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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爱情故事电子版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17 1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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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黔驴的爱情民间故事

话说黔驴入黔后,遇见老虎的那只被虎吃掉了,剩下的一对驴男女,自行结合,一代又一代在贵州的大山里,生息繁衍。几千年后,已经发展壮大为一个庞大黔驴部落。

黔驴部落之间,有没有抢亲习俗?有没有抢男霸女现象?有没有伤风败俗的丑事?都暂且不提。单说这子孙后代里,有这样的两只黔驴,他们的一场惊天动地的壮烈爱情故事,竟然成就了一批又一批知名记者的诞生.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您听我慢慢讲来。

故事里的主人公,当然是一公一母两只驴,那只男驴,继承了它野爹的特征,长得又高又大,帅极了,我称它为猛驴。故事里的女驴,也遗传了它风骚先祖的魅力,我称它为媚驴。故事就在猛驴先生和媚媚小姐间,旁若无驴(人)地展开了。

想当初,媚驴刚长成了风情万种的美驴,卧塌上的草堆里,总是有点点的潮湿斑点。它特别渴望,能得到无数头各具特色的男驴拥抱。它暗想:凭我这小模样,不可能一辈子满足吃草的习俗,应该趁着年轻,想方设法去争取,营造一个天天有谷物吃,有甘泉饮的幸福生活。它听说,北方的同族,吃的谷物是以豆类为主的,它还听说,西北方的同类们,个个长得高大魁梧,身上的皮毛都油光绽亮。要是依偎在先祖诞生地的表哥堂哥身边,和它们性福生活在一起,每天雄性驴的歌声,游荡在无际的大草原上.该有多幸福呀?怎么能实现这美好的理想呢,它想到了堂哥猛驴先生。

有那么一天,媚驴在南方的茉莉花间,实实在在打了个滚。带着淡淡的幽香.风情万种地来到了孟驴居住的男驴宿舍。它嗨--呼儿-嗨-呼儿--.先纽纽身子,轻轻蹭了正集体晒太阳的男驴群中的一只老驴的后屁股一下,大哥呀,昨天我在河边喝水,那该死的蛇和蚂蝗,老是给人家捣乱,害得人家水也没喝成小妹都快渴死了,小妹可是没法活了。你说咱这破地方,蚊子咬,瘴气熏,也不知道啥时才能奔小康?它一边说着,一边用弯弯拖曳闪射的目光,四处放电,惹得男驴们如醉如痴,个个想入非非.都恨不得一口吞下这美丽的尤物。媚驴扭捏着的时候,终于看到了躲在驴群中身壮劲足的猛驴,猛哥呀,你得和哥哥们帮小妹想个办发呀,那蛇和蚂蝗都藏在河水中,妹妹真怕把它们喝到肚子里呀,你看妹妹的肚子,饥渴得快走不动了,人家都成这样子了,你这当哥的一点也不着急,真是的!没问题,相当于驴事部中专学历的猛驴,当场作出的承诺,这事情好办,哥哥替你做主。刚才还沉湎于想入非非的众男驴们,眼看尤物只对猛驴放电,妒忌得忍不住放声高歌,淹没了媚驴给猛驴的情话,惹得媚驴杏眼一瞪,讨厌!

第二天,媚驴在河边,和猛"不小心"相遇了。猛哥,你看它们那色样,咱可咋在这里生活呀,我真怕那天你上山驼粮食,它们会趁你不在,欺负小妹的,要是那样的话,小妹可真没法活了,小妹可不想让它们随便骑,小妹的肚子,只给哥哥生后代。媚驴那句娇滴滴的话语:人家心里只有你一个,把猛驴美得象喝了蜜,更象成了仙,幸福得仿佛天下无母驴。猛和媚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就在男驴们妒忌声中,甜蜜地开始了.今天媚给猛一个吻,明天媚让猛吃个蜜。忽然有一天,陶醉耳鬓摩擦中的猛,正忘情地热吻媚,那媚驴嘤嘤地哭了,猛哥呀,反正俺就爱你一个,俺把身子给了你吧,你赶快带妹妹离开这里。俺不想让这些没档次的驴们,眼珠都快掉进俺身子里,猛驴就这样,在媚驴妹妹的引导下,稀里糊涂就做了新郎。猛新里在想,死都值了!媚妹,明天我就带你走,跋山涉水带你去寻找那个驴间的香格里拉!

猛带着媚,一路奔波来到了北方,一路风尘,累得是面黑,毛发粘,浑身上下,都是泥和汗水。媚对猛说:亲亲的哥夫,咱初来乍到,我想好了,都说这里拉磨最挣钱,可人家不忍心让你干那粗活,俺想让你考大专,咱将来当百领,赚大钱。猛也是在父母驴前,娇生惯养大的,拉磨的重活,还从来也没做过,不但猛没拉过磨,所有的黔驴,都是悠闲地在贵州的大山里寻找鲜嫩的草吃,都没有劳动过呀。眼下,拿什么做上大专的学费呀?猛驴有点后悔回北方,但在媚消魂的启发下,下定了雄心壮志,不就是拉磨吗?祖先能做的,俺就能做,为了骑在媚妹身上销魂,吃点辛苦怕啥?只要能挣钱,俺不怕吃苦。等挣了大钱,咱也买一间上等的驴圈,让媚妹住在里面,风吹不着妹妹,雨雪淋不着妹妹,只要它每天慰劳一下,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猛愈发自豪自己的英明决定。

猛每天起早贪黑去磨坊拉磨不提,有一天,媚又对猛说:看你一人吃苦,小妹的心里真难受,我也要出去挣钱,我想到北驴嘉年华,做个驴导游。嘉年华是驴界最豪华的乐园,那里每天都有洋驴款驴和官驴在戏耍,钱可好赚了。猛驴本想说不中,媚驴的热吻及时堵住了它的嘴。

媚驴把自己打扮个粉面含羞,浑身的毛发,都散发着香气,走着独具黔南山区特色的美步,一扭三摆它的小驴屁股,勾魂的眼神,不时朝路驴放电。那媚驴一进嘉圆,就引来无数上层驴的关切目光。媚用它特有的魅力,当天就征服震撼了富裕的北方驴界。自打媚驴进入嘉年华,所有的洋驴富驴都被震撼了,哪来的这等水灵灵的俏妹妹呀,大家争先恐后讨好她,先是车接车送,接下来是海边散步谈心,说到黔地水塘边上的蛇和蚂蝗,媚驴是鼻涕一把泪一把,心疼得洋驴富驴心直颤,妹妹受苦了,哥来补偿吧,哥哥替你压惊,咱嘉年华里喝的是自来水,没有蛇和蚂蝗的。那些驴哥哥真够意思,今天你做东请妹妹吃豆谷,明天他做东请妹妹尝稀奇,吃饱喝足,还借请妹妹参观寒舍的名义,和媚驴做爱。媚驴的愿望和理想,终于实现了。

媚驴知道这花天酒地的生活,不会持续长久的,它在一次持久的做爱之后,选定一头集富,官为一身的北驴,确定了今后厮守的伴侣,还举行了平生第一次合法的婚礼。驴界有钱有势的朋友,都去捧了场,担任治安管理的驴警队,还专程去看了仍在拉磨的猛驴,只许在这里老老实实拉磨,再不可对媚想入非非,更不可以回黔,要不然,连同以前偷渡等数罪并罚,判你个终身监禁!还派了一个营的驴兵, 25驴时昼夜守候在磨坊,监视猛驴的一举一动.猛驴拉磨间歇,仰天长哮: 千万别再只爱我一个了!

第2篇、爱情故事一盆水里的爱情

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那时他家很穷,但是长得帅气,而且大学毕业。他之所以看上长相学历都一般的她,是因为她家富有,她父母答应给他们买房子。筹备结婚时,她选择了一所离他单位近的房子,他当时并没觉得什么,可结婚之后才发现,他只要走几分钟的路就可以到单位,而她要走很远才能去上班。他不免心疼起她来,每天晚上都亲自为她倒一大盆水泡脚。而她总是匆匆泡一下,便赶忙做饭收拾家务。他笑她不会享受,是台工作机器,她听了只是默不作声的微笑。

就这样,日子在时间的滴答声中匆匆而过,他那颗原本就不怎么爱她的心渐渐在时日中风化,变了颜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在为她倒洗脚水,她也没有注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变得不爱回家,看见她那张呆板的脸就觉得讨厌,怀疑自己当时怎么就看上她了,既没能力又没相貌。他叹气要知道自己现在事业有成,说什么也不能为了一间房子就牺牲自己终生的幸福。

带着这种心态,他开始放荡自己,什么按摩院、酒吧!舞厅!能玩能乐的地方他都玩遍了,女人更是不缺,漂亮的,妩媚的、有学识的,只要他喜欢没有钱搞不定的,他就奇怪了同样是女人,怎么人家都能风情万种,漂亮迷人,而她始终是那种死气沉沉的样子,既不会打扮,又不懂得讨好他。

她不是不知道他在外面有很多女人,可她不吵不闹,他回,她不惊,他不回,她也不怒,仿佛他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在她心里一点也不重要。

她的这个样子,并没有给他自由之感,反而觉得别扭,总觉得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好像一潭水深深的看不见底,他反而希望她能和他吵,像别的家庭一样吵闹打架,然后离婚。是的,离婚是他最终的目的,面对着不吵不闹的她,他不好意思提出离婚的要求,毕竟有错的变心的人是他。

这一日他被几个同事拉着去泡脚,泡脚的小店很豪华。他走进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他在大厅擦地。他不敢确定的走了过去,一点点接近猜测的时候,他停住了,几位同事问他:“怎么了?你认识那个收拾卫生的人?”

他连忙摇着头说:“我那认识这样的人物,我只认识美女。”说着几人嘻嘻笑着走了进去。

那天他早早的回到了家,她正在为自己煮面,见他回来只是淡淡问了一句吃了吗?他没吭声,脸色暗得难看。

她有些惊异他的面色问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却怒气冲冲对她吼道:“我没给你钱是不是,你为什么去洗脚店打扫卫生,这不是诚心想丢我的脸吗?”

她眨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泛滥,张了张嘴,吞进碗里的面说:“你能给我倒一盆热水吗?”

他愣住了,本想一口拒绝,可看见她一脸的委屈,他还是照办了。一盆热水稳稳当当地放在她的面前,她把脚放在水里,满意的叹息了一声。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递到了他面前说:“我知道你早想离婚了只是找不到理由,我真的不想和你吵架,我想一直保持你能给我倒洗脚水时的感觉。这样是不是我太自私了,我总是想你能够回头,能够想起以前的日子,可现在看来是回不去了,既然回不去了,那么我索性成全你吧!……”说完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到离婚协议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傻了。拿着协议像是后悔,又像是有些不舍的看了看她,而她已经泡好了脚,离开了他端着水倒掉了。他想叫叫住她,可是张了张嘴,最终没叫出声来。

第3篇、爱情故事携前女友母亲迎娶新娘,军中铁汉一诺千金谱

爱情正浓时罹患重病,手术前托“母”给军人男友

2006年,在河南洛阳某部服役的王炳森接待了来自家乡河北保定的儿时好友,好友和同事来洛阳出差,顺便和王炳森叙叙旧。好友的同事叫白雪,一位人如其名俏丽、活泼的石家庄女孩。

让王炳森没想到的是,一顿饭下来,他和小他5岁的白雪竟十分投缘,白雪的活泼、善解人意给王炳森的心田吹来一股久违的清风,而他的阳刚、率直也让白雪倾慕不已。

王炳森陪好友和白雪在洛阳玩了两天,白雪和王炳森临别时依依难舍。好友开玩笑说:“炳森,白雪是我们单位人见人爱的女孩,你们有缘,可得感谢我这个大媒人啊!”

初次见面后,这对恋人在洛阳与石家庄之间架起一道看不见的“情感热线”。每天,王炳森都要和女友通话,彼此汇报自己一天来的情况,再说些绵绵情话。白雪的朋友对她这桩异地恋并不看好,白雪也不辩解,心无旁骛地爱着男友。王炳森在军营多年,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知冷知热的姑娘,感到了莫大幸福。两人利用假期奔走于两地之间,感情热得发烫。

时间一长,白雪知道了王炳森的一些生活喜好,从细节上点点滴滴关心着他。王炳森喜欢吃瓜子,他隔三差五就能收到寄自石家庄的包裹,包裹里有分类包装的五香、奶油、话梅等各种味道的瓜子,让王炳森品尝到了满满的爱。

第二天一早,白雪就到集贸市场采购包饺子的原料。那天,王炳森上午有训练,训练一结束,他就回到宿舍,品尝到了女友为他煮好的热腾腾的萝卜大肉馅的饺子,王炳森一生都不会忘记那顿饺子的幸福味道。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第二年秋天,正当王炳森和女友爱得情真意切,共同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时,病魔却向白雪露出了狰狞面目。

2008年10月31日那天,王炳森接到女友电话,电话里没有了以往那种甜甜的声音,而是被一阵低泣声代替。王炳森吃了一惊,天性乐观的女友这是怎么了?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经王炳森一再追问,他才知道女友被查出了“脑部肿瘤”的坏消息。女友的哭声把王炳森的心揉碎了,他清楚,女友父亲几年前去世,母亲郭秀兰精神状态不太好,现在她罹患重病,心情之糟糕是可以想象到的。

作为女友的精神支柱,王炳森毅然决然地说:“雪儿,你和妈妈先去北京复查,我向部队请假,很快赶到你身边!”

第二天,王炳森向部队打了休年假的报告,并得到了批准,当晚便坐车北上,往女友身边赶。坐在飞驰的列车上,王炳森的心早已飞到了女友身边。

第三天早上,王炳森走出北京西站,凛洌的寒风让首都有了初冬的味道。王炳森急匆匆赶到朝阳区女友所在的那家医院,来到该院神经外科诊疗中心。

刚到女友病房,女友母亲郭秀兰迎了上来,她一把抓住王炳森的手,泪水簌簌落了下来:“小王,你可来了!白雪梦里还喊你的名字呢!”王炳森神情凝重,用力握了握郭阿姨的手,然后走到病床前,抚摸着女友略显苍白的面庞,一对恋人四目相望,虽然无言,却胜似万千话语。

男友来到身边,在床前精心地照顾着她,还为她跑前跑后,白雪顿时踏实了许多,情绪渐渐好转。然而,白雪的病情却不容乐观,必须尽快进行手术。因为手术较为复杂,王炳森经过多方打听,上海有家医院做这方面的手术保险系数更高。王炳森和女友母亲商量,决定带女友前往上海手术。

到了上海那家医院,王炳森被告知,女友的脑部肿瘤手术可以做,但费用需要50多万元。面对这个巨额数字,白雪怕一旦手术不成功,会给母亲带来巨大负担,执意想放弃,王炳森却坚定地说:“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会帮着筹出来,救命要紧!”

随后半个月内,王炳森协助女友母亲到处筹款,终于筹到近60万元的手术费。手术前一天,白雪怕出意外,含泪把母亲托付给了男友:“我爸几年前就走了,万一我再遇到不测,只剩下妈一个人了,你能不能替我照顾妈妈?”说着,她泪水涌了出来。

王炳森把女友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丝毫没有犹豫地说:“雪儿,你放心,我肯定将郭阿姨当亲妈照顾,并为她养老送终,你放心手术就行!”男友的话给了白雪很大宽慰,随后,在王炳森的鼓励声中,她被推进了手术室。

履行诺言倾心照顾前女友母亲,“母子”情深感动战友

白雪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恢复得也挺快。因为军务在身,王炳森随后回到部队。此后,每天他都要和女友通一次话,嘱咐她静心养病,并承诺身体好转后就和她举行婚礼。白雪答应了男友,并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术后治疗。

正当女友病情一步步好转,一对有情人憧憬着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时,事情却急转直下。王炳森接到噩耗:白雪夜里脑部出血,花样年华竟与世作别。接到这个消息,王炳森失魂落魄,放声痛哭。

女友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王炳森帮着女友母亲郭阿姨料理完后事,开始履行对女友许下的诺言,要带郭阿姨回洛阳和他一起生活。正处在悲伤之中的郭秀兰却认为女儿已经走了,两人也没有结婚,王炳森并没有义务照顾她。倔强的她不想麻烦别人,就是不愿跟着王炳森回洛阳。

看到老人不肯去,王炳森“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动情地说:“雪儿走了,我要履行对她许下的诺言,照顾您老一辈子,您要是不跟我回洛阳,我就不回部队了!”看王炳森急得快要哭了,又怕他真不走违反了部队纪律,郭秀兰这才答应了。

第4篇、爱情故事我得了结婚恐惧症

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吃饭正常,身体健康,却得了一种怪病,一种你也许闻所未闻的怪病——结婚恐惧症。

这也不能怪我,俗话说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这话一点也不假。我之所以得了这个怪病,就是因为我周围的人眼看着一个个欢天喜地地结婚,跟着又一个个愁眉苦脸地闹离婚。

我的姐姐娜娜离婚了。3年前,娜娜姐和王钢铁谈恋爱时,谁见了都说他们是本世纪绝配。娜娜姐是市电视台的美女主持人,闻名全市;王钢铁当然也不是等闲之辈,30出头就已经是市房地产界屈指可数的重量级人物,身价不菲。钻石王老五喜欢大张旗鼓地追求美女艺人并不会让人大惊小怪的,王钢铁那时每天晚上都把他的黑色加长奔驰停在电视台的大门口。娜娜姐做完节目下班,王钢铁就亲自下车请娜娜姐吃宵夜。这种气势本身就有了威慑力。

娜娜姐虽说是市电视台的红人,但在全国来说也还是叫不响的,属于区域性的名人罢了。王钢铁长得虽不俊朗但还算墩实、顺眼,再说如今的女孩子谈恋爱有几个不考虑经济基础的?所以,娜娜姐在王钢铁的强烈攻势下很快就被征服了。

那时我感到娜娜姐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总之娜娜姐把王钢铁说得十全十美,哪里是百般好简直是千般好万般好。结婚更是高调得夸张,市报娱乐版大篇幅报道娜娜姐嫁入豪门,新郎送的钻石项链是多少多少克拉,婚宴的费用高达难以置信的7位数。

婚后娜娜姐才知道几年前王钢铁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最不能容忍的是他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在他父母那边。如果一开始王钢铁向娜娜姐坦白他的一切,娜娜姐会嫁给他吗?要知道娜娜姐好歹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做二婚始终是意难平。

两年后娜娜姐和王钢铁分道扬镳。瞧这婚结的,我颇为娜娜姐感到惋惜,但也不至于让我得结婚恐惧症吧!问题是,我身边的人个个像着了魔似的,曾几何时离婚这个词和“吃了吗”一样在我们生活中再平常不过了。我表哥离婚了,我的同事离婚了,最让我伤心的是我的好友杨小红也离婚了。

杨小红跟我从小就认识,杨小红的父亲和我的父亲都在二轻局上班。那时,我们两家人都住在机关大院,杨小红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们是邻居是同学,除了睡觉,其它时间我们都是在一起,一起写家庭作业,一起上下学。我和杨小红都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熟悉的人都以为我们是孪生姐妹哩!后来,我父亲因为工作变动,我家搬离了二轻局,上学也转到了离家近的学校。我研究生毕业后,有一次去超级市场买东西,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定神看了好半天,才认出面前这个身着超市橙色背心的售货员是多年未见的杨小红。杨小红和我同岁27,现在怎么看她都像个中年妇女,说她40岁也有人会相信。我疑惑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她变成这个样子?

杨小红见我不解的眼神,说道:“下班后,我慢慢地跟你道来。”

按照约好的地点,我准时来到位于闹市区的红墙酒吧,老远我就看到临窗而坐剪着齐耳短发的杨小红。精瘦的人儿,满脸的风霜,一看就知道生活得不如意。此时,杨小红也看到了我,她向我挥了挥手。

落座后,杨小红要了一杯珍珠奶茶,我要了一杯冰柠檬。

曾经是姐妹我不得不关心她:“你是不是大病过一场?”我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杨小红吸了一口珍珠奶茶,把脸别到一边,不看我,神情甚是落寞:“岂止大病,我自杀过3次。”

“为什么这么傻?”

“痴情的女人只会做傻事。”杨小红向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杨小红在职业学校毕业后,认识了社会上的小混混阿迁。阿迁除了长得帅气外没有一点优点,整天出入的不是网吧就是游戏厅,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钱。认识杨小红后,阿迁在杨家人不同意杨小红跟他恋爱的情况下,确实改变了不少,找到一份投递快件的工作,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地上下班,这一举动在杨小红眼里得到了高分。

杨小红的父亲此时已经是轻工局的副局长,在父母的潜意识中杨小红就是不找个大学生最起码也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阿迁家远在郊县的农村,要想让父母承认阿迁比登天还要难。所以,当杨小红把阿迁带回家,面对父母难看的脸色时,杨小红对阿迁说:“家人就是打死我,我也要跟你在一起,绝对不会离开你!”杨小红的父亲此时手中正捧着一只陶瓷茶杯,杨小红话音刚落,父亲手中的茶杯就飞了过来,一下子砸在杨小红的额头上,鲜血顺着杨小红的额头往下淌,吓得一旁上初中的弟弟“啊”了一声。父亲愤怒地指着门口道:“你要是跟了这种人,我就没有你这个女儿,你永远不要进这个家门!”

因为年轻,因为那时在杨小红的心中爱情至上,如果那时阿迁要了她的性命她也会在所不惜,看到电视上有人为心爱的人捐肝捐肾的,杨小红心想这有什么,阿迁要是有病的话她也会这么做!

杨小红就这样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家。跟阿迁结婚后,起初还真过了几天开心的日子,尽管没钱,她也能体会到生活多么美好。后来,他们有了儿子航航,但是杨家还是没能原谅女儿的忤逆。杨小红心中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让家人刮目相看,只要自己日子过好了,家人就不会这样小瞧阿迁,自然就会原谅自己。

后来,杨小红两口子在夜市口开了个小吃摊,这种露天的小吃摊费用低廉,主要是做夜市的生意,通常是天黑开张,天亮收摊,辛苦是辛苦,天长日久也赚了一些钱。杨小红当然不会满足现状,她听人说开浴室赚钱,就跟阿迁合计倾其所有开了一间名为红妹的浴城。杨小红对浴城的名字不满意,阿迁说:“你不懂,开浴室是要靠特殊服务赚钱的。”杨小红惊道:“让公安局查了,我们不就完了?”阿迁不以为然:“你去问问现在开浴室有几家没有特殊服务的,我心里有数,你别管了,你卖好票就行了。”

浴城开张后,阿迁不知从哪里招来十多个衣着洋气浓妆艳抹的女孩,其中数一个叫丫丫的女孩最漂亮最妖艳。就实话,杨小红压根儿就看不起这些做皮肉生意的女孩,只是又犟不过阿迁。对阿迁赚钱的方式杨小红当然不能认同,但也没有办法,阿迁的狐朋狗友多点子也多,对此杨小红也只有甘拜下风。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这些女孩的“疯癫”,有一次,她竟然看到丫丫伸手拔阿迁的胡须。杨小红厉声训斥道:“你干什么?这么不自重!”丫丫的脸皮厚得一菜刀剁不透:“老板的胡须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哦!”说完自己先笑,一点也没有尴尬的神情。杨小红决定离开浴城到表姐的服装店上班,浴城全权交给阿迁打理,浴城的环境她实在不能接受。

杨小红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阿迁会背着她卖掉浴城和丫丫私奔了。她想,就是为了她额上的那块伤疤阿迁都不应该这样做。可是现实无情,浴城换了新的主人。两个月后,杨小红收到了阿迁从上海寄回来的离婚协议书。杨小红的天这才塌了下来,她不吃不喝,披头散发地坐在床上只会哭泣。母亲知道后,把航航接回家中,现在杨小红住的房子是租来的,母亲心疼她,每天给她煲好鸡汤送来。母亲从来不骂人,可愤怒的她现在连阿迁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个遍。而杨小红只会哭。

从此,杨小红患上了神经官能症,看遍了全国若干个大大小小的医院都没有效果……

听了杨小红的讲述,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杨小红又以过来人的语气道:“心仪,婚姻是毒药,千万别随意品尝。”

从杨小红的脸上我已经读懂了什么是痛苦,要不是受感情的万般折磨,杨小红何以老成这样?我真心地说:“毒药还品尝它干什么呢?离得越远越好吧!”

真的,我现在对婚姻有了一种恐惧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结婚,一辈子不走进婚姻的围城,自己就会免受其害。

我的同事江小敏的婚姻说出来更让人不可思议,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帅哥,结婚后才知道自己的老公是个同性恋,跟江小敏结婚纯粹是为了母亲的微笑。江小敏现在是一腔的苦水无人诉,整日以泪洗面,好可怜。

第5篇、爱情故事围住你

七夕节快到了,许多情侣开始准备礼物送给另一半。

阿祥的手机响起,他翻身伸手从床柜上拿起手机接听:“喂?”

“还没起床吗?”电话那头传来稚嫩的嗓音。

怀里的女孩被惊醒,她微微皱着眉头,抬眼望着阿祥的侧脸。阿祥赶紧搂着女孩的肩膀,安抚般哄着。

“打给我做什么?”阿祥语气淡淡的。

“不能打给你吗?我是你女友啊!”遥遥走在手工艺品店,仔细挑选礼物,“今天见面好不好?好不容易你今天休假,我想看到你。”

“我每天上班够累了……我想要好好休息。”手机另一头的男子,语气里透露着疲倦。

遥遥看着店里窝在一起的情侣,有些心酸:“我只想看看你就好。”

“抱歉,宝贝,不然等我休息够了再去陪你?”

“呵呵。不用了啦!”遥遥甜蜜地笑笑,听见阿祥叫她宝贝,她就很开心,“记得后天七夕节要陪我哦!答应过的不能食言。”

“好。”

阿祥挂上手机后,吻了吻身旁的娇柔女孩:“饿不饿?去吃东西吧?”

遥遥离开手工艺品店后,找了家附近的快餐店用餐。

她边吃边透过玻璃窗望着对面的大楼,看着人群在大门口来来回回。忽然,她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打给阿祥。

阿祥低头看着手机,顺手接起:“嗯?宝贝。”

“要不要我买些吃的给你送去?”

“不用了,我想休息。”阿祥边说边搂着女孩走入餐厅点东西吃。

遥遥沉默了好久,再度开口:“还记得你当初追我时曾说过的话吗?”

“记得。”

“我想再听一次。”遥遥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

阿祥罪恶感涌现,他回想着当初自己对遥遥说过的话:

“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阿祥轻声又温柔地说着。

“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遥遥接下去说。

阿祥沉默了好久好久,当初说的那段话让他清醒,他温柔地说:“后天一早我去找你。”

这一两天时间,阿祥对自己承诺不再去找那个女孩,他还特地规划了七夕节的一切行程,订了餐厅也买了礼物,他拼命做了很多自以为能够弥补遥遥和化解内心愧疚的行为。

七夕节当天,他在遥遥楼下等待,没一会儿的时间,遥遥出现在自家门口对他挥手,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像个天使。

“好难得,你这么早来。”遥遥伸手抚摸阿祥的脸庞。

阿祥微皱眉头:“手怎么那么凉?”

遥遥吐舌头装可爱。

阿祥在阳光下望着遥遥的脸庞。遥遥的皮肤本来就很白,但是今天看起来更白。

这天他们四处去逛,走过这~年来曾经到过的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勾起他们的回忆。

“你有些发呆哦。”阿祥开着车望着她的侧脸。

“我……昨晚熬夜。”遥遥不好意思地笑,“为了给你做七夕节礼物啊。不是说过,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

“一圈,一圈就够了。”阿祥边说边把车子缓缓驶入一家高级餐厅的停车场。

“真的才一圈?不用很多圈?”遥遥拉着他的手,没有要下车的意思,“这条用红绳做的手工项链是送你的。”

那条红绳很细,也很长,长得不像是项链该有的长度。

“来,我帮你戴上吧。”她微笑着说。

阿祥将脖子凑近。遥遥双手拿起项链,缓慢地一圈又一圈地将红绳绕上他的脖子:“我要围你很多圈,你才不会逃走。”遥遥边说边绕着。

“我不会逃走的。”阿祥闭着眼说。

“那么,前天下午你和一个女孩从家里走出来是怎么回事?”

阿祥一愣,只见遥遥歪着头对着他柔柔地笑。他无法猜测她的情绪。

“她……只是我的同事。”阿祥想不出什么理由去解释。

阿祥看向遥遥,发现她的脖子上有一圈很红很深的痕迹,怎么刚刚没看见呢?

正想询问时,手机响了。阿祥低头一看,是那个女孩的来电。

“不接吗?”遥遥歪着头问。

阿祥有点儿紧张,该死的,这时候打来做什么?他赶紧接起,正要破口大骂的时候,却听见一则令人难以接受的消息。

“阿祥!你在哪里?刚刚新闻播报有个女孩上吊自杀。我没记错的话,那个上吊女孩叫遥遥,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阿祥愣着,遥遥的脸离他很近很近,可是她的身体依旧是在副驾驶位置上,只是脖子拉得很长很长,头歪向这边。

“……遥遥……”

“你已经知道了?”遥遥苦笑,“我一直好想跟你过七夕节,可惜……不过没关系,礼物能送给你就好。”

遥遥的脸上布满红色的泪水:“阿祥,我好爱好爱你。”

阿祥发狂地大叫,双手在半空中乱挥:“不要,不要找我!不要!”

没有传来声音,阿祥身躯颤抖,慢慢抬眼看着身旁空荡荡的座位。

遥遥已经消失不见了。

他满是惊恐和慌张,这时候接到电话,要他到医院的太平间去一趟,确认女友遥遥的尸体。

冷冰冰的医院,地下的太平间,阿祥每走一步都很沉重,他几乎没办法相信遥遥竟然在前天晚上就已上吊自杀,难道今早跟他出游的是遥遥的鬼魂?

“来,看一下吧。”打开白布,他一眼看见她因为上吊被拉扯得极长的脖子,她的五官扭曲暴凸,与生前好看的模样相差甚远。

终于,阿祥受不了内心的愧疚指责,失声痛哭在遥遥的尸体前:“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他摸着脖子上的红绳,想着遥遥就算死了,还想着要把礼物送给他,这条项链的意义太大。

“……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阿祥嘴里不断地呢喃。

这时,身旁的法医和警察不停地讨论着。

“到现在还没找到上吊的绳子。你们把尸体拿下来时,没注意到吗?”法医质问道。

“不是普通绳子!是红绳。”警察矫正说明。

听见这段对话,阿祥的眼泪停止,他吓得摸着脖子上的红绳。瞬间,他感到那条红绳似乎有生命力般在缠动,一点点围着他的脖子,直到紧紧地围着他。

“……我和你之间是月下老人用许多的红线围着,一圈又一圈,绕着我们不分开。”

第6篇、爱情故事危险关系

大林结婚快五年了,日子过得平淡如水。这天,他在商场买东西,竟意外地遇见了吴金。吴金是大林的大学同学,也是大林的初恋,两人自从毕业后分手,差不多十年没见了。两人一说话,原来,吴金是来大林所在的这个城市出差的,明天就要回去了。大林问吴金的家庭情况,没想到吴金去年离婚了……

两人聊着聊着,大林便越来越有些想法了。说来也巧,大林的老婆今晚的火车,要去北京出差,家里只有大林一个人……大林火辣辣地看着吴金,邀请吴金回家“聊聊”。吴金起初说不去,大林劝了一会儿,吴金终于起身跟大林走了。

到了家门口,大林掏钥匙开门。进屋后,两人对望一眼,都有点手足无措。大林的心怦怦跳着,想到十多年前,两人的第一次便发生在校外的出租屋内……他偷偷瞄一眼吴金,只见她面色绯红,羞涩地低着头。

大林上前一步,柔声说:“吴金,你还记不记得那天在我租的屋里……”吴金的脸更红了,仍不说话。大林走到吴金跟前,猛然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吴金起先还有些抗拒,可渐渐地似乎也动了感情,半推半就地进了卧室……就在这时,大门外传来了上楼的脚步声,接着就听到,有人在拿钥匙打开防盗门。

大林一个激灵,顿时住了手:“不好,我老婆回家了!”吴金吓得魂飞魄散,两人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大林镇定了一下心神,突然想到了什么,“哗啦啦”几下从床下拉出一个纸箱来,然后一只手提着纸箱,一只手拉着吴金,几步走到了客厅。到了客厅,大林把纸箱朝地上一放,吴金看着大林,还没弄明白大林的意思,门开了。

进来的正是大林的妻子张丽娜。张丽娜一眼看到跟前的陌生女子,也愣住了。吴金看都不敢看大林妻子一眼,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时,大林突然大声说道:“我说,你这也太贵了!不就一套锅具吗,要6800,难道这锅是金子做的?”大林这话是冲着吴金说的,吴金却很迷茫,不知道大林在说些什么。

大林接着又说:“好了好了,你也不要说你们的锅有多好用,什么省油环保,就算它真的好,也不能一套就要六七千啊!”

吴金心里一动,差不多明白大林的意思了。可她不敢多说,只是唯唯诺诺道:“我们公司的东西,就是很好嘛!”

大林不耐烦地说:“你们公司啊,搞的就是传销。别不承认,说什么直销,明眼人都知道你们公司的性质!”

说到这儿,大林朝门口看了一眼,装作惊讶地说:“咦,丽娜,你怎么回来了?”接着他一指吴金,向张丽娜介绍,“她是我一个哥们的爱人,夫妻俩自从加入了一个什么公司,天天找我们这些熟人推销高价产品。这不,他们两口子今天又来了。我那个哥们刚才接了个电话,有事走了,她还不走,拉着我非说这锅有多好……”

张丽娜走了过来,看了吴金一眼,随即蹲下来,打开箱子,里面正是一套崭新的锅具。张丽娜拿出一个炒锅,举起来看了看,说:“什么锅呀,这么贵……”

大林放在床下的锅具,是前几天他背着老婆花了6800块钱买的,是一个朋友卖给大林的。大林原本不要,可那朋友着了魔一样,天天给大林打电话,大林被纠缠不过,只好买了下来。大林怕张丽娜会生气,就没敢告诉她,暂时把锅具放在床下。刚才事情紧急,大林急中生智,就拿出锅具,让吴金冒充这家公司的销售人员。

大林刚才的一番话,明着是说给老婆听的,其实是将情况告诉吴金。吴金也是个聪明人,马上将计就计,摆出一副推销员的模样,说:“大哥、嫂子,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我们公司的产品,走的就是高端路线。”

大林也蹲下身子,悄悄跟张丽娜说:“老婆,锅我看了,确实不错,不如跟她好好讲价,如果价钱合适,咱们要了也行……”

张丽娜不动声色地拿出箱子里的锅具,一件件仔细看着,没说话。大林心里紧张,偷偷看一眼吴金,刚好吴金也朝他望来,两人眼神相撞,都慌乱地望向一边。

张丽娜看了一阵,随手将锅具“咣”的一声丢进箱子里。她站起身,盯着吴金说:“你实话说吧……”吴金心里“扑通”一下,暗道:还是被她看出来了……不料张丽娜接着问:“最低卖多少钱?”

吴金提着的心放了下来,说:“我们、我们公司规定,不能打折……”

大林见事情掩盖过去了,忙插话道:“价钱咱们慢慢谈嘛!对了,老婆,你不是去北京买设备吗?怎么回家了,不买了?”

“唉,甭提了!”张丽娜叹气道,“我都走到火车站了,才想起有一份合同忘家里了,这不,急忙赶回来拿合同。”

“原来这样呀!”大林关心地说,“那你拿了合同赶紧去吧,耽误上火车就麻烦了。”

张丽娜沉吟了一阵子,放缓了语调,对大林说:“大林,就算这套锅你很想要,但价格太高,咱们也要不起呀,你可考虑清楚啊!”说着,张丽娜又深深地望了吴金一眼,拿上合同,走了。

张丽娜走后,大林和吴金都长长地松了口气。大林充满歉意地说:“金金,对不起,没想到出现这样的意外……”

吴金叹息一声,没吭声。疯狂燃烧的烈火已经熄灭了,大林和吴金两人木然地坐在沙发上。

过了一会儿,吴金说:“我该走了,你老婆要是再回来,麻烦可就大了。”大林看了看墙上的钟,说:“她不会回来了,火车马上到点了。”大林说着话,努力在脸上挤出笑容。

吴金却说:“我还是走吧,我们这样子,不好……”大林一拍额头,说道:“对了,咱们晚饭还没吃呢!你就算要走,也等吃过饭再走吧。”大林现在表面轻松,其实刚才也吓得不轻。可他又舍不得吴金就这样走了,初恋情人这么一走,不知道哪天才能再见到呢!

吴金还没说话,大林拎起地上的锅,笑道:“这套锅真是我花了六千多块买的,都没敢跟我老婆说。这样吧,咱们今晚新锅开张,尝尝这么贵的锅,做出来的饭有什么特别……”

大林去厨房张罗起了饭菜,吴金闲坐在客厅无聊,也去打下手。忙活了个把小时,两人炒了四个精致的菜,蒸了米饭,还煲了汤。把饭菜端上餐桌,大林又拿出一瓶红酒,一边开酒一边说:“不管怎样,今天重逢也是老天爷赐给咱们的缘分,先干一杯!”大林斟满了两杯酒,和吴金举起了酒杯。就在这时,门悄悄打开了,张丽娜站在门前,面无表情地瞅着家里两个正在举杯的人。

第7篇、爱情故事汪发发谈恋爱

汪发发丢垃圾,在垃圾箱里拾到一只皮夹子,打开一看,一分钱也没有,他想,一定是扒手把钱拿了丢掉的,他正要丢掉,发现里面有张照片,照片上的姑娘笑得甜甜的,他一下子迷上了,目不转睛地看着,看得姑娘脸上的两个酒窝像在颤动,姑娘的眼睛,似有阵阵秋波向他袭来。汪发发看得神魂颠倒,心慌意乱,从没见过这么动人的姑娘,他赶紧把照片放进贴胸的口袋里,又一甩手,把皮夹子丢进了垃圾箱。

汪发发刚转身,没走几步路,迎面碰上贾三山,贾三山在镇上开了爿饭店,一副老板派头,根本不把汪发发放在眼里。前不久,他和贾三山的妹妹谈恋爱,刚开个头,贾三山就满嘴喷粪地骂着:“呸,汪发发,你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又对妹妹一顿臭骂:“你嫁不掉了,把自己这朵鲜花往牛屎上插,贱啊?”骂得他妹妹见了汪发发就躲开。

汪发发恨得咬牙切齿,忍无可忍,他想,我口袋里有迷人的姑娘照片,你不让我和你妹妹谈恋爱,我今天气气你,也好出口气!他如同和照片上的姑娘谈上了恋爱,哼起了动人的情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唱得似痴如醉。贾三山奇怪了,想着他和自己妹妹谈恋爱,被自己骂得狗血淋头,怎么今天当着我的面,这么快乐,唱起了“甜蜜蜜”的情歌?贾三山招呼着问:“发发,又谈上恋爱了?”

汪发发得意地说:“那还用问!”说着,从口袋里摸出照片,在贾三山面前扬了扬,贾三山看得目瞪口呆,惊奇地问:“这是你的女朋友?”

“那当然了!”

“不会吹牛吧?”

汪发发想,这么小看我,吹点牛皮给他听听,他扬着照片说:“她请我到她家去过了,她爸妈对我十分满意,饭也吃过了,还能有假?”

汪发发洋洋得意地说着,又对贾三山说:“你不让你妹妹和我谈恋爱,我还以为这辈子谈不上女朋友了。”说得贾三山很不好意思,讪讪地笑着说:“汪发发,小看你了。”

汪发发回到家中,吃了晚饭,在灯光下,又拿出照片来欣赏,越欣赏越觉得有滋味,世上有这么美貌的姑娘,真正秀色可餐。汪发发正看得走火入魔似的,“笃笃笃”,一阵敲门声惊醒了他,这么晚了,有谁会上门?他开了门,一个姑娘闯进来了,他一看,鲜红的嘴唇,白晃晃的牙齿,笑得甜甜的,脸上的酒窝一颤一颤动着,这不是照片上的姑娘?是不是在做梦?他拧一把大腿,痛得双脚跳,绝不是做梦!他看着姑娘一步步向他走来,更害怕了,聊斋故事里的美女,都是妖狐鬼怪,是不是自己也碰上鬼了?他吓得心惊肉跳,颤抖着声音说:“你、你是、是……”

“你不是说和我谈恋爱吗?你怕什么呀?”

汪发发更害怕了,我只拾到她的照片,她怎么知道我和她谈恋爱了?这不是鬼是什么?他连连后退,说:“我不认识你,怎么和你谈恋爱了?”

“咦,你们村上贾三山说的,还能有假?”

哦,原来贾三山认识她,绝不是鬼了,他问:“贾三山对你说什么了?”

“说你和我谈恋爱了,谢谢你,你把东西给我。”汪发发忙拿出照片,不好意思地还给她,姑娘说:“照片给你留个纪念吧,你把皮夹子给我。”

汪发发结结巴巴地说:“皮夹子丢在垃圾箱里了。”

“我皮夹子里有五千元钱呢!”

“五千元?”汪发发惊慌失措地叫着,“皮夹子里没钱呀,一分钱也没有呀……”

“这钱给我妈看病的,我妈躺在医院里等着这救命钱呢,呜……”姑娘哭起来了,哭得催人泪下。汪发发六神无主,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思量着,一定是扒手偷了姑娘的皮夹子,把钱拿掉了,皮夹子丢在垃圾箱里。现在姑娘找上门来,自己成了贼了,说也说不清,汪发发满头冒汗,不住地搓着手,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拾到的皮夹子,实在是一分钱也没有呀。”

“妈呀,给你看病的钱没有了呀,这可怎么办呀?我可怜的妈呀,呜……”姑娘哭得揪心挖肺,汪发发听得心里酸溜溜的。哭着哭着,姑娘哀求汪发发了:“发发哥,就当我和你谈恋爱,你帮帮我,我一定会和你好的。”说着,眼睛哀哀地看着汪发发,汪发发被看得通了电似的,心跳了,脸红了,人醉了,晕乎乎地说:“别哭了,钱我给你想办法。”说着,翻箱倒柜,把家中所有的钱拿出来,又向左邻右舍借了几百元,凑足五千元给了姑娘,姑娘接过钱,连声说:“发发哥,你真好、你真好。”说着,在汪发发脸上吻了两下,汪发发晕得气也喘不过来了。一会儿,姑娘说:“发发哥,我妈正等着我呢,我回去一定对我妈说,碰到好人了,发发哥,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姑娘走了,汪发发似痴如醉,沉浸在甜蜜的情爱之中,想不到垃圾箱里拾到姑娘的照片,照片上的姑娘上门来了,这比田螺姑娘的故事还神呀。汪发发兴奋得一夜没睡着,第二天,他到村头王半仙家,想叫王半仙算算这门婚事成不成,他一进门,王半仙就大惊小怪地说:“发发,你交桃花运了?”

咦,我没开口,她就知道了,真正是半仙。汪发发说:“半仙娘娘,你算算,我这桃花运成不成功?”王半仙问:“你这桃花运什么时候交的?”

“昨天。”

王半仙指着庭院里两棵盛开桃花的桃树说:“昨天三月三,桃花盛开,哪有不成功的?”

汪发发听了,心花怒放,忙掏出一百元钱给王半仙,王半仙眉开眼笑地接过钱说:“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喝喜酒。”

汪发发喜滋滋地出了王半仙的家门,快嘴三婶迎面过来了,她远远叫着:“发发,你谈上恋爱啦?”

汪发发奇怪了,问:“你怎么知道的?”

快嘴三婶说:“村里人谁不知道?说你谈的女朋友,全村最漂亮,有照片吗?给三婶看看。”汪发发把照片给快嘴三婶看,快嘴三婶看得眨巴着眼睛惊叫起来:“啊呀呀,这么漂亮,这不是仙女下凡了吗?”汪发发开心得抓耳挠腮,眉开眼笑。

“什么时候给三婶吃喜糖?”

“快了,快了!”

汪发发快乐得好像就要结婚似的,回到家中,一心盼望姑娘再次上门。过了两天,姑娘来了,进门就亲热地说:“发发哥,我妈说我碰上好人了,等她病好了,就要给我们办婚事呢。”汪发发开心得与姑娘一下子拥抱起来,姑娘挤眉弄眼,嗲声嗲气地说:“发发哥,还有件事求你呢,我妈的手术费还要一万元钱呢。”

第8篇、爱情故事书报亭前

学校附近有个书报亭,东方穆强常常在那里买报纸杂志,慢慢地,东方穆强喜欢上了那个端坐在书报亭中的姑娘。他觉得她身上有种古典的美,而且是那么朴实单纯,她的一颦一笑都那么耐人寻味。东方每次来买报纸都会偷偷地看她,最终他鼓起勇气写了一封情书,趁姑娘不注意投进了报亭。

东方在信中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还说如果姑娘有意,就给自己来电话。几天来,东方再没敢去报亭,他一直惴惴不安地等待着。

没想到这天还真的有一位女子打来电话,约好时间让他在书报亭相见。东方喜出望外,下班后好好打扮了一番,来到书报亭前。

报亭前还站着几个年轻人。一位装束时髦的女子从亭子里出来,冲着他们道:“电话是我打给你们的,我是她表姐。你们不是都说喜欢她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她下肢瘫痪,平时都是我送她回家,明天我要出差,不知你们谁愿意按时来送她回家?”

几个年轻人先是一惊,随即立马便开溜了,只剩下东方一个人站在原处发愣。

“你还不走?”表姐问他。

“我,我……”东方不知如何是好。

表姐转脸对报亭里的姑娘说:“我早说了吧,这些人的话根本不可信!你瞧——”

“我愿意送她。”东方突然说,“今天我就送她回家。”

那位姑娘拄着双拐从报亭出来,她虽不是表姐所说的下肢瘫痪,但毕竟也腿脚不方便。东方用自行车推着姑娘,一直送到她住的小区门前。姑娘下了车拄起双拐,不让他再往里送,说明天早上来这里接她就行了。

从此东方每天都来接送姑娘,知道了她叫嫣红。嫣红也知道了他复姓东方,全名叫东方穆强,是大四的学生,不过她叫他东方,说这样顺口。表姐出差回来,东方依然继续接送。两人真的相恋了。她问他:“你真的不后悔?”他说:“真不后悔!”说罢想去吻她。她躲开了,说:“等明天,明天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第二天,学校突然有事,东方打电话告诉嫣红要晚些来。嫣红说刚好表姐来了,让他不要来了,她和表姐一起回家。东方说他会尽量赶过来,叫嫣红等着他。

可是,一直等到很晚东方也没有来。此后连着几天都没有接到东方的电话,人也没露面。开始嫣红以为他有事,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打他的手机,可是却无人接听。她沉不住气了,要表姐陪她去学校找他。表姐说:“算了吧,你还是不要去,免得自讨没趣。”

表姐走了。嫣红心里很乱,不断地为东方不来找理由,但怎么也说不通他为什么不接电话,想着想着不禁流下了泪。这时一个小男孩跑过来,送给她一封信,说是一位叔叔让他送的。嫣红刚要问什么,小男孩转眼就跑了。嫣红打开信,一看那熟悉的字迹,她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信果然是东方写来的,可是没想到东方在信里竟提出要与嫣红分手,说他想明白了不愿找一个腿脚不好的妻子,还说除非将来他的腿脚也不好了,再来找她。

嫣红气哭了,想把信撕掉,最终还是留下来拿给表姐看,表姐道:“原形毕露了吧。”嫣红痛哭一场,她真不相信东方会变卦,而且会变得这么无情,但东方从此与她断了联系。

一年过去了,这天报纸上一行标题赫然映入嫣红的眼帘:抢险英雄东方穆强来我市作报告。一年来,嫣红对东方非但没有忘却,反倒越发思念,她想见到他,想听他亲口解释究竟是为什么?虽然她知道这个英雄东方,极有可能并不是她那个东方,但她无论如何要去参加那个报告会。

表姐陪她去了。当英雄出现在台上的时候,嫣红惊呆了,竟然真的是他!他身穿戎装,拄着双拐,一条裤腿是空的,却更显英气。听他报告中说,一年前,他大学毕业,当兵去了西南山区,在一场泥石流灾害中,为了抢救几个孩子,一块巨石砸在了他的腿上……

报告会结束,嫣红同表姐来到台上,人围得很多,都是来找英雄签名的,她挤不过去,只能远远地看着。东方一抬头,看见了她,一怔,又低下头去给人签名。嫣红拿出东方写给她的绝情信,在上面写道:请英雄给我解释。然后交给一个工作人员,请人家把信转交给他,便拉着表姐离开了。

第二天,嫣红坐在书报亭里,外面下着蒙蒙细雨,突然电话响了,她拿起听筒,里面传来她熟悉的声音:“嫣红,你好!”她拿着话筒,竟哽咽了。东方说:“嫣红,别这样,对不起,我不该写那封信。”嫣红道:“你到底为什么?”东方说:“那天我接你来晚了,当我看到你从报亭里出来,蹦蹦跳跳的什么事都没有,我气坏了,于是便给你写了那封信。你为什么要欺骗我?我最不喜欢不真诚的人。”

嫣红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她抽泣道:“我是骗了你,那时候,我刚好扭伤了脚,表姐叫我趁机试试谁是真心。后来,我早想把真相告诉你,都怪表姐,非要叫我等脚伤好了以后再告诉你。那天,我说要给你一个惊喜,就是要告诉你我不会拖累你,没想到……”嫣红说不下去了。

东方在那边沉默了半晌才道:“没想到会是这样,怪我那时候太孩子气,也不找你问问清楚,现在后悔了。嫣红我们永远做好朋友好不好?”

嫣红急道:“为什么?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我不想拖累你。”

“不,你信里不是说等你腿脚不好时再来找我吗,你现在在哪儿?”

嫣红抬起泪眼,猛然看见就在马路对面,穿着一身军装的东方架着双拐,正一手举伞,一手拿着手机,站在雨中深情地看着她。

蒙蒙细雨还在下,伞,遮盖了一切……

第9篇、爱情故事京叭在爱情中的两个名字

你给我记着,我接受了你的舌头,跟失了身一样的,你得对我负责……

———1———

袁小沫对于爱情还是纸上谈兵,可她一副熟女派头。比如骂贺伟念书念傻了,只晓得“爱辣勿油,油啊狗的”。

贺伟不跟她一般见识,由着她嬉笑怒骂,还得赔着笑脸,按她的话说,别人给出场费我都不骂,我骂你,那你是占了我的便宜。

贺伟把指头放在嘴唇上求她住口,这占了便宜哪能随便说呢?她白他一眼,在心里骂他有病,分明心里眼里都有了,可就是不表白。可如果她表白,他装聋作哑的功夫却是一流的。这让她不服气,她这般如花美眷,凭什么让他荒废流年?

终于逮了个机会,那天只他俩加班。她说,贺伟,你就说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这回他点了点头。她一个助跑朝他怀里扑,他一个侧身,她扑了个空。

她转回来踹他,踹着踹着就抱在一起了。她突然安静下来,那个感觉很美,偷偷看了他一眼,可并没有和他的目光相遇,他看着远处,像是要保持某种警惕似的。

她把嘴巴嘟了一下递了一下,微闭了双眼,好像要给他一个角度似的。等待,某个时间,他的嘴唇俯了下来,同时带来热热的呼吸,她的鼻子一下就痒痒起来,她忍都没忍住打个喷嚏,他缓缓地抹了一下脸,她说,抹啥抹啥呢?人家说亲嘴就是交换唾沫的游戏……

贺伟咧着嘴笑了说,哎,你亲过嘴吗?她横他一眼说,你以为本小姐亲个嘴还要救济啊?

他们的接吻因此推迟了一个星期,倒是成功了。可是她不满意,因为他没闭上眼睛,被她评为不敬业不专心不投入,进而总结成三不男人。

贺伟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气焰,他怜惜地瞅着她说,你看看你那个笨笨的样儿。她忽然哭了说,你给我记着,我接受了你的舌头,就跟失了身一样的,你得对我负责……

贺伟猛地抱住她,再一次吻了她。

她偷偷看了他,这次他闭上眼睛了。

袁小沫觉得贺伟有毒,要不然,她怎么会爱上他?

贺伟说,我给京叭起了名字,叫小沫。袁小沫说,好啊,这女人先爱上别人,不就是阿猫阿狗的命嘛。

爱上了贺伟,爱上了他的京叭小沫,虽然它一见她就吠。

———2———

赵小静回来了。

赵小静一年前是贺伟的女友,现在说不清了,按袁小沫说,百分之九十不是他的了。然后,举了若干例子,比如说没时间啊时差啊累啊我会记得你的好啊,其实,都是在敲爱情的丧钟,也就是说他正在被甩。

贺伟怎么会不明白呢?不过,他说过等她回来。袁小沫说,等吧,等成情痴情圣等成白发苍苍,你以为佳话是等出来的?

贺伟笑而不语。

袁小沫说,你是个骗自己的骗子,可是我喜欢你,你这个二手男人。

赵小静终于从温哥华回来了,却住在饭店里,理由是她和同学一起,这让贺伟难受,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日子到头了,果子也成熟了,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从此仇深似海。

贺伟想,就是要分,也得把话说个明白吧。他打电话问赵小静,你不回来住?她只是笑。他说,狗狗都想死你了。她说,你来看我吧?他说,好啊,什么时候方便?她笑笑,随时啊,咱们怎么还客气上了?

那天早晨,他跟赵小静说,我过来啊?赵小静迟疑了一下说,我们还没有起床呢,中午吧?

像是泼了半盆凉水,不过,他想,都等了一年了,也不在乎一个早上。

办公室,袁小沫总是比贺伟先到,这样,他到了就有一杯热茶等他。袁小沫说,你是不是失眠了啊。他摇头,她说,那怎么看着气色不好?他说,为伊消得人憔悴。

袁小沫就笑了,脸上有两个酒窝,很漂亮。然后,袁小沫低着头忙自己的事情。过了一会儿,隔了三米的距离给他发短信说,有个新开的烤鱼店很香,中午一起去吧?他立刻回了说,晚上去吧,中午我还有点事情。她再回,什么事啊,要不我陪你去吧?他回,不用啦。

他抬头看她,只见她怒目圆睁,他像是溶化剂似的看着她,直到她低下头,留给他一抹娇羞,他差点都想跟她说,那个人回来了,可像是心怀鬼胎似的没说。

好不容易挨到中午,他直奔酒店。敲门,那个朝思暮想的脑袋探了出来,对他笑着,他闪身进门,正要拥抱时,却看见房间里还有一个男子,有着蓝色的眼睛。刹那间,他明白了。不过,他并没有转身离开,保持了一定的风度。

赵小静介绍他们认识,是这样说,这是我的老朋友贺伟。这是奥斯丁,我的新朋友。这一新一老,就像王母娘娘拿玉钗划出一道银河,就把牛郎织女隔开了。

然后三个人在饭店吃自助餐,贺伟如同嚼蜡。告辞的时候,赵小静说,她想看看狗狗。贺伟说,它好着呢。

赵小静终于说了,对不起。贺伟说,没关系。

——3——

袁小沫正坐在贺伟的座位上看电影,他的电脑是宽屏的。贺伟老远就把手包朝桌子扔,吓了她一跳。他走过来,手搭在她肩上,接着就有些小动作。怪模怪样的……

晚上贺伟死死地抱着袁小沫,好像一松手就摔坏了似的。袁小沫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说,难怪你今天蠢头蠢脑的,你知道为什么有个词叫蠢蠢欲动吗?那是因为很难看。他说,有那么难看吗?她说,就那么难看。

他说,我有那么好吗?她说,也不是多么好,就是我喜欢,仅此而已。他说,可是我还在等人啊。她说,没有人会等在原地,有什么关系呢,我是预备队员啊。他说,要是不像你说的那样……她说,好啦,把手放在心口上,事实上,你心里也没底了,难道不是?他说,我感觉像是偷情。她说,哪怕情是偷的,你都得好好爱我。

无疑,贺伟受到了打击,虽然赵小静之前说过,爱情如同跳舞,不管和谁跳,只要投入了就好了。还说过,隔了重洋,那么多的想念不如一个温热的怀抱真实。虽然他也怀疑,可是他不愿意相信,如果她抒情呢?现在看来,她一直都在暗示他。

那天晚上,贺伟和袁小沫并没有吃烧鱼。他带她回家,把家里所有的酒都拿了出来。没有哪一次喝酒如同这般的豪迈,连京叭小沫都不安地吠来吠去。

喝到后来,他泪水涟涟,却还要抱了吉他唱歌:

天气疯了/海水滚了/所以我要无“乐”不作/不要浪费每一刻快乐/当梦的天行者/像你这样的天使/该有翅膀和名字 该美丽中带着刺/该很认真地属于我一次……

她抱住了他,任京叭小沫吠声大作。

——4——

京叭小沫一夜未眠,在卧室门外高亢地吠,低沉地呜咽。袁小沫问贺伟为什么它就不能停下来呢?贺伟说平时它都在睡在床下的嘛。袁小沫说,那让它进来呀?贺伟一把揽过她贴在她耳边说,它会学坏的。她咬住他的唇说,你可比它坏多啦……

清晨,袁小沫刚打开门,京叭小沫猛地扑了过来咬,顿时在脚踝上留下几个牙印。贺伟一声叱喝,京叭小沫将头和身体贴在地上,如同那句把头低到尘埃里的话。

接着,贺伟蹲下来揉她的脚踝,她一甩腿,他仰在地上。京叭小沫又冲着她吠了起来,这一次他捉住它扔到阳台上去了。

她说,小沫怎么这么凶啊?每次我来,都像是见了仇人似的。他笑说,它可能就是认生,像个孩子似的,也想得到宠爱嘛。她叹口气说,要是没时间,就别养狗狗,其实,它也嫌孤单。

他盯着她看,她笑了说,其实人和狗是一样的,这个你不懂?他笑说,不懂,我只懂你。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夜晚。

他拿面包,酸奶。她突然想起来他说,狗狗也喝酸奶的。于是就去阳台,隔着玻璃门,它依然龇牙咧嘴,她还是把酸奶放在阳台上了,不过,它连一眼都没有看。

她想,小沫是一只有个性的狗狗。她说,把小沫送人吧?像之前她说过多次一样,他摇头说,还是养着吧。

——5——

新的早晨,对贺伟和袁小沫来说都是动人的。袁小沫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突然如火山爆发了。她问他,告诉我,你不是因为喝了酒。他说,不是,你为什么就能确定我爱你,而不是玩弄你的感情?

这回她跟他说了,有一回公司集体春游,她带着相机,他也带着相机。那时候,那时候她就喜欢他,算是暗恋吧,偷偷地拍他,大部分都是背影和侧面。回来的路上,他睡着了,她看了他的相机,发现他的相机里除了风景,拍的也是她……

原来,心里一直都有。

贺伟想象一个场面,让赵小静看见他和袁小沫的幸福,他也介绍说,这是我的老朋友赵小静,这是我的新朋友袁小沫。

贺伟给赵小静打电话说,昨天狗狗叫了一个晚上。赵小静说,我想看看它。他说,路,你是知道的。

贺伟跟袁小沫说晚上要做一桌子菜。袁小沫说,我只会西红柿炒鸡蛋……

贺伟想象中的敲门声响了,打开门,狗狗忽地扑了过去,跳了起来,将前爪搭在赵小静的身上,就像一个孩子见了母亲。

赵小静把狗狗抱在怀里喊,静静。喊一声静静,狗狗就呜咽一声。喊一声,它呜咽一声。

袁小沫呆呆地看着,突然明白,原来狗狗不叫沫沫,从前它叫静静!它只记得原来的主人……她说,你好啊,我叫袁小沫。

贺伟接着说,这是赵小静。他还是没能说那句,我的老朋友。

赵小静看着她笑了笑说,你好啊,我就是来看看静静。

第10篇、爱情故事吉吉在珠峰看到九泉下的爱人

2008年5月8日,奥运火炬成功传递至珠穆朗玛峰峰顶。担当此次奥运火炬首棒传递的,是一位藏族女子,她的名字叫吉吉。她和丈夫仁那皆为我国著名登山骁将。3年前的一次登山活动中,仁那意外丧生。为完成丈夫“此生攀登14座高峰”的遗愿,吉吉庄重地踏上了她的践诺之旅。

登山骁将牵手冰峰雪莲

有一次,队里举办登山拉力赛,新手吉吉为了赶速度,在第一个登上顶峰后依仗自己的体力好,急急地冲下山去。这时身后突然伸出一只大手抓住了她,有人厉声说:“你这样很危险,你的体力很快就会耗尽。登山队员都知道,上山容易下山难。”说话的正是仁那,他的脸上显示出了焦急、心疼的表情,这唐突但真诚的表情让吉吉一下子很感动。仁那又笑着责怪吉吉:“你看,你登山服的搭扣都开了,这些小的失误都会酿成大患。”仁那一边说着,一边细心地帮吉吉扣上了搭扣。吉吉听话地慢下了脚步,两人开始并肩缓步下山,途中聊起了家常。闲聊中,吉吉得知仁那不仅获得过两项全国大赛的攀岩冠军,还保持着多个登山的世界记录,是位了不起的登山选手。吉吉禁不住对仁那充满了敬佩。

半途中,由于气温骤降,吉吉出现了缺氧征兆。仁那翻遍了吉吉的背包,也没找到抗缺氧的红景天胶囊,忍不住又批评吉吉:“你太自信了,登山可不比长跑,登山过程充满了危险,必须胆大心细,许多药品是必备之物,背包的重量也是有严格讲究的。这里沸点低,任何时候都可能口渴,可你带的水根本不符合规格……”那晚,仁那像大哥哥一样唠叨不停,第一次登山的吉吉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

随着接触的深入,朦胧的爱意开始在两人心底流淌。两年后的春天,正在训练休息的间隙,吉吉突然收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信上,内敛的仁那向心爱的姑娘吐露了爱的心声,他说吉吉是他遇见的最顽强最勇敢的一位姑娘,有着蓝天一样宽广的胸怀,他很想和她牵手终生。末了,仁那还画了一朵雪莲花,他说总有一天,他会采一朵真的雪莲,把这圣洁的花儿戴在心爱的姑娘头上。

吉吉的脸颊瞬间燃烧得通红,出于女孩的羞涩,她没有主动回复。那些天,紧张的仁那甚至不敢看吉吉的眼睛。后来,终于有热心的队友帮两人捅破了窗户纸,于是,那年年底,两人踏上了幸福的婚姻殿堂。大喜的时刻,有队友送了一副对联:一对比翼鸟,两个冒险家。横批是:白头偕老。看着这副对子,仁那郑重地对大家说,“我们真诚相爱,一定会真诚相守,生死与共是我今生对吉吉许下的诺言。”

婚后的家很简陋,但充满了甜蜜和温馨。心灵手巧的吉吉包揽了一切家务。她最拿手的就是给丈夫煮肉汤面:奶白色的骨头汤,上面飘着碧绿的青菜,里面还卧着两个结实的荷包蛋。每次仁那吃上这样的面,就感觉像在过年,因为对于成年登山,又有严重胃病的仁那来说,能吃上口热饭就是很奢侈的事情了。

仁那那时已是国际知名的登山骁将,以速度和攀登技术称雄于国内。婚后第三个月,他有幸被选入了队里新组建的“中国西藏攀登世界14座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探险队”的成员。第二天一早,仁那匆匆告别妻子后就出发了。他留给吉吉一封信,“在我们的地球上,海拔8000米以上的山峰总共有14座。全部攀登上这14座高峰,是世界各国很多登山家的梦想,也是一种崇高的荣誉。现在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非常兴奋。今后攀登这14座高峰的事业,将融入到你和我的生命中。”

吉吉读着信,感受着仁那的激情。此时的她还不知道,信的最后一句话,将会改变她的人生。吉吉也是一位事业心极强的女子,她完全理解丈夫的心愿,那些天她一个人发狠地进行训练,似乎要排遣掉那难挨的寂寞。那年春天,仁那和3个队友登上了海拔8091米的安纳普尔那峰。但是在下山时,天已完全黑了,4人集体迷路。这时,仁那的胆囊炎剧烈地发作了。在西藏的吉吉似乎有预感,那一刻她的心莫名地跳得很厉害。最终,仁那和队友步行了3天,才走出困境,转危为安,乘上飞机到了尼泊尔的加德满都。

在仁那成功攀登上第三座高峰,也即海拔8012米的希夏邦玛峰时,正是那年的5月5日,吉吉一个人乘公共汽车去医院生下了他们的女儿拉姆央金。

恩爱夫妻同登地球之巅

以后的十多年,攀登14座高峰的神圣事业,就一直融入到仁那和吉吉的生命中。夫妻俩的相聚时间屈指可数。很多次,仁那的凯旋之日,却是吉吉的外出登山训练之时,一家三口甚至没有安安心心地在家吃过一次团圆饭。善解人意的吉吉从没有抱怨过什么,虽然她深知丈夫的每一次远离都可能是永别,但仍坚强地坚持训练,外人看不出她有一丝异样。

探险队成功攀登第三座高峰后,领导把每年的5月5日定为 “14座8000米高峰”的攀登日,而这一天正是女儿拉姆央金的生日。所以,仁那从未给女儿过过一次真正的生日,这也成为他这位7尺男儿心头最大的遗憾。

1999年,夫妇二人双双被选为第6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圣火火种采集手,仁那和吉吉要携手登上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珠穆朗玛峰。可这个喜讯却让吉吉心里异常沉重,大家都明白登山选手最忌讳夫妇两人同行,因为万一遭遇劫难,孩子可能会成为孤儿,而世界之巅天气恶劣,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危险等待着他们。

出发的那天早上,吉吉把孩子送到了一位亲戚家,她不敢看女儿那双充满委屈和哀怨的眼睛,躲进了车里暗自流泪。可是到出发时,吉吉透过车窗看见女儿那不肯离开的身影,那一刻她肝肠寸断。

那次的攀登可谓惊心动魄。天气诡异多变,一路状况频出。好在经验丰富的仁那一直紧紧攥着吉吉的手,直到登上地球之巅的那一刹那,仁那才如释重负地松开了手。巅峰的气温是零下40摄氏度,可仁那和吉吉的手掌里全是汗,两人在满目洁白的冰雪里紧紧拥抱,手中那熊熊燃烧的火种就是此刻为他们庆贺胜利的火烛。仁那和吉吉也成为中国、同时也是世界迄今唯一一对成功登上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的夫妻。

有了这次成功攀登珠峰的经历后,吉吉的信心倍增,她和丈夫约定,今生一定还要携手再次攀登一座高峰,好了却两人藏在心底的雪山情结。果然,得知中国将举办2008奥运会的消息后,仁那就想到到时一定会到珠峰传递圣火,她激动地对妻子说:“吉吉,我们一定要发奋训练,争取双双成为08奥运会的火炬手,我一定会再次在雪山之巅拥抱你。你忘了,我还要摘一朵雪莲花献给你的。”

第11篇、爱情故事横行街市,“碰瓷”情侣碰碎青春

2013年8月5日深夜,杨上勇回家途中遇到劫匪,经过奋力搏斗将劫匪制服。就在他准备报警时,劫匪却向他求饶说:“你有这身好功夫,我给你介绍一份赚钱的工作好不好?”这对当时正渴望买房结婚的杨上勇无疑是一个致命的诱惑,他因此放弃了报案,带着怀孕的女友与劫匪及劫匪的女友组成了“碰瓷情侣”。随后,他们在短短十多天里疯狂作案十余起,致使全城的摩的司机人心惶惶不敢出门。可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女友的意外流产,让公安民警最终将他们一举抓获……

夜遇劫匪

为买房结婚“认贼为友”

2013年8月5日晚11时许,在南昌洪城大市场当保安的杨上勇下班搭乘“摩的”回出租屋,在石头街小巷下车才走几步,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突然从背后窜出来,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将他摔倒在地,恶狠狠地说:“不要动,把钱拿出来!”边说边将身体全部压在他身上。杨上勇意识到遇到了劫匪,便说:“只要你不伤害我,我将所有的钱都给你!”借着昏黄的灯光,杨上勇发现劫匪身高体壮,年龄三十岁左右,右手还拿着把刀。

冷静下来后,杨上勇一边从口袋里掏钱,一边思考着如何对付劫匪。当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纸币时突然灵机一动,故意将钱丢在地上。就在劫匪低头拾钱时,杨上勇一个鲤鱼打滚从地上爬起,然后高高跃起,双脚对着劫匪就是一个飞铲,将劫匪铲倒在地。趁劫匪捂着肚子呻吟的机会,他扑了上去。经过奋力搏斗,杨上勇将劫匪制服。劫匪好奇地问:“你是干什么的,竟有这身好功夫?”杨上勇得意地说:“我是保安啊,是你的克星!”说完,便拿出手机准备报案。

这时,劫匪向杨上勇求饶:“别报案好不好,你有这身好功夫,我介绍你当个年薪几十万元的保镖好不好?”杨上勇犹豫了。24岁的杨上勇是江西省南昌县人,江西西山文武学校高中毕业,学过6年武功。高中毕业后考入江西教育学院体育系,大专毕业后因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便通过亲戚关系到洪城大市场当保安。2013年3月女友钱素梅怀孕了,因为没有钱在南昌买房,钱素梅父母一直不同意这门亲事,眼下急于结婚,劫匪的话让杨上勇看到了希望。

劫匪告诉杨上勇,他有个表叔在广州保镖培训公司当教官,与全国许多高官和大企业老总有业务联系。如果杨上勇放过他,他保证让表叔给他介绍个保镖的美差。杨上勇心想,如果真能当个保镖,那他就不愁没房结婚了,还不如放了他。便一边替劫匪松绑一边说:“我要是能当上保镖,会重重酬谢你的!”为了对杨上勇表示感激,劫匪请杨上勇吃夜宵,喝了几瓶啤酒,两人称兄道弟,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劫匪告诉杨上勇,他叫李龙,30岁,南昌市人,与他同病相怜。他有个恋爱8年的女友,因没钱买房一直没有结婚,为了买房结婚,不得已才干了“碰瓷”。分手时,李龙叫杨上勇等他的消息。回到出租屋,杨上勇将自己的奇遇告诉了女友钱素梅。钱素梅听了很兴奋,她说,如果给高官当保镖,说不定将来也能混个小官当当;如果给大企业老总当保镖,那赚钱也就不用愁了。此后,两人就一心等李龙的消息,而李龙一个星期也没有给杨上勇回话。

8月13日,心急如焚的杨上勇只好主动给李龙打电话:“兄弟,我的工作你跟你表叔联系了没有?”李龙一听,在电话那头就大笑起来:“你还真信啊,我是骗你的!”杨上勇大吃一惊:“我可指望这个保镖买房结婚啊!”李龙回答说:“兄弟,我要是有那个表叔,还用得着干‘碰瓷’吗?”杨上勇这才如梦初醒,骂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我好心放过你,你竟然骗我,就不怕我报案吗?”说完就气愤地挂了电话。

气急败坏的杨上勇决定报警,钱素梅却劝他:“报案对你有什么好处?算了。”杨上勇听取了女友的建议,每天早出晚归一心当好保安。就在他心情稍稍平静时,却接到李龙的电话:“兄弟有空吗?我请你吃饭!”杨上勇一听就来气:“不吃!你个骗子,我不想再看见你!”李龙说:“我帮你找了个发财的工作,不来别后悔啊……”杨上勇一听,立刻喜出望外:“什么工作?”李龙说电话里不方便说,将他约到“好味道”饭店面谈。“‘碰瓷’你听说过吗?”两人喝了几瓶啤酒后,李龙迷糊着眼睛问杨上勇。

杨上勇大失所望:“我还以为什么好工作呢,碰瓷我干不了!”李龙说:“不是你有恩于我,我还不介绍呢,告诉你吧,我说的碰瓷绝对保险,保证每月能挣上万元!你不是要买房结婚吗?不走捷径怎么行?”杨上勇问道:“那你说说怎么保险?”李龙告诉他,他碰瓷的对象是城里的“摩的”司机,“摩的”都属非法营运,所以“碰”了他们的“瓷”,他们一般都不敢报案。而且他们一般在晚上行动,不容易被司机认出,他跟女友已经“碰”过多次了,大多数成功了。杨上勇就问:“既然这么保险的工作,为什么还介绍给我呢?”李龙解释说:“有些‘摩的’司机力气特别大,不听话,我一个对付不了。你有一身好功夫,所以就想找你当个帮手,其实这个角色跟保镖很相似,试试怎么样?”杨上勇一听“保镖”二字,就有些心动,表示要回去跟女友商量。李龙说:“我限你3天时间,如果你还不给我回话,我就找别人啦!”

结成联盟

黑夜里上演疯狂“碰瓷”

杨上勇没想到,当他将李龙“碰瓷”的主意告诉钱素梅时,她竟然同意了。“碰就碰吧,人家只说让你当保镖,又没让你碰,即使被警察抓到了也犯不了大法……”见女友并没有异议,当晚杨上勇就给李龙打电话,表示先跟他“碰”两次试试。

第12篇、爱情故事当猴子爱上了麦子

我敢说,我的大学生活里要是少了麦子一定会少去许多精彩。

麦子是谁?是一个长相普通却不乏灵气的女孩子,也是我的同班同学兼死党,其实麦子的真名叫做陈麦,大家都喜欢叫她麦子。平常我总是打趣她说,麦子麦子,你妈妈生你的那年你们那儿是不是正闹饥荒,做梦都想着哪一天天上能掉些麦子下来,不承想麦子没掉却生下了你,干脆就给你取名叫陈麦。麦子听了以后总把我掐得鬼哭狼嚎的才罢休。一报还一报,麦子则给细胳膊细腿的我起了个外号,叫“猴子”。

真正认识麦子是在大一的中秋晚会上。班主任为我们这些才进大学的异乡客包了一个小酒吧,简单地举行了一个中秋晚会。那个时候,同学之间彼此还不大熟悉,连名字都叫不上。为了在众女生面前表现一下我的绝美歌喉,我大大方方地站到吧台上引吭高歌了一曲《十五的月亮》。歌刚唱完,台下掌声雷动,我自豪地走下台来,还没坐稳就听到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子在对旁边的女孩说:“哪一家的老水牛把链子给挣断了,跑到这里来撒野还沾沾自喜。”那女孩子听完后笑得抱着肚子蹲了下去,我的脸白一阵红一阵的装作没听见,心里却暗暗地发恨:什么时候可得好好地整她一下。

机会终于来了,我从麦子的一个好朋友那里打听到麦子超级害怕壁虎。那一天正好上高等数学课,麦子正坐在第二排的位置上专心地作着笔记,我把事先抓到的一只小壁虎从后面扔到了她的书桌上。麦子马上大叫一声跳出两尺以外,然后将手中的书本也扔了,那书本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砸在正在板书的老教授的屁股上,全班哄然。

后面的事情自然可想而知,我和麦子“光荣”地被那位头发花白的老教授给请进了教师办公室。老教授开始喋喋不休地说现在的学生如何如何地恶劣就连女孩子也会对老师进行恶意攻击之类云云。麦子一脸委屈的样子,双眼红红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的心里乐开了,一种报复的快感在心里升腾。然而,在老教授严厉批评之下,麦子的泪水终于落了下来,看她一副林妹妹的样子,我才感到自己玩得过火了些,心顿时软了下来,略作思索之后,猛地一咬牙大义凛然地拍拍胸脯说,老师,书是我扔的,但没想过要砸你,你别拿小女孩出气,有什么火冲我发!这可把老教授的脸都给气绿了。

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麦子对我投来了感激的目光,我说,麦子你不用感谢我,要真想感谢的话,就请我喝酒吧。于是,我和麦子的友谊便从学校对面那一家小酒吧里开始了。麦子笑笑说这叫做患难见真情。

和麦子相处,有些时候我甚至怀疑麦子是不是精力旺盛得用不完,整天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大一的时候我由于贪玩,第一次考试便把物理给考挂了,交了两百块钱的重修费,看着两张百元大钞从口袋里飞出转眼便不再属于自己,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疼痛。见到麦子的时候我说,麦子你监督我吧,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再重修。哪知麦子可真当真了,每天早晨6点钟准时打电话到宿舍叫我起床看书。坚持了两天之后我便向麦子求饶,麦子你放过我吧,别再给我打电话了,我宁愿多挂几科也想睡个懒觉,求求你让我睡个懒觉吧!谁知道麦子不依不饶,依然准时叫我起床,害得我损失了一个学期的懒觉。

和麦子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开心。记得大二那一年的秋天,学校那一边是一个很大的橘子园,我和麦子爬过学校的围墙去偷老伯种的橘子。结果刚下到橘子地里便被守在地里的狼狗给发现了,它恶狠狠地向着我们冲过来,我俩匆匆忙忙地往围墙上爬,但麦子终究是一个女孩子,心里一着急便从围墙上摔了下来,还好摔到了围墙的另一边,不然非得被那只狗“吻”上几口不可。麦子扭伤了脚,肿得像个馒头一样,眼泪叭哒叭哒地落了下来,我只好把麦子背在背上向医院狂奔。幸好麦子的脚并没什么大碍,医生说休息两个星期便没事了。吃不到橘子反而被狗追,我越想越气,我说麦子你等我,然后便向外跑去。当我穿着被狗撕咬得破破烂烂的衣服捧着几个鲜黄的橘子来到她的面前,她看我一副落魄的样子,破涕为笑,小声地骂了句:“猴子,你真有病呀?”我看着麦子笑了,心里也甜甜的。

麦子还是个百分之百的善良女孩。每次我把最后一件干净的衣服穿脏的时候,我总会挑上一套最脏的衣服穿到身上,然后可怜巴巴地跑到女生宿舍下面喊麦子,麦子从窗口瞟上一眼,便知道我的目的了。善良的麦子每次总经不住我的花言巧语被我骗到宿舍里帮我洗衣服,代价自然是随随便便请她吃上一顿不了了之。

大三的时候,我疯狂地爱上了同系的一个漂亮女孩,我对着麦子立下我的豪言壮语:“我一定会让苏木成为我的女朋友的!”然而麦子一反常态沉默着低下了头。经过了102天的追求,漂亮的苏木最终还是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整日地沉浸于爱情的小幸福里面,地球爆炸了也不会在乎。终于有一天,我感觉到累了,在爱情的海里漂浮得太久,还是觉得在岸上的日子比较舒服。我仔细地计算过,在我和苏木拍拖的231天里,我整整帮她买过近200天的早餐,给她写过100多封情书,替她洗过几十次衣服,有时候自己竟会想,我到底是在恋爱,还是在做保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苏木和我很友好地分手了,我很认真地问苏木: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苏木总算还有点良心,她说:爱过,但是我对你的情感永远不会有你对我的那样深。我们俩真的不适合,你没发现吗?

回到宿舍,我才发现,好长时间没和麦子联系了,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觉得恍若隔世。我给麦子打了一个电话,说,麦子你可以陪陪我吗?在学校对门的那一家小酒吧里,我醉得一塌糊涂。

转眼便是离校的日子了,大学四年就这样结束了,麦子走的时候没有和我告别,我知道,麦子曾经和我说过她要回到他们的家乡工作。我则在这一个小城里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让我奇怪的是每个夜深人静的夜里,我总会想起和麦子在一起的那一段时光,而不是那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和漂亮的苏木。难道自己真的心有所属?

一日,无意间碰到了大学时一个朋友,他问我和麦子怎么样了。我不解地问他:怎么会这样问我?朋友的回答让我醍醐灌顶。他说:麦子一直都喜欢着你,只是你一直陷在和苏木的爱情里,所以从来都感觉不到,你不觉得吗,和一个人在一起要真的快乐那才叫爱情。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向着机场跑去。

来到麦子家所在的那一个小城,我几经询问找到了麦子的家,远远地我便看见麦子在阳光下看书,她的长相并不出众,但依然充满了灵气。走近的时候,我说,麦子,我来了,欢不欢迎?麦子浅浅地笑着。坐在阳光下,我说,麦子,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只猴子,老是喜欢那些华美的香蕉蜜桃,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突然喜欢上了麦子,喜欢麦子的平凡,也喜欢麦子的真实,你说,那只猴子能变成一个人吗,或者说一只幸福的猴子也行?

麦子笑嘻嘻地说:“我没听清楚,你再讲一遍好吗?”于是,我又重新说了一遍:“从前有一只猴子……”我的第二遍故事讲完了,可麦子摇摇头说:“你在说些什么我真的不懂,你还是走吧!”

我急了,于是大声地喊道:“我说猴子喜欢麦子,我喜欢麦子……”

麦子笑了,在阳光下,好美。原来,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第13篇、爱情故事丑女容易幸福

再丑再穷,总会有与你相配的同样丑、同样穷的人来爱你、怜惜你。

第一次走进这条小巷,巷口边的水果摊前,丑女悠然地打着一件毛衣,守侯着她的水果生意。

丑女确实称得上丑,超丰满的身材,像极了一堆放在凳子上的肉,以至于她穿的衣服紧紧地勒在身上,一道道的肉痕凸出来;头发是稀稀疏疏的,用彩带扎个马尾,高高地吊着;圆圆的一张脸,黑且粗糙,眉杂乱而无形,唇厚而嘴大。笑了更丑,但丑女却极爱笑,笑得眼睛弯弯的,那眼睛里洋溢着快乐和满足。

每次走过水果摊的时候,丑女便要抬头对我微笑,我也只好报以微笑。有时候便替丑女哀怜感叹起来:这上帝造人的时候,为何将所有的丑都安置在一个人身上呢!太不公平了。

再后来,因有时候到丑女的摊子上买些水果,熟了些,也因她的热情,会说上几句话。得知丑女已成了家,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座小小的平房,仅供容身。男人蹬三轮,矮且瘦小,工作颇辛苦。两个人早出晚归,男人每天接她收摊,日子平稳且安定。

不禁想,这样的两个人,没有情趣,没有金钱,没有文化,会有怎样的爱情呢?充其量只是搭在一起过日子罢了。

一个傍晚,好友红因男友种种不如意而分手,愤愤而伤感地来找我,于是我们就站在巷口聊起来。

远远地见丑女收了毛衣,立在摊前,期盼的目光越过我俩向街口眺望。

不一会只见一个瘦瘦的男人骑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过来。丑女见了他,立刻露出一抹笑靥,夕阳中竟有些许美丽。只见她低低地嗔了一声:“又回来晚了。”男人也不语,笑着,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什么,急急地揽过丑女浑圆的肩,将手中之物放进她的嘴里。丑女猛回头,见我俩正看她,斜了男人一眼,脸上飞起了红晕。我不由的呆住了,一直看着男人帮丑女收完摊子,然后俩人亲亲热热地走进夕阳里去,再目送残阳在他们身后一点点碎落。

丑女没有美丽的容貌、体面的工作,她的身边没有鲜花与赞赏围绕,但是她拥有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爱。她每日踏踏实实地坐在这里,心中自有一条线牵着男人,牵系着自己的快乐与满足、幸福和美好。我终于明白了丑女的从容和塌实。

后来留心,那男人总是踩着夕阳来接丑女回家,且日日都不是空手而来,有时是一把零食,有时是一天挣到的钱,有时是一捆青菜。而丑女悠然地坐在车上,要么吃零食,要么数数钱,要么择择菜,嘴里唠叨着一天的琐事,男人永远一副认真听着的样子,悠然流逝的日子里全是塌实满足,让我等努力追逐爱情的小女子好生羡慕!

不禁想:我的朋友们皆是青春美丽,个个花枝招展,身边不乏众多的追求者和崇拜者,可是,她们总是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与爱情失之交臂,纵使得到爱情的,也总是跃跃欲试经常向往着更五彩斑斓的生活与爱情,喜欢把男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地换来换去,以寻求下一个更好的。

这样,与丑女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红再次向我诉苦,她的新男友工作不好,长相不帅时,我忽然明白,丑女因为丑,则更容易满足,她没有“资格”对爱情对男人挑挑拣拣,只要一份纯粹的爱,就够了,便满足。他男人,亦如此吧!

原来,真正防碍我们得到爱情的,不是丑、不是穷,因为再丑再穷,总会有与你相配的同样丑、同样穷的人来爱你、怜惜你!

真正防碍我们得到爱情的,是自恃的美丽、高雅、体面。这些东西纵容了潜意识里的清高与骄傲,总是想利用自身的条件得到最好的最完美的而不是最合适的。

女人,丑到那个程度,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14篇、爱情故事逼夫另娶,佳话缘何成杀戮

一场车祸让她痛失双腿,继而又失去了性功能。丈夫默默呵护了她6年,她于心不忍,逼着丈夫另娶他人。前夫再婚后,仍然承担着她的衣食住行,这引起现任妻子的极度不满。终于,她向轮椅上的女人举起了屠刀——

飞来横祸,丈夫用火热的爱呵护妻子

夏荷雨和吕若相识于2000年的冬天,他们同在武汉一家私企工作,一个是会计,一个是出纳,频繁的接触让彼此的心灵撞出了爱的火花。2001年国庆节,他们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翌年,儿子力力的降生让小两口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转眼间,力力3岁了。一天清晨,夏荷雨拉着儿子的小手,送他去幼儿园。过马路时,一辆汽车竟不顾红灯亮起,风驰电掣般驶向人行道。夏荷雨瞬间从惊吓中清醒过来,使劲将儿子推到马路边上,自己却躲避不及被汽车重重撞飞……等她从昏迷中醒过来,已是4天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双腿从膝盖处齐刷刷地不见了!

她才28岁,没有了双腿,今后的人生之路该如何走下去?痛苦万分的夏荷雨想到了自杀——跳楼,但她没有双腿,想自杀也不容易。她趁病房没人,从床上挪下来,摔得头破血流,好不容易挪到窗户旁边,伤口的疼痛令她昏迷过去。等她慢慢苏醒过来,看到丈夫吕若泪流满面地攥着她的手,心疼地说:“你怎么这么傻呀,你若是去了,留下我一个人该怎么生活啊……”

住了大半年的医院,夏荷雨终于出院了。工作不能做了,家务活也不能干了,就连自己的吃喝拉撒都要在轮椅上进行。夏荷雨无法接受这样的残酷现实,脾气变得越来越烦躁不安,就连最爱在她面前撒娇的儿子也不敢跟她亲近了。

一天晚上,夏荷雨又无缘无故地将吕若痛骂了一顿。伤心的吕若揣上一包香烟跑到外面解闷。此时,夏荷雨的母亲走到女儿面前,痛心疾首地说:“他是多么不容易呀!为了你,他不仅要挣钱养家糊口,时时刻刻担心你,委曲求全地承受着你的无理取闹和百般挑剔,还得强颜欢笑……你可别把他给逼疯逼跑了啊!”

吕若的确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每天早晨天不亮他就起床煮牛奶,买好了汤包小吃然后才叫醒夏荷雨用餐;担心她在家里憋得慌,他订了许多杂志,并且增快了家里宽带的网速,方便她上网、看电影;家中的衣物被套,都是他下班回来后清洗;每当妻子便秘时,他就用手指一点一点往外抠……想到这儿,夏荷雨流下了悔恨和内疚的热泪,当吕若深夜从外面抽完香烟回来,她头一次向他道了歉,脾气从此也慢慢温顺了很多。

可是,令夏荷雨始料不及也难以接受的是,由于恢复不理想,她不但失去了双腿,生殖器官也因为受到车祸挫伤,无法过正常的性生活了。完整的身体和正常的性功能,这两样都没有了,夏荷雨痛不欲生,她再次想到了自杀。她趁母亲和丈夫都不家的时候,摇着轮椅爬上了窗台。就在她准备跳下时,被年幼的儿子发现了。儿子抱着她,一边哭一边喊“妈妈”,凄厉的哭声让夏荷雨无法狠下心跳下去。

吕若回家后知道了这件事,搂着她心疼地说:“荷雨,别犯傻了,没有性爱,我们还有感情啊。相信你自己,相信你丈夫,相信我们的婚姻和我们不幸而又幸福的家庭吧!”

从2006年至2012年,夏荷雨和吕若的婚姻在平静中度过了6个年头,吕若不离不弃、无微不至地呵护了病残妻子6年。所有的亲戚朋友对吕若有着一致的评价:“好样的男人!”

坚守婚姻6年,被逼另娶

每当夏荷雨看到曾经英俊潇洒的丈夫因操劳过度,日渐消瘦并且过早地衰老,她就会满心愧疚地对他说:“我给不了你女人的温柔,让你无法过正常男人的生活,我们还是离婚吧,我是自愿的……”不等她把话说完,吕若就会用手堵住她的嘴唇,信誓旦旦地说:“你怎么这样傻呀?我守着你服侍你,也是自愿的啊!只要你还活着,你就永远是我的妻子,谁也代替不了你在我心中的位置!”

在丈夫看来,真正让他感到烦心的倒不是妻子,而是儿子力力。力力9岁了,上小学3年级,但调皮贪玩,学习成绩也不好。一天晚上,力力的班主任乔婷燕来家访,她对吕若夫妇说:“力力这孩子非常聪明,只是性格有些怪,叛逆、早熟。”通过这次家访,乔婷燕终于明白,力力的表现与他的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因为爸爸忙着照顾妈妈而忽视了对他的教育。善良的乔婷燕非常同情,便主动提出义务给力力补课。

第二天傍晚,乔婷燕带着女儿苗苗来了。力力和苗苗一样大,同年级但不同班,后来,乔婷燕发现这两个孩子相处得很友好,就将他们调到同一个班还做了同桌。有了老师的关心和辅导,力力的性格转变很大,学习成绩也迅速提高。期末考试,力力居然拿了班级第三名。出于感激,吕若和夏荷雨决定邀请乔婷燕全家来自己家吃顿便饭。

夏荷雨看到乔婷燕只是一个人带着孩子来了,就埋怨她见外,为什么不把老公也带来。乔婷燕的脸红了,神色黯然地回答:“唉,我可没有大姐的福分,有这么一个好老公。我3年前就离婚了,是他背叛了我……”

那天晚上,夏荷雨失眠了。在她眼里,丈夫是个好男人,乔老师是个好女人,可是他们却都因为另一半生活得不幸福。夏荷雨突然想到:同样是好人的他们为什么不能结成一对,过上好的日子呢?可是,夏荷雨拿不出勇气做决定,最重要的是,她舍不得将相爱多年的丈夫拱手相让。

没过几天,吕若因为晚上照顾夏荷雨排便受凉,引起重感冒。夏荷雨看着发高烧的丈夫还要围在自己身边忙来忙去,鼻子一酸,终于做出了决定:“抛弃”丈夫,成人之美。

夏荷雨知道贸然提出离婚,吕若肯定会断然拒绝,她便不动声色地对他说:“乔老师孤儿寡母怪不容易的,你有空就多去她家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别袖手旁观。”不明就里的吕若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从此,乔婷燕来帮力力补习功课,而吕若就常去她家帮忙搬重物、修水龙头等。一来二去,两家人好像成了一家人。

见时机已经成熟,夏荷雨对吕若坦白:“我们离婚吧,乔老师人品不错,我看你们挺合适的。”吕若听了立马反对:“你又犯病了?不是说好我们相伴终生的吗?”无论夏荷雨如何劝说,吕若就是不同意离婚。夏荷雨便开始绝食,吕若也绝食;夏荷雨又故意大发脾气,砸碗摔盆,说他其实早就跟乔婷燕好上了。每当此时,吕若从不争辩,任由她发泄,过后他一声不吭地收拾地上的狼藉。

第15篇、爱情故事爱情收益

早就有经济学家跃跃欲试,企图计算爱情带来的收益。计算结果如下:

第一次牵手时激发的心跳:大约相当于游泳或慢跑,对心肺有良好的锻炼作用。两人次,价值100元左右。

相互拥抱带来的安慰与温暖:比上海外滩三号里的高级SPA更让人感到愉悦。两人次,价值1500元左右。

做爱导致的体液融合:作用与接吻相仿,并有更高的促进内分泌的功用,每次价值4000元左右。

相拥而眠则不仅可以消除寂寞的情绪,还可治愈失眠和神经衰弱,每次价值1000元左右。

这样算下来,谈一场三个月的恋爱,每天计牵手、拥抱、接吻各一次,就算考虑到边际效用递减的经济学原理,也可以获得数十万元的收益。

银行账户是显示不出经济学家算出来的爱情收益的,能够显示的只有一笔笔心惊肉跳的支出。

有个做财务工作的男孩子曾经对我说过:“我已经在她身上花了5000元了,可她还是若即若离的。”显然,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他对这个爱情项目很彷徨,不知道是该继续投入下去,还是割肉退出。

有个精明的金融工作者给自己定下20000元的成本上限,也就是说,当他在一个女孩身上投入20000元,还是没有赢得她的芳心时,他就决定退出。这有点像对爱情的风险投资,亏了拉倒,若是不小心赚了,就是盆满钵满。只是我很怀疑他的所谓的“赢得芳心”是如何界定的,是以对方答应了他的求婚为准,还是以对方与他发生性关系为准呢?而如果领完了结婚证,他又发现了性价比更高的爱情项目时,又该如何处理呢?

若是所有的情绪都可以换算成金钱,人生中的痛苦或许会减轻许多。就算失恋了,算一算,不过损失10万元,闷头挣上半年一年就回来了。若是所有的情绪都可以换算成金钱,人生中的快乐也会减轻许多,遇到一个真爱,不过收益10万元,一年半载的薪水而已。现实中真的有人是这么算的。一个商人朋友在结婚半年后闪离,因为房产证上署了两个人的名字,他被法庭判决支付给女方40万元。朋友觉得很冤枉:明明首付和装修都是他付的。事后他对我说:“就当我去年一年白忙活了吧。”于是一次失败的婚姻就这样被物化为一年的经济损失,像一个亏损的投资项目一样,被扔进记忆的垃圾堆里。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情的杀手

一个女孩决然地跟相爱多年的男友分手,因为她等不起了,而他虽然爱她,但还没有成家的念头。若干年后男人也结婚了,新娘未必比她出色多少,他的爱也未必有那么深,不过新娘出现的时间,他恰好萌生倦意想安定下来。不需要什么更好的理由,在对的时间她出现了,那么就是她了!

他曾经说过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和她结婚,他却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相恋多年的人不仅最终没有在一起,而且形同陌路。或许,他们并不是不爱对方,只是不能给对方想要的生活;或许,他们依然爱着对方,只是一个不懂得怎么爱,一个又无能为力。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寻寻觅觅,品尝每一次爱情的美妙与苦痛,但最后选择的爱人,常常不是我们的最爱,而是我们心动时经过身边的那一个人。

山盟海誓却不能白头到老,到底是什么让我们松开了彼此的手?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真正爱的那个人是谁,伤了自己的那个人又是谁。青梅竹马,心有灵犀,一见钟情……不过是些锦上添花的概念,最后当我们有了彼此的归属,那人只是记忆中模糊的背影而已,时间会冲淡所有的誓言。

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离合解释为缘分,其实缘分是那么一个虚幻抽象的名词,真正牵动我们的,其实是时间,时间能让我们相遇,时间也能让我们淡漠。有句话说得好:爱情的杀手不是外遇,是时间。

男女之间的交往,充满了未知的不安与欲言又止的矜持,一个细微的变数,他和她或许就不能十指相扣;或者相遇得再晚一点,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学会了包容和理解,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放手,任性地转身。

在你容颜未老的时候,你遇见了谁?在你深爱一个人的时候,谁在与他同行?如果爱一个人却无法在一起,相爱又无法在适当的时间相遇;如果你爱了,却爱得不对时间,除了珍藏那一刻的美好和心痛,除了静静地转身,你能有什么选择呢?

时间沉默地、不着痕迹地流淌,它可能让我们牵手,也可能让我们松手,它能把所有的结局改变。

第17篇、爱情故事我不是处女,这重要吗?

2005年5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上网,在SOHU社区看见那张帖子《比贞操更可宝贵的东西》。

写帖子的女孩子说:在遇见歹徒想要强暴我们的时候,如果实在无法挣脱,那么应该拿出一个避孕套,请求他使用。如果实在没有保护措施,要先保护自己的生命以及器官,事后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并立即服用紧急避孕药。因为,比贞操更宝贵的是爱和生命,我们要想到养育我们的亲人、我们以后的人生。还要想到,将感染疾病的风险降到最小。

看到这张帖子的时候,我呆了几秒钟,然后我的眼泪涌出来我想到了那个我隐瞒了整整三年的秘密,像一道古老封印一样压住我记忆的井。三年了,当我想起这个秘密,心里总会隐隐地痛。

三年前,我只有23岁,大学刚刚毕业的女生,在一家制药公司策划部做经理助理。那时候,青春在我身上铺洒最慷慨的花瓣,我美丽且年轻,我有爱我的爱人、我爱的家,有值得骄傲的一切,所有人都羡慕我的幸运。

我的男朋友叫陈执,在一家中学做老师,教政治。我们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我们在一起两年,说好9月就结婚。我们买了结婚的戒指,他家准备了结婚的房子,生活,按照最寻常的格式一步步地走。

可是,谁都没想到,那个夜晚,灾难来的时候,甚至没有任何征兆。

那晚我去看一个久不见面的朋友,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50分。从宽阔的主干道到我家居住的居民小区,有段路上路灯坏掉了,月光昏暗的时候甚至看不清下水道的井盖。我不敢骑自行车,下来推着慢慢走。

然而就在我走到那段路中间的时候,几乎是刹那间,有人从背后捂住我的嘴,紧紧箍住我的胳膊,我的脑袋一下子就懵了。

下意识地,我想要反抗,可是迅速被掐住了脖子,我的背顶到了一堵墙上,一转头,我看到了对面的那张脸。

黑夜里,他蒙着黑色的面罩,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他喘着粗气,目光凶狠地灼烧着某种东西。我想要对他说话,可是他马上按住我的喉咙和嘴,他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把刀子,在暗淡月光下闪烁冷冷的光。

我知道,我遇见了劫匪。我甚至有点庆幸:对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来说,我宁愿把钱都给他,只要他放我一条生路。

可是马上我知道,他不是为了抢劫钱财。

因为,他很快用一块破布堵上我的嘴,快速撕拉我的衣服。我的脑子嗡地一声,炸了。

奸杀!我明白这两个字的时候上衣已经完全被剥光,他看着我皮肤的眼神,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贪婪的、狂野的,失去理智的我知道,只要我挣扎,立刻就会死。即便不死,等待我的也是身体上的更大损伤。

只不过三秒钟的时间,我迅速地冷静下来,停止了挣扎。

他停住了,那么不可置信地看我的眼睛,我摇摇头,看着他,他呆住了。到这时候我才看清,他的年纪并不大。那时候,心里不是没有恐惧,但是我想,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这段经历,是刻骨铭心,也是我刻意回避,不想记起的。那是我从女孩到女人的转变,却如此突如其来、污秽肮脏。

那个晚上真实的结尾是,他发泄完自己的兽欲后,拍拍手,捏住我的脸,我的眼紧闭着,他看不到锁住的眼泪。

他把撕坏的衣服扔在我身上,走了。

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可是,他真的走了。他带着那把闪亮的匕首,走了,把我的命留下了。

那个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父母已经睡了,我用水拼命冲洗自己,在洗手间里偷偷地哭泣。

第二天,我请假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并服用紧急避孕药。因为配合,我的身体没有遭受可怕的撕裂性损伤,也不影响日后的生育。三个月后,身上的伤痕平复,尿样检验显示阴性,我平安了。可是,心上的伤痕,还那么清晰地存在。

那段时间,我不敢走夜路,我夜里做噩梦,常常把自己惊醒。醒来的时候,脸上全都是泪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陈执,我甚至不敢想新婚之夜如果他发现我不是处女会怎样?我想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可是走近了却没有勇气进去。因为,有些伤痕,修补后可能意味着永远地撕裂隐瞒何尝不是灵魂上沉沉的重负?

终于,结婚前的一天,我还是讲出了这个秘密。因为,强奸犯落网了。

我决定去公安局报案,我拿出了被污染的内衣内裤、医院的体检证明。当我鼓足勇气走进公安局的时候,我知道,命运在这里势必要转个弯有些东西,我会失去,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承担的力量;但是某些东西,会更牢固,比如忠贞的爱情或者活下去的勇气。

事实证明,我不幸地遭遇了前者。

陈执和我分手了,他说他无法容忍一个在遭遇强暴时候不捍卫贞操和尊严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不会给他的婚姻坚实的依靠。

我的父亲大病一场,母亲看着病中的父亲老泪纵横。她说:小苑,既然是秘密就永远守住好了,为什么要说出来?

在我们这个小城市,一夜之间我成了名人想想吧,一个女孩子,丝毫没有最基本的贞洁概念,在遭遇强暴时居然毫不抵抗?!千古奇观啊!到这个时候,人们已经根本不在乎我是个被强暴的女孩子中惟一活下的一个,人们只会说我:真是不知羞耻啊!

就这样,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人指指点点,公审大会那天,看我的人比看歹徒的人还要多!那段日子,我深深痛苦。我想,是不是我做错了抉择,是不是我不该不反抗,更不该去报案?!

可是我知道,生命对我来说是最依恋的东西,而扬眉吐气、不带重负的生活是我无法抗拒的诱惑。我彷徨、失望、迷惘,甚至想过:如果我死了,人们是不是会改变对我的想法?

单位里呆不下去了,我辞职了;小城也住不下去了,我离开那里去了省城,可是在省城的报纸上居然看到了我这件事的报道我终于还是从那里乘坐火车去了北京。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向往首都,因为那里有全国最大的暂住人群,也有最特立独行的包容与谅解。

我在那里找到一间小公司做文员,后来渐渐做到部门经理,再后来做到分公司经理。然后我辞职了,IBM新人招聘,我去应聘,现在我是南方一家分公司的市场部主管。离家三年,我未曾回去过,听说陈执结婚了,听说人们渐渐淡忘了那场风波,听说父亲母亲很想念我。

今年4月我在南方的这个城市里买了房子,正在装修,我想等房子装修好后就把父母接来。那个小城,是我永远都不想回去的地方了。

三年,我忙着工作,没有爱情。

尽管,在我身边仍然有不少追求者,但是我有块心病,逢雨天还是隐隐作痛。我不敢谈爱情,甚至不敢去碰触:我惟恐陷入爱情的我会忍不住说出这段往事,然后,是新的被遗弃和新的逃离。

直到某天,和几个女性朋友聚会,说起网络上新近流行的帖子,说起那则《比贞操更可宝贵的东西》,一个朋友说起她的观点。她说:如果是我,我会先保住性命,至于贞操,那不过是给男人看的一道膜。如果普天下的男人都在乎也没关系,难道没有男人我们就活不下去了吗?只要活着,就比什么都好。

她的话令我猛地一震。

又一个女性朋友说:我回家度假的时候和几个朋友也说起这个观点,她们居然说我脑子进水了哎!呵呵,你们说到底谁的脑子进水了?

在我巨大的惊愕中,女朋友接着说:还是大城市好啊要是在我们那个小地方,我这种想法早被人唾骂死了哎不过要是我真的遇见过这种事,我出来了,接受了大城市的熏陶,接触了这种更加人性化的观念,我要再回去,让我们那小地方的人看看活着的好处和气派!

一片轻轻的笑声,我呆住了:她们莫不是知道了我的秘密?怎么每句话都说到我的心里去?

也是那次聚会后一个月,我认识了邓衷禾。

我没有守住自己曾经的誓言:当真正的爱情来袭的时候,我终究还是无法抵抗。

我们沉溺在爱情中,某个夜晚,我在他那里没有回家。

激情过后,他在我身边抽烟,不说话。

他的沉默令我心寒,我开始一件件穿衣服,穿到衬衣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你在干吗啊?这么晚了,不睡觉穿衣服干什么?

我看着他的眼睛,苦笑:我不是处女,你看到了,所以你不开心了吧?

他的眼神有点迷惑:你不是处女重要吗?

轮到我呆了。

他再次问:这个很重要吗?对于你的过去来说,两个人彼此喜欢就会在一起,可是不喜欢了就会分开,难道因为发生了关系就必须一辈子在一起吗?至于我们两个,我们看重的是将来,是以后永远在一起,至于以前曾经和什么人在一起过,这很重要吗?

我呼吸有点窒息。

我那么艰难地开口,漆黑夜里,讲那个锁在我喉骨处的秘密。我说:衷禾,我在被强暴的时候只想活下去,我甚至没有反抗我还去报案了,在我们家乡,人人都觉得我是做婊子的料儿

在我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叙述过程中,他始终没有说话。

他那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他的手握着我的手,让我有勇气讲下去。

我接着给他讲这几年的遭遇,讲完的时候,天空泛起鱼肚白。

我们的手心,扣合在一起,有了湿湿的汗。

我会永远记得,那天,邓衷禾说了一句话:等你的房子装修好了之后,我们一起回你的家乡,接你的父母。我们要光明正大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告诉所有人,活着远比为了所谓的贞操去死要好得多。

一向温和、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邓衷禾甚至还骂了句粗话:谁说你脑子坏了谁的脑子才真他妈的坏了呢。什么遭遇强暴就要去反抗去死啊,死了你爸妈怎么办?真是虚伪!

三个月后,我们一起回北方的那个小城,我们真的在大太阳下拉着手,幸福地走在一起。那天,妈妈笑出了眼泪,爸爸手忙脚乱,始终不知道该拿什么、不拿什么

现在,我们一家人,在新的城市里,幸福地生活。

每到夜晚,当我和爸妈依偎在一起,吃着衷禾递过来的苹果的时候,我都深深感激只要活着,一切就有变好的可能。

我终于鼓起勇气讲出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所有年轻的女孩子,要懂得保护自己。在真的遭遇危险的时候,要用尽可能冷静的心态来规避风险,将危险减到最小值。

身体,是你的,命运,也是你的。要相信,没有什么不能改变,只要我们有热爱生活、勇敢生活的那颗心。

当然,有人会说我运气好,遇见了理解我的爱人。我想说的是,好男人有很多,理智的男人也有很多,但是遇见他们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你要懂得疼爱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身边的爱。

还是9月,我要结婚了。婚礼上我会唱一首歌,歌名叫做《奉献》。我要说,我的爱人,我将把今生所有的爱和生命奉献给你

第18篇、爱情故事另类拯救

云儿十六岁那年,偷偷爱上了同班同学阿勇。阿勇是校田径队队员。这天下午,云儿趁没人注意,迅速将一封情书塞进阿勇的书本里。情书是云儿熬了两个通宵写的,里面倾注了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对爱情的向往。

第二天早上,云儿一进教室,抬头就见黑板前挤着一群人。云儿走近一看,整个人都惊呆了!原来,黑板上贴着云儿写给阿勇的情书。围观的同学没有发现云儿,有些人还高声念情书的内容,人群中不时发出阵阵哄笑声。

云儿觉得自己像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剥光了衣服一般,浑身颤抖,突然发出一声尖厉的叫声。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下,她转身奔出了教室。

三天后,云儿的父母来到学校,告诉老师云儿决定退学,随同村的伙伴外出打工去了。班主任老师惋惜地对云儿的父母说,云儿的学习一向很好,完全有希望考上大学,这样中断学业实在太可惜了。

因为云儿的事,阿勇在校园里成了不受欢迎的人。大多数人都认为他做得太过分了。面对别人的指责,阿勇沉默不语。他的沉默使他更加被孤立。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切都是猜测出来的。

新学期到来,阿勇也失踪了。他独自一人离开家乡小镇,来到繁华的省城。之前,阿勇曾经几次去过云儿的家,但都吃了闭门羹。有一次,云儿的母亲站在门后哭着骂道:你滚!我不知道云儿在哪里!最后,云儿的父亲从门缝里塞出一张纸条来递给阿勇,上面是云儿的地址。就这样,阿勇拿着纸条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地方,原来那是一家饭店。阿勇向店主说明来意,店主和店员都说不知道这个人。之后,阿勇留在了省城,一边打工一边寻找云儿。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云儿!

时光荏苒,转眼两年过去了。阿勇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小伙子。生活的磨炼使他跟大多数同龄人比起来显得更加成熟稳重。平时,阿勇靠踩三轮车为生之所以选择干这行,是因为觉得这样便于打听云儿的下落。

这天早上,阿勇的表妹月儿匆匆忙忙赶来找他。月儿比阿勇晚来省城一年,在一家塑料厂打工。月儿气喘吁吁地说:阿勇,昨晚我看见一个跟云儿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从一家夜总会里走出来,后来我向门卫打听,他说那个女人叫阿莲,是个坐台小姐。我猜是假名,因为一般做小姐的都不愿被人知道真实姓名。

当天晚上,阿勇在一家夜总会门口见到了那个叫阿莲的女人。那人果然长得跟云儿一模一样,穿着很暴露,和一群男女有说有笑地从阿勇的三轮车旁走过。

云儿!阿勇突然在他们身后大喊一声。这时,那个叫阿莲的女人回过头来,呆呆地瞪着阿勇,说:你是在叫我吗?阿勇毫不犹豫地走过去说:云儿,我是阿勇。我是来接你回家的!阿莲闻声一怔,说: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阿莲转身刚要走开,阿勇一把抓紧她:我不会认错人的。阿莲恼怒地说:你要是再不松开手,我就不客气了!阿勇摇摇头说:不,我不会松开手。除非你现在就跟我走!

滚开!阿莲怒吼一声,旋即挥手打了阿勇一个耳光。阿勇顿时怔住了,不过他的手仍紧紧地拽住阿莲不放。阿莲的伙伴走过来,将阿勇团团围在中间,其中一个家伙猛然卡住阿勇的脖子,凶狠狠地警告道:踩三轮车的,你的胆子真不小,竟敢动我的女人!现在我数到三,你要是再不松手,我今天就废了你!阿勇没有理他,而是看着阿莲说:云儿,我已经找了你整整两年,今天谁知阿勇的话刚说到一半,脸上就挨了重重的一拳,接着又有更多的拳头如雨点般袭来。可是阿勇始终都没有还手,也没有躲闪,他只是不停地呼喊着云儿的名字。不一会儿,阿勇被打倒在地。就在他倒下的时候,他听见阿莲在嚷:大虎,别打了,你们这样会把他打死的!

几天后,阿莲听说夜总会大堂新招来一个门童,样子极帅。出于好奇,阿莲也随别人一道去看热闹。当她走进大堂一看,顿时怔住了,原来那人正是阿勇。此刻,换过装束的阿勇,跟前几天简直判若两人。阿莲看着阿勇,然后轻叹一声,黯然离去。

从此,他们俩虽然经常碰面,但阿勇看得出,阿莲似乎在有意躲避自己。一天深夜,阿勇受客人之托,到楼上找一个人。经过一间包厢,阿勇突然听见从里面传出呼救声。阿勇猛推开门,看见一个男人正揪住阿莲的头发,用皮带抽打她,边打还边咆哮:你这个臭婊子养的,竟敢不听我的话,你不想活了?

住手!阿勇怒吼着一个箭步冲了上去。那个男人转过脸,阿勇立刻认出这家伙正是大虎。两个人顿时扭打在一起。对方力量大得惊人,阿勇显然不是他的对手,不到片刻的工夫,就被他压在身子底下,脖子也被他狠狠地掐住了

不一会儿,包厢里骤然响起一声杀猪般的嚎叫声。当人们闻声赶到后,看到此时阿勇的手里正握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地上躺着流血的大虎,而阿莲面色苍白地蹲在墙角边,浑身不住地颤抖

警察将阿勇带走了。阿勇承认是他杀的人,但他出于自卫。结果,阿勇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光阴似箭,一晃六年过去了。出狱这一天,来接阿勇的是月儿,阿勇望了望她的背后,问:怎么她没来?月儿笑笑说:都嫁人了,还怎么来?阿勇呆呆地看着她,问:嫁人了?月儿点点头说:对呀,嫁到老远的地方,而且孩子都快五岁了!怎么,她告别了过去,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呀!阿勇苦笑一声,说:高兴,我当然高兴

阿勇说:如果我坐这六年牢能换来她的新生,那就值得。你知道吗,当时我差点就被那个叫大虎的家伙掐死了,如果不是阿莲的那一刀,我现在就不可能站在这里跟你说话了对这件事我从没后悔过。如果说,此刻我心里头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我不能早点找到她,若早两年找到她,也许这时候她已经大学毕业了。

阿勇正说话,忽然身后传来哭泣声。阿勇回头一看,发现不远处站着一个戴着眼镜的姑娘。阿勇满脸疑惑,那姑娘泣不成声地说:阿勇,我才是你要找的云儿!

你是云儿?那阿莲又是谁?你们俩怎么长得那么像?云儿说:阿莲是我的孪生姐姐。当年,因为早恋,她被我父母赶出家门。那时候她还不到十五岁,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不久后我们刚好搬了家,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姐姐。也正因为有了我姐姐这个前车之鉴,当我家里人发现我也早恋的时候,就当机立断把我送到外地去读书。可你却不断地到我家里找我,我父亲一方面怕你再去影响我,另一方面又不想你老去烦他们,所以,为了打发你走,才把我姐姐的地址给了你。我姐姐说,如果不是遇见你,她不知还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清醒过来。所以这次来,我父亲一定要代表全家人谢谢你。

云儿,别傻了!我这样做也是为我自己。当年那封信虽然不是我公开出去的,但

你什么也别说了,来之前月儿已把一切告诉了我。她说那封信是她在你的课本里偶然发现的,并在当晚偷偷贴出去。她还说那时候她也跟我一样,也在暗恋你这个表哥。月儿,对吗?一旁的月儿面红耳赤低下了头。

云儿眼睛里闪动着泪光:阿勇,现在我不但读完了大学,而且已经有了工作。如果这时候我告诉你,我一直都忘不掉你,而且还像当年那样爱你,你还会接受我吗?

阿勇的眼睛湿润了

第19篇、爱情故事钻石的心

一天晚上,我和一位朋友同赴一场宴会。我先到她家等她化妆。她把首饰一件件地搭配着晚礼服给我看,我发现首饰盒里有一枚十分精美的钻戒,她却一直未动。

“为什么不试试这个?它是你爱人给你买的第一件礼物?”我笑问,想起了太多太多关于爱情信物的故事模式。

她点点头:“我不戴它是因为,我不知道这枚钻石戒指的真假。”她微微笑着,轻轻地说。

接着,她给我讲起了这枚钻戒的故事:“那时我们认识不久,我对他的背景几乎一无所知,单为他这个人就爱上了他。他对我也是如此。定情之后,他说要送我一件礼物,于是一天早上,我收到了这枚戒指。我很喜欢它,就常戴着,并没有考虑过它的真假问题。然而也许他平常的穿着和他的经济状况为大家提供了判断依据,于是人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一枚假钻戒。然后等到我们结婚,孩子都长到三岁之后,他们却又忽然转变了看法。”

“为什么?”

“因为他们知道了我爱人出身于一个商人世家,”朋友苦笑道,“当初他选择我,他父母都不同意。他是瞒着父母悄悄和我结的婚。”

我默默地看着这枚钻戒:“你真的现在还不知道它是真是假吗?”

“不知道。”

“干吗不问问他?”

“为什么要问?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呢?”朋友说,“再说,我也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张口去问,我甚至觉得这个问题一旦提出,这枚钻戒无论真假就都已经一钱不值了。”

我端详着这枚不知是真是假的钻戒,不知该说些什么。是的,它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枚戒指既然是爱人在贫困时为爱情而献出的礼物,那么即使是假的,也必是真的。我们不是珠宝鉴定商,我们只是爱着和被爱着的平凡女人,仅有爱情就足以为我们增辉,让我们幸福。

我抚摩着这枚晶莹光洁的钻戒,它在灯光下显得更加光芒璀璨,仿佛能够透析尘世间所有的风霜与泥土,我终于明白朋友为什么不轻易戴它了。因为这不是一颗亦真亦假的钻石,而是一颗恒温的心。

一颗心,怎么可以用于装饰呢?

第20篇、爱情故事老王的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儿子家里

村民都说老王的春天来了,老王自己也这么认为。

儿子还没懂事时,妻子就遭遇车祸去了,老王孤身一人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儿子也没辜负他,考上了名牌大学。大学毕业后,工作、婚姻都很顺利。

儿子回村里接老王去城市住时,他的老哥们羡慕得不得了。老王第一次感受到幸福来袭了。可第一天到儿子家里,他就有些后悔了。他憋了一路,可蹲在洁净得可以照出人影的马桶上愣是很长时间都没把问题解决。

最后,老王从儿子家里跑出去找厕所。他转悠了半晌,终于看到了厕所两个字,可这两个字却是动的,原来是流动厕所。老王最终花了一元钱解决了问题。看着远去的厕所,他禁不住摇头叹息,城市里生活的人也不容易,上厕所还要花钱,而且还要上车才能解决!

过了好几天,老王才适应了蹲在马桶上解决问题,可大的问题又来了。以前在村里,除了农忙,他都和几个老哥们聚在一起扯天扯地。不管他们说什么,都没人说三道四。可现在离开了那一亩三分地,来到繁华得直晃眼的城市,他反而觉得自己失去了存在感。

以前儿子不在身边时,老王总是魂不守舍的,可现在和儿子在一起了,他才发现,已不是搂着儿子说孙猴子大闹天宫的时候了,他俨然成了客人。他和儿子、儿媳总在找话说,他怕哪句话说得不合适,惹儿媳不高兴,所以,他们说不上几句,又没话说了。儿子和儿媳去上班时,他更觉得没意思了。他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觉得还不如到地里去锄草呢。白天多睡了些,到了晚上,他反而精神了。为了不招人嫌,他早早躲进卧室,听着卧室外传来让人发酸的韩剧声,他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一天晚上,屋外不断变换的音乐声引起了老王的注意。他拉开窗帘往外看,只见在小区的空地上,有十多个人正随着音乐扭动着身体。

从那晚开始,老王总会按时出现在窗前,不由自主地跟着音乐的节奏动一动身体。

几天后,老王忍不住问儿子,每晚那些人是在干什么。儿子说是小区里的一些阿姨在跳广场舞。儿子建议,老王不如每天晚上去看别人跳广场舞,别睡那么早。

老王在老家也听说过广场舞,但还是第一次看到人们跳。他也觉得,去看广场舞总比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强。

当晚,老王就来到了小区的广场上。儿子小的时候,老王就是村里的活跃分子,跑旱船、踩高跷都少不了他的身影。铿锵的锣鼓声中,他总能逗得儿子咯咯地笑。只是这些年,没人再跑旱船、踩高跷了。如今,十多个老太太的广场舞又勾起了他的瘾头,他不自觉地跟着音乐晃动着身体。后来,他怕那些老太太笑话,就躲在灯影里跟着学。几天后,他竟能熟练地在灯影里跳完几段舞曲了。

春天在广场舞中

怎么不一起跳?你跳得很不错。一天,老王早早来到广场等着时,有人走到他身边对他说。

说话的人是这群跳广场舞的阿姨的教练,人们都称呼她李老师。据说,她是一位农村的退休教师,也是来城里跟随儿女生活的。她身材瘦小,可跳起广场舞来却姿态优美。老王就是跟着她学会了几段广场舞的。

不,哪有老爷们跳的?老王不好意思地回道。

可别这么说,跳广场舞又不是我们这些老太太的专利,也就当锻炼身体吧。我们身体好了,儿女们不就少操点心了吗?李老师说。

你们不笑话我?老王其实早想跟着队伍跳了。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谁还笑话谁?李老师说。周围还有很多人给老王打气。

老王就坡下驴走进了广场舞的队伍,开始他还在最后边跳,可渐渐地走到了最前边,和李老师做起了教练。

老王的春天真的来了。虽然每天跳得汗津津的,但他觉得又回到了跑旱船、踩高跷的年龄。

这样快乐的日子也就持续了一个多月,儿媳的一席话就给老王当头泼了一盆凉水。老王是无意间走过厨房门前时听儿媳说的。儿媳让儿子劝劝老王,别去跳广场舞了。

儿子说:我们没时间陪爸,爸好不容易找到个事做,为什么不让爸去?

儿媳说:人家跳广场舞的都是老太太,他偏偏混在一帮老太太里扭啊扭的,跟老娘们似的。

别胡说!我爸爸在村里的外号就叫老娘们,要是被他听到你这么说,他非气坏不可。儿子忙阻止道。

不是我这么说,是小区里的一些人在这么议论,我也是偶然听到的。你能管住我的嘴,还能管住别人的嘴吗?

儿媳的声音变小了,可老王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他年轻时,跑旱船、踩高跷不是演小媳妇就是媒婆,也就是为了逗儿子乐。妻子走了,他既当爹又当妈。没有女人的那份细心,儿子不就受委屈了?村里人叫他外号,他从没在乎过,因为那只不过是句玩笑。可从儿媳嘴里冒出这个词来,老王觉得脸上像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一样。

那天晚上,老王没去跳广场舞。儿子问他为什么不去跳舞,他说有些累了,想休息几天。他虽没去,可心却在小广场上跟着音乐跳。

不去跳广场舞,老王心里又没着落了。三天后,他吃过晚饭正在卧室里生闷气,听到敲门声,儿子去开的门。老王一下就听出来了,来的是李老师,他想都没想,快步走出了卧室。

李老师是来叫老王去跳广场舞的,说老王几天没去,她一个人教三十多人有些吃力。

老王吭哧半晌才说,他累了,想过几天再说。

李老师很直爽地说:大哥的身子骨最硬朗了,我们都没觉得累,你怎么累了?是不是听别人说闲话了?我们这个年龄,还有必要在乎那些闲言碎语吗?

是啊,不就是说他是老娘们吗?村里的老哥们都明着这么叫过他,现在有人暗地里这么说,怎么在乎起来了?想到这里,老王点点头,跟着李老师来到小广场上。

那晚,老王跳得酣畅淋漓,把这几天的劲全用上了。

以后的几天,老王把有人暗地里说他老娘们的事都抛到脑后去了,一心一意地跟李老师学跳舞,还帮着教其他人跳。

春天在乡村的灯影里

一天晚上,老王跳得正欢,不知哪里飞来的一个西红柿,在他额头上开了花。以前类似的事也发生过,是那些嫌广场舞音乐扰民的人干的,可自从他们主动把音乐声调低,最大限度地不干扰别人休息后,再也没出现过这种事,而今天的音乐声也不大。

老王只能中途退场了。回到家,着实把儿子吓了一跳。知道是西红柿后,儿子才放下心来。

儿子迟疑地说:爸,能不能别去跳了?

不就是有人说我像老娘们吗?只要你们不在乎,我可不在乎。老王气鼓鼓地说。

儿子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第二天,老王又早早地来到小广场上,可等其他人都来齐了,李老师却没来。老王问别人,有人说,可能李老师家里有事脱不开身。

老王一个人领舞,总觉得没李老师在有劲头。

一连几晚,李老师都没来,老王着急了。他几天没来跳舞,是李老师亲自把他请来的,李老师几天没来,肯定有事,如果自己不去看看也太不合适了。

老王向跳舞的人打听李老师的住处,可大家都说不知道。

回到家,老王嘱咐儿子打听一下李老师的住处。儿子一听,脸憋得通红,半晌没搭话。坐在一边的儿媳却忍不住了,说道:爸,你还嫌不够乱呀?你知道外边的人怎么说你吗?

说什么?不就是说我像老娘们吗?老王喘着粗气说。

儿媳说:那都是以前的话了,现在人们都说你和李老师在搞黄昏恋。前几天,李老师的儿媳都找上门来说,即使我想找个退休老师做婆婆,她可不想找个农民做公公。你儿子没跟你说这事?人家可还记着呢。李老师这些天没跳舞,应该是她的儿媳和她摊牌了。我估计那个西红柿就是李老师的家人砸的。

听了儿媳的话,老王愣在那里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王在家憋了一天没出门。又过了一天,他对儿子和儿媳说,看见他们在这里过得很好,他也放心了。他已习惯在村里生活,想回老家去。这是老王的心里话,他觉得自己的春天并不在这个城市里,而在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农村。

老王临走时,逢人就说,他要回家了。他这么做是为了让李老师知道他走了,这样李老师又可以出来跳舞了。

老王回到老家并没闲着,开始在村里教大家跳广场舞。他不用担心,即使说几句荤话,也没人说他老不正经。

开始,没几个人学,可后来,人渐渐多了起来。

可毕竟老王就学了几首舞曲,这样翻来覆去地跳,他自己都觉得烦了。

听人说,符庄也有一群人在跳广场舞。老王动了心,想到符庄交流交流,也许能学到新的广场舞。当晚,老王就骑着自行车赶到了十多里外的符庄。

当看到瘦小的领舞人是李老师时,老王才知道,李老师竟然是符庄人!他也知道自己不能上前去交流了,不能再给李老师添麻烦,但他可以躲在一边偷偷地学。

老王觉得,他的春天就在这乡村的灯影里。

第21篇、爱情故事你是我永远的平淡生活

老陈打来电话,大意是,七夕那周轮到他休息。他故意把七夕二字说得格外响亮,生怕我没听见似的。

节日这个玩意,对于一个成天上班、下班、带孩子的女人来说,除非大张旗鼓,否则早被其他诸如育儿、美容、鸡汤这样的信息冲淡了。

先生老陈是个军人,在离家60公里外的部队工作,是的,我们是异地夫妻。与他相识11年,恋爱4年,结婚一年半,感情的马拉松,循序渐进地推进,从老朋友、老恋人到小夫妻。但一年见面的日子从来没有超过50天,偶尔去部队见他,也只是匆匆吃个饭。

生活平淡,平淡到从他口中说出七夕,都会觉得热泪盈眶。

想来,2012年的七夕,老陈第一次送我情人节礼物。那年,我还在我们县的一个乡镇工作,七夕那天下午,下了很大的雨,因为第二天的一个项目,我不得不冒着大雨开着车去最远的山村贴公告。当时,用时髦的说法,心情也是下着雨的。就在前一天,老陈给我打电话说,单位不放假,叫我一个人在家里买块蛋糕,炒个菜,算是陪他吃了。

那天返回单位时,突然见到一个人,老远就朝我挥手,雨天视线模糊,也没太在意,便自顾自地从另一个门开进去了。从后视镜里,我看到他一手拎着包,一手撑着伞追在我的车后,全身都湿答答的。我把车子停下来,没想到老陈的头伸了进来,向我腼腆地一笑。

他那天送我的礼物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幸好套着防雨袋,虽然外面的硬纸盒子早已软嗒嗒的,但打开来还是满心欢喜。当时,自己真是一个好骗的小姑娘,立刻感动得眼泪都掉下来了:真是一个大惊喜啊。老陈却拍着我的肩:现在是恋爱,还能有情人节礼物一说,以后结婚了,生了孩子,有了家庭,咱们就不是情人了,就再也没有礼物了。

那一年,我只记得了两件事:一件是,他大老远来给我过了个七夕。另一件是,我真想暴打他一顿。婚后的女人就不该被捧在手心吗?但他说的是真的:毕竟生活是要走入柴米油盐的平淡。

这之后,几乎每个情人节,他总是用一系列诸如没空一个人过吧抱歉这样生硬的词语打发我。

今年算是一个意外,他在电话里说:你猜,我会送你什么礼物呢?我没作声,沉默了很久,蓦地,他说了一句:我也没想好,上次回来看到米缸里的米快没了,不如买袋米回来,不知道可不可以算是礼物?也好。

突然想起三毛的一句话: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

第22篇、爱情故事赶走老公的情人

终于发现男人有了外遇,正如她预料的一样。虽然早有准备,当事情发生的时候,她的心依旧冰刀扎着似的,疼。

男人是一棵会走的树,四十岁的他,终于走到了单位里的最高地,自此肥沃水丰阳光足,沉寂多时的情感枝头,悄然有了动静,只是上面的花,是属于另外一个女人的春光。

因为爱,在家里,她依旧是一方安静的土壤,一如既往地为他好:他有夜里喝茶的习惯,每次醒来,床头,都会有一杯温热正好的清茶。

只要他在家,她总早早地起来,做他百吃不厌的手擀酸汤面叶,中饭和晚饭他是很少在家吃的。衣服,她总是洗熨得工工致致的,递到他的手里……

并不是刻意讨好他,十多年来,在她心上深深扎根的,除了孩子,只有他这棵大树了。更何况正沐春风的他,根本很少能在家里,她总感觉着,为他做得还不够,在一起生活多年,爱他已成习惯。

她的贤惠,他一直也都知道的。男人是最现实的动物,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可能永远让自己怦然心动,所以他并不打算破坏自己的婚姻。

旧爱不究,如果新欢也不闹,日子于他倒也其乐融融。可惜男人并没有齐人之福,待一切时机都成熟的时候,情人终于敢自作主张把矛头指向她,想取而代之了。

晚上,她和他偎在床上,在各自的被窝里,她隐忍起排山倒海的情绪,平静地把白天另一个女人的话一五一十地学给了他听。末了她加了一句:“你是我的心上人,她是你的心上人,我们为了各自的心上人,离婚吧。”

那一夜,窗外的雨滴滴答答地下个不停。黑暗里,男人手里的烟,长了短,短了长,烟雾缭绕中,那个被他藏在心上的女人越来越面目狰狞,蛇一般缠得他呼不出气来:“不给我一个名分,我有的是证据让他身败名裂,身败名裂,身败名裂……”一夜苍颜。

第二天,看着地上堆积的烟头,她冰冷多时的心,暗暗温暖了一下。

她的邀请,另一个女人也来了。吃过女主人做的一桌子美食,三个人各怀心事。她拿一只金黄的橘子,递到漂亮女人手里。之后又剥了一个,仔细揪掉上面的筋须,放到了男人手里。

“这个年纪的我,活得真有点累了,离就离吧,我愿意。不过作为当事人,你应该知道的,我想当面说给你,毕竟以后得身体力行呢。”她一副风清云淡的样子。

“治国肝有点儿毛病,小三阳,平日尽量让他少惹烟酒,少生气,碗筷记好;近几年来,他血脂也偏高,他习惯夜里喝水,每晚起来为他冲一杯清茶,对预防血栓有好处;清晨,他爱吃手擀的酸汤面叶,番茄和荆芥一定要放的,十多年惯成的毛病,不好改;另外,他还有一个植物人父亲,已经四年了,治国讨厌家里有外人,不愿请保姆,之前一直由我照顾……

婚姻如橘。

她的话,一瓣一瓣,把自己呵护多年的婚姻柑橘剥开了,很遗憾,也很庆幸,透过那层光鲜的金玉之皮,她的情敌,只看到了丝丝袅袅的败絮。抽身,走开了。

第23篇、爱情故事九块九男人

就我短暂的婚姻生活来看,男人都很会演。特别是婚前男人,最会演的戏码就是豪爽和乐观!

不相信你回想一下嘛,在你的结婚典礼上,司仪有没有问过他,“结婚后,财政大权归谁管?”对面站的那位,当时一定是气冲丹田地爽利回答:“老婆管!”下面可有若干阿婆阿公作证,他那副鼻孔朝天的豪气模样,至今还刻录在我们的婚礼光盘里呢。

可是,结婚三年了,我至今不知道,我亲爱的胖子,究竟有几张信用卡、几张存折,他的工资每个月是几号发放。

其实也怪我自己。小时候看多了爸妈为管钱争来争去,实在觉得没意思。刚结婚时,大家都是职场小菜鸟,收入不分伯仲,既然胖子提出包揽家中一切支出,以换得他的财务自由,高中后数学就没及格过的我,自然爽快答应。其实那时心中小算盘也拨得噼里啪啦,哇,AA制,好先进,他又包揽家用,不就和我婚前寄生在父母家做米虫一样,每天只用爽自己?!

做支票的日子大概持续了半年,当胖子花完了他的婚前存款,又添了一辆车的开销后,他开始回味出当初的决定或许并不怎么聪明。

开始慢慢有小动作……

第一次使怪是我们去做足底按摩。婚前我们在那家店办过卡,也一直你侬我侬地一起去享受。那日,他如常站在前台等我结账走人,小姐一刷,说卡消费完了,我回头准备问他要不要续卡,只见胖子已跳出五步外,向我摇摇车钥匙:“天气冷,我先去发动车噢。你慢慢结账,不着急!”

这个临阵脱逃的家伙,跟我斗!

超市采买一直归我负责。但我发现,他的一张信用卡,积分在某家大型超市可以抵现金用;在某家蛋挞房,可以换蛋挞吃。男人嘛,都有莫名其妙的自尊心,照死哄就对了。我一边谄媚地夸赞他的信用卡如何如何好,一边做出会精打细算的贤妻良母状,超市必去那家可抵积分的,西点必吃那家蛋挞房的,当然,全部刷他的卡,可以换更多积分嘛!某日在菜市场,他突然质问我:“为什么买素菜你可以一个人来,买肉时你一定要带上我?!”卖肉的大婶当场笑趴:“因为肉比菜贵啊!”

这种甲诳乙买单的手段很快被淘汰,装可怜是我们斗智斗勇的第二阶段。

一日,胖子装作很随意地跟我说:“今天早晨,老王来我们办公室,他走后,小杨说了句‘好劣质的香气’。你看,现在年轻男孩都好有品位,他们都用欧莱雅。我和老王一样,用的也是百雀羚,他心里肯定也这么看我的。”我恨恨地看他。

晚上去超市,想到自己老公至少也得用个牌子货,挑拣了半天,我买了瓶曼秀雷敦男士乳液甩给他。回家后他立刻洗脸擦香香:“老婆,老婆,真的吸收得好快。”他得意地在镜子前拍来拍去。切,当演广告啊,细胞都砰砰砰砰起来了!

另一日,我们逛街。我想尝必胜客新品,他坚持去吃价格便宜量又足的牛肉面。我被可怜兮兮地一路拖着走,突然大怒:“你就是不想我健康又茁壮地成长!”胖子被我狠狠雷倒:“你已经有巨人症了,貌似不需要更茁壮了吧!”装可怜失败!

第三阶段,当然就是私藏小金库。

某日,我们一起去学弟家做客。觥筹交错间,学弟突然问:“胖哥,你们分局那笔三千六的补助发下来没有?我们分局说这笔钱要被挪用一下,下个月再发。太气人了!”我眉目传情地看着对面的胖子,他嘴里含着筷子,愣在那里足足有五秒。如果学弟家的筷子是竹木的,他当时一定能把筷子咬成牙签,可惜是韩式不锈钢的。“呃,快发了吧……”

学弟突然意识到什么,羞愧无比:“对不起对不起,嫂子,我们也是昨天刚通知的……”我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结束了这个话题。回来路上,胖子自动去了取款机,上车后,抖抖索索递给我两千块,“一人一半……想做点亏心事还真难……”

他也会在我同事的饭局上,出其不意地问一句:“你们奖金每月到底发多少?”大家都是翻翻白眼:“我们是绩效工资,每个人不一样。”哼,跟我斗,什么叫未雨绸缪,什么叫不打无准备之战,来和我吃饭的,早被打过招呼,敢透露奖金之事,日后别指望我请客吃东西!

其实,我猜想胖子一定知道我有小金库,我也知道他每月大抵的收入,工资卡就在抽屉里,谁不会翻啊。可是,我们真的都没有翻过。信任是夫妻间最重要的东西。

记得我们刚谈恋爱时,他才上班,那年元旦,他发了六百块的过节费,高兴坏了,直接带我去鼓楼商厦,买了那双我看了很久的靴子。我至今还记得那双鞋的价格,598元,找零2元,我们出门吃了两根热狗,然后一路嘻嘻哈哈牵着手,送他去上夜班。

在我看来,嫁个有钱人固然好,不过更重要的是,是当这个男人有十块钱时,舍得为你花出九块九。

第24篇、爱情故事爱他就不要拯救他

李安太太林惠嘉说过,我不是多么支持他,我只是没时间管他。李安自己也说,对太太最大的感激就是她不管我。想当初李安七年的时间没工作,做家庭主男,如果李太太看不下去要管一管,督促他去立业,做出一副牺牲自我成就对方的样子,估计就没有今天的李安了。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李安的翻版。我有个闺蜜,老公是从小就浪荡不羁惯了的,很有才华,嘴皮子笔杆子都厉害,本科毕业后很轻易就考上了公务员。可是没做三年就辞职了,近四年的时间在家待着不做事。

我们周围一干死党看不下去,甚至有人劝她休了这个没出息的男人。闺蜜淡定地说,他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还要我苦口婆心跟他讲道理吗?他不可能不懂道理,他既然选择这种生活,说明有他自己的想法。他不工作已经是损失很多了,剩下唯一美好的就是我们之间的关系了,我才不要去破坏。

这男人也不完全闲着,这四年看了不少书,还考了一次研究生,一次MBA,都考过了,但他不去读,据他说考这些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他决定去开一个英语培训机构,说干就干,积聚了四年的能量爆发了,现在培训机构开了一年半,已经实现赢利。

再次见到闺蜜,她告诉我,开培训机构的中间出现过资金紧张,他四处借钱,急得满嘴长泡。而她却雷打不动每周三去做美容,周五去健身,既没有省吃俭用,也没有半夜睡不着。她说,我从没想过要帮他。我的任务就是把自己过好,这个家里至少有一个人是好的。我要是想着怎么帮他,最终的结果就是不甘心、气急败坏、互相指责,两个人都过不好。

所以,在他最灰头土脸的日子里,回到家,看到的是窗明几净的房间,容光焕发的美人,晚餐的烛光下,她举着酒杯轻吻他的脸颊,说,加油,我相信你能做到,不管怎么样,我都爱你。

可惜像李安太太和我闺蜜这样的明白人太少。大家都骂凤凰男,其实不妨反过来想想,为啥这些矬男都变凤凰?还不是因为女人整个家族都把自己当成对方的救世主。他无权无势,女方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帮他找工作,做事业;他家境贫寒,女方就拿出一家族的积蓄来买房买车,给他挣面子。

做了另一个人的上帝,这会令人产生错觉,觉得你有今天都是我帮你的,那么我说什么你就得照着做。一旦有个鸡毛蒜皮,就立马跳起来说,你还反了?没有我们家,你能像现在这么人模狗样的吗?也不想想你今天的一切是谁给的,你有什么资格跟我理论?

男人一旦没了尊严,就没了底线,他就什么都能做得出来。如果婚姻走到这一步,你也不再是他的上帝,而是浮士德,你们之间不再是爱,而只是交易,他出卖自己的尊严,你变成了魔鬼。

第25篇、爱情故事我在清醒和混沌间生存

娜娜和我说结婚和谈恋爱完全不一样,甚至没有多大相同点。

念书的时候,老师父母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阻止我们谈恋爱,但我们却像地下工作者一样那么的兢兢业业。

走入社会,正真到了该结婚的时候,却对爱情不再像当初那样渴求,虽然心里对那种甜蜜和温情也很眷恋,但是却不想像谈恋爱一样去谈恋爱,因为没人为我的爱情买单。

父母每次都在说,工作重要,但也得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啊。

是啊,错过了这个年龄,那就成了剩男剩女了。

可是,太多太多的事情让我怯步,因为我不能再像孩子一样让别人为我的行为负责,我的自己去负责,我已经没有监护人,我的背后依靠的还是自己。

一边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时刻在提醒自己人终究要经历婚姻,不能花花世界,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一边是处在欲望的都市里,爱情和激情依然在上演,也是时刻在被动的接受新的价值和新的理念。

两种思想像冤家,总是在博弈。也想追求一种浪漫或者说自己想要的方式,一边却是无法逾越的精神世界。

我在清醒和混沌间生存。没有选择就无所谓痛苦,真正理解了无欲则刚。

也许,当初只知道头顶上的一片蓝天,我就不会一次次的感慨人生。但是,我已经知道了这片蓝天之外的世界,所以矛盾成了我很多事情选择的焦点。不知道屈服于命运还是高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

第26篇、爱情故事天使的祭日

他走在暴雨中,任凭风雨打击着他的身体,他在问自己:“你是天使吗?”“不,你不是,你是恶魔”他的脑海中会议历历往事……

他是恶魔,一个月前,他在网上认识了她,恶魔不知道为什么会对她有好感,恶魔一直在网上找一个人,一个可以信赖,可以交心的朋友,可结果,一个都没有找到,不仅这样还有人会离他而去,恶魔苦笑,“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我不够好?”“不,因为你是恶魔不能带给他们快乐。”

但恶魔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恶魔也有许多的梦想,但每次都在差一步成功的时候失败了,他想这次或许能成功,他们在一起一个星期了,他说恶魔很想守护天使,天使——多么神圣的名字,既然她希望我是,那我就去成为天使,于是恶魔厉尽了千辛万苦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说:“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恶魔说:“我想成为天使?”

上帝吃惊的问“为什么呢?”

恶魔说:“我要去守护她。”

上帝说:“那可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恶魔说:“什么代价都可以,只要让我成为天使。”

上帝说:“你一生的时间只能化成一年的天使,你愿意吗?”

恶魔犹豫了,他猛然抬起头说:“我愿意”。

说完的瞬间,恶魔,不,应该叫天使,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上帝无奈的遥遥头说:“回去吧!”

天使高兴的走了,上帝看到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或许他已经知道了结局。

天使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天使发现,由于他有了翅膀,所以只能在空中默默的注释着她,这样的日子有过了一个星期,天使感觉离她的距离太远了,于是他用双手把自己的翅膀折下,来到的土地上,没有翅膀的天使和普通人一样,只是每当一个人的时候,被折断的翅膀处酒会隐隐作痛,可天使已经习惯了这样,原本天使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知己,不相信有什么古老的友情,可他现在相信了。自己不就身陷其中吗?

天使有时也想,自己会不会喜欢上她,其实天使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他们在一起,但是他知道他们就是两条平行线,可以无限的接近,却不会有交点,所以天使珍惜而后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去她。

时间来到了第三个星期,天使让她开心,幸福,也许下了许多的承诺,改掉了许多的坏习惯,天使很感谢她,感谢她改变了自己,同时天使也很害怕,害怕自己会失去她,害怕时间的流逝,害怕命运的安排,每当孤单的时光天时都是在倍受煎熬中度过,天使默默的承受着这些,并习惯这些,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很开心,很幸福。

这已经是第四个星期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要过去了,天使的生命也减去了一个月,她说她想看看他的样子,他没有拒绝,但天使却没有看她,因为他知道,在她的生活中他只是插曲,但她却是他的全部,他怕看了以后会放不下她。不知不觉间天使感到了微小的变化,他们的联系变少了,她不在讲关于她的事,天使的感觉就像是《童话》那首歌曲中一样,天使开始主动联系她,去证明他的存在,他的关心,她经常给天使唱歌听,在天使的耳朵里,那时最美妙的声音,她也让天使给她唱歌,天使不会唱,天使就去学,认真努力的学,可他在也没有机会唱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联系的变少,随着语音的变化,随着感情的降温,天使知道要结局了,他想挣扎,但他放弃了。想着以前说过的话,想着着一个月以来发生的一切一切……他苦笑着,他只是静静的等待结局的来临,那天,结局到了,她没有挽留天使,而天使是多么希望她能挽留他,哪怕是一句话也好,但她没有,天使来到了楼顶,外面下着大雨,他拿出了手机,仍到了湖里,他不在需要手机,他不在需要这些,这时似乎所有的伤感歌曲都适合他,也都不适合他,他讨厌歌曲,讨厌下雨,讨厌这所有的一切,他闭上双眼,艘——跳了下去,但他却平安无事,是他新长出来的翅膀救了他,他苦笑,连翅膀都和我作对,他走在大街上,任凭雨水的侵袭,他在问自己“你是天使吗?”“不,你是恶魔。”他的脑海中回忆了历历往事,他知道违背誓言的代价,于是他拿出了一只香烟点燃了,深吸了一口,顿时天空雷电交加,他把剩下的烟像空中一抛,一道闪电击中了他,天使鲜血飞溅,跪到了地上,他仰望天空,微微一笑,把所有美好的祝福都化成了微风送给了她,然后他倒在了血泊之中,看了最后一眼这美丽的世间,然后慢慢的闭上眼睛,血水染红了他那双洁白的翅膀……天使走了……离我们而去……离开了着美丽的世间……

第27篇、爱情故事我一个人疼你还不够

他们恋爱时,几乎所有人都反对。她柔美妩媚,嗓音甜美,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是县剧团小有名气的角儿,唯一的不足是,不能正常走路。小时候,她得过小儿麻痹症,要坐轮椅。他是一名普通的士兵,里壮敦实,沉默寡言。

那一次,她去他们的部队演出,歌声一起,满场皆惊,他更是心醉神迷,从此不能自拔。

双方父母都反对,他是家中独子,虽然木讷沉默,但要找个能帮他洗衣做饭的女子,也不是难事;她虽有残疾,可是能歌善画,身边不乏追求者,他是最普通的一个。

有人说,他娶她,是为了退伍后能留在县城;也有人说,她嫁给他,只是想找一个不花钱的保姆。他家人的反应尤其强烈,带人到他们租住的房子里几次三番地闹,摔盆砸碗,恶语相向。他回来,看着一片狼藉的家和泪流满面、孤单无助的她,心抽搐似的疼。他抱住她,流着泪,说:“没关系,我一个人疼你就够了。”

洗衣、做饭、擦地板、刷马桶,他从不让她动手;她喜欢的东西,再贵,他也舍得买;别人说她是他的累赘,他会急红了脸,跟人辩解,说她是什么都能做的巧媳妇;她任性,有时候跟他吵架说狠话,他从不接招儿,嘿嘿一笑,由着她骂,端盆热水给她洗脚按摩……

在他的疼爱和呵护中,她幸福地走进婚姻。相濡以沫的感情,让这对不被世人看好的夫妻,成了幸福婚姻的典范。她以为他会这样疼她一辈子,以为幸福就是这样,在平淡琐碎的日子里,相守到老。

结果,他被查出患有绝症。拿着那张化验单,他在马路边坐了整整一天。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他目光空洞,表情呆滞。他不怕死,可是,他怕自己死后,再没有人疼她。

当初,家人强烈反对,结婚后,他从没带她回过家。那年春节,他死缠硬磨,非要她随他一起回去。此前,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倘若有人给她脸色看,她立马返回。

那天一下车,她就惊呆了,眼前的男女老少,挤挤挨挨,百十号人,把小小的乡村车站围得严严实实,这些人都是来接她的。他们笑着迎接她,像迎接凯旋归来的英雄。原本反对他们的公婆叔姑,对她格外亲热,呵护有加。她的心软化了,润湿了,像一朵花,娇娇颤颤地展开嫩嫩的蕊。

一进家门,他就开始安排两个人的日程。之后,每天,他推着她,挨个拜访村里的乡亲,见人就夸:“我媳妇画的画得过奖,歌也唱得好,不信,唱一首给你们听。”她就唱起来,《父老乡亲》、《白发亲娘》……

那些天,她像个备受宠爱的公主,走到哪里都有掌声和笑脸,都会受到特别的照顾和关爱。他的父母更是把阳光最灿烂的房间让给她住,还变着花样做她喜欢吃的菜,他们是真真切切地把她当女儿来疼。

那些天,她像一只快乐的鸟,走到哪里都是一脸的阳光。私下里,她悄悄对他说:“原来,不只被你一个人疼才幸福,被大家疼,更幸福……”

看着她脸上绽开的幸福笑颜,他揪着的心,略感欣慰。

从乡下回来,她的感觉也不一样了。小区里的邻居、门岗上的警卫、超市里的营业员、小饭店的老板,就连马路边卖水果的小贩,见了她,都会亲切地和她打招呼,和她说笑话,帮她推轮椅,把最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卖给她。她觉得生活不一样了,以前,只有他一个人宠爱她,现在,似乎所有的人都是爱她的。她想,原来世界是这么美,这么暖啊。

两个月后,他悄悄地去了。从他发病到去世,直到火化,她都没有流一滴泪,她觉得自己的心也随他去了。

婆婆和小姑要接她到乡下去住,怕她一个人生活不好。婆婆说,这是他的遗愿,临终前,他特意跑回家,恳请所有人代他疼爱她……

她没有拒绝,因为她知道,他希望她能像从前一样幸福地生活。

那天,她在整理衣柜时,忽然发现里面有很多纸条,上面是他遒劲的笔迹:“我将不久于人世,请代我疼爱我的爱人。”

她的泪水终于汹涌而出。有他在,一个人疼她就够了;他不在了,全世界的人都疼爱她,他才放心。

第28篇、爱情故事只是不想失去你

他这一辈子,从来不怯谁,除了我。

他在县城没有正式工作,却靠着登百家门,给人修下水道的零碎活计,养活了一家人,供我和弟弟念到大学。但我并不是特别感激他,觉得他对我越好,隐在其下的秘密,便越发深不可测,而我,宁肯面对他冷漠的面容,也不想在他暗含深意的讨好的微笑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兽,惊慌失措中,一头撞入他设置的陷阱。

我一直都将他视为潜在的敌人,一有风吹草动,就即刻缩进自己安全的壳里,密切注视他的一言一行,而后趁其不备,猛地冲上去,用自己还算锋利的牙齿,留一个难堪的伤痕给他。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被他抱回家时自己的恐慌和惊惧。听母亲说,那时我几乎整夜地哭,他干活回来,已疲惫不堪,被我一扰,脾气更爆,有那么几次,他几乎要抱起我送回我亲生父母身边,是母亲哀求说,给这孩子留条命吧,她家里那么穷,又一大堆孩子,送回去,哪养得起?他冲着我哭得扭曲的小脸,叹口气,转身回来,说,去她家时,还没进门呢,这女娃便哭开了,你看,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注定了这辈子,吵吵闹闹,分不开了。

我刚记事时,便知道自己和姐姐弟弟是不一样的。他们只有一个父母,而我,却有两个。尽管,我的亲生父母也只有过年时,作为亲戚,提了东西过来吃顿饭便回了自己的家,走时,甚至因只顾着寒暄,看都不看我一眼。但那时的我,却是大人们百谈不厌的话题。我嚣张的臭脾气,总是飞快转来转去的眼珠,飞扬跋扈的头发,晚上睡觉时老鼠一样咯吱作响的牙齿,皆是可以拿来入洒的佳肴。他每次与人谈论,总是一副要吵架的模样,就像我是他的私人财产,一旦有人来抢,立刻会拼了命护佑。

我当然不只属于他,事实上,等我八岁那年,住在临镇的亲生父母,便开始用年年增长的压岁钱贿赂我,偶尔,还会背着他,有意无意地暗示我,是否愿意跟他们去住上几日?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是问问,没有他的允许,我纵使插了翅膀,也难以飞出他的掌心。除非,我有能力,走出这个小镇。

从进教室那天起,我便开始为了走出小镇埋头苦读。这是我唯一可以逃出他掌控的方式。他那时忙着赚钱,并没注意我的变化,以为我不过像姐姐一样,混上几年,便退了学,四处打工赚钱。直到有一天,老师家访,说,这孩子是读大学的苗子,好好培养定能成才。他正在昏黄的灯下修鞋子,听老师一说,即刻停下,盯着温习功课的我,看了许久,才转头朝向老师,梦呓似的问:我们家小禾真能读大学?

他自此把我当成一个可以让他颜面有光的珍贝四处炫耀。尤其是我亲生父母过来时,他更是不忘给自己贴金,说,不用老师家访,我也早看出来我家小禾是读名牌大学的料。亲朋好友皆说,你有福气啊,捡回来一个宝。但我的亲生父母,脸上却挂不住了。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而他,也就是在这时,开始怕我。

我喜欢住校,尽管离家只有半小时车程,但我却以功课紧张为由,拒绝让他每天接送。可他还是每隔一天,便骑车去学校,以这样那样的理由,送饭,拿需要换洗的衣服,捎一斤苹果,或者说,路过,顺便问我是否有话对母亲说。

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想念我,而是紧张。我的亲生父母,他们的大女儿,恰恰就在学校食堂里打工。这个与我并不怎么亲密的姐姐,在忙完自己的活计时,偶尔会叫住我,将单独留出的一份菜递到我手中。这样一份淡而薄的情谊,于我,并没有觉出多少温情,反而因了从没有在一起生活过的疏远,愈发感到隔膜。

这样的亲近,犹如小小的火花,若有若无地燃着,看似那长长的芯子永远也烧不到尽头,可还是在我读高三那年,抵达了危险的终点。

那一年姐姐因给他送几副治疗哮喘的中药,半路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出去很远,还没送到医院便停止了呼吸。他的情绪低落到极点。姐姐两岁多的儿子,因为姐夫过分伤悲,不得已交给母亲来带。每每吃饭,小家伙就会哭喊着要妈妈来喂,他坐在旁边,闷头喝酒,不说一句话。但还是在小外甥不要命似的哭声里,狠狠将酒杯摔在了地上。小外甥在这惊天动地的碎裂声中,瞬间化作一根僵硬的树桩,再不敢挪动半步,片刻前丰盈的眼泪,也给吓了回去,饭桌上死一般的沉寂,我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很多天没有梳洗的乱莲蓬的头发,一把乱草似的胡子,还有微微颤抖的手,忍不住便讽刺道:若是姐姐在天有灵,看到自己的儿子吓得连眼泪都不敢流,不知道会有多后悔。说完了,我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小外甥抱过来,一口口喂他吃,还故意哼起歌,将吓傻了的小家伙,终于逗出了笑颜。

而他,在我的轻松里站起来,看一眼,丢下一句:我自己的闺女我知道怎么心疼。便起身进了卧室。

我几天后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话的意思。那天正是周末,我回家拿换洗衣服,在拐角处遇到亲生母亲。本想打个招呼叫声姨妈便转身走人,不想却被她拦住。尽管很小便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不知为何,还是无法与她产生感情,就像那种与生俱来的情感,在我呱呱落地脐带剪下的那一刻,便已了无印痕。我看她一眼,想要绕开,却被她一把抓住,说,小禾,你爸唯一的女儿走了,或许,为了补偿他内心的愧疚,会让你接替姐姐的位置。

原来,他心疼自己女儿的方式,就是牺牲掉我,照顾姐夫。我在他心中,过去是什么位置,今后,也一直会是。我从来,就无法真正地挤进他的心里。

那一年我与他的关系,几乎冷到无法消融。我的成绩,因为对他愈积愈深的怨恨,急速下跌,最终,在高考中摔得惨烈,成绩只能读一所三类的大学。有关心我的老师,打电话给他,说,让小禾复读一年吧,她本应是名牌大学的苗子。但我并没等他来问,便将他让我继续复读的念头掐灭在萌芽之中。我几乎是很快乐地收拾读书需要的东西,似乎,能够离开这个家,远比考一个名牌大学更让我开怀。

尽管读的是三类大学,但学费却是高昂。整个暑假,我几乎看不见他的影子,我不知道他究竞是在忙碌,还是想要躲避开这最后相处的难堪。亲生父母送来五干元钱,说愿意以后替我缴一半学费,只要,在我放寒暑假时,能够与他们同住上几日,这样小小的要求,立刻便被他拒绝掉。他甚至在他们第二次来时,连杯水也没倒,便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他对亲生父母的嫉妒与不满,鲜明地写在脸上,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家里发泄他的忿恨,重重地摔门,无缘无故朝小弟大吼大叫,只吃了一口便断定母亲淘米前洗手用了肥皂,他朝每一个让他不顺眼的人发脾气,甚至是角落里的阿猫阿狗、花花草草,但唯独在我面前,他始终小心翼翼,就像一只日间的猫,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无助且惊慌。

这样的僵持,直到我走的前几天,偶然在街头,看见他与一个男人扭打成一团。周围许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拉架。那个被他打倒在地的男人,是这一带有名的痞子,他恰好在这个痞子家附近修理下水道,痞子以他扒开的下水道气味难闻为由,上来找茬,企图敲他一笔,不曾想,却遇到打架打到不要命的他。正当我准备悄无声息地离开,回家将他的劣迹汇报给母亲,突然就有人高喊:嘿,继续打啊,看你女儿给你助威来了。

他在那一刻猛地回头,与我的视线撞在一起,且砰地一声迸裂开去。而那个趴在地上的痞子则趁势跳起,一拳打在他的头上。

他醒来时,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小禾是不是已经走了?看见母亲点头,他抱住自己缠了层层绷带的头,当着很多亲戚的面,毫无遮掩地大哭。是母亲哄他,说,小禾答应过,会给你写信,我们女儿又不是不回来,干吗哭成个泪人,让人家笑话。

他终于止了泪,说,我只是,不想再失去一个女儿。

这一句,他憋了十八年,才终于肯当众说出;而我,也是等了十八年,才通过小弟辗转听到。

爱,走了那么多年,终于还是,找到了温暖的臂弯。

第29篇、爱情故事粗糙的手工爱情

在山东临沂市某个普通居民区里,有一部用简陋的支架、挡风的塑料布和长短不一的木板做成的电梯。这电梯做工粗糙,模样丑陋,却羡煞知晓这电梯故事的旁人。

这是一个71岁老人卓保兰的专用电梯,她家住在二楼,每天她坐在轮椅上,被老伴王忠玉推上电梯下楼,要么散步,要么和街坊邻居说说笑笑。她笑,他也笑,暖暖的幸福把以前的绝望甩进尘埃里,被风带走。

5年前的某一天,她正准备下楼参加好姐妹的聚会,命运之神推了她一把,她栽倒了。这一倒,她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她瘫痪了。又过许多天,她才醒悟,她再也不能和姐妹们唱唱跳跳了。更要命的是,体重越来越重,很快超过180斤,瘦小的老伴也背不动了。她终日冷清地坐在轮椅上发呆,盘算着怎么早点和这该死的世界告别。

她的心思被他看在眼里,他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最后,他对自己说:“不,我要出门想办法,让她下楼。”偶然的某一天,他经过一个建筑工地,那里的升降电梯载着工人上上下下,他脑中灵光一闪,对,自己也可以给妻子做一个电梯,让妻子坐着电梯上上下下。

从工地回来,他就开始动工。他一遍遍修改设计图纸,只为设计的电梯能更安全、舒适;他跑20多家五金店找材料,只为那材料质量过硬;他动手制作,锉刀弄破了手掌,电烙铁烙伤了手臂,他全都看不见。

完工以后,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他又搬来一袋一袋的石头,直到搬够1000斤,装进电梯里做负重实验。他和石头一起坐电梯坐了三个月,没有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后,他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对妻子说:“走吧,老伴,我们坐电梯下楼吧!”

她看着丈夫花费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做成的粗糙手工作品,已经半年没有下楼的她不禁有些心酸,有些甜蜜,还有些兴奋。

泪水不听话地从她眼中默默流出,她嘴里还在嗔怪:“死老头,怎么做得这么难看?”

不要慌,故事还没有结束。他们的故事被微博传播出去以后,这个手工电梯成了很多情侣拍婚纱照的必选之地。有时候,小情侣中有一方不知这个故事的时候,总是埋怨对方脑子坏掉了,选个这么丑的电梯拍结婚照,真是大煞风景。而当他(她)被告知实情的时候,丑陋的电梯就成了最美的风景。

第30篇、爱情故事喜欢他

那一年,七岁还是八岁?记得正在换门牙。

喜欢上十字街口那家小商店的年轻老板哥儿。他的脸又瘦又白,眼睛细长,说话声音温柔。我在上学途中,来来回回经过那爿小商店无数次,也看见他无数次。忽然有一天,“咣当”一声,脑袋像被某只无形大手用力一敲,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他。

要怎么表达喜欢?绝不要玩得灰头土脸的时候在他面前出现。每一件自我感觉良好的衣服,都要穿到他面前若无其事地逛一圈。买了新头花,着急慌忙地求大人给梳起两条羊角辫,一定要梳得光滑和纹丝不乱——佯装路过他的店,崴进去,故意拿后脑勺儿对着他,听见人家招呼自己,就条件反射地扭过脸摆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在示爱这一点上,小女孩和小男孩的招术一样,希望用坏态度引起他人注意,可心里又多么盼望对方能以柔相待。他有没有注意我新戴的头花?他觉得我好看吗?藏不住秘密的小家伙紧张得像一只羚羊似的满屋乱窜。收音机里正在唱:“吉米,来吧!吉米,来吧!让我们手牵手,来跳跳迪斯科。”

只好想办法,在经过他的店门口时,做点儿出格举动引起注意。比如看到他时,撑大鼻孔恶狠狠地哼一声,像只气炸肺的刺猬。比如看到他时,骤然触电般口眼歪斜地大笑,露出脱掉了俩大门牙的豁口儿,妖形怪状,趁其呆住“嗖”一声逃走。比如人模狗样地走进店里,随便提个问题——某次趴在玻璃柜台上指着一件东西问:“月经带是什么?”被轰走。

很苦闷,因为不知道喜欢的下一步是什么。

有一整个夏季,我都盼着门牙赶快长出来,那样,他或许会喜欢我。我仰望着高处,绵软白云,湛蓝天空,漫无头绪地想。

那让人不明就里的失眠。夏夜的纱窗外蟋蟀在红墙缝儿里碎碎鸣叫,我在黑暗中的单身床上翻来覆去,想让自己一头扎进枕头深处,脑海里却不住地浮现他的脸,哎呀,一个男人怎么会长得那么好看?

我的门牙长出来了。我有了一条新连衣裙。我学会了编麻花辫儿。我开始收集小虎队的卡片。院子里的枣树,被一阵热风吹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枣花,引得蜜蜂穿梭飞舞,有一只落在我脖子上,爬得痒,一拍,嚎啕大哭,脖子肿了一星期。我已经知道爸爸把酥糖藏在书橱的哪个角落,但是,还不知道小商店的老板哥儿是否喜欢我。

他越是好脾气,我就越是作恶多端。隐约地,我觉得他喜欢我。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被一个人喜欢应该怎么办。我在电视剧里看到一对男女接吻,把脸贴在一起,两个脑袋扭来摆去,我问奶奶:“他们在干什么?”奶奶说:“狗咬狗。”我每天看动画片,动画片里美少女战士在面对夜礼服假面的红玫瑰时,羞涩地红了脸。

我有了秘密,谁都不想说的秘密。

我每天和小伙伴疯玩,站在一座老旧的石桥上,把鱼线远远地抛出去,钓那种肚皮上有一条银青色线纹的小鱼;我们爬到柳树上,把刚发芽的柳枝折断,插在衣领里,模仿京剧里的锦鸡翎;我们把桌布系在脖子上,顶着风,卖力奔跑,让桌布在身后飞扬,就像武打片里的大侠。我们没头没脑地玩着,可是,我已经有了秘密。

小商店的老板哥儿总是伏在玻璃柜台上听收音机,我故意制造动静,和小伙伴尖声打闹,或者一个猛子扎进店里,又“噌”地逃走。我竭尽所能引起他的注意,但是,他听着收音机里的流行歌曲,有时甩给我一句:“别吵了,出去玩。”

有一天,小商店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她短头发,暗黑皮肤,平脸上长一双三角眼,腰很粗。她是老板哥儿的老婆。我很震惊,没想到害我失眠的那么好看的一个男人,竟然是结了婚的,竟然娶的是这样一普通粗陋的女人。看上去,他们并不亲密,并不像电视剧里那样,总是甜蜜地拱在一起。我觉得,她霸占了他。她的腰越来越粗,不久后,她生了个孩子。

我喜欢了他那么久,一个夏天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那种隐秘的期待被发现的心情,我一直以为,他都知道;我一直以为,那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可是现在,他的老婆每天待在小商店里,把孩子放到他眼前,把一碗热汤面放到他眼前,她像影子,填满他的生活。我趴在玻璃柜台上时,她问我:“你要买什么?”一切都不一样了。

夏季过去。一个又一个夏季过去。我很少再去小商店了,也不再在经过小商店的时候怪模怪样。我的头发长长了,终于留了梦寐以求的斜刘海儿。

后来还见过小商店的老板哥儿,他开了家饭馆,儿子已经上小学,他老婆的腰还是那么粗,每天早上起来卖豆浆油条。而他的样子,天啊,当初为什么会迷恋他?那张脸好像窝瓜,哦不,像茄子……

这些年,不知不觉长大,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相爱离别。总有一些间隙,时光忽然触动某一条神经,回忆里那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顺着时光隧道跑来,她在夏日亮白的阳光里,像水滴般透明。那时,她不知什么是长大,也不知什么是爱情,她只是兴奋不安地体会着忽然而来的心动,那些未说出口的爱恋,藏在她心里,汇集成一小撮甜蜜。很久以后,在回忆里遇见她,我都会停下来,去倾听她的那个夏日里,一场细碎微妙的喜欢。

第31篇、爱情故事藏在水中的爱

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一年中很少有机会吃上鱼肉。有一年暑假,我从镇里垃圾场上捡回一本书,里面说只要准备一根鱼竿和一个鱼钩,再放上点诱饵就能很容易钓到鱼。对鱼肉的本能渴望,使我迫不及待地按照书上所说的,偷偷地将一根母亲平时用的缝衣针烧弯做成一个鱼钩。然后,便在村口唯一的一个死水潭里有模有样地钓起鱼来。

一天下来,毒辣的太阳几乎晒脱了我一层皮,但却没有一条鱼肯上钩。我伤心极了,觉得书上说的都是骗人的,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晚上我回到家,满脸的不高兴。干完一天农活的父亲走到我身边,对我说:“明天再去试试,哪有刚一钓就能成的?鱼儿都在观望呢!”

第二天我又去了死水潭,依旧没有收获,村里的大人们都嘲笑我:“我们这儿是连鸟都不愿落脚的山区,死水潭怎么会有鱼?祖祖辈辈都没人见过,只有像你这样的傻娃才会认为有!”

我不服气,委屈地跑回家向父亲哭诉。父亲说:“那你怎么看?”我说:“可能是我的鱼钩出了问题,鱼儿不愿上钩。”父亲点了点头说:“那就重做一个吧。”随后,父亲便在煤油灯下做了起来。

第三天临近中午时,死水潭里的第一条鱼儿终于被我拉上了岸——活蹦乱跳的,大得很。听说我钓到了鱼,村里人都来围观,对我不停地夸赞。紧接着,我又钓到了第二条、第三条……

到第六天时,我已经能钓到很多鱼,父亲都可以拿着到十几里外的镇上去卖了。父亲用卖鱼的钱还给我买回好多棒棒糖,我就分给同村的其他孩子,差点把他们都甜疯啦!

那个暑假我一直都在钓鱼,非常快乐,仿佛空气里都长满了我的骄傲和自豪,再也没人敢嘲笑我了。

多年以后,父亲已经离我而去。有一年,我回去看望独自生活在乡下的老母亲时心血来潮,突然想再去死水潭钓钓鱼。没想到,母亲却连连劝阻道:“别去了,那里面哪会有鱼!”

我一愣,随口问道:“为什么,小时候我不是钓到过很多鱼吗?”母亲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还真以为潭里有鱼呀,既然事情都过去了,那我不妨告诉你吧!你钓到的那些鱼都是你父亲放进去的。”

原来,为了不让我被村里人嘲笑丧失做事的信心,父亲在帮我做好鱼钩的当天晚上,向一个亲戚借了几十块钱,第二天天还没有亮,父亲便带着一只木桶,步行十几里山路去镇上的菜市场买回了十几条鱼,然后放进死水潭里,好让我钓。

但是,那十几条鱼很快便被我钓完了,父亲又去四处借钱买鱼,整整忙活了一个暑假。母亲说,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个鱼贩子呢!“只是这个鱼贩子只赔不赚,欠了不少债,好几年后才还清了!”

母亲的话,我懂。我无法还原父亲当年买鱼时的具体细节,但有一幕似乎立即浮现在我眼前:炎热的酷夏,一个男子来来回回翻山越岭地走十几里的山路,并努力地保持着木桶里的鱼不死,为的是好将它们放进死水潭。而这一切,他做得滴水不漏,将儿子骗了整整几十年。

第32篇、爱情故事爱人的睡姿

只要醒来,那个人还在身边就很好了。

很多时候,一男一女交往,是可以观瞻的,就像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其实就是秀。但有时,却是不可以观瞻的,是原生态,如睡觉,除了再也不会醒来时被告别之外,基本上秘不可宣。

赞美一个人可以从头到脚,但如果赞美他会睡觉,不出效果不说,还容易被误解。因为睡觉和性活动联系紧密,于是这词就暧昧起来。其实也不尽然。

对于情爱中的男女来说,睡觉不再是一个人的事,打破楚河汉界冲进围城之后,一辈子都将犬牙交错,比如说睡姿。

很多姿势可以训练,但那都是在清醒时完成的,而睡姿却不能。一个人从小睡到二十来岁,基本睡定型了,再加之,睡眠如小死,训练谈何容易?

一个咨询者在电话里说,她和他新婚时,她喜欢半趴在他的胸口上睡,因为好莱坞电影女主角通常都是这样在男主角胸口上睡着的。但没能持久,自己觉得很累,于是把头放在枕头上,他一定要抱着她睡,他说不抱着她,他睡不着。他说,书上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女人感觉温暖安全。其实,她不喜欢这样睡,像是给身体上了一道箍似的,可想着他喜欢,于是就忍着。好不容易习惯了,他却不抱了。他说抱着累,早晨醒来手臂都是麻的。她说,你不抱我睡不着。他说,慢慢睡吧,这日子长着哪。她说,那以前抱着我手臂不酸吗?他说也酸……于是,她像很多女人一样,总喜欢通过一个细节来问千篇一律的问题: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事实上通过这个男人睡姿的调整来回答他是否爱她,很勉强,况且这个问题也上升不到这么高的高度。很多时候,男女在情爱之初,会表现出癫狂状态,说一些大话,干一些傻事,再加上没有经验,从书本啊影视啊学一些情爱方法,常常囫囵吞枣。就像这男人抱着媳妇睡,后来不抱了,手臂麻木是正常体验,问题在于,他在前面做到了,这不免给他媳妇一个错觉。

不可否认,情爱也有消退期,不是不爱,是从狂热消退到正常,回到世俗,真正的日子开始了。

英国人做过一项睡姿问卷,结果“背对背,偶尔挨一点点”的睡姿拔得头筹,因为这个睡姿

相对独立又显得亲近,正如情爱。心理学家说,不管睡姿如何,只要相对稳定,就没问题。如果其中一人突然改变习惯的睡姿,不管是亲近,还是疏远,都值得警惕。

看过一对模范名人夫妇访谈。主持人问白发老头幸福秘诀是什么?老头说,朝着她的睡姿,让她醒来就能看到我。话音刚落掌声四起,这时,银发老太接了一句,其实,我每次醒来都得找他,有时他翻到另一边去了,得蹬上一脚,嗯,还在床上,这就很好了。老太的话赢得更热烈的掌声。

这才是现状,睡姿不可调控。但是,这样想了,至少在对方没有睡着的时候,有所表示。那么,睡着之后的姿势,由对方去吧。就像白发老太说,只要醒来,那个人还在身边就很好了。

第33篇、爱情故事爱上你,就是爱上一个家

当初决定要嫁给他的时候,她的母亲极力反对。原因无他,只因他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兄弟姐妹众多,麻烦不断。

母亲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她和他的交往,自始至终都受到了母亲的祝福。母亲只生了她一个女儿,于是母亲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百般照料,呵护备至。哪怕在得知他的家境后,母亲依旧未改对他的关爱。

只是,对他再好,心里最牵挂的始终还是自己的女儿。母亲不止一次拉着她的手,满脸惆怅地说,结婚可不只是两个人的事!他是个值得托付的好孩子,只是家里的麻烦太多,嫁过去,以后肯定要委屈你!

母亲对未来女婿的要求很简单,不求大富大贵,只求有稳定的收入,三餐温饱,能让她不必为生计苦恼。在这个大城市里,这样的家庭遍地都是,可对他来说,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她知道,母亲不是势利的人,但她爱他,爱得义无反顾,最终不得不违背了母亲的意愿。

得知她的决定后,母亲那长长的叹息,仿佛重锤,一记记敲打在她的心上。

婚礼在他老家的小山村里举行。结婚那天,几乎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到场了。对于这个沉闷的小山村来说,婚丧喜庆就是难得的盛大聚会。闹洞房的时候,村里的年轻人闹得很凶,奇招迭出,让脸皮薄的她几乎要失声痛哭。他在一旁心疼地看着,想出来制止,却被她用坚决的眼神挡了回去。她知道,这是村里的习俗,每个在这里结婚的新娘子都必须要经过这一道考验。她不想在若干年后,还让村里人一提到他,就说他的媳妇太娇气。

回城后,恰逢他的弟弟考大学。他还在想着怎么开口,她却主动提出,让他弟弟报了城里的一所知名大学。他的弟弟考上大学后,她刚好也怀孕了。学校的宿舍太差,她便腾出一间空房,让他的弟弟搬到家里来,并负担了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

他的弟弟读完了本科,又念了研究生。整整7年的时间,她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将他的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知情的人都戏称,她家里养了两个小孩,一个是他弟弟,另一个是她的小女儿。他弟弟的工作定在另一个大城市里,临走前,他弟弟拉着她的手,哽咽着说,你就是我的亲姐!

那一刻,她再也忍不住,留下了眼泪。一旁的他噙着泪花,满脸感激的神色。于是她知道,所有的付出与辛苦都值了。

后来,他妹妹来城里打工,住进他的家里。她忙着张罗,帮忙找工作。后来觉得他妹妹文凭低,又没有一技之长,实在难以找到什么好工作。于是,她主动提出,让他妹妹去报个成人培训班,学个技能,考张证书。整整一年,她负担了他妹妹的学费和生活费,一句怨言也没有。

等到他一家兄弟姐妹的问题都解决后,他父母的年纪也大了,干不动村里的农活了。一连好几天,他总是嗫嚅着,想说什么,却总欲言又止。她知道他的心思,主动提出将公婆接到家里养老。

公婆接到家里后,她服侍得体贴周到,无可挑剔。每个月,她还从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供公婆花费。乡下不时有老家的亲戚来拜访,她从未皱过一丝眉头,一向是热情有加。没多久,老家的人都知道,他娶的媳妇有人情味。于是每次回去,他和公婆总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欢迎。

日子就这样平淡而悠长地过去了。每次回娘家,她总会和母亲聊着聊着,就开始精神萎靡地打起呵欠。每当这时,母亲总会心疼地摸着她的头,久久不语。是呀,这样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儿,却因为爱而让自己淹没在柴米油盐中,这让为人父母的怎能不心生唏嘘!

可这时,反倒是她总微笑着安慰母亲。她知道母亲说得对,她不止嫁给他,更是嫁给了他的整个家,甚至整个村子!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她爱他,爱他的一切,包括他的亲人,他的同乡。就因为爱他,别说一个家,就算一座城市,她也得和它建立感情!而且她知道,不止是自己,他也是在用同样的方式,爱着她的家人,她的城市!

爱一个人,就是爱一个家,爱一座城。她不是鼠目寸光的势利女子,他也不是愚蠢无知的市井男子,于是他们都选择了用相同的方式来爱彼此,让这份爱在悠长的岁月中更加坚定。

第34篇、爱情故事爱情演练

谷雨和小寒在电话里吵架了,小寒提出要分手,谷雨以为小寒是闹着玩的。可第二天,谷雨给小寒打电话,小寒却不接;发信息向她赔罪,她也不回。

第三天,谷雨请了假,去了小寒所在的那个小城。下了火车,谷雨打的匆匆赶往小寒的学校。在小寒学校门口,他看见一辆接一辆的消防车呼啸着开进了小寒的学校。谷雨看到学校里冒出的滚滚浓烟,心想肯定是失火了。谷雨要往学校里冲,被几个警察拦住了。

谷雨一面拨打着小寒的手机,一面跑向了学校的后面。谷雨知道学校后面的围墙矮些,他可以跳墙进去。小寒的电话还是没人接。平时很笨拙的谷雨一下子就爬上一人多高的围墙了。谷雨往下跳的时候,风衣被树枝挂了一下。这一挂让他失去了重心,谷雨一头栽到了地上,一下子晕了过去。

谷雨睁开眼,看见的是满脸泪水的小寒。谷雨笑了,小寒,看到你好好的,我就放心了。小寒趴到他耳边,轻声地说,傻瓜,那是市消防队在我们学校搞的一次消防演练,你跳什么墙?谷雨轻轻捶了小寒一下,都怪你。小寒摸着谷雨缠着绷带的头说,这也是我们的一次爱情演练。你很棒!谷雨说,是唯一的一次。小寒说,唯一的一次!

第35篇、亲情故事他们的爱情符号

“看我不拿擀面杖敲你的头?!”躬伏在案板上擀面的母亲呼地转身,挥扬起擀面杖,灶下拉着风箱的父亲赶紧扯斜了身子,抬起胳膊护着脑袋……母亲的擀面杖肯定是挥不下去的,即使挥下去,也只是轻轻的点在父亲的背上,但是脸上却是浓重的怒意。

文艺青年式的父亲,一辈子都很笨拙,时常将温良谦恭的母亲惹成一只暴怒的老虎,从记事起,母亲斥骂父亲一直像斥我们一样随便,而冲父亲挥擀面杖更是繁复上演在小小的厨房里。

稍稍长大一点,开始替父亲打抱不平,质问母亲:“你就不能对父亲温柔点?”

“去,去,去,温柔是啥?我不懂,我只知道让娃吃饱穿暖。”

面对如此理直气壮的理由,我们只有相视一笑,笑里满是对父亲的同情:仅读过三年小学的母亲极其缺乏情趣,父亲给她读书上的故事,她听几句就睡着,父亲给她献殷勤披个衣服,递口水她会劈手夺过,丝毫不领情。

再长大,自觉可以和母亲公平对话了,启发式的寻问母亲:“你和父亲之间就没有一点爱情?”

母亲不屑:“爱情是啥?能当饭吃?”

噎得我哑然的同时,不禁对父亲和母亲的一生深深婉叹:没有爱情,抑或不懂爱情的他们一辈子如何的乏味寡淡?而跟不解风情的母亲相濡以沫的细腻感性的父亲,一生会不会感到孤独苦闷?

电话

“爸,我妈要跟你说几句话。”我一手拿着话筒开心地对父亲传递着讯息,一手狠狠扯住想要挣脱的母亲。

“真的?你妈肯跟我说话?!快让我听她说。”笨拙的父亲不会掩藏自己的惊喜和渴望。

“快跟爸说几句话,行不行,一句也行,就当我求您了。”明明说定了的事,却要临阵逃脱,我有点恨铁不成钢,而为了不让电话那边笨拙的父亲失望,我还是将半气半恼换成哀求。

母亲终于伸手接过了话筒,却举在半空定格,犹豫不决样子就像要上战场的新兵。

屋子里很安静,只有父亲在话筒里欢喜的喊:“喂,她妈,喂,孩她妈,孩她妈……”

“说呀,答应嘛。”我扯扯母亲衣角。

“哦,哦。”母亲从怔冲中缓过神,有点慌乱,我把她举着话筒的手推到她嘴边,母亲抽抽唇角,终于张口:“哎——”

还没待我缓口气,母亲被火烫着一样,咚一声,把红色的听筒丢在桌上,转身往卧室里走:“不说不说,有啥说的。”

捡起话筒,父亲豁达满足地笑:“好了,听到她的声啦。”这么低的要求?我突然心疼起父亲来,扣下电话,走过去恼火地一把推开母亲的门。

小木床上端坐的母亲呼的一抬头,眼神自我脸上惶恐掠过,我一旺,那是怎样的眼神啊:羞怯,慌乱,自责,完全一个知错又无助的孩子!

很多天以后,午睡起来,见母亲坐在客厅的沙发角上,手搭膝盖,望着空空如也的墙壁,安静得像尊雕塑,而眼神分明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我喊了声“妈”,她陡然一惊脱口:“奇怪,你爸的声音怎么是那样的?”我一脑子浆糊的瞅母亲,母亲低头去摸电视摇控器,难为情的样子似乎自责泄漏了什么秘密。

我忽然想起父亲与母亲那次唯一的成功通话,想起妈妈在父亲“娃她妈,娃她妈”的急切呼唤后。那一声仓促的“哎——”,想起母亲惶恐的眼神,像有团火灼醒了神经,我瞬间明白:多年以来,我以为母亲不懂感情,不解风情,不屑于爱情,其实,看似强势的习惯于咆哮的母亲,在感情面前如孩童般笨拙稚气。在我们稀松平常的信手便拈起话筒做情深蜜意的呢喃时,对母亲来说,是多么的神秘与庄重!第一次与生命里唯一的男人通电话,对于她而言,宛若第一次相亲,她不知在那个男人面前应该持什么样的语调,什么样的表情。在换了时空换了方式的状况下,她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慌张,羞涩,暗喜。

爱情,在母亲心里,在她自己不知情的状态下其实早已堆积如山。

我挨着母亲坐下,抱住这个一生因为太珍重太笨拙而不会表达感情,仅凭零星半点回忆便可幸福的回味无穷的女人,无限怜惜从心中涌起……

青瓷碗

似乎一夜之间,满世界都电器化了,家里安置着两只大铁锅的灶台突然就成了摆设,而这个摆设的最角落里静静的放着一只碗,青瓷,厚底,像个巨大的酒盅。

这是父亲用了一辈子的碗,是打记事起,就被我们埋怨的碗:为什么每次都要先给父亲舀呢?明明我们就在跟前呀。

对父亲一直没好脸色的母亲对我们的抱怨也从来都是置之不理,只是每次将舀满的碗塞到父亲手上时恶狠狠的嘟嘟一句“猪,就你能吃!”父亲在我们嘻嘻中也嘿嘿一笑的接过碗。

有时父亲实在没及时赶回家,母亲第一碗饭仍是舀给父亲的,我们扒着饭,不时的看看父亲碗里缕缕的热气,而母亲则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不时望向门外,随时挥手驱赶妄图靠近父亲碗的小飞虫,像保护自己的阵地一样尽力。

父亲脑溢血抢救过来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只有左手左脚有点知觉,好强的父亲不愿成为家人的负担,坚持不让人喂饭喂水,而他颤颤巍巍的左手常常将饭送不到口中,掉到衣服上,桌上,碗里,吃完饭,父亲一身一脸的汤水,于是父亲认定自己的吃相会“恶心”到别人,再吃饭时,不管谁把饭端进去,放在他指定的位置后,他便挥手相赶清场。连给他戴上围裙,递上勺子的母亲也常被赶出来。母亲很心疼父亲,在争吵了多次后,父亲终于允许母亲陪他吃饭,父亲脸上一有饭渣汤水,母亲赶紧给擦掉,吃不完的饭,父亲总是一再叮咛倒掉,我弄脏了,必须倒掉。

母亲一边“知道了知道了”地答应,一边在厨房里偷偷的倒进自己碗里,我们阻止,母亲说自己男人的,有啥可嫌弃的?

父亲是在吃过早饭和母亲在门前小路上锻炼走路时猝然离世的,那天的早饭是当季的新玉米粥,父亲连吃了两碗,后边一碗吃了一半,父亲出门前欢喜的说,新玉米真香,一会回来,我再继续吃,吃完它。

埋葬父亲的邻人涌进院子,怕母亲伤心不吃东西,亲友端饭给母亲,母亲没言语,去厨房找到父亲的碗,大家说别吃了,倒掉算了,母样无语的端着转身进了她和父亲的睡房。

我不知道母亲是怎样含着泪水一口一口咽下那些冰凉的饭团…-。而在那闪烁着青瓷光芒的碗口里,我似乎又看到了父亲生病后母亲忙前忙后的身影。

母亲,一生没有说过“我爱你”,母亲,一生不谈爱情,这几个简单的符号串起了她狭小却又辽阔的世界……

第36篇、爱情故事金鸟和银鸟

有一天,樵夫跟平常一样上山砍柴,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银鸟,银鸟全身包裹着闪闪发光的银色羽毛,樵夫欣喜说:“啊!我一辈子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鸟!”于是把银鸟带回家,专心替银鸟疗伤。

在疗伤的日子里,银鸟每天唱歌给樵夫听,樵夫过着快乐的日子。

有一天,邻人看到樵夫的银鸟,告诉樵夫他看过金鸟,金鸟比银鸟漂亮上千倍,而且,歌也唱得比银鸟更好听。樵夫想,原来还有金鸟啊!

从此樵夫每天只想着金鸟,也不再仔细聆听银鸟清脆的歌声,日子越来越不快乐。

有一天,樵夫坐在门外,望着金黄的夕阳,想着金鸟到底有多美。此时,银鸟的伤康复,准备离去。银鸟飞到樵夫的身旁,最后一次唱歌给樵夫听,樵夫听完,只是很感慨地说:“你的歌声虽然好听,但是比不上金鸟;你的羽毛虽然很漂亮,但是比不上金鸟的美丽。”

银鸟唱完歌,在樵夫身旁绕了三圈告别,向金黄的夕阳飞去。

樵夫望着银鸟,突然发现银鸟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美丽的金鸟。梦寐以求的金鸟,就在那里,只是,金鸟已经飞走了,飞得远远的,再也不会回来。

你现在所交往的另一半,可能不够帅,不够美,不够高,不够有钱,不够有多余的时间陪着你,或是还达不到你心里的那个完美男人或女人的标准,但是,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樵夫,自己却不知道。

不知道……原来金鸟就在自己身边……

第37篇、爱情故事爱是唯一的金子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德国,那年是1141年。巴伐利亚公爵沃尔夫被困在了他的温斯堡中。城堡之外是康纳德国王的军队。

这次围攻已历时数月,沃尔夫知道现在他只能投降了。信使开始在两军之间穿梭,投降的条款列出来了、条件被应允了。沃尔夫和他的军官们开始准备将自己交给死敌。但是温斯堡里的女人们还没打算放弃一切。她们给康纳德国王送去音讯,要求许诺保证漫无边际斯堡垒内所有女人的安全,并允许也们离开时带走她们双手能够带走的所有珍贵的东西。

她们的要求被允诺了,接着,城堡的大门打开了。女人们走了出来—城堡外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们手里拿的不是金子,也不是珠宝。每个女人的腰都弯得低低的,实在是不堪双手抱着的她们的男人的重负。她们要救出自己的男人,不能让自己的男人受到这支胜利的军队的报复。康纳德这位慷慨而仁慈的国王据说被这一壮举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立即就答应了这些女人,保证他们的丈夫是完全的安全与自由。接着,国王邀请所有的人参加宴会,并与巴伐利亚公爵签订了和平条约。

此后,温斯堡更名为韦博图山,韦博图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女人的坚贞。

第38篇、爱情故事蝴蝶花

每天,小米都要去那个山坡。那里开满了蝴蝶花。害羞恬静的小米喜欢上了那像自己一样温婉的花。在这里,小米才觉得自由开心。

一连几个周末,宪生都会来这写生。挺直的鼻梁,清晰刚劲的脸庞,米白色的休闲外套干净明朗。小米从来没有看过他的眼睛,因为他总爱低着头写生。小米想,那眼睛一定是深邃明亮的,远远看着那人被阳光镀了层金色的轮廓,小米的心里就充满了甜蜜。这时,宪生正好也发现了小米一直在注视自己,于是朝她点点头。两人就认识了。

才知道宪生是美院毕业的。他的画清新自然、纯净,并且洋溢着温暖。只是他的人物素描永远都是同一个女人,沉思着的,笑着的,侧面的。那是他的初恋女友,大学同学,毕业时去了法国留学,两人也就分手了。也是在这片山坡上,留下了他们最美好的回忆。

小米心疼地看着宪生瘦削的脸,眼泪就刷刷地流下来了。她对他说,我愿意做你画里的女主角,我会让你开心的。宪生的眼睛就亮了,这个温柔安静的女孩让他觉得那么贴心。

小米不止一次央求宪生给自己画画,宪生先是含糊其辞,后来便回答说习惯了画那个人。小米泪水肆意,宪生才叹着气答应。可是,不管宪生怎么努力,只要在这片土坡上,他就画不好小米,画笔拿在手上无从下笔。

小米哭着说,宪生还在怀念以前的女朋友,所以不能专注,要不然怎么在别的任何地方他都能得心应手画得很好呢?宪生也只有无奈而惊恐地解释,可他也无法解释这么奇怪的现象,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捉住他的手,谁相信呢?

直到那女孩回来,约宪生喝茶。小米拒绝一同前往,却跟在他们后面。映入她眼帘的是那个女人哭着倒在宪生怀里,宪生也在流泪。小米悲愤难当,转身就跑。宪生发觉后马上追过来,只听见一声紧急刹车声,宪生的身体就倒下来了。

小米永远都不知道,宪生的伤心是因为那个女孩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他也答应那女孩尽快和小米结婚,好好照顾小米一辈子。宪生的坟墓上一夜之间长满了蝴蝶花,而山坡上的蝴蝶花却突然枯萎成一片荒草。

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宙斯爱上了伊拉科斯的公主伊俄,却被赫拉知道。为避免赫拉迫害伊俄,宙斯将她变成一头白牛,于是,伊俄整日哀鸣垂泪。宙斯担心她哭瞎了眼,将来恢复人身后美中不足,便命令大地长出对牛而言好看又好吃的蝴蝶花,只要伊俄哭累了,低头看见蝴蝶花向她扮鬼脸,便忍不住笑了,美丽的蝴蝶花便带给伊俄无限的安慰。

从此,蝴蝶花便成了安慰的象征,它能抚慰失去爱人的心。

第39篇、爱情故事爱的表达方式

我在接受潜能培训时,主训师出了一个题目叫“爱的表达方式”。要求我们每人说一种,但不能重复。

答案五花八门,有的说可以用宽容来表达;有的说用鲜花和语言来表达:有的说痛苦一个人承受,快乐两个人分享,这就是爱的最好的表达方式……

轮到一个叫秦依的东北女孩时,她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有一对年轻夫妇,都是生物学家,很恩爱,经常一起深入原始森林做考察。

有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钻进了森林,可当他们爬过那块熟悉的山坡时,顿时僵住了,一只老虎正对着他们。他们没带猎枪,逃跑也是不可能了。

他们脸色苍白,一动不动,老虎也站着,僵持了几分钟时间,朝他们走来,然后开始小跑,而且越来越快。就在这时,那个男的突然喊了一声,然后自顾自地飞跑开了。奇怪的是,已快到了那女的面前的老虎也突然改变了方向,朝那男的追了过去。随后那边就传来了惨叫声,而那女的却平安地逃了回来。

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说了声“活该。”也就在这时候,秦依问我们知不知道那男的喊的是什么。我们几十个学员,大致给出了两种答案。一是:老婆,对不起啊!二是:赶快逃,逃一个算一个!

秦依说,那个男的对他妻子喊的是:“照顾好依依,好好活下去!”秦依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泪水。面对着大家的惊愕和不解,她接着说道:“那种情况下,老虎绝对只会攻击逃跑的人,这是老虎的特性。”秦依最后说:“在最危险的时刻,我爸爸一个人跑开了,但他却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对我妈妈最真挚的爱……”

教室沉寂一会儿,随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第40篇、爱情故事执子之手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第41篇、爱情故事穿越爱的迷途

她是文员,他是软件工程师,都是漂泊到深圳的谋生一族。两人结婚两年了,过着程序般鲜有变化的日子,琐碎而平淡,不再有当初的新鲜和激情。

他在电脑前专注地编着程序,对她的撒娇和问话漫不经心,不记得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渐渐地她感到无边的失落包围了她——她甚至觉得他们的爱情正在逐渐枯竭。

她心灰意冷,再也写不出那些曼妙的文字,这时候她在QQ上认识了高原——一个在深圳弃文经商的男人。当无数聊友如过眼烟云被她从好友栏一个个删除,只有高原是“幸存者”。他们聊文学、聊人生、聊彼此的生活,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识恨晚之意。

高原的才情、柔情让她迷醉,这是敦厚的丈夫所欠缺的。

“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正确的人。”吃午饭时她又想起了这句话,便忍不住掉泪。丈夫问:“身体不舒服?”她摇头,丈夫不再追问,只是给她递餐纸、夹菜。

“Angel,你昨晚又走进我的梦里。什么时候你才肯和我相见?”这是高原第六次提出见面。

“我不是天使。我有‘残疾’,你会失望的。”她不丑,但身高只有1.55米,怕失去这份美好的情缘,所以没勇气赴约,每次都是以“残疾”借口拒绝。

“我不在乎你是否青春年少,不在乎你的美丑,我看重的是你的才华和温柔贤惠。我只想真真切切地握住你的手,向你许下‘执子之手’的心愿,然后用余生为你守候。”这样柔情似水、愁肠百结的话语如何不叫她心动。不管他是鲜花还是毒草,她决定赴约。

那晚,她精心打扮了一番,然后穿上那双漂亮的细高跟鞋。丈夫对她永远是信任的,不管她去哪儿,这让她有一丝内疚,可看到他埋头答话的淡然,她又释然了。

匆忙下车时扭到了脚,本想打道回府,但想到今晚或许是自己人生幸福的分水岭,她忍痛瘸着腿走进了咖啡厅。

看到高原灿烂迷人的笑脸时,她的心洒满了阳光,也有了和他开开玩笑的念头。高原问:“你的脚怎么了?”她答:“这就是我和你说的‘残疾’。”刹那,她看到了他眼里一闪即逝的惊讶和失望。

他们的交谈没有像电话里、网络上那样酣畅淋漓,网上知根知底的两个人此时却有一种陌生感,气氛呆滞,咖啡的苦涩从她的嘴里蔓延至心——分别时,他彬彬有礼地问:“要我送你吗?”她说:“谢谢,不用。”扬手拦住一辆计程车,她没有说再见,她知道不会有“再见”。

当计程车像剪刀一样剪开如水的都市夜色,她看着车窗外变换着的万家灯火,想起了丈夫那句曾经宽慰她的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在这个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子。”哦,为了这个目标,此刻丈夫又在家里挑灯夜战着揽来的编程私活了吧。她靠撰稿打发空闲时间,丈夫委屈着自己踩自行车上班,却先给她买了手提电脑……

这些遗忘已久的细节浮上心头时,让她觉得是那样温暖。

回到家时,丈夫责怪她:“怎么这样不小心?”然后扶她在沙发上,拿来药酒蹲在地上给她细细来回擦着那肿胀的脚踝。她的泪便簌簌地掉下来。他笑她:“放心吧,不会残废的!”她问:“如果我摔残了,你会怎样?”他答:“那我惨了,得一辈子做你的拐杖。”她又哭又笑,这就是丈夫表达爱的方式,原来是这样的可爱和实在。

丈夫用木瓜炖酒帮她敷了整整一个月,她想:“幸好扭了脚,才没有在爱的迷途上越走越远。”

第42篇、爱情故事爱,拿什么拴牢它

20年前,她还是个十六七岁的俏丽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不佳,但因为是校长的千金,又楚楚动人,于是老师们喜欢,同学们迁就,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过多的宠爱,教会了她如何撒娇,在父亲跟前是发嗲,在哥嫂跟前是娇嗔,在同学跟前是任性,在老师跟前是扭捏。比如课堂上回答不出问题,她一双好看的杏核眼求救般地望着老师,纤纤细腰拧麻花似的不停地扭,弄得老师受不了,不忍心再让她扭下去。

可是,她偷偷喜欢上了他。他是班长,家境贫寒但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她主动接近他,暗地里跟他交往,有了什么好吃的总给他留着。在那个年代,他们无非是找机会倾吐心声而已,其实,他连她的手都不敢去拉。

升入高一后,她竟对校长父亲挑明了,她要让自己的爱情走到阳光下。父亲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百般疼惜。大约也是看这位班长孺子可教吧,校长就托人捎信,让他们家叫媒人来。你可以想象另一对爹娘是怎样的受宠若惊——若非校长亲自开口,依家境,这桩婚事是不敢想象的。

她和他的婚事一下敲定,她高兴极了。在乡下,定亲仪式就像月老拴的一道红线,把她与他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当他成为校长大人的准女婿后,得到了许多追捧和实惠:老师们更加赏识他,同学们也巴结他,人人都能看得见他头顶上笼罩着炫目的五彩光环。临近高中毕业时,她父亲又为他争取到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好多人羡慕得眼睛喷血。她则更加得意,就像在拴他的那根红线上又多了一道绳索,把他拴得更牢了。有了更雄厚的资本,她在他面前更是恃宠而娇,发嗲,娇嗔,任性,扭捏,这会儿全用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他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太多的苦恼。订婚后他才发现,她有时太霸道了,简直是蛮不讲理。她被娇宠惯了,在他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他必须时时哄她开心。他艰难万分地应付着她,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爱,但他不敢向别人诉说,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像一张网结结实实套牢了他,让他窒息。

大学毕业前夕,他被迫和她结婚了,理由是她父亲又托关系为他联系到一家很好的单位。她家把对他一次次的分外眷顾,看做是他必须感恩的筹码,有了这些无形的绳索,就能把他牢牢地拴在她身上,想跑也跑不了。

但他与她之间的隔阂,却像一堵越砌越高的墙。在大城市读了四年大学,他接受了很多新观念,她却高中没毕业就闲在家,守株待兔就等做他的贤妻良母。婚后他们时常吵架,每次争吵的原因或许不同,最后却都转换成同样的逻辑:他的一切都是她家给的,否则,他狗屁不是。她的这些话像一把利刃,无情地凌迟着他高傲的自尊,而她父亲也每每站出来,也是警告他不要忘本。每次吵架后,他就赌气回到城里,一两个月不回家。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儿子,一年后女儿也降生了。有时他想想,她一个人带俩孩子住在娘家也不容易,但他不愿意再听她父亲没完没了的训斥,寂寞的时候,就去跳舞胡混,情感的天平渐渐倾斜。他长得不错,又年轻有为,颇受姑娘们青睐,他后悔当年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这桩屈辱的婚姻。

这时候,她父亲和她三个哥哥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为了她的终身幸福,他们调动一切力量要把他从单位里整下来,让他永无出头之日。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他们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害怕并退缩了,因为他不愿意失去到手的一切。他硬着头皮回去陪了她一段时间,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她。她满足了,似乎找回了丢失的幸福,便在父亲和哥哥面前为他说好话,求他们放过他。那时,他感到她是真心爱自己的,她心地是善良的,只是脾气被宠坏了。但他心底已经对她们家滋生了仇恨,并像阴云一样遮蔽了他与她的情感天空。

一年以后,又一个孩子出世了,他却坚决提出离婚,因为他在单位里的地位已经稳固,任谁也不能动摇了。她哭着求他,说她们家丢不起这个人。他看着昔日骄傲的公主,如今抛开颜面低三下四地哀求自己,有了一种胜利的感觉。他铁了心要离婚,目的就是报复。这桩婚姻,从一开始他就是被动接受,丝毫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他追求真爱的愿望太强烈了。跟城里那些时髦的女子比,她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其形象和邋遢可想而失口。

她不相信他真会如此绝情,就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进城来,到单位里跟他闹,扬言要死在他面前。在绝食的情况下,她还要喂吃奶的孩子,几天下来就憔悴不堪了。他虽恼恨她,却怕她出事,就端一碗面过来劝她进食,安慰她说只要答应吃饭,什么都好说。她以为他还在乎她,就对他撒娇道:“那,你喂我。”他一听便丢下饭碗,扭头离开了。第二天,他从单位里彻底消失了,他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跟另一个女子私奔了。

绝望中,她搂着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这一年,她已经30岁了,拉扯着三个孩子苦苦支撑了两年,只得又嫁了个男人。这是个高大健壮、胡子拉碴的男人,因家庭成分不好给耽误了,快40岁了还未碰过女人。男人对她很好,什么事都迁就她,任劳任怨地把她的孩子一个个抚养大。有时她望着生龙活虎的儿子,脑海里却常会浮现出负心汉当年清秀的面容。身边这个粗糙的男人,让她常有恍若隔世之感,心里一直疙疙瘩瘩不痛快。即使后来,她风风光光地给大儿子娶了媳妇,又体体面面地送女儿出嫁,在人前她满脸是笑,可心底总抹不去一份苦楚与落寞。

这一年,她的小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男人显得特别激动,兴奋地张罗着四处筹借学费。她发愁地说:“借这么多债,可咋好呢?”男人大大咧咧地说:“没啥,不就四年吗?”

“大不了我再去砖瓦窑拼上四年!”她忍不住哭了,泪眼汪汪的:“你忘了自己多大岁数了?叫我咋能忍心呢!”

一天,她正和男人在院里忙活着,门口忽然传来邮递员的喊声,说有她一封挂号信。“咣当”一声,她手里的笸箩落了地。多少年了,从未有人这么直截了当地喊过她的名字,也没有人给她来过任何一封信。刹那间,她就猜到了这是谁的信,仿佛期待了很久似的,她从邮递员手里一把夺过来,急急地往屋里走。关上门时,她没忘了对愣在那里的男人说一句:你不要跟进来!

不久,屋里传来她嘤嘤的哭声。男人也猜到了,这信八成是她日思夜想总不能忘怀的那个负心汉寄来的。只是,他没有进屋。想哭就哭个够吧,她实在压抑得太久了啊!

‘约摸一顿饭工夫,她从屋里出来,两眼红肿得像八月里的桃子。她不说,男人也不问,两人心照不宣,只是默默地继续干活。

平常的日子继续着,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后来的日子,细心的男人还是发现她有了不小的变化:脸上开始带笑模样了,一笑,那张脸还像当年一样生动。脾气,也开朗多了,随和多了,跟男人合作也比以前默契了,有时彼此还开个小小的玩笑,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连邻居们都说,孩子他娘是怎么了,像变了个人似的?

男人暗暗惊诧于她的这些变化,他猜这变化一定跟那封信有关。那个人会在信里说些什么呢,竟让她打开了拴系多年的心结?是负疚痛悔?是嗟怨依旧?还是想旧缘重续?也许是兼而有之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必对当年的恩恩怨怨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吧。男人想。

男人很小心地对她说:“跟我过了这些年,从没见你这么高兴过。你知道吗,现在的你才是真实的你。”

她明白男人想说什么,深情地斜睨了他一眼,主动表白说:“你知道那封信是谁来的吗?”

男人知道那封信已被她烧掉了,就问:“他都说了些啥?”

“我说了你可能不相信,那上面除了我的名字,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就是几张白纸。不过,我看懂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一个字也没有,又什么都在上面?”男人盯着她舒展的双眉,一张大嘴忽然附到她耳边,悄声问:“谁都知道你是咱镇上最爱撒娇的女人,跟了我这些年,咋从没见你撒过一次娇呢?”

问得她心里一颤,泪水一下子模糊了双眼,淋淋漓漓的酸楚陡然漫上心头。当年她抛出那么多绳索想拴牢一份爱情,结果却作茧自缚,把自己给牢牢拴住了,以致错失了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的机会。强睁泪眼,她想好好瞅瞅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身子却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软软地瘫倒在他宽厚温暖的怀里……

第43篇、爱情故事心动

临上飞机的时候,他递给她一个木盒子。是送给她的礼物。他们互道珍重。然后她提着行李远去。在机舱里,她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堆照片。卡片上写着,这些是我想你的日子。那些照片上是一天又一天的天空。清晨的,黄昏的。晴朗的,阴郁的。每一张后面都写着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就像他们少年的时候,他躺在阳台上。看着天空。想着她。

17岁。她家后面的那条巷子。他靠在墙上等她。夜色中,她像一只鸟一样从黑暗中跑过来。快乐的。惶恐的。他还在读书,没有什么钱。除了看电影,只能在街上闲逛。买小摊便宜的食物吃。

深夜的时候站在街头,等着最后一班公车。她怕冷。她总是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敞开夹克,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放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的眼睛漆黑而明亮。17岁的时候,她的脸上才有的幸福的笑容。她轻轻地对他说,我们就这样一直站到天亮好不好?他说,好。

然后有一天,他们对彼此的父母撒了谎。准备坐船去一个海岛过夜。他们渴望能整个晚上在一起。温暖的身体。甜蜜的气味。纯真的缠绵。相拥着看到夜空中的曙光出现。她对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看天亮。结婚是不是就是这样?他没有说话,只是在背后抱着她,轻轻亲吻她的头发。

父母终于发现了。她的母亲找到他,质问他,你大学都没考上。你养得起她吗?如果有了孩子,你如何来负责?母亲哭了。他终于答应母亲。等考完大学,再去找她。他没有再去找她,也不再给她电话。

终于在一次争执中,她对他说,你既然这样我们就分手好了。他也很生气。他说,分手就分手。就这样轻率地分手了。一晃就是5年。

他没有考上大学。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他只喜欢音乐和吉他。他跑到外地去找工作。做了导游。常常在外面四处漂泊。然后有一次在机场,偶然地就碰到了。

一起去喝酒。他让她摸他的胡子。他说他老了。深夜走到街头,还是寒冷的冬夜。她总是忘记戴手套。她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慢慢地把大衣解开来,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他的怀抱还是一样的温暖。原来爱情的花朵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清香的气息却一直藏在心底。

她问他,我们去哪里?他们去酒店开房间。整个晚上在一起。不停地做爱。似乎无法停止。然后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继续自己的生活。他飞过来找她。他们坐在酒吧里,他告诉她他离婚了。她说她一直都很忙碌。他说,再忙,也应该抽出空来嫁给我。他拿出一枚简单的戒指,把它放在水杯里。他说,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水喝掉。

她看着他,她说,我不喝。

他没有勉强她。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跟他走。他摸着她的头说,有空的时候给我写信,没空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生活又开始继续。他做着他的导游。她在酒吧和别人狂欢。

她依然写信给他,告诉他她出去时在飞机上的寂寞。告诉他她很怀念老家后面的那条小巷子。黑暗的小巷,他等在暗淡的路灯下。她一直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英俊而沉郁的脸。总是沉默无语。却有这样深情的眼神。还有他怀抱里的气息。

但是他们的一生不会再在一起。

她去他的城市看他的时候,坐在角落里看他在酒吧的舞台上弹吉他。他已经是很大的男人了。脸上有了沧桑的轮廓。可是在她的眼里,还是17岁时在街头偶遇的少年。在小摊吃面条的时候,他轻轻拉住她的手指。

她终于能在黑暗中对他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身边一个女人笑着对她说,他很帅对不对。她说,对。他一直是一个GREAT GUY。

然后女人轻轻地说,今年夏天我们打算结婚。

曾经爱过。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张艾嘉的电影《心动》,再一次让人回味爱情的甜美和脆弱。时光重来,人已不在。

第44篇、爱情故事假如右耳听见爱

那时,烟暖云疏,天如碧瓦。校园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他在木槿树下寻找合适的角度,想要用相机拍摄完美的相片参加校园摄影大赛。她恰好出现在他的镜头里,穿着洁白的纱纺公主裙,微风吹起轻纱,曼妙飞舞。她轻踮足尖去嗅那洁白的木槿,阳光为她洒上炫目的金色,唇边旋起柔美的涡。

一瞬,他恍了眼。竟痴傻地问自己,这是真实的影像吗?他仿佛看见女孩背上生出一对轻灵抖动的翼,像天使般高贵又美好。

手中的相机适时地记录下这美丽瞬间。闪光灯亮起,女孩侧首看过来,他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慌忙躲到树后面怕被发现。不知为何,心中有狂热的欢喜。

大赛结果揭晓的时候,一幅名为《花的嫁纱》的摄影照获得特等奖。他在布告栏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笑得张扬。

前排有女生喊,小若,快看,那真的是你耶!好美呀!而且是杜俊一那个大才子拍的呢!对喔,听说他多才人又一级帅。哇!简直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对于这些女生的赞美与爱慕,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急切地想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未想,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没有什么嘛。干吗要大惊小怪?说完拨开人群就跑开了。经过他身边,他闻到一丝清幽的香气。清淡,若即若离。就像他的心已随她而去。

他开始经常去上她的辅导班。按捺住自己体内激狂的分子,静坐几小时画一幅画。只是不画景,不画物,单画一个人,关于她的一颦一笑,生气时微蹙的眉心,全神贯注的样子。上面郑重其事地写一句,杜俊一爱林小若。在画的时候心中溢满欢喜。

终于,那一天,他的画夹被冒失鬼撞翻,画在空中飞扬,最后落到地上。张张都是她。

同学惊呼,哇!原来,他一直喜欢她呢。你看那真和画中仙一样美呢。

她的脸迅速通红,拨开人群,跑了出去。他忽然心痛,自己的爱竟给她这么大的伤悲。那么,就不要说了吧!那三个字就当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秘密,藏在心底也有朦胧、隐讳的美。

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哭并非受伤流泪。她只是开心,有他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喜欢她,又爱得如此的深沉。只因喜极而泣。

之后,他与她只保持朋友关系,最多只是最铁的那一种。仅此而已。

时常也会一起去操场散步,去公园里玩耍。也曾挽过手,只是,他觉得这离暧昧十万八千里。而不知,她望着他,眼波潋滟,心思百转千回。

S·H·E这三个音乐小精灵在《恋人未满》中唱道“再靠近一点点,我就跟你走。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她想,只要他再主动一点,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温柔地牵起她的手,自己的心就会停靠在他的胸膛。

他未曾料到她的欢欣。只想到那日,她眼角的泪水。

他不愿她再流眼泪。于是,闭口不言。

离别伤感的时候,校园里仿佛都是苦涩的味道。她约了他去“海豚湾咖啡厅”。相邻而坐,一起谈将来的理想。只是,两人似乎都在刻意回避感情的话题,竟有些微的尴尬。

谁也说不清灾难是怎样发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还未等人反应过来,烈烈火舌已在身后蔓延。他义无反顾地将她按在自己身下,她恍惚中看到,有什么重物朝着他的脑袋砸了下来。

所幸,他们伤得都不是很重。只是,她康复得早,去找他时,发现所有的老师、同学都是眼眶通红。她追问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终究无果。

她便每日每夜在他身边细心照顾他。月华如水的夜里,她望着他熟睡的脸庞,终于决定要向他表白。因为她想,能在生死关头都会护着你的人,一定就是最爱自己的人。

他出院的那晚,她婉拒了所有人的接送。陪着他走回学校。

身边车辆飞快穿梭,他让她走在自己的右边,永远把安全留给她。而他一直侧着左耳。

她的心中涌出莫大的感动。她附在他的右耳边,轻语:我爱你。

可他却仍是一脸的淡然表情,毫无表示。一瞬,她像溃败的士兵,泪眼蒙目龙。或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而已。当初那个在画中对自己表明爱意的少年已经不在了。想着想着,她泪如雨下,别过脸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脆弱。

回校以后, 彼此竟变得陌生。如同并列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摆,偶尔稍微碰触一下。曾经的一切,都成为心里不可提及的部分,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疼痛。

然后,在火车站匆匆告别。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像两条平行线,今后怕再也没有交集了。

汽笛长鸣。他的火车已然远去,她朝着他离去的方向,轻轻地说一句,我爱你。泪水瞬间迷了眼。

那些过往好像木槿花的一个花期,只经一夏,便倏忽而逝。

就这样过去了。

她结婚生子,在北方扎根。他漂泊在南方,努力打拼。

几年后,同学聚会,当年的同学几乎都到场,唯独缺耳听见爱他。有人插话,那小子,太花心,到现在才找到老婆,忙结婚不能过来。她的唇角泛起一丝苦笑,可心里仍在祈祷,请你,我曾经爱过的你,一定幸福地生活下去。

杯停人醉的时候,好友阿眉问她,你知道当年,在那场事故后,杜俊一他瞒了你什么吗?她意乱神迷地摇头。

阿眉说,他那次为了救你,被重物砸中耳部,他的右耳就聋了。

猛地,她的心怃然生疼。往事携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记起那个夜晚,她在他右耳边说的话,原来,并非他无意,而是他根本不曾听到。他为了救自己变成了半个聋子!假如她能坚定地吻上他的唇,投入他温暖的怀抱,假如他的右耳可以听见爱,那么,时至今日,她和他又将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是,一切只是假如。如水流年,韶华流逝,一切不是都已经过去了吗?

谁也不知,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我们究竟错过了什么。而生命流转中的未知,未知,如盲!

第45篇、爱情故事那个弹吉他的缺指少年

在我的大学同学中,有一个同学留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名字叫小缺。

其实“小缺”并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叫刘宇涛,“小缺”这个名字其实是同学给他取的别名,因为可怜的他,右手缺了宝贵的大拇指。

小缺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他不爱多言语,每日沉默地刻苦学习,他在我们经历过高考洗礼之后全线崩溃式放松的人群中独树一帜,依然保持着刻苦的热情。这意味着他的成绩很好,但他似乎很离群。我固执地认为他的性格里的自卑是和缺失的大拇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更可怜的是,他仅仅缺了一个手指,却好像令他缺失了整个世界。他像一个孤独的影子,若有若无地活在我们的大学世界里。

然而,令他重新回到我们世界里的时间是大三那年。因为在大三的那年,爱情终于眷顾了他。据说,我们班里的“胖妹”喜欢上了他,和他恋爱了。这个事情令我们中间许多没有爱情成果的同学感到惭愧而愤愤,所以小缺的恋情成了大家议论甚至嘲笑的话题。大家甚至改口叫胖妹为“缺妹”。和小缺一样,胖妹也是一个很内敛的人,从来听不到她连续讲过三句话,她的成绩极差,差得简直令人怀疑她是怎么跨入这所重点大学的。她自卑得很明显,她每次上课都安静地独坐一隅,整日不多吭一声,甚至连老师提问的时候,都必须到她跟前才能得到她的答案。她就是这么一个自卑到沉静的人。在我们上大三的时候,我时常想不起她的名字,每次叫她的时候很尴尬,因为我总忘记她的真名又无法开口叫她“胖妹”,于是我只好叫她的别号——“缺妹”。她的反应是小心地点头回答,始终不语。

我是一个喜欢摇滚乐的人,我爱好弹吉他,算是一个比较爱热闹的人,与小缺和胖妹的性格有天壤之别,所以我跟他们的接触是非常少的。我们只在教室里照照面而已,并没有更多的交流。

但是,在大四那年的一个午后,小缺忽然抱着一部崭新的红棉吉他来找我。他抱着吉他,羞怯而憨实地对我说:“李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于是就问:“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教我弹首曲子好吗?最简单的那首,《野百合也有春天》!”

我顿时内心挣扎起来,一种巨大的尴尬摆在我的面前,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小缺根本就没法操弄吉他——他的右手没有了大拇指。是没有办法弹唱歌曲的。但是我又该如何说出口呢?于是,我委婉地问他:“小缺,你知道基本的指法吗?就是该怎么弹它?”

小缺将头埋了下去,说:“你的意思我明白,我知道缺了一个大拇指是很麻烦的,但是我真的想学弹吉他,我只想学弹一首曲子,就一首曲子……”

“你为什么非得弹吉他呢?学别的不行吗?”

“不行!”

他的决心打动了我,因为我觉得任何人追求音乐的权利都不应该被打击和抹杀,于是我答应了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教他学了这首曲子,我让他用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夹着拨片利用扫弦来演绎这首曲子。他学得分外艰难而认真。一有时间,他就抱起吉他练习弹唱,不知疲惫。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那夹拨片的关节被琴弦反复刮得血肉模糊,我禁不住要阻止他。我真诚地对他说:“小缺,还是不学了吧。”

“不行。非学会不可!”

等到他的关节长出老茧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这首曲子,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听到他在公开场合弹唱过。

直到毕业会餐的那天,在我们喝得痛快淋漓,彼此依依不舍的时候,我看到小缺站起来,从桌底抽出一把吉他,走到话筒面前对大家说:“我想弹唱一首歌,送给我的女朋友——钱晓勤!”

餐厅里顿时鸦雀无声,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平日里沉默的缺指少年居然会弹吉他,就连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朝夕相处的男友居然能用缺少大拇指的手弹出一首曲子。

小缺终于开始表演了,他弹起了那首被无数人演绎过的《野百合也有春天》,他一边弹一边唱,唱到泪流满面,唱到哽咽成泣。我们看到胖妹走上讲台狠狠地抱住了他……

从那天起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大家对小缺刮目相看,因为大家被他的坚强打动并激励了。

很快,大家开始各奔前程。在毕业离校的前一天,小缺来与我道别。他将他那把心爱的吉他递给我,然后面带感激地对我说:“李哥,这把吉他就送给你作个纪念吧。”

“你不想弹吉他了吗,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

“李哥,其实我的确是不适合弹吉他的,因为我很清楚自己的确缺少了一个很必要的手指。”他有些伤感地说道。

我有些伤心起来,因为我一直以为从他弹会第一首歌开始,他热爱音乐的激情使自己拥有超越了一切困难的精神,但是如今,他却终于要屈服放弃了。我问他:“小缺,你难道就这样被打倒了吗,就这样放弃了你的音乐爱好和理想吗?你不是这样的人啊!”

他的头又一次埋了下去,吞吞吐吐地说:“李哥,其实我并不喜欢弹吉他的,我还是喜欢安静……”

“那……那你以前的努力都是为什么?”

他这时吸了一下鼻子,猛地抬起头来,用含泪的眼角强挤出一丝微笑说道:“李哥,其实我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晓勤。我知道自己很自卑而自闭,甚至有严重的抑郁症。而她情况也和我一样,我们在一年多的恋爱时光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为彼此打气。而我之所以学弹吉他,之所以在会餐那天特地为晓勤弹那首歌,只是想在我们毕业分手之前,最后一次鼓励她,因为从此,她可能就要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了……”

说完,小缺抱头痛哭,泪水从他残缺的指缝悄然流下……

在毕业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小缺,哪怕是反复举行的同学会上,也从来不见他的踪影,没有人知道关于他的消息。倒是总能见到晓勤,如今的她早已脱胎换骨成了一个美丽大方的职业女性,自信的笑容挂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她早已走出抑郁了。我没有和她谈起过小缺。但是某个聊天的间隙,当我又听到有同学称赞她的变化时,她竟然那么自然地脱口说了一句——“野百合也有春天啊!”

第46篇、爱情故事爱在前,幸福在后

然而,这些都是从前,如今只能作为一种美好的回忆被永远封存。在他还不懂类风湿是一种什么样的病症时,这种可怕的病魔便迅速扼制了他意气风发的生命。从最初的关节疼痛,到瘫痪在床,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他从一个充满活力的阳光男孩,变成了一个缠绵病榻关节僵直的病人,许多人都劝她离开他,包括他自己。在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脾气也变得格外暴躁,看到阳台上她种的花儿,他会突然把花盆摔碎;生日时她送他一部新手机,欢天喜地地教他怎样发短信,他却狠狠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对她大发雷霆。他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她,刺伤她,不过是想逼迫她离开。

她从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幸福女子,跌落成一个孤独无助承受煎熬的落寞女子。那个最亲爱的人,曾经的温柔体贴全都不再,他的暴躁、冷漠和疏离,使她流泪,心碎,却从不曾绝望和后悔。为了照顾他,她不顾家人的反对,辞了工作,搬到他家里,和他父母一起承担起了照顾他的任务。他去治病,从东北到江南,一家家医院地跑,她始终陪在他身边,洗脸刷牙,读书写字,端屎倒尿,完全是一个贤惠妻子的模样,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

真爱面前,他幡然醒悟:面对爱,任何逃避都是不负责任的。爱一个女孩子,与其为她的幸福而放弃她,不如留住她,为她的幸福而努力。他开始了写作,很艰难,每天只能在电脑前坐一个小时,病情严重的时候,只能侧身躺在床上,单手敲击键盘。

医生的诊断结果:想重新站起行走,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手术费至少要20万。20万,不是个小数目。他咬紧牙关,在她的帮助下,埋头写作。一年,两年,当稿费单从全国各地雪片一样飞到他的手里的时候,他们禁不住相拥而泣。

2005年,当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这对恋人的真情故事时,时间又滑过了10年,10年后的今天,许多杂志或报纸,都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论坛里有他上传的照片,他因为激素的刺激,已不复有先前的英俊潇洒,而身旁站着的她,却依然娇俏美丽。她的眼睛没有看镜头,含笑的眸子注视着他,深情而专注。

辗转找到他的电话,拨过去,迎接我的是一个快乐明朗的声音。他说,我和女友去年已经结婚了,虽然婚礼很简单,但我们都很幸福。他还说,我靠着写作,已经差不多把手术费赚够了。本来今年春天就可以做手术的,但是我改了主意,我想先买套房子。这样,万一手术意外不成功,至少我还给她留有一套房子。

话筒这端,我悄悄地流泪了,为生命的美好和爱情的魅力。人生是个旅程,在这个旅程中,她在前面种植了爱,他在后面培育了幸福。爱在前,幸福在后,将人生这一条坎坷长途,点缀得温暖馨香,使这两个踏着荆棘前行的人,如沐春风,犹驾祥云。

第47篇、爱情故事丢失的银戒指

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嫁给有钱的男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不要担心被饿着。我告诉父亲。虽然阿东既没有房子又没钱,但是他能给我幸福。

没有面包的生活会幸福?父亲反问我。

阿东去了深圳。他说,世上没有现成的面包。但他绝不会让他的妻子跟着他受苦。临行前,他送给我一只戒指,纯银的。

“你愿意去等一个只买得起银戒指的穷小子吗?”他看着我说,“不赚到盆满钵满我绝不回来见你。”

“你一定要回来。”我说,“哪怕你仍然一无所有。”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每天擦拭,它是我心里神圣和无价的爱情。

深圳有很多和阿东一样怀揣梦想的异乡人,我能想象出阿东所受的苦,虽然他在信中说他过得不错,我知道他在掩藏,我知道他不想让我为他担心。

我找了份兼职,晚上偶尔熬夜写写稿,赚些稿费。我不能替他分担什么,但我可以同他一起努力。

中秋节那天,雨下得很大。我给阿东挂了一个电话,我说我想他。他说工作太忙不能回来过节了。我冒雨骑车回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忽然感到头晕目眩,等到发现正红灯时,一辆横行的汽车已经快速地撞了上来。

银戒指丢了。出院后我去找过很多发,但是都没有找到。我难过得不能自己,我竟然弄丢了我和阿东的爱情信物。

这一切,我没有告诉阿东。这一年的春节,他没回来。我看着满天的烟花,不禁泪落如雨。烟花再美丽,它的存在也只是刹那。难道爱情也如烟花,刹那芳华?

我给阿东寄去一封信,信上只有十三个字:分手吧,我已经没有信心再等下去。

我辞了职,到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工作,开始与世无争的生活。只是有时突然从恶梦中惊醒,会不可遏制地想他。想我的阿东,我的心便如刀割般疼痛。他怎么样了,结婚了吗?在恨我吗,他还爱着我吗?

回答我的只有夜的沉寂。

冬天,昆明下了百年罕见的一场大雪。

我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一封我辗转收到的信,是阿东写的。看着熟悉的笔迹,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是好。

他说他已经买好了房子。新娘却失踪了,他说有很多女人想嫁他,可他想娶的永远只有一个。

我在孤寂的小屋里泪流满面,窗外漫天的雪花飞舞,没人能够知道我那一刻内心的痛苦。

我多么想告诉阿东。其实我是多么地爱他,我是多么地不舍得离开他。

我在这个小镇上的民政福利厂工作。每天机械的生活,平静而淡然,让我看不到一点生活的波澜。

另外,我再也不能戴任何戒指。当初擦拭戒指的喜悦已经成为了痛苦的回忆。

因为,在中秋节我给阿东打电话的那个雨天,在那次车祸中,我失去了双手,我再也没有机会戴任何的戒指,哪怕只是银的。

第48篇、爱情故事幸福女人只睁一只眼

百样的男女,造就了百样的婚姻。作为一个依旧在婚姻边缘徘徊的我,亲眼目睹了两个最要好的已婚朋友的生活。

文和雪都是我的闺中密友,我们三个人曾在被窝里策划过甜蜜的未来:找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做一个小鸟依人的幸福女人。当我还在寻找时,她们两个丢下我急忙嫁人了。

几天前,文在QQ上告诉我,她想离婚。我不由地惊慌失措,连问了几个为什么?文曾经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生她养她十几年的父母,独自一人来外地寻找她梦中的爱情。然而,结婚不到一年,爱情童话中的公主就嚷嚷着自己的委屈,数落着男人的不是:“那个男人啊,真让我伤透了心,我辛辛苦苦把房子收拾干净,他一回来就全变了。你说他,他不听,你吼他,他就急。看他那凶相,我真怀疑我们以前的爱情!”而我只能在计算机上劝解说:“文,拜托你了,都结婚了还吵得跟小孩似的,就为那点小事,省省吧!”“不,这不是小事,这说明他不尊重我,非得治治他不可!”文的头像闪动着。

而雪呢?两年的婚姻生活,不断磨合,她和老公的感情越来越好。他们曾在一所学校上学,毕业后各自分配了喜欢的工作,每年一有空闲就会出去旅游,每到一处便会拍下许多相片作为留念。有时,老公去另一座城市出差,雪丝毫没有独守空房的寂寞感觉,反而觉得一个人的生活自由自在。

我把文的事情告诉了雪,雪却笑了,说:“男人都是这样的,不用小题大做,有时,一双袜子还扔两个地方呢,更别提让他们收拾房子了。”我问雪是怎么过的,她只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做就收拾收拾,累了就由它去吧。”

是啊,我不禁感叹,幸福有时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幸福的女人要学会只睁一只眼!

第49篇、爱情故事爱情与运气无关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样的真理下,我安安静静地在大学里当着规矩的学生,从不敢奢望什么艳遇奇恋。

就在大二快结束的一天,我吃完饭回宿舍,看着路边一对对大白天也说着梦话的男女,然后在七号楼右数第三棵树下把目光停下来,那是科丽和她男友接头的固定场所。

科丽全名叫崔科丽,是我暗恋快两年的女孩。我常希望她就是上帝投向人间的那最后一块馅饼,但是她还是掉进了别人的嘴里,我所能做的就是避免口水把牙都冲掉了。

当我边想边欣赏着那棵树下的风景时,我发现他们吵架了,我笑了。

“喂,捧书的那位同学,你过来!”她朝这边喊着。

“我?”我忐忑地走过去,怀疑自己的笑招来了横祸,“对不起,我不是笑……”

“哼,你不是偷偷打听我吗?现在我给你机会,说你心里所想的吧!”她说。

我盯着她的眼睛,想着她是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再仰望了一下旁边斜视着我的那位金城武式的男孩,我顿时像泄气的皮球一样退了几步。

“干吗?是男人吗?他再高再帅也比不过你!”她竟上前扯了一下我的外衣。我激动得全身来电,一下子色胆包天地说:“崔科丽,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其结果你们一定会说我走了狗屎运。从那天起,我决定专心经营我和丽丽的爱情,只是我常因不浪漫而挨丽丽的疯骂,而且我老要满校园地找她,她像一直在四处躲着我,又在四处等着我,若即若离。最让我难耐的是,她总是在人群中拉着我的手让我跟在她身后,动辄还捏我的耳朵。

为了男人的面子问题,我曾一再向她抗议反对,但均无效果。

终于有一天,我们在饭堂对坐着吃饭时,我第一次严肃地对她说:“你太放肆任性了,很不给我面子,你应该温柔一点。”她努了努嘴拍拍我的头顶说:“我要自由地飞!再反抗,我就把这碗鸡汤泼到你毛衣上!”

我低下头没去理她,自顾着吃饭,忽然眼睛的余光中一片黑色飞过,我的毛衣已满是鸡汤。幸好我的外衣在她腿上,免遭了池鱼之殃,然后听到周围的一阵哗然。

“你……”我拍了下桌子,这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发怒,不是因为她的野蛮,而是因为我相信她从来没喜欢过我,才这么捉弄我。

“脱下来,我替你洗吧!”丽丽的声音有点发抖,目光没敢正视我,可能我发怒的样子真的挺吓人。

我扔下毛衣,提起我的外套跑回宿舍,躺在床上在回忆里寻找她爱我的理由。

是的,我只是巧合地撞上他们的吵架,然后替她出气气走她男友,这一切只是运气不是爱情。

既然这只是运气,而不是爱情,那么早点结束对谁都好。于是,我拿起电话和丽丽说了“结束恋爱”四个字,听到的回音先是“嘭”的一声,继而是嘟嘟声。

这与我想象的出入太大,我本以为她即使不可能声泪俱下,也应该痛骂我一顿,这样才符合她的个性。但是她一言不发就摔了电话,让我心里还是有点捉摸不定。不过,我已经把我的决定告诉她了,至于她怎么样,与我已经没有关系了。

我本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但两天后的午休时间,我正畅游梦乡,电话的铃声把我从嫦娥的怀中拉了出来。

“喂!失火啦?不知道现在午休呀!”我对着电话怒喊。

“臭文子,凶文子,快到那树下拿毛衣!”那边回敬道。

我知道我还是躲不开喜欢着她的内心纠缠,听到她的声音本能地激动,跳下床逃命似的奔下楼去。

丽丽直着脖子远远地看着我走向她,我上前接过毛衣,耸了耸肩说了声“谢谢”便转身。

突然丽丽悦耳的声音夹杂着粗俗的词语传了过来。我没听清楚,刚想回过头去问她,就看到她咬着牙向我踹过来。

我知道好男不跟女斗的道理,撒腿往宿舍跑,决心以后再也不赴这种鸿门宴式的约会了,不能为了爱情把命给丢了。

回到宿舍,我立即从方便袋里拿出毛衣,拼命地乱嗅起来,蓦然间,我又笑了,你又猜对了,和上回的笑一样——一封信掉到了床上。你一定不知道饿了两天的人看到食物的表情,所以你一定想象不到我当时的模样。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亲爱的臭文子:

这两天无论干什么事脑中都浮现着你,心里很乱,心情很糟,恨死你了,想扁你。你知道你为何该打吗?

我告诉你四件事:

一、替自己喜欢的男孩洗衣服是每个女孩最激动的事,所以我泼你一身鸡汤!

二、怕你得到我后不重视我最后离开我,所以我让你别骄傲,满校园找我。

三、我想让全校女生都知道你是我的,所以“牵”着你满校园?。

四、碰到我们吵架是你的运气,但这运气与爱情无关。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真心,我很在乎你的。

臭文子!快快向我道歉,不然,我见你一次踹你一次!

你朝思暮想的丽丽

我可以想象丽丽写这封信时一定是咬着牙含着泪,脚在桌下乱踹。我相信她的个性是不会说出什么虚伪的假话,也知道她绝对可以说到做到,让我成为她脚下的孤魂。

在这种失而复得的喜悦中,我让胜利把自己头脑先冲昏,然后干出了本校恋爱史上最浪漫的事:先写好一份给辅导员的检讨书,这叫凡事先考虑一下最坏的结果。然后从文体部借来功放音响和影碟机,接上一楼女生宿舍的电源,在月光的鼓励下,我拉开嗓子对着三楼唱起情歌:“哦,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只要你爱我……”

在所有人都嚷着耳朵中毒的情况下,丽丽终于跑了下来。

“别人都在看你,你不觉得丢人吗?”

“面子是别人眼里的,快乐是自己心中的!”

“哼!不觉得和我在一起只是运气吗?”丽丽咬着自己的下唇,眼里开始有晶莹的液体闪烁。

“爱情与运气无关!就像你此时的眼泪与伤心无关一样!”欢笑和泪水合作了一个表情在我和丽丽的脸上绽开,那叫快乐。

第50篇、爱情故事红雨

在北京挣扎两年多,我终于在一家广告公司站稳了脚跟,还在业界小有名气,就连一批新来的大学生都要称我为前辈,平日里都喊我黎姐。可是,这其中也有不尊重我的“晚辈”。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伸出手,很客气地说:“黎小晴,我叫李刚,刚刚加入公司,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他竟然直呼我的名字,而且还大言不惭地说跟我合作?这句话彻底打击了我心里的那份优越感。我去查了他的简历,名牌大学毕业,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优秀。哼,我才不管你有多优秀,一定要帮他改正目无尊长的恶习。

快下班的时候,我叫李刚去影印一些资料,李刚见我手中厚厚一沓资料,有些迟疑:“是现在吗?”“怎么了?这是最基本的工作,难道你不会影印?”我不无揶揄地说。李刚有些尴尬,忙接了过去,转身去了影印室,他没有看见,我当时笑得有多得意。

第二天,因为想着要怎么“收拾”李刚,所以,我很早就出门了。我刚走到楼下,天空突然“哗哗”落下许多土来。怪了,老天不下雨,怎么下起土来了?我忍不住嘀咕,本能地把头仰起来,看见我家楼上的窗户上,一个小脑袋迅速地缩了回去。小孩子怎么这么淘气,我有些哭笑不得,之后赶紧上班去了。

李刚来得很晚,还带了一份早餐。我心知肚明,这些资料如果不加班,是肯定印不完的,昨晚李刚肯定是熬夜加班到很晚,所以今天才会赶不及吃早餐。想到这,我一阵窃喜,脸上却挂满歉意说:“辛苦你了,快去吃早餐吧。对了,我还给你泡了杯咖啡,趁热喝吧。”李刚受宠若惊地笑了。

没一会儿,就看见李刚把嘴里的咖啡都吐在了地上,之后就跑去洗手间。周围的同事都不约而同地看过来。不久,李刚回来,红着脸,解释说咖啡变质了。我坐在那里,捂着鼻子说:“李刚,这味道难闻死了,你快点处理一下。”于是,李刚又充当起了保洁员,拿起拖布,开始清理。

李刚刚拖完地坐下不久,我叫他过来商量一下设计图的事,可是喊了几声,李刚都没有动弹。好大的架子!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了过去:“李刚,你没听见我叫你吗?”李刚的脸涨得通红,说:“对不起,刚刚水撒了,不小心把裤子弄湿了,我实在不方便过去,对不起。”见他那狼狈的样子,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叮嘱他下次要小心,李刚感激地朝我笑了笑。

我来到洗手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没错,李刚喝的咖啡是我动的手脚,还用水浇湿了他的椅子,让他湿了裤子……谁让他不懂得尊重我,谁让他那么讨厌。打那以后,我每天除了工作,剩下的时间就是捉弄李刚,突然觉得这枯燥的工作变得有意思起来。

其实并没有我想像的那样惬意,我除了戏弄李刚,却也在小心翼翼地提防我的小邻居。那个小男孩每天都起得特别早,然后就在阳台上玩耍,时不时的搞些奇怪的事,我整天都在担心,上面会不会掉下一个花盆,刚好砸到我的脑袋上,想想都觉得胆颤心惊,所以出入总是很小心。好在他这几天安分许多,可是,我刚刚松懈,这小家伙又来了,这次不是土,是红色的雨!接着,我就闻到一股味道,天呀,居然是蕃茄汁!我忍无可忍,气急败坏地冲到楼上,使劲地按门铃,可是,一直没有人来开门。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他家的大人估计都不在家,眼看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已经迟到了,连衣服都来不及换,便匆匆上班去了。

到了公司,我才意识到,我今天穿了一件白衬衫,刚刚只顾生气没有察觉,可现在,竟然变成一件花衬衫。我欲哭无泪,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就在这时,一件衣服披在我身上,我心里一阵感激,忙抬起头,眼前竟是那个讨厌鬼李刚。他竟然会帮我?我觉得不可思议,只得尴尬地说声谢谢。

那一整天,我都格外安静,想着李刚为什么要帮助自己呢?他应该会落井下石才对啊?同事小乐见我今天很安静,忙问我怎么了。我把今天早上的事说了一遍,小乐想了想,说:“小晴,被蕃茄汁淋到,李刚又帮了你,你这是要走鸿运了。依我看,你平时那样‘虐待’人家李刚,他都不反驳,也不去向老总告状,八成是喜欢上你了。”

我惊诧地望着小乐,一言不发。小乐以为我生气了,吐了吐舌头,灰溜溜地回到座位上。我转过头,看着李刚正在那核对数据。小乐说得没错,我就是在虐待李刚,可谁让我讨厌他。可是,他为什么不反抗呢?难道他真的喜欢我?随即,我就否定了这个想法,这是不可能的,傻瓜也不会任凭我这样虐待的。李刚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把脸转过来,四目相对,李刚冲我微笑,我一下慌了,忙转过身来,却明显心跳加快。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喃喃自语:我讨厌他,我讨厌他!

打那以后,我不再捉弄李刚了。也许是乏味了,也许是我的招术用尽了,总之,我是刻意躲着他。公司里相安无事,可是,家里却鸡犬不宁,楼上的小孩一直在欺负我,我忍受不了,决定找他的家长好好教训他一下。因为每次敲门,他都不开,所以,我决定潜伏在他家楼道内,等待有人出入,再趁机进去。

傍晚,门终于开了一条缝,是小男孩在向外张望。我逮住机会,一步从楼梯上下来,用力推开了门。小男孩见状,胆怯地躲到一边去。小男孩六七岁的样子,光光的脑袋,很是可爱,要不是他总是欺负我,我想我会很喜欢他的。我假装生气地说:“你为什么每天朝我扔东西?这是很不礼貌的,知道吗?”

小男孩听见我这样说,突然变得大胆起来,大声向我吼道:“你是坏人,谁让你老欺负我爸爸了。”我苦笑:“我都不认识你们,怎么欺负你爸爸了?”小男孩愤愤地说:“你不喜欢我爸爸,就让他加班到很晚,还给他喝变质的咖啡,还浇湿了他的椅子……”小男孩一件一件在列举我的罪行,我听得冷汗直冒——他是李刚的儿子?李刚已经结婚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心里一阵难过。

我逃一般地冲出李刚的家。晚上有人敲门,我知道是李刚,却故意不开门,昏昏沉沉地睡着了。第二天,我头疼得厉害,索性请几天假,我不知道如何面对李刚。李刚一直在打电话来,可我就是不肯接听。傍晚,李刚发来一条短信:“你不想知道我的故事吗?”

想,好多好多的疑问,我太想知道了。所以,我打开了门,李刚就在门外。几天不见,他憔悴很多。相对而坐,他竟问我:“你现在还那么讨厌我吗?”

我在心里狠狠地说,讨厌,比以前更讨厌了。可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骗不了自己——我喜欢上了他,否则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但我还是想告诉他真相:“当初那么讨厌你只是因为你叫李刚,因为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叫李刚。我们相爱一年多,可是,他为了前途,娶了他的女上司。当然,我知道那并不是爱情,可是他深深地伤害了我。我不再相信爱情了。我以为我不在乎了,我以为我能放得下,直到遇见你,我才发现,我讨厌听到这个名字,讨厌他这个人……我开始捉弄你,想尽办法让你难堪,那时我充满了报复后的快感。很不甘心吧,只因为一个名字,你就被我整得这样惨。”

我以为李刚听到这个荒唐的理由,会愤怒,会咆哮,因为任谁也接受不了这样的解释。李刚沉默了一会,说:“现在听我讲讲我的故事吧。我没有父亲,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长大后,我竭尽所能地帮助孤儿院。那个时候,有个女孩经常去孤儿院,常常帮助那里的孩子。我听院长说,女孩很善良,她为孤儿院做了很多的事。从那时起,我就被女孩的善良和真诚打动,我喜欢上了她,可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很失落,默默地祝福她能幸福,可后来,院长告诉我,女孩失恋了,她的男朋友为了前途抛弃了她。说真的,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女孩那么善良,她该有多伤心啊,我好想去安慰她……于是,我搬到了女孩家的楼上,我还去女孩的公司应聘,可是,我这样平静的出现,根本不会引起她的注意,所以,我用了李刚这个名字。果然,女孩很介意,她注意到了我……我的真名其实叫做李小宇……”

我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他真的喜欢我,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他已经结婚了呀。周小宇似乎看出我的心思:“小虎,就是我的儿子,他的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我把他从孤儿院带回家照顾。我每天和他说在公司发生的事,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想着帮我报仇,真是个傻孩子。他没有恶意的,只是为我抱不平而已,我替他向你道歉。”

我欣喜若狂:“这么说,你还是单身?”

周小宇却一脸凝重:“知道吗,自从领教了你的厉害后,我有点后悔追求你了。”

“你敢——”我握起粉拳就要打那个痴情的傻瓜。

第51篇、爱情故事三更

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王茹平喝了杯牛奶,吞下两片安眠药。可是,她辗转反侧,还是睡不着。老公向华强在单位值夜班,晚饭都没在家吃。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每个月都要值几次夜班。最近一年,他更是忙上加忙,夜班越发多了起来。

迷迷糊糊躺了一会儿,王茹平突然感到心口一阵绞痛。她坐起来,用力抚着胸口,额头沁出了汗珠。王茹平有些奇怪,她的心脏一向很好,胃也没闹过病,怎么会突然绞痛?挣扎着起身,下床拉开抽屉里的药箱,王茹平心凉了——药箱竟是空的。无疑,向华强上次出差带走药箱,回来没有补充药品。王茹平心里赌气,老公最近越来越粗心了,家里诸事都不放在心上。

王茹平坐在沙发上,感觉到心绞痛越来越厉害,心里有气,她索性拿起电话,打给向华强。

手机响了半天才有人接。王茹平劈头盖脸地问:“家里的胃药呢?去痛片也没了!”

向华强愣了一下,声音听上去很不高兴,“半夜三更的,发什么神经啊?家里没有胃药,赶紧去买,莫非我能变出药来?”

王茹平十分委屈,半天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喃喃地问:“你几点下班?还是两点钟吗?下了班后就从24小时药房买点止痛片回来吧。”平时,向华强值完班,总是去楼上的休息室睡上一整天的。

听筒里,向华强想说什么,可王茹平声音倔强,似乎一定如此。无奈,他叹了口气,答应了。毕竟王茹平很少对他提要求的。

拉开被子,王茹平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五十分。盯着时钟上的指针,她心里突然有点儿不是滋味。回想起和向华强恋爱时的场景,那些甜蜜和温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时光消磨殆尽。她依旧记得,当时哪怕只是打个喷嚏,向华强也会担心地问:是不是感冒了?现在,听说她要去痛片,他竟然都没有问她哪儿不舒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王茹平躺在床胡思乱想。心口不痛了,可依旧睡不着。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她突然听到街上传来一阵比一阵尖利刺耳的消防车警报声。王茹平猛地坐起来,心一阵怦怦乱跳。

约摸一刻钟过去,电话响了。王茹平拿起听筒,以为是向华强,想不到却是一个女人。她声音颤抖着说:“是王茹平吗?向华强今晚是不是和大林一起值班?我是大林的妻子,他们的大楼起火了!”

什么?大楼起火了!王茹平一下子懵了。听筒从她手里滑出去,她整个人几乎瘫倒在地上。半晌,她急切地拨打向华强的手机。手机无人接听,一直无人接听。

抓起件衣服飞奔出门,王茹平打车直奔向华强单位。只见到处浓烟滚滚,消防车,救护车,挤做了一团。王茹平疯了一般冲过去,却被消防官兵挡在了警戒线外。

大火烧了几个小时,来来往往都是伤员、救护者,已经有几十个人被分送到了市里各大医院。还有更多的人被抬出来,匆忙送上救护车。王茹平披头散发,一辆接一辆车地寻找,却根本不见向华强的踪影。王茹平越来越紧张,整个人几乎要崩溃。如果他不是被提前救走送进了医院,那么,很可能被埋在里面……

大火被扑灭了,开始清理伤亡人数。王茹平如坐针毡,跑了一家又一家医院。可她把所有收治烧伤人员的医院跑遍,问遍了烧伤科,却没有向华强的任何消息。向华强单位的领导也忙得团团转,一面安抚死伤者家属,一面还要配合警方调查事故原因。在初步查明的死伤者名单中,王茹平没有看到向华强的名字。最大的可能性是,他还在废墟下,没有被救出来。

王茹平一直守在大楼前,三天三夜水米未进,最后终于支撑不住,虚脱晕倒,被送进了医院。

当王茹平醒过来,见床边站满了人。她心里陡然升出一股不详的预感——老公挖出来了?向华强的同事捧着花走到她跟前,轻声说:“嫂子,放心吧。华强还活着,在附近的另一家医院。因为不是烧伤,所以没有送烧伤科。他一直昏迷,医院也没能搞清他的身份。现在他醒了,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

王茹平挣扎着下了床,拔掉输液管,直奔相邻的医院。

实际情况比王茹平估计得还要乐观。当她抵达医院,向华强已经能够说话,只是还很虚弱。看到王茹平,他眼前一亮,突然一把拉住她的手,攥得紧紧地,生怕她会松开。

半个月后,向华强出院了。大火是一点五十分烧起的,当时向华强刚刚放下妻子的电话。他舒展一下身子,没有和其他人一起上楼,而是准备出门回家。他得给老婆买药,再不情愿也得去。可是,当他乘电梯下楼,突然发现12层有烟雾升腾起来。他马上反应过来——大楼失火了。刚刚报过警,冲天大火升腾起来,似乎就在转眼间弥漫了整栋大楼。向华强蓦然想起一楼有价值几百万的设备,刚从美国运过来,还没有拆封。他蒙住头,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当他扛着机器出来,烟雾几乎将他呛昏,就在大门口,沉重的机器将他压在了草坪下。

伤愈回家,向华强和王茹平仍像平时一样。只是,从那天起,向华强值夜班的时间少了许多。而王茹平,再没心绞痛过。向华强没有告诉妻子,他值夜班其实是躲着她,他另外有了人,想和王茹平离婚。可那天晚上,如果不是妻子心绞痛,他可能像其他人一样,或葬身火海,或被严重烧伤……

没过多久,向华强结束了和年轻女孩的关系,每天按时回家,再没动过离婚的念头。妻子已经是和他血肉相连的亲人,他怎么能舍弃?

看着老公在阳台上看书、喝茶,王茹平的嘴角露出微笑。那次火灾之前,她以为自己失去了老公,甚至想到了放手,成全老公和那个女孩……但现在,她知道自己不必了。老公的心,已经回家。

第52篇、爱情故事爱从一个微笑开始

爱从一个微笑开始,爱一个不爱你的人是痛苦的,爱一个人却没有勇气让他明了你的心是更痛苦的。

也许上天故意让我们在遇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之前,遇到几个有缘无份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学会去珍惜这份迟来的礼物。随着一切冲动,激情,浪漫的消失,你对那个人的关心及牵挂仍然丝毫未减。那便是爱了。

生命中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放弃追逐你所爱的人,看着他远离。他对于你的重要并不能使他回馈给你什么。无论你追逐多久,你还是要让他走。

我们容易沉浸在现有的快乐中,久久陶醉而不能自拔,当这快乐突然消失,我们茫然不知所措,为失去的快乐陷入苦闷的深渊,却没有发现在生命中的其他地方还有太多快乐等待着我们去感受。最好的朋友不需要任何语言的沟通,当他走过时,你只需坐在回廊上,轻轻的挥挥手,却觉得是你曾经有过的最美妙的沟通。

我们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曾经拥有过,可我们也在得到时发现我们曾经缺少的。在付出爱的时候,谁也不确定会得到回报,不要期待着得到爱,慢慢的等待你的爱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即使不会,你也当满足,因为你心中已有了一片爱的绿洲。

也许有许多话你永远也不可能从你期望的人的口中说出,但是,当有些人从心底讲出这些话时,也请你不要走开。如果你还恋恋不舍,那么请不要转过你的头。

如果你的心还没有安定,那么请你永远不要说放弃。如果你还爱他,为什么要说不爱?爱属于那些曾灰心失望却仍继续期待的人,爱属于那些曾被出卖欺骗却仍坚信美好的人,爱属于那些纵然伤痕累累,却仍渴求爱的人。和一个人反目只要一分钟,和一个人相爱却要一个小时,而忘记一个人却要花上一生的时间。不要为了美丽的外表而动身,那也许只是假象,不要为了财富而动身,那终将变淡褪色。走向那个能够使你会心微笑的人吧,因为一个微笑可以把黑暗照亮。希望你能找到那个把你生命照亮的人。当你深深思念的人出现在梦中时,你真的希望能够感受他真实的拥抱。希望你的生命中有个可想可梦的人。做你想做的梦,做你想要做的事,去你想要去的地方,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因为你只有一次生命来满足你的要求。

祝福你有无限的快乐使你的生活甜美,无数的尝试磨练你变的坚强,无尽的痛苦使你称的上一个真正的人,万贯的钱财,以给我买一个礼物。:)永远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当你受伤的时候,别人的心或许也在痛。一句无心的话可能引起一场争斗,一句残酷的话可能会毁坏一个人的生活,一句及时的话可能会平复波浪,一句充满爱心的话可能会治逾别人的伤口。

爱的真谛,是让你爱的人完全的做他自己,而不是让他成为你理想的人,否则,你爱的只是你在他身上找到的你的影子。

最快乐的人不是最完美的人,他们只是充分的利用了他们所能握在手中的。哭过的人,受过伤的人,追求过的人,尝试过的人,充满感激的人,才是真正懂得快乐的人。

爱从一个微笑开始,在热吻中得以延伸,却随眼泪逝去……

第53篇、爱情故事最恩爱的夫妻

居委会要在所辖的街道内评出一对最恩爱的夫妻。几经筛选后,有三对夫妻入围。于是,居委会通知这三对夫妻,叫他们星期六的上午去居委会办公室,参加最后的评比。

三对夫妻如约来到,他们一对对相拥着在居委会办公室外的条椅上坐着,等待评委的召见。

评委将第一对夫妻请进了办公室,叫他们说说他们是如何恩爱的。

妻子说,前几年她瘫痪了,卧病在床,医生说她能站起来的可能性很小,她绝望得几乎要自杀。但她丈夫鼓励她活下去,多方为她求医,对她不弃不离,而且几年如一日的照顾她,任劳任怨。在丈夫的关爱下,她终于站起来了。她的故事十分感人,评委们听了,都为之动容。

随后进来的夫妻,他俩说,结婚10年,他俩之间还没有红过脸,吵过架,他们一直是相亲相爱,相敬如宾。评委们听了,暗暗点头。

轮到第三对夫妻,却很长时间不见他们进来。评委们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就走出办公室看个究竟。只见第三对夫妻仍然坐在门口的条椅上,男人的头靠在女人的右肩上,已经睡着了。评委当时就要上前喊醒那个男的,女的却用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小心地从包里拿出纸和笔,写下一行字,交给评委。做这些动作时,她都是用的左手,而且动作轻柔,生怕惊醒了自己的丈夫,她的右肩一直纹丝不动,稳稳得托着丈夫的脑袋。

评委们看那字条,因为字是女人用左手写的,所以字迹歪歪扭扭,但是大家还是看清了:别出声,我丈夫昨晚没有睡好,一个评委在后面续了句,:但我们要听你们夫妻俩的讲述,不叫醒你丈夫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女人接过纸笔,又用左手歪歪扭扭地写下:那我们就不参加评比了,没有什么能比让我丈夫美美地睡上一觉更重要的了。

评委们惊骇了,这个女人为了不影响丈夫睡觉,居然放弃评比,真是有点本末倒置。但是他们还是决定等待一段时间。

一个小时后,那个男人醒了,女人的右手终于能够活动了,她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想将男人嘴角流出的口水擦净,但手才举到半空,纸巾就掉了,男人惊问她怎么了?她温柔一笑:“没事。”这时,有个评委早就等不及了,拉上男人就往办公室走,女人这才伸出左手悄悄地按摩右肩,她见几个评委在关切地看着她,便歉意的一笑,说:“真的没事,是肩膀被他的头压得太久,麻了。”

男人被请进办公室后,评委便问他怎么睡得那么沉,男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家住一楼,蚊子多。昨晚半夜的时候我被蚊子叮醒了,这才发现家里的蚊香用完了,半夜也没有地方去买,我怕妻子再被叮醒,所以我就为她赶蚊子了,后半宿就没顾上睡。评委们听了,一愣一愣地,一时间,大家都没做声。

最恩爱夫妻评比的结果,居委会增加了两个奖项:将第一对夫妻评为:“患难与共夫妻”,将第二对夫妻评为:“相敬如宾夫妻”,而真正的最恩爱夫妻奖,却给了第三对夫妻。

婚姻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它是由一个个平淡的爱情细节组成的,只要夫妻双方都能够将每一个生活细节都演绎得爱意融融,只要在每一个生活细节里都注入关爱的心意,那么,他们所拥有的婚姻,就是最完美的婚姻!

第54篇、爱情故事布先生的爱情

大学毕业后他的女朋友去四川支教。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她为了救自己的学生丧生。他决定穿越到5月12日救出女友。教室里的孩子乱成一团,她正在大声指挥孩子撤出教室。他挤过去拉她,她说:“先救孩子!”他帮女友把最后一个孩子撤出教室。忽然,他被女友一把推出门外。这时,房屋轰然倒塌。

布先生追了石头小姐好多年,石头小姐最后还是决定嫁给剪刀先生了。“让我最后再为你做点什么吧。”布先生在心里对石头小姐说。然后他找到了剪刀先生……据参加石头小姐和剪刀先生婚礼的人后来说,石头小姐结婚那天穿的那件婚纱实在漂亮极了。

他出类拔萃,她平凡无奇。她常独处一隅,偷望被众女生包围的他。高考后,他不负众望获异地的一级大学录取,她始终不敢表白。听说他不适应新环境,成绩勉强,她担心,但连问候的勇气也没有。二人终于在同学聚会中碰面,她结结巴巴地问他:那儿,功课,很难?他笑笑说:不,但那儿没有你,很难。

他很爱她,她也一样。只是她品学兼优,是清华的保送生,而他从不爱学习。高二结束,她向他要一件礼物,作为毕业分手时的纪念。他愣了好一会儿,最后说要给她写一封情书,不过要用一年的时间。一年后,离别的车站,她拿到了他递给她的信封,但信封里面并没有情书,而是他的清华录取通知书。

我坐了34个小时的硬座从北京回家,旁边好几个人站着,趁买到座票的人上厕所的空当,旁边站着的人就可以在他的位置上坐一会儿。

到晚上两点多,我去车厢连接处找个人少的地方抽烟。这时,旁边站着的一个女孩儿就坐到我的座位上歇会儿。我刚过去准备点上烟,那个女孩儿的男朋友就朝我走过来,掏出烟,递给我一支,跟我聊天……

我们在聊天的时候,他女朋友就坐在我的座位上睡觉。这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了。其实那个男生之所以找我使劲儿聊天,只为了让他女朋友在我座位上多睡一会儿。

她对他很满意。走吧。好。他起身埋单,腿却一拐一拐的。难怪他才华横溢、事业有成,却还是单身。趁着他埋单,她赶紧悄悄走了。又是一年,她又遇到了他,他正牵着孩子的手,走得飞快。你的腿?她有些诧异。腿?我的腿怎么了?他更诧异。后来,她才知道他的腿,那天只是坐麻了而已。

毕业那天,相恋三年的女友对我说:“我喜欢流浪的生活,趁着青春,我想出国闯闯。”我无语。

转眼7年过去了,在一个落雨的午后,衣着华丽的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已厌倦了流浪的生活,想有一个可以停歇的港湾。”

可她话音未了,冷不防一个小孩儿从后面抱住我:“爸爸,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第55篇、爱情故事墙贴里的爱情

姚君益走到自家门前时,身体累得就像散了架一样。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他刚加班回来。站在房门前,他在身上摸着开门的钥匙。

糟糕!钥匙落在公司里了。

他气得握紧拳头,狠狠地砸在了门上。“咚”的一声,门发出巨大的声响。这声音让他迅速清醒过来:坏了,肯定吵到邻居了。果然,邻居林维维拉开门跑了出来。

姚君益尴尬地解释:“对不起,我忘带钥匙了。一着急就……”

林维维倒是没有生气,笑嘻嘻地上前一把拽着他就往她家里拉。没等他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人已经跌跌撞撞地被她拉进了房间,直接倒在了人家的小床上。

接下来,难道要上演桃色情节?

姚君益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丫头看上去不是那么随便的人啊!就在他困惑的时候,林维维居然把灯也关了。她捅了他一下:“你瞧,房顶上。”

当他仰望天花板的时候,终于明白她的意图了。许多荧光小星星布满了天花板,闪着幽幽的光,漂亮极了。他感觉自己好像置身于童话世界一样,刚才的烦恼一扫而光。他乐呵呵地问:“怎么弄的?”

林维维告诉他,这是一种特殊的墙贴,带荧光材料的,只要贴在天花板和墙壁上就可以了。接下来,她讲了许多关于墙贴的故事,姚君益乐呵呵地听着,时不时插嘴议论几句,两个人在床上躺着聊天,越说越兴奋,越说越开心……

直到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房间内蒙上了一层淡淡的色彩,他们才意识到:哟,天都亮了。林维维毫无倦意,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厨房做早餐。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牛奶和吐司面包就端了上来。姚君益迟疑着开口了:“你能不能帮我布置一下,也贴上那种墙贴?”

“这不是小事一桩嘛。”林维维乐呵呵地答应了。后来,姚君益配了一把钥匙交给林维维,以便她布置房间。

几天后,当姚君益回家打开门后立刻目瞪口呆!咦,自己不会是走错了吧!房间里焕然一新,除了被打扫得一尘不染之外,墙壁上都贴满了美丽的墙贴,装饰得格外温馨。客厅是清新的竹林、飞鸟;卧室是温馨美丽的花朵,浪漫满屋;卫生间是海洋世界,各种游鱼无比可爱……

他兴奋地冲到邻居门前,想请林维维吃饭以示感谢。可惜的是,她不在家,他只得失望而归。一连几天,他都看不到她的人影。这丫头哪去了?

这天,经理把姚君益叫到办公室,将一本时尚杂志狠狠地甩到了他的脸上说:“你交给我的服装设计图,是抄袭玉凯公司的吧!”

姚君益愣了,他翻开杂志,果然看到了模特身上穿着与自己的作品一模一样的服装。这些设计图可都是自己加班加点,甚至在家做到凌晨赶出来的,怎么可能是抄袭的呢?

此外,经理还告诉他,现在服装界的一些网站论坛上都出现了对姚君益的个人诋毁,说他人品恶劣,水平低下。他急忙解释,经理根本不相信他,大发脾气让他结算工资走人。

姚君益百思不得其解,这些设计图是怎么会跑到玉凯公司的呢?他无比郁闷地坐在位置上,顺手打开网页浏览玉凯公司的信息。当玉凯公司首席设计师的照片映入眼帘时,他似乎被人当头打了一棒!

这不是林维维吗?

一定是林维维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姚君益艰难地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是他在存设计图的电脑里设置了三重开关密码。林维维虽然有自己家的钥匙,如果不知道密码,她是很难将设计图盗走的。

姚君益这样想着,决定立刻找林维维问个明白。回去后,他足足在林维维的房门前敲了半个小时,也没有人开门,看来这林维维根本就不在家。姚君益气呼呼地回到自己的书房里,当他看到墙壁上那些墙贴时,气不打一处来,疯狂扑上去开始撕扯。

就在他扯下墙壁上的一朵大花时,突然一个摄像头露了出来。这个摄像头正对着他电脑的键盘位置。电光石火间,姚君益意识到,如果他输入密码的话,完全可以通过这个摄像头一览无余。这样一来,盗走他的设计稿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哼,这些墙贴原来是她为了掩护自己的行为设下的障眼法。怪不得她这么热情地张罗给自己布置墙贴,原来打的这样的鬼主意。自己居然被骗了。想到这里,姚君益感到非常恼火。

林维维既然不回家,他可以去公司找她算账啊!

当姚君益要见林维维的时候,玉凯公司前台小姐冷静地告诉他,林维维出差去了外地。姚君益气得在前台大喊大叫:“你骗我!你让她出来,我要当众把她的丑陋真面目揭发给大家看……”

就在他失去理智地大喊大叫之际,有人走出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咦,孙浩,你怎么在这儿?”他诧异地问。孙浩是他以前的同事,前不久跳槽走了,可是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他。

孙浩劝他消消气,等林维维回来再说。他拉着姚君益喝酒解闷。一沾酒杯,姚君益的话就多了起来。他滔滔不绝的把自己和林维维之间的事情讲了出来,而孙浩同情地劝解。姚君益心里实在苦闷,很快就喝醉了。他嚷嚷着:“我一定不会放过她。抄袭我的作品,害我丢了工作,还在圈内把我的名声搞臭……我一定会找她算账的。”

当两个人酒足饭饱走出来的时候,孙浩非要送他回家。就这样,姚君益稀里糊涂上了他的车。汽车快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醉眼蒙?的姚君益突然精神一振:“这不是林维维吗?快,快开过去!林维维——”他居然把头探出车窗外,拼命地喊了起来。

孙浩虽然喝酒不多,但也有几分醉意,闻听此言便照直冲了过去。而刚出差回来的林维维拖着行李箱正在走,听到有人喊自己便停了下来,路灯下看得不是很清楚,她下意识地拖着行李箱往车边一凑。只听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林维维砰地被撞出去好远……

在路人的帮助下,她被送入了医院,紧急进行抢救。手术过后,林维维依旧昏迷不醒。姚君益看着她身上那或粗或细的各种管子,痛悔不已。如果不是自己执意要找她,也许这样的惨祸就不会发生了。

但是当交警们进行实地勘察的时候,从刹车痕迹上发现,孙浩居然在到达林维维身边的时候加速了!也就是说,他是故意去撞林维维的。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位孙浩还偷偷在自己的电脑里安装了远程监控设施,而监视的对象,就是姚君益。

原来孙浩是林维维的前男友。

两个人相处过程中,林维维发现他人品不佳,便提出了分手,还搬了家。孙浩怀恨在心,一直寻求机会报复。当他看到林维维从姚君益家中走出来的时候,误以为他们已经同居了。他开始对抢走自己女友的姚君益痛恨不已。

当时姚君益还与孙浩在同一办公室上班。孙浩伺机趁他忘记带钥匙之际,私自偷配了一把。这样,他就可以自由出入姚家了。当时,姚君益正在进行一组重要时装的设计。他便在墙贴上安了一个摄像头,将电脑密码录了下来,并伺机从电脑中窃取了姚君益的劳动成果。

这份设计,反倒成为了孙浩去玉凯公司求职的敲门砖。玉凯公司抢先一步发布了时装的样式,这就让晚几天公布设计方案的姚君益成为了抄袭者,有苦难言。在时装发布会上,通常是以公司的名义来公布作品的,这就让不知内情的姚君益以为林维维是始作俑者。为避免事情败露,再加上孙浩对林维维抛弃自己一直怀恨在心,醉酒的孙浩情急之下开车撞了她,想让她永远成为替罪羊。哪怕姚君益揭发,他也可以谎称这些设计图是林维维给自己的,反正她无法对证,自己只需负交通肇事责任就可以了。而那笔丰厚的设计奖金,足可以让自己舒服地过完后半生。

林维维一直昏迷不醒,姚君益将她接到家中,精心进行照顾。新年来临,当他为卧室买来新的墙贴,想更换的时候,却在揭开墙贴后,发现了无数句爱情宣言。林维维用彩色水笔在墙壁上写:君益,我爱你。在每一朵花的后面,都有这样的一行小字。他忍不住湿润了双眼。

也许是奇迹,恰在此时,林维维在床上醒了过来,她看到了房间里满眼都是美丽的墙贴,还有姚君益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

PS:世界最动人的情感,除了亲情就是爱情了!爱情,它让两个不认识的人彼此相依相偎。可以为彼此付出生命,这就是爱情最感人的地方。

第56篇、爱情故事高三年代的爱情

那一年,我18岁,穿白色短袜蓝色裙子,包粉色系的书本皮,眼里的男孩分作好男孩坏男孩。坏男孩打架,逃课,走路戴耳机,踢起足球像是玩命。按这个简单的逻辑。温旭应该是个坏男孩。可那一天,我发现了他不同寻常的可爱。

迎“五四”的合唱比赛里。他排在队伍的最后一排,很中间的位置。他是三班我是七班,所以台下的我看到忍俊不禁的一幕。所有人的唇形齐张齐合,声势浩然。唯有他,明显的装腔作势,以为自己的小聪明混得过台下几千双雪亮的眼睛,可结果是,他们班不仅输了比赛,而且输得凄惨,倒数第二。好胜的年轻班主任大发雷霆,罚他在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下午。

我去送数学作业,他正百无聊赖地蹭脚下的粉笔头,好端端的水泥地板,抹出惨自的颜色。我撕了张作业纸,趴在窗台上写:其实,那天你很可爱。

我将整沓作业本放在办公室门口,纸条搁在上面。揣了满怀的小鹿,噔噔噔跑下办公楼。

第二天,他竟来找我,穿着运动短裤,双丁字拖鞋,站在教室门口喊:段小溪,段小溪。

我在众人惊异的目光里灰溜溜地走出来,惴惴地不知道他找我会说点什么。可抬起头,却是张调皮的笑脸。

这个叫温旭的偶尔可爱又喜欢耍小聪明的大男生,正神不知鬼不觉溜到我心里。鸟语花香,温和清淡的18岁,因为他,开始寸寸鲜活起来。

元旦晚会上,他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到他们班看节目,我没敢去,躲在窗外,只见他像模像样拿起吉他,坐在同学中间。

“彩虹射穿太阳雨,像爱情穿梭四季,蓝天赶走了乌云,教室里偷吻了你……”

那天,是我18岁的生日。

他带我去网吧看通宵球赛,一大帮男孩子,认识的不认识的,拍着桌子大喊大骂。温旭也不例外,将可乐瓶子砸碎在地上,在网管的呵斥声里,他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外跑。我们踩过玻璃碎片,踩过湿漉漉的青色瓷砖地板,踩过瓜子皮水果皮,踩在凌晨三点的沥青马路上。

一路慌慌张张,奔过高二,抵达高三。我像睡了过头觉,猛然醒来,一头埋进课本里,饥不择食地做题看书。连同拉进来的温旭。我要他变成好学生。配合我的步伐,一心只读圣贤书,一意面朝大学门。

高三的第一学期期末考,他进步了15名,眉开眼笑地将成绩单塞到我手里,一溜烟又钻进网吧重蹈覆辙。我红着脸拽着他的袖子往外拉,那么多人的眼睛,齐刷刷弯成月牙状,捂起嘴偷偷地笑。

高三第二学期,乱七八糟的收费不胜枚举,今天资料费,明天考试费。我是学习委员,自然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收体检费时,教室里乱哄哄的,一帮人将我团团围住。高考前的时间分秒如金,人人都忙着速交速完。

一张大大的假50元,就这样被我急躁中忽略过去。

我去找温旭,问他该怎么办。温旭拿过假钱嚷道,我去把那个小王八蛋找出来。

我忙拉住了他,你不能打架,不能骂人,不能诬陷,不能以强欺弱,不等我再说什么,他就径自出去了。放学后,他将一堆零钱交到我手里说,我买了瓶汽水,还剩48.5元,嘿嘿。

我涨红了脸,愤怒极了,拔腿往教室里跑。那天后,我再不敢到小商店买东西,碰到老大爷在门口扫地,也远远地避开。

可更要命的是,温旭也躲开了我。我们双双僵持着,苦战题海,痛并自虐着。

事实证明,奋力一拼,不是没有效果的,而且有可能效果斐然。我考入本省的一所师范大学,而温旭考到南方的一所二流大学。

上了大学,曾经的所有变得风轻云淡,唯有温旭,始终未能随高考的结束,一同沉没在时间的陷阱里。

大二那年,突然收到他的信,我按捺着狂喜,将信小心地拆开,里面掉出来的,是张50元面值的纸币。上有几行熟悉的笔迹:其实那年,我跑到商店门口的时候,就放弃了。我向同学们借了48.5元钱,而这张假币我一直保存着,现在,该还给你了。

我努力控制着眼泪往肚子里流,可法力不够,还是淌了出来。我想回信给温旭,向他说对不起,但信封外没有地址,只有邮编。来自南方的一个栽满海棠的城市。

后来,我从同学录里断断续续了解了他的情况。他对生龙活虎的大学生活很是满意,参加校足球队,CS游戏打得小有名气,很多女孩都暗恋他。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同学录里,他留下了自己的通讯地址。我犹豫了很久。那封写好的道歉信就这样躺在抽屉里,一躺就是三年。

毕业后,我留在了附中,由学生光荣地升任为老师。角色的骤然改变,令我措手不及,常常是带着一身学生气,抱着书穿梭在偌大的校园里。

那个下午,阳光倾泻的广场上,学校举行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穿统一服装的高中生端正地站立在台阶上。表情庄重又快乐。合唱的声音传得很远,嘹亮高昂。

我看着他们,确切地说是在感受着这一刻,眼角温润潮湿,心底温柔泛滥。

太阳明亮地照出他们骄傲的额头,时间霎时回到六年前,嘹亮整齐的合唱队伍里,一个男孩装腔作势,用掩耳盗铃的方式偷取了一个女孩的心。

只是,那个年龄的心,太薄太轻,承受不住一丝的玷污,骄傲地转过身,以为成全了自己高贵敏感的灵魂。怎知,爱就在低头抬头的瞬间,冻结封存。

再打开,却物是人非。留下来的只有遗憾了。

第57篇、爱情故事神仙塔的传说

  故事会提供:神仙塔的传说

  在羲里娲乡这片神奇的热土上,有着许多美丽的神话和动人的传说。神仙塔的传说只是其中之九牛一毛。

  清光绪三年,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出外云游四方的一老一少两个道士,沿着蜿蜒小道下了崆峒山。只见身穿黄道袍手持镜铲的师父在前,一身青衣背着简单行囊的童子紧随其后。他们是师徒,老道鹤发童颜精神矍铄,一派睿智从容的智者风骨;道童脸上虽稚气未脱,但却透出聪慧机灵精明干练的气度。

  这老道士不是别人,乃李真人也,山西人氏,道号:宗昌。李真人,青年时出家崆峒山。几经云游华夏名山大川、名胜古迹,足迹遍布中原、荆楚、潇湘和陇右等地。

  他们晓行夜宿,一路游历说法,化缘布施,广积善缘;沿途观赏山水风景,好不惬意,好不自在。不一日,当他们走出了雄奇秀丽的关山,行至孕育人文初祖——伏羲女娲的故里清水河畔。这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被凄美的风物所吸引,自然就多留连了数日。这期间师父染上了风寒,身体欠佳,只得在莲花城又住几日,但那小病总不见痊愈。

  无奈,这一日师父用沙哑的声调说:“徒儿,我们还是赶路吧,照这样耽搁下去,不知几时才能起身?”

  徒儿满面愁容地说:“师父,还是等您的身体康复以后再起程,要不路途的艰难跋涉,您会吃不消的。”

  但这师父执意不肯再逗留下去。徒弟只得从命,他念及师父年老体弱又身体欠安,就连夜偷偷雇了一头毛驴,准备明天让师父当坐骑。

  出家人慈悲为怀,第二天师父怎么也不忍心骑着毛驴上路。徒弟和驴的主人百般劝说,也无济于事。于是,起初他们只得跟着驴子走。但后来师父体力不支,实在是走不动了,只得停下来在阴凉的树阴下稍稍歇会。

  经二人极力劝慰,起身上路时,才把师父扶上了驴背。师父骑上驴,明显加快了行进的速度。他们沿着黄土地上的山梁沟壑,在山路上蹒跚前行。

  古历7月25日,当行走到临秦安县城北十多里的一处地方时,这师父左看右看总感到这地方是那么熟悉,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留恋,让他徘徊不前。就询问乡民,这是什么地方?

  对方说:“这地方叫‘倒回沟’。传说,当年孔夫子周游列国时,途经此地,碰到一个小孩在当路摆石子玩耍,土石垒出的一座街巷纵横的城池像模像样横卧在路中央,挡住了去路。孔丘说:‘小孩,请把你的城池挪开,我好走过去呀。’那机灵的小孩伶牙俐齿地说:‘世上只有人饶城走路的,那有城给人让路的呀?’此话说得学富五车的孔圣人哑口无言,的确那有城池为人让路的事。孔夫子思忖,在这沟深坡陡无村无舍的荒郊山野,那来的这么聪颖无比的孩童呢?这恐怕是神人在点化自己,孔夫子毕竟是举世无双的智者,想到此,他就原路折回……后来,‘倒回沟’,这个地名就一直流传下来,沿用至今。”

  师父听说此地叫“道回沟”,就来了精神,越发不走了。他吩咐徒弟,让他们先行一步,言称自己在此方便一下。

  支走了徒弟,师父翻身下了驴背,搂着驴的脖子深情地说:“驴儿啊,驴儿,这辈子我骑你,等下辈子你就骑我吧!”说完轻轻拍拍驴背,让它走了。驴子很听话的样子寻找它的主人去了。

  师父将一路上一直握在手中的镜铲,随手插在路边的地里,然后在那早已选准的平坦的路中间打起坐来。背靠秦安的主山——唐帽山(亦称龙山),面对眼前的倒回沟和对过的凤山,用出家人标准的如钟的坐姿在打坐。

  徒弟在前路左等右等多时,也不见师父过来,有点焦急不安。见驴子独自来了,道童已预感到大事不好,情况不妙。估计师父出了问题,就与驴主人一同返回原路去寻找。先看到了插在地头的镜铲,在不远处寻到师父时,那慈眉善目的安祥神态,仿佛坐着睡着了一般,只是鼻孔有鼻涕流出。徒弟轻轻揩干净师父垂下的鼻涕,也没有弄醒他。

  其实,老人已羽化多时了。当徒儿意识到师父羽化后,情深义切地哭叫声响彻山谷,也没能唤醒师父,却引来了许多穆家山村乡民的围观。内中有善良知事的老人对徒弟一番劝慰,让其节哀,商议办理师父的后事才最为要紧。徒弟也深知,哭是于事无补的,就止住哭泣,擦干了眼泪。

  他振作起精神,先付了脚钱,打发走了驴主人。但随之,脸上却露出了无奈和无助的神情。道童的难处,村民们早就看在眼里,他们建议就地埋葬师父的遗体,并且是用最特殊的方法:用一只大磁盆做底,将师父的遗体轻轻抬入其中,然后用一口倒扣的大磁缸做盖,师父羽化的地方就是他的墓地。徒弟同意用此方案,大家就共同精心安葬了道人。并且在墓地的周围用土坯围拢起了厚厚一圈,后人称其为仙人塔。徒弟在垒起的露天土堆前,整整守了师父七七四十九天还多。村人看徒弟十分孝敬虔诚,天天有人送吃送喝给他。

  接近隆冬季节时,他只得又回崆峒山去了,带走了师父传给他的镜铲,留下了徒弟对师长的一片深情厚义……

  民国九年,当地经历了一场大地震,将仙人塔上的土坯震塌了,露出了当初安葬道人时收殓遗体的大磁缸。有胆大的好奇者,想揭开大缸看个究竟,不看则已,这一看,却让所有目睹的者,无不震惊万分,瞠目结舌:只见,那端坐其中的道人红光满面,栩栩如生,那高高挽起的银色发髻用熠熠闪光的银簪仍好好别着,那黄灿灿的道袍亦丝毫无损平平展展。历经50多个春秋的风雨侵蚀,道士的容颜奇迹般丝毫未改变。人们这才意识到,该道士并非凡人,惊呼此乃是得道的高人,真正的神仙也。

  从此,仙人塔的声名更加远扬四方,香火也越加旺盛。仙人塔声名大振以后,就一直有人在此出家修行。仙人塔,后来,人们习惯的称为神仙塔……

  古历4月14日和7月25日,分别是仙人诞辰和忌日,每年有两次庙会届时举办,举行隆重庄严的法会。法事仪式隆重庄严,发会前,惯例要邀请远在兰州、天水、平凉及周边等地的道士前来参会。附近的道士、居士也纷纷来参加法会活动。一时间仙人塔热闹非凡,香烟袅袅升腾蔓延殿堂上下,钟磐声声悠扬缭绕道观内外。引来信徒、香客如云,虔诚礼拜,仙人塔一派兴旺繁荣景象。

  师父将一路上一直握在手中的镜铲,随手插在路边的地里,然后在那早已选准的平坦的路中间打起坐来。背靠秦安的主山——唐帽山(亦称龙山),面对眼前的倒回沟和对过的凤山,用出家人标准的如钟的坐姿在打坐。

  徒弟在前路左等右等多时,也不见师父过来,有点焦急不安。见驴子独自来了,道童已预感到大事不好,情况不妙。估计师父出了问题,就与驴主人一同返回原路去寻找。先看到了插在地头的镜铲,在不远处寻到师父时,那慈眉善目的安祥神态,仿佛坐着睡着了一般,只是鼻孔有鼻涕流出。徒弟轻轻揩干净师父垂下的鼻涕,也没有弄醒他。

  其实,老人已羽化多时了。当徒儿意识到师父羽化后,情深义切地哭叫声响彻山谷,也没能唤醒师父,却引来了许多穆家山村乡民的围观。内中有善良知事的老人对徒弟一番劝慰,让其节哀,商议办理师父的后事才最为要紧。徒弟也深知,哭是于事无补的,就止住哭泣,擦干了眼泪。

  他振作起精神,先付了脚钱,打发走了驴主人。但随之,脸上却露出了无奈和无助的神情。道童的难处,村民们早就看在眼里,他们建议就地埋葬师父的遗体,并且是用最特殊的方法:用一只大磁盆做底,将师父的遗体轻轻抬入其中,然后用一口倒扣的大磁缸做盖,师父羽化的地方就是他的墓地。徒弟同意用此方案,大家就共同精心安葬了道人。并且在墓地的周围用土坯围拢起了厚厚一圈,后人称其为仙人塔。徒弟在垒起的露天土堆前,整整守了师父七七四十九天还多。村人看徒弟十分孝敬虔诚,天天有人送吃送喝给他。

  接近隆冬季节时,他只得又回崆峒山去了,带走了师父传给他的镜铲,留下了徒弟对师长的一片深情厚义……

  民国九年,当地经历了一场大地震,将仙人塔上的土坯震塌了,露出了当初安葬道人时收殓遗体的大磁缸。有胆大的好奇者,想揭开大缸看个究竟,不看则已,这一看,却让所有目睹的者,无不震惊万分,瞠目结舌:只见,那端坐其中的道人红光满面,栩栩如生,那高高挽起的银色发髻用熠熠闪光的银簪仍好好别着,那黄灿灿的道袍亦丝毫无损平平展展。历经50多个春秋的风雨侵蚀,道士的容颜奇迹般丝毫未改变。人们这才意识到,该道士并非凡人,惊呼此乃是得道的高人,真正的神仙也。

  从此,仙人塔的声名更加远扬四方,香火也越加旺盛。仙人塔声名大振以后,就一直有人在此出家修行。仙人塔,后来,人们习惯的称为神仙塔……

  古历4月14日和7月25日,分别是仙人诞辰和忌日,每年有两次庙会届时举办,举行隆重庄严的法会。法事仪式隆重庄严,发会前,惯例要邀请远在兰州、天水、平凉及周边等地的道士前来参会。附近的道士、居士也纷纷来参加法会活动。一时间仙人塔热闹非凡,香烟袅袅升腾蔓延殿堂上下,钟磐声声悠扬缭绕道观内外。引来信徒、香客如云,虔诚礼拜,仙人塔一派兴旺繁荣景象。

第58篇、爱情故事从前有一个女孩骗过我

  那时,班上有一个女孩,是那种非常花心的女孩,还有一个男孩,性格是特别专一的。

  也许是上天的安排,他们的座位在一起,一前一后,当时他们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朋友,但因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男孩和女孩就成了好朋友。

  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就当男孩正沉浸在这种气氛中时,女孩打破了这宁静的长空,那天,上课时,女孩突然转过身来,对男孩就是一句“我想和你谈”。男孩听了之后脑子顿时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是好,男孩吃惊地问道“你没开玩笑吧”。女孩只是对着他笑,什么也没有说,过了一会儿,女孩转了过去。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这句话让男孩有了好几个难眠之夜,每天晚上男孩就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于是就想到了女孩,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女孩,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和女孩有什么关系,可自从女孩说过那句话后,他开始学会尝试去接受女孩,,时间长了,男孩才发现自己原来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女孩,是喜欢地那么难以自拔,可是他就是不表露出来,因为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女孩表白过,男孩的朋友对男孩说了一句话“你还是接受吧,有总比没有好”。男孩想了好几个星期,终于做了决定,他在女孩的空间里留了言,表白了自己的心意,过了一会儿,女孩把个性签名改成了“我其实真的想找一个人好好对我”。男孩看见以后非常高兴,他以为女孩是为他写的。

  可是时间长了,男孩越来越没底了,有人告诉他说,女孩上次课上说的话是开玩笑的,男孩开始动摇了,于是男孩就让他的一个朋友去问女孩,上次说的话是不是开玩笑,女孩回答让男孩的心彻底寒了

  女孩说上次是因为她和他的男朋友吵架分手了,心情不好,所以才说那样的话的。

  男孩这才知道,原来他在女孩心中只是一个玩偶,一个替代品,其实男孩真的很想冲上去问女孩"我在你心里究竟算什么!!!只是一个替代品吗?"但是男孩最终一笑还是没有那么做,因为他认为那样对女孩太过分了。

  这就是男孩,连被伤了还想着对女孩好,可惜啊…………

  不过也真是可惜啊,那个男孩就是我,而女孩便是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

  这阴冷的大街和将要放开的手,

  你知道我有多难受,

  如果一开始知道这场爱情这样收尾,

  我死都不愿意理会,

  放开你走我冰冷的手。

  哭累以后我笑着回头,

  你走的那么轻松。

  你让我看透我就是个小丑。

  这场爱我错了我认了。

  走在十字路口该何去何留。

  不会说出爱谁到永久。

  我们相爱是缘分分手已成定论。

  这场爱要怎么回收。

  有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啊!!!

  为什么多情的人总被无情的伤。

第59篇、爱情故事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岁月,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那般的年龄,红颜焕发青春飞扬,他像喝了迷魂药般迷上她。

他几乎没有学历,但他事业的成功却让所有人刮目。她也为他的成功而欣喜。他对她的表达方式是送花,送珍珠,送钻石,送一切他以为能征服她的东西。

她不表态,与他保持着淡淡的友情,那时他尚单身,而她已为人之妻,他毫不在意,对她的追求热情如火肆无忌惮。短短几天的相聚,他送她的东西几乎以十万计。

隔天,会议结束,她不辞而别,留下他送给她的所有宝贵的东西,留言纸上只有纤秀的四个字:还君明珠。他看了无语,他知道她还他这些东西的意义,内心极为遗憾和愤恨,遗憾是以为自己的世俗吓退了她,可是他爱她的时候,恨不得给她全世界;愤恨是因为她的不辞而别,连最起码的告辞也没有,可见她是多么的看不起他!彼此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从此再没联系。

不久,他结婚,并不爱,但没关系,婚姻有时并不需要爱。

弹指一挥间,红颜渐成白发。他有了小孩,是个女孩,他喜欢,从小就请老师教她诗词歌赋,潜意识里希望女儿可以像她那样冰雪聪明。

有一天,家庭教师在教女儿读一首诗,他听着有趣,于是仔细听,却听到女儿念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猛然整个人弹起,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原来这才是她当时要对他说的话,想起她当时的不辞而别,短短四个字已说明俩人之间一切的红尘故事。只是当时她含泪写下那四个字时,是多么希望他能看懂,希望得到他的体谅,可是他却在十年之后才明白,而十年,足以让江山失色,沧海改变。

她不幸于半年前病逝,他是从报纸上获知这件事的。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当我们明白了世事的前缘后故,那份爱却早已不在。

第60篇、爱情故事若干年之后,我能是你的谁

遇见你那年我二十四岁,你三十九岁,只是一个对视,我便认定你就是我今生要找的人!你成熟,稳重,开朗,健谈,这一切的一切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那天和你分别后我是怎样的失魂落魄,相思的煎熬折磨的我魂不守舍。我一遍遍的祈求上苍能让我再次遇见你,那样我一定会牢牢抓住你!

还好上苍有怜悯众生之心,让我终于又见到了你。知道吗?当得知你是离异的身份之后我有多兴奋,我曾一度的认为这是亲爱的阿门他一手策划的,今生,你注定是我的!因为爱,因为无法抑制心底那份狂热的悸动,我发誓一定要成为你身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夜我也愿意!

我是个痴情的女子,一旦爱上一个人,我不会去在乎他的年龄,职业及其他。爱他,我可以接受他所热爱的一切。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此生死而无憾!

我终于触碰到了你的手,是那么的温暖而厚实,在雨后的深山里,我们握着手依偎着取暖,靠在你宽大的肩膀上好渴望时间就此静止,好希望这幸福的一慕永远定格。我想我是真的疯了,遇见你,我的理智,我的自尊,我的骄傲全都荡然无存了!唯一的念想就是去读你,品你,懂你!唯一的心愿就是有一天你能像我一样爱你!

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吗?你轻轻的吻我的唇角,那么细腻温暖!你的指尖游走在我的肌肤上,那么体贴温柔,我搂着你的脖子,等待着为你盛开!

那一夜,我们像栖息在水里的鱼,尽情的享受着水浪的冲击。

之后,我像个幸福的小女人,沉溺在爱的海洋里不愿醒来!如果不是碰见他,我想我可能会永远这样没心没肺的幸福下去吧。

那是在QQ上,他说:离开吧,他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我有些莫名的恼怒,说他落井下石。他说:傻丫头,你就是太单纯了,把什么都看的太美好。

我说只在乎能真正感受到的,我已经感觉我很幸福。他笑,说:那可能会是昙花一现,你永远做不了他心里的那个女人。

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他都离婚这么多年了,难道身边就不曾有过心爱的女人吗?况且你们相差那么多,真就能白头偕老吗?

我像是挨了个晴天霹雳,也许真的是被爱冲昏了头吧,我竟从未想过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

黄金十月,天气微凉。我坐在落地窗前给你打电话,我说亲爱的,你有女朋友吗?你笑,说有很多。我说别闹了,我不是在开玩笑。

你沉默了一会儿说,是有那么一个,在外地,是初恋,一直在催着结婚。

我的泪珠打在手背上,那么大声,像心碎的声音。我说,那为什么还要招惹我?你明知道我对你是认真的。

你长长的舒了口气说,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比不上天算,也许这就是劫吧!

我问你,问你爱不爱我,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万劫不复!你说,跟我之间的一切都太快了,你需要时间来整理。

我说要多久?一天,一周还是一月或更久?你沉默不语。

我说,算了吧,若你心里没有我的位置那就算了吧!既然给不了我想要的那就算了吧!我会消失的很干净,像压根没有出现过一样!

你说,就那么绝情吗?给我点时间好吗?

我哭泣,心是那么的冷,那么的疼,我哽咽着说,那就一周吧,如果彼此都放下就在一起吧。

一周的时间似乎很漫长,我的心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在火炉上煎熬。虽知道留下意味着什么,可我还是渴望你跟我说别走。我的爱早在你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深入到了骨髓里,欲罢不能!


第61篇、爱情故事我相信真爱的存在,相信她和他之间的真爱故

我听到过朋友的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心里空空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女人一味的付出,换来的却是无限的等待,思念一个人时痛苦的,煎熬的,那是一种慢性自杀,会让自己喘不过气。

他们很相爱,至少我知道是这样的,但是唯一的问题就是我只是旁观者,给不了任何的意见,心里我知道他们很相爱,我没办法去说些什么……

女孩被他的坚持给感动了,两个人彼此思念着对方,女孩和他在一起,从来不是因为他的钱,因为他没有钱,就是觉得他人好,至少在女孩的眼中是这样的,到最后女孩被他征服的时候,他告诉女孩说:“我可以给你任何东西,包括他自己,但是给不了你婚姻,”女孩很聪明,沉默了,女孩知道他说话的含义,明白了他是有家室的人,但是女孩已经被他打动,爱上了他,其实女孩拒绝过他,但是却因为他的真诚一次次被他感动,女孩记得他说过,他和妻子一直吵架,他是个很听老婆的人,老婆一直都不理解他,怀疑他,但是他都在一次次的忍让,感情时间久了,真的会很平淡,他们两个如果不是结婚前谈了两年,有感情,早就离婚了,其实一切的忍让,让步都在孩子身上……

女孩不知道是被他的坦诚感动,还是被他的眼神所吸引,选择了继续,但是女孩没有去图男人的任何东西,但是有一样,确实女孩承认了,就是对这个男人的爱,刚开始,两个人肆无忌惮的包着电话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男孩对女孩想要了解的,该问的,不该问的,也都问了,就这样,日久生情是肯定的,终于,女孩一个多月后,被他的执着感动,和他在一起了,女孩想着他对自己的承诺,女孩记得他说的话“不会离开的,你不嫌弃我就很感谢了,只要你不说不理我,我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不会不理你的”女孩又一次被感动了,但是似乎美好的时光总会很快过去,两个月以后,不再有现在的这种状态了

他的领导开始对他怀疑了,开始和他吵架,闹离婚,让他没有心情工作,查他的电话记录,短信,时时刻刻在监视他的举动,每天检查他的通讯记录成了必修的课程,他几天没有联系女孩,说自己心情不好,女孩一直理解,在开导他,让他给领导多解释,多沟通,让他理解,从那以后,两个人不在用电话联系了,因为女孩害怕他领导再次为难他,就这样,两个人上班的时候,会在号上沟通,联系,其实女孩这样已经觉得很幸福了,因为她明白,自己不想当被所有人唾弃的那种人,这不是她想要的,只是爱上了,就无法自拔了,只想对他好,其他的真的没有……

他们两个小心翼翼的经营着属于他们的爱情,女孩付出的远远比他多得多,但是女孩觉得都不算什么,只要他们相互心里有着彼此,相爱就够了,两个人没有天天在一起,也许很长时间才会见一次,因为彼此想念太多,才会在一起,他们共同的朋友都知道他对女孩爱意,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两个人真的在一起了,两个人努力的在朋友面前装坚强,装着是多么的不在乎,多么的不熟悉,然后又有谁知道,他们彼此是多么的亲密和熟悉呢?女孩给他足够的空间,给他自由,因为女孩知道,他不是那种花心的人,也许因为他的真诚,说话的真实感吧,渐渐地,时间又在过去着……

两个人认识快半年的时候,其实在这期间,他的领导一直在为难他,在怀疑他,甚至想到过不让他来这个城市,让他守着自己过一辈子,但是他说过的,如果一直和领导在一起,他压力会更大,女孩和他是在目标上,理想上,对事业的追求上有共同话题的人,两个人配合的和默契,他身边的朋友也很喜欢这个女孩,但是又有谁知道,他们两个的亲密无间呢!终于,苦恼一次次接连而来,他的领导是幼师,难免会到城里考试,会有很长的假期,暑假来临,女孩明白,自己不能和他联系了,最多只能在号上说了,那种心痛,那种煎熬没有人可以体会,不过还是因为理解,因为爱,挺过去了,两个人还是回复了以前,在号上说着有的没的,以为这样又可以度过一段平稳的日子……


第62篇、爱情故事从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我和先生结婚10周年那天,一位移居加拿大的朋友给我寄来一份礼物——一张游戏盘,名字叫《别让那只鸟飞了》。


我没有玩游戏的习惯,因此把它作为一份纪念品收藏了起来。一天,8岁的儿子在我书房里乱翻,发现这张游戏盘。玩过之后,对我说:“妈,这里面有一只鸟,弄不好就会从窗口里飞走,一飞走,游戏就砸了。”在儿子的提醒下,我打开了那张盘,这才知道它是一张针对成人而开发的大型游戏软件,总投资8500万美元。


游戏打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具有皇家风范的豪宅。豪宅里各项生活设施应有尽有。游戏者进去之后,可以以主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你想打高尔夫,可以去高尔夫球场;你想看书,可以走进书房;想喝咖啡,可以让仆人给你送去;想举行舞会,可以邀请包括麦当娜在内的100位世界级影视明星;想去旅行吗?车子就在门口;上了车,沿着门口的路,你可以去埃及、法国、中国等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假若你有一位情人,还可以秘密地约他或她出去,到附近的海滨或南美的哥伦比亚大草原。总之,在这里,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自从打开这个游戏,我就被它迷住了。只要有空,我就要玩上一阵。起初,由于不知该向鸟儿的篮子里放些什么,那栋豪宅经常被我弄得从屏幕上消失。有一次,实在是不知该怎样侍候它,就随便挑了一个吻放在篮子里。结果大出意外,它不仅让我在书房里看了整整一下午的书,有几次它甚至还把篮子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自己跳到里面打一个盹。还有一次,我送给它一个亲密的拥抱和惜别,就去了墨西哥的古玛雅城市遗址——奇琴伊察。这次更出乎我的意料,半个月后,我回来,鸟儿不仅没有飞走,当我到达家门口时,它还热情地迎接我。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只鸟儿呢?我送它金钱,它只在家里待3分钟,我送它一枝花朵,它竟可以待上3个小时。后来我终于发现,它是一只婚姻鸟,并且它有许多不起眼的救星。一个轻吻,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句关切的话语,一份小小的礼物,一段短暂的离别,都可以把它留下。


现在我已能非常熟练地玩这个游戏,并且越玩越觉得它不再是一个游戏,而是50万对金婚老人在婚姻生活中的感悟和发现。它在告诉我,一句微不足道的赞许,一杯顺手递去的热茶,一枝3角钱的玫瑰,这些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东西,具有滋养婚姻的神奇力量。


前不久,一位朋友结婚,我把这张盘作为礼物,转赠了出去。我想,我应该让更多的人从这个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第63篇、爱情故事最爱你的人最先放手

她刚刚从国外回来,与丈夫一块儿回来度假。回家的感觉真好,可惜心中总有那么一丝疼痛。事情虽然过了两年,虽然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还是决定去找那个负心的他。

“在国外习惯吗?”

“还好,你呢?”

“嗯,也还好。”

淡淡的,两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是她的前夫,相爱的日子,波澜不惊,却十分温馨。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了业就结婚了,没有特别的成就,无忧无虑。日子一天天过去,当两人都以为生活就这样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时候,一件事情发生了。

他被查出患了绝症,一下子好像什么都改变了。他停止了工作,住院治疗。她一下子变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兼了好几份工作,陀螺似的旋转,每天还得去医院照顾他。

就在她拼命赚钱为他治病的时候,医院却传出有关他的“桃色新闻”:他与一个同病相怜的女病人好上了。那个女绝症病人痴狂地喜欢他,并很快和自己的丈夫离了婚。而他也向她提出离婚……事后,她接受了公司的派遣,去了国外分公司工作。

“这……是送给你太太的?”她指了指他手边的那束百合花。

他点了点头:“她就是喜欢百合花。”

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幸福的微笑。

她的心,突然感到一阵刺痛。

那句在心里憋了两年的话从她嘴里冲出来:“知道当初我为什么同意和你离婚吗?因为那个故事,你住院的时候跟我讲过的那个故事:从前有两位母亲争一个孩子,县官让他们抢,孩子被拉得痛哭起来,亲生母亲心一软,便放弃了……”

他迎着她直视的目光,两人的眼角都有泪光闪动……

送走她,他捧着百合花独自去墓地看望另一个女人,那个被他称作他“太太”的喜欢百合花的女人。

“我的日子不多了,我的朋友,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谢谢你当初对我讲的那个故事……”他对墓中的女人喃喃自语。

故事其实是他进医院后不久,这个女人讲给他听的,当时他们都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女人不想拖累深爱的丈夫,他不想拖累深爱的妻子,于是,他们决定先放手.......


第64篇、人生故事我们的“一元钱”爱情

翻找东西,柜子底层,掉出来一个木头盒子。打开来,里面有一串蓝色的手镯,颗颗珠子都饱满、晶亮剔透,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你。

彼时,我们口袋里总是穷得叮当作响,约会的地点,通常是学校的图书馆,各自手捧一卷,沉浸在书香世界里,偶然抬头,交换一下眼神,甜蜜而满足。那天我过生日,我们逛到一个地摊前,我看到了那串蓝色手镯,欣喜不已地戴在手上。你立刻掏出一元硬币,摆出一副“慷慨”埋单的样子,等到逃也似的离开那个小摊子,我们一起,大笑不已。

一元钱,你曾给我买过冰糖葫芦。我宝贝似的捧在手里,那金黄色透明的糖锅巴,让我贪恋不已,小心地“啃”下来,然后才舍得吃那红红的山楂。你喜欢看我吃的样子,自己却从来舍不得品尝。于是,我总是把最后两粒山楂果留下,用很夸张的表情说:“吃饱了!”

一元钱,你曾给我买过新鲜的玉米。夏天的广场,你站在树阴下,将玉米皮一层层剥开,仔细择干净上面的玉米须,然后才递给我。那一刻,周围小贩们此起彼伏的叫卖,马路上的车来车往,仿佛全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啃着又香又甜的玉米棒,我的眼里只有你。

一元钱,你曾给我买过情人节的玫瑰。是最后一支了吧?一元钱捧回来,插在宿舍的矿泉水瓶里,它让我的心情芬芳了一星期,最后凋零的花瓣,也珍藏在日记本里。

一元钱,那时可以买两张市内公交的车票。周末,你带着我去“旅游”,从起点坐到终点,我们肩并肩坐在最后一排。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林立的高楼,天空中的云卷云舒,风中一枚飘落的叶子,在相爱的人眼里,全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一元钱,你还曾在旧书摊,为我淘到一本经典的《简爱》。记不清翻了多少遍,那些精彩的段落,几乎可以倒背如流。

以为可以天长地久的爱情,却在一场毕业考试后,依然要挥手说再见。离别的站台上,泪眼相对无言,在最后一刻,追着呼啸的火车挥手,高喊着自己也听不懂的单词,仿佛电影里一个煽情的镜头,留在心底的,却是抹不去的伤痛。

多年以后,我也恋爱,戴名贵的首饰,买很多很多的书,去很多地方旅游。但是,那种用一元钱,就可以温暖身心的感觉,却再也不会有。

第65篇、人生故事棉裙里的爱情

没有人知道,在我清纯的眼神下藏着多么深的心计,我毫不费力地用一身素洁的棉布长裙取代了他身边那个花枝招展的女孩。

(一)

“夜深人静的时候,扪心自问,躺在你身边的这个男人究竟还是不是心中最爱的那个。”因为这样一句出现在某畅销小说封面上的话,让我在凌晨三点的时候,仍然在狭小的单人床上辗转反侧。

小说是从米筱那里借来的,递上书的同时,她随口问了这个问题。

“我是单人床,又怎能容下一个男人的身体。”我强迫自己以尽量平静的口吻做出不露半点痕迹的回答。

米筱此刻不知道她的丈夫展鹏一个月中至少有一个晚上是在我的单人床上度过的。

“将完全放松的身体包裹在柔软的纯棉布料里,体会着身体与自然的美好接触,是一件再舒服不过的事了。”为了展鹏的这句话,我将家中所有的布料替换成了纯棉制品。

展鹏从来不让我到那个属于他和米筱共有的家中,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那里是否也是一个被棉布包围的温情世界。

一定不会有,从我来到展鹏律师事务所到今天为止的三年时间里,我从来没有看到米筱穿过任何棉质的衣裙。

我翻看着手中的小说,想着上午故作镇静的回答,不禁有些哑然失笑,展鹏也说过,我的单人床太小了,为了怕我在睡梦中摔到地上,只好紧紧地搂着我,一刻也不能松手。

怎么会不挤呢?记得有位女作家说过,好的爱情,最狭窄的时候也不过是在床上,那是最挤的了;坏的爱情,最广阔的时候,也只是在床上,那已经是最大的空间了。

(二)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十七岁那年的夏天,扎着麻花辫,穿着淡蓝色的背带裙的我站在祖传的中药铺里说着紫苏茶的泡制方法,浮现在二十二岁的展鹏脸上的是惊讶与疑惑。

紫苏茶的泡制方法很简单:将桔皮、山楂、冰糖共同放入沸水中熬制五分钟,入味后,再将它们倒入盛有紫苏的茶壶中,静置两三分钟就可饮用。

我出生在一个中医世家,所以开一剂治中暑的药方,对我而言,简直跟玩似的。

“方子是好,只是太繁琐了,还是算了吧。”从展鹏似笑非笑的表情中,我感到极大的侮辱,他是在质疑我的资历。

“不要紧,我可以代劳,你只需每天早中晚来喝一次就行了。”我有意将他一军。

他本来想推辞,却被我故作老成的一句“医者父母心”噎得说不出话来,只好顺从。

喝过三壶清热解暑、生津润肺的紫苏茶后,我便成了来小城实习的大四学生展鹏眼中最可爱的小妹妹了。

米筱出现在展鹏将要离开小镇的前三天,当穿着一身白色的棉布长裙,不施粉黛的米筱飘然而至的时候,从展鹏热切而迷恋的眼神中,我第一次知道了清新脱俗的美具有一种怎样的震撼力。

在那一刻,我拼命拉扯着刚及膝盖的短裙,想要遮住被夏日的阳光晒得黝黑的皮肤。

(三)

展鹏走后的第二年,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放弃了从小就确定的女中医师的理想,走进上海一所大学的法律系,只因为展鹏曾在那里留下他的气息。

五年以后的夏天,当我走进声名显赫的新天律师事务所的总经理室,见到坐在大办公桌后的展鹏时,我开始由衷地感谢米筱,感谢她在临走时送给我的那本记载着各种占卜方法的书,没有它,就没有今天的重逢。

“要不是看到简历上的照片,我绝对不会相信你会放弃酷爱的中医选学法律,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变故,对吗?”我可以想像,展鹏在看到简历时那种震惊的表情,就像四年前,他听我背出紫苏茶的配方一样。

我淡然一笑,有些事情无需解释。

米筱是在我到事务所的第七天出现的,在此之间,我已从其他同事的口中得知,现在的她已经是光彩照人的展鹏夫人了,这原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

一身新款女装配以精致简单但昂贵的钻石饰品,使她显得越发的高贵与典雅。

还好,她没有再穿棉布长裙。

第66篇、爱情故事爱情老了的样子

儿子刚刚大学毕业,找到了理想的工作,我终于可以不用那么操劳,停下来歇歇了。这时我才忽然发现,刺目的白发夹杂在黑发中,如黑夜里闪烁的星星,十分醒目地提醒着我:你老了!同一屋檐下的他,自然也逃不过岁月之刀的雕刻。掐指一算,我们已经坐拥围城二十多年了,就连我们的爱情也上了年纪,老得面目全非了。

看着老公在精心地摆弄他的花花草草,我忽然笑了,年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说我俩般配,现在依然般配:我头上的白发配着他的白发,我眼角的皱纹配着他的眼袋,我不再苗条的身材配着他不再挺拔的身躯。

年轻的爱情离不开激情和浪漫,而老去的爱情里,必定不缺温婉和平淡。还有几个月就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相濡以沫这么多年,一个个节日数不胜数,我们在端午节赏过月,在国庆节出游过,为了春节铺张过,唯独没有在结婚纪念日里有过任何行动。不是不浪漫,只是不善于表达,我也早就习惯了没有惊喜和礼物的日子,把所有的节日当作光阴里的过客,只用行动诠释一句婚姻的真谛:把稳定留给对方,平淡最长情。

我俩的爱情上了年纪,也许只有这个时候才能悟出一个道理:平时的细心呵护胜过一时的缱绻甜蜜。二十多年平淡如水的日子,我几乎天天围着锅台转。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锅碗瓢盆交响曲里有了和弦之声:在我烦累的时候,他能做出可口的四菜一汤;在我窝在沙发里看剧的时候,他悄悄把碗洗了;每当在外面吃到一款好吃的菜,他都要细心地记下回家做给我尝尝。炉火上煨着一罐排骨,飘漫的香气让我觉得爱情其实就是一罐靓汤,关怀体贴就是最好的食材。

他真是老了,曾经火暴的脾气平和了,我感受到的是越来越多的温情和关爱,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有点婆婆妈妈的。“药吃了吗?”“天冷,多穿点。”“晚上想吃啥?”这样的提醒,一天不知道有多少次。还记得前年我患病,疾病折磨得我没了人样儿,用“面目狰狞”来形容也不为过,而他为了照顾我,同样是形销骨立衣带宽。为了逗我开心,呲牙咧嘴地扮作大猩猩的样子,我笑了,他立马夸我:“看,你一笑多好看!”当我为疼痛掉泪的时候,他揽过我的肩,柔声说:“靠过来,借你一点勇敢吧。”

我们就是兩个围炉取火的人,爱情老了,我们也越来越珍视对方,有了彼此在,漫长的冬季也不觉寂寥寒冷。如今他为健康戒烟戒酒,我为健康研究营养美食,与此相伴的是寻常的家常话。

曾经以为的爱情,是有个人可以为我纵身跃入大海,走着走着才知道,其实什么也不会发生。当爱情褪去光芒,两个凡夫俗子被世俗的烟火气包裹着,在柴米油盐里穿梭,才惊觉爱情不是海誓山盟的空中楼阁,而是落实到每一餐吃什么、每一分钱怎么花的日常絮叨中。

第67篇、爱情故事求婚,明天再来

两次求婚传奇

欧林和江小玫相恋了3年,他向江小玫求过两次婚,但皆无下文。一年前,他手捧99朵玫瑰花在江小玫工作的外科楼单膝跪下,当时场面热烈非常。可结果是,来了一个紧急外伤病人,江小玫上前就把欧林拉起来说:“欧林,你先起来,明天再说。”

欧林不是医生,他在医院财务科工作,也能理解生命高于一切,所以暗自生了几天气就妥协了,谁让他爱江小玫呢。

两个月前,他第二次向江小玫求婚。这次他把求婚地点选在医院大门口,下班时间。当江小玫从医院的大门姗姗而来,第一眼只看见了一个男子将手伸进一个老太太的口袋。于是江小玫见义勇为的事就发生了。

可事实是那个男子根本不是小偷,而是老人的儿子,只是要从老人的口袋往外掏纸巾。江小玫被告到院长那儿,后来医院弄清楚真相后,让江小玫写了检查,警示她以后不可莽撞。

待一切回归原位,欧林的求婚却成了医院的传奇。江小玫成了人们口中那朵高艳的玫瑰,难采。

我们分手吧

本来欧林策划着第三次求婚,可是江爸爸外出不慎把胳膊擦伤。江小玫除了照顾老爸,就是以医院为家,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外科的同事见到欧林就逗他:“欧林,明天来不来求婚?”欧林赌气加豪气说:“不求婚了,直接结婚。”

可江小玫为难地说:“这样不太好吧,我爸的胳膊还伤着呢。”“今天早上我还看见伯父在打太极拳呢。”欧林抢白。江小玫就不说话了,眼神游弋。欧林狐疑,江小玫最不会撒谎。

“不是,欧林,我是因为别的事。”江小玫怯怯地说。原来医院最近准备派一批医生到上海进修一年,外科有两个名额。“我想争取。”江小玫突然语气坚定像下了决心。

欧林的心一震,这事他是知道的,这次外科主修的是心外方面,而江小玫这几年在这方面花费的功夫最多。“是因为他才去进修的吗?”欧林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把心里话说了出来。江小玫立即瞪大了眼睛。

欧林口中说的他,是江小玫的前男友。她前男友因患心脏病在这所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的,当时江小玫就在身边,欧林就是那时遇见她的。欧林路过抢救室,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医生被护士搀扶着出来,喃喃地说:“我救不了他,我救不了他。”神情痛苦绝望。

和欧林交往以来,她坚韧乐观,性格直爽,但唯独在前男友这件事上,永远洒脱不起来。欧林安慰了她很多次,说这不是她的错。但江小玫自责是她医技不佳才没留住男友的生命。

“我想分手。”这不是他的心里话,但欧林就是觉得很委屈很受伤。他甚至觉得江小玫是拿这些为借口来婉拒他。

你愿意娶我吗

进修的名额很快定下来,有江小玫。欧林气得一脚踢到桌子腿上,因用力过猛,结果致右脚小脚趾骨折。两天来他都在后悔自己口不走心,再加上江小玫马上就要离开,他开始借酒消愁,现在加上脚痛,紧张焦虑一下子导致胃痉挛,浑身上下无处不疼。等他被送到抢救室的时候,他看到江小玫匆匆赶来的时候心都是疼的。

欧林终于从昏睡中醒来,胃痉挛已经缓解,脚趾头骨折也被处理了。“江小玫呢?”他只记得江小玫在看到他时哭得不知所措。“欧林,你俩刚演了一出天崩地裂的坚贞爱情,你忘了?”护士开着他的玩笑。

他想起来了,在进手术室时,他看见江小玫哭着向他跑过来,他也挣扎着要奔向她,无奈周围有那么多双手阻拦他,后来他就不知道了。

现在他才知道,他做手术时江小玫一直就在手术室外哭,毫不顾忌形象,哭声响彻整个楼层,同事怕她哭晕,就给她打了镇静剂。

听到这里,欧林的心不知是悲是喜。但他心里确定一点,自己绝对是江小玫心里最重要的男人之一。他决定了,等江小玫醒来,他就对她说,放心地去进修,等她回来他再向她求婚,求一百次他都愿意。

谁知第二天江小玫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大捧玫瑰花,在玫瑰的映衬下,江小玫美得不可方物。欧林不知说什么,所有的话都卡在喉咙。

倒是江小玫先说话了:“欧林,对不起,我昨天才明白,我最不能失去的是你。”“小玫,是我不好……”欧林不知怎么安慰这样的江小玫。

江小玫捂住了他的嘴,“这次,让我来。”说着,单膝跪下,刚说句:“欧林,你还愿意娶这样的我吗?”欧林早已不顾脚伤把江小玫拉起来抱进怀里,“愿意,我愿意!”他激动得泪流满面,心里在说,从此我要让这个女人忘记伤痛,永远幸福……我发誓。

第68篇、爱情故事琥珀爱情

结婚以后,梅才渐渐觉得他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是拥有大度胸怀的男人。梅每次决定放弃这份爱情时,便会想到他对她的呵护体贴,想着想着,她心中的郁闷便轰然倒塌,再一次“幸福”在爱情的漩涡之中。

梅记得,在与他度蜜月期间,同事阿力打来了问候电话。梅便在电话里同阿力聊了起来。好长时间没有见到的朋友,还能够想着给她打电话,这让梅很高兴,也很感动,聊天时那兴奋快乐便写在了脸上。放下电话的瞬间,梅才发觉,他一直守在她的身旁,听着他们之间的聊天。虽然他没有说什么,但是从他那铁青的脸上能看出他对她的责怪、怨怒。梅无法向他解释,因为阿力只是她单位里的同事,也没有必要解释。那个晚上,是梅与他自从结婚以来,第一个沉默的夜晚,也是第一个让他们感到难熬的夜晚。第二天早上,他仍旧按时起来为梅端来了煎好的面包片、浓香四溢的热牛奶……这让梅又从心里感到了一丝内疚。

那个午后,梅接到了同学聚会的电话,立刻想到了他或许会不高兴。她本想找个借口拒绝,可是在同学的催促下,梅还是去了。那个晚上,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催促,让梅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颜面扫地。想到他那心急火燎的样子,还有那张铁青的脸,梅不顾同学们的嘲讽,还是起身回家了。迈进家门的瞬间,梅心想,他一定会数落她一阵子。可是,他并没有同她争吵,而是铁青着脸走到了另一个房间。临睡前,他仍旧为梅端来适中的洗脚水,说泡泡脚解解乏能够睡个好觉。那一夜,梅很久没有睡着,总觉得胸口有团东西在堵塞着,在黑暗中眨着眼睛,不经意中流出了酸涩的泪滴。

从那以后,梅不想再看到他那张铁青的脸,更不想忍受那份“冷战”带来的孤独。她谢绝了所有的应酬,渐渐地,没有了朋友,家成了她生命的唯一。

别人看着梅生活在幸福里,可是梅觉得自己就像他腰间的那串钥匙,永远快乐不起来。

一天,梅带着儿子去看蝴蝶昆虫标本展览。看到珍品标本,是一只漂亮的昆虫被凝固在琥珀化石之中,瞬间,梅的心被刺痛了,她想到了自己的爱情。是啊,在爱情生活中,体贴、关爱固然重要,可是失去自由的爱情,只能是爱情的琥珀,只能凝固着生命中瞬间的幸福。

第69篇、生活故事挽回爱情的巫术

挽回爱情的巫术

蒂娜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她喜欢上了公司的同事杰克。杰克是个帅气开朗的小伙子,他活力四射,深深地吸引着蒂娜。但蒂娜是个内向的女孩子,不会主动去追求自己的心上人,相反越喜欢杰克却越离他远远的,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杰克也能喜欢她并主动追求她。

但是偏偏这时候公司新来了一位叫丹尼丝的女孩,她的性格和蒂娜正好相反,十分外向,刚来几天就和几十个同事都混得很熟了,而且她格外喜欢杰克,有事没事就去和他说话,下班后也约他一起走,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看到这些,蒂娜心里很不是滋味。眼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被别的女人“抢”走,她真恨自己缺乏勇气,当时要是能主动去追求杰克,自己也许还有一些希望,而现在杰克和丹尼丝在一起,两人看起来又是那么般配,这就令蒂娜连一点信心都没有了,她只能默默地把自己的感情埋藏在心底。

杰克在公司业绩突出,为了鼓励优秀人才,公司上层特别奖励他去夏威夷旅游一周,还允许他带另外一人同行。得知这个消息,丹尼丝当仁不让地要杰克带上她。没等杰克答应,丹尼丝就兴高采烈地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同办公室的每一个同事。

看到兴奋的丹尼丝,蒂娜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她心神不定地连工作都做不下去了,索性请了假回家,一头倒在床上,伤心地掉起了眼泪。

这时,蒂娜的手机铃声响起来。她打开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发来的一条短信息:“布莱尔为你排忧解难。你有什么愁事、难事、烦心事不好解决,尽管来找我,我可以用你绝对想象不到的方法为你解决。不信你就来日光大道神马巷找布莱尔一试。”

好奇怪的短信,要是平时,蒂娜一定会置之不理。但现在她正好有烦心的事,于是她就按上面提示的地址来到日光大道神马巷。

原来布莱尔是个女巫师。她见蒂娜好像不相信她,就拿出一个水晶球,闭上眼抚摩着,说:“你遇上了一个男人,你很爱他,可另一个女人要跟你争夺他,所以你很苦恼,是不是?”

蒂娜惊呆了,自己的心事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过,现在竟然被素不相识的布莱尔看了个一清二楚,她不得不心悦诚服,对布莱尔说:“我不想就这样失去杰克,你能不能让他离开丹尼丝?”

“可以!”布莱尔神秘地一笑,让蒂娜伸出手来。蒂娜感觉右手食指疼了一下,原来被布莱尔用针刺破了,血顿时流了出来。布莱尔拿出一块布,让蒂娜在上面写上了丹尼丝的名字,然后放到盘中把布点燃了,很快那块布就变成了一撮灰。

“好了,你很快就可以如愿了。”布莱尔对蒂娜说。蒂娜给了她一些钱就走了。

第二天,蒂娜来到公司,得知杰克和丹尼丝已经去坐飞机要去夏威夷了。她心里暗自叫苦,觉得自己真是太一厢情愿了。

可是不一会儿就传来一个消息,杰克和丹尼丝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他们坐的出租车在拐弯时与迎头开过来的一辆大卡车撞到了一起。坐在前面座位上的丹尼丝当场死亡,司机也受了重伤,杰克幸亏坐在后排座位上只受了点轻伤。

蒂娜震惊了,她万万没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那女巫师神秘的笑容又浮现在她脑海,令蒂娜不寒而栗。她神情恍惚,什么也干不下去了,又请假回了家。

蒂娜躺下想好好静一静,但她却怎么也静不下来,脑子里乱成一团。那两车相撞的场景好像就在她眼前令她挥之不去。她索性睁开眼,但眼前的情景更令她大叫起来:丹尼丝血肉模糊地站在她面前直视着她!

蒂娜魂飞魄散,想逃却被丹尼丝一把抓住,她一字一句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害死我?”

随着丹尼丝开口,蒂娜感觉有血溅到自己脸上,她不禁毛骨悚然,急忙辩解道:“不,不是,我没有想害死你,只是想让杰克离开你,没想到会是这样……”

“你喜欢杰克为什么不对他表白,我俩可以公平竞争,可你却去找巫师作法置我于死地,我岂肯饶过你?就是死了也要找你算账!”面目全非的丹尼丝大叫着扑上来恶狠狠地掐住蒂娜的脖子,蒂娜惨叫起来……

“咚咚咚”有敲门声,蒂娜猛一睁眼,从床上坐了起来,发现面前没有了丹尼丝。“谁?”她声音发颤地问。

“我是杰克。”门外的人说。

蒂娜赶紧打开门,果然是杰克。她扑到杰克怀中哭道:“杰克,我并没想害丹尼丝,我就是不想让你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的。我其实喜欢的是你,并不是丹尼丝。所以这次去夏威夷我不想带她去,而想让你跟我一起去。”杰克抚摩着蒂娜的头发深情地说。

“去……去夏威夷?”蒂娜奇怪地问,“你和丹尼丝不是去了吗,而且丹尼丝还……”

“怎么会,公司刚刚宣布不过几个小时,我和丹尼丝怎么可能就去了?是你做梦吧!”杰克笑了。

蒂娜看了看日历,正是公司宣布奖励杰克的那一天。这么说她真的是做了一个梦!“那丹尼丝现在在哪儿?”现在她最关心的是这件事。

“她还在公司里,我并没有答应带上她,她就到处宣扬去了。我不喜欢这种过分张扬的女孩。”杰克说,“你跟我一起去告诉她,我喜欢的是你而不是她。”

蒂娜跟杰克来到公司,果然见丹尼丝还在那里大讲特讲她要和杰克一起去夏威夷的事。杰克拥着蒂娜到她面前告诉她,他想一起带去旅游的是蒂娜。丹尼丝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她恶狠狠地瞪了蒂娜一眼,转身走了。

现在蒂娜幸福极了,原来杰克还是喜欢她的,都怪自己太胆怯不敢表白,要不是杰克主动来找她,这份感情真不知要埋藏多久。

杰克和蒂娜要一起去夏威夷了,他们坐出租车一起去机场。走过一条路时,蒂娜感觉自己好像来过这里,她问司机:“这是条什么路?”“日光大道。”司机回答。

蒂娜猛地想起自己在梦中来过这里,那个女巫布莱尔就住在日光大道神马巷中。“神马巷!”她真的看到了那个巷子!

蒂娜让司机停下车,她走过去,一点不差,真的是她梦中来过的神马巷。这真是太神奇了,梦中到过的地方在现实中竟然真的确实存在!更令她惊奇的是她看到有一个人走进巷子后径直走进了布莱尔家,那背影蒂娜太熟悉了,是丹尼丝!

丹尼丝很爱杰克,但她没想到杰克竟然喜欢沉默寡言的蒂娜。现在杰克明确地告诉她,他要带蒂娜去夏威夷旅游,丹尼丝如雷轰顶,绝望得几乎晕倒。这时她手机接到一条短信,也是那个布莱尔替人排忧解难的内容。于是丹尼丝来到日光大道神马巷,找到布莱尔,布莱尔轻易地看出了她的心事,丹尼丝就求她帮忙让蒂娜离开杰克。

事情的发展几乎和蒂娜梦中遇到的一模一样,只是蒂娜梦中的丹尼丝现在换成了蒂娜。就在杰克和蒂娜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蒂娜当场死亡。

丹尼丝闻讯十分震惊,她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蒂娜会这样离开杰克。这无疑是那个女巫布莱尔“作法”导致的结果。但丹尼丝却打定主意,一定不能让杰克知道这些,现在杰克失去了蒂娜,她正好趁虚而入得到杰克!

于是丹尼丝极力接近杰克,她对蒂娜的意外去世表示特别伤心,她每时每刻都守在杰克身边,让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两人是恋人。

蒂娜的葬礼举行后,她的棺木被抬到墓地,只要棺木入土后蒂娜就和杰克分开了,所有人都很悲痛,只有丹尼丝的心中一阵窃喜。

突然,落到坑中的棺木一下子打开了,棺盖倒向一旁,里面的蒂娜竟然走了出来,径直走到丹尼丝面前,一把揪住丹尼丝的胸口,气势汹汹地问她为什么要害死自己。

丹尼丝想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只有拼命挣扎,她感觉自己的魂魄已经离开了身体……

“丹尼丝,你醒醒!”随着叫声,丹尼丝猛地睁开眼睛,见是蒂娜在摇晃着呼喊她。“不要抓我!”丹尼丝惊叫了一声跳起来冲出屋去。

蒂娜很奇怪,她不知道丹尼丝为什么这样惊恐。她路过神马巷,发现这里和自己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这时她突然看到丹尼丝走进了神马巷,蒂娜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也走进神马巷,发现这里正是她梦中来过的地方,不光街道、房子都一样,连那个布莱尔也和她梦中的别无二致。这时丹尼丝正在布莱尔的对面,好像睡着了似的闭着眼,口中不时在念叨着什么。见丹尼丝现出惊恐的神情,蒂娜就想推醒她,可丹尼丝猛然惊醒后一看蒂娜,更是魂飞魄散,一溜烟似的逃走了。

蒂娜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到杰克还在车上等着,就走出神马巷,杰克很着急,说再耽搁就赶不上飞机了。他催促司机快点开车,就在拐过一个路口的时候,迎面一辆大卡车直冲过来,出租车司机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两辆车一下子撞到了一起……

“啊……”蒂娜惊醒了,她这才发现自己正趴在办公桌上睡觉,一看时间,下午上班时间到了。同事们纷纷走进来,刚进门的杰克兴奋地对大家宣布,他因为业绩突出,公司上层特别奖励他去夏威夷旅游一周,还允许他带另外一人同行。“哪位美女愿意与我一起去夏威夷?”杰克兴奋地问。

蒂娜的心一惊,她没想到自己梦到的竟然是此后发生的事,梦中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转向丹尼丝,没想到丹尼丝也正在看着她,那目光令人难以捉摸。两人都没有对杰克的话表示回应。

杰克见没有人理他,有些尴尬,自言自语地说:“没人爱真可怜啊!既然这样,我只有带妈妈一起去夏威夷了。”

两天后,杰克来向同事们告辞,他要和妈妈一起去夏威夷旅游了。蒂娜暗自观察丹尼丝,见她并没有表现出沮丧,相反看到车上杰克的妈妈,她表现得很吃惊。蒂娜顺着丹尼丝的目光望过去,也惊得一下子张大了嘴巴:只见车上坐的杰克的妈妈正是她梦中见过的那个布莱尔!

第70篇、爱情故事依靠他,包容他

不久在与客户的聚会上,艾琳认识了K。K是留英海归,35岁,拥有博士学位,对国内外的经济,有着独到的见解。艾琳第一次那样倾慕一个男人的才华。他们道别的时候,互换了电话。没想到,第二天,她就接到了K的短信。K说:“觉得你是个很有趣的女人,能有幸请你吃个饭吗?”

可以说,K是艾琳遇到过最符合自己条件的男人,儒雅、博学、有深度。他们发展得很快,半年时间就到了谈婚论嫁这一步。当然,这也因为艾琳有些急。这一年,她已经迈进30大关。事业上的成功,也不能替代感情上的寂寞。

然而命运好像总是喜欢和她开玩笑。就在她发微博晒K求婚照的第二天,一位客户私信给她说:“艾经理,不知道要不要和你说,K在英国已经结婚了。”

艾琳相当震惊,找到K当面质问。K说:“的确如此,但她在英国,你在中国,不影响。”

艾琳没说话,只是重重扇了他一个巴掌。她仿佛要就此扇掉他的道貌岸然,也仿佛要扇掉自己多年来所谓的择偶标准。那天晚上,她删掉了晒订婚的微博,一个人去了酒吧喝酒。她很少酗酒,但那一天她不想让自己清醒。

后来,有电话打进来,是梁大志。他在电话里说:“你怎么把订婚的微博删了呢?”

艾琳握着电话,忽然就抑制不住地哭了。

梁大志很快就赶来了。这几年,梁大志自学英语,考下了人事部的翻译证,然后在网上开了家中英韩语翻译店。他凭着口碑,生意做得很红火,但感情依然空白。很快,梁大志就找了代驾送艾琳回家。路上,艾琳醉醺醺问梁大志:“你人这么好,怎么还是一个人呢?”

梁大志说:“哎哟,人好有什么用啊。现在的姑娘,比你当初还现实呢。”

艾琳说:“那是她们不懂。其实找老公,还得找像你这样,善良、体贴,人品好的男人才行。有钱,有学历能怎么样呢?都不能代表他会和你安安稳稳的一辈子。”

梁大志的脸一瞬红了。他说:“要不你再说一遍,我录下来,省得你明天酒醒了,不认账。”

艾琳轻声笑了。她把头靠在梁大志的肩头说:“放心吧,明天酒醒了我一样这么说。因为我经历太多了。我知道,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

是的,踏进30岁门槛的艾琳终于懂得了,择偶并不是简单地按图索骥。找到适合自己的人,其实是一个不断了解自己内心需要,不断修正自己以到达幸福彼岸的过程。

赵欣最近正在和王嘉闹别扭。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为了一块车牌。买车回来的时候,还是件特别开心的事。可是没想到上不上车牌,让人心急。那时沪牌已爆出近9万的新高,赵欣盘算了一下,觉得真不合适。一辆车才十几万。一块车牌几乎又买一辆新车了。于是王嘉托朋友,帮他上块外地牌照。朋友满口答应,让他等一等就成。可这一等,就是半年。

赵欣每天上班,看见停在楼下的新车,心里就有气。这叫什么事呢?全办公室都知道她买了新车,可上下班还是要挤地铁。因此,她一见王嘉就想数落两句:“你真是废物,买辆车子上不上牌。”

王嘉不爱听地说:“当初不上沪牌可是你说的。你要是愿意出十万,我下个月就给你拍回来。”

赵欣见他回嘴,牢骚变成了怒气。她说:“没本事还怪我了?看看咱们同学,谁不比你强?”

王嘉用鼻子说:“哼,当年可不是这么说的。”

遥想“当年”,赵欣对王嘉的确不是这样。他们是大学同学。那时王嘉是学生会的干事,开朗自信,篮球打得超棒。每逢比赛时,赵欣都会到场大声加油,好像要让全场都知道,那个扣篮得分的家伙是她男朋友。

毕业后,来自江西的王嘉以优秀的履历成功进入国企,成为了新上海人。那时赵欣对王嘉充满了崇拜和期待。她觉得自己幸运地挑中了一个可以托付后半生的男人。两年后,他们用公积金,在闵行按揭了房子,并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那一天,赵欣把它当做新生活的开始,可是,新生活并没有像她想的那样越来越好。两个人的关系不但越来越淡,彼此之间还隐隐藏着股怨气。有时赵欣觉得,婚姻就是重新发现一个人的全过程。当初和王嘉谈恋爱的时候,从没想过,他会是把袜子塞在沙发缝里的人。用完所有带盖的东西,也从不记得盖上。说过一百遍,洗衣服内衣外衣要分开洗,可只要他帮忙,内裤和枕套都可以放在一起……

结婚三年,赵欣没有一天不在唠叨抱怨。她说:“王嘉,你知不知道,你都让我变成黄脸婆了!”

王嘉却不咸不淡地说:“我不都已经改了吗?还唠叨什么呀。”

的确,现在的王嘉改掉了许多的小毛病,可是赵欣依然看他不顺眼。也许是国企的企业文化太过固守死板,那个自信开朗、有担当的王嘉不见了,对生活的热情也没了。他在家里,就像对付上级领导的木偶。你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不说就不做。所有的事都推给赵欣拿主意,出了问题,只有一句“当初就是你说的”。

赵欣真是恨透了这句话,让从前王嘉的高大形象,毁于一旦。

这天王嘉下班回家已是8点多了。这不是第一次了。赵欣忍不住说:“你干什么去了?”

王嘉随口答:“上网去了。”

“你骗谁?家里没网吗?用得着去到外面上?”

王嘉不耐烦地说:“爱信不信,就在小区门口。现在上网都要登记身份证的,你去查。”

赵欣偏不信,一个人去了小区门口的网吧。网管见她气势汹汹地查老公,也没为难她,给她看了王嘉的记录。末了,还不忘了调侃一句,“王太太,要不要我调监控录像看一看?”

那天赵欣回到家,真想问问王嘉到底为什么有家不回。可是王嘉却早早睡下了,摆明了不想和她谈。

不久,就是中秋。王嘉的公司举办与职工家属同乐的联欢活动。赵欣不管怎样厌烦王嘉,面子上的事还要做好。不过那天让她感到很意外,在公司里的王嘉,和在家里完全不一样。他像是员工里的热点人物,人人都和他打招呼。各种游戏只要他出场,加油声都是一边倒地支持他。王嘉仿佛是回到了大学时代那样,自信、开朗、意气风发。

赵欣坐在场边,看着活力四射的王嘉默默地想,原来她一直以为是国企的呆板让王嘉变得死气沉沉,没想到他只是在家里才活得那样被动。就在这时,一个50多岁的中年女人坐过来说:“小赵,你是王嘉的爱人吧?”

赵欣发愣地点点头,问:“你是……”

“我姓马,工会的。你可以叫我马大姐。”

赵欣被她的自我介绍逗笑了。

马大姐说:“最近你和王嘉闹别扭了是吗?”

赵欣有点不高兴地说:“怎么?他还找你们诉苦去了?”

马大姐摇头说:“我呢,是专门负责调解你们这些小年轻家庭矛盾的。家庭关系搞不好,工作也跟着搞不好。最近看王嘉精神状态很糟糕,所以问问他。你们到底因为什么事,搞得这么不开心?”

赵欣正有一肚子苦水没处倒呢,听马大姐这么说,立时数落起王嘉的各种罪状。最后她说:“其实你具体问我,我也说不出什么大事。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加在一起,简直让人烦透了。你说,我让他改掉坏毛病错了吗?可他干脆就用消极的态度对待我。”

马大姐听了她的话,说:“小赵,我和你说一条经验之谈吧。你知不知道,男人很多所谓的毛病,都是性格的副产品。开朗热情的男人,往往不拘小节;有担当的男人,通常嘴不甜。你选择了什么样的男人,就要学会包容他的缺点,而不是去改造他。你让一个男人变成了做事小心翼翼、瞻前顾后、生怕出错,那他性格里的开朗果断怎么还会有?你天天指责他做事不对,决定不好,那他又怎么会独当一面?我们公司培养新人的第一条,就是不怕犯错。培养老公,其实也一样的。”

赵欣默默听着,心里似乎透了一点光亮。她说:“那……我总不能让他一直错着吧。”

马大姐说:“那当然不能。这就要看我们女人的智慧了。虽然我们总说要男女平等,但这可不是说男女一样。女人要有女人的办法。其实改变一个男人的最好方法,从来不是骂他,指责他,而是依靠他。”

“依靠?”

“对啊。”马大姐很神秘地说,“比如我老公吧,特别爱酒。我以前怎么说都不行,后来我换了政策。我和他讲,我以后还要靠你呢,你把自己喝坏了,我一个人要怎么办呢。他听了,就收敛多了。”

赵欣扑哧一声笑了,说:“你还真有办法。”

“那当然。”马大姐得意地说,“这是和我培训经理学的。他说,改变男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委以重任和给予信任。你让一个男人凡事做不了主,那你还能指望他有什么勇气和担当。”

那天,回家的路上,王嘉问赵欣:“今天看马大姐和你说了半天,都说什么了?”

赵欣想了想,挽起王嘉的胳膊说:“没什么。她就是让我坚定不移地赖你一辈子。对了,车牌的事,你想怎么解决呢?这次,我听你的。”

第71篇、爱情故事等你等到心痛

那是生命如诗如歌的岁月,来自柏林的他,与正在巴黎大学读书的她,邂逅于埃菲尔铁塔下。四目相对,两颗年轻的心,一下子就融到了一起。于是,美丽的塞纳河畔、香榭丽舍大街,一同留下了他们相亲相爱的倩影。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隆隆炮声,很快便无情地将他们打散了。他回国后便被强征入伍,并被派往非洲战场,在战俘营被关押了3年。而她,在巴黎沦陷后,被迫与家人一起逃难到瑞士。

后来,她曾多方打探他的消息,却始终没有回音。而他寄给她的那些信件,要么被退回,要么不知所踪。两个人都在殷殷地寻找着对方,都在热切地等待着喜讯的降临。

但是,直到战争已结束多年,她仍没等来他的任何消息。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已离开人世,坚持不肯嫁人,执拗地等他。

而他,和她一样,守着曾经的诺言,痴情不改地等待着,找寻着,一年又一年。

许是上苍被他们忠贞不渝的等待感动了,终于,在他们90岁的时候,让他们得以欣喜地相逢,一道牵手走过梦中的红地毯。

面对大家的祝福,他们苍老的眼睛里,流淌出来的,依然是年轻如昨的泪水。

有人慨叹,他们凄美的爱情故事,足以令许多好莱坞大片黯然失色。

也有人说,那样耗尽一生的深情等待,实在太辛苦,太令人心痛了。

可是,谁让一个人痴痴地爱上了呢?她愿意用一生去等,他也愿意,等到望眼欲穿,等到苦苦的心痛,仍不肯放棄……

“若是爱了,纵然心痛一生也值得。”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的诗人叶芝,从23岁一直等到52岁,也没能等来内心渴望的那份爱情,他仍无悔无怨。

而在遥远的宋代,一位叫朱淑真的才貌双全的民间女子,也像一朵孤傲的花,怀着“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心愿,独自苦苦期待着心中的恋人,能够蓦然走到她面前。

那份等待中的孤独、寂寞与凄苦,在她那首《减字木兰花·春怨》中形象地呈现出来:

独行独坐,独唱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

五个紧紧相连的“独”字,紧锣密鼓般地,渲染出她内心密布的愁云,道出了伤心失神的她那无可名状的孤独与寂寞。而此刻,正值春寒料峭时节,一个“无奈”,告诉人们:她独自的等待,伴随的是无边的苦楚。

等待苦,苦等待。她黯然泪下,以泪洗面,将无心修整的残妆,弄得更加惨不忍睹了。她因愁而病,因病又添新愁,愁病相因。她守着一盏孤灯,彻夜无眠,连梦也做不成。那寸才燃尽的灯花,多么像她日渐枯竭的生命啊。

这番“等你等到心痛”的苦情,无人知晓,无人慰藉,也无可解脱。怎一个“苦”字了得?

多年后,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陡然想起孤苦的朱淑真,不禁柔柔地心疼,心疼她曾那样在寂寞与痛苦的等待中,决绝地一个人倾城,一个人地老天荒。

第72篇、爱情故事用执著诠释爱的真谛

从儿时起,杨冬梅就对军人这个职业充满了无限的崇拜与敬仰。在她心中,军人坚强伟岸,他们用铁一样的身躯捍卫着祖国,护佑着人民。长大后,她嫁给了军人,走进了军人的内心,才明白军人的情感是最隐忍的:他们爱家却不能常回家,他们有情却不能随时表达感情。于是,她和许多军嫂一样,为了军人的这份隐忍,为了他们肩负的巨大责任,在最好的年纪,摒弃了浪漫的相守,选择了忍受孤独与默默付出……

来自山西大同的杨冬梅与丈夫田晓军是高中同学,他们最初的接触仅仅是同学之间的交往。成年后,她逐渐被他特有的军人气质深深吸引,她想,成不了军人,成为军嫂也算弥补了儿时梦想的缺憾。起初,家人朋友都不理解,“嫁给当兵的肯定要吃苦,你要有思想准备。”她总是坚定地回答:“嫁给军人,绝不后悔,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

平日里,田晓军心地善良,话语不多,对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就算取得成就,在成绩面前他也总是淡然一笑,杨冬梅说自己就喜欢他的这份淡定和纯净。

2007年,杨冬梅研究生毕业后,放弃了留在兰州大学任教的机会,一个人远赴连云港,开始了军旅式的婚姻生活。刚成家的他们,蜗居在不足50平方米的部队宿舍里,因为部队离市区很远,每天上下班,杨冬梅要坐三个小时的公交车往返。回家的路上,陪伴她的通常是一天的疲惫和满天的星星……

就这样,一过就是三年。2009年,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家,也即将迎来他们爱的结晶。那一年,因为田晓军升任兴化艇艇长,工作量明显比以前增多,回家的次数更是越来越少,但是杨冬梅知道,他始终爱着家,牵挂着家。

2010年5月,在杨冬梅分娩的当晚,田晓军恰好接到出海训练的任务,他拉着妻子的手,久久不舍得离去,杨冬梅强忍着泪花,“照顾孩子是我们女人的事,你留下来也是添乱,工作要紧,还是回部队吧!”就这样,田晓军只看了一眼刚出生的儿子和虚弱不堪的妻子,就奔走在出海训练的路上……

为了不让丈夫因为家事分心,杨冬梅把家里料理得井井有条。为了弥补田晓军不能亲自尽孝的缺憾,杨冬梅把远在老家的公婆接到身边,安置得妥妥当当。如今,儿子茁壮成长,老人身体强健,家里干净安宁,丈夫可以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在军事斗争准备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能够安心岗位,倾心责任,矢志军营。

除了照顾好家庭,杨冬梅也有属于自己的事业。早在2007年,恰逢连云港引进优秀人才的良机,她凭借自己的学识与才能,进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处工作。

那时,为了尽快熟悉业务,她利用晚上及工作之余,认真钻研艺术创作,致力于全市艺术发展,并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如今她已经成长为一名成熟的业务骨干,负责所在处室的主要工作,业绩出色,得到了领导、同事的高度认可。

与人为善、为人诚恳的性格让杨冬梅逐渐在这个城市扎根,并积累了不少人脉,她热情地帮助着身边人:为军嫂介绍工作,为优秀军官介绍对象,与地方建立军民共建工作,组织文艺院团到部队举办慰问演出,为即将分娩的军嫂联系医院和医生,看望并帮助独自带着孩子的军嫂……只要她能做到的,她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人。

在杨冬梅的支持下,田晓军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多次立功受奖。田晓军深有感触地说:“我之所以能取得这些成绩,与杨冬梅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的军功章里,我的努力只占一小半,她的付出占了一大半。感谢我的好妻子!”

第73篇、爱情故事“差不多先生”的百分百爱情

1

晚上,雪姣接通李攀的視频通话时,还有点心虚。

那盒优思明本来是被她藏在很隐蔽的角落,现在却在抽屉里最显眼的地方。估计是李攀早上急着回青岛,在抽屉里翻找要带的证件时发现的。

李攀很喜欢孩子,一直盼着她能早点怀孕,所以他们没有采取措施。这下,李攀发现她偷吃避孕药,一定要气死了。可是,李攀的脸色如常,跟她报了平安,聊了聊公司的事,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优思明事件的后遗症是在周末表现出来的,李攀又回到了济南。本来,李攀的加工公司开在了青岛,因为事务繁忙,他基本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雪姣很意外,以为他是有急事回来办。

可是,那个周末,李攀根本没有出门,他把家里彻底清理了一遍,把雪姣去各地玩买回来的那些小玩意,一一擦了个干净,他还拉着雪姣一起去了超市,买了很多吃的,回家做了顿大餐。

雪姣很不解,“你特意回来,就是为了做这些?”李攀的表情一点也不像开玩笑,“对啊,这些不值得回吗?”

从他们相亲认识的那天起,雪姣就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那时,李攀在青岛刚刚开始创业,愿意为了她撤回济南,她一口就否决了,“公司刚上正轨,经不住来回折腾,反正,青岛和济南离得也不远嘛。”

雪姣不介意异地恋,更没介意过异地婚姻,她从没因为李攀不能陪在她身边跟他闹性子发脾气,她一个人跑装修市场,一点点地添置家居用品。忙的时候,李攀一两个月才能回一次家,雪姣也从没有检查过他的手机。

朋友们都羡慕李攀娶了个天底下最贤惠的老婆,他自己心里却觉得有点怪怪的,尤其他看到自己在雪姣通讯录中的备注名字,不是“老公”,不是“亲爱的”,也不是两个人之间的情趣昵称,而是“李攀”,和她通讯录中任何一个普通外人的名字一样,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情感。

其实,李攀不知道,备注他的名字已经是进步了。最早,他在雪姣通讯录中的备注名称是“差不多先生”。

2

在雪姣眼里,李攀就是人们所说“找个差不多的就嫁了吧”的那种人,他有着差不多的样貌,差不多的工作,过着差不多的生活。他们确定关系后,有小姐妹问雪姣,“你男朋友是不是长得很帅?”她回想半天,他的样子竟一片模糊,只能搪塞,“差不多吧”。

雪姣之所以愿意跟一个差不多先生结婚,是因为她失去了那个“非他不可”的人,那几年,她心灰意冷,觉得身边是谁都无所谓了。不就是结个婚吗?就当孝顺一次,满足一下爸妈的愿望吧。

事实证明,跟差不多先生结婚也没啥大不了的。他的公司在外地,一两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她更喜欢一个人的生活,上班、逛街、看电影,享受着依然单身的悠然自得。

李攀是个好男人,有上进心,对她也好,但又怎么样呢,雪姣还是偷偷吃了避孕药。她希望自己手里能保有这个按钮,一旦她后悔了,就能把目前的一切一键删除。如果有了孩子,她恐怕就再也回不去了。

李攀明明发现了那盒药,却没有质问她,反而对她更好。雪姣除了心虚,还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雪姣感觉到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还以为是吃药的副作用,想着是不是该停一段时间药了。公司例行体检,别人都顺利地拿走了体检报告,她却被医生单独留在了办公室。

长在雪姣身体里的东西还不能确定良恶,需要先做个病理切片手术。她坐在椅子上想了半天,父母身体不好,李攀又忙着工作,还是等病情确定后再跟他们说吧。雪姣跟医生预约了手术时间,又请护士长帮忙找了个护理女工,一切准备就绪,只待手术。

李攀无意中回了趟济南,才知道了这件事,他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雪姣从没见过他那么臭的脸,那么暴躁的脾气,他甚至差点跟一个在病房外大声讲电话的人打起来。

李攀虽然不跟她耍脾气,但也不跟她说话,每天一言不发地照顾着她。一周后,切片结果出来那天,雪姣终于找到了哄他的机会,“你看,我就知道没事的嘛,所以才没告诉你的。”

他并没有扑过来抱住她,一个人默默走开了。半小时后他才回来,雪姣发现,他的眼圈红红的。

3

出院好几天了,李攀一直没回青岛。他每天给雪姣做营养餐,还把她种在阳台上坏掉的多肉,都剪了腐根,换了新盆。雪姣看他闷声不响地做着这些,就总想找机会逗他说话,但他就是不理她。

晚上,他背对她躺着,雪姣用手指戳戳他的背,开始演戏,“哎哟,我胃里难受死了。”等了半天,他也没动静,雪姣气得翻过身去,也背对着他睡着了。

半夜醒来时,雪姣发现,她和李攀已经是面对面的状态,他的手轻轻抚在她的胃部,偶尔还会揉一揉,她以为他是故意等她睡着了,才帮她揉胃的。仔细一听,他却在轻轻打着鼾。

雪姣反手抱住了他。当初,李攀在房产证上写上她名字的时候,给她买东西花钱不眨眼的时候,甚至为了她愿意放弃公司的时候,都没有这个瞬间让她暖心。

雪姣完全康复后,李攀回青岛去了,因为积攒了太多工作,那个周末他没能回来,雪姣一个人从卧室到客厅,从客厅到厨房,转悠了半天,第一次觉得家里空荡荡的。她来到阳台上,拍了张照片,发给了李攀,“你剪根的那棵碧玉活过来了。”

消息发出去半天,手机都没动静,雪姣划开锁屏确认了好几次,气得关掉对话框,拨通了闺密的电话。她们聊着聊着,就争论了起来,雪姣喜欢《延禧攻略》,闺密喜欢《如懿传》,俩人争来争去,谁也说服不了谁。

闺密拿出杀手锏,“你承不承认,单凭颜值,聂远就是比不过霍建华。”

“没有啊,聂远也很好啊,你看他那傲娇又可爱的神态……哎,你觉不觉得,聂远长得很像李攀啊。”雪姣说着说着,就偏离了原来的话题。闺密有点没跟上她的节奏,“像吗?”

“多像啊,尤其是他生气的时候,那皱起的眉眼,还有鼻梁上那道细横纹,都挺像的。”雪姣回想着李攀在家那几天的神态。她自己都沒意识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李攀在她的意念中已经变得如此清晰。

放下手机,雪姣才发现,李攀已经回了条信息,“嗯,知道了,我也想你。”

雪姣看着这句答非所问的话,“切”了一声,“自作多情,谁想你了。”

周五那天,雪姣故意在公司磨蹭到天黑了,才往家走。今天是李攀回来的日子,这会儿,他一定在家里准备了一桌子好菜,等她回家了。

她推开门,家里冷清清的,连李攀的人影都没有,她怒气冲冲地给他发了条消息,“你怎么回事?不知道今天是周五了吗?”

4

李攀是在陪客户吃饭的时候收到这个消息的,他没有即刻回复,不动声色地继续着刚才的话题,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这是雪姣第一次因为他没有及时回家跟他生气。之前,她一直是最懂事的姑娘,有超独立的生活能力,从不爱粘他。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与其说她信任他,不如说她根本不在乎。

当初,李攀看到相亲对象是雪姣的时候,是意外惊喜的。他们在高中时是校友,当时,她是学校重大活动的主持人,是全校师生眼中的焦点,喜欢她的男生那么多,而他,是角落里最默默无闻的那一个。终于有机会和她面对面坐在一起,他很想跟她聊一聊他们的青葱岁月。可是,那时的雪姣,满心满眼的心如止水,她一心想要婚姻,根本不想对面前的他多一些了解。他明白,她之前爱得有多深,如今的伤就有多痛。即便这样,只要她想要的,他就愿意给。

他们结婚的时候,李攀心里的那根弦也没能松下来。她那么要强,宁愿一个人撑起一个家,也从不跟他撒娇耍赖,让他又心疼,又无奈。

他无意中发现雪姣偷偷在吃的优思明,心里是失落的。但是,他又不想冲她发火,她又有什么错呢?她只不过是还不能全身心地信任他。是自己还不够好,才没能让她在这个婚姻里安下心来吧。

直到李攀发现,她竟然瞒着他,自己跟医生预约了手术,他才真正受了伤。他不理她,用这种方式抗议她忽略了他,忽略了一个丈夫应该得到的依赖。

如今,他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她愿意对他发脾气,耍性子,愿意粘着他,展现了一个小女人在她喜欢的人面前,应该有的样子。他也终于从差不多先生,变成了能和她一起携手,面对漫长人生的那个人。

嫁给爱情,是所有女人的梦想,但不是所有梦想都能实现的。一个不是因为爱情开始的婚姻也并不可怕,只要彼此愿意为了对方而努力,婚姻随时可以为爱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那天很晚的时候,李攀给雪姣回了条语音,“明天一早,你睡醒的时候,我肯定会在家里,给你做好早餐了。”

一条只有几秒钟的音频,雪姣反复听了好几遍,“哼”了一声,回了句“要是再撒谎,你就死定了。”

她弯着嘴角,给李攀重新修改了一个备注,“大猪蹄子”。

第74篇、爱情故事你现在不必问

对于科学、宇宙、天文、地理,男人比女人更爱寻根究底,问最多为什么的,往往是男人。对于男女感情、两性关系,女人的求知欲往往比男人强得多,问最多为什么的,是女人。

女人会问:“为什么喜欢我?”“为什么不爱我?”“为什么这样对我?”

天下女人的“为什么”加起来,何止十万个?简直可以出几本书。

一个男人和女朋友分手时说:“你的问题是有太多问题要问。”

女人不明白,问问题有什么错?但男人会为此失去耐性,他们一生要不断应付女人的问题,诸如:“你昨夜去了哪里?跟谁在一起?”“你的钱去了哪里?”“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

男人说,已发生的事,何必再问?未发生的事,我怎么回答你?他们不喜欢被审问,也不想回答假设问题。

《梦醒时分》里有一句歌词:“有些事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是一个曾经沧海的女人的心里话。

每个女人都经历过寻根究底的阶段。学习不再问问题,非为讨好男人,而是不想听到令自己伤心的答案。

有些事的确不必问,有些答案日后知道好,也许永远不知道更好。

第75篇、爱情故事人生若只如初相见

诺诺认识曾默时,我已和诺诺做了4年的同事。不仅是同事,我们还是大学校友。那时,诺诺称呼我老林。老林啊,圣诞夜陪我去唱歌吧。老林啊,我又失恋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我是喜欢诺诺的,她的样子她的笑容她的声音,但仅此而已。我也问过自己是否爱她,结果是:那不是爱。在我眼里,爱情应该是第一眼就有感觉的。我和诺诺,像哥们像朋友像亲人,惟独不像恋人。

曾默是我多年的朋友。那年秋天,诺诺的表弟想去一家科技公司应聘,正好曾默在那里当人事部经理。诺诺让我找曾墨帮忙,曾默果然帮了忙。诺诺很高兴,请我和曾默吃饭。当曾默戴着墨镜、穿着一袭黑风衣出现时,诺诺的脸红了。席问,我问诺诺,你不是对我哥们一见倾心了吧?诺诺手一抖,一筷子莱全掉到了桌子上。曾默嘿嘿笑着打了我一拳,你小子瞎说什么呀。

是不是瞎说我不知道,但从那之后,诺诺整个人都变了:高高的马尾不见了,长发柔顺地直披下来;牛仔裤变成了长裙;不再夸张地大笑,接电话时声音也小了好几个分贝。总之,整个人变得像水一样柔柔的。有一天,当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我身边时,我说,诺诺,又恋爱了吧,恋爱中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像你这样装得像淑女?诺诺笑,不语。

诺诺恋上的,果然是曾默。那天,我在公司窗口看见了曾墨的车,诺诺莲步轻移朝他走去。我说不上是种什么感觉。不舍?难过?紧张?第二天见到诺诺。我说,你和曾默拍拖了吧。可我心里怎么不是滋味呢,是不是我也爱你啊?诺诺说。丑小鸭被人抢时,看上去像白天鹅,其实她还是只丑小鸭。

我没有告诉诺诺,童话里的那只丑小鸭。其实本来就是白天鹅。我对自己说,也许一切真的只是一种错觉。但是,疼痛来得那么真实而又迅速——诺诺和曾默订婚了。他们被朋友们围绕着。大家快乐地说笑着,祝福他们。他们交换了戒指,深情凝视对方。曾默温柔地吻诺诺的额头,大家尖叫。我木偶般站在人群里,像是看一场感人的电影。然后,我随大家一起微笑鼓掌。我心痛如绞,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爱她。原来,曾经的那些喜欢,并不仅仅是喜欢。我忘了,爱除了一见钟情,还有日久生情。

和诺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下了班,她不再继续呆在办公室里和我玩联机游戏,她一下班就走人,因为爱情在外面等她。她的话少了,没事时总是低头写着什么。写着写着就偷偷笑了。每当这时,我会把目光移向窗外,心隐隐地疼。

我开始长久地呆在办公室里。生日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喝酒,我多么希望诺诺能给我打个电话,说声生日快乐。但是。电话始终沉默着。以前那个叫老林、习惯给老林点生日歌的女孩,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让自己死了这条心。因为诺诺爱的不是我。也许,她曾喜欢过我,也曾犹豫过,但是,她的真命天子出现了。我无比惆怅。曾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诺诺跟他在一起,起码让我放心。

我万万没料到,命运安排给我们3个人的,是另外一盘棋。

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上网。我接到了诺诺的电话,听到的是呼呼的风声。我问,你在哪儿?她说,我就在公司楼顶的平台上。她的声音平静而遥远,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她哭着说,曾默不要我了。我急忙说。他不要你,还有我呢,还有你父母呢,你等着,我马上去找你,3分钟,不,一分钟!当我真的只用了一分钟连滚带爬地赶到平台上时,我看见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诺诺,她在流泪。我轻轻走过去,把她圈在怀里,用颤抖而坚定的声音说,你再有轻生的念头。我就先跳下去。

原来,曾默的前女友回来找他了,他摇摆不定。前女友说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只得向诺诺说分手。

我去找曾默,明确告诉他,你要是不娶诺诺,我就不认你这个哥们。曾默不答话。闷头抽烟。他说,林凯,不用你告诉我。我知道自己对不起诺诺。

诺诺迅速消瘦憔悴,她又开始叫我老林,又开始下班后陪我玩联机游戏,她的游戏水平越来越高。可是,她不再是从前的诺诺,她不快乐。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靠近不了她,无法帮她疗伤。因为,我不是曾默。

诺诺出事是在一个月后,她吃了安眠药。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她被抢救过来了。当我看见浑身插满管子的诺诺时,泪水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说,你这个傻丫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半夜里,她忽然叫我。她说,林凯,你娶我,好吗?

3天后,我答应诺诺。她说,如果你再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我忍不住笑了,说,你怎么像个旧社会的小媳妇。

一个月后,我和诺诺结婚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事,却成了现实。我不想问前因后果,我只知道诺诺是我的妻子,我要让她幸福和快乐。我知道,这并非什么伟大,只是与缘分有关。结婚后,诺诺去城东一家公司上班,每天横跨大半个城市。我心疼地说,如果你不想上班,我的薪水足够我们开销。她笑笑说,不用。

诺诺一直努力做一个好妻子,烧菜做饭拖地板。把我的每件衬衫洗干净熨好,挂到衣橱里。但是,她脸上鲜有笑容,言语也渐渐吝啬。晚上,她喜欢独自看电视或者跑到书房里上网。她似乎想用行动告诉我,她不愿被人打扰,打扰她的寂寞。她不再叫我老林,我明白。这并非因为我成了她的丈夫,而是她想忘记过去。

半年后的一天,诺诺突然向我说对不起。她说,这件事她想了很久了。她求我放她走。说这话时,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捻自己的衣角。我无法言语,我痛苦得想狠狠地打她,但又心疼地舍不得对她动一根手指头,哪怕是她错了。她给了我希望。却又把我丢弃。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改变的。我对诺诺说,好。

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你的痛,她永远感觉不到。你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受苦,你恨自己无法让她快乐。你惟一能做的就是答应她,让她离你而去。

诺诺离开了,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去哪里,她只说想出去走走,还会回来的。因为,这里有她的家,有她的亲人和朋友。

后来。曾默和前女友再次分手。这一次是彻底的。至于原因,曾默始终不肯透露。我和他坐在一起,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直到大醉。我们几次都提到和诺诺有关的事,但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诺诺,但我知道,这个名字在我和曾默心里一刻也不曾消失过。我曾经有些恨曾默,因为诺诺爱他而不爱我,因为他害诺诺伤心,甚至诺诺离我而去亦是因为他。此时此刻,我想的却是:无论爱还是不爱,我们都没有带给诺诺幸福的生活。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宁愿再次回到从前。那时,诺诺不认识曾默。她笑呵呵地称呼我老林。那时,我们不懂得什么叫疼痛。

爱情,让我变得有些宿命了。我惟一能说的也许就是: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明知爱里有太多的痛,依然阻止不了我们飞蛾扑火。

第76篇、爱情故事爱情钻石鸟

乔伊丝是纽约珠宝大亨的独生女,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习惯了黄金为衣钻石为裳。可是25岁那年,乔伊丝的父亲破产了,养尊处优的她被法庭的破产令和熟人们的冷眼逼得无路可逃,便决定到西海岸的加州去重新开创人生。

来到加州的第一年,乔伊丝在一间普通的写字楼里找到了工作,她平生第一次养活了自己。第二年,她凭兴趣参加了一个鸟类保护组织,有了不是靠利益而是靠真心付出得来的朋友;第三年,那些朋友中的一个——加州大学鸟类学博士罗诺闯入了她的爱情世界。

罗诺朴实内向,一贫如洗的他靠国家拨给的科研经费维持鸟类研究。一天晚上,乔伊丝到罗诺家参加爱鸟人士的聚会。罗诺端着香槟走进客厅时,朋友们正兴致勃勃地逗弄他饲养的一只金刚鹦鹉,“乔伊丝,要点酒么?”罗诺问道。乔伊丝还没来得及回话,鹦鹉突然激动地叫了起来:“我爱你,乔伊丝!我爱你,乔伊丝!”乔伊丝惊呆了,罗诺脸红得一塌糊涂,胆小的他平时只敢对鹦鹉倾诉心绪,现在却被鹦鹉透露了心声。不过,乔伊丝给了他一个会心的眼神和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罗诺的质朴和真诚吸引了乔伊丝,他们堕入情网。转眼,乔伊丝29岁了,虽然她知道罗诺的经济条件还不成熟,可是仍然忍不住流露出对婚姻的渴望。一个傍晚,乔伊丝回到自己和罗诺共同的公寓,一打开门,鹦鹉就训练有素地叫了起来:“嫁给我吧,乔伊丝!”鹦鹉一边叫一边摇头晃脑,乔伊丝惊讶地发现鹦鹉的脖子上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凑近一看——天哪,是一个足足有两克拉的钻戒。

就在这时,罗诺出现了,他羞涩地说:“你常站在珠宝行橱窗边看那些戒指,我知道你喜欢钻石。我买不起房子,用这枚戒指把你骗回家,可以么?”乔伊丝甜蜜得快醉了。

第二天,两个人在公寓里举办了简单的订婚仪式。微醺的乔伊丝走到阳台任由清凉的晚风拂面,她兴奋极了。就在这时,街道上突然有一束强光闪过,乔伊丝盯着自己手上的戒指突然呆住了——戒指不对劲,那种不纯粹的折射感,过于透明的劣质感,说明这是一料假钻石!就在这时,她听到客厅里罗诺和客人的对话:“你这家伙发财了,买那么贵的钻石?”“水钻而已,哄哄她……”

乔伊丝僵住了,寒风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脸,铰着她的心,罗诺玩世不恭的口吻像一记耳光把她的尊严粉碎。她不是拜金女郎,不是钻石崇拜狂,她要的是真心,而不是假钻。她可以把破铜烂铁挂在身上——只要那些来自真爱;也不愿把虚假的璀璨戴在手上——那是可耻的谎言和欺骗!

第二天,乔伊丝不辞而别,她收拾心情打点行装,准备回纽约服装界打拼。临走之前,乔伊丝把那枚钻戒带在了身边,她会永远记得这种耻辱。在鹦鹉架上,她留下一张犀利的字条:“别问那枚戒指哪儿去了,你应该剖开那只鹦鹉的胸膛,看看它说的话是不是和钻石一样假,看看它的心是不是像你的一样肮脏!”

乔伊丝很快就成了纽约服装界的新秀设计师,一年之后,她的设计作品见诸媒体。就在一次服装发布会结束之后,她突然接到了一个来自加州的电话。鸟类协会的一个朋友说:“我不管你和罗诺有什么误会,反正我求求你救救我。罗诺进监狱了,他让我看住这只该死的鹦鹉,说它肚子里很可能有钻石,我不能给它开膛破肚,可要每天检查它的大便实在有点恶心。麻烦你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把戒指喂它吃下呢?”

难道自己的字条使罗诺误以为鹦鹉吞了钻石,他又怎么会坐牢呢?从朋友的口中,乔伊丝知道了真相。原来,罗诺为给乔伊丝买钻戒而挪用了研究款项,为了不引人注目,他向朋友谎称说自己买的不过是水钻。罗诺计划3年后归还这笔款项,可是还没等到这一天就东窗事发了。罗诺知道乔伊丝是因为误会而离开他,他只有等待鹦鹉把钻石从肚子里拉出来,以证明他的清白。

3个月后,罗诺出狱,就在那天晚上,一个送快递的人敲响了他的门。打开包裹,罗诺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是一枚鹦鹉侧面形状的胸针,上面镶满了碎钻,最大的一颗是鹦鹉的眼睛,足足有两克拉重。

就在这时,一个美丽的脸庞出现在他面前——正是乔伊丝。看到饱受折磨的恋人,乔伊丝热泪盈眶:“亲爱的,我现在才知道,你给我的虽然是假钻,却也表达了你的真心。这枚胸针是我的最新设计,我把那粒水钻镶在了鹦鹉的眼睛上,我觉得,它比真钻更璀璨……”

“乔伊丝,我爱你!”鹦鹉和罗诺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两个久别的恋人笑了,笑容里闪着钻石般的泪光。

第77篇、爱情故事爱还在,心永恒

从此,她的世界只有他

多年后,席琳·迪翁还清楚地记得与雷尼·安杰利的初见。

那天,母亲带着12岁的她应约来见著名音乐人雷尼。办公室的门打开了,成堆的奖杯和明星唱片映入眼帘,一个穿着棕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站在窗边,他有点忧郁。尽管空气里弥漫着清新和好闻的气味,可这个第一次来到蒙特利尔的魁北克姑娘还是感到“一股巨大的担忧涌上了心头”。

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巨星,妈妈寄给雷尼的唱带,他听过了吗?他会喜欢吗?她紧张又不知所措。

终于,他俯下身来,递给她一支粗大的自来水笔,温和地说:“权且把它当话筒吧?”他不相信唱带里的《这是一个梦想》是她唱的,让她现场清唱一段。他仍然严肃,但声音里的温柔和热情安抚了她。“你愿意唱什么就给我们唱什么,就像你在艺术广场剧院演唱那样。”

退到门边,席琳把自来水笔放到了唇边。歌唱完了,雷尼擦着眼睛说:“你唱得我掉了泪。我从未听过如此美的声音,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他决定亲自做她的经纪人。他对她母亲说,“如果你们相信我,我保证不出五年,你们的女儿就能成为魁北克乃至加拿大的大明星。”

雷尼全身心地打造席琳,为了资助她出版第一张专辑,他不顾自己正遭遇经济困难,不惜把房子抵押。专辑出版后,其中的《我对你充满爱》被选中代表加拿大参加日本东京雅马哈国际艺术节,并在这次比赛中获得“乐队特别奖”。

用第一张专辑的利润,雷尼又投资了另一张专辑,他为席琳物色合适的词曲作家,让她走进真正的录音棚。向别人介绍她的时候,他总是自信地说:“你们等会儿听她唱好了,你们将五体投地。”一年之内,两张专辑的推出让席琳在歌坛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13岁,席琳听从雷尼的建议选择辍学,专心做音乐。从此,她的世界只有他。

梦里,他是唯一的主角

“这将改变我们的生活,席琳,你等着瞧吧。”雷尼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微笑的面容,平静、低沉的声调,不经意间吹开了她少女的心扉。在台上,她用伤感的语调演唱着一场怀春的心事:“我像一个小岛,被浩瀚的大海包围,但我的心,却飞向了远方……”

初恋如树叶一般,在人们的忽视里,突然绿了。

然而在雷尼眼里,席琳只是孩子,他比她大26岁,有一个同时做歌手和主持人的美丽妻子。作为一个睿智而专业的经纪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为席琳开拓更宽广的天地,如何让更多的人听到她的歌声,看到她本人。他深信她的价值,并愿意投入自己的全部。

席琳却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恋爱了。演出时,只要看到人群中的雷尼,她便感到周身有了一种魔力。她把他的照片藏在枕头下,每晚都要亲吻他。他仍然把她当作13岁的孩子,但她还是忍不住做着同一个梦,梦里,他是唯一的主角。

正当雷尼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席琳的前程上时,妻子安娜“爱上了另一个人”,她提出分手。席琳看到了希望,她马上就18岁了,渴望和他建立“一种成年人之间的关系”。令她欣喜的是,雷尼也在逐渐转变。餐馆里吃饭时,他与她亲密交谈、旁若无人;当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时,哪怕周围人很多,他也会温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席琳感到,她真的赢得了他的爱。

没有料到的是,这场“荒唐的爱情”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报刊上,各种版本的流言蜚语接踵而来。许多人都认为席琳遭遇了经纪人的“潜规则”,雷尼被推到风口浪尖。席琳的母亲甚至给雷尼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我希望自己的女儿找一个白马王子,而不是一个离过两次婚,年龄又比她大两倍半的男人。”

悲伤在心中蔓延,席琳忍不住语气强硬地提醒母亲:“我是个成年人了,我们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任何人都没有权力阻止我去爱一个我想爱的人。”

身陷舆论漩涡,雷尼同样心绪难安。他痛苦地告诉席琳:“我们不应该再以这种方式相处了……”哪怕她明确地说“我爱你,一生一世都爱你,只爱你一个人”,他还是决定暂时离开。

离开前,雷尼给席琳安排了未来的计划:学习英语,上舞蹈和声乐课,为将来打开美国市场做准备。

席琳销声匿迹了,她在语言学校注册,变成最勤奋的学生;不止整了牙,还每天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希望再相见时给雷尼展现一个全新的形象。“在我的想象中,爱情从来都是伟大和排他的,我希望自己一生只有一个男人,相信这个人一定是雷尼。”

半年后,雷尼来了,目光触到席琳的刹那,他的脚正迈在门槛上,强烈的冲击使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这个金发披肩、千娇百媚的女人,真的是那个一笑就露出虎牙的小女孩?席琳感到,“他在用一种男人渴求女人的目光望着我,而这已不是一个经纪人投向他的演员那种目光了。”

雷尼的内心发生了真正的改变,尽管他试图掩饰爱慕的眼神,但他在与席琳交谈时往往不知所云,常常问:“我说到哪儿了?”她使他惊奇、慌乱、心猿意马。在爱情面前,身体是最忠实的。

雷尼不再躲避,他决定正视这份感情,席琳也终于让母亲认识到,“我在唱歌方面的追求和对他的依恋同样坚定,同样矢志不渝。”1993年,在她的第三张英语专辑里的文字感谢部分,席琳公开了他们的关系。

即使不能携手到老,仍愿与你相逢

婚后,在雷尼的运作下,席琳的演唱事业再上巅峰。1997年,随着电影《泰坦尼克号》风靡全球,主题曲《我心永恒》被奉为经典,她跨入了全球顶尖歌手行列。

事业如日中天,生活却迎来考验,1999年,雷尼被确诊为咽喉癌晚期。那年,席琳31岁。不顾他的劝阻,她决定取消他已为她组织好的世界巡演,暂别歌坛。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摩尔森冰球场上,她眼含热泪,演唱了十八年前唱给他的第一首歌《这是一个梦想》,作为对歌迷的告别。

除了陪雷尼一起与病魔战斗,席琳还有一个梦想:拥有一个孩子。“和雷尼能有一个孩子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宁愿放弃一切,哪怕是我的歌唱事业!”在他患病时,她想要一个爱情结晶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通过人工授精,席琳幸运地做了母亲。得知怀的是男孩时,雷尼激动地拥抱她:“男孩太好了,如果我不在了,他就可以照顾你。”

为了方便照顾雷尼,席琳剪去了一头优雅飘逸的金发。她留着男生式的短发,穿着最简单的T恤衫,陪他到花园散步、赏花,没有聚光灯、没有乐队、掌声和鲜花。深居简出的日子,却是她最快乐的时光。爱情成为婚姻的果实,“在事业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让我更加快乐的生活,那就是家庭”。

“原来爱真的会让上帝慈悲”,三十八轮的放化疗之后,雷尼体内的癌细胞奇迹般地被清除了,病情趋于稳定。2001年,儿子查尔斯出生,更让他们喜极而泣。

2002年,席琳复出,她和美国拉斯维加斯的恺撒宫大酒店签下一份长达五年的驻唱合约。这一消息,震惊了无数人。连续五年,每周至少有四晚要奉上一台个人演唱会,对任何一个歌手来说,这都是极大的挑战。对此,席琳早已深思熟虑,“我的儿子还很小,我想和他还有雷尼朝夕相处,驻唱秀使我可以安定,而不是让我的儿子今晚在纽约,明晚又跟着我跑到洛杉矶。”

有爱人,有孩子,童话般的家庭生活令席琳眷恋,她开始再度期待孩子的到来。42岁那年,她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2014年,雷尼病情复发,席琳取消了原定的亚洲巡演,全身心地照顾他。“我相信自己是他最好的伴侣,也是最能照顾好他的那个人,我害怕失去他,但是在丈夫和孩子面前,我还是要表现得很坚强,让他们觉得一切都好。”

雷尼的病情急转直下,“他无法吃东西,我必须用喂食管喂他进食,每天喂他三次。”雷尼已准备好随时离开,他唯一的心愿是:“我想在你怀里死去。”

2016年1月14日,席琳失去了她的伯乐与终生挚爱,雷尼如愿在她的怀中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遵从雷尼的遗愿,葬礼在蒙特利尔圣母大教堂举办。二十一年前,也是在这里,他们成为彼此的最爱,订了终生之约。葬礼上,鲜花遍布,穿着黑色大衣和长裙,戴着黑色面纱的席琳走近雷尼的遗体,她把手搭在他肩上,流下难以抑制的泪水。教堂里,播放着她的歌曲《3点20》《一路爱你》《爱还在》《为了让你依然爱我》。回忆滚滚而来,泪水打湿了衣衫,爱在萦绕,爱在回荡,余音绕梁,缕缕不绝。

是的,爱还在,心永恒。即使不能携手到老,我还是仍愿与你相逢。

第78篇、爱情故事夫妻恩怨账单

闺蜜梅子通过微信发来一条消息:我打算离婚。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梅子的婚姻在朋友圈里是大家公认最幸福的。她在老公自己开的公司做会计,两人每天一起上下班,形影不离。

我忙问梅子:小日子过得好好的,怎么就闹起离婚了?梅子打开语音,万般委屈地开始痛斥老公的不是。原来在公司,老公遇事一着急,就对她翻白眼,还当着客户的面对她大吼大叫发脾气,不是一次两次了。梅子考虑到老公有心脏病,一直都忍着。

前一天,在办公室,梅子老公为一点小事对她抱怨不停。梅子忍了十几分钟,有员工进来,梅子的老公还不住口。梅子的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她拿起办公桌上面的一叠账单朝老公扔过去,歇斯底里地大叫:“我受够了!离婚!”梅子从没撂过这样的狠话,把老公吓了一跳。梅子的老公一个劲地向她赔不是,说自己很在意她,只是脾气太急。梅子不理睬,独自回了家。

听完梅子的控诉,我松了口气,知道她只是一时气话。我故意逗她:“既然他这么对你,那就离呗。”梅子没想到我劝离不劝和,喃喃地说:“真离婚,我怕伤害到女儿。”我对梅子说:“你家那位对你的好,你真的不记得了?上个星期你还对我说,你炖的鸡肉自己都嫌难吃,你家那位却吃得很香。你当时可是感动得不得了。”梅子“扑哧”笑出声来,开始夸她家那位,不嫖不赌,在家里,都是以她为重心,对娘家人比她这个女儿做得还要好。

我笑问梅子:“还要离婚不?”她叹了口气说:“当时真的是气到极点,他老这样对我,跟他说过多次了,就是不听。”我跟梅子说起几天前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一个妻子和老公大吵了一架之后,弄了一份恩怨账单,像驾照扣分那样,总分12分。老公对她翻一次白眼扣0。5分,大发脾气扣1分;对妻子无微不至地关怀加1分,甜言蜜语加0。5分,到月底正负分互相抵扣。到年底再算账,看看结果是得正分还是负分,如果得负分,两人就离婚。后来,不到一个月,这个妻子发觉负分远远没有正分多,突然明白,身边的人对自己有多么的好。原来,是自己一直用放大镜去看老公的缺点,相比起来,那些偶尔的不满又算得了什么,只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剂而已。

梅子听了,說她也打算弄一份夫妻恩怨账单,一个月之后再告诉我账单结果。我相信,夫妻拥有这份恩怨账单之后,会更加懂得珍惜彼此。

第79篇、爱情故事不和谐婚姻

不管爱情上演得多么猛烈,进入婚姻后,我们都想它能过得安稳一些。若是心有灵犀琴瑟和鸣,便是最和谐境界。

但天生默契的婚姻如今稀罕得像童话,难觅踪迹。更多正处于进行时的婚姻,都在权利之争和价值冲突里充满不和谐声音,时时事事,都无法省心。

似乎没有比不和谐的婚姻更糟糕的事了。

可真相是,与那些没有争议、相敬如宾的完美婚姻相比,不和谐的婚姻其实更有生命力。我们有欲望,对婚姻充满期待;我们会表露心迹,敢于行动。这些都让它生机勃勃。不和谐,只因我们并未完全驾驭婚姻对生活的改造力量。

就像生命诞生于行星间的猛烈撞击,两个独立人格要长久紧密地在一起,需要同样漫长的磨合。婚姻这条河一路奔腾,会有淌过平原时的舒缓畅意,更多的却是冲击险滩礁石悬崖时的激流巨浪。如果因恐惧前行路上的艰险而降低对婚姻的期望,不愿尝试和改变,看似无争的婚姻,已是一潭死水。

和谐是我们想到达的理想彼岸,漫长的不和谐过程才是婚姻常态,没有它,婚姻甚至不会进步,只会一再重复上一段悲剧。

承认婚姻的不和谐,并非要你从此有理由推卸直面困境的责任,将它保持在无休止的争吵冷战等负面状态中。不和谐也并不意味着一定通向糟糕、失望、破裂等坏结局,它的每次反复出现,其实是一次次善意的提醒:是时候把生活往前挪一挪,让它变得更好了,哪怕这个过程充满怀疑、挑衅、讽刺、互相轻蔑,但只要我们共同努力,那些艰辛,就都是彼此的风景。

第80篇、爱情故事那些未曾期待的温暖

那力透纸背的字迹诠释着感恩,如一缕阳光,瞬间聚拢了我心灵的暖意。

我在自己比較中意的那家公司面试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地等待消息。

手机响起欢快的铃声,看到号码我不由心中暗喜,这正是我期待的号码啊。听筒对面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她告诉我通过了面试,下周一上午八点半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我难掩兴奋,谢了她准备挂电话向父母去报喜。就在我将要按下挂断键的一瞬间,又传来她的声音,“我刚才忘了和你说,写字楼里的电梯很难等,你可以早来一会儿,免得迟到。”我心里忽然升腾起一股融融暖意,轻轻挂断了女孩的电话。

我很快融入了这个集体,原本不安的心也慢慢变得踏实,甚至和坐在我后面的女孩成了朋友。一次聊天,我得知给我打电话的就是她,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会告诉我电梯难等。她好像早已忘了这件事,淡然说道:没什么啊,只是说到上班时间想起来就顺便说了一下。

在她眼里这是再平常不过了,而那时的我们是陌生的,可这真挚的暖意却如一朵莲花在我心中悄然开放。

公司搬迁,我每天要骑自行车到地铁站,把车存在附近的存车处,再乘地铁去上班。

一天早上,马路上堵得一塌糊涂,我到存车处时距离地铁发车的时间已经迫在眉睫。我匆匆放好车,看到看车大爷正忙着给别人找钱,我抛下一句“晚上再给”就跑了起来,恍惚中听到他在叫我,我头也没回只顾狂奔。

晚上取车时,原来的位置竟没有,我一下子慌了,心想早上赶时间,又不是不给钱,就为这区区的1元钱,竟然用我的车来抵。我愤愤不平地要去质问看车大爷时,忽然发现,在他的小屋旁边,我的车完好无损地放在那里。原来,因为匆忙,早上我的车忘了上锁,看车大爷担心我的车被别人推走,就放到了自己容易看到的地方。

我的心被濡湿了,也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惭愧,他的善良让我感受到了尘世间的暖意,微小却很真实。

每天在地铁里看报纸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那天,我在报亭买了当天的早报,一路翻得差不多了,走下地铁时我将报纸卷起来拿在手里。临近出口时,我看到许多拿着报纸的人们在离开出口时纷纷把报纸给站在那里的一位老人。老人花白的头发,佝偻着腰,手里已经拿了一叠报纸。

我不解地望着这一切,突然,从后面出现了一只手抢走了我的报纸,连同他的一起给了老人。抢走报纸的是我的同事,我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我刚换乘这条线不知道,这已经成为这个地铁站里的一道风景线了。老人的老伴生病住院,他为了减轻儿女的负担,经常趁老伴睡觉时到地铁站捡饮料瓶。没想到有一次被女儿看到了,她说自己会去筹钱,不用老人这样辛苦,可老人还是坚持这样做。他们的对话被天天乘地铁的路人听到了,有人就把手里看过的报纸给了老人,后来越来越多的路人都这样做。

从那天起,出门买一份报纸,看一路然后给老人成了我一天中必做的一件事。不记得那是多久后的一天,当我把报纸给老人时,他给了我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在这个地铁口三四年了,大家每天送给我报纸,谢谢你!

那力透纸背的字迹诠释着感恩,如一缕阳光,瞬间聚拢了我心灵的暖意。

我在奔驰的地铁里玩着手机,突然,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一个陌生的号码呈现眼前。我带着疑惑接起来,对方的声音如号码一般陌生。他说了自己的姓名后,问我是否还记得他?翻遍记忆的辞海,我也没寻到和此人任何相关的信息,我想一定是骗子。就在我要挂断电话时,他的声音又一次传了进来,他说要还我钱。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心想骗子骗术又翻新了,他却说自己几年前曾在微博上求助,而我借给了他一些钱,他想和我确认账号,把钱还给我。他的话激起了我斑驳的记忆,那是我第一次在微博上捐款,可是,捐出去的钱还会被还回来,我的心里疑虑重重。

我刚走下地铁,短信的铃音传来,是银行提醒,但和我当初捐给他的钱数不一样,翻找了几年前的微博,才发现他当初是在借钱,并承诺每年支付5%的利息。

我从未推敲过捐和借的不同,可这一刻他的诚信让我既意外又感动,那美好的温暖在我心中逐渐蔓延。

那些未曾期待的温暖,那些来自于陌生人的感动,却真实地发生着。虽然它如微尘一般,可那份真挚、善良、感恩与诚信总是美好得让我心头一暖,并长久地铭刻在脑海里。

第81篇、爱情故事婚姻中,三观契合到底有多重要

小米结婚不到半年,便开始抱怨婚姻生活的种种不如意:她希望家务平分,丈夫却认为那是女人的分内活儿,于是每天为了谁来洗碗都要吵上两遍;她给应酬的丈夫打电话,劝他克制饮酒、早点儿回家,反被对方指责不识趣,委屈得直掉眼泪。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状况愈演愈烈。若干月前,他们在大家眼里还是值得称羡的一对,如今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冷战,日子过得鸡飞狗跳,实在叫人大跌眼镜。

朋友们追问缘由,小米好半天才发来一行字:“我觉得他变了。”

可到底哪儿变了,她却说不上来,只反复表示:“两个人差距越来越大,根本无法沟通。”

我觉得遗憾。因为在我眼里,小米所抱怨的种种情形早有预兆,但沉浸在爱情中的姑娘选择性无视了许多不友好的信号,一厢情愿地认为那些小问题都不足挂齿,都会随着感情的加深迎刃而解。

比方说,小米是个电影爱好者,我以为她的丈夫就算谈不上爱电影,也至少是个有观影习惯的人。然而她的丈夫从不肯进电影院,无数次的软磨硬泡只换来对方一句不耐烦的搪塞:“看电影太浪费时间了。什么文艺片,乱七八糟的,你想看的话就自己去吧。”

“每个人的爱好都不同嘛,”小米在表达不满的同时,也曾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什么大事儿。”

我们替她打抱不平:“可至少要理解和尊重对方的兴趣呀。”

小米无奈地笑笑,不再言语。

“不是什么大事儿”成了小米自我开解的一味速效药。她没有意识到,虽然这种差异表面上看只是个没什么大不了的个人选择,但类似的诸多差异堆积起来,背后反映出的却是巨大的价值观的分歧。小米是个积极接触新事物、紧跟潮流的现代女性,先生思想却偏于保守,固执地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家务活儿就该女性做,而所谓潮流、所谓新事物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是让人浪费钱的把戏。

我明白症结所在,也曾旁敲侧击地劝过小米,但她始终不以为意。“既然这些东西聊不来,那就不聊好了。”于是他们每天的对话只是:“我们去凯德吃饭吧。”“领导又让我加班。”“今天我发工资了。”“你听说了吗?Lily昨天剖腹产生了个男孩!”……

小米用“婚前我们关系很好几乎没闹过矛盾”作为伴侣变了的依据。而在我看来,没有矛盾也许并不意味着感情好,而是交往程度之浅,想有矛盾都难。

这样的相处模式显然给小米带来了一种关系和谐的错觉。换句话说,她在婚前刻意避开了最影响婚姻质量的价值观分歧,但分歧本身并未消失,这才为双方关系埋下了“定时炸弹”。

小米不是个例,她所经历的恋爱和婚姻模式似乎早已成为一种常态—平日吃吃饭看看电影,睡前道句晚安,聊天永远停留在扯闲篇的层面,谈不上有什么共同爱好,对所谓的共同语言更是懵懵懂懂,一知半解。最后嘴也亲了,床也上了,甚至婚也结了,才发现对对方缺乏真正的了解,走不进他的精神世界。生活千头万绪,那点儿刚刚足以结婚的爱情并不能解决一切。

“嫁给爱情”固然可貴,但婚姻是个比爱情更宏大、更复杂的命题。由情侣结为夫妻,面对的变化绝不仅仅是多双筷子多碗饭那么简单,两人将在未来的几十年间面对各种各样的判断和选择,这是两个原生家庭的较量,更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磨合。即便是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也需要经营维持,绝非唾手可得。因此,看待事物的方式、逻辑思维的方法,对婚姻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伴侣令你不满的种种行为,都有其潜在的心理动因。今天你用各种手段逼他7点到家、逼他打扫卫生、逼他不玩儿游戏,看似解决了问题,实则没有消除根本矛盾,同样的状况依然会接连不断地发生。长此以往,必然心力交瘁、烦不胜烦,哪儿还有闲情奢求高质量的亲密关系?可见,只有拥有相似的三观,才能真正使夫妻和睦、家庭和谐。

婚姻关系里,三观相似主要是指在生活目标、家庭责任、道德观念等方面达成共识。无法达成共识,便极可能步了小米的后尘—连家务平分这种并不过分的要求,都会被大男子主义的丈夫视作无理。但共识,并不意味着事事都要保持高度一致,我们所追寻的理想的婚姻状态,是求同存异,是独立而统一,是在相似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下有个性地表达。

总而言之,三观契合,才有理解,才能沟通,才不把精力消磨在彼此的对抗之中,才可以尽情享受美满和谐的婚姻生活。

第82篇、爱情故事动听的爱情

前阵子,看了个短视频。片中,一位着装精致的老太太,总是一个人来到伦敦的路堤地铁站。列车来了又走,她也不上去,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站台的长椅上。只有当广播中响起“mindthegap”(请注意脚下安全)时,老太太的脸上才会浮现出一抹微笑。这个声音,对她而言,有着特别的意义,这是她已逝丈夫的声音……

这部短视频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片中的老太太名叫玛格丽特,而她已逝的丈夫劳伦斯,年轻时曾当过演员,也就是在那时,他为伦敦地铁北线录制了警示语“mindthegap”。

那些年,玛格丽特的家就住在北伦敦,几乎每天上班都要坐地铁北线,时常能听到地铁站里响起劳伦斯录制的那句警示语,但对当时的玛格丽特来说,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广播。

此后,机缘巧合,两人在一艘邮轮上相遇了。不久,他们便坠入了爱河,渐渐成为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過,随着两人年纪越来越大,劳伦斯的身体出现了问题,最终因病离开了人世。

丈夫过世后,玛格丽特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只有一件事,能带给她些许安慰,那就是去地铁站,听听丈夫的声音。

起初,地铁北线的很多地铁站都能听到劳伦斯录制的这句警示语。但是,随着地铁站广播系统的升级,最后,只剩下路堤地铁站还在播放。不过,对玛格丽特来说,有一个就够了。列车来了又走,广播播了又播。旁人听着冷冰冰的一句话,却是玛格丽特最温暖的慰藉。

可是,有一天,路堤地铁站也不再播放她丈夫的声音了。于是,玛格丽特写信给伦敦交通局,询问是否可以拿到丈夫这句警示语的录音。伦敦交通局的工作人员被她的故事打动,不仅为她找到了劳伦斯的录音,还决定给她一个惊喜——恢复路堤地铁站的旧广播。当玛格丽特再次在地铁站听到那句熟悉的“mindthegap”时,她的心中充满了感动。一句普通的话语,会因爱情而显得格外动人;一则好的故事,也会因人们心中美好的情感而显得愈发熠熠生辉。

第83篇、爱情故事不是谁失恋都能遇见王小贱

我是杨贝贝,今天是我人生中的第十六个光棍节。

就在前一刻,我还捧着爆米花等待我的王子苏嘉一起看电影。我们约好了,在光棍节这一天,在众光棍的羡慕嫉妒恨当中,手牵手去看《失恋33天》。

“王小川你赶紧走,苏嘉马上就来了,我们要的是情侣座,你这个电灯泡在电影院里闪现什么呀你!”

“杨贝贝你个没义气的,当初谁帮你送情书的,过河拆桥也不带这样的。今天我一个孤家寡人的,你们必须犒劳犒劳我这个红娘。”

王小川趁我愣神一把抢过我怀里的爆米花,大把大把扔进嘴里。不过听他这么一说好像有点道理,我心一软,勉强让他留下陪我等。

苏嘉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束玫瑰,粉红色的,特别好看。我立刻就激动了,抓着王小川的手小声地喊:“你看到了没?你看到了没?苏嘉要送我玫瑰花呢!”

王小川甩开我的手,不断地让我冷静,冷静。苏嘉说的一句话,的确让我冷静了。

“贝贝,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电影你和小川一起看吧,我一直觉得你们俩特合适,我还有事,先走了哈。”

我的笑容还没缓冲过来,苏嘉就逃离了我的视线。王小川过来拉我的手,却被我一把甩开,手中的爆米花狠狠地甩在了王小川的脸上。

大街上我看到苏嘉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女孩手里还拿着粉红色的玫瑰花,特别好看,特别扎眼。

王小川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父母都出差了,家里被我搞成了垃圾堆。

我冲他嚷:“王小川,你没事快走吧!”

“谁说我没事啊?我就是来给你做饭的!”

“这样吧王小川,我家只剩下一包方便面和一根火腿肠。你要是能把这两样东西做出个花来,我就吃。”

于是我很安心地睡了一觉,但是醒过来却不是王小川叫醒的,而是闻着方便面的香味睁开眼睛的。

王小川系着围裙冲我笑,白色的瓷盘里,好几根方便面从一小截一小截的火腿肠中央穿过去,整齐又好看地被摆成一个心形。

那一刻我突然忘了失恋的痛楚,紧紧地抱住了王小川。

再去学校的时候,我认出了苏嘉的新欢是颜岚。

我坐在座位上,心里生起一个邪恶的小念头,玉指一勾,对王小川的耳朵说了几句。

放学之后,我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跟着王小川和颜岚去了电影院。我掏出手机,快速地打了几个字,然后发送给了苏嘉。

半个小时以后,苏嘉成功地赶到了甩我时的电影院,也成功地看到了他的新欢颜岚小鸟依人地挽着王小川的胳膊排队买电影票的情景。

苏嘉拉着我的手,大步离开了电影院。

王小川那天在我家楼下站了很久很久,我知道他不高兴,因为我利用他抢回了苏嘉。

我给了王小川一个深情的拥抱,我说哥们,大恩不言谢,以后需要姐们帮忙的尽管开口。

王小川反过来用力地抱住我:“贝贝,他不是真的爱你,别再错下去了。”“我不,我就要和他在一起!”

我也不知道,执著地抢回苏嘉,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不甘心。

王小川跳了级,连招呼都没打就跨过我们那栋楼进了更高的一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颜岚上次被我摆了一道后很不甘心,不但危言耸听地把苏嘉又抢了回去,还暗地里去找王小川,一副“得不到就毁了”的样子。

最近总听说学校有几起打架事件,里面似乎有苏嘉和王小川。

我终于忍不住在校门口等到10点,才见着一个月不见的王小川。

我抱着王小川大声地哭:“王小川你这个笨蛋,你跟他们解释不就完了吗?你说是我主谋的不就好了吗?你干吗和他们打架呀!你看看你的脸。”

我们坐在KFC里面,王小川等到纸杯里的冰块都化了,才缓缓开口。

“是这样的贝贝,我觉得,我应该是刚进班里就喜欢你了。但是那时候你的眼神都落在苏嘉身上,所以我就泡在你身边,当你的小跟班。”

王小川低着头,我刚吸进嘴里的可乐险些一口气喷出来。

我擦了擦嘴里溢出的可乐,看见王小川猛然抬头对我喊:“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这一刻我愣住了,不仅因为王小川的深情告白,还有王小川身后,刚进门的苏嘉。

苏嘉说颜岚一直都是喜欢王小川的,自己对于颜岚来说,一直都是利用工具。

我听着苏嘉安静地说着,不由得想起利用王小川的情景。

颜岚依旧对王小川穷追不舍,苏嘉也安安分分地待在我身边,我再也没有见过王小川。

再和苏嘉去看《失恋33天》,看到最后,我眼泪不住地往下流,苏嘉问我为什么哭了,我却说不出一个字。是的,王小川就像电影里的王小贱,一直陪在我身边,任凭我发泄,想出办法给我做饭,还帮我抢回男朋友。

可是,可是,这样的王小贱再也不存在了。看电影之前,王小川给我发了两条短信,一条是:我想恋爱了。还有一条,他说,我和颜岚在一起了。

颜岚在天台上对我说:“每个女孩都有过做黄小仙的经历,但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机会在失恋的时候遇见王小贱,接受他的好。杨贝贝,你那么幸运,身边有个王小贱,但是你却没有珍惜他,你怪不了任何人。”

颜岚走得很骄傲,像一个女王一样嚣张跋扈。

我认定,王小川不会离开我。

我一次又一次10点钟在校门口等,等到的,总是王小川和颜岚两个人。

单独见到王小川,是在我家的楼下。

我怎么也没想到王小川会来找我,我有些激动,但是王小川风轻云淡,显然不想和我太过热情。

“贝贝,我要回哈尔滨读书了,在那里考大学,颜岚要和我一起走。贝贝,好好照顾自己,苏嘉还是不错的。”

“我不要苏嘉了,我不要你走。”

我抱住王小川,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我像个无赖一样拖住他,任他怎么反抗都不松手。

不管我怎么挽留,王小川还是松开我的手,可是我知道,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们都想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但是真正对自己好的,我们却又看不上,反而去爱那些不好的人,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颜岚说得对,不是谁都能在失恋的时候遇见王小贱,王小贱也不是不会离开。

第84篇、爱情故事两段互不相干的青春

我和晨,只见过一次面,而且那时还是懵懂少年,对于我们之间与生俱来的相似,一无所知。但她却是我的亲生妹妹,真的。

那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事了。母亲在接连生下两个女儿后,终于对又一个接踵而至的丫头,感到了厌倦。这个女孩,在母亲的怀里,连奶都没有吃上一口,就被一个陌生的女人,踩着惨淡稀薄的月光,悄无声息地抱走了。我那时并不懂得大人的忧愁,看到休养中的母亲,吃喷香的鸡蛋,便不觉流了口水。母亲看见了,总是叹口气,招呼我坐到床沿上,将鸡蛋一块块地夹给我吃。我吃到幸福处,总是会问:那个小妹妹去哪儿了呢?母亲从来都是语言含糊地说:当然是去她最想去的家了。这样的答案,并不能让我满意,我所需要的,是具体到细枝末节的描述,就像透明糖纸上清晰的底纹,或是空气里飘溢的年糕的芳香,而母亲所能给的,则只是一个秋日落光了叶子的枝杈,光秃、冰冷、黯然无光。

10岁那年的夏天,我跟随父亲,第一次进城去卖雪糕。收摊的时候,父亲看看箱子里不多的几个雪糕,便安慰已是热蔫了的我,说:再坚持一会儿,等到了你远房大伯家,就可以吃了。我就这样一路挂念着那几个雪糕,挨到了城里一栋漂亮的小楼前。出来迎接我们的,除了父亲所说的大伯大妈,还有一个大约7岁的女孩。女孩子的小得意,让我迫切地想要与她分享父亲留下来的宝贝。没成想,她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便大声嚷道:我才不要吃这样的雪糕!站在她一旁的她的父母,含笑看着她说:挑拣惯了,什么东西,都非要最好的,换一家,都养不起这样的丫头呢。而我,并没有因此坏了吃雪糕的情绪,我甚至有些兴奋,想,这个骄傲的丫头竟然不与我争抢,真好。

那个午后,我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雪糕。回来不停地拉肚子,但在母亲的责骂声里,我还是想念起那个面容秀气的女孩,想起她细细手腕上叮当作响的银镯,她歪头看人时,眼睛里的漠然,她扔得满地都是的文具,她房间里堆满的毛毛熊。她生活得像一个公主,而我,却是因为几支雪糕,便被母亲训斥。第一次,我感觉出生活给我带来的惆怅和空茫。也是第一次,我隐约从父母的谈话里得知,那个女孩,就是7年前被抱走的晨。我记得父亲在夏夜里细碎地谈起晨,说她与母亲一样,爱挑拣,吃饭也不专心,言语亦是刻薄,活脱一个母亲的翻版。母亲躺在凉席上安心听着,突然便翻个身,将一旁昏睡的我,拥进怀里。

我此后再没有见过晨,但却断断续续地,从父母的口中,得知了关于晨的许多消息。她在我风尘仆仆地为了高考赶路的时候,疯狂叛逆,与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四处骗亲戚的钱花,毫不惧怕父母的责骂;私自逃学去部队里找做军官的哥哥,又差一点儿爱上一个文艺兵。家境的优越,让她无需像我一样,为了一份安稳的工作,为了让父母过上城市人的生活,而拼命地念书,直念到最明亮的一段青春,落满晦暗的尘埃。我终于如愿考入大学。那一年,晨也初中毕业,在哥哥的帮助下,勉强去了一所技校学习服装设计。

彼时我依然自卑,在热闹的人群里,常觉得有无处可逃的孤单。而惟一可以拯救我的,就是写字,不停歇地写,将内心郁积的所有的恐惧、忧伤和怅惘,都用文字,来一一消解。爱情,只有在我的小说里,才会繁花似锦,一片妖娆。也曾经有过喜欢的男孩,但皆因自己的慌张躲闪,而擦肩错过。比我小了3岁的晨,在另一个城市里,却是俨然成了爱情高手。常常带不同的男孩子回家,但并不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生出纠葛。她只是享受爱情,享受被男孩子呵护的感觉,具体这个给予爱的男孩是谁,她则不去关注。青春于她,如一块巧克力,绵软,香甜,而且,永远都会有人主动地跑来买单。

我在这样沉默又倔强的前行里,用文字,慢慢擦拭着一颗卑微到泥土里去的心。当4年的时光逝去,我收获的,除了文字,还有自信从容的芳华。一个从乡村里走出的女孩,她贫穷,她胆怯,她无所适从,但最终,她还是褪去了这层灰色的外壳,在耀眼的阳光下,露出色彩绚丽的翼翅。而晨,在技校毕业后,终因专业不佳,屡遭辞退。最后,她结交了一个有“能力”的男友,干脆丢弃了工作,只过逛街上网的自由生活。不久,她的男友生意亏损,急需用钱,晨将自己的所有,都借给了男友。而这所谓的男友,也就在此时,销声匿迹,再无踪影。晨在无人相助的异地,被网吧老板赶出,最后身无分文,又差点儿被人骗走,是好心的民警,帮她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许久都没有她的消息的父母,这才知道她在外所受的苦头。

母亲向我讲述这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始终是感伤的。这个一出生,便与她的生活再无交集的丫头,以为会自此从心里彻底地忘掉,但还是像那零星的一点儿小雨,偶尔落在肌肤上,便倏地一下,将那微凉浸到了心底。晨,这个与我们素不相识的女孩,却是因为那流淌的血液,而被我和母亲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装作漠不关心地频繁提及。

后来,我研究生毕业,在喜欢的城市里找到一份喜欢的工作,又和喜欢的人相守在了一起。而那时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的晨,也即将结婚。听说,新郎是一个极普通的男人,与晨曾经接触的那些张扬的男孩,没有丝毫相似的地方。母亲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那个胖丫头,终于肯安心嫁人了。我诧异,想起十几年前见过的那个秀气柔美的女孩,便说:怎么会是胖丫头呢?母亲叹气说:她自回来后,便懒于做任何的事情,当然就很快地发了福,大概,比你要重40多斤吧……

很多年前的那个自卑的女孩,怎么能够想到,她与晨,从同一个原点出发,划出的,竟是这样两段互不相干的青春。而那繁华的,终会陨落;那寂寞的,也终会闪烁。而年少的岁月,就这样结束了。

第85篇、爱情故事情书奇迹

女人先是惊讶,继而被尘封的记忆触动,言辞也变得缓和。

情侣分开,思念意切,一天写一封情书,四十多天就写了四十多封——对方是不是青春洋溢貌美如花?

恰恰相反,她已八十岁高龄,心脏病发作住进重症监护室,四十多天经历大小抢救近二十次,心衰、室颤随时发作,有时是在深夜,一次次气管切开、穿刺、气切封管、胸外按压,现在,她恢复了。

如此奇迹,医生当然功不可没,可是,谁能否认情书的效用?

“昨天隔着玻璃,我看到女医生对你念着我写的信,露出了天使般的微笑,我看着,信念倍增,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昨天炖的蛋好吃吗?今天还是虾仁蛋羹,橙汁味道不错吧。”“其实老公在你身边……只要你一天天变好起来就行了……”“今天可能要抽胸腔积液,老婆,又要辛苦了,但有利于保护心脏,坚持住!”

当他推着轮椅接她出院时,医护人员和病友分列两旁为他们祝福,就像走新婚红毯那样神圣。谁说不是呢,他刚刚用温柔的情书,從死神这个第三者手里把她唤了回来,他们又在一起了。

情书奇迹,同样真实的还有一例。

那个是在重症监护室读情书,这个是在法庭上背情书。

两人都年过花甲,共同生活了四十多年,却站上了离婚法庭。

没有大原因,只是日常生活的磕磕碰碰。男人平时忠厚老实,就爱喝口酒,喝过了就脾气暴躁。等儿女都成家了,女人提出离婚。

男人喃喃说:“不想离,不愿离。”法官让陈述理由,男人忽然背诵:“……近来你好吗?分开这几天,很想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的身体怎么样,咳嗽好点了吗……某年某月某日。”

男人背的是四十多年前妻子(那时还是女朋友)写给他的情书,第一封、第二封,非常流畅,连落款都清清楚楚。背到情深处,老人泪眼蒙眬,哽咽难言。

那年头,情书的内容很朴素,但法官们还是都忍不住笑了。女人先是惊讶,继而被尘封的记忆触动,言辞也变得缓和。

法官当庭问男人:“你不识字,怎么能这么熟练地把情书都背诵出来?”男人说:“我不识字,但我记性好。我请我妹妹念信,她念一遍,我就记住了,想念女朋友了,就在心里背一遍。后来结婚了,老婆生气骂我,我又在心里背一遍。所以嘛,就记住了。”

法官回头看,女人已经泪水涟涟。

第86篇、爱情故事不是所有的王子都爱公主

王子爱上了小跟班

三年前,我们三个是最好的朋友,我一直认为沙伟爱的是王佳。因为他们是众人眼中最般配的金童玉女,校草爱上校花,多么完美的结局呀。可是——

这天,是毕业表演赛的前夕,第二天,就是系里举办的羽毛球比赛了。

沙伟走过来,微笑地看着我,神情怜爱,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眼光,心立刻乱成一团。沙伟轻轻拂开我额前的刘海,他看到我紧张的样子,叹口气,说:“我就知道,你会被我吓倒的。你是那样一个惹人怜爱的小东西。所以,我一直不敢对你表白。可是今天晚上,就在刚刚,王佳说她喜欢我,我只好告诉她真相。”

我瞪着眼睛问他:“你不会说你喜欢的就是我吧?”

他长出了一口气,说:“没错,我就这么说的。反正,她早晚是要知道的。”

天!我吓死了!我不知道王佳该怎么反应,虽然我跟王佳在一起,但我们俩都已经习惯了公主和跟班的身份,她怎么可以容忍自己喜欢的人去喜欢自己的跟班呢?骄傲如她,现在一定会气死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宿舍的,也不知道自己鼓了多大的勇气才推开宿舍的门。

王佳已经侧身躺在床上了,手边放着一条泪湿的毛巾。还没等我想好如何开口,她就说话了:“小小,明天的比赛,我赢了你,你把沙伟让给我!”嘶哑的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颤抖。

我慌忙说:“好的好的!”我又加上一句:“他本来就是你的,本来就是你的。”

丑小鸭也应该有自己的爱情

第二天,最后的决赛,我和王佳争夺女子单打的冠军。沙伟就坐在场边,我心乱如麻,我不在乎名次,我也从来没有奢望沙伟会喜欢我,虽然我写的很多小说里都能找到沙伟的影子。我不写别人,就是因为,我眼里心里都只是他!原来,我真的一直在偷偷地卑微地喜欢他,卑微到自己都几乎察觉不到。

想到这里,我的泪就要掉了。这样的爱情,我还没有好好拥有呢,现在却就要失去了。

21比8,王佳赢了这场比赛。她像一只高傲的白天鹅,俯视着我。沙伟却早已跑过来,拿包着冰块的手绢,捂住我左边脸颊正在肿起的青紫。看他那心疼的样子,好像受伤的是他,不是我。

我说:“沙伟,你确定你喜欢的真是我吗?”

沙伟亮亮的眼睛,认真地盯着我,他说:“小小,我郑重地告诉你,我是喜欢你,而且,只喜欢你一个!”

我喃喃着:“可是,王佳是那么的优秀,像公主一样!”

沙伟牵我的手,郑重地对我说:“一个优秀的人,我可以把她当作生活中的朋友,可以让她做自己事业上的合作者,但是,一定要找一个自己爱的人做妻子。”

我愣愣地看着他,做出了今生最重要的决定。我走到一直冷眼看我们的王佳面前,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能把沙伟让给你。丑小鸭也应该有自己的爱情!”

毕业,我和沙伟结婚。王佳出国留学,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人。

我以为这就是童话的结局

毕业一年后,沙伟创办了自己的广告公司。

我削去了年轻人特有的锋芒,安心地过自己典型的家庭主妇生活,偶尔写几篇小稿,沙伟会兴奋得像个孩子一般炫耀,到处传颂他有一个作家妻子。

早上,我会给他准备一杯蜂蜜水,润肠且营养降火。他出门会亲我的额头,微笑说再见。然后,我会在家里打扫卫生,浇花。然后,沏一杯茶,上网,发帖,或者写稿。然后,我会打电话问他是否回家吃午饭。如果他没有应酬,可以回家,我会去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蔬菜,做最好吃的菜。晚上,我通常是要看电视的,而沙伟,大部分晚上的时间都交给了应酬。公司刚刚起步,我明白他的艰辛。从不打电话打扰他。

在这样的生活中,他被我调养得微微发福,却并不庸俗,少了稚嫩却更添英气。

我很满足,以为生活一直都会如此,如同童话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

虽然我不是公主。

像一根刺扎进我的心里

这样的生活,过了将近三年,直到一个月前的朋友聚会,才打破了生活的平静。

那次的朋友聚会,说实话,都是沙伟的朋友,而且,我都是头一次看到。我不安地接受大家的注目礼。去洗手间回来时,我听到他们的对话。

有人用玩笑的语气问沙伟:“嫂子不像场面上的人啊。你的事业如果有个能上得厅堂的女人相助,也许会更兴旺发达呢。”

有人接着说:“就像你现在新招的秘书王佳呀!说实话,美国名牌大学毕业的经济学研究生,居然甘心做你的秘书,真是屈才呀。”

隔着门,我看不到沙伟的表情。可是,我听到的名字,却让我如遭雷击。王佳遥远的如上个年代的影子也渐渐清晰。

我不知我们何时有了嫌隙,王佳回来了而且做了他的秘书,我竟然丝毫不知。我的灵魂像被抽掉一样,我只感觉离他的世界越来越远。

我不告而别,聪明如他,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回家来向我解释说,没有及时告诉我,只是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让我们见面。

王子就应该跟公主在一起

这个合适的机会,来得如此恰到时候。沙伟做广告的电视栏目要举办羽毛球赛,王佳自然参加。沙伟偶尔说起我也会打羽毛球,电视台的领导非要趁机见见我,并想让我跟王佳一决雌雄,最终选定一人代表广电总局去外省参加更加大型的比赛。

三年了,我又一次见到王佳。更衣室里,我们短兵相接,她看着我,神态依然是高傲如白天鹅一般。她说:我回来了,就是为了沙伟!我仍然觉得我是最适合他的。我能在事业上助他一臂之力,我也能在生活中为他增添快乐。三年之后,你仍然要还给我。

其实,她原本就是有备而来。我佩服她的直白,起码,她不是一个虚伪的人。

球赛还没有开始,我已经有了退让之心。

三年前的情景,再次重现,王佳步步紧逼,我毫无还手之力。败场而归,我看见沙伟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但他立刻迎上下场的我,安慰说:“不怪你,好长时间没练了。是我疏忽了。”

可是没有人比我更明白他的心思了,那么多的领导和同事,他多么希望自己的妻子像星星一样闪亮啊。

对不起。沙伟。赛后宴会,我没有去参加。黯然离去。黯然的还有爱情。原本就是属于她的东西,我不过偷了几年幸福时光。

半年以后

六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几乎横跨半个中国,从丽江到西藏,走一路,写一路。游历丰富了我的灵魂,长裙映照出我的风韵。我独自一人坐在江边上,眼神清澈,面庞宁静如水。半年来,我经历了成长、痛苦和艰涩,也享受了美景、松弛和神圣。

回到客栈,和蔼的老板娘笑意盈盈地告诉我,有客人找我。盘桓多日,已经有好几个读者根据我在杂志上的游记,来此地找我。

我对老板娘说:“如果他再来,让他去凤凰劫酒吧。”

凤凰古城,有那么多的酒吧,可我,唯独喜欢凤凰劫。我喜欢这个名字。人生就是由无数的劫难组成的吧,可有多少人能像凤凰一样浴火重生呢?

如往常一样,我坐在凤凰劫酒吧的露台上,下面是静静流淌的江水,我随意地翻着杂志。一个人站在我的身后,我没有在意,他绕过我,坐在我的对面。

缓缓抬头,是我梦中无数次见到的闪亮的眼,我的爱人颤抖着唇坐在我的对面。

你以为你逃跑了,就把我甩掉了吗?你以为你不在了,就能让我停止对你的爱吗?你以为你不告而别了,我就会安心地移情别恋吗?他的眼里闪着泪光。

我却如梦幻一般含笑看他。他绕过桌子,把我的头贴在他的胸前,说:“傻丫头,你仍然不明白吗?世上优秀的女子何其多,可我真正爱的,只有你一个呀!我四年前就告诉过你,只有自己爱的人才能做自己的妻子。你怎么还会傻到要逃呢?”

我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他。我的泪滴湿了他的衬衫。这一次抱住的,我确定是自己的幸福,我永远也不会再撒手。

原来,不是所有的王子都必须要爱公主!

第87篇、爱情故事只要一朵,便是春天

一个朋友带团去南方,我刚好有几天假期,于是随她前往。

我爱极了那些热带的植物,会下雨的“下雨树”、会吃小虫子的“猪笼草”、能改变味觉的“神秘果”,植物园像一个天堂,让我流连忘返。我像一个孩子一样纵情其中,这样简单的快乐仿佛与我相隔多年。一不小心,手被一株针形叶植物锐利无比的叶子划伤了指尖,血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我却被快乐渲染得并无知觉。

他就在那个时刻,无声无息地来到我身边,轻轻地捉住我的手,然后从身上穿的一件白色T恤上,撕下一条布,轻柔地裹住我指尖。

相逢或许是必然的,一切都无需多余的注解。

我注意她很久了,从进这个团的第一天开始。

在一群人当中,我能轻易地把她分辨出来,她与他们一起唱歌,一起说笑,但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孤独,透过阳光,隐隐地传来,笑容背后隐藏的明明灭灭的痛楚。

她有着一张苍白的脸,瘦削的颊,宽宽的额头,没有颜色的唇,眼睛明亮,像一株生长在角落里的植物,尽管阴柔,却可以轻易地摧毁一切看似坚固的东西。

我的意志在这一刻毫无道理地分崩离析,分明受到她的蛊惑,变得毫无抵御能力。可是她分明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目光偶尔从我的脸上掠过,带着空洞,苍茫如水,轻轻地掠过我的头顶,看向远方。

她快乐得像一个孩子,穿行于热带丛林之中,她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她的手被一株针形叶的植物划出了一道伤口,血滴下来。

我分明觉得那是一道划在我心中的伤口,伤在她的手上,我却觉得隐隐作痛。我想找纱布裹住她的手,却已然来不及了,情急中,我从身上穿的T恤上撕下一条布。

一次旅行,意外地改变了我人生轨迹。

我以飞蛾扑火的姿态投奔了爱情,爱情真是一个好东西,它可以像酒一样让人醉,它可以让我变得安静,变得充实,内心里不再空荡荡。

我不再去一些地方旅行,旅途对于我,不再有吸引力。我收拾好零乱的心情,归置在十九楼的一个两居室的空间中,他把那个地方叫家。

他下班之后尽量不在外面逗留,偶尔应酬,深夜回来,我会从暗影里跑出来,从身后抱住他,然后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里,我听到他的心脏有力跳动的声音,他转过身拥住我,低下头,寻找那花瓣一般的唇。

他会把尽量多的时间留给我,和他在一起,会像大多数恋人那样,逛街看碟泡吧做爱,吵架,偶尔也会开车去郊外兜风。

他总是把车开得极快,风扬起我的头发,让我忍不住有想尖叫的冲动,快乐像一簇小火花,吸引着我和他一起去追逐。车开到高速路的某一处,他忽然把车泊下来,然后翻过栏杆,去崖边采一朵开得灿烂的野花送给我。泥土飞下来,我尖叫,危险,快下来!

他手里擎着一把野花,像一个凯旋的将军,顺手从一把花中分出几朵,插到我的发辫里。

想不到一场旅行,竟让我与她意外地相遇。

仿佛多年以来我一直在等的人就是她。下班回来,她会煮好皮蛋粥、菊花茶,一颗一颗地把剥好的糖炒栗子装在一个精致的玻璃容器中。我渐渐地很少流连外面的世界,下班后便匆忙地赶回家,看见她,心中便踏实安稳。

阳光明媚的午后,恰好又不用工作,那便是最快乐的时光,我和她像一对相识多年的夫妻那样,坐在午后的光阴里,目光在空中纠结,结出一颗叫默契的果。我贪恋那样的日子,贪恋那个叫家的地方,那便是我浅显解释的幸福。

开车带她去兜风,忽然看见崖边的野花,于是,不顾一切地攀上去采。从前也用这种方式取悦过别的女子,听到那些夸张的笑声便很受鼓舞,有一种自嘲的悲壮。忽然很想用这种方式试试她,听见她尖叫危险,心中便抖动如利器划过。

工作的时候或某种时刻,想起她,心中便会温暖一片。

曾经以为隔世的花,终于在不经意间被我采得了一朵,一朵足矣。

一朵便是我的春天。

他出差回来,我没有告诉他,有个女人打电话过来找他。

我笑,或许该结束了,一切。

我坐在镜子前端详自己,尽管额上没有一丝皱纹,可是毕竟是老了。想起医生的话,心中有一丝茫然掠过,真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可是我毕竟不想用这样一个附加条件绑住他。

我穿了一条灰绿的长裙,化了淡绿的眼影,这是最后一次见他,我想以我的方式让他记住我,永远。

上岛咖啡厅。我等了一刻钟,就见他匆忙地从门外挤进来,带进来一身凉凉的风。我看着他,一直看着,想把他印在心底。

我看着他笑,隐忍得几乎流出眼泪,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把他额前乱纷纷的碎发理顺,把系歪的领带摆正,然后我轻轻地说,分开吧!

他吃惊地问,为什么?我说,没有为什么。

出差回来,她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陌生、遥远。我想与之亲近,她竟拒绝,这在以前是从不曾有过的。

我的心中泛起一丝不祥。

她坐在镜子前,一大把的白色玫瑰,花瓣已经零落,细看上面竟有细细的齿痕,想来她在这里坐得很久了。她有不能告诉我的心事?

快下班的时候,电话响了,竟然有心惊肉跳的感觉。是她。

她约在“上岛”见面,我疑惑不已,有什么事情家中不能说呢?她不语。

看到她,我吃惊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她从来不曾打扮成这个样子,很美,奢华、惊艳。她终于提出来和我分手。我问她,为什么?

她竟然不答,眼神中带着冰凉的冷漠。

她就这样把我丢在了一个没有答案的故事里,任我胡乱猜测。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冲动地想跑过去抱住她,希望她能停下脚步。我闭上眼睛,睁开来,她已经远离,并没有什么奇迹发生。

两年之中,我经历了升职、加薪、出国、回国、长发剪短了、裙子换成了裤子,经历了人事变迁,可是心底一抹关于他的印痕仍然无法消除。偶尔路过十九楼他的家,会驻足,想着他和那个女孩可能结婚了吧!或许会有Baby。

想到Baby,心便如撕裂一般地痛,那是我永远无法痊愈的伤痛,那个Baby来了又去了,我没有当妈妈的福气。

去南方总部学习,半年之久。我每天傍晚会去那片植物园,看“猪笼草”、“下雨树”,还有“神秘果”,更重要的是,我想看看那棵曾经划伤我手指的针形叶植物。

有一天,我遇到了他。

我的心沉下去,曾经那么渴望,真的走近时,却令人怀疑它的真实。

在一个城市里居住了两年,竟然一次都没有相遇过。却偏偏在这个植物园又一次相遇,真真是造化弄人。

说起当年,他说,当初我真的不舍你离去,我想你能留下来,可是你却去得义无反顾。眼泪霎时间溢满了我的眼睛,我却没有勇气当着他的面流下来。

去南方出差,竟然在植物园里再次与她邂逅。

她比从前开朗了许多。我一直不知道有一个什么样的女子曾经存在于我和她的中间,更不知道我们曾经有一个Baby,心像被钝器划过一样。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当初便知道这件事儿,会以什么样的方式作为结局呢。

两年中,我和另外一个女子结婚,却不是当初给她打电话的那一个,过平静如水的日子,常常会想起她,想起她的尖叫,想起她的隐忍,但那些都是一闪而过的碎片,无法拼接,也无法忘却。

张爱玲说,一个男人,生命中至少有两个女人,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

可是于我而言,她是唯一停留在我生命中的女人,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无论是娶还是没娶,她是我的白玫瑰,也是我的红玫瑰,心口上永远的朱砂痣。

永远。

第88篇、爱情故事最远的距离是你不懂,我不说

一束花的风波

我忽然感觉,周正一点都不懂我。

七夕那天,点开朋友圈,有人晒鲜花,有人晒求婚。我从早上盼到下班,连句问候都没盼来。所以,下班回家,我把所有的不开心都写到了脸上,晚饭是用内力做出来的,叮叮当当一顿发泄,终于让周正有所察觉,他把眼睛从电视荧幕上移开,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我一脸失落,说:“今天可是七夕啊,办公室里人手一束花,只有我没有,你说我能痛快吗?”

周正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一脸委屈地说:“当初你不是说你不喜欢整那些华丽的幺蛾子吗?你不是说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踏踏实实地经营平淡的生活吗?”

三年前,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周正的父亲被查出肝癌晚期,为了能让老人走得安心,我们迅速领证结婚。几天后,老人去世。按照老家的习俗,子女要守孝三年,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举行婚礼,周正为此感到很愧疚,我便以那样的话宽慰他。我确实不在乎那些所谓的形式,但是,谁说浪漫和踏实不能共存?

七夕的事,让我不快很久。周正大概从我的不快中感受到了更大的不快,两天后,他破天荒地买了三朵玫瑰花。可是,把花递给我的同时偏偏又说了句:“花我送了,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说来说去,我原来是和一束花过不去。

那一瞬间,对于我和周正的未来,倍感迷茫。我知道,现在有这样的想法有些晚了,因为三年守孝期已过,不久后我们就要补办婚礼了。

我只是觉得你更重要而已

我被周正的话噎得几乎上不来气,我很想告诉他:至亲好友确实不会在乎这一餐饭,但是,我们一辈子只办一次婚礼,我想尽全力让婚礼无限接近美好,而不是差强人意,你为什么不能看在过去我那么识大体的份儿上,让我满意一次呢?

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因为说了他也不会懂,还显得我矫情。于是,我再一次把不快堆在了脸上,这种方式粗暴但最有效,周正最终还是交了订金。

但补拍婚纱照的时候,我抗议的方式失效了。那天,我决定临时加拍一个外景,需要补交一千块钱。周正早已被浓妆和勒在脖子上的领结弄得不耐烦,他说:“你不是说婚纱照就是留一个纪念,不需要拍那么贵的吗?”

我当时便火了:“是的,什么都是我说的,我说婚礼只是一个形式,婚照只是一个纪念,婚纱就是一个道具,求婚就是一个过程,什么都是可有可无的。可你知道这些事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多重要吗?你知不知道,当我云淡风轻地说出这些都不重要的时候,那是因为我觉得你更重要,我不想让你为难!但不代表我不想要!你真的太不懂我了!”

那个外景最终没拍成。

当我拖着婚纱冲出公园的时候,他还呆立在原地琢磨我刚才说的话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什么。他觉得自己肯放下工作来陪我拍婚纱照,已是莫大的配合了。

我觉得一切都该停下来。我应该好好考虑这场婚姻还要不要继续、补办这场婚礼昭告天下是否还有意义。

再一次站在分岔路口

那几日,我把所有的落寞都挂在脸上,像旗帜一样鲜明。有关补办婚礼的种种事宜,我不再过问,而周正,一点也没看出破罐子破摔的危机。这时,一直喜欢我的刘江,见势卷土重来。

事实上,在我还没有认识周正的时候,我与刘江便已相熟。只不过那时,我仅算得上他的异性闺蜜。刘江情商极高,非常懂得女人的心思,让人舒畅,也让人不安。正因如此,当年走到感情的分岔路口,我才选择了看起来更老实的周正。

但如今看来,并非每个懂得女人心思的男人都花心不可托付。这几年来,刘江追求过的女人很多,但他肯真刀真枪地谈及结婚的,只有我一个。我一度以为,刘江不适合我,可是,当我在周正那里遭受了越来越多的委屈之后,我明白一件事,如果说多年以后,所有的婚姻都将归于平淡,那么那些浪漫过的,总比没有浪漫过的,更值得些。否则,我们为什么要甘心守在一个人的身边,日复一日地经营长达几十年的平淡生活?

周五那天,是我二十九岁生日。至此我已与周正冷战了整整一周。他还在马不停蹄地筹备婚礼,大概觉得我只是闹点小情绪而已,每天打个电话过来,我不肯接,便不会再有第二次。早上,刘江遣人来送花,是公司楼下那家花店的主人,一大束的蓝色妖姬。我曾经告诉过周正,我喜欢蓝色妖姬,但周正却说:那玩意儿不当吃不当喝,不合算。

中午,刘江接我去吃饭,等不到周正,我一气之下便赴约了。刘江非常贴心,全程照顾我的感受。我很感动,感动之余便是为他着想。他比周正聪明的地方在于他懂女人,他知道女人多是矫情的:你不给予,她会埋怨;你倾尽所能,她反过来会因心疼而拒绝。笨男人觉得从头至尾不过一场无用功,做与不做一个结果;聪明男人却明白女人要的,不过就是个态度而已。

我说:“谢谢你今天安排的一切,就是太浪费了。”

刘江说:“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女人,最适合娶回家当老婆。”

晚上下班后,我去了那家花店,想问问刘江送花花了多少钱,倒不是为了衡量礼物的轻重,而是不想在一切都没有定数的时候平白无故地接受这么大的一份情,问清了价值,以后我可以选个适当的礼物回赠他。

花店主人告诉我,一支蓝色妖姬一百元。临走时,她笑着说:“刘先生常来店里买花,都是送你的吧?你可真幸福啊!我们店是积分制的,他可是我们的贵宾会员,可以打四折呢。”

瞬间,心里似乎有个五味瓶,在店主友好的注视下翻倒了。我不知道他送出去多少支花、积了多少分,但我此时可明确,我不是他唯一的树,他还有一大片森林,他在其间穿行,游刃有余。

女人的心思不好猜

我向刘江坦承,我不能适应做他森林中的一棵树,做某人盐碱地里唯一的一棵草,是我的命。

他笑笑说:“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我想给你一个建议:你不能要求每个男人都像我一样明白你内心的节奏。另外,我刚进来的时候,看见周正在外面,看神情似乎是想来找你还有些不好意思,我发现你们俩在一起还真挺合适。”

送走刘江,我去找了周正。彼时,周正眼巴巴地站在对面的马路牙子上,一脸惶恐。

我走过去,尚未站稳,他便很笨拙地抱了我一下。我见他眼角有泪,脸涨得通红。便解释道:“我心情不好,刘江就是来安慰我的,你别多心。”他说:“我知道。我这段时间一边筹备婚礼一边反省了下自己,也和一些女同事还有女同学交流过,发现自己身上真的有很多问题,以后我会改正的。但是我真的很笨,不会琢磨女人的心思。从前你总说我不懂你,那些我没有做的事,并不是我不愿意为你做,而是我以为你真的不需要。所以,以后,请你按照你喜欢的样子,塑造我、培养我,好吗?我保证,以后只要你明确告诉我怎样做你会高兴,我就一定会尽全力让你高兴!”

这也许是最没有情趣的方式,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至少我知道他是愿意尝试着懂我的。那么我何不把心思拿出来晒晒太阳,少一些暗示、多一些直接,让他更容易摸得透?两个人之间的默契,大概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磨合出来的吧。

第89篇、爱情故事有种男人花,为情绽放

深夜种花的男子

乐菱乔迁新居,邻居陈大妈得知乐菱单身后,非要做媒,说:“小安是我一个老姐妹的儿子,他不仅喜欢种花,人也像朵花儿,你非见不可。”

乐菱想,像朵花儿似的男人?一定不像爷们了。但不管乐菱愿意不愿意,陈大妈还是执意让乐菱见了小安。

小安却长得很威猛,外表上简直就是纯爷们,很殷勤地送了乐菱一束月季花。

小安说,月季花是他在阳台栽种的,送给她的这束月季花品种叫“红双喜”。

“红双喜”的外层花瓣是樱桃红色,花蕊则是乳白色,花色艳丽,香气袭人。乐菱由衷喜欢“红双喜”,不禁冲小安笑了。

结果,第二天早上,小安又同城快递了一盆盆栽的“红双喜”到乐菱的公司:精致优雅的花盆,红白两色的鲜花开满枝头,惹得公司里的女同事们都尖叫起来。乐菱觉得小安真浪漫,于是,没有任何悬念地和小安恋爱了。

恋爱后,乐菱才发现小安是超级月季发烧友。

在小安那套尚未还完贷的80平方米房子里,家具和装修极其简陋,却有一个装修非常考究的小入户花园,近百盆和几十个品种的月季争妍斗奇,奇香扑鼻。而且,小安总是在深夜给乐菱发微信,图文并茂地展示他正在小花园里剪枝、插扦或者拾落叶。

乐菱很好奇,问小安为什么在深夜种花?

小安说他是建筑工程师,经常跑工地,早出晚归,只能晨起看花,夜归种花。

乐菱承认小安的月季种植技术一流,但一个只会在花间打转的男人,有什么出息?没有。所以,每次小安邀请她一起讨论如何研发月季新品种时,她总是不置可否。

一天,小安就急了,说:“乐菱,你不愿意也没关系。但是,我一定要研发出来一种月季新品种,做一个你眼中有出息的男人!”

乐菱说:“赚钱给力的男人才叫有出息!能全款购买房买车的男人才叫有出息!”

小安低下了头,好一会儿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发现无论是爱好还是思想上,我俩都不在同一个频道上,你比较虚荣,真的太遗憾了。”

乐菱一听,便半开玩笑说:“你的意思是我配不上你?既然如此遗憾,那么趁早分手吧。”

小安呆了呆,说:“真的?”

乐菱板着脸认真地说:“真的。分了吧,天涯何处无芳草。”

小安一咬牙,转身就走了。

有病要尽快治

小安这一走,仿佛失联的马航MH370,乐菱半个多月都没有见到他。

乐菱却不觉得怎么失落,若无其事的样子。

陈大妈看不下去了,对乐菱说:“我听说小安和你分手后,整个人失魂落魄的。像小安这样认真专一的好男人少有了,你应该珍惜,不要太虚荣。”

乐菱想起小安失联前也说过“虚荣”两字,一定是他在外面胡乱编排她了。太小气了这个男人!不仅开不得玩笑,还爱造谣。

乐菱对陈大妈说:“我不过跟他开了一句玩笑话,他就玩失联,根本就不珍惜我,我为什么要珍惜他?”

陈大妈说:“那你为什么不向他解释?”

乐菱说:“为什么要解释?他要真喜欢我,会因为我的一句话离开我吗?他应该像韩剧里的痴情男主角一样,即使被女主嫌弃,也会对女主不离不弃!”

陈大妈说乐菱肯定是看韩剧看傻了,有病,得尽快治一治,否则难嫁。

乐菱嘻嘻地笑着,不再说什么。陈大妈便摇着头走了。

第90篇、爱情故事今天,我是你的新娘

今天,我是你的新娘。

辽阔的原野,美丽的黄昏,你执一朵鲜红的玫瑰轻插于我的发际。醉人的芬芳,缭绕着两颗相通的心,一如天空的彩霞把温馨交给了相依的天地。在我们的周围,是青青的草儿、点点的繁花、窃窃的虫鸣。云朵飘过,情意融融,我们的心里五彩缤纷。

倚在你的怀里,泪水不自觉溢满我的眼眶。你笑着轻吻我,是怜爱的笑。我的泪,却是幸福的泪。

那一刻,当爸爸含着泪花把我交到微笑着的你的手里,心就告诉自己: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已成了爸爸泪光中永远隐去的风景,而你的微笑昭示着未来的每一个日夜,相依相拥是我已定的抉择,无论鲜花,无论风雨。

这一刻,漫天彩霞仿佛都已静谧,唯有旷野中的两颗心,相连着韵律地跳动,互相诉说爱的话语。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你披一身雪花站在我的窗前,在玻璃窗上写下你终身的选择。我激动得哭了。我期盼已久的山盟海誓,却这样轻轻流淌于你的指尖,那一种庄严,就这样像落在你身上的雪花无声无息地融入我的心里,然后化成一泓清泉。

外面的世界寒冷而苍茫,我心中的爱河却温暖而清澈,它缓缓流向你,连起我们的眼神,连起我们的气息,连起我们生命的脉搏。

也曾有过万千的阻隔,告知这爱河的源起便是尽头,更曾有过爱恨交织的分分合合,但你在玻璃窗上写下的爱语,就这样清晰地印于我的胸口,温暖我心中的寒流,然后汇合,相融。

于是我步出我的屋子,轻靠着你的肩,挽着你的手,在雪花纷飞中迈开我们的步伐。

我不知这雪花铺成的路有多长,但我知道我们每迈一步都是心甘情愿的真实,都是无怨无悔的靠拢。两个人携手走下去,让洁白朴素的雪花来证实这样的爱是否相牵始终,这样的情是否相依永远。

也许将来的某一日,我又倚着你的肩喃喃地对你低语,发现与自己相处了多年的你脸上竟也有了皱纹,再也找不到多年前玻璃窗上指尖言爱那个男孩的影子,我会感悟到两个人组成的家已成了心中的沉淀物。也许在某一天的早晨,我们会出门相背而去,但我相信我们的心紧连着,我也会在每一个早回的日子聆听你晚归的脚步声,然后给你一声温暖的问候。

那种日子也许仅剩下你我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侍弄花园的欢声笑语,但这种平实的生活却有着一份朴素与和谐。那一刻,已不需滚烫的情话,甜蜜的爱语,只需迎着各自的眼神,闻着双方的气息,我们就能感悟那醇厚久远的关怀。

将来的日子,也许不再会有大悲大喜的心境,但每天聆听你的呼吸,为你烫洗干净每一件衣服,在你的书桌上放一杯咖啡……这平淡的生活,便是一种满足。

如果能够在这种平淡中感悟到幸福,能够在平常的一句话中读懂关怀,能够在一饮一饭中品味出一种坦然,人生便进入了一种至美至善的境界。我们一直追求的,不就是這种境界吗?

旷野的上空,已缀满点点繁星,你拥着我,又轻轻地笑了。看着你的笑,我心释然。

风儿很轻,夜色很柔,我迎着你的目光,轻轻地说:“我们回家!”

第91篇、哲理故事德国孩子的“爱情”

德国孩子的“爱情”

不久以前,在德国,我在一个留学生朋友家里做客,他们家的女孩子一面在室内玩着溜冰鞋,一面闹着要转学。原因是,这个才9岁的女孩子,到一家德国小学里读书,第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女孩子的出现,在班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到一个学期,居然有一个德国男孩子宣称他爱上了他。

这在德国学校里是常见的事,可在这个中国小女孩身上,她的反应不是像西方小女孩那样得意,而是十分愤怒。而那德国男孩却坦然地找尽一切机会来对她表示亲密。有一天,小女孩生病了,请了假没有去上学。德国小男孩居然在班上大哭起来,说是没有这个中国女孩子,他就不能继续上课,他要回家。老师既没有批评他,也没有阻拦他。到了家,他哭着对母亲说,他要和一个中国女孩子结婚。

发生了这样可笑的事,在中国,家长就是不引以为羞,也要引起深深的忧虑的,我问中国小女孩的父母,那德国孩子的家长如何反应?

朋友告诉我:“那孩子的母亲说,那很好啊。但是结婚要有礼服、婚纱、戒指,还要有自己的房子、花园,还要花很多很多的钱。可是你现在什么也没有,连玩具都是妈妈给你买的。你要和这位可爱的中国女孩子结婚,从现在起,就得努力学习,将来才有希望得到这一切。”

那时男孩子居然擦干了眼泪,从此就十分用功起来。

当时朋友的女儿就在旁边,他一直很紧张地阻止着父母亲讲述这个故事。但是故事太有趣了,父母亲还是快速地讲完了。我非常有兴致地问小女孩对这个德国小男孩有什么感觉?她嘴一撇,说:“神经病!”我并不觉得非常扫兴,接着问她:“那男孩子的母亲呢,她不是很开明吗?”她更加不屑一顾地说:“更是个神经病!”

【智慧解读】

喜欢一些美好的事物,本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小孩子们的“过家家”大人有何必当真恐慌呢?德国母亲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

第92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相依为命

有人把一只狼和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放在一起饲养。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看好小羊,异口同声地说:“狼迟早会吃掉小羊。”

结果,狼非但没有吃小羊,还成了小羊最亲密的朋友,它们一起玩耍,一起吃睡,像一对恋人似的,形影不离。

实验结束后,工作人员把小羊牵走,这时,出现了感人的一幕:狼奋力扑到铁丝网上,对着小羊长嚎不已,声音凄厉,如子夜的杜鹃啼血。铁丝网外的小羊听到狼嗥,努力挣脱绳索,反扑过来,哀声回应。

就这样,一个在网内,一个在网外,真正的生死离别。原来,狼和羊也是可以相爱的。在它们孤身相处于一隅的时候,就会相互吸引,继而相爱,衍生出同病相怜、风雨同舟的情感。

狼和小羊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祖父祖母。祖母身材修长,皮肤白皙,年轻时,是出名的美人;祖父却是一个个头矮小、皮肤黝黑的人,还是罗圈腿。怎么看,他们也不像般配的一对。

我曾问过祖母:“您怎么会嫁给祖父?”祖母笑着说:“那个时候,女人根本不知道要嫁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全凭父母做主,只好认命。”

在这种认命的前提下,祖父祖母过起家常的日子,一路相伴走到今天,将7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他们都老了,像两只老猫,相偎着坐在屋前晒太阳。偶尔,祖父出外转转,祖母转眼见不到祖父,便会着急地到处询问:“老头子呢,老头子去哪儿了?”

最感人的是,祖母在82岁那年,住院开刀,家里人怕祖父担心,瞒着他,说祖母是小病,在医院里住两天就可以回家,再让他去医院探望。

祖父嘴上答应,却偷偷地骑着自行车,赶了30多里路,摸到医院。祖母仿佛有感应似的,忽然对我们说:“老头子来了。”

大家不信,来到门外,果真看到祖父喘着气,颤巍巍地站在门外。

我还听过这样一个故事:20世纪60年代,有个大学教授下放到一个边远山村,感恩于当地一个女子的照顾,与她结婚。后来,落实政策,教授返城,身边有许多优秀的女子追求,有人劝教授放弃那段婚姻。

教授说:“我对她已经习惯了,就像习惯左右手一样。”他坚持把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妻子,从乡下接到城里。

原来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浑厚、最为坚固的情感,叫相依为命。它与幸福离得最近,不会轻易破碎。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是融入彼此生命中的温暖。

第93篇、爱情故事父母那互相嫌弃的爱情

父亲和母亲是相亲认识的,那时父亲是镇上小学的民办教师,而母亲是村里的“铁娘子”队队长,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能干。

两个人见了一次面就定了终身。结婚时,村里人都说他俩是最般配的,一个能文,一个能武,两人性格互补,绝对的“郎才女貌”。

可是,结婚以后,面对生活的柴米油盐、鸡零狗碎,才发觉,所谓的般配,也仅仅只是别人看上去的般配而已。

从我记事起,父亲和母亲生活的主旋律永遠是吵架,大吵不断,小吵更是家常便饭。

父亲从小喜欢读书,祖父母宠爱他,便让他一心读书,很少参加劳动。所以,父亲虽然见多识广,但对地里的农活却一窍不通。记忆中,父亲每天早上穿上他心爱的中山装,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干干净净的,然后提着一个印着红色“奖”字的公文包,骑上自行车就去学校了。

而母亲却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七八岁就下地干农活,所以,一直没进过学校。认识的几个字还是从“识字班”里学来的。母亲这一生最热衷的就是下地干活。

记得我上小学时,有一天早上,父亲从他包里拿出一块香皂,洗脸的时候还给我也擦了一点。香皂的茉莉清香味瞬间弥漫了整个院子,我们爷俩正兴奋着呢,突然身后传来母亲唾弃的声音:“真是臭美,你看看全村有谁家洗脸用这玩意,干活不行,就会烧包。”

本来很高兴的父亲,立马就变了脸,他鄙夷地瞥了母亲一眼,说:“你懂什么?这叫讲卫生,人家城里人都用这个洗脸。你除了会出蛮力干粗活,还会什么?土老帽!”母亲被父亲反问得哑口无言,气得一跺脚,就扛着锄头下地了。

父亲看不上母亲的粗糙,母亲看不惯父亲的矫情。用现在的话说,他俩应该就属于三观不合的那种夫妻。

从小到大,我和弟弟就是在父母每日的争吵拌嘴中长大的。

有一次,父亲和母亲又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父亲生气走了。我和弟弟怯怯地走到母亲的面前,我问母亲:“妈,您和我爸天天吵架,互相嫌弃,你们为什么不离婚呢?”

没想到母亲抄起旁边的笤帚疙瘩就打了我屁股一下,吓得我俩撒腿就跑了。

自此之后,我再也不敢在父母面前提“离婚”两个字了。

长大以后,我和弟弟各自有了自己的工作,也有了自己的家。在家陪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我们还是时常会接到父母的电话,不是父亲控诉母亲不讲理,就是母亲抱怨父亲越老越固执。

放下电话,我会想,父亲和母亲这一辈子除了互相嫌弃,相看两生厌之外,可能再无其他了吧。

有时候我就想,父亲和母亲这样天天吵吵闹闹,也不离婚,怎么就不厌倦呢?

弟弟有了孩子以后打电话给母亲,想让她去照看孩子。

那天接完电话,母亲本想和父亲商量去不去的问题,可还没等母亲开口,没想到父亲竟一边摆手一边坏笑起来。

他兴高采烈地对母亲说:“你不用说了,我都听到了。你赶快去看孙子吧,正好让我一个人在家过几天清净的日子。被你折磨了大半辈子,现在终于可以摆脱你了!”

父亲的话,让母亲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后来,母亲还在我面前吐槽父亲,说他太没良心了,自己一辈子吃喝拉撒地伺候着他,到最后还遭他嫌弃。

弟弟本来是打算让老两口一起过去的,没想到父亲的那一席话惹怒了母亲。母亲死活不同意让父亲同她一起去,母亲赌气地说:“让他一个人在家过吧,我倒要看看没有我,他能活得多逍遥自在!”

母亲决定一个人去弟弟家了。但母亲走的前一天晚上,父亲竟破天荒地为母亲收拾行李,他将母亲四季的衣服都收拾好,然后从包里拿出刚买的一对羊绒护膝放到箱子里。怕母亲犯胃病,他还默默地在箱子里放了几盒胃药。

父亲和母亲分居两地以后,我的生活突然安静了许多,因为再也听不到他们的争吵了,也没有人在我面前告状了。

我曾想,也许父亲和母亲可能真的不适合生活在一起,这样各不相扰,岁月静好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每次我回家看父亲的时候,他都会问我:“你妈在你弟那边怎么样啊?”

我反问他:“你想知道,干吗不自己去问问啊?”

父亲总是狠狠地瞪我一眼,然后就不搭理我了。

今年五一,带母亲去做乳腺结节手术,本来以为就是一个小手术,没想到病理结果显示肿瘤是恶性的。

当医生告诉我们,母亲得的是乳腺癌,需要做全乳切除手术时,高大魁梧的父亲当场瘫坐在医院的楼道里。母亲三个多小时的手术,父亲一直在手术室外痛哭流泪。

医生说,进一步的病理结果要一周后才能出来,只能等结果出来,才能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手术后的母亲要在ICU待12个小时。

那晚我陪父亲在医院守着。我强忍难过,安慰父亲一定要振作起来,不能自己先垮下来,毕竟接下来我们要陪母亲共同抗争病痛的折磨。没想到听了我的话,父亲竟如孩子般号啕大哭起来。

我没想到父亲会如此伤心,因为从小到大,在我印象中,父亲对母亲总是一种嫌弃讨厌的态度,从未流露过半点温柔。我也没有见过父亲如此在意母亲。

父亲说:“为什么得病的是你妈,我情愿这病痛搁在我身上,要是你妈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没法活了!”

我有些置气地说:“你赶我妈走的时候,也没见你那么在乎她。你不是说你早就想摆脱她了吗?”

没想到听了我的话,父亲竟停止了哭声,他抹了一把眼泪抽了一下鼻子,然后平静地对我说:“你懂什么?我那是故意说狠话气你妈的,要不然她肯定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老是惦记着我,在你弟那也不安心好好吃饭和睡觉,三天两头想往家跑。”

我不解:“既然怕我妈惦记,为什么不一起去我弟家呢。”

父亲却说:“看孩子本来就不是轻松活,我去了不但帮不上忙,还给你妈多个累赘!”

我无言以对,原来父亲的心底一直是为母亲着想的。我恍然觉得,面前站着的父亲不是以前的那个父亲了。

把母亲从ICU接出来以后,父亲坚决让我们去上班,说他一个人陪着母亲就好。

我不放心,每天都会来医院看一趟。然后对父亲左右嘱咐,怕他照顾不好,怕他控制不住脾气再和我妈吵起来。

没想到,有一次趁父亲出去的时候,母亲却悄声地对我说:“你以后别总对你爸指手画脚的,他就是平时嘴上不饶人,其实背地里对我照顾得特别好。你不要老是说他了。”

我故意反问道:“你不是很讨厌我爸的嘛?怎么还替他讲情了?”

母亲却说:“谁说吵架就一定是讨厌对方啦?”

有一次,我去医院,在病房外看到父亲正用毛巾为母亲擦脸,边擦边说着什么,母亲还忍不住跟着微笑了起来。这样温馨的场面,是我第一次见到。

我突然有些感动,因为我一直以为,此生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不是在嫌弃中冷漠就是在吵架中灭亡,永远不可能出现幸福祥和的那天。

以前,我总以为父亲和母亲之间除了互相嫌弃之外,是根本没有爱情的。现在,我突然明白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欢欢喜喜的样子。

原来爱情也有很多种,一辈子相濡以沫,相敬如宾是爱情;一辈子不争不吵,你侬我侬是爱情;还有像父亲和母亲这样的表面互相嫌弃,但心底里却互相惦记的也是爱情。

也许世间的爱情原本就没有固定的方式,很多时候,对方在以自己的方式来爱你,而你却恰巧理解了他的深刻用意,这一场婚姻就算圆满了。

就像父亲和母亲的爱情:对方嘴里的嫌弃,其实藏着心里的疼惜。别人看见的只是嫌弃,其实他们却是在用互相理解的方式相爱着。

第94篇、爱情故事我曾以为,我永远不会像她

我以前一直以为,她的一生都在扮演被人照顾的角色,被我爸照顾、被我哥照顾、被我照顾。直到她离开,我才发现,她在盡她最大的努力照顾着我们。

妈妈已经走了3年多了。我曾经觉得,如果有一天我做了母亲,应该不会像妈妈那样。

她一直都是一个害羞、胆怯的人,几乎很少出门,有点儿奇怪。在我出生之后,她几乎就不再出门,大概只有在姥姥还在世的时候,她一年会出门两次,带我去姥姥家。

妈妈很不喜欢和人接触,家里来很熟的客人时她才会出来。小时候的我,一直觉得妈妈有点儿与众不同。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以为我跟她截然不同。

我不想变得像妈妈那样害羞。可最终,我还是越来越像她。我在20多岁的时候,最怵跟人打交道,越在人多的场合,我越不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和人打交道,妈妈从来没有教过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带着《东京塔》这本书。书里面到处都是作者回忆母亲的情节,它们让我想起妈妈的点点滴滴。作者在书里写道:“我从小就意识到,将来必须照顾母亲。”这好像就是我啊。

从2005年开始的10年时间里,我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走向枯萎。在这10年里,我每年只工作两三个月,从来不旅行,也很少参加聚会,大部分时间用来陪伴妈妈。在妈妈住院之后,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我本来不善与人打交道,但现在事事都要冲在前面。

妈妈很少说什么,但我知道,她怕把我累着了。那时候每隔一段时间,妈妈就会问我:“你怎么不拍戏?你这样一直待着,没问题吗?”我在她身边,她是享受的,又是矛盾的。每一次说这些的时候,她其实是有一点舍不得的,但又真的希望我过回自己的生活。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理解“母亲”这个词的呢?

在我婚礼后的一个星期,妈妈的病情突然加重,她高烧了一周,即使躺在冰垫上也不能退烧。我不知道她还能撑多久。站在医院长长的走廊里,我意识到,即使无数次设想过妈妈会离开我的情景,但这一刻,真的要来了吗?

也是在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姥姥去世的场景。在姥姥生前最后的日子里,看着妈妈照顾姥姥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很陌生。那个时候的她非常坚强、镇定,跟我平时看到的她太不一样。她也做过独当一面的工作啊,她也可以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力量啊。我那时面临的,就是我妈当年的境况。她看上去是那么柔弱,都能那样坚强,我也想像她一样。

那是第一次,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想像妈妈一样。

两个月后,妈妈走了。

妈妈走后,我吃到好吃的东西会突然伤心,想着这是妈妈没有吃过的;到了好玩的地方也会想,可惜妈妈不知道这里有多好玩了。

我以前一直以为,她的一生都在扮演被人照顾的角色,被我爸照顾、被我哥照顾、被我照顾。直到她离开,我才发现,她在尽她最大的努力照顾着我们。

妈妈走了以后,家里总显得有点儿乱,不管怎么收拾,都还是乱糟糟的。爸爸换衣服的时候,总是拿不对衣服。家里再也养不活一棵植物。就像书里所说的,食物、衣服、时间都是可以计量的,母亲绵长的爱,却是用什么都无法计量的。

而我呢,在琐碎的生活细节上,跟妈妈越来越像,严谨到有点儿偏执。但我也有很多地方跟她一点儿都不像了——我不再害怕出席活动,不再害怕社交,也乐于和陌生人交朋友,我会到处旅行,乐于照顾从远方来的客人。

我想,也许一直以来并不是我在陪伴妈妈,而是她在伴着我长大。

她塑造了我,送给了我一个礼物,让我变成一个不完全是她,又在骨子里与她亲近的人,一个可以照顾好自己和别人的人,一个越来越坚强的人。

我有两道法令纹,它们本来是困扰我的地方,但我每次照镜子看到它们时,都会心里一暖。

它们让我看起来很像妈妈,真好。

第95篇、爱情故事永远的金项链

母亲和李姨是同一年同一天嫁到我们村的。因而,母亲和李姨就有了很多共同语言,她俩成了最好的朋友。母亲和李姨有空就在一起说话,她们聊得最多的话题是项链。

母亲和李姨都说,做一场女人,如果没戴过金项链,将是一生中最大的遗憾。父亲和李姨的男人周叔都觉得女人的这个想法并不过分,可惜没有办法满足她们的愿望,因为那年月想要一条金项链无异于白日做梦。但母亲和李姨一直在做着这个梦。有一年春节时,母亲和李姨终于戴上了一条项链,当然不是金的,是白色的珠子串成的。那是她们一起在地摊上买的。可有一天,母亲的项链断了,珠子滚落四散,只找回了几粒,母亲难过得哭了。看到母亲的项链没了,李姨也没再戴过她的项链。

母亲和李姨一直没有买金项链,因为两家的经济条件都不宽裕。随着我长大,读书,上大学,要用钱的地方太多。李姨家的情况比我家好不了多少,女儿小娟读到高一时生了一场病,治病花了很多钱,病好后没再读书,到武汉打工去了,去年出了嫁。

今年,我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领到第一份工资后,第一件事就是给母亲买了一条金项链。那天晚上回家,当我拿出项链时,母亲哭了,连睡觉时也戴着它。可第二天早上,母亲却叹了一口气摘下项链,并叮嘱我和父亲,不要在外说她有了项链的事。我问母亲为什么。母亲说:“我有了项链,可你李姨还没有,得想想你李姨的感受啊。”就这样,母亲的项链一次也没有戴出去过,一放就是半年。

天有不测风云。我没想到,身体一向很好的母亲突然病倒了,肝癌晚期。在母亲的病床前,我泪流满面。我说:“娘,我把项链拿出来,你戴着它吧。”母亲摇摇头,因为李姨天天都会来看母亲。10天后,母亲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李姨拿着一条金项链来了,说:“老姐姐啊,把这项链戴去吧。”李姨要给母亲戴上。我拦住了,拿出母亲的那条项链,小心翼翼地戴上。

后来,我问李姨是哪来的项链,李姨说:“小娟去年就给我买了,可我一直没戴,我怕我戴上后,伤了老姐妹的心。”那一刻,我突然泪如雨下。

第96篇、爱情故事爱人常说的那句话

有个朋友,在被恶疾纠缠多年后,终于撇下年轻的妻子撒手离去。临终前,我们去医院送他。

那是个很暖的春日。病房里很安静,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他的枕头上。他努力地探着头,享受着这人世的最后一缕阳光。他妻子安静地坐在床边,捧着他的双手轻轻吻着。听到我们的说话声,他忽然哭起来,整个身体都跟着痛苦地抽搐。他已不能讲话,眼泪成了他所有情感的唯一表达。妻子忍着泪,轻抚着他的胸口,伏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句:“路上小心,早点儿回家。”他紧锁的双眉忽然就舒展开了,一抹温柔的笑意无声地漾起在唇边。他安然离开了。

“路上小心,早点儿回家。”弥留之际,是妻子这句每日里的平常话给了他一个人上路的勇气。让他觉得他只是走向一条不同于以往的路,但无论去哪里,家,始终都还在原处,那个深爱的人也始终会在那里等他。

第97篇、爱情故事夫妻“入殓师”

第81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入殓师》加入了夫妻爱、生死观等一系列隽永的主题,成功地打动了海外的观众们。国内许多人通过这部电影对遗体化妆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殡葬行业肃然起敬。现实中,遗体化妆师的工作和生活又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在上海,一对同为殡仪师的80后夫妻,用他们对逝者的温情、对生命的尊重,演绎了一部真实版的《入殓师》。

有你的爱同行,我愿做殡葬业第一线女工

2001年,18岁的上海女孩金培吉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做出了一个令家人和同学都大吃一惊的决定,报考长沙民政学院现代殡仪管理与服务系。

当时,全家人都反对她,父亲苦口婆心地劝女儿:“你学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学这个专业,到时你整天与死人打交道,就知道这份工作为什么没有人去做。”但从小性格独立的金培吉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现在社会竞争激烈,大学生一毕业就失业,我觉得殡葬业就业相对稳定,毕业以后不担心找不到工作。”最后,在父母“女儿怕是嫁不出去了”的担心中,金培吉来到了长沙求学。

在学校时,外系的男生一般是不敢追求殡仪系女生的。用他们的话来说:“那是一群跟死人打交道的人”,所以大家都敬而远之。但在大二时,一个叫孟凡涛的同班同学走进了金培吉的心中。

孟凡涛是东北男孩,文文静静的,学习非常刻苦,成绩很出色,在班里格外惹人注目,是所有女生喜欢的对象。让金培吉没料到的是,孟凡涛竟会喜欢上她。孟凡涛非常执着,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都定时出现在等她的路上。金培吉不想过早地谈恋爱,就想尽一切办法躲着他。但每次都躲不了。久而久之,她竟被孟凡涛的执着感动。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春暖花开的季节,孟凡涛终于走进了金培吉的生活。每天早晨,孟凡涛都要写一首诗封在信封里送到学校的传达室。金培吉就回他一篇学习心得,有时也写几句安慰的话。星期天,孟凡涛带金培吉坐公交车去湘江玩。一路上,他们谈理想,谈婚姻,谈生活。他们一同商定:这一辈子都做殡葬工。

然而,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很快出现在面前。2003年,金培吉回到上海,在义善殡仪馆进行了两周的实习,尸体、运尸袋、推尸车、冰库、火化炉……无所不在的死亡气氛让金培吉经常感到喘不过气来,从小就不敢走夜路的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每天晚上她都要开着电视睡觉,有时候需要吃安定片才能睡着,空闲下来就要找人唱歌、聊天来发泄压力。当时她就想:这工作给我多少钱也不干了!

这时,在另一家殡仪馆实习的孟凡涛知道金培吉的想法后,就给她打电话:“如果这时候改行,大学不是白读了?什么样的工作都需要有人做,如果我们不来做,多少逝者将带着缺憾离开,他们的家属也会感到不安,我们所做的是最后一个‘临终关怀’。累点苦点怕什么,到时候就会习惯的。如果这个时候你放弃自己的理想,别人会怎么看你?”

在男友的鼓励和劝说下,金培吉打消了改行的念头,皎着牙在实习的过程中学习工作经验。

2004年,临近毕业,班里没有一个女生愿意去一线上班,许多同学转做了墓地销售。而金培吉和孟凡涛毅然谢绝了家人朋友介绍的“更加体面”的工作,奔走于各个殡仪馆找工作。他们当初辛辛苦苦考的证书,在用工单位面前根本不被承认。几次碰壁后,上海市阂行区殡仪馆终于接收了金培吉。她成为当年同班同学中惟一一个选择在殡葬业第一线工作的女生。孟凡涛也进了上海一家殡仪馆工作。

金培吉被分配到炉化组工作,冷藏、化妆、火化,都是直接和死人“零距离”的工作,而老天爷也似乎存心“考验”她。才进殡仪馆第3天,就来了一具因恶性交通事故死亡的尸体,死者的头颅完全被压扁了,五官严重错位。这具尸体要先进行特殊处理,然后再正常化妆。站在尸体面前,金培吉的手在发抖,眼睛不敢看尸体,过了许久,她才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为死者清洗后,她微颤着双手用小麦穗针脚一针针细密地缝。缝完腿又缝头、脸……足足缝了数百针。七八个小时后,遗体总算恢复人模样了,而金培吉成了一个水人,全身衣服被汗水湿透了。

那天晚上,金培吉回到家里,吃了饭后,一想到死者的情形,她就全吐了出来。妈妈看到她这样,心疼地责怪道:“现在知道这份工作是怎样的了吗?”面对母亲的埋怨,金培吉也不好说什么,路是自己选的,怎么能对母亲诉苦呢?

回到房间,全身无力的金培吉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最后,她只好下楼去买了两片安定。吃下后,到深夜12点还是没睡着,她只好爬起床给孟凡涛打电话。话还没说,她就哭了起来。得知原由后,孟凡涛安慰了她很久,她还是睡不着。直到凌晨3点,她才迷迷糊糊睡去。但只睡了不到4个小时,她又得赶早去上班。

由于夜里没有睡好,一整天,金培吉都神情恍惚,没有一点精神。下班后,孟凡涛跑过来,见她满脸憔悴,心疼地把她抱在怀中。然后,他带她去一家名为“灵异空间”的“鬼屋”玩。亲历了“鬼屋”的恐怖经历后,她的精神压力得到了缓解。回到家里,她想: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鬼,就算有鬼,看我对他们这么好,也不会来害我的。这么一想自己也乐了,坦然进入梦乡。

从这以后,金培吉消除了对死者的恐惧。为死者服务时,她的手再也没有抖过,并在《工作日志》的扉页上端端正正地写下“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9个字。

2005年,金培吉因工作成绩出色,被评为“可爱的闵行人”。不久,金培吉当上了闵行区殡仪馆炉化组副组长。具体的工作虽然还是一样,但她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

祝贺你成为“上海版老公”,丈夫给了我最大的理解与包容

2006年2月,金培吉和孟凡涛在两边父母的催促下,举行了婚礼。

两人结婚后住到了金培吉家里。对于孟凡涛这个外来女婿,岳父母从来不把他当作外人来看。而孟凡涛也特别孝敬岳父母。以前,都是岳父母做家务,他和金培吉结婚后,这个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东北男生努力向上海主“夫”转型,主动把家务承担下来,为了提高厨艺,竟然利用晚上的时间去一家厨师学校学厨艺。

那些天,孟凡涛吃了晚饭就跑出去,为了赶时间,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在厨校老师的指导下,孟凡涛从刀法、配方到制作,很快就能独自掌勺了。从此,他在家里炒菜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让金培吉大开胃口。每餐吃完后她总不忘表扬丈夫。男人是经不住表扬的,孟凡涛的斗志空前的高涨,精神状况也出奇地好。

从厨校结业那天,孟凡涛买了很多菜准备表演厨艺。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把丰盛的菜摆在桌上。而且,他很细心,岳父母不吃芥末,需要芥末调味的菜他把它分开来。吃饭时,岳父母吃得眉开眼笑。
那天晚上,孟凡涛抱着金培吉,故意问:“老婆,我现在的厨艺怎么样了?”看到丈夫脸上似乎还带着一丝认真,她赶紧说:“看到你由一个什么都不会的男人变成自强自立的‘主夫’,我真的很感动,祝贺你成为一个上海版好老公。老公万岁!”孟凡涛哈哈大笑:“还不是老婆调教得好。”

有了丈夫的全力支持,金培吉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作为一名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金培吉除了掌握一套专业技术外,最与众不同的是她能从文化和哲学的层面理解死亡。她认识到,传统殡葬观只是运用各种手段来处理尸体,而现代殡葬观则认为,殡葬过程是对一个人的终点服务,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

有了这种对死亡的深刻理解,金培吉更是以一丝不苟的责任心对待这项特殊的事业。假如是为女尸换衣服,她一定会把灵床推到屏风后面,在隐秘的位置操作,维护女性的尊严。整容化妆时,她都要先仔细观察死者的肤色和脸形,然后铺底、描眉、勾唇线、抹口红,严格按规定完成每一道工序,直到家属满意为止。

金培吉用她精湛的技术、周到的服务赢得了许多死者亲属的赞誉和感激。一位老太太过世,她的子女希望按照当地风俗给他们的母亲穿上“七领三腰”,本没有义务这么做的金培吉一丝不苟地照做。灵车推出,当死者家属发现母亲整整齐齐地穿上了“七领三腰”,感激地握住金培吉的双手连声道谢。

虽然金培吉总是尽力让每一具遗体以最美好的形象与亲友告别,但因痛失亲人而变得不太理智的家属有时会异常苛刻。因此化好的妆因为无法通过死者家属的验收,而从头再来是常有的事。

2006年11月的一天,金培吉为一位死者做了整容后,死者的家属却认为金培吉把死者的口红化得太浓了,并且死者生前特别讨厌口红,说金培吉污辱了死者,对她大骂起来。给死者涂上口红,其实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遗体化妆师都是这样做的,除非家属事先提出要求。面对家属的无理取闹,金培吉委屈得哭了起来。后来,她还是按照家属的要求,为死者重新化了妆。

由于经常碰到这类事情,金培吉的心情有时特别失落,脾气不好时,她回到家就把不快发泄到丈夫身上。孟凡涛知道妻子在工作碰到不顺心的事情,总是好言好语地安慰她,直到妻子安静下来。

以后,再碰到这类事情,金培吉开始理解家属的心情,只要重做能够对痛失亲人者带来些许安慰,她认为值。让死者仪容好看一点,让亲人都觉得死者走得很安详,她就很满足了。

成为上海人大代表,我的成功也是你的成功

金培吉以超人的毅力战胜了“死人关”,然而,这还不是最难的}因为殡葬工没什么朋友,受到世俗偏见的歧视,几乎和社会脱节。金培吉每天就是两点一线,除了单位同事,基本不和人交往。外界的人不想和殡葬工接触是一方面,在这个环境时间一长,金培吉自己都不愿意和人家交往,怕看到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一个好端端的大学生,干吗不好,偏要做遗体化妆师,晦气一辈子!

一次,金培吉去一位亲戚家玩。一进门,亲戚就让她先到厨房洗掉“不干净的东西”,吃过饭后,亲戚当着她的面,把她用过的碗筷都扔了,怕她带去不吉利。这种“礼遇”让金培吉尴尬得赶紧从亲戚家走了出来。

还有一次,金培吉因为有急事打的士去单位,司机听说她是殡葬工后,掉头就走。

这样的事一多,金培吉干脆就哪里也不去,不交朋友,下班就回家!久而久之,金培吉很少与人打交道,有时到外面去买东西,一看到别人,她也显得特别紧张,生怕别人知道她是一个殡葬工。

而作为同是殡葬工的孟凡涛,面对长期以来社会上形成的偏见,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要高得多。他主动与别人握手;不管别人乐意不乐意,他也主动走亲访友。时间一长,他乐观的态度感染了别人,不再嫌弃他是殡葬工,都愿意与他交往。

看到妻子封闭了自己,孟凡涛心里很焦急,怕这样下去,妻子会闹出什么心理病症来。他查阅了相关资料,又咨询了一些医生,认为她是由职业引起的“社交恐惧症”。针对金培吉在别人面前难以“舒展”的状况,孟凡涛“对症下药”,采取了以下举措:只要有空,就拉着金培吉到人多的地方去,给来来往往的行人以微笑;把金培吉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让她融入到自己的朋友圈内,鼓励妻子多同他们交流。在丈夫的帮助下,金培吉终于从自己是殡葬工的“自卑心理”里走了出来。一有机会,她就参与社会活动,始终保持乐观的心态。

2009年初,金培吉平凡的工作、不平凡的人生感动了万千上海市民,在上海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她以高票当选市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小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金培吉发言呼吁进一步改进现行殡葬制度,“给予逝者更好的终极关怀”。“在人生走向终点的地方,我的工作就是帮助每个人画好人生的句号,我要尽力为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体现他(她)生前的价值。”金培吉动情的述说,让人们对殡葬行业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工作五年,金培吉每年平均要处理4208具遗体。遇到业务高峰期,忙时一天要处理30多具遗体,早上八时上班一直干到下班,连坐的时间都没有。每天为一些人送行,听死者亲人撕心裂肺的哭喊。金培吉和丈夫常常想,如果有一天,他们至亲至爱的人离开人世时,又该如何面对?

“那就好好地珍惜现在,不要到将来后悔。”金培吉说。

“要好好对待生养自己的父母,让彼此都不要留下永远的遗憾!”孟凡涛说。

因此,金培吉和孟凡涛夫妻俩每天下班后,都要陪父母聊天、散步。对于公公婆婆,金培吉每天也要给他们打一个电话,嘘寒问暖。她和丈夫计划,过两年换套稍大些的房子,把公公婆婆也接到上海安度晚年。

笔者采访时,金培吉说:“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生与死,其实人生不过在睁眼与闭眼间徘徊。生而有爱,离别必然也有哀伤,就让我们用爱为逝者送行,用爱提醒生者,人活着,就应该懂得珍惜生命!”

金培吉用一个年轻女性的心灵诠释了殡葬工的平凡和不平凡。对于金培吉来说,正是丈夫的爱、理解和支持,使她在殡葬行业一步步走向成熟、完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成就了她的成功,而其实,他又何尝不是她的成功呢?

第98篇、爱情故事好马不吃回头草?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其实不是不吃,而是怕吃不了、吃不好。回头草好看不好吃,要想吃得有滋有味,得有独特的烹饪手法。凭自己的愿望去吃,肯定是吃不香甜的,要想吃得好吃得巧,就得学习食草技巧。

大张旗鼓,动员一切力量拉回你——郝旭28岁女

和李庚分手的原因很简单,我去重庆读研,他在北京工作,两地分居,感情就日渐冷淡。虽然小我两岁的李庚在电话里哭着求我,但我在研一下学期即将开始之时还是毅然决然地跟他分了手。结果研一的暑假还没过完,我的重庆爱情故事就宣告结束,30岁的新男友现实得几近冷酷,根本不像李庚一样单纯,不仅计较我的容貌、收入和未来,还脚踩两只船。伤心中,我心生悔意,于某一个周末拨通了李庚的电话,怯怯地探问:“干吗呢?”他听见我的声音有点激动,说:“看影碟,你呢?”我说:“我没事可干。”我接着问:“你女朋友呢?”他快快地说:“还没找到呢。”那一刻,我确定自己有机会回头。

可重修旧好哪里就那么容易!我对李庚说:“我们和好吧。”他却愤愤地说:“你说分就分,说合就合,世界围着你转啊!”一句话让我心里凉了半截。不过想到是自己曾经对不起他,我还是决定放下面子,跟他道歉。暑假结束前,我特地回了北京一趟,目的就是要与李庚合好。

我有我的办法,原来和李庚恋爱的时候,我曾替他到医院照顾过他生病的母亲,所以他的母亲对我还是颇有好感的。另外,李庚的姐姐是我本科时的死党,虽然当初我和李庚分手,她还打电话责怪过我,但是我相信,只要我足够真诚,她们是会站在我这边的。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拎了给李庚全家人买的东西,鼓足勇气敲了敲他家的门,李庚不愿见我,他妈妈给我开的门。我先给他妈妈道了歉,说我年轻不懂事,当初是我错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李庚的姐姐闻声也从自己的房间走了出来,起初还给我脸色看,可是当听完我的一番倾诉,看在曾经是朋友的分上,她也就不计较了。但是李庚并不为所动,甚至全家人都帮着我说话,他也还是不开房门。最后我干脆扯开嗓子对若李庚的房间说:“李庚对不起,我错了,你要怎样惩罚我都可以,你要是不出来,我就不走了。”就这样,我在门外说了很多话,包括以前我们的誓言,说得李庚的母亲和姐姐都被我感动了。后来,李庚和我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走了出来,然后被他的姐姐按在了我对面的沙发上。这一次,我总算实现了和李庚的首次“和平谈判”。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先后跑了李庚家五趟,用实际行动感动了他们全家。最后,李庚的母亲和姐姐都心软了,在我临回重庆之前,打电话让我到家里去吃饭。那顿饭后,李庚的姐姐把李庚和我的手拉到一起,虽然李庚别别扭扭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但我心里明白,李庚肯原谅我了,同意和我再次回到爱情里。

暗渡陈仓,站在身后等你回头——杜青25岁女

是他先提出分手的,因为他爱上了公司里新来的女上司,那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有着35岁的智慧和25岁的身材,我这般毕业不足两年的稚嫩女子完全不能敌。分手后,我仍旧关注他,因为爱还在。看着他爱得疯狂伤得彻底,我的心为他而痛,终于不忍再看他为那个世故的女人难过,大着胆子应聘进了他们公司。从此,每天早上,他的抽屉里都会有一包温热的牛奶和一块他最爱吃的三明治面包,每个周一,他的案头都会有一瓶最能让他下饭的老干妈辣酱。他知道是我,却很少来和我搭话,我也从不主动表达。我知道,他需要时间去消化自己的伤,我只需要陪他,慢慢地走过这段历程。

这样大概过了三个月。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要我到一个酒吧去找他,去了我才知道,那一天是那个女上司的生日,而去年的这一天,就是在这个酒吧,他和女上司说好要白头到老的。听着他的叙述,我心里隐隐作痛,难道我等待了这么久,还是等不到他遗忘她,回头来看我一眼?后来,他喝多了,絮絮叨叨地说:“你是个好女孩,你贤惠节俭,你温柔大度。”可是他就是忘不了女上司,他知道她不爱他,可是他爱她。最后,我扶他回家,那是我们分手以来,我第一次去他家,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只是帮他清理了呕吐物,给他倒了杯热水,帮他脱了鞋子和外套,扶他上床睡觉。第二日,天光大亮的时候,我从沙发上起身,却发现他已经醒了,正坐在我的对面,他温柔地看着我说:“杜青,你真好,如果你愿意,我想再一次请你做我的女朋友。”我认真地问他:“这一次,你会带我走到哪里?”他的目光转向窗外,握着我的手说:“带你走上红地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终于笑了,他也笑了。

从头再来,给你一个新朋友——张倩倩29岁女

历经千山万水,还是觉得“猪八戒”最好。虽然“猪八戒”大我六岁,从不和我一起蹦迪,从不许我喝酒,可是“猪八戒”可以任我发脾气,扔东西,还可以纵容我半夜睡不着发神经打电话骚扰他,最重要的是“猪八戒”不花心,忠厚老实。当然,两年前分手的时候,这些都成了我嫌弃他的理由,觉得他是男人中最窝囊的一个,可两年后,我想回到“猪八戒”的怀抱。虽然“猪八戒”未娶我未嫁,可是“猪八戒”说了,人家受不了我,人家年纪大了,陪我玩不起了,只想要个会给他做饭洗衣的老实女子做老婆。怎么办,为了重回“猪八戒”的怀抱,我只好给他一个全新面貌。

以前我可是派对女王加夜生活狂人,如今可好,为了他,我改变了二十多年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目的只有一个,在早上6点半的时候,于黄浦江边“偶遇”晨练的他。我还学会了逛书店,目的也相当明确,那就是为了在周末他家附近的书店门口“偶遇”每周必去买书的他。除此之外,我还破天荒地报了晚上8点的学习班,把每晚的一个小时的大好时光消耗在“烹饪学习班”里,谁让姐妹们都说:“要先拴住一个男人,先要拴住他的胃”呢,开始的时候,“猪八戒”对我的转变还不以为然,在很多次偶遇之后,他开始好为人师地在晨练时教我太极拳,在书店里帮我选书。还有一次,他发烧了,没有去晨练,我赶紧做了一锅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在午饭前给他送到了单位楼下的值班室里。“猪八戒”终于对我刮目相看了,有一天一起晨练的时候,他问我:“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我说:“我年纪不小了,该‘改邪归正’了,再不做一个会洗衣做饭的老实女子,就嫁不出去了。”他一听,笑着拧了拧我的脸蛋,说“你啊,原来还在打我的主意。”我昂起头说:“我可没说我要嫁给‘猪八戒‘啊。”他假装转身欲走,我赶紧追上去,可怜巴巴地说:“我嫁,我嫁还不行嘛。”他笑了,回头拉了我的手,两个人快乐地向前跑去。

第99篇、爱情故事那个深爱过我的“花花公子”,你在哪里?

小时候,我们都相信灰姑娘会穿上水晶鞋,然后和英俊而富有的王子走进爱情童话;可是长大以后,我们看到的却是灰姑娘嫁入豪门后惨遭背叛、悲惨收场,而无数平凡的有情人却在艰难生活中牵手一生。我们因此不再相信“王子”的爱情,而认为有钱人都是花心的代名词,只有共贫贱共患难的人才堪做伴侣。可事实果真如此绝对吗?

为爱走天涯,那个骄傲的男孩令我如此痴迷

6年前,我在老家湖南省怀化市读高三。那时,班上有一个名叫周峰的男生,长得很帅,情窦初开的我,一直暗恋着他。

2001年的高考,我没有考好,打算复读。可家境贫寒的周峰竟去深圳打工了,眼看着就要开学了,被感情冲昏了头的我决定:放弃复读,追随周峰去打工。

我的决定在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为了不让父母伤心,我还信誓旦旦地保证:到了南方,我会一边打工一边读书,争取出人头地。

见我如此坚决,父母只好流着泪同意了我的决定。3天后,我费尽周折地找到了周峰所在的深圳市晶冠镜片厂。在人潮中,我一眼就看见了周峰,虽然他也穿着一身朴素的工装,可瘦瘦高高、斯文的他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当周峰看见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时,惊讶极了。就在那个中午,在工厂门前的小餐馆里,我红着脸,鼓足勇气向他大胆表白了一切。周峰听了,显得很激动,他一把将我揽入怀中,说:“欣宜,谢谢你的爱,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在他温暖的怀抱里,我的泪水滚滚而下。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没有爱错人,这个骄傲而自信的男人一定会有成功的那一天。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已将幸福握在手中,握得那么紧。

遭遇痴情“公子哥”,我却让他遍体鳞伤

由于工厂招工,我很顺利地进厂做了一名质检员。虽然离周峰近了,可由于男工和女工在不同车间上班,因此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

为了让李玉柏死心,我每次出厂都要拉着周峰一起。李玉柏看到我们亲热的样子,既不生气,也不沮丧,还是一脸笑容地向我打招呼。每当此时,我总是低声骂他:“脸皮真厚!”而周峰显然已经听说了李玉柏追我的事,他不屑地说:“纨绔子弟,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我忙说:“是呀,我最瞧不起这种男人了!”我的声音很大,故意要让李玉柏听见。李玉柏尴尬极了,轻咳一声,转身离开。

我知道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但为了让李玉柏不再纠缠我,我也顾不了他的感受了。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所做的一切,并没能阻止李玉柏的追求。

我知道,厂里很多姐妹都羡慕我得到了富家公子的青睐。可在我看来,那些姐妹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李玉柏越追我,只会越让我反感,而与日俱增的,是我对周峰的爱意和怜惜。可周峰和我在一起时,抱怨却越来越多,他抱怨自己怀才不遇,抱怨老天不公平,那些有钱人全都不学无术,而自己胸怀大志却没有施展的机会。看着心上人愁眉不展,我心疼极了。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助周峰一臂之力,可是,我没有钱,除了爱情,什么都不能给他……

更让我苦恼的是,“厚脸皮”的李玉柏仍在对我穷追不舍。自从上次我在宿舍门口给他难堪后,他就没有再出现,却每天请人将丰盛的饭菜送到宿舍管理员那里。

一天上班时,我想着第二天就可以和周峰去玩,不禁兴奋得有些忘乎所以,以至于一连放过了好几个次品。当5天的假期结束后,我刚上班,就被主管叫到办公室,说这批产品刚交货,就因为那几个次品被对方抓住了把柄,要求退货。尽管我一再道歉,主管还是冷冷地说:“要么走人,要么按厂规赔偿3000元钱。”

我一下子傻了,下班后,我沮丧地将这件事情告诉周峰。原本以为他会给我一些安慰,没想到,他却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我难过极了,躲在宿舍的床上流了一夜的泪水。

第二天下午,主管竟到宿舍来找我,对我说:“你明天照常上班吧,在厂外开超市的那个小伙子,替你交了罚款,还要请大家吃饭呢。”看着主管意味深长的笑,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

事情解决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我没想到,自己一而再伤害李玉柏,他却还是这样关心我,我决定找个机会当面感谢他。

第二天,我独自来到厂外的超市。李玉柏看到我,兴奋不已。我说明自己的来意,对他表示感谢,李玉柏连连摆手。我有些感动地说:“钱是一定要还的……以前是我不对,请你原谅。”李玉柏笑了笑,压低声音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其实,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觉得你很特别。”听他这样说,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见我点头,李玉柏竟兴奋得像孩子一样……

这次见面以后,我对李玉柏的看法有了改变:也许在他花花公子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善良的心吧。周峰听说了这件事,语气怪怪地说:“你的魅力还蛮大的啊?”听着他讽刺的话,我突然感到有些心凉。

深圳的心伤,那个深爱过我的“花花公子”你在哪里

我发现,我和周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可是,我依然爱着周峰,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2003年7月的一个周末,我想约周峰出去玩,可他拒绝了,他说:“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我想好了,我要上大学。”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周峰的梦想需要金钱做后盾,可我帮不了他。那一刻,我心里充满了悲哀。

几天后,李玉柏给我打电话,约我去小梅沙。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那个周末,我第一次坐上了李玉柏的车。到达小梅沙后,他从车里取出一个小保温瓶,递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瓶白白嫩嫩的、类似于豆腐脑的东西。对比周峰的冷漠,李玉柏让我有些感动——就算我不爱他,此情此景,我又如何能否认他对我的良苦用心呢?如果周峰能像他那样待我,那该多好啊!

我对李玉柏说谢谢,他却一反常态地沉默了很久。很久,他才对我说:“我记得你说过,你想上大学。”听到“大学”两个字,我又想起了周峰,假装平静地说:“想有什么用呢?我没有钱,这就是命。”李玉柏突然用一种少有的严肃语调说:“欣宜,你是一个单纯的女孩,有些在你眼中很完美的人,其实并非那么完美。”

我并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可是两天后,我竟又从同寝室的姐妹那得知:周峰和厂长侄女——财务室的杨梅好上了。

我惊呆了,面对我的质问,周峰轻描淡写地说:“我没有和她谈恋爱,只是她说可以支持我读大学。”我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看着这个我深爱的男人,我突然感觉那么陌生……

我一夜未眠,想到高中3年对周峰的暗恋,想到自己千里追随他到深圳,想到自信骄傲的他一次次发誓要出人头地,我想得心都痛了。我爱周峰,即使他再怎样伤我的心,我还是爱他。那一夜,我反复考虑着,要怎样才能帮助周峰读大学呢?

第二天,李玉柏突然到厂里来找我,交给我一张5万元钱的存折,对我说:“这些钱给你拿去读大学。”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连连推辞。李玉柏将存折塞进我的包里,笑着说:“这点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却可以改变你的命运,就算我借给你的。”

第100篇、爱情故事以爱的名义原谅潘多丽的小过错

布知云:80年代末女生,生在南方,向往北方,安分守己的外表下有一颗躁动的心。喜欢一切简单有质感的东西,追求的爱情也一样。觉得漫长的岁月是用来雕琢人的,就像潘多丽一样,小时候犯的错误,不代表长大了也会犯,但只要犯过一次,总会被记住。布知云:80年代末女生,生在南方,向往北方,安分守己的外表下有一颗躁动的心。喜欢一切简单有质感的东西,追求的爱情也一样。觉得漫长的岁月是用来雕琢人的,就像潘多丽一样,小时候犯的错误,不代表长大了也会犯,但只要犯过一次,总会被记住。

如果一个女孩让你丢脸,要看你在众人面前出丑,说明她已经不爱你了。

许泰安变得很不正常

潘多丽在大学期间自食其力赚取生活费,她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辆二手电动车,加入校园跑腿一族。收寄快递一元一次,买早餐带零食一元一次,送午饭到自习教室两元一次,根据路程和货物的重量大小来决定跑腿价钱,节假日不涨价,同班同学还有优惠。

潘多丽接到的第一份跑腿工作,是给许泰安送生日蛋糕。许泰安比潘多丽高两届,他们是老乡,两人还在同一所小学读过书。潘多丽印象中的许泰安总是挺着直直的腰板走路,一股正气凛然的样子。许泰安在电话里多次叮嘱,一定要把蛋糕完好无损送到他女朋友的手上。同蛋糕一起送过去的还有一张小卡片,潘多丽好奇心重,打开卡片看了看,上面写着:“亲爱的宝贝小西,不要生气了好么?我会爱你一辈子。”署名“你永远的大笨蛋”。潘多丽看完之后浑身的汗毛都抖动起来,肠胃一阵翻涌,刚吃下去早餐险些要吐出来。八年未见,许泰安变得很不正常。

直到送蛋糕的路上,潘多丽还在想着那张卡片上的字,想起总是一本正经的许泰安,禁不住哈哈大笑,电动车哐当一声撞到路上的石块,翻个身,连人带车摔到路边。潘多丽捂着擦破的手肘爬起来,看到摔成烂泥的蛋糕,想死的心都有。为了不断送自己跑腿工作的前程,潘多丽只能就近扎进一个蛋糕店,买了一个新的蛋糕急急忙忙送到许泰安的女朋友手中。

长发白肤,大眼细腰,原来许泰安喜欢这样的女孩。女生看完卡片之后还是一脸面无表情的样子,她把蛋糕提起来没好气地问潘多丽:“这么小?不是说有12英寸?这个看起来8英寸都不到。”

潘多丽心虚地想说什么,女生已经开口:“算了,反正许泰安就是那么小气的人。”潘多丽在心里对许泰安说了几百万遍对不起。

傻瓜把戒指嵌在蛋糕上

相安无事的一个星期过去了,许泰安并没有找上门来,潘多丽每天给同学跑腿,买早餐带零食寄快递,也很快把摔坏蛋糕的事情忘记。有天深夜潘多丽给同学去“全家便利店”买关东煮,跑腿费十元。离学校最近的“全家便利店”骑车过去也要一段时间,十一月的南京气温骤降,夜晚的风可以吹掉睫毛。潘多丽想着那十元,咬咬牙骑车出去,在校门口撞见许泰安和他的女朋友。

许泰安和他的女朋友在校门口吵架,两个人拉拉扯扯,最后女生伸手给了许泰安一个耳光,拦了一辆出租车走了。潘多丽看得目瞪口呆,到最后许泰安站在原地,寒风嗖嗖,背影看起来那么单薄。潘多丽狠狠心,扭过头想要躲过这一场面,却被许泰安在后面叫住了。

老乡一场,潘多丽只能陪着许泰安到学校外面的小吃店里,看着酒量不济的许泰安喝光了两瓶啤酒,然后开始述说他心酸的追女仔历程。潘多丽一边埋怨小吃店为什么还不打烊,一边挂心要给同学带关东煮和她十元钱的跑腿费,天气冷,风从门口直灌进来,潘多丽真后悔为了十元钱受这样的罪。

许泰安的话没完没了,潘多丽打心里觉得他很没有出息。他说当初为了追到那个女生,去年冬天,在女生的校门口等了两天一夜。

“她在商场看中的戒指,很喜欢,当时我没有钱,只能拉她走。回来之后存了两个月的伙食费给她买了,嵌在蛋糕上让你送给她,没想到她还是要分手。”许泰安说着又咕噜噜灌了两口啤酒,然后啪的一声醉倒在桌子上,他没有发现,坐在对面的潘多丽已经僵硬在那里。

嵌在蛋糕上的戒指?五雷轰顶一般,潘多丽真想捶死自己,愧疚感在黑暗中从四面八方袭来,堵在胸口。如果许泰安真的和女朋友分手了,归咎起来很大的原因在潘多丽。

潘多丽想得头疼,但她目前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醉得不省人事的许泰安弄回去。

方案一:把许泰安丢在小吃店自己借口上厕所逃走,小吃店的老板娘总会有办法把他弄醒。

方案二:就近在小吃店楼上的旅馆开个房间,把许泰安拖进去。

方案三:打电话给许泰安的女朋友,把难题丢给她。

但最后,潘多丽翻着许泰安的手机电话簿,却没有按那个“宝贝小西”的号码,她随便拨了几个号,终于找到许泰安同宿舍的男生,不一会几个人过来把他抬了回去。

爱你的人不会让你出丑

潘多丽一夜未眠,第二天天一亮就爬起来,去蛋糕事故现场寻找戒指。潘多丽不抱什么希望,事故已经过去一个星期,蛋糕的痕迹早已看不见了,洒水车天天经过,戒指估计早被冲进下水道里。

潘多丽心里有个疙瘩,总是想起许泰安一脸愁容的样子,害怕夜里噩梦中许泰安追杀她。于是潘多丽作了一个决定,她要去对许泰安的女朋友解释。潘多丽骑车去许泰安女朋友的学校,又是在校门口,还是许泰安和他的女朋友,只不过这一次他们被许多看热闹的同学围起来了。

人群之中有人起哄,女生尖着嗓音对许泰安说:“你什么都愿意为我做是吗?那你现在就跪下来,你跪啊。”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她是故意要让许泰安出丑。

潘多丽看见许泰安憋着一股劲站在那里,紧紧攥着拳头。潘多丽心里像被撞钟一样咚咚撞击着,一股热气从脚底升到头顶。潘多丽做了二十年来最冲动的事情,她冲进去,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把许泰安拖开,再把他推到电动车的后座上,以最大速度开出去,直到身后的人没了影。

一直开出第二条街,许泰安突然清醒,从车子上跳下去。潘多丽没准备,重心不稳,连人带车再次栽倒。看到许泰安还要回去,潘多丽爬起来,她太生气了,开口骂:“许泰安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你把整个家乡人的脸都丢光了!你太窝囊了!”她想告诉许泰安,如果一个女人让你出丑,要看你在众人面前出丑,说明她已经不爱你了。但许泰安无动于衷,还是往回走,潘多丽在他身后气得跳脚。

许泰安在街角消失后,潘多丽就哭了,她一瘸一拐推着摔得无法再启动的电动车往学校的方向走,一路上眼泪止不住掉下来。

被时光吞没的背影

潘多丽哭,是因为她对许泰安很失望。许泰安已经不是八年前那个有骨气的男孩了。

八年前潘多丽目睹过许泰安被高年级的男同学欺负的情景,他们要许泰安把裤子脱了,不然就把许泰安的书包丢到水里,但许泰安没脱,他死死揪住裤头眼看一伙人把他的书包丢进河里。八年前的许泰安,被同学指证偷了东西,当着老师和家长的面,许泰安咬着牙就是不认罪,他坚持说自己没有偷东西,决不会承认,大人们劝他承认了好化解事情,许泰安还是不依,即使最后每个人都认定是他偷了东西,许泰安走路的时候还是把腰板挺得直直的,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小偷。八年前的许泰安,偷偷给一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写情书,被拒绝也不丧气,发誓要考得比女生好,他也做到了。

八年前的许泰安是潘多丽的榜样。那时候许泰安家就在她家隔壁,所有邻居都对潘多丽说,要向许泰安学习。于是潘多丽努努力,在八年之后考上和许泰安同样的学校。

潘多丽多年来总是想起那一幕,小时候放学回家,她跟在许泰安身后,一路望着他正气凛然的背影。

然而,那个背影似乎被时光吞没了。

犯过一次错会被惦记终身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潘多丽没有见到许泰安,据说他后来并没有给女生去下跪,而是去和平分手了,这些潘多丽都不想管,她照例过着给同学们跑腿的校园生活。潘多丽挣了一笔钱,然后利用国庆假期从南京去上海看世博。去了之后潘多丽就后悔了,那根本不是世博会,而是肉搏会,人山人海挤得看展馆的心情都没有了。

也就在潘多丽正准备回学校的那天,许泰安打电话来了。他说他现在在上海实习,听说潘多丽来到上海看世博了,想见见面。

和许泰安见那一面,或许是潘多丽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他们在人民广场碰面,许泰安看来已经是从失恋中走出来了,他又恢复到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挺着胸站在那里等潘多丽,只是笑得有点假。然后许泰安带潘多丽逛了商场,一起去吃上海小吃。整个过程中,潘多丽都在找表白的机会,她承认自己喜欢许泰安,看到熟悉的那个许泰安,她的心又怦地一下燃起来。

最后,许泰安在上海火车站给潘多丽送别。潘多丽鼓着勇气准备告白时,许泰安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他把戒指送给潘多丽,用一种劝诫的口吻对潘多丽说:“以后,再也不要做那样的事情了,不要丢家乡人的脸,这枚戒指就送给你作纪念。”他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人只要犯过一次错就会被惦记终生。八年前那个小偷其实是潘多丽,因为家庭条件不是那好,又羡慕同学的新买的MP3,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偷东西,被许泰安撞见了。许泰安并没有告发潘多丽,还成了潘多丽的替罪羊。八年之后,蛋糕上的戒指不翼而飞,许泰安觉得是潘多丽拿走了,但他也不肯说出来,他只是感到失望。

潘多丽要追上去解释什么吗?告诉许泰安人会改变,告诉他戒指并不是她拿走而是弄丢了,他会信吗?潘多丽不能想太久,因为人流已经把他们的距离冲得越来越远,再迟疑一秒,她就会抱憾一生。

第101篇、爱情故事错吻

柏林慢:淡定外表下闷骚到骨子里的灵魂。

在一次次错误的爱情里,我们才会渐渐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以及什么是真爱。

【1】

有时候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你会在某天早上的公交车上木然地问自己:我认识这个地方吗?这是哪里?我为什么要呆在这里?

我脑袋里常常有各式各样的疑问,而这些疑问让我渐渐地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虚无、缥缈、甚至是绝望。我曾经很好心地把我的这些疑问拿去跟胡蕾蕾分享,可是胡蕾蕾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我索性再也不找她了。

其实我跟胡蕾蕾从一开始就不大谈得来,或者说不是谈不来。只是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出于朋友身份,看待问题的态度对于朋友那是怎么着都能容忍的。可是后来,胡蕾蕾突然决定跟我在一起盖一床被子了,这种对待生活态度的问题在我们之间成为了深深的鸿沟。

说句矫情的话,真的是那么近,那么远。

我跟胡蕾蕾那唇齿相依的坚定友谊是在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就火速升级的。那时候大家一毕业都各奔东西,我和胡蕾蕾硬是死皮赖脸地不走。我跟胡蕾蕾叫嚣,作为一个男人,我要么带着一大袋钞票回家,要么就带一大票人回家。我最见不得的就是窝囊的男人。

而胡蕾蕾的愿望则简单很多,她只是想纯粹地离得父母远一点,好满足她抽烟喝酒泡帅哥的伟大梦想——而我就作为让胡蕾蕾泡到的第一个帅哥。

与此同时,我跟胡蕾蕾还有一个玩伴,叫陈楚连。此人甚有钱,常常拉着我跟胡蕾蕾一起海吃海喝,好不潇洒。他好像没什么朋友,所以把我和胡蕾蕾当做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明白朋友的重要性,他常常愿意在我和胡蕾蕾身上花钱,尤其爱在胡蕾蕾身上花钱。有一次他出差去了香港,回来的时候提着一大包的衣服就往我们家赶。他站在门口说,看,我给嫂子买什么了!

我说,进来再看进来再看,你嫂子还睡着呢,我去叫她。

他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张黑色沙发上,把手里拿的东西轻轻地搁到脚边,他还紧了紧领带,顺了顺头发。

我回到房里把胡蕾蕾拍醒,我说,嘿,你的爱慕者来了。

胡蕾蕾拍掉我的手,懒懒地说,胡说什么呢?什么爱慕者啊。然后就从被窝里刺溜钻了出来。而我则迅速地又钻进了被胡蕾蕾暖热的被窝。胡蕾蕾看见我又睡下了,连忙叫道,嘿,你怎么又躺下了?

我转过身说,陈楚连那小子,我不待见。

【2】

我的工作是杂志社编辑,不过做的是本不入流的小刊。社会上什么好卖,我们做什么。听起来职业倒是体面,其实我们和商场里的那些售货员差不多。一个月顶了天也就3000块钱,除了房租、水电,基本上就所剩无几了。

胡蕾蕾常常说我,就你这样的,我还不如去找陈楚连呢!

我说,你去,你去,到时候别哭着回来求着回到我身边。

这个时候胡蕾蕾就娇笑着拧我的胳膊说,坏东西,坏东西,你就吃定我了。

我喜欢胡蕾蕾这么跟我说话,听着就好像别人说地球上没有我就不转了一样,我的重要性得到充分地体现。当然她把我跟陈楚连比,让我觉得确实有点不大高兴。陈楚连算个什么东西,除了钱,要才没才,要貌没貌,哪比得上我才貌双全。

可是社会上的重点是,我什么都有了,除了钱。

【3】

胡蕾蕾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回来后开始唠叨,这个同学月薪8000,那个同学月薪1万。更过分的是,她居然带了一个月薪8000学金融的同学,借住我们家。同学叫高博,还是一男的。

胡蕾蕾客气地说,人家高博学的是金融专业,念本科那会就有大公司要找他去工作,人家月薪开到8000他都不乐意去。

胡蕾蕾说起高博来如数家珍,高博扶扶眼镜,摇头道,那工作老出差,我这人就不乐意东奔西跑。

我说,哟,瞧你说得,要是我啊,给我每个月8000块钱,让我跑哪儿我都去。

胡蕾蕾听了我这话,一手就掐着我的耳朵说,你是不是想这样更好,省得天天见到我烦啊!

我说,哪里,哪里,我不是想着8000块钱能让你过得更好一点吗?以后我在外面赚钱,你就在家里死了命地花。

这样说着,胡蕾蕾才撒了手,微蹙着眉头说,小样。

由于胡蕾蕾的过分热心,高博最后同意到我家先住上几天,慢慢找到房子再搬出去。可是,这事却从头到尾没有征求到我的同意。

回了屋,我一把把胡蕾蕾甩到床上,我说,嘿,你怎么回事啊,嫌家里不够小是不是。

胡蕾蕾说,你这是发的哪门子的火,高博跟我从小玩到大,我还连个歇脚的地方都不能给人提供哦?

我说,那你是不是该事先也问问我的意见啊,就算要我出钱给他开家宾馆我也乐意啊。住在咱家,多不方便啊!

胡蕾蕾斜眼瞪着我说,是是是,你可是有钱人啊,还给别人开宾馆呢!

我承认女孩爱无理取闹的时候怎么跟她说,她都是有理的。于是我决定让我们俩都先冷静一下,我说,行,我先出去喝一杯,你们俩爱在家干吗干吗!说着我砰的一声把房门甩开,看见高博惊恐地看着我,我说,没事,我同事找我出去谈点事呢,你们好好聊聊啊!然后我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4】

站在大街上,我一时不知道该去哪里好。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外套了,身上穿着件薄毛衣,寒风刺得我瑟瑟发抖。我摸出电话想着约谁出来喝一杯,这个时候恰巧李丽的电话就进来了,她说,柏林哥哥,你是不是都快把我给忘了啊!

我说,哥哪能忘了妹子呢?你在哪儿啊,要不要出来陪哥喝一杯。

李丽是我大学时候的学妹,小我两届,那时候她是我见过所有学妹里长得最漂亮的。人小小的,笑起来甜甜的,很受我们这些学长的喜爱。李丽总是特别黏我,上学的时候就老打电话给我让我陪她去看电影。我倒是陪她看过一次,可是她选的那部爱情片陈腔滥调,看得我直打瞌睡,她却在一旁哭得梨花带雨。至那以后,我就再没有陪她去看电影了。因为我知道我跟她一点都不合拍,索性就少了往来。我这人就是这样,对于早已预知后果的事情从来都是悬崖勒马。

这次看见李丽发现她漂亮了不少,我说,怎么着,多日不见,都变妖精了。

李丽来回打量自己,真的吗?真的吗?我男朋友就老夸我性感呢。

我的手越过吧台在她的细腰上拧了一把,我说,嗯,是不错,柔软有力度,跟我吃的今麦郎弹面差不多。

李丽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张大了嘴慢慢坐直了身板。这样的反应让我倒有点无所适从起来,要知道我一直以为李姑娘可是个很有胆色的姑娘,不会被我这样掐一下,就掐得岔气了吧!

后来的半个小时里,我和李丽都各自默默地坐着喝酒,没有再说一句话。再后来李丽先站起来说,那个,我估计我男朋友快回来了,我先走了吧。我也站起身来,我说,那我跟你一起走吧。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了酒吧,然后我还没来得及跟李丽说再见,就只看见她萧瑟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了。这样的光景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曾经也见到过李丽这样的背影。

【5】

自从高博那男同学在我们家住了几天以后,我跟胡蕾蕾就一直保持着冷战的状态,这在之前的相处中是从未有过的。

有一天晚上我睡得实在是酣畅淋漓了,半夜里听见一声闷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胡蕾蕾坐在地上恶狠狠地盯着睡在床上的我。她的眼泪花子在眼眶里偷偷旋转,但是眼神却异样坚定凶狠,让我不敢向她靠近一步,连伸到半空中的手也不自觉地收了回来,就是怕她突然扑过来,猛咬我一口。

这样的对持差不多有半分钟,胡蕾蕾腾地站起来,穿好衣服向外走去。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到哪里去,就听见“咚”的一声巨响,门掩上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胡蕾蕾窝在沙发里,苍白的脸靠在沙发扶手上,地上是一地烟蒂。我小心翼翼地回屋穿上衣服,然后拿着扫帚开始打扫屋子。以前这些事情都是胡蕾蕾来做的,她还老在我面前邀功说,看吧,为了你,我沦落到黄脸婆了。那时候的胡蕾蕾因为照顾我而显得自豪、骄傲和甜蜜,如今她小小的身体蜷在沙发上,像是一块经历了多年海水拍打的礁石,倔强而心灰意冷。

第102篇、爱情故事婚后大部分女人都是红太狼

有人说,嫁人就要嫁灰太狼:窝囊,爱家,怕老婆。

其实反过来看,正是因为有了红太狼这样的老婆,才造就了一批灰太狼先生。

大部分人对红太狼没有太多好的评价,觉得这就是个怨妇,天天抱怨老公无能,脾气超级暴躁,手中的小平锅就是随时可以挥动的武器,臭美虚荣,自以为是。

但是反过来看看,红太狼其实就是对婚后女人的极品描述,大部分结了婚的女人都可以在红太狼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也许只是部分,但你不能说是没有。

红太狼是典型的“望夫成龙”,哪个女人不是这样呢,嫁给一个男人,不就盼着他事业有成,多带回家银子,就像灰太狼带回羊一样。如果遇上老公窝囊,月月空手回来,哪个女人又会不唠叨呢?最初也许会讲究方法,会和风细雨,但是最后往往效果不好,女人们就都变成红太狼似的唠叨婆了。中国有句古语: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到了灰太狼这里应该就是:嫁狼嫁狼,往家拿羊。人家在娘家的时候,好歹每月能吃着几次肉,结果嫁到灰太狼家,天天都和羊一样吃草,这日子谁不得抱怨啊!

一个女人在家认真地带着孩子,当全职太太,这家的老公呢,每次出门之前都信誓旦旦,一定要拿回来够一年吃的羊,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次次失手,两手空空,老婆不发脾气才怪。

我曾经采访过一个女子,她的老公就是这样,每个月都会说这个月我去工作赚钱养活你,结果月末了一分钱没拿回来,还得向老婆伸手要钱,房租饭钱全靠老婆给,关键还不省事,经常乱花钱。女子和他结婚四年,这样的日子忍无可忍,最后呢,提出离婚,而且态度坚决。我想,如果红太狼可以离婚,也许早离了。嫁个蓝太狼绿太狼也许不再用忍饥挨饿,脾气也许从此温柔不少,贫贱夫妻百事哀嘛,在狼这里也适用。

红太狼作为老婆,就喜欢听赞美的语言,这又和所有的婚后女人一样,多少虚荣在作怪,这一点,灰太狼先生还算是做得不错了,不管怎样嘴甜啊,比很多男人们都强。

仔细想想,红太狼的唠叨、霸道、虚荣、刀子嘴豆腐心,这些是不是很多婚后女人的通病呢?只不过红太狼比较极致而已。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竟然像红太狼一样暴躁,赶紧收收火,因为甩着平锅歇斯底里的红太狼只能成为别人的笑料,并不能真的让灰太狼先生的捕羊能力提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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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爱情故事追爱搏命,918次血透为我们壮行16岁少女荣瑜,偶遇大二男生戴寰宇,少女情愫被打开。她拼命“奔跑”,只为能追上他的脚步,却没想到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得知戴寰宇竟是先天性器官病变双肾衰竭患者。医

  • 101个爱情故事全文
    101个爱情故事全文

    第1篇、爱情故事真爱无语 她一直觉得她的婚姻一点也不浪漫。她是一个眉清目秀、体态娇小的可人儿,想当初可是有不少人追求她。而决定嫁给林,主要是因为妈妈认定了他这个女婿,说他朴实本分,知道心疼人,应该是一个好丈夫。妈

  • 101个爱情故事全集
    101个爱情故事全集

    第1篇、格子国的爱情故事童话故事  花匠女儿的头顶上只有一层格子,插着一根美丽的猫尾草。我们的故事是从王子出生的那一天开始的。很久很久以后,有一个格子国。格子国之所以叫格子国,有很多理由。如果你站在王宫的九

  • 101个爱情故事超短
    101个爱情故事超短

    第1篇、爱情故事只用一天爱上你 题记:虽然爱上你我只用了一天,但我会用一生来保护你、珍惜你、疼爱你 快乐对孟洋来说已是许久以前的事,事业停滞不前,就连女友也离他而去,他找过、求过、哭过,也都挽回不了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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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个爱情故事阅读

    第1篇、法制故事痛悔这场“过渡爱情”!灭门惨案令人震惊 2012年7月29日,深圳市龙岗城中村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出租屋发生火灾。据警方侦察,纵火者是租户女儿的男友。租户的女儿大学毕业才一个月,其男友比她大11岁。这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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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个爱情故事在线阅读

    第1篇、法制故事那场名校换爱情血腥收场 2011年8月14日,鄂尔多斯国际机场,一对中年夫妇目送着远去的飞机,欣慰地笑了。这对夫妇名叫赵留原和刘芬,刚被送上飞机的是他们的宝贝儿子赵明。 1956年出生的赵留原,是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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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个爱情故事在线读

    第1篇、爱情故事最幸福的7年这是关于我女儿惠惠的故事。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7年前她从日本留学回来时,幸福地告诉我,她有了心仪的人,是个日本小伙子,叫冈崎健太。本以为是一段幸福的开始,可没过多久,惠惠发现乳房里有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