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故事推荐 > 

101个爱情故事欣赏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24 15:36:16
文章: 分享

《101个爱情故事欣赏》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最后一束玫瑰

吴晓莉是我大学的同学,毕业后,她自己开了家花店当老板了。

情人节前一天,晓莉给我打来了电话,“明天情人节,你不是休息么?来我花店帮帮忙。怎么样?”

嘿!晓莉真鬼,竟打起了我的主意!作为好朋友,我。别无选择。

情人节那天,空气中也弥漫着浪漫的气息,我如约来到了花店。从我进花店那一刻起,就生意不断,大约在晚上十一点钟之后。生意才冷清下来。这时满面春风的晓莉对我说:“真感谢你今天来帮忙。”说完,晓莉从鼓鼓囊囊的钱包中取出一张百元大钞递到我手上,说,“给你,别客气!”

经过一番相互推让,最后我拿了五十元。我收好钱,正准备走,蓦然看到玻璃窗外站着一个女孩。玫瑰灼灼的颜色,映红了女孩稚气的脸。我向那女孩走去。她大约十三四岁的模样,长得十分可爱。在我的印中,她好像上午来过店里,只是因为当时客人多生意忙,我没有同她搭上话。

我问:“小妹妹,你是来买花的吗?”女孩朝我望望点了点头。

“请进来吧。”我热情地说。然后牵着女孩的手,把她领进了花店。我耐心地向女孩一一介绍着鲜花的品种。不想,她根本没听我的介绍,只是默默地站在一束用紫色彩纸包装的红玫瑰前,眼光像凝固了似的定定地落在那紫色氛围中的九朵含苞待放的花朵上。

我立刻明白了女孩的心思,连忙上前两步,拿起这束红玫瑰,对女孩道:“哦!你看中了这束玫瑰?小姑娘你好眼光啊!”女孩朝我望了一眼,问:“这束玫瑰,要多少钱?”我答道:“九十九元。”

女孩没有吭声,显得很失望。她开始往门外挪动脚步,但刚走了两步,却又很不甘心似的转过脸来,低声问:“你们都要关门了,还卖这个价么?”

我一怔,开始认真地打量眼前的女孩,很快被她的眼神打动了。我发现女孩的眼神中有一种企盼,一种出自心灵深处的企盼。难道她这么小,也有男朋友了吗?

我连忙问:“小妹妹,这鲜花你准备送给谁?”“送给我姐姐。”我惊奇地问:“送给你姐姐?”

女孩点了点头,慢慢地说:“我姐姐失恋了。以前我姐姐的男朋友一到情人节就送花给她。可是,今年,他不会送花了。他们分手了,他家人不同意,嫌我姐姐是残疾人……”

女孩的叙述让我觉得心里酸酸的,我被她的这份亲情感动了。我注视着女孩,问:“小妹妹,你现在有多少钱?”女孩听我这一问,忙把一卷攥在手中的钱伸到我的面前,说:“我的钱,全在这里了。二共三十二元五角。”

我接过她的钱,同时把那束红玫瑰递到她的手上。女孩惊诧地朝我瞪大了眼睛,说:“姐姐,我的钱不够啊!”我轻轻地扶着女孩的肩膀,低声说:“够了。我知道你上午来过花店,你硬是等到现在,不就是希望能打折吗?”女孩转忧为喜,突然笑了。我也笑了。看着她手中的玫瑰,红得像团火,似乎在散发着阵阵暖意。

女孩将玫瑰紧紧捧在胸前,兴高采烈地走了。我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长长地舒了口气。

我转过身,掏出那五十元“劳务费”把它跟女孩买花的钱一起放在柜台上,对晓莉说:“这是情人节最后一束玫瑰的钱,你收好!”说完,我离开了花店。

夜深了,我抬头,发现满天的星星今晚显得格外明亮,空气中还弥漫着玫瑰的芳香。我的心情也格外的轻松、惬意。情人节真好!谁说情人节玫瑰只能装点爱情呢!

第2篇、爱情故事指尖豆蔻年华,我爱过你李莎

我在时光中游走,不小心中了季节的盅,仰望着成都毛毛雨的天空,沾湿了一身薄衣,却像梦一样,迷醉其中,找不到来时的路。

抱着睡枕在那路边也许心快要奔溃,身体不由自主的睡去,梦里反反复复的出现你的身影,睡梦中我感觉到泪水打湿了枕巾,那是支离破碎的场景,没有一点温纯,当醒来握着手机看着你的号码,我告诉自己我爱你,但你还是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吧,当决定和你在一起一辈子不分离时,我就知道自己离不开了你。而当我见你的那刻,脑袋里空白的思维,让我知道一见钟情是真的,名副其实的存在。

依然记得那时我规划有你的未来,设计着要带你去的地方,我恍然觉得时光好美。

Forever

时间就这样安稳的过着,当我们已经恋爱,我还是常常想着你的眼眸发呆。

你说亲爱的我们都不吵架呢,然后就开始跟我耍赖,嘟着嘴拿你没办法,确实如此我好像真的不跟你吵架,每次难过了,我就自己一个人待会,等我没事了,我就又跑去给你打电话,傻傻的对你笑。我总是那么疼你,那时就一个念头,想一直疼下去。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总是缠着你,那时我在宁波我们出乎常人意外的每天几个小时的通话,每次都大半夜了都舍不得挂去电话,每个月交话费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们的话还是多么的值钱。是你也许忽略了有多少感动让我有过鼻子酸酸的,想流泪的感觉。

那晚天空的星星尤其的亮,我还记得当我坐在成都街道外时说的话,你说你以后都不会忘了我,每看到天上的北斗七星,就会想起你的样子,只要天在,就不会忘了你。你不知道,我按着手机,把那些话敲成文字,保存在简讯里,现在那些文字,依然安静如初。

安静的世界,我说等哪天我出书了,一定把它写进小说里,而现在我终于忍着泪水,把它写在了我们的回忆里。

我们有着那么多的共同点,总是在没有预言的情况下还能相遇。我喜欢静静的望着你的照片,想着你笑着向我走来,那时候的感觉总是安稳的。幻想我们一起去逛街,你让我先买着东西,然后就拿预约的东西,无聊的买完东西,我想你肯定还没过来,大脑里思考着该去哪里等你,却在转身抬头的那一刻,看见你站在我的身后,我跑过去拉着你,你傻傻的问我干嘛那么激动,我笑了下,还是没说出想说的话,我想你是懂得。

我感觉蓝蓝的,那一路上,我始终都是微笑着,脑海里还余存着你阳光一般的笑。

想着中间发生一切的一切,我就忍不住流泪。你不知道,当我拉着你的手,当你说要爱我一辈子时候,我多想使劲的抱着你,借你的肩膀,哪怕哭的昏天暗地。

以后的很多个晚上,你总是随时给我打电话,然后陪我聊天到很晚,很困很困的时候才去睡觉,你问我为什么每次无论聊到多晚都不会感到困,我说自己习惯晚睡了,其实你不知道,你离开成都后我想着我们说的话就沉沉的睡着了。还会在梦里看到你笑的样子,如同我最爱的向日葵,一般绚烂。我喜欢你阳光的样子,好像每天都很开心,从来没有烦心的事情。

Forever

当我们都知道我的玩笑触动你底线的时候,我知道我们的爱却未停止过,你背着我流的泪水,脑海里的记忆还依稀可见,我说我懂,我什么都明白,即使我们你变了我还是疼你,我说我对你的疼爱就像天生的一样,是无法剥夺的。

我整理着脑海里的记忆,发现你的故事的一切还是那样清晰,温存于脑海。我总是试图去忘记你以外的一切,然而一切只会让自己记得更牢,都是缘于你吗?­

那份记忆,是你为我而留得,这次我意外的住院打乱了我们全部的计划,你一无反顾的为了我来到陌生的城市,陪我照顾我,那晚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拉着你的手,这辈子第一次拉着女孩的过马路,感觉好温馨,好幸福,那些害怕就都消失不见了。

第3篇、爱情故事有种大爱叫“全城吃面”

丈夫患上骨肉瘤,

倔强妻子自寻办法

对井小敏来说,2012年10月10日绝对是黑色的。上午9点左右,郑州市骨科医院下肢骨科门诊部里,医生把她叫到一边说:“你丈夫患了右髋骨骨肉瘤,这种病容易转移到肺部,去做个加强CT。”井小敏霎时脑子一片空白。

在缴费处,李刚嘀咕道:“我比牛还结实,省下这几百元吧!”井小敏强装笑容称丈夫小气鬼,却发现自己把几张百元钞票送出去后,手心里净是汗水。

李刚是郑州市人,井小敏是周口人,作为各自家中老大,都因担负家庭重担误了终身大事。直到2008年,两人才在别人撮合下成婚。几年来,夫妻俩都在伊河路摆摊卖面筋。2012年7月31日,才在郑密路沁河路口西交叉口,租熟人的房子开了“李记卤肉刀削面馆”。这天,面店刚刚开业3个月零10天。

CT报告要第二天才能拿到,医生给李刚开了住院单。听说要先缴1万元时,井小敏倒吸口凉气——家里能拿出的钱满打满算就8000元。她给两个妹妹发了信息,下午4点左右才凑足了预付款,李刚住在肿瘤科46号床位。

第二天,肿瘤科副主任拿到CT片,舒了口气说:“幸运的是,CT没发现肺部有转移,病人还有治愈希望。只是治疗必须走化疗——手术——化疗的程序,费用应该不少于20万元。”20万!这可是天文数字,井小敏头皮发麻。

第三天,李刚根据床头卡上的病名,用手机上网查看,得知自己患了绝症。下午,看到结算单上3天就用了6000多元,他大叫着要回家。井小敏抽泣道:“你真要丢下我吗?你说过要陪我到老的呀!”她又指着女儿嘟嘟说:“孩子这么小,你真能狠下心?只要你活一天,他就还有爸爸,你要是不争气,他到哪里去找爸爸呀!”李刚一拳砸到墙上,手上裂了个口子鲜血直流。夫妻俩抱头痛哭。

可亲戚们都很穷,怎么解决医疗费呢?井小敏准备跪求医院减免费用,可面对党委办公室主任海宁时,她却改了主意:“这不是慈善单位,何必给人家出难题呢?”井小敏只请求院方宽限点时间,海宁当即与肿瘤科打了招呼。

因李刚曾在一家集体单位工作,应该缴过医疗保险,朋友就带井小敏去劳动局讨说法。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李刚4年没续费,朋友责怪医保中心失职,井小敏连忙制止:“这只能怪李刚,有人通知过,他舍不得钱。”

又有人让井小敏向街道申请救济,井小敏摇着头:“这些天我看到了许多,不只医院里的人缺钱,其他地方也有许多有困难的人,没有哪个神仙能够顾得过来。再说,几百元钱用在老李身上没用,还不如给更需要的人!”

井小敏准备亏本以5万元转让面店。因为3年的房租是45000元,装修费与用具也花了近万元。但没想到,房东急了:“是看你们人好才租的,我不喜欢与生人接触。”井小敏哭了:“阿姨,要是我能把自己卖了,绝不会把饭碗丢掉啊!”老人被感动了,主动提出房租改成一年缴一次,当即就退回了3万元。

井小敏被温暖包围了,她顿时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人在世做人最重要,只要不放弃,救命稻草会出现,也有可能被自己抓住。她又想:“求人不如求己,我们还有面店,可以凭劳动的双手,换取救命的钱。”

半个月后,当李刚的病情得到缓解时,井小敏决定把店重新开起来。李刚却显出很为难的样子,井小敏以为他怕孤独,便安慰道:“别担心,我肯定抽空来陪你。”李刚连忙说:“不是这意思,你太辛苦,我过意不去!”井小敏刮了下丈夫的鼻子道:“傻瓜!有夫有妻才叫夫妻,别说这种话了!”李刚嘟着嘴说:“那你得给我打电话哟!”听着这孩子般的话语,井小敏满眼是泪,更感责任重大。

面店一开门,知道李刚生病消息的人就多了。10月18日上午,邻近一家私立医院捎话,愿免除李刚全部手术费用。井小敏开始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转念想:“我还有劳动能力,我要用自己的劳动挣这笔钱。再说,大医院技术水平肯定高点,人命关天的事不能马虎!”于是婉言谢绝。

李刚知道后急得拔掉了针头。井小敏按着丈夫出血的针口,把自己的想法重说了一遍,李刚一时还是不能理解。井小敏急得眼泪断线般直淌,嘴里却连声说着对不起。打颤的声音强烈震撼了李刚,妻子憔悴的面容让他心中激荡起暖暖的亲情,同时也产生了深深的自责:“我怎么这样固执呢?”

这以后,李刚完全理解了妻子的良苦用心,他十分关心面店的经营情况,得知生意仍不如人意时,他苦苦思考着帮助妻子的办法。

再苦再累也要坚持,

尊严求助感人肺腑

李刚虽然贫困,但却是个热心肠的爱心人士。9月份,他刚参加了郑州市“爱心顺风车”活动,不只在宣传车上负责卫生,还沿途张贴了不少宣传标语,标语中给他印象最深的一条是: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

好多次,李刚拨了“爱心顺风车”热线电话,旋即又按断了,别人不清楚,难道自己还不了解妻子的犟脾气吗?妻子不想靠捐赠和施舍渡过难关。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她从不食言,李刚想还得在面店上想办法。他绞尽脑汁想到个办法。

2012年11月8日下午,李刚翻身下床到楼下买毛笔、红纸,可走了好多家小店都缺货,他舍不得花15元钱打车,就往紫荆山路上的百货商场走去。腿部的剧烈疼痛,加上化疗后虚弱的身体,让他脸上很快汗如雨下……

晚上,李刚交给妻子这样一张告示——我丈夫患了重病,希望大家多来吃面,从今日起凡来本店吃面的朋友,一律免费供应卤酱。不一会儿,护士进来批评李刚白天瞎跑,井小敏才知道了丈夫的良苦用心。那一刻,她再次感动,暗下决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一定要与死神争个输赢!

第4篇、爱情故事用热血救助他人,成就自己的幸福生活

刚退休的陆志刚和妻子去逛街。在上海徐家汇看到路边的采血车,陆志刚停住了脚步。妻子拽了拽他的手:“你不会又想去献血了吧?”陆志刚愣了一会儿说:“我答应过你不会去了,只是看到这车就觉得特别亲切,我当年第一次献血就是在这里,已经15年了,我也老了……你说,如果我当年没去献血,这日子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献血13800毫升,从一次闪念开始

改变陆志刚生活的是1999年9月初的那一天。这天,对他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45岁的他有了工作,而且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负责管理学校的食堂。在这天之前,他已经失业4年了。这次,因为他是残疾退伍军人,市政府解决残疾人再就业问题,给他安排了这份工作。他心里的激动和感激无以言表。上班第一天,他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要做些什么回馈社会。突然一个闪念,他想到了常在徐家汇看到的采血车,他可以去无偿献血。他没有钱去帮助别人,但他有一腔热血。

下班后,他直接去了徐家汇。第一次走上采血车,他填写了个人资料。当他看着自己的血从针管里流出时,他脑海里闪过了很多过往的画面。

妻子是协保人员,没有收入。4年前他失去工作后,家里的生活就陷入了困境。作为男人,陆志刚的心里很是内疚,他觉得这是他的责任,女儿要读书,他必须担起这个家的重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陆志刚只能开残疾车接送客人,虽然他知道这是违规的,但迫于生活的无奈,他只能以此赚取生活费。他曾无数次,开着残疾车路过徐家汇,看到这辆采血车。他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坐在这辆车上献血。人生的际遇真的很难预料。

回想上世纪70年代的时候,陆志刚参了军。然而,当兵才9个月,他就在一次训练演习时为挡住滚落的弹药箱,右手臂骨折了。原本只是小伤,修养一段日子也就好了,可偏偏又出了医疗事故,医生把他的骨头接反了,以至于他的手臂无法伸直,关节突出,不能太过用力。陆志刚作为伤残军人退伍了。

献完血,陆志刚的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他的心里更轻松了。他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接受社会馈赠的人,也是一个有价值的人。走下采血车,他的脚步都变得格外轻盈。

回到家,陆志刚并没有把献血的事情告诉妻子和女儿,他献血只是想让自己心安,如果妻子知道了,难免唠叨,会担心他的身体,要帮他补营养,反而增加了妻子的负担。

第二天,陆志刚准时到学校上班,谁也不知道他前一天去无偿献血了,更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理跟前一天比有了微妙的变化,他的背挺得更直了。

除夕夜的一个电话,他被揭偷偷献血多年

献血的事很快被陆志刚抛诸脑后了。有一天,他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是上海血液中心打来的,对方说他的血液成分很好,他的血液中血小板的含量将近常人的两倍,非常适合救白血病患者,问他是否愿意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对方说明,志愿者献血真的是无偿的,最多只有100元作为补贴来回的车钱。

陆志刚得知整个上海市,大概也只有百把个人有着像他这种血。他突然间得知自己还有这个特别之处,欣然答应成为志愿者。如果自己的血能救人,这是多好的事情,陆志刚心里美美的。

如果说,第一次献血只是一时的冲动,想要回报社会,那么做了志愿者之后,陆志刚真正有了种使命感。要不要告诉妻子呢?当了志愿者,可能一年要献2到3次血,不是献一次就结束了。思量再三,陆志刚决定继续保守这个秘密,不想让妻子为他担心。

之后4年多里,上海血液中心不时会打电话给陆志刚,告诉他有手术需要用血,希望他去帮忙献血。一开始,陆志刚都是献全血,也就是普通的献血,每次200毫升或400毫升。后来,随着技术的革新,有了成分献血。成分输血就是用离心机将采出来的全血分离提取需要的成分(一般是血小板)后把剩余液体输回给捐血者。输全血,病人得不到所需要的血液成分,其他成分发挥不了作用,还导致心脏负担,所以成分献血更适合病人。国家规定捐献一个机采单位血小板,按照无偿献血800毫升计。

每次献血,陆志刚都瞒着学校、瞒着家人,一个人偷偷地去。献完血就回学校继续工作。所以,谁也不知道他默默地用自己身上的血帮助了很多人。

如果不是2004年除夕夜的一个电话,这个秘密陆志刚可能会一直守下去。除夕夜,兄弟姐妹们正在陆志刚家一起吃团圆饭,照例是陆志刚掌勺。陆志刚是个热爱美食的人,以前在食品厂工作,如今在学校食堂工作,他喜欢琢磨着做各种菜式和中西点心。他和妻子在厨房忙碌着,他们还要准备好明天大年初一的小菜,还有其他的亲戚都要到他们家聚会。这时,陆志刚的电话响了。

接通电话,是上海红十字会打来的,对方说有个孩子突发白血病,需要用血。很多志愿者回外地过年了,问陆志刚明天能不能去献一下血。电话那头的声音,异常焦急。陆志刚心里咯噔一下,大年初一去献血,肯定瞒不了家里人,妻子会不会不同意?再者,中国人大年初一有很多忌讳,连说话都要很小心,更何况是要献血。可是,如果不是情况紧急,红十字会也不会挑这个时候找他。

“如果我不去,会怎样?”陆志刚问。对方说,如果孩子明天不做手术就有生命危险,做手术的话就有70%的生存希望。听到这个回答,陆志刚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挂了电话,陆志刚发现家里人都在看着他。看他一脸凝重的表情,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他明天去哪里。陆志刚知道,这个秘密守不住了,他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第5篇、爱情故事一米的距离

5月11日,日本大海啸发生时,居住在岩手县大槌町的74岁老人芊子,正和丈夫桥本在距离海边一公里的公路上散步,没想到灾难突如其来。

桥本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跑到避难所去,也许快速奔跑对年轻人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但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比登天还难。因为芊子在20年前就得了白内障,视力几近失明,每天的生活都是桥本来照顾的。

来不及多想,桥本拼命抓住芊子的手往高处逃跑,但巨浪还是像恶魔一样紧随其后,不多时两人一起陷入浊流之中。

眼睛看不见的芊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呼啸而来的恶浪狠命地冲刷着他们。他们踉踉跄跄,东倒西歪,但一直是执手相牵。

最终,意外还是发生了,芊子的手脱落了。桥本一攥手心,竟是空空的,情急之下,他索性闭着眼睛摸索,他相信芊子一定在他身边:就像这20年的生活一样,他们时刻都形影不离。

这短短的十几秒,对桥本来说,恍如隔世。

幸运的是,十几秒过后,桥本再一次抓住了芊子的手,几经周折,他们终于相依相偎,逃到了高处的斜坡上,躲过了一场劫难。成功逃离大海啸的老夫妻,在避难所里相拥而泣。

他们的事迹在避难所广为流传,当记者听说了这个感人的故事后,纷纷前来采访,记者问:“大叔,你是如何在短短十几秒内准确找到大妈的位置,然后抓住她的手的呢?”桥本略显镇定地说:“这是我的心灵感应,海啸把芊子冲倒时,我刹那间感到远隔天涯,但心告诉我,她一定就在我的身边。”

而芊子的回答更让记者赞佩:“孩子,在脱手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拼尽全力稳住位置,只要不超过一米远,桥本一定会抓住我。幸运的是,我们成功了。”

原来,他们背后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当年芊子患眼病时,几次都想要自杀,是桥本一次次地鼓励她,他对芊子说:“我就是你的眼睛,我们今生形影不离,我不会让你离开我一米的距离!”

话音刚落,芊子的眼泪就汹涌而出,桥本赶紧为芊子轻轻拭去泪水,两个古稀的老人竞像初恋般甜蜜。

失明的芊子再也看不到桥本的模样了,但彼此都能感觉到20年来两人相依为命的一颗心,哪怕有着一米远的距离。

第6篇、爱情故事像抛股票那样抛弃你

一个用工作的名义出卖自己良心的人,他给的爱情再甜蜜,也只能让人望而却步。

我美滋滋地做着炒股发财的美梦,孰料,入市没几天便迎来了“2·27”,这个据说创下沪深两市十年来最大跌幅的日子。

当天下午,我在交易大厅看着那绿成一片的大屏幕,像许多初涉股海的菜鸟一样,被骤然暴跌的股指吓得面无人色。我好不容易爬上交易大厅硕果仅存的电脑,哆哆嗦嗦地登陆自己的账号,准备把亏损中的股票全部卖掉。正在这时,突然听到身后有一个声音说:“都跌成这样了,还卖什么卖!”

我下意识地扭头,发现出言阻止我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我正气急败坏,连忙反击:“都跌成这样了,不卖难道等死啊!”

他大概看出我已被股票跌得着急冒火,不与我计较,好意替我分析道:“盲目追涨杀跌是炒股的大忌,你现在抛了就是真的亏了。目前牛市的趋势没有变,相信我,你只要不割肉,不用几天,跌掉的指数肯定会涨回来……”

他满口行话,我这只菜鸟听得似懂非懂。但是看他对股市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我便病急乱投医地接受了他的忠告。

第二次遇到他,还是在交易大厅里。他一看见我,便笑呵呵地向我邀功:“我没有骗你吧?你的股票都涨回来了吧?这回该请我吃饭了吧?”

此时,我的股票不仅已经挽回暴跌的损失,还愉快地小赚了一笔。我出于感激,不假思索地说:“好,我请你吃饭!”话一出口,我才意识到是约一个陌生男子吃饭,脸上不由浮起了一片红云。可对方根本不给我反悔的机会,不客气地答道:“那好,你就请我吃肯德基好了!”

我骑虎难下,只好和他去了肯德基。在路上我们相互通报了姓名,我知道他叫杨松,在一家电器公司做业务员。

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向他求教股票上的问题。他一提起股票顿时眉飞色舞,汉堡拿在手上不吃,坐在那儿侃侃而谈。他对许多个股都了如指掌、信手拈来,专业程度似乎不亚于电视上的股评家。我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俗话说真人不露相,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像他这样貌不惊人的打工仔,从哪弄的一肚子股票知识,当下不由生出了几分敬意。

分手的时候,杨松抄给我一个网址。他随意地说:“你以后想多了解股票方面的知识,可以上这个论坛,这里有不少高手,我也在上面玩儿。”

股市如潮水,有时涨,有时跌。但我幸运地认识了杨松。

当我的股票涨多了,他会发短信提醒我不要太贪,是时候抛掉了。当我的股票跌的时候,他又频频发笑话安慰我。从杨松平日对我的态度中,我能感受到他对我的好感。他是个热心的男孩子,还懂得炒股。我对他的好感也不禁多了几分。

后来有一天,我无意中从包里翻出杨松上次抄给我的网址,当时我正好在网吧里,便决定上去逛逛。

当我上了杨松给我推荐的股票论坛,搜索到他的网名“股大侠”,我才发现,这个我所熟悉的男子,在网上竟是个风光无限、深受网民拥戴的网络红人。

他一直使用“股大侠”这个网名,在这个股票论坛上发帖为散户分析大盘走势,而他对每日大盘预测的准确度,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在这个论坛上,每天会有成百上千的网友在期待他对大盘的最新预测。回复中,一些见钱眼开的家伙,屁颠屁颠地追着他喊他“神仙”、“大师”。

我不觉得他有那么神,但我还是为自己认识一个股坛高手而高兴,便随手翻阅起他以前的帖子来。

不想翻着翻着,我就翻到了他到这个论坛上发的第一篇帖子:《为了十年前死于股灾的父亲,我义无反顾》。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打开帖子,看到“股大侠”在帖子里写道:

那时候我只是个懵懂的初中生,父亲有份不错的工作,家庭和睦、学业优秀,应该说是十分幸福。然而那时候的我,不知道灾难早已一步一步临近我们看似平静的生活。

直到那一天父亲突然跳楼自杀,讨债的人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在此之前,我和母亲一直对股票一无所知,可那天我们才发现。我们因为这个原本以为风马牛不相及的股票,而面临灭顶之灾。

我从父亲留下的遗书中知道,父亲是在股票大跌之际,受某些人的欺骗和怂恿,以为股跌后是好机会,而向亲友借了大笔钱投入股市,然而股市义无反顾大跌,最终产生了令他绝望的债,令他走上绝路……这么多年来,母亲为了还债疲于奔命。而我也因为家庭因素,未能上大学。

十年后,当大盘迎来千载难逢的大牛市,我决定抓住机会投身股市,一直以来,我坚持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股票知识,为的就是这一天,为了十年前死于股灾的父亲。我要帮助散户打败大盘,打败庄家,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为父亲一雪前耻!

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杨松为什么对股票这样痴迷,他作为一个普通打工仔,为什么拥有那么深厚的股票知识。原来这背后掩藏着这么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啊。

再看后面的网友的回帖,有人说他是好样的,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也有人骂他,执迷不悟,应该吸取父亲的教训,从此老实做人。

那一刻,我不知道谁对谁错。但我承认,我被杨松的故事深深感动了。他这样的男孩,看似活泼开朗、漫不经心,原来心中竟埋藏这样不为人知的隐痛。我不能不为他感到心疼。

下网之后,我打电话给杨松,只对他说一句:“以后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在你身边支持你!”杨松被我突如其来的告白弄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喜出望外。

从那天以后,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吃肯德基。有时候我们一起去K歌,点同一支曲子,他唱阿信版的《死了都要爱》,我就唱股民版的《死了都不卖》。事实上我炒股一直是属于小打小闹的,却在他的指点和大盘节节攀升的前提下,狠狠地赚了一倍。

平时没事我也会上他那个论坛,淹没在“股大侠”诸多粉丝之中,为他顶帖、助威。

好笑的是,竟有网友发帖猜测“股大侠”现实中的身份。有的人认为是他是银行的高层,有的人说他是专业操盘手,还有的人则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在现实中认识“股大侠”,他就是某某公司一老总。

我不仅不帮他澄清,还换着马甲在里面使劲搅混水。我说:“他呀,就是我们家一炒菜的,我早上还看见他呢。”我这样说当然没有人信,事实上我没有说谎,他的确天天来我这儿,炒菜给我吃。

还有些女粉丝,在版面上发表致“股大侠”的情书,赞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并表示愿意誓死追随,后面的网友纷纷跟着起哄。我看了也不觉得吃醋,只知道呵呵傻乐。

但大盘并不一直这么快乐,5月30日之后,深沪两市迎来了将近一千点的暴跌,我因有杨松的提醒,及时清空股票避免了损失。

可大多数股民却没有那么幸运,我看到交易大厅里人们全都面如死灰,股票论坛上亦是哀鸿遍野。

而我很快发现,暴跌的那几天,我的男朋友,也就是“股大侠”依然在论坛上大肆推荐网友们买某支股票。他在帖子中说,每一次暴跌都是买入的最好时间。凭着他在坛子里良好的声誉,许多网友都毫不犹豫地买了那支股票,并在次日发现自己亏得血本无归。然后他又继续告诉大家,是金子总是会闪光的,价值投资,不要在意一时涨跌。

我很是怀疑,他的预测为什么突然这样有失水准。而我明明记得暴跌的前一天,他要我卖掉所有股票的,为什么却在论坛上拼命劝大家买入。

当我回去质问杨松的时候,看他闪烁其辞的样子,我更觉得其中有猫腻。我忍不住站起来大声指责他:“你在做什么?你为什么要骗论坛上的网友?你为什么要利用人们对你的信任,叫大家去买一支继续暴跌的股票?你为什么可以这样没良心?难道你忘记你父亲是怎么死的?”

不想,他一脸惊愕地看着我:“你看了那篇帖子?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这种胡编乱造的故事你也信?”

“那个故事是假的?你父亲并没有因为股灾而死?”我瞪大眼睛。

“事到如今,我也不想骗你。”他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这就是我的工作!工作!你懂吗?”

直到最后一刻,我才知道,我的男朋友所从事的工作,不是电器公司业务员,而是股票业务员,也就是“股托”,他们是通过怂恿散户购买某支股票,而为所服务机构谋取利益的人。他们总是分散在交易大厅和股票论坛上,伪装成热心专业人士,指导大家买股,骗取人们的信任后,在关键时候给信任他的人们以致命一击。

而“股大侠”这个ID发在股票论坛上的那个带着传奇色彩的故事,正是杨松所服务的公司为其量身定制的身份包装,用以博得人们同情与信任的道具之一。

可是我的男朋友杨松,也就是“股大侠”,在他对我坦白了一切之后,依然一脸轻松地对我说:“商场如战场,我这样做是工作需要。虽说兵不厌诈,但我都没有骗过你啊,你看你认识我以后股票上一分钱都没有亏,还赚了不少……我想你应该理解和支持我的工作吧。”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别人因为相信他,被套牢了股票,而我因为相信他,被套牢的是一份真挚的感情。我怎么可能去爱一个用工作的名义出卖自己良心的人?那一刻,我已在心里决定,我要像抛空所有股票那样,抛空我的爱情。

第7篇、爱情故事跳进鱼缸里的风筝

一、 不见了的金鱼风筝

这天是周末,刘天宇一个人逛到市中心广场上,广场上很多人在放风筝,刘天宇玩心大起,也买了一只黑色的金鱼风筝放起来。

刘天宇的风筝在天上欢快地游着,忽然,一条红色的金鱼风筝靠上来,和他的黑鱼风筝上下翻飞,宛若两条活鱼相互嬉戏、相互依偎着,把其他人的风筝都比了下去。观众一阵喝彩,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看,多漂亮的情侣风筝!”

刘天宇心里有些得意,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红金鱼风筝的主人,看到不远处一个穿白T恤、沙滩裙的女孩也在四处张望,两人目光相遇,女孩拉着风筝线向他跑来,原来她就是红金鱼风筝的主人。女孩皮肤微黑,是阳光晒出来的颜色,一头短发,脸上不施一点脂粉,不知为何,刘天宇对这个女孩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女孩照他肩膀上一拍,像对一个老熟人一样,大声说:“嘿,哥们儿,帮我拉会儿风筝,我有点事离开一下。”她把风筝线拐子往他手里一放就跑了,刘天宇哎了两声,话还没出口,她已经不见了身影。

刘天宇以为女孩上厕所去了,可一直等到天黑,都没回来。他只好收了线,把两只风筝带回家。他把两只风筝放到阳台上,胡乱吃了点东西,一看时间,最喜欢的斯诺克比赛开始了,于是坐在电视机前看了起来。

比赛结束了,刘天宇起身点上一根烟,习惯性地走到客厅里的大鱼缸前,一边抽烟一边欣赏鱼儿的游动。看着看着,刘天宇突然发现鱼缸里多了两条金鱼,一黑一红,虽然他对金鱼多有研究,可这样的金鱼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无法叫出它们的名字。鱼缸里怎么会多出两条鱼呢?而且那么巧是一黑一红。猛然,刘天宇想到两只金鱼风筝,可他马上就否定了自己那荒唐的想法,不可能的,风筝怎么能变成活鱼呢?

他快步走向阳台,天啊,阳台上的两只风筝真的不见了!窗户关得好好的,如果说被贼偷,谁会偷不值钱的风筝呢,钱夹就在卧室桌子上,里面的钱一点没少。难道它们变成真鱼跳进鱼缸里了吗?事情可太匪夷所思了!

刘天宇无心再看电视,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他做了一夜的梦,一会儿梦到鱼缸里的金鱼又变回了风筝,一会儿又梦到自己变成了那条黑鱼,而那个不知名的女孩,就是那条红鱼,两条鱼在鱼缸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二、一个对女人没兴趣的怪人

在外人眼里,刘天宇是个怪人,因为他对女人没兴趣,他已经三十一岁了,一次恋爱也没谈过。但刘天宇不是同性恋,他不谈恋爱是因为他认为女人是麻烦的动物,她们整天对男人管东管西,要不就哭哭闹闹,刘天宇喜欢一个人过天马行空的生活。

刘天宇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父母的婚姻。妈妈是个唠叨又有点神经质的女人,只要爸爸一回家,她就唠叨个不停,责怪他没本事,责怪他不按时回家,最后责怪变成了谩骂和厮打,她甚至撕毁了他公司里的重要文件,害得他失去了工作。爸爸在喝醉酒时,不止一次恨恨地对儿子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这辈子都毁在你妈这个女人手中了!”刘天宇从小听惯了这样的话,于是他害怕女人,也远离女人。

虽然不谈恋爱,刘天宇的生活过得并不单调,他爱好体育运动,还喜欢养金鱼。一有时间,他就去运动,或者到鱼虫市场看那些金鱼。每一种鱼刘天宇都能叫出名字来,他还熟悉那些鱼的生活习性。渐渐地,刘天宇和鱼虫市场上的老板成了朋友,每次进了新的品种,老板们都会喊他去看。刘天宇也经常给那些鱼看病,老板们都叫他鱼医生。

前两天,母亲打电话让他去相亲,刘天宇想拒绝,她又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架势,刘天宇只好去了。到了约定的时间,女孩还没有来,中间人说女孩临时有事。刘天宇想这样也好,他还嫌跟女孩搭话麻烦呢。但中间人给了他一张女孩的照片,刘天宇只晃了一眼,就往钱夹里一塞,过后就忘记这件事了。

一早上,刘天宇突然想起相亲这件事,他迅速跳下床,拿出那张照片,怪不得昨天的女孩那么熟悉呢,这不是和他相亲却没来的那个女孩吗?

刘天宇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他的金鱼,他一下子张大了嘴巴,那两条金鱼又不见了!他跑回阳台,阳台上的两只风筝静静地躺着,圆圆的鱼眼睛好像在冲着他“骨碌、骨碌”地转动。

刘天宇在房间里踱着步,梦境竟然变成了事实,难道接下来,他会变成那条黑鱼,游进鱼缸和女孩变成的红鱼结婚吗?

刘天宇主动找到当初的介绍人,要求见那女孩一面,他想,见到她,也许就能问清楚了。但介绍人说,其实她也不认识那个女孩,是那女孩主动托她给介绍的,为此女孩还送给她一个名牌包作为答谢。女孩的具体情况不清楚,只有一个电话。

刘天宇要了号码,拨打过去,提示关机。他一连打了好几次,没有一次是通的。

三、 能听懂人话的喀特鱼

刘天宇跑到鱼虫市场,他逛遍了市场,只在安子的鱼店里发现有那种金鱼。安子热情地招呼他,让他欣赏新进的品种,安子说,这种鱼是从国外运来的,叫喀特鱼,传说这种鱼最有灵性,能听得懂人的说话,能在人的指挥下翩翩起舞。他说着开始摆动双手,那些鱼儿真的随着他的手来回游动。

安子还说,这种鱼雄的是黑色的,雌的是红色的,它们一对儿一对儿的,类似于鸟类中的鸳鸯,如果有一条死去,另一条会一次次地往缸壁上撞,直到死去。所以有人把这鱼叫做“爱情鱼”。“怎么样,买上一对吧,也许你会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安子对刘天宇打趣地说。

刘天宇回到家里,走近鱼缸,果然不出他所料,鱼缸里又有了一对鱼,阳台上的风筝又不见了。刘天宇对着鱼说:“鱼儿啊鱼儿,你到底是不是风筝变得呢?”那两条鱼向他摇了摇尾巴,仿佛听懂他的话似的,突然转了个圈,接着欢快地舞蹈起来。

突然有一天,刘天宇的喀特鱼生病了。它们浮出水面,艰难地呼吸着,再也没有往日的风采。

刘天宇没有饲养喀特鱼的经验,不敢贸然配药,他跑到安子那里,问他可有什么治疗方法,安子一本正经地说,全城就他一家卖喀特鱼,从没见他从这里买过呀,一定是女朋友送的,那这鱼可不能出意外,黑鱼代表他,红鱼代表他女友,出了事可不吉利。安子拿给他一些药粉,但他不确定能不能治好。

刘天宇心事重重地回到家,把两条喀特鱼单独放到一个鱼缸里,放了药,精心地守候着。正在这时,电话响起来,是一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我病了,你能不能来看看我……”“你是谁?我们认识吗?”“我住在你对门,麻烦你过来一下吧。”

刘天宇知道对门住了人有一段时间了,但一次也没打过照面,她又怎么知道他的电话呢?顾不得想这么多了,帮人要紧。刘天宇过去,门开着,听到他走路的声音,女孩虚弱地说:“进来吧。”

刘天宇走进卧室,一个女孩正躺在床上,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刘天宇愣住了,这不就是送他风筝的女孩吗?自己一直在找她,原来她就在眼前。女孩说,她叫苏锦,不知为何突然得了重病,感觉就跟快死一样,请求他去药店里帮她买点药,说着就把一张药方给了他。

刘天宇买药回来后,门依然是虚掩着的,可房间里却不见了苏锦。刘天宇大声喊着她的名字,没有人回应。这么短时间她会去哪里呢?刘天宇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苏锦的影子,他只好把药放到桌子上,轻轻地给她带上房门。

从那以后,对门一直静悄悄的,刘天宇敲了几次门,都没有人来开。喀特鱼生病了,苏锦也生病了,刘天宇心中有一种莫名的不安,他在心里一遍遍地祈祷着,让喀特鱼千万别有事,让苏锦千万别有事。

四、 原来早就爱上了她

刘天宇在网上查了大量喀特鱼的资料,得知这种鱼生活在热带,这里的水温根本达不到它们的成长要求,它们一定是被冻病了。刘天宇用加温器给水加温,又每隔几个小时喂一次药,几天过去了,两条鱼恢复了精神,又能随着人的手指跳舞了。

第8篇、爱情故事离婚后的成长

这一天是我的生日,他竟然请了一天假回来陪我,真是难得。本来我说在家做饭,两人一起动手,可他却说:“你就是有福不会享,生日了,就到外面去吃一顿吧!”

去了一家很有情调的餐馆。拿着菜单,他让我点,说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甭嫌贵。我点了两个他喜欢吃的,点了两个妞妞喜欢吃的,而我自己,他们喜欢吃的就是我喜欢的。他拿过去看了看,加了个清蒸鲈鱼,说好像记得跟我恋爱时,我是喜欢吃鱼的。我的心里有了一丝丝感动,他很久没对我这样在意过了。

回到家后,他艰涩地向我开了口:“清清,有件事我不能再瞒你了。我在外面有了一个女人。”

从没想过,怨妇的角色竟然要加在我的头上。在脑海中,我无数次上演各种分手版本,想吵想闹,想找妞妞她爷爷奶奶。可为了女儿,我一如既往地买菜做饭,而他却往往是吃过了饭很晚才回家。

“小三”电话约我,她是一个比我年轻,妆化得比我妖娆的女人,我看不出她比我好在哪里,也许就是男人们爱的妖精那一类型吧!她说他的心已不在我这儿,何必还要留他在身边呢?放他一马,也等于是放自己一马,再去找自己的最爱,不是更好的结局吗?

我笑了:“你是以什么身份跟我说话?他再不济,不会连离婚的事都要你来帮他提吧?离婚是我跟他的事,你越俎代庖,有什么资格?”

尽管跟她的会面,我占了上风,但我已经不想再挽留他,他的身心都在那女人那边了,我何苦去挽留?

离婚,他净身出户,对我说:“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毕竟我还是妞妞的爸爸……”我嗤之以鼻,从头上扯下一根长发,举到他眼前,扯断,扬手,让它飞走,“以前种种,譬如此发,以后再无瓜葛。”

离婚初期的日子过得是有一些慌乱。比如,晚饭会多做一个人的,餐桌上也不知不觉地多摆了他的碗,熟睡时,手也不由自主地去碰了一个空。

一些生活上的事,也让我常常想起他。如下班回家,发现钥匙不见了,我跟妞妞站在门前却进不去,我习惯地摸出手机,按出了前夫的号,刚要按绿键时,想到那根断发,我告诉妞妞,这事,得咱俩想办法。我打电话给楼梯口墙壁上贴的号码找到开锁工,弄开我的锁后,再顺便换了把新锁。进屋后,妞妞说:“妈妈真是好样的!”

母女俩的日子突然变得清静而安详,我无需再为他的不在而气恼伤神,也不必费尽心力讨他的好,更不必想着那个隐藏的情敌而吃不香、睡不好。我相信我会给妞妞一个完整的家。

妞妞的心却很敏感,问我,爸爸到哪去了?我告诉她,我跟爸爸离婚了,妞妞哭着说:“是不是爸爸不要我了?”刹那间,酸楚涌上了鼻头,我告诉妞妞:“妞妞很乖,只是因为爸爸和妈妈两人不和气,不能再在一起了。”妞妞此后就没那么活泼了。

从那以后,我规定我的亲戚朋友们,不准在妞妞面前说她爸爸的坏话,我也从不以受害者自居,我鼓励妞妞多跟爸爸、爷爷奶奶在一起。妞妞的心里渐渐明朗起来,她知道,离婚只是爸爸妈妈的事,丝毫不会影响到两人对她的关爱。

仔细地照着镜子,我的脸色偏黄,眼角已有了细细的皱纹。前一段时间的又急又气,已经在脸上留下了痕迹,轻轻地拍拍脸,下定决心要用两个月的时间,把以前的我给找回来。

我给女儿报名参加了一个舞蹈培训班,我自己也参加了一个形体训练班,母女俩一起去上课,一起下课,晚上还一起训练,互相帮助。女儿年纪小,身体柔软,她常批评我动作不到位,像小大人一般指出我的缺点。

我切些水果、蔬菜做面膜,贴在脸上,妞妞说我是大恐龙。

我陪着女儿看奥特曼,带她到游乐场去玩,与那些男孩女孩一起玩碰碰车、飞艇,以增加几分阳刚之气。我会带妞妞去爬山,有时,我还装着摔一跤,要妞妞扶着我走。我们很开心,半年时间,妞妞竟然长高了6厘米,小脸红扑扑的,而且养成了很多好习惯:起床后,自己叠被子,帮妈妈做一些家务。

星期天,我和妞妞没出去玩,租了个老片子——《小兵张嘎》回来看,忽然门铃声大作。前夫自离婚后第一次出现在我家门口。

“妞妞爸爸坐会儿吧!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吃饼干啊?”我极其自然、极其平淡地招呼着前夫。他微怔一下,无奈地接受了。

他把几个房间都巡视一遍。“看得出来,你将母女俩的生活打理得很好。”前夫这样说了一句。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来看一看,并没有接。“妞妞她爸,你快回去吧!我可只煮够了我跟妞妞两人的饭菜。”

望着我,他竟似有一丝不舍,是啊!镜中的我,毫无一丝苦相。

出门时,他低低地说:“有合适的,就找一个吧。”“会的。”我微笑着关上了门。

我的一切都不劳你来计划,或许,在生命的某个转角处,我会遇到某个人,不是妞妞她爸,但却胜似妞妞她爸。

第9篇、爱情故事婚戒

两个人相识多年,爱着。

他那么好。她知道他的好。

只是,他手上的婚戒,唉,他的前妻都离开人世那么久了,她在心里难过,他怎么还是不肯拿下去,难道,他心里只有她,或者,自己只是爱的傀儡,再或者,自己只是替代品不成……

他终于向她求婚。

烛光、鲜花、音乐、诚意,以及一枚期盼已久的钻戒。

他说他爱她。那么诚恳,当然也是真的。

只是她的目光落在他依旧佩带的戒指上,犹如刺在喉,咽不下,毕竟,那不是自己的啊。

她不停流泪,说,好的,我愿意嫁给你,只是我还要一个理由。

那理由当然是,那枚他始终不肯摘下的曾经的婚戒。

他终于明白,从她委屈的目光,从她看他戒指时的伤心。

三年了,他第一次落泪,那样子如同个孩子。

他边说边哭,她再也控制不住,扑进他怀里,他们终于如愿成为眷属。

婚礼上,他们互换戒指,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同一根手指上戴着两枚闪闪的婚戒,只是她不再感到难过,也不再刺眼。目光里外,满是幸福。

因为那一晚,他说,他好幸运,这一生,能遇到两个可以无悔爱过一生的女人。手指上的第一枚,是他爱过的前世,而今天这一枚,是他爱着的今生,都是唯一,都是上帝的恩赐。他最后说。都放不下,也不能放下,因为,摘下便不完整,因为,忘记便是亵渎。

他说的对,手指上的戒指可以摘下来,可心里的记忆抹不去。一个懂得珍惜的爱人,当然有权拥有真正的感情,不论前世,还是今生。

形式永远大不过内容。

这样一个年代,真正懂得爱的男人不多,如若遇到了,怎么可以错过。

第10篇、爱情故事化为雪花

张枫临睡前有玩手机的习惯,打个游戏啊,看个电子书啊,今天他在翻看手机的时候,无意间发现手机里有个“睡美人”程序。

这个程序藏在一个子文件夹中,非常隐蔽。张枫买这个手机一年了,今天才发现有这么一个程序。他怕这个“睡美人”的程序是收费的,于是很慎重地点开。

点击之后,屏幕上出现一片树林,树林里有各种各样的果树,结了许多果子。树林中间有条隐隐约约的小路,张枫按照屏幕上的提示,顺着小路往下走。树林的尽头有幢小别墅,门口挂着一个小牌:真心公寓。张枫在门上轻轻点了一下,门就开了。屏幕继续向前推进,在左边的小房间里,一个穿白裙的女孩儿躺在一张小床上,似乎在睡觉。张枫把屏幕拉近,不禁暗暗吃惊,这个女孩儿实在太美了!

正在这时,屏幕上弹出了一行小字:喜欢她吗?那就吻她吧!张枫犹豫了一下,还是凑过嘴唇,对着手机屏幕吻了一下。想不到,那个美女揉了揉眼睛,翻身坐了起来,看了看四周,然后对着张枫说:“谢谢你!谢谢你唤醒了我!”

张枫以为这是程序设置好的,就顺口调侃了一句:“那你怎么报答我啊?”只见女孩儿的脸上飞起一抹红云,说:“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张枫吓了一跳,于是就试探着问了一句:“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女孩儿立刻点了点头,说:“我叫小彤,你呢?”

张枫这下有点害怕了,慌忙把手机关了。那个手机中的女孩儿竟然能跟他说话!

躺在床上,张枫怎么也睡不着,那个女孩儿的容貌又浮现在他眼前。张枫壮起胆子,想:“索性再进去看个究竟!”

他穿过那片树林,找到那幢小别墅,点开门一看,小彤正站在窗边发呆。她似乎听见了门被推开的声音,扭过头来,像真的看见了张枫似的,很高兴地跑过来,说:“刚才你怎么突然走掉了呢?”张枫忙说是手机没电了,稍微镇定下来之后,他问:“你到底是谁?怎么能和我说话呢?”

小彤笑了笑,说:“你别害怕,我是智能的手机软件,具有自主思考的功能;我能迅速捕捉人类的脑电波,分析人类的思维,进而和人类交流。当有人对着我的头像亲吻的时候,软件就被激活了。”小彤说着,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所以,是你唤醒了我,谢谢你!”

听完小彤的介绍,张枫又惊又喜,居然会有这么强大的软件,可以自主思考,和人聊天。

从那天起,小彤就成了张枫无话不谈的朋友。如果不是要随时点击着手机屏幕,张枫真会认为小彤就是个真人……

有次张枫吃饭的时候,跟小彤聊着天。小彤看着张枫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很是羡慕。张枫轻轻地刮了一下小彤的鼻子,叹了一口气说:“可惜你无法享受到人间的美味!”小彤有些失望地望着张枫,告诉他说,虽然自已不能吃饭,但是能吃外面森林里的果子,只是那些果子是要花钱买的,一个苹果就要从话费里扣50块钱。张枫一点也没犹豫,马上从树林里买了一个苹果回来,小彤吃完苹果,脸色红润了许多。张枫也开心地笑了。

就这样,时间长了,张枫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叫“小彤”的软件,确切地说,是喜欢上了“小彤”这个“人”。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去找小彤,他偶尔也会给小彤带去一个苹果──虽然一个苹果50块不算便宜,但张枫喜欢看小彤接过苹果时一脸幸福的样子。在张枫眼里,小彤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于是,在那天小彤跳完一段舞蹈后,张枫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小彤,你要是个真人多好!我想和你在一起!”小彤眼里竟涌上了泪水,说:“可是,我只是个软件啊……”

张枫心里也知道这很荒唐,他竟然爱上了手机软件,就像沉溺在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一样!

这天晚上,张枫喝多了,跌跌撞撞地回到家,他像往常一样打开手机去找小彤。看到小彤正趴在桌子上,就轻轻点了一下小彤的肩膀。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张枫赶忙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什么,就是在等张枫回来,有点疲倦了。张枫心里一阵感动,他对着屏幕轻轻地吻了一下小彤的额头。小彤咬着嘴唇笑了,脸上飞起一抹嫣红。

小彤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喝酒了?”张枫点点头,他告诉小彤,家里人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可女孩儿说除非他买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才肯和他交往,可是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上哪弄那么多钱去买房子呀!

小彤劝张枫想开点,说,女人要是真爱上了你,即使和你风餐露宿也是幸福的。张枫动情地拉起小彤的手,说:“我们要是可以在一起就好了!”小彤听见此话,突然扑在床上大哭起来。张枫赶紧安慰她,可是说什么也不管用,最后她擦干了泪,说自己累了,要休息,不由分说关上了门。任张枫怎样点击,就是打不开那扇门。张枫只好关机睡觉了。

从那天起,张枫一连几天都没见到小彤,别墅的小门怎么都点不开。张枫变得六神无主,做什么事情都恍恍惚惚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小彤了。

第六天的时候,那扇小门终于开了,小彤趴在桌子上,她的精神明显差了许多,脸色也变得苍白。张枫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她就是不说。他买的苹果小彤一个也没吃。看着小彤憔悴的模样,张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想小彤肯定是生病了,可是一个软件还能生病吗?

这天,张枫回到家,拿出手机,想看看小彤好点了没有。当他打开手机,惊讶地发现,那幢小别墅的门没关,虚掩着。他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了倒在地板上的小彤。

他赶紧点击小彤的肩膀,把小彤翻过来。她的脸色吓了张枫一跳,整个脸上已经不见了一点血色,苍白得像纸一样。她的眼角还挂着泪水。他疯狂地点击着手机,几个月来他和小彤的经历一幕幕像放电影似的在脑海里闪过。小彤的调皮、成熟、温柔、贴心……她的一言一行、一笑一颦,早已刻在了他的心里……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不明白,既然小彤是个软件,为什么还会这样?突然,小彤伸出手,摸了摸张枫,说:“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我是一个收费软件,是几个软件高手把我设计出来赚钱的,我只是个试验品。如果能给他们带来利益,他们就会批量生产,而赚钱的办法,就是你要花钱去买外面森林里的果子──钱会转入那些人的账户,我吃了果子就会增加我的生命值。当初,他们就是怕我有了自主思考的能力会违背他们的意愿,才把我的生命和他们的收入捆绑在一起的。”

“一开始,我是为了骗你的钱才和你交往,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你……可我只是个软件,一个没有生命的程序,怎么会对人类产生感情呢?可是,我真的爱上了你!你为了我去买那些果子,可是以后那些果子的价格会越来越高,他们会不断地升级,长此下去,你会越陷越深,我怎么能眼看着你为了我去挥霍辛苦挣来的钱呢?这只是个游戏啊!所以,我要尽快结束这场游戏!我要尽快把自己终结……”

“好好生活吧!忘掉我,就当我从来没有来过……”

屏幕上开始出现了许多洁白的雪花,不大一会儿就把屏幕覆盖了。张枫拿着手机的手哆嗦起来,他的喉咙里像塞了一团棉花,眼泪像开了闸的河水,顺着脸肆意地流淌下来。他不停地念叨着:“小彤……小彤……”

第11篇、爱情故事对心爱的人大声说出“我爱你”

在一座星级酒店里,有一位漂亮的总台服务员,离她10米处,是一位帅气的酒店保安。她叫小倩,他叫大力。他爱慕她,她喜欢他。每天,他们只隔10米。这一段焚心似的暗恋,也相隔10米。他爱慕她那乌黑亮丽的长发,爱慕她那淡淡甜甜的微笑,爱慕她那优雅不凡的举止……她喜欢他那宽阔的肩膀,喜欢他的朴素真诚,喜欢他那身上透出的男子汉气概……可从他到她是10米,从她到他还是10米。

有人抱着大束鲜艳的玫瑰来了,有人提着大包贵重的礼物来了,有人找着可有可无的借口来了……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向小倩表达着爱意。看到这些,大力有些焦急了。可那美好的爱的表白,他始终无法鼓起勇气。

小倩一直在抵挡着他人的“进攻”,等待着大力的求婚。可有一天,她坚持不下去了。

那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一个用鲜花扎成的拱形门摆在了这座星级酒店的门口。正当众人纳闷时,一个年轻小伙子,手捧火红的玫瑰,在小提琴的伴奏声中,缓缓地来到鲜花扎成的拱门下,亲手将一幅心形标语———“小倩!嫁给我吧!”悬挂在鲜花拱门的中央。

大力看到这幅标语了,其他人也看到了。当大力还在发懵时,其他人把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告诉了小倩。一脸惊讶的小倩出现在小伙面前:“怎么是你?”原来这名小伙就是多次追求小倩但被小倩拒绝的其中的一个。

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了,突然,小伙单膝跪地,高举玫瑰花大声喊道:“小倩,嫁给我吧!”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把小倩“吓”蒙了,半天没说一句话,现场鸦雀无声。僵持了三分钟后,小倩颤悚地拉住小伙的手,说了声“我答应你”,小伙子站起来立即给了小倩深深的一吻,近百名围观者情不自禁地高呼起来。在这许多的观众中,唯独有一人没有兴奋,那就是大力。此时,他心胸发闷,欲哭无泪。

这不能怪小倩,因为每位姑娘包括小倩的拒绝力量是有限的。面对这异常浪漫的求婚,小倩无力说出“不”字。

就在这一天,当小倩下班回家时,大力跟着她走出酒店。看见大力涨红的脸,小倩明白大力要表达什么。小倩主动地、静静地给大力说:“有些话原本可以早说的,但现在再说,就已经晚了。”大力无奈地低下了头。

对一名未婚男士来说,敢于在千万人面前对心爱的人大声说“我爱你”,实在需要很大的勇气。“我爱你”,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那是对女人一生的承诺。在某些情况下,这比才华横溢、学富五车重要,比英俊潇洒、气质高雅重要,比收入丰厚、地位特殊重要。在千万人面前对心爱的人大声说“我爱你”,看似简单,实则非常人能够做出。

第12篇、爱情故事补心

从叶小曼走进服装店那一刻起,就有一双眼睛一直在追着她看。那是一个跟她年龄相仿、很帅气的小伙子。

叶小曼下意识地拽了拽衣角,她知道他是在看她白T恤上的那块浅黄色的斑点。那是她上实验课时,同寝室的吴月儿不小心给她撒上的药水。她洗了无数遍,颜色虽然不再那么深,可依然还是很明显。吴月儿告诉她,在这条街上有一家服装店能给衣服翻新,她就来了。

小伙子走到她旁边说:“你这件衣服是新的吧?真可惜,用不用我帮忙?我叫陈默,是这家服装店的老板,我能使这块黄斑消失。”说完从架子上拿下一件新T恤,让叶小曼去试衣间换下来。

叶小曼走进试衣间换下自己那件T恤,陈默则拿着T恤走进一间屋子。就在陈默关门的那一刻,叶小曼有些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听一个陌生人的话?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半个小时后,陈默走出来把那件T恤还给叶小曼,微红着脸说:“对不起,我的织补技术差了些。”叶小曼惊讶地看着T恤上多出来的一个红色的心,浅黄的斑点被心形的红布遮盖住,虽然缝得有些难看,却并不影响衣服的美观。她微微一笑,问道:“多少钱?”

陈默说不用钱,自己只是帮忙。因为要上课,叶小曼说了声“谢谢”后便离开了。

晚上,叶小曼把衣服上的红心拆下了,重新缝了一遍。叶小曼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没有工作,在马路边摆了个小摊子,靠给人织补供叶小曼上学,母亲经常把活儿带回家干,叶小曼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也学会了织补,技术一点也不比母亲差。

同处一个城市,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不会相识;可一旦认识了,也许很快就会再相遇。周末这天,叶小曼被同学们拉着去家教市场找工作。

“这么巧?”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陈默,陈默看着她T恤上的红心,惊讶地说:“这是你重新缝的吗?”叶小曼微红着脸点了点头。

陈默看了看四周说:“你在找工作?不如给我干吧?服装店附近有好几所大学,常有学生拿着开线或刮坏的衣服来问能不能织补。每件衣服我会给你提成。”

傍晚,陈默真的拿着两件要织补的衣服来找叶小曼,说自己会抽空来取。只用了一个晚上,叶小曼就补好了两件衣服。两天后,陈默来取时又拿来了两件。

后来,陈默每隔一两天都来给叶小曼送衣服织补。有时甚至只是掉一个扣子也要算是一件,叶小曼不满地抗议,陈默便笑笑说:“现在不会钉扣子的人有很多,总不能穿着没有扣子的衣服吧?人家不在乎这点钱,你难道还嫌钱咬手不成?”不过,让叶小曼奇怪的是,陈默总是把衣服给她送来,不让她去店里,叶小曼曾好奇地问过,而陈默总是把话题岔开。

月底,陈默把织补挣的钱全给了叶小曼,见叶小曼有些诧异,他解释说自己卖服装的钱足够花了,这笔生意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

叶小曼问:“你为什么这样帮我?”陈默憨憨地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叶小曼突然感觉有些失落。在这些天的接触中,叶小曼已经喜欢上了陈默,她认为陈默也是喜欢自己的。

第一次挣到钱,叶小曼高兴地拉着吴月儿去逛街,逛了一下午,最后只选一个男式T恤。回学校的路上,吴月儿不满地唠叨:“你怎么买了件男式的,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叶小曼笑而不语。

晚饭后,她拿着T恤去服装店找陈默。店里只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陌生女人。女人得知她的来意后告诉她,陈默只是她请的店员,五点就下班了。

叶小曼呆住了,陈默是骗子?回到宿舍后的叶小曼越想越生气,拿出剪子朝新买的T恤狠狠地剪去,她最恨男人的欺骗……

后来,陈默打了好几个电话她都没有接。渐渐地陈默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再打电话了。

这天,吴月儿突然告诉叶小曼陈默离开了这个城市,叶小曼惊讶地问她怎么知道陈默。吴月儿笑着说他们是老乡。一次他来学校找吴月儿时,看到叶小曼并喜欢上了她,他让吴月儿介绍。吴月儿知道叶小曼因为母亲的关系,不喜欢和男生交往,便想了个办法让叶小曼主动去找陈默,叶小曼白T恤上的药水其实是吴月儿故意洒上去的,陈默怕叶小曼不接受他的帮助,便装作服装店的老板……

那些日子叶小曼不知道是自己怎么过来的,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她才从伤痛中慢慢走出来。两年后,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被当地一家大医院录用。有了工作便有了钱,她买了好多衣服,但是,那件补着红心的白T恤,她一直留着,还有那件被她剪坏的男式T恤。

一个偶然的机会叶小曼认识了晚报的编辑晓新,鬼使神差地把自己这段故事讲给了她,晓新便把这故事写出来发在了晚报上,文章的最后写道:“那件补着红心的T恤她一直留着,希望有一天,它能找到它的主人。”

文章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也使叶小曼多了不少的追求者。有些人甚至找到了她的办公室,弄得她工作都无法做了。无奈之下她报了一个旅游团,出去躲了几天。

回来上班的第一天,刚走进办公室就有人告诉她,最近有一个男的天天上午来找她,说是来要他的东西。叶小曼有些纳闷儿,自己欠了谁的东西?正琢磨着,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来取我的T恤,补着红心的那件。”是陈默!叶小曼看着他,话未出口眼泪先流了下来。

陈默看到她哭了,顿时慌了:“对不起,我是不是来晚了?我刚从外地回来,看到报纸上的文章后就来找你,来了几次你都不在。对不起,对不起……”

叶小曼含着眼泪笑了,她从包里取出那件T恤,一年来,她一直把它带着身边。陈默的眼圈也红了,他把叶小曼轻轻拥入怀里:“谢谢你,补好了我的心。”

第13篇、爱情故事爱情的价值

真爱是绝不抛弃

2004年,尚宗强偶然认识了同在厦门打工的赵望梅。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相爱了。尚宗强自小酷爱跑步,当时在一所学校当宿舍管理员的他每天坚持去操场练习。每一次练习长跑,赵望梅都会陪伴在他身边,为他加油鼓劲儿。

两人一起跑步时,尚宗强总让女友跑在前面,自己故意跑慢些,跟在后面。机灵的赵望梅质问尚宗强为什么不好好跑,他总是笑笑,说:“我要一辈子让着你,追随你。”只是一句简单的表白,却让赵望梅鼻子一酸。她伸出手为尚宗强擦汗,那一刻,尚宗强觉得幸福到了极点。

然而,上天似乎并不愿意让这对情侣的爱情旅途一帆风顺。2006年,就在他们准备结婚的前一个月,不幸发生了。

一天,两人下夜班后一起骑车回家,路上与一辆小车相撞,双双受伤。在医院,尚宗强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望梅怎么样了?”医生无奈地告诉他,他的未婚妻可能成为植物人。

闻言,尚宗强跌跌撞撞冲到赵望梅的病房,跪在床边,抓着昏迷中的未婚妻的手,噙着眼泪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自那天起,尚宗强每天趴在赵望梅的病床边,在她耳边诉说着恋爱的点点滴滴。

“你记得吗?你陪我跑步,你总是跑不动,我就拉着你的手一起跑……”“上回我去参加马拉松比赛,你在人群中只顾着为我加油,差点儿就摔倒了,你看你多傻呀。”尚宗强一边帮未婚妻用毛巾擦手擦脸,一边跟昏迷中的她聊天。

第76天,奇迹发生了!“宗强……”赵望梅醒了,她含糊不清地呼唤着尚宗强。“我就知道你会醒来的,我就知道……”尚宗强紧紧抱着赵望梅,流下激动的泪水。

虽然醒了过来,但车祸造成的残疾和后遗症,让赵望梅在多方面难以自理,思维也出了问题。从未婚妻的饮食起居到康复性按摩,包括上厕所、换衣服、喂饭等,尚宗强无不关怀备至。

终于,尚宗强的坚持,迎来了又一个奇迹。赵望梅的身体逐渐恢复了,体重从不足34公斤升到49公斤,语言表达也基本正常,发病次数明显减少,四肢的功能也明显改善。看着爱人一天天好起来,尚宗强感到由衷的喜悦。

车祸以后,赵望梅的左手手指不能伸直,右上肢只能弯曲10度左右,左腿走路也会跛。尽管如此,尚宗强还是跟从前一样,常常带上赵望梅去运动场跑步。虽然赵望梅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又跑又跳了,但一激动起来,还是努力沿着跑道一瘸一拐地快步走,嘴里还大声呼喊“宗强,加油!”

渐渐的,在厦门大学,许多人都知道了运动场上有这样两个特别的身影、有这样一对恩爱的情侣。

42天寻遍8城市

然而,15分钟后,当尚宗强赶到门口时,已不见了未婚妻的身影。他慌了,将校内外找了个遍,直到天黑也没见到未婚妻的影子,只好求助于学校的监控录像。他看到录像中赵望梅上了一辆公交车。随后,在公交车司机的指点下,他又到火车站找了个遍,还是没找到。此时,尚宗强的恐惧和担心达到了顶点,他想:一定要抓紧时间,时间越长,未婚妻越危险。

当天晚上,尚宗强向朋友借了一辆单车,骑着车几乎将城市绕了一圈。直到次日凌晨4点,仍一无所获,疲惫到极点的他在一处露天草坪上躺着睡着了。

随后,尚宗强查询到这个神秘电话的归属地是江西鹰潭。他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糟糕,赵望梅恐怕被拐骗了。”事不宜迟,当天下午他在向厦门警方报案后,立即坐上了开往鹰潭的火车。此后的整整一周,他辗转几个地方不停地寻找,晚上不是露宿草坪,就是在列车上打盹。但令人失望的是,他没有找到一点儿赵望梅的线索。18日,他只好回到厦门。

他把目标继续锁定在火车站,每天都举着自制的寻人启事去火车站广场。“先生,请问你见过我的妻子吗?她是个残疾人,瘸腿,手还不能弯曲……”尚宗强一遍遍向来往的旅客问询着,生怕漏过一次找到未婚妻的机会,可他得到的都是怜悯的目光和爱莫能助的摇头。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赵望梅没有一点儿音讯,有人劝尚宗强放弃寻找。“赵望梅可能被拐卖了。我要履行对她的承诺,不找到她,就永不放弃。”尚宗强坚定地说。

终于,2009年1月中旬,赵望梅给自己家里打回了一个电话,说她在鹰潭何家村。得知这个消息后,一度绝望的尚宗强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只是,鹰潭有好多地方都叫何家村,他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去找。

由于对方早把尚宗强的电话号码设置成黑名单,尚宗强没法打通那个电话,于是,他让小姨子不断拨打那个号码,并且告诉小姨子,一旦打通,一定要向对方说他的坏话。几天后,小姨子终于拨通了对方的手机,并告诉对方:“尚宗强非常坏,不仅把我姐摔成残疾,还把她卖掉。如果你对我姐姐好,我也准备嫁到那边去,也可以好好照顾我姐……”

几番电话来往,对方告之所在地是鹰潭的贵溪市泗沥镇何家村何某家。

1月22日凌晨,尚宗强坐上了前往鹰潭的列车。经过在何家村一番暗访后,尚宗强和警方一起找到何某家,这对相爱的人分开42天之后终于相见。此时的尚宗强紧紧抱住心爱的未婚妻,悬起的心终于放下了。

经过警方了解,原来,何某花了两万多元买到赵望梅,而此前赵望梅已被转卖多次。

一辈子为你挡风遮雨

半年后,尚宗强和赵望梅终于幸福地步入婚姻殿堂,所有关心这对新人的人们,一起见证了这场令人感动的特别婚礼。

踩着熟悉的婚礼进行曲,新娘赵望梅在新郎尚宗强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向舞台。全场掌声经久不息。

在背景音乐中,新郎掏出的不是婚戒,而是一把普通雨伞。

他深情地望着他的新娘说:“送你一把伞,是想告诉你,我愿意一辈子为你撑起这把伞,为你挡风遮雨!”在众人的祝福声中,新郎当场撑开这把伞。

虽然在车祸中智力受到影响,但这并没有影响新娘表达最朴素、最真挚的爱。赵望梅拿起笔,现场写了一行字:“老公,我爱你!”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承载了无限的深情。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这是赵望梅车祸前最爱唱的歌,不知是谁起了个头,全场宾客一起大合唱。

这一段感人肺腑的歌声,已经把这份感动和浪漫,永恒地留住。

也许,再多的苦难都是为了此刻的幸福。

第14篇、爱情故事“情侣装”百岁夫妻:网晒83年的爱恋

2013年3月17日,本刊特约记者来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横街,拿着照片向路人询问百岁夫妻的住址。没想到,对方爽快地回答道:“知道的,知道的,我带你去。”原来,这两位老人早已是远近闻名的“明星”了。老爷爷名叫张木成,今年104岁。妻子名叫徐东英,今年105岁。他们是上海目前唯一一对百岁夫妻,前不久,还获得了中国老年学会颁发的“中国十大百岁夫妻排行榜”第五位证书。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记者很快就找到了两位老人的家。

“快请进,快请进!”一位60多岁的阿姨迎了上来,记者确定她不是照片中的老人。见记者有些不解,她忙解释道:“我是他们的儿媳妇。”原来,她就是照片中情侣装的“原创者”黄秀娣。“帽子是哥哥们给买的,后来,我打算给阿爸和姆妈买两条围巾。我一看,两位老人家戴的帽子一模一样,挺喜庆,要是再买条一样的围巾,精气神就更足了。”于是,就出现了网上流传甚广的唐装版“情侣装”。

“那是2011年拍的,没想到现在又被大家传播开来,很意外也很开心。”老爷爷和老奶奶笑着说。在欢声笑语中,这对百岁夫妻的幸福生活也逐渐在记者眼前展开。

冲喜冲出来的“大娘子”

都说祸福相依,他算是信这个理儿了。想当年,母亲病重时,也正是爱妻进家门的时候。婚姻是“冲喜”冲出来的,但爱不是,爱在他心里。

张木成22岁那年,母亲患了痢疾。虽然家里经营着一家中药铺,而且张木成从15岁起就开始称药、配药,但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人们对痢疾这种疾病仍束手无策。眼见张母一病不起,病情愈发严重,家里人便想到了冲喜,给张木成说门亲事。

张木成是浦东本地人,按照老浦东的习俗,讨个年龄大的老婆会更有福气,生活也会更加和美。经媒人牵线,比对了生辰八字之后,张木成的母亲相中了和他们有着一街之隔、比张木成大一岁的徐东英。

说起张木成和徐东英的第一次相见,还有个小插曲。那天,徐东英到张家见未来的公婆。中午时分,张木成从药房回来,望见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只觉她不是自家的人,但没做太多停留,就去吃饭了。而徐东英头一次来认门,难免紧张,也未四处张望,自然未注意到张木成。这便是张木成和徐东英的第一次相遇,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惊心动魄,有的只是那淡淡的一瞥。不久,张母因医治无效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办完丧事就要马上办喜事,如此才能把晦气全都驱除。

1930年10月30日,徐东英穿着凤冠霞帔,坐着大红灯笼花轿,从张桥西浜一步步地趋近张桥东浜。虽然只有一街之隔,但徐东英却觉得这段路很长很长。在此之前,徐东英曾无数次幻想过,她的爱情会像公主和王子的童话那般美好,而现在,她却要嫁给一个未曾谋面的男子,内心很不安。但是,见到张木成的一刹那,所有的不安全然消失。二十刚出头的小伙子,高高的,瘦瘦的,待人和善,处事稳重,这几乎和她想象中的丈夫不差分毫。徐东英开心极了,嘴角竟不自觉地微微上翘,这一幕恰恰映入了张木成的眼帘。这是张木成第二次见到徐东英,而此时,她已成为他的妻子。她没有沉鱼落雁的美貌,也没有婀娜多姿的体态,但却有一抹让人甜到心里的笑容。再看看她那娇小的身形,张木成有种要保护她的冲动。

在那个年代,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双方在婚前大多没有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彼此并不了解,在见面的瞬间也难免有种种不满和失望,而像张木成和徐东英这样能彼此都很有眼缘的实属难得。虽然没有甜言蜜语的爱恋,也没有至死不渝的承诺,但他们深知,相遇来之不易,在一起就是缘分。

于是,从结婚那天起,张木成和徐东英便开始用他们的方式编织起别样的童话,享受着最平凡的幸福。

性格互补,

点滴幸福靠谦让

高的遇到矮的,胖的遇到瘦的,静的遇到动的,有时候你看着不协调,可人家却自得其乐,幸福洋溢。个中缘由除了互补所产生的神奇化学反应外,谦让的力量也不容小觑。

在外人眼里,这老两口能如此长久地幸福恩爱,多半是因为性格的互补。

老爷子好静,空闲时喜欢听听评弹、看看书,后来条件好了有了电视机,他就常常看电视剧、看新闻。而老奶奶则好动,经常在家门口附近走动,和邻居聊聊天、拉拉家常,尤其喜欢在屋前屋后找些空地种种菜。一动一静,有动有静,完美!性格互补自是好事,可如果饮食习惯也有差异的话,似乎就不那么完美了。

老爷子吃饭口味偏重,尤其最爱红烧肉,而老奶奶却和他完全相反,油腻的东西一点也不沾,专吃清淡的青菜。以前,家里都是徐东英掌勺,做饭时常常放很少很少的油,炒出来的菜在张木成看来,只能用干巴巴来形容。很明显,这样的饮食风格完全不符合老爷子的口味。要知道,红烧肉爱上青菜是件多么困难而又残忍的事情。可是,超爱吃红烧肉的老爷子就这么做了,而且从未就此事发表过任何异议。“我可以发动民主意识跟她争辩,要多放些油才好吃,可她真不是针对我,她就是不爱吃油腻。假若我跟她吵起来,无论谁占了上风,最后这油是多放了还是少放了,这顿饭都吃不香,这一架也就吵得很多余了。”在老爷子看来,两口子过日子就是油盐酱醋这些事,要真有什么不愉快,无非就是谁多说一句谁少说一句的事。只要其中一方多忍让一点,肯定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原来,性格上可以玩儿互补,实打实地过起日子来,谦让才是创造幸福的正道。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抵制住红烧肉的诱惑,选择向青菜“屈服”,怎么办?老爷子说,当你意识到对方的好,能够体谅对方的不易,谦让就会变成一种习惯,而这还要从多年前的一件事说起。

婚后不久,张木成和徐东英便迎来了第一个孩子。之后,每隔3年他们家就增添一个新成员,总共生育了8个儿女。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徐东英做了全职家庭主妇,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就全靠张木成家开的药铺维持,日子过得很紧巴。为了省钱,张木成每天中午都回家吃饭。有一次,他在药铺跑了好几趟活儿,又累又饿。中午时,回到家却发现,锅里什么都没有。一想到下午要饿着肚子去跑活儿,张木成的火气“噌”的就冒了出来。“我没顾上看时间,以为还早呢……”看到妻子放下孩子,手忙脚乱去准备饭菜,张木成来不及发火,心里早已是一阵心疼:自己忙着工作,家里的事全都落在了妻子身上,孩子又多,妻子也很不容易。想到这儿,张木成立即安慰起妻子:“没事,我今天不太饿,随便垫点就行!”临走时,他还不忘叮嘱道:“别光顾着忙,记得给自己做点好吃的。”丈夫的话让徐东英备感温暖,她知道,丈夫看到了自己的辛苦,也认可了自己对这个家的付出。在这之后,不管多忙,徐东英再没忘记过做中饭。

第15篇、爱情故事分手后,还是小气点好

上个月的某天,母亲给我打来电话:秦博找我了,他还很客气地向我讨要你现在的手机号码,想和你联系,我说记不得你的号码了,他让我仔细想想,明天再打电话给我。闺女,你的手机号码给不给他?你们都是老同学,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人家说话那么客气,如果不给,是不是显得咱有些小气?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道:不给,有什么坏处?给,有什么好处?大家日子都过得好好的,还是别无事生非了,小气就小气吧,坚决不给!

母亲听我这么说,原本还犹豫的她一下子态度坚决起来:好的,不给,我就说我年龄大了脑子不好使,记不住了,都是你朝家里打电话,我没有给你打过

秦博是我大学时候的男朋友,从大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恋爱,共同走过了四年。他老家是江苏镇江的,而我老家是天津的,我们一起在西安的一所大学读书。毕业的时候,他的父亲托关系,给他在当地找了个公务员的差事。他那里,只是个县级市,我去那里,根本没有办法就业,而他一个人的工资明显养不了一个家。他父母的意思是让他在当地找个同样吃公家饭的女子结婚,一心劝他别瞎折腾了。秦博反复考虑后,觉得我们还是分手比较现实。

于是,我们抱头痛哭一场后,走上了毕业就失恋的道路。他回他的老家上班,我去北京打工。

这个月的月初,秦博居然打了我的手机,他居然人在北京。原来,他是辗转通过在北京工作的同学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的,然后给我打电话,邀请我见面,一起吃饭。

毕竟共同走过四年的青春时光,毕竟曾经相爱过,并且还是那么纯净的初恋,接听电话的时候,虽然我极力克制自己,极力表现得语调很平静,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泪水还是流了出来。

我谎称自己马上要开会,两个小时后再给他回电话。他说:好的,我等你电话。

乘坐电梯,我上到了离我们办公室足有六个楼层的十七楼,然后去了洗手间,我在水龙头下洗脸,费了半天的劲,终于把泪水洗完。

出了洗手间,靠在消防通道的楼梯口,回想起我们以前一起乘坐600路公交车,听公交车上那首经典的英文歌曲《昨日重现》,回忆我们周末的时候牵手逛东大街,回忆我们一起去看大雁塔广场上亚洲最大的光电喷泉,我的泪水又止不住流了下来

曾经相爱过,现在见面了,还能说什么呢?在回忆中让昨日重现?重现了,又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情绪如果失控,也许就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很多旧情人见面,不就像飞蛾扑火一样燃烧激情吗?但是,激情燃烧过后,是什么呢?只是灰烬而已!

我只想过我的平静日子,只想拥有自己手中的幸福,我不会让自己的幸福化为灰烬。既然时光不能倒流,既然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那就永远不再相见好了!

想好后,我给他打电话,电话中,他惊喜地说:会议开完了?你什么时候来?我淡淡地说:我不会去的,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为什么?你就这么恨我?不是恨你,而是我们现在都有了家庭,还是都好自为之最好,见面没有任何意义。听了我的话,他气急败坏地说:没有你说得那么严重,我们只是在一起吃个饭而已。对不起,我不想吃那个饭,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吃饭的时候,除了回忆以前,还能说什么?但是,回忆以前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你就当我小气吧,请记住,我的小气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自己好。

说完,我关了电话。手中的工作没有做完,我要抓紧时间;晚上回家不准备做饭了,就和老公去附近的饭馆吃吧,点他最爱吃的水煮鱼;这个周末,要和老公一起上街给他买双皮鞋,他脚上穿的这双有些旧了。边这么想着,我边走向了电梯,我要回办公室继续认真工作

第16篇、爱情故事孙小婷:师妹的遭罪史

第一次见师妹,我就感到了气场。她明明谦逊有礼,笑得温柔无害,我却依然嗅到了点女强人的气息。在一次围坐聊天时,师妹纠结未来的选择,在场的师兄师姐大多认为,她该去跨国大公司做个干练的白领。当然,孙小婷现在已清晰了自己的未来道路,与我聊天之前,她在宿舍里背单词攻克GRE词汇,为下一步生活做准备。

我总觉得别人的生活很精彩,于是害怕自己的生活一成不变。其实,孙小婷被各种实践填满了的大学六年,在别人眼里已算得精彩,取得的成绩绝对被称作大神级别;她的经验总结帖登上知名微信公共账号,题目美女学霸告诉你如何保送学术型硕士。当然,直到看到文章,我才惊呼:原来师妹这么厉害!

孙小婷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之前,我们就听说她本科时有着诸多课题实践经验,已经一脚踏上了学霸之路,那是由一个又一个课题铺就的。

一项受到上天眷顾的技能

孙小婷是彻头彻尾的行动派,比起躲进小楼成一统搞学术,她更喜欢拥抱和融入时时刻刻变化的社会,关注的问题总是和现实紧密相连。

还是大一,孙小婷就开始了第一次暑期实践,尽管那时她并未接受任何专业学术训练,但是关注的问题,似乎隐隐为之后她的大学主旋律定了一个调年轻人居住的廉租社区如何形成公共空间。

而点燃她兴趣的,是一篇探讨年轻人廉租房的新闻报道,孙小婷记得题目大致是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她看了报道,兴趣顿生,找了记者联系到访谈对象,就跑到位于佛山的廉租房社区敲门去了。

孙小婷承认,那时的问卷设计得很粗糙,所谓的社会科学调查方法也是半点不懂;整个调研就是一次自己和小伙伴的摸索。她敲门入户做访谈、发问卷,倒是觉得轻松自然,与陌生人说话对她来说不是问题,这真是一项受到上天眷顾的技能。

她在经验帖中说,要上手科研,可以从帮老师做项目开始。大三,孙小婷就从课题门外汉变成项目正规军。她在大二的暑期选修了传播与设计学院一名老师的研究类课程,并受其推荐,申请了由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和香港理工大学联合资助的农民工调研项目。

大三的暑假,孙小婷又一次调研。这次算是正儿八经的课题,有事先的培训,还有完整的团队。孙小婷选择农民工媒介使用为调研方向,一个人到番禺工业园的住宿区,试图了解这些在工厂打工的年轻人如何使用媒介。

她最初的打算是做量化研究,还是像之前那样,直接敲门,表明来意,请求愿意付出时间的调研对象填写问卷。每一个宿舍都要去磨,因为他们会觉得,我帮你填问卷对我有什么用?后来,孙小婷慢慢摸索出规律,宿舍里人多时大家更易卸下心防,打开话匣子;遇到窝在宿舍爱搭不理的,孙小婷会努力找些能拉近彼此距离的话题,比如夸对方的手机,询问品牌,接着再问下载了哪些应用

常常聊起来就收不住,两三个小时是家常便饭。调研一段时间后,孙小婷决定改变最初的设想,用访谈而不是问卷调查作为她的主要研究方法。每一次看似随意的聊天,都是蕴含着强大学术解释力的活生生的材料。

他们与我同龄,但是我们确实不一样。大部分农民工的生活都很单调,他们对生活没什么想法。这是两年后,孙小婷对当年的访谈对象仍然留有的印象。具体的细节已经模糊,她慢慢地回忆,那些工作在流水线上的年轻人,如何将手机QQ作为社会交往媒介平台,维系和扩展他们的社交网络,他们如何试图通过网络发展恋情,又因为其无法满足沟通需求而失去下文一些社会学家提出赋权理论,推测新媒体能够给这些边缘人群带来改变的力量,让他们勇于表达,敢于抗争。孙小婷是旁观者,也是见证人,她发现这种想法过于乐观,在她接触的那些个体中,新媒体发挥的变革力量相当微弱。

论文1.0到论文10.0

孙小婷的笔记本电脑里还留着当年某个课题的结项论文,相关文件夹建了十几个,论文的命名后缀已经从1.0排列到了10.0 。

这是一段两年的马拉松式的死磕历程,从大学三年级延续到了孙小婷研究生一年级。

当时在网上看到政务管理学院的老师招研究助理,我挺想跟外学科背景的老师做项目,就申请了。这位老师的研究课题同样紧贴社会中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团队由十名学生组成,学科背景各异。由于课题庞大,项目前期他们分成数据、国内文献和国际文献三个组,孙小婷在国际文献组,负责梳理国际上典型案例和外文相关文献。

每月一到两次闭关写作,项目组的人早上聚到老师办公室,开会讨论分工,然后废话不多说,现场办公;下一次开会时,每个人先讲自己上次工作的成果,老师点评,然后重复一样的流程开会、分工、工作 这不是美好有趣的经历,大部分都是在写到想吐和好想去死一死的折磨感中纠结往复。

大三暑假,他们到浙江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实地调研。这次访谈,又和孙小婷之前的敲门聊聊截然不同之前,孙小婷与被访谈对象在地位上相差无几;但这次,他们接触的要么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么是试点事业单位领导,而且聊的话题又颇为高大上,背后也有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敏感问题。去之前,他们会把被访单位的资料弄得很清楚,让对方觉得做了充分准备。而且,适当的表露无知也不是什么坏事,反而让被访者卸下心防,意识到他们的学生身份,慷慨地给予帮助。

大四寒假,才正式进入论文的写作。孙小婷窝在家里写文献综述,在一堆中文和英文织成的网里试图理清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理论脉络。整个研究框架和理论构建实在和孙小婷所学习的新闻传播没特别大的关系,一切都是重新学习的过程,而用浩如烟海形容资料的繁复也毫不为过。她说:我大概看了近百篇中英文论文和好几本书。

该课题参加了挑战杯论文大赛,并从校级赛一路杀到国级赛,每参加一次比赛,团队成员都会修改论文。每一次改动,他们都以为完美了,但过段时间再看,却总能看出瑕疵。

国际会议?似乎也不难

该项目进行期间,孙小婷已保送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硕士研究生。那一年的中山大学新闻班,只有两个人成功保研外校。孙小婷将这归功于她的项目经验,她领导和参与了大大小小六个课题,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课题获得挑战杯广东省赛特等奖。毕竟,一名本科生,调研过廉租房,访谈过农民工,还了解过事业单位改革这样的宏大命题,即使用研究生标准衡量,也算得上优秀。

学术型研究生更看重研究能力,因为学制不长(人大新闻学院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很多人在匆忙和慌乱间,刚准备发力时就发现已奔向了研究生生涯的终点。而孙小婷,则开启了国际学术会议模式,研一下学期,她关于农民工媒介使用的论文连续两次投中国际会议香港的亚洲研究学会年会和美国的媒体社会学年会。待到第二封论文录用通知躺到她邮箱的时候,她开玩笑地说:呀,(参加会议)怎么那么容易?

而当我们这群师兄师姐知道这件大事时,孙小婷都到了香港。她不大喜欢张扬,默默地就投稿了,默默地也就参会了。

在香港的会议开始之前,孙小婷也找到了一份一直向往的实习工作。她没有选择新闻媒体,而是去了国际知名公益组织,进入传播互动组,在纯英文的环境中泡了三个月。孙小婷是揣着问题去实习的,她想知道这样一家组织,是如何设定自己的议程,又如何将这些议程传播给公众。

因为签订了保密协议,对于工作具体内容孙小婷并没有谈。该组织有先进的媒体分析工具,常常可以在事情刚萌芽时制定决策、快速反应。在她印象中,所有人似乎都飞来飞去,很有想法,每个人都像一个战士。观察了一遭,孙小婷感受到投身公共事务的成就感,每个人都有自己负责的议题,而一旦对这些议题有所推动,或许改变世界就不是什么空谈。

当然,以观察者身份进入这样一个场域研究,自然也会发现其中的问题。孙小婷并没有刻意将实习单位当作研究对象,但当她抽离,还是给出了客观的评价:在国际组织中工作,需要常常思考价值和立场问题,会发现看待世界和问题角度的多元。孙小婷直言,她并不是完全赞成该组织所有的议题。

在这些微妙的冲突中,孙小婷会对自己从前视若无睹的问题进行思考。看到了小圈子之外的世界,她也想看看更大的世界。

上一个目标到北京,孙小婷顺利实现了。下一个目标去美国,孙小婷正在努力。她想沉淀下来,多出去走走看看,关注国际性的问题,并投身国际性的工作。她说,想静静观察这个世界,在形成对某个问题的完整体系之后,再真正去做些什么。

采访进行了快两个小时,算是给了我一个机会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低调的师妹,孙小婷大方地配合后,又焦急地对我强调,千万不要把写好的文章给师门里的同学看,她觉得好窘。回宿舍后,她要继续跟英文较劲。说起现在的生活状态,她笑了笑说:感觉好久没遭罪了,哎呀有些不习惯,也有点空落落。

对孙小婷来说,遭罪史还是很丰富的。大三下半学期,她扛了两个项目,同时进行,从早到晚;为了能顺利保研必须获得漂亮的学分绩点,她又不得不在大二那一年开始追赶,以弥补之前学分绩点没有那么高的缺憾就算是现在,很多事情尘埃落定,她又开始了每晚上去操场跑十圈的生活。

2013年暑假起,我每天都要跑5~10公里。最初为了提高身体素质顺便减肥,后来,她慢慢觉得跑步是和身体的一种相处方式,能控制身体才能控制情绪。而且,跑步中会发现自己的极限,并且突破它,进而越来越了解自己。到了最后,跑步成了一种哲学。

师妹孙小婷,在我们师兄师姐眼里,是个神秘的存在。我们在同一师门,也建了一个聒噪的微信群,但她不怎么刻意刷存在感,也很少灌水。直到有一天,我们从微信朋友圈上得知师妹跑到香港参加学术会议,纷纷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

无遭罪,不青春。这就是我的师妹孙小婷,独立,自信,而且还漂亮。

生活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稍微闲下来就会觉得有些罪过;

也会将学业和实践进行完美地平衡,

尽力用短暂的大学时光写出和他人不同的那份精彩。

第17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和我是类似的。那年,我们十六岁。

那个年纪,对爱情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她是美丽的,也是美好的。她喜欢白色,而我皮肤苍白,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都唱:蝴蝶飞啊,像青春在风里跑。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许在街道的一个拐角,我就可以看到她的出现。

我们的桌子没有划分三八线,我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哥哥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我们听歌总是一人一个耳筒,她柔软的头发偶然会触碰我的脸颊,我心里也总是痒痒的。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着习题,做出来了,抿嘴一笑,做不出来,眉头紧皱。

雨天,她或我总有没有带伞的时候,我们一起撑伞,肩靠着肩,我多么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雨水淋湿她的头发,柔软得像她的眼神,我总是觉得,这个妹妹怎么这样的似曾相识呢。

她看琼瑶看得哭了,我就拿她逗趣,好一个林妹妹呢,她却认真的说:林妹妹我也喜欢。我说:哭哭闹闹的,苦苦的,我才不喜欢呢。她就捶我一拳:谁要你喜欢,也不瞧你那傻样。

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喜欢《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们一同考上重点高中,又是同班。只是,她和我不再是同桌。她坐在我的前面。每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我都会斜着眼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怕她会离开;每次前面有人转身,我都会抬起头来,总是怕失去和她的眼神交流。我们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渐渐疏远,也渐渐学会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已经亭亭玉立,不再像个小妹妹,我也已虎背熊

腰,有了男人的粗犷,只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还有共同的东西,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我开始知道要打扮自己,留了齐眉的头发。我特别喜欢起风的日子,当风吹起我的头发,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我会想象着她的心里活动。她还是喜欢白色,我也依旧皮肤苍白,我们窝在自己的房间都唱: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高中毕业的时候,留言簿上互相留言,她写给我:会永远记得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写给她:记住,学会长大,也学会不再哭泣,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妹妹。

之后,大学,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我们彼此没有再见面,只是在雨天,我仍然会想起她,然后心中的酸就不断翻滚。我总是在想,现在的你,还记得我吗?还记得和你一样,有着忧郁眼神的我吗?

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第18篇、爱情故事别让玫瑰枯萎

1998年,我正在俄罗斯留学。那一年的情人节,莫斯科很冷,气温达到了零下38C,而且天空飘满了雪。尽管如此,兜售玫瑰的小贩们依然不停地穿行于大街小巷,让这爱情的信物无止无息地燃烧,温暖着那些置身爱情中的人们。

我是个例外。那些玫瑰只会让我更加寒冷,因为我被失恋的漩风刮到了爱情的边缘。我开始怀疑,这漫天飞舞的誓言的雪里到底搀杂着多少谎言的碎屑?

我从伤心的咖啡馆里走出来,我刚刚在那里跟叶分手。多么讽刺,这分明应该是一个让情人们牵手的节日,而我却选择分道扬镳。我头也不回地走掉,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就像身后的脚印,我走过,然后被厚厚的雪覆盖住,我忘记。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行在玫瑰和谎言的潮水中,无法靠岸。

“买束花吧,先生。”

一个穿得很单薄的老妇人用干瘪的手轻轻拽了拽我的衣角。

“多少钱一束?”我随口问了一句。

“您看着给吧,感情是没法标价的不是吗?”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句让人寻思的话来。我抬头看了看她,冷风将她的脸冻成了酱肉般的颜色,却没有阻止她对我微笑。

她的小摊上摆满了红红的玫瑰,可是生意并不好。

我随手拣了枝玫瑰,想到自己失败的爱情,便往她那个装钱的纸箱里扔了1戈比,“我的感情就值这些钱”。我耸耸肩,无赖似地说。

那个数目相当于施舍一个乞丐。

我把花拿在手里,无人可送。我感觉到玫瑰异常刺眼,似乎在用它的高贵嘲弄我,我将它奋力地向空中抛去,红色的花瓣随着雪花一起飘落在街上。

这时那个卖花的老妇人从后面追上我,我想大概是我的举动侮辱了她。“我可是在每一片花瓣上都许下了祝愿的”。她埋怨道,“你不该这样糟蹋鲜花。”

“可是”我嗫嚅着,“再没有人要我的玫瑰花了。”我向她诉说了刚刚失败的爱情。

“去把那个惹你伤心的姑娘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听。”她略带些命令的口吻说。

我有些犹豫,但还是拨响了叶的电话。叶披着雪来了。

“孩子们”,老妇人说,“这是我们这里家喻户晓的故事,可你们中国人未必听过。不嫌烦的话,我就给你们讲讲。”我和叶不约而同地点了头。

“卫国战争的时候,”她讲道,“我们这里曾经是战场。有一对刚结婚不久的青年男女,被迫要分离了,男的要去保卫祖国,临走前,他对她说,你就在这座房子里等我,我一定会回来。

”战斗进行得很激烈,也很残酷。一年后,他们的家乡也成了前线。按照上级的指示,当地群众必须全部撤离,但她没走。她记着他们的约定,她要守在这座房子里,她要等他回来。

“她成了前线的一名护士,而这座房子就成了战地医院,她和战地上的医护人员们一起冒着枪林弹雨,把受伤的战士一个一个地抬走,把死去的战士一个一个地埋掉。

”战争结束了,英勇的苏联人民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损失是惨重的,全国都沉浸在哀悼亲人的悲痛里。她守在那座房子里,一年,两年,三年,她始终怀揣着那个希望,她说他一定会回来。她在房子里种下很多玫瑰花,她把那座房子装扮得像天堂,她等着他回来,从一个少女一直等到一个老太婆“

”最后她等到了吗?“我和叶同时问道。

”没有,可是那个希望就像是一盏灯,坚强地亮着,照耀着她的每一个夜晚。“老妇人接着说,”这个摊子上的玫瑰花就是从那里摘来的,每一片花瓣上都有祝愿的。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年轻人,这感情怎么说扔就给扔了呢?就像你刚刚扔掉的玫瑰花,看着让人心疼“

我和叶都低下了头,我们彼此看到了对方微红的脸,两双手又叠到了一起。

我的脸忽然发起烧来,我为自己用1戈比买她的玫瑰花又随手扔掉而局促不安了。我感到自己像个急切地想飞起来的黑色的灰烬,到处是明晃晃的雪,到处是纯净的世界,只有我,这黑色的极不协调的灰烬。我想飞起来,可是没有风,我逃不掉。

我想到一个弥补过失的办法,我对叶说,”我们来帮她卖花吧。“

我们找到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下很诗意的一句话: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但相信玫瑰。

善良的人们纷纷前来,买走了一束束玫瑰。

天色渐暗的时候,我们的小摊上就只剩下两束玫瑰在燃烧了。

”这是天意,孩子们,“老妇人说,”你们看这最后的两束玫瑰,这是你们的。你们应该始终在一起,不是吗?“

我和叶捧起了那两束火焰,我们相互凝视的目光融化了很多雪花。我们从爱情的背面一步步地走回来,渐渐走到阳光明媚的早晨,渐渐走到布满草莓的春天。

老妇人把我们领进了一个天堂般美丽的房子,偌大的房子里到处都摆满了盛开着鲜花的花盆。

”难道那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您?“我和叶像发现了神话一般问道。

”不,她早已去世了。我已经是第十二个住进这房子的人了。她在临终时说过,不论谁住进这房子,都请替她履行等待的义务,别让那些玫瑰们枯萎。“

老妇人接着说:”每年的情人节,我都会拿一些玫瑰花去卖。我想攒些钱把房子好好修葺一下,我呆不了太久,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我和叶几乎同时想到了要住进这房子中来,这里生长着永不泯灭的生生不息的爱。它让我们一颗颗冰冷的心慢慢解冻,让所有的明天都温暖如春,在它的火焰里。我相信自己最终也会挺立成一株顽强的玫瑰,用誓言去击败谎言,用真爱去唤回真爱。

第19篇、爱情故事90岁的送报工

78年前,年仅12岁的澳大利亚人克拉克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份打工兼职送报。他每天早上都骑着自行车,风雨无阻地将报纸送到300个家庭。那时的人们,都记得这么一位阳光男孩儿。

他一送就是3年,其间,他结识了现在的妻子朱莉。每当到了冬天,克拉克送报纸到朱莉家后,朱莉总会在克拉克的车把手里灌进热水,保护他的手指不被冻僵;而夏天,朱莉又总会准备好冰袋,给克拉克随时降温。

一转眼,两位老人都到了90岁,克拉克早已退休在家安度晚年了。但最近,他又重操旧业,骑上了多年未骑的脚踏车,再次当上了送报人。

难道是克拉克家逢变故,需要靠送报来贴补家用吗?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了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妻子朱莉。

朱莉的记性大不如前,有时候甚至认不出自己的丈夫,对生活的点滴记忆也在渐渐消失。可是克拉克发现,似乎朱莉对于当年与自己恋爱的过往,还保留着较深的印象。

有一次,克拉克遍寻爱妻不着,没想到她竟然推着脚踏车跑到了后山,依靠着脚踏车,望着日落西山,余晖缭绕,脸上浮现的竟是犹如初坠情网少女般的微笑。于是克拉克决定,他要做回送报人,希望能够唤起爱妻更多的记忆。

经过几次三番言辞诚恳的拜托,终于有老板肯雇用他了。克拉克或许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年老的送报人了。他每周工作5天,每天早上5点,他都会骑上自行车,载着朱莉到两公里外的报纸分发处去取早报。通常他会在两小时内将260份报纸发完,之后,他便带着妻子一起回家用早餐。

在维多利亚州的清晨,不论是下雨、下冰雹,都会看到这么一对自行车上的神仙眷侣,他们相互依偎,按时将报纸送给每一位订阅者,朱莉更是会很细心地将它们放在订阅者易于找到的地方。下雨天,他们会挨家挨户将报纸放在走廊上,以免订阅者冒雨出去取。

毕竟年事已高,一次在上斜坡时,克拉克没有把握好平衡,不慎和老伴儿从车上摔了下来,为了保护朱莉,克拉克做了人肉垫,扭伤了腰和背。私人医生曾告诫他不能再继续这份本不适合他这个年纪的工作,但是克拉克还是坚持着。

对于克拉克而言,这并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送报工作,它能使自己和妻子又回到从前的时光自己依旧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年,载着深爱的女孩儿,相约一起携手到老。

而当年的那个女孩儿,虽然如今已经白发苍苍,记忆力也已经大幅衰退,但是每当坐在丈夫的脚踏车上,她总是会记起些什么,那种温暖永恒的感觉,总会回荡在心头。

这就足够了。

这两位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的深情让人动容,从两小无猜到至死不渝,这样的人生,平淡而真切,他们追求的是一起慢慢变老,一起变得更老,更老......

第20篇、爱情故事回首时,那一抹温暖的感动

时光是最不留情面的,无论你怎样的青涩,怎样的不舍,它总会不顾你的挽留,轰轰烈烈向前奔去,留下无数无数,你来不及思索、来不及想好如何面对、就发生的一切一切。再回首,已经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对于那一段往事,何止十年?

那时候,临近毕业,告别了所有在城里实习的同学,我落寞的回到我生长的山村,到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实习生活,成为一名乡村女教师。当时,心里还为一段似乎是心有灵犀的懵懂情感纠结着,家里,面临着一场近乎灭顶的官司。

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一群青春洋溢的朋友。霞是我朴实真挚的姐姐,在我为了家境的难堪悄悄流泪的时候,她总是用最实在的方式安慰我,劝导我。我们的友谊延续至今,虽然,她最后成了一个要强能干的农妇,我是一个机关里的小领导。还有他,一个木讷实在的师兄,在我短短的实习生涯里,我最最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了延续多年的苦恼。

知道他喜欢我是在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霞对我说的,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的关注让我感动也不安:听说了我家的官司,他在我家对面痴痴的坐一个晚上;我妹妹在他所教的班学习,咳嗽了,他特意熬了冰糖梨水,节节课放我妹妹课桌上;我收到了一封信,他坐卧不安的找霞打听我的心情;我实习结束了,他偷偷掉泪;我返校后,他每周六到我们的镇上等车,看我会不会回家;老师们外出旅游,他不知道我的分配情况,执意不去;学校组织看电影,他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在纸上一遍遍写我的名字。

毕业分配后,我很快认识了老公,一年后就早早的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突然到了我的单位找我,是他父亲病了,就住在离我单位不远的医院里。我告诉他我结婚了,并请他到家里吃饭,老公很友好大气的接待他,我们此后倒也常常联系。知道他一直单身,我多次要介绍朋友给他,他都婉言谢绝,在后来我劝导他时,他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曾经沧海你如果很想让我找,你看吧,只要你说好就好。这句话,吓到了我,可能也吓到了他,之后,我们几乎不再有联系了。

时光荏苒,在我的孩子8岁的时候,霞说,他结婚了,有了孩子,我们应该为他高兴,说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他的小公主。当时,他已经35岁了。我和老公很精心的挑选了礼物,和霞一起到了他的家。他看到我们很开心,当我看到一脸幸福躺在床上他的老婆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那是个长相和我极其相似的女子,年龄比我小几岁。我们坐了一小会儿,就匆匆告辞了。老公回到家,还有些醋意的说:他怎么找个老婆都这样的像你!

又是五六年的光景,我们没有联系过。有次带朋友到老家的黄河边玩耍,有几个老朋友,叫了他。因为中午喝了点红酒,头晕晕的不愿上陡峭的台阶,他不说一句话就留下陪我,我觉得很尴尬,就提议顺着土坡走上去。他默默的走到一边,撅了个木棍子过来对我说:你拉着木棍的一头吧,上坡的时候你走前边,万一摔倒了,我可以挡你一下。那时候,还没有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后来看这部电影,就觉得有点淡淡的温暖。

后来再回老家的时候,在当年的镇上,我们不期而遇,当时还有几个朋友,我们几家在一起吃了饭。他老婆是开朗单纯的女子,热爱生活,喜欢写一些文字。我总感觉,我们前世可能真的是姐妹,相似度很高。但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不知道他对我的曾经,我也不想她知道,其实,他真心的喜欢着她就好。

此后,就和他老婆偶尔有些接触,越来越喜欢她这个善良纯净的女子。曾经也调解过他们夫妻间的一些小矛盾,也在各个方面彼此鼓励过,在八月石榴丰收的季节,原来是他给我送点石榴,后来是她老婆给我送。开心舒畅的是:曾经已经彻底过去,我们都沉浸在各自的幸福生活之中,彼此,多些关注和祝福。

第21篇、爱情故事她走了但爱情留在了我心里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席慕容《无悔的青春》

这是两年前的故事。

那年冬天,在朋友们举办的一场晚会上,我上台唱了一首歌。下台时,我看到一位女孩的目光一直定格在我身上,笑脸相迎地朝我走近。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染着红棕色的秀发,修长的身材,亭亭玉立。我边打量她边揣测她的职业,我想她应该是一名大学讲师,或是一名白领丽人。除此之外,我猜不出还有其他什么职业更符合她的气质。

她和我寒暄了一会儿,自我介绍她叫王嫣(化名),还夸我歌唱得好,我只得说些“过奖了”之类的客气话。王嫣的口音听起来不像是内地人,带着一口浓重的港台腔,她的举止显得极其优雅,是个很有涵养的女孩。

我问她:“王嫣,你是哪里人啊?”王嫣表明身份的时候让我猝不及防:她是一名澳大利亚籍华侨,12岁随同父母移民澳大利亚至今,现在在悉尼一家医院当护士,她此行的目的是回山东老家探亲和相亲。

晚会结束后,我邀请王嫣一起去喝咖啡。在咖啡厅,王嫣低垂着头,羞涩地将她相亲的故事讲述给我听。

她相亲的那位先生是一位大学教授,今年34岁,比她整整大了8岁。在父母的认可下,他们已经见过一次面了。那位先生很喜欢她,可是她并不喜欢他,并已经含蓄地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咖啡厅柔和的灯光照耀着她动人的脸庞,不可否认,我特别欣赏这个女孩,甚至是对她有着强烈的好感。容貌是其次,主要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气质,温柔、优雅,有别于我见过的其他女子。那晚,我们相互留下联系方式,然后我送她回到她一个阿姨家。

之后,我和王嫣偶尔发发信息、通个电话,保持着不愠不火的联系。

那是一个周末,科室里的同事们相约去南部山区烧烤。这事我和王嫣提起过,她似乎很感兴趣,问我到时候能不能带她一起去。我当然不会拒绝。

那天,烧烤结束后,同事们就分头去玩了。那天风和日丽,我和王嫣欢快地穿梭在大自然中,偶尔牵起她的手,丝丝的温暖与甜蜜撞击心扉。

我们在山顶看见水库里有人在划船,于是就下山一起去划船。那种船只是用塑料制造而成,两个座位,两个踏板,一个方向盘。波光粼粼的湖面,静悄悄的大自然,微风轻柔地吹拂在脸上,酥酥的、软软的……我们踏了一会儿就让船在湖泊中轻悠悠地漂荡,四目相望,心里那种甜蜜无以言表。

王嫣坐在我身边,特别开心。后来她拿出手机,提议我们一起听歌。于是,我和她一人戴一只耳机,我们一边听,一边跟着旋律轻轻哼唱。

那一刻,我产生了要与王嫣在一起的想法。但是理智告诉我,这不现实,因为她不久后又要漂洋过海重回澳大利亚了。

周一一上班,我按捺不住就给王嫣发信息,向她问好。她给我回过一条短信:“我现在遇到一件头痛的事情。”我赶紧给她打电话。

电话那端,王嫣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哭腔。原来,之前和王嫣相亲的大学教授对她一见倾情,虽然她已经把他婉拒了,他却不死心,要来找她,还说追不上她誓不罢休。

在电话中,我说:“我想你了。”她说:“我也一样。”我们约好晚上在公园见面。

那晚,我们沿着河边漫步,晚上的风颇有些凉意,王嫣看起来很冷的样子,于是,我把她的手握在了自己的手心。后来,我们走到一个僻静处,我拥抱了她,她很乖地靠在我怀里,我甚至都能听到彼此的心跳……最后,我吻了她。

那真是一个甜蜜的夜晚,每次想起,我的心都会泛起带着一股酸酸的甜蜜感。

我帮王嫣推掉了那个大学教授的约会,从那以后,我们俩整天在一起,就像普通的恋人那样,你侬我侬,每天都很开心。只是,我们谁都不提她不久就要回澳大利亚的事,仿佛这一切就是个甜美的梦,谁也不愿主动把梦惊醒。

王嫣要离去,这是计划中的事情,无论我多么不舍,她都要离开。虽然我们现在还天天在一起,但不久后她却要前往另一个国家,或许我们只能在遥远的将来见面,而“遥远”的概念需要用“年”甚至是“永远”来计算。

王嫣的行程是从济南赶往北京,然后从北京乘飞机抵香港,最后从香港转机到澳大利亚。在北京她逗留一晚,暂住在她北京的姑姑家。我决定去北京送她。

到北京的那天傍晚,天空下起了雨。

我们撑着一把伞,漫无目的地沿着马路携手前行。路边是橘黄昏暗的路灯,将空中飘摇的细雨照射得水雾缭绕。走了一会儿,我把王嫣抱在了怀里。我说:“真舍不得让你走。”她沉默,然后说:“我会回来的。”那一刻,我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诸如“留下来吧”、“我等你”之类的话都到了嘴边,却不知如何说出口。

最后,我笑了笑,对她说:“那你记得跟我联系。”她轻声说:“嗯,一定。”

王嫣回澳大利亚后,给我打过几次电话,我们也在网上聊过很多次。我们之间的交流,无非是诉说彼此的思念,然后就是回忆在一起的美好。两个人都没有说过未来,好像心照不宣的样子。我知道,我们的未来十分渺茫,爱情来得太突然,我还没准备好,她就走了。

后来,我们之间聊的就是彼此的生活,大多是她说,我听。再后来,我们的联系就慢慢减少了。这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我有我的生活,她有她的生活,我们就像两条线,短暂的相交之后,是漫长的平行。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如同烟花,美丽地绽放了一刹那,过后,一切复归寂静。

彻底失去联系一年左右的时间,我突然又接到了王嫣打来的电话。她说,她又要回国了,想见见我。

见面后,我们像是一对老朋友,虽然亲切,却少了那份激情。回忆起上次的相处,感觉就像在说年少的故事,温暖却久远。

王嫣告诉我,她马上就要在澳大利亚结婚了,未婚夫是一名工程师,对她很好,他们感情笃定。我祝福她,是真心祝福她的。她让我结婚的时候,也记得告诉她。我笑着说:“会的。”

如今,我已经很少想起王嫣,只有听到“澳大利亚”这个国家的名字时,才会想起这个曾经心动不已的女孩。我很明白,有些人有些事,在岁月看来只是一段短暂的插曲,我们没办法去追究结果,只要过程美丽,就够了。

如今,我虽然单身,却对爱情充满憧憬,我明白,我要找的,是能够从恋爱走向婚姻的女孩,认识她,了解她,爱护她,然后和她携手一辈子。我始终坚信,有一个对的女孩会在对的时间里出现。

是的,我坚信。

第22篇、爱情故事雪中的痕迹

小柳村的冬天特别的冷,一入冬大雪便连下几天,把个山呀、树呀、路呀、都铺上厚厚的白雪,人走上去吱呀吱呀地响,所以每到夜幕来临的时候,家家炊烟四起,关门闭户,几乎没人出来行走。

可不知道啥时候,小柳村时兴起打麻将,这东西吸引了不少夜不能寐的男男女女,几家凑成一伙,一宿其乐融融,可慢慢地谁也不爱白玩了,着点灯熬夜的白磨手指头,谁乐意呀!于是一毛……两毛……五毛……一块,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向。

阿晨喜欢打麻将,更喜欢玩钱的。他觉得打打麻日子才过得滋润,所以他每夜必然出去玩,留下老婆春熙一个人在家也懒得问他,每晚吃过饭就躺在火炕上,看着那台十四英尺的黑白电视机入迷。

其实,这阿晨,也不是常常去打麻将、有时他会借着打麻将的由子,去村东头王寡妇家,这个王寡妇,三十出头,模样出挑,脸蛋俊俏,因为没孩子身材也好,说话慢声拉语一脸的好脾气,不像他老婆春熙,躺在床上和死人一样,没个情趣。

王寡妇的男人死后,阿晨没少帮衬她家,王寡妇当然心生感激。慢慢的俩人有了感情,夏天的夜里常钻小树林,可到了冬天就不方便见面了。

这不又有了打麻将的由子,俩人倒是如鱼得水,夜夜如新婚燕尔一般。只是这雪路太烦人,每走一步都会在上面留下脚印,这女人的脚印和男人的大脚自然不同,而他要进王寡妇家,必然会留下足迹。为了不留下足迹,他一边走一边用脚趟着雪,身后就会留下一条长长的印记,虽说一样明显,可最起码看不出是男人的脚印。

每天午夜,阿晨总是准时回家,每每回家,他都会使劲踩着雪,仿佛怕别人看不见他回来的脚印一般,敲门声也咚咚作响,总要吵醒隔壁的邻居,春熙才慢悠悠来开门,他会骂骂咧咧地指责春熙说:“臭娘们,就不能快点给我开门呀!”

春熙也不搭理他,随他骂去,一扭身进了屋,钻进被窝里。

突然有那么一个深晚,阿晨去王寡妇家的时候,吃了闭门羹,他只好折回家去,临近家门的时候,他隐约看见家门口有个人,走路的姿势很怪异,一边走路一边用脚趟雪,和他去王寡妇家走路的姿势一样。阿晨不由得心惊肉跳、怒从心上起,他快跑了几步,猛然扑上那个人,那人显然也被吓了一大跳,尖叫了一嗓子。

就是这一嗓子,阿晨懵了,没想到这人竟是自己老婆春熙。

他生气的说了句:“大半夜你不睡,在这里折腾啥哪?”

春熙裹了裹衣服说:“咱娘说,她今天白天丢了五块钱,心疼得睡不着,我这不出来找找。”

阿晨这才松了一口气,看着春熙冻得通红的脸,一阵内疚,拉着她说:“进屋吧!回头我给咱妈五块钱,就说钱找到了。”

“嗯!瞧我真笨,怎么没想到这个法子。”说完给他拉了拉衣领说:“冷了吧!快回屋吧!”

而阿晨没敢看春熙的眼睛,那眼睛像雪太纯洁,又像一汪水,太清澈,让他感觉内疚更让他害怕,如果哪天因为他的忽略,她的眼没了如今的纯洁和依赖,他要怎么办?。

那晚他翻来覆去一直难眠,第二天听说了王寡妇嫁人的消息,这个消息让他既难过又松了一口气。之后,阿晨变了心性再也不晚上打麻将去了。

第23篇、爱情故事初恋无故事

蓉是我高中时代班上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个自卑的男孩,蓉的光芒常常使我抬不起头。我一向是在远处端详她的,我很希望这是一幅画,何以随身携带。偏偏她是极活泼的,像浪花一样,我很有耐性地保守着秘密,生怕自己的心情被打湿。这为我忧郁、内向的青春埋下了伏笔。

蓉的课桌在我的侧后方,我上课时充分运用了自己的余光,影影绰绰地感应到她在那儿掀动书本,或埋头抄笔记。心里便很安详,像置身于幸福的氛围之中。偶尔,臆想到她有一缕视线不轻不重地落在我肩头,便下意识地坐直了腰杆,深沉、庄重,尽可能体现出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总之那一份朦胧、混沌的情感在心中岩浆般汹涌着,我反而显得是被动的。

一切开始于一个平淡的晚上,我在家中台灯下做枯燥的作业,为试用新买的钢笔,便在一张白纸上乱画,出乎意料地写下了蓉的名字。那一瞬间我被冥冥之中的安排惊呆了。老早看过一本杂志上的心理测验,说大多数人在试新笔时,总是无意中写下“爱人”的名字。从第二天早晨开始,我真正地注意蓉了。她穿一件天蓝的毛线衣,桌上的课本像帆一样支起,她伏案的姿态自然随意,似乎对一切都无从察觉,构成了一个独立的世界。然而正是这个世界唤起我的好奇,带着新鲜的感觉想多看几眼。

母校坐落在梅园新村附近,门前是一条花树夹道的马路,放学的时候,蓉总和一位叫薇的女生结伴同行。我习惯放慢脚步,远远地跟在后面,她们的背影像两只快乐的舢板在人海里时隐时现,蓉的披肩长发如夜色般笼罩在我心头。端详其背影比直接跟她打照面更使我放松,给笨拙羞涩的我留下了想象的余地。我想象着多年后跟她并肩走在大街上的情景,路旁的商店、建筑一定和此刻一样真实完好。蓉家住离校址不远的五芳里,一次放学,某个去过她家的同伴指着那幢青灰色的小楼,说二层有阳台的那个房间就是蓉的家。他是无意中说的,我却记住了。每每路过时忍不住仰面望着那扇养好几盆红月季的窗口,设想蓉正在里面做什么,以及房间的摆设。

蓉当时在学校里是引人注目的,经常有高年级的同学给她写信。做完广播操大家散场,蓉看见传达室门外的黑板上写有她的名字,就有点拘谨地进去取信。班上的女生议论:“信封上肯定写着‘内详’。”这一度引发着我的嫉妒和恐惧。我想我如果再不让蓉爱上我的话,她恐怕就会爱上其他的男孩了。于是我反复辨别着蓉对我的态度,擦肩而过时她的眼神似乎蕴含着一点什么——它们曾给我带来这一整天的兴奋与回味。

我下定决心,准备在蓉心中的舞池登台亮相了。我讨厌写信表白,觉得那是躲在幕后的怯弱。然则我更不敢当面跟蓉说,在她清澈的目光下我会像冰块一样融化的。我选择了校园里通行的递纸条的方式。常常是前一天晚上在家里事先裁一小条白纸,认认真真地写上一行——关于纸条的内容已淡忘了,准备第二天夹在作业本里或直接塞给她。上课时我用余光扫视着侧后方蓉的身影,一遍遍地脸红、心跳,然而课间休息的铃声一响,就打消了我的所有勇气。就这样,一张纸条在口袋里被揉皱了,我又另写出更洁净的一张,字迹依旧那么工整,然而没有一张最终栖落在蓉的纤巧的掌心。

然后就是匆促紧张的高考,接着就是母校门口的依依挥别。毕业后我鼓足勇气去找过蓉一次,蓉礼貌地把我让进门时我惊讶了,家具布置得确实和我想像中的差不多。

蓉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的背影,披肩长发如夜色般笼罩在我心头。那明眸皓齿、步态婀娜的南方女孩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次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直未在阳光下公开,就这样结束了。

第24篇、爱情故事爱的姿势

雷兴波是舟曲县的一名干部,他的女友叫王桂芳。原本,他们计划在10月份订婚。遗憾的是,那一天永远也等不来了。灾难发生的那天晚上,雷兴波下班后专程送王桂芳回家。就在他们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说说笑笑地感受着雨水的滋润时,刹那间,泥石流撼动大地,疯狂地冲出山谷,瞬间吞没了近在眼前的村庄。只是那么一瞬间,泥石流便吞没了他们的家乡,凝固了一对正在热恋的年轻的生命。当救援人员在泥水中找到这对情侣时,时间已经过去四天了。雷兴波和王桂芳依然保持着灾难突袭瞬间的姿势——他将她的头搂在自己的胸前,她则攥着他的衣服,紧紧地依偎着他……这种于生死之间不离不弃的依偎,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为之叹息、落泪。

在这场灾难中,还有另一种爱的姿势令我们难以忘记。

今年46岁的陈建龙到兰州出差时,顺路回了老家舟曲县,探望三年未见面的老母亲及兄弟姐妹。那天下午,陈建龙回到舟曲,一家人非常高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团圆饭。晚上,陈建龙为了多陪陪老母亲,就去五弟陈建忠家里过夜。孰料,那天夜间竟然发生了泥石流,这个回乡探母的舟曲汉子,不幸与老母亲以及其他随住的亲人一起遇难了!四天后,被泥石流塞得死死的房子被清理出来。陈建龙站在主卧室的床边,一只脚已经踏上了床,他的嘴巴大张着,为抢救床上的孩子,他的一只手已经伸向孩子;陈建忠的爱人薛小娟跪在床上,双手也已扑向六个月大的儿子;客厅里,陈建忠站在大儿子住的次卧室门口,仍然保持着奔跑的姿势;而68岁的老母亲,被泥石流固定在储藏室的墙壁上,只露出一个脑袋,手里还拿着孩子的衣服……

堵塞在五弟陈建忠家里的泥石流被清理完后,老三陈建新看着二哥陈建龙悲痛欲绝地说,本来二哥住在次卧室,如果不是跑到主卧室救孩子,可能就没事了。二哥、五弟、五弟媳遇难时的姿势,是为了救孩子,不顾个人安危,连我母亲的姿势都是为了给孩子拿衣服,怕孩子因雨水的涌入而着凉。

爱的姿势多种多样,有的富有浪漫色彩,令人观之怦然心动;有的饱含生活气息,给人一种幸福的感觉;有的充满甜蜜和快乐,让人对未来充满憧憬。而在舟曲泥石流灾难中被泥石流凝固的许多遇难者爱的姿势,既让我们为之泪流,也让我们于万分悲痛中肃然起敬。这些爱的姿势,在我们心中已成为永恒的姿势;这些爱的姿势,是灾难来临时对亲人的不离不弃。这种最原始的情感,在巨大的灾难面前看上去是一种“小爱”,但无数的“小爱”汇集在一起,就成了弥合灾区群众心灵创伤的无边大爱。如果没有亲情的关爱,“心已经碎成了渣”的人们即便住进坚固的新房子中,也很难直面未来的生活。灾难过后,“没了,才知道什么叫没了”,这是多么无奈而沉痛的认识,但是,许多遇难者不顾自己的生死在抢救亲人时留下的姿势,将会在灾区人民的心里成为永恒。

这样的一种爱,是一种支撑他们走向未来的力量,这种人性的力量,将促使他们变得更加隐忍和坚强!

第25篇、爱情故事旧光阴中的老爱情

有一天我和母亲聊到爱情,那时我正在接一个女友的电话,她正和男友闹别扭,说不知道如何把这段爱情继续下去,我在这边得意洋洋地给她支招:你记住,一定要和毕加索的情人费尔多南多一样,先一小时不要他!哪怕先一秒……母亲在我身边替父亲切着苦瓜片,据说吃苦瓜片可以治糖尿病。她一边摊晒开苦瓜片一边说:“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那些母亲们的老爱情,总是带着苍绿的羞涩的味道—大多是有介绍人的,见面后茫然羞涩,即使喜欢也要低下头去,把头低到尘埃中去,然后相约见面。

没有电话,鼓足了十二万分的勇气跑到人家单位门口,还要拉上一个好友,以别的名义把她邀出来,然后低下头问:“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在黑暗的电影院里,仿佛谁也不认识谁,一起呆呆地看着电影《地雷战》,根本不会偷着牵一下手,用余光扫她一眼就吓死了—她今天穿了列宁装,可真好看……也就是想想,心里害怕死了……

都谈了半年恋爱了,没记得他长成什么样……因为没敢看,只知道一见到他就会颤抖,就会把头低到不能再低,一边走一边用脚踢身边的小石子。可知道了他脚的尺寸。喜欢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于是,绣了鞋垫—天知道女红有多差,天知道一边绣着一边想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送鞋垫的那天,两个人上楼,忽然停电,于是,黑暗中两个人上楼,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男人说:“你用手揪住我大衣,免得绊倒。”女人就在后面,牵住男人的衣服,一点点往上走……那男人是我父亲,那女人是我母亲。那时他们已经恋爱一年了,还这样拘谨、羞涩、腼腆,好像犯了什么错误。这个镜头在我脑海中回放时,我眼睛湿润了。那么干净的爱情,饱满、青涩,但泛出丰盈的味道,那种味道,属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属于穿着蓝青灰的那些不善于表达的男人和女人们,他们是煤,不易点燃,但燃后持续的时间长,大概会这样地燃一生,直到生命成灰……

曾无数次追问父亲,第一次对母亲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什么时候。父亲不答,笑着。而母亲嗔怪我问这样的问题。我再问,母亲说,他没有说过。

“没说过?”“用说吗?”母亲反问我。我呆了。

是啊,用说吗?用吗?爱情是说出来的吗?30年了,她和他相濡以沫,没有半句怨言,穿着最朴素的衣服,为了多挣些钱,在微暗的灯光下曾一副副织手套,为的是给他多吃几块肉,因为他那时贫血……她最终决定嫁给他是因为他病了,阑尾炎住了院,她跑着去医院,看到他孩子似的无助,看到他的刹那,她扑过去,一下握住他的手。那居然是他们第一次握手,后来他说,没想到她的手那么凉,当时就心疼了。

一辈子没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低调、低温、持续地散发出恒久的缠绵—这也是我父母的爱情,他们也常常吵架,一吵也惊天动地,但不会影响到爱情。母亲始终在炖红烧肉,因为父亲爱吃。父亲出差就会买回各地的面包,他说,因为母亲爱吃面包,他发誓,要让母亲吃遍全国的面包……就是这么朴素的爱情,不张扬,不作秀,不会像电视上去表达多爱,不会发短信,没有写过情书,现在还和当时的介绍人保持着联系,问到你是否爱她时,还脸红……

那些旧光阴中的老爱情,让我怦然心动,让我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不花哨,没有花言巧语,却有着最打动人的最饱满的情怀。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是我父亲对我母亲说过的最带有爱情味道的话了,引用的是沈从文的话。母亲当时就哭了,回家就开始操办自己的嫁妆:两个暖壶,一张床,几件衣服,还有送给父亲一支笛子。

在这个“泛爱”的年代,在把“我爱你”当做“你好”来说的现在,我知道,沉溺并追忆这样的爱情让我心酸,我看出光阴中泛着苍绿,而母亲们的爱情,闪着温暖的银光,一点点地照亮着她们的日子,一点点地浸染着我们的时光。

第26篇、爱情故事每天晚上的电话

再婚20年后,老林和老芳分手了。

其实,最初儿女就不同意他们结婚。现在老林的儿子定居上海,老芳的女儿落户天津,不久又都有了孩子。儿女都来电话让他们过去帮着照看。

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哪一个都得帮。那一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两人离开了老家,一个去了南方,一个去了北方。

分手时,老林和老芳约定,长途话费贵,挂念了就在晚上10点钟打一个电话,响两声表示平安,响三声表示要对方来见一面。

想不到,这一别就是10年。

每天晚上10点,老林和老芳房间里的电话都会准时响两声。有一次,老林的儿子打电话给老芳的女儿:“我爸最近一直卧床不起,每到晚上10点,他都让我帮他按两声电话,向你妈报声平安。爸的时间不多了,让你妈来见他一面吧。”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还是算了吧。”

老林的儿子不高兴了:“你妈身体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就不能让她来见我爸一面呢?”

老芳的女儿还是坚持:“不,太远了,还是算了吧。”

几天后,老芳的女儿打电话问:“你爸现在身体好些了吗?”

老林的儿子哽咽着说:“他昨天去世了,临走前还念叨着你妈的名字……”

电话那头,老芳的女儿过了许久才说:“现在可以告诉你了。其实,3年前我妈就去世了。临终前,她一再叮嘱,不让我告诉你们,还说每天晚上的电话铃一定要响,这样你爸才安心。”

两人隔着电话线,一齐哽咽了。

第27篇、爱情故事掩埋了七十年的爱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是开玩笑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在穿着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能力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经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没有人知道其中她经历过的苦难。当年轻人谈起她时,只会不屑地笑一声,说:“疯婆婆。”是啊,谁还相信似乎痴人说梦般的爱情传说呢?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讯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所有人都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盯着她,以为她神经出了毛病。

埃利斯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着说:“是的,我要嫁给他,在他的葬礼上。”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瑞典。有许多欧洲的诗人为埃利斯写过诗。有人说天长地久不过是爱情中的奢望,爱情的保鲜期,经过科学研究,也只有七个月那么短暂。其实,爱情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第28篇、爱情故事你若真爱花落也在

忽明忽暗,如梦如幻,这样的灯光,迷住多少梦中人。台下,黑压压的一片,“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台上雾气迷漫,主持人仿佛远在白云间。

终于,铃声响起,狂欢渐止,主持人从白云间现身。他微笑着面向台下,说:“今天的晚会即将结束,在我们说再见之前,大家探讨一下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知道!”台下几乎是异口同声。

主持人挥挥手:“那么,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在场所有的男士。”台下嘘声一片。

主持人开始发问:“你能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守在她家门外送上那枝刚刚采摘的玫瑰吗?”台下毫不犹豫,一齐举手。

主持人又问:“你能在茫茫人海的万紫千红中认出她的背影并且目不斜视、心甘情愿为她擦去鞋上的污泥吗?”台下举手的人减了一半。

主持人再问:“你能在她人老珠黄或惨遭毁容后依然如初、痴心不改地为了她毅然放弃你的幸福和快乐吗?”台下沉默了一会儿,缓缓举起几双颤抖的手。

主持人的目光凝注在这几双颤抖的手上,眼睛似乎开始发亮,但声音却变得很轻,缓慢地说:“最后,你能在大难来临的时候面带微笑、从从容容地紧紧握住她的手吗?”一瞬间,台下一片静默……

当灯光再次闪亮,台下已经空无一人,主持人潸然泪下。其实,主持人多么想大声告诉每一个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一种美妙、快乐的感觉,而是一生一世的相依相伴、风雨兼程,并且生死与共。

或许,在多数现代人看来,爱情,只是通往婚姻的一条美丽的路,到达目的地,路也就到尽头,无须再往前走。天使在爱情中,魔鬼在婚姻里。长相厮守的岁月,矛盾是难免的,能坚持“执子之手,与子相悦”已经难得,很少有人做到“生死相许”。

然而,世间总是有真爱的,甚至至情至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唐山大地震的时候,因为是发生在深夜,人们已经睡熟了,所以,许多人是在睡梦中离开人世的。在市区一栋普通居民楼里,有一对普通的中年夫妻也在沉睡。剧烈的晃动将丈夫惊醒,他在蒙眬中依稀听到外面有人喊:“地震了,快跑啊!”他本能地不假思索地翻身下床,夺门而出。但当他冲到门外时,马上意识到妻子还在屋内。他回头往床上望去,看到妻子脸上挂着宁静的微笑依然在睡。这时候,墙已断裂,房顶就要塌陷。他很清楚,如果回去唤醒妻子,已没有时间再次逃生,必然双双殒命。但若就此离去,情何以堪?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他转身冲回屋内,冲到床边,拉起猛然间惊醒的妻子,紧紧地抱在一起,眼睛里随即溢满平静和安详……

这个故事石头听了也会心碎,太凄美。

人们总是向往完美。那么,完美的爱情是什么样呢?这个问题,曾经有人问琼瑶。琼瑶想了想,回答说:“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对白发皤然的老夫妻手携手走在夕阳微风之中,你问他们在一起还快乐吗,彼此还有说不完的话吗?如果他们向你微笑点头,那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爱情’了。”言情专家的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完美的爱情,在于情长,无关风月。

其实,爱情本来就这样简单,是你的心将它变得复杂。它本身不需要装扮得高雅和深沉,只需你把“与子偕老”刻骨铭心。爱情不必追求精彩绝伦,看过风起云涌,会觉得细水长流才是最美丽的风景;爱恋不必追求惊天动地,每天一觉醒来,只要看到对方脸上绽满微笑足矣。

既然伊人如花,那么绽放之后,总会枯萎,乃至凋零。

你若真爱,风雨同在;你若真爱,花落也在。

女人很容易被爱情蒙住眼睛,蒙住之后,便喜欢做梦。每个女人都有两个梦:一个是希望自己永远年轻,另一个是希望永远做丈夫眼里最爱的风景。

男人要学会感动。你若感动,请让她,梦一生……

第29篇、爱情故事有情人别成眷属

她爱上了他,在内心里偷偷地爱。而这一爱,就是二十多年。这其间,他早已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她,仍孓然一身。

问她,悔吗?她摇摇头,笑道,不,我很充实。一个人,就这样日日夜夜孤独着。

突然明白过来,爱一个人,其实并不一定非要得到。有一个作家说过一句话:“有时,爱之无奈,恰恰是因为有情人终成眷属。”初看,并不怎么理解,细细品味,却觉出人生的无限苍凉。

我认识两个人,他们当年就是冲破层层阻力走到一起的,为此,她的父母与她断绝了关系,他的父母也没有送给他们多少东西,他们就那样自力更生建立了一个家。我们一直以为他们历经风雨,应该更懂得珍惜,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可是,他们却早已分居。

梁祝的故事千百年来一直被世人传颂,还有宝黛无望的爱情之所以美丽,也许都是因为有情人没有成为眷属吧?试想如果祝英台换上女装,在烟熏火燎的厨房里满手油腻地洗着一盆脏碗,梁山伯会不会连握她的手都不想握?试想如果梁山伯婚后还是一副书呆子相,不知道创业发财致富,而是让祝英台这样的千金小姐跟着他受苦受累甚至连饭都吃不上,两人还会有十八里相送到长亭那样的浪漫与缠绵吗?

没有人再会对自己身边天天看到的那个人有什么激情,激情早随着平平淡淡的日常生活而消失,于是又有人打着渴望激情的幌子去婚姻外寻找另一份情感,有情人终成眷属又成了另外一份无奈的祝愿。

也突然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有情人别成眷属,也许才是真正美好的祝愿,它可以成就一些凄美的爱情神话,它可以让有爱的心永远爱着,它可以让我们的心永不孤独。

第30篇、爱情故事老了说爱你

婆婆是公公用独轮车娶回家的。

是父母的媒妁之言,两个不曾见过面的青年男女,定下了亲事。迎娶日那天,公公推着独轮车,来接婆婆。婆婆大哭着不肯上独轮车,她设想过婚礼的种种,却没想到,原是这样的简陋与不堪。一路之上,独轮车吱吱哑哑,婆婆的一颗心,被碾得七零八落。

穷家里,家徒四壁。新媳妇第一顿饭就犯了愁,拿碗去米缸里舀米,米缸里空空的。她只好提着篮子去地里挖野菜,才出门,眼里的一泡泪,落得缤纷。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日子,总得过下去。

很快有了孩子,一个接一个。五个小人儿,一字排开,五张小嘴,朝着婆婆要饭吃。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地里面长出的粮食总是少之又少。公公说,我出外找生路吧。哪里找?海里面找。家的东边,就是大海,海里面盛产海货。公公跟了一帮渔民上船,东漂西泊,历尽艰险。这一漂泊,就漂泊了大半辈子。

一个家,就全靠婆婆支撑了。她推着独轮车,带上两个最小的孩子,去荒地里割草挣口粮。心里记挂着海上作业的公公,一听到海里面又死了入,邪心,就提到嗓子眼上。人疯了般地往外跑。跑哪里去呢?不知道。东边是大海,只管沿着路往东跑。半路上,遇到公公回,公公骂,你慌什么慌?婆婆哭叫一声跪倒在地,你这死人哪。

寻常日子,聚少离多,心里面有牵挂,见了面,却没有过多的温情。都是不善于用语言表达的人,都是急性子,这一个的心思,不被另一个理解,所以磕磕绊绊多,三句话不投,就吵得鸡飞狗跳的。婆婆一气之下,曾领着最小的儿子,即我的老公,玩离家出走的把戏。可才走到屋角头,就后悔了,站着抹了两把泪,又回了家。公公的气还不曾消呢,却在摆碗筷的时候,第一次为婆婆盛了饭拿了筷子。这日子,便又过了下来。

不知不觉,儿女们都大了。不知不觉,当年坐着独轮车出嫁的婆婆,已银丝满头。五十年的婚姻,半辈子的聚聚散散,所有的苦难恩怨,都复归平静。现在,婆婆和公公两个人,竟是谁也离不开谁了,一个才出门去转悠呢,另一个。就满屋子里找。常看到这样的景象:两个鬓发皆白的老人,一前一后地走在大街上,一般是公公走在前面,婆婆在后面跟着。阳光静静洒落在他们之间,满满铺开的,都是爱意和温馨。

第31篇、爱情故事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两个条件都还不错的男人同时追着宛言。公司聚餐上,宛言显摆地跟闺蜜大声嚷嚷:“荒地没人耕,耕开有人抢。”闺蜜说:“你的选择困难症又复发了呀。”

埋头吃着小青鱼的许思行横不啷当地来了句:“这么自信啊,你还是先搞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在追你吧。”宛言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地说:“你算哪根葱啊。”许思行也来了劲:“爷是好心提醒你。”“用不着。”宛言把一杯酒泼到了许思行的脸上,转身离开。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许久之后闺蜜告诉宛言,许思行那天是因为失恋才会讲话发冲。宛言说:“失恋有什么稀奇的。”闺蜜说:“他相当于丢了饭碗,因为对方是一富婆。我看见那富婆甩了他一巴掌。”宛言说:“活该。”

事实上,追宛言的那两人都是学过军事的,常常跟宛言玩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戏码。宛言对他们一有好脸,人家立马就摆起大爷的范儿。宛言但凡板起小脸,他们就又都贴了上来。

几次三番,宛言便腻了,直接把他们PASS掉。

那天,宛言在地铁里遇见许思行,她本不想理他,可他却打了声招呼,跟个没事人似地坐在她身边。

是怎么化敌为友的?她对他的深度鄙视是怎样被他扭转于无形的?宛言现在记不清楚了。反正她记得当时她跟他说过,自己一穷二白,不可能帮助小白脸完成任何人生理想,亦不可能跟个同样一穷二白的人裸婚。

许思行脖子一梗:“姑娘,你真是想多了。”宛言说:“得,那就不想了呗。反正又成了荒地,闲着也是闲着,有个人陪吃陪喝,讲个笑话逗个乐子也不错。”他们似乎有了某种默契,再次相处时则显得无比轻松。

宛言放弃了以前在男人面前装淑女的把戏,她在许思行面前素颜光脚披头散发,甚至吃起东西来也是狼吞虎咽。许思行会拿掉她嘴角沾着的米饭,会递条毛巾让她擦脸,甚至会花半天时间帮她打扫乱糟糟的房子。

宛言问他:“你是不是以前给富婆当宠物时养成的这习惯?”许思行的脸由白变红,说:“是的,你真是有福了。我若不在你这里练练,就会变得生疏的。”宛言揪着他的耳朵说:“人家有脚有手,你也有脚有手,干嘛放着人不做,偏要做个宠物啊。”许思行无语。

许思行拿着摇控器乱按,电视画面跳转到某电影,故事讲述的是一男一女光鲜亮丽地混迹于五星级酒店,目的是钓到有钱人,结果他们都走了眼,把对方当成有钱人。剧情有点搞笑,可是许思行和宛言都没笑出来。许思行甚至还骂了句:“怎么就连电视都配合着你打击我呢。”

宛言转过头,他们四目相对,她说:“吻我。”许思行没有客气。

他们逛街时,宛言会给许思行买衣服。回到家后,许思行很认真地找出购物小票把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放在茶几上给她。许思行没给宛言送过一份礼物,就算遇到卖花的小女孩,他都不肯掏出2块钱为她买上一枝玫瑰。宛言看得出来,许思行在这份爱情里,变得小心而又精明。

一次,宛言恼了,骂着让他滚。许思行就真的好几日不出现,非得宛言打电话过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地整出一件事情来,让他来帮忙。许思行来了也不提之前的事,而是很认真地疏通马桶。

末了,他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以后堵马桶要用点好通的东西,塞只袜子下去,意图也太明显了吧。”宛言哭了起来,许思行手脏没法给她安慰,她从背后抱住他的腰,说:“你拽什么拽,难道就不能先低个头吗?我又没赖着要嫁给你。”

宛言抱着的身体微微颤动,她发现许思行在哭。许思行说:“宛言,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就不能嫁给我吗?”宛言说:“真的假的?”许思行没有回答。

宛言只知道许思行是在舅舅家里长大的,因此她很想知道许思行的过往。可任凭宛言怎么威逼利诱,许思行就是缄口不提自己的父母。

某天下班,宛言在黄昏的冷雨中看到许思行撑着一把伞来接她。宛言觉得他猫着腰、身体向前倾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她不禁自问,自己真的要跟他这么不黑不白地混下去吗?当许思行拉着她的手走过斑马线时,宛言又想,或许就这样走下去也不错。

当初狂追宛言的一个军事男不知怎地回过神来,又策马扬鞭追起了宛言。送花、送巧克力,就连宛言喜欢的梁静茹的演唱会门票他也弄来了。宛言跟军事男去看演唱会,她手里挥着萤光棒,嘴里跟着梁静菇唱《没有如果》:“如果我说爱我没有如果,错过就过你是不是会难过……”她突然泪流满面。

宛言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她要跟许思行说再见。许思行眼睛红红地说:“宛言,我从来没有用爱情,亦没有用身体去跟你索取任何东西,你知道吗?”宛言替他擦了擦眼泪,说:“傻瓜,我都知道。我也清楚自己能给你什么,但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害怕这背后藏有不透明的心机。”

许思行脸色先变青又转白,他转身离开。天下着雨,他忘了带伞。

都已不是青春年少,宛言跟军事男的进展有些风驰电掣。他躺在她的床上揽着她的肩膀说:“没想到你这么容易被拿下,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宛言的目光犀利成一把刀,军事男仍不知闭嘴地说:“公司里的男同事都打赌说,谁要做上老板的乘龙快婿,大家就集体出钱请他去五星级酒店住总统套房。”宛言恼怒了,一脚把他踹下床。不论是打赌,还是他知道了她是老板女儿的身份,这些都是宛言忌讳的。她也终于明白,他们追她追得似是而非。

城市这么大,把一个人丢进去,就跟一滴水落进海里一样。宛言仍然坐那趟地铁,却再也没遇到许思行。

这愈发证实了闺蜜的说法。当初就在宛言决定要跟许思行挑明说她爱上他时,闺蜜迎头给她浇了盆冷水,说:“宛言,你当别人不知道你是啥身家啊?你以为你不穿名牌不开车不住公寓,你就是一平民老百姓家的孩子啦?许思行门清着呢,他们的触觉天生就敏感。”

宛言清醒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还真没本事去改变一个男人的价值观。没准那天他是故意在地铁里与她相遇的。一想到这,她的心就像被刀割成了很多碎片一样。紧接着,她出国了。

在异乡,她遇到个傻乎乎的老外,3天后他们闪婚。

宛言回国已是2年后。

她见到了发了福的闺蜜。闺蜜说:“早知道你嫁给体味那么重的老外,我当初就不该搅和你跟许思行的事。”宛言心里咯噔一下,问:“你搅和什么了?”闺蜜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说:“好啦,反正咱都这么老了,说出来也没关系。当初我都整拧了,许思行根本没有傍富婆。我看到的打他巴掌的那女人其实是他妈。”宛言“哦”了一声。

闺蜜又说:“他后来回家乡了,在小城的报社里上班,据说娶了个开花店的姑娘。去年他来这里出差时碰到我,于是问起你。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向你表白,他说他没条件配不上你。而且为了你好,他可以退出。”

一丝淡淡的笑浮在宛言的脸上,她问闺蜜:“你在哪儿做的发型,挺好看的。”

闺蜜显然不想扯开话题,紧接着说:“许思行最后还说了句挺打动人的话,他说,你若安好,便是他的晴天。”宛言又“哦”了一声。

她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很晴很晴的天却突然下起雨来。她扬起脸,脸上的泪水跟雨水混在了一起。

第32篇、爱情故事绿叶老公

是不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要有精确比较才能得出结论。

陆太太知道自己不算是美女,顶多也就和皮肤白净、身材匀称沾上点边,扔到人海里立刻就被基数庞大的同类淹没了,捞都捞不上来。

美女都是比较出来的。陆太太的公司里到处都是年轻貌美的佳丽,她眼看就要退居为当背景板的绿叶。但回家就不同了,只要和先生在一起,走到哪里都会赢得一片赞扬声。年轻、漂亮、有气质,这样的话,都是有老公陪衬的时候听到的。

陆先生长太太7岁,30岁那年修炼出了二尺六的腰围,40岁不到就朝二尺九的纪录迈进。肚子大,脸也瘦不了,把一双丹凤眼淹没在脂肪里。但他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说起话来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极具感染力,尤其在渲染细节方面堪称专家。另一项修炼得炉火纯青的功夫,是他无论说什么,最后都能落实到太太身上。比如他拿自己的皱纹说事:“我脑门上的这几条皱纹,深得都能夹死蚊子,没办法,天生就这样,我吃奶的时候就有抬头纹了……”然后瞅向太太,“所以我找老婆时就特别挑剔,有皱纹或者容易长皱纹的,抱歉。”大伙儿恍然明白他的意图,赶忙心领神会地夸起:“就说弟妹的皮肤好,你能娶到弟妹这么年轻漂亮的老婆,真是有本事。”

吹捧得多了,陆太太的美女之名在圈子里越来越响。那次,先生单位新进的同事来家里串门,进门就说:“早听说陆头儿娶了个美女……”话音未落,女主角从厨房里伸出头,挺不好意思地解释:“那都是他吹的,现在要让你失望了。”

同事肯定不会把失望表现出来,但陆太太早已习惯听到言不由衷的安慰,有了应对的办法,回头就招呼丈夫:“快!站我边上来!”

这一比,胖子陆就把普通版的太太升级为清秀佳人。这样的戏码演了十几次,他也不嫌烦,得意万分地为自己表功:“没有我这绿叶衬托,哪能突出红花的漂亮?”

绿叶老公不仅会从形象上衬托出太太的美,在突出老婆有内涵、能力强方面也功夫扎实。陆太太收入比丈夫高,别人家的男人也许会介意,陆先生却大拍太太马屁:“你不是都把钱给我管了,我管钱,你管我,正好。”他也不介意外人谈论这事,一次同学聚会吃饭聊收入,他笑哈哈对一桌人说:“我老婆挣得比我多多了!”太太赶忙用腿使劲拱他,先生却若无其事继续说:“有什么丢脸的,老婆比自己会挣钱,那是我眼光好,挑了个能干女人。我要能挣大钱,还能显出老婆的能耐?”

永远开朗以扮绿叶为荣的陆先生也有忧思重重的时候。那天正在吃饭,他突然语气沉重地对太太说:“这次体检,查出我血压有点高,身体有些问题。不像你,没心没肺吃嘛嘛香,你肯定能活100岁。我也就是活80来岁,剩下的那些年你一个老太婆咋过呀?不行,我得先给你找个合适的老头来照顾你,要不然我不放心……”话没说完,太太用手中的筷子使劲敲在他脑袋上:“让你胡说八道!”

说话间,陆太太的眼泪却大颗大颗掉到桌子上。

第33篇、爱情故事打败爱情的,从来不是距离

后知后觉中开始的爱恋

老陈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三那年,他坐在我的后桌。那时,我们都住校,每个周末,他都会和我坐同一辆公交车回家。若干年后,我才发现,那辆公交车并不是离他家最近的那一辆。老陈最后一次陪我坐公交车时,要了我的手机号。我们沉默了一路,什么都没有说。那一年老陈是我们学校唯一一个考上飞行学员的学生,而我只考上了本地最普通的一家院校。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始拼命地思念老陈。我的后知后觉,让我变得无比懊悔没有要他的联系方式。唯一的希望是,老陈能给我打一个电话。

大约失眠了整整两个月后,我接到了老陈的电话。他说:“我没有时间与你拐弯抹角,我们每个人只有2分钟打电话的时间,你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我想了3年。”

20岁的我并不知道,那叫异地恋。老陈经常会在晚上下课之后排很久的队,在仅有的两分钟时间内,给我打1分30秒,然后给他家里打30秒。他话不多,会问我那里的天气,问我的身体,我也想和他聊点别的,可往往是,每次白天想好要说的话,到了拿起电话的那一刻,只剩下两个人在电话两端尴尬地“呵呵”。

我一直不敢把我与老陈恋爱的事告诉父母,因为在他们心中,身边触手可及的人,比所谓的爱情牢靠得多。

为父母放弃爱情

我和老陈的恋爱终于在22岁那年,被父母发现了。那个夏天,我去接从东北回S城的老陈。出火车站时,父亲看到了我和老陈,眼珠子突然瞪得很圆。

第二天,我们家就发生了一个电视剧里才有的桥段:父亲大约知道第二天我会与老陈一同过22岁的生日,于是,收了我的手机,把我反锁了整整一天。那天,父母坐在我的床前,说了很多。他们希望子女能够不为爱情活得太辛苦,希望有一个人能够陪伴我左右。然而异地恋做不到这些,爱情或许可以有距离,但婚姻不能,他们不放心我一个人。

说到这里时,我哭了。22岁那年,我为了父母之爱,放弃了与老陈在一起。与老陈分手之后,我没日没夜地去图书馆读书、没日没夜地写稿。而老陈也没有再给我打电话。毕业的那年,我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老陈给我的QQ发来信息:祝贺你,等我。毕业的第二年,老陈没有成为飞行员,但作为参谋,争取到了唯一一个他们学校分配到H城的名额。

在我25岁的那年中秋节,老陈在QQ上留言:“我来H城了,如果你还没有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没有给我打电话,只是想保留一点颜面。万一被拒绝,也不必亲耳听到,隔着屏幕的字,没有温度,不至于太伤心。

我说:“那在一起吧。”

对于我的决定,父亲说:“你长大了,自己高兴就好。但有两件事要保证:一是在结婚之前,不要怀孕;二是不要影响工作。”父亲的眼中褪去了往日的决断,变得柔和而慈祥,但他还是和往常一样,语重心长,会担心许多事。

一旦笃定,所有的爱都将开花结果

S城与H城不算太远,但毕竟是两个城市。老陈到了部队后,工作格外忙碌,时常加班到晚上两点,周末也没有休息,于是,我成了那个奔波的人。

我第一次去H城,老陈请一个小时的假去车站接我。那一年,他还没有买车,需要转两趟公交车才能到达。公交车里,老陈还是喜欢坐在我的身后,转头的时候,时常看到他看着我的背影出神。他说:“那是一种多少年来追了一路,终于快成功了的感觉。”

两个人相聚时,我睡得早,老陈加完班回来,我已经睡着了。与老陈唯一的相聚就是早上的那一顿饭。这样两地奔波的日子,我们过了许多年。日子不惊不喜,所有的惊喜,好像也都平常。似乎我和老陈从来都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大吵大闹,就好像多年夫妻,所有的争执也都寻常。

许多人问我:异地恋,怎么坚持下去?我时常觉得,所有的爱,一旦笃定,是可以按你们期望的轨迹顺利推进的。2014年初,我和老陈结婚。所有的仪式有板有眼,一样不缺。结婚两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了房子,老陈每周会开着车回家,和我们共度周末。

前不久的一晚,老陈加完班,已经2点多了。他给我发来一条信息:我刚刚骑了自行车回宿舍,心想,30岁,离20岁那年的表白,都整整10年了。可我依然可以记起十八九岁时初遇见你的模样,永远抬着头认真的样子,还有你吃着棒棒糖发呆的样子。

这些年,和老陈在一起的时光,我渐渐相信一句话,所有的在一起,从来都只与“爱情”有关。

第34篇、爱情故事转角遇到爱

黄昏,居民楼下陆陆续续聚集了不少老人,一边摇着扇子纳凉,一边说说话唠唠嗑儿,十分热闹。

老人都是这里的住户。这是个老小区。楼房都是6层的,没电梯,住在上面的老人,上下楼就很不方便。以前,经常能看到住在楼上的老人,手里拎着个小椅子下楼。椅子除了来到楼下坐坐外,主要的功能还是上楼回家的时候用,爬一层,放下椅子,坐一会,喘口气。养足了劲,再爬一层。有的住在楼上的老人嫌费事,干脆不下楼了,成了宅老。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3楼的转角处,放了一把椅子,以为是谁忘记拿回家了,但很多天过去了,椅子一直在,显然,椅子是谁特地放在那儿的。上下楼的老人,爬楼梯累了,走到3楼转角处,正好在椅子上坐一坐,歇歇脚。3楼转角处的椅子,成了楼上老人的中转站。下楼的老人,慢慢多起来了。

不久,5楼、4楼、2楼的转角处,也都分别放了一把椅子。有的是木椅子,有的是竹椅子,2楼放的竟然是一张小型的旧沙发。没有人知道是谁放的,也许是哪位住在楼上的老人,也可能是某个家有老人的年轻后生。有什么关系呢。拐角处的这几把旧椅子,给上下楼的老人,带来了很大的方便,纵使是住在最高的6楼的老人,现在也敢下楼来了。楼下有一小片开阔地,那是老人们聚集的地方。

楼梯转角处的椅子,成了这幢老居民楼的一道风景。

可是,问题也暴露出来了。老楼房,楼梯本来就窄,又放了把椅子,上下楼就有点碍手碍脚,特别是搬动大一点的家具物什的时候。某天,一位住在4楼的中年男人想出了一个办法,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把可以折叠收起的椅子,然后,在拐角处的墙壁上,钻了几个眼,将折叠椅安装了上去。需要坐的时候,将椅子放平,贴墙而坐,不需要的时候,就将椅子再靠墙折叠起来。一点不碍事。

折叠椅受到了老人们更加热烈的欢迎。一位做小生意的居民,自告奋勇拿出了一笔经费,又购置了4把这样的折叠椅,将2楼以上的拐角处都安装上。

老人们开心极了,上下楼再也不那么艰难了。除了可以每天下楼,和老伙伴们见见面、聊聊天以外,最让他们开心的是,他们甚至可以邀请以前的老朋友、老同事、老伙伴,上自己的家里做做客了。住在楼上的老人,已经很久没有互相串门了,上下楼对老人来说,都太难了。现在,他们在发出邀请的时候,不忘叮嘱老伙伴一声,楼梯口都有一把折叠椅,可以坐下来喘口气,不着急啊。

这是发生在我所居住的杭州城的故事,这幢老式居民楼拐角处的椅子,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让附近居民楼里的老人们艳羡不已,不过,别急啊,据说,政府已经拨出专款,在所有老居民楼里推广。

转角处的一把椅子,让我们感受到了对老人的关爱和温暖。有时候,爱就是这么简单。

第35篇、爱情故事不朽的爱情

而今,她却与我阴阳相隔,她的美丽,化成了白色的灰沫,静静地躺在花丛之中,带着我们的情和爱,随一阵燥热的海风,去到一个冰冷、寂寞的世界。

中午时候,我还接到她发来的信息,说十分想念我,想我抽时间去看她一眼。我没有回复,只顾忙自己的工作。

傍晚,我却接到她身边一位朋友的电话,他说张宁三天前就死了,死于一场舞台大火,同时还有两位负了重伤。

怎么可能,我中午才收到她发的信息,而信息又是从何而来?

于是,我马上联系到她过去的几位好友,一问具体情况,他们不是说不清楚,要么就说没有听说。

是真是假,我一定要弄清楚,若是她真走到这一步,我还是要去看她最后一眼,送送这位美丽的故人一程。

再说,我们相好这么多年,她一直就说,她最爱的是我,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个,我才是她唯一的真爱!

现在,她若真离我而去,作为生者,我只能以花圈、挽联表达对她的哀思,一些是非恩怨不一笔勾销,难道还让她带到阴间去?

而一想到,我们一直谈得好好的,正着手购房买车,婚期订在前年国庆,发现她与一位市局官员架上一腿,我就离开了她,而她却一直在关心我,还时而打来电话问候我的工作、身体状况。

过去,她时时与我讲,如果有一天不唱歌了,就租一间当街的商铺,开一个服装城打发时光,要不就陪我旅居澳大利亚。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弄清楚,她真死了,我一定要参加她的葬礼,不管她生前是人家的二奶还是三奶,我作为一位生者,理当要为她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晚上,我才联系上她的经纪人小赵。小赵一听是我,就说情况千真万确,她的葬礼三日后在她的公寓举行,并再三叮嘱我,前去参加葬礼深表欢迎,前提是要尊重逝者,不能闹事!

至此,我倒真想问问小赵,我与她是正大光明地谈恋爱,她现在人都不在了,我还找她闹什么?

论情论理,不管她生前做过什么,再对不起我,我也不会有生事的念头,总不至于跑到她一位死人面前去大动肝火!

那天,天空飘洒着沉重的热雨,我开着车来到她的寓所,向这位美丽的故人道别,由衷地表达一份深切的哀思。

哀乐四起,我由一位领班模样的小姐领到签到处,签上名字,另一位小姐前来帮我在左臂扎上一条青纱,在胸前别上一朵白花。

接着,我便由一位男士领着进入灵堂,看到鲜花丛中放着一张写字台,上面搁着一只精致的黑色的骨灰盒,四周被花圈和挽联掩映,气氛肃穆,除了几位服务生,没有看到一位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

仔细一看,那一只骨灰盒价值一万多元,用象骨精雕而成,上面立着她一幅生前的照片,像框四周绕着黑色的纱缦。

蓦地,看到她那笑靥,我仿佛回到了从前与她相依相伴的日子,一些美好的往事又历历在目。

随着低婉的哀乐,我深情地三鞠躬,沉痛地表达了对故人的哀思和吊唁。

顷刻,刚才领我进门的男士示意我过去,又将我领进她生前起居的卧室。

睹物思人,我看到几帧她生前拍的写真照片,还有她读过的书、化妆盒、自录的歌碟,我马上又想起她那美丽的容颜。

而今,她却与我阴阳相隔,她的美丽,化成了白色的灰沫,静静地躺在花丛之中,带着我们的情和爱,随一阵燥热的海风,去到一个冰冷、寂寞的世界。

不一会儿,那位男士上前,对我说一声节哀顺变,便把一本厚厚的笔记捧到我的面前,叫我好好地珍藏,说是受主人之托转交于我。

我不经意地翻开折过的一页,立即看到一行隽秀的笔迹,今生今世离不开你,我永远爱你!

生怕看错,我看得特别仔细,不错,我完全认得,这的确是出自她的手,一字一句,浸透着她的心血,记录了与我相识、相恋,以及分手四年时间的心理历程。

特别是她写的那一个爱字,一撇一捺,深深地剜刺着我滴血的心,好像刺透了我的五脏六腑,疼痛万分。

回到灵堂,我才想起自己献的花圈和挽联还搁在车里,没拿进来。

随后,我看到了张宁的妹妹张敏。此等场合,她一定得来,一点儿不值得大惊小怪。张敏看到我来,望着我点了点头。

上前一步,我来到张敏的面前,把那条信息给她看,问这是咋回事儿。张敏只说不清楚,转身忙别的事情了。

接着,我又去问小赵,知不知道张宁的手机,小赵却说,出事之后,谁也没有看到过她的手机。

一出灵堂,我赶紧拿出那本笔记,并一把压在座垫下面。

突然,我看见一辆熟悉的红色宝马紧挨着我的蓝鸟右侧开来,转身一望,我顿时张圆大嘴,看到那位开车的女士,就是令自己刚才一直停留在灵堂追思,令自己终生难忘的那张美丽的面孔,只是在她那白嫩的脸上,扣着一副蓝色的变色镜。

她不是张宁,那又是谁?

随即,我打火起步,踏着油门儿加速猛追,看看到底是不是她。

眼看要追上,她一加马力,又渐渐地把我甩在后面。

我看追不上了,就一脚将车刹住,摸出手机,拨打她的手机号码,对方的手机嘀地一声接通,却一直听不见话音,只是传来几声喇叭的鸣叫,同时夹杂着马达响,随之就是她那唱红大江南北的歌声。

爱你一万年,啊……啊……我像小船寻找港湾,不能把你忘记……我爱你一万年,哦……哦……

残阳如血,我独自来到海边,张宁的手机又嘟地发来一条信息,亲爱的,我在你前方等你!

第36篇、爱情故事从未表白的爱

她衣兜里装着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写着:“今天我出嫁了,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头发乌黑,短齐耳边,一双大眼睛,格外亮丽。她初三时喜欢上班里一个男生,男生不很高,健壮却很斯文,爱踢足球,成绩也好,老是考第一名。她从来没有向他表白过,认为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好了。她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就要暗暗高兴半天;放学不回家,在球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每天在小纸条上写一句最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放在罐子里。

他俩一直同班到高中毕业,她考上一所不是很有名气的大学,而他却上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入学后,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她很努力,苦学4年只为考上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一次同学聚会,大家看到她那样落落大方,风采依旧,禁不住心生羡慕。他见到她也心神一动,但他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臂。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住心里的失落,淡淡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考上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却没有考研,找了份很好的工作。她过着单调枯燥的学生生活。一次放假回家,母亲说,“女儿,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走进房间,从箱子里拿出一罐装得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

研究生毕业,她顺利地找到了一份工作。而他已经自己开了公司,生意红火。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她出席了他的婚礼,婚礼主持人说,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学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她心里荡起幸福的波澜,仿佛他身边那个花容月貌的女子就是自己。

过了一年,她嫁给了一个同事,两人谈了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她喝多了酒,吐得一塌糊涂。她衣兜里装着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写着:“今天我出嫁了,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一直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天,在街上遇到一个高中时的同学,聊到他,生意失败竟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找了好几天,终于在一家小酒吧见到他。她递给他一本存折,是她和丈夫所有的积蓄,她对他说,“我相信你能从头再来,东山再起。”他打开存折,108万的巨额数字让他不可置信,亲朋好友曾一度听到他说“借钱”就冷眼相向或避而不见。她只是一个让他已经淡忘了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他很惊奇,她淡淡一笑:“朋友应该互相帮助。”后来,她丈夫知道了,一个重重的巴掌甩过去,她晕倒在地。丈夫说:“百万存折,不打声招呼就给了人,你是不是看上他了?”她心里很踏实,她不怪罪丈夫,她心甘情愿接受丈夫这重重的一击,她没有流泪,也没有说话,虽然她从来没向别人承认她爱他,她也不否认她爱他。

他的公司八年后成为省内同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大企业之一。

他带着300万现金和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书来到她家。她丈夫乐呵呵地说:“不必客气,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丈夫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了字。她说:“留下来吃顿饭吧。”他答应了。饭菜端上来,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诸如苦瓜、老南瓜、辣椒肉丝、红烧牛排等等全都有。但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他心里释然,自己想多了。临走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希望你们到时都来。”她以为是他又有什么分公司开业,不以为然,接过请帖随手放在茶几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筷,她丈夫高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你这个老同学,又娶第二个女人了。”她手一颤,被一个破碗口划了一下,血涌出来,滴入洗碗盆,她看着盆里泛红的水,想起那个女子的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可那个女子,那个副市长的女儿早就把他给“休”了。

一晃她已年逾花甲,一天突然昏倒,送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把她丈夫叫到一边。她是个聪明人,叫住医生:“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她拒绝住院,回家为自己准备后事,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而他是最后一个来。她躺在床上,神智不清,但看到他手上的幸运星,立刻清醒过来:“这是给我的吗?”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说:“是,是我给你的。”这颗幸运星是他出机场时,一位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给他的。他把幸运星放在她的手中,她紧握着,又放在胸前。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叠的,她说:“我还有20罐幸运星,我去了以后,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一起火化,好吗?”说完,她合上了眼睛,平静而安详。

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回家时,他发现身上还有两颗,心想,留个纪念吧。

他老了。他戴着老花镜在花园看书,4岁的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跑到他面前:“爷爷,这上面写的什么?”他看了第一张纸条,上写:“黎辉,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好好看。还有‘8’这个号码我喜欢。”他皱皱眉:“这纸条从哪儿来的?”“是你放在书桌上的那两颗小星星里面的。”他愣了,看第二张纸条:“辉,有一种幸福是有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什么都明白了,顿时泪流满面。

第37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醒悟

在没有遇到女孩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平凡最自卑的男孩,一米五八的个子,长相普通的脸上还夹着几颗红斑。在大学里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没参加任何社团,也没有做过任何兼职,他的生活就是寝室——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当然也谈不上交女朋友了,他一直以为像他这样的男生没有女生会感兴趣。

直到认识了她——电视台的一位记者。他们的认识也很有缘。那次五一节他回家,在大山深处遇到了迷路的她,她本是想去采访一位隐世的奇人,他很荣幸地当了一回向导,他们聊得很投机,分开时各自留下了联系方式,原来她和他在同一个城市工作。

难道这是天赐的缘分,这样想着时,他就幸福得睡不着觉。回到城市时,她发现女孩居然在公司门口等他,“为了感谢你上次的帮助,我请你吃顿便饭,赏脸不?”女孩大方地说。他愉快地答应了。在高雅的餐厅,他饶有兴趣地欣赏着她吃饭的姿势,他喜欢这种浪漫、温馨的感觉,他也喜欢女孩举手投足间所散发出来的气质。他想,这也许是他这辈子吃得最开心的晚餐了。

吃了饭,他邀请她到他的住处小坐了一会,他的房间里还住着一个阳光男孩,叫川,长得又高又帅。出来时,他看见他们谈笑风生,他突然感到了一丝醋意。那一晚,他失眠了,他想他是找到了爱的感觉。但是女孩会喜欢他吗,像他这样的男生,平凡如一颗大路上的小石头。他想找个人咨询。川听了他的想法,一脸的惊讶,“你怎么这么不相信自己呢,要不我给你打听打听吧。”他相信了他,一直以来他都把川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他把她的号码给了川,然后川像一阵风似的跑了。他突然感到一丝莫名的哀伤。

后来她会常来他的住处坐坐,然后三个人一起吃顿简单的晚餐,她每次都会把川喊上,有一次他因公司临时加班走了,回来时他看见他们还坐在那里畅谈。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女孩也有点尴尬:“我还有点事,我得回去了。”他本来想去送,但川比他先了一步。

他怀疑起自己的直觉,也许女孩并不喜欢他,他来这里只是为了接近川,看到川走开时那得意的表情,他感到心被狠狠刺了一刀,鲜血淋淋。这么想着时,他感觉自己是在一厢情愿了,女孩那么优秀那么漂亮,他这只青蛙怎么配得上呢。其实他很优秀,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只是他自己不这么想。他一直都在自卑中生活着。

他开始有意识地避着女孩,该六点下班的时候,他会拖到八点,有的时候他干脆在办公室里熬夜。他一心扑在了工作上,但只要一停下来,他的眼前就会飘起女孩的影子,他明白他是中了情毒,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他一直这么执着地认为。他是个内敛的人,当然也谈不上表白。后来他干脆搬到外面去住,有几次他在公园里散步遇到了女孩,他总是会提起他,“其实川挺不错的,人帅,脾气又好。谁要是嫁给他,肯定很幸福。”他这样说着时,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其实他很想说的是。“今天晚上,我们一起散步看星星去,好吗?”只是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

有一次他在公园里看见他们了,川想去牵她的手,被她甩开了,她向后转头的时候一眼瞥见了发呆的他,他开始疯狂地跑,他没有想到她会在后面追——他知道这个消息时他人已经在上海了,他离开了公司,他一直执着地认为他的春天永远不会开花,有时他干脆把这归结于他的宿命,小时候有个算命先生就这样说过,他不得不相信命,他一出生,上天就这样安排了他的结局。

后来他又听说女孩曾经来上海找过他,但当他醒悟的时候已经迟了,川和她好了,他也就没有去找她。

伤心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去喝酒,那个时候他才知道是自己错过了爱情的航班,命运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都给予了上船的票,只是他自己没有把握。一年后他被公司任命为东南地区执行总裁,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下飞机后,他买了一盒她最喜欢吃的口香糖,在广场里漫无目的地走着。经过一片花丛时,他突然发现对面有一个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孩正朝这边望着,清风托起她的纱裙和一头飘逸的长发,在朝阳的映衬下,宛如一片轻盈的红云。

他愣住了,这身影太熟悉了。只有片刻,他飞也似的朝那片红云奔去。他看着她,轻轻地问:“你的船上还有位置吗?”她说:“你的票还在。”

他把她深深抱住,泪雨纷飞!

第38篇、爱情故事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

初恋时,男友说他非常爱我。我问他:“你为什么会爱上我?”男友对我说:“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听了男友的话,我深信不疑。

后来,我们因种种原因分手了。分手半年后,他又来找我,希望和我恢复恋爱关系。

我问他:“我们已经分手了,你为什么又来找我呢?”

他说:“我又相了几个女孩,有的长得太丑,我不喜欢;有的长得漂亮,但是家却是农村的;有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她本人却没文化;有的又漂亮家里又有钱,家也是本市的,但是她的大小姐脾气我又受不了。转了一圈我才知道,我最爱的人是你。你有文化,长得秀气,家庭条件又好,我只对你有感觉,我只爱你一个人,你才是最适合与我结婚的人。”

听了他的话,我明白了,原来,这个自私的男人是带着一颗功利心来找我的。他以前所说的“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全是骗人的鬼话。我对他说:“对不起,我不是你的替补队员,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

两年后,我在一个旅游团中,遇到了现在丈夫的母亲。那次旅游中,有位阿姨中暑了,大家都很焦急。幸好我带了解暑药,拿出来给阿姨吃了。很快,阿姨的中暑症状得到缓解。这位阿姨是一个人出来旅游的,身边没有照顾她的亲人,我就承担了照顾她的工作。阿姨的眼神看起来有几分像我的妈妈,让我觉得很亲切。旅途中,我们聊得很开心,她给我讲了很多她的人生经历,让我受益匪浅。

那次旅游结束后,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我和阿姨住在同一座城市,闲时,我还会去看望她。她知道我还没有对象,就把她的儿子思佳介绍给我。思佳是一位中学语文教师,气质儒雅,很文静,很内敛。他学识渊博,做人却很低调。我们有个共同的爱好,都喜欢文学和书画。我们常常在一起谈论文学、探讨人生。市里举办画展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看画展。

我们的感情发展很顺利。当他拿着戒指向我求婚的时候,我问他:“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爱上我?”

我想他或许会回答说:因为我们在一起交谈,很有共同语言;因为我们都喜欢文学和书画;因为我们对很多事物的看法是那么一致。然而,他却回答我说:“你有很多优点可以让我爱上你。但是,你最打动我的品质是善良。因为善良,你结识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把她的儿子介绍给了你。在那次旅游中,你悉心地照顾了我的母亲。那么,请你接受我,让我用一生来照顾你!”

一枚闪光的钻戒被他戴到了我的手指上,我心里很温暖,也因此明白:爱一个人是真的需要理由的。

第39篇、爱情故事婚姻,愈素朴愈沉稳

若说恋爱是灵动的水,那么,婚姻则是沉稳的山。生在渺渺俗世,女子固然青睐水一般的缥缈、空灵,但那只是明媚青春里的一时之念,当日子如积雪般愈落愈厚,少女之心渐渐由蝉翼般透明薄亮蜕变至玉石般温润厚重,渐渐历练作一颗女人心,更加渴盼的生活,想必已如大山一般坚实、沉稳,只求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自然而然地,最美满的婚姻,定然不以浮华为底色,而会呈现出平实、厚重的深色调。

见过一对有口皆碑的模范夫妻,夫妇两人曾经也有过一段浪漫的爱情,可年华易逝、容颜嬗变,妻子终究是在岁月中熬成了婆,但丈夫却在人到中年时越发地散发男性魅力,又是社会上呼风唤雨的风云人物,自然很受各式女子的青睐。但他们的婚姻之舟,始终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很安稳地航行着,风雨不动安如山。很多人不禁在背后悄悄猜疑着、试探着:难道如此风流倜傥的他,真的没有“第二春”吗?他就真的能安于这渐趋平淡的婚姻吗?是,他确然是安于婚姻的。平日里,她依旧只着朴素衣裳,留素青长发,素面朝天,安详行走着;而他,虽头顶无数光环,却并无喧妍心、邀功意。每每他们走在一起时,虽不再牵手,步调却已是惊人一致,是一对相濡以沫了多年的好夫妻,他们,还会如此般相互信任地默默走下去,走尽嵌于彼此生命中的大好时光。只因当年在求婚时,尚是毛头小伙的他,很是信誓旦旦地对她说:请相信,你是我流浪万水千山的最终宿地。只这一句,胜过美言无数,只因这句话有着素朴的沉稳,为婚姻所能承载,所以,她一直坚定地信任他。

考验一个婚姻的稳固程度,往往在于一些微小的细节。望着这个终日驰骋在外、不尽风流的男人,作为妻子的她,不是没有隐忧。可担忧又能如何?老夫老妻了,她终究不能完全介入他的生活,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

知道他坚如磐石的深爱,是在她丢了手机的那次。那天,她去超市购物,回来时一摸口袋,手机竟不翼而飞。她一人呆坐着,心疼了半天,却又不好启齿。他渐渐觉察到她的反常,便走过来询问。知悉事况后,他爽朗地笑开,直说她像个孩子,手机丢了再买一个就是了,哪来那么多愁肠百结?说完他立马走出家,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握着一只新款的手机:“喏,这个给你用!”她的心里一暖,接下新手机,再看他自己手中握着的,却依旧是前几年买的旧款手机,而他帅气的脸,正笑得那么灿烂。她恍若梦回初恋时节,心中流淌着温情、感动与一丝浪漫,只是,这些美好的情愫,较之初恋时更厚重,多了一分婚姻的沉稳系数在里面,是浓浓郁结着的一生也无法了断的情缘了。

正是经历了那次丢手机风波,她才愈加对他们的婚姻充满了信任、珍惜与感恩。她想,他们都在岁月中愈加熬得成熟,他对她的爱,不再仅仅停留于当年那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而是沉淀得愈加醇厚,变成此生为她遮风挡雨的一幢古朴的石屋——愈素朴愈沉稳。

第40篇、爱情故事“解救”工作狂丈夫,我的“聪明”毁了家

他的工作才是我们这个家最大的“第三者”

两年多以前的一个夜晚,我和东林还坐在被窝里相倚着看《中国式离婚》,一个劲儿地同情宋建平和小枫,说热得跟烤炉样的夫妻怎么一下子就冷了呢?我记得当时东林一把抱过我的身子,坏坏地问:“如果我有一天也和宋建平一样,你怎么办?”我呵呵一笑,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一张一合呈剪刀样朝他那地方晃过去……

如今,才不过几百个日夜,东林变成了一个现实版的宋建平成了“家无能”。

东林自从当上部门经理后,他的整个身心都交给了工作,这个家成了典型的旅馆,他似乎已经没有任何情感倾注给它。每天清晨7点不到他就出门了,深夜12点以后才缓缓归来,一声不响地洗漱完毕后倒头就睡,仿佛我和儿子根本就不存在。好不容易有个周末在家,他不是坐在电视机前看经济节目,就是躲在书房写各种各样的计划和方案。有时,我会特意等他到深夜,会妩媚地朝他娇笑,他却是正眼都不会瞧一下,或者就嘀咕一句“累死了,睡吧”。

我多次“自讨没趣”之后,只能转而提醒他关心一下儿子,他才三岁多,需要父爱。他愣了一下,说:“我又没死,他怎么会没父爱,我这么要死要活地忙,不就是爱你们的表现吗?”我无语。

忍不住跟姐妹们诉说自己的烦恼,她们最先想的就是东林外面有人了,说他这是典型的“出轨”状态,提醒我赶紧想辙,否则方向偏离得太远,“脱轨”事故一旦发生,想挽救也来不及。

我开始悄悄跟踪东林,偷看他的手机和电脑。可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现象。

直到有一天,我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主妇的倾诉,她的丈夫跟东林的状况惊人地相似。我才知道,东林也成了“工作狂”,他的工作,才是我的情敌,是我们这个家最大的“第三者”。

“病”急乱投医,我的“聪明”使家陷入危机

杂志也介绍了一些抽象的方法来医治因“工作狂”而并发“家无能”的患者,如心理引导,转移注意力等等。可东林觉得我简直是在胡闹,热爱工作的人倒成了“患者”!

一个好朋友说,心理医生不是说要转移注意力吗?什么对男人的注意力最大?美女也!我听得一愣一愣,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连连摇头。

可是,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我犹豫了,想起朋友说的话,觉得似乎也是个办法,目前东林这种状态好像也只能如此了。再说也好趁机试探一下东林对我的忠诚度。就这样,深夜里,独自躺在黑暗中,我做出了为丈夫物色“情人”的决定。

恰好公司给东林新招了一个女助手,名字叫清禾。那天我去他办公室无意中看到了,小女孩清纯清秀,像朵静静开放的栀子花。我了解东林,他一直欣赏这样的女孩。朋友们说,既然要演就演真实一些,最好让清禾也蒙在鼓里,药下猛一些,才能医治好东林。我虽然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可觉得大家说得也有道理,只能如此了。

周五下午,我故意去了东林办公室。看到清禾进来汇报工作,我连忙微笑着问:“清禾你新来的吧?”她大概早知道我是东林的太太,非常客气。我说:“辛苦你配合东林的工作,他是工作狂,你跟着他肯定也吃了不少苦吧,明天来家里吃晚饭吧,我应该好好感谢你。”清禾想拒绝,可是我又朝东林说:“东林你说好不好?”他自然不好说不好。清禾也就不好拒绝了。第一步基本成功,我说不出是什么心情,反正高兴不起来,恍恍惚惚地回了家。

第二天上午,我又迷茫一片去了菜市场,回家便开始精心准备,强迫自己什么也不想,还特意把儿子送到了父母家,可心还是一点点痉挛,牵动着全身。好不容易熬到了晚餐时间,东林果然带着清禾回来了。我连忙挤出笑脸相迎,吃饭时故意老去厨房,给他们制造独处的机会。我又破例允许东林喝了点白酒。饭吃到一半,手机按计划响了,我歉意地说:“清禾,对不起哦,儿子在姥姥家吵着要回来,我就暂时不陪你了。东林你好好陪人家清禾吃,人家周末还加班多辛苦。”说完便急急忙忙出了门……

自这之后,我就经常在东林面前夸清禾,说她人长得漂亮,又温顺可爱,工作能力也强,作为上级,你应该多照顾照顾她,一个女孩子在这大都市里生存不容易。东林没发觉我有什么不对头,我倒是发现了东林的变化。

东林忽然又像从前那样开始注意我和儿子,下班后回到家就把手机关掉,一心一意陪我们,公司有什么事情也是打家里的固定电话。应酬虽然比以前更多了,但喜欢往家里打电话了。不回家吃饭也会提前告诉我。周末再忙也会挑出半天时间带我和儿子出去逛逛。还时不时给我买这样那样的礼物。

清禾依旧经常来我们家,带儿子玩,给他讲故事,俨然一个大姐姐。我虽然还是有些疑惑,可也没发现她和东林之间眉来眼去。心里反而感激她,冥冥中觉得因为她的出现,帮丈夫分担了不少工作,让他得以“回归”。东林在我的支持下,也确实非常关心清禾,给她加薪、租房子……可每次做完这些后他都回家主动告诉我,甚至还让我帮她介绍男朋友,似乎我们成了她的兄嫂。

就在我傻傻幸福时,真相如同一场海啸爆发,席卷了我们这个看上去很美的家。

自酿的苦酒自己慢慢啜下

东林仿佛在玩一场魔术,他对我的态度再次冷淡,甚至比之前更甚,他甚至以要工作为借口搬到书房睡。我这才想起这段时间他虽然对我和儿子似乎很关心,但晚上他从没有主动和我温存过,有几次我一再勉强,他却还是跟之前一样,心有余而力不足。我那时候幼稚地以为,只要他的心逐渐摆脱了工作,身体一定会跟着好起来的。

更可怕的是,我发现清禾也好久不再来我们家了。我问东林,他说她辞职了。好好的怎么辞职?我再次开始跟踪东林,并强烈地预感到我将面对什么,但我心里祈祷这些只是我多想了。

周六,东林依旧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我打出租车悄悄跟在后面,果然见他在一个小区里停车,然后一个女孩走过来上了车,那女孩我当然认识,就是清禾。他们又到了省人民医院,居然是妇产科,我几乎晕倒。等他们出去后,我去问了医生,医生告诉我清禾已有两个多月的身孕!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家的,又是怎么好不容易等回东林的。我没有多罗嗦,只是说:“东林,我都知道了……”东林脸色煞白,低着头认错,一点点道出他们的发展过程。

原来在我的一再纵容下,他们逐渐一点点扩大对彼此的好感,直到发展成所谓的婚外情。我知道我是引狼入室了,几乎万念俱灰,可我只能选择坚强和原谅。我苦口婆心地跟东林说这个家的重要,当初我们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走到一起多么不容易,我们曾经那么相爱,我们的儿子多么可爱……

东林原本是责任感很强的男人,在我的劝说下,他终于点头答应回头。可是残酷的现实是,我们得想办法如何让清禾把肚子里的孩子流掉,如何让他不再纠缠东林,东林说她早在几个月前就逼迫他离婚了。看着面前这个束手无策的男人,我很难相信他就是我一直深爱着的、想尽办法去维护的自己的丈夫。如果说之前东林只知道工作时我是无奈,那么现在,我是彻底绝望!

我发现自己坚强得可怕,我居然独自去找清禾。就像电视上那些我向来不屑的女人那样,我软硬兼施地劝她把小孩打掉,还很戏剧性地跟她说只要她离开东林,我可以给她多少多少钱……这一切行为,曾是我多么鄙夷的呀!

清禾固执而又倔强,她始终坚持要把小孩留下来,她说她爱东林,就是想跟他生个小孩。天哪,怎么跟那些八卦电视剧一模一样呀!我终于忍无可忍了,大声说:“你以为你真是金枝玉叶?你只不过是被我利用的傻瓜,还在这跟我说什么爱爱爱……”我不顾一切地道出了我利用她去“医治”东林的真相。她几乎不相信地看着我,然后咬牙切齿吐出两句话:“我恨你!东林也会恨你!”

是的,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东林先是一声接一声地问我是真的吗,接着又问我,为什么要这样!

当天晚上,东林就搬出了这个家,他说他会拟好离婚协议书叫律师送到我手中。他甚至不愿意再见我,因为他认为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爱过他。他说,如果一个女人深爱自己的丈夫,她怎么会设下圈套让他去爱上别的女人?爱情和婚姻都是需要呵护和培养的,不是用来考验的……

第41篇、爱情故事爱要不卑不亢,更要旗鼓相当

1

王宝强离婚了!这几天,其话题效应几乎超越了如火如荼的里约奥运会赛场。

无疑,王宝强在中国的娱乐圈是一个奇迹,农村出身,6岁习武,8岁在少林寺做俗家弟子,20岁闯荡北京,从籍籍无名的群演到2003年出演电影《盲井》,自此打开了他辉煌的演艺之门。

很多人认识王宝强是从《天下无贼》的傻根开始,更被广为关注是电视剧《士兵突击》的许三多。再后来,他凭借电影《Hello!树先生》在国际上获得大奖。

王宝强是幸运的,出道以来,和各大导演都有合作,口碑叫好又叫座,可不论怎样,很多人还是从他的长相和出身来研究他,不管他后来开公司还是做导演,他永远的定格就是农村人。

也许深知自己永远和高富帅扯不上边,也怕恋爱结婚会带给自己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王宝强和马蓉从恋爱到结婚,一直绝缘封闭,直到两个孩子相继出生,王宝强在踏上国际红毯时,才狠狠地秀了一把恩爱,隐婚状态大白天下。

当马蓉以王宝强妻子的身份娇艳美丽出现于大众视线,很多人还是以“傻根娶了美女校花”、“王宝强爱情逆袭”之类的新闻标题大做文章,这虽然是对王宝强的成功和抱得美人归来褒奖,但实际上还是一种不平衡,潜意识就是美丑的对比,一个奋斗成功的男人和一个美貌的女人,看似郎才女貌,实则是男人的成功消解了他的丑,女人的美貌换来了富有和爱情。

其实上,王宝强并不丑,只是他角色塑造和大家对他固有印象,让很多人觉得他在相貌上输马蓉一等。而对于马蓉,一开始就被冠以“校花”标签,让她在容颜上显然高王宝强一筹,也拥有更多的优越感。这实则是另一种肤浅的不对称。

2

有时,一个人隐藏内心的自卑是永远摆脱不掉的,不管你后来获得多大的成功,都无法弥补消融。就如一些拼命挣钱的人,他不缺钱,而是企图用钱财来填补自己某方面的不足。这对于外表强悍,内心脆弱的男人更甚。

而一个人的优越感也是如此,习惯了高高在上,优人一等,即便那天从天堂坠下,遭遇窘迫不堪,也会在人前保持一贯的尊贵和高冷。这对于天生丽质的女人,更是如此。

所以,我们常看到丑男发誓要成功,目的是要娶美女,而民国时那些破败的家族小姐,即便繁华不再,能喝咖啡绝不吃残羹。

王宝强出身低,貌不出众,而马蓉则曾是西北大学影视传播学院的“风云”人物,一个小心翼翼一步一个脚印,一个美貌如花,众人追捧,不管王宝强后来多成功,可对于马蓉来说,她也从未遇过冷。

看似神仙美眷,表面上互敬互重,实则高低落差,早见分明。

3

在娱乐圈,有一个颠簸不破的定律,那就是形象被固化后,不管是成功和失败,都想突破。成功,自然不想被定型,而失败,就更要突围转机。

而王宝强显然属于前者,在明星真人秀横行的时代,他带女儿参加《爸爸去哪儿》展现奶爸一面,投身《真正男子汉》,在严肃军营逗乐观众,而加盟《奔跑吧,兄弟》更亮出帅气。

可值得玩味的是,在《爸爸去哪儿》节目中,马蓉的出现还是让很多眼尖的观众看出了尴尬,如果王宝强怕老婆是疼老婆的表现,那马蓉偶尔无意间露出的嫌弃还是让人心冷。有人说,荧幕上如此,那家里的地位,宝强可想而知?

结婚多年,王宝强最强烈的心愿是带马蓉回老家一趟,可见马蓉从心底并不认同生养丈夫的故乡。王宝强渴望父母一起住,可每次爸妈来都行色匆匆,说是不习惯,可见婆媳关系并不融洽。

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后,细心的网友翻看王宝强和马蓉的微博,虽然互动有之,甜蜜有之,但很少有王宝强的照片,而马蓉和王宝强经纪人宋喆合影和出游则更令人浮想联翩。

我不想过多猜测,只是想说,在爱情里,一人若太多低三下四,一人必定嚣张跋扈,有人太宝贝,就有人必轻贱。爱情没有高攀低就,选择了就是平等。

4

很多人马后炮,那是因为我们都不是当事人。

很多粉丝心疼王宝强,都挤到马蓉和宋喆的微博下痛骂这对偷情出轨者,随后各种爆料层出不穷。

我从不阴谋论,更相信爱情,至少,在他们相识的最初,在两人恋爱结婚乃至选择隐婚时,我宁愿相信有爱情。不然,谁会甘心为之生儿育女,谁又甘心做谁背后的女人?

只是,时光是个消磨的机器,爱会变成不爱,也会变成恨。只是当激情不再,选择分开,即便做不成朋友,起码还是孩子的父母。

出轨不可忍,更何况一个是妻子,一个是身边最信任的经纪人。只是,我希望,不管真真假假,看客多么期盼撕逼大战,伤害降到最低,才是对无辜孩子最大的保护。

其实,爱情不需要多热烈,也不需要多少人羡慕,只要我不卑不亢,你旗鼓相当,才是最大的幸福。

第42篇、爱情故事原来天使也会累

她和他是青梅竹马。只不过,一直都是他小心地呵护着她。

他大她三岁。在学校时,不同年级,不同系,但他的体贴却无处不在,他并不是每天都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却总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为她甘愿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在校园里并非默默无闻之辈,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多少女孩子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她知道他的好,但她是父母宠坏的孩子,他就像是她父母的接力棒,父母不在身边时接着宠她,所以,她撒娇,任性,有时候蛮不讲理。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她的心里涌出泪来,其实她是那么害怕失去他。

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转身的就是他们感情上的天使。她想,他就是那个天使吧。

相继走出校园,他们选择了生活在一起。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子,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男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是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几天后的夜里,他主动拥住了她,说对不起。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

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待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突然离去。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人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43篇、爱情故事真爱必须等待

女孩终于要到临海的大学念书了,很是兴奋。女孩白净瘦小,像个没有长大的小姑娘。

在同屋的女孩都出双入对时,她还是独来独往。同屋的女孩们都很“同情”她,没有男朋友,意味着周末的夜晚是很孤独的,新年晚会,也没有舞伴陪她跳舞。大家都闹通宵,只有女孩一个人在宿舍里正常作息。女孩一点也不着急,日子就这么过着,照样很充实:晚自习回来后独自在宿舍里看书,熄灯之后就休息,一点儿也不耽误第二天的功课;周日要么逛书市,买回自己爱看的书;要么去海边走走,闻一闻大海那带着咸味的海风,坐在海边的岩石上看书晒太阳也是一种享受。

也有男孩喜欢过女孩,但女孩告诉他,我们只能成为普通朋友。同屋的女孩不理解:其实你也可以和他成为朋友,先处处呗,省得这么寂寞呀。女孩淡淡地说,我没觉得寂寞有多么的令人难以忍受。

四年大学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女孩参加了工作。两年后,好朋友聚会,大部分人已经结婚了,一小部分都有孩子了,只有她依然是孤身一人。朋友笑着劝她别太挑剔,看看差不多就行了。女孩笑着说,宁缺毋滥。不是挑剔,只是在等待而已,等待那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如果没有,宁可不要。

日子就这么无声地过着。女孩工作到第六个年头时,竟然有几个好朋友都离婚了。她们告诉女孩,要是当初像你这样,也许就不会这么草率地结婚。而女孩终于要结婚了。女孩的男朋友无论是为人还是工作都很优秀,两个人举手投足之间,自有着一份默契。看着女孩一脸幸福的样子,朋友羡慕地说,你真幸福,也给我介绍介绍经验。女孩笑着说,没有什么经验,我只不过多等待了一些时间而已。

多数人都不善等待,被眼前的利益所惑,把快要升值的“股票”急不可耐地抛出去,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呢?于是草草收场。真爱必须等待,幸福必须等待,而等待的背后是执著。

第44篇、爱情故事爱情的剩余价值

一个女人曾不无自豪地告诉我,她每次和男友分手,总能设法留下他的房子。现在她已经有房子两幢,自用一套,出租一套。以后就是不工作,也不用为钱发愁了,靠租息足以衣食无忧。

我没她那本事,一方面是因为我有点儿女权,骨子里总认为天底下只有自己的房子最舒适自由,就算他心甘情愿给,住起来也不那么理直气壮。另一方面是我自己有房子住,多了还得花心思经营,遇到性情古怪的房客担惊受怕,不如写稿赚钱来得痛快。所以每次和男友分手,总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在她看来,我一定很傻,女人青春短暂,爱情又很虚无,不留下点具体物质,岂不太亏?我却不这么看。爱情不是做生意,怎能用亏赚输赢来计算?如果一定要量化,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相反,我倒以为自己赚了,而不是什么吃亏。

算起来,我平均每三年谈一次恋爱。每次恋爱,直接的产物是一部长篇小说、三百多篇散文。稿费加版税足以买一幢房子。虽然不能出租,但文学作品可以连续和重复使用,所带来的收益不仅不比租息低,而且具有不磨损、不用修缮、不会贬值等优点,更不用担心拆迁、地震、失火等意外。这只是有形的收益,如果再加上无形收益——在构思、写作过程中,思维能力、驾驭和运用语言能力的提高,以及做人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提升,这些将伴我终生,价值无法计算。所以每场恋爱下来,我都觉得自己像百万富翁。

不仅如此,因为恋爱时不用费心惦记男人的钱袋和房子,所以不必委屈自己取悦他,也不会小心计较付出是否有回报,可以享受一份简单轻松的爱,快乐而自由,恬静而从容。交出的是一个真实的我,在一次次相互碰撞与交融中,汲取营养,被爱滋润,成长为另一个同样真实的新我。

所以,爱情是很重要的一课,尤其是对女人,可以让你学到很多东西。以我之见,男人可供女人爱的,无非有三样——身体、思想和财富。身体无论多么可爱,只能即时享受,不能带走。能够带走的惟有思想和财富。两样都有固然好,如果不能兼得,一般女人会取硬件。但我不会。不是我多么高尚,而是人性复杂。这个世界上除了王子和哲学家,很少有人对失去的财富不耿耿于怀的。就算当时心甘,日后也难保无悔无怨,不说上几句闲话甚至坏话。就算能保持沉默,也会在心理上保持一种曾有施于你的永久优势。所以每次和男友分手,我只取软件,除了思想,别的一概不要。

其实细想想,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思想更有价值呢!那是一幢可以生出许多房子的金房子啊!可惜很多女人不明白。

第45篇、爱情故事完美追求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好友娶了一位聪慧能干的妻子,他很爱她。可是这位妻子却有个心结,她总嫌弃丈夫过于内向,不会讨好她。另外,让她伤感的是在一场大病之后,她的脸上生了许多黄褐斑。

这位丈夫经多方打听得到一个偏方:在桃花盛开的日子,接一勺满月子时朝正南方向盛开的桃花上的露水,涂在脸上可改变女人的容颜,让她秀丽美艳。

终于盼到桃花盛开的季节,这位丈夫早早地骑车从城里奔向郊外的桃园。待子时一到,他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勺子开始行动。子时一过,他失望到了极点,因为从指南针指定的位置上,仅找到了一朵桃花,可是并没有接到露水。天快蒙蒙亮时,他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

多年过去了,这位丈夫虽每年都这样忙碌,而那勺桃花露却始终没有采集到。但他还在努力,等待着属于他的春天。

妻子看他连一勺桃花露都接不到,便埋怨他无能。但看他年年如此,这位妻子感动了,一改过去的冷淡态度,变得对他体贴和疼爱有加。

在今年桃花盛开的满月之夜她拉住丈夫说:不要再去了!丈夫却说:当初我是为满足你的美丽要求而去,到现在已是为了一份美丽的心情、一种美丽的习惯而去的。

妻子感动了,忙起身说:咱们一起去!

这是令人错愕继而感动的故事。美丽是人人都想要的,当我们心怀一份美好的心愿去追寻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收获了一份生命大礼,这也许正是我们所得到的完美追求。

第46篇、爱情故事金刚鹦鹉私奔记

2004年初,28岁的我进入美国珍稀动物研究中心工作,专门研究金刚鹦鹉。其中漂亮的蓝金刚鹦鹉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一种,目前它已非常稀有。带着考察的全套装备,我们来到了巴西的热带雨林。

■ 用爱情做诱饵

我们这次带了一只两岁的雌性红蓝金刚鹦鹉,它叫几妮,身体呈明亮的红色,有蓝色和黄色的翅膀,蓝色和红色的尾巴,能听懂很多指令,是查理博士的宠儿。

经过3天的行程,我们一路艰辛地来到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查瓦利山谷,请来当地的两位土著做导游。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漫长而泥泞的土路之后,导游停了下来,指着河对岸大声地说着什么。翻译告诉我们:“河对岸的树林就是你们要寻找的蓝金刚鹦鹉的出没地,不过现在水流湍急,很难渡过河去。”

也许是看见了森林的缘故,几妮在笼子里变得激动不安,它大声地叫着,上下乱走,试图冲出去。不过,负责看护和训练它的查理博士只严肃地对它说了几句,这只不安分的小东西就又恢复了它的温柔和沉默。

“看,它还是很懂事的,我相信它能为我们钓回金龟婿。”查理博士得意地说着,并吃力地打开笼门,几妮扑腾着翅膀,高兴地向河对岸飞去。

原来,几妮是被放出去勾引那些正在求偶的雄鹦鹉,然后把那些意乱情迷的家伙带回我们的笼子里。“我们专门训练了它4个月,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它几乎从来都没有出过错误。你知道吗,它甚至会开自己的笼门,但它从来也没有偷偷飞出去过。”查理仍在炫耀。

大家一边等待着几妮的消息,一边四处观察。4个小时过去了,忽然查理激动地跑了过来,同时把一根食指竖起放在嘴唇上:“嘘——小声点,几妮回来了。”

果然,扇着美丽翅膀的几妮从河对岸过来了,在它身后,尾随着两只蓝色鹦鹉,其中一只,俨然就是我们苦苦寻觅的蓝金刚鹦鹉。

■ 热恋中的鹦鹉

显然,蓝金刚鹦鹉要比另一只强壮得多,它身长约90厘米左右,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全身披满蓝得耀眼的亮丽羽毛,有着坚硬硕大的喙和尖利的爪子。它狠狠地啄着那可怜的情敌,时不时还飞起来用爪子狠抓两下。不到几个回合,那一只便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飞走了。

蓝金刚鹦鹉快乐地在树上跳上跳下,还兴奋地张开翅膀,跳舞给几妮看,那片完美的蓝色让我们一阵惊叹。

几妮一步步地把它的追求者领进笼门,只要那只大鹦鹉进来,笼门就会自动关上。

这只蓝金刚鹦鹉很聪明,它先是对着几妮犹豫了半天,然后又歪着脑袋看着笼子。几妮在笼子里兴奋地叫着,好像是急于把里面的一切指给它的情人看:“瞧,这是多好的地方啊,有现成的窝,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如此牢固,进来嘛。”

看得出来,那只蓝金刚鹦鹉并不为笼中的舒适所动,它在门外轻声地抗议着:“我觉得这里不太对劲,跟我来吧,我们自己搭建一个家,会更舒适。”当几妮将一只饱满的坚果叼在嘴里,含情脉脉地示意它进来一起吃的时候,这只蓝金刚鹦鹉终于没能抵抗住爱情的诱惑,跳进了笼中。笼门“啪”的一声关上了,我们大声欢呼起来。

那只因爱情而被俘虏的鸟儿,呆呆地看着忽然冒出来的人,又看看几妮,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 为自由而战

很快,它在笼子里上上下下快速地走了一遍。发现自己无法冲出这个铁家伙回到熟悉的家园后,先是用刺耳的声音大声尖叫,接着就开始死命地啄着栏杆,狂冲乱撞起来。一会儿的工夫,由工作人员精心搭建的窝变得一片狼藉,食物和水统统都被打翻。几妮先是惊恐地鸣叫,接着又试图去安慰自己的情人,可是却遭到蓝金刚鹦鹉一阵狠啄。

这只蓝金刚鹦鹉感到自己被骗,所以对几妮毫不留情,只要几妮一靠近,它就生气地大叫,同时将自己坚硬的喙对着几妮微微张开,只要几妮再接近它一点,它就用力地啄过来。

我们对蓝金刚鹦鹉的一举一动非常担忧,谁也没想到一只鹦鹉会有如此暴躁的脾气。“别急,这种反应在野生动物里很正常。失去了飞翔的自由,它们自然会不习惯,过上两天就好了。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有爱情陪伴。”查理胸有成竹地安慰我们。

但事实上,情况并不乐观。当蓝金刚鹦鹉折腾得筋疲力尽倒在笼里时,我们发现,它的喙由于死命地啄笼子的铁栏杆已经有所损伤,而且身上因为撞击铁笼而鲜血淋漓。接着它又开始不吃不喝,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抗议。

几妮不再害怕发抖了,它现在非常关心它的情人。它找了一个坚果,用力将其咬开,叼着里面饱满的果实送到蓝金刚鹦鹉的嘴边,可蓝金刚鹦鹉却半闭着眼睛,把头扭到了一边,任凭几妮怎样温柔地呼唤也不理不睬。

在接下来两天的考察时间里,这只倔强的鹦鹉滴水未沾。它的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且杂乱不堪,原本神采奕奕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脚和翅膀尖都在撞击笼子时变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谁也不敢给它喂药,只要有人靠近笼子,它马上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做出攻击人的样子。只有查理博士还能找机会给几妮喂上点吃的,几妮有了食物总是先去喂蓝金刚鹦鹉,可每次都被它狠狠地拒绝了。

■ 爱情鸟飞走了

我们没能再捉到别的蓝金刚鹦鹉,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再用几妮去骗新的鹦鹉,另一方面也因为看了眼前这只的激烈抗争,让这种珍稀而美丽的鸟生活在它自己的天地里可能会更好。

查理和其他几个研究成员不肯放这只蓝金刚鹦鹉回家。因为捕捉到它实在不容易,所以对于查理的坚持,大家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战利品”迅速地憔悴下去。

几妮明显被这只执著的鸟感动了,当蓝金刚鹦鹉因为受伤和饥饿无力再拒绝它靠近之后,它不辞辛苦地为它梳理羽毛,轻声地安慰它,还叼来各种食物放在它的嘴边。最初蓝金刚鹦鹉半闭着眼睛卧在那里,理也不理,但慢慢地,它开始吃点几妮送来的果子,偶尔,它也会轻轻地替几妮梳理一番羽毛。

蓝金刚鹦鹉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它和几妮轻哝细语,我们没有人能听懂它们的情话,但可以确信它们深深相爱了。只是蓝金刚鹦鹉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河对岸的方向,在安静的时候,它总是痴痴地看着那里。每当河对岸传来鹦鹉的叫声时,这只蓝金刚鹦鹉都会精神一振,它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会恢复神采,同时激动地大声呼唤,用受伤的爪子在笼中上下地走动一番,扑扇着翅膀,想要离开这里。

但几经努力,发现这只是徒劳时,这只鸟会加倍沮丧地卧下来。它发出一种奇怪的悲哀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与哀求。每到这个时候,几妮就会非常焦躁不安,怪叫不止。

终于,4天的考察结束了,我们准备返程。这一次,当地的土著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木筏子,准备顺流而下。查理博士占了一个木筏,看护着他的一对宝贝鹦鹉。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蓝金刚鹦鹉看见自己就要永远别离深爱的故乡,悲愤地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向笼门撞去。顿时,鲜血把它染成了红色,它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们这群手足无措的人们,凄厉地鸣叫着。

这时,几妮尖叫着冲到情人面前,极力让它安静下来,接着,它居然用自己的喙一点点地啄起了笼门。没几下,这只受过无数次开关笼门训练的鹦鹉就轻易地打开了门。蓝金刚鹦鹉终于又看到了自由,它激动地大叫一声,努力地扑扇着翅膀飞了出去,美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紧接着,几妮也跟着飞了出去。

“它们不会再回来了。”为我们划木筏的一个土著说,“蓝金刚鹦鹉不可能放弃自由,而几妮跟着它的爱人去享受幸福和爱情去了。”

我们呆呆地看着蓝金刚鹦鹉和几妮远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大家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希望爱情与自由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

第47篇、爱情故事五月爱情

五月初遇见罗生。

傍晚时才醒来。赤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捧着一杯冰水站在阳台上看天空。夏夜前兆,晚霞通红,内心空洞。眼角瞟过住宅小区种植的黄金急雨,那种极香的金黄色花朵碎了一地。一个衣着干净的男人站在树下,仰头盯看我租住的单元。漆黑的楼道,有潮湿的木质地板。

天色稍晚,我从楼道里走出去,古老的楼层,木质楼梯咯吱咯吱地响。

那男人依旧在盯看,我落入他的眼睛。他黯淡的神色亮了一下。我对他报以微笑。我是个疏离人群的女子,对我来说,陌生人是最安全的种群。我和每个人保持距离,很少有人与我交好。

我想绕过男人走出去,但他拦住我。他说,我是罗生。

我轻轻地笑。我喜欢陌生人,却不与相识。我神情冷漠地走过他身旁,不想答话。他却一直跟在我身后。

我到深巷里一家低矮的影像店调换租看的碟片。到小的百货商店买烟。然后到BLOODY要了一杯蓝色玛格丽特。转过身,罗生靠在吧台旁看着我。他用棕黑色的眼眸盯看我的脸,很认真地说,我是罗生,凝,你是否还记得我。

我摇头。

我不是凝,在此之前也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罗生很激动,抓住我的肩膀用力摇晃,我满杯的玛格丽特泼出来,阴郁的蓝色染湿他白色的衬衣,他却不在意。

凝,你在怪我吗?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他的脸涨得通红,似乎有话要说。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不断重复。他蠕动着嘴唇。身材高大的男人,在酒吧里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摇晃。他用一种绝望哀婉的声音问我,凝,你在怪我吗?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

他的手掐得我肩膀生疼。我用力挣脱。把剩下的酒连带杯子砸在他头上。我说,我不是凝,你认错人了!

玻璃割破他的额头,血水和酒水混合在一起往下流。他怔愕,失望地看着我。

半晌,终于抱着头蹲到地上,哭着说,不,你是凝!凝,是我错了!你知道我还爱着你!

九九,怎么了?酒吧的老板看见这边有异样,过来询问情况。我不说话,冷冷地扫视他们两个,整理衣服,摇曳进舞池。

彩灯绚烂地旋转。歌声痴狂。男人女人在酒精的刺激下疯狂地舞蹈。我在人群中穿梭,把自己隐藏起来。

心里却放不下罗生。

偷眼看过去,他仍旧蹲着,血水从他抱着头颅的指缝里渗透出来,狰狞可怕。他的肩膀在抽搐,他在哭泣。我可以听到他的哭声。他哭诉,凝,你知道的,我还爱着你。

——罗生爱那个叫凝的女子。女子却不爱他。

我不容易生出同情心,反为罗生的卑微而不齿。他是跟随我进BLOODY的,眼看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他,我跺脚,拖着他走出去。

我骂他,为了一个女人你值得?你以为你还是五六岁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想哭就哭吗?

凝,你原谅我了!罗生突然爬起来抱住我,说,凝,你终于原谅我了!

我发现自己的唾骂只是徒劳,于是拥抱他,亲吻他的唇角,是的,我认识你,亲爱的罗生,我是凝。

自此结识罗生,并和他成为朋友。那时候他已经是抑郁症的严重患者,药物让他的脸色略微浮肿。清醒的时候,他是个彬彬有礼的男士,在一家网络公司做设计,刚从国外回来,眼神阴霾,脸色苍白。罗生在下班后请我喝咖啡,为他的卤莽向我道歉。但他只是道歉,对凝只字不提。

我并不是好奇心很强的人。他不愿意说,我自然不多问。

我们眼神游离地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透过透明的落地窗看行人脚步匆匆。我的头发披散着遮住半边脸颊。和他交谈之后我们友好地分手,我回屋子里继续上网写文章。

我是以卖文字求生的女子,不轻易相信爱情,虽然眼见罗生被抑郁症折磨到如此境地。我们成为朋友,常沿长满青苔的小巷行走。他穿白色干净的衬衣,看起来清爽而文气。我神情寥落,乌黑而杂乱的发丝松散,破旧的牛仔裤,可以随时坐在地上,肮脏的耐克球鞋,颜色灰蒙。

我们俩走在一起并不般配,常有路人斜眼看我们,但我们都不在意。一直冷僻地行走,漫天漫地地闲聊。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经常是两人相对抽烟,一根接一根。

记得两年前也是这样的春末夏初,在网络里邂逅莫烟,他对我说:我爱你。

我们从深夜一直通电话到天亮。他用低沉的声音构想未来。他说,无论我如何对待他,是否接纳他,他都会一直等待我。我以感激回报他。

但我没有爱情。

我有一刹那的感动。如果那一刻他在我身旁,我也许会用干净的欲望和他做爱,用身体的纠缠来感知他的爱恋。可是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我一人。我抱着电话机蜷缩在墙角,掰着手指,十年吧,如果你可以等待十年,我就嫁给你。我这样回答他。一年,十年,百年,千年,我会一直等下去,他宠溺而坚定地回答,声音温和却不容质疑。

我不知道我是否会为他停下脚步,但那个瞬间我泪流满面。

但我惧怕自己爱上他。我清楚自己是怎样的女子,爱上他或者他选择我,都会害了他。我不想葬送彼此的未来。我开始疏远他。用近乎绝望的方式让他遗忘我。

他有所察觉,想要挽留。

他一遍又一遍地询问我原因。

他说,只要我回到他身旁,他可以放弃一切。

他说,他甚至可以不要求同我结婚,只要能陪在我身旁,听我说话,或者仅仅能够看着我,他就知足。

他说,如果我真的放弃他,他会选择死亡。

……

我冷静地看着他的邮件,一封一封删除,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在酒吧里买醉,逼迫自己忘记他。后来我终于无法漠视邮局每日送来的信件,我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就像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烧掉自己的画像,以求遗忘。

最后,我断了电话、断了网络、不再回复他的信息和邮件,最后索性换了手机号码。逃离了那个城市。

莫烟不知道我新的地址,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不知道我重新注册的邮箱,不知道我更新过的聊天工具。他从我的记忆里一点一点走出去,我也从他的记忆里一点一点变得淡薄。

氧气稀缺的时候,任何物种都会改变生存方式,重新进化。莫烟是善于进化的人,不会被外界变革淘汰。

一年后我再次拨通他的电话,年轻男子的声音依旧低沉而温和。

他换了新的女友。因为女孩戴着写有他名字的耳钉。他感动了,吻了她。

我从此不再相信爱情。因为自己不擅长进化。我成为暧昧的人,可以接受爱情,却不轻易相信。

所以我对罗生的爱情不以为然。

我告诉罗生自己准备离开,在五月下旬,等我这篇文字写完。没有文字作为灵魂的出口,我对这个城市就会落寞。我喜欢这个城市,从遥远的地方赶来这里,穿白色的短袖衬衫,背着包出现在火车站的广场上。我闻到自己一直寻找的气息。但久住之后觉得失望,它是如此单调不值得留恋。

罗生沉默着听我说话。

清冷的空气里,咖啡厅放着不知名的歌曲,女子用哀伤的嗓音歌唱,企图感染听者的心境。罗生问我,能否为我留住脚步,我想要保护你,我可以养你。

我说,我注定是个漂泊的人,停留只会让我死亡。对不起。

罗生说,她就像透明的蝴蝶,停留在午夜的阳台栏杆上,面朝外,抱着膝盖,平缓地抽烟看夜空。你和她很相似,都会在夜晚失眠,白天困倦。都会在阳光落落的午后、或者傍晚出门,从黑黑的楼道穿过,走进我的视线。

我知道他在说凝,我第一次听他提及那个女子。

罗生后悔自己去国外,他向凝承诺回来后娶她为妻。但他忘记凝是喜爱自由的人,没有人可以束缚她,没有人能够停止她的脚步。等他回来的时候,凝已经不在。

他失望而痛苦,无法自拔,吞下安眠药,却没能够长久沉睡,他被救回来。

他去她曾租住的单元等待,希望能够再见那个穿着黑色短袖T恤和旧牛仔裤的女子出现,但他,看见了我。

我和凝几乎一样的装束,一样披散着头发,一样不化妆,一样摇曳出黑色的楼道。他以为我是凝,所以和我并肩行走,想找回古老的记忆。

然而我要离开了。

我站起身拥抱罗生,表示我理解他的感觉。我知道爱上凝的后果。如他所说,我和凝是同类的女子。当初是自私也是关心,否则我不会放弃莫烟。想必凝和我一样选择了逃避。

我亲吻罗生。男人的唇角很温和。我想到莫烟,突然决定原谅他。他选择新的女友,只是为了走出阴霾。他幸福了,我原该高兴。就像罗生,我多么希望他幸福,可惜我无法替代凝,我依旧不能为别人停止脚步。

我们沉默地分手。罗生的背影湮没在城市灯红酒绿的夜晚。我觉得,我再也不会看见他。的确,这是我们分离的时刻。可是我的心里,为什么有不舍和惶恐。

几天后传来消息,罗生因抑郁症自杀。男人高大的身躯从楼上坠落,没有张开双臂。

那天夜里他抽了很多香烟,坠落的阳台上零散着烟头,看来他犹豫过很久,却终于不能自拔。凌晨的时候他跳下去,下了一夜的暴雨,地上潮湿不堪,草色青绿,他却落在泥水里。

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天已经放晴,我正在收拾东西。我为这房间做最后的清理。发现了一张破碎的照片,压在破旧橱柜的脚下。那是一张经过电脑处理的数码相片,打印出来,撕扯得支离破碎。

攥在我手心的那一块是照片的偏角,一团乌黑的发丝随风飘起。我想我看见了那头发的主人,一个穿黑色蕾丝胸衣的女子,喜欢赤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照片上的她笑容灿烂,眼神里却几多阴霾。

我在结算房租的时候无意中提及,女房东抓住照片看了很久,惋惜地说,不是曾告诉你有女子在这里坠楼么?就是她了。好端端的女孩子,男友出国深造,他们有光明的前途。两人经常吵闹,却十分相爱,如果结婚,他们会幸福。但女孩突然死去,不知道是想不开还是其他原因。夜晚坐在阳台的栏杆上抽烟,十分凶猛。面朝外,像透明的蝴蝶亲吻花瓣,可最后,她亲吻了夜色。

死得惨咧!身边连个亲人都没有。可怜了那男孩子,听说女友死后患上抑郁症,前几天好象自杀了。女房东啧啧叹息。

我心里一动,问她那女子的名字。

女人皱着眉头想了许久。约莫是凝。她说。那是个冷漠不擅长交流的女孩子,不容易记得她的名字,但她男友这样叫她。

我点头。拖着行李箱离开城市。五月下旬,天气并不算很热。但我觉得气闷。坐上早班的长途车,窗外的空气令人窒息。我的眼神淡漠而遥远,思绪空洞。想起罗生和凝,想起莫烟,我把脸贴在窗户玻璃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宣泄的缺口。我没有哭。

第48篇、爱情故事蛋奶

他不吃鸡蛋,打小就不吃。冰箱里塞满牛奶,一个人时,以牛奶充饥。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他的业绩得到肯定,终于得到提拔,却为着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躺进医院。

她想尽办法给他补,他太挑剔,都不满意。她也明白,他挑的其实是她。他小她一岁,就像她的大孩子,她事无巨细地照顾他。偌大的城市里,他们像两个摸着石头过河的孩子,相互搀扶着向前走。每走一步,他都觉得很温暖。后来,他觉得束缚,嫌她管头管脚,像个叛逆的孩子,越是管,越变本加厉,夜里不回家,喝酒抽烟一样不落。她不是不好,只是这些年过下来,他已没了爱的感觉。到底是爱过的,再怎么疯,那句话始终说不出口。

他望着面前或炒或煮的鸡蛋发脾气,她落下泪来。他知道医生的叮嘱,也明白她的用心,每天为他补充两只蛋的营养。只是,他打小就不吃。

那一日,她送早饭迟了,他躺在床上饿得手软脚软。她手机关了,他开始担心,当她的脚步声响起,汗水满头跑过来,焦急又变成了责怪。

她不辩解,递过来一大杯牛奶。奶是热的,竟是淡黄色,像小米粥上面的那一层油,格外的香。饿极了,也没想太多,一股脑灌进肚子里。

看着他喝完,她拿过杯子去洗。是什么牛奶?他问。

她笑一笑:蛋奶。再问,她便不说了。他一天天好起来,也喜欢上蛋奶的味道。出院后,依旧忙,每天早餐桌上,都摆一杯热蛋奶,有时是微微的甜,有时是淡淡的成。

出公差,在外面呆很久,想喝蛋奶,跟女秘书跑遍几条街,人家听都没听说过蛋奶。

后来,他和她还是分开了。

新的生活,他忘记了蛋奶的味道。开始是新鲜的,也自由,后来回家看不到她,像个没人要的孩子,日子很难熬。

不久,附近的小吃店挂出招牌:蛋奶。只在早餐时供应,每人只限一杯。那一天,他跑去吃,赖着不肯走,非要喝两杯。向服务生问这问那,服务生只是笑,不多讲什么,他也就不去探究。

每一天,他都去那里吃早餐,捧一杯蛋奶,想很多的事。

半年就这么过去了。

又有应酬,他坐在小吃店门口的台阶上,吐得一塌糊涂。很想喝蛋奶,很想她。住院的那些天,她每天都带一杯热蛋奶,单位医院两头跑,还要忍受他的坏脾气。她其实很傻的,高楼大厦她不要,锦衣玉食她不要,只要守在他身边就好了。他睡不着,爬起来上网。在一起时,他与她共用一个QQ,好友分组,是他的同学与她的同学。她没有秘密。很多的信息涌过来,都是她的。他一条一条翻看,心就一点一点痛起来。

原来,是同学的妈妈教她做蛋奶。第一次做,她凌晨四点便动手,牛奶入锅,奶煮开后,将打好的蛋缓慢滴入奶锅,一只手用筷子在锅里搅拌,一直搅到牛奶与蛋混为一体,没有一点鸡蛋的痕迹。做不好,倒掉重做,第九次,她做成了蛋奶,她的手也多次被烫到。

分开后,她在小吃店做帮工,离他们从前的家不太远,只做蛋奶。每天做很多杯,只有其中一杯才能被他喝到。原来,她的爱,从不曾离开。

他跑到厨房,照着单子下锅。怎么也做不好,不是做成蛋花奶,就是把奶烧糊。结果,手忙脚乱,把锅掀翻,整个锅扣在脚面上。

他扶着奶锅,眼泪糊了满脸,终于明白,她对他的爱。

第49篇、爱情故事我的爱情画了一个圈

我都25岁了还在学校里泡着,美其名曰“读研”,实际上是实在没事儿坐在学校里混时间。有老爸赚钱,我可以逍遥自在地过我的日子,缩在父母和哥哥的保护伞里享乐,然后等父母转手把我放在另一个保护伞中继续我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我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过着,波澜不惊,晴空万里,一切的一切都阳光普照,繁花似锦。我没觉得幸福,也没觉得不幸福,但富有家庭养成的任性和娇气在我身上还是时有表现的。比如,我特别反感父母逼着我相亲。

那天妈妈就嘱咐我晚上一定要回家吃饭,因为有客人。我一回家就看到客厅里坐着一个年轻男子,长得还算顺眼,一看就是和哥哥一样的那种符合父母标准的好青年。我立刻明白妈妈让我回来吃饭的用意了,这个人一定是他们为我新物色的合格人选,这是老把戏了,因为不满,我连带着看那个家伙也别扭。

爸爸一见我就说:“元元,这是肖毅,是你哥哥的朋友,过来认识一下。”然后转头对那个肖毅说:“这是我女儿元元,调皮得不得了,她要是有你一半懂事我也就放心了。”我冲肖毅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抱着妈妈的胳膊撒娇地说:“妈,我都饿死了,吃饭吧。”我用眼角瞟了肖毅一眼,他看着我微微地笑。哼,笑什么笑。

一顿饭在爸爸妈妈和哥哥的刻意协调下还算气氛不错,我只是闷着头吃饭,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看看这个肖毅是什么鬼东东。可惜,他们谈的那些股票、房产什么的,我都没兴趣。

吃完饭,爸爸妈妈借口累了回楼上了,哥哥接个电话匆匆忙忙走了,就让我一个人留下来陪肖毅。看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我骨碌碌地转着眼珠,想着怎样才能让肖毅知难而退,说实在的,我对肖毅没有太坏的感受,从小到大,我的生活圈子里都是这样的人,对他们我像对自己的哥哥一样的熟悉,熟悉到了不可能擦出火花的地步。我不会爱上肖毅的,我梦想中的爱情不是这个样,我梦想中的爱情是波涛汹涌激情澎湃,是生死相许跌宕起伏。如果和肖毅在一起,过的日子和我过去25年过的日子没什么不同,我的生命即使有100年也和1年没什么太大的差别,我渴望别样的人生。

“元元,这个周末有俄罗斯国家芭蕾舞团的演出,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肖毅看着我,一脸地柔和。情报检索不错啊,准是哥哥把我的爱好泄漏出去了。

我想说不,可是实在经不住诱惑,小时候父母为了培养我“高雅的情趣”逼着我练了两年芭蕾。我当然没有成为芭蕾明星的天分,不过却因此培养了观赏芭蕾舞表演的爱好。我不会选择肖毅做我的男朋友,但是他做我的朋友还是不错的,走到哪儿都不会失了身份,再说想想一个人去看怪没意思的,有个人陪着总是好,我就答应了肖毅的邀请,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可是,我没想到我会因此认识张达,我的爱情也因此偏离了轨迹。

我一直认为俄罗斯的芭蕾舞演员是全世界最棒的,不仅是因为他们修长的身材、大大的眼睛,更主要的是对艺术的那种阐释能力,几乎是任何一个国家的芭蕾舞演员都望尘莫及的。那次演出很成功,我和肖毅相处得也挺融洽,没有陌生人的那种拘谨,好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淡淡的,但很合拍。

演出结束的时候走出剧场,我和肖毅准备去吃晚饭,肖毅去开车的时候,我遇到了阿三儿。阿三儿是我们学校同一个系的同学,我和她不是很熟悉,我知道她的名字是因为整个学校几乎没人不知道她。她是一个十分叛逆、风头很劲的人物,奇装异服并且桀骜不驯,她喜欢和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交往,比如一些酒吧里的歌手,没出名的画家之类的人搅在一起,总之在一般人的眼里她是个异类。原本我和阿三儿这样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有交点的,不是我清高,是因为我在阿三儿的眼里什么都不是,是个吃爹喝妈的米虫,她压根儿就没用正眼儿瞧过我。

可是这次阿三儿见到我没有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反而急急地跑向我:“元元,你有没有钱?借我5000块。”我拿了交通银行的卡提了5000元现金给她。阿三儿感激地看我一眼:“谢谢你,我会尽快还你的。”

那大概是阿三儿第一次友善地对我说话。后来,我知道阿三儿的一个朋友在酒吧和人打架被抓进了派出所,要罚款并赔偿酒吧的损失。阿三儿四处借钱的时候遇到了我,也因为我的“慷慨”,阿三儿从此接受了我,并介绍她的一些朋友给我认识。那些人对我来说都是十分新奇和陌生的,他们可能口袋里只有10块钱但也敢为女友买一条丝巾。他们贫穷,但是很自由。

我第一次参加阿三儿他们的聚会就遇到了张达,实际上要让我不注意到张达实在也难,他有一种冰冷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像冷冷的寒风中立马横枪高傲挺立的骑士。

阿三儿把我介绍给张达的时候,他嘴角泛起一丝嘲弄:“哦?你就是那个富家女?”

我的脸立刻红了,不是害羞,是被气红的,我也嘲讽地说:“那么你就是那个歌王了?”

他盯着我半天没说话,我高傲地迎上他的目光,看他能怎么着。

张达拿起一瓶酒,挑衅地说:“敢喝吗?小女孩。”

我一声不响地接过来“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把空瓶子递给他。张达没说话,目光柔和了很多。

我第一次喝那么多的酒,很快就不行了,张达坚持要送我回家。父母很惊讶我喝得醉醺醺的,他们冷冷地谢了张达,连门都没让他进,我知道在父母的心中张达就像一个小痞子,他们根本就不屑和他说话。

那次聚会以后很长的时间我都没有再见到过张达,我对他有一种好奇,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目光可以那么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喜欢他酷酷的样子。可是,我知道,我想他。

这期间我和肖毅偶然也喝喝茶,看看电影,听听音乐会。他很宠我,那感觉像爸爸,也像哥哥,但我觉得就是不像男朋友,我对他没有激情。

我会冲着肖毅使使性子,发发脾气,有的时候也放他的鸽子,反正我不在意他,就可以超额透支使用权,哪天他烦了掉头就走,我想我的眼睛肯定是干的。

我没想到我生日的时候,张达会让阿三儿找我去他唱歌的那家酒吧。那天,张达唱了两支歌,一支《有一点心动》,一支《好想吻着你的脸》,他说,“把这两支歌送给元元”的时候,我能听见我的心扉忽然打开,我看着张达年轻冷峻的脸,我看着他冷冷的眼神,我就知道,糟糕,我爱上他了。

张达唱完歌,几个人都哄他,让他来点热烈的。我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意思。然后我看见张达直直地走向我,然后捧起我的脸,吻上了我的唇。我简直是惊呆了,我没想到张达会吻我,我也没想到张达会在这种场合吻我。我想抗拒,可是,张达拥我拥得很紧,而我,我也有一点迷糊,我的头晕晕的,我知道发生什么的时候,张达已经结束了那个吻。我羞得恨不能钻到桌子底下去,同时,心里也有一点甜滋滋也很刺激的感觉。

就这样,我和张达恋爱了。和张达恋爱后,我的脾气急速上升,张达就有那本事把我的劣根性都挖掘出来。

第一次张达冲我发脾气,是他消失了两个星期后,我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呢。他立刻大吼:“在哪儿呢,在哪儿呢!以后不要问我在哪儿呢,我做什么都要向你汇报啊?”我刚想说话,可是他已经“啪”地一下把手机给挂了。气得我脚底板有一口气腾腾地就升到了脑门儿,这个该死的张达,看我一辈子都不理他!

张达在当天晚上请我吃烧烤,我本来想由着性子不去,可是想想两个星期没见他了,就又忍不住去了,见了张达我也没脾气了,开开心心地吃烧烤也忘了该质问他发什么神经。

和张达在一起吵架总是我让步的多,不是因为我没理,而是因为我太在乎他。有时候张达发脾气的时候我问他:“张达,你爱我吗?”张达冷冷地说:“你不是废话吗?”我看他冷着一张脸就不敢继续追问下去,但我真的不明白那表示爱还是不爱呢。

父母知道我在和张达交往后,对我提出严重警告,他们不仅仅是因为门户之见,也因为张达是个在酒吧混日子的歌手。其实如果父母不反对,我还真能看到张达的一大堆缺点,比如自以为是、不成熟、神经质等等,可是父母一数叨他的不是,我听着却那么别扭。

父亲亲自找张达谈过话,让他对我放手,我不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些什么,总之是张达把我父亲骂得狗血淋头。张达大概是觉得父亲侮辱了他,把气都发泄在我的头上,我去找张达,他大骂着让我“滚回老母鸡的怀抱去吧”。

我哭着从张达那里跑出来,我不想回家,不想让父母看到我这个样子,我打电话给肖毅,让他陪我。

我和肖毅在一家咖啡馆里见面,我啜了一口咖啡,眼泪就掉下来了,我哭着讲张达的坏话,把这个没良心的东西骂得半死。肖毅一直静静地听着不说话,直到我说累了也哭累了,我说:“肖毅,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傻丫头,小孩子都喜欢耍点性子,不过,元元,你要想清楚,你真的爱张达吗?他适合你吗?”肖毅很真诚地看着我,我知道他没有恶意,但我的心还是忽悠地颤了颤,我现在真的说不好了,张达的坏脾气我忍了一次两次,多了实在是忍不了了,我是不是不够爱他呢?爱一个人不是要爱他的一切吗?

我不想想下去,就对肖毅说:“我想吃馄饨侯的馄饨,你带我去。”我知道肖毅平时肯定不吃这东西,因为那地方太乱,不过他还是二话没说就开车带我去。他总是那么体贴,那么由着我的性子,我渐渐地开始依赖他。

和肖毅吃了饭我很晚才回家,从肖毅的车上下来,我就看到家门口站着一个人,是张达。我心里一喜,他肯定是觉得自己过分了,来和我和好的。可是张达看到我却恶狠狠地说:“啊,这么快就有了新人忘旧人了?有钱人家的小姐的确不可信!”

张达的话像铁锤砸在我的心上一样,可我都不晓得怎么回应。

“你胡说什么,元元是我的妹妹。”肖毅给我解了围。

张达一声不吭,掉头就走,好像是我被他捉奸在床一样,我已经止住的眼泪又掉下来了。肖毅轻轻地抱抱我:“别哭了,别让家里人看见,快回家去吧。”

我回家直接溜到自己房间里,灯也没开就躺在床上生闷气,总觉得心里堵得慌。算了吧,我和张达可能永远都不可能和谐,实际上,我家庭的富有是张达最大的忌讳,他看不上我的娇气,也用高傲伪装着他的自卑,他总是喜欢狠狠地刺伤我,看我为他痛才觉得征服了我,才有一种满足的心理。我天真,但我不笨,我已经慢慢地看清了张达也看清了我自己。

我以为张达不会再找我了,可是,没几天,我下课的时候,就看见张达在教室外等我。我不理他,他就冲我大声喊:“元元,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你瞧不起我为什么当初和我在一起?”下课的同学像看耍猴的一样看我们。我真的是气急败坏:“张达,你放手吧,我们不合适!”“不合适?那个男的才合适?你就因为他才变的心?”我气得眼泪又掉下来了,张达真的是不可理喻。阿三儿把张达拖走了,我哭着跑出学校。

“元元,”我顺着声音转过头,是肖毅站在车前,“你去哪儿?我送你。”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不上班吗?”我一边坐进车里一边问。

“我正好今天没什么事,就来接你放学。”肖毅随意地说。我突然有种感动,肖毅一定是不放心我,而且他一定拿到了我的课程表,他总是这么细腻,把关心表现在许多微小的细节上了。我和张达在一起这么久,他从来没在我放学时接过我。

我原本对张达存有的爱意,都在他天天的折腾和怒骂中一点点消失了。那段时间,肖毅尽可能多地陪我。肖毅没有搞金融的男人身上常见的那种功利,许是书读得多了,浑身散发了温文的书卷气,和他在一起真的很舒服。

为了庆贺我期末考试成绩优异,肖毅请我去香格里拉吃完西餐坚持要给我一个礼物做奖励,我没觉得他有什么阴谋,因为平时他也送我点小东西什么的。

可是打开包装精美的礼品盒,我才发现里面是一条钻石项链,我推回去:“我不要,送我这个干嘛?”

“元元,我爱你,我希望你快乐。这条项链不是普通的项链,它是我父亲送给我母亲的,据说能让戴着它的人平安,我希望我爱的人能幸福。”天,是家传的!

“你是可怜我吧,我才不信你爱我呢。”我和张达已经分手了,可是他遗留下来的阴影还影响着我的生活。

“我一直爱着你,我会照顾你一生的。”我能看到肖毅眼里的真诚。

肖毅帮我把项链轻轻地戴在脖子上,我的心里荡起一种温柔,我是爱肖毅的,也许不是那种天崩地裂的爱,可是淡淡的,柔柔的,暖暖的,感觉真好。

因为不懂爱,我的爱情走了一个大大的弯路。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才更珍惜我现在拥有的幸福。

第50篇、爱情故事哑巴小男孩的爱情故事

有一个哑巴小男孩。他的邻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假如要形容她的漂亮与温柔,那么或许就是隐起双翼的天使吧!男孩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女孩,但是他也明白自己只是个哑巴。对他来说,女孩就像画像上的维纳斯,可望而不可求。女孩和男孩的家境都不富裕,他们都很认真的学习,希望有一天能出人头地。男孩,比女孩大一届。第一年,男孩考上了大学,去了外地。临走前,女孩说,等我,我会去找你。男孩点了点头,踏上了离乡的火车。第二年,女孩拿到了录取通知单。

站在大学的门口,女孩的漂亮引起了无数男生的驻足和女生的羡慕。她在找人,她找遍了每一个系,却找不到男孩。

老师说:去年,男孩没有来报到。女孩哭了,哭得那么伤心,落在地上的眼泪和一年来的期盼一起跌得粉碎。

女孩还是坚强了起来,她相信男孩一定在什么地方努力着,所以她也不会放弃。女孩交不起全部的学费,虽然学校已经减去了部分学费,但是学费对女孩来说还是一个不小的问题。期中的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家信,信中父母告诉她,有一个亲戚愿意资助她读完大学,女孩笑了,上了大学后,这是她第一次开心地笑出来。天天都有不少优秀的男孩围绕在女孩的身边,但是,女孩的心里只有哑巴哥哥。放假了,女孩回到家里。有男孩的消息吗?女孩问男孩的父母。没有,我们也很担心,男孩的父母嘴里说着,表情却异常平静。我可以去拜访并谢谢那位亲戚吗?女孩问父母,他说不用的,而且他住得很远,是位远房亲戚,女孩的父母这样说,却不知为什么表情显得很紧张。终于,聪明的女孩明白了,男孩没有消息的原因。但是她没有说破,她把这份欣喜埋在了心底,她要认真学习,到大学毕业,她就要去找男孩。

四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女孩拿到了毕业证书和一份国际知名企业的聘用合同。她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乡,男孩的父母终于对女孩的果断态度屈服,说出了男孩所在的工厂。具有腐蚀性的酸气,灼热的蒸气,三米外看不见东西的车间……

女孩站在车间的门口,看着男孩不再挺直的身影。女孩的泪又流下来了,男孩被呜呜的哭声吸引,看了这边一眼。霎那间,像触电一样,男孩消失在滚烫的蒸汽雾之中。女孩也冲进去,但是,这个也不是,那个也不是,每个人影都打破了女孩的希望。终于,在最里面的一个车间,女孩找到了那熟悉的却又生疏的身影。

“我要嫁给你”,女孩说,虽然她被呛得直流眼泪,依然面如桃花地笑着,这是她练习了四年的话。然后,她看着男孩,等待着他的回答。

男孩看着她,忽然又跑了,再次消失在蒸汽里,也再次从她的生活中消息。

伤心的女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三天,然后,她背上行囊。究竟,所爱的人虽然不见了,但生活还要继续。女孩从他父母的口中知道,男孩也来到了这个城市,她又笑了,因为她知道,男孩在默默地守护她。好几次,她似乎看见了男孩的身影,但当她追过去的时候,那个身影却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

直到有一天,女孩住进了医院。男孩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脖子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怎么了?”女孩焦虑地问。“他工作时不小心被钢丝绞到了脖子,没死已经是万幸。”他的工友说。

男孩也焦虑地看着她,急于知道她来医院的原因。

“我”,女孩慢慢地说:“我的声带上长了一个肿瘤,假如动手术的话,或许,我会失去声音。”女孩这样说着,但是,眼神里却流露着一份喜悦。从那天起,男孩又回到了女孩的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直到手术前,女孩看着男孩,说:“或许这是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要嫁给你。我不是可怜你,是因为:我——爱——你!”这最后三个字,她并没有发出声音,只是用唇型默默地念。她为了爱,做一个哑巴。

男孩哭了,然后,看着她被推进了手术室。灯灭了,主刀医生走出来,对男孩说:“手术成功了,但是,她再也不能说话了。”然后,男孩看到了女孩幸福的眼神:现在她和他一样了。她费力地打着刚学会的唯一一句手语:我爱你!男孩也颤抖着做了一样的手势。

他们结婚了,平凡简单的婚礼。婚后,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与美满。他们的世界没有声音,但是却同样有欢声笑语。然而,老天爷又一次捉弄了这对苦命鸳鸯,幸福的生活只维持了四年。

男孩得了癌症,是恶性晚期。女孩这次没有哭,她知道男孩希望她坚强地活下去。男孩安详地合上了双眼,嘴角的微笑表示他去得并不痛苦。女孩终于忍不住了,握着男孩渐渐冰冷的手,哭声由呜咽变成了响彻医院的悲声。女孩的朋友们安慰着她。

她轻轻地抚摩着男孩的相片,终于,她喃喃地说:“为什么,好不容易走在了一起,为什么你却独自先走了,你忍心留我一个人在这世界吗?难道只因为我欺骗了你,你就要舍我而去吗?”

几十年后的一个清晨,风烛残年的她站在男孩的墓前,放上他最爱的百合花。忽然,她发现墓碑上放着一封信。

她颤抖着打开信封,是他的一位老工友写的:这么多年了,或许,不用再隐瞒你了。那次,你在医院看见他脖子上包着绷带,其实,不是什么工伤。一位闻名外科医生利用人造声带为他做了声带再造手术,他,很早就可以说话了。但是因为知道你马上就要失去语言的能力,他就把这份喜悦藏在了心底。为了你,他愿意继续做个哑巴。

本以为他走了,便不会再流泪了,几十年后,却又尝到了泪水咸涩的滋味。信任,老实,是爱情的基础,但有时,善意的谎言所表达的爱,却并非言语可以传递。

他们的世界没有声音,但是却同样有欢声笑语。为了爱,做一个哑巴!

为爱不发声,虽然是欺骗,但这欺骗却可以表现他对她的爱有多深,有多浓。如果我是女主角的话,我愿意他说出话来,爱要彼此共享。如今让女主角知道他能说话而不说话,让她愧疚一辈子。这样的话,活着的人就太辛苦了。

第51篇、爱情故事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我知道一切都已改变.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你会离开吗?还会离开一辈子爱你的人吗?到底是谁不懂得珍惜?男孩不轻易哭泣.只有面对最爱的人时才会变的脆弱.男孩不轻易哭泣.只有在太爱你的时候才会放下自尊.

  宝宝:我已错过了情感的世界.所以我不敢再次触碰.任它如一道疤迹深刻在心底.只能在无人的夜里.掀开记忆任其如昙花般绽放.但是今生认识你.我很高兴.因为我们的生命在轨迹上有个交点.不管你愿不愿意.那些回忆将伴随我们走完余下的旅程.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将它视为旅程的繁花.倍加珍惜.也许我在你的眼中只是天空中的流星.但我依然不会怪你没有多看我一眼.也许你不会在意这世间还有没有我.但我很在意你的一点一滴.你是否知道.在你悲欢的时候.我在为你真诚的祈祷......

  如今我们都变了.变得陌生.过去对我们而言.也许只是很傻.我变了.变得麻木.过去对我而言.或许只是遗憾.已经不记得我们曾经说过些什么了.可依然记得你那笑容和悲伤的眼泪.已经习惯了你不在身边.习惯了把你放在脑海里回忆.可是生命因为失去了你.已经开始颓废.伸出的双手再也抓不住任何已经存在的东西了.日子就象年轮.每一天都那么漫长.岁月催人渐老.老去的心再也无法感觉到温暖!

  我想告诉如今正拥有着男孩的女孩: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拉住他的手.他真的可以陪你走完一生;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不要放弃他.也许你的选择会毁掉这个男孩.

  宝贝愿你平安.健康.快乐.幸福.

  今天是我们分手后的第295天.今天是我爱你的第1140天!

  分手的时候总有人要受伤,质问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做的更好一点呢?做的更好一点就不会分手了!质问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多了解你一点呢?多点了解,或许我就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了,我就能给你什么了!

第52篇、爱情故事请珍惜那个倒追你的女孩

  每个女孩其实都清楚的知道,选择爱自己的人才不会受伤,去追自己爱的人一定会心痛,因为每个人都告诉她,主动的女孩不会被珍惜的。

  然而,她还是会因为喜欢你,鼓起勇气告诉你她对你的依恋,还是像飞蛾扑火一样为你受伤为你付出。

  男孩子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其实,倒追你的她绝不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女孩,她身后会有很多仰慕者,她只是想把握自己心里的爱,因为她是那么认真对待爱情的人啊!也许对别的所有人而言,你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可是对她来说,就算你有那么多的缺点,她也全部包容,愿意留在你身边,不管现在的你是否一无所有……

  也许她会是你一生不会再遇到第二次的女孩,是笨拙的你怎么努力都追不到的那种女孩,是失去了以后再也找不回来的天使……

  她曾经是无泪的天使,遇见你,为了你放弃了无泪的天堂……每个女孩一生也许只有那么一次鼓起勇气来爱一个男孩,如果你生命中遇到过这样的女孩,如果你可以做到,请珍惜她,就像所有的其他的男孩子珍惜一个女孩子一样珍惜她……如果你心里曾对她动过心,曾经心疼她,请好好珍惜她,不要把她的心伤害成她自己再也无法拼接的碎片;不要总是对她愧疚,不要总是告诉她你永远想念她……

  可知道她的勇气是尽全力换来的。只为说出那几个字,已然用尽所有……如果不是那么爱你,她不会傻到放下身边很多优秀的男孩去向你表白;如果不是在乎你,她不会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你在一起;如果不是把你当作最后的赌注,她会不要自己的尊严?

  请尊重倒追你的女孩,因为她值得你这么做。她的勇气,她的决然她的气魄,都是你无法想象的。她比你勇敢,比你坚强,甚至比你潇洒,拥有这些优秀品质的女孩难道不值得你去爱?

  请珍惜她,也许你一辈子也不会再遇到这样为了你放弃尊严的女子,也许你是她的第一个,也许是最后一个愿意放下尊严的男人;因为她也怕受伤啊!所以,请珍惜她,也许你会觉得没有了自己的男子汉气魄,但请相信你得到的会远远超过你认为失去的东西,其实你并不会失去什么。

  请珍惜倒追你的女孩,因为你在还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爱上你了。她默默的念着你,装作不在乎的打听着你的一切,然后了解你的爱好和梦想,努力成为能够配得上你的人,为此你不知道她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也许是开始关于你的爱好,比如台球。也许是开始减肥,男生都不知道,减肥是一件多么需要毅力的事情,如果一个女孩因为你而减肥成功,那么你就可以考虑娶她,因为各种坚苦汗水泪水是绝对的证明。也许是开始打探你的各种联系方式,因为她希望能够与你有更多的接触。也许是开始关注你所关注的事情,因为她不想在思维上跟不上你,也许……

  你知道一个女生要拥有飞蛾扑火般的勇气需要累积多久吗?所以你一定要有耐心等待那个爱你的女孩,好吗?你可知道她需要背负什么样的心理包袱吗?她难道就没有考虑过如果被你拒绝她怎么面对剩下的残局吗?她不怕被朋友们笑话吗?你知道一个女孩要从你身上转移开注意力需要多久吗?有一句话叫做“一见钟情的往往是男人,一往情深的往往是女人”。

  她是想像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一样,呆在所爱的男孩身边不要离开,没有遗憾……如果有一天,她带着伤成碎片的心离开,一切都来不及了……

  就算是飞蛾扑火也好,就算是无极而终也好,为了他,也不顾一切。

第53篇、爱情故事人生如画,生如夏花

  岳麓山下,名胜古迹甚多,有文庙等,路途中,见一女孩,铅华尽洗,萧闲处,宁静作画,颇似喜鹊念初三时的朦胧女友,喜鹊望征路愁迷,离绪雁影,不禁伤叹。

  忆初三念书时,喜鹊任班长,静轩为副班长兼学习委员,每每放学后,俩人便留在教室温习功课,小窗相对,诗词瑶琴,情丝待翦,默契如梦境。之所以称静轩为朦胧女友,是因为俩个人从没发生过什么,只是有一种思念因你存在,有一种孤单叫做等待。

  我们是茫茫人海中俩个人,有缘一起念书,见了面,于是认定双方是一辈子的朋友。

  高中时俩人不在同一个学校,朦胧情开,只能对菱花与说相思,情寄音信。不想一日信至,静轩劝我不要多想,以后也不要再寄复习资料给她,是以绝交之意。喜鹊只能情愁远山迷望眼,心中更画远山眉,是以在高中时庸碌而过。

  多年后,一日喜鹊到一山区踏青,路过一乡间小学,忽闻孩子朗诵声,好奇之下,攀窗而望,却想不到老师却是静轩,戴着一双眼镜,白色红碎花的裙子,一如她的宁静,放学后便在她简陋的宿舍品番茹,静轩告诉我,高中念书时怕影响我的学习,便回绝了我的情意,当年知我去大学念书后,第二年她也报考了北京师大,不想一日去大学校园偷偷看我,发现我的身边已有女友,她只能远远静望,知心惟有月,如何共,海棠说。

  静轩毕业后,便选择到乡间教书,喜鹊甚为惊奇,因她的家境甚好,父亲还是某单位的局长。

  静轩笑语,人生之简单,如巨画中的几笔线条,有着疏疏朗朗的淡泊,也有着清清凉凉的宁静。人生之复杂,若泼洒在宣纸上的墨迹,渲染着城府与世故,挥不去嘈杂与迷惘。天地之美,简单处得,在于奉献。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升华到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文化层次,才能进入历史,让人思忆。

  闻静轩之语,喜鹊心灵为之震撼,是以愧之。

  2008年,静轩到四川支教,地震发生后,电讯不通,喜鹊心中隐约感受到什么,一种牵挂,心灵相约,轻云淡月人憔悴,何处笛。多日后,广西工作队长朋友给喜鹊带回一幅画,说是在静轩的宿舍断壁处找到的,但学校已不复在了,睹画思人,喜鹊此夜残灯寒轻无眠,忆当年,谁共题诗秉烛,不想今日天涯别袂,芳信不来,旧书尘染,待问天,怎把你来换得。

  画的后面,静轩字迹尚存:

  有一份记忆,不会随时间而老去;

  有一份相思,即使有些刺痛,也依然珍惜;

  有一位朋友,可以淡忘距离,彼此心心相伴;

  有一种问候,穿越世俗的喧嚣,会习惯的想你。

  有一份祝福,在来生,我还能遇见你。

  如果能回到相见的那一刻,我不会,再也不会,让你的身影擦肩而过。

  我不会,再也不会,让你的爱情在我的指尖轻轻的滑落。

  我会让你,静静的,静静的,静静的,牵着我的手,一起到海边观日出,赏晚霞夕阳,

  若你不舍不弃,我会终生依恋。

  2011年重阳节,喜鹊抵达四川,来到静轩坟前,手掂菊花忆当年,绿草空锁旧时春,静轩,你,还好吗?轻轻的我来了,多年了,那个在睡梦里用吉他歌声把你灵魂轻轻托起的年轻人,我,来了。

  静轩,我很想你,我带着这三年来写给你的信笺来了,我的伤逝和忧思,全在信笺里面,你慢慢地品读,你曾走进我的梦乡,告诉我不要悲伤,你的诗句,喜鹊常读,每每读起,便不由自主的忧伤,总会触及某根脆弱的心弦,一刹那的恍惚,仿佛置身于你的诗词里。

  静轩,还记得吗?毕业之夜,晚会后,我和你,坐在校园的秋千上,夜数星星月为伴,心不设防,夜,很静,远处的音乐,悠悠的,娴娴地诉说这尘世间的情怀,相遇的瞬间,眼光的对视,偶尔的问候,虽疏淡却温暖。

  岁月长河,遇见你虽不能与你相牵,但有你的相知,一起笑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若你安好,我心灵的天空,便是晴天。

  别了,静轩,你轻轻的挥手,作别西边的云彩,水深处,云起时,那是你真挚的眼神,漫山红叶,随风飘荡,仿佛是你喃喃地,温柔的对我细语诉说,你说你很孤单,你很想回家,回去看看同学们,是的,喜鹊会带着你一生的情丝,让我们一起,一起,回家,回……家,你永远不会孤独,爱会为你点亮每个孤寂的夜晚。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莺啼故人心,却道故人心不变,故人回首成别袂,泪雨飘零终不怨。

  往事如烟,这一切都将随时间流逝飘散,喜鹊写下这些,就是为这些即将飘逝的往事留下一点痕迹,睹画思人,不胜感慨。

  时光带不走昔日的欢笑,往事冲不淡甜蜜的回忆,人生漫漫,纵使天涯海角失去了你的消息,你仍是我心灵深处的那个角落,带泪不可碰触,喜鹊铭记。

第54篇、爱情故事在她生日那天我们分手了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考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55篇、爱情故事当一回你的新娘

都说老人像小孩,这话一点都不假,养老院的老人们就是一群活脱脱的老小孩。

养老院每日都是热热闹闹的。老人们经常在玩一些小游戏,诸如踢毽子、捉迷藏、转呼啦圈、跳绳等等,所玩的和小朋友也差不了多少。就拿跳绳来说吧,人老腿先老,老人的动作不再敏捷,花样也比小孩少,但一板一眼却跳得比小孩认真,实在玩不动了就在旁边打拍子,喊加油。大家天天都过得开开心心。

一玩起游戏,老人也会争吵,争吵起来就和小孩没啥两样,最爱争吵的就数张大妈和李大爷。李大爷是刚来的,老伴去世后,就躲到这里,子女轮流来请他,个个都被他骂着回去。张大妈年轻时曾经暗恋过一个男孩,这场刻骨铭心的爱恋并没有结果,她一生没有结婚,几年前就来到这里。大家最怕两人争吵,一争吵起来就没完没了。

时间一长,所有的小游戏都玩腻了,大家再也提不起兴趣。不知是谁提议来做一个小时候经常玩的模仿娶亲的“过家家”游戏。一句话唤醒了老人们回忆起童年的快乐时光,结过婚的更是想起新婚时的美妙时刻。大家都说这个游戏有创意,可说到由谁扮演“新娘、新郎”却都指着别人说合适,最后只好采用抓阄的方法从男女中各选出一个来扮演“新娘、新郎”。打开纸条后, “新娘”被张大妈抓到,“新郎”的纸条在李大爷手中。大家更是乐翻了天,这对平时的“小冤家”就要当“恩爱夫妻”了。

大家兴致勃勃地把他们推到场地中间。只见“新娘”羞羞答答地站着,使劲地低着头,满脸红晕,比新娘还像新娘;“新郎”就差点,扭扭捏捏地站着,手脚都不知放哪儿好。在阵阵喝彩声中,游戏开始了,所有的程序都是按照儿时的玩法来做,大家的嗓子喊痛了,手掌拍麻了,每个人都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过,都觉得自己仿佛变得年轻起来。游戏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新郎”背“新娘”回洞房,这可有点不合适,再说李大爷也背不动了,大家只好折中让“新郎”扶着“新娘”绕场地转一圈,游戏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

老人们都回去,只有张大妈心潮起伏地站在那里,喃喃自语地说:“我终于当上了他的新娘……”原来,张大妈年轻时曾经暗恋过的男孩就是李大爷。

第56篇、爱情故事越爱越容易吵架

吵架,我想大多数的情侣都会碰到过,彼此越是喜欢,而越容易吵架,明明知道是很小的一点事,却到最后是那么的生气,互相挂掉电话,接下来就是冷战,其实这个道理他一直都懂,他知道这是在乎的表现,所以他对她的爱从来就没有动摇过,如果只有他那么想,那最后肯定有一方会承受不住的,因为他也不敢确定她是不是和他想的一样。

谈恋爱的人,是不是能较好地交流,这可不一定。有时,相爱的人反倒不能交流。林黛玉最爱贾宝玉,爱得不要命,可是一见面就吵、就哭。越是相爱就越容易吵架。薛宝钗为什么不跟贾宝玉吵呢?因为她不爱他。女孩子喜欢谁就跟谁吵,这一点对男士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如果很一般,就很客气,很有礼貌,很尊重人家跟你不同的东西,有一种求同存异的倾向;而感情越好,对对方越关心,求同的倾向越强,达到一个峰值,也就是最高点,就接近全面求同。明知对方对自己有感情,感情强烈,就越不讲理、苛刻,有点专制了。

所以今天我就详细的把吵架分析一下,希望看了的人能够看懂,把话读透!相爱的男女朋友,对方的一举一动都细细的看在眼里,会胡思乱想很正常的,所以,当你有了男(女)朋友之后,请对其他异性保持一定距离. 好好的去珍惜你身边那位会约束你,会吃你醋的人吧!

不要觉得他(她)不讲道理,因为要讲理,那就做普通朋友好了,普通朋友不会约束你

并且永远都会尽量顺着你,讲好听的给你。

相爱的情人任何的吵闹,嫉妒,猜忌,孩子气,都是合理正常的。因为他(她)重视你,重视你们之间的一切。

才会情感敏感而强烈.如果现在的你,正因为你的男(女)朋友无理取闹而生气,请拿起电话打给他(她)吧。

冷战时期其实对方都想要给对方打电话,但互相也是在等着对方的电话,就是因为彼此都这么想。

所以既难受又生气,甚至越想越气,最后闹的是不可开交,所以在他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

他都是第一个说话的人,因为他知道她是那么的爱他,他也是那么的爱她,男人就应该让着自己心爱的女人。

第57篇、爱情故事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1 .像合欢花一样红了脸

2003年的徐维雅是个骄傲的女生,扎高高的马尾,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目不斜视。所有人都认为徐维雅有骄傲的资本,比如每周一升国旗之前,撞击大钟的人一直是全年级第一的徐维雅。每当雄厚沉重的钟声回荡在年代久远的校园,金色的阳光均匀地撒下,所有的男生女生从教学楼蜂拥而出时,都会看见亭子里单薄的徐维雅,用力的撞钟,一下,两下……那是无上的光荣。

所以,即使徐维雅昂着下巴,目不斜视,微微一笑就回答了同学远远打过的招呼,那又怎样呢?她是全年级最优秀的学生,17岁能比来比去的东西其实乏善可陈。这一切很美好,徐维雅在所有人的羡慕中强大的保护了自己,如果姚远方不出现。

每次开学都有新同学转来,他们或者是穿长裙子的漂亮女生,或者是穿白衬衫的翩翩少年,很快像水滴落进大海,与新班级相处融洽,连带着融洽了徐维雅所向披靡的优秀和骄傲。而姚远方的出场白很一般,以至于很久以后徐维雅才知道那个懒洋洋的爱对漂亮女生吹口哨的男生叫姚远方。他的口哨吹得和他的人一样痞痞的坏,就像他转学过来的第一天,斜斜地靠在椅子上,对着班上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大大方方的吹了口哨。两秒钟后,所有的男生笑着鼓掌、起哄,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起先红了脸,瞪着姚远方,可是后来笑意浮上她的嘴角。徐维雅就转过头去看刚转来的这个男生,他细长的眼睛弯弯眯起,笑起的唇线很长很张扬。不知为什么徐维雅愣了愣,然后迅速转回来,脸微微发烫,同桌很关心地说,“徐维雅,你的脸像合欢花一样红。”

2.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17岁的徐维雅成绩确实很好,可是她没有去过法国,不知道巴黎圣母院的石头上刻着“命运”两个字,也没有用课外时间来读《巴黎圣母院》。当她又一次昂头挺胸从走廊经过时,姚远方的口哨吹响,徐维雅没有回头也没有止步,走廊上所有的男生破例般肃静沉默而没有起哄大笑。后来他们像爱八卦的女生一样将徐维雅的优秀和骄傲毫不夸张地讲给姚远方,而姚远方从始至终都用一种轻蔑和不屑安静的听,完了他伸伸胳膊换一种懒散的姿势靠在栏杆上,一字一顿地说,“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卡西莫多姑娘在敲钟?

龙卷风的中心总是一片晴朗,风和日丽,哪怕它方圆百里已经波涛汹涌,人尽皆知,徐维雅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她一如既往的昂首挺胸,考一成不变的第一名,对所有人拒之千里。可是她渐渐发现有人在她走过时忽然轻轻一笑,莫名其妙而又不可救药的笑。带着嘲讽和可惜的意味,徐维雅就真的不懂了。

周一升国旗之前徐维雅又去亭子里敲钟,这一次她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姚远方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站在亭子边靠着柱子,他说:“早上好,卡西莫多姑娘。”徐维雅愣了,她显然没听懂,但这不妨碍她敲钟。她甚至不想和姚远方说话,更用力地撞钟,钟声在安静的早晨厚重而清晰。所有去升国旗的同学经过亭子时都看看他们俩然后摇摇头笑了。

姚远方在钟声响过后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凯旋离去,而徐维雅在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冲进图书馆,翘掉上午四节课读完了《巴黎圣母院》,明白了卡西莫多是谁。

于是那个一向骄傲,昂首挺胸的徐维雅伏在桌子上呜呜的哭了,这使她驼着的背显得更弯,弓起来像驼峰。窗外的合欢树长得很高很高,枝丫拦在二楼的窗台,粉色的扇形合欢花一团一团开到极致,徐维雅哭红的脸更像合欢花。

很多年后徐维雅走在陌生的城市,路口拐角处有大棵合欢树,叶子疏疏散散遮了大片阴凉,她还是会想问,是不是17岁的男生,依然不够成熟?

3.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

学校在上午两节课结束后有一段20分钟的大课间,大家站在教学楼前做广播体操。卡西莫多姑娘的流言在最初盛行的时候,姚远方总是跟在徐维雅身后,在汹涌的人群中踩她的鞋子,吊儿郎当的样子。徐维雅很生气,可她不发作,不转身也不说话起头穿好鞋子跑到班级最后的位置。没办法,姚远方是体育委员,他要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徐维雅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远远躲开了姚远方。

流言在时间的沙漏中缓慢地沉淀下来的时候,徐维雅已经升入高三,调入学校的实验班,在教学楼的最高层。站在五楼的走廊可以看尽学校所有的合欢花,近处的远处的,高处的低处的,开过的未盛开的,层层叠叠。下楼做课间操拐到三楼的时候会看到姚远方靠着栏杆,他不再懒洋洋而是笔直的站立,偶尔双手插在口袋,微笑的样子很安静。彼时长得像张韶涵一样的女生已经被大家叫做小张韶涵,她作为艺术生也搬到五楼。小张韶涵高瘦修长,爱穿白色的裙子,在课间铃打响的时候快步跑下去。每次徐维雅磨磨蹭蹭走到三楼都能看见姚远方和小张韶涵在说些什么,小张韶涵挺直的肩背和齐腰的长发都使她愈发的亭亭玉立,而恰及姚远方下巴的个头让徐维雅才发现那个穿校服松松垮垮的男生正在拔节的长高。徐维雅就别过脸去装作没看到,可他们总是或前或后的走在徐维雅身后,那些欣赏的目光多多少少掠过徐维雅,她真想转身狠狠推姚远方一把,吼一句:你走开!

那个时候的徐维雅以为自己是不屑于这样的喜欢,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姚远方在成绩最差劲的班里,考少得可怜的分数,带着一帮男生联网打游戏,因为兄弟义气和外校的学生打架,跨着自行车载着小张韶涵穿梭于校园。他把问题少年的所有标签都贴到自己身上,应该很不招人喜欢,可在每一个做操的大课间,还是有很多男生大声的喊他远方,有女生礼貌地跟他打招呼。

徐维雅不认为这样的姚远方会多么有出息。

4.同学少年多不贱

姚远方是不是差劲到只有语文成绩才能拿的出手,徐维雅不清楚,但是能起出卡西莫多姑娘这个异域名字的人却是姚远方,如假包换。所以代表高三年级参加全国语文能力竞赛,姚远方坐在徐维雅身后时,多多少少让徐维雅惊讶了。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但兴许姚远方有两把刷子。

初赛的考场设在本校,大家的能力旗鼓相当,而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复赛就必须在初赛中遥遥领先。徐维雅卡在了几句古诗默写上,她正苦思冥想时,有一张填得满满的卷子飘在徐维雅的桌子旁,她只是惯性的弯腰去捡,就像捡掉在地上的橡皮、铅笔。可是监考老师走过来,厉声说:“徐维雅,姚远方你们出来。”

站在走廊上的徐维雅百口莫辩,她急得眼泪掉出来。姚远方靠着墙,看着徐维雅,然后对监考老师说:“让她进去考试吧,这样的好学生怎么会作弊呢?”徐维雅听姚远方说这话不亚于晴天霹雳,更奇怪的是监考老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徐维雅不知道姚远方会不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在走进考场的一刻她转过身,看见姚远方挺拔地站立,微微笑着,唇角飞扬,目光是温柔的。徐维雅忽然因为这样的挺拔和微笑而感到释然,她猜想那亮若星辰的目光算不算道歉?窗外合欢树的叶子已经落了厚厚一层,褐色的树干很安静,没有谁能告诉她这个答案。

后来考入大学的徐维雅参加过很多场辩论会,她遇见很多能言善辩,出口成章的男生,但是唇红齿白之间再没有一个人说出那样令她刻骨铭心的话。她清楚的记得,捡到的那张卷子上,古诗默写是: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姚远方的答案是对的,杜甫诗人的这句诗像是预言,也是对的。捡到那张卷子并把答案熟记于心的人回考场答完了整张卷子,勇于站出来的少年承担了后果。和成绩优异的徐维雅相比,姚远方拥有的实在不多,可是他让出来了。

5.合欢合欢几月开

每一年六月的北方,合欢花如粉色云锦,团团茸茸开了一树又一树。徐维雅的大学像高中一样有满校园的合欢树,在毕业季开得红红火火。站在合欢树下抬头看高远的天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那些年喜欢过我们的男孩,在回忆的滚滚红尘里,都渐行渐远。

徐维雅自小趴桌子写字而弓起的肩膀,后来即使在她多年昂首挺胸的努力之下也没有太大变化。升入大学后,她索性放空了自己,不再刻意纠正,这让原本平凡无奇的她显得更普通。在大学宽广的舞台上,仅仅拥有骄人的成绩已经不再传奇。徐维雅像太多长大的女孩子一样,说话温婉,举止礼貌,平易近人,这让她与很多人相处融洽。就像当年转学过来的新生,轻易地被提起,轻易地被遗忘。当年骄傲得像钻石一样发光的女生终于暗淡,像沉香一样独自散发若有若无的幽香。

2011年年末,同学聚会。很多年后一起走过青春的人重新聚在一起,说读研,工作或者结婚,日子不说是否平步青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顺风顺水,都有一个小妻子,会生一个胖儿子,慢慢有了白胡子。徐维雅在推杯换盏间安静地听每个人的这些年和将来的那些年,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看见姚远方,熟练地行酒令,豪爽地喝酒,稳重幽默不失风度。那个当年她认为不会有出息的痞痞的坏男生,事业很成功,家庭很幸福,徐维雅为他默默祝福。

很多年后徐维雅想自己依然会记得,在结婚前夕翻高三那年的同学录,很多面孔浮浮沉沉在回忆里慢慢定格。她曾经一度用骄傲伪装了坚强,其实敏感的青春,最好的放下就是不在乎。那个洞悉她而没有点破的少年,虽然叛逆,太过张扬,但是教会她,外刚内柔的人最容易受伤。他并不好看的字迹在泛黄的同学录上清晰可见: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那是美好而骄傲的青春里,最厚重的礼物。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亲爱的卡西莫多姑娘。

第58篇、爱情故事冰纹瓶的故事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第59篇、爱情故事把初吻给了离别

记忆犹如昨天一样,那曾经的一切历历在目,当时自己也是无聊才去网吧上网,打发无聊的时间,可是坐在网吧里的自己却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漫无目的的玩着游戏,听着歌,带着耳机全身心的投入到虚拟世界里去,果然网吧还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地方,玩了没多久时间久过去了3个多小时,眼看时间快到了,雪儿停止了游戏,和网友聊起天来,就在离下机时间还有5分钟时一个陌生的号码申请加雪儿为好友,备注写的是【我是个寂寞的当兵男孩,你可以和我聊天吗?】雪儿看着挺好玩的就加了,陌生头像闪动了。

树下听雨:你在环球半岛吗?

孤独女王(雪儿的):那是什么地方啊?我不在啊!

树下听雨:那你不在网吧吗?

孤独女王:我在啊,你呢?难道你也在网吧?环球半岛是网吧吗?

树下听雨:是的,你也在吧、网吧啊,网吧名字叫什么?我去你网吧找你,我快无聊死了,可以吗?

孤独女王:阳光网苑,你来吧。(雪儿心想,大言不惭,本小姐看你怎么来,哼,吹牛吧就。)

树下听雨:??在哪里啊?是离我这不远吗?把地址告诉我,我保准到。

雪儿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还有最后一分钟,请离机!欢迎下次光临】的提示,有点犹豫了,她想了下走下座位到柜台又交了费继续上着。回到座位看见陌生人发的那句话,于是回复到

孤独女王:说了你也不知道,对了大半天还不知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你真的是当兵得吗?在什么地方啊?(雪儿就是个好奇心特重的女孩子,什么都能引起她的好奇)

树下听雨:当然了,没骗你,你可以去我空间看看啊,都是军用物品!

孤独女王:谁知道那是不是你啊,如今的人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尤其是当兵得个个油嘴滑舌的。

树下听雨:你那有视频吗?我让你看真人,真实的,绝对不假,我就是很无聊想找个人陪我聊天,自从当兵来到这里我是人生地不熟,都要憋死了!今天好不容易能出来所以想找个当地人陪我聊聊天,了解下风土人情。

孤独女王:看来你说谎的功夫不错啊,你要是说的是真话,那就来找我啊,我就是当地人,可以给你好好讲讲我们的风土人情,哈哈!(雪儿心想,这个人真是够荒唐的,说着还是进入那人的空间,在相册里雪儿看到了许多部队的东西,觉得那人也许不是在说假话,可是如今这年代谁都不可靠。)雪儿看来看时间不早了就选择了下机。给陌生人发最后一句话

孤独女王:大骗子,我时间到了,不和你瞎贫了,88,有时间下次聊!

树下听雨:就这么就走啊,好歹留个芳名啊?

孤独女王:你这人真是烦啊,我叫风,你呢?

树下听雨:我叫雨。

孤独女王:切,无聊,下了,但愿不要在看见你!

雪儿下来线,走出网吧,外面的时间已经挺晚了,赶紧往回家的路走去,因为她不想家人担心。

雪儿怎么都没想到,这次意外的聊天居然是自己初恋的开始,当雪儿再次到网吧登陆QQ时看到的是那个陌生的号吗,给自己一大堆的留言,都是些,问她怎么不上Q,不回话之类的,雪儿觉得很是无聊并为理会,似乎是老天作弄,雪儿刚上线一会那陌生号码的头像亮了,又给雪儿留言了,因为雪儿是隐身的,雪儿并不喜欢欺骗,于是给那陌生人回复了,陌生人很是高兴,这次的聊天比上次好的多,雪儿和陌生人聊了很多,到最后雪儿觉得陌生人他并向自己想象的那样,于是开始了经常联系,由于雪儿从小就很喜欢军人,所以雪儿一有时间就问男孩子关于部队的事情,时间久了,雪儿知道男孩子叫魏云,是南方人,是个仕官,而雪儿并未告诉男孩子自己真实的一切,什么都是虚假的,直到有一次雪儿觉得自己总是欺骗魏云很不公平也很不忍心,于是她发信息给他(因为联系的久了,他们早已有彼此的手机号码)内容是:【我一直一开告诉你有关我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我骗了你,你不要再联系我了!】短息里并没有任何祈求原谅的话语,男孩看着短信,觉得自己好傻,好傻,自己真心相对却换来如此结果,男孩并未回复短信,而是从此沉默了,时间过去一个月,雪儿并未受到魏云的任何短信,她觉得魏云肯定是伤心透了才再也不愿意理自己了,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骗他,她莫名的觉得自己的心好痛好痛,觉得没有魏云的一个月里自己过得很是暗淡。


第60篇、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只有回忆

写的这故事,没有结局,没有感人,只有想念,只有回忆。故事中的你我,似乎过去。故事中的事迹,似乎曾经。

男孩与女孩是同所学校同个班级里的,他们的认识很偶然,男孩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那个女孩,男孩对女孩表白后,女孩同样也不知道那个男孩什么时候爱上的自己,女孩很矛盾,女孩不喜欢那个男孩,女孩却不想去伤那个男孩的心。至此,男孩每天以后想着女孩,晚上了,给女孩说晚安,女孩没有手机,同样男孩睡觉前也见不到女孩,男孩只好每晚发说说向那个女孩晚安,不管女孩看不看的到,男孩也不管女孩希望不希望看到,男孩还是每晚发着说说说晚安,男孩可能知道女孩不喜欢他,所以男孩没有去刻意的打扰那个女孩。男孩只在远处远远的注视着女孩,注视着女孩的一举一动,注视女孩的一言一行,注视女孩的微笑、注视女孩点滴。为女孩的高兴而高兴、为女孩的担心而担心。就这样,女孩无忧的过着生活,男孩思念的过着生活,也由于男孩没有打扰女孩,所以他们的话语自然少了许多,男孩唯一的办法就只能在QQ上说着他想说着,可是女孩很少上线,就这样,男孩每次上QQ等着那个女孩上线,可是,男孩每次等到的都是失望。都是遗憾;一次次的失望使这个男孩更加决定,决定着等下去,又是这样。男孩等着,有一天中午女孩上线了,男孩高兴的就和女孩聊起了天,

“额,好吧。说实话吧。听人说,你不喜欢我这类型的男生。那你说吧,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依然还是男孩先问着。

“难道你这么在意吗?”女孩还是冷漠的回答着,因为女孩害怕男孩去误会,所以女孩每次都这样的冷漠。

“你是来真的吗?”女孩同样还是不相信的问着。

“我这么做了,你还会认为我对你是假的么。”男孩用坚定的话语回答着,这话,女孩可能不相信。

“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感动”这句话,是女孩说的,

“如果两个人是真心的话,他们不会在乎时间也不会在乎距离,他们在乎的是未来。”男孩还是在傻傻的问着女孩。可是女孩依然这样,不相信现在的爱情,所以把别人跟自己作了对比。那也是男孩班的,原先也是一对,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也说了分手。就这样,女孩拿着这事对着男孩说到。也就这样。聊到最后,男孩女孩依然没有结果。又是这样。女孩生活学习着男孩思念学习着,依然着每晚说着晚安,依然着每天说着心情,其他同学不懂男孩,看到男孩发多了心情说说就觉得烦,就想让男孩停止发说说,同学们的不理解,让男孩停止了发说说,可是没有停止说晚安,男孩就把思念与心情写在了一个日记本上,那个日记本是男孩想送给女孩的也不知道怎么,男孩到了最后。还是没有送给女孩,男孩把日记本写满了思念、写满了心情。男孩把日记本珍藏了起来。

到了快放暑假了,男孩还是把思念留给了自己,却把无忧留给了女孩。把遗憾留给了自己,却把祝福留给了女孩,男孩在放暑假的这几天里,依然想着女孩、依然想着没有结局的女孩。所以男孩把自己的回忆写成了故事、故事没有结局。只有思念、故事没有完美。只有回忆。

暑假里,男孩还曾记得。

曾记得,男孩送给女孩一本书,女孩勉强的接受了男孩的书。女孩回复了男孩一封纸条“说实话吧,我真的对你没感觉。那本书我就作为好朋友接受了吧”记忆很断续,纸条信息所以不完整,男孩没有悲伤,依然微笑着。因为男孩知道了故事的结局,男孩的心里。没有拥有,或许很少只有祝福、祝福女孩幸福;

还曾记得。男孩给女孩带过一次早餐,那是男孩第一次给别人带早餐。或许不足,或许也是勉强。所以女孩没有要男孩的早餐,可男孩固执着,把早餐放在了女孩的书桌里。等女孩回到教室看书桌里的时候。是的,女孩依然没有吃男孩送的早餐。男孩把女孩买的早餐拿走了,男孩就想让女孩吃点自己买的早餐,可女孩依然没有吃。男孩想通了,把女孩的早餐还给了她,男孩就回到了课桌,听着手机上的歌曲。不管同学们的嬉笑,自己悲伤的爬在了桌子上。女孩还是没有吃早餐。就连自己买的也没有吃了,男孩至此以后,就没有给女孩带过早餐了,因为男孩知道了不能勉强。


第61篇、爱情故事谢谢你让我明白,我什么都不是

一、

“我们分手吧。”

这是他发来的短信,她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良久,回了句

“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明年要高考了,我不想影响学习。”

“好。”

......

她捏着手机,抬起头,不想让眼泪流下来。有谁曾说过,这是最烂的分手理由。可是她不想多问,因为这话是他说出口的,只要是他的决定,她都会赞同,四年来,一如既往。

二、

一个星期后的某一天,和朋友逛街时看到了他熟悉的身影,他身旁站着一位娇小的女生,手牵手,很亲密。

她的心像是被千万根针扎着,连呼吸都感到痛。即使早已料到会是这样,但她还是没有勇气去面对。她狼狈的逃掉,想躲开这一切。

回到家,终于可以大声的哭泣,朋友抱着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能做的只有不停的替她擦眼泪。时间慢慢的走过她安静的睡着了。

她习惯了他在身边,就像每天必须吃饭睡觉一样顺其自然。

三、

分手后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是在一个午后,太阳已经落山了,剩下一点余辉照着天空。

“你出来一下,我在‘失忆的月亮’等你。”他淡淡的说。

“好。”

没有问为什么,挂了电话,她穿上外套就出门了。

........

很久没见他,好像瘦了。头发还是原来那样短,还记得他说这样利索点,精神点,打理起来也不麻烦。旁边坐着他的女朋友,脸色看起来好像很不好,不过看起来还是很美丽。

见到她来了,还未等她坐下,他便开口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你是不是过分点了?”

心一紧,更有点莫名其妙。

“我怎么了?”

“你怎么可以叫你朋友去打倪乐?”

“倪乐?”她转头看了看他的女朋友。

“就是我!”

“我没有。”

说完她起身准备离开,她没有叫人去教训倪乐,更不想听到他为了她来教训自己。倪乐却先她一步拦在她前面,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她抬起左手准备打还回去,却被他拉住了,倪乐又一耳光扇了过来。她瞪着他,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心像被撕裂了般疼,用力的甩开他的手,踉跄着走出了‘失忆的月亮’。

他居然帮着别人来欺负自己。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让她知道这不是一场梦。

四、

后来才知道,原来朋友见她为了他这么难过,就恨倪乐抢走了他,于是决定教训她一番,然后他就把责任归咎在了她身上。她一点也不责怪朋友,因为这让她看清了他,四年的相处也没能让他懂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四年的感情也抵不过一段刚开始的恋情。

她拉黑了他的QQ,删了他的号码,扔了一切与他有关的东西。

她要把所有有关他的记忆统统忘掉,再也不去提。她发誓,从此以后不会再对他存有余恋。

她找了个新的男朋友,男孩对她很好很好,百依百顺,她的什么要求她都会答应。

她看起来很幸福,很满足。

五、

一年后,他参加完高考了,去了另一个城市。


第62篇、爱情故事在你的心尖上流浪

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心动,一旦开始,便覆水难收。

陆汐,我遇见你时,狼狈不堪,伤不起。

你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浅浅的小梨涡映照了不符年龄的天真浪漫,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喜欢你。

人们都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情港,水走水流,带走的是时光的搁浅,沉淀的是记忆的灰凉。

而我的情港就这样悄然为你而开,在我意想不到的时候。

我喜欢看你的甜甜的小梨涡,喜欢看你如孩子般明净的笑容,喜欢你笑着陪我打趣,喜欢你在天气微冷就嚷着要我陪你,喜欢你在我旁边沉沉睡去。

你经常一句话不说,在我生意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无言的安慰和关怀。你偶尔会给我打个电话,电话里你的声音永远明亮纯洁,然而你的热情经常遇到我的冷脸,沉默过后,我知道电话那头的你,浅浅的小梨涡依然会明亮如初。

我曾对你说:“陆汐,你不要有任何负担,回去后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学习,知道吗?”你点头,那时候的你,依然纯净的像一个会破碎的瓷娃娃。只记得当时我紧紧的抱住你,就像要揉进身体里一样,让你有些喘不过气的吧。而你却笑着告诉我,你没事,会好好的。

其实,那时候的一转身,我知道你一定泪如泉涌。我知道你想回头看我,但是你不敢转身,因为你怕你一转身我就消失不见。

我曾对你说,我唯一的缺点是已婚,但我憧憬那种年轻的悸动。

所以我对你的喜欢,就像咖啡只能不断加糖,就像亲吻不曾预备心酸,伤不起。

那一次你抱着我,你说我让你狠没安全感,我只是苦笑,你要的安全感,会埋葬了你年轻的青春。

你不相信,你早已习惯了对我好,所以你颠倒黑夜白天只为陪我,所以你不管现实前途都会像我展现你对我的关怀。

陆汐,你或许不知道,你是我在一起的女子里,年纪最小的,我与你,相差整整五个代沟,所以那次我喝醉说的那些我身不由己的话时,你始终在旁边笑,手指却深深嵌入皮肉里,无可自拔。

那一晚我哭了,自踏进中年我第一次哭了。我的泪哭成沼泽,你眼角眉梢的笑出现在我左侧。自诩不为人知的苦涩,却依然在漆黑暗夜里悄然瓦解,我已不想记住了。只是发皱的记忆依然颓废得散发芬芳,那种纯洁的爱我或许找不到了。年华也不必为我谱写哀歌,填充你在我心中的空白格。

我们就这样,开始得暧昧横生,结束得无疾而终。

记得你说,你不愿做我需要的那些女子,与我一晌贪欢,然后任我离开。

我笑,既然欢乐变成负担,只有不欢而散。

只是,陆汐,你还不懂得爱,而我,却已没有那么多年华在你混沌之时,做你爱的领路人,所以亲爱的小屁孩,不是爱不起你,只是伤不起。


第63篇、哲理故事爱情锁

女孩就要嫁给一位外国的小伙子了,他们相约到杭州千岛湖旅游。

在锁岛上,女孩买了一把铜质的锁,让工匠在上面刻上她和小伙子的名字。小伙子在一旁微笑着看着他的爱人。字很快刻好了,女孩把锁挂在扶杆上。小伙子不解其意,问女孩为什么不把锁带走,而是挂在这里。女孩说:“这叫同心锁,这意味着我们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分开了,就像被锁锁住那样。”小伙子听了大惑不解。回到城里,他一直闷闷不乐。

终于,小伙子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两个人要锁在一起?”

女孩说:“因为爱呀!”

小伙子问:“难道爱就可以限制自由吗?”

女孩笑了:“你不懂中国的传统文化,这是一种美好的祝福。”

小伙子说:“限制自由也是一种祝福?”

一个多月后,也就是在他们即将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星期,这位外国的小伙子决定暂缓举行婚礼。

女孩问他为什么,难道他不爱她了吗?

小伙子说仍然爱她,但是他不能接受这份爱情:“真是太可怕了,我的一生从此以后将要和你锁在一起,两个人的一生怎么可以从此锁定呢?”

小伙子的话让姑娘也感到可怕:“天哪,幸亏他早些说,原来他根本没有打算爱我一辈子。”相互猜疑之后,他们友好地分手了。

爱情不就是希望永远在一起吗?永远在一起竟然成为分手的理由,这到底是谁错了?泰戈尔说,因为你爱她,就让阳光时刻包围着她,且给她自由。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也许会找到答案。

第64篇、人生故事牌迷的爱情

小言妈妈怀她的时候因为害怕辐射伤害到宝宝,所以一切活动都远离了电视之类的辐射物。排除上班聊天等娱乐活动,小言妈妈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打麻将。小言在妈妈肚里那十个月,几乎是听着麻将声长大的。于是乎,出生后的小言也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就是必须听着麻将声才能入眠。这给小言爸妈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只要下载好麻将声,或者小言妈妈打麻将的时候将小言放旁边,小言会安安静静的入睡,或者静听麻将声不哭闹。

不知不觉小言已经是28岁的大姑娘了,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搓两把麻将。周末节日基本都是和好友们在麻将桌上过,朋友们为她取名“牌屎小公主”,寓意为又爱打牌但牌技又不行。看着小言没心没肺的把心放在麻将上,小言妈妈是又无奈又懊恼。当初的麻将胎教确实帮助她在养育小言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可是现在小言已经是大姑娘了,该谈婚论嫁了。这么大了,连个恋爱都没谈过。这相亲吧,人家一听姑娘爱打麻将就退避三舍了。谁会娶一个视打麻将为终身使命的女孩为妻,这娶回家,天天糊啊碰啊在家里的,这家得一刻都不能安宁啊。为此,小言爸爸总和妈妈吵架,认为是小言妈妈害了小言。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影响是不容小觑啊!

这一天,领导叫小言送资料到另一个公司。小言到了那个公司后办好了一切手续就往回走,途经一个小卖铺,里面传出了熟悉又亲切的声音,小言禁不住停住了脚步。“姑娘,要买啥?”小卖铺的大妈看见小言欲言又止就亲切地问道。“大妈,里面在打麻将吗?”小言眼露喜光,大妈疑惑地点点头,说:“对啊,可是人到齐了。不缺人了。”果然是老江湖,一看小言那渴望的眼神就知道她想什么。小言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支支吾吾的说:“那个,大妈,我不打,我就想看一眼。可以吗?”大妈想了想,叫小言等一下,然后就进里屋问去了。小言等了一会,大妈就叫她进去了。

小言一进去,嘿,好家伙,原来是四个和小言年龄一般大的年轻人在搓麻将。看他们的装扮不像社会小混混,白衬衫西裤看起来倒像公司小白领。四个人看见小言进来了,然后点头微笑示意,小言也微笑回应。“你来替我一下吧,我去上个洗手间。”一男孩拍了一下小言肩膀,微笑地说,小言雀跃地跑了过去。麻将桌打招呼就和男生踢足球打篮球一样,一回生二回熟,很快小言和他们就熟络起来了。叫小言替他打的男生叫阿亚,其他的分别是小青、阿龙和阿文。他们几个都是附近公司的人,经常以牌会友,偶尔会趁着公司午休或者忙完工作了出来放松放松。

说也奇怪,以前和那么多牌友打麻将,小言从来不会心慌意乱。可自从认识了阿亚,小言每次约他出来的时候心情总是七上八下,犹如小鹿乱撞。在麻将桌上不小心和阿亚的肢体接触一下,小言回家都会彻夜难眠。闺蜜告诉小言,傻丫头,你恋爱了。小言得知事情真相,就坐如针毡了。为调理心情,小言有一段时间都不敢找阿亚打麻将,而自己也渐渐的对麻将失去了热情。闺蜜劝小言去告白,小言心乱如麻,现在这年代,女孩子主动点也没错,可是阿亚会不会嫌弃自己很爱赌,如果两个人都很爱打麻将的话,以后家庭该怎么办。一时间,小言失去了自己的方向。

小言和阿亚失去联系已经两个月了,一天小言鬼使神差地走到那个小卖铺。热情的大妈招呼她:“小言啊,你来啦,今天阿亚他们没有打麻将啊。好久没有见到他们了。嘿嘿”看着大妈那絮絮叨叨的神情,小言陷入了回忆,那时候他们的相遇,共同度过的快乐时光。成又妨,败又何妨,不就是一睁眼一闭眼的事,想到这,小言决定去找阿亚告白。一转身,小言就撞进一个人的怀里,小言赶忙道歉。“小言,我们打一场麻将吧。如果你输了,你就嫁给我,如果你赢了,我就嫁给你。”阿亚一脸微笑的看着小言。阳光透过树叶洒下了自己的身影,那斑斑驳驳的小阴影似乎雀跃着,为他们的相遇而高兴。

后来,小言和阿亚结婚了。大家都奇怪这两人就怎么对上眼,不是前阵子还为互相是麻将迷而烦恼。这俗言道,牌品看人品,在麻将桌上切磋那么多次,两人对彼此的品行甚是了解,又有共同的爱好。笑言道王八配绿豆,麻将迷配麻将屎,对此双方父母甚是放心。亲朋好友感慨小言的麻将情缘,都不禁争相流传他们的传奇爱情。那段时间,麻将相亲成了流行!

第65篇、人生故事别让自焚为爱情疗伤

这年夏天,我和女友燕子双双大学毕业,怀揣美好的梦想,一路奔波在求职路上。我和燕子学的是药学专业,三个月辗转下来始终没找到对口的单位,恬淡的心情渐渐被一种毛躁的情绪所替代,身体因为疲惫和郁闷终日纠结,连上床嘿咻都缺少激情。

10月份,好消息传来,燕子率先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位置,做总经理秘书。我暂时没有好的去处,委屈在一家药店当上了售货员。工作找到了,那晚我们到餐馆热烈庆祝了一顿,然后回到租借蜗居的破烂小床上踏踏实实折腾了一夜,那一度消失的梦想又重新回到心问。

美梦没做多久,龃龉渐渐出现在我和燕子之间,起因是做了总经理秘书的燕子越来越忙,终日早出晚归,过去少施粉黛的她开始化越来越浓的妆。最要命的是上床,过去的燕子非常阳光,她外表漂亮,曲线张扬,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胸前一对浑然天成的山峰,所以自信的她最不喜欢做爱关灯,她喜欢把最美好的一面袒露在我的注目下,在无拘无束的欢爱中共赴爱的巅峰。而现在她却改变了习惯,上床就提前关灯,喜欢在毫无前戏的情况下摸黑“作战”。我越来越索然寡味,越来越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道线。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燕子使用的手袋是LV牌子的,手袋里的香水是迪奥。我问是谁送的,凭她的收入是绝对买不起的。燕子说是因为工作关系,公司为了树立形象,专门为员工配赠的。我一下愤怒了,我不相信还有这样仁慈的公司,更不愿意当三岁小儿被捉弄。

那天晚上做爱,我没有遵从燕子的旨意,刚剥了她的衣服,我就突然打开了灯。猛然间我愣住了,燕子雪白的身体挂着一道道血痕,就像一块美玉被无端玷污了,我愤怒地从床上跳到了地上。

在我的步步追问下,燕子这才噙泪解释,这都是老板在她身上造的孽。燕子说,老板是个性虐狂,自从她当上秘书后,便施以小恩小惠软化她,直到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而每次上床前,老板都对她施虐,用得最多的就是皮带抽她的裸身。受伤后的燕子不敢面对我,所以每天晚上都要关灯。燕子说,她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她背叛的只是身体,而心灵一直为我保留着。

我在一阵狂笑中砸碎了屋子里的所有家具,斩断了这段从大二维持至今的青葱恋情…

我决定要找个出人头地的事来做,按部就班肯定不行,只要有钱赚,哪怕马吃夜草、剑走偏锋也在所不惜。

在药店干了一段时间,我渐渐打探到做这一行的一些内幕。在许多地方,大量药品的代理权都被垄断。所谓的药品代理权垄断,是指药商买断了某只药品在某省或某个地区的代理权,再层层招聘下线,也就是市级甚至县级的分包商。由于许多药品利润空间巨大,出厂价几元的药品在零售终端时往往被哄抬到数十元甚至更高,所以怀揣一夜暴富心理的人趋之若鹜。

我还打探到,在本地大大小小的药品代理商中,一个叫菁菁的女人是最殷实的一个。快四十岁的菁菁几年前离了婚,现在的药品代理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她每天开着红色的法拉利招摇过市,而去得最多的地方,是本市一家专门针对富婆开设的豪华会所,那里面的英俊牛郎声名远播。

载决定去毛遂自荐,凭硬朗的外表和过人的口才,赢得菁菁的信任不在话下。在菁菁经常光顾的那家会所的大门外,我一连蹲点守候了几天,终于在一天傍晚等来了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我冒失地向前,我的开场白很简单,大学药学系毕业,能力无限但投报无门,希望菁菁慧眼识珠,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

菁菁的表情与我事先设想的一致,她并没有拒人千里,脸上反而流露出成功女人的得意,入木三分地审视着我。半晌她说:“今天不谈工作。我来这儿是消遣的,待会儿你随我进去,咱们找个地方检验一下,看看你的能力是否值得我把你留下!”

进了会所,菁菁要了一个单间,然后慵懒地台衣躺下。她眼神迷蒙,微微扭捏着丰腴的身子。我有一瞬间犹豫,这一步跨出去,我与那些出卖身体的牛郎就相差无二。可是一想到燕子的背叛,想到许多弱肉强食的现状,我放下自尊默然妥协……

我进了菁菁的公司,对外是她的销售顾问,对内是她的御用牛郎。

那年底,菁菁把我叫到办公室,拿出了两样东西,一张是10万元的支票,作为对我一年付出的肯定,另一样是两枚金红色的药丸,上面印有“壮根胶囊”字样。菁菁说,壮根胶囊号称东方伟哥,具有极强的催情作用,是她打算倾其财力代理的一只新药品,今天找我来,就是想小试牛刀。

惊讶之余我很感动,那张10万元的支票装在衣兜里,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踏实。而此刻服下壮根胶囊的我更是如虎添翼,很快就在我身上焕发出超常的雄风。事后,菁菁带着被征服后的快感对我说,壮根胶囊果然牛,她决定大手笔投入,正式做这只牡阳药的代理。

这年夏天,由于持续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到了菁菁的药品销售网络,很多地方药品销售额巨幅下降,这让习惯无所谓的菁菁非常焦急。节骨眼儿上她叮嘱我,把壮根胶囊铺货到各地,希望以此扭转颓势。菁菁最后的叮嘱是:“我把家当都押上去了,如果这回亏了,我也差不多该完蛋了!”

壮根胶囊铺到各地后,销售开始回暖,但离普菁心中的期望值还相去甚远。有一天吃了壮根胶囊的我正和菁菁做爱,她突然灵光一闪,想出一记妙招。

菁菁说:“销售不好,不是因为药不好,归根结底是很多人不了解药效。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现身说法,只有各地的分包商了解了药效,他们才有信心去向消费者尽力推销。”

菁菁想到做到,她立即委派我这个销售顾问亲临各地,全力扭转颓势,并且允诺,一旦销售额上去,她一定对我重奖。

我最先来到C城。C城是省会城市,其销售额在菁菁的心目中举足轻重。C城的分包代理商叫吴影,一个没有离婚,却一直与丈夫分居的三十多岁的女人。

见过吴影,我终于日月白她为什么被丈夫疏远了。她皮肤松弛,不苟言笑,才三十多岁就不注意修饰打扮,让人一看就清心寡欲。要让这种女人俯首称臣,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床上。我向吴影直接表明了来意,同时声明,我是连同商品一同“打包”过来的,如果对壮根胶囊有所怀疑,可以马上现身说法,体验它的效果。吴影当即应允,她身上已经很久缺少爱液滋润了,我被打包上门只是给她找了个放纵的借口。

那晚在宾馆的床上,服了壮根胶囊的我变得特别骁勇,我只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这款壮阳药的魔力,从而帮助菁菁实现销售目标。

我在C城待了大半个月,天天用爱液滋润这个久旱的女人。离开C城那天,吴影像个小女人一样依偎在我怀里恋恋不舍,她说,这番情意她领了,她一定会全力推销壮根胶囊。

我按照菁菁的安排又辗转去了B城。B城的分包代理商是个人称鼎哥的男子,四十多岁,穿戴和长相都有些脂粉昧。不过我还是松了口气,至少我不会强作欢颜去和他上床。

为了体验同样的效果,我邀请鼎哥去夜总会寻欢。到了包房内,我拿出壮根胶囊一口吞下,并叮嘱鼎哥一会儿等着看好戏。我洗完澡,躺在床上等待药效发作,可等来等去,小姐始终没见,却等来了一身脂粉昧的鼎哥。鼎哥看着我,不好意思地说:“小姐已被我辞退了,如果想让我见识,你就对着我发泄吧!”我惊讶得合不拢嘴,原来这家伙是个gay。

那晚回到家,我吐了差不多大半夜,第二天天刚亮,鼎哥慰问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他说:“壮根胶囊确实威猛,今天咱们找个地方再见识见识!”

接完电话,我差点没休克过去

这一天,我来到了L城,菁菁说,L城的分包代理商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人,特别适合我这种俊朗优秀的男子去沟通。我握着手里的壮根胶囊,脸上浮现出得意的微笑。

我神采飞扬地找上门去,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为我打开了房门。片刻的惊讶后,我们都愣住了,没想到L城的分包代理商,竟是我昔日的恋人燕子。

燕子不知是激动还是惊讶,脸上流下了泪水,她想扑过来抱住我,但我闪开了。我冷酷地拿出药丸,准备吞下,燕子摇着头想阻止,她说

”别吃药,你想爱,就像从前那样吧!”

我摇摇头:“不行,我这样,是工作再说了,长期服这个,离开它的刺激我已经挺不起桌了!”

我吞下两粒胶囊,想了想,又吞了两粒。我希望药效加倍发挥,在床上折腾报复这个背叛了自己的女人。

我抽出皮带,喝令燕子脱了衣裳,然后发狠地抽打她的身体。她不是喜欢性虐吗,今天我就成全她。燕子始终一声不哼,默默流着泪,承受着我的发泄。她越保持沉默,我越是愤怒,我放下皮带,发疯地啃咬她的乳头,撕扯她的乳房,并在她忍不住的哀号中进入了她的身体。我一边冲撞,一边大声地说:“你不是喜欢被虐待吗?今天让你尝个够!”

那天我使出看家本领,足足把燕子折腾了大半天。燕子蜷缩在床头,目光一直漠然地看着远处,仿佛我根本不存在。最后我折腾累了,倒在床上睡了过去,直到半夜被冷风吹醒。身边的燕子不见了,只有她匆匆留下的一张纸条

“……这是一次痛苦的重逢,一切都变了。一年多前,我没能守住对你的爱,做了老板的花瓶。失去你后,我很后悔,后来毅然逃离,选择做了这个城市的医药代表。但没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重逢。

“几天前,你的老板瞢菁打来电话,说为了配合壮根胶囊的销售,特地派遣一个现身说法的销售顾问,没想到是你。我很意外。我们都是学药的人,应该知道所谓的壮阳药大多会添加性激素,长期服用会产生依赖性,副作用很大,不但不壮阳反而会祸害一生,我们昧着良心夸大宣传去推销,说到底就是唯利是图。而你作为所谓的销售顾问,不过是一个在好听光环笼罩下的打包牛郎,到任何地方都可以陪人上床,你已经失去了正常的人格,跟夜店的男妓没什么区别!

“昨晚我含泪迎合了你,是想以此替我那颗曾经背叛你的心赎罪,这之后我们两不相欠,各自好自为之。最后奉劝一句,别沉迷在自以为是的光环中,助纣为虐的勾当迟早会害人害己,希望我们都尽快清醒吧!

再见!”

不久,壮根胶囊在多个地方被消费者举报,以食品冒充药品,并违规添加性激素,伤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和利益。工商、药监很快介入调查,并查封了全部药品。赌上家当的菁菁血本无归。

我重新回到了失业大军,掏空的身体被诊断出功能性阳痿。但我后悔之余又庆幸,我总算没有最后沉沦,经历这一番挫折,我终于懂得了做人必须脚踏实地,人生的坐标来不得半点虚假。

第66篇、人生故事细节决定爱情

一次同学聚会,大家嘻嘻哈哈地笑闹着,说起当初为什么没有追求谁,为什么没有以身相许私订终身什么的,于是就有人提议,每个人都说说自己的爱情经历,但不许长篇大论,只说一个细节。

她先说。开始,对他的感觉真是一般,觉得他哪点儿也不出色,就有一搭没一搭地约会着。那次正在一家超市里吃快餐,他的手机响了,他看看号码就挂了,疑惑他为什么不接,甚至还酸酸地问,该不是脚踩两只船吧?他笑了,说是姐姐从家里打来的,说着就拨了回去。打完电话他解释道,用家里的座机打手机,按网话收费很贵,他挂了重新打过去,姐姐家的电话费就省了。他低头说,姐姐下岗了。我心里顿时一动,多细心、多懂得亲情的男孩呀!于是,就铁心和他好。

接着发言的也是个女生,大概女孩对爱情更敏感些吧。她说,他是我的同事,有次我俩随老总去另一家公司谈业务,我忽然肚子疼,是“老朋友”造访了。那天我只穿了条薄薄的素白短裙,满屋都是男士,我尴尬极了,幸好挨门坐着,我逃也似的跑进卫生间,发现裙子后面已经有指甲盖大小的血迹渗出来,当时真是手足无措呀,但总不能赖在里面不出来吧?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进来一位小姐,笑吟吟地递给我一条素白的短裙和两片卫生巾……说是和我同来的先生让送的。原来,在我慌张外逃的时候,细心的他一眼发现了我裙上的血迹,就借口出去,找公司的这位小姐求救,还一再叮嘱要借给我一条差不多款式和颜色的裙子,这就避免了我当众出丑。当时,他怕那位小姐生疑,索性告诉她,我是他女朋友。

轮到他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他沉默好久才说,我最爱吃猪蹄,可我不喜欢熟食店里卖的,作料太多,冲淡了原味,我爱吃自家煮的。但要买到新鲜的生猪蹄,必须早晨5点去早市的批发市场,我妻子就常常起早去买,后来索性天天去,因为她发现早市的蔬菜也很便宜。当我在熟睡中时,她已经在早市讨价还价了。有一天我出差回来,天刚蒙蒙亮,在街上看见她骑车驮着两大捆蔬菜,我想躲,可就在这时,她连人带车摔倒了,车把上挂的猪蹄滚了一地,我急忙跑过去扶她。见到我,她边拍身上的土边惊喜地说,我记得你说今天回来,特意给你买了猪蹄。握着她冻得冰凉的手,我的眼泪差点下来。他看看我们,说,我、我感觉到了爱情的滋味。

我们轰地笑成一片,然后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文不对题,谁让你讲结婚以后的事了?再说,这算什么爱情啊?

不,是爱情。他喝了口酒,犹豫了一下,说,因为那段时间,我有了外遇。我们都怔住了。他索性说了实话,其实我那几天根本没出差,而是去情人家里约会,那天夜里,我们因为钱吵了起来,我心里烦,就起早上街没目的地转悠,没想到,却意外撞见了蒙在鼓里还照样爱我疼我的妻子。说到这儿,他已经泪流满面了。

心灵札记

在电影《手机》里有一句台词:“看了20多年,难免审美疲劳”。文章中的男女,也觉得结婚以后的事情跟爱情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仿佛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的金科玉律。

爱情是初见的心动,爱情也是体贴的关爱,爱情是很多东西,而其中有一种是“相濡以沫”。

爱情也可以是平淡的,也可以是闪躲不了的生活琐碎后的疼爱。

第67篇、爱情故事请谈够恋爱再来找我

那一阵子我们总是吵架,除此再没别的对话。他常常默默地坐在窗前沉思,我则躺在床上看电视。有一天早上醒来,我发现他已经不在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我找到了我的第二个女人。

李是我的丈夫。他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我却是他的初恋对象,也是他最终迎娶回家的新娘。李第一次吻我的时候十分笨拙,当我的舌头伸进他的嘴里时,他甚至感到了惶恐。所以我相信他说的话,心底甚至还暗暗得意自己的感情可以交给一个老实的男人。但是我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正在忘形,正在成为他恋爱经验的第一页。

结婚四年了,我们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多。我感觉委屈,没人关心;他感觉窝囊,没人理解。结果他和一个外地女孩私奔了,跑到了贵州,而我呢?成了大家的笑料。

他走了以后,我反反复复地想了好多次,我好像已经明白了一些道理无论这个女人多么优秀,她都只能代表一个人,如果希望他知道你是最好的草坪,就应该让他到外面的花园看一看。

我现在一点都不怪他,婚姻中的许多事情很难用语言形容,对与错的区别可能不是那么重要。既然我们的婚姻在法律上还没有结束,我就依然愿意等待他回来。如果早知道有今天,我会毫不犹豫地放他出去。回来了说明我的确优秀,不回来我就再努力做一个好女人。

找一个单纯的男人没有什么不好,关键是他们终有一天不再单纯,那时候他眼中的你将不是温柔可爱的样子。或许就在明天早上,他看你的第一眼可能就注定了你下半辈子的命运。离婚吧,早餐后他会轻描淡写地对你说,那语气就仿佛让你帮忙把剩菜剩饭倒掉。女人能怎么办呢?泪如泉涌还是大吵大闹?其实一切都无济于事。男人们说男人的心只能等待他们自己收回,我现在开始相信这是真的。

2006年7月的一个傍晚,他回来了,对我说:我想离婚。我问一为什么?他说外面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精彩。我哭了,悲哀地说一那我这几年的青春……他立即反问我:那我的青春应该找谁?

谁都没有想到我和李的婚姻结束比我们的结合更简单。我们结婚的那天我们只是和双方家人吃了顿饭,但我们心里都相信我们会白头偕老。

婚后的一天,他突然问我:你说真正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说:就像我这样,年轻漂亮,人见人爱。他摇了摇头:真正的女人不应该人见人爱,应该只有她的丈夫爱她,她也只爱她的丈夫。我当时根本没在意,更没深想他的话外之音。

我是独生女,从小习惯了指手画脚,工作性质又是东奔西跑,天性和环境使我更像一个男人,而他在家里倒像个主妇。我的悲哀在于我把李想得太简单,虽然他从没说过一句怨言,但我怎么能忽视他的感受呢?

问题总是在结果出来以后才变得容易起来,原先怎么也想不通的事情现在不用想就清楚了。假如过去李能有时间和机会多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许多麻烦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然而糟糕的是我做得正好相反,等我渐渐明白他的重要和意义时他已经在为撤离这个爱情的堡垒做准备了。

当初在大学的时候,我的追求者众多,李是唯一能够坚持每天看我练舞蹈的男生。他长得一点都不英俊,话不多,学习成绩也不出色,所以我和他确立恋爱关系时大家都认为我疯了。我喜欢他默默的样子,他从来不跟我顶嘴,我能记起的就是他要跟我分手那天他反问我的那句话那我的青春应该找谁?我当时气坏了,他的青春有谁在乎呢!

离婚当天他自己打车去的,在门口我看到了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和他在一起,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都不生气。我安静地看着他们拥抱,一起走开,心里空空荡荡,只觉得有些失落。

我回到家时,李做好了饭菜等着我,他说你凑合着吃一点,我也没什么心情做饭。我听了这句话才感到出奇的难过,忍不住哭出声来。都说女人命苦,其实婚姻的不幸怪不了别人。许多东西不到真正失去的时候很难看到价值。

我觉得我是一个好女人,我发自内心地爱着李。如果我们的婚姻开始得晚一点或者李的工作能够让他接触更多的外界,我们的幸福或者可以无限期地延长下去。但命运和他都没有再给我一次机会。

离婚的第二年夏天,他找到了我,说:我们复婚吧。我没有答应。第二天他又跑来,说我想和你复婚。我让他第三天再来。而他第四天才来,并且带着一簇鲜花和一帮过去的老朋友。他没再提复婚的事,只是轻声说:我终于知道了谁是最好的女人。

我现在觉得男人一生中多交几个女朋友设什么不好,谁去菜市场不是习惯多逛一逛呢?只是最好先排对顺序。

第68篇、爱情故事爱是一场双人舞

这是一则令人感慨的新闻。

为向心爱的男子示爱,浙江台州户外运动爱好者玲玲攀上悬崖,花费两个多月时间,将心上人的头像绘在了“神仙居”景区的峭壁上。

我是从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的,一个镜头扫过去,苍翠的悬崖上,她所绘的男神头像色彩明丽,表情生动,正在憨然而笑。

新闻发酵几天后,重点落在了头像要不要擦掉的问题上:有网友觉得不用擦掉,可以把这份深情之作当成景区的一部分,从此这片山川就有了更多的意义;另一部分网友则觉得还是应该擦掉,否则人人效访,在各个名山大川绘爱人的头像也不合适。

我身边看了这则新闻的人,更多的是感动于她的情深。与我—样,她们更想知道她的男神知道这件事的反应,或是,她和她的男神会不会有所发展。

当她悬在空中,一点一点描绘自己的男神:是种什么心情?两个月的时间,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那个最后显示在峭壁上的头像应该是她脑海里常常出现的印象吧。只是为什么,可以用这种大费周章的行动向全世界表白自己的感情,却不能走到男神面前,说出自己的心声呢?

这难道又是一桩“我爱你,但与你无关”的爱情故事吗?

说起“我爱你,与你无关”,很多人想到的应该是茨威格的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位中年作家,某天突然接到了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才知道,在他声色犬马的生活里,居然—直有个女人出入其间,甚至有了他的孩子(虽然来信时,孩子已经病故)。那个女人一直在他的生活之外,注视他、观察他、仰慕他为他奉献了一切。可是,直到他读完那个女人热情澎湃的来信后,虽然饱含内疚,却依然勾勒不出她的样子。

是的,那是一篇伟大的作品,却是可悲的人生。暂且不说,这样故意让自己不幸福的人生是否真实存在。这个陌生的女人还是一次又一次企图唤起男作家的记忆。她—直在他的身边徘徊着,时刻准备着自己被认出,只是一次又一次地落空而已。

在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青春电影里也有这样的故事,最有名的应该算是《情书》了。电影里那个白色窗帘后的羞涩男生,从未向真心喜欢的女孩表白過自己的感情,直到他过世,他的真心在一种偶然的情形下被一点一点展开。怀念他的女友发现自己只是因为与他心仪的女孩长得像而成为他的选择,而远处的那个从来不曾明白的女孩,被往事惊醒,留下无尽的忧伤。这样的情节,是具有审美的意义的,可是落在真实的生活里,他应该算是一个残忍的人吧,深深伤害了两个女孩的感情。

因为资料不够,不好妄加猜测玲玲这种特别的表达方式的原委。只是不想提倡这种表白的方式。

不要把爱情变成一个人的事,除非这段感情有道德缺陷,不能见光,只能由它在心中自生自灭。爱情是场双人舞,你进我退,我进你退,难怕最后步伐混乱,难以为继,至少真真实实地来过·场,既可以知道开头,又可以知道结尾,好过心中千军万马,最后—声叹息。

舒婷的在《神女峰》中一句:“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真的,与其峭壁边辛苦两个月,不如问问他,晚上电影不错,可否—起观赏?

第69篇、爱情故事谁动了爱情的元气

朋友家养了一盆金钻,叶片肥厚,绿意盎然,让人煞是喜欢。看到我贪恋的眼神,朋友当即笑吟吟地说:“现在是春天,正好可以分盆了,我挖一棵送给你吧!”

小心翼翼地把金钻捧回去,找了个旧花盆种上,等到第二天再看,感觉那花盆又旧又小,实在有些委屈了花,赶紧又换了个新花盆,不知怎么的,似乎还是有点不对劲儿。下班后,去花卉市场转了一圈,发现人家的金钻都是养在那种瓶颈很高的盆里,和谐又漂亮。

我赶快又买了一个新花盆,回到家,再次将金钻移出来。刚刚整理完毕,洗去手上的泥巴,恰好朋友打电话来,听说我如此折腾,她有些担心地说:“如果伤了花的元气,恐怕不好恢复…。。。”

我一时有些惶恐,一天几次跑去看花,又不敢随意施肥和浇水,只盼着它尽快舒展枝叶,千万不要香消玉埙。

想起如小家碧玉般的邻家女孩,曾欢欢喜喜恋上一个人,全心全意对他好。那人看起来也不错,每次登门都精心挑选礼物,说话也是和风细雨的模样。原以来,谈婚论嫁不过是迟早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他手机里有些暧昧的短信。一路追查下去,却原来还有个旧情未了的前女友,一直在藕断丝连。

既然如此,不如放弃,女孩痛下决心要分手,男孩却再三道歉,说那都是些过去的事情,现在的他,心里只有她,请给他时间,彻底解决这件事。

想到男孩的那些优点,考虑再三,女孩决定原谅。一场小风波过去,本可风平浪静,可惜的是,不久之后,又发现男孩和人聊天,语言更加暧昧,而且不止一个“好妹妹”,而是两个,三个,甚至更多…。。

这次,女孩坚决不肯原谅,男孩辩解说,自己属于那种嘴花心不花的人,只是随便聊着玩,心里其实还是只有她。

第一次伤害,已经在对方的心里留下了阴影,哪还承受得住第二次?!更何况,根本没人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出现下一次。幸好,来个紧急刹车,一切还不算太晚。女孩不再接他的电话,拉黑他的QQ之前,只丢下一句话:我曾经很爱很爱你,但已被你伤了元气……”

爱情的元气被伤,多少补药都无济于事。

那么,我的金钻呢?它会原谅我的伤害吗?我祈祷。

第70篇、爱情故事谁的爱情都不坏

感情也一样,你看满怀遗憾地表示“如今世上纯爱在哪里”的,往往是自己不靠谱错过了很多姻缘的准中年男女。我在夜总会里就听见不止一个中年男发出这样的感慨。

所以,隔着岁月回望,是安全的。时光遮蔽了很多东西,最主要的是让褪色的记忆不停地得以美化,又因为现实中的某种缺失,从而将关注更多投入过去,觉得真善美只有在那个年代和岁月才得以存在。我若见有人对过去的岁月无比想念推崇,总觉得他们下一句就要随口说出九斤老太的“一代不如一代”这句名言,更会联想到他一定在现实中缺失了什么,才肯投射到过去的回忆里。

记得看过一段语录体,有人问一位老太太:为什么现在我们的爱情如此动荡不安?老太太回答:因为过去的人,东西坏了想着怎么千方百计地去修,现在的人,东西有一点毛病直接就扔了。

这句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是啊,我们对感情太轻率了,动不动就分手,一点都不知道珍惜;你看老一辈人的爱情,是多么相濡以沫!说到这里,就不由得说到了父辈们的爱情,但基本上在脑子里都是固定观点吧,不信你马上说出你想到的那些词,是不是特别隐忍、忠贞不渝、同甘共苦、不动声色、情深不言、平淡是真?

那现代人的爱情呢?你是不是想说乱花迷眼、喜新厌旧、不知珍惜感恩、草率轻易、不懂迁就包容等等等等?

我想说的是,这都是想象。其实我从来都相信一件事,那就是人性。人性如天上的星斗,隔着时间也依然散发着同样的光辉。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这些灵魂里都有相似的地方。当我们读古诗的时候可以明了其中的情怀,读英文句子的时候也会为其中韵律着迷,那么在爱情上更应该是一样的。

忠贞或轻薄的人、草率或坚韧的人,任何时空都有存在,我并没有觉得如今的爱情较之父辈们就不值得一提。

相反,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今天,怀念过去无公害的食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那时候根本就吃不饱饭啊。同样,就像那位老太太说的,为什么要反复修补一件东西或一段感情?因为那时候物质匮乏、思想保守,如果你不要这件东西,就一直没有东西用;如果你不要那个有问题的人,就很可能要孤独终身。如今多好,虽然看起来好像在很多人身上,感情呈现乱局,但毕竟已经有了选择的权利啊。

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爱人,甚至连爱人的性别都不再是很大的问题;我们相处相知,如果不合适做人生伴侣都可以另寻新欢,开始另一段美好的生活;就算已经共度人生,如果大家在同一条路上走得很艰难,依然还有再次选择命运的机会。

这虽然也许会有遗憾,不能成就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传奇,但即使是在唐朝的《放妻书》中也有写到:“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父辈们的感情,自有其动人之处。而我们这一代的情感,也同样是。我很不习惯将时间对立起来,一定要证明谁就比谁过得好一些。尤其是在爱情面前,只要爱着,就都一样。想到无论如何,我们起码比父辈们多一些自由,多一些选择权,就觉得已经是很好的人生了。

第71篇、爱情故事怕把你弄丢了

因为恐惧失去,我们才更有勇气、更加坚忍地面对生活里的种种难题,直至携手百年。

那天晚上,因为新房的房产证问题,陈露和谢松又发生了争吵。婆婆说买房时她拿了3万元,要求办证的时候加上她的名字,不然她没有安全感。一向好脾气的谢松竟然问也没问陈露,就加上了婆婆的名字。房产证办回家,看着证上只有老公和婆婆的名字,而没有她的名字,陈露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房子首付时,婆婆只拿了3万元,其他的钱都是两夫妻凑的,而且以后的15年,两人都要节衣缩食还房贷,而自己竟然连房产证上署名的权利都没有。婆婆说要安全感,可谁给自己安全感?

看着房产证上的白纸黑字,陈露心里的气无处发泄,便和他吵。“理屈词穷”的谢松见吵不过陈露,便烦躁地扔下一句:“我不想跟你吵!”,然后躲进了卧室。看着丈夫离去的身影,愤怒到顶点的陈露,抓起衣服就冲出了门。在她出门的那一瞬,他的声音从后边传过来:“这么晚了,你干什么去?”陈露头也没回,狠狠地将门摔上。

出了门,陈露的泪就掉下来了。她知道,那个与自己最亲的男人不会追出来。

刚结婚的时候,年轻任性的陈露也曾离家出走过一次。新婚的激情过后,那个鞍前马后围着她转的“白马王子”升级为老公后,便从奴隶到将军,在家不但将她当保姆,还常常对她吆三喝四,不是嫌饭菜不合口,就是嫌衣服没洗干净。谢松的大男子主义让陈露感觉很委屈。于是,郁闷的陈露,在一次因家务琐事与谢松争执后,愤然离家出走。

陈露的娘家在离这座城市2000多公里的一座小城,所以,她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投奔,只好投奔一个老乡。在老乡那住了3天,她就住不下去了。原本以为离家出走,谢松会满世界找她,但失踪了3天,谢松却一个短信也没发给自己。想给千里之外的妈妈打电话诉苦,又怕妈妈替她担心。在沮丧中坚持了4天,她就灰头土脸地回家了。

一进门,看到谢松悠闲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她气急败坏地质问他:“你怎么不问这几天我去哪了?”谢松胸有成竹地说:“你在这座城市又没有亲戚朋友,能跑哪儿去?肯定是找你的老乡了。在外边玩几天,没钱你就回来了,我何必多此一举满世界找你?”谢松的话,气得陈露想再次想离家出走,可是摸摸口袋里的钱,再看谢松那张玩世不恭的脸,还是泄气了。此后,陈露再也没有离家出走过,因为第一浪费钱,第二离家出走这招在谢松面前不灵。

就这样吵吵闹闹过了8年。这次,因为房产证的事情,陈露第二次离家出走了。离家之前,她知道他不会追自己,更不会找她,他对她的出走根本不在乎。陈露忽然很想念父母,好想在妈妈的怀里哭一场。

于是,她要离开这座城市,去父母那寻求心灵的安慰。但到了火车站售票处,一摸口袋,发现出来的匆忙,口袋里只有几十元的零钱,而回老家的火车票要300元。无奈之下,陈露只得坐车回家。一摸口袋,没带钥匙,回去也进不了门,沮丧之下她去了酒吧。因为她觉得需要发泄,而发泄的最好途径,就是酒精。

在酒吧喝到快天亮的时候,微醺的陈露跌跌撞撞回了家。一推门,门竟然没有锁。那一瞬,心里的悲伤再度化成了泪水。“果然没有出来找我。”陈露想。于是,她强打精神进了家门。进家后,陈露却发现家里静悄悄。到卧室一看,谢松不在。正疑惑,谢松满脸疲惫拖着沉重的脚步从外边回来了。进门看到陈露,便责备她:“你跑到哪去了?害我找了一晚上,手机不带,钥匙也不带,钱也没带,出了事怎么办?如果再找不到你,我都要报警了!”醉醺醺的陈露,气鼓鼓地说:“你找我做什么,我离家出走你从来不找我,这次怎么忽然想到要找我?”

谢松不好意思地说:“我怕把你弄丢了,岁数大了,胆子小了。”

谢松的话,让陈露的鼻子酸酸的。是啊,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他们都变得胆小了,怕把对方不小心给弄丢了,怕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所以,以前不能忍的都忍了,以前不会做的都做了。在这相濡以沫的岁月里,他们学会了恐惧。而正因为恐惧,他们才能更有勇气、更加坚忍地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难题,直至携手百年。

第72篇、爱情故事一年请想我一天

如果承诺都能实现,那每个人心中便没有了伤。

“老公啊,我们什么时候能结婚啊?”女人一脸好奇的问,从声音分辨,她是很轻快的询问。

“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和你一直走下去的,你不会不明白吧。”男人放下手上的工作,间接的回答。

“你从来没有直接的回答过我的问题耶。”女人把声音放到很嗲,“好了啦,不跟你讨论了,免得气死我自己!我自己去逛街啦,不要你陪,哼!”话音一落,她拿起包以轻快的姿态走出房间。

身后的门一关上,原本笑意盈盈的脸瞬间沉下来,女人换上一脸苍白与哀愁,眸底有着让人捕捉不住的幽晦迷离!她冲到步行街给心爱的他选了十套西服十件衬衣十条领带十个胸针十双袜子十双鞋子,信用卡几乎被刷暴。

“老公啊,这些都我挑的,不错吧?记得要慢慢穿哦。”看着自己挑的西服她自我陶醉。

“好。但是你买这么多干什么?那么浪费。”男人语带指责。

“哎呀,反正都已经买了你骂我也没用啊。”撒娇的摇着他的手,一脸的嬉皮笑脸。男人见状亦拉开嘴笑了出来,他的女人太可爱了,有“妻”如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其实,他也在琢磨着见家长的事,他想给她一个惊喜,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娶她。

女人说惦记妈妈回到了老家。半个月过去,男人终于忍不住拨通她电话,“老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结婚吧!”

电话另一头刹那静如死寂。“你,不是不想娶我的吗?”沉默过后,女人轻轻的问。“我不是不想,我是想在适当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只是还是熬不过思念先说了。”男人解释着。

“嘻嘻,好啊,你等我回去好不好?”女人恢复精灵样,似乎得到了全世界一样。

继续半个月过去了,男人见女人迟迟不归,再次拨通电话,而这次却是女人的弟弟接的。弟弟告诉他,女人有事要处理,还没那么快能走开,请他别挂心。

再半个月后,男人接到来自女人弟弟的电话,电话里,弟弟让他马上过他们家去,说女人有事。男人吓到了,定好机票如箭般飞奔机场。

到了x市,女人的弟弟一路沉默的把男人领到医院,不祥的预感笼罩着男人。病房门开,女人瘦弱苍白的脸震撼住男人,心猛的被狠狠的揪了一把,绞痛难耐。

“姐姐胃癌晚期,拖了两个月了。”弟弟在一旁轻轻说着。

这个意外突然到他连怎么回事都弄不清楚。他责怪自己怎么就没用心去观察过,怪自己那么大意让女人独自撑着这最难熬的日子。

女人去天堂后的半个月,从X市寄来一封信,男人看着熟悉的字体,浑身颤抖。

亲爱的老公:

一定在想我了,是吗?一定是的,我在天堂都感觉到了呢。

老公啊,你说想和我结婚,真的好感动哦!原本以为你只是想和我在一起并没有和我共度一生的想法,老公,谢谢你的爱。

和你在一起啊,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呢。我不愿意你看到我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样子,原谅我,以后只能在天上笑给你听了。

上次帮你买的衣服袜子鞋子,你每年在我离开的那天穿上一套去看我好不好?十套,那就是十年,十年里特定的那天,你才可以想起我也不准不想我,你知道我喜欢紫色玫瑰花,记得去找到哦。嘻嘻,以后你娶老婆了,记得在那天的时候带来给我看,可以不要告诉她我是谁,就说……呃……就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好不好?我好羡慕那些青梅竹马长大的人哦。下辈子我一定是一个好健康的宝宝,到时候我会用力的缠你一辈子,直到老去。

老公,答应我,从现在开始,不要悲哀不要消沉。想我只要用十年里的十天,然后把我从生命里彻底清除。我好自私,不想你忘记我,所以我就赖你十年,就十年好不好?十年,我们就真的忘记彼此,期待来生。

已经在履行约定的傻孩子

泪滴湿了信纸,男人痛哭失声。天渐渐的暗了,窗外灯光斜射进来,男人在心里轻轻呢喃:“我记得你十年,想你用十天,来生还你一辈子。”

第73篇、爱情故事爱情底片

那张他一直自以为是的友谊合影,居然是一页被她一眼看清的爱情底片。

2007年的春天,我从罗程的房子搬了出来。恋爱五年的男女,爱情不见了,于是分手。听到这个消息,首先崩溃的是我的家人,然后是朋友,他们说,哪怕全世界的人都分了手,也轮不到你们!

我只能说,那是我和罗程,我们伪装得太好了。只是,这种伪装,我和他,都不是故意的。

我以为我们很相爱,我相信罗程曾经也这么以为,五年来,我们像鸟儿筑巢般筑起了一个家,一张茶几,一幅窗帘,甚至连筷子都是一点一点凑起来的,然后家慢慢像样了,罗程的事业也慢慢像样了,青涩从我们脸上褪去,有了稳笃的模样和气场。

或许,让所有人不理解的,不是我们分手,而是,我为什么要和罗程分手。因为我们在一起五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等罗程顺利评上讲师,我们就去办理结婚登记。

一切都是计划妥当了的,却因为一张照片,走向分崩离析。

那是一张看上去很普通的照片,是在一个研讨会上,有学生拿着相机对着到会的人胡乱抓拍,正好拍到罗程与一个女学生,两人可能在说着什么,目光正好碰在一起,相视而笑。

女孩并不特别漂亮,剪着短发,穿圆领T恤,看上去,却像青葱般蓬勃鲜嫩。

真的是张特别普通的照片,没有一丝暧昧,隐晦,完全坦坦荡荡,可是我的眼睛就像被针扎了般不舒服,不知是照片的光线太过耀眼,还是女孩的笑容太过耀眼。

那天我对罗程进行了一番审问。

我说,她是谁?

罗程说,我的学生,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子,每次上课,都会给我倒一杯水放在讲台上。

我说,她盯着你看,你有什么感觉?

罗程说,能有什么感觉,你真是莫明其妙。

罗程明显地恼怒了,当然,他应该生气,因为我的问题实在无礼。可我就是要无礼下去。罗程无奈地妥协,抬起眼睛盯着我,可是他只坚持了五秒钟,就颓然放弃了,移开眼神讪讪地说,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啊?

那天我认认真真地与罗程赌气,不吃饭,也不睡觉。罗程开始不搭理我,后来他看我把柜子里所有的相册都翻了出来,一张张地检视时,终于爆发了,有完没完,不就一张照片吗?我撕掉它好了!

那张照片最终没有被撕掉,因为我一把从他手里抢过来说,别撕了,留着吧。后来的几天,我们相安无事,照常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我向罗程提出分手是在一周后,罗程的讲师终于评上了,他说要带我出去吃一顿好的,我说,为了向你表示庆祝,我们分手吧。

我说,也许你会说我为了一张照片小题大做,可是你去翻翻我们五年来所有的照片,是否有一张类似你和那女孩的合影,别说眼神,就连肢体接触,都是僵硬、做作和疲累的。

我说,你不爱我了,一早就不爱了。而你和那女孩,你们看上去那么和谐,那么适合在一起,那张貌似友谊的照片背后,其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爱情潜质。

后来我索性把那张照片在罗程眼前晃来晃去,你看看,你的眼睛,她的眼睛,你的眉毛,她的眉毛……你是喜欢她的,是不是?

罗程的眼神慢慢低了下去,我的声音也小了下去。我并不想硬把一顶出轨的帽子扣在这个男人头上,可是我更不能忍受的,是没有爱情的占有。

一年后,罗程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和那个女孩结了婚。他说,他以为那只是友谊,只有我看出来那是爱情,我的敏锐让他惊讶。

我沉默地挂断了电话。其实有什么可惊讶的,再粗糙的女人,只要她爱那个男人,便有了明察秋毫的眼睛,所以,即使只是通过一张照片,也能一眼看清那是一张怎样的爱情底片。

第74篇、爱情故事真恩爱慎显摆

关于夫妻秀恩爱的话题,《超级访问》主持人戴军曾经讲过这样一段小故事。他说,有一年他特意请到几对明星夫妻,做了一期夫妻如何秀恩爱的节目。节目中,当事人争先恐后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各自的相处之道以及恩爱秘诀,让他好一番感动。时隔6年后,他又突发奇想,想把当年那几对夫妻再次请过来,听他们继续分享6年来的甜蜜幸福。可是,电话打了一圈后,却让他哭笑不得,原来,6年前的那几对明星夫妻,此时已经离了一大半,而当年爽约的那几对,倒是还风平浪静地坚守在围城里。

生活就是这样喜欢捉弄人。想必当年那几对秀恩爱的主,舞台上的表达一定也是发自肺腑的,那些深情许下的诺言,也绝没有掺水。只是,一生一世,实在是太长太长了,变数超过人们的想象,无论是情感本身,还是情感生成的土壤。谁低估了这些变数,或者只图一时口舌之快,那弄不好就要自扇嘴巴。

自扇嘴巴的还有一些相亲节目里的痴男怨女,本来彼此在台上就那么分分钟的印象,再怎么意乱情迷山盟海誓也难逃一时冲动之嫌。所以,即便对上了眼缘,也没必要那么迫不及待地秀恩爱,因为彼此的情感之路才刚刚开始,各自看到的只是台上的扮相,而还原到现实中的模样,是否还能相看两不厌,那还真是不好说。这不,前不久《非诚勿扰》就上演了这样一场小闹剧。被誉为《非诚勿扰》最美空姐,来自香港的女嘉宾吴子恩与来自陕西的硬汉仵江甜蜜牵手,感动了不少观众。台上吴子恩更是飙泪感言,感动得硬汉立马来了个公主抱将她抱下舞台。然而,就在节目播出后的当晚,吴子恩却在微博上晒出了与真命天子的合照,奇怪的是,男主角并不是硬汉仵江,而是另一位之前也曾来过《非诚勿扰》的男嘉宾。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网友们大都给整蒙了。当然,选择跟谁在一起,那纯属个人的私事,只是如此地快手翻篇,对两个男人来说都不够尊重。假如真是要跟那个真命天子真刀真枪地过日子,那台上和硬汉的“甜蜜秀”,日后再想起时难免尴尬甚至影响食欲,弄不好,还会成为婚姻破碎的导火索。

我身边也有这样一位企业家朋友,事业做得很大,家庭也十分幸福,却从来没在公众场合秀过恩爱。很多人以为他一定是婚姻不幸福,要不就是老婆长得拿不出手,其实,我知道,他爱人是一位大学老师,不仅漂亮而且优雅。他们夫妻有一个共识:感情好与不好,属于我们俩的隐私,干吗非要证明给外人看!但我认识他们十几年了,他们感情好到什么程度我不敢说,我只知道这位朋友有两个事情一直在做,第一就是坚持回家吃晚饭,应酬尽量放在白天;第二就是晚饭后,和爱人手拉手散步,两人喜欢走得很远,路上或说话,或者不说,但手总在一起拉着。

诚然,彼此恩爱,又极想让别人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幸福,也无可厚非,只是最好能把持一下“秀”的火候,欠点儿,无伤大雅,一旦过了,就成了显摆。

第75篇、爱情故事你是我的天使

夜里,汉斯悄悄爬起床,他打开门,穿过街道,来到山姆大叔家。白天,山姆大叔一家都到外地去了,家里没人。汉斯轻易地就打开了山姆大叔家的门,然后,他迅速地钻进屋,开始翻东西。

汉斯翻了一会儿,他就找到了1000美元。汉斯喜出望外,赶紧跑出屋,掩上门,趁着夜色溜回了家。回到家里,汉斯倒头就睡,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1000美元,够汉斯花销好几天。这一夜,他睡得很香。

第二天一早,汉斯醒来,发现口袋里的1000美元不翼而飞。汉斯吃了一惊,钱怎么没了呢?太奇怪了!汉斯找遍整个房间,也一无所获。汉斯只好自认倒霉。

白天,山姆大叔一家回来了,他们发现门被人打开了,家里也被人翻过,大吃一惊,嚷着家里遭贼了。最后,他们发现桌子上放着1100美元。他们非常惊奇,他们的钱不但没有丢失,反而还多出了100美元。对于这件事,镇上所有的人都感到不可思议。汉斯知道后,也感到不可思议。他想,这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被我偷的钱会跑回去,还会多出钱来?

又是一个夜里,汉斯悄悄爬起床,他打开门,穿过街道,来到了杰克家。白天,杰克一家都去亲戚家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汉斯轻易地就打开了杰克家的门,然后,他迅速地钻进屋,开始翻东西。

汉斯翻了一会儿,他就找到了2000美元。汉斯喜出望外,赶紧跑出屋,掩上门,趁着夜色溜回了家。回到家里,汉斯倒头就睡,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把钱捏在手里,他怕睡着了之后,钱再次不翼而飞。2000美元,够汉斯花销好几天。这一夜,他睡得很香。

第二天一早,汉斯醒来,发现手里的2000美元居然还是不翼而飞了。汉斯吃了一惊,钱怎么没了呢?太奇怪了!汉斯找遍整个房间,也一无所获。汉斯只好白认倒霉。

白天,杰克一家回来了,他们发现门被人打开了,家里也被人翻过,大吃一惊,嚷着家里遭贼了。最后,他们发现桌子上放着2200美元。他们非常惊奇,他们的钱不但没有丢失,反而还多出了200美元。对于这件事,镇上所有的人都感到不可思议。汉斯知道后,也感到不可思议。他想,这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被我偷的钱都会跑回去,还会多出钱来?

虽然前两次都失败了,但汉斯不会就此罢手。汉斯悄悄地打听消息,只要有谁家去外地,或者走亲戚,只要夜里家里没人,他就去哪家。

几天之后,汉斯又有了机会,比尔一家去了外地,据说是去旅游,要好几天才能回家。夜里,汉斯悄悄爬起床,他打开门,穿过街道,来到比尔家。汉斯轻易地就打开了比尔家的门,然后,他迅速地钻进屋,开始翻东西。

汉斯刚翻着东西,灯突然亮了,汉斯傻了眼,比尔在家,他正拿着一根木棍对准他。比尔发现是汉斯,他吃了一惊,说道:“怎么是你?你半夜来我家干什么?想偷东西是不是?”汉斯吓得说不出话来,他使劲摇头。

山姆家和杰克家多出钱的事,比尔都知道,他放下手中的木棍,上前握住汉斯的手说:“原来您就是那个天使!对不起,让您受惊了!我家里不缺钱,您还是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汉斯说:“好的!再见!”然后,汉斯和母亲离开了比尔家。

回到家里,汉斯对母亲说:“妈妈,谢谢您!要不是您,我今天肯定完蛋了!妈妈,您为什么会及时出现在那里呢?”母亲说:“因为你刚才出门的时候,我就一直跟着你。”汉斯说:“妈妈,这么说来,前两次的事,都是你做的?”母亲说:“是的。你熟睡后,我就将你偷来的钱送了回去,并且多送些回去,就当是赎罪。孩子,我希望你不要成为一个人人憎恨的小偷,希望你成为一个人人喜欢的天使!比尔一家旅游的消息,也是我虚构的,因为我想尽早结束不愉快的事。”汉斯说:“妈妈,我错了,以后,我一定做一个人人喜欢的天使!”汉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从此之后,汉斯再也没有偷过任何东西。每天,只要他看到别人需要帮助,他就会伸出自己的手去帮助别人。他帮多莉太太清理过垃圾,帮鲍尔森打扫过大街,他甚至在马克家发生火灾的时候,冲进去救出马克的两个孩子。小镇上的人几乎都得到过汉斯的帮助。

后来,小镇评选最受欢迎的人时,汉斯以全票当选。大家说汉斯是天使,他当之无愧。面对记者的镜头,汉斯却说:“其实,我的母亲才是真正的天使,是她把我从魔鬼那里拉回了人间!”然后,汉斯讲述了多年前他当小偷的事。

记者去采访汉斯的母亲,母亲微笑着说:“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魔鬼,但是,每一个人的心中也都有一个天使。如果你把他当魔鬼,他就会成为魔鬼。但是,如果你把他当天使,他就会成为天使。”

第76篇、爱情故事我们不需要为了恋爱而恋爱

“我们谈一场一周就分手的恋爱,好吗?”

在大学里,恋爱的话题经久不衰。兴许是高考之后就彻底摆脱了“早恋”的大帽子,大家乐于放飞自我,一边给自己贴“单身狗”的标签,一边又抓心挠肝地想要脱单。

时间过去了太久,我已经记不清最早是在哪个公众平台上见到这句话。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社交,后来者效仿纷纷,“一周CP”像龙卷风一样在高校之间流传开——

由活动方来制造机会从中搭线,每个参与者都有一周的时间,通过活动方布置的任务去认识、了解自己的“CP”,并与ta谈一场恋爱。至于一周之后要不要继续在一起,选择权当然也在参与者。

遵循着这样的规则,大家兴致勃勃地模拟恋爱,进行这场大型的社交游戏。推杯换盏,自得其乐,我没能免俗,也成为了其中一员。

至于原因,当然是应了它那句宣传词——

我想遇见有趣的灵魂,想谈一场不可思议的恋爱。

1

这是我第三次参加“一周CP”。

古语有云事不过三,有了前两次遇见奇葩、中途忍无可忍地结束游戏的经历,这次我已经把对CP的期待值降到了冰点,不指望再发生什么有趣的事,但恋爱这种事,用L君的话来说,“不成功,便成小说素材”,横算竖算,又不会有什么亏损。

所以我兴致勃勃地,加了他的微信。

互相做过自我介绍,我开始叫他朱同学。他跟我同城,大我两岁,一米九二的个子,刚刚毕业在做主持人,养了一条被称为“雪地三傻”的哈士奇。

我看着他发来的话,噗地笑出了声:“我明明还这么年轻,为什么就在相亲了?”

他和善地笑:“初恋不嫌早,目的比途径重要,你说是不是?”

大概主持人们的声音都低沉又有磁性,而我偏偏是个声控,这一段语音听得人心旷神怡,像某场战役一个漂亮的开端。

于是我埋头,笑着说:“是的。”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遇见”本身就是奇迹。

2

一周CP的任务循序渐进,以了解对方为目的,第一天向对方做自我介绍,第二天为对方讲一件开心的事、一起做创意拼图。

行至此处,游戏出奇地顺利。

朱同学跟我之前在这个游戏里遇见的两个男生不太一样,他懂得沟通也会交流,不会生硬地转移话题让人迅速失去兴趣,也不会接不住我抛出的话题。

推杯换盏、礼尚往来,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第三天的任務,是玩一个小游戏:向对方说三件与自己有关的事,一件真事、两件假事,由对方来猜真假,猜错的人要接受小惩罚。

在朱同学面前,我从硬汉变成了纯度百分百的少女,所以思前想后,我决定给他埋个陷阱。发消息时,得意得像只小狐狸:三件关于我的事,我是个学渣;我有社交恐惧症;我不喜欢你。

高情商的朱同学收到消息,突然无措起来。他把前两个顺着猜了一遍,在得到我的否认之后,可怜兮兮地说:“真实的那条,该不会是三吧……可我真的很不想相信三是真的啊!”

我心里浮现出一种诡计得逞后的开心,兴奋得想把狐狸尾巴掏出来摇一摇:“你上当啦,三条都是假的。”

“诶?这样也太不公平了。”他微怔,旋即表现得很委屈,“因为舍不得骗你……我那三条都是真的。”

所以他喜欢吃芝士、能喝酒、曾经玩cosplay。

“这样说起来,我们都没有遵循游戏规则。”我笑眯眯,“这个角度看,还真是很默契啊。”

“那当然。”他从善如流,“互相喜欢的人,向来心有灵犀。”

我却微微一愣。

为了表示完成任务,我们将与任务相关的聊天记录截屏,然后发到这期游戏的大群里打卡——在我看来,就是供大家围观。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一个人感慨“这对CP好甜啊”,就有人跟着感叹“喂得一手好狗粮”,然后无缝衔接地转换成“来群里告个白吧”。

我猜朱同学很喜欢被关注——或者说是,”秀恩爱”的感觉。哪怕那是假的,也要在这一瞬间让别人感受到自己的愉悦和幸福,纵情享受别人的嫉妒。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在大群里发了一段无关紧要的长语音,在末尾缀上了“希望你今年一年都能开心,ya同学”。

我突然对他感到好奇,不明白他为什么能对刚刚认识第三天的人说“喜欢你”,在陌生人的注视下享受嫉妒的注目礼,秀根本不存在的虚假恩爱。

然后不受控制地在心里想,大家谈恋爱时,究竟想从恋爱里获得什么呢?

3

我对朱同学的疑问,很快就得到了回答。

一周CP第六天的任务是真心话大冒险,两个人互相掷骰子比点数。我开局先赢,问他:“你最理想的恋爱模式是什么?”

“唔……”他想了想,“我其实很粘人,所以希望能跟她一直在一起,希望她能随时回复我的消息,让我觉得她一直在我身边。”

我不置可否,第二局换他问问题,朱同学把同样的问题,原模原样又抛了回来。

我努力地想了很久,有些泄气:“我不知道。但我其实希望他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既不粘人,又喜欢我喜欢得不能自拔……朋友说我这样的想法很自私,但我并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更适合我。”

他失笑:“我以为写青春小说的作者,实战经验也都会很丰富。”

“我大概是个例外。”我哭笑不得,“对我来说,小说的世界比现实简单很多,时间长了,就不想再去处理复杂的事。”小说里黑白分明,没有现实里无穷无尽的变数,我喜欢的人永远喜欢我,从彼此目光交汇的第一眼,就能看见白头。

“这样的话,我可不可以多问一个问题?”他沉吟片刻,说,“如果游戏结束之后,我还希望和你继续交往,你愿意吗?”

你愿意吗?

朱同学说,我们都知道,世界上不会有“永远”。但我们想要的,从来都只是说出“永远”的勇气,和那一瞬间的心跳。

我也想把“单身狗”的标签撕掉,想要跟男孩子并肩走在学校里,想要过节的时候,买了漂亮的礼物能有可以送出去的对象。

可如果我不喜欢画面里的另一个人,一切都会失去意义。

我到现在才明白,L君是对的,找一个喜欢的人,比谈一场恋爱难得多。因为现实里的情况有无数变种,到头来多的是不咸不淡的”刚刚好”,多的是世俗意义上的互相将就。

我想了很久,坦然地告诉他:“我们是两类人,如果对方是你,我会对自己很没有信心,不知道该怎么建立亲密关系。”

“ya。”他沉默很久,叫我的名字,”你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我不是。对我来说,遇到喜欢的女生就去追,开心就跟她在一起。可你不同,你期待爱情。”

“爱情发生在这个星球的每个角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遇见它。”他叹息,“祝你能嫁给爱情。”

说完,他把情侣头像换回了自己原先的头像,一枝风骚的黄玫瑰。

我如释重负,发消息给L君:“我好像又失恋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心里头竟然有点儿窃喜。”

4

L君表现得很淡定:“从你跟我介绍朱同学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你跟他最好的结局,就是你把他写进小说,然后两个人在现实里老死不相往来。”

我乐不可支:“最坏的结局呢?”

“像你前两个一周CP一样,”她耸耸肩,“坚持不到第七天。”

“因为网络跟现实还是很有距离啊……”我想了想,笑,“所以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在现实里也多接触一些不同类型的男生。”

“然后呢?”

我笑眯眯:“充实我的资料库,写小说。”

“心态放端正啊年轻人,这样是不会有男朋友的!”

L君表现得愤愤不平,可我比她还清楚,我们是一样的人。如果站在我的位置上,她会做出跟我一模一样的选择。

所以無论如何,年岁尚早,我还是想活得浪漫主义一点。不为撕掉那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单身狗”标签,不为加入大学同学们轰轰烈烈的恋爱大军,也不为了恋爱而恋爱。

我仍然幻想有朝一日能遇见一个人,小心翼翼地在胸口揣着一只小鹿,抬头时撞碎他眼里的星光,寂静一秒,全世界天地希声,万物复苏。

或许那个人,就是爱情本身。

而彼时我已经足够好,足够包容,也足够宽和。我能握住他的手,对他说:

嘿,原来你也在这里。

第77篇、历史故事卓文君为何选择司马相如为夫?两人爱情的考

一曲《凤求凰》,于是有了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千古爱恋。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流传后世,许多人为二人的爱情讴歌。

但实际上两人身家相差很大,而司马相如后来还差点渣了卓文君。如果不是卓文君聪慧,那么这《凤求凰》的爱情故事可能会成为爱情悲剧。

司马相如早些年家贫,卓文君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后来因为他写了一篇《子虚赋》而得到汉武帝赏识,然后入朝为官,成为汉武帝的侍从官。

人都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发达了忘记糟糠之妻的不在少数。你不知道司马相如当官之后,也曾忘记与卓文君当初患难与共,情深意长的时刻,想要纳茂陵女为妾。

茂陵女史上没有详细的记载,当时能让司马相如忘记卓文君,而想要纳为妾室,应当是长的很漂亮的。

因为被茂陵女吸引,司马相如为了茂陵女还曾写信给卓文君,欣赏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数字中,唯独没有亿。亿通忆,这是在暗示他早已没有过去的回忆了吗?

卓文君心下一凉,悲伤涌入心头。在这种情况下,她回了封《怨郎诗》,写下诗句后,又附上两篇《诀别书》。

据说司马相如看见之后,惊讶于卓文君的才情,又想到往昔夫妻恩爱,一时间羞愧不已,最终浪子回头,此后再不提纳妾之事。两人白头到老,最后成了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在发迹之前,虽然有文才,但家中一贫如洗。而卓文君则是四川临卭巨商卓王孙之女,家资颇丰。

两人身家相差如此之大,卓家自然是不同意的,最后是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才使得卓家不得不承认两人的婚姻。

私奔不管是在古代,是受到批判的。所谓无媒苟合是为奔,而卓文君既然为司马相如做到这一步,自然是爱恋至极。

卓文君之所以爱上司马相如,还是司马相如前来参加卓家宴会。宴会中,司马相如谈了一首凤求凰,引得卓文君注意。

卓文君长的漂亮,更兼善琴,精通音律。从《凤求凰》中,听出了司马相如的爱慕之意。而司马相如又专门买通门童,等候与卓文君相见,应当是早有准备的。

卓文君此前已经嫁了一户人家,丈夫去世后回到娘家居住。深闺寂寞,又有司马相如这般相貌才华皆有的郎君示爱,自然春心萌动。

如此一来二去,最终成就好事。虽然是私奔,但是卓文君是真的爱司马相如。一个娇娇小姐,放弃了富贵的生活,与司马相如居住草屋之中。

为了谋生,还卖掉车马开酒家。而卓文君抛头露面卖酒,执掌家务,与司马相如一道能够守贫。

虽然后来有波折,但两人的爱情到底还是美满结局,也不妄卓文君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司马相如私奔。

第78篇、爱情故事两个“吃货”的爱情

老公爱吃,还会做。他手巧,用废铁皮做了一个烤炉,在阳台烤羊肉串。烤好了,先递给我一串,说,尝尝,特色烤肉。我一尝,确实好吃,就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要想肉串好吃,人就得特别勤快。羊肉切片后放盆里,打两个鸡蛋,外带调料若干腌制一个晚上。第二天再一片一片串起来烤,味道一定好。老公最喜欢吃清炖羊肉。拳头大的肉块,入水煮熟后捞出,蘸盐吃,吃法极其豪爽。老公做的抓饭特别好吃,油亮鲜香,诱人食欲。老公做的薄皮包子,我一下子就能吃五个。

如此一来,老公和我的体重上升很快,健康成了问题。于是,我决定和老公一起烹煮佳肴。老公做红烧肉,我煲玉米蔬菜汤。将水烧开后,放入切成段的玉米。待玉米炖熟后,放入香菇、胡萝卜、青椒、白菜,再放一点盐即可。此汤营养滋补,养胃安神,对健康大有益处。老公的红烧肉酥香软烂,我的玉米蔬菜汤清香怡人。荤素搭配,相得益彰。

老公工作辛苦,心火大。苦瓜败火最好,但老公嫌苦瓜味道太苦,怎么也不肯吃。为了中和它的苦味,我自創了一道双瓜汤。锅中放适量水烧开,将切成块的苦瓜和丝瓜一起放入,小火焖炖一会儿,放入葱花,木耳,盐就好了。丝瓜味道爽滑,口感清凉,配合苦瓜食用,苦味便减少不少,而香味则增加了许多。老公尝了尝,觉得味道不错,就喝了一碗。我告诉老公,苦瓜具有清热、解毒、瘦身、健脾的作用,有益身心。老公听了,又喝了一大碗。周末,老公打算烹煮一道鱼肴。我说,红烧吧,老公说,好。鱼下了锅,老公放了好多蒜片。我说,多放一些西红柿,好吃又好看。老公立刻洗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切成片后下入锅中,说,这下好了,营养均衡,蛋白质、维生素都有了。我们还经常一起炖汤喝。冬瓜海带羊肉汤,香味扑鼻,营养丰富。将冬瓜切块,海带切丝,和羊肉块一起小火慢炖,鲜香无比。两个人一起在厨房忙碌,幸福的味道便弥漫在心中。因为营养均衡,荤素搭配,老公的体重终于降了下来,而我则更加身体轻盈。吃出来的健康体魄,让我们更加热爱美食。

生活中,哪怕是一碗平淡无奇的面条,两个人一起烹煮,也会充满爱的味道。先将面煮熟,然后浇上一勺精心熬煮的鸡汤,放上几片香菇、木耳,以及时鲜蔬菜,再摆放上几片灿如云霞的金华火腿,外加一个可爱的荷包蛋。这碗原本极平常的阳春面,摇身一变,便成了一碗香喷喷、热腾腾的鸡汤火腿面,营养丰富,滋养身心,好吃极了。在我们心中,最浪漫的事儿,是两个人能够同吃一碗一起精心烹煮的鸡汤火腿面。那滋味,就是幸福的味道。

第79篇、爱情故事如此相亲未遂

王蔚,女,牙医,博士毕业后又去美国进修两年,回来的时候已是32岁大龄青年。她父母一直拜托我们这一千亲友帮她寻找“银质王老五”(王蔚的原话,说是钻石王老五不要,否则一茬又一茬的妙龄女郎如飞蛾扑火一样扑来,她可不想几十年如一日“家庭保卫战”,银质的王老五就行):有一份正当职业,开得起一辆小排量的车,长得周正些,就OK。

王蔚相亲相了一二十回,几乎成了“王三面”。就是说,不管男方是青年才俊还是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亦或是长得如偶像明星的医生,王蔚都只与其见三面,之后就没了下文。介绍人问王蔚为什么不能交往下去,王蔚吭哧半天说,男方也是30多岁的人了,却不够真诚,感觉挺虚的。

相亲未遂多了,王蔚有点心灰意冷,酒醉后流泪说,为什么两个大龄未婚男女,总像是戴着面具在约会?其实,她最想问男方的一个问题是:“你为何蹉跎到现在还没结婚?”难道他有什么令女孩子讨厌的恶癖或是家中有不能容人的寡母?要不然是跟前任女友的感情太深,直至人家嫁人生子仍放不下?要不就是吝啬、自私、小心眼,或者还有更可怕的,他是同性恋,为了对付周围的舆论压力需要一个合法的妻子来做挡箭牌?这些猜想。真是让人汗毛倒立。碍于介绍人是双方朋友的缘故,她不方便问如此私密的事情。而且,她也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谁会承认自己有隐疾或者怪癣呢。

同样,在男方眼里,王蔚也是有问题的。如果她真如表面那样温文尔雅,恐怕早为人妻为人母了,何至于拖到今天。男方猜测,她一定是控制欲强,偏执,性冷淡。这样一来,双方都在心里划拉小算盘:如果一个人到了30岁尚未婚未嫁,一定有其内在的原因。越是表面光鲜照人。内里也许蛀空腐坏得越厉害,就像冷藏过久的水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了这样的联想,由不得两人不兴味索然。

王蔚终于找到了她乐意见第四面的一个人,男方是单亲爸爸,前妻去了加拿大。王蔚对这位男士很满意,仿佛对方是一个有斑点的苹果,短婚已育的经历就是他的斑点,这个斑点看得见摸得着,反而比较让人放心。问题是,这一回轮到男方不放心了,他悄问介绍人:条件这么优越的女子居然耗到现在都没结婚,这可有点儿古怪呵。

王蔚又一次喝醉了,她伤心地说:在美国进修的时候,有位美国牙医对她有意思,但她是个故土情结很重的人,一心想着回国,拒绝了对方。“现在想来,我还不如跟他恋爱结婚呢。这样的话,哪怕离婚后我回国再找对象,也不必背上‘古怪’的恶名了。”

第80篇、爱情故事婚姻是恰到好处,不是妥协下的产物

婚姻,向来甲之蜜糖,乙之砒霜。韩非子也有云:“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由此可见,婚姻问题以及夫妻关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在现代社会,有些年轻人过早地踏入了婚姻这座围城,但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主动选择走上一条远离婚姻的道路。

今年29岁的单身女性小刘,是三线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务员。在外人看来,小刘有着一份稳定且轻松的工作,拿着可观的薪水,逢年过节还可以旅旅游,过着令人艳羡的生活。但在她父母以及亲戚的眼里,她就是所谓的大龄未婚女青年。

“为什么不结婚呢?”

“因为找不到对象啊。”

“怎么会找不到对象啊?你条件这么优秀。”

“可就是找不到啊”

“未婚至今,我永远用这一套说辞来打发问我的人”,小刘如是说。

小刘还说:“我发现了,在我单身的时候,会有人催着我谈恋爱,哎呀你怎么不谈恋爱啊,谈恋爱多美好啊,你看谁谁谁。等我谈恋爱了,就又有人催着我结婚,哎呀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结婚才踏实啊。如果等我结婚了,依然会有人告诉我早点生小孩吧,小孩多可爱阿,有小孩人生才完整呀。但是,生了小孩就完了吗?孩子的尿布、奶粉、幼儿园、重点小学、初中、高中、兴趣班,然后孩子再上大学、毕业工作、找对象结婚,人生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过程。与其这样日复一日机械地生活,不如自己一个人享受当下,拿着不高不低的工资,但因为没有结婚养孩子的负担,就宽裕很多,还能养只猫。”

“不是我不想结婚,而是现在结婚成本太高了,你硕士毕业吧,结婚对象就得是硕士或者博士;你168,那男方至少得175以上;你年薪10万,那对方能比10万低吗;你有房,对方就必须有车……不是大家眼光变高了,而是现在这个社会给年轻人的时间太少了”,小刘无奈地说道。

“那父母怎么办,父母的愿望就是看着孩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到了结婚年龄还没有结婚,父母该多着急啊。”

“我也是做女儿的,也不止一次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中国式”的很多父母,说是爱小孩,其实从来不在乎自己子女的精神生活质量怎么样,他们要求的是子女的物质生活和量化目标是怎么样,比如考重点、考公务员,比如一定要在合适的时候结婚,结婚后马上要抱孙子。他们想要的最多的,是跟同龄人唠嗑的时候小孩要给自己长脸。”话虽然说得不中听,但这却是事实,也是现在年轻人最真正的想法。

小刘其实是当下迟迟不肯结婚的年轻人的一个缩影。以小刘为例,不难看出年轻人之所以不想过早结婚,有两大原因:第一,心理尚未转变。在如今灯红酒绿的时代,他们重在享受当下,他们觉得自己赚钱自己花,到老了给自己找个养老院,一生也算活得精彩,他们认为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加寂寞,就是养猫也比结婚快乐;第二,物质条件尚未成熟。现在的年轻人谈婚姻,绕不开“房子、车和孩子”这三座大山,结婚还得“啃老”。“物质跟不上感情,这是属于这个时代独有的悲哀”,小刘有感而发道。

“有時候,看着朋友们的孩子渐渐长大,其乐融融,还是有点遗憾;每当自己一个人去医院看病,还是会觉得孤独,因为总有些时刻是需要个人依靠的;我一个人回家看父母时,看着他们的眼神也会不忍。所以我依然期待,那个合适的人会出现”,小刘认真地憧憬着未来。

毕竟如今年轻人的生活节奏与以往大有不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马上进入婚姻生活,过得悠然自得的。

每个人选择不婚的理由,各不相同。但一点却是一致的:

婚姻不是洪水猛兽,不想结婚但对婚姻同样有深刻的认识。当合适的人一出现,什么理由也不是问题了。因为婚姻是恰到好处,不该是妥协下的产物。就像谢耳朵说的那样:“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结婚。所以我能找到你,才是奇迹。”新的一年,希望每一个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人都能拥有奇迹。

第81篇、爱情故事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在大家眼里,她现在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打扮,有点大大咧咧,还有点人来疯;路痴,忘性大,经常丢三落四;好吃,且能吃,因而身体开始像气球一样在膨胀,原本俊俏的瓜子脸,有了西瓜的形状……

他却忽然如痴如醉地爱上了她。我用“忽然”这个词,是想表达人们心中的意外。不是说他不该爱上她,而是大家觉得,如果要爱的话,他应该早一点,比如三五年前。因为那时的她,年轻、貌美、傲娇、冷艳,是很多人心目中高不可及的女神。可他偏偏在她成了现在这模样后爱上了她。这是不是叫人费解?

他却不以为然:“我就是爱她现在的样子。我不在乎她丢三落四,我喜欢她大大咧咧的样子,看到她圆嘟嘟的脸就是觉得特亲切……所有的爱都是有原由的,所有的爱也都是没理由的。”

“现在的样子”,是一个人当下最真实的自己。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就是爱眼前的这个活生生的人,她(他)的一笑一颦,举手投足,一个背影,都会让你迷恋。

我认识一对夫妻,初中同学3年,两人一直是死敌,她讨厌他太顽皮,经常无事生非,丑态百出,他嫌她长得又矮又胖,还仗着是班干部,爱指手画脚。总之,两人谁也不待见谁。初中毕业后,两人失去了联系,若干年后的一次初中同学会,两人才再次见面。也就是在那次同学会上,都还单着的他和她,竟像两个初次见面的人一样,一见钟情,擦出了火花。他爱上了现在样子的她,她也爱上了现在样子的他。

现在的样子,未必是完美无瑕的,它包括了一个人现有的优点以及缺点和不足。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现在的样子,就是爱上了他现在的全部优点,也能接受、包容、宽宥他所有的缺憾。

现在的样子,也一定是会变化的。那么,爱的基础还在吗?

我一直以为,真正的爱是这样的:在我年輕时,我爱上你年轻的样子,你的活力让我如痴如醉;当你老了,我依然爱你“现在的样子”,爱你头上的白发,爱你脸上的皱纹,爱你佝偻的背影,爱你蹒跚的步伐,爱你牙齿都脱落光了,讲话漏风的样子。

一直爱一个人,就是一直爱你“现在的样子”。只要能伴你左右,只要能拥你入怀,只要能陪你终生,而无论你是怎样的模样,我都深爱你。这就是至死不渝的真爱。

第82篇、爱情故事真爱无悔

17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你们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少年心事和纯纯的爱。

4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县城老家,面见父母。父母问明男孩的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父母说:“请把你提来的东西也带走,我们不需要。”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女儿的!”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技师,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你怎么这么说话!”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母亲眼泪涟涟,苦苦相劝。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旅馆。

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以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他仔细地端详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

当年,他们是在学校附近的饼屋认识的。她最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了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了他一眼,他的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4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4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她每每想起父母就抽泣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当她第六次偷偷跑出来去旅馆时,服务员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夜夜哭泣。

后来,她终于消退了对他怯弱的痛恨和强烈的思念,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POLO小车里和家人去郊游赏花。

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惟有那只千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已过6年,她倒腾旧物时,忽然看见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纸上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我带给你家人的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3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我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

钢笔字迹是模糊的,有他的眼泪。她突然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临事就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

现在再谈这些没有用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是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居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以后不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吗?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3个月前,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听着,泪水流了满面。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第83篇、爱情故事老婆,谢谢你重出江湖养我

我不是攀援的凌霄花,如果你需要,我就是能为你遮挡风雨的橡树。

丈夫“罢工”

李桐失眠了。

才过了一个下午,世界就颠倒了。下午一起喝茶的几个闺蜜还在羡慕她无忧无虑的全职太太生活,晚上,丈夫赵岩就宣布了他的决定:“老婆,我打算辞职在家休养一段时间。”

休养一段时间?一段时间是多久?而赵岩休养了,家里靠谁挣钱?她惶恐起来,难道是我?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在职场大展拳脚的时候,这算什么事儿?

小心翼翼地追问理由,赵岩笑得比苦瓜还苦:就是太累了,想休息一段时间,积蓄还有几万元,没有意外事情发生,还是可以应付至少大半年的。

赵岩的苦笑让李桐吞回了即将出口的抱怨。前不久,他们因为一直没孩子的事去医院检查,结果“肇事方”是赵岩。医生说:压力太大,导致精子活跃度太低。

李桐知道丈夫在职场上的压力很大,而精子事件成了压垮赵岩的那棵稻草。但心疼丈夫是一回事,自己能放弃全职太太的舒适生活适应重回“战场”的日子吗?

身旁的丈夫小声打着鼾,即便在睡梦中,他也是一副疲态,紧皱着眉毛,身体蜷缩成一团,像没有安全感的胎儿。

这么多年,他是真的累极了吧。

各入新轨道

30岁的女人重回职场,就业难度不低。一次又一次的面试,她没少看面试官的轻蔑。

半个月后,她终于接到一家小公司的电话。只是一个小小的文员职位,李桐却忍不住想用哭来庆祝。

“明天你穿那套米黄色的套裙,年轻又不失端重,手提包就用那款黑色的通勤包;鞋子不要太高跟,也不能太休闲……对了,还有围巾,表,我上次送你的手表……普通职位,头发扎马尾,活泼又不出格。”

李桐有些走神地任丈夫进进出出为她准备面试的服装。就在不久前,她也这样兴致勃勃负责为他打理外套、领带、皮鞋和公文包。可今天,她成了被包装的那人,她还没有做好准备,而他已经进入新角色了吗?

“不要怕自己没工作经验,你可以告诉面试官全职太太其实也是CEO……”赵岩继续向她传授面试要点,她却越来越迷惑:我真的能代替丈夫撑起这个家?

他比我做得好

有丈夫做参谋,李桐如愿拿到了这份工作。工资不高,与丈夫曾经的高薪相比,2000多元的工资在这座南方城市勉强能维持温饱。

可是领回第一个月工资的那天,她的虚荣心5年来第一次膨胀得如此厉害。

工资卡给你了,记得去交水电气电话费,还有我回来的时候看到超市在打折,如果家里要买米油了,正好……她絮絮叨叨,不知不觉又回到那个主妇身份。

知道知道,赵岩笑眯眯从厨房端出热气腾腾的饭菜,接过那张崭新的工资卡,“老婆,现在真是你在养我了,真了不起。”他故作夸张,像讨好女王般汇报工作:“超市我已经去过了,该买的都买了。水电气费今天一并缴纳了,还做了清洁,收拾了洗净的衣服。”

原来丈夫什么都做得比我好,工作是,家务也是;而且说不定他也不缺我挣的这点钱。李桐没了炫耀的力气。

重出江湖是为了什么

李桐继续朝九晚五的生活,工作上手后,她也渐渐习惯了享受来自丈夫的服务。早晨梳洗打扮后,有赵岩准备的营养早餐;出门他会送她到车站;下班回家,必定能听到对方充满喜悦的声音:老婆,你回来了。

不得不承认,这个全职先生比自己原来的全职太太合格多了。他不会冲她乱发脾气;她工作不顺心的时候,他会给予很有建设性的指导;不会像自己那样要求对方在周末时分担家务;他准备的三餐比自己的营养又可口,绝不会因为自己想偷懒就撒娇说:老婆,今天我们出去吃吧?

而那张曾经是她骄傲资本的工资卡,李桐偷偷去查过,赵岩一分钱都没有动过。有过几次取款记录,但很快又补上了。

那让我出去工作是为了什么?李桐心里的疑惑和不甘像雪球越滚越大,难道是为了换位思考让我体会到他工作的艰辛?

这个想法让她有些愤怒,自己做好养家的思想准备并努力工作了,到头来却是个游戏?

老婆,谢谢你

为庆祝李桐重出江湖满一周年,赵岩准备了一台纪念晚餐。

“老婆,谢谢你。”他抱着妻子,真挚地道谢。

她手足无措一脸疑惑,谢我什么?我挣来的钱你又没用,而且我表现得这么拙劣,倒是你把家打理得比我好多了。

他摇头,“我做得比你好,是因为我觉得愧疚,如果我不能做到让你满意,我怎么对得起你。”

李桐的疑惑更深。

“我还记得当我说想辞职的时候,你没有哭闹,没有骂我没本事,甚至没有追问我原因。”丈夫的脸上写满感动,“第二天你告诉我你决定去上班,那个时候,我在心里骂自己窝囊,竟然软弱到让老婆养家的地步。”

“然后我看你跑一个公司又一个公司,自己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你每天上班挤公交车,为了不迟到要提早半小时起床;你为了节约,不许我开车送你。我知道你上班很辛苦,但我什么都帮不上……”

她的眼睛红起来,她想说“其实我没你说的这么伟大”,想说“其实我也很想发牢骚想你回去上班”,可是这些话,最终都埋进肚子里。

老婆,谢谢你,谢谢你包容我的任性,我决定下个月就回去上班。

她被丈夫抱在怀里,所有的委屈烟消云散。其实怎么会没有怨言呢,做了这么多年的全职太太突然被推出去找工作,任谁都会觉得失落和委屈。可她怎么能抛下他逃避责任。

狼狈又如何,不如对方又如何,至少,她的努力让他有了养精蓄锐的时间。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索求他的关爱和庇护,有时候,替他担上一段路,哪怕只是一小段,也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第84篇、爱情故事蜻蜓的故事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没有醒来。白天,男孩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哭干了眼泪,呼唤着自己的爱人。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依旧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他决定给这个执著的男孩一个例外,

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

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

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3年的蜻蜓,你愿意吗?”

男孩回答:“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匆匆飞回医院、女孩真的醒了,她在跟一位男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男孩什么都听不到。几天后,女孩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她并不知道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

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不足以让女孩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的身旁站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述着车祸后的女孩病得有多么的严重,讲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讲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讲述着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看到那个男人带着女孩在海边看日出,晚上看日落,而他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昔日的恋人。看着女孩和男人之间喃喃细语,看看他们快乐的表情,他感觉自己快窒息了。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吻着,她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3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最后一天,女孩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蜻蜓悄悄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面前的恋人对上帝发誓:“我愿意!”

蜻蜓看着男医生把戒指戴到女孩的手上,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他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说:“你后悔了吗?”

蜻蜓擦干了眼泪说:“没有!”

上帝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

蜻蜓摇了摇头:“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生活中,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要一定好好爱他。

你留意过吗,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第85篇、爱情故事匹夫匹妇

老两口在这个菜场卖了好几年菜。

他们肩并肩站在摊位后,手上择着菜或剥各种时令豆子。他们摊上的菜特别干净,水灵,一小束,一小捆,一小把,不论芹菜或香椿,都摆放得赏心悦目,相较其他菜摊显得简直有些文艺——

菜场是吵吵嚷嚷,充溢生机且有些粗鲁的,多数菜摊上胡乱堆着菜,地上散落着老菜帮、黄菜叶。老两口的摊子从没有这一幕,他们在靠窗的一个独立摊位,不和其他摊档连着,择下的菜叶垃圾放在一个筐里,连那只筐也是平头正脸的。

老两口生意不算好,“干净”在菜场来说意味着比其他摊位更高点的价,通常主妇们更愿意买堆码得看去就像清仓抛售的菜。

但这么多年,老两口就这么守着摊,他们的衣着也和售的菜一样,利落,清爽。老头花白头发理得短短的,老太太一头短发抿得一丝不乱,衣襟上会据时令别一对白兰或一朵栀子。

那对菜摊上的老夫妻,在市声嘈杂的菜场,一起出摊,一块收摊,每日肩并肩地择菜剥豆边聊闲话——也是一种恩爱,《诗经》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古老恩爱。

“上海面店”,开了几十年,店主是对肤色白净的夫妻,加工各类面制品,碱水面,饺子皮,馄钝皮,春卷皮……

从我搬来这条路,他们的店子就在,据说夫妻俩是当年上海下放的知青。两人都有些严肃,不大与顾客攀谈,碰到上海老乡来买东西,才会热闹地用上海话聊上一会。

前些年,店子中午也营业,妻子在一张竹制躺椅上午休,丈夫照看生意,如有人来买东西,丈夫的声音压得很低,有时只用手势表示,这时就算有上海同乡来,丈夫也不聊天。

他们各有分工,丈夫轧面、切面,妻子负责码放、过秤,两人配合井然。店子没生意时,夫妻两人用上海话聊天,两人讲话时的表情一点也不严肃了,放松,体己,有一种外人进不去的默契。

两人穿一样的蓝布工作服,戴一顶白帽,如同情侣装,虽沾一身面粉,看去还是整洁,那种南方人的细致,把一爿小店理得清清爽爽。

从去年起,店子每天中午必挂出休息的牌子,下午三点开门,顾客突然意识到——这小店开了这些年,夫妻俩也都老了,要回去午休才能支持下午的营业了。

再后来,店子雇了个年轻人,敦实的小伙子,把轧面、压面等体力活接过去,再后来又来了位敦实女人,小伙子的妻子。春节后,这对年轻夫妻把上海夫妻的店接了。

年轻夫妻手脚勤快麻利,有次两个女顾客来买烧麦皮,边讨论怎么包,小伙子从冰箱里取出妻子包的烧麦给她们看,烧麦捏得有模有样,开口的地方像一朵花苞。

女顾客赞扬道,包得蛮像样,怎么做的?小伙子有一点不好意思与带着更多自豪说,不知道呢,是她包的。

夫妻俩随和,和“上海面店”风格清冷的夫妻不同,他们成日脸上挂着笑,“笑迎八方客”的喜庆。

喜庆中,有种齐心协力把日子过好的劲头。

中午男店主休息,仍在那把竹制老躺椅上,女店主招呼来客,有顾客瞥见午休的男店主,声音压低点。

“没事,吵不醒!火车都拖他不走!”黑皮肤的女店主笑起来挺俊俏。

院里的门卫老夫妻,都七十几了,两人一般瘦,长相颇像,似乎那真是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的。

门卫室很小,五斗橱上的电视从早到晚放着养生节目,门卫老头忙于根据专家指示制作各种食疗,比如黑豆浸醋,把芝麻粉和核桃粉搅和在一块,小门房里常充满各种香气。

除了养生食疗,老头每天大早风雨无阻地做一套健身操,拍肩打膝,顿足晃臂,赫然有声。

有时晚上去门卫室拿快递,准看到他在用药包泡脚。老太太没这么上紧养生,既不做健身操,也不泡脚,有邻居与她玩笑:“你也不学学你老头子,看他多惜命!”老太太笑笑。她话不多,脾气比老头温和。

老头脾气不好,和住户时有摩擦。有时住户去门卫室取快递,嘟哝说没翻着,老头的声调就急躁起来:“房间本来小,成天这么多件堆着,下脚的地方都没了!”

一间这么小而杂乱的门卫室,却不妨碍老头不折不扣地养生,包括每日做饭,用一只小电饭煲,计好量,不吃剩饭剩菜。

饭后大概八九点,老头要吃点什么膏、什么粉之类。有次我去取件,听见有个与他相熟的邻居老头调侃他:“成天吃这些玩意儿也不嫌烦,准备活一百岁呀!”

“一百岁可不敢想!活得比我老太婆久就行啦,我走了谁管她?”老头粗声大气。

门卫室昏黄的灯里,我一下愣住,想起之前有邻居说,老头比老太要年长些,大八岁还是十岁?记不得了。还想起老头老太似有一个不争气的儿子,离异,惹出不少麻烦……

每逢年节,老两口都在门卫室过,外面鞭炮惊天动地,门卫室如常,那台电视仍旧播放着健康类节目。

每回去父母家吃饭,餐桌上总吵吵闹闹,为空调的温度,为菜的咸淡,为父亲酒杯斟的深浅,为哪句话未遵循事实……任何一点小事都可成为父母吵闹的由头。

有时一方火大,作势离桌,我和先生还要赶紧劝解——这不是桩好干的活,要不偏不倚,以免得罪了另一方。

“你爸妈也真有意思……”先生说,他的潜台词是,我父母性格相互这么拧巴,怎么就凑成了一对?还一过就快五十年。

先生的父母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他母亲在世时,与他父亲少有争执,即便哪一方鬧起脾气来,另一方总会少说几句让着,因此家里总是和谐气氛。

唉,比起“别人家的父母”,我的父母多年来形成了颠扑不破的定局:活到老,吵到老。

可同时,他们的吵闹中还穿插着如下——

父亲常来我这,带点楼顶种的菜或一些给我儿子乎乎做的吃食,但他从不在我这吃饭,因为要赶回去给我妈做饭。

尤其这几年,母亲身体愈糟糕,腿脚都不大便利后,一应事情都是他照料,包括买菜做饭、递水煎药,冬日里母亲胳膊举不起来,脱件毛衣都得我爸帮忙。

母亲是长女,底下弟妹一拨,有碰上喜事需要送个祝福或境况不顺需要送个温暖的,都由父亲代办。七十几岁的人,骑个电动车风风火火,给这家捎些东西,给那家送点问候。逢母亲的弟妹携家眷来家,父亲必热情留饭,下厨整出一桌子菜。

外婆沉疴不起的那段日子,父亲如儿子般参与照料陪护,直到把老人送走。每年清明节,父亲不辞辛苦,乘车四五个小时回母亲的老家为外公外婆上山祭扫。

日复一日,他俩在吵吵嚷嚷中度过。吵嚷并不妨碍日子的运转——简直像吵嚷是日子必要的润滑剂一般。

父亲也屡屡有被气得不行的时候,有时我们都替他打抱不平,怂恿父亲发次火,以压压母亲的气焰,可父亲,他很快自我劝慰:“算了,你妈身体不好,我懒得跟她计较!”

倒是我妈还好意思来向我们告我爸的状,我和姐姐对她说:“知足吧,妈,你可是找了世上最好的男人!”

我妈先是不服,然后呢,半推半就地接受了这个说法。

第86篇、爱情故事看上你的鞋,喜欢上你的人

在我来说,喜欢不喜欢一个人,第一印象至关重要,首当其冲就是对方的鞋子是否干净整洁,面对一双纤尘不染的鞋子,我会好感倍增,然后才有继续吏往下去的欲望。

保持手指甲不藏污纳垢、衣领洁白如新、头发梳理得纹丝不乱、外衣一天三开箱,这都很容易,太直观的东西,碍于脸面和虚荣心,但凡有点耐心都会做得很好。鞋子就不一样了,款式可以换来换去,紧追时尚节拍,可是,终究要在地上奔来跑去,一天下来,任是再小心翼翼的人,想鞋子上一点灰尘都不沾染,也不现实。那么,时刻保持鞋子的清洁程度,除非自己特别持之以恒地予以精心呵护保养,随时随地检视和清理,否则,埋汰不入眼,就成了自然而然。

一个能够把鞋子每时每刻都打理得那么干净的人,我有理由相信:他(她)在其他方面也不会太差。

电影《警察有约》,里面有一个派出所警察紧急集合的镜头——看上身,一身身警服全都威严挺拔,不禁让人肃然起敬。还没等敬佩3秒钟,镜头下拉,地上一排脏兮兮、尘土笼罩的大头鞋,适才升腾起来的崇敬之情瞬间就稀哩哗啦了,我特别喜欢看韩国、日本的电视剧,最留意和啧啧称赞的是他们的干净,从里到外的干净,鞋子永远黑得无邪黑得闪亮黑得理所当然,实在让人赏心,阮目。那样的干净和雅致到底叫人一直痛快到心里。说句不讨乖的话,有时候看看周围触目所及的脏鞋子,我就没头没脑地觉得耻辱,恨不能天上立刻掉下五百万,我不干别的,我就在繁华市区,雇几千人,一溜每隔十米就摆一擦鞋摊儿,彻底扫荡一下那些丢人现眼的大小脚丫子,甚至想,就为了那样一双又一双没有半点污渍的鞋子,我也愿意生活在韩国、日本那样的国家,与爱不爱国无关,只与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关。

素养这种东西,真的不只是一些简单的概念和蛊惑人心的口号就能彰显的,还需要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比如,每个人外出的时候,脚上的鞋子,不管价钱几何,起码都应该真真正正干干净净。

第87篇、爱情故事好婚姻需要坏记性

刚结婚那會儿,每次吵架,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哪怕针尖大的事,我都要据理力争,先生更是寸步不让,两个人像两只斗鸡,上蹿下跳,非要争个你高我低。吵过了闹过了还不算,冷战是战争的升级版,短则三五天,长则半个月,他板着一张脸,我高昂着头,视对方为空气。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爱记仇的我还喜欢翻旧账,时不时把过去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拿出来数落他,先生最烦我这样。最严重的一次,我们开始分居,他睡沙发,我睡卧室,饭也是各做各的,各吃各的。母亲来看我们,先生扔在客厅没来得及叠的被子暴露了我们之间的分歧。

母亲批评我,我禁不住问母亲:“你和爸爸吵了一辈子,怎么没见你们分居过?”母亲笑了:“傻孩子,咱家就一张床。”是啊,父亲和母亲只有一间房、一张床,不像我们,有主卧,次卧,书房,还有客房,除了各个房间的床,我们还有沙发可以休息。我们的生活空间越来越大,我们的感情却没有栖息的地方了。

母亲说:夫妻之间要记恩不要记仇。父亲发脾气的时候,母亲心平气和;母亲唠叨的时候,父亲从不厌烦。爱一个人的优点容易,包容一个人的缺点需要一个坏记性。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勺子哪有不碰锅沿的。不管两个人有多大分歧,母亲过目就忘、父亲充耳不闻,两个人都拿得起放得下。

父亲惜字如金,母亲爱说爱笑,两个人的性子南辕北辙,感情却很好。父亲喜欢新闻,喜欢军旅题材的电视剧,母亲喜欢戏曲,喜欢婆婆妈妈的电视剧,家里就一台老式电视,看电视的时候他们有谦有让,母亲陪父亲看一个小时的新闻,父亲陪母亲看一个小时的家庭剧。不像我们家的遥控器,都不知道被我和先生摔坏了多少次。

原来婚姻不但要眼睛里揉得进沙子,还要把沙子揉碎在眼睛里,两个人光相爱不够,还要会相处,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学会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

第88篇、爱情故事情感按妞

情感有按钮吗?我常常想,却没有答案。

人们很爱说,你不要感情用事。那神情像是在上书一个君主,不要起用一个坏武将。因为情感出马的时候,是莽撞的、不经思考的、没有胜算的,甚至是一败涂地的。情感在这里成了不折不扣的贬义词。

情感真的是贬义的吗?如果真的是,那么就应该把五颜六色的情感都阉割了,将人变成一架没有情感的素白骨骼。

不信,咱们打个赌试试。你愿意娶一個没有情感的女子吗?恐怕绝大多数的男子会说:不!你愿意嫁一个没有情感的汉子吗?几乎所有的女子都会说:不!你愿意生一个没有情感的孩子吗?不!不!我猜这是无数母亲的唯一答案。你愿意有一个没有情感的母亲吗?不!绝不!我断定所有的孩子都会这样回答。你愿意在没有情感的老师麾下当学生吗?学生们一定异口同声地说:不!你愿意在没有情感的老板手下当员工吗?不!员工们会谨慎而坚定地作答。人们这样需要情感,情感看来是万万少不了的。

但情感也需有节制。适当的愤怒,适当的哀伤,适当的哭泣,适当的欢喜……如果它们的力度是恰到好处的,那么每一种情感,都是动力,都会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充满连绵不绝的激情与活泼的张力。

可惜,情感的特征就是不受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它我行我素,自说自话,如同脱缰的野马,洒脱不羁。所以,给情感安上一个按钮,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情感按钮,它应该是圆的还是方的?什么颜色呢?谁来掌控呢?依我看,情感按钮最好是液晶屏的,轻轻一触,不显山不露水地就完成了操作。如果你想发火,在别人还没有发现的当口,你就在第一瞬间,觉察到了这喷薄欲出的火苗来自何方。

你会问自己,除了发火,我还有没有更好的表达方式?面前的这个人、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是不是我发泄愤怒的最好对象与时空?发火除了让我有片刻的快意以外,会不会造成更长远的伤害和后果?

情感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存在与否。既然存在了,就要像对付堰塞湖一样,挖一条导流渠,让危险的库容降低,能缓慢地释放最好。实在不行,也要爆破。总之,宜疏不宜堵。

情感按钮的形状,我觉得最好是椭圆形的。我喜欢椭圆形的原因是,它没有棱角,从任何方向抚摸起来,都是妥帖的、流畅的、简便的。既然我们的情感需要控制,那么这个按钮,当然以便利快捷温润周全为好。

如果要给情感按钮规定一种颜色,什么色好呢?红色,太鲜艳了,如果是火冒三丈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刺激。要不,黄色?想想,似乎太触目惊心了一些。想那海难的救生衣,道路的危险警示,都是或深或浅加入了一些红橙的黄。刚一看到,就让人警觉,甚至有不祥的预感。情感的按钮,还是更祥和一些吧。要不就绿色?环保并且时尚。细一琢磨,似乎稍微稚弱和青翠了些,不够坚定强韧。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取沧海和蓝天的色泽。

情感按钮,就用包容一切的蓝吧。海水的蔚蓝,翻起的浪花是雪白的,如同硕大无朋的蓝宝原石,镶着银亮而曲折的边。我乘坐游轮环球旅行,每日看不够的就是无边无际的大海了。我惊叹这个星球上有那么多的水,那么广阔的蓝色,而且它们绝不单调枯燥,而是变幻无穷。

还是回到情感按钮这里吧。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情感之河上树立一座水闸,它有一个蓝色的椭圆形的如同海洋之眼的按钮。当你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时候,就轻轻地触摸它,它是光洁温凉的,带给你镇定和松弛。如果你真的要放纵一次情绪,就请在慎重思考之下,把按钮按下。

如果你在这样的触摸中渐渐地冷静下来,找到了另外的出口,那么恭喜你啊,避免了一场情绪的厮杀。

第89篇、爱情故事我依然爱你,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金庸小说众多人物中,我最爱《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但由于初读年纪小,每逢读到令狐冲对小师妹的念念不忘就匆匆跳过。这点也始终让我觉得令狐冲的潇洒不羁之余,感情上有种张无忌般的优柔寡断之感,不甚舒畅。

话说《笑傲江湖》第二十六章情节中,得知任盈盈为救他被困少室山后,令狐冲率江湖群雄围攻少林寺。此时讲到众人被困陷阱,情况危急,生死只在顷刻之间。突然天降大雪,顿时风声鹤唳,万籁俱寂,群雄只等令狐冲一声令下群起而攻。而此刻令狐冲看着山花野草,飞雪漫天。心中突然一柔,想起了岳灵珊:“小师妹这时候不知在干什么?”

小时候看到这一段非常膈应,紧张热血的情绪被莫名寒了大半。还觉得令狐冲真不是东西,人家任大小姐为了你连性命都不要了,你还在这危急关头想着抛弃你的小师妹,脑子坏掉了啊。

虽然这短暂的膈应很快就被后面的剧情冲淡忘却,但令狐冲在我心中的潇洒形象也带上了阴影。直到不久前,我看到一部爱情电影《oneday》中的一句台词,顿受触动:Iloveyou,Dexter,Somuch,Ijustdon'tlikeyouanymore(我爱你,德克斯特,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如果单独看到这个句子,我会觉得非常难以理解,爱不就是升级的喜欢吗,怎么会存在只有爱而没有喜欢呢?正在我琢磨这句话的时候,记忆这个神奇的抽屉,自动跳出了令狐冲想起小师妹的情景。

“小师妹现在在干什么呢?”

那一刻,豁然开朗。

两年前参加大学好友梁锋的婚礼,前一晚我们一帮男生喝酒唱歌,回忆往昔放浪形骸。喝多了我去上厕所,出门看到梁锋在外面抽烟,招呼我一起。氤氲中,我当时也是喝多了,没话找话,多嘴说了一句:以前我一直以为你肯定会跟王杨璐结婚呢。

梁锋看看我,又看看天花板,沉沉道:谁说不是呢……

梁锋和王杨璐认识在刚进大学的十佳歌手比赛上。当时我也参加了,王杨璐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梁锋突然狠狠拉住我的手,大喊糟了糟了。我一囧,问他你是拉稀了还是要出柜?他神色紧张道:这完全是我梦中情人的款啊,不去认识我会撞墙而死的!

我白眼,那你他妈就去啊。他说可是我不敢,要不你帮我去问号码吧?我说,那你他妈就去撞墙吧!你的梦中情人干吗要我去问?

你脸皮厚啊!兄弟,靠你了,事成我请你吃大餐!

才认识一个月,我就被他发现了我最大的优点,嗯……于是我就去了。

后来比赛我和梁锋都被刷下了,王杨璐进入了决赛。决赛之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原来两个人早就互相注意到了,真是看对眼了。那次大餐我吃得很开心,其实当月老也蛮好的。

两人相处得很好,兴趣爱好也很一致,始终很甜蜜。几乎身边所有人都认定,将来肯定是要吃他们的喜糖的。

那后来为什么分手了呢?我问梁锋。梁锋回包厢拿了两瓶啤酒递给我一瓶,一起坐到了大厅。

梁锋说,你出国那年我们同居了,起初一切都很好,我们也想过早点结婚稳定下来。不过一起生活后,琐碎的矛盾就渐渐多了起来,我是个什么都漫不经心的人,而她很有主见,更喜欢生活有条不紊井井有序,甚至有点强迫症。其他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事,原来没发现,但天天在一起,问题就逐渐积累,甚至一根烟头都能引发争吵。

虽然会吵架,但是我也不怎么往心里去,哄哄就好了。慢慢地,她开始担心未来,想要考研,想要去大城市发展,而我就想回到家乡小城平淡过日子。对未来的规划使我们的裂痕越来越大。随着毕业临近,我们之间越来越冷漠,经常一言不合就闹得不愉快。后来认真沟通了一次,达成了一致。最终她决定去上海,而我留不住,也只能祝福。毕业就分手,我们也没能逃过这个魔咒。

我想我那天真是醉了,又傻乎乎地问了一句:那你现在还爱她吗?

梁锋一口干完了瓶中酒,苦涩道:感性上,我的确爱她,但理性上,我知道我们在一起对谁都不好,只会越来越多的争吵……所以爱并非什么都可以呀,就算我们彼此妥协,心里也谁都不痛快。让彼此都不痛快的感情,又何必死死不放。

我问他,那你喜欢现在的嫂子吗?他眼睛亮了亮: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但我很难说,那是爱。不过没关系,我们可以很好地生活在一起,像喝一杯温水,平淡自如。

两年过去了,如今的他又有了可爱的女儿,家庭和睦,生活得简单而知足。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很清楚自己确实是爱那个人,可那个人的言谈举止又让自己难以接受,爱可以增强对恋人的包容,却无法改变双方的思维行径。彼此在互相折磨中证明是否有爱真的什么都可以,真的很累。

可惜,我想说,真的不是有爱什么都可以。因为生活还有太多细节与琐碎,比爱更坚不可摧。爱的时候,谁都想不顾一切去爱别人,可是回到生活,又免不了更倾向保护自己。在这种纠结的感情中,有人选择了温水煮青蛙,任由生活顺水推舟,缝缝补补彼此煎熬;也有人选择好聚好散,在故事还不最糟糕的时候退场。

无论哪一种,都无可指责。

《笑傲江湖》结尾,任盈盈扣着令狐冲的手腕叹道:“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身和一只大马猴锁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说着嫣然一笑,娇柔无限。这个时候,小师妹已经香消玉殒。而此刻的令狐冲,是否还会心念一动,想起凄苦死去的小师妹?

对于恋人深爱前任这件事,任谁都会不是滋味。可是爱就是爱,怎么可能因为不在一起了,就完全不爱了。感情不是水龙头,想来就来,想去就去,若真是如此,那才叫没人性。

人无法选择是否会动心,但至少我们该懂得是否该放弃。这正是成长的代价。

令狐冲可以为了任盈盈将生死置之度外,若是小师妹呢?我想他也会。令狐冲要娶任盈盈,任谁来阻挡,他都会勇往直前,可若是小师妹呢?我想他不会。因为他知道,自己并非小师妹想要嫁的人。

如果她身处危难,他可以为她放弃生命。但若她幸福快乐,他愿意衷心祝福不再出现。这不就是爱吗?我想起了另一位金庸人物——郭襄。郭襄如此爱着杨过,却又衷心希望杨过能够和小龙女在一起快乐生活。后来郭襄创立了峨嵋,为她的嫡传弟子取名风陵师太。风陵渡,是她最初遇见到他的地方。站在峨嵋山上的郭襄,看着峨嵋金光云雾飘洒,是否会想起,16岁夏天绚烂的烟火……

我知道我已离开你的世界,也知道,彼此不再有交集,然而心中某块地方,始终无法抹去存在的痕迹。很多时候,不正是这些莫名涌上心头的柔软,才让我们觉得没白活过吗?

我依然爱你,我只是知道,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喜欢你了。依然祝你,平安幸福。

第90篇、爱情故事我不相信王子,但我相信爱情

在电视上看英国的威廉王子大婚,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订婚。王子把母亲戴安娜的蓝宝石戒指戴在新娘手上,新娘戴着那枚蓝宝石戒指,用同样的姿势,挽起了不一样的王子。那枚蓝宝石戒指,曾经因爱情而璀璨,也曾经因婚姻破裂而黯淡。而现在,它又随着一对新人,开始了新的征程。

我可以不相信王子,但是,我相信爱情。

江湖上有句话说:“多少英雄儿女,栽倒在一个‘情’字上。”说得我害怕去爱。恋爱失败的概率是这么大,风险是这么高,还不如不要。直到我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爱过七个男人、有过八次婚姻的奇女子,她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颗孩子的心”。她到老仍像未经历初恋一样,憧憬着爱情。因为她相信,她之前遇到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爱还在路上,正朝她走来。如果有天堂,她大概会在那里结第九次婚吧。

我可以不相信男人,但是,我相信爱情。

我曾经为徐志摩—这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人感动。但是,我从他的传记中发现,无论是他得不到的爱情,还是得到的婚姻,都有缺憾:猜忌、背叛、柴米油盐、金钱算计或者无疾而终。

在显微镜下,没有一桩爱情是完美的。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是说:“你这样的人啊,遇不到,也就算了,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遇到了,就一定会爱上,爱上了,就一定会奋不顾身。”他还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我可以不相信永恒,但是,我相信爱情。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现在我相信,爱一个人,其实也是自爱。爱让我们发觉自己原来可以成为更好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爱情会带来伤害。运气好的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在爱中屡战屡败,可是爱情需要屡败屡战啊!能找到真爱的,并不只是运气好的那些人,更是在伤痕累累后,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现在我相信。世界上惟一比被爱更幸福的,就是去爱;惟一比被爱更幸运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值得爱的人。

作家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相信爱情,全心全意地去爱吧!其他的,都交给命运。

第91篇、爱情故事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相亲,不是因为喜欢

相亲的现场,不修边幅的崔子宵迟到了5分钟,但柳笛一点儿也没生气,她们科里算她共6个女博士,每天上午的专家门诊她要接待80个精神迥异的患者,所以,性情再为古怪,在柳笛的眼里都逃不出那几种类型。

在此之前,柳笛以为编辑都是手指修长、面色白净的文雅书生,哪想崔子宵竟有点儿像她的精神科患者。尤其是他瘦弱矮小的身材,让柳笛打心眼儿里不喜欢。

“你看,我们年龄也不小了,彼此条件还算适合,我现在这堆这块就在你面前,如果你同意呢,过段时间咱们就办手续;否则呢,20分钟后我要赶回去审稿,我赶时间。”崔子宵说这话的时候,态度诚恳,表情庄重。

柳笛的嘴角轻轻一扯,笑得有些不屑,连起码的尊卑礼仪都不讲,孔老人家这点文学是让他白学了。

看到柳笛没有说话,崔子宵仿佛突然感觉到了自己的失礼,补充道:“我是真心实意的想娶一个老婆过日子,也喜欢你的职业,因为医生是最讲客观的吧。”

柳笛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那好吧!我同意结婚,你现在回去审稿吧,我也有几个住院患者需要处理一下,你赶时间,我送你。”

崔子宵也没有客气,尾随着柳笛出了咖啡厅的门,直到柳笛拉开车门时,他的骄傲才有所减少,因为这款迈腾是他最喜欢的车型。

柳笛在回来的路上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说相亲成功,改天给她带回家看看。母亲很是惊喜,但柳笛一点儿快意都没有,原本这次相亲就不是她想要的,好歹崔子宵还给了她20分钟,其实柳笛只想用5分鐘就把他打发了,所以如果说有不尊重,也是自己在先……想着想着她竟兀自地笑了,也许这就是他所喜欢的客观吧!

等红灯的时候,柳笛的眼睛茫然地望着窗外,夏凌辉昨天发来电子邮件,说他要回国了。其实,自打他走那天,柳笛的心就已是一座荒城了,难不成他回来是要把所剩的杂草再给除了?

还好,现在自己能在他回来之前结婚。崔子宵这个人呢,有一点是柳笛比较中意的,那就是他很真诚,初次见面,他就向柳笛坦白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抛开专业,于正常人来讲,这一点太艰难了!

结婚,也不是因为爱情

婚礼很简单,柳笛的母亲不太满意,她总觉得柳笛委屈,但崔子宵真的很绅士,说话、办事、举手投足都盯着柳笛的眼睛,这份尊重是柳笛在夏凌辉家人那里得不到的,她很喜欢,这也让他们的日子平添了一丝温情。

柳笛的爱情之火早已为夏凌辉燃成了灰烬,且飘飞得了无踪迹……所以跟崔子宵结婚她心无芥蒂。看着崔子宵出版的那一摞书,她觉得这个丈夫还是蛮有才气的,真诚不虚浮,又不计较,实在是剩男中少有的好男人,最为关键的是他是个孤儿,省了婆媳相处不和的麻烦,如果当初自己能深得夏凌辉母亲的喜欢,结局可能是另一种样子……

是因为结婚之后有了肌肤之亲吧,所以那天逛商场的时候,柳笛挽着崔子宵时有点儿甜蜜的感觉,可这种甜蜜随即被眼前的一幕给稀释得没了任何浓度——她看到夏凌辉陪着他的母亲在挑选衣服。柳笛只觉得浑身都在抖,她不相信,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人,但他在征求母亲意见时那温情的声音一下子就把她卷进了回忆里……

当夏凌辉转过身来的时候,崔子宵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将文人的特长发挥到了极致:“我是小笛的爱人,杂志主编。”此时的柳笛早已没了往日的清高与利落,嘴唇颤得都变了形,那苍白的手指骨节分明,甚至把崔子宵的胳膊都攥变了形。

“是小笛呀,都快认不出来了,这是你丈夫呀,挺帅的呀!”柳笛瞬间像上了发条般高傲地昂起了头。“阿姨你见笑了,我的理想就是有一个像您这样帅气的儿子,所以拼了命才追求到小笛的,以优化基因嘛……”崔子宵表情自然、笑声爽朗。

整场见面,柳笛一句话都没有说,尽管努力调整,她能做到的也只是牵强地微笑。昔日的恋人相见无语,倒是他们身旁的这两个人一唱一和的挑衅与叫嚣,仿佛就是为这幅画面安插的背景音乐,嘈杂的悲伤中又生出丝丝缕缕的痛……

一路无语,车子驶进小区时,柳笛忍不住趴在方向盘上嘤嘤地哭了起来,崔子宵也没有劝阻,只是不停地递纸巾任她哭,直到她哭得气若游丝,崔子宵才用力地搂了一下她的肩膀:“上楼,然后上床,同意吗?”柳笛被他这种调侃的语气逗得竟笑了一下。

过日子,是因为彼此照应

当夏凌辉联系柳笛的时候,她没有控制住自己,仍去见了他。但此时的柳笛已不是曾经为阻拦他去美国而自杀的那个女子了,她明了自己跟夏凌辉没有未来,尤其是在商场听到他母亲取笑崔子宵长得帅时,更加重了柳笛对她的恨意。

夏凌辉在叹息她不应该嫁给崔子宵时,柳笛真的不高兴了,无论自己对他有多少感情,但现在崔子宵已然是柳笛生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鄙视他就是蔑视自己。

“我不是已经告诉你我要回国了吗,你干嘛急着结婚呀?”夏凌辉一顿叹息,眼里的遗憾浓得化都化不开。

柳笛言辞清冽地反驳:“你都离一次婚了,还有资格要求我不结婚吗?”

“国外的生活你不懂,那是因为彼此需要,不是爱情。而你现在是在国内,为什么要这样选择?”

柳笛真想把手里的热咖啡全泼在他的脸上,她很懊悔,自己赴了他的约……

所以回来的路上,她为崔子宵买了飞利浦的刮胡刀,因为觉得有点儿愧对于他。结婚的时候他们彼此都坦白过,崔子宵大龄未婚是因为未婚妻在置办结婚用品时死于车祸,所以柳笛是不存在竞争对手的,但崔子宵不同,他现在需要面对的可是一个大活人……

崔子宵下班回来的时候,颇显疲惫,甚至无力到只跟母亲打了声招呼就回到房中。柳笛怯怯地跟了进去,因为她不确定崔子宵是否知道她跟夏凌辉见面的事。

躺在床上的崔子宵要求柳笛给他倒杯水,眼里竟有丝乞求和感激。柳笛端着水进来时发现他已昏昏沉沉地睡去了。柳笛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头,很烫,于是,马上叫醒他吃了药,然后就手足无措地站在了那里,突然又似想起了什么,跑出去端了盆热水回来,用温毛巾为他退烧,一块一块的替换,像照顾一个婴儿,因为她生病时,崔子宵就是这样做的。

这是爱情还是亲情?柳笛分不清,但过日子,就是这样吧,彼此有个照应。

离婚,是因为想成全

夜里,柳笛轻轻地唤着:“子宵,子宵,到吃药的时间了。”黑暗中,崔子宵朦朦胧胧用力地搂着柳笛的脑袋,动情地叫着:“晓月,晓月……”那一刻,柳笛真的很哀伤,因为她突然明白,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是个死人,那你真的很难赢!

夏凌辉就是聪明,聪明到他笃定柳笛不会再见他了,所以他挂了柳笛的专家号。走进诊室时,柳笛正趁患者交替的空档儿喝口茶,以润润嗓子,未等她抬起头时,夏凌辉自述道:“医生,我精神不好了,因为我爱着的女人跟她不爱的人结婚了,她就是在折磨我,现在她成功了,我真的成了精神病人,如果我不能把她夺回来,我就想自杀,医生,你说这算不算抑郁症?”

“精神病,是严重的精神病!”柳笛强忍满腔的怒火愤愤地道:“请你不要耽误我的时间,下面还有22位患者需要我接诊。”

“我是精神病了,你都不管我,我死了你也不管我,是不是,小笛?”夏凌辉悲伤地低吟这句话时,眼里噙满了泪水……

柳笛只觉得自己的心疼了一下,曾经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真的没管……

就这样,周二、周四、周二、周四……几个轮回下来,柳笛快崩溃了,因为她不能阻止夏凌辉来挂号,而且每次夏凌辉坐在她对面,就真的像个精神病患者一样,跟她呓语曾经的爱情故事,尽管没头没尾,但那一个个片断俨然已被柳笛全部剪辑了起来,因为今天眼里有泪水的不只是夏凌辉……

但柳笛的泪是掉在母亲面前的,她说自己很纠结,睿智的老太太很明确地告诉她,不能用生命去苏醒那条可以咬伤自己的“蛇”!这条蛇不是某个人,而是你内心的一种错误观念。

柳笛依然跟崔子宵过着相敬如宾的日子,如果说稍有不同,就是床上的生活不太一样了,黑暗中柳笛的热情仿佛总是燃得很高,起初崔子宵也很配合,后来他知道了原来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他不过是个替身……

答案是夏凌辉来过杂志社以后。

柳笛的电脑在接诊时是不能浏览网页的,所以尽管收到邮件通知,她也要在接待完患者后才可以看,原来是崔子宵给她发了一个电子邮件:

小笛:

夏凌辉来找过我,他希望我能把手松开,不要攥着你的幸福不放。原本我以为我们只是搭伙过日子,可当我展开手掌时,才发现原来你已是我手中的宝儿,我竟是舍不得你被别人带走……

不想说他的坏话,但他多年在国外养成的思维观念我一时难以适应。他很坦白,说当初扔下你是因为你是一个灰姑娘,现他要拾起的是一个公主。他的客观让我不敢鄙视,但也不敢恭维。

我们的婚姻,平淡而从容,说实话,我很愿意这样跟你过一辈子,但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愿意。如果你想尝试另一种生活,那我同意跟你离婚,但有一点我要向你说明,我只是你的選择,但不是你的退路,很遗憾,我爱你是在他之后……

爱你的人:崔子宵

相伴,是因为有爱依随

柳笛莞乐一笑,结婚一年多了,才看出点儿文人的酸劲儿来。其实母亲的那句话早已让她醍醐灌顶,主意已定。

打通崔子宵的手机,柳笛语气很严肃:“子宵,你说话方便吗?我有件事情想告诉你。”

电话那边的崔子宵默默无声,片刻,他说:“我同意!”

柳笛咯咯地笑:“你是同意打掉还是留下呀?也不说明白了。”第一次,柳笛跟崔子宵用这种发嗲的声音讲话。

崔子宵再傻也知道柳笛说的一定是孩子,而且一定是自己的!他捂着手机,在原地跳了一下,然后故作老成道:“当然是留下了,我们都这岁数了,也该为人父母了!”

柳笛有点儿小不悦,没想到崔子宵这般聪明,耍一下他的小伎俩都没用上。于是找茬儿道:“哎呀,崔大主编,你不撒手把我们娘俩给扔了呀?”

崔子宵强词夺理:“算了,看这段时间你的表现都不错,将就着用吧!”

哼!柳笛又羞又恼地断开了电话。瞬间,一条飞信打了过来:“我感谢夏凌辉他八辈祖宗,让我白捡了一个媳妇还捞一个儿子!”

虽然柳笛捂着嘴巴,可还是笑出了声……

此刻,柳笛对母亲除了感谢,更多了一份崇敬,真不愧是语文老师!当初跟崔子宵结婚时,她虽然不太中意,但还是同意了,因为老人家说柳笛太迷信与崇尚爱情了,其实婚姻生活中,爱情远没有文艺作品中强调的那样重要,人品、性格、责任等综合因素才更为关键,可以参差不齐,但通过微调后总体是要达到质量守恒的,否则,扁担那端的一只空桶,无论如何也是压不住这边满满一桶水的……

第92篇、爱情故事你虽有病,但我有药呀

1

和楚辛第一次见面,他带我去吃火锅。香气迷人的火锅滚开,楚辛夹一片牛肉在锅中涮熟,送入我的盘中。见我低头吃,他才自己涮牛肉片。我有点感动,想起这些年略显艰涩的成长岁月,不由地说:“缺爱的女生必须找个贴心的老公。”

楚辛拍着胸脯说:“我就是这个贴心的老公。”怕我不信,他带我吃遍城中的美食,我俩无辣不欢,幻想着走进婚姻的美好。但我们并不懂,婚姻里除了美景,还有生活的艰难,等待我们成长。

冬天,日子异常难熬。破旧的老楼没暖气,为了取暖,我们在卧室开电热片。吃饭、睡觉、看电视,都在一间卧室。楚辛不甘心窝在破旧的房子里,把怨气撒到我头上。

春天,我们跟随亲友一起爬山踏青。迎着清新的山风,我试图吐出这一冬天受的怨气。玩了半天下山,陡峭的山道让我有些吃力。楚辛一脸的嫌弃,意思是他怎么就找了个身体这么弱的老婆?我站在山道间,满是心酸。迎面上山的男人搀着妻子,看到我尴尬难堪,好心地劝楚辛:“你老婆走不动了,你扶她下山吧。”

站在半山腰的台阶上,我忍不住问自己:何必和这样一个男人浪费时光?于是,我不再伸手求他疼惜,而是扶住山岩的石壁。从山上下来,我们便开始“冷战”。

2

楚辛忙得焦头烂额,对我的“冷战”不屑一顾。下班后,不管他打游戏还是看电视,我都视而不见。一天两天,他还能忍,时间久了,下班后他开始在外喝酒,我们的“冷战”升级。

我自小身体不佳,气血不足,医生说多吃山药有好处。傍晚,我用小刀刮山药皮,准备做碗白糖山药。刚刮好第一根山药,我的手就奇痒无比,紧接着胳膊开始发痒。稍后,皮肤像蝎子蜇了一般疼痛,我蹲在地上方寸大乱。

楚辛打来电话,问:“我们同学聚餐,你要不要来?”此刻,我所有的委屈化成泪水。楚辛听完我断断续续的描述后,教我先用凉水冲手臂,说马上赶回来。挂了电话,我打开水管,把手伸到凉水下,才感觉好点。

如果不是这次“冷战”,我不会知道山药过敏这回事。我们家吃山药,从来都是楚辛削皮,他也从没告诉我山药皮会让他过敏。我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温暖,除了和我阴阳两隔的母亲,这世上,肯为我做山药,被山药皮蜇痒的只有楚辛了。

楚辛赶回来,顾不上换鞋,拿起我的手看了看,心疼地问:“好点没?”我点点头。看我没有异样,他换了拖鞋,进厨房把没有刮完的山药继续刮完,再开火蒸。他对我说:“以后我不在家,你不要动这些山药,等我回来做。”

蒸好的山药,暂时缓解了我俩的恩怨。楚辛在厨房忙着,我把桌上的杂物收拾净。楚辛把沉甸甸的饭桌搬到卧室,看着他费力的样子,我问:“不能在客厅吃吗?”

他反驳:“吃饭不看电视没意思。”我去厨房端红烧牛肉,楚辛搜他喜欢看的谍战片。红烧牛肉放桌上,我转身去厨房盛黑米粥。楚辛突然停下,盯着我问:“想看什么?”

平时,我要看武侠言情,他抢着看谍战剧。这次,我没和他抢:“你喜欢谍战剧,随你。”楚辛一愣,软软地说:“今天怎么这么好?不和我吵架了?”

我听着哭笑不得,原来在他的逻辑思维里,不是我俩吵架,而是我在跟他吵架,我是过错方。我把山药盛盘,端到饭桌上,难得平静地吃顿饭。酒过三杯,楚辛说:“老婆,在外边好累,回到家还要做饭。如果我们不吵架,这样过不是挺好吗?”

3

接下来的日子,楚辛下班后总会在楼下打电话,问我想吃什么菜,他顺便到菜场买。这个男人每天穿梭在不同工地讨债,回家还要照顾病弱的我。绝望的婚姻此刻燃起一把爱,使我虚弱的身子竟添了一点力。我走进厨房,从冰箱拿出一把青菜。我想再有力气的男人,也不愿日日看到病卧在床的弱妻。

我听见楚辛的脚步声,连忙去开门。他一手抱着啤酒,一手提满了大兜小兜的菜。见我手里拿着青菜,他责怪我:“医生说你心脏不好,让你平躺,多休息。你怎么不等我回来?放下,进屋躺着吧。”

泪一下涌出来,我一直以为楚辛嫌弃我的病态。我呆坐在床前,听着楚辛在厨房里忙碌的声音,心底竟涌出几分心疼。我轻轻走到楚辛后面,双手环抱住他。切菜的楚辛停下手中的刀,转身问:“怎么啦?”

“想说说话。”我拿了只小板凳坐下,就像小时在家,妈妈做饭,我守在旁边。从不愿多言的我,也不知话从何方说起。楚辛见我低头无语,边切辣椒边说:“你说什么我都爱听。”

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你想聊的对方都有兴趣,所以就开心吧。我和楚辛讨论,串串香到底是哪家好吃?对比了三家,三家各有优点。谈得正开心时,楚辛已把我喜欢吃的辣椒爆大肠起锅了。我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忙起身拿筷子,楚辛又去做拌凉粉。我对着他喊:“多放辣椒和芥末。”

楚辛吹起口哨回应。曾经冷寂的家突然有了烟火味,我们其乐融融地看着电视剧吃晚餐。楚辛边搜电视边问:“老婆,我们看什么呀?”我对他眨眨眼说:“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看什么。”

楚辛兴奋地问:“老婆,你这几天好像长大了?”我指指盘中的辣椒爆大肠,挑挑眉:“你也不错嘛!”

他开心地摸了摸我的头,调皮地说:“你有病是没错,但是我有治你的药呀!”我朝他扔了个靠枕,内心却很赞同这句话。我自小体弱,但遇到楚辛,他总有治我的药。

第93篇、爱情故事稻草婚姻

告诉莫年我要出差,一个星期都不会回来。其实,说不说都无所谓,因为他基本上不回家,即使回来了也是睡在客房。他很淡然的语气,说好。没有问我去哪里出差,干什么,不是他不够细心,而是,他的心里已装不下这些琐碎的事情。

事实上,我只带着简单的衣物去了燕宁那儿,结婚后她成了我唯一的朋友。她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等待着爱情带她进入婚姻。她没有问我为什么,我也没说,彼此心照不宣。今天的都市,无论何种版本的情感故事都在上演,真的是不应该惊诧。

上班下班逛街喝茶,是已经久违了的那种生活,但我已经没有那种闲散的心情了,还是忘不了自己是个已婚妇人。手机总是惊天动地地响起,但都不是那个叫莫年的男人打来的。一个男人的心走了,竟然连敷衍都不肯。一个星期了,我的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莫年突然提出来要和我分床,我才想起他已经接连几天因为加班没有回家了。他说最近比较忙回来晚了会影响我的休息。我很平静地答应了,但心里不是没有震动。床上突然只剩下了一个枕头,显得宽大了许多。三年的婚姻生活已经让我习惯了身边有一个男人,他身上是我熟悉的味道,习惯了他在我的左边,关灯接电话,有时帮我拉一拉被角,习惯了他在某个夜晚拥我入怀,说一些并不炽热的情话。

很晚了我还睡不着,虽然他就在隔壁,但我突然发现我们的心竟然隔得那么远。

认识莫年的时候,我已经27岁,他32岁,我们俩都到了婚姻的尴尬年龄。莫年的条件很好,英俊挺拔,言谈举止间带着高档写字楼培养出来的那种优雅,年纪轻轻已经做到一家大公司的市场总监。27岁的我,漂亮妩媚,是一家星级酒店的餐饮部经理。我的父母是大学教师,他的父母是政府官员,真正是一场门当户对的婚姻。

一直到三个月后我们结婚,我都没有问过莫年的从前。他只说自己是推崇先立业后成家的男人,我觉得这已经够了。莫年同样没有问我这样一个算得上漂亮雅致的女子,为何一直小姑独处。那时最重要的,是对方正是我们想要的那棵婚姻的稻草。

所有的人都祝福我们的婚姻,只有一个人反对。那就是燕宁。她说真的要嫁,还是应该嫁给爱情。可是27岁的我,寻找太久以后已经认定了爱情太不真实,那种让人生死相依的爱情真的只是童话,只有婚姻才是女人最好的归宿。

但我错了。男人可以将性和爱分得一清二楚。女人不能。当女人的身体属于一个男人时,她的心也会渐渐地属于那个男人。我开始依恋莫年了。

莫年做丈夫也是无可挑剔的。家里的大小事他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存折就放在抽屉里,不必担心没有钱的日子。某些特别的日子,结婚纪念日,我的生日等等,他也记得买礼物。只不过,就是在这些特别的日子里,他也没有说出爱来,但我的心是满足的。我已经习惯了生活里有他,他的英俊,他淡雅的味道,他身体的热烈,还有他的声音,而他,也已经熟悉我的气息,我身体的一切秘密。分床后,一连几天,莫年当真是很晚才回来,我在黑暗中听到他走路的声音,然后是洗漱间里缓缓的水流,他每次经过我的房间,没有丝毫停顿。

心一点一点地下沉。我们不曾说过爱,但彼此都有过百年好合的承诺。

三天后的黄昏,所有猜测都被悲哀地证实了。在莫年公司的大门前,莫年带了一个女孩子从大楼里出来。那是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小鸟依人地偎在莫年的臂弯里。

等车的时候,我看到莫年弯下身来轻声细语地哄着女孩,眼睛全然没有了那种熟悉的淡定,只是恨不能成水的温柔,而且那里面荡漾着捡了宝似的笑意。从来不知道莫年是一个那样懂得纵容的男人。

心里开始一点一点地痛。莫年的眼睛,让我知道他是爱那个女孩子的,很深很深的爱,他给予我的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最简单的感情而已。

告诉莫年我要出差,一个星期内不会回来。躲避也许不是最好的方式,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没有想结束这场婚姻,或者心底里,我是不肯的。

欧阳渝约我见面,我没有拒绝,心里隐隐有一丝想放纵的欲念。

欧阳渝推开玻璃门的一刹那,我心里一动,我想如果走在街上我不会认出他来。6年前那个青涩瘦削的男生已经是个挺拔俊朗的男人了,阳光从他身后照在他黑亮的头发上,漂不白也晒不黑的古铜肤色闪亮着,一身亚灰色的休闲服搭配得恰到好处。

大学时,我拒绝了欧阳渝整整四年。开始的时候只是觉得大学里的爱情,不过是年少寂寞的游戏而已,到后来纯粹是因为拒绝而拒绝了,找不出他什么不好,只是拒绝。毕业后欧阳渝去了美国,再没有音信。而我,已经早早忘记他了。

我们对视了短短几秒钟,欧阳渝忽然伸出手来拥抱了我,不容我拒绝。那么有力的手臂,一点点抱紧我的身体:"安,你好吗?"

眼泪忽然掉下来。飞快地把它们藏进欧阳渝的衣服里。我抬起头来,离开了他的手臂。欧阳渝握了握我的肩膀:"你没有任何改变,还是那么美丽。"我笑一下,突然有些醒悟,一个女人的美丽在不同的男人眼里是不同的,就像我的这般美丽从来都没有落入过莫年的眼中。

走出餐厅,不知是因为外头灼热的阳光还是因为别的,我竟然感到自己像被点燃了一样。分手的时候,欧阳渝说:“我一直想可以有个机会亲你一下,现在这个愿望还在,是我唯一没有长进的。”

忽然感动。对欧阳渝我第一次没有拒绝。他的吻小心翼翼地落在额头,慢慢地滑向我的唇,那样的温热和缠绵。

两天后,我回家。忽然不想再逃避了。这样没有爱情的婚姻,要它做什么呢?

当欧阳渝把我抱在怀中的时候,我是那样陌生的悸动和慌乱,像一个初恋的女孩子。那种感觉,和莫年在一起时从没有过。

房子里充斥着寂寞的味道,到处都蒙了淡淡的灰尘。莫年一直没有回来。这样也好,省得面对尴尬,三年中,我们连争吵都没有过。没有过争吵的婚姻,这一刻想起来,虚幻得如同水中月镜中花。

打了莫年的电话,我说:“我是文安。”

莫年一愣。我没有给他停顿的时间:“我们离婚吧。”

“你是开玩笑吗?”

我说:“我们都骗了自己,而且也都为否定爱情付出了代价,婚姻是不应该被敷衍的。”

好长时间的沉默。莫年最后说的一句话是:“谢谢你,文安。”

我呼出一口气来。发现我真的只是不想有被抛弃的感觉。虽然我离开莫年和他离开我,结局都是一样的。这场婚姻,也真的没有丝毫的爱情在维系,我和他,终究只是敲错了门的陌生人。

但我从此没有再见到欧阳渝。我们见面后的第二天,他便回了美国。也许,他找我只是想要圆他年轻时候的心愿,但我仍然要好好谢谢欧阳渝。是他的出现给了我放弃这种生活的勇气。真正属于我的爱情总还会有吧,即使我已经30岁,即使它还很遥远。经过了这一场婚姻,我明白,在爱情面前要有耐心,我和莫年曾经都是怀疑爱情的人,所以我们才会缔结一场没有爱情的婚姻,但是莫年,遇到了他真爱的那个人,而我,也会遇到的。等下去,总会等到那个爱你的人。

第94篇、爱情故事男人不在家

男人不在家的第一天,电暖器坏了。

女人看着灯暗下来,本来滚烫的铁板慢慢变冷,她把开关摁了好几回,又检查旋钮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再就是拨了插头,重新插上,往复了几回,终于放弃了。

“坏就坏了吧,反正天气不算太冷,能扛得住。”女人这样想。

男人不在家的第二天,毛巾架坏掉了。

女人洗过手拿毛巾时,连同毛巾一起拿下来的还有毛巾架。女人看了看手中的毛巾轲,又看了看留在墙上的底座,这点小毛病,只需要一把螺丝刀就可以解决问题。

但是,女人把毛巾架往桌上一放,随手将毛巾挂在了底座上,她庆幸,还真挂得住。

男人不在家的第三天,微波炉“罢工”了。旋钮不管拧到什么位置,微波炉始终没有反应。插座是好的,插头也没有坏,但是,微波炉就是不运转。女人觉得,问题应该是旋钮有点松,但就先就这样放着吧,没有微波炉就用液化气,不就是多洗一次锅嘛。

女人给男人发了条短信:“电暖器不热了,毛巾架掉了,微波炉坏了……”

男人迅速回复道:“看吧,还是离不开我。”

幸好,男人只出差四天。刚进家门的男人,扔下行李便去取工具,拿了把螺丝刀把毛巾架装好,用胶布把微波炉的旋钮固定好,然后,他又准备拆电暖器的灯。

女人跟在男人后面,一边检验修理成果,一边表达对男人的赞赏。

女人的母亲在一旁思量,男人就是男人,什么都会,但当年能干的女儿,怎么变得如此懒惰了呢?

女人也会悄悄问自己:“当年那个能干的自己到哪里去了?”她没有得出答案,心里却非常幸福,因为男人的脸上写满了得意。

真正聪明的女人是懂得什么时候要聪明,什么时候该糊涂……

第95篇、爱情故事摔来的爱情

“大记者,又下来采访啊!”一位狂躁症患者和我打招呼。

我在医院主管宣传,很多住院时间长的患者和他们家属都认识我,因为每次有啥团体活动我都会参加,去照相、采访、写新闻,他们给我的昵称就是“大记者”。

我说:“这次不是,大楼刚建成,我们处室也管着标牌制作和安装,今天是来安装你们病房的门头牌。”

他說:“那你们注意点,一人上去,一人扶着梯子,需要我帮忙就说话。”

我对同行的科员黎舰桥说:“看见了吗,这就是狂躁症的特点,爱管闲事。”

黎舰桥嘿嘿一笑:“处长,这次我上去安装,你在下面扶着梯子吧,以前都是你照顾我,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感到很诧异:“怎么,你不恐高了?”

黎舰桥挠挠头说:“其实我也不是天生的恐高症,就是十来岁的时候从房顶上摔下来过一次,当时摔得满脸是血,吓坏了爸妈,也吓坏了我,从此就从心里不敢登高了。不过我都成年了,再说咱们处经常做这些登高工作,总不能天天让你和人家一个女孩替我干活儿吧,好说不好听,我想挑战一下自己。”

我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突破一下也好,从心理学角度讲这叫满灌疗法,一下子让你置身你害怕的情境中,也许立刻就消除了恐惧心理。”

没等我说完,黎舰桥就支梯子开始往上爬了,我赶紧扶住。等他到了顶端,我松开手准备去拿地上的门头牌。没想到,他大喊一声“快躲开”,就跳了下来。我赶紧往旁边一蹦,结果摔了一跤,幸好没摔坏。

黎舰桥也倒在了地上,他龇牙咧嘴地说:“处长,情况不妙,我站不起来了,脚脖子疼得厉害。”

我说:“快挽起裤腿看看,是不是骨折了?”不看则已,一看大惊,左脚腕部已经肿起来了。赶紧着吧,三楼就是骨科。我和几名同事七手八脚把他送到了病房,骨科刘主任看过后说:“不用拍片了,左腿腓骨骨折,住院吧。”

安顿停当后,我问黎舰桥:“怎么就跳下来了呢?”他红着脸说:“我的腿直哆嗦,你一松手,我感觉梯子要倒了,一着急就跳了下来。”我说:“那是叉梯,不扶着也不会倒的。”他说:“对不起啊,处长。”我说:“别说别的啦,好好养着吧。”他沮丧地说:“没挑战成功。”

3天后,我和另一个科员去看望黎舰桥。我们准备离开时,黎舰桥说:“处长,帮我个忙行吗?”我说:“行啊,说吧。”他说:“我看着骨科杨晶护士挺好,能给牵个线吗?”我哈哈一笑:“傻小子,天天守着,还用我牵线,发挥你的潜能和智慧,自己解决,我相信,用不了几个回合就能拿下。”他说:“好吧,我努力。”

一周后,黎舰桥出院回家,我们去接他,他小声对我说:“有戏。”我明白是什么意思,打心眼里为他高兴。

3个月后,黎舰桥来上班,第一件向我汇报的事情就是,成功了。他说:“杨晶对我可好了,她颠覆了我以前的恋爱观,原先总喜欢瘦脸的女生,现在才知道胖嘟嘟的女孩子更可爱。”我问:“定了?”他说:“定了,都见过家长了,两边没啥意见。”我说:“够快的啊!”他说:“二十五六了,也该着急了。”我打趣道:“你这一摔很值啊,摔来一个媳妇儿。”他更有意思:“缘分,缘分。”

也许,人和人之间真存在缘分,如果有缘,上天总会想尽办法安排你们见面的;如果无缘,就算天天见面,苦苦追寻,也无法修成正果。

第96篇、爱情故事记着回家先喊名字

老公生性木讷,很长一段时间,他下班回家都是匆匆放下公文包,招呼也不打,洗手、上桌、吃饭。久了,我心里便感觉很不舒服,整得我像个保姆似的。有时我便生气不给他拿碗筷,脸也总在他拿钥匙开门的瞬间,迅速调整为冰冻模式。开始,他并没察觉有何不妥,还是一如既往地放包、洗手、拿碗筷、上桌、吃饭……几天后,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对儿子说:“你以后记着要帮爸爸拿好碗筷,听到没有?”

儿子“嗯”了一声,继续低着头吃饭。我也没搭话,继续我的冷冻模式。

“爸爸,我们今天上思想品德课了。”儿子率先打破了沉默。“唔,学什么了?”老公问。“和幼儿园里差不多,我们老师说,回家要先和家人打招呼,告诉大人我回来了,这是礼貌。”儿子抬起头,看着我,继续说道:“我很有礼貌,对不对,妈妈?每次回来我都喊‘妈妈我回来了’。”我点点头,笑了笑。儿子说着站起来,趴在爸爸耳边耳语了几句,然后冲我神秘地眨了眨眼睛:“妈妈,我和爸爸交流了一下男人之间的秘密。”小孩子家,能有什么秘密,我径自到厨房收拾卫生去了。

“老婆,我回来了。”第二天,老公一进屋,就大声喊道。“回來就回来,喊什么喊?”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已经柔软了不少。一连几天,老公回来都是先这么喊一声,我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冷冻。

后来,儿子悄悄告诉我,那天他和爸爸说的男人之间的秘密就是:记着回家先喊名字。

第97篇、爱情故事一碗稀粥别样浓

一个城市两个家,一家在城这头,一家在城那头,虽相隔不远,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和家庭的兼顾,与父母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平时很少回去,只有到了周末才能抽空前去。

父母以前住惯了院落,即使是拆迁換成了楼房,还是按照老习惯总是敞开着门。接近中午,母亲开始忙乎,我对母亲说:“简单做些菜,别太多。”母亲随即回:“不多,够吃才行。”我想去搭把手,母亲不让。

菜上桌,我去盛饭,打开电饭锅,还是生米样,问母亲,怎么没熟?母亲一脸愕然,突然回过神来,带点自责的口气说:“淘好米放进锅里,我这记性,忘了按开关。”我看着母亲,认真地打量一番,显然比以前瘦了不少,精神气明显减弱了许多,眼神黯淡,满脸爬满了被岁月侵蚀的皱纹。我笑笑回:“没事,再放点水,正好煮成粥。”

母亲也乐了,开始埋怨我:“那怎么行,大中午的,喝稀饭算啥!”我对母亲说,没啥,挺好的,我最喜欢喝稀饭,特别是你做的粥。母亲彻底被我逗乐了,回忆又打开了儿时的门,那个年代,家贫,没有过多的钱买奶粉,只有米粉,把米捣碎了熬成浓粥,一天几顿你都是吃米粥过来的。那时常听老人说,常吃面的孩子大了黑,吃米可不同,会变白,所以你一直白白胖胖的,多亏了这些米粥。

母亲说完看了看我问:“最近瘦了,怎么了,身体不好?”我回,没有啊,还是老样子,许是最近天热晒得黑些显瘦吧。母亲听我说完,突然沉下了脸埋怨道:“千万要注意身体,身体是本钱,一旦垮了,千金难买啊,看你小的时候,小脸吃得白里透红的,多结实!”听母亲的关心话语,我忍不住笑了,随即回,我都多大了,还能像小时候那样。说完,我加了点水重新烧饭。母亲还是不放心,抢先打开锅看了看,随后对我说:“你会做吗?我来。”“我都这么大了也有孩子了,还能不会做饭?太小看我了。”随口回了句。

话刚说出口,倏然自感哽喉,心里有个声音在问自己,这忙,那忙,总是没空,回来几次,问候多少,难道是推脱让我失去了记忆,终究成为繁忙的傀儡了吗?面对母亲,我更加的愧疚,不敢直视母亲的眼睛,此刻的我,浑身不自在,就像被良心的鞭抽打过的那样,遍体鳞伤,不忍目睹!

过了会儿,粥已烧开,稀稀的,我先给母亲盛了一碗,母亲手快,抢过我手中的碗,她把锅底的米认真地捞了许多,大多都盛到了我的碗中,满满的、稠稠的。我想阻拦,可母亲不允,我端着碗准备开吃,母亲又让我停下,我不解,看着她的身影从我身边快速走过,看着母亲颤颤的背影,我纳闷,找啥呢?不一会儿,母亲拿来一个瓶子,我仔细一看,是白糖。母亲笑着说:“来,光喝白粥不好喝,给你加点白糖,你小时候最爱加糖了。”

我没有说话,任由母亲倒着糖,看着满头早已银白的母亲替我操劳着。在她的意识里,儿再大,也是从小养育看着长大的,她所倾注的爱,似乎都融进了这碗粥中,暖暖的爱意、温馨的亲情。我捧起碗,低下了头,忆苦思甜,回味以往,逞强的泪水眼中打转,任由滑落。埋头喝粥时,趁母亲不注意,拭去眼泪,我把空碗递给母亲坚定地说:“妈,真甜,好喝,再给我盛一碗!”母亲看了看我,会心地笑了,她嘱咐道,想喝,过两天再来,我随即爽快地应允,好的,我会常来的,你熬的粥,一辈子也喝不够!

第98篇、爱情故事爱是最好的唤醒

我有一个表弟,是标准的“理工男”。一方面,“理工男”该有的优点他全都有,成绩优秀,性格敦厚;另一方面,“理工男”身上常见的缺点他也都有,比如为人处世之懵懂。最离奇的一次是,众亲戚去他家为他奶奶祝寿,时至中午,他才穿着短裤、T恤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无视屋子里坐着的其余15个人,穿堂而过,让所有的人面面相觑。但他奶奶并不觉得这有多么出格,只是淡淡地说:“好好谈一场恋爱就好了。”

恋爱与处世和性格有什么关系?一年后,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开始认真地谈恋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的他简直判若两人,不但行事周全、眼睛有神,而且连发型、着装都变了,所有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还是老人最有智慧。

有精神分析學家认为,爱是一项积极的行动,是一个人身体、精神、思想、心灵全面协作的结果,是丰盈的生命感和意志感的展现。爱意味着责任心、自觉的行动,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

这就是爱的唤醒功能——爱会促成一个人的自我觉醒,让人和世界发生深度接触。从这个角度再看童话《睡美人》,就会发现其中深刻的隐喻:被纯净世界庇护的公主,仅仅是遭遇诅咒、经历磨难,还不足以使她成为一个完整的、清醒的人,一定要被另一个人吻过,才会醒来。

对于那些懵懂的人,我们不妨开出药方:好好爱一次就好了。当然,前提是这是一场好的、正面的爱,这样的爱才能拂散迷雾,让一个人的轮廓清晰地显现。

第99篇、爱情故事一只眼睛看爱人

老罗伯斯叹息着大声向天空怒吼:等吧,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变老的。

在此之前,他与自己原打算白头偕老的爱人汤妮说了声再见后便离家出走,他实在无法忍受她的唠叨,他已经听了将近三十年。

他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去会见自己的几位老友,老友们都推托要陪老伴,没空,他大声骂他们没出息,然后便愤世嫉俗地来到约梦的门口。

约梦是他的初恋女友,三十多岁时,爱人便死了。

坐在他面前的不是老态龙钟的约梦,她鲜活的好像年轻了近十年。

整个下午,老罗伯斯未从约梦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地对过去的伤感回忆,她的话题尽是当前政府的宽容,邻里之间的和谐,教堂里的故事。

他们的谈话快要结束时,罗伯斯忍不住地问她:关于过去的事情,你还有记忆吗?

约梦没有迟疑:当然,它们就坐在我的旁边,伸手可及。为什么要恨过去呢?那些都是我的财富,虽然生活给了我不想要的,但它也同时给了我想要的,比如说我的爱人杰克,他已经逝世近二十年了,但我依然爱着他。

约梦喝了口咖啡,接着说道:杰克的毛病是要命的,比如说脾气暴躁,他一直没有让着我,有时候让我下不了台,但现在想起来,他还是有许多优点的,比如说在我没回家前,他是绝对不会自己先吃饭的。

在罗伯斯快要离开时,约梦拿了本书送给他,约梦说:这是我与杰克的爱情回忆录,我整理了近二十年,刚刚出版,罗伯斯拿起来看时,书名很别致:《一只眼睛看爱人》。

在书的扉页上,约梦这样写道:让我们每个人都为自己拥有的爱人而自豪,因为他对你来说是世界最最独一无二的人,他也许会使你不开心,那是你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缺点,他也许会气得你离家出走,那是因为天使刚刚经过你的家园,不小心借走了他对你的爱,所以,天使告诉我们:一只眼睛看爱人,闭上一只眼,你会发现,你会避开他左颊的黑痣,或者你可以看到你平时看不到的关怀。

罗伯斯若有所思地向家里走着,在第二个红绿灯口,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寒风中守候着,他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汤妮。

第100篇、爱情故事最后的平安果

前几年,男友应朋友之约,想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我也跟他一起去。到了那儿才发现,朋友搞传销骗人。我们想办法溜了出来,证件和钱却没能带出来。天很冷,徘徊在街头,我发抖的样子,让男友内疚得很。为了安慰他,我强装欢笑说:“幸好,我们没丢掉爱情。”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商场里都在搞促销活动,我忽然想到,从前的平安夜,男友总会买包装精美的苹果,送给我当礼物,说是象征着平安、祥和……

“有办法了!”我摸出口袋里仅有的100元,拉着男友,跑到水果市场,买了两箱又大又红的苹果。又去路边的礼品店,买来包装纸。整整一个晚上,我和男友不停地忙碌,终于,原来普普通通的苹果,加上精美的包装,显得非常漂亮。男友还动手做了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圣诞平安果,5元一个”。

第二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们在一个学校的门口,摆开了摊子。没想到,生意竟出奇得好,来选购的人很多,有的说要送朋友。希望他们平安顺利;有的想送给恋人,希望爱情更加甜蜜。

入夜,只剩下4个苹果了,我和男友掩饰不住内心的惊喜。但还是双眼紧盯着路人,希望能等到最后的顾客。

终于,一个男孩走过来了,“买两个吧,送给女朋友,图个吉利嘛!,'我热情地招呼他。男孩犹豫了一下说:“能不能便宜点儿?我和女朋友出来打工,她生病住院,已经好多天了……”不等男孩说完,男友已经拿起两个漂亮苹果,送到他的手中,我也轻声说:“愿你的女友早日康复!”男孩欣喜地道谢,急切地拿着苹果走了,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和男友不由地相视一笑,

“我要买这最后的两只苹果!”这时,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站到了我们面前。女孩买下苹果,却笑着说:“送给你们,圣诞快乐!”

“我出差路过这里,没有朋友可以送。再说,你们送出了美好的祝福给别人,让我也为善良的你们祝福!”女孩转身消失在夜幕中了。

不知什么时候,空中飘起了洁白的雪花,捧着最后的平安果,我们的内心深处,却洋溢着春天般的温暖。

第101篇、爱情故事有些爱情是用来辜负的

接到她的电话,他简直欣喜若狂。尽管是一个求助的电话,她的语气却依然是淡淡的,是她一贯的冷漠和高傲。她说她在深圳,因为出了点意外,急需要一些钱。如果方便,能不能先借她一些?一个月就还……

只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他握着话筒的手,已经微微汗湿。他甚至没有听清楚她具体都说了什么,只知道,她需要钱,而自己,是惟一能帮助她的人。

他爱她,很多年了。那时候她是学校的校花,清爽的方格蓝裙,简单的白球鞋,青丝扎起,颜如朝露。这样的女生,本不是他可以靠近的。可是他,偏偏中了爱情的毒。大学三年,他帮她在图书馆占位置,从家里为她带红枣百合粥,用打工赚的钱为她买最流行的随身听,她去赴朋友的约会,他也会偷偷跟着她直至她到达安全的地方……

他爱得卑微,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她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已足以令他沉醉。她不爱他,却也不拒绝他对她的好。他们就这样,走过三年。三年里她不断地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男朋友,只有他,始终跟在她身后。她恋爱,他是她的智囊和倾诉对象;她失恋,他是她依靠的肩,疗伤的药。

她是那种天生不安分的女子,毕业后就开始四处漂泊,有时候在北京,有时候在广州。仍然不断地开始和结束一段又一段爱情。他留在那个小城,做了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可是他治不好自己的病,他的心跟着她辗转起伏,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场恋爱到另一场恋爱。疲惫,却幸福着。

他30岁了,身边也不断有一些优秀的女孩子在追,他却不曾动过心。可她只要一个电话、一声叹息,就能让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身边。在将近十年的时光里,她恋爱,结婚,离婚,再结婚,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曾给他一个出场的机会。

在她的爱情赛场上,他甚至连个替补都算不上——替补还有上场的机会,他没有。

却不悔,不怨,只要她需要,他必全力以赴。就像这次,她说需要钱,他焚心似火,连夜就拿了钱,去送给她。隔着千山万水,他本可以用最便捷的方法把钱汇去,却还是请了假,他要把钱亲自送到她手上。只因为,他担心着她的安危。

没想到路上会出意外,当那辆失去控制的车朝着他的车横冲而来时,他只觉得思维停顿灵魂出窍,整个人都轻轻地飞了起来。

在医院里重返人间,看到窗外灿烂的阳光,他恍如隔世。他想起还在另一个城市等待的她,心里竟异常平静,不再忧心不再焦灼。他觉得自己的心——那颗一直为她陷落的心,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胸腔内。

那一瞬,他的泪像小蟹般,慢慢地爬满了一脸……

三个月后,他康复出院。半年后,他和一个娴静温柔的护士结了婚。是那场几乎让他丧命的车祸让他顿悟,对一个不爱你的人而言,再多的深情痴迷,再多的体贴呵护,都是用来辜负的。就像他和她,他的全心全意,他的长久守候,自始自终,都只是他自编自演的一场爱情独角戏,所有的爱,对她而言,只是用来辜负的。

而他,最紧要的,是把所有的爱全盘收回,装进另一颗柔软善良的心里。从此,与幸福紧紧相握。

第102篇、爱情故事去不了的地方叫远方

楼小楼:青春小说写手,喜欢大海,读很多书,写温暖的故事,正在做有梦想的人。这个故事有些现实,青春时候的爱情本来不用想那么多现实的东西,最好抓紧时间谈一场不管不顾的恋爱,要不然,以后会后悔,真的会后悔,就像故事里的女生。其实说一句喜欢不是什么难事,而就是那一句喜欢,可以改变你的一生。

所有当初爱过我们而我们并不爱的人,都去了很远的地方。当我们想转身寻找时,我们却怎么也去不到远方。

1.

早上六点二十,张子扬骑着自行车从我面前经过,微笑着,吹了个很响的口哨,好像只有这样,他这一天的开始才会美满。

张子扬不止一次地想用他那辆旧式的二八自行车送我上学,我都拒绝了,我说,别耽误你工作。张子扬工作起来的样子很认真,他会把每份报纸认真地塞进每个报箱,下雨天还会套上一个塑料袋,他这样的工作每个月可以赚五百八十块,又没前途又没出息。

我一直都觉得张子扬不会有出息,我们是初中同学,他挺早熟,十六岁就会给我写情书,浓情蜜意地写了好几篇,听说是熬夜写的,他的眼睛红红的,但我一眼也没看,就扔进了垃圾桶。我说过最绝情的话是,连和张子扬是同学都觉得耻辱。

可他竟然没生气,还好脾气地冲着我笑,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我就是喜欢你。还能怎么样?什么也做不了,幸好,初中毕业我们就不在一起了。

我上了重点高中,学习忙得要命,每天都在想要考哪所重点大学,以后去国外留学也不一定,张子扬呢,念了个中专还没坚持下来,念了两年就退学了,他说,他不是上学的料,条条大路通罗马,他去工作了,送报纸,起早贪黑,非常累,别人都不愿意做的工作,他却能做地很快乐。

只是这种快乐,说得好听是快乐,说得不好听就是没心没肺。我不想跟没心没肺的张子扬怎么样,我只想考上好大学,有个好前途,说到底,人都是现实的。

不现实,我也不会在跟张子扬说话的时候,很快又很小声,因为我怕被别的同学看见,说我有个送报纸的朋友。我已经高三了,我的罗马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而张子扬的罗马,却还是遥遥无期,看不见。

2.

张子扬要请我看电影,他在电话里说,整天学习都学傻了,我给你换换脑子,透透气。

三十五块钱一张的电影票张子扬一定是咬牙买的,还是情侣座,听说他那天还买了好大一桶爆米花,他把一场电影当成了一场约会。

可是,我却没去。说不清为什么。其实,我很想去的,张子扬这个人,虽然有点难缠,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长得好看,像现在很流行的吴尊,性格也温良,我怎么跟他闹都不发脾气,而且,张子扬是真的对我好,这一点,我知道。但我还是不能跟他在一起,他的工作,他的前途,甚至他的自行车和他旧旧的衣服,没一样是我喜欢的。总的来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即将要离开这座封闭的小城,去外面的世界,而张子扬呢,恐怕要一辈子留在这里,为了生活,苦苦地奋斗。我怕我看见他那样子会心疼。更何况,已经有了不错的男生向我表白。他长得也好看,从上海来小城借读,家境很好,我们相约要一起考上海的大学,他还向我许诺,等高考结束,要带我去看海。

我还没看过海。小城里的姑娘没看过海真不奇怪,因为家境实在一般,父母工作的化工厂早就倒闭了,生活尚且困难,哪还有什么钱去游山玩水。所以,就算张子扬不说我也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学校,才退学的,实在是因为没钱念书,才去工作的。

生活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在等着你,张子扬的做法很乐观,就是勇于面对。就算是我没有赴他的约,就算是我要和别的男生在一起了,他还是会每天早上遇见我的时候,微笑,打个响亮的口哨,然后,执著地要用那辆破自行车送我上学。

在我拒绝之后,还会开个玩笑给自己解嘲,他说,你就装吧,我知道你喜欢我。然后骑得像阵风一样逃掉。留下我迷茫地站在原地。

3.

我是真的有些迷茫,因为我也说不清,我对张子扬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我心疼他。

别人还在睡梦里的时候,他却已经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小城的大街小巷,很多很多次,我看见过他经过我的窗口,停一下,微笑着,然后又飞快地骑走。

我知道,他最爱吃前街的麻辣烫,他爱穿白色的衬衫,还有,他每天早上六点二十会经过那个公车站点。所以,我才会每天早起二十分钟,去听他吹那一声口哨。这样,算不算我喜欢他?算不算呢?

我没空去想这个问题了,我考上了大学,要去上海,男生并没有实现他的诺言,带我去看海,更确切地说,他去看海了,只不过,带上了另外一个女生。

我有点儿伤心。又伤心又高兴。去喝了酒,喝的时候,好像还哭了,哭得挺惨挺伤心,喊了那个男生的名字,我喊的时候,张子扬坐在旁边脸色变了一下,只是一下,就恢复了平静,但我却看见了。

我说,张子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可是,我们不可能。张子扬的脸色又变了一下,这一下,持续了很长时间,再也没能恢复平静。

张子扬好像一下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他不送报纸了,也就不会每天早上六点二十在公交站点对我打响亮的口哨了,他也要离开小城了,去当兵,在很远很远的北方,那里很冷,听说夏天还要穿单衣,从那再往前走,就到了俄罗斯,条件很苦,总之,比上海差远了。

所以,我很鄙视他,当兵也当不到好地方。鄙视之后,我又有些担心,那里那么冷,在南方长大的他能适应吗?张子扬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怎样都不舒服,后来,我跑了出去,打了车去火车站,火车已经开走了。

我走的那天也没人送,张子扬打来了电话,他在很高很远的山上,信号不是很好,所以,我只听清了他说,能听见你的声音真好,就变成了一阵盲音。

我也想说,听见他的声音也很好,但那个电话怎么也拨不过去,等到好不容易拨了过去,刚一接通,却又断了,我的电话,没电了。那是别人给的最旧款的手机,电池常常没电,我坐在火车上,眼泪静静地掉下来,感觉那么无能为力。

4.

张子扬又打来过几次电话,但信号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好,有时候是听得见他的声音,他听不见我的声音,有时候是他听得见我的声音,我听不见他的声音。

我们总是那么地不同步。跟那个电话一样。后来,我换了寝室,后来,我谈了恋爱,后来,我失恋了,后来,我毕业开始工作了,我也终于失去了关于张子扬最后的消息。

他留下那个电话号码,我很久都打不通,好不容易打通了一次,是个陌生人,他说,不认识叫张子扬的人,他们刚调来的,先前的部队调走了。

张子扬的父母,搬走了,我回家的时候,特意去看看,想问问他的消息,可是,什么也没问到。我还路过了那个公车站点,是清晨,有穿着白裙子的女生拿着书本在等车,骑自行车的男生经过吹了个很响的口哨,我的眼睛有些微湿,我想起了张子扬。

但是,我觉得,我该忘了他。

我又开始恋爱,恋爱的对象,五花八门,有公务员,老师,出租车司机,我还跟一个送报员谈了半个月的恋爱,但后来,又都分手了,他们说,我不喜欢他们,他们还说,我总是喋喋不休说一个叫张子扬的人。

没错,就是这样,他们没说到的还有一点,是我觉得,现在的人都现实得可怕,还没怎样,就问你月薪多少,可否一起贷款买房,我怕了。

我觉得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人,比张子扬对我好。

弄清这一点的时候,我和张子扬已经别离了六年,但我觉得这还不晚,至少,一切还来得及挽回。

我想去找他。我要去找他。到北方的路有多远呢?

我查了一下,走的话遥遥无期,坐火车三十六个小时,坐飞机只需七个小时。

我买了机票,最便宜的,最快的,我跑出去打车,跑得太快了,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听说我摔下了一层楼那么高,头被撞了一下,睡了很久才清醒,醒了以后,他们都觉得我记不得张子扬了,可是我记得,我睡觉的时候,做的都是关于他的梦,我还要去找他,却不能马上就走了。

我的腿摔断了,要卧床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我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让我马上去报到。想想,我去了,因为,我怕我会找不到张子扬,又失去这么一个很好的机会。

我还很自私地想了一下,如果张子扬知道,也一定会让我去读书,一定会这样。

5.

从美国回来时,我到了要嫁人的年纪,母亲每天逼我速嫁,我们还说到了张子扬。母亲说,他现在回来了,母亲还说,他去上海找过你,但我没告诉你,觉得他配不上你。

母亲叹了口气,说,哪知道,人不可貌相。

张子扬开了家很大的公司,我们遇见的时候,我正在街上买菜,他和一个可爱女人在喝茶,他看见我,大声笑着喊我,还打了个很响的唿哨,向我跑来。

现在的张子扬大变样,开很好的车,穿着西装,挺帅挺体面。我很想告诉他,我想过去找他,可是我还没说出口,女人一喊,他就走了。走时,没有回头看我一眼,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很失落。到北方的路有多远呢?

我在那时候想到了这个问题,也想明白了这个问题。

原来到北方的路,很远很远,远到我一辈子也到不了,就像我和张子扬,怎么走,我都无法走到他的世界里了。

第103篇、爱情故事我知道你心灵的样子

16岁时,她遭遇了一场车祸,从此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了,只能坐在轮椅上。她现在27岁了,爱神还没光顾她。她很清秀,有着新月般的脸庞和一头光滑柔顺的头发,她的眸子闪闪发亮,散发着好奇探询的光芒。她帮助她哥哥打理着一家小照相馆,照相馆生意并不太好,很冷清。没事时,她就趴在电脑上上网;累了,她就摇着轮椅到前边的书报摊上,翻翻报纸、看看杂志,捡自己喜欢的挑几份。她常在书报摊上遇见他,一个沉默寡言,表情严竣的家伙,他老不刮胡子,显得邋里邋遢,不过他的额头很光洁、面孔很干净,让人觉得他是个骨子里清爽的人。她见到他,心总是咚咚跳,而他见到她,却视若无物。

他那天来到照相馆,冲印一张照片,下午来取的时候,他惊奇地发现照片上他唇上的胡子全没了。他看上去有点傻,问她:“我的胡子怎么全没了?我特意挑的有胡子的啊,我特意要自己丑一点的啊。”她笑了,说:“你干吗要自己丑一点啊?我是特意在电脑上把你的胡子给一点一点地修掉的啊,我觉得这样你更帅、更精神的。”“我妈吵死要我去相亲,我不去,她就叫我给她张照片。不知道她会给我惹什么麻烦,给她丑一点的,让别人看不上我。你净给我添乱。”她笑得更厉害了,说:“还有你这样的啊,我知道你更多了。”说完,她一愣,脸红了起来,低下头去;他也一愣,问她:“知道我更多了?什么意思,你还知道我什么?”她抬起头来,咬了咬唇,仿佛豁出去了似的,连珠炮似地说:“我知道你的办公室在9楼;我知道你烦心的时候就站在窗边看天;我知道你喜欢画,特别是俄罗斯的;我知道你的初恋情人甩了你,跟老外跑了;我知道你喜欢喝花雕酒;我知道你喜欢看水;我知道你喜欢……”说着说着,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他怔怔地看着她,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在网上和报纸杂志上找的,你的每一篇文章我都看过,早就熟悉你了,你心灵的样子我都知道。”这时,她的眼里似有泪花要溢出。他表情古怪地看了她一会,一声没吭地转身而去。

她依旧没事的时候趴在电脑上上网,只是累的时候,她不愿再到报摊上了;她不愿再遇见他;她改到小照相馆另一边的花店里去玩。她看各式各样的花,捡自己喜欢的挑几枝。那天阳光灿烂,她正在轮椅上低着头看百合花。这时,她听到了一个几乎令她有点窒息的声音:“老板,我要19枝百合。”她摇转轮椅,要掉头离去,他一把拉住,冲她凶巴巴低低地吼:“不许走。”她果然乖乖地动也不敢动。老板扎好花,递给他,他又凶巴巴地对她说:“拿着。”她接过花,捧在怀里,他推着轮椅,走上阳光灿烂的大街。

第104篇、爱情故事小北长大了

几年前,我还是个很缠人的女孩,依赖性特别强。和刘朗谈恋爱也是如此,每次分别就像是生离死别,没事时便想和他在一起,他刚离开一会,我就会打他的电话,看不到他,我就感觉失魂落魄。

有一次,刘朗要去上班,而那天我休息,我就缠着他让他陪我。可他有一个重要的会,很着急地跟我解释,我却听不进去。刘朗气得脸都青了,顾不上在一旁哭泣的我,摔门而去。有时候,在一起好好的,我又总是患得患失,为了一点小事就和他无理取闹,耍小心眼儿。没办法,刘朗就向我道歉,做鬼脸逗我笑。这样一来,我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丝毫不去控制自己的情绪。那时我并不知道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只是觉得自己不可救药。

年初的时候,刘朗接到了出国深造的通知,为期三年。时间不算短,三年啊,谁能料到三年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啊。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约定。刘朗平静地告诉我这一消息时,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不过那时刘朗的单位已给他分了一室一厅的房子,他走之前把钥匙交给了我:“小北,你说过喜欢这里的环境,离你单位也近,你可以暂时住在这儿,空着也是空着。”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像我这样的女孩,这种分别足以让我茶饭不思,我不知道这三年的生活我该怎么过。刘朗拍着我的脑袋意味深长地说:“小北,别像个小女孩似的。我不在,你要懂得照顾自己。”

签证办得很顺利,刘朗将在五月中旬飞去德国。那天,我去机场送他,看着飞机慢慢升空,心却一点点地空了下来,我不知道没有刘朗的日子我该怎么过。在返回的出租车上,我迎着风旁若无人地流泪,弄得司机不停地安慰我:姑娘,你没事吧?

几天后,我搬到了刘朗的宿舍。我根本无心收拾这个新家,倒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做,整个人蓬头垢面憔悴不堪。

三天后,刘朗的越洋电话就打过来了,他说他是站在汉堡大学的玻璃电话亭里给我打电话的。我一接电话就哭,刘朗沉默了好一会儿,对我说:“小北,还有三年呢,你这样让我怎么办?我先挂了电话,给你发邮件吧,等着我啊。”

晚上,我饭也没吃,不停地刷新邮箱。刘朗的邮件终于发过来了,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小北,你终究是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要努力活得开心点。你不是喜欢家居设计吗?你对色彩的把握也不错。我不在的时候,你正好把我那套房子设计一下,让我也开开眼界吧,花最少的钱装饰出最佳的效果。我卡上还有三千块钱。我的学习任务很紧张,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看了刘朗的信,我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是啊,我对家居设计好像有天赋,没学过,但感觉却很好。慢慢地,我开始忙碌起来了,看家居方面的书,画设计图,想像着刘朗看到房子时的惊喜模样。

主意拿定后,我首先给房间铺上了浅灰色的复合地板,又买了一张很简洁的大床,我喜欢睡大床;再买来几块小线毯,随意放在家里,温馨又舒服;用绿色作背景,淡绿的窗帘,阳台上热闹的花花草草,吊了一排很便宜的绿萝,倒像是一道天然的帘幕;还有一小缸热带鱼。终于有了家的气息。一个月下来,看着家里的摆设一天天多起来,我的心也恢复了宁静,很有成就感,毕竟,才花了不到2000元钱。

我给刘朗的回信也慢慢有了内容,我说我一个朋友看过我的设计,大受启发,让我帮他们设计。结果简洁独特的风格让他们非常满意,非要给我1000元钱酬劳。字里行间很有成就感。

刘朗给我的回信说:小北真了不起,小北长大了。对了,我最近在读一些文学书,很不错的,你若有空我们一起看吧。刘朗给我推荐了几本书。

得到刘朗的夸奖,我非常得意。他终于说我长大了。

为了能和刘朗有话可聊,他推荐的书我每本必看。我去书店找齐了刘朗所说的几本书,开始认真地读了起来。我很久都没好好地去看过一本书了,我的精力都消耗在一些琐碎的事上,根本静不下心来。

天冷了,刘朗说汉堡已经开始下雪了,他裹着厚厚的大衣,只留两个鼻子在外面,很滑稽的。我笑了。我们这里的冬天没有雪,但也冷。坐在舒适的线毯上,我给刘朗发邮件:我新买了一个小取暖器,房间里暖暖的,冬天的植物开出了大团大团的花,我看着这些美丽的花朵,心里想着远隔千山万水的你。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王小慧的《我的视觉日记》,对我的冲击很大。那是怎样一个兰心惠质的女人啊,经历坎坷却仍然从容美丽,一个人独自拍出了那么美丽的照片,赢得了那么多朋友的关爱。开始时,我是为刘朗读的,以便可以经常在他面前卖弄几下,不成想,这一读,还读上了瘾,常常是一本接一本地读,读完了还写读书笔记发给刘朗看,谈一些自己的见解。刘朗有一次回信说:小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小北都快成我的老师了。看来,小北的潜能还是很大的。

我猜想,那一晚,我一定是带着微笑进入梦乡的。

那一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后来,反而是我给刘朗推荐书了。我对他说,阅读真是一种好的方式,我现在很享受它,花香满心。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刘朗说他想利用假期去旅行,开拓一下视野,对课题的研究也会有帮助。最后他说:小北,你有空也应该多出去走走,调节一下心情。

这一下让我心动了。我也想出去旅行,可我的胆子又太小了,从没一个人出过门,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伙伴。那么先去近的地方吧,先尝试一下,说不定我还有潜能呢。刘朗不是说我聪明吗,我选择了阳朔,那个可爱的南部小镇,距离也不算远。

我收拾好行李,换上了舒适的休闲衣。我发现刘朗走了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镜子中的我已变得神采奕奕了,光洁的额头,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白衬衣。我对自己很满意,想着要去独自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便感觉热血沸腾。我先搜罗了网上的客栈,选了一间口碑最好的,在网上订好房,下了火车就可以直奔那里。

客栈位于西街附近,是一栋老木楼,可以看到美丽的江景和远处的月亮山。现在,我才发现了独自旅行的好处,可以自由地走。我在西街附近流连,在阳光的午后喝咖啡,看大本大本的留言,在小店里淘一些可爱的小染布,吃鲜美的米线。晚上,可以在木制的客栈里看漆黑天空里的星星,抚摸夜风的清凉。我第一次发现自己了不起,居然这么独立。这让我很激动,我找了一家网吧边喝咖啡边给刘朗发邮件:这里的咖啡很香,几元钱一杯还可以再续,还有可口的松饼,我发现了旅行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我写了很长很长的文字,可好像还有很多东西没说完。

第二天,刘朗给我回了信。他正在意大利的一个小镇上,他的语气明显很兴奋:小北真的长大了,可以独自一个人出去,真让我高兴。看来你会让我看到越来越多的风景,你要感谢我呀。

看完邮件,我笑了。然后,我租了一辆自行车,在午后的田野里穿行,闻到了稻花的清香。我的心从未有过的愉悦和宁静,原来一个人寂寞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没有刘朗的日子,我依然可以那么地千娇百媚。

从阳朔回来后,我的变化很大。我学会了发自内心地去生活。首先,我辞去了那个很清闲但我却不喜欢的工作,生命太短暂了,我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我找了一份自己喜欢却又不需要坐班的工作。业余时间我帮别人搞搞设计,更多的时间用来阅读和听音乐。我的生活状态越来越滋润,内心越来越沉淀。

我给刘朗发去了我的照片。刘朗的回信如下:小北,我都有些认不出你了。我笑了,是啊,这是我最美丽的时候,刘朗离开前,我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我想,我最美的时候刘朗不在我身边,会不会是个遗憾?

三年很快过去,冬天的时候,刘朗结束了学业,回来了。我去机场接他。我披着一袭紫色印花的披肩,长发飘飘,眼神宁静。刘朗盯着我看了好久,走过来,我们轻轻相拥,一切尽在不言中。

可是,第二天刘朗的一番话却让我倍感意外:小北,你知道吗?我没想到我们会有今天的结果。原本,出国前,我曾有过分手的打算,可我却不知道如何开口。你知道吗?那时我非常累,内心苦不堪言。我想那不是真正的爱情。正好我有个出国的机会,我想这是个好的契机,我可以慢慢地告诉你这件事。可是,对你,我是有感情的,我想在分手前帮助你改变一些东西,我不想看到你孤独无助的样子。我想,小北即使不跟我在一起,她也是需要内心安宁的。请原谅我的自私。没想到,短短的三年时光,一切都改变了,你我还有时间。当我发现自己重新爱上你时,我自己也觉得意外。小北,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对吗?

第105篇、爱情故事比我小一岁的男友跑了

印象中,我只喜欢过一个比我小的男孩子,那是我初中生活留下的最丢人的回忆。他是我们数学老师的儿子,长着一张娃娃脸,我暗恋了他整整三年。就这样傻乎乎地到了初中毕业,即将分别了,才有朋友告诉我,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喜欢他,只是我以为他不知道。这算什么嘛!

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等到慢慢接触到社会上的人以后,我逐渐变得很刻意地喜欢比我大许多的男人。我似乎有种天生的好胜心理,在我看来,照顾一个“老”男人会让我产生很大的成就感。可是,就在这时,又一个比我小的男人闯进了我的生活。他叫林威,只比我小一岁,是邻省一个县城的,经常利用出差的机会来南京。

其实我也尝试过,不去考虑年龄的因素,但是他做的很多事情,真是让我没有办法接受,而且越发觉得滑稽。还记得有一次他晚上打电话给我,说他出差来南京,让我去接他。我从城南赶到城北,穿着裙子在夜色中等了他将近3个小时,也没有见到他。那期间打他的电话,不是不接就是掐断。等我回家时已经快午夜12点了。我膝关节钻心地痛,他都没有跟我解释一下。我至今也不知道那次究竟是怎么回事。

又过一个星期,他说和他姐姐来南京买东西,花光了所有的钱,回不去了。我赶过去给了他1000块钱。后来他竟然告诉我,他只是为了试探一下我是不是冲着他的钱才对他好的。我很早就说过,我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可是他从来没有信任过,他根本不懂什么叫尊重。

他母亲是县委书记,父亲在省直机关工作。尽管父母的感情并不是很好,但是他们也不会轻易地说离婚。于是,家里经常吵架,没有一点家的氛围。他也不可以和同龄人那样,过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他必须走父母为他铺的路。也许在物质上他的确是得到了满足,但是他失去的是用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也因为这样的原因他没有真正的朋友,他们都冲着他妈妈的权力,利用他谋取他们想要的利益。

他说:“只有你不一样,你从来不过问,甚至连我是做什么的都没有问过。我知道你是真的对我好,我做那么多的事也是因为怕了。也许我伤害到了你,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家庭究竟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如果他舍得抛开父母给予他的一切,他是自由的。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做,因为离开他父母,他什么都没有,他也什么都不会。在我看来,他真的让我很讨厌,他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觉得人人都是虚伪的,都是带着很强的目的性和他交往的。

我冲着他吼:“你真的很了不起吗?你也真的很了不起,因为你有个好妈妈。这就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不过,你想过没有,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你还会什么?你连起码的尊重人都不会!”他有点懊恼:“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拍了一下桌子:“我只是教你怎么做人,因为我比你大,因为我吃的苦比你多,因为我接触的人比你多,因为我……”

他愣了一下,说:“那我问你,你现在还愿意做我的女人吗?”我真是被气死了,他居然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我用很奇怪的语调说:“县委书记儿子的女人?你也真看得起我。”“为什么用这么怪的口气?我真的想带你走。”“带我走?带我去哪?我用什么样的身份跟你走?”他却不耐烦了:“我已经说过很多次,我喜欢你,你为什么还要问?”

我端起桌上的咖啡,泼向他。他这个无耻的男人,到了现在还在用官腔跟我说话,还自以为是。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警告你,我不是那种贪图虚荣的人,你找别人吧。还记得我上次给了你1000块钱吗?我们这一年来的交往就值那么多。”他在后面喊着什么,我已经听不清,我有种被人侮辱的感觉,侮辱了什么?说实话,走的时候我哭了。哭什么呢?哭自己受到了侮辱、委屈?还是哭自己亲手把垂手可得的肥肉丢到了垃圾箱里?

后来,朋友帮我打听了这个人,他所说的父母的身份是真的。虽然他年龄不大,但是早就订婚了,未婚妻是他父亲领导的女儿,年龄不够,所以只是订了婚。我浑身冒冷汗,难怪那个时候他只是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人,而不是女朋友!我真的很庆幸自己没有陷进去。

我不甘心妥协于生活,总担心自己的梦想有一天会锈迹斑斑,心情在种种矛盾中有时会降到冰点。以至于后来我迷上了游荡,因为总是呆在一个地方,我会感到厌倦。重要的是,我始终找不到可以停留下来的理由,所以,一直在游荡,一直在逃避。孤独,我真的觉得很孤独,所以偶尔我会放纵,多半是选择在夜里,因为城市萧条的夜晚会让我因为冷清的恐惧而失望。

我以为这个人从此以后就会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好朋友柳青的母亲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和她在一起。我说,没有,我已经半年多没见她了,发生什么事了?

电话那边断断续续说:“柳青,跑了。”我顿时傻了,柳青是我们几个朋友中最乖巧的一个,怎么会?仔细询问才知道,她交了个男朋友,因为那个男的比她小,家里人很是反对,她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我立刻打电话给柳青,她却一直关机。直到第三天,我终于打通了。柳青的确是和那个小男人跑了,在我保证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前提下,柳青给了我她的地址。当我见到那个小男人的时候,我差点昏厥过去——他,竟然是林威!但他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多少的惊讶,因为他早就知道我和柳青是好朋友。我似乎可以看到他眼神里掠过那么一丝得意。

我傻站着,不知道先骂林威还是先劝柳青。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僵持着。显然,柳青是不知道我和林威的事情,她跟我煞有介事地介绍起林威。我没好气地说:“我们认识,他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比我小一岁的、无耻的男人。”这下轮到柳青昏厥了。

林威冷笑了一声,揽住柳青的肩膀,挑衅地冲着我说:“我无耻吗?你问你的好朋友啊!”

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冲上前,揪住他的衣领,质问:“你究竟想怎样?”他并没有反抗,甚至没有挣脱,倒是柳青慌了神,在一边鬼哭狼嚎。我愤怒地冲着她喊:“你给我闭嘴!”

林威轻蔑地说:“冷静一点吧,你不是自诩自己比我成熟吗?怎么遇到事情这么冲动?”我渐渐松开了手,然后用膝盖狠狠地顶了一下他的肚子。他立刻弯下腰,嘴里咒骂着什么,我已经不想去听,拉过在一旁已经傻了的柳青逃也似地离开了。

其实柳青跟我提起过,她交了一个比他小的男朋友,我当时也只是随便附和着。虽然我不能接受男孩子比我小,可我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跟我一样。

我跟柳青说:“我饿了,跟那个混蛋扯一阵子,真累。”于是我们找了一家很小的餐馆,她说:“我钱不多了,只能将就着吃了。”我摆摆手:“我请你吧,你还是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柳青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真是着急,你怎么拉?想说什么就说。她这才开口,“其实他对我挺好的,年龄有什么关系呢?你不也说过,年龄根本不是影响感情的最关键因素吗?我只是想给自己一次选择的机会,一直以来我都是听他们的。为什么你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我就不可以?”

我安慰柳青,同时也提醒她,“你想过没有,他比你小,感情方面他可以玩,你呢?你能玩几年?女人和同龄的男人在一起都怕自己会老得快,更别说你比他大了,你还能玩几年?你就为了这个和父母作对吗?你觉得这个男人值得吗?你放弃你父母和他在一起值得吗?可靠吗?”

阴郁笼罩着她忧伤的眼神,凄迷的泪光仿佛寒彻心脾,叫人心疼,让人心碎。她哽咽着说:“我没有想那么多,我真的喜欢他。为什么我没有恋爱的时候,父母死命地催,而我现在找到我爱的人,他们怎么又不同意了?”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因为我的确掺杂了自己的个人感情进来,可我就是觉得林威没安好心,却又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因为我的确不知道他现在究竟有没有和那个省领导的女儿结婚。想到这,我冲着店老板喊:“给我两瓶啤酒。”

柳青有点慌,说:“你干吗呢?现在感情上受磨难的是我,不是你哎,你借酒浇什么愁啊?”

我慌乱中将杯中酒仰脖而尽,然后尴尬地用手抹去留在嘴角的泡沫。这时,我实在憋不住了:“柳青,你知道吗?我们曾经有过一段。”柳青目瞪口呆,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我不顾她,继续说,“但这不是我反对你们在一起的真正原因,而是因为你对他一无所知。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吗?”

“他是老师啊!怎么了,我不是曾经告诉过你的吗?”柳青满脸不屑地说。

我大笑,惹得其他吃客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收敛了一点,说:“那我们先不说这个,你知道吗?他曾经订过婚,最后结了还是没结,我就不知道了。你想想,你为了他从家里跑出来,他为什么不带你去他家呢?”

柳青“腾”地站起来,“你,你,你怎么这样?因为他曾经抛弃你,你就这样污蔑他,想分开我们?”她这样激动的反应是在我意料中的,所以我并没有吃惊,更没有与她争执下去。我扒了几口饭,跟店老板结了账,冲着还在生气的柳青说:“那我们亲自去问他。”

到了他们临时的住所,才发现林威已经跑了,之所以确定他跑了,那是因为他的衣物也没了,打他的手机是关机。柳青顿时就傻了,说实话,我也傻了。虽然我曾经很恨他,但是我一直在心里祈祷林威是真的爱柳青,毕竟柳青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她受到伤害。

可是,这一切证明我的希望落空了。

我带着伤心欲绝的柳青回到家,我什么都没有告诉她的父母,只是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她,给她一段时间。

这样一个男人,深深地伤害了我们,可是,那个女人呢?那个与林威订了婚却不知道有没有修成正果的女人呢?她究竟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为什么受伤的都是女人?我欲罢不能,号啕大哭,谁也阻止不了。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歌唱;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流泪。

相关内容
  • 欣赏·接纳,提升幼儿审美能力——记艺术幼儿园课例研讨活动
    欣赏·接纳,提升幼儿审美能力——记艺术幼儿园课例研讨活动

    艺术幼教中心艺术幼儿园围绕打击乐教学这一主题开展了课例研讨活动,园部备课一组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分别由中班组王月丽老师、小班组李萍老师执教了打击乐活动《大马大马告诉你》、《农场里动物多》两个打击乐活动。中班组的课例重点引导幼儿选配乐器,感受不同打击乐器音色的多样;小班组的课例重点在于引导幼儿在玩乐器的过程中,感受乐器选配与乐曲本身及其音乐形象之间的联系。 在随后开展的研讨活动中,大家首先学习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艺术领域的目标以及教育建议;其次,聆听了两位执教老师的设计理念和课后思考

  • 欣赏的教育——读《教育的期待》有感
    欣赏的教育——读《教育的期待》有感

    教育内在于一个人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教育的方向和效果更多地取决于我们的信念和期待。 读到这一段话,在我的脑海里忽然想到了这么一个故事:罗杰斯是一个出生在黑人家庭里的孩子,从小就在贫民区里生活,养成了许多的坏毛病,特别是在上学的时候,更是打架出名,学习一塌糊涂。可是,有一天,他的老师看了看他的手相后非常肯定地对他说:罗杰斯,告诉我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罗杰斯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将来能吃胞肚子。老师摇了

  • 欣赏虎头鞋
    欣赏虎头鞋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 吕月芳 我小的时候还看到有些孩子穿着传统的虎头鞋子,特别漂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孩子的穿着上更加现代化,都市化,有些传统的东西逐渐淡化。今天我准备让孩子们了解传统文化中的虎头鞋。 首先给孩子们介绍虎头鞋的来历:虎头鞋是传统民间手工艺制作的童鞋,因为鞋头像虎头模样,所以被称虎头鞋。人们觉得穿上虎头鞋可以驱鬼辟邪,是吉祥物,小孩子都要穿。虎头鞋的颜色以红、

  • 欣赏与倾听,努力成为淡定的幸福的家长
    欣赏与倾听,努力成为淡定的幸福的家长

    从女儿初三到现在的高二,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到考试前,她都会有情绪的表达。她会跟我长时间地聊,有时抱怨学习压力大,有时指责环境不利于学习,有时会委屈地抹眼泪。我最初没有经验,着实担心不已,总是帮她出主意,总是会因为她有这样那样的烦恼感到担心,甚至夜不成寐。一次次这样,让我掌握了她的情绪模式,知道了她所谓的烦恼都是暂时的,今天还抹眼泪呢,明天就忘记了,我还担心着呢,她已经阳光灿烂了。于是,我逐渐淡定起

  • 101个爱情故事锦集
    101个爱情故事锦集

    第1篇、爱情故事在一起雨仍在下着,连绵不休地。天空灰暗的颜色配合着悲伤压抑的气氛。在这一片开阔地带上,站满了人。他们的视线全部盯着一个方向,沉默而悲伤。视线所及之处,是大堆的水泥板、砖石、木制的门窗、铝合金的

  • 101个爱情故事欣赏
    101个爱情故事欣赏

    第1篇、爱情故事最后一束玫瑰吴晓莉是我大学的同学,毕业后,她自己开了家花店当老板了。情人节前一天,晓莉给我打来了电话,“明天情人节,你不是休息么?来我花店帮帮忙。怎么样?”嘿!晓莉真鬼,竟打起了我的主意!作为好朋友,我

  • 101个爱情故事简单
    101个爱情故事简单

    第1篇、民间故事黔驴的爱情 话说黔驴入黔后,遇见老虎的那只被虎吃掉了,剩下的一对驴男女,自行结合,一代又一代在贵州的大山里,生息繁衍。几千年后,已经发展壮大为一个庞大黔驴部落。 黔驴部落之间,有没有抢亲习俗?有没

  • 101个爱情故事原文
    101个爱情故事原文

    第1篇、爱情的想象寓言故事  年轻画家刚刚结婚,正沉浸在蜜月的欢乐之中。这位多情的男子汉心血来潮,要给新娘画一幅肖像。他想象着,把新娘画成怀抱鲜花,脸色激动的女人,那一双有神的眼睛被画成情人闪闪,像绷带那样呆滞;红

  • 101个爱情故事原著
    101个爱情故事原著

    第1篇、爱情故事追爱搏命,918次血透为我们壮行16岁少女荣瑜,偶遇大二男生戴寰宇,少女情愫被打开。她拼命“奔跑”,只为能追上他的脚步,却没想到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得知戴寰宇竟是先天性器官病变双肾衰竭患者。医

  • 101个爱情故事全文
    101个爱情故事全文

    第1篇、爱情故事真爱无语 她一直觉得她的婚姻一点也不浪漫。她是一个眉清目秀、体态娇小的可人儿,想当初可是有不少人追求她。而决定嫁给林,主要是因为妈妈认定了他这个女婿,说他朴实本分,知道心疼人,应该是一个好丈夫。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