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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爱情故事永远的嫂子
我不知道,嫂子还要坚持为我的排长守候多久,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会是一辈子。但我却知道,她配当一个合格军人的妻子,尽管他们的牵手是那样没有结局
――――题记
我下连队那会,分到了黑龙江省的一个边陲小镇,小镇的一侧,就是乌苏里江,距离我们连队也就二、三里路。所以,我们每次早上的跑步也是在乌苏里江边进行。
带领我们跑步的班长叫史健,他是我们战斗三班的班长,同时,由于军事素质过硬,也是我们连的代理排长。
代理排长的个子高高的,眼神特犀利,属于那种非常有男人魅力与吸收力的人。所以,我们与他的关系开展的非常融洽。
在我们营房的一旁,开着一家理发店,店的名字叫时代发屋。店主人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姓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小名好像叫英子,且性格非常开朗。我们连队的士兵大都愿到她这儿来理发,不光理发理得好,有时,我们训练过的衣服还能免费帮我们缝缝补补。
最初,我是不知道这个女孩与我们排长的关系。也是在一次偶然中,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了原来他们是恋人。
那天,我正好去理发,叫英子的女孩正好给我们排长洗头,没注意我进去,我才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排长知道我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叫我不要声张,还告诉了我关于他们的故事。
原来,排长与这个女孩的家是一块的,不光是老乡,还是高中的同学。排长毕业后,就到我们现在的部队参了军,且留到了部队。这个女孩也正是为了排长,学习了理发的手艺,不远千里,不顾父母的劝阻,一直守候在他的身边。
我非常佩服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这么多年来,知道这个秘密的也就是我一个人。而且,这个秘密我也是从无意中获取的。
他们就这样一直默默的爱着对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陪伴对方。记得有一次,这个女孩子得了重感冒,一直在医院里治疗。当时,正值98年的东北抗洪,排长没有顾及她,而是冲到了抗洪一线,与自己的战友用血肉之躯垒起了一座铜墙铁壁,保卫了国家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事情过后,我曾经问过这个女孩,等待班长后不后悔,她说,她能理解排长,在人民群众受到危难的时候,她需要她的男人去抗起人民的苦难。
还记得有一次,排长在带领我们进行边境检查时,不慎被一名犯罪用匕首刺中腹部,住进了医院,而这个女孩,也就是我口头常叫的未来的嫂子,为了不影响排长,楞是以一个拥军者的名义,一直陪伴着我的排长出院康复。
而另我没有想到的是,在2009年的6月,将是我与排长的最后一次谋面。那天,排长驾驶飞龙艇在乌苏里江值勤。江面的水非常平静,像一面镜子一样倒影着江边的青山绿树。一驾游船因操作不当而出现了翻船事件,排长在听到呼救后,急忙赶到现场。江面上挥动着六双呼救的人的手,而舰艇上只有四个救生圈,排长果断的将四个救生圈抛给了呼救的人,然后,跃入了江中,当他把没有救生圈了第一个人举到艇上时,已经筋疲力尽了。在救下第二个人后,他自己却再也没有力气浮上来。
当时,部队出动了多部巡逻艇及打捞船对他的尸体进行打捞,却一直无功而返。我未来的嫂子在当时得知情况后,整整的在江边守了十天十夜,她是多么希望她爱的人能够再次出现,哪怕是一具永远都睡不来的尸体。
在排长牺牲后的一个月里,时代发屋的店门一直是关闭的。战友们也没有观察到这个细节,但在一个月后,时代发屋开门了,这时,店牌已经改成了老兵发屋。
在发屋的墙上,张贴满的不是各个模特发型的照片,而是排长未当兵之前,当兵之后的所有的照片。
几月之后,我因工作需要调到了其它部队,但我依然难忘的是排长与我未来嫂子的那段真挚爱情。
时隔多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洒不去,有时,我同我留队的战友打电话,时常问到有关“老兵发屋”的情况,我的兄弟们告诉我,我们的嫂子很好,不过依然还是一个人。
我不知道,嫂子还要坚持为我的排长守候多久,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会是一辈子。但我却知道,她配当一个合格军人的妻子,尽管他们的牵手是那样没有结局。
第2篇、爱情故事英雄
那年夏天,在周六下午练一通跆拳道,然后到江边游泳,是雅洁的必修课。
江在城西,有一座大桥横跨。此岸是泥沙,江水多少有些浑浊。彼岸是岩石,水又清又深。一般的人,游泳都在此岸。雅洁容不得不洁的水浸泡身体,所以不嫌辛苦穿越大桥,去彼岸游泳。开始,练跆拳道、游泳,都有女伴相随。很快,女伴坚持不下来了,她就独来独往。
长长的江水,宽宽的江面。在桥东头下面游泳的人,小得分不清男女。桥西头这边,只有雅洁一个人,她就恍然觉得整条江是她的泳池,不由得心旷神怡,但又有点孤单和惆怅。
在清凉的水中缓缓游动,刚练跆拳道出的满身臭汗就不知不觉地消散了。那是一种脱胎换骨般的轻松舒爽,让雅洁心醉神迷,流连忘返。她有时甚至为沉湎于牌桌饭局的人感到遗憾和悲哀:白白错过人生这种轻而易举飘飘若仙的享受啊!
有时,她干脆一丝不挂,在大桥底的水域尽情裸泳。没人看得见。她觉得,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极乐,她因而乐此不疲。累的时候,她就上岸休息,喝点饮料,吃些点心。然后再游,爽极方休。
走上大桥,走向城里,她很快就走回现实。现实是简单而残酷的,她找不到一个同泳的伙伴,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她曾经为此悲哀过,现在习惯了。她想过,将来找男朋友,只要他能陪自己来这边游泳,别的都可以将就。
这天来到江边,她发现有个青年男子先到。她有些惊喜,因为到底有人像别人说她那样,脱裤子放屁,舍近求远跑过大桥来游泳了。她主动跟他打了招呼,然后在距离他适当的位置下了水。她边游边东一句西一句地跟他聊起来,不时用余光扫描他。他游得不错,各种泳姿都在行。这让雅洁对他顿生好感。
他先上岸。嗬嗬,身材很不错嘛。雅洁由衷地把赞美说出口,他的脸居然红了。雅洁很开心,这样的男子她在城里没见过,便问他,不是城里人吧?他说不是,老家是农村的,来城里打工。雅洁哦了一声,不知怎么的,有一丝深深的失望掠过心头。
但她很快释然。她也上岸。她的余光发觉,男子的眼光这时候直了,扎在她的身上。她不在意,她知道自己的模样和身材,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何况是刚刚从水里出来?她不怕他看,甚至不怕他起邪念。敢动粗,凭她在跆拳道馆练就的身手,对付一两个普通男子根本不在话下。她大大方方地打开饮料来喝,并递一块小蛋糕给他。他目光躲躲闪闪,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吃了蛋糕。他说他叫阿检。
一来二去,他们就在江边熟悉了,可以分享彼此带来的饮料和食物。但是,他们的谈话,始终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深入。好些雅洁认为是常识的东西,他都不能理解或领会。对此雅洁也不苛求,有个泳伴就不错了。
那天傍晚,阿检照例带着食物和饮料,走过大桥。走下桥底时,他觉得内急。他看了看,只有第一个桥洞合适。洞口长满杂草和灌木,就算雅洁从旁边经过,也不会看见里面有人。
他扒开草木,走进洞口。刚刚蹲下,就感到后脑勺被一圈冰冷的东西顶住。他毛骨悚然,想转头看个究竟,就听到一句压抑而凶恶的男声:“老老实实蹲着,一动就打死你!”阿检猜到遇上什么了,他魂飞魄散,一动不动地蹲着,双手还不由自主地举起来。然后又像木头一样,做梦似地按照歹徒的指挥,站起来,把长裤脱下,把皮带取下,递给歹徒,再用长裤把自己的双脚绑得结结实实。这时,歹徒才把枪从他的后脑移开,把他的双手反剪到背后,用皮带牢牢地捆起来。最后,歹徒脱下阿检的袜子,把他的嘴封住。然后,歹徒把阿检拖到桥洞的角落,扔在地上,再回身捡起阿检带来的东西,狼吞虎咽地吃喝起来。此时,阿检才敢定睛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肮脏可怖的脸。阿检绝望了,提心吊胆地听天由命。
歹徒吃喝完毕,惬意无比,坐地靠在桥墩上,把手上的残渣舔得干干净净。过了一会儿,他竟然打起鼾来!阿检又喜又怕,拼命挣扎。他终于弄掉口中的袜子,弄开手上的皮带和脚上的长裤,狼狈地跑出桥洞。直到跑上桥面,看到车来人往,他才感觉自己还喘得出气来。
突然,阿检看到桥边的路灯杆上,有一张惹眼的照片。他的心怦怦乱跳,凑上去仔细地看。天啊,是他,正是他!他再看文字,是通缉令!上面说,协助抓到犯人的,奖赏5万元人民币。
阿检的心狂跳起来。5万元太有诱惑力了。他定定神,转回头,悄悄来到桥下。歹徒正在呼呼大睡。阿检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先把歹徒的枪捡起来,轻轻藏到乱草中。然后捡起自己的长裤,轻轻把歹徒的双脚捆住。最后捡起自己的皮带,把歹徒的双手绑得紧紧的。做好了这些,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全身瘫软,骨头都像散了架。
但他还是不敢松气,赶紧起身快步走出洞口,准备去找电话报警。正好,雅洁来了。他顾不得理会雅洁的惊讶和询问,迫不及待地跟她要了手机使劲摁:1、1、0。
阿检的判断没有错,歹徒正是通缉令上的A级犯罪嫌疑人。他成为英雄,不但获得5万元奖金,不久之后,还得到本市户口和一份体面的工作。
雅洁想来想去,最后认为这样的男人不是随便能碰上的,就主动追阿检。他居然没有同意,这大大出乎雅洁的意料。
雅洁不会轻易放弃自己认定的事情,她穷追不舍,一次接一次地给他打电话。他终于说出原因:那天歹徒吃下的食物和饮料,他事先都放有高效的麻药。他原本是打算给雅洁吃的。
雅洁不寒而栗,手一抖,手机就掉在地上。过了很久,她才回过神来,弯腰捡起手机。
过了近半年,雅洁决定继续自己的追求。她认为,在那种情况下能向她说出那个秘密的人,配得上“英雄”的称号。
第3篇、爱情故事洋小伙千里追爱:土家“半胸”女孩别躲我
他是美国的高薪律师、摄影师,在中国旅游时,爱上了一个做小贩的中国山村女孩。可是,面对他炽热的爱情,女孩却像一只惊慌的小鹿四处奔逃。于是,美国男生留在了中国,他放下身架,摆了个地摊,只为等待女孩出现。后来,女孩虽然出现了,却带来了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她是一个“半胸”女孩,欲爱不能……这段跨国爱情还能延续下去吗?
月亮偷着哭半胸女孩拒绝爱情
2009年5月的湖南衡阳,青山碧水,风光正好。29岁的美国青年米勒·克拉克出现在南岳衡山脚下。
米勒出生在美国佛罗里达的奥兰多市,毕业于华盛顿大学法学专业,在华盛顿美麦斯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做律师之余,酷爱摄影的他,经常参加各种摄影活动,是美国华盛顿摄影家协会的会员。米勒在大学期间学过4年汉语,对东方古国非常向往。这次,度年假的他来到中国,到著名的南岳衡山旅游。
当米勒下山后,小腿上满是划痕,红肿痒痛,他坐在路旁发愁。这时,卖手杖的女孩走过来,蹲下来看了看,说:“你这是碰到黄棘草了,那草有毒的。”说着,她跑到路边,扯了几根灌木植物,掰开根部,挤出白色的汁液涂在米勒的小腿上,米勒顿时感到舒服多了,连声说:“谢谢你!好神奇呀,你还懂得治病?”女孩笑着说:“我是在山里长大的,小时候我妈就是这样给我治的。”米勒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感,请她当他的导游。女孩爽快地说:“行,你教我英语,我免费给你当导游。”交谈中,米勒得知,她叫杨晓琴,25岁,是土家族女孩,她出生在衡阳县开云镇,在景区做小生意谋生。
次日,杨晓琴带着米勒游览了衡阳的几个景点,还教米勒在南岳庙里求佛。看到米勒三叩九拜的虔诚样子,杨晓琴觉得这个美国青年很可爱。米勒也被杨晓琴吸引,他一边欣赏风景,一边感受着杨晓琴独特的淳朴之美。他装作无意地问她有没有男友,当听到杨晓琴回答说“没有”时,他的脸上竟露出喜悦之情。
在衡阳,米勒度过了5天快乐时光。临走时,他拿出3000元钱要杨晓琴收下,杨晓琴却拒绝道:“这几天,我也跟你学了不少英语,我还要给你学费呢!”这个女孩太单纯了!米勒于是偷偷把钱藏在了她的背篓里。次日一早,当米勒来到车站,准备乘坐大巴前往长沙的机场时,杨晓琴突然气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塞给他一个小包裹,转身就跑——是那3000元钱!还有一张字条:米勒:谢谢你的好意,我要说话算数。感动之余,米勒心里升腾起一股淡淡的惆怅。一路上,米勒的脑子不停闪现着杨晓琴的面容,他对她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情愫。
回到美国后,米勒经常给杨晓琴打电话、发短信表达他的心意,她的回复却总是淡淡的。思念,像藤蔓一样爬满了米勒的心。米勒确信,这就是爱情的感觉,杨晓琴就是他这辈子要等的人!这天,米勒发短信给她:晓琴,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来中国工作,行吗?等了半天,杨晓琴才回复道:中国欢迎你。但是,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米勒说:肯定可以的!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2009年8月初,米勒辞去了律师工作,与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一家网站成功签约,成为一名驻中国的机动摄影师。米勒飞到长沙后,又乘上大巴赶往衡阳,来到了杨晓琴的租住处。看到米勒,杨晓琴惊呆了。米勒微笑着说:“晓琴,我终于可以实现自己的诺言了,我要和你在一起!”杨晓琴不知所措,她既感动又惶恐……
当晚8点多,米勒和杨晓琴散步到了衡山下。月光如水,米勒凝视着身边这个美丽的女孩,心荡神摇。他忍不住轻轻搂住了她的肩,杨晓琴颤抖了一下,挪开了身子。米勒说:“晓琴,原谅我情不自禁。因为你像月亮一样美丽!”杨晓琴用黯淡的语气说:“你看,月亮只有半边,残缺的月亮,就不美了。”米勒深情地说:“残月也有残缺的美丽。晓琴,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杨晓琴低声说:“米勒,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不过是一个农村女孩……”米勒急切地说:“我是真心爱你,为了来中国,我把律师工作都辞掉了。”杨晓琴大吃一惊,急得脸都红了:“我,我真的不能接受你……”说完,转身跑开了。望着杨晓琴的背影,虽是盛夏,米勒却觉得浑身冰凉。他哪里知道,杨晓琴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
12岁那年,正处在发育中的杨晓琴,发现自己的右乳饱满,而左乳却塌陷下去。焦急的母亲带着她去医院求治,用药内服外敷,却毫无作用。直到成年,杨晓琴始终还是个半胸女孩。在自卑中长大的杨晓琴,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她来到景区做小买卖,想挣钱给自己治乳。然而,她吃了很多药,胸部仍然塌陷着。虽然身边不乏追求者,杨晓琴却一概拒之。22岁那年,当地政府部门一个男生拼命追求杨晓琴,可当他知道她是个半胸女孩时,竟逃也似地跑开了。从此,杨晓琴关闭了心门,对爱情也绝望了。面对米勒的求爱,杨晓琴决定躲开。
练摊中国寻找我爱的女孩
当晚,米勒接到了杨晓琴的短信:米勒,还记得我曾说过,残缺的月亮不美吗?其实,我和那弯残月一样,也是残缺的,所以,我们不能在一起。当米勒拨打电话时,杨晓琴却关机了。第二天,米勒去出租屋找杨晓琴,房东告诉他,杨晓琴已经退掉房子离开了!
从此,杨晓琴从米勒的视线里消失了,他心急如焚。米勒不知道杨晓琴家在哪里,该如何找到她呢?米勒想,看来晓琴是刻意要躲着他,“我要守在衡山,一直到她出现!”执著的的米勒突发奇想:“不如我就放下架子,在景区也做点小买卖,终有一天晓琴会明白我的心意,一定会现身的!”可是,米勒在美国从没摆摊做过生意,更别说在异国他乡了。但为了找到心爱的姑娘,米勒打定主意:在衡山做一个为爱奔走的贩夫走卒!为此,米勒在衡山下的南岳镇租下了一间房子。
2009年9月3日,米勒在一位小贩的帮助下,到衡阳市的江东小商品批发市场进了一批旅游小商品。当他背着背篓,肩上、手臂上挂着小商品出现在景区时,引起了游客和当地人的围观。惊讶之余,有人端详着米勒说:“你不会是来我们这里拍电影的吧?”也有小贩说:“人家老外都是来旅游的,你却来做买卖,跟我们抢饭碗,这算是怎么回事?”不过,大多数人都对米勒很友好。米勒一点也不怕糗,他从其他小贩处学了几句吆喝叫卖的话,也扯着嗓子喊起来:“卖最实惠的旅游纪念品啰……”周围的人都哄笑起来。几个好奇的游客也围了过来,一个女孩买下了一只竹编工艺品,米勒微笑着说:“谢谢你,如果你碰到一个名叫杨晓琴的女孩,请告诉她,我爱她!”买主愣了一下,随即,她点点头,似乎默契地答应了。接下来,米勒每卖出一样东西,都要对顾客说同样的话。
很快,景区的小贩都知道了这个奇怪的老外是在找人。一个认识杨晓琴的小贩对米勒说:“杨晓琴已经不在这里摆摊了,你为什么找她?”米勒把自己和杨晓琴结识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小贩,他说:“我想,晓琴如果知道我为她在这里摆摊,她一定会出现的!”小贩感动地说:“想不到你们美国人对爱情这么执着,我如果看到她,一定转告她。”
由于米勒卖旅游小商品并不是为了赚钱,他把价格定得很低,基本没有利润。再加上他在人群中非常醒目,因此,他的生意非常好。这样一来,惹恼了周围的小贩。2009年9月17日上午,几个小贩突然将米勒围住,找他谈判。要求他退出景区市场。米勒这才发现自己违反了市场规则,他急忙道歉,同时把销售价格提高。为了区别于其他摊贩,米勒还请人制作了一件文化衫穿上,前后都写上“寻找晓琴”的字样。为了能在景区待下去,他干脆将赚到的利润买来礼品,送给景区的小贩,很快就赢得了小贩们的心,他们不再刁难他了,不少人还主动帮他去打听杨晓琴的消息。
第4篇、爱情故事相亲计中计
丁江波端着咖啡,冷冷地盯着对面的女孩,逐渐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要不是老妈在家里三天两头地闹,说什么周围的朋友都抱上了孙子,他们丁家看来要绝后了这些危言耸听的话,他才懒得出来完成相亲的任务。相亲这码子事情,在他这个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海龟”眼里,简直太可笑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已经到门口了,不信等下我让那个家伙听电话!”周杏火冒三丈地举着手机冲进咖啡店,直接把电话搁在了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耳边,吼道,“说话!”
“……说……说什么?”男人惊魂未定。
“随便,出声就成!”周杏气势汹汹。
“喂,您好……伯父,我是张立……喂,喂……”还没等他说完,电话的主人一把抢回电话:“喂,老爸,现在该放心了吧。就这样,挂了。”
“周小姐,你好,我……”眼镜男人腼腆地开口。
“什么都不用说,我来之前已经被逼从我爸那里参阅了你详尽的资料:包括生活照及艺术照各三张,连你幼儿园拿过几朵小红花都在上面有具体说明。”周杏端起面前的水就喝。
“我从伯父那里也知道了周小姐的一些情况。我们家境般配,学历也相当,应该可以作进一步的交往。”男人推了推眼镜。
“看来我的情况你还是掌握得不够,我老爸一定没告诉过你我最坚持的一个原则——不接受被安排的婚姻。所以,你请回吧。”周杏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你……你……你……”男人气得转身就走。
“等等。”
“怎么?”男人惊喜地转过头。
“你的眼镜戴歪了。”周杏恶作剧般吐了吐舌头,向这个倒霉的男人告别。
这一幕正巧落在了丁江波的眼里,他不觉笑出声来。
“江波,你还好吧?”坐在丁江波对面的女孩子以为是自己的妆容出了问题,赶紧掏出小镜子照了照。
“汪小姐,我们已经坐了三个小时,我送你回去吧。”丁江波站了起来。
“那下次什么时候再约?”女孩子问。
“恐怕没有下次了。”丁江波直截了当。
看着女孩子尴尬地离开,丁江波有一丝内疚,不过他实在是接受不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来到收银台准备结账时,见到周杏被保安围在那里。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位迷糊的小姐忘记带钱包了。
看在“同是天涯相亲人”的份上,丁江波替周杏把钱给付了。被“释放”的周杏直呼自己倒霉,理由是她只喝了店里免费的一杯开水而那个该死的相亲对象却喝了整整三杯最贵的蓝山咖啡,还直嘀咕明明记得妈妈说帮她放好钱包的。
丁江波笑得一塌糊涂,他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女孩子。周杏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救命恩人”是一个挺俊的年轻男人。临走前,她要了丁江波的电话,倒不是对他有了什么“非分之想”,而是她不喜欢欠人情,准备改天把钱还了。
周五的时候,丁江波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周杏要约他出来还钱,他心想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原本想推了算了,可是不知为什么还是不由自主地去赴了约。仍旧是约在那家咖啡店,不同的是这次他们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并且都是自愿前来。周杏把钱还了,看看时间还早,两人就聊了起来。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发现两人的共同点还真不少。都喜欢看电影、喜欢吃四川菜、喜欢穿休闲装……不喜欢收拾房间、不喜欢吃巧克力、不喜欢蓝颜色的衣服。更重要的是,不喜欢相亲。他们各自把家里的长辈如何苦苦相逼的种种感叹了一番,唏嘘过后,觉得真的是相见恨晚。如果说前一次见面他们还是陌生人的话,这次见面使他们的关系大大进了一步。
这以后的每个周末,丁江波和周杏都会相约出来聊个天喝个茶什么的。有一次回家,周妈妈神秘地朝女儿眨眨眼说:“杏杏,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啊?”
“什么跟什么啊!”周杏莫名其妙地红了脸。
“那刚才送你回来的是谁?”妈妈紧追不舍。
“哎呀,一个普通朋友,你烦不烦呐?”周杏赶紧躲进了自己房间。
躺在被窝里,周杏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妈妈的话一直在耳朵边上转。是啊,丁江波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什么角色呢?哥哥?不是。朋友?好像更亲一点。恋人?这个念头一跳出来,把她吓得够呛。算了,别想了。那晚的周杏足足数了一万九千只羊才把自己累睡着。
顶着两只夸张的黑眼圈,周杏决定暂时不见丁江波了,等自己理出个头绪来再说。此后一到周末她就找各种法子搪塞,一会是加班啦,一会又是朋友生日,最后连带小猫去宠物医院的借口都用上了。整整一个月,丁江波像掉了魂一般,心里空落落的。
这天,周杏正在公司开会,丁江波的电话打来了:“喂,是我,现在能出来吗?”
“今天又不是周末,我正开会呢。”周杏握电话的手有点抖。
“那等你开完,我来接你。”丁江波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就挂了电话。
坐在咖啡店里,丁江波闷了好一会才开口道:“能不能帮我个忙?”
“行啊。”周杏二话不说。
“你还不知道是什么忙呢?不怕被人卖了?”丁江波既好气又好笑。
“是你我怕什么呀?”周杏说完真想咬了自己的舌头。
丁江波说家里人给他下了最后通牒,一定要在一个月内带个未婚妻回家,否则家里就当没他这个儿子了。
“那可真是个麻烦的事情。”周杏知道这是丁家二老在逼这个不肯相亲的儿子就范。
“只有你能帮我渡过这个难关。”丁江波情急之下握住了周杏的手。
“我能帮你什么呢?”周杏抽回自己的手,心头像小鹿乱撞。
“很简单!装作是我的女朋友,陪我回家见爸爸妈妈。”丁江波真诚地看着她。周杏憋红了脸,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没想到丁家二老一见到这个准媳妇欢喜得不得了,一口一个小杏叫得好不亲热。丑媳妇见了公婆后也就习惯了,周杏开始隔三岔五地和丁江波一起回家报到。今天陪未来的婆婆逛个街,明天陪未来的公公下个棋,不知不觉地入了戏。
第5篇、爱情故事若真心以白菜的方式付出
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1.
通常,有两种姑娘可称为“致命的女人”。有种致命的女人是通杀型的,也有种致命的女人不是通杀型的。
一天早晨,在第三大道的公车上,贾斯汀挨着雪莉·莱斯特站着,几乎死蟹一只。这都是因为雪莉的嘴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张开着。雪莉在读车壁上的一则化妆品广告。在她读的时候,她的下巴也随之略微放松了。在雪莉张着嘴、双唇微启的那一小会儿里,她可能是全曼哈顿最有杀伤力的女人了。贾斯汀在她身上找到了治愈孤独的灵丹,这只巨大的孤独怪兽自他到纽约后一直潜伏在他内心周围。
以上是我给科利尔周刊写的小说的开头。我打算写一个温柔动人的言情故事。这样比较好,我觉得。这个世界需要“当男孩遇上女孩”这样的故事。但真要写它一个,很不幸,作者先要处理怎么让男孩遇上女孩。我写不下去了。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它合情合理。我没法让贾斯汀和雪莉按套路相遇。
2.
假设一:
很显然让贾斯汀俯身并真诚地说出这些话是不可能的:“请原谅。我太爱你了。你让我疯狂。我很清楚这点。我会用一生去爱你。我是一个印刷助理,每周能赚30美元。靠,我怎么那么喜欢你。你今晚有空吗?”
这个贾斯汀有够蠢的,但还算不上大傻蛋。这种人活在过去尚有可能,在今天肯定是绝迹的。你总不见得让读者咽下这种蹩脚货吧。毕竟,人家也是花了钱的。
当然,我也不能冷不丁地给霍根施拉格来一针滑头血清,说出如下这种戏剧台词:“请别误解我,小姐。我是杂志的插画家。这是我的名片。我这辈子从没有如此想描绘一个人,但我真的很想给你画幅速写。也许我们都能从中得益。我今晚能打电话给你吗?但愿越快越好。我希望我没有听起来太急不可耐。也许我真的有点,哈哈!”
啊,小伙子。以上这段话要伴随着一抹疲倦、但有点愉快、还有点冒失的微笑说出。要是贾斯汀能这么说话该多好啊。
也许你开始理解我要面对的问题了。
是的,真正的贾斯汀可能会这么说:“不好意思,你不是威尔玛(明星名字)吗?”
雪莉会冷淡地回答:“不是!”然后准备在车厢的另一侧找个不受干扰的立足点。
“这真奇了怪了,”贾斯汀会继续说道,“我刚才还暗自发誓你一定是威尔玛呢。有没有一点可能,你是从西雅图来的?”
“没有。”雪莉比前面更冷淡了。
“西雅图是我的故乡。很棒的小镇,西雅图。我是说那真是个很棒的小镇。我到这里——我是说纽约——才四年。我是个印刷助理。我叫贾斯汀。”
“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哎,凭这种开场白贾斯汀就别想了。他一没长相二没魅力,也没穿得体面点,好在这种情形下引起雪莉的兴趣。他全无机会。而且,像我之前说过的,要写一个绝妙的“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最好是让男孩主动出击。
3.
假设二:
也许贾斯汀会晕过去,并试图抓点什么来稳住自己:可能是雪莉的脚踝。他可能撕坏人家的长筒袜,没准还撕出一条漂亮的抽丝线。人们会给倒霉的贾斯汀腾出地方来,而他则会站起身来,嘟囔着:“我没事,谢谢!”接着,“啊,天哪!我太抱歉了,小姐。我把你的丝袜扯坏了。请一定让我赔。我现在手头现金不够,麻烦把你的地址留给我。”
雪莉不会给他地址。她只会变得又窘又结巴。“没事!”她会说,心里想他怎么不去死啊。不仅如此,这整个构思都很脱线。贾斯汀,一个西雅图小伙,做梦也不会想到去抓雪莉的脚踝。至少不是在第三大道的公车上。
更符合逻辑的可能是贾斯汀会铤而走险。至今仍有一些人愿意为爱铤而走险。也许贾斯汀是其中之一。他也许会夺过雪莉的手提包,奔向最近的车门。雪莉会尖叫。人们会听到她,并想起《边城英烈传》或其他什么。贾斯汀的溃逃,姑且这么说,终于被制止了。汽车停了下来。威尔逊巡警在现场问话:“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警官,这个男人想偷我的钱包。”
最后贾斯汀被拖进法庭。雪莉,自然,也要参加庭审。他们报上了各自的地址,因此贾斯汀得知了雪莉的神圣居所之所在。
在狱中,霍根施拉格给雪莉·莱斯特写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雪莉小姐:
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偷你的钱包的。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你。我只是想认识你。你有空的话能不能给我写信?这里非常孤独,我好爱你,但愿你有空的话能来看看我。
你的朋友贾斯汀
雪莉把这封信给她朋友都看了。他们说:“哈,这挺可爱的,雪莉。”雪莉同意在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一种可爱。所以雪莉给霍根施拉格回了封信:
亲爱的贾斯汀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来信,并为发生的一切感到抱歉。很遗憾事到如今我们也无能为力了,但想到这曲折的隐情我就很难过。还好,你的刑期不算长,很快就能出来了。祝好运。
你诚挚的雪莉
然后,收到回信的贾斯汀欣喜若狂、备受鼓舞,然后回信:
亲爱的雪莉小姐:
你不知道收到你的回信我有多么欢欣鼓舞。你一点也不用难过。这都是我的错,是我太疯狂了,因此你完全不用这么想。我们这里每周都能看一次电影,所以真的不算坏。我今年31岁,来自西雅图。我到纽约有4年了,只有在偶尔寂寞难耐的时候才会怀念那个小镇,真是个很棒的小镇。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即使算上西雅图的也是。我希望你能在哪个周六下午来看我,探视时间是两点到四点,我会付你火车票钱。
你的朋友贾斯汀
雪莉会照样把这封信给她的朋友都看一下。但她不会回这封了。
谁都看得出这个贾斯汀是个傻帽。归根结底就是这么回事。她已经回过一封了。要是她再回复这封愚蠢的信,那就真的要经年累月没完没了了。她对这个男人已然仁至义尽。
此时,狱中的贾斯汀正备受煎熬,即使他们每周能看一次电影。他的狱友是猎鸟和巴克,这两个男的住在里屋,他们觉得贾斯汀长得很像某个曾经背叛过他们的芝加哥小赤佬。他们已经确信那个鼠脸(注:老鼠rat也有叛徒之意)和贾斯汀是同一个人。
一天,十七名囚犯试图越狱。他们挟持了门卫的金发小孩,十七个大男人和一个金发小孩走出大门。十六个大男人和一个金发小孩安全地走了出去。一个高塔上的守卫自认为找到了将领头人一枪爆头的绝佳时机,但他打偏了,成功击中了跟在领头人后头哆哆嗦嗦的小个男人,一枪毙命。 那个小个男人正是贾斯汀。
第6篇、爱情故事你的错误我的爱
刚开学,枝头上的夏天依然没有要华丽转身离开的意思,反倒派了蝉这位艺术使者,天天在枝头上唱歌,对我来说这是一阵令人心慌的不知所措与烦恼。
我没有与任何人说话超过五句,而且基本上都是对方问我才回答。有人说我“惜字如金”,还如是云云地说一大通。某好心女生告诉我,我也只是微微地笑一下,什么都没有说,任凭她吃惊地看着我。
我只是努力地学习,上课认真举手发言,下了课也只呆在座位上,直直地望着同学们嬉笑打闹。放了学我便飞速回家,埋头写作业。一切结束后,随手翻一本书,看几行,却又没了兴趣,只好匆匆放回书架,粗粗洗漱完毕上床睡觉。
这是我进入初中后第一个星期的真实写照。因为我的孤僻,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近我。可我也不是一个糊涂的人。每当下课,当我一个人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真的尝到了孤独的滋味。孤独是一剂恶毒的甜美药剂,不喝,只是闻闻它,都会使人中毒。
正当我百无聊赖的时候,曦来了。她以决绝的姿态猛然冲破我的视线,华美地轰然而至,让刚开始并不快乐的我,终于在她的“威逼利诱”之下展开了笑容。
——拜托你啦,笑一个嘛!一个肉包子在路上饿了,于是走着走着就把自己吃了。这样的笑话,难道不好玩吗?给我一点面子吧……
——比萨斜塔?那里盛产比萨吗?(苦思冥想中……)
——薰,让我来与你一起搬吧!这么重的箱子,你身体又弱,还是让我分担一些。
——薰,我真的好喜欢你。从小到大,除了另外一个女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定了,Best friend!
曦,你太阳光了,阳光到与你站在一起,连作为你朋友的我,都觉得自豪!
不记得有多少次。放学过后,我总是与曦快乐地手牵着手,信步走向家附近的一座花园。嘻嘻哈哈一阵后,她总是挽着我的手在一片最美的花丛边坐下,以她最淳朴最爽朗的笑容面对着我,耐心倾听我没完没了地诉说这一天的倒霉事,然后认真地为我解答一切一切的不理解。让我总觉得这时候比我小的她成了姐姐,我反而成了不谙世事的小妹妹。
“薰,你要明白,生命中必定充满着一道一道的关卡。如果你永远都是以一种沮丧悲叹的心态来看待一切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与困扰。
“你是你自己。薰,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话,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行了。一直走下去,不要回头,也无法回头。
“薰,生活就是这样。努力把好舵,不要被生活所支配,这样才会成为生活的主人。你明白吗?
“不必谢我。我们是好朋友,不必见外。”
日子就这样平安无事、流水般幸福地过着。
不过,越美丽的东西,就越容易生出羁绊。就连曦也说过,宿命之神手里有无数根红线,它们紧紧地缠绕着世人的脖子。两人一根,只要他愿意,稍微动一根手指头,红线便立马勒住两人脖颈。窒息地痛,可无法挣脱开来,只能呻吟,直到两人下定决心将红线彻底剪断。
我与曦,自然也是现在被红线死死勒住的两个孩子。
夕阳未落的一个美丽傍晚,在教室出完黑板报,我拿起书包刚想回家,突然听到隔壁空荡荡的音乐室里隐隐约约传来怒斥,还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哭声。本来不想多管闲事,无意中猛然听到谈话中好似有我的名字,于是悄悄地靠近,小心翼翼地听着——
“曦,我一直把你当做好朋友,不管你有没有这么对待我,可是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去跟‘她’打得火热!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她,你还……”女生顿了顿,语气里全是恼火。
“不……晨,你相信我,我……只是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实验,说如果你能与班上最冷漠的同学结为好朋友,那就证明你的人缘一定很好。我瞄准了尹初薰,于是才接近她的,你千万别……”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结结巴巴地,最后一句再也说不下去了。
那个唤作“晨”的女生不做声了。
我定在原地。
所有给予我的关心与温暖,原来都是她的测试吗?
我不出声地笑,忧伤地大笑,平静地推开音乐室的门,从未想过后果,只知道一味地走下去,无论对错,永远都不回头去花时间慢慢后悔。我没有那个耐心。
里面的两个女生蓦地愣住了,尤其是满脸泪痕的曦。她那好看的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扭曲过。她错愕地瞪着我,而我则倨傲地望着她,嘴边的线条紧了又紧,成了一条遥远而苍白的直线。
随后,转身,没有哭,没有跑,只是这样平静地走,心痛。我不想知道背后的曦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只知道,多看她一秒,只会使我的心更痛,最后,爆裂。
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只有终日与我为伴的几本书籍供我钻研消遣。
外面的阳光亮得耀眼,可我却缩在冰冷的墙角,低着头看蚂蚁进进出出。
我现在痛恨早晨明媚的阳光,因为它是“曦”。
想到这个字,我本能地厌恶,使劲晃晃脑袋,拼命地想把这个字赶走。待到终于消失殆尽,我才满意地舒了一口气,继续望着蚂蚁做运动。
“我的手表到底跑哪里去啦!”曦的声音令人讨厌地响了起来,“究竟是谁,把我最心爱的手表放哪儿了!如果让我查到,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同学们开始唧唧喳喳地围在曦的身旁,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都带着怀疑的目光向每一个人的脸上扫射。曦无奈地站在那儿,眼泪都快出来了,似乎那块手表就是她的生命似的。
可热闹了好一阵子,也没揪出罪魁祸首。大家唧唧喳喳地来,唧唧喳喳地去,树倒鸟散,跑得倒很快,生怕别人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曦一个人孤单地立在她的座位旁边,那慌张焦急的表情,像极了一只掉队的雁儿,无可奈何地等待着同伴们来认领,却只得到它们决绝的背影。
这就是你该付出的代价!我恶狠狠地想着,心中竟然有一股快意。
她的双瞳突然愣愣地看向我,眼里迸出一道寒光,脸上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她急急地走向我,弯下腰低声俯在我的耳边,“是你吧?薰,我知道你依然对上次的事耿耿于怀,谁听了不会生气呢?可其实不是那样的!我只是……”
“想怎么样?”我冷笑,不耐烦地打断她急切的话语,“保护我吗?但我看来你只是在不停地欺骗我!没有人拿你的手表,谢谢,大小姐。就这样随便没有理由地怀疑一个人,你认为我会觉得这是在保护我吗?”我越说越恼火,一拍桌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发呆。我没有多想,也没有试图去观察她的神色。我就是大步地向前走着,决不给自己释怀的机会。
·1·
初相识,他把字写错了一个,害得她跑上讲台去纠正,他改过来,随后请她吃饭,说感谢,说要不就丢丑了;她不去,他又买了糖送到她寝室里,大家都吃了他的糖,含着糖果,冲他说“白白!”留他两个在寝室里“坐谈”。
“见多识广”的寝室长居然说,“把我们的小八妹交给你照顾啦。”那时候,一个寝室住了八姐妹。她的脸红了,他却乐成一朵牵牛花。
有一次,他们吵嘴了,他说,“早知道你是这么倔的一个丫头,当初就不该把那个字写错。”她一下子惊呆:“你蓄谋的,你有意的?!”
他笑了,“你以为呢,本大才子那么简单的字都写不对吗?”
“那我要是没看见呢,要是别人上去给你说呢?”她追问。
他更乐,“还不简单吗,我继续错啊,直到你这个傻子去告诉我啊。别人告诉了,我不给她买糖吃,不就得啦!”
“天啊,我生活在你的手段里。”她有点怒冲冲地了,“是不是其它什么什么———所有的,都是你设计的、‘算计’的?”
“不要污蔑,好不好?!”他说,“明明白白我的心,我的‘错误’全是我的爱啊!”
———这是一对小师弟小师妹的快乐传说,幸福着那一份初相遇的“曲有误,周郎顾”。
·2·
想那小乔,多么冰雪聪明的一个女子,“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那是怎样的曼妙美好,属于青春,属于初夏草莓一样的欣喜悦然。
我爱你,我不说,我手下的琴弦说了,它说的不是爱你,它说的是“弹错了,你听到无?”他听到了,也看到了她的心、她的缜密情怀。他也不说,他看过去、看过去,眼里含了花苞一样的语言。她弹琴,她不说,他听琴,他也不说,两颗心却全明了。明了了,会意了,是一种怎样的灵犀在心,在眼,清风明月都微笑了,那么安详,那么慈爱。
“小丫头,你弹错喽。”“就是要弹错哦!”怎样俏皮的语言,在说;怎样娇柔的清纯,在嗔。“曲有误,周郎顾”,那么淘气,那么可爱,那么多情。君有情,奴有意。目光交汇处,是怎样风荷轻舞;低眉颔首轻抚弦,是如何的牡丹颜色芍药清香。
谁在初恋里,把某的芳名掩映在一片深深的叙述里,只把一句没有想到的猜测,散作青鸟作试探,“怪我想象不丰富———”名字哪会跟想象力有关,分明,他早已知道她在掩耳盗铃,而她举的那根隐身草,他早已看得分明;她的隐身衣,他视若无睹———他看穿了!她的防线,本来就是“马其诺防线”———根本无用,她的人她的心,都在他心里,他眼里。谁是谁的如来,谁是谁的爱———无须问,毋要问,又何必询。
只知道,他把“打电话”的那“打”字划去———保护了她的女儿矜持,他换上的那一个“找”———给她的难为情让出突围的路口,他懂她是克服了女孩的骄傲和骄矜持重的,亦告诉她———我不揭穿了,只当你是“找”了一个我的电话号码了,没有“打”吧,哈哈,嘿嘿。
他亦是要说,阔宽呀,扩大呀,舒展开呀,这一份爱!他也没有直接明白的要求,他又有了一个笔误了———他把“宽阔”写成“阔宽”,然后,在两个字上面加上对钩,告诉她———这样才对呀,这样才是我要的呀……
一个有意的笔误,多么深的桃花潭水———你不需要克服女孩子的骄傲和矜持,他已经是你心中万绿丛中那点红。
·3·
一封信,那么短,却那么长;几句话,却有多少句子的意思,在里面。
末了,他署名,署日期,敞亮干净的一个名字,没有拖泥带水,蛇行逶迤的。亦如开头对她称呼,亦是只一个名字。干净的名字里,像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却什么都有。他的日期,都用春秋记事笔法了,年月日地签,还多一个“夜”字,夜字之外是夜色里的美丽,夜字之内,是一心的任你想象驰骋,随便你。
也有不随便的,她是他的傻丫头,他执拗地又加了三个字“星期六”。大学生活,这个时候是同学串老乡会、男男女女约会走动联络的时候。他要执拗地告诉她———我哪里也没有去,我就在这里给你写信,我就在这里想你了,你呢?
她会不会明白这一层意思,他不管了,无暇顾及了,他只要表白:我只跟你一个人约会。
·4·
年轻人的误会是天大的美丽。年轻人的美丽,是误会传递来的。爱有天意,你信与不信,它都在呢。
纵有“误会”,更有天意。曲已有误,我的弹奏,流露我的美丽,游弋你的风情;你的一顾,含了千娇百媚,泻出万丈情意。柔情似水,是我;豪情满怀,是你。
在你最好的时候,我爱过你;在我最好的年纪,你爱过我。爱过已好,爱有天意。
你去凌空摘星,我只守候一季小桃红,也是天意,爱有千年天意,你有万年情意,我有亿年等待。
来世,我还要在这个站台等你,只为收到你的“笔误”,我的一顾。我爱你,今生不回眸,来世凝睇处。花香如故,我的笔墨纸砚如故,你不要忘记来时路。我的容颜,是那错弹的一个弦音,你送来的目光,我以微笑如水,迎你,揣在心怀,无痕,却,处处是爱。
那场初恋似雪,纷纷扬扬,渗进你的世界每一个细节。
第7篇、爱情故事没有爱情不算计
滴血之恩,永身相许
我和程先生聊得正欢乐,王聪冲了进来,抓着我不顾青红皂白就往外拉:“小洁,能不能不要再背着我相亲了?”
我一脸好笑看着他:“难道让我每次相亲带上你?”
王聪点了点头:“我可以替你把关,看一看我的情敌们都长什么样。”
实在是被他的乐天精神所打败:“王聪,不能因为我借了你一次血你就一直这样阴魂不撒吧。”
“滴血之恩,永身相许。”他贼兮兮笑起来。
我叫严洁,今年二十五岁,和王聪做了七年同学。高中时因为好奇爱情长啥样而和王聪进行了三年的地下恋情,报完志愿的那天我和他分手:“我觉得大学里的帅哥应该更多,所以我要对男朋友进行更新换代了。”
王聪当场就哭了:“小洁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刚把志愿提交!”
我叉着腰问他:“这两者有联系么?”
他已经开始黛玉葬花了:“我报了你的学校!”
多大点事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别哭,姐带你装X带你飞。”
后来我才知道,王聪哭的真正原因是他可以填报一所更好的院校,只是为了当我的移动血库而一路追寻我的脚步。
防狼防虎防闺蜜
虽然和程先生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王聪搅得像黑芝麻糊,但在那浑浊的糊汤里,程先生还是火眼金睛看出我是黑芝麻中的女王,第二天迅速联系了我要求再一次约会。
其实我也看上了温文尔雅的程先生。比我大五岁,优秀医生。就在我答应后,小兰迫不及待给我来了电话:“洁洁啊,我这又发掘了一枚高富帅,恰好对方今晚有时间,你做好准备啊!”我还没说话,她已经掐断电话。高富帅的吸引力实在太大,我又投入到新一轮的害羞装纯中。
我早早就到了餐厅,不过那位高富帅足足晚来半个小时,我耐着性子,冲她温婉一笑。对方似乎很满意我的涵养,相谈甚欢。
眼看即将被我征服,王聪忽然又冲了出来,怎么把程先生也带来了?程先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但被王聪左右撺掇,还是英勇无比地质问我:“小洁你必须解释一下,今晚不是说好咱俩约会吗?”
高富帅毕竟久经风霜,他起身,耸耸肩:“严小姐先处理好眼前这堆状况吧。”
我顾不得愤怒的程先生,按下小兰的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鬼骂:“都说防狼防虎防闺蜜,这话真不假!”
事实证明女人在愤怒下的智商为零,在我喝下一大杯甜得发腻的芒果奶昔之后,发现茶餐厅里只剩下我和程先生两人。我居然还有脸继续问他:“王聪那乌龟崽子呢?”
我猜,她喜欢你
整件事一手策划的都是王聪,而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能忽悠程先生被他当炮灰使。他咬着牙签对我进行再教育:“看到没,这种智商的男人哪能配上我们冰雪聪明的小洁?”虽然我很喜欢后面那个形容词,但我还是杜绝了他对程先生下的定义:“我觉得这样善良的好男人世间难寻,他跟你去也说明他确实在乎我,所以我决定向他道歉。”
他没想到闹了这么久最后受益的竟是程先生,当下愁云惨淡。我捏了捏他皱起的包子脸:“乖啊,都说见色忘友这话一点也不差,你和你未来妹夫置气做什么?”
就在我准备向程先生妥协时,他却心有灵犀地给我先来了电话:“严小姐,昨晚是我误会你了,真不好意思。”我愣了。
“小兰都和我说啦,昨晚那个高富帅是她心仪的对象,但她想试一试他是不是外貌协会的,所以叫你去帮她试验一下。”小兰还真是一辈子的好闺蜜,昨晚我把对王聪的火都撒到她身上了,还能如此大气地出场为我调节!
“所以严小姐,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赔罪。”我爽快答应。
王聪一脸鄙夷,说:“明知道我喜欢你还三番五次给你介绍男朋友,我和她有仇么?”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猜,她喜欢你。”王聪好像是被踩到尾巴的肥老鼠:“严洁你能再恶俗一点吗?”
听小兰说,王聪最近迷上了去庙里拜菩萨。“他是去求大师做法让你和程分手,不过求了个下下签。”
我没心没肺地和程先生宣布这个普天同庆的好消息,程先生蹙眉问:“他就这么希望我们分手?”我哑口无言,却想起我和王聪在一起的那三年。
那时候我们只要一吵架,就会抛硬币决定分手还是复合,字朝上,分手,花朝上,复合。奇怪的是,每次都是花朝上,我怀疑王聪是不是做了手脚,可是每次抛掷的都是不一样的硬币,渐渐我便觉得我和王聪在一起那是顺应天理。可是现在我还是和他分开了,菩萨既没有来找我,也没有找过他。如今菩萨给了新的指示,那不是要我心无旁骛和程先生在一起?
做我粉丝那四年
转眼我和程先生相处已有半年时间。人一旦幸福就想把满足感抛给全社会,于是我开始托人给王聪介绍对象。先是找了小兰,但那鬼丫头居然推脱忙,我只得悻悻作罢,最后我想到了程先生。
“你们医院漂亮护士不少吧,给我们小聪聪找个女朋友呗。”第二天,程先生就把整个医院适龄小护士的资料拿给我看。精挑细选下来,我都觉得貌美如花,王聪一定会对我感激涕零的!
那天我跑去他公司,他在开会。与程先生交往这段时间,我几乎没再来过他的办公室了。可这里的陈设依然没有变化,整个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有我的照片,还有我送给他的小礼物。
想起高一那个早晨,我贫血晕倒在课堂上,早就喜欢我的他当场就背起我上了医院,他觉得,唯一能拉进我们彼此间的距离唯有共同的血型。
我们都是熊猫血,几亿人中的RH阴型血。他曾经无数次想要和我套近乎,我都嗤之以鼻,直到他说他是熊猫血时,我才如获珍宝。爱情的伊始并不是喜欢,而是因为共有的血型。
那次我贫血,他毫不犹豫给我输了血,傻乎乎笑了起来:“小洁,从今天起我们终于鲜血交融了!”如今回忆起,满满的竟然都是他对我的付出,而我呢?不是没有喜欢,高考填报志愿之时,我曾偷看过他的志愿表,当看到他填报的和我一所学校时,我除了感动还有不安,因为我比他低了整整三十分!所以我找了一个最蹩脚的方式:分手。
第8篇、爱情故事两毛钱
从山顶往下走,高天顺望着悬崖下面的村子,又有了那种高高在上、坐观芸芸众生的感觉,尽管现在他的衣服兜里所有的财产只有现金两毛钱。他要用这仅有的两毛钱去给老婆庆祝生日。这两毛钱是上次发了工钱以后剩下的,算下来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给过工钱了。山顶上的这么两排房子、一片林子,也没有什么效益,让人家拿什么给咱钱啊。再说了,自己现在有吃有喝,钱有什么用?不过,等他进了村,站到了小铺里,这个想法就受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两毛钱能买什么呢?买上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她在小学里教课,这些东西都有啊。那就买两根针?针,家里肯定已经有了。要不就买上两个系辫子的皮筋儿?可她不是留上短发了嘛。天顺低着头从铺子里出来,慢慢地向家里走。
一个卖梨糖的人迎面走了过来。梨糖。小小的,圆圆的,软软的,表面上有一层朦胧的雾状,咬起来很甜。五分钱一块。还了还价钱,两毛钱就买了六块。没有纸,也没有塑料袋。这小孩子吃的东西,一般都是买一两块,马上就吃的。
像天顺这样一下买了两毛钱的,只能用手托着走了。为了保险,天顺是用双手托着的,眼睛也一刻不离地紧盯着手心,小步快行,喘息声突然被放大了,他有了一种在山顶上干活儿的时候才有的幸福的感觉。他用眼角和记忆寻找着前进的路。满是尘土的裤脚儿和肩膀在这样小心翼翼的动作_之中充当了衬托的角色,仿佛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圣徒正托着什么刚刚从天国诞生的神灵。这个神圣的姿势一直保持到了家门口。困难来了:钥匙在他的兜里。而要拿钥匙就要腾出一只手,要腾出一只手这六块梨糖就得先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里,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里就有可能掉到地上,掉到地上就脏了,脏了就不能要了,不能要了,给妻子的礼物就少了。少了什么也不能少了给妻子的礼物。
天顺就这样站在了门口,脑门儿上的汗水慢慢遮住了他的眼睛。天顺知道,汗出到这种程度的时候,手心里就该也有汗了。哪儿出汗手心里也不要出,那梨糖可是遇到水就化的软东西。刻不容缓,天顺一张嘴把右手手心里的两块梨糖轻轻地咬了起来。为了防止温度过高,他的嘴唇要尽量向外张开,尽量不接触到梨糖。不过,那梨糖腻腻的甜味还是无法拒绝地渗透到了他的齿龈上,急得他两眼冒火。他把右手里剩下的一块倒到了左手里,左手里加了这一块以后就没有地方了,再放一块的地方也没有了。天顺顾不上赞叹自己的英明,腾出来的手迅速地伸到裤兜儿里,把钥匙拽了出来。
他以这样奇怪的姿势冲进院子,冲进屋子。如释重负地将嘴里的和左手里的梨糖都放在用右手从橱子里抽出。来的一个大碗里。又把碗稳稳地放到了桌子上以后,就一屁股坐到了炕上,双手无力地擦着汗水,听着自己的呼吸逐渐平稳了下来。渐渐地,炕上有了妻子身上那种特别的香味,天顺使劲地吸了几口,脸上不由地有了笑意。
已经是下午了,妻子又去上课了,他一个人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家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转到第三个圈的时候,他想出了装饰一下自己给妻子的礼物的方法。他顺利地找到了线团,掐断一截儿来,纫上针,一个一个地把碗里的梨糖穿了起来。那两块在嘴里叼过的梨糖稍微有些变形,他把它们穿在了最下面,好的在上面好看一些吧。但是他又觉着不能欺骗,不能有欺骗的思想,更不能有欺骗的行为,何况是对自己的妻子。于是他就又把线抽了出来,把那两块有点变形的梨糖穿在了最上面。穿好以后打了活结,他把梨糖,现在是梨糖串儿——挂到了靠着桌子的正墙上,又翻出一小截儿铅笔来。竖着写了一张纸条:祝妻子陈淑萍生日快乐!找不到糨糊,琢磨了琢磨,他把纸片的顶部按进了挂梨糖的那颗钉子,就形成了一个很郑重其事的有贺词有实物的礼物。
天顺向后退了几步,端详了端详。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他站到门口,回过身来,闭上眼,使劲地吸了吸屋子里弥漫着的那种熟悉而美好的味道,睁开眼看了看桌子上面的墙上挂着的礼物,走了出去。站在台阶上,他抬头看了看那已经挂满紫花的泡桐树树梢上面的山,妻子以前跟他说过,她总是站在这个位置上看山顶、看自己的。想到这里的时候,天顺身上闪过一阵早晨在山顶上锄地的时候在手上曾经有过的那种阻力很适当的震颤的感觉,那种柔软而有力的耕耘的感觉唤醒了什么,使天顺犹豫了一下。为了克服自己的犹豫,他选择了不再思考,选择了迈着大步走出院子,锁上门,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下山就没有跟人家请假,正是香椿季节,万一山上有了什么问题,那我高天顺还咋有脸住在上面!他出了村子,大步地走进了深深的浮土里,一路上趟起了一溜儿高高的尘土。高高的尘土追着天顺,天顺回回头,脚底下就越来越快,直到一个没有土的小坡上,他才喘息着停了下来。
他望着那尘土后面已经掉在下面的村庄,一任尘土毫无遮拦地追上了自己,尘土钻进了脖子,尘土打上了他汗津津的脸。尘埃落定,泥人一样的高天顺站在小坡上,一动不动,脸上出现了一道一道像是泪水的痕迹。
第9篇、爱情故事赴约
四十二岁的陈女士万万没有想到,偶尔和朋友去了一趟县城的歌舞厅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士的几次电话,电话里说,他想请陈女士出来吃个饭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意思是想单独和陈女士见个面。
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的陈女士接到电话的那一刻,着实激动了好一阵子。离婚十余年了,她很不容易。光单位里的那些人看她的那眼光就让她喘不过气来:有嘲笑的、幸灾乐祸的、怀疑的、轻视的、同情的,各式各样的眼光剑一般的朝她射过来,好像离了婚的女人永远是另类,永远是被人嘲笑的对象。甚至有些不怀好意的男同事借口今天帮她提个煤气罐,明天又想帮她拉个电线什么的。当然,同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做个好事是应该的,但好事做完了总不能赖着不走吧。难道他们就不明白“离婚女人门前是非多”这道理吗?一次,一位同事帮她拉好了电线,陈女士就泡了壶茶请他喝,结果那壶茶他整整喝了三个钟头还丝毫没有想离开的意思,最后还是陈女士悄悄的拨通了他老婆的电话,见老婆来了,男同事连招呼都不打就溜了。好在陈女士还有一个宝贝女儿,今年刚满十八岁,在县城读的高中,一到周末总会回家陪妈妈。
陈女士最终吞吞吐吐的把那男士打电话约她见面的事告诉了女儿。“那就见面呗!”想不到女儿如此干脆,如此通情达理,陈女士多少有点欣慰。女儿到底长大了,懂得大人的心事了!
接下来的那几天,陈女士做了见面前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美容!她从没有进过美容院,听女同事说,美容可不便宜。她舍不得花那钱,就是平时吃的用的她都很节省,她要留给宝贝女儿上大学的花销。
从美容院出来,她还逛了一回商场,买了一套电视上女孩子经常穿的那种衣服。她觉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忐忑不安的照着打来的电话,主动约了那男的在周六晚上见面,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脸就红到了耳根。
在激动和不安中,周六在陈女士的期待中幸福地来临了。为安全起见,陈女士特意让宝贝女儿陪她会会那“梦中情人”,帮助她参考参考女儿未来的爸爸,同时也好有个照应。临出门前,陈女士激动地站在镜子前端详了一下自己,“太阳出来啰哎喜洋洋……”她情不自禁的哼了起来。
在一个环境优雅的餐厅里,陈女士终于见到了电话里的那男人——
可令陈女士更想不到的是,那男士看上的根本不是她!而是她那宝贝女儿!原来那男的是女儿的同班同学!他总想要女儿的电话号码,可女儿没有电话呀。今年春节时,女儿借妈妈的手机给班主任发了个短信拜个年,那男的就从班主任那里得到了陈女士的电话号码……
第10篇、爱情故事彩礼
玉玲和皓明天就去订亲,皓的母亲再也耐不住心性了,“老头子,你说玲儿家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怎么到现在还没把彩礼的单子送过来”?
“皓他妈,你就别想得太多,咱们把钱准备好,明天等孩子领了那个“红本本”,爱买什么买什么,一辈子就一回,由他们吧”。
“可我总放心不下,总得为孩子们准备点什么,你说玉玲这孩子要点什么贵重物品呢”?
“听人说,现在结婚时兴要“三金”
“三金”?皓妈不解地问
“就是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连这都不懂。”
老两口正拌着嘴,小女儿一步闯进来。
“爸妈,如今时兴的嫁妆是,脚下冒烟,冬暖夏凉?”两位老人不懈地问,“爸妈,这脚下冒烟就是女式摩托车,冬暖夏凉就是带空调的楼房,而自由通话嘛,就是无绳电话,懂了吧?”
“疯丫头,你说了些啥,他爸,去问问儿子,”正说着,皓一步闯了进来。
“爸妈,你们说的我都听见了,玉玲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复杂,他让我订亲时只送他一件珍贵的礼物,而且等到订婚那天公布,现在对我也保密呢。”
“现在人哪有那么傻的,不可能不要东西,爸妈,您就多准备银子吧!”小女儿又讲起他的人生哲理。
第二天,玉玲和皓高高兴兴拿着一个“红本本”回来了,怎么了,钱不够,怎么啥都没买呢?
皓妈嘴上埋怨着,心里忐忑不安地望着儿子。再看玉玲脸上挂满红云,紧拉着皓的胳臂,悄声问:“你都告诉爸妈了?”皓点点头。
“爸妈,我要皓送我的那件礼物,有钱是买不来的。”
“什么?”皓父母相视一望,而后,急切地看着未来儿媳,
“爸妈,我的彩礼就是这个。”说着玉玲用手举起那个红本本。
皓妹一把夺过那个红本本,翻开一看,连上由阴转晴,透露出一阵惊喜,拉着玉玲的胳臂,“你真是我的好嫂子”。皓爸接过红本本一看,是“大棚蔬菜种植能手”获奖证书。
第11篇、爱情故事不要放弃!生命悬崖上有初恋情人来携手
重庆女孩的生命已进入倒计时,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和曾经深爱过的初恋男友见上一面。然而此中有着太多的纠葛和误会,她的愿望能实现吗?初恋男友又会作出如何选择?她的人生会有奇迹发生吗?
青葱岁月开出了最残忍的一朵花
2011年3月8日,当所有妇女同胞都在开开心心过节日时,姜丽华却再一次接到医院发出的病危通知书——血液穿刺结果显示:她体内已没有红细胞和粒细胞,已经治无可治。
望着窗外稀薄的阳光,姜丽华的眼前有些发晕,她扶着墙,拖着毫无生气的步子,走到窗边。窗外的大树已经迎着暖春吐出了新芽,嫩绿的一片,生机盎然。在这生命已迈向倒计时的时候,她最想见的是曾经深爱过的初恋男友晓晨,他现在过得还好吗?她把思绪拉回了12年前……
1999年,身为高中同学的姜丽华和晓晨,同时从忠县考入重庆工商大学,并成为同班同学。晓晨阳光帅气,性格开朗,作为班上的生活委员,对既是同乡又是同学的姜丽华照顾有加。
互相的关心和照顾,让姜丽华和晓晨暗生情愫,只是都迟迟没有开口向对方表白。懵懂青涩的情愫持续了2年,终于,晓晨向姜丽华吐露出自己心中的爱慕,还送了她一个银色的CD机。生性羞涩而敏感的姜丽华却没有接受晓晨的示爱,她总觉得,未来还很长,现在在一起并不合时宜。
时间就在姜丽华和晓晨不温不火的情感中飞逝。青春靓丽的姜丽华,犹如一朵清丽的百合,纯洁高雅,然而,谁都没有想到,一场无情的打击正在向这个如花的生命靠拢——一年一度的体检,姜丽华突然被查出患上了再生性障碍贫血。患上这种疾病的人,自身失去了造血功能,需要通过输血来延长自己的生命。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姜丽华当时就懵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眼泪泉涌般止不住地往下流。那一天,晓晨给她打了很多个电话,她一个也没有接。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与命运对她的宣判苦苦抵抗。室友们上过晚自习回寝室,打开灯见坐在地上满脸泪水的姜丽华,都焦急地问她怎么了。姜丽华这才清醒过来,她摇摇头,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出去。这时,一个室友拉住她,关切地问道:“丽华,你到底怎么了?今天晓晨找了你一天,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你要是没事的话,就给他回个电话,别让他担心。”听完室友的话,姜丽华轻轻地说了句“好”,便转身走了。在学校的操场,晓晨得知了姜丽华犯病的事实,突然觉得天旋地转。偌大的一个操场,那些在上面奔跑、嬉笑,抑或是坐着谈天说地的人,都显得那么幸福,只有姜丽华和晓晨,心里的悲伤已经蔓延成河。晓晨第一次有那么大的胆子,他一把拉着姜丽华的手,然后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说:“丽华,没事,我会一直陪着你。”那声音,柔和得可以把整个世界都融化掉。姜丽华沉默着,趴在晓晨的肩上,眼泪无声地流。
第二天,姜丽华请了假,住进了医院。住院的日子,晓晨每天都会去看她,有时为了给姜丽华惊喜,晓晨会带上自己在花店精挑细选的玫瑰,变魔术似地变给姜丽华。那时的姜丽华,眸子里全是幸福的神采。偶尔伤怀时,晓晨会温柔地为姜丽华抹去眼角的泪水,紧紧地抓着她的手,给她唱情歌,直到她露出最舒心的笑容。
经过治疗,姜丽华的病情暂时得到了控制,她一心想着回学校继续上课。所有人都扭不过她,只好由着她。出院返回学校的时候,晓晨在校园里的广播台点了一首《明明白白我的心》给姜丽华。一走进校园,姜丽华就听到广播里传出的悠扬旋律,“你有一双温柔的眼睛,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你会明白我的心……”那一刻,幸福的感觉溢满了姜丽华的整颗心。
能在校读书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病后的姜丽华尤其脆弱,除了心疼,晓晨对姜丽华的爱意也在剧增。而姜丽华对晓晨,有的是大把大把的爱和思念。晓晨的好,姜丽华的眼里看到了,心里也感受到了。只是,自己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而晓晨却是如此优秀的一个男孩。所有的一切都还岌岌可危的时候,爱情到来了,但姜丽华不敢接受。也许在不远的未来,两人就是咫尺天涯。
爱情拆散,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2003的夏天,毕业生们都拖着行李,恋恋不舍地与老师同学告别,告别这段青葱岁月。燥热的空气里有微微的湿度,就像姜丽华的心,有道不出的难受。她把晓晨拉到一边,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你去哪,我就去哪!”晓晨的话满是真诚。
“别傻了,你不是一直想去深圳吗?我想回家,爸爸妈妈给我找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我觉得还不错,呆在爸爸妈妈身边我也很安心。”说话的时候,姜丽华故意把头扬得高高的,就像在炫耀自己以后可以衣食无忧。片刻之后,她又接着说:“说白了,我们以后应该没什么交集了,我们只能是最普通的朋友。”
姜丽华的决绝,让晓晨无话可说。他盯着姜丽华,看着她一脸的兴高采烈,突然意识到:也许她,从来就没爱过自己。“好了,我要走了,以后联系,我爸爸妈妈应该来接我了。”说完这句话,姜丽华便转身潇洒地走了。
原地,只有晓晨一个人在傻傻地发愣,他仿佛听到心掉在地上碎了的声音。想到姜丽华对他一直若即若离,他发现对姜丽华来说,自己并没有多重要。他望着姜丽华已经远去的背影,有些怨恨。只是他不知道,姜丽华转身后的泪流满面承载了对他深深的爱。
就这样,姜丽华跟着爸爸妈妈回到了忠县老家。在忠县,姜丽华并没有当教师,那是骗晓晨的,她在一个小单位做一个小文员,做做整理资料之类的轻松的活儿。每一天,姜丽华都要吃大把大把的药。工作和生活都非常平静,只有在思念晓晨时,她才会在内心惊起不小的波澜。
晓晨真的去了深圳,那个他梦想已久的城市。在那里,他设计了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美丽蓝图。他曾经希望在他设计的未来里,有姜丽华的陪伴,只是姜丽华却从没许他一个承诺。就在去深圳不久前,他发现姜丽华换了号,删了他的QQ。因为年轻,让晓晨没有细想这一切的缘由,他固执地认为,姜丽华抛弃了和他的一切情分。
身体的每况愈下,让姜丽华越来越脆弱憔悴。一天,她就在小区外买酱油,却在回来的路上,晕倒在小区的花坛旁。当她睁开眼时,看到的是妈妈满是焦急的脸,她坐起身来,疑惑地问:“妈,我怎么了?”听到女儿这么一问,妈妈没忍住,放声大哭起来。
姜丽华知道,晕倒对于一个生重病、生命随时可以结束的人意味着什么。爸爸妈妈安排她不要去上班了,就在家里静养,偶尔可以给妹妹带带孩子。姜丽华平静地接受了。
在姜丽华房间的一个盒子里,有一个银色的CD机,那个CD机看上去已经有些旧了,但保存得非常好。姜丽华每天都会拿在手上细细地看一遍,却从来不打开听。每一次,看着CD机,姜丽华的眼眶都会泛红。那是晓晨送她的。好喜欢听《明明白白我的心》那悠扬的旋律。那个时候的青春虽然是涩涩的,却有着斑斓的色彩。
现在的姜丽华躺在病床上,望着头顶苍白的天花板,冰冷的液体从小小的针管注入她的体内,她没有任何感觉。片刻之后,她伸出手,吃力地将病床边的盒子打开,从包里拿出那个她一直不敢打开的CD机,按下按钮,把耳机塞在耳朵里。当《明明白白我的心》的音乐响起时,她的心猛地颤动了一下。
晓晨他还好吗?此刻,姜丽华对晓晨的思念就如潮涌般猛烈地袭来。她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没电为止。姜丽华坐在电脑前,颤抖着手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她记在心里滚瓜烂熟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却没有发现晓晨的任何动向。那一次,姜丽华在空间上写了一篇日志——《最后一次缅怀逝去的爱情》。
第12篇、爱情故事爱上我的青梅竹马
我和老黄从小在一起长大,死缠烂打。他小学二年级曾经尿过裤子,这件事我知道得一清二楚,因为我是他的同桌。从他10岁时我就叫他老黄,因为他长得老相,人又调皮,比如在女老师的抽屉里放个死老鼠什么的。但我不怕他,因为我也把死老鼠放在他的桌子里,所以,他总是说:“小南,你真不错。”
考中学时我们分开了,我上了一中,他去了八中。路上见面后他说:“小南,你想我吗?”我说:“我想你的巧克力。”“好吧好吧”老黄说:“我努力好了,等考高中我和你都去一中,那时我还给你偷巧克力吃。”
三年后他果然没有食言,我们重新又分在一个班里“眉来眼去”了。于是同学们说我们早恋,老师叫了我们去,听到早恋我们笑得抬不起头,老黄说:“天啊,因为我尿过裤子的事只有她知道。我是怕她说出去,所以才一直贿赂她。”老师问我:“安小南,你对黄易有好感吗?”我说:“算了吧,你看他长得像一头蒜一样,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他?我喜欢的是郭富城那样的帅哥。”老师说:“这我就放心了。”
从此我们反目为仇,三年谁也没理谁。我再也没吃过他的巧克力。考大学时我跑到北京,没想到报到第一天又遇上他,我说:“我怎么就在劫难逃了?谁让你跟我考一个学校?”而老黄振振有词:“是不是你看上我才和我一个学校?”
我差点气晕,第一学期迅速和一个山东人谈恋爱。然后带到老黄面前说:“我男朋友,帅不帅?”林苠的确很帅。老黄说:“男人要那么帅有什么用,无非是花花公子。我看你是遇人不淑,失恋了不要找我哭啊。”“我怎么会失恋呢?林苠和我海誓山盟。”
但我半年后真的失恋了。老黄跑过来安慰说:“土豆,你最不适合嫁给帅哥,否则就会万劫不复。”土豆是他给我起的外号。为了安慰我,他带我去吃炸酱面。我吃了一碗又一碗,然后才悲伤地说:“你说,我哪里不好?为什么林苠又去追求校花了?”
老黄说:“你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为你没有真心爱上他,所以,他才会走的。”我说:“那我爱谁?”“你真不知道?”老黄拉过我的手说:“那我告诉你,你爱我。”我猛弹他脑门一下说:“你别来捣乱了,你最好快点从我眼前消失。”
但是他不消失,我再交男朋友,他又出来捣乱。他说我又馋又懒,还说我从小就好逸恶劳。他这一番游说总是把人给吓跑,我怒向胆边生说:“老黄今天有我没你,有你没我。你要是再坏我的好事我跟你没完!别以为我会爱上你,你看看你,一米七的身高,还戴个小破眼镜装徐志摩。还有,你还爱吃大蒜。我凭什么爱上你,快点离开我这朵鲜花吧,牛粪!”
老黄并不恼,他说:“你不是学化学的吗?你应该知道一个道理啊?鲜花插在牛粪上才会长得生机勃勃啊!”
毕业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单身,然后很快成了北漂一族。周末他常常跑来看我,好像我娘家哥哥一样。公司有男同事追我,我几乎是炫耀地把人带到老黄面前说:“这是魏春天,北大才子。”
老黄说:“你傻啊,他早晚会出国,你就好像个小寡妇似的等着他啊。还是嫁了我吧,我做炸酱面给你吃。”“吃吃吃,我说你除了吃还知道什么?瞧你那破公司。”老黄在一家快解散的电脑公司做事,他说早晚有一天他会有自己的公司。
我不信。他二年级还尿裤子的主怎么会有自己的公司?但有一件事被他言中,魏春天半年之后去了美国。走之前他温柔地对我说:“亲爱的,我会回来的。”鬼才相信他的话,我把手里的可乐一饮而尽说:“去当假洋鬼子吧,我对当美国公民没有兴趣,再见。”
最后的自尊我还是要的,只是为什么,我一次次爱一次次伤?老黄的解释是:“土豆,那是你没找到真爱。真正爱你的人,不会伤你。”
我有些气急败坏地说:“你不是说你吧?”那时老黄的公司已开起来的,并且小有起色。他开着富康,车里坐着他的女秘书。我竟然有些酸酸的。然后自我安慰:“哼,有什么了不起,老黄,那是我不要的!”
终于有一天,他带一绝色美女来到我的小巢。老黄指着我说:“这是我娘家妹妹。”然后指着那个美女:“土豆,这个嫂子你可看得上?”我做菜放了至少半斤盐,美女说:“呵呵,小姑做菜真好吃。”我气得要死。送他们下楼时,老黄回过头来说:“如果你满意,半个月后我送请帖来。以后,你就是我娘家妹妹。”
回到屋里,我看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像是人家吃剩下的爱情。然后再看看镜子中的自己:二十五岁不年轻了。忽然有一天,他要成为别人的老公,为什么,我会心如刀割?
趴在床上,泪湿了枕头,难道我爱老黄?不不,怎么会?这么多年他一直在我身边,看我上演一幕幕爱情悲喜剧。一直是我演,为什么等到他上演我会如此心痛?何况他身边的姑娘是绝色倾城的佳人啊。
手机响了,是老黄发来的短信:土豆,祝福我的爱情吧,希望这次我能成功。我气得眼泪直流,他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回了短信,用一首词表明我此刻的心境: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滴春衫透。我没想到,自己这么在乎这个长得像大蒜的人。
半个月后,老黄果然送来请帖。他递给我时说:“土豆,我终于决定结束单身生活结婚了,祝福我吧。”“不”我说“我不祝福你,因为我不允许你娶别人,我要让你娶我。老黄,为什么我恋爱一次次失败,因为我心中始终有一个影子,那就是你。所以,我不能放过你,我不让你结婚。”“但是请帖都发出去了啊。”老黄居然笑着说。他还有脸笑,他把自己的爱情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
我把请帖抢过来,然后准备撕掉。“别撕别撕,你先看一下吗?”
我打开请帖,呆住了。里面是一张发了黄的黑白照片,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在一起笑着。那是一张合成的照片,用的是我和老黄十六岁时的照片。然后下面并排着的,是我和老黄的名字。
我的眼泪,终于控制不住地落了下来。这个坏家伙,他又骗了我。
“是啊!”老黄说:“我不花钱雇个人和我来演戏,永远试不出你的真心。如果这次你还不在乎我,也许我就真的死心了。没想到这最后一搏我成功了!你说,你是不是应该祝贺我奖励我一下?”
我几乎是撒着娇问:“老黄,你要什么奖励?”他指了指自己的唇,我凑上去,然后哇地跑开:“老黄,你吃了大蒜!”
第13篇、爱情故事爱的习惯
爹跟娘认识的时候,他们将约会地点固定在一个地方。娘对爹说:“你想见我的话,最好提前一个小时来,如果哪天你迟到一秒钟的话,我就是别人的新娘了。”有一次,娘看错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了约会地点,爹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娘说:“你真傻,我要是一秒钟也不允许你迟到,还用得着来与你约会吗?”爹傻笑着说:“习惯了。”
娘怕黑,不敢走夜路,晚上也要开着灯才能入睡。娘对爹说:“我最怕停电了,你要在家里的每一间屋子里都放上蜡烛,这样停电的时候就能马上点燃蜡烛,我就不那么害怕了。”后来,爹买了一台小型家用发电机。有一次停电,爹启动发电机后,家里的灯马上就亮了,爹到屋子里转了一圈,说声“糟了”,就急急忙忙开门要出去。娘问他:“什么‘糟了’?你要到哪儿去?”爹说:“家里的蜡烛没了,我去买蜡烛。”娘说:“你真傻,有了发电机,还要蜡烛干什么?家里的蜡烛我都收起来了。”爹傻笑着说:“习惯了。”
娘记性不好,需要用的东西总记不清放在哪儿,爹就把家里的常用小工具固定放在一个地方。比如娘做针线活用的剪刀,爹就放在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每次娘做完活儿,爹就把剪刀放到抽屉里去,娘下次要用剪刀了,直接就去抽屉里拿。有一次,爹跟娘去一个亲戚家做客,一进门,爹就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把剪刀,爹立刻拿起剪刀,径直向里屋走去。娘笑得差点岔了气,说:“你快回来,这又不是在咱家。”爹止住脚步,回头笑着说:“习惯了。”
娘劳累了大半生,腰肌劳损得厉害。爹每晚睡觉前都要把帕子浸泡在热水里,然后捞起来拧成半湿时,敷盖在娘的腰部,再用手在娘有痛感的地方来回地轻揉着。有一天,爹正为娘揉着的时候,娘突然就哭了,说:“老头子,我的腰肌劳损其实早就好了,我只是习惯了享受你这份温暖的爱意。”爹说:“习惯了就好,我就怕你不习惯。”
第14篇、爱情故事地老天荒,等来的爱情永远不古
2001年底,在黑龙江省密山市某镇的一个小山村,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婚礼。说它特殊不是因为结婚的男女青年有什么不同,而是婚礼背后,男青年对爱情忠贞不渝的追求和走过的凄婉爱情之路。这一刻,我仿佛又看见那没有赞歌的爱情,以及掩映在爱情之后的忠贞和感动
一
那是10年前的事了,如今想起,张金玉的唇边依然飘散着余香,以及青梅临窗的美丽。张金玉心中的青梅叫张燕凤,是和张金玉同住张家村的姑娘。从小,两人青梅竹马,常常在一起玩耍,过家家。金玉扮丈夫,燕凤扮妻子。看着小大人般的模样,有老人开玩笑地说:金玉长大了,娶燕凤当婆娘吧!一句话,说得两个孩子小脸绯红,而看热闹的大人们则露出开怀的笑脸。
那时,金玉与燕凤在山东老家就读于同一个小学,又是同桌,不论是在一起玩耍,还是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小金玉都表现出小小男子汉的劲头,对燕凤非常照顾。那时的张燕凤是学校的一枝花,长得虽然俏丽无比,却是有名的假小子。所以每每金玉下河摸鱼,上山打鸟,她都会缠着一起去。虽然小燕凤跟金玉整天耳鬓厮磨,非常要好,但她并没想得太多,倒是姑娘的天真,姑娘的美丽,拨动了小金玉的心弦。他内心里暗暗发誓,将来定要娶燕凤为妻。
金玉是厚道的孩子,天资聪慧,但过于腼腆害羞,这也成了燕凤拿他寻开心的借口。
一次,燕凤说:金玉哥,你天生一副窝囊样,将来娶媳妇,让她一天揍你八遍,改改你这十杠子压不出一个屁的毛病。
金玉误以为燕凤是向他暗示什么,于是装憨地摸着后脑勺,说道:谁让咱愿意哪!
一个没心没肺,一个误打误撞;一个笑得开心,一个笑得心醉。不同心境,但落到心底都是甜的。
初中毕业,燕凤没考上高中,金玉虽然学习不错,但由于家境不好,也只有放弃读高中的愿望。两人同时回到了张家村。在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劳动中,挥洒他们的汁水\他们的热血。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金玉的父母想要给儿子找婆娘时,钟情的金玉闷声闷气地说出了燕凤两个字。
但面对媒婆的提亲,燕凤小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似的,一串银.铃般笑声过后,是一连说出的三个不行!
做哥哥还中,做那个有点有点
燕凤笑岔了气。
说句心里话,不是燕风不喜欢金玉,而是她更喜欢能说会道办事洒脱的小伙子。跟了金玉,就意味着自己一生将永远与齐鲁农村为伍。一生难有走出山沟、过上城里人生活的希望。
燕风的回绝,对于金玉无异于十二磅重型炸弹炸在心里。他旋即呆住了,没想到俩小无猜青梅竹马的燕凤,心里装的竟不是自己,泪水顺颊滑落。
金玉病了,这一病就是一星期。每每临窗看见燕凤从窗前走过,他内心都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心口,好痛好痛!他无法面对燕凤,无法再听她银铃般的笑声和清泉润心的歌曲,因为每每看到和听到这令人心颤的声音,他都会不由自主泪湿前襟。于是老实厚道不善言语的张金玉选择的是逃避,跟随舅舅离开山东老家,去了密山的一个小山村。
临别之际,金玉写了一首小诗:
轻轻地
走过
是你的脚步 还有那动心的笑
在弯弯的山路 在潺潺的河边
你还记得
哥哥打的小鸟 还有河里的小虾
轻轻地
再走过
是哥哥的泪眼 还有一串串无法
回头的脚步
别了,大山
别了,小河
别了,我那长在梦里的你
诗句稚嫩,但当燕风在金玉走后看到时,止不住双眼婆娑,因为酸楚掠过心海,是金玉一颗最最真实的心。往昔何惜,或许一生最该珍惜的,竟是自己不经意的伤害。但爱情不等于同情,在世俗的社会里,她也不仅仅是梁祝缭绕的音乐,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精彩对白,她是实在的生活,是沉淀的感情。
别怪我,金玉哥!别恨我,金玉哥!
脸朝北方,燕风一声声喊出自己的心声,心痛的泪水肆意飞扬。
二
不久,在城里工作的表姑,给燕风介绍了一位转业军人,在新疆某运输公司工作的格尔木。无论是工作条件,还是小伙子的长相,都符合燕凤的择偶标准,于是她决定远嫁新疆,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只是临走之时,她听说金玉在密山干得不错,这对于她有稍许安慰,但金玉就是一直不谈婚论嫁。闻此心弦一动,不知是一股什么滋味,涌上燕风的心头。
西出阳关无故人!但有爱她的格尔木。
婚后的生活是甜蜜的,格尔木所在的运输公司实行了承包,他包了一辆运输车。丈夫常年奔波在外,虽然辛苦,但燕风看着挣回的钱一天天见厚,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人们都说:好事成双!正当小两口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时,燕风又给格尔木添了一个大胖丫头。喜得格尔木成天乐呵呵,嘴里像抹了蜜糖似的。
每当格尔木出车回来,是一家人最为欢乐的时候。三口人簇拥床上,瞅着窗外斑斓的夜色,憧憬着幸福的生活。常常是好事还没落下,嘴角又现出了笑纹。
那时,每当燕风躺在格尔木臂窝里甜甜睡去时,梦中常常是金砖铺地,一家三口享受天伦之乐的场面
但一切的改变,就在那个下午发生了。
那一天,北方的大雪下得出奇得大,这时,丈夫正接到一份到河北运输的大买卖,虽然买卖很有赚头,但由于雪大路滑,不少司机都退缩了,但挣钱心切的格尔木自认为自己驾驶汽车10来年了,没问题。燕凤不放心。他拍着自己的胸脯,说:等我的好消息吧!
然而等到的,却是车毁人亡的消息,顿时,燕凤昏了过去
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燕风又该如何去面对未来的生活呢?一时她茫然无措。
安葬完丈夫,燕风回到了山东老家。这时燕凤的父母先后去世,她只好投身百里以外的魏楼村到姐姐家暂住。
姐姐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况且孤儿寡母,总在姐姐家也不是个办法,正待燕凤左右为难、为自己生活一筹莫展时,张金玉出现了。
三
离开张家村,一别几年。这些年,熟悉张金玉的人发现他变得沉默了,更加少言寡语。只是把自己浑身的力量挥洒在田间地头,拼命地耕作,玩命地挣钱。看看金玉年纪大了,乡亲们有不少给他提亲的,但面对好心的大爷大娘,他总是默默地摇头。乡亲们不解,眼看奔30的人了,怎么还于是不解的乡亲把疑问投向了他舅舅。
舅舅鼻子一酸,泪流两行,他知道外甥是放不下燕风,但人家已早成别人的妻子了。舅舅不敢问金玉,他怕自己一不小心,再触疼外甥的伤疤,但外甥将来的路还长,没个伴,可如何是好呢?
这时的金玉由于勤劳能干,在村子已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户,但对金玉年近30,仍未婚配人们大惑不解。
水往低处流,鸟往高处飞。作为农村姑娘,谁不想攀个好人家,找个好对象呢。于是,许多提亲者一个个被挡在金玉家的门外。
村里有个姑娘叫仲晓玲,人称一枝花,长得是花容月貌,当一个个姐妹被金玉拒绝在门外时,她自信地说:我一定要把金玉追到手。
但当她暗示、明挑,都得不到理想结果时,这位火辣辣的东北姑娘再也按捺不住激情,在一次田间晚归时,截住了金玉:金玉,你七尺男儿,即没毛病,又无缺陷,为什么偏偏人近30不找对象,你可以说不爱我,但你总不能拒绝爱情吧?
面对美丽多情的好姑娘,金玉不能再欺骗她们了,他要把自己内心埋藏多年的爱情,那一如琼浆玉液般的爱情,启封,让她散发出缕缕轻香,给村人们一个答案。
晚风习习,暮笛悠悠,当忠贞的山东汉子把埋藏几年的爱情说出时,仲晓玲哭了,她没想到自己的情哥哥有这么深沉的爱情,有比山高比海深的感情。
听完金玉的爱情,仲晓玲泪流满面:金玉哥,你应该去找她,即使是上刀山下油锅,你也应该把这份爱情进行到底!
面对新潮和敢想敢干的仲晓玲,金玉笑了:亲爱的好姑娘,你哪懂我的人生信条,你哪知我的爱情准则。
于是两个人终于在那一刻把手握到一起,互道珍重!,挥泪而别。
正在这时,回老家上坟的舅舅给金玉带来一个好消息:燕风回来了!
虽然这时燕凤不是几年前的燕凤,但爱不会变,情不会老。得知这个消息,对守望爱情的金玉,不亚于沐浴甘露。
真的?金玉多年不见笑容的脸露出久违的笑,这一刻仲晓玲的话又回荡耳边:即使是上刀山下油锅,你也应该把爱情进行到底!
谁在爱着你,你在爱着谁?
是的,爱是永远无法诠释的。但你在爱着谁,只有自己最最清楚,或许这就是回去的惟一理由。
隔山隔水,隔不断一往情深!
阻情阻爱,阻不住金玉的脚步!
坐车嫌车慢,步行恨腿短!归心似箭,情似火灼,终于,近了近了!终于,到了到了!
魏楼村到了!
那一排排熟悉的家乡砖房,那一个个熟悉的父老乡音。真想亲一下,家乡的土地;真想吻一下,故乡的人儿。
当张金玉终于站在燕凤面前时,燕凤惊呆了。
这面容,她太熟悉了。虽然岁月的风霜已挂在面颊,但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她或许到死也不能忘。
金玉哥!
燕风妹!
千言万语,齐涌胸膛;岁月无痕,人心留念。两个从小亲如兄妹的男女,两双饱经风霜的手紧紧地、紧紧地握到了一起
当燕风听明白金玉此行的目的时,她泪流满面,哽咽摇头:不行!不行!!金玉哥,忘了我吧!
不!金玉声如洪钟。
一生中,金玉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暴烈和大胆,冲动地搂住心爱的妹妹,情动心弦:燕凤,别说你结过婚,别说你有过孩子,只要此时此刻你发自心底的话,还是不爱我,我张金玉扭头就走。
话已至此,谁能不动心;情已至此;谁能不落泪。
十年轮回,一着发,情就如激流;
十年深藏,一着露,爱就如火山。
那就让这激流奔涌吧!那就让这火山喷发吧!
虽说水火不相容,这激流,那火山,就一如火上浇油,火更旺;焰更猛。冲破世俗,冲破蕃篱,让这跨山隔海的爱,永远芬芳!
回来了,黑土地;带来了,凤还巢。
当善良的村民看着精神焕发的张金玉带着他魂牵梦绕的新娘时,顿时,小村庄沸腾了,村民们奔走相告,我们的金玉终于找到他的爱、他的归宿。
绿水青山,爱情不古!新版的梁祝,追求的不是化蝶的飘渺意境,而是实实在在的人间生活。
往事如烟,爱情不老!
第15篇、爱情故事宿命里,你是我心底深深的痛
一、
和末是在一个Q群里认识的,她是群里的活跃分子。
某个节假日,大家开始起哄来一次群聚会。目的地是A市的游乐场。二十岁左右的人,总还是会保留一些纯真幻想,比如在欢快的尖叫声中,遇到爱情。我和群主强是现实里的好友,这个吊儿郎当的男子却对未来女友的要求颇高,按他的话说,身高起码168以上,体重不能超过三位数。
他开始盘点聚会的人数。末说,她会去。
记得那天,天气有点灰灰的,我赶到游乐场的时候,他们已经几乎聚全,我横扫了一下,只有七个人。十一点四十五分,说好十二点集合的,他们还真早。我不知道哪个是末,那个每天都很闲,语言犀利有时候喜欢发很多可爱图片的女孩,有时候隔着网络,我能听见她的手指寂寞得敲在键盘上的声音。
我走到群主强的身边,我和他击掌打了招呼。他的身边早已有两个身材高挑面容不凡的女子围绕着他,你小子,厉害哦。我微笑着,我仿佛能看到我似笑非笑得样子。
这是巧,这是微。他看着我,眼睛往微挤挤,他想让我陪微。
我走过去,说微,你好,我是白。
哇,白,气质不错哦。她微笑着和我握了手。我说微你果然是个大美女。我不怀好意的讪笑着,然而。我却清楚看见她脸颊上廉价的粉扑有微微抖落的痕迹
嗨,各位,我来也。一个女子从一辆出租车里跳出来,迅速的冲到我们面前,你们可真早,特意迎接我呐,哈哈。她傻傻的笑着,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有点灰蒙蒙的长裙裹到了脚裸处,一双有点脏的白色板鞋很不对称的出现在脚上。她的瞳孔是灰色的,看上去很疲惫。可她的脸在笑着,眼睛也在笑着,没有化妆的脸颊有点苍白。她走到我的面前说:你好,我是末。她的头发很黑,随意的披散在脖颈处。
二:
从游乐场回来的时候,强刚巧有事要离开,临走时说白,可得把微安全的送回家哦,如果有什么懈怠我可不饶你。我说好好,微,我送你回去。
微笑着,那张脸,很温暖的看着我。
末一直玩的很开心,她狡黠的看着我,眼眸淡淡的泛着光。她说小白同志可别被微巫婆给吃掉哦,可怜的小白送末回去吧,微是巫婆哟,她会吃了你。她突然的粘过来,我闻到她身上某奢侈品牌的香水味道,这种闻到一次就很难忘记的味道。我想起母亲曾经一直对某奢侈品牌的香水深深的迷恋。她用着同母亲一样味道的香水。
那个行为疯狂最后终于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女人,末和她使用着同样的一款香水。我开始害怕,害怕她们的这种相似。我能猜到末是一个寂寞的女子,因为很多的时候她总是凌晨三四点开始睡觉,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又开始出现在群里疯狂叫嚣。
那么,我送谁好呢?我假装很愁的样子,微是A市人,游乐场离她家很近,而末似乎并不是本地人。我说末,你哪儿的呀。她黏在我的怀里,B市B市、、、她像及了某种动物。猫。
那么我们一起送微回去,然后我再送你回去行不。她终于松开我的手臂,然后走到微的面前拉住她的手说微,你不会介意吧。微点头说没关系,白怎么说就怎么做吧。
送走微后,末说她饿了,她说她定了晚上九点的火车票,现在才七点,我们去吃饭吧。我带她到离火车站不远的速食餐厅吃东西。她要了两杯可乐,一个汉堡,她说她不喜欢薯条,不喜欢番茄酱。我点了一份套餐。她很快喝完了两杯可乐,可见是渴坏了。
白,你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末突然抬起来,一张脸天真的看着我。
难道,你也是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小女孩?
白,你真的很英俊。
末,你和我想象的一摸一样。
她抿了抿嘴角的水渍,轻声的笑了。那么?是你喜欢的摸样么?。
你的世界里注定存不下我,当你从出租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
那么,那个满脸涂满廉价的化妆品的女人呢?。
她比你漂亮。
你不一定非要喜欢漂亮的女人。对不对?
我喜欢漂亮的女人。
三:
她牵着我的手,她的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银戒子,手腕上戴着一根红色的线和一款黑色的表。表很大,淹没了她整个脉搏。我被她拖在路上奔跑。从她走到我面前,说你好,到我送末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没有办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除了爱情。
白,你看,飞机。她突然停了下来,松开我的手,指着天空。
我从没坐过飞机,一直幻想有一天能坐一次。我想在飞机飞到最高处的时候把手臂伸出去。我想试一次, 我是否可以像鸟儿一样扑打着双臂飞起来。她边说边把手臂抬到我面前,白,你看,我这是翅膀,只是毛掉光了。我忍不住笑了,是天使的翅膀么 ?我随意回应道。虽然我知道她并不是在讲笑话。但我不知如何以不是笑话的方式接应。我不想让自己陷于困境。
她微笑着,眼角突然有液体闪烁了一下,然后又突然消失。
我该回去了。她不再微笑。
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继续随口回应。
我不想再同你一起,你掩藏的太深。但我知道你在哪个层面里。
末,你是聪明的女子,所以有些话。无需说明。
好,那,再见。
再见。
四:
再见,并不是再也不见。
又是一次的聚会,大学同学于说他新交了女朋友,新女友在B市,今天是她的生日。作为好友,希望我能参加为他助威,这家伙貌似是要在女友生日的时候求婚。看来是煞费苦心了。
B市,我突然想起末,那个离开A市立马从强的交流群消失的女子末。她不想再看见我。
我们驾车来到B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于的女友打电话说她和她的同学在某KTV已经弄好包间,现在就等他大驾光临。
于买了一捧艳红的玫瑰和一枚精心挑选的戒子激动的走进包厢。那个寿星女人穿着粉色的麻布抹胸裙,清纯的脸上画着淡淡的妆。
她的旁边坐着一个女子,一头乌黑的长发,白色的衬衣过大的裹在身上,很深的锁骨处一抹苍白。我走到她面前,说你好,我是白。深蓝色的牛仔裤,一双有点脏的白色板鞋。我知道有些人的相遇是上天注定的。所以再见到末时,我没有一丝尴尬和措乱。她也一样,没有任何装束的脸颊,淡然的笑着。
于求婚成功了,在那枚昂贵的戒子面前,那个清纯的女子满脸害羞的躲在于的怀里。陆续散去的人群,里面有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我走到末地面前,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好么。她说好。
有火么?她在我的右边走着,然后突然询问道。
没有,我从不抽烟。我看着她夹在左手间的烟。
哦。她把烟收回烟盒,随手放进裤子口袋里。
我从未想过再遇见你。她没有抬头,头发似乎比之前要长很多,一大半的发丝跌落脸颊,遮住了大半张脸。我看不见她的表情。
或许这是宿命。我看着她。
白,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你。而且一直无法忘怀。
你像罂粟,美丽,却有毒。
罂粟么?呵呵,多巧。那是我喜欢的花 。原来我一直喜欢的都只是自己。
末,如若我对你表现一丝别心。那么我们将会纠缠一辈子。无穷无尽的以后。一直纠缠。
那么,你喜欢罂粟花么?她抬起头。脸色苍白。
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心脏的某处开始剧烈疼痛。我走进她,吻了她冰冷的唇,她的唇开始慢慢温暖。我抱着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五:
我们会一直纠缠,不会有结局,你想要的,仅仅只是这一场过程。即便,你极力的想要改变,我懂你,当你从出租车上跳下来的时候 -----------------
白,如何让你爱上我。
其实我早以爱上你。从你从出租车上跳下来的时候。
一见钟情?
末,这大概是宿命。
宿命?记得你问过我,问我是不是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小女孩?
如果可以,我是多么希望你是那样的女孩。
你懂我?
对,我懂你。
白,我爱你。她开始吻我,身体在我的怀抱慢慢的融化。我极力的想要她,就在她说爱我的那一刻。
五:
为什么选这家旅馆?
你看不见它的名字么?
如家?
恩,如家。
在身体融入一体的时候,我听见寂寞在她的血管沸腾的声音。她的眼角有一滴温暖的液体滑落。我说疼么?她微笑着,白,你懂我的,只有疼痛才能让我沸腾。如果没有疼痛,我就如死了一般。白,我想要个家。其实你并不懂我。对不对?
家?
我开始吻住她的唇,她说着胡话。她不懂的,这个女子,不懂自己。
很累,在她身边倒下,我紧抱着她,突然有一种将要失去她感觉。末,晚安。
白,晚安。她回应着,声音是冷漠的。
天空微白,我醒来,她蜷缩在我的左手边, 嘴角轻轻吸允着流淌下来的泪水。究竟是怎样的梦境,让她如此疼痛,可她并没有任何表情。或许,这个女子,已经习惯了惊恐。她的疼痛,是一种需求。活着的需求。我开始想要离开她,我不会有能力改变她,也抚平不了她左手臂一道道深色伤口。她要的,我给不起。
白,早安。
末,早安。
天亮,我们分离。在各自的城市,继续生活。
六:
我是个洁身自爱的男子,除了对她。那种欲望,仿佛无法自制。我开始在很多寂寞的夜里想起她。这个女子,我该如何忘怀。
一个平凡的日子,平凡的上班日。我打开电脑,习惯性收取邮件,然后一个署名宿命的邮件跌落眼帘,我突然想起我曾和她说起过的宿命。
白,你好。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邮件对不对。嘿嘿,我一直想写,一直没敢写。只是突然很想你。我不知道如何让你知道。我现在在吃麻辣粉丝,很辣很辣的那种哦。汗水从我的鼻尖沁出来。很热,这个鬼天气。真热。
白,B市这几天天气总是灰蒙蒙的。白,我以前研究过星座。你看,水瓶座的幸运色是灰色的。我这几天是不是该很幸运呢。呵呵。
现在电脑里在播放林宥嘉的自由。白,我开始了解自己。很多的时间里我以为我可以和一般的女子一般。爱上一个男子,为一个男子生一堆孩子,然后为一个家庭操持,然后一晃眼就是一辈子。呵呵,我不能,我天生不能,对不对?你看,你是了解我的。在你一言不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同你,总是要陌路。我不埋怨。对生活,对自己,对你,甚至是对于过去。
身体深处总是有淡淡的难受。我开始怀疑我已经怀孕了。有点想吐,最近总是脸色苍白。呵呵,你应当不会相信。呵呵,我也不想说明 。你说过,末,你是聪明的女子,有些话,无需说明。我记得你的所有,我在想,如若有一天我们在一个旅途相遇,只要是在一条路上,我大概都能闻到你的味道。你看,我是念旧的人,念旧又固执的人。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永远不会。
总是提前同你说晚安,怕你熬夜。呵呵,很想你的时候我会听歌,很激烈的摇滚乐会融入的皮肤里,它们会变得饱满,你看,即便不被抚摸,它们也可以不用寂寞。白,你看,我试过,和那些陌生对我有意思的男子搭讪。我找不到安逸的感觉。在他们身边,我会更冷。我不如一个人,还不如一个人的时候安逸。
我想一个人,即便在想你的时候我依旧没有想过我是不是可以努力让你娶我。你看,我并没有那意思。我只是喜欢你,好像还爱上你。但,我从未想过同你一直生活,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你该找一个美丽健康的女子为伴,过一辈子。你应该过那样的日子,因为你足够温暖。
我会一个人,一直生活很久很久,直到死亡,把我带走。我期待死亡,白,那样我是不是就不用这么固执,不正常。我要离开了,去另一个城市,一个很远很远的城市。那里没有温暖,更不会有你。白,你看,现在是白天,呵呵。我在矛盾和无奈里生存,一直都是一个人。现在对我来说我,我的世界属于黑夜
看,这我第一次没对你说谎。白,晚安。我要休息了。好累。晚安!
末。
七:
我感到眼角有液体流出,狠狠地钻进嘴里,从喉咙滑下,沉沉的打在心上
第16篇、爱情故事QQ邮箱漂流瓶,“漂”来了祸
艺术學院的钢琴教师周丽颖在玩风靡网络的QQ漂流瓶时,结识了小她4岁的网友曾国强。在随后的一周时间里,两人闪电般地完成了网恋到同居的过程。甜蜜的日子没过几天,相互之间片面的了解和生活习惯的差异导致感情危机四伏。不知该如何选择的周丽颖,竟荒唐地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感情,最终惹来祸事。这个由虚拟漂流瓶引发的真实的爱恨情仇故事引人深思,不知漂流瓶漂来的到底是什么
玩漂流瓶玩出了爱情
28岁的周丽颖居住在济南市北郊,是艺术學院的一名钢琴教师,虽然是快30岁的人了,但依然单身。在學校里,她是名出色的钢琴教师,钢琴技巧娴熟、學识渊博。但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内心其实充满了孤独和自卑。由于有些清高,周丽颖几乎没有朋友,钢琴是她的惟一伴侣。
2010年国庆节前的一个晚上,周丽颖像往常一样登录QQ邮箱,收取學生提交的作业。忽然,她看到收件箱旁边漂流瓶 的字样,括号里提示有3封未打开的漂流瓶邮件。好奇的周丽颖便点击进入了页面,电脑上顿时出现蔚蓝的大海画面。平日里,周丽颖是 抗电一族,除了收发邮件、搜集乐谱资料外,从来不在网上闲逛。但此刻,她却被那赏心悦目的浅蓝色沙滩风光、惟妙惟肖的漂流瓶图景深深地吸引了。周丽颖每天身处都市水泥丛林中,总有一些心事不知从何说起,也不知要对谁说。漂流瓶的出现,给了她一份未知的希冀,缘分、倾诉、不满,只要周丽颖能想到的,就会通过漂流瓶一股脑儿地发泄出来,然后装在漂流瓶里,远远地抛出去,期待有心人的回应,就算彼此并不认识。
周丽颖每天玩得不亦乐乎,格外珍惜每一次丢瓶子、捞瓶子的机会,很多时候,漂流瓶中陌生人的关怀会让她觉得分外温暖。同事见她玩得如此痴迷,就劝她不要太当真。周丽颖却不以为然,每天在工作之余享受着漂流瓶带来的巨大乐趣,像一个随心所欲的孩子。
2010年10月7日,已经是晚上11点了,周丽颖打算抛出今天最后一个漂流瓶就去休息。正在想写什么时,一种孤独感油然而至,就顺手写道:希望这个漂流瓶有一天能漂到我的那个他那里!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刚刚抛出去的瓶子马上被人捡到并给予了回复。网友爱是心里暖暖的回复道:夜把寂寞泡开了。当周丽颖看到这句话时,心里颤抖了一下,冒出一种知己难觅的感觉。简单交流之后,两人很快互加了QQ好友。就这样,周丽颖认识了小她4岁的曾国强。
曾国强是一家快递公司的投递员,和周丽颖一样是单身,也在渴望一份美好爱情的到来。两人见了几次面之后,两颗孤独的心靠得越来越近。每天下班后的聊天,成了他们最期盼、最重要的事情,有时候两人聊到深夜12点,还是意犹未尽,实在困极了才依依不舍地关掉电脑。
第二天,周丽颖接受了曾国强送来的玫瑰花和自己爱吃的草莓味巧克力,还有一枚戒指。随后的几天里,他们便租了一套两居室,简单地添置了几件家具,开始了同居生活。
虚幻爱情不敌残酷现实
同居后的生活并不像周丽颖想象的那么甜蜜,生活习惯、文化修养、兴趣爱好方面的差异,使得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周丽颖从小受到良好教育,又是名牌大學的毕业生,和只有初中文化的曾国强有着太多的不相称。周丽颖试图把曾国强打造成一个内外兼修的完美男友,就特意给他置办了几身高档服装,精心打扮了一番,还替曾国强报考了成人大专的课程,买了一堆书让他看。
一段时间下来,两人除了在玩漂流瓶时还能有所交流之外,其余方面一概没有共同语言。周丽颖谈起一些时尚、音乐等话题时,曾国强总是一副哈欠连天、话不投机的样子。改造计划宣告失败。最让周丽颖无法忍受的是,曾国强不能坚持每天洗脚。由于曾国强干的是投递工作,每天需要跑很多路,一天下来非常累,出脚汗、有脚臭味在所难免。由于周丽颖每天的催促,曾国强勉强洗了一段时间后,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为此两人没少争吵。然而,一天早上,周丽颖起床时,感觉被窝里怪怪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掀开被子一看,发现曾国强的两只脚上各套着一个塑料袋。经周丽颖再三追问,曾国强解释说:昨天回来得晚,实在不想洗脚了,又怕你闻到臭味,我就随手在床头柜上拿了两个塑料袋套在脚上,想着今天起得早,不会被你发现。周丽颖听后,不禁想起了曾国强的种种恶习:经常带同事到家里喝酒猜拳、上网玩游戏,闹得家里乌烟瘴气;每天监视自己与其他网友、同事的交往,甚至偷偷警告对方离自己远一点;一个月的工资经常不够用,时常向自己要零用钱,根本不顾家里的开销。周丽颖看着眼前这个心智不成熟、还得自己供养的丈夫,心里顿时产生了莫大的悔意。
周丽颖想到了分手,但想到曾国强也不是一无是处,而且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家里又催着结婚,又开始犹豫不决。深感无助的周丽颖想到了求助于网络,便在当地论坛发了一个匿名的帖子,诉说了自己的情感遭遇并希望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帖子发出的当晚,就有不少热心网友跟帖回复,大家各抒己见、莫衷一是,这让周丽颖更做不出选择。就在这时,论坛的版主给周丽颖发来了私聊消息:既然你拿不定主意,不如在论坛里发起网络投票,支持者与反对者数量一目了然。毫无头绪的周丽颖一听,觉得这是个办法,不妨一试。于是,热心的版主就在论坛里发起了关于周丽颖感情是去是留的投票帖,帖子末尾写道:投票继续恋爱或分手,让你的意见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效应。
感情受挫怨天尤人
分手后,曾国强也搬回以前的宿舍住。同事们都知道他的经历,空闲时经常拿这些事开他的玩笑。一天,曾国强和某同事因一点小事发生争吵,这个同事愤愤地说:你就是傻,活该被人玩,别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美梦了!这话引得在场的同事哄堂大笑。曾国强一怒之下就和那个同事打了起来,但不小心把一个客户的玻璃柜子撞碎了,并因此被公司辞退。
被公司辞退后,曾国强和一个朋友喝闷酒,苦恼地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听后一拍大腿,说:你傻呀!都是那个该死的版主坏了你的好事,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得去教训一下那版主。
曾国强这时忽然想起来,当天他在论坛里得知那个版主搞同城网友聚会,时间就在当晚。曾国强喝了不少酒,趁着酒劲,就壮着胆子去了版主在帖子里提到的聚会酒店,准备找他算账。
曾国强径直闯进了聚会的包间,张口就吼:谁是论坛的版主,给我出来!
身为论坛版主的张峰,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本能地答应道:是我,有什么事吗?曾国强骂道:都是你,搞网络投票挑拨我女朋友跟我分手,都怪你这个混蛋张峰听得莫名其妙,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随口说:是你自己没出息,连个女人都搞不定,怪不得别人。曾国强一听,肺都气炸了,气急败坏地说:如果不是你,我女朋友肯定不会和我分手的!张峰也不甘示弱:是你自己没本事,还好意思说出来
曾国强被彻底激怒了,上前一把掐住张峰的脖子。见状,几个网友就拥了过来。张峰不堪忍受此辱,朝着网友大叫:打他,往死里打,我负责!曾国强寡不敌众,反遭一顿暴打。网友罢手后,曾国强顿时气血翻涌,突然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朝张峰的头上狠砸过去,并趁机逃跑了。张峰头部顿时鲜血四溅。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曾国强,鉴于张峰只是受了皮外伤,对他作出拘留15日、赔偿张峰1万元的处罚。事情传开后,周丽颖颜面尽失,也无法在學校待下去,只好辞职。
作为电子邮件一项富有乐趣的全新娱乐应用,漂流瓶在进一步扩展人际交往途径的同时,也以匿名的沟通方式满足了时下都市人渴求宣泄与倾诉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缺乏理智的年轻人,像周丽颖和曾国强一样错误地把虚拟网络当成真实生活,最后只能以害人害己的结局收场。怪不得有网友戏称:QQ邮箱漂流瓶,漂的不是邮件,是寂寞。
第17篇、爱情故事网恋的代价
可怕的手机铃声叮叮当当地又响起来,是陈力又来了电话,对此,郭敏做了缜密的应对准备。一直以来,郭敏为了保全名声,不得不保持与他的关系。郭敏已与他人定下结婚日期,如果陈力再死缠烂打的纠缠,她就太危险了。所以,为了自己的幸福,郭敏必须尽快地除掉陈力。
从宋城市到陈力所住的林州市,乘特快列车只需两个小时。郭敏这回下定决心要在一个工作日的夜晚实施行动,这样,就没人会怀疑到她的头上。自从郭敏与陈力网恋有了一夜情后,郭敏每每受到陈力的要挟,她这才知道自己误入魔窟。陈力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还扬言说如果郭敏不满足他,他便将他俩的床上艳照公之于众。无奈之下,郭敏不得不隔三岔五地前往林州市,以满足陈力的兽欲。这样的日子让她感到恐惧。
下午五时下班后,郭敏去收费厕所改了装。本来,她开一手好车,但考虑到中途可能发生意外,所以决定乘特快列车去林州市。她已预先通知了陈力,使他处于饥饿状态。她猜想这条色狼一定会一如既往地收拾好一个与外界完全隔绝的空间,静候她这只猎物的到来。
在厕所,郭敏放下了盘发,戴上了浅茶色眼镜。然后,她坐上了开往林州市的列车。列车正点到达。傍晚八时,郭敏按计划到了林州市天桥下面陈力的家。她看准四周无人后,迅速取下浅茶色眼镜,重新盘起了头发。郭敏轻轻按响了门铃,几乎与此同时,门打开了。陈力迫不及待地将她拥进铺着塌塌米的房间。她没有反抗。
心满意足后,陈力说了声嗓子真干,让郭敏去冰箱里拿啤酒。
郭敏等的就是这句话。她找到冰箱上的汽车扳手后,先给陈力的杯子倒满啤酒,剩下的留给了自己。然后,她将预备多时的氰化钾悄悄撒入陈力的杯子。冰箱和陈力的视线恰成死角,她的一举一动自然就逃过了陈力的视线。
那杯啤酒,被陈力一饮而尽。
杀人的紧张,使郭敏浑身战栗。她暗暗祈祷这个恶棍快点死去。可是,陈力毫无中毒症状。正当郭敏紧张地拿起那把汽车扳手准备动手时,陈力突然紧揪胸口,身体弯成虾子状,剧烈地痉挛起来。不足两分钟,陈力就停止了动弹。
郭敏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离开现场。在逃离现场前,她清洗了自己喝过的杯子,再将未开的啤酒放回冰箱,并一一抹擦了留有指纹的地方。再改过装后,她快步走出房间。
外面细雨蒙蒙,天色较暗,没一丝光亮。郭敏身疲力乏,斜撑着伞,准备快速穿越天桥下的人行斑马线。过了这条马路,就到车站了。突然,一辆轿车飞驰而来,随着一声紧急刹车的刺耳尖叫声,郭敏倒了下去
从昏迷中醒来时,郭敏已躺在一辆轿车内。
喂!你醒了?那个肇事司机从反光镜里紧张地瞅了她一眼,坚持住啊,我送你去医院!郭敏心中一跳。真是怕啥来啥,她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搭乘当晚的列车回宋城市的,怎么偏偏会遇上这倒霉的车祸呢?
不,没必要去医院。郭敏说。假如到了医院,她就必须接受各种询问,那样,自己在林州市岂不是暴露了身份?
但肇事司机坚持说送她去看医生。那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眉毛和眼睛长得紧凑,现在由于紧张,都扭结在了一起。
车灯的前方,已是林州市外科医院。
不,我坚决不去!突然,郭敏强硬地说,有些神经质。
那男子吓了一跳,咕噜一声奇怪,只好将方向盘一打,拐了过去。
请问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回家。那男子说。
我的家在宋城市,如果方便,就送我到宋城市吧。郭敏觉得,坐个陌生人的车回家,也许更安全。
于是,肇事司机将车开往郊区。在车上,郭敏知道了他名叫杜威,是林州市一个汽车零配件公司的推销员。
车缓缓地行驶在旷野上,杜威按下了收音机开关。在狭窄的车内能与一位富有魅力的姑娘在一起,对男人来说,真是种至高无上的享受。透过车灯,看一眼郭敏姣好的面容,突然,杜威的体内涌上一股男人普遍拥有的冲动。
这时,收音机里响起了林州市的新闻:今晚九时,本市天桥下,发现一名陈姓男子离奇地死在自己的住宅内。据现场初步勘查,这名男子是喝了含有氰化钾的啤酒后中毒死亡的。尸体边倒有一个空杯子和一个啤酒瓶。据悉,这位陈姓男子是一名网络诈骗犯,估计因精神空虚自杀致死。但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警方认为,有伪装自杀的嫌疑,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郭敏一阵晕眩,她将自己深深地埋入车座。究竟是什么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在杀人现场,她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呀
怎么啦?又痛了吗?杜威突然发问。他敏感地察觉到郭敏的神情有些异样。
郭敏连忙掩饰说:不,没什么。也许,撞上车子,心里有些紧张。
谁知,杜威却话锋一转,说:噢,林州市好像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哩!这种带血腥味的报道,真刺激神经哪!小姐,让我根据刚才的新闻报道,来推理一下案情,怎么样?
是自杀,刚才新闻报道不是说得明明白白的吗?
不,警方为啥不排除他杀的可能性呢?杜威意味深长地说道,假定是他杀的话,杀手绝不会愚蠢地留下指纹的。所以,警方必定是掌握了什么疑点,所以,这才有了那模棱两可的报道。
顿了顿,杜威又说:据报道,尸体旁边发现有残留着氰化钾的杯子。假定是自杀的话,那么,啤酒里的毒就是他自己放的;如果是他杀,下毒的就是杀手。那么,他杀的疑点,我们可不可以设定在啤酒及其周围的东西上呢?比如,一把扳手什么的!
郭敏的心突然一跳。
那杜威继续得意地说:我们假设那杀手站在被害者的视线死角处,打开啤酒瓶盖后,偷偷放入致命的氰化钾,那么,死者自然就糊里糊涂地饮下剧毒啤酒了。可是,杀手是用什么开启啤酒瓶的呢?会不会是汽车扳手呢?假如是,现场却不见了这把扳手,那么,会不会是杀手已将它带走了呢?
此言犹如晴天霹雳,郭敏全身一阵寒战。
她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当陈力喝完第一杯啤酒,要她再开一瓶时,她担心毒物是否有效,所以情急之中操起了扳手。谁知陈力就在那一瞬间倒下,使她忘了将汽车扳手放下。
我把扳手弄到哪儿去了呢?郭敏正不安地想着,杜威诡谲地一笑:我是在林州市的天桥下撞了小姐的吧?
他嘿嘿地笑一声,举起左手,指间,竟然就是那把扳手。
你想要说什么?郭敏一惊,有些心虚地问。
嘿,别装蒜了,我不就是在林州市的天桥下撞到你的吗?时间一致,地点巧合,加上你不肯去医院,有灯光处还躲躲藏藏,这一切,能不能说明一点儿什么?还有,一个女孩子的手里,为啥会不合时宜地握着一把汽车扳手呢?撞你的时候,你的神情,为啥会那样的慌张?
郭敏软软地瘫坐在了车座上,开啤酒未必用汽车扳手。她做着无谓的挣扎。
杜威得意地一笑:也许,你是对的。那么,我们重回林州市怎么样?面对警察,也许你能说清楚哩!他放松了油门,作出要大转弯的姿态。郭敏忙制止了他。两人谁也不开口,车内的气氛令人窒息。过了好久,郭敏再也不堪忍受这种重压,于是问道:你想怎么样?
嘿嘿,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杜威又嘿嘿一笑。郭敏叹了一声气。她知道,当一个男人抓住一个女人的弱点时,首先想得到的东西是什么。她感到一种本能的恐惧,当汽车正准备靠往一家公路旅馆时,她有气无力地说:就在车上吧,我讨厌公路旅馆。她不希望这种事儿,再让第三者看见了。
也好,在汽车里乐一乐,也挺有滋味啊。杜威见大功告成,于是将方向盘一打,将汽车驶离国道,开向一条寂静的岔路。
行驶途中,郭敏压压紧张的情绪,问杜威:往后,你会将我怎样?
嘿,别担心,我们没有必要惊动警察的,为了与我无关的杀人案,将你这位美人儿送进监狱,岂不可惜了。杜威得意地说,不过,我有个条件,我希望往后的日子,我们能时不时地见上一面。
一股寒气直逼郭敏的头顶。刚刚摆平陈力藉以肉体关系对她进行的恫吓,这个家伙却又来了,而且更胜一筹,他可掌握着自己杀人的证据呀!只要他一告发,自己不但会丢失工作,失去美满的婚姻,而且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呀!
一不做,二不休,干掉他!郭敏顿起杀意。她十分自信,任何男人纵情以后,总有空子可钻。想到这她沉着多了,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杜威将车驶入茂密的树林,左边似乎是一座道观,树林枝叶葱郁,几乎遮盖了天穹。他关闭了引擎,走出车子打开后门偎到郭敏身旁。他熟练地剥去了郭敏的衣服,这种利索,只有老手才具备。杜威迫不及待地扑到郭敏身上,也许是在汽车里,环境的特殊使他格外亢奋,显得既执拗又贪婪。
代价付出了,郭敏良久不能动弹。嗓子真干,找些水来吧!她趁杜威尚未从欲望中清醒过来,就理好了自己的衣服。杜威也干得咽喉冒烟,说也许道观里有井,就小跑着取水去了,走时带走了那把扳手,我把它丢掉,以表诚意。他说。趁着只有一个人的工夫,郭敏迅速地从前座旁的工具箱里,摸到了另一把扳手,并迅速将它藏匿在靠背和座垫之间。
不一会儿,杜威捧着水罐回来了。真不凑巧,找不到杯子,将就着喝吧!他钻进汽车,将水罐递给郭敏,抱着她的肩膀,作出要再一次拥抱的姿势。郭敏故作娇态地倒向杜威,并凑上嘴唇。杜威不知是计,再一次燃起了欲火,双手伸向郭敏的乳房。郭敏摆出忸怩的样子,竭力将杜威的注意力吸引住。瞅准时机,说时迟,那时快,她猛地抽出扳手,对准杜威的后脑壳全力一击杜威猝不及防,软软地瘫了下去。郭敏又用扳手对准他的喉头狠命连击,直到认准他已经断气后,才费劲地将这具比自己重很多的尸体拖到了半腰高的杂草丛中,然后再驱车回到国道
不一会,郭敏就明白了自己所处的位置。近处有个车站,那儿有开往宋城市的快车。到车站虽然还有一段路,但绝对不可驾驶着这辆车开进车站。她擦去了扳手上自己的指纹,丢弃了车子,急步赶向车站。
天又下起了细雨,两束灯光从后面罩住了郭敏,她靠向路边,准备让车子开过去,可车子从后面冲来,郭敏刚拔腿跑,车子又稍稍加快了速度尾随不舍。司机看到半夜里单身赶路的姑娘,少不了做些恶作剧的事。
其实,郭敏只需逃到路边农田就能解脱,但极度的疲倦与恐慌使得她反应迟钝。车子又突然加快了速度,也许是油门压得太猛,车子撞倒了呆立着的郭敏。
混蛋,出人命了!一个男子的声音说。
哥们儿,那怎么办?好多血!又一个男子的声音。
哭也不顶事,快跑吧,这女人留在这儿不好,趁天黑,我们把她载到别处去!
郭敏完全失去了知觉。当她恢复意识时,白色的天花板映入了眼帘。
总算醒了。注视着她的医生亲切地说。两个混蛋将您摔下车后就跑了,再耽搁一会便危险了。警察想核实几个问题,请您给予配合。
这时,医生的背后闪出两位目光犀利的男子。其中一位高个男子说:在发现您的地方,没有发现从车上碰落的任何油漆碎片和玻璃碴。我们认为那不是事故现场,请告诉我们确切的地点。
不!我就是在附近被撞的。郭敏发自内心感激那两个混蛋将自己送到这里,这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如果警方知道自己在是道观附近被撞的话,就会将自己同杜威的死联系起来。所以,她只能咬定自己是在附近出的事。再者,油漆碎片也有被雨水冲走的可能,玻璃也不一定被打碎。
真怪啊!您被撞成这个惨样,车子不可能没一点损伤。现在,警方正在紧急搜捕中,罪犯迟早要落网的。您静养吧!
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发现我的?
林州市天桥附近的路上。这是离那最近的外科医院。
和警察的一番交谈,使郭敏刚刚恢复的记忆又模糊起来。
第二天,林州市新闻报道如下:昨天深夜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赵、孙两名犯罪嫌疑人沿着林州市至宋城市境内的国道连续作案。晚上十一时左右,他们抢劫了一家加油站,二十分钟以后,在毗邻宋城市的道观前用扳手敲死了林州市的一家汽车零配件公司的推销员杜威,在夺了杜威的车子逃跑途中,又撞伤了宋城市的郭敏,并将她载到林州市后甩下。在警方的紧急追捕下,两名犯罪嫌疑人均遭逮捕。据审讯,犯罪嫌疑人已承认抢劫加油站和撞伤郭敏小姐的案情,但矢口否认杀害了杜威。尽管两人一再否认自己就是凶手,但在被盗车里的扳手上发现了杜威的血迹和其中赵姓嫌犯的指纹(他本人声称是在车内发现后放回工具箱的),目前,此案正在继续调查之中
接着,又有消息称,当晚林州市发生的网络诈骗犯陈姓男子死亡案,系自杀无疑。起初,警方怀疑是他杀,他们发现现场没有可供开啤酒的器具,可后来他们发现陈力喝下的啤酒是百威牌的,这种牌子的啤酒瓶顶端有小拉环,不用启瓶器也能开启。
一个多月后,郭敏和未婚夫在宋城市一家豪华大饭店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但婚后不久,一直被噩梦折磨的她精神分裂,住进了精神病院。
又过了一段时间,警察来到精神病院找到了她。原来,杜威丢弃在道观旁的那把扳手被道士发现后交给了警方,那上面有杜威和郭敏的指纹
第18篇、爱情故事千金散尽,49岁空姐环球寻真爱
真爱是没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这句话用在妮可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今年49岁的妮可是英国人,她做着空姐工作,可是过着并不开心:在49岁前,她相亲了22次,也没有把自己嫁出去。眼看着昔日的同事都当奶奶了,妮可辞掉工作,变卖所有的家产,开着一辆露营车在环游英国的同时,寻找真爱。没有人相信妮可能在旅途中邂逅真爱,可仅仅三个月后,她就捕获了詹姆斯一个资产千万的大庄园主的心。
盼爱女人,接连受伤上世纪80年代,英国利物浦的妮可从大学毕业,成为了让人羡慕不已的空姐。和大部分空姐一样,妮可也希望在飞机上成就一段浪漫的恋情,为此,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从旅客的言谈举止中判断对方的身价。有心仪的男子,她就在倒饮料时和对方攀谈,顺便拿到对方的联系方式。
1992年2月份的一天,妮可负责的是从英国开往美国洛杉矶的航班,飞机起飞后,她像往常一样端着饮料在机舱里来回服务。突然,妮可的目光突然落在了第三排的一个乘客身上。对方是一个20多岁的男子,一身名牌休闲服,手腕上戴着限量版劳力士手表。妮可不动声色地走到对方面前,用甜甜的声音询问是喝点可口可乐还是柠檬汽水。男子抬头打量起妮可,说随便什么都行。先生,你到洛杉矶是旅游还是工作呢?如果是旅游的话,我能当你的导游,那座城市我已经去了不下 30次。其实,妮可是故意这样问的,因为根据她的经验,男子的穿着很有可能去旅游度假,而不是去工作。
果然,妮可的主动示好起到了作用,男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到洛杉矶旅游,如果有你这样的美女空姐作陪,那真是我的运气。随后,男子主动留下了手机号码,妮可嫣然一笑,表示下机安顿好后就联系他。到洛杉矶的当晚,妮可精心打扮一番,联系了年轻男子,并约定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在妙曼的旋律和咖啡的芳香中,妮可知道了对方叫科比,父亲是英国一家跨国公司的董事长,而他这次到美国,一方面是度假,一方面是考察美国市场。科比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白马王子,之后两天,妮可都陪伴着科比,帮他打理日常事务,直到接到新航班的任务,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离开时,妮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飞扑到了科比的怀里。
可是让妮可痛苦的是,之后几天科比都没有主动联系她,她拨打科比的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一个星期后,妮可主动申请到开往洛杉矶的航班上服务,下飞机后,她直接来到当初和科比见面的咖啡馆,没想到在原来的座位上看到了科比。科比动情地说,几天的相处,他已经爱上了妮可,可是他不能确定妮可到底爱不爱自己,于是这几天他故意关了手机,每天都等在咖啡馆里,如果假期结束前妮可都没有出现,他就放弃。
妮可潸然泪下,一个刚见面几天的男人竟然为自己苦苦等待,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科比也给妮可吃了定心丸:亲爱的,等我回到英国,就向父亲提起我们的婚事,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辞去航空公司的工作,我父亲公司的职位随便你挑。
两人回到英国后,科比的电话又处于关机的状态,妮可留了无数条短信,都石沉大海。就在妮可痛苦无奈时,她收到了科比的短信:对不起,我伤害了你,我根本不是什么大亨的儿子。妮可傻眼了,自己真心地付出,竟然被欺骗!静下心来,妮可发现这一切只能怪自己,科比的几句甜言蜜语就将自己的防线击溃。从此,妮可关闭了情感的阀门。
卖掉一切,环游英国
难道真的嫁不出去了吗?妮可郁闷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朋友们陆续上门,劝她想开点。戴约翰提出,希望可以陪妮可到自己的家乡吉斯列岛上游玩。妮可动心了,过去这么多年她一直忙于工作,根本没有想过度假。
到海边后,轻柔的海风让妮可陶醉,她光着脚丫在细腻的沙滩上奔跑:这么多年她活得太累了,为了一段不值得的感情回忆忘了去看美丽的风景,忘了问内心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几天后,妮可决定辞掉航空公司的工作,开车环游世界,顺便寻找真爱。
回到利物浦,妮可向父母说出了自己想法。亲爱的,你放心去玩吧,说不定MR。Right正在某个地方等着你呢!有了父母的支持,妮可卖掉所有家当,只留下一双高跟鞋、一件小黑裙,还有她两岁的拉布拉多狗,然后买了一辆露营车。
2015年5月初,妮可出发了。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每到一处都会提前告诉他们下一天的行程。可是妮可不知道的是,父母第一时间把她的路线公布在了网络上他们要现场直播女儿的环游呢!一家电视台也开辟了专门的栏目,对妮可的寻爱进行跟踪报道。就这样,妮可每到一处,总会碰到很多人询问她的情况,一些男子甚至等在路边,手里拿着一张小广告牌:妮可,你嫁给我一定没有错。
5月4日,妮可的车经过一个小镇,轮胎被扎破,她找到了小镇上唯一的一家汽车修理店。为妮可修理车的是一个叫詹姆斯的男子,十几分钟后,詹姆斯换好了轮胎:妮可,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你的报道,你现在可是英国的名人。这样的奉承妮可听得太多了,她认真打量起46岁的詹姆斯来,这个男人脸庞白净、举止得体,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只可惜是个修理工。虽然妮可并没有给另一半定具体的标准,可至少应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呀。
妮可礼貌地向詹姆斯道谢,小心翼翼地回避那双火辣辣的眼睛。妮可上车后,詹姆斯追出来主动留下了电话,并表示如果汽车出了问题尽管联系他,不管多远,他都会尽快赶到。
两天后,妮可的车子抛锚了,由于在山区,她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看到车辆经过,犹豫中她拨通了詹姆斯的电话。詹姆斯通过GPS确定了妮可的位置,安慰她千万不要慌张,他会在三个小时内赶到。三个小时后,妮可等到了詹姆斯,詹姆斯把一个保温饭盒递给妮可,然后修理起了车子。早已饥肠辘辘的妮可大快朵颐,吃着吃着突然流泪了:这是怎样一个心细的男人啊,他不辞辛劳赶来修车的同时,还会想到自己没有饭吃的窘境。如果你你愿意的话,我的副驾驶位还是空着的!我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工呢!妮可紧紧地拉着詹姆斯:我想交往的是一个爱我的男人,和他的职业没有关系。
获得真爱,嫁入豪门
两天后,詹姆斯处理好了汽车修理店的事情,和妮可再次上路了。这次妮可一改之前的做法,她没有告诉父母第二天的行程,就在大家担心她是不是出现了意外时,她却在推特上上传了和詹姆斯的合照。
随着交往时间的增加,妮可发现,詹姆斯是一个心细的男人,每天晚上他会检查车子,然后上网确定第二天的线路,接着准备食物。开得劳累时,妮可就把方向盘交给詹姆斯,美美地睡上一觉。
两个月后,妮可决定停下来休整,顺便到詹姆斯的家里拜访。上门之前,妮可特意给詹姆斯的父母准备了一些精美的礼物,另外她做好了心理准备:在修理店工作的詹姆斯收入微薄,住的环境可能不好。
可是车子在乡间小路上飞驰了半个小时后,最后停在了一座庄园前。接下来的事情彻底让妮可晕头转向:先是管家把她迎进了宫殿般的客厅,接着佣人们端茶递水忙前忙后,最后詹姆斯的父母请来亲朋好友举办奢华的派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个月前,正独自舔着情伤的詹姆斯从报纸上看到了妮可环游英国寻找真爱的事迹,被深深打动了。为了结识这位勇敢的美女,詹姆斯特意收买了修理店的老板,然后根据妮可的行程在她的必经之路上做了手脚
或许我的做法伤害到你,但请你相信我对你的爱是真诚的,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留下来和我共度一生,如果因为我冒犯了你而要离开,我绝不做任何纠缠。妮可犹豫了,她表示要再考虑考虑。
三天后的一个早晨,詹姆斯带着妮可到湖里捕鱼,没想到突然风雨大作。詹姆斯一边扶着妮可躲进驾驶室,一边安慰她不用担心,他可以将船安全驶回。看着神情认真严肃的詹姆斯,妮可忽然觉得这是一个多么有责任心的男人,每每在危难困苦关头,他总是站出来为自己遮风挡雨。妮可走到了詹姆斯的身边:詹姆斯,我想和你站在一起面对风雨。詹姆斯激动得紧紧搂住了妮可的肩膀。
9月22日,英国天空电视台详细报道了妮可的寻爱之旅,接着《太阳报》的记者也进驻庄园拍摄他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开始思考、讨论英国结婚年龄越来越大的现实问题。对此,妮可说:结婚的年龄不是问题,问题是在对变老的恐惧中,绝大多数人都会向现实妥协,他们一边妥协一边愤恨命运不公。其实爱情和任何事情一样,需要去冒险去争取,等待绝不是解决办法。我无法想象另一半不是自己想要的人,那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如今,妮可惬意地生活在庄园里,并开始学习庄园的管理工作。坐在阳台的秋千上,妮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她和詹姆斯的婚礼将在今年圣诞节举行,到那时见证两人真爱的除了亲友,还有腹中慢慢长大的孩子。
第19篇、爱情故事女人的眼泪、男人的肩膀
女人喜欢男人什么,其实最喜欢男人的肩膀;
男人害怕女人什么,其实男人最害怕女人流泪。
当女人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她一定不会理解这句话,为什么女人会最喜欢男人的肩膀而不是其他?
因为女孩子都还年轻,都还有着大把的时间与精力去关注男人其他的层面,所以她不会想到如果有一天自己累了会怎么办。
女孩子流泪,男孩子其实都会哄,只要他愿意。
但女人如果流泪,男人或许就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又是因为什么而招惹了她的不快与伤心。男人会为此而头疼,会害怕,或许还会厌烦,从而不理不睬。
女人在劳累了一天之后,最希望自己能靠在自己男人的肩上休息一会儿。
其实,男人的肩膀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依靠,更是指望。
男人必须坚强,因为男人是家庭的顶梁柱,是女人在脆弱时的支撑。都说男人的臂弯是女人避风的港湾,其实男人的肩膀就恰似航道上的灯塔。
如果没有了这个灯塔的指引,女人就会找不到想去停泊的港湾,女人就会迷路,就会在心里犯些嘀咕。如果男人在外面奔波一天回到家里,看见自己的女人在那里默默哭泣,心里一定会咯噔一下。
其实,女人只不过是为死去的一只小鸟或某个电视剧人物的悲苦命运而落泪,但对于男人来讲,他首先会想到的,该会是又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了?
难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
原本想在家里得到放松的神经瞬间又会绷得特紧,心情也会骤然紧张起来。长此以往,可以想见,男人面对女人的泪水会是怎样的一种态度或心态?
男人的肩,女人的泪,其实双方都挺累。男人其实也有脆弱,也有需要被女人体贴照顾的时候。这种体贴,不是日常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
很多时候男人疲惫的心也需要一个靠山,希望自己也能靠在心爱的女人肩上,哪怕只是歇息一会儿,放松一下身心。
女人总是认为男人天生就应该坚强,就不应该有乏累的时候,就不应该在女人面前展示自己柔软的一面。这其实是女人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当然大多数男人,不管在外面遇到了怎样不顺心的事,也愿意选择自己隐忍。
因为他不想女人替自己担心,更是女人对坚强的理解给男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提醒他时刻要露出坚强的本色。哪怕这个时候他有很多话想对她说,想告诉她其实他也很累,他也需要安慰,他也需要一个肩膀来依靠。
女人在自己有委屈不痛快的时候可以借助泪水来宣泄,而且往往还特别希望男人为她的眼泪陪伴。如果男人此时内心比较平和,在单位或在社会上没有遇到什么心烦的事情,或许男人可以倾听女人的诉说,可以为女人擦拭眼泪,可以在女人需要的时候把宽厚的肩膀递送到女人的面前,用自己的臂弯带给女人安全的依托,带给女人甜蜜的梦乡,换回女人破涕的笑容。
女人,在你哭泣的时候,你会想到男人的肩膀,这天经地义,只因为你是女人。但你是否也能够做到体谅男人的心事,让男人在你面前不再掩饰自己的脆弱,让男人也可以把自己的委屈,把自己的心事向你诉说,让男人也可以依在你的肩上安然睡去?爱情文章
第20篇、爱情故事卑微的背影
天色渐渐地暗了起来,城市里的霓虹灯不住地闪烁着,就像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处处都充满着诱惑。
我背着行囊独自漫无目的地徘徊在陌生的街道。一想到早上跟老公吵架我就来气,在这充满诱惑的都市里,想找个人代替其实如同喝水一般容易。我停下脚步,坐在树下的凳子上,边整理被风拂乱的秀发,边掏出手机,心随着手机里一个熟悉的号码而剧烈跳动着,这是一个最近聊得正欢的男网友的号码,他,就住在这座城市里。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开始锁定墙外的那一份瑰丽。今晚花好月圆,该有一番好景致。风儿拂过,脸上那阵因胡思乱想而剧烈燃烧的热气却久久不愿褪去。
就在这时候,我发现前面有一个中年残疾男子,他身上的衣服简直就是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老古董。他坐在崭新的轮椅上着急地四处张望,脸上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也许是因为我青春靓丽,也许是因为我的穿着过于暴露,男人最后把目光落在我的脸上。他收起刚刚挂在脸上的着急,憨厚地冲我笑笑,然后使劲地滑动轮子,车子很快就滚到我身边。
我收起手机,心中暗暗埋怨他坏了我的雅兴,于是用不屑的目光狠狠地瞅了他一下。男人似乎没察觉到我的不满,用无限殷勤的口气说:“姑娘,你能不能帮我在那个报摊买份晚报?”男人用手指着前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揉皱了的一块钱钞票。
我顺着男人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前方50米开外有个报摊。一位略胖皮肤黝黑的女人正扬着手中的报纸不住地招呼着过往的行人。
我拿着钱闷闷不乐地走向报摊,不情愿地将一元钱甩给那个卖报女人,目光却触到了一双因感激而惊喜万分的眼神,女人不住地说:“谢谢你!姑娘!”女人拿着报纸的手因为过度兴奋而不住地颤抖着,我心莫名地开朗起来,感觉自己做了件善事。我接过报纸,迅速转身往回走,刚才的责备也烟消云散。
那个中年残疾男子还在树底下等候,他看见我手上的报纸,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接过我递过去的报纸,口里连声叨念着谢谢,心中似乎若有所思,他既不看报纸,也丝毫没有想走的意思。我用手在他面前晃晃,不怀好意地说:“你有完没完呀!报纸都给你买来啦!怎么还不走呀?”
男人抬起愣愣的头,不好意思地冲我傻笑:“等会儿,我怕我妻子看到我。瞧,就是刚才你买报纸的那个。”男人用手指了指报纸摊边那个胖女人。
我用惊讶的眼光打量着男人,有些不可思议地问:“你们的‘AA制’也太过分啦!连看张一块钱的报纸都得跟老婆买?你老婆也太没人情味吧?”
“不是的!你误会啦!”男人摩挲着手上的报纸,急切地辩护着。
“那你怎么要跟你老婆买报纸呀?这年代!到处都‘AA’,这又不是见不得人的坏事!”男人笑笑,满眼温柔,他解释道:“刚才我那送饭的儿子告诉我,他妈妈手里还剩一份晚报。没卖掉报纸妻子是不甘心回家的,我在这里都等了她半个小时了,这份晚报肯定是卖不出去的。”他脸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我开始羞愧,为刚才的言语,也为自己埋藏在心底那不可告人的阴谋。想想自己因为一件小事就跟老公大发雷霆,选择离家出走,甚至还想越墙而出,感受虚拟网络带来的奇妙,借老公故意跟我过不去这个富丽堂皇的理由为自己精心策划一场惊心动魄的风花雪月。
我回头望了望报摊,女人正兴高采烈地收拾摊位准备回家,她的动作是那样的神速。这时,男人把报纸往我手里一塞,说:“姑娘,给你看吧,我得赶在妻子前面回家,不然她会担心的。”说完,男人再次用力地滑动轮子,车子风一般地疾驰远去……
望着男人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眼睛开始模糊,泪水一滴一滴地滑落下来。
没有人会知道,正是这一个卑微的背影,拯救了一颗即将坠落的心。
我掏出手机,删掉了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熟悉号码,然后加快了脚步向前走去。因为,我仿佛看见前方有一盏灯正为我亮着,灯下闪动着一个男人着急慌乱地四处张望的身影……
第21篇、爱情故事天长地久的爱,就是给彼此自由!
爱过一个男人,他柔情蜜意地跟我说:“其实,我给了你很多自由。”那一刻,我只好微笑着提醒他:“我的自由是我的,用不着你给我。”
在爱中,人们常常渴望他人为了你的自由而甘心情愿奉上自己的自由。
对自由的放弃,意味着对爱情的忠贞。
我们因为爱上一个不自由的人而伤心遗憾;可是,当我们爱上一个自由的人时,却渴望他放弃自由之身。
爱情是多么的奇怪!
我们想拥有的是对方的自由。爱得天崩地裂的时候,我们甘愿成为情人手上被豢养的小鸟或是被驯服的豹,也希望对方如此。然后有一天,我们开始怀念在天空中飞翔和在林间跳跃的日子。
我们甘愿征服自己的自由,也只能维持一段很短暂的时光。天长地久的爱,不是用誓言来为对方带上手镣,而是用信任把他释放。
你和我都知道,爱情里并没有绝对的自由,行动自由,心里牵挂这所爱的人,默默信守彼此的承诺。天涯海角,总是思念着她,被他占据着,这岂是全然的自由?何谓自由?年少的时候,自由带点任性。后来,我们用自由来兑换爱情。你是我的,你的自由也是我的。
后来,有一天,我们猛然醒觉,自由是内心的安静。我可以心安理得去做想做的事。我是自由的,没有背弃你,也没有背弃我自己。
第22篇、爱情故事当时间沉淀下来,只有回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早已过了而立之年,但经常和爱人互相谈论学生时代的趣事,经常使我们沉浸在其中。
中学时,我有一位非常要好的女同学,当时我们的好,引来好多的争论,批评,误会,诽谤......那是初一第二学期,一次作文竞赛我们互相认识。我记的很清楚,文题是我爱绿叶。获奖那天,她第一,我第二。领奖后下台时,我踩掉了她的凉鞋带,大家笑了,我紧张的不得了,她嫣然一笑,没事。之后,我们被老师招到学校文学社,经常在一起活动,慢慢的熟悉了。踩鞋带成了社里的笑料,我当时很内向,很少言语,每次都是她很风趣的解围。她的开朗,能言使我非常敬佩,也愿意和她接近,每次活动时我都会和她在一组,或说,或写或编。我们合作的非常愉快。话也越来越多,彼此间都有好感。这时,由于我们的经常在一起,同学们开始攻击我们,那时正演射雕英雄传,黄蓉郭靖的名字就加在了我们头上,她的大胆与机智还真有些黄蓉的味道,开始的不接受,慢慢的别人不说自己还有些不高兴呢,心理总是想让别人说,甚至自己就是郭靖,傻乎乎的等着别人说,被说之后,表面的不情愿,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在后来,在假日,我们也经常见面,互相送一张自己写的或抄来的短诗,好句。同学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说我俩在搞对象,写情书。在那时,这样的事是很不好,很不体面的,老师几次找我们,给我们上思想课,还把我们在文学社的小组分开,我含泪离开。泪是没有流出的,因为我很怕被她看到,怕被她看不起,没出息。其实,那时的我在思想里根本都没有谈恋爱的想法,也不知啥叫搞对象,单纯的象水清静,一点杂念也没有,我想她也和我一样。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不说话,我又恢复了沉默寡言,在心理还真象失恋的人。她依然如故,每天象一个快乐天使。初二年级分班,天赐机缘我俩又分到一起,还前后坐。鉴于原先的经验,我们不约而同的转为地下。可密探太多,不知是那位向新老师详细的说了我们的所谓恋情,一系列对策出台,换坐,看管,取消了我语文课代表,因为她是英语科代表,两个科在一个办公室。还有在文学社也把我编在一年级组,理由是传帮带。这时的她和我在潜意识里都有些逆反,老师和同学的干涉,成了我们的催化剂,校园内,哦们是陌路,校园外我们成了秘密情人。我们不会放过每一个机会见面。您说我们还能作啥,就是几段小诗,几首古词。可在心里真的成了互相关心的人,彼此吃醋,为此,我第一次和同学动手打架,至今右手手背上还留着一个很小的疤,原因是那个男孩把她的作业给藏了,我告诉了她,我们便战争到我的手被桌角铁片划伤才停止。虽然流血了,我总有胜利的自豪,有那种男人为保护自己女人而战的自豪。这样我高兴了很多天。
这样的事发生了很多次,关心也越来越多,在后来,我们干脆一起回家,一起上学。我们成了学校里的异端。我还给我的班主任老师写了一封劝降书,大概是这样,我是学生,我没搞对象,我俩好,在一起学习没错。我一定考好成绩。我也会让她考好。如果考不好就是搞对象了。我的老师很耐心的和我们谈话,允许交往,但不能过频,不能造成影响。
这就是我第一位心仪的女孩,在我的记忆里也留下过深刻的印象。也许是所谓的初恋,她依然美好,当爱人问起我,咋不成就这么好的姻缘,如果现在看到她,你会和她好吗,你会娶她吗,你好想好想和她在一起吧,有一天,你会在找她重温就梦吧......我没有回答妻子的问话,只是淡淡的一笑,我不想让美好的记忆留下瑕疵,但我又不想让急急等待答案的人遗憾,在这时我便将妻轻挽在怀中,好久好久。该拥有的永远珍藏。记忆是美丽的,现实生活的美丽又将握在我们手中。
第23篇、爱情故事碧螺春的爱情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捧读《少年维特的烦恼》,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是喜欢喝茶的,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攒到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去买的时候,他问:茶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卖茶的老人告诉他,曾经,有一个动人的传说,是关于碧螺春的。
从前,有一个叫碧螺的姑娘生长在太湖边,她美丽而且善良,可是湖中的一条恶龙看中了她,于是想强占她。一个始终爱恋着碧螺的小伙子挺身而出,和恶龙战斗了七天七夜,他打败了恶龙,但最后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中。碧螺来到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碧螺为了感谢小伙子,把茶苗和小伙子都带了回来。茶苗居然长出了芽苞,但茶苗慎怕寒冷,为了让茶苗活下去,每天清晨,碧螺都要把茶苗的所有叶片含一遍。有一天,碧螺摘下茶叶为小伙子冲了一杯茶,没想到茶香四溢,香气缭绕,小伙子喝了以后居然好了起来。但碧螺却一天天憔悴下去,因为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茶叶摘走,碧螺的元气再也回不来了。后来碧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种茶叫碧螺春。
他听完,泪眼婆娑,原来这茶有着这样动人的爱情传说!怪不得她爱喝呢。他仔细观察碧螺春:茶叶纤细,蜷曲成螺状,绿色上是层淡淡的白毫,银丝条、螺旋形、浑身毛,冲出的茶芳香、色泽碧绿,简直就是饮品中的上品。
但她却不知道那是他偷偷买给她的,因为他总是趁人不注意悄悄放到她抽屉里,那是他的秘密。
第二年,他考上大学走了,可还是在4月的时候,他把雨前茶寄给了她,当然,他寄的依然是碧螺春。
而此时,她刚刚新婚,脸上常常挂的是新妇的甜蜜,她不知道一个少年的暗恋,不知道那袋碧螺春里有多少个爱情的滋味。
那每年的碧螺春,他寄了十年。从少年寄到自己成年,十年间,他也恋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去玩啊笑啊,但她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
其间,她却经历了太多,不再当老师,成了有钱人的太太,然后离婚,被抛弃,带着孩子一个人过,让她活下去的,是那每年寄来的碧螺春。
虽然她一直想知道到底是谁这样执著地把她的最爱寄给她,但总也没有结果。可是她知道,一定有双眼睛在注视着她,一定有颗心在爱着她,不然,不会有这芳香的碧螺春年年寄给她!
她幸福的时候,他没有去打扰她,当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一张飞机票飞到她身边。这次,他要亲自将碧螺春送到她手里。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要走的时候,在他等了十年之后,他感染上了非典。那是2003年的4月,正当他要把刚刚上市的碧螺春送到她手里的时候,他倒在了医院里。
他想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关于碧螺春的爱情传说,不禁潸然泪下,此时,他的她,隔了四千里云和月,此去关山多歧路,他自己生死未卜,有什么未来可以许给她啊!但他还是嘱咐好友把自己买好的碧螺春寄给了她。隐隐地,她感觉到了什么吧,所以,没顾得非典形势迫人,竟然按照地址寻来。那是他惟一留下地址的一次,只因为好友不知道其中的隐情。
她还是来晚了一步,甚至,她想不起她教过的学生里他是一个长得如何的男孩子,又怎么能默默地爱了她十年。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光阴啊!
回来的飞机上,她翻看着他的相册,那个笑着的大男孩儿,在阳光下站着,额头的散发在空中飞扬着,而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她和他的爱情,不曾说过的爱情,她不曾知道,但那些碧螺春知道,因为它们从远方寄来时,曾经在她杯子中怎样地沸腾过啊。
刹那间,她眼泪滚滚而下,爱又如洪水般将她淹没。
第24篇、爱情故事爱因感觉而存在
人生若梦,梦中有你的影子。思念好象一个彩卷,在每一副记忆的画面上定格。喜欢与你一起所有的感受,在不知不觉中就已陷入你编织好的情网。曾经想到过离开,可是却很难做到,静静的面对自己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无法象对待电脑游戏一样把你从记忆中删除,于是,我只好认定你注定是走入我生命中的人。看到你的心里有我,我就会有一种甜美,一种心动,一种力量,也为此满足而感动。至于其他的感受,我想会永远保留在记忆的一隅,留在以后回忆时慢慢翻看!那么,我又希望自己给你留下什么感觉呢?
我想,留一点爱情,虽然我知道,爱情是一种奢侈的东西,好象那代表爱情的玫瑰,开放时,娇艳妖娆,却容易在很短的时间凋零。但我还是想看到玫瑰怒放的一刻。爱情,就只要一点。于是,想做一个使你充满激情的情人。
我想,留一点亲情,因为我知道,亲情是最为珍贵的情感,他的可贵在于只要付出不取回报,有了亲情就多了些神圣。于是,想做一个永远被你宠爱的女儿。
我想,留一点友情,毕竟我知道,友情是最值得炫耀的财富,一生的情人没有人做得到,一世的知己没有人不想要。于是,想做一个可以信任你,愿意向你倾诉,同时又希望理解你,愿意解你烦忧的红颜知己。
我是不是很贪心呢?记得我曾说过,我不会再爱上谁,也不可能做谁的情人。可是假如我要去做,我一定要做最好的,能够在你生命的轨迹上留下痕迹的。
我知道,或许你的爱人给你的不是完全轻松的感受。面对她,更多的是责任。而我希望你在我这里,可以寻找到一种完全放松的感觉,除了激情,也有温情。好想有机会让你将头好好靠在我胸前静静的听我的心跳,再告诉你我理解你事业上苦拼的疲惫,应对各种周旋的累倦。
虽然我愿意为你付出深情,但决不愿拖累你的脚步。假如有一天你感觉到厌倦,那么,随时可以放开我的手,甚至不需给我任何理由。因为我了解自己已经作好准备,接受你带给我的一切,好的,或坏的。我心中的爱只为感觉而存在。
想你知道,此生有我,何尝不是一种幸运?那么,我还想给你留点什么呢?还想,调制一杯感情的鸡尾酒,一份默契,一份洒脱,一份关怀,再加一份暮年时仍值得回味的美好回忆!
第25篇、爱情故事爱是一种焦灼
每年我和妻子都会出游一趟,今年同样。我俩一同商定了旅游行程,5天要去4个城市。首站是三亚,原本说好要去潜水,可妻子却临时起意,只想待在沙滩上晒太阳。我认为她随心所欲,断然否决了她的提议。妻子满肚子不高兴,赌着气和我心不在焉地逛完剩下的几个景点。静下来一想,出来玩就是图个高兴,何必拘于计划。后面的行程,我就由着她的性子玩。返家后,妻子开心地说,这是迄今为止最享受的一次旅行。
很多人提到爱是什么,其实对于结婚多年的男人而言,爱是一种焦灼。焦灼什么?怕她不高兴。她一不高兴,整个家就不会有好氛围。人到中年,花十分的心思哄她高兴,不一定会皆大欢喜;但花三分心思不让她不高兴,却绝对是件事半功倍的相处之道。
母亲和大嫂从香港旅游回来后,在客厅互赞对方新买的镶钻项链。幸好妻子在厨房收拾碗筷,若是看到难免心里别扭。我寻了个机会,拿出刚发的奖金红包塞给母亲,说:“这是我给您去香港赞助的费用,您走前也没见着面,所以后补啦。”过了一阵儿,我留意到母亲独自进了厨房,褪下手腕上的一只玉镯戴到妻子手上,说这是从香港给她买的。妻子自然是满心欢喜。我小小的伎俩,免去了她们婆媳之间可能产生的不愉快。
我每天饭后最想做的事就是抽支烟,但妻子会不高兴。这多半是因为我的不爱惜身体,冲着她这番用心,我也不能总让她为这些小事不快。而妻子也完全改掉了在外人面前批评我的行为,改掉了在背后念叨我母亲不好的习惯,因为她知道,那样做,我会不高兴。
虽然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但我俩正在形成一种习惯,就是考虑事情首先从对方的感受出发。爱其实是一种焦灼,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就只能尽量学会少让对方不高兴。
第26篇、爱情故事爱情不聪明
他一直都叫她笨妞。
在他眼里,她是极笨的。还记得恋爱的时候,他约她吃饭,说好了地点,但她却朝着相反方向走了好半天,意识到错了,坐着出租车转了一大圈才转回来。
那时候,他便觉得她是笨的,但是笨得可爱。比如她买东西从来不会讲价钱,也向来不知道自己买的菜多少钱一斤;她有点轻信,不管他说什么,哪怕是故意哄骗她,她也都当真,事后知道真相,也不恼,只傻呵呵地笑;家务也做得不太好,不会熨衣服,他的衬衣,都要自己动手熨烫;厨艺更不用说,每次炒菜不是油放少了就是盐放多了;她还爱看动画片,最弱智的喜羊羊,她也看得不亦乐乎……
但这个笨妞,却又心地善良简单知足,从女友变成妻子,他一直格外呵护她。他常常想,真不知道她在外面如何应对生活的,但好像,也一直过得坦然自若。
或者,笨人有笨福吧。
那一次,她的公司举办年会,要求带家属。于是,他也第一次目睹了在他呵护之外的她的生活真相。
那一天,她穿一件黑色的晚礼服,款式相对保守,但极其优雅得体,头发轻轻绾在脑后,比往日倒显出几分成熟来。他跟在她身后,在她的引领下,和她的同事招呼、寒暄,心里略感意外,在同事身边的她,有条不紊、落落大方,格外从容自若。并且,她的那些同事,年纪略长的,唤她嘉嘉,年轻些的孩子,叫她嘉嘉姐,不是寻常同事间生硬的称呼;他们对他也格外亲切,那亲切,他分辨得出,不是装出来的。
没承想,他的笨妞人缘倒是挺好。
寒暄过后,大家落座,席间,有同事过来找她喝酒。他立刻担忧,站起来刚要阻止,坐在他身旁的一个年轻女孩拉住他,半开玩笑地说,姐夫,别那么小气,嘉嘉姐的酒量,还用你担心吗?
他微微一怔,平常节假日时,她也偶尔凑热闹陪他喝一小杯,但他真不知道她酒量如何,那么笨的女子,会有什么好酒量呢?可是那样的场合,他也的确不好去阻止,只好担忧地在一旁看着,看着她从容应对过来对饮的诸多同事,一小口一小口地一连喝下好几杯,面不改色。小小的空间,她转向他,顽皮地眨眨眼睛,那神情,让他放下心来——老天倒真是爱笨小孩,不给她聪明,倒给她酒量和人缘。
酒过三巡,她的同事也开始过来给他敬酒。他更是不好推托,礼貌地接招。对饮和寒暄中,他们无不赞他福气好,找了这么漂亮、善良又聪慧能干的老婆。
他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因为他们口中的她,对他来说,几乎是陌生的——那个她,有极好的业务能力,接人待物周全周到;她还是电脑高手,公司同事的电脑出任何故障,她几乎都能搞定;并且她记忆力绝佳,各种客户资料常常无需查阅,信手拈来;最棒的是她知识面广,尤其历史知识丰富,是大家的历史大辞典……
他真的有些蒙了,不由得转头看她,周旋在众多同事中,从容自若、浅笑嫣然的她。原来,外面的她,竟也是个长袖善舞的女子。
他真是小看她了。
那天回到家,借着一点酒意,他故意板起脸“讨伐”起她来,说她好会演戏,在他面前,装得那么笨。原来都是骗他的。
她眨了眨大眼睛,然后认真地说,我才没装呢。你想啊,江湖险恶,一个小女子在外行走,不练点本领、不长点儿脑子怎么会行?可是和你在一起就不用了,你和我的爸妈一样,都是我的亲人,是爱护我的人。所以呢,和你在一起,我乐得做个笨妞,不动脑子、不费心思,就躲在你的背后,把我的人生交给你打理,闭上眼睛,放心地跟着你上路……
说着,耍赖般缠绕过来。
他再也绷不住,扑哧笑了,伸手轻轻抱住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温柔甜蜜,还有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感动。她那样聪慧的女子,从来不曾在他这里用任何心计,只把最简单、本真、没有任何防备的她,安心交到他手里。
这才是爱情,因为爱着的人,从来都不聪明、无心计。
第27篇、爱情故事爱情如炖一锅好汤
有位姑娘哭哭啼啼地来找我,和男朋友恋爱一年,一直是朝着结婚的方向发展。但热恋期过后,她觉得男朋友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是24小时待在一起都不腻,现在却时常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以前每天要发几百条微信,打无数电话,现在只能保证早晚电话联系。
她觉得这些都是男朋友不爱她了的前奏。正所谓,“原来都叫人家小甜甜,现在却要叫人家牛夫人。”
详细问了下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原来,她要求男友早请示晚汇报,成天剖析思想,稍有怠慢,她就又哭又闹,痛不欲生。
她说自己很爱自己的男友,不想离开他。这我丝毫都不怀疑,她把爱情当作是一块玉,谨慎珍藏。但问题也在这,这块玉她习惯了贴身揣着,只有贴身的时候才会觉得有体温,才会觉得暖。掏出来,她就觉得冷掉了。
她的问题也是很多姑娘在恋爱中所遇到的问题,男人在热恋期一过都会有一点改变,他们会将高度热情转为正常温度,不理性的行为渐渐趋为正常,曾经的百依百顺随叫随到变成自己拿主意。如果女人曾被他们当作女王来看待,那么他们早晚会要求这女王走下神坛。
所以有这么一种论调,说男人就是在追求的时候用心,追到手就变脸。于是女人在被追求的过程中就加倍的作,因为觉得能享受一会是一会,反正早晚都会失去。但因此造就的极大反差,更容易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而且从开始的时候就抱着对男人的怨气和抵触,把本来应该是快乐轻松的恋爱变成了跟受难一样的苦差事。
也有男人是因为变心了,才和女人拉开距离的。但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这和变不变心无关,他们只是想恢复常态,让生活轻松一点。只是女人常常在爱情中失掉了自我,她们一恋爱就希望世界变小,最好只能搁下两个人,所以怎么腻歪都不觉得烦,也无法理解男人的需求和想法。
王朔的小说《过把瘾就死》里的主人公方言就曾陷入这种尴尬境地,婚假过后,能重新上班简直让他松了一口气,因为杜梅实在是太黏糊了,“那些天她几乎是没日没夜地猴在我身上,即使在睡梦中也紧紧地抓牢我。”
他不爱她,就不会和她结婚。但是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不那么容易改变,当杜梅像侵入他领地的八爪鱼,把他所有的空间都占领的时候,他还是会有不适应。他所有企图让两个人之间能有点弹性空间的想法,都遭到了杜梅的断然拒绝和抵死反抗。杜梅坚持认为方言想保留自己的世界就是不爱自己了。
最后闹到要离婚了,方言真想对杜梅说点心里话:“我觉得你在思想上太关心我了!都快把我关心疯了!一天到晚就怕我不爱你,盯贼似地盯着我思想上的一举一动。稍有情绪变化,就疑虑重重,捕风捉影,旁敲侧击,公然发难,穷原竟委,醍醐灌顶,寸草不生,一网打尽。”这样的爱给方言带来了精神上的压抑,但杜梅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明白了,你是怨我没有给你胡搞的自由。”——简直就是四两拨千斤的手法,让方言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立马丧失了所有沟通的兴趣。
《过把瘾就死》改变成的电视剧《过把瘾》之所以能红遍全中国,是因为杜梅和方言的婚姻是典型中国婚姻的缩影。女人一味渴望靠近,男人百般抵抗“收编”,爱情没有成为润滑剂,反而成了两个人相互争执不下的理由。到最后,两个人都付出了痛彻心扉的代价,才终于明白一点爱情生存和延续的基本规律:爱情也需要生长的空间,就像植物生长不仅需要阳光和水,还需要合理的间距。
爱情就是一件经得起热烈又耐得住平淡的事情,如果始终追求热乎,到头来一定是腻歪,彼此两相厌。因为你没有给爱情缓慢滋生,凝聚为血肉的机会,就像没有给一锅汤慢火咕嘟的机会,它就不会成为一锅好汤。
第28篇、爱情故事爱情的面孔
闺密在情场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年过三十依旧形单影只,空有一腔热忱。每场恋情,就像是经不起折腾的三无产品,往往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便分崩离析。
问及原因,闺密愤愤地控诉,是对方太假!闺密说,这个年龄段的爱情,本来就是直奔着生活而去的,没必要藏藏掖掖。所以每段爱情的开场,几乎千篇一律,成了求职面试的翻版,闺密是主考官,把对方的家世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没想到,却因此而吓跑了男人。参加过闺密面试会的男人们,心有灵犀般地都没有了下文。
闺密口中的那些男人,都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明明已经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还非得给自己贴上追求爱情的标签。谁见了面不都在心里把算盘打得噼啪响?用闺密的话说,这些男人虚伪到了极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明明自己够现实,还要求对方得够纯情,可笑至极。
闺密怀揣着如此勇气,决绝地一往直前,令人佩服。可如此凛冽的姿态,下场大多不容乐观,闺密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爱情当前,适当的虚伪还是必要的。正如朋友费尽心思送上了一份礼物,哪怕心里不喜欢,嘴上也得奉上热情的赞美和感动。若无这种善意的虚伪,任何友情只怕维持不了片刻,便各奔东西,互不相干。
爱情何尝不是如此?若是有缘,一生的时光便要相伴着度过。一辈子太长,净是赤裸裸地来,赤裸裸地往,不加丝毫掩饰,任是铁石心肠的人,恐怕也扛不住如此给力的爱情。所谓的坦率,此时就成了爱情里的有毒之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感觉是很玄的东西,可以因为一句话而爱得难舍难离,也可以因为一个无心之失而恨得老死不相往来。正因如此,哪怕你打算盘的功力举世无双,可面上还得摆出一幅憧憬爱情的纯情模样。原因无他,一切都是为了感觉而服务。再虚伪的面孔,只要挂着爱情的招牌,也能是滋生感觉的土壤,哪怕是挂羊头卖狗肉,虚伪之下尽是利欲熏心与浅薄没品。反之,坦率的嫌贫爱富,绝对是感觉中的败笔。
无论芳龄几何,在爱情面前,我们只能羞涩而坚定地憧憬。别把势利的面具套在脸上,时间久了,只怕这面具喧宾夺主,遮盖了面容,成了自己的真实面目。再喜欢你的人,看了这幅面孔,只怕心也就凉了一半。
用爱情打头阵,这才是幸福女人的秘诀。心里有小算盘,在所难免,可哪怕否定对方,也得以爱情的名义。感觉不对也好,没有眼缘也罢,总比那堆冰冷的数字和势利的面孔来得受欢迎。话不能说得太满,因为谁也不敢担保,自己的下一个,就一定比眼前的这一个优秀。若否,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睁大眼睛,把心擦亮,管好自己的嘴巴,这是爱情应有的面孔。看中对方的雄厚实力,也得以爱情为诱饵;否定对方的懦弱无能,更少不了用爱情做掩饰。再现实冰冷的人,心底都有一个和爱情有关的浪漫之梦。别用冰冷的面孔,错过自己朝思暮想的人,最后在感情的道路上,成为乏人问津的孤家寡人。
第29篇、爱情故事一辈子牵着你的手
今天和老婆一起看电影,里面感人的爱情故事让本就脆弱的老婆泪如雨下。电影快完的时候,她突然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动情地说:“你说,我们有天会不会也像这电影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不得不因为某些原因而天各一方?”
看着她那张梨花带雨的脸,我有些感动,也一把抓起了她的手,坚定地说:“不会的,我们一定会白头到老,我会一辈子抓着你的手不松开!”听着这肉麻的话,她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轻轻地靠在我身上,调侃说:“你说话可要算数,不过这样一来,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抓别的女孩的手了,不后悔?”
就在这时,电影结束了,里面的人全都同时起身,把刚刚站起的我们身不由己地往外面推,可外面也是挤满了人,很快,我和老婆就被挤散了。
“哎哟!”我听到了老婆被挤痛的叫唤声,赶紧伸手过去抓住她的胳膊,大声说:“别怕,我抓着你,跟着我走就行了。”接着,我像个大无畏的勇士,带着她冲了出去。
好不容易出了电影院,我长舒了一口气,转过头去,正等着老婆甜蜜的拥抱。突然,一个耳光扇过来,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正黑着一张脸,把自己的左臂从我的手中挣脱出来,给了我一记狠狠的耳光。
我还来不及解释,门口刚刚挤出了狼狈的老婆。看我正愣愣地抓着另一个女孩的手臂,她转身就走。我急了,赶紧追上去向她解释。还没容我开口,她就气愤地说:“不是说一辈子只抓我一个人的手吗?”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把这事向她解释清楚。当然,从此后“为奴为仆”伺候她一辈子的协议也就就此签下了。
其实,自从结婚以来,老婆对我还是挺好的。只是那次的教训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把握的事千万不要随便说!
第30篇、亲情故事409张爱情卡片
那年冬天,父亲因病去世后,忧伤的母亲送给我一个小木箱,她说里面的东西很贵重,让我代她保管。父亲和母亲的结合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像南山和北山两块素不相识的石头,硬生生摞到一起。他们都是少言寡语的人,我很少见他们交流。时间让他们无力去缅怀青春岁月里遗失的悸动,琐碎的日子就摆在面前,他们必须抓紧它,一步步向前。
打开小木箱,里面堆满了一张张小卡片。我对这些小卡片有点印象,记得小时候,父亲每次出门,走到门口时都从兜里掏出类似的卡片放在门梁上。几分钟后,母亲会带着微笑掂起脚尖拿到卡片,在上面写上几个字,再放到门梁上。当时我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今天,我明白了,原来他们是在通过小小的卡片表达难以言传的爱的信息。
第200张:珍,姑娘大了都要嫁人的,你要想开些,何况咱姑娘姑爷都那么优秀。母亲回复:他爸,我想得开啊;第229张:珍,我说不让你上街,你偏去,腰闪了吧。母亲回复:我下次不去了……从第220张开始,少了一些浓情蜜意,多了一些鸡零狗碎,就是这些简单的鸡零狗碎,也让我体验到了一份浓浓的温情。
从第300张开始,卡片的格调略显沉闷了,原因是父亲生病了。第310张:珍,昨晚我的咳嗽声让你没睡好。母亲回复:老家伙;380张:珍,别人说过,生命就是一次旅行,这一路上幸亏有你……母亲的回复依然简单,但却是最有力量的:我嫁给你没错!第409张:窗台上的月季花开了,你去闻闻一定很香。母亲:我闻过了,非常香。父亲在写完这张卡片后的第三天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他却把最后的花香留给了母亲。
第31篇、爱情故事爱情旗袍
双休日,久居省城的好友静约我去省城最大的购物中心逛逛。静带着我穿过一个个商品销售区,最后停在了旗袍销售区。走近那一大排花枝招展的旗袍,静顺手抄起一件,说:“飞儿,这件最适合你!”水粉、镂空的蕾丝图案,含蓄、唯美而又略带神秘。试穿后,我就再不想脱下来了,这件旗袍像是专门为我定做的,人与衣服之间,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妥帖。从未真正被哪件衣服网住心,而这次我是真的难以逃脱了。好像,这件旗袍在这繁华与落寞中等了我千年,而我也仿佛苦苦寻找了它10个世纪。
这件旗袍对我来说,绝对是奢侈品。静看我抱着旗袍恋恋不舍的样子,说:“来一趟不容易,不就980块钱吗?买下吧。”我把旗袍挂回架上,没有说话。这时,来了一位女孩,瘦瘦的、高高的,纤纤手指一下就抚上那还未立稳的“我的旗袍”。她穿在身上,站在穿衣镜前左顾右盼。旁边提着许多购物袋的是她的男朋友。“我买下了。”女孩很潇洒地对营业员说,然后由男朋友刷卡、打包,他们手挽手相依而去。十几分钟的时间,“我的旗袍”竟被别人带走了。我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
回到家里,心中一片纠结。我深知自己家的条件:老公是一名老实巴交的小职员,每月工资十几大张;儿子上学,正是花钱的时候;婆婆身体不好,每年都要进几次医院;物价猛涨;自己全职在家,虽然也能不时发篇稿子,但稿酬很低。也许是太留恋“我的旗袍”,我突然在心里埋怨起老公来:看人家男人多有本事,近千元的旗袍说刷就刷,眼都不眨。你却混得这般寒酸!想当年我可是校模特队的主力队员啊!这么好的身材,跟了你,连旗袍都穿不上,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冷静下来想想,除了经济条件差一些之外,我们的生活却十分和谐、有趣。我称老公灰太狼先生,他叫我红太狼小姐,而我们的儿子,理所当然地成了小灰灰。尽管如此,因为旗袍这事,我的嘴还是撅得能挂上油瓶,冷脸向灰太狼。
一天晚上,已经是家家饭菜飘香,灰太狼才一身疲惫地回到家。我没好气地说:“干吗去了,这么晚才回来!”“尊敬的红太狼小姐,从今天开始,每天下午4点后,我到建筑工地去开小吊车,到晚上8点就可以赚100元。”他从兜里掏出100元钱,赔着笑:“过几天,我就去省城给你把那件旗袍买回来。”“旗袍只有两件,等你攒够钱,黄花菜都凉了!真是只没用的狼!”
虽然我嘴上埋怨,心里却重重地颤了一下,从小娇生惯养的老公哪做过这种粗活?
日子就这么恍恍惚惚地过着。
一天清晨,我被灰太狼兴致勃勃地喊醒了:“红太狼,起床了,我们去省城买旗袍。”“开什么玩笑?人家早卖得光光了,你把我的旗袍梦都吓跑了。”我捶他一拳,转过头去继续睡。“我打过电话,说还有!”灰太狼一副自信满满的德行。
清晨,我被灰太狼愣愣地抓上车往省城赶。果真,那件水粉旗袍正在精致的包装盒里酣睡。灰太狼亲自给我取出来。穿衣镜前,我像一个漂亮的仙子。灰太狼看我颈间一个盘扣没有扣好,赶紧过来帮忙。我这才发现他的手背竟然蹭破了一块皮,应该是干活儿时弄伤的,我心中顿生愧疚……
听罢,我喜中生怒,气急败坏地冲上去,把灰太狼拽到一边:“你这只笨狼!呆狼!花钱狼!怎么多花了这么多钱?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钱?”“这1800元是借哥们儿的,我先押在这,保这旗袍不被别人买走,等我把钱挣够了带你来试衣服再买下,所以才拖到现在。”灰太狼耷拉着脑袋说。
那一刻,我嗓子发涩,有泪水在心中翻腾,旗袍在我心中已经不重要了……
如今,每当我穿着这件旗袍挽着灰太狼的手臂去参加朋友聚会,朋友们都会万分惊艳,问这件旗袍多少钱。我们红灰二狼总是相视一笑,避而不答。
因为爱,这件旗袍早已超出了它本身的价值。
第32篇、爱情故事老公是没有类型的
不少人问我:“如果遇到同事老公那样的男人,你会嫁给他吗?”那个男人什么样呢?长相好、气质佳、脾气温厚、收入中上,是个典型的理科男人。唯一的缺点是有点闷。
我会嫁给他吗?我曾试着回答这个问题,但我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因为那个他,已经娶了别人——我的同事。如果问我是否会嫁给这样的男人,那么对不起,我没有遇到。即便是世界上真的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可这样一个闭塞、生活圈子不算大的我,也没有那么幸运。
是的,这对于我不是个问题,对于任何女孩都不该是个问题,因为我们最终嫁给的,是一个个体,而不是一种类型。如果一定要按照类型去寻找丈夫,势必会把很多人关在门外:一是向这种类型努力靠拢的人,二是在这种类型里却与你势不两立的人,还有第三种,性取向与你不一致的人,那么第四种呢,什么都跟你一致,却已经结婚的人。把这四种人都排除,你会发现这一类型里就没人了。
择偶,一定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选择,并非一种类型与另一种类型的选择。那些A女配B男、文科女配理科男的所谓上上之选,看上去十分中肯,放在现实社会却极不实用。我就看到这么一对,女孩按理科男最老实的标准选了丈夫,结了婚才发现男孩还是大学里的舞王,去舞会就像刷牙似的,是他多年来的习惯。
为什么朋友会问我那样一个问题呢?原因很简单,她们笃信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就过什么样的生活,收入中等、脾气温厚的后面包含了一种典型的生活——宁静、不穷不富的准中产阶级生活。这个问题其实是:“不嫁给大富大贵,我甘心吗?”
其实,这又有什么呢?我说过了,我嫁的一定是一个个体而非一种类型,我怎么知道他再没有机会跳脱到更高的阶层上去?我又怎么知道,我自己没有能力拽着他向我所向往的阶层上狂奔?结婚,充其量是一次马拉松赛的第一个转弯,离终点还远着呢!
老公是没有类型的,他是一个优点缺点都十分明显,并和谐地共处一身的个体,因为这些优缺点的长期寄居,他才独一无二、有血有肉。而这,正是你爱他的原因。
第33篇、爱情故事一个拥抱可以代替所有
SHE的一首旧歌里唱的好:“他还不懂,还是不懂,一个拥抱能代替所有……”
“一个拥抱能代替所有”,这个许多男女在婚前恋爱或新婚之始很明白的简单道理,会在越来越久的婚姻生活的琐碎里一点点被忘记。
想起自己婚姻的最初,和老公也是日日必有温暖的拥抱。那时两个人并不能同时到家,当一个人到家后,必定先一头扎进厨房,忙着家务,当另一位回到家里,先回到家的那一位必定喜悦地迎上来,进门的那一个也一定欣喜地抱住对方。那时,爱人的一个拥抱,会赶走一天工作的辛苦,而家因为有了爱人的拥抱,也成了心最向往和留恋的地方。
后来,孩子降生,二人世界的甜蜜从此被三个人的快乐所代替,因为孩子需要照顾,老人也加入进来,小家变成大家,夫妻二人一进家门的拥抱自然地消失,生活也渐被更多的琐碎填充进来。
这应该也是大多数婚姻里夫妻感情模式发生改变的一个必然进程。那时,激情渐退,浪漫被家庭琐事所代替,那种称作爱情的东西一天天消磨,而亲情却日渐深厚。所谓有得有失,在你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时,享受两个人甜蜜爱情的时光就变成了奢侈的愿望。
家庭的生活没有更多的风浪,多是平凡的家居小事。吃得可能变得越来越色香味俱全,然后感情生活却平淡地终于让白玫瑰变成了白米饭,虽说离不开,但是却少了味道。如果这时夫妻能够记得多给对方一些拥抱,拥抱的温暖就像给白米饭加上了一包美味的调料。
如果一对夫妻经历过两地的婚姻生活,那么必定明白,拥抱这个最简单的动作对夫妻来说也可以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所以结束了多年两地生活的我们,在这个小家里,没有老人在身侧,孩子也渐渐长大,一个人甘心做了守家的主妇,每日老公下班回来按了门铃,我必急急地赶过去开门,然后向他索要一个拥抱!常常在此时女儿会奔过来说:我好忌妒啊……老公便一并地把我们两个抱住,满脸的笑意,我想所谓幸福,就在这一个拥抱里吧。
第34篇、爱情故事情书如命
我与老婆相识是从交笔友开始的。当初,我喜欢写诗歌,她喜欢写散文,我俩的文章经常在同一家报纸上发表。当时,在发表作品的下方会附上作者的联系方式,由于对她的欣赏,我就写了一封想交笔友的信,没想到很快收到回复。原来,她对我的文章也蛮有印象。就这样,我们之间开始鸿雁传书,从最初的谈论写作渐渐发展成谈情说爱。
要说写信,尤其是写情书,的确是个费脑子的活儿。如果说之前作为笔友时的书信往来只是谈谈读书和写作的感想,那完全不用太多考虑。而当与她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我就要在每一封情书中绞尽脑汁填满甜言蜜语和赞美颂扬。既要说得她爱听,又要说得很靠谱。不然,我若浮夸,便是阴天,她准保在回信中对我的每一句话进行推敲。若我说的与她的实际情况不符或甚有出入,那她就会故意刁难我:“我怎么没发现我有你说得这么好?不知你把哪个前任女友的优良品德写进来了?”这下害得我要在下次的书信中用大半篇幅解释澄清。而往往在她的复次回信中只有轻描淡写的一句:“我逗你呢。”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经过一年多书信来往,我们决定见面。一见她真身,觉得她比我大一些,忙战战兢兢地问:“你芳龄几何?给我的照片是什么时候照的?”她低头不语,从身上掏出身份证递给我。我一看,心“咯噔”一下,随口而出:“哎呀妈呀,你比我大五岁呀?”不想她却急了:“咋了,我妈还比我爸大3岁呢,我就是想在我妈我爸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过母’,你找个小屁孩有什么好?她能有我疼你吗?虽然我比你大了些,但是和你走在一起丢人吗?我脸蛋长得不赖吧?身上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绝对不是‘假平凹’,都是正版的‘丰乳肥臀’。最重要的一点,我虽然年龄大,但我守身如玉,还是黄花大闺女,在你之前我感情是空白的,要不是你死皮赖脸地写信向我求爱,打动了我少女的心扉,我还想这辈子就一人过呢!”
此时此刻,我突然想到了老爸的忠告:“儿子,找老婆别找太小的,你妈比我小10岁,我哄了她一辈子,可还是没落一点好。等我和你妈百年之后呀,你可千万别把我们埋一块,下辈子我想图个安生,清清静静地过日子呀!”看来我爸的话得听,何况眼前这个大妞除了比我大几岁,但形象气质还不错。于是,我拉住她的手感叹道:“这就是孽缘啊!我接受你的‘招安’,只求以后过日子你别再跟机关枪扫射似的行不行?我和我爸一样,喜欢清静。”
本以为结了婚就不用给老婆写信了,可她说:“头可断,血可流,写信的传统不能丢。婚前你每周给我写两封,婚后打五折,写一封就好。”但过来人知道,没结婚的男人就像一部爱情词典,对女人什么词都能说出来;结了婚的男人就像一枚臭子、哑弹,在女人面前能不吭声就不吭声。我就是如此,可老婆使出撒手锏,以看不到信就不和我同房要挟,又逼着我用手写了两年多的情书,几乎挖空了我所有的心思。
家里添了电脑之后,我给老婆的情书由手写变成敲击键盘来完成。网上的搜索功能和图片令我的情书增添了不少花样,一时间把老婆哄得很开心。当手机功能推出了微博和微信后,我想将我给老婆写的情书简化和缩略变成微情书,实际上还是想偷懒。可老婆的眼睛总是雪亮的,她伤感道:“一年365天,我要和你一起写作赚钱养家,除此之外,我要承担所有家务,我不累吗?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在我挨累之余看一看你为我写的情书。你为我写过的每一封情书,我都认真收藏着,更会时常翻出来回味,因为我留恋过去书信里的恋爱时光,更珍惜现在看似平凡的婚姻生活。而你,作为一个搞写作的,现在每周只为我写两封七八百字的信都觉得那么难、那么累吗?
现在想来,我对老婆还真是愧疚良多:结婚时没有婚戒、婚纱照和像样的婚礼,她没有介意;婚后我遭遇下岗,每月只挣500元,她陪我摆了一年夜市地摊补贴家用;为了支持我当自由撰稿人,在借钱买了电脑后装不起上千元的宽带,她又卖掉了自己心爱的电动踏板摩托;为了给我去世的父亲买公墓,她又毫不犹豫地掏出家里仅有的一万多元存款……就算现在生活比那时候好了许多,可她仍然将我放在第一位,我们的淘宝中“已买到的宝贝”里,都是她给我网购的剃须刀、衣服、鞋子以及一些家庭用品,而她穿的都是从早市或夜市买的地摊货。她用的化妆品……雪花膏算吗?这些年,我都闻不到她身上有化妆品的香味,只有过日子的烟火味。如果说恋爱时的她比我大五岁,那么现在看起来大了不止五岁,这都是因为跟我劳累的。
我可以凭借一双手写出一篇篇文章,换来一斤斤粮食和蔬菜,尽管还不能带给老婆富庶无忧的生活。而我的这双手,能够创造出来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为老婆写出一封封情书。在贫寒平淡的日子里,给她精神上送去最富庶的慰藉。而我却一度连这点力所能及的爱意都疏于表达,甚至不想给予,真是辜负了对我百好千好的老婆。面对视情书如命的老婆,我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再不对她的要求说不。
生命不息,情书不止,我只为老婆而书。
第35篇、爱情故事捕捉闪电
有位摄影师,他不摄别的,光摄闪电。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必须在暴风雨之前,别人都躲到屋里去的时候出门,背着高速相机,在昏天黑地中奔走于旷野;他必须忘却自身的危险,专注地寻找、等待,捕捉那惊心动魄、壮丽夺目的瞬间。他的作品获得巨大成功。人们惊叹:他的目光竟比闪电还快。
有位女人被他与他的闪电作品所吸引,她曾无畏地做他的助手。他们曾一同在龙卷风袭来之时死里逃生,他们曾彼此深深相爱,可是他俩终因种种原因分了手。他们都为此而痛不欲生。
一个捕捉闪电的高手却没能捕捉住将要到手的幸福,他只说——幸福在人身边逗留的时间,比闪电更短暂。
一个为了爱可以冒生命危险的女人终于没能把握住爱,她只能说——连闪电都可以定格,爱却不能。
第36篇、爱情故事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37篇、爱情故事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
刚结婚时,我和先生相约:每次买回来的新衣服总要把纽扣重新加固。而我从来只缝先生的第二颗纽扣,因为第二颗纽扣靠近心脏,每当我低下头缝纽扣时,内心会涌起一股温暖的情愫。先生起初并不屑于干这种小女人的事,可是经不住我的软硬兼施,只好笨手笨脚地学着缝我的衣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然而,婚姻生活并不像恋爱那般的风花雪月,因为年轻、冲动,不能忍受琐碎,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乏味,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一次,为了谁去洗碗的事情,我们又吵了起来,愤怒之下,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上去扯住了先生的衣服,把他的纽扣揪下来几颗。纽扣哗啦啦散落在地上,只有第二颗纽扣由于缝得牢固,还晃晃悠悠地挂在上面。我盯着那颗纽扣,一下子愣住了:这是我亲手钉牢的靠近心脏的纽扣啊,那是最温柔的地方啊,我这是干什么呢?一种发自内心的伤感涌上心头,我颓然坐在地上。
没想到过了半晌,先生居然温和地坐在了我身边,揽着我的肩说:“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有些意外,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先生怎么变了?我靠在他的肩上,说自己有些不舒服,后来,先生主动洗了碗,看我躺在床上,还给我泡了一杯我爱喝的高乐高,一件不愉快的事就这样转化成了温馨的情景剧。我很感激那颗靠近心脏的纽扣,是它提醒了我,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显得太强硬,那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从那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点不太对。以前我总是很强硬地要求先生去干什么,我越是要求,他越是不想做,没达到愿望后,一场争吵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想想女人还是表现得弱一些好,示弱只会给我带来好处。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再生气时先盯着先生的第二颗纽扣看三秒,让自己冷静下来,温情三秒,一切都不一样了。
以前我一说逛街,先生就摇头,害得我自己生一场闷气。现在我明白了,如果想让先生干一件事情,就得考虑一个让他能高兴接受的方式。一个周末,我非常想让他陪我逛街,可是我知道他除了家电柜台,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于是我对他说:“换季了,你的衬衣穿旧了,正好有时间,我陪你去买一件吧,顺路看一下电器。”果然,先生很自然地同意了,结果变成了像是我陪他逛街,他倒有些感激。
我不喜欢先生外出应酬,以前我会冷嘲热讽,板着脸发牢骚,而现在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说:“你不回来,我一个人睡不着,在你身边我睡得踏实。”我说这话倒是一点不假,先生知道我胆小,总是笑,说那我尽量早点回,有一次他晚归的时,还为我带回了我爱吃的南瓜饼。我翻身而起,拿杯子倒了一点酒,两人愉快地吃了夜宵。老夫老妻,还真是挺特别的。
直到今天,我和先生仍然会为对方缝靠近心脏的第二颗纽扣,只是我发现先生缝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不再像以前那样勉强。那天,我买回一件红黄格的小衬衣,纽扣是红黄两色的线钉上去的,我说加固用红线缝就可以了,反正看不出来。先生却认真地找来两种线混在一起很仔细地缝起来,看着他穿针引线的模样,我摇头着幸福地笑了:男人真的像孩子,有时执拗有时可爱,女人还是弱一点软一点,在靠近他心脏的地方温情呼吸吧。
第38篇、爱情故事神玉
有一座寺庙名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一只蜘蛛,结了张网。它受到香火祭拜的熏托,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有了佛性
一日佛主光临圆音寺,看见了横梁上的蜘蛛,便停下来问道:“你我相见有缘。看你修炼一千多年,有什么真知拙见,如何?”蜘蛛答应了。佛主问:“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道:“‘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头离开
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道:“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道:“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道:“你再好好想想。”
又过了一千年。一日刮起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顿生喜爱之意。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可是大风又将甘露吹走。蜘蛛感到很寂寞。这时佛主又来问道:“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便道:“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道:“好,既然如此,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蜘蛛投胎到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起名为蛛儿。蛛儿十六岁那一年,已成为一名婀娜多姿的少女,颇受年轻男子青目。
科举过后,状元郎名为甘鹿。在举行庆功宴席的时候,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及皇帝的小公主长风。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蛛儿心想,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正好甘鹿也随母亲而来。二位长者在一边聊天,蛛儿对甘鹿说:“你可还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蜘蛛网?”甘鹿诧异道:“蛛儿姑娘容貌端丽,性格随和,想像力也颇好。”说罢与母亲离开。
蛛儿很泄气,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可谓晴空霹雳,蛛儿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将你许给我,他才答应。若你死了,人生亦无意义。”拿起宝剑准备自刎。
这时佛主来了,对蛛儿的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即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即使长风公主,最后也是风将甘露带走。甘鹿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你却从未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蜘蛛顿然大彻大吾:“世间最珍贵的,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刚说完,佛主便离开,蛛儿的灵魂回位。她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紧紧相拥。
第39篇、爱情故事真爱是最美的风景
去报社送稿时,刚好一位年轻的编辑朋友从南方回来,便让她谈谈旅途见闻。她说最大的见闻是领悟到了真爱是最美的风景。见我满脸的不解,她就缓缓地说,我们这个旅行团总共13人,除我以外,其余的12人都成双成对的。6对夫妻中,5对很年轻,唯有一对是中年夫妇。
有一天,临上游览索道时我发现忘了带零钱。中年夫妇正好在我前面,我轻轻问那位男士是否有多带的零钱。他立刻打开随身的拎包,拿出一沓给我,然后诚挚地说,不够用,我妻子那里还有呢。
话是很平常的话,但他说完望了一眼身边的妻子。那位中年妻子很温柔地用微笑的眼光回望丈夫,给了他一个“没错”的肯定说明。
上了车,我仍然坐在最后。这天是乘船去游海。车到码头,人们纷纷下车。就在站起来的一刹那,我看到中年女士也缓缓地站起,而同时,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她的腰。她的丈夫就这样扶着她,直到下车,走向船舱。这样的缠绵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我不会惊奇,发生在西方中年人身上也不足为怪,但是它发生在一对中国的中年夫妻身上,确实有点意外。中国的中年夫妻似乎更崇尚含蓄,崇尚情感表达方式的朴素。老实说,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我的父母在公开场合牵手、挽胳膊。
那天,好几位游客都晕了船,我也在内。我醒来时,看见同一条长椅上躺着那位中年女士和守候在她身旁的丈夫,她丈夫突然跑到舱外,趴在船上——原来他也在晕船。可是他又立刻脚步不稳地回到中年女士身边,继续守候。这时,我得承认,他们的恩爱让我眼热。我疑心这不寻常的恩爱后面有不寻常的背景。也许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情人?不,他们不像情人,因为他们比情人少了些及时行乐,多了些彼此珍惜。那么,是那位女士身患绝症然后来一次生命临终的出游?我觉得像,因为他们似乎不浪费一分钟地恩爱着。
在去一家当地有名的寺院参观时,导游给每人发了一片金箔,说可以拜完佛后贴在佛身上。中年女士虔诚地跪拜,然后很仔细地把金箔贴在佛胸前一个特殊的部位。这个举动似乎给我的假设以更多的支持。
又一天的行程开始了,参观当地的毒蛇制品中心。小姐端着各种毒蛇制成的药品向客人介绍、推销。我听见身后的中年女士问,这解毒丹能治肿瘤吗?这一下我几乎完全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在以后的旅途中,每当眼光落到中年夫妇的身上,我的羡慕中便掺进了一些惋惜。一次小憩,中年男士把插好吸管的椰子送到妻子手中,妻子吸了一会儿,又把椰子往丈夫眼前送。她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睛热切地望着他,脸上红晕薄现,眼里充满如痴如醉的语言。那一刻,我听到自己的心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旅途已进入最后一次午餐。忍不住好奇,我终于绕过餐桌走到中年男士面前,说有问题要请教。在他平静温和的目光中,我委婉地讲了萦绕心中的假想。
他笑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在度蜜月。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他接着向我解释,我们曾经都苦过,所以终于碰到合适自己的爱人时,都从心里想珍惜。
故事讲完了,编辑朋友抬头看我,说你知道吗,我没有被别的风景打动,却被他们深深打动。他们为这次旅游增添了真正的风景,而且,我很感谢他们证实了我的假想的错误。从前我总是用悲观的眼光看风景,谢谢他们告诉我,告诉我风景的美丽原来是充满希望的美丽。
我俩静静地望着远方。一生有多少美景,会让我们淡忘,但真爱的风景却会让我们百看不厌,永铭于心,因为真爱,就是最美的风景!
第40篇、爱情故事婚姻的小鞋
离婚了,他有一种解脱的庆幸。
谁也没有想到,他和妻子离婚最大的理由竟然是因为鞋子。这个理由可真够荒唐的,他忍不住自嘲。
然而,这是真的。结婚多年,他渐渐觉得有一种走入了围城的困境。他觉得妻子对他管制得太紧了,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接到妻子“跟踪”而来的电话。他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和朋友混到夜深时分,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了。他因此常常受到朋友们的讥讽。
最明显的是,婚前,他喜欢穿着拖鞋,哒啦哒啦着,有一种自由的快乐。可是婚后,一切都不同了,甚至连他的衣着打扮也由妻子包办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妻子每次给他买的新鞋,似乎都小了点,穿起来有点紧,这让他觉得非常不舒服。他曾经向妻子发泄过不满,可是妻子并没有改变。
他记得有人将婚姻比作一双脚下的鞋,幸福的婚姻就像穿上了一双无比合脚的鞋一样——舒服,而他的婚姻其实就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吧。他这样想着,突然感到一丝不幸。他觉得婚姻已成为他的枷锁。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他暗暗地想。结果是当然的,后来,他离婚了。
离婚后,他很快找到了一个聪明、漂亮,善解人意的女孩。最幸运的是,她似乎很细心。他记得第一次陪她逛街时,她为他买了一双鞋,松松的,真是舒服得很。可能就在那一刻,他被打动了。
再婚后,一切如他想象的一样,他保持着自由的生活习惯。他还渐渐发现了新婚妻子的许多优点。譬如对他总是很信任,个性独立,不总依赖他,从来不打搅他的工作,也不干涉他的私人生活,他对这种生活状态很满意。他再不会接到烦人的电话,他可以经常在外和朋友吃饭,他和她都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但时间一长,他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有时候,他很晚回到家,却发现他的妻子居然也还没有回来。
他慢慢觉得这样的家似乎缺少了些什么。
那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逛商场,逛进一家鞋店。他打算买一双鞋,事实上,他现在的妻子已经很久没有陪他逛商店了。
鞋店老板推荐了一双鞋给他,他很喜欢,可是试穿的时候,感觉稍稍有点紧了。结果鞋店老板看着他的脚笑着说,你的脚,要找到完全合适的鞋还真的不容易,不过,有经验的主妇总会挑双尺码稍紧一点的鞋,刚开始或许会有点紧,但是走一阵子后就会很合脚了,而那些刚一穿上就很合脚的鞋,时间一长,却可能会太松,反而不合脚。他怔怔地听着,若有所思。
回到家,家里仍然冷清清的。他点起一根烟,觉得很孤单。
他突然有点怀念他的前妻,怀念那种似乎总是受到管制的生活。
也许婚姻是需要磨合的,甚至需要一点点的管制吧。就像一双略微小了点尺码的鞋一样,刚穿上时固然觉得有点紧,甚至觉得不怎么舒服,但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却有可能是最合适的。
他盯着那双刚买回来的新鞋,暗暗叹了口气。
第41篇、爱情故事美丽之花
二姐从老家打来电话告诉我,妻子顺利生下孩子了。
除了激动,我觉得很对不起妻子,在她最需要勇气与关爱的时候,作为丈夫,我却在千里之遥的地方。我也很愧对刚出生的孩子,在他最需要父爱的时候,作为父亲,却不能在他的啼哭声中抱着他,吻着他。
我和妻子都不是本地人。大学毕业分配那年,本来以为两人不会相隔太远,我在L市,她在Y市。L、Y是邻市。谁知一来这里,我们都分在镇里,妻子还不算镇里,去镇里还有近10公里。我和她两地相隔了近150公里,更可怕的是,我们相隔的两地坐车竟然要换乘4-5次车,一坐就是近5个小时。刚开始,还不认为怎样,但时间一久,两人就有点心灰意懒了,特别是我在学校教书,每个星期就那么两天,而学校星期六上午还要上假日活动课。等我上完课,跑到她那里基本已是掌灯时分了,第二天匆匆吃完中饭又得往我这里赶,坐车的时间和相聚的时间差不多。
看到我辛苦的样子,妻子说,还是我的时间宽松一点,就让我来跑吧。因此,整个周末,妻子就这样在车上来来回回颠簸近10个小时。每个星期六十余元车费钱还不是什么大事,可两天坐车下来,身心很疲惫,要几天才能恢复。可妻子却没有怨言,更多的是理解。
妻子怀孕这段时间,医生说她血压偏高,要多注意休息。我这才承担了“跑差”的任务。医生说,怀孕血压偏高要定期到医院作检查,最好是每周一次。本来,我是应该每次都陪她去医院做检查的,但很多时候都因为学校有事,我几个礼拜去不了她那里,因此,她都是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搭车去医院。一想到她一个人挤公交车,一个人上楼梯,现在我都感到很后怕。常常在街上看到挺着大肚皮的妇女都有丈夫坚实的手牵着,而妻子她只有自己一个人踯躅独行,我觉得自己对妻子愧欠实在太多太多。
因为老家在江西,考虑到生孩子的时候没有人照顾,我们最后决定还是回老家生孩子好。8个月身孕的妻子又不得不坐长途车回家,本来以为在Y市能买到回老家的卧铺票,可是经过Y市去老家的只有惟一一趟火车,而且根本就买不到卧铺票。我们只好先买到南昌的卧铺再转车。2004年12月25日刚好下雪,火车到南昌是凌晨5点,一出站,我才觉得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冷的一个凌晨。在寒冷的早晨里等回家的车,想想还要坐4个多小时回家的客车,我心里真的很想哭,但我怎么也哭不出来,我只能在伞下紧紧握住妻子的手……
听朋友说:女人生产的时候最需要勇气,特别需要一个她最关爱的人在生育前后紧紧握着她的手。然而,我却没有。
有一次,妻子问我:我老了、变丑了,你还会经常握住我的手吗?
我说:会的,永远都会!
妻子悄悄告诉我:只要是我的手躺在你厚实的大手掌里,一种温馨和甜蜜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
现在的我,每次见到妻子,第一件事就是去握住她那温存的双手,我要把我的温馨和甜蜜毫无保留地传递给她。妻子那双手,不论在以后的岁月里变得如何苍老、饱经沧桑,它都会是绽放在我手掌之中最美丽的花!
第42篇、爱情故事复制情书
我第一次给她写情书还是在高一的时候。中考之后,来到高中新的班级,上课的第一天早晨,坐在自己的课桌上,周围都是陌生的新同学,一个个连名字也叫不上来,不甘寂寞的我禁不住四下打量着,希望能见到一位熟悉的同学,这时候我的后脑勺被重重地敲了一下:“呆子,东张西望的瞧什么啊,老同学坐在你后面呢。”
我扭头一看,哟,还真有一位老同学呢,不过是小学的女同学,叫朱静。
女的就女的吧,无所谓了。这么个陌生的环境,突然碰到个几年没见面的老同学,也够有缘分的,幸亏是女的,要是个男同学,差不多就该乐得抱在一起搂上一阵子了。
朱静是那种比较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不过这一次同学聚会还真让我大吃了一惊,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她跟小学时比可变了很多,高挑的身材曲线毕露,白皙的脸蛋微微泛红,笑起来媚力十足,这么靓丽的女孩子在身边,真是我的福分啊。
大概也就半年多点的时间吧,同学之间基本都熟悉起来后,班上明的暗的情书也就漫天飞舞了。谁让我们班校花级的女生就有好几位呢,照班上“老油条”的话来说,那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我一直想给朱静写封情书,可是一直没敢写,就凭我肚子里那点可怜的墨水,写了不让她笑死才怪。
说来也怪,我这个人脑袋其实挺好使,成绩也还不算差,就是作文不行,也从来不喜欢看中外名著。每次写作文都让我搜肠刮肚像害了一场大病,想起来就头痛,要写一封让朱静满意的情书,还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心里面那个急啊,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天“老油条”从传达室老头那儿又领回一叠书信来,分到朱静手上的就有好几封,又是贺卡又是明信片还有信件,看得我眼又馋心又酸的不是个滋味。“老油条”还起哄吓唬要拆开情书,弄得朱静脸红红的不知所措,末了一甩手说:“你们要看就看吧,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抄来的情书吗?我不看就知道写的什么,还不敢署名,全是匿名的,一个个都是胆小鬼。”
朱静的自白还真提醒了我,敢情那些情书都是抄来的啊,他们能抄我为什么就不能抄。回家马上找来家里所有的书籍,东翻西找,不多会儿也炮制出了我的第一封情书。写好了自己读了几遍,感觉挺好的,想想若是写作文的话,这篇情书至少也会得个80分了。
到邮局里挑了张最好看的信封,又买了张最漂亮的邮票贴上,放入邮箱里的时候,心里咚咚直跳,七上八下的有点惶惶然。虽然我也没敢在落款写上我的真名实姓,可是我这字迹,朱静还能认不出吗?
信寄出后,我的腿也勤快起来,没事就往传达室跑,义务给大家取信分信。第三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时,我又从传达室取来十几封信件,那里面有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忽然想起自己有点傻,干吗要多此一举从邮局寄呢?夹在这一摞信里给她不就得啦,真是太笨了。
寄给朱静的信,连我的那封一共是三件,我将它们交给朱静的时候,她看也没看便揣进了书包说:“走吧,放学了,赶紧回家做作业去。”
沿着护城河跟在朱静的后面,也不知道该不该提醒她有封我的情书,眼看快到了分手的路口,我撵了上去,叫住她说:“朱静,我今天取回三封信给你,你别忘了啊。”
朱静看看我笑了:“你不说我还真忘了,那叫什么信啊,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我扔了它们。”说着她就从书包里找出那三封信,扬手便要往护城河里扔,我一瞧不好,这还弄巧成拙了不是?一着急忍不住脱口而出:“别扔啊,还有我的一封呢。”
“啊?”朱静扬起的手在半空停了下来,吃惊地对我说:“你也会写情书?长见识了啊,我来看看老同学的情书写得如何。”
一时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她很快找到了我的那封信,拆开来后,狡黠地瞄了我一眼,便专心地读了起来。末了她竟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心惊胆颤,差点就要溜之大吉了。
“写得挺好的,真的。我收藏了。”朱静乐呵呵地说,随手将另外的两封信扔进了河里。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里却乐开了花,什么也没说扭头便走,就听得朱静在我后面叫道:“记得下次写信署上你的大名啊!”
从那以后,我的情书一写便不可收拾,反正都是从爱情小说中复制而来。抄得多了,越抄越顺手,越写越来劲,渐渐地自己也能说上几句,这写作水平眼看着提高不少,作文本上也挣扎着亮出了几个优秀,可乐坏我了。
偶尔,朱静也会给我回上封信,这倒好,当面不太好说的话,都写在信上了,没多久,同学们都知道我和她好上了,我不反对,她也没吱声。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们甚至偷偷到野外玩了几次,还有一次趁她的父母不在家,她带我去她家,让我去品尝一下她的厨艺。她说我是除了她的父母外第三个品尝过她手艺的人,我吃惊得不得了,至今也没想起来那顿饭到底是什么滋味。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高考到来时为止,虽然我俩的分数相差无几,只是上大学时一个南一个北,不得不分开了。
没有了朱静的日子,心里空荡荡的总像少了些什么,一段初恋的日子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我也不再复制情书。终于有一天当我郑重其事地给她写了封求爱信时,她却给我回了这么一封信。
旗王你好:
见信非常高兴,我不会忘记那段日子,不过我一直没敢告诉你,那时我放纵你给我写情书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作文一直是你的弱项,高考时你的作文分数很高,我也非常高兴,因为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功劳。说实话我也喜欢过你,可是太迟了,我已经有了心爱的人,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同学,我们的感情很好。其实你也挺不错的,情书写得那么漂亮,有人抄都没有你抄得好,那些情书,我都会珍惜的。我想你很快就会有愿意接受你情书的人了,努力吧。
朱静2008年4月15日
看完她的信,轻轻地叹了口气,我知道复制情书的时代已经彻底结束了。
第43篇、爱情故事傻子之恋
故事的主角是男女两个傻瓜。
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个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也傻了。
在一个黄昏,两个偶遇的傻瓜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伸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最终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地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傻傻地盯着女的,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
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发霉的面包啃了起来。
男的转身走了,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的时候睡得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从哪儿捡了一个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戴上了,女的那晚笑得很是厉害。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搂着男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
后来女的病了,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捡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地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儿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
女的快不行了,发着高烧,神志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个穿蓝制服的人就哭了起来,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蓝制服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蓝制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上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蓝制服朝男的吐了口唾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男的把女的放在路边,无助地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男的从路边捡了一个玻璃片,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儿,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男的一脸,男的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
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
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后来,还是在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瓶没有开盖的矿泉水……
第44篇、爱情故事公主和王子的围城之恋
一个女友和她的准男友都是独生子女,结婚前,她的父母曾担忧地说,你们俩结婚后,日子可怎么过呢?她没心没肺地对母亲说,你们怎么过我们就怎么过,保证不用你们操心。母亲摸着她的额头说,你发烧了吧?
事实证明,她真的是发烧了。
结婚以前,他就被父母宠成一个少爷级的王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独断独行,家务事从不伸手,有事情从不跟她商量,对她的行为指手划脚。
当然,女友也好不到哪儿去,娇纵,任性,还有点懒,花钱也没有计划,喜欢的东西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就买了回来,也不管有用没用。和朋友出去玩儿,连招呼都不跟他打一个,也不管他急不急,她是被父母宠坏的公主。
结婚半年,现实生活一下子击碎了童话的晶莹,他们结婚住的那间小房子是贷款买的,每个月除了还贷,还要交纳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等,生活一下子变得捉襟见肘。有时候他们会编个理由跟父母借贷,而更多的时候,是去父母家里蹭饭,生活变得混乱而没有章法。
有一次,他出差回来,看到家里臭袜子一堆,生气地说,你就不能收拾一下?这哪里是娶了一个老婆,根本就是娶了一个公主。她也恼了,纤腰一扭,坐到沙发上,毫不留情地反击,拉长了脸给谁看?我嫁给你,是做你的妻,不是做你的保姆!
他气得发抖,说,这哪里是家,根本就是一个垃圾场!如果不是墙上的结婚照,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她愤愤然地说,结婚以前,你不是说我要天上的星星,你不给我月亮吗?把我骗到手就完事大吉了?
他冷笑,嫌我不好,尽管找好的去,英俊的,潇洒的,有钱的,打着灯笼找去啊。她赌气摔门而去,本来是打算离家出走的,可是外面黑糊糊一片,有些害怕,于是站在走廊里发呆。
站了半天,腿都有些酸了,也不见他出来找她,她有些心灰,看来他并不担心自己是否被人拐骗,是否会遇到色狼,越想越伤心,竟然红了眼圈。
正难过得不可抑制,忽然发现从门缝里挂出一面白旗,借着走廊里昏暗的灯光,看见白旗上画着两个卡通人,一个长头发公主在掉眼泪,一个忧郁的王子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只大碗接眼泪,底下有一行小字:我错了,回到城堡里再找我算账,倘若你走了就没机会了。
她破涕为笑,在白旗上写下一行小字,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王子,我们一起动手,把家里打扫干净吧?不大一会儿,门缝里伸出一只手,把她拽回屋里。
是的,她不是公主,他也不是王子,他们都是凡人,是一对有缘在红尘中牵手的柴米夫妻。
没有结婚的女孩和男孩都是公主和王子,但那只是停留在生活的表面上,停留在风花雪月的诗意上,不知道菜珍,不知道米贵。落入菜米油盐普通生活的公主和王子,才能深层次地诠释爱的本质。
第45篇、爱情故事当爱情与爱情相遇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我只想知道为什么。
“小烟,”他叫我,“人都有梦想,就像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娶到你。”
我问:“当海军也是你的一个梦想?”
家义很深沉地点点头。
我们从8岁就在一起,有人打哭我,是吴家义去帮我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10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10岁的我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10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梳着两个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
那时,我们20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乎于无,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然后,我哭了。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他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也许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雀跃着围上去,我仍在电脑前做自己的文案,仿佛一切与我无关。
他也不理我,只和熟悉的女同事们打情骂俏。“哈哈,小姐们想我了吗?真想请你们吃饭啊,因为实在是秀色可餐。”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位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声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在笑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笑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不愧是北大的毕业生。”
我解释:“我不是北大毕业,只是一所普通院校设计系毕业,而且学的专业和广告无关。”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子。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我也不希望你拿我做比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纵然有许多美女喜欢你,又与我何干?”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5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一旦命运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了,别人会以为咱们俩在谈恋爱,然后又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都市版的花边新闻我可不愿意,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戳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3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情一反常态,脸上半点嬉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周围的人都看我,我红了脸低下头吃青菜,不再看他。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道,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给我的。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世界怎么会这么小。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我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该珍惜的人。
(三)
情况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说:“不要再来找我,那只是上辈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那时我就是新娘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会遇到你,为什么见到你第一眼便觉得似曾相识?”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了,可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家义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每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来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得有70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昏,就像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对林张扬说,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而我呢,会一生在感情的路上营营役役,就是老者不说,我也明白得很。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沿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我无语凝噎,不知怎么办才好。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第46篇、爱情故事两条腿的爱情
杨小兰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脸蛋生得白白净净的,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不论是长相还是身材,小兰都是没得说的。可就是这么一个漂亮水灵的女生,因为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症,造成了她一生的缺憾。小兰的一条残腿细得像旗杆子似的,形同虚设,走起路来一点力气都用不上。
花一样的小兰打小就非常自卑,她是班上惟一拄着拐杖走路的不幸女孩。看着别的同学利利索索地用健康的双腿撒欢地走路,她羡慕极了,内心的自卑就又增加了好几分。小兰打小就极为敏感和脆弱,肚子里装满了委屈、悲观甚至绝望,她最害怕别人用带钩子的眼神打量她那条残腿。
最让小兰受不了的是男同学王大伟。大伟是班上出了名的小帅哥和捣蛋鬼。说句实在话,小兰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帅气十足的小帅哥,只是因为自卑,她把这种少女的喜欢埋得很深很深。坏就坏在大伟那张没有把门的破嘴上。这调皮捣蛋的大伟跟小兰一样,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学习尖子,期末考试时,不是小兰第一就是大伟第一。虽然大伟学习不错,可是有一个改不掉的臭毛病,那就是他特别瞧不起拄着拐杖走路的残疾女生小兰。
如果只在心里瞧不起,没有说出来或表现出来,那还不会对小兰造成什么伤害。问题在于大伟不但说出来了,而且也做出来了。
在放学的路上,大伟领着一帮男同学起哄,嘲笑一拐一拐走路的小兰:“杨小兰,这路平平展展的,你咋走得像跳摇摆舞似的?”小兰羞红着脸蛋,脑袋垂得很低很低,继续艰难地走自己的路。这时大伟一下子蹿到小兰的前面,一脸的坏笑,然后模仿着小兰一拐一拐走路的姿势,那样子非常滑稽可笑,逗得这帮男生几乎笑破了肚皮。小兰无法忍受这般羞辱,丢下拐杖,蹲在地上难过地哭泣起来……
类似这样的恶作剧也不晓得发生了多少次。虽然班主任多次严厉批评大伟,但他是狗改不了吃屎,闲得无聊时就在放学的路上捉弄小兰。
小学毕业上初中,本来小兰跟大伟在同一所中学,但小兰担心大伟还会三番五次地捉弄她,就默默地转到另外一所中学读书。从此小兰再也没有见到调皮捣蛋的大伟。读完初中小兰就被迫辍学了,她在街头摆摊做起了配钥匙修鞋子的生意。
其实小兰很想继续读书,但她父母双双下岗,弟弟正在上小学,家里的经济日益窘迫。没办法,穷人家的小兰很懂事,虽然身体残疾,但还是勇敢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帮助父母分忧解愁。
一晃十几年过去,小兰已经出落成成熟稳重的大姑娘了,她的生意也日渐红火。由于开了一家有门脸的修锁店,吸引了很多顾客,小兰的生意越做越旺,家里的日子也逐渐好转起来。
有道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是拄着拐杖的小兰的终身大事一直没有着落。男方一听说她是腿脚不灵便的残疾姑娘,仿佛受到什么羞辱似的,就再也没有了下文。小兰也不想找残疾人,就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到了出嫁的年纪仍然是独身一人。父母着急,但小兰一点也不着急。她晓得婚姻这东西一点也马虎不得,不能随便凑合。她安慰父母说:“爸妈,你们不用瞎操心,如果碰不到合适的,我就跟你们过一辈子!”
小兰二十五岁的这年春天,牵红线的一位热心阿姨又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说对方有稳定工作,家境也不错,就是腿脚有些不灵便。
小兰长叹了一声,心想找来找去,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啊!像自己这样的条件,就应该降低标准,俗话说“好马配好鞍,破锅配破灶”,就别做梦非得找一个胳膊腿齐全的健康人了。主意拿定,小兰答应跟对方见上一面,并定下了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小兰心想:如果这次连这个残疾的小伙子都看不上我,我这辈子就真的独身不再嫁人了。
因为没有向介绍人要对方的照片,小兰不晓得那个残疾男青年长的啥模样。按照事先约定,那男青年手里拿着一本杂志,站在动物园门口等候小兰。
小兰走下出租车,拄着拐杖缓缓向动物园门口挪去。到了那个手里拿着杂志的男青年跟前,两个人异口同声地惊叫起来:“是你!”“是你!”
原来那个约会的男青年竟是大伟。小兰和大伟坐在动物园里的一张长椅上,两人都很尴尬,感到很不好意思。沉默了良久,大伟猛地撸起右腿的裤管,映进小兰眼帘的是一段没有血肉的僵硬冰冷的假肢。小兰用困惑的目光盯着大伟。大伟说高二那年的春天,他骑着自行车在放学的路上,被身后一辆疾驰而来的卡车给撞了。后来经过紧急抢救,虽然躲过了一劫,但永远失去了一条健壮有力的大腿……
听罢,小兰泪眼汪汪的,心里头酸酸的,望着大伟内疚的眼神,她心情有点复杂。想起小时候大伟对她的坏,她真想一走了之。
这时,大伟动情地抓住小兰的手,真诚地说:“小兰,如果你看得起我,就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吧!我小时候不懂事,一次次伤害了你,这是老天在惩罚我呀!是老天爷让我们走在一起……”听了大伟一番掏心掏肺的表白,小兰的心软了下来,不知不觉地点了点头。
此刻偌大的动物园里清寂无声,一对孔雀正在对面的树丛里悠闲地散步,样子慵懒而华美。一阵轻风吹过来,小兰含在眼里的泪水终于欢快地滑落下来……
第47篇、爱情故事写在便条上的爱
很早,他就和她同厂,他是三班倒的工作,她也是,一个月里,只有几天能轮在一个时间段上休息。刚结婚,厂里没房,住的是集体宿舍极小的房子,卫生间、厨房都是公用的。
他早上8点半下班,她8点已经去上班,回到家,桌子上有一张便条:馒头在锅里,趁热吃,抓紧时间休息。下面落的是她的大名。揭开锅盖,馒头还热着。
下午6点半,她下班,他已经走了,桌子上的老地方又有一张便条:晚餐是大饼和粥,还有一碟腐乳,一定要吃完,我去菜市场买菜了。后面是他的姓名。一个钟头后,他回来了,手里拎着蔫蔫的蔬菜。“很便宜”。他说完,急匆匆穿上那件靛蓝色的劳动工作服上班去了。这一天,见面只有两分钟。
添了三个孩子,终于分到一套带厨房的一室一厅,卫生间和洗涮的水龙头仍是公用的,很满足了。仍是三班倒的工作,孩子是大的带小的,她早上8点半下班,他怕孩子们把便条拿来折纸飞机,于是把便条留在碗柜顶上:锅里有煮好的甜酒粑,吃了就休息。我已给大娃说好,让他带弟弟妹妹出去玩。大娃是他们的大孩子。
下午6点半,他下班,饭桌上只有二娃、三娃在等他。他知道,她一定是趁菜市收摊去买廉价的菜。果真,一会儿大娃抱着一堆蔬菜,还有几只小鸡回来,说妈妈上班去了,大娃拿出妈妈用一张报纸边匆匆写就的便条:这是几只母鸡娃,养大后,就可以少买鸡蛋了。落款仍是她的大名。
一晃,孩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他和她几十年的三班倒,也终于到了尽头。退休后的生活,倒是可以天天见面,但却更忙了,因为添了三个孙子。一早,她和一堆老大妈们去锻炼身体,回来时做早餐,把孙子送往学校去上课,接着去赶早市买最新鲜的蔬菜。他醒来,冰箱上有张便条:高压锅里有鸡血粥,听说可以治肺病,你多吃点。他很听话地喝完了鸡血粥,然后留张便条,就慢慢逛到花鸟市场。她回来,习惯地看一眼冰箱,上面有张条:我逛花市去,中午晚点回来,你先吃,别等我。果真,下午1点,他才逛回来。从乡下郎中那里买了些治她关节炎的草根根……
秋冬之季,他去菜市场时发脑溢血而逝,非常突然。一辈子,他走哪里都要留张便条,这一次,他却没有先告诉她一声。四天四夜,她都想不通,第5天,家里人来喊她吃饭,却发现,她睡在床上已仙逝了。
在他们老式的衣柜里,满满一大袋的便条,什么样的纸张,什么样的形状都有,淡淡的,都是些琐事,一张张看完,让人泪流满面。
感悟:其实爱情很简单,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缠绕,只要我们转身就可以知道。
第48篇、爱情故事第三个耳洞的故事
曾经有个女孩告诉我:“这辈子穿过耳洞的女孩,下辈子还会是女孩。”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左耳上已嵌着两枚耳针,在黑夜中闪着玄妙的光,但右耳上没有!
她的名字叫夏,坐在教室里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次,她突然转过头来,眼神直接迎着我的视线,没有任何的迟疑和羞涩,然后侧着脸,轻轻的笑了。我从此记住了她的笑容——十七岁女孩才拥有的那种天真的笑容。
以后我们便相识了!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叫扬。是一个没有耳洞的女孩,但她说她喜欢看到其他女孩用漂亮耳饰点缀精致的耳朵。
我是校广播站成员。后来我策划了一档校园节目,是关于耳洞的话题。有许多女孩子打进热线来讲述自己的耳洞。有一个我熟悉的声音也在那里响起:“我很爱很爱一个男孩儿,但是我不会让他知道。所以我为他穿了第三个耳洞,并且让它空着。我想有一天,当第三个耳洞愈全时,我会遗弃所有的爱,离开他。他就像我的耳洞,是我生命中无法躲藏和隐匿的缺口,却永远不是出口。我无法停止,我只能向前。”我想每一个人都会轻易地被这样的女孩感动。“谢谢你,同学,请问你的名字是?”“我叫夏。”果然,第二天,我在夏的右耳上发现了第三个耳洞!
后来夏和许多男孩恋爱过,每一段恋情结束时,夏就为自己买一对耳饰,说是一种纪念。她说:“我只有一次爱情,我知道它是要枯萎的,所以在它盛开的一瞬间我就把它掐断了,我已经不会再有爱情,但是我无法抗拒温暖,即使它再短暂。”我说:“夏,你不可以这样,他们都是无辜的,你对他们不公平。”“这世上有公平吗?比如我爱你,而你却不爱我。难道这公平吗?——对不起,我只是开个玩笑。”
夏大学毕业后去了日本,走之前,我们通了电话。我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夏走后两个月,我决定和扬结婚……我和扬的婚礼将近的时候,我收到从日本寄来的邮包,里面有很多耳饰,我明白,那是从夏耳朵上摘下来的。还有一封信,其中信这样写道——
郁先生:这是夏的所以耳饰,也是她惟一的遗物。我们不明白夏对你怀有什么样的感情,她说她对你从来都不曾抱任何希望和奢求。但是却始终无法忘记你。作为父母,我们希望她能淡忘过去。重新快乐的生活下去,但太难了,因为她爱的人要结婚了!
几天前,她说她要见你一面,只是去看一下就回来,但飞机刚出跑道就发生了爆炸…….事后我们整理了她的房间,发现了这一大包耳饰。我们把这些寄给你,就算是我们的私心!作个纪念吧!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眼泪,这是我没有料到的结局。夏在我身边呆了四年,我曾经那样迷恋她的笑颜,却从不曾爱过她,原来这个世界真有它的不公平。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五天,第五天的时候,扬来了,问:“婚礼还举行吗?”“是的,而且马上。”我说。
因为我不愿也不能再辜负这第二个女孩了。我想我会爱她,我们将会幸福。
感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现在所拥有的幸福。
第49篇、爱情故事为爱执着
有时候看到为爱付出一切的朋友,老是感觉为什么他那么傻,干嘛要付出那么多呢? 是因为爱的太深,无法自拔吗?还是……故事会分享一则故事:为爱执着.
回家忽然想起小时候的玩伴,便问妈妈,现在那个小佩在哪里呢?妈妈说,她?她现在在市区给人家卖衣服呢!我问,怎么跑去卖衣服了?妈妈叹了口气说:“她可真傻啊!和一个比自己大20岁的人好了,那个人现在还住监狱了,有人说他3年后能出狱,有人说5年,还有说8年才能被放出来,”我赶紧问,那那个小佩没有再找个人嫁了吗?这时候奶奶插进来说,:“你看她傻的,她还怀孕了,被她的妈妈硬带去把孩子打了,现在在一个卖衣服的店里打工,也不回家,她的妈妈是想再给她说个人家,但是她不同意。”我惊讶的无语,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记忆扯回三年前,我也是刚刚高考完,整天在家闲逛,嘴里念叨着,通知书什么时候才能发给我啊。以前放假,也就是扯着小佩去逛街,但是今年的暑假,她好像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根本无暇顾及我,听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但是这个人要比她大的好多,好像都能做她的爸爸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那么喜欢那个人。感情这事吧,谁都不好说,缘分到了,谁都控制不住。
接着大学的通知书就下来了,我每天要忙碌的收拾着东西,准备开学。只是听说她还像怀孕了,但是她的父母还是不同意她和那个男生结婚,原因就是那个男生的年龄太大了,而且也不是我们这边的人,是个外地的。那个男生的家好像是在四川的吧。可没想到小佩竟然跟着那个男生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私奔吗?
到了大学,见到更多的人,在新的环境下,每天都过的很充实。也没怎么联系小佩。知道寒假回家,才知道,小佩跟着那个男生去了那个男生的老家。原来小佩怀孕后,跟着那个男的去了四川,小佩准备把孩子生下来,但是小佩生完孩子后,那个男的没给小佩看孩子,就说那个孩子生下来就死了。然后那个男的带着小佩又回来了,在附近的村子里,买了房子。其他人都说,小佩的孩子没死,肯定是这个男的把孩子给卖了,要不怎么会有钱买房子啊!但是也有人说,这个男的对小佩用真心的,看,都买房子了。人们各说纷纭。不管他们说什么,至少他们回来了,在一起很快乐的生活啊!
但是,事情永远不会那么顺利,接着那个男的又被抓到监狱了,现在只剩下小佩自己一个人了,她说,她要等那个男人回来。会一直替那个男人守着这个家。小佩啊,让我怎么说你呢?你就不能为了自己的将来想下啊?但是,我又觉得,小佩是勇敢的,她为了自己喜欢的,能够不怕别人的议论,能够跨越年龄的障碍,能够自己一个人的这么的等着。
她是傻还是对感情的忠贞呢?
第50篇、爱情故事等我漂亮了再来爱你
女孩叫云,一天她上网,突然她头像在闪动,她点击一看,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在哪儿呢?来一起吃饭吧!
云:你认错人了吧?我们好象不认识啊!
陌生人:我叫风,你呢?
云:你叫我云好了。
陌生人:你看这不就认识了吗?
就这样他们认识了,而且是网上。
那天他们聊了很久,云很开心,她觉得风很有味道。
自那以后,他们每天都上网聊天,风喜欢叫云丫头。
风:丫头!今天都干嘛去了?
云:干嘛要告诉你?你算老几。
风:我是你老公啊!
云:才不是呢!
云心里甜滋滋的,她已经疯狂地爱上了风,令她想不到的是风也喜欢上了她。
云每天都上网等风,但是她几天都没见风上线了。她开始着急了。
她便背着父母偷偷地买了手机。
她给风留言告诉他号码。
一天她正在上课,突然手机响了,这时所有的目光都转向了她,连老师也朝她瞪了一眼。她也下意识的关了机。
云知道是风打的,她好高兴,但又怕他生气,她课也听不进去……
终于下课了,她打开手机,她吓呆了,一连几十条来电提醒,还一条信息:丫头!死哪去了!干嘛不接我电话?
云还没看完,手机又响了,也许是她太激动了,响了好久才接,没等反映过来那边就开始吼了。
风:死丫头!找死啊!这么久才接我电话!
云:不好意思嘛!我刚刚在上课……
风:骗谁啦!今天礼拜天上什么课?
云:我们补课啊!
风:我在网吧等你好久了,快点来!
云:有什么事不能电话里讲吗?
风:我叫你来你就要来!
嘟嘟嘟……
云刚要解释那边已经挂电话了,云只能听他的话乖乖的去网吧。
她一上线就看到风给他发的信息:老婆,我好想你,怎么都不接我电话?是不是生我的气啊!这几天我很忙,没有时间上网,我知道你每天都在等我,老婆对不起哦!让你等那么久。
云感动得眼泪流了下来。
风:老婆,让我看看你好吗?
风已经打开了视频,云好担心,因为她不算漂亮,而且胖嘟嘟的,她怕风看了之后就不喜欢她了。但她还是接受了视频聊天,可她不用视频对着自己,这时里面出现一个很帅气的男生,她惊呆了。
风:老婆,你在哪儿呢?
云:……
风:老婆回答我啊!
云:那就是你吗?
风:怎么啦?那不是我还会是谁啊?
那瞬间,云快要崩溃了,她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她真的不敢想象风看了她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风:老婆没事吧?
云:你还是别叫我老婆了,我们是不可能的!
发了这句话时泪水已模糊了她的双眼……
风:老婆,你开什么玩笑?难道你不喜欢我了吗?
云:我一开始就不喜欢你!
她说这句话时心如刀绞……
风:为什么?我不相信……
这时云已经忍不住了,就把真相告诉了风,然后又把视频对上了自己,好让风死了心,可她想不到结果不是她想的那样。
风:傻瓜,怎么这么傻!爱你还在乎你的样子吗?
云:别骗我了!
风:老婆,我们认识也有一年多了,我有骗过你吗?
云:……
风:那好吧!那我等下就去买车票,我过去看你!
云没有当真,她认为网上都是骗人的。
到了晚上九点半,云也下课,到了宿舍听到女生们议论纷纷:刚刚有个男生好帅哦!好像是来找人的……
听到这,云突然想到了风……
她便飞一般的跑出去,到宿舍大门,她一下子呆住了……
只见一个高大又帅气的男生捧着一束鲜花向她走来,是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风:丫头!发什么呆啊!
云:老公,我相信你了!
说完就扑到了风的怀里,她不知哪来的勇气,她敢叫他老公了,以前风喊她叫她都不敢叫。也许是情不自禁吧!
那晚他们在一起了,他们彼此都感到很幸福……
自那以后,云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只知道想风,她不那么爱读书了。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云实在受不了相思的煎熬,她退学了,但她却不知道这才是她恶梦的开始,她背着家人偷偷的跟风在一起了。
转眼间他们在一起已差不多一年了,这时的她已经怀孕,她怀了风的孩子,但风对她也开始嫌弃她了,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她长得不漂亮,她也能感觉到风的心已慢慢的疏远了她,但她还是假装不知道直到有一天,风跟她说他早就想和她分手,但他不忍心伤害她,他承认,他很爱她,但他的朋友说云不漂亮,配不上他。就因为朋友们议论纷纷,他才有那种分手的念头。他的心里也是百般的不愿意啊!
当时云假装很坚强,她止住眼泪,但背着风她痛哭了一顿,她竟想不到风竟然为了要面子而想放弃她,她长得不漂亮有什么错?那几天她想了很多,谁也想不到她会做什么?
没过多久,他们的孩子出世了,是个男孩,长得好象风。
云每天望着儿子流眼泪,没有人知道她想什么。直到有一天,风回到家,他们的儿子已经泣不成声了,喊了好久云都没有应。他好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他飞一般跑到卧室,眼前的那一幕令他惊呆了!
云穿着她做梦都想穿的婚纱静静地躺在床上……
她面带微笑,她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风拼命喊她,可她已经听不到了,这时风看到了云放在床头的信,信的内容:
老公,对不起,老婆这辈子不能再陪伴你了,也许到另一个世界去我会过得好一点,你也不会整天听到你朋友说你闲话了。我会在天上看着你跟我们的儿子,你们一定要过得幸福哦!我在天上都能看得到的哦!
老公,你知道吗?我好想穿着婚纱跟你结婚哦!也许是我还不够资格吧!但愿来生我能长得漂亮点,至少没有人讲我配不上你,如果那样你会娶我吗?
老公,当你对我说“爱你我还会在乎你的样子吗”这句话时我有多开心吗?我知道你没有嫌弃,我觉得我真的好幸福哦!但令我想不到的是,你竟在乎别人看我的眼光。我的心好痛……我真的弄不明白,你所谓的那些朋友真的是为你好吗?他们难道不知道我们的感情有多深吗?知道了为什么还会那样说,漂亮又能怎么样?能当饭吃吗?
老公,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老公:你看我们的宝宝,他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他多象你呢!将来也肯定长得跟你一样帅!嘻嘻
老公,谢谢你,让我拥有你,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好象在做梦呢!
老公,你能爱上我,我已经很知足了,我没资格要求你什么,我只要你每天都能够过得开心,你知道我每天见你总是愁眉苦脸的有多心疼吗?我知道一切都是因为我,谁叫我长得不漂亮呢。
老公有机会下辈子再做你的老婆吧?
记得你一定要幸福哦!
……
看到这,风已经泪流满面了,他真的好后悔,他真的不该相信那些“朋友”,他使劲抱着她,拼命的喊她,可她还能听得见吗?
很多东西往往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各位帅哥,希望你看了之后能够好好对待你们的女朋友或老婆,不管她有多丑,既然你已经选择了爱她,就要好好对她,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那时已经晚了。
第51篇、爱情故事尘埃里也有美丽的花
李萝长得真美,天生一副好嗓子,性格温和且善良,身体又瘦又饱满。大家都说,李萝如果是个电影明星,也许会比章子怡还要红。
当然,这只是大家的想法,很多漂亮的姑娘,都不是电影明星,她们长着一张明星的脸,在工厂做女工,在公司做白领,在夜总会做小姐,或者在老男人身边做情人。
李萝没有那么惨,可也没有多好。我始终想不通李萝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工作,竟然是,卖猪肉。
可她却不在乎这些,吆喝起来既明亮又好听,男人们都走不动路了,纷纷来买猪肉。
很长时间,我一想到猪肉这个词,就忍不住地想起李萝,就连看见猪,都觉得它们可爱起来。
我也情不自禁地走到了李萝面前,可我不买猪肉,我是来要账的,顺便欣赏一下她好看的身体。
我都想好了,如果她还不上钱,我也不在意,她陪我睡一觉,就减少一笔钱,再睡一觉,再减少一笔钱。
虽然钱很多,可以在外面找很多不错的小姐,但小姐怎么能跟李萝比,她只用了一个眼神,就把我的魂儿勾走了。
那个眼神有点儿卑微,有点儿祈求,有点儿不好意思,她用和那个眼神一样的语气对我说,你可不可以等到我晚上收摊,那样可以多还一点儿。
李萝不是欠我的钱,她欠的是高利贷,开始借的时候只有5万,只两年的时间,利滚利,她要还15万。
她还不起,只能每天还一点儿,很少很少,连利息都不够,她十分抱歉地看着我,问我,今天可不可以就这样过去?
我摇摇头,跟我说没用,我也只是个小喽?,我也不容易。
我说了很多很多,她就不说话了,而且意识到我说的是实话,我可能比她还要穷,最好的解释就是我那双快要掉了底的旧球鞋。
李萝让我把球鞋脱下来,我不肯,她就笑着蹲在我面前帮我解鞋带,我不知道她唱的这是哪一出,可没来由地,心就乱了。
尤其是她的手碰到我没穿袜子的脚时,我浑身都僵硬了。
她找来了一根很粗的针,还有很粗的线,她在帮我缝球鞋,缝的不好看,可她说,至少比以前暖和多了。
真的是这样,踩着她缝过的球鞋,从脚指头到头顶,都暖洋洋的。
我的态度也开始变得缓和了,我用一种尽量温和的声音对她说,那个,也不是没商量,要不然,今晚就去我家睡觉?
我没有逼她,我是诚心诚意的,虽然我胆子还没大到没拿到钱就回去交差,但我可以替她还钱,一天的钱我总还是还得起的。
可她偏偏就做出了一副吃亏的样子,双手放在了胸前,好像我会偷袭她一样。她说,你怎么这样啊,看着挺像好人的。
我决定不再纠缠,可就在我要转身而去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那个,可不可以只是睡觉,不做什么。
我以为李萝千帆过尽,可没想到她还挺纯洁。
她走进我的破房子,坐在沙发上,胡乱地喝着水,掩饰不住的慌张,她还指着沙发说,我今天就睡这里,给我一个被子就行。
我只有一个被子,可我不给她,我撒了个谎,我说,我很怕冷,她立刻就表示不要了,但还是要睡在沙发上。
我由着她,我知道夜晚的沙发上会有多么冷,我躺在距离她不远的床上看着她,她可能是太累了,一躺下就熟睡过去,开始她还很放松,后来就蜷起了手脚,后来她有点抖,再后来,她醒了,鼻子红着,在手心里呵着热气。
她或许想去倒杯热水,可暖水瓶空空的,是我故意倒掉的,我为自己的远见感到很兴奋,因为我看到了李萝向我走来,我赶紧装做睡着了。
她坐在了我旁边,钻进了被子里,尽量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我只一个翻身,就压在了她的身体上。
或许是我很暖和,或许李萝也想做了,反正我撕下她的衣服时,她并没有拒绝,还呻吟了两声,以示鼓励。
我让李萝彻底不冷了,一整夜都流着汗,不停地喊热,后来,她连喊的力气都没有了,紧紧地抱着我,睡了过去。
醒来后,太阳已经升了起来,她的悲伤又回到了脸上,她小声地问我,钱的事怎么办?
我刮刮她的鼻子,特别认真地告诉她,别怕,有我呢。
我不明白李萝为什么突然就哭了,真的不明白。
我看不懂李萝的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她死活不肯用我的钱,虽然没有多少,可她却一副用了我的钱就没有办法跟我上床了一样,这和我正好相反。
还比如,她对于当初为何借高利贷这件事很是忌讳,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说,有时候被问急了,就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让我怎么也问不下去了。
我和李萝的关系飞速转变,从追债的和欠债人转变为了白天是追债和欠债人晚上是情侣。
我承认,这关系有些复杂,李萝也觉察到了,所以她下定决心早点还完钱,好清清白白地和我在一起。
可15万哪,怎么还?
我觉得自己得想点办法,不能让李萝白跟我睡觉不是?
另外我也觉得,卖猪肉还钱这件事实在不靠谱,现在猪肉贵得要死,生意并不好做,李萝的眉头一直皱得很紧。
我还是那句话,别怕,有我呢。
这次李萝没哭,李萝笑了,笑了以后的李萝真是好看,她还依偎在我怀里,那样子,有点儿相依为命的味道。
这让我更加坚定要把钱给弄到。
我弄钱的方法很简单,我没有什么能耐,只能,抢。
我已经想好了,就是市场里的银行,当然我还没有胆子去抢银行,我抢的是从银行里取钱的人。
市场很乱很吵,很难有人听到呼救声,市场的路很复杂,七拐八拐地钻进小胡同,就很难被抓到。那些小胡同也很复杂,谁进去都迷路,为此,我在里面逛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一条最短最安全的路。
可是在这里也有个坏处,有人会认出我。我去买了条女人的黑丝袜,又在身上套了件厚厚的毛衣,一照镜子,连我都以为是电影里的劫匪。
我不是一个人,还找了个同伙,他和我一起混过,也同样没能耐,也想钱想疯了,我们一拍即合,成为搭档。
他负责在银行里把风,看见取钱多又没有叫保安护送的人,会给在外面的我发个信号,我只需要付出最原始的体力劳动即可。
第一次我们很顺利,那是个中年妇女,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我们很顺利地得到了2万。
第二次也很顺利,是个老年人,我们得到了5万。
钱是平分的,但不劳而获总会很高兴,又很担心,我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醒了看见熟睡着的李萝,会格外愧疚,也会格外安心,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得。
我没有告诉李萝这些事,我只告诉她高兴的美好的事,比如我说,等还了债,我们就离开这里,去个有海的城市,每天都黏在一起,看美丽的风景。
李萝又哭了,这次我明白她为什么哭,我是在听说了李萝的故事,突然开始明白她。其实我不是没想过,李萝为什么欠了这么多钱,或许是因为一个男人也不一定,还或许她出身贫穷,有个多病的父亲,电视剧里都是这么写的。
可事实比我想象的要美好得多,李萝也并不是我原来认为的过尽千帆的女人。李萝是孤儿,她没有父母,还没谈过恋爱,她的经历就像一张白纸。她借高利贷,是因为把她养大的孤儿院要搬迁,没有资金,她急坏了,她没人可以借钱,她没有东西抵押,银行不给贷款,她只能去借高利贷,好歹让孤儿院可以挺过最艰难的日子。
如果我和她的第一夜,我稍稍注意一点的话,我会发现,床单上有点点的血迹。
你说,这是不是个好女人?我该不该为她奉献一切?
最后的一笔是个大买卖,足足有20万,这样,加上以前分的和攒的钱,我和李萝就真的能够去海边的城市生活了。
同伙的脸上也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吃了什么药,竟然没有叫保安护送,他拿着那笔钱,悠闲地走出银行,走到银行右边的小马路。那里停着他的车,他拿出钥匙开车门的时候,我迅速地冲到他旁边,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抢走了那个装着20万的皮包。
很多人看见,但没人敢出声,20万其实很重,我跑得不算快,我还看见了李萝,她推着三轮车,上面是切割好的猪肉,我跑到她面前的时候,冲她笑了一下,不过,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只是犹豫了一下,然后快速地把三轮车向我推来,是个下坡,三轮车的速度比我要快得多,我们相距又不远,我被撞倒了,撞到了腿,连爬都爬不起来。
我的同伙从银行里冲了过来,我看见他拿着刀冲向了李萝,我想喊,可根本来不及,那把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刺穿了李萝的身体。
我冲了过去,我头上的丝袜早就掉了,我看见了李萝的失望,她靠在我怀里,连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就闭上了眼睛。
我哭了。
远处的警笛声越来越近,我的同伙被警察摁在地上,紧接着我也被摁在了地上,我的眼睛一直看着李萝,看着她。
这个即使生活在尘埃里,也能够在尘埃里开出最美的花朵的女人,我爱她。
第52篇、爱情故事初恋的眼神
大学毕业后,肖宇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做文员。
经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女人,浓妆艳抹,前凸后凹,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和同事之间,总是笑容满面地夸夸其谈。肖宇一声不吭地做着自己的事,和经理也常常是擦肩而过,肖宇无意抬起头看到她,她的眼神犀利而不屑。
肖宇井井有条地做着属于自己的事,也不爱和同事搭讪。同事聚会,活动,肖宇也推辞说有事不参加。在别人看来,她有点另类。可肖宇很满足现在这样平静而淡定的一个人的生活。感觉自己就在自己眼前,自己真真切切地存在着。享受着一个人的寂寞,一个人的精彩。
每天上班时肖宇总要在公司外的小卖部捎上一杯奶茶。那天,她正在买奶茶,一个男的笑嘻嘻看着她,对着小卖部的人说:“我要跟她一样的。”肖宇看了看她,转身就走了。没想到,他又跑着追上来了,气喘吁吁说:“你叫肖宇吧,我叫汪子浩。”肖宇没有搭理他。
“我早就认识你了。”肖宇回头看了他一眼。
“哎,受不了,我们是一个公司的,我在业务部。”他有点无奈地笑着说。
“明天,你不要辗转过来买了,我给你给带去,我顺路。”他说道。
“不用了”肖宇回答的很干脆。
不由间,他们已到了公司。同事们看着他们两个一起来的,还喝着一样的奶茶,都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们。肖宇低着头,加快了脚步。只见那个叫汪子浩的男人笑着挥着手说:“Hi,姐姐们,早上好。”肖宇听着身上有点麻嗖嗖的。
“你们是?”同事们异口同声地问道。
“我们是老乡啊。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我们有缘吧。”汪子浩边说边偷着看一旁的肖宇。
肖宇没有看汪子浩,只是想,这个有点幼小的男人,幼稚的有点可爱。
第二天,肖宇如往常一样,喝着奶茶走进办公室。汪子浩已在等着她。手里拿着两杯奶茶。汪子浩看着肖宇手里的原味奶茶,而自己手里的是和昨天一样的芒果奶茶,说道:“你不是喜欢芒果奶茶呀?”
肖宇随口“嗯”了一声。
“那你是喜欢这两种?还是都喜欢?还是有其它的?”汪子浩看着只顾忙自己的肖宇。“你跟我说好不好?我明天给你买,我是真的顺路。”汪子浩有点乞求着肖宇。
这时,门开了,经理带着刺鼻的香味进来了。汪子浩个小白脸还是一脸笑眯眯地和经理打招呼:“Hi。”
“汪子浩,你怎么跑到我们办公室来了?”经理质问道。
“看,我不是给你送奶茶吗?早上一杯养颜美容,精神气爽。”汪子浩举着奶茶迎合着说。
“你还是给小姑娘喝吧,我才不喝这玩意。”经理边说边看了一眼肖宇。
“那好的,经理,Bye. Bye”肖宇看着自讨没趣的汪子浩有点生气。
汪子浩总是一有空就黏着肖宇,肖宇也总是爱理不理的。又是送奶茶,又是送花,也没有一点进展。
有一个星期天,轮到肖宇值班。肖宇没事就挂着QQ。她找了找上线的人没有看到那个人,那个人在忙些什么?到那里去了。肖宇想到她的大学同学,她喜欢着他比他喜欢她要多的多。那时,他们总是在一起,一起看着天气,看着心情每天变换着喝着不同口味的奶茶。喝奶茶时,肖宇总爱注视着他,肖宇就很高兴也很满足。毕业后,她们开始还联系着,大多是肖宇主动联系他的,后来就断了。肖宇哭也哭过了,恨也恨过了,可还是忘不掉。也一直沉寂着自己的这段日子。
这时,门开了,一个高大的男人,戴着一个黑色的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肖宇怔住了,她深深地注视着那双眼睛,清澈而又迷茫。那忧郁而又深邃的刚刚还在思念着的眼神,现在就在眼前,熟悉而又陌生,温暖而又冰冷。那个人看着肖宇犹豫着,肖宇还是呆呆地看着那个人,那双眼睛。足足有好几分钟,后来那个人失望地走掉了。肖宇看着那个人不见了,才明白过来,趴在桌子上嗷嗷大哭。
第二天,一进公司都在议论纷纷地说,昨天来小偷了,偷走了楼下分司值钱的东西。警察都在调查了。经理笑哈哈地喊道:“开会了,开会了肖宇。”大家都聚在一起,经理说:“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坏消息就是其它分司被盗了。好消息就是我们公司没有任何损失。”同事们嚷嚷着问:“是不是没有到我们公司啊?”经理抖动着脸上的肥肉笑着说:“不是,我们刚看了监控,小偷进了我们公司,但只是在门口,呆呆地看了好久我们科室的肖宇,吓的拔腿就跑了。”大家都笑着看着肖宇。肖宇心里只有她知道。经理又说:“公司鉴于肖宇的沉着冷静勇敢的表现,决定给肖宇一等功奖励,并荣升为,我们科的组长职位。
会议结束后,同事们都簇过来问肖宇,是怎么回事。肖宇只是一笑而过。
后来,肖宇在汪子浩的坚持追求下,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几年后,汪子浩问肖宇:“你为什么开始不理我,后来又接受我呢?
肖宇说:“初恋只有一个人,离别了就不会再来了。相同的眼神也只是别人。汪子浩得意着呵呵地笑了。
第53篇、爱情故事半路夫妻
半路夫妻的故事不少见,但是这样的足够稀奇。
刘旭家的楼十一月里才给供暖,用手一摸温温的,屋里并没有感觉暖多少。晨起,用最快的速度套上衣服,感觉温热的身体触及冰冷后的颤抖。现在,把整个身躯都靠在暖气上,才感觉手又活过来了,然而,浑身却越来越冰冷。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雪,寒风带着冬的气息,暴躁地敲着玻璃窗,不一会就在玻璃窗上印上了白色的手印,像白云,又像雪花,还像张着白色巨口的怪兽,吞噬着温暖。刘旭想,冬天如果没有寒冷也许她会喜欢。锅里的油热了,丢了一把切条的白菜进去,锅里立马发出轻微的“噼啪噼啪”的声音,把煤气灶调小了火,锅里倒上一瓢水,忘了放作料就盖上了盖子,冷的感觉叫她不耐烦做任何事情,尽管如此,锅里的菜还是发出一丝清香的白菜味道。
利用烧菜的时间,她便去打扫屋子。他们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片落了薄薄的一层灰尘,凉水里用力拧了一把抹布,伸手去擦照片,刚要放在照片上,才想起这种照片用湿抹布是万万擦不得的。又是一声叹气,怎么无故的变得糊涂了。转身去取干抹布,却想起锅里的菜没有放作料,给菜放好了作料,却忘了刚才要去取什么。
刘旭插着手站在沙发边上,看见沙发上织了一半的毛衣,一半在沙发上,一半掉在了地上。毛衣针脱落在一边,才想起昨晚想不起怎么织了,生气的拨了毛衣针。她伸手去捡,想着最近的脾气越发难以控制,心里不免有些悲哀。
老公孟晨搭讪着走来拿起羽绒服,说:“我出去一会儿。”
刘旭低着头只顾弄着掉线的毛衣,轻轻眼眉间纠结着。孟晨羽绒服穿了一半,看着她,无可奈何地又问了一句。半晌,刘旭抬起头说:“唔,你不在家吃了?”
又去看她的毛衣,心却以不在毛衣上了,心里咯咯绊绊的生出许多气来。
孟晨道,“不了,我去看看一会儿就回。”说话的时候没敢看刘旭,心里有些丝丝的不安。心想和刘旭刚刚结婚才一年左右,就这样天天往前妻家里跑,任谁心里都会有些不高兴,刘旭并没有表示过,只是会细细的问,他去了以后都做什么了。她的情况怎么样?孟晨回答着,她没有表情的“嗯嗯”的点着头。紧接着去织她的毛衣,毛衣织了拆,拆了织的有很久了,一直不见织成。
他有些为难的站在门边上,“那我走了?”
刘旭提高了声音:“你去呀。
听她那声音里透着不满,孟晨倒不便走了,手扶着暖气往外看,自言自语说:“不知这雪要下到什么时候?”刘旭听了心烦,把半撇毛衣整个拆了,像是赌气的样子。才开始拆,孟晨拦着她,“织得好好的怎么就拆了。”刘旭解释道:“拆了再织吧!……织得不是想要的样子了。…哎…!她病得很厉害吧,又没人管,怪可怜地,你快去吧!”孟晨急了,大声道:我真的去看看就来!刚孩子打电话了……”刘旭紧张的看了一眼婆婆半开门的房门。婆婆到底是向着他的前妻,如果听见他的话还不说她管的太严,连去瞧病都得管着,岂不是因为这事又要闹别扭。
刘旭立在门口,叫了声“妈!”轻声道:“我和孟晨都不在家吃早饭了,菜我炖好了在锅里,饭也蒸好了。”她和婆婆说话,一项用特殊温柔的声调,很沉稳,不大不小,却又不卑不亢的,像个家政服务员。说完转身回了屋。站在镜子前,她用力的搓搓冰冷的手。在脸上擦了些滋润霜,脸庞消瘦,眼皮也有些搭拉,正直端丽的鼻子微微翘着,更显得她清瘦。刘旭命运有些坎坷,年幼的时候丧父,二十岁出嫁,二十五岁上死了丈夫,守了十年的寡才给嫁了孟晨。现在日子过的很美满,偏偏他的前妻又得了要命的病,不知道为什么生活总要经历一些坎坷。她的头发薄薄的一层贴在头皮上,额头上总是梳的光光的,脑后头发通通盘在一起。她拿起包,穿上羽绒服。感觉身体一下子就暖和了,这件羽绒服她非常喜欢,肥瘦正好,长短也是她喜欢的长度。恰到好处的不显得她过于瘦弱,她站在镜子前照了照,开门走了出去。
孟晨看见刘旭回了卧室,站在门前面,放开了正要开门的手,回头取了一块干抹布细细的擦着他们的结婚照。柜子上的摆设也小心地擦了擦,书柜上的书齐了一齐。窗外的天依旧很阴,雪下的更大了。屋里都能哈出白气来了,他皱着眉。如果不是把钱都给前妻看病了,也许今年可以买一套供暖好的新楼房,现在看来以后都没有希望换房了。
刘旭打开房门出来,他还在那里呆站着,穿了鼓鼓的羽绒服,肚子的地方支出很高,中年的男人似乎都喜欢胖肚子。刘旭淡淡问道:“咦!你还没走?”,孟晨跟着她问:“你也要出去么?”刘旭不抬头的说:“我回我妈家里看看,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饭也弄好了。你不在我也没什么胃口,倒不如出去散散心。”
她挽着皮包出门,他也跟了出来。她往前走只当看不见,快步走到街对面,听见他在后面气喘吁吁追赶来,“你不是要去吗?怎么跟着我。”她放慢了脚步,等他跟上。一耽搁公车就在这个时候开过去了,刘旭可惜的直跺脚。只得站在雪地里等,风卷着雪钻进脖子里,这时候刘旭才想起没有带围巾。孟晨一路小跑到她身边,从手袋里拿出了围巾围在刘旭的脖子上,道:“别冻着了,这么冷的天打车吧!”没等她回答便叫了部计程车,刘旭看见孟晨也钻进了车里不悦的说道:“你同我又不顺路!”孟晨低个头道:“我跟你一块儿去妈家,很久没去看看了。”刘旭伸手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似笑非笑瞟了他一眼。她觉得这个男人不优秀,但是却对她非常体贴,她孤独的太久了希望有个人细细的照顾。
计程车驶入住宅区的一条马路,路变的难走起来,到处是倒垃圾的冰包,车不敢快开,一晃一晃的往前挪着,司机不耐烦的诅咒着道路,孟晨和他搭着话题。车猛地停了一下,靠在座位上打盹的刘旭的头差一点撞在前面靠背上,她抬眼瞧去,一只黑色的卷毛狗颠颠不知危险的跑过马路。司机更大声的骂了一句,车又开动了,车速明显比刚才快了许多,路变的平坦了。
孟晨也不再和司机搭话,怀里的手机震动了几次他没有去接,知道是孩子问他去不去那边了。他前妻和他从小就是发小,上学的时候又是同学,两家人来往很密切,父母们都把他们看成一对。好像感情就在不自觉间发生了,到了年纪顺理成章的结婚了。结婚后前妻的脾气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暴躁而且神经质,不管是什么事最后都归为孟晨的错,每次都逼得孟晨跟她道歉。一次偶然他听见妻子和外人说他就是一个窝囊废,那一次他们吵翻了,之后就开始分房睡,倒是少了冲突。
最后他才知道妻子心里一直有喜欢的人,而他不过是一个倒霉的替身,他本来想算了,就这样过吧!可是前妻不干,非要离婚,理由很充分,说他怎么看也不像个男人。没有多余的吵架,只这一句,就令孟晨的心碎成一片片的。离婚后这些年他和前妻很少联系,却也不能真正成为路人,因为有孩子。孟晨离婚后的一段日子很空白,没有了什么值得纪念的快乐的回忆,那些日子只有孤独,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有香烟陪伴,痛苦时候有酒精麻醉,那是一段浑浑噩噩的岁月。真正触即到他内心的痛,是前妻不愿意让他看孩子,常常对孩子说,可不要像你爸一样窝囊。想起这些,眼睛里面仿佛进了飞虫一样,有些酸楚难受。
刘旭指挥着计程车停了下来,孟晨定了定神,把衣服重新整理了一下,最近胖的有些笨重了。门一开,外面的冷,和车里的温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透过漫天细小而缠绵的小雪,看到哪里都是洁白的,也是冷冰冰的。刘旭下了车子去买水果,冬天的水果很贵,打开皮包付钱时候,孟晨张望着她给了一张百元的钞票,只找回了几张零钱,他把水果提在手里恍恍惚惚地走着。刘旭站在他的身旁,穿着高跟鞋比他还略高一些,他只能把腰板挺得直直的,让他们走在一起看上去不会过于不协调。刘旭并没有注意这些,她闷着头没有话,看不出脸上是什么表情,孟晨在心里比较,刘旭她比前妻要温柔,人也不会很霸道,早两年也是个美人。这一次他有些冒冒失失地冲到婚姻里去,之前并没有过多的接触,婚后慢慢的发现她的脾气秉性和他正好相配。似乎是晚年上天赐给他的一段美满姻缘,来抵补以往的不顺心。可是……这时候前妻却病了,他当然可以不管,可是他做不到。
刘旭紧紧裹着羽绒服,冻得直搓手,接着她把手插在他的胳膊里,和他在一起,她觉得很安全。街上一个小男孩儿在对着墙撒尿也不怕冷!刘旭的娘家要顺着一个胡同进去,接着再拐一个胡同才能到的,胡同一面是墙,一面是住家的大门,都是老式的房子。每次经过,总使孟晨有些紧张,怕突然串出来一条野狗什么的。特别是天黑的时候,这条胡同简直就像一座迷宫,进去以后就要凭着感觉走了。
刘旭的前夫死了以后,她并没有想找。她是个有情有义的女人,她甚至想一辈子就孤身过了,然而上了年纪后她改变了主意,再婚她没有过高的要求,人老实对她好就行。她觉得人帅不帅气在她这个年纪已经不重要了,主要的就是有个伴!
刘旭娘家的房子在这里算是中上等的房子了。一进屋看见灯光下嫂子的一张长脸,打扮的花枝招展,坐在客厅里打麻将,一屋子烟气,嫂子看见他们进来,并没有起身,呵呵笑道:“嗳,妹妹,妹夫……来啦!好久不见了?”笑着让他们进里屋,说老太太在里屋歇着。这时有人催她打牌,她马上回头,投入在了麻将牌里。嫂子和娘家妈关系很不和,都是从这打麻将来的,刘旭的妈妈最看不好这样整天不务正业,每天招一帮子人,一玩就是一天,家里的活什么也不干,仿佛她的职业就是打牌,别的一概不碰。
刘旭问道:“哥哪?”嫂子叹了口气道:“他呀!昨晚就没回来,谁晓得去哪了?妹妹你不知道,你哥哥最近常常不回来,把家当成旅店一样!”哪里像你们这新结婚的小两口,那么亲密的,去哪都一起呀!刘旭听了有些恼怒道:“回头我说说我哥,你也不要老想着玩,给妈做做饭,这样家才能像家。”嫂子没吱声用力的扔出一张一万,嘴上叨咕着,今天真不是打牌的日子,竟碰见丧气的事。刘旭知道是不满意自己说她了。她的脸变得铁青,想起她和孟晨第一次相见,就在她娘家,哥哥和嫂子当着他们的面就吵起来了,让刘旭感觉很丢脸,怎么一对儿相爱的人,到最后竟变成了彻骨的恨了。她想她和孟晨也许不会。
走进里屋要经过一段小走廊,刘旭走在前面,孟晨跟在后面,走廊里一个自己玩儿的小女孩看见刘旭一下子扑了过来,“姑姑,你回来了,我好想你!”刘旭抱起了小女孩,用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把刚才那些不快通通忘记了,这个家里只有这一手带大的侄女和妈妈是她牵挂的,在家时每晚都搂着侄女睡,胖乎乎的小身体紧紧的依偎在她怀里,让她感觉到温暖。刘旭回手在孟晨的水果袋里掰了一个香蕉,递给了侄女,侄女“啪”一声在她脸上来了个香吻,然后大声说:“谢谢姑姑。”“宝,你奶奶哪?”女孩儿指了一下屋子,她挣扎的从姑姑怀里下来,对姑姑说,我不进奶奶屋子里,奶奶会骂人,说完就跑开了。
刘旭知道妈妈爱清净,侄女不敢进奶奶房去,因此也没勉强。房间里很暗,妈妈坐在最爱的摇椅上,电视机开着,妈妈却闭着眼睛在养神。屋子很冷,听见他们进来,忙坐起来陪他们说话,说话中要去生炉子,并带着歉意道:“你看不知道你们回来!今天懒得动,没有生炉子,偏巧你们就来了!。”
孟晨道:“妈,你们坐我去生炉子,哪能让你老自己动手。”刘旭也说:“是呀!妈,让他去弄,你就坐着吧!”妈妈不安地起身说:“这怎么是好呀!”
刘旭坚持的说:“让他去弄吧。“
妈妈复又坐下:“你们今天怎么这么早来,给婆婆公公做饭了吗?”刘旭淡淡的说:“弄好来的,本想我自己来的,他偏要跟来。”妈妈笑道:“孟晨会疼人,你这次是嫁到福堆里了。”刘旭没有接妈妈的话,“您今年做棉裤了没有,去年那件好像不保暖了。”妈妈的脸上黯淡了,“今年就将就穿吧!你哥公司也不景气,如今的东西都翻着番的涨价,哪敢乱花钱。”
孟晨一边生着炉子一边听着她们说话,他感觉自己插不上嘴,无趣的看着炉火劈了啪啦的响,想着人这一生就像这炉火一样终有烟消云散的时候,不免有些伤感,背着手,看墙上的对联。门口小侄女探头探脑,他便走过去,逗着她说话。妈妈看见了喊孩子进来说外面太冷了。小侄女不肯,怕屋里不自由,却又想和姑姑亲昵,犹犹豫豫的站在门里。妈妈说道:“这孩子越发淘气了。”“孟晨接道:”怎么没送去幼儿园?“刘旭复和着说:“开春送她去吧!这样在家都跑野了。“妈妈有些无奈的说:“我老了这些事情管不得了,她们两口子谁也不管这个孩子,到像是给我生的一样”
刘旭在她买的水果里拿出个苹果,削了皮递给妈妈。妈妈叹道:“下回来了就好了,别买这些贵东西。我能吃多少,白白浪费了钱。唉!时常想着你爸爸是享福去了,活着的人却是遭罪,人老了什么也不中用了,连走几步路都感觉喘不上气了。”刘旭就怕妈妈说这些,她不知道怎么接话,自己也感觉悲伤,想起妈妈这些年一直守寡带着自己和哥哥真不容易,不知道自己老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有同样的感觉。
妈妈知道她说这话刘旭不爱听,便不再开口了,屋里马上静了下来,寒冷的感觉压抑着每一个人。孟晨走过炉台的时候看了看钟。十点半了,他有些焦急的来回走着,刘旭知道他还在惦记着他生病的前妻。
妈妈招呼孟晨道:“炉子挺旺了,你坐吧!”孟晨无聊的坐着,顺手拿起一张报纸,像是认真的看着,头却不时的越过报纸看钟。这些刘旭都看在眼里:“不早了,你去吧。”孟晨微笑:“不急不急。”刘旭不言语了。孟晨仍旧不时地看钟,又偷偷的去看刘旭,发现刘旭也正在看着他,他的脸就红了。妈妈心中纳闷,看他们神情有异,自己忖量着,说是出去方便一下,借故走了开去。
看着妈妈出去,刘旭叹了口冷气,道:“唉!你这人也是要去便去,我也不是小气的人,因为你去看她我就和你吵闹了,你看你在这里心不在焉的,惦记着她不如就去吧!我在这里陪着妈妈多呆一会就回家了,不必惦记我。”
僵了一会,孟晨站起来穿上衣服,笑着“嗯嗯”的答应着。妈妈正好进屋:“这就要走呀!”刘旭道:“他还要到别处去办点事,让他先走罢。”
孟晨走了之后,妈妈问刘旭:“他现在上哪儿?”刘旭移到妈妈跟前紧挨着妈妈坐下,低声说:“他前妻病了,他去看看。”妈妈问:“哦!什么病呢?”“说是气管癌,晚期了,这两天他每天都要去一趟,看病的钱也是我们出的。”“说到这里,她的脸上带着悲伤,两手搁在膝盖上,一手捏着拳头轻轻地捶膝盖,满腔优怨的样子。
妈妈仔细的想了一会儿说:“随他去吧!钱财都是身外物,他能这样待他前妻也算是有情有义,而且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待你的,不要因为这些和他怄气。”刘旭忙道:“我当然是随他去。我不是小气的人,人命比钱重要我懂的。”妈妈点头道:“你有空也应该和他一起去看看。”刘旭愣了一下心想,妈妈老糊涂了,她去做什么,和他前妻相互也不认识,见面多尴尬呀!然而她没说出来,只是答应着。”妈妈接着问:“他父母最近身体怎么样,还有没有难为你……”刘旭低头轻轻的说:“不知道为什么婆婆就是不喜欢我。”说完她的眼圈就红了。老太太一时也想不出适当的对答,只是安慰着说。“还是你们夫妻的感情重要些,我看孟晨这人好,公公婆婆以后会接受你的。”“我知道……”
这时嫂子开门进来了,倚在门边上问:“妹妹是不是中午不走了,要不我去买些菜来吃,妈妈冷冷的说:“你这是让客还是赶客,你妹妹许久不来了,中午自然是在这里吃的,还用你这样问吗?”
刘旭忙道:“嫂子还拿我当客么?嫂子只要照常做就行了,我刚吃了饭来的,先在还不饿。”妈妈用眼睛询问刘旭,刘旭只好说“真的吃过了。”嫂子没有进屋就离开了,那顿中午饭也没有做,妈妈将就着吃了点蛋糕,刘旭什么也没吃,倒也不觉得饿,没什么胃口,想起孟晨这两天神不守舍非常忧虑的样子,她有些心烦的想,如果是她病了他会这样吗?。她站起身,两手交握着,瞪眼望着窗外的雪。炉火没人添煤,渐渐的减弱了火势,屋里更加凄凉起来。妈妈似乎对冷已经习惯了躺在摇椅上闭着眼睛。
这时,嫂子推门进来了,自顾的坐在刘旭的对面,奇怪的问,“不是和孟晨一起来的吗?他怎么不见了。”刘旭没有隐瞒和嫂子说孟晨去看前妻了,也说了他前妻的病情。”
嫂子倒是笑了:“她死了不好吗?”她那轻薄的口气,刘旭听的皱眉说:“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能咒她死哪?她又不碍我什么!”嫂子道:“就你傻了他前妻得的是要命的病,他那钱拿去也是打水漂的。要我是你,钱抓在手里是真的,管她死活。”刘旭叹道:“我是做不到见死不救,但是心里也有个疙瘩,那些钱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
嫂子怔了一下:“你真傻了呀!以后的钱你要握在手里,管她什么病不病的”刘旭没有说话,她想难道钱真的比命重要吗?嫂子换了个话题说:“现在的米呀!油呀!还有这冬天的煤!都涨的厉害,现在你哥的身体也不比往年,如今在公司里不过挂个名,等于是退了。虽说在外边包点私活可是并不见拿回家多少钱,家里开销,单是这个小孩子就可观了。
正说着,孟晨来了。刘旭见了心里一阵欢喜,假装着诧异的样子,道:“你怎么又回来了。”孟晨笑道:“看天晚了,想着来接你。”嫂子取笑道:“你瞧,你瞧,孟晨多好!多体贴呀!这么大的雪,还来接你!”
孟晨掸了一掸他身上的雪,笑道:“现在雪倒是不怎么下了,就是路很滑。”
嫂子道:“再坐一会罢。难得来的。”孟晨没脱下大衣坐下,嫂子斜眼瞅着他,慢吞吞笑道:“你前妻还好吗,孟晨?”孟晨一愣很谨慎地笑道:“还好,还好”嫂子叹息一声,只是我这个妹妹人好,容易让人骗,你可不许欺负她呀!
刘旭在旁边听着,心里嫌她装腔做势,又嫌孟晨说话太过谦卑,就像怕她什么似地。妈妈在摇椅上坐起来,指着嫂子说:“怎么你话越来越多了,睡梦中都被你烦醒了,怎么下午你那些牌友没来。”嫂子露出不屑的笑容随随便便地站起来笑道:“不打扰你们了,我就是一个招人烦的人,你们聊吧我走了。”说着出门,并把门摔的叮当响。
说了一会儿闲话,妈妈穿上外衣要往外走,“我去买些菜来,晚上你们吃了再回去。”孟晨忙道:“妈不要费事了,我们不饿。”妈妈也不理会,推门要出去,被刘旭拽住,妈妈的钱赞的难,自己没有收入,嫂子又不肯给一分,赞的钱都是她平时给她的零用钱。
妈妈抱怨的说:“中午就没吃,这会儿孟晨来一块吃了再走。”刘旭坚持不吃,妈妈无奈说:“我去取秋天做好的小咸菜你们带回去尝尝。”
于是房间里只剩下刘旭和孟晨单独呆着,刘旭沉着脸,孟晨笑道:“咱们什么时候回去?”她本来不想说话又忍不住问,“她怎么样了?”
孟晨还没来得及回答,妈妈已经回到房中,手里拿着装好的咸菜。刘旭没有接过来两手拢在袖子里,一阵哆嗦,道:“天晴了,倒更冷了。现在屋里也不知几度?”她走到柜子前面,柜子上有温度表,是她住娘家的时候最熟悉的一件小摆设。
孟晨低头看着炉火,想起他的前妻就快死了,他和她共同生活时的悲伤气恼,现在都消失了,以前对前妻的爱也变成是疼惜。
刘旭自己穿上羽绒服,把围巾递给孟晨说:“围上罢,冷了。”一面说,一面和妈妈说:“妈我们回去了,天黑了路不好走。”妈妈没有说话,穿上衣服送他们出去。他们走出很远还能看见妈妈站在外面,腰有些驼了,今年特别显老。
孟晨解下围巾给刘旭围上,笑道:“你围吧!好久没出去吃饭了,今天咱们出去吃点再回去吧。”
街道上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各家的房顶都是烟雾缭绕地冒着白烟,出了胡同,街上行人稀少,雪映得天发出一种惨白的颜色,他们互相搀扶着走在路上,身后拖着长长的影子……
以上是为您体提供的小故事:半路夫妻。
第54篇、爱情故事彩虹婚:娶一个独龙族女孩有多难
在我国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流域,生活着一个仅有5000余人口的少数民族——独龙族。独龙族有一个独特的习俗:本族女子若想与外族人成婚,必须在独龙族的传统节日——“卡雀哇”期间,天空中出现彩虹!可是,自然界的彩虹只出现在雨后,而“卡雀哇”却在每年冬季的晴天举行。千百年来,从无任何一个外族人能通过这一独特族规的考验!
一个美丽的独龙族女孩在广西南宁打工时,与一个汉族小伙子相恋了。当小伙子向她求婚时,他们同样面临着这个“天大”的难题!可谁能想到,在爱情的神奇推动下,这个汉族小伙子竟然真的让“卡雀哇”时的天空,奇迹般地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他还从中悟出商机,为自己带来了滚滚财运——许多外族的新情男女们都请求他帮忙,结个“彩虹婚”。
爱情难题:“卡雀哇”的天空怎么会有彩虹
今年26岁的陈学波出生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一个普通家庭。2003年9月,中专毕业的他应聘进了南宁“金大陆海鲜饭店”,成为一名厨房跟班。通过3年的努力,陈学波终于成为一名掌勺师傅。
2006年10月30日,南宁市举办了“风情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陈学波代表所在的饭店也参加了活动。他们的展台旁边,是“云南白族村”饭店展位。陈学波注意到,一个身着民族服装的漂亮姑娘,笑容甜美,不断招呼着前来参观的客人。中午,陈学波和这个女孩竟不约而同地坐到同一张桌边休息。四目相对,陈学波有种触电的感觉,他看到女孩的脸上也飞起两朵红霞!
陈学波马上施展浑身解数,找人打听这个女孩的“底细”。他很快便打探到:她叫双回珍,比自己小4岁,是云南省贡山县独龙乡人。1999年底,贡山县到独龙乡的公路开通,双回珍与其他9个青年一起,被送到山外学习职业技能。学成之后,她去了广西百色一家酒楼做服务员。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召开时,她又去了南宁,在“云南白族村”饭店做了一名服务员。
历时一周的美食节就要结束了,在展会的最后一天,陈学波下定决心:一定要对心仪的姑娘表白爱意!下班后,他急切地拉住正准备离开的双回珍,结结巴巴地提出晚上请她吃饭。看着满脸通红、手足无措的陈学波,双回珍羞红了脸,轻轻地点了点头。
晚上,陈学波找了一家幽静的小菜馆,把心中如洪水般的爱慕之情,全部向双回珍倾诉出来。说到激动处,他紧紧地抓住了双回珍的手!双回珍双眸闪动着幸福的泪光,显然,她对眼前这个小伙子也充满好感。
交往一个多月后,陈学波与双回珍已经爱得难舍难分。可让陈学波感到奇怪的是,每当他向双回珍求婚,她总是很犹豫,顾左右而言他。
2007年元旦那天晚上,酒楼已经打烊了,陈学波却神秘地请双回珍过来。上了二楼餐厅,眼前的情景让双回珍惊讶不已:员工们整齐地站成两排,唱起了生日歌,大厅中间摆着一个直径足有半米的大蛋糕。双回珍这才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陈学波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单膝跪地,大声地说:“回珍,我爱你!嫁给我吧!”这激动人心的场面,顿时引来一阵欢呼。
可是面对这样热烈的求婚场面,双回珍却忧伤地说:“不!我不能嫁给你……”欢乐的气氛瞬间凝固了,双回珍这时才缓缓地把心中的顾虑说了出来。
原来,独龙族有一个族规,独龙族女子如果要和外族人结婚,必须在“卡雀哇”(音译,当地最重要的节日,与汉族的春节类似)期间备足礼品,参加“剽牛祭天”仪式。在仪式过程中,祭场上空如果出现彩虹,说明老天祝福两人,可以结合;如果没有,就会被认为是不幸的结合,会被全族人反对甚至强行分开。
自然界中,彩虹只会出现在雨后的天空,而独龙族人的“卡雀哇”是在每年的腊月,更何况 “剽牛祭天”仪式都是选择在晴天举行。所以,几百年来,从未有谁能通过这重考验。说完这一切,双回珍痛苦地握住陈学波的手,泪水簌簌而下:“学波,我爱你。可是我们独龙族的女孩,从没有嫁给外族人的先例……”
真爱难挡,誓为心爱的女孩架一道彩虹
双回珍的话,让陈学波既意外又迷惑:独龙族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稀奇古怪、不近人情的规矩呢?社会在进步,只要自己与双回珍真心相爱,形式上的东西又算什么呢!他决定与双回珍一起去她的家乡,亲自向她父母说明情况,并恳求两位老人答应他们的婚事。
2007年2月10日,贡山县下起了大雪。陈学波顾不上寒冷,与双回珍步行进山。他为了照顾双回珍,把她背在背上,在齐膝深的雪地里艰难跋涉。到她家时,陈学波累得气喘吁吁,裤子一直湿到大腿。看到离家多年的小女儿竟然带回一个汉族小伙子,她的父母顿时沉下脸说:“我们独龙族的女儿不会嫁给外人,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无奈,陈学波又与双回珍一起找到族长孔当,恳请道:“纳木撒(对族长的尊称),现在社会进步了,婚姻自由,请您恩准我与回珍的婚事。”族长连连摆手说:“不管外面变得咋样,我们独龙族的规矩不会变!没有彩虹神的同意,你休想娶到我们独龙族女儿!”一番话把陈学波堵得无话可说。看来,想娶到心爱的姑娘,只能祈祷“卡雀哇”期间的天空能出现彩虹。
然而,回到南宁后,陈学波问了许多人,查阅了大量书籍,没有一则腊月出现彩虹的记录。陈学波不死心,他通过朋友,辗转找到广西大学进行自然科学研究的黄考能教授,向他请教这个问题。黄教授分析道:“由于物候原因,无论是从自然科学角度或是物理学角度,腊月的晴空都不可能出现彩虹。独龙族人口稀少,这个规矩可能是为了保持血统纯正,专门阻止那些想向独龙人求婚的外族人的。”黄教授的话,再次给陈学波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他试探着向双回珍提出:“回珍,不如你和我一起走得远远的,谁也找不到我们……”双回珍听后惊讶地说:“不论我们走到哪里,彩虹神都会知道,我们会受到惩罚的!”女友的话让陈学波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冲她大声嚷道:“那你说怎么办?”双回珍又急又气,哭了起来,郁闷至极的陈学波夺门而去。
他来到南宁南湖广场的一个喷泉池边,越想越生气。一阵风吹来,他差点被洒了一身水。自觉晦气的他正想离开,不经意间发现喷泉喷出的水幕在回落的一瞬间,竟然出现了彩虹!喷泉不断反复,彩虹便不断出现。陈学波兴奋得大声叫喊:“啊!彩虹!彩虹……”广场上的人都以为他精神出了毛病。陈学波立即疯了似的拨打双回珍的电话,叫她立刻到南湖广场上来。看到梦想已久的“彩虹”,双回珍又惊又喜。可是她很快便提出了一个实际的问题:“咱们总不能把喷泉搬回家呀?”她这么一问,兴奋至极的陈学波顿时傻眼了。
不过,喷泉彩虹让陈学波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开始琢磨:如何让彩虹想来就来,收放自如呢?
正当他苦思冥想时,正好看到一辆洒水车在给公园的草坪喷水。在阳光的照射下,陈学波再次看到了彩虹,他不由得又兴奋地喊起来。淋水工看见他激动成这样,不禁笑起来:“这算什么稀奇?只要有太阳,用喷雾器喷点水都能看到彩虹,没有喷雾器,用嘴喷都行,连小孩子都知道。”陈学波马上买了瓶矿泉水,迫不及待地作起了试验。果然,每当他喷出一口水雾,眼前就会出现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
有了这个“重大发现”后,陈学波直接去了黄考能教授那里。听说了他“人造彩虹”的想法后,黄教授笑了:“小陈啊,你还真能琢磨。彩虹其实就是白光经过折射后发生了色散,但要用肉眼看到它,必须有一种能挡住阳光的介质,比如烟雾。”说完,黄教授用一束白光射向一块三棱镜,并点燃了一支香烟。在袅袅的烟雾中,果真出现了一弯飘浮的“彩虹”。陈学波的眼睛惊奇地睁大了,心里顿时豁然开朗。
在黄教授的帮助下,陈学波很快学会了利用三棱镜在烟雾中“制造”逼真的彩虹。这时已经是2008年1月了,一年一度的“卡雀哇”即将举行,陈学波提出与双回珍一道回独龙乡求婚!可是双回珍想起上次的遭遇,不禁犹豫不决。陈学波安慰她说:“回珍,你要相信,我们的爱情能感动天神。‘卡雀哇’期间,你一定会看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彩虹!”虽然对陈学波的话半信半疑,双回珍还是答应再次把他带回家乡。但奇怪的是,陈学波的行囊中除了给双回珍父母的礼物,竟然还有好几盒彩色的礼炮烟花和一块大三棱镜。她问陈学波干吗带这些,他神秘地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爱的回报:“彩虹”让他爱情事业双丰收
2008年2月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为“卡雀哇”节,天气晴朗,所有村民都来到村里的祠堂。庄重的“剽牛祭天”仪式开始了,陈学波征得族长同意后,点燃了事先摆放好的礼炮烟花。刹那间,一朵朵彩色明亮的火球蹿上天空,爆发出清脆的响声。独龙族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热闹场景,不禁兴奋得欢呼起来。趁礼炮燃放后浓浓的烟雾还未散去,陈学波偷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三棱镜,估算好角度,对准祭台的上空照去。顿时,一道绚丽的彩虹出现在空中!
看到这道彩虹,在场的族人全都惊呆了,“卡雀哇”节的彩虹,一直只是传说,如今却真的出现在人们眼前!顿时,有人惊呼“彩虹神显灵了!”在族长的带领下,所有的族人都匍匐在地,顶礼膜拜“彩虹神”!
十几秒钟后,烟雾慢慢散去,绚丽的彩虹渐渐消失,趁族人们还在震惊之中,陈学波悄悄收起了三棱镜。族长看到陈学波时,眼里的敌意已全部化成了欢迎和尊重。他握住陈学波的手,郑重地说:“小伙子,没想到你是彩虹神派来的使者。你与独龙族女儿结成姻缘,会给我们带来吉祥和幸福!”说完,族长走到双回珍父母面前说:“彩虹神的昭示不可违抗,这两个年轻人的姻缘天定,你们要向他们表示祝福。”女儿能嫁给受彩虹神庇护的人可是莫大的荣耀,双回珍的父母喜上眉梢,连连表示同意!双回珍与陈学波偷偷对视,两人会心而笑!
在此之后,独龙族人把陈学波当成了最尊贵的客人。原先定为3天的“卡雀哇”,被临时改成了5天,陈学波与双回珍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圣婚。
婚礼结束后,陈学波和双回珍在全族人的礼送下,离开了世外桃源般的独龙乡,回到了南宁。
这场梦幻般的婚礼,让陈学波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激动地把那天彩虹出现时,那种神圣和欢乐的震撼情景说给黄考能教授听。黄教授听后,也很受感染。他告诉陈学波,千百年来,彩虹代表着吉祥、幸福、喜庆,不光独龙族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人都视彩虹为吉祥物呢!听了黄教授的话,陈学波心中不禁一动:既然有这么多人都喜欢彩虹,自己能不能把彩虹当成事业来经营,让它为更多的人带去吉祥和欢乐呢?经过一个多月的酝酿,陈学波决定创办一家公司,把“人造彩虹”推广到各种需要祝福和喜庆的活动中去。
陈学波把这个想法告诉双回珍后,她担心他的想法行不通,但陈学波坚定地认为:彩虹既然能成全自己的爱情,就肯定会给更多的人带来吉祥!看到丈夫如此坚定,双回珍点点头默认了。
在这以后,陈学波便辞去了金大陆海鲜饭店的工作,潜心研究“彩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与黄教授合作,研究开发出了用于婚礼和舞台的“烟幕彩虹”、用于室外广场或花园的“水幕彩虹”,以及用于家庭室内装饰的“水晶彩虹”等多种产品。
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2008年8月19日,陈学波成立了“广西南宁市永明礼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专门经营起了“彩虹事业”。
2008年10月1日,南宁新大地酒店门口,一弯亮丽的彩虹,为当日婚礼增添了不少喜庆的气氛。不但为陈学波赚到了一万元“出场费”,还让他的“彩虹公司”一炮打响。婚礼结束后,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找到陈学波,请他为市内几个广场增设“彩虹靓化”设备;婚庆礼仪公司更是快把陈学波公司的门槛踏破……
据悉,陈学波在两个月前与新加坡罗氏投资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接下了1400万元的市政景观工程,计划在2009年5月1日之前完工,其中大型人造彩虹造价达到250万元左右。现在,陈学波正在加紧招收和培训员工,以便适应快速发展壮大的“彩虹事业”。
一道彩虹,不但成全了陈学波与爱妻双回珍的一段奇缘,也照亮了他通往财富的道路。我们在为这段浪漫的爱情故事所感动的同时,也不能不感佩陈学波把“浪漫彩虹”加以移植和放大的勇气与智慧!也有人归结说,陈学波执著痴情地追求一份至真至纯的爱情,他的成功是老天对他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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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篇、爱情故事翡翠青竹标
杨阳孤身一人来到这大山深处,为了寻到一条特殊的竹叶青——翡翠青竹标。
这时,从山上下来了一个姑娘,戴着苗族特有的银饰,她警惕地看着杨阳,“你找都乌拉做什么?”杨阳叹了口气,“唉,我听说这里可能有一种翡翠青竹标,想过来调查研究一下,所以想请都乌拉帮忙。”姑娘沉思了一下说:“我师傅不在家,我是大弟子音儿。如果不介意的话,我陪你进山吧。”
这天,音儿着装完毕,走到杨阳面前问道:“准备好了吗?”杨阳一个“好”字刚出口,音儿伸手往他嘴上一捂,杨阳没来得及反应,就觉得一个药丸一样的东西顺着喉咙滑进去了。杨阳欲吐不能,脸色剧变,“你给我吃什么了?”音儿做了个鬼脸,“蛊啊!我们大山里很多东西是有灵性不能碰的,你不生邪念,便不会有事。”杨阳脸色变了变,他来寻找翡翠青竹标,难道被这个小丫头看出了什么?
越往大山深处,空气也越发潮湿。音儿突然停下脚步向杨阳做了个手势,两人轻手轻脚地走到树丛边蹲下。杨阳揉了揉眼,没错,树影斑驳间有一条蛇,杨阳心里一喜,迅速从包里拿出专用手套戴上,刚要行动,冷不防对面闪出一道人影,扑向那条蛇。那个人捏住蛇身,哈哈大笑。杨阳一激动,刷地站了出来。那人没料到会有人出现,大吃一惊,那条蛇乘机咬了他手臂一口,飞快地逃走了。
杨阳顾不上那位惨叫着倒下的同行,立刻顺着蛇逃走的方向追了过去。追出l0余步后,蛇已踪迹全无,他垂头丧气地走了回来。音儿已经给那人处理好伤口,那是一个颇为狼狈的年轻男子,看到杨阳回来,起身打招呼:“谢谢你们出手相救,我叫李楠,这位兄弟,你们也是为那条蛇来的吧?不如我们同行,奖金平分怎么样?”杨阳一惊,看了音儿一眼,音儿正冷冷地看着他,“刚刚那条只是普通的青竹标,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奖金是怎么回事?”
李楠纳闷地说:“咦,你不是来捕蛇的吗?难道你不知道……”“是的,我骗了你。”杨阳打断了李楠的话,“有人为了给母亲治病悬赏20万,要取翡翠青竹标的蛇胆,所以我必须抓到活的翡翠青竹标。”音儿皱了皱眉头,“治病救人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又何必骗人呢!”
杨阳低着头说:“因为我知道翡翠青竹标非常稀少,怕你们不给……”音儿一笑,“如果它知道是为了一个人的孝心去救人,也会舍生取义的吧!”
杨阳跟李楠对视了一眼,松了口气,跟在音儿后面继续往山里走去。音儿边走边跟他们介绍真正的翡翠青竹标,听着音儿的介绍,李楠愈加兴奋。音儿突然停下来,对着地面上的草丛凝视。杨阳也确定,他们离蛇越来越近。越近杨阳就越紧张,跟着音儿走到了一处河边,蛇的痕迹却消失了,腥臭味也比较淡。杨阳小心地在河边的草地里寻着,可还是一无所获。他实在忍不住了,踢了草丛里的一块石头。石头“啾”一下飞出去,下面跟着一道绿光飞出,对着杨阳就是一口。只见那蛇有50厘米左右长,通体碧绿透明,三角形的脑袋上一双狭长的眼睛,闪烁着不同寻常的杀意,更加奇特的是,在脑袋上还有一块金色的花纹,像是一顶皇冠。三人倒抽一口气:“翡翠青标王!”
音儿从身上摸出来一根小棍子,一边也对蛇吐着气,一边用棍子示威,同时压低声音说:“小心撤退,不要惹它,这不是咱们要找的。”杨阳同意音儿的话,就在这时,那个畏畏缩缩的李楠一反常态,眼里闪着狂热的光,喃喃地说:“就是它了,就是它了!这家伙值50万!”音儿一边警惕地盯着蛇一边低声斥道:“你疯了吗?你先保证有命花那个钱才行!”“就要它!”李楠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激动。翡翠青标王冷冷地盯着他们,既不逃走也不主动攻击。电光火石间,杨阳有了个想法:“这附近肯定有它的蛋!”音儿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有蛇蛋的翡翠青标王是大山的守护神,不可以生邪念,我们还是快撤吧!”
杨阳想到体内的蛊毒,还是依言准备撤退,不料李楠突然激动起来,喊道:“百年难遇啊,不能放弃!”随着他挥动的手,那蛇一个小龙摆尾,瞬间向他扑过去,李楠看着蛇向自己扑来,身体却跟不上节奏,站在那里无法动弹。
音儿急忙将手中小木棒丢向青标王,击在了它的尾部,青标王吃痛,转而扑向杨阳,音儿大惊,借着惯性撞向杨阳,青标王一口结结实实咬在了音儿扬起的左手背上。青标王一击得中,迅速窜到草丛中不见了。“刀!”音儿一声怒喝,让杨阳如梦初醒,赶紧手忙脚乱地将音儿包中的刀翻出来递过去。音儿火速将变紫的伤口划开,在杨阳的帮助下挤出毒血,将带的一些不知名的药敷上,然后气息有点不稳地说,“请马上带我下山找寨里的图库穆。还有,请不要动这条蛇……”
李楠这时也凑了过来,他拉住杨阳的手说:“50万!帮我抓住这条蛇,你刚才也说了,它就在附近。”杨阳装好药瓶,背起已经昏迷的音儿,冷冷地说:“你就是那个发布悬赏的富二代吧?为了一条宠物蛇,就不顾人命了吗?”
李楠正是那个发布了悬赏的人。出于一种冒险和寻求刺激的心理,他亲自出马赶到此地,眼下得此良机,自然不愿放过。他试图继续劝说杨阳,不料杨阳提醒他:“如果音儿有事的话,你的蛊毒是没人可以解的!”李楠跺了跺脚,跟着跑了出来。
在他们回到寨子的时候,杨阳才知道都乌拉只是一个称号,音儿就是寨子里的捕蛇王。而图库穆则是寨子里的神医。
音儿醒过来的时候,只看到杨阳一个人,杨阳似乎看穿了她的疑问,笑着说:“李楠回去撤销悬赏去了,我跟他说了你下的蛊的厉害。”杨阳知道那不是蛊毒,他们吃的药丸是专门对抗翡翠青竹标的药。音儿笑了,“你既然都知道了,为什么还是放弃了那么高额的奖金了呢?”
杨阳拍拍她的手,笑了笑轻轻说:“可是现在,我已经中了你的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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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篇、爱情故事闲事管出姻缘
迟宝成这天倒班休假。快到中午时到小区门口小超市买菜,走出二楼自家门,见对家房门开着,怕这家人出去忘了锁,好人之心顿起,冲着屋里喊道:“家里有人吗?”连喊了几声,没人回音,证明确实是忘了,就随手关上了门。到了一楼的单元出口,和一个女人擦肩而过,互相看了一眼,心里不由一怔:女人虽然年纪大了些,但很漂亮。看人家也看自己,赶紧移开眼睛,心里也没太在意。
买菜回来,却见女人满脸怒气站在楼梯口,一见面劈头就问:“是不是你关的我家门?”
老迟回答:“我以为你家没人门忘关了,就随手关了。”
女人更加气恼:“你吃饱了撑的!我就出去倒垃圾这一会儿,钥匙也没带,你说我怎么进屋?”
老迟赶紧出主意:“要不给你爱人打个电话,让他送来。”
女人说:“来不了,得去拿。”
老迟说:“工作忙是吧,你打出租,钱我出。”
女人说:“祸是你惹的,要去也得你去。”
老迟说:“行行行,请告诉我地址。”
女人说:“安乐享园4区4排24号。”
老迟忙不迭地说:“我去,我去就是了。”刚想动身,猛地一怔:那不是公墓吗?自己的亡妻也住那。
于是,尴尬地一笑:“您这是打趣我,莫非您爱人已经……”
女人绷着脸说:“死了。”
老迟赶紧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别人?孩子。”
女人说:“出差了,下午才能回来。”
老迟说:“要不你到我家坐坐,中午我管饭。祸是我闯的,自然应该付出代价。”
女人盯着老迟的脸打量一番,大约从面相看出他本分憨厚,就极不情愿地认可了。进了屋,见没其他人,屋里的凌乱也凸显单身男人的处境,女人随口问:“家里没女人?”
老迟说:“也搬安乐享园了。”
女人有些鄙夷:“耍贫嘴倒学得快。”
因为到了做饭时间,迟宝成顾不上说话紧忙活,女人则坐在沙发上心安理得地看电视,好像该他欠她应该的。饭上桌后,女人一边吃一边评点:“米饭硬了些;西红柿鸡蛋炒浑了,应该鸡蛋先出锅再炒西红柿,然后合锅;青椒不该放酱油……”就像饭店里食客挑剔大厨一样,老迟只能不停地接受和道歉。
一切收拾完毕,老迟对女人说:“这么坐着挺累,要不你在那屋睡一会儿。”
女人脸一横:“没安好心吧?一个寡妇和一个鳏夫在一个屋里睡了,不让人说闲话?得得得,我逛商场去吧。”说完,门一甩,走了。
做了好事,落了不是,白管一顿饭,挨一番抢白,这不吃饱撑的?从此以后,你家着火也不救。老迟不由自艾自怨。
门对门怎会不认识?原因在于这是个新楼盘。老迟原来的家是危房改造区,搬迁令下来以后,就直接在这座楼盘买了个小户型,原来那一处准备将来回迁后送给儿子结婚用。大家都是刚刚搬来,还没来得及认识。
迟宝成这年50岁,老婆三年前病故,唯一的儿子在外地读硕士。他是个客运司机,常年跑长途。兴评先进那会儿,年年榜上有名。他脾气好,爱做好事,人起外号“迟善人”。
如仔细观察一下,人们会发现,大凡做善事的和做贼的有着共同点:一见对象身不由己。贼说“不走空”,好人也是见善就伸手。迟宝成做好事,大多得到人们的感激和赞赏,也有被人误会、埋怨甚至讹诈过。比如:捡了钱夹子交给失主,人家不但不感谢他,还说里面的钱少了;扶起摔倒的老人,人家子女讹上了。还有一次更离奇:一个4岁小孩上车到邻县,说是找他妈。老迟收车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帮着找到了。几天后,小孩父亲到单位投诉他,说他违法携带无行为能力儿童。原来:小孩父母离异了,孩子判给男方。小孩一去,女方不给了,双方又打起了官司。这种糗事数不胜数。
时间不觉过了半月,老迟又休班。这天办事回来,一进楼道就见女人提着购物袋站在两门之间似愠似怒地看着他。他慌忙解释:“又锁门外了?这次不是我,我一大早就出去了。”
女人扑哧一笑:“看把你吓的,是我自己不小心。能不能借你家地方做顿饭?”
老迟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女人和上次判若两人,一进门就直奔厨房。说:“这次是我给你找麻烦,我做饭,你就等着吃好了。”
饭菜端上桌,女人热情招呼他,好像家是她的一样。一边吃一边自夸这个菜如何正宗地道,那个如何符合现代人生活主流,谈兴很浓:“听说你是有名的大好人,还给女人接过生呢?”
迟宝成:“你怎么知道?”
女人说:“咱这城市就这么大,哪个单位都能找到熟人,市区这圈子的,没打听不到的。”
迟宝成承认有这么回事,女人非要他说说过程。
那是在1989年,老迟还没结婚。当时正跑农村班线,车到半路,一个孕妇突然临产,躺在地板上翻滚嚎叫。迟宝成赶紧停车,问大家谁能帮忙,当时车上就五个人,三个男的说这事儿帮不来忙,两个女的都是大姑娘,一个说从没见过这场面,一个说一见血就晕,并且哆嗦呕吐不止。人命关天,迟宝成顾不上什么男女界限,赶紧把自己的大衣铺到女人身下。好在女人生过孩子,断断续续地吩咐他如何如何做,另一个胆大些的女孩也过来给女人鼓劲加油,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孩子终于呱呱坠地。然后车子一路疾驰狂奔,迅速到达了当地县医院处理产后事宜。母子俱平安。为这事,迟宝成当年不仅被单位奖励一件新大衣和几百元奖金,还被评为地区级(还没实行市管县)先进生产者呢。
女人听了就哈哈大笑。迟宝成不由自主地说:“你笑起来还挺好看的,比绷着脸显得亲近。”
然后话就多起来了。互相询问对方情况,知道老迟才五十岁,就说:“以前还以为你60岁了呢,原来才比我大5岁。”
老迟说:“我还以为你不到40岁呢。”
女人听了心花怒放:“你这人还挺会说话,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
老迟脸涨得通红:“我说的是真心话。”女人越发高兴。
女人端详了老迟一番:“老迟啊,我看你有病。”
迟宝成嘿嘿一笑:“人家都说我神经,连我儿子都叫我‘吃饱撑’,意思是经常管闲事是吃饱了撑的。”
女人正色说:“我不是那意思,是说你有脑栓塞的可能。”
迟宝成就问:“你怎么知道?”
女人说:“知道我什么职业?脑内科医生。”
迟宝成说:“有什么根据?”
女人说:“你的右眼睑有些下垂,一般有这么几种可能:第一,你的小脑发生了梗塞;第二,你的肺部长了东西,第三,局部神经麻痹。不管怎么说,你应该先做个检查,然后抓紧治疗。”
迟宝成不敢怠慢,第二天就去了女人所在医院,看门诊、找专家、检查都是女人全程引领,经过CT检查,果然在小脑干上发现栓塞迹象。
医生建议他住院,女人说:“把针剂开出来就行,我和他对门,可以到他家输液。”
从此后,女人经常忘记带钥匙。忘来忘去,两家忘成了一家人。
第57篇、爱情故事就这样看着你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睡衣,光着脚,脸色惨白地站在阳台上,闭着眼睛,想像着自己从五楼跳下去之后的样子。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再睁开眼时,她看见楼下院子中,那一对正在嬉戏的孩子。
那时候,她和他也这般大小,也是这般形影不离。她心中涌起一股甜蜜。她搬来一把椅子,身体直直地站在上面,静静地望着楼下那一对正在玩闹的男孩女孩。突然,门铃响了,她的脸抽搐了一下。
她下了凳子,悄无声息地来到门前。门开了,一位皮肤黝黑的农村妇人出现在门前。
“能让俺用一下你家阳台吗?”那位妇人一脸谦恭地望着她说,“我从二楼敲门敲到了五楼,只有你肯给我开门……”她仍旧不做声,她认出了这位农妇,她是小区里雇佣的专门清运垃圾的工人。
“我想看看我的一双儿女,就是正在楼下院子中玩耍的那两个孩子。我是他们的妈妈,我只是想看一眼他们……”农妇说着擦了一下眼睛。
她的眼睛动了动,转回身向阳台走去。那个妇人随着她进了屋子,并随手关上了防盗门……
五月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缝隙洒向那两个正在玩耍的孩子。
农妇一边看,一边流泪,嘴里念叨着:“真好,他们真好……又长高了,胖了。老大还是那么调皮!”农妇自顾自地看了良久,又念叼了半天,这才回过头来对她说:“他们是俺的一双儿女,是双胞胎。俺和男人离婚了,本来,俺是可以留下他们的……只是俺没有文化,也没有能力养活他们。俺不能耽误他们的前途。俺男人答应俺让孩子上城里最好的学校。”
妇人又抹了一把眼泪接着说:“男人撇下十万块钱,不让俺再见孩子。可是俺真的舍不得他们……男人为了躲避俺搬了几次家,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他们。俺本不想打搅孩子,但俺天天想孩子,想得撑不住。俺在这个小区做垃圾清运工,就是为了能够偷偷看孩子两眼……”
她的眼神有些疑惑。那个妇人接着说道:“大妹子,你肯定会奇怪俺为啥不直接去见他们……你看他们现在过得有多幸福。俺这个样子,真怕他们知道了俺是他们的妈妈。只要他们一辈子都能过得开开心心的,俺为啥要向他们说破呢?大妹子,你说是吗?”
她的眼睛里有一颗清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大妹子,你能不能让俺每个礼拜都来你的阳台上看看俺的孩子?俺……可以免费为你做家务……”
她想都没想,立即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楼下那株老梧桐浓密的绿阴下,有一个男青年,他天天躲在树阴里向这里张望,尽管看不见。树冠很大,树叶很密。楼上的她和农妇都看不见这个眼里也有泪水的小伙子。
之后的日子里,她和那位农妇准时地履行着约定。她常静静地聆听着农妇的絮叨,看着农妇甜甜蜜蜜地忙碌。渐渐地,她每一天的生活内容,似乎完全变成了专门等待农妇的到来。
楼下的树阴下,总有一个小伙子,每天都在梧桐树下徘徊……
一个月后的一天,农妇准时地按约定时间按响了她的门铃,可是却没有人应声。她正待回身时,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拦住了她。他说他是律师。那位律师将一份房产契约书和一封信递给了农妇。
农妇颤抖着手打开了那封信:
……大姐,谢谢你用慈母的温情伴我走过余下的日子。是你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圣洁的母爱!我早在半年前就患上了白血病。我本来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过多的依恋……我只是想让我的男朋友知道,我不是有意离开他的。我之所以想离开他,其实是我真的爱他,想让他早一天解脱……可是,自认识你之后,我才知道,世间还有一种爱,不需要拥有和回报……真心地爱一个人却不需要拥有,这多么像天使的声音啊!我会带着这份圣洁的爱和幸福奔向天国。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世间了。我把这所房屋的产权赠给你,我想让你能天天都看到自己的孩子……
农妇还没看完,就已经流出了泪水。她长叹一声,对那位律师说:“俺其实是她的男朋友请来的。那段时间,俺时常站在对面的楼顶上看俺的孩子。那个男孩子也经常站在那里向这里张望。俺们就认识了。后来,他求俺……他求俺来陪陪她,他求俺天天来看看她,然后,把她每天的情况原原本本地给他说……其实,那个小伙子早就知道了她的病……他活得比她还要痛苦。因为她死活都不愿再见他……”
农妇说完,抹着泪水转身走了。楼道里留下了手拿房产契约、目瞪口呆的律师……
第58篇、幽默故事爱情魔汤
张莉生性多疑,总觉得丈夫变了心,丈夫被她闹得烦了,也逐渐对她冷淡起来。
一天下午,张莉突然看到网上在出售一种叫“爱情魔汤” 的药剂,只剩最后一瓶了。这种药剂有神奇的作用,随便是哪两个人,只要一起喝完爱情魔汤,他们之间就会不可遏制地产生爱情,永不变心!张莉心想:这倒可一劳永逸地拴住丈夫的心,便立刻买了下来。
等拿到爱情魔汤后,张莉赶紧找出丈夫平时喝的红酒,瓶里剩下的红酒不多了,她小心翼翼地把爱情魔汤倒进酒瓶,摇晃均匀,然后她把酒瓶重新放入酒柜中,丈夫下班回来总要喝点红酒,这是他的习惯。
刚做完这一切,丈夫就回来了,张莉热情洋溢地迎上前说:“亲爱的,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丈夫看了张莉一眼,淡淡地说:“什么日子?我不知道,你直接说出来好了,我还有事呢,等一会儿我还有应酬。”
丈夫放下公文包,径直去酒柜,取出那瓶装有爱情魔汤的红酒。张莉见状,生怕丈夫把红酒全喝了,她赶紧走到丈夫面前,夺过他手中的酒瓶,故作娇态:“今天是我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你应该和我好好喝一杯才对嘛!”
丈夫拍着脑门说:“十周年了?哎哟,瞧我这记性!可是我今晚真的有应酬呀,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呢!”张莉把酒瓶放在桌子上,堆起笑脸说:“耽误不了你的应酬,我只不过想和你喝杯酒纪念一下,然后你走你的。现在,我先去洗个澡。”
“那好吧,我等你。”说着,丈夫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去了。张莉边洗澡,边想着等一下要和丈夫一起喝下爱情魔汤,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洗过澡,张莉穿上一件低胸的晚礼服,并稍稍修饰了一下,当她款款出现在丈夫面前时,丈夫眼睛一亮,他伸手搂住了张莉:“呀,今天还讲起情调来了?”
张莉顺势依偎在丈夫怀里,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嘛!”她的眼扫过桌子,只见桌上放着一瓶未开封的红酒,而刚才的那瓶酒却不见了。张莉像弹簧一样猛地跳了起来:“刚才那小半瓶红酒呢?”丈夫说:“哦,刚才我忍不住先喝了一杯,发现味道不对劲,反正只剩一点点了,我就把它扔了。”
张莉差点晕了过去:“什么?扔了?扔哪了?”丈夫吃惊地望着张莉:“扔到门前的垃圾桶里了。你紧张什么?一点变质的酒,有什么可惜的?今天我们应该……”
张莉什么也顾不上了,她连忙打开门冲到垃圾桶边,却见里面空空如也,显然刚才被人清理过,她急不可耐地沿着小路寻找着清洁工。这时,一位老人拖着垃圾车刚好出现在张莉前面,张莉赶忙追上去,边翻着垃圾边问:“喂,师傅!你看见一个酒瓶了吗?装着一点红酒的酒瓶?”
“装着红酒的酒瓶?”师傅停下来,想了一下,“被一个乞丐拿走了。”
张莉简直要疯了:“什么?乞丐?在哪里?”
老人往大马路方向努努嘴,说:“往那边去了。”
张莉猛追过去,到了马路边,果然看到一个又老又脏的女乞丐,背对着大街,坐在一棵大树下,仰头舔着瓶口。
“喂……”张莉上气不接下气地走到乞丐身后,一把抢过酒瓶,可是,酒瓶已是空的了。女乞丐咧着只剩几颗牙的嘴冲着张莉傻笑,嘴里嘟哝着:“我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的东西……”张莉差点气疯了,本来应该是她和丈夫一起喝的爱情魔汤,现在却被这个女乞丐喝光了!
这时,张莉的丈夫追了过来:“老婆—”可是当丈夫看到张莉身边的女乞丐时,眼神突然定住了,他和女乞丐四目相对,深情款款,张莉知道,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在丈夫和女乞丐之间不可遏制地产生了……
第59篇、爱情故事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第60篇、爱情故事HI,灏云,在天国还好吗
坐在熟悉的公车上,打开窗,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或许每个地方都有你曾经出现的记忆,看着手机屏幕,想写点什么,才发现,其实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HI,灏云,在天国还好吗?
我想你了,你知道吗?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你的时候总会想哭,想着曾经的点滴,然后心里就堵的慌,喉头处好似梗咽住什么一样,泪就留下来了。
风静静的吹过,我像个孩子一样,抬头看着天,希望像故事里那样,可以看着你笑着对我说,“HI,还好吗?”可是,映入眼帘的只是那样阴沉的天。
HI,灏云,你有想过我么?想过我会这样想你么?
我知道什么都不可以重来,只是在孤单的时候,我突然会很想很想你,想你的微笑,想你陪我一起做公交车说我路痴的样子。
听的到我说的话吗?你还是静静的坐在那看着我吗?在你眼里,我仍然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孩子。
你快乐吗?我知道你总是有办法让自己开心,可是,我很难过。
灏云,我很笨是不?我知道你会说,不是。你是在哄我的,呵呵,我知道。
曾经只要我不开心的时候,你总是在,总是变着魔术的从口袋里拿出我最喜欢吃的糖果,然后说我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如果可以,我很想做一辈子的孩子,永远不要长大,永远不要知道自己原来有多笨。
熟悉的街头,我看见一幅幅场景,似乎曾经这些我都参与过,只是现在都变成了回忆。
我想孩子气的说,不理你,我知道你就会立刻出现的,可是,就算现在的我说千遍万遍,你还是不会出现。
HI,灏云,那地方是不是很美,所以你不愿意回来了?所以你才会丢下我一个人去?
我没有听你的话,没有理解你的做法,只是想着那样你可以快乐,你可以幸福。
我很懦弱是吧?早就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回来,早就知道你永远都不会再真实的对着我笑一次,呵呵,你是在怪我?
或许我只是一直都不想接受这个事实,才一次一次的不断犯错,我以为你会生气的出现,可是,我是在欺骗着自己而已。
那些快乐的,开心的,失落的,都有你的存在,你以为我只会记得快乐的?
HI,灏云,我欠了很多的债,可是我却还不了,只是再也不会有你再身边跟我说,丫头,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乖?
我学不乖了,真的,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不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只是在街上胡乱的转着,我试着去爱,可是,我还是很懦弱,不想告诉别人我想什么。
我把自己关了起来,只是静静的想着那些点滴,我知道,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了。
没有人会因为我爱吃糖果而次次不忘带回来,没有人会笑着陪我栽菊花,没有会在我耳边唠叨了,就算是微笑,也不会是你的了。
HI,灏云,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一年,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的闷,你也在是不?
我不想哭,因为我知道你会担心,知道你会无奈的不知都做什么才好,是吧?
其实,我知道,你是离开了,就算我把自己关在角落,你也不会出现的。
我知道,所有的抱歉带不回什么,也弥补不了什么,我只是在很早以前就忘了什么是开心,我知道,你很心疼我那样做,我也知道,你会生气的看着我....
不说对不起,我们说好的
我会乖,但是,你也要快乐,在那个没有悲伤的国度,你要好好的
第61篇、爱情故事说不出的爱
认识垚革那年北京正如火如荼的举办奥运会,一推人坐在学校的僻静之处喝的烂醉如泥。朋友三三两两的搀扶着回了家,只有单姠姠一个人抓着路人甲,嘟嚷着:“只要有你就好。”然后顺势倒进旁边的草丛,直到第二天在垚革家里醒来。
2008年,单姠姠18岁,认识了垚革,同时也注定了她要用人生最灿烂的时光来爱他。
从垚革宿舍回到家里时,父母已收拾完东西各自散去。没错,从今天单姠姠就一个人了。在单姠姠看来这是争吵了10年的父母最好的结局。于是洗漱完又一头载到床上睡去。
“出来吧,我在校食堂,把东西还你。”单姠姠偷偷在课桌下查看着短信,陌生的号码,但还是佯装上厕所逃了出来。
“给,你的,还有,早餐。”
“嗯,谢谢。”单姠姠接过东西,随手把耳坠塞进荷包,看了看垚革,看他还没有要走的意向,便随口问了句“还有什么事了吗?”
“嗯。我叫垚革,比你高一届,你呢?”
“姠姠。”
“嗯……自己的名字都还要想想吗”
单姠姠当场把嘴里的牛奶喷了出来,强调到:“是姠姠,四声,不是想想。”
“你笑的样子真像只小猫”垚革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伸手轻轻点了点姠姠的鼻子,
姠姠愣愣地看着,下意识的望了望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之间的谈话,便轻声说了句,谢谢,转身走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期末考试就过了。学校要求高二的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的补课,单姠姠不幸就是其中之一。
单姠姠从来没想过能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遇见他,那天她穿着人字拖去学校上课,在路径奶茶店时,远远看见一个背影。穿着和她同款的拖鞋,整合奶茶店的老板聊着什么,心想会不会是他,要不要上去打招呼时,班主任骑着二手的自行车从她身边骑过,还喊着:“单姠姠还磨蹭什么,快上课了吧,又想迟到吗?!”
“是是是,这就去。”于是咻的一声跑进学校。
正和老板聊得起劲的垚革感觉似乎听到姠姠的名字,下意识的望了望,看四周并没有熟悉的身影,于是转头又和老板聊了起来。
再听到垚革的名字是暑期补课的最后一个星期,班主任说请了学校这届的文科状元来给他们这群师弟师妹们传授经验,单姠姠死也没想到这个人就是垚革,更没想到的是在她因为看见他而呆滞时,垚革问她是不是对他说的话有什么意见,只能一贯装傻混了过去。
都说夏天是有故事的季节,姠姠一直以为她和垚革的这个故事该随着他的毕业完结了。谁知,在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姠姠正边看着电视,享受着午餐。父亲领着垚革出现在家里对她说
“这是我朋友的儿子,也是你们学校的,今年考得不错,所以拜托他给你补补习,别整天记着看电视,你也是要高考的人了。”然后丢下一脸错愕的她,和一脸微笑的垚革,结果就是单姠姠的潇洒就结束了。
有一次,姠姠正做着垚革布置的习题,忽然想到什么,抓住垚革的手臂,说:“告诉我你的QQ号吧?”然后看了看受惊吓的垚革,解释道,“只是想有问题时方便,QQ不花钱。”看垚革并没有想给,又接着说:“要是不方便就当我没说。”然后又俯下身去做习题,垚革笑了笑,拍了拍她的头,说:“没什么不方便的,给你就是。”于是拿过姠姠手中的笔写了下来,轻声说了句:“没事也可以聊聊的。”
第62篇、爱情故事烟火之吻(续)
认识孟子涵,是在我和夕儿住一起之后不久。
他是个有着法令纹的大男人,不苟言笑,但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柔和,特别阳光,特别温暖!或许,只为着这么一个笑容,我便对他一见倾心了。也或许,是他深入骨髓的忧伤,吸引了我。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忧伤到底源于何处。
子涵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从没后悔,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他很温暖很细心,话不多,但每句话,都会说到我心坎里,每句话,都能让我深深为之震撼。他的爱,霸道而激烈。可是,他眼里有伤,那种我怎样也看不懂的伤。他不说,我也从来不问。
他常说,我是个很简单的孩子,可爱,单纯,不谙世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我从来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所以我内心的复杂,他是不知道的。
他有许多应酬,朋友到处都是。可他不管去哪里,一般都会带着我,然后很热情地向别人介绍:“这是白然,我女朋友。”听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地要晕过去了!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窈窕的身材,没有美丽的脸蛋,也没有高雅的气质。可他似乎不在乎这些,还把我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真的,他一直如此感动着我!
可是,他却只是一直如此感动着我,我,感觉不到他的爱。他没说过爱我,一次也没有说过。我想,是不是我不够好,所以他才不够爱我呢?他对我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像云雾一样,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抓不住。
我一直都知道,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女人有时候太需要爱情,哪怕是虚伪的,漏洞百出的,她们也要。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稻草,即使明知道承载不了她们的生命,也愿意两眼放光地去抓。
和子涵在一起的两年,我还是和夕儿住在一起。周末才会到他家去帮他收拾屋子。
我没有告诉夕儿,其实,孟子涵很适合她。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我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如果,他们相识了,那么他们一定会相爱,炽热而猛烈地相爱!虽然,只是感觉。
或许,爱情都是自私的。我是那么迷恋子涵,我想象不出来,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会难过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冒险,所以,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带子涵来过我和夕儿住的地方。我不想给他们相识的机会。我怕,怕失去,怕一无所有……
夕儿是个对生活很大意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来没有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她只知道我有个男朋友,和她来自同一个城市,算是老乡。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一见。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夕儿回来的次数也渐渐少起来。这些我早已习惯,我想,她肯定又遇上哪个男人了。只是很奇怪,这次的邂逅,她并没有急着告诉我。
她在夜里抽烟少了,这该是种好现象了吧!以前,无论她遇到哪些人,烟总是越抽越凶的。或许,这一次,她真的等到她想等的人了。
我真为她开心!
夕儿说:“或许,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最擅长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他们都喜欢抛弃女人,但是他们一般不喜欢被女人抛弃。”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飘忽,幽幽地看着我,伤感到一塌糊涂……我真想抱抱她。我觉得,她像一根藤,没有依靠是活不下去的。可是,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有那个能力托负起她的生命。
夕儿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两只翡翠镯子,一只黄色为翡,一只绿色为翠。我觉得,夕儿比较适合绿色的。她肤色胜雪,手腕柔若无骨,戴上一定很好看。那天,我等到很晚,她才回来。
第63篇、爱情故事谁来教尹小田谈恋爱
有一本书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爆红的时候,尹小田还在念大二。上网的时候,人家说有一本书叫《第一次亲密接触》,你看过吗?
尹小田很好奇,说写的是外星人吗?人家说不是,是网恋,100%真人。
那家伙给了尹小田小说的链接,尹小田看了,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时冲动答应和那家伙见面,随身自带了一点儿香水,打算洒在学校的小水畦里(尹小田的学校并没有喷泉)。结果等了很久,那个人没来。在网上质问他,他说我们男生也挺怕见光死的。
尹小田慢慢回过味儿来,原来他是怕遇到恐龙啊。白垩纪的恐龙在21世纪男生的眼里当然会灰飞烟灭,看来介绍自己读痞子蔡的男生不一定像痞子蔡,而很可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只是那天以后,很长的时间,尹小田都向往轻舞飞扬的爱情,向往那些悲情的女主角,长得有多美,命就有多薄,哪像自己壮得像头牦牛,跑起来像羚羊,脸颊上有风沙的印记,连感冒都没有。
尹小田考上北京的大学时,一手拎着一只行李箱,脖子上还挂着一只背包,豪迈雄壮的样子。老师看到这样的学生特别开心,拉着尹小田的手对送孩子们到学校、为他们洗衣打饭舍不得走的家长说:“这才是我们学校推崇的学生,坚强、独立,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很长的时间,尹小田一直为自己是学校推崇的女生沾沾自喜,后来发现,学校推崇的女生,并不是男生们推崇的女生。这一点,是在大二,被痞子蔡爱情启蒙,并被无情抛弃后才渐渐意识到的。
那个下午,阳光特别强烈,尹小田又一次来到学校唯一的小水畦边,手里握着那瓶便宜的香水。一对对情侣从水畦边经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胖胖的女生脑子里正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变革,乱得像一团麻。
后来,尹小田终于把香水倒进了小水畦里,旁边一个正和男朋友聊天的女生看见了,说:“喂,同学,你干什么?”
美女罗欣
问尹小田干什么的女生叫罗欣。她说,尹小田,其实你长得不是那么难看的。
发现尹小田的枕边一直放着那本叫《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书,罗欣嗤之以鼻,决定现身说法,向尹小田讲解爱情,她说爱情其实是有道理的,没道理只是失恋者的借口而已。在爱情常胜将军那儿,爱情从来都可以量化评分:容貌、学历、性情、家境……
尹小田看到长得漂亮的罗欣在爱情的道路上一往无前,那个眼神亮晶晶、在水畦边和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生不见了,换了系里的一名帅哥,后来又换了一名据说家里神通广大的男生。那些男生在追她的道路上前仆后继,约会的衣服、欧莱雅的化妆品、意大利的手工鹿皮靴,甚至饭卡里的银子,全都是罗欣的战利品。
其中也有一些香水。罗欣将它们放在抽屉里,摇着尹小田的胳膊说喜欢就带走。尹小田看了很久,想起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小瓶香水,便宜的,没有名字的香水,不知是哪个小厂家的作品。
因为那瓶香水,她在水畦前伤心了很久,因为那瓶香水,她刚抽了芽的爱情,一点一点,淹没在失望和自卑里。
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
大二到大四,尹小田再没有动过心,也没有恋爱。那个夏天,一直流行的,是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尹小田曾经听男生唱起过,后来,就注意到许多地方,许多人都在唱这首歌。尹小田五音不全,所以在小树林里,她就听男生唱,在梦里,她曾经问男生,爱情是什么?男生的鼻子皱皱的,说我也不知道。
醒来的时候,宿舍里不知道谁的随身听开了外放,还是那首歌:也许放弃,才能遇见你……尹小田发了一会儿呆,抓起被子蒙住脸,哇地哭了。
宿舍里的女生问她怎么了。
“找工作压力太大了呗。”
尹小田的哭声感染了大家,在宿舍的另一张床上的女生也呜呜地哭了,这一次,答案就很好猜了,“她和男朋友毕业没有分到一起,分手了。”大家笃定地说。宿舍里一派愁云惨雾,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尹小田,和弄明白爱情不是泰坦尼克,不用撞冰山也会消失的女生一起,呜呜地哭了。
第64篇、爱情故事一个男孩五年对一个女孩的爱只有增没减
一个男孩五年对一个女孩的爱只有增没减
某年的夏天他们两个都在一所学校都在上学、
一个男孩下课了和他一个朋友去洗脸、
一个女孩在水池边洗衣服这个男孩从哪时开始爱上了这个女孩、
后来经过朋友介绍、男孩又跟女孩写情书、女孩终于同意了、
他们两个在一起走过了几个月、后来男孩认识了女孩的哥哥
过年的时候男孩跟女孩打电话女孩说她不在这个学校上学了、
男孩当时一冲动把手机摔了、从此他们失去了联络、
男孩一直后悔当时为什么要把手机摔了、
后来男孩一直找同学找朋友问女孩的电话一直没有找到、
就这样又一年又三年过去了、第四年男孩在QQ上网的时候收到了女孩哥哥发的一个邮件、
当时女孩的哥哥已经不用当时的QQ了、男孩一直在这个QQ空间里找访客终于找的认识他的人了、
男孩找的了女孩的哥哥、女孩的哥哥告诉了他女孩的QQ和电话、
男孩跟女孩联系上以后男孩跟女孩说我们谈恋爱吧、女孩说她现在有对象、她对象对她挺好的、
就这样男孩还是不放弃的追求女孩、最后遍体鳞伤、最后男孩知道女孩这么爱她对象一定会幸福的
男孩跟女孩说要是他对你不好就来找我、我会一直等着你、除非你结婚了、我才会找对象、男孩的胳膊上还纹着女孩的名字
男孩跟女孩说他现在有一个对她很好的女孩、男孩跟女孩说他们现在很相爱、
其实这一切都是男孩骗女孩的、只为了让女孩幸福、
男孩身边是有一个女孩但男孩跟哪个女孩在一起根本就不幸福不开心、后来男孩跟哪个女孩说清楚离开了、
男孩心里一直想着深爱的女孩、从哪时开始男孩不谈恋爱、一直很执著女孩会回来找他的
后来男孩天天喝酒、把自己身体都喝坏了、也不好好学习了、就想着女孩会回来找他、
男孩身边的朋友跟他讲了很多道理男孩自己想的是女孩要真的回来了、看到他这样也不会开心的、不会跟他在一起的、
男孩想自己必须努力、真要是女孩回来了、要给她幸福、男孩就这样开始努力奋斗了男孩也一直相信女孩会回来的现在只不过是时间、
从哪时开始男孩喝酒少了、不再喝酒了、男孩每次喝醉的时候会静静的想着哪个女孩、他深爱的女孩、
过了很久、男孩回到宿舍打开电脑刚上QQ就有一个消息、男孩打开一看是拨打什么电话你的朋友为你订了一首歌、
男孩看到QQ头像在那里见过、后来进去空间看更是在那里见过、后来看了留言板、知道是这个女孩了、
男孩看到女孩空间里的留言知道女孩失恋了、男孩一直等着女孩上网、女孩一直没有上网、就哪天晚上、上网了、
男孩联系上女孩了、女孩跟男孩说她现在不想谈对象了、男孩知道女孩这次伤的很深、
男孩下定决心一定不再让女孩受任何伤害了、男孩跟女孩说了好多话女孩终于答应试着接受男孩、
男孩当时就一个信念就是好好爱她、给她幸福、让她快乐、永远不让女孩离开她了、
爱,没有距离
爱,它象是从人心灵盛开的鲜花,比自然界的花开得更加灿烂。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就象春天,永远使人温暖,鲜艳,清爽
呀,爱是永恒的,人与人之间因为爱走到了一起,
第65篇、爱情故事庆幸在身边的那个人一直是你
清晨懒洋洋地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真是毅力大考验。而我总比家里另两个男人早起半小时,窗外天气明朗,头天准备好的外套明显用不了,气温至少有21度,我喜欢。
老公突然大声唱着《我的好兄弟》,突然把我叫住了,你嫁给我了吗?你真的嫁给我了吗?如若不是窗外阳光明媚,空气怡人的清晨,我定会以为他在说糊话,我放下手上的毛巾,将脸凑过去贴住他略带沧桑的脸紧贴着扎人的胡须,像是抚摸着一块平整不一的大饼,温暖而真实,如此形容真是可笑。。我又不管不顾地爬进了他的被窝,与他拥抱在一起,很享受这种时刻,他朝我又问了一遍,"你真的嫁给我了吗"?我笑着答,"对呀,我真的嫁给你了,我是你的女人!"都说光阴似箭,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15岁那年彼此一见钟情,如今13年了, 恋爱,结婚,生子,看似水道渠成,其实这一路走来,虽没有风雨交加的泥泞坎坷,也没有布满荆棘的崎岖险路,但却也并非一帆风顺,多少次当我再次回眸时,看到那两串或深或浅的或歪或斜的脚印,内心也是五味杂瓶翻倒般,但生活中的更多的应该是感恩,感恩一路走来的那个人一直是身边的你,这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与恩赐了!
前天在微博里看到这么一句话:”我宁愿被人看作一个没心没肺笑着的人,也不愿被见到一个满腹委屈受伤害的人“ 在我的婚姻生活里,我绝对是那个没心没肺笑的人,我也绝对是老公的开心果,我常常逗得他前仰马翻,老公木讷沉闷的性格一点点被我这块阳光快乐的糖渐渐融化。老公常说,我真希望你能一直这么快乐下去,你笑了,我才会笑,只有你开心,我便开心。其实这句话我很多时候想反过来对他说,虽然在我们平凡的生活里,经常也有磕磕绊绊,但更多时候感受到的是彼此的温情。。已足矣。
第66篇、爱情故事情短
小编为大家带来:情短
1
她对他说,观赏了一个华丽的片段。
泛黄故事。我从路上掠过,看见富人家的园里种了玫瑰。我翻过不高的围墙,偷摘了一朵无比鲜艳的。我送给了我的爱人,他不屑地把玩了一会,在我不注意时,丢下,踩过。我的被刺伤的手还在流血。
他对她说。导演了一场自嘲的短剧。
故里旧事。我跟着你到过的庄园,摘过同样的玫瑰。那时候的玫瑰不够成熟,我把心掏出,榨干了血液,玫瑰成熟。妖艳中透出腥红。她同样不屑的把玩。然后丢弃。只是。我伤的是心。却无血可流。
2
他与她见之于午夜。
他说,猜想你的手指是纤细而柔长的。
她问,你如何得知。
猜的。
她开了视频。苍白的脸藏于散落而下的青丝,纤长的手指捻着细长的烟,优雅而淡然的纹路构成她的姿态。
他为那瞬间出现的纹路着迷。他说,你有病态的美,指间有江南婉约女子的味道。
她扬起手腕,凑至视频,苍白的皮肤上是红色的疤痕。她说,些许的日子,我已不知为自己惩戒了多次。
他一阵黯然,将手中的烟深吸几口,缓缓吐出,指尖将烟支划过一个弧度,他说,囚禁于自我惩罚的狱界,何不自我放逐一番。
她手中的长烟燃至一半,余灰随着手指的摆动跌落覆于屏幕,模糊了视线。掌心传来一阵潮湿感,低头见的烟气逸出流于掌心,有片刻温存在。
她说,此刻我的心很冷。
我点燃一根烟。狠狠的将你灼伤。烟头的温度让你窒息。就有温暖了。
你比我残忍。
不残忍。不成温度。
3
他说,昨晚做了个梦。梦境很迷离,我游弋在地铁呼啸的风里,四周一片荒芜,我的灵魂蠢蠢欲动。列车呼啸而过的瞬间,我跳了下去。我看着我的身体在地上滩开了一大片的花。瑰丽。妖艳。我飘在一个高度,左边有个窗子。我躲了进去。看着窗下众生,把爱高高举起,然后,重重摔下。
我在旁观,她说。看着被摔下的尸体溅起的血迹堆叠。流入了荒芜。
他开了视频,蓬乱的头发许久未曾整理,连夜疯长的胡渣延至脸颊,有些轻微的绿痕。对着屏幕点燃香烟,修长的手指在滚动烟支的时候让她着迷,她说,喜你那般纤长细指,如我爱我长指一般。
他笑了笑,将烟搁置在烟灰缸上。起身去浴室冲凉,对着镜子,他说,我听见你呼唤我的声音。如果。年华用尽。我就去见上帝。
他开了瓶红酒,是用敲的。酒瓶口碎裂的玻璃划伤他的手,他只是甩了甩。他说,有伤口的酒才唯美。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一个人的地方。一个人的天亮。
他闪过一丝预感。也许,有些东西该结束了。
4
她对他说,容我离去歇斯底里一番,她将电脑轻声合上,转身离开。坚决而倔强。
这一去,便不知年月。
……
而他的心,亦似流浪不知去向。下落不明。
5
他想起那个场景。
她点燃的第五根烟,燃起的白色缠绕纤长手指透出绵绵长情,他一阵欢喜。
他说,怀念那支烟中淡淡的薄荷气息。
她说,怀念昔日那些宛若蛛丝的痕,从手腕遍布至手臂深处,你的温存亦不足以抚平。
然后他沉默。
尔后烟灭,他双眸颓然暗淡,呢喃自语。
指长。情短。
情短
第67篇、人生故事爱情不是游戏
她是那种各方面都很突出的女孩,一直渴望能有段完美的爱情。
在一次偶然她结识了比她小5岁的男孩,这个男孩帅气、开朗、像阳光一样温暖着她的心,男孩对她狂热的追求似乎正是她渴望已久的完美爱情。她在男孩身上找到了怦然心动的感觉,于是她接受了男孩的爱。
男孩见她接受自己,欣喜若狂,在她耳边喃喃道:“亲爱的!我会爱你一生一世,永不变心。”
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她,任由男孩把她搂在怀里抱到床上,她只感觉浑身酥软,娇羞地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没有拒绝他的要求,一切发生的很自然。
事后她哭了,她说这是幸福的眼泪。从那天起她变了,变得离不开男孩左右,变得甘心为他做任何事。就像尊贵无比的公主,摇身变成了卑躬屈膝女奴。
男孩也变了,他觉得她把他缠得太紧,他感觉没办法呼吸。不管是上班还是和朋友出去喝酒。她的电话就像恶鬼缠身一样,随时随地会响起。问他在干吗和谁在一起,要是电话里有女孩子的声音,她会追问不停。很烦,男孩开始有意避开她,连手机号都换了。
这一天,男孩正和几位朋友喝酒。她找来了,一脸的憔悴。她当着他朋友的面告诉他:“我怀孕了。”
这对男孩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晴天霹雳,他被劈的晕头晕转向。他慌忙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跑到了外面,颤抖地说:“把孩子做了!”
她冷冷地看着他问:“你不想负责任,还有意躲着我是吧?”说完她见男孩一脸的厌烦,接下来的话,再也说不出嘴,哭着跑了。
她怀孕的事,很快传到男孩父母的耳朵里,他们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非常生气,说如果他不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话,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男孩被逼无奈,只好在父母的压力下和她结了婚。
婚后男孩整天不着家,对她冷冷冰冰。
一次男孩在朋友聚会中,认识了一个女孩,瞬间被这个女孩深深地吸引了。这时候他完全忘了自己是一个丈夫、一个即将成为爸爸的人。他不顾一切地对女孩展开了强烈的追求。
当女孩接受了他,想和他结婚的时候,他犯难了。
他回去对她说:“我想离婚。”她呆了,抚摸着凸起的腹部说:“你不是说会爱我一生一世吗?这还不到一年,你就都忘了吗?”没等说完她已泣不成声。
男孩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道:“哭,就知道哭,娶你真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你也不想想你比我大那么多,我根本就没想过娶你,都是我父母逼的。”
她忘了哭,眼神绝望的盯着他问:“你……从来没爱过我吗?”
“爱过,但那是以前,都过去了,现在你放我走吧!我真的很爱那个女孩,一刻也不能没有她。”男孩气急败坏吼着。
她呆了很久,缓缓地说道:“好!我同意离婚。”
这时只听见门一声响,男孩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跑了出去。他心里一惊追了出去,果然是他心爱的女孩,他跑上去抓住她的手求她留下来。女孩很大力的甩开他的手哭着说:“我真没想到你是个这么狠心的人,我不会步你妻子的后尘,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男孩离婚了,手里攥着离婚书,去找女孩,却发现女孩搬家了,人去楼空再也无处可寻,他无法面对这一切整日喝酒消愁。
一日,他醉眼迷离的差点摔倒在路上,一个小孩清脆的声音惊呼:“妈妈!你看那位叔叔的样子好吓人。”他闻声看去,瞧见一个孩子纯真的小脸。突然想起那个他遗忘了的孩子,他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内疚,很想知道她带着孩子还好吗?
于是,他问朋友要了她的住址,去找她。她看上去过的不错,神采奕奕的脸上,对他的突然到访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她把孩子交给身后的男人和他来到了附近的茶楼。
四目相对,男孩沉默了许久道:“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以后让我来照顾你们母子吧!”
她笑了,笑得有些苦涩的说道:“爱情不是游戏,你想玩就玩,不想玩就把它丢在一边,什么时候捡起来了再玩……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刚才你也看见了,他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人很普通但对我和孩子都很好,请以后不要在打扰我的生活。”说完她走了。
男孩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仔细地琢磨着“爱情不是游戏”的话,似有无限的悔恨和感慨,苦苦的泪水,悄然滑下脸颊……
第68篇、爱情故事蛋清,蛋黄
收拾好换洗衣服,他推着自行车,生气地离开了家门,晚饭前一再叮嘱妻子煮的鸡蛋,现在也不想吃了。
刚下过雨,大街上湿淋淋的,少有行人,冷清。刚刚跟妻子发生过一阵口角,他内心有点忿恨难平,甚至有走得远远的想法,并且越远越好。街道不长,甚至没有他胸中的一口怨气长,而且浴室就在眼前,他二头钻了进去。
浴池里雾气蒸腾,跟几个熟人打过照面后,他挑了一个无人的地方下水了。水温还是挺合适的,他将整个身子浸入到水里。旁人好奇地看着他时,他才窸窸率率地一阵假忙碌,把自己弄得很琐屑的样子。就这样,他拖延着时间,一拨又一拨的人都洗好了,出去了,他才不好意思起来,不大情愿地离开浴池,穿衣。一边穿,还一边想着再到什么地方转转,能拖多久就拖到多久。
一走到外面,看见自己的车篮里多了一把折叠伞,红底子黑碎花的那把,经得住风雨的考验,伞骨还比较牢靠,已经用了好几年了。
他一下子气消了,嘴角还有了一点笑意,并想,“赶紧回家吧,时间不早了。”这么想着,他回家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拿起那把伞,“啪”的一声抖开,伞面在夜色里开放了,他攥紧了伞柄,尽管这时一丝雨点也没有。
走着走着,他不禁回忆起他们的过去。也是一次夜行,只不过那晚月色朦胧,那时她还是未婚妻。一个拐弯,她陡然藏在了哪片阴影里,他再也找不着了,心慌得不行。正六神无主之际,她猫腰从暗处站到了他的面前,一脸坏笑。这个小小的浪漫,回味起来依然是那样甜蜜。婚后,他总是要长时间、长距离地奔向她的宿舍。如果她有事出去了,桌子上总能看见一张便条,大抵是嘱咐他饭菜煮好了,什么在锅里,什么在碗里,叫他自己先吃,她办啥事去了。也没写上日期什么的,很是随意。也是,居家过日子,每天就是天天,犯不着特意为某一天贴上标签。正是这种随心随意,他很珍惜这些字条儿,珍藏着,偶尔翻到,都恍然如新,那种感觉特温馨。
这时的街道感觉特短,还有很多很多内容来不及回忆,就到家门口了。他想,回家赶紧将蛋壳剥了,黄橙橙的蛋黄他吃,白莹莹的蛋清她吃,在一起生活多年,这是一个默契。
第69篇、爱情故事太阳一出来,星星就不见了
看到一个笑话:“你老婆有缺点吗?”“有!多的就像天上的星星!”“那你老婆优点多吗?”“少的像天上的太阳。”“那你为什么那么爱她?”“因为太阳一出来,星星就看不见了!”
看过后不由会心一笑,夫妻之间需要的正是这种心态,“太阳一出来,星星就不见了。”多看到对方的优点,忽视缺点,彼此欣赏,生活才会和谐美满。
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位可爱的老公,说起自己的老婆来,总是引以为傲的样子。其实,他的老婆并不漂亮,身材也不好。在别人眼里,她太平凡了,而且也算不上传统的贤妻良母,因为她有些懒散,有时连家务也不做,对孩子也不是那么用心。
总之,她的缺点“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但是他的老公并不在乎,每每说起她,总是说:“她最大的优点是不像别的女人那样世俗,她不在乎我有没有钱,也不给我任何压力,和她在一起生活特别轻松。还有,她心态好,容易知足,凡事不强求,顺其自然,不会对孩子望子成龙,只要孩子快乐就行。说实话,这种境界不是一般的女人能达到的。”在这位老公眼里,老婆的闪光点完全被发掘出来,并且一直被他欣赏着,她所有的缺点都可以忽略不计。在他眼里,她永远有独特的美,任何女人都比不上。这样的夫妻,一定是恩爱幸福的。
同样的道理,老婆也要学会欣赏老公,多看到他的优点。同事晓琳却总爱抱怨老公,每当大家说起家庭话题,她都会叹口气说:“我家老公呀,真是不知道该说他啥好。他不像小张的老公那么有钱,也不像小王的老公那么浪漫,更不会像小李老公那样官做得大,有社会地位。”
怪不得晓琳和老公的关系一直紧张,小张对她说:“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老公那么顾家,没有啥不良嗜好,你说你多有福气!”小王也说:“人家还会烧一手好菜呢。”小李也发言了:“人家是教师,教育孩子有一套,你多省心。”晓琳听完大家的话,不吭声了。
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你看中的是对方的优点,他(她)某一方面让你欣赏、心动,所以才决定牵手走进婚姻。婚姻生活中,爱情平淡下来,优点渐渐在琐碎的日子中被忽视了,“像星星一样多的”缺点却暴露出来。如果你不能看到他的优点,就只能生活在满天星光的夜间。只有让“太阳”出现,光明才会来临,你才能与幸福相拥。
第70篇、爱情故事我们都是爱情胆小鬼
和他相识,缘于男友的生日聚会。
那场聚会很没意思。几个木讷的男生和几个内向的女生,场面难免有些沉闷,于是男友提议大家一起去看场电影。
影院正放着《半生缘》。因为只顾着和男友“窃窃私语”,我有些心不在焉。
影片快结束时,我如释重负地站起身来迫不及待地想外走,在邻座的男孩却像雕塑一般设有一点想动的意思。这时正好一束蓝光打过来,眼前的情景让我怔住了,我看到那男孩流泪的脸。我不禁转头向屏幕看去:影片结尾,屏幕上历经沧桑的男女主人公相拥在一起。我好像也被感动了。我没有惊动那男孩,而是从另一个方向走了出去。
外面已落了一层薄薄的雪,我裹紧了羽绒服,眼前不时浮现出那男孩流泪的脸。我想:男儿有泪不轻弹,像邻座男孩这样忘我投入的还真不多见。伙伴们陆陆续续出来了,人差不多齐了,最后出来的竟是那个邻座男孩。我很惊讶,觉得自己太心不在焉了,一起出来的朋友竟还不认识。
我们一行浩浩荡荡地往回走,快到校门口时,我突然发现我的围巾不见了,大概是匆忙间忘在影院了。我悄悄地拉了拉男友的衣角,希望他同我回去找一找。男友大概怕被大家取笑,烦躁地对我说:“算了,已经走这么远了,等明天再去找吧。要不,再买一条吧!”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哎呀,真冷!快走吧,寝室要关门了。”
确实,这样晚了,一条围巾在这种情况下实在不算什么,大家继续往前走。
我一直沉默着走在人群中。”你,你没什么吧?”一个男声关切地问。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那个邻座男孩。我看了他一眼勉强地说:“没什么,那条围巾是我妈妈为我织的,五彩线的,很漂亮,像彩虹一样。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觉得丢了蛮可惜的。”
他似乎被感动了,不由得停下脚步,下决心似的对我说:”这样吧,我陪你回去找找看。现在影院都是循环场,未必关门。”
我很感激地看着他说:“谢谢,不用了。太晚了,咱们快走吧。你看,我们已经被大家落下了。”
第二天是周末,男友打电话约我出来,说陪我去商店再买一条围巾,我胸口突然痛痛的,我忍了忍夺眶而出的泪水,微笑着说:“算了吧,反正冬天也要过去了。”但男友还是为我买来了一条五彩围巾。我把围巾藏在了柜子里,就像尘封一段我永远不想触及的往事。
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去我们昨天去过的那家影院找围巾。影院里播放的依然是《半生缘》。我找到了头一天我坐的位置,从衣袋里摸出火柴,正要擦亮。忽然旁边亮起了打火机,借着打火机黄色的火苗,我看见了那个邻座男孩,他正举着打火机在我头一天坐的位上寻找着什么。我偷偷地退到了后面。当我看见他兴奋地把围巾揣进怀量时,我觉得这真是一个奇迹。
尔后我一直没怎么注意看影片。但影片快结束时,我却被最后几个镜头吸引住了——世钧打着手电筒在小树林里寻找白天他们照相时曼桢不小心丢在那儿的手套,那是曼桢心爱的东西。世钧找得很仔细,终于在草丛中发现了它们。望着那副手套,世钧不禁微笑起来。
我看着屏幕上世钧傻乎乎的微笑,想象着刚才他找到围巾时表情也应该和世钧是一样的吧。我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一种类似迷茫的感伤中,我逃离了影院。
第二天,我就扎起了男友给我买来的五彩线的围巾。我想邻座男孩应该不会再把“小彩虹”围巾还我了,我这样想的时候,隐隐地觉得有些莫名的疼痛,有点像小人鱼迈着艰难的步子,仿佛在尖刀上为王子起舞时的那种悲壮的奉献。
转眼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马上要毕业了。两年中,发生了很多事,包括我和男友的分手及男友和另外一个女孩的相爱,还包括邻座男孩托人转送给我的妈妈亲手为我织的五彩线围巾。望着失而复得的“宝贝”我的笑像泪一样流了满脸。
在背着行囊踏上即将远去列车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一个男孩在远处向我挥手告别,手里挥舞着五彩线的围巾。眼前的情景似真似幻。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我想起多年以前的一幕——一个男孩在黑洞洞的影院里帮一个女孩找她心爱的五彩线围巾,打火机的黄色火焰在那男孩的眼前闪烁。想到这儿,我感觉有凉凉的东西沿着脸颊滑落下来。有件事我一直不愿意承认;其实,我和他一样傻。
第71篇、爱情故事美女,我苦苦找你三年
一
我是去沈阳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
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于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
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了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吗干吗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
谁接你啊,和你有什么关系啊,快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
我想沈阳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够呛了,两只手快冻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添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
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女人真的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投资方还坐火车来?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沈阳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深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碰上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二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沈阳,沈阳的老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
以,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老街入口处见的,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喝酒去了。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
我认输了。
等送她到楼下,我打车回旅馆时,半路上她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在雪地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作驻沈阳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沈阳人管粤语叫鸟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邮件,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沈阳,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沈阳,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三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欢喜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是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一向如男孩儿性格的她这般羞涩真是动人,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吗?
她看着我说,张爱玲是谁?
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喝酒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沈阳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沈阳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饱暖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23年,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你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也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四
五月,正是沈阳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沈阳优越的条件。她的父母也在沈阳,只有一个独生女,但这个小豹女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飞机票直奔沈阳,我才想起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去沈阳电台点歌找人,请她听到我的歌速和我联系,我把小广告贴到她的公司周围,上面写着:亲爱的花蜜,你不要和我玩捉迷藏了,我们广州的家已经安排好。
但我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回去的火车上,我的悲痛难过以及失落无以诉说,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说我,你傻呀,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创业,那是玩你呢,没准人家嫁了有钱人。我不相信花蜜是这样的人,却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我想,我和她的缘分,就在那一副手套吧。
五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沈阳,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副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作他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哪里去找她?
业务忙完之后,我一个人常常去沈阳老街,那里的风景依然美丽,曾几何时,我和那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徜徉,她说,要跟我去南方,还要戴上那副美丽的红手套嫁给我。
我没有找到我心爱的女孩子。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是那是爱情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那是花蜜写的。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个小散文,写的文章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
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六
三年前,花蜜突然出了车祸,她的腿有些拐了,她以为自己不再美丽,所以,她不想再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待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当她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之后,她终于能把当初的故事写了出来,她成了网络写手,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贴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写我和她。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你太狠心,这么苦的路怎么一个人走,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走?我已经能说很好听的普通话了,我已经为寻你快肝肠寸断了。
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提前没有打电话,虽然我知道了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
第72篇、爱情故事无事生爱
两个老年人,一男一女,每天执著地呆在太阳下面,做志愿者。在众多的年轻志愿者中,他们鹤发童颜、格格不入,不光是年纪,行动迟缓,宣传起交通来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他们很卖力气,就好像他们经手的是自己的光阴与岁月。
老是从那个路口经过,因此,与老者多了些熟悉,有事无事时,便聊起家常来,他一边工作,一边与我唠叨着,不大会儿工夫,那个妇人,竟然若无其事地跑了过来,将手中的水壶和盘托出,送与老人,老人认真地咀嚼了一番,表示对她的赞扬。
原来,他们竟然是夫妻。
下午四点左右,我又路过了路口,由于等人,加上此时人流少,我与老人攀谈起来。
“该歇歇了,享受天伦之乐。”我问他。
“没事,尽点余力,不要工资,权当娱乐。”
他笑笑,同意努嘴向旁边的老妇人笑,那笑,十分有趣。
“我们老吵架,在家中无事生非,好像日子是由争吵组成的,现在想通了,人一定要活着充实,老憋在家里,憋坏了,还会生出新的事端来,因此,我们便当了交通志愿者。”老人插科打诨。
原来如此,我觉得挺新鲜的,刚想离开,那妇人道:“对,无事生非,不如无事生爱。”
无事生爱。这是我一整天听到的最舒心的一句话了,发自肺腑的,我为他们的高尚与执著而感动,与其躲在家里,吵成一锅粥,倒不如做一些公益事业,生成爱,生成养份,生成这个社会需要的和谐。
其实,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许多事端,是人闹出来的,历史如此,家庭也概莫能外。没事可做时,心烦意乱,口无遮拦,可以随心所欲地发泄内心的苦闷,语言也是一种武器,出口便会伤人,自古以来,语言与枪炮可以称得了并驾崎岖的致命武器了。
无事生非,倒不如无事生爱,生情,这正是我们需要的一种正能量。
第73篇、爱情故事当爱情只剩下一百步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说好当我们走到100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遠不要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路只剩下99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呼着热气吃冰淇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时,我们哈哈大笑。
我已走过20步,你呢?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还记得你教我学电脑的时候,跟我说,编程时会遇上一种叫“死循环”的情况,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
走到50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要再走下去。
80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段不愉快的日子,我们为什么要为一点点小事而天天争吵?我总是对着你哭,使你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99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时,回头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时,我从此再没有幸福可言。
脚终于落下了,泪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身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
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
“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第74篇、爱情故事爱情再苦,幸福就好
我有一个表姐,从小成绩就很好,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后来考上了复旦大学,就在大家都以为山里飞出了金凤凰,从此衣食无忧时,她却悄然爱上了农业大学的一个老乡。
表姐说,他们是在一次老乡会上认识的,一见钟情。不巧的是,姑父也恰好认识那个男孩子,知道他家的情况。姑父说,男孩子的家世太不好了,房子还是泥砖屋,家里什么电器都没有,比我们家还破烂。姑父好心劝表姐,盼了你二十年,本指望你能过上城市的生活,结果,还是要我们替你操心,你这是不孝。
但表姐不听,她说,她幸福,快乐。她还说,虽然他现在很穷,但他一定会有大出息的,她坚信着。在大家的一片质疑声中,表姐坚持和他回到了老家,干起了养猪的活。姑父一气之下,嚷着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表姐在门外哭了一夜,但这并没有阻止她继续爱的决心。
我去看表姐的时候,正是下雪纷纷的时候,他们正在紧张地忙碌着。表姐说,猪圈太小了,想盖间大的。但姑父拒绝支助,为了省钱,他们只好自己动手建。那个冬天,应该是他们最贫穷的时候,但表姐并没有任何放弃的想法,她说,贫穷只是暫时的,我相信未来。
表姐没钱买菜,就让表姐夫带着我去后山抓野鸡,寻了半个小时,抓着了三只,表姐喜滋滋地做了顿红烧野鸡肉,那是我吃过的最美的一顿野味。
因为采用了更为科学的饲养方法,再加上猪的品种好,姐夫的猪一出笼,就占领了市场。
再后来,姐夫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远近有名的猪王,很多人都跑来拜师求艺,就连姑父也不例外。
日子虽然过得殷实了,但表姐并没有忘记那段贫穷的岁月,在我出现感情困扰的时候,她总会拿自己的往事来开导我。表姐说,婚姻有三层境界,嫁给金钱,嫁给羡慕,嫁给幸福。嫁给金钱,得到的是爱情的背叛;嫁给羡慕,虽得到了别人的认可,但可能会迷失自我;只有嫁给真正的爱情,得到的才是幸福。毕竟是读过书的人,说的话都是那么有哲理,让我犹豫的心一下就坚定了起来。
表姐说:“爱情再苦,幸福就好。”
第75篇、人生故事生活便是爱情
一 离婚娶丑妻
那一年,他36岁,娶了现在的妻。其实,他不想再娶,只因曾彻底伤了心。
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在相恋的第6年,他们走进了幸福的大门。婚后,他努力打拼,只为了让她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她却忍受不来这样的生活,跟人跑了。他找到她,她不理不睬。他丢掉男人的尊严,跪在地上求她,但她却说:“和你过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我只希望自己的日子能够过得好一点,而你却不能满足我。”而后,她转身离开了。那晚,他喝了很多酒,直至不省人事。第二天醒来,他向自己发誓,从此不再相信爱情、相信女人。
就这样,迷迷糊糊过了4年单身日子,直到弥留之际的母亲哭着求他再婚。他便找了现在的妻,一个小他5岁,又黑又矮的女人。他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订下这门亲事。他不爱她,娶她进门,只是为了了却母亲的遗愿。
二 丑妻有真爱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亲的墓碑前,哭了一个下午。有人给他送饭过来,他转头,看见一张难看的脸,便喝令她离开。他只想带喜爱的女人来给母亲看,而她不是。
婚后,他的脾气变得又怪又差,总是挑她的刺,嫌她做的菜难吃、做事太慢,而他说这些时,往往坐在沙发上喝着茶,悠闲地看着电视。她总是笑嘻嘻地说改。
她对他越好,他的脾气就越大,开始时只是喝醉酒打她,后来心里不顺也打。累了,他就跑到外面去找女人。而她总是逆来顺受,她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纳自己。
她摆了一个擦皮鞋的摊位,但人不是特别的多。为此,她又去买了很多鞋底,不分白昼的秀着。她说:“多赚点钱好养家。”
赚了钱,她买了一件西装,给他换上,说:“穿这件出去吧,好看。”这时,他突然想起“礼尚往来”一词,他不想欠她太多。在经过一家超市时,他看中了一块玉,正在打折,打算买来送她,以回报她的体贴。
但那个晚上,他又喝了很多酒,在回来的时候,出了意外,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摔断了腿。等她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省人事。看到他,她心都碎了。
三 真情在红楼
她焦急的大叫,却没有人出来帮忙。看着昏迷不醒的他,她心疼无比,咬咬牙用瘦弱的肩膀驮着他,一步一步走到了附近的重庆红楼医院。在手足创伤显微外科的王少军主任其他医护人员的努力下,他得到了及时救治。
接下来,他在红楼医院治疗了大半个月。而她,也在医院照顾了他大半个月,毫无怨言。直到这时,他才真正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母亲以外的女人如此疼他。临床的病友对他说:“真羡慕你,有真么疼你的老婆!”
听过病友的话,他细细看她,发现她平凡的脸颊上竟然有神奇的光晕。一时间,他痴了。
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后,他还需要休养。但她不让做一点活计,害怕累着了他。感动无比的他,在伤势缓解可以行动的第二天,就在拐杖的支撑下跑到超市给她买了那块玉。
一年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带着女人和孩子去给母亲上坟。男人在母亲的坟前磕头:“妈,我把媳妇给您带过来了,您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她。”
女人在婆婆的坟前狠狠磕了几个头,说:“妈,我会把家、把丈夫、孩子照顾好,您就放心吧!”
原来,爱情不管起点是什么,结局一定是生活。这个世界上最深沉的爱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长地久。
第76篇、爱情故事你打算怎么爱我
爱一个人,是心甘情愿,还是等价交换?
很多时候很多人会这样理解爱——他们认为一个人爱自己,或者自己爱这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有义务有责任改善他(她)的生活,替他(她)或者帮他(她)解决原本属于他(她)的难题。
我一女友,重点中学老师,大龄单身。经介绍认识一“工薪男”,丧偶,有个10岁的儿子,月薪三五千,有车有房。女友说他对自己好,每天很多电话短信,送她上班,接她下班。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然后有一天,很甜蜜很温存之后,男人对她说,儿子后年要小升初,希望能上她的学校。她感到为难,她哥哥有个孩子,也是后年小升初。她只有能力帮一个。男人当即阴下脸,问她:“那你考虑过为我做什么了吗?”
女友惊愕,反问:如果我不能为你做什么,你就不会跟我发展下去了?
男人理直气壮:女人爱男人,都会想为男人做点什么!
女友针锋相对:那男人爱女人,就不应该为女人做点什么吗?
男人说:我不是一直在为你做吗?我给你当司机,陪你逛超市,为你妈找大夫,把你妈当我妈,你为我做什么了?
女友当然不好意思说陪他上床了。她“吭哧”半天,说:“难道我就没有陪你?”
男人冷笑一声算做回答。
响鼓不用重锤。女友刹那明白——他是觉得亏了。哪个女人不能上床?哪家馆子不能吃饭?他要的是“家”,他曾对她深情地说过他会把她的妈当自己的妈,希望她把他的儿子当自己的儿子。她当时沉浸在幸福之中,没有听出其中的“等价交换”。
男人感觉备受伤害,你爱我,就要拿出实际行动,否则怎么叫爱我?女友也感到出离愤怒,你爱我,就不应该让我为你做什么,否则你爱的就不是我,而是我能为你带来的回报!
女友问我,为什么男人会这样?我说因为你不年轻了。假如你25岁,貌若天仙,他追你,你就可以问他“你打算怎么爱我?”他谈都不敢跟你谈儿子的事,但咱现在不是奔四了吗?所以人家就会要求等价交换。男人要咱图啥?难道是领回家供着宠着当圣母皇太后?您总得给人家添砖加瓦做点贡献吧?
女友听了,说:让他去死吧,凭什么?
我说:同意。就这么定了!
第77篇、爱情故事谁不想白头到老
真的原谅他了吗
说好的一家三口去海洋馆玩,简心昨天就把方方从父母家接了过来。早上,简心哼哧哼哧擦地,回头看见方方把一瓶酱油倒在地板上用脚踩着玩,简心顿时炸了窝,大嗓门把唐可的懒觉惊扰了,唐可从卧室“噌”地跃出来在方方屁股上拍了几下,方方开始大哭。简心不干了:儿子我打可以,谁打都不行!
简心的语气让唐可很不舒服,他是儿子的亲爹,亲爹打儿子天经地义,怎么了?气恼之下将矛头对准老婆,说她护犊子会害了孩子,争吵加剧,气头上简心使出了撒手锏:你,有脸教训我吗?
空气骤然停顿了。
唐可浑身颤抖着,嘴唇乌青,几秒钟后发飙了,他抓起酒柜里的一瓶红酒摔在地板上,垃圾桶被他摔成碎片,简心试图阻止他,被他一把推开,他几乎是发了疯,烟灰缸砸过去,电视机发出轰然爆裂声……
方方吓得躲在墙角,看着眼前一片狼藉,简心放声大哭,蹲下身搂着儿子说别怕别怕,心却像被一万只钢针刺过来,疼得要命。
离婚!简心冲唐可咆哮道。
唐可没像往常那般退让,而是雄赳赳、气昂昂地接受了老婆的挑战:离就离!
简心愣住了,她没想到唐可这次居然长了反骨,心里一股浊气涌上来,也不去管哭得哇哇叫的儿子,扭身冲出家门。马路上车流熙攘,简心脑子里乱哄哄的,真的原谅他了吗?
旧情景又翻涌在眼前,结婚初期她和唐可一穷二白,可是因为相信爱情,她放手让他南下创业,日子在她的坚韧和唐可的拼搏下有了起色,方方两岁那年,他们按揭了一套房子,简心很知足,可她没想到,住进新居两年有余,她就发现唐可有了外心。
那年春节,简心用了一次唐可的笔记本电脑,想到死党林雪对她多次的旁敲侧击——你就放心你家唐可?再联想到唐可这两年接连升职,渐渐凸显出熟男魅力,她心里突然有点没来由的虚。
鬼使神差地,她在唐可的电脑上寻找蛛丝马迹。当她点开收藏夹里那个陌生博客,大脑瞬间空白,直到唐可摁门铃,她才从巨大的愤怒中缓过神。面对确凿的事实,唐可没耍赖。
犹如五雷轰顶,简心流着泪咄咄逼问:我在家累个半死,你在外面风流快活?
虽然唐可一再认罪并发誓只是精神交流,简心还是冷着脸摆了两条路:要么打道回府,继续过下去;要么回去工作,离婚。
那个春节到处一派喜庆,唯有简心心如死灰,去姐姐家拜年,没能逃过姐姐锐利的眼睛,姐姐劝她凡事考虑长远,哪怕是为了孩子,并告诫她:给男人一个修正错误的机会,没多难。
春节后,唐可臊眉耷眼地去公司,几天后,风尘仆仆开了11小时的车赶回来,后备箱是他所有的行李。看见他浓密的胡茬,通红的眼睛,简心心一软,原谅了他。
沉甸甸的离婚清单
林雪作为贴心闺蜜,当然对唐可精神出轨一事早已知晓,不过她还是义正辞严地问她:妞,你该不是患抑郁症了吧?怎么患得患失的?吵一架就能上升到离婚层面?唐可有能力,又长了一副好皮囊,没女人喜欢不正常,真要离了婚,你就能担保你再找的下一个男人会比唐可好?再说了,人家知错就改,我觉得你还是应该以保全家庭为第一,不要总是揪着男人的小辫子不放。
简心默然。
林雪借机劝慰她:别胡思乱想了,现实一点对你没坏处。她指着电脑微博页面,一个非常火爆的情感微博刚好有一句是这样写的:很多放弃爱情的,对婚姻失望的,甚至离婚的,都是因为要求爱情一直亢奋,不接受它的常态。
反复掂量林雪摆出的离婚清单,简心不由得想到一年前,唐可辞职回来后,第二天就去把房产证换成了她的名字,还亲自写下一则“忠贞协议”,大意是至此回归家庭,只忠心于简心一人,若再犯天条,甘愿裸身被逐出家门。
给自己找台阶下
简心记起,自从她和唐可重修于好后,手握房产证和忠贞协议两枚尚方宝剑,她感觉还是相当安全的,如今她和唐可简直就是女友中好姻缘的典范,死党们每次见面都吵嚷着她给出几招好男人养成宝典呢。
只是,常常在唐可鼾声如雷的深夜,简心会感觉心里有一个疙瘩,那个疙瘩是她心底的一道硬伤,横亘在那里,看不见,却会随时硌疼她。
当晚,简心回了家,唐可和方方都不在家,直至深夜,唐可才一个人回来,沉默不语进门就一头钻进书房。房间里很静,只有墙上的挂钟寂寞地发出滴答声。简心不放心方方,打开书房门冷冷地问了句:方方呢?
唐可的眼睛没离开电脑:在我爸妈家。嗬,还没怎么样呢,就开始对方方实行同化政策了!简心闷闷地将自己摔到卧室床上,瞪着天花板想,看了唐可是被自己逼急了,玩真的了,假如他真心想和自己离婚,那还强求什么?话是自己想说出口的,覆水难收,走一步看一步吧,难道还能将自己放到输家的位置,反而来求他不成?
可是,一想到离婚清单,简心又开始纠结:难道,真要打碎好不容易构筑起来的婚姻大厦,非要两个人反目为仇,非要给方方一个残缺的家?不,不,不!就像姐姐说的,给男人一个修正的机会,没有多难。简心下定决心,明天早上先给唐可个台阶下,也算是给自己找台阶下吧。
第二天,简心依旧起早,打了豆浆,烙了唐可最爱吃的千层油饼,还使出绝活——-给他蒸了一碗喷香滑嫩的鸡蛋羹。没想到唐可从书房钻出来,打着哈欠洗脸,刮胡子,换上干净衣服,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居然目不斜视,连餐桌看都没看一眼。简心心里那个气呀,有心想问他把自己捯饬得人模狗样的上哪去,看见唐可冷若冰霜的脸,又咽了回去。
嘿,看来他是要揭竿而起了,好,放马过来吧,老娘迎战!简心狠狠咬了一口油饼。
携手鬓白的执念
从家里出来,唐可开车先去家电商场订了台最新款的电视机,随后去了父母家和方方玩了一会儿,然后带着老少三人驱车赶往岳父母家,今天是岳母的生日,他这个做女婿的,不但早准备好了给岳母的羊绒衫,昨天晚上还出去订好了超大水果蛋糕,以及一大束康乃馨。
唐可提着蛋糕,抱着花束走进岳父母家门时,岳母的眼睛笑成了两条线,热情地将亲家两口子让进门,岳母没看见自己闺女的身影,犹豫着问唐可:心心呢?唐可正在厨房里给花瓶注满清水,大声回道:我们是先遣部队,您的宝贝女儿马上就到。
两个老爷子见面,自然要杀一盘好棋才善罢甘休,唐可趁此机会,给简心发了条短信:离婚协议我拟好了,在你化妆台的抽屉里。请签字。
离婚协议?当然没有。他就不信,简心看见他列出的离婚清单后,还会执著地与他分手。
他又发了条短信:我在方方外婆家,方方外婆今天过生日,你过来面谈。发完信息,唐可挽起袖子去擦洗岳母家的油烟机,脑子里思量着中午的餐桌上要做几个拿手好菜。想到简心看到离婚清单时的神情,唐可偷偷笑了。昨晚他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爱情一定是婚姻的前提,而珍惜,才是携手鬓白的那份必须的执念。”他把这句话抄在离婚清单下面,他想,他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他相信简心也会。
等简心赶到娘家的时候,她看到的是父亲因为悔棋和公公红了脸,母亲和婆婆在客厅嗑着瓜子聊八卦,餐桌上是一个双层蛋糕,而唐可,则满头大汗在厨房挥舞着锅铲炒菜。
一派融合景象。
唐可将简心一把拽进厨房在她耳根说:千万别说你忘了妈的生日。这时方方扑过来拉着简心的袖子喊:妈妈,你到哪去了啊,你不要方方了吗?
简心差点哽咽。
那顿饭是简心吃过的最五味杂陈的一顿饭,有自责,有欣喜,有意外,种种滋味让她的每个毛孔都通畅无比。其实,当她看到唐可放在抽屉里的离婚清单时,简心大哭了一场,是,他们是因为爱情才结婚的,如今怎能因为婚姻有了瑕疵就分手呢?一场白头到老的婚姻不止需要激情来养护,更需要再共同成长过程中有接受对方犯错的大智,并勇敢给对方一个修正的机会的气度。
晚上,简心依偎在老公宽厚的怀里,心想,感谢那瓶肇事酱油,让她真的放下了一些不该记住的东西,也明白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她确定,她爱唐可,非常!
第78篇、爱情故事各取所需才是爱情最真实的样子
闺蜜莱莱和老公吵架吵得胜败难分,十万火急召唤我去当“清官”。我刚进门坐稳当,莱莱他老公就连连叫苦喊冤,称这日子没法儿过下去了。莱莱什么都管,管钱,管电话,管人身自由,管他一顿吃几碗饭、几块肉,管他晚上不得超过十二点睡觉,总之就是把自己当成了她的附属品,从头管道脚,他丧失了人身自由和活着的所有乐趣,快压抑死了。我仔细打量他,脸色红润,中气十足,嗓门洪亮,气场强势,明明活得滋滋润润的。
莱莱也大倒苦水,“90后都开始闹脱发了,你一85后还不赶紧规律作息、养生是想猝死害我当寡妇么?拜托你睁开眼看看,跟你同龄的,不是自己开公司当老总,就是挣够了钱移了民,再不就是专业领域拿了奖有了建树成了圈子里的佼佼者。最近网上流行的那句话‘你的同龄人正在抛弃你’就是说给你听的!你照照镜子,不就剩下一个让我管束、挤兑、呼来喝去的唯一乐子了么!”
莱莱一发狠,她老公也被顶得犯了牛脾气,从吵架上升到闹离婚。我看够了热闹,开始清官歪断家务事,说他们不但离不了婚,而且还会隔三差五拿这个话题继续吵架玩。莱莱和老公大眼瞪小眼地问我为什么?我揭晓答案,因为这俩人吵架的内容没啥实质性、原则性问题,纯属吃饱了撑的耍花腔打发时间。莱莱享受管理、约束老公的乐趣;她老公享受用声讨、质问来争夺感情话语权的游戏。一句话,他们对彼此都有强烈需求,他们对彼此都各取所需,这才是爱情最扎实的基础,最真实的样子。
一直以来,我们都被纯情小说、做作偶像剧和文艺范儿的韩剧给误导了,以为爱情是要为对方脸红心跳,要为对方吟诗、淋雨、做傻事,要为对方当燃烧自己照亮他的“蜡烛”,要为对方当“春蚕”到死丝方尽……其实是以讹传讹了。爱情的付出、牺牲精神只是其二,第一要素必须是各取所需!恋爱之初,你希望我是窈窕淑女,我希望你是谦谦君子;热恋时期,你希望我能忠贞不渝,我希望你能如影相随;结婚后,你希望我能下得厨房上得厅堂,我希望你能赚钱养家偶尔给我买花戴。这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样子,我需要的都能从你这里得到满足,你需要的我也绝不吝啬,各取所需,互为其用,有维系情感的沃土,有同进共退的空间,有信任合作的条件,它就是一段纯粹的爱情。
到底是谁第一个给爱情下了只能是奉献、付出、牺牲这些狭隘定义?如果要奉献、付出、牺牲,那前提也必须是对方能给自己依靠、给养和温暖,不然,这个命题就是伪的,伪命题的答案还用得着去判别么?就莱莱来说,她就是一个没有野心、贪图安逸小日子的“森女郎”,所以那些急功近利之徒压根入不了她的法眼,她需要的就是一份安稳、舒服、独乐乐的感情和生活,这些恰好正是她老公能给她的,乐于给她的;莱莱的老公呢,对女强人、御姐从不感冒,他最看重的就是女人要有能把平凡日子過得色香味俱全的本事,而这也正是莱莱的强项。因为他们能从对方那里得到自己最在乎的、最需要的东西,因此结下了密不可分的阶级情谊,结下了公不离婆秤不离砣的关系。在这个恋人靠微信保持联系、夫妻靠孩子传话的“快食”感情时代,能有人吃饱了撑的愿意浪费时间、体力陪你吵架练肺活量,愿意甩开膀子嚎几嗓子争夺感情话语权,一边嚷嚷着闹分手还一边捡起你扔出去的拖鞋给你穿上怕你脚凉,我只能说,亲爱滴,你们如果不是生死之交,那铁定是白头到老的劫数!偷着乐去吧!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各取所需,才能互为其用,互相给予、互相索取,才能结下剪不断理还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老铁”关系。我需要的都能从你这里得到满足,你需要的我也绝不吝啬,有维系情感的沃土,有同进共退的空间,有信任合作的条件,这就是一段纯粹的爱情,这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样子。
第79篇、爱情故事男人都是双刃剑
谈恋爱的时候,子墨和华珍这一对闺蜜常常在一起交流各自的感受。
子墨的男友舒凡,理工科出身,他哪儿都好,就是学究气太重,有点憨憨的样子。他追求子墨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那时子墨还在读大三,不想谈恋爱,就对舒凡说:“我妈说了,读书期间不让谈恋爱。”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子墨就接到江苏老家母亲打来的电话:“哎呀,不晓得从哪儿来的一个男伢子,赖在家里,说如果我不答应你搞对象,他就不走了。”原来,舒凡听了子墨的拒绝之词后,当即去火车站买票,坐了一夜的火车赶到子墨的老家,费尽周折找到子墨的母亲,恳请她同意子墨谈恋爱。子墨的母亲还能怎么着?只好说:“儿大不由娘,她的事我管不了,如果她愿意和你谈,我不干涉。”
舒凡风尘仆仆回到北京,行李没顾上放就来找子墨,得意扬扬地说:“你妈说了,她不管你,现在咱们谈恋爱吧!”子墨愣愣地看着他,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傻呢!或许,就是这股子与众不同的傻劲儿,让子墨觉得挺特别的,一来二去,两人竟真的谈起了恋爱。
不过,子墨常常被舒凡的学究气弄得哭笑不得。有一次,两个人路过宠物店,子墨看上了一只小仓鼠,可是舒凡说什么也不让买,像背书一样说了一通仓鼠会携带哪些细菌,被感染的人容易得什么样的疾病,这些疾病会分别产生什么恶果……一直说到子墨捂着耳朵离开宠物店才罢休。
在自己的事业上,舒凡也实在得近乎迂腐。他所在研究生的年轻人都纷纷向那些有资历、有希望申请到国家级课题的博士生导师靠拢,唯独舒凡跟在很不得志的博导后面,做着很冷门的课题,甘于寂寞和清贫。他有他的理论:做学问不能急功近利,如果想升官发财,那就不要做学问。
子墨有点儿羡慕华珍,华珍的男友齐鹏,人情练达处事玲珑,生意做得左右逢源风生水起,尤其是深谙女人心思,用华珍的话说就是:和齐鹏在一起,他就有本事让你笑不停。
结婚后,子墨和华珍相继怀孕生子,见面就没那么频繁了。两人偶尔聚到一起聊聊,无非就是子墨抱怨舒凡怎么不让她省心,不知道哄她开心,华珍也抱怨齐鹏忙得一天到晚不着家。有一次,子墨对舒凡说:“华珍老公都开3家分公司了,肯定挣了不少钱吧?”舒凡挠挠头说:“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如果没有你和孩子,我真发愁我的薪水该怎么花完哪。”这话倒是真的,舒凡的工资卡放在子墨那里,自己都不记得密码,也从来不向子墨要钱花,有时候子墨在他口袋里放个几百块,过了一段时间,发现那钱还放在里面,根本没动。
子墨安慰自己,这世上哪有什么完美的男人?舒凡这样的就不错啦,他从来不存私房钱,对她的父母好,没那么多是非,重要的是为人忠厚,让她很有安全感。
有一天子墨接到华珍的电话,说想和她见面聊一聊。见面之后,华珍的第一句就说:“我真不想和齐鹏过了。”子墨吃了一惊:“怎么了,他有外遇了?”华珍说,齐鹏没有外遇,只是她渐渐觉得他那些当初让自己心动的优点,现在似乎都成了缺点。比如他生意做得好,随之产生的副作用就是太忙。他会哄女人开心,副作用就是特别招女孩子喜欢,手机里三天两头就有女孩子发来暧昧短信。华珍说:“和他在一起,就觉得自己一颗心成天悬着,没有个踏实的时候!”
子墨叹了口气,说:“你怎么不想想他的那些好处呢,赚钱多,懂得逗你开心,人也长得不错……”华珍想了想,笑说:“也是,其实这些我都明白,你说齐鹏要是和舒凡合成一个人该有多好啊!”
两个女人大笑起来。
回家的路上,子墨想:每个男人身上都存在好坏两面,这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样,你要一个男人挣很多钱,相对地,他就没那么多时间来陪你;你想让一个男人抽很多时间陪你,他就没有精力去赚很多钱;你要一个男人单纯忠厚,那么他在这个社会上也许就不那么吃得开;你要一个男人知情识趣,那么他的知情识趣也会吸引很多别的女人……关键是,你真正看重的是什么,适合你的又是什么。不要太贪心了,你享受他的好,也要接受随这种好而来的种种负面影响。
第80篇、爱情故事丈夫有外遇
许多人曾听到经理和妻子打电话时总是说:“我今天要加班到八点,比较晚才能到家……”公司上上下下很少有人需要加班。大家都揣测经理一定利用几个小时的空当跟情妇幽会去了。
这个谣言渐渐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虽然觉得经理的行为不妥,但一来事情没有被证实,二来这是人家的私事,因此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这天,老板和经理两人一起外出拜訪客户。离开客户公司时不过下午五点,经理却当着老板的面,拨了电话给妻子,说:“老婆,我今天要加班,会晚一点到家。”
经理挂断电话后,老板忍不住开口规劝:“你这样不好吧?”
经理露出一头雾水的表情:“什么?”
“你骗老婆要加班,实际上是有了外遇吧。公司里的人都这么说呢。”
经理哈哈大笑起来:“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对太太撒谎?”老板疑惑道。
“因为只要我比预定的时间早回家,我的太太就会非常高兴。我实在很喜欢她那喜出望外的笑容,所以时常忍不住骗她我会晚一点回家,然后再提早到家,给她惊喜。”经理说完,脸上出现一抹温柔的笑容。
跟经理道别之后,老板站在路旁想:我的妻儿不也总是因为我提早回家而高兴吗?所以他也拨了电话给太太:“我今天要加班,会晚一点回家。”接着,他买了一束花,跳上车,赶忙往家的方向驶去。
第81篇、爱情故事所谓恩爱,就是有话好好说
早起上班,身后有对中年夫妇和我一路,一直听到他们在细细碎碎地聊天,很有趣。
男:“一会吃包子吧,好不好?”女:“好啊。”
男:“吃肉的还是素的?”女:“肉的吧,肉的好吃。”
男:“那就要两个肉的,素的想吃吗?”
女:“也有点想吃,你想吗?”
男:“我也想,一会我先去占座,你去买包子。”
……
就是这些琐碎的再也不能琐碎的事,但两个人说得津津有味,有商有量,不急不躁。我不禁回头看,真的是扔到人堆里找不到的两个普通人,但面色平和,笑容绽放。两个人没有挽手,只是头颈相靠,暗藏属于中年人的那一点缠绵。
或许我有点武断,我觉得凭他们的交谈方式,他们一定是一对恩爱夫妻。可能有人觉得他们说的都是一些小事,谈得来算不得什么。可如果换一种心态来交谈,就算这样的小事都可能跑偏。
比如这样:
男:“一会吃包子,行吗?”女:“就知道吃包子,吃包子,你不能换个花样吗?”男:“那你说吃什么,每次都让我说,说了你还不同意。”
女:“你是我老公,连我爱吃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男:“那我爱吃什么你知道吗,凭什么每次都得依着你?”
以上对话可不是虚构,而是我的一位亲戚和老婆的真实生活场景。他和我抱怨,他们之间经常连最简单的吃饭都很难达成共识。这里的“包子”可以任意替换成饺子、馒头、面条,这不重要,反正就是什么都得听她的,她还不明示,让他自己猜。猜不对了就不高兴,你让她先说她还没说意见。总之很头疼,很伤害感情。
我还在包子铺听过这样的对话:女:“吃包子吧?”
男:“到包子铺不吃包子吃什么啊?”女:“吃肉的行吗?”
男:“不知道天热少吃肉馅啊,不新鲜,没常识。”
女:“那就吃素的。”
男:“别磨叽了,快点,都快迟到了,没点时间观念。”
看看,每句话后面都跟着疑问、指责、批判,两个人最终耷拉着脸吃完这顿饭。他们的负能量太强大了,强大到我连路过他们身边都踮着脚尖,轻轻溜走,唯恐引爆这压抑到极点的气场。
任何小细节都能变成大伤害,只要两个人都存了一颗互相不耐烦的心。
任何小细节也都能暴露大恩爱,因为唯有被感情浸透了整个生活,才可能会有每一刻的心平气和。
刘震云说过:人生在世说白了也就是和七八个人打交道,把这七八个人摆平了,你的生活就会好过起来。
夫妻关系也是如此,无需将爱总是挂在嘴边,只要把所有的细节都摆平,比如一天三顿吃什么饭,放假是看电影还是看录像,到底是早起散步还是晚上遛弯这些小事,大家都能做到夫妻同心,有商有量,那么自然而然就变成了一对恩爱夫妻。
第82篇、爱情故事你能爱我的“复杂”么?
我和我前夫的缘分,兜兜转转。
他是我母校附属医院的牙医,曾是我们实习生眼里的明星老师。十年前的他,瘦削,白净,个性腼腆,是院里器重的新生代。
我实习到一半就回家了,陪伴肝癌晚期的父亲。父亲去世后,我去了黄山一家小医院。我小时候最快乐的一次旅行,是暑假和爸爸爬黄山,我希望离有他的记忆近一点。
工作之余,一攒到几个休息天,我就去爬黄山。等我第六次看到黄山日出时,告诉自己,够了,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考回母校读研。他已是我的专业课老师。他居然记得我,“那时你总愁眉苦脸。现在你会笑了。”
我作为优秀毕业生被留在附属医院。在治疗大厅,我的工作台在他后面。我总看见他洁白的工作服,我想,他是个严谨又会生活的人吧。
上班没多久,就有人来给我介绍对象。同事都抢着看相亲对象的照片,我很无奈,抬头发现只有他站在一边整理工具,动作很重,有点不开心。我想,我的缘分应该是他,他不主动追求我,那我追求他好了。
他父母都是本院医生,上面还有个姐姐,在美国。恋爱后,他告诉我,他不喜欢医学,只是听从母亲的安排。他说他最想做漫画导演,然后露出八颗牙。他笑得好单纯,我一下就被融化了。
他母亲以前是医院的护士长,非常能干。父亲做学术的,话少。家里事都是母亲说了算。还没结婚,我和他母亲就闹得不愉快。症结是房子。
我已有些存款,母亲也给了几万元嫁妆,就和他商量一起付首付、按揭买房。他母亲不同意,说家里房子够住。
没自己的房子就像没真正的家。我和他商量,如果爸妈觉得孤单,我们可以天天过来吃午饭,交伙食费。他传回来的话让我气极。老太太说,这是把她当老妈子使。
我们冷战了一两个月。他母亲最终还是拿了钱,不过规定必须买医院旁一个小区的房子。新房装修好了,他爸妈说甲醛含量超标,让我们先在家里住段时间。这时我才发现,他完全是个生活低能儿。
下班后,他就躲进房间看动画片。我读着大部头的专业书时,却听到他在房里哈哈大笑。有不懂去问他,他不耐烦地摆摆手,“问我爸去,他是正教授。”长这么大,他只会烧开水。一次,他父母去旅行,我发高烧,让他熬点稀饭。一觉醒来,闻到刺鼻的焦糊味,他还躲在书房打游戏,那锅只好扔了。更受不了的是,婆婆太溺爱他。比如洗衣服,他的都是婆婆单独手洗。这时我才知道,当年让我迷恋的白大褂,都是他母亲一点一点搓出来的。
我在家里就总被要求让着弟弟,在他家还是一样。每天早晨,他母亲会为他泡一杯蜂蜜水。有天我上火,嗓子疼,准备喝一口,婆婆夺下杯子,“这杯凉好的他起来要喝。”当时感觉好委屈,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向着我,为什么我那么缺爱?!
我回家越来越晚,在办公室做课题、写论文。我想让他和我一起,可他说:“我对医学没兴趣,就是份工作。”他的兴趣是做各种电脑小程序,比如把我的各种表情做成连续播放的动画,当成屏保。我对这些也没兴趣,却要佯装惊喜。很多和他一起进医院的,早成了主任医师,可他从主治医师变成副主任医师,就磨蹭了好几年。
那年,医院并购几家职工医院,需要技术好的医生去主持工作。领导把我派到一家分院,顺便提了科室副主任。在饭桌上我高兴地跟他们汇报,他不置可否,他父母也一句话都没评论。我被干晾在那。
我觉得他不能接受我比他有成就,可他又不愿花更多精力在工作上。我试着跟他谈过,说我比较强势,可能适合做领导工作,但你细心稳重,能把业务做好。我动情地说半天,他看看我,“说完了吗?”又回书房,看《七龙珠》去了。
冷冷淡淡大半年之后,我想调节一下彼此关系,想怀个孩子。有孩子后,他会有责任感一些吧。婆婆居然说:“你们还有几十万贷款没还,工作又忙,哪有条件怀孩子?”我气得哭了一晚。
后来一件事,让婆媳关系彻底崩盘。医院盖一批福利房,只有老同志才够资格买。他母亲没和我们商量,就把资格给了一个远房表侄。我不能理解,为人父母怎么都不为自己儿女考虑,怪他懦弱,他闷闷地回:“你在你家,不是说什么也都不算嘛。”
我哭了,“我爸过世了,我妈眼里只有我弟弟,弟弟偏是个不懂事的。我和你最亲近,我所有的希望和安全感都来自你。可你给了我什么?!”我把所有不满都发泄了出来。现在看来都是鸡毛蒜皮,可堆起来,足够让我爆炸了。
他愣愣地看着我,“你过得那么痛苦,要不,离婚吧。”没想到,生性那么懦弱的一个人,竟能说出这样绝情的话。
我们只花了两个月,就把所有手续办好了。他终于做了一次大人,违逆了他母亲平分财产的原则,把房子留给了我。
我把所有时间都用于工作和考主任医师上,我以为安全度过了离婚后的情感波折期。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在网上做心理测验,发现自己情绪压力非常大,趴在桌上大哭一场。
而他,显然比我幸福。他母亲的老部下为他介绍了一个新来的小护士,比他小11岁,谈半年就结婚了。两人就住在他父母家。常能看见她和他母亲结伴去买菜,有说有笑。而他变胖好多。听同事说,他每天都笑眯眯的,放假时,还会陪小姑娘去玩COSPLAY,算是志趣相投。
给我介绍的人也挺多,但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合适。
人大了,爱的能力就像味蕾,会退化的。吃一样东西,你想得更多的,是有没有营养,好不好消化,而不是第一口的感觉。
有时,我碰到他和妻子手挽手走在路上,他的笑容一直那样,没有心机。我反而有几分释然:他是个好人,只是我配合不了他的简单。
我多么期待,总有一天,也有人可以配合我的“复杂”。别的条件都不苛求,只希望他和我一样对生活有目标,有追求。
第83篇、爱情故事梯子的爱情故事
祖父站在树上,随着一把一把稻草飞扬上来,祖父越站越高。
祖父是叠稻草蓬的高手,祖父叠的稻草蓬鼓圆圆
割了秋季稻就要叠稻草蓬,叠在地上,也叠在树上,储备冬天垫猪栏、牛栏和耕牛的饲料。
菊子握着长长的竹挑,让稻把飞扬起来。祖父退下竹挑头的稻把,叠在脚下。
还有俩妇女把散晒在地上的稻把聚拢到菊子的竹挑下,其中一个突然肚子疼,另一个扶着她回家了。
祖父扎好了稻草蓬的帽子,准备下来。菊子放下竹挑,把梯子倚在稻草蓬上,双手扶住梯子。祖父的一只脚没有踏实梯子的横档,整个身子滑溜了下来。菊子本能地抱住祖父,祖父趁势抱住菊子,没有松开。
夕阳已下了山梁,突然落下几个雨点,祖父利索地拖来好多的稻把,挨着稻草蓬,筑了间洞房……
菊子就成了祖母。
祖父的老婆病死了,留下一儿子;菊子的老公修渠被砸死,也留下一儿子。祖父的老婆几次托梦,让祖父娶了菊子;菊子的老公也几次托梦,让菊子嫁给祖父。可是祖父和菊子心里都犯嘀咕:
那天,队长故意
也许是屋子太挤,也许是祖父祖母骨子里的浪漫,祖父祖母在夜幕的
父亲
祖母对祖父说,父亲就是在稻草蓬下怀上的。
新壘的两间泥瓦屋先后给两个哥哥成了家。父亲仍居住在老屋里,床
父亲初中
父亲是个实诚人,做不了
菜叶看上父亲的英俊和实诚,可是因为父亲的“窝”,也就没能吃了秤砣铁了心。父亲不怪菜叶,没个窝,咋成家呢?那天,菜叶来父亲家。祖母心里乐开了花,急忙给未来的媳妇煮鸡蛋酒吃。菜叶客气着不让祖母煮。父亲说:“你就别阻挡了,我娘心里会难受的。”吃了香甜的鸡蛋酒的菜叶上了楼……
祖母
祖父大嗓门地对祖母说:“走走走,咱俩去代销店磨牙去。”祖父还把门关得山响。祖母乐颠颠地跟在祖父屁股后。
菜叶成了母亲。
儿子
父亲的夙愿儿子得以完成,儿子师范大学
阿望是香香班里的学生,在爬上自家院子的枣树,采摘枣子准备送给香香老师和他的时候,
阿望的父母在东部沿海打工,家里只有一个弯着脊梁的老奶奶。老奶奶刻满皱纹的脸盘笑成向日葵,端出撒着红糖的糍粑款待老师。香香和他,嘴上都沾满红糖。屋里的笑声四面飘散。
阿望让他搬来一架梯子,倚在枣树上。他站在枣树的树杈上。阿望要过香香老师的手机,又让香香老师登上梯子。
香香和他站在枣树的树杈上。
阿望用手机拍照,还指挥香香老师和他一起绽放甜美的笑容,并用臂弯搭出一个
香香成了儿媳妇。
第84篇、爱情故事婚姻里爱恋那么少将就那么多
有句网络金句流行了好几年,“原以为嫁给你会为我遮风挡雨,可最后所有的大风大雨都是你给的。”精准刻画了女性的心态和在关系中的幽怨。
婚姻被我们称为“人生大事”。先不说我们这代中年人的父母辈及以前的老人,就说我们这些60后70后,依然还认为:孩子成家了,我的任务才算完成,人生约等于圆满了。
然而,这件人生大事并没有给婚姻双方带来可以和“大”相匹配的喜悦和幸福,男人女人都心怀不满,一两年短暂的甜蜜期一过,就开始了漫长的“将就”。
将就的婚姻为什么那么多?有各种各样的分析,都有其合理性。这篇文章我想从中国男人的“假自我”和中国女人的“放弃自我”“托付心态”来分析。
男人从出生就被寄予期望。小时候父母希望你成绩好,让他们能在亲朋好友那里长面子;长大后希望你有份好工作有权有钱,光宗耀祖让家族兴旺被人仰视。不仅亲人对男人寄予“顶天立地”的期待,社会同样如此。领导激励你:“男人就要成就一番事业,你要成为单位的中流砥柱。”
诚然,作为社会人没有谁能逃脱别人的期待,关键是中国男人从一出生就被别人的期待“喂养”,“假自我”越来越健壮,“真自我”越来越弱小。所以他们的常态是自动理解别人的期待,为满足这些期待活着,最后竟然形成这样的认知:为自己活那就是自私。
为了不自私,就事事按照别人的期待去做,甚至包括结婚生子这样关乎一个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的人生终极命题。
女人并不比男人幸运。从她们一出生就被定义为“别人的人”。这个定义耐人寻味细思极恐:承认你是人,但你要成为别人的人你才存在,再结合中国老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和并不老的话“女人嫁得好才是真的好”,我们不难想象,吮吸这种精神营养的中国女人普遍都有“托付心态”似乎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般理所当然。
而父母在评价女儿的恋人时,更多会掂量对方的工作、家境,因为他们要将女儿托付给“可靠的”男人免得吃苦受累。“可靠”易于量化的标准就是物质,“爱有几分?”他们似乎并不看中或者觉得难以衡量。很多女人在走進婚姻时,也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托付给男人,“我嫁给你了,你要对我好一辈子,要对我一辈子负责!”这是女人常说的话。
“假自我”的中国男人主谋,“托付心态”的中国女人自愿跟从,“让婚姻更多的成为感情的缔结场所,做彼此心的归属”胎死腹中似乎是必然。男人在意的不是“我够不够爱这个女人”而是“她符不符合大家认为的好”;女人在情感需求上比男人多,也许更在意“爱与不爱”,但一旦走入婚姻,传统婚恋观“喂养”出的心理模式,很容易就将她拉回到“天经地义”的价值标准里,家里的男人够不够好,“有情饮水饱”显然远远不够了,自觉不自觉要和“隔壁老王”比事业比收入。
那么是不是中国男人和中国女人的婚姻就是个无解的难题呢?
也许不是。我尝试着想象:男人转变一些男权社会的思维模式,释放下自己被长期压抑的情感功能,你并不是别人实现价值的工具,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也不是唯一的成功。还有一种成功是:你满足了自己的情感需要,和伴侣共同经营了充满爱意的生活,一生精神富足内心丰盈。女人也需要转变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定义,首先不将自己当附属品看待,当我们在婚姻中需要情感滋养时,去释放自己的主动性,也许当下的中国需要的就是女人在家庭中引领,构建充满爱恋的现代家庭模式。
第85篇、爱情故事没有人会忘掉诺言
陆飞打来电话说他们公司招聘。觉得申浅的条件很适合,希望她能去。他的语气,还是很诚恳的。
北京。对申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不仅因为那里有充满活力的沸腾人生。更因为那里有陆飞。大学4年,他们曾是心心相印的恋人。然而,毕业3年后,他与她的联络日益荒芜,很多东西都渐行渐远渐模糊了,当然也包括感情。可在她心头,终究还是有着深深的不甘与不舍,她并不明确自己就是在等他,但无数个白天黑夜,她确实一直都是以等待的姿势遥望北京。
她决定去北京,但也给自己留了后路:向学校领导请了2个月病假。嗯,对于陆飞,就像对于未来一样,她是不确定的,一切都取决于见面后他的姿态。说到底,北京之行,她只是想让自己安心或者彻底死心。
她到的那天正是周末中午,陆飞把她安排在宿舍,说,你先休息一下。然后,他走了。晚上,当她去食堂吃饭时,他没在。同事说,他和女朋友约会去了。
她的心,狠狠地纠结了一下。虽然早有这样的预料,但来之前她到底还是抱着一线希望的,以为他起码会在第一天见面时陪陪她,哪怕只是出于礼貌。
那天晚上,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不知道。清晨,他敲了两下门,然后温和地说,该吃饭了,回头我带你熟悉一下工作。她在门里应了一声。将昨日的怨恨匆忙收敛。时光和距离淡化了很多东西,大家都是社会人,很多事情还是心照不宣的好。她是来找答案的,不是来声讨的,而答案,她似乎已经有了。不过,他毕竟还是照顾她的,这多少令她心里舒服些。
他是个细心的男人,把公司各种事项一点一点对她讲明。她注视着他的脸,认真地听着。他说着说着就停下来,飞快地看她一眼,又飞快地挪开目光。她清清楚楚感觉到,他有些不自然。这点不自然让她明白,原来在他心里。她和别人还是不一样的,也许他是在尽量补偿她呢。
她落落大方地出现在他们共同的老板面前,老板对她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
又一个周末,在食堂吃过晚饭,她走回宿舍,看见他匆匆忙忙地出门。她知道,他又要去找女朋友了,她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晚上看书,直到眼皮都睁不开,她才爬上床睡觉。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如果不是老乡打来电话,她也许会睡到天黑。除了睡觉,她还能做什么呢,她是来投奔他的,而他除了基本的君子之交,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应酬她。
不想让老乡看到自己的黑眼圈,她刻意化了浓妆。她拉开房门出来。却猛然看见他站在走廊里吸烟,她有些猝不及防。他的目光打量了她好几遍,然后笑着问:出去散步?她没有心理准备,慌忙点头,脸不由地红了。他又问:散步还背着包?语气里,竟然有酸溜溜的味道。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恶作剧一下,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故作神秘地笑笑,转身走了。走出很远,她没有回头却能感觉到,他一直在目送她。
那天晚上,和老乡吃完饭已经10点多了,老乡挽留她住宿,她答应了。老乡是个多话的女人,和她絮絮叨叨聊了一夜。第二天她早上起来照镜子,发现自己的黑眼圈更明显了。她想,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补一觉。
回公司宿舍必然经过办公室,她从窗边走过。无意识地向里边望了一眼,赫然发现他站在窗边,头发有些凌乱。憔悴得也像一夜未睡的样子。
她与他对视了一眼,看见他眼神里似乎有很多疑问,她笑笑,低头走过。她不想解释,为什么耍解释呢,他是她的什么人,她又是他的什么人?
周一早晨,办公室里的气氛有些凝重,她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她偷偷从QQ上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出什么事了?他回:那天你是不是去找男朋友了?她飞快地打出一行字:说正事!他回:我问的就是正事。她沉默了,他有什么权利管她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想是压抑了一上午的缘故,同事们互相开起玩笑,说着说着就有人调侃地问他:你什么时候办驾照啊?她没听明白,心想不错啊,他要买车了。他迅速地扫了她一眼,窘迫地咳了一声:能不能成,还难说呢。她这才明白,原来同事是问他什么时候结婚。
整个下午,她一直琢磨,他怎么就要结婚了呢?越想,她越觉得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幼稚得可笑。老板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叫她过去一下。她的心一颤,茫然地环顾四周,发现有些老员工正在收拾东西。她问,怎么了?有人回答:我们被解雇了,大概叫你去也是说这件事。
她“哦”了一声,烦躁的心情忽然平静下来。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她早已萌生了退意。她镇定地站起来,回头看了他一眼,正好碰到他担心的目光。她微笑着冲他点点头,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果然,老板一开口就是3个字:对不起。她淡淡地回了一句:没关系,我就当是来北京玩一趟。
她回来时,他呆坐着,见到她马上起身问:怎么样?她微笑着说:结果和他们一样。他露出义愤填膺的表情:我去帮你说话!她淡然地说:算了,人家已经说对不起了。他颓然坐下。
她默默地收拾东西时,看到电脑屏幕上他的头像在闪动:晚上我请你吃饭。她回复他一个微笑的表情。
她和他的饭没有吃成,因为老板说要请全体员工吃饭,为离开的同事送行。他们去了公司附近最好的酒店,点了最好的菜,可是没人有心情吃。他坐在她对面,低头吸烟,眼睛不看她,却又仿佛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她。她能感觉到。
老板竭力地调节气氛,终于把大家的情绪调动得高涨起来。谁也不说离别。却分明在喝着离别的酒,渐渐地大家就都喝高了。尤其是他,没有人劝却喝得最快最多,直至腹内的食物像箭一样射出来,喷洒在地上。很多人上前搀扶他,她也想过去帮忙,可是脚像钉在地上一样,一步也挪不动。看他流着泪喃喃地说着什么,看他呕吐难受得捂着肚子,她的心一点点地缩紧,聚成一团,有想哭的冲动。
她趁乱离开了,手指夹着一根烟,在街头漫无目的地行走。挥手将烟头弹向马路中央,她想起了他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大学毕业时,她坚持去教书,他却想到北京闯一闯。分手时,他说,如果我30岁时还没在外面闯出名堂,我就去找你平静地过日子。
如今,他30岁了,是个小职员,有了女朋友。她知道,为了他的一句承诺,她等了他这么多年。她很傻。可是,她忘不了,忘不了和他刻骨铭心的相恋。于是,她来到了北京。想给自己一次机会,即使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她努力过了,也就无怨无悔了。
现在,她明白了,她与他之间除了人为的原因,还有天意。老天不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错过就错过了。
她收拾好行李。准备和老板打个招呼,拿到路费后就离开。他突然连门都没敲,气喘吁吁地闯进来,眼里绽放着异样的光芒:老板让你留下来,他说你是他需要的人。
她不相信,半晌无语。他殷切地望着她:留下来。好吗?
你这样做,是想让自己安心还是真的希望我留下来?她看着他的眼睛问。
他无法回答,似乎什么样的答案都很沉重。想来,他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并不比她的疼痛少。忽然,她就觉得不忍心了。
她笑笑,不再逼问,只是淡淡地说:留下来没有意义,这样反反复复的老板,不值得我为他工作。他的眼神暗淡下来,低下头,轻声说:你不再好好考虑一下吗?她依旧微笑,却坚定地摇头。
他默默点头,声音颤抖地说:那就祝你一路顺风。他一步步退到门口。快步走了出去。
拖着箱子招出租车的时候,她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她没有回头。固执地钻进了车里,可身子还没坐稳,他就挤了进来,不由分说地告诉司机:去新新宾馆。司机询问地看着她,她沉默。她本来也想找个地方住几天,好好在北京玩玩的。
进了宾馆,门在身后还没关紧,他就一把死死抱住她,头抵在她的肩膀上说:其实,在火车站接你的那天,我就想拥抱你一下。
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令她有片刻的眩晕,泪水一点点积蓄到眼中。可是,这算什么呢,她心里已经够难受的了,她已经拼命在说服自己了,她真的不愿意拖泥带水表现得太不争气,可他怎么忍心让她在沼泽地里越陷越深?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于是轻轻挣脱,转身坐在床上,与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他请了几天假,专门陪她游北京,逛书店,吃小吃。无论爱情在不在,情义总是有的。他能做到这一点,她心里已觉安慰。
离开的前一天,他们去了十三陵,回来时她实在太累了,在车上闭目养神,睡着了。醒来时,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而手被他紧紧地握着。她没忍心破坏那一刻的温馨,依然与他紧紧依偎着,心里的温柔一点点泛滥,淹没了对他所有的怨。下了车,他们手拉着手去吃饭,又手拉着手回宾馆,直至他缠绵深重的吻印上她的唇。
一切都和想象中一样美好。平静后,两人拉着手躺在床上。他说:那天晚上你一夜未归,我才发现对你的感情还是像以前一样,一想到你和别人在一起,我就坐立不安。她偎在他的怀里,笑:我去见老乡了,她可是女的哟。他刮了一下她好看的鼻子,深情地说:我和你一起走,可以吗?她犹豫了片刻,点头。
第二天,她还沉浸在温柔乡里不愿意醒来,他却穿戴整齐地对她说:今天不能陪你了,我有点事,你乖乖地在这里休息。她猛然醒悟,想起今天又到周末了,是他去见女友的日子。这偷来的短暂欢乐,该归还了。她转过身佯装睡着,泪水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那天晚上,她等到半夜他也没回来,也没有打电话。凌晨时分,她打电话订了返程的车票。
她又开始教书,生活貌似恢复了老样子,但有些东西确实不一样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傍晚,她像往常一样与同事说笑着去打饭,意外地看见他拿着饭盒站在食堂门口。他说:我在北京混了好几年,还是个小职员,看来不会有大出息了。宁当鸡头不当凤尾,我还不如来当孩子王呢!
她看着他,哧哧笑,笑得泪流满面。
某天,他们手拉着手躺在校园操场的草坪上看天空。她忽然问:如果我不去北京。你会回来吗?他微笑不语。
原来,没有人会忘记诺言。爱的回归,有时只需要一点点鼓励。给对方足够的勇气。
第86篇、爱情故事婚姻饺
7年前,他们结婚。那时的她,是一个笨拙的女子,不会缝扣子不会做饭,下碗面条也会弄成糨糊,更别说包饺子了。可因为他爱吃,她下了决心要学着包。开始的时候,她把皮擀得又厚又不均匀,馅更是调得极难吃,包出的样子也十分难看,个个无精打彩地瘫在那里。煮出来就更惨,几乎成了一锅片汤,她记得第一锅饺子煮出后,几乎没一个成型的。他笑得肚子疼,但依然说好吃,因为那里面包着太多的爱情调料。
后来,她学会了包饺子,而他成为她最好的助手——一个地道的擀皮高手。下了班,他们买了菜和肉,一起择菜、洗菜、和面、调馅……然后两个人一起和着烟火的气息共同品味劳动成果。她说,怪不得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要吃饺子,原来一家人包饺子居然可以这样幸福。
那是多快乐的日子啊,他们一边包饺子一边唠家常,有什么快乐和悲伤,都随着一个个饺子从手上包出来也说了出来,彼此劝解着,慢慢分享着,于是一切冰消雪散,剩下的全是快乐。
他说,婚姻如饺子,结婚是皮,生活才是馅。包饺子就是把生活包在里面,那里面的馅,无论好坏,都要亲自尝。不管你爱得多么轰轰烈烈缠缠绵绵,恋得多么惊天动地鬼哭神泣,如果没有婚姻这道饺子皮,里面的馅再好也是枉然,它只会是一摊散乱的菜,最终摆不到台面上。她总是被他逗笑,都快成哲学家了,一个包饺子的过程说得这样生动。
但7年后的今天,蓦然想起他说的话,她觉得句句是箴言。因为,他与她早就不在一起包饺子了。他总说,现在谁还包饺子啊,买袋速冻的一吃全解决了。家里又不是没钱,什么样的饺子买不来。他总是忙,公司里赚了钱,他顾不得回家,两人半个月见不到一次。他也还是顾着这个家的,买大房子给她住,买车给她开。别人眼红得不行,但是她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找不到一个温暖的依靠。
那天,他们吵了架,他说她有钱有空就无事生非,她哭着说七年之痒的婚姻也许真应到他们身上了。他争辩说,我是一心一意为这个家。她说,我们的婚姻少了一种调料。他问,少什么?她答,对经营婚姻的那份耐心,现在,我们只有一盆饺子馅,没有皮了,它只是一盘散沙。他呆住,那是7年前他曾说过的话,自己忘记了,可她还记得。刹那间他眼睛有些湿润,他轻轻走过去,从后面搂住她,亲爱的,今天我哪儿也不去了,陪你在家里包饺子。
是啊,婚姻多像饺子啊,没有皮的饺子是菜汤,虽然有营养但形式却不美观,吃不出那种完美的感觉;没有馅的饺子是面片,没有菜香的味道,煮出来只是一锅糊涂汤。就像婚姻,如果没有爱情,只有一张婚姻的皮,那还有什么意思呢?而漫长的煮食过程也非常重要,火小了饺子会生,火大了会粘连,只有恰如其分才能煮出一锅好饺子。而一锅好饺子,皮不破馅不老,就如同好的婚姻,是那样有弹性和韧劲。只要好好经营,就能把婚姻饺做成世上最美味的佳肴。
第87篇、爱情故事100元的爱情
六子和秀兰所在的厂子倒闭了,偏偏不久前他们刚买了房子,花掉了所有的积蓄。两人愁得头发一下子白了不少,都是40来岁的人了,再找工作不容易。秀兰心眼儿小,一下子成了病秧子,饭都吃不下,人瘦成皮包骨,走路晃晃悠悠的。
六子经过一番折腾,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虽说活儿很累,但工钱还可以,能支撑家里的日子,供女儿读高中。秀兰也要出去打工,六子板着脸对她说:“家里也要个人照看着。你身体这样,瞎跑什么?在家待着吧!”
秀兰就留在了家里,一边料理家务一边养病。
今晚,六子有些意外。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就看到秀兰笑吟吟地站在家门口。灯光下,秀兰的脸有些朦胧,像是刚结婚时的样子,六子看得心里有点儿酸。
女儿住校,秀兰一个人在家盼着六子回来呢。
晚饭,秀兰买了熟食,还烫了酒。秀兰给六子斟上,六子咂了一口。心里暖起来。疲惫也去了不少。
几盅酒下肚,六子用筷子点着熟食问:“多少钱买的?这玩意儿贵呢。”
“15块钱。你好长时间没喝酒了,就给你买了点儿。”
“省着点儿花钱吧。”
“没事儿,这钱是捡来的。你要不问我就不跟你说了,省得你说我贪财。”
六子一下来了精神:“哪儿捡的,怎么不还给人家?”
“钱上也没记号,我怎么还人家?”秀兰说,“今儿我出去买菜,在楼下看到一张100块钱的大票,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我就捡回来了。你天天干重活儿,咱家的伙食也不好,这一年看看你瘦得……过些日子,我身体好了,也出去找个活儿干。”
“你身子刚好些又逞能,你要真病倒在床上,谁照顾你?在家待着吧!”过了一会儿,六子忍不住咕哝了一句,“谁丢的钱呢,唉……”
“你这人真的是,说不定丢钱的是个有钱人,100块钱在人家眼里也就算个钢镚儿,你急什么。”秀兰生气地瞪着六子。
六子低头接着喝酒,不再言语了。
第二天早上,六子上班时碰到了刘大妈。刘大妈一头白发有些乱,好像还没梳理,低着头给楼梯“相面”,嘴里叨叨着:“丢哪儿了,我也没到远处去,咋就没了?”
六子的心“咯噔”一下,刘大妈不是在找钱吧?听说刘大妈的儿媳精明得不像话,一个月只给刘大妈300块钱伙食费,还整天指责刘大妈不会过日子。六子想,秀兰捡的钱,不会是刘大妈丢的吧?
“您老找啥呢?这大清早的。”六子问。
“昨儿丢了100块钱,也不知道被谁捡去了……”刘大妈说着眼圈儿都红了。
六子略微迟疑了一下,掏出100块钱:“您老碰到我还真巧了,昨儿秀兰捡了100块钱。您拿着,我上班去了!”
“六子,你心眼儿真好啊!”刘大妈的声音追过来好远。
晚上,六子回到家。秀兰炒了个荤菜,又给他烫了酒,微笑地给他倒上。
六子端起酒抿了一口,看着秀兰:“那100块钱,我还人家了。以后别弄这么好的菜了,我也不喝酒了。”
“你把钱还谁了?”秀兰的眼睛瞪得能装下六子。
“钱是刘大妈丢的,早起我走时她正找呢,我就给了她。”
“你……”秀兰的脸有些变色,但她没再说什么,只是深深地叹口气。
六子有些不高兴,秀兰怎么这样呢,那本来就是人家的钱,自己拿着能安心吗,真是人穷志短!
吃过饭,六子一个人看电视,往日秀兰收拾完就会坐到他身边,今天她却回卧室了。六子心里越发不痛快,拿着遥控器,一个劲儿地换频道。
有人敲门。六子把遥控器摔在沙发上,没好气地去开门。
“六子,那100块钱不是我的,我给你送来了!”刘大妈把钱递过来。
六子愣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接。刘大妈拉起他的手,把钱拍在他手里:“你心眼儿好,拿着!昨儿我孙子有急事拿了我100块钱,当时没告诉我,我就以为钱丢了。刚才我孙子回来跟我一说,我就赶紧过来把钱还你。你瞧我这事儿办的!”刘大妈絮絮叨叨地走了。
六子转回身,看到秀兰站在自己身后。
“秀兰,别生气了,过几天就是你生日,这个月我活儿干得多,能多拿300块钱,你去买件衣服吧,这一年你连件新衣服都没添。”六子觉得自己不能再难为秀兰了,她跟着自己过苦日子不容易。
“六子,我跟你说了吧,这钱不是捡的,是我到一个小吃店帮忙挣的。这些天,每天中午我都去帮忙,人家管吃。干一天给8块钱。你不肯让我出去工作,是心疼我,我也不想让你生气。可天天看着你那么累,连点荤腥都吃不上,我待在家心里会好受吗?我说这钱是捡的,是想让你欢喜欢喜,谁知……”秀兰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六子鼻子酸酸的,他一把揽住秀兰,抹去她脸上的泪。
第88篇、爱情故事美满的感情,都有一种好感觉
一个女友想离婚。其实,她的家很令人羡慕,她住三层的别墅,有自家的湖湾,湖面上漂着自家的小船,晚上可以吃从自家湖里捞上来的小虾。她才几岁大的孩子,名下已经有了房产。老公经营着很大的公司,她开几十万元的车,背几万元的包包。重点是,这一切是两个人一起打拼起来的,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人家不是傍大款。
所以,听到女友想离婚时我很吃惊。这郎才女貌,十几年的感情累积,何至于分崩?但是,每听她絮絮说来,又觉得好像有些理解了:老公天天喝酒还霸道,想看电视就看,不想看就谁都不让看,才七点半就赶着她和儿子上床睡觉,在家里说一不二。还有,每个月只给她一万元零花钱。
她说,天天受气,没有钱花。她老公一年喝酒应酬钱无数,却舍不得给老婆一个月多一点零用钱,也舍不得带老婆孩子出国游玩。这样的婚姻,不如早点结束。
也许我们两个月的工资不抵人家一个月的零用钱,也许我们居住的是需要还贷的小居室,不抵人家别墅的一个房间;也许就算离婚,她得的财产份额我们两辈子都赚不来,可是,她委屈的眼泪依旧让人心疼。原来,无论钱多钱少,困住我们的,是共同的铁律——在感情世界里,钱真的不是事,不要再扯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是事的,永远是当事人心里的感觉。
一个男人,挣十元钱都给老婆,老婆也许感动,也许瞧不起,而挣一百万元、一千万元,却只肯给老婆花几万元的,老婆绝对不感动。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女人,或许幸福,或许不幸福,而在后一段婚姻中的女人,却一定感觉不到幸福的滋味,看不见幸福的模样。
好比这个女友,去上海散心,随随便便买一支口红就是上千元。我想买一个几百元的包包都觉得舍不得,但是我是平静的,她却很哀伤。我平静是因为我哀伤过了。曾经最哀伤的时候,我不但有一个不能赚钱的小丈夫,而且这个小丈夫还出了轨;出了轨便罢了,还人品不好地跟我争财产;争我的财产就罢了,他竟然連女儿的份额都要抢。我的哀伤像座山。所以我离了婚,因为感觉太差了。
现在是女友最哀伤的时候。我不想劝她离,也不想劝她别离,只想请她听从自己的心声,知道自己真正的感受。如果她实在觉得不好,看不见前途,那么,就劈断过往,去过新生活吧。
说到底,金钱累积起来的物质世界虽然重要,但是没有重要到足以支撑人的幸福感。感觉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但是,它又最实实在在。坏的感觉好比涂着粪便的矮泥墙,好的感觉是青砖绿瓦,凭它搭建起幸福的殿堂。
所以,在一段情感里面,只需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觉得怎样?”“我觉得好不好?”如果你从心底里说“好”,那就是真的好,与他人目光无关,与评判的标杆无关,与世俗的观念无关,只与你的心有关。你的心想让你怎么去做,你就去怎么去做,而不是别人让你怎么去做,你就去遵照别人的规则做。依随心的自由表达是快乐的,依随别人的规则而限制自己的自由则会令人哀伤与愤怒。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是用钱摆不平的,那便是你与爱人之间,那种渺不可见却又真实存在的感觉。
第89篇、爱情故事亲爱的附属卡
在这个爱情越来越形迹可疑的时代,一张男人奉上的附属卡,至少可以让女人对这个男人多一些认同——他愿意让你花他的钱。或许并不能完全证明他的真心。但起码比那些一毛不拔甚至好吃软饭的男人,多些豪爽和诚意。
接下来的问题是:你该怎样使用男人的这张附属卡?
25岁的时候,安拥有了第一张男人送的附属卡。男友是高级金领,一年多的交往过程中对安百依百顺,但当安第3次刷爆附属卡时,男人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她。此后,类似的情形在安的生活里又上演了几次。似乎对她越认真的男人.就越不能容忍她的挥霍,他们会很快地提出分手,或是给附属卡加上一个令安无法忍受的消费限额。安不是自己买不起钻戒,她只是希望用喜欢的男人的钱来做这件事情。如果给她的附属卡连颗碎钻都买不起,她要这样的男友做什么?一张没有限额的附属卡,在安看来,意味着一个能无限容忍自己的男人,这才是她的梦想。但后来,读完杰奎琳的传记后。安觉得自己实在有点异想天开:对于杰奎琳令人晕眩的账单,无论是权倾世界的美国总统还是富甲天下的希腊船王,似乎都没有表现出无限的容忍,船王更是几次坚决地要求离婚……
原来,男人的爱情是不能够用刷爆附属卡这样的行为来考验的,即使他没有给你设置上限,但在他的心里,也一定有一根不可逾越的红线。女人该怎么掌握好一个度,以免碰触那根红线,确实需要好好掂量。
张爱玲曾经说过,爱一个人爱到可以向他要零用钱,是一个严重的考验。而爱一个人爱到可以向他要附属卡,更是一个严重的考验。比起要零花钱时的亲狎,这种考验的严重之处还在于,要到卡之后要想明白,你该怎么花。
卡里的钱分文不动。当然是最能彰显女人自尊的做法。可是,男人给你这张卡的目的,一般来说不会是为了考验你的意志力和独立性。而刷到卡爆,就更是一种低级错误。当然,如果你想和对方分手又找不出什么理由,这倒是个让他迅速消失的好办法。合理地使用附属卡。积累信用,让给你卡的男人觉得,他的做法是对的,你是值得他爱和信任的——在商业社会的爱情程序里,我们也想不出更好的结局了。
第90篇、爱情故事没有爱情,我宁愿孤独终老
01
那天晚上,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黑暗里坐了多久,但郑清平还没回来。
好在,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所以就这样等着,并且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离婚。
“你怎么不开灯啊,吓我一跳!”郑清平这才发现坐在沙发上的我,吓得捂了捂胸口。
我没看他,指了指桌上的文件,“把这个签了吧。”
“什么东西?”郑清平走过来拿起文件,表情凝重了一秒钟后蓦地笑了,把文件往桌上一扔,就往洗手间走去,嘴里还念叨了一句:又发什么神经啊。
我早就猜到了他的反应,继续面无表情地说:“我已经签字了,请你签一下。如果你不答应,我明天就搬出去,行李我已经收拾好了,你那么爱体面不希望闹到法院吧?”
郑清平的背影僵住,好一会儿才回过头来看我一眼,以及我脚边两袋打包好的行李。他皱了皱眉,知道这次我是认真的,于是折回来抱了抱我。
“别闹了,不就是昨天忘记结婚纪念日了吗,我错了还不行吗?”
换作以前,我一定立即就被这个拥抱俘虏,但现在的我没有任何感觉,望着眼前这个男人,熟悉又陌生,有一种心如死灰的感觉。从大学恋爱到如今,我们已经在一起十年了,也已经结婚四年了,无论是感情还是生活,在外人看来都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令人羡慕的。但是我知道,我跟郑清平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
我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望着他说:“我们离婚吧。”
02
从民政局出来那天,杭州下了雨。
我跟郑清平一前一后走出来,细雨靡靡扑在脸上,仿佛记忆里也曾有过这样的画面,但已经记不清是哪年哪月哪天了,就像我记不清我们已经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彼此的脸了。
从今以后我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没有郑清平的庇护,也没有独自一人的漫长夜晚。
没有预料之中的难过,却有一种重获自由的喜悦。
离婚的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郑清平的房子里搬出来之后,在郊区租了套房住下来,白天照常去开店。两年前,郑清平给我开了一家文艺咖啡吧,我经营得还算不错,每月的盈利足够我应付生活。
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我只要了这家店。虽然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但买房子的时候我一分钱没出,车是郑清平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买的,我不想到最后还占他便宜,也不想让我们曾经美好的爱情变得俗世。
何况,这婚是我坚持要离的,我没脸去分房子。
一个月后,我妈还是知道了我离婚的事,一大早跑来店里闹。
“我早跟你说了,要生个孩子,你偏不听,说什么要多过几年二人世界,结果呢?要是有个孩子,至少也能绊住郑清平啊,他那么优秀,追在他屁股后面的年轻女孩子多了去了!”
我埋头一边收拾柜台一边说:“是我要离婚的。”
母亲愣了三秒钟才用杭州话夸张地骂道:“你疯啦!”
“我跟他之間已经没有爱情了。”我说。
“爱情能当饭吃吗?”我妈气得直跳脚,“瑶瑶,你都三十多岁了,还张口闭口的爱情,现在又离了婚,你现实一点好不好!”
“三十几岁怎么了?”我立即黑了脸,“三十几岁就没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了吗?”
我妈连连叹气,丢下一句不管了不管了就走了。我在吧台里坐下来,看着玻璃里倒映的自己,新烫的长卷发,剪裁得体的连衣裙,皮肤也还好,只是眉眼处有了细密的纹,虽然总被人说年轻,但我知道我已经不再年轻了。33岁,再过几年就奔四了,可是又怎么样呢?我生性爱浪漫爱幻想,在我看来无论是婚姻还是男人,都必须爱情至上,如果没有爱情我宁愿孤独终老,如果曾经的爱情死了,我就去追逐新的爱情。
03
其实,我跟郑清平之间除了没有爱情之外,算得上美满。
郑清平三年前就升职成了主管,手底下管着二十多个人,也算小有成就。不会抽烟,而且酒精过敏不能喝酒,从来不会去应酬。但结婚没多久,他的工作变得繁忙起来,也经常出差,我们很少一起吃饭,甚至连房事也变得越来越少。
起初,我跟闺密说起这些,闺密怀疑他出轨了,我去查过,什么都没查到,公司里确实有很多小姑娘觊觎他,他也会跟她们调调情,但绝不会越轨。
两年前,我开了咖啡吧之后,生意蒸蒸日上,我们之间的互动就更少了,我打烊回到家里时,他还没回来。打电话过去,他说在加班,起初我以为是真的,后来去他公司才发现他并不在公司,有一天半夜,我接到一个同学电话,说看见郑清平一个人在吃夜宵。
渐渐地,这样的事越来越多,我们不再一起过情人节,也很久没有再互送礼物,连我的生日他都不记得了。
那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的婚姻出了问题。郑清平明明下班了,却不愿意回家,宁愿一个人在外面待着;明明知道结婚纪念日,他却假装不记得;明明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却不肯给。
最终让我决定离婚的原因是,郑清平“忘了”结婚纪念日那天晚上,我抱怨了一句,这两年我们之间好像变淡了。
郑清平却说,不是爱情变淡了,是结婚以后都会变成亲情吧。
那时候,我的心猛然一沉,难过得想哭,但还是问他,要不我把咖啡吧关掉算了,这样有时间我们出去旅游,他不答应,还说生意那么好关掉不划算。
我仍不死心,想起我妈的话,于是提议要不生个孩子,拉近一下夫妻关系。
郑清平却说,现在是他事业上升期,这次很有可能晋升总监,等后面再计划吧。我已经33岁了,再过两年就会变成高龄产妇,以前一直是我不想要孩子,现在我提出要孩子,以为他会很高兴,没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不爱你了,连孩子也不愿意跟你生。
那夜我彻夜未眠,听着郑清平的鼾声,眼泪打湿了半个枕头,第二天没去开店,坐在家里想了一整天之后,我决定离婚。
因为,我无法接受曾经那么相爱的我们之间竟然忽然就没有了爱情,像两个人假情假意地凑合过日子,可是我才33岁啊,人生路还那么长,我不能在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里浪费时间。
所以,不如给彼此一个重新遇见爱情的机会。
04
虽然没有了爱情,但毕竟在一起那么多年,要适应一个人的生活还是需要时间。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个想起的人还是郑清平。
如今,已经离婚一年了,我才终于戒掉这个习惯。
那日,咖啡吧来了几个男人,像是刚喝过酒的样子,言语粗鲁,叫了几杯咖啡后,就在包厢里打起了扑克。但是我店里禁止棋牌游戏,服务员不敢去说,我只好过去提醒,没想到激怒了其中一个男人,他一把将我推撞在桌角,我吃痛得摔倒在地上。
这时,忽然有人走过来扶起我,还挡在我前面跟那群人理论起来,我这才发现他是十号桌的客人,从上个月开始每个礼拜都会带着电脑过来工作。那群人自知理亏,一溜烟跑出了咖啡吧。
“你没事吧?”
他担忧地望着我的手臂,我才发现手臂的伤口还在流血,还不等我说什么,他已经转身跑了出去,很快就带着纱布和双氧水回来了,他说他爷爷是医生,从小接触过一些医学知识,让我放心。
我低头看着这个男人,看上去和我年纪相仿,浓眉大眼,穿着剪裁得体的衬衣,一面小心地帮我处理伤口,一面跟我说,一个女孩以后遇到这种事不要冲上去,免得误伤了自己。
听见女孩这个称呼,我的心恍惚地慢了一拍,仿佛回到了二十几岁的年纪。
那天,他帮我包扎好了伤口,我以感谢为由送了他一张会员卡,让他登记名字和电话,他直接给了我一张名片。他叫萧晖,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后来,萧晖来咖啡馆的次数越来越多,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大概是年纪相仿,我和他很快熟络起来,我才知道他还没结婚。
“为什么还没结婚?”我问。
萧晖说他前些年一直在国外,去年才回国,以前是忙着事业,现在想结婚了,也相亲了好多次,但是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结婚的人。
“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合适结婚的人?”我有些好奇。
本以为他和许多男人一样,会说贤妻良母,或者罗列一堆条件,没想到萧晖只说,至少有爱情,没有爱情的婚姻他宁愿不要。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样子,我望着他,忽然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久违的心动。
如果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说这话,我大概会一笑置之,但是对于萧晖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来说,我却觉得分外可贵。这世上还有人相信爱情,追求爱情。
也许是因为那一丝心动,萧晖在我眼里变得不同了,他像发着光的星星,照耀着我,一下子就把我变成了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少女,开始丢掉深色系的衣服,内心充满少女的欢喜。
萧晖对我的态度也变了,说话时眉眼尽是温柔,在店里一待就是半天,有时候坐到深夜,员工下班后,陪我在吧台里喝酒,夜色朦胧,充满暧昧的气息。这些都逃不过小店员的眼睛,有一天下班前,她一脸八卦地凑过来问:“我一直很好奇,你们到底有没有在交往?”
我跟萧晖对看了一眼,我蓦地红了脸,垂下头仍能感受到他炽热的目光。
他说:“这要看你们老板愿不愿意了。”
我的心猛然一顿,抬眸迎上他的目光,小姑娘笑着跑开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再说,但似乎一切都明朗了。
“这算告白吗?”我明知故问。
“你觉得呢?”他笑了。
我没说话,萧晖忽然握住我的手,正经地告白了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觉得我合适?
他说,他在我身上看到了爱情。
05
我们已经不再是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女,和萧晖在一起三个月后,我们搬到一起住了。
谁也没有提过结婚的事,像热恋的情侣一样,幾乎天天腻在一起,两人会半夜开车去山顶吃西瓜,在天台上看星星,寻常的日子他也会忽然买束花给我,吃完饭两人开车出去兜风,停在河边什么也不说,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一切都很美好。
跟闺密说起这些,闺密却问我,爱情一开始都这样,最后如果他也像郑清平一样呢?
我说,不一样,跟郑清平在一起十年,他从没有送过花给我,从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确实谁也无法预料一个男人会爱你多久,但是至少在他爱你的时候,你也可以尽情地享受这份爱。
有人喜欢老实巴交的男人,有人喜欢浪漫的男人。有人可以没有爱过一辈子,有人没有爱宁愿孤独终老。而我,是后者。
从朋友那儿听说郑清平再婚的消息时,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他在离婚前就有了喜欢的人,只是出于责任和愧疚没有说出来,所以我提离婚时他才答应得那么爽快,我算是放过他,也放过了我自己。
跟萧晖在一起的第二年,我意外怀孕了,在成为高龄产妇之前顺利生下了孩子,在孩子满月那天我们去领了证。孩子一周岁的时候,萧晖精心策划了一场婚礼,还在所有的亲友面前补了求婚。我在婚礼上感动得泪流满面,我妈终于说,也许我是对的,因为她已经很多年没有看见我笑得那么幸福了。
闺密也说,我找萧晖找对了,如果一个男人会在结婚生孩子之后还愿意给你一个完美盛大的婚礼,这足以说明他的爱。我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举杯敬酒的萧晖,他笑得如同星光闪烁,而我脸上也有同样的笑容。
你若要问我,嫁给爱情是种什么感觉?我想,就是我们此刻的样子……
第91篇、爱情故事等爱的号码牌
A
我给蓝宝儿发短信,说,同是北京沦落人,何时有空,出来喝杯咖啡吧。蓝宝儿很快地回复,说,好啊好啊,只是,老同学,记得先去排队机前取个号码牌,慢慢等着,轮到你时,我自会与你联系的哦。
我知道蓝宝儿在开玩笑,但也知道没有爱情的她,周末的时候,丝毫不乏男士的约会。还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她就是校花级的漂亮女生,宿舍里常常摆满了不知名的男生送的玫瑰,情人节的时候,会因为该去赴哪个男生的约会,而苦恼地向我诉苦。那时我是校电视台的记者,常常出镜,但因为长相一般,所以并未因此像我梦想的那样,换来女孩子们雪片般的情书。蓝宝儿作为我的下属,曾越级嘲笑过我,说我是那只衔着树枝,被天鹅带上天旅游了一番的蛤蟆,见了点世面,回到人间,便以为自己也变成天上飞的大鸟了。
蓝宝儿说话口无遮掩,当着几个哥们的面,她这样挖苦我,曾让我想要恶狠狠地与她大吵一架,后来顾及自己做上司的颜面,要宽宏大量,大肚能容,方才在酒桌上忍住了,只一仰脖,喝下一大杯酒,冲蓝宝儿亮一亮空了的杯底,假装幽默道:有胆量,陪我这只蛤蟆王子干了。
蓝宝儿那次倒还算有风度,连干两杯,并叫嚷着,说不够劲,要换大杯子,与我继续拼酒。最后是我害了怕,担心自己醉酒失言,有失体统,方才求饶。但之后遇到她,却屡次被她奚落,说我没有酒风,或者不够丈夫。偶尔我会恨她,但一想到她每次被男生伤了心,在我面前哭鼻子的可怜相,觉得她也好过不到哪儿去,所以也便原谅了她的尖酸刻薄,想,权当是为了衬托她那点可怜的自卑吧。
我记得四年的大学,蓝宝儿的眼泪,几乎可以为我洗干净一件衬衫。她究竟谈过多少次恋爱,又有过多少次两段爱情间的情感空白,怕是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我只知道,每一次,蓝宝儿都会来找我,像一只受了伤害的小猫,依偎在我的身边,不管我说什么,都不再争辩或者刻薄。那一刻,她只是一个小女生,需要一个肩头的温暖。
毕业后蓝宝儿继续读研,我则在家乡的城市做一份无聊的文员工作。是在一年后才终于有勇气,辞了工作,奔蓝宝儿所在的北京而去。
B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喜欢北京,还是因为北京,有一个与我毫无阻碍可以自如交流的蓝宝儿。当火车一步步接近北京,我的心,又像回到了一年前未毕业时的校园时光。我没有告诉蓝宝儿,我想我要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混得至少人模狗样的,才去见她。
这样一个目标,支撑着我,在两个月后,终于寻到了一份在外企做文案策划的工作。当我拿下第一笔不菲的薪水的时候,我发短信给蓝宝儿,告诉她,我要请她喝咖啡。我没有指望蓝宝儿会即刻打电话过来,失声尖叫,笑骂我一阵,为何来了不告诉她。她身边从来不缺乏“送花工”,我估计当我发短信那会,她正与某个痴情人纠缠不清,所以才会告诉我,让我先去排队机前,取一张号码牌等着。
我不计较,只要蓝宝儿同意与我见面,那么,我就能让她再一次倚在我的肩头。我始终怀念那些岁月,或许,是因为,我始终难忘,蓝宝儿的眼泪,滴在我肩头的温柔的重量。
第二天,蓝宝儿便发短信给我,说,蛤蟆王子,轮到你约会啦,还不快快扮成青蛙状,来见我这只带你上天观光旅游的白天鹅?我佯装生气:小心见了面,癞蛤蟆将你这天鹅肉给吃了。
当我在几个小时后,从地铁口出来,看见蓝宝儿穿着我曾夸过她说优雅迷人的棉裙,站在春日懒洋洋的阳光里时,我似乎再一次回到与她把酒言欢的校园时光。
我们最终还是弃掉洋人的咖啡玩意儿,去了酒吧,一人一瓶啤酒,又丢掉杯子,直接用瓶子干杯。大约半瓶下肚之后,我才有了勇气,问蓝宝儿:有没有想起过我?
蓝宝儿的脸上,泛起喝酒后的红晕,调笑道:你是说难过的时候,还是开心的时候?
我再咕咚咕咚饮下一通酒,说:当然是伤心开心的时候都想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可不想只借给你肩膀用。
蓝宝儿突然举起酒瓶,将双眼藏在后面,隔着茶色的瓶子,一本正经地说:先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失去原来的模样。
C
我在蓝宝儿的心里,究竟是什么样子呢,蓝宝儿始终没有告诉我。但我却从她的眼睛里,读到了一丝难掩的忧伤。
我开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在周末,找蓝宝儿吃饭、逛街、看电影。她总会如约而至,从来不会矫情地推辞一下,再答应下来。这正是蓝宝儿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坦率,真诚,从不做作。
我和蓝宝儿在一个又一个周末,将北京的大小胡同,几乎走遍了。与蓝宝儿啃一串糖葫芦,穿行在这些古老的胡同里,听着天空上不绝于耳的鸽哨声,我常常就想去拉住蓝宝儿的手,告诉她,我想要在北京,给她一栋房子,一栋听得见深蓝天空上,清脆哨声的房子。她喜欢哪儿,我就会跟到哪儿,将她想要的东西,买下来,送给她。
其实我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拉住蓝宝儿的手。比如她像哥们一样,将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摆出pose等人拍照的时候。比如她恶作剧似地蒙住我的双眼,让我在狭小的巷子里,左冲右突,像个傻瓜一样的时候。比如她将一串糖葫芦在我嘴前故意地绕来绕去,却迟迟不肯让我吃上一口的时候。再比如,她说天气很冷,而后将一双手放在唇边,哈着热气的时候。
但我知道,一旦捉住那双手,我便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或许,这会让蓝宝儿,更快地离我而去。那么多痴情的男生,都等在她的门外,恳求她可以给一抹微笑,或者骂一句也好。而蓝宝儿,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她连看都不肯看他们一眼,又怎会随便地爱上一个人。譬如我这样不高不帅,又懒得说甜言蜜语讨好她的男人。
可是如果她不喜欢我,又怎能每请必到?且跟我在一起,如此快乐开怀?至少,她应该是对我有好感的吧,否则,是不会什么烦恼,都要倾诉给我的。
这样翻来覆去的困惑,像一条蛇,在我心里,搅来搅去,直搅到我心里盛不住这条奔腾不息的蛇,眼看着它就要急吼吼地窜上来了。
我终于在一个阳光稀薄的午后,站在蓝宝儿的教学楼下,等她下来去长城游玩的时候,发短信给她,说,宝儿,我想做你独一无二的臂膀。短信发完,我期待阳光可以明亮一点,而后抬头,看向天空。
我就在这时候,看到蓝宝儿与一个男生,说笑着从三楼的窗户旁经过。而那个帮蓝宝儿背着书包的男生,眼里的蜜意,快要淹没了整栋大楼。
D
当蓝宝儿站在楼下,焦急地等我背着大大的旅行包,去长城游玩的时候,我早已经坐上回公司的汽车。我将手机关掉,打开mp3,用激越疯狂的音乐,让自己忘记刚才看到的一切。
可是,当我从灰尘仆仆的车窗上,看到后位一对情侣亲密说笑的影子,我的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我的心里,被蓝宝儿紫藤般密密麻麻的叶子,爬满了。她笑的时候可爱的酒窝,她明净的弯月一样的眉毛,她湿润的掌心,她佯装生气时飞给我的眼白,她在夜色下突然窜到面前来的鬼脸。还有,她被一段又一段爱情折磨时,倚在我肩头无助的哭泣。
原来我早已经不能够将她忘记。原来我千里迢迢地奔赴到北京来,其实只是因为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有她。原来我在家乡的城市里苦熬过的一年,只是为了证明,她在我心里,刻下的痕迹太深,深到我为之连父母亲朋的苦劝都可以不顾,深到父母将一个又一个漂亮的女孩,拉到我面前相亲,我看都不看一眼,便冷脸走人。
可是,我忘了,蓝宝儿,她是枝头上一只随时准备高飞的鸟儿,离不开热闹俗世的快乐。她想要的繁华与新鲜,芬芳与璀璨,站在地上仰望的我,或许永远都不能给。
一个星期后,上司找到我,给我看一份晋升的通知,又说,小伙子,好好干,你在北京,会有无限光明的前途。我看着那份喜庆的通知,很想告诉上司,我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打道回府。北京对于我,不管有多么耀眼迷人的光泽,都无法再吸引住我。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想着或许写一封邮件,更能让上司原谅我的唐突。
E
而蓝宝儿,就在当天午餐的时候,出现在公司一层的餐厅里。是隔着玻璃窗,我看到她,穿一件孔雀蓝的裙子,安静地捧着一杯绿茶,出神地看着面前桌子上,那一小片在风里跳跃的阳光,脸上,写满了忧伤。
我犹豫着,推开门,走过去。蓝宝儿抬头看到我,没有说话,低头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大大的盒子,推到我的面前,这才说:看到你在QQ上的签名了,既然要离开,也不至于小气到连那天爬长城,都不陪我去;这些东西,还给你,也不枉我们这几年,相识一场。
我疑惑地打开来,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只是,潘多拉的盒子里,飞出的,是魔咒,而蓝宝儿的盒子里,则是那些纯真美好的记忆。一点一滴,藏在我送给她的一枚徽章,一块巧克力,一管彩笔,一袋槟榔,一分硬币,一张卡片里。所有的过往,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就这样,缤纷地,雀跃着,温情地,柔软地,将我拥住。
我想对蓝宝儿说些什么。说什么呢,似乎什么都是多余。那么做些什么吧,可是,又似乎,也是多余。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而蓝宝儿,则在我抓耳挠腮的笨拙相里,习惯性地拧住我的左耳,嘻嘻笑道:蛤蟆王子,看你怎么逃出我的掌心。
我怎么会逃呢,蓝宝儿的掌心,那么温暖,我想赖在那里,像一只小狗一样,睡一会儿觉,就一会儿,结实地,守住这个梦,守住那张惟一的最后的号码牌,再不要醒来才好。
第92篇、爱情故事因为爱,所以撒娇
前几天跟朋友出去吃饭,当时我手里正拿着一个冰淇淋在吃,迎面走来一对中年夫妻,看着我手中的冰淇淋,妻子声音超级甜地对丈夫说了句:“老公,我也想吃那个冰淇淋。”
因为我们正好逆着走,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的那句话刚好落在我和朋友耳中,我和朋友相视一笑。
但故事并没就这么结束,在我和朋友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她的丈夫竟然上前喊住我们,憨厚中略带羞涩地指着我手中的冰淇淋说:“不好意思,我老婆特别喜欢你手上拿的冰淇淋,所以想请问一下在哪里可以买到啊。”
这句话说完,他还不好意思地朝我笑了笑。
我很具体地告诉他,那家店在哪里,该怎么走。在搞清楚具体位置之后,他特别开心地笑着,对我连说了好几个谢谢,然后很高兴地跑到妻子旁边,还用手指着方向,大概说的也是那家店在哪里,在丈夫说完后,妻子还特别开心地对着他笑了,然后挽着他的手走了。
看到这一幕的我,内心也是很甜的,扭过头笑着对朋友说了句:“老公嫁得好,婚后还能撒个娇。”朋友十分认可我的话,顺着接了句:“不仅能撒个娇,还能像十八岁少女一样,保持着热爱一切美好事物的少女心”。
身边看到的大多数婚姻生活中的男女,一辈子为了子女、家庭而操劳,男人对女人的关心越来越少,女人展现给男人的温柔也越来越少,到最后也搞不清是为了爱而在一起,还是为了婚姻在生活。
所以,在看到这对中年夫妻里的妻子像少女般对丈夫撒着娇,然后丈夫又非常疼惜妻子地寻找她想要吃的那家店,我内心是有片刻的柔软的。
可能这才是最好的婚姻,不管俩人在一起多久,男人始终疼惜女人,女人也有着她自身的温柔,并且懂得她自身的优点:撒娇。
而好的婚姻就是,能够让女人像个十八岁的少女一样,对着心爱的人撒娇,因为“撒娇”也是爱的象征。
我一直觉得我姐和我姐夫的相处,就是幸福婚姻的典型模样。
周末的下午,我窝在家里写了一下午的稿子,我姐担心我会发霉,拉着我出去逛逛,我们就随便在家附近的超市逛了下,但作为一个沿海城市,深圳的天气真的挺无常的,出门时本是晴空万里,刚逛完超市出来就是倾盆暴雨。
提着大包小包零食,站在超市门口,我还略带忧伤地对我姐说:“这下子完蛋了,回不去了”,我姐特别淡定地说:“我们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让姐夫等会开车来接我们。”
姐姐给姐夫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姐夫没有说一句推辞的话,也没说让我们自己打车回来,就很干脆地答应了,并且在挂电话后很快就赶到了。
姐夫来的时候开的是姐姐白色的车,因为暴风雨来得挺猛烈的,路边有些许积水,车子轧过去会水花四溅,姐姐略带嗔怪的语气对姐夫说:“你不要把我的车子往积水的地方开,我周五才洗的车,又白洗了。”姐夫也特别大男孩地玩性大发,在我姐说了之后,故意往水多的地方开,故意引得水花四溅。
姐姐继续用假装生气的语气喊着姐夫的全名,还说:“你以后出门开自己的车,不准开我的车。”姐夫故意调皮地说:“我以后出门就要开你的车。”嘴巴挺硬气的,身体倒很诚实,然后正儿八经地开车,再也没有水花四溅的壮观。
姐姐和姐夫结婚快十年了,都是奔四的人了,但那天下午他俩的对话,真的觉得特别少女少男心,给我一种读书时代,调皮男生为了引起女生注意而故意揪女生马尾辫的感觉。女生心里本来开心得不得了,还故意嗔怪着男孩,最后带着撒娇的语气,说着一些狠话,偏偏那些撒娇的话语对这个男生就是最有效。
而一个女人,在结婚十年,还能依旧保持女孩子该有的温柔、嗔怪的神情,还能和老公撒着娇,也间接表明,这段婚姻是幸福的,男人是爱她包容她的。
前段时间,保姆放火那个事情蛮热的,有次我们吃饭的时候提到这件事,并且讨论着保姆和雇主的关系,当时姐夫很直接地打断了我们的对话,还超级严肃地对我们说:“我们家还有保姆和孩子,你们再这样说下去,会吓到你姐的。”
听了很多爱情中的美好誓言,看过很多诗人作家写的情话,也见证了身边很多朋友甜蜜的爱情故事,但所有漂亮的情话,都没有姐夫的那句“会吓到你姐的”,给我的感动多。
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日常,比如姐姐跟姐夫撒娇说想吃他朋友家果园的大荔枝,姐夫虽然嘴上说着“你在百果园就可以买到最好吃的荔枝,干嘛还要吃那边的”,但也是很迅速地联系朋友,然后摘回来很多姐姐喜欢吃的新鲜大荔枝;姐姐平时故意找茬和姐夫开玩笑,姐夫也不生气,都乐呵呵地顺着姐姐的话。
从这些也看出,姐姐婚后依旧能少女心十足,女孩的天真和任性依旧保留着的主要原因就是姐夫的包容和接纳。她的撒娇在姐夫眼中是可爱,她的无理取闹也会包容,甚至有时他俩会像两个大孩子一样,做着一些幼稚的事。
一个女人肯对一个男人撒娇,是因为她知道她的撒娇会管用,男人懂她的示弱,会心疼会迁就她。一个愿意撒娇向他示弱,一个偏偏肯吃这一套,这其中你来我往,透露出的就是爱。
曾经微博上有一段特别火的视频,关于陈小春和应采儿的。陈小春本来很酷地在舞台上唱着《相依为命》,表情严肃,不苟言笑,然后应采儿出现了,站在舞台下面恶搞,给这首歌配一些手势,还对陈小春抛着飞吻。
而神情严肃的陈小春,在看到应采儿那刻,眼角马上就是满满的笑意,接住应采儿的飞吻后还放在胸口,满满的宠溺和爱意都从眼睛里冒出来了。
可能这就是爱情最美的样子,她在闹,他在笑,或者干脆陪她闹。之前看报道说,最开始陈小春的脾气挺火爆的,但为了应采儿,一改往日火爆脾气,面对关系不好的媒体也是和颜悦色的。
而结婚后的应采儿依旧很活泼很爱笑,甚至有时候依旧各种恶搞,在网上看她和陈小春的一些视频,也会经常看到她对着他撒娇,甜蜜感满满,他们的爱情也让很多人羡慕。
而网上也有一句形容陈小春特别恰当的话:“年轻时他教我们怎么混社会,现在教我们怎么做男人。”
因为真正的好男人,会让自己的女人在结婚后,依旧是一个幸福会撒娇依旧偶尔无理取闹的少女模样,会包容她宠溺她,而这种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感,主要从撒娇中体现。
我读过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也读了朱生豪的情书系列《醒来觉得甚爱你》,最明显的一个感触是:在面对自己爱的那个人的时候,大家都会变成小孩子模样。
会吃醋,会生闷气,会撒娇,会喋喋不休说个不停,会因为对方没有及时回信而着急责怪对方,却又马上原谅对方,会最直接热烈地表明自己的情感,会特别喜欢和在意对方,恨不得把彼此放在心尖上。
很多人会以为婚姻生活的最终就是归于平淡,但其实并不是,无论爱情还是婚姻,真正相爱的两个成年人在一起,总是会像两个长不大的孩子,会撒着娇想要对方更多的爱,也有生气闹脾气的时候,但生气的事转眼就忘了,会更加懂得包容彼此。
而最好的婚姻,并不是把你从年轻无敌的少女,变成成熟懂事的他人婦,最好的爱人,也不需要你只会成熟识大体。
最好的婚姻是,你可以撒娇,能够任性,因为你知道他会极度包容你,并且,在你闹的时候他还能陪你笑陪你闹。
我们要的从来不是成熟稳重的婚姻,而是会宠溺我们的爱人,和幸福的生活。
第93篇、爱情故事小迷糊的糊涂情事
小迷糊
在这个军区家属大院里,有一个尽人皆知的小丫头米粒。
“小迷糊!”迪家每次站在米粒家门外都会这么喊,“让你哥出来!”
米粒总是眨巴着大眼睛探出头,用稚嫩的嗓子奶声奶气地告诉迪家:“迪家哥哥,我哥在蹲厕所。”
哥哥从来不带她一起玩儿。哥哥总是黑着脸冲她吼:“你是跟屁虫啊?”米粒扁扁嘴,泪珠在眼睛里滚啊滚啊,就是从不掉出来。米粒那么小就知道,要是哭出来,就更没有人跟她玩儿了。米粒也知道,这时候,迪家哥哥就会站出来了,就一句话:“我带着她,走吧!”
迪家的手背上有个疤,很大的一块,亮亮的。米粒问:“迪家哥哥,你手上的疤怎么弄的?”迪家耐心地告诉她,小时候烧塑料袋,烧化的东西落在手背上,就烫出了这个疤。米粒这时候,会小心翼翼地摸摸那块滑滑的亮亮的疤,小小的人,就知道叹气。
第二次,米粒会问:“哎呀,迪家哥哥,你手上怎么会有一个疤啊?”然后,伸出小手,细细地去摸。迪家很奇怪,但还会耐心地告诉她,这是怎么回事。
第三次,米粒会说:“迪家哥哥,你手上的疤怎么来的呀?还疼吗?”然后就用悲悯的眼光盯着那块疤,伸出一个手指去戳一戳。迪家哭笑不得。
第四次,第五次,迪家瞪着她,一言不发,看她用小手一遍遍地摩挲那块伤疤。
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迪家终于确定了一个事实,这个傻丫头,根本不记得曾经发生的事。于是,他点着她的鼻子:“你呀,真是个小迷糊。”
迪家哥哥
迪家,跟米团同岁,比米粒大五岁。迪家遇到玉儿那年,已经18岁了。米粒躲在门后,从窗户里看迪家牵着玉儿的手一脸幸福快乐地走过。
那次门前碰到,米粒穿海军领的裙子,规规矩矩地站到一旁,低眉顺眼地喊:“迪家哥哥。”迪家兴高采烈地拉过米粒的手,给玉儿介绍:“这是我妹妹。小迷糊。”米粒慌乱地抬头,就看到玉儿眼里的冰冷,那冰冷直击迪家握着的米粒苍白的小手。
玉儿找人把米粒堵在胡同的尽头,用手指点着她的头,眯着眼恶狠狠地警告她:“小狐狸精,离迪家远点!”米粒把书包护在胸前,眼里没有恐慌,全是晶莹的泪,闪啊闪,就是不往下掉。
没想到,这一幕竟被出门打篮球的迪家和哥哥看到。哥哥像火车头一样冲过去,把米粒搂在怀里,好半天,冷哼一声,带着米粒离开。原来,哥哥不是不疼米粒的。米粒在哥哥怀里,泪珠终于成串地掉落。
后来的日子,迪家就天天在门外等米粒上学,放学,再一起回家。所以,上学放学的那二十分钟路程,就成了米粒最甜蜜最痛苦的时光,好像掺了烈酒的蜂蜜。
迪家还是跟玉儿分手了。迪家说,美丽但不善良的女孩,就像是毒蛇,不咬你,也会咬伤你身边的人。
米团的苦恼
米团一直暗恋邻班的苏苏,迪家看出米团的心事,帮着在情场上一穷二白毫无临战经验的米团出主意,让米团拔掉苏苏自行车的气门芯,再拿着打气筒早早守护在车棚外。
米团看到苏苏皱眉的样子,就冒冒失失冲了进去,脸红成西红柿,一句话不说地开始打气。苏苏很奇怪地望着这个五大三粗却腼腆得像个小女孩的大男生,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自行车没气了?你从哪里弄的打气筒?”米团的额头全是密密的汗珠,吭哧半天,却猛然说:“因为是我拔的气门芯。”
苏苏说,我认识你,你是米团,迪家是你的好朋友吧?他篮球比赛时,每场你都在。米团居然傻傻地就这样认识了苏苏,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米团很快发现,苏苏喜欢的不是自己,是迪家。米团的心都碎了,可是,米团真的是喜欢苏苏,每天就这样痛着,快乐着。
往事如烟
迪家还是走了,没有考上大学,出去闯荡世界。迪家走时,米粒躲在墙角,偷偷哭泣。迪家留给米粒一把精致的小藏刀,沧桑感十足的刀鞘上面有深刻的藏文。米粒瘦削的脸上散发病态的红晕,紧紧握住,好像抓住了远去的迪家。
米团和苏苏考进了同一个学校,日日伴着她,真正的护花使者,却始终不能成为男友。
岁月如水一般流过,转眼,米粒也大学毕业了。白驹过隙,10年的时间如此迅速地消失,就像在湖中扔一个石子,无声无息,竟不留一点痕迹。
迪家回来了,开开门,米粒大大地笑,就像当年那个小丫头。时光倒流,一时间,两个人都有一丝恍惚。迪家只是路过这个城市,米粒却觉得足以幸福。
爱是什么
米团安排苏苏跟迪家见面,米粒对米团咬牙切齿:“哥哥,你真不是人!”米团诧异,望着米粒,米粒顿时泪盈满眶:“你是一个神!只有傻子才会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深爱的人推出去!”
四个人重新聚在米洛咖啡,时光倒流,就像是从来没有分开过。米粒伸手拿水,竟然与迪家碰到一起,这才回过神来。看到自己去拿的竟是迪家的杯子,不禁脸红。迪家眼里有奇异的光,转瞬即逝,然后他宽厚地笑着:“没事,喝谁的都一样!”米粒甜甜地对他笑,即使不能永生相伴,也绝对是最好的哥哥。不如退而求其次,何苦伤了自己,黯然了别人?
第二天,迪家要走。米粒一天都郁郁寡欢,临到放学,却突然接到哥哥的电话,声音疲倦而低沉:“迪家今天没走成,他约了苏苏。”米粒的心随着哥哥的话,升上去又降下来,然后一直沉一直沉沉到最底层。米粒没有回家,因为不想一个人独守一屋子的寂寞。于是,米粒开始坐公交车在街上飘!如幽魂一般的米粒从一辆公交车飘到另一辆公交车,不一样的路线,不一样的霓虹灯,不一样的夜景,却是一样的神情,落寞到心痛。米粒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格言:如果你不小心错拿了别人的杯子,就等于错放了自己的心。爱是什么呢?怎么会这么痛?米粒望着模糊夜色下的行人,每一对相偎的身影都会让她屏息凝神,直到确认不是迪家和苏苏。
爱,就是不能忘怀
一直到九点半,米粒乘末班车回到家里。露出来的是迪家焦急的脸:“小迷糊,你到哪里去了?一个女孩子多不安全?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米粒喃喃着:“你不是去约会了吗?我以为你今晚不会回来。”
迪家说:“什么约会?只是提醒苏苏珍惜眼前的幸福。有些人,有些事,都是这样的,失去了,才知道珍贵。”迪家满眼疼惜与深情,拉起米粒的手:“包括你。”
米粒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睁着懵懂的眼睛望着迪家。迪家说:“傻丫头,你知道吗?这些年来,我永远忘不掉的,就是18岁那年我领女孩回家,你躲在一边,低着头喊我‘迪家哥哥’那一刻。我无比恐慌,因为从来没有想到你可以离我那么远。远到我无法触摸得到。你被人欺负,我天天送你上下学,不敢跟你多说一句话,只怕自己的感情会无意泄露,到最后,连哥哥也当不成。最后我逃离,以为这样就可以忘记,但到最后,我还是放弃了努力。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是一厢情愿,直到那天,看你精神恍惚地拿过我的水杯喝水。”
米粒的泪如珍珠般成串地掉落。迪家把米粒的头抱进怀里,紧紧地。米粒忍不住放声大哭。10年了,终于可以这样肆无忌弹地表达自己的爱。
好一会儿,米粒从迪家怀里慢慢抽离,不好意思抬头,只是用手摩挲着迪家手上的疤,问:“迪家哥哥,你手上的这个疤是怎么回事啊?”
天哪!迪家无可奈何地笑,搂住米粒,说:“小迷糊,这是你第八十八次问了。”
米粒偷偷地笑。其实,米粒怎能忘记这个疤的来历,只是,不这样问,又怎能有理由一次一次地牵到迪家哥哥温热的手?
第94篇、爱情故事爱的小号
号声传递爱
在江西信丰的民众教育馆工作时,黄永玉认识了美丽大方的广东姑娘张梅溪。张梅溪的父亲是一位很有钱的将军,她从小就酷爱艺术和文学。当时有好多人在追求张梅溪,为了打败竞争对手,赢得芳心,黄永玉定点吹奏小号,向姑娘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他远远地看见张梅溪走近,就在楼上窗口吹号欢迎。那时黄永玉的兴趣在刻画方面,有一天他看中了一块梨木板,很想买,却发现兜里只有8角钱了,而此时他的头发已经很长了,面对心爱的姑娘不免难为情。他想理发,但理了发就没有钱买梨木板了。张梅溪很快就明白了他的心思,爽快地说:“你去理发吧!”他直率地说:“理发,木板可就没有了。”“那我送你一块木板吧。”张梅溪说。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
磨难中勤奋耕耘
俩人相爱的事不久就传到了张梅溪的父亲那里,父亲将女儿狠狠地教训了一番,她的家人也没有一个人同意这门婚事,都劝她不能跟一个流浪汉结婚。父亲甚至把张梅溪关在家里,不让她给黄永玉回信。
黄永玉感到很沮丧,他只身一人来到江西赣州的一个小地方,找了一份报馆的工作。一天,他忽然接到张梅溪的电话,告诉他自己从家里跑出来了。黄永玉惊喜万分,马上从朋友处借了一辆自行车,直奔60公里外的赣州。离赣州还有10公里路时,已是晚上10点多,他便找了个鸡毛店住了下来。店里没有被子,他只好用散的鸡毛盖在身上当被子。他全身都被跳蚤咬了,又痛又痒,无法入睡,第二天一大早,他再骑车赶到赣州,张梅溪看到他的头发上全是鸡毛,笑得差点流出了眼泪。
黄永玉把她领到一个朋友开的旅馆里安顿了下来。后来,黄永玉的一些文学、艺术界的朋友都撮合道:“结婚吧,反正她不回去了。”就这样,他们在那个小旅馆里举行了一个简单却很有意义的婚礼。结婚后,两人在《赣州日报》登了一则结婚启事,算是向张梅溪的家庭做了个简短汇报。
1948年,夫妻俩来到香港,在九华经一幢小楼上筑起了爱巢。那时黄永玉整天做木刻,一双大手满是老茧和青筋。一张木刻刻下来,黄永玉就虚弱地躺在藤椅上休息。这个时候,张梅溪就默默地做一碗荷包蛋端上去。有時见他太累,张梅溪就用汤匙一口一口地喂到他的嘴里。娇妻的爱情使黄永玉更加勤奋耕耘,艺术灵感奔涌而出,他的木刻画在香港渐渐有了名气,很多人争相购买。
我只吹给你听
在那些风雨飘摇的日子里,黄永玉一家人被赶进一间狭小的房子里,房子的光线很差。张梅溪的身体本来就弱,加上这一打击,就病倒了。黄永玉心急如焚,他灵机一动,在房子的墙上画了一个两米多宽的大窗子,窗外有绚丽的花草和明亮的太阳。后来,黄永玉下放到农场劳动了3年,在这段时间里,张梅溪一直默默地承受着一切外来的打击。
1970年的一个晚上,黄永玉回忆起近30年的爱情,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给远在北京的妻子张梅溪写下了长诗《老婆呀,不要哭》,以此鼓舞和慰藉心情懊丧的张梅溪。这首诗非常浪漫,最后一段说:“中年是满足的季节啊,让我们欣慰于心灵的朴素和善良。我吻你,吻你纤弱的但满是裂痕的手。吻你寂寞而勇敢的心,吻你永远的美丽。因为你,世上将流传我和孩子们幸福的故事。”诗中还有一句话说:“我们相爱已经十万年。”这句话一直被张梅溪当作“把柄”,说他真是狂得可以。黄永玉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是说人生百年结为一世夫妻吗,十万年也就是千世夫妻了吧!”张梅溪听了,笑得喘不过气来。
恋爱的时候,黄永玉不小心把那把小号弄丢了。2009年初,他在香港用1万元重新买回了一把小号。面对相伴50年的张梅溪,黄永玉问道:“老婆!想听什么曲子?我吹给你听。”
第95篇、爱情故事原来爱从不曾远离刹那
A
今年的“三八节”,林雪过得焦头烂额。丈夫王海涛不小心摔断了胳膊,在医院住了二十来天,好不容易才出院回家休养。林雪工作忙,就商量着让婆婆过来中午给她儿子做顿饭。不到万不得已,林雪是不会向婆婆开口的,因为自从她和王海涛谈恋爱开始,婆婆就对她颇有微词,说她娇气,不是理家过日子的材料。无奈儿子王海涛铁了心非林雪不娶,于是这婆媳关系一直是不冷不热的。
果然,婆婆一来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林雪一直忍着,谁让现在有求于她呢。“三八节”下午放半天假,中午王海涛就打电话来说要吃羊肉。林雪说:“买了让妈给炖吧。”“可妈说那是发物,我现在不能吃。老婆,我都馋死了,你在饭馆偷偷给我买点,等晚上妈走了我再吃。”王海涛可怜巴巴地说。
林雪放下电话直奔饭馆,买了清炖羊肉,为防婆婆发现,特意用黑塑料袋里三层外三层包好。谁想回家还是让婆婆发现了,这可捅了马峰窝,劈头盖脸一顿数落。林雪终于忍不住和婆婆起了争执。王海涛不帮着她说话,反而埋怨她对老太太没耐心。林雪一怒之下,摔门而去。
在街上游荡了半天,天色暗下来,林雪的心里也越来越荒凉,蓄积多日的委屈、懊恼一股脑都涌上来。刚才离家时王海涛连句话都没有,这半天了,也不打个电话来,他就这么放心?想想他平时只知道玩电脑,不求进取,林雪就有气。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结婚了。是世上的夫妻都这样,还是她林雪选错了人?这样胡思乱想着,不觉就落了一脸的泪。
一辆灰色轿车鸣了一下喇叭,林雪赶紧往旁边躲了躲,可它还在往身边挤。林雪刚想发火儿,车窗摇下露出一张脸来,林雪愣住了,竟然是周冬远。
B
直到跟周冬远在环境优雅的饭店雅间对坐,林雪仍有恍若梦中的感觉。几年不见,当年落魄不堪的穷小子,如今摇身变得衣着光鲜,气定神闲。林雪不禁感叹命运真是个魔法师。
周冬远只顾盯着她看:“小雪,你没变,还是那么漂亮。”林雪被他看得心里打鼓,抚着脸遮掩:“还漂亮什么呀,都满脸褶子了。”
“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是我心里最美丽的女人。”
“行啦,打住吧,今天没肉啊,净拿我开涮。”
林雪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有柔柔的波纹荡漾开来。周冬远是林雪的初恋,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拼力爱过的男人。他们是高中同学,由于家境不好,父亲后来又病重,周冬远没有考上大学。因为这份感情,林雪大学毕业后硬是没有留在南方,而是选择返回了北方这座小城,在一家事业单位谋了一份工作。
那时,周冬远在汽车修理厂打工,每天一身油渍的工作服,指甲里是永远洗不净的油污。这份恋情遭到了林雪家人的强烈反对,后来,周冬远自己也没信心了,提出要分手,林雪哭着和他大吵了一架,再去找他他就越来越冷淡,还故意和修理厂老板的侄女打得火热,林雪一气之下再没回头。
失去一份恋情,开始一次婚姻。林雪在相亲时遇到王海涛,他长得人高马大的,有一份固定工作,家庭也还说得过去,比较符合家人设定的目标,林雪就这样嫁了,无所谓爱,也无所谓不爱。
“我一直在跟着你,你刚才哭了,发生了什么事,能跟我说说吗?”周冬远探究地看着她。他的话将林雪心头强压下的伤感又提了起来,她的眼泪忍不住再次落下来。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也许过去长达八年的感情在心底,他还是她值得信任的人,于是林雪将心里的烦恼都倒了出来。
那顿饭,两个人吃到很晚。周冬远送林雪回家,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车里放着卡朋特的《昨日重现》。临下车,他又握住她的手说:“记住,给我打电话。”她抽出手来,转身上楼,觉得心跳得比上楼的脚步声还大。
王海涛吊着一只胳膊仍在上网,看见林雪回来,像没事人似的说:“回来了。”林雪没理他,进了洗手间。
C
日子似乎跟以前不一样了。周冬远每天都会发两个短信,隔两天都要打个电话。很多时候,他就将车停在林雪单位楼下,等她下班一起吃饭。
晚归的时候多了,林雪只给王海涛打个电话,说跟朋友一起吃饭。他的回答永远只有一句话:“早点回家。”
周冬远的出现给林雪打开了另外一扇窗,他带她去吃饭、K歌、郊游、聚会,给人介绍都是张扬的一句:“我的前女友。”那天,他的一个朋友喝了点酒,“嫂子、嫂子”地叫林雪,林雪心里瞬间像被划了一刀似的,牵牵扯扯痛起来,她拿起包就走。周冬远追出来,半拖半抱将她弄进车里,刚要发动车子,她却扑进他怀里泣不成声。他抱住她不敢动,片刻,探询地吻她的脸,再想有进一步动作时却被猛地推开。
一连多日,林雪没见周冬远,她害怕把握不住自己。那些天,林雪一直恍恍惚惚的,有所期待,却又心乱如麻。她越来越多地对王海涛发脾气,他也不计较,吊着一只胳膊炒菜、做家务、哄她,看着自己的发力如同打在棉花包上,她越发生气,搞得王海涛不知所措,常坐在电脑前发呆。
这天,林雪在单位忽然收到一份快递,打开来是一个电暖宝。虽然翻遍角落也没找到寄件人的只言片语,可她猜出是周冬远,现在除了他谁还会在意自己呢?他还记着她一到生理周期就手脚冰凉肚子疼的毛病,而家里那个电暖宝恰好坏了,这就叫心有灵犀吧。林雪的心里涌上说不出的温暖,她又开始赴周冬远的约。
此后,隔三差五,林雪都会收到快递,有时是一枚胸针,有时是一条围巾,有时是一盒她爱吃的快餐。而见面时,周冬远从不提这些,他不提她也不说,只暗自体味那份被呵护的甜蜜。
D
转眼就是初夏。林雪生日这天,收到的礼物是一套爱慕内衣,颜色尺寸都刚刚好。林雪悄悄到洗手间换了,想到周冬远为她精心选内衣的情景,不禁红了脸。可是直到下班,也没等来他的短信和电话。回到家,王海涛已经做好饭,他伤愈上班了。见她回来,赶紧盛饭。林雪又来了气,连生日都忘了,这日子还过个什么劲,她借口菜咸,又发了脾气。
晚上临睡时,王海涛盯着林雪的新内衣看,林雪有些心慌,随手关了床头灯。他却翻身抱住她急急地索要,林雪借口累了将他推开。
周冬远的生日比林雪的晚一个月,她早早买了衬衫领带放在办公室里。把礼物拿给他时,他抓住她的手问:“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到时候买礼物给你。”她心里一沉,看他不像是开玩笑,那内衣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些快递的小礼物。周冬远一再追问,她随口说四月一日,他笑了,说:“‘愚人节’啊。”竟然没有反驳,看来他是真的忘了。那顿饭,林雪吃得意兴阑珊。
林雪是在上网查资料时发现那个设了密码的文件夹的。她皱皱眉,难道王海涛还有什么秘密瞒着自己吗?她尝试着输入密码,竟然打开了。看了内容,林雪不禁惊呆了。那是王海涛的日记,从始至终,林雪和周冬远的交往他居然知道得一清二楚。
三月八日,晴:今天让雪宝受委屈了,我摔伤胳膊,她跑前忙后的肯定累坏了,可是,一边是老娘,一边是老婆,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看她走了一个街道又一个街道……
看到她和那个男人熟稔的样子,肯定是老熟人吧,我记下了他的车牌,让雪宝放松一下也好。
四月六日:多云:雪宝和那个男人接触越来越多,我知道他叫周冬远,他们是高中同学,还曾经是恋人。雪宝曾经跟我提起过。也许他还爱着她,肯定的,雪宝那么可爱的女人谁不喜欢,有幸娶她做老婆是我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事。可是,现在有人跟我争了,怎么办?
四月二十日,小雨:雪宝的脾气越来越大,我知道都是那个男人闹的。是我不好,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我不能输给那个男人,他有钱,可我有爱雪宝的真心,等着吧。
五月十日,晴:在网上给雪宝买了个暖宝,她来例假总是肚子疼,以前买的那个坏了,因为我摔伤了,没顾上给她买新的,趁现在养伤给她网购些小礼物吧。哈,开心!
六月三日,晴:雪宝竟然白天就换上了我买给她的内衣,看来很喜欢啊,嗯,以后一定加倍对她好。可是,晚上她竟然拒绝和我亲热,是不是还在想着那个人……
E
林雪一点点翻看那些日记,直看得泪流满面。身边的这个男人从没跟她说过甜言蜜语,她以为他木讷不堪,不懂风情。可是,他的爱点点滴滴都渗进了实实在在的生活,那些生活的细节此时都争先恐后地跳出来。
林雪有洁癖,自打结婚以来,脏活儿累活儿都是王海涛干,家里的马桶她没刷过一次。她冬天总是手脚冰凉,只要有时间,他就会把她的脚搂在怀里暖着。林雪怕黑,王海涛给居室安了壁灯,亮度既不影响睡眠,又能祛除黑暗。还有些生活细节是林雪羞于跟外人道的。自打结婚以来,她都是枕着他的胳膊入睡,即使冬天,他的右膀子都露在外面让她枕,每天醒来都是冰凉的。她总记不住自己的生理期,每次都是他提前将卫生用品放进包里,才使她不至于难堪……
自以为深爱的人已经不记得她的生日,原以为不爱的人一直在身边,天长日久爱成了空气,视若无睹,却须臾不离左右。
这时,那个人的短信进来:“一起吃饭吧,想你了。”林雪拭去腮边的泪,将短信删去,一同删去的还有那个号码和如烟往事。
门声一响,王海涛买菜回来了。林雪赶紧关了那个文件夹,装做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喊:”老公,人家肩膀酸得不行了。”王海涛一路奔过来:”来,赶紧歇一会,按摩一下。”林雪趁势滚进他怀里:”老公,我们要个宝宝好不好,网上说女人岁数大了不好生呢,人家都三十了。”
王海涛一下有点蒙:“真……真的啊?”然后一把松开林雪:“你等着,我得给你去买叶酸,还有,排骨猪蹄什么的,你太瘦了,得好好补补。”由于太兴奋,他出门时一连带倒了两个凳子和一个鞋架。“傻样吧……”林雪“咯咯咯”地笑倒在床上。
第96篇、爱情故事留在你身边
我只是不想对她笑
小时候,我是在姥姥身边长大的。
为了能让妈妈早点来接我,我想尽了各种办法。我故意在大冬天洗完澡,跑到院子里去冻着;我在山枣丛里爬来爬去,背上被划出一道道细长的伤,又红又肿;第一颗牙掉的时候,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写了一封拼音和汉字夹杂的遗嘱:把自己的零用钱全留给妈妈。
可惜,我的阴谋一次都没能得逞。姥姥手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偏方,我的那些有意无意的伤痛,都能在她手里很快痊愈。渐渐地,妈妈在我心中,就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身影。
上初中的时候,我重新回到妈妈的身边。我热衷做一切不被规则允许的事,早恋、逃课、公然与老师作对。一见我犯事就头疼的班主任只能把我上交到校长那里。我每次站在办公室里,看着我妈这个堂堂一校之长在自己的员工面前隐忍又狼狈的样子,心里就很痛快。
我还喜欢当着她的面给姥姥打电话,我把学校里的趣事讲给姥姥听,我们在电话里聊得热火朝天,妈妈听得出了神。我就是要让她明白:我不是不会笑,我只是不想对她笑。
长大后,我不愿成为你
高考后,我去了遥远的南方。
大学4年里的每个假期,我都很少回妈妈那儿,而且每次都有充分的理由:“我要参加勤工俭学。”“我找到了实习单位。”“我留在学校准备考研。”其实,我根本没在学校里用功,我早早就回了姥姥家,虽然大山里没有WiFi,但我宁愿每天陪姥姥一起上山干农活,挑水浇菜,生火做饭。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收到了两家公司的入职通知书,一家在上海,要从最底层的沪漂一族做起;另一家在离姥姥家很近的小城,很清闲的职位,虽然挣钱不多,但我能经常回家吃姥姥做的菜豆饭。
妈妈建议我留在上海,觉得那家公司更有潜力,还说年轻人就应该志在四方,好好闯一闯,到老了才不会后悔。我自然熟悉她这一贯的论调,忍不住用了嘲讽的口吻:“就像你年轻时那样,为了自己的事业,宁愿把孩子送回老家?”她脸上浮出一丝尴尬,不等她辩解,我又补了一刀:“你终于从一名普通老师奋斗成一校之长,一定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吧?”
很快,我就决定好了去向。那些年,我做事情也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坚决不能成为妈妈那样的人。
兑现太晚的愿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妈妈也开始喜欢周末往姥姥家跑。可惜,她的车太大,在小山路上根本跑不开,她每次都只能把车停在远远的山脚,一路爬坡回姥姥家,那满脸通红、汗流浃背的样子,真像个来观光的城里人。
有时,我去山里跑步,会“碰巧”遇到她,一边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一边揶揄她:“你这当校长的怎么这么清闲啊?”吃完晚饭,我们仰在躺椅上看星星,满天都是亮晶晶的,城里的夜空根本看不到。小时候,我曾对着这些星星偷偷祈祷,让妈妈赶快来看我。看来,它们早就听到了,只是晚了这么多年才兑现的愿望,已经不能让我惊喜了。
后来,我供职的公司在金融危机里几经波折,面临倒闭,发的工资几乎不够我最基本的生活费,我才不得不辞了职,跳槽去了外地的一家大公司。
得知姥姥生病的时候,我手头的项目正在紧急关头,根本没办法托付给别人。妈妈在电话里对我说:“你别着急,姥姥现在的情况缓和了一些,你先忙完手头的工作,再抓紧赶回来。”等我赶回家时,姥姥躺在病床上,已经说不出话来。她努力地冲我咧咧嘴角就闭上了眼睛。当天晚上姥姥就走了,那些天,她一定等我等得很辛苦。
我趴在姥姥床前哭得撕心裂肺,妈妈却已经开始里里外外地办理一系列的繁琐手续。我看着她有条不紊地处理着这一切,觉得这个女人还真是冷血,什么事情都不能摧毁她的既定程序。
后来,我一直很后悔,当时没能放弃一切,陪姥姥走完她最后一段人生。事业?成就?哪一项能比陪伴亲人更重要?妈妈越是劝我,我越是恨她的论调。
其实,我恨她是因为害怕,怕自己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像她那样的人。
伤口在这一刻慢慢愈合
我的上司也是一个职场妈妈,上次周末,我们公司要加班开会,又赶上她家保姆休息,她只得带上女儿来开会。看她每天忙得像一只24小时不停转的陀螺,我才意识到,一个女人徘徊在工作和孩子之间,想要两全是有多么难。
我回家看妈妈的次数渐渐多起来,偶尔也能心平气和地和她聊天了。有时,妈妈也催我结婚生孩子,我就毫不客气地怼她:“我整天忙得要死,生了孩子谁来带,送到你这儿吗?”她立马痛快答应,还真的行动起来,买了不少育儿书籍先学习着。
我才不信她的保证,并跟她郑重强调:“我就算以后有了孩子,也不会放手扔给别人。”其实,我明明知道,她这是想把欠我的母爱,用另外的形式弥补给我。
周末,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路上,一个中年男人很激动地看着她喊:“您是陆老师吧?”那人是妈妈20年前的学生,隔了那么久的沧桑岁月,居然一眼就认出了她。那天,他们聊了很久,那个大男人说着说着,竟红了眼眶:“我那时候很淘气,您却像亲生父母一样对待我。”我这才意识到,在我儿时的那段时光里,她不只是一个身影模糊的母亲,她还是很多孩子心中最和蔼可亲的老师。她把无法给我的爱,都分给了班上的孩子们。
那天妈妈很兴奋,一直跟我回忆当年。我爸爸走得早,妈妈只能在一所中学里做代课老师,因为没有编制,要想在这个城市立住脚跟,就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那时我那么拼命想留下来,就是想让你成为拥有城市户口的孩子,高考時会享受优惠政策。结果等你高考的时候,优惠政策已经取消了。”
她现在想起这些还是满脸懊丧,我忍不住笑了:“你后悔了吗?”
“是有点后悔,可是也没有办法,活着不就是得拼嘛。如果能重新来过,我一定会把你留在身边,再苦再累再难,有咱们娘儿两个一起面对。”
我心里那些细细碎碎的伤口,终于在这一刻慢慢愈合,没有了痛的感觉。
第97篇、爱情故事谢谢你,还是选择了我
01
周素抵达机场的时候,仍有些恍惚。
出轨两个字,从她脑海里冒出来,吓了她一跳,她迅速安慰自己,这不是出轨,她又不会做什么对不起姜绎的事情。
不过是见一个老同学,一个,她曾倾慕了整个学生时代的男同学。
飞机在两个小时后落地,周素一眼看见了出站口的沈秋辉,他穿着灰蓝色的衬衫,单手插在口袋,虽比学生时代成熟,却依然有一种书生气,看见周素后,他朝她轻轻挥了挥手。
周素刚到他身边,他就接下了她的行李。
两人并肩走,客气地寒暄着,但是到底十年未见,虽然在网络上偶有联络,但多多少少有些疏离。
陌生城市的晚风,迎面而来,周素跟着沈秋辉进了酒店。
站在他身后垂着眼睛,望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了姜绎。
再过三个月,就是他们的婚礼了。
02
周素是三年前,认识姜绎的。
那时她刚刚大学毕业,在广告公司谋了份清闲的工作。因为从小家境不错,没什么远大的梦想,假期就四处旅行。
认识姜绎,是在上海的酒店,凌晨她去办理入住时才发现身份证丢了,酒店人员让她去派出所办理证明,她看了看手机,已经凌晨一点,她一向胆小,不敢在深夜出门。
见她犹豫,前面刚办理完入住的男人,忽然说:“要不,我陪你去吧。”
周素抬起头看这个男人,很年轻,有一双十分好看的眉眼,她怔怔地点了头。办理完证明后才办理了入住。
周素只是临时入住,明天一早的飞机去济州岛。
早晨六点,周素被酒店服务员叫醒,酒店开车送她去机场,刚上车就看见了那个男人,才知道他也是飞济州岛。
周素朝他笑了笑,他坐在了她身边。
之后济州岛的旅行,周素都跟他同行,两人加了微信,她才知道他的名字,叫姜绎。
两人避开人群,去了许多冷门景点,晚上又去闹市闲逛,一起吃烤肉炸鸡。一个人的旅行,变成两个人,一向独行的周素,第一次体会到原来两个人的旅行,比一个人好多了。
姜绎长得不错,周素谈不上漂亮但有气质,在旅行结束那天,两人都有些沉默,离别的滋味,在心里飘飘荡荡。
周素看得出,姜绎对她的心思,只是两人都没有说出口,因为他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旅行结束后,他们在浦东机场告别。
分开后,两人仍然每天在微信联络,仿佛有永远也聊不完的话题,直到半年后的一天,姜绎在微信里告诉她,他从杭州到了深圳了,周素立刻开车去机场接他,姜绎握住了她的手。
周素没有松开。
那天开始,他们正式成为情侣,姜绎才知道这是周素第一次恋爱,对她格外的宠爱。
如今两人在一起快三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然而前不久,周素却意外有了沈秋辉的消息。
03
周素16岁就喜欢沈秋辉。
高中时,他是班长,她是副班长,她一直喜欢他,没有原因的喜欢,却充满了她整个青春。少女的喜欢,总是比天高比海深,遗憾的是,沈秋辉并不喜欢她,幸运的是,他也不喜欢任何人。
他一心學习,将来想出国留学搞科学研究,年轻气盛的他甚至放下话,这辈子不结婚,要投身科研事业。
周素只能把喜欢都压在心底,一压就是八年,大学毕业后沈秋辉就去了伦敦。周素依然把他放在心里,有些人就是这样,不是不想忘,而是忘不掉。
直到遇见姜绎,周素依然没能忘记他。
所以,当从高中同学那里听说沈秋辉的消息时,她就辗转要到了沈秋辉的微信,有回忆打底,很快就熟络起来。
周素得知他在北京,便萌生了想要再见他一面的想法,但思及姜绎,她犹豫了。
这三年,姜绎对她一直很好,双方父母对这桩婚事很满意,一直在督促他们结婚,最终把婚期敲定在初冬。
周素从回忆里清醒过来,沈秋辉已经办理完了入住,她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去电梯,心跳猛然加速,连手指都在颤抖,一眼也不敢看沈秋辉。
电梯“叮”的一声响起,周素心跳越发的快了,直到这一秒,她才意识到自己后悔了。她没想到沈秋辉竟然会帮她把酒店都开好,还送她上来……
姜绎在她出发前,还特地叮嘱她,四月份北京还有些凉,让她带上外套,又叮嘱她一个人出差,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什么事就立即给他打电话。
周素越想越觉得不知所措,沈秋辉已经站在了房间门口。
“那个,我……”
周素还没说完,沈秋辉忽然打断她:“行李先放着,我们带你去吃夜宵。”
周素松了口气,才反应过来,“我们?”
沈秋辉笑了笑,“对啊,我跟我妻子,她刚才下班,开车过来……”
周素再次愣住,“你结婚了?”
沈秋辉皱了皱眉,“你不知道?我在同学群里发过照片的。”
“你不是说,这辈子不结婚吗?”周素问。
沈秋辉笑了笑,眼里有缱绻柔情,他说:“那要看遇到什么样的人了,我妻子……”
周素这才知道,沈秋辉到伦敦不久后就结婚了,他妻子麦菲是英国人,和他一样搞科研,而且大他七岁。
两人一见钟情,认识三个月就闪婚了,在伦敦结束进修后就一起回国,现在在北京工作。
沈秋辉说起妻子,满眼柔情,周素沉醉在他的眼睛里。
“对了,你刚想说什么?”沈秋辉问。
周素摇摇头,把行李放进了酒店,跟着沈秋辉下楼,站在电梯里时,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也是在这一秒,她才意识到,青春年少的爱恋,原来早已经淹没在了岁月的长河里。
她是想来跟暗恋十年的人,以及曾经的自己告个别。
可真正到了,她才意识到完全没有必要。
他已经不是她记忆里的他了。
04
周素第一次见到了麦菲。
她很漂亮,打扮简单,但很有气质,跟沈秋辉站在一起很登对。周素跟她打了招呼,她用蹩脚的中文欢迎她来北京。
随后,沈秋辉夫妻带周素去吃夜宵,逛南锣鼓巷和后海。一路上,沈秋辉跟麦菲十指紧扣,谈论的不是生活,而是科研进度。周素听不懂,但他们两人之间的光辉却让她羡慕不已。
沈秋辉似乎才想起她的存在,回过头说:“抱歉啊,我们正谈一个科研项目。”
周素抿嘴而笑,摇了摇头。
四月的后海,夜风凉凉,周素跟夫妻二人在一家清吧坐下来,是一首好听的校园民谣,歌手嗓音清透,每一句都落进周素的心里。
那些校园时光,已经很远很远了。
忽然手机响起,是姜绎,问她吃饭没有,又发来一张自己的自拍照,叮嘱她出门在外也不要忘记想他。
周素看着他搞怪的照片,忽然笑了。
姜绎是个挺幽默的男人,这几年周素生活中一大半的乐趣,都是他带来的。
一首歌完毕,麦菲忽然拉着沈秋辉上台唱歌,沈秋辉一脸害羞,但还是陪着妻子上去了。两人合唱,周素坐在台下鼓掌,为自己不久之前的想法感到尴尬和惭愧。
她怎么忘了,之所以喜欢沈秋辉那么多年,是因为他够优秀,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做出出轨的事情呢。
夜深了,沈秋辉夫妇开车载她回酒店,车窗外灯火通明,车流如织,周素开了车窗,冷风灌进来,她的心事一点点随风散去了。
到了酒店门口,沈秋辉很抱歉地说,这几天他们不能陪她了,因为他们要去做一个实验。
周素连连点头,表示没关系。
麦菲很热情地跟她拥抱告别,周素一个人回了酒店,躺在床上心里空落落的,眼泪莫名其妙地涌出来,但她嘴角却是上扬的。
忽然间,她从床上跳下来,拖着行李飞快地出了酒店。
她决定回深圳去。
05
周素订了深夜最后一个航班。
关机前给姜绎发了消息,说会议临时取消了,她连夜回去,让他不用去接她了,她自己打车回去。
然而当周素落地南京,走到出站口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姜绎,他也看见了她,穿过人群迎上来,接住了她的行李。
“不是让你不要来吗?”
姜绎笑着说:“你怕黑,而且我也想快点看到你啊。”
周素说:“才走几个小时啊。”
“我无时无刻不想你。”姜绎说:“走,我们回家。”
周素望著姜绎走在前面的背影,眼泪落得悄无声息,她简直惭愧得想痛骂自己一顿。
还好,一切都回到了正轨。
06
周素在秋天时,嫁给了姜绎。
姜绎给了她一场朴素但特别有创意的婚礼,还设计了很多有趣的环节,逗得所有亲朋好友眉开眼笑。
婚礼完毕后,她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他们的婚礼照片,沈秋辉在底下评论。
“恭喜你。麦菲说,你很美,新郎也很帅。”
周素久久地盯着这句话,笑了。
这个她曾爱了十年的男人,终于彻彻底底地从她心里剥离,从今以后,她要赤城热烈地爱姜绎。
结婚后,她跟姜绎依然甜蜜,很快他们生了个女儿。
女儿满周岁的时候,姜绎喝醉了,周素安顿完女儿,来帮姜绎脱鞋子,他却忽然抱住了她。
“怎么了?”
姜绎说:“谢谢你,还是选择了我。”
周素愣住,“你说什么呢。”
接下来,周素第一次从姜绎的口中,听到了沈秋辉的名字。她才知道,原来两年前她去北京那次的目的,姜绎一早就猜到了。
姜绎说,她那种工作怎么可能需要出差呢?他只是随便打电话去她公司问了问就知道了。然后,他在周素的qq空间里找到了蛛丝马迹,周素写了很多篇隐藏日记,都记录着同一个名字,沈秋辉。
他登陆了她许久不用的qq,知道他回国,且在北京。
“那你为什么当时不说出来?”周素问。
姜绎说:“因为我在等。我了解你,如果你真的跟他发生了什么,一定会回来跟我分手的。那我只能接受。如果没发生什么,那应该就是和过去和解了。你永远不知道,我收到你说连夜回来的消息,有多激动。”
周素愣住,看着平日里玩世不恭的姜绎,忽然间泪如雨下。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很爱很爱。”
姜绎说完自顾自地笑了,不会儿就沉睡了。
周素看着熟睡的女儿和丈夫,月光柔柔地洒进窗来,这大概就是人间好时光。
只希望,这一切能长长久久。
第98篇、爱情故事父母爱情:两个人的“马拉松”
文藝男青年和女强人
我爸和我妈是大学恋爱,在他们那个年代算是很稀有的一对比翼鸟。
他们俩大二相识,大四在一起。那时我爸是学校里有名的男神,品学兼优,精通文史哲,拥有我这辈子大概都无法超越的学历——经济学博士。
我妈呢,性格如火,当过她们大院的孩子王,也拿过跳高跳远冠军,唱歌跳舞样样都好。我妈学理,是个逻辑思维超强的女强人。她承包了我高中时所有解不开的数学题,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
我妈说,早在学生会主席竞选时她就注意到了我爸。我问:“是因为帅吗?”她一脸嫌弃地说:“才不是呢,你爸特逗。那天所有候选人都有5分钟的发言时间上讲台拉票。前面所有人都慷慨激昂,深情地表达如何对学生会负责,如何把它变成温馨和睦的大家庭。结果到你爸了,往台上一站,说我叫xxx,来自xx系。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会用行动做给你们看。然后就没了,他下台了。”
确定恋爱关系以后,他们很低调,依旧过着快乐的大学生活。
是心动啊
某日,我妈挽着我爸路过海报栏时,在“业余半程马拉松”通知前停下了脚步。天知道我妈居然没有忍住她那矫情的少女情怀,娇羞卖萌地说:“要是有人能为我跑马拉松就好了,我站在终点等待,他冲刺向我跑来。”
我爸居然没有犹豫,目光坚毅,帅气地拍着胸脯承诺:“好的,我报名。”
到了比赛这一天,四周挤满了围观群众,环绕着立体音响效果,爸爸看了一眼人群中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妈妈,轻轻点了下头。枪声响后,我爸就这样开跑了。第一圈时他势头很猛,一直保持在队伍的前列。他和妈妈约定好,她就站在小花园的亭子里,这样他每圈经过时都可以看到她。为此我妈特地绑了红色的发带,扎成小小的蝴蝶结,以便爸爸更容易找到她。
前两圈时,爸爸都努力保持微笑。但是第三圈时,他的步子像灌铅了一般,跨出每一步都变得十分艰难。慢慢地,他从队伍最前方落到了队伍的最后。妈妈站在亭子里张望,从第一个一直看到最后,终于看见他歪歪扭扭地从远处跑来。她又是欣喜又是焦急,赶忙跑到离他最近的地方,一边扶着他的胳膊,一边问:“还好吗?难不难受?要不……就别跑了?”
我爸一边狼狈地拖着步子,一边从牙缝中挤出来一句,回复我妈:“跑。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会用行动做给你看。”然后,老爸挺起腰板,重新振作缓缓向前跑去。
距离终点还有两公里时,跑道边是欢呼呐喊的人们,大家迎接着一个又一个冲刺终点的选手。只见远处一个一瘸一拐的男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没错,那就是我爸。
只见更远处,一身白色连衣裙、头顶红色发带的女生,骑着一辆自行车冲出人群,风风火火地骑到了我爸身边,和他并排同行。没错,那就是我妈。
在全场响起的掌声和起哄声中,爸爸用脏兮兮的手挠着头发说:“对不起,我没能第一个到达终点……”
妈妈把红发带取下来绑到他的手腕上,噘着嘴,但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对她的土包子说:“瞧你,傻不傻。”
从这以后,全校人都知道了他们传奇的马拉松之恋,甚至故事在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中流传着。
一起跑吧
其实,爱情、婚姻、家庭也是一场马拉松。最初热恋的激动和新婚的甜蜜消逝以后,余下的路程会有很多挑战和诱惑。中间可能是平平淡淡的平稳期,是缓慢平静的呼吸声,但是时间一久也会衍生出矛盾,然后心跳变得很快、呼吸变得急促,两人的脚步越来越慢,终点也变得模糊。
可是,爱也是扶持,彼此鼓励,彼此包容。挺过那一段疼痛,挺过那几分钟的误解冲突,只要仍然关怀彼此,仍旧怎样都不愿放手,那么这就是相爱全部的理由。
我不敢想象,如果那天体育并不好的爸爸说放弃不再继续跑了,如果那么好面子的妈妈丢下爸爸、让他一人坚持到最后,30年后的今天,结果会是如何。
我知道大学这场马拉松,对他们彼此的人生都有着非凡的意义,也渐渐抽象熔铸成为他们这30年婚姻马拉松中越来越美的图腾。
记得小时候我问过妈妈,爸爸是怎么求婚的啊,他说了什么,你就嫁给了他?
我妈无奈地回答:“真怀疑他是不是只会这一句话。就是: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会用行动做给你看。”
“未来的马拉松,一起跑吧。”
“嫁给我吧。”
第99篇、爱情故事没有然后的爱情
有人说,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懂爱情。其实,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不懂得怎样恋爱。也许在不经意间,爱情就这样溜了过去。
1。某女当年约会我,悄悄和我说:谁谁谁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呢,真过分。我说:是啊,咱身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然后,没有然后了。
2。大四的时候,我打算给外甥女买个礼物。逛街时正好遇到班里一个妹妹,她自告奋勇说要帮我挑礼物,于是我们边逛边聊天。她问我,男生是不是很在意女孩脸上长痘痘。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她左边脸上有几个痘痘。我就说:“没什么啊,我可以走在你的右边。”然后,没有然后了。
3。我曾经喜欢一个女生好久,但一直不敢表白。有一天,那个女生对我说:“我同学说,看得出你很喜欢我。”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地说:“啊?抱歉啊,我以后会注意不让人误会了。”就这样,没有然后了。
4。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师妹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约在明天早上图书馆门口见。第二天到图书馆门口,没见到她说的女朋友,只见到穿了一身新衣服的师妹。我大呼上当,扬长而去,等回味过来时已经晚了……
5。有一次和喜欢的女同学一起参加完培训出来,我说一起吃饭,她说还是一起去爬山吧。当时是冬天,我们爬到山顶的时候才五点,但天已经黑了。她说眼镜度数不够,天黑看不见,让我拉她一下。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拉着她的袖子下山了。然后,没有然后了。
6。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舍友,他在大四那年,由于一直在一个固定的教室上自习,于是注意到一个也一直在那个教室上自习的女孩。而且很巧的是,那个女孩每次都坐在他前面。他越来越喜欢她,但是,内向的他却不敢有任何举动,只是每晚默默注视她的背影。大四第二学期,已经不用上自习了,但为了心爱的女孩,他依然每天去教室。当他把秘密告诉我们后,宿舍的6个哥们一致决定帮他走出第一步。
那天晚上,7个人一起去了教室。可是,无论我们怎么鼓励,他就是没有勇气走出关键的那一步。我们无奈地说:“看来我们也帮不了你了,自己努力吧。”回到宿舍,他彻夜难眠,痛定思痛,决定第二天无论如何也要向他心爱的姑娘表白。
第二天晚上,他如期见到了她。经过了心潮澎湃、如坐针毡等等过程,内心的两个小人儿激烈大战了1800回合,最后,浪漫的骑士胜利了。
他递给姑娘一张字条:“你好!我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姑娘,我能和你做个朋友吗?”
女孩看完字条,开始收拾书本,完毕,站起来转身问他:“我要走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接下来,他说了一句也许是他一生中说过的最经典的话:“你先走吧,我还有几页书没看完。”
该生如今已上研三,仍无爱之体验。
第100篇、爱情故事我们常常在为难婚姻里的爱情
朋友琪琪偷看了丈夫的手机,发现有个微信小号和抖音小号。我问她:你怎么可以登录他手机?她说:“他手机密码就是我的生日,我们都知道。”
我先是宽慰她,你们结婚已16年了,你又管他那么死,他总要有个透气孔吧。很多人有小号,只是喜欢有个独立的空间,不被打扰。
可是,琪琪还是有怨:丈夫不诚实,这让她很难过,夫妻应该互相信任啊。我说,你没有给他自由,就是最大的不信任。
后来琪琪查看了丈夫的小号登录痕迹,发现没有什么可怕的证据与暧昧。她说:“相对于他爱我,我更爱他呀,所以,我更在乎,要谨防他开小差。”
后来,琪琪向丈夫坦白了自己的担忧与“偷看”行为,丈夫轻描淡写地回一句:“我早知道了,你不要想多……”
由此,我进一步安慰琪琪,你先生可防可控,不必太被自己的多心或过火的期待所烦,你要的不是爱,是偏爱,是溺爱,是专制的爱,这对他不公平。
他是人,一个人,一个男人,爱情肯定不是他的全部,更何况,爱情还有寿命。
夫妻间,让妻子开心的招数有几百条,比如给她买包、做饭,看电视的时候还像在影院里紧紧抓住她的手……而妻子让丈夫开心的方法可能只有一条:给他自由。
另外一位朋友美美是位残障人士,当年一个男子冲破种种阻力,勇敢地娶了她,也一直悉心照顾她……这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最近,他们的宝贝女儿到外地工作了,60多岁的丈夫因为有睡眠障碍,要求夫妻一人睡一房……她心里咯噔一下,就有一万座富士山在她眼前轰然崩塌。当年彼此用了一年多才习惯睡一床,因为深爱;现在却要分床,半夜醒来好凄凉孤单……还好夫妻一起養的花猫“朵儿”懂事,“前半夜在他房间陪他,后半夜在我房间陪我”。
我安慰她:要学会接受天黑、天下雨,他也老了、累了,多理解他一些。爱情,你要接受它的美意,还有倦意。
说实话,这几十年,都是美美的先生在无怨无悔地付出。
她只是习惯了被爱、被照顾,而忘记了爱情的另一部分是辉映、是懂得对方的不容易,是知足,是感动之后的感恩与宽仁。
第101篇、爱情故事红色保温饭盒
那年,在矿井工作的父亲去世了。为了挣钱供我和哥哥读书,妈妈要求到井下开绞车。
她的工作是“三班倒”。从地面走到工作地得花上两个小时。工人不干完活是不会出井的,所以妈妈在井下一待就是十多个小时。又忙又累的她顾不上家了,就把家里的“大权”交给了哥哥,哥哥成了三口之家的家长。
每天我和哥哥要坐公交车到矿中去上学。一天天还没亮,哥哥就起来坐好饭,然后叫我起床。我嘴里埋怨道:“还早呢,你发什么神经啊!”哥哥将我拉起来:“从今天起我们走路上学。”我极不情愿地问:“为什么?”“你算算,每天我们坐车得花六毛钱,一个月是多少?如果把这钱省下来,一年就有一百多块呢!”
一百多块,这是多大的一个数啊!可一想到每天来回走那么长的路,我就害怕了。“妈妈都给了车钱的,你想走路你走。”刚才还是笑眯眯的哥哥突然拉下脸说:“你不走也得走!”这要是在往常,我就会爹呀妈呀地叫起来,可现在没有爹娘来呵护我了,我只得苦着脸起床,吃完饭背上书包,跟着哥哥出了门。
两小时后我和哥哥赶到了学校,踏着铃声进了教室。我趴在课桌上,汗水淋漓,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我暗暗发誓:下午放学回家打死我也不走路了。岂料,我的“阴谋”在哥哥的监视下,根本没法得逞。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也不知过了多久,被哥哥推醒了,他端着一碗饭站在我面前。看到哥哥额头上的汗珠,我嘟囔道:“我不是有意的,真的好困啊。”“哥不怪你,哥还有事跟你商量呢。从明天起,我们自己带中午饭去学校。我问过了,把饭交到食堂蒸热需交五分钱,我们俩交一毛钱就够了。平时在学校吃午饭,再省也得花八毛,这样就可以节约七毛钱,一年又是一百多块。再加上省的车费,有两百多块呢!”我简直有些不认识哥哥了。虽说以前他就很节约,可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啊,他这是怎么了?哥哥边收拾饭盒边叹息:“如果早点用这法,我们可以节约好多钱出来,可以让爸爸多吃些营养品,他也不至于那么早离开我们了。”说到这儿,我们都沉默了。爸爸在世时,妈妈给他买的好东西他总舍不得吃,总是要分给我们兄弟俩。想到这儿,我没再反对自带午饭。
虽然节约下不少钱,可我却一直不知哥哥把钱用到哪儿去了。按我的想法,他就应该拿出来买肉吃才对,可他一星期最多买两次肉。还将不多的瘦肉剔下来炒好放进妈的饭盒里,再用剩下的肉熬油炒菜,我俩吃。每当我打开饭盒看到那几乎被熬干了油的肉片时,心里就对哥哥充满了怨恨。可我又有点好奇:他省下钱到底为了啥呢?
有一天放学后,哥哥说去买米。等他一出门,我就在家里翻腾,抽屉里,枕头下……终于翻出了哥哥存下的钱。有一毛两毛的,也有一块的,整整齐齐的,好大一摞呢!看着那些钱,我心里怦怦乱跳,最后鼓足勇气从中抽出了两张一元的。我知道若被哥哥发现,定会遭一顿训斥,可我又鼓励自己,这些钱里也有我节约的一份呀,凭什么我就不该用?
至于这两块钱用来做什么我一时没想好。一会儿想买一支钢笔,可又想若被哥哥发现,不好交代笔的来历;又想买两袋花生糖,可学校里没有小卖部。放学出了校门又时刻和哥哥在一起,没机会去买。两天过去了,钱还揣在口袋里,经常被我的手攥得湿漉漉的。
这天上午最后一节课是数学考试。我提前做完交了卷子出了教室,到食堂去取饭盒。平时因为取饭的人多,我挤不进去,都是哥哥取了给我。食堂的师傅见到我说:“刚才看见你哥在上体育课呢,你把他的也带去吧。”我取了两个一模一样的饭盒往操场去,看到哥哥还没下课,就蹲在边上吃起来。白生生的米饭上铺着肉片炒青椒,我几口将肉片消灭掉,心里仍有不甘,就想从哥哥的饭盒里再挑点儿肉吃。打开了他的饭盒我呆住了,哥哥的饭盒里除了青椒就是白菜,连肉片的影儿都没有!
我看着哥哥的饭盒,愣了好久。终于明白哥哥为啥非要在我饭盒上拴根红线,为啥每天中午他不和我一起吃饭……我起身跑回食堂,拿出口袋里的钱买了一碗粉蒸肉,然后全扣在了哥哥的饭盒里。
哥哥接过饭盒的一刹那愣住了。我掏出剩下的那一块钱递给哥哥:“哥,我以后再也不偷钱了……”
那天回家路上,哥一直搂着我的肩。他说:“你知不知道,我节约钱干哈?”
“干啥?”我好奇地问。
“你记不记得妈第一天下井回来,说饭带到井下不一会儿就凉透了,她吃了几口就吃不下。我当时就想给妈买个保温饭盒装饭菜。我去问了,一个装饭也能装汤的保温饭盒要十八块钱,我们走两个月的路,把车费节约下来就够了。我还想给妈买件毛衣。你不知井下又冷又潮,妈穿的毛衣是八年前织的,不保暖。我们不给她买,她自己是舍不得买的。爸爸走了,我们不心疼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心疼妈了。哥知道让你天天走路很累,等哥把买饭盒和毛衣的钱攒够了就让你坐车……”
看着比我高一点的哥哥,我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尤其是他说的“我们不心疼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心疼妈了”,让我一下有了心酸的感觉,也第一次体会出“骨肉”这两个字所包含的那种生命的相依感。我说:“哥,我现在喜欢走路了,走了这么久的路,我都长结实了,以后我们天天走路。”哥没再说话,只是将我搂得更紧。
那个月底,当我和哥哥将装着饭菜的红色保温饭盒递到妈妈手里时,妈妈先是惊讶,然后眼里就涌出了泪水。她摸着我们的头说:“我的儿都长大了,知道疼妈了……”
现在我早已大学毕业,但每次假期回家,总会看到那个红色保温饭盒干干净净立在物架上,散发着柔和的光亮……
第102篇、爱情故事18元的稿费单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的爱是错误的——她爱上了自己的上司,一个有妇之夫。他成熟,一表人才,许多时候,她跟在他身后,长时间默默地注视着他。
她也想将暗恋的疯草连根拔掉,可这种想法令她更痛苦。直到那天,她见到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来公司找他,一位极普通的女子,一身衣装毫无特色,举手投足也有些拘束,跟他站在一起是那样不协调。她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自己更适合他,于是决定将这场爱情战争进行下去。
周末下班时她提议,部门的同事出去聚一聚。这时他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但不好意思扫大家的兴,于是随同前行。
一行人在优雅的西餐厅就座。席间,大家推杯换盏,谈笑风声。气氛正热烈之际。他的电话不合适宜地响了。他示意大家将吵闹的声音压低一些。侧身接听电话。
电话是他的妻子打来的。他对着电话“哦哦”地应着,说是少喝酒多吃菜。听老婆的话……一伙人哄然大笑。她没笑,低头抿一口酒。她听见他说:“稿费单还没有去领,今天太忙,明天一定完成任务!”
他收了电话。大家问,什么稿费单?他一脸自豪,说:“我老婆在晚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着,从随身带着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张当地晚报,指着上面说:“看看,就是这篇。”接过报纸,大家好奇地传阅。报纸传到她这里,她瞥了一眼,差一点笑出声来。这年头,谁还看报纸啊,他老婆居然傻乎乎地写这样的“豆腐块”,这能值几个钱?有人问出了她想问的问题。
“18大元!”他将一张绿色的稿费单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拍在桌子上,重复着,“18大元!”他脸上的表情很自豪,充满深情,用手轻轻拍着稿费单说:“本来,我老婆今天要去取稿费,我没让。我说有时间你多看看书,有我效劳就可以了。”
她的身体在那一刻不自觉地僵住了。18元大钱?18元值得他牺牲自己的时间?他堂堂一名外贸部门经理,每年为公司创造的利润千百万元,而他也有数十万元的年薪。每天上班,他忙得没有一刻钟闲暇,只为让老婆多一点时间看书?她用复杂的眼光看着他。
他的脸色泛红。微微有些醉意。说:“我老婆不喜欢逛街,不喜欢打麻将,没事就捧着书看,写写画画的。”他呵呵地笑,语气中充满温情,“我跟老婆说,让她好好写,我当她的粉丝。”说着,他爽朗地笑起来,笑声中充满幸福。
她觉得有一股潮水在心中慢慢退去。在这场自己设计的爱情战争中,她无声无息地败下阵来。但她并不怨他,反而由衷佩服他,让她看到了一段真正的爱情。这爱情与繁华无关,与浮躁无关,那是一种心灵之爱,那样朴实。那样真挚。
18元稿费单,从此在她的心中成为一张巨额情感支票,时刻温暖着她。
第103篇、爱情故事越吵越爱的“吵架秘笈”
没有一对夫妻不吵架的,这是所有“过来人”的经验。可有的夫妻吵到两败俱伤,最终只好挥手说“拜拜”;有的夫妻却能越吵越相爱,在争吵中磨合理解,感情指数上升。
最新的一项调查表明,如果善用吵架“秘笈”,架吵得好,也许可以成为两人感情的催化剂,使你们的感情在经历“冲突”之后,比以前更加稳固和坚实。
秘笈一:就事论事,不伤及无辜
在发生口角时,你的大脑是否仿佛有一个数据库,只要和对方有关的人,无论是父母朋友,还是同事邻居,一律“杀无赦”?一个简单的争执,却因为你的乱“开炮”,从他身上扩展开去:他父母去年中秋没有请你吃饭;他那穿“开裆裤”的死党很不识相,经常到你家骗吃骗喝……吵到最后,你撂下一句伤人的话:“我要是单身多好啊!”
心理学家指出,绝对不要在吵架时牵拖出一大堆陈年旧事,不要打击对方的家人、朋友以及同事、老板,否则战场将无限扩大,而你原本所想解决的问题却连影子都没看到。
心理学家建议,在开战前30秒,先问自己三个问题:一、究竟是什么在让你生气?二、这件事情是否很糟糕,需要通过吵架来解决?三、吵架能解决问题吗?在回答完这三个问题后,你会发现,有些事情根本不值得争吵。
秘笈二:以退为进,从控诉到沟通
“糖衣炮弹”有时比真枪实弹来得更有威力,因为男人通常是吃软不吃硬的。吵架艺术的“最高境界”在于,既不指着他的鼻子做河东狮吼状,也不恶狠狠地跟他约法三章,而是“以柔克刚”。
Sandy打算在参加同学聚会时,将丈夫介绍给自己的高中同学,但丈夫迟到了一小时,而且只是向Sandy的同学简单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开了会场。等到聚会散场,Sandy强忍住的怒火再也无法抑制,她开始指责丈夫:“你总是这样目中无人!那些都是我5年没见面的死党,你怎么能对人家那么冷漠呢?”可丈夫却并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凭什么我要听你颐指气使?”一场内战就这样爆发了。
心理学家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与其怒不可遏地指责他对你的朋友太不礼貌,还不如平心静气地对他晓之以理。比如:“你若是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消失不见,我真的很难办,因为本来是有很多关于你的话题要跟大家谈的。”——这样,你就变成了一个受害者,而不再是歇斯底里的控诉者了,这也会给你们之间进一步的沟通打下良好的基础。
秘笈三:集中火力,切勿空对空地争吵
李女士最近刚刚从一场失败的婚姻中走了出来,她和丈夫分手的原因很简单:不断升级的口舌之争。两个人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为晚饭到哪家餐馆吃而争吵,为何时要孩子而争吵,甚至会为了一句话中不恰当的形容词而吵架。婚姻就在这样的不良争吵中渐渐失去原来的温情。终于,在结婚两年后的某一天,疲惫不堪的丈夫提交了离婚申请书。李女士将婚姻的破裂归咎于“性格不和”,可在离婚后的一个星期,丈夫和她的一次长谈让她颇感意外:丈夫“记仇”的是李女士在每次争执中所说的“气话”。
心理学家认为,许多夫妻吵架到最后,都发展成一场“控诉会”,你恨不得把心掏出来,他却句句都在误会,这样,几乎所有的吵架都以冷战不了了之。那么,在争吵时,怎么样才能进行有效沟通呢?专家提出了三“不”建议。
●说“我”不说“你”。“你居然用这种态度对我?”“你又犯老毛病了!”这样的句式是不是很熟悉?当我们开始用“你”句式谴责对方时,我们就已经把对方逼到了一个自卫的角落里。对方认为你在乱下判断,第一个自然反应就是捍卫自己,然后反攻。当防御体系建立起来时,沟通就立即停止了。
●不进行冷嘲热讽。“你不带我出去玩,我还要多谢你给了我自由呢!”嘲讽是夫妻吵架时常用的蹩脚伎俩,用途只是激怒对方。但这种伎俩的负面影响却很大,会给双方带来巨大伤害,很可能会一下子给感情减去很多分。
●不打断他说话。抢白他或打断他,你认为你完全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这无非是“借口”而已。如果你拒绝倾听,那么对方怎么会注意倾听你的想法呢?告诉对方你的理解,以此来确定这是否是他想要表达的。在争吵时,常常用“你是说……吗?”,“你的意思是……”的句型重复对方说过的话,如有误差则让他纠正你的错误理解,这样才能达到聆听的目的。
秘笈四:不要打消耗型冷战
有一招虽然不是很高明,但是大家都喜欢用,那就是冷战。吵架后,不接对方电话,故意“忘记”此前的约定,或者一气之下搬到娘家去住……
冷战成了一场赌博,赌的是耐心,看谁先选择妥协,而冷掉的是感情。专家建议说,不要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去惩罚对方,因为在这同时你也惩罚着自己。
当你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想晚点回家时,不如用积极一点的态度给争吵后的感情加温:回家一起吃饭;也不要再犹豫要不要接听你们吵架后他打来的第一个电话,除非你永远都不想接听他的电话,否则第一个电话和第五个电话有什么区别?
编后语:闹矛盾之后如何和好?微妙处就在一个“台阶”。聪明的人,在关键时刻利用“台阶”,会马上解决问题,令感情得到升华。所以,天下恩爱有趣的情侣,都懂得给对方台阶下。
第104篇、爱情故事名人不可无绯闻
Apple:年轻的时候也经常考第一,也如此炙热地暗恋过一个男孩子,王素很有自己小时候的影子!写了这个故事之后更想知道,除了读书没有别的兴趣爱好,与除了读书每样都是兴趣爱好相比,究竟哪个更杯具一点呢?
1.谁的小钩子在心里划拉了一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王素青春期唯一的乐趣就是考第一,单科第一,总分第一,全班第一,年级第一,公布成绩对王素来说就是一个节日,唯独在那个时候,她觉得相当有成就感,除了考第一,王素还真想不出来有什么是她可以做的!
春天是个发情的季节,一开学整个空气里便飘浮着激素的味道,班主任在上面讲早恋危害时,就有调皮的男生在下面反驳,如果过了十八岁,就没有早恋的机会了。
可是,王素长这么大还没有收到过情书,谁会喜欢一个只会读书不解风情满脸痘痘的女孩儿,没有人会有这种特殊爱好。
但新学期王素有了新的乐趣,那就是听广播。新开启的校园电台总是准时在下午第四节课之后响起来,有一男一女两个播音员,女的是高一新生,男的则是隔壁班的旦辉,王素很喜欢他的声音,就是书上说的那种磁性。什么是磁性?就是他一开口,你心里像有一把小钩子,不动声色地划拉一下,不会流血,却隐隐作痛。
旦辉就是王素心里的那把钩子。只是这把钩子太长,被他划拉的人排队要从校门口排到食堂,而王素,只是其中最最普通的一个。
2.别人的生日礼物上写着羡慕忌妒恨
这学期期中,班上掀起了一股情诗热潮,还流行送生日礼物,王素宿舍有三个女生过了生日,都收到了。她们拆礼物的时候大家都围在旁边,满是期待,包装纸一打开的瞬间,伴随着阵阵惊呼,王素也在惊呼的人里面,有人送礼物,被人羡慕,多好。
王素的生日在五月底,很快就要到了,但是有谁会给她送礼物呢?想到这个王素就很心慌。可不管怎么样,五月底还是这么风风火火地来了,还给了心慌意乱的王素一个大惊喜。竟然有人在她的抽屉里放了一封信和一个音乐盒,用粉色的印着小熊图案的礼品袋装着。这个消息就好像一枚重磅的炸弹,将整个高二(5)班炸得稀里哗啦。
到底是谁?室友们将有可能的人都一一分析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嫌疑犯,不过当天下午就立刻有了眉目。又有人在电台为王素点歌,是旦辉播的,他的声音充满了弹性,洋溢着幸福,祝高二(5)班的王素生日快乐,永远幸福。是一个署名“早阳”的人。旦辉另外还自由发挥了,他说在这里我也祝王素同学生日快乐,继续保持我们年级的第一名哦。
王素听到这样的声音几乎要昏过去,那整个星期她的耳边都回荡着旦辉的声音,要考第一名哦!这个声音就好像是一针强力鸡血,她似乎从此自信了许多,慢慢开始打扮起来,不再穿不合身的裤子了,也不没事就挤弄自己的脸,并且吃得很少,谁都看得出她在减肥。而那个名叫“早阳”的人从此成了王素的话题,不仅班上的男生拿来开玩笑,宿舍的女生也不停地追问,王素都含着笑说不知道。
3.没有绯闻的名人不算名人
但在这个八卦和试卷齐飞的年代,关于“早阳”的身份,很快就有了眉目。这个嫌疑人竟然是旦辉。
早晨,太阳,就是旦辉嘛!这么明显的事,要不是因为太过于不可思议,早就应该看出来了。这消息比什么都劲爆,很快全年级都传开了,尽管没有人去证实,王素也一直不承认,但在这个绯闻大于一切的圈子,承不承认都被当成是真的。王素的名字就这么被跟旦辉连在一起了。
在宿舍里,只要一提到旦辉,大家都会喊王素,拿她打趣。每天广播一响,一定会有男人朝王素吹口哨,整个教室都响起尖叫。
整个高二的下学期的下半学期,王素终于成为最被关注和最被艳羡的女生。首先那些青春痘好像因为无人问津渐渐少了疯长的动力,面部平坦的王素终于也开始照镜子了,然后她还留起了长头发,更有了一些女人的风情。王素真的不一样了。唯一没有变的是,她仍然每次都考第一。
4.王素走红了
王素的小幸福终结在升入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她竟然只考了全年级第五名。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次的原因是因为那天刚好来大姨妈,又在午休的时候吃了一支雪糕,所以考试的时候肚子狂疼,最后一页试卷写的什么内容她都没有看清。可是,这次成绩下降对外的影响就是,因为王素早恋了。关于王素和旦辉的事情,班主任也早有耳闻,但是苦于一直没有证据,加上两个人的成绩仍然保持得很好,就一直没有深究。但现在看来,早恋就是洪水猛兽,对谁都一样!
王素被叫进了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明显哭过了。
听说旦辉之后也被叫了进去,因为不是一个班的,消息总有些滞后,但据说旦辉死活也不承认跟王素有什么不正常的关系,当然,可以理解,这种事,没有证据,谁会承认呢?
王素因为这件事写了检讨。检讨书是旦辉在广播里读的,全校都听见了。大家都暗暗称赞王素的文笔真好,写的检讨书都跟散文一样,虽然听着是在检讨,但是每一句话都饱含深情,根本就是告白。王素站在窗子旁边对着广播的方向认真地听旦辉读自己写的检讨书,脸上带着幸福的表情,就好像从前那么多次表扬她得了第一名一样,却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样心情激动。这封检讨是王素主动要求写的,因为知道有可能要给旦辉朗读,所以她花了整整三个晚上,写了又改,改了又写,写了自己读,读了又改。
王素就这样红了,成了全校同学膜拜的对象。她的抽屉里隔三差五都有男孩子写的情书,情真意切,王素将这些信统统收着,放在一起,只是从来没有回复过。
5.关键时刻掉链子
后来王素仍然每次考全年级第一,而学校规定进入高三第二学期之后,所有的同学就不能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旦辉按照规定也不再播音了,换了一个高一的男孩子。王素总觉得那个人根本比不上旦辉,声音太过甜腻,也不够洪亮,再也没有机会听旦辉播音了。再后来王素就要毕业了,最后一天放榜的时候,大家都来学校了。那天她在校门口遇见了旦辉,正紧张得很,不知道是打招呼还是当做没看见呢,旦辉就喊她了。她的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
旦辉说,恭喜你啊,你还是第一名,你报的什么大学?
王素只是看着他,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旦辉说你怎么了?然后旦辉说,是因为以前的传言吗,那次害你要写检讨,我一直想跟你说抱歉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种传言,你不要介意啊!王素只顾着摇头,在心里说,我怎么会介意,我希望是真的才好。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心都到嗓子眼儿了,高中三年,这是旦辉第一次跟她这么面对面说话,也是唯一一次说话,就这样。
最郁闷的是,她因为紧张,竟然一个字也没有说出口来。关键时刻掉链子,王素啊王素。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一连好几天王素都在学校旁边转,希望再次遇见旦辉,她甚至连再见面说些什么都想好了。可是,再也没有遇见。
6.作为一个演员,压力山大
王素上了大学之后,班上每一年都组织同学聚会,但是后来参加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一次班长说明年不搞了,人少没意思。那天大家都伤感,全体喝高了。有人问王素,当年你跟旦辉是真的吗?真不敢相信,当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王子旦辉,怎么会看上你啊?
大家都笑了,骂提问的人太缺德,要罚酒。
王素也搅在里面笑,但笑着笑着就哭了。她大声说,你们都不知道吧,跟旦辉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我自己帮自己点的歌,连情诗和音乐盒,都是自己买了偷偷放在储物箱里的。
大家都不敢相信,面面相觑,后来有人大叫,王素你太牛了,那时候你就学会炒作啦!
王素带着眼泪也笑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王素自导自编自演的连续剧。而时间长了,王素已经差不多忘记了自己是个演员,她已经进入了角色,开始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了。因为这样,让她也拥有了爱情,让王素在十八岁之前,有过了早恋的经历。
而旦辉始终也不知道,到了大学跟他在校友录和QQ上无话不说的好哥们儿王素,曾经做过一个“演员”,她的压力也不是一般地大。
第105篇、爱情故事韩剧附体很可怕
容若:九九,写个自我介绍来~
猫九九:这是我最近的惊悚回忆,现在还在疗伤中。别理我,烦着呢!
最开始被大罗打动,正是因为他的浪漫。他会在冰天雪地里抱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站在楼下乖乖等我半小时也不烦,会在我生日的时候把我带到旋转餐厅,边看夜景边从身后慢慢给我戴上项链……我的虚荣心真是得到极大满足,也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十分爱我,才会做得如此周全,如此想要让我开心。但后来才发现,他是为了浪漫而浪漫,他对每个女朋友都是只有更浪漫,没有最浪漫。
我们在一起一百天的时候,大罗早早就在一个西餐厅订了位置,约我前往,还打电话叮嘱我穿上晚礼服。我仅有的几套晚礼服都是夏款,而这时候正是隆冬,我不愿意穿,他却一再打电话反复叮咛,我只好把晚礼服带上,心想也许他是想拍好看的照片留作纪念,去了再换。他西装革履地在酒店门口等着我,本来喜笑颜开的脸在看到我一身羽绒服的瞬间僵硬,几乎是有些严厉地责问我为什么没穿晚礼服,当我说我带了他才缓和了一点,又温柔说是因为太想把我们的点滴都完美地记录下来才如此要求我,这让我本来有些气恼的心情稍微好转了一点。进入西餐厅,格调优雅唯美,我的心情舒缓下来,落座还没有点餐,他就迫不及待地催促我去换衣服。餐厅的温度还比较高,我就去换了衣服。换好了衣服再次落座,他的眉眼里开始有了脉脉温情,并且说已经帮我点好了吃的东西。吃的东西很快上来了,居然是心形牛排!上面的番茄汁居然设计成大罗名字的缩写字母!大罗又深情款款地诉了一番衷肠,把我感动得稀里哗啦。正准备开吃,大罗却神秘兮兮地按住我的手,打了一个响指,我以为又有什么惊喜,但几分钟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大罗脸上有些挂不住,这时匆匆走来一个服务生,跟大罗解释着什么,我听了一下明白了,原来大罗刚才打响指是要召一个早已安排好的拉小提琴的服务生过来,准备在我们用餐的时候来点音乐助兴,但这个小提琴演奏者半个小时前不慎被热水烫伤了手去了医院,于是不能表演了。我想着既然这样也就算了,但大罗不依不饶,说他精心安排了半个月,不能因为这个环节而导致不完美,一定要求餐厅经理无论如何给他找一个小提琴演奏者来。餐厅经理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再道歉,又允诺给我们今晚的消费打七折,但大罗还是不肯罢休,说如果没有音乐就破坏了他全盘的计划云云。我忽然想,难道他要求婚?不然为什么如此执著?
我心里有点欢喜,又有点紧张,看着大罗还在跟餐厅经理交涉,就准备先填饱我的肚子。谁知道刚拿起刀叉还没切到牛排上,大罗就按住我的手说:“等会再吃。”我问他等什么,我都要饿死了,他说:“等音乐。”我当时很想说:“没有音乐你吃不下去啊?怎么跟便秘的人要听音乐才能……一样。”不想破坏气氛,忍了忍没说。左等右等,餐厅经理终于找来了音乐——虽然不是小提琴,是长笛。我看着大罗一脸黑气,忙劝他将就一下算了。最终长笛音响起,终于能吃了!可这时牛排已经冷了,大罗认为这时滚烫的心不热乎了,非常不吉利,于是又要求服务员拿去厨房加热。我眼看着能填饱肚子的东西被端走,心里这叫一个气啊!大罗丝毫未受影响,在音乐声中又开始温柔地倾诉衷肠,我却满脑子都是牛排的样子,这些平时听起来通体舒泰的情话一点不能填饱肚子。还好牛排很快又端上来了,还好保持了那番茄汁字母的形状!不然很有可能大罗又要让他们端下去重浇番茄汁!终于能吃了!我大快朵颐,大罗却还能慢条斯理地把牛排一块一块切好,再慢慢放进嘴里,然后开口说:“慢点吃,咱们可是在高级西餐厅里,要唯美一点。”
我还没反应过来快饿死的人吃饭要怎么个唯美,他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方形物件缓缓推到我面前,又温柔入骨地跟我抛媚眼:“送你的。谢谢你跟我在一起一百天,希望以后还有无数个一百天一起度过。”我对这样韩剧的表达真是没有什么抵抗力,喜滋滋地打开了礼物——貌似是手链?又好像大了点……正在犹豫要不要戴上试试,大罗已经拿起了这条链子,起身、蹲下、抬头朝我温润一笑。(后来回想起来,我深刻觉得这三个一气呵成的动作他一定练过!如此完美无懈可击,跟韩剧里一模一样!)原来是个脚链,他准备给我戴在脚踝,我伸出右脚,没想到他微微掀开了一点晚礼服的裙摆,就立即狂躁地站起来,苦大仇深恨铁不成钢地对我说:“你怎么能穿裤子呢?!”啥?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咬牙切齿又好像很为难地说:“你怎么能在晚礼服里还穿了秋裤!”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么冷的天我难道光着腿来吗?!我都已经换了衣服,餐厅里再暖和也不是夏天吧!”大罗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这这这这这么唯美的时刻就被你的秋裤破坏了!我是要给你戴脚链的!当然要戴在你洁白滑嫩的肌肤上,怎么能戴在秋裤上!还是一条上面有粉红兔子的秋裤!”靠!嫌弃我的秋裤?你就是给我戴个千足金的链子也不能冻死我啊!我当即选择翻脸,提起包包去洗手间换回羽绒服走人。
后来几天大罗没有联系我,我心想这段感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吧。没想到某天下午接到他的电话,约我晚上见面,想跟我道歉。毕竟也相处了几个月,也许他只是学浪漫想让我高兴但适得其反吧,我又赴了约。
这次终于不是在高贵的西餐厅了,而是一个花园洋房家庭式的餐馆,环境比较放松可亲,我估摸着他有所醒悟了。点菜的时候,我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发现其中夹了一张立体式的贺卡,上面手绘着大罗的Q版形象,正吐着舌头道歉。我心里偷笑,不禁莞尔。大罗对我的表情很满意,很谦和地让我点菜。之后上菜、吃菜一切正常,他也没有过多要求。吃完之后一起出门,他却说正门人太多,要带我走侧门,我也就随了他。走向侧门的这段时间,我总感觉他用很热切期待的眼神望着我,搞得我莫名其妙。直走到了侧门外,他一脸挫败地看着我:“你没看到我给你的惊喜吗?”
又是惊喜……我心里有点发毛,还是笑着问:“在哪里呀?”他眼神示意了我,我四下看了看,才发现在侧门栅栏上有几朵火百合正在寒风中哆嗦。这个花园洋房式餐馆的门都是白色栅栏,本来上面就装饰有花朵,我哪里能看见?正要解释,他又无限委屈地说:“上面还写了你的名字……你都没看见……”我心里随着那花儿一哆嗦,走近一看,果然每朵花上都写着我的名字。我的苍天,以为我是悟空吗?这么远我怎么可能看到?他继续说:“你应该很惊喜地发现这些花儿,然后拿下来闻一闻,再笑着扑进我怀里……”扑你个头啊!我彻底爆发了:“您是导演吧?旁边是不是藏了摄像机和一大堆工作人员?一个大老爷们儿没事演什么棒子戏啊!闹心不闹心啊!”大罗很诧异地看着我,好像不认识我似的:“你你你你你怎么能这么说?你们女人都喜欢浪漫这一套,别装了!”我愤怒:“装你个大头鬼!老娘不喜欢天天演韩剧!又臭又长!”
这次闹腾之后我们是彻底地分道扬镳了。对于喜欢浪漫的女人来说,这绝对不是遗憾,而是明智的抉择。浪漫不是刻意地谋划惊喜和感动,而是发自真心地关怀和付出。男人就该真的男人一点,浪漫是好的,韩剧附体就太可怕了。
第106篇、爱情故事追猫的红衣女孩
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吃过饭,在写字楼外的小草坪上晒太阳。一上午的图表和数字几乎让我发疯。所以在这里看看忙碌的人们,和悠闲的老人聊聊天,是件再惬意不过的事了。
短暂的休息时间很快过去了,我正准备回去,忽然看到一个穿红衣的女孩横穿马路跑过来。原来是在追一只狂奔的猫。那只猫跑得飞快,转眼到了我的跟前,正要向草坪边的水井跑去。我听到那个女孩大声喊到:先生,帮我抓住它。
我来不及多想,顺势抓住已经减速的小猫。它被吓坏了,在我手里扭来扭去,拼命地叫啊挠啊。红衣女孩赶到时,我的手背已经被抓了无数道伤口。
我就这样认识了艾嘉,那个追猫的红衣女孩。她把猫装进带来的小笼子里,就带我去医院打狂犬疫苗。我没有生气,因为艾嘉不但漂亮,而且还很可爱。尤其这样一个时髦的女孩,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追一只猫,真是件有趣的事。
交谈中,我才知道艾嘉和那只猫并不认识,她不过是一个“土猫”保护者,也就是专门收容流浪猫的志愿者。过去我对这些无聊的事很不以为然,却因为认识了艾嘉,完全改变了态度。
在那些又脏又野的土猫面前,艾嘉简直是一位天使。她声音温柔,神色慈爱,甚至根本不在乎自己漂亮的衣服会被那些土猫弄脏。而那只把我手背抓成菊花状的猫,已经是她收养的第十三只了。我不得不佩服艾嘉的专注和认真,不管怎么说,肯为了这些小动物做出牺牲,已经是一种爱心了。
于是我经常借故去找她,谎称在某个地方发现了流浪猫的踪迹。一来二去,聪明的艾嘉终于发现了我的用心,用她充满爱意的手指着我:你呀,比那些猫猫还狡猾。
就这样,艾嘉成了我的女朋友。事实上,我总感觉她像一只猫一样对待我。包括她看我的眼神,甚至抚摸我头发的时候,都让我有种毛茸茸的感觉。这是爱吗?我分不清楚,一直自诩大男人的我,终于拜倒在这个连野猫都不怕的女孩手下。
那时候,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一起到废弃的宿舍楼里寻找流浪猫,其实就是主人扔掉的家猫。那些猫确实很可怜,而且并不容易接近。就算我们用高级的猫粮做诱饵,也要躲开很远才能看到目标出现。艾嘉总会充满爱意地对我说:猫最像一个君子,不会因为一点点诱惑就跟你走,除非它肯定你毫无恶意。
这句话充满了哲理,几乎让我不能相信出自一个年轻的女孩之口。我想,大概就是那一刹那爱上了艾嘉,她看那些猫的眼神,让我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母爱”。
渐渐地我发现,艾嘉不但对那些野猫充满爱心,几乎所有的小动物她都喜欢。在我第一次去她住处的时候,更是大吃一惊。那间小小的房间,居然盘踞着六只猫,两只狗,三只鹦鹉。艾嘉看着我的样子,吃吃地笑起来:这是最少的时候呢,我曾经一下养过十一只猫,几乎都是从外面拣来的。
我忽然有些别扭,毕竟人住的地方有这样多的动物,总不是正常的。好在艾嘉非常勤快,屋子里一点异味都没有,那些猫狗除了傲慢一些之外,倒也很有规矩。不过我很快发现自己几乎没机会和艾嘉单独亲热。即使拥抱一下,也会有几双闪着荧光的眼睛盯着我。
艾嘉看出了我的心思,猫一样蜷缩到我怀里说:你知道吗,我很小父母就离婚了,妈妈一个人带着我,每天要上班很晚,只有一只猫每天陪着我。那时候我住在棚户区,天黑了妈妈还没回家,我就一个人抱着猫猫在门前坐着。每次都是猫猫先听到妈妈的脚步,然后跑过去侦察一番再回来告诉我。你知道那对我代表着什么吗?猫猫不但可爱,还带着妈妈的消息啊。
说着,艾嘉的眼睛有些湿润:可是我的猫猫终于还是丢了,妈妈说它老了之后,就会离开主人,死到一个没人看到的地方。那时候我害怕极了,就说妈妈是不是也要死了。妈妈狠狠打了我一顿,说人怎么能和猫比。我怎么解释妈妈都不肯听,她不知道那段时间,猫猫对我有多重要。
遗憾的是,艾嘉的那只猫失踪后一年,她的妈妈也病故了。艾嘉刚刚上完小学,被一个远房亲戚收养了。从此她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一直到由她的父亲供她读完大学,才摆脱了这个阴影。从此她就开始为那些无家可归的野猫奔波,找到它们,给它们治病,然后在网上找到爱猫的家庭送出去。艾嘉说自己一直没有享受过完整的父母之爱,所以才会这样去做,或许把那些猫狗当成了儿时的自己吧。
艾嘉的故事也让我很难过,没想到一个看起来活泼可爱的女孩,竟然有这样可怜的身世。我也是从小就离开父母生活的,尤其工作之后,常年的离家让我有了一种很“独”的性格。不迷恋家庭,也不喜欢和人过多的亲密。可艾嘉让我找到了那种亲密的感觉,我想和她在一起,想如那些宠物一样给她安慰和疼爱。所以,我也开始学会喜欢那些小动物。为了心爱的女孩,去照顾它们,也算一种付出吧。
我的做法让艾嘉非常高兴,她告诉我自己一直想找一个爱动物的男朋友,因为这样的男人肯定会很温柔很善良。而我就是那个男人,艾嘉认真地对我说:有了你,我的人生就满足了。这句话让我感到了莫大的幸福和责任感,抱着艾嘉和那些小动物,我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一个爱家的男人。
一个月之后,我和艾嘉同居了。可她不愿意住我租来的公寓,因为那样小动物就没地方住了。我告诉她可以送给别人,因为那些宠物都非常乖巧可爱,肯定会有人要的。艾嘉一副舍不得的样子:我受不了没有它们的日子,没有它们陪着,睡觉都不踏实。
我无可奈何地笑了:不是有我吗,难道我还不如一只猫?艾嘉也笑了:可是你打鼾哦,声音那么大,猫猫的呼噜声可好听呢。求你了,就在我这里住吧,等过一阵子我就把它们送走,好不好?
我不忍心拒绝艾嘉,那些伶俐的小动物此时也静静地看着我,仿佛为女主人求情。我心里忽然有酸溜溜的感觉,于是和艾嘉约法三章:这些动物必须睡在外面。不然的话半夜起来身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可实在太吓人了。
艾嘉高兴地跳起来,一时间房间好像开了动物乐园:六只猫把沙发全部占领了,不停的在一块木板上磨着爪子;两只狗一左一右围着艾嘉撒欢;三只已经养熟的鹦鹉开始唧唧喳喳的歌唱。我忽然有种不好的感觉,这些宠物肯定会惹出麻烦。
果然,艾嘉并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每天睡觉时,总会选一只猫陪她睡觉,搞的床上到处都是绒毛。有时候我想和她亲热,悄悄爬过去,却发现一对闪着绿光的猫眼瞪着。刹那间我情绪全消,即使艾嘉怎样温柔,都没了兴致。
于是我再次提出送走这些麻烦的宠物,艾嘉不肯答应,抱着它们哭起来:不是我不想送,可你这样说出来,好像是我抛弃了它们一样,我做不到。就这样匆忙地送走猫猫们,或许会遇见狠毒的人,那样还不如杀了我。
我说你不能养这些猫一辈子吧,它们怎么也不如人类的寿命长,早晚有死掉的一天。艾嘉忽然神经质地大喊起来:不许你这样说,我不要听,以后不许你这样说。
那是我第一次和艾嘉吵架,我摔门而去,到朋友家住了一夜。朋友说小女孩总是这样,你只要对她好,她自然会觉得你比宠物重要。我说和那些动物争女孩也太丢人了。朋友说总好过争不过吧,你们这样分手,说明你还不如那些猫呢。
我被这些话弄得哭笑不得,第二天晚上偷偷去看艾嘉,她正在一群猫狗中间呆呆地坐着,眼角还挂着泪珠。我一下想起了她的故事,叫了她一声。艾嘉扔下那些猫扑进我的怀里,一边哭一边说着:你终于回来了,你都不想想我多可怜,多害怕。求你以后别这样了好吗,我再也不想被人抛弃了。
第107篇、爱情故事处理婚姻危机:扭转180°
洋为中用
故事的开头和许多已婚女人遇到的差不多:2003年10月的一天晚上,老公成子很晚才回到家,洗漱完上床后就呼呼大睡。我半夜起床小解,打开灯偶然发现成子的后背上有两排齿印,齿印周围还残存着淡淡的唇膏。为了进一步证实我的“猜疑”,我又悄悄找到成子的手机,拿到卫生间打开,发现收件箱内竟然有许多情呀爱呀很肉麻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发自一个手机,落款也都是一个字:雪。
当我发现成子这些越轨证据时,我的反应也和许多已婚女人差不多:头脑顿时嗡地一声响,仿佛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全涌到了脑门。我当时就想把成子揪起来,让他说个明白。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我从卫生间回来,再无睡意,头脑中不断回放着成子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亲热的画面,眼泪也像决了堤的河水,挡也挡不住。心里不断骂着: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竟然干起对不起我的事。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天已大亮。成子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了。本来准备早晨和他算账的,看来被他躲过去了。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晚上回来绝饶不了他。他不改邪归正的话,我就直接找他的上级领导,不信就治不了他。
匆匆喝了一杯牛奶,我就上班了。到办公室刚坐下,我就接到了姐姐的电话。姐姐激愤地说:“我听一个朋友说,成子跟他们单位一个女孩的关系很不正常,昨天晚上又看到成子鬼头鬼脑地从那个女孩的住处出来。”我说:“知道了。”姐姐说:“这次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不能便宜了他,必要的时候我陪你去找他的领导谈。”我咬牙切齿地说:“他要不想好好过,我就跟他拼到底。”放下电话,我的心成了狂风中的一片海,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恨不得立刻把成子抓来,啪啪给他两巴掌,以解心头之气。
为了掩饰内心的烦躁,我随手抓起了办公桌上的一张晚报,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竟是这样一个大标题:丈夫移情别恋,妻子含恨自杀。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妻子偶然发现丈夫有外遇,她就跟丈夫吵闹,甚至吵到了丈夫的单位,同时她还带着娘家人去殴打情敌。结果丈夫最终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妻子承受不住丈夫的绝情,走上了绝路。这个女人的命运令我不寒而栗,真像是伤口上被人撒了一把盐,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我正想把报纸扔了,另一篇短文吸引了我的目光。这篇短文的题目是《扭转180°》,内容写的是美国心理学家米尔顿·艾瑞克森幼年时的一则轶事。文章说艾瑞克森在农场长大,每天花许多时间看他父亲工作。一天,他父亲和另一个工人使尽力气要推一头母牛进谷仓。他们用力推牛,但牛却另有计划,他们愈用力,牛的脚就愈坚定不动。艾瑞克森看着他们忙了半晌后,问他父亲他可不可以试试看。他父亲勉强同意。艾瑞克森立刻走到母牛后面,用力猛拉母牛的尾巴。吃了一惊的母牛猛地向前冲去,跑进了谷仓。
这两篇文章貌似风马牛不相及,但我却看出了它们的内在联系。我觉得,第一篇文章中那个可怜的女人就像是第二篇文章中的艾瑞克森的父亲,一心想把丈夫拉回家,而丈夫却偏偏离家越来越远。我顿时也吓出了一身冷汗,幸亏自己对付成子的措施仅仅在计划中,还没有落实到行动。否则,说不准哪一天晚报上又会出现一条类似的新闻。我顿然醒悟,当即决定要用艾瑞克森的办法来处理这场婚姻危机,扭转180°。
欲擒故纵
下午下班后,我早早回到家,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然后坐到桌前,努力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等成子回来。天黑了,我终于听到了成子敲门的声音。我强颜欢笑地去为成子开门,接过他的公文包,帮他脱去西服。这时候,特意留心的我一眼就看到了成子西服领子上吸附着一根长长的头发。我小心翼翼地把那根淡黄色的长发拿了下来。我留的是短发,这根长发无疑是外面女人的。我看到成子的神情顿时紧张起来。而我却故作轻松地说:“今天外面的风真大,把谁的头发都刮到了你的身上。”听我这么说,成子这才放松下来,说:“唉,街上吹得人睁不开眼。”正准备吃饭,成子的手机突然响了。成子拿过手机一看,神情又紧张起来。他把手机拿起又放下,但手机固执地响个不停。他只好再次拿起手机,走向了阳台。我听到成子对着手机不说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嗯”。成子从阳台回来,故作牢骚满腹状:“唉,张明中在饭店请人吃饭,非要我去作陪。”我说:“张明中跟你是老同学,需要你捧场你就去吧。”成子去拿西服,我走进卧室,把一件马夹找出来,说:“外面风大,你加上吧。”成子伸手过来接衣服,眼睛却盯着鞋子。我知道他不敢看我的眼睛。成子穿好衣服,匆匆地下楼了,我从窗户内看到成子钻进出租车,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我真想也下楼打的,然后跟踪他,然后当场把他们抓住……但是,我知道我不能采取这种“常规方法”,我始终记着:要扭转180°。
也许是老天有意让我知道成子今晚行动不轨。成子离开家一会,我就接到了张明中的电话,原来他这天晚上出差在外地,根本没有请谁吃饭。当然,我在电话中并没有揭穿成子的谎言。这天晚上,成子依旧很晚才回到家。一到家,成子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脸也不洗,牙也不刷,就躺到了床上。我心里清楚,张明中已经打过他的手机,而且张明中肯定也提到给我打过电话了。成子大概已经知道自己的谎言出了漏洞。但我却佯装不知,故意笑盈盈地催促他去洗漱,还跟他开玩笑说:“要不洗,就到客厅沙发上睡。”成子最终还是去了卫生间,只是始终一言不发。
在这场婚外情风波平息很长时间后,成子才给我透露他当时的内心。原来那天晚上他接到张明中电话时,就知道自己玩露馅了,因为张明中开口就说:“刚才我给你家打电话,还跟嫂子聊了我出差这几天的情况。”当时成子非常害怕,不知道如何能过我这一关,后来他就豁出去了,心想大不了离婚。所以,那天晚上回到家,他是准备迎接一场“暴风雨”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非常平静,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我的“异常”表现反而让成子无所适从,既惶恐,又内疚。
善待情敌
几天以后,我在街上碰到了姐姐。姐姐说:“我已经了解清楚了,那个女孩是刚从外地分来的大学生,叫林雪,在晚报上发表过不少文章,与成子在一次笔会上认识,此后他们就隔三岔五地幽会。”我愤愤地说:“现在的女孩子真不知道什么叫自爱。”姐姐说:“既然她不自爱,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找一个机会,咱姐妹俩去狠狠撕扯她一顿,让她没脸做人。”我刚要说“行”,头脑中立刻浮现出艾瑞克森拉牛父亲的情景,赶紧改口说:“唉,算了吧,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将来还要嫁人的。”姐姐轻轻叹一口气,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说:“你真是天下少有的傻瓜,人家马上要把你老公抢走了,你还替别人考虑。”
我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内心早已“激流汹涌”。与姐姐分手后,我就直奔图书馆。在图书馆内,我查阅了近半年的晚报,把署名“林雪”的文章全部复印下来,回到家后,精心装订成册。我还用电脑为这个册子制作了一个封面,书名就叫《林雪作品选》。靠着以前读书时的那点文字功底,我又模仿林雪的文笔写了一篇散文。万事俱备,我把这两样“杰作”装进包内,直奔林雪的单位。见到林雪,我才知道不能怪成子“花心”,只能怪这个女孩太迷人了。我不禁暗自庆幸,幸亏我方法得当,否则我只能是林雪手下的“败将”。当我出示我特意制作的《林雪作品选》时,林雪非常感动。接下来,我就拿出我的文章请她指点,她自然非常乐意。她跟我谈了写作方面的体会,还谈了她的大学生活。初次见面,我感觉到林雪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可恶,而是很可爱。此后,我就经常跑到她的单位,向她请教写作方面的问题,与她聊天。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第108篇、爱情故事别玩婚姻急救
我的一对朋友离婚官司打了半年。夫妻俩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妻子漂亮聪明,一直把两个人的婚姻经营得有声有色。由于丈夫常年出差在外,妻子有时就会去酒吧里打发寂寞,在一次酒后犯糊涂,和别人有了一夜情。一觉醒来,她后悔得无以复加。
丈夫很快发现了这件事。她痛哭流涕地向丈夫认错恳求,丈夫痛苦过后原谅了她。只是从那以后丈夫心里有了阴影,两人的关系明显冷下来,妻子做过各种努力仍收效甚微。妻子想,这样下去婚姻肯定会慢慢死掉了,得想办法急救才是。
深思熟虑之后,妻子决定让丈夫也出轨一回,这样他心理就平衡了。而心理平衡了,也就能真正原谅她了。起初她花钱物色了一个女孩,可是丈夫并不上钩,这让她感动的同时更加愧疚。最后她一咬牙在家里把丈夫灌醉了,计谋这才得以成功。可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后得知真相的丈夫悲愤欲绝,坚决地提出了离婚。伤心不已的她不知所措,希望我们这些朋友能帮帮她劝说丈夫。
面对我们这帮朋友,丈夫哑着声音说:“其实我一直都还爱着她,所以我才能对别的女人坐怀不乱。她怎么就不明白,她的背叛带给我的伤口,是需要时间来慢慢愈合生肌的,不可能一两天就结痂。可是她逼得那么紧,自以为是地和我耍这种小聪明,她的心计和手段令我感到可怕!这样的女人,我和她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我们替她感到悲哀。如果她再多点耐心,再多点信心,结局又会是怎样呢?就像我们感冒了,医生总是说,不要着急,即使用药也有个三五天过程的,好得太快反而对身体不好,因为该发的烧发了,该流的汗流了,毒素全都排出来了,才更利于身体健康。
生活中,常见一些各方面条件都优异的女人感叹,你看那谁谁谁笨头笨脑的,哪方面都不比我强,怎么就找到那么好的老公,过得那么幸福呢?难道真的是傻人有傻福?
区别就在这里了。两个人的婚姻,谁都避免不了出现矛盾和危机的时候。面对危机,头脑简单的女人没有不动声色的本领,她不会和男人斗智斗勇,实在伤心了,大哭大闹发泄一场,完了就没事了,日子照常过。因为她的简单,男人和她在一起很安心,看到的是多大的矛盾它就是多大的矛盾,不会突然变好或变坏,来得及慢慢修复。而越是自作聪明的女人,习惯了凡事多绕弯子,习惯了让自己占主导地位,有问题就要立马采取行动。却不知,男人会很讨厌。他们不喜欢被女人操纵,不喜欢你运筹帷幄的胜者姿态。
其实很多时候,女人和男人看待婚姻的观点完全不同。女人认为婚姻已经濒临破裂了,非救不可了,男人却觉得那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犯不着如临大敌大动干戈。适当的冷战和争吵是婚姻的润滑剂,就像风雨之后见彩虹。女人往往比男人害怕失去,她们承受不了失败,所以才会自作聪明,却往往适得其反。
我有一个小师妹,给期刊写过很多关于婚姻挽救的稿子,读者称她为婚姻专家,都以为她是从柴米油盐的沧桑岁月中一路奔突下来最终悟得真理的中年妇女。而事实上,她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小姑娘,生活纯白到连男朋友都还没有。和她聊起这些,她淡淡一笑:婚姻真要死了,还救什么救?不过是文字游戏,纸上谈兵罢了。
说的就是这个理了。如果他不再爱你,你救也没有用;如果他还爱你,你就不需要自作聪明拔苗助长。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给时间让伤口慢慢结痂,婚姻的裂缝才会逐渐平复。再说,事无巨细都要救的话,只怕婚姻没死人就先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