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幼儿的行为评价》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评价时要重点评价幼儿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当你发现地上的纸团已影响了环境的清洁,而要某某幼儿捡起来时,往往会听到“那不是我扔的”类似的回答。这种回答对于集体荣誉意识还没萌发的四、五岁的孩子来讲,似乎不甚奇怪,因为他们还没意识到“捡纸团”是一种良好行为。因此,在对幼儿行为实践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将评价重心放在幼儿的行为上。如:当一个纸团掉在地上,一个小朋友将它捡起来后,应这样评价:“某某小朋友看到地上的纸团,能把它捡起来并扔进纸篓中,真不错!”而不是仅仅笼统地说:“真不错!”只有重点评价幼儿的行为,幼儿才能明确什么样的行为能得到人们的肯定,并乐意效仿这种行为。同样,对幼儿的一些不适宜行为进行评价时,更应注意指向幼儿的行为,而不指向幼儿本身,也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幼儿获得适宜的正确的行为方式。评价时还应着重激发幼儿的内在行为动机。有时候,为了强化幼儿某种良好行为,而使用一些物质刺激的手段,偶尔用也未尝不可,但不宜常用,否则,会造成幼儿为追求物质奖励而付出某种特定行为的倾向。我在带大班时,让班里的小朋友轮流做值日生,帮助老师搞好室内外卫生。起初,孩子们做得很认真,但几次以后,孩子们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他们都争着拿扫帚,等着别人把桌子搬开,有一下没一下地扫地,而搬桌子却无人问津。我决定给幼儿一些物质刺激以激发幼儿的责任感。我告诉他们,谁搬桌子搬得好、整齐,谁将得到一朵小红花,一周评一次,看谁得的红花多。这样一来,立竿见影,但我从一次为争小红花而发生的争抢搬桌子的事件中发现,小红花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幼儿只是对小红花感兴趣,而没有认识到小红花背后真正的东西。针对这次教育的失误,我在班里就“为什么要得小红花”、“如果不给小红花,你还做值日生吗?”等问题进行了一次谈话,谈话结果表明,小红花在一定程度上对幼儿的自我服务行为起到了巩固促进作用,但它并没有使幼儿的良好行为内化为他们自身内在的素质。所以我决定不再给幼儿任何奖励,而在认真观察幼儿行为的基础上,采取了树立榜样,正面说服,积极鼓励等方式方法,努力激发幼儿的自我服务和为他人服务的意识,这样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培养巩固,体现了教育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