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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最年轻金马奖女编剧:等待你暖阳般的微笑
2014年10月1日,北京的一家饭店里张灯结彩,鞭炮齐鸣,著名的美女编剧鲍鲸鲸披上洁白的婚纱,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王冉携手步入婚姻殿堂。交换戒指的那一刻,鲍鲸鲸幸福无比地对王冉说:“我愿意用一千万年等待你初春暖阳般的微笑,世间永远善变,而我却永远爱你!”
鲍鲸鲸曾经凭借电影《失恋33天》,一举创造了华语电影的票房奇迹,她也凭借该片获得第49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编剧奖。鲜为人知的是,该片中的男主角“王小贱”正是以鲍鲸鲸的男友王冉为原型。鲍鲸鲸与王冉在现实生活中,也曾经有过一段“失恋33天”的悲喜过程,只不过与银幕上的结尾不同,鲍鲸鲸与王冉最终守得云开雾散,迎来了幸福满满……
大一结缘,青春的情愫涛起波涌
2006年11月的一天,北京电影学院的一条林荫道上,几个刚刚看完影片《爱玛》的学生一边走,一边大声议论着刚才的故事情节。兴奋之下,一个叫王冉的男生说道:“爱玛说得太对了,世界上总有一半人不理解另一半人的快乐,在这种不理解中,人生才充满了挑战,充满了无尽的乐趣,更值得为之坚持和逆流前行!”
正在王冉激昂地表述想法之际,一个女生“不识时务”地和他唱起了反调:“什么充满挑战,依我看浮生若梦,韶华易逝,虚虚实实的繁华背后,总有掩盖不住的苍凉与叹息,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走下坡路的过程。”“就是,就是。”另外几个女生凑起了热闹,大声地附和着鲍鲸鲸的观点。此时,王冉被噎得脸都涨红了,鲍鲸鲸悄悄地捂着嘴,得意地笑了起来。
1987年1月,鲍鲸鲸出生在北京一个军人家庭,受到家境的影响,鲍鲸鲸从小便开始练习毛笔字,熟读各种历史书籍。
上初二的那一年,受到父母不断鼓励的鲍鲸鲸开始写第一本小说。为了支持她,父母还特地给她买了一台新电脑。那段时间,鲍鲸鲸每天晚上都会在9点准时打开电脑,对着屏幕一顿噼哩叭啦,4个月的时间,她码出了20多万字。可是这本定位“青春伤痕类”的小说,父母却完全没有看懂,几个小闺蜜看了也是连连摇头。这一下,鲍鲸鲸知道自己写得“太烂”了,气愤之下的她把打印好的书稿一张张地撕下来,再揉成团掷在地上,很快,满屋的每一个角落都是纸球……
2005年4月,沉浸书海多年的鲍鲸鲸决定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由于心里没底,鲍鲸鲸直到专业课通过后,才把此事告诉家人。幸运的是,凭借着扎实的文字功底,鲍鲸鲸最终收到电影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进入电影学院没有多久,鲍鲸鲸便听说就读广告导演专业的王冉是个“才子”,虽然比自己大了一届,但他的几部作品在校园里口碑极佳。一次同学聚会上,鲍鲸鲸见到了王冉。当时的王冉皮肤黝黑,穿着起了毛边的牛仔裤,套了件T恤,外表显得很随便。鲍鲸鲸不客气地对他说:“你就不能穿得严肃一些吗?和刚刚认识的女孩子在一起,你得注意点儿形象!”王冉先是一愣,很快进行反驳:“学编剧的女孩我最不喜欢,整天就知道拿着笔,或者对着电脑胡思乱想各种事情。和这种不着边际的女孩在一起,我没有必要注意形象。”就这样,两人在互相起哄,互相“抬杠”中认识起来。
奇怪的是,鲍鲸鲸虽然与王冉一直“作对”,但一种说不清的情愫却在她的心底蔓延开来。她在自己新写的一部剧本中,这样朦胧地写道:“我知道,市面上的好青年有很多,一定有一个人,幽默而不做作,温柔而不咸湿,相貌不用多端庄,但随便一笑,便能击中我心房。茫茫人海活跃着这么多的怪胎,我难道还容不下这样一个人存在?”写完之后,面对这些文字的鲍鲸鲸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分明就是在说王冉嘛!
2007年1月,两人在结识了半年之后,首次合作了一部《文竹》的短片,剧本由鲍鲸鲸亲自操刀,王冉找来几个临时演员,并亲自进行导演。没想到,这部短片竟然“一炮而红”,在当年的校园短片展上,一举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文竹》的获奖,成了两人感情的“催化剂”。那天晚上,王冉主动请鲍鲸鲸吃了一顿她最喜欢的“铁板烧”。饭后的两人走在灯火迷离的街道上,像往常一样唧唧喳喳地聊着。突然,王冉静了下来,在一处街灯之下,他认真地对鲍鲸鲸说:“鲍鲍,我要和你谈恋爱!”鲍鲸鲸顿时心跳加速,嘴里却调侃道:“你不是在演戏吧?”王冉整个人像被冻住了,好半天才缓过来,再次认真地对鲍鲸鲸说:“这可是我第一次向女孩表白,你竟然这样开玩笑,我是认真的!”鲍鲸鲸笑了起来:“要拒绝的话,我早就拒绝了,女孩子总要多问几句,你说是不是?”爱情在那个温馨的夜晚,不经意地向他俩靠近……
无意摩擦,打造“失恋33天”
两人悄悄恋爱之后,王冉很快体味到鲍鲸鲸的细心。王冉是近视眼,在野外拍摄一些短片时,为了在现场工作方便,他一般都戴着隐形眼镜。可是常戴隐形眼镜眼睑容易发炎,消炎用的药水要随身携带。鲍鲸鲸发现,由于拍片节奏太快,王冉常常忘记带眼药水,眼睛也时不时地发痒和红肿,有时还耽误拍摄。于是,鲍鲸鲸就随身带上眼药水,让王冉感到好体贴。
鲍鲸鲸也时不时地体会到来自王冉的浪漫。一个初冬时节,她骑着电动车去看望王冉时,王冉发现她的脸颊冻得通红,不禁责怪道:“你怎么不穿得厚一点儿,这样太容易感冒了。”鲍鲸鲸的手却朝他一摆:“咱俩都是在校生,交完学费后,剩下的只有生活费了,这点儿生活费还要挤出一些去拍片,你说说,我到哪里去弄钱买衣服?”
让鲍鲸鲸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两天之后,王冉便为她买来了一条红蓝相间的驼绒围巾,当看到上面的标志时,鲍鲸鲸惊讶地说:“天呐!你为了这条围巾预支了几个月的饭钱啊?”可是王冉却手捧着这条围巾,对鲍鲸鲸深情无比地说道:“鲍鲍,我没有万贯家产,更没有显赫的家境,可我有一颗真诚对你的心,谢谢你来到了我的身边!”王冉满以为自己的一番措辞,再加上这条温暖的围巾,会把鲍鲸鲸感动到热泪盈眶,不料鲍鲸鲸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王冉,你咋这么‘二’?看来真的是提前支了伙食费,饭都吃不饱,又何必去买这么贵的围巾呢?”王冉的脸上现出一丝尴尬,鲍鲸鲸赶紧刹住笑声,真诚地对王冉说:“你的心意我明白,我笑你是希望你以后别浪费钱。但是我相信,你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子汉!”王冉闻听此言,高兴得抱起鲍鲸鲸不停转圈……
第2篇、爱情故事重庆的姐被一个老外乘客一见钟情
这是一个美丽浪漫的爱情故事:一个在香港工作的英国白领,偶然邂逅了一个美丽漂亮的重庆“的姐”。为了得到她的爱,他开始了不懈的追求,直至放弃了在香港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事业,千里辗转追寻到重庆。从而,演绎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一见钟情,你就是我的东方女神
2008年的中秋节,对于王敏和安德鲁来说,是个终身难忘的日子。这天,他们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了。
安德鲁来自英国兰的一个贵族家庭,是个典型的英国绅士,在香港某公司工作,39岁。这次,安德鲁是来参加该公司在重庆的质检工作的。宴会上,当主人把王敏介绍给他时,安德鲁微笑着向王敏伸出了一双热情的手:“啊!Lily(王敏的英文名)小姐,你真美!”说着,他礼貌地递给她一杯香槟酒并与她攀谈起来。
经过交谈,安德鲁了解到王敏原来是重庆一位下岗工人,一年前,她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跑起了出租。由于起早摸黑只顾着忙生意,因此,她虽然已29岁,却依然过着单身快乐的日子。
这次聚会,王敏是陪同一位做高级白领的女友前来的。按说,宴会结束后,她与安德鲁各奔东西很难再有谋面的机会了。可是,缘分偏偏将他们又连在了一起。
一天,王敏出车送一位客人前往四川省忠县,当她返回时已是晚上7点多了。她把出租车空载的标志灯收下,开着车正准备回家吃饭,没想到却被一位外宾截住了。令王敏感到惊讶的是,这位拦车的人竟是安德鲁。安德鲁上车后也吃惊地睁大了眼:“啊!Lily小姐,怎么这么巧啊!刚才我还在想,要是能遇见你,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呀!没想到,上帝就安排你来了。Lily小姐,难道你不觉得我们有缘分吗?”
王敏不打算载客了,但考虑到上车的人是安德鲁,便不再拒绝。安德鲁原本是要回住所的,可他遇到王敏后立刻改变了主意。他笑眯眯地对王敏说,他到重庆几天了都没工夫浏览一下山城的夜景,如果王敏愿意,他想请她开着车围着山城溜一圈。
王敏只好尽地主之谊,载着安德鲁在这座城市跑起来。王敏一边驾车,一边礼貌地为安德鲁介绍山城的美景和人文风俗。可安德鲁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自己的身世。他说,自己的父母已不在人世,现在只有一个兄弟在英国。而眼下,他每年要往返于重庆与香港之间,颇流露出几分孤独之感。王敏听了他的述说,不禁动了恻隐之心,想想他常年在外奔波实在不易,便劝他赶快找个意中人成家。可安德鲁马上接着说:“找个意中人太难了,有谁能像你这样体谅我呢?哎,你也够辛苦的,一个女孩子居然还要跑出租车,真不容易呀!”
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王敏与他拉开了话匣子。她告诉安德鲁,她有个多病的老母,自己又下岗在家,如果不开车,家里的生活就会难以维持……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半夜时分。当安德鲁得知王敏是饿着肚子开车后,心里很歉疚。为了表示歉意,他把王敏请到了一家酒店宵夜。
两人在酒店边吃边聊。慢慢的,王敏觉得安德鲁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虽然身份特殊,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而在安德鲁眼里,王敏却是一个自立自强的女孩。
当晚,两人分手时,安德鲁要付给王敏200元作车费,但被王敏婉拒了。这之后,为了关照王敏,安德鲁包下了王敏每晚的车。他要王敏开着车,一边给他介绍山城美景,一边与他聊天。两人相处得十分融洽。
可这样的日子毕竟太短暂。一周后,安德鲁完成了重庆的工作要回香港了。临行,他给王敏打去了电话,表白说:“Lily小姐,我这次来重庆太高兴了,你不仅陪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也让我真正体验到了一位中国女孩的善良和温柔。Lily小姐,我爱你!”
一往情深,英国绅士的爱天地可鉴
安德鲁大胆而直白地向王敏发出了爱情信号。王敏闻言,心里虽然有些慌乱,但又觉得,这不过是安德鲁出于礼貌赞美她而已,因此,她没再往深处想。
然而,安德鲁的的确确爱上了她。他一回到香港就给他打电话:“Lily,你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我无法忘记你。Lily,你知道吗?我家中有一幅颇具东方女性魅力的油画,每当我看到这幅油画,就会想起你,Lily,真幸运,上帝让我遇见了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安德鲁的表白把王敏吓了一跳,她虽然欣赏他,但毕竟没往婚姻上面想。她猜测到:“也许他是在开玩笑吧,电影里不是常见‘老外’都这么浪漫和幽默吗?”于是她也开玩笑似的对安德鲁说:“你要我嫁给你也行,除非你明天就来向我求婚……”可没料到,安德鲁却在电话里认真地说:“那好,你等着吧,我明天就飞到你身边!”
王敏以为安德鲁是在开玩笑。没想到,第二天,就在她上路开车时,安德鲁突然给她打来电话,告诉自己已从香港飞到了重庆。
这次,轮到王敏傻眼了。直到安德鲁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才相信这个老外不是开玩笑。安德鲁激动地走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说:“Lily,我是认真的。如果这次不来,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他含情脉脉地盯着王敏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然后,突然单膝跪地,用一种十分庄严的口吻对王敏说:“Lily,现在我正式向你求婚,你嫁给我吧!”
王敏不禁被他的一片痴情所感动。可是,她转念一想,觉得两人并不合适。她对安德鲁说:“这件事来得太突然,我也没仔细想过。再说,你比我大10岁,我父母也不会同意……”“你父母根本没见过我,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同意呢?Lily,我这就去你家,我要亲耳听听你父母的意见。”安德鲁不等王敏把话说完就急切地说。
安德鲁的执著终于打动了王敏的心。不久的一天,王敏把安德鲁带回了家中。安德鲁十分真诚地对王母说:“我希望你能把女儿交给我,我保证会给她幸福的。”听了女儿的介绍,王母只是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安德鲁有些不解,王敏笑着告诉他:“虽然我现在同意了,可是我母亲还不同意,她觉得你是外国人,我们生活在一起,会有差异和代沟?”安德鲁一听非常着急:“那怎么办?你希望她也能祝福我们。”看到他着急的样子,王敏扑哧一笑:“只要你能打动我妈,她会赞同的。”听到王敏这么一说,他才放下心来。
在王敏的解释下,安德鲁明白了,在中国,谈恋爱一定要获得其家人的支持,是这非常重要的。然而,如何去打动王敏的母亲,却让安德鲁犯了难。加上时间又非常紧,他只好先回到香港。
然而,人有旦夕祸福。安德鲁返回香港不久,王敏的母亲便患了直肠癌。住院后,用于手术和化疗的费用一下子就花去了几万元。除此之外,每天还得支付800多元的治疗费。这下王敏可苦了,母亲的病不仅花光了她开出租车攒下的所有积蓄,也使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她一下子消瘦了许多。
2009年新年到来了,安德鲁打电话问候王敏时,明显感到她没有以前快乐了,在他的逼问下,王敏终于忍不住向他痛哭了一切。安德鲁一听,二话没说,当即就乘机赶到了重庆。
安德鲁一下飞机就来到了王敏母亲所住的医院。他安慰王敏母亲说:“您的病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好好治疗完全可以治好。”说着,就给王敏母亲端茶递水,不厌其烦地伺候她。
有了安德鲁的帮助,王敏的心情好了许多,只是有时候,她依然紧锁双眉。母亲每月近万元的医疗费已使她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出于无奈,王敏只好把自己的出租车卖掉,换来了10万元钱,用于治疗母亲的病。安德鲁得知王敏把车卖了后,马上质问她,需要钱为何不找他?车卖了以后还怎样生活?出于对王敏的关心,安德鲁拿出了自己的信用卡要赎回那辆车,但被王敏谢绝了。王敏说:“你的诚意我很感激,但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连累你!”王敏的话让安德鲁十分感动,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帮她渡过难关。
第3篇、爱情故事智娶“白骨精”
邂逅美女“白骨精”
2002年11月11日,我到南山区一家食品公司当人事部主管。适应了新的环境后,我便开始观察周围的年轻女孩子。但我很快便失望了:公司的女孩子都与我的梦中情人相去甚远。
12月8日上午,一位年轻女孩走进了我的办公室。她长得太完美了:脸儿有说不完的温柔,体态更有道不尽的风流。她微笑着说:“我今天是来报到的,以后请多多关照。”她叫蕙兰,刚从黑龙江哈尔滨来到深圳,父母皆为中学教师。蕙兰毕业于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比我小一岁,未婚。
蕙兰上班一周后,被员工强行扣上“白骨精”这顶“帽子”,即白领、骨干、精英,同时也隐含着某种不可言传的微妙成分。一些丑女孩更是不无忌妒地警告身边蠢蠢欲动的单身汉:“自古红颜皆祸水,绿帽子可不好看呦!”我才不上当呢,对于这个令我一见钟情的“白骨精”,我志在必得。
通过近一个月的“侦察”,我确定共有五位男人在向“白骨精”发动爱情冲击波。而且身家至少百万。由于大手大脚惯了,我至今仍是囊中羞涩的“月光一族”,每个月总得喝近一个星期的白稀饭维生,直到工资发下来,但此时悔之晚矣。深圳的恋爱成本似乎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方,我为此颇费了一番踌躇。
廉价的恋爱成本
2月14日下午,我平生第一次花两个小时打扮自己。头发处理得光滑无比,即使世界上最优秀的虱子拿着最管用的拐杖也会在此摔得粉身碎骨;西装是旧了些,但宽大的领带绝对是新的;而穿了两年多的皮鞋则被长长的裤腿遮住了;最后再配上一副金丝眼镜,俨然就是伟大诗人徐志摩的翻版。晚上8点钟,我找到一位卖玫瑰的小姑娘,递过去5元钱:“来一朵,我还有急事,快点找钱。”小姑娘大声囔道:“30元一朵,5块钱怎么找啊。”我顿时大窘,看到不断有人朝这边张望,我急忙离开这是非之地。过了一会儿,我心有不甘,找到另一位卖花的小女孩,最后以7元成交。
踏进“白骨精”宿舍的门,我按照彩排的动作,深鞠一躬:“送给你的,情人节快乐!”“白骨精”笑盈盈地收下,甜甜地问:“难道在你的心目中,我就值这么一朵便宜的玫瑰花吗?”我忙答道:“在感情上,我喜欢一心一意,难道你不喜欢吗?”“白骨精”笑着说:“虽然说得有些冠冕堂皇,但没钱的事实却是无论如何也捂不住的,而没有钱是不能给女朋友幸福的。你说是不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白骨精”会这么尖酸刻薄。略作思考,我缓缓地说:“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找个有钱人家很容易,但我可以肯定,即使找到一个千万富翁,你也不一定会幸福的。这就是你至今仍然单身的缘故。”“白骨精”顿时兴奋得双颊通红,“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林先生也!如果跟你在一起,你能给我带来快乐么?”
“能,请给我三个月试用期吧。”
2月22日,“白骨精”忽然串门来了,兴致勃勃地要我陪她到世界之窗逛逛,该景区的门票最少每张120元。天啊,我只剩下50元钱,我忙跑到外面给好朋友打电话借钱救急,但却一无所获———他们跟我差不多,数天前已经饿得两眼发直了。我便跟“白骨精”说:“世界之窗那儿人太拥挤了,不小心会感染上非典的,为了安全起见,今天你就在这儿享受我的厨艺吧。”“白骨精”想了想便同意了。念大学的时候,我在学校食堂学了不少菜肴的做法,这时正好派上用场。到市场,我搜索了半天,终于买了最便宜的空心菜、芥菜和罗卜等。回家后,“白骨精”欲凑过来帮忙,我担心露馅,忙让她上网跟别人聊天去了。
饭熟了,我故意把时间往后拖,直到“白骨精”第八次大喊饿得受不了的时候才开饭。果然,“白骨精”风卷残云般地消灭了好几盘菜。她满腹疑惑地问:“这真的是你做的吗?不是偷偷买回来的?”我忙拍了拍胸脯:“如果有兴趣的话,你以后可以常来我这儿吃饭。”“白骨精”眉开眼笑:“我要的就是这句话。”
不久,我租了个照相机,跟“白骨精”说:“你长得这么青春靓丽,若不多留下一些照片,肯定会后悔的。今天到中山公园玩,好不好?”“白骨精”为难地说:“我已经答应跟别人去南澳在那边搭帐篷过夜。”我急中生智说:“那里挺不安全的,听说有好几个长得挺靓的女孩子曾经在那里惨遭……”我故意不说出后面的字眼。果然,她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愤愤地拿起手机,给她朋友打了个电话:“不去了。”电话里传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声音:“究竟怎么啦?”手机被挂断后,又响了好几次,“白骨精”索性把手机关上了。
中山公园是免费开放的,我们在那里玩得特别开心,也合拍了不少照片。冲洗出来后。“白骨精”一直陶醉在那美丽的相片上,我自告奋勇:“单有照片是没意思的,我们应该给每一张相片配上一首诗才有意义。”“对啊,以前那些家伙怎么就没想到呢?不过,话说回来,他们除了有些钱,根本就没有什么才华可言。”我窃喜不已。“你说这几张独身照片该怎样配诗呢?”我迅速地瞄了一眼,便朗朗吟道:“绝代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状似明月泛云河,体如轻风动流波”……“白骨精”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真利害。那这幅呢?”我仔细一看,是我们两个人手拉着手的合影,于是便心生一计,大声说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不好意思,后两句给忘了。”“白骨精”得意地说:“我刚好念过这首诗,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一语双关地问道:“你确定吗?”“白骨精”信心十足地点了点头:“确定。”忽然恍然大悟,脸上泛起了一层红云,她秋波闪闪地瞄了我一眼:“你简直坏透了。”
过了一个多星期,“白骨精”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说在南澳那边有不少女孩子究竟怎么啦?”我含糊其词地说:“听说都被男孩子把肚子搞大了。不过,也没办法,因为那男的是她老公。”“啊!什么?”我的耳朵顿时被狠狠地揪了起来。“我可以去告你的,如果你不做我老婆的话!”我趁机威胁。“我好怕被抓哟,我答应嫁给你了……”“白骨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又死命地揪了揪我的耳朵。
68元敲定终生大事
进入夏天的时候,我和“白骨精”的爱情开始急剧升温,她逐渐远离了其他的追求者。我暗自高兴不已。一天,“白骨精”突然埋怨我一直“口惠而实不至”,从来没带她到高档消费场所吃过饭。我来回踱了一阵子,忽然眼前一亮,便微笑着对她说:“这样吧,我带你去四星级酒店吃顿午饭,好不好!”“白骨精”一听,瞪大双眼,仿佛看外星人般足足看了我十多分钟,然后惊喜万分地答应了。
我带着“白骨精”去了一家四星级的酒店。我故作神秘地跟她说:“这里不管你吃多少,每人都要交680元,所以你一定要拼命吃,免得吃亏。”“白骨精”母鸡啄米般地点了点头,拿着两个碟子战战兢兢地挑选适合自己口味的菜肴,之后低下头狠命地吃了起来,过了很久才抬起头心满意足地说:“怪不得我以前的同事一个劲儿地向我炫耀,原来在高级酒店里享受的感觉这么好。”
走出酒店,我讨好“白骨精”:“如果你愿意,我以后每个月都带你来一次。”她连连摆手:“太贵了。”
7月18日,我们回到老家办理了结婚证。不久,她的父母来深圳看望我们了。由于工作比较忙,我提议到四星级酒店里吃自助午餐,“白骨精”一听,马上翻了翻白眼:“四个人可是要三千来块啊!你莫非有私房钱?”我早把以前的谎言忘光了,忙吃惊地反问道:“什么时候涨价了?以前可是每个人只要68元。”“啊!”“白骨精”顿时原形毕露,像母老虎般向我扑了过来:“你这个狡猾的家伙,68元就把我给骗了,我还一直以为你那次对我是真心慷慨的哩!”
席间,岳母偷问“白骨精”:“这要花多少钱?”“白骨精”头也不抬地说:“不贵,3000来元吧。”
我大喜。显然,“白骨精”已经和我站到一条战线上了。
第4篇、爱情故事用锥子刺来的爱情
君和那个可以带给他面包房子的富姐一起走了。我的眼泪,我们所有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都无法阻止他离去的脚步。我恨他,不只是恨他的背叛,我更恨他毁了我对爱情的信心,毁了我所有关于爱情的幻想。
我像所有失恋的人一样,拼命地工作,让忙碌充斥我生活的每一个空间。可我还是觉得空虚,在很多很多的时候,寂寞像无孔不入的虫爬满我的全身。渐渐地,我养成了泡吧的习惯,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捐给了都市里大大小小的酒吧。
在NEW BRIGE我注意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每天也来泡吧。他总是一个人,孤独得像一棵橡树。从衣着看,他属于那种衣食无忧的人,并且有型有款有品位,但这些都无法掩饰他眼底深深的寂寞。鬼使神差地,有一天我忽然有种想逗逗他的念头。
第二天,我一直若无其事地在酒吧附近徘徊,等他停好了那辆奥迪,进入NEW BRIGE后,我像个贼似的溜到车旁,把早已准备好的锥子毫不留情地捅进了车胎,听到空气的哧哧声,我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快感。有时做坏事,真的能给人带来快乐。做完这些,我就潜伏在附近等待。在我吃完了14个冰激凌后,他终于出来了,我看看表已经是午夜12点。车子如我预料的那样开了没几米的距离就停了下来,他下车检查过之后就打开后备箱开始换轮胎。
到我开始登场的时候了,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走到他车的旁边做出等人的样子。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而我表现得也越来越焦急,频频看表———当然我等的人一直都没有出现。
他修好车子,看了我—眼,我的白裙子在午夜的街头不胜寒冷,我双手抱肩,嘴里打着喷嚏,那一刻的我一定楚楚可怜。“太晚了,我送你回家吧。”这个傻帽儿果然如我所料发出了邀请,我装作万分感激地上了车。
接下来的—切按部就班地按照我的设想发展下去了。我病了,发着高烧,把我送到小屋后,他顺理成章地担负起买药、熬汤的职责。任何—个有着大男人气概的人在遇到这种情况都不会将一个举目无亲的女孩弃之不顾的,更何况他这样的绅士呢!
他照顾了我三天。我的病彻底好了,而我们也迅速地成为朋友。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苏墨林,一个很书香的名字。我冷却的心又开始变得温热。那阵子我变得很矛盾,不知道该不该将这个游戏继续下去。我想不应该因为我受到过伤害,就再去伤害别人。就像尽管我丢过东西,但我至今仍没有做过小偷一样。这样劝着自己,想从这个游戏中退出—切还来得及,我们都没有提起爱情。可是,我真的有些舍不得,舍不得我生病的时候他抱着我的温暖的臂弯,舍不得寂寞的晚上那些美国的奇闻趣事,舍不得周末他开车带我去郊区游玩的欢乐。我真的是个贪心的小女孩呀!我无法想像我的生活中没有了墨林,回复到那片死寂是多么的可怕。
日子就在我的犹犹豫豫中溜走,情人节在春节的喜气中来到了。这天,我没有去酒吧,所有的娱乐休闲场所在这一天只属于那些热恋中的情人,我没有必要将自己的失意打上标签到处招摇过市。一个人缩在小屋里,回忆着我和君一起度过的所有情人节。夜色渐浓,我将小屋布置一新,点上熏香和高脚杯里的蜡烛,做了四样最拿手的小菜,打开一瓶红酒———让我自己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吧。
酒至半酣,苏墨林来了,他和我一样也没有地方可去。他送了我—枝红玫瑰,我知道这不代表爱情。但我还是很感动,我已经很久没有收到玫瑰了。谢了他,我们就一起喝酒。记不清都说了些什么,只知道我们都醉了,醉了之后,说的话就有些不经过大脑。透过朦胧的烛光,他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太对:“倩倩,做我的女朋友吧,你知道我一直都喜欢你。”“好啊,反正你有钱,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梦想有你这样的足金男友呢,钓到你是我的运气。”我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从桌子的对面坐到我的身边,拥我入怀,然后开始吻我。我挣扎了几下,就顺从地配合他:“墨林,你爱我吗?芽”“爱。”他喃喃地,开始抚摩我……我突然有些清醒,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虽然很多时候我想堕落,可我真的应该这样做吗?芽墨林意识到我突然冷了下来,他不明白我在想什么:“倩倩,你还是个女孩吗?芽”“当然!”我一怔之后回答。在我和君最热烈的日子里我也坚守了最后一方阵地。他愣了一下,就果断地推开我,起身离开了我的小屋。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望着满地狼藉的酒瓶,我一夜未眠。
我想苏墨林是不爱我的,因为不爱所以他不想占有我的初夜。换句话说,他不想对我负责,免得日后我对他纠缠不休。这样想的时候。忽然就变得有些索然无味。我写了封邮件给墨林发了过去,讲了我和君的故事,讲了NEW BRIGE,讲了那根扎进他轮胎的锥子。我想,我在他眼里一定是个肤浅的家伙。做完这些就有些释然: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
我懒懒地躺在床上,盘算着剩下的几天假期该怎么度过。砰砰的敲门声,让我有些心烦,我蓬着头发,一脸不耐烦地打开门,竟然是墨林。他挤进屋不由分说地将我搂在怀里,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嘴就覆盖在我的唇上了,我使劲地用脚踢他。虽然我欺骗了他,他也不可以这样羞辱我,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孩子。我缩到墙角,像个待宰的羔羊,等待着他的责骂。
他轻轻地走过来,扳起我的脸:“傻孩子,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爱我。”我推开他:“不爱,当然不爱。”却拒绝看他的眼睛。
他又一次扳转过我的脸:“你错了,你一直爱着我,只不过你不知道罢了。其实,从你出现在NEW BRIGE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你的眼神那么无助,像迷路的小红帽。从那一刻我就莫名地爱上你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感谢那根可爱的锥子,如果不是它,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追求你。”
“你骗我,如果你爱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芽”
“因为我知道你一定是受到什么伤害了,在你没有完全摆脱阴影之前,我很难占据你的心。今天你肯告诉我这些,我就知道你已经懂得放弃了。倩倩,我们不能总生活在过去,面对现在勇敢点。”
我趴在他的怀里哭了:“告诉我,生活中爱情排第几?芽”
“傻孩子,爱情就像空气和水,谁也不知道它该排第几,但谁也离不开它。”
第5篇、爱情故事雪落无声
又冷又硬的老北风擦着门前的老核桃树的枝桠打在冯秋生的脸上时,冯秋生正瞪着红彤彤的双眼瞅着地上被风泛起的灰尘。那些尘土一起一伏地打着转转漂浮在冯秋生的心里,堵得他心烦意乱。
冯秋生咬着牙狠狠地攥紧拳头,一动不动地立在风中,任凭冬天的冷风在他的脸上来来回回地抽打着。要不是听黑蛋说起玉梅在城里的那些事,说不定这会冯秋生还在树娃家的牌场上呢。整整一年,冯秋生就是这么过来的。自从和人合伙承包铁矿赔了老本,被人一夜之间卷跑了全部家当之后,冯秋生就像一只被人抽了筋的猫,每天太阳晒着屁股了才爬起来,迷糊着两只惺忪的眼睛,一头扎进了树娃家的牌局。开始的时候,玉梅骂他,甚至拦着他,但冯秋生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渐渐地玉梅也没了办法,只好任他这样。
春天的时候,玉梅走了。玉梅是在冯秋生偷偷地把孩子的学费扔进牌场里的时候,一声不吭地背着行李去了城里打工。
冯秋生依然故我,每天早上太阳晒着屁股了才起床,然后一头扎进树娃家的赌场,在稀里哗啦的麻将声中把自己输得像一只抽了筋的懒猫。冯秋生输的不仅是玉梅定期寄回的钱,还有七十多岁的老娘一丝丝的希望。
风越来越冷了,像刀子一样削着冯秋生的脸。冯秋生又想起前两天和黑蛋赌的那一场。那天黑蛋赢光了冯秋生口袋里的钱,转着两只老鼠眼对冯秋生说,还玩不?
冯秋生一把搅乱了正在洗的牌说,玩,你小子在城里赚了大钱,再输了老子赌一根手指头!
黑蛋盯着冯秋生的脸说,算了吧,再赌老婆都要跟人跑了,你知道吗?我在“红玫瑰”见到过玉梅,你输的这些钱可是玉梅在那地方挣的啊!
冯秋生“噌”地一下从牌桌前站了起来,一拳打在黑蛋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上,掀翻了牌桌冲了出来。
“红玫瑰”这个地方,冯秋生当然知道。以前当小老板的时候,他经常带着那些头头脑脑的人来这里应酬。这里的小姐长得漂亮,可是冯秋生每次都能洁身自好,因为他心里总惦记着玉梅。
天擦黑的时候,远远的村路上飘来一个人影,是玉梅回来了。冯秋生扑上去抓住玉梅的手臂,指甲深深地嵌进了玉梅的手腕,玉梅疼得皱了皱眉头,一言不发地跟着冯秋生回家了。
整整一个晚上,玉梅咬着牙,像一根木头一样任凭冯秋生折腾。冯秋生先是用脚踹,然后扇耳光,最后揪着玉梅的头发把她掼在床上。玉梅瞪着一双大眼睛,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男人,直到冯秋生抱着脑袋蜷缩在床上呜呜地嚎哭起来。
第二天,玉梅回了娘家。眼看年一天一天近了,婆婆带着孙子来接,玉梅摇着头不说话。
冯秋生只好自己来了。冯秋生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怀揣一把菜刀过来接玉梅回家。冯秋生先是跪在玉梅面前,赌咒发誓从此不再赌了。玉梅抬头看着天花板,仍是一言不发。冯秋生说着说着,猛地把左手摊开放在桌子上,忽地一下举起了菜刀。
“噗”的一声响过,冯秋生的菜刀却落在了玉梅伸过来的手背上,一朵鲜艳的红花顿时开放。冯秋生身子一颤,“咣当”一声扔了菜刀,连忙抱起玉梅向村卫生室跑去。
玉梅却挣脱了冯秋生的怀抱,踩着软绵绵的雪,边走边说,黑蛋的话你也相信?我在城里干的是正经活,那天在“红玫瑰”是故意演戏给他看的,就是要让他传话给你!一个矿洞子赔了,就成这个熊样,把后山的坡地里栽上核桃树,过几年不照样能翻身?
冯秋生怔怔地看着玉梅手上的血滴在雪地上,洇出点点殷红。冯秋生使劲地点着头,拉着玉梅忽然哭了起来,头顶的雪花无声无息地飘落着,四周一片洁白。
第6篇、爱情故事校花“转让爱情”引发悲剧
宋金娜是海南某大学的“校花”,外表靓丽,多才多艺,身边追求者众多。与宋金娜相比,她的表姐杜丽的生活就冷清多了。杜丽比宋金娜年长八岁,是表妹就读大学的一名图书管理员。她长相平平,直到28岁还没有谈过恋爱。
在宋金娜众多的追求者中,一名叫做陈军的男生很是执着。
陈军的细心和风度让杜丽对他印象不错,有时杜丽甚至在宋金娜面前帮他说几句好话。宋金娜满不在乎地说:“你要是真心觉得他不错,不如我把他送给你!”
表妹近乎玩笑的一番话却在杜丽心底掀起了波澜。于是她请表妹帮忙把陈军“转让”给自己。
在宋金娜的撮合下,杜丽主动约会陈军。面对杜丽的追求,陈军也一度想接受她,可两人在一起时,陈军的话题总是不由自主地转到宋金娜身上。
2013年5月,陈军考上了公务员,他邀请杜丽与宋金娜到一家餐馆吃饭。饭桌上,陈军频频举杯,不一会儿就醉了。趁着酒意,陈军向宋金娜表白了,宋金娜与杜丽面面相觑。由于陈军喝得酩酊大醉,宋金娜提议把陈军送到附近酒店暂住一晚。两人好不容易把醉得不省人事的陈军扶进宾馆房间,杜丽正想与表妹一同离开,宋金娜却挡住她说:“姐,这可是个机会。”杜丽犹豫了一秒钟,宋金娜便迅速关门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陈军逃也似地夺门而去。陈军的举动深深地刺伤了杜丽,一股恨意在杜丽心底弥漫开来。一周后杜丽给陈军打电话,电话中杜丽说,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如果陈军不跟她结婚,她就告陈军强奸。
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杜丽多次找到陈军,逼问他结婚的事情。陈军每次都果断地拒绝。
为了逼陈军就范,杜丽使出了撒手锏。她直接找到陈军的领导,把精心保存的证据放到了领导的办公桌上,并十分肯定地陈述了陈军涉嫌强奸的细节。
陈军很快被领导叫去谈话,并劝其辞职。耗费了整整一年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好不容易得到了众人眼中的金饭碗,居然就这么砸了,陈军的愤怒无以复加。他想让宋金娜出面证明自己没有强奸,可宋金娜对陈军避而不见。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劝解,陈军仍不肯放开杜丽,他在杜丽身上割了一刀又一刀。为了抢救人质的生命,狙击手在陈军企图杀死杜丽时果断开了枪。经过抢救,杜丽醒了过来。而陈军由于子弹伤及头部重要部位,他被送进医院时便陷入了深度昏迷。
第7篇、爱情故事玩转老公的女朋友
结婚以后,有件事情,微妙到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闷在心头好不爽。可说出来又跌身价……唉,是真正的欲言又止,欲语还休。
那就是老公的女朋友雪晴。
这个女朋友,当然仅仅是女的朋友啦。他们是日久天长的同事,同在公司里当着部门经理,他们之间关系是单纯的、清淡的、干净的,要不然,女人在这方面多敏感啊,多机警啊,怎么可能允许、放任老公跟异性来来往往?
女朋友———听起来,仅仅是朋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她却是老公很愿意说话的对象,而且她还是在工作上为老公出谋划策的后盾。再说了,雪晴毕业于名校,拥有英语和管理的双学位,时常为老公在老外的谈判桌上排忧解难,这很受老公欣赏。因此啊,老公就时不时地在我面前夸雪晴是如何如何的能干、理解人、帮助他。老公还教导儿子,要儿子向她学习。
这就比较麻烦了,出来管管吧,老公很不满:“我们是朋友呀?”我无话可说。我能说什么呢?他们又没有这样那样。
可不管吧,难过的是自己,因为老公有时更愿意和他的女朋友说话。虽然自己太太的地位纹丝不动,但潜意识里,自己心灵的地盘正被人无声无息地入侵。老公情感的天平在不知不觉中微微偏移。甚至有一天,家里有人送来大闸蟹,老公脱口而出,给她送点过去吧?我看他屁颠颠地去给雪晴送大闸蟹了,而且我们自家留的都是公的,什么意思嘛?
还有雪晴过生日,老公对我说,她生日的时候,我们送个什么礼物吧!我的生日,清汤寡水地就过了,不曾想到,老公的女朋友的生日,竟被他这样地惦记。唉,我不怕他在外面花心、留情,怕的是他专一执著地对了一个人,时间长了,谁信男女间只有真空的友谊?
我下定决心,捍卫我们三口之家的幸福。
周五,我瞒着老公请了一天假,给雪晴挂了电话,报明自己的身份,和气地对她说,正好要给儿子过生日,嫌三口人太冷清,想请她来家里吃顿饭。平日就喜欢到我们家与老公称兄道弟的她,当然欣然同意。
“美林阁”预订的酒席,5点钟准时被端上我家餐桌。我买了束老公最喜欢的马蹄莲和15朵天鹅绒般的“红衣主教”,插在花瓶里。门铃响,我给雪晴开了门。她好奇地端详着家里的陈设,第一次在我的背后仔细地瞅了瞅我的身材。在等待老公和儿子的一个小时里,我请她看家庭相册,看儿子出世后的第一张相片,看我们回老家照的全家福。雪晴一面面地翻动着相册,什么也没说。这时儿子回来了,他放下书包就扑到雪晴面前,问东问西,一副崇拜的模样。我趁机向雪晴提出,请她有时间的话给儿子辅导英语。
老公回家后看到我和雪晴聊天,大吃一惊!因为平时她到我家,我总是不冷不热地对她。整个晚上气氛都很活跃,我知道自己赢了第一步。
接下来的周末,我主动打电话给雪晴,以儿子的名义说他这个周末非要她来辅导他的英语。雪晴碍于面子,来我家为儿子作辅导。之后我们便聊开了,没有插嘴余地的老公只好坐在电脑前玩他的游戏了。当聊到婚姻时,我意味深长地说,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而是了解对方。接下来,我向雪晴说了我老公的六件事: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我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个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好,喝白酒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三,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5年来,每年我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四,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他都不知道是啥名字。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我都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五,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欧洲杯,每年一次的冠军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我还要爬起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六,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我都不能当着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雪晴听完后说,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了,真令我佩服。
老公此时已经拥我入怀,激动得眼泪漾在眼里,结婚后第一次用深情的拥抱与眼光注视我。我知道他此时心理很不平静。看到这场面,雪晴也很感动……她轻轻地对我说,你让我明白了婚姻的真实意义!我不会让你伤心的。说着,她悄悄地退了出去。
就这样,老公的女朋友雪晴再来家里,都是拖家带口地过来……
现在,两家人成了朋友,老公跟女朋友的老公谈得甚欢,我跟老公的女朋友也成了知己。
第8篇、爱情故事山城演绎卖菜传奇,“矮人一等”的婚姻生活
1岁多时,他的父亲去世了,母亲从此就拉扯着他艰难度日。4岁时,他还只有70厘米的身高,邻居纷纷说:“培伟不会是个侏儒吧?”这样的话像刀子一样割痛着母亲的心,她借钱将儿子送到医院做检查,结果让她很绝望,刘培伟患有先天性的矮小症。 刘培伟一天天长大,矮小带来的屈辱让他难以忍受。初中毕业,他没上高中,就毅然离开学校,可到了社会上他更受人歧视,自卑的心理一直跟随着他。 刘培伟命运的转机出现于2000年。这年,他21岁,离开家乡到了长沙。他完全被省城的繁华所迷住。一天晚上,在芙蓉路一家夜总会门外,有个中年男人突然拦住刘培伟。“会表演节目吗?”刘培伟赶忙摇头:“我不会……”“不会不要紧,你能不能唱唱歌呢?”说着,中年男人拉着刘培伟走进夜总会。 走进夜总会,刘培伟才知道中年男人叫林志军,竟是这里的老板。前几年,夜总会有个演员模仿电视剧《封神榜》中土行孙的表演,很受观众欢迎,但这位演员半年前离开了,林志军因此想重新物色个会表演的小矮人到夜总会演出,可这样的演员并不好找。
圣诞节,刘培伟和兄弟们正在洋人街演出,当他深情唱完《站台》这首歌时,有人悄悄对他说:“今天来看演出的观众中也有个小矮人。”刘培伟吃了一惊:“不会吧,我怎么没看见?”“你不相信,我带你去看看。”说着,那个人就拉着刘培伟走出后台,果然,观众席上坐着一个小矮人。 “培伟哥。”观众席上的小矮人一下子蹦了起来,高声喊他。刘培伟吃了一惊:“丽华,怎么是你?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是来找你的,终于被我找到你啦”这时候,艺术团的小矮人们全围过来:“她是谁呀?”“哇,她好漂亮!”听见小矮人们七嘴八舌,刘培伟如实相告:“这是我在老家的邻居。” 李丽华是个90后女孩,也许是因为经历相同,她从小就将刘培伟看成是自己的偶像。所以,上高中后,当李丽华越来越难以与老师、同学们沟通时,她萌发了要去寻找刘培伟的念头。李丽华并不知道刘培伟在什么地方,刘培伟的妈妈也只知道儿子在重庆演出,连电话号码也没留下。于是,李丽华坐上到重庆的火车,然后就四处打听哪里有小矮人演出。
“培伟哥,你知道吗,我到重庆已一个多月,当我听人说这里有个小矮人艺术团演出,我有多高兴呀,我想你一定在这里……”李丽华边哭边说。刘培伟仔细打量了多年不见的李丽华,俗话说“女大十八变”,尽管同样患有矮小症,李丽华身高仅0.89米,可几年不见却也出落得秀气和迷人。 刘培伟劝李丽华回去读书,“你这个年纪不应该到处乱跑。,马上回家去吧,好好读书才是你今后的出路。”“老师说我的个子太矮了,将来就算考出了好成绩也不会有大学录取我……培伟哥,让我跟着你一起演出吧。”
李丽华说什么也要留下来。无奈,刘培伟经不起李丽华的各种发嗲求饶,最后答应了她的要求,把她留在了身边。 刚开始时,李丽华连最简单的舞蹈动作也不会,唱歌也常走调,小豆子就从最基础的舞蹈动作教她,为她编排了一个叫《白天鹅》的独舞,每天从早到晚排练。二十多天后,李丽华登台表演,可她在舞台上只做了几个动作就把接下来的舞蹈动作全忘了,观众中爆发出了倒彩声。 看见李丽华呆呆站在舞台上,刘培伟急得直跺脚。“丽华,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晚上,艺术团开会,刘培伟狠狠批评李丽华。“算了吧,丽华也很难受,她刚下台就哭了。”“就是,第一次上台表演难免会紧张……”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反而让刘培伟下不了台:“好好好,我不说了,你们就宠着丽华吧,看她往后能不能学到真本事。”会后,刘培伟找李丽华单独谈心,语重心长地说:“表演这碗饭不好吃呀,你一定要用心学才行。”李丽华连连点头。 情定终生上演动人童话 官春明会耍很多杂技,曾拜杂技艺人吴君为师。
为让李丽华学会更多表演,官春明将她推荐给吴君做了女弟子。几个月刻苦训练后,李丽华学会了很多手上杂技,如“变帕子”、“耍彩球”等,但每次演出后,她仍会抢着去帮矮哥哥们打扫卫生和洗衣服,她的善良和勤劳又渐渐拨动了刘培伟的心弦。 2009年夏天,艺术团到西藏拉萨演出。第一天晚上,演出结束后回到宾馆,刘培伟在清点人数时发现竟少了李丽华,他急忙叫上官春明打的赶回演出的夜总会。然而,夜总会的人也说没看见。刘培伟和官春明就开始在拉萨街头疯狂寻找:“是我不好,没照顾好她……”官春明安慰他说:“丽华是个大人了,她不会走丢的,你不要太担心。”接下来几天,刘培伟就像发疯一样漫无目的地跑遍了拉萨的大街小巷,一天过去、两天过去,还是没有李丽华的消息,刘培伟一直失魂落魄。 “培伟,丽华有消息了!”第4天,刘培伟又去街上找了半天后刚回宾馆,小豆子就跑上前兴奋地告诉说。原来,那天晚上演出结束后,看见拉萨城美丽的夜景,李丽华完全被迷住了,她便走出夜总会。
大街上人流如织,李丽华随着人们在大街上不知不觉就走迷了方向,不知道刚才演出的夜总会在哪里了。因为刚到拉萨,李丽华也记不清所住宾馆的名字。就这样,她在拉萨城逛了整整4天,最后终于找到了演出的夜总会。 “丽华,你可把培伟吓坏了,他这几天不吃不睡……”听见几个兄弟这样说,刘培伟连忙打断他们:“没什么,只要丽华平平安安,我比什么都高兴。”说完,他偷偷看了一眼李丽华,发现李丽华也正用饱含感激的眼光看着自己,他突然有了一种甜蜜的感觉。刘培伟心里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李丽华,可是自己是不是配得上她呢? 李丽华虽然和刘培伟一样患有矮小症,却长得很漂亮,艺术团几个小矮人全都对她有好感。察觉到这些大哥哥的感情后,她失眠了:“我该怎么办?培伟哥到底是不是我真正所爱的人呢?”当李丽华终于对这个问题有了答案,她决定向刘培伟表白。
“好呀,这天是儿童节,愿你们永葆童心,永远快乐。”刘培伟和李丽华的决定得到了大家一致赞同。 卖菜继写平凡人生的传奇 刘培伟和李丽华的婚礼庆典如期在重庆洋人街举行。 中午,换下了演出服装的这对新人分别穿上了白色西装和大红婚纱。当“婚礼进行曲”缓缓响起,刘培伟牵着李丽华的手出现在众人面前,围绕在他们周围的小矮人兄弟拼命向他们喷射彩带和礼花,前往道贺的游客更是热烈鼓掌和欢呼:“这真是名副其实的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婚礼呀!”许下诺言,相互敬礼,互赠礼物……在司仪主持下,刘培伟和李丽华分别从身上取出精美小盒,将里面装着的项链和戒指取出来,在所有来宾见证下为对方戴上。“丽华,我这一下可真就被你套牢了……”刘培伟小声说道,眼光中全是柔情和幸福。 然而,婚后的生活却不像他们想象中那样轻松,就连做饭、炒菜和洗碗这些在很多夫妇看来十分简单的事,刘培伟和李丽华要做好也很困难,原因是他们的个头还没有灶台和水池高,每次淘米做饭或炒菜洗碗,夫妇俩就只能站立在一个小木凳上,李丽华不止一次因为脚下踩滑从小木凳上摔下来,刘培伟就再也不肯让她“冒险”了,每天都抢着去做饭、炒菜。晚上,由于双人床太高,刘培伟又要将妻子抱上床,半夜时还要照顾妻子方便,他们的恩爱让很多人羡慕不已。可一年多后,艺术团的处境变得艰难起来,接到的演出邀请越来越少。官春明提出要回湖南,刘培伟回家同妻子商量,李丽华并不答应,“培伟,你不认为重庆是个很适合我们生活的地方吗?我很想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刘培伟无奈,只得让官春明他们先回湖南。 其实,李丽华的心里另有打算,她觉得去夜总会工作并不是个长久办法,因为小矮人在舞台上表演,实际上就是哗众取宠,让别人取笑,根本算不上是真正的艺术,迟早有一天会被观众唾弃,她和刘培伟需要脚踏实地去做事情。可他们夫妇俩都是小矮人,能去做什么呢? 一天,看见电视上播出了一对小矮人夫妇在成都卖菜的新闻,李丽华受到启发:“培伟,我们要不也去卖菜吧。”夫妇俩拿出了所有积蓄,开始寻找卖菜摊位,最终在人和镇菜市找到摊位,开始卖菜了。 别人在台子上卖菜,他们因为个子太矮,只能全部将菜放在地上。最初卖菜时,刘培伟和李丽华连如何进菜,哪些菜好卖和价格多少也不知道,他们就去附近的二手菜市上进货,不仅进价高,所卖的菜品也不如其他菜贩新鲜,每天赚的钱还不够负担摊位费,刘培伟多次说:“我们天天这样辛苦又挣不到钱,不是白干吗?”李丽华也很着急,但她还是坚持:“万事开头难,我们才开始,有很多东西需要慢慢学。”
刘培伟买了辆小型的电动三轮车,然后请人对车子进行了一番改造,在性能上更稳定,更安全,这样就能让李丽华更放心。从此,刘培伟就每天风雨无阻在早上三四点钟就骑着三轮车去早市进菜。冬天迎着凛冽的寒风,夏天冒着倾盆而下的大雨,他硬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坚持下来。由于菜好、价格低,刘培伟和李丽华每天卖出的蔬菜量不断增加…… 2013年1月,又一个惊喜让刘培伟猝不及防,李丽华怀孕了! 刘培伟差点跳起来:“真的吗?我快做爸爸了!”他抱住李丽华一阵猛亲。 刘培伟陪李丽华去医院做了检查。李丽华果然怀上了孩子。但一个月后,李丽华再去妇幼保健院做检查时,医生严肃地对他们说,由于夫妇俩都患有矮小症,孩子遗传的可能性也很大!而且由于特殊的身体原因,李丽华可能无法承受怀孕和生产的过程,所以主张他们把孩子打掉。“不行,我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他是我和培伟的骨肉呀!”李丽华的态度很坚定,可医生的话却在刘培伟心里掀起了波澜。是呀,万一孩子出生后有病,他将来的一生也会在痛苦中度过,而且医生说这种概率非常高,何况丽华在生产时还会有危险。 “丽华,要不咱就去做人流手术吧……”终于,这天晚上,刘培伟说出了他的决定。李丽华的泪水一下子流出来:“为什么,这可是我们的骨肉呀。”“我也舍不得,但我不希望孩子出生后也像我们这样有残疾……”刘培伟痛苦地蹲下身,大颗大颗的泪水流淌在脸上。
几天后,李丽华在一家医院做了人流手术。手术前,她对刘培伟说:“我真的很想做妈妈!” 这次风波后,尽管生活很快恢复平静,但刘培伟明白打掉孩子是妻子心里一个难以愈合的伤痛。所以,他有了收养孩子的想法:“丽华,我们虽然失去了亲生骨肉,但能把一个幼小生命抚养长大,不同样是伟大的母爱和父爱吗?”李丽华接受了这个建议。几个月后,刘培伟和李丽华成功收养了一名出生4天就被抛弃的女婴,刘培伟的母亲特意从怀化赶到重庆帮着他们一起带孩子,这个孩子的身上寄托了刘培伟夫妇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第9篇、爱情故事如此美妙的私奔
在那里,两个人有了永生难忘的两个月,日夜相随、如胶似漆。然后,钱用完了,只好回家。
在南希不大却充满艺术氛围的家里,我暗自揣摩南希和她逝去的先生鲍勃,曾经共同经历的那些年月,是多么得美妙!
70多岁的南希仍然睡在鲍勃四十年前亲手制作的木雕大床上,床边的床头柜和木制橱柜都是那个曾任职纽约女装公司的执行长的手工制品,卧室和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幅水墨画、炭笔画、油画和中国画,每一幅都是鲍勃的杰作,后花园里,一个个石雕也是鲍勃亲手所刻。这个如今只在墙上照片上微笑的男人四年前因病去世了,可是他瘦小纤细的遗孀却每天生活在他留下的这一切组成的小世界里,继续着她的人生。
南希是我的美国邻居,因为她曾经做过美国高中和大学的文学老师,我请她帮我看看我的小说英文译文是否通畅,每次,我们都是在她家的书房里电脑前进行我们的翻译事宜。她不懂中文,但却对中国文化喜爱之极,她给我看她逝去的先生曾经去中国时画的苏州的小桥流水,还有从中国带回来的刺绣手工艺。她不止一次地感叹:要是鲍勃活着就好了,他一定会非常喜欢跟你聊有关中国的一切。
一次,我给她说有关中国父母包办婚姻的事情还有中国式的抗婚和私奔,那竟然引起她对自身的联想,于是,她给我说了他和鲍勃当年那段“美国式的私奔”。
二战结束,28岁的英俊大兵哥鲍勃,站在纽约曼哈顿一所高中的舞台上,给中学生们讲述战场中的种种……
台下坐着18岁的美丽少女南希。她一头金发,喜欢舞蹈、喜欢音乐、喜欢文学、喜欢幻想,她一直在心里描述的白马王子形象这天竟然出现在她学校的舞台上,那个刚从战场上归来的年轻男子一下子就占领了她心中的处女地。
南希拿着笔记本走向鲍勃,想让他在上面签名,可看着被众多女孩子包围的男人,她只好站在一边耐心地等待……鲍勃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子,看见她欲说还休的害羞神情,这个大男人被那种娇羞的少女神态深深打动,他朝她走过去,伸出手:“我们认识一下,我是鲍勃,你的名字?”
就这样,南希和鲍勃恋爱了。
他满足她所有对爱情的憧憬:他高大、英俊、强壮却有着细腻的感情,他是个喜爱艺术的男人,他爱美术、雕塑、爱东方的古老艺术;她满足他所有做男人的心:她娇小、美丽、温柔、多情,一个童话世界里的小公主,他要保护她,用他的一生给她最美好的幸福。
可是,首先南希的家庭掀起反对的浪潮,南希的父亲对女儿说:“这个小伙子不能给你我们正提供给你的相当质量的生活!他供不起,他的家庭也供不起!”接着鲍勃的家里也是一面倒的不赞成,他的母亲说:“那样的一个娇小姐,你难道娶回来供着吗?而且她还不是天主教徒,在那样的学堂里出来的,有几个守规矩的女孩子?”经济条件的悬殊,信仰上的差别,家庭间的差异,使得一对相爱男女身处漩涡之中,他们俩痛苦万分,最后决定出逃!
私奔就这样发生了,他带上所有的积蓄,携着心爱的女子乘船去了欧洲,在那里,两个人有了永生难忘的两个月,日夜相随、如胶似漆。然后,钱用完了,只好回家。
幸运的是,这对神仙眷侣不是从虚幻跌回到现实,然后分道扬镳;而是从甜蜜无比的天堂回到真实的相亲相爱的人间,一齐努力共同奋斗。他一路上升,从一个普通职员升到纽约一家连锁女装店的执行长,用他卓越的艺术鉴赏力作为工具,也作为他一生的爱好,带着他热爱的娇妻周游世界,欣赏人类创作的所有艺术奇观,眼里所见心里所悟,都化成他笔下和手中的艺术作品,他更用他的宠爱和真情为妻子亲手制作了木制的高架床,妻子用手工绣制的美丽布帘挂在床架上,那就是他们俩爱情的小王国,他们自己的童话世界。
南希说他的老父亲到了晚年已是女婿最好的朋友,两个深爱同一个女人的男人,相互欣赏和珍惜,老人家说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当年阻碍女儿和女婿相爱,所幸,没得逞,这成就的却是一段千古佳缘。
南希一生都生活在丈夫的宠爱里,他们育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生活在纽约郊外一个美丽宁静的小镇上,妻子读书写作,教孩子文学文字,多么完美的一个爱情故事!
然而,任何故事都有结束的时候,人的生命是有限的,鲍勃4年前病逝。
如此相爱的丈夫离开了,这4年来南希是怎样过的?每个周末她回到我们居住的小镇,教孩子英文,平常她自己开车去纽约城,住在城中她的亡夫曾经为她买的小公寓里三四天,逛博物馆、跳芭蕾舞、去健身房,她还是联合国的义工,还能帮助我理顺我的译文……她是如此的快乐和充满活力!
南希指着她家里到处摆放的鲍勃的艺术作品,对我说:“鲍勃天天陪着我呢!他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我知道他愿意我生活的开心幸福,我知道他一直和我在一起!”
如果真的爱过,就永远不会失去!如果真心相爱过,就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我拥抱南希,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下,不是难过,是感动,是触动,是领悟!
第10篇、爱情故事情动秘鲁 河南农民娶了个秘鲁将军女儿
他是一个贫寒的农家子弟,却偏偏喜欢上了一位异国将军的千金小姐。这场异国姻缘,吸引了秘鲁全国的关注,在当地被传为佳话。一对身份落差如此大的年轻人,是怎样挑战世俗偏见,创造爱情奇迹走到一起的?
打工男孩恋上美丽洋妞
申航出生于河南省卢氏县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虽然成绩优异,他却选择了打工供妹妹上学。后来,申航攒了一点钱,在济南一家技校学习汽车修理,随后在北京东城区一家修车行当了汽修工。
2008年5月的一天,一个名叫阿塔娜的秘鲁女孩来到修行车,她的车漏油了,申航花了两个多小时为她修好。阿塔娜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汉语,汉语说得有模有样。申航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放弃文学爱好,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修车中他给她讲了好多汉语知识,她佩服得直嚷:“你去当老师,一定好!” 阿塔娜提出想学一点歇后语,以便向同学卖弄,申航便教了她几个歇后语:“猪鼻子插葱——装象”、“墙上挂帘子——没门儿”等,乐得她前仰后合。
两个人聊得十分投机,面对美丽的阿塔娜,申航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心动和放松。阿塔娜走后,申航才发现助力器油管上有个螺帽忘了上弹簧垫圈。他非常着急,下班后直接去了外国语大学,在留学生宿舍找到阿塔娜,说明来意。阿塔娜对他的认真很感动。由于没有起吊设备,他用千斤顶顶起车体,钻进车底,足足鼓捣了4个多小时才把弹簧垫圈安装好。阿塔娜一直在他身边陪着他。分开时,两人互留了手机号。
申航回到住处,已经是凌晨1点多,虽然很累,但他心里非常开心,不仅因为补救了自己的粗心,更因为又见到了阿塔娜。
周末,申航收到阿塔娜的短信:“今晚吃烤鸭,怎么样?”让一个女孩子请自己吃饭,申航不好意思。如果申航请客,他又感到太奢侈,于是回了个短信谎称自己有事。阿塔娜又发来短信:“墙上挂门帘儿——没门儿!今晚六点半,我在前门全聚德门前等你。拜拜。”
这一军将得申航没了辙,只好如约前往。阿塔娜叫了几个菜,还要了一瓶1200多元的法国酒。她举起杯,说:“我想把这顿饭变成拜师宴。我请你做我的汉语老师,行吗?”申航愣住了。阿塔娜说:“每周一次课,500元,够不?”申航立刻说:“我不想赚你的钱,咱们来个交换,你教我西班牙语好吗?”阿塔娜笑着说:“一言为定!”
为了能与阿塔娜更好地交流,申航学习西班牙语简直着了魔。仅仅过了三个月,他就能与阿塔娜用西班牙语进行日常对话了,而阿塔娜的汉语也有了质的飞跃。在这样的相处过程中,两人的感情更近了,简直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一天正好是端午节,申航鼓起勇气请阿塔娜吃饭。他请不起高档餐厅,就领她到一家饺子馆,要了两盘水饺,还有四只粽子。阿塔娜觉得粽子太有特色了,一连吃了三只。当着美女的面,申航有意卖弄一下,给她讲了屈原的故事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含义,让阿塔娜惊叹又佩服。
每每和阿塔娜在一起,申航就感到十分开心又有点心慌意乱,甚至喘不过气来。他暗暗喜欢上了这个活泼善良的异国姑娘。可是,他觉得自己只是个汽修工,配不上她。虽然这样想,但心底涌动的爱,总是让他无法平静。他试着用朦胧的方式来打探她的心。有一次学习结束,阿塔娜送申航,两人路过校园的花圃,一只蝴蝶在玫瑰花上盘旋。申航说:“中国有一个词牌,叫‘蝶恋花’。蝶,比喻男性,花,比喻女性。也就是男子追求女子。”阿塔娜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双眸含情地瞟了他一眼,申航心中甜蜜蜜的。
这年腊月,申航准备第二天回老家过春节。夜里10点多,阿塔娜哭着打来电话,说她和同学开车去内蒙草原,车在密云县抛锚了。申航二话没说,骑上摩托车就赶往出事地点。不料在密云县境内,由于天黑路滑,车冲进了路边沟里,申航右臂骨折,被人送进了医院。阿塔娜闻讯赶到医院,看到申航疼得冒汗,抚摸着他手臂上的绷带,泣不成声,说:“都是我惹的祸……”申航笑着安慰她:“和你没关系,是‘蝴蝶’自己开车不小心嘛。”阿塔娜娇嗔地轻拍了他一下。
申航没有多少钱,住了三天就出院了。阿塔娜到车站送申航,告诉他:“我在中国的进修结束了,下个星期就回秘鲁,我们以后在qq上联系吧。”申航尽量装得轻松,待阿塔娜转过身,他的心里一下空落落的。
真爱无敌,为了心上人远赴秘鲁打拼
申航在家里养了两个月,右臂刚刚敢使劲儿便回到北京。可是,他在修车行的工作却被别人占了。好不容易找了份工作,老板却把他一脚踢了。他只好离开修车行,到一家建筑工地筛沙子。由于过度劳累,他受伤的右臂肿了起来,每天下班要用热毛巾敷。一天晚上,阿塔娜和申航视频,发现他的右臂缠着毛巾,知道情况后,阿塔娜在镜头前难过得大哭起来。
第二天,阿塔娜打来电话,说她表哥在利马开一家修车行,急需汽修工,月薪3000索尔,包住宿。一想到马上能看到阿塔娜,申航立即答应了。好在父母还年轻,身体也还好,申航没有太多的牵挂,于是,办好了一应手续,申航便登上了飞往秘鲁的航班。
2010年初夏,申航来到了利马。他一走出查韦斯机场,等候在大厅里的阿塔娜就飞跑着冲过来,热烈拥抱他,申航幸福得差点晕过去。此后,每到周末,阿塔娜就驱车8小时,从阿雷基帕赶到利马看望申航。一到周末,申航就盼着阿塔娜快点出现。表哥蒙里查斯开他的玩笑:“别老看表,你的小鸟会飞来的。”
申航性格随和,修车技术又好,和阿塔娜的表哥蒙里查斯相处得很不错。
阿塔娜24岁的生日的前两天,申航就忙开了。他告诉阿塔娜,准备送她一个惊喜。他到中国商店里买了糯米和红枣,但是买不到苇叶。他向蒙里查斯借了辆自行车,骑行了几十公里土路,来到多诺比河边,冒着遭遇鳄鱼的危险,到齐腰深的河水里,采到了苇叶。回到住处,他上网现学现卖,包了24只精美的小粽子,用红线缠绕。阿塔娜来到时,申航一面唱着生日歌,一面把煮好的24只小粽子端上桌来。阿塔娜高兴得哭了。
吃完饭,两人肩并肩在公园里散步。阿塔娜指着满天的繁星,说:“南半球的星星,在中国是看不到的。”申航说:“错!有一颗星,我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能看到。”阿塔娜惊讶地问:“那是一颗什么星呀?”申航搂着阿塔娜,柔声说:“阿塔娜星。”那个星光灿烂的夜晚,申航第一次吻了他心爱的姑娘。
第11篇、爱情故事毛脚女婿闯难关
我和妻子小珍刚开始谈恋爱时,她父母知道后,在没有见我一面的前提下,就亮出了“红版”。因为他们听说我是一家安装公司的水电工,而他们家是书香门弟,且小珍长相不俗。
我知道后很是气愤和伤心,幸喜的是情深义重的小珍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我。为了使我们的爱情得以延续,又不激化她和父母的关系,我们经过商量,决定实施“缓兵之计”。
春风催花开,俗话说“丑媳妇终要见公婆”,那么我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博得两老的认可和欢喜呢?
一天,小珍打电话给我,说她家里的水龙头坏了,一时找不到人来修,救水如救火,让我立即前往抢修。我一听心里就先怵三分,小珍宽慰我说:“不用怕,有我呢。再说,我爸妈又没见过你。”
当我带着工具硬着头发敲开小珍家的大门时,她父母俱在。让我感到伤心和滑稽的是,她父母不知道站在他们面前的这个小水电工是与他们家小珍“暗渡陈仓”、“海誓山盟”的人。我手脚麻利地修好了水龙头,又捎带把她家经常漏水的抽水马桶也修整了一番,出色的手艺赢来了小珍父母的连声称赞。相见之下,他们并非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和不近人情。当天晚上,我偷偷地把小珍约出来,决定以此为突破口,采用“渗透法”,慢慢地赢得两老的好感。
这之后,小珍家的电灯、插座、水龙头、抽水马桶、热水器等器件隔三差五地要“坏”上一次,这是小珍与我里应外合暗地里做的手脚。于是我隔三差五地来到小珍家,修好后,也不急着离去,而是一边与她父母聊天,一边帮他们干一些力气活。渐渐地,他们从叫我师傅到昵称我为小虎,我也从叫他们老伯伯、老妈妈,转为叫他们小珍爸、小珍爸。我想,这离我叫他们为“爸、妈”的日子不远了。
一天傍晚修好热水器后,小珍父母一定要留我吃饭,在小珍的暗示下,我只得忐忑不安地坐在餐桌边。正吃着,小珍爸爸说:“小虎,这些日子辛苦你了。说句心里话,我发现你读了许多书,人聪明又肯钻研,好好努力,一定会有出息的。”这时,小珍将一叠报刊放到她爸爸手边,颇为炫耀地说:“爸,你看,这上面都有他写的文章,还得过几次奖呢,现在有一家新闻单位要聘用他,说不准下一次家里的水龙头坏掉就没人来修了。”小珍爸听后向我伸出了大拇指,由衷地赞道:“好样的。”
过了一会儿,小珍妈给我挟了几筷子菜,看着我说:“小虎,找对象了吗?”谁家的姑娘要是找到你,算是有福气的。唉,我家小珍不知能找个什么样的,岁数不小了还不谈恋爱,给她介绍,她全不答应,真是气死我们了,唉……这时小珍飞快地给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回答说:“我有对象了。”小珍妈听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颇为遗憾地点了点头。看到这些,我和小珍高兴得差点儿跳起来。
俗话说“趁热打铁”。第二天,穿戴一新的我拎着礼品正式拜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当我搂着小珍出现在他们面前,并热辣辣地叫上一声“爸、妈”时,他们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恍然大悟过来,然后接过礼品笑骂道:“你这小虎真不简单。”随后又狠狠地剜了一眼站在一边捂嘴笑着的小珍。
我激动得差一点掉下眼泪。我知道,自己这个毛脚女婿终于闯过了难关。
第12篇、爱情故事灰姑娘如何俘获王子心
同未来的国王交往是要付出代价的!
2010年11月16日,英国首相卡梅伦正在开一个内阁会议,突然,会议室的门被打开,来人在首相耳边低语几句,便匆匆离开。首相卡梅伦的脸上现出无比惊讶的表情,他激动地大喊:“这是举国欢腾的大日子!”首相接着说,“今天,不,就在刚刚,我们的威廉王子与灰姑娘凯特·米德尔顿订婚了!”顿时,整个会场响起了一片欢呼声,内阁部长们击掌庆贺!很快,这个消息成了英国各大媒体的头条,全英国人民都沉浸在兴奋与祝福中。
灰姑娘凯特·米德尔顿没有任何贵族血统,也不在任何一个富豪榜之列,而是来自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她也不像戴安娜王妃一样拥有绝世的美貌,她是如何与王子相识,又是如何得到王子的水晶鞋的呢?
灰姑娘不施脂粉
在马尔堡私立学校,凯特第一次认识了贵族后裔的孩子们。这个时候,凯特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威廉王子,虽然未曾谋面,但威廉王子已经在她少女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她高中三年宿舍墙壁上贴的惟一一张画报就是威廉王子的像。每次好朋友聚在一起讨论学校中哪些男孩比较迷人时,凯特总会说:“你们说的这些我都不喜欢,他们看起来有些粗野,没有谁能够像威廉那样……我打赌他人肯定很好,光看他的长相就知道了。”每当这时,好友们便一起哄笑着说:“你这个‘等待中的王妃’又来了!”
整个高中期间,长相甜美的凯特学习优秀,热爱运动和戏剧,还是曲棍球队的队长。毕业后,凯特来到圣安德鲁斯读大学,学习艺术史。与此同时,她也得知,威廉王子也即将来这里就读。想象着与偶像见面的时刻,少女的心里掀起了一片片涟漪。
然而,开学后,从小受人瞩目的凯特受到了生平第一次打击:这年的新生中女生占了绝大多数,她们不仅一个比一个漂亮迷人,而且也都是带着优异的成绩进来的。很显然,她们大多是冲着王子来的。一向自信的凯特开始自卑起来。
威廉与凯特分在同一个系,每当他出现时,都被师生们众星捧月般围着,他的目光根本就没在凯特身上停留一下。
此后,凯特跟学校里绝大多数的女生一样,将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威廉身上,只要知道王子可能出现的场所,她就将自己精心打扮一番在那里静静地等待,希望王子能看上自己一眼,并对自己产生好感。但威廉王子好像对每位女生都不在意。
一天晚上回到宿舍,室友们又在热烈地谈论着王子,凯特突然对这种失去自我的生活感到无比沮丧,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威廉就那么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人失去自我吗?
那之后,凯特开始了自己全新的大学生活,她不再为了威廉而生活,她要过更有意义的生活。她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时代,换上了牛仔裤和T恤衫,每天将自己的时间表排得满满的。很快,擅长游泳、骑马、网球和数学的她脱颖而出,被选为多个校园社团的负责人。这时候,学校里的男生们发现这个叫凯特的姑娘与那些整天矫揉造作涂脂抹粉的女生完全不一样,她不施脂粉,却美得那么自然,她浑身散发着的青春与活力深深地吸引了学校里的男生们。而此时,威廉王子也对这个甜美而自信的女孩刮目相看了。
2002年3月27日,当威廉得知凯特将参加一场慈善时装秀的消息后,他特地买了头等票,坐在第一排看她的演出。当作为模特之一的凯特在T型台上款款走来时,威廉瞬间被她的美貌击中,那一刻,仿佛全世界都从威廉的眼前消失了,只有凯特,那么自信,那么自然,无拘无束地在T台上释放着美丽。他忍不住地说:“太美了!”
时装秀结束后,威廉决定找机会向凯特表白心迹。不久后的一个聚会上,当音乐响起,人们开始举起酒杯的时候,威廉拒绝了邀请他跳舞的女生,他在人群中找到了凯特,两人坐在角落里热情地交谈。王子在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即便躲在舞会的角落里。
第一次近距离面对自己的偶像,凯特羞得满脸通红。就在凯特低头的一刹那间,威廉突然把头靠近凯特,想亲吻她,凯特吓了一跳,立刻把脸扭了过去。这一幕被很多人看到了,很多女生在心里暗暗嫉妒凯特,而有些男生却为凯特的表现吹起了口哨。威廉微微一笑化解了尴尬,二人继续交谈起来。其实,凯特的这次回避反而激起了威廉更深的爱恋,他想,如此自爱的女孩太难得了!
此后,两人开始正式交往,威廉深深地喜欢上了凯特。
她就是未来的王妃吗?
威廉与凯特和普通的情侣一样,一起上课,一起散步。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二人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有乡村生活的背景,都喜欢运动且是游泳健将;他们都喜欢滑雪,上大学之前都进行了一年的旅行。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如果威廉的课程安排不过来,凯特还会帮他做笔记。
威廉从小生活在规矩繁多的皇宫,自然少了许多乐趣。本以为上大学后可以自由了,但第一次长时间独自生活在陌生环境里,再加上学业的压力让威廉感觉很孤单郁闷,他一度想退学回到皇宫里。
凯特比威廉大半岁,而且她性格开朗,内心坚强。每当威廉感觉不开心时,就第一时间找凯特倾述。为了帮助王子排解压抑的情绪,凯特就把王子带到附近的马场,因为骑马是两人共同的爱好。凯特告诉他:“如果内心的郁闷无法跟别人说,那就跟马儿说,马儿会永远为你保守秘密。”威廉半信半疑地向马儿叙述起来,他发现,每当自己情不能自已时,马儿的眼睛里就充满了泪水,温顺地把脑袋倚向他,像是要以此来安慰他。
王子厌倦了喧嚣的舞会和频繁的周末社交,凯特就带他来到一个小足球场,让他与几个足球小子踢一场球。王子也打着赤膊,挥汗如雨,一场比赛踢下来,不管结果如何,他都觉得无比轻松与畅快。除此之外,凯特还特意介绍一些性格风趣的朋友给他认识,每次的交流,总能让威廉王子心情无比愉快。
威廉在学校有一项特权——可以在大二的时候选择搬出宿舍。二年级下学期,威廉和凯特以及另外两个朋友合租了一套公寓。为了王子的安全起见,公寓安装了防弹玻璃和防爆门,落地窗户也进行了加固,王子和朋友们经常在公寓里办派对。这期间,凯特就像姐姐一样,在生活上处处照顾王子。他们一起布置家居,一起晨练,一起学习。每当王子想偷懒,凯特就说:“中国有句话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未来的英国国王怎么能偷懒呢?”威廉就得乖乖地就范。
当时,两人虽然处于热恋之中,但为了避免王子受到媒体的骚扰,凯特每次都让王子先出发,过个十几二十分钟,自己才出门,她甚至从来不在公共场合和王子牵手。
2004年夏,威廉即将毕业,查尔斯王储和伊丽莎白女王都来参加了王子的毕业典礼。威廉以好朋友的身份向他们介绍了凯特,当女王和王储得知就是这个彬彬有礼的女孩帮助王子克服了思乡病时,对她十分感谢,并邀请她参加英国王族的冬季滑雪度假,凯特欣然应允。
第13篇、爱情故事对面阳台
这个故事很简单,就如街头巷尾阿伯阿婆嘴里的家常。它非臆造瞎编,也不曲折离奇。先说明,也许就因为其普通平凡,读了会使人觉得无味,可我好想讲一讲它。故事人物不多,只有他与她。
他与她,有着几个异同点,先来个交代:
同点:他们都是W城的暂住居民,都租在怡苑小区,都是未婚青年。
异点:他老家在Q市,跨越了三个省来的。她住境外,可以称为华侨;他是技术员,城市雕塑艺术院首席设计师。她是大学生,到W城师大艺术系攻读,专修音乐;他住小区D栋六楼。她也住六楼,可是在C 栋。两座楼房中间隔着一个小公园,距离约一百米。
闲话休题,言归正传
他搬来D六楼的第一天,她住进C五楼刚满一星期。当他把房间扫得灰尘漫天而跑到阳台透气的时候,她在阳台晾刚换洗的衣服。也许两人的视线在无意中碰撞过那么几次,可是谁也没去留心过谁。世界这么大,留心得了吗?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深夜,他为图纸上遇到的一个难题伤着脑筋,停下笔来,信步踱到小阳台去,企望静美的夜色能提供他一点灵感。夜风习习,顿时觉得大脑清醒了许多。
伸一伸酸痛的懒腰,不经意中一抬眼,C六楼的灯也亮着,有个人影俯靠在阳台栏杆上。距离太远的关系,加上对面房间背景光亮的反衬,只能依稀分辨出对方是个女性,还有,长发飘飘。
她,就是那天晾衣服的女孩,他记起来了,不由得朝那边注目着。然而,夜色迷蒙,再怎样努力,进入视线的也只能仅此而已。 “这丫头还没睡觉,在思考什么难题吗?”他觉得有点奇怪。
当然,D栋的这一切,同样也都进入C栋女孩无意的观察中。“这家伙三更半夜还亮着灯,难道也在练习莫扎特?”女孩不无自嘲的嘀咕着。
又是半个月,除了撕下十几张日历,日子依然很平淡地过去着。唯一不同的是,两个六楼的房客都发现对方天天熬夜 ,好奇心使他们开始关注起了对方。12点过后,神差鬼使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各倚楼栏,举目凭眺着,这似乎成了各自的必修课。可是,到底凭眺的是什么,难道是寂静夜空那朦胧的魅力,还是萧瑟清风的清爽撩人,不然就是黛色天幕下的阳台上有着一股难于抗拒的引力?他们都没找出答案,只是,两人在阳台逗留的时间渐渐长了起来。
那个深夜,女孩从阳台回到卧室,关上了电灯,可就总是难于进入梦乡,莫名其妙的思绪使她辗转反侧,干脆爬起床,想喝杯牛奶帮助入眠。走到放在窗前的冰柜,眼睛不由自主的透过窗纱朝对面瞅了一眼,D六楼的灯还没熄灭---他还在阳台上。
又一天晚上,他在单位加班,之后同事们又相约上街吃夜宵,弄到将近两点才归家。“咚咚咚”的跑上六楼,进了房间的首个目标就是阳台----对面的灯依然亮着,C栋的她,依然伫立于阳台,长发飘飘。
这一夜,两人都失眠了,可心里,却觉得多了点什么。
……
白天里,两人的思维系统里都增加了同样的内容。同样的常在突然之间,忍俊不禁地笑起了自己,骂着自己傻蛋;同样的对自己说,今晚无论如何我要主动了,可要主什么动,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可又都同样的盼着太阳早点偏西。
每当夜幕降临时,两人的工作与学习都同样的分外有劲,同样的感到某种神奇的力量在提供着身体上的能源。精神抖擞之下,平时不好摆平的任何难题都能迎刃而解。而阳台之约的时间一到,几乎同时出现在老地方,相互眺望着,让某种无法说明白的情愫在空中交会、碰撞,无声地向着对方倾诉工作的压力与生活的无奈……
又是一个夜晚,阳台上,他喝着茶,她啜着咖啡。好久好久之后,一种无法按捺的冲动使他突然鼓起了勇气,几乎是肆无忌惮地朝着她的方向举起了茶杯,定神一看,对面的女孩也正做着同样的动作,顿时,一股暖流悄悄、轻轻地注入了两人心田。就这样,两只举着杯子的手,似真似假,似有意似无意地举了起来又放下,放了下去又举起……
突然,她跑回了房间,灯很快灭了,留下了他,正为自己的冒昧而懊悔得几乎去撞墙。可又是很突然的,对面阳台闪烁起了一个亮光。“是手电筒!”他惊讶地注视着,心里升腾着疑团。
手电筒很奇怪的摇晃着,在夜空里上下左右地划动。然后,稍微停顿又重新开始,摇晃得越来越缓慢,越来越沉稳。“她在向我传递什么信号!”他顿悟了,全神贯注地捕捉着那划动着的光束。
“89……0736……94”他一边喃喃的念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小灵通,迅速拨出了这串数字。果然他没猜错,当第一个拨号声还没完全消失时,话筒里就传出了一个清脆得犹如黄莺的声音:喂……
接下来,好多情节可以省略去。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过程任由读者诸君自行去设计与组合,我不好意思详尽描写而去惊动那份甜蜜与静谧。
我想说的是,城东的电影院图书馆,城西的小吃店咖啡厅,出现了他们相依相偎的身影;城北的古刹佛寺,城南的泽国水乡,留下了他们缱绻缠绵的足迹。对了,这里该补充重要的一句,两人每个月缴纳的电话费,从此比往日多了很多很多。
就这样过去了大半年,冬天的溯风把落叶刮打得漫天飞舞。一个太阳将下的黄昏,天气极冷,他的小灵通响了,她在里头说:“家里来电了,要我马上回去……”
世间的一切都凝固、静止了。他似乎没听到什么,更似乎突然失去了语言表达功能,电话里的声音继续响着,极慢,极沉:“……家里为我下学期的就读安排好了,我不可能再回到这里……半小时以后的飞机。知道你忙,就不当面告辞了……别给我电话,我的手机停用了……不管怎么样……都保重……”
声音哽咽了,之后,电话里头只剩下一大串世界上最难于接受的噪音,在无情地撞击着耳鼓,在残忍地咬噬着他的心。
月儿初上的时候,她在云中。飞机披星戴月隐入夜空深处,身后的W城,渐渐远去。泪水,一滴滴地滚落。
月儿初上的时候,他独上六楼。W城灯红酒绿依旧,车嚣人欢依旧,对面阳台,却没有了灯光……
第14篇、爱情故事独爱你的胖:中国“最胖女孩”的爱情传奇
因为过度肥胖,赵颖芝的学习、工作先后亮起红灯,生活更是遭遇种种烦恼。按说,在如今以瘦为美的年代,像她这样的胖女孩,爱情也会与她绝缘,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个身高1.76米的英俊男孩,竟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他们又有着怎样的爱情传奇?
就爱你的胖,爱情也要重量级
5年前,24岁的周宇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爱上一个块头大他将近两倍的女孩!
周宇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高中毕业后,他在市区开了一家乐器店,兼卖一些影碟片。2008年3月的一天傍晚,周宇正在整理一批新货,店内突然闯入一个庞物大物——一个年龄看上去不到20岁,浑身却厚实得像一堵墙壁的女孩。见周宇吃惊不小,那女孩又抬起右臂,边呼扇着胳膊上的肉边挑着眉毛,坏坏地对他说:“小子,没见过吧?今天让你开开眼!”
周宇被她戏谑的话语逗乐了。虽是初次见面,两人却没了陌生感,倒像朋友似的聊开了。周宇得知,她叫赵颖芝,当时虽然只有20岁,身高有1.60米,体重却达到116公斤。周宇感叹地说:“今天认识了你,我才知道自己轻于鸿毛。”冷不丁地,赵颖芝在他胸口上擂了一拳,很哥们地说:“今后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找我帮忙,我一屁股压死他!”周宇却痛得“哎哟”一声,苦笑着说:“别人没把我怎么样,倒是你先对我下毒手了!”赵颖芝这才意识到自己出手太重,连忙作揖赔礼道歉。两人顿时大笑起来。
俗话说,胖子心宽。但听了赵颖芝的介绍,周宇才知道胖人也有胖人的烦恼。他安慰赵颖芝:“还是做胖人好啊,你瞧我倒是身轻如燕,却没姑娘喜欢……”赵颖芝忍不住笑出声来:“不如咱俩换个个儿,我追你!”话一出口,她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羞得满脸通红……
再来店里的时候,周宇发现赵颖芝像变了个人似的,不苟言笑,挑好了碟片,把钱丢在柜台上就走。第二次仍是如此。终于忍不住,周宇在店门口拦住她:“我又不是坏人,干嘛老躲我?”赵颖芝见无路可走,赌气地说:“那好,我现在哪儿也不去,只等你中午安排我吃大餐。”说完,赵颖芝猛地坐到店中的沙发上,周宇听到沙发“咯吱”的声响,心疼地说:“求求你温柔点,我的沙发在抗议呢。”话音未落,赵颖芝却恶作剧般地扭动身子,把沙发板压得更响了。周宇只好求饶:“没想到今天遇到比我更赖的!算你狠,今天中午,想吃什么,你随便点。”赵颖芝这才得意地“收兵”。
中午吃饭时,周宇带着赵颖芝到附近的餐馆吃饭。赵颖芝一落座,一身肉就将两张椅子占得满满当当的。老板一见,乐了:“靓妹,我可要加收你桌椅使用费哟。”赵颖芝也打趣道:“你这馆子里的米饭是不是免费吃?那我要把这个钱吃回来。”老板却笑着说:“我不怕你吃,就怕你吃了长肉,身边的靓仔不要你了!”周宇和赵颖芝听罢,双双羞得面红耳赤。吃饭时,周宇一边给赵颖芝夹菜,一边看着赵颖芝可爱的吃相,内心荡起了涟漪——赵颖芝天性乐观,纯朴大方,正是他期待已久的女孩类型,她虽然胖,但胖得有个性,胖得讨人喜欢……他越想越喜欢赵颖芝,未等吃完饭,就迫不及待地向她表白爱意。
其实,赵颖芝也很喜欢幽默、勤快的周宇,但女孩的矜持,让她故意叹着气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除了答应你,我还有别的选择吗?”说罢,她开心地笑起来。周宇也高兴地说:“只有跟你谈恋爱,爱情才最有分量!”
爱情考验,跟胖女孩谈恋爱麻烦多
自从确定恋爱关系后,周宇跟赵颖芝在一起的时间增多,各种烦恼也随之而来。
2008年五一节那天,周宇关上店门,陪赵颖芝出去挑选衣服。他们跑了城区很多服装店,也没找到一件合身的。周宇的两只脚掌上,却磨起了血泡,走路一瘸一拐的。他想省些力气,招手去拦出租车,可司机一见他身边站着个“庞然大物”,竟纷纷躲避……然而,为了帮赵颖芝搞好“形象工程”,周宇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陪着她逛。走在大街上,赵颖芝的回头率绝对不亚于极品美女。周宇被大家瞅得直发毛,赵颖芝便安慰他:“如果不是跟着我,你永远都没有这么高的回头率。”经她这么一说,周宇突然释怀了,索性挽着赵颖芝的手,出双入对。
过了几个月,周宇的乐器店因为生意不景气关闭了,他带着赵颖芝来到北京找工作。很快,懂电脑的他,在朝阳区一家照像馆找到了工作,月工资3600元。体重超常的赵颖芝,却一直“愁嫁”——应聘超市营业员,人家嫌她占地方;应聘保险推销员,人家觉得她行动不够麻利……那段时间,周宇白天上班,晚上还要陪赵颖芝出去应聘,身高1.76米的他,神情憔悴,形体消瘦,体重锐减到56公斤。赵颖芝心疼地对周宇说:“你要是感觉有压力,我们就分手……”周宇故意挤挤眼睛,调皮地说:“你是我心中美丽的杨贵妃,我可舍不得丢下你这个宝贝。”
一个多月后,赵颖芝终于被朝阳区一家服装店聘用,月薪3300元。2009年7月的一天,周宇去看她,竟发现赵颖芝穿着大码服饰,顶着毒辣的烈日,在店门口当样板招揽客人。浑身被汗水湿透的她,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周宇买来冷饮,将她拉到阴凉处,心疼地说:“瞧你,都晒成黑猩猩了,赶紧辞工,我养你吧。”赵颖芝不想增加他的生活压力,就拒绝说:“我皮厚、肉厚,不怕晒,正好可以减肥呢。”周宇顿时心里一阵感动。
2010年9月,由于生意滑坡,服装店难以发出工资,赵颖芝只好另谋他就。周宇想起之前陪她找工作的艰辛,心有余悸。于是,他替赵颖芝在拍拍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专售胖人服饰。然而网店开业后,收入并不理想。
2011年3月,赵颖芝暂时关闭了网店,再次外出找工作。周宇陪着她,重点“轰炸”当地的减肥机构,毛遂自荐当形象代言人。然而,他们跑遍了北京市区大大小小的减肥场所,却没一家相中她,原因很简单:她没名气!
为了帮赵颖芝寻找工作,周宇绞尽脑汁。一次,他从电视上看到美国有胖女孩当模特,上T台走秀的新闻后,一拍脑袋,兴奋地说:“反正你找工作不容易,不如另谋出路,去当胖模特吧。”赵颖芝听后笑得前俯后仰:“我这身材,当模特简直是糟蹋衣服!”其实,周宇心里也没底,他通过网上搜索,发现中国当时还没有“肥模”,于是又给赵颖芝打气:“你正好可以填补这个行业空白,说不定能一炮走红呢!”
爱情洒满阳光,肥模横空出世
经过周宇反复劝说,赵颖芝终于鼓起勇气,立志当“中国第一肥模”。2012年5月,赵颖芝试着联系北京一家知名模特公司,对方一听她体重有116公斤,就断然拒绝了。赵颖芝一听像泄了气的皮球,蔫头耷脑的。周宇急了,他从网上查到北京众多的模特公司的电话,一家家打过去“推销”赵颖芝,可得到的仍是一个个失望的答复……这时,有朋友给他们出主意:“一般模特找经纪公司时,都要先送上人体写真,被相中的机会也就大些。”于是,周宇说服赵颖芝,去拍了写真。当赵颖芝看到身上那些连自己都厌恶的赘肉,在光影下竟显得那么可爱,陶醉不已。周宇打趣地说:“赘肉也是肉啊,以后千万别自卑了。”
为了增加人气,周宇把赵颖芝的照片贴到了网上。由于她五官精致,淡定自信,再配上或沉稳、或媚惑、或活泼、或热辣的造型,显得特别可爱,竟被众多网友赞为“当代杨贵妃”和“中国最肥美人”。
不久,北京纳杰影视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恩,从网上看到赵颖芝的资料后,主动打电话告诉赵颖芝,他那里有一款大码服装,想邀请她去试镜,但要求她必须有较好的T台感。赵颖芝既喜又忧,喜的是付出终有回报,忧的是她从没学过模特课程,连最基本的猫步都不会走。周宇便买来练习模特基本功的书和光盘,专门辞职对她进行突击训练。
平时,赵颖芝喜欢穿平底运动鞋,可走T台必须穿高跟皮鞋。哪知,赵颖芝刚换上皮鞋,还没站稳,瘦骨伶仃的鞋跟不堪重压,就“咔嚓”一声,齐刷刷地折断了。换一双新的,练了不到半天,又这样报废了。虽然心疼,周宇仍大方地拿出积蓄,买回一堆高跟皮鞋备用。
赵颖芝最先从站墙角练起:后脚跟、小腿、臀部、肩胛和后脑勺必须保持一条线,紧贴着墙跟,站了不一会儿,她就累得汗流浃背,瘫坐到地上,任周宇怎么拉也不愿起来。周宇故意激她:“你这么没志气,还是乖乖做我的女朋友,将来乖乖做胖老婆吧。”果然,赵颖芝听完,陡然站起来,坚决地说:“为了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我必须打一场爱情保卫战,做最美的胖女孩!”在周宇形影不离的监督下,赵颖芝通过2个月的苦练,终于学会了走T台。
2012年8月,赵颖芝顺利通过面试并签订了合同。在公司进行系统的才艺和形象培训后,赵颖芝开始参加各种服装表演,还经常被公司安排到酒吧、歌厅走秀,名气越来越大。不久,青岛一家专门生产胖人服装的公司、南京一家生产大码内衣的公司,也接连找上门来请她做代言,之后,她又与广州一家文化公司签约……她的月收入很快超过了3万元!就这样,赵颖芝在服装模特这个历来只属于身材苗条者的行业里,迅速占据了一席之地。望着她风光地出现在T台上,失业在家的周宇,显得非常失落,他甚至担心,赵颖芝成名了,会弃他而去。
更让周宇感动的是,2013年3月中旬,赵颖芝决定做吸脂手术,将来做他的苗条新娘。她主动联系了北京一家整形公司,在确定吸脂方案时,医生告诉赵颖芝,吸脂手术最大的风险,就是脂肪细胞中的脂肪滴,容易顺着破损的小静脉进入血液,造成脏器栓塞,弄不好还会造成死亡。周宇听了,吓得心惊肉跳,他赶紧劝赵颖芝:“我们还是不冒这个险了。”赵颖芝却丝毫不妥协。周宇没辙,只好陪她去做吸脂手术。医院对赵颖芝进行体检后,确定手术分3期进行:第一期抽脂部位为其上半身;第二期是下半身;第三期是胸部和全身塑形。3期手术每半年做一次,术后,赵颖芝的体重将骤减到60~70公斤。
4月3日,赵颖芝在全麻状态下,被一次性抽掉了1000ml的脂肪——这个量是经她多次要求,逐步加上来的。医生对此非常不解,只有周宇知道,赵颖芝甘冒生命风险做手术,其实是想做他最美丽的新娘啊!手术后,周宇寸步不离地守在赵颖芝身边照顾她。做完一期手术后,赵颖芝的体重减少了十多公斤,显得更加漂亮自信了。4月8日,赵颖芝接受了第二次吸脂手术,刚从麻醉中醒来,周宇就俯到她耳边,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我爸妈打来电话,说让我十一期间,把你娶进门呢!”
那一刻,赵颖芝只觉得手术的痛苦烟消云散,心头只有爱情的味道,甜甜的,暖暖的……
第15篇、爱情故事脖子里有爱的味道
哪个少女青葱的内心没有过美少年。虽然不过是梦里的昙花一现,却成为心底里最芬芳最淳朴的花骨朵。不开,却弥久不萎。
1.遇见当初的暗恋
小不叫我去泡吧的时候,我拒绝得十分坚决。
这几天连续加班,严重睡眠不足,很想补睡。我说本姑娘再熬夜的话就没法见人了。但是,小不的态度也相当坚决,我一再挂掉,她一再打过来,你今天要是不陪我的话,你再也见不到我了。我还真给吓着了,失恋了?她说是啊。我说好吧好吧。
然后用淘宝里买的VOV遮盖霜把黑眼圈给涂上,但是,额头的几颗红豆还是很倔强地耸立着,越看越丧气,整个人都像萎了一样,突然有点未老先衰的悲哀。而小不的电话像是催命三郎,我恨恨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很悲壮地转身,拿包,走人。
看到吴楠的时候,我呆了一下,然后做贼一样地跑,一边跑,一边想,怎么可以在我最丑的时候,看到自己一直喜欢的男子呢。在心里诅咒着小不,为什么不说明白点,知道吴楠在的话,打死我不会来,要么非往死里打扮绝不出门。我要有个心理准备啊。
吴楠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将我拦下。在学校里,他拿过快跑第一名,我怎么是他对手。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受伤,我有这么可怕吗,可怕到一见就让人落荒而逃的地步吗?我赶紧摆摆手,不是这样的,跟你没关系。他看着我,视线在我的脸上落了足足十秒钟,然后哈哈大笑,你怎么像只小花猫啊,天啊,还有那么多痘痘。
我面红耳赤,抓起身上的包,就狠狠地往他身上甩,这说明本姑娘青春无敌啊。他乐了,是无敌,很无敌,回去喝点吧,我的网吧终于开业了,庆祝一下。我说恭喜你了,但是,我真的很想睡觉,这几天都在加班,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受不了。
怪不得这么憔悴,先坐会吧。我点了点头。
回到酒吧,我神智有点不大清醒了,好像还有个男孩子过来,但我喝着饮料竟然也喝睡着了。后来,隐约记得吴楠背着我的时候,我醒了下,我闻出了他头发上有着夏士莲洗发水的味,还有男人特有的气息。但是,我觉得继续睡比较好,于是就继续闭眼。
当他把我放在床上,然后离开的时候,我的脑子却愈发清醒,再也无法睡着,满脑子都是他脖子里的味道,该死的。
2.驾驶证
我给吴楠打电话的时候,底气十分不足。
因为,吴楠发现我越来越难看了,还会热情得起来么,我知道,当初在学校的时候,他对我应该比较有好感,至少有着一张光洁粉嫩的脸,虽然那时我们几乎没说过一句话。
而吴楠却一直是我的偶像,哪个少女青葱的内心没有过像F4,或宫崎峻动画里那样的美少年。虽然不过是梦里的一现昙花,却成为心底里最芬芳最淳朴的花骨朵。不开,却弥久不萎。
我说那天睡着了,不好意思,是你们送我回去的吧。
是啊。
那么,你都没发现你丢了东西么?
驾驶证,一定是驾驶证吧,怪不得怎么都找不到了,本来我想打电话问你的,但这几天都没用到车,都给忘了,想到的时候都是晚上了,又怕打搅你睡觉。
看来你都不当回事啊,那你就当丢了吧。
不行啊,不能丢啊,我请你吃饭你给我送过来好不好。
一个驾驶证只值一顿饭?
两顿?三顿?好,你说几顿就几顿吧。吴楠的语气像是要上断头台,相当的悲壮。
我乐了,好,就这么定了,本姑娘没地方混吃,就喊你了。挂了电话,我看着那个驾驶证,亲了又亲,机会啊机会,原来就这么来了。
于是我用一个月的薪水马上去美容院办了张卡,又是清理排毒又挑痘,那个疼啊,但为了美丽,或者,还可能关系到下半辈子的幸福啊,我怎么也得忍了。
一回家,小不的QQ就跳上来问我,下班了不回家,又去哪里玩了。我说能去哪里玩啊,我这么乖的女生。我突然想起了她昨天的话,你不是说自己失恋了?我怎么不知道你几时恋爱了?
恋爱难道还要到处嚷嚷的,我这么低调的人,这可不是我的风格噢。跟你说实话,我喜欢人家,但人家貌似并不喜欢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本想问清楚,但一看时间很迟了,明天得上班,而小不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再聊下去我的美容又白做了,于是便说,有空再细聊吧,我先睡。
一躺下,又想象着与吴楠的约会,心里就快乐了起来。
3.她说,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几天后,感觉自己调整到较佳状态了,开始向吴楠频频地“要债”。
当然,要债的时候自然少不了小不,小不整个一说话机器,就让她说上两天也不会累,为此,我特意测试过,因为某天聚会,她逮住一个就扯一个,结果别人全昏睡过去,然后她又跟某个睡醒的人又侃上了,所以她又有两天一夜的美号,而男人基本都被她给吓跑了,后来小不也学乖了,该闭嘴的时候也会装深沉。
仨人去吃羊蝎子火锅,我一戴上薄膜手套,于斯文全不顾,抓着大个的羊脊椎骨就狠命地撕咬,小不看绿了眼,吃别人的,你也不用这么拼命吧。我瞪了回去,难道吃你的才可以拼命?吴楠笑,小不,你也赶紧吃吧,别光说,否则东西就被她吃光了。这么一说,还真的提醒我一下,天哪,连小不都装起了斯文,我怎么可以放任自己。
但,谁提出吃这该死的羊蝎子?这不是让人原形毕露嘛,我瞄了一眼小不,只见她慢条斯理地夹着一根生菜,嘴角在偷着乐。我故意说,小不同学,你没胃口吃东西呀,你平时不是这样子的呀。小不白了我一眼,没有啊,我不是一向都这样吃饭的嘛。
切。那你是想减肥吧。
得,你看我身材这么好,该凸的凸了,不该凸的就不凸,哪像你。
切,可我怎么吃都不胖呀……
这时,吴楠发话了,你们啊,我这么大的一个帅哥跟你们一起吃饭,还有什么话说的。
我们的筷子一起指向了吴楠,你?帅哥?你是帅哥的话我们就是美女!把吴楠给呛了。吃完了后,我们各走各的,我跟小不一个方向。
小不说,我真的很喜欢他,怎么办?我心里一激灵,原来她喜欢吴楠啊,怪不得她晚上一直装斯文啊,我应该早就看出来的啊。
她继续说,你一定要帮我啊,这次真的是认真的。我看着小不一脸真挚的样子,我相信,她是认真的。而我的心里却开始五味杂陈,我避开了她的目光,缓缓地说,喜欢就追吧,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她跳了起来,握住了我的手,那你一定要帮我啊。我看着她一脸兴奋的样子,怎么忍心泼上冷水, 我说,尽量吧。
4.脖子里,有着爱的味道
那天后,吴楠的电话勤快了起来,不用我老是很被动又很无耻向人家要饭吃。这本是好事,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怎么都像是横着插了一腿,虽然,我喜欢他在先,但是,我从来就没向谁表露过,那时,我只是当成好感罢了,所有的感情都会随时光淡去,何况,仅仅是暗恋般的好感。这是我对他的感情向来不足为齿的原因。
所以,吴楠不会知道,小不顶多也是凭空猜测,谁都不知道当初校刊上所发表的以“暗暗”为名的女生是谁,那些情诗我整理成册,放在自己的箱子里,很深很深。只是我想不到会再一次碰到吴楠,并离他那么近,而他跟他原来的女友也已经分手。更想不到当我鼓足勇气,准备让他喜欢上我的时候,偏偏又冒出个小不。
我答应吴楠的邀请,并叫了小不,但是,又以各种理由缺席,我想,小不应该会理解我给他们制造机会的良苦用心。
两个月后,我想他们如果真有缘的话,也应该水到渠成了吧,但是,我却没有问他们有着怎样的发展速度。我想,某些东西一说出来,会掩不住地心虚。不如平静地接受这变数。
因为要搬宿舍的缘故,我叫吴楠过来帮忙,怎么着他当初也是体育健将,干些体力活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是,看着他,我又忍不住地问,你们,怎么样了?他反过来问我,什么怎么样了。我有点急了,你不知道小不喜欢你啊。
他却没反应了,然后盯着一个小本子入定似地看着,开始还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他那么入迷,就过去瞄了一下,突然就跳了起来,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本子。
吴楠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的甜蜜状,原来暗暗就是你啊,哈哈。真难为你暗恋我那么多年。
我没好气地说,谁暗恋你了,那时是年少不懂事啊。
年少不懂事?好,就算你当初年少不懂事吧,但上次我背着你的时候你把我的驾驶证偷走了怎么解释?
上帝,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了啊。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一个地洞钻了。嗫嚅了很久,我说,那你怎么没揭穿我呀。
我为什么要揭穿啊,那不是没机会请你吃饭了嘛。
难道他也真喜欢我?我有点狐疑地看着他,那么小不呢?
小不啊,她喜欢上我的一个朋友,但又说不出口,就死缠烂打地一次又一次约我,其实,是为了跟我那个朋友见面。对了,她前段时间偷偷地告诉过我,暗暗就是你,她也不好意思夺人之美,就把目标转向我朋友了,否则你看,我这么帅的哥——
我把手头的小本甩了过去,你又臭美了,赶紧给我搬家。嘴里笑骂着,却被他一把抓着倒在了他的怀里。
当我闻到他脖子里那熟悉的味道,心里突然明媚了起来,我想,爱情,原来可以如此水到渠成。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要步步紧逼
小白的婚姻就像涨势正旺的股票,被所有人看好。你看,老公英俊潇洒,对她又疼又爱,一大把的幸福在等着他们呢。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婚后三个月,他们爆发了一次大规模“战争”,导火索就是小白无法容忍老公每日深更半夜回家。结婚前俩人各住各的,相对自由,没觉得男人晚归有什么影响,可是结婚后就不同了,她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天天独守空房,像一条被冷落的干鱼不说,还得时时刻刻担心他在外面别发生什么不测。终于忍无可忍时,两个人就爆发了激烈的争吵,面对小白的指责,老公的理由理直气壮:“我这么累死累活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于是,“战争”一触即发,最后,老公盛怒之下,动手打了她。
夜夜晚归不说,还动手打人?这还了得!小白当即收拾东西,搬回老妈家住,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比孟姜女还凄惨,还信誓旦旦指天发誓:“我跟他分!”
老公似有所悟,马不停蹄地追到岳父岳母家去,又是检讨又是保证,搞得比考研还认真,看那阵势,只差把一颗心掏出来双手捧着递到老婆大人面前了。
这一出“负荆请罪”的戏码还真管用,小白当下心就软了,想起老公的种种好处,最终,在心里说服自己:婚姻不是要互相忍让互相包容的吗?他就这一个缺点,我怎么就不能包容呢?
于是,二人和好如初,日子又恢复到以前的甜蜜。美中不足的是,老公晚归的行为依然高频率发生,小白虽然心中不满,但已经决定包容了,怎么好意思再拣起来挂在嘴边跟他吵?
虽然决定包容到底,但是两个月以后,俩人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这一次,是因为老公在外面交了些狐朋狗友,居然跟人家学赌博,输了不少银子。小白急火攻心,跳起来就甩了老公一巴掌,作河东狮吼状:“离那些狐朋狗友远远的!”
老公也有理由:“人哪能没几个朋友啊,不就是娱乐一下输了一点钱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
“瞧瞧,瞧瞧,这说得什么话?交友不慎还不自知,真是朽木不可雕!”小白彻底被惹毛了,一场大战随即在家中爆发。
小白越想越生气,再次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住到朋友家去,逢人便哭诉:“这次,我一定跟他分!”
结果,分手的决心刚下,老公又追过来检讨道歉,说了一大堆好话,还买了玫瑰花,买了她一直想买没舍得买的裙子。
小白前一秒下的决心开始动摇了:老公这次交友不慎,就原谅他一次吧,谁能保证自己交的朋友就一定好呢?
于是,两人再次和好如初,只是,老公依然隔三差五地和那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娱乐。每次见老公和他们在一起,小白都气个半死,却也只是干生气没办法。
再然后,他们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第N次争吵。总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场大战,而每次大战的导火索,都是小白无法忍受老公的某些行为。
每一次,小白都是气势汹汹地离家出走,逢人就涕泪横流地哭诉,每一次都咬牙切齿指天发誓:“这次,我一定跟他分!不分是王八蛋!”
而每一次,她的决心都会在老公的检讨和刻意讨好中,偃旗息鼓败下阵来。
到最后,老公甚至连检讨都省了,每次吵架,只要晾一晾,小白自然就会想通,自然就会包容他,而后,自然就会回家来。
连朋友们都看不下去了,纷纷盼望小白来次真的,跟这男人分,给他一点教训,看他还敢这么嚣张!
可是慢慢地,朋友们都对小白死心了,都知道她只是说说,天大的誓言也当不了真。这个女人,就是太懂得包容了。
直到那一天,小白得知老公和女同事暧昧不清。她追到他公司去,恼羞成怒地冲他吼:“要么跟她划清界线,要么我走!”
老公不以为然地说:“你已经走了多少回了,要是真离得开我,你还会站在这里吗?”
那一刻,小白绝望到撞墙自杀的心都有了。这个男人,她一直包容着他的缺点,一再地忍让,却没想到,在他看来,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离不开他!
真是可笑!
而更可笑的是她自己。她以为忍了让了就可以让爱情圆满,没想到,却是让爱情一点点变得满目疮痍。
爱情就是要步步紧逼,你不能忍受他夜夜晚归,不能忍受他心里有别的女人,就一定要不依不饶用尽各种手段让他改正,毕竟,这个人是要和你生活一辈子的。
所有的容忍都有底线,而这个底线,你必须让他知道。
也许这样会让男人受不了而选择分手,但是,如果你一味纵容,就只能一辈子忍受他的这些坏毛病。
如果有一天你厌了烦了不能忍受了,那么结果就是,耗尽了青春,消磨了热情,最终,还是不得不分手。
第17篇、爱情故事爱情的胎记
他们是大学同学,他爱上了善良温婉的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脸颊上有一块天生的铜钱般大小的褐色胎记。
最初恋爱的时候,她也曾试探着问过他,要不要把这块胎记除去。他气恼地告诉她,他喜欢她的不仅仅是外表,他爱她包括她与生俱来的那块印记。她感动得在他怀里落泪。
大学毕业后,他们结了婚,并把他在乡下寡居的老母亲也接了来。他一路从一个小职员渐渐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子。
事业有了发展,他的应酬多了。
有一次出席一个活动,需要家眷同去。她连妆也没化,穿着平日的一件工作服就去了。满场的华服艳影,她成了一个不那么和谐的音符。
第一次,他发现她脸上的那块胎记竟是那样刺眼。
那夜他轻声地和她商量,要不,去医院把胎记弄掉吧,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她没有回答,他看不到,她那块胎记上正有泪滑过。
次日,女人不见了,他发现了女人留给他的字条:“如果你已经不再爱我,即便我除去胎记又能挽回些什么呢?不如,离婚吧。”男人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可是,男人很快就发现,凡是他所能想起的,全是女人的好。那一切早就像胎记一般烙印在自己的心底,永远也无法抹去。
他唏嘘不已,慌忙赶往岳母家。
她见他来,肿着红红的眼,把起草的离婚协议递给他。他一把抓过,狠狠撕毁。然后,他把惊诧不已的女人拥进了怀里。他说:“我们该有个孩子了。”女人又一次落泪了。
第二年的冬天,婆婆抱着三个月大的大胖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并且发现儿媳妇脸上的胎记竟然不见了。男人紧张地解释自己真的不再在意那块胎记。女人却笑了。她甜蜜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说:“既然有没有胎记都不影响你对我的爱,我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变得美丽一些呢?”他心中释然。
原来,爱情是真的能让女人变得美丽的。而同样美丽的,是那些见证了他们一路蹒跚的爱情的胎记。
第18篇、爱情故事爱情的较量
男主人公七年前和女主人公相爱了,并结了婚。他们都是干什么的,我不说,而他们当初谁追谁倒是有必要提一提。是她追求的他。他戴着一副眼镜,很高很帅的,也很有才华,是人见人爱的那种。所以,对她的那份狂热也就不难想象了。但他有一个愿望,就是出国,因此他对她话说得很开,对那份爱情也总是控制在不温不凉的程度。但最终,恋爱一年之后,他们还是结了婚。这其中的原委,不好在这里探究。
生活了三年,他们一真没有要孩子。因为他一直在做着努力,为的是走出国门。她一直在问,你出国为了什么呀?其实他也一直在这么问着自己。可他还是一门心思。
最后一次再要办签证的时候,她说她也一起办。他一眼的惊诧。怪不得她在天天学英语!他虽然这么想,却没说出来,他想她一定会碰一鼻子灰回来的。
可他错了。碰一鼻子灰回来的不是她,而是他自己。她成功了!
他这回变得满脸都是惊诧。他不知道她竟是什么时候把自己的资料弄得那么以假乱真,也不知道她的那张二元的存折竟怎么能换来银行二十万美金的担保证明!他甚至惊愕。这个女人!
对她,他不得不刮目相看了。
但她不愿意走。她说要不我再等你一年,我们一起走。他苦笑了笑。有她这么一句话,他心里感觉好过多了。与此同时,他还有点自惭形秽,他自问自己是不是有点不太那么高尚,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还是面前的这个女人......反正,比自己强。
他说,走吧,以后可能就没这个机会了。说时,很温柔。她哭了。抱着他嚎啕大哭。她还打他,骂他,你这个王八蛋......
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任她哭,任她打,任她骂。他面无表情,只有两行泪从那副眼镜后面,从那张男人的脸上滚落下来。
她走了。去了新加坡。
在她走的很长的日子里,他的心都是空落落的。他说不出这种感觉是对她的一种依恋,还是一种牵挂。他知道这两者是绝对有区别的。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觉得她很任性,很犟,在一起很不开心。而父母也原本就反对这门亲事的,就更不开心。可现在,他说不出什么感觉。或许,到她打他到她骂他的时候,才觉自己是爱上她了。也或许不是。有时,他只有一种对她的担心,担心她一个人在外该怎么过。
他的担心不久就成为现实。她在电话里,哭了。他听到她的哭声好难受,心就象刀割的一般。他又哭了。
他的工资不高,维持自己的生活都不够,可还是偷偷地给她寄去了一大笔钱。他没有向父母伸手,他知道伸了手也会被打回来的。他欠了同事一笔巨债。
他们通讯的方式是写信。他打不起电话。从信中,他知道了她的境况,还有那些揪心的生活。他每信必复,每一次写信时,他的眼泪都会把信纸打湿。那种辛酸里,有他对她的越来越多的关心,有他对她的越来越浓的一种情愫,还有一种,是越来越重的那种自责感。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两年逝去了。那笔巨债的欠条也在两年的口挪肚攒中终于化成了一团纸灰。在同事异样的眼神下,在父母一天到晚的埋怨的叹息声中,他从他原来的城市中消失了。他来到了上海。
上海滩曾经造就了多少人物!他也想试试。出来闯天下,他不是为了逃避什么,也不是为了出于自身的愿望而想炼就一身的本领,倒是为了她,为了他的一份承诺。她说,我们离婚吧,让我们从头开始。但你必须有本事,必须追我!
他觉得可笑,更觉得不可思议。也许当初是她追的自己吧,她想要的是一种平衡。可他还是答应了。那是经过几次舌战之后,不得不投降的。他太了解她了,也是让那种自责折磨得太受不了。也很有可能,自己是太爱她了。他这时才感觉到。
今年的一天,她飞到了上海。为的是那份离婚通知书。
当天晚上,他们在一个豪华的宾馆里见了面。当她来开门的时候,他居然不认识她了。她打扮得很时髦,也很得体。可人却瘦了许多,老了许多,淡妆之下,微纹绽放。
“你是凤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她看了他一眼,扭头就哭了。他站在她的身后,望着她那在剧烈颤动的双肩,竟然不知所措。他想递给她一块手帕,想轻声说你不要哭了,也真想从后面把她轻轻地搂住,无言地抱紧。。。。。。可他什么也没做,就那么傻傻地站着,等她哭完。
他请她吃晚茶。吃饭时,也相对默默无语。他甚至不敢看她,看一次,他的心就隐隐作痛一次。好几次,他都要哭了出来。可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她说,你为什么不哭出来?哭出来会好受些。他说,因为你没哭。
就这样保持着距离,就这样无话,和在宾馆里一样。没涉及到任何正题。
快分手的时候,他才说:我爱你,凤。我们就不要回去了,就在上海玩几天好吗?说完,盯着她的眼睛一动不动。她也盯着他,只说了一个“不”字。
他也能看出她的眼神里写着一个“爱”字。可她毕竟没说。
第二天,他们就神秘地潜回了那座城市,神秘到连双方父母至今都不知道远方的儿女,竟在一夜之间回到过自己的身边。
一切都那么顺利。出乎他的所愿。可她却高兴。可之后,她又哭。就像第一次一样,抱着他哭,还打他,骂他,骂他王八蛋......
他这次没哭。他搂着她,大脑一片空白。
他自己飞回了上海。她则赶乘另一班飞机直接飞回了那个遥远的国度。走时,她给他存了一笔巨款,那个数字要比他当初欠下的巨债大得多。
走时,她还留下了一句话:我等你,别忘了追我。
他不知道那句话究竟能表明什么,能代表什么,能给他带来什么。
他跟我说,他的出国梦又复活了。可不知什么时候能实现。也许,这个梦要做一辈子吧。
第19篇、爱情故事爱的艺术
曾听过两个明星爱的故事,一个是宋丹丹的,一个是李连杰的。
一次,宋丹丹出差,丈夫主动为他整理衣物,可箱子太小,怎么也装不下去。丈夫正要准备去换一只大一点的箱子时,宋丹丹走过来,非要在丈夫面前露一手不可,把丈夫整理在箱子里的衣物翻出来重新整理。经她一整理,还真把衣物全部装进去了。宋丹丹正在得意时,发现丈夫不高兴了,这时宋丹丹才恍然大悟:作为丈夫,能为自己心爱的人操办一些小事,也是一种幸福和快乐啊!可因为她的要强,而剥夺了丈夫这种幸福和快乐。从这以后,好强的宋丹丹开始学着在丈夫面前示弱。
李连杰初到香港时,打算创建一家电影公司,但面临的风险却是失去一切。正当他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时,他的女友站出来对他说:“没关系,大不了倾家荡产,我来养你!”正是这份感动让李连杰坚持了自己创业的选择。
两个明星爱的故事,告诉我们,爱就是这样一门艺术:在平常,在小事面前,学着示弱,让爱人可以处处为你做主、处处为你做点什么而感到幸福和快乐;在危难时,在关键时刻,学会逞强,为爱人去承担生活的压力去迎击生活的风浪,让爱人感到爱是一种力量爱是一种依靠,有爱就可以闯过生活的风风雨雨。
第20篇、爱情故事考第一名不值得张扬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一阵大张旗鼓的表扬之后,老师派班长、学习委员到我家给家长报喜。我欢天喜地地领着同学,一路上说说笑笑。本来在学校我属于不善言谈的,家境不好让我始终有自卑感。这一次拿了年级第一,立刻有了自信心,性格一下变得活泼开朗。
我七拐八绕到了家门口,忙不迭地冲屋子里喊:妈妈,我们同学来了,我考试第一名!我连珠炮似的说了好几遍:妈妈,我考试第一,这是我们同学,来告诉您的!
没有妈妈的应答。
妈妈看了我们一下,眼睛里没有什么惊喜,只是平静地直直腰、举着两只满是煤屑的手,却没有去拿同学手里的喜报。答应了一声之后,又弯下腰,继续干活。
同学们的眼睛中也透出了一种失望和不理解。其中一个同学没有忘记老师交给的任务:阿姨,朱军考试得第一,老师叫我们给您报喜。
妈妈再次直起腰,回身看看我,用手背轻轻抹了一下脸颊,淡淡地说了一句:知道了。
妈妈继续干活,搬起了一簸箕煤,对愣在一边的我们说:孩子们,我知道了。你们快回家吧,谢谢你们。语气平静得像完全没有报喜这回事。
同学们将那张粉红色的喜报放在桌上,我尴尬地站在院子里,勉强送走了同学,心中的委屈从头涌到脚。觉得自己的成绩被母亲否定了。自己的面子被母亲打碎了,刚刚建立不到半天的自信心被母亲摧垮了,自尊心被母亲伤害了!
我站在院子里一声不吭,看着母亲来回搬运煤块也不像往常那样去帮忙。母亲忽然间在我的心中变得那么渺小,那么不近人情。好几天,我都闷闷不乐,甚至故意不理睬母亲。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照例和母亲没有什么话说,走到房间门口,我愣住了。
母亲一个人坐在床边。依旧穿着那件洗得褪了色的青布褂子。她身后的墙壁上,花花绿绿的,贴满了大哥得到的各种奖状。足足占了半面墙。大哥从小学开始,年年是三好生。有一年还被评选为兰州市三好学生。那时候,大哥是父母的骄傲。每次拿来奖状,他并不张扬,悄悄放在家里桌子上。母亲看到后,就端端正正贴在墙上。直到大哥参加了工作,他上学时的奖状还贴在墙上!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落在母亲瘦弱的身上。她手中拿着我那张粉红色的喜报。轻轻摩挲着,偷偷地掉眼泪那一刻母亲的形象,像一幅经典油画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对母亲的记恨顿时烟消云散。母亲对我的爱,对我的每一点进步,发自内心地高兴。只是为了让我明白,家里穷,上学是一种奢侈的付出,学好功课理所应当,不应该那样张扬。
直到母亲去世,我都没有和她提起这件事,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当我长大之后,无论是回兰州家里,还是把母亲接到北京住,只要有我的朋友在场,母亲无论身体多么难受,都要特意换一件利利索索的衣服,把头发梳理整齐,端端正正,面带微笑地坐在椅子上,拿出最好的烟酒茶水招待我的朋友和大家聊天。见过母亲的朋友都说:朱军的妈妈气质真好,难怪养出了这么一个儿子。
听了这话她总是特别高兴。直到她身患绝症,依然是衣着整齐地出来见我的朋友,给足了我儿时那份缺失的面子。每当这时,我的心里都酸酸的。
第21篇、爱情故事风雪中的那双手
一股冷风,从半开着的门缝里吹进来,我打了一个寒噤。此时我顾不上那么多了,心中的怒气,将我推出门外,重重的关门声,发泄了我心底的一些不满。
我与妻吵架了。傍晚漫天飞舞着雪花,像极了我此时的心境。
其实事情不大,但妻子老是不依不饶,继而扩大声势。我必须避其锋芒,来到这雪花飞舞的世界。
决定找个小酒馆喝酒解闷,但雪花如絮,宽阔的大街上,此时像老家小镇上夜晚的小街,少有行人。
我只得在空寂的大街上,漫无目标地前行。
与妻结婚多年,我们很少吵架。一场地震,我与妻的脾气,明显不如以前好了,今天就为了一件比芝麻还小的事,居然争吵得不可开交。我一直想息事宁人,但妻子火气正旺,摔门而出是我唯一的选择。
大街上偶尔开过一辆小车,在昏黄的街灯下,开车人仿佛也遇到了什么不快,速度是那么缓慢而拖沓。雪花更密了,夜色凝重,街灯的亮度在雪境里,显得那么乏力、无助。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看见朝我骑来的那辆人力货运三轮车的。
骑车的是一个男子,因为雪大,他穿得也厚。我看不清他的脸,但坐在他身后的女人,我看得真切。那件红花棉袄,在雪夜的街灯下,是那么地耀眼。
也许是路面太滑,或许是车子太重,我看见男人的整个身体几乎伏在了车把上。他身体前倾,脚下的轮子缓慢地转动。前面是一段小上坡,男人绕着S形,费力地前行。我突然发现,男人的两只耳朵上,各多出了一只手来。那手将男人的耳朵,严实地包裹了。显然,那是车后女人的那双手。车子从我身边缓慢走过时,我看见男人耳朵上的那手,还在慢慢地来回摩挲。
我的心一下子热起来了,涌起一种莫名的感动。
我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坡陡了一些,车子行进的速度也明显慢了下来。男人的腰更弯了,他嘴里哈出的气息,在面前形成了一个白色的柱子,若隐若现。女人努力将自己的身体靠上去,那两只手,牢牢捂在男人的耳朵上。我看见女人的腰部,暴露在茫茫雪野中,但女人的双手,没有抽出来拉一拉自己的衣服,依旧死死捂在男人的耳朵上
下了坡,就是一段平整的路面。男人与女人在这雪野中,成了一道美妙的风景。
我就这样一直跟着,不知走了多远。
男人终于将车停靠在路边,离他不远,是一片平房。我知道,这是地震后修建的过渡板房,许多受灾的民众都安排在这里。
男人将车停好,将女人从车上扶下来。他从车上拿下一根拐杖,递到女人的腋下。我这才看清,女人只有一条腿!另外一条,从膝盖以下就没有了。也许是路滑,女人晃了一下,险些跌倒,男人忙伸出右手,抓住了女人,女人的双手,迅即抓住了男人。我的心提起来!男人,只有一只手!左边那空空的袖管,在女人抓住的那一瞬间,飘了起来!
我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我看见男人扶着女人,将女人的一只手,夹在了自己的腋下。女人依偎着男人,慢慢朝板房走去。
我仰面朝天,雪下得更加密了。就这样仰着头,一任雪花飘落在脸上。
良久,我转过身去,加快脚步,朝家的方向走去。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回家,将看见的一切,讲给妻子听。
我想,等我讲完这个故事,雪也该停止了
第22篇、爱情故事你先挂电话吧
先挂电话的人,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是轻松的,心里品味的是满足与幸福;后挂电话的人承担的却是看着对方渐行渐远的惘然若失。
他喜欢摄影,常常一到假期就独自背着摄影器材去那些风景独特人迹罕至的地方,这爱好婚后也没改掉。好在他的妻子是个极温柔又极通情达理的女子,她从来不干涉他的自由,任他在外面奔波,做自己想做的事。可她说,放他出去并不等于放心他的一切。她渴望知道他的行踪,更时刻担心着他的安全。她常笑着说,你在外面跋山涉水,我在家里凄风苦雨。
那时候手机还不普及,妻子不可能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要求他每到一个能打电话的地方就给她报声平安。于是每到一地,他不管多累,第一件事就是去公用电话亭,向妻子说说自己已到了何处,下一站准备去哪儿,拍了哪些满意的作品妻子则告诉他,父母身体挺好,自己也挺好,然后是一千次一万次地叮嘱他注意安全每次通话结束,她总是说:长途电话太贵,我就不多说了,你自己多保重。你先挂吧。他于是说:好,那我挂了。他俩每次通话都是相同的收场,他也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
后来有了手机,他们通话就方便多了。他的第一部手机是妻子不惜花费三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掏钱的时候,他看着那厚厚一叠钞票都心疼,妻子却说:只要能随时听到你的声音,知道你在外面很安全,比这再贵几倍我都舍得。此后他再外出,妻子除了为他准备吃喝和衣物药品,最重要的事就是细心地为他的手机充电,准备电池,再买回一叠充值卡,甚至细心到将他所去地方的各类急救电话一一输进手机里。事实上,妻子替他做的充分准备一次次帮了他的大忙。一次他在森林中迷了路,转了半天也转不出来,最后是用手机与管理处联系上,管理处派人将他带出了森林。还有一次山体滑坡阻断了道路,也是靠手机才搬来救兵,他才没在那荒凉之地被困死。
朋友曾对妻子开玩笑说:你就这么放心你丈夫在外面跑,外面漂亮的女人多着呢,你不怕他跑花了心?妻子总是晃晃手中的电话,再看看他,笑笑说:他跑到哪儿都有根线在我手里牵着。妻子自信的样子让他感动,他也自以为一定会对得起她的这份信任。
谁知这一年他真的喜欢上了一个女子。那女子同他一样喜欢旅游喜欢摄影,他们结伴外出,分享同一片壮丽景色,也分享对方的创作。有志趣相投的人相伴,而且是异性,旅途自然充满了更多的激情与乐趣。而此时再接到妻子的问候电话,他心中涌起的也不再是温馨与甜蜜,而是有了被打搅的感觉,有了一些不耐烦。
而与那女子的感情越深,他被打搅的感觉就越深,许多时候他暗想:就这样一直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走下去吧,只有这样走下去才能享受到新的激情
可是家毕竟还是要回去的。回到城里,他与那女子不能常常见面,只能靠电话联系。发不完的短信说不完的话,电话打到发烫也舍不得放下。
他们约定再次一起外出,回到属于他们的世界里。
妻子对这一切仿佛并不知晓,一如既往地为他准备外出的行囊。一切就绪之后,同行的女子却生了一场病。她要求他待她病好了再一起出去,他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但经她主动提出来,他就觉得有些变味,何况他的风格是计划好的事就不想改动。女子问他:如果是你妻子病倒了,你也不管不顾仍要坚持上路?他一愣,半天回答不出。因为妻子从没给他出过这样的难题,即使她身体不舒服,她也会说没关系,你走后我好好休息两天就好了。即使孩子还小,妻子也说,没关系,我一个人带得过来。现在想来,妻子没拖过他一次后腿
他到底还是一个人上路了。路上,他给女子打了无数电话她都不接。他黯然地继续前行,却不断接到妻子的短信与电话,叮嘱与关爱一如从前,在通话最后仍习惯地说一句:你先挂吧。他与妻子隔着千山万水地应答着,旅程也不再显得孤寂。
那天他正穿越一片沙漠,妻子打来了电话,说着说着,妻子突然说:女儿在楼下哭,可能是跌倒了,我得赶紧下去看看。他便说:那你先挂吧。妻子急急地说了声:自己多保重!就挂断了电话,他的耳边立刻响起嘟嘟的盲音。这突如其来的细微之声使毫无准备的他身心一震,仿佛刚才还汩汩流溢的幸福之泉突然就被一只无形的手斩断了,他感觉自己真的与外界失去了一切联系,被完完全全地地抛弃在了这片荒漠里。这一刻,他才恍然体味出,自己之所以外出心中毫无畏惧,并不仅仅因为自己的勇敢,更重要在的是他心中一直带着一个声音,带着一个家。妻子一次次说出你先挂吧这句平淡之语,其实包含着他以前从未体味出的深情。
先挂电话的人,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是轻松的,心里品味的是满足与幸福;后挂电话的人承担的却是看着对方渐行渐远的惘然若失。可如果不是深爱着你的人,又有谁会细心地一次又一次替你承受这样淡淡的不可言说的失落?
那次旅行归来,妻子问他此行最大的收获是什么,他说,我读懂了你的电话。妻子笑了了笑,没再追问下去。他从她的笑容里恍然明白,其实她早就知道他们婚姻中曾经越过的暗礁
从那以后,他再与妻子通话,结束时总是他说:你先挂吧!说这句话时,他似乎看到了妻子脸上的笑容,他的心里也因此开满了花,一片温馨由此及彼,给朋友打电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这已成了他的习惯
第23篇、爱情故事泰勒与伯顿的生死爱恋
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和你相聚?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间,一位年近花甲的男子,在头痛的折磨下吃力地写信。房间里弥漫着伤感与孤寂的气息,他笔下的言辞,却一如既往地深情:虽然有那么多分分合合、坎坎坷坷,但我对你的爱从未消减。当晚男子突发脑溢血,离开人世。几天后信被送到他曾经的妻子、人称玉女的伊丽莎白?泰勒手中。这个男子,就是理查德?伯顿。
疯狂相爱
1964年3月15日,冲破重重阻力的伯顿和泰勒,终于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悄悄举行了婚礼。泰勒身穿黄色的雪纺绸裙,高高盘起的头发上插满了风信子和百合花,胸前别着伯顿为她买的钻石胸针。大批记者被拒之门外,伯顿对媒体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伊丽莎白和他都很开心,很开心。婚后,伯顿牵着爱妻的手登上舞台用高亢的威尔士语调说: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结婚,我们的感情不会再遭受挫折了。全场观众激动得起立欢呼。
誓言敌不过现实
可事实上,这是对只能相爱不能相守的恋人,他们像两团炽烈的火焰,初见时爱得如此深切,仿佛可以融化一切阻碍,一旦彼此靠近,就会被对方灼伤,不得不忍痛分隔。他的嗜酒如命,她的火爆脾气成了两人感情中最大的障碍。泰勒总爱将伯顿激怒,她说:理查德就像一颗炸弹,动不动就爆发。我们到哪里,哪里就有唇枪舌剑。
在日日夜夜的争吵中,似乎唯有奢华的生活能带给他们快乐。他们各开一辆劳斯莱斯,她的是绿色,他的是银色。他花100万美元买来一艘双引擎游艇并以伊丽莎白命名,还为她买来世上最美、最贵的首饰,包括一颗33。19克拉的钻石1973年春天,两人一起去了罗马,却因争吵难处一室。深夜,辗转反侧的伯顿给住在隔壁的泰勒写信:我们都是疯子,更不幸的是,我们执迷不悟。
每次吵完架伯顿都很痛苦。他在一封信中真挚地写道:上帝惩罚普罗米修斯,是因为他盗走了火种;上帝惩罚我,是因为我抢走了一团火,却又试着扑灭它,而这团火,就是你。我们总是莫名其妙地就争斗起来,这让我很痛苦。但我们互相折磨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我爱你不管我们在不在一起。
尽管他们的心底里深爱着对方,尽管他们都曾努力维持这段婚姻,但l974年6月26日,他们还是不可避免地分开了。
离婚后,两人曾在日内瓦再次相遇。泰勒在伯顿的臂弯里哭成泪人。面对媒体时,她毫不讳言两人的感情:我们非常爱对方,除了生死,不会真正分离。分开只是暂时的,也许是为了以后能更好地在一起。上帝保佑我们能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请大家为我们祈祷。
离婚数月后伯顿无法抑制对泰勒的思念,开始疯狂地给她写情书。信中有理智:上帝作证,我关心的,是你的开心,而不是你和谁在一起。有嫉恨:现在跟你交往的那个人必须对你好,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我就带着锤子和砖头去找他算账!有关切:有人伤害你,你就给我打电话,说声我需要你,我立刻就以超音速赶去。有发自肺腑的表白:世界上最具魔力的词就是你的名字。还有陷入绝望的悲伤:最本质的问题,最可怕、最令人万念惧灰的事实是,我们一直在误解对方,我们的思维大相径庭。他将泪水化为信纸上的声声细语: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管我曾经对你多不好,你都要知道,我很爱你!尽快回到我身边吧!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但爱情可以战胜所有的差异。
一次伯顿借酒浇愁后,忍不住打电话约泰勒见面,仿佛想抓住机会重续旧缘。两人见面时,他像孩子一样求助似的看着泰勒,眼神令人心碎:你就这么不愿意回到我的身边?
1975年10月10日,泰勒和伯顿在非洲南部国家博茨瓦纳复婚了。婚礼上,泰勒深情款款:亲爱的,我要告诉你,这是最后一次,我们要相守在一起,绝不需要再结婚了当然,也不想要离婚了。可这段婚姻仅持续了9个月,就又在争吵中结束了。
最后一封信被珍藏至今
1966年,因为在影片《谁害怕维吉尼亚?伍尔夫》中的出色表演,两人被双双提名奥斯卡最佳男、女主角奖,最终奉勒捧回自己的第二个奥斯卡小金人,伯顿却失望而归,这已是他第五次被提名。泰勒是如此耀眼,以至于伯顿的光辉被遮住了,他甚至觉得做演员荒谬可笑,想要转行去当作家。而这或许正是两人婚姻的另一块绊脚石。
第二次离婚后,泰勒的演员生涯也不再辉煌。无情的狗仔队将她的私人悲伤无限放大,她被小报头条包围,与烈酒、争吵、疾病、毒品连在一起,无处藏身。她曾苦涩地说:每个人买票看的,并非我的电影,而是我和理查德的婚姻闹剧。而我们,恰恰给了他们想要的。
而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伯顿则一直用书信、字条的形式,向泰勒倾吐一片痴情,直到1984年5月8日去世。泰勒很快就知道了这一噩梦。她用颤抖的手拿起伯顿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泪流满面。至今,这封信仍被她珍藏在床头的柜子里。
这些书信,印证了这对恋人22年热烈而痛苦的爱情。相爱容易相守难,这是爱情中难以突破的定式,无数人深陷其中,泰勒和伯顿也不例外。
但好在,他们曾有过无比真挚的爱,足以惊世骇俗。
第24篇、爱情故事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
大学里第一次上视听课,老师放的是英语原声电影《爱情故事》。影片结尾,奥利弗坐在哈佛大学溜冰场的长条椅上,面对一天一地的白雪回忆他和简的点点滴滴他听到有人哭,以为是影片中的声音。转回头,发现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同学,丁小菲。还好,手绢刚刚洗过,他勇敢地递给她,一起递过去的还有他对她的欢喜。那次的视听作业有两个人做得最好,一个是故事梗概写得好,一个是经典对白抓得准。丁小菲和段青云,视听课老师在第二周的视听课上表扬了他们。
“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青云有些心虚,他早知道这句话的。
第一次看英语原声电影,他其实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懵懵懂懂。丁小菲和段青云,多么协调的名字。他那时只有17岁,是班里最小的学生,所有的同学都喊他小弟弟。从小就是一个自立的人,在她面前,忽然间感觉到自己的脆弱。第一次,为一个女生睡不好觉。周末,段青云的妈妈来学校看儿子,学生们正聚在大礼堂看表演,碰巧遇到丁小菲。丁小菲热情地领着她去校外的小餐馆吃饭,然后找到段青云。夜里,顺理成章地住到她的铺上。他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送她小礼物,打着感谢她招待妈妈的旗号,两个人交往由此增多。他去女生寝室,管理员会问:“又去找你姐是吧?”他点头。有人起哄,干脆就认了这个姐姐吧。也好,这样的接近更名正言顺。两个人煞有介事地在女生寝室里跪地拜天。旁边有人信手在墙上刻下了丁小菲和段青云于某年某月某日结拜姐弟的字样。临近春节,有急不可耐的学生在校园里放起了烟花。她拉起他的手:“走,姐带你下去看烟花。”他在家中排行老大,那一刻,真的有做弟弟的幸福感觉。
又一年的春季开学,她带来家乡的糍粑、麻糖分给同学。他到校最晚,去教室上课,她递给他一个铁盒子,亲热地搂住他的肩膀:“给我弟弟留的最多。”5月初,天气微凉。晚上11点多,她在楼下无所顾忌地大喊:“弟弟,我是你姐!快下来!”很多男生就从窗口探出头,捏着腔学她:“小弟弟,快下来!”他重又穿好衣服,下去陪她照像。假装很亲热的姐弟俩,还是有些男女之间的距离。有一天,她从学校旁边的枫树林里钻出来,对着有点诧异的他介绍旁边的男生:“这是你姐夫。”据说是她高中时代的初恋,本校一年级的新生。
那片树林一直是历届学生谈恋爱的地方,他从来没想过去那儿。一时间,两个人如胶似漆,段青云成了多余的人。两个月未过,她哭着来找他。他不知为啥,希望是他们分手的消息。她不说,只让他找一辆自行车带着她出去。他不停地追问,是想得到证实。她哭得更厉害,说你还小,不懂的。他黯然神伤,弟弟这个角色到底要演多久?她哭得没有力气,整个身体伏在他的背上,这是两个人最近的距离,也是他最熟悉的亲近方式。他有些慌张,车子颠了一下。她的手臂就势伸开来,圈住他的腰,依旧是梨花带雨,泅湿了衣衫,浸入肌肤。像数百条毛毛虫的触觉,激起他的每一根神经。她为他洗衣服,缝扣子,取笑他和女生的点滴交往,眼神里泛着弟弟终于长大了的欣慰。可是,她的名字却挤满了他大学4年的日记本。
在他的无助的眼神中,她又开始新的恋情,对方是系里的辅导员。他讨厌新姐夫,看他的时候总是怪怪的眼神。那个辅导员曾经问过他,喜不喜欢丁小菲。他坚定地给了对方一个字:不。他不喜欢她,只是爱她,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看得出来,新姐夫其实不爱她。毕业,她的第二次大学恋情也自然结束。那晚,英语系全班30位同学把教室当餐厅,吃散伙饭。有人拼命地喝酒,拼命地说着道别的套话。夸张的语言,掩饰着分别的伤痛。他不,他只是和每一个人碰杯,相信这不是永别。第二天一早,她来敲门。他感觉头脑是闷的,起身四望,寝室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他睡在上铺,她垫着小凳子和他说话。她像4年前一样,眼泪汪汪,即使姐弟,如此分别也会断肠。她11点的火车,他要送她去车站,她不许:“有人送我的。”终于要分别了,她上来拥抱他,那是他们的第二次相拥。第一次是她失恋,她无助地贴在他的背后。对不起,这4年,姐姐没有照顾到你,她的嗓音有些喑哑。
他又一次想起《爱情故事》中的那句对白:“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爱,是用不着说对不起的)。”这是生离,那是死别。有时候,生离的痛楚更伤人。8月份,她在电话里告诉他,她已经和孝感市重点高中签了合同。快要挂上电话时,她顺口问了一句:“我们学校还需要一个英语老师,你想不想来?”他不假思索地应下来,好啊好啊。她已经抛弃过去,这次邀请或者就是一个暗示。
他坐长长的火车去她的城市。在推推搡搡中挤出车站,旋即被听不清楚的湖北方言包围。他突然生出孤独,像虫子噬咬着他的心。他更加急切地想见到她,扒上一辆载沙的货车奔向她乡下的家。凌晨4点多找到她家,连她也感到不可思议。她亲热地向她妈妈说着他们结拜的事,并极力撺掇他也叫妈妈。他不敢拒绝,怕老人看出自己当初结拜的心思。他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她在他面前说“我们孝感”,喜欢她说“咱爸咱妈”,喜欢她对着他就这样一辈子用“我们”两个字。他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早已为他联系好了工作。他却抛下一切,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和一个熟悉的人,开始新的生活。
他早已习惯叫姐,只是他们的姓氏暴露了彼此的身份。免不了被议论,他希望她能由此想到自己的苦心。她又来说对不起,怕因为她影响了他的婚姻。她闪电一般结婚,像她一贯的恋情。对象是教育局的一名公务员,他最后一线希望破灭。婚宴那晚,他再次喝醉。嘴里喊着姐夫,心里已千疮百孔。她给他张罗女朋友,一个一个被否定。
24岁那年,娶了她的表妹。即使不做世上最亲的人,也要做一个血缘上的亲戚。结婚前夜,她有些伤感,不是爱,只是惯性的占有。就像她骑了10年的自行车,已经破旧不堪了,可一旦有人要它,还是有点不舍。姐夫是个正直的人,也爱她,看得出来,她是幸福的,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老婆孩子都有了,他的生活也波澜不惊。两年后,姐夫升为副局长,他也成为学校的教务主任。
被查出肺炎那年,她25岁。一边输液一边上课,终于虚弱得站立不住了,才去武汉检查,肺癌晚期。接着就是痛苦的治疗。头发慢慢脱落,经济上也已无法为继。他找老婆要存折,遭到拒绝,表姐都快死的人了,还有什么治的。他第一次动手打了老婆:“你乌鸦嘴!她可是你表姐啊,很快就会好的。”他揣着借来的两千元钱,去看她。看到她瘦成一堆骨头,心疼不已。泪腺却还是发达,纵横满面。她握住他的手:“是姐让你背井离乡来到这儿,姐也知道你的心思。可是,姐不想失去你这样的弟弟。恐怕姐这辈子是还不起你的情了,对不起”听到此,他也倍感委屈,泪水盈面。她还不忘说对不起,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他们共同看过的《爱情故事》。她就要像电影中的简一样离开尘世了,他遗憾的是,在同样的悲剧中,自己甚至不是她的奥利弗。藏在暗处千回百转地爱了她那么多年,她在他的心里早已是最爱的人。有3个字,他不曾对她说起过,从不。还有3个字,他一直隐忍着,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4天以后,她去了,体重只有27公斤。天气正热,当地的习俗是,灵堂要设在太阳能照射得到的地方。他张罗着追悼会的一切,车辆,灵棚,悼词姐夫召集她的娘家人开会,问有没有什么要求。他站起来,一二三四地讲了好多条,是对她最后的敬意,绝不是无理取闹。
尸体火化,护送灵柩回姐夫乡下的老家。他坐在颠簸的车子里一言不发,没有一滴眼泪。身上的衣服像水洗过一样,他知道,除了眼睛,他的全身都在落泪。丧事结束,他伏在老婆的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地哭出来。向妻子道歉,不该动手打她:“对不起,对不起”在别人的城市里呆了那么久,根却只扎在一个人的身上。人既然走了,还漂在那里有何意义?
秋季开学,他仓促地调回了自己的老家。有人说,故乡其实就是有你最爱的人坟茔的地方。孝感,算不算他的故乡?
第25篇、爱情故事悬崖上的爱情绝唱
新婚夫妇遇险
怀特山脉位于新罕布什尔州和缅因州交界处,方圆3000多平方公里。这里高山险峻,丛林密布,主峰达1916米,垂直山谷深达千米。一年中,6月至10月是观光的最佳时期,其他时间山脉都被厚雪覆盖着。
在准备好登山绳、水、食物以及急救药品后,达威尔夫妇开始向山峰进发了。下午3点多钟,他们来到一座高达千米的山崖上。当看到悬崖边有棵姿态优美的油松时,达威尔卸下登山包,请妻子为他拍照,为了取得更好的拍摄角度,达威尔坐到一个斜伸出来的树枝上,不料树枝突然断裂,达威尔摇晃着向后倒去,随即坠入了悬崖。
比妮被这可怕的一幕惊呆了,她惊恐地大叫着丈夫的名字,往悬崖边靠近,探头向下张望,听到了丈夫断断续续地呼唤她名字的声音。比妮仔细一看,发现丈夫被一根山藤挂住了。山藤长在峭壁上,主干足有碗口粗,虬枝盘伸。达威尔面部朝上,左手紧紧抓住山藤,右手无力地下垂,双脚本能地钩在山藤上,他的身下是深达千米的深谷。
比妮大声鼓励丈夫要坚持住,她会把他救上来的。此处的山区地势险要,三面绝壁,比妮根本无法靠近达威尔。比妮拿出放在背包里的手机,值得庆幸的是手机有信号。比妮连忙拨打美国高山联合救援中心的求救电话,由于无法说清所处的具体位置,救援人员只得派直升机沿山崖进行搜寻排查。
比妮趴在崖壁边大声地对达威尔喊:“你要坚持住,救援人员很快就来了。”达威尔一直挂在藤条上,他左腿的灰白色运动裤已被撕开,腿上有一条长长的伤口。达威尔说:“我的腿还在流血,我怕撑不了多久了。”达威尔的身体不断地摇晃,比妮焦急不已,这样耽误下去丈夫极有可能支撑不住。此时已是下午4点,天色逐渐黯淡下来。
妻子勇下悬崖救夫
比妮开始施救,她打开达威尔的背包取出一条登山绳索,打算把绳索放下去让达威尔爬上来,可是达威尔的右手已骨折,根本无法用力。比妮决定制作一架树梯来接近达威尔,这样,她不仅有机会为丈夫包扎伤口,还可以扶助他顺着梯子爬到山顶。
比妮来到大树旁,用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将一些树枝锯下来,然后把树枝截成多根长短一致的短棍,再将带来的绳索剪断扎成树梯。树梯做好后,她又砍了几条又长又粗的藤条,用藤条把树梯绑在大树上固定住。天空下起了小雨,山地变得滑滑的。比妮把梯子沿着靠近达威尔一侧的崖壁放下去,随后顺着树梯慢慢往下走。达威尔吃力地喊道:“不要这样做,太危险了!”比妮并没有退缩。担心看到深谷会产生恐慌心理而影响下梯的安全,比妮极力抬头朝上看,每往下行一步她就停下来深深吸一口气。由于沾上了雨水,藤条的表面很光滑,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坠入悬崖。
就在比妮距离达威尔还有3米的时候,她的左脚在横木上滑了一下,导致双脚都脱离了树梯。比妮的双手紧紧抓住头顶上的一根横木,两脚惊恐地探寻着梯木,瘦弱的身体在风雨中不停地摇晃。
“比妮,身体不要晃动,停下来!”达威尔的一声提醒让比妮很快安静下来,她停止了挣扎,树梯也随即停止摇晃,很快,比妮的双脚又踩到了树梯,她弓起身子,颤颤巍巍地顺着树梯往下走。
大约过了20分钟,比妮终于靠近了达威尔。“亲爱的,你还好吗?”比妮的眼里闪着泪花。达威尔担忧地说:“太危险了,你不该下来的。”“我们一起爬上去。”比妮向丈夫伸出一只手,试图拉着丈夫登上树梯,可是丈夫的状况远比她想象的糟糕。达威尔的左腿伤口还在流血,右手无法动弹,剧烈的断骨疼痛将他折磨得生不如死。
“比妮,你快上去,等雨下大恐怕你就上不去了。”达威尔苦劝妻子。“既然你不能爬上去,我就在这里陪你,一块等救援人员。”比妮坚定地说。“不,你不能在这里等死!”达威尔吼了起来。“达威尔,不要再说了,我是你的妻子,我们怎么能分开呢,再说我们还可以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啊。”
比妮靠近丈夫,用携带的止血药和纱布给丈夫包扎伤口。她从树梯上把一只脚探到达威尔攀住的山藤上,小心翼翼地骑坐在上面,然后取出预留在包里的几截绳索把丈夫的双腿和腰部绑在藤干上,防止他掉下悬崖。
就在比妮想办法为丈夫固定手臂断骨时,树梯被山风吹得来回打到崖壁上,发出“啪啪”的响声,很快,树梯绑结点的绳子松散开来,横木陆续散架掉落。比妮惊恐地看着丈夫,哭了起来:“我的上帝,这可怎么办?”
由于达威尔失血过多,加上体力消耗很大,他甚至要失去抓握藤干的力气了。雨还在下,山间的气温越来越低,比妮脱掉上衣盖在冻得发抖的丈夫身上,给他御寒、遮雨。为防止丈夫昏睡,她大声对丈夫说:“每次开车的时候,你总要我唱《我心永恒》,这次我们一起唱吧。”夫妇俩一边流泪一边哼唱起来:“我心与你同往,与你相随为着生命的最后一刻,不愿失去,直到永远”
经历了长时间的重负,加之狂风的吹摇,支撑夫妇俩的山藤开始慢慢下垂。植根于峭壁上的山藤根部开始松动,石块和山土不断坠落,这让达威尔夫妇紧张万分。比妮脸色煞白,紧紧抓住达威尔的手臂:“山藤不能承受我们的重量,上帝啊,怎么办?”
把生的希望留给丈夫
达威尔努力保持清醒的状态,鼓励比妮:“相信好运与我们同在!”比妮绝望地哭了起来:“仁慈的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就请再多给我们一点时间吧”达威尔柔声地说:“坚持下去,我们都会活下去,我们还要生宝宝呢。”比妮亲吻着丈夫的手背,泪如泉涌:“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永远爱你。”
此时,山藤根部周围的岩石出现了裂缝,情况越来越危急。达威尔对比妮说:“你听我说,我已身受重伤,活下去也是个废人,我们两个不能全部死去,必须有一个人活着”达威尔请求比妮把他腿上的绳索解开,比妮顿时明白了他的心意,她死死地拉住丈夫大哭:“不,你还年轻,必须活下去!”达威尔心痛得说不出话来。
比妮平静下来,她红肿着眼圈恳求丈夫:“亲爱的,你要活下去,下辈子,我还做你的妻子。”达威尔浑身颤抖,大口喘息着。比妮沉默片刻,忽然松开双手纵身一跃,向千米的深谷飘落而下。达威尔歇斯底里地悲呼:“不!比妮”
下午4点30分,救援直升机终于出现在达威尔头顶的上空,达威尔被救上山崖。随后,救援人员打开探照灯在山崖谷底寻找比妮,经过近3个小时的搜索,在谷底的一条山涧旁找到了比妮的尸体。比妮的左手死死攥着一样东西,那是为丈夫包扎伤口用过的半截纱布
为了纪念妻子,达威尔把自己的名字改成阿曼德斯坦因达威尔,他把爱妻的名字放进了自己的名字中。达威尔还和父母商议,全家搬到比妮父母家附近居住,以便他能替比妮尽孝道。
第26篇、爱情故事X光片上的求婚
护校毕业后,我一直在本市的一家三甲医院做护士,和男友在爱情的羊肠小道狂奔4年也没能奔上婚姻的康庄大道,只因没房、没车、没有足够的存款,只好光荣加入待婚一族的大军,幻想有朝一日男友飞黄腾达时给我一个风风光光的盛大婚礼。
可是婚礼还没看到,“噩耗”先来了。男友最近一直说胸痛,我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胸痛的病不容小视,便让他抽空到我工作的医院拍一张X光片。
男友来时一副愁容惨淡的模样,让我既心疼又不安,利用职务之便开后门加了队,又请来了部门主任,以便拍完就知结果。
X光扫描过程中,我发现男友自小腹以上胸部以下似乎有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阴影,当时腿肚子就有些发软,光片出来后没来得及也没敢看就直接给了主任。
主任审视着光片,目光有些闪烁不定,脸色也时而显得不大自然,这让我的心里凉了一大截。我就像个犯人,忐忑不安地等待着“主审法官”的审判结果。主任却一脸严肃地把光片递到我手里,说道:“我是爱莫能助呀!以后的日子好好照顾他吧!”
我心颤抖手发软地接过光片,想看看该死的阴影到底长在了哪里,却忽略了主任眼角强忍的那丝笑意。
“Marry me!”后面跟着一个长着角的圆圈,阴影显示的内容让我有些发蒙。
主任忍不住笑道:“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多么别出心裁的求婚呀!你快答应了吧!”
我又羞又恼地瞪向男友,那厮还故作痛苦状,哀求我救他一命。主任前脚刚走,我就掀起了男友的上衣。他的整个腹胸部被透明胶带粘着,胶带下固定住的是用细细的铜丝弯曲排成的两个单词“Marry me”,而后面长角的圆圈其实是一枚戒指。
我佯怒要撕下胶带,男友拦住我的手:“想好了再撕,别整出医疗事故。”
我轻轻抱住他,隔着胶带听着他的心跳,问道:“难道你不怕X光对人体有影响?”
男友嘿嘿一笑说:“被X光照那么一小下,就可以抱得美人归,多划算啊!”
我躲在他怀里甜蜜地微笑,去它的房子、车子吧!我要和“待婚”say goodbye!
第27篇、爱情故事缘分就是刚刚好
进公司上班的第一天,简安就在电梯里遇见了儒雅帅气的罗宁,一颗心就像飘上了云朵般忽高忽低地起伏了几秒钟。电梯停在了简安要去的18层,她看见那个让她很有眼缘的男人也走出了电梯。因为地形不熟,她只能手握着入职通知书一个门一个门地看标牌,直到找到她要去报道的人事部。
敲门进来,干练的中年女上司正一脸微笑地等着她。简单地询问了几句,说了声:以后好好干,未来会很有发展。便把她带到办公室介绍了一下,指定一个空着的格子间就走了。因为所学专业对口,加上有心的简安既谦虚又勤奋,所以很快就对业务上了手。
早听说职场如江湖,一不小心就会人仰马翻。所以简安明白,自己当务之急是要跟本部门的前辈们搞好关系、站稳脚跟,而不是迫不及待寻找爱情。虽然她又曾多次与罗宁在电梯或走廊里相遇,并且简单礼貌地打过招呼,可她还是不敢轻举妄动。怕自己冒冒失失出手后,结果却不是期待中的样子。
直到公司开年会那天,这个销售部的副主管代表本部门表演节目。借着他在台上唱歌的档口,简安假装八卦地向办公室的素素咬着耳朵打探消息:这帅哥不错啊!人靓不说歌还这么好听,就是不知道叶落谁家了?素素看了她一眼说:那是,这可是咱公司最帅的男人,并且罗宁早就是白富美的公关部经理小美的菜了。你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吧?告诉你,小美可不是好惹的,你快死了这份心吧!简安赶紧说:哪有?我只是随便问问。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注定简安这场爱情没机会拉开帷幕了。她暗自安慰自己说:你和他没缘分,别太当回事了。可还是满心惆怅,遗憾了好一阵子。
后来她在同学的婚礼上邂逅了褚乔,这个高大硬朗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随即展开了强大的爱情攻势。几乎一有时间就开着他的越野车,抱着大把的红玫瑰来接简安下班。开始她还觉得褚乔不是自己喜欢的那型男人,可后来还是被这个热情似火的男人感动了,就连公司那些单身女孩都用艳羡的眼光看她。
私底下,简安问过素素她们,褚乔和罗宁相比哪个更好?让她没想到的是大家全都投了褚乔的票,理由是褚乔靠自己拼到什么都有了,而罗宁先是靠着家里,现在靠着做总经理的小美爸爸,才谋得如今的职位,不像个男人那样能吃苦、有担当。
如此,简安的心算是尘埃落定,对褚乔也就专注认真地爱了起来。到如今他们结婚快十年了,一直过得很幸福、很踏实。自己的经历让简安明白:有错过,才会有新的遇见。缘分就是,不早不晚,恰恰刚好。
第28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是“被动”,而是“主动”
[导读] 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
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
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在爱情面前,“被动”是一个永远的错误,只有“主动”主动争取自己所需要的。
第29篇、爱情故事手机引发的爱情
白洁即将大学毕业,选择了他的母校实习,以白洁的豪爽直率性格,很快地就和学校的老师们打成一片了,其中就数小陈老师和白洁的关系最好了。小陈老师不仅年轻漂亮,而且也非常时尚,所以她们两个在一块,总有说不完的话。
小陈老师说:“白洁,你马上实习结束了,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吧?”。白洁爽快的说出了自己的电话,并随口问小陈老师的电话,小陈老师说自己马上就换号了,换了新号再告诉她。
晚上,白洁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和室友们发短信,各自聊着自己的实习心得。突然,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发过来一条祝福的短信。白洁马上回复过去:“谢谢你的祝福,不过,你发错了。”谁知,过了几分钟,那个陌生的号码接二连三的又发过来几条祝福的短信。白洁想:说不定是自己哪个同学故意和自己开玩笑。为了弄明白是谁在开玩笑,她索性就把那个电话打了过去,可是电话“嘟嘟”的响了许久,也没人接电话。过了一会儿,白洁又一次拨打那个陌生的电话,可是对方已经关机了。
第二天在学校里见到小陈老师,白洁就把头天晚上收到陌生短信的事情告诉了她,她听完后笑着说:“是不是你哪个男生暗恋你啊?”。白洁说:“怎么可能呢?我们班男生都怕我,再说了,我们班同学的电话号码我都存着呢!” 就这样,祝福的短信天天晚上如约而至。
一天下午,白洁上完课闲着没事干,她就想起了那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她再一次拨打过去,电话依旧没人接。可是,她发现办公室里不知谁的电话开始唱歌了,她顺着唱歌的方向寻找过去,原来是小陈老师的电话在响。她站在小陈老师的办公桌前,寻思了一会儿,又一次拨打了那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小陈老师的电话又一次响起,她拨打了几次后,确定了那个陌生的电话应该是小陈老师的。
终于,小陈老师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学校有个叫小李的年轻老师,他对白洁是一见钟情,可是他不好意思表白,怕被拒绝。
于是,便拜托小陈老师,用她的手机发短信给白洁,引起白洁的注意之后,小陈老师再把电话设置成来电转移,转移到小李老师的手机上,这样,白洁打电话的时候就能和小李老师在电话里谈了。
可谁知,小陈老师没开通来电转移的时候白洁就打个不停,吓的小陈老师不敢接,赶紧通知小李老师,再设置来电转移,可是设置完来电转移之后,白洁又不打了。
这次恰巧是白洁在小陈老师没有设置来电转移的时候拨打了电话,所以才会出现前面的一幕。
下面就顺理成章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第30篇、爱情故事婚姻的温度,冷暖自知
就像人的体温一样,最理想的“婚姻温度”应该恒定在37摄氏度左右。可是,走进婚姻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保持恒温难度是很大的,因此我觉得能够保持在35摄氏度到42摄氏度就不错了。
就像钱钟书写的《围城》,没有走进围城的人拼命地往里挤,可是住在围城里的人却又想方设法突破重围。两个陌生的男女,从相恋相爱然后走进婚姻的殿堂,双方从物质的融合到精神的共享,相互依存、相互体贴,保持一定的温度,婚姻生活才能持续下去。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真诚相待,贫贱不移,那么婚姻的温度就会非常舒适,让彼此感觉惬意。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上的。”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的婚姻是幸福的,这样的夫妻相敬如宾、彼此尊重、互爱,平日有欢笑,意见不同时虽然也会争吵,但总能想办法互相了解,以合理的方式解决冲突。
婚姻不是一张长期饭票,假如你不善于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它就容易走向极端,一不小心就会温度升高,甚至达到沸点,让人难以承受煎熬。托尔斯泰的名著《安娜·卡列尼娜》里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在婚姻里,有些人把对方视为“私有物”,恨不得天天腻在一起,要求掌握对方的一举一动,让婚姻的温度时时处于高点。这种心理,一方面是依赖,另一方面也是自己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例如有些人结婚之后不给对方一点空间,对方给异性打个电话、发个信息以及与异性QQ聊天也要严加看管,长此以往,一方忍无可忍就会爆发,最后的结果就是夫妻离婚、分道扬镳了。
婚姻有危险,投资需谨慎,对许多人来说,婚姻就是第二次生命,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面对自己的爱人却是那么的冷漠,将爱的温度降到了冰点,这是非常可怕的。在我们的周围,我们会看到有些夫妻有了矛盾不是想办法解决,而是不闻不问,与对方斗气。按理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吵架床尾和嘛。可是有些人脾气就是倔强,遇到问题一味回避,以为这样就可以躲开痛苦,其实是给未来的生活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而一旦“相敬如冰”,想要破冰重新找到温暖,就要花很大的力气。其实夫妻之间冷暴力的危害性是很大的,这对婚姻生活来说也是致命的,要解开心结,唯有沟通才能解决问题。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其实婚姻只是爱的一种形式,不是所有的爱都能形成婚姻。若婚姻持续高温,就容易“发高烧”,灼伤彼此;若婚姻连续降温,就容易“结冰”,冻伤心灵。婚姻也并非是一个围城,由爱而形成的婚姻是爱的一种升华、一种境界,婚姻是爱情的堡垒!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是为你倾尽所有
某天,好友对我说,她已经报了会计实操班,接着还想考驾驶证。
她报会计实操班,我一点都不吃惊,因为,她一直都在往会计方面发展,但是,驾驶证倒是很少听她说,而且两个培训一起来是不是有些吃力呢?
于是,我说:别累坏了身体,驾驶证,缓一缓吧,反正也不急于一时。
没想到,她说:这不是急不急的问题,是我的时间太多了,容易想东想西,我还能多报一个班呢!
我愕然,问她:为什么?
原来,是因为他。她和他结婚不久,虽说结婚了,但她还处在热恋的阶段,而男人总是比较容易融入角色,结婚不久,他已经进入了丈夫的角色。
其实,他对她已经很好了,比如,有时她说喜欢吃什么菜,即便全家只有她一个人吃,他都会去买。比如,每天她下班后,都会收到他的信息。比如,他看到她吃得很少,总担心她身体不好,经常嘱咐她买些营养品补补等等。
他做的,她不是不感动,其实她都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可是她总是觉得,他对她,远不及自己对他的好,而她对他,确实已经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了。比如,他要出远门,她难过了好几天,甚至嚷着要陪着他去,只是他说,那地方太穷,不想她去。比如,他出远门的前一天晚上,她会半夜为他洗衣,带着不舍为他收拾东西。最重要的是,只要他说想干什么,只要他需要她,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会义不容辞。
她愿意为他倾尽所有,只为他开心。
一次,他回家两天,她心花怒放,但白天要上班,到了晚上,她便想和说说话,可他却说,他实在太累,希望她别吵着他。她一直都知道他工作很辛苦,因为事业刚刚起步,万事开头难,看着他为工作愁眉苦脸,她是多么希望能助他一臂之力,只是她总是帮不上忙,为此,暗地里常常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她心疼着他,尽管她是那么的渴望能他说说话,可她依然只是安静的看着他入眠。
第二天晚上,她以为总算可以一起聊聊天的时候,他说,要去朋友家打牌,因为顾虑到她,便让她一同前往。而她是有一万个不乐意的,但为了能和他在一起相处,她都认了。而他却很少会违背自己的愿意,去为她做什么,只要他不想的,他都会拒然。
可是每当安静下来,有关于他的琐事都会不自觉的浮上心头,他的好,让她安心,感觉幸福一直耳陪同着自己,可一想到他某些不好的地方,她就会烦躁不安,她不明白,为何他宁愿陪着朋友,也不可挤点时间给她,为什么,想要他陪着逛街,竟显得那么的奢侈?诸如此类的小事情很多很多,所以她经常都在烦恼,她自己也明白,这样真的不好,但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唯有多找些事情来做,让自己充实忙碌起来,于是她才拼命的报读各种培训班。
知道了事情的来龙脉之后,我突然觉得,原来,爱一个人,是不能倾尽所有的创出的,再深爱,也该有个尺度。就如同放风筝,不能太松,亦不能太紧,太松,风筝会飞走,太紧,线会断。如她,爱得如此刻骨铭心,依然不快乐。
常常有人说,爱你,愿意为你倾尽所有。或许,这句话也是对的,因为爱情,会让人变得盲目,不理智,以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你的眼里只有对方,爱着的时候,你会以为,对方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为了这种快乐,这种所谓的幸福,即便倾尽所有,又如何?
可是,爱情也有它不能承受之重,你的倾尽所有,若是没有一个度,或许也会让对方感到压力太重,甚至没有自己的空间。久而久之,对方是否会害怕这样的倾尽所有呢?
爱情,把握的好,会让彼此都幸福,若把握的不好,也有可能会让彼此都痛苦,而自己的快乐、自己的幸福,若只因为对方,只因为爱情,那么它那也是渺茫的。
你的快乐、你的幸福,本来就不是依附在某一个人身上的,如果你的世界里,只有对方,你快乐着对方的快乐,你忧伤着对方的忧伤,那么你不再是你了,你已经成为了对方的一个附属品,那么你已经失去了自己快乐的权力。甚至你也不再是对方当初爱着的你了,那么也很难保证,对方是否会一如既往的爱你。
若倾尽所有的爱,最后会如此,你还会倾尽所有吗?
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
爱一个人,并没有错,付出也是理所当然,但是要有一个尺度,爱情和任何东西都不一样,并不是倾尽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等同的回报。
好友,无疑是聪明的,她知道问题出现在哪,而且一直都在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希望做一个更独立、更自我的自己。我想,一位个性独立、知识丰富、通情达理的女人,她的婚姻之路应该能走得更顺畅,更长久。
第32篇、爱情故事谁在枕边,谁在床上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属于个人隐私,至于如何恋如何爱,男的如何把女的追到手,女的如何在被追时做出一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甜蜜状,那是两个人的事。但两个的人事,极有可能变成一场公众事件——比如举行隆重的婚礼。从谈情说爱到谈婚论嫁,其实就隔一层纸,信也好,不信也罢,哪怕不准备结婚的人,谈着谈着,极有可能合并同类项,由陌路到熟悉到“我想有个家”,这不是爱情的转基因突变,而是“好‘婚’知时节,当‘婚’乃发生”。
所谓恋爱,希腊神话里说,是自己的一半,去寻找另一半。现在的问题是,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不能拉着就走,怎么着也得举行个仪式,到派出所认领辆破自行车还要办个手续呢,何况你找到的是你的二分之一。所以,举行婚礼之重要性不要我说,你也明白。尽管王尔德大放厥词:“男人要结婚是由于疲倦,女人是由于好奇,结果双方都大失所望。”但我相信,这仅仅是王尔德“同志”个人的看法,大多数男女还是把婚姻当作一回事的,甚至是一件最重要的事:结婚不仅仅意味着你身边多一个人,而是道德、真诚、责任,你不仅要爱她,还要爱她的父母与她的亲戚,你不仅要与她过日子,还要与她搞房子,车子,票子,甚至一不小心弄出一个孩子——这可是天大的责任。而举行婚礼,无疑是对感情最大的承认。
曾有报纸报道:一男一女,坐公交车相识——多么现实而浪漫的开始——在挤来挤去中,你看到了我,我看到了你,一日又一日,两心生情,三生有幸……他们的婚礼是包一辆那一路的公交车,布满鲜花,在路上游动,并一一报站名。如果相遇的是一列火车,乖乖,那将何其壮观。
个人认为,婚礼越隆重越好,越豪华越好,倘遇到穷小子,那就大事化小,但小事不能化了,至少,你得有结婚所需的最基本条件:有个房,有张床(且是双人的)——倘连张床也没有,我说,哥们儿,一边儿待着去——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最好住一晚总统套房,坐在金马桶上,想一想未来:从今天起,在年度评审表里,婚否那一项你得把“未”改成“已”,你是她的先生,她是你的太太,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好比英语单词中的前缀或者后缀。婚后,你们有多少话要说,多少路要走,多少锅要刷,多少碗要洗,多少梦要一起做,多少时光要慢慢消磨……两个人要创造一个和谐家庭,一言以蔽之:多么不容易。工资有她一半,烦恼有她一半,喜悦有她一半,当然,房产也有她一半,像两根麻花,拧在了一起。
作为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孩子,我更希望婚礼在乡村举行,特别是秋日的乡村,豆入库,稻入仓,麻雀在树上,冬小麦播进了地里,有明月的夜里,与她在犬吠鸡啼里,把该做的事,一一做了。只有在乡村,婚礼才传统、朴素、可爱,唢呐吹得天响,第一个与最后一个曲子,非百鸟朝凤莫属,俗是俗了点,但热闹(俗得热闹也是一门学问)。我想和亲爱的她,在老家的院子里的银杏树下说说话。我喜欢这种高大挺拔性感的乔木,如有可能,我会爬到树上,在枝杈间,手搭凉棚,眺望:只见一群汉子,抬一顶小轿,哐里哐啷地把我的娘子从很远的地方,抬来……作为一个诗人,我想在她进家门的时候,送一本情诗——这是一部只印99本的情诗——给她。那位问了,你为什么只印99本,嗨,我的意思是:天长地久。
从此,饭在桌上,爱在心里。倘再加上一句就是:我在枕边,伊在床上。
第33篇、爱情故事婚姻不是用来“讲理”的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我敢说这个“天下”一定不包括家庭,因为家根本就不是讲理的地方。
杨利与苏小莫结婚还不满3年,最近却陷入冷战困局。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整整走过5个春秋,选择彼此为终身伴侣也算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们之间导致矛盾的升级,完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些甚至根本摆不上台面。譬如:苏小莫喜欢天天洗澡,而杨利却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但只要杨利不按苏小莫的要求去做,不但被拒绝亲近,而且还会惹得苏小莫唠叨个没完。
再譬如,苏小莫好意给婆婆买的礼物,婆婆却嫌她乱花钱,免不了多说几句,苏小莫就感觉委屈。她不好意思和婆婆顶嘴,回到家就把气撒在杨利身上,认为自己的好心没得到应有的好报,杨利为此也感觉委屈。这样的小事越积越多,两人从憋在心里忍着到争吵,再到冷战,大有愈演愈烈的架势。结婚前,这样的细节完全没法预料。
直到有一天,苏小莫的母亲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到女儿家看到两人分床而睡的事实,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与女儿推心置腹地谈心,憋了很久的苏小莫看到母亲已经识破两人的关系,便一股脑儿将自己的委屈与困惑说与母亲听。母亲一席话,算是解开了她的心结——家是用来庇护、包容家人的地方,不是改变习惯、讲道理的地方。
是啊,夫妻作为命运共同体,由于从小生活的环境不同,养成的习惯也各不相同,很难说谁对谁错,不但不会引起共鸣,甚至可以说还有些残忍。
幸福家庭,其实不需要改变太多,只需要改变心态。那就是凡事包容、体贴,男人“让”,女人“忍”,就没有过不去的。恋爱时,双方都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那不是完整的。婚姻要幸福,必须接受不完美的对方,如此,爱方如初,才会幸福到老。
第34篇、爱情故事爱到底是参与还是给予
2004年春,我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电视台实习。
电视台有个节目,叫做《真情无限》。每期都会找来一些赞助商,让他们上台讲讲对感情的态度。
这期,我们又请了一个当地比较有名气的企业家来做节目。当谈到他的妻子时,企业家颇有感慨,打了一个比较有趣的比方,男人与女人,就像是一台开在路上的车子那样,你只有给它平坦的道路,它才可能更好地奔向远方。所以,男人要做的就是平路,女人嫁给了你,你就要给她平坦舒适的生活,这样才对得起她对你的爱。
企业家的话赢得了大多数人的掌声。
节目做到这个时候,一般还有十分钟左右就要接近尾声了。下面安排的环节是观众自由发言。大都是一些找好的人,讲一些说好的话。但是,这次却出了点儿小意外。话筒本来要从主持人手中递向一位事先埋伏好了的观众,但是一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从阶梯座椅往前滚,一直滚到了前排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脚下,这中年人我认识,是节目组的剧务,人很老实,平时话也不多。
一边的节目总监也开始着急。主持人灵机一动,临场发挥,直接对着那位站立在当场、手拿着话筒的剧务发问,那请问这位先生,您有什么感想呢?
那位剧务说,我就讲一个故事吧。
有这样一对夫妻,丈夫在结婚之前,并不知道妻子有严重的抑郁症。这种病人,一般都是心理受过挫折的人,所以表现出来的病态也不一样,但大部分人会有轻生的念头。
发现之后,这位丈夫很苦恼,但是此时妻子已经给他生了孩子。产后,抑郁症状更加明显,此时如果自己离开她的话,肯定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于是,他也就顺着别人教的方法,对她好,让她觉得生活的温暖,不让她出来做事,自己哪怕苦一点、累一点也心甘情愿。
但这样做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妻子由于无所事事,病情反而加重了。终于有一天,丈夫回到家中,竟然看到自己楼下围了一群人,抬头一看,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原来,妻子就坐在自家的窗台上面,看样子想自尽。
好不容易等消防队员赶来,救下了妻子,丈夫却吓了一身冷汗。正因为这场惊吓,他病了一场,但是令他很奇怪的是,病中,妻子对他照顾有加,整日从家里到医院地跑来跑去,并没有再犯过一次病。
那一天,妻子给他削一个苹果,他坐在床头,问,咱家里你最爱谁?没想到,妻子却说了句,最爱咱们在一起的生活。
这句话,让他晚上想了一夜,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
病好了之后,他开始对妻子说,咱们生活需要钱啊,你看看,房子什么的都旧了,孩子也大了,以后没有钱怎么行,你这两天在家里想想,怎么挣钱才好,想出来了,告诉我一个主意。
过两天,他又说,单位要裁人了,我的年龄也大了,再裁下来,可怎么生活啊。
妻子便宽他的心,然后帮他一起想办法。
他说的这些事情都是真的,只是很久了,他压在自己心里,不敢说出来。
自此之后,仿佛养成了一个习惯,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对生活有小小的抱怨,但这抱怨再过一周就会改良,就这样,一忧一喜,这么多年也就过去了。儿子长大了,去外地上学了,妻子的病却没有再犯过一次。
后来,妻子中风了,虽然抢救急时,但她的下半身也要一年时间才能恢复。他于是买来各种各样的毛线,让妻子织毛衣,说儿子不喜欢买的毛衣,自己也不喜欢。妻子也听从他的话,慢慢织着。突然有天中午,他帮妻子缠线的时候,这个女人笑了,她说,其实,这么多年你的努力,我都知道,你是让我有事做,不至于再抑郁。
他笑了笑,说其实生活就是两个人参与的,我知道你爱我,才会这样,你若是不爱我们的生活了,做什么都没有用了。
他讲完的时候,声音已有些哽咽。然后,转过头,他对那位企业家说,生活其实真的有很多不平坦之处,就像路一样,我也想就开车说一个问题,是那些平坦的路让您集中注意力呢还是那些高低不平的路让您聚精会神?您是喜欢您爱人参与呢还是只是享受你的给予?
听到这里,我看到,那位企业家带头鼓起了掌。然后就是台下观众、主持人,我看到,我们的节目总监在点头,然后,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鼓掌。
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做得最好的一期节目,因为太真实了,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这名默默无闻的剧务身上。
第35篇、爱情故事婚姻里做尊贵的女皇
嫁给老公十几年了。十几年里,我爱着老公,老公爱着事业,我俨然成了他事业的牺牲品。
在外人眼里,他的公司风生水起、蓬蓬勃勃。但是,他每天在家里的时间,最多不超三个小时。每天都是我把饭做好了,等老公回家又凉了,于是再热,有时候,甚至把饭熬得跟心情一样焦煳。
这样的生活,我自然少不了抱怨,但他也很委屈:我又没有玩,在忙工作,人家辛辛苦苦,忙忙碌碌,不就为了你能过得好一点嘛!一次,我终于爆发:“忙忙忙!一辈子就忙吧,要媳妇干吗?让她独守空房,那嫁给你有什么意义!”心里的委屈,潮水般汹涌而至,但是他理直气壮:“谁人到中年,还老想着花前月下、儿女情长,男人,不做事怎么养家?”他愤愤然摔门而去。我擦干眼泪,看着镜中那个由于心情不好,暗沉无光且斑点密布的脸,心一横,凭什么我就要过这样的生活?
于是,中午下班,尽管中午老公不回家,我也不再像以前,一碗简单的面条,胡乱对付。我按照营养搭配,搜百度,查食谱,根据时节,试着做出养生又好吃的饭菜。看着香色俱全的菜肴,我一边慢慢享用着美食,一边听着有声散文,在味觉上的美餐、听觉上的盛宴里,我自在神怡,心情朗朗。饭毕,我先读会书,听雪小禅讲述,如何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活着。或是读徐志摩的散文,在他流丽的文句中,体会他无拘无束、真情真意的魔力。倦了,美美地睡上二十分钟,然后,梳洗清爽,打扮光鲜,精神饱满去上班。
下午下班,离老公回家还早。我邀朋友一起,定时去健身俱乐部练瑜伽。走进这里,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没有车马喧嚣,没有人群喧闹,有的只是优雅、宁静,让人最大限度地放松。在柔曼的音乐声中,舒展身体;在平心静气中,怡悦身心。周末的晚上,我还加入了舞蹈班。音乐袅袅,节奏明快,舞步从容,灯光迷离,沉醉其中,乐而忘返。去年国庆节,市工会组织的舞蹈比赛中,我的独舞《东方之珠》在全市荣获一等奖!我兴奋的心情,无与伦比。从电视台的直播中,我看到了镁光灯下,那个舞步翩跹、摇曳生姿的自己!原来,我可以活得如此漂亮!
晚上,我打开电脑,写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对人性的思考,对生活的热爱,并把它们变成隽永清新、脍炙人口的散文,投给编辑。文章得到编辑的肯定,很开心,若告知被采用,又有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满足,一种说不出的快乐。尤其庆幸的是,在这条路上,我认识了越来越多的老师和朋友,是他们,激活了我写作的细胞,激发了我前进的动力。生活里,我捕捉感动,记录温暖,传递力量。我的文字里,有牵挂我的父母,工作忙碌的老公,有乐于助人的芳邻,有纯真如雪的学生……我在不断地感动和被感动中,感受着生活的美好,活着的乐趣。
闲暇时,我还跟朋友们一起去逛街,买几件漂亮的新衣。赶上小长假,随团去旅游,到大自然,放飞心情。原来,没有老公的耳鬓厮磨、朝夕相伴,我的日子一样可以鸟语花香、柳绿花红。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理,我变得心情愉悦、体态轻盈,脸上的斑点不知不觉逃之夭夭。对于老公,我不再抱怨,而是更多地去关心,生活变得和谐快乐。原来,快乐既是一种情绪,也是一种能力。生命中,如果不幸遇上一个事业狂的老公,我们不要追着他讨爱讨温暖,一个人,仍然可以过得鲜衣怒马、活色生香。
女人,在婚姻里,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不做等爱的乞丐,要做尊贵的女皇。
第36篇、爱情故事爱到情浓时,情调自然来
我嫁给了“信用卡”
我跟陈贺文结婚了。小姐妹调侃说我嫁给了“信用卡”。大家调侃的话里夹杂些许嘲讽的味道,因为谈恋爱时陈贺文送给我的定情礼物不是浪漫的玫瑰花,也不是象征爱情恒久的戒指,而是一张信用卡。陈贺文并不是大款,大家只是以此比喻嘲笑他不懂风情。于是,婚后我暗暗定下一个目标,决定对老公进行“情趣熏陶”——从生活细节着手,培养他的浪漫情调。
婚后第一个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循循善诱:“明天是什么日子啊?”老公看看手机,嘿嘿笑道:“不就是个西洋节吗?”我认真地说:“这是我们婚后第一个情人节。老公,你打算送我什么礼物啊?”在他开口之前,我又抢着说,“不要含‘金’量高的,要含‘情’量高的。”老公摸摸脑袋,面有难色:“什么东西含‘情’量高呢?干脆你告诉我你要什么,我就去买什么吧。”
这个男人,可真是无趣。我忍住心中的不快,说:“我要一只杯子。”他顿时眉头舒展开来:“这个好说,现成的。前两天朋友送了我一只太空杯,还没拆封呢,送你了。”我顿时杏眼圆睁,怒道:“你竟然拿个纪念品打发我!”老公意识到失言,连声说:“老婆,对不起!你要什么样的我都给你买!”最后,在我的指点下,陈贺文送了我一只釉瓷马克杯。拿到杯子,我又把他拉到一家工艺品制作店,要他送我一句浪漫的话,然后同我们的婚纱照一起印在杯子上。他抓耳挠腮半天没想出一个字来。我只好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句话“一杯爱情水,一辈不老情”,叫工艺师印了上去。
看着经过后期制作的马克杯,我有些得意地对他说:“这叫情调,学着点儿!”被我拖着奔波了大半天的老公却有气无力地说:“什么‘情调’,分明是‘折腾’!”我听了这么没觉悟的话,便说:“你知道为什么要你送杯子吗?‘一杯子’谐音是‘一辈子’。你是杯子,我是杯中水,你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容纳我。”我一边开车一边对他谆谆教诲,可他却半天没回应。扭头一看,这家伙竟睡着了!我气得咬牙切齿:“孺子真是不可教也!”
熏陶老公的计划流产
初战失利,我并不气馁。我在日常生活中仍坚持对老公进行熏陶。有顿饭我做了三盘土豆:一盘土豆丝、一盘土豆片、一盘土豆块。他一看,皱起了眉头:“咋全是土豆啊,你搞什么鬼?”我洋洋得意地解释道:土豆丝是“风调雨顺”,土豆片是“平平安安”,土豆块是“海枯石烂”。老公一听,脸色更难看:“这么多土豆怎么吃得完?太浪费了吧!”我白了他一眼,无语。
尽管屡战屡败,但我还是屡败屡战。转眼到了我们的相识纪念日,我决定抓住机会大做文章。那天,我在餐厅订了座,邀了朋友。但是,左等右等却不见老公的身影。跟他联系,手机关机。当晚,老公一直没有出现,我只好跟几位朋友胡吃海喝了一通。
我气急败坏地回了家,却在楼梯口碰见了被朋友搀扶着的烂醉如泥的老公。我正要发作,却听他满口酒话:“我不回家!老婆又要熏陶我。我……我不回家……”
我尴尬地站在那儿,一时不知所措。
险些犯了个大错误
酒气熏天的老公口中不断重复着那句“我不回家”,听得我心里一阵发毛。我惶恐地给闺密文欣打电话。文欣说:“本来就是你在瞎折腾,小心这么好的男人被你折腾跑了!”她告诉我,所谓的情趣,不过是生活海洋里的小浪花而已,用心经营生活,才是婚姻的真谛。看着烂醉如泥的老公,我脑子里浮现出老公很多的好。
我乡下的伯父得了癌症,儿女嫌他拖累,都不管。老公得知消息后,马上开着车把他接到城里的医院,请人照料,自己还常抽空去看望。
老公待人真诚,尤其是对我,几近透明。他过去的恋人来我们这个城市,他请人家吃了一顿饭,还悄悄地往人家包里塞了2000元钱,因为她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得很艰难。我问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他说夫妻之间贵在坦诚。
老公的责任感更是无处不在。那次,我感冒了,当时他正在北京出差。傍晚时,他却突然出现在我床头,他说是坐飞机赶回来的。我埋怨道:“不就是个普通感冒,用得着这样吗?”他却说:“老婆生病时,老公必须在身边,这是一个丈夫的责任!”
这样一个好男人,我差点儿为了那点儿虚荣的小浪花把他吓跑。想到此,我不禁后怕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老公醒了。看到我,他猛地坐起来,说:“对不起啊,老婆!今天单位临时有事,我没能去赴约,你惩罚我吧。”他一边说,一边握着我的手去打自己的脸。我顺手把他的脸捧住,哽咽道:“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再也不强迫你做你不喜欢做的事情了,再也不对你进行什么‘情调熏陶’了。”他满脸愧疚地看着我,不好意思地说:“嗨,我这人说起来也真够笨的,怎么就学不会那些个浪漫呢?”我扑进他厚实的怀里,说:“老公,这才是你最浪漫的地方。”
从那以后,我放下了追求小情小调的心,以平和的心态接受老公实实在在的爱。然而,这时候,老公却做出了一件“出格”的事,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惊喜。
今年五一节的时候,陈贺文从上海出差回来,很少给我带礼物的他居然从箱子里拿出一件礼物来。看着他脸上那诡异的笑容,我疑惑地拆开了精致的包装盒,居然是一套粉色的真丝情趣内衣!他说,看到一家情趣内衣店,想起了我的情趣熏陶,他便大胆地走了进去……我惊喜地大叫,可老公的脸却红了。这个男人,真是太可爱了!我忍不住尖叫着扑向他,将他按在床上一通猛亲。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情调这东西,不是刻意熏陶就能出来的,它需要自自然然地爱,去经营、去感受。正所谓,爱到情浓时,情调自然来。
第37篇、爱情故事爱情,就是一物降一物
公司一个领导,出了名的坏脾气。有一次开会,正在咆哮着训斥大家,电话响了,话锋突然180度转换,他乌黑的脸上露出了笑意,轻声说:“我在开会,还要半个小时。一会儿回家。”温柔得像一只小绵羊。
因为一个人变得温和,变得更努力,爱情确实有这种魔力吧。
陈小春说,他就是被应采儿吃得死死的。他对全世界都一张扑克脸,一看到应采儿就忍不住笑,带着宠溺。他们的爱情,就是在全世界面前都拽得要死,但是遇到了她,他还是变成了暖男;遇到他,她还是变成了小女孩。
《小王子》里的狐狸对小王子说,爱就是驯服,驯服了就是唯一。狐狸被小王子驯服了,小王子又被他的玫瑰花驯服了。
爱情,就是一物降一物。哪里有什么冷酷到底的男人,遇见对的人,古惑仔都变成了好好先生。哪里有什么不会温柔的女人,遇见对的人,再强悍也会变得小鸟依人。
之前有一个同学,印象中他总是酷酷的,大男子主义,好像从来不会笑。有一次在校园里看到他蹲在路边帮女朋友系鞋带,起身后看到女朋友的笑脸,也腼腆一笑。
不管多么强悍的人,总是会被一个人融化,变得温暖而柔和。相爱的人,看到彼此就会快乐,听到彼此的声音就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不管在别人面前多么冷酷、强硬,在爱人面前就会温和而包容。
爱情没什么理由,不过是一物降一物。
被爱情打败,被一个人降服,是你彪悍人生中一段不可缺少的旅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最暖心的回答不是说一串对方的优点,而是:“我为什么不对你这么好?”
对你好,没有什么理由,是习惯,是使命,是一物降一物。
第38篇、爱情故事变成河的女人
因为心疼所爱的男人,女人便选择了一种如水般的温柔,呵护她的男人。
他成为单身父亲的时候,女儿刚7岁。肿瘤医院送走了那个善良女人之后,女儿的小手抓了他一整天。从此,他开始娇惯女儿。女人说,“我也是因为他的那个样子喜欢上他的……那天,他带着女儿去春游,他牵着她的手并排走,很称职的一个慈父。”他们的爱情是在那之后不久开始的。“你知道吗?你做父亲的样子比做情人还要好,温厚极了。”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情话。
已经13岁的女孩,说什么也不让她进家。他为三个人见面准备的晚饭,在厨房里摆了3天之后倒掉了,女儿翻出母亲的一张照片,放大,摆在他预定的新房里……
他们只好重新坐回以前约会时常去的那家茶馆里。
她是独生女儿,家庭很传统,年老的父母用担心的眼光猜测着她的初恋。他去过她家。她父亲独自坐了一夜之后才说话:“挺沉稳的,年纪大,就大了吧……”她听见父亲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他第二天带她去买了戒指,婚礼定在开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
现在,他坐在茶馆的椅子上,低着头,无话。她靠近他,蹲在身边,很近地看着他的脸。男人的眼睛布满红丝,那是从女儿那里得到的败绩。她觉得什么东西被打翻了,心慢慢地溶化成甜蜜的太妃糖软得没有力气怨恨。
她知道,来年的婚礼不会有了,因为一个倔强的小女孩。
第二年春天,女儿和同学去春游,汽车翻在高速公路上。女孩躺在父亲面前的遗体完好无损。他呆坐在医院抢救室外的椅子上,两手扶着膝盖,低着头,一缕头发挡在眼前。她第一时间赶去,走廊里没人,灯坏了,光线很暗。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因为无望,手上有种可以扣进她肌肤的气力。她把他的头紧紧揽在怀里,用两条胳膊护着……
一个不能谈论爱情的故事,却始终被爱情搀扶着,直到爱情过早地煎熬成了亲情。
他们最终没有结婚,因为他在失去女儿之后忽然间老了,再没了做丈夫的激情。但她却瞒着老父老母说是登了记,然后堂而皇之地搬进了他的家,不是因为没有了倔强的女孩儿,而是因为她爱着的男人正没人心疼呢!
女人开始洗涮、做饭,张罗着生活,预想中的烂漫似乎已经淹没在了实现的日子中。
女人在闲下来的时候想想就笑了:“我以为找到了一座山,没想到自己先变成了一条河……”
第39篇、爱情故事信物
从上中学开始,她和他是同学们开玩笑的对象。那时候,他们看起来真的很般配,无论是各种各样的文艺汇演上,还是每学年的表彰大会上,大家都可以看到他俩的身影。
他们的大学是在一个城市上的,隔一两周,他会来找她,陪她走过那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毕业后,他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她留下了。每逢节假日,他会坐四个小时的火车来看她,有时候,只是看一下她就走,有时候,是去她的宿舍坐坐,离开她的时候,她从不问他去哪里。但她经常会在得知他要来的时候,亲手做一顿家乡饭。她喜欢看他吃饭后快乐满足的样子,那种氛围,让她有种家的感觉。他总是在离开前,帮她把—起吃过饭的碗洗干净,把烟灰缸里的烟灰倒掉,并洗干净,放回原来的地方,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样。每次送走他,除了空气中没有来得及散开的他的气味,她找不到一丝痕迹。
她的感觉骗不了自己,他身上有一种让她难以捉摸的游移感,她说不清那种感觉来自哪里。
只是这样消磨下去,何日是个尽头呢?一天,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有事请他帮忙。他急急地赶了来,问她出了什么事,她说,没事,陪我逛逛街吧。他说,行啊,没事我就放心了。一路在街上走着,漫无目的。她走进一家小小礼品店,她看到一件普通的工艺品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亲吻着,甜蜜地笑着。她把这件小东西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店员走过来说,这个很便宜,只要8元钱,是乳胶合成的,摔不坏的。她看了看身边的他,他却把目光移开了。
她明白了他,心里隐隐作痛,她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
几年后的一天,她在车上偶遇一位中学时的女同学,热情地邀她到附近的家里去坐坐。女同学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事,当年没考上大学,一年后,在一位亲戚的帮助下,来到这个城市。凭着当时姣好的容貌,就嫁到了这里。谁知她顺口一说,你还记得当年的xx吗?你们当时关系也不错呀。她说的是他,她笑了,当然记得呀,怎么啦?她哈哈地笑着,说,你不知道,他追了我五六年啊,好玩死了。他上大学的时候,隔三差五地来找我,工作后,几乎每个周末都来,你瞧,她从床底下拉出一只落满灰尘的纸箱子,里面放了许多玩具、工艺品之类的,其中,还有一个她当年看到的那对娃娃。“我知道自己没上大学配不上人家,可他一直挺固执的。”她说着,笑着,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拿起那对娃娃,对女同学说,这个送给我女儿好吗?女同学欣然答应了。离开女同学的家,她手里捧着那对娃娃,泪流满面。
第40篇、爱情故事暗恋的滋味
他按上司的意愿调控电脑滑鼠,把照片中女孩子的脸色调白,或是把她们的胸部增大……,在屏幕前随心所欲,渐渐地,他已经忘记理想中的女孩是什么模样。他庆幸自己的办公桌靠近茶水间,为数不少的女同事从他眼前经过,去冲茶或是调咖啡,让他有机会看到女人真实的脸庞上还有点黑眼圈毛孔,曲线并不一定浮凸,有时候甚至有点臃肿
其中就有她,他看上她之前先看上她的杯子,那是一只白色的咖啡杯,英国制造的瓷杯,杯身并无纹饰,只是杯口有一道细细的金边。他眼前一亮,抬起头来,就看见她面无表情拿着自己的杯子走进茶水间。以后他每逢看见白色的咖啡杯,就抬起头来行注目礼。她却从未正眼看过他。
他清楚她的口味和习惯蓝山、脱脂奶,通常把杯子放下就离去,让茶水间的阿姨冲调好了 ,再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没有人注意到,每逢她把杯子放下,他就走到茶水间去跟阿姨聊天。她当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咖啡添了一丝若隐若现的香甜滋味。她只觉得,近来喝的蓝山,比从前更能舒缓她紧张的情绪了。
他悄悄地在她的咖啡里加糖看着她的脸颊渐渐地丰腴起来,他觉得心满意足,仿佛已经掌握了她一样。
第41篇、爱情故事你是谁的宝贝
隔壁新搬来一家人,带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
你是谁的宝贝。真没见过那么难看的孩子,塌鼻子小眼睛不说,歪斜的嘴角永远搭拉着往下淌口水。有时在电梯里遇见了,礼貌地打声招呼,真的不愿多看一眼。只有小孩的妈妈,从来都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一会儿哦哦地逗逗,一会儿叭叭亲两口,眼睛里全是甜蜜,好像她怀里抱着的是个天使。
跟一个有着真正天使样小孩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朋友笑了,她说,再难看的孩子,也是妈妈的宝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可是,明白什么呢?难道总有一天我们必须以丑为美吗?
不多久我被安排去南京学习,到了那儿才发现女友的男友也在一个学习班,赶紧打电话汇报,她在电话里乐不可支,说好呀好呀。我奇怪有什么好的?她说你帮我把他盯紧些,课余你们肯定是夫子庙、秦淮河、莫愁湖地转悠了,可别让他瞎跑。哪天他要是找你们班的漂亮MM什么的,你可得当机立断给我盯住了。
听着她在电话里的种种担心,心里是大大的奇怪:她那男友,年纪偏大就不说了,个子也不高,薪水也平平,长得更平平,有什么必要紧张成这副模样?在我看来,女友嫁他,怎么都是下嫁了。
大概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屑,女友再三强调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以放松警惕,最后她来一句“他的好、他的魅力我知道”。我狐疑了半天反应不过来。
后来几天我常常留意女友的那个宝贝男友,和那个丑丑的小孩一样,实在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点的“宝贝”样。真叫人不懂呀。
认识现在的他时,隔壁家的小孩已经满地跑得欢了,还是难看。女友也嫁了,守着那个平平的宝贝男子,每次见到都是一脸幸福状。
他每天要在电话里问我的一日三餐,算计我睡眠的时间,有时烦不胜烦,我说,你不要管我吃什么睡多久好不好?他好脾气地笑笑,说我是需要监督的人,说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到老,而我活到老对他意义重大。平日和朋友活动,他总说怕。问他怕什么?他说老觉得谁见了我都会眼前一亮都会心动。我没有虚荣到不知道自己真的就是那种走在街上就看不见的人,他说他也知道自己这样想不太合适,但,他无法控制。所以,他出差时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他会为不能夜里来接我而焦急万分坐立不安,打电话给我身边的朋友,让她们一定要送我回家。女友在电话里故意逗他说,都是成年人了,这样紧张是不是太过了?
他怎么说?女友说,他说你光彩照人呀,黑夜里看你走路的姿态都美丽,请一定要陪伴你左右送你回家。
女友使劲笑:想想你,除了一张和舒淇一样大的嘴,哪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听他的口气,那我们今晚要搞辆装甲车来,送蒙娜丽莎回家。
我却半天没有出声。自知平凡如我,生命如秋虫,能被一个人当作手心里的宝,那应该是爱吧?终于明白,再丑的孩子,都是妈妈的宝贝;再平凡卑微的人,都是爱的宝贝。
等到老去的那一天,问问自己,谁曾经是我们的宝贝?我们又曾经是谁的宝贝?这一生,你是谁的宝贝?
第42篇、爱情故事静静的幸福
静静地坐着,听着赵咏华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内心深处涌起一种别样的感动。灯光下,老公黑黑的眸子里盛着无数的疼爱和怜惜,柔得仿佛可以滴出水来。
与老公相识的过程很落俗套:介绍——相识——恋爱。当我们相处两个月的时候,老爸因脑梗塞住进了医院,所有的浪漫情调只得暂放于脑后,我开始在单位和医院之间不停地奔波。记忆中那一个月似乎特别漫长寒冷,每天下班后老公的摩托车就会准时停在我们单位门口,然后两个人迎着寒风一起去给老爸送饭。有时我的工作太忙,老公就独自在医院伺候老爸。
几天下来,他就被累得头发凌乱,眼眶发黑。同病房的人怎么也不肯相信他只是我认识才两个月的男朋友。那天和老公从医院出来,远处正好传来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我看着他皱皱巴巴的衣服,苦苦一笑:咱们注定与浪漫无缘!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只要能和你握着手一起平静走,我就觉得是最大的幸福。
从小到大,我就一直把老爸视为生命中的大树,如今这棵大树的骤然倒下,让我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天我一直失眠,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压力让我越来越消瘦,在昏黄的灯光中我能嗅出无助落寞的味道。
老公只要一有时间就陪在我身边,给我讲他在南方上大学时见到的石板老街和深巷幽弄,讲江南水乡的古镇风韵以及听到的关于爱情的凄美传说。
一天从医院回家时已是华灯初上,我独自走在街头,想着老爸的病情,想着以后的日子,凄然的灯光不时地把身影扯长扯短,像我孤独的灵魂。突然,背后响起了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紧接着我的肩头猛然一痛,肩上的挎包就被人夺去,而后,摩托车发着猖狂的音调得意地扬长离去。在惯性的作用下,我重重地摔倒在地。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嘴角已被磕破,渗出血来。幸亏那天手机没放在包里,惊慌中我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几分钟后,老公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在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他在我的生命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才明白老爸之后谁能为我撑起一片天。他拥我入怀,喃喃地说对不起,离开我几个小时就让我受如此的委屈。那一声声自责,温柔得让人心碎。我的眼睛一热,泪珠就盈满眼眶。我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躲避着寒冷和孤独。
他捧起我的脸,一字一句地说:结婚吧,我保证给你平静的幸福。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着光线在他脸上凝起的郑重,一丝暖暖的感觉从脚底升起,在他怜爱的目光中不断地膨胀,两抹雾气在眼中凝聚,最终化作了两滴晶莹的泪。在相识100天的时候,我们携手走上了红地毯。
小时候曾看过一本书,讲的是有一个民族,在女孩子出嫁的时候,丈夫和父亲会一起为她穿上红嫁鞋,这样她的一生就会有两个最亲的人永远呵护。于是出嫁那天,老公和刚刚康复出院的老爸共同合作满足了我的愿望,在我幸福的泪花中完成了两个男人对一种神圣责任的交接仪式。
老公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婚后的生活很快就像他说的那样趋于平静。和许多家庭一样,我们一起做饭,一起上下班,日子像一条清澈的小溪,静静地在我和他的指尖淌过。
情人节到了,满大街都流动着玫瑰花和巧克力的香味。我问他是否可以送我一枝玫瑰。他正全神贯注地玩着电脑上一个极无聊的游戏,对我的请求默不做声。我气得在键盘上乱拍一通,他这才抬起头,脸上僵硬的肌肉终于百年不见地动了一动,可冒出的话足以让我气得昏过去:你神经病啊!
失落地过着2月14日,马上就要下班了,情人节的最后时刻。我独自委屈地望着街上一对对相互购买礼物的情侣,心里酸酸的。情人节,这个透着粉红色光环的节日,难道真的要在无声无息中悄悄地滑过?一大束鲜花从被推开的门缝里飘进来,接着又挤进一位阳光男孩儿。我忙低下头,心里更加难过:不知道哪一个幸福的女孩儿能得到这束漂亮的鲜花。突然,我的名字从男孩儿的口中蹦出,我惊讶地抬起头,男孩儿把那束鲜花送到我的手中,并且告诉我一位先生在一个月以前就订下了这束花,今天特意交代一定要等到情人节下午6点准时送到我的手里。
低头看去,8朵红玫瑰娇艳欲滴,紧紧地簇拥着一朵蓝色妖姬,与众不同的蓝色,精心喷上的金粉,华贵中透出妖冶,显得卓尔不群。男孩儿随后递上一封粉红色叠成心形的信,眼里荡漾着深深的笑意:你真是个幸福的人。
红着脸打开飘着玫瑰香味的信,一行行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宝儿:
还在偷偷地抹眼泪吧?本来想两个人共度晚餐时给你一个惊喜,但你的好强和虚荣让我不得不改变决定。因为对你来说,闻着别人的玫瑰香味去工作比自杀还痛苦。爱你,所以疼你;疼你,所以怜你;怜你,所以宠你。希望你不再忍受风雨淋漓之苦。从认识到结婚再到情人节,我们携手已走过了4个月。常常捧着你的脸,却不敢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爸爸生病那段时间,你的无助凄楚让我心痛,所以匆匆地结婚并不是我一时的冲动,我只想拥你入怀,用尽一生的精力去爱你,呵护你,就像歌中唱的那样:“直到老得哪也去不了,你还是我手心里的宝。”我是个喜欢平淡的人,也许你跟我在一起总感觉索然无味。但是我还是相信平平静静走过的才是幸福,才是永恒。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特意把玫瑰送到你的办公室,这下你应该破涕为笑了吧?芽不过,不要太得意忘形,浪漫过后还是平淡最好,请按时回家吃晚饭。
老公 2月14日
手机响了一下断了,这是他等在楼下接我下班的暗号。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老公正傻傻地等在楼下。刹那间,心底千辛万苦准备好吵架的话在玫瑰的香气中瓦解了,铺天盖地幸福砸得我头重脚轻,恨不能化作一缕轻烟,从玻璃窗飘下,一生缠绕在他的身边……
第43篇、爱情故事不过是一段路人的爱情
■ 一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
“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 二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 三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 四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 五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www
第44篇、爱情故事哭落一地花香
有人说,一个女孩子,20岁不秀则永不再秀。我想,没哪个女孩子会愿意有这样的遗憾。
高二下学期,我喜欢他的心事被添油加醋后像风一样吹入了人群。原本只是一份默然美丽的爱慕,经过那些捕风捉影的人的一张嘴巴传到一个耳朵,再从另一张嘴巴传到另一个耳朵,完全变了味儿。
有一阵子,那群女生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脑袋凑在一起,发表对这件“天大新闻”的高见。“天啊,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叫她别想了,下辈子也轮不到她!”还有人更尖酸:“你们看她,饥渴是蛮饥渴的,对食物的挑剔程度也不低嘛!”
我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自己的心事被当作流言传来传去,没有什么比这更痛苦的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句至理名言就像逐渐失效的麻醉剂,对我的安慰作用越来越小了。
那时候,我连看他一眼都不敢。我避开了一切,然后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静静地发呆。
压抑终于在一个午后爆发了。那个下午,我走进教室,后排忽然爆发一阵哄笑。我抬头一看,黑板上醒目地画着一只奇丑无比的大青蛙,旁边站着一个英俊的王子,底下是一行大字:青蛙公主和她的白马王子。
来不及多想,伤痛像一阵暴风雨突袭上来。“啪!”我用力把手上的书重重地朝黑板摔去,转过身,在齐刷刷的蔑笑声中飞也似地逃出教室。
清亮清亮的蔚蓝天空下,几只鸽子拍着翅膀轻轻掠过,成行的相思树郁郁葱葱,树上开满了细细密密的黄色小花,地上,也铺满了黄绒绒的一层。我就躲在树下,长久压抑的委屈一倾而下。我哭得天昏地暗。
正当沮丧和绝望一点点地吞噬我时,泪水迷离中,我看见他由远及近。他轻轻地、浅浅地笑着,看看一地黄色小花,又看看满脸泪水的我说:“我就想呢,是哪个女孩子在这儿哭,把花都哭落了一地。”我背过身,顿时破涕为笑。
后来,就在开满黄色小花的相思树下,他告诉我,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哦,但是,你了解他吗?也许他十天不洗脚,也许他睡觉流口水……不了解他,就轻易地喜欢人家,这不是很傻吗?
我笑了,很灿烂,原来,我有着和一地美丽的黄色小花一样灿烂的笑容,这是他说的。
后来,他把我带回了教室。再后来,那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吃惊而羡慕地看到了一切变化:上课,他帮我占位置:课间,他塞给我一小盒点心。更经常地,他站在我必经的路口,给我一个轻轻、浅浅的笑。仿佛突然之间,我拥有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切。
这就够了,我想,真的够了。后来,再后来他的身边多了位文静清秀的女孩子。我给了他们一个很灿烂的笑,就像那时满地美丽的黄色小花一样灿烂,我想,这样的笑容送给他们最合适不过了。
再后来,我也有了爱护自己的人。我想,一个女孩子最初的一份爱慕只是一颗善良的种子,可以关于爱情,也可以不关于爱情。幸运的是,我的种子遇上的是他的宽容和关爱的适宜温度和水分,开出了一朵叫做美丽的花朵,即使这花朵,不关于爱情。
很久很久以后,当我想起那个清亮清亮的午后,想起他轻轻地、浅浅地笑着说:“我就想呢,是哪个女孩子在这儿哭,把花都哭落了一地。”我的全身还是会涌过一阵暖流。这样的男孩子,我以为,即使到了80岁,我依然记得他。
第45篇、爱情故事用这样的方式来爱你
他爱她的方式太惨烈了,谁也不能接受。
两个中年男女,一对病夫妻,无儿无女,只有她和他。
半年前,她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之前,他和她靠打工为生,这做一点,那做一点,日子还算过得去。
年轻时她怀过,因为雨天去给他推三轮车流产了,从此,再也没有怀过。这一点,他一直觉得很抱歉。
都知道他们很相爱,一直牵着手进进出出,虽然住的是郊区的烂楼,盖了一半停了工,他们就住在那里。
他常常在那破房子里给她拉二胡听,她常常用捡来的那些烂菜做出美味来———如果,如果不是她生了病,那么,这生活真的也不错的,虽然别人看起来很苦,可他们自己不觉得。
她生了病,很重的病,医生说,得做大手术,否则死路一条。
天塌下来一样,他们本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根本没有几个钱,但是他,为了她的命,跑到街头卖唱,如当年的瞎子阿炳,命若琴弦啊,他得救她啊。
他的行为感动了当地的媒体,有热心的记者写了长篇的报道,于是,四面八方的钱寄到他这里,不久,钱就齐了。
终于,她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是他,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不幸却再次降临了。
他中风了,瘫痪,腿脚全不能动了,甚至大小便不能自理,甚至,手都不能把饭弄到自己嘴里。
他已经成了她的累赘了。
她也拼命去做工,从早晨四点起床扫街,到晚上十点从饭店里帮工回来,为的是给他挣医药费,他们不能再张嘴向社会要钱了,她要把他救过来。
但他知道,他是救不过来的,他不能再拖累这个女人了。
于是,他恳求女人给她一瓶安眠药,他是恳求她的:让我安静地离开你吧,我不想再拖累你了,你还年轻,还能找一个好男人,我不能给你好日子,你让我走吧,我活着也是受罪。
她哪里肯?哭着说,你在我身边,活一天我就幸福一天。
他却觉得,他多活一天就会多拖累她一天,于是,在再三请求之后,他在她出门之后下了狠心。
因为动不了,因为手都握不住一条绳子,他只有选择一种方式,自焚。
他把手边一条毛巾放进炉子里,几秒钟的工夫,毛巾着火了,已经一点不能动的他把毛巾放在了自己身体上。
衣服全是纯棉和化纤的,燃烧的速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忍着疼,想叫,却不能叫,不过半个小时,他已经成了个火人。
当她闻讯赶回来时,他已经不在了,那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已经不在了。
几天之后,她接到一封信,是他写给她的,几天之前,大概是他托别人寄的。因为手不听使唤,字都变了形,他写道:亲爱的,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来爱你。
这是我听过的最惨烈的爱情方式,他爱她,以让自己消失的方式,燃烧自己的刹那,想必也是心安的吧?但他也应该想到,没有了他,她就是一块碎了的玉,是冬天落光了叶的树,再怎么样的幸福又能如何呢?注定,她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因为她说过,好好过,只要他在身边,我的心里就踏实。
那个在天堂里的男人啊,你选择的方式是多么让人心痛心碎。
所以,若爱着,就好好地珍惜,你傻了或呆了,你痴了或残了,你爱的人都不会嫌弃,因为只要你在,爱才会在啊。
第46篇、爱情故事七夕传说
牛郎和织女的故事经过两千多年的流传、发展、演变,有各种不同的版本,主要情节是:
天上王母娘娘的孙女织女,其工作是在天上织云彩,也称云锦天衣;牛郎是人间的放牛郎,父母早亡,受兄嫂虐待,每天和一头老牛在一起生活,日子过得很苦。
有一天,老牛告诉他,天上织女要和她的姐妹到银河洗澡,叫他去“偷取”织女的羽衣,这样没有了羽衣,织女就不能飞回天上了,就会做他的妻子。
到了那一天,美丽的仙女们果然到银河沐浴,并在水中嬉戏。这时藏在芦苇中的牛郎突然跑出来拿走了织女的衣裳。惊惶失措的仙女们急忙上岸穿好衣裳飞走了,唯独剩下织女。
在牛郎的恳求下,织女答应做他的妻子。
婚后,牛郎织女男耕女织,相亲相爱,生活得十分幸福美满。织女还给牛郎生了一儿一女。
后来,老牛要死去的时候,叮嘱牛郎要把它的皮留下来,到急难时披上就会得到帮助。老牛死后,夫妻俩忍痛剥下牛皮,把牛埋在山坡上。
后来有一天,王母娘娘听说织女“不守天规”,“私奔”凡间,大为恼怒,就派天兵天将捉拿织女。
天神趁牛郎不在家的时候,抓走了织女。
牛郎回家不见织女,想起老牛告诉他急难时披上牛皮会得到帮助的话,急忙披上牛皮,担了两个小孩追了出去,牛郎也飞到了天上。
就在牛郎要追上织女的关键时刻,王母娘娘拔下头簪,在织女身后一划,那划痕就成了波涛汹涌的天河。牛郎再也过不去了。
从此两人只能隔河相望,日夜泣啼。现在牛郎星旁的两颗小星,称扁担星,人们说那是牛郎织女的一对儿女。最后,牛郎织女的真情感动了天上的喜鹊,它们每到七月七日就拔下自己美丽的羽毛,架成一道彩虹桥,让这对相思一年的夫妇在这一夜相会。
此外,七夕夜深人静之时,人们还能在葡萄架或其他的瓜果架下听到牛郎织女在天上的脉脉情话。
第47篇、爱情故事遗憾
她喜欢他四年。
收集关于他的一切。
喜欢他低头写字的样子,看见他和别的女生一起会生气,也写过无数次情书。
只是,这一切,他不知道。
若干年后,他和她早已不在一个城市。
她在婚前却收到他的礼物。
是那次她不小心遗落的一只耳环。
信上:
我把青春耗在暗恋里,却不能和你在一起。
第48篇、爱情故事情愿为她唱一辈子情歌
我家的院子后面是一条街,街上有一位修鞋的老人,60多岁的年纪,一脸的沧桑。一年春夏秋冬,他就在街的一角修鞋。其实,修鞋是他的主行当,除了修鞋,他还修拉链,换锅底等。
上班的路上,经常看到他,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并时而听到他的唱歌声。因走得匆忙,唱的什么,我没有搞清楚。
我是个歪脚,一双鞋子外表还好好的,鞋跟就磨得里外不一了。因此,我经常去找他换鞋跟。他的价格比较低,人家都是3块钱,他却只收2块钱。我问他:“别的摊子都是3块,你为什么少一块?”他笑笑说:“举手之劳,多几个客户不就出来了。”
随着打交道的增多,对他,我有了探秘的欲望。一次换锅底,我坐在一边和他聊天。“大伯,您是哪里人啊?应该是附近村子里的吧。”“你猜错了,我的家离这里远着呢,有60多里路。只靠种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在附近村租了一间房子,把老伴也接来了,她身体不好,这样,去医院也比较方便,靠着修鞋的手艺,过得还算顺风顺水吧。”说完他嘿嘿地笑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哼起了曲子,不顾我在旁边,很享受他的自娱自乐。
这次,虽然他吐词不是很清楚,但我听出了曲调,竟然是周杰伦的《西厢情缘》。我笑起来:“大伯,您真时尚,还是周杰伦的粉丝啊。不过,您这年龄,唱这首歌是不是有点前卫了?”“怎么,你认为我老了?老了,也是从青春年少走过的,那份情感深度是一样的。我要练好这支曲子,回家唱给老伴听。我和老伴可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要为她唱一辈子的情歌。”说完他又唱起来:
走过西厢扑鼻一阵香,隔壁小姐还在花中央,鞋子忘了原来的方向,停在十八九岁情惆怅。
听着曲儿,我乐了,这老头,干着最底层的生计,却活得如此盎然有趣,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心里,自然多了一份对老人的崇敬。
一个春日的上午,阳光明媚,我去给女儿修鞋,在鞋摊边,我发现了一位老妇人。他正一边干着手里的活,一边给老妇人唱歌呢。看到我,只是摆手示意,让我先坐下。这次,他唱的是越剧《西厢记》中的片段:“宇无尘,银河泻影,月色横空,花荫满庭。我侧着耳朵听,蹑着脚步行。登假山我在墙角边儿等,等我那,整整齐齐,袅袅婷婷小姐莺莺。”虽然称不上字正腔圆,却也是别有滋味。
唱毕,他轻声问老妇人:“老宝贝,唱得怎么样,是不是和年轻时一样声情并茂?”
我这才朝老妇人看去,她有着一张呆若木鸡的脸,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艰难地说:“好———听,好———听。”
他站起来,用一块手巾擦了擦手,又摸出另一块手巾,把老妇人的口水缓缓地擦掉。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诉我:“这是我老伴,你应该叫她大娘。”
我大声地叫了句“大娘”,她呆呆地看着我,没有反应。
“不要和她计较,她得了老年痴呆症。”他说。
在回家的路上,我的眼泪下来了,因为感动于他的情歌。
PS:这一刻,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是被这故事深深的感动着!
第49篇、爱情故事一个吃货的爱情邂逅
赵绍文是个高富帅,自己开了家大公司,整天忙来跑去的。
这天赵绍文谈完生意坐动车返程,在车上听见一个小女孩天真地问她身边的女人:“什么是马卡龙,它是什么样子的,很香很好吃吗?”那女人柔声说道:“它是法国杏仁小圆饼,很香,很甜。等你长大后要自己发明一种书,不光能看,还能闻到好吃的味道。”
赵绍文禁不住“扑哧”笑出了声,心想这女人真是个典型的“吃货”,哄女儿都用这招了。
谁知道那女人转过身,狠狠瞪了赵绍文一眼。赵绍文这才发现那女孩居“对不起”的手势。女人并不领情,扭过身去不理他了。
赵绍文的手机响了,是母亲的电话,叫他下车后马上回家,晚上约了相亲对象,女孩已经在他家等了。赵绍文皱着眉头,他最反感相亲,于是胡乱找了借口推托。赵绍文下车后哪敢回家,直接打的奔了“黄记粉丝煲”。
赵绍文点了碗招牌粉丝,又要了个黄记烧饼,就坐下来等。粉丝煲上来后,烧饼却迟迟没送。原来烧饼只剩最后一个了,老板收了他的钱,老板娘却把饼卖给了另一位顾客。
赵绍文有点着急了。要知道这粉丝煲只有配他们家的烧饼才最地道,最有味。他大声说道:“那怎么行?”那个顾客也不示弱,站起身说:“没有饼怎么吃粉丝?”赵绍文一看,正是动车上那个女人。不过只有她一个人,没带孩子。
赵绍文说:“你倒是个‘吃货’。”赵绍文没半点揶揄的意思,那女人倒火了,不客气地说:“吃货’怎么了?懂得吃,会吃,吃得有品位。”
赵绍文见说不过她,转身对老板说:“我是你家老客了。饼已经付过钱了,你得给我。”老板为难地说:“她也是我家的老客,我老婆也收了她的钱,要不你们俩协调下,看看谁能让一步,粉丝煲的钱就不收了。”可两人谁都不让步,都表示不要钱,要烧饼。
赵绍文灵机一动,问道:“你不说吃得有品位吗?你倒是说说这黄记烧饼的来历。”赵绍文本想用这招让对方知难而退,谁知道这女人真不是个普通“吃货”,她张口就来,娓娓道出了黄记烧饼的来历和典故,把赵绍文都听呆了。女人得意地看着赵绍文,说:“怎么样,你服不服,我就是个‘极品吃客’。”
两人为一个烧饼越斗越起劲儿,周围围了不少人,还有拍客拿出了摄像机。这时,那女人电话响了,接起电话后她神色一变,烧饼也不要就匆匆走了。人群中有人说:“她好像是残疾儿童学校的刘雅婷刘老师。”赵绍文这才反应过来,车上的那女孩原来是她的学生。赵绍文虽然得到了烧饼,可怎么都觉得嚼不出以前的香味来。
赵绍文回到了家,母亲不停地埋怨,说那女孩认为他没诚意,走人了,只能联系下一个人选。赵绍文不耐烦地说道:“要找可以,我就找个可以一口气吃二十根朝天椒和五笼小笼包的‘吃货’。”这只是个推托的理由,谁知道母亲当了真,没几天就回过话来说,对方真能做到。赵绍文哭笑不得,只好硬着头皮去相亲。
赵绍文到了联系好的饭店,他真点了二十根朝天椒和五笼小笼包等着。他才不相信一个女生能一口气吃下这么多东西,得让她知难而退。没想到冤家路窄,来人居然是那个“极品吃货”刘雅婷。赵绍文正想为上次烧饼的事向她道歉,谁知道刘雅婷一看那桌上摆好的朝天椒和小笼包,二话不说就吃了起来。她居然一口水没喝,将二十根朝天椒和五笼小笼包吃了个底朝天。
刘雅婷的嘴已经辣得通红,赵绍文看呆了。刘雅婷站起身来,说道:“我也不喜欢相亲,但要告诉你,以后别用这种办法来考验人。”赵绍文看着刘雅婷那辣红了的小嘴,傻傻地说不出话来,等他回过神来,刘雅婷早就不见人影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刘雅婷这个“极品吃货”一下子走进了赵绍文的心。母亲从介绍人那得知,刘雅婷是位极善良有爱心的老师,她有一个盲童学生叫月月,从小没有父母,是个孤儿,最大的愿望就是治好自己的眼睛,去找到父母。刘雅婷待她像亲生女儿,为了帮她实现愿望,四处带她去看眼睛。
赵绍文想起了在动车上看到的那一幕,刘雅婷善良可爱的样子和被辣得通红的小嘴总浮现在眼前。
赵绍文给刘雅婷打手机,想约她出来。可刘雅婷对赵绍文的印象很差,觉得为一块烧饼这么较劲儿的男人气量太小,直接把他拉进了“黑名单”。介绍人磨破了嘴皮,刘雅婷也不愿意再与赵绍文相亲了。这可把赵绍文给急坏了。
介绍人传话说刘雅婷已经参加了电视台《万里挑一》相亲节目,赵绍文一听,赶紧也报名参加了。这个节目,由电视台专门为一位女嘉宾准备许多位男嘉宾,然后由女嘉宾挑选其中的一位与其成功牵手。
刘雅婷那期有十位男嘉宾,等赵绍文大汗淋漓跑到录制现场时,节目已经开始了。刘雅婷一眼就认出了赵绍文,她皱着眉头对主持人说道:“连参加节目都迟到的人一点儿诚意都没有,可以直接出局了。”
赵绍文一脸真诚地央求道:“我是有特殊原因的,稍后我会向大家解释。现在请你给我这个机会。”赵绍文见刘雅婷没表态,自己拿出四十根朝天椒,边吃边说道:“我是个‘吃货’,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会吃下手中的四十根朝天椒。”刘雅婷阻拦不及,赵绍文已经把朝天椒放在嘴里大口地嚼着,汗如雨下,场上顿时掌声雷动。
接下来进行正式的比赛挑选,赵绍文各方面都很优秀,年轻英俊,知识渊博,事业有成。虽然刘雅婷对他一副不感冒的态度,但他得到了现场观众最多的支持票数。比赛到了最后,只剩下赵绍文与九号嘉宾。九号嘉宾实力很强,是位极富爱心的人士,他多次向希望小学捐款,受到刘雅婷的青睐。
节目最后,由刘雅婷提出一个问题,然后在两人中间选出一位。刘雅婷慢慢说道:“如果我现在有一个女儿,你会接受我们吗?”现场一阵躁动,怎么刘雅婷未婚先孕吗?九号嘉宾激动地站了起来:“不可能,你的资料上不是说未婚吗,怎么会有孩子?”刘雅婷继续说:“你会接受不是自己的孩子,待她视如己出吗?”九号嘉宾想了想,脸色发白地站起身来,退出了现场。很显然,他用实际行动表示了自己的选择。
刘雅婷转身看向赵绍文。赵绍文微笑着点了点头,爽快地回答:“会,我会的。”刘雅婷觉得他有作秀的嫌疑,问道:“你会怎么对她?”
赵绍文还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大家都看向他时,他不紧不慢地站起来,说:“我要请出一个人来。”
这时,场上的工作人员带出一个盲童,居然是月月。赵绍文拿出一盒马卡龙,递给月月,说:“月月,这就是马卡龙,法国饼干,我坐飞机从法国买回来的。飞机晚点了,所以我才会迟到,你去求刘老师原谅我,好吗?”
原来赵绍文就是为了买到新鲜的马卡龙,让小月月真正“看”到这个法国饼干,才特意飞到了法国。刘雅婷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赵绍文继续说:“我是个‘吃货’,当有一天在动车上看见了一个‘极品吃货’时,我知道我自己找到了另一半。”
说完他深情地看着刘雅婷,刘雅婷羞红了脸,当场对赵绍文亮起了灯。
第50篇、爱情故事初恋的第一次拥抱
多少年以前,女孩儿生活在一个很偏远闭塞的山村里,那里有女孩儿的初恋。其实那时候女孩儿的年纪并不大,但已情窦初开。女孩儿喜欢上了同村的一个男孩儿。当然,男孩儿也喜欢她,这从男孩儿看女孩儿时那火辣辣的眼神里就能感觉出来。
女孩儿从男孩儿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团火焰——闪烁跳动的火焰!男孩儿从女孩儿的眼神里看到了一汪秋水——含情脉脉的秋水。
后来,男孩儿和女孩儿开始约会,地点大多是在树林子里。约会的信号常常是这样发出的:女孩儿要去薅草了,便在人前有意无意地说,今天要到对面山上去薅草。当女孩儿背着草篮来到山上时,男孩儿准在这里砍柴。有时是男孩儿装作不经意地把要去砍柴的地方透露给女孩儿,当男孩儿砍了半捆柴时,女孩儿便会一边薅草一边哼着山歌出现在附近。
男孩儿和女孩儿就这样在林子里约会。静谧的林子里确实是个约会的好地方,凭一般人的想象,在这样的地方约会,可以发生多少浪漫缱绻的故事啊!
然而没有,男孩儿女孩儿相恋的那个时代和生活的那个山村都是挺保守挺封建的。他们约会的内容往往就是静静地注视着对方,轻轻说一些其实与爱情无关的话。两人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就是肩并肩地在草坪上坐一会儿。
男孩儿心里有一个最大的奢望,是想抱一下女孩儿,其实女孩儿也渴望男孩儿拥抱她。可是这中间就像隔着一层纸,谁都没有办法捅破。
有一回,他们在林子里约会时,看到树枝上挂了几串野葡萄,黑黑的熟透了,诱得人直流口水。可是女孩儿没那么高,够不着。
男孩儿说:“我有办法。”
女孩儿问:“什么办法?”
男孩儿说:“我抱着你一下不就摘到了吗?”
女孩儿高兴地说:“好啊!”可女孩儿马上醒悟过来,说,“那你不是要抱我了吗?你现在怎么能抱我呢?”
女孩儿的言下之意是说,只有等到结婚后,男孩儿才可以抱她。
说到底男孩儿也是一个腼腆的人,他不知道女孩儿的嘴里虽然这样说,其实心里是多么热切地盼望他不顾一切地去抱她呀!
好在男孩儿是个很聪明的人。当他们又一次在林子里相会时,他告诉女孩儿,说现在山外面的城里女人都时兴量“三围”。
男孩儿说,你的身材这么好,肯定是标准的“三围”呢。
女孩儿被男孩儿说得眼睛一眨一眨的,觉得男孩儿的说法挺新鲜。
绕了几个弯子,男孩儿终于说到了正题上:“要不我给你量一下三围吧?”
女孩儿说:“好呀!不过拿什么量呢?这里又没有尺子。”
男孩儿张开了双臂,说:“我的手臂就是一把尺子,保证量得又好又准。”
女孩儿抿嘴笑了,知道了男孩儿的阴谋。说:“那你不是又要抱我了吗?你现在怎么能抱我呢?”
他们都渴望相互拥抱却又一时无法拥抱,这份感觉包含着初恋时节多么大的幸福啊!
男孩儿女孩儿又一次在林子里约会了,他俩仍然只是面对面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真正重要的话是用眼睛说的。当他们深情地对视时,男孩儿突然惊叫一声:“哎呀,你肩上有条毛毛虫!”刹那间,女孩儿吓得一声尖叫,闪电般地扑进了男孩儿的怀里。这是一种生理本能吧,女孩儿根本顾不上细想,只想扑到男孩儿身上,让他弄掉肩上那可怕的毛毛虫。
男孩儿紧紧地抱住了女孩儿,仿佛抱住了全世界的美丽!
女孩儿紧紧地抱住男孩儿,仿佛抱住了一生一世的幸福!
人生中初恋的第一次拥抱竟是一条毛毛虫促成的!其实女孩儿肩上哪有什么毛毛虫,那只是男孩儿的一个谎言。这个谎言不知是男孩儿长时间处心积虑想出来的呢,还是一时的灵光乍现,无从得知,但这个谎言,折射出了一份多大的爱情智慧啊!
多少年以后,女孩儿孤身一人到城里闯荡生活,做过发廊女,当过坐台小姐,后来傍上一个大款。一次,大款带女孩儿去旅游,走在风景区的树林里,大款突然冲女孩儿惊叫一声:“哎呀,你肩上有条毛毛虫!”女孩儿吓得尖叫起来。但这一次她没有扑向大款怀里,而是飞快地取出一张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把毛毛虫从肩上抹掉。
几分钟解除了危险,可女孩儿接着“呼”的一声蹲到地上,双手紧紧地捂住了脸。
“你肩上有条毛毛虫!”一句同样的惊叫声蓦地穿透了多少年的时光隧道,直击女孩儿近乎麻木的心灵世界,这世上还会有谁像曾经的男孩儿那样,小心翼翼地呵护一个女孩儿敏感的情怀呢?
大款站在一边说:“怎么啦?一条毛毛虫就把你吓得站不起来了?”
这时候,女孩儿从指缝间传出了“嘤嘤”的哭泣声。
抽动感情神经的因素往往是某一个微不足道的东西,这就称之为细节,爱的细节。
第51篇、寓言故事云端上的爱情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老了丑了你还会爱我吗?”“我有很多毛病就是不想改,你会娶我吗?”“你会放弃现在的工作到我这个城市来吗?”“你的金钱观是怎样的?”“你会为了我改变你的穿衣风格吗?”
以上所有问题,都是相亲节目中经常被问到的——怎样回答才不至于在答完之后立刻被灭灯?事实上,至少是眼下,凡是混到相亲节目中的女人,一般都是自信满满的“天鹅”之辈。即便是长相普通的天鹅,也希望自己是被追求的——她爱不爱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人向她承诺,无论她怎样,他都一如既往奋不顾身地爱她,就像经典歌剧图兰朵公主一样,不喜欢的男人任由她随便砍脑壳!砍得多了,才显出她的金贵。
民主法制社会,不能随便砍脑壳了,那就换成随便灭灯——问你几个问题,如果我不喜欢你,你怎么回答都是错。你说你是一个勤劳的人,为什么你工作十年,还没有年薪五十万?是你太笨还是情商太低?你说你是一个专一的人,为什么你有过恋爱经历?是你甩了人家还是人家甩了你?爱情与事业,你要爱情,你错了,没有事业拿什么来支撑爱情?要事业,那我嫁给你不等于守活寡?总之,如果她没看上你,你怎么回答都是错的。如果她动心了,喜欢你了,你的答案只要过得去,就是对的。
相亲之所以有云端上的提问,就是因为这是一种在双方完全没有感情没有了解的前提下,展开的一种交往。除非是一见钟情,否则,总要给一个交往的理由吧?女人需要男人给自己一个理由,说服自己,并且日后也可以让自己以这个理由去说服周围的亲朋好友——我为什么给他留了一盏灯。
云端上的提问,说穿了,要的并不是正确答案,而是一种“公主感觉”。而能够给女人这种“公主感觉”的,一般又必须是“王子”。条件好的男人,追女人追得越低声下气,越显得有风度;而条件差的男人,则进退两难:死追,让人认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怀疑你追的目的和动机;不死追,人家又会说,你什么都没有,连嘴上抹点儿蜜说点儿不搭本钱的甜言蜜语都不会,难怪女人不喜欢你。所以,云端上的提问,对于条件不够好的男人来说,就比较惨——相当于图兰朵公主里那些被砍了脑壳的男人,你们是炮灰是垫背你们被灭灯的意义就在于衬托戏剧的高潮,而真正的高潮则要等到《今夜无人入睡》的旋律响起。
“非诚勿扰”中有一期,一个哈佛男,闯关成功到最后,终于有权问为她留灯的心动女生一个问题了,他问她如果中了一千万大彩,她会怎样?那个女孩儿回答了,他就掉头走人了,他的正确答案是那一千万应该做慈善。这是找老婆吗?什么叫夫妻?夫妻是可以有商有量的,我说一千万拿去买房子,你说做慈善,我说好啊,我怎么没想到!只有没有感情的人,才会把找对象当做考试——我就不信当年比尔·盖茨娶老婆的时候,问过老婆这个问题!我也不信如果她老婆当年要是没说做慈善,他就掉头而去!
最后,说一道至今为止,我所知道的最绝的“云端上的问答”。提问者是梁思成,答题者是林徽因。林徽因的初恋是徐志摩,徐志摩为她离婚,但她却不愿意嫁他,他苦苦追求,她那时的爱慕者众多,都是名流,但最后她决定嫁给梁思成。梁云端上的提问:“这个问题我只问一次,为什么是我?”林云端上回答:“答案很长,我要用一生来回答你。”
第52篇、爱情故事小资女人和高级灰男人
莫桑,典型的小资女人。21岁,刚刚从上海一所外国语学院毕业,在一家美国人的公司就职。公司在浦东一幢36层楼的23楼。上班时,推开窗户,就可以看见好看的云朵看到这个城市的速度。
莫桑的生活是这样的:平时爱看张爱玲的《喜宝》《倾城之恋》,看白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姻缘。晚上在家上网听一些外国的歌曲。双休日一个人去美美百货看一些最新款的服饰,但基本不买,因为价格奇贵,后来就到常熟路的步行街去买同一款的,价格百元左右,穿在身上,同样时尚。
遇到高级灰男人苏小东是在一次飞往西安的航班上。
苏小东,北京一家咨询公司的资源部经理。32岁。结婚三年,一个危险的时段。苏小东穿灰色的西装,IBM电脑放在脚边,身上飘着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坐在莫桑的边上,看一本财经杂志。
其实在飞机上的时间3个小时不到。苏小东看完财经杂志,觉得身边的女孩有意思,暧昧地朝她笑。这样年龄的男人和这样年龄的女人对双方都是致命的诱惑。即使做不了什么,但心理的愿望都是写在脸上的。相识因此不可避免。在淡淡的微笑中,说一些共同的话题,比如市场、甲壳虫乐队……好在时间很短。话题快枯竭的时候,到了西安。分手时交换名片是惯常的做法。这一次多了一样:留下了彼此的QQ号……投入感情并不多,却是难舍难分的样子,这是时代SHOW。
回到上海。莫桑的生活还是像从前一样。和苏小东的相识就像自己某一天看过的一部外片。不再真实。晚上继续上网。半个月生活静悄悄。
一天小喇叭响了。申请加入的说明文字是:苏小东,加我。言简意赅。就这样,小资女人莫桑和高级灰男人苏小东在某一个晚上再次遇到。苏小东说:我还在西安。三天后回北京。意思很暧昧,大致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我多么想你,很忙都在想办法和你联系。心照不宣。那时,莫桑在听蔡琴的《落花流水》:人海茫茫不知身何处,总觉得缺少一个爱。感动中,顺手就将歌词打到对话框里。回过来的是一朵玫瑰和害羞的脸。其实这样小男生的表情早已不适合一个32岁的男人。
后来一切真的落入俗套:网恋。没有爱情的人渴望爱情,有婚姻的人渴望新的感情。不倦不累。
天天泡在网上,渐渐地好像彼此的生活都已经很熟悉,比如:今天几点起床的、吃了什么,刚刚买了一条裙子,今天走在路上鞋跟掉了……生活的细节其实都是表象,和爱情的本质离得太远。
终于有一天,苏小东说起自己的婚姻。谁满意过婚姻?美丽的少女婚后三年都变成家庭主妇,那时却是男人的黄金时段。反差太大。这些信息一点一点传到莫桑的电脑前。瞬间就打动了莫桑。
“我会对你好的。1314。”似山盟海誓又不像。缠绵在虚拟的爱情里,越缠越乱。全然将那些“我实在不能给你幸福,虽然,我爱你”那种见惯了的负心台词抛在脑后。
暧昧着暧昧着。一直在持续。在莫桑上班的路上是苏小东的声音,在写字楼里是苏小东的声音,在电脑前是苏小东的声音……
这年冬天来临的时候,莫桑一定要看看爱情美好的结局。付出真情,总该有个回报。
突然就来到北京,冬天的机场。北方的黄昏很短,瞬间就是天黑。莫桑还没有来得及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就闻到了香水的味道。苏小东站在面前。来时,也不给我说一声?苏小东略带抱怨的语气里饱含着爱意。但还是灰色的西装、一脸的微笑。似乎彼此都没有失望。
在苏小东的桑车2000里,莫桑坐在喜欢的男人边上的位置。苏小东时不时看看她,很暧昧地笑,像第一次在飞机上。晚上,在一个星级的西餐厅,服务生站在边上,不时地看看这对热恋中的情侣。看着莫桑柔弱的小手被他有意无意地握在手心里时很自觉地将目光投到别处。后来,苏小东时不时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掩饰不了内心的躁动和不安。
第53篇、爱情故事深夜,你的手机关机吗
和他恋爱的时候,他正处于升职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展现个人实力,他白天在单位里拼命工作,以至下班后整个人累得完全不想动。因此,不想被打搅的他,喜欢关掉手机睡安稳觉。她觉得关手机睡觉的习惯不好,万一有事都无法及时告知。为了说服他,她给他讲了一个与关手机有关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每天临睡时,女孩总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男孩飞奔而去,将女孩送到了附近的爱德华医院。及时诊治后,医生告诉男孩,女孩是阑尾发炎,如果发炎太久会引起阑尾穿孔,那就危险了。听过医生的话,男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庆幸地对自己说:“幸好我没有关机!”
得到及时诊治的女孩趟在医院温馨的病房里,一脸深情地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此后,他改掉了睡觉时关手机的习惯。那么你呢?夜深了,你的手机还会关机吗?千万不要关机,好吗?别让爱你的那些人找不到你。
第54篇、爱情故事我的爱,以你的幸福为归依
悦和林从小在一起长大,悦是一个懂事的女孩,林则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悦和林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也在同一间教室。每天放学,林都会送悦回家,他们家的方向都一样。每逢周六日,林都会带着悦来海边玩,夜里就在海边看星星。悦听到妈妈说要搬家了,死活都不肯,但是悦父母决意已定,不肯改,说明天就搬家了。
林知道后带着悦来到了海边。两个人光着小脚丫,在海边玩水。悦追着林跑,因为林欺负她。跑了一段路,她俩都累了,两个人就坐在海边休息,聊天。悦说:要是以后都可以这样该多好呀。可是,我明天就得搬家了。林说:会的,等我长大后,我就去找你,带你来海边玩。悦很高兴,小脚丫踢着沙子。林拉着悦走到刚刚玩水的地方,在那里捡起了一个很少见,很漂亮的贝壳,送给悦说:悦,送给你,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但是我答应你,我一定会让你幸福。悦说: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林对着大海喊:我林,对大海发誓,我对悦,不离不弃,只爱悦一个人。悦也对着大海说:我悦,对大海发誓,我对林,不离不弃,只爱悦一个人。
夜里,悦和林两个人坐在海边看星星。悦两手握着林送给她的贝壳。两个人安静的坐着。天亮了,悦说:天亮了。林摸着悦的额头说:嗯,天亮了,你得走了。好,我们回家去。悦看着林,林拉着悦往家走去。悦的父母都在家等着悦回来。林送悦到了家,悦父母让悦上车,得走了。要不就赶不上车了。林站在那里,定定的看着,看着悦离去。从此,两人就没有能再联系了。
悦家搬到了大城市,因为父亲做小生意,挣了点钱。就买了房子小车。悦成了有钱人的孩子,但是悦一直都没有忘记过林,忘记过自己的誓言。
一转眼,十年过去了。悦已经大学毕业,出来帮父亲打理公司了。也有了男朋友杰,杰也是个有钱人。自从悦来到这里读书后,在学校,都是杰照顾悦的。杰一直都对悦很好,因为杰喜欢悦。悦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杰照顾自己,而且十年里都没能和林联系上,为了不让杰伤心,悦答应了杰。而且杰和悦订了婚。
一天,悦出门买东西。被一个人抢了袋子。悦着急了,因为袋里面放着当初林送给自己的贝壳。悦一边追着一边喊:抢东西。悦的声音,惊动了在一边巡逻的警察。警察看见有人抢东西,马上追了上去,把抢东西的人制服了。悦发现,这警察的背影好熟悉。警察转头回来了,把东西还给了悦,悦定定看着警察,因为那是林。林早就惊呆了,自己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悦。
林下班后和悦去了咖啡馆,两个人好久不见了。悦告诉林,自己有了男朋友,还订了婚。林笑着说:哦,那是好事呀,恭喜呀。悦知道,林很伤心,因为林的眼睛告诉了自己。喝完了咖啡,聊了好一会,林就送悦回家了。正好碰到了杰,悦跟杰说:这就是林。杰说:哦,这就是林呀,悦跟我说过了。两个人握了握手,说了一会儿话。林就走了。悦则一个人在楼顶待着,杰看见悦这样子,就明白了。
到了结婚那天,悦穿着婚纱,在举办婚礼地方的门口等着林。林答应她,一定会来参加她们的婚礼。但是林迟迟都没有出现,时间到了,得进教堂了。悦只好不等林了,和杰牵着手,走进了教堂,刚走到一半,一个穿着警服的男子跑了进来跟悦说:林刚执行任务受伤了,送进了医院抢救。医生说林可能会不行了。悦听到后,哭着跑去了医院。杰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没有去追悦。
悦来到医院,林的同事说:医生说了,明天早上天亮,林要是醒不来,就一辈子躺在那里了。悦穿着婚纱,坐在林旁边。握着林的手说:林,你不是说好来参加我的婚礼的吗?你怎么可以躺在这里。你忘了你的誓言吗,你答应过我的事情你都忘记了吗,是谁说找到我后要带我去海边玩的,是谁说要给我幸福的。林你还记得吗?这是你送给我的贝壳。悦拿出了林十年前送给自己的贝壳。杰早就站在了门外。悦,一直陪着林。杰一个人去喝酒了,买醉。
第55篇、爱情故事让失去变得可爱
有一对情侣,男孩高大帅气,女孩漂亮温婉。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生一对、地造的一双。
男孩听了很高兴,恨不得马上牵着女孩的手步入教堂。可他又不敢冒然向女孩求婚,因为他还没有存够买房子的钱,不想女孩嫁给他之后吃苦受累。
为了早日能和女孩结婚,男孩拼了命的赚钱,一天打几分兼职,虽然很累,可是看着那一天天多起来的钞票,他做梦都会笑醒。
就在他满心欢喜,筹划他们美好未来的时候,女孩向他提出了分手了。那一刻,他只感觉脑子里轰轰作响,人犹如掉进冰窖一般浑身冰冷。
很久,他才沙哑地问道:“为什么?”
女孩低下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轻轻的说:“他很有钱,能给我想要的奢侈生活。”见男孩不语,女孩叹了口气,有些激动的说:“我知道你很爱我,也很拼命赚钱,可你一个月赚的钱,还不如他打一场麻将输的多,对不起……我知道说这些会很伤你,可我只想让你明白,现实是残酷的,如今社会钱可以主导一切……”
男孩愣愣的站在雪地里,听着……痛着……连女孩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他只感觉浑身僵硬,心痛如绞。
他们分手之后,男孩病了。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一直喊着女孩的名字,家人告诉他死了这条心吧!女孩马上就要结婚了,他听后皱着眉,竟然拖着虚弱的身体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对自己说,我要站起来,我要报复,你让我难受,我也不让你好过,要知道爱越深恨越浓。
转眼间到了女孩结婚日子,男孩带着浓浓的恨意,打算在婚礼上大闹一场。来了鱼死网破,谁也别想好过。
他早早就来到婚礼大厅,坐在角落里,冷冷地看着那些鱼贯而来的客人个个带着微笑,这微笑给了他莫大的讽刺,让他愤怒的火焰越烧越烈。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问:“这里有人坐吗?”
男孩闻声见是一个坐着轮椅的女孩,他急忙起身把椅子挪开,让女孩坐在他的身边。
女孩微笑着说了一声;“谢谢!”接着她又说:“这个婚礼本该是我的!”
一句话把男孩说楞了,他惊奇地问:“你说什么?”
女孩依然微笑着指着新郎说:“本来我们都订婚了,可是我出车祸失去了双腿,新娘就换人了。”
男孩用了半天才消化掉她说的话,惊奇地问:“那你……一定很恨新郎了。”
女孩笑了笑回答道:“我为什么要恨?”
“你不恨他抛弃了你吗?”
女孩眼里的笑意更浓了,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轮椅,说:“不恨!我还庆幸没有和这种人结婚,早看清他的为人不是更好吗?”
男孩冷笑道:“你可真看得开,要是我就没这么大度。”
女孩低着头,叹了一口气说:“人生无常,不如把失去的痛苦想的可爱点,想的积极点。失去了他并不是失去了全世界,是他不懂得珍惜。”
这时候婚礼开始了,女孩对男孩轻轻地说:“能把我推到新郎新娘面前吗?”
男孩点点头,推着女孩来到了新郎新娘面前。
新郎新娘看见他们,脸瞬间变的苍白,异口同声地说道:“你……你……”
女孩笑着递过礼金说:“祝福你们!”说完转头去看男孩。
第56篇、校园故事那道流光仿若爱情
【一】
杨小明的大学时代是从2005年开始的,那年他在路边买了一本杂志。虽然什么杂志他记不清了,但是他却牢牢记得里面有那么一句话:爱情是一种奢侈的追求。
于是,大一、大二,杨小明都没有爱情,他的生活主题只有三个字——图书馆。
直到大三上学期的某一天,杨小明在食堂里吃红烧猪蹄的时候看了一部名叫《大话西游》的电影,他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期望,他想好好去喜欢一个女孩。于是在当晚宿舍熄灯以后,他在被窝里向天花板许下了这样一个愿望:“上天啊,请让我爱上一个女孩吧。”
第二天他一大早就去了图书馆。在阅览室看了十几分钟报纸后,一个女孩围着阅览室绕了一大圈,最后在他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杨小明想起了昨晚临睡前许下的那个荒唐的愿望,顿时两眼发亮,并且激动地握紧了双手。
杨小明觉得这女孩一定是上天安排来这里的,于是就想要和这位美丽的天使搭讪,可是他的舌头却像是搅成团了,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这样,墙壁上的时钟分分秒秒走着,当女孩起身要离开的时候,杨小明突然从她身后冒出这么一句:“同学,你的板砖掉了!”他用手指着一块垫桌脚的砖头。
刚说完话杨小明就后悔了,因为好多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看他,眼睛里充满笑意,当然也包括这个女孩。整个阅览室在经历了短暂的平静之后,突然响起了暴风雨般的哄然大笑。
杨小明也跟着笑,只不过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一会儿挠头一会儿挖耳朵,场面挺尴尬。可是那女孩却说:“同学你好幽默,只是这么大一块砖头,我都不知道该揣哪里。”
“那放书包里吧!”杨小明脑袋再一次短路。
那个女孩,名叫林薇薇。
【二】
之后,杨小明和林薇薇就熟悉了,杨小明叫林薇薇“兄弟”,林薇薇却叫杨小明“呆瓜”。话说林薇薇不该这样占杨小明便宜,可是杨小明却觉得这是他占了林薇薇的便宜。
他在电话里告诉林薇薇一个道理:“当你心中有佛时,看谁都会像一尊佛,当你心里装的全是屎的时候,看谁都会像一坨屎。”林薇薇生气得二话没说把电话给挂了。
因为这句话,杨小明的电话号码在林薇薇手机中的黑名单里足足待了七天七夜。直到圣诞节那天,杨小明为了将功赎罪,带着林薇薇逛遍了学校周围的大小商店,最后终于寻找到传说中最贵的冰激凌。
冰激凌事件之后,林薇薇就对杨小明很“哥们儿”了。冬天里她常常和舍友在宿舍用违禁的电器偷偷做些好吃的,比如说熬什么粥啦,炖什么汤啦,她总能记得捎一份给杨小明,这让杨小明感动得一塌糊涂,不知所措。
接下来,大家就都大四了,开始忙着写论文或者找实习单位。那天,杨小明的手机响了,是林薇薇打过来约他看电影。
回到宿舍之后,杨小明开始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到深藏在箱底的带着霉味的镜子和梳子,他躲在门后面给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他已经盘算好了,晚上黑暗中看电影之时,就是他向林薇薇表白之时……
在电影院里,事情的发展好像和预料中的发生了一些偏差,那就是杨小明睡着了,而且还打呼噜。当林薇薇手中攥着面巾纸擦鼻涕抹眼泪的时候,杨小明才睡眼惺忪地知道,电影已经进入尾声了。
后来直到走出电影院,杨小明都没能想通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会那么轻易地在看电影的时候掉眼泪,而且还是那么一部无聊得有点搞笑的《海角七号》。要知道,他长这么大只为一部电影流过眼泪,那就是《大话西游》。他想不通是电影公司拍错了格调,还是他的眼泪流错了地方。可是有一点他好像想得很透彻:他和林薇薇心脏的振动频率不大一样,难以产生共鸣。于是,他就没有给林薇薇打电话了。
第57篇、职场故事挂在辫子上的爱情
在长风市,我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女编辑小白,梳着光洁的辫子垂在肩后,足有一米长,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我是长风晨报的当红写手,全省哪里有新闻,我的身影就必定在第一时间出现。
而另一家报纸长风晚报则是我们的竞争对手。这几年,为争夺读者市场,在新闻的捕捉上,经常上演巅峰对决。时常为一则刚刚出炉的新闻,大打口水战,各持一辞。市民也自得其乐,这年头闲人就怕眼闲着。
这日我刚跑完一则新闻,为了放松一下,便去了酒吧。刚要进门,一名年轻的男子也急着往里赶,刚好两人撞了个满怀。
“先生!买支花给你的女朋友吧!”一个小姑娘从屋角冲出来,阻住我们甜甜地问,同时用乞求的目光看着那一脸惊愕的男子。
我们两人都停下了脚步,惊诧地看着对方。
“女朋友!好,好,我买一支,送给这位漂亮的小姐!”男子傻呵呵地笑,竟真的掏了钱,挑了一朵鲜红的玫瑰,递到我的面前。
“这、这……不太合适吧。”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给定住了。都说当记者皮厚,不知道什么叫脸红,可我毕竟还没结婚,还是第一次面对男性的鲜花,面颊已绯红。
男子见我犹豫,便将花塞到我手里,进了酒吧还请我喝酒,两人面对面坐下。
他脸很黑,却长着一张明星脸,很帅气。发质很好,很亮。说话的声音很磁性,我很喜欢听:“明人不说暗话,我受长风晚报人力资源部的委托,来重金聘请你的,只要你跳槽来我们这里,薪水翻一番!”
“对不起,给再多的钱我也不可能当叛徒!”我明白他的来意,猛地站起身,很是气愤地说。
这家伙送花是为了套近乎,只不过是为老板挖别人墙角,我最讨厌这样的人。
“没有回旋的余地吗?”他很无奈,一脸的伤感。
“有!除非哪天我穷得卖了这头上的辫子!或者你剃个光头来给我当灯泡!”我摔下花,很不客气地走出酒吧。身后的那根长辫甩得厉害,像牛的尾巴。
能感受他眼巴巴地看着我远去的背影,一脸可怜。
一连几天,我都没睡好,梦里总是闪现那张黑脸。
这日我买了去外地旅游的机票。刚进机场,就接到总部的紧急电话,取消一切活动,火速赶往离市区有百里之遥的万兽山。有群众打来热线电话,那里竟然聚集了几个药商,高价收购一种山草——冬虫夏草!山民把那一带的山都翻上天了。
凭着记者的敏锐直觉,我感到这里面肯定有噱头。慌忙上路,我一路上都在纳闷,这种草在特定的地理环境才有,按理说只在北方沙漠的边缘才生存,可是在这南方的多雨大山里,怎么会有它?
在进山的入口,地上没有什么车过的痕迹。我很高兴,这就意味着自己抢在同行的前面。
刚上到半山腰,就看见又一辆车在山脚下停了下来,下车的竟是他——那个黑脸男子,扛着摄像机,慌乱地往山上跑,像是在打仗一样,笨拙的样子惹得我大笑起来。
“你就等着吃我剩下的吧!”一整天我精力旺盛,像充足了电的马达,将山上的几个村落村民都采访了个遍,基本了解了这中间的来龙去脉。
村民疯狂地上山挖地三尺找出的那种草,偶尔挖到的那几个,和古书上见的那种真正的奇草,颜色截然不同。他们高价收购分明就是回去治假,再染色出售。真正的冬虫夏草可是每斤四十多万啊!
那几个收草药的药商,一见我就跑远了,就是怕我手中的拍摄机。
一切完毕,我欣然返回。快要到山下,我长出了口气,将背包放地上想歇口气,的确太累了。
他在哪里呢?我心里甜甜地问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那可爱又让人可怜的他,我的干劲就特别大,也许是为了那个可笑的打赌。
休息了半晌,我掏出手机,想打给司机让他来帮忙一下。来时是让一山民用毛驴驮着上山的,因为这山路汽车根本就开不上来,只能停在山脚。突然,一个黑影猛地出草丛里蹿出来,一把将我的手机夺了去,顺手还将放一边的包裹提跑了,眨眼之间就消失在山里。
第58篇、爱情故事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社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
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萦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进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入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么失踪了这么久。他就说外出采风去了,他并不告诉我他生病了。他更不可能知道我曾把他送进医院守了他一整天。
那天之后,那个长发女孩开始频繁地出入于我们的杂志社,或者在楼底下等苏更。那个女孩很清秀,瞳仁很大,很黑,看人时让人的思维不由就沉进了她的眼睛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苏更喜欢的女孩类型,而我,必是他眼中的异类女孩。我留短发,说话快得像打仗。
别人总以为,像我这样开朗的女孩是没有理由受伤的。杂志社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对苏更有了感情。
那个长发女孩出现后,同事便不再开我和苏更的玩笑了,而是追问苏更什么时候请大家吃喜糖。苏更总是笑笑,说,快了快了。说完问我,什么时候给他送大礼。我真后悔没去考艺术学院,否则当演员也是极有前途的。我竟装得那么像,我居然还笑得出来,还不忘开他的玩笑,我说:“苏更,收了我的大礼别忘了给红包。”
以后和他独处一室我依然赠他上好的碧罗春。我为他泡茶。米粒大的茶叶被开水冲过,蜷缩的叶子在水面上慢慢伸展开来,旋转着沉入杯底。很清的茶啊,喝起来却有着微微的苦涩。抬头看苏更,他的手指上正转着一串钥匙链,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钥匙链是我的。
第59篇、爱情故事陪你到最后
她当年是厂子里出名的厂花。
他是工人,也是英俊上进的一个好男人。一对金童玉女,结婚的时候羡煞旁人。
婚后,他们很是过了几年美满日子,直到女儿的出生。
在那个年代,人的观念老,生孩子都是要到婆家去生的。她便听从了婆家的话,安心到农村的老家去生孩子。谁知道,她难产,农村本来就没有好的医生和条件,村里人只得匆匆找了马车,把她送往县城医院抡救,最后,她的命是保住了,却得了严重的“产后疯”。昔日聪明美丽的一个人,不但高度瘫痪,脑子也坏了,从女儿降生的那天开始,她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废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会说话,掉进了混混沌沌的另一个世界,再也不懂爱和美好。
美满姻缘被命运蒙上了一层灰,他一个人,拉扯着一个幼小的孩子,本来已经够手忙脚乱,还要伺候妻子,他渐渐疲累不堪。家里人和周围人都开始劝:虽然不能断了对这样一个残妻的供养,但,他毕竟还年轻,才20几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不能被这样一对母女拖累了。于是,人们都开始给他物色合适的对象;给孩子寻找适合的托付人……他严词拒绝了。他说,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责任和能力抚养女儿。至于已经瘫痪在床的妻子,他说,“我要陪她到最后。”他说得深情坚定,听的人无不落泪。
他说到做到,从此后,上班时,他将女儿托付给母亲照顾,把妻子的床上布置舒服,让她躺好;中午下班回家,先跟妻子唠唠家常,再逗女儿开心,然后做饭。母亲喂小女儿,他则端着小碗,一口一口喂妻子吃完,再喂她吃药,最后自已匆匆扒上两口饭,赶去上班。
休息日,他带着她们去郊外玩,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推着妻子的轮椅,所过之处,无不惹人注目。
日复一日,他闲暇的时候,给她洗澡,换漂亮的衣服,坐在阳光里给她慢慢地梳头,做营养的饭菜。日子就这样叠加着,距离当初医生断言的她活不过10年的预言越来越远,她奇迹般的有了知觉,喜欢看着女儿笑!他下班的时候她就欢欣鼓舞,眼睛清亮了许多,只是有时候看着他,露出些许迷茫和失落。他愈发对她好,每天都抽空回来抱她出去晒太阳,冬天,将她坐的椅子垫了厚厚的棉垫,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后来,她的手居然能动了,他就将每月的工资如数交给她,她盯着钱发愣,他就解释:“现在的夫妻都这样,男人负责挣钱,女人负责管钱,咱家也这样!”她就笑了,笑得满足而灿烂。
20多年的时光转眼就飞过去了,女儿劝父亲再找一个老伴儿,将母亲交给自已。这个时候的女儿已经成家,有了不错的工作,完全可以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了。可是他却没有答应,他说:“让我陪着你妈到最后,这是我的原则!”
他就这样一直精心照顾着她,放弃了浮世的一切繁华欲望。当世界都在演绎着离婚、结婚、闪婚的天翻地覆时,他就这么守着她、照顾她、陪伴她!
10年后,她含笑去世。30年的风风雨雨和操劳牵挂,他已经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了,虽然,他只有50出头。
她去世半年,他就开始不停地游走在相亲的饭局上,买衣服、练太极、生活很快翻开了新篇章。不久,他就跟一个同样丧偶的善良老太太结了缘。此时,他之前所有的痴情无悔都开始被人指责,指责她刚走,他就迫不及待地找老伴儿。
可是他就像当年义无反顾要照顾她一辈子一样,再婚的脚步亦是义无反顾。面对女儿的询问,他说:“最好的爱情肯定不是同生共死,而是尽心陪你到最后,然后,努力让自已幸福,绝不辜负生命。”
爱情有时候就这样简单,相爱的时候,无论贵贱残老,均不离不弃;分别之后,积极寻找人生乐趣。没有歉疚,没有颓废,没有怨尤,这样的爱谁能说不伟大呢?!
第60篇、哲理故事从蜜蜂与花看人类的爱情
四月份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万物复苏,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一切都沐浴在明媚的春光中。五颜六色的花朵竞相绽放。一只只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辛勤地在枝头采集花粉。一只小蜜蜂在花丛中不停地忙碌着,忽然一阵风吹来,这只小蜜蜂被从空中吹了下来。他在空中直往下坠,就在他快要落地的那一刻,他被什么东西托住了。他一看,原来,他掉在了一朵花瓣上,真险哪,差点就没命了。
蜜蜂仔细地打量着这朵花,她生长在阴暗的角落里,阳光很少能光顾到她,风霜雨雪倒是经常光顾,因而没有别的花朵,只有她独自盛开在阴暗的角落里。蜜蜂打量着这朵花,在他看来,眼前的这朵花具备了别的花所没有的美,一种孤独的美,一种向上的美,这是一种凄美,蜜蜂不禁为花儿的这种美感动了。
蜜蜂友好地向花儿问候:“你好啊!”花儿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问他为什么会光顾这里。蜜蜂如实相告,并告诉她,他的翅膀受伤了。不过,很快会好起来的。蜜蜂向花儿讲了许多外面的世界,花儿静静地听着,觉得蜜蜂过得很快乐。他们谈了很多,渐渐地成了好朋友。
蜜蜂的翅膀好了,临别的时候,花儿问他:“明天你还会来吗”
蜜蜂回答道:“我还会来的,我不会忘记这段时光的,永远都不会。”
蜜蜂对花儿说了些鼓励的话,不舍地离开了,花儿望着蜜蜂远去的背影,直到消失。
第二天早上,蜜蜂真的来了,花儿很高兴,蜜蜂也很高兴。蜜蜂对花儿说:“我可以采你的花粉吗我要酿蜜。”花儿微笑着说:“当然可以呀。”他们彼此都很快乐。
蜜蜂采完了蜜,要离开的时候,花儿对他说:“那你每天都来吧。”蜜蜂答应了,说完便离开了,向蜂房飞去。
蜜蜂回到了蜂房,顾不上休息,便又急匆匆地赶往花儿的地方,等他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此时,花儿正在休息。蜜蜂的到来使花儿很高兴。
花儿问:“你不累吗”
蜜蜂回答:“和你在一起,我一点都感觉不到累。”
花儿笑了,问他:“除了我之外,你还会采别的花朵的花粉吗”
蜜蜂回答:“我只采你这一朵的花粉。”
花儿静静地看着蜜蜂,对蜜蜂的回答感到很满意。
蜜蜂在采着花粉,花儿静静地看着他。花儿问他:“你每天都这么忙碌吗”蜜蜂回答:“是啊,我想成为最勤奋的蜜蜂呢,所以我得比别的蜜蜂采更多的花粉。”
“你有生活的目标,一定过得很快乐,我真羡慕你。”花儿说。
蜜蜂回答:“我从来都没有快乐过,直到遇到了你。”
“还有呢”花儿又问。
“没有了。”蜜蜂回答。
花儿没有再说些什么。
这朵花儿生长在阴暗的角落里,阳光照不到,风雨却经常光顾,主人施肥从来轮不到她。她也报怨过,但又能怎样呢只能靠自己艰难努力地活下去,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她也盛开了自己美丽的花朵。
蜜蜂采完了花粉,要走的时候,花儿对蜜蜂说:“你来时风尘仆仆,给我带来快乐;你走时步履匆匆,又将我的心儿带走。我什么时候才能跟随上你不停的脚步”
蜜蜂安慰她:“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说完便转身飞走了。
蜜蜂和花儿相见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以至于彼此都觉得一刻见不到对方心就发慌。每一次,蜜蜂离开的时候,花儿都凝望着蜜蜂远去的背影,心中生出一种莫名的惆怅。
终于有一天,蜜蜂鼓起了勇气对花儿说:“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花儿听了,羞涩地低下了头。
好花不常开,美景不常在。花儿和蜜蜂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里是快乐的,但是花儿在快乐中藏着一丝的忧伤。龟可以活一千年,蜜蜂可以活一段时间,而花儿的生命是短暂的,最多只有几天,花儿最美丽的时光也许就是花儿的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刻。养花的主人经常过来,仔细地看着他种的花,计算着上市的日子。别的花都很兴奋,他们觉得总算可以被摆在别人豪华的房间里,用不着被风吹日晒和雨淋了,他们做梦都想,而这朵花儿却越来越心焦。
终于,花儿幽怨地对蜜蜂说:“你带我走吧。”蜜蜂对她说:“不行的,我还没有成为最勤奋的密蜂呢。等我成了以后,我们就可以体面地在一起了。”花儿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
早上,养花的主人又来了,他偶然发现在花枝和叶子的掩盖下,还盛开着这样一朵美丽的花儿,他不禁啧啧称奇,他打算明天早上就把这朵花剪下,拿到市上去卖,希望能卖个好价钱。
花儿越来越着急了,此刻,她多希望蜜蜂能马上出现,带着她离开这个地方,远走高飞。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花儿焦急地等待着蜜蜂的出现。
第二天早上,太阳像平常一样升起,朝霞透过树梢,穿过薄薄的晨雾,照射着大地。小虫儿还没有醒来,草叶上还挂着露珠。
新的一天开始了。
养花人起了个大早,他手里拿着把剪刀,径直向这边走来,然而,蜜蜂直到此时仍没有出现。终于,花儿带着无限的遗憾和依恋,被养花人从枝头剪下。
终于,蜜蜂飞来了,他仍像往常一样,循着熟悉的路径飞过去。然而他并没有看到花儿,看到的只是一片孤零零的花瓣挂在枝头,那洁白花瓣上还挂着露珠,晶莹剔透。他急忙飞过去,望着那洁白的花瓣儿,他伤心地哭了。直到此刻,他才知道自己是那样深爱着花儿,望着那洁白的花瓣,他不禁泪如雨下。
天空下起了雨,蜜蜂仍然守在那一片花瓣旁,不肯离去,他的翅膀已被雨水淋湿,无法展开。一阵风吹来,花瓣随着蜜蜂被吹落到地上,蜜蜂伏在花瓣旁,一动不动。
不同的人对爱情有不同的解释,有些人将它当成一生的梦来追求,有些人将它当做一场游戏来玩弄,有些人将它当作筹码来交换,还有些人将它看成欲望的延伸,有些人甚至用它写点性感文章来混饭吃,那么到底什么是爱情呢或许每个人自有每个人不同的诠释。
人生箴言:爱情比欲望更纯,让人流泪,可是人都是自私的,真正的爱情要求为了对方的幸福而放弃自我,所以说有一种爱叫放弃,可是有几个人真的能做到如果他能够做到,而且是无所求的,无私地为了对方,那也要看清对方是不是值得他这么做!对方是不是真的爱他!如果两个人都把对方放在第一位,这样的爱情才可以算得上真爱!
第61篇、人生故事爱情从楼上掉下来
苏小蔓住三楼,阳台上支了一个架子用来晒衣服。原先上面住的是一对老夫妻,不知什么时候搬走了,然后住进来一个男人。不就之后苏小蔓的晾衣架上开始出现年轻男人的衣物,她想,这个人这么粗心?
第一次掉下来的是件T恤,黑色与暗蓝的条纹,领口的地方是灰褐。苏小蔓很喜欢这样颜色的衣服,淡雅着装的男人应该有很好的修养。
晚上有人敲门,苏小蔓跑去开,门口站着一个被俗称为高大英俊的男人。苏小蔓有点发懵,问你找谁?高大英俊的男人说:“对不起,我来拿衣服,我的衣服掉下来了。”苏小蔓明白过来,从沙发上拿起那件衣服递过去,随口说:“这衣服挺好看。”英俊的男人脸上露出笑容道:“我是你的新邻居,我叫宋斯如,请多关照。”
后来苏小蔓回想到这一节时,就会想是不是当初自己太主动了,因为从那时起这个叫宋斯如的男人就隔三差五地来敲门,台词不换,只多一个字:“我的衣服又掉下来啦。”
这一个又字让苏小蔓心里好气又好笑,哪里有这样频繁往下掉衣服的,仿佛他的衣服撑没有弯钩,只要稍有风吹草动,立刻自由落体,从四楼处向下,然后在三楼自己的窗前勾搭上一处挂住。再然后到晚上八点,门铃准时响起。
习惯成自然的缘故吧,后来一有衣服下来,苏小蔓到了八点就拿着所掉之物往门口一站,听到脚步声把门打开,衣服往外一举,然后加一句评论:“这衣服好看。”或者“这衣服,不适合你啊。”
这天晚上,闺中密友蓝沙跑来苏小蔓家里诉苦,这是她这半年来第N次的失恋。苏小蔓说,沙沙,你也该静下心来了,难道那么多人中间就没有一个你中意的?蓝沙哭丧着脸,说要么营养不良,要么就是营养过剩,这年头,俊男都跑到大西北去垦荒了?苏小蔓作了长辈状,说,你可别学乔小姐选郎那样,到头来一场空。
这个时候,门铃响起,苏小蔓知道那必定是宋斯如来拿他今日掉下来的衣服。蓝沙问,这么晚了,还有谁来?苏小蔓说,没谁,楼上来拿掉下的衣服。然后从沙发上抄起那件斜条衬衫走到门口去。蓝沙跟着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宋斯如那张英俊的脸,一下子整个人如同生了根一样,动不了。
等到宋斯如拿了衣服道完谢走了之后,蓝沙还没回过神。苏小蔓推一把,张口就来了一句:“小蔓,原来俊男都跑到你楼上来了。”苏小蔓一脸不在意,说我才不要他呢,那么粗心的男人,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
蓝沙狡黠地扑闪了一双大眼睛,说“怕不是吧,网上的那个叫“雍穆贝勒”的男人,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
苏小蔓脸上立刻换上有副陶醉神情:“他周末约我见面,沙沙,你看我去不去呢?”蓝沙没好气:“明明做好准备去赴约,还来问我做什么?”
苏小蔓拿了杏眼瞪过来,蓝沙不管,趴到沙发上看起电视:“瞧你床上堆的衣服,选好了穿哪件没?”
周末晚上七点,中央饭店旋转餐厅。那个叫雍穆贝勒的男人长的一脸俊秀,长发及眼,鼻梁高挺,性感的嘴唇薄如两条简练的笔线,微扬着迷人的笑。苏小蔓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见面的网友也有一大锣了,这一个最满意。她想,若此刻蓝沙在场,必定又是一番唏嘘感慨:“怎么俊男都被你碰上了呢?”
或许两人对彼此都觉满意,于是话不断口,酒不停手。一时间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几番下来,苏小蔓的眼前开始发花,灯光黯淡了,俊男也变形了,口里支吾着絮叨起来。雍穆贝勒走过来,在她耳边慢慢地吹气。苏小蔓慌乱起来,支撑着身子站起来,却感到自己被他架着不知方向地走。
苏小蔓问,这是去哪里?然后她听见雍穆贝勒的声音从一个绅士变成了一头色狼:“去我们的房间啊。”
苏小蔓想喊,可哪里喊的出来,胃里是酒,喉咙也是,满满的连气都快透不过来。苏小蔓想,坏了,以后怎么见人啊。心里的急加上胃里的酒精,一时间统统冲到脑袋,然后身子就倒了,再也听不见看不见什么了。
醒来,阳光穿过蓝色的窗帘射进来。恍然间想起昨天晚上的片段,一下子惊出一身汗。第一个动作就是掀开被子检查衣服,奇怪,竟然除了外套和鞋子都在。再环顾四下,咦,这不是自己家里吗?
揉揉眼睛,捏自己一把,没在做梦。苏小蔓糊涂了,难道昨晚的是场梦?不过心里高兴起来,没犯下错误就一切ok了。于是,换上浴袍准备冲个澡,洗掉昨天的晦气,却没想一出卧室的门就惊叫起来,因为她看见,沙发上躺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再仔细一瞧,不是雍穆贝勒,而是楼上那个几乎日日掉衣服的宋斯如。
喊来了蓝沙,两个小女人左右出击,几乎是审犯人一样地盘问宋斯如。可怜宋斯如本来一场英雄救美到头来,如同自己是恶棍。
最后弄清楚了,原来昨晚宋斯如也在中央饭店里陪客户吃饭,远远看见苏小蔓却因为忙没来得及打上声招呼。后来宋斯如看见她被一个男人拥着往楼上的客房走,心里起疑,便走过去问。
几句话下来,那个男人露出马脚,一把扔下怀里的苏小蔓,夺路而逃。不过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苏小蔓已如同一个木偶,不醒人世了。
事实弄清楚了,审讯结束,宋斯如沉冤得血,蓝沙喜笑颜开,絮絮叨叨地说起宋斯如的义举,直夸苏小蔓碰见贵人了。只有苏小蔓摆了一张落寞的脸,泪水呼呼地往下落。这一场有惊无险,但毕竟心里还有些难过,一个人坐到沙发上呜咽起来。蓝沙拿眼瞪向宋斯如,宋斯如还处在劫后的余悸里,惶恐地看着她。蓝沙忍无可忍,“你是猪脑袋吗,还不过来?”
所谓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再加上蓝沙一旁的添油加醋说宋斯如如何的好,于是闲的时候,苏小蔓就邀宋斯如下楼来品尝自己的一手厨艺。有衣服落下来,照样收回。若是见着没洗干净就放到洗手间里重新洗一遍,再送上楼去。宋斯如谢不离口,隔三差五地请苏小蔓吃饭看电影,名曰答谢。
渐渐地,苏小蔓发现蓝沙口中所谓宋斯如的好,原来都是真的。除了经常掉几件衣服下来之外,其余的样样优秀:工作好,薪水多,人帅又不花心,晚上下了班就回来,不泡吧,不泡妞,不抽烟,不喝酒,而且还很风趣,简直一个标准版的老公。
把心里话告诉了蓝沙,这回蓝沙换上了一脸鄙夷的表情,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喜欢人家就去说,没有理由你不说别人就会知道。人家不是神,整一个木头疙瘩。”
苏小蔓立刻回击:“谁说的,斯如可有趣呢。”蓝沙不说话了,眼都瞪成了灯泡,如同不认识了一样:“苏小蔓,你刚才喊他什么?”“斯如。”苏小蔓回答。
可等到话一出口,蓝沙就从沙发上弹起来,大叫:“妈妈呀,肉麻死了,都斯如斯如啦。”
不过,喊归喊,背后如此称他,人前还是加上姓的。苏小蔓心里不塌实,因为宋斯如直到现在都没表明自己的态度。她问蓝沙:“现在我该怎么办啊?”蓝沙说:“你真听我的?”苏小蔓点头,蓝沙说:“好,那你就跟我来,我有妙计。”
但等到有一天蓝沙拉着她跑到KFC里,苏小蔓才明白,原来所谓的妙计就是她拿了自己的荷包去端了份KFC里最贵的套餐,美美地自顾自吃起来。满嘴的汉堡可乐味,将苏小蔓的嘴都气歪了。但更可气的是,她还信誓旦旦地说,苏小蔓你现在不吃,是为了后来比我更美美地吃。
风卷残云,转眼间桌子上只剩下了遗迹。蓝沙摸摸肚子,一脸意犹未尽地说“可惜,嘴有欲而肚不能。好啦好啦,别吹胡子瞪眉毛的了,要是让你家斯如看见,不要你了可别来怪我这个红娘。”
苏小蔓忍无可忍,恶狠狠地伸出双手作掐人状:“看我怎么修理你。”
蓝沙大叫着从位子上跳起来,说:“表哥你看,嫂子要修理我呢。”
苏小蔓回不过神,顺着蓝沙望过去,只见在她背后不知何时坐了个人。再一瞧,竟然是那个木头疙瘩宋斯如。
苏小蔓明白了,怪不得那天宋斯如会那么巧地在中央饭店,原来是蓝沙偷偷报告。然而苏小蔓心里又暗暗叫苦,得,蓝沙成了宋斯如的表妹,那自己对蓝沙说的话,宋斯如不也全知道了?
想到这里,脸红起来,想去拧蓝沙,但又一想,宋斯如的面前,还是要淑女一点才好。何况,来日方长,等有了正式名分之后,再修理她不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至于淑女,一辈子死缠烂打才成,这叫最毒不过妇人心。
蓝沙凑过来,那脸上的得意如何用言辞来形容:“嫂子,你和你家斯如慢慢吃啊,我家表哥也饿了半天呢。不过,我家表哥只是在咱俩合影里看到你,就费劲力气搬到你楼上去,可不要辜负他。况且,人家为你可不只请我KFC这么简单啊!”说完,不等苏小蔓与宋斯如反应,就风一样地扮着鬼脸跑了。
两个人尴尬起来,宋斯如一边数落蓝沙任性,说表妹打小就被惯坏了,从来都是风风火火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边又拿眼看住苏小蔓。苏小蔓的脸本来就被蓝沙气得一脸通红,刚才被人戳穿,又添一脸羞红。现在,宋斯如把眼看过来,更多一脸柔情的红。
她想,宋斯如你真是个猪脑袋,到现在这份上了,你还要我把话说开吗?心里着急,拿了话引他:“你,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这一回,宋斯如到是利索爽快,马上把话说出口:“我看你热得脸通红,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每次和沙沙来我都热得淌汗。”
苏小蔓昏厥。看来,蓝沙毕竟是他表妹,真的了解他,果然木头疙瘩一块。心里生气,转身往外走。宋斯如追上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苏小蔓甩开,宋斯如又拉住。再甩,却再甩不开,因为她感到,中指被圆圈套住了。心里奇怪,回头看,宋斯如一脸着急地说:“小蔓,别甩了,让我把戒指套对了你再甩行不?”
苏小蔓被逗乐了,扑哧一下笑出来。宋斯如看见她笑了,自己也跟着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说:“小蔓,你要是愿意,就搬上来帮我晾衣服吧。你不在楼下住的话,我的衣服就不用再掉下去了,天天楼上楼下怪麻烦的。”
苏小蔓恍然大悟,原来那件件从楼上掉下来的,哪里是什么衣服,而是一份木头疙瘩的爱情,只是他太笨,而自己又一直忽略了。不过幸运的是,到最后还是接住了。
苏小蔓傻了眼,她在心里想,昨晚是不是出了虎口,怎么又掉进“狼窝”了呢。“不过我喜欢这个‘狼窝’”,苏小蔓心里美滋滋的说到。
第62篇、生活故事男保姆和女雇主的“爱情”
一
丁水芹,三十一岁,家住普陀街道。丁水芹天生丽质,从小在戏曲学院学花旦表演,举手投足风情万种。她二十二岁从学院毕业,分配在区京剧团当演员。那时,她的母亲刚去世,父亲受到强烈刺激,一病不起,拖了一年,临终前含泪告诫女儿:“孩子,我们这个家,是很殷实的,你爷爷留下了这一栋小别墅,还有银行的大笔存款,足够你富裕地过一生。然而,正是这一点让我担心,因为有一些男人,表面上装着在乎你,但骨子里却是在乎你的家产。对此,你千万要小心!找男人,品行第一,其他排在后头。”
丁水芹含泪点头。半夜里,父亲便咽气了。年方二十三岁的丁水芹从此一个人独居这幢三层楼有十二间房的西班牙老式小别墅。丁水芹的孤独是显而易见的,父辈方面没有什么亲戚,她是一个富有的上海人,同时又是一个孤寂的年轻女人。
半年后,丁水芹结婚了,丈夫是京剧团的同事,拉京胡的三级琴师。其实,这位琴师先生早就瞄上了丁水芹,他在内心里并不爱她,他的几本日记泄露了自己深埋内心的隐私。婚后不到两年,他就死了。丁水芹在整理亡夫的遗物时,读到了那几本日记,她感到无比震惊,第一次认识到,原来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男人,竟可以如此地无耻与卑鄙。丈夫原来早在婚前就是一个吸毒者,他巧妙地向丁水芹隐瞒了这一点,他在婚前的某次日记中写道:我可以没有恋爱,但不可以没有海洛因,可我是一个仅够糊口的工薪者……必须找一个富婆,让她合理合法地伺候我,我需要毒资。现在,我需要一个富有的婚姻……
第一次婚姻终于被埋葬了。将近二十六岁的丁水芹,身心交瘁,万念俱灰,她开始惧怕男人,可她又是一个女人,她需要男人。被前夫吓得惊魂未定的她提醒自己:找男人,就要找没有麻烦的男人,好像她不再需要婚姻了。
这样,从二十六岁到三十一岁,丁水芹陆陆续续地与四位男子相好过,她和他们之间似乎谈不上有什么爱情,如果一定要下定义的话,只能说是一种短暂的肉体的慰藉。四个男子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教授,还有一个是杂志社的编辑,最后一位是个吉他他手。
终于,在她三十一岁行将结束的那个生日,她遇上了这位令自己十分中意的男保姆,她与他随即展开了一场两年之久的私情之旅。
二
两年前,三十一岁的丁水芹是在靠近上海火车站的恒丰路大桥下的保姆市场结识了张文丙的。
丁一水芹在保姆市场一侧的菜市,买了五只特大的阳澄湖大闸蟹,花了一千多元。没想到,螃蟹没有捆结实,其中两只雄蟹奋勇逃跑,满地乱爬,不少人幸灾乐祸围观。丁水芹从小爱吃螃蟹,可又非常惧怕螃蟹,一时显得手足无措。这时,一个二十五岁上下的男青年拨开人群,伸出手非常利索地把螃蟹一一逮住。
这个男子就是张文丙。他老家在安徽,父母种地,家中有六个兄弟姐妹,他是老二,读到初二便没钱读下去了,靠吹唢呐为人家办红白喜事混饭吃。去年刚到上海,他想寻工作,却一直找不到机会。张文丙正在火车站四下游荡,不想撞到了为一位漂亮少妇效劳的机会,他把螃蟹捆好,递过去,又谢绝了丁水芹的小费,颇有几分侠义之气。
丁水芹想顺水推舟送人情,说家里有抽油烟机要拆洗,问他肯不肯帮忙,张文丙当然想揽活干,于是跟她上她家。张文丙第一次到丁水芹家时,粗粗地在门口一张望,就知道这位漂亮的少妇是个有钱的角色。他卖力地拆洗了抽油烟机,丁水芹则付给他与工资不相符合的高酬,张文丙十分欢喜。以后接连好几次,丁水芹又把他召来,修百页窗、修抽水马桶、修补瓦片,张文丙都把活做得很好。
丁水芹从小在都市长人,看惯了上海这座十里洋场中的男人:有教养,有些身上还有温柔的脂粉气,丁水芹与这些男人厮混久了,渐渐
觉得不满足。这个满身泥土味,眉眼中却稍有几分英俊之气的张文丙,虎背熊腰,文化嘛,多少也有一点,一双眼睛,似乎还含着某种风月。丁水芹明白自己想多了。过了两天,她又把他召来给地板打蜡,完工后,用酒食款待他,她也陪他喝。
那天月色很漂亮,丁水芹喝多了,便慢慢地靠在了他身上。
事后,丁水芹觉得庄稼地走出来的青年男子,的确与城里男人不一样,他们更率真,更炽烈,更富于生命气息。为了便于和张文丙约会,她提出雇他当男保姆,帮她料理日常家务,对四周邻居则解释为她雇了一个钟点工。
三
开始几个月,张文丙也有一种莫名的激动,他不能理解这位漂亮有钱的少妇,自己的“女雇主”,何以对自己这么一个乡巴佬怀有这样一种兴趣。不错,自己高大挺拔,还有几分俊相,可这管什么用呢。这样想着,张文丙的自卑像是写在了脸上,每次丁水芹唤他去留宿,他都尽情尽意地侍候,惟恐有不周全的地方惹她不高兴。丁水芹呢,其实并不让他干太多的家务活,每月给他的酬劳总是接近五位数,有时还会额外给他。张文丙慢慢又开始相信了--这是自己的命好,摊上了一位上海阔妇。她其实已经是他的人了,总有一天,他要和这个女人平起平坐,和她谈婚论嫁。
还有一点,令张文丙不满意,即每次侍候完丁水芹后,她总是叫他离开她的寝室,让他在底楼的单间独自过夜,并且吩咐他必须在天亮前离开寓所。张文丙不敢抗争,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佣人。每当拂晓前他不得不披衣起床,不得不轻手轻脚离开寓所时,他总是幽怨地望着二楼女雇主的窗口,幻想着她会伸出纤手,把自己挽上小楼。
四
丁水芹自从与这位男保姆相好后,觉得精神为之一振。乡土气息的男子就是好,不像从前自己的那些白领男友,都有某种令人讨厌的所谓“个性”,这些男人最难侍候,她和以前的好几个男友,就是因为这些分道扬镰的。
而张文丙则不同。你只要给他一份薪水,他就会替你做一切事。在和他相处的一年多的日子里,她习惯了张文丙身上那种至少是表面上的驯服。闲暇时,张文丙也晓得陪女雇主读书、下棋,甚至帮她化妆什么的。有时,丁水芹夜里上剧场演出,张文丙则在剧场中用钱买一些票友,逢丁水芹唱念做打时,就拼命鼓掌捧场,制造一番气氛。
后来,到了过春节,张文丙提议上他老家安徽去玩一玩,丁水芹欣然同意。张文内并不怕贫困的老家吓退自己的女雇主,他把她领到村里,有意识地绕场一周,似乎在向老乡暗示,自己去上海打工已经发财了,不信请看,这么标致的女人也被我带回老家了。
丁水芹呢,长这么大没有下过乡,农村的一草一木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于是兴致勃勃地跟着自己的男保姆,去看井台,去看牲口,去看唱大戏的土庙,去看庄户人家娶媳妇。疯玩了几天,丁水芹说回上海吧,顺便摸了一把票子,吩咐张文丙送给亲戚四邻,当做一份见面礼。
五
而张文丙受到女雇主第一次斥骂,就是在这年春节后不久。
那天夜里,丁水芹刚刚参加完元宵节的团拜演出,在剧场的后台化妆室里卸妆,这时,一位演花脸的男子也在给自己卸妆,两个人便有些打情骂俏的,那花脸顺于还在丁水芹脸上拧了一把。
恰在此时,窗户被推开了,跳进一个男人,还蒙着脸,冲上去揍了那花脸好几拳,完事后又纵身跃出窗外。尽管这位“侠客”蒙了面孔,但丁水芹一眼便认了个明白,这是男保姆张文丙。
回到寓所,丁水芹冷着脸,把这位男保姆斥骂了一顿:“你是上海滩上最蠢的东西。你居然敢跟踪我,还敢殴打我的同事。我要扣掉你这个月的工钱。”
张文丙垂手侍立,规规矩矩听着女雇主的训斥,到末了,忽然说出了动人的一句:“你就是扣掉我全部工钱,我也要保护你!”
这一句话倒把丁水芹给镇住了。既然这么说了,她也便不好再责问了。
六
在丁水芹的眼里,明明白白透示出一种信息:张文丙只是一个比较“高级”的保姆,除了让他做家务,必要时就是呼唤他来陪睡,其他一律不许他插手。总的来说,这位男保姆还是识趣的,听使唤的。不过,丁水芹还是多生了一个心眼,因为张文内常常去上海火车站那个保姆市场闲逛,会会安徽来的老乡,有时和一些女老乡们放肆调情。
丁水芹是个何等精明的女人,为了防备万一,总是对身边的这位男保姆怀有戒心,每个月必定抽个空,带张文丙去医院做一次“性病检查”。张文丙呢,脸上浮着屈辱的笑,不敢不从,每当医生在他的单子上盖一个“阴性”的图章时,他都想哭。
丁水芹其实还有情人,这些男一子专程来寓所拜访她,随后展开一场欢乐与陶醉。第二天,她一个电话把张文丙召来,让他收拾狼藉一地的现场。
每当女雇主的情人在寓所逗留时,他便又重返上海火车站那个庞大的保姆市场,那儿有一堆堆操着亲热乡音的兄弟姐妹,他混迹其中觉得如鱼得水,同这些人喝酒打牌露宿马路,他感到痛快极了。
他好几次想告诉这些同乡,他是一个拿着高薪的卖身汉,他把自己卖了,他的价钱还高得让这些穷光蛋根本想不到。后来他与他们喝醉了酒,还真的说了,老乡们都一个劲地笑他,说他喝醉了,说胡话。他就从口袋里掏出沉甸甸的好几只大金戒指,来为自己的话当佐证。但仍然没人相信他的话。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没人相信这些值钱的东西是他挣的。不少人怀疑,这些贵重东西也许是他偷的。
七
又过了半年,一天夜里,张文丙侍候丁水芹喝酒,喝到兴头上,张文丙忽然说:“最近老乡托口信,问我上次带回去的女朋友,什么时候与她成亲呀?”
丁水芹听罢勃然大怒:“简直放肆!你一个卖苦力的东西,竟然敢打我主意。”这位女雇主顺手给了他一巴掌,没想到这一回竟没有震慑住张文丙。
他哈哈狂笑起来,乘着酒兴抓住自己的雇主,三下两下脱光了她的衣服,他把她捆在床脚,用剔骨头的利刀在她身上划来划去,丁水芹的鲜血顿时沁了出来。直到这时,她才明白他是认真的,她害怕了,赶紧求饶,叫他放开她。
谁想张文丙是铁了心要惩罚她,他恶狠狠地说:“我让你占了两年,玩耍了两年,老子受不了了,从今以后不干了。你认为有了钱就什么都能支使,老子偏不信这个邪!”
张文丙的刀又在她的胸脯上划拉,最后他把吓晕了的女雇主锁在卧室,任其流血,直到三天后,丁水芹才被邻居解救出来。
而张文丙也为这个女人付出了代价,由于犯下了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处罚金两万元。
至此,这一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闹剧终于在法律面前收场了。
第63篇、爱情故事快跑,快跑,别被雨点儿追到
第一次看到他时,他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怯生生地牵着母亲的衣角到我们家来串门儿,那是他们家搬到体工大院的第一天。妈妈笑着给我介绍,小雨点儿,你又多了一个小弟弟!他的妈妈一看就是个温柔贤淑的女子,把他从身后拉出来,交到我手里,说,你比他大三岁,以后就叫他“小弟”吧。我把他交给你了,你带他去玩儿吧!我当时郑重其事地接过了他的手,紧紧攥着,为大人的这种信任而兴奋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从那天起,我的身后就多了一条小尾巴,满大院都能听到他清脆的童音,雨点儿姐姐,你慢点儿,我追不上了。追上我,可不容易,我可是从四岁开始就被老爸逼着跟短跑运动员一起训练的。当然,也很少有人能逃脱我的追捕。
那段时间,大院的孩子们欺生,每当小弟受欺负了,我便挺身而出,狠K那帮坏小子。所以,大家一看到我就会喊,啊呀呀,快跑,快跑!别让雨点追到!
于是小弟更加依赖我,可我却看不惯他那副软弱的样子,经常在替他“报仇”之后,再反过来劈头盖脸地训斥他,训得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然后又无可奈何地牵着他的手到水池边替他洗鼻涕。
10岁那年,一次和小弟手牵手出去玩,刚走到体工大院的大门口,一个大高个子的篮球队员冒冒失失地骑着自行车闯了进来,下意识地,我把小弟一把推开,自己却被自行车挂倒,腿上留下了长长的一道伤疤。老爸开玩笑,说,本来就长得不好看,现在腿上有了疤,更难看了,恐怕以后是嫁不出去了。小弟只知道哭,眼泪掉了一串又一串,听到老爸说的话,他却擦擦眼泪抬起头,非常严肃地说,叔叔,你别发愁,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会娶雨点儿做我媳妇儿!屋子里的大人笑成一团,而我,居然也笑得捂着肚子哎哟哟地叫唤。现在想想,都觉得脸红。
童年的日子就在追追逃逃中稀里糊涂地打发掉了,直到我到另外一所学校上高中时,小弟依然是一个遇到什么事都会红着眼睛来找我的小屁孩。
那年他上初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他学坏开始抽烟。于是,我气冲冲地赶回家,揪着他的耳朵,问他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不肯说。突然他说,雨点儿,你看后面,谁来了?我回头一看,什么也没有,他却老早就跑远了,我撒丫子就开始追。他的同学在旁边喊,快跑,快跑,别被雨点儿追到!
哼,能跑过我的人恐怕还没几个,我终于追上他了,提溜着他洁白的衬衫领子,厉声道,说!为什么要学那些坏孩子抽烟?小弟的眼圈一下子红了,终于开口,我我我想早些长大!我哭笑不得,你,笨蛋!抽烟就能找到长大的感觉了?再说了,你那么急着长大干什么?他的脸一下子红了,支吾了半天,突然说,那样我就可以追上你了。
追上我?不可能,你再练两年吧!我拍拍他的肩膀,离开了!
我没有看见背后那个紧咬双唇的男孩子是怎样又红了眼睛。
我在警校上大四那年,小弟也考上了大学,还和我是同一个城市。我们每次都要在一起度周末,寒暑假时会一起回家。小弟依然会脸红,但却再也不是那个遇到什么事就红着眼睛来找我的小屁孩儿了。
后来,我成了一名女警,最喜欢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巡逻,与小贼玩儿追追逃逃的游戏,每次都是我赢,就像小时候!
那年,又是暑假,小弟的妈妈打电话过来,说小弟暑假不准备回家了,让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踢开小弟宿舍的门,我拎起小弟的衬衫领子,恶狠狠地问,又想待在学校干什么坏事啊?为什么不回家?
他说,嘿嘿嘿!雨点儿,你改改这个毛病行不,别每次都抓我衣领,你知道我每次洗白衬衫多费劲啊!
少废话,说,为什么放假不回家?
先别说我,上次到你们大队去,你们头儿不是说这几天要给你介绍对象吗?你去见了吗?
你甭管,反正明天我就来押送你到火车站去,你今天把行李收拾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的舍友看见我,一起大声喊:“雨点儿来啦!快跑,快跑,别让雨点儿追到!”小弟头也没回,一溜烟儿地往前跑。
哼。我轻蔑地一笑,轻轻松松一溜小跑就追上了他。提溜着他的衣领就把他摁在了树上。
小雨点你放了我,我要在这里陪我女朋友!
女朋友?我一下子没醒过味儿来。我重新看了一眼这个被我用胳膊肘摁在树上的男孩子,什么时候他已经高出我一头了?原来,他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天天跟在我后面的小尾巴了。是啊,他都快大学毕业了,该找女朋友了。
我鼻子莫名其妙地一酸,失落感铺天盖地淹没了我。我没法解释自己的情绪。于是甩甩头,放下自己的手,下意识地拂了拂他那被我挤皱了的衣领。很勉强地笑了一下,用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声音打趣他,行呀,小子,那随你的便吧。
三天后,小弟终于坐上火车回家了,他说,如果这样能让你高兴的话,我就走!临走时,他眼睛忧郁地看着我,里面有一丝不舍。
那天,我破天荒头一次没有送他,一个人跑到酒吧里面喝酒。我不停地喝,不停地喝,直到自己不再想为止。
也许,我也该找一个男朋友了!
小弟回家的这段日子里,我第一次感到了寂寞。很快,我养成了发呆的习惯。
而这种习惯最终害了我。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我看见那个小贼洁白的衣领时,竟然想到了小弟,想到了那天他那被我弄皱的同样洁白的衣领。一分神,左肋一阵剧痛!我负了伤。
在医院,小弟一口一口喂我甜甜的猪血粥。我一直喜欢吃甜甜的东西。喝着粥,我的泪大滴大滴地掉。小弟放下碗,把我揽在怀里,轻轻地拍我!
出院后,我终于开始在左挑右选后第一次去相亲。
那天,我特意穿了一条白裙子,还配了同色的一双高跟鞋,我要把自己打扮成淑女,因为我怕假小子的形象吓走了人家。看着镜子里那个陌生的身影,蓦地想,小弟的女友应该就是小鸟依人温柔娴静吧,否则,他又怎会为了她连家都不想回呢?叹一口气,我跨出家门。
小雨点儿,你究竟在做什么!小弟一声怒喝,把我们吓了一跳。
我迷惑地看着怒不可遏的小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雨点儿!你在10岁那年就说过要嫁给我了,怎么现在又不讲信用跑过去相亲?他怒气冲冲地拉起我,冲着我喊。瞬间,我又看见有泪溢满了小弟的眼眶。
小弟,你说什么呀?我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望着他。
小雨点儿,你给我听清楚了,从小我就知道你是我的新娘,而你竟敢不经过我的同意就跑出去跟别的男人约会。是不是想让我现在就娶你回家啊?
你?……众目睽睽之下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向餐厅外面跑去。
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完全没了头绪。
那天在花园广场上散步的人们肯定都看到了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子,穿着一款精致的白裙子,手里拎着一双高跟鞋,在盲道上奔跑。
我一直跑到家里,关上门,好大一会才听见小弟的敲门声。当然,他从小就不如我跑得快。
我们隔着一扇门开始谈判。
你在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在我心里,你注定是我的新娘!
可是,我比你大。我一直喊你小弟。
小时候,我比你小,我一直喊你雨点儿姐姐;你10岁时,问我愿不愿意娶你,我就期待着自己长大,能保护你,于是,我喊你雨点儿;你受伤时,我把你揽在怀里,你哭得昏天黑地,我感觉到自己的强壮和你的瘦弱,我知道自己终于真的长大了,可以保护你了,所以,我喊你小雨点儿!难道,你真的一直没有觉察出我在你身边的变化吗?
可是,可是,你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吗?我咬了咬嘴唇,终于说。
他愣住了,然后他喊了一声:
原来你一直为了这件事耿耿于怀,还总是躲着我不肯见我啊!傻丫头,我说的那个“女朋友”就是你呀!
我惊得目瞪口呆,继而,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传遍全身,看来,我再也不用去相亲了。
第64篇、爱情故事终止也是进步
结婚是人类风险最高的赌博之一,两个陌生人在经历几年乃至几个月的互相试探、摊牌、考察后,决定把之后50年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
走进围城的都是勇者。走出围城亦需英大勇气:必须承认当初选择的错误,必须有快刀斩乱麻的决心,必须承受婚姻脐带被割断的剧痛,必须有面对新生活的勇气。在这些苛刻的条件面前,对婚姻不满者踌躇不前:如果终止现在的选择,未来是不是一定比现在更好?
在婚姻问题上,没有人信奉“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什么投资失败比得上情感和利益的双重打击。越是习惯了两个人关在小房子里的半封闭生活,便越会忘记那条真理:
人类的发展永远呈螺旋形上升态势,只有终止错误的方向。才能继续成长。
长痛不如短痛。在中国迅猛增长的离婚队伍里,顾虑更少的年轻人和婚姻投资高手是发现错误即终止的主力军。以经济学角度看,婚后不久就离婚,多数是发现对方信息披露不充分,婚前没做好精准审查,“你以为买了一只蓝筹股,成为股东之后,发现其实是一只垃圾股,所以,一些投资高手就会在被套牢之前赶紧平仓。”
可是当婚姻已经持续若干年,有了孩子、扯不清的明里暗里的财产、自卑于人老珠黄、不甘心多年付出、放不下等顾虑后,终止它所需要的成本就高出许多——即便你知道对方已成不良资产、并严重影响到你的业绩,但总有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面牵绊着你。更何况,周围那么多“幸福的夫妻”都在劝慰你:日子就是这么过的,不要要求这么多。就忍思吧。
在企业经营上,如果投入太多,收获太少;就会产生亏损。婚姻也一样,当一方没竞争力时,以为可以不计亏损,继续硬撑,最后只有受伤的份。就现实而言,绝对优势不足的企业是无法继续经营的,应该设法反败为胜,如果收益还是不敷成本、资不抵债,最好选择慢慢退出市场。
早退出,重新追求幸福的机会便更多,在犹豫中挣扎越久,机会成本就越高。当婚姻最终变成痛苦并麻木的代名词后,幸福即遥不可及。
生存本就是勇敢者的游戏,在婚姻这道关里。真的勇士当敢于直面惨淡的婚姻。并终止之。
早死早投胎,早离早幸福。
第65篇、爱情故事爱对人是种能力
多年后,再见到桃子时,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时光在她身上留下过怎样的痕迹,而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像是换了一个人。
桃子和她老公都是我大学同学,作为他俩爱情的旁观者,我领教过这个男人曾经有多幼稚多不靠谱。可眼前的他,看起来成熟稳重,整个晚上保持适度的沉默与幽默,对桃子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刚刚好。
我在这样的画面里,不由得回想起记忆里那个常常让桃子委屈得掉眼泪的小男生。那时候的他,三天两头玩失踪,手机设有密码,还动不动就将“我妈说”挂在嘴边。这样的他,让我们很难相信,桃子和他在一起会幸福。幸福应该是彼此疼惜,幸福应该是琴瑟和鸣,而不是桃子一个人单枪匹马地努力。可毕业的时候,桃子仍然义无反顾地跟着他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对此只能唏嘘不已。
还好,多年后的今天,这段不被大家看好的恋情,有了花好月圆。而桃子,也终于得到最美满的幸福。在桃子的幸福里,我突然意识到,这个爱情速食的年代里,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少了那么一点耐心,在对方变成好一点的恋人之前,提前离开了他。有时,幸福只是缺乏一点坚持。而桃子愿意等待,愿意用自己的温柔,去抚平一个男孩的浮躁,等他成长为有担当有责任的男人。
我想起大学时,有一次系里组织辩论赛,人人都知道隔壁班有个辩论高手。在我们所有人都抱着放弃的心态准备去走过场时,桃子硬是拉着我们,没日没夜地准备材料,最后竟然奇迹般地拿到第一名。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不论是成功还是幸福,只要你愿意争取,它迟早会来敲你的门。
可我们很多人,往往在幸福到了半路的时候,就失去了坚持下去的决心。甚至有时候,幸福已经来到身边,却没有留住它的底气。我想起朱德庸说的:“如果有一天幸福来敲你的门,你有勇气让它进来吗?幸福不会凭空得来,而是需要全心全意付出,否则幸福就会自己开门出去。”
幸福这件事,并不是天上掉馅饼。就算天上掉了馅饼,我们也要有能接住馅饼的能力。
第66篇、爱情故事他的浪漫我能懂
我和老李讨论一个朋友分崩离析的婚姻。我脑洞大开,问老李:“如果我俩有一天离婚了,你要儿子还是女儿?”
他转过头去看了看孩子们,说:“我要儿子,因为儿子长得像我。”
我乐了:“长得像你也是我生的。你不是爱小情人吗?”
老李低头不看我:“儿子长得像我,离了婚,你若是每天看着他,会难过。”四周的空气都凝固了,我拿碗挡着脸,泪流满面。
在我们恋爱时,最美的情话是“你喜歡就好”;在我们结婚时,最美的情话是“回家再说”;当我们有了孩子后,最美的情话是“看看你儿子或女儿”。没有一个“爱”字,没有一个优雅的形容词,可我就是觉得这些平淡的字句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
我曾经问一个婚姻特别幸福的朋友,向她讨教恩爱如初的秘诀。她浅浅一笑,说:“秘诀就是你有能感受爱情的敏感。”
她给我讲了一件事。每天吃过饭,她家总会吃点水果。有一次她无意间抱怨,说要准备4个橙子,还要细心地把每个橙子都切成小块,才能满足一家老小的需求。下次她打开水果袋,发现这次的橙子很大,应该是老公觉得买大号的橙子,她就能少一些繁琐。果然,2个橙子就够分了。这么细微的一件事情让她在临睡前吻了老公,并对他说:“谢谢老公。今天的橙子好甜。”
我目瞪口呆,良久才问:“万一他不是特意为之,只是附近的水果摊只有大号的卖呢?”
朋友淡定地说:“真是那样的话,他收到了我的感激之后,下一次就会真的那样去想,那样去做。因为只要你能感受到对方对自己细微的爱,对方就会给你更多。”我瞬间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从那以后,每当老李给成天写稿的我煮了鸡爪,我就会去超市买一瓶啤酒回报他。
普世化的爱意呈现很务实,节日玫瑰、生日金器、纪念日名包等约定俗成的物品都可视为浪漫,但有时浪漫是无声胜有声的哑语,它可能是你临睡前的一杯牛奶,是你深夜睡不着时的拥抱,是你加班走出办公楼时的等待……最精巧、最恢弘的浪漫不过是他给的浪漫你刚好能懂。
第67篇、爱情故事好男人不会太浪漫
我有一位大学女同学曾谈过一个男友。这位女同学喜欢吃甘梅薯条,男孩每晚都要带她出去吃。有一次下大雨,她说不去了,让男孩早点回宿舍。待她回宿舍后,刚洗漱完毕,就听见敲窗声。推开窗户一看,男孩正打着伞站在窗外,手里拿着一包薯条,冲着她微笑。
就在他们热恋时,另一个男生开始追她。这个男生有才气,常写些情诗给她,或制造些小浪漫让她开心。快毕业时,女同学选择了后一位男生,两年后他们结了婚。婚后,丈夫不再像以前那样浪漫了,老是借口工作忙,在外面喝酒,并很快有了情人,最终,女同学选择了协议离婚。
“两人能同甘共苦、携手过完一生,这才是真正的浪漫。”离婚后,女同学给我打电话时哽咽不已。
想起徐志摩去世后,冰心说过这样一段话:“志摩是蝴蝶,整天在女人堆里忙活,女人的好处一点没得到,却被女人害死了。”现在,像这样的蝴蝶男仍然很多,但在你真动情时,却发现他已经飞向下一处花丛了,永远不会专情某一个花朵。对这样的男人,最有效的方法是掉头就走,或干脆一苍蝇拍将其拍死。
我老家乡下,有一个男孩爱上一个女孩,男孩是那种掉在人堆儿里绝对找不到的主儿,而女孩却靓丽可人。男孩知道这个差距,从不对女孩说爱,他只是在一旁默默关爱着女孩,但女孩却不想接受他。一天,女孩约男孩,想当面表达拒绝的意思,断了男孩的念想。男孩准时来了,还带来了新买的棉鞋垫、冻疮膏。原来是上次他看到女孩手上生了冻疮,虽是很小的一块红肿,也没能逃过他的眼。还有,他觉得女孩的皮鞋里面太单薄了,脚在里面不会暖和。
那天,女孩分手的话怎么也没说出口,并最终决定嫁给了男孩。男孩打动女孩的,不是靠爱情花招,靠的是朴实的爱。
太浪漫的男人常常把“我爱你”轻飘飘地挂在嘴边,他可以和你玩浪漫,当然也会与他人玩浪漫。其实,真正的爱情往往无风无浪,平淡自然:生活中风雨无阻地接送你上下班,你生病时拿着药丸和水虎视眈眈看着你吞下去,和你平分一碗可口的面条……不需要指天跪地、赌咒发誓,这些也是浪漫,朴实爱着的浪漫。
所以,不要抱怨他不会说甜言蜜语,那恰恰是你的运气;更不要抱怨爱情太过平淡,那恰恰是你的福气。
第68篇、爱情故事永远不要吝啬播撒你的爱
有人说,每一位少年的心都是痒的,他需要一双手来挠他,你一挠,山青葱,水漾动,少年的心从此萌生远大的火种。
我也曾带着沉沉的痒从少年的河边走过,那时候,我内向、寂寞,甚至因为生在农村,而很自卑。我不敢和城里的孩子交往,怕听见他们说肯德基、麦当劳,怕他们说杰克琼斯、美特斯邦威,怕他们在抽屉边缘从容地吃薯条的咔嚓声,怕看城里女孩洋娃娃一样的眼睛……
那是一段苦闷的岁月,我把自己的想法全部写在了一篇作文里,然后,过着依然故我的学生时光。直到一周后,一位名叫黄凤云的老师揭发了我的心境,她在第一堂作文课上不仅把我的作文当做范文来朗读,还对我作文里心境的描写细腻大为称道。黄老师念我作文的几分钟,我感觉耳边像是过着两条轰隆隆的地铁,脚下我踩着的是熊熊的火,我的脸红极了。然而,我真要感谢黄老师,自此开始,熬过了那难耐的几分钟,我从此变得豁达了,我也找到了自信,可以说,这篇作文彻底改变了我的心境。后来,我逐渐迷上了写作,多年来,灯下的夜色里,第一声鸟啼的晨光里,一直是一个个坚毅的文字激励着我走过尴尬的岁月。
现在想想,我多么感谢黄老师的那双巧手,她在我年少的韶光里,为我恰当地挠的那么几下,彻底催化了我羞涩自卑的心。
近期,在读一本名叫《美丽一生的5项法则》的书,作者黛尔·海顿是美国的名模和电影演员,现已经年近花甲,看起来仍保留着少女一样轻盈的腰身和饱满的面容。许多人问她美丽的秘密是什么,在黛尔·海顿的书里,一个细节我发觉了关于她美丽的全部奥秘。冬天来的时候,黛尔·海顿会为大街上乞讨的人买羽绒服,无论老幼中青。很多人说,那些乞丐都是假的,甚至说很多乞丐家里都住着洋楼,黛尔·海顿从不被这些打扰,她说,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睛不会欺骗我,即使眼睛欺骗了我,良知也会抚慰我。
好一个被心灵抚慰的人,心灵深处开满美丽之花的人,这花容也会反映在她的面容上。黛尔·海顿用自己的行动在暗示着我们,当这个社会都在忙着打假的时候,唯有一件事不需要打假,那就是赤诚的良知和善念。
生命是一条亟待照亮的隧道,我们一路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前行,很多人都在碰着壁、跌着跤,唯有爱,可以给我们一支火把,让我们一路点燃隧道壁上的一盏盏善良的油灯,引领我们不断走向光明。
看过一则新闻,在一列火车上,一位歹徒拿着匕首劫持了一位年仅四岁的孩子,最后,这个孩子被一个邋遢的中年人舍命救下,这个邋遢的中年人为救孩子也身负重伤。据车厢里的许多人回忆说,那个邋遢的中年人浑身发着汗臭,我们都不敢靠近他,唯有那位素昧平生的中年女人愿意和他坐在一起,还亲手给了他一桶新泡出来的泡面。
而那个女人正是被劫持孩子的母亲!
其实,无论何时何地,永远不要吝啬播撒你的爱,就像面对春天的土壤,我们不吝啬种子。
第69篇、爱情故事爱你,就想和你说很多话
记得《康熙王朝》里有一段描写康熙与容妃的。
有一次他微服私访回宫,没有惊动其他任何人,只是悄无声息地溜到容妃的寝宫。当时容妃正在低头绣花,见到皇上惊慌失措:“不知皇上要来,臣妾未来得及更衣迎接皇上。”
谁知康熙淡淡地说:“你接着绣,朕就是想和你说说话。”随后坐在那里一番国事家事的倾诉。虽然后来,他因为宫闱之事不得已废了容妃,但仍习惯在心里郁结烦闷之际步入容妃的旧居待一待,心底的情愫不得而知。
贵为皇上,后宫虽三千佳丽,但最难忘的是那个随时想说话的人。
作家苏岑说过:世上最奢侈的人,是肯花时间陪你的人。谁的时间都有价值,把时间分给了你,就等于把自己的世界分给了你。
世界那么大,有人肯陪你,是多大的情分!人们总给“爱”添加各种含义,其实这个字的解说很简单,就是有个人,直到最后也没走。
一切陪伴缘于爱。而最深爱的方式,莫过于我想和你说说话。
Z总,是北京一家图书公司的负责人。
他有个习惯,无论晚上在哪都会回家。有时出差在外,也会在电话里陪爱人说说话,偶尔时间紧迫,只言片语也是好的。
曾听他聊过,他开始创业时事业处于低谷,由于市场一时难以打开,工作艰难无比,对家庭总无暇以顾。
每天忙着上班,策划主题,开会,和各类作者斗智斗勇。有时,谈好的合同有变,他时时陷入焦灼的狀态,想着公司前景,员工生存,焦头烂额,导致长期失眠,他变得沉默,回家后甚至一言不发。
爱人却不懂得察言观色,时不时地和他说一些鸡毛蒜皮:孩子成绩提高或退步了,老人生病又好了,还有书房里新买了一盆兰花,晚上做了红烧排骨。
开始他心不在焉地应对,渐渐走神,她继续说。他回过神后难免有几分烦躁,大声说:“我已经够忙够乱的了,以后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些小事来烦我?”
一阵沉默,他想一场争吵在所难免了,有些无奈,甚至有离开家的冲动,却听到她轻声说:“我知道你有压力,只不过想和你说说话分散你的注意力,让家务事冲淡你的烦恼。行,如果你想安静,我就不再说了。”
他忽然心头一热,这世上愿意用说话分散你情绪的人,除了爱人大概没有第二个人。检讨一番,从此他回家后总是将工作放下,不将情绪带回家,主动问及孩子与老人的事,和爱人讨论着晚饭吃些什么。
毕竟是做大事的人。他调整后压力也开始变小,不再失眠,状态越来越好了,慢慢阅历深厚,在泥泞里挣扎过来,迎来好运。
他说,和自己亲近的人说说话,既能享受生活的美好,又能分担生活的压力,这才是相爱的最好方式。
经常听到很多夫妻说:两人现在无法交流,一张口就要吵架;甚至很多人下班后都不想回家,家里充满戾气,对方整日抱怨、唠叨,听不到一句暖心的、安慰的话。长期冷漠下的僵持,连孩子都对自己横眉冷眼,心总是凉的,更没有想说话的欲望了。
如果把抱怨换成安慰,把唠叨换成关心,把不满换成温柔,想必会好很多吧。
先生的朋友,以话少得一绰号“矜持哥”。你问他吃了吗?点头;今天忙吗?还行。你端起酒杯他说喝,没有多余的一个字。无论何种聚会,再狂欢的场面,人家也能Hold住,有人说真想撬开他的嘴看看是不是钢筋砼做的。他也只是笑笑,并无分辩。
后来,在某次新年聚会,要求各位带家属,却发现他像换了个人,口若悬河,妙语连珠,引得身边的夫人捧腹大笑,其他所有人面面相觑。原来他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喜欢和别人说话。
其实,把话说给自己的爱人听,是聪明的人。
有些人在外面不爱说话,除了性格所致,大多因为外面的世界让他们经历过深深的失望,心生厌倦与胆怯。学会了避免无谓的消耗与敷衍,更重要的是学会了自保,因为缄默在处世里自有一种力道。
家却是一个能卸下面具的地方,无论肉身与世界怎样敌对抗衡过,但内心的柔软只愿在家人面前展示。
我和先生都不爱说话,他生性内敛,我则冷清。
每晚我们最常见的状态,就是他挨着客厅压低音量看电视,我躲进书房敲键盘,待几小时过去,我走出房间,大脑总有几分钟的游离与出窍,拥着抱枕坐在一边。
他则一反常态,抽风似的,与我各种撩与侃。我常视他若透明,不耐烦地说: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他嬉皮笑脸地说:你已经静了一晚,不和你说说话,都怕你抑郁了。
嗯,很感动,原来不爱说话的他为了让我说话,也会从君子身秒变小丑脸的。
全世界总会路过很多人,但愿意留下来和你说很多话的人并不多,而能聊得来的人,必定是心灵相通,情深意长的。
很喜欢蒋勋的一段话:“在这世上,如果有一个人是你关心的,那你就为他做一点事,给他一点温暖。当他忧伤时,让他靠着你的肩膀,这绝对是最重要的幸福感来源。”而最温暖的表达方式,莫过于在这个世上,我想和你说很多很多的话。
第70篇、爱情故事爱就是答案
清晨散步的时候,常常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推着轮椅车上的妻子沿着林荫路走过,他会不时微笑着对妻子说些什么。绿色的柳条在晨风中舞动,晨光中的人与树都很美。
那个推轮椅车的中年男人看上去40多岁,他那轮椅上的妻子已经失忆,认不出曾经熟悉的亲人和朋友。很多人曾试图帮助中年男人再找一位妻子,但都被他婉言拒绝了。他每天的清晨和傍晚都推着妻子散步,他说希望有一天,妻子会恢复记忆,认出自己、家人和朋友。
我曾经感慨于现代婚姻的多变,很多年轻人今天还是甜蜜恩爱的夫妻,转眼就各奔东西、形同陌路。到哪里还会找到持久的爱情?我周围就有很多年轻人对我说:“婚姻是什么?就是搭伙过日子,大家今天在一起过就是夫妻,明天的事谁又能知道呢?如果有一方出现问题就会劳燕分飞了。”
这“问题”包括情感上的问题,也不排除一方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总之,这些“问题”使现代的婚姻有很多成了快餐式婚姻,一遇问题便一拍两散。但我们小区里这个中年男人何以对自己的妻子会不离不弃呢?
他说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他年轻的时候,家里非常贫寒,妻子曾经顶着父母和亲人朋友的压力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多年以来,妻子用柔弱的双肩,扛起了家庭的重担,一边辛苦地照顾着身体不太好的公公和婆婆、操持着家务,一边照顾着不懂事的孩子,日子过得清苦而艰辛。这些年日子刚刚有了一些起色,孩子也刚上了大学,不想妻子竞遭遇车祸,下肢残疾并且失去了记忆。他每天都给妻子洗澡,天天为她换洗衣服,常常在她身旁呼唤她的名字,希望有一天能够唤醒她的妻子。他觉得每天回到家,看到自己的妻子还活着,还在等着他来照顾,心里就踏实了,他说感到被妻子和家人所需要,就找到了家的感觉。他曾经对妻子说过:“也许我不能带给你太多的富足和浪漫,但是我们可以一起在每天清晨的时候享受阳光,在每天傍晚的时候欣赏夕阳……”
听到中年男人那质朴的话语,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没有海誓山盟的浪漫,没有海枯石烂的诺言,但它却是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这种爱很朴实,也很持久。但是很多年轻人却做不到,他们宁愿在玫瑰花丛中体验浪漫,宁愿在灯红酒绿中寻找麻醉和激情,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到底什么是真爱。
倒是这位中年的丈夫,他推着轮椅上的妻子,他们在每一个清晨和傍晚享受霞光、欣赏夕阳,那才是最值得珍惜的浪漫,虽然那种深挚的爱与呵护,并没有几个人能够读懂!
第71篇、爱情故事让爱人给你倒水
这是我做的有趣的生活实验。我把倒水作为—个载体,我发现只要你肯动脑筋,最后你总是可以喝到水的。以下是我经历的几个阶段——
1。“去,你去帮我倒杯水。”刚开始恋爱的时候,他不觉得什么。也许即便心里不高兴也会去做。时间久了就会顶嘴,就会反驳:“怎么老喜欢使唤人?”再后来就很恶劣,“你自己去!”
2。我改策略。“请你给我倒杯水,谢谢。”客气点儿,效果好了一段。他觉得很难拒绝一位女士的请求。不过时间久了,还是倒了水以后“唉”地仰声长叹,不情不愿。
3。我再改。“我的嘴巴好干。”“去喝水啊!”“像火焰山!”“又想我给你倒?”“不要!哪能老叫你照顾我?我自己去!”“怎么还不去?”“我现在不能动,我刚涂的指甲油,我怕我的脚趾甲给破坏了。你看你看,可好看?”然后用脚后跟走路,跷着脚趾在他面前转一圈。他会大笑着去倒水。
4。我不断试验怎样比较容易令他接受。“你可口渴?”我问他。“不渴。”“你可想喝水?我去给你倒。”“不用了,谢谢。”“那我好渴,你可否替我倒一杯来?”看他瞪眼看我,然后笑倒,冲到厨房倒水。
如果答案有时候不巧,他说,好的,我想喝点水,麻烦你了。我就只好暗地骂自己自投罗网,乖乖过去倒水,完了告诉他:“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今天给你倒水,你以后一辈子都是我的人了。我下半辈子的水就靠你了。”
5。如果你想试验一下他的忍受程度究竟有多大,可以伸出颤抖的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腰,以临终告别的口吻告诉他:“我这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遇见你了。在我临死的时候,我想认真告诉你一句:麻烦你给我倒杯水!我死就瞑目啦!我会上天奏好事,下地保平安。我跟老天爷讲等我死后满足你妻妾成群的愿望!”然后看他无限神往,大笑着去倒水。水一到手,就严肃正告他:“你休想!下辈子好了。”
第72篇、爱情故事爱情有奇迹
5年前,丹麦分子生物学家里克杰·克拉德因一次感染,被医学宣布“死亡”,半年后竟奇迹般“生还”。每每谈及此事,克拉德总会说:“我虽然出生在童话王国,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王子唤醒沉睡的公主的童话故事,会在我身上上演。”
克拉德住在哥本哈根,她有深爱她的丈夫彼得和三个可爱的儿女。一家人快乐幸福地生活着。可是厄运来临时,总是悄无声息。一天,克拉德忽感身体不适,随后医检结果让全家人陷入了绝望,克拉德感染了肺炎双球菌!这一致命细菌让她的病情迅速恶化,几天的时间里,她的生命体征急剧下降,心跳越来越缓慢,各个器官严重衰竭,最严重的是,她的大脑陷入了深度昏迷,完全没有了意识。
医生郑重地告诉彼得,理论上说,克拉德已经“死亡”,治疗只是尽人道,他随时可以向医院申请中止治疗。医生的话让彼得伤心欲绝。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克拉德除了有微弱的心跳,大腦没有任何意识,无论是光照、声响,还是医生的指令、亲人的呼喊,她都感知不到,没有了灵魂,只剩下一具躯壳。一时间,仿佛世界上认识克拉德的人,都基于科学和理性,认定克拉德已经死了,他们劝说彼得接受现实,早日处理后事。
可是,彼得,作为克拉德的丈夫,这个深深地爱着她的人,始终不相信她已经“死亡”!不管医生、朋友怎样劝说,冥冥之中他总有种感觉:克拉德是那样深爱着他,不会就这么轻易地离开,她只是沉睡了而已。
那晚,月光温柔,笼罩着病床上的克拉德。沉睡中,她是那样的优雅和安详。彼得端详着她,感伤万分。他轻轻地翻开克拉德的眼睛,与她深情对望。他久久、久久地凝视着她,想与她诉说衷肠。忽然,从克拉德的瞳孔深处,彼得看到一丝微弱的变化。她还活着!彼得心里一阵惊喜。
医生理解彼得的心情,认为是彼得出现了错觉,让他理性些。但是,从那一刻起,彼得斩钉截铁地回绝任何对克拉德的“死亡认定”,他说:“她一定活着,我要等她醒来,她的眼神不会欺骗我,我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不知多少天过去了,彼得依然在心里深情地呼唤着克拉德,期待着她的醒来。有一天,克拉德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一条小缝,反射些许光亮!彼得激动地大喊:“医生!医生!”医生来后,说这样的现象叫作“日落之眼”,说明克拉德的大脑里残存着微弱的意识,并开始恢复了。
奇迹终于出现了,克拉德活过来了!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儿了。但医生却对彼得说,不要抱太大希望,严重脑损伤患者长期昏迷后通常都会出现“日落之眼”,即使克拉德醒来也可能不再会说话,脾气性格也会变得古怪,总之,一切还是未知数。彼得对医生的话毫不在意,他说没关系,克拉德能这样他已经很高兴了,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只要是她,他都完全接受。
为了让克拉德感受到家人的期待,彼得叫来孩子们,轮流和克拉德说话,给她讲学校里的趣事、自己的生活,为她唱歌跳舞。彼得自己则读小说,每晚都给克拉德讲个故事。渐渐地,克拉德有了反应,并和彼得形成了默契的沟通方式:眨一下眼睛代表“不”,眨两下眼睛代表“是”。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彼得不离不弃的努力以及孩子们的悉心照顾下,克拉德一点点地好转,她睁眼的时间越来越长,眼珠也可以随着外界的变化而转动,渐渐地,她的身体机能开始全面恢复,不仅手指可以动了,还可以发出简单的声音。五个月后,克拉德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克拉德可以下地走路,并获医生批准出院,结束了半年之久的“幽灵”生活。
回想那一段人生,克拉德依然心有余悸但又无比幸福,她说:“我的意识被锁进了一个牢笼里。身边人的谈话、做事,我都感觉得到,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识与他们沟通。平心而论,我以为我真的会死,是彼得的召唤让我活了过来。”
第73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的春暖花开
那年,上海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在一所教堂里,鲜花铺满甬道,一场隆重的婚礼在这里举行。婚礼上,她对新娘身边的一位青年才俊一见钟情。
虽然她对他有着万般的不舍,但她宁愿自己痛着,也要逃避这份情愫,因为她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哪怕她的世界从此暗淡,从此没有春暖花开。
生活,往往富有戏剧性。你越是想逃避的东西,偏偏让你遇到。自从那次婚礼后,在不同的场合,她和他又多次相遇。
那时候,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因家里贫困而没钱去医院医治,她听说后,急忙跑回家拿出自己的积蓄资助那位朋友。这件事让他对她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这个漂亮的姑娘不仅外表美,而且还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他们慢慢熟络起来。
好姑娘不可以单着,于是,热心肠的他开始为她介绍对象,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可是,姑娘的心事他哪里猜得到,又哪里知道此时的她,除了他,任谁也走不进她的世界。
久了,他懂了,但他已经结婚了,而且还生下了一儿一女。而她却只能祝福他幸福。
转眼,17年过去了,她一个人安静地生活着,可她依然不愿意放弃他的消息。
那一年,命运之神突然开始捉弄起他来。先是他生病卧床不起,后来,他的妻子得了肠癌,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然而,灾难并没有停止,他的女儿也因病不幸夭折,只留下一个儿子和他相依为命。这一连串的打击,让他的生活从此跌入了谷底。
這些消息让她的心揪成了一团,她再也不能当一个旁观者了,于是,她毅然来到他的身边,对他嘘寒问暖,陪伴他一起度过了那些最艰难的日子。而此时,她已经是上海市一名优秀教师,得过很多的荣誉。
终于,在她苦等他20年之后,他们结成了伉俪。
还没开始享受爱情的甜蜜,他就被单位派到四川,支援贫困地区建设,而这一去需要10年。从此,她和他一别隔千里。直到10年期满他调回上海,他们才终于得以团聚。
一起相伴的日子,幸福而琐碎。每天,她都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他身上的毛衣毛裤,亦都是她亲手为他织的。而他,从前是一个不会做饭的男人,现在每天给她换着花样做好吃的。看她吃着香甜的样子,他满心欢喜。
出去散步,不管在小区,还是人来人往的大街,他永远都是牵着她的手。那次,他们出去散步,迎面走过来几个邻居,她急忙想把手从他的手里抽出,谁知,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她害羞起来,悄悄地对他说:“别秀恩爱了,别人会看到的。”他附在她的耳边说:“我就是要让他们看到我们相爱的样子。”就这样,两人甜蜜地相守着,一起走过了40多年。
她和他不争不吵地恩爱了半辈子,她却在88岁时,第一次惹他生气,因为她忘记了家在哪里。
那天,她出去理发,一直到傍晚,她都没有回来。他吓坏了,急忙到处寻找,在寻找无果后,他只好走进派出所报案,却一眼看到呆坐在那里的她。原来,她不知道家在哪里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老伴患上了老年痴呆。从此,她带出去的东西总是丢,门牌号也无法记得,前一秒说过的话,后一秒就忘,街坊邻居、亲戚朋友、同事学生,她都不记得了。
可每当有人指着他问,他是谁的时候,她说:“这人我怎么会不知道啊,他是我的爱人啊!”
她变得更加依赖他,哪怕一会儿看不到他,她就会坐立不安:“他去哪了?人怎么不见了。”看着这样的她,他心疼地说:“她现在只认得我,我要千方百计地照顾她。”
每天,他给她穿衣、喂饭,哄她睡觉,她就像他的女儿一样,被他宠溺。
午后,他总爱拿出相册,指着照片上的自己问她:“这是谁啊?”她总是笑嘻嘻地说:“这个人啊,当然是你了。”他会追着问:“为什么你只记得我呢?”她就会撒娇地说:“因为你是我的春暖花开啊!”
第74篇、爱情故事婚姻就是过好日子
堂弟结婚半年,婚姻战场上始终硝烟不断,亲戚朋友和左邻右舍不知劝了多少回,都收效甚微。独有一次,表哥说了一席话,一下镇住了堂弟夫妇,让他俩幡然醒悟,从此婚姻生活再也没亮红灯。
其实,表哥也没说什么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在苦口婆心地开导他俩婚姻的实质就是相互尊重、相濡以沫后,他说:婚姻说白了就是过好日子。达官贵人也好,小老百姓也罢,莫不如此。如果说,婚姻初期,男女双方彼此还抱有新鲜感的话,那么,随着时日的增加,岁月的累积,昔日的神秘感多多少少都会褪去几分,婚姻没有了保鲜液岂不平淡如水,索然无味?话虽这么说,但理却不是这个理。假若,夫妻双方都能正视这种平淡,把心态放平和些,彼此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不跟鸡毛蒜皮的小事过不去,不跟絮絮叨叨的抱怨和猜忌过不去,而是多一些大度和从容,再平淡如水的婚姻也会过得有滋有味。过日子首先要跟自己过得去。
细嚼表哥的话,不无道理。婚姻是维系一个家庭的基础,也是培植亲情的根基。婚姻生活幸福与否,不但影响夫妻双方的心情、性情,对彼此的工作、事业和生活也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现实生活中,夫妻偶尔吵吵嘴、生生闷气、相互不搭理,都是婚姻生活当中的常态。所谓“存在即合理”,为此,我们就应该学会合理地看待它。但有的夫妇却不是如此,而是任由自己的坏情绪蔓延,把对方的缺点和瑕疵更是无限放大,而对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和缺点视而不见。结果可想而知,彼此越看对方越不顺眼,越想那些烦心事心越烦。这样的糟糕心态岂能过好婚姻的每一个时日?
所以,要想让自己的婚姻过得幸福、美满,首先,应该学会放下。清空那些无端的猜忌和臆断,把心放宽一些,这不仅能有效缓和自己的焦虑和不安,也能减少与对方的纷争,为婚姻生活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其次,要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另一半。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不足,这很正常,问题是自己怎么去看待。有些“小问题”看似是缺点和不足,但换个角度和视点,说不定又是一种优点和长处了呢?眼光放长远一些,学会辩证地看人看事,这可是婚姻中的潤滑剂。最后,要有知错就改的勇气。有些夫妻事后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出于好面子,就是死活不肯说句“对不起”。有时候,真的需要把对方当成朋友和客人看待,假若不幸伤害到了对方,那就应以相敬如宾的态度,真诚地向对方道个歉,认个错。良好的婚姻生活是从逐渐改变自己开始,从改变自己的负面情绪开始。
以过好日子的态度去审视自己的内心修为,立足于把日子过好、过美,再平凡的婚姻也会越过越舒心,越过越惬意。
第75篇、爱情故事什么也挡不住我们的幸福
本来这些日子天热得不行,已经闹旱灾了,今天却突然下起了大雨,这一下就不肯停,河水涨了不少。从曹庄到宋庄,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共计18次经过同一条出山的河,那条河名叫“十八道河”。新郎的父亲怕迎亲出意外,想改日再办婚事,可是张虎意志坚定:“老天就是下刀子,我也要去接新娘。”
一家人行动起来,做了充分准备,又找了3辆底盘高、适宜爬坡的机动三轮车。天刚亮,张虎就载着花轿和抬花轿的人进山迎亲。刚上路,雨下大了,瓢泼一样,似乎是在有意考验他们。三轮车艰难地18次驶过漫水桥,每过一道河,随行人员的心就提一点,心越收越紧:来时已经这样艰难,等到回去可咋办?
赶到新娘家时已是上午8点多钟,按照习俗,把嫁妆装上三轮车。艳丽的爹娘为女儿的安全考虑,看了看天,也劝道:“雨下大了,河水涨得快,不行就改日吧!”
艳丽昨晚一宿都没有睡着,她的心早已经飞过了18道河。一听说父母想改变主意,艳丽红着脸“将”了爹娘一军:“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法收了。”爹娘无奈地把女儿送上花轿,含泪为她祈祷,祝他们一路平安,幸福美满。
返回的途中,雨还在下,漫水桥上的水越来越大,山洪滚滚,越往前走水流越急。过前九道河时,他们是把花轿抬过去的,抬轿人险些被水冲走。过第十道河时,艳丽掀开轿帘让大家停轿,她下轿自己走。就这样从第十道河到第十七道河,新娘是扯着新郎的手从漫水桥上趟过的,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早已湿透。
迎亲的队伍来到最后一个漫水桥处,上游的山洪汇聚到这里出山,水面已近百米宽,桥上滚过的山洪有两米深。张虎愁得额头冒汗,一咬牙:“要么我游过去,告诉爸妈一声,推迟婚礼!”艳丽想到大喜的日子让前来贺喜的近百号亲友散去,不妥当。她说:“我和你一起游过去!”张虎吓了一跳:“你能行吗?”“山里长大的人,爬山游泳小菜一碟。”艳丽得意地说。可这也太委屈了新娘,送亲的、迎亲的人都不同意这样做。
这时,艳丽甩掉罩在婚服外面的那层婚纱,说:“走,游过去!”看见艳丽这么坚定,张虎便对其他人说:“那你们先回去,等水退了再出山。”他赶紧跟上新娘,跳进河中,向对岸游去。一个浪打来,艳丽没了影,张虎慌了神,高声大喊,片刻后,艳丽从水中露出头,并且向他调皮地笑了笑。他们终于游到了对岸,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3辆三轮车装着陪嫁,被山洪挡在了山里,一直等到两天后洪水退去才返回。
22日中午,乡亲们入座。在这大喜的日子里,虽然暴雨、山洪冲毁了道路,淹没了庄稼,大家依然能够在这里相聚一堂,见证一对新人的婚礼,也是一件快事。可是,迟迟不见接新娘的车队,着实让大家心里紧张。有人猜想,可能车子被洪水挡住了,过不来……大部分人都感觉到这场婚礼要推迟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之时,新郎与新娘浑身水淋淋地出现在现场,大家都被感动了,掌声经久不息。
晚上入洞房后,张虎把艳丽紧紧地抱在了怀里,激动地说:“你游过河嫁到俺家,俺要对你好一辈子……”艳丽把头紧紧埋到丈夫的怀里,她觉得他们的婚礼太浪漫了,能让他们怀念一辈子。
第76篇、爱情故事他怎么抱你,就怎么爱你
01深情的正面拥抱
有一次在机场候机楼外,看到一对情侣在深情相拥。男孩把女孩抱在怀里,女孩的手环抱住男孩的腰,头埋在男孩肩上,两个人没有说话,时间好像在那一瞬间停滞了。
机场和车站,除了见证离别,也在见证着无数重逢。很久没见面的情侣,见到彼此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即便不是面临久别或者重逢,不少伴侣也会经常拥抱彼此,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在乎。
他对你的眷恋和深爱,不需要任何语言,从深深的拥抱里就可以体现出来。他抱住你,长时间不想松开,说明他越想要珍惜你在他身边的每分每秒;他抱你越紧,甚至恨不得把你揉进身体里,说明你已经住进了他的心里。
02宠溺的公主抱
每个女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女孩,期盼有个能够保护她的男人出现,把她宠成小公主。在婚礼上,我们经常见到新郎这样抱新娘,因为在那一天,每个女人都是最美的公主。如果一个男人,在生活中也愿意这样抱你,那么恭喜你,他真的很宠你。
如果你涉世未深,他愿意带你看遍人间繁华;如果你历经沧桑,他愿意带你去坐旋转木马。在你开心的时候,他愿意和你一起分享;在你孤独和疲惫的时候,仍然想靠近你,给你最贴心的安慰。
03从背后拥抱,给你依靠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从背后抱你,说明他非常想要保护你,给你安全感,希望成为你的依靠。
如果他喜欢从背后环抱住你的腰,然后把头放在你的肩上,用自己的胡茬轻轻蹭你的脸,这说明他对你也非常依恋,希望你能够永远陪伴在他身边。
我们看不到背后的状况,往往对身后的东西也最没有安全感。但如果他从背后抱你的时候,你感觉到的是安全和舒服,说明你们之间已经彼此信任。
背后的拥抱,也说明了他比较理性,注重和你在精神上的交流,所以你们很可能是一对三观契合的灵魂伴侣。
04霸气地把你拉进怀里
在争吵的时候,伤人的话还没说出口,他一把把你拉进怀里,任凭你怎么挣扎,他都不会放手。这个时候,相信你的所有怒气都会在这样“霸气”的拥抱里慢慢消失,只想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多呆一会儿。这样抱你的男人,最懂“能拥抱的时候不要争吵,能牵手的时候就不要放开”,珍惜感情,舍不得惹你生气。
也许他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大男子主义”,但是一点也不讨厌。因为在他心目中,男人就应该保护女人,不能在任何情况下欺负女人。
05平等的侧面抱
两个人关系好不好,看他们平时在一起走路的状态就知道。有的情侣在一起的时候,男人自顾自地在前面走,一点也不管女人有没有跟上。很明显,在这段感情里,男人一直很自我,女人却一直在追赶和迁就对方,从来没有平等过。
真正关系好的情侣,男人却愿意主动等着女人,和她走路的频率一致,还喜欢从侧面用一只手搂住女人的肩,或者抱住她的腰。在他看来,你就在他的臂弯里。当路上有车或者遇到什么突发危险状况的时候,他能够马上保护你。
愿意这样抱你的男人,既尊重你的意见,愿意在生活中和你平等交流,同时,还愿意给你最温暖贴心的保护。
06浅浅的拥抱
一个人爱不爱你,身体的感觉骗不了你。如果他给你的,只是浅浅的拥抱,很有可能是因为你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长,没有完全了解彼此,也没有走进彼此的心。因为这样的拥抱带有一定的禮貌成分,就像是一种礼节性的问候。
但如果他曾经热情地拥抱你,现在给你的拥抱,却让你觉得有一点敷衍和疏离,那么很可能是你们的感情在慢慢变淡,他的身体本能地不想跟你有亲密的接触。
这时候,如果他的眼睛不再含情脉脉看着你,而是四处躲闪,始终不敢回应你的目光,也许你需要及时发现你们的感情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
第77篇、爱情故事爱情真的回来了
何必谈一场自取其辱的爱情
才是初秋,就有些凉了。同事曾空减肥过度,如今皮包裹不住骨,她裹着啡色羊绒大衣,单看身型,很是雍容华贵。曾空提着大包,要去北京参加一个书展。临出门她转回头对娄录说:“拜托,你别老是坐着,瞧你这身肥肉,能嫁出去才怪。”
娄录对着电脑,在编辑稿子。她胖,不是因为心宽,是因为天生如此。
娄录对着没有关紧的门大声送出一句:“你瘦,不是也没有把自己嫁出去嘛。别忘了在北京购个打折的帅哥回来。钱不够及时微信我,我给你打卡。”
正下楼的曾空朗声回过一句:“好嘞。要是赶上买一赠一,你就有福了,我回头把赠品送你啊。”
电脑右下角QQ小企鹅头像在不停地闪动。娄录点开,是“我在远方等你”发来的信息,他问她:“明天书展你们单位来人吗?”
“我在远方等你”真名叫汪其,在北京一家内刊做文字编辑,业余时间写散文。娄录虽然与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他们曾经在同一本刊物的同一个栏目发表过散文,那期杂志还同时配了他俩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卷发及肩,照片上的她头发却短得连耳朵都没有遮住一点点。
汪其一个要好的哥们儿宋朝跟曾空是多年前就认识的朋友。网状的关系,只因一个生活的梭子,无意就编织在了一起。于是,曾空、娄录、宋朝、汪其,成了QQ上有事没事闲着就相互侃几句的好友。
娄录回他:“去啊,曾空已经出发了。对了,她还说去了宋朝请她吃饭,叫上你呢。”
过了半天,汪其回她:“知道了。刚才宋朝给我打电话了,让我晚上过去。”
娄录眼前不觉出现一幅画面——曾空娇而不妖,弱而不俗。她靓丽,时尚;汪其高而不陋,粗而不野,他收敛,内涵。他们站在一起,郎才女貌,抑或是金童玉女……
娄录心里莫名地多出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她打趣地问:“宋朝是不是有意为你和曾空做媒啊?”
汪其回复:“是啊,你怎么知道?”
婁录心情有些黯然,飞快地打出:“那你就去吧。祝你好运。”接着,她又飞快地打出“也祝你们子孙满堂,白头偕老!”,不过,她又删除了。
汪其的头像定住般不动。娄录用鼠标使劲地点击了好几次,都没有见他发信息过来。她只好继续忙自己的,但心里,有些许的纷乱。
许久,汪其的头像闪动,娄录迫不及待地点开:“我决定了。现在请假,去见你!”
娄录骤然如同触了电,她蒙了,等她缓过劲儿来,急忙劝阻,但是,汪其的头像已经暗下去。她拨打他的电话。通了,他拒接。一次,又一次。
汪其之前也说过几次,说过来见她,口气是玩笑的,但也都被她以同样的玩笑口气婉拒了。她从曾空那里知道,汪其比她要小4岁。4岁的差距,他们能谈什么?没有见面前,他们可以做网友,做相互可以开开玩笑的朋友,可以有个云里雾里的梦。但是见了面呢?她想,见面后或许连个最普通的网友都做不来了吧。既然这样,何必谈一场自取其辱的爱情?
心,是比痛更疼的疼
下午快下班时,汪其出现在了娄录的办公室门口。他一身休闲装,更衬托出粗犷豪放。汪其满眼的笑,笑得娄录都恨不得想找个地方藏起来。至此的前一秒,她还以为他又是在和她开玩笑。他以前也没少跟她开这样的玩笑啊,怎么今天这个玩笑,他玩成真的了?
他们走在灯火阑珊的街上,他把她的手放进他的口袋里,把一个耳塞放进她的耳朵里,分享他在听的音乐。
她不喜欢听歌,也不知道耳机里唱的什么,是谁在唱,只是觉得曲子有淡淡的忧伤。他跟着曲子哼哼,她跟着他在走。
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他们已经相识了很多年,相恋了很多年。他就是她的情人,她的爱人,他们生生相惜,他们彼此交融。
还有,他好高,在他身边,原本胖胖的她是如此的娇小。在一个路口,等红绿灯,他摘下耳机,跟她说:“其实,8年前,我就读过你的散文《远方》,那时,我才上大一。”
她惊讶,8年前,她正热恋的那个人在几千里外的城市,她所有所有的梦想都在那里。但是,那里毕竟太远,她用心赶了数年的路,都没有到达。汪其看着她的脸,说:“自从看了你的那篇《远方》,我就感觉,我的远方就是你。”
心旌摇荡。这初秋的月夜,凉里带着温温的馨。娄录迟疑了下,说:“谢谢你。”
汪其拉紧了她的手,声音有些许的激动:“是我该谢谢你,让我在最年轻的梦里,有了你。”
风微微起,吹过面颊,拂过耳。汪其的卷发飞扬。她的目光无意地望向他的耳,心惊:他的耳朵上,打着三颗耳钉,还戴着一个带亮光的耳环。那带亮光的耳环,她再熟悉不过,式样一样的,曾空耳上也有一颗。只不过,汪其是戴在左耳,曾空是戴在右耳的。如此的巧合,那他们之间的关系……娄录如何也阻止不了自己的想象。
午夜的站台,她送他上了车。他把脸贴在车玻璃上,并把一个精巧的小盒子从车窗里递出来:“录,请收下我送给你的礼物。”
娄录把小盒子断然推回车厢里,坚定地摇头。她何止是拒绝,更多的是气恼。汪其明明和曾空已有了关联,却还来招惹她:“我们不可能!”
汪其惊骇,问:“为什么?”
娄录强忍镇定,答:“没有为什么。”
汪其逼视:“我要答案!”
秋风又起,掀起他的卷发,他三个黄色的耳钉和锃亮的耳环再次晃了她的眼。她闭上眼,心,是比痛更疼的疼。但她竟然笑了,之后摇头:“我没有答案给你。”
女大四,啥都不是事
曾空从北京回来,满腹失落的模样。说起北京之行,她才说:“宋朝本来约了汪其的,那小子临时有事没有去。本来我还想给你考察下他呢。”
娄录不解:“给我考察他?”
曾空说:“我托宋朝给你介绍汪其。你俩都痴迷散文,也属于当今两朵奇葩了。结果,失之交臂。遗憾遗憾。”
娄录嘴硬:“汪其那朵奇葩你自己怎么不拈?”
曾空无奈地笑:“我喜欢的男人是宋朝,结果,昨晚,我才知道,宋朝和他的女友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可是曾空的耳环?娄录不觉望向曾空的耳朵,她那里是空的。两只耳朵上都是空的。她问:“你的耳环呢?”
曾空黯然,过了好半天,才道明。原来,宋朝和汪其是大学同学。他们骑行去西藏时各买了一对耳环,回来自己各带了一只,说等找到女朋友的时候,把另一只送给女朋友。当时曾空正在场,跟宋朝抢了一只,说我先替你女朋友戴着吧。这次见面,眼见偎依在宋朝身边美丽可人的他的小女友,曾空只好摘下了那枚耳环,还给了宋朝。
娄录突然明白,站台上,汪其从车窗里送出的,或许就是他自己保存着要送给女朋友的那只耳环吧。
可是,如今明白这些,还有何用!即使有用,那4岁的差距,也是问题的问题。还有她的胖,她的矮。想至此,娄录觉得自己应该释然。
但是,她释然不了。一年过去。又是一年过去。
其间曾空结婚孕子。娄录还是没有男朋友。她曾无数次看汪其的QQ头像,都是暗的。偶尔下定决心拨过汪其的手机号码,竟是空号。
曾空到处托人给娄录介绍男友,也终成不了。那是一个周末,娄录正在家打扫卫生,门被敲响了。她打开门,一个戴大旅行帽的人举个盒子给她,说是送快递的,让她签收下。
娄录最近没有网购什么,正疑惑,那人说,还有我,也是快递来的,麻烦你也得签收一下。
有些熟的声音。不等娄录喊出声,那人已经横着抱起了她进了门。
是汪其!原来,前年他从这里走后,就辞职去边远地区支教了。那里没有电,更没有网络信号。他才回来,向曾空打听娄录的情况,曾空都告诉了他。
如今,他来了。他说,他不走了。
抱着娄录,汪其拿捏着声音说:“俺娘说,胖女子身体好。俺娘还说,女大四,啥都不是事啊!”
不是梦。娄录暗自掐了自己好几下,都疼。她眼泪就出来了。是惊喜的。
第78篇、爱情故事第五十八盏路灯
荣潇从火车站出来,开始四处张望。上火车之前,她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条消息:“姐准备回乡了,谁来接站?”
忽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荣潇!”她循着声音望过去,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人比前几年黑了一些,身材显得更健壮高大了,原来是她的老同学姜宇。
姜宇走到荣潇面前,他微笑的样子还是带着那么一点儿羞涩,这一点跟当年很像。上学的时候,姜宇是个内向沉默的男孩,少言寡语,跟女生说话时经常会脸红。在老同学中,荣潇跟他算不上很熟的,虽然互相存有联系方式,但是单聊的时候很少,所以,她不认为姜宇是来接她的。
“这么巧。”荣潇对姜宇说,“你来火车站接人呀?”
“我来这边办点事儿。恰好看到你的微信了,顺道送你回家。”姜宇保持着略带羞涩的微笑,接过了荣潇手中的拉杆箱。
荣潇此刻觉得很开心,虽然姜宇不是专程来接她的,但是有老同学送自己回家,心里暖融融的。
坐在车上,荣潇望着车窗外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一切,说道:“好久没回来了,咱们这个老城又有了一些新变化啊。”
“是呀,你有两年多没回来了。”开着车的姜宇说道。
荣潇笑了:“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姜宇说:“两年前你回来的时候我们同学聚会过一次,后来就没再见过你。”
荣潇心想,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能有心记得老同学的行踪,姜宇真是个细心的人。
车里沉默了一小会儿,姜宇问道:“好久才回来一次,怎么不带男朋友一起呢?”
“呵呵。”荣潇干笑了两声,“我现在没有男朋友。”
姜宇像是有些疑惑,说道:“前阵子,我在朋友圈里看到过你跟他的合影。”
“他呀……我们已经分手了。”她说。
姜宇“哦”了一声,似乎想再问问什么,但是终于没有开口。
荣潇貌似并不介意,又补充了一句:“因为不在一个城市工作了,所以分开了。”
其实荣潇前男友调过去的那个城市,距离上海不过一百多公里,可是他调去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很快就淡了。荣潇曾经特别喜欢这样一段话,“在古代,我们不短信,不网聊,不漂洋过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了,就翻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可是这年头,有动车、有飞机、有手机、有网络,爱情却是个太脆弱的东西,连一百公里的距离都可以阻隔。
车子在小城里七拐八拐,终于开到了荣潇家的楼前面。荣潇有些诧异,她刚才一路都在关注车窗外的变化,并没有给姜宇指路,没想到姜宇居然知道她家住在哪座楼。他们虽然是老同学,但是印象中姜宇家并不住在这一片,当年上学的时候,他好像也没有来过她家。
荣潇笑道:“姜宇,你怎么停车停得这么准确无误?”
姜宇微微一笑,“我们是老同学嘛,当然知道你家的住址。”
荣潇心中虽然还有疑问,但是也没有再询问什么。她抬头看看自己住了多年的老楼房,灰色的外墙已经很旧,斑斑驳驳的,小而旧的玻璃窗,窗框都已经生锈。这是上世纪末的老房子了,父亲在电话里说就要拆迁了。她对姜宇说:“这一片就要拆迁了,还真有点舍不得。”姜宇点点头,指着对面路边的一盏路灯,“是呀,路灯也要拆掉了。”
荣潇望向那盏路灯,那是一盏再普通不过的老路灯,黑色的灯杆早已掉漆,如同一个长了老年斑的老人。她听到刚才姜宇的话里充满感伤似的,似乎相比房子,路灯要被拆掉更令人惋惜。
出于礼貌,荣潇请姜宇上楼坐坐,姜宇摇头拒绝了。荣潇走向自家的楼门洞,回头看到姜宇站在那盏旧路灯底下,望着她。她不禁笑笑,忽然听到他大声说:“荣潇,我要结婚了。”荣潇微微一愣,因为姜宇这句话说得太突然,她回过神来之后忙说:“恭喜你!”
“谢谢!”他说。
姜宇开着车徐徐往家走,车窗外的绿树和路灯,纷纷向后闪过。他的家和荣潇的家,隔着五十八盏路灯的距离。
上学的时候,有好多次,他或骑单车或步行,穿越这五十八盏路灯的距离,来到她家楼下。
白天怕人发现,他不方便过来。很多个夜晚,当思念的小火苗冉冉升起,姜宇就默默地来到荣潇家楼下,站在这第五十八盏路灯的下面,望着她家的小窗。虽然看不到她,但是那小窗里透出淡淡的柔和的光,让他感受到她就在切近。他望着那柔和的光,总是在想,她还没有睡吧,在做什么呢?在读书,还是在蹙着眉思考一道算术题?直到那柔光熄灭了,他才转身离去,再次穿越五十八盏路灯的距离,回家。
年少羞涩的他,曾经默默喜欢着荣潇,一直没有勇气表白,也不曾对任何人说起。少年时光早已匆匆而去,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惟有那第五十八盏路灯,记得那个曾经驻守在灯下的少年。如今,路灯也要被拆了,青春时候那懵懵懂懂的情愫,只能留存在他一个人的记忆里。
快要结婚了,他觉得,应该跟过去的情愫做个告别。恰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荣潇的微信。他是特意去接她的,在路上,他想鼓起勇气说点什么,但是终究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姜宇想:从始至终,她一直是不知情的,如今,也不必再去打扰她。青春的悸动已经过去,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就让那美好的情愫,深埋心中吧。
姜宇继续开着车,窗外的路灯不断向后闪过,似乎也在和他挥手告别。
第79篇、爱情故事属于我们的糟毛豆
从事的工作很忙,一年有一大半时间都在加班,虽然公司离家不远,但要想准点下班却是很奢侈的事情。可是,晚饭若吃得晚,总会引起很多负面的身体问题,于是便开始有意控制饮食。但我一米八三的个头,晚上什么也不吃也不是个办法,幸好,家里有个贤惠的老婆,根据不同的季节,总会想方设法为晚归的我做一些家常小零食,最近,就正好是毛豆的季节。
她现在正在打理一个小淘宝店。每天傍晚的时候,老婆会把当天需要快递的货物,放入有填充物的纸盒子,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帆布包里,骑着自行车到离家不远的快递点发快递。工作忙完后,她就会去菜场弯一圈,看看能买点儿什么。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个季节,毛豆最好,上个季节则是蚕豆。
菜场里的毛豆总还是有的,三块钱买上一斤带回家,一边听着糖蒜广播,一边开始剪毛豆。毛豆这东西,一斤就是一斤,和有些买了一斤,处理完后可能连半斤都难吃到的食材不一样,比较实诚。但由此带来的,就是前期处理的繁琐——剪头。每一个毛豆,在开始制作之前都必须剪掉两头,如此单调的工作,至少在我看来,会比处理香菜、菠菜等绿叶菜要让人麻烦得多,更没有春笋和茭白之流来得爽气。
不过,老婆就是有耐心。基本上每逢毛豆季节,她都会买回来,每天重复着这个有点麻烦的事儿。然而她还吃得不多,主要是为了那个经常夜归的、嚷嚷着肚子饿的丈夫。其实,其他的菜,老婆也都是会烧的,只不过考虑到深夜进食的热量以及让人有些懊恼的锅碗瓢盆,糟货更让人省心省事。
烧上一锅水,煮开。放入毛豆,煮上十五分钟,捞出,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糟卤里,盖上盖子,放入冰箱,然后就是等消灭它的人回家了。
糟卤是万能的调味品,什么都可以糟的它能让平时淡而无味的食品焕发出鲜香的好味,最关键的是,这种味道不像热菜那般,受温度的左右,冷鲜,可能是最好的概括。所以,老婆做糟毛豆的时候,有时还会随性放点豆腐干、鸡蛋、鸡爪等。
大概糟上四五个小时,豆子充分吸收了糟卤的精华,我也差不多到家了。工作压力再大,领导再闹心,只要一回家,一边有些应付似的喊着“老婆我回来啦”,一边朝着冰箱奔去。打开冰箱门的一刹那,扣开装有糟毛豆盒盖子的一刹那,外边的那些事儿,一瞬间就被关上了。
一般情况下,我还会打开一罐苏打水,放上两片同样是出自老婆大人之手的腌制柠檬片,然后打开电视和电脑,找到一部我俩认为都好看的片子,用毛豆、苏打水,打发这一晚仅剩的片刻时间。
也是只属于我俩的,最好的时间。
第80篇、爱情故事黄大嘴,等我长大了嫁给你
我喜欢吃饭团。柴火灶烧的饭,余下些许锅巴和剩饭,贴着大锅底压紧,盖上锅盖,回灶口就着余炭丢一小把稻草,竹风筒一吹,火就起了,一小会,火熄了。被这火一催,锅底余炭就彻底燃成灰,锅巴就脆了,米饭就干硬了。舀一勺咸菜洒入饭里,就着锅子的余温,随意翻铲拌匀,徒手捏成团。妈妈再用干净的手帕把饭团包好,放我口袋里,带着去上学。
那时一周七天,上五天半课,然后半天劳动课,上山砍柴。柴火是给学校的,每个人的份是30斤为底。砍完背回去磅秤,每次有人在专门的本子上记下,某某同学多少斤。倘若有谁砍得特别多,远远高于其他人,磅秤的那个人会把数字喊得特别响亮,然后在很多人的“嚯”声中,那个砍了特别多的同学会挺着胸脯站在磅秤边接受大伙的注目礼。当然砍得特别少的也有——嬉笑和嘘声。我一向是后者。但那时,在所有的人都在操场上排队等过秤的时候,我总拿着饭团吃,在食物面前,我愚昧地认为,有得吃的骄傲感超过“连柴火也不会砍的人有什么用”的羞耻。
饭团屏蔽掉一切丢脸。况且次次砍的柴都远远不够分量渐渐让我习以为常,后来就自暴自弃做一个坚决不上进的人,放弃努力去砍更多柴。看到太阳落山砍根藤条随便一扎不以为然地跟大家回去了。在操场上排队照旧摸出饭团毫不丢人状一点点吃掉,舍不得掉一个米粒,咸菜是那么香,我连粘在手帕上的都吃得一干二净。
乡下孩子皮实,摔一跤,割道口,破个皮,皆小事。我拖着柴火下山的时候,被绊住,一个筋斗就摔了下去。明白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滚落在刺蓬里。其它地方都还好,唯两只手想抓个依靠,扎了好多刺。爬出来后,我意识到柴火都没了,上衣也破了,手疼得要死,回家肯定要被我妈打了,心里很害怕,一个人拖拖拉拉走在路上,不打算去学校也没想回家。
一边走一边难过,突然想起兜里有个饭团,赶忙掏出来,手疼,拿不牢,饭团就掉下去了,滚落到河里了去。我站在那放声大哭,声嘶力竭。直到有辆拖拉机停我边上,走下来个大人问我:“怎么啦?”我摊着两只手,继续闭上眼睛哭。他拉起我的手看看,蹲下来开始给我拔刺。我越哭越小声,抽着鼻涕。
他问我:“摔倒了?”我点点头,用另一个手的袖子擦了擦眼泪和鼻涕。他说:“跟你玩的人呢?”我说:“劳动课。”他看看我:“你几岁了?”我想了下:“8岁了。”他给我拔完后,我举着手看了看,还有刺。他说那些太小了,得找针挑,让我赶快回家。
我站在那,看他上拖拉机,开始“突突突”。“你知道去下村路上的锯木厂么?”他问我。我点点头。他说:“以后劳动课别去砍柴了,去锯木厂找黄大嘴。”他开着拖拉机走了,我回学校拿了书包回家。
下一次砍柴的时候我就没去山上,去了锯木厂。绕着围墙走了好几圈,里面有好几个人,确认那个在搬木材的就是他,我进去了。他看见我,停下来,走到墙边,指着一小捆木头说:“这里有30多斤,你拿去交给老师。”
我整个脸都涨红了。不好意思拿。他说:“是不用的树根劈的,你拿去可以用。以后每礼拜都来拿,我人不在的时候,也放这里,你拿走就好。其他人都知道的。”
我仍旧红着脸站在那。他也没再说话,继续干着活。大概过了很久,我想起来,把饭团掏出来,递给他。他笑了一下:“你自己吃啦。”
我手收回来,继续在那站了很久。然后,拖着那捆木头回学校了。后来,我每周都没再去砍柴,都去锯木厂拿柴火,在那里陪他干活。他很少跟我说话,只是偶尔问我读书还好吗,学校里怎么样。我是个太沉默的人,我想问黄大嘴是不是就是他,但始终没问过。
过了大半年。我跟他讲,我不再要木头了,我要去一个镇上念书了,我家要搬走了,有点远。他说:“知道啦。”我把兜里的饭团递给他,用一条不舍得用的新手帕包的:“一定要要的。”他笑笑,接过去,放在一堆木头上,继续干活。那是8岁的我所能给他的最好的东西。
我飞似的跑掉了,觉得特别的快活。
我发誓:有一天,我要回到乡下,嫁给他。那是8岁的我所能想到可以给出的最真的情感。
第81篇、爱情故事在婚姻中慢慢相爱
我和丛文的婚姻一开始只是一种“交差”,是剩女和剩男的无奈选择。所以,它脆弱得经不起任何打击,以至于结婚半年后,我就做好了离婚的打算。然而婆婆的一番话让我改变了主意:“我们不敢保证能嫁给自己爱的人,但我们可以努力爱上自己嫁的人。”
在我和丛文爱上彼此后,我们给迟来的爱情举办了一个不同凡响的仪式。
“被爱”惯了,
婚后竟不知如何去爱
2008年8月18日,三十岁的我和丛文步入了婚姻殿堂。从相亲到结婚,我们只用了三个月时间,我们已经被社会舆论与各自父的母逼到了将近崩溃的边缘。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搞婚礼庆典,选择了去海南三亚旅游。
所谓的洞房花烛夜,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尴尬的。我洗了澡躺在床上,丛文洗完后,穿戴整齐地从浴室里出来。看着床上的我,他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最后鼓足勇气钻进了被窝。没有两情相悦的激情澎湃。我感觉新婚之夜就像两个网友间的一夜情。一切平静下来后,望着那个依然陌生的背影,我脑海里蓦然闪出一句话:“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好在肌肤之亲还是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那七天我们玩得还算愉快。
结束蜜月回到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并不觉得结婚后与单身时有太大区别:周六周日做家务,有时结伴去父母家;一方有应酬,会客气地给对方发个短信通知一声;有了大病小病。也会关心地为对方求医问药;遇到各种节日,会很精心地为对方挑选礼物……对于各自的私人空间,我们也极为尊重,甚至不曾追问彼此过去的事情。对于这种状态,我们是相当满意的——既结束了单身孤旅,也依然有着身心的自由。
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那件事发生时我们才彻底明白:没有爱的婚姻真的是不道德的。
婚后六个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的第一感觉是,婚结就结了,但不能因为孩子让自己失去自由、自取束缚。在这一点上,我与丛文不谋而合。
我们迫不及待地去做流产手术。
一个小时后,我内心凄惶地走出手术室,丛文正在看手机电子书,气定神闲,仿佛我做流产手术只是进了一趟卫生间。我委屈、难过、愤怒,除了流泪,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丛文这才意识到我的情绪,作为回报,他能想到的就是在打车回家的路上,给我买了一台最新款、价格不菲的诺基亚手机。
回到家里,我把手机狠狠地摔在床上,对丛文大喊:“我要跟你这个冷血动物离婚!”他愣在那里,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这是我们相敬如宾的婚姻生活里唯一的一次战争,且火力如此之猛,让他十分震惊。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丛文几次试图和解未果,便没有了声息,只是每天按时给我做一日三餐,并把水果、零食送到房间来。我仍然无法原谅他的冷血,一副发誓要离婚的架势。
三天后,闻讯赶来的婆婆把丛文狠狠骂了一顿,望着苍白憔悴的我,声泪俱下:“妈来晚了,让你受苦了。傻孩子,他混蛋。你怎么不知道给妈打个电话呢?”看着婆婆的眼泪,我倔强的内心一下子柔软了下来。看着婆婆手脚不停地为我做饭,命令丛文做这做那,我突然感觉到,这个曾被我视为陌生人的老太太跟我有关——原来,陌生人之间也会产生如此温暖而感人的亲情。再看被训得体无完肤的丛文,在百度上恶补了有关小产的常识后,整个人都有些蔫了。在丛文诚惶诚恐的态度里,我第一次真正关注起他的品质——这小子的心地还算善良。
正是那温暖的感觉,让我醒悟:婚姻对于我和丛文来说,不应是抵挡剩男剩女尴尬的外衣;在孤独的世界里,我们要找一个心手相牵的人,慢慢变老。
那天晚上,我和丛文突然变成了两个乖孩子,静静地坐在婆婆身边,听她讲那些过去的事情——从她与公公的相识到如今白头偕老。虽然没有电视剧浪漫,但绝对精彩感人。这是我和丛文第一次受到的正宗的爱的教育。
婆婆走后,我和丛文结束了冷战,开始认真地反思婚姻。
原来,爱是可以种植的
我们决定让对方爱上自己。既然做过离婚的最坏打算,何不做一次相爱的最大努力呢?
那天晚饭后,我和丛文没有像往常那样,一个玩电脑一个看电视,而是各拿出一张纸,在上面详细罗列出各自的爱好,在网络游戏、看电影、运动这三项上。我们志趣相投。我们制订了一张夫唱妇随的“业余爱好表”:周一晚上一起玩网络游戏;每隔一周的周二晚上去看电影,因为周二影院的票价打五折;每周双休日除了回家探望父母,我们用一天的时间做户外运动。
第一天晚上玩游戏,我根本不是丛文的对手。十分钟后,忍无可忍的他开始对我恶语相向,“笨蛋”、“弱智”之类的词冒了出来。
周二看电影时,丛文想看《阿凡达》,我想看《花木兰》。我们各自去了不同的放映厅,看了自己想看的电影。可想而知,从影院出来后,我们的心情并不愉悦。
在参加羽毛球QQ群的大赛中,我脱颖而出。丛文在第一场就败下阵来,我嘲笑他头脑发达、四肢简单。我和一名网友组成混双取得冠军,聚餐时大家向我频频举杯。我从余光中注意到丛文闷闷不乐。为了加重他的不快,我故意逞能多喝了几杯。回到家,丛文粗暴地把我俩从QQ群里退了出来。若是以往,我会同他较真。但那天,我听之任之,心里有一些得意:嫉妒是爱意的初级阶段。
接下来的日子,我制造了许多让丛文吃醋的机会,比如搭男同事的车回家,接收一些神秘短信,饭局突然多起来……还有,我突然对自己大方起来,经常买衣服和化妆品。还总在上班出门前认真地征求丛文的意见:“这件新衣服怎么样?”眼看丛文就要爆发了,我心中自得。
一天黄昏,我在单位的QQ上给丛文留言:“我和刘丹无论在业务上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旗鼓相当,可是关键时刻,人家够媚,于是上位。难道女人之间的竞争就非得靠这个吗?我想不通。为了那个职位,我努力了那么久。”
很快,我收到了丛文的回复:“我请你去吃哈根达斯,把所有的不快都吃光。”我虽然已经开始流口水,但还是矫情了一下:“算了吧。不升职已经是损失,还要拿咱家的钱去挥霍,太不划算了。”
十五分钟后,他出现在我的办公室,大声说:“走,老婆。我请你去吃哈根达斯。”不顾同事诧异的目光,他强行把我拉走。在公司楼下,我责备他做事太粗鲁,他却大声而愉悦地说:“我就是要让你的同事看到,没被戴绿帽子的男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那天,我们很开心。我夸张地感慨:“在这个公司升职无望,可能就意味着职场上被判了死刑。”丛文颇有英雄气概地说:“工作事小,失身事大。你没工作,我可以养你。别说养你。就是你再为咱家添个下一代我也养得起。”这话令我很感动。
与曾经不爱的人慢慢相爱
那天像往常一样,我们隔着半米的距离散步回家。我往丛文身上靠了靠,轻轻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他握住了我的手。在与这个男人结婚七个月后,我真正有了心动的感觉。我调皮地问:“我能不能当众吻你?”他回答:“没人会阻拦你吻自己的老公。”那是我们第一次自发地亲密,我们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老天给了我们一个更加亲密的机会。丛文患有痔疮,已发展到不得不做手术的地步。住院后。丛文表示术后要请护工照顾他。那天出了手术室,他没有看到护工,而是看到我。当我小心翼翼地为他擦身换衣、端屎端尿时,他的眼睛湿润了:“这活儿还是交给护工做吧。”我笑着对他说:“这可是咱家的隐私,怎么能交给别人呢。”
七天后,丛文出院,他认真地对我说:“晓炎,咱俩也算是患难夫妻了吧?”我笑着点头。从此,再做家务或者帮我打个洗脚水什么的,他不再有任何怨言。
我们渐渐找到了老夫老妻的感觉,可是我们有时会遗憾地认为,跟那些自由相爱的夫妻相比,我们的婚恋少了些许浪漫,少了些许共同的回忆。直到那一天,我们不约而同地找到了灵感。
2009年“五一”,我和丛文参加了他表弟的婚礼。婚礼说不上奢华,但非常温馨。当新娘父亲把女儿的手交到新郎手上,新郎新娘在《婚礼进行曲》中携手前行时,丛文忽然抓住我的手说:“晓炎,咱们再结一次婚吧,给爱情一个名正言顺的仪式。”那一刻,我真想当众拥抱丛文。
我们要举行婚礼了,这件事对于大家来说是一个“雷人”的消息——结婚快一年了,居然才想到举办婚礼。一时间,众说纷纭,但我和丛文态度坚决。
我们的婚礼还算“环保”,我们请来彼此的父母和各自最好的朋友,只收祝福不收礼金。每一位来宾都发了言,且事先被要求讲述一段与新娘或新郎有关的故事。在那些或可笑或难忘的故事里,我和丛文第一次真切地了解了对方。
丛文母亲的发言最让我们落泪,她说:“作为从小就被父母当做中心的独生子女。在被爱方面,他们拥有得太多;但在爱人方面,他们知之甚少。尽管他们已在去年成为夫妻,但没有夫妻间的关切体贴以及相依为命的感觉。他们先结婚后典礼,固然出位,可是如果没有爱,他们会如此别出心裁吗?如果没有爱,他们会给爱情一个如此不同凡响的仪式吗?今天,我要对我的儿子说一声:‘恭喜你终于找到了你的爱情。’我更要感谢晓炎,感谢你用智慧赢得了爱情。孩子,我衷心地祝福你们……”
那天,笑声与掌声如潮;那天,感动与激动相伴。丛文得出一个结论:“世界上最勇敢的事,就是和曾经不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
第82篇、爱情故事爬爬楼梯,遇见爱
楼梯别有风景
每至中午下班时分,夏华大厦电梯口就涌堵得人山人海,这栋35层高的写字楼里,来自几十个公司上千名员工一起抢着电梯,汗臭四溢,呐喊声声,真比火车站还要热闹。
就职不久的黎枫是常被挤出电梯的那类。中午时间短暂,都耗到等电梯上岂不冤枉?此时此刻也不能将大厦设计者抓来法办吧。便有不少急性子选择走楼梯。
这次黎枫急着赶下楼,是为了相亲,媒人给她介绍的据说是位“高富帅”。媒人焦急地打来电话:“下班没有啊?我们到餐厅了。”
黎枫心里急,她转向楼梯,等挤上电梯不知什么时候了。
黎枫的办公室在19楼,这是她从未步行过的高度。楼梯上的人倒不少,都是等不及电梯的。
走了几层,黎枫就累得扶在楼梯上了,都怪她为了相亲穿了双新高跟鞋,上楼梯当然难,而下楼梯也并不容易。
“姑娘,把鞋脱了就轻松了。”“要不要我们扶你?你没事吧?”不少过路人送来关切,这时黎枫才发现,在楼梯上几乎清一色年轻男性,其中不乏帅气潇洒者,或许还有哪个公司的高层精英呢。
工作快半年了,却没发现还有这片风水宝地!
黎枫正在胡思乱想,她装文件的手提袋被人拿走了,一个年轻的男中音说:“我帮你提吧。”那文件本没什么重要的,是黎枫相亲时用来扮斯文高雅的道具。
那“活雷锋”玉树临风,只可惜已到3楼,黎枫只跟他搭上了一两句话,知道了对方办公室在11楼,何名何部门是否单身,未及问出。
不知为什么,黎枫对他印象深刻。
攀爬中的浪漫
黎枫因走楼梯,及时赶到与“高富帅”相见了,那人被媒人夸大其词了,好在,他人不怎么样眼光却很高,也没看上黎枫,吃饭时表现得冷冷淡淡,一顿饭结束就没了下文,黎枫倒落得心安理得。
黎枫生活仍如往常,居住的大都市到处闹闹腾腾,黎枫的内心却很寂寞。中午下班时间是电梯堵塞高峰期,黎枫转走楼梯,她有个小心思:楼梯来往男性居多,没准能遇到一位中意的白马王子呢。为了走楼梯轻松方便,她专门准备了平底运动鞋。
楼梯间走了七八天,身边的男子都匆匆如过客飘过,不留下一片云彩,大多数男士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也难怪,黎枫长得一般。
黎枫总是怀念11层的西装男“活雷锋”。再走到第11层,她就停下来磨叽,总希望那人能再次出现,如此守株待兔,几天后,还真等到了他:向逸飞。
那天,一见向逸飞急匆匆从11层楼梯门口出现,黎枫就捂住肚子“虚弱”地靠向楼梯扶手……
“活雷锋”依然是热心肠,他对“病人”表现出关切。黎枫在走下楼的路上,拿到了向逸飞的QQ、电话,黎枫暗想:这样的好男人,不应该错过。听说向逸飞每天中午下班时都走楼梯,黎枫决定每天中午也跟着他的步伐走楼梯,相信这楼梯间,会成就他们的爱情之路。
因各公司的上班时间并不一致,所以上午上班电梯里的人并不多。黎枫挤进电梯,在人群中看到了向逸飞,这是他们第一次在电梯内相遇。电梯报警器响了,人员超载,向逸飞转身让出电梯,黎枫挤开人群也奔了出去:“向逸飞,好巧?”
两人一起沿楼梯向上攀登,爬楼和下楼所需体力不能同日而语,黎枫深刻体会到唐诗“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没爬几层,她便累得气喘不止。
热心的向逸飞扶着黎枫向上爬,并鼓励她:“爬楼有利于锻炼身体,最初累,之后就习惯了。我要是时间不紧,都是爬楼的。”
黎枫心里暖暖的,这是向逸飞第一次与她肢体相触,别样的感觉在黎枫心中散开。向逸飞是个热心肠,但肢体接触,举手投足间并不轻薄。
相携走到第10层,向逸飞说:“我时间要到了。”他快步向上跑,在拐弯处回身说:“为什么这么巧,我每次在楼梯间都能遇到你?”
阴谋被看穿,黎枫本就通红的脸更红了。
意中人是单身爸爸
黎枫欣喜地发现,自己瘦了,可力气大了,爬19层越来越轻松了。走楼梯原来如此美妙,减肥健身,还能遇到奇缘。
还是能经常遇到向逸飞,他们的交流越来越无障碍,漫漫攀爬路变得温馨而浪漫。一日两人行至11层,黎枫鼓起勇气说:“我渴了,进你那里喝点水好吗?”
向逸飞的办公室有4个人,他去接水时,黎枫在他的电脑桌上看到一张照片:向逸飞抱着个小男孩,其亲密状必是父子。难道向逸飞已经结婚了?楼梯相伴的这些日子,因为羞涩,她从没问过其婚姻状况。
也或许是他的外甥或侄子。黎枫转头问办公室的人:“这孩子真可爱,向逸飞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那人淡淡地说:“叫东东,5岁了。”
“那他妈妈呢?”
那人道:“不知道,自己问向逸飞去吧。”
黎枫的心瞬间凉了,好像又爬了十几层楼梯,累得她四肢无力,骨松筋软,向逸飞原来是有妇之夫,有家有孩子。
向逸飞拿水回来了,黎枫什么也没表露。自此,她多日没有走楼梯,也多日没有再遇到向逸飞了,走楼梯是需要动力和激情的,现在她没了动力,感觉生活都灰暗了。
楼梯里的母爱
这天,向逸飞发来QQ:“好久没看到你了,你还好吗?如果方便,晚上请你吃饭吧。”
黎枫回答:“那你不陪老婆孩子吗?”
向逸飞说:“我是有个儿子,但没有老婆。”
黎枫松了口气,原来向逸飞是离异的啊,他结婚真早,孩子都那么大了。可惜,他为什么不是未婚男呢?想自己才25岁,连恋爱都从没有过。
控制不住内心强烈的爱意,黎枫答应了向逸飞的邀请。
向逸飞说:“我儿子东东今天放假,我带他一起过来了,正好让你们认识认识,他很听话的。”
黎枫“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年轻的她还没有做好当后娘的思想准备。
一会,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轻手轻脚地走进来:“请问黎枫阿姨在哪?”这孩子正是照片上的东东,东东说:“爸爸在忙,让您陪我玩一会。我不闹的,我就坐着叠飞机好吗?”
瞬间,黎枫的心都要化掉了,好可爱乖巧的孩子,她正好闲着,便陪东东玩了一下午的网络游戏。
下班时间快到了,向逸飞叫黎枫和儿子一起下来用餐。这时突然停电了,19层啊,只能走楼梯了。黎枫领着东东走楼梯,小男孩走了两层就累了,这时黎枫才发现:东东的腿不太正常,没办法,黎枫只好背着他一步一步向下走。
背着个5岁大,快二十公斤的孩子,把黎枫累了个七荤八素,东东擦着黎枫额头的汗,说:“我腿不好,爸爸经常背我上楼的,阿姨你累了吧?我下来走几步。”
东东的衣服干净整洁,据他说都是爸爸照顾她,在东东嘴里,爸爸是世上最好最好的人,但他只字未提母亲。黎枫好感动,能有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能拥有向逸飞这么热心肠,有爱心的男人,就算做后娘也不重要了。
等黎枫把东东背到最底层,已累得汗水湿透,四肢酸软。向逸飞正守在大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我等你们好久了,背孩子不容易吧?”黎枫气得好恨,他明知儿子腿不方便,也知道今天停电了,却故意不上去接他们。
向逸飞拍拍儿子的脸:“东东,你愿意阿姨给你当妈妈吗?”
“我愿意”。东东干脆地说。
黎枫脸红了,劳累加羞涩,脸快成紫酱色了,但心里是甜甜的。
晚上,向逸飞厚颜说:“我看到停电通知,就想试探下你,如果你能把孩子从19层楼梯上背下来,我就决定娶你当老婆,因为你有善良的心,会对孩子一辈子好。”
楼梯中有爱,楼梯中有奇缘,黎枫在那里不仅钓得如意郎君,还成功拥有了东东的心。可是,黎枫想到自己连恋爱经验都没有过呢,怎么就这么便宜了向逸飞?她酸溜溜地说:“我哪有他的亲妈好?”
向逸飞眨巴眨巴眼:“其实,我都不知道他亲妈是谁,实话告诉你吧,东东是弃婴,本人一直——未婚!”
第83篇、爱情故事改造胆小老公
懦弱的老公让我生气
老公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原以为嫁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很有安全感,想不到他天性胆小,让我产生嫁错郎的遗憾。
我们婚后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开窗透气纳凉,忽然一只肥硕的黑蝙蝠闯进窗来,我被吓得尖叫一声,急忙喊老公。我以为老公会英勇地捉拿这只不速之客,没想到他也被吓得呆若木鸡,惊慌地盯着来回飞舞的蝙蝠,不知所措地咕哝:“哎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我让他去拿笤帚!于是老公抄起一把笤帚,开始仰着头,张着口,憨笨地轰赶。忽然,它从屋顶俯冲下来,一头撞在了老公的脸上。“妈呀!”老公大叫一声,惊骇地一屁股瘫倒在地。我急忙上前关切地问他,是不是被蝙蝠咬了一口?老公摸摸鼻子,又摸摸脸,最后确定道:“它一头撞在我的嘴唇上了。”
“嗨,你张着嘴,它也许以为这黑洞是它的窝呢。”
“天哪,多亏它没钻进‘窝’里,要不然非恶心死我。不过我还是被这只风流的蝙蝠‘吻’了一口。我敢断定,它是一只下作的母蝙蝠。”
“你还不快起来继续轰赶。”
“我浑身一点劲都没有了。”
“胆小鬼,连一只蝙蝠你都怕,亏你还是个大老爷们儿。”
老公被我数落得含羞带愧,只好站起身,手执“武器”继续追杀。
从这件事,我便领教了他的“孔武有力”。
一个周末,我们决定小小地腐败一下,去餐厅吃饭。我们叫了几个冷热菜。可等了半个小时,一盘菜也没上来。邻桌后来的顾客都已吃上鱼了,而我们还饥肠辘辘。我按捺不住,让老公去问问。老公碰了个软钉子回来,我再让他去问,他死活不肯了,怯懦地小声对我说:“你着什么急呀,反正咱们回家也没事,多等一会儿嘛。”我一看他那窝囊相就火冒三丈,顿时提高了嗓门:“没事我回家睡大觉,也不能在这里挨饿!小姐,怎么回事,后来的顾客都吃上鱼了,我们先来的却等了这么久。一个炒鸡蛋有什么难做的,老母鸡下蛋也该下出来了。”
这时,一位男领班急忙拦住我,赔罪说:“大姐,今天客人多,大厨师忙不过来。这样吧,您再等五分钟,我马上让他们先给您炒。”
老公低声软语地劝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顿时灰溜溜地不知所措了。
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没有安全感,我要的男人不该是这样的,他应该在我遇到困难时随时站出来,替我摆平一切,为我与“敌人”大打出手,然后胜利地走到我的面前接受我的拥抱,可是,现在……
把老公改造成勇敢的人
老公在一所中学任数学老师,喜欢听古典音乐,生活像数学一样拘束严谨,而我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嗜恐”,父母给我的零花钱常买了奇形怪状的恐怖玩具。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工作压力很大,于是把观看恐怖片作为排解压力的一种途径。
我心里暗暗盘算着,老公这么胆小,我得想法改造他,把他打造成一个勇敢的人。
一天晚上,我把《神秘岛》的光盘买回家,要老公陪我一起观看。此片我已在电影院看过,知道恐怖强度不大,估计老公能够接受。
我偎依在老公怀里与他一起看。当看到杀克隆人取器官的血腥场面时,老公几欲起身离开,我故意赖在他怀中不让他走,并对他说:“忍一会就过去了,不表现出这些人的残忍,怎么会引起观众对他们的痛恨呢?”
我的话无可辩驳,老公只得耐着性子看下去,终于把这部电影看完了。我高兴不已。
当晚,我发现老公怎么也睡不着,他告诉我眼前总是浮现出人类用电锯锯开克隆人的身体取器官的恐怖画面;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在电锯上死命挣扎的克隆人……
在西方的“鬼节”万圣节那天,我带着老公去参加“嗜恐”朋友的聚会,进一步练练胆。朋友家在上海市郊,是一座有着几百平方米花园的别墅。提前几天,朋友就费尽心思把别墅变成了一家“鬼餐厅”。
我带着老公进了“鬼餐厅”。在门口,有两个戴着鬼面具的人在接待,因为进出大门的人较多,我发现老公还算镇定。在拐弯处,我悄悄躲了起来。老公发现我不见了,扭身就往回跑,可是刚才只是过道的走廊不知何时多出两扇门把他关在了里面。他使劲拍门,门上方却溜出一条“巨蟒”,吐着血红的信子。他吓得转身又往前跑,一路上白骨森森,在奇光异彩映衬下令人毛骨悚然……没想到,他一下子吓晕在地。这次丢人真是丢大了。
我喜欢化妆,特别是烟熏妆。这种化妆若是很浓、很怪诞,也会很吓人。我带着烟熏妆与老公同床共枕。老公半夜从梦中醒来,吓得一下子跳起来。他气愤地叫醒我:“你处处装神弄鬼,让我怎么能与你生活得开心?”我也不示弱,骂他:“哪有男人像你这样,连恐怖片都不敢看,将来怎么保护我,保护这个家?”没想到,他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叫起来:“是,我是一个胆小的男人!你去找能够保护你的人吧,我要与你离婚!”
这件事以老公的道歉而结束,而我的训夫计划也宣告破产。
关键时刻老公胆大包天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老公彻底改变了看法,原来他并不胆小,遇到大事时,他简直可以说是胆气冲天。
那天晚上,我和老公应邀去一位朋友家吃饭。离开朋友家时已经很晚了,朋友家住的地方比较偏,出门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巷子才能找到出租车。
在小巷的黑暗中,老公紧紧拉着我的手让我别怕。我心里划过一丝冷笑:怕?怕什么?我看你才害怕吧!
就在我们快出巷口的时候,迎面跑来四个人影,他们一下子窜到我们面前,把我们围在中间。还没等我和老公反应过来,其中一人已经把一把刀抵在了老公的脖子上,另外两个人开始上来拽我的包。
我惊恐地叫,拿刀的男人忽然朝我晃了下刀,低声喝到:“把钱拿出来!再叫一刀捅死你!”
我不敢再喊,哆嗦着翻口袋找钱。这时候,我多希望有个“佐罗”能从天而降。而我身边的男人却一个劲地在催促着我:“快点给他们钱,快点给他们钱!”我的心像被什么划过一样,隐隐地作痛。“这个男人决计是不能在一起了,明天就和他离婚!”我一边往外掏钱一边想着我的婚姻。在这个情形下,我还能想到这些,多么可笑啊!
那四个男人抢走了我们所有的钱正准备离开,其中一个男人明显看出了老公的害怕与无措。他喊住了同伴,狞笑着朝我走过来:“这妞不错,我们哥几个……”刺耳的笑声让我觉得一阵恶心。
不容我多想,两个男人走过来就把我往巷子里拖,另外两个人推着老公让他站到一边去。我哭叫着喊“救命”,绝望地闭上眼睛。
恍惚中,我听见一声惨叫,我猛地睁开眼,只见守着老公的两个男人正和他厮打在一起,月光下我第一次看见老公那般发狂的模样,他像疯了一样操起地上的砖头砸向其中一人,脖上暴出的青筋似乎也在黑暗中发出怒吼。
拉着我的两个人咒骂了一声,放开我,拿着刀朝老公冲上去,我忘记了喊叫,吃惊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这是我的老公吗,那个总是怕这怕那的男人?
慌乱中,我看见一把刀刺中了老公的手臂,我的心抽动起来,害怕、紧张几乎让我昏厥过去,可老公却似乎没有任何感觉,他像是没看见那把刀一样,发疯般的朝那四人扑过去,挥着自己的拳头,没有目标地乱打着。
那四个人显然被他这拼了命的打法给吓住了,转身就往巷外跑,老公怒吼着还要追上前。
我清醒了过来,大叫着他的名字,让他回来,让他不要再追。老公终于停了下来,转身踉跄着朝我奔来,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对我说:“别怕别怕。”
我鼻子一酸,眼泪一下子蒙住了我的双眼。泪眼蒙眬中,我隐隐地看到老公那因愤怒而发红的眼睛,只是此刻在这个眼神中多了一分柔情。
后来,我笑着问老公,那天为什么这么勇敢?老公骄傲地昂着头,哼了一声说道:“哪里是那天勇敢,我一直都很勇敢!”
在眼泪夺眶而出的那一瞬间,我开心且幸福地笑了……
第84篇、爱情故事记得爱情最初的样子
毕业十年聚会,我见到了吕海。
他随意扔在桌子上的车钥匙,引起了众人的艳羡:“你小子开这么好的车!”那天,吕海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话里话外,有意无意地向我暗示,我当初没选择他是多么没有远见。
吕海在大学的时候曾追求过我,但我不喜欢他的圆滑。那时,我还是一个文艺女青年,最看不得一个年轻人满口的功名利禄。后来,我和小易确定了恋爱关系,吕海才算死心。
巧的是,我们毕业后,小易和吕海进了同一家公司。小易为人正直,每次都拒绝供应商给的回扣。过年节的时候,供应商送过来的礼品,也都被他一一回绝。
小易慢慢发现,供应商开始不信任他,部门领导也并不喜欢他。吕海在那样的环境中却如鱼得水,跟领导和供应商都处得极好。
后来,领导和吕海都换了辆不错的车,小易却遭受排斥,不得不辞职单干。
聚会结束,吕海坚持开车送我,我拒绝了,到路边打车。临上车前,他还不死心地拉住我问:“你真的没有后悔吗?”
我笑了笑:“我后悔什么?我当年看中的就是小易的人品好,那些不属于我们的钱,我们花着会心里不安。”
“你真的以为他做得对吗?他说自己没拿回扣,但领导会相信吗?领导会以为他拿了回扣,却没分给自己。他不但失去了该得的利益,也挡了别人的财路。供应商也不会相信他这样的人,他不按既定规则玩,人家怎么敢拿他当自己人?”吕海冷笑着帮我分析。
我嘴硬地回了一句:“他做的事可能不是世俗意义上的正确,但对我来说,他就是那个对的人。”
当年,我确实是因为小易的正义感而爱上他的。
那时,我坐公交车时发现钱包被偷了,要求司机停车报警。乘客们怨声载道,甚至有个男人骂骂咧咧地非让司机赶紧开车。我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这时,小易站了出来,说:“小姑娘丢了钱包,就请大伙帮帮忙,警察很快就来了。”
我红着眼圈,很多话堵在喉头,最后只说出一句:“你真是个好人。”小易红着脸回了一句:“你也……很好。”很快,小易成了我的男朋友。可是,他的这份正义和坚持为什么到了职场就行不通了呢?
自从我们离开校园,生活中逐渐充满了柴米油盐,人与人之间也开始讲究人情世故。小易竟然发展得不如吕海那样的人,他曾经的好也就有了些尴尬的意味。那天,我一直琢磨着吕海的话,心里有点不是滋味,第一次对坚定了许久的信念有了怀疑。
回到家,我发现楼下围了几个人,邻居周阿姨正在激烈地说着什么。
我看了看气呼呼的周阿姨,问:“您这是怎么了?”周阿姨冷哼了一声,径直上楼去了,几个人安慰似地冲我笑笑。回到家,我才明白,是小易把周阿姨惹恼了。
这是我们单位的小区,楼上楼下住的都是同事。周阿姨有捡废品的习惯,捡来的东西就堆放在楼道里。可楼道本来就不宽敞,大家跟周阿姨提过几次,每次她都虚心接受,但又坚决不改。小易又一次正义之神附体,把那些废品直接搬到了楼下。
“楼里那么多人,大家都不好意思说什么,怎么就偏偏是你出头?”我气不打一处来。“她要是再搬回来,我明天就直接扔垃圾站去。”小易毫不妥协。小易也很生气,跟我针锋相对:“难道我做得不对吗?她在楼道里乱堆东西,不但影响别人,还很不安全!”
人在盛怒中容易智商下线,我吵着吵着就偏离了轨道:“你从不知道反思自己,你为什么离开原来的公司,你以为你那是正义感吗?你那是不通人情世故!”小易从没听我说过这样的话,他愣了半天,低着头进了书房。那次,我明明吵赢了他,心里却更堵了。
那几天,我和小易谁也没怎么说话。
我有点后悔。我了解小易,他也想让我过上好日子,但诱惑再大,他也肯定不会拿那样的钱。我明明知道他的本性,为什么还要拿那样的话折磨他呢?
那天晚上,我在家里做了小易最爱吃的麻辣虾滑和小酥肉,准备给彼此个台阶。正做着,我忽然闻到有股烟味,顺着打开的窗户往外看,居然看到了消防车!
我赶紧跑下楼,原来,是隔壁楼道失了火,火源是堆在楼道里没及时清理的旧窗框。同一个单元的同事纷纷跟我说:“幸亏有你老公的坚持,要不然,倒霉的就是咱楼道了。”
小易回来时已经很晚了,还没等我想好怎么开口,他兴冲冲地说:“咱公司今天接了个大单,是我以前的客户。他说觉得我这人挺可靠的,知道我单干了,特意来支持我。”
我想起了前几天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不免有点尴尬。
小易也有些不好意思:“我也好好考虑过你说的问题了。以前,我做事的确只以对错为衡量标准,其实,正义与人情世故也可以不冲突。比如我至少应该了解一下周阿姨,她到底是需要什么?咱公司里还缺保洁员,活儿也不太重,你觉得周阿姨愿意干吗?”
是啊,周阿姨这样做明明是因为缺乏安全感,或者一個人太无聊,我们这些看似懂人情世故的同事们,善良地隐忍着对她的不满,却从没想到要为她做些什么。
“你真是个好人。”我脱口而出当年的那句话。小易大笑,默契地回了句:“你也很好。”
真好,我和小易都还是当初彼此喜欢的那个样子。
第85篇、爱情故事最美丽的人生答卷
当你刚刚出嫁,正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时,却突然发现你要照顾丈夫家3个有残疾并且伴有智障的亲人,你会怎么办?这就像是一张让人为难的问卷,而一个名叫陈葡萄的平凡女人,却为它填上一份最美丽、最不平凡的人生答案。
1986年底,陈葡萄与同乡青年富学贤结婚。然而,还没来得及品味婚姻的快乐,她就要面对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既要和丈夫耕种家里的20多亩土地,又要一起照顾丈夫家一个残疾的姐姐、两个残疾的哥哥的生活。
没人知道她年轻柔弱的肩膀能不能扛起这副重担,村里的人们都为她捏了一把汗。然而,陈葡萄自从进入婆家之后,便无怨无悔地承担起了这个家庭所有的重担。年纪轻轻的她起早贪黑地和丈夫一起忙活,一边照顾那3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亲人,一边又要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耕种土地。
随着两个儿子的相继出生,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日子更加难过了。为了维持生计,丈夫富学贤种上庄稼之后就到外地去打工,很少在家。所以,家里所有的重担全都压在了陈葡萄一个人身上。村里的人们总能看到这样的情景——陈葡萄一个人在田间地头挥汗如雨地劳作,忙得连一口水都喝不上,吃力地干着耕地、拉运、打碾这些让男人都有些吃不消的重体力活,常常累到腰都直不起来,还紧咬着牙关弯着腰,一边用手摁着疼痛的的腰,一边继续忙碌着。
既要种地赚钱,又要照顾家庭,这样长期的劳累侵蚀着陈葡萄的健康,让她患上了高血压和腰肌劳损。然而,为了省下钱来更好地照顾家人,尤其是3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亲人,她一直不去看病。而对3个残疾的姐姐、哥哥,看病吃药她一点也不吝啬。有一次,哥哥富贵成突然卧床不起,陈葡萄急了,赶紧请来村医诊治,挂针、吃药,陈葡萄在家里守了整整3天。在这3天里,她悉心照料着哥哥,一刻也不敢懈怠,连眼睛都不敢闭一下。3天熬下来,哥哥没事了,她却熬瘦了一圈,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晃晃。
然而,在这样的生活里,她不仅无怨无悔,而且还常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让他们从小就知道要照顾残疾的长辈,对长辈要孝敬,一家人要互相关爱,不离不弃。这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已经融入到了孩子们的血液里,也成为这个家的家风。
陈葡萄不仅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而且也用自己的行动影响着身边很多的人。村里不管谁家婆媳闹矛盾,或是家里有冲突,甚至邻里之间不和,只要村主任拿出陈葡萄做榜样,大家就都能心服口服,矛盾也很快能解决。
朴实平凡的陈葡萄用几十年的辛勤付出,交上了一张最美丽的人生答卷,她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一个最美的家庭。她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也影响着身边很多人的生活,她让自己的家庭和身边的环境都充满了阳光和希望。
第86篇、爱情故事我来了
一个人在医院的时候,我喜欢观察陪同女性家眷前来的男人。
我观察到的第一种男人通常在三四十岁,架着斯文的眼镜,一身稳重得体的商务休闲打扮,看上去就是标准的好老公模样。从那在医院都游刃有余的架势,就能推测他们在外事业顺利,在家是贤夫良父,是传说中的一家之主和顶梁柱。
“看病就医真是男人的试金石,瞬间了解什么叫‘可托付’。”我把感想写在朋友圈,得到了一致认同。
而我自己却没有勇气让男朋友接受这个检验。
“我好难受,有点喘不上气。”那天上午10点多,我在会场上给他发了这条微信,然后就一头栽向了旁边的同事。
再与男朋友联系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之后,其间我经历了人生中第二次上救护车和第一次插氧气管。我用扎着针的手轻描淡写地打字:“没事了,我已经在医院了,刚才就是晕过去了,你别担心。”“你在哪个医院?”“医生已经看你了吗?”“医生对你说什么了?”这个正在赶着要交论文的日本小哥翻来覆去地发来这几句话。我说:“我没事,你不用过来了。”
我能想出1000个不让他过来的理由。
首先,他太年轻了。还没走出校门的他跟我认知中“可托付”的成熟男士相距着十几年的社会历练。虽然他平日里细心体贴,可是那一张单纯听话的正太脸,“嫩”到让我简直质疑他是否适合出现在严肃的场合。其次,我那两位工作能力极强的同事已经把我照顾得很好,他过来了也没有用武之地;再者,性格腼腆的他跟我的好朋友见面时,会害羞到瞬间不会说中文。他要是来了,我这个爱操心的人总要想着如何“安置”他,想着他跟我的同事聊不聊得下去……
就这样,我剥夺了他来医院探视女友的权利。他虽不多做挣扎,我却能感觉到手机那头的人蔫蔫的,像被人打了一记闷棍。
闺蜜在微信上劝我:“还是让他来照顾你吧,在这个时候,再弱的男生都会希望女朋友依赖他吧。”
我说:“我输完液已被同事送回家休息,我很喜欢也信任我的男朋友。可是,对于他年轻的肩膀是否可以依靠,我还不是完全有信心。”
“我打算裹上羽绒服下楼喝参鸡汤了。”多想无益,我跟闺蜜话别。
正要按下发送键,一个电话铃声响了——是我男朋友打的,他语气平静地告诉我他“过来了”。
我正要问“什么叫过来了”,一打开门就看到他提着一个大袋子,鼻头冻得红红的,头发酷炫地往后翘。他进来之后像机器猫一样,一件件往外掏东西:参鸡汤、蜂蜜生姜茶、优酪乳、电解质饮料……
我愣在客厅,他直接进了厨房。我跟到厨房看他,他一边忙活,一边转头对我说“你别碰水”、“你快坐着”、“你去睡觉”、“好好地做你的病人”之类的话。
我心里愧疚,跟他道歉,说:“对不起,下午没有告诉你我在哪个医院,那么远我不想麻烦你。”
“什么叫不想麻烦我?”他有些泄气,郑重地说,“我知道我的中文不好,帮不上什么忙,可是我是你的男朋友,我不是别人。”
我鼻子一酸,竟无语哽咽。哪怕有一千万个自私的顾虑,因为他有这份心,都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还来不及等我表达更多,他又匆匆赶回去写论文了。
那一刻真是觉得既感动又好笑。的确,我的男朋友还那么青涩稚嫩,要被女友欺负,被论文摆布,可是他有一颗爱我的心,那是一粒种子,它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我开始确信这个温柔的大男孩,有一天也会成为我在医院里见到的那种好男人。
第87篇、爱情故事如何维持一段长久而幸福的婚姻
幸福婚姻的原因是相似的,不幸福婚姻的原因却各自不同。但无论因为什么理由而处于不幸福的状态,婚姻的双方在这段婚姻中都是窝囊、憋屈、和疼痛的。就算以离婚收场,但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大家都是失败者。 相爱容易相守难,现实的生活中都是点点滴滴的琐事,消磨人心和感情。要想维系一段长久而幸福的婚姻,需要的是彼此间共同的维护和经营。 首先,遇到困难时,最忌讳相互指责。 夫妻齐心,其利断金。两个人驾驭同一辆车,难免会有些摩擦。在遇到岔路的时候,也会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最后遇到困难,再去指责对方当初做了错的决定,不仅没有解决困难,还让双方不再齐心,感情受到了影响。可谓是两头尽失。 其次,处理婚姻危机的态度比婚姻危机本身更重要。 婚姻有时确实难免出现危机,其实危机本身并不可怕,危机本身也并不一定会毁了婚姻,真正毁了婚姻的是我们对待危机的态度。一段感情出现问题,绝对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双方都有各自的责任。我们都在婚姻里用自己的方式影响和改变对方,对方的行为我们自己是有责任的。因此用心去思考如何改善夫妻关系,学习婚姻中的沟通和表达,积极解决婚姻危机,这样的态度比婚姻危机本身更重要。 最后,表達自己的感受,满足自己的需求。 很多人提起伴侣都是很委屈,觉得自己付出了很多,却没有得到感谢和关怀。这就包含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你希望得到伴侣的关心,但是你没说,你期待对方主动来提,可是对方却没有关注到你的需求。另一个是你希望对方也付出像自己一样多,但是对方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不够多,于是你的希望也落空了。 这是两个问题,你都没有和伴侣谈过,或者说,明明白白谈过(很多人会拐弯抹角,或者气势汹汹的一边干活一边数落,最后反而引发了家庭矛盾),所以,对方不知道你的需求感受,就谈不上满足你。我们自己学会了如何恰当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感受,才能更好的满足自己。 消除夫妻冲突、化解婚姻危机、主宰婚姻幸福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自己。学习自我成长、经营婚姻,才能让婚姻在爱中成长,为自己遮风挡雨。
第88篇、爱情故事知道真相后
刚认识Z先生的时候,他给我的印象一直是文质彬彬、温文尔雅。
可后来时间一长,我对他越来越了解,才发现他和我想象中的那般绅士样子有一定的偏差。
虽然Z先生本人很含蓄礼貌,大方文雅,身边人对他都是一致的好评与赞赏,但和我相处时,他在保留这些优点的基础上,又会从骨子里隐隐约约透露出些许无赖的气质。
他总喜欢时不时地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恶作剧,把我气得哭笑不得之后,再在一旁“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Z先生是标准的东北爷们儿,说着一口浓郁的东北腔,却又少了很多东北口音特有的大碴子味儿。
起初我对东北人并不了解,但总觉得东北话特别有趣,没事儿我就缠着他听他说东北话,他说话好听,我听得入迷。
最开始我们都互相称呼对方的全名,后来他便自主对我改了称谓,也不管周围有没有其他同事,便每天跟在我屁股后面,用熟悉的东北话“老妹儿”长“老妹儿”短地叫着。
整个公司那么多人,他只对我一人这么称呼。
从此,“老妹儿”成了我在他口中的第一个专属昵称,这个词甚至成了他的口头禅。
后来有一天上班的时候,我来“大姨妈”肚子疼得厉害,实在扛不下去就被经理送回了家,那天Z先生在外工作,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第二天听同事跟我说,Z先生回到公司,刚进屋就开始满屋子转悠好像在找什么,在公司转了一圈之后,很疑惑地问同事:“我老妹儿呢?”
同事刚开始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马上心领神会,然后把我肚子疼的事情告诉了他……
同事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满心欢喜,这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对Z先生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暗恋的人来说,得知自己喜欢的人异常关心自己,真的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了。
没搬进宿舍之前,我和一个叫小梅的女同事在公司附近合租了一间小出租屋。
某天夜里我睡得正香,突然被一条短信吵醒。原来Z先生说要来我家找我,知道他向来喜欢开玩笑,我便没当回事。但是没过一会儿,便听见Z先生在外面大声急切地喊着我的名字。
已是深夜十一点多,家家户户都沉浸在静谧的睡梦中。
然而我喜欢的那个人却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正站在我的房间窗户下,不顾一切地喊我名字叫我出去!我想世上大概没有比这还要让人欣喜若狂的事了!内心激动不已,来不及整理邋里邋遢的形象,我不顧乱糟糟的头发冲过去给他开门。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晚Z先生穿着一件黑色薄西装外套,安静地站在胡同里等着我,暖黄昏暗的灯光倾泻在他的头顶上,整个画面看起来温暖美好,让人恨不得想将时间永远定格于此刻。
……
四月的夜晚还有些清冷,但是Z先生的突然出现,让我心里涌起一阵暖流。
胡同里安静得连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到,我强装镇定和他闲聊嬉闹一阵才知道,他是和别的同事一起送小梅回家。
我有些小小的难过,本以为他只是半夜特意来找我的。
第二天小梅告诉我:“当时我们正在吃饭喝酒聊得特别热闹,大家都很开心的时候,Z先生突然安静下来,非常认真地说了句:‘你们说,我现在要是出现在W面前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听到Z先生这么说大家都愣住了,谁也没想到一帮人喝得热火朝天的时候,Z先生却突然提起了你,而且Z先生那会儿并没有喝醉,一字一句都说得特别认真。当时啊我就觉得他肯定喜欢你,吃完饭他们说要送我回来,他说什么也非要跟着,快到家的时候Z先生在车上跟我们商量,让我们一会儿到地方之后都先躲起来,因为他要趁你不注意的时候,亲自叫你出来……”
知道真相后,我恍然大悟,原来并不是我自作多情,一瞬间内心的情绪像朵朵绽放的鲜花,害羞、甜蜜、温暖、美好。
第89篇、爱情故事美食中的爱情味道
爱情的味道可以在美食中弥漫。
弥漫着爱情味道的美食应该是具有加深感情和催情效果的食物和菜肴。其实,品尝这种美食的乐趣在于过程,在于感官的知觉。
一位智利女作家把洋溢着爱情味道的美食称为春膳。这是很富有浪漫趣味的一种称呼,这位女作家还风情无限地说:“春膳是联结贪吃和好色的桥梁。我相信在完美的世界里,任何自然、健康、新鮮、美观、引人垂涎、有诱惑力的食物,也就是具备所有我们在伴侣身上寻求的条件的食物,都是春膳。”看来,这位女作家是一个带有享乐主义倾向的清新自然而又放松好玩的女人,她对爱情味道的美食一定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充足的幽默感,经她描述之后,和爱情有关的美食成了独家菜谱,更显得丰腴而美味。
也许,世间唯一真正万无一失的具有爱情味道的美食只有爱情。对于女人来说,烹调弥漫着爱情味道的美食必须以真情真意为药引,否则就不可以发挥作用。其实,爱情既是药引,又是药。这样一来,弥漫着爱情味道的美食就更加引人入胜了。
有人说,弥漫着爱情味道的美食是一种形式。大诗人叶芝说,注重形式本身就含有爱情的成分。其实,爱情味道的美食和古代的男女情事一样,有着爱的意味。有一位女作家说:“男女情事是没有灵感的手段,爱情是不用手段的灵感。男女之爱用一根羽毛,爱情用整只鸡。”她说得很机智,很俏皮,也很有味道,当然,还很妙。这番话也适用于爱情味道的美食。
爱情的美食对于人的吸引力,绝不亚于金钱和美色。有一本书上说,无花果、浪漫鸡、奶油迷魂汤、醉梨、宫女沙拉,这些情色绵绵的菜肴,都是爱情的美食。其实,爱情美食的最终目的是刺激男女之爱,但如果我们把时间与精力都仅仅只是浪费在准备食物上,恐怕就剩不下什么来享受它们的效果了。
不妨做一种简单的爱情美食。如果有什么疑问,可能就是对于自己的手艺是不是能在美食中把爱情的意蕴表现出来了。
对于生活来说,美食与爱情都是非常重要的。把弥漫着爱情味道的食物和菜肴做好了,取上一个意味深长的名字,然后和相爱的人一起享用,一切就都美丽了起来。
弥漫着爱情味道的美食里,除了饱含美味的丰美,更充盈着爱的温暖。
第90篇、爱情故事多年夫妻成闺蜜
一
话题是一次闺蜜聚会引发的。
席间有闺蜜说起对我们20年友情的依赖,她的总结陈词是:我不能想象没有闺蜜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我有了病痛不会跟婆婆或妈妈说,会跟你们说;我有了烦恼不会跟老公说,会跟你们说;我甚至年假都跟你们结伴出行,不会等老公啰唆完他啥时才能请到假;我们一起看花、画扇、诵读、喝茶、夜聊,我们才是灵魂上的亲人。
没想到,这一番“唯有女人懂女人”的宣言,得到在座不少已婚妇女的赞同,大家纷纷举例说明,闺蜜之重要,老公之无用。大家意外地发现,这几年做过所有风花雪月的事,都少不了腰围渐粗的闺蜜们的组织、赞助与支持,这几年走过的颠簸曲折的心路,都短不了发顶渐稀的闺蜜们的聆听、建议与两肋插刀。我们被上司挤兑会跟闺蜜说,被人暧昧地暗恋会跟闺蜜说,体检后忐忑不安地去复查,也会心惊胆战地给闺蜜打电话……在强有力的闺蜜援助团的围绕下,我们多少在多事之秋感到一丝温暖。
在一旁听了半天的龚姐,幽幽地回了一句:“既然大家这么认同闺蜜的重要性,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能与老公也像闺蜜一样相处?”
大家马上就愣住了,每个人都甩出一个惊诧困惑的表情包:嗯?还有这种操作?为啥要有这种奇怪的操作?我们觉得闺蜜贴心、温暖、有默契,那是因为大家都是女人,学历相仿、阅历相似,都有着细腻的审美,有着高情商的行事方式,有着类似的情感痛点……所以,我们会觉得“懂我的人还有你”。而老公,那个粗枝大叶的大老爷们,那个看电视永远在看球赛,逛商场永远在逛电器柜的家伙,他与我能有什么共同语言?
对于我们这一连串的反问,龚姐不慌不忙地说:“我以前也觉得男人跟女人的距离,就像火星与地球一样遥远。可有一天,我们家老万在某些绣球花下埋了橘子皮,改变了花球的颜色,我忽然有了觉悟:是不是中年男人的心境与趣味,与我们不见得有那么大了?把老公也培养成闺蜜,是有可能的?”
龚姐的丈夫老万,是位技术宅。30多年前考入清华大学,是他所在那个县的理科状元。老万给我们留下的印象,一直是一个低调质朴,吃苦耐劳的平头男形象,虽然这10年都在研究无人机,却是绝不可能在结婚纪念日玩那种“无人机送礼物”的家伙。
二
直到有一年的梅雨季,忽然,龔姐发现自家小庭院里的绣球花,有的继续开成晚霞一样明艳的鲜红色,有的却开成了犹如童话的深蓝色,那种比潘多拉星球还要幽静神秘的深蓝,泛着一种微微的紫色调,深深地震撼了她。她激动地拉着老万去看绣球花的魔术,费解地嚷嚷:“为什么同一个品种的绣球,能开出不一样的颜色来?”
老万淡淡地说:“那是因为我在某些绣球的根部埋了橘子皮,让花下的土壤变成了酸性。酸性土壤会把红色的绣球变成蓝色,如果根部埋的橘子皮少了,绣球就会呈现红蓝之间的过渡色——紫色。这种变色对于一个学过高中化学的人来说,不是很好理解的嘛。”
龚姐目瞪口呆,没错,她也学过高中化学,怎么就没往这方面想?依照已婚妇女特有的刀子嘴,这会儿她应该怼回去:“你每天不卖弄一下你的理科常识,碾压下我的自尊,就特难受是吧。”“你也只有本事在老婆面前逞个强。”好么,只要这么一说,两人之间的气氛就迅速尴尬了,马上就会陷入中年夫妻常见的“互相看不惯”模式。但那天,龚姐竟没有出言相怼,依旧带着一点深受震撼的神情,站在雨后的绣球花篱笆前。
老万做了个鬼脸,摘下3朵颜色各异的绣球,往龚姐手上一塞,就出门上班去了。龚姐第一次专心致志地打量他的背影——没错,这个痴迷工作和健身的男人,虽然满头短发茬都花白了,但依旧腰杆笔直,没有长出小肚腩。他的步伐显示出经历沧桑之后的自信,倒也是耐看的。
那把绣球花,被龚姐插在了自家的茶桌上。那天她调休,干脆好好收拾了一下被老公当作书桌用的大茶桌,清洗了老万留下的砚台和茶杯,还破天荒一张张翻看老万最近正在临的帖。从他留下来的墨迹中,龚姐忽然捕捉到了他一本正经的外表下,那份浪漫洒脱的细腻情感。茶桌尽头,整整齐齐叠放着数摞书,都是老万最近在读的书。龚姐翻看了一下老万的书,吃惊地发现老万的阅读领域已经这般宽广:造园、制茶、园艺、哲学、书画鉴赏、摄影技艺、国画的大写意技法……这些,都是老万在无人机设计师身份之外,对自己生活的额外设定。他的这些兴趣与追求,同事多半不会懂,生意伙伴不会懂,酒桌上的哥们不会懂,他也许本来暗自期待可以与龚姐交流,却被龚姐无情地推到她的交流圈之外。
龚姐依稀记得,儿子上大学之后,自己几乎每个双休日都要开车出门,与闺蜜聚会,只留下老万与家中的黑狗。有一次龚姐换鞋出门的时候,老万望了她一眼,说了一句玄妙的话:“我觉得你这么热衷于出门,一定是在寻找家里没有的安慰。可是你回头看看,这种安慰也许家里就有呢?”
龚姐当时并没有琢磨出话中的深意,但当她看到那一院子颜色各异的绣球花时,她领悟到20多年的婚姻生活,已经将老万琢磨成可以懂她心思的人,她与他的差别,不会有结婚时那么大了;而老万入世越深,越会感觉无条件信赖的人,不会有他年轻时想象的那么多。龚姐作为妻子,作为一个口风很严的人,老万是希望与她坐下来,像闺蜜一样深聊的。
此事给龚姐的触动很大。她耳朵都热了,很羞愧这么多年都忽视了老万的需求。
三
又过了3年,龚姐院中的绣球花已经从1个品种增加到4个品种。老万与她一起动手,搭建了紫藤花架,将天山脚下整块岩石雕琢的饮马槽运来,种上了一缸碗莲。家里的梅树开始结果了,老万与龚姐摘下半青半黄的梅子,酿制自家的青梅烧酒,以供秋冬夜酌。
龚姐留在家里的时间变多了。她匀出一部分闲暇时间,与老万钻研书法,养花莳草或者各自看书。他们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看到书中击节赞赏的一段,必要读给对方听,让对方与自己一同感受文字与思想之美。他们也像一对无话不谈的密友一样喝茶聊天,老万跟她谈工作上的烦恼,谈自家兄姐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的各种小算盘,谈自己利用年假去做志愿者的规划。老万也会谈一些琐事,比如,到哪里去找浑朴动人又价廉物美的柴烧茶碗,到哪里去找渗透、润滑性能恰到好处的宣纸,以及网上售卖的零头布,哪些用来缝制桌布或茶巾最为适宜。令龚姐超级吃惊的是,老万还用网购的零头布,自行裁缝,替她缝制了一条飘飘洒洒的灯笼裤,这样,两夫妻夜谈时,她就能毫无挂碍地盘腿而坐。
老万居然会踩缝纫机。龚姐端详了他的穿线与走针,他驾驭那网上买来的小缝纫机的娴熟程度,大为惊讶。老万说,这有什么,80年代,他就是在母亲的蝴蝶牌缝纫机的案板上,完成了中学6年的学业。“我妈不用缝纫机的时候,机身是可以折叠,收到木质的缝纫机肚子里去的。这样,缝纫机就变成了我的小书桌。所以,我对缝纫机从来就不反感。”
老万说完,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怎么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你那些慈祥的闺蜜了?”
内心深处,龚姐在扪嘴偷笑。是的,旅行、种花、夜聊、诵读、写字、裁衣,如今,一切接近于风花雪月的事她都习惯跟老公去做了,之前,这些事,她可只习惯跟最铁的闺蜜去做。可能是老万历经半世沧桑,已经学会体察女性的内心需求,达到了“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的境界;也可能是孩子上大学离开之后,迫使他们反省了彼此之间的关系。反正,自从龚姐体会到,年近半百,把人间琐碎都放下的这份逍遥,或无话不谈的这份信赖,可以与丈夫分享。
相反,抱怨婚姻是如此枯燥、贫乏、缺乏色彩与波澜的人,也是因为缺乏要把老公培养成“灵魂知己”与“生活闺蜜”的自觉意识,造就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吧。
第91篇、幽默故事阿p重走爱情路
最近,阿P家可谓是一喜一忧,喜的是阿P高升为局长,忧的是小兰不幸下岗。
小兰下岗在家,情绪不太稳定,满嘴牢骚:“你当上局长忘了老婆,忙得连家都不要了,我整天一个人,无聊得只能靠回忆过日子了!”
阿P忙哄她:“怎么会呢?你在我心中多重要啊,就像我早上的馒头、夏天的雪糕、山东人的大蒜、四川人的辣椒啊……”
小兰不听花言巧语,脸一板:“那你说,马上就是咱结婚十五周年纪念日了,咋庆祝?”
阿P忍不住夸下海口:“等着吧!到那天,我一定让你感动,说我阿P是世上最好的老公!”
说做就做,为了有个最佳方案,当天晚上,阿P就在常去的论坛上发了个帖子,咨询网友。网上给啥建议的都有,经过筛选,他选择了“穿着情侣装、重走爱情路”这条。提建议的人挺好心,还给了他个网店地址,说那里卖各式各样的情侣装。
阿P暗想:小兰最近在追一部电视剧,对主人公“重走青春路”的做法念念不忘,若是两人穿着儿子最喜欢的“灰太狼”、“红太狼”情侣T恤,再去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她不感动才怪……阿P越想越美,立刻付诸行动。
当阿P把两件T恤放到小兰面前时,小兰兴奋地叫了起来:“你确定要穿这个出去?”
阿P讨好地说:“那必须的!穿出去显得咱俩多恩爱,今天我就带你找回青春,重走爱情路!”
说走就走,一大早,“灰太狼”阿P就带着“红太狼”小兰出门了。
阿P选了一个名叫“海天一色”的度假村,当年他就是在那里向小兰求婚的。更重要的是,度假村现在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这样的地方,肯定没熟人。咱阿P怎么着也是个局长,要是让下属看到自己穿成那样,以后咋混?
度假村就在海边,阿P提议去海边走走,要知道,十五年前,他就是在海边求的婚呀!
刚溜达几步,阿P就后悔了。度假村虽然人少,来海边玩水的人却很多。这不,前方就有个熟悉的身影,还是他的下属,绰号“快嘴”。
阿P顿时没了心情,拉着小兰转身就走。小兰被阿P一拽,脚一绊,整个人朝地上摔去,只听一声惨叫:“啊……这是什么?还热乎乎的。”她指着T恤上一大块黄褐色的污物,脸都白了。阿P抬头一看,不远处有一只小黄狗跑过,他吞吞吐吐地说:“我好像知道是什么了……”
小兰扭头跑到度假村,躲进洗手间,说什么也不肯出来了。
阿P找到一个女服务员,求了她半天,终于花双倍的价钱,从她手里买了一件八成新的连衣裙。还别说,奔四的小兰换上连衣裙后,看上去既年轻又妩媚。阿P啧啧夸道:“这可真是漂亮他妈给漂亮开门—漂亮到家了!”小兰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别人纪念日送名牌,你倒好,送了条二手裙子给我!”
午饭时候,阿P特意点了一瓶红酒,以示浪漫。可他酒量不行啊,几杯红酒下肚,脚下就没根了,离开时全得小兰搀着走。
说来也该阿P倒霉,刚走出度假村,他竟然又看到一个熟人。这熟人是电视台的记者,手里还拿着个话筒,正在采访什么。阿P忙把头低下,加快了步伐。小兰下意识地往后一看,反应过来了。
直到走远了,阿P才松了一口气。小兰不满地说:“怕被人看到,还出来干吗?”阿P嘿嘿一笑,得意道:“这才更证明我在乎你。你要是能找出第二个局长,穿成我这样跟老婆出门,我的P字立马倒着写。”
到了第二天,阿P就得意不起来了。他感觉同事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似乎带着同情。难道昨天在海边,还是被“快嘴”看到了?他找到“快嘴”,旁敲侧击地问了起来。“快嘴”起初一头雾水,等明白过来,诧异地问:“P局,您昨天也去海边了?我怎么没看到您?”
既然不是“快嘴”,一定是那个记者朋友,阿P气愤地想,他嘴巴可够长的,才一夜就传到自己单位来了!
正郁闷着,阿P的手机响了,是父亲打来的,语气不太好:“你回来一趟。”说完就挂了。阿P愣住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赶到父亲家,阿P看到老丈人也在。老丈人一脸愧疚,好一会儿才说:“阿P啊,小兰肯定不是那样的人,你千万别急,要弄清楚。”阿P这才知道,网上有段视频,视频里有小兰的身影,她搂着一个年轻帅气的男人,正从宾馆里出来。
阿P立刻就火了,跑回家,二话不说,拿起剪刀就把情侣T恤给剪烂了,骂道:“那个兔崽子是谁?”
小兰“哇”地哭起来:“那个兔崽子就是你呀!”她打开一个新闻网页,新闻题目是—“度假村被中山实业收购”。原来昨天那个记者朋友是拍这个新闻去了,阿P和小兰走出度假村时,正好被拍到。小兰当时往后看了一下,被清晰地拍到了脸;而阿P低着头,只被拍到背影。阿P穿着那么一件时尚的“灰太狼”T恤,从背后看,还真像是年轻小伙子。
小兰委屈地说:“当时你要是不低头,大家也不会认为是别人。现在所有人都认为我跟别人开房去了,咋办?我真想一平底锅拍晕你!”
要说这阿P就是聪明,他很快就有了主意。他又去网上买了两件情侣T恤,笑眯眯地说:“咱们再走一次爱情路,光明正大地走!”
阿P先带着小兰去了父亲家和老丈人家,老人们放心地笑了;又带着小兰到自己单位,特意让别人多看他的背影,同事们恍然大悟地笑了;还带着小兰重走了恋爱时常走的路,小兰终于也甜蜜地笑了。
可阿P还是笑不起来,因为他得了个新外号—“怕老婆的灰太狼”。这让爱面子的阿P连续几天闷闷不乐。
不过没过几天,小兰突然兴奋地对阿P说:“怕老婆的灰太狼,我红太狼抓到羊啦!”阿P这才知道,小兰就是在网上给他建议的那个人,给他介绍的网店,也是小兰下岗后和朋友合开的。阿P夫妻俩穿着情侣装这么一折腾,现在那些衣服卖得特别好。
看到小兰这么高兴,阿P的心情也瞬间变得晴朗,外号算什么?老婆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他又得意地哼起了小曲:“要嫁就嫁灰太狼,这样的男人才像样……”
第92篇、爱情故事爱的节律
远道而来的同行,一起吃饭,聊天。
忽然他停下来,说等一等,要打个电话。走到外面,十来分钟后,回来解释:“老母亲,八十多了,每天12点13分,会等我。自父亲去世后,十多年了,天天如此。”
为什么是12点13分,谁定的?
他说,这是一个约定,从此,每天这个时间,我会出现在她身边。平时上班,尽量赶回家陪她吃午饭。出门,无论在哪里,给电话。
有忘记过吗?
开始怕忘,靠手机提醒,后來仿佛形成了生理节律,自然反应,想忘也不行。
你一定听说过,那一对为儿子捏呼吸球的老夫妇。
小伙子不幸遇车祸,脖子以下全部瘫痪无法自行呼吸,因为住不起医院,无法上呼吸机,老夫妇竟然完全依靠手工捏球,轮流替换永不停息,来替儿子呼吸。
你会感动,会震撼,但你有没有细想,呼吸球捏着,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忽然有人敲门怎么办?来了电话怎么办?水漫出来了怎么办?油锅爆了怎么办?瞌睡怎么办?发怔?内急?全不能,天塌地裂都要捏着呼吸球。一分神,就好比亲手杀了他。停止3分钟以上,儿子的生命就会终止。
后来有人为他们做了个山寨呼吸机,但出故障怎么办?停电怎么办?能和父母的爱那样节律准确永不间断吗?所以很多时候,仍然靠手捏。
还有更蹊跷的,新郎新娘,却不敢共同拥有甜蜜梦乡,因为新娘一睡着,就可能永远醒不过来,没有王子可以把她吻醒。
这对小夫妻,还在蜜月中,新娘因意外头部受重创。于是近两年来,新郎的时间格子被框住,白天黑夜,随时随地,他要唤醒他的新娘。
那位远方的同行,几年后又来杭州,又是午餐,又是12点13分,他没打电话。
愣怔片刻后,他缓缓地说,年前母亲走了。
节律一旦形成,坚持倒不太难,怕只怕节律仍在,人却不在,那会更难受。
第93篇、爱情故事慢慢地陪着你走
清晨5点,天刚蒙蒙亮,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生村村民钱育良便起了床,他要为中风的妻子倒痰盂,帮她洗漱,还要赶到镇上的早餐铺,为100岁的岳父岳母买他们最爱吃的肉包子。对于74岁的钱育良来说,照顾好包括自己在内的四位老人,是他的义务和责任,而这样的清晨,只是他一天忙碌的开始。
1962年,22岁的钱育良下放到新生村,与钱明珍结婚后,便一直与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成了名副其实的“倒插门女婿”。钱育良把岳父岳母视如亲生父母,照顾得尽心尽力,一家人的日子过得非常温馨。
平静的日子总会遇上波澜。
2008年,身体一向硬朗的钱育良患上了胰腺炎,做了胆囊切除手术。钱育良压根没把自己的病当回事,倒是之后两位高龄老人的相继生病,让他心有余悸。
2009年,95岁的岳父钱有华因患严重的前列腺病住院。一些亲朋好友劝说钱育良:“老人都这把年纪了,就简单治疗算了。”钱育良不听,为提高老人术后的生活质量,他果断选择了微创手术。岳父手术当天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被,钱育良耐心地为他擦洗,换上干净的衣被。老人手术后的两晚,按照医嘱两腿不能乱动,钱育良不顾自己年过古稀,硬是两天两夜没有合眼,用手紧紧地握着老人的双腿,陪伴他度过了术后康复最关键最艰难的日子。
岳父的病刚刚好,钱育良还没喘口气,2010年,96岁的岳母又被诊断为直肠癌。“老人年纪大,动手术有风险,我很犹豫。”说起当时的情形,钱育良仍然后怕,岳母的直肠癌属于中晚期,住院手术要花费十多万元。思前想后,钱育良还是决定手术。治疗的过程极其艰辛,术后的恢复也是项繁重工程。妻子在医院陪护,钱育良则每天两地奔波。他在家里为岳父做好饭,料理好家务,然后坐一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进城,再步行半个小时赶到医院送饭送菜。经过一个半月的精心照料,岳母终于康复出院。如今,老人家精神矍铄,耳聪目明。
钱育良像呵护孩子一样照顾着两位老人,老人早上爱吃肉包子,晚上要吃带馅的汤圆。无论寒冬酷暑,刮风下雨,钱育良常常骑车四五公里去买。冬天有太阳的日子,他就搀着老人到屋外晒太阳;炎热的夏天,他怕老人受热中暑,耐心地为老人擦洗身子。一听到老人咳嗽,他马上嘘寒问暖。为方便老人上厕所,他特地改造了房子,在老人房间里安上了老年座便器。
2011年,妻子钱明珍突发脑溢血中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这又给平静的家庭带来了打击。当时,儿子钱斌远在扬州大学任教,女儿钱敏的工作也十分繁忙。照顾妻子和两位老人的重担全部落在了钱育良身上。儿女心疼他,要来照顾,要给他请保姆,他都谢绝:“你们有你们的工作,有你们的小家,我还有精力,还有力气,这也是我的责任。再说,别人哪里有我照料得好?”
于是每天早上,钱育良扶妻子起床,帮她穿衣洗漱,然后像带孩子一样教她學步,在家门前的院子里,他俩就这样手拉着手一步一步地折返走。有时妻子大小便失禁,弄脏了衣裤,钱育良总是笑着安慰她,默默地去清理干净。“少年夫妻老来伴,年轻时条件艰苦,现在条件好了,她却病了,我应该好好照顾她,让她感受家的温暖。”钱育良说。
如今的钱明珍不仅能行走,还能做简单的家务。“当时大夫说我这个年纪中风,恢复的几率很小,但我家老钱就是不信,他陪着我,照顾我,不离不弃。现在我到医院去检查,大夫说没想到我能恢复得这么好。”谈起中风,钱明珍凝望着丈夫,眼里隐隐泛出些许泪光,“如果没有老钱,我压根就好不了。”
钱育良家门口,有一棵高高的银杏树,他说那是他和爱人结婚时种下的。多少年过去了,这棵银杏树从小树苗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树,而这个苏中平原的平凡家庭,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成长,子孙满堂,孝老爱亲,幸福美满。钱育良打了个比喻:“家就好像这棵大树,老人是树根,儿孙是枝叶,只有根深才能叶茂。所以,我想,如果一个家庭要幸福,老人就一定要幸福。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在钱育良眼里,这棵银杏树见证了这个家的成长,它是家的“守护神”,也是家的“幸福树”。而在一家人眼里,钱育良才是这个家真正的“守护神”,也是这个家真正可以倚靠的参天大树。
第94篇、爱情故事不要和老男人谈恋爱
莫喜妍是个美丽的女人。这么说,绝对不过分。程阳是这么说的。
程阳还说:“莫喜妍,你是个妖精。”
程阳还说,如果夸一个女人是妖精,那是对她最高的褒奖。莫喜妍想了想也是,她是妖精,让男人想着,然后,不能让男人得手。
距离,是引诱男人的最高境界。如同她对待程阳,永远若即若离。大学四年,程阳苦苦相追,她也陪他吃饭看电影,到拉手那一步,她便嘻嘻笑着,然后让程阳,宁静致远吧。
她也知道,程阳是为她留在天津的。本来,程阳是不喜欢天津的。
一个典型的上海男人,海派风非常强劲。吃西点一定要提拉米苏,喝咖啡不喝速溶。如果莫喜妍不是太美丽,不是想嫁一个有钱的钻石王老五,那么,程阳真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两个人混在天津,下了班一起去吃个饭,看个大片,偶尔去一些茶楼泡上半天,日子总嫌过得慢。程阳说了几次“跟我回上海吧”,莫喜妍摇摇头,二十四岁,她还有的是时间,不急的。
南开毕业,加上一张好的脸蛋,嫁个有钱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程阳就说她眼高手低,爱情这件事情上,不能犯这样的糊涂,与年龄相当的人谈恋爱才是正经,两个人一起打拼一起奋斗,都青涩都不是历经沧桑,多好。
莫喜妍从来不这样想,找一个成熟的稳重的男人,然后一步到位。她做他的小娘子,花他的钱,用他的人,让他宠爱着,这样的想象总是类似于从前得宠的小妾。是的,钻石王老五是有的,她要去嫁。
这样目的明确,常常让程阳很伤感。他说:“莫喜妍,你太聪明了,聪明的女子最后的下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莫喜妍才不信,就像她相信自己不会老。因为,一个女人如果身体健康,生活安定,但心里不安定,她是不会老的。
这不是她说的,是著名小资专家张爱玲说的。是的,她不会老的。
所以,遇上荀易生的时候,她觉得,上天给她的机缘到了。
是公司冷餐会,邀请了许多大客户。
荀易生是其中之一,开宝马良车来。阿玛尼西服,劳力士表,冷而高傲的眼神,三十岁,成功人士。重要的是,单身,是的,他还单身。
这些符号加在一起,足以耀人眼球了。
会场上,莫喜妍故意飘来飘去,她穿了一件紫色的长裙。其实紫是很可怕的颜色,可是,如果穿在有贵族气质的女子身上,如果她再身材高挑,如果她再有点冷艳,那么,真是绝配的。
她和所有男人敬酒,除了荀易生。是的,必须不和他喝。
最后,她有些微醉,出现在露台上。
背后,有了男人的声音。
“小姐,你冷落了我,我可是你们公司最大客户呢。”
鱼,终于上钩。
她巧笑着,然后花枝乱颤地说:“荀总,我喝多了呢,你不会笑我吧?”
“怎么会笑你呢?醉酒的女人多了几分媚呢,如果不嫌,能请你跳舞吗?”话刚一说完,他已经搂住莫喜妍的细腰,然后进了舞池。是快四,莫喜妍的裙子飞起来,满场子全是紫色的莲花在飞着,他们如此登对,如此郎才女貌。
“我晕了呢,”莫喜妍说,“让这晚上的美妙陶醉的。”她并没有说是让他转晕的。荀易生笑起来,眼角有微微的折子,可这折子,莫喜妍看起来是如此美妙,富有沧桑感,程阳哪里会有折子?二十四岁的男生,还是根春天的苗,而荀易生,已经到了秋天了。
约会,是在第二天开始的。
荀易生定点来接莫喜妍,然后一起去吃饭。总是那些至少四星的酒店里,有拉小提琴的女孩子或者男孩儿站在一边,手拿红玫瑰。浪漫总是有代价的,风雅也是要成本的,88元一杯的卡布其诺贵得有理由。
是在第五天,他向她示爱。
在他的车里,在旷野中,他说:“你有一股迷人的味道,喜欢死人了。”
莫喜妍假装害羞地低了头。是的,她假装,她不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女子,不是第一次心动。她目的明确,要嫁给他,是的,不管有多少爱!爱是什么,爱是生活的附属品,也许可以有,也许没有。
他低下头,吻她,她回应着,并无颤抖。距离十八岁花树下那个初吻实在太久远了,那样的颤抖,是再也不会有了。
她问他:“你是一直在等待我吗?”
他静静笑着,然后拧了一下她的脸蛋,近乎轻浮:“亲爱的,我在等待着有缘人。”
和程阳说起的时候,程阳的脸上讪讪的,说是吃醋,又拿不准。到底有些许尴尬,最后,他从牙齿里蹦出来三个字:“祝贺你。”
但是莫喜妍真的很兴奋,她形容着:“他三十岁,单身,有房子有车子有产业,还会谈恋爱,真是的,真是的。”她兴奋得有些说不出太多,但程阳给了她一盆冷水:“这样的男人,为何给你留着?”
莫喜妍已经有些乱了,在想象去哪里订戒指,周大福还是谢瑞麟?总之,婚纱是要穿巴黎的,才不租一天就还回去,要买一件,然后永久地放在衣柜里。
房子呢?房子要海河边上的,晚上可以和荀易生一起去划船。
这样一想,仿佛幸福的生活就来了。白天打打牌美美容,约上有钱的太太逛逛商场,给荀易生熨熨衬衣;晚上如果有宴会,就陪着他一起去,当然,要用一水的名牌,反正有的是钱,不花钱,干什么去,她以后只负责美丽妖娆就行了。
这是她自己的梦,想着就要笑。程阳打算回上海去了,等待了四五年,没有想到是这样一个结局。莫喜妍的虚荣他不是不知道,临到最后,自己还是放不下,到底是恋了人家几年了。
送程阳走的时候莫喜妍是哭了的,是真心哭的。她是知道程阳的真心的,可这个年头,真心有什么用?她不想白手起家,只想一劳永固,只想当黄世仁的老婆。这种想法,每个女孩子都有,只不过,她表现得如此强烈——因为,她有强烈的资本。
美貌,就是资本。
挥了手送走程阳,转过头来,她准备投入到火热的爱情中去了,不,是嫁人的热情中去。
为什么不呢?
这样想着,脸上就生动得如同一朵花了。
荀易生带她出席了几个场子。
全是老总级的人物,个个带着美貌如花的女子,高挑靓丽,一张张粉脸。莫喜妍自以为美丽,和场子上的女孩子一比,立刻矮下去,都一米七几的个子,都比她好看,她倒像是一朵朴素的小花了。
荀易生让她穿得再高档些贵族些,然后戴些名贵的首饰。可是,他只是说说,并不付钱,所有这些,全是莫喜妍亲自买来,为的是讨他欢心。
不过是一个月六千块钱的打工者,莫喜妍把老底都花上了,想想就委屈,他要我这要我那,为什么不出钱?
陪的最后一次,是一个签约酒会。
荀易生新签了一个广告模特,电视上常常露脸的女人,明艳动人,举手投足之间,有一股妖气。莫喜妍自惭形秽,看着荀易生和她照相,然后人前暧昧着,她的心未尝不酸楚。可她笑着,一脸正房相,大度,宽容。
一个女孩子走过来,递给她康师傅红茶,也是如她一样动人美丽。女孩子说:“你是他现在女友?”她点着头,有微微的得意和骄傲。女孩子说:“我是前任,当然,我也有前任,你,可能是第九个。”
莫喜妍这次是惊愕地转过头。女孩子说:“别诧异,这种人从来不是给我们准备的。他们一直觉得自己很年轻,觉得自己是钻石王老五,无限地自恋着,他以为自己身材很健美,气质很独特。他们一直单着身,其实只是名义上的单身,身边从没缺过女人。他们的女人是走马灯,换了一个又一个,你,绝对不是结束。
这话听起来如此刺激,莫喜妍还在发着愣,女孩子袅袅婷婷地走了,背影如此孤单。她看着荀易生,好像一下子遥远起来。
她决定了,要向他求婚,这是检验爱情最好的方式。虽然一个女人和男人求婚有点……可她没有选择,没有办法了,谈了一年恋爱,也应该有个说法了。
她没有想到荀易生断然拒绝了她。
“为什么?”她问。
“为什么要结婚?”他抽着烟斗,然后亲切地笑着,“亲爱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啊,我可不想走进坟墓。”
“你是不想把自己给一个女人,然后断送了自己拈花惹草的自由吧?”莫喜妍说话很激动,甚至,声音都有些颤抖。
“你以为你是谁?”荀易生的声音第一次严厉起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女孩子,想找个有钱人,做有钱人的太太。你的心中,到底有多少爱情,你自己清楚,我早就不相信你们了。可是,你又美丽又妖精,带到场面上绝对不会丢人。我们是相互利用,我们之间有多少爱情,你最清楚。”
莫喜妍的心,听一句凉一句。原来,他比谁都明白,他知道她的世俗,所以,从来不肯给她花一分钱。而那个傻孩子程阳,几乎把所有钱全给她花掉了,他走的时候,口袋里只有不到一千块钱。
所以,莫喜妍到今天才明白了一句话:看这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可以用钱来量,他是有一千万给你花一万,还是有一百给你花一百五。
她自己坐在车上,等待荀易生去外面接一个电话。忽然,车上又响起手机声,不是她的手机声。她打开车的右侧小箱子,看到里面有一个诺基亚手机,是她没有见过的。她摁了接听,里面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媚地叫着荀易生的名字:“亲爱的,你说要陪我看那件皮衣的……”她挂了电话,翻看着里面的短信,全是女人来的。不同的女人,大概也如她一样年轻美貌,做着嫁给有钱人的美梦吧。
荀易生依然在外面接着电话,大概也是女人的,怕她听到吧?
她已经不想听了,也不想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女人。这一切,与她无关了。她下了车,自己步行着往回走,天什么时候下起了雪,一粒粒的,打在脸上生疼。所有想嫁给有钱人的女孩子,如果太过聪明,下场会如她。
还是程阳说得对,那样的男人不是给自己准备的,程阳说得多好,找个年龄相当,经历类似的人一起打拼,那才是正道啊。
掏出电话,给程阳打电话。那边很热闹,有人嚷着:“让新郎和新娘亲一个。”她嚷着:“程阳,程阳。”
程阳说:“是喜妍吧,我忘记告诉你了,怕你赶不过来。我结婚了。”
莫喜妍挂了电话,蹲在路边,忽然觉得特别无力。甚至,她就想这样蹲一夜,根本不想动了。
是的,她觉得自己,太累,太累了。
第95篇、爱情故事中国富豪最想娶啥样女人?
富人,竟说自己是弱势,似乎不可思议。
然而,不久前参加的一次活动,却意外地对这一观点做出了某种佐证。
那是中国一婚恋交友网站组织的一次“魅力之约”活动,主要是为其高端会员解决婚姻困局的大型选秀。据主办方介绍,参加者踊跃,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报名的女性多达数十万人,参加线上、线下面试的单身女性达万人,层层选拔出来的百名魅力女性再由婚姻、心理、时尚等各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从情趣性格、文化礼仪、能力修养等多方面进行考察,最后评选出二十位魅力小姐到北京参加总决赛。我去的时候,大赛已从二十名佳丽淘汰到了十名。
让我感兴趣的还不是这些屡战屡胜的佳丽,而是坐在看台上一排排西装革履的男人们。组织者告诉我,这些男士都是这次选秀的大众评委,每人都有投票权。他们原本是到网站寻求婚介服务的客户。当评委必须有过硬指标:单身,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年收入不得低于三十万。
对于这样一个人群,我不由得注意观察了一下。
以局外人的眼光看,活动进行得相当有趣。除了一般选秀中的那些审美指标外,台下“看客”与台上佳丽们显然还另有所图。这些“大众评委”在打分时除了社会流行的审美眼光,一定夹杂了对未来妻子的选择标准。于是,在互动环节不时会出现很热烈的场面。一些男士很积极地走上台参与,他们显然很见过世面,言谈举止透着自信,而报出的名头也不乏诱人的光环:IT业经理,投资公司高管,房地产业老板,等等。从他们的热情参与中,可看出对幸福婚姻的迫切期待。
近几年我持续关注婚恋,也帮助不少人走出情感困局,但总体上说,向我求助的大多是些平民百姓,并以女性居多。更确切地说,有相当一些女性的困扰源自老公出轨。男人成功了有钱了会变坏,这是社会大众的一般共识。首次看到这么多事业有成的王老五们为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而认真聚在一起,求助于现代婚介服务,算一种新体验。他们还存在“结婚难”的问题吗?
更让我有点注意的是婚恋网站提出的一个论点:从对婚姻的人文关怀角度看,“有钱人也是弱势群体”,这和人们之前在媒体上看到的某些极为张扬的“富豪征婚”广告中所显示的高调与霸气大相径庭。这种带着调侃的“低调”显然也算比较理性的说法。
一位“王老五”坦言:做老板其实很辛苦,平时几乎被工作封闭。出门是轿车,下车有人接待,业务应酬是上饭店吃饭,去酒吧喝酒。在这些地方,遇上的人很难合适。又说,没时间是一个重要原因,太有钱则是另一个不便言明的苦恼。这些有钱人实在看不清对方到底看中的是自己的钱,还是自己的人。
这番话显然有一定说服力。在知道了我的身份后,另一位参加活动的“王老五”很坦诚地讲了自己的困惑。他年纪不到四十,身家过亿,以世俗的眼光,算得上标准的钻石级王老五。我问他征婚的基本条件,他列举了几条,比如年轻,相貌,学历,性格,艺术品味,顾家,愿意生养小孩等等,不算不合理。我又问他最排斥的是哪几条,他说嫉妒心不能太强,因为做生意要社交,太太不能像警察一样时时监督;此外,之前的情感经历不要太复杂。接下来,他迟疑了一下说:“太富太贵的也要排除。”我问为什么?他说:“太贵的,就是父母有一定官位的,近期看是好事,但现在官场腐败人所共知,闹不好万一成了贪官,对未来影响太大。”我点头,又问:“太富有什么不好?对你做生意不更有利吗?”他摇头:“再富也就是睡一张床,吃一口饭,人能享受的其实很有限。富家小姐成长环境太优越,太娇气也怕将来不好相处。”
他告诉我,作为婚介网的VIP会员,对方给他介绍过不少优秀的女孩,但每次相亲前他都会踌躇,最大的累“确实”是不知女孩真心看好他什么?他说自己都有点“相亲焦虑症”了。我笑了,说:“财富本来是你最大的优势,但凭着这个优势吸引来的女孩你又不能放心,你希望对方看更重的是你本人,而不论你的贫富,但你一开始的招牌主要就是财富,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婚姻本身也是一种投资,而且可能是相伴终生的大投资。做如此重要的长线投资,不光要有眼光,还需要耐心。平常心很重要。只要选择正确,茫茫人海,总有一个人是适合你的。至于富人也有的相亲之难,不过说明现在的人们还不能以平常心看待财富,而这种社会理性的成熟还需假以时日。
第96篇、爱情故事别误会,我是来借数学作业的
我上初中的时候,是个规规矩矩、言语不多的学生,内心自视甚高,表面愤世嫉俗。因为我长得不好看,又特别胖,还特别凶狠,因此没有人追我。
但,有一天,奇迹发生了。我同桌,一个外号叫“小猪精”的家伙鬼鬼祟祟地告诉我:五班的“大叫驴”(一个嗓门巨大的男生)喜欢我。这个消息犹如晴空霹雳,震荡了我年少的内心。
我们年级分五个班,二班是数学班(学习尖子班),剩下的四个班是普通班,我在四班。上体育课的时候,男女生是分开的,一、二、三班同性学生一起上体育课,四、五班的一起上。我们班的浑小子跟五班的那帮可熟了,所以,我深深地相信了这个传闻。每天出早操、课间操的时候,免不了警惕地多看“大叫驴”两眼,越看越觉得他形迹可疑,不像个好人,似乎对我不怀好意。
这令我忧心忡忡,每天都躲着他走,就连最爱玩的丢沙包都提不起兴趣了。说起丢沙包,我之所以喜爱这项运动,完全是因为可以变相地打人。我亲手缝制过一个特大号沙包,里面装上了足足半斤多绿豆,拿到学校给大伙看,他们纷纷惊为天包,不敢用。别人的沙包被我砸漏了好几个,我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砸沙包使出了扔手榴弹的劲儿,“大叫驴”总是自告奋勇地前来当靶子,我也不客气,砸得此人“哎哟哎哟”地叫唤。在知道他喜欢我之前,他还配当人体沙袋,知道他喜欢我之后,他就什么都不配了!
因为他思想肮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这一条,就得下地狱,挨油煎——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天,下了课间操,“大叫驴”从后边追上来拍我的肩膀,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心里大为吃惊,今天是我爸爸妈妈结婚纪念日啊,难道他为了追求我已经把情报工作做到这个地步了?我恶狠狠地说:“跟你有什么关系,那是我们家的事!“大叫驴”愣住了,我走出20多米,听见他在后头喊:“美国的尼克松总统死了!今天出殡!”
一个星期二的中午,“大叫驴”又打来电话,说在校门口的塑像边等我。
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一个男生突然约一个女生出来,那还能有什么事儿?我匆忙赶到校门口。果不其然,这傻小子还等在那儿。
一看见我,他眉开眼笑地迎上来:“哎,那小……”
“你不要说,听我说,就一句。”
“啊?哦,你说你说。”
“我要说的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已经没有希望了,请你不要打扰我,如果你继续对我有所企图,我们俩连朋友都做不成,你知道吗?”
听了这样的话,“大叫驴”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神呆滞,脸上红云乱飞。过了半天,他才讪讪地说道:“那你也能听我说一句吗?就一句。”
我无比冷静地把手抱在胸前:“好,你说。不过我希望你能给我们双方都留下一些余地。”
“大叫驴”苦着脸说:“真的,我是来借数学作业的。”
后来我忘了我是怎样回到家的……
当年的“大叫驴”后来尾随我到新西兰,变成了我的先生Leon。现在,他常常敲门进屋,我问他:“有什么事儿吗?”他诡异地一笑,说:“别误会,我是来借数学作业的。”
第97篇、爱情故事每一朵百合都要恋爱
世间每绽放出一株百合,上帝就会创造出一株金盏来陪伴她,即使最平凡最卑微的那一株也不会例外。而让我们与生命中的金盏、百合擦肩而过的,往往是那颗期望爱情而又害怕受伤的卑微的心。
1
12岁那年的仲夏夜,在外婆家用来藏书的小阁楼里,我第一次读到了这个关于水仙花的故事:
有一位母亲,在她的花园里种了两株水仙,冬天来临的时候,如果开金盏的话,她将有一个儿子;如果开百合的话,她将有一个女儿。因为渴望能拥有一个儿子,所以她特别不希望开出百合花。
其实,这位母亲并非不喜欢女孩,而是疼爱女儿到了不忍让她出生的地步,她害怕自己拥有一个奇丑无比却偏偏聪明又善良的女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孩子的一生将是多么的不幸。
她企盼着自己能拥有一个儿子,能以善心厚待他生命中的女孩,给她短暂的人生中可以记忆的幸福。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化解了我孩提时代所有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为什么被送到乡下外婆家的不是甜美可人的妹妹?为什么每次合唱演出时,个子矮小的我却总被塞在最后一排?为什么外婆总说我是无人疼爱的小可怜?原来,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不公正待遇,只因为我是一株错生的百合花。
13年以后,我成了上海这座繁华都市里一家电台的情感热线节目主持人。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都会准点坐在直播间里,与来自四面八方的陌生人共同感悟他们生命中刻骨铭心的感情故事。因为爱情从来都是一个不断希望然后又不断失望的过程,所以,我的节目中从来都不缺少渴望倾听与倾诉的听众。
也曾有熟识的人好奇地询问过,年轻如我,又哪来的对人间情事深刻而精辟的分析?
一个刻意远离爱情的女子,对感情理所当然有一份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领悟。
2
从周一开始,每天下午5点,我都会收到沈原发来的内容统一的邀约短信。每一次,我都需要以一连串的深呼吸来抚平因为过度紧张而显得呆滞的情绪,然后再以忐忑不安的沉默替代应有的回应。
对于沈原,我不敢轻易地拒绝,因为害怕他真的会因此而退缩。也许从他让我在直播间里第一次哑口无言的那一晚开始,就注定我今生都将与他纠纠缠缠,直到永远。
那一年的2月14日晚10点,电台的直播间里,伴随着在每年的这一天都会被无数痴男怨女传唱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哀怨的旋律,我用低缓的语调说着事先酝酿好的开场白:“在今天这样一个应该被花香弥漫的夜晚,我的手中没有玫瑰,我想送给依然孤独的你一束彼岸花,因为我相信,爱即使在此岸凋零也会在彼岸绽放。”
正如我的预想,此后便有无数为情所困的孤独男女打进热线,寻求安慰。哀婉的情愁,让那晚的直播节目做得异常成功。离节目结束还有5分钟的时候,我接进了当晚的最后一个电话:“我很想知道,在情人节的晚上仍需坐在直播间里聆听悲情故事的女主播会不会比旁人更落寞?”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是那么猝不及防地通过电话传进我的耳朵。
这突如其来的疼痛与尴尬让伶牙俐齿的我一时语塞,傻傻地呆在那儿,全然忘记了正在直播的节目,导播只好提前放起结束曲,草草结束了节目。
浑浑噩噩地走出电台时,已是夜里12点半,道路两旁的商场早已打烊,只是被玫瑰与气球包裹的门柱仍然渲染着情人节的余温。
手机就在这一刻突兀地响起。
“你好,我叫沈原,好不容易才从电台问到你的电话,我就是刚才打进热线的听众,请相信,我并无恶意。每次听你的节目都会被你犀利的见解折服,本以为我的问题会引出你更独到的见解,没想到,让你难堪了,实在对不起……”
3
“6点半,梅记私房菜馆?”
周日,当沈原第七次发来同一内容的短信时,我知道,我连忐忑不安的沉默也无法做到了。
“为什么一定要请我吃饭?”还好是发短信,如果是打电话,他一定会感觉到我声音里传递的不安与企盼。
“梅记的当归红枣鸡汤很有特色,深秋进补,对于常熬夜的你大有好处。”
原来如我般坚强的女子,也终究敌不过一碗暖汤的关怀。
“知道吗,从小到大,甚至没有人肯安慰性地称呼我一声美女。”简短的回复文字里掩饰不住的是我的自卑与彷徨,我甚至不敢想象,如果沈原终于知道了他心里那个温柔体贴古灵精怪的小天使竟然是如此平凡无奇的女子,还会一如既往地将我视为掌心里的宝吗?
“水仙在开出清新脱俗的花朵前同大蒜相差无几,而你,就是一株含苞待放的水仙,只为在遇到我的一刹那,欣然绽放。”
4
唐甜是在沈原进入餐厅前5分钟才被我连哄带骗地拽来做友情客串的。
她是台里出了名的万人迷,一进餐厅,就引得四座的男士纷纷侧目。在她的映衬下,本来就平凡的我就越发显得鄙陋了。
6点30分,穿米色休闲西装的沈原如约而至。正如我曾千百次设想的那样,出现在我面前的他温文尔雅,沉稳而不失品位。而眼前的我又是否是他魂牵梦绕的女子呢?
唐甜又一次露出了她的招牌笑容,而我也极力控制住自己紧张不安的情绪,努力地冲他淡然一笑。
在分别与我俩对视了5秒钟之后,沈原毫不犹豫地坐在唐甜的身旁,谜底被豁然揭开,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永远只能在童话中上演,而我所要面对的,只能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唐甜尴尬地低头旋转起了桌上的茶杯,陶瓷与木桌发出的轻微的碰撞声却在我心里掀起了狂风骤雨,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我想,只有坐在这个位置才能更好地注视你。”一个如天籁般的声音宛然在耳边响起。
王子爱上了灰姑娘。两个人的世界让人浑然忘我。唐甜也经常乐此不疲地学沈原打电话给我,因为只有他来时,我才会下厨做些令她垂涎三尺的小吃——将翠绿的菠菜榨成汁,掺入雪白的面粉中,再做成碧绿的菠菜水饺,也只有恋爱中的小女人才会有如此精致细腻的情怀。
直到那日,办公室里坐班,不经意地一抬头,发现刚刚还秋高气爽的天空竟没由来地乌云密布,昨晚刚洗的衣服还在阳台上。
急匆匆地跑到楼下,还没来得及进楼道,就先被一阵熟悉的笑声给震住了。也不知沈原说了什幺,竟惹得在阳台收衣服的唐甜笑得花枝乱颤,而倚在门框边的他也是一脸的柔情蜜意,任谁看来都像是一对缱绻情深的小恋人。
“不过是刚好牵挂着还没收的衣服而已。”踉跄着走在楼梯上,我强忍着夺眶而出的眼泪对自己说。
终于,在那一晚,朦朦胧胧地从睡梦中醒来到客厅倒水,看着前一分钟还抱着电话讲得眉飞色舞的唐甜逃也似的冲回卧室时,我竟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寒颤,带着最后一丝侥幸按下重拨键时,听到的竟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无论是沈原还是唐甜,都不会想到,那个在头一天下午还饶有兴致地为他们包菠菜水饺的我会在第二天不辞而别。是的,他们都忽略了,即使世间最平凡最卑微的女人也会有一颗尊贵而不容侵犯的女人心。
美丽的海滨小城,我在一家私立小学做着语文老师,朝九晚五的生活过得简单而乏味。如果不是那日领着孩子们在海边游玩时与唐甜的偶遇,沈原这个名字将会和我生命中许许多多拥有过的曾经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然。
喧闹的海边,嬉戏的人群,就是那么不经意的一瞥,却意外地发现了正躺在海滩上晒太阳的唐甜。
强迫自己露出久别重逢的笑容向她走去,只是依然忍不住想问一句:“沈原,他还好吗?”
在用惊诧的眼光将我从上至下打量了一番后,唐甜突然发疯似的抓住我的双肩,歇斯底里地朝我吼道:“你发什么神经,无缘无故地玩失踪,你知道你把沈原害得有多苦吗?”
茫然地看着唐甜,我有些迷惘,难道他们没有如愿以偿地在一起吗?
“知道吗?从你出走的前两个月开始,我和沈原还悄悄计划着,要为你举行一个特别的生日派对,而他也会在那一天向你求婚……”
原来,那些午夜时分的电话,那些欲言又止的神态,只为给我一个特别的生日派对。
“直到去年,一直没有你音讯的沈原才在父母的要求下,和一名护士结婚了。婚礼当天,他醉得一塌糊涂,还不住地叫着你的名字……”
熙熙攘攘的海边,我最后一次默默地在心底重复着那个关于水仙花的故事。直到那时,我才恍然明白,原来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故事的寓意:其实,世间每绽放出一株百合,上帝就会创造出一株金盏来陪伴她,即使最平凡最卑微的那一株也不会例外。
而让我们与生命中的金盏、百合擦肩而过的,往往是那颗期望爱情而又害怕受伤的卑微的心。
第98篇、爱情故事有些错过是值得的
她到他的城市出差,装作很平淡地告诉了他。他也装作很平淡地对她说“好啊,等你忙完了,一起吃饭吧。”他们有在一起吃饭的理由。因为,爱过……
没见过面的那种爱,传说中柏拉图式的那种爱,建立在电话线和网络上的爱。美好、浪漫,也脆弱,脆弱到等不到这爱开花的那一天,就被他扼杀了。
他把这称为理智和冷静,他认为男人应该具备这样的良好品质。
半年过去,他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可知道她要来的消息,心里还是有高兴和喜悦。现在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见到她,但时间成了问题,她要参加会议,他也有别的重要事情要做。
距离还是有的。其实所有的距离都不算距离,真正的距离是恐惧,一个孩子对于火的恐惧,一条鱼对于陆地的恐惧……
他发了短信,告诉她“下次吧,时间充裕的时候,我们再见。一生那么长,总会有再见面的时候……”隔了一个小时,她回了两个字“好吧。”到这里,一切仿佛都已释然。
可她还是发了短信问他,到他那里怎么走。她放弃了自己要做的事情,对他说,哪怕就是见到10分钟也好。他回复了短信。
一生虽然漫长,也许这次错过,所谓再见的机会,就像天际的流星,看得见,抓不到了。
在等她的路口,见她远远走来,他忍不住,张开怀抱,拥抱了冬季寒风里走来的她。她的围巾,她的手提袋,她温暖的手,她的仿佛只有他才懂的信赖……他知道自己会拥抱她,正是因为对自己的知道,才会恐惧见到,恐惧爱像一粒倔犟的种子,在冰天雪地的缝隙里也能顽强地发芽生长。
在咖啡馆里,淡淡地说着话,更多的时候各自无语地看着面前的杯子。她握着杯子的手,纤细、柔弱……他知道没有足够的时间把那双手握在手中,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你的城市的夜景很美。”回到她的城市之后,她给他发了这样一条短信。“见你的那几十分钟短暂得像梦一样……”“我像是没有去过你那里……”“我也觉得你没有来过……”
爱很短。有些爱像花一样,插在花瓶里很好看,为了在很短的时间里怒放,还可以剪伤它的根部,撒上盐。只是,开放之后是无尽的空虚。
而一生也真的很长,有时候长到让人不耐烦,想让它快点儿过去。
只是,偶尔在想到某个人的时候,僵硬而封闭的心会有些柔软,会觉得在这漫长的一生里,有些错过是值得的。
第99篇、爱情故事买断婚龄
近日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是一个千万富翁,因为新欢,给了旧爱600万。一时网上众说纷纭,许多人认为,不可以要他的600万,你就值600万了吗?要我说,可以拿,权当买断婚龄。
记得自己有个最要好的女友。当时为了家庭和爱人,可以说牺牲了许多。男人是个事业型的,工作起来很玩命,女人默默站在男人身后,放弃了自己的进修、升职,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交给了家务、孩子,安心地相夫教子。后来男人升得越来越高,两人自然不般配起来。男人非要离婚。女友也想不通啊,一闹二哭三上吊。后来,她想通了,跟男人要八十万,算是买断婚龄。“钱一捧出,自此井水不犯河水,我也不用怨妇般地逢人便说。”女人平静地讨价还价。
男人牛气冲天,当场答应了。八十万是笔不小的数目了。女人很快用它盘了家服装店,整个身心投入到生意中去,很快经营得风生水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又认识了另一个优秀的男子,正应了各花入各眼这句古训,在前夫眼里早已是昨日黄花的她,在后者看来却是百年不遇的好女子。他不很会说话,却坚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亲手做最好吃的饭菜,送到她店里,经常有客人光顾店里,见他们头抵头,就着一个饭盒,吃得正欢。
女友提起从前的婚姻,早已没有半点留恋:“其实捆绑不成夫妻,爱既已不在,不如买断。我不觉得拿了钱会玷污了自己的尊严,我不这么看。如果不拿钱,我会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说这么多年的付出很不值,也很委屈。男人不是要变坏吗,都说是让钱给烧的,那就用钱解决吧。我劝那些姐妹们,拿钱的时候,大可以理直气壮一点,你曾经付出你的青春、你的爱情,既然他视你如糟糠,那就为自己开个高价!”
女友的店在小城做得红红火火,新的小家也如日中天。女友叹息着:“幸好那时跟他要了一笔钱,自己终于可以重新活转过来,相遇这段迟到的爱情。要是分文没有,居无定所,一个离过婚的女子到何时才能喘过气来呢?只怕此生也难咸鱼翻身了!”
我为网上那位妇人祝福,有了600万,什么样的生活追求不来?许多买断工龄的人都因为有了那笔启动资金,活出了自己的精彩,女人一旦脱离了已经死亡的婚姻,在生活中游刃有余,还愁寻不来真爱、觅不到知音?那个薄情男人,会不会因为600万周转不灵元气大伤直至屋倒船倾了呢?也或许他会怕了再次支付600万,从此对待感情、婚姻都不敢儿戏了,那这个钱花得还是值的。
第100篇、爱情故事婚姻似杯水,爱情如风筝
有一对母女,母亲快五十了,女儿二十八。不同的是年龄,相同的却是母女俩都离了婚。虽然两人对待丈夫和家庭的态度不同,但结果却是相同的——都是丈夫离她们而去。
父亲做生意赚了大钱,而且生意越做越大。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母亲担心男人禁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想起朋友曾经说的“要想拴住男人的爱就要管住他的钱袋”,母亲就开始对丈夫管得死死的,紧紧盯住他。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如临大敌,兴师动众。走在街上,如果发现做丈夫的偶尔看了别的女人一眼,就开始了没完没了的盘查拷问。
一次在父亲的公司,母亲看到丈夫和一位女同事谈笑风生,马上面如土色,开始胡搅蛮缠,大肆吵闹,如此这般,弄得父亲疲于应付,更是心烦意乱。
一天,父亲生病了,母亲倒了杯开水,不小心倒得多了,端着满满的水走路时,极怕洒出来,没想到,越是小心越是紧张,结果,绊了一脚,不仅烫了手还打碎了杯子。
父亲长久的积怨终于在那一刻化作一腔怒火,大发雷霆地吼她。母亲亦不甘示弱,反唇相讥。于是,两人唇枪舌剑,闹得不可开交。丈夫最终忍无可忍,弃她而去。
太过于紧张,太在乎,太死心眼,往往会事与愿违,越是爱他,害怕失去他,就越要给他空间。因为这样才不会令他窒息,如果死死看住他,早晚有一天他会离你而去。
女儿10岁时父母离异,父母失败的婚姻没有给她带来启示,反而让她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女儿长大后也结了婚,丈夫是个性格外向乐观、热情奔放的人。为了吸取母亲的教训,她从不过问丈夫的交际和工作。即便丈夫跟她说起,她也从不搭腔。她认为母亲就是太爱管父亲,所以把父亲给逼走了。儿子出生后,她把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到儿子身上。就在这个时候,丈夫回家渐渐晚了。她毫无怨言地在客厅里等他,开着灯热好菜等他……丈夫开始彻夜不归,虽然她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她还是忍着没问丈夫……这样过了一年,丈夫提出要跟她离婚。
“为什么?”她极其惊讶了。
“不为什么。我觉得我俩没有感情。”丈夫很自然地说。
她不懂,为什么自己从不管着丈夫,他也会对自己感到烦厌呢?她感到极其失落。
一天,她带着儿子来到郊外公园放风筝,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儿子不断地放着线,风筝在天空中越飞越高,孩童们大声欢呼雀跃。风筝努力地往上飞,边飘边摇曳着,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她抬头仰望着,不时地为儿子欢呼几句:放高点,再放高点……因为极力想让风筝飞得更高,儿子手里的线就拼命地放松……风筝飞得越高风力也就越大,不一会线“绷”的一声断了,风筝最后栽在湖里。
望着掉下来的风筝,儿子哭了,她的心猛的一阵颤抖,突然想到了自己曾经的婚姻。因为太过于放纵对方,给对方太多的自由,他才会飞得越来越高,飞得越来越远,直到断了线。霎时,她泪如雨下。
原来婚姻就如一杯水,不能倒得太满,倒得太满就会溢出;爱情就像放风筝,不能放得太高,放得太高就会断线。
第101篇、爱情故事我的“黄油”老公
爱情也许并没有真的让我们那么失望,失望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放弃。
我爱吃黄油,因为这个爱好,被我现在的老公爱上。
记得当时是在北京飞往深圳的早班飞机上,空姐给每个人送一份例行早餐,没有什么好挑拣的,全飞机都一样,有面包、有水果、有火腿肠,当然还有一小块包装精致的新鲜黄油。
我立刻把黄油从餐盘里捡出来,握在手心里,冰冰凉,是我喜欢的感觉,好像刚从冰柜里取出来似的。我想都没有多想,撕开包装就把整块黄油放进嘴里。我喜欢冰过的黄油在口中融化的感觉。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什么?
我的邻座张开一张吃惊的大嘴和画满问号的眼睛!如果有一个漫画家要画四格漫画的话,我想当时他的那副表情应该是漫画的第三格,一连串的问号全都冲着我嘴里的黄油飞过来,而且更夸张的是,他让我感觉到那些问号一个一个撞到了我的嘴唇上!我可是在吃我最喜欢的黄油!我当时简直恼怒之极,后来他成了我的老公之后,我证实了当时我对他的猜测,他的确是在想——我身边的这个女人一定是没有见过黄油,可怜的女人,她把黄油当作水果糖了!
我匆忙咽下嘴里的黄油,简单恢复了一下自信,直截了当地问那张吃惊的大嘴:“你知道黄油有多少种吃法吗?”
“但是,我不知道还有你这种吃法。”
“少见多怪!”
他从盘子里找出自己的那一块,递过来。这次我斯文地撕开包装,用塑料餐刀把黄油划成薄片,然后再用小刀把面包从中间一分为二,回过头来再把刚才划好的那些黄油薄片一片一片地夹进切好的面包中去。
“是这样吗?”我把现场制作的黄油面包给他递过去。
他姓黄,叫油。据说爹妈都是憨厚朴实一辈子没有听说过什么叫黄油的石油工人。
我问他:“很喜欢这个名字吗?”
他说:“讨厌极了。”
“为什么不改呢?”
“派出所不给改,他们说我改名的理由不充分。”
现在,我已经是黄油的老婆了,但是无论是作为食品的黄油还是作为老公的黄油,都让我感到痛苦,甚至有一点点绝望。
首先说作为食品的黄油——谁都知道那不是一种健康食品。只要看看这几年我的体形变化,就可以想见我的爱好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的朋友们经常问我:你为什么不能喜欢水果蔬菜呢?西红柿不是很好吃吗?苹果黄瓜梨荔枝山楂桃子,什么不能喜欢呢?偏要喜欢吃黄油!如果黄油便宜,农民伯伯早拿黄油喂猪了!那是最容易让人增肥的东西,其一小块的效果相当于睡前吃一大块奶油蛋糕!
于是,我决定放弃黄油。我告诉自己健康的生活不需要黄油,黄油只会使我变成一头肥猪,而我不愿意像一头肥猪一样过一辈子,所以我要把黄油从我的爱好中删除,扔到垃圾站,再清空垃圾站,我永远不想再见到那样一种黄澄澄冰冰凉放在冰箱里保管得很好看很新鲜的黄油了!
再说作为老公的黄油——他太让我失望了!我们最初的恋爱就如同一块新鲜好吃的黄油在口中缓缓融化一样,美妙极了!但是现在黄油变成了脂肪,知道脂肪是什么东西吧?就是让全世界的妇女都仇恨的东西!
说说我的那块大脂肪吧!首先好吃懒做,他从来不做任何家务,因为他是东北人,他告诉我在他们老家男人是从来不做家务的,那是“娘们儿”干的事儿!
其次,他眼高手低,一年换十个工作,最短的做一天,上午去下午就回来了,最长的做一个月。他总有理由,而且理由总是一个:“我为什么要做那么无趣的工作?我应该做管理。”什么叫管理?反正在我的感觉里,他总是最后被人家解除管理。
第三,还需要第三吗?一个男人,又不去外面挣钱又不在家里干活,这样的男人做你的老公你会感到生活充满快乐吗?
但是我为什么会爱上黄油?并且把自己嫁给他?因为他样子帅?高大?喜欢唱歌,而且歌声动听?我记得在我们陷入爱河的那段时间,是这个城市最美的时节,所有的树都绿了,天空晴朗,每天的太阳都是温暖的。我们走在街上,飞鸟飞在云间,我们觉得世界是如此美好,四处盛开着艳丽的花朵。但是现在我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一团糟!他不刮胡子,不洗衣服,袜子脏了就扔掉再买新的,而且最可恶的是这个家伙居然听信一个什么混混儿的话,要自己创业。知道什么叫创业吗?就是拿着自己的钱去注册一个没有任何名气的公司,然后办执照办税租办公地点。我的黄油以为只要自己有一个公司,他就会是总经理,并且会有一群人听从他的管理、给他卖命、为他挣钱,而事实是,他的公司只有他和那个混混两个人,一个做总经理一个做董事长,而所有的钱都是我亲爱的黄油出的,那是这么多年我们所有的积蓄。我亲爱的黄油跟我说:“我们公司很快就会赚到钱的,赚到钱以后,我们就买大房子大奔驰。”
我问他:“为什么说我们的公司?难道不是你一个人的公司吗?”
“你们女人就是目光短浅,他是我哥们儿,你知道他叔叔是谁?他叔叔是一个大官呀!他跟我说过,他不出钱,他是关系入股。有了他这层关系,咱们公司还愁生意吗?”
我厌恶地看着我的大黄油,现在他彻底像一摊浑身流油的脂肪。我懒得跟他说他的那个哥们儿是个混混,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叔叔,再说我也不相信他有那样一个叔叔,如果他真有那么一个叔叔,而且他的那个叔叔肯帮他的话,他就不会混到现在这么惨——要靠骗人过日子。
我亲爱的黄油老公越来越经常地西装革履地出去跟人家谈生意,而且越来越晚地回家。他最初总是兴奋地跟我说今天遇见谁谁谁了,人家答应帮我们完成一笔什么大业务,过两天,那笔生意又没有了。现在他懒得跟我说任何事情,我猜他是没有脸面跟我说了。他能跟我说什么?他说“亲爱的老婆,我们的钱打水漂了”?或者说“亲爱的老婆,我被人家骗了”?
他是男人啊,男人是有自尊心的!尤其是一个东北男人!那种自尊心就像玻璃一样易碎,就像装满TNT的炸药一样易爆!你愿意和玻璃与炸药一起生活吗?
我们决定离婚的那天早晨,空气中充满肃杀的味道。他从冰箱里拿出一小块黄油,冰得恰到好处,新鲜香甜。他坐在餐桌前面,用不锈钢的餐刀把黄油切成薄薄的小片,然后一点一点均匀地抹在面包上。他把那片面包轻轻地放在我面前的餐盘上,然后继续取出一片新的面包,继续在新的面包上抹黄油。
第102篇、爱情故事浪漫不能当饭吃
我和他常常在晚饭后,牵着手到海边散步,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做着又健康又省钱的运动。
玫瑰VS月季
婚姻最初的时光是要经过磨合之后,才能离幸福越来越近。可惜当初并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恣意而骄纵地汲取老公给我的关爱。
婚后自由而散漫的光阴里,老公脱下了恋爱时浪漫的外衣,我才真正发现他是一个没有情调、不解风情并且不浪漫的男人,曾经设想慢慢把他改造成理想中的浪漫男人,可是几个回合下来,最终只能偃旗息鼓,于是感叹不已,当初怎么就没有睁大一双火眼金睛,看清他的真面目呢?现在米已成炊,说后悔已经晚矣。
大约身为女人都有那么一点浪漫情结,我也不例外。
有一次过节,下班后和他一起去他的母亲家吃晚饭,回来时天色已晚,路过灯火通明的商业街,遇到一个卖玫瑰的女孩,左手挎着个篮子,里面装满了深红的玫瑰。
很多人说玫瑰俗,但我却一直喜欢玫瑰,馥郁而芬芳,以及玫瑰所隐含的寓意。女孩走到我们面前停下来,甜甜地笑道:“哥哥,给姐姐送一朵玫瑰吧!姐姐那么漂亮,正好和玫瑰相配。”女孩的嘴像抹了蜜一般的甜。
我听了之后,笑意盈盈地看老公,目光中是鼓励和期许。谁知老公说出的话真是大煞风景,噎得我半天回不过气来。他问女孩:“多少钱一朵?”女孩伶牙俐齿地说:“十块钱一朵。”
老公犹豫了一会儿,好像是做出重大决定的样子,讨价还价地说:“太贵了,能便宜点吗?平常日子才三四块钱一朵。”
卖玫瑰的女孩嘴不饶人地说:“先生别搞错了,今晚可是情人节的前夜。”
老公摇了摇头说不买。我特别恨他犹豫时的样子,不像一个男人,平常口口声声说爱我,这会儿只不过是一朵花而已,却不肯买给我。
我用力甩掉他的胳膊,自顾自地向前走去,由于用力过大,老公被我甩了一个趔趄。他追上我说:“不就一朵花吗?值得你生这么大的气。改天我到母亲的园子里摘一抱回来,你要多少有多少。”我狐疑地想,母亲的园子里好像并没有什么玫瑰。
过了几天,我就把这件事忘到脑后。有一天下班回来,意外地看到餐台上的一个敞口的花瓶里插着一大把怒放的月季,我惊喜地跑过去,拿在鼻子底下嗅了一下,老公趁机跑过来笑嘻嘻地说:“这些花是送给你的。”
不听则已,一听气从心中来,花虽漂亮但毕竟不是玫瑰,我一把把那些并没有招惹我的月季从窗口扔了出去。
老公跑到楼下,气喘吁吁地把那些花拣回来,重新插到花瓶里,一脸委屈地说:“我骑了十几里地的自行车,跑到家里采来这些花,累得腿到现在还痛,你不领情就算了,何苦还拿它们出气?”
我冷笑道:“是你摘的玫瑰?亏你想得出!你怎么没有摘一棵狗尾巴草送给我?”当时我只是觉得委屈,并没有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么刻薄的女人。
他有些生气地说:“什么花还不是一样吗?代表的都是一样的心情。你怎么能认定一个男人送玫瑰给女人就是爱她,不送玫瑰就代表不爱她。这样太武断了吧?”
我蛮横地说:“不一样!”老公在一边低头生气不理我。
小气And吝啬
日子久了,越来越发现老公是一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人,吝啬得像葛朗台一样。和他一起去酒吧喝酒,我总是喜欢叫一杯加冰的矿泉水,用一根吸管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地喝着。
老公不解地对我说:喝矿泉水还用到酒吧来吗?这一杯矿泉水的钱到超市里能买好几瓶矿泉水,至少够你喝一个星期的。
我对着老公挤眉弄眼示意他小点声,回头望一眼低着头窃窃私语的人们,好像并没有谁注意我们,才略微放下心来。遂恶狠狠地瞪他一眼说:“你就不能小点声?你不懂,并不是真的为喝矿泉水才来的。”
经过我的耐心说服,他才略有改进,故意压低声音问我:“我还是不懂,不为喝矿泉水,那你来酒吧干什么,总不是为了喝酒吧?你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酒鬼,我怎么不知道?”
我哭笑不得,生气地打断他:“是为了释放心情。”他一脸认真地问我:“你的心情不好吗?”我不答起身离去,还听到他在一边嘟哝:“心情不好,喝矿泉水顶什么用?又不是药。”
我懒得理他,心里想,我什么时候心情不好了?到酒吧来就是心情不好吗?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老公是故意在跟我作对,故意装傻充愣。毕竟他也是大学本科毕业的人,智商不会如此之低吧?
于是慢慢启发他,昨天去香洲酒店办事,看到对门的男人在给他太太开生日派对,他当着众人,送给太太一条鸡心链子和一个香吻,那个浪漫啊!我垂涎三尺地说着,配上一脸生动的向往。
可是他就是不上当,屡屡让我难堪,去咖啡厅喝咖啡,他就大声说:真不明白,这种苦东西有什么好喝的,喝多了脸上还会长斑点。咖啡厅里所有的人都转过头来看他,那时候我真恨没有一个老鼠洞钻进去。
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同事丽莎在一次聊天中说,最近要和丈夫一起去泰国旅行,我听了兴奋无比,回到家对老公说:丽莎放大假准备到泰国旅游,我们也计划计划去什么地方玩一次,去不了国外,国内也将就。
老公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对我说:还得研究研究。我高兴得一塌糊涂,老公总算还有点浪漫细胞,还没有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从那天起他电视也不看了,每天晚上拿着地图和笔指点江山,细心地研究着每一个可去之处。看到他的状态我从心里高兴,难得他答应得这么爽快,研究得那么认真。我在一旁吃着水果上着网,心里美滋滋的。老公经过一个星期详细而周密的研究,终于得出结论:走得太远太累,不如就近找一个游泳馆游泳去。我听了很赞成他这个主意,雀跃地说:“老公,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就你那智商,跟上我还差得远了。”
老公又开始研究游泳馆的事,从远郊的度假村到市中心的游泳馆,统统在他研究之列,哪儿的海水好,哪儿的便宜,最后得出结论:有去游泳的钱还不如出去吃一顿呢!我听了默默无语,偃旗息鼓,心里想着他还不定怎么折腾呢!果然,隔了几天,老公底气不足地对我说:出去吃还不如买回来自己做实惠些。
我沮丧,好好的一个旅游计划,最后变成和平常的居家没有什么两样的日子。
浪漫不能当饭吃
结婚不到两年就有了宝宝,生宝宝时却是意想不到的难产,两天一宿才生出来,痛得我日夜无眠,一下子体味到了做母亲的伟大。我生baby的过程中,老公也陪了我两天一宿没睡,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我痛得一塌糊涂,什么都不知道,醒来时对面床上的女人对我说:“你爱人刚走,他对你真好!”我对她笑笑没说什么,心里暗想:老公当然都是人家的好。
那女人的丈夫派人送来了一个大花篮,放在病房的窗台上,很招眼。我羡煞,我天生是一个对鲜花没有抵抗力的女人,我对她说:“你老公对你也不错啊!”她苦笑说:“他忙,没来。”
傍晚时,老公来了,并没有给我买什么鲜花之类,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所以也并没有感到意外和失落。老公给我带来了他亲手做的鸡汤、白煮蛋、小米粥。
有一天,他来医院给我送饭,坐在床边扭扭捏捏地对我说:“我想送一份礼物给你们娘俩。”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慢慢地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给我看,那是一张平安保险单,上面写着我和儿子的名字。他说:“这是我平日节省下来的钱,买了一份保险,送给你们娘俩做个纪念。”那一刻,我的眼睛里积满了泪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我知道,这不是他平日节省下来的钱,而是下班后,背着我在外面打工赚来的钱。
老公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不是我不想浪漫,都是因为我们没有钱,即使有点钱也不能浪费,一定要花在刀刃上。”我很明白他的话,可是年轻人怎么能甘心忍受一成不变的日子?
我低着头对他说:“都是我太任性了,只顾着自己的感受。”我看到老公的眼睛也是红红的,心想,反正鸡汤和小米粥比鲜花实用,反正浪漫不能当饭吃。
从那时起,我真正地爱上了这个不浪漫的老公,和他挽着手一起去菜场买菜,在一旁看着他和小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笨拙而又可爱。看着他在厨房里挥刀舞勺的样子,我觉得真的很幸福,虽然他做完饭之后,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我收拾的工夫比他做饭的时间还要长,可是我从来不说他,家庭生活重在参与。有时候我也和他开玩笑说:“你是男人,以后少进厨房。”他笑说:“人家电视上的大男人都下得厨房,我就不能?”
我从他身后抱住他的粗腰开玩笑道:“人家是新好男人,而你不过是个小气男人,只有我不嫌弃你,将就你,唉!真是命苦啊!”
老公说:“我是不够浪漫,是不够优秀,但对你却是一片坦诚,用我心换你心,婚姻光有浪漫是不够的,对门那两口子昨天离婚了。”我听了唏嘘不已,那么浪漫恩爱的一对,说散就散了,还是我们塌塌实实地在一起好。
从那时起,我不再动辄就跟老公要浪漫,我们拥有踏实而温暖的幸福,还有何求?我和他常常在晚饭后,牵着手到海边散步,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做着又健康又省钱的运动。
第103篇、爱情故事心安定,才能听到温暖的声音
他们都不是彼此的第一个恋人,都受过爱情的伤,却又不甘于在茫茫人海中永远形单影只,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这个年代,爱情已经不是在一起的理由。他安稳、上进、性格温和,工作也稳定,这就算好了。她靓丽、张扬,却不得不游离在情感的边缘,终究是累了,倦了,需要一个臂弯来休息。
婚礼举行得很低调,就像他们的恋爱一样,在一起很久了,身边的朋友才陆陆续续知晓。然后就是流水一样的日子,上班下班,一起回婆家一起走娘家。他说该起床了,她便起床;她说要吃饭了,他便放下书。
无事或无聊的时候,两人也没有太多的话:他捣鼓那一堆数码产品;她慢慢地,调整着一只手表的准确率。
那是一只江诗丹顿手表,亮粉外壳,很柔和的金属质感,是她的初恋男友送的。那是个性格激烈的男人,从大一开始追求她,出现在她所有寂寞、伤心的时候,甚至为她整整买了4年的早餐。那个男人利用假期拼命打工,这样在她生日的时候,他才能送得起这一款江诗丹顿手表。女人的爱,都是从被感动开始的,她被初恋男友感动了,爱了,天也荒地也老,再也不曾让自己的心有过片刻的摇摆。为了迁就爱情,她离开了父母身边,找了并不对口的工作。谁知道,这样爱着的一个男人,在不久之后,就转而忘情,将热情投入到别人的怀抱中去了,她黯然转身,却始终无法释怀。那一只手表,她一直戴在身边。现在身边的这个人很好,只是不会如此费心送一只手表给她吧。
婚后,她几乎每天都要在手里摆弄这只表,不是因为思念,不是因为不忘情,只是觉得这表很怪,经常失去声音,以至于她总是怀疑它坏掉了,要解下来摆弄一下,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生怕是丢了什么零件。
失去了滴答声的手表,就像没了嗅觉的人,无趣又让人恐慌。有时候,她会将手表放在枕边,依然经常听不到那熟悉的滴答声。
幸好,他不知道这只表的来历,只当是旧物,却没觉得这东西沾染了感情和回忆。
那日,她下了班无处可去,又不想回沉闷的家,就一个人逛商场,一层层逛下来,喝一杯咖啡,时不时瞄一眼手表,以便确定时间。还早,于是,她打算到5楼去看看家居用品。接近电梯的时候,他来了短信,问她在哪里?她回答在某商场,人便跨进了透明升降电梯。
几乎是忽然之间,大厦里浓烟滚滚,人们胡乱地跑,人影叠着人影。她听不见声音,只能张大了嘴巴,透过厚重的玻璃门注视着这个混乱的世界——好像是某个楼层失火了。要命的是,电梯停在了半空中,里面一共3个人,都吓得面如土色。
不知道过了多久,消防车来了,大厦管理人员有秩序地疏散人群,顾客们惊慌失措地一个个离开……好像是一个梦。也许,会死吧,她忽然那么想他。他说今天要做红烧鱼,还有炒笋丝,兴许,她是吃不到了。她咬着牙,拨手机,没有信号,于是在屏幕上留言:原来我是如此想念你……
突然就看到了他。他慌里慌张地跑过街道,跌倒了,又爬起来,右手举着手机,向这座大厦奔过来,直到被警察拦在警戒线之外。他抬起头,那么茫然无措的样子。她站在半空中,心,狠狠地疼了一下又一下。
危机在1个小时后被解除,原来是因为最近干燥的冬日天气,各地公众场合频繁发生火灾,商场在进行火灾逃生演习,虚惊一场。碰巧的是,升降电梯居然在此时坏掉,害得她躲在那个无声世界里白白伤心地绝望了一回。
从电梯里走出来,他已经等在门口,冲过来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她不习惯这样,有些羞涩地转过脸去。他附在她耳边说:“我刚接到你的短信,就听到了这座大厦着火的消息,魂都飞了……原来,我真的不知道,内心里会这样在乎一个人的。”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听到手表在耳边“滴答滴答”,一步步向明天接近。曾经,跟初恋男友在一起,她的心是多么浮躁喧闹啊,完全沉静不下来。
沉睡的间隙,她嘟囔了一句:“这手表的声音,好吵。”然后她果断地将它塞在了枕头下面。
她将头向着他的臂弯靠了一靠,原来,两个人在一起,只有心安定了,才能听到外界的声音。这声音,多么笃定和温暖,安然无一丝杂乱。
第104篇、爱情故事亲爱的,现在我们回别墅吧
三年前,我和大明同在广州天河的一家电子厂打工,我做人事,他做生管,天天打照面,我们不可避免地恋爱了。
当时我和大明分别租房住,花费不菲不说,而且很不安全。我住的地方老有一个男人在半夜三更来敲我的门,把我吓得不轻。我把这件事给大明说了以后,大明沉思了很久,然后突然对我说:“你愿意和我‘同居’吗?”我吓了一跳,赶紧要逃。大明一把抓住我说:“不是真的同居,而是在一房一厅里,你住房我住厅的那种,我给你做晚上的免费保镖,乐意吗?”我犹豫了半天,觉得身在异乡要保护自己也没有别的办法,于是决定答应他,但是我对大明说:“咱们约法三章:一、晚上10点以后,你不许赖在我的房里不走;二、不能乘人之危……”大明打断我说:“我绝对做君子不做小人!这么久了,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我当然相信大明,相恋三年,我和他的感情比国际大厦的根基还要坚实,他从来是个说到做到的人。
当天大明就去找房子,回来后他兴高采烈地向我汇报:“有两个一房一厅。一个在杨箕村,月租400元,没有任何家具,另一个在石牌,有全套家具,月租800元。”以我们的收入,只能选择400元的那间,可没有任何家具,又怎么住人呢?大明神秘兮兮地问我:“你知不知道有一种家具是不要钱的?”见我一副迷茫的表情,他说:“过两天让你见识一下!”
三天后,他说可以搬家了。在杨箕村一条巷子的尽头,走得快要绝望的时候,大明说到了。打开门,天啊,我差点没晕过去!里面摆满一屋子的家具!纸箱做的家具!客厅里有用电视机纸箱做成的桌子,有用水果箱做成的榻榻米,有用多个纸箱拼成的床。再一看我的房间,更绝!除了用纸箱拼成的床外,还有用电冰箱纸箱做成的挂衣柜,有一个用异形纸箱做成的半圆形的梳妆台,墙壁上挂着的也是纸板子做成的镜框,上面贴着我嘿嘿傻笑的照片……
所有的“家具”都蒙上了一块淡黄色的布,整个屋子经过精心处理,一点也不显得寒酸,相反,倒有一种温馨和谐的气氛在流动.我指着榻榻米问大明:“能坐吗?”他一屁股坐下去说:“结实着咧,里面全部塞满了泡沫!我捡了三个中午,才捡够这么多泡沫和纸箱。本屋所有家具一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本人负责维修!”我擂了他一拳,也一屁股坐下去,大明搂着我的肩接着说;“你说这屋子像不像个纸箱别墅!”我说像!非常像!纸箱家具,方便实用、分文不花,而且常换常新。大明真是天才,只有天才才会想出这样的绝招。
把两个人的衣服放进一个“挂衣柜”里,把两个人的书放进一个纸箱里,把两个人的被子放在两张“床”上,之后,我和大明开始了幸福的“同居”生活。
我们买了一个电饭锅,先烧开水,然后煮饭,最后炒菜,一锅三用,大明的拿手菜是做番茄鸡蛋汤,他做的汤味道鲜美极了,我百吃不厌。我的看家本领是炒白菜,大明说我炒的白菜可以注册专利,每次都风卷残云。
一个不加班的周日,我们去旧货市场花250元买了一台彩电,两个人像娶媳妇一样地把它抬回了家。从此,在忙碌了一天之后,坐在榻榻米上看电视,成了我们的保留节目。
每天下午6点,电子厂下班的铃声一响,大明就会从生管部给我打来电话:“亲爱的,回我们的纸箱别墅吧!”我就下楼去,挽着大明的胳膊,穿过高楼如织的天河新城回家。这样的日子如此反复。
有一次,大明指着一座大厦问我:“你想不想住在这里面?”我说不想。因为我曾去过那栋大厦的一户人家,里面装修得极其豪华,但男女主人的心却离得很远,他们正准备离婚。我和大明虽然住在纸箱拼成的屋子里,但我们的心靠得很近,我不羡慕那样的人家。
我们的房子后面有个小小的天井,因为楼上老扔一些纸巾类的小垃圾下来,几乎每天都要打扫一遍。这天下班回来,我和大明发现天井里躺着一条鱼,一条一斤来重的剖得干干净净的鱼,它的腮帮断了,很显然,是楼上哪户人家晾的时候掉下来的,大明捧着那条鱼朝楼上嚷了好几遍:“谁家的鱼掉了?”没人答应,我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地把它煮了。鱼香在屋子里弥漫,大明说:“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一户人家的老人把很多钱藏在被子里,没来得及告诉家人就去世了,然后,他的家人在窗台上拆洗被子……”我打断他:“那人朝楼下使劲地抖被子,钞票纷纷扬扬,全部落到了一楼人家的天井里,一楼的穷人捡了那些钞票,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捧腹大笑。
就像每一个出来打工的人一样,我们有时候会做这样的白日梦,梦想挣了一大笔钱衣锦还乡。大明不止一次说过,等我们挣够10万元就回他的湖南老家,他家在107国道旁,大明一直想在国道旁建一栋漂亮的三层楼房,一楼做门面,开餐馆,大明的父母住二楼,我们住三楼。大明把房子的结构都设计好了,一有空就拿出来看看,从结构图上看,那房子的确不错,坐北朝南,间间宽敞明亮。大明会根据我们存款的多少不时地向我汇报“房子”的进度:“亲爱的,我们已经建到二楼的阳台上了,有了阳台真好哦,你可以搬张椅子坐在上面晒太阳!”“亲爱的,这个月发了工资后,我们可以建一个洗手间,你再也不用跑公共厕所了。”说这些的时候,大明会把我冰凉的小脚放进他的怀里……
这一年广州的冬天极其寒冷,但因为跟大明在一起,因为对那座房子的迷恋和对未来生活的向往,我们的纸箱别墅里充满了阳光。有一天,大明突然对我说:“我们结婚吧!”我问:“什么理由让你提前给我‘转正’?”他拥着我:“一个女孩跟我在纸箱子拼成的房子里过了大半年,并且毫无怨言,我没有理由不娶她!”我说我得想想。是得好好想想。一个能用纸箱子制造满屋子家具的男人,一个喜欢在冬天把我的脚放在他怀里的男人,我应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日子嫁给他呢?
现在,我和大明已回到他的老家湖南宁乡,我们的小楼房已于去年建好,跟当初规划的一模一样,它静卧在山水之间,有着朝阳的阳台,宽敞的卧室,实木的家具。我们在一楼开了家“广州餐馆”,不卖海鲜甲鱼,只卖鱼火锅、炒白菜、番茄鸡蛋汤等家常菜,因为价廉物美,107国道上过往的司机经常光顾,我们的餐馆生意兴隆。大明把餐馆打理得井井有条。一个能用纸箱子制造一屋子家具的男人,是有能力做好任何事情的,我没有猜错。
我把那几块淡黄色的布拼起来,做了我们新居卧室的窗帘,有时候,看着风把它吹得鼓鼓胀胀,恍惚中我们又回到了那个温馨的纸箱别墅,这样的感觉经常不期而至地进入我和大明的梦里,打工路上的那些纸箱家具,已成为我们生命里温暖的回忆。
第105篇、爱情故事痛爱
他反复向我提起一个事实:我已经将前妻的墓做成双穴,有一天我会躺在她的身边。
你今年几岁?
50岁。
有这个必要吗?男人50岁时很走俏,你能保证不会遇到新的恋情?
他不答,开始讲他的故事。
他和前妻是同一家工厂的工人。她是职校分来的学生,美丽漂亮,引得厂里的单身小伙子都在“蠢蠢欲动”。他是她的师傅,上班下班,他紧跟着她,保护她不受滋扰。
在他俩的婚礼上,那些失意的小伙子们借着酒劲骂他:哼哼,保护她,有这样保护的吗?他却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这场婚姻却让他烦恼得不得了,因为即便她做了母亲,即便她年过三十,年过四十,总是有男子向她献殷勤,总是有关于她和谁谁相好的流言。
终于有一天,他有了婚外恋情。
他说,直到如今,那些关于前妻的传言都从未得到过证实,而自己倒是真的出了轨。唉,他叹气。最后,他们离婚了。
分手后有3年里,两人几乎没有往来,直到她得病,是不治之症。更要命的是,这是一种疼痛异常的病。
她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他,他在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
他送她进手术室。术后,他从麻醉中唤醒她,护理她……在她痛不欲生、漫无尽头的两百多天里,他停掉一切工作,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喂饭喂药。他常常握住她的手,紧紧地抱着她,希望她能把疼痛传递给他。最后,她死在他的怀里时,甚至有些笑意:不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