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分享意识的培养》可能是您在寻找幼儿园素质教育论文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欢迎参考阅读!
分享是指将自己喜欢的物品,美好的情感体验以及劳动成果与他人分享,它是幼儿个体亲近群体,克服自我为中心的一种较高层次的行为。分享对幼儿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分享意识是幼儿能够良好的与同伴交流、进行社会性活动的基础,对幼儿将来的人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一、幼儿分享意识的定义及意义
幼儿的分享意识是指幼儿在群体中生活时,把自己的物品、快乐等与人分享的意识,分享意识是幼儿亲社会的一种意识。幼儿是否具有分享意识,反映出他是否有体察和关心别人的思想和感情,是否具有同情心,是否乐于帮助别人,是否能和别人情感和睦、团结友爱、协作顺利,所以,分享意识的培养很长时间以来已被认为是幼儿品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分享意识,可以使幼儿更好的发展同伴关系,使其懂得关爱他人,培养其亲社会行为。为其将来的人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幼儿分享意识的现状及原因
我国学者许郑援、吴念阳的研究探讨了幼儿的亲社会行为和他们头脑里的稳定的亲社会观念之间的关系,发现,幼儿的亲社会行为受其主观行为规则的影响。凡是有亲社会观念的幼儿,亲社会行为就果断。如在食物分享中,主动分享的幼儿,都是在“小朋友要互相谦让”,“小朋友要互相帮助”,“不给小朋友吃东西是娇气的孩子”等观念下进行的。当幼儿自身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亲社会观念时,行为就犹豫。如不主动分享食物的幼儿,往往以“你问阿姨行不行?”“我怕阿姨说我。”等来解释其行为。实验还表明,幼儿分享食物和分享玩具所遵循的原则不同,他们的分享观念也有区别。如多数幼儿在分享玩具的行为中遵循的是“轮流原则”“平均原则”,独占的结果比较少见。在分享食物的行为中,遵循的是“成人分配原则”,成人给我的就是我的,一旦接受成人给予的东西之后,就不愿与其他小朋友分享,如有人说:“这是阿姨给我的,你自己去问阿姨要去!”“阿姨不让你吃,你怎么这么馋啊?你吃的时候我问你要了吗?”这都说明幼儿的亲社会行为是受到幼儿亲社会观念影响的。
(一)幼儿分享意识的现状
从调查研究看,3—6岁的儿童虽然随年龄增长,分享意识有所发展,但整体来看,现状不容乐观。幼儿不论是对食物、玩具还是奖品等物品的分享人数都不超过50%,即使到了6岁时也是如此。在分享的人群中,幼儿的分享也多倾向于感觉分享(即只是给别人看、听、嗅、摸等),实质性的分享(即完全以利他为目的的分享)很少。同时,分享给别人的动机也多是自利的,如玩具给别人分享多有炫耀之意;还有幼儿说“我给他玩具玩他才给我玩具玩”“我给他糖吃是我怕我的牙吃坏了”“我觉得这个糖不好吃”等等。利他的动机也有,但比较少。
(二)幼儿分享意识表现不够理想的原因
幼儿分享意识表现不够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幼儿对分享意识没有认识或者是认识不够
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的幼儿,不管他们是不是分享,都说不出行为理由。当询问他们为什么做出这种行为时,多半都回答“不知道”。只有小部分幼儿能有具体回答,回答的内容也反映出不是自己的认识,主要是成人的要求或意见。如“我爸爸要我这样”“我妈妈说小朋友要团结”“姥姥说玩具给别人玩会搞坏的”这种认识的不足,固然与幼儿认识水平的局限有关,但更有教育的原因。真正幼儿园的教师去研究行为教育的不多,且教师自身缺乏对分享意识的认识,又没有教育的经验和方法,所以幼儿在这方面所获教育较少。
2.幼儿没有同情他人关心他人的意识
调查显示幼儿不懂得去体察别人的心情和情绪,他们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完全受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特点的制约。所以,当看到别的幼儿渴望得到分享物时毫无感觉,无动于衷,甚至当有人提醒说“你看,别人没有心里多难受啊”时,有的孩子竟说“他难受他的”或“这是我的,他要,叫他妈妈买”。
3.家长教育观念误区
调查发现幼儿的不分享意识除了自身心理因素影响以外,主要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孩子们说不分给别人,是因为“我妈妈说自己玩自己的”“姥姥说别人会搞坏我的玩具”“如果我把东西给别人,爸爸会打我的”而且,