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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文本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3-03-08 1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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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法制故事那场名校换爱情血腥收场

2011年8月14日,鄂尔多斯国际机场,一对中年夫妇目送着远去的飞机,欣慰地笑了。这对夫妇名叫赵留原和刘芬,刚被送上飞机的是他们的宝贝儿子赵明。

1956年出生的赵留原,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鄂尔多斯近年来靠着煤、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富了起来,人均GDP超过了香港,“北疆香港”、“中国迪拜”等名头一个接一个地戴在这座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头上。赵留原也借着这大好势头,开矿、办企业跻身亿万富豪的行列。

赵留原身边很多老板朋友特别热衷送孩子出国,这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超级富家子,被形象地称为“壕二代”,又名“土豪二代”。他们被父辈送出国,出入名校,吃穿住行皆是奢侈品,似乎只要出国镀个金,回来就能成为社会精英、时尚名流,而父辈们也彰显了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能力。

赵留原有个19岁的儿子,名叫赵明,正上高三。拥有上亿资产的赵留原,将送儿子出国留学看成有关家族荣辱的重大事项。但是儿子的英语成绩不太好,赵留原准备在出国之前给儿子找个好的家教恶补。

2010年6月,赵留原在网上发了一则高薪招聘英语老师的启事。经过一番严格筛选,一个叫郑夕的女孩被赵留原选中。

郑夕,1986年出生在山西太原,2008年北大毕业后,经同学介绍进入鄂尔多斯一家外企工作。得知昔日的同学们一个个在国外留学镀金,郑夕羡慕不已,然而,家里供她上大学已经倾尽全力,根本没有能力再供她去国外读书。郑夕想自己挣钱去美国读书,北京的一家留学中介告诉她,去美国留学必须有40——60万元存款作保证金,中介另外收取5万元费用。再加上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大概得上百万!这对参加工作刚一年的郑夕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为了早日实现出国梦,郑夕四处寻找兼职,并凭借名校毕业的优势和不俗的谈吐被赵留原选中。

赵留原夫妇与郑夕约定:先让她试教一段时间,看看效果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每次课给报酬1000元。2010年7月暑假,郑夕正式给赵明上课。

为了赢得这份高薪工作,郑夕对赵明非常用心,见赵明对学知识不感兴趣,郑夕就给他放英文版的电影,寓教于乐。从发音到语法,一点点地给他补基础,还教他些英语笑话和网络游戏中的英语对话,以增加他的学习兴趣。

让郑夕欣慰的是,赵明虽然贪玩、厌学,但还算是个乐观、聪明的学生,两人相处很愉快,他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也大大改观。这年9月进行的测试中,赵明的英语第一次及格了。赵留原对郑夕非常满意,又给她涨了工资,希望她更用心。郑夕知恩图报,更加用心。

2010年10月的一天,郑夕穿着一件蓝色旗袍到赵家授课。赵明看了她好一会,突然说道:“郑夕,你今天真漂亮!”——为了拉近关系,加之国外经常对老师直呼其名,郑夕一直都让赵明叫自己的名字,而不是老师。可这次,赵明的话却让郑夕心里一咯噔。上课时,赵明心不在焉,目光却总在郑夕身上流连,让她非常不自在。

再上课时,赵明依然进入不了状态,对一些基本问题也不好好回答。郑夕不高兴地放下课本,正欲批评赵明,却看到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目光热烈如火。郑夕一阵慌乱,忙扭头继续授课……

此前赵明一直生活在父亲的高压政策下,身边突然来了一个知性、漂亮的美女,像极了他喜欢的韩剧中的女主角,不知不觉,赵明对郑夕竟萌生了爱情。还鼓起勇气给郑夕发了条“I love you ”的短信。

“灰姑娘”编织留学梦

面对赵明的表白,郑夕哭笑不得,只当他是学生对老师的一种喜爱,并未当回事。一天,赵明见郑夕冒雨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来上课,衣服都被打湿了,问她为何不打车。郑夕觉得这是个“教育”赵明的好机会,于是,她对赵明说自己因家庭贫寒,她是靠着勤工俭学上完大学,现在又很想去国外读书充电,没老可啃的她只得靠一己之力去完成这个奢侈的梦想,每天忙得像个陀螺,下班后还要来教他学英语,之所以这么节省是为了省下钱早日圆出国的梦想,她劝赵明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学习,珍惜爹妈给他的出国留学机会……

这下,郑夕在赵明眼里活脱脱就是韩剧的女一号,我见犹怜楚楚动人,典型的灰姑娘,付出千般努力,无奈命运捉弄,卑微又凄惨。他想起韩剧中的那些富家公子为了呵护自己心爱的女人,大把花钱的范儿,赵明决定也要想办法去呵护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2010年10月10日,郑夕接到赵明打来的电话,问她在哪里上班。这天中午,郑夕刚走出公司,就被赵明拉上了他那辆宝马跑车。之后,赵明将郑夕带到一个汽车卖场,递给她一串钥匙,指着一辆红色的高尔夫说:“这是我给你买的车子,喜不喜欢?”郑夕惊得目瞪口呆:“你的胆子也太大了,一下子花十多万买辆车,不怕你爸妈知道啊?”赵明不屑地说:“我有张卡,他们从不在花钱上管我。”原本以为这样的桥段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让自己碰上了。“反正车子我给你买了,你自己看着办吧!”赵明很拽地撂下这句话,开车绝尘而去。

当晚,郑夕收到赵明发的短信:“这下,你感觉到我对你的爱了吧?”突然,郑夕脑海里升起一个邪恶的想法:既然赵明多金又单纯,靠自己不知何时才能攒够留学费用,何不利用这个壕二代对自己狂热的爱来个曲线出国呢?郑夕想了想,回答得很暧昧:“嗯,我感觉到了,刻骨铭心的。”发展成恋人关系后,背地里,赵明经常花钱给女友买名牌衣服和包包。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赵明买了玫瑰花和钻戒送给郑夕,郑夕却一反常态,拒绝收下礼物,还提出分手,并找了个借口没去补课。果然,见不到郑夕后,赵明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发短信,充满思念,也充满质问和不解。

2月20日下午,郑夕刚走出公司,赵明迎上去恳求道:“我们谈一下好吗?我真的好痛苦。”郑夕发现:不到一周时间,原来活力四射的他竟憔悴了许多。之后,两人开车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赵明追问郑夕为何突然提出分手。郑夕说自己不想当人鱼公主,赵明很快就要出国留学,到时候两人相隔万里,自己只会像泡沫一样被遗忘。

第2篇、爱情故事一个安庆小伙的浪漫情事

遇见一见倾心的她

由于家境贫寒,詹伟民小时候没少吃苦头,一年当中,只能吃到三顿白米饭。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上小学四年级时,他回家找父亲要钱买钢笔,可家里根本没钱,为此,他在家哭了半天。

詹伟民身材矮小,走街串巷时最怕的就是遇见恶狗。一次,詹伟民在一个村庄吆喝时,突然一条大狗扑上来,一口咬住詹伟民的小腿,顿时鲜血直流。正在不远处的一个老太太赶忙用棍子吓退了恶狗。直到今天,詹伟民的腿上还留有当年被狗咬的伤疤。

虽然环境恶劣,但詹伟民聪明又能吃苦,还擅长与人沟通。两年后,詹伟民给家里汇去了800元钱,一下子在村里引起了轰动。期间,詹伟民卖过钢笔、地图、照相器材等。

1998年春节之后,在外漂泊多年的詹伟民回到老家安庆创业,开了一家照相器材经营部。创业初期,詹伟民跑遍了各乡镇的婚纱影楼和照相馆,和很多老板都成了好朋友。由于营销措施得力,很快打开了局面。

一天,詹伟民去信用社贷款,无意中认识了女孩王金霞。王金霞在太湖开了一家摄影店,刚开业时,生意火爆,然而现在出现了经营危机。

詹伟民见王金霞皮肤白皙,外貌清秀,身材修长,对她一见倾心。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詹伟民听了王金霞的烦恼之后,主动帮她策划了一场营销活动。为了赢得心爱女孩的芳心,詹伟民自己出钱,租赁了音响设备,还印刷了宣传单,在县城里四处散发,让王金霞非常感动。

得知几天后是王金霞的生日,詹伟民计上心来。王金霞生日的那一天,詹伟民买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准备送给王金霞。詹伟民到了王金霞住的地方,深情地说:“阿霞,我第一眼看到你时,就深深地被你迷住了。做我女朋友吧。”这时的王金霞觉得很意外,她吞吞吐吐地说:“噢,这太突然了,让我考虑考虑吧。”詹伟民递给王金霞玫瑰时,她说什么也不愿意接过去。

詹伟民可急坏了,这怎么办呢?他转念一想:可能是自己的诚意不够吧。他立马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捧着玫瑰花对着王金霞说:“阿霞,你如果不做我女朋友,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了,直到你同意为止。你放心好了,我会一辈子好好呵护你、珍惜你、爱你的!这辈子,我就认定你了,非你不娶!”这时的王金霞觉得很气愤,怎么会遇到这个神经病?王金霞很不耐烦地说:“你是不是神经病?赶快起来吧,我不吃这一套!”詹伟民听了后,还是很深情地说:“是的,我是神经病了,我这种神经病,是因为你引起的,只有你才能治好我这个病。”旁边围了很多人看詹伟民的笑话。

王金霞还是不理睬,跑到里面房间去看电视去了。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王金霞这时才想起詹伟民,赶紧起身去看詹伟民还在不在,没想到的是,詹伟民还是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单腿跪在那里。这时王金霞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也很是感动,从这个细节来看,觉得詹伟民是个重情专一,体贴的男子。王金霞急忙说:“你赶快起来吧,有话好说,我刚刚心里着急,说的是气话,你别当真。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了,快快起来吧。”

闲聊时,詹伟民得知王金霞的母亲第二天会过来看女儿,头脑灵活的他顿时觉得机会来了:要想追到王金霞,就必须先得到未来丈母娘的认可。詹伟民去车站接王金霞的母亲,然后一直陪着老人家。詹伟民嘴巴很甜,又会做菜,很快便和王金霞的母亲熟络起来。

这年秋天,王金霞带着詹伟民回到老家看望父母。王金霞的父亲听说詹伟民的家境后,强烈反对两人交往。王金霞告诉父亲:“詹伟民踏实能干,将来会有出息的。”父亲说:“一个小学还未毕业的人,能有什么出息?”在王金霞母亲的劝说下,父亲这才接受了詹伟民。

一天,王金霞和詹伟民从安庆出发,骑着摩托车回岳西给王金霞的母亲过生日。摩托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狂奔,两个小时后,因发动机发热,王金霞和詹伟民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王金霞看着白雪皑皑的大山,唏嘘不已。詹伟民说:“我向你保证,一定把生意做好,将来买辆汽车,这样你回娘家就方便了。”詹伟民本以为王金霞听了会很激动,谁知她说:“有车有什么用,不照样还要在这山路上绕来绕去吗。要是能坐上直升飞机回娘家,那该多好啊……”

王金霞的一句玩笑话,却让詹伟民记在了心底……

夫妻携手打拼美好未来

2003年初,两人领取了结婚证。由于还在创业阶段,婚礼很简单,只是双方的亲人在一起吃了顿饭。詹伟民满怀歉意地对王金霞说:“我欠你一个完美的婚礼,将来一定会补上的。你既然嫁给了我,只要有碗饭吃,我肯定会让你先吃饱。”

物质虽然贫乏,但有了丈夫这句话,王金霞觉得满足而幸福。詹伟民一本正经地对妻子说:“这段时间,忙着追你,生意都荒废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做生意了。”王金霞听了哈哈大笑。

婚后不久,非典疫情肆虐。很多人出门都需要证件照,照相器材店的生意非常火爆。可好景不长,生意再次变得异常冷清。詹伟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詹伟民擅长观察,通过走访市场,他很快就有了新的主意。詹伟民找到一家超市,对老板说:“现在有个两全其美的项目,不知你们可有兴趣?”对方一听,冷冷地说:“是什么项目?”詹伟民说:“如果顾客在你这里购物达20元以上,我免费给对方拍一张照片。”超市老板一听,不要自己出一分钱,还能促销,这种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谈妥后,詹伟民和王金霞带着数码相机,在超市的收银台边上摆了一台电脑,超市电脑形象设计店就这样开张了。让詹伟民和王金霞惊喜的是,前来拍照的顾客非常多。一些顾客在拍照后,想放大照片;还有爱美的女顾客,想换成明星的发型等。詹伟民和王金霞本就只提供电脑形象设计,这些另外的服务都是要收费的,每张照片收15元不等的服务费。开业第一天,就有几十个顾客设计了新形象。看着摊位前熙熙攘攘的顾客,詹伟民和王金霞心里乐开了花。

第3篇、爱情故事身高不是距离:矮个儿小伙真情逆袭美女巨人

大庆市普通小伙王金宝,对身高1。97米、青春靓丽的前国家少年女子篮球队队员梁天云一见倾心。但他不知道的是,梁天云却有着无法释怀的情殇,这次,她是来大庆“疗伤”的。而梁天云因身高、相貌出众,很快成为许多高富帅的追逐对象。无钱无势、身高不及梁天云的王金宝能够抱得美人归吗?

2014年4月11日,在举世瞩目的《中国梦想秀》第7季的首播节目中,王金宝勇敢地站在舞台中央,以“我的梦想就是让我女朋友上台来”这简单的梦想,创造了全场300票满票通过的“奇迹”。当他的“女神”梁天云上台时,王金宝满怀深情、泪流满面地向女友求婚。深受感动的梁天云在观众的惊喜和祝福声中,含泪说出了“我愿意”——

邂逅,

应聘的高个儿女孩如此端庄俊美

2012年8月的一天上午,会馆客人少,比较清闲,王金宝便到大厅休息。这时,一个梳着披肩长发的高个子女孩走了进来。王金宝立刻愣住了:自己身高1。83米,算是高个头,可眼前的女孩足足比他高出一头,他需要仰起脸才能看清她的眉眼。

王金宝正发愣,女孩主动问他:“师傅,你们这里需要健身教练吗?我来应聘。”王金宝急忙应声:“需要,需要,你等着,我去喊经理。”说完,王金宝“噔噔”跑上楼,对经理说:“来了个应聘的女孩,有两米高,她若能留下,绝对给力。”经理随王金宝来到一楼大厅,果然看见一个高个子女孩鹤立鸡群般站在那里,周围的人都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她。

趁女孩与经理交谈,王金宝仔细打量起女孩。女孩高约两米,身材袅娜,眉清目秀,宛若天仙,只是看上去显得单薄,眼神也有些雾蒙蒙的,透着一股淡淡的哀愁。不知为什么,王金宝忽然有种心颤的感觉。

然而,王金宝发现,梁天云除了工作,很少与同事交往,有时同事聚会也不参加。王金宝隐约感觉到,她内心深处似有忧伤。其实,打从见到梁天云第一眼起,王金宝就喜欢上了这个高个子美女。虽说自己也高大帅气,但毕竟比她矮了一头,他只得把自己的想法压抑住了。每次翻看手机里与梁天云的合影,王金宝都希望自己能够再长高一点,这样在个头上就和她般配了。

王金宝每天都找机会和梁天云接触,帮她熟悉业务,替她买饭。对王金宝给予自己的关心,梁天云除了投以感激的一瞥,并没有过多的话语。王金宝并不介意,对梁天云更加关心备至。一天早上,王金宝发现梁天云上班时脚步缓慢,就关切地问她怎么了,梁天云见他满脸真诚,就告诉他,自己睡的床只有1。9米长,每晚睡觉,两只脚只能悬空,第二天起床便双脚肿胀,穿鞋都费劲,走路更不方便。王金宝一脸坏笑地说:“谁让你那么高呢,和我一般高不就好了。”梁天云白了他一眼:“人家遭罪你还乐,什么人啊?”

令梁天云没想到的是,晚上下班,她刚走出会馆,就看见王金宝站在门口,肩上扛着几块木板,一手拎着装有锤子、短锯等工具的蛇皮袋,在等她。梁天云满脸狐疑:“你这是干什么呀?”王金宝嬉笑着说:“献爱心啊,把你的床改造成加长版的,你的脚就不会悬空了。”梁天云心头一热,这个爱耍贫嘴的帅气男孩挺暖人心的,可带他回自己的住处稳妥吗?王金宝见梁天云有些犹疑,便不由分说把蛇皮袋塞到她手里:“拿着。”随即伸手拦车。一辆出租车停下来,王金宝将木板放进后备厢,随后钻进车里,冲梁天云招手,不容她再犹豫。果然,情急之下的梁天云只得乖乖上了车。

在梁天云住的出租屋里,王金宝围着床脚量尺、锯木板,然后乒乒乓乓,不一会儿就把床脚加长了30厘米,那聚精会神的样子像个专业木工,把梁天云看呆了。收拾好工具,王金宝故意咽了口口水,说:“我替你干活,你是不是得请我吃顿饭啊?”梁天云不好拒绝,只好乖乖地随王金宝出门。

追逐,

健身教练引领钟情女孩走出情伤

在一家火锅店,王金宝反客为主,点了好几盘羊肉:“你请客,我买单。你太瘦了,多吃点,不然你这么高个子别被风吹倒了。”梁天云既感动又生气:“你是夸我还是咒我?”王金宝目光炯炯地望着梁天云,说:“我是心疼你。”话一出口,两人的脸都红了。

氤氲热气中,王金宝见梁天云面颊微红,便大胆地直视她的眼睛:“说说你吧,你有对象吗?”

“有!”梁天云脱口而出。

王金宝顿感失落,但他还是故作绅士地一笑:“他做什么的?”梁天云沉默片刻,说:“他死了。”王金宝不相信:“分手了就说分手了呗,你干吗咒人家?”梁天云的面色逐渐凝重:“是真的。”接着,王金宝从梁天云的讲述中了解到了她的那段荡气回肠的凄美爱情:

在大庆生活了两个多月,梁天云被这里的湖光水色和恬淡宁静吸引住了,觉得这里特别适合“疗伤”。而且,这里离鞍山也近,方便她去看望张佳迪的父母,于是便应聘到健身会馆做健身教练……

王金宝深感震撼。辉煌过去与坎坷情殇居然交集在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上,而浸淫在失去恋人痛苦中的她还想着照顾去世男友的父母,这一切都令王金宝由衷地折服。他和梁天云碰了一下杯,舒缓一下情绪,问:“你打算长期留在大庆吗?”梁天云说:“看吧,有理由就留下。”压抑在心底的爱意突然爆发了,王金宝捉住梁天云的一只手,说:“有个理由你能留下来,咱俩处对象吧。”

梁天云知道王金宝喜欢她,她对王金宝也颇有好感。但是,她无法从前一段情感中走出来,而且,自己和王金宝在身高上差距太大,不般配,如果他们两人在一起,会让人说三道四,甚至承受很多压力。最重要的是,她对王金宝还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想着,梁天云抽出手,说:“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王金宝信心满满地说:“那咱们就从普通朋友做起,等水到渠成了,再恋爱。”

之后,女“巨人”在王金宝眼里变成了需要呵护的小妹妹。见她时常心情低落,他便想方设法给她制造笑点:不是给她讲笑话,就是给她唱东北二人转,周末还带她环城游。按理说,无论男女,身材高总是骄傲的资本。可梁天云却为自己的身高略感自卑。原来,她上小学时因为个子高,经常被同学们戏谑为“傻大个”,这多少给她的心灵留有阴影。而且,只要走在街上,她那“巨人”身材立刻会成为路人瞩目的焦点,令她非常难堪。

一天,王金宝和梁天云去饭店吃饭,邻桌有人对梁天云的身高议论纷纷,有人猜她身高超两米,也有人说她身高一米九,梁天云很尴尬,想离开,王金宝却示意她别动,随即走到邻桌跟人家套近乎:“你们好好猜,猜对了我请你们,猜错了你们给我们买单。”最后,那桌人谁也没猜中梁天云到底有多高,心甘情愿地给他们买了单。走出饭店,王金宝对梁天云说:“你看,别人有议论也是善意的,你长这么高,有多少人羡慕啊,你该骄傲才是!”说着,王金宝挺胸抬头和梁天云并排走在了一起,还得寸进尺挽住了她的胳膊……

从此,梁天云灰暗的天空,一点点被明媚的阳光渗透,她开始变得有说有笑,从阴霾中走了出来。2013年“五一”,健身馆休息。上午,梁天云正在出租屋里听音乐,忽然房门被敲响了。打开门,是一头汗水的王金宝:“我爷爷过生日,我想带你回去。”梁天云问:“我去干什么?”王金宝诚恳地说:“爷爷奶奶希望我带对象回去,可跟我走得近的女孩只有你,我想请你装成我对象,让爷爷奶奶高兴。”梁天云被王金宝的孝心打动了,而且她也想见王金宝的家人,便答应下来。

求婚,

一定要和女神永远幸福下去

王金宝带着梁天云回到了乡下老家。此时,王金宝的家人正热热闹闹地为爷爷举办生日宴,看见梁天云,所有人都愣住了,现场瞬间静了下来。当王金宝向爷爷奶奶介绍梁天云是他女朋友时,现场立刻又人声鼎沸,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以及所有亲属纷纷对梁天云赞不绝口,奶奶更是把梁天云拉到身边,摸着她的手,一个劲夸她个儿高、漂亮,把梁天云夸得都不好意思了。

爷爷家的门只有1。85米高,梁天云进出必须弯腰低头,很不方便,而且几次将头磕在了门框上,王金宝看着心疼不已。梁天云已被王金宝家人的热情感动了,门框磕头也不觉得疼……

第二天回到大庆,王金宝正式向梁天云表白爱情:“我虽然不是富二代,没有楼房、汽车,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有一千万的人给你一百万,也只给了你百分之十,而我,哪怕只有一分钱,也要百分之百给你花。”随即,他拿出了自己的定情礼物——一双44码的高跟鞋:“这双鞋是我找鞋店专门为你定做的,快试试合不合脚?”

高跟鞋是小羊皮的,柔软而轻巧。梁天云惊异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高跟鞋?”王金宝说:“哪有女孩不喜欢高跟鞋的,你不是跟姐妹们试过高跟鞋吗?”梁天云想起来了,一次,健身馆的一个姐妹新买了一双高跟鞋,她试穿了一下,显得身材更加挺拔。姐妹说她:“喜欢就买一双穿嘛。”她把鞋脱下来,自嘲道:“我太高了,再穿高跟鞋,就成长颈鹿了。”她记得,王金宝当时就在不远处看着她。

王金宝让梁天云坐下,随后俯身把高跟鞋给她穿上。梁天云站起来转了一圈,高跟鞋正合脚。王金宝大声说:“现在水到渠成了,做我的女朋友吧,从此你踏踏实实地高!”梁天云眼含热泪,答应了。

两人相恋后,王金宝立马将工资全部上交给梁天云:“在这之前,我前半月像富二代,后半月啃馒头,现在你管钱,我就能过正常日子了。”梁天云果然把两人的日子安排得合理有序。王金宝回家有饭吃,衣裳脏了有人洗,乐得逍遥自在。

尽管有了新的恋情,但梁天云并没有忘记前男友的父母,定期去鞍山看望他们。对此,王金宝非但不吃醋,还两次随女友去鞍山看望张佳迪的父母,帮他们干一些体力活。张佳迪母亲对梁天云说:“小伙子不错,阿姨和叔叔祝你们幸福,相信佳迪也会为你高兴……”

然而,与女“巨人”相恋,王金宝也有苦恼,那就是他常常被人忽略。不管他与梁天云走到哪儿,别人的目光永远不会聚焦在他身上。一次,他和梁天云去超市买东西,就在他转身在货架上挑选商品时,一个身穿名牌的高富帅走过来和梁天云搭讪:“有男朋友吗?想和你认识……这是我的名片。”王金宝闻言,急忙回身,把高富帅硬塞到女友手中的名片夺下,还给对方,说:“人家名花有主了,你就别费心思了。”说完,拉起发蒙的女友就走。身后,传来高富帅的一声叹息:“唉,又高又漂亮的女孩,怎么找了个矮个儿对象?白瞎了。”王金宝气嘟嘟地往前走,可走着走着,他却笑了:“我矮,我却有能耐找个又高又漂亮的对象,你能找到吗?”梁天云被他逗乐了:“就是,1。97米的,除了我,没有。”从此,王金宝不再为自己与女友的身高差苦恼,变得更加乐观和自信。

女高男矮的爱情也给他们带来一些乐趣。一次,两人去泡温泉,对面是一对夫妻。忽然,男的神经质似的喊了一声:“谁踹我?”女的看了对面的王金宝和梁天云一眼,嗔怪丈夫说:“隔着这么远,没人踹你。”梁天云却偷偷地笑了,原来温泉池子较小,她伸腿时不小心踹到了对面的男人,男人一声喊,她又马上把腿收回来了。那个男人万没想到离着自己那么远的女孩,居然长着那么长的腿,能踹到自己。泡完温泉,梁天云把这个小秘密当笑话讲给王金宝,王金宝调侃说:“你要是在1。80米深水游泳池里站着,不知道你身高又不谙水性的人误以为是浅水区,就会出事。”梁天云当真了:“看来,我以后游泳,真不能在泳池里站着了。”

两人相爱后,王金宝事无巨细处处为梁天云着想。2014年春节,梁天云随王金宝回家过年,惊喜地发现,她不用弯腰低头就能走进屋子里——原来,王家人居然将原有的低矮门框卸了下来,又将门上的墙体凿开,换上了特制的两米多高的新门框,这样,她进出时就不会再磕脑门了。得知这一切都是王金宝雇人在她来之前就已经改造好了,梁天云双眼湿润了。她原本以为,前男友死后,她再也找不到般配的爱情了。却没想到,比她矮了一头的王金宝,依然给了她“高海拔”的爱。

梁天云与王金宝的爱情故事经大庆媒体报道后,梁天云成了“红人”,走在街上总有粉丝要与她合影,梁天云有求必应,这个时候,王金宝便充当起了摄影师。

2014年4月11日,王金宝在浙江卫视《中国梦想秀》的舞台上,向心目中的“女神”浪漫求婚。最终,王金宝在人们的祝福声中,获得女友“我愿意”的真情回应。面对记者的采访,王金宝激动地说:“我就想让全国观众都知道,我要和女神结婚了,我们一定会幸福一生的。”

第4篇、爱情故事可以依靠的肩头

她爱他,但不能确定是否会嫁给他。似乎,嫁给他有些不甘心。因为他只是一个教书匠,除非买彩票中大奖,他不可能给她非常富裕的生活。

他们上下班正好可以乘同一路公交车。没有特殊情况,他便会来等她,然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家。她总是磨磨蹭蹭到最后才离开办公室。她不希望别人看到她的男朋友不是开车来接她,而是陪她去乘公交车。

那天,她因为加班太累了,上车不一会儿,就困得摇摇晃晃地打起了瞌睡。他尽量把身子站稳,让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以便她睡得更安稳。

过了几站,有了两个座位,他扶着她坐下,她靠在他的肩上继续睡。

这一觉睡得很香,等她醒来,车早已过了站。她委屈又生气地问他:“你也睡着了?怎么都坐过站了还不知道?坐车都能坐过站,还能指望你什么?”他宽厚地笑笑。她愈发生气地嚷道:“我讨厌你总是傻笑,连吵架都吵不起来,这日子太闷了。”

正在她无理取闹的时候,后座一位老妇人道:“姑娘,你可冤枉你男朋友了。他可没睡觉。售票员问他下不下车,他说你这几天很累,好不容易睡着了,就让你好好睡一会儿。他连动都不舍得动一下,这么体贴男朋友你还不珍惜?”

她脸红了。车进站,他们下了车,跑到对面再往回坐。她的手被他握着,她第一次觉得,有一个可以踏实地依靠一生的肩头,才是最重要的,这和坐的是公交车还是宝马无关。

第5篇、爱情故事救命紫水晶

查完房后,医生再一次失望了。他摇摇头,神色黯然地走出了病房。此时的凯西正痛苦地躺在床上,憔悴不堪,她甚至听到了死神的脚步声。大约从半年前开始,失眠的痛苦就开始折磨凯西,很多医生都找不出病因。一系列检查过后,医生总是肯定地说:“你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凯西的病还是一点点地发展到了药物都无法控制的地步。医生说,是好是坏,一切得靠自己了。凯西躺在床上,浑身酸痛难忍。丈夫莱卡总是心疼地守候在凯西的床前,为了妻子,他已经半年多没有工作了,他修鞋挣来的那点儿积蓄早花得一干二净。

这一天,凯西正努力地试图想睡着。这时候,莱卡却兴奋地走进了病房,大声喊道:“凯西,上帝保佑,我们有救了。”

凯西看见莱卡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小礼盒。只听他高兴地说:“刚刚护士给你送来了这个礼物!不知是谁还在我们的账户里存了很大一笔钱!足够给你治一阵子了!真是太好了!”

打开礼盒后,凯西一下子呆住了。这是一款漂亮的紫水晶手链,12颗紫水晶清透亮丽,呈现出迷人的紫色光芒。

泪水慢慢涌进了凯西的眼眶里。曾几何时,这样一款手链一直是她最美好的一个梦啊。事过这么多年,它竟然来了!这是真的吗?

往事再次浮现在凯西的脑海里,那些日子才是她过得最开心的时候:她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有湖水一样迷人的眼睛和诱人的小酒窝。更重要的是,她有了一个倾心相爱的人。

她和他常常在一棵合欢树下约会,唱歌,跳舞,说着耳热心跳的悄悄话。他曾经把合欢花插到她的头上,许诺要给她一个最隆重的婚礼,并给她戴上一款最漂亮的紫水晶手链。从那时起,她就认定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

可是后来心上人在一次出海中,再也没有回来。听到这个噩耗时,她感觉自己也一起葬进了大海。后来,她嫁给了莱卡;后来,她想要个孩子,却未能如愿;再后来,失眠就来了……

难道那一次海难后他还活着?凯西抚摸着紫水晶手链,一时百感交集。十年之痛啊,为了他,她竟然浑浑噩噩地过了十年!她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就是想看看他,哪怕只是一眼。

一旁的莱卡,似乎没有料到她会如此激动,轻轻地为她擦去泪水。凯西忽然觉得心酸起来。其实,莱卡一直是个好丈夫,他能容忍着她的小性子,能容忍着她的冷漠。她并不是不知道回报,只是她始终对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难以忘怀。

凯西的精神一下子好了很多。很奇怪,戴着手链,凯西每天也能睡上一小会儿了。莱卡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水晶的奥妙,总是兴奋地说:“早就听过水晶对人的睡眠很有好处,没想到有这么神奇。”每每听到这儿,凯西心里只是暗笑,她当然不相信水晶真有这么神奇。不过,这的确是不同寻常的水晶。

在医院里调养了一些日子,凯西终于可以出院了。走出医院后,一切在凯西眼里竟都变得可爱起来了。特别是家中小院里的那一树合欢花,仿佛懂得迎合她的心情,张张扬扬地开了起来,微风吹过,大朵大朵地往下落,就像可爱的天使。

因为一直无法忘怀,她亲手在院子里栽下了这棵合欢树。凯西经常在树下想自己的心事,或者看着水晶手链出神。可是,亲爱的人,你在哪儿呢?一直过去了好些天,她竟然没有得到一丝音讯。难道他知道她已经结了婚,不敢来打扰她的生活?

如果是这样,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她已经把前半生给了莱卡,现在活过来,完完全全就是为了他!她是如此地想见到他,天天在树下流泪。有时候,莱卡晚上回来,还看到凯西在那棵树下发呆,他总是心疼地说:“凯西,你现在身体不太好,别在树下受凉,知道吗?”

终于有一天,凯西决定去找他了。她想,他既然能把这串水晶手链送到医院来,想必他可能隐藏在某个暗处,离她不远。凯西鼓起勇气来到了城东的珠宝店里。这个名叫麦克逊的老板是他们家的一个老朋友,她想,精明的麦克逊应该知道这样一串手链出自何处吧。如果知道这串手链是从哪儿卖出来的,她就可以顺着这条线索找下去了。

麦克逊看到了凯西,远远地就打起了招呼:“嗨,凯西,你现在看上去气色真好。”“你好,你可以帮我个忙吗?”凯西轻轻一笑,走上前去把手链取了下来,递上去认真地说,“我想,你一定知道,这样的水晶手链可能出自何处。”

麦克逊接过去看了一眼,竟然哈哈大笑:“这就是莱卡在我这儿为你买的那一款!”

凯西一听惊呆了,喃喃地说:“这怎么可能呢?你知道我们家很穷,他根本买不起水晶手链!”

“这是我赊给他的!”麦克逊说,“莱卡真的很爱你。前不久,他来到我这儿说,他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为他活下来了。他说,只要有一串水晶手链,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于是,我就帮了他……”

一切都出乎意料。凯西的脸上飞快地泛起了红晕,然后转身就跑。只听麦克逊在身后追着大喊:“你还没有拿走你的水晶手链!”凯西却没有理睬,她一路小跑着,感觉心儿像小鹿一样猛撞着她的胸腔。回到家后,站在镜子前,凯西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这么多年来,她终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里有了幸福的光彩。她想好了,等到莱卡回家的时候,她要好好地谢谢他——那串手链她已经藏在心底了。并且,因为这串水晶手链的到来,她的爱苏醒了。

第6篇、爱情故事蒂芬妮的玫瑰

蒂芬妮是一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可惜她却没能上大学,因为家里穷。蒂芬妮的心上人肯尼思不但上了大学,还出国去留学。蒂芬妮在一家餐厅上班,每天都很忙。尽管蒂芬妮十分思念肯尼思,但是她却没有给肯尼思打电话。她知道,只要她打了电话,她会更加思念肯尼思,肯定也会让肯尼思更加思念她,这样会影响到他的学习。蒂芬妮在空闲时,总是对着肯尼思的方向诉说自己的思念。

转眼间,情人节到了。蒂芬妮以为肯尼思会给她打个电话,可接到了好几个电话,却没有一个是肯尼思打来的。蒂芬妮没收到肯尼思的玫瑰。让人没想到的是,蒂芬妮还是收到了一束玫瑰。大家问蒂芬妮是谁送给她的,蒂芬妮笑着说是巴尔杰送的。

巴尔杰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大家知道的是,蒂芬妮接受了巴尔杰的玫瑰,那就表示她爱他。要知道,在卡特州,情人节的玫瑰不能随便收,收下就表示接受对方。蒂芬妮太美丽,喜欢她的人很多。不久,格雷格拿着一束玫瑰径直走向蒂芬妮,蒂芬妮拿起巴尔杰送给她的玫瑰说:“对不起!我早就收到玫瑰了!”格雷格还是坚持要把玫瑰送给蒂芬妮,但蒂芬妮坚决不收。

格雷格走后不久,泰勒又拿着一束玫瑰来找蒂芬妮,蒂芬妮又拿出巴尔杰送给她的玫瑰说:“对不起!我早就收到玫瑰了!”泰勒坚持始终拗不过蒂芬妮的坚决。一上午,来了不下十人送玫瑰给蒂芬妮,但都被她拒绝了。大家看到这一切,都说蒂芬妮真幸福:有这么多人喜欢她!同时大家都说巴尔杰真幸运:蒂芬妮只接受他的玫瑰!蒂芬妮只喜欢他。

后来的日子里,大家经常在背后议论巴尔杰,因为大家从没有见过他。照说两人两情相悦,巴尔杰应该每天来接蒂芬妮才对。可情人节那天巴尔杰没有亲自来送玫瑰,难道他本人不在此地?有人悄悄向蒂芬妮打听巴尔杰,蒂芬妮笑着说他就在本地,只是他也忙,没空来接她,原来如此。大家都希望蒂芬妮能找个时间让巴尔杰来一趟餐厅,让大家见一见。蒂芬妮却说他没空。

一年后,肯尼思回来了。那天,他来找蒂芬妮,有人告诉他蒂芬妮已经不爱他了,有了别的心上人,叫巴尔杰。肯尼思听了心如刀割,眼泪哗哗直流,他没有见蒂芬妮就悄悄地离开了。那些天,肯尼思神思恍惚,他经常到餐厅来偷偷看蒂芬妮,可是一想到她移情别恋,就痛苦地离去。他想马上就是情人节了,巴尔杰肯定会送玫瑰给蒂芬妮,到时候就可以见到他了。肯尼思决定好好教训巴尔杰一顿,为此他早早地就准备了一根木棒。

不久,情人节又到了。这天,肯尼思一直盯在餐厅门口,结果,巴尔杰没有出现,替他送玫瑰的是一个女孩。肯尼思十分失望。后来的好些天,他都跟踪蒂芬妮,还是没有见到巴尔杰。无奈他又要出国了,只好将此事搁下。走时,他很想见蒂芬妮一面,好好跟她说几句话,可是一想到蒂芬妮的无情,他还是作罢。就在出国的前一夜,蒂芬妮打来电话,但肯尼思没有接,他对无情的蒂芬妮恨之入骨。

肯尼思再次回来,又是一年之后。回到家乡,肯尼思情不自禁地想到蒂芬妮,他悄悄来到餐厅,远远地看了一眼蒂芬妮后痛心地离去。时间真快,明天又是情人节了,肯尼思决定送一束玫瑰给蒂芬妮,因为他还从来没有送过玫瑰给她,既然还爱她,就应该送一束玫瑰给她,虽然她已经另有心上人了。于是肯尼思走进了一家花店,准备预订一束玫瑰。没想到一走进花店,他就见到了蒂芬妮,他一愣:她来这里干什么?

肯尼思悄悄地躲在一边。原来,蒂芬妮也是来预订玫瑰,而她留的名字却是巴尔杰。肯尼思听了一愣:蒂芬妮订玫瑰送给自己,这是为什么啊?她不是有心上人巴尔杰吗?难道这巴尔杰就是她自己?肯尼思及时露面,堵住了蒂芬妮的去路。肯尼思的突然出现,让蒂芬妮又惊又喜:“亲爱的肯尼思,您可回来啦!”蒂芬妮两眼放光。肯尼思说:“巴尔杰到底是谁?快告诉我,我很想知道。”肯尼思紧盯着蒂芬妮。

蒂芬妮知道肯尼思听到了刚才的话,于是她便告诉肯尼思一切:原来,巴尔杰是她虚构的一个人物。蒂芬妮知道,肯尼思不在,送玫瑰给她的人肯定很多,而她心里只有肯尼思一个人,她不会接受别人的玫瑰。为了阻止他人的非分之想,她便订下一束玫瑰,再让花店以巴尔杰的名义送给她。为了他,蒂芬妮谢绝了他人的玫瑰,肯尼思走进花店,毅然订下了999朵玫瑰……

第7篇、爱情故事“新新婚姻”协议毁掉了我们的爱情

结识乔兰绝对是一个意外。

2000年的元旦,我刚刚结束在欧洲的学习回到上海。那段时间,因为刚刚接手华东地区的营销业务,我的压力很大。为了在最短的时间里尽快多占市场份额,我每天晚上都要出入于各种高级娱乐场所,尽可能多地结识各种公众人物。

那段时间,我常去衡山路一家酒吧。就是在那家酒吧,我认识了乔兰。

那晚,我身边恰好没有女孩子。乔兰走进门的时候,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地怦怦乱跳了。她是一个漂亮而前卫的女孩子,目光清澈,热情大方。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于是,我有意无意地主动和乔兰攀谈,很快就引起了她的注意。我给乔兰讲叔本华的哲学,谈海子的诗和欧洲人酿造红酒的历史……乔兰也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不时来几句画龙点睛的总结,让我总有眼前一亮的惊喜。整个晚上,我们热烈地交谈,几乎把旁人都撇在了一边。

乔兰24岁,大学毕业后只身从成都跑到上海闯荡,在一家著名时尚杂志做编辑。

我开始追求乔兰,但总苦于没有机会。

6月的一天晚上,机会终于来了。我刚加完班回到浦东的家里,就收到了一条乔兰发来的短信息,她病了,一个人在家躺了一天了,很难受,朋友们都很忙,便想到了我。我马上放下手里的所有事情,开车赶了过去。乔兰患了感冒,有点发烧,我二话不说,就带她上医院。陪她打完点滴,我又把乔兰送回家。这时已经很晚了,我知道应该告辞了,可我看着乔兰有点不舍的眼睛,也不忍离去。我笑着对她说:“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了,肚子肯定饿了吧?”乔兰的大眼睛看着我,很孩子气地点了点头。我笑了笑,不等她说话,就走进了厨房。我是个不会做家务的人,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忙活了半天,只做成了一碗面条。我把面条端出来的时候,乔兰看着我脑门上的汗,眼睛晶莹欲滴。我脑子里嗡地一声,什么也不顾了,抱住了她,轻轻地对她说:“乔兰,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

乔兰笑了,她偎依在我怀里吃完了那碗面条。第二天,她就成了我的女朋友。

乔兰给予了我别的女人从未给予过的激情,而我的温柔体贴、甜言蜜语也让孤身闯上海的乔兰很有安全感和依恋感。那段时间,父母抱孙子心切,一个劲儿催促我尽快结婚。我头脑一热,忘了自己只恋爱不结婚的决心,在过年的时候把乔兰带回了江苏老家。我的父母对乔兰非常满意,在两位老人的鼓动下,我带着礼物拜见了乔兰的父母。回到上海,我们就开始谈婚论嫁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有些后悔。坦率地说,我并不想结婚。我崇尚自由,喜欢丰富多彩的生活。一想到从此我就只能和一个女子朝夕相处地生活下去,就觉得恐惧。可是,我真的又无法割舍和乔兰的感情。

于是,我亲手制定了一个“新新婚姻”协议,提出婚后两人分房而睡,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自由(包括结交异性朋友),彼此经济独立。这就意味着,我们只有一个婚姻的形式,而无需寻常婚姻的内涵,我们在结婚后仍然可以像单身时那样自由。乔兰开始时有些犹豫,但后来看我态度坚决,就同意了。

2003年五一节,我们结婚了。在热热闹闹地操办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后,我们住进了新买的一套复式楼内,我住楼下,她住楼上。我们用各自的收入共同支付这个“家”的所有开支,一切账目都清爽明朗。

经过和乔兰两个月的耳鬓厮磨,婚后短暂的甜蜜和新鲜感逐渐开始远去,我的浪子本性开始慢慢显露出来。我不再下了班就回家吃乔兰做的饭菜、陪她看电视,而是重新走进原来那帮朋友的圈子,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晚上泡酒吧到凌晨两点,偶尔还带上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我成了朋友圈子里令人羡慕的“已婚享受未婚待遇的人”。

婚后的乔兰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完全不是单身时那个潇洒、自由的女孩了。她每天下了班就回家给我做饭,偶尔跟好朋友出去玩也一定会在晚上10点以前回家。

偶尔逢到周末,我也会待在家里,陪乔兰一起吃一顿晚餐,开上一瓶红酒,然后听着巴赫的音乐,共度一个浪漫的夜晚。我想,这应该就是我理想中的完美婚姻了。

乔兰对我的不闻不问让我开始更加放纵自己。我总在傍晚将自己打扮一新,然后出门和别的女孩子约会,在早晨带着一身的疲惫回家。乔兰仍然有分寸地结交着自己的朋友,守着这个家,只是她看我的眼神里开始有了一些怨恨的东西。

有时候,我会感到一丝内疚,但很快,就被生活中不断出现的新的事物和新的人给冲淡了。

直到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带回了公寓,在属于我的楼层里,我开着轻音乐和女孩拥抱着缓缓起舞。乔兰站在楼梯上看到了一切,她故作轻松地对我说:“你的朋友?”我心里有些不安,仍然点头说:“是的。”乔兰微笑着朝那女孩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转身回了房。

我很清楚乔兰对我的感情,我也明白在我潇洒自在的同时,她却在尽力塑造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我猜想,乔兰可能对那份协议后悔了,她想用自己的行为来感化我。可是,这不是我希望的。

我敲开了乔兰的房门,乔兰的眼睛是红的,似乎哭过。面对着这么一双眼睛,我内心似乎有一个声音在提醒我:这是你的妻子,你不该这么做的!我走过去,轻轻地抱住乔兰,用手指摩挲着她的长发。那晚,乔兰在我怀里睡得很香,我却丝毫没有睡意。粗心的我并没有察觉到,我怀里的乔兰,眼睛虽然一直紧闭着,却并没有睡着,眼角还挂着泪。

2004年8月,我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认识了珍尼,她是中俄混血儿。那天晚上,我把她带回了家,在一顿烛光晚餐及一瓶红酒后,我把女孩带进了我的卧室……

乔兰回来时,我正和珍尼在客厅吃早餐,珍尼穿着我宽大的白色体恤,越发娇媚动人。乔兰本来疲惫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愤怒的火星,但很快就消失了。

我以为生活可以就这么继续下去,因为乔兰似乎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生活方式。然而,我却没有想到,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把乔兰伤得体无完肤。

12月的一天,我下班后破例没有和朋友出去,而是直接回了家。将近一年的声色犬马让我突然感到腻了,我开始怀念起刚结婚的时候那段虽然平静但温馨的生活,怀念起乔兰出色的川菜和她的似水温柔。

然而,回到家我看到客厅里摆满了鲜红的玫瑰,楼上乔兰的房间传来了轻柔的音乐,中间夹杂着一男一女的轻声笑语。这是乔兰第一次把异性带到家里来,在我的眼皮底下做那些我能够想像的事情。我知道这是她的权利,而这可笑的权利却是我主动提出的。可我的心仍然在不受控制地隐隐作疼,我为自己这样的反应愤怒不已。我知道那个男人是乔兰的朋友,或者可能是很亲密的朋友,但我没有权利去管这些,就如同乔兰没有干涉我一样。

我无法摆脱心里的胡思乱想,我意识到,我的妻子正和别的男人在我们的家里调笑。我走出房间,在冰箱里找出了几罐啤酒,然后坐在客厅的大沙发里猛灌。然而,苦涩的啤酒没有能够挥散我心里的烦躁。

大概一个小时后,乔兰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下楼来。看到我在,她有些惊讶,但也只是走到我身边,对我笑了笑,说:“今天回来得这么早?”就在这种礼貌的、毫无情感的微笑中,她告诉我:“我们出去吃饭,晚上我不回来了。你记得锁门。”

然后,两人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在门关上的一瞬间,我看见男人的手搂在乔兰纤细的腰上。我闭上眼睛,双手用力把酒杯捏成了碎片。玻璃划破了我的肌肤,殷红的鲜血顺着手指滴在白色的地砖上。我根本感受不到手上的疼痛,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似乎在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挤压着。那是一种窒息的痛苦!

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深爱着乔兰,我深爱着这个女人!可是,为了所谓的时尚、前卫的婚姻自由,我彻底毁掉了我们的爱情。

这晚,我醉了,我喝光了家里所有的酒,然后在客厅的地板上嚎叫了一夜。

2005年3月份,我和乔兰协议离婚了。我们都很平静,我很清楚,这样的平静是基于一种绝望,我们的爱情已经不复存在。只是,在离开民政局的时候,乔兰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要做你的贤妻吗?是因为那碗面条!但婚姻生活只有面条是不够的。”

我无言以对……

第8篇、爱情故事十年爱情远征

一个神秘的女人Tina。

近年来在娱乐圈大红大紫的任贤齐与Tina已经进行了一场长达10年的爱情长跑,这是怎样的一个神秘女人与一段怎样鲜活的爱情?

2004年秋,祖籍武汉江夏区的小齐第一次回家乡武汉举行个唱。演唱会期间,他的父母也随同返乡探亲,记者在武昌东亭小区小齐的姑姑任必霞家中见到了他们。也许出于对家乡记者的信任,任父向笔者独家披露了儿子与准儿媳Tina鲜为人知的爱情传奇。

霸道的爱,

我用傍晚浪漫的烛光回应你

1994年,小齐在台北文化大学体育系求学。因为父母都是小学教师,收入不高,还要供养着3个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懂事的小齐在学校里不仅尽量省吃俭用,而且还挤出课余时间打工,以减轻父母的负担。

上大二时,小齐在台北一家乐器行打工,看管和销售乐器。他性格随和,服务热情周到,很多演出人员甚至明星都愿意光临这家乐器行。小齐勤奋好学,除了销售看管乐器,还通过自学,掌握了许多乐理技术,吉他弹得有模有样。他经常一边卖乐器,一边腼腆地弹吉他,悠扬的吉他声经常引得路人驻足,店里的生意也出奇地好。

一天,一个个子高挑的时尚女孩也来买吉他,小齐很认真地帮她挑选了一把吉他,那个女孩付完钱却不肯走。小齐问她是不是对服务不满意?女孩注视着他说:是啊,我还不会弹啊!

不会弹吉他却来买,小齐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你吉他弹得好,你教我啊?女孩的要求有点霸道,却让小齐无法拒绝。

你为什么要我教呢?我很坏的。小齐逗她。

你坏啊?女孩笑起来,谁不知道你是体育系有名的邻家大哥啊!

小齐这才了解到,她叫Tina,是本校装潢系的一个学妹,来自台中一个普通家庭。原来她在学校里早就注意自己了啊,就看在这份上,小齐爽快地点了点头。

从这以后,Tina每个周末都来找小齐学吉他。每次她都带来一些好吃的食物和最新的音乐杂志。

但小齐渐渐地发现,她每次来心思更多的是专注在与他聊天上,对弹吉他却很敷衍。于是他正色地劝她,既然来了,就好好学,不要耽误时间,我吉他虽然弹得不够好,但也不能误人子弟。

起先Tina很听话,但不久就开始犟嘴道:我要与你说话,怎么样怎么样?露出了小姐脾气。原来,在她心里早就有个秘密因为小齐在学校的老实本分与艺术才气,她早就对他产生了强烈的暗恋。

可小齐一点也没意识到这一点,仍然正色地劝她别小孩子气了。面对小齐的木讷,Tina一再暗示,他也仍然不理解,Tina很是伤心和失望。

有好几个星期,Tina都没有按时来找小齐学吉他。他很纳闷,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直到一位知情的好朋友提醒他:嗨,小齐,你是木头啊?人家早喜欢你咧!想想Tina的所作所为,小齐这才恍然大悟。

第9篇、爱情故事距离从来不是爱情的问题

他和她从大学时就开始谈恋爱了,爱情长跑了七八年,研究生快毕业时,他向她求婚。没想到,她竟然拒绝了,理由是,他的家在南方的台州,而她的家在东北的哈尔滨,两个人的家相距3000公里。结婚?不现实。她说,想找一个离家近一点的结婚,这样方便照顾父母。父母年纪渐渐大了,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她有这个想法,很合理。

就这样放弃吗,像很多在大学校园里爱得死去活来,一毕业就劳燕分飞的人一样?他不甘心,不舍得。他追问她:“怎样才叫离家近?”

她回答:“就是自行车能骑到的地方。”

他沉默不语。

这一天,他们毕业了,这是他们在大学里的的最后一天。分别时,他再一次问她:“只要自行车能骑到的地方,你就会嫁给我,是不是真的?”

她郑重地点点头。

他什么也没说,和她拥抱而别。对很多校园恋人来说,这一别,也许就是永远。她眼含热泪,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慢慢离去。

第二天,他告别校园,出发了,从哈尔滨回南方的家。他没有去机场,也没有去火车站,而是骑上了自行车。没错,他要骑着自行车,从她家所在的哈尔滨,骑到3000公里之外的他的家,台州。

他只背了一个背包,自行车上还插了一面红旗,红旗上是同学们的签名,以鼓励自己勇敢地“一路向南”。

两天后,她收到了一张他发来的微信信息,是一张照片。照片上,一身骑行服的他,蹲在一个公路界牌旁,双手举着一个纸牌子,上面写着六个大字:“某某,嫁给我吧!”

她瞬间泪奔。她没想到,他会骑自行车回家。

此后的一个月,每隔一两天,她就会收到一张他发来的照片,都是他在各地的公路界牌旁,举着那张“某某,嫁给我吧”的纸牌,请路人代拍的。从双城,到扶余;从德惠,到米沙子;从范家屯,到南巍子;从十家堡,到毛家店;从卧龙镇,到沂山镇;从滩岭乡,到仙人村……一路向南。因为是沿着国道走,所经过的,都是他和她以前从未听说的村镇。沿途的城市,他没有驻留;一路的风景,他也没有停下来欣赏,他只有一个念头,坚持下去,骑回台州。

时值七月,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细心的她发现,他发来的第一张照片,还是一个白白嫩嫩的书生模样,到后来,他发来的照片,脸已经变成黑炭了。

她心疼死了。

整整31天后,他终于骑到了台州的家。在离家最近的一个界牌,他拍下了最后一张照片,还是举着那张牌子:“某某,嫁给我吧!”

她答应过他,要找一个自行车就能骑到的地方的人,嫁给他。而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的家,离她的家,虽然相距3000公里,但也是自行车可以骑到的。

连她的父母,也被感动了,他们对自己唯一的女儿说:“现在这样的小伙子不多了,不怕苦,不怕累,这么有毅力,女儿,你想去找他,就去吧!”

她从哈尔滨,飞到了台州。在机场,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她也在台州找到了工作。在相识相恋10年后,他们结婚了。婚礼上,他为她唱了一首歌:“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城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这首名为《私奔》的歌,仿佛唱颂的,就是他们的爱情。

第10篇、爱情故事世上最耐人寻味的爱情

“大过年,初一,没什么事做,今天一个人拎着一袋双人份肯德基,去看看我的太太,跟她说说话……”

打开电话,各通讯软件上都是朋友们的缤纷贺词,这一则与众不同。

是一位年长我一些的一位本地名医。他放的照片,是一张清清冷冷的铁灰色牌坊照,牌坊上几个大字,某某墓园。

他大概进行了一顿无人打扰的双人野餐。他带的是充满人间烟火味的食品,不是贡品,因为在他心中,她还在。

他的太太在几年前去世了。他说,太太在临终时,呼吸已经微弱,也说不出话来,回光返照之际,还拉着他的手,在他手心上写着:“你爱我吗?”

世间女人,大凡爱一个人时,总是想要得到一个看似不太有创意,别人也未必说真话的答案。

他的妻子健康时是个爽朗的人,倒是极少这样问过。婚前或许问过几回,婚后,只这一回。

他在妻子的手中写:“我爱你。”

妻子微笑着走了。

之后好些年他都在忙碌的工作中度过,直到假日,才敢想起妻子。

淡淡的几个字,我却看得眼睛一湿。

这世上,幸福夫妻当然很多,一生扶携,彼此欣赏。虽然中间的过程,难免有许多波折。

其实,在爱情中,我一直认为,女人常常问“你爱不爱我”是大忌,听起来会像她对爱情毫无信心,或对他的行为心生怀疑,问多了,男人或多或少会不耐烦,两眼翻白,回答道:“不然呢?”这样的男人算有耐心和爱心了。

大多数男人在听到这句问话时,心里的直觉反应是:“天哪你又想要什么礼物?又有什么要求?”

这位妻子的最后一问,则充满情与义。

因为她知道她可以得到的是肯定答案。所以才问。

妻子明白他的情,但她仍要一句“我爱你”。她需要彻底肯定的是,她一生奉献是因为爱。

世上最耐寻味的爱情,是追忆起来仍然美丽,感恩在心,却已经永远逝去的爱情。

第11篇、爱情故事100张纸条的幸福

结婚前,表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甚至有些邋遢。袜子可以3天不换;胡子可以两礼拜不剃;至于卧室嘛,那更是乱七八糟,让人几无落脚之处。不仅如此,他还很健忘,3分钟前交代的事情,一转眼便忘得干干净净。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照理表嫂该与表哥有些类似之处吧?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表嫂不仅十分爱干净而且记忆力极佳。那么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来的?

怀着满腹好奇,逮了个难得的机会,我向表嫂提出了困惑已久的疑问。表嫂笑了:“我曾经也挺烦他的,准备和他拜拜了,可是骂了几次后,却发现你大哥好转了许多。”我有些失望:“就这样嫁给他了?”表嫂摇摇头:“那倒不是,真正让我下了决心的,是由于……”她说着,起身从书架上,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面躺着一个裹得极严实的红绸布包。然后表嫂小心翼翼地打开绸布,露出一叠纸条。

我不解地接过来仔细察看,原来每张纸上均写着一行字:“必须做的事”,下面是内容不一的备忘,比如:刮胡子,擦地板,换床单等等,结尾处有一句相同的话:“在娟儿来之前把纸条扔掉。”“娟儿”就是我的表嫂。

表嫂说:“我很幸运,他总忘了倒废纸篓,所以每次我都能拣起这些纸条,当时我就想,如果能攒到100张,我就嫁给他,即使这个男人笨些。”“真的攒到了100张了?”我问。“没有,到了80张,我就死心塌地了……”表嫂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第12篇、爱情故事蝴蝶花

每天,小米都要去那个山坡。那里开满了蝴蝶花。害羞恬静的小米喜欢上了那像自己一样温婉的花。在这里,小米才觉得自由开心。

一连几个周末,宪生都会来这写生。挺直的鼻梁,清晰刚劲的脸庞,米白色的休闲外套干净明朗。小米从来没有看过他的眼睛,因为他总爱低着头写生。小米想,那眼睛一定是深邃明亮的,远远看着那人被阳光镀了层金色的轮廓,小米的心里就充满了甜蜜。这时,宪生正好也发现了小米一直在注视自己,于是朝她点点头。两人就认识了。

才知道宪生是美院毕业的。他的画清新自然、纯净,并且洋溢着温暖。只是他的人物素描永远都是同一个女人,沉思着的,笑着的,侧面的。那是他的初恋女友,大学同学,毕业时去了法国留学,两人也就分手了。也是在这片山坡上,留下了他们最美好的回忆。

小米心疼地看着宪生瘦削的脸,眼泪就刷刷地流下来了。她对他说,我愿意做你画里的女主角,我会让你开心的。宪生的眼睛就亮了,这个温柔安静的女孩让他觉得那么贴心。

小米不止一次央求宪生给自己画画,宪生先是含糊其辞,后来便回答说习惯了画那个人。小米泪水肆意,宪生才叹着气答应。可是,不管宪生怎么努力,只要在这片土坡上,他就画不好小米,画笔拿在手上无从下笔。

小米哭着说,宪生还在怀念以前的女朋友,所以不能专注,要不然怎么在别的任何地方他都能得心应手画得很好呢?宪生也只有无奈而惊恐地解释,可他也无法解释这么奇怪的现象,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捉住他的手,谁相信呢?

直到那女孩回来,约宪生喝茶。小米拒绝一同前往,却跟在他们后面。映入她眼帘的是那个女人哭着倒在宪生怀里,宪生也在流泪。小米悲愤难当,转身就跑。宪生发觉后马上追过来,只听见一声紧急刹车声,宪生的身体就倒下来了。

小米永远都不知道,宪生的伤心是因为那个女孩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他也答应那女孩尽快和小米结婚,好好照顾小米一辈子。宪生的坟墓上一夜之间长满了蝴蝶花,而山坡上的蝴蝶花却突然枯萎成一片荒草。

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宙斯爱上了伊拉科斯的公主伊俄,却被赫拉知道。为避免赫拉迫害伊俄,宙斯将她变成一头白牛,于是,伊俄整日哀鸣垂泪。宙斯担心她哭瞎了眼,将来恢复人身后美中不足,便命令大地长出对牛而言好看又好吃的蝴蝶花,只要伊俄哭累了,低头看见蝴蝶花向她扮鬼脸,便忍不住笑了,美丽的蝴蝶花便带给伊俄无限的安慰。

从此,蝴蝶花便成了安慰的象征,它能抚慰失去爱人的心。

第13篇、爱情故事金刚鹦鹉私奔记

2004年初,28岁的我进入美国珍稀动物研究中心工作,专门研究金刚鹦鹉。其中漂亮的蓝金刚鹦鹉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一种,目前它已非常稀有。带着考察的全套装备,我们来到了巴西的热带雨林。

■ 用爱情做诱饵

我们这次带了一只两岁的雌性红蓝金刚鹦鹉,它叫几妮,身体呈明亮的红色,有蓝色和黄色的翅膀,蓝色和红色的尾巴,能听懂很多指令,是查理博士的宠儿。

经过3天的行程,我们一路艰辛地来到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查瓦利山谷,请来当地的两位土著做导游。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漫长而泥泞的土路之后,导游停了下来,指着河对岸大声地说着什么。翻译告诉我们:“河对岸的树林就是你们要寻找的蓝金刚鹦鹉的出没地,不过现在水流湍急,很难渡过河去。”

也许是看见了森林的缘故,几妮在笼子里变得激动不安,它大声地叫着,上下乱走,试图冲出去。不过,负责看护和训练它的查理博士只严肃地对它说了几句,这只不安分的小东西就又恢复了它的温柔和沉默。

“看,它还是很懂事的,我相信它能为我们钓回金龟婿。”查理博士得意地说着,并吃力地打开笼门,几妮扑腾着翅膀,高兴地向河对岸飞去。

原来,几妮是被放出去勾引那些正在求偶的雄鹦鹉,然后把那些意乱情迷的家伙带回我们的笼子里。“我们专门训练了它4个月,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它几乎从来都没有出过错误。你知道吗,它甚至会开自己的笼门,但它从来也没有偷偷飞出去过。”查理仍在炫耀。

大家一边等待着几妮的消息,一边四处观察。4个小时过去了,忽然查理激动地跑了过来,同时把一根食指竖起放在嘴唇上:“嘘——小声点,几妮回来了。”

果然,扇着美丽翅膀的几妮从河对岸过来了,在它身后,尾随着两只蓝色鹦鹉,其中一只,俨然就是我们苦苦寻觅的蓝金刚鹦鹉。

■ 热恋中的鹦鹉

显然,蓝金刚鹦鹉要比另一只强壮得多,它身长约90厘米左右,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全身披满蓝得耀眼的亮丽羽毛,有着坚硬硕大的喙和尖利的爪子。它狠狠地啄着那可怜的情敌,时不时还飞起来用爪子狠抓两下。不到几个回合,那一只便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飞走了。

蓝金刚鹦鹉快乐地在树上跳上跳下,还兴奋地张开翅膀,跳舞给几妮看,那片完美的蓝色让我们一阵惊叹。

几妮一步步地把它的追求者领进笼门,只要那只大鹦鹉进来,笼门就会自动关上。

这只蓝金刚鹦鹉很聪明,它先是对着几妮犹豫了半天,然后又歪着脑袋看着笼子。几妮在笼子里兴奋地叫着,好像是急于把里面的一切指给它的情人看:“瞧,这是多好的地方啊,有现成的窝,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如此牢固,进来嘛。”

看得出来,那只蓝金刚鹦鹉并不为笼中的舒适所动,它在门外轻声地抗议着:“我觉得这里不太对劲,跟我来吧,我们自己搭建一个家,会更舒适。”当几妮将一只饱满的坚果叼在嘴里,含情脉脉地示意它进来一起吃的时候,这只蓝金刚鹦鹉终于没能抵抗住爱情的诱惑,跳进了笼中。笼门“啪”的一声关上了,我们大声欢呼起来。

那只因爱情而被俘虏的鸟儿,呆呆地看着忽然冒出来的人,又看看几妮,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 为自由而战

很快,它在笼子里上上下下快速地走了一遍。发现自己无法冲出这个铁家伙回到熟悉的家园后,先是用刺耳的声音大声尖叫,接着就开始死命地啄着栏杆,狂冲乱撞起来。一会儿的工夫,由工作人员精心搭建的窝变得一片狼藉,食物和水统统都被打翻。几妮先是惊恐地鸣叫,接着又试图去安慰自己的情人,可是却遭到蓝金刚鹦鹉一阵狠啄。

这只蓝金刚鹦鹉感到自己被骗,所以对几妮毫不留情,只要几妮一靠近,它就生气地大叫,同时将自己坚硬的喙对着几妮微微张开,只要几妮再接近它一点,它就用力地啄过来。

我们对蓝金刚鹦鹉的一举一动非常担忧,谁也没想到一只鹦鹉会有如此暴躁的脾气。“别急,这种反应在野生动物里很正常。失去了飞翔的自由,它们自然会不习惯,过上两天就好了。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有爱情陪伴。”查理胸有成竹地安慰我们。

但事实上,情况并不乐观。当蓝金刚鹦鹉折腾得筋疲力尽倒在笼里时,我们发现,它的喙由于死命地啄笼子的铁栏杆已经有所损伤,而且身上因为撞击铁笼而鲜血淋漓。接着它又开始不吃不喝,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抗议。

几妮不再害怕发抖了,它现在非常关心它的情人。它找了一个坚果,用力将其咬开,叼着里面饱满的果实送到蓝金刚鹦鹉的嘴边,可蓝金刚鹦鹉却半闭着眼睛,把头扭到了一边,任凭几妮怎样温柔地呼唤也不理不睬。

在接下来两天的考察时间里,这只倔强的鹦鹉滴水未沾。它的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且杂乱不堪,原本神采奕奕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脚和翅膀尖都在撞击笼子时变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谁也不敢给它喂药,只要有人靠近笼子,它马上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做出攻击人的样子。只有查理博士还能找机会给几妮喂上点吃的,几妮有了食物总是先去喂蓝金刚鹦鹉,可每次都被它狠狠地拒绝了。

■ 爱情鸟飞走了

我们没能再捉到别的蓝金刚鹦鹉,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再用几妮去骗新的鹦鹉,另一方面也因为看了眼前这只的激烈抗争,让这种珍稀而美丽的鸟生活在它自己的天地里可能会更好。

查理和其他几个研究成员不肯放这只蓝金刚鹦鹉回家。因为捕捉到它实在不容易,所以对于查理的坚持,大家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战利品”迅速地憔悴下去。

几妮明显被这只执著的鸟感动了,当蓝金刚鹦鹉因为受伤和饥饿无力再拒绝它靠近之后,它不辞辛苦地为它梳理羽毛,轻声地安慰它,还叼来各种食物放在它的嘴边。最初蓝金刚鹦鹉半闭着眼睛卧在那里,理也不理,但慢慢地,它开始吃点几妮送来的果子,偶尔,它也会轻轻地替几妮梳理一番羽毛。

蓝金刚鹦鹉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它和几妮轻哝细语,我们没有人能听懂它们的情话,但可以确信它们深深相爱了。只是蓝金刚鹦鹉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河对岸的方向,在安静的时候,它总是痴痴地看着那里。每当河对岸传来鹦鹉的叫声时,这只蓝金刚鹦鹉都会精神一振,它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会恢复神采,同时激动地大声呼唤,用受伤的爪子在笼中上下地走动一番,扑扇着翅膀,想要离开这里。

但几经努力,发现这只是徒劳时,这只鸟会加倍沮丧地卧下来。它发出一种奇怪的悲哀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与哀求。每到这个时候,几妮就会非常焦躁不安,怪叫不止。

终于,4天的考察结束了,我们准备返程。这一次,当地的土著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木筏子,准备顺流而下。查理博士占了一个木筏,看护着他的一对宝贝鹦鹉。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蓝金刚鹦鹉看见自己就要永远别离深爱的故乡,悲愤地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向笼门撞去。顿时,鲜血把它染成了红色,它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们这群手足无措的人们,凄厉地鸣叫着。

这时,几妮尖叫着冲到情人面前,极力让它安静下来,接着,它居然用自己的喙一点点地啄起了笼门。没几下,这只受过无数次开关笼门训练的鹦鹉就轻易地打开了门。蓝金刚鹦鹉终于又看到了自由,它激动地大叫一声,努力地扑扇着翅膀飞了出去,美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紧接着,几妮也跟着飞了出去。

“它们不会再回来了。”为我们划木筏的一个土著说,“蓝金刚鹦鹉不可能放弃自由,而几妮跟着它的爱人去享受幸福和爱情去了。”

我们呆呆地看着蓝金刚鹦鹉和几妮远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大家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希望爱情与自由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

第14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独角戏

28岁那年,她离婚了,揣着500O元的积蓄来到北京,租了间地下室,把自己藏了起来。十平方米的房子,曲曲弯弯下到第二层,一片死寂,仿佛与世隔绝。

对着一台二手电脑,她开始写作。有次地下室突然停电,小屋连同电脑屏幕全部“黑”掉,所有文字消失不见。她在黑暗里紧闭眼睛,泪涌了出来,是安静的哭,像水草在水里的挣扎。当灯泡再次亮起,她擦掉眼泪,重新从第一个字开始敲打。

她写出的散文和小说投出去就能发表。后来,她顺利地找到工作,当了编辑,按月拿工资,收取高额稿费,渐渐成为圈内名人。

春天来临,她租到地面上的二室一厅,可以看到树梢变绿,月光爬进窗户。一切都变了,只有寂寞依旧。前夫留给她的暗伤,像藏在农夫衣服里的蛇,随时会苏醒。

在一次夏季文学沙龙上,陌生人频频向她敬酒。当她尴尬地不胜酒力时,旁边默然的男人突然起身,随意地拿过了她的酒杯:“我替她喝了。”

聚会散了,大家往外走,他落在后面,扶住她,小声地在她耳边说:“喝酒伤身,你是女人,要学会拒绝。”他吐出的热气,羽毛般,轻柔地呵到了她的心。她侧头看他,这个年轻的男人,为什么如此?她的姿容渐衰,而他穿件白衬衫都能透出韵味。

渐渐地,两人开始电话联络。他25岁,辞职不久,正在学习休整期。他说喜欢她的小说主人公,外表倔强内心温情。日子一久,两人彼此熟悉,他就像她常用的那款香水,让她心仪。某天,他在电话里随口问她:“天凉了,还穿着薄毛衣吧?”她答:“过来看看不就知道了!”预谋已久的邀请,顺理成章。男人是头一次到她家,分外中意杏黄色的镂花窗帘,以及浅橘黄的地板,他说:“多么温暖,就像你的内心。”

白雪皑皑的季节,男人已经成为这里的男主人。

他曾讲过他的故事:大学毕业后去南方创业,却被人欺骗,还连累父母的一大笔积蓄;流浪到了北京,梦想找个好工作,找个好爱人——他说,你温柔聪慧、善解人意,就是最佳女主角。

她体谅着他。两人出去,她总抢着付钱:打的,吃饭,看电影,逛公园。后来,他买什么学习资料缺钱,她也毫不犹豫地给予支持。他同样宠她,周末会精心准备晚餐,点上浪漫的红烛,还会送她一件小礼物,丝巾、水晶胸针或者玛瑙戒指,都很配她。

他的宠爱好比灵验药膏,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熟人夸她越来越滋润,她也骄矜地说谢谢,只是独处时,她的眉宇仍锁着一丝忧郁

她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那天她回到家,男人面色沉重,说是老家父亲得了重病,他得回去一趟。她问,需要多少钱?他迟疑着说,还差一万。他的眉皱着,就像把她的心尖揪着……她握住他的手:“我有办法,你别着急。”

次日一早,她从银行取出一万,悄悄放进他的手提箱。下班回来,男人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了张便条:亲爱的,我回老家了,等我回来。

她坐在那里,眼眶红了。之后的一个月,他杳无音讯,她尽量照旧生活,出门就用粉扑细心地掩饰黑眼圈。回到家,她看见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有时想扔掉,但终究没有,就搁着,蒙着灰。

那个深夜,她正在读小说,接到男人的电话,说刚下火车,正往她这里赶。她这边手抖抖地点燃一支烟,说:“一开始交往,就有朋友奉劝过我,说你没读过大学,也没去过南方创业,此前只做过保安、推销员和司机。而且,你的父亲早已过世。”

男人愕然地说:“你知道我说谎?那你从来不问我?”

她吸口烟,故意轻描淡写地说:“这种交换方式电很平等,就当花钱请了个男主角,和自己演出爱情折子戏,人生不那么凄惶……你现在又缺钱花了?”

男人半天无话,突然搁掉了电话。三天后,她在新买的晚报上,读到一则新闻,某日一名男子酗酒后横穿马路,不幸被车撞死。尸体无人认领,请知情者速告。照片上那人闭着眼睛,正是他的眉目。

原来那天通话之后,他独自喝酒出了事故。

她拿着报纸,枯坐一夜。次日,她红肿着双眼,赶到交警大队,询问相关事宜。对方交给她一封血迹斑斑的信,说是在死者口袋发现的——是他的高中班主任写的,感谢他回陕西看他,还垫付了一万元医疗费。信末说:“老师伶仃一人,有了大病更觉人生悲苦,但你回来看我,帮助我,还照顾了我一个月,让老师非常感激。你说自己在参加法律自考,还交了个善良的女友,老师由衷高兴!你是孤儿,漂泊多年,能够苦尽甘来实在不易啊,切记珍惜。”

读到这里,她眼前模糊一片,摇摇欲坠。

爱就像一副多米诺骨牌,搭建时需要细心、耐心、诚心和真心,但推倒有时只需一个指尖的轻微之力;他用谎言维护男人的自尊,她则用冷漠掩饰离异女人的真情——一场甜美之爱,就此轰然倒塌,只剩废墟里,两个人各自苦撑的独角戏……

第15篇、爱情故事最好的他们最后才相遇

那天零点刚过,志恒在工作岗位上迎来了35岁的生日。作为一名飞机技师,他早已习惯这样没有规律的生活,再加上自己不善言谈,至今还是孤身一人。

下班时,迎面撞上单位领导带着电视台的摄制组来录节目,领导拍着志恒的肩膀说:“正好你刚忙完,就采访你吧。”说完领导转身就走了。

记者问志恒:“每天要检查多少工作。”志恒答:“挺多的。”“挺多是多少?”“120多项吧。”“是不是特别辛苦。”“还好。”

节目的编导卓静对志恒的表现不是很满意,问他:“能不能拍一些你工作时的样子。”志恒说:“我工作结束了,要拍明天来吧。”

熬了一个大晚上,拍摄并不顺利,卓静愤愤地带着栏目小组走出机场,车开到一半抛了锚,折腾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如今做节目不容易,收视率低会被撤下来。卓静显然不想让手下的组员没饭吃,尽管自己已经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为了不让大家失望,她没日没夜地干。

这时,视线内忽然闯进来一个人,志恒拿起工具不由分说开始修理,没一会,发动机就开始工作了。卓静慌慌张张地去感谢志恒,一不小心碰掉了支着前车盖的棍子,硬生生把志恒还没来得及抽出来的手夹在了里面。志恒捂着夹得通红的手,余光看了一眼卓静,忽然笑了一下,转身上车就走了。卓静看着远去的车辆,开始心心念念这个惜字如金的人。

第二天再次来到机场时,采访对象变成了另一个小伙子。采访结束后,卓静拨通了志恒的电话,问是不是因为手受伤而没来上班,她想表达感谢。两个人约在一个小饭馆内,整个吃饭的过程让卓静感觉格外舒服,志恒的言谈举止全是岁月沉淀的味道。

之后,两个人的联系逐渐频繁起来。有一天,卓静下班看见志恒的车停在单位门口,他摇下车窗,吞吞吐吐地说:“我刚好路过。”从此,他每天都扮演着刚好路过的角色。

有一次,卓静到丽江出差,工作没几天就病倒了。志恒请假飞了过去。两个人住在客栈的一个套间里,卓静睡卧室,志恒睡沙发,他们像过日子一般疗养起来,闲暇时到湖边散散步,吹吹风。

有一天,散步回来下起了雨,他们被困在一个小酒馆的屋檐下,便走进屋内小酌一下。两个人醉意微醺,她一直在说话,他安静听她说。卓静忽然有些生气,为什么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却又什么都不表示,明明大家都心知肚明,却还是不挑开这一层关系。卓静有些悲观,或许他只是无聊?

她盼着听到最想听的那一句话,他却咬紧牙关一直不说。雨水淅淅沥沥,两个人安静地对视着。志恒突然缓慢开口说:“我发现我喜欢你。”顿了一会又挤出一句,“喜欢很长时间了。”

卓静忽然觉得嗓子眼一堵,她以前听过很多次同样的话,只是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让人如此心动。

就这样,他们的恋爱关系迅速确定下来,因为年纪都不小了,没过多久就把婚事提上日程。两个人把度蜜月的计划提前,一起去了内蒙古看草原。

旅行的第三天,他们开车进了一片林子,迷了路,怎么都出不来,直到听见了远处汽车的轰鸣,才随着声音的方向摸索着开出林子,可是没走多远,车子就陷进了深坑。开始时车一直往下沉,直到卡在一个地方不动。志恒打开车门,看着已经陷进去一半的轮胎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沼泽区,更要命的是这个地方手机根本没有信号,两个人呼喊了几声,空旷的原野听不到任何回应。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卓静有些害怕,不安地看着志恒。这时志恒忽然直了直身子,抱紧卓静说:“我们走,一会你就踩着我的脚印走,一步不离地跟着我。”

夕阳的余晖洒在志恒肩上,幽寂的野外一瞬间亮了起来,卓静忽然一点也不觉得怕了,她紧紧地牵着志恒的手,两个人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蹚出了泥沼。后来卓静说,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志恒的背影仿佛闪着光芒,带着她走出绝望的黑暗。

婚礼的那一天,志恒抬起头,面前的卓静披着婚纱,他说:“我一直不善言辞,我记得我们昨晚在微信里说的那些话,你说你庆幸嫁给了我,庆幸是这个年纪,这些话我会一直记着,老婆,我爱你,谢谢你。”卓静突然潸然泪下。

感谢那些年的遗憾与错过,感谢那些年的孤独与难过,经过种种磨难的他们,耗尽最后一分力气冒险的他们,最好的他们,故事最后才相遇。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情像一双筷子

有人说,爱情像水,温柔明亮;也有人说,爱情像酒,越久越醇;还有人说,爱情像风,来去无踪……

我说,爱情像一双筷子。

男人是一根筷子,女人是一根筷子,两根筷子有缘握在一起,成为一双筷子,那就是爱情。

一双筷子,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才能把美好的日子夹起来,送进我们的口中。男人和女人,少了哪一个都不行,一根筷子,只能蘸一点点卤汁,永远无法捕捉到生活的真正滋味。

一双筷子,必须有一个支点。西方人很难学会使用筷子,为什么?他很难找到两根筷子的平衡点。想让两根毫不相干的筷子牢牢地夹住食物,其中的一根就应该放低姿态,给另一根筷子一个有力的支点。手指的力度只是一个小小的技巧。是的,爱情往往也需要一点点技巧,但心灵的配合默契才是根本,真情是第一位的。

既然筷子的作用总是需要双方共同来完成,为什么不设计一根连体筷子?那不是筷子,而是夹子。不错,夹子也可以夹起东西,可是,夹子无法张得更大,夹子的容量是有限的。而筷子是自由的,它可以狮子大张口,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尽收囊中。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因此,不要忘记,一双筷子,应该是平行的,给另一根筷子足够自由的空间,空间越大,收获就越大,只要另一根筷子,还是你们这双筷子中的一根。

第17篇、爱情故事总会有人不介意我丑并爱我

1

遇见王宏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心动。

很少有女人愿意说自己丑,但是我,真的很丑。

我肤色黑,脸颊有很多青春痘留下的疤痕。我的嘴唇很厚,鼻子很塌,鼻孔有些朝天。我的脸上总有两团横肉,胖的时候就更明显了。我的头发稀稀落落,似乎是10多岁的时候就这样了,老妈那时候带我去医院,想问问我是不是缺营养。检查的结果是我什么都不缺,我就长成这样了。

我和老妈一起住,老妈长得也丑。老爸是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很多时候过年都不回来。有时候朋友和老爸开玩笑:“把你媳妇一个人留在家里,你也放心啊?”但是看到老妈,他们就知道老爸不会担心了。

老妈常常安慰我:“丑又怎么样,你看我。不也结婚生子过平常人的日子?女人到了50岁,美丑都一样。”我知道老妈只是安慰我,因为老妈30岁的时候,还不甘心地去拉了双眼皮。那时候老妈已经结婚了,思前想后还是去做了手术。也是那一次,老妈还纹了眉,做了唇线,但不管怎么做,她还是丑。

我27岁了,因为丑,还没有谈过恋爱。

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单恋过,喜欢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大概是听说我喜欢他,很长的一段时间,对我也算不错,有时候主动和我说话,让我帮他个小忙什么的,有时候也找我借钱,他借的钱从来没有还过。我没有向他要过,我想他大概觉得我那么丑,他能给我一个暗恋的机会已经很对得起我了。大四的时候,他借了很大的一笔钱,那笔钱是我半年的生活费。我不敢告诉老妈,半年的时间里我一直打工赚生活费。

当过完那半年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像我这么丑的女孩,根本就没有必要谈恋爱,或者说,谈恋爱也是自取其辱。

我毕业了,好不容易在一个小贸易公司找到工作。做仓库管理员。我知道公司的用意,我在仓库待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少,不会影响公司形象。

我一个人在仓库里,有人来取货就做好归类和登记,没有人来的时候就坐在角落里看书。我赚得不多,刚刚够生活。因为丑,我不喜欢和别人接触,但是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觉得一辈子做下去也不错。

2

王宏是公司新来的经理,有时候会到仓库验货。他看我登记的目录,说我写的字很好。仓库里光线不好,有些潮湿,惟一的一米阳光从很高的窗户投下来。他在那束阳光的照耀下看我,只看一眼,就不看了。他说,好好工作。

几天后,我上班的时候看到他,他和我打招呼。我知道他根本记不起我叫什么,所以说了一声“嗨”,然后就结束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又是年来,那段时间,公司的业务做得不错,有时候办公室忙不过来就让我到办公室帮忙。我去的时候,常常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我已经习惯在没有人的仓库待着了,不习惯和人交流。

王宏扔给我一沓请柬,是发给业务单位的,让我在上面写名称。我写完了,他说不错,又让我去印刷厂盯着,把年末的宣传画印出来。他布置完任务,我问明白到了印刷厂联系谁,他又叫住我:“程……”写了一个下午的请柬,他也没有记住我的全名。“算了,你还是不用去了,让小刘去吧,你帮着装订一下这些资料就行。”他说。

小刘很快出发了,她是一个漂亮姑娘,大约王宏觉得让我代表公司去监工。的确上不了台面。回到家,我并没有和老妈说起这件事情。虽然我没有什么朋友,很想找一个人说说,但是在我和老妈小小的、不足40平米的屋子里,我还是忍住了。

3

我们的接触,就这样一点一点多了。

王宏有个女朋友,到过公司一次,和所有的同事说话,但是只给我留了电话号码。她有时候会打来电话和我聊天,她说我的性格很沉静,不浮躁,她喜欢和我交往。有时候,王宏告诉她自己在加班,她就会打电话问我:“他是不是在加班,还有谁在加班呢?”我大部分时候在仓库,但是能回答的,都回答了。

那天加班结束,好多同事都蹭车或者打车走了,我一个人在公交站等车。从前上学的时候,一个男生开过玩笑:“女人要是长得丑,就省了打车钱,直接走回家就行。你怕别人劫财还是劫色,劫财,你没有;劫色,成功了他都得回家哭。”要是谁像我一样,丑了这么多年,大约也学会自嘲了。

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上是王宏。他招呼我上车,送我回家。他开着车。偶尔说话,说他女朋友最近总给我打电话,他会好好说说女朋友,让她别骚扰我了,女人太多疑了不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从来没有离一个男人这么近过。车内的空间狭小,他的身体在我旁边,有一种强烈的压迫感。他沉默了很久,突然说:“程家瑶,你知不知道我有时候特别羡慕你?仓库的工作很简单,不像我,天天面对千头万绪,太难了。”

我原本没什么话说,但是说到仓库,或许因为熟悉,我放松了很多:“是啊,那儿真的很好。有时候出完了货,我就在一米阳光下看书,我什么书都看。”我停住了,有些警惕。他笑了:“没关系,仓库的工作薪水低,在薪水高的办公室,大家还偷偷玩游戏呢。”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把我送到家,看着我走上楼才离开。我觉得很温暖,站在楼道里,站了很久才开门进屋。

4

他的女朋友,送给我绒线的帽子。我戴上,觉得自己似乎好看了一些。

他自己送过我一束小熊,像玫瑰花那样包起来,每个花枝上都有一只小熊。公司的年终餐会上,那束小熊是装饰品。年会结束后大家都走了,他把小熊递给我:“女人都喜欢这些吧?”

和女朋友分手的那一天,他喝醉了。他的女朋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分手的地点,让我去看看他。我去的时候,他摇摇晃晃要开车回家,我不让他开,他非要开,还推我。后来,他到底没开,我扶着他回了他的家,把他放在床上。

他说:“明雁,不要走。”明雁是他女朋友的名字。他拉我的手,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被男人拉过手。他拉着我的手不肯放,我就让他拉着。看着他熟睡的样子,我很想亲他一下,但是我不敢。

他的床头放了一面小镜子,很小巧,应该是明雁留下的。我打开镜子的盖子,看到了自己,小小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鼻子很塌,头发很稀疏。如果我不是这么丑,我或许会留下来陪他,但是我太丑,我不愿意他醒来的时候看到我。

我关上房门,走了。

5

那天以后,我们似乎有了一点默契。但是在人前的时候,他从来不表现出来,更不会和我说话,只有偶尔,他到仓库察看登记簿的时候。那时候往往快要下班,夕阳柔和的光淡淡地投在寂静的仓库里面,在这样的柔光下,任是谁都会看起来好看一点。

每当这时候,他就会在仓库里呆一阵子,和我聊天,我们什么都谈。还有一段时间,加班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走了,他开着车停在我面前。若不加班,或是和同事一起离开,他不会过来搭我。

我们最接近的一次,是一个夜晚。“陪我买点东西吧。”在一个小店前,他停了车。回来的时候,他握着一包烟和满满一大袋零食。

他把零食递给我,点燃烟前问我:“可以吗?”我点点头。我点头的时候,他突然抱住了我。那一瞬间,我几乎要哭了。他说:“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如果你漂亮点儿就好了。”

他不说“你不那么丑就好了”,而是说“如果你漂亮点儿就好了”,我一下子就真的哭起来了。

6

是的,我的确太丑,丑到从小到大,都受欺负;丑到没有男人和我说话,丑到若不是这间仓库,我很难找到工作。

我辞职了,如我所料,王宏并没有怎样挽留。大家举行了一个告别餐会。送我,也是彼此乐一乐。公司新来了两个85后小美女,一直拥簇着他。那天。大家都说我人好,脾气好,性格也温柔。他们祝我以后有不错的发展,有人还说谁能娶到我就好了,宜家宜室。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在门外,他又抱了我,我的头埋在他怀中。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我再没有见过他。

我不再到外面上班,在家里开了一间网店。无聊的时候,我也像别人一样消磨时光。那天在网上看电视剧,一个丑女嫁给超级大帅哥。在婚礼上,丑女说:“看在你还算帅的份上,看在你给了我们未来的女儿有了走美女路线希望的份上,我就不嫌你识字没我多,勉强嫁给你吧。”帅哥说:“看在你识字多的份上,看在你给了我们未来的女儿就算走不了美女路线,还有点希望走才女路线的份上,我也不嫌弃你了。”两个人相拥亲吻。

那是一个很有才气的丑女,她压根没有我丑。我不过是一个家境普通、没有才气、极丑的女人。我知道,我不能和她比。

因为丑,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爱过。我宁愿王宏的拥抱,王宏的不舍,是因为浅浅的爱情,也不愿那是因为深深的怜悯。

第18篇、爱情故事极致爱情,也可能是高纯度毒药

十年前,我第一次读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时,被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也被主人公石神的爱情观打动。而现在再看这个故事,却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妥当,就连石神的爱情观,也觉得有一点恐怖。

石神是一心一意沉浸在数学世界里的天才,生活在极度孤独之中,在他对人生感到绝望的时候,隔壁搬来了母女俩,她们的欢声笑语拯救了他。后来,那位年轻母亲靖子被前夫暴打,失手杀死了前夫,石神主动找上门去,设下瞒天过海之计,甚至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来拯救靖子。

在旁人看来,这就是爱的极致了。当年的我,也曾被这种爱打动,但现在却觉得,这其实是一种原教旨主义爱情。什么是原教旨主义爱情呢?就是追求爱的极致、爱的纯度,把爱情理想化、神圣化,按照经典诗歌、小说里描绘的方式去经营爱情;动不动就呼天抢地,要死要活,完全排他,完全不考虑对方的感受,用这种极致的、纯粹的爱情让自己变得伟大,或者说,显得伟大。

石神在感情上所达到的深度,是常人所不能及的。但另一方面,他的感情也是常人消受不起的。首先,他追求极致。他暗恋靖子到极致,从头到尾不向靖子表达自己的感受,只是默默守护在一边。暗恋也可以变成明恋,暗恋也有很多种形式,但他不,他保持着一个姿态,毫无变通的余地,把暗恋推向极致。被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暗恋着,的确有点恐怖。

其次,他追求经典性。他爱上靖子,就甘愿为她做任何事,为她杀人,甚至为她付出后半生。表面上,他是为了感谢靖子在他绝望的时候救过他,实际上,靖子有没有帮过他,一点都不重要。他只是需要一个对象,来帮助他完成一场高纯度的爱情,甚至为爱情付出生命,因为,经典小说、诗歌里的爱情就是这样。他希望模仿这种经典爱情,让自己的爱也成为经典。所以,当他走进靖子的房间,看到靖子杀死的前夫躺在地上时,简直眼前一亮,他终于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经典爱情之梦。

对他来说,爱情其实就是他生活里的一个作品、一个课题、一种生命极致。常人做不到的,他做到了,常人达不到的,他達到了。这样的爱,看起来是不顾一切的,实际上是高度理性、高度自私的。这样的爱情,没有人消受得了。所以,靖子最后的做法,也不意外。

现实生活中,这种爱情原教旨主义分子,也有很多。

每天要给自己的伴侣打无数电话,发无数微信,密切监控对方的一举一动,控制对方生活里的一切细节,要求绝对忠贞,绝对纯洁,这是爱情原教旨主义。

容不下爱情中的任何瑕疵,没有一点弹性空间,伴侣犯错,不给任何原谅机会,甚至连伴侣的表达中出现了什么问题,也会上升到精神分析的角度去细加解剖,这是爱情原教旨主义。

曾看到有女孩子发微博,讲自己男朋友在一个小事故发生时下意识地逃开后,才想起女孩,女孩于是被深深伤害,来征求广大网友的意见——他到底爱不爱她,他是不是只想着自己,以及要不要分手?电影《春娇救志明》里也有类似一幕,但春娇并不是那种“水清无鱼”的人,她最终认清了志明,也认清了自己,知道双方都并不是完美的人,不能以完美的标准去要求对方。

当然,这种原教旨主义,也不只存在于爱情之中,很多人都有这种原教旨主义倾向。例如,一些意见领袖,刻板地遵从经典著作,把一切理论都推向极致,讨论任何事情都要求纯度;他们分不清敌友,一些人明明是站在他的阵营里的,但因为表达不够精准,态度不够坚决,也会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他们要的,是没有杂质的、毫无瑕疵的纯度。而纯度的标准,由他们制定。

身在爱情之中,自己不要追求极致,也不向对方要求极致爱情,对现实中把爱情极致化的人抱有警惕,这是我们泥沙俱下的人生里,最安全的爱情姿态。

第19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路人甲

爱情里的路人甲,有些负担不起的爱,还是不要触碰了;有些无法成全的幸福,也别轻易许诺。

【这姑娘酷毙了】

24岁的崔浩,开着一间面店,忙时卖面,闲时玩游戏,好不惬意。

直到那个深夜,有个醉汉忽然闯进他的店里闹,他才知道惬意的生活也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那会儿他准备收工正在算账,其他服务员已经下班,店里就他一人,醉汉进来时也没注意,等到醉汉从冰柜里拿了3瓶白酒要走的时候,他才喊了一声:“大哥,还没给钱呢?”

谁曾想,这一声叫喊,直接把醉汉给惹火了,醉汉语无伦次地一边打嗝一边嘟囔,走过去直接揪住崔浩的衣领,“你TM说谁不给钱!”

早知道会是这种局面,崔浩倒宁愿亏了那几瓶白酒的钱。跟醉汉比起来,他那小身板着实太文弱了,哪敢硬碰硬啊!“大哥您说得对,这酒小弟请了!您放心喝!”他试图稳住醉汉。

那场面持续了好一会儿,店里进来个姑娘要点面,崔浩使眼色让姑娘赶紧走,他可不想连累顾客也受伤。谁曾想那姑娘瞅了一会儿,直接上前把醉汉制服了,那招式比电影里还动人心魄,醉汉明明比姑娘强壮许多却拜了下风。

站在一旁的崔浩惊得瞪直了眼,天啊!这姑娘酷毙了!

是的,这就是鹿希在崔浩世界里的惊艳登场,也让他一眼着了迷。

只是那天鹿希帮崔浩搞定醉汉就直接走了,也没回来买面。崔浩站在温柔的夜风里好不失落,他都还来不及道谢呢!

崔浩总觉得鹿希像一个人,想了很久也不得要领,直到那天看到林志颖代言的广告,他才想起来,鹿希特别像《绝代双骄》里的小辣椒!

无论如何,他都要找到她道个谢!他努力辨认着走进面店的每一张面孔,还是徒劳。毕竟这世上多的是擦肩而过,多的是相见不相识。很多时候,当你刻意去寻找,总是容易被失落填满,然而当放下执念时,反而会遇见。

再见到鹿希,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一天,差不多晚上9点钟左右,崔浩正低头看手机,来了客人也只随意地问了句,您要点什么?

“牛肉面多葱!”

崔浩听着这声音耳熟,抬头看了一眼,高兴地叫了起来:“你来了!”

鹿希被崔浩这激动的回应弄得一脸懵圈。崔浩嘻嘻笑着,跑到后厨去煮面,加牛肉的时候特地加了分量,比平时要多出5倍。端到鹿希面前时,她一脸讶异,“我没加牛肉,老板你上错了。”

“没有,就是想谢谢你。”崔浩干脆就在鹿希面前坐下了。

鹿希愣了会儿,才恍然大悟,“噢,那件事啊,举手之劳。”

也是在那天,崔浩知道了她的名字,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还知道她是俱乐部的拳击教练,给明星当过安保,生活可不是一般的丰富。

崔浩看着鹿希扑闪扑闪的眼眸,好想吻一下,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老板好像失恋了,忘了放盐】

一见钟情这种事,崔浩本来是不信的,可是鹿希没来店里吃面的日子,他就像吞了几公斤白开水,淡而无味。好不容易盼到鹿希出现,他又往面里加了满满的牛肉,小心翼翼端到她面前,每一片牛肉都是崔浩的诚意,诚意十足。

“老板,你这么做生意是要亏本的。”鹿希顿了下,直接抬头看他,“你是不是,想追我?”

被人当即戳穿,崔浩一点儿准备都没有,犹豫了好几秒才点头,尴尬地红了耳根。

“我这么彪悍的女生,没有人吃得消,你别浪费功夫了。”她自嘲地摇了摇头说,“况且你了解我吗?为什么喜欢我?会不会觉得这样的喜欢有点儿盲目?”

鹿希一句接一句问,崔浩根本招架不住。在他看来喜欢就是喜欢,就像石子投入湖泊时泛起的涟漪,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不必问缘由。

然而他也意识到,鹿希说这些话的时候带着点儿无奈,眼神也是闪躲的,总感觉她在逃避什么。

那次仓促的告白之后,鹿希好久都不来店里,崔浩的厨艺也跟着下降了,原来美团上一溜的好评中间夹杂了非常突兀的一条:老板好像失恋了,忘了放盐。

崔浩可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受挫一段时间后,他干脆采取了主动追求,晚班加薪让服务员延长时间,自己去鹿希所在的俱乐部报班学习。

那天鹿希看到他出现,讶异不止:“你怎么来这儿了,碰巧?”

“不是碰巧,我报名学习,顺便追你。”崔浩说得干脆,反正之前被拒绝过一次,也不怕再被拒绝,他全然豁出去了。

也是在俱乐部的时候,崔浩从工作人员的八卦里知道了鹿希的过往。她的确有一个相恋7年的前男友,只是男友家不喜欢强势的女生,希望鹿希能考公务员或者去当老师,而不是全身心做她的俱乐部事业。最后闹掰没几个月,男友就跟别的女孩结婚了。鹿希被伤狠了,所以这些年,一直单身。

崔浩忽然理解了鹿希一开始对他的拒绝。相恋7年的男友都能在爱里转身背弃,她又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崔浩?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崔浩也不急,只是默默地陪伴在鹿希身边。

2015年深秋的夜里,鹿希出差回来,走到楼道口见到有微弱的光,再走进些发现是崔浩拎着夜宵在等她。

那种有人等待的温暖,瞬时填满了鹿希的心,在幽暗月光的衬托下,她上前紧紧拥抱住了崔浩。与此同时,她心里那道高高筑起的城墙,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瓦解了,她愿意挪出一块地方,让崔浩进来。

【太多的自以为是,看不见真相】

鹿希答应与崔浩在一起,但是她有话说在前面,如果他觉得累不想继续,一定要告诉她,别拖到最后爱情成了死局才分手。崔浩说她想太多,哪有人刚开始恋爱就担心分手的?

鹿希说她只是害怕重蹈覆轍。崔浩轻抚她的肩,说:“别怕,我会一直都在。”

说那句话的时候,崔浩是用了满腔的爱意做承诺的,可真正恋爱长久以后,他发现很多事情都变了。

他最初爱上鹿希就是因为她出手相助,觉得那样的她酷毙了,可如今却觉得见义勇为着实是一件不太理智的事情,太容易伤到自己;他以前倾慕她不活在世俗的眼光里,潇洒地选择自己的生活,现在却觉得这样的生活不太安定。如是云云。

从前倾慕的一切,都成了恋爱阻力。

在恋爱时,有甜蜜有开心,然而还有一些不可名状的情绪,大抵是崔浩的不安在作祟。

盛夏,炙热的天气让心情焦灼,崔浩的不安在这个盛夏不断升级。

本来约好两个人去看展览,可是半路上鹿希看到地铁上有猥琐男正在伤害小姑娘,她又见义勇为出手制止了,可手臂上被划了个口子,鲜血直流。崔浩当时就恼了,“你能不折腾了吗?万一这刀戳中的是你胸口怎么办?”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崔浩语塞,想去扶鹿希,她往边上挪了挪,避开他的手。

那日地铁发生的事,仿佛一个小钻头,在崔浩和鹿希之间敲开了一道裂缝,渐渐拉开了他们的距离,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十分怪异。

那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傍晚,他俩吃着饭的时候鹿希接到工作电话,起身就要走。崔浩忽然起了火,“你又要走是吗?走了就别回来了。”这话一讲出来,崔浩也觉得自己无理取闹,可是他真的忍不住了,跟鹿希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觉得鹿希爱工作胜过他,觉得自己更像可有可无的陪衬。

“你确定?”鹿希很冷静地问。

“是,反正你的学员,你的工作,哪一样都比我重要。”他赌气。

“行,如果你真的这么认为。”鹿希顿了顿,又说:“那就散了吧。”

他当时觉得鹿希可真冷血啊,他不过就是赌气,她却直接说了分手,可是无意之间,他却觉得松了一口气。

他以为自己会跟她前男友不一样,可以支持她的选择,接纳她的勇敢和不安定,可是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最终还是成了路人甲。

直到两个月后,他碰到鹿希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他才知道真正冷血的是自己。那人询问他们婚期定在什么时候,他无奈地说分手了。

“啊?希姐把俱乐部都转掉了,还说是为了结婚才收心的,你們怎么就分手了啊?!”

这句话,一直回荡在崔浩的耳畔,提醒着他自己有多残忍。

他以为她任性不在乎这段感情,却不曾想到她愿意做出那么大的牺牲。他其实能察觉的,可他却忽略了,太多的自以为是让他看不见真相。

这段爱,他爱得执着,爱得深刻,却也爱得怯懦,爱得自私。

爱情里的路人甲,有些负担不起的爱,还是不要触碰了;有些无法成全的幸福,也别轻易许诺……

第20篇、爱情故事败给岁月的爱情

张诚在高三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个女孩子写了一封情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写这样的信件,而且是亲手用毛笔写的正楷,想要让那个女孩儿知道自己对她的一片真心。

那个女孩儿,是学校里的校花。她叫林洛洛,是校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高挑的身材,乳脂般的肌肤,乌黑透亮的眸子像是一潭深不可测的秋水。张诚很早以前,就暗恋着这个女孩儿,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去表白。

张诚是班长。那个漂亮女孩儿林洛洛,跟张诚同班,而且是他的同桌。尽管是离得这样近,张诚却从未敢露出半点蛛丝马迹。林洛洛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她有时候会请教张诚,每到这个时候,张诚总是会耐心细致地为她讲解。张诚真的很希望,林洛洛的学习成绩能够提上来,这样他们将来就有可能考上同一所大学。

暗恋林洛洛的男孩子很多。其中有一名家里很有钱的男孩儿,一直在明目张胆地追求林洛洛。那个有钱的男孩儿,叫王策。校园里,属王策的穿戴最拉风,人又长得帅气,每天都是一身的名牌。光是脚上的名牌鞋,就是一天换一双,一两个月都不带重样的。他每天都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执着地等候着林洛洛。

张诚,很佩服那个王策的勇气。王策,不怕受到别人的嘲笑,也不怕会受到林洛洛的白眼和拒绝,他一如既往,风雨无阻,时常送贵重的礼物给林洛洛。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开毕业晚会的那天,张诚终于收到了林洛洛的回信。也是一封手写信,粉红色的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字迹:“张诚亲启”。张诚拿着信,躲在小礼堂的一个角落里,迫不及待地将信读完。他满以为,林洛洛会答应自己。可是,他被拒绝了。其实,这也在张诚的意料之中,只是拒绝的理由令他心有不甘。

原来,张诚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得到林洛洛的爱。林洛洛在信上说,她一直很欣赏张诚,因为他是学霸,是班长,也是她心里仰慕已久的人。可是,张诚从未对她有过什么表示,所以她一直很自卑,认为是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好,配不上张诚。林洛洛如今,已经答应了王策,做他的女朋友。

林洛洛在信的结尾处说,如果张诚能早一点让林洛洛知道他的心意,她后来也就不会答应那个王策。张诚的眼睛里,瞬间落下了惋惜的泪水,恨自己为何没有及早向林洛洛表白。如果他能早一步,也就不会让那个王策占据先机。

张诚初涉爱情,就无疾而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但是他心里却永远无法忘记林洛洛,无法释怀自己对林洛洛的爱情,虽然他们之间不曾真正的爱过。只要自己一直爱着林洛洛,这就足够了,爱情其实只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或者不爱,都与他人无关。张诚固执地这样认为着,想起自己那份初恋的情愫,觉得这一切只不过是时间摆下的一个局。

张诚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名牌大学。林洛洛,没有考上大学,去一家工厂打工去了。王策,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只因大学在外地,所以他没有去。王策,为了跟林洛洛在一起,放弃了大学,选择在家族企业里工作。

当张诚知道王策的决定时,再一次地佩服他的勇气。王策对于林洛洛的爱,很彻底,义无反顾。

多年以后,张诚依然是单身,他的心里还是放不下林洛洛。他对林洛洛的爱,始终埋藏在心底,隐忍卑微,充满韧性,无法改变。他曾默默地想过,或许他这辈子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护这份爱情,他要永远去独自承受这份失爱的孤独。他没有林洛洛的照片,只能在夜深的时候拿起画笔,在白纸上画出林洛洛的样子。那是林洛洛在张诚心里的样子,美好而纯净。

张诚三十岁那年,参加了高中的同学聚会。王策,也来了。可是,却没有见到林洛洛的身影。

张诚多想看看林洛洛现在的样子啊,看看她还是不是自己心里想象出来的样子?

一直到聚会结束,张诚也没有见到林洛洛。

张诚,终于忍耐不住,索性直接去问王策:“林洛洛怎么没来?”

王策,看着张诚,苦笑了一下。原来,在林洛洛去工厂打工之后,被当时的厂长一眼看重,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厂长比林洛洛大了很多岁,不择手段,穷追不舍。最后,林洛洛怀上身孕,只得跟那位厂长结了婚。

王策伤感地对张诚说:“我以为,当初放弃了上大学,就可以永远守在林洛洛的身边。可是,我离她,还是不够近,以至于没能及时守护我们的爱情。”

张诚,无言以对。爱情,从来只会关乎心灵,跟距离又有何关系呢?或许,王策和张诚,对于林洛洛的了解都还不够。

一年以后,张诚在咖啡馆里偶遇到了林洛洛。她貌美如初,清丽动人,只是眼角多了些细细的纹路。在交谈中得知,林洛洛如今已经与那位厂长离了婚,孩子也给了那位厂长,她现在恢复了单身。

林洛洛对张诚妩媚地笑着。她说,王策如今已经是地方的首富,依旧时常会给她打电话。她得知张诚单身后,婉转地告诉张诚,其实她这么多年,一直在等待着张诚回来的那一天。

张诚这些年来,用孤独和思念度过漫长的光阴,他的心里对林洛洛或许是有所期待的吧?他这么多年来,似乎在跟时间谈一场看不到结局的恋爱。而且,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张诚,如果你也在等待着我,那就让我们停止等待,重新相爱吧!”林洛洛深情地望著张诚。

最美满的等待,就是可以等到心里长久盼望的人。

可是在这一刻,张诚的内心却陷入茫然。他找不到自己当年对林洛洛的那份急切的渴望,也重温不到心里那份失落和疼痛。他曾经对于林洛洛的思念已经踪影全无。这份爱情,是什么时候从他的心里走失了?他找不到答案。

“我现在已经找不到最初的感觉了。最初,我把爱情败给了时间,没有在对的时间向你表白。如今,我的爱情或许已经败给了岁月,岁月让我的爱情无以为继。”张诚凝望着林洛洛美丽如初的容颜,落寞地说道。

岁月和时间,总是令我们无能为力。当我们拥有爱情的时候,常常忽视了时间。后来的情形,却是时间令我们遗忘了爱情。

第21篇、爱情故事离婚也可以如此优雅

2008年的元旦是钟美和陶斯亮结婚9年的纪念日。陶斯亮一脸郑重地向钟美解释他元旦必须加班的原因。钟美心里不悦,却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她太没有眼色了,丈夫年轻有为,做妻子的自然要表现出十二分的贤良来。钟美微笑着目送丈夫的背影消失在电梯里,回过身来关上门却听到自己心底的一声叹息。

望夫成龙是女人,悔教夫婿觅封侯也是女人。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陶斯亮开始来去匆匆。钟美倚在床头等他回家,很多时候已经等不到他了。不是他回来得太晚钟美已经撑不住睡了就是他根本就没有回来,然后轻描淡写地对钟美解释,太晚了,就睡在公司里了。

钟美心里不是不疑惑的。当他以累为借口理直气壮地拒绝两个人的亲密时,当他用倦怠漠然的眼神看她的时候,一些传言就会跃上心头,却硬生生压下对质的念头。如果证实了陶斯亮的清白,就只能反证自己的龌龊,就算证实了陶斯亮的伪忠诚,接下来又应该怎么办呢?

结婚一周年是纸婚,两周年是棉婚,到第九周年就成了陶婚了。这个陶婚纪念日,陶斯亮照例晚归,钟美精心准备的美酒佳肴都成了摆设。隐忍并不意味着无原则地退让,更何况是这样特别的日子,钟美恰到好处地发泄了对陶斯亮的愤怒和不满。陶斯亮自知理亏,又或者本就有愧,所以这个纪念日的结局倒也算得上可圈可点。陶斯亮不遗余力地将钟美送上了激情的巅峰。

陶斯亮独自裹着一个被筒,沉沉睡去。钟美的心,却在黑暗中明镜般地清醒着。她想,所谓陶婚,是说婚姻在经过长达9年的厮守后,有了一定的硬度,就像陶瓷,可以盛汤盛饭,甚至可以放在火上煮,但是,有硬度却没有韧性,一不小心就会碎成一地。

那一夜,钟美的梦里,全是铁马兵戈。

次日,钟美一起床就化了明艳的妆。陶斯亮出门的时候,很是不解地看了钟美一眼。钟美一如既往地微笑着,端着一脸的若无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会儿她和一只全身尖刺竖起准备迎战的刺猬无异。

昨天,钟美在做菜的时候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只有几个字:他和我在一起。

早些时候,钟美在和陶斯亮通话的时候,已经听到女子隐忍的咳嗽声和轻轻走动的声音。她知道,在陶斯亮身边的那个女子,处心积虑地弄出这些声响来,无非是要乱了她的阵脚。像她和陶斯亮这样的婚姻,女人温婉,男人又仕途得意,即使内里千疮百孔,可是为着前程着想也会维持着表面的完整,外力是很难颠覆的,除非内里先打了起来。

那个女人是聪明的吧,所以会发了短信过来,明目张胆地宣战。

陶斯亮已经不爱你了,请你不要妨碍我们在一起。年轻女孩的神态理直气壮。

钟美哂笑:好像,没有婚姻的爱情才是不道德的吧。

女孩到底年轻,红了脸,却更加娇艳,眼神凌厉,好像是钟美掠夺了她的幸福。

既然如此,还是让陶斯亮亲自跟我说吧。钟美努力用从容的姿势离开,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的凌乱。回家,用冰凉的冷水洗去脸上的残妆,梳妆台上的镜子里,一张惨白的脸,钟美落泪如雨。

所有的婚姻,都曾有过初时的甜蜜和美好,九年前的冬天,陶斯亮每个夜晚都抱着钟美的脚捂在自己的怀里,狭窄的出租屋里,寒冷的空气中流动着的却是快乐。在他为了升职而抛下刚刚生产的她主动要求到偏远的山区去工作的时候,当他有天心血来潮想给女儿冲奶粉的时候,才发觉女儿早已自己端着小碗用小勺子吃饭了。

他不止一次说过永不辜负这样的话。

但是他,到底辜负了。

那天晚上,陶斯亮破天荒地回来得早。看向钟美的目光,就有些躲闪。

钟美的骄傲不允许她再做鸵鸟,她把下午在电脑上打出来的离婚协议放到他的面前。

他愣了下,推开那张纸。他说,钟美,我没有想过要离开你,我也是下班的时候才知道她来找你的,那绝对不是我的意思。

陶斯亮的拒绝让钟美一直沉在谷底濒临停摆的心又变得强劲起来,说到底,离婚不过是中年女人的故作姿态,如果能够挽回,钟美又何必一条道走到黑?

那你打算怎么办?钟美问。

维持现状。陶斯亮说。

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对这一天的到来,陶斯亮早有心理准备,也早有打算。钟美是他的结发妻,是他共过患难的妻子,虽然他早已经找不到曾经的爱情的影子,但他不忍也不能抛弃她,而且,他的事业需要一个表面完整的家庭。

至于那个让他热血沸腾的女孩,他想自己是真的爱她的。他上班的时候,在外地出差的时候。想得最多的是情人,而不是钟美。

青春不再的中年女子,早已荒废的专业,那一夜,钟美如被放在火上烤一般,身心俱焚。

向钟美宣告了“维持现状”这四个字后,陶斯亮一副尘埃落定的表情。他不再解释自己的晚归,因为钟美心知肚明他晚归的原因。他们还睡在一张床上,但钟美不再展示自己的温柔,也拒绝他弥补意味的求欢。

但是陶斯亮恐怕没有想到,正是他的笃定让钟美最后下定离开他的决心。一个男人在被他伤害的妻子面前还能若无其事,其实是比背叛更令人揪心的伤害。钟美在他的若无其事里看到了他的高高在上,看到了自己的卑微,突然明白了自己的付出和隐忍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他笃定她会在现实面前低头,却忘了钟美曾经,也是心高气傲的女子,婚姻不过是让她学会了隐忍,并没有磨去她骨子里的骄傲。

钟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来做离婚的决定。这一个月的时间,她想清楚了离婚以后去干什么,这一个月的时间,她微笑着和女儿解释什么叫离婚,这一个月的时间,她拟好了财产分配协议,姿态优雅地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理所当然。

向陶斯亮提出离婚的时候,她依然轻言细语,然而语气里已经是无可挽回的坚定。陶斯亮这才知道自己终究小看了这个和自己同床共枕9年的女人,然而一切已经没有了回旋的余地。

钟美离婚以后,带着女儿回到了父母所在的城市。当初因为爱情义无反顾地奔赴异乡,对父母一直心存愧疚。而今,有这个契机可以陪在父母身边,她不愿意再放弃。

钟美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饰品小店。每天早晨送女儿去上学后打开店门,下午,女儿放学后来到她的店里,钟美就关了门和女儿一起回家。

小店算不上生意兴隆,但客人如流水,每月的收入也足够应付钟美和女儿的一应开销。钟美喜欢那些琳琅满目的小饰品,也对每一个来店的女人娓娓而言,美丽是一种态度,生为女人,我们就要美丽地活着。

不知不觉,钟美竟然成了“优雅女人”的代名词。她每天都有充足的时间陪着女儿游戏,陪父母散步,夜里,她在灯下读优美文章,心有所动时也会提笔写下自己的心路。因为温婉,因为字里行间跳跃着一个女人的大气和睿智,她的文章开始发表,开始受到好评。也有不错的男人向她婉转示爱。对此,钟美既不受宠若惊,也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蝇。她只以平常心待之,如果合适,她不介意再次走进婚姻。

夜深人静的时候,钟美也会回看自己的来路。她庆幸自己选择了离婚。

如果当时不离婚,现在的她是怎么样的呢?还陷在三个人的纠缠中,每天都生活在自怨自艾和强颜欢笑中?想到这些,钟美感到了后怕。再一次为自己当时的决断鼓掌。

离婚对女人而言,有时候其实真的是一件幸运的事。它让你有机会审视自己的人生,纠正来路的偏差,它让你在痛苦之中学会思考,也学会成长。而一个不断成长的女人,总是可爱的。

第22篇、爱情故事原来爱情不需要结局

他舔了舔干涩的唇,问:“你说,我们还离吗?”

[一]

周日上午,李明浩睡到十点一刻才昏昏沉沉地起床,那时刘苏正跪着擦地板,头发凌乱,看起来憔悴而疲惫。李明浩叹口气向卫生间走去。他自己也不知道叹气为何,也许是刘苏在六年的婚姻里,迅速老去的容颜,与温柔不在的脾性,也许是很长时间里,两个人孜孜不倦的争吵。

李明浩对着镜子刷牙,心想着这个艳阳高照的周末该做点什么,忽然被刘苏的一声“哎”叫得吓了一跳。刘苏用力拉了他一下,他失去重心向后退了一步,她挤过去,用一块洁白的纱布擦着镜子,大声指责:“我说过你多少次了,刷牙要离镜子远一点。”

李明浩看着镜子里的刘苏,皱了皱眉,抓过毛巾胡乱擦了擦嘴,从卫生间走出时,狠狠地关上了门。她顿了两秒,发狠地说:“这个家你愿意住就住,不愿意住可以走。”李明浩回过头来,一字一顿:“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刘苏站在原地,忍了忍眼里的泪,还是哭了出来。

阳光晃得李明浩睁不开眼睛,他坐在小区花园的长椅上抽了一支烟。离婚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艰难。他简单地以为,以刘苏倔强好强的性格,只要和她摊牌自己爱上了别的女人,她就会同意离婚。事实上,刘苏考虑了一天一夜后,不仅没有同意,反而咬牙切齿地告诉他:“你死了离婚这份心吧,我就是拖也要把你们拖开。”

李明浩刚刚和丛菲在一起时,并未想过离婚,他和刘苏结婚多年,没有爱情也有感情。可逐渐,越是与刘苏争吵,越是刘苏不厌其烦地絮叨,他就越是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依赖上丛菲。

丛菲来了,拉过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尽管没有语言,可这个动作,让此刻的李明浩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

他拿着钥匙开门后,发现刘苏根本没在家。他心里一阵轻松。看了一个多小时足球,又洗了个澡,刘苏还是没有回来。李明浩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起身去阳台上张望,依然不见刘苏的影子。已是晚上十点四十分。他打了她的手机,关机。又给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打了电话,都睡意朦胧地回答不知道。李明浩开始着急了,第一,如果刘苏因为和他生气而出了什么意外,他良心上会谴责自己一辈子;其次,若她给他戴了绿帽子……他想到这里,握紧了拳头。是的,他无法容忍她有别的男人,至少,在与自己离婚前,她不可以这样做。

李明浩留了字条:“刘苏你回来后,打我电话。”然后匆忙跑了出去,他要去找她。

刘苏看到字条的一瞬,捂着嘴落下了眼泪。今天,是她主动找的沈均良。

沈均良是她的高中同学,医生,离婚。他一直对刘苏很好,是那种超越友谊的好,这一点刘苏很早前就察觉到,因此刻意地疏远他,而这次,刘苏找他,是带着气愤,带着伤悲,带着报复李明浩的决心。

在茶楼,刘苏几乎把自己与李明浩的历史从头到尾复述了一遍,一边说一边擦着眼泪。说到当初李明浩追她时的傻气,还会沉迷地笑出来。刘苏讲到李明浩向她摊牌外边有一个女人时,哭得双肩颤抖,沈均良揽过她的肩。

凌晨一点,李明浩满头汗水回到家,见了刘苏的一刻,又想骂她又想抱她,可他只是故作镇静地问:“你去哪儿了?”刘苏冷淡地说:“你已没有资格管我。”李明浩转身看到了桌上的离婚协议。

李明浩捏着那纸协议,上边离婚的两个字,显得格外刺眼。他犹豫着问:“为什么忽然同意了”?

刘苏没有看他,回答:“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他咬着牙,“不会是有了相好的吧?”

丛菲说要李明浩陪她去一个地方。去后,李明浩才知道,丛菲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私自在外租了一间房子。李明浩摸着丛菲的头发,没有说话,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自己动摇了离婚的决心。

那晚,他撕了离婚协议,冷冷地对刘苏说:“这婚,我还就不离了。”刘苏抱着被子要睡到客厅,李明浩恶语相击,“怎么,要为你那个相好的守身如玉吗?”刘苏眯着眼睛看着他:“李明浩,你有资格说我吗?你为了外边的女人,多久没履行过丈夫的义务了?”

李明浩无话可说,最终他睡到了沙发上,把卧室留给了刘苏。

[三]

丛菲生日那天,李明浩没有回家。丛菲睡后,他彻夜未眠,现在,与刘苏再无争吵,而是形同陌路。他时时想起与刘苏恋爱时,她那霸道却可爱的样子,他曾说过,要给她幸福,要爱她所有的缺点,像爱她的优点一样。可是,他没有做到,婚后,他憎恶她的缺点,比如急脾气,比如洁癖,比如唠叨。

李明浩第一次夜不归宿。刘苏假装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耳朵很仔细地听着门外的动静,最后刘苏在沙发上睡着了。李明浩是清晨六点回的家,他把手机打开,以为会有刘苏的留言,而语音信箱是空的,这令他有些失望。

刘苏躺在沙发上,还在睡觉,没有盖被子。他轻轻走过去,俯下身子,刘苏眼角挂着泪,还有几道深深浅浅的鱼尾纹,他喉头一紧,她刚刚三十岁,怎么就生出皱纹了呢?

他坐在刘苏对面,思维有些乱,看着房子里的一切,与结婚时没什么变化,结婚照片的玻璃两个月前吵架时,被他用烟灰缸砸碎了,只剩下相框,照片里的两个人,幸福地傻笑。

真的分居了。刘苏累了,也病了。她发高烧躺在床上,拿起电话,几次想拨给李明浩,但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手指却按不下去。她不想让李明浩以为自己离开他就活不了。这时,电话响起,是沈均良打来的。

沈均良挂断电话后就赶来了。扶着她吃了退烧药,又喝了姜片水。那夜,他没有离开。而刘苏,也太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来承载她的眼泪与哀伤。

李明浩与丛菲开始了同居生活后不久,两个人就开始了分歧。丛菲是那种时尚活泼的女子,喜欢交朋友,喜欢去KTV去跳舞,李明浩却不喜欢这些远离正常生活的事情,他只喜欢过吃饭睡觉散步的日子。有两次,若不是李明浩亲自去找她,也许她就彻夜不归了。他们所住的房子,更是乱得一团糟,她的脏衣服堆得比他的还多,沙发上扔满了食品袋和时尚杂志,卫生间的镜子上,布满了两个人刷牙时溅上的牙膏沫。

[四]

李明浩开车回到与刘苏的家,在门外,遇到了沈均良。刘苏打开门,怔了一瞬,两个男人前后进来。许久的沉默过后,沈均良识趣地找借口离开了。家里似乎比从前更干净了;他们的结婚照依旧挂在墙上,相框上没有玻璃。

他苦笑一声,带着嘲讽的语气说:“你速度够快的。”

她斜了他一眼,说:“和你比起来我还慢得多呢。”

直到李明浩离开,刘苏也没有告诉他,事情并不如他所想。事实上,刘苏病好后的第二天,她洗衣服时,沈均良拦住她,说先别洗,等明天我从医院拿回来消毒液再洗,要不然你的衣服上有病菌;她洗菜,沈均良惊讶地说:“洗菜怎么能只用一遍洗涤剂呢?至少也要用三遍,你知道蔬菜上有多少细菌吗?”

刘苏很快就清楚地知道,曾经在卫生上那么苛刻地要求李明浩,是多么讨厌。她对沈均良说:“我依然爱着李明浩,对不起,原谅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今天,沈均良只是来看望她而已。

民政局外,李明浩停车时,刘苏在一边等他。他的车向停车位靠时,车身处轻轻蹭了一下旁边的红色轿车,开车的中年妇女下车就嚷嚷:“你眼睛瞎了啊?”

还没等李明浩张口,就听到刘苏的声音,“你说谁眼睛瞎?你再说一遍?”

李明浩揽过刘苏离开了现场,他劝着:“别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走吧,我们还得办手续。”

这句话说完,两个人都沉默着。

民政局里,李明浩的手颤抖着签不上自己的名字,他放下笔,看着刘苏,她本在眼底的泪,哗地流了下来。他舔了舔干涩的唇,问:“你说,我们还离吗?”

刘苏转过脸去,叹口气,“如果不离,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李明浩再次拿起笔,重复着刘苏的话,是啊,如果不离,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第23篇、爱情故事爱的千万种方式

1

我从来没觉得爸妈是相爱的人。

爸妈热爱争吵,从我记事起,他们的每一次争吵都地动山摇。钱、工作、婆媳关系……每一件事都能成为爸妈争执的内容。妈说粗话,喜欢动手,有时摔遥控器,有时摔花瓶,披头散发,歇斯底里,哭声惨痛;爸是沉默派,只叹气,等到后半夜全家熟睡,他才跑到阳台静静地抽烟流泪。

温馨的家庭画面,在我的童年仿佛一直缺席。妈对爸的苛责,爸对妈的沉默,在我看来,这根本谈不上是一场爱情。

20世纪90年代的我家,正在经历最困苦的时刻。妈待业,在家做幽怨的主妇,把锅碗瓢盆擦得比脑门都亮,也没办法变出一锅肉汤。正当年的30多岁,却满心都扑在菜场和炉灶间,衣服全部是几年前的款式,皱纹里藏有化不开的忧愁。妈不买化妆品,头发乱蓬蓬得缺乏保养,一张脸四季都是黄土地的颜色,不下馆子,也没什么朋友,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和楼下卖水果的小贩为了几角钱红着脸争执。因为钱,妈在冰天雪地步行几公里去便宜的露天市场,呢子大衣的里衬补到烂还穿在身上,牙痛到在地板上打滚也不肯迈进医院半步,这些记忆,我心里一直都有。那时以为,妈没有生活,更别提梦想,她拿着省吃俭用的钱偷偷买给我爸他不舍得买的皮鞋,常常就忘了她自己。后来生活渐好,才发现妈也是爱美的,她喜欢显腰身的裙子,有品质的长筒皮靴和淡雅的香水。那件橘红色的上衣,衬得她不再年轻,可是把自己的30多岁关在牢笼里的这件事,仿佛从未计较过。

爸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艺术天分浓厚。即便生活贫穷的年代,每周六清晨,我的家里也总有萨克斯的音乐响起。爸偶尔从市场里淘来不知名的油画,色彩浓郁,大都是印象派的田园好风光,后来被我妈统统当做破烂处理掉,我对艺术早期的自我培养也就戛然而止。爸喜好养鱼,很大的鱼缸布置得精细有情趣,背景粘满水底世界的深蓝色,再放进几根水草和人造珊瑚,过滤器一开,水“哗啦啦”地从一端流到另一端,金鱼带着一堆色彩亮丽的小鱼儿们,鼓着腮帮子,欢快地喘着气。我妈嫌费电,每天皱着眉头在爸身旁嘟囔。爸是绝对的好脾气,三下两下就拆下了过滤器,不久把鱼缸也送了人,后来,这些我爸曾经喜爱的东西,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开始用一辈子伺弄花草,把曾经放在鱼缸里的海底装饰放在盆景里。妈虽然偶尔不耐烦地嘟囔几句,却每天都来浇水,修枝剪叶的时候,眼里也有笑容。

情窦初开的年龄,我半夜里偷着用手电筒看言情小说,以为自己很懂爱情,男人要风流倜傥,腰缠万贯,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豪情;女人要柔弱纤细,欲说还羞,纯如莲雅如兰。那时的我,只懂得“般配”,恨爸妈没有故事里的浪漫情怀,却不懂爱情里还有另外一种形式,更珍贵更难得,它叫做“牺牲”。

2

闺蜜决心和相处6年的男朋友分手,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她声泪俱下地和我控诉他的“没主见”,这已经不是第一回。

她的男朋友,是我们从十几岁一同成长到现在的好朋友,因为有太多的经历交杂在一起,彼此知根知底,感情深厚,情同手足。凭借我对他多年的了解,去定义这样一个人,不客气地说,我从未见过这样一个慢热、没主见,又时常不知所措的大孩子。

这十几年间,我们都从孩子的躯壳里脱离出来,只有他还留在老时光里。闺蜜原本是小鸟依人的性格,自从和他交往,便成为一个事事要做决定的大姐大。他们约会的时候,闺蜜要决定看电影还是去游乐园;一起去旅行的时候,闺蜜要提前订好机票和宾馆做足攻略,就连吵架过后,闺蜜找来邀他一起吃饭的借口想要和解,他也要迷茫半天地问我:“你说她是想让我去,还是不想让我去呢?”

学生时代结束后,他去了北京,她留在了家乡。他在一家酒店做厨师,经常上夜班,工资不高却很辛苦;闺蜜读研,一面进修,一面处处为他做隔空的决定,于是电话和火车成为感情的寄托。他们每天通数次电话,在这一通里争吵,又在那一通里和好。寒暑假她坐着动车去看他,5个小时的车程,她扳着手指头算时间,而他连续工作数月攒下一个假期陪着她,为她亲手做一个蛋糕,在上面雕满爱的图案,把她宠成公主。这么恩爱稳定的感情,修来难得,而闺蜜却总是在为这段感情的未来担忧,她说:“一个大男人,什么决定都做不了,让我如何是好。”

她决定原谅他,因为他哭着说:“我人生中做过那么多的决定,却甘愿对你窝囊,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啊。”

3

遇见彼得之前,我的男朋友都属于一类人,多金,帅气,嘴巴甜。我是头脑简单、甘于奉献的傻姑娘,很吃嘴甜那一套。

刚刚和彼得搬到一起时,我自告奋勇,吵着给他做牛腩面,前一天晚上我用大骨熬汤,第二天煮牛腩,用火太猛,牛肉炖成了皮革的滋味。我试探着问彼得:“如果满分10分,你给我打几分?”彼得用力地再嚼了几下,很认真地说:“味道正宗,可肉质实在不怎么样,如果给你打分,3分吧。”

那一刻我委屈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我心里埋怨:“彼得啊彼得,看在我这么努力的分上,你不该把真话说出口。”彼得没察觉出来,“吭哧吭哧”地把剩下的牛腩面都吃光,第二天和我讲:“亲爱的,我嘴两边的肌肉都好痛。”

彼得的真诚不止于餐桌上,他对事事都要说出犀利的真相,我一度十分不满,甚至动过离开的念头。可是当他评价晚餐不合口味时,最后却成为家里的大厨师。一个蓝眼睛的男人,自小吃牛排长大,和我的家乡远隔半个地球,却看遍无数的菜谱,每个晚上准时把自创的中西式炒菜摆到餐桌。他不说情话,不懂浪漫,却总是给我朴实到心安的关爱。这种爱的方式,是当我告别了青涩年代快要走进30岁,经历了一些感情的风雨后,才渐渐可以懂得的。是啊,嘴甜不一定是爱的方式,不然又如何解释,那些嘴巴甜甜地夸我是美厨娘的男朋友们,最后为何都端着蜡烛坐到了别人家的餐桌旁。

4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它或身披黄金或赤身裸体,或镶满钻石或包装简陋,闯得进豪宅钻得进茅屋,没有人能够预料它以哪一种方式出现。

而当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份爱情,以剥洋葱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剥开它时,你会发现,纵使爱有千万种方式,却只需要一份理解,而愿你成为心领神会的那个人。

第24篇、爱情故事亲爱的,动动手吧

前阵子一家人出去游玩,先生给我拍照,正在按快门的时候,先生又走到我面前,仔细看看我的脸,伸出手认真地用拇指蹭蹭,大约是刚才陪孩子画画时沾了颜料。先生帮我擦脸的时候,有种久违的感觉——是啊,多久了,没有这样的动手接触?

去年买的房子,今年楼体基本建成,利用午休的时候,先生找了认识人放我们进工地看看实际格局,当初毕竟只是一张图纸。

从楼道里出来的时候,不知怎么绕到后门,后面还没有台阶,一米多高。先生跳下去后,看看我的小皮鞋和裙子,靠过来背对着我说:“来吧,我背你下来。”我也毫不客气,趴到他背上,舒舒服服被背下来。我打趣说,快10年没背过我了,多背一阵儿吧。先生说,行。真背着我走了一段,工地里时不时有工人往来,先生找了个平地把我放下来。看着我玩性未减雀跃的样子,先生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人到中年,早没有年少时的新鲜,并不是欣喜于两人拉手,而是享受这种被爱护、被保护的相处。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先生的那次挺身相护。那天有个客户来办理手续,我只是按合规合法的程序给他办理,可他听不进道理,胡搅蛮缠态度强硬,甚至放言要如何如何,办公室里全是女同事,都不敢多言。当时我也很害怕,惊慌中首先想到了先生。先生接到电话后,很快赶过来,他一进办公室,便挡在我前面,一只手向后圈着护我在身后。虽然事后报了警,双方也和解了,可我被吓得惊魂未定、哭得稀里哗啦,先生搂着我的头连说没事没事。

也许就是这样,日子长了,两人间动动手更多的是长久以来沉淀的一种语言、一种表达。

有时候我弯腰在洗碗池边洗涮,先生去厨房倒水时擦身而过,会伸手在我后背轻抚两下,示意:“辛苦了。”都不用说什么,他明白,我了然。

有些意思大多时候说不出,或是不用说,一个动作就表示了。

有次,先生一个在外地打拼的同学回来,在我家里吃饭聊天。聊着聊着不免谈起当初他们几个要好的男同学的近况:一个因妻子不打理家务而离婚,分手后至今未找到中意的伴侣;另一个妻子常年呆在娘家,也不上班,两人渐行渐远;还有一个妻子产后抑郁症,孩子也被连带自闭症,四处奔波求医……说到这里,才发现,竟不约而同有这么多的不如意。先生感慨之余,回头深深看我一眼,伸手用力地压了一下我的腿——嗯,这一压包含了很多念头,彼此明白那一刻的意思,不用多说。

其实,最让我受用的还是两人闹过别扭后,他动手来表示和解。

那天逛街时,先生惹恼了我,我冷着脸不理他。沉默地走了一段,遇上红绿灯,我径自走过去,先生大概是想明白是他错了,紧走两步追上我,搂着我的肩膀,格外地用力,像要揉进什么——我知道,这是在向我道歉、和解。面上没什么表情,但在那一瞬,我心里已经消气,原谅他了。过了红绿灯两人进了餐馆,愉快地共进午餐。一个动作,就这么简单地化解了矛盾。

十一长假,我做了个小手術,因为是全麻,医生叮嘱先生,术后12小时,要多给患者做腿部按摩。我醒来时,是晚上6点,先生坐在床边不停地按摩着我的双腿,一直到晚上11点。看得出,他也很累,我说,不用按了,我感觉挺好不会有事的。先生说,你也奔四的人了,不比年轻人,又是头一次做手术;我累一晚上能让你恢复得百分百好,也值了。

后来我睡着了,不知道先生一直按摩到什么时候。与子偕老,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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