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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阅读

栏目:故事推荐
时间:2022-12-21 2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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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阅读》可能是您在寻找故事推荐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第1篇、爱情故事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他,出生于广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好学,成绩优异。25岁时,他到香港谋职,做了《新晚报》的副刊编辑。

她,小他6岁,是名门大户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部门工作,拿着高他两倍的优厚工资。

他32岁时还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创作。报社的副主编赏识他的才华,决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绍给他。他推托不过,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见面时,他刚好患了鼻窦炎,不停地吸着鼻涕,颇有些邋遢。他只是个穷酸书生,对方却是名门小姐,身份的悬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狈不堪,他只想早点告辞。她却对他满意,微笑着递过手帕让他擦拭鼻涕,让他的心中多了几丝暖意。

缘于那份暖意,他和她开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热情活泼的她让他动了心。几个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术,她一直在医院守护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细心地为他擦拭伤口。出院后,他单膝跪地,深情而诚恳地说:“虽然我很穷,但我会努力地写稿赚钱,嫁给我吧!”她扶起他,红着脸点了头。

于是,在相识不到9个月时,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发现丈夫除了有满腹才华外,其实是个“生活白痴”。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她通透练达,处处弥补他的过失;他不修边幅,上街时穿着一黑一白的袜子,见重要人物时穿着旧西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时提点他的衣着;他丢三落四,两个人一起旅行,他的护照、钱包,甚至行李总会不翼而飞,她要分心照顾他,游玩都不能尽兴;他记性差,请人吃饭不带钱,连自家的门牌号都记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会在他下班时跑到阳台上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担心他的健康,不肯让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不吃了,却常常在外面“偷嘴”,她像监工一般去查他的岗,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严”,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

他完全像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孩童,处处让她不能省心。她只好辞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专心来照顾他。

在多年相伴的岁月里,她成了他的秘书、保姆、护士、管家……她为他生下3个孩子,并悉心教导、培育成才。他则潜心创作,写了35部小说,成为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63岁时,他的名声和事业如日中天,却突然宣布“封笔”,移民澳大利亚。在这之前,他的身体已有些不适了,她不想让他积劳成疾,而澳大利亚有对他有益的医疗技术。

后来的20多年里,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癌症。他本将生死看得透彻,但始终舍不下她,所以在心里祈祷:努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后头,不能让她孤独在世。

偶尔,她会靠在他的肩上,他也会握着她的手。在与病痛抗争的日子里,他们共同回忆着往昔岁月,新婚宴尔般甜蜜,又如纯真的孩童,嬉嬉闹闹。

在他85岁那一年,他终究还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从悉尼传到了国内,令无数人痛惜。

他叫陈文统,她叫林萃如。他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梁羽生,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他的《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至今还不断被搬上银幕。他笔下的美人不计其数,而她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但他曾说过,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优点都来自她。他小说里的爱情,缠绵悱恻、悲喜交加,而他现实生活里的爱情,却是简单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闭上眼的那一天,3个孩子哭得痛彻心扉,她平静地说:“嘘,不要哭,你们的父亲走得很安详。”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时一样。在她眼里,他何曾远去,他像一个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他一定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那是初见时,他一脸邋遢,而她微笑着递过一方手帕;那是无论风雨天晴,只要她在阳台上喊他一声,他便能找到归家的路……在定格的画面里,一定有他执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余晖里,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第2篇、爱情故事含在嘴里的核桃

云晓丽是一名护士,她很喜欢文学。她最佩服一个笔名叫“桐乡秀才”的人,他的文章温情动人,总把晓丽感动得流泪。

这天,云晓丽正在医院值夜班,听见走廊上有人说话。晓丽站起身来走到办公室门口,看到走廊上有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个子很高,有一米八几,看见晓丽站在那里,就走过来说:“打针,打针,美女护士肯屈尊帮我打一针?”

云晓丽见他说话还挺逗,就看看他手上的诊断书说:“去那边交完钱、拿药,再来找我就是了。”

男人朝她笑了笑,就乖乖地照办了。云晓丽准备给男人打针。男人却不慌不忙地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晓丽还是头一次碰到打针还看书的主儿,就好奇地问:“你挺用功啊!这工夫还看书。”

那男人不好意思地笑笑说:“其实我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我从小就怕打针!”

云晓丽笑了,熟练地给男人扎了针,抬头时看到男人手上的书竟是桐乡秀才的新书——《青春的风铃》。这本书她一直没买到。

云晓丽犹豫了一下,对男人说:“同志,这本书能借我看一下吗?”

男人毫不在意地说:“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这是我写的书,家里还有很多呢。”

“呀!你就是桐乡秀才?”云晓丽吃惊得张大了嘴,她以为桐乡秀才应该是个文静瘦弱的男人,没想到……

男人冲她笑笑说:“桐乡秀才又不是什么大名人,我没必要冒充他。”

云晓丽红着脸请他签名。桐乡秀才一边签名一边笑着说:“欢迎你提意见!”签完名,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晓丽。

云晓丽这才知道,桐乡秀才的真名叫吴三秀,是一家企业的职工。

从那以后,云晓丽天天给吴三秀打电话,开始打着探讨文学的名义,后来就聊起了生活。当她知道吴三秀还没有女朋友时,就果断地发起了进攻。

俗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他们很快相恋了,不到三个月,就闪电般地结了婚。

新婚之夜,吴三秀搂着云晓丽说:“我就只会写点文章,挣来的稿费也不多,你跟了我,不怕以后受苦吗?”

云晓丽说:“你为人真诚朴实,比那些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男人强多了,我们以后会很幸福的。”

爱情是浪漫温馨的,而婚姻则是现实的。为了让晓丽过得好一点,吴三秀开始每天晚上都创作。

晓丽喜欢安静,而吴三秀说话声音大,走起路来也虎虎生风。更要命的是,晚上吴三秀写作时常常会不停地咳嗽。这咳嗽声每次都把晓丽吵醒,而被吵醒的晓丽往往很难再次入睡。

云晓丽知道吴三秀很辛苦,给他买来很多止咳药。吴三秀笑着问:“我晚上写东西时总是不自觉地咳嗽,是不是吵到你了?要不我到厨房去写吧?”

晓丽笑着说:“没那回事,我睡得很好,你不要多心。”

这天晚上睡觉前,晓丽看吴三秀还在埋头写作,就先上床睡觉了。她睡得正香,又被吴三秀的咳嗽声给惊醒了。吴三秀咳嗽之后急忙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偷偷看了晓丽一眼,见她没有动静,就抓起两个止咳胶囊扔进嘴里。写了一会儿,他又不自觉地咳了两声。云晓丽再也睡不着了,她决定明天带丈夫去医院看看,瞧瞧他到底是怎么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拉着吴三秀去看病,结果发现吴三秀一切正常,只是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咳嗽。看来,这还真是他养成的一个“坏习惯”。

连着一个星期都没有休息好,云晓丽的精神很差,有一次给病人打针时,她竟然把针扎在了病人的大腿上。结果被护士长狠狠训了一顿。

云晓丽气呼呼地回到家,把包往床上一扔,鞋子往地上一甩,趴在床上哭了起来。她心里觉得很委屈,从参加工作以来,这可是她第一次挨批评。以前,她是先进工作者。吴三秀见晓丽回来就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到床边一个劲地问。晓丽猛地坐起身来,指着他的鼻子说:“都怪你,是你的咳嗽声搞得我睡不好觉,结果工作上出了错,让护士长批评了。你写东西就写呗,咳嗽个什么劲啊?这毛病你必须得改,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说完,又趴在床上哭了起来。

吴三秀尴尬极了,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要写起东西来,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咳嗽。吴三秀皱着眉头想了想说:“这样吧,我晚上去厨房写就是了。”

云晓丽仍旧气呼呼地说:“猪脑子,咱家就这么大地方,厨房我就听不到吗?”

这下,吴三秀也没招了,总不能拿针把自己的嘴缝住吧。

吴三秀没办法,晓丽倒想了一个招,晚上睡觉时,她用棉花把自己的耳朵塞住,可试验了一晚上,还是不行。吴三秀的咳嗽声虽然小了些,但还是能听到,只要能听到,她就睡不着,第二天还是一样没精神。

云晓丽被吴三秀的咳嗽声搞得筋疲力尽,她对吴三秀说,打算去乡下的舅妈家住一段时间,好好地散散心,在那儿养足精神再回来。

吴三秀也没意见,只是再三叮嘱她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云晓丽就向医院请了假,收拾好东西,坐车走了,三天没往家打电话。吴三秀就忍不住打电话给她,问她的情况。云晓丽在电话里说:“没事,我睡得很香。”可她的声音明显透着疲倦,像是没休息好。

想到晓丽之所以外出散心,全怪自己的咳嗽,吴三秀就坐卧不安。有一天,他偶然听说常吃核桃可以平喘化淤,就特意买回一大兜子的山核桃。

半个月后,云晓丽神采奕奕地从舅妈家回来了。云晓丽回来的那天晚上,吴三秀照常写着东西,云晓丽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因为吴三秀不咳嗽了!

怎么回事?难道吴三秀的咳嗽好了吗?云晓丽下床,悄悄来到吴三秀身边,拍了拍吴三秀的肩膀。

吴三秀正在专心写作,肩膀上冷不防地被晓丽拍了一下,吓了一跳。“啊”的一声,一个山核桃从他口里掉了出来,上面还带着淡淡的血丝。

云晓丽惊讶地问:“你嘴里含个核桃干什么?”

吴三秀喃喃地说:“我原以为吃核桃能治好我的咳嗽,谁知连着吃了一星期,一点效果也没有。为了不打扰你休息,无奈之下,我只好把核桃含在嘴里,这招还真管用,我再也没有咳嗽过。”

云晓丽的双眼一下子噙满了泪水,她猛地扑到丈夫怀里说:“这含核桃可不是长久之计,看把你牙床都硌破了。往后你还是咳吧,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你的咳嗽声,你不咳我反而睡不着了。”

“可是以前,你不是怕咳嗽吗?”吴三秀不解地问。

“原先可能是我自己心情不好,这段时间我在舅妈家住,晚上听不到你的咳嗽声,我反倒睡不着觉了。”云晓丽笑着对丈夫说。

“真的吗?怪不得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听你的声音好像没精神似的!”吴三秀搂住云晓丽高兴地说。

吴三秀不知道,其实晓丽根本没有去舅妈家,而是租了一个铁道边的小房子住了半个月。刚开始那几天,火车的轰鸣声让她根本无法入睡,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但她还是咬牙坚持下来。

云晓丽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心中有真爱,这世上没有改不了的习惯!

第3篇、爱情故事婚姻里,让我们一起往前跑

必要的时候,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别人读不懂的好

邹婷打来电话时,黄大志刚从菜市场买好三斤小龙虾出来。

他费力地腾出手来接电话,那头的邹婷说:“老公,杨丹来我们这出差,咱俩待会一起去机场接她。晚上就请她去吃小南国吧,位子我让助理定下,你待会来接我就成。”

听起来条理清晰,但口气有点像是在交代公事,黄大志略微有些不高兴:“怎么不早说呀,我刚买好龙虾。下次有什么事能提前给我打电话吗?”

“我一下午都在开会,忙到现在才看到杨丹的短信。这样,龙虾给你爸妈送过去吧。然后你来公司等我,我这会儿抓紧时间把手头事情处理下。”邹婷说完,就挂了电话。

半小时后,黄大志等在邹婷单位门口。邹婷从公司大楼出来,远远看到黄大志穿着那件旧得掉渣的衬衫,微微皱了皱眉。她拉开车门后,说:“怎么也不回去换件衣服?这衣服太旧了。上次不就说要扔了吗?”

“旧衣服穿着舒服啊。”黄大志不紧不慢地答,邹婷也就懒得跟他计较。她只是担心向来毒舌的杨丹,看到黄大志穿成这样,肯定会不给他留情面。杨丹是邹婷上大学时的闺蜜,毕业后回了北方。上一次见面是在他们的婚礼上,这一晃已经三四年过去了。

在机场看到邹婷的第一眼,杨丹表情有些夸张地惊呼:“大美女,越来越有女王范了啊。”再看一眼邹婷旁边的黄大志,杨丹又马上心直口快地说:“老黄,我说你怎么混的,跟咱女王真不搭。”

黄大志嘿嘿地笑,并不反驳。中途黄大志去卫生间时,没承想杨丹话锋一转,又回到这个话题:“我说婷婷,你可别光顾着自己进步啊。如果我没猜错,你家老黄现在赚的肯定没你多吧?你看他现在多邋遢。必要的时候,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邹婷听得一愣一愣的,这都什么逻辑,黄大志赚的比自己少也能一眼看得出来?

说实话,这两年,她的事业出奇地顺利,而黄大志是有些停滞不前,但正好可以分出一些时间来照顾家庭。邹婷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相反,这是一种别人读不懂的好,所以她并没有将杨丹的话放在心上。

这个男人自卑了

直到不久后的公司年会,邹婷才逐渐认识到,也许杨丹说的是对的。

年会的前一天晚上,邹婷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黄大志磨磨蹭蹭表示不想去,然后又一脸无奈地推脱说:“想起来了,明天我正好要加班呢,你一个人去嘛。”邹婷白了他一眼:“你们单位何时加过班?我告诉你,必须去。他们个个都带家属,我一人落单的话,多没面子。”

后来邹婷软硬兼施,黄大志总算点头答应。其实黄大志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不想去,是因为现在越来越讨厌这种场合,还是因为自己老婆太厉害,无形中给自己形成了压力,又或者是不想见到昔日同事?黄大志回答不了自己,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想去。

第二天一早,邹婷特意将黄大志从头到脚收拾了一番。从衬衫到皮鞋,从领带到皮带,全都事无巨细地打点好,果真是人靠衣装,黄大志打扮打扮,也还是当年的大帅哥嘛。

邹婷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世界500强的外企,年会向来隆重。那晚觥筹交错间,邹婷在人群中谈笑风生,应付自如的样子,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神采奕奕。当她回头看黄大志的时候,发现他坐在角落里,表情有些局促。

邹婷知道黄大志为什么不自在,刚才进来的时候,酒店的工作人员误认为他是她的司机。原来,就算黄大志穿得再讲究,这个男人已无当年的神采。或者说,他的那点自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唯唯诺诺。

特别是看到昔日的同事个个都小有成就时,黄大志整个人都蔫了。一晚上,他都闷闷不乐地坐在角落里,邹婷突然有些心疼。

回去的时候,黄大志开着车,邹婷装作不经意地问:“身体不舒服?”

“没啊。不过,我想跟你商量下,以后你们这种高档的年会别叫我好吗?我可不想当你的司机,这样多给你跌面子。”黄大志憋在心里的不痛快全都倒了出来。

邹婷很想安慰他,一时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词,何况只怕说了什么也是徒劳。她干脆闭嘴,望向窗外,下意识地想起杨丹说的“你得拉着他一起往前跑”。

认真想想,也许杨丹是对的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有她一个人在往前跑,黄大志仍留在原地。婚姻里的两个人,若一直这样,不保持相同的步伐,迟早有一天会南辕北辙的。

到家后,黄大志仍然闷着一张脸。这个男人,到底还是自卑了。邹婷失眠到半夜,她躺在床上回想这婚后的4年,突然觉得自己也许犯了个错误。

是她自私了

实际上,四年前的黄大志,和邹婷一样,有满腔的抱负和远大的理想。

大学毕业那年,他俩隐瞒了情侣的身份,进了同一家外企。后来恋情无意中被曝光,两人中必须有一个离开。当时黄大志已经做到主管的位置,邹婷觉得综合各方面因素,都应该是黄大志留下。

但黄大志信誓旦旦地说:“女孩子出去找工作不容易,还是我走吧。你要相信我的实力。”那时的邹婷,是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让她放弃的话,还真有些舍不得。既然黄大志坚持,她也就没再说什么。

就在这一年,他们结了婚生了小孩。但黄大志的工作并没想象中的顺利,怎么说呢,有些高不成低不就。可能因为起点高,就很难再将就。一年内换了三四份工作后,渐渐有些心灰意冷。后来考虑到刚出生的儿子需要人照顾,黄大志在家旁边,凑合找了份闲差。

儿子大了一些之后,加上有公婆帮忙,黄大志完全可以去找份更有发展前景的工作。但邹婷一直没见他有什么动静,也就懒得提醒他,反正她赚的工资够花。她现在每天回来就能吃到现成的饭菜,多好。而黄大志好像也已经失去当初的斗志,渐渐就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如果不是这次年会,以及杨丹的那些话,邹婷也许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她认为的好,是否黄大志也觉得好?仔细回想起来,那时候哪怕她只是在身边多提醒他,黄大志也应该是另一番景象吧?

想到这些,邹婷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些年,她一直拼命地往前赶,却忘了拉黄大志一把。她自己实现了个人价值,却从来没关心过,在身后一直默默付出的黄大志,过的是否是他想要的生活?

说到底,还是她自私了。

舞步要和谐一致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邹婷悄悄地将黄大志的简历发给了xx公司的合作伙伴。

不论是职业前景,还是工作性质,这家公司对黄大志来说都是个不错的机会。她唯一担心的是,黄大志已经习惯安逸,不知道他还愿不愿意跳槽,从头开始。后来事实证明,是她多虑了。

那天下班回到家的时候,邹婷发现黄大志已经烧好一桌子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红酒。邹婷有些奇怪,随即想到工作的事,大抵明白了黄大志如此隆重的原因。那一刻,她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的不一样,怎么说呢,整个人看起来精神焕发了很多。

邹婷装作一无所知地笑着问:“来来来,告诉我,是中了五百万,还是升职啦?”

黄大志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都不是都不是,咳咳。老婆,现在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你做好心理准备啊。”

邹婷被他逗乐了:“好啦,别卖关子啦,说吧。”

“我今天收到xx公司的面试通知,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吗?我昨晚就是在网上随便投投简历碰碰运气,没想到今天就收到面试电话。你要知道是xx公司哦,前途一片光明啊。”黄大志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描述着未来,像是瞬间换了个人。

邹婷在那一刻意识到,真的是自己太疏忽他了。然后她像是想起什么,偷偷给合作伙伴发了条微信,让他帮忙保守这个秘密。不管怎么说,是时候让她来拉他一把了,原本这个男人,有一颗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心,但这些年他为她以及这个家做出了太大的牺牲。

看着对面的这个男人,邹婷忍不住感慨万千。幸好婚姻里的这些道理,她明白得还不晚。

都说婚姻是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所谓的同心,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相同的步伐。有时候,婚姻就像双人舞,如果两人没有相同的奋斗目标,没有共同语言的话,迟早有一天会出现问题和矛盾。要想舞姿优美,舞步自然要和谐一致,否则只会南辕北辙,相差甚远。

第4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包容

有一对兄弟住在相邻的农场里,他们之间发生了冲突。这是四十年来他们第一次产生严重的隔阂。

一天早晨,哥哥家传来敲门声。他打开门,看到一个带着工具箱的木匠。“我是来找几天活儿干的。”木匠说,“你有需要我干的零碎活儿吗?”

“有。”哥哥说,“你看小河那边的农场,那是我弟弟的地盘。本来两个农场之间是一块草地,结果,他用推土机推倒河岸,现在我们之间就有了这条小河。他这样做是想欺负我,我要让他更加难堪,你给我做个2米高的围栏,我不想再看到他的农场。”

木匠说:“我知道了。告诉我钉子和桩洞在哪儿,我定能做出让你满意的活儿来。”

哥哥有事要进城,他把木匠要用到的材料准备好,就出去了。等到天黑,哥哥回来时,木匠刚刚完成他的工作。

哥哥看到木匠做完的活儿,惊呆了。那根本不是围栏,而是一座桥,一座横跨小河的桥,制作得非常精美。他的弟弟正张开手,从桥那边走来。

弟弟说:“我过去曾那样伤害你,你却建了一座桥,真是我的好兄弟。”

兄弟俩从桥的两端走到桥中央,握住对方的手。他们转过头来看木匠,却看到他背起工具箱要走。

“等等,再待几天吧,我还有好多活儿让你做呢。”哥哥说。

“我也想多待几天,”木匠说,“但是,还有许多桥等着我去建造呢。”

第5篇、爱情故事婚姻不是用来“讲理”的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我敢说这个“天下”一定不包括家庭,因为家根本就不是讲理的地方。

杨利与苏小莫结婚还不满3年,最近却陷入冷战困局。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整整走过5个春秋,选择彼此为终身伴侣也算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们之间导致矛盾的升级,完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些甚至根本摆不上台面。譬如:苏小莫喜欢天天洗澡,而杨利却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但只要杨利不按苏小莫的要求去做,不但被拒绝亲近,而且还会惹得苏小莫唠叨个没完。

再譬如,苏小莫好意给婆婆买的礼物,婆婆却嫌她乱花钱,免不了多说几句,苏小莫就感觉委屈。她不好意思和婆婆顶嘴,回到家就把气撒在杨利身上,认为自己的好心没得到应有的好报,杨利为此也感觉委屈。这样的小事越积越多,两人从憋在心里忍着到争吵,再到冷战,大有愈演愈烈的架势。结婚前,这样的细节完全没法预料。

直到有一天,苏小莫的母亲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到女儿家看到两人分床而睡的事实,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与女儿推心置腹地谈心,憋了很久的苏小莫看到母亲已经识破两人的关系,便一股脑儿将自己的委屈与困惑说与母亲听。母亲一席话,算是解开了她的心结——家是用来庇护、包容家人的地方,不是改变习惯、讲道理的地方。

是啊,夫妻作为命运共同体,由于从小生活的环境不同,养成的习惯也各不相同,很难说谁对谁错,不但不会引起共鸣,甚至可以说还有些残忍。

幸福家庭,其实不需要改变太多,只需要改变心态。那就是凡事包容、体贴,男人“让”,女人“忍”,就没有过不去的。恋爱时,双方都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那不是完整的。婚姻要幸福,必须接受不完美的对方,如此,爱方如初,才会幸福到老。

第6篇、爱情故事爱在梅花盛开的时候

有一种爱叫等待

军心甘情愿地等待着,这种等待源自一句诺言,像梦般虚无缥缈吗?不,军能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军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认识妍的,从最初的记忆开始,他就和妍手牵手走在一块儿,有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想,也许他生来就注定要与妍在一起的。

军和妍是邻居,而且是很要好的邻居,两家人互帮互助,私交甚好。于是青梅竹马就成了两个人最好的写照,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快乐,一起伤心,太多的一起以至于根本没有想过会有分离的一天。他们成长着,亲密的程度甚至使他们忘记了男女的区别。不过,岁月还是把一切问题都告知了两个天真的小孩,当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各自的差别后,两个人就不再手牵手上学,不再经常睡在草坪数天上的星星,不再喜欢玩那幼稚的结婚游戏。他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心跳和牵挂,那是什么,他们也说不清。

军读高一的时候,妍一家突然提出要移民墨尔本。那是军第一次感受到分离的滋味,而且可能是永久的分离。年少的军突然觉得心很痛,是将失去妍的痛疼。当天晚上,军打电话给妍说你不要走好不好,电话那头的妍早已泣不成声,她说她不能没有父母。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大雨打落了树上的梅花,淡红的花瓣在风雨中飞舞。妍和军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千言万语就融化在彼此不舍的目光和泪水中。末了,妍递过手中包得很精致的礼物,抽泣着说:“五年后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回来的,你一定要等我。”军颤抖着双手接过礼物。多年后,他依然清楚地感受到那份礼物还带着妍温暖的体温。

就是这样轻轻的一句话,总是萦绕在军的心中,无数个夜阑人静的晚上,回响在耳边。在情窦初开的时代那懵懂的情愫里,那句诺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搞不清。而五年间的沧海桑田,谁又能保证两颗心都不会改变;即使五年后妍真的回来了,结局又会不会如童话般绚丽美好,军无从知晓。

老鼠爱大米

素素早就听说过学校里有一个叫军的男生,帅得要命却又比和尚还铁了心,每每室友提起,她总是不以为然。室友们打趣她:“你要有本事,也让他请你喝杯咖啡啊!”于是,铁了心的素素开始酝酿一出自己的戏剧,不为别的,只为给姐妹们看。

素素手上捧着一大堆资料,拐过墙角,正好和军碰个正着,资料散落一地。军连忙弯身去捡,当他把资料整齐地放回素素手上时,他愣住了,眼前的女孩不就是妍吗?看着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素素不由得一阵窃喜:哈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啦!军半天才回过神来,天啊,长得太像了。“同学,可以请你去喝杯咖啡吗,当是赔罪。”这是军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好啊。”素素心想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咖啡厅里,当素素还沉浸在“阴谋”得逞之际,军说:“你长得真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接着,军就将他和妍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情不自禁,也许这个女孩注定会在他生命里留下什么。素素听着听着就哭了,虽然有点不甘心。

素素和军成了好朋友,说实话,她从第一眼起,就被他帅气而略带忧郁的脸庞吸引住了。虽然她知道军不可能喜欢自己,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军,就像老鼠爱大米。素素知道,这只是一个梦,梦里军拖着妍的影子在走,但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梦就会变成泡影。

抹杀不掉的伤痕

军悄悄地告诉素素梅花树上已经开始有花蕾了,他的脸上透露着难以掩饰的快乐。这也难怪,四年的花开花落,酝酿了五年的感情即将结果了,就好像打开一壶陈年佳酿一样,芳香扑鼻。可素素的心却在隐隐作痛。

军在这些日子里表现得特别兴奋,他一有空闲就要到梅林里转两圈,回来后向素素诉说花蕾在一天天地长大。素素觉得军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即使是在有她陪伴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军充满期待的眼神,素素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影子,原来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可当现实来临时,一切又都那么残酷。

一场绵绵春雨过后,梅花以它独特的姿态绽放出迷人的微笑。可没有人告诉军,墨尔本的天空正下着漫天的大雪。每一个旭日东升的黎明,希望伴随着晨曦从地平线升起,又伴随着黄昏的余晖在天边划出最后的弧线,每一天都是希望,然而每一天又都是失望。无数次重逢的幻想闪过脑海,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花落无声,当最后一片枯干的花瓣从树上飘落,希望就破灭了,梦就碎了。素素最想但又最不愿意出现的事情发生了,她本以为这是对军的一种解脱,但当军容颜憔悴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知道自己错了,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妍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开始鼓励军到墨尔本,到地球的另一边去寻找他心爱的女孩。那天军发了素素认识他以来最大的脾气,他把花瓶摔碎在地上,说:“难道就为五年前的一句戏言吗?”然后仰天长叹:“五年啊,原来只是自己的奢望,唉!”

然而,有些事情,有些话语,并不是想忘掉就可以的,五年前的那句话依然萦绕在军的心中,但却已成了他内心中抹杀不掉的伤痕。

最遥远的距离

素素很久没有来找军了,她的父母说她去旅行了,军想她是不忍心看到懦弱的自己,不过这正好给他一个静静思考的空间。

三个星期后,素素回来了。但军却发现素素的表现有点不寻常,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素素开始变得异常敏感,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触及她的痛处,军甚至觉得此时的她比自己还要脆弱。

一大早,军出现在素素的楼下,素素有种不祥的预感。当军告知她自己决定要去墨尔本的时候,她差点没昏厥过去。素素说:“军,你不能去。”军说为什么,当初是你让我去的,现在却又阻挠我。“可是,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说着,素素竟哭了起来。军说你不用劝我了,我已收拾了行装,明天启程,说完转身就走。素素跪倒在地,是的,当初是自己要他去的,又有什么权利阻止他?

机场里,安检完毕后,军正向素素作最后的道别。看着她落魄的眼神,军安慰道:“不用担心啊,假如一切已成定局的话,回来后我会跟你订婚的。”素素再也控制不住了,她一下扑入军的怀里,抽泣着:“你不要去了,即使你去了,也不可能见到她。”“为什么?”军一把推开素素,像头怒吼的狮子。素素知道再也不能隐瞒了,只好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军。

原来,在素素失踪的三个星期里,她偷偷地到了墨尔本,她想弄明白,究竟是妍对军死心了还是有别的苦衷,无论结果如何,也应该对军有个交代。

按照地址,素素终于找到了妍的家。当她向妍的父母说明来意后,她惊奇地发现他们已沉浸在悲痛中。在声泪俱下中,妍的母亲说妍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她说本来他们一家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可从今年年初开始,那傻女儿就不时地问家乡的梅花什么时候开放,还嚷着要在梅花盛开的时候回家乡一趟。我们都很疑惑,家乡并没有什么亲戚,真不知道她有什么放不下的。在女儿再三的要求下,夫妇俩只好答应了她,不过他们工作都很忙,只好让妍一个人回去了。妍说她这么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不会有什么事的,怎知道在去机场的途中……

假如五年是一个限期,那么回忆就永远停留在这个限期的终结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军拔掉了电话线,关掉了手机,没有和任何人联络,独自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梳理思绪,从和妍的初识,相熟到分离,所有的片段、情节如放电影般地重现。两个星期里,军摸着妍的照片哭了一次又一次,将所有的悲哀毫不保留地宣泄出来。

素素猜不出军的痛究竟有多深,他们之间的爱源自人类最原始最纯真的萌动,纯洁无瑕,即使相隔万里也不离不弃,相比之下她对军的爱是多么渺小。

她开始明白,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不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而是两颗相爱的心在彼此靠近的时候,一颗心却突然停止了跳动。

守护天使

传说当一个人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会将月老系在她与心上人之间的姻缘线转系到一个与自己的心最相近的人身上,让另一个女子充当他一生的守护天使。

当军再一次微笑着出现在素素面前时,她惊奇地发现军竟然在短时间内从痛楚中挣脱出来了。他拉起素素的手说:“我想去一趟墨尔本,你会陪我去吗?”素素轻轻地点了点头。

妍的墓前,军抚摸着墓碑上妍的相片,五年的守望,再见竟然已阴阳相隔,军不禁失声痛哭。素素望着相片中与自己惊人相似的女孩,泪水也盈满了眼眶。

军在坟前放下一簇鲜艳的梅花后,紧握双手放在胸前默哀了数分钟,然后默默地说:“妍,周围没有梅花,不知道你会不会寂寞。你知道吗,五年来的每天我都幻想着你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想到现在你竟离我远去了,但我绝不会怪你,真的,因为你的心意,你的执著已足够我感动一辈子。五年前你说过会回来,我知道你确实回来了,因为你的心早已与我系在一起,永远地不离不弃。你的心意我也明白了,你担心我寂寞,临走时将跟你有共鸣的女孩带到我身边,充当我的守护天使,是吗?我承诺,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爱护她!”

微风吹过,柔柔地拂过面颊,仿佛情人的手,军知道,那是妍的默许。

风中有梅花朵朵。

第7篇、爱情故事一条短信引发的凄美爱情故事

"亲爱的志勇,你说过你不会抛弃我,先离开这个世界的,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我去云南玩几天,让你在家静一下,好吗?你不要离开我?”

什么都没想,给她回了条短信

"小姐,对不起,我不是志勇,是容易,你发错短信了把。"

她马上就回短信了,"你是志勇,你叫狗仔,我是小青啊,你是不是失意了,你失意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恢复记忆,从我们的点点滴滴开始。你应该还记得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你对我说的每句话都有记得清清楚楚的,我会一一说给你听的,让你想起我,想起我们一切的一切,你有什么困难,你说我会全力帮你的”

我正准备给她回短信的时候,有个电话打进来了,是个男的。

说“是刚好给你发短信的那个女孩子的亲哥哥,她男朋友叫志勇,她们很恩爱,以前我们反对她,但是志勇为了证明能给我妹妹幸福,一天兼了几分差,是卖家具的,但是很不幸,在前一个月送货去深圳的时候,出了车祸,昏迷了26天,今天早上走了。现在不敢告诉我妹妹,她还不知道走了,她天天哭,已经崩溃了。再告诉她,她会疯的,她现在肯定还接受不了她走的现状,所以请求你以志勇的名义和她交流。帮她度过她最痛苦的时刻,你不是想创业吗,你缺钱吗,我可以支持你50万,帮助你创业,条件就是你帮她度过这个时候,妹妹只有一个,钱可以再赚。我现在很后悔,不该对志勇施加压力,她们真的很相爱。我现在明白世上还是有真爱的,”我问了他一句话,“你为何要选择我,你相信我能办到吗”他说“选择你的理由是,你是卖家具的,2你的相片跟志勇的相片有几分相似,在你的qq空间里面看到你的文章,你的诗也和志勇的诗有几分相似,你们都是重感情的人,还有你人很善良,不会随便耍女孩子的,所以请你帮我妹妹,我不想我妹妹再受到伤害”

我说"你这50万,不敢要,"

他马上回答,50万不够是不是,把我名下的公司股份38%的股转给你,你有这个能力了,你就独立操作,你看得上我就请我,看不起我就出去帮别人打工,妹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我说'可以叫你一声哥吗”

'为何"他说

“你是一个好哥哥,你能帮你妹妹的已经做尽了,钱我一份都不要,你的股也不要,但是帮你妹妹还是会全力帮你妹妹的,希望她早日把我忘记,你就重新介绍一个和你家想匹配的姑爷给她,你说我要怎样帮她”

他说“不,她喜欢的就是你这种人,如果你感觉到你也喜欢她,你就告诉我,我会帮你们的,在事业上也会帮你们的。谢谢你了,我告诉她你已经醒了,现在还在特护病房我们都看不到你,说你失意了,让她来帮你恢复记忆,但是短时间内你不可以跟她见面,明白吗”

“明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好就聊到这里”

马上给小青回短信,“你是小青吗,在我现在的记忆里,是有小青这个名字,但是想不起来你是谁了,我的头好痛,他们都说我活过来容易,所以我就喜欢上让容易这个名字了,你不会怪我吧”

她给我回短信“你喜欢容易就叫容易好了,只要你不要不理我,不离开我,你喜欢怎样就怎样,以前我对你不好,说你没我哥哥有本事,说你不关心我,说你只知道忙工作,给你施加太多的压力,造成你在医院,这是我一手造成的,现在不敢奢求你原谅我,只希望你能给我聊天就行,以前欠你的我会补偿给你的,可以听听你的声音吗。”

回短信是;不行,现在我喉咙很痛,说不出来,头也痛,想休息了"


第8篇、爱情故事红颜若是长久时

总是在留恋往返间才叹时间逝去的那么快,转眼间已是八月中旬了。回头看看以往的日子,像是在看一幕幕电影,那些青春如洋葱般剥落,逝去的岁月就跟着一去不复返。

每天来到办公室,打开窗户看看远处一成不变的风景,突然就会想起以往的日子,思维就开始混乱,我告诉自己其实每一天都是好的,只是我们把美好的事情至于脑后,而总是在纠结着那些本就注定的悲剧,继而想把悲剧的事情写下来,然后统统忘记,可是当打开文档的时候却无从下手,我不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于是我只能陷在自己的纠结中,无法自拔。

我记得有个网友给我的留言,她说无言的的静,是惆怅,也是怀念。也许我总是怀念过往,怀念昨天的故事,固执的不肯放手。

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繁华,我对顾墨黎说,当别人深处热闹的广场时是欢快的,会一起玩,一起狂欢,而每当我站在热闹的人群中时,是落寞的,我总是习惯不了繁华。他问我为甚么,我说或许是他们都有人陪伴,而我没有,我的朋友都在距离我有着2500公里远的城市,我只能想念着他们。他说,现在你的身边有我在。而我也懂,现在他的身边也只有我。我一直想象着,以后那个相依为命的人,只能是顾墨黎。

我跟他坐在广场上聊天,那么认真的聊起我们的事情,他说这个世界,你是最了解我的人,我说我知道,我也是最爱你的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懂得,我和他究竟该怎样才好,我说我懂得他的忧伤,懂得他的难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一次次的原谅他所有的不该,即使他难过的时候拿我出气,跟我说脏话,哪怕我流了一晚上的泪水,我也会在他开心后哄我的时候,跟他说其实我真的没有生气。

他说,你看,我们分手了好几次,最后终是分不了,然而这不是纠缠,只是因为放不下。我总是想该放下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黏糊你,而看不到你的时候我就会乱想。如果一整天都不去联系你,我会觉得不习惯,觉得像是缺少了一些东西似的,所以哪怕大晚上的给你发个信息,也想让你知道,其实我在惦记你,只是这样,越是忘不掉你。

或许我和他之间根本谈不上忘掉,我们终是彼此心中的烙印,就算某天各奔天涯,也会在抬头的某瞬间想起,我们曾经是那么渴望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就如他说的那样,我们一定要纹情侣刺青,还要是洗不掉印记的那种,哪怕是分离的很遥远,也会想起。这一辈子,以后的岁月,哪怕是跟别的人在一起相依相偎,而心里一定有个角落放着我们彼此,这个角落直达着永远。不会抵灭。

他拿着烟抽,然后我说我也要,他愣了一下还是递给我了,或许他知道我有多么难过。第一次我在有人群的地方吸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那么顾忌,心里只有酸楚。顾墨黎一直看着我,听我说着很多,我说其实我们应该相信命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拿你当宝贝,而我拿你当宝贝,在我这里你就如同一颗夜明珠一样的珍贵,用一个歪理来说,跟你在一起我会受你一辈子气,而当我选择一个比你爱我的人时,我便可以气他一辈子,而我却要死要活的宁愿跟你在一起。

这些都是冥冥注定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亲情不是友情,却也不是爱情的时候。那么他便是知己,像是有人说的: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红颜知己则是星星,它总是若即若离,甘于寂寞却能灿烂长久。因为反对,不能做你的老婆,因为不甘,不能做你的情人,那么就只能是你的红颜,现在的我或许只配这样呆在你身边,红颜若是长久时,便也没有了惧怕。我可以为了你,招之则来,挥之则去。

我承认他说的话,其实我们很相爱,但我爱他还是比他爱我更多一些。我习惯跟他走在一起,我常站在比我高很多的他跟前,硬是说我们是黄金比例,我说我刚好到他脖子那里,当我抬头斜视45°时出现的便是他的侧脸。喜欢他紧紧的拉着我的手走在马路上,然后忽然的踮起脚尖吻他的侧脸,他便说你没看好多人么,然后又默默的说在繁华的街道吻一个人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第9篇、爱情故事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
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第10篇、爱情故事沉默的LOVE

落叶卷起秋风,狠狠地砸在玻璃上。它们窥视着教室里穿着校服的学生们。在一个很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坐着一个沉默的,常被人遗忘的女生。从上学到放学,他便一直地坐着,没和任何人说话,也没走出教室。偶尔挥一挥手,那是只苍蝇在乱飞。今天一如既往,上学教师的第一件事便是点名。“六号,六号……哦,今天没来。”老师大声地喊道,即使她把手举过了头顶,老师的目光永远也不会扫到那个角落。“我……我有来……”不知哪来的勇气,她突然站起身说话。当她再次坐下时,发现全班同学都在埋头写作业,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她。她沮丧地拿起了书,却发现前排闪着一双眼睛,正不住地看着她。“那……不是班里的班草吗?怎么……”她心里一边想着,一边迅速地翻着书,她从未像今天这样手忙脚乱的。但是好奇心让她的眼睛向前望了一眼,她看到他微笑了一下,便回过头看着黑板了。一阵奇妙的感觉,让她的心跳得剧烈。她开始接触到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快乐……

隔了好几天,她又过着同样的生活,同样的被老师遗忘。“六号,六号”,她听到了叫她的声音,但绝不是老师。“是他……”她发现他正慢慢走来,心里的“兔子”又开始乱串。他坐在了前排,又露出前几天的那个微笑。“你好,我叫正阳,很高兴认识你,你呢,叫什么?”突如其来的话让她更不知所措,她很小声地回答:“你……你好,我叫陈……兰。”“陈兰,很不错的名字,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兰咯,行吗?”她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称呼她,心就快要跳出来了,“好……好.”“那小兰,明天见咯”他微笑地站起身来,向我招手。“再见……”她心里溢出的某种感觉,是她以前从未又过的,她开始,恋爱了……

经过了几个星期的相处,她发现对方是个非常开朗,非常热情,而且很聪明的人,跟她完全是相反。但慢慢接触久了,她也开始尝试和别人交谈,努力与别人相处,终于她开始被老师和同学记得。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训练”。因为和他在一起,总要说很多话,总要学着和陌生人交往。不久,她便真正成为一个开朗的人。但是对于他,她还是很沉默。因为她的心告诉她,喜欢他……

冬天到了,落叶也披上了衣服。她独自一个人,静静地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小兰……”她听见有人在叫他,“我找了你很久了,原来你在这。”他有点喘气的说。“有什么事吗,这么着急?”她疑惑地看着他。“做我女朋友吧!”她以为她听错了,“做我女朋友,好吗?”第二次的问句让他便得很紧张。“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和他在一起,我就能非常快乐,我喜欢他。但是为什么我有点犹豫不决呢……”她低着头,脑海不断地想着。“让我想想,好吗?”她慢慢地回答……这样一等就是几十分钟,公车早已过站了。好吧,这也许对你来说太突然了,那以后再说吧……”他终于开口了,她也只好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雪开始下了起来,他们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彼此都不说话。这一刻,空气里弥漫的是爱,还是沉默,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的脖子上多了条围巾,他们又沉默了……

但这一次,她靠在了他的肩膀上,静静地接受……

这份沉默的爱……


第11篇、爱情故事爱情和金钱的考验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12篇、爱情故事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第13篇、爱情故事爱,就请为我整理文胸带

和许久没见的家人聚餐,正吃喝到酣畅,坐在身边的表妹突然抬起头,很严肃地问我:“姐,是不是人偶然经历过的某个片断会影响她的一生?”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就随口回了她:“你有经历过这样的片断吗?”

“有,是感情上有阴影。”

“不是我带给你的吧?”我笑。

“就是你带给我的。”妹妹索性把手中的食物放下,很认真地看着我,她说:“姐,你是第一个让我知道什么叫幸福的人,却也是给了我爱情阴影的人。”

听到这话,我一怔。自己经历了太多坎坷,没想到竟然又影响到妹妹。我小心翼翼地问:“你说的阴影指的是什么?”

她凑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我不知道该不该提起,但这件事对我真的影响很大。”

“没关系,只管说吧。”我做出一副很大气的样子,心底却惴惴不安。

妹妹谈起的,却是我的初恋。

那是我已经淡忘的经历。

光阴一去十年,与某人的纠结由甜蜜到心酸,由爱恋到伤痛,由熟悉到陌路。从妹妹口里招回往日的回忆,有甜美的浪漫,也有苦涩的喟然:所谓爱情,无非就是这样的轮回。

妹妹告诉我,那一年的初夏,我们带她去公园玩,走到海盗船的游戏区时,他突然把我拉住,将手轻轻搭上我的肩,快速又自然地将我肩膀上露出来的文胸带轻轻推把它藏进大领口的毛衣里,然后,再拉着我继续向前行。

只这一个动作,就让当时的妹妹看呆了。彼时的我与他,笑靥灿烂,青春年华,爱情单纯得如新发柳枝上开出的第一粒嫩芽。于是,她记忆中的,所谓纯美爱情就此定格在那一刹那。

很多年过去,她养成一个习惯,穿低胸衫时,一定要把文胸带露出来。一直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也漫不经心地将手放在她的肩,再细心地将“不小心”露出来的文胸带推进她的外衣里,她固执地相信:男人的爱和关心。只有能不着痕迹地体现在细节上时,才是最真实的。

可是这么多年,走过她身边的男孩。奉上甜言蜜语的有之,捧上鲜花满簇的有之,买来锦衣华服的有之,始终没有一个肯停下脚步为她整理文胸带。她也就失落至今。

她皱着眉头说:“这种失落,简直就像一个准备盛装出席PARTY的女孩,却因为堵车只赶上‘一路平安’的尾曲,只看到满地纸花碎屑般怅然。”

我笑笑揽住她的肩膀。其实,后来,我也再不曾遇到一个男人那样细心地帮我整理文胸带。但是我依旧安慰妹妹:“耐心等待,总会有一个那样的男人出现的。”至少让一个憧憬爱情的小姑娘葆有期待的权利吧,我不想告诉她我的衣橱里,现在全是隐形文胸带和无带BRA。

第14篇、爱情故事王小胆的爱情

那时,男生们的目光都喜欢悄悄追随田美美,她身材高挑,瀑布般的长发扎成马尾,俏皮地随着主人走路的节奏摆动着。

“田美美,真美呀!”每个男生都会这样想,悄悄给她写情书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敢于公开站出来示爱的,只有二班的李雷。为了追求田美美,李雷花费了不少心思,玫瑰鲜花,巧克力和情书,这些一般女孩子们都喜欢的方式,却都被田美美拒绝了。

李雷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屡次对田美美纠缠不休,这件事在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影响极坏。最终,田美美只好跑到校长室告状。没想到,老校长叹息着说:“田美美同学,我很理解你的苦恼,但你也知道,李雷的父亲是教育局局长,咱们的校舍早就该翻修了,他最近才答应给拨一笔钱……”

田美美哭着跑出校长室时,正好和一个人撞个满杯,手里的书本散落一地。那人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我来帮你捡……”蹲在地上的不是别人,正是和自己同班的王勇,因为他一向胆小怕事,连和女生说话都会脸红,同学们给他起了个绰号“王小胆”。

就在不久前,田美美收到一封表达暗恋的纸条,尽管上面没有署名字,但她还是一下子就猜到写纸条的就是王小胆,因为全班的男生,只有他能写出那样漂亮的毛笔字!

不知怎么的,田美美把一腔怒火全都发泄到了王勇头上:“离我远儿点!你无非是个胆小鬼!”说着,田美美跑远了,王勇站在原地发呆,很久很久。

听说田美美找到校长告了自己一状,李雷恼羞成怒。有一天晚自习结束时,他在胡同里拦住了回家的田美美,恶狠狠地说:“你必须向我道歉,否则别想回家!”

正在田美美不知所措时,一个身影突然从黑暗中蹿了出来,将毫无准备的李雷扑倒在地上揍了起来,田美美趁机赶快跑掉了。

第二天,鼻青脸肿的李雷拎着一个书包走进了田美美的教室,大声问道:“谁是王勇?赶快给我站出来!书包里的课本上写着你的名字呢!”田美美转过头去,发现总是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写字的王勇,居然没有来上课。

从此,王勇就从这个班里消失了,他再也没有回到校园。有一次,有位男生在教室里捡到一本旧的练习册,上面写着王勇的名字,男生就笑着说:“真不知道王小胆跑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还是看到女生就吓得发抖?”

在男生们的一片哄笑声中,田美美站了起来,一把抢到了那个练习册,一字一句地说:“他不叫王小胆,叫王勇。”

多年之后,同学聚会,有人问:“田美美来了吗?”“王小胆来了吗?”有人说:“别找了,他们早就去北京了,一个画画,一个写书法,神仙眷侣呀……”

有人又说:“真没想到,王小胆居然能娶到田美美!”

这时,又有人大声说了一句:“不,他不叫王小胆,叫王勇……”当年暗恋过田美美的这帮男生,忽然都噤了声,心底划过别样的惆怅。

第15篇、爱情故事跟我走,请穿平跟鞋

勇往直前的高跟鞋战士

她得理不饶人的气势,严于律己、苛以待人的威风,不把事情做到100分决不罢休的执拗,既让她步步高升,也让她在朋友圈里四面楚歌。

曾经,她与儿子的班主任较真,弄得儿子和班主任都下不来台。曾经,她毫不客气地指出婆婆娇惯孙儿的做法不对,说宠溺突破了她的底线,把婆婆气得回了老家。曾经,她斥责丈夫对小叔子的援助是“好心养一个长不大的熊孩子”,让小叔子和丈夫一脸尴尬。

好友得知这些冲突,调侃他:“哥,你怎么娶了一盏不省油的灯?”话音未落,就听见高跟鞋“噔噔噔”一阵,她来了,瞪视对方:“我这灯,灯芯粗,油盏大。别人是茶杯口大的油灯,娇娇弱弱,我是水缸大的油灯,磊磊落落。别人光辉三五年,我能灿烂一辈子!”

她旋风般走了,留下两个男人面面相觑。他苦笑着对好友说:“看,这就是她的真性情,麻利爽脆,绝不拖泥带水。”

自打20岁穿上高跟鞋,她就是战士,如今简直已经晋升为战将。她可以穿着高跟鞋去跑步,去拔河,去打乒乓球……看看她小腿上绷着的那股劲,每根韧带、每条肌肉都好像在开誓师大会……想想都替她累得慌。

好友替他出主意:“你买几双平底鞋给她换。她一回来,你就在大门口拦住她,蹲下来当换鞋小厮。”这个主意倒不是玩笑,好友说,他在心理学的书上看过,女人穿高跟鞋时,神经系统的警觉性和紧张度要比穿平底鞋时高出几倍。

不再踮脚的平底鞋生活

他果然去买鞋了,到意大利出差时,花了一大笔欧元给她买了一双平底罗马鞋。带回家后,她看到鞋就苦笑:“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绑带,谁会系呀?”他迅速蹲下,握住她的脚腕:“别动,我帮你穿。我特意在意大利跟女店员学过。”

她刹那间安静下来,任由他在脚背上穿系那些复杂的带子。她猛然记起当年怀孕时,也穿过一阵子平底鞋,他也是这样半蹲着,帮她系好鞋带。

她的心迅速软下来,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头顶冒出一缕白发,孤零零一小撮,像一株特别敏感的芦苇,抢先嗅到了深秋的气息。她嘴上依旧不服软,“穿了这么多年高跟鞋,一换上平底鞋,走路都找不着重心了。”

出门散步,因为乍一换鞋,还不适应,她始终紧挽着他的臂膀。看她前所未有的小鸟依人,他忍不住摸了一下她的头发,“天天踮着脚过日子多累,现在,你也尝尝返璞归真的滋味。”

给你换根细灯芯

现在,每当她在家与婆婆、儿子针尖对麦芒时,他就拉她离开,给她换鞋,带她出门散步。她能感受到秋天的风从脚趾上拂过,夜晚的凉爽浸透了完全放松的脚腕。只要换上平底鞋,她就能感觉到从膝盖到脚腕,从足跟到脚趾,每一块肌肉都不再剑拔弩张。相应地,一直吹毛求疵的大脑,一直放不下的求胜欲,都调整到了休假状态。

秋意渐浓,散步时,她莫名有了感伤:“转眼人到中年,我这不省油的灯,就这样烧掉了半缸油,是不是太快了?”

他斜睨她:“忽然反省了?”她停下脚步,认真问:“我知道自己的毛病,工作上严厉惯了,也把这毛病带到了家里。你有没有嫌弃过我?”

“没有。我就是想给你换根细灯芯,让你烧得更久些。”他忽然握紧她的手,“能得100分你决不得95分,这样拼很伤身的。我可不愿意自己80岁的时候没有你陪。”微风拂面,她嗅到了木芙蓉温婉的花香。

与和他相伴这事比起来,那些好胜心是多么没必要。同样的目标,也可以换一种温婉的方式去解决。何不从今日起,在内心也换上一双平底鞋?她静默地想着这些,微笑爬上了嘴角。

第16篇、爱情故事爱入骨髓,也心甘

1

我在走进人体临摹教室的那一刻,几乎要退出来了,这是怎样的炼狱!在众多的学子面前,我的勇气一下降为零。可高杰盯了我足足有十秒钟,我屈服在他的眼神中。十秒钟,抵得上一场谈心,我想我是因为他的眼神才留下的,整节课我竟神态自若,心如止水。

我为了给母亲治病才选择了这个职业,高杰是这里的教师,我在他的眼神中读到了理解、尊重、鼓励,还有一点,使我深信不疑的,也是促使我再次踏进教室的,就是那眼神后边掩藏着的疼爱,一种让人心里疼一下的感觉。

我没有猜错,后来高杰说我的每一个细胞里都藏着让人疼爱的成分,我是他第一次面对模特动了凡心的,他说一直对人体远远地欣赏,我让他有了想拥有的冲动。

我想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所以才那么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给他。

可我一直不敢对高杰说爱,我知道我和高杰隔着多远的距离,他是很有名气的画家,有显赫的家世,飞黄腾达的前途,而我,只是一个为生活所迫的平凡女子。

但我感觉到他的爱,是那么的美好,和他相拥的每一秒我都觉得奢侈,如果时间能够停滞不前,我将是最幸福的女子。

高杰给我买了房子,他对我说,不要再去做事了,什么也别做了,从此以后,你是我的,你的美只能给我一人展示。

我乖乖地住了下来,在他面前,我像一个怯怯的小女孩,默默为他做着一切,我不能问我们的未来,我从来就不知道未来是什么,在生活面前,我只是漂在水中的草。

2

高杰给我一张银行卡,我低着头说声谢谢,泪竟夺眶而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出卖了自己。

我去银行取了钱,然后直奔医院,交了高额的医疗费。医生立刻安排为我母亲做手术,手术的四个小时,我的泪没有干,母亲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惜一切也要救她。

是他的钱救了母亲,我每天穿梭在医院和他之间,一切又开始美好,我感觉到生命的来之不易。

我珍惜和他的一分一秒,我不敢要求他,也不能问他,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能用我的身体说话,用我带着火焰的身体去燃烧,我想引燃他,然后,让他也像我一样地冒着火焰。可事实上,我们的顶峰很短暂,他会很快平静,点一支烟,说,小米,别那么疯狂!

我躲进卫生间想他的话,在喷头下面泪流如瀑。我告诉自己要知足,他救了我母亲的命,这就足以让我欠他一辈子了,怎么可以有非分之想?但我真的爱,我的身体疯狂,我骗不了自己,我多想完全拥有他。

我摆着各种姿势让他画,可没有一张有笑容的,他说其实我忧郁的时候很美,只是让人心疼。我不语,他为什么从不问我的忧伤?

他低头画画的一霎,我扭头拭去盈出来的泪,我竭尽全力地为他展示我的美。画完以后,他迅速地扔下画笔过来抱我,沉默着,却让我每个细胞都为之狂舞,我多想让他对我说点什么,哪怕只是没有承诺的三个字“我爱你”。可是,没有,他不说爱,只说心疼!

3

阿雅是在晚上打的电话,我看一眼正在作画的高杰,便躲进屋里接听电话。阿雅从不说心疼,他说爱我,但我不爱他,所以听着像白开水,我笑着直摇头,爱又是什么?能救得了我母亲的命吗?能让我不为生活受屈吗?

阿雅甚至不辩驳,总是在电话那头说,你听着米,我爱你!你是我的命。

我在心里冷笑,我只要现在,我只是一棵水草,我恋上了这片刻的舒适。

最主要的是我爱上了高杰的眼神,他看我的眼神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不用言语我就能懂的那种。记得有一句话:“如果天底下有一双眼睛与你一同哭泣,那么就值得为他付出一切。”

他不说爱,但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爱,他凝视我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在和我一起哭泣。

我知道,他有他的难处。尽管我掩饰不住我眼中的忧伤,但我知道,他深知我心。

4

高杰告诉我有事,要一个月不会来。我没有说话,也没有问为什么。

我从早坐到晚,有时候什么也不做,有时候看高杰的画,我的身体因为他的笔而光芒四射,其实,能在最爱的人面前绽放,已经不辜负青春年华了。

因为走得匆忙,他把手机忘在了桌子上,我看见了他忘记删去的短信:“亲爱的,我从西班牙回来一个月,飞机明天早上七点到。”

早该料到的,他早上匆匆离去的原因了,还有那一个月的不会来。那是谁呢?他的妻?情人?还是……

我突然感觉翻江倒海的难受,我跑到洗脸间干呕,呛得满眼的泪,然后,我愣住了。

突然,我眼前一亮,这个孩子像是神灵赐给我的,我看到了希望,哪怕他不娶我,但我有了我们俩的孩子,我们的生命将会永远纠缠。

高杰回来拿手机的时候,看着我吃了一惊,说怎么回事,脸色这么不好?我微笑着递过手机,说,没事,你去吧!他看了一眼手机,然后,拥抱我:“别胡思乱想,好好待着!”

阿雅打电话告诉我他查了高杰的一切,他结过婚,他的岳父是知名大画家,而且在国外有一个大公司,高杰的妻子现居西班牙。阿雅说,傻瓜,他不会娶你的,离开他,他给你的钱,我们一起还……

我对着激动的阿雅沉默,然后,低声说,我不会走。我喃喃着,像是对阿雅说,也像是对我自己。

5

直到两个月后,高杰才来看我,我微凸的腹部让他大吃一惊。

我忍着没有让泪水流下,我盯着他说,我要把他生下来,哪怕你不要我了,我也要把他带大,算作对你的报答。

我在高杰面前说的是报答,不说爱。他在我面前说的是心疼,也不说爱。我们谁也不提爱。

以后的日子,他没有再说什么,开始悉心地照料我,有时候恍惚,感觉他会永远这么围着我转,我根本就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想着肚子里的孩子一点一点长大,心中的喜悦也在往上漫。

常常,他抱着我在阳台上暖洋洋地晒着太阳,或者突然让我摆个姿势,说别动,迅速地拿起画笔,然后,我就栩栩如生了,画上的女人,怎么看,都是幸福的。

可他陪我的时间还是有限,经常他会突然被电话招出去。这时候,他的笑容会僵住,他匆匆地安排我,匆匆地出去。

我在他匆匆的背影里担忧,我甚至怕他一去不再回来,我可以不要未来,可我会给孩子什么样的未来?

6

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后面盯着我,我猛地回头,却又消失,我笑自己,可又莫名地担心。

我的行动越来越不便,没想到高杰却越来越忙,我开始自己出去散步,我想要一个健康的宝宝。

我买了许许多多玩具、婴儿用品,还有小摇篮,晃着小摇篮的时候,我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坚强的女人,因为将是一个母亲,我无所畏惧。

高杰为我找了个保姆小红,小红只来了一星期就说,米姐,你可真有福,高先生对你那么好,又有钱,人又长得帅。

我笑,心里荡起的是满满的柔情,想起那句话:“薄命怜卿甘做妾”。爱入骨髓,即使这般,也心甘!

临产的时候,B超检查脐带绕颈三周,医生说要做手术。临近手术室的时候,高杰还拉着我的手不松,突然俯下身子,在我的耳边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我的眼泪如线滚落,这是他第一次说爱我,而且还是在这样的时候。

7

我以为我美好的生活刚刚开始,没想到却早已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句号。

孩子生出来就被抱走了,陪伴我的只有保姆小红,我发疯一样也问不出原因,直到三天后小红才给我一封信:

“米,我现在已经和我们的儿子到西班牙了,今生我是负了你,可我也是身不由己,只有请你原谅了。

“其实,我是结过婚的,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我不能和她离婚。而她早已知道了我们的事,因为她不能生育,她原谅我的条件是带走这个孩子,所以,我只好……

“相信我,米,我是真的爱你的,房子留给你,抽屉里有银行卡……”

8

我从早到晚坐在阳台上晃那个摇篮。

门铃骤响,我趔趄着出来,绊倒了地上的画,画上的女人,眼神忧郁,似曾相识,我突然就蹲下,捧着画左看右看企图找出什么蛛丝马迹。

小红喊米姐,有位阿雅先生看你来了。我没有抬头,一把拉住他,说,快来看看,这个女人是谁?这是谁画的画?还有,我死死地抓着他,西班牙在哪儿?我的孩子在哪儿?

阿雅缓缓蹲下,连我带画一同抱住。我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就失声痛哭。

第17篇、爱情故事真恩爱慎显摆

关于夫妻秀恩爱的话题,《超级访问》主持人戴军曾经讲过这样一段小故事。他说,有一年他特意请到几对明星夫妻,做了一期夫妻如何秀恩爱的节目。节目中,当事人争先恐后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各自的相处之道以及恩爱秘诀,让他好一番感动。时隔6年后,他又突发奇想,想把当年那几对夫妻再次请过来,听他们继续分享6年来的甜蜜幸福。可是,电话打了一圈后,却让他哭笑不得,原来,6年前的那几对明星夫妻,此时已经离了一大半,而当年爽约的那几对,倒是还风平浪静地坚守在围城里。

生活就是这样喜欢捉弄人。想必当年那几对秀恩爱的主,舞台上的表达一定也是发自肺腑的,那些深情许下的诺言,也绝没有掺水。只是,一生一世,实在是太长太长了,变数超过人们的想象,无论是情感本身,还是情感生成的土壤。谁低估了这些变数,或者只图一时口舌之快,那弄不好就要自扇嘴巴。

自扇嘴巴的还有一些相亲节目里的痴男怨女,本来彼此在台上就那么分分钟的印象,再怎么意乱情迷山盟海誓也难逃一时冲动之嫌。所以,即便对上了眼缘,也没必要那么迫不及待地秀恩爱,因为彼此的情感之路才刚刚开始,各自看到的只是台上的扮相,而还原到现实中的模样,是否还能相看两不厌,那还真是不好说。这不,前不久《非诚勿扰》就上演了这样一场小闹剧。被誉为《非诚勿扰》最美空姐,来自香港的女嘉宾吴子恩与来自陕西的硬汉仵江甜蜜牵手,感动了不少观众。台上吴子恩更是飙泪感言,感动得硬汉立马来了个公主抱将她抱下舞台。然而,就在节目播出后的当晚,吴子恩却在微博上晒出了与真命天子的合照,奇怪的是,男主角并不是硬汉仵江,而是另一位之前也曾来过《非诚勿扰》的男嘉宾。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网友们大都给整蒙了。当然,选择跟谁在一起,那纯属个人的私事,只是如此地快手翻篇,对两个男人来说都不够尊重。假如真是要跟那个真命天子真刀真枪地过日子,那台上和硬汉的“甜蜜秀”,日后再想起时难免尴尬甚至影响食欲,弄不好,还会成为婚姻破碎的导火索。

我身边也有这样一位企业家朋友,事业做得很大,家庭也十分幸福,却从来没在公众场合秀过恩爱。很多人以为他一定是婚姻不幸福,要不就是老婆长得拿不出手,其实,我知道,他爱人是一位大学老师,不仅漂亮而且优雅。他们夫妻有一个共识:感情好与不好,属于我们俩的隐私,干吗非要证明给外人看!但我认识他们十几年了,他们感情好到什么程度我不敢说,我只知道这位朋友有两个事情一直在做,第一就是坚持回家吃晚饭,应酬尽量放在白天;第二就是晚饭后,和爱人手拉手散步,两人喜欢走得很远,路上或说话,或者不说,但手总在一起拉着。

诚然,彼此恩爱,又极想让别人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幸福,也无可厚非,只是最好能把持一下“秀”的火候,欠点儿,无伤大雅,一旦过了,就成了显摆。

第18篇、爱情故事他爱的不是你,是他的倒影

在云南边陲一家酒店餐厅吃饭,旁边有一桌饭局。饭局的主人是两个中老年男人,在阳台上起劲地抽烟吐痰,等着穿得花花绿绿的女人们像蝴蝶一样,翩翩落到座位上。

我们吃饭快结束时,那边一个中年女性清了清喉咙,开始敬酒。她对着一个姑娘说:“哎呀,你这么勤劳朴素大方,难怪我们大叔这么喜欢呢。”大叔笑呵呵说:“這丫头啊,是我从大理捡的。”姑娘时不时快步走出来,要一杯热水,要一瓶酒,整个餐厅都是她来回奔波的身影。

中年女性问:“姑娘多大啊?”大叔吐着烟圈,悠悠回答:“22。”我妈感慨了一句:“这两人怎么看上的?”

我倒是很了解其中内情,特别是大理“捡”少女,是不少四五十岁男人大理游的主要目的。大理这么多大大小小的客栈,中年男人总是以主人或主人的朋友、熟人等身份蛰伏在此,等待着单身来闯荡的小女孩。一般以几句真真假假的看相开始,老男人沉浮世上多年,看20岁女孩像老师看学生作弊,女孩的小忧伤小落寞,基本尽入眼底。

于是,他以主人的姿态,跟女孩聊大理:先说这里的骗子,那些卖银子的店千万别去,都是四川人开的,专门坑游客;再说这里的女人,没有故事的女人一般不会来大理。女孩内心一颤,觉得自己被看透了。接下来是才艺展示,中年男人落落大方弹起吉他,浅吟低唱;接着叫女孩坐着,自己去买菜,做一顿简单的饭,配一点梅子酒。他已经是女孩新交的朋友了。

他有的是时间,慢慢进入女孩的内心。如果没遇见他,女孩只能跟普通游客一样,洋人街喝杯咖啡,洱海骑骑自行车。但跟着老男人,她进入了大理真正的生态圈,她将踏进有大量故事的咖啡馆和小店,各种犄角旮旯里的工作室,那儿往往都藏着一个孤傲而蜷缩的灵魂,专门等人来泡茶一样缓缓泡开。

和老男人牵手后,20岁的女孩逐渐有了中年人才有的眼界。听他们谈几千万元的生意,在北上广的沉浮实录,最后是怎么偏居一隅,怎么学会放下。女孩不禁觉得,这就是世间最高级的生活。

这些男人不光要女孩的肉体,还要女孩的灵魂。一开始为了年轻的肉体,会猛然下点钱,带女孩出去玩,去边境住一千多元一晚的房间,极尽讨好之能。后来越来越糊弄,女孩才察觉到,他变心了。

为了让女孩自动离开,老男人甚至会把新的女孩带到她面前,趁对方上洗手间的工夫说:“不错吧,是不是还挺像你那时候的?”女孩被猛刺一刀,到底还是小孩子,她只会琢磨自己的问题:是我要求太多了吗?是我太不懂事了吗?

不是的,那些男人年轻时从来没体验过爱情,于是到了中老年时节,立刻摩拳擦掌变本加厉,使出浑身解数来诱捕小动物。

在这种极致男权手里,女孩的生死,当然毫无所谓。老男人算计着自己的每一分每一毫,感觉女孩一点都没有亏。他抛弃她,不过出于一点:一个只有一个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我认识一个年轻女孩,很迷恋大叔,每次都跟我说,和同龄人没共同语言,但跟大叔们很谈得来,说她认识的大叔跟那些油腻的中年男人不一样。

碰巧我和她遇见其中一位。看着女孩新做的头发,他忽然说:“怎么弄这头发,多老啊,跟你妈似的。”我很想送他一个耳光。

离这些全然不懂尊重女性的男人远点吧,小女孩犹甚。每个中年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光源氏养成计划,他爱的不是你,是在你身上,他自己的倒影。

第19篇、爱情故事天冷时你肯为我焐手吗?

四年前的9月,29岁的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晓志。张晓志对我很细心,万分照顾,出手也很大方。而我则经常在家里做些可口小吃,约会时带给晓志品尝。

那个周末,我在家煲汤炖肉炒菜,好一阵子忙活。午饭前,他提着水果和酒笑盈盈地站在门口。那天我们吃得很尽兴,后来,他又提出喝两杯,当时我也在兴头上,不假思索地答应。推杯换盏间,我俩越来越兴奋,心情高到极致,不知不觉间竟将一瓶白酒喝了底朝天。

后面的事我不愿回忆,却又不得不面对。等我清醒时已是第二天清早,张晓志躺在身旁,我和他都不着寸褛……事情已经发生,张晓志对我说了那句很俗套的话:“我会对你负责。”他搂着我,指天为誓,这一晚的事情发乎于情,他请我放心,一定会让我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们就这么恋爱了。但是,渐渐地,我发现晓志是个孤僻多疑的人,因为自从确立恋爱关系后就不许我加班,不许晚上出去应酬,只能与女性朋友单独约会,偶尔有男性来电来短信沟通工作、友情联系,他一定会询问每个细节。热恋的激情让我冲昏了头脑,这一切,我并未在意。

我和张晓志都是外地人,都是大专学历,在城中村暂时落脚。张晓志很有理想,他总在我耳边描述美好蓝图:房子、车子、孩子……我们都会拥有的。张晓志的老家在东北农村,父母都已退休,每月的退休金也还够用,一直想来城里投靠儿子,好尽享天伦之乐。

原来,张晓志一直在父母面前吹嘘,自己多么成功,生活多么安逸,也许他只是想让双亲安心,父母却当真了,打电话要来南京。

那时我已和张晓志同居。为了不让谎言戳穿,为了迎接他父母进门住得舒服,我们紧急搬家,重新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简单装修后便匆匆住了进去。

第一次见到未来公婆,他们给我的感觉——和蔼可亲。大概是做过管理的缘故,两人都很礼貌,说起话来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尤其是准婆婆,先是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然后不时笑眯眯地点点头,还硬往我的手心里塞了红包。这个举动不由地让我心中一暖。

我倒不是在乎这个红包,红包里也没有多少钱。而是她的用心和举动让我感动。之前张晓志给我打过预防针,说他父母生活节俭,我应该有思想准备,未必有见面礼,以后结婚也不一定会有彩礼。但他们竟然准备了,给了我一个惊喜。看着他们慈祥的笑容,我下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像对亲生父母一样对他们好。

就这么住到了一起,从此,我不再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按照北方农村的生活方式,清晨我早早起来,洗漱后便去买菜,回来后把早饭、午饭一起做好,早饭当然是四个人一起吃,午饭是单为准公婆准备,他们中午只需回锅热一下即可。

日子过得很融洽,遇到邻居或者朋友来访,甚至打电话回老家报平安,准公婆总是对我赞不绝口。我原以为生活会永远幸福下去,可添堵的事情还是来了:准公婆终于知道了晓志的工作前景并没有那般美好,而我的收入也普通,两个人维持“白领”生活还行,婚前想买房买车?简直是在做梦!

这样一来,他们开始觉得是我拖累了张晓志,起初准婆婆只是旁敲侧击:“燕子,你家里情况怎么样,你自己对未来有什么计划吗?”之后,将我的生辰八字要走,说请人算算我和晓志命理是否相合。

听了这种话,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2009年8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说实话我挺高兴,因为之前他们曾说过,他们家三代单传,只要有孩子,一定生下来。我思量着,这个也许是弥补我和准公婆嫌隙的最佳时机。

可我没想到,在得知我怀孕的消息后,他们竟转了口风。那天,他妈妈面无表情,也不看我,只是翻来覆去地收拾衣柜,“怀孕了?这么不小心啊,我和他爸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

准婆婆这副不阴不阳的口气让我傻了眼,只得转过头求助于张晓志,他是孩子的父亲,他的话最有分量。可一向标榜责任心极强的张晓志却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他犹豫着,退缩着,在婆婆身后做起了小动作,并嗫嚅着:“还是要考虑我父母的意见。”

我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和蔑视,那是我的第一次爆发。和张晓志恋爱一年来,我从未在他面前高声说话,更别提吵架,可这次我忍不住了,一字一顿地警告:“如果你不肯负责,我去找能让你负责的人。”

当时我是气急了,只有一个想法,闹到公司里,大家都知道我和他的恋爱关系,我不信他在那么多人面前还敢推脱。

一旁的准婆婆发话了,她一改往日的斯文模样,跳着脚骂人:“当初要不是你脱光衣服引诱我儿子,我儿子会要你?”

我什么都没说,直接去厨房拿了菜刀,毫不犹豫地割向自己的手腕。晓志一把抢走了菜刀,我却一口气没缓上来,晕了过去。醒来后,婚暂时是结不成了,晓志乞求我去把孩子打掉。我只有躲在房间里哭,是的,是我轻贱自己,没有结婚便轻率与晓志同居。那是我永生难忘的9月,晓志陪着我流掉了孩子,外面的天气还很炎热,我的心却冰凉枯萎。

之后,他父母仍和我们住在一起,但那形势已是水火不容,他们从不给我好脸,不管我如何迎合。他们一个劲挑我的刺:嫌我不会打扮,整天蓬头垢面像个黄脸婆;怪我口笨舌拙,整日低眉顺眼像被谁欺负。我默默听着,我有时间收拾自己吗?每日做不完的家务等着我;我有机会说话吗?我只要多说几句话,他们便又拿过去的事情对我冷嘲热讽,他们怕是想把我压制成童养媳。

而张晓志也早已变了模样,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温柔贴心的男友,在父母的唆使下,早已成了面目狰狞的家暴男。他动手打我,起先只是巴掌,后来就成了拳头,逐渐升级。我彻底被激怒了,大声吼道,你想不想活了?要不要一起死?

他先是沉默,接着拴上门,把我摁倒在地。原本我爱他的高大让我有安全感,可如今他的高大却成了欺负我的优势。这一次,他打了我足足半个小时,我的整张脸都肿了起来,连起身出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不能再原谅他,我先后给父母和好友打了电话,告知了我的遭遇。父母支持我逃离这个魔窟,朋友直接驱车来接我到她家。

其实,每个女人都是飞蛾,都有百折不回的扑火精神。只有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痛,才懂得欣赏平凡详和的美。告别不堪回首的过去不代表我告别爱情和明天,即使寻觅到80岁,我依然相信爱情。

跨越了这个劫,一切豁然开朗。经过反省,我觉得自己就似一条风平浪静的河,表面平静,内心丰富。我希望他是那个天冷时给我焐手的人,做家务从不计较的人,工作中能够帮我出谋划策的人,晚上愿意帮我盖好被脚的人,总之,他是那个能和我一拍即合的人。

第20篇、爱情故事为你背回一盘小石磨

她决定嫁给他,是因为一盘石磨,很小巧的那种,专门用来磨豆浆。

她从小就爱喝豆浆,但自从毕业分配到一处偏远的乡村小学后,就再也喝不到又香又浓的豆浆了。

苦苦追求了她两年,他竟然从一个条件较好的乡镇调到了她所在的学校。那时,他们毕业还不到一个月,属非正常调动。她明白,为了她,他真是煞费苦心。但是,她没有动心,并为此苦恼。

她的家在城里,从考上师范学校的那天起,父母就谆谆教导她在校期间不能谈恋爱,更不能嫁给当老师的男人,否则一辈子受穷。她是个乖乖女,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他是她的同班同学,面对他的爱情攻势,她选择了沉默和回避。

最令她苦恼的还是农村小学的艰苦,天天喝玉米面粥,喝得她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了。她感慨地对同事说:“如果能喝到豆浆就好了。”同事们都笑了,觉得城里的女孩子就是娇气。

转眼间,冬天来临了。有一天,学校安排他到城里听课,结束时已是下午4点多了。他没有立即返校,而是坐公交车来到小城西面的山脚下。他早就打听好了,这儿有一个叫东山坡的小村,村里的石匠会加工小石磨。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正在院子里用凿子加工着一盘石磨。听他说明来意,老人起身带他来到后院,那儿摞着很多加工好的石磨。他看了看,失望地摇摇头,都太大了。他问:“有没有小的?磨豆浆的。”老人说,家中倒是有一盘,但那是别人预订的。

在老人屋里,他看到了一盘小巧精致的石磨,像精美的工艺品。他说了一大堆好话,又多付了10元钱,终于买下了石磨。他用草绳仔细地将石磨捆好,提着石磨匆匆赶到车站。谁知,末班车已经开走了。

站在空荡荡的车站里,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犹豫片刻,他毅然提着石磨上路了。

出了城,天完全黑下来,他艰难地走着,胳膊又酸又痛。远路无轻载,石磨像是一座山。他坐在路边歇了一会儿,然后将石磨背在肩上,继续前进。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了,他背着石磨足足走了50里路。她还没有睡,他背着石磨进了屋,满脸灰尘,凌乱的头发已被汗水浸湿。她吃惊地看着他将肩上的石磨放下来,傻呵呵地说:“这下好了,你可以喝上豆浆了。”

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为了她的一句话,他竟然步行背回了一盘石磨。她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涌出来,久闭的心扉终于对他敞开。

第21篇、爱情故事100元的爱情

六子和秀兰所在的厂子倒闭了,偏偏不久前他们刚买了房子,花掉了所有的积蓄。两人愁得头发一下子白了不少,都是40来岁的人了,再找工作不容易。秀兰心眼儿小,一下子成了病秧子,饭都吃不下,人瘦成皮包骨,走路晃晃悠悠的。

六子经过一番折腾,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虽说活儿很累,但工钱还可以,能支撑家里的日子,供女儿读高中。秀兰也要出去打工,六子板着脸对她说:“家里也要个人照看着。你身体这样,瞎跑什么?在家待着吧!”

秀兰就留在了家里,一边料理家务一边养病。

今晚,六子有些意外。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就看到秀兰笑吟吟地站在家门口。灯光下,秀兰的脸有些朦胧,像是刚结婚时的样子,六子看得心里有点儿酸。

女儿住校,秀兰一个人在家盼着六子回来呢。

晚饭,秀兰买了熟食,还烫了酒。秀兰给六子斟上,六子咂了一口。心里暖起来。疲惫也去了不少。

几盅酒下肚,六子用筷子点着熟食问:“多少钱买的?这玩意儿贵呢。”

“15块钱。你好长时间没喝酒了,就给你买了点儿。”

“省着点儿花钱吧。”

“没事儿,这钱是捡来的。你要不问我就不跟你说了,省得你说我贪财。”

六子一下来了精神:“哪儿捡的,怎么不还给人家?”

“钱上也没记号,我怎么还人家?”秀兰说,“今儿我出去买菜,在楼下看到一张100块钱的大票,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我就捡回来了。你天天干重活儿,咱家的伙食也不好,这一年看看你瘦得……过些日子,我身体好了,也出去找个活儿干。”

“你身子刚好些又逞能,你要真病倒在床上,谁照顾你?在家待着吧!”过了一会儿,六子忍不住咕哝了一句,“谁丢的钱呢,唉……”

“你这人真的是,说不定丢钱的是个有钱人,100块钱在人家眼里也就算个钢镚儿,你急什么。”秀兰生气地瞪着六子。

六子低头接着喝酒,不再言语了。

第二天早上,六子上班时碰到了刘大妈。刘大妈一头白发有些乱,好像还没梳理,低着头给楼梯“相面”,嘴里叨叨着:“丢哪儿了,我也没到远处去,咋就没了?”

六子的心“咯噔”一下,刘大妈不是在找钱吧?听说刘大妈的儿媳精明得不像话,一个月只给刘大妈300块钱伙食费,还整天指责刘大妈不会过日子。六子想,秀兰捡的钱,不会是刘大妈丢的吧?

“您老找啥呢?这大清早的。”六子问。

“昨儿丢了100块钱,也不知道被谁捡去了……”刘大妈说着眼圈儿都红了。

六子略微迟疑了一下,掏出100块钱:“您老碰到我还真巧了,昨儿秀兰捡了100块钱。您拿着,我上班去了!”

“六子,你心眼儿真好啊!”刘大妈的声音追过来好远。

晚上,六子回到家。秀兰炒了个荤菜,又给他烫了酒,微笑地给他倒上。

六子端起酒抿了一口,看着秀兰:“那100块钱,我还人家了。以后别弄这么好的菜了,我也不喝酒了。”

“你把钱还谁了?”秀兰的眼睛瞪得能装下六子。

“钱是刘大妈丢的,早起我走时她正找呢,我就给了她。”

“你……”秀兰的脸有些变色,但她没再说什么,只是深深地叹口气。

六子有些不高兴,秀兰怎么这样呢,那本来就是人家的钱,自己拿着能安心吗,真是人穷志短!

吃过饭,六子一个人看电视,往日秀兰收拾完就会坐到他身边,今天她却回卧室了。六子心里越发不痛快,拿着遥控器,一个劲儿地换频道。

有人敲门。六子把遥控器摔在沙发上,没好气地去开门。

“六子,那100块钱不是我的,我给你送来了!”刘大妈把钱递过来。

六子愣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接。刘大妈拉起他的手,把钱拍在他手里:“你心眼儿好,拿着!昨儿我孙子有急事拿了我100块钱,当时没告诉我,我就以为钱丢了。刚才我孙子回来跟我一说,我就赶紧过来把钱还你。你瞧我这事儿办的!”刘大妈絮絮叨叨地走了。

六子转回身,看到秀兰站在自己身后。

“秀兰,别生气了,过几天就是你生日,这个月我活儿干得多,能多拿300块钱,你去买件衣服吧,这一年你连件新衣服都没添。”六子觉得自己不能再难为秀兰了,她跟着自己过苦日子不容易。

“六子,我跟你说了吧,这钱不是捡的,是我到一个小吃店帮忙挣的。这些天,每天中午我都去帮忙,人家管吃。干一天给8块钱。你不肯让我出去工作,是心疼我,我也不想让你生气。可天天看着你那么累,连点荤腥都吃不上,我待在家心里会好受吗?我说这钱是捡的,是想让你欢喜欢喜,谁知……”秀兰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六子鼻子酸酸的,他一把揽住秀兰,抹去她脸上的泪。

第22篇、爱情故事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花儿都到哪里去了?它们给女孩摘走了:女孩都到哪里去了?她们给男人娶去了;男人都到哪里去了?……”

男人当然在星巴克里,在生意场上,在家里,或者去了寻花问柳的路上,还能去哪里?

有一天,在大街上,见一少年,大腹便便,牵着一条肥狗,亦步亦趋地走。我猛地想到海明威,这个留胡子的美国疯子,在他的小说里,整个欧洲,当年这样的少年,可正是上前线打仗的年龄。

还有一天,也是一条狗,呼哧呼哧地躺在一名男子的臂弯里。男子穿着粉色睡衣,在大街上逛。我用眼神说,你能不能不穿睡衣,或者不抱狗,或者穿睡衣不穿粉的。

我以为他会这样告诉我,谁说上街不能穿睡衣?谁说穿睡衣不能穿粉的?或者干脆骂我,管什么闲事!

可那男子,晃悠悠,肥嘟嘟,哪里是回答或咒骂我的主。

那男子回头看我,那神情是说,我妨碍交通了吗?我妨碍市容了吗?还是你认得我?有笔生意让我来做?

我也看他:做个头啊!生意生意,这世界都被生意做昏头了!你以为你是洛克菲勒,还是松下幸之助,或者沃尔玛的山姆·沃尔顿!

可惜啊,现在的男人,不是蔫儿了,就是胖了;不是胖了,就是忙生意去了;胖过头和忙过头的,躺到殡仪馆的冰盒子里去了。二战那阵子,死的都是英雄,杀日本鬼子德国鬼子;现在殡仪馆里躺着的,不是吃得太好中了风的,就是被车撞了体无完肤的。

这不是要了人类的命吗!

还是海明威,这个疯子,他说过,火车比马快,莫非时代就前进了吗?是啊,女人比老婆多,汽车比马路多,钱比快乐多,酸雨比阳光多,梦想比信仰多,人比地球多,“莫非时代就前进了吗?”

这个抱着狗、一闪念就是生意的男人,让我想起故事里说的暴发户——一个男人要上战场了,另一个拉着他的手问:“我的存款放在哪里好?”“狗娘养的!放到死人堆里去!”那男人告诉他。

走着走着,那男子又回头看我,我也看他。那神情,这回是说,你会不会搞错噢,你不会是庙里的菩萨,那个济公,要劫我的富,去山区济贫吧?

菩萨?济贫?亏你说得出来!倒是济公,让我想起有一次在净寺,三个和尚围着一盆热水在刮头,旁边是一副对联:生死自有天定东西南北来势汹汹;方法且可自选轻重缓急去意绵绵。

净寺净寺。音同静思,又同静死。那意思是说,做人做人,生死天定,方法且可以自选;做人做人,生死天定。生活态度且可以DIY。

也就是说,撕开饮料,找吸管,结果饮料洒了——这不是你笨。是你的方法错了,你应该先找吸管,再撕饮料。你耙书放在风口,闭目养神,风吹得书哗哗响,这不是风的错,是你把书放反了——把书脊对着风的方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你以为男人都成了这样子了,抱着个狗,肥嘟嘟的,不是在生意场上,就是在家里;不是在家里,就是在飞机上;或者在寻花问柳的路上……

现在的男人,按生物学的说法,精子里到底还有多少人类的好东西,已经很难说。

第23篇、爱情故事老爱情

午觉睡醒,老先生上网,老太太泡茶。老先生叫老太太过来看,一个小青年,因为女朋友没化妆,大庭广众之下,把花摔给女朋友走了,剩下女朋友哇哇大哭。老太太看了没吱声,放下茶具,解开围裙,拎包朝外走。老先生一把拽住她,问:“哪儿去?”老太太说:“怕你把我甩喽,我买化妆品去。”

老先生道:“我家老太太,玲珑的小脸赛许晴,皓齿明眸,酒窝点点,风姿绰约……”

老太太美了。改天老两口儿一起上街,老太太给老先生梳头、刮脸。老先生嫌整饬烦,说:“我又不找对象。”老太太说:“你不化妆,我怕人家以为我傍了个老头呢。”

老先生今年88岁,老太太85岁。老两口儿每天都有欢喜戏上演,你一句我一句,台词即兴发挥。即使儿子、儿媳妇、孙子在,老两口儿也是旁若无人,你们看你们的,他俩演他俩的。

1948年,老先生在战争中受伤,住院,先是小唐护士护理。老先生疼,打滚叫喊,小唐好吃好喝侍候也不行。老太太那时也是护士,主动替了小唐,给老先生讲故事。老先生就乖了,不喊不叫,小唐嫉妒得要死。老先生伤好后,就和老太太订了终身。开国大典那天,老太太把老先生“娶”进门,老先生自封“共和国第一位上门女婿”。

孩子们都说老先生赚了,娶了媳妇还落了个大宅子。老先生却说亏了,没要彩礼。老太太就轰老先生去外面锻炼,说身体结实了你再娶我,背我上楼。说完,二位“演员”没笑,他们不笑场,孩子们乐得要喷饭。

老先生本不识字,老太太上过私塾。婚后,老太太强迫老先生写字,老先生说会拿枪就是本事,写字做啥。“写字也是枪,双枪总比单枪好。”老先生没辙,开始学。老太太哄着他,会十个字就给他讲个故事,故事随便老先生点。

会写字后的老先生就忙了,从部队回来,常常伏案写信,嘱咐老太太别看,跟你没关系。一天,老太太看了一封信,情意绵绵的,一看就是写给女人的。老太太就噘起嘴。老先生说:“你看看,说不让你看,你非看,跳醋缸了吧!都是给战友写的追女朋友的样板,我写,他们抄。”老太太吃醋都出名了,索性就吃定了,要老先生时不时写情书给她,老太太用故事做奖励。就这样,老太太把老先生听故事的毛病给惯出来了。

老先生尤其喜欢听安徒生的《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故事讲的是老伴儿让老头子牵着马到集市上换有用的东西,老头子先换了头牛,后换成羊,又把羊换成肥鹅。他每次都觉得换回的东西老伴儿有用,辗转几次换回来一袋烂苹果。回家后,老伴儿不但没打他,还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吻。老先生总是听得如痴如醉:“老伴儿真好,真好!”老太太问:“谁好?”老先生就说:“你好,你好。”

那年领导要调老先生去北京当大官,老先生却自作主张办了离休。因为岳父岳母都老了,上门女婿得顶起来。领导、朋友都替他惋惜,说他的前程就这样断送了。老太太却说:“挺好,挺好,你做的都是对的。”

2016年10月1日,孙子带对象来了,老先生缠着人家姑娘给他讲故事,姑娘不会讲。老先生让姑娘念《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姑娘为难,苦大仇深似的,念得磕磕巴巴。没几天,他俩就散伙了。老先生说,他早就知道,凡是不喜欢这个故事的,都不是好媳妇。几个儿媳妇“串供”后才发现,她们第一次上门,老先生也让讲的这个故事。

老先生自有他的道理,女人当家,就要爱她的男人,赞美他、肯定他、包容他、鼓励他,就算他为了家好,做了赔本的交易,也要善待他。孙子哇哇大叫,原来这童话故事是爷爷的一道爱情考题,没进门,先洗脑。

老先生指着老太太,狡黠地说:“我考了你奶奶将近70年了。”老太太嗲聲嗲气:“考过了,也没见爱情的玫瑰。”老先生说:“别信玫瑰,那玩意儿又贵又容易凋零。”老太太问:“那信啥?”“信我。”老先生刚一出口,老太太就给了他一个幸福的微笑。

这是我见过的最老的爱情,却依然美得像童话。相濡以沫中有小花招、小霸道、小调皮,却满是真诚和欢喜。

第24篇、爱情故事烟枪与爱情

这杆烟枪是个稀罕的宝贝。

从爷爷的手头就有这杆烟枪,烟杆足有半米多长,整个烟杆是一条栩栩如生的龙身,烟斗是个活灵活现的龙头,好几斤重的纯黄铜打造了这杆龙烟枪的高贵。让人稀罕的是烟杆上有好多个孔,爷爷自豪地说,这不仅是一杆金贵的老烟枪,还是一根绝世的“铜笛子”。

说着说着,爷爷的两个手掌心轻轻地揉搓一片芦苇膜,自然地舔在嘴皮子上润了润口水,然后熟稔地贴在第2个孔上,上下顺当地塞进两个笛塞。爷爷兴奋地吹响了这根“铜笛”,一首《喜相逢》的民乐小调,高潮迭起。爷爷陶醉了,奶奶也陶醉了。奶奶这辈子,虽然不大喜欢爷爷抽旱烟,但是却爱听爷爷吹“铜笛”。

爷爷从小就跟随奶奶的爹,念了好多年私塾。奶奶的爹是方圆十里八乡最有学问的先生。先生只有奶奶一个闺女,家里置有几十亩田地,也算是个殷实大户。先生只要不出门,手里就离不开那杆烟枪,从早到晚地抽旱烟。不过,先生外出是不带烟枪的。据说是有两个缘由,一是烟杆太长,携带不方便;二是纯铜打造的龙烟枪,金贵着呢,着实怕丢失。

听奶奶说,爷爷没少挨先生那花椒木的板子。有一天,趁先生外出讲学的当口,爷爷偷偷地吹响了先生的那杆烟枪,不对,应该说是那根“铜笛”,也不知道爷爷吹的是啥曲子,十来岁的奶奶听得如痴如醉。先生的烟枪或者叫“铜笛”,是祖宗的传家宝,是有灵气的物件,也是宫里流转出来的御品。除了先生之外,谁也不能动弹,尤其是外人绝对不能碰,可爷爷偏偏还吹响了那玩意儿。那一回,先生动了大怒,扒了爷爷的裤子,花椒木的板子在爷爷的屁股上飞舞。爷爷疼得最要命的时候,十来岁的奶奶挡了上去,紧紧地抱住爷爷的屁股,先生气愤地丢掉了血淋淋的板子。

先生日夜抽旱烟,患了肺病。原本这烟枪是抽鸦片的,传到先生手里就改成抽旱烟了。临死的时候,先生左手拉住爷爷和奶奶的手,右手握住那杆晃眼的铜烟枪,先生将奶奶的一生托付给了爷爷,也将那杆金贵的烟枪传给了爷爷。

先生攒下的家产和几十亩的田地,自然让爷爷变成了小地主,奶奶就成了地主婆。有事没事,爷爷不是抽旱烟就是吹“铜笛”,爷爷吹了那首《喜相逢》,感觉不过瘾;还要吹那首《姑苏行》,昆曲雅腔,悠扬婉转,仿佛让人沉浸于一幅幅楼台亭阁、小桥流水的画面中。爷爷陶醉了,奶奶也陶醉了。

再后来,打土豪,分田地。爷爷和奶奶就没了家产,一贫如洗。那时候,父亲又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有媒婆说起了邻村的李三妹,父亲满意,李三妹也满意。这大好的喜事可难坏了爷爷和奶奶,家里实在拿不出分厘的彩礼钱。爷爷瞒着奶奶,抱着那杆金贵的烟枪,鸡还没打鸣就上了街,天刚亮堂就进了当铺。“活当”三十,“死当”五十,爷爷跺了脚咬了牙,爷爷没给自己留念想,签了个“死当”,那杆烟枪换了五十块钱。烟枪变成了彩礼,自然,李三妹就变成了母亲。

成家立业的父亲,有了出息,有了家底。几年以后,父亲足足准备了几倍的价钱,想从当铺里赎回那杆烟枪,想寻回爷爷的那份失落。可当铺的老板说,你来迟了,当年有个叫“李三妹”的女娃,她抵了个玉镯子便买了去。

父亲急急地赶回家,感激连连地问母亲,那杆烟枪是你赎回的?你咋有那么多钱赎回?烟枪如今在哪儿?

母亲不慌不忙地回话,那烟枪是传家宝,咱就得赎回来。当年,我想着法子说通了娘家人,退回了彩礼钱,可当铺老板死活要添加五块的利润。实在没了辙,我只好把手腕上的玉镯子抵给了当铺。那杆烟枪在娘家好生地保管着呢!

母亲陪着父亲,从娘家取回了那杆烟枪。

重病在床的爺爷,重见烟枪,眼前一亮,回光返照。爷爷抽了最后一口呛鼻的老烟,吹了最后一首时断时续的曲子,便安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从此,叫烟枪也好,叫“铜笛”也罢,爷爷就这样传给了父亲。

父亲接过那杆烟枪,可他从来就不抽烟。父亲接过那根“铜笛”,他就接着吹《喜相逢》,接着吹《姑苏行》,父亲比爷爷吹得还要好,母亲比奶奶听得还要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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