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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在线阅读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27 0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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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姨夫倒插门

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告訴众人:他是因为爱才娶了小姨……

姨夫嫁过来那年,我念小学一年级。我平时喜欢读课外书,常被老师夸赞知识广泛,自然不会把“娶”和“嫁”的区别搞混。男为“娶”,女为“嫁”,我分得很清楚。可总听大人们说“等他姨夫嫁过来如何如何”,还是不免犯迷糊,便问表姐:“他们说错了吧,哪有男人用嫁的?”

表姐点着我的脑门笑道:“当然是嫁,谁让他是倒插门的女婿。”“什么是倒插门?”“就是因为家里穷,出不起聘礼钱,只好入赘到女方家。小傻瓜,这都不懂。”

我被嘲笑,很不高兴,便嘟着嘴说:“我不是傻瓜,小姨才是。”表姐忙把我拉到旁边,警告道:“这话可别让大人听见,要挨骂的。”

我便不敢出声了,其实我没胡说,小姨的确是个傻瓜,当然,也有人叫她“花痴”。她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做,只会呆呆地蹲在院门口的台阶上,捧着脸傻笑,口里喃喃念着“国庆、国庆”,要是有路过的坏小子应一声,小姨便会嗷嗷叫着扑上去,一边解衣扣,一边拉住那人不撒手。

据说她以前不这样,是个既聪明又漂亮的姑娘,但高中毕业后和一个叫国庆的男人私奔,杳无音讯了几年。忽然民政部门通知家里叫人去接,姥爷和舅舅连夜赶到上海,带回了已经痴痴呆呆的小姨。

邻居们都在背后议论,姥姥气得站在胡同口喊:“我们鲍家有钱,不怕养不起姑娘,大不了再招个上门女婿,日子照样过得红红火火!”

话虽如此,其实上门女婿并不好招,往往是媒人领着小伙子来见小姨一面,回去便没了下文。

全家对小姨的婚事死了心,却有人自己找上门,那个矮矮胖胖的年轻男人提了块花布和两瓶雪花膏,递给蹲在门口台阶上的小姨,轻声问:“鲍晓敏,你还认得我吗?”

小姨当然不认得,他便对姥姥自我介绍,说自己叫姚家强,是鲍晓敏的校友,高中毕业后当兵去了,退伍回来听说鲍家招上门女婿,便来毛遂自荐。

姥爷托朋友打听他的底细,和他自己说的都对得上。而且他家确实很穷,七八口子挤在不足二十平米的两间平房里。父母都没工作,哥哥姐姐全是临时工,弟弟妹妹还在上学。

办婚事那天很热闹,姥姥为出一口气,把所有至亲好友都请来了。新房里摆满电器和新打的家具,院门口劈里啪啦地放着鞭炮,小姨穿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远远看见姨夫进门,乐呵呵地拍手叫道:“嘿嘿,国庆,国庆。”四周瞧热闹的人们“哄”地全乐了,姨夫的脸憋得像猪肝一样。

小姨和姨夫婚后的生活过得还算平静,姨夫在制衣厂保卫科工作,每天上班前帮全家买早饭,下班后停好自行车,便又马上钻进厨房给姥姥打下手。妈妈曾悄悄劝姥姥别让他做那些洗洗涮涮烧菜做饭的活儿,尤其是爸爸也过来的时候,两个女婿,待遇不同,怕姨夫面子上过不去。姥姥却鄙夷地回答:“那怎么能比,姚家强是倒插门的,就该像小媳妇一样干活。”

也难怪大家都看不起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年纪轻轻有手有脚,就因为受不了穷,自愿给个花痴做上门女婿,老婆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这样的日子过得有什么意思?于是他成了胡同里被取笑的对象,有人遇见他便揶揄道:“鲍嫂,打酱油去?”或者就假装不记得他的名字,隔着老远叫:“哟,这不是姚……姚国庆嘛!”

姨夫的头便总是灰溜溜地垂着,跟谁都是一副无精打采、没有脾气的模样。

小姨怀孕后,姨夫渐渐精神起来,他不再低着头走路,逢人总是主动打招呼,眼角眉梢都是喜气。大夫说小姨以前堕过几次胎,子宫壁已经很薄,一定要好好安胎。姨夫便更加精心地伺候她,有时小姨害口,想吃什么蹊跷的东西,就算是大半夜,姨夫也会二话不说,披上衣服出去满世界淘换。

有嘴损的又笑话他:“不知道国庆美个什么劲儿,生下来的孩子又不姓姚。”姨夫却不在乎,照样欢欢喜喜地忙前忙后。姥爷姥姥自然更加高兴,舅舅生的是个女儿,我虽是男孩儿,到底不姓鲍,如果小姨这胎生的是小子,那可是鲍家真正的男孙。

临近小姨分娩那几天,全家都如临大敌,姨夫干脆向单位请假,留在家里随时守着她。可惜,孩子到底还是没能保住。那天在手术室外,听着小姨在里面“国庆、国庆”地哀嚎,姨夫急得在走廊上直转圈,小姨在里面喊一声,他就在外面应一声。中途有护士跑出来,说孕妇难产,恐怕有危险,问家属是保孩子还是保大人。姥姥姥爷抖得说不出话,姨夫忙一迭声地说:“保大人,我们保大人。”

小姨活了下来,孩子和子宫却都没了……她肚子里真的是个男孩儿。那天晚上,姨夫的老爹在医院外面打了他,因为姨夫不肯答应等小姨出院后和她离婚。他爹颤巍巍地说:“当初拿了人家多少聘礼,咱们砸锅卖铁都给退回去还不行吗?我们姚家不是白眼狼,你非要倒插门,拦不住你,孙子生下来不姓姚,我也忍了。可是现在,你媳妇根本生不了,以后连个子嗣都没有!她又这么疯疯癫癫的,等老了你可怎么办?”

姨夫死不松口,默默站在那里挨了好几个耳光。亲家爷爷回去后,便给姨夫一个出生入死的战友写信,求人家过来劝他,别再为贪图这点钱胡涂下去了。

那个姓魏的战友接到信从另外一个城市赶来,正巧看到旁人拿他取乐,气愤道:“老姚,你怎么成了现在这副窝囊的德行?”

姨夫只好把他领回家,我那时已经快上初中,正是顽皮,整天自叹生不逢时,没赶上战争年代可以大显身手。姨夫这位气吞山河健壮威武的魏战友满足了我对军人的全部幻想,便缠着他给我讲打仗的故事。他却指着姨夫,说:“他才了不起,当时是我们连有名的枪神,拿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听得瞠目结舌……就凭他?鲍国庆?

魏战友并没能劝动姨夫,在姥姥家住了两天就离开了。但自从经过小姨怀孕和流产等风波,家里人不再轻视姨夫。因为我们都看得出,他好像确实是个可以用心陪伴呵护小姨一辈子的人。

安生日子没过几天,却又出了事,一向老实窝囊的姨夫竟然因为故意伤害罪被拘留。

原来那个欺骗小姨,害她多次堕胎又把她抛弃在街头的坏男人国庆从外地回来了。有消息灵通的告訴姨夫,他便瞒着家里人找到国庆,把他狠狠打了一顿。

法院鉴于事情发生的诱因,以及考虑到姨夫主动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但制衣厂还是把姨夫开除了。

从看守所出来的那天晚上,姥姥炒了满桌子菜给他接风。姨夫自己喝了大半瓶二锅头,看着坐在对面的小姨兀自“国庆国庆”地叫,他眼圈通红,嘴一咧,竟哇哇哭起来。第二天酒醒后,他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姥爷走后门给他找的新工作,每天就呆在家里,陪着小姨大眼瞪小眼地坐着。

魏战友知道了便打电报要姨夫过去广州帮他,说自己已经辞职下海,但身边缺个信得过的人,南方遍地是黄金,只要肯苦干,不愁没有出头的机会。姨夫便跟姥姥姥爷商量,二老犹豫片刻,终于咬牙答应了。

姨夫到了那边,每周都会写信回来,收信人全是鲍晓敏,这些信小姨不会读,我便念给她听。她听的时候会变得很安静,目光悠悠地投向远方。信念完,她就痴痴一笑,继续拍着手“国庆国庆”地叫。我不知道她能听懂多少,但至少我从信中读到姨夫对妻子浓浓的思念。

第2篇、爱情故事我曾以为,他不爱我

年前,我又和他吵了一架,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反正在他眼里我总是不够好。以前,他只要一大声说话,我就害怕地不敢吭声。我甚至觉得:这些年,除了钱,我不欠他什么。上大学后,我开始反抗,他反而变得不那么计较,很多时候他只要一说不过我,就不吭声,反倒成了我欺负他。以前每次吵完,谁也不爱理谁,不过近几年,他倒是主动多了,会故意支使我做事,算是和解。

老妈总在一边不闻不问,甚至有点幸灾乐祸。她会说,你和你爸简直就是一个牛脾气,怪不得长着一样的鼻子。从小,旁人就说我像极了他,尤其是从侧面看,简直就是一张脸。而我总觉得,他是嫌弃我的,处处不满意,根本就不像对自己的女儿。

小时候,妈妈自己开一家小理发店,总是忙着打理店里的生意,我几乎是爸爸一手带大的,爸爸在机关工作,时间比较充裕。我跟着爸爸上班,他忙,我就在办公室一边玩,开会,我就站在桌子下面,吃爸爸给的葡萄,下乡视察,他也时常带着我,我当真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娃。想起那时的日子,心里真是无限怀念。

至今,还有一个画面反复出现在我脑海里,开始上学的时候,冬天特别冷,爸爸每天叫我起床,帮我穿衣服,衣服穿得多,他总是一层一层耐心地给我拽平,然后抱我坐在床边,自己蹲下身去帮我穿鞋,系好鞋带。记忆里,他一直是个细心的人。安顿我吃过早饭后,把我裹得像粽子一样,放在他的自行车后座,送我上学。那时候,我不像别的孩子,一点都不粘妈妈,放学了也是等着爸爸,放假了还是跟着爸爸。

懂事以后,他一直是一张严肃的脸,对我的管教,自然也是十分严厉。那时候,除了在学校的时间,我几乎都是马不停蹄地赶回家,晚了他就会生气,一副臭脸。为了这事,我们爷俩没少犯别扭,老妈总逗我说:“小丫头,不懂事,从小都是你爹带你,他深怕你在外头饿着、吹着,实在是心疼你。你一回来晚,他自己在门口转悠来转悠去,坐立不安,回来又给你脸色看,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表达。看,我就不怎么管你,你倒是开始粘着我。”

过年的时候,亲戚坐满了屋子,大人们说着话,自然最多的是谈到自家的孩子。他从来不夸我,更没有在众人面前夸过我,不知道是真不满意还是假装谦虚。别人都说自己家孩子好,有人说了我的好话,他也只会答:“她,就那个样子。”

不知是谁提到了孩子们的婚事,我也知道比我小两岁的表妹已经嫁人,他一直没吭声。后来,有人开玩笑说:“洛洛也不小了,怎么没见领男朋友回来?怕是偷偷地不让家里知道吧……”他只是笑笑,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对。我想着他是不是嫌弃我了,又没给他长脸。

晚上在饭桌上,老妈也提起这事。跟他商量说:“要不咱也给洛洛张罗张罗,安排相几个,马上就毕业了,咱闺女学习好又懂事又不难看,上门提这事的人多了,我就是想着孩子还没毕业……”

他一下子眼睛瞪得老大,撂了句:“我姑娘还小,急什么急?还怕嫁不出去不成!”撂下碗筷,就自己一个人出去了,大雪天,又没为什么事,自己跟自己生这么大气,至于吗?我一下子怔住了,不知道自己此刻该充当什么角色。老妈一乐:“老东西,跟个孩子一样,我不就这么随口一说,出去冻着去。”

我承认,那天晚上我差点没忍住眼泪,眼睛酸胀热暖,心里有点难受。我只能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低头往嘴里扒饭。我已经长大了,过了法定结婚年龄,这事提提没关系的,是他的反应过大。我突然醒悟过来:他也是舍不得我的,舍不得自己一手带大的姑娘。其实,我心里也舍不得他,舍不得他一个人在外面冻着,看见院子里有东西一明一灭,就知道是他,在抽烟。后来,我还是没绷住,把他从院子里拽了回来,一起在沙发上坐着,却没什么话说。

过了年就毕业了,他很少跟我好好说话,上大学后,我们俩总是争执。明明见得少,在一起还总是吵,我以前真觉得:他是不爱我的。那天晚上,他突然跟我说起工作的事,我一直还没想好,总想离他远一点,再远一点。

“姑娘,回来找工作吧,离家近,想你妈了回来也方便……实在不想工作了,就住家里,我养你。”他低头抽着烟,时不时看一眼门口,也不看我,自顾自地说。他真是老了,粗硬的黑发中夹杂着灰的、白的头发,都直直地向外戳着,刺疼我的眼,再多看他几眼,脸上的皮肤有些松了,手背上多了斑斑点点。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他就坐在我身边,真想抱抱他,抱抱这个越来越孩子气的半老头子。

老家伙,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我会像以前放学一样一毕业就马不停蹄地回来,当然这次不是让你养我,记住了:是我养你。

20几年了,我们一直使用着错误的方式交流,从来都吝于表达心里真实的想法,一直不懂得该怎样爱对方。

第3篇、爱情故事双面俏佳人

我想碰到沈冰是我一辈子最倒霉的事。认识她是在一家超市,周末我有去超市购物的习惯。

我正在选购饮料的时候,一个穿着宽松的短裤,有着乌黑长发的女孩冒冒失失地跑过来。怀里抱着大袋大袋的零食,撞翻了我手中的橙汁。她停了一下,对我说了声对不起就顾自走了。

我挑了所需的东西,去收银台,看到那个穿着短裤的女孩在跟保安激烈地争吵,一个说你拿了,另一个说我不是故意的。听了老半天我总算搞明白了,那女孩没付钱就直奔出口。我想她可能是忘了付款,于是我走过去对保安说,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她不会偷东西的,你们一定是误会了,我帮她付清好了。

沈冰叽叽喳喳地跟在我屁股后面,边往嘴里大把地塞薯片边口齿不清地说,她出来的时候忘了带钱,可是肚子实在是饿……我笑了,你胆子还够大的。我们经过一个小吃店,我说我请你吃牛肉丸吧,她开心地叫,我最喜欢吃牛肉丸了。

她呼啦呼啦地一口气吃了两碗,我说你是不是一天没吃东西了啊。她惊呼,是啊,你真厉害啊,我从昨天中午十二点一直睡到现在。看着她有点蓬乱的头发,我也怀疑她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的。

我说:“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沈冰。”她脱口而出,但瞬间又呆了一下,好像有点后悔。

“你家里没人吗?”

她说她爸妈五年前离婚的,她跟的是她爸,不过她爸是做生意的,没时间陪她。这样也好,倒也落个自由,对不?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盯着我,竟然有一种玩世不恭的无所谓的表情。

吃完了后我们边走边聊,她忽然盯住了我的袋子:“我能不能喝你的饮料?”

“好啊。”于是她把手伸进我的袋子里,我闻到了女人身上那种特有的馨香,有点陶醉其中。

她拿出来后吸了一口,然后说:“我往那边走的,谢谢你的东西与牛肉丸。有机会我回请你,嘻嘻。”说完就往另一边跑。

我大声说:“喂,我还没给你电话啊,你怎么联系我啊。”

可一溜烟她已跑得老远了。

楼下有个小卖部,我向老板要了包烟,掏钱的时候,竟然发现钱包不见了。想起沈冰在袋子里拿饮料的时候,我腰间好像被动了一下,但当时并没注意。

天啊,原来那个女孩是小偷啊。我咬牙切齿,若不是里面钱并不多,而且也没有重要的证件,我非报警不可。

这么一个看起来很清纯的女孩子怎么会是小偷呢。

哥们儿林铁叫我去喝酒的时候,我正下完一盘飞行棋,真是越下越郁闷,盘盘都输。据说这个月摩羯座的男人运势不好,看来不是纯粹的无稽之谈啊。

我爽快地说了个好字,就下线。把自己稍稍收拾得清爽一点,就去林铁所说的酒吧。

林铁的旁边有个红头发的女人,半露着胸,化着浓艳的妆,妖娆无比。只是感觉这个女人好像有点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可能酒吧里的女子大抵如此相似。

她见到我,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大大方方地伸出手,你好,我叫美娜。鬼知道这个名字是真是假。

我说我叫李寒渡,身份证上就用这个。我们都大笑。

美娜朝林铁打了个响指,我看上你哥们儿了。

林铁一副很大方的样子,你喜欢啥尽管拿去,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不过李寒渡可不是一般的男人,看你的魅力了。

然后他又低声地对我说:“看那女人的骚样,床上功夫一定一流,你小子有性福了,可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不是你的老情人啊?”

“不是呢,刚认识的。”

“这样的啊。”

“我去物色别的女人了,你小子慢慢泡妞吧。”说完,他拿着酒杯朝一个黑衣女子走去,他那副风流胚子的英俊样,倒也是很少有女人不愿上钩的。不一会儿,他朝我眨了眨眼睛,就搂着那黑衣女人消失了。

我虽然交过女朋友,但没玩过一夜情,常常被林铁取笑为不识时务。为了让我成为俊杰,林铁也做过不少努力。但是没一次成功,而这次,他好像是稳操胜券。有时,艳遇来了挡也挡不住,我想那只是未到时候罢了。

我们摇骰子,她老是输,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

我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说不,我不要回家。

“那怎么办啊?”

“我们去开房间吧。”

“那……好吧。”

当我们走进房间里,就抱在一起疯狂地接吻。我的手伸进了她的胸,解开了她的衣服,然后慢慢地往下滑。到最关键时刻时,她突然尖叫了声不,近乎蛮横地推开了我。这决不像故作矜持。

我呆了一下,就瘫了下来,我不会强迫女人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我跑进卫生间,出来时,那个叫美娜的女人已经不见了。

下班后,经过一个街口时,我被一个小妞拦住,硬塞给我一张传单:“先生,看看吧。”我一看,是美容院的广告单,就把它塞进屁股兜里,打算把它扔进拐弯处的垃圾桶。走了几步,感觉这妞好像有点面熟,又重新转回来,刚好跟她打了个照面。天啊,竟然是那个偷我钱包的女孩。

她也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把大堆的传单一股脑儿塞进我怀里,撒腿就跑。

“喂,你别跑啊。”可我抱着这么沉的东西哪里追得上,一转眼,她就没影了。

我抱着传单,像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发呆,把它全扔进垃圾桶吧,怕别人骂我太缺德,毕竟,他们是花钱印制的,这大堆的单子肯定花不少钱。不扔吧,难道叫我抱回家搂着它当老婆睡觉?我急得直冒汗,恨死了那个小偷,找到她我非要把她千刀万剐方消心头之恨。

一些路过的行人干脆直接从我的怀里拿单子,我便由被动变成了自动,一张一张地送过去,天啊,我在干什么啊。我居然成了发传单的,而且是帮一个小偷发传单。我脸上赔着笑,肚子里却是窝着火。

我一边发传单一边咒骂那个死小偷,当我发完了最后一张。双腿发软,在打颤。这时,她居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累了吧,这样吧,我请你吃饭吧。”我想我真的要喷血了,但我已经没力气去抓她了。

我跟着她去旁边的KFC。一言不发。我看她还有什么招。

她从松垮垮的休闲裤里摸出钱包,我认出来那是我的钱包,抽出钱,买了大堆的鸡腿与新奥尔良鸡翅,还有两盒冰激凌。

“本姑娘大方着呢,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吧。”我瞪着眼睛,狠命地吃,恨不得把她也给吞下肚去。

然后她把空了的钱包甩到我的面前:“还给你,里面的钱可是你自己吃掉的,我可没拿你一分钱。”说完她拍了拍屁股大摇大摆地走人了。

天,我怎么会碰上这样的小魔头啊。

我与美娜的感情在升温,因为我越来越发现美娜的狐骚其实不过是表面的,底子里,她还算是比

第4篇、爱情故事花开之时

  花是阳光给的味道

  露珠与绿叶

  全都是美的点缀

  男孩向女孩告白,女孩接受了。

  男孩好兴奋,因为这是他的初恋。

  女孩看着男孩兴奋的脸,没有说话,但她心里是甜甜的。

  男孩与女孩是同桌。

  男孩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女孩是班里最美的。

  男孩有才华,他给女孩写诗, 上课时偷偷的塞到她的书里、作业里,他喜欢让她惊喜,看她笑的样子。女孩默默的收起每首诗,将它们小心的夹在一本精美的笔记本里,笔记本有一道密码锁,密码是女孩的秘密。

  男孩中午不睡觉,他喜欢看女孩睡觉的摸样,女孩总是把头朝向他这一面睡。等女孩睡了,他便拿出纸笔,把她的摸样描下来。

  男孩经常牵着女孩的手晚自习下之后围着操场慢慢走。操场上也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男男女女,但他们相信他们是其中最幸福的。

  冬去春来,一学期很快过去。燕子去了又来,男孩和女孩在失去彼此音信长达一个寒假之后,重逢了。

  开学了,雪却还在下,男孩身上落满了雪,女孩也是,他们彼此对视着,不顾身边来来往往的同学异样的眼光。

  男孩似乎成了女孩的仆人,端茶送水,跑来跑去,他是笑着做着这些的。

  女孩打开日记本,整整半本写的是去年的幸福。她甜甜的笑着,把书页里的一张便笺放了进去。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男孩的椅子上,椅子上没有人,他出去了。

  女孩向男孩表白,男孩拒绝了。

  女孩向男孩诉说思恋之苦,男孩很难过的拒绝她,“对不起,在我眼里只有她!”

  女孩并不放弃,她无法要求他爱她但他无法阻止她爱他。

  女孩经常请教男孩各种问题,因为他是班里成绩最好的,老师说谁有问题都可以问他。

  男孩发现女孩并不坏,而且很阳光,因此他也乐意教她。

  男孩住在校内,女孩住在校外,学校是封闭式管理。

  男孩经常托女孩带东西,经常是一些女生喜爱的东西,但这些都不是给她的。

  语文课,一阵风吹过,吹起女孩的头发,发丝在阳光中轻扬,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教室里飘扬着老师朗诵的声音,男孩抬起头,恰好看到了那张模糊而明晰的侧脸,

  他突然发觉:原来她也是很美的。

第5篇、爱情故事两个人的圆舞曲

她真的相信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直以来,艾蒂和迈克都是这个小镇上让人羡慕的一对夫妻,他们恩爱浪漫,有着火一样烧不完的热情。但是天妒佳缘,在一次旅行中,他们遭遇了车祸。迈克侥幸躲过了这一劫,艾蒂却永远失去了右手。

从麻醉中醒来的那一刻起,艾蒂的泪水就没有断过。她是一位钢琴师,谁都知道失去一只手将意味着什么。她爱迈克如同爱音乐一样。从走进婚姻的第一天起,他们就为自己的爱情创作了一首圆舞曲,并相约弹奏一生。那些日子他们过得非常幸福快乐,可现在,好日子已逝去如烟,一切都将远去了。

一个月后,艾蒂出院了,她心情糟到了极点。迈克每天上班,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艾蒂一个人在家望着那架心爱的钢琴暗自忧伤。失去了右手,也失去了音乐,有一种莫名的空气在不安地躁动。有时候,丈夫悉心的照顾也会引起她莫名的反感。

终于有一天,艾蒂与迈克大吵了起来。原因是迈克每天中午都要抽空回来一趟。以前他从不是这样的,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每天中午是他最宝贵的时刻,他应该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度过。现在他是怎么了?怕她自杀吗?不知不觉中,艾蒂心里产生了恨意,狠狠地将手中的杯子摔了出去,并朝迈克嚷道:“你走,我不要你怜悯!你这样,只会让我更恨你!”迈克狼狈地逃走了。

迈克回家的次数渐渐地少了。有时就算在家,两人也没有话说。艾蒂感觉到,她和迈克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有时候,她还会梦见迈克正朝别的女人走去,而她在一旁哭得那么无助。只是因为失去一只手,曾经的山盟海誓就变得苍白起来,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一件事。

几天后的又一个中午,迈克打来电话,告诉艾蒂,他将出一趟远门。去就去吧。艾蒂轻叹一声,刚放下电话,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

艾蒂打开门,迎来的是一张陌生姑娘的脸。艾蒂实在打不起精神与陌生人交谈,便冷冷地拒绝道:“小姐,我想你一定是按错门铃了。”

“没错,我是一个家政公司的。”姑娘温和地笑道,“是你的先生请我来打扫卫生的,你瞧,这个庭院已经很脏很乱了。”

“但是我觉得并不需要。”艾蒂还是不冷不热。“可是你的先生已经付费了。”姑娘说,“如果我不服务,要赔偿违约金的。”

艾蒂只好任由她在院里干起活来,自己回到了卧室。休息了一阵后,艾蒂忽然发现那姑娘干活的样子很不熟练,而且她还时不时地透过卧室的落地玻璃窗窥视自己。

艾蒂一下子警醒起来,再仔细一看,那姑娘虽是家政公司的装束,看起来却不像一个寻常的女子。那么,这姑娘是谁?为什么要以家政服务的幌子闯进她的家庭?处于危机感中的女人总是很敏感。

一连几天,那个姑娘总是准时来到艾蒂家干活。不同的是,她已经不满足于干活,还经常向艾蒂问这问那。艾蒂懒得回答,却不得不认真地看她。这的确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从里到外都透着成熟女人的魅力。她的睫毛经过细心修饰,甚至她的指甲也修剪得非常精致。更可疑的是,当艾蒂试探着在她面前说起迈克时,她竟然是一副很欣赏的样子!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到这个女人跟丈夫之间好像有说不清的瓜葛!

该来的一切都来了。艾蒂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她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迈克是优秀的,他应该有更优秀的女人相伴。如果是以前,她当然有信心战胜任何女人,只是现在,失去一只手的她太自卑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里,艾蒂再也没有为那个女人开门。一个星期后,她终于痛下决心要离开丈夫。

当艾蒂叠好衣物,最后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一眼屋子时,又一次看到了那架躺在角落里的钢琴。以往快乐的日子又一次像倒带一样地回放起来。不管怎么说,她是爱丈夫的,可是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幸福。她决定最后弹一次曾经属于她与迈克的圆舞曲。她要用这种特别的方式向迈克告别,即使只有一只手。

想到这,艾蒂轻轻掀开了琴盖,却发现琴键上躺着一沓纸条。迈克熟悉的字体出现在她的眼前:艾蒂,我很高兴你终于打开琴盖,让我们再次弹奏爱的圆舞曲吧!如果你不方便,我是你一生的右手……

一张张纸条记录着迈克每一天的话。这个迈克,他竟然把对妻子所有的爱都悄悄放在这儿了,而艾蒂却差一点就铸成了大错。

晚上,迈克准时回到了家里。看到打开的钢琴,他微微一愣,然后万般欣喜地将妻子拥入怀里。他告诉艾蒂,他已经知道她和那个女人之间发生的事了。那个女人不过是公司里安排来专门照料她的一个职员。因为出差的时间很长,他实在放心不下艾蒂……

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艾蒂流下了幸福的泪水。这天晚上,他们家终于响起了久违的琴声。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他们二人合奏。当欢快的琴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艾蒂早已泪流满面。她感觉这是他们有生以来弹得最好的一次。她从来不敢想象,两个人的两只手会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这一回,她真的相信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第6篇、爱情故事和刺青无关

爱上男孩的那年,她21岁,有着水晶一样的眸子和柔顺光泽的长发。青春像一枚圆润新鲜的樱桃,那样的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男孩是学艺术的,穿磨得起毛边的牛仔裤,背硕大的画夹,第一眼,她就不能自拔。然后她学会了在凉如水的夜台阶上等男孩回来。爱情的等待就如橄榄,初尝苦涩,回味再三竟有旁人无法体会的甘甜,因为她等到了男孩的承诺。

在她纯净的世界里,爱情就是全部了。漫天星光里有甜蜜的哀愁,霏霏细雨里有缠绵的牵挂,每一天都那么美好。后来他们路过一家刺青店。前卫的店铺里挂满了各种炫目奇特的刺青纹身图案,有精致的黑蝶,有缤纷的花瓣、枫叶,有青龙雄鹰……女孩听着纹身师的介绍,兴奋不已。最后她在正对心脏的肌肤上,纹了一支羽箭贯穿两颗红心,边上是男孩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那时音响里放的是老京戏,她并不知道戏名,铿锵铿锵的锣鼓声听在耳朵里,竟有一种拨乱定江山的稳妥。胸前微微的刺痛里,夹杂刺激的喜悦。她知道,她的爱情已经铭刻进她的血肉,男孩和她的生命已经不可分离。走出刺青店,男孩给她买了哈根达斯,她看着广告语上“如果你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吧”,幸福感泛滥,爱情的味道就是此刻嘴里巧克力可可粉混杂的甜爽吧。

在一次争吵中,男孩说我们干脆还是算了吧。说完便往外走,她一急之下,走上前拖住男孩的衣袖。正是深秋,男孩穿着一件藏蓝夹克,她用力的时候,男孩厌倦地一甩手,挣脱开跑远了。她抱着那件空荡荡的夹克,感觉自己像深海的隧道,一阵风吹过,冰冷,潮湿,空洞,绝望。更像潮水退尽的沙滩,袒露着赤裸裸的被抛弃的羞辱,沙子一样漫过去,漫过去。

爱情来的时候没有原因,走的时候也不容你问个理由。她迅速地憔悴,一场轰轰烈烈的爱,留给她的只有一件半旧夹克——上面还有恋人的味道,和胸前的刺青。

男孩没有再回头,很快他就牵了另一个活泼女子的手。几度失眠过后,她人变得憔悴,消瘦,像一朵黄菊一样让人怜惜。她恍惚觉得自己再也走不出失恋的阴霾了。那天,她走过刺青店,露出胸前的箭穿红心,一字一句地对纹身师说:洗掉它。

她想不到会是那样的疼,比刺的时候还要厉害几分。她坐在曾经坐过的椅子里,街上阳光散淡,粉尘弥漫,年轻的情侣手拉手走过,在刺心的疼痛里,她的泪水无可阻挡地流了下来。

那是正对心脏的位置,如今不是为了铭记,可是忘却为什么却是那样难?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胸前的刺青虽然洗去,可是还若有若无,淡青的印痕看上去像一些无法愈合的疤痕,提醒着她刻骨铭心的一段往事。

直到后来,25岁那年女孩遇到了另一个喜欢她的男子。那个人成熟儒雅,更重要的是懂得在她苦闷地时候拍拍她的手:一切都会过去的。仿佛万千世界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双手翻来覆去的乾坤。那样的踏实,吃了爱情苦头的她慢慢在心里认定了他,仿佛他在那里已经等了她很多年。所有的磨难,不过为他们的相遇做铺垫,让她懂得体会,珍惜。

然后是谈婚论嫁,去试婚纱的时候,她低首间看到胸前的淡青的印痕,回味再三,想起若干年前的爱和伤害。像一只毛毛虫,经历了破茧成蝶的蜕变,曾经的晦暗伤痛已经云淡风轻,她努力去辨认原来字母的印痕,头脑中竟是一片模糊的空白。

当年她费尽心思地刺青,要自己终生铭记;然后决绝地要洗去痕迹,也没能立即淡忘。虽然刺青正对心脏的位置,原来刺青和爱情无关。肌肤上的刺青只是一种提醒,而真正的爱情刺青只能纹在心上,它由两个人以穿过岁月的线用真爱纹刺,然后没齿难忘。而爱一旦流于表面形式,需要刻意铭记,便显得浅薄、脆弱。这是岁月教会了她的道理,好在还不算晚。

第7篇、爱情故事左手曾经沧海,右手除却巫山

思君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正沉醉在一堆堆琳琅满目的家具中不能自拔,建材市场人声鼎沸,我对着电话大声地喊:“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清……”我的笑容定格在脸上,我看见行人做出各种各样夸张的表情,天地却是一片灰暗,然后,一团团混沌的声响从我的鼓膜传向四肢,扩散开来,一波一波。我拿着电话足足十分钟说不上话来,电话那头思君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何,别这样,我们都是成年人。”然后便是电话被挂断的声音。

手里提着大捆的墙纸,油漆桶,画框,还有思君最喜欢的那种卡通抱枕。我在往来如织的红男绿女中伫立了几个世纪,不知道下一步该踏上哪一座浮屠。

我按思君的要求把她留在我那儿的所有东两送到她新的住处。看着那个男人很认真地把她皮箱里的衣服翻出来,细细地叠好,我想她也许会幸福的。临出门时,思君突然叫住我,很认真地说了一句:“你是个好人”。

我看到了自己的骨殖在皮肤下面松散,败坏。如果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那么四年相依换来“一个好人”的头衔又该到哪里去招摇?我把车开到郊外,把音响放到最大音量,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直到眼泪流出来,胸腔里再无一丝声息发出,方才颓然倒地。

接下来就是辞职,卖掉房子,收拾旅行包。一口气把所有的事情做完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买了一张去西安的车票,这是我一直渴望去的地方。等车时不断地回头向入站口眺望,直到火车启动。曾向她暗示过今天出发,我想也许她没有反应过来,她本来就是个木讷的人,比如那次……我马上强迫自己停止这种连锁似的追忆。仲夏时节,车厢里热浪滚滚,我却感到阵阵寒意沁入骨髓。

我决定把自己放逐到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个无法嗅到思君气息的地方。用距离来冷却这份燃烧了四年的情感,让时间把那些鲜活的往昔风干,直到我再也记不起幸福到底是什么味道……

七月流火,古城夜凉如水,我躺在旅店的床上瑟瑟发抖。闻着被子上陌生人留下的混沌气息,纵然千军万马,也在坚强的面具后面溃不成军。我穿好衣服,来到通易坊的石阶,点燃一支烟。月光皎皎,远处的大雁塔在凄清的夜色里越发沉郁和苍凉,我坐在石凳上任由思绪天马行空。

“真美,—种会让人落泪的美。”

我这才注意到不远的暗处还坐着一个人,一个女人,一袭黑衣,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间,安静地望着树顶上的月晕出神。脚边放着一套大得出奇的画夹。

她向我索要香烟,语气干净而爽朗。凑近帮她点烟时,我闻到浓郁的玉兰花般的气息。这样的夜晚,该有多少人无眠?转身走回旅店时,我这样想。

思君也会无眠吗?

再次看到了那套大得出奇的画夹时,我正无所事事,像个孤魂一样游荡到慈恩寺。她坐在慈恩寺的围墙下临摹,一身水墨色牛仔服,灰色运动鞋,超大的男款墨镜插在胸前口袋里,头发随意盘起来,消瘦的肩,单薄的唇,脸色苍白而凝重,远远望去,和她面前的画作一般,沉淀着殷实的美丽。

“这么巧!等我收工一起吃饭。”她的语气依旧那么直接和真诚,没有丝毫市井女子的扭捏和造作。

街边零乱的小餐馆,两份温记牛排,两杯果珍饮料。一切都变得这么简单,吃饭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果腹,没有觥筹交错的浮华,没有推杯换盏的冗杂。她把盘中的食物吃得颗粒不剩,然后拿出阿诗玛香烟,递给我一支,自己点燃一支,在昏黄的落日余辉中,让我知道了她的故事。

韩欣,29岁,自由职业,有过一次仅仅维持了半年的短暂婚史,一年前来到西安,在我租住的旅店附近买下一间小屋作为栖所,每天的生活就是给杂志社写稿子,拍照片,临摹那些无穷无尽的雕像和塔楼。

无法否认,在逃离的日子里,我的空气中飘来荡去的都是思念的味道,我就像一只锁在玻璃橱窗里的蝴蝶,看见了外面世界的姹紫嫣红,却无力推倒自己用四年时间营建的玲珑宝塔。有很多个瞬间,我有给思君打个电话的冲动,可是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他对你好吗?”“没有想我?”这些都已经不是我应该说的。思念好像一根橡皮筋,出走的距离越远,它的弹性越大: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和这种力量抗衡,直到筋疲力尽。

天气不好的时候就去找韩欣喝酒。古城的酒像古城的风一样浓郁,后劲磅礴。三杯下肚我已经不能自己,夹菜时触摸到韩欣的手指,冰凉而寂寞。

“医生说是手指末端神经供血不足”,她试图解释。

我一把拉她入怀……

电闪雷鸣般,如同一束芦荻开放在黑暗的甬道,浮起满眼芬芳。她的脸上已经有了葡萄酒般的红晕,眼睛清澈而幽深,靠近时能听到里面涓涓细流的响动,花开荼縻,草长鸢飞。

天亮时,韩欣突然从我身上起来,裹着毯子,蹲在墙角嘤嘤地哭泣……

“你是我这三年来惟一的男人,但是我知道你不爱我”,她的哭声无助而悲凄。

突然我很同情这个外表强悍,内心柔弱的寂寞女子。好像一棵参天古木,在我内心里悄然成长,盘根错节。

我躺在床上,很想抽烟,却怎么也打不着火,拇指已经磨得生生地疼,打火机还是徒劳地单调地响着,像是要把一夜之间成长起来的故事次第流传……

傍晚的时候,我和韩欣躲在狭小的厨房熬一锅汤。红花,牛骨,以及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我叫不上名字的东西,配方是韩欣上网查到的,她说也许可以根治纠缠了我十多年的风湿病。我掌勺,她围在旁边监督火候。虔诚地摆弄着一朵朵花蕾。

思君打来电话,韩欣接过来塞在我的手里,转身躲到了客厅。

“他走了,何,我很需要你,你可以回来一趟吗?”电话里的思君哭得声情并茂。

锅里的汤翻滚着,煤气炉滋滋作响,我沉默着,听着,然后挂断电话。

走出厨房,韩欣正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慢慢地吸人缓缓地呼出,蓝色的烟雾笼罩下的她像蒙了一层缥缈的面纱。

“你的旅行包我已经帮你收拾好了。”她淡淡地说着,听不出半点感情色彩。

“你知道我要走?”这个时候我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话来应答。

“你来的时候便失魂落魄,那时我就知道你一定有什么东西没有带在身上,那一定是对你很重要的东西。”她的脸上带着惨淡的笑。

在西安的最后一个夜晚,狭窄的单人床上,韩欣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紧紧抓着我的双手,十指交叉,掌心里满是汗水,但她的手指依旧致命般的冰凉。

整个夜晚,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天亮时我起身,吻干她满脸的泪水。

然后,出门。

火车摇摇晃晃地前进着,我希望它走得快一点,又希望它走得慢一点。

行到开封时,我收到韩欣的短信。

“我把配料封起来,等你回来,再一起熬汤。”

我躲进卫生间,拿出手机再读一遍信息,然后,任眼泪无边无际地漫过我的记忆。

这是我第二次流泪,却是为思君以外的女子。

思君在出站口等我,素衣素面,微风吹 过,依旧楚楚动人。只是脸上不经意间已经多了几分沧桑。

我们依旧没有半点陌生,她咧着嘴上来和我拥抱,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

她在家早已备好饭菜,红烧鸡块,肚丝汤,拔丝苹果,槟豆凉粉……

“你做的?”我拿着筷子有点吃惊。

她不好意思地点头,如一抹轻风拂过杨柳般不胜娇羞。

也许爱情真的能改变一个人,我想起以前的思君,那时她只会煮方便面。曾经畅想过能吃上她做的佳肴,却没想到是在这个时刻。

“何,我怀孕了”,进餐陕要结束时思君终于低着头开始向我倾诉。“刚开始他对我还很好,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争吵。直到最后他开始动手打我。”思君流着泪伸出胳膊让我看那些伤痕,一块块的疤痕像苔藓一样附着在雪白的肌肤上。

我能体会到思君经受的委屈和伤害。

“等知道我怀孕时,他干脆消失了,到今天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我找不到他,有人说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可是他说过会娶我的……”思君暴躁起来,眼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晚上我穿着他的拖鞋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一只造型奇特的烟灰缸,我想一定是他用过的。窗外月光如水,这让我不由的想起西安的月亮,想起韩欣,不知道此时的她正在做什么,也会像我一样无法安然入睡吗?

房间里弥漫着陌生的味道,我知道这里已经不再属于我,我的天地在西安。那里有我亲手种下的白玉兰,有我还没熬成功的汤,有我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的女人,她的手指有着冰凉的苍白。

左手曾经沧海,右手除却巫山,双手交叠,握住的是流逝的韶华和不变的容颜,在那个年少轻狂的情怀里,我曾无限留恋和思君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但此时却有种逃离的欲望。

陪思君从医院走出来,我对她说:“好好照顾自己,路还很长”。

“你要走了吗?你能留下来吗?”她的眼里闪烁着泪花。

“傻丫头,你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无法回到过去,再次转身,无论多么华丽也已经物是人非。我们已经无法回到过去了。”我的声音开始无法平稳,为我,为思君,为我们坚守了四年的爱情。其实在这场爱的劫数里,我们都受了伤,只是我的伤口已经开始复原,而思君则刚刚开始。我希望能为她再做点什么,但又明白我什么也帮不了她。一切都得靠我们自己。

返回西安的旅途我改坐了飞机,没过多久我就开始迷糊,在闭上眼睛的刹那,我看见一只蝴蝶翩翩回旋,飞过了沧海,便是一季不灭的春天。

第8篇、爱情故事爱情微小说

他们彼此相爱,却总因小事争吵。一次吵架后女生说,吵架最容易暴露缺点,所以每吵架一次咱们就把不能忍受对方的缺点写出来放瓶子里 一年后交换。有了瓶子倾诉后他们渐渐减少争吵,那个瓶子也没被提起。后来她偶然发现他珍藏了许多年的瓶子,里面塞满纸条,每张打开都是一句 我爱你 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他大她快二十岁,他对她很好,百般呵护,他们认识不到一年,他就执意要娶她。朋友都很羡慕她,她却犹豫不决,因为小时候一场手术意外造成她不孕,他是独子,庞大的家族事业等他继承,她不想耽误他。终于她鼓起勇气向他坦诚不孕的事实,他说我知道,当年那刀是我开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你.(方文山) 吃薄荷糖么,给你”对面的少年手指纤细白皙。她接过糖果,冰凉的薄荷气味自此蔓延,心底多了一个记号。“吃薄荷糖么,给你”她默默记着,等到一百,就表明心意。九十九颗薄荷糖,少年转学,杳无音信。很久以后,她到新的公司报到,见隔壁同事,“吃薄荷糖么,给你”终于,第一百颗。 相恋三年,他始终没给她一个承诺.或明或暗的暗示了几次,他也只是笑而不语。这一年,回家的列车上,因她家是在他家前面几站的,失落的她说完一句到站记得叫我,然后便睡去.几小时后,他把她叫醒:到了。她望向窗外,入眼的满是陌生的风景。别过头,是他宠溺的笑:咱妈让我带你回家看看… 这是我今年参加的第三次相亲。一坐下来妈妈便开始讲起对面那女孩的种种优点来,中心思想就是我必须娶她回家当老婆。我妈妈讲完,对方的妈妈又开始向她女儿夸起我来.半个钟头过后两位妈妈才互相打了一个眼色离开餐桌把我们两人单独留下.我和她静静对视了一分钟,“好久不见。”她先开口道。

第9篇、爱情故事爸爸想我们了

“妈妈妈妈,这是什么?”

儿子一身脏兮兮地跑过来,手里拿着张小纸条。

我知道,他一定又跑到储藏间去玩所谓的寻宝游戏了。

我笑着接过纸,心猛然抖动。

这字迹我太熟悉了,熟悉到早已不敢再触碰。

“嘿,丫头,交往吧?”

看着墙上的黑白照片,我轻轻摸了摸儿子的头。

“你爸爸说,他很想我们。”

第10篇、爱情故事这个季节,我们分手吧

日光如流水,安静而又潇洒的从身旁悄然而过。我的左手掌心,紧紧握住你曾给予过的温度,摊开后才发现,冰凉一片。

爱到无言,是尽头,再美的故事,也会有结束的一天,走过了却留下了痕迹;伤过了,却是一种无奈。人生只不过是一种擦肩而过的过程。男人就好比洋葱,想要看到男人的心就需要一层一层去剥!但在剥的过程中你会不断流泪,剥到最后你才知道洋葱是没心的。

有些伤痕,划在手上,愈合后就成了往事。有些伤痕,划在心上,那怕划得很轻,也会留驻于心。生命中,似乎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有些遗憾,注定了要背负一辈子。生命中,总有一些精美的情感瓷器在我们身边跌碎,然而那裂痕却留在了岁暮回首时的刹那。

时光流走后,才明白,那些一起天荒地老的人,早已在时间的长河里,被卷进了漫漫无期的现尘埃,失去了色彩,丢弃了高傲,退出记忆的大门。曾经,究竟和谁说好要一起天荒地老的呢?

爱是一场长久的拉锯战,从我们相识到相知,然后是相恋的一路上,就摆下一场战线很长的拉锯战。纠缠的5年中甚至更长时间毫无交集的人在一起,难免会争吵,会有分歧。我们本不是一体,只是因为爱而在一起,然后爱其实并不能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因为我们的个性都太强了,都是只顾自己心情的人,所以,总是争执个不停,总是在和对方吵闹之后,发现自己的任性,却又免不了下一次的任性。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就可以在每次吵架、冷战之后吃上一颗药,就全部忘掉,重新开始了。真可惜,没有这种药,而且就算有,总吃后悔药也会产生抗药性,每一次的争吵留下一点伤害,积少成多,就会成为你的负担和他的烦恼。谁都不会把一次小小的争吵记在心上,但是两次三次呢?很多次呢?所有的争吵到最后都化为委屈,总有一日,会爆发。

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一句话,不是对不起,也不是我恨你,而是,我们再也回不去初识。就是这样再简单不过的一句话,生生的将两个原本亲密的人隔为疏离。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不会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切肤之痛?

清风不解风情,明月难寄相思。有时,风吹起的不是温柔,而是彻骨的寒冷,是心底潜藏的伤。有时,月儿朗朗并非黑暗中的照亮,而是一种对悲悯现状的嘲讽,幸福只是别人的美丽,与我无关。

一个人可以带走很多东西,快乐、幸福、爱、依恋……直至剩下的只有幻想,曾经拥有过的、梦中闪现过的、未来期待过的。说是“哀莫大于心死”,真正心死又何易?情难绝,爱难逝,心亦不死。最苦都是甘愿,最痛都是美,为了爱。

想要忘记,仍会禁不住一遍遍细数曾经,也重温着那些绵延的伤,辗转反侧,挥之不去。离人已远,情份犹在。时常对着天空发呆,对着星月祈祷,愿心情快乐,愿文字不再忧伤,歌声不再凄婉,心不再无依的牵挂,灵魂不再漂泊在他哪里。

明明说着看开了,放下了,每次却总是不自觉的想起你给与温暖和宽容。每次又总是在微笑沉醉时看到了现实,想到了伤痛,然后,冷的感觉再也暖和不起来了。如此反复,心,终于累了,现实就是这样。我曾经醉过,却又最终醒来,我正在行走,却找不到方向。

我想给你幸福和安静,但却走不进你的世界。我想用我的心来换取一张通往你的心的入场券,不过,那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我的世界,你不在乎。你的世界,我被驱逐。我曾经是如此的喜欢你,闭上眼,以为我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男人对女人的伤害,不一定是他爱上了别人,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在她脆弱和心烦的时候没有给她应有的安慰。反而和你吵吵闹闹。

也许你不清楚有人缠着,有人惦着,自己的分量和重要性才能显现出来吧。纠缠的含义就是和你在一起。用这纠缠,让你知道我存在,让你知道我在你的生活里,自己是个惯于纠缠的女人。每个蛛丝马迹,都能被自己纠缠得膨胀蔓延,变成一团让你解不开的乱麻。自己的纠缠令你厌烦,甚至崩溃。你知道女人都是爱纠缠的,但不知道女人的纠缠会如此的疯狂。一切都是为了爱。一开始,你还是尽量保持足够的耐心,面对我的纠缠一遍遍解释,回答那些刁钻的、毫无意义的问题。时间长了,你不再解析,而是迁怒。

窗外洒满慵懒阳光,这样的空气让人心收不下,风吹的树叶轻轻沙沙的响。我们彼此在攻击伤害,你和我却都还有一点挣扎,要怎么说服自己坦然面对一切放不下。能不能告诉我你和我一样。心,倦了。累了。请你说吧说你想我和分手吧。说你太自由的心从来就没有牵挂。说吧说你不再爱我吧。

暖芳随日薄,残片逐风回。多么痛心的词句,温暖的容颜在寂寞流年里渐渐苍白,只剩片片残留的美丽在风里无章地飘飞,不知将去向何方,也不知将有什么样的境遇。情缘随风而逝,心也随风无根飘荡,不问归期。一直希望自己的文字是温暖的,能让读它的人不再心疼和纠结。也一直想要抒写那些激情荡漾的文字,让读它的人心灵不再沉重与婉叹。只是,那些薄凉情不自禁跳跃指尖,忧伤如影随形,幽冷的心无法拼凑快乐的诗行。

心,忽地痛了。眼,莫名地潮湿。仰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要释放孤单。风,轻如纱,时而出现,时而隐匿。

云,薄如棉,时而驻足,时而游走。阳光,烈如火,时而安静,时而跳跃。心,在这流火的季节飘渺,有些淡暖,有些薄凉。

这一季,心念如初,爱心淡暖。如若你不再爱,请你放手,请你对我说分手吧。

爱,不仅仅是个习惯,还有真心,如果你的心已经给了别人,请放开我的手吧,我愿意让你去追随你的爱情。

第11篇、爱情故事桃花缘

哎,十年磨一剑!想我出生于书香世家,纵使天资纯良、才情俊逸,然,科举如若不中,又与市井游民何异?文字,本源于浊世流俗之中,罢了!罢了!教我如何不为之动容。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平日埋头寒窗,却苦读不知春已浓。今儿正逢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屋外”应是桃红柳绿蝶舞蜂飞,我决定暂且放下笔墨出去走走。

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清风微拂,我不禁感叹大自然之淳朴花花鸟鸟之靓丽,沿着春的气息浑然不知走了多远,渐渐抛却了已经模糊不清的城。伴随着午后的阳光,忽然觉得腿酸口渴,我打定主意决定找一户乡野农家歇歇脚讨杯水喝,这里已是僻野不知有没有农家居住?

我举目四望,见不远的山坳处于万株桃花掩映中露出一角茅屋,袅袅的炉烟于屋内散发出来,婉若人间仙境一般,我不禁加快了步伐。沿着桃林间的曲径往里走,当茅屋完全呈现在我目力所及之处时,我不禁惊叹:“不知何方高人在此隐居?

”只见翠绿的山脚木屋坐落于纷脂桃林之间,有一竹篱围成的小院柴门半掩,当我走进院中梅、兰、竹、菊在微风的轻拂下交相辉映,心想:“此主人必是一位仙风道骨、白发美髯的老者”,于是高呼:“小生踏春路过,想讨一杯水喝!”吱呀一声,房门敞开,谁料开门的竟是一妙龄少女。

少女淡妆素服独立遥阶,我再次说明来意,少女便殷勤的引我于草堂落坐,亲自厨下去张罗茶水,我也少有空间的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室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墙上挂的山水字画与桌上的笔墨纸砚映出了浓浓的书香之气,我不禁心生疑问:“到底是何许人也隐居此地?

”恰逢这时,少女已端茶进来轻唤一声:“公子,请用茶”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我赶忙从思索中回过神来,逢迎的双目正好遇上少女热情的明眸,少女迅即垂下眼帘,白皙的脸上燃起两片绯红,一份娇羞更显得楚楚动人,“世间竟有如此明媚的女子!”我再一次傻傻的怔在那里。

“公子,请喝茶”少**柔的话语使我自知已经失态,于是轻轻咽了一口茶水,故作镇静地表明了自己的姓氏和乡里,接着忙问小姐的姓氏及家人。小姐娓娓而答:“小字绛娘,随父蜇居于此。”我虽学识浅薄但男女之间的礼数还是懂的,于是不再深问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风景与诗文上,“这里远离市井车马风景宜人,是踏春游玩不可多得的好去处”绛娘听我言只是含笑颔首并不多言。

面对盛景佳人我禁不住吟咏一句,当我拙口粗吐:“桃红暮若鸾凤齐鸣”

“柳绿夕年鸳鸯比翼”绛娘接到。

不曾看见佳人丹唇开启,声音却如丝丝春风如约而至,风景迷人,伊人却醉人!这时的道德礼数在我心里就如同那大山一样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中已近日落西山,我对绛娘表明了辞意,绛娘也没有太多的挽留。

“小姐请留步”

“公子慢走”

映着落日的斜晖桃红的淡雅,伊人倚门…我不清楚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脑子里全被那一双脉脉含情目占据着!胡乱收拾了一下,草草的睡了!

平日里依旧埋头书案,日子久了渐渐的淡忘了此事。转眼又到了桃花灼灼、柳絮翻飞的季节,我忽地想起了去年的这件逸事,于是决定再去拜访,一路上我再也无心欣赏沿途的盛景,径直朝那片桃林奔去…还是和去年一样花开如旧,我的心里却隐藏着丝丝的惶恐不安。

走进院落,里面寂静无声,我也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望着茅屋柴扉上的那一把铜锁,风景今朝是,人事昔昨非,往事历历在目夕阳西下我取出笔墨写到:


第12篇、爱情故事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郭老师高烧不退。透视发现他胸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阴影,怀疑是肿瘤。
同事们纷纷去医院探视。回来的人说,有一个女的,叫王瑞。特地从北京赶到唐山来看郭老师,不知是郭老师的什么人。又有人说,那个叫王瑞的可真够意思,一天到晚守在郭老师的病床前,喂水喂药端便盆,看样子跟郭老师可不是一般关系呀。就这样,去医院探视的人几乎每天都能带来一些关于王瑞的花絮,不是说她头碰头给郭老师试体温,就是说她背着人默默流泪。更有人讲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奇事,说郭老师和王瑞一个人拿着一根筷子敲饭盒玩,王瑞敲几下,郭老师就敲几下,敲着敲着,两个人就神经兮兮地又哭又笑。心细的人还发现,对于王瑞和郭老师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郭老师爱人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醋意。于是,就有人毫不掩饰地羡慕起郭老师的“齐人之福”来。
十几天后,郭老师的病得到了确诊,肿瘤的说法被排除。不久,郭老师就喜气洋洋地回来上班了。
有人问起了王瑞的事。
郭老师说:“王瑞是我以前的邻居。大地震的时候,王瑞被埋在废墟下面,大块的楼板在上面一层层压着,王瑞在下面哭。邻居们找来木棒铁棍撬那楼板,可说什么也撬不动,邻居们说等着用吊车吧。王瑞在下面哭得嗓子都哑了———她怕呀,她父亲的尸体就在她的身边。天黑了,人们纷纷谣传大地要塌陷,于是就都抢着去占铁轨。只有我没动。我家就活着出来我一个人,我把王瑞看成了可依靠的人,就像王瑞依靠我一样。我对着楼板的空隙冲下面喊:‘王瑞,天黑了,我在上面跟你做个游戏,你不要怕呀。现在,咱俩一人找一块砖头,你在下面敲,我在上面敲,你敲几下,我就敲几下———好,开始吧。’她敲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她敲当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当……渐渐地,下面的声音弱了,断了,我慌忙捡起一块砖头,回应着那求救般的声音,王瑞颤颤地喊着我的名字,激动得哭起来。第二天,吊车来了,王瑞得救了———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女同事们鼻子有些酸,男同事们一声不吭地抽烟。在这一份纯洁无瑕的生死情谊面前,大家倏然明了:生活本身比所有挖空心思的浪漫推想都更迷人。


第13篇、爱情故事一双合适的鞋

男才女貌的婚姻是品牌鞋,看上去高贵、漂亮,感觉上舒服、大方,但它的价格昂贵,经不得泥泞,需要精心保养、时时珍惜。

青梅竹马的婚姻是布鞋,看上去朴素无华,穿起来经济,放起来了无牵挂,感觉上轻便快捷,可一旦登堂入室,总觉不大入流。

患难与共的婚姻是旅游鞋,它看上去奇特,穿上去灵巧。其最大的特点是历经风雨泥泞也不会脱帮掉底,且只要穿上就总是和脚抱得紧紧的。因此,越是在坎坎坷坷的人生路上,越是显出其耐用合脚的特征。

浪漫型的婚姻是舞鞋,它轻便、灵活、雅致,但一离开平坦光滑的特定环境,就显得极难适应。

事业型的婚姻是跑鞋,它能和脚相互帮衬、共创辉煌,但一脱离事业的跑道,鞋和脚就很难相互适应。

开放型的婚姻是凉鞋,它有着极强的季节性,它能让人在情感升温的夏季,毫不犹豫地穿上;又能让人在情感的季节变凉之后,很随意地就脱掉。

老夫少妻的婚姻是松糕鞋,穿着它虽不能长途跋涉,但却显得颇特别。

被金钱收买的婚姻是小尺码的紧口绣花鞋,看上去挺美,但只有脚知道:感觉并不好受。

被强力逼迫的婚姻是大铁鞋,沉重得让人寸步难行,可要想脱掉它却要伤筋动骨、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选择满意的婚姻如同选双满意的鞋子,是什么样的脚就穿什么样的鞋子。

舒适的鞋子养脚,却不一定是最漂亮的鞋子。

选一双合脚的鞋,才能走更远的路。

第14篇、爱情故事只因我不想让你输

好成绩赢来的“早恋”

小时候,每次被小伙伴们取笑我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我就跟他们大打出手,有时会带着满身的尘土和一脸的伤痕,回家再跟妈妈大闹一顿。那些年,妈妈一个人带着我生活,有关爸爸的事,她总是很理亏,任凭我用种种方式,向她发泄心中的怨气。

而且,我也总结出经验来了,妈妈很看重我的成绩,只要我保持在班里前几名,不管我闹出多大动静,她都能泰然处之。就连我的早恋,也是我用成绩赢来的。

我刚上高一那会,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男生,他一笑整个人都像发着光。我表白成功的时候,觉得全世界都开始对我和颜悦色了。没多久,这事就被班主任知道了,很严肃地找我谈了话,并把我妈也叫到了学校。

我偷偷跟妈妈保证,我的成绩一定会进年级前十,她就真的没再干涉我早恋的事。后来,我把这套招数使用得炉火纯青。比如,我英语竞赛获得全省第一名的时候,她答应我在分秒必争的高三选择退了宿;我成为年级第一的时候,她帮我把肥大的校服裤子修改成了瘦腿裤。我觉得她很势利,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分数,甚至可以丢掉原则,很明显,她爱“分数”胜过爱我。

妈妈的工作很忙,根本没时间监督我的学习,但我也经常自觉地刷题到深夜,当然,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保持我在成绩榜上的地位,在她那里获得更多的特权。在别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个开明妈妈的时候,我对她却没有一丝感激,因为,这一切都是我用成绩换来的,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长大成人,等到我参加了工作,她的关注重点就从我的成绩,变成了我的工作业绩,一以贯之,从不放松。

爱情就像一场龙卷风

去年,我陷入了热恋,几次攒了假期,从上海跑去他在的那座滨海小城。在悠长的小巷子里,踏着被雨水打湿的青石板,我问他,“你爱我吗?”他郑重地回答,“如果现在面前有危险,我会毫不犹豫地挡在你面前。”那一刻,我就认定了,我的余生要与这个人牵手到白头。回到上海后,我开始准备辞职,还把这件事向妈妈做了汇报。她并没有对我爱的人感兴趣,而是很认真地问我,“你打算去那边做什么?”我沉浸在一腔甜蜜中无法自拔,“做什么都行啊,哪怕只是给他洗洗衣服,做做饭,反正他也能养得起我。”

没想到,妈妈坚决制止了我,她说,她不反对我跟任何人交往,但绝对不允许我放弃自己的工作。我怎么跟她解释都没用,后来,我哭着跟她大吵,“你关心过我的感受吗?你就一点也不在意我的幸福吗?你想让我和你一样,一辈子没情没爱的,活成个冷血的女人吗?”

我知道这话很伤她,可是那会儿什么也顾不上了,她的眼圈泛了红,也依然咬着牙坚持,“对,成绩很重要,工作更重要,我绝不允许你走这一步。”男朋友也劝我,不要和妈妈闹僵了,暂时的异地恋也妨碍不了我们的幸福。于是,我相信,我们的真诚总有一天能让妈妈想明白,生活里还有比工作更重要的东西。

后来,当多巴胺风平浪静,所有的激情归于淡漠,男朋友提出分手的时候,我觉得天都塌了,我把整个后半生都托付给他了,他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放弃我?我顾不得工作,请了假去找他,跟他承诺,我可以立刻辞职,陪在他身边。他绝情地摇头,不是距离的问题,他只是不爱了。回到上海后,我不吃不喝,躺在自己的小公寓里,看着窗帘外面的天色,从明到暗,又从暗到明。

谁不曾在爱情里卑微

妈妈打开我房门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刚想坐起来,却一阵头晕目眩,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后来,我在医院中醒来,医生跟我说,“你们年轻人也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要是再晚一段时间送来,你就会因为严重低血糖引起器官衰竭,这条小命都可能不保了。”我看向妈妈,她还是冷着一张脸,不肯好好看我一眼,半晌,她才转身拿出一罐汤,放在我面前。喝着久违的熟悉味道,我还是感受到了她些许的温暖,“妈,你至少还是很关心我身体的,对不对?”没想到,她初心未改,嘴硬依旧,“我只是想让你赶紧好起来,快点去工作。”

出院那天晚上,老妈不放心我,没有回去。我们俩挤在我小公寓的床上,聊到深夜,我第一次知道了她和爸爸的故事。当年,她和爸爸也是一对深爱过的情侣,但后来他执意要离开小城,去远方闯荡自己的人生。她哭了又哭,留了又留,不惜偷偷怀上了他的孩子,甚至以自杀为威胁。但最终,她也没能留住他一心要远走的脚步。

原来,我是在她那样的期待下,来到这个世界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埋怨她没能给我一个正常家庭,却从不知道她一个人承受了多少苦难,才把我养大。一定是她对男人太过绝望,或者说她自己足够强大到面对生活的所有艰难,这些年她的生活中才没有第二个男人的出现。

我心疼地抱抱她,跟她开着玩笑,“对不起啊,我没能帮你留住爸爸。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好好给你养老的。”

可能是我们母女俩头一次这么亲密,她还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我养就不错了,誰要用你养老啊?”她拍开我的手,擦了擦脸上的泪……

输不掉的是人生

本来,我的旷工天数已经足够被辞退好几回的了,但鉴于我之前对公司的贡献,而且,正赶上公司那时要上个新项目,我是最合适的负责人选,于是,公司领导决定对我从轻处理,给我记了一次重大过失,扣了本季度奖金,恢复工作。

我很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忙着组建项目团队,做市场调研,赶工程进度,每天忙成陀螺,别说伤心痛苦了,连失眠的机会都没有,有时,在办公室外等上级审核结果的间隙,都能瘫倒在椅子上,昏睡一会儿。

今年6月份,我们的新项目正式启动起来后,运转顺利,我也成了全公司第一个90后部门总监。那天,我跑到老妈那儿,跟她炫耀一下。当然,我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她放心。

这时,我已经可以波澜不惊地谈起过往,故作委屈地质问她,“当初,你就该先教教我怎么辨别渣男,我要是有了这个技能,就能在选择时不犯错误,省得后来输得那么难看。”

她却淡淡一笑,“选择本就没有对错,谁也不能保证这一辈子只赢不输,最重要的不是怎么选才会赢,而是,你得让自己有输得起的能力。”她坦言,当年她对爸爸那样近乎丧失理智般地纠缠,就是因为她那时没有工作,无法养活自己,感觉被整个世界都抛弃了。那个时候,她才省悟,没有能力承担输,才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我也终于知道了,这些年,她为什么这么执著于我的成绩和工作。

那天晚上,我们边喝边聊,微醺之际,说了很多之前没说过的话。我豪气冲天地跟她保证,“你看男人都这么不靠谱,以后咱们俩过一辈子吧,很快我就能挣很多很多钱了,给你买个大房子,带你一起去看外面的世界,怎么样?”

没想到,她对我的孝心却丝毫不领情,“别,你还是好好找你的另一半,过好你的日子就行了,我可是另有人想要过一辈子的。”哎哟,看来她是有新情况了呀,我的八卦之心顿起,忍不住一连串地追问,“你有喜欢的人了?那人是谁?干什么工作的?多大岁数了?”

老妈白了我一眼,脸上显出少女般的羞涩,想着那个她想要共度余生的人,她竟破天荒地红了脸。是她让我明白,一个女人,只有拥有了承担输的能力,才能坦然地面对人生的这场赌局。

第15篇、爱情故事妻子好好说话,老公从直男变暖男

文露怎么也没想到,搬进大房子没几天,老公谭明就搬出主卧住进了客房。她问为什么,谭明冷着脸不说话。

第二天,谭明请人来设计客厅背景墙,说款式、颜色等一切由文露决定。正在气头上的文露立刻对着谭明啪啦啪啦一通吵:“你吃错药了?才搞完的装修,又换什么背景墙!你是吃饱了撑的,还是钱多了烧的?”

谭明什么也没说,气呼呼地出了门。

很快,文露意识到谭明搬出主卧和这背景墙有关系,便找谭明的好友吴哥打听。果真,谭明在单位被打了“冷枪”,对方射出的子弹就是他家这面背景墙,而递枪的人正是文露。

谭明所在的公司开拓新业务,接了一个楼盘的精装房项目,谭明和同事唐竞争该项目负责人。在决策会议上,唐故意嘲笑谭明审美眼光low,说那天大家一起去谭明家新房子里聚餐,女主人文露一再表示客厅电视背景墙又土又俗,说是谭明定的。这事被当成笑话在会议桌上说出来,看上去嘻嘻哈哈,实则是提醒领导,美感不行的谭明不适合负责精装房项目。

得知此事,文露又震惊又内疚,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经意间习惯性地贬了老公几句,竟给他的工作带来这样的影响。

文露坐下来自省,发现自己在谭明面前总是“毒舌”,而谭明内敛少语,平日不抗议,但内心里已经积攒了很多对她的不满。她知道,自己是该学学好好说话了。此后,文露到处搜集夫妻和谐相处的案例,发现好好说话还真是婚姻里的大彩蛋,藏着各种幸福福利。经过一番努力,文露总结出好好说话的一些方法,决定试试。

谭明的心结卡在背景墙上,文露不想费事重做,但谭明已经给软装店交了订金。这要在以前,文露肯定会先责备他一番。可这次,她不再说任何责备的话,而是认真寻找背景墙不好看的原因,耐心跟谭明沟通,提出修改意见。最终,改动后,整个客厅显得大气了很多。

随后,文露又和谭明一起请软装店给他们做了一个很合适的餐厅背景墙,家里的品位顿时又提升了几个层次。

文露把改动后的客厅图片发到自己和谭明的朋友圈,声明是谭明用心研究后的杰作,收到大量点赞。她说,这是一举多得,一来是对“冷枪”的反击,二来证明谭明有不错的审美眼光,三来表明谭明有不断学习和提升的精神。这些,谭明的同事和领导都能看到。

谭明的脸色终于柔和了一些。文露坐下来和他一起复盘这件事,诚恳检讨自己言语不妥。谭明搬回了主卧。通过这件事,文露意识到,遇事不责备,先解决问题,事后再讲道理,更容易让人接受。

过节回文露家,由于高铁直达,文露和谭明没有开车。

到家后,老妈借舅舅家的车让谭明去亲戚家运几袋米。谁知车还回去的第二天,舅妈就在外面说谭明吝啬抠门、不懂人情世故,借车开几十公里,把油烧光,空着油箱就把车还回去了,害得舅舅一大早就得去加油;还说谭明有车不开,坐高铁来岳母家,就是为了省几个钱!老爸听到这话,觉得谭明让他没面子,很是不爽。

这事谭明做得確实不妥,换作以前,文露早就一通数落了,但她想起自己总结的夫妻间好好说话的第二条准则——先考虑对方的感受,再表明态度、解决问题,便冷静下来,给老爸泡了一杯茶,说:“爸,舅妈这样损您女婿,他已经非常难过,您就不要火上浇油了。他是第一次跟别人借车,忽视了这个礼节,再说还车时油表也没报警。”听文露这么一说,老爸气消了不少,也安慰了谭明几句。

谭明满脸感激地看看文露,欲言又止。文露把他叫到一边,柔声说:“舅妈为了点汽油钱在外面这样损你确实不好,但也算是给我们上了一课,你说呢?”谭明平时在礼尚往来上没少吃亏,文露也多次说过他,但他因为反感文露之前说话的方式,根本不听;这次文露首先站在他的立场说话,态度好,道理也讲得委婉,谭明很快就接受了她的意见,立马买了些水果给舅妈送去,说自己着急还车忘记加油,实在不好意思。舅妈听了满脸通红,又到处宣扬谭明通情达理、能屈能伸,是个男子汉。听了这些话,谭明悄悄对文露说:“你说要有人情味,看来是对的。”

好好说话里果然藏着各种幸福福利,文露开始大胆尝试其他方法。

比如,说些甜言蜜语。有一天,文露去参加客户举办的活动时路过谭明公司,便悄悄上楼找他。看到谭明惊讶的样子,她做小女生状:“突然好想你,所以穿越半个城市来看你呀。”谭明虽然不明白妻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开心。那天下班后,文露刚走出地铁检票口,就看到谭明拎着一双平跟鞋等在那里。看到她,谭明便微笑着把鞋递过来:“今天穿了一天高跟鞋,脚疼了吧?”

好好说话的妻子,竟然真的把直男老公变成了暖男。看来,好好说话,真的是婚姻里最大的彩蛋,会给我们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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