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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简短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2-09 1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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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淡淡的味道

“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辛晓琪的《味道》洒满了房间。

雅芸从顶层的柜子里拿出一件海蓝色毛衣,这是张桐最喜欢的,是他们谈恋爱时,雅芸送给他的第一次生日礼物,雅芸把毛衣凑近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的味道,眼泪又一次止不住的留下来。

张桐的死给雅芸打击很大,张桐到上海出差为了赶回来给雅芸过生日,在回来的路上车速过快,撞到了隔离带上,死的挺惨的。

张桐死的时候,雅芸正在家里做饭,做的全都是张桐最喜欢吃的菜,端最后一道菜上桌的时候,手一抖,盘子掉到了地上,这时候,电话响了,是张桐的老板打来的电话。

雅芸连围裙都没摘就跑到了医院,医院里张桐的同事都在,大伙都瞪着雅芸,这时手术室的门打开,推出一具全身盖着白布单的尸体,雅芸冲上去,被张桐的同事拦住:“嫂子,桐哥的脸有些变形,别看了,怕吓到你”

“你们让开,他是我老公,变成什么样子我不怕”雅芸哭着推那两个人。

“让开,听到没有”雅芸哭喊

“让雅芸看看吧,你们让开”老板走过来说

雅芸哆嗦的掀开白布单,“啊”的一生昏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在病床上,旁边的小柜上放着一张带血的生日卡片,雅芸拿起卡片:“我的宝贝,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我平时工作总是很忙,没时间陪你,今天我将功补过,宝贝,有你的日子我很快乐,你是我心中的一片云。。。。”后面的字,被血侵的模糊不清,她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雅芸抱着卡片大声痛哭。

雅芸被同事送回家,小杨问她:“你自己可以吗,我留下陪你吧,你这样我不放心的”雅芸默然的笑笑:“回去吧,我没事,想一个人静静”

送走了小杨,雅芸呆呆地站在客厅中央,到处是张桐的味道,到处是张桐的影子,她把两人结婚去海南旅游时的录像找了出来,两人在三亚时,张桐张开双臂大喊:“雅芸,我爱你,我爱你直到永远”

雅芸抱着膝盖,蜷在角落里,“雅芸”她听见有人在叫她,抬起头,看见窗帘那有个黑影,“雅芸”那个黑影又叫她。

“张桐是你吗”雅芸挣扎着站起来,跑向那个黑影。

“雅芸,别过来,我伤的挺难看的,不想吓到你,就这样好吗”

“我不怕”雅芸哭着说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走了”黑影说

“好,我不过去,张桐,你为什么狠心把我一个人扔下,你为什么狠心把这个家扔下,你说过,要与我牵手一生的,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你说过要给我过每一个生日,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多想你,你这样把我一个人扔下,我怎么办”雅芸哭喊道

“雅芸,对不起,是我不好,车开的太快”张桐抱歉说

“张桐,我不要听你说这些,我要你活过来,你不能这样对我,家里全都是你的影子,你的味道,你回来前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抽的那牌子的香烟,做了你最喜欢吃的饭菜。。。”

“雅芸,我的宝贝,我爱你,是我不好,把你一个扔下,可你要坚强的走下去,你要坚强的面对,你是了不起的,今生我们没缘分做夫妻,来生我们在续前缘,我不在你生边,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疼自己,这样我才会放心,答应我好不好,我的娇妻我爱你,我现在要走了。。。”

“桐,你别走,能不能最后抱我一次,最后吻我一次”

雅芸感觉到那个有力的拥抱,最后深情的一吻,雅芸的泪流了出来,淡淡的烟草味道弥漫在雅芸的周围。

第2篇、爱情故事爱情传奇

她大学毕业后,职场一直比较顺利,但是,由于今年同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效益大大下降,虽然公司没有裁人,但却普遍降薪,她的工资被拦腰砍下一半还多。以前她的工资是五千多元,现在才两千三百多元,整整少了三千元。她的情绪非常糟糕,回到家,流着眼泪说:“我们老总真是下手太狠了,把工资降得这么狠,在这个大城市里,怎么生活啊!”

他默默无语,公司的利润大大下降,老总这么降工资,也是无奈之举。但是,这么安慰行吗?妻子不想听这些,工资下降这么厉害,物价却没下降啊!

好在妻子的人缘比较好,没多久,就有个在一家大公司做主管的大学同学给她介绍了份工作。工资甚至比以前的还高些,税后六千多元。

妻子去了新的公司,以前的同事得知后,都很羡慕,这很是满足了妻子的虚荣心,她小小地得意了几天。

一个星期后,妻子的心情又落入了谷底。原来新公司的利润一直在下滑,老总号召大家一起做业务,不管是行政人员、财务人员还是后勤人员,以业绩论英雄。老总宣布每个月考评一次,实行末位淘汰。

妻子一直没做过业务,根本没有客户,实行末位淘汰,妻子的情绪又开始低落起来。

新的工作不好找,原单位也回不去了,即使能回去也不好意思回,她信奉“好马不吃回头草”。

妻子的单位是做安全防护产品的。他开始发动所有的关系,做这方面的业务。

后来,在一个高中同学的帮助下,他和一个大型国企的采购部主任联系上了。他请主任在一家饭店吃饭,高中同学作陪。喝酒喝得正有气氛的时候,这个主任说:“如果你能把这半斤茅台喝了,我就采购二百万的产品。”他惊喜交加:“此话当真?”采购主任也是场面上混的人,立刻豪气地一拍桌子:“我吐个吐沫星子就是个钉!决不食言!”听了主任的话,他拿起酒瓶子像喝饮料那样仰脖喝了下去,喝完了,人也躺到桌子下面了,他的同学以及主任酒都吓醒了,赶忙把他送到附近的医院里急救。

在医院里醒过来后,采购主任说:“兄弟,医院不能让你白进,这酒不能让你白喝,我肯定会购买你爱人公司里二百万的产品……”

就这样,妻子很快有了业绩。妻子不知道这里面的艰辛,只是以为老公人脉广,面子大,有贵人相助。他在心里苦笑,但是,什么都没说。

他知道这样的好事情不会多,于是,业余的时间就在网上或是打电话查询相关的单位。结果,一个月下来,还真找到了一家急着买防护产品的企业。这个企业一向对安全防护不重视,所以向来把那些销售人员拒之门外。久而久之,那些相关公司的人就放弃了这家企业,不再上门“骚扰”。没想到,这家企业刚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上级主管领导要下来调查,企业的领导为了“亡羊补牢”,赶快下令购买一批安全防护产品。就在这个时候,瞌睡遇到了枕头,他靠着好运气赢得了五百万的采购大单。

其实,要说运气,也不算吧,他打出去的上千个电话里,只有这个有了成果,也算是他的勤奋感动了上苍。

他一下子喜欢上了销售工作。于是他去和妻子公司的老总面谈,谈了这两次销售的情况,希望能加入到这家公司做销售。老总被他对妻子的深情所感动,再加上他是个能吃苦的人,于是,就让他进了公司做销售人员,底薪就是一万元,另外还有丰厚的提成。老总还保证,以后他的妻子不列为末位淘汰的考核对象,只安心做她的财务工作就行了。

他是个很能吃苦也很有毅力的人,很快就成了公司的销售骨干。到年底,光销售提成,他就挣了二十多万……

他以前是个不善言辞的技术人员,但是,出于对妻子的挚爱,他在职场中勇敢挑战自己,毅然选择了一个自己很陌生的行业,并且做得特别出色。

呵护爱情的动力和一个男人的责任心,激发了他的潜能!他用最温暖的方式爱着妻子,很快让爱情转换成魔力,创造出了爱情的传奇……

第3篇、爱情故事爱情不是“被动”,而是“主动”

[导读] 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

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

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

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在爱情面前,“被动”是一个永远的错误,只有“主动”主动争取自己所需要的。

第4篇、历史故事董小宛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董小宛的爱情

董小宛是明清交替之时的江南名妓,原名董白,小宛是她的艺名,字宛君,一字青莲,别号青莲女史,与顾横波、卞玉京、李香君、寇白门、马湘兰、柳如是、陈圆圆等七人并称为秦淮八艳。另外,她聪明灵秀、神姿艳发、窈窕婵娟,为秦淮旧院第一流人物,又称针神曲圣。无论是故事传说也好,还是她的才艳无双,都值得我们沉浸下来,好好的品味董小宛此人。

珊瑚枕薄透嫣红,桂冷霜清夜色空。自是愁人多不寐,不关天末有哀鸿。半床明月残书伴,一室昏灯雾阖缄。最是夜清凄绝处,薄寒吹动茜红衫。这是黄虞稷为悼念董小宛而所作之诗。从诗的整体氛围,我们可以看见一清冷佳人,夙夜不寐,手握书卷,以度过悲愁之夜。此诗整体基调,虽然处处透着悲戚之意,但也向我们展示了董小宛的窈窕身姿,清浅容颜。

秦淮八艳个个都色艺双绝,董小宛也不例外。她不仅长的漂亮,而且颇有才情,加之其清高自赏,一出场就名动秦淮。董小宛个性清高,不愿委身他人也是有原因的。

小宛自小在富庶人家长大,加之又是家中独女,受父母娇宠长大。从小就请名师教养,一举一动都透着淑女名媛的气质。虽然后来因为家道中落,不得不委身秦淮河畔,但自小严格的教养都让她不愿意清白尽失。虽然这种做法会得罪一批人,但也受许多高雅之士的赞赏。所以从性格来说,董小宛是清高的,从外貌上说,董小宛是娇丽的,从才情上来说,董小宛是灵秀多才的。

董小宛不仅仅是才情无双,而且技艺极高。因为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她精通琴棋书画,尤擅女红,值得一提的是她还是一个大厨。在嫁给冒辟疆之后,由一代名妓变为贤妾的董小宛,为冒辟疆洗手做羹汤,留下了许多名菜。甚至中国古代名厨中也有其一席之地,现在的扬州名点灌香董糖、卷酥董糖,为她所创制。

董小宛是一个向往自由,想要挣脱束缚的女子。虽然沦落风尘,被困于秦淮舱船之中,但董小宛仍然保有自己的坚持。相比于居于舟中,对人陪酒卖笑,董小宛更愿意与人畅游山水。董小宛名声打出去之后,便有一批志洁高雅之人邀其同游。虽然这些人一般都是发丝雪白之人,但在走访山水,畅游太湖之中,董小宛的心情却极为舒畅。游太湖、登黄山、泛舟西湖,在一次次陪游中,董小宛原本虚假的笑意也带上了真情。

董小宛还是一个极为痴情的人,在结识了冒辟疆之后,她便将自己的心给了冒辟疆,此后就有了她的痴情之举。在与冒辟疆的爱情中,冒辟疆一直都是居高临下的,相反董小宛则是处处主动,屈于下位。在确认自己爱上了冒辟疆之后,她多次向冒辟疆表明自己的心意。相传她一共向冒辟疆表白三十多次,情谊至真至诚。

在嫁给冒辟疆之后,战乱家贫,她都随冒辟疆一同面对。在冒辟疆病重之时,董小宛贴身照顾。把一张破草席摊在床榻边作为自己的卧床,只要丈夫一有响动,马上起身察看,恶寒发颤时,她把丈夫紧紧抱在怀里;发热烦躁时,她又为他揭被擦澡;腹痛则为他揉摩;下痢就为他端盆解带,从没有厌倦神色。等冒辟疆好后,董小宛已经累的不成人形。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董小宛这儿得到了最有力的驳斥。

董小宛为中国十大名厨之一,其中流传后世的董糖便是她为自己的丈夫冒辟疆研制。冒辟疆喜食甜食,在冒辟疆离开之时,为表相思,董小宛特意研制此吃食,托人送给自己的丈夫。

一代江南名妓,在嫁给冒辟疆之后,当年的风火好似浮沉,她只是冒辟疆的妾室,一心一意为夫君考虑。所作所为,堪称贤妾良妇的典型。

第5篇、爱情故事陪他一起看鸿雁

认识他,是在大学新生军训时。

练习走正步,一分钟前他走得英武挺拔,教官口令响起的瞬间却变得混乱不堪。他的左手左脚同时伸出,然后,右手右脚同时跟上,如滑稽的小品表演。同学们哈哈大笑,几名女生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他的脸涨得通红。

唯独她未笑,心里有微微的痛。他的长相酷似她外婆家隔壁那个小小少年。她仿佛又看见,少年远远地飞奔而来,在外婆家门前的大槐树下陡然停住,抹一把脸上晶亮的汗珠,羞涩地对她浅浅一笑。“小五哥,是你吗?”她不禁在心里轻轻地问。眼前的他,怎么会是小五哥呢?那个腼腆的少年,在10岁时的那年夏天,只因要为她捉几条小鱼,在水库边涉水而下,从此再没有上来。

班上的同学渐渐熟稔起来。她了解到,他是个极聪慧的男孩,来自内蒙古大草原。在他就读的中学,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这所名校,震撼了乡邻。

渐渐地,班上的男孩子大都有了自己心仪的女生。唯独他不解风情,把时间都给了书本。自然,他不会知道,有一道目光,总是悄然抚摸过他匆匆而过的背影。第一眼的似曾相识,让她对他有了一次次有意无意的关注。直到有一天,她蓦然惊觉,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已成为自己的习惯。

在学校艺术节上,她走进了他的视野。她表演了舞蹈《乡愁千里》。一袭长裙、高高的发髻,悠悠箫声,袅袅飘来。在温柔舒缓的音乐声里,她是一湾柔情的水,一往情深;当音乐急促强烈时,她翻腾、跳跃,飘飞的衣袂流泻的是浓浓的乡愁。坐在台下,他沉浸在这浓而醇的乡愁里不能自拔,远远地望着舞台上的她,恍若隔世。他的乡愁,她能懂吗?可她的舞蹈,分明在告诉他,她全懂得。

再相遇,他由衷地赞美:“苏雪,你的舞跳得真美!”她的脸微微地红了。就这样,他们相爱了。

有花前月下的日子相伴,大学生活过得繁花似锦。他给她讲他家乡的草原:江水长,秋草黄,湛蓝的天空中,鸿雁依依不舍地飞离北方。她也深情地向他描述她的故乡,一个婉约秀美的江南小城。他们都是那样迷恋自己的故乡。

毕业前夕,她带他回家见了父母。他没想到,她竟有那么好的家世,书香门第,唯一的姐姐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因此,父母希望她毕业之后回到家乡,承欢膝下。她娇嗔地摇着他的肩,说:“来我们这儿,好吗?”他不忍拒绝。让她随他回到草原,他能给她幸福吗?他犹豫了……反复思量,最终,他跟她一起去了江南。凭着扎实的专业功底,他在单位很快就深得领导的赏识,事业逐渐风生水起。

只是,远离故土的日子里,他嗅不到风中青草的气息,看不到那如绿色天鹅绒般的草甸子……乡愁把一颗心浸得湿漉漉、沉甸甸的,他觉得自己像一棵被拔离出土的草。他的心绪渐渐不宁起来,他的话越来越少。她想,他不爱她了吗?难道,再深的爱,终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她的愁思,如深秋的三更梧桐雨,点点滴滴……

一天晚饭后,她去他的住处。悄悄打开门,发现他在书房。黑暗中,苍凉幽远的歌声扑面而来,整个房间浸在忧伤的歌声里,如一片幽深的湖。他默默地坐在电脑前,如一片脆弱的秋叶,漂泊在湖水中。她伸出手,触到他满脸滚烫的泪。苍凉的歌声在她耳边回荡: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第二天,她点开他的博客,又听到那支苍凉的歌。博客主页上,广袤的草原,水草丰美,一行鸿雁向着北方渐飞渐远……她看到他昨晚写的博文: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当故乡!这次出差途经家乡,到母校拜访班主任,他真的老了。当年我许诺过他,学成之后,一定会回到母校任教。可是,如果我回去,苏雪怎么办?

她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首《鸿雁》,思绪中呈现一片绿莹莹的大草原,那里有她心爱的人浓浓的思乡情……她落泪了。

春暖花开的日子,鸿雁终归要飞回自己的故乡,它的血液早已被故乡的一草一木深深浸染。鸿雁南飞、北飞,原本就是一场关乎爱的轮回。为了深爱的人,就陪着他一起去看北归的鸿雁吧,她决定了。晚上,她对他说:“明天,联系你母校的老校长,看能否安排我们去那里任教。”

他愕然,继而又全明白了。他紧紧地抱住她,眼里一片晶莹……

第6篇、爱情故事一声爱,落地生根

她喜欢他,喜欢他的胡说八道,甜言蜜语,喜欢他抬头的嬉笑、低首的温柔,喜欢他与众不同的范儿,他与众不同的心。

文佳第一次见到赵刚一时,正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青春最美时。赵刚一是电影厂的美术师,剧组要来拍戏,导演带几个人先来采景,住在文佳工作的华厦。那时,华厦来往入住的都是有级别的人。

这天,文佳正在当班,幽静凉爽的走廊静悄悄的,圆拱落地窗外,虫们正起劲叫着,文佳有点倦意,倚着台子有点昏昏欲睡的意思。忽然,一阵悦耳的口哨声由远及近,接着,一个年轻活泼的男声传来:劳驾,给开下516——房——后面的声音几乎收回嗓子眼里,因为他看到了文佳昏昏欲睡的样子,立刻就收住脚站在拐角抱歉地笑了。

文佳激灵一下全醒了,下意识拿起钥匙板闪出台子,这是她的职业素养,任何时候都能瞬间拿出最饱满的工作状态。只见这人的军绿汗衫挽到肘上,一条军绿短裤,一双回力鞋,头上俏皮地扣着一顶切·格瓦拉帽。这小伙子一双不大的眼睛笑意盈盈,使他有些青白的脸上生动了,他身材不高,有些单薄,拎着的网兜里是几个俗称白蜜罐的香瓜,一股甜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文佳点头,妩媚一笑,袅袅娜娜轻盈地踏在紫色大花图案的地毯上朝516房走去,天蓝色束腰连衣裙让她的美丽展露得恰到好处,手里的钥匙板隐约作响,如环佩叮当,充满乐感。

学画的赵刚一后来无数次向他两个和妈妈一样美丽的女儿讲述那一刻自己的感觉:在落地窗投射的光影树荫里,我觉得你妈就像个走在童话里的仙女,我愿意就这样一辈子走在她的身后。

事实上,当时被雷击一样的赵刚一在不情愿结束这段行走的童话时很不艺术地说了句:进来吃个瓜吧。倒是文佳礼貌地谢绝后问了个有点文艺的问题:你刚才那口哨——那是什么曲子啊,真好听。赵刚一告诉她,那是一段美国舞曲,很有名的。

下班后,刚走出华厦的文佳迎面就“巧遇”赵刚一:下班了文小姐,我这有两张音乐会票,我能冒昧问问你有空有兴趣去看吗?夕阳下的赵刚一,清秀生动,儒雅有礼,有这个城市男人少见的一种味道,让她有些心动。后来文佳说到这,赵刚一得意地自夸,这就是传说中的绅士风度啊。

这天晚上,他们看了一半音乐会就被陪看的当地朋友拉到露天啤酒广场,在灯光下音乐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相坐对杯,喝美了,有人大声唱歌,有人集体小合唱,浪漫奔放。从未见过这种阵势的赵刚一不知是被感染了还是自己先自燃了,频频举杯,劝都劝不住,最后醉得左脚踩右脚,文佳只好把他送回华厦。

开门进屋灯还没开的那一刻,他抓住文佳的手紧紧贴在自己的右胸口:文小姐,你听——从现在起我的心就为你而跳动——你要收下这颗为爱跳动的心——我爱你文——

未完倒床,再醒来已是一天以后。这是赵刚第一次喝那么多,后来文佳知道其实他的心脏先天差一点——他的心脏出生在右,和别人不同。

第7篇、爱情故事半夜醒来,愿床头再现那长发飘飘

七夕,似那心上弦。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谁轻抚了一下?是织女么。

润扯着我早已愈合的疤痕。

这一刻,那一丝闪电般的刺痛,让我跌进了,

关于回忆带给我的幸福云端.......

七夕过后,一个人来到了情侣们窃窃私语的临江岸边,怜惜着这洒落一地的粉红色的玖瑰花辨,

不曾想这节我是看着别人过完的。

只是不知道,痴男怨女,在七夕的夜晚,葡萄架下,是否听到了牛郎与织女的对话?

你的另一半,牛郎(织女)此刻是不是正在与你共同淋浴着这神人的缠绵。

一直以来,单身的我们对这个节日的到来是如此的期盼,

是因为我们对神话般的爱情有着无比的向往?

还是我们对爱情仍有着如一的执着?

还是因为我们仍坚定着有关爱情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信仰。

或许七夕的光晕才能让我们清楚地识别银河那头,哪一颗星星才是属于你自己的。

再过几天,便是鬼节。

每每此时,想起曾经的那一幕。那一丝惊吓,以及随后缓缓流淌的那一股股暖流。

令我畅怀,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那些难以忘却的美好。

那是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七夕过后吧!我跟女友买了一些菜,来到租房。准备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犒劳一下劳累的一天。女友比我小,能做得一手好菜,像她这个年纪的并不多见。不大会儿,饭

菜做好,上桌,正当我们准备共进晚餐时,窗外的天一下子阴沉了下来,“要下雨啦!快关窗!”

女友急急说道。夏天的日头落得迟,此时一看,却跟深夜差不多。又逢鬼节将至,我故意将话题

往这个方向扯。

“你知道不?天为什么黑得如此之快?”我试控性地问。

“夏天呗!风暴很正常啊,你傻啊!”女友不满天气变化的如此之快。

“你才傻呢?鬼节来了,鬼门关洞开,下面的要上来寻亲人呢?”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看这天,说变就变,你看见没有?我们回来的路上有人在烧纸钱呢?”我眉毛扬了一下。

“吓我是吧!你个X人!吓不到我的!”女友撇了撇嘴。

“这个东西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继续努力着。

“吃饭吧你,还想吓我?”女友露出那一幅不屑的神气。

却忙着给我碗里夹菜,“把卫生间的灯打开,好不?房间的灯有点暗”女友带着哀求的口气说道。

终于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一把搂住女友瘦弱的双肩,“别怕啊,有你老公我呢!”

“你好得意噢!”女友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更多的是关于未来,让人极力回避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以至于我们后来发生了轻微地争吵。

“今天晚上什么都不要想噢!”女友下达了命令,以示抗议。

“不会吧,你也太不人性化啦,灭绝的传人吧!”我不甘示弱。

“你个木脑壳!自己去看看卫生间的垃圾筒里是不是多了一些东西....”女友解释道。


第8篇、爱情故事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他爱上她的时候,她才19岁,正在远离现实世界的象牙塔里做着纯真的梦。
而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差不多忘记了怎样浪漫,因此,他尽可能小心地呵护着她和她的精神世界。
有一天,他借来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的《索菲的选择》和她一起看。
片子看完了,她并没有真正明白片子最深刻的意义,
可是有一个镜头从此嵌入了她的脑海,令她永生难忘:当人们弄开房门,冲进屋子时,发现那两个相爱的人已相拥着告别了这个世界。
她流泪了,她问他这是不是爱的最高境界。他笑了笑,没有回答。让她觉得,他一定知道还有一种更高的境界。

他等了她很多年,然后她成了他的妻子。渐渐地,不知有意无意,他们养成了相拥而眠的习惯。
无论睡梦中变化了怎样的姿势,无论他们为了什么事互不理睬,第二天清晨醒来,她总是在他怀里。
她觉得很幸福。再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开始互相怀疑他们之间的感情。
他不再对她说“我爱你”,当然她也不再对他说“我也是。”

一天晚上,他们谈到了分手的事,背对背睡下了。
半夜,天上打雷了。第一声雷响时,他惊醒了,下意识地猛地用双手去捂她的耳朵,才发现不知何时他又拥着她。
第二声雷紧接着炸开了,她或许是被雷声或许是被他的手弄醒了,睁开眼,耳里还有闷闷的雷声,他的手正从她耳朵上拿开。

她的眼顿时湿润了。他们重新闭上眼,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可谁都没有睡着。
她想,也许他还爱我,生怕我受一点点惊吓。
他想,也许她还爱我,不然她不会流泪的。

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第9篇、人生故事用一生怀念的爱情

用一生怀念的爱情

认识他的时候,她只有19岁,文静、清纯、素丽。他是她的领导和老师,才华横溢、历经沧桑。

她在24岁那年嫁给了他,这个比她大了整整28岁的男人。她的朋友都很为她惋惜,问她:他比你大那么多,有那么复杂的情感经历,身体又不好,你为什么要嫁给她?她说,我爱他,我嫁给他什么也不为,只是为了爱情。

婚后,他们真正在一起相伴的时光只有7年,这7年,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那时候,他们常常在月光下散步,有时坐在路边聊天……在她31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她在给他最后一次穿衣服的时候,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三颗水果糖——她知道,那是他在会场上舍不得吃,准备带回来给她和一双儿女的。

他走后,她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之中。她把他留给她的房子、他创作的一千二百余幅作品以及他收藏的名家字画以及各种珍贵的图书、碑帖等一万余件文物全部无偿捐献给了国家。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纪念馆建成后,她担任起馆长的职务,怀着对他深深的爱恋和无尽的思念,一边守护着他留下的一切,一边撰写他的传记,就这样静静地走过整整半个世纪。

他就是一代艺术大师徐悲鸿,而她,是他继蒋碧薇之后的第二任妻子廖静文。

如今的廖静文已经87岁了,电视屏幕上的她戴着红色的贝雷帽,着黑底红花的毛衣,系一条紫红色围巾,虽已霜染双鬓,满脸皱纹,可是从眉目、身材与举止间,仍可见当年的秀美、绰约与优雅。当她开口说话,苍老而略带颤抖的声音里字字句句嵌着“悲鸿”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地忘记她已是一位耄耋老人,而发现你面对的只是一个深陷在爱情里面的女人。

她依然把那些陈年往事,记得那样清楚——她又怎么会忘记呢?她毫不忌讳地谈起徐悲鸿与蒋碧薇的婚姻,以及徐悲鸿与孙多慈的婚外情,在世人看来十分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里,她只坚持一个立场,那就是她的悲鸿的立场。她说:我相信悲鸿。

提到徐悲鸿的去世,隔着50年的阡陌红尘,她仍然会禁不住热泪盈眶。抚摸着徐悲鸿那尊她每天守护着的塑像,她仍然会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悲鸿,我来看你了,你听见没有,我在叫你,你知不知道我的痛苦啊,悲鸿……

那晚,直到廖静文的访谈节目结束好久了,电视上已经换了其它节目,我仍然没能从她的故事中走出来。我的眼前似乎还闪现着她那双凝望着徐悲鸿塑像的眼神——那么沉静,那么深情,那么悲痛,却又是那么幸福……

其实,在徐悲鸿去世之后,廖静文曾经有过一段10年的婚姻,可是这10年,用她自己的话说“全是痛苦”,也正是这10年,让她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真正的爱是不能替代的”,正如她在用了9年的时间写就的《徐悲鸿一生》里说的那样:我对悲鸿的爱是深沉的,永生难忘。

廖静文的人生是悲壮的,整整一生的时间,都没能磨去一个人在她的生命里仅仅7年留下的烙印——可谁又能说,她的人生不是壮美的呢?毕竟,有一个人,能够让她一生都活在爱里,不论他带给她的是痛苦还是幸福,最重要的是,她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深深地爱着。

心灵札记

“真正的爱是不能替代的”。

在这个浮华的人世间,大家熙熙攘攘于名利或是物欲,掩盖着自己的情感,逃避着自己的情感,抛弃自己的感情……我们借着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麻痹心灵。

廖静文女士用一生来诠释了一个本来应该很简单的问题,真正的爱是不能替代的。

你无法想象,在深夜两点,我是如何的被这个真实的故事击中,默然无语,唯心戚然。

第10篇、爱情故事下辈子我一定好好爱你

女人原本不疯,那年女人22岁,挺年轻的。有人说她长得很一般。女人在那年爱上了一个男人,男人23岁,看上去有点忧郁,很有才华。是许多年轻女孩心中情人的标准。女人恰好和男人在一起上班工作,中午休息的时候,同事们喜欢打牌,女人不爱玩牌,但女人总给男人占着位置,等男人吃完饭以后,女人让位给他。

男人从未在意过女人,和女人在一起没有约束,女人是善良体贴的,很少笑,只是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才笑。男人并没有在意女人,可女人把男人深深的印在心上。

一天晚上,女人约男人散步,婉约羞涩的告诉男人她喜欢他。男人突如其来的震惊,很快的婉言拒绝了女人,男人说他爱的女人不爱他,他谁也不爱了,他心已死,现在他不再想谈朋友,要女人不要来找他。

女人哭了一夜,上班的时候也流泪,同事莫名其妙地看着她,男人呆呆的坐着。几天下来,女人仍旧不停的哭。男人开始心软,看得出来女人是真爱男人的。终于在一天晚上,男人约女人出来,告诉女人:如果她不介意他还放不下过去,他愿意尝试的接受她。女人答应了,灿烂地微笑着。因为男人终于接受了她。

女人和男人的恋爱很简单,没有出去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在外边吃过饭,男人对她很漠然。最快乐的时候是男人和女人一起坐在河边的桥下,有一只牛瞪着眼看着他们。女人觉得好笑。男人住在单身宿舍,女人给男人洗衣服。男人病了,女人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女人过生日的时候,男人忘了,女人说没关系。男人过生日,女人送给男人一条精致的领带。

第二年,女人和男人结婚了。家里的事女人打理的井井有条,男人回到家就有可口的饭菜,看完电视后就有热水洗澡,衣服女人也洗得干干净净。男人可以一心扑在事业上,那一年,男人升了部门经理。女人却瘦了很多。

第三年,女人有了男人的孩子。女人大着肚子的时候,弯下来洗衣服的时候比较困难,但每天还是坚持着。家里的事依旧由女人操持着。十个月后,女人难产,医生说因为胎位过高,要剖腹产。为了孩子,女人剖腹产下一名女婴,生下的时候七斤。男人的父母想抱孙子。看到生下的是个女孩,就再也没来看过女人。女人的月子没有人照顾,娘家人太远,一个月只能来一次。带些鸡鱼之类的。孩子晚上吵,女人还要给孩子把尿,喂奶。男人不体贴女人,月子里女人还是洗衣服。女人的月子没过好,下腹经常疼痛,医生说落下了病根。

孩子很漂亮也很可爱,女人默默地看着孩子长大,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男人的漠然虽然让她伤心,可是她还是爱男人。因为他是她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只是偶尔对男人有些抱怨,但过后女人就原谅了男人。也许得到的永远不会珍惜,在那段日子里,男人几乎漠视了女人的存在。

女人看着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听女儿第一次叫妈妈。欢喜的告诉男人。女儿第一次走路,女人搀扶着………。就这样,转眼,女儿长到五岁了,女人带着她去公园玩,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女人当时被撞晕过去了。等女人醒来,满脸是血,她第一念头想起孩子,孩子已是血肉模糊,送到医院,医生告诉她孩子已经死了。女人昏死过去。女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口里喊着孩子的名字,男人伤心地坐在她身边,轻声的安慰着她。女人哭昏过去。

等女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医生说女人疯了……

为了照顾女人,男人辞去了工作,找了一份临时的工作,一天只要上几个小时的班,他不在的时候叫邻居代为照顾,女人嘴里依旧喃喃的喊着女儿的名字。抱着枕头笑。看着别人的小孩就追,说那是她的孩子。男人只能把女人锁在家里。女人一会笑,一会哭的。可当她看到孩子照片的时候,女人就开始平静下来,用手轻轻的摸着照片上孩子的脸,微笑着。眼睛里露出慈祥的目光。

时间就这么慢慢的过着,女人有的时候半夜里突然叫着要孩子,有的时候又乖的象个孩子似的。整个小区都知道了疯妻,有的人同情,有的人怜悯,还有的人只是看着笑话。男人本来有份很好的前途。可是,疯妻断送了他的一切,他恨面前的女人。男人开始酗烟酗酒,他每每喝得酩町大醉,他的脾气开始爆躁。

女人浅意识的发觉男人的变化。男人吸烟很凶,女人就趁男人不注意的时候把烟藏了起来。男人没看到烟,就喝问女人。女人嘿嘿的傻笑。男人喝道:“疯婆娘,你要是不把烟给我找出来,我打死你。“男人作了个恶狠狠的打的动作。女人显然受到惊吓,卷缩在角落里发抖。男人一把揪过女人:”你听到了没有,快点找出来!”,女人哆嗦着从床底下把烟拿了出来。男人一把夺过烟,凶道:”下次你再藏我的烟,我打死你。“女人看着朝夕相处的男人,眼泪婆挲而下。

男人出去的时候,女人还是习惯性的洗衣服,总是把孩子干净的衣服拿出来洗,她觉得孩子的衣服脏了,要洗干净。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衣服还有孩子的衣服挂在外边,她轻轻的摸着孩子的衣服,用鼻子闻着衣服,女人傻笑着,女人病了,医生说她活不了多长。男人抽着烟望着痛苦的妻子……他无助的眼神透露着哀伤。妻子依旧疯着,只是比以前容易累,闹不多时就睡着了。睡下的时候有泪水在脸颊上流淌。为了救疯妻的命,男人卖掉了所有能变卖的东西,最后不得不把房子卖掉,已维持女人的生命,延续着女人最后一口气。

女人痛苦的看着男人,手指着喉咙说不出话。拼命的喘着气,颤抖的告诉男人她喘不上气来,她很痛苦,女人的哀伤让男人心如刀割,他从来没有可怜过女人,可是今天男人流泪的告诉女人他没有办法。真的。他告诉她能做的他都做了…。而女人仿佛知道自己要死了,于是不再比划,只是费力的喘着气。泪也不知不觉的流淌。

女人是在第二天凌晨时分去世的,那时候男人睡了,当男人醒过来的时候,女人依偎在男人的怀里死去了,脸上残留着泪水。男人兀自发现床前放了一封信,男人急迫的拆开信,女人清秀的字迹印入眼帘:

“亲爱的老公:

我流着泪给你写下这些文字,我知道我快不行了,今夜突然我依稀清醒过来,也许是回光反照,也许是上天怜悯我,给我最后一个机会向你告别。我依然记得我们的孩子,记得她叫我妈妈的那一刻,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竟然流泪。我依稀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为什么上天对她那么残忍,对我那么残忍。她一定在地下很孤独,没有人照顾,她在等我,我要去陪她,照顾她。

亲爱的老公,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孩子,让我完成了一个女人的路程。虽然一直以来你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可是我是爱你的,自始至终,我都爱着你。我陪着你走过的日子有很苦,你没有好好的体贴我,爱护我。我以为我会等到那一天等到你说爱我的那一天,可是我等不到了。亲爱的老公,你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当我离开这个世界,你将成为我永远的男人。

亲爱的老公,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是我拖累了你。对不起。我走了,你好好的照顾自己。记得常换衣服,少抽烟。那对身体不好的。我走了,对不起,我没有能够陪你度过最后的时光。

亲爱的老公,我最后在你的脸上轻轻的吻着,那是深情而又长时间的吻。让苦了多年的泪在此刻迸发。我走了,我会在地下好好的照看我们的孩子,你放心吧。你永远的女人。”

男人哭了,第一次哭的那么的伤心,他把死去的妻子深情的拥入怀中。回想起过去女人的辛酸,回想着女人的好。泪水一滴滴地落在女人苍白而有瘦削的脸颊……

男人葬了女人。葬在孩子旁边。他长跪在女人的坟前,哭红了双眼,抚摸着妻子的墓碑说:“亲爱的老婆,你知道吗?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多么的爱你。我爱你,真的,很爱,可是我再也不能尽做一个丈夫的义务了。过去我对你很坏,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如今我知道我是多么的冷酷。今生欠你的一切,来世让我报答你,好吗?如果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请让我好好地照顾你,爱你一辈子,好吗?”

第11篇、爱情故事人生八条该

  人生该结交两种人:良师,益友。

  人生该配备两个医生:运动,营养。

  人生该练好两项本领:做人让人感动,说话让人喜欢。

  人生该多吃两样东西:吃苦,吃亏。

  人生该培养两个习惯:看好书,听演讲。

  人生该追求两个一致:思想和行动一致,兴趣和事业一致。

  人生该记住两个秘诀:健康秘诀在早上,成功秘诀在晚上。

  人生该争取两个极致:把潜力发挥到极致,把生命延续到极致。

第12篇、爱情故事穿越千山万水,来做你的备胎

我们有355个共同爱好、355个灵魂的共振频道,可这无济于事。

共振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发生的物理反应,再强烈,也无法让彼此融合。

不需要爱情的人

遇见夏小姐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这件事情。

我们是在豆瓣上认识的,在一个帖子里聊了几句,我点开她的个人主页,然后发现我们竟然有219个共同爱好。我惊呆了,然后毫不犹豫给她发了豆邮:“注意看签名档,注意看共同爱好。”

之后,顺理成章就聊上了,微信那时候还没有流行,我要到了她的电话和QQ,时不时找她说几句话。她偶尔还会在深夜里给我打电话,通常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烦心事,我天南海北地给她讲一些新奇好玩的事情,直到她沉沉入睡,我再挂掉电话。

我爱上了夏小姐,可是她并不爱我。三个月后,我们终于见了面,再然后我的第一次表白一败涂地。因为她说:“我不需要爱情。”

我猜想她说的一定不是真心话,怎么会有人不需要爱情呢?我们都需要爱情,就像我们都需要空气和水。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贫瘠,爱情对我而言意义重大,我总有一种让自己沉溺其中的浪漫情怀,愿意为了爱情而放弃自己的所有。后来我想,只是因为我所拥有的这一切来得太轻易,在面对爱情与面包的选择时,很多人都选择了面包,这其实无可厚非。

夏小姐的家境并不好,父亲染病卧床多年,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大学,家里债台高筑,尽管她非常努力地工作,却并不能使这样的状况变得好一点。所以,她试图通过婚姻来扭转自己的命运格局。我虽然不缺面包,但是她需要的是多得吃不完还能送人的面包,我并不在她的选择范围之内。

从理论上来讲,我应该默默退出夏小姐的生活并祝她幸福;从理论上来讲,夏小姐美丽大方有才有貌,应该会很容易找到一个她想要的结婚对象,从此过上她期望的生活。

可惜的是,尽管所有的逻辑都是对的,但无论我们把背后的道理分析得如何清晰透彻,我们依然下不好感情这盘棋,依然过不好自己这一生。

当个备胎也甘之如饴

夏小姐认识了很多的有钱人,经常和他们出去吃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和夏小姐上床这件事表示出了极高的热情,却只有少部分人流露出认真交往的念头。而对这小部分人,夏小姐还在严格甄选着,期望找出一个能灵魂共鸣的人。

她有时也会坐着我的破捷达出去兜风,我们从城市的夜色里穿过,她总喜欢打开车窗,摊开手掌,迎接着呼啸而来的风。

我对她说:“你就别做梦了,又要有钱,还要和你产生共鸣,有这样的人存在吗?即使存在,你又遇得到吗?”

她说:“万一呢?谁知道呢?”

我说:“我说,你还是考虑一下嫁给我算了,我保证,最多三年,我一定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她瞪了我一眼,说:“你也别做梦了,好好开车吧你!”

那段时间我和夏小姐的关系就是如此,我们彼此知根知底,心照不宣,无话不说,像极了一对异性知己。但是在我的朋友看来,这是备胎与女神的关系。

朋友说:“这个还不明显吗?她知道你喜欢她,你也知道她不喜欢你,但是你等待着有一天她会回心转意,谁知道这一天会不会到来?她让自己有路可退,你让自己孤注一掷,如果最后有人受伤,这个人只可能是你。”

我说:“你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爱情,你不懂。”

其实他说的是对的,我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有时我甚至盼望她早点找到合适的人嫁了,然后我才能自我救赎,否则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悬着一口气撑到最后。

那天下午5点多,我又接到了夏小姐的电话。那是一个小长假,我和几个朋友正在川西徒步,走了几十里山路刚准备扎营。

夏小姐说:“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我说:“我在川西呢,出什么事了?”

夏小姐“哦”了一声,说:“那就算了,没什么,你好好玩吧。”

还没等我猜透其中的玄机,短信过来了:突然觉得好累,好想借你的肩膀哭一场。

我一直等待的那一天到了。我站起身来,暮色将至,群山巍峨,我和她之间隔了1000多公里的山高水长。走过来我花了三天,而此刻我决定:马上回去,明天晚上让她看见我。

为爱情狂奔

我迅速打点好背包,到最近的村庄询问有没有摩托车能够把我送到镇上。一个小时后,一辆摩托车从另外一个村子过来接我。快9点时,我到了镇上,却已经没有开往新都桥的车了。

我继续等,在路边站了近两小时终于搭上一辆路过的重型卡车,凌晨2点多抵达新都桥。敲开一家客栈的门,我倒头就睡,三小时后又出了门,在路边等到一辆开往成都的大巴车。下午5点多,大巴车被单边限行困在雅安附近,放行遥遥无期。我下车,打听到可以从一条老路绕过去,于是租了一辆私家车把我送到雅安,在车上和司机聊了聊,他同意收1200元钱把我直接送到重庆。

司机问:“你这么急着要赶回去,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吗?”

我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等我。”

司机说:“是个姑娘在等你吧。”

我哈哈一笑,说:“是的。”

司机说:“年轻真好啊,我年轻时也这样疯狂过。”

我说:“你那时候做了什么疯狂的事情?”

司机说:“那时候我在深圳打工,我喜欢的姑娘在新疆上大学,有一天在电话里她跟我说,她梦见我去新疆找她了,于是我第二天就请假买了火车票,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去见她,直接出现在她面前。”

我说:“最后呢,你们在一起了吗?”

司机说:“没有,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

他点燃一根烟,黑暗之中我看不清他脸上的悲喜。他还是会怀念吧,我想。

不管未来,只要现在

到重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夏小姐在我们常去的江边酒吧等着我。她出奇地平静,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向她讲述着旅行路上的际遇,她微笑地听着,慢慢地喝酒。聊到凌晨一点,我送她回家,到楼下时她突然问我:“你爱我吗?”

我愣了一下,说:“我当然爱你,没人比我更爱你。”

她说:“是真心的吗?二十年后,我已经年老色衰了,你还是会爱我吗?“

我说:“会的,因为我爱的是你那颗和我能够共鸣的灵魂。“

她说:“可是我不敢相信你怎么办?我不相信爱情。“

我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那天晚上,我给她写了一首诗。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写一首诗送给夏小姐,无论多忙多累多晚,从不间断。我对她说:“我会爱你一辈子,所以我会给你写一辈子的诗。”

夏小姐得到了一个升迁机会,可以调动到上海的一个管理岗位,归期未定。她想去上海,而我在重庆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

我们为这件事情讨论过很多次,一开始心平气和,到后来气氛凝重。大概是我过于高估了自己手中的筹码,我对夏小姐说:“我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就要面临两年的异地,你见过有几对异地恋最后是活下来的,你如果选择去上海,就意味着我们要分手,你明白吗?“

她冷静地回答说:“我明白。”几天后,她飞去了上海,不告而别。

而我,继续给她写诗,尽管她没有再回复我。到第200首的时候,我终于承认自己败了。我决定辞职去上海,哪怕因此和家里人闹得不可开交,朋友们都说我疯了。

一个朋友劝我:“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将来你们分手了,你就变得一无所有了。”他又说:“爱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美好,或许这些都是你的一厢情愿,你觉得自己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到头来,可能你感动的只有你自己。”

可我认定这辈子可能就这一次真爱的机会,未来如何不重要,我只要现在。

把过去当成故事,才有新的开始

在离职交接去上海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活动,在全国各地交换了100张明信片,所有的明信片都寄往夏小姐在上海的住处,上面都只写了一句话:亲爱的夏小姐,天涯海角,我都愿意陪在你身边。

我跟着明信片的步伐到了上海,和夏小姐重归于好。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依然每天都给夏小姐写诗,然后读给她听。我们还规划了两年后的婚礼、四年后生个儿子,六年后生个女儿,诸如此类。

可惜世事往往不能如人所愿,还没写到400首诗的时候,我离开上海回到了重庆。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夏小姐爱上了别人,那是一个能够满足她所有期望的人,她说:“我知道我以后都不会遇到有比你更爱我的人了,我也不会再像爱你一样去爱其他人了,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但是对不起,爱情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分手时,我和夏小姐在豆瓣上的共同爱好已经变成了355个。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看她喜欢的电影,她看我喜欢的书,我们都在努力地离对方更近一点,再近一点,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两个人感情的流逝。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灵魂的共振在爱情中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共振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发生的物理反应,再强烈的共振也无法让彼此融合。

“这就是我以前的爱情故事。”我说着,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对面坐着的那个姑娘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结尾,她问道:“夏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我说:“我和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听说她已经结婚生孩子了。”她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那你还会爱上其他人吗?你一直说那是你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我说:“那只是一句话而已,和‘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这种话一样,我们总是喜欢给一段感情赋予一个空前绝后的开头,直到结束的时候才能发现其中的荒谬。”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连夜赶1000公里的路吗?”我摇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写300多首诗吗?”我还是摇头,说不会。

“那如果你爱上了一个女孩,你会怎么去表达对她的爱呢?”

“我会对她说,我爱你,此时此刻。”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有一丝光芒在彼此的眼中闪烁。

第13篇、爱情故事恋爱吧,一缺一

林言又一次被围攻了。

上一次,也是在舞蹈室里,是她刚参加学校的模特队不久。因为普通,没有人去在意她。但是那天傍晚,在练习的空闲,康忱来找她了,他从男宿舍跑到舞蹈室所在的七楼,给她送来了巧克力,还有一把小花。

是她的生日,花在中间笑,他和她在花的两边笑。

康忱一走,她们就围拢来,挑起眼角看她。那以后,她就被队里的女孩关注了,只是那种关注就是欺负,她们动用一切可以的机会,对她进行打击。

她的不言语,每一次都可以换得她们的欢天喜地。仿佛不说话就是代表有自知之明,但是这一次她们没有。

老师走后,她们把她围住,都微笑地看着她,甚至还有人亲昵地叫她名字的单字。她有些诧异,在她们这里,她的名字被各种各样的字代替,比如死丫头,比如生僻生。

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总是不喜欢被排斥,而是需要友谊的。她开心极了,看样子,她们似乎就要把她也真正吸纳进这个小集体。于是她说了很多话,当她们问起她和康忱时,她无比幸福地说他们从小长大,青梅竹马,她说最近康忱好像也参加了什么社团,整天忙得不见踪影。

她们似乎听得很认真,后来有一个女孩说:“言,更衣室里有件衣服,不知是不是你落下的?”

也许是太高兴了,她记不清她有没衣服找不到了,于是立刻起身说:“好的,我去看看。”

林言离开了模特队。

那天她们说更衣室里有衣服,是骗她。她呆在小小的更衣室里,直到外面没有了声响,想到她们是去吃晚餐了,她才出来。

她的眼睛是肿的。她们依然不是要给她友谊,她们依旧在嘲笑她,她们只是用腻了先前的方式。

更衣室里没有衣服,只有一面大镜子,她一进去就看到镜中的自己,她甚至看到原来跟伙伴们融洽后的笑容会这么喜气,可很快她看见镜子上有用口红写的字,她们叫她短腿,她们甚至说,你就是站在10厘米的高跟鞋上,也没有莎莎眼里的世界,康忱被莎莎相中了,你识趣点吧。原来她们如此排斥她,除了骄傲外,还因为莎莎喜欢康忱。

可是只有林言自己知道,康忱和她,其实是越来越疏远了,上个假期,他们都不是一同回家的,而且整个假期康忱似乎也没在家。

外面终于安静了,林言决定走出休息室后,再也不来了。书里说,有了爱的女孩会变得特别勇敢,但是她却越来越害怕去想现在的她和康忱。

当她一拉开门,却看到有人正看着她。等她愣过神来,刚想躲退回去,却看到那个男生飞一样的跑出了舞蹈室。

林言关了舞蹈室的灯,也出去了。也许刚刚只是一个如她一般胆小而自卑的男生,想偷偷地来看看大舞蹈室而已。

林言去找了康忱,他真的是开始了新的恋爱,他说:“小言,我一直觉得我们还是适合做哥哥妹妹的好,就像小时那样。”

她仰着头看着康忱,他的眼睛里亮亮的,有一种她再也触及不到的灿烂,她说:“对的,康忱,我也是这么认为,我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生,都会想,要是她是你的女朋友该多好。”

康忱的脸迎着阳光笑了,她的心哭了。

没有了那些训练,没有了甜蜜小心思,林言突然觉得自己的课后生活多了许多空白。

直到半个月后的一天,她正从图书馆下来,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发给她一条短信:欢迎你参加“一缺一”社团。女生C楼502室的张洁同学腿受伤了,期待你的帮助,你愿意去吗?

张洁是她认识的,前两天在球赛上扭伤了脚。林言没多想,就跑去了。回来的路上,林言知道了,“一缺一”是校内最近才有的帮扶小社团,都是通过短信帮助别人,有困难,你只要发送短信到136***001这个号码,它就会去找可以帮助你的人。只是这个号码从没人知道是哪个同学的,而且它只回短信,不接电话。

林言笑了,刚进入大学时,她一心只想加入可以进舞蹈室瑜伽室的团队,没想到校园里还有这么神秘可爱而又温暖的小社团。

给张洁买好吃的离开时,她给那个号码回了短信:期待下一次成为被人需要的一个。

对方回信了,有些莫名其妙,但她喜欢这句话:有了自己的天使,做什么都显得勇敢。

几乎每个星期,林言都可以收到“一缺一”发来的短信,有时候是要帮图书馆的同学整理书籍,有时候是帮生病在外住院的同学送饭等等,都是些随时能伸出手去做到的小事。

但在这样一件件小事中,林言不再觉得自己是一株没有高度的卑微小草。而且,有一个周末,当在校外的小咖啡馆做了一件事后,她更加觉得她的灿烂快乐。

当时,她正躺在宿舍的床上看书,接到一条短信,说是有同学的钱包丢了,可是刚消费了,店家不让走。她拿着钱包,匆匆地下楼就跑到距离学校大约一公里的小咖啡馆,没想到会是莎莎求助。

莎莎跟她说了对不起,她说刚才她给好朋友们打电话,一个个不是出去了就是不愿意出来,后来她只好向曾经也收到过“一缺一”邀请帮助的短信的号码发求助信,没想到竟然真的就有人来,而且还会是林言。

莎莎说起康忱,她们也只是想打击她,并没人真正要去跟她抢。林言笑了,看着高高的莎莎说:“这些都过去了呀,莎莎,你只要记住,下一次如果再收到这样的短信,请相信真的有人需要你这双手。”

说完后,她心里又笑自己了,她的口气,就好像她是那个尾号001的主人似的。

秋天来了,校园里花草都上妆一样,呈现出最美丽饱满的颜色。

那天早上,林言很早就起来了,晚上,她因为短信失眠了。依然是“一缺一”发来的,只是这一次不像以往那样,都得是立即去做的。

短信说:谢谢你的这双手,在这段时间里和我一起帮助了那么多的人,明天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上午七点,在校园的小湖边会有人等你,你去了他会告诉你,你愿意去吗?小言!

林言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事实上,每按照短信做完一件事,她都想跟发短信的人说声谢谢,谢谢他让她如此自信快乐。但是每次,她拨电话过去,对方都不接。而且今天的短信让她更诧异,他为什么要叫她小言呢。看起来很甜蜜,但是因为神秘,她感觉却抓不住那个人。

想了一夜,她也释然了,只要这么做下去就足够了,这段时间的召唤和等待中,她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自信和灿烂,那么一直如此就很好,或许那个同学的想法跟她一样,一缺一的意义,就在于一起去努力,去体会帮助别人的快乐。

林言来到了湖边,想接了任务就离开的,但是,这一次,她却走不了了。

她认出来了,等她的人,就是那天在舞蹈室看到她哭的那个男生。原来他叫李特,那天他去八楼找同学,在楼梯处偶然听到女孩们商量着怎么整她,直到他下楼时经过舞蹈室,真的听到里面有哭声。

他想进去看看,就看到了哭红了眼睛的她,不知为何他后来一直替她难过,于是他暗暗地了解她,再后来,就有了神秘的“一缺一”,直到最后,他总是想找到她。

“有了自己的天使,做什么都显得勇敢,小言,现在的你,还会哭吗?”李特看着她,轻轻地说。

林言笑了,勇敢地迎向他的注视。他也笑了,拉起她的手说:“小言,我们恋爱吧,一缺一呢!”

第14篇、爱情故事那年贺卡是情书

我上学那会儿,逢年过节收到贺卡可真是件高大上的事儿,一般同学或朋友间送一张普通贺卡,写几句祝福的话语,就能让人激动不已。后来有了带香味儿的贺卡、音乐贺卡、折叠贺卡、彩灯贺卡,谁收到的贺卡越高档,说明感情的味儿越浓,若有女生收到男生送的好看的贺卡,还会引来全班同学的八卦:关系不寻常呀……

晓兰是我的舍友,她不喜欢同学间你来我往互送礼物,贺卡也被她排斥。学生就是学生,乱花钱送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加深不了感情,这是她的观点。大学三年,我们还真没见晓兰送出过贺卡,更没见她收到过贺卡。

大四那年的十二月初,校园里有点经济头脑的同学,开始批发一些贺卡挨个宿舍卖。周末,一位男生敲开了我们宿舍的门,向我们兜售他的贺卡,被拒绝后,他自我解嘲地说:“我好不容易躲过了宿管阿姨,才进入女生宿舍的,敲遍了女生宿舍的门也没卖出一张贺卡,今天你们宿舍是我的最后一站,我以本钱价卖给你们,如果你们一张也不买,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他说的当然是玩笑话,但他的贺卡的确便宜,样式图案也好看,我们宿舍的姐妹每人买了几张,晓兰也破天荒地买了一张,只见她走到床头拿起笔在贺卡上写了几个字,然后送给卖贺卡的男生:“贺卡送你吧,你要死要活地推销给我们,但我不喜欢送贺卡,就送给你吧,好好活着,以后别用生命推销了。”卖贺卡的男生脸一下就红了,尴尬地接过贺卡,转身离开了。

圣诞节那天,一张特大的音乐折叠带彩灯的香味贺卡躺在了晓兰的课桌上。“圣诞快乐,有个性的女孩!陌生人送。”寄贺卡的信封上没有注明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但这张贺卡引来班里同学的起哄:“晓兰,是暗恋你的男生送的吧?”

“去,不知道谁跟我恶搞呢。”

“哎哟,咋没人跟我这样恶搞呢,这么名贵的贺卡,看来人家是有心了。”

从那以后,陌生人寄来的贺卡一发不可收:元旦、春节、元宵节、情人节、五一节,但凡大小节日,晓兰必收到陌生人寄来的贺卡。

临毕业的一天,晓兰的这位“陌生人”出现了,他这次寄来的贺卡注上了地址和姓名,原来他就是来我们宿舍推销贺卡的外校男生,在附近的财经大学读书,也是大四学生,他那次收到晓兰的贺卡后反思了很久,决定回赠晓兰贺卡,于是便有了署名“陌生人”的贺卡。晓兰知道真相后,倒也对这位“陌生人”有了点儿好感,两人书信来往了幾次,毕业前,“陌生人”还来我们学校见过晓兰一面,两人一聊才知道他俩还是老乡,毕业后两人都返回了原籍,后来,他们还真续了贺卡的缘,走到了一起。

说起晓兰和“陌生人”的爱情经历,同学们都感叹“陌生人”在追求晓兰上舍得下本钱,敢拿那么“上档次”的贺卡送给一个不知道有没有结果的人,这哥们儿也真够任性的。晓兰说:“你们知道啥呀,他那次来我们宿舍推销贺卡被我讽刺一顿后,就再也不卖贺卡,改行去做家教了。他送我的那些贺卡都是他的积压货,贵的贺卡不好卖,都砸在他自己的手里了,所以他才舍得送给我,有枣没枣,送一张积压的贺卡试试呗。”

第15篇、爱情故事那些爱情教会我的事

欲买桂花同载酒,

终不似,少年游。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一个美人儿,又聪明,又骄傲,又古怪。有一次她跟老师说,“期末复习我可以不做那些卷子吗?如果考的时候我没有达到语数英三科满分,我自愿在一天内把所有我没做的卷子都做完。”

谈判完毕,我很担心她。放学后我走过去给她一包糖渍青梅。她说,这个好。然后她带我来到她家药铺楼顶的天台,从一个大水缸里拿出一瓶酒。没有杯子,她对着瓶口喝。问我喝吗,我说不喝。她把我给她的梅子丢进酒瓶里,然后拿起书,开始背课文。

记住,那些傲慢的人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学无术才敢傲慢,他们都是用功的。

一个酒精女孩,十六岁就开始喝酒,或者更早,十二岁,或者更早,十岁。她酒量很好,从不喝醉,学习又好,还漂亮。所以在我心里她是百里挑一的人,我喜欢她到俯首称臣,甘心为其奴犬。男人在少年时如果想过从一而终这种事,那大概就是对他们的第一个女朋友。

她喝的酒都是她爸爸中药铺用来泡枸杞、蛇或者蜈蚣的白酒。

她考到城市江对岸的著名学校,我留在原本的学校升高中。我们的学校很烂,我看起来毫无前途可言。她很快就被著名学校的男生们盯上,据说她生日那天,书桌里塞着至少十个礼物。还有一个男生把一个丝绸布袋扔到她面前,里面是一条足金项链。

她会怎么选择呢?我不知道。她住校,不常回江的这一岸来,我就从天台那大水缸里拿出一个一个的空酒瓶,有的还剩着一点点残酒,有一个瓶里有三颗干缩的梅子。

还似旧时游上苑,

车如流水马如龙,

花月正春风。

我考上大学后的那年寒假,我们系有二十人决定不回家,结伴去乌镇旅行。

说实话,做了大半年的同学,系里很多人我还不太熟,包括啾啾,她是赵一丁的女朋友。

在火车上啾啾坐在我对面,她一直在看一本自印的诗集。赵一丁则在一旁和别的人吹牛,说那本诗集的第一首就是他写的。然后啾啾对我说:“我发现这本诗集每一行的首字合起来是一句话。”

我拿过来看,其实并没有那么厉害,并没有藏着玄妙的藏头诗。但是有一页的每行第一个字真的可以连成一句话:我喜欢你。

啾啾看着我的反应。

我既新奇又兴奋,既汗颜又焦虑,唯独不害怕。

我知道赵一丁那厮配不上啾啾。

我们在乌镇找到一间非常便宜的旅馆,但二十人住不下,有人就起哄说,那啾啾和赵一丁出去住吧。

啾啾在起哄声中暴哭:“我的钱包被偷了!”

赵一丁要和男生打牌,说:“丢了就丢了吧,反正有我呢,我有钱。”

啾啾繼续哭。

后来我陪啾啾去找钱包,然后我和啾啾没有回来。

在旅馆里我问啾啾:“你害怕吗?”

她说不怕。

我们从乌镇坐火车到扬州,差不多整个寒假都在穷游。我们还在武汉打了一段时间的短工,在电脑城,替人装机和看店。

啾啾变成我的女朋友,赵一丁非常恨我,直到现在应该也很恨我。

“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你了。”啾啾说。

“不管我是不是坏人,有没有坏心?”我问。

“是的。”她说。

年轻时候的女朋友啊,都是那么好,好到如同泉水、月亮、水晶、雪。一尘不染的心,情比金坚的女朋友。

如今俱是异乡人,

相见更无音。

工作后,我攒钱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但是不久后相机的镜头盖丢了,我就去网上发了个帖子要买一个二手的镜头盖。

这个帖子很快就淹没在网站里,我想没有希望了。可是不久后,有一个ID回复我,说可以见面交易。

是个女孩子,跟我约在便利店门口见。她一见到我就说我长得像陈道明,然后走进去端出两杯咖啡,一杯给我。

我发现她始终不肯拿出镜头盖,而是跟我聊些有的没的。我只是去做个交易而己,就直接问:“你说的镜头盖呢?”她笑笑说:“忘记带了。”

她说:“只是想见个陌生人,聊聊天。”

“对不起,我还有事,没太多时间。”我说。

隔了不久,她又在网上问我:“镜头盖还要不要?”

“这次还会忘带吗?”

“绝对不会。”

我们又约着见面,还是那家便利店,我买了两杯咖啡等她。她把镜头盖给我,一只崭新的尼康单反相机的镜头盖,我开玩笑说:“不会是为了镜头盖买了一台新相机吧?”

她笑笑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不如替我拍些照片吧。”

“呃……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我委婉地说。她好像故意听不懂似的说:“这个周末?”

“要加班。”

“下个周末?”

“可能也要加班。”

“我想有几张比较好的照片,寄给山区的孩子,我以前在那里支教。”

“好吧,下下周末。”

我发现她总能想出办法敲定下次的约会。再次见面,我为她拍照,她说要谢我,请我吃饭。就这样,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是个明媚的姑娘,可是越相处越觉得她怪怪的,仿佛所有的快乐都是装出来的。

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我不得而知,她也似乎并不愿意向我吐露。

偶然看到她写在网络上的东西:如果我每见一个网上的男人,他都会成为我的男朋友,是不是最后轮到你的时候,就会回到我身边来?

这写的是一个因为和女网友见面而劈腿的男人,她所钟情的人。

她确实有一台崭新的、从未使用过的尼康单反相机,没有镜头盖,因为那只镜头盖给我了。分手的时候我把镜头盖还给她,希望她的人生也能像这只相机一样完好、完满。

眼波明,黛眉轻。

绿云高绾,金簇小蜻蜓。

我后来跳槽到电视台工作。本杰明,一个奇丑的男人,具备一切激起画家画钟楼怪人灵感的丑陋,他是我的上司。我不喜欢这个人,但他是我的上司,经常叫我去他家喝酒。

他从不知道我和她老婆每周会见一次面,其实到后来,那种事情对于我和她来说都有点乏味。我们只是待在一起,有时候坐在公园或者咖啡馆或者电影院发呆一下午,但我们觉得很好,我们是能够待在一起而不需要找寻什么话题、彼此又觉得相当舒适的靈魂伴侣。因为我们都是寂寞的人,拥有寂寞的灵魂。

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在爱荷华,每天上午九点,我到河对面的草地上,拿一张画板,开始写我的小说。那时候我因为语言不通而自卑得要死,总躲着人,像一只地鼠,直到后来有一个叙利亚人带我来一间咖啡屋。那间咖啡屋里全都是亚洲人,我的自卑一下子就消失了。我看到有一个女子坐在角落用笔记本写着东西,那就是周欢,她离开丈夫来留学。我们很快就认识并且成为朋友,然后又从朋友变成了情人。世界非常小,我后来又成为她丈夫的下属。

我总想也许某天,我会踢爆本杰明那张丑陋的脸,但是事与愿违,他被抓了,涉嫌杀人。

而我从那天起就再也没见到过周欢,她失踪了。

黯乡魂,追旅思,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三十岁过后,有一段时间,我很想结婚。

好像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时间段会非常想结婚,想过那种稳定正常而又平凡的日子。

和周欢纠缠了这么多年,我也有点累。

据说本杰明后来被放出来了,证据不足,但是周欢还是没有下落。

我跳槽到另外的公司,做纪录片。我们拿到的选题是“从事各种行业的女人”。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详细解说一名工人或者一位教师这样普通职业的女人,所以,我去采访那些我在此前并不了解的行业的女人。

有一位标本制作师,她曾做过一头大象的标本,光是掏空内脏就用了一年,她说她在大象的内部看到了它的伤口,钻进去,抚摸那伤口。

有一位颜料合成师,她告诉我从前的画家使用的紫色——推罗紫,是从地中海的一种骨螺的肉里提取出来的,非常珍贵,1000银币也不一定能买到一磅。

有一位剥蟹师,她的工作是每天坐在餐馆后厨房,用八种拆解大闸蟹的工具,将蟹肉完整剔出来,她剔好的蟹,壳可以拼装回原样,肉一点不剩。

还有制作采耳工具的女子,用鸡毛、鹤毛、鹅绒做出如一团团柳絮的可爱的小毛笔,给采耳师采耳用。

……

我一下子见识了很多奇怪的职业和有趣的女子,有意寻找一位做我的女朋友,但是最后居然是我自己公司的化妆师成了我的女朋友。她是网上很有名气的美妆主播,拥有3000管口红、3000把眉笔、3000盒眼影,除了给姑娘们灌输各大牌口红或者粉底的买买买,还是个请假妆高手。她可以把任何人的脸化成病入膏肓的样子,想要发烧、肺炎、车祸、过敏……都可以找她。

我喜欢她不是她有什么绝活,而是她人很好。

那天剧组杀青,大家一起聚餐。

我们聊着、吃着,很开心,商量要在年底去泰国海钓。散了后,我和她在深夜里一起走在马路上,不开车,只是开心地走。忽然下雪了,冬天的夜晚,路灯的光晕,飞舞的雪花扑到我们的鼻子和睫毛上,我知道我又在爱了,而且这次的爱是那么笃定。

“我可以去你家里坐坐吗?”我厚颜无耻地请求。

她说,“下次吧。”

既然说下次吧,那我就当真了。

后来,我真的去了她的家里。她的房间整洁又温馨,冰箱里有卤味、醉蟹和辣白菜,我真的不想离开。

但我想我不能轻易把这次的拜访变得不伦不类,所以我喝一杯茶,聊聊天,就走了。

我在想以怎样的开场去追求她,是比较妥当的,成功可能性比较大的。

她却沉不住气了,大概之前我献殷勤献得太过火,一下子冷却几天,发生了爱情的巴甫洛夫效应。她看到我莫名其妙很生气,安排她的工作也阻抗。

在去泰国的飞机上我问她为什么?

她正要睡着,迷迷乎乎地说:“你问这个干吗?你不是不喜欢我了吗?”

我马上表白心迹,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如今我快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妻不是以上五位中的任何一个。但是我要和现在的这位女子结成眷属,我很确定此事。

如果一个人觉得这辈子应该结婚,那么,在对结婚最有兴趣的时候结婚当然可以称作是一种幸福,至少目前我是。

我曾经有过五个女朋友,如果要我交待我和她们的故事,简单地说就是这些了。

我曾真心爱过她们,她们也如我一样爱过我。

她们是我生命中的金子,散落在时间的河床上。

她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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