁边一米处看着她。

苹果脸、短发、大眼睛,眉目中有一股淡淡的忧伤,比照片上看到过的更美。

她张望我,我喜欢这种感觉。

说也巧了,那天我们都是穿的紫红色的T恤和牛仔裤,像事先约定好的。她说我长得和她想像的不一样,她以为,我应该是稍微秀气些吧,像我这样粗眉大眼的男子,不应该有这么细密的心思。

在回去的车上,雪心低着头好像在想什么心事。我伸手过去,她的手退缩了一下,被我紧紧地抓住了,再也不肯松开。傍晚的夕阳斜斜地从车窗照进来,她那长长的睫毛闪着麦色的光芒,如一个美丽的洋娃娃。

她到云南的前两天,我因为当时实在太忙,没办法陪她,而她就在我旁边静静地坐着,从不多话。第三天我请客户吃饭,她也去了。客户说,你的女朋友真漂亮啊!她羞红了脸,像个纯情的小女孩。第四天,我们去了市内的公园大观楼。第五天,我又忙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我们一起吃的快餐,晚上我带她去吃当地的烧烤,她喜欢极了。第六天,我们去石林,在风景区的大道上,我们租了一辆马车。后来,我对赶车的老表说让我来赶马车,她坐到了后面,我意气风发地赶着马车,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她暂时忘记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我听着她银铃一般的笑声,真希望时间能够停止。

在石林,接到她同学发来的短信,说要马上交论文了,让她赶快返校。第七天晚上八点多,我拎了一大包特产送她去车站。

我把她送上8号车厢,帮她安顿好行李,她又下车来陪着我。我们旁若无人、热烈地吻着,什么都不说。直到车站预备铃响起,她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

站在车窗外,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开始还假装坚强笑着看我,后来就把头低下去了,然后她用手机发来短信说,你走吧,我不想你看见我流泪!可是,我就这么站着,在我心里,相聚的每一刻,似乎都已经精确到秒。

我只想,多看她一眼。

她最后也控制不住了,眼泪扑扑得往下落。

轰隆隆的车声里,火车渐渐走远了,我的眼泪好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庞滑落。

不思量,自难忘

我想念,临行时,香软绵长的吻。

我们没有合影,我自己用电脑合成了一张,天天看着。看着那张模拟合影,我会幸福地想起那七天里发生的一切,我们的将来会怎么样呢?走到一起,只要她离婚就行了。我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广告、文印店面,经济条件不算太好,但我努力地工作,希望赚多一点钱来迎娶她。

雪心终于毕业了。

她先回了河北的家。每天,我们既用短信息联系,也打电话,雪心已经不在乎她老公看到不看到了。发现老公嫖娼时,她的老公曾经对她说:你要是觉得委屈,也可以出去找啊!

于是,她对老公说,我听你的话,出去找了一个。

那个首先背叛了她的男人,高举在空中的手无力地垂落下来。他查到我的电话号码,对我说,不要破坏他的家庭,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一份完整的爱。我一句话也没说就把电话挂断了,我怕一言不合,他把不满发泄在雪心身上。

我对雪心说,你来云南吧,我去河北也行,只要能在一起,在哪里我都愿意。

她第二次到云南,是带着孩子一起来的。她是来和我商量离婚的事,也想让我和她儿子见个面,看我们是否能够和平相处。那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却顽劣不堪,完全不像我从雪心嘴里听到的那般乖巧,也许,他从一开始就对我充满了敌意。孩子虽小,可也不是几块糖果就可以收买的,男孩儿整天粘着雪心,我甚至连雪心的手都不敢碰一下,更别提说一句亲密的话。

短短的几天,就这么别别扭扭地过去了。

她的老公,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到了劳燕分飞的时刻,却满口仁义道德,一直在做着挽回的工作。听雪心说,他每天回家,去幼儿园接孩子,然后做晚饭。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

早就过了我们约定的期限,她没有回到我的身边。

五月二十日,雪心发来短信说,她对老公的心早就死了,但亲情还在,对孩子的爱和责任却无法停止,让我忘记她。

犹记她在站台张望我的样子,不思量,自难忘。在她的身上我用情太专,在她的身后我目光流连。

我尊重雪心的选择,但很多个夜晚,我在手机屏幕上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眼泪。

第106篇、爱情故事我爱了,你随意

养父说:“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爱,我们就先爱他好了。”

一对美国夫妇收养了一个黑人小男孩。他是孤儿院里年纪最大的孩子,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家。正式办理手续的那一年,小男孩已经八岁了。

有人觉得他们办了一件蠢事。既然是收养,不如收养一个婴儿,毕竟小孩子可以早早培养感情。八九岁的男孩已经懂事了,也因为没有父母,产生了一定的心理阴影,很难沟通。

“最主要的是,这孩子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不知道怎么爱你们。”朋友说。可那对夫妇坚持收养这个男孩,养父说:“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爱,我们就先爱他好了。”

尽管男孩一开始表现得很紧张局促,甚至连叫“爸爸”“妈妈”的表情都十分生硬,他们也始终不曾放弃。

他们供他上学读书,為他精心做三餐,一起穿亲子装,买一只可爱的大狗做朋友,钓鱼、野餐、参加各种家庭聚会,一家人买了最好的票去看当红歌星的演唱会……

他开始主动开玩笑,节假日买鲜花带回家,还会帮养父擦车,帮养母洗碗,最难得的是,他开始学会跟他们撒娇、辩论,甚至发一点儿小脾气……一切都在渐渐好起来。

十几年以后,他们相处得比很多原生家庭还要好。

男孩考上一所相当不错的大学。每当提起理想,他都会说,想为那些孤儿做点事。原因正是当初养父的那句话:“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爱,我们就先爱他好了。”

“这太难得了。”他说,“他们从不曾期待回报。但就是这么奇妙——我也爱上了他们。”

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叫“先爱者贱”。遇到不懂爱之价值的人,那个飞蛾扑火、爱无反顾的人,自然就是被看轻的。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有运气为自己付出的爱找到一个好买家,万一明珠暗投,也不必后悔。所有的贵贱在时间面前,都将渺如云烟。但相爱而不敢爱的遗憾,却会深入身体某处,迟迟难散。

爱错了是经验值,爱对了是附加值。都是增值,何不放手一试?毕竟,先爱者把命运交到自己手里,后爱者把命运叫到别人手里。

我爱了,你随意。

第107篇、爱情故事一朵花开的时间

缤纷的年纪里,她遇上了他,说不清是对还是错,就那样不顾一切地爱了。借用一句歌词就是:我的心里满满的全是爱。

优哉游哉,辗转反侧。她像一只候鸟,时时追随他的方向。只是,相恋的时光仅如烟花燃放。再发短信过去,却没了回音。她不舍得放下,不相信那些在一起的场景化作旧梦。手机里仍存储着他的两条信息:我喜欢你。我很想你。把玩手机的时候,她常常会把那两条短信从归档里调出来,看了又看。

他的博客她悄悄地匿了名去看,仔细地读他的每一条评论,甚至他经常关注的某个异性网友她也要过去看看。有时会因为他和谁谁的某些暧昧的话语而微微地吃醋。

他不断地添加着网友,却删除了她。她又发出好友邀请,他不理。她听着他博客里的那些音乐,眼里布满忧伤。所有的思念都织成一张网,她的天空被网格分割得不再完整。

她给他写信,一封接着一封,却都石沉大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给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我和你说再见了。之后,她痛哭了一晚上,第二天红肿着双眼去上班。她笑着向同事推荐一部电影《山楂树之恋》,说它很感人,昨晚她看得一直泪流不止。

她开始不再回忆,为自己,也为他。她删掉了他的短信,他的博客她也不再去,那个她为他设置的博客也不再登录,她不再写信,她封存了所有与他有关的联系。

倒是他不习惯了她的突然放下,像是缺少了浪花拍击的海岸,忍受不了一时的清静。他时不时发短信过来。她微笑着回复一条短信:多谢!保重!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她终于豁然了。她也明白当初他对她确是真心的,他也爱过她。“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她把这首诗工工整整地写在新日记本上。

她把长指甲剪了,在春日融融的阳台慵懒地望着那盆茶叶花。再听人说起他对现在新人的殷勤,讨好,热烈,她都一笑置之。他们是曾有过交集的两条直线,现在却是两条绝不会重逢的异面直线。他快乐她便心安,这样足矣。

所有的花香气中,她唯独迷恋茶叶花。为此,她养过许多次,但终没有等到开花就都死去了。她现在养的这盆,刚拿来时单薄的细枝上顶着一朵浅浅的白花,如同一颗遥远的星。可谁知,竟是这样小的一朵花,使得夜晚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醉人的清香。

花儿谢了,她小心翼翼地捡拾起来,夹在诗词书页里,读诗的时候还可闻到花的香。

缘来缘去,也如同一朵花儿开。花开的时候尽管珍惜,花谢了也自会留下一份馨香。她从那场山呼海啸般的情感风暴中抽身而出,没有让漫天的抱怨和仇恨湮灭自己,而是为有限的生命留下了珍贵的留白。

她泡了一杯茶,看着茶叶慢慢地沉下去。不多时,一缕缕的清香便逸出来。多苦的茶品到最后不都是一抹余香吗?她想着,轻轻拈了几片茶叶放进嘴里。心香若茶,沉下去的愈多,升起来的香味才愈浓……

第108篇、爱情故事爱让我们成了胆小鬼

马木子:

想写初恋的疼和热,还有因为误会而造成的错过,以及对于亲情的渴望。每个小孩都渴望妈妈的温暖,即使他再调皮,再顽劣,再无可救药,再装作什么也不在乎,其实他的心里都是无比脆弱,无比需要温暖。

1.牵手

张齐从教室的第一个座位走到最后一个座位,被三个女生搭讪,还被一个女生捏了捏脸。他好像很高兴她们的搭讪,也很高兴被捏脸,而且,他还捏了回去,那个样子,特别轻浮。我不屑地瞪了一眼。

他走到我面前,说,有本事,你再瞪一眼,我没出息地脸红了,我已经偷偷地瞪了他一个学期,幸好在快要毕业的时候,被他发现,否则,我还真是遗憾死了。我们迅速地牵了手,在学校前面的小胡同里,牵手时,张齐和我说了很多没有必要的客套话,比如,他说,你的手真凉,还说,你的手指很漂亮。然后,我们一起回学校,在距离校门二百米的时候,张齐主动和我拉开一段距离,就好像,我们刚刚根本没有做过一件很让人脸红的事一样,他还和一个女生开玩笑,说,该怎样把一个男生的电话号码变成你男朋友的电话号码,女生眨巴着大眼睛问他怎样呢,他拿过女生的手机,然后告诉她,第一步,问他的电话号码,第二步,存到手机里,第三步,把名字改成男朋友。

很显然,张齐做过很多次这样的事,所以,他做起来非常地快,他把女生哄得很开心,女生说,晚上一起吃饭,他竟然也答应了。我走在他们后面,踢着小石头,很生气也很自卑,因为我根本买不起手机,把他变成我的男朋友,我也没有钱请张齐吃饭,我能做的,就是把我冰凉的双手送到他温暖的手里,他却要离开。

他说他要转学了,因为他母亲要改嫁,嫁给一个有钱人,他就能读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

张齐很聪明,所以,我相信,到了重点高中他一定能发光发亮,不出意外的话,还能考上好大学,并且顺理成章地忘了我,直到连在大街上碰面都认不得我是谁。我很难过。

张齐却看不到我的难过,他很快就忘了和我在小胡同里牵手的那一回事,他临别时给了每个女生一个拥抱,太轻浮。可我竟然有些期待。

在这所三流高中里,拥抱不算什么奇怪事,早恋的人到处都是,根本没人管,更何况张齐长得很帅又会说话,很多女生喜欢他,很多女生也像我一样,期待他的拥抱。

但他没有抱我,快要到我时,他被叫去办转学手续,他只是冲着我摆摆手,做了个再见的姿势,就嗖地一下消失在了门后。我想,我真的和他再见了。

因为我也要走了,我觉得自己考不上大学,我想出去打工,也许会去深圳,也许是广州,反正那边总是缺女工,一个月能赚好几千。赚了钱,我还可以报个夜校,还可以考个什么证书,还可以为自己的未来打算一下,也许也有那么一天,我变成很厉害的人,还可以回来找张齐,和他讲讲我有多少个夜晚会梦见他。

2.一个电话号码

张齐告诉我,他也会梦见我。事实上,他还是会经常回到这所学校,事实上,他在这里的时间,比在新学校的时间要多得多,就像,他根本没有转学一样,有时候,他还会坐在最后面的座位,睡上一觉或者听一节历史课。

张齐喜欢历史,虽然在现在那是个不怎么能赚钱的专业,可他说,他还是要考历史系,他也是在历史课上,注意到我的。他给我写了个小纸条,上面是一个电话号码。我正在睡觉,被同桌叫醒,擦擦口水,打开那个小纸条,心一下子就停跳了。

我想他的意思已经很明白,是想和我继续交往,可是,我真的很没出息,那个号码看一眼就记在了心底,倒背如流,我却还是没有勇气打过去。

人在喜欢的时候,都是胆小鬼,坐公车的时候,听歌的时候,上课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那个号码,拿起了电话,打过去,可按不下那个拨出键。直到,张齐说他梦见了我。

我正在吃一碗牛肉面,被噎住,不停地打嗝,我想我的样子一定是丑死了,又流眼泪又要喝水,张齐递给我一杯水,我又呛住了,把水都吐到了他的白衬衫上。他没有生气,这让我相信他真是梦到了我,这种感觉特别奇妙,因为我想在他的梦里,我一定又漂亮又温和。

可张齐说在他的梦里,我是个坏人,他还说,因为梦一醒,他就会看不见我。这算是一种非常认真的表白,不只是我感动,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他还送了我一支2B铅笔,祝福我高考成功。我笑了,对我来说,哪有什么成功,只要他成功就好了,我还查了一下,北大的历史系是全国最好的,我突然就作了决定,我不去深圳了,也不去广州了,我要去北京,虽然赚钱可能少点儿,但那里有张齐,比什么都重要。

3.私奔

张齐却连北京都懒得去,他要去甘肃的一座小城,和我一起。

他一提出这个想法时,把我吓了一大跳,这和我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因为他没有考上大学,他说,他要自己去闯世界。那里正在招聘石油工人,张齐报了名,报名费得要三千,他问我有吗,我没有,但我没说,我说,我想想办法。

这让他充满了希望,他又一次握住了我的手,说要不然你跟我一起走,你白天打工,晚上读夜校,我可以工作,然后,我们谈恋爱。

谈恋爱?我笑了,谈恋爱可真好,我们还能一起散步,一起吃早餐,一起算计着这个月赚了多少钱,或者,一起去旅行。我想,是那三个字打动了我,我点点头,我要和他一起去,我还偷了我妈的钱,我并不知道那是她给我攒的学费。

我们坐上火车时候,人很多,他就坐在旁边,这有多么好,他还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两包方便面,还有几个甜橘子。我把钱塞进他手里,他的样子好像很感动。

我们说了很多话,他说,他有时候会突然想起我,觉得我很傻,但是很可爱,我说,我总是会想起他,因为他很帅,跟他恋爱会很有面子。后来,他说,他觉得对我很抱歉,我有些困了,所以听得模模糊糊,我睡着的时候,他好像还在说着对不起,我觉得他连说对不起都很可爱。

可就是这个我觉得哪哪都可爱的张齐,竟然把我一个人丢在了火车上,他走了,我醒来的时候,旁边的人告诉我他早早就下了车,拎着行李,行李里有我所有的钱,我突然就不知所措。

我想哭,但哭不出来,我下了车,然后去打电话,打电话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连一块钱都没有,我报了警。

警察一直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说,我丢了钱包,我的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可是,我不能把它给警察看。

我被我妈接了回去,我以为她会打死我,可是没有,她只是哭,然后给我看一个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在上大学的前一天晚上,我去公用电话,打纸条上那个号码,我以为会是拒接或者是不在服务区或者是关机,最坏的打算是停机,我再也打不通那个电话。可事实是,那个电话不但被人很快地接起,而且,说话还很温柔,一个女人慢条斯理地说,那里是某某特色医院,主治口吃打呼噜,她问我有什么病,我突然就笑了,笑得很大声,原来,我真的病了,而且病得很重。因为就算是这样,我也不讨厌张齐,而且越来越喜欢。

我终于知道,他没有转学,而是被退学了,他母亲也没有嫁给有钱人,而是跟着人走了,把他抛弃了。他需要钱,是去找母亲的,每个小孩都渴望妈妈的温暖,即使他再调皮,再顽劣,再无可救药,再装作什么也不在乎,其实他的心里都是无比脆弱,无比需要温暖。

4.相遇

我上大学,毕业,工作,和别人没有两样地过普通的生活,每天为了不迟到和公交车较劲,穿着高跟鞋挤电梯,对所有人都小心谨慎,再也不会轻易喜欢一个人。

我很不喜欢这座城市的气候,为此,我总是感冒,我常常想,我在这里,张齐,他在哪里呢?原来,他一直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可我没有发现。

那天是我要搬家,我换了工作,更轻松也更喜欢,我拖着行李,走出那幢老式公寓楼,然后,我突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推着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人。

他也看到了我,他喊我的名字,我转过头去。他跑过来拍我的肩膀,我很想哭。但我没有,我转过头,看着他笑,轻声地喊他的名字,张齐。

他给我介绍,这是他母亲,那个女人冲着我笑,他说,她病了,总是分不清谁是谁。我们说了很多无聊的话,我跟他再见,我走出去十米,他又跑了过来,他说,你去了哪里?他说,我在火车上看到了我母亲,可她要下车了,我去追她,没赶上火车,我去终点站找过你的,可是你不在。

他说,你去了哪里?是啊,我去了哪里?

我去过很多地方,有人说在哪里看到了张齐,我就去哪里,后来,我找得很累,就不找了,因为大家都说,他有了女朋友,带回来过,还参加了同学聚会,挺漂亮的。而且,那个女孩就站在不远的地方,微笑着等着他。所以,我不会告诉他,我去过哪里,我只是说再见。

真的是再见了。很久以后,我收到过一个邮件,里面有一张卡,存折三千块钱。

这一次,我终于觉得我和张齐不需要再见面了,即使他找我,我也不会见他。因为在他心里,我一直都傻傻地,默默地喜欢他,而他对我呢,应该没有那种感觉。不然,他不会让我一个人走。我哭得很难过,我突然想起自己卑微得不被人注意的初恋,那么美好,那么怀念。

张齐有他的生活,而我把他当做我的全部。爱从来都不会平等,现实也不会让他平等,他要照顾妈妈,而我却一心一意想要照顾他。

这就是我的初恋,和大多数人的初恋一样,都不会怎么圆满,也许现实的爱情从来就不会圆满,但我却是如此想念张齐。

第109篇、爱情故事不能给你海,可我依然有蓝

01 际遇

二十九岁阳历生日的那个黄昏,我抱着吉他站在青年路的肯德基门口唱歌。我的琴盒就摆在我面前距离很近的地方,人们行色匆匆,而我在乎的仅仅是他们路过时,会往琴盒里投下多少数额的纸币或硬币。

一曲《听海》唱得我撕心裂肺。路人纷纷侧目,也仅仅只是注意,注意到有这样一个瘦弱的女子,站在秋风凌乱的步行街上大声歌唱。并不会有谁真正为此而停留,亦没有人能听出我歌声里的漂泊。

苏家塘是个例外。

他靠在离我不远的路边栏杆上,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不像平日里那些流里流气的男孩子们那样冲我吹口哨或打响指,他只是靠在那里安静地听着,盯着我看。

天黑的时候,我开始埋头收拾东西。

喏。他把一瓶开了瓶盖的凉茶递到我的眼皮子底下。

谢谢,我不喝茶。

凉茶,降火,润喉。他说。

我没理他。

好吧,他说。于是把瓶盖再盖回去,请你吃饭。你该不会再告诉我你不吃饭吧?

我笑着摇摇头,当然不会。

02 悬浮

我没有拒绝苏家塘的好意,跟他去了附近的餐厅吃饭。当服务生拿着菜单过来的时候,“麻烦先给我媳妇拿一杯温热的白开水来”,他没有看我,径直这么说道。

啊?我惊愕万分,心里嘀咕。

席间,杨海南给我打来了电话,“突然想起今天好像是你的生日,那就祝你生日快乐吧!”

我现在和以后都只过农历的生日,不过还是谢谢你。说完就挂断了,发现苏家塘很纠结地盯着我看。

吃你的饭,好吧?我瞪了他一眼。

啊,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说,今天是你生日吗?要是的话,生日快乐啊。

没有的事。我说。

感情的世界里,十年就这样飞逝而去。零零碎碎的,日子终由无数细小尘埃的转变,除去卑微,我的倔强和固执终究无法逃脱。

十年来,杨海南不止一次两次地问过我,愿不愿意继续跟他一起回去照顾之桃。换作十年前,我会十分愤怒地冲他喊,快别搞笑了,杨海南,收起你的虚伪吧,还记得你是怎么动手打我的吗?你一无所有,我到底图了些什么,你凭什么?之桃还那么小,为了孩子,当时我是怎么苦苦哀求你的?婚不是你吵着要离的吗?如今这样的生活不正是你想要的吗?我成全你了,离也离了,你该高兴,该满意了!

然而可笑的是,过去这十年岁月,我还是坐在拘禁的圆圈中无法摆脱,悬浮的命运让如今依旧卑微的我,连愤怒都没有了,剩下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点点可怜的自尊罢了。

03.送花

苏家塘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唱歌的地点,有的时候抱着一大捧玫瑰花,有的时候抱着香水百合。等我唱完最后一首歌,他再把花送过来。

姑娘的歌真是动听极了,把我的心都给唱碎了。他会故意把说话的声音拖得很长,再夸张地献上鲜花。我抱着花站在一边,看他帮我收拾音箱、吉他、谱架。

他把一把名片递给我。

啊哈,他说,今天去给我家小乖买花,花店里的工作人员居然把我给认出来了。他一只手把我揽在他的怀里,一脸笑嘻嘻。

嗯哪,我说,眼前这位英俊的男士经常给女同志送花,是店里的常客,要认出来的呢。

回到家里,把花插在花瓶里。

苏家塘从身后把我抱住,小乖,什么时候你累了,转个身,我就在你的身后,离你只有一个转身的距离。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这样的声音流经心灵,有些微怔。

遥望过去的生活像尘埃一样附着在体内,翻涌,痛苦,旋转,吞噬,而时光的大海一如既往地倾泻,它们没有怨念,不会阴郁,没有眼泪。

纵然期待影响自身的本能,但本能依旧畏惧前行。它会让人记得一段往事,伤痛或是甜蜜。倘若说苏家塘是一股来自远方的陌生力量,那记忆便有了厚厚的壳,恒久的,温暖有如初生。

04交集

小乖,你喜欢什么颜色?

苏家塘温柔地抚摸着我。

蓝色,我喜欢大海的颜色。没等我说完,他便霸占了我的唇,不再让我说话。

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耳朵,脖子,浑身上下。

我紧抱着他,把他的脑袋埋在自己的胸口。他的背,他的身体热得发烫。

安,给我。他喘着低沉的声音对我说,求你。

像快活而迫切的鱼儿游在水里,河流开始骚动,在那里,乌云在白云下面急驰,投影于碎裂的冰层。我的脚下并没有放置祥云,我并不能倏忽来去。就像有益于健康甜美的花蜜,而我得到这孤独的馈赠,它干涩,激烈,如同大海里的火焰。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滚得发烫的温度才均匀分散,他的胳膊伸过来让我枕在脑后。所有的动作都安静下来,每一个想法,都蜷缩着死去。

05意外

这一夜睡得如此深沉,缠绵得令人心生眷恋。

床头的便笺上有他写的留言,字写得虽不好看,却也工整得一笔一划,想来他在写的时候有很认真地去对待。他说大概得有一段时间才能再回来,让我可以去他朋友开的酒吧里当驻唱,地方要怎么走,写得很详细。你并不欠我什么,我默默地对自己这么说,像是给了自己一个笑话,原来快乐的日子,转眼就会像泡沫一样消失。

苏家塘,我原本就与你不曾相识,对你也一无所知。

看似和从前并没有什么分别的日子,在平静前行。然而却又像是在冥冥之中的等待,我依旧每天背着吉他穿梭在城市和人群中,却只在固定的地点抱着吉他大声歌唱。歌唱从前和现在的漂泊和过往。我在等待之中,却在内心无法给自己一个值得满意的答案。

沈琳出现在这条大街上,出现在我的面前时,这一切令我猝不及防。

这位受过高等教育的沈小姐突然冲过来,砸我的音箱和吉他,一边砸一边骂道:安语乔,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女人抢我男人。

我还愣在原地,就看见有人从围观的人群里面冲出来喊,神经病!你疯够了没有?她怎么就抢你男人了,你男人不是杨海南吗?若不是因为你,人家会离婚么,你还想怎样?

声音怎么这么熟悉,苏家塘?!

06之桃

她经常做着打枪的手势,对我说,妈妈不要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说完开一枪,砰。

就像这样。

杨海南在我的面前跟我说起孩子的种种表现,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显得局促,相反的是我显得十分坦然。

她的性格有些像男孩子,经常把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打哭。她经常说想见你,杨海南说,之桃想知道她长得是不是像你,我给她看了你的相片,她说妈妈好年轻,长得好漂亮。她说要亲自跟你说。

之桃显得有些害羞,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说,之桃,我是妈妈,过来让妈妈抱抱。记得她刚出生的时候,医生把她抱着放在我身边,她睁着单眼皮的小眼睛看我,我跟她说了同样的话。说完她就笑了。

十岁的之桃和那时一样,只是长大后带着些羞怯。她从对面的椅子上把屁股歪下来,几乎是扑倒在我的怀里。她说妈妈,你好年轻好漂亮啊。

我摸着她小小的脑袋瓜儿,十年了。十年前她才那么一点大,一晃眼就十岁了,像个站在空中吹着小号的小天使,飞舞在蓝色的林木中间,天空变成蔚蓝。我叹息着苗儿真的是不愁生长,叹息着时光的飞逝而去。如果时光再向后推至十年,我真的不敢想象。

07沈琳

自从上次沈琳闹过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去那条街上唱歌。

杨海南找到我说,他听说了这件事情,这次过来主要是想跟我道个歉。

我说我没有往心里去,你也代替不了她。

他说是啊是啊,原来你在的时候,我不懂得珍惜。她就是做事完全不计后果的千金大小姐,我们个性和生活态度都合不来的,勉强凑合也只能落得分手的下场。她说散步的时候我在你面前松开她的手,是因为我对你还有旧念。她翻看我的手机,看到我给你打了电话就说要来找你算账。我不放心,就跟来了。

我笑了,你难道做事就计后果吗?

他听出了我的嘲讽,只是尴尬地冲我笑了笑。这个比我大11岁的男人,跟当年那个脾气狂躁的男人简直难以拼凑成为一人。他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我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我爱人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去一起吃晚饭,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08蓝色

有好几天没有见到苏家塘,我从来不过问他在什么地方,在做些什么。我知道他在忙。

他叫我小乖。

他给我打电话说小乖,我还要忙两天。你乖乖在家,等我回来。

可我等不了两天了。

忽然想起很早前他在便笺上给我的留言,我决定去他朋友那里碰碰运气。

这一天,天色早早地暗了下来,而细密的雨水多么均匀。当我浑身湿漉漉地站在目的地的时候,看到苏家塘正卷着衣袖,拿着刷子和颜料爬在梯子上涂鸭。我呆呆地站着,眼前的这一间酒吧,完全地被蓝色渲染。蓝色的深海,连同蔓延的犹如青花瓷的花枝蜿蜒爬升。有男人和女人的影像十指紧扣地并肩而行,他正在认真地给他们描边。

生活得过于随性的女子,骨子里的情结因为寂静而不知深浅。这对于一个即将三十岁的女子来说,浪漫显得多么的珍贵。酒吧里因为昏暗开着小灯,灯光把整片大海都点亮。我看着看着,眼泪,眼泪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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