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则标准,树立榜样意识,诱导幼儿自主积极的投入创编》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教师经验论文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纪律与自由是一对相互依存的兄弟,纪律需通过自由而获得,同时又是自由的保障。马卡连柯曾直截了当的指出:“集体中的纪律正是对每个人的权利和可能发展的充分保障,没有纪律、秩序,个人的自由就无法得到保障。”他所指的纪律,在我们通常的幼儿园活动中也就是活动的常规。在组织自然律动的过程中,如果我们只考虑自由、放手,而一味的放纵幼儿的“肆意妄为”,那么就会使活动陷入混乱,我想,孩子们在这样的活动中也不会得到发展。所以当老师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如果没有预料到活动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变”,或缺乏应变的措施之时,可以尝试制定规则在前。不过,这些规则不应是强制、惩罚、不容质疑的约束,而应鼓励幼儿自己参与制定规则与要求,使规则既能保障活动的有序,有能促使幼儿主动遵守,而且又不乏趣味性。例如中班自然律动“抬新娘”,由于音乐喜庆而热闹,孩子们模仿抬轿子一起行进走,很容易造成个别幼儿情绪的“激动,那么此时老师就可先引导幼儿讨论:“呀,新娘多漂亮呀,我们抬着轿子走的时候应该怎么样呢?”孩子们最直接的反就是:“要慢一些,稳一些,因为走的太快,会颠着新娘的,而且轿子和轿子会撞起来,把新娘摔疼的。”于是,在行进中控制自己的速度,和前后舞伴保持一定距离的规则自然产生。再如“游泳”的活动,老师也可引导幼儿讨论:“游泳的时候,大家能不能碰撞在一起呀?”孩子们很快反应:“不能,因为撞起来以后,会沉下去淹死的。”一条避免与同伴碰撞的规则又随之而产生,而且规则是孩子们商量的结果,是他们理解与认同的,当然执行起来就驾轻就熟,“发疯、捣乱”现象也会相应减少。不过,除了明确规则之外,我觉得树立榜样意识,对诱发幼儿主动、积极投入活动,减少捣乱现象也是极为重要的。好模仿是孩子的天性,同时他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处于基本相同的水平, 所以在活动过程中,他们心理上相互影响,情感上相互支持,行为上相互模仿,经过认同、内化,融入自己的经验,从而促进自己的发展,表现的欲望和信心会更足。所以,当老师在创编过程中发现好的动作、好的典型时应及时为大家树立榜样,因为这一榜样,对其他孩子来说是一个好的模仿对象,同时也可能启发他们主动投入到活动中去,创编出更新的动作,从而避免捣乱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